第二章 老鼠(第2/11页)

认识史密斯之前,我就知道他是谁了。20世纪40年代中期最广为接受的一种理论是:癌症是病毒感染造成的。这一理论早在几十年前便已问世,但史密斯是大力提倡者,整个20世纪40年代初期,他都在致力证明一件事:癌症(当时科学家都以为癌症是恶魔或巫师造成的)不但可以充分解释,大致上也能治愈——根据他的思考模式,科学家不但可以找出引发癌症的病毒,也可以研发出杀死病毒的疫苗,让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就如同大多数取悦人们的理论,它虽然是受某种灵感启发,但是非常严谨,看起来美妙合理,又有可信度。史密斯的理论很容易理解(一般媒体渐渐以“史密斯的奇想”称之,仿佛可和毕达哥拉斯原理或演化论等量齐观,而史密斯的地位甚至直追亚里士多德,是个具有神秘色彩与寓言风格的古代哲学家),很快就让他成为学界名人与社会名流(当然也备受嫉妒)。(4)

容我之后再继续介绍史密斯,这样比较适当,因为我在实验室工作了好几个月,才真正初识史密斯。从我的成绩、态度与格格不入的表现看来,待在实验室期间,我几乎被人当成空气,这一点也不令人意外:同事不曾与我交谈,我做的也都是一些枯燥的工作。但我并无怨言,像我这样的学生总是来来去去,去个一天,隔天就消失,只要负责把猴子喂饱,把老鼠的水瓶换好,帮眼神惊恐的狗狗打针就好。直到有一天,那些动物会跟我们一样离开实验室,把噪声与臭味一并带走。

不管什么时间,实验室里通常有十五个人,当然包括史密斯在内。我对这份工作经验抱持着某种浪漫的期待,希望以有创意的自由方式与其他人交流概念与理论(我就是那么天真),但实际上那是个层级分明的地方,虽然那是一个节制得宜的环境,里面的人都没多少社会经验,却完全遵从外在世界的阶级规则与分野。史密斯位于最顶层,任谁都必须照他所说的一切行事,不得有异议——但通常他都是通过副手传话。不过我进实验室时,史密斯不在的时间已愈来愈多,让他更感兴趣的是接受《纽约时报》与著名新闻记者爱德华·默罗的访问。

实验室里的二当家,是华德·布拉柴维尔与孟若·费区两位总医师,他们都是医学博士,而且就像他们每周设法提醒大家的,他们也是史密斯亲自挑选来管理实验室的人,负责监督实验,撰写史密斯的研究论文初稿,搞定论文发表前的所有程序,掌控实验室的日常营运事务,包括聘请医学院学生与大学生。他们俩都不喜欢我,尤其是布拉柴维尔,但由于我是史密斯直接聘用的,他们不得不容忍我。他们其实也小有名气(布拉柴维尔的名气更胜费区),先前我就听过医学院的教授提起他们有多杰出,前途有多看好。有时大家叫他们“土耳其佬”,认为他们会是继承史密斯成就的科学家,同时会彻底实现他的科学计划。他们俩很少交谈,我看得出他们之间竞争激烈。两个人都互相看不顺眼,理由是对方的教育水平不够(奇怪的是,从大学预科一直到医学院,他们都是同学)、智力不如自己(在我看来,他们同样缺乏想象力),并且认为无论何时,史密斯都比较喜欢自己。

在布拉柴维尔与费区之下,有四位资浅的住院医师,也都是医学博士,分别叫帕顿、奈索、乌利佛与柯提斯。这四个家伙是布拉柴维尔与费区挑选的(经史密斯同意),比他们俩更讨人厌,都读过大学预校(不过不是布拉柴维尔与费区就读的那所),喜欢在实验室里走来走去,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还顶着一头学童发型,眉头微皱,双手交握,摆在身后,看来非常了不起;他们充满企图心,也很认真,但是以为别人没注意自己时,会不禁露出微笑,一副女人照镜子时的自恋表情。我被指派给帕顿,他是那几个人里面我最喜欢的,因为他肥肥的脸颊非常光滑,衬衫凌乱(为此他常遭到重视细节的土耳其佬斥责),而且他不会来烦我,常常忘记我在帮他做实验,应该监督我的一举一动和所谓的每日绩效。

四名住院医师底下有两名医学院学生:就是我跟一个叫朱利安·汤波的家伙。他深受土耳其佬喜爱,未曾跟我说话,好像我的格格不入是某种疾病,只要跟我讲上一两句话就会被传染。所以他离我远远的,这正合我意。我知道他跟我同一年级,是康涅狄格人,未婚妻就读于韦斯利学院,但我完全不清楚他的思维倾向与智力等级,因为他从来不讲,好像在实验室工作不需要思考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