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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春秋（上）
作者：肯·福莱特
内容简介
本书是英国畅销小说作家肯福莱特最受欢迎的作品，自1989年问世以来已被翻译成近30种语言，曾登上英、法、德、西、美等各国畅销书排行榜首位，总销售量超过1400万本。12世纪的英格兰，高耸的哥特式教堂的出现象征着一个新时代的开端。小说就以此为背景，以修建世界第一座哥特式大教堂为经，以王位、爵位争夺战为纬，描绘了善恶交战引发的政教冲突、兄弟阋墙，讲述了一段有关勇气、奉献、梦想、爱情、贪婪和复仇的故事。本书被评论家誉为史诗般的巨著，真实的历史背景和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让读者仿佛置身混沌的中世纪，与主人公们一起经历了那段惊心动魄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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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是怎样筑成的
	一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内有一本极受欢迎的杂志，叫《世界之窗》，介绍各国的风土人情、新闻时尚，销量有几百万。那时根本就没有什么互联网，国门乍开，信息渠道十分狭窄，该杂志几乎是唯一的途径，当红畅销在所难免。《世界之窗》每一期里面还会摘译缩写一部西方的惊悚小说，这是亮点中的亮点，也是我还有其他很多中国人最早接受同时代世界级畅销书的管道了，那种新鲜热辣的刺激，至今犹在心头。最难忘其中缩写过一本名叫《针眼》的畅销书，作者是肯&middot;福莱特，写二战诺曼底登陆战前，盟军大布疑兵，伪造登陆地点，结果被希特勒的一个超级间谍识破，谁能阻止他改变历史的方向？
	故事十分精彩，却也留下十分的遗憾，因为一部长篇被缩写成十几页，让人难以尽兴。当时忍不住想，什么时候能够读到原书就好了。没想到改革开放的速度实在惊人，过了两年，我和几个中学同学相约去上海旅行，逛到福州路外文书店的楼上，误打误撞一头闯进一个写着“外国人不得入内”的所在，里面尽是一个名为“光华”的出版社“出版”的外文原版书，其中就有《针眼》。
	想来这也是天意了，当然毫不犹豫地买下。回到家乡以后，一时也没去看，因为当时英文水平有限，看看简写本还可以，看原文足本就困难了。有一天放学回家，看到我父亲辛丰年正捧着《针眼》看得起劲。这有点奇怪，因为我相信父亲对任何“畅销”的东西，都是没有兴趣的。到了晚上，他完全没有放下那本书的意思。到了第二天，他看完了。这本书写得非常吸引人，父亲对我说，“就是太黄了。”父亲的遗憾，立刻转化为我学习英语的强大动力。我花了整整一个月，连猜带蒙，活生生把这本书硬啃了下去。这是我平生读完的第一部英文小说原著，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只觉得自己有一种突飞猛进、脱胎换骨的感觉。
	到了八十年代，西方通俗小说的翻译就多起来了，陆续又读了福莱特的《吕蓓卡密钥》和《圣彼得堡来客》，都是让人欲罢不能，必须一口气读完的惊悚题材。也就慢慢知道福莱特是英国头号畅销书作家，作品全球销量超过一亿册，那时候J&middot;K&middot;罗琳还没出来混呢。
	前几年在美国的时候，常常到书店里去逛。有一天一眼看到一个熟悉的作者名字：福莱特。可是书名却是陌生的：《圣殿春秋》。越翻我越吃惊，这不是我所熟知的福莱特的间谍和惊悚题材，风格与他以往的作品非常不同，将近千页的超级长篇，写的是十二世纪的英国人，用五十年的时间，在一个叫王桥的地方，造了一座教堂。
	福莱特写中世纪造教堂，而且写了一千页，这太不可思议了啊。好奇心让我忍不住买了一本回家细读，看看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一看不得了，昏天黑地，夜不能眠。首先，这是一部惊悚小说家写的“严肃”文学，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小说。其次，这部“严肃”小说比他的“非严肃”小说还要引人入胜。事实上，福莱特自己也说，这是他最心爱的作品，是他最成功的作品，也是他最畅销的作品。
	二
	小说一开始写十二世纪一个叫汤姆的建筑工匠，一生最大的梦想是造一座大教堂。这主要是出于生计的考虑，那是个兵荒马乱加天灾人祸的黑暗年代，怎样才能努力让自己和妻子儿女活下去，是普通人面临的最大问题。那时候要盖座大教堂，可不像今天我们造住宅小区，几个月就可以搞定，那是需要几十年的光阴，差不多可以提供一辈子的稳定口粮，对汤姆这样手艺高超的工匠来说，绝对是个理想的工作。
	全书散布着各种中世纪建筑工艺的细致描写，从蓝图的设计、石料的开采、行业的规范，到门框的工艺、立柱的配置，各式各样的细节，应有尽有。这正是对现实主义的伟大传统的延续，黑格尔曾经称赞《伊利亚特》中火神兼匠神赫菲斯托斯替阿喀琉斯打造盾牌的著名场景。“二十只风箱对着坩埚吹呼，喷出温高不等的热风，效力于忙忙碌碌的神匠，有的亢猛炽烈，顺应强力操作的需要，有的轻缓舒徐，迎合神匠的愿望。工作做得井井有条。”黑格尔说，一切真正的史诗对于家庭生活、社会风俗、劳动技艺都要描绘出完整的图画，因为这些都是民族精神意识的表现形式。
	如果你对现实主义或黑格尔毫无兴趣，那也没关系，这些对中世纪职业的描写依然会吸引你，因为福莱特可不完全是出于对荷马的敬意才花上这些笔墨的。倒霉的汤姆空有一身绝艺，既生逢乱世，自己又是时乖命蹇，灾祸不断地降临到头上。他用尽一切谋生手段，拖着一家，穿过一个个森林，来到一个个城镇，别说造大教堂了，就是要找到个替人加固房顶的临时性工作都十分艰难。小说写尽了一个中世纪的父亲，要为自己的妻儿努力打拼，想出一切办法不让他们挨饿的卑微努力，彼心彼情，和将近千年后的我们，是一样的。在连续性的失败后，他来到巴塞洛缪伯爵的城堡，向管家求一份低下的工作，遭到断然拒绝。绝望中，汤姆从技术专家的角度，向管家指出城堡在建筑上的一大堆缺陷，这些弱点将会成为防御上的重大缺陷。旁边的伯爵一听就明白了，立刻雇用了汤姆，因为他正在策划谋反，战争迫在眼前。
	可见，在任何时代，手艺不是万能的，但是有手艺的，总是比没手艺的，机会要多那么一点。
	三
	汤姆的飘荡，来到一个终点，那就是王桥修道院。在这里，他遇见全书的另一个主人公，王桥修道院副院长菲利普修士，他们一起来打造一座大教堂。菲利普笃信上帝，品德高尚，充满同情与爱心。但这种信仰不是抽象的，更不会像埃科的《玫瑰的名字》中的威廉一样总是在与人进行没完没了的神学讨论。菲利普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也是一个实在人。对菲利普来说，信仰上帝总是体现为很现实的行动，比如修一座大教堂。为什么要修呢？也很简单，因为原来的教堂被烧掉了（为何被烧是全书的一个关键情节，这里不作剧透）。
	作品从菲利普的角度，写中世纪一座修道院的内部管理，同对汤姆手艺的描写一样，也是细节丰富，让人大开眼界。菲利普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他把他的修道院管理得井井有条，但是一场大火几乎把他推向绝境。这时候，从天而降的汤姆就有点像是上帝派来帮助他的建筑之神了。汤姆向菲利普描述他的重建计划，这一段长篇大论，浓笔重墨，堪称经典。汤姆胸有成竹，从容自信，尽显神匠风采，而菲利普则被一步步吸引，在憧憬中心醉神迷。这也让人不禁想起《越狱》中的迈克&middot;史高飞向他哥哥林肯描述逃出狐狸河监狱计划的场景。史高飞和汤姆一样，也是一位出色的建筑师，技术是他们求生的共同法则，这也许不完全是巧合。
	汤姆的设计比原先的教堂要宏伟得多，这里面当然有他的私心，可以把工期拖得长一点，确保全家的长期生计，但这也是无可指摘的吧。就菲利普而言，把教堂搞大，当然更是不坏，可以扩大影响，可以吸引更多的百姓。但还有其他一些东西，这里面有一个工匠对自己手艺的骄傲和期待。菲利普问汤姆为什么渴望造一座大教堂，汤姆回答说：“因为它很美。”
	还有其他的原因，大家自己去寻找吧。起点总是很简单，结果却很不简单。动机很现实，意义在过程中不断丰富，不断超越。如此说来，这个教堂的营造就有点不一般了，这世上的很多事情，其实都是这样的呀。
	蓝图很好，现实却要残酷得多，有财政的问题，有来自教会更高层的阻挠，还有王位变迁，军阀混战，都给建筑工程平添各种障碍，乃至毁灭性的打击。从这里开始，大教堂的营造被嵌入一幅广阔的十二世纪历史画卷。
	四
	与大教堂的命运关联的诸多人物之中，巴塞洛缪伯爵之女阿莲娜的命运着实扣人心弦。汤姆修得了她家的城堡，却挡不住伯爵的覆灭之命。小说描写阿莲娜被凶暴残忍的世仇威廉&middot;汉姆雷强暴的一段，可能会令国人产生强烈不适。我们都习惯了各种童话中的英雄救美，公主遭遇恶魔，千钧一发之际王子从天而降，从此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这里却没有什么王子，只有最令人发指，最让人难以忍受的现实。此段描写在西方读者中也引起争议，可我们不要忘了，这是十二世纪，一个极端暴力和野蛮的年代，战火连绵，法律无存，人命危浅，妇女更如俎上之肉，何以摆脱被宰割的命运？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王子更是等不来的，就是等到今天也不会出现。但这不是结局，更不是一切，阿莲娜擦干自己的眼泪和血迹，不是投河上吊，而是下决心复仇，光复家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个重修“大教堂”的计划，包含了罪孽、堕落、拯救和重建。这个重修的伟业，靠的是个人坚忍的意志，不屈的精神，与菲利普和汤姆的工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是无边罪恶中的善，无尽黑暗里的光。
	我们常常骄傲自己历史的悠久，史官文化的丰厚。这些年来从小说到网络到影视，从戏说到正说到歪说，历史题材汹涌澎湃，滔滔不绝。但是请仔细看一看，我们对历史的追捧，迷恋的是些什么？其实大抵就两个字：权术。以史为鉴，说得好听，其实鉴的不外乎宫廷政治、官场技能、尔虞我诈。在这些热门的历史作品中，人在哪里？人性在哪里？人心在哪里？
	看看《圣殿春秋》吧，你也可以说这不过是一部商业化的畅销小说，充斥着阴谋、暴力和欲望。但是这里面有些东西，是我们缺少的，甚至是在我们的所谓“严肃”作品中，那就是建造。上帝可以是假的，天堂可以不存在，但教堂是可以造出来的。在建造的过程中，完善的是工艺，收获的是人心。
	严锋

他们才是大地的支柱
	古今中外的文学界，及至当今的出版界，总要把文学做出雅俗之分，并且习惯于尊雅抑俗。殊不知，阳春白雪，从来和者甚寡；而下里巴人，却始终受到大众欢迎。
	其实小说这种文学体裁，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通俗文学形式。唐时的文人都竞相在诗坛上一显身手，如今我们所见的唐人传奇小说，不过是诗人们的余兴游戏之作，当年是难以登大雅之堂的。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崛起和市民阶层的形成，小说居然得以蓬勃兴旺，成为市民文学的骨干；个中道理，恐怕不言自明了。我国的四部长篇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水浒》、《西游》、《红楼》和若干短篇的《唐宋传奇》以及后来的明、清两朝的拟话本小说，之所以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涤汰，同时受到文人墨客和普通百姓双方面的珍爱，其原因就在于这些作品既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又有重要的文学价值，寓教于乐，雅俗共赏。
	再以十九世纪以来真正以小说征服了文坛的西方文豪狄更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等人为例，他们的作品之所以能够在世界各国家喻户晓，其中的缘由，不亦是桃李无言，下自成蹊吗？美国南方文学的领军人物威廉&middot;福克纳的作品一向以费解著称，但也曾多次列入畅销书榜，不是也很说明问题吗？
	反观某些“纯文学”作品，小说到了没有情节，人物到了只有心理活动的地步，虽不乏某种深刻，但于作者，未免是关在象牙之塔中闭门造车（说得难听些，颇有无病呻吟之嫌）；于读者，不啻嚼蜡而难以卒读。这样的作品纵有千般哲理、万种寓意，又有多少人去理会？
	诚然，通俗绝不等于庸俗。通俗者，是指其为大多数读者所喜闻乐见，并非没有高雅的情趣和高超的技巧；庸俗者，则诲淫诲盗，不堪入目，大抵粗制滥造，即仅供阴暗角落赧颜窃读，必不能堂而皇之地流传于世。
	总之，从来作为通俗文学形式的小说，其中的珍品既然能够普及和传世，必定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反映社会现实的广度及深度乃至耐人寻味的深邃哲理。由情节而人物而社会而哲理，这既是小说从产生到成熟的发展历程，亦是判断一部作品高下的准绳和衡量我们自己阅读和欣赏能力的标杆。
	英国作家肯&middot;福莱特的名字已为各国读者所熟悉。自一九七八年他的处女作《针之眼》(Eye of the Needle)一书问世并一举获得美国侦探作家俱乐部奖以来，接连发表的《三角谍战》（Triple，一九七九年）、《吕蓓卡密钥》（The Key to Rebecca，一九八〇年）、《圣彼得堡来客》（The Man from St. Petersburg．一九八二年）、《与狮同眠》(Lie Doum with Lions，一九八五年)等六部作品都是国际范围的畅销书。这些小说都在特定的历史或现实大事件中，围绕着英雄美人展开扣人心弦的惊险情节，深为读者所喜爱。
	说起来，撰写惊悚小说并非他的初衷。他在二十多岁担任英国《晚间新闻》记者时，由于出差途中要等候返程火车，便去参观了彼得伯勒大教堂（即书中王桥大教堂的原型）。原来，他自幼生活在清教的环境，对周围的景观从不留心，只是读了有关大教堂建筑的书籍，才引起了好奇。那天的参观，使他对中世纪修建的大教堂叹为观止，由此而引动了一系列的思考：当时的人们生活水平低下，科学技术并不发达，到底是出于何种动机，运用了什么手段，才建造了如此巍然耸立数百年的宏伟建筑呢？他经过翻阅书籍，答案逐渐清晰，而为了全面综合地再现那一段辉煌的历史，他认为只有写一本长篇巨著的小说。但他自知，以他当年二十七岁的年龄，阅世不深，笔力不逮，尚不胜任这样浩瀚的文字工程。于是他便一方面积累素材，构思人物与情节，一方面写出一系列惊悚小说以练笔。之后，历经十个寒暑，又埋头疾书三年，方才推出这部八十余万字，跨越数十个春秋的历史题材小说。尽管他自己为改弦易辙担着风险，别人也对他的另辟蹊径缺乏信心，但该书甫一问世，便征服了读者，在各国都销售甚旺，往往两倍于他原有的畅销作品，并时时占据销售榜首。这至少说明他的创新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福莱特写作《圣殿春秋》的实践证明：模式不能等同于风格。一个成熟的作家应有自己的独特风格，但他的作品一旦形成某种固定模式，不但会失去读者，也会使作家自己的创作陷于千篇一律的俗套窠臼。
	福莱特是一位创作欲望十分旺盛的作家。由于始终心怀创作中世纪修建大教堂题材的巨著的宏愿，他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世界著名惊悚小说家的成就，仍要创新和突破。于是，如上所述，在构思、练笔和积累素材长达十年之久以后，又默默耕耘了三年，才拿出了这部《圣殿春秋》。正如美国《出版家周刊》的评论文章所指出的：“他冒了一切风险，却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胜利者。”
	他在迈出这新的一步时，并未摒弃原有驾轻就熟的手法，相反地，他保留了自己的风格，但又刻意求新。
	他依然选择了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一一二三—一一七四）来展开他的故事。不过，与其说这是从亨利一世（一一〇〇—一三五年在位）到亨利二世（一一五四—一八九年在位）之间的二十年争夺王位的内战期，不如说是哥特式建筑的诞生期，因为书中主要人物的命运无不与修建大教堂息息相关。小说的背景是真实的，不但斯蒂芬、莫德、亨利这三位君主，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伯爵、亨利主教、贝克特大主教这些人物确有其人，连圣但尼修道院教堂首用哥特式扇形拱顶（一一四〇年）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惨遭四名骑士谋杀（一一七〇年）这样的事件也都有案可查。这就使通篇故事具备了中世纪初英格兰那种特定的历史氛围。
	这里需要赘言的是涉及西方基督教教堂一些粗浅概念。首先，教堂有几个级别：教区的中心，通常就是教区主教的驻跸之地，要建立大教堂；一般的村镇中都要设置教堂；学校等集体单位都备有小教堂；而官邸豪宅中则都辟有祈祷室。由此可见，基督教堂不仅有规模大小之分，也有地位高下之别。笔者在几次出访欧洲各国时，有幸遍观从最原始质朴的木板教堂，到厚实的土墙建造的较高的大教堂雏形，直到雄伟高大的成熟的哥特式石砌大教堂。那时我已经翻译过本书，算是实地考察了欧洲不同阶段教堂的发展，印证了从书中获得的知识。其次，是关于大教堂的形制。大教堂的正门一般朝西，因为直对正门的中殿的终端圣坛要坐东——教会相信，基督教的发祥地或者他们所膜拜的耶稣基督在欧洲的东方，即中亚。大教堂都十分高大挺拔，固然体现了人们“通天”的神圣向往（我国的大型建筑，如宫殿和庙宇，则伸展开阔，要“接地”，体现了东西方不同的哲学理念），但更重要的是，显示了人们对伟大工程的追求。正是在大教堂的修建中，实用的科学技术和建筑艺术，得以迅猛发展。教堂的俯视图呈十字形：东西向的正殿要长，南北向的侧翼要短。这种外形固然有宗教符号的象征意义，但从力学角度，十字交叉则形成了牢固的结构。在中世纪，著名的大教堂都附有修道院，是供修士们研习和抄写《圣经》及静修的神学院。其中以本笃派的苦修者居多。教堂的周围便是墓地，用来埋葬本地的信徒。而教堂前面的广场，不拘大小，都是当地居民（当然都是教众）的聚会场所。每逢礼拜天，便开放集市，做买做卖；还有演出——起初是宗教劝善内容的神奇剧，后来发展出通俗剧，以及吟游诗人、江湖艺人的种种表演。可以说，为市民阶层喜闻乐见的戏剧及说唱就是在这里发展成型的。由此可见，教堂在当时人们的精神生活及物质生活两方面都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福莱特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聚焦点，一方面展示了那个历史时期的宗教和世俗生活；另一方面，更主要的，凸显了那些代表前进力量的普通百姓中的精英，如何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不畏险阻地发展着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显然，修建大教堂这一伟大功业，主要是由具有才华的建筑匠师们完成的，如书中所叙，教会的神往，豪门的私欲，只不过是这些普通劳动者用来实现自己的宏愿的辅助力量。所以说，他们才是“大地的支柱”。台湾译本出版时将本书更名为《圣殿春秋》，大概是他们的信仰使然，可惜却将故事的主题局限于建筑大教堂的具象上，而忽略了更深层次的对于劳动者的艰辛付出及崇高精神的讴歌。
	在这部八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中，作家继续发挥了讲故事能手的本领，在情节的铺排上，极尽跌宕起伏之能事，而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呈波浪式滚动递进状，令读者难以释卷。当然，情节必须有细节加以支撑，没有细节，作品就缺乏力度，也无法感人。福莱特无疑研究了大量的史料和哥特式大教堂的文献，再加上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一幅中世纪英格兰的衣、食、住、行及生产和战争等包罗万象的风俗画，使我们得以徜徉其间，和书中人共同去观察、去体验、去思考。作家在细节的描绘上有两点给人印象颇深：一是凡与主题有关的便不厌其详，如对大教堂、对生与死的描写；二是他的笔端始终饱蘸感情的浓墨，是与非、美与丑、爱与憎，深深渗透在字里行间，激起我们和人物的共鸣，与他们一起喜怒哀乐。
	由于作品重点写了哥特式建筑诞生和成型这一欧洲中世纪文明的侧面，书中的主要人物便都以智慧为共同特征。菲利普、沃尔伦、汤姆、杰克、阿莲娜、里甘这些人自不待言，就是阿尔弗雷德那样的蠢笨汉子和威廉那样的浑横凶徒，也都不乏心计和狡诈。于是，读者所看到的便是一场场人与人的斗智或一个个摆脱困境的计谋。正是在这种紧张激烈的场面中，这些智慧人物的各自不同的特征也就跃然纸上了：菲利普的精明、沃尔伦的阴险、汤姆的机警、杰克的灵气、阿莲娜的聪慧、里甘的奸猾……无一不活灵活现地突显在我们面前。他们有血有肉，有色彩鲜明的个性，又有具体而微的行动，也有内在的心理依据，读来真实可信。
	不难看出，福莱特在撰写这部小说时是遵循了历史题材小说的鼻祖瓦尔特&middot;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一七七一—一八三二）所奠定的基本原则的，我们甚至可以从本书中看到司各特的代表作《劫后英雄传》（Ivanhoe，一八一九年，描写亨利二世之子“狮心”理查一世在位期间入侵的诺曼底贵族和英格兰土著、百姓之间的争斗和文化上的融合）写作手法的一些影子。但福莱特终归是我们时代的作家，和一百七十年前的先辈不同。这不仅表现在叙述角度多借助书中人物的视角等现代派技巧上，更主要的还表现在作者所赋予作品的主题和对人物理解的现代意识上。简言之，福莱特是以一个现代人的观点去认识和总结十二世纪时的事件和人物的。这就必然拉近了我们和历史的距离，如同身临其境，令人倍觉亲切。
	对当今人类的现代意识有重大影响的弗洛伊德心理学和存在主义哲学，指出了人类求发展的本能和只有敢于付出代价，才可恢复个人决定自己生活价值的自由。在本书中，无论是王位之争还是王权与教权之争，抑或正义与邪恶双方之争，归根结柢全是一种谋生存、图发展的竞争与奋斗；其中的是与非，只在于是“为了创造世界之最美好的事物”，还是仅仅为了一己之私。汤姆和杰克为了建造更雄伟的建筑物而胼手胝足；菲利普和乔纳森为了修道院和王桥镇的繁荣而呕心沥血；阿莲娜为了实现对父亲发下的誓言而含辛茹苦……都为我们树立了人生的楷模。尽管这种奋争有时可能是痛苦的磨砺，但全人类的繁荣、兴旺、和平、幸福及进步，不正是有赖于这些奋斗不懈的人物吗？
	总而言之，不同层次的读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欣赏习惯去品味本书丰厚的内涵：可以耽于动人的情节，可以学习历史背景或建筑学等方面的常识，可以汲取书中人物的智慧为我所用，也可以探讨人生哲理。
	以上所写，可说是译者的一点个人心得和体会，愿与读者诸君共享。还必须说明的是，本书涉及颇多英国历史、基督教和建筑学方面的知识，无论在时间还是在地域上都和我们的现实生活相距甚远，本人在翻译时虽时时留心，仍不免有文字上的不妥或疏漏之处，尚望专家学者及读者朋友不吝指正。
	当我最后译完全书，掩卷深思时，心头不由得浮现出一种感慨。书中所写的时代，相当于我国的宋朝，彼时英格兰的文化和生活水准不知要落后于我国多少年！然而在那里后来却发生了工业革命，率先进入了近代社会，在全球领一代风骚。反躬自问，我们这些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的炎黄子孙，难道不该有更大的作为吗？这或可算做并非题外话的一些思考吧！
	胡允桓
	为台湾宏观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译本而写
	一九九三年七月
	为上海译文出版社重印本修改补充
	二〇〇九年三月
<hr />
<ol>
	<li>
		[1]Eye of the Needle这一书名，我国大陆初版时曾译作《针眼》，后来我为台湾版翻译时，专门在译者序中仔细论述了何以应该译作《针之眼》，此处不拟赘言。诚如早些年的日本电影《人证》应该译作《人性之证明》一样，才能准确表达原意，不致产生误解。</li>
</ol>

前言
	没有任何事情会照你预计的那样发生。
	包括我本人在内的很多人，都对《圣殿春秋》感到惊异。人们已经把我当成了惊悚小说家。在写作生涯中，当你有所建树时，聪明之举便是在你的余生中每年都写一些同样类型的东西。小丑不要妄想扮演哈姆雷特；通俗歌手不该去写交响乐。我不会甘冒牺牲我的名声之险去撰写超出我的特长和属于非分之想的作品。
	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上帝。我并非大家所说的那种崇尚精神世界的人。按照我的代理人的说法，我身为作家的最大的问题便是：我不是一个备受折磨的灵魂。读者诸君指望从我这里读到的无非是一个修建教堂的故事。
	因此，《圣殿春秋》未必是该由我来写的小说——连我自己都有这样的看法。我提笔撰写之后又将其束之高阁，有十年的时间未作一顾。
	事情就是这样。
	在我的孩童时代，我们全家都属于一个叫做“普利茅斯兄弟会”的清教团体。对我们而言，教堂只是中间有一张桌子、四下围着几排椅子的空荡荡的房间。举凡绘画、雕像，以及一切装饰都在禁止之列。该团体也不鼓励其成员到敌对派别的教堂去。因此，我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对欧洲教堂富丽堂皇的建筑宝库一无所知。我在二十五岁前后担任伦敦的《晚间新闻》记者时，开始涉足小说创作。当时我即意识到，我从来未对身边的城市景观感兴趣过。而且，我也没有掌握描述我的人物所从事的建筑业的词汇。于是我便购买了一本尼古拉斯&middot;佩夫斯纳所写的《欧洲建筑概要》。该书使我对建筑，尤其是教堂建筑，大开眼界。佩夫斯纳在写到哥特式大教堂时，确实情有独钟。他写道，尖顶拱在历史上难能可贵，在解决技术问题——如何建造更高的教堂——的同时，也使之具备了挺拔崇高之美。
	在我阅读佩夫斯纳的专著之后不久，我所在的报纸派我去东英格兰的彼得伯勒城。我早已忘记了我正在撰写的故事，却始终牢记着我将其搁置之后要做些什么。我有一小时的时间等候返回伦敦的火车，想起了佩夫斯纳对中世纪建筑迷恋和钟情的描写，于是便前往观看彼得伯勒的大教堂。
	这就是那样一种时刻。
	彼得伯勒大教堂的西端，有三座巨大的哥特式拱门，像是为巨人进出而设。其内部比外面还要古老：由规则的圆形诺曼式拱券构成的连拱廊，庄严地排列着，直通侧廊。如同一切伟大的教堂一样，这里既宁静又优美。但还不仅如此。由于佩夫斯纳的著作，我对背后的工作略知一二。我知晓人们修建更高更美的教堂的种种努力的故事。我了解这座建筑物在历史——我心中的历史——上的地位。
	我为彼得伯勒大教堂心仪神迷了。
	参观大教堂成了我的一项爱好。每隔数月，我都要驱车前往一座英格兰的古城，住进一家旅店，研究那里的教堂。就这样，我拜访了坎特伯雷、索尔兹伯里、温切斯特、格洛斯特和林肯的大教堂，个个都独具特色，也都有可歌可泣的故事。大多数人只花上一两个小时参观一座大教堂，而我却愿意逗留上两三天。
	那些石头本身就揭示了建造的历史：中断和开始，损毁和重修，繁荣时的扩建，奉献给出资付款的富人的彩色玻璃窗饰。另一方面，也讲述了大教堂在城中所占的位置。林肯大教堂与城堡隔街相望，宗教和军事两种势力面面相觑。温切斯特大教堂坐落在棋盘式街道的中间，那是中世纪一位自诩为城镇规划者的主教的设想。索尔兹伯里的大教堂在十三世纪时迁址，从设防的山顶——那里的旧教堂的残迹依旧可见——改建到开阔的草地上，表明持久的和平已经到来。
	然而，有一个问题却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为什么要建造这些教堂呢？
	有些答案很简单——为了上帝的荣光，出于主教的虚荣，以及如此这般——但这些于我都不满足。中世纪大教堂的建筑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欧洲现象。那些建筑匠师没有强力的工具，他们也不懂得结构工程的数学计算，而且他们还一贫如洗：当年最富有的王公们，可以说，也没有现代监狱中囚犯的日子过得好。可是，他们却竖起了前所未有的最美的大教堂，而且建筑之精，使之在数百年后的今天，依然巍峨耸立，供我们研究和赞赏。
	我开始阅读有关这些教堂的书籍，但我觉得那些书不能令我满意。书中尽有对高耸的美学赞叹，但对活生生的建筑物却涉及甚少。这时，我得到了让&middot;金培尔撰写的《大教堂建筑师》一书。金培尔是法国一个艺术商家族的不肖之子，却和我一样对高侧窗是否产生美感显得更加热衷。他在书中写道，实际上是那些住在简陋破屋中的人们建起了这些传奇般的建筑。他浏览了众多法国修道院的薪俸记录，对建筑匠师是何许人及所挣几何颇感兴趣。例如，是他第一个注意到，很有一些是女性人名。中世纪的教会是注重性别的，但女人却和男人一样参与了大教堂的建筑施工。
	金培尔的另一部著作《中世纪的机械》使我懂得，中世纪是一个高科技迅速创新的时代。其间，水力磨坊在工业上得到多方面的广泛应用。之后，我又对中世纪的普通生活产生了兴趣。而且，我渐渐明白：对于中世纪的人们而言，修建大教堂何以成为顺理成章之举。
	解释起来并不简单。有些类似设法理解二十世纪的人们为什么花费那么多的钱财去开发太空。在这两种情况中，都有一整套势力网在起作用：科学上的好奇，商业上的利益，政治上的敌对，以及普通百姓精神上的向往。依我之见，只有一个途径来全面绘制那一套网络：写一部小说。
	在一九七六年的某个时候，我拟出了这部小说的提纲，并写下了大约四章的文字。我把提纲和书稿寄给我的代理人阿尔&middot;祖克尔曼，他回信说：“你创作了一幅花团锦簇的地毯。你所需要的就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动人的情节。”
	回顾起来，我能够明白，我在那二十七岁的年龄，是写不出这样一部长篇小说的。我就像是一个学习水彩画的小徒弟，却在准备一大幅绘制油画的画布。公平地说，这样一部主题的作品应该是长篇巨著，涵盖数十年，还要形象地展现中世纪欧洲的伟大气概。而我正在撰写的却是相当平淡无奇的作品，而且即便如此，我也没掌握其写作技巧。
	我搁置了大教堂的小说，另辟蹊径：关于二战期间一名德国间谍在英国活动的惊悚小说。所幸，那样的创作我还得心应手，这部名为《针眼》的小说成为我的第一部畅销作品。
	下一个十年期间，我就写起了惊悚小说，但我继续参观大教堂，而且始终未忘创作一部大教堂题材小说的念头。我在一九八六年一月完成了我的第六部惊悚小说《与狮同眠》之后，便重操旧题。
	我的出版商惴惴不安。他们想要的是另一部惊悚小说。我的朋友们也忧心忡忡。他们深知我喜欢成功。我不是那种作家，逢到失败就会说，书是好书，只可惜读者不识货罢了。我写书是为了让读者消遣，而且我也乐于此道。一部失败的作品会使我痛苦万分。没人试图劝我放弃，但很多人表示了关切的保留。
	然而，我并不打算写一部“晦涩”的小说。我所写的是一个冒险故事，充满了丰富多彩的人物，他们胸怀大志，工于心计，情欲旺盛，英勇无畏，聪明过人。我要让普通读者和我一样为中世纪大教堂的罗曼史而欣喜若狂。
	彼时，我已经开拓出使用至今的工作方法：我开始先拟定一个故事提纲，列出每一章的情节，勾出人物的草图。但此书与我的其他作品不同。开篇来得容易，但随着几十年中故事的曲折发展和人物的长大成人，我发现越来越难以在他们的生活中创作新的坎坷不平了。我恍然悟到，一部长篇巨著比起三部篇幅短小的作品是更大的挑战。
	故事的主人公应该是某种类型的上帝的仆人。这对我有些勉为其难。我觉得自己难以对一个专注于来世的人物感兴趣（许多读者亦是如此）。为了使菲利普副院长更富人情味，我赋予了他非常务实又求实的宗教信仰，让他在现实世界中而不仅仅是到天堂上去关心人们的灵魂。
	菲利普在性方面的态度也是一个问题。在中世纪，所有的修士和教士都理应维持独身。最信手拈来的戏剧情节该是一个人竭力压制他的性欲。但我却无法为那样的内容激发出任何热情。我是在一九六〇年代成长起来的，我跟那些遇到诱惑而就范的人想法一样。最终，我把菲利普处理成那种不屑于性的少数人。他是我笔下唯一的一位洁身独处的人物。
	我同十年前就曾激励了我的让&middot;金培尔取得了联系，我得知他不仅寓居伦敦而且与我同街为邻，感到喜出望外。我聘用他做顾问；直到他辞世，我们都是朋友和网球场上的对手。
	翌年，也就是一九八七年的三月，我只草拟出全书的前三分之二的提纲。我认为已经够了，便动手写作。
	到十二月，我已写就了二三百页。
	这是十分糟糕的。我为这个故事整整工作了两年，而我的全部成绩只是一个不完整的提纲和几章文字。我不能将我的余生全都用在这本书上。可是又该怎么办呢？好吧，我可以先把它放一放，写起另一部惊悚小说。要不，我就得加倍努力地工作。那些日子，我通常从星期一写到星期五，然后在星期六上午办理我的记者事务。从一九八九年一月前后，我开始从星期一写到星期六，只在星期天处理信件。我写作的成果激增，一方面是由于多出了一天时间，但主要还是由于我写作时更加全神贯注。我一直没有拟出的该书结尾难题，也在我设想主要人物卷入真实历史中臭名昭著的对托马斯&middot;贝克特的谋杀之时，灵光闪现地解决了。
	就我记忆所及，我在那年的年中前后，完成了初稿。既激动又急切的心情推动着我在修改时倍加努力，一周里要工作七天。我的公务无暇顾及，但我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完成了该书，从提笔算起，历时三年零三个月。
	我筋疲力尽，却欣喜异常。我觉得自己写了一部很特殊的书，虽说不一定又能畅销，但很可能会广受欢迎。
	许多人并不同意。
	我的美国精装本出版商威廉&middot;莫罗公司，印制了和《与狮同眠》同样的印数，当售出了同样数量之后，他们非常满意。我在伦敦的出版商们更加兴奋，《圣殿春秋》一书比我此前任何一本书的销售都好。不过，世界各地的出版商的最初反应都是松了一口气：福莱特完成了他的难以置信的工程，侥幸成功了。该书没有获得任何奖项——甚至没有被提名。少数几位评论家表示赞赏，但大多数印象一般。意大利读者一向对我青睐，该书在那里是畅销书的第一名。在英国，其简装本占据畅销书榜首为时一周。我开始觉得自己错了。这本书不过是引人入胜而已，写得不错，但没什么了不起。
	不过还是有一个人激情满怀地坚信，这本书非同一般。我的德文编辑，古斯塔夫&middot;吕波&middot;威尔拉格出版社的瓦尔特&middot;弗里茨希早就梦想着要出版一部修建大教堂的长篇小说。他甚至向他的一些德国作家谈及这个主意，但始终不见动静。因此，他对我的写作激动之极，当打印稿传到时，他觉得他的希望成真了。
	到那时为止，我的作品在德国只算是勉强成功。（我书中的坏蛋往往是德国人，因此我无可抱怨。）弗里茨希热情洋溢地相信，《圣殿春秋》会是打破坚冰之作，会使我在德国最受欢迎的作家中独占鳌头。
	连我都不相信。
	可他是对的。
	吕波公司闪亮推出该书。他们聘用了一位青年画家阿齐姆&middot;吉埃尔设计封面，但当他坚持作为一件艺术品来设计全书时，吕波公司居然勇气十足地认可了他的观点。他索价甚高，但他与买主弗里茨希的沟通成功，认定这本书有独到之处。（他继续为我的全部作品的德文版本担任设计多年，创造了一种吕波一再使用的外观。）
	我最初获悉读者认为该书非同一般，是在吕波公司做广告庆祝销售量达到十万册的时候。除去美国，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国家销售过这么多的精装本（美国人口可是德国的三倍）。
	时隔两三年，《圣殿春秋》在德国登上畅销书榜八十次之后，开始出现在畅销时间最长的书的名单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书始终榜上有名。（迄今为止，上榜时间已逾三百多周。）
	一天，我在察看来自我的美国简装本出版商——新美国图书馆的稿酬清单。这种清单设计得十分巧妙，使作者无从知晓他的作品的真实销售情况，但在我几十年来的不懈努力之下，我还是学会了从中了解真相。我注意到，《圣殿春秋》每半年便销售五万册左右。与我的其他作品相比较，《针眼》则是两万五千册，我大多数的作品都是如此。
	我察看了一下我在英国的销售量，发现情况相仿：《圣殿春秋》的销售量大体上也是我的其他作品的两倍。
	我开始注意到，在我的书迷的邮件中，提及《圣殿春秋》的最多。我在书店签名售书时发现，越来越多的读者对我讲，《圣殿春秋》是他们的最爱。许多人还要求我写出续集。（有一天我会的。）有人说，这本书是他们读过的最佳作品，这样的赞誉是我从未因我的其他作品而得到过的。一家英国旅行社还向我提议，创立一个“圣殿春秋”的节日。这简直有些像风靡一时的崇拜了。
	我最终琢磨出了事情的原委。这是一部口口相传的小说。书籍销售的秘诀在于，最佳广告是花钱买不到的：那就是读者奔走相告的推荐。《圣殿春秋》的畅销靠的就是这一条。亲爱的读者，这是你们的功劳。出版商、代理人、评论家和颁发文学奖项的人们，普遍忽视本书，但你们却没有。你们注意到了本书非同寻常的特殊之处，并且向朋友们推荐；最终口碑就不胫而走。
	事情就是如此。该书似是不当；我也似乎是不当的作者；而且我简直没有恪尽己责。但这本书却是我的最佳作品，得到了你们的赞赏。
	我对此深表感激。谢谢大家。
	肯&middot;福莱特
	一九九九年一月于哈特福德郡斯蒂芬内支

序幕 1123
	小男孩们早早地来看绞刑了。
	天还没亮，头一批三四个男孩子就偷偷摸摸地溜出了棚屋，他们穿着毡靴，悄悄地不发出声响，就像猫儿似的。小镇覆盖着薄薄的一层新雪，如同刚刚涂了一道油漆；他们踩下的脚印糟践了平整光滑的雪面。他们走在杂乱的木屋之间，沿着结冻的泥泞街道，来到了静谧的市场，高耸的绞刑架正等候在那里。
	这些男孩子对大人珍视的一切全都嗤之以鼻。他们蔑视和嘲弄所有美好的东西。他们看到一个跛子就会哼哼哈哈，如果看见一个受伤的动物就会用石头把它打死。他们为自己的伤口吹牛，为自己的疤痕得意，对伤残更保持着特别的敬意：一个缺了指头的男孩能够成为他们的首领。他们喜爱暴力；他们愿意跑上几英里去观看流血；至于绞刑，他们是绝不会错过一饱眼福的机会的。
	一个男孩在绞刑架的底座上撒尿。另一个男孩爬上台阶，把两个拇指扣住喉头，然后猛摔在地上，扮着鬼脸，装出被绞死的可怕样子。别的孩子佩服得狂呼乱叫，引得两条狗一路吠着跑进了市场。一个很小的男孩大模大样地吃起一个苹果，那些大一点的孩子中有一个在他鼻子上猛击一拳，抢走苹果。小男孩朝一条狗扔过去一个尖利的石块来发泄自己的怨气，那条狗嗥叫着跑回家去。接下来就无事可做了，于是他们全部都蹲在大教堂前廊里干燥的走道上，一心等着看热闹。
	广场四周一幢幢结实的木石结构住房的百叶窗后闪起了烛光，那都是富裕的工匠和商人们的住家，这时洗碗碟的女仆和男学徒在点火烧水做粥了。天空的颜色由黑转灰，镇上的居民们穿着厚重的粗毛外套，低头走出矮矮的门口，颤抖着走下河边打水。
	不久，一伙年轻的男仆、工人和学徒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市场。他们连踢带打把那些男孩子轰出了教堂走廊，然后靠在石雕拱门柱上，搔着痒，朝地上吐着痰，一边煞有介事地议论起绞死人的事。一个人说，要是那家伙走运，就会在往下一落时拽断脖子，这样死得干脆，没有痛苦；不然的话，他就会吊在那儿，满脸憋得通红，嘴巴张开又闭上，活像离了水的鱼，直到勒死为止；另一个人说，那死法时间之长足够一个人赶上一英里路；第三个人说，还有更糟糕的呢，他就看过一个受绞刑的，到死的时候，脖子足有一英尺长了。
	市场的对面聚着一群老妇人，她们尽量躲得远远的，因为这些小伙子可能会朝他们的老奶奶们叫嚷些脏话。这些老妇人尽管不再为婴儿和孩童操心，总还是起得很早；她们都是最早把炉火点着，并且把灶台打扫干净。她们公认的领袖这时来到她们中间，她是个肌肉饱满的寡妇，以酿酒为生，她滚动一桶啤酒的轻松劲儿，就像小孩子滚铁环。还没等她揭开酒桶，已经有好些个顾客拿着瓶瓶罐罐恭候她了。
	郡守的助手打开城门，放农民进来，他们都住在郊区靠着城墙的房子里。有些人带来了鸡蛋、牛奶和新鲜黄油出售，有些人是来买啤酒或面包的，有些人站在市场上等着看绞刑。
	人们不时地伸长脖子竖起脑袋，仿佛警觉的麻雀，张望着位于小镇上方山顶上的城堡。他们看见一缕炊烟冉冉上升，城堡箭楼的窗后偶尔有火把闪光。后来，大约是太阳该从厚实的灰云后升起的时候，门楼的两扇大木门打开了，一小支队伍走了出来，郡守领头，骑着一匹黑骏马，后面跟着一辆牛车，载着被捆绑的囚犯。车后是三个骑马的人，虽说离得太远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但他们的服饰表明：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教士，再有一个是修士，队伍殿后的是两名武装的士兵。
	他们在前一天都出席了在教堂中殿进行的郡法庭审判。教士是当场抓住窃贼的；修士鉴定出被窃的银质圣餐杯系修道院所有；骑士则是窃贼的家主，证实他是私逃的；郡守判他死刑。当他们一行人缓缓走下山坡时，镇民们在绞架四周聚集了起来。最后到场的是居民中的头面人物：屠夫、面包师、两个鞣皮匠、两个铁匠、磨刀匠和造箭匠，他们都带着妻子。
	人群的情绪很古怪。通常，他们乐于观看绞刑。囚犯往往是窃贼，他们都是靠辛苦挣家当的，自然对窃贼满腔愤恨。但是这个窃贼大不相同。谁也不认识他，也不晓得他来自何方。他并没有盗窃他们的财物，而是偷了二十英里以外的一家修道院。何况他偷的又是一个镶嵌了珠宝的圣餐杯，其价值之高，根本不可能销赃——这可不同于偷了一块火腿、一把新刀或一条蛮好的腰带，丢了这种东西的人会伤心的。他们无法痛恨一个难以定罪名的人。囚犯被带进市场时，有几声嘲弄和嘘声，但这种凌辱并不由衷，只有那几个男孩子很起劲地揶揄他。
	大多数镇民没有出席法庭，因为开庭那天不是假日，他们都得挣钱谋生，所以这是第一次看到那个窃贼。那人年纪轻轻，也就是十六到二十岁之间，身材高矮很普通，只是模样陌生。他的皮肤白得如同屋顶上的雪，他的一双暴眼晶亮碧绿令人吃惊，头发的颜色像是削了皮的胡萝卜。女仆们认为他长相丑陋；老妇人们为他感到难过；那些小男孩直笑得前俯后仰。
	郡守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但是其他三个在他的判决上画押的人都是生面孔。那骑士一身肉膘，满头黄发，显然是个什么重要人物，因为他胯下的那匹战马腿高体长，其价值抵得上一个木匠干上十年。那修士岁数要大得多，总有五十开外了，他又高又瘦，颓然坐在马鞍上，似乎生活是个难堪的重负。最惹眼的要数那个教士了，他年纪轻轻，长着一个尖鼻子和一头平直的黑发，身穿黑袍，骑着一匹栗色的小公马。他目光警觉而危险，像一只能够嗅到一窝鼠仔的黑猫。
	一个小男孩瞄得准准地朝囚犯啐了一口唾沫。他啐得还真准，刚好把唾沫落到那人的两眼之间。那人大骂一声，就向啐唾沫的人冲去，可是被把他捆在车帮上的绳子给拽住了。这件小事原本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他开口说的话却是诺曼法语，正是贵族大人们用的语言。那么说，他出身高贵？要不就是他从家乡长途跋涉到此？谁也不知道。
	牛车在绞架下停了下来。郡守的助手拿着绞索爬上了车身的平板。那囚犯开始挣扎。男孩们雀跃了——要是囚犯一动不动，他们准会大失所望的。那人被捆住他手脚的绳子束缚住了，只能来回摆着头来躲避绞索。过了一会儿，高大的郡守助手往后退了一步，对准囚犯的肚子猛击了一拳。那人弯下腰，蜷缩起身子，郡守助手趁机把绞索绕过他的头，打紧了绳结。然后那助手跳到地面上，把绳子拽直，把另一头拴牢在绞架底座的一个钩子上。
	这可是个转折点。假如那囚犯此时再要挣扎，只能死得更快。
	武装士兵解开了捆住囚犯脚踝的绳子，让他自己站在车身上，只留下一双手还捆在背后。围观的人群一片寂静。
	这种时刻常会发生一阵骚动：囚犯的母亲会尖叫一声，或者他的妻子会抽出一把刀子冲上刑台，要在最后一刻救他一命。有时囚犯会向上天请求原谅或者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诅咒行刑的刽子手。此时，武装的士兵站在刑台上，一边一个挨着他，随时准备应付不测。
	就在这时候，那囚犯开始唱歌了。
	他有一副极纯净的男高音歌喉。歌词是法语，不过就连那些不懂法语的人都能从那哀调中听明白，那是一支凄凉伤感的歌曲。
<blockquote>
	
		一只百灵落入猎网，
	
		却唱得益发甜美，
	
		就如那哀婉的曲调，
	
		能让它破网而飞。
</blockquote>
	他一边唱着，一边盯视着人群中的某个人。那人的周围渐渐形成一块空地，她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了。
	她是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女，人们看着她，纳闷原先怎么没注意到她。她长着一头又浓又密的深棕色秀发，额头上留着齐眉刘海。她五官端正，嘴唇丰满性感。老妇们注意到她腰粗乳沉，断定她怀着身孕，猜测那囚犯正是她胎儿的父亲。但别的人除了她的一双眼睛没去看别处。她算是个漂亮姑娘，不过她的眼睛深陷，眼珠出奇的金黄，目光专注、晶莹而犀利，她看人的时候，简直让你感到她能一直看透你的内心，你只好避开她的注视，生怕她会窥到你的秘密。她衣衫褴褛，泪水淌下她柔嫩的双颊。
	赶车的车夫期待地望着那郡守的助手。而助手则望着郡守，等着他点头，那年轻的教士露出邪恶的神情，用肘部顶了下郡守，不耐烦地催促着，但郡守却不予理睬，任凭那窃贼一直唱下去。那丑汉的美声阻止了死神的脚步，人群中一阵可怕的阒静。
<blockquote>
	
		薄暮时猎人来取猎物，
	
		百灵鸟再也不得自由，
	
		所有的鸟和人终有一死，
	
		但歌声却能绵绵永留。
</blockquote>
	歌声终止时，郡守看了看助手，点了下头。助手高叫一声“起！”并且朝着牛肋甩了一鞭。车夫同时也打了个响鞭。牛迈步向前，囚犯站在车上摇晃起来，牛拉着车朝远处走，囚犯给吊在了半空。绞索绷紧了，窃贼的脖子噼啪一响就断了。
	人群中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人们都望着那少女。
	原来不是她叫的，而是站在她身边的磨刀匠的妻子，不过那少女是她尖叫的原因。少女已经跪倒在绞架跟前，两臂向前平伸在地，正是她这样做的时候，一下发出了诅咒。人们吓得直往后退，躲开她远远的，大家都清楚，那些遭受不公的人所发的诅咒是最灵验不过的了，而且他们都怀疑这次绞刑一定有什么不大对劲的地方，那帮小男孩都给吓坏了。
	那少女把她那能催眠的金色眼睛对准三个陌生人：骑士、修士和教士；然后发出诅咒，用银铃般的音调叫出了可怕的字眼：“我咒你们生病受苦，咒你们挨饿忍痛；你们的房子将被大火烧毁，你们的孩子将死在绞架上；你们的敌人将要繁荣，而你们将在伤心和悔恨中变老，并且在腐臭和极度痛苦中死去……”那少女说完最后一句话，把手伸进她身边地上的一个口袋里，取出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公鸡。不知她从哪儿又拿出一把刀，只一下就把鸡头砍了下来。
	就在鸡脖子还在往外冒血的时候，她把那无头的小公鸡朝黑发的教士扔去。鸡身在那教士面前落地，鸡血喷了他满身，也喷到了站在他两边的修士和骑士身上。那三个人厌恶地扭动着身子躲开，可是鸡血还是落到了每个人身上，把脸和罩袍全沾污了。
	那少女起身就跑。
	人群在她身前让开一条路，又在她身后合拢上。接着是一阵大乱。最后，郡守看到了武装士兵，气恼地吩咐他们快去追她。两个士兵开始挤过人群，粗暴地推挤着男人、妇女和小孩，要他们让开路。但是转眼之间那少女已无影无踪，虽说郡守想要搜出她，但他也明白是找不到她的。
	他憎恶地转过身去。骑士、修士和教士还没看见那少女已经跑了。他们还死盯着绞架。郡守随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那绞死的窃贼吊在绞索的一端，苍白的年轻面孔已经发青，在他那轻轻摇晃的尸体下面，那只无头小公鸡还没有死透，在血渍斑斑的雪地上绕着乱糟糟的圈子跑。

第一章
	一
	在一个斜坡山脚下宽阔的谷地里，一条清澈涟漪的小溪旁，汤姆在建造一所房子。
	四壁已经有三英尺高了，还在迅速加高。汤姆雇的两个建筑工在太阳底下有节奏地工作着，手中的瓦刀嚓嚓嚓、咔咔咔地响着，那壮工在大石块的重压下已经汗湿了。汤姆的儿子阿尔弗雷德，正在搅拌灰浆，一边往一块硬板上铲沙子，一边出声地计着数。汤姆旁边的板凳处，还有一名木匠，仔细地用手斧把一截山毛榉木料削成形。
	阿尔弗雷德只有十四岁，但已经和汤姆一般高了。汤姆比一般人高出一头，而阿尔弗雷德比他矮不了一两英寸，并且还在长。父子俩模样也很像：都长着浅褐色的头发和淡绿的眼睛，还有褐色的雀斑。大家都说他们是一对挺帅气的父子。两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汤姆蓄着一把卷曲的褐色胡子，而阿尔弗雷德还只有金色的柔细绒毛。阿尔弗雷德的头发也曾经有一度是金黄色，汤姆想起来就挺痴迷的。如今阿尔弗雷德就要长大成人了，汤姆巴望他会对自己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发生更多的兴趣，因为要想成为他父亲一样的建筑工，有很多东西得学呢。可是到目前为止，阿尔弗雷德对建筑原理仍感到乏味和困惑。
	等这所房子盖好，就会是方圆几英里之内最舒适的住宅了。底层将是宽敞的半地下贮藏室，天花板是穹形拱顶，便于防火。上面是居住用的大厅，从户外的楼梯上去，其高度易守难攻。靠着大厅的一堵墙将是一个烟囱，把烟火排出室外。这是一个大胆的创新：汤姆过去只看过一户住宅带有烟囱，他觉得这办法实在太妙了，就决心照建一次。在房子的一头，在大厅的外面，将要盖一间小卧室，那是当今伯爵的郡主才要求有的——她们过于娇嫩，无法在大厅里和男人们、女仆们以及猎犬睡在一起。厨房单设在外，因为所有的厨房迟早总要起火的，既然别无办法，只好把它远远地隔在一边，不和别的东西靠近，单单用来贮藏半冷不热的食物。
	汤姆正在给房子做大门。门框要做成圆形，看起来就像柱子——说明就要住在这里的新婚贵族有多么显赫。汤姆的眼睛落在用做标准的成型的木制模板上，手中的铁凿斜着对准石头，然后用大木锤轻轻地敲击着。石头表面飞起一片片碎屑，四散溅开，剩下的石头轮廓圆滑多了。他又敲了一阵。这一次光洁得足够大教堂使用了。
	他曾经盖过一次大教堂——埃克塞特大教堂。起初他把那工作，当做别的建筑一样看待。当匠师警告他说，他的活儿不那么合标准时，他真是又气又恼：他深知自己比一般建筑工要仔细得多。后来他才明白，一座大教堂的四壁不能光是好，还要完美。那是因为大教堂是为上帝建的，还因为那建筑实在太大，墙壁稍有一点倾斜，比绝对的笔直和水平哪怕有一点点变动，都可能从根本上削弱结构的牢固。汤姆的恼火变成了着迷。宏大雄伟的建筑物与一丝不苟的精密细部相结合，打开了汤姆的眼界，让他看到了他的行业的奇妙之处。他从埃克塞特的匠师那里学到了比例的重要性、各种数字的象征意义，以及用来计算出墙壁正确宽度或螺旋形楼梯各级的角度的那些几乎是魔法的公式。这类事情让他入迷。他吃惊地发现，很多建筑工居然感到这类事情不可思议。
	过了一段时间，汤姆成了匠师的得力助手，也就在那时，他开始看出匠师的短处。匠师是个了不起的工匠，可惜不是个称职的管理者。如何得到恰当数量的石头来与建筑工的进度保持一致，如何确保铁匠造出足够的所需工具，烧好石灰，运好沙子供搅拌灰浆土之用，砍好树木供木匠用，以及如何向大教堂的修士大会要来充足的资金为各方面付款——这些问题搅得他一筹莫展。
	假如汤姆在埃克塞特待到匠师去世，他本人很可能就当上匠师了；可是修士大会的钱用光了——部分原因就是匠师的管理不善——工匠们只好各奔东西，到别处另找工作。埃克塞特的城堡主人曾经邀汤姆担任工匠，修缮和改进城堡工事。这件工作只要不出事故，他可以做上一辈子。但是汤姆回绝了，因为他想再建一座大教堂。
	他的妻子埃格妮丝始终不了解他的决定。本来他们会有一座不错的石头住宅，有仆人，有自己的牲口棚，而且吃饭时可以有餐桌的；因此她从来不肯原谅汤姆放弃了这样一个机会。她无法了解建造一座大教堂的那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需要全部投入的复杂的组织工作，需要应付各种计算挑战的智慧，需要尺寸绝对精确的墙壁，以及最后完工时大教堂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博大雄浑之美。汤姆一旦尝过葡萄酒，就再也不满足于乏味的饮料了。
	这都是十年以前的事了。从那时起，他们从来没在一处地方待上很久。他会给一家修道院设计一座修士会堂，在一座城堡干上一两年，或者为一位富商建一座镇上的住宅；可是只要他一存下些钱，就会立刻离开，带着妻子儿女，上路去找另一座大教堂。
	他从板凳上抬起头，看见埃格妮丝站在工地边上，一只手提着一篮子食物，另一只手扶着架在胯上的一大罐啤酒。这时刚刚晌午。他柔情地看着她。从来没人说过她漂亮，但她的面孔却充满着力量：宽宽的额头，大大的褐色眼睛，直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她那满头深色的硬发在中间分开，挽在脑后。她是汤姆灵魂的伴侣。
	她给汤姆和阿尔弗雷德倒好啤酒。三人在那儿站了一会儿：两个大汉和一个壮实的女人，从木杯里喝着啤酒；这时家中的第四个成员从麦地里一路蹦跳着过来：她叫玛莎，刚刚七岁，像黄水仙一样艳丽，可惜这株黄水仙缺了一片花瓣，因为她掉了两颗乳牙，而新牙还没有长出来，留下了一个缝隙。她跑到汤姆跟前，亲吻了他那满是尘土的胡子，要求喝一口他的啤酒。他搂住她那骨瘦如柴的身体。“别喝太多了，要不你会掉进沟里的，”他说。她摇摇晃晃地转了一圈，假装喝醉的样子。
	全家人都坐在柴堆上。埃格妮丝递给汤姆一大块白面包，一厚条煮咸肉和一小片洋葱。给孩子们分发完食物，她自己也吃了起来。汤姆想，回绝了埃克塞特那份枯燥的工作，到处找建大教堂的差事也许不负责任；不过，尽管我考虑不周，但始终能养活全家。
	他从他的皮围裙的前兜中取出餐刀，切下一片洋葱，就着一口面包吃起来。洋葱让他的嘴里有一种甜丝丝、辣酥酥的感觉。埃格妮丝说：“我又有孩子了。”
	汤姆停住了口，瞪着她瞧。一阵喜悦的激情掠过他周身。他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冲着她傻笑。过了一会儿，她脸红红地说：“用不着那么吃惊嘛。”
	汤姆搂住她。“好啊，好啊，”他说着，仍然高兴地咧嘴笑着，“又会有个小宝宝扯我的胡子啦。我原以为下边该是阿尔弗雷德的孩子呢。”
	“先别高兴得太早，”埃格妮丝小心地警告着，“孩子没生下来就起名不是好事。”
	汤姆同意地点了点头。埃格妮丝曾经多次流产，还生过一次死胎，他们原来有过另一个小女孩，叫玛蒂尔达，只活了两岁。“我倒是想要个男孩。”他说，“如今阿尔弗雷德已经这么大了。什么时候生？”
	“圣诞节后。”
	汤姆开始算计。第一场霜下来，房子的外形就可以完工，然后，石头构件得蒙上草保护过冬。建筑工们在冷天里要切割石料用来造窗框、顶棚、门限和壁炉，而木匠们要做地板、门板和百叶窗，汤姆自己则要给楼上搭楼架。到了春天，他们要给半地下室上顶，给楼上的大厅铺地，再架屋顶。这项工作够全家吃到圣灵降临节，到那时候，婴儿就该半岁了。他们又该搬家了。“好的，”他满意地说，“这样就好。”他又咬了一片洋葱。
	“我岁数太大了，生孩子难了，”埃格妮丝说，“这是最后一个了。”
	汤姆思索着这件事，他说不准她的确切岁数，不过很多妇女在她这种年纪还是生孩子的。然而，女人岁数大了，生孩子确实要受更多的苦，而且婴儿也不那么结实。她无疑是对的。可是怎么有把握她不会再怀孕呢？他不明白。后来他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那晴朗的心情蒙上了一层乌云。
	“我可以在一个镇子上找个活干，”他竭力平息着她说，“一座大教堂，或是一座宫殿。到时候我们就会有一所带木头地板的大房子，还可以雇个女仆帮你看孩子。”
	她的脸色一沉，干脆地说：“也许吧。”她不喜欢听他说什么大教堂。她的面部表情流露出来的意思是说，要是汤姆从来没造过大教堂，她恐怕早就住进城里的房子了，他们可以把钱省下来，埋在壁炉下，就用不着操什么心了。
	汤姆把目光移开，又咬了一口咸肉。他们值得庆贺一番的，但他们有点小别扭。他感到失望。他使劲嚼了一会儿糙肉，这时听到了马蹄声，他侧耳细听。骑马人来自大路方向，他躲开村落，抄着近路，正穿过树林朝这里走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人骑着一匹小马，快步来到跟前，翻身下马。他的样子像是扈从，一种尚未取得资格的骑士。“你们的老爷来了，”他说。
	汤姆站起身来。“你是说珀西老爷？”珀西&middot;汉姆雷是全国一个很重要的大人物。他是这块谷地和许多其他地方的领主，而且是他花钱盖的这所房子。
	“是他的公子，”那扈从说。
	“威廉少爷。”珀西之子威廉将在婚后住进这所房子，他的未婚妻是夏陵伯爵的郡主阿莲娜。
	“都一样，”那扈从说，“他正在大发雷霆。”
	汤姆的心往下一沉。即使在最好的时刻，跟一所正在建造的房子的主人打交道都十分困难，而在他发脾气的时候，简直就无可奈何了。
	“他为什么会生气呢？”
	“他的新娘拒绝了他。”
	“伯爵的郡主？”汤姆惊诧地说。他感到一阵恐惧：他刚刚还在想，他的前途多么有保障。“我原以为这事已经说定了。”
	“我们大家原来也这么想——看来，不包括阿莲娜郡主，”那扈从说，“她一见到他，就宣称，她绝不会嫁给他和一只山鹬。”
	汤姆忧心地蹙起了眉头。他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就我的记忆，那小伙子长得不赖。”
	埃格妮丝说：“在她的地位，似乎那没什么两样。要是伯爵家的小姐可以想嫁谁就嫁谁，我们大伙不是要让吟游诗人和黑眼强盗统治了嘛。”
	“那姑娘也许还会变主意，”汤姆抱着一线希望说。
	“要是她母亲用桦木棒教训她一顿，也许还可以，”埃格妮丝说。
	那扈从说：“她母亲已经过世了。”
	埃格妮丝点了点头。“所以嘛，她就不谙世事了。不过我想不通她父亲干吗不能强制她。”
	那扈从说：“他好像有一次答应过，绝不把她嫁给她恨的人。”
	“这种保证真蠢！”汤姆忿忿然地说，“一个有权势的男人怎么会这样把自己捆在一个女孩子的胡思乱想上？她的婚姻能够结成军事联盟，还能带来跟男爵一样的收入……甚至正建造的这所房子。”
	那扈从说：“她有个兄弟，所以她嫁给谁没那么要紧。”
	“即使这样……”
	“何况伯爵是个犟脾气，”那扈从接着说，“他答应过的事绝不反悔，哪怕跟小孩子许下的诺言，”他耸了耸肩，“他们就是这么说的。”
	汤姆看了看还没盖好的房子的矮墙。他还没有存下足够的钱让全家过冬，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寒颤。“也许小伙子会再找一位新娘跟他住在这里。他有整整一郡供他挑选呢。”
	阿尔弗雷德用有点嘶哑的成人嗓音说道：“我的主，我想这就是他了。”大家全都随着他的目光越过田野望过去。一匹马从村里急驰而来，在小路上踏起一团尘土。马的高大和速度之快触发了阿尔弗雷德的惊叹。汤姆以前看过这么大的马，阿尔弗雷德大概还没有。那是一匹战马，肩高直到人的下颌，宽度也成比例。这样的战马不是英格兰本地种，而是越海运来的，价格极其昂贵。
	汤姆把没吃完的面包放进皮围裙的前兜里，然后对着太阳眯起眼睛越过田野眺望。那马耳朵向后，鼻孔张开，但在汤姆看来，马头高扬，说明并没有完全失去控制。完全可以肯定，随着马越跑越近，骑手身体后仰，拉紧了缰绳，那匹高大的战马似乎减慢了一点速度。这时汤姆可以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在他脚下引起的震动。他四下张望寻找着玛莎，想把她抱起来，躲开危险的道路。埃格妮丝也想到了这点。可是到处都看不到玛莎的身影。
	“在麦地里，”埃格妮丝说，汤姆已经猜到了，而且正大步跨过田边。他的目光搜寻着起伏的麦浪，心里直害怕，可是仍然看不见孩子。
	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想法让马慢下来。他跨上小路，朝着疾驰的马走去，一边大张开两臂。那马看见了他，昂起头以便看得更清楚，眼瞅着放慢了速度。接着，让汤姆揪心的是，骑手用马刺催马快跑。
	“你这该死的蠢货！”汤姆吼叫着，不过那骑手并没听见。
	就在这时，玛莎从麦地里走出来，在汤姆前面几步的地方，踏上了小路。
	霎时间，汤姆站在那儿惊呆了。跟着，他往前一跃，边高声喊叫，边挥动手臂；然而那是一匹战马，训练的就是要向人群冲锋，此时当然不肯退缩。玛莎站在狭窄的小路当中，简直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汤姆闪过一个念头，觉得他毫无希望赶在奔马之前救出她了。他猛地转向一边，胳膊触到了矗立的麦子；就在最后一瞬间，马突然拐向另一侧。骑手的马刺擦过玛莎的柔发；一只马蹄在她的光脚旁的地面上踏下一个圆坑；那马一掠而过，在他们父女身上溅下灰尘，汤姆一把抓过她，把她抱在怀里，紧靠着他那怦怦直跳的心。
	他一动不动地站立了一会儿，松了一口气，四肢瘫软，衣服里都湿透了。他随即感到怒火直冲，憎恨那骑在高头大马上满不在乎的愚蠢年轻人。他气冲冲地抬起头来。这时威廉少爷正在放慢马匹的速度，向后挺坐在马鞍上，两脚的马刺向前提着，在缰绳上来回摆动。那马绕过工地。它一摆头，猛然跃起，不过威廉仍稳坐在鞍上。他放马踱着小步，然后指挥马小跑着转了一大圈。
	玛莎放声大哭。汤姆把她交给埃格妮丝，等候着威廉。那少爷身高体健，大概有二十来岁，长着黄头发和细眼睛，那样子就像总在眯着眼睛看太阳。他穿着黑色紧身短上衣和黑色紧身裤，下着皮靴，靴带交错系着直到膝盖。他稳稳骑在马上，似乎对刚刚发生的事无动于衷。这个蠢小子甚至不晓得他刚才干了什么，汤姆想着，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真恨不得扭断他的脖子。
	威廉在柴堆前勒住马，往下看着盖房子的人。“这里谁是头儿？”他说。
	汤姆本想说，要是你刚才伤了我的小女儿，我早就把你杀了，但他压下了自己的怒气。真像是吞下了一口苦水。他走到马前，拽住马嚼子。“我是这里的匠师，”他硬邦邦地说，“我叫汤姆。”
	“这所房子用不着了，”威廉说，“把你的人打发了吧。”
	这正是汤姆担心害怕的事。但他仍然抱着希望，威廉只是由于一时气恼做出了鲁莽的决定，还是可以劝他改变主意的。他竭力用友好和理智的口气说话。“不过，已经干了这么些工作了，”他说，“何必把已经花费的白白废掉呢？你总有一天用得着这所房子的。”
	“用不着你来教我怎么处理我自己的事情，建筑匠汤姆，”威廉说，“你们全都给解雇了。”他猛地一提缰绳，但汤姆还拽着马嚼子。“松开我的马，”威廉用威胁的口吻说。
	汤姆咽下了那口气。有一阵子威廉想让马抬起头来。汤姆伸手到围裙兜里，掏出了他吃了半截的那块面包。他把面包拿给马，马低下头咬了一口。“在你走之前，我还有话要说呢，我的老爷，”他和气地说。
	威廉说：“放开我的马，不然我就要你的脑袋。”汤姆直视着他，尽量不露出怯懦的神气。他个头比威廉高，但是，如果这位少爷拔出剑来的话，任凭高矮都是一样的。
	埃格妮丝畏惧地嗫嚅着：“照着老爷吩咐的做吧，当家的。”
	一阵死寂。别的工匠都像石雕木刻般地呆立着观望。汤姆明白，谨慎的做法是屈服。可是刚才威廉差点骑马踩了他的小女孩，这事激得他狂怒了，于是带着再争一下的心理说道：“那你就得付我们工钱。”
	威廉提了下缰绳，汤姆仍牢牢抓住马嚼子，而那马却直把鼻子伸进汤姆的围裙兜，还要再吃一点。“去找我父亲要你们的工钱去吧！”威廉气恼地说。
	汤姆听到那木匠用害怕的声音说：“我们会这么做的，老爷，多谢你了。”
	可怜的胆小鬼，汤姆心想，可是他自己也在打颤。然而，他还是强制自己说道：“如果你想解雇我们，你就必须付我们工钱，这是照规矩办事。你父亲住的地方从这里要走两天，等我们走到那儿，他也许不在呢。”
	“有的人还没你这么犯上都给处死了，”威廉说。他气得满脸通红。
	汤姆从眼角瞥见那扈从把手放到了剑柄上。他知道如今他得放弃了，委曲求全，但他肚子里憋着气，实在解不开那疙瘩，尽管他心慌得很，还是没法让自己松开马嚼子。“先付我们钱，然后杀掉我，”他不在乎地说，“你可能会为此受绞刑，也许不会；但你早晚总有一死，到时候，我会升天堂，而你要下地狱。”
	威廉脸上轻蔑的表情凝住了，面色变得苍白。汤姆莫名其妙：是什么把这小子吓住了？当然不是因为提到绞刑：一个老爷杀害了一名工匠是不大可能受绞刑的。他是怕地狱吗？
	他们互相盯视了一会儿。汤姆诧异地看着威廉那副气恼和轻蔑的表情化成了惊慌和担心，心里松了口气。最后，威廉从腰带上取下一个皮口袋，扔给他的扈从，说道：“给他们钱。”
	到了这会儿，汤姆要进一步扩大他的好运。当威廉再次提起缰绳，那马抬起强有力的脑袋，往一旁走开时，汤姆跟着马往前走，手还拽着马嚼子，一边说道：“解雇要付一周的全工钱，这是规矩。”他听到就在他身后，埃格妮丝深深吸了口气，他明白，她认为他继续纠缠简直是发疯。但他一点不松口，“壮工六便士，木匠和每个建筑工十二便士，我是二十四便士。一共六十六便士。”他做起便士的加法来，比他认识的人全都快。
	那扈从用询问的眼光看着他的主人。威廉赌着气说：“好极了。”
	汤姆松开了马嚼子，往后退开。
	威廉掉转马头，猛踢马刺，那马往前一蹿，跳上小路，穿过麦地跑开了。
	汤姆一屁股坐到了柴堆上。他纳闷他刚才从哪儿来了那股劲。那样子顶撞威廉老爷实在是发疯。他能活过这一关真是走运。
	威廉的战马的蹄声渐渐在远处消失了，他的扈从在一块木板上倒光了那钱袋。当一块块银币在阳光下蹦跳着落下时，汤姆感到一阵胜利的激动。是有点发疯，然而却起了作用：他总算为自己和手下的工人挣来了工钱。“连老爷们也要按规矩办事，”他有点自言自语地说。
	埃格妮丝听见了他的话。“我只希望你永远别想从威廉老爷手里找活干了。”她恼怒地说。
	汤姆冲着她微笑着。他明白她因为刚才吓坏了，说话有点难听。“别老皱眉头了，要不，等孩子生下来，你就只有变味的奶喂孩子了。”
	“除非你这一冬有活干，我可没东西给全家吃了。”
	“冬天还早着呢，”汤姆说。
	二
	他们在那村子里待了整整一夏天。后来，他们才察觉这一决定是个可怕的失误，但当时看来还是蛮明智的，因为汤姆、埃格妮丝和阿尔弗雷德在地里收庄稼，每人每天都能挣一便士。秋天来了，得搬家时，他们已有了沉沉的一袋银便士，还养了一头肥猪。
	他们第一夜在一个村庄教堂的前廊里度过，第二夜，他们发现了一家乡村小修道院，受到了修士们的热情接待。第三天，他们来到了楚特森林的腹心地带，那是一大片乱蓬蓬的矮树林，他们走的那条路比一辆牛车宽不了多少，上面在夏日曾长得挺茂盛的草，此时正在枯萎，路两边全是橡树。
	汤姆背着的背包里装着他的小型工具，他的锤子都吊在他的腰带上。他左臂下夹着卷成一捆的斗篷，右手提着铁钎，当手杖用。他很高兴又走在大路上了。他的下一个工作说不定就是盖大教堂呢。他可能当上匠师，下半辈子就待在那儿，他盖的教堂是那么奇妙，可以保证他上天堂。
	埃格妮丝用绳子把一口锅子背在背上，里面装着他们不多的一点家当。阿尔弗雷德提着他们盖新房子要用的工具：一把斧头、一把扁斧、一把锯子、一只小锤、一把在皮革和木头上钻孔的锥钻，还有一把铲子。玛莎太小拿不了什么东西，只是在腰里别着她自己的碗和餐刀，背上背着冬衣。不过，她有一个任务是赶猪，他们要在一个市场上卖的。
	全家在无边无际的树林里走着，汤姆一直关照着埃格妮丝。她的怀孕期已经过半，不但背上背着重负，肚子里也相当沉重。可是她的样子一点也不累。阿尔弗雷德也没问题：他正处在有力气没处发的年龄。只有玛莎累坏了，她的两条细腿还只是用来蹦跳着玩的，不是用来走远路的，她不时落在后面，因此别人只好停下来等她和那头猪赶上来。
	汤姆一边走着，一边想着有朝一日他要建造的大教堂。他像往常一样先画出一条拱廊，这很简单：两根立柱支撑一个半圆。然后他又想象第二个，和第一个完全一样。他在脑子里把这两个凑在一起，就构成了一条深深的拱廊。随后再加一个，加一个，加上好多，直到形成一整排，全都连结在一起，就组成了一条通道。这是一座建筑的本体，上面再盖上屋顶遮雨，还有两堵墙来支撑屋顶。一座教堂就是一条通道，再加上一些加工改进就是了。
	通道是黑暗的，所以第一项改进是窗户。如果墙壁很结实，上面就可以掏洞。这些洞上面要圆，两侧要直，窗台要平——和原先的拱廊一个形状。在拱顶、门、窗上都用类似的轮廓，是增加建筑物美观的一种办法。整齐划一是另一种办法，汤姆设想了十二个一式的窗户，间距相等，沿着拱廊的两侧排列下去。
	汤姆努力想象着窗户上的装饰，但他的注意力老是集中不起来，因为他觉得有人正盯着他，他想，这种念头真蠢，既然森林里飞禽走兽成群结队，那些鸟啦、狐狸啦、山猫啦、松鼠啦、兔子啦、野鼠啦、黄鼬啦什么的，当然都在看着他哪。
	中午时分，全家在一条小溪旁坐了下来。他们喝着清纯的溪水，吃着冷咸肉和在林中地上拣来的酸苹果。
	下午，玛莎累得走不动了。在一处地方，她落在后面有一百步远了。汤姆停住脚步等她赶上来，想起了阿尔弗雷德在这个年龄时的情景。他当时是个漂亮的金发男孩，又结实又勇敢。汤姆看着玛莎赶着猪慢慢地走，心中夹杂着疼爱和怜惜。这时从她前面的低矮的树丛中蹿出一个影子。接下来发生的事实在太突然，汤姆简直无法相信。那个在路上猛然出现的人举着一根木棒。汤姆喉咙里就要发出一声骇人的呼叫，但还没来得及喊出，那人已经抡起木棒朝玛莎打去。木棒正击中她的头的侧面，汤姆同时听到一声闷响，她像个布娃娃似的摔倒在地。
	汤姆往回沿着大路朝他们跑去，他的脚步蹬踏在坚硬的地面上，如同威廉的战马的蹄子，像是要让他的两条腿尽快地带着身子朝前奔。他一边跑，一边看着前面发生的一切，犹如看着画在教堂墙顶上的画，因为他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却无力去改变什么。那个袭击者无疑是个强盗，他身材短粗，穿一件紧身短上衣，下面光着双脚。他看了一阵子汤姆，汤姆看清他的脸破了相，十分丑陋：他的双唇给切掉了，大概是因为犯了撒谎之类的罪名而遭到刑罚，他的嘴如今就成了周围布满刀疤经常咧着的怪样子。要不是玛莎躺倒在地的小身躯，汤姆看到那副可怕的丑相恐怕就要止步不前了。
	那强盗的目光从汤姆身上移开，盯住了那头猪。他飞快地蹲下身去，把猪提起来，夹在腋下不容那牲畜扭动挣扎，就箭一般地跑回盘根错节的矮树丛中去了，汤姆全家唯一值钱的家当就这么给抢走了。
	汤姆随即跪在了玛莎身边。他把他那宽大的手掌放在她那小胸脯上试她的心跳，心脏跳得平稳而有力，他最怕的事总算没发生；可是她的眼睛闭着，金发里闪着殷红的鲜血。
	埃格妮丝随后也跪在了她身旁。她摸了摸玛莎的胸口、手腕和前额，然后狠狠地瞪了汤姆一眼。“她不会死的，”她勉强挤出了这句话，“去把猪抢回来。”
	汤姆利落地解开工具袋，甩到地上。他的左手抽出了别在腰带上的铁头锤子。他的右手还拿着铁钎。他能看见那贼踩倒的灌木，他能听见那猪在林中嚎叫。他猛冲进矮树林。
	地上的踪迹引着他很容易地追了下去。那强盗块头不小，又挟着一头挣扎扭动的猪跑着，所以在一路踩倒的花草、灌木和幼树上留下一条宽宽的小路。汤姆在他后面紧追，一心要狠狠地抓住那人，打他个半死。他快步踩过一丛小白桦，猛冲下一个山坡，溅着水跨过一片水洼，来到一条窄路上。他在这儿站住了脚。那贼可能往左跑，也许往右跑了，这里没有踩倒的花草来指路了；但汤姆聆听一下，就听到猪在他左边的什么地方嚎叫。他还听到身后有人穿过树林跑来——准是阿尔弗雷德。他朝着猪的方向追去。
	小路把他引到一处低地，然后拐了个急弯并且开始爬坡。他这时能清楚地听到猪叫了。他朝山上跑，喘着粗气——成年累月地吸进石头粉尘伤害了他的肺。小路突然平缓，他看见了那贼，就在二三十码以外，像是有鬼追着似的在拼命跑。汤姆抖擞精神就要直冲上去。只要他继续追，一定能追上，因为一个挟着猪的人没法跑得和空手的人一样快。可是在这时候，他的肺难受起来。离那贼还有十五步远，然后还有十二步。汤姆把铁钎高举在头顶当做一根长矛。再近一点，他就投出去。十一步，十步——
	他的铁钎还没有出手，他从眼角瞥见了一个戴着绿帽子的瘦脸小子，从路边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要想躲闪已经来不及了。一根沉重的木棒拦在他面前，他就像故意似的扑到了棒上，跟着就摔倒了。
	他的铁钎掉了，但还握着大锤。他就势一滚，单膝跪地立起了身。这时他看到了他们是两个人：一个戴绿帽子的，还有一个秃顶，留着乱糟糟的白胡子。他们朝汤姆跑来。
	他侧跨了一步，抡起大锤朝绿帽子打去。那人躲了一下，但大铁锤着实地砸在他肩上，他疼得大叫一声倒在地上，一手握着那条胳膊，像是断了。汤姆还没来得及举起大锤再狠狠地砸第二下，那秃顶人已经来到跟前，于是他把大锤朝那人脸上挥去，砸裂了秃顶的腮帮。
	两个人都捂着伤处跌倒在地。汤姆看得出那两人都没法再起来打他了。他转过身来。那贼还在小路上奔跑。汤姆又去追他，顾不得自己胸口的闷痛。但他刚迈了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叫喊，声音很熟悉。
	阿尔弗雷德。
	他收住脚步，回头去看。
	阿尔弗雷德在对那两人拳打脚踢。他猛揍戴绿帽人的脑袋，接连打了三四拳，然后又踢那秃顶的小腿。但那两个人钻到他跟前，让他无法施展开拳脚狠揍。汤姆犹豫起来，不知是去追猪还是回去救儿子。这时，秃顶在后边踹了阿尔弗雷德腿上一脚，绊倒了他，小伙子摔在地上，两个人就压在他身上，接连不断地打他的脸和身子。
	汤姆跑了回来。他全身冲向秃顶，把那家伙直摔到灌木丛中，然后转过身朝绿帽子抡起大锤。那人已经被狠砸过一次，只能用一条胳膊。他闪过第一锤，不等第二锤到来，就一头钻进矮树林去了。
	汤姆转身看到秃顶沿路跑走了。他又瞧相反方向：挟着猪的贼已经不知去向。他咒骂了一句刻毒的难听话，那猪是他这个夏季全部积蓄的一半啊。他一屁股坐到地上，喘着气。
	“我们打了他们三个！”阿尔弗雷德兴致勃勃地说。
	汤姆看着他。“可是他们抢走了咱们的猪，”他说。他气得像是酸苹果酒在烧胃。春天时他们刚省下了足够的钱就买了猪仔，喂了整整一夏天。一头肥猪能卖到六十便士。再加上一点白菜和一口袋粮食，够全家过一冬，还能做上一双皮鞋和一两个钱袋。这笔损失可是场大灾难。
	汤姆忌妒地看着阿尔弗雷德，这小子已经恢复了追赶和打斗的疲劳，正不耐烦地等着。汤姆想，那是多久以前了？我当时跑得像风一样快，简直感觉不出心跳加速，从我像他那么大年纪以来……已经有二十年了。二十年啊。仿佛就在昨天。
	他站起身来。
	他搂着儿子的宽肩膀，一路往回走。小伙子比他父亲还要矮一头，但用不了多久就会赶上，可能还会长得更高大。汤姆想，但愿他的智慧也能增长。他说：“连傻子也会打架，但聪明人懂得怎么躲得远远的。”阿尔弗雷德茫然地看了他一眼。
	他们走下小路，越过那片小洼，开始爬坡，沿着那贼留下的踪迹往回走。他们穿过那丛小白桦时，汤姆想到了玛莎，又憋了一肚子气。那强盗居然把一个对他毫无威胁的小孩子打得昏死过去。
	汤姆加快了步伐，不一会儿他和阿尔弗雷德就出现在大路上了。玛莎还躺在原处，没动过地方。她的眼睛还闭着，不过头发上的血已经干了。埃格妮丝跪在她旁边——让汤姆惊讶的是，母女俩旁边还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他突然想到难怪今天早上他曾经觉得被人盯着，原来这森林里有不少人呢。他弯下身子，又把手放到玛莎的胸口上。她的呼吸正常。
	“她很快就会醒过来的，”那陌生妇人用内行的口气说，“她会呕吐一阵子。然后就没事了。”
	汤姆好奇地打量着她。她跪着俯身向玛莎。她相当年轻，大概比汤姆要小十来岁，穿着短皮衣，露出了褐色的柔软四肢。她的面孔姣好，深棕色的头发在额前留着刘海。汤姆感到一阵欲望。她抬起眼看着他，让他吃了一惊：她长着一双蜜金色的异常的眼睛，眼窝深陷，目光专注，使她的整个面容有一种神秘的样子，他觉得她一定明白了他刚才的想法。
	他移开目光来掩饰自己的窘态，却碰上了埃格妮丝的视线。她不满地看着他，说：“猪呢？”
	“还有另外两个强盗，”汤姆说。
	阿尔弗雷德说：“我们揍了他们，可是抢猪的那个跑了。”
	埃格妮丝面色严峻，但是再也没说什么。
	那陌生妇人说：“我们可以把这小姑娘挪到阴凉地方，不过手脚要轻点。”说完就站起身，汤姆这才注意到她的矮小，至少比他矮一英尺。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抱起玛莎。她那幼小的身体在他怀里简直没有分量。他抱着她沿路走了几步，把她放在一棵老橡树下的一片草地上。她还是软弱无力。
	阿尔弗雷德捡起追人时散在路上的工具。那陌生女人的男孩睁大眼睛望着，张着嘴，不过没说话。他比阿尔弗雷德小三岁左右，模样很特别，汤姆注意到，他一点也没有他妈妈那种性感的美。他肤色白皙，头发棕红，湛蓝的眼睛有点暴出。汤姆认为，他有一种傻子似的又警觉又呆滞的样子；那种孩子不是早夭就是长成白痴。阿尔弗雷德在那孩子的盯视下显然挺不舒服。
	就在汤姆看着的时候，那孩子从阿尔弗雷德的手里把锯子抓过去，一声不响地察看着，像是那玩意让他诧异。阿尔弗雷德被这种不礼貌的行为弄得很生气，把锯子又夺了回来，那孩子也就无所谓地松了手。那母亲说：“杰克！注意点你的举止。”她好像很尴尬。
	汤姆看着她。那男孩一点都不像母亲。“你是他妈妈吗？”汤姆问。
	“是的。我叫艾伦。”
	“你丈夫呢？”
	“死了。”
	汤姆很奇怪。“你一个人走路？”他不相信地说。这森林对他这样的汉子都很危险；一个孤身女人几乎难以活命。
	“我们不是过路人，”艾伦说，“我们就住在这林子里。”
	汤姆大为震惊。“你是说你是——”他闭上了嘴，不想得罪她。
	“是强盗，”她说，“不错。你以为所有的强盗都像偷你们猪的那个豁嘴法拉蒙吗？”
	“是的，”汤姆说，他原想说的是我从来没想到强盗居然是个美妇人。他禁不住好奇地问：“你犯过什么罪？”
	“我诅咒过一个教士，”她说着，移开了目光。
	汤姆觉得这听起来算不上什么罪名，不过也许那教士特别有权势或者特别敏感；也许艾伦根本不想道出实情。
	他看着玛莎。她一会儿就睁开了眼。她觉得莫名其妙，还有点害怕。埃格妮丝跪在她身旁。“别害怕，”她说，“什么事也没有。”
	玛莎坐起来，呕吐了一阵。埃格妮丝搂着她，等着那阵痉挛过去。汤姆心服了：艾伦的预言还真灵验。她还说过玛莎一会儿就好了；大概也会兑现的。他全身一阵松快，对自己这么动情感到奇怪。要是我的小女儿没有了，我可受不了，他想；他还得把泪水憋回去。他注意到艾伦同情的神色，他又一次感到她那双淡金色的眼睛能够看透他的心思。
	他拽断一根橡树的嫩枝，捋下上面的叶子，用来擦玛莎的脸。她的脸色依旧很苍白。
	“她需要休息，”艾伦说，“让她躺一会儿，躺够一个男子走上三英里的时间。”
	汤姆瞥了一眼太阳。离天黑还早呢。他安顿下来等着。埃格妮丝搂着玛莎轻轻地摇着。那小男孩杰克这时把注意力转向了玛莎，还是用那种痴呆的目光盯着她看。汤姆想多了解艾伦。他想不出怎么样才能说服她讲自己的故事。他不想让她走开。“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呢？”他含糊其辞地问她。
	她又盯着他眼睛看了，后来她就讲开了。
	她告诉他们：她父亲原是一名骑士，一个身材高大、勇武有力又喜欢动粗的人，他想要几个儿子，可以陪他骑马、打猎和摔跤，跟他一块喝酒，狂饮到深夜。因此嘛，他有了艾伦就特别不高兴，后来他妻子死了；他又另娶了一个，可是他这第二个妻子不能生育。他开始看不起艾伦的继母，最后终于把她打发走了。按理他是个粗暴的人，但在艾伦眼里他从来不是那样，她崇敬他，跟他一起嘲笑他的第二个妻子。艾伦的继母走了以后，她在一个几乎全是男性的家庭中慢慢长大。她把头发剪短，随身带着匕首，学会了不跟小猫一起玩，不照顾瞎眼的老狗，到她像玛莎这般大的时候，她就会往地上吐痰，吃苹果核和用劲踹马肚子，让马屏住气，任她把肚带再勒紧一道。她知道，所有不属于她父亲一伙的男人都叫吃奶的公鸡，而所有不跟着他们走的女人都叫挨猪操的，虽说她当时并不清楚——也不大在乎——这些污辱人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这秋日的午后，听着她的声音在和煦的空气中娓娓而谈，汤姆闭上眼睛，想象着她还是脏脸蛋、平胸脯的小丫头，跟她爸爸那帮粗豪汉子坐在长桌的周围，喝着淡啤酒，打着饱嗝，唱着关于烧杀掠夺、强奸妇女，以及战马、城堡和处女的歌谣，直到她困得抬不起留着短发的头，趴到粗糙的桌面上睡着。
	要是她始终是一个平胸脯的小丫头，她大概会过着幸福的生活的。可是到了男人们另眼看待她的时候了。当她说出“给我滚得远远的，要不我就割下你们的蛋子喂猪吃”的时候，他们不再放声大笑了。当她脱下羊毛上衣，只穿着长亚麻布内衣躺下睡觉的时候，有些男人要盯着她看了。当他们在树林里撒尿的时候，他们要转过身去背对着她，这在以前可没有过。
	一天，她看到她父亲和教区教士在密谈——这是很少有的事——他还不断地望着她，似乎她正是谈话的内容。第二天早上她父亲对她说：“跟亨利和埃弗拉德走吧，照他们的话去做。”接着他就吻了她的额头。她不明白他到底怎么了——难道是上了年纪心肠变软了？她跨上她那匹灰色的骏马——她不肯骑适合女人骑的驯马，也不肯骑小孩子的小马——就跟着两名武装士兵出发了。
	他们把她带到一个女修道院，把她留在了那里。
	那两个人走了以后，整个修道院就听她一个劲狂叫乱骂。她捅了女院长一刀，就一路走回她父亲的住所。他把她捆住手脚，缚在驴背上又送了回去。她们把她关在惩戒室里，直到女院长的伤口愈合。关她的小屋又冷又潮，像夜里一样漆黑，里边有水可喝，但没有东西可吃。她给放出来后，又走回了家。她父亲又把她送了回去，这次她先挨了一顿鞭子，然后才被关进惩戒室。
	不用说他们最后总算制服了她，她穿上了见习修女的衣服，循规蹈矩，学会了祈祷，尽管她从心底里痛恨那些修女，蔑视圣徒，而且对别人教给她的那一套有关上帝的事一点也不信。但她学会了读书写字，掌握了音乐、数学和绘画，她本来在父亲家讲法语和英语，如今又加上了拉丁语。
	说到底，女修道院中的生活并不算坏。那是单一性别的天地，有自己的一套规矩礼法，那倒是她完全习惯的。所有的修女都要做一些体力工作，艾伦很快就被指定去喂马，不久，她就成了马厩的负责人。
	俭朴从没让她忧心。服从可来之不易，但她毕竟还是学会了。第三条规矩是贞洁，从来没让她觉得有什么麻烦，虽说她不时为了激怒女院长，说她要引着另一个见习修女见识一下欢乐——
	埃格妮丝这时打断了艾伦的故事，她领着玛莎去找一条小溪洗洗她的脸和上衣。她还带着阿尔弗雷德以防不测，虽然她说她不会走到听不见的地方。杰克站起来要跟着去，但埃格妮丝坚决要他留下来，他似乎听懂了，因为他重新坐了下来。汤姆明白，埃格妮丝成功地引开了她的孩子，让他们没法听见这种不雅的故事，只留下汤姆作陪。
	艾伦接着说，一天，女院长的驯马瘸了，当时她已从女修道院外出多日。王桥修道院正好在附近，于是女院长就从他们那儿借了一匹马。她回来之后，吩咐艾伦把借来的马还回去，同时把那匹瘸走马带回来。
	在修道院的马厩里看得见摇摇欲坠的老王桥大教堂，艾伦在那儿遇见了一个小伙子，他那副样子就像挨过鞭子的自负青年。他自有那种年轻人的潇洒优雅和抽动鼻子的警觉，不过又怯懦胆小，仿佛一切好玩的心思全给驱除得一干二净了。她和他说话，他听不懂。她又试着讲拉丁语，但他又不是修士。最后她用法语讲了几句，他立刻喜笑颜开，同样用法语做了回答。
	艾伦从那以后再没回女修道院。
	从那天起，她就住在森林里，开头是在一个用树枝和树叶搭起的窝棚里，后来是在一个干燥的山洞里。她并没有忘记在她父亲家里学会的那些男子汉的技能：她仍然能猎鹿、捕兔和射天鹅；她能取出猎物的内脏，洗净并做熟兽肉；她甚至还知道怎么刮擦和鞣制皮毛给自己做衣服。她除去吃猎物，还吃野果、坚果和蔬菜。至于她所需的其他东西——盐、羊毛衣、斧头或者新刀——她只好去偷。
	最糟糕的时候是杰克降生……
	可是，那个法兰西人怎么样了？汤姆想问。他是杰克的父亲吗？如果是，他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但他从她表情上可以明白，她不打算讲那部分故事，看来她是那种不会轻易听人劝说就改变自己意愿的人，因此他只好把这些问题埋在心里。
	那时候，她父亲已经去世，他的部下也都作鸟兽散了，因此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无亲无故。在杰克要出生的时候，她在她山洞的洞口点起了彻夜的篝火。她的食物和饮水都在手边，她的弓箭和刀可以防备狼和野狗的攻击；她甚至还有一件厚厚的红斗篷，那是从一个主教那儿偷的，可以用来包裹婴儿。但她对分娩时的痛苦和畏惧毫无准备，好长一段时间她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然而，婴儿生下来健康又强壮，她自己也活了下来。
	之后的十一年，艾伦和杰克过着简朴的生活。只要他们留心备足了苹果、坚果和腌肉或熏肉供冬季之需，别的必需的东西森林里应有尽有。艾伦时常想，要是没有国王、爵爷、主教和行政官，那么大家都能过上这种生活，感到美满幸福。
	汤姆问她是如何对付别的强盗的，诸如豁嘴法拉蒙之类的男人。要是他们半夜爬到她身上想强奸她会怎么样？他想不出来。这时他的下边硬挺了起来，虽然他从来没在一个女人不愿意的时候上她的身，哪怕他妻子。
	别的强盗都怕她，艾伦告诉汤姆，一边用她那发光的浅色眼睛望着他，他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们把她当做了女巫。至于在林中穿行的守法百姓，或那些懂得可以抢夺、强奸和杀害一名强盗而无须担心制裁的人们——艾伦干脆躲着他们。那么她为什么不躲着汤姆呢？因为她看见了一个受伤的孩子，想帮一下忙，她自己也有孩子嘛。
	她已经把她在父亲家里学到的有关武器和打猎的一切知识都传授给了杰克。后来她又把从修女那儿学来的全部知识都教会了杰克：读书写字、音乐和数学、法文和拉丁文，以及怎么画画，甚至还有那些《圣经》故事。最后，在漫长的冬夜里，她又把那法兰西人的遗产转交给了杰克：他所知道的故事、诗歌和谣曲比世上任何人都多。
	汤姆不相信杰克那孩子居然会读书写字。汤姆会写自己的名字，还会写诸如便士、码和蒲式耳等等；埃格妮丝身为教士的女儿会写更多的字，不过她写的时候又慢又吃力，舌头都要从嘴角伸出来一起使劲；阿尔弗雷德一个字也不会写，只能勉强认识自己的名字；而玛莎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识。这个半傻的男孩居然比汤姆全家更有文化，怎么可能呢？
	艾伦要杰克写点什么，他把一块地面抹平，在上面画起字母。汤姆认得第一个词是阿尔弗雷德，但别的词就都不认识了，觉得自己像是傻子；这时艾伦为解脱汤姆的困窘，就把整个句子读了出来：“阿尔弗雷德比杰克大。”那男孩很快画出两个人形，一个比另一个大，虽说这两个人画得粗糙，但一个长着宽肩膀，带着木然的表情，而另一个个子小，还笑眯眯的。汤姆本人也有点画画的天分，他对地上这么简明有力的画也感到惊奇。
	可是那孩子看起来倒像白痴。
	艾伦承认，她最近也开始看出了这一点，她显然猜出了汤姆的想法。杰克从来没有别的孩子作伴，或者说准确点，除去他母亲，他也没有别的人可交往，其结果就是，他如同一头野兽般长大。尽管他学了不少东西，但他不知道在别人面前该有何举止。所以他才不言不语，瞪着人看，动作也愣头愣脑的。
	她说这番话时，第一次流露出脆弱的样子。她那种不可动摇的自信神态消失了，汤姆看出她面带烦恼甚至绝望。为了杰克，她需要重返社会；可是怎么做呢？假若她是个男人，她很可以想方设法说服某个爵爷给她一个农场，尤其是假定她把谎话编得很圆，说是刚从耶路撒冷或者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朝圣回来。固然也有些女农场主，但她们几乎一律是寡妇带着成年的儿子们。没有哪个爵爷肯把一个农场交给一个带着小孩子的妇人。也没有人肯雇她做壮工，城里、乡下都不行；何况，她也没地方可住，对于没技术的壮工是不会提供食宿的。她又没个身份。
	汤姆能够体谅她。她把她能够付出的一切全都给了她的孩子，但还是不够好。然而在她的进退两难中确实也别无他法。她尽管漂亮、机智又令人生畏，可是她注定要藏在森林中和她的怪儿子度过余生。
	埃格妮丝、玛莎和阿尔弗雷德回来了。汤姆担心地瞧着玛莎，但看来她经历过的那场空前劫难只像是在她脸上擦了一条印子。刚才汤姆还一心为艾伦的问题忧心，此时他记起了自己的困境：他没活儿可干，家里的猪又被人偷走。下午的时光正在慢慢消逝。他着手捡起他们剩下的家当。
	艾伦说：“你们往哪儿去？”
	“温切斯特，”汤姆告诉她。温切斯特有一座城堡、一所宫殿、好几个修道院，还有——最主要的——一个大教堂。
	“索尔兹伯里近一些，”艾伦说，“而且我最近一次去那儿的时候，他们正在重修那座大教堂——扩建。”
	汤姆的心激动起来了。这正是他在寻求的。只要他能在一项大教堂的修建工程中找到活干，他自信有能力最终成为建筑匠师。“索尔兹伯里在哪条路？”他急切地说。
	“从你们来路往回走，有三四英里吧。你记得大路上有条岔道吗，就在你们向左拐的地方？”
	“记得——就在一个臭水洼附近。”
	“就是那儿。向右拐就通往索尔兹伯里。”
	他们准备起程，埃格妮丝并不喜欢艾伦。
	艾伦笑了笑，若有所思地望着他们离去。
	他们沿路走了一段时间之后，汤姆回头看了看。艾伦还在眺望他们，她叉开两腿站在路中间，一只手遮着阳光，那个怪男孩站在她旁边。汤姆向她挥了挥手，她也挥了挥手。
	“一个有趣的女人，”他对埃格妮丝说。
	埃格妮丝没有做声。
	阿尔弗雷德说：“那男孩可真怪。”
	他们一家人走进了秋日里西下的阳光中。汤姆想不出索尔兹伯里是个什么样子：他从来没到过那里。他觉得很激动。当然咯，他的梦想是从平地盖起一座新的大教堂，但那种事却几乎从来没有过；更通常的是改建、扩建和部分重建的工程。即使如此，对他也很不错了，只要提供最终让他设计工程的前景就成。
	玛莎说：“那个人干吗要打我？”
	“因为他想偷咱们的猪，”埃格妮丝告诉她。
	“他应该养他自己的猪，”玛莎很生气地说，仿佛她刚刚懂得那强盗做了错事。
	汤姆思索着，艾伦如果会一门手艺，她的问题就解决了。一个建筑匠、木匠、织匠或鞣皮匠就不会处于她的地步。他们总可以进城去找活干。也有一些女工匠，但她们通常都是匠人的妻子或寡妇。“她需要的，”汤姆出声说道，“是一个丈夫。”
	埃格妮丝干脆地说：“反正她不能夺走我丈夫。”
	三
	他们丢了猪的那天也是最后一个好天气。那天晚上全家待在一个谷仓里，到第二天一早他们走出来时，天空成了一片铅灰色，冷风卷来阵阵急雨。他们解开斗篷里裹着的厚毡衣服，穿在身上，再把斗篷在下颌处系紧，把风帽兜过头，拉到前面，挡住淋到脸上的雨水。他们出发时心情阴郁，仿佛暴风雨中四个朦胧的鬼魂，他们的木鞋在泥泞黏稠的大路上步步溅起水花。
	汤姆想着索尔兹伯里的大教堂该是一副什么样子。一座大教堂就是一座教堂，彼此大同小异，也无非就是设有主教座位的教堂。但实际上大教堂最宏伟壮观、最富丽堂皇。一座大教堂很少只有一条带窗的通道。大多有三条通道，中间一条很高，两边要矮些，如同两肩夹一头的样子，构成一个带有侧道的中殿。中间通道的侧面要修成两排立柱，上面由拱顶相连，形成一条连拱廊。两条侧道用来通过行进的队伍——这正是大教堂的堂皇之处——也可为奉献给特定圣徒的小型礼拜仪式提供空间，因为这类活动总有重要的额外捐赠。大教堂是世上耗费最大的工程，远甚于宫殿或城堡，所以必须获取保修费用。
	索尔兹伯里比汤姆想象的要近。上午过了差不多一半，他们爬上一个高坡，看见面前的大路缓缓下坡，形成一个长长的弧线；穿过雨水冲刷着的田野，突兀在平原之上，宛如湖面的一条船，他们望见了坐落在山上的有城防工事的索尔兹伯里城。雨幕使他们难以看清具体的景色，但汤姆还是辨出了大概有四五座塔楼高踞于城墙之上。一看到这么多石头建筑，他的情绪立刻振奋起来了。
	一股冷风掠过平原，冻僵了他们的手和脸。他们沿路走向城东门。四条大路在山脚下会合，四周是从城里延伸出来的零散住房，他们在那里遇到别的路人，个个都低头耸肩地顶风冒雨走向墙根的避风地。
	在通向东门的斜坡上，他们遇上了一辆载着石头的牛车——这景象使汤姆满怀希望。车夫在那粗笨的木车后面弯着腰，用肩膀推着，给那辆两头牛拉的车加上一把劲，一点一点地上坡。汤姆看准了机会准备结交个朋友。他点头招呼阿尔弗雷德，父子俩一起用肩膀顶住车尾，帮着推车前进。
	巨大的木制车轮辘辘响着滚上一座架在干涸的宽壕上的木桥。那土方工程令人望而生畏：掘出城壕，把土抛到内岸上筑起城墙，没有数百名劳力是完成不了的，汤姆想道，那活儿可比开挖一座大教堂的地基大多了。横架在城壕上的木桥在牛车的重载和两头拉车的大牛的重压下吱嘎乱响。
	他们走近城门口时，坡势平缓了，牛车走起来也轻快多了。这时车夫直起腰来，汤姆和阿尔弗雷德也站直了身子。“我真得感谢你们，”那车夫说。
	汤姆问：“这些石头是干吗用的？”
	“盖新的大教堂。”
	“新的？我听说他们只是在扩建老的。”
	那车夫点了点头。“他们原本是那么说的，那活儿有十年了。现如今还不如说是新盖呢。”
	这消息更好了。“建筑匠师是谁？”
	“沙夫茨伯里的约翰，不过罗杰主教参与了不少设计。”
	这很平常。主教们很少让建筑匠师单独做主的。建筑匠师们的一大问题经常是平息教士们狂热的想象力，对他们的奇思异想从实践上加以限制。无论如何，是沙夫茨伯里的约翰负责雇人。
	那车夫朝着汤姆的工具袋点了点头。“是建筑匠吗？”
	“不错。正找活儿干呢。”
	“你会找到的，”那车夫不愠不火地说，“就算在大教堂那儿不成，也许还能在城堡找到呢。”
	“谁主管城堡？”
	“还是罗杰，他既是主教，又是城堡主。”
	当然啦，汤姆想。他听人讲起过有权有势的索尔兹伯里的罗杰，就人们记忆所及，他始终是国王的近臣。
	他们通过城门口进入了城镇。城里到处都是建筑、人群和动物，简直就要涨破城墙溢到城壕里去。木头住宅鳞次栉比，挤得没有丝毫空间，犹如观看绞刑的人群。每一小块土地都派上了用场。原来相邻的两座住宅建造时中间留出的窄巷里，又有人盖起了半截宽度的房子，由于大门几乎占满了正面这片墙，就没有窗子了。在那些空地小得连最窄的住宅都没法建时，就搭起个摊位出售淡啤酒、面包或苹果；至于连摊位都摆放不下的地方，就会有个马厩、猪圈、粪堆或水桶。
	城里还十分喧闹。雨声并没有淹没一切杂乱的响声。匠人工场里的嘈杂声，小贩的叫卖声，人们互相问好、讨价还价和争吵的声音，动物嘶鸣吠叫和打斗的声音不绝于耳。
	玛莎提高了嗓音，盖过种种噪声，说：“那是股什么气味？”
	汤姆笑了。她已经有两三年没进过城了。“那是人身上的气味，”他告诉她。
	街道仅比牛车宽出少许，但车夫不肯让牛车停下来，唯恐牛不肯再走；于是他鞭打着牛不停地前进，对一切障碍一概不管不顾，他们用肩膀推开人群，一声不吭地把他们都挤到路边，不管他们是骑在战马上的骑士、手持弓箭的森林猎手、骑着小马的修士、武装士兵，还是乞丐、主妇或妓女。
	牛车来到一个老牧人的身后，他正竭力赶着一小群羊别散开。汤姆心想，今天准是个赶集的日子。就在牛车经过的时候，一只羊闯进了一家开着门的淡啤酒店，跟着，成群的羊都跑了进去，咩咩叫着把桌子、板凳和啤酒罐撞了个底朝天。
	脚下的地面是一片稀泥和破烂。汤姆瞥见雨点落在一家屋顶上，水槽的宽度刚好够把雨水排掉；他可以看出来，落在这半座城的所有屋顶上的雨水都要通过这条街排出去。他想，遇上大暴雨，恐怕要乘船过街了。
	他们走近位于山巅的城堡时，街道加宽了。这里有了石头住宅，其中的一两座需要稍稍修补了。这些房主都是工匠和商人，他们在一楼开着店铺或作坊，楼上则是居室。汤姆用行家的眼光看着那些出售的东西，不难判断这是个相当繁华的城镇。每个人都需要餐刀和饭锅，但只有小康人家才会买刺绣的围巾、带饰物的腰带和银制的别针。
	到了城堡跟前，车夫把牛车转向右边，汤姆一家人紧随其后。街道沿着城堡的碉楼，绕过了一个圆角，穿过另一道堡门，他们就像刚进城时一下子进入城里的喧嚣一般，很快把那种种噪声留在了身后，走进了另一种不同的大漩涡：一座主要建筑工地的热闹而有序的场面。
	他们进入了大教堂的围墙之内，那里足足占据全城西北部的四分之一。汤姆站了一会儿，浏览一遭。光是眼看、耳听、鼻嗅，就让他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振奋。就在他们跟在装满石头的牛车后面到达时，另两辆牛车刚刚卸空。沿着教堂有一周围墙，有些靠墙搭盖的工棚，可以看见里面的建筑工正在用铁凿和大木锤，把石头切割成形，以便用来砌出底座、立柱、柱头、塔尖、扶垛、拱顶、窗户、窗台、尖顶和护墙。场子中间，离其他建筑相当远的地方，有一个铁匠炉，穿过敞开的门洞能够看见火光；当铁匠们制造新工具以替换建筑工磨损了的工具时，铁锤敲打铁砧的叮当声一直传到墙外。对多数人来说，这场面是一团混乱，但在汤姆眼中，这却是一种巨大而复杂的机械运转，让他手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能去驾驭。他清楚每个人都在干什么，而且一眼就看出了工程进展到了何种程度。他们正在建造朝东的门面。
	横贯东端有一排脚手架，高度有二十五或三十英尺。建筑工都待在前廊里，等着雨停了好攀上去，可是他们的壮工们都扛着石头沿梯上下。再往上，在屋顶的木制脚手架上是铅管工，如同落在一个硕大的木网上的蜘蛛，正在往撑杆上钉铅皮，安装排水管和水槽。
	汤姆遗憾地意识到，这座建筑差不多要完工了。如果他受雇于此，这活不会超过两三年——他恐怕还来不及升到匠师的地位，更不用说建筑匠师了。然而，只要给他工作，他就接受，因为冬天就要到了。他和他全家要是还有那头猪的话，他们是不愁度过这一冬的，没活儿也不怕；但现在没了猪，汤姆非找个活不可了。
	他们跟着牛车穿过院子到了堆放石料的地方。那两头牛求之不得地把头伸进了水槽。车夫向一个过路的建筑工叫着：“建筑匠师在哪儿？”
	“在城堡里，”那建筑工答道。
	车夫点了点头，转向汤姆，“我想，你会在主教的宫廷里找到他的。”
	“谢谢你。”
	“我也谢谢你。”
	汤姆离开了院子，埃格妮丝和两个孩子跟在后面。他们返回城堡前面那些又窄又挤的街道。这里另有一条干壕和土城墙围着中心的碉楼。他们走过了吊桥。在大门的一侧有个岗亭，里面的板凳上坐着一个穿皮上衣的粗壮汉子，正在看着外面下雨。他佩着一把剑。汤姆向他打招呼。“日安。我是建筑匠汤姆。我想见建筑匠师，沙夫茨伯里的约翰。”
	“跟主教在一块儿，”那警卫漫不经心地说。
	一家人走进了城堡。这里和大多数城堡一样，在土墙以内是各式各样建筑物的大杂烩。院子有大约一百码深，对着门楼的另一头是一座巨大的碉楼，遇到进攻，这里将是最后一道防御工事，这座最坚固的要塞高耸于整个壁垒之上，以便瞭望。左翼是一群乱糟糟的矮房子，多数是木头的：一间长长的马厩、一间厨房、一间面包房和好几间仓房。中间是一口井。右翼占据了院子北部的大半边，有一幢高大的石头建筑，显然就是宫殿了。其建筑形式和新建的大教堂属于一类，门限和窗子上面都呈小圆拱，宫殿有上下两层，还很新——的确，建筑工还在一个角落里工作着，看来是在盖一个塔楼。虽说天在下雨，院子里还是有很多人出来进去，或是从一座建筑物冒雨跑到另一座建筑物，他们中间有士兵、教士、商人、建筑工和宫廷仆人。
	汤姆能够看见宫殿的好几座大门，在雨中仍然洞开着。他心中没底，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要是建筑匠师正和主教在一起，他恐怕不该去打扰。另一方面呢，主教毕竟不是国王；他汤姆是个自由民，又是个做合法活计的建筑匠，并不是什么含冤叫屈、奴颜卑膝的奴隶。他决定大胆一点。他把埃格妮丝和玛莎留下，和阿尔弗雷德穿过泥泞的院子来到宫殿跟前，从最近一处门口走了进去。
	他们进到了一间附属教堂里，上面是拱形屋顶，尽头的祭坛上方有一面窗子。门口有一名教士，坐在一张高桌旁，在一张羊皮纸上奋笔疾书。他抬头看着他们。
	汤姆干脆地说：“约翰匠师在哪儿？”
	“在祈祷室，”那教士说，朝侧墙的一扇门摆了下头。
	汤姆没有说要求见匠师。他觉得如果做出匠师叫他来的样子，就可能不必浪费在那里等候的时间。他三两步跨过小教堂，进入了祈祷室。
	那是一间方形的小室，里面点着许多蜡烛。大部分地面都给一个浅沙盘占满了。细细的沙粒已经用尺子刮得又平又光。屋里有两个人。他们都瞥了一眼汤姆，就把注意力重新放到沙子上了。主教是个满脸皱纹的老人，长着一双闪光的黑眼睛，正在用一支教鞭在沙上画着。那位建筑匠师穿着一件皮围裙，正带着耐心的神情和怀疑的面容盯着主教。
	汤姆心中虽然着急但仍静静地等着。他得给人一个好印象：既要懂礼又不能卑躬，既要显示自己的知识又不能让人觉得炫耀。一个匠师总愿意他的手下既有熟练的技巧又肯服从指挥，汤姆自己也当过包工头，他清楚这一切。
	罗杰主教正在画着一座两层的楼，三面都有大窗户。他很会画草图，直线和直角都画得很地道。他画了一个规划图和楼房的一侧。汤姆看得明白，这种楼房永远盖不起来。
	主教画完之后，说：“就是这样。”
	约翰转向汤姆，说：“什么事？”
	汤姆假装以为在问他对画的意见。他说：“在一个半地下室上没法修那么大的窗户。”
	主教有点恼火地看着他。“这是个写字间，不是半地下室。”
	“反正会坍塌的。”
	约翰说：“他说得对。”
	“可是他们必须有光线才能写东西。”
	约翰耸耸肩，又转向汤姆。“你是谁？”
	“我叫汤姆，我是个建筑匠。”
	“我猜出来了。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了？”
	“我在找活儿干。”汤姆屏住了呼吸。
	约翰立刻摇起头来。“我不能雇你。”
	汤姆的心凉了。他想转身就走，但他礼貌地等着听理由。
	“我们已经在这儿盖了十年房子了，”约翰接着说，“大多数建筑匠都在镇上有房子。我们就快收摊了，如今我这工地上的建筑匠比实际需要的要多。”
	汤姆明白已经无望了，但他还是说：“那宫殿呢？”
	“也一样，”约翰说，“我手下多余的人就是在这儿干活儿的。要不是有这活儿，还有罗杰主教的别的宫殿，我早就解雇建筑匠了。”
	汤姆点了点头。他竭力用一种听起来不那么绝望的不动声色的声音说：“你听说别处还有什么活儿吗？”
	“今年早些时候，他们就在沙夫茨伯里盖一座修道院了。他们大概还在盖着吧。从这儿要走一天的路。”
	“谢谢。”汤姆转过身要走。
	“对不起了，”约翰在他身后叫着，“看起来你像是个好人。”
	汤姆没有应声就往外走。他感到很沮丧。他过早地任凭自己的希望膨胀了。其实遭到拒绝并没什么不正常，不过他当时又为修建大教堂的前景而激动了。如今他可能要去修筑枯燥乏味的城墙或是给什么银匠盖难看的住房了。
	他昂首挺胸穿过城堡的院子，走回埃格妮丝带着玛莎等候的地方。他从不在她面前流露自己的失望心情。他总是尽量给她一种印象：一切都没问题，他掌握着整个局面，这里没有工作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在下一个城镇，或者再下一个城镇总会找到事情的。他清楚，要是他显出垂头丧气的样子，埃格妮丝就会催他找个地方住下来，而他并不想那么做，除非要他在一个有大教堂要建的镇上住下来。
	“这里没有我的工作，”他对埃格妮丝说，“咱们接着走吧。”
	她的样子像是斗败了的鸡。“想一想嘛，这儿正建着一座大教堂和一座宫殿，总会容得下一个建筑匠的。”
	“两座建筑都快完工了，”汤姆解释说，“他们的人手已经够了。”
	一家人跨过吊桥，又回到街上的人流中。他们是从索尔兹伯里东门进来的，现在要从西门出去，因为那条路通向沙夫茨伯里。汤姆向右拐，领着一家人走过他们还没见过的镇里的那一部分。
	他在一所石头住宅外面停住了脚步，那所房子看来急需修理。当初盖房时用的灰浆太稀松，现在已经垮落了。霜早已进到墙洞里，把一些石块弄裂了。要是再拖上一个冬天，破损就会更加严重。汤姆决定给这家主人指出这点。
	一层的进口是一个很宽的拱券。木头大门敞开着，门口坐着一个工匠，右手握着一柄锤子，左手握着一个尖头的小锥钻。他正在平放在他面前的一张条凳上的木制马鞍上雕刻着复杂的花纹。再往里，汤姆能够看到堆放着的木头和皮革，还有一个男孩正用笤帚扫着地上的刨花。
	汤姆说：“日安，鞍匠师傅。”
	那鞍匠抬起头来看了看，把汤姆当做了那种在需要时可以自己做马鞍的人了，于是只随便点了下头。
	“我是个建筑匠，”汤姆接着说，“我看出来你需要我干活。”
	“怎么？”
	“你房子的泥灰正在剥落，石块正在碎裂，你的房子拖不过明年冬天了。”
	那鞍匠摇了摇头。“这城里有的是建筑匠。我何必要雇个陌生人呢？”
	“那好。”汤姆转身走开，“愿上帝与你同在。”
	“希望如此，”那鞍匠说。
	“一个不懂礼貌的家伙，”他们走开时埃格妮丝对汤姆低声说。
	他们沿街走到一个市场。在这块半英亩的泥潭里，四乡的农民把他们剩下不多的肉或粮食、牛或鸡蛋，拿来交换他们需要又不能自己制作的东西——盆罐、犁铧、绳索和食盐。市场通常都是五光十色、热热闹闹的。随处都有不怀恶意的讨价还价、相邻摊主之间的互相挖苦、给孩子吃的廉价糕点，有时候还有一个吟游诗人或一群江湖艺人，好几个涂脂抹粉的妓女，或许还有个残废军人讲着东方沙漠和慓悍的撒拉森游牧部落的故事。那些在生意中获利的人常常经不起庆贺的诱惑，把赚来的钱花在烈性淡啤酒上，故此到了中午时分总会有些喧闹吵嚷。还有的人在掷骰子中输了钱而殴斗起来。但此刻是下着雨的上午，刚刚把一年的收获出售完或贮藏好，市场就冷清多了。被雨水淋得湿透的农夫同冻得哆嗦的摊主无精打采地讲着价，大家都巴不得早点回家，坐在地炉边烤火。
	汤姆一家在抑郁的人群中往前挤着，不去理睬卖香肠的和磨刀的那种漫不经心的兜揽生意。就在他们几乎到达市场的尽头时，汤姆看到了他的那头猪。
	他吃惊得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时埃格妮丝悄声说：“汤姆！快瞧！”他知道她也看见猪了。
	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熟悉自家的猪就像熟悉阿尔弗雷德和玛莎一样。那猪被人用行家的手法捆着，那人面色红润、肚大腰圆，显然是吃足了肉以后还接着吃的结果，一定是个屠夫。汤姆和埃格妮丝都停住脚瞪着他，由于挡住了那人的路，他只好注意起他们。
	“怎么？”他说着，被他们的瞪视弄得莫名其妙，迫不及待地想走开。
	玛莎打破了沉默。“那是我们的猪！”她激动地说。
	“一点不错，”汤姆说，直视着那屠夫。
	那人脸上闪过一阵鬼鬼祟祟的神色，汤姆看出来他知道猪是偷来的。可是他还是说：“我刚花了五十便士买来的，如今猪已是我的了。”
	“你把钱给了谁也罢，反正猪不是他的。所以嘛，你才买得这样便宜。你到底从谁手里买的？”
	“一个农夫。”
	“你认识的？”
	“不认识。听着，我是给要塞杀猪的。我没法要求卖给我猪或奶牛的农夫找来十二个人发誓说牲口是他的。”
	那人往旁边跨了一步，像是想走开，但是汤姆抓住他的胳膊止住了他。那人有一阵儿看起来还很生气，可是后来他明白了，要是他想敷衍了事，他就得放弃那头猪，而如果汤姆家的人把猪捡起来，力量的均势就要变化，就要由屠夫来证明猪是他的。于是他咽下那口气，说：“你要想告状，咱们就去见官好了。”
	汤姆略微一想，没有同意。他没有证据。他改口说：“他长得什么样——就是把我的猪卖给你的人？”
	那屠夫躲躲闪闪地说：“跟平常人一样。”
	“他是不是一直捂着嘴？”
	“这下我想起来了，他是那样。”
	“他是个强盗，捂嘴是为了掩盖残疾，”汤姆尖刻地说，“我猜你没想到那个。”
	“天不停地下着雨！”那屠夫辩解着说，“人人都挡着雨嘛。”
	“快跟我说，他离开你多久了？”
	“刚刚。”
	“他往哪儿去了？”
	“去了一家酒馆，我猜。”
	“去花我的钱，”汤姆厌恶地说，“走吧，让开路。有一天你也可能让人抢了，到那时候你就巴不得没有那么多人不问明白就买东西了。”
	那屠夫很生气，犹豫着像是要反驳；接着他改了主意，就溜走了。
	埃格妮丝说：“你干吗让他走掉？”
	“因为这儿他熟人多，我却没有，”汤姆说，“要是我跟他打起来，人们要怪我。再说，猪屁股上也没写着我的名字，谁说得准是不是我的？”
	“可是我们的全部积蓄——”
	“反正，我们可以拿到猪的钱的，”汤姆说，“别说话，让我想一想。”和屠夫那番争吵弄得他直生气，跟埃格妮丝粗暴地说了两句也就把气消了。“就在这镇上有个没有嘴唇的人，兜里有五十个银便士。我们只要找到他，把钱拿回来就成了。”
	“对，”埃格妮丝坚决地说。
	“你沿我们的来路往回走。一直走到大教堂院子那儿。我从这儿往前走，从另一头走到大教堂。然后我们走别的街返回，就这样找下去。他要是没在街上，就在酒馆里。你见到他就守在那儿，打发玛莎来叫我。我带着阿尔弗雷德。尽量别让那强盗看见你。”
	“放心吧，”埃格妮丝板着脸说，“我要把钱拿回来，养活我的孩子。”
	汤姆碰了下她的胳膊，微笑着说：“你是头狮子，埃格妮丝。”
	她直视了一会儿他的眼睛，然后突然踮起脚尖，迅速而有力地吻了他的嘴。随后她转过身，领着玛莎，穿过市场往回走去。汤姆看着她走出了视线，既佩服她的勇气，又有点为她担心；然后他就和阿尔弗雷德朝相反方向走去。
	那贼大概自以为彻底没事了。当然啦，他偷猪的时候，汤姆正朝温切斯特走。那贼取相反方向，到索尔兹伯里去卖猪。可是女强盗艾伦告诉汤姆，索尔兹伯里大教堂正在重建，于是他改变了计划，却无意中追上了贼。然而，那贼以为他再也不会遇到汤姆了，这就给了汤姆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抓到他的机会。
	汤姆慢慢地沿着泥泞的街道走着，在打量着敞开的门里时，尽量做出随随便便的样子。他想不费事就抓到贼，因为这次行动可能会以冲突结束，他可不想让人们记住一个大个子建筑工在全镇搜寻这件事。这里的大多数住房都是普通的木架泥巴茅草棚屋，地上铺着草，地炉在中间，外加几件自制的家具。一个酒桶和几条板凳就算是酒馆了；屋角放上一张床，外面遮个帘，就成了妓院；一张桌子周围挤着一群吵吵嚷嚷的人，就构成了一场掷骰子的赌局。
	一个抹着红嘴唇的女人向他袒露出胸脯，他摇了摇头，匆匆走过。他心里偷偷打过这个主意：花点钱在大白天和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玩一玩，但他这辈子还从未试过。
	他又想到了艾伦，那个女强盗。她身上也有些诱人之处。她实在太有魅力了，但那双深陷的、专注的眼睛太吓人了。一个妓女想拉他的客让他好一阵儿不舒服，但由艾伦引起的激情却一时平息不下去，他突然产生一种愚蠢的欲望，想跑回森林中去，趴到她身上。
	他一直走到大教堂的院子也没见到那强盗的踪影。他望着那些管子工把铅皮钉到中殿的木头三角形屋顶上。他们还没有开始覆盖与之相连的侧道的屋顶，还可以看见把侧道外缘与中殿墙垣相接的圆拱顶撑架在教堂的半边探出屋顶。他指给阿尔弗雷德看。“没有那些撑架，中殿的墙垣就会朝外弯曲变形，是由于内部石头拱顶的重压的缘故，”他解释着，“看见那半圆拱怎么和侧道墙垣的扶壁排列的了吗？它们还和里面中殿连拱廊的立柱排列。有力的东西排成一列，无力的东西排成一列。”阿尔弗雷德露出困惑和埋怨的神色。汤姆叹息了一声。
	他看见埃格妮丝从对面走来，他的脑子这才回到当前他的急事上来。埃格妮丝的兜头帽遮住了脸，但他从她那昂首阔步的姿态上认出了她。宽肩膀的壮工们跨到路边给她让道。要是她撞着那强盗，非得打一场不可，他往坏处想着，恐怕旗鼓相当，两人正是对手呢。
	“你看见他了吗？”她说。
	“没看见。不用说你也没见着。”汤姆希望那贼还没离开镇上。他不花些钱就一定不会走的吧？钱在森林里是没用的。
	埃格妮丝也想到了这点。“他还在这镇上的什么地方。咱们接着找。”
	“咱们走别的街回去，再在市场碰头。”
	汤姆和阿尔弗雷德又穿过院子，走出大门。此时雨已经把他们的斗篷淋透了，汤姆掠过一个念头，想坐在一家酒馆的火炉旁，喝上一罐啤酒和一碗牛肉汤。后来他又想到为了买那头猪他当初多么拼命工作，又看见了那个没嘴唇的人挥起大棒打中玛莎无辜的脑袋，他怒火中烧，全身热了起来。
	要想按部就班地搜寻可是不容易，因为街道杂乱无章。他们东走西转，哪儿有房子就往哪儿走，有不少地方拐了直弯，还有不少死巷。唯一的一条笔直的街道是从东门到城堡吊桥的那条。头一圈搜寻的时候，汤姆已经到了靠近城堡的土墙的地方。这一次他搜寻城堡外的地方，曲曲弯弯地走到城墙，再回到里面。这一带比较穷，大多数房子都摇摇欲坠，到处都是吆喝连声的酒馆和年纪很大的妓女。镇边比起中心是下坡，所以比较有钱的街区的垃圾就被雨水冲着沿街而下堆积在城墙根下。居民的情况也类似，这一带的残废、乞丐、饿肚皮的儿童、爱动粗的女人和戒不掉酒的醉鬼比哪儿都多。
	但还是看不见那个没嘴唇的人。
	汤姆曾经两次瞥见一个块头相仿、面孔相似的人，但凑近一看，那人的脸部完全正常。
	他一路找到市场，埃格妮丝正焦灼地等着他，她全身紧张、两眼发亮。“我找到他了！”她悄声说。
	汤姆感到一阵夹杂着恐惧的激动。“在哪儿？”
	“他进了东门那儿的一家饭铺。”
	“快带我去。”
	他们绕过城堡走到吊桥前，再沿着那条直街走向东门，然后进入一片墙根下的窄巷里。汤姆跟着就看见了那家饭铺。那地方连房子都说不上，只不过是靠着城墙，由四根木柱支着的一个斜屋顶，后面是一大堆火，上面有一支大叉转着烤一只羊，还有一口大锅，里面冒着泡。这时已近正午，那块小地方挤满了人，多数是男的。肉的气味引得汤姆的胃咕咕作响。他的目光扫过人群，唯恐那强盗在他们赶来这段不长的时间里已经离开。他一眼看见了那人正坐在一条稍稍离开人群的方凳上，用勺子吃着一碗烧肉，还用他的围巾挡在脸前遮着嘴。
	汤姆立即走开以免那人看见。这时他得决定怎么办了。他气愤至极，可以一拳打倒那强盗，夺过钱袋。但人群不会让他走开。他得费一番口舌解释，不光是对围观的人，还要对长官。汤姆正当有理，而窃贼是个强盗这一事实使得无人肯为贼的诚实担保；而汤姆显然是个受尊敬的人和建筑匠。然而把一切办妥需要时间，万一长官到县里别的地方去了，可能要拖上几星期；而如果在这儿造成一场争吵，也可能以破坏国王的安宁而被起诉。
	不行。悄悄地单独抓住那强盗才是上策。
	那人不可能在镇上过夜，他在这儿没家，由于他无法证明他是个可尊敬的人，也就不可能找到住处。因此，他须赶在天黑关城门之前离开镇上。
	而只有两座城门。
	“他很可能要从来路回去，”汤姆对埃格妮丝说，“我将在东门外等着，让阿尔弗雷德盯着西门。你待在镇上看那贼有什么动静。你带着玛莎，不过别让他看见她。要是你要给我或阿尔弗雷德送口信，就派玛莎来。”
	“好的，”埃格妮丝干脆地说。
	阿尔弗雷德说：“要是他走我那条路，我该怎么办？”他的口气很激动。
	“没什么，”汤姆坚定地说，“盯着他走哪条路，然后等着。玛莎会来叫我的，我们一起抓他。”阿尔弗雷德神情有点失望，汤姆又说，“照我说的去做。我不想丢掉我的猪，我更不想丢掉我儿子。”
	阿尔弗雷德不情愿地赞成了。
	“咱们快散开，别等他看到咱们凑在一起商量事。走。”
	汤姆说着就离开了他们，连头也不回。他能够信得过埃格妮丝执行这计划。他急步走到东门，出了镇子。他踏过早晨来时帮着推牛车走过的摇摇晃晃的木桥。他面前正对着的就是向东的温切斯特大路，笔直笔直的，犹如沿着山坡和谷地铺下的一条长长的地毯。他左面是那条汤姆——恐怕还有那贼——来索尔兹伯里的叫港路的大道，蜿蜒而上，越过一座山就消失了。那贼几乎一定要走这条港路。
	汤姆走下山坡，穿过十字路口处的一片住宅，然后踏上港路。他得藏起来。他沿路走着，寻找适当的地点。他一直走了二百多步也没找到好地方。他回头一看，意识到已经走得太远了：他已经看不清十字路口处人的面孔，这样他就无法知道，那个没嘴唇的人是不是过来走上温切斯特大道。他又打量了一下田野。大道两边都是壕沟，遇上晴天或许可以藏人，但今天沟里却流着水。两边沟外都是高坡。路南边的地里，有几头奶牛在瞪着庄稼茬。汤姆注意到，其中一头奶牛正卧在隆起的地边，眺望着大路，一半身形隐在了高坡后边。他叹出一口气，就往回走。他跳过沟，踢了那头牛一脚。那奶牛站起身来走开了。汤姆趴到牛留下的那块又干又暖的地上。他把风帽拉到脸上，定下心来等，想起刚才要是预先想到，在镇上买点面包就好了。
	他焦急之中带着一点担心。那强盗个子不大，但行动灵活、下手狠毒，他昨天棒击玛莎把猪偷走就说明了这点。汤姆有点怕受伤，但更担心夺不回他的钱。
	他希望埃格妮丝和玛莎安全无恙。他知道，埃格妮丝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就算那强盗盯上了她，他又能怎么样？无非是注意戒备就是了，不会有别的事的。
	从他趴着的地方，汤姆可以看见大教堂的塔楼。他希望能有点时间进去看看。他对连拱廊的窗间壁的处理方式很好奇。通常都用粗立柱，从顶部各自都伸出拱券：两个拱券分别伸向南北，连接连拱廊里相邻的立柱；一个拱券伸向东或西，越过侧道。这种效果很丑，因为从圆柱顶上伸出拱券总有点不太对劲。当年汤姆盖大教堂时，每堵窗间壁都是一串柱身，每个柱身顶上都弯出一个拱券——一种优美而逻辑的安排。
	他开始思考拱券的装饰。几何图形是最普通的形式——不需要太多的技艺去雕刻折线和菱形——但汤姆喜欢叶饰，那样可以在石料的坚硬的规则面上呈现出柔软和自然的感觉。
	想象中的大教堂占据着他的头脑，直到下午过半，他才看见玛莎那轻盈的身躯和金黄色的脑袋一蹦一跳地走过木桥、穿过房子。她在十字路口处迟疑了一下，然后就走上了正确的大路。汤姆看着她向自己走来，看得见她找不到他时皱起了眉头。在她走近他时，他轻声叫着她：“玛莎。”
	她微微尖叫一声，立刻看见他并向他跑来，跳过了小沟。“妈妈让我送这个来，”她说，随手从斗篷里取出个什么东西。
	那是一块热肉饼。“我要画着十字说，你妈真是个好女人！”汤姆说着，咬了一大口。那是牛肉洋葱做的，实在太好吃了。
	玛莎蹲在汤姆身边的草地上。“那个偷了我们猪的人，”她说，皱起鼻子，集中回忆着教给她说的话。她那么可爱，汤姆连气都喘不匀了，“他出了饭铺，碰上一个脸上抹了粉的女士，就进了她的房子。我们就在外边等着。”
	那强盗竟花我们的钱嫖妓，汤姆恨恨地想。“说下去。”
	“他在那女士的房子里没待多久，出来后又去了一个酒馆。他现在还在那儿呢。他没喝多少酒，可是他掷骰子。”
	“但愿他能赢，”汤姆恶狠狠地说，“就这些吗？”
	“就这么些。”
	“你饿吗？”
	“我吃了一个小面包。”
	“你把这些全对阿尔弗雷德讲过了吗？”
	“还没哪。我下一步才去找他。”
	“告诉他，他要尽量保持冷静。”
	“要尽量保持冷静，”她重复着说，“我是该先说这句话呢，还是说完偷咱们猪的人的事再说呢？”
	这当然没什么关系。“后说吧，”汤姆说，因为她要一个肯定的答复。他向她笑着，“你是个伶俐的姑娘。你走吧。”
	“我喜欢这么玩，”她说。她挥了挥手就走了，她闪动着两条小腿，轻巧地跳过小沟，朝镇子跑回去。汤姆看着她，心里充满了爱，跟着又是一阵气。他和埃格妮丝拼命工作挣钱养活他们的孩子，为了把被抢走的夺回来，他宁可杀人。
	也许那强盗也准备杀人呢。强盗嘛，就是不顾法律的，他们过的就是不受约束的暴力生活。这可能不是豁嘴法拉蒙头一次跟他的受害者狭路相逢了。要是他不造成危险，也就没什么了。
	白天开始迅速地消逝，秋日的午后遇上阴天下雨往往如此。汤姆开始担心，在雨濛濛的天色中他会不会认不出那贼。夜幕笼罩下来，进出城的行人和车辆渐渐稀少了，因为多数进城的人都急着在天黑前及时赶回他们在乡村中的家。镇里较高的住宅已经开始闪起烛光和灯光，郊区的陋室也亮了。汤姆忧心地思量着，那贼会不会最后在镇上过夜。也许他在镇上有些臭味相投的朋友，即使明知他是强盗，仍肯接待他。也许——
	这时，汤姆看到了那个用围巾捂着嘴的人。
	他正同另外两个人紧挨着走过木桥。汤姆突然想起，那贼的两个同伙，秃头顶和戴绿帽子的，可能和他一起来到了索尔兹伯里。汤姆在镇上没看到另外两人，不过，他们三人可能分手了一段时间，然后再集合起来一起回去。汤姆在心底里咒骂着：他没想到要对付三个人。但当他们走近的时候，一伙人分开了，汤姆这才松了口气，他们原来不是一起的。
	前面两个是一对农夫父子，都长着黑黑的深陷的眼睛和鹰钩鼻子。他们走上了港路，而那个捂围巾的人跟在后面。
	他看着那贼慢慢走近，同时琢磨着那人的步态：看来很清醒。这倒是个遗憾。
	再回过头去看镇上，他看到一个妇人和一个女孩出现在桥上，是埃格妮丝和玛莎。他感到惊愕。他原来没料到他和那贼面对面的时候有她们母女在场。然而，他也意识到，他事先并没有叮嘱她们别来。
	在他们沿路向他走来时，他紧张起来。汤姆实在高大无比，大多数人和他对峙时都得服输；但强盗们可是亡命徒，谁也说不准交起手来会发生什么情况。
	那对农夫父子走了过去，欢天喜地地谈论着马匹的事。汤姆从腰里取出了铁头锤子，用右手掂量着。他憎恨盗贼，他们不劳而获，从好人手里抢面包。他用锤子打这家伙没什么于心不安的。
	那贼走近的时候，脚步似乎放慢了，仿佛已经感到了危险。汤姆直等到他走到四五步开外——已经近到没法往回跑，也没有近到可以一跃而过。这时汤姆翻身上了沟岸，跨过小沟，站在路中挡住了他。
	那人猛地一停，瞪着眼看他。“这是怎么回事？”他紧张地说。
	他并没认出我来，汤姆想。“你昨天偷了我的猪，今天卖给了一个屠夫。”
	“我从没——”
	“别抵赖，”汤姆说，“把你卖猪的钱给我，我不会伤害你的。”
	有一阵儿他以为那贼会掏钱出来呢。那人犹豫的时候，他有一种过瘾的感觉。跟着，那贼转身就跑——直冲着埃格妮丝去了。
	他跑得不够快，没有一下子撞到她——而她偏偏是经受过很多次袭击的女人——两个人立刻扭在一起，左右摇晃着，像是在笨拙地跳着舞。这时他才意识到她是有意拖住他，就把她往边上一推。他跑过她身边时，她踢出了一条腿，一脚踹到他两膝之间，两人一起摔倒了。
	汤姆冲到她身边时，心都提到喉咙口了。那贼已经跪起身来，一条膝盖压在她背上。汤姆抓住他的领子，把他从她身上揪开，不等那人重新站稳，就把他拽到了路边，接着就把他扔到了沟里。
	埃格妮丝站了起来。玛莎朝她跑去。汤姆匆匆说了一句：“没事吧？”
	“没事。”埃格妮丝答道。
	那对农夫父子停住脚步，转过身来，他们瞪眼瞧着那场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贼正跪在沟里。“他是个强盗，”埃格妮丝向他们喊着，好让他们别插手，“他偷了我们的猪。”那两个农夫没有回答，只是等着看下一步会怎么样。
	汤姆又对那贼说话了。“把钱给我，我就让你走。”
	那人从沟里上来，手里拿着一把刀，眨眼间就冲着汤姆的喉咙扎过来。埃格妮丝尖叫起来。汤姆一躲，那刀在他脸上一闪，他感到下巴上一阵灼痛。
	他退后一步，在刀子再次闪来时，挥动了他的锤子。那贼往后一跃，刀子和锤子在阴冷的晚间空气中呼呼作响，但并没有碰上。
	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喘了一会儿气。汤姆的面颊受伤了。他意识到他们俩正是对手，虽说汤姆身高力大，但那贼有一把刀，那个致命的武器可比建筑工的锤子厉害多了。想到自己可能要死，他不由得吓出一股冷汗，突然感到喘不上气来。
	他从眼角瞥到一个猛然的动作。那贼也看见了，并且瞧了埃格妮丝一眼，接着赶紧把头一低，这时一块石头从她手中向他飞去。
	汤姆以一个拼死一搏的男人的那种速度反应过来，挥锤朝那贼低着的头砸去。
	就在那贼重新抬头看的时候，锤子砸到了，铁锤头正打在他前额的发线上。因为那一锤打得匆忙，汤姆没有使出应有的力量，那贼趔趄了一下，但没有摔倒。
	汤姆跟着又是一下。
	这次砸得狠些。因为他有时间把锤子举过头顶并且瞄得准准的，而那昏头昏脑的贼还在竭力调准目光。汤姆在挥锤下砸时想到了玛莎挨那一棒的事，所以那一下使出了他的全力，那贼像个玩具娃娃似的倒在了地上。
	汤姆的神经绷得太紧，没感到松了口气。他跪在那贼的旁边，搜摸着他身上。“他的钱袋昵？他的钱袋呢？见鬼！”那塌软的尸体移动起来很困难，最后，汤姆把他平躺在地，解开了他的斗篷。他的腰带上垂着一个大皮口袋，汤姆解开了带子，里面是个软软的毛线口袋，上面有一条线绳系着袋口。汤姆把它取出来，毛线口袋很轻。“空的！”汤姆说，“他准是还有一个口袋。”
	他把斗篷从那人身体底下拽出来，仔细地摸了一遍。斗篷上没有暗兜，也没有硬的地方。他脱下那人的靴子。里面什么也没有。他从腰带上抽出餐刀，掀起鞋底：仍是没有东西。
	他不耐烦地用刀子插进那贼的羊毛上衣的领口，一直拆到下摆。里面也没有藏钱的暗腰带。
	那贼躺在泥路的中间，除去一双长袜，全身都被扒光了。那两个农夫瞪着汤姆，以为他疯了。汤姆狂怒地对埃格妮丝说：“他一点钱都没有！”
	“他一定是在掷骰子时全输光了，”她痛苦地说。
	“我希望他在地狱之火中挨烧，”汤姆说。
	埃格妮丝跪下去摸了摸那贼的胸口。“他现在已经在那儿了，”她说，“你把他杀死了。”
	四
	到圣诞节时，他们全家已经挨饿了。
	冬天来得很早，而且那严寒之刺骨，犹如一个石匠的铁凿，难以抵挡。第一场霜降到大地时，树上还有苹果。人们把那场霜叫做寒潮，以为很快就会过去，可是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那些秋耕稍迟的村民们，在石头般坚硬的土地里折断了他们的犁铧。农夫们连忙杀掉猪，腌好肉过冬，爵爷们则宰杀了牛羊，因为冬天难以放牧和夏天同样数目的牲口。但没完没了的霜冻使牧草枯萎，一些剩下的牲口还是死了。狼变得绝望了，在傍晚来到村里，拖走精瘦的小鸡和没精打采的孩子。
	在遍及全国的建筑工地上，第一场霜一降，夏天垒起的墙马上就盖上了干草和马粪，以便防止最冷的天气，因为砌墙的灰浆在里面还没有干透，万一上冻，墙就要裂了。到春天之前，不会再有灰浆的活儿了。有些建筑工只受雇当夏天的季节工，他们回到了家乡的农村，在老家，人们只知道他们是匠人而不知是建筑工，他们在冬季要制造犁头、马鞍、马具、牛车、铁锹、门窗，以及各种各样需要巧手用锤子、凿子和锯子制造的东西。剩下的建筑工搬到了工地上靠墙搭的棚屋里，从早到晚把石头切割成各种复杂的形状。但由于霜冻太早，工作进展太快；而农民在饿肚子，主教们、教士们和爵爷们在建筑上花的钱比他们原先希望的要少；于是，冬季一天天拖下去，有些建筑工就被解雇了。
	汤姆和全家人从索尔兹伯里走到沙夫茨伯里，又从那儿走到舍伯恩、韦尔斯、巴思、布里斯托尔、格洛斯特、牛津、沃灵福德和温莎。只要住处里有火烧着，只要教堂院子里和城堡围墙中响着铁器敲砸石头的声音，只要建筑匠们用他们戴着无指手套的灵巧的手制作着小巧的拱圈和拱顶模型，他们都要去。有些匠师很不耐烦，立刻就发火；另外一些则伤感地看着汤姆枯瘦的孩子们和怀孕的妻子，和气地说着些抱歉的话；但他们都说着一件事：没有，这里没有活给你。
	只要可能，他们就会利用修道院的慷慨，在那里路人总能得到一顿饭，有个地方睡一觉——严格限在一夜而已。当荆棘丛中的黑莓成熟的时候，他们就接连几天吃这个，像鸟似的。在森林里，埃格妮丝就点燃一堆火，架上铁锅，煮粥吃。不过在多数时间，他们只好向面包师买面包，向鱼贩子买咸鲱鱼，或者在酒馆和饭铺中吃饭，这比自己做饭贵得多；他们的钱也就这样无情地流走了。
	玛莎生来就瘦，如今更变得皮包骨头了。阿尔弗雷德还在长，就像野草在浅土中也在生长一样，他长成了个难看的细高个儿。埃格妮丝省着吃，可是她肚里长大着的胎儿贪吃得很，汤姆看得出她受着饥饿的折磨。有时他强制她多吃点，这种时候，连她的钢铁意志也在她丈夫的权威和她未降生的胎儿的夹攻下屈服了。尽管如此，她还是没像原先怀胎时那样变得红润发福。相反，她挺着大肚子显得憔悴，犹如饥荒中饿肚子的孩子。
	自从离开索尔兹伯里以来，他们已经走了一个大圈子的四分之三，到了那年的年底，他们又回到从温莎伸展到南安普敦的广袤森林中。他们朝温切斯特走去。汤姆已经卖掉了他的建筑匠工具，那笔钱花得也只剩下几便士了：等他一找到雇主，他只好借工具或借钱买工具了。要是在温切斯特再找不到工作，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老家还有几个兄弟；但那是在北方，要走好几个星期的路程，不等走到那地方，全家就得挨饿了。埃格妮丝还是孩子的时候，她父母就死了。仲冬时节又没有农活可干。也许，在温莎的大户人家，埃格妮丝给人家洗碟刷碗能挣上几个便士。她当然不能在路上再多受罪了，因为产期已经临近。
	温切斯特还有三天路程，但他们已经挨饿了。黑莓已经没有了，视力所及又不见修道院，而埃格妮丝背着的锅里已经没有燕麦了。头一天夜里，他们用一把刀换了一条黑麦面包、四碗不见肉的肉汤，并且在一家农民的棚子里得到一块在火边睡觉的地方。从那时起他们再没看到村落。到了傍晚，汤姆看到了树顶有烟冒出，他们找到了一个孤独的护林官的家，那人是为国王守护森林的。他给了他们一袋萝卜，换走了汤姆的手斧。
	他们刚刚往前走了三英里，埃格妮丝就说她实在累得走不动了。汤姆很惊讶。他们共同生活这么多年，他从没听她说过她实在累得干不了什么了。
	她坐在路边一棵巨大的七叶树下。汤姆挖了个浅坑准备生火，他用的是一个磨损了的铁锹——这是所剩无几的工具之一，因为没人肯买。孩子们捡来了细枝，汤姆生起火，然后他拿着锅去找小溪。他端着一锅冰水回来，把锅放在火边。埃格妮丝把几个萝卜削成了片。玛莎收集了从树上落下的七叶树果，埃格妮丝教她怎么剥皮，怎么把软芯搓成粗粉，好把萝卜粥做得稠一点。汤姆打发阿尔弗雷德去找更多的柴火，他自己则拿起一根木棒，在周围翻腾森林地面上的枯叶，希望找到一只冬眠的刺猬或松鼠，做点肉汤。他运气不好。
	天黑下来了，汤也做好了，他坐到了埃格妮丝身边。“我们还有盐吗？”他问她。
	她摇了摇头。“你已经好几个星期喝没放盐的粥了，”她说，“你没注意到吗？”
	“没有。”
	“饥饿是最好的调料了。”
	“唉，这种调料我们可够多的了。”汤姆突然感到疲倦得厉害。最近四个月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把他压垮了，他感到他再也提不起勇气来了。他用一种服输的口气说：“是哪点错了呢，埃格妮丝？”
	“全错了，”她说，“去年冬天你就没活儿，春天你找到了工作；后来是伯爵的女儿退婚，威廉少爷把房子停了工。后来我们又决定留在那儿收庄稼——那一步走错了。”
	“肯定地说，我在夏天比秋天找活儿要容易。”
	“而今年冬天来得又早。就算这些都是我们错了，我们本来还可以过下去的，可是后来我们的猪又给抢了。”
	汤姆忧心地点点头。“我唯一的安慰就是深信那贼到现在还在地狱里受着折磨。”
	“我也这么希望。”
	“你怀疑吗？”
	“连教士也不像他们装的那样懂那么多。别忘了，我父亲就是个教士。”
	汤姆记得很清楚。她父亲的教区教堂的一面墙因为失修而坍塌了，汤姆受雇去修缮。教士是不准结婚的，可是那位教士有个女管家，那位女管家有个女儿，那是村里的公开秘密：教士就是女孩的父亲。埃格妮丝当时也算不上漂亮，但她的皮肤泛着青春的光泽，她好像全身充溢着使不完的精力。汤姆干活的时候，她同他聊天，有时候风会把她的衣裙吹得紧贴在身上，于是汤姆就能看到她身体的曲线，连肚脐都能看出来，清楚得简直如同她赤身裸体。一天夜里，她来到他睡觉的小屋，把一只手捂到他嘴上，告诉他别出声，然后脱下自己的衣服，这样他就在月光下看到了她的胴体，接着他把她结实的躯体搂在怀里，他们就做爱了。
	“我们俩当时是童男和处女，”他说出了声。
	她明白他在想着什么。她微微一笑，接着她的面容又难过起来，她说：“那像是好久以前了。”
	玛莎说：“我们现在能吃了吗？”
	汤的气味刺激得汤姆的胃咕咕直响。他把碗伸进冒泡的锅里，捞出一碗有几根萝卜丝的稀汤。他用刀背试了试萝卜。还没有熟透，但他决定不再等了。他给两个孩子一人一满碗，又给埃格妮丝盛了一碗。
	她拉长了脸，若有所思。她对着碗吹气，让汤凉一些，然后把碗端到唇边。
	孩子们很快就喝光了，想再要。汤姆把锅从火上端起来，用斗篷的下摆垫着，以免烫手，把锅里剩下的汤全倒在孩子们的碗里。
	他回到埃格妮丝的身边，她说：“你呢？”
	“我明天再吃，”他说。
	她太累了，没劲儿和他争论。
	汤姆和阿尔弗雷德把火堆高，捡来了足够的木头，可以烧一夜。随后，他们都裹紧斗篷，躺在树叶上睡觉了。
	汤姆睡得很浅，埃格妮丝呻吟时他立刻醒了。“怎么回事？”他低声说。
	她又呻吟了一次，脸色发白，眼睛紧闭。过了一会儿她说：“婴儿就要出生了。”
	汤姆的心一沉。不能在这儿生，他想；不能在密林深处的冻土地上生。“可是还没到时间，”他说。
	“来早了。”
	汤姆把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羊水破了吗？”
	“我们刚离开护林官的小屋不久，”埃格妮丝喘着气说，仍然闭着眼。
	汤姆记起她曾一头扎进灌木丛，像是急着去方便。“阵痛呢？”
	“一直没断过。”
	她就是这样，对自己的痛苦不肯出声。
	阿尔弗雷德和玛莎也醒了。阿尔弗雷德说：“出什么事了？”
	“婴儿要出生了，”汤姆说。
	玛莎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
	汤姆皱起眉头。“你能坚持回到护林官的小屋去吗？”他问埃格妮丝。到了那儿，他们起码可以有个屋顶遮挡，有干草可以铺垫，还有人能帮忙。
	埃格妮丝摇了摇头。“婴儿已经露头了。”
	“那就不久了！”他们恰恰在林中最荒僻的地方。他们从一早开始就没见过村落，那护林官说，明天一天他们还是不会看到的。这就是说根本不可能找到个女人当接生婆了。汤姆不得不亲自给婴儿接生，在这大冷夜，只有两个孩子帮忙，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他既没有药，也不懂……
	这是我的过错，汤姆想；是我让她怀了孩子，又是我把她带到了如此地步。她信任我能给她提供一切，而如今她却要在仲冬时节在这荒郊野外生孩子。他一向看不起那些男人，他们成了孩子的父亲，却让他们挨饿，现在他也不比他们强了。他感到羞愧。
	“我太累了，”埃格妮丝说，“我没信心能把孩子生下来。我想休息。”她的脸在火光中闪亮，上面有一层薄汗。
	汤姆明白他必须振作起来。他得给埃格妮丝力量。“我来帮你，”他说。即将发生的事，没什么神秘或复杂的。他曾经目睹过好几个孩子的诞生。这事情通常由女人来做，因为她们知道做母亲的感觉，使她们能更好地帮忙；不过并没有理由说明，一个男人在必要时为什么不能帮忙。他第一步应该让她舒服；然后弄清生产进展到什么程度了；然后做好明智的准备工作；然后在等待的时候，安慰她，让她增加信心。
	“你觉得怎么样？”他问她。
	“冷，”她说。
	“往火跟前靠一靠，”他说。他取下他的斗篷，铺到离火一码的地面上。埃格妮丝挣扎着想站起来。汤姆很容易地就把她举了起来，轻轻地放到他的斗篷上。
	他跪在她旁边。她自己的斗篷里穿的那件毛线上衣前面从上到下都是纽扣。他解开了两个纽扣，把两只手放进去。埃格妮丝喘着气。
	“疼吗？”他说，既惊奇又担心。
	“不，”她微微一笑，“你的手太凉了。”
	他摸着她肚子的轮廓。隆起的肚子更高、更突出了，昨天夜里他俩一起睡在一家农民棚屋铺了干草的地上时，还没有这样。汤姆稍稍加了点劲往下按，觉出了胎儿的外形。他发现胎儿躯体的一头，刚好在埃格妮丝的肚脐下面；但他摸不出另一头。他说：“我能摸到它的屁股，可是摸不着它的头。”
	“那是因为它正在往外出呢，”她说。
	他盖好她，又用她的斗篷把她包紧。他得立刻做他的准备工作。他看了看孩子们。玛莎正在抽鼻子。阿尔弗雷德一脸害怕的样子。给他们分派点事干会有好处的。
	“阿尔弗雷德，把锅拿到小溪边。把它洗干净，打一锅新鲜水回来。玛莎，去找两根芦苇，给我编两根串绳，每根要有项链那么长。现在就快去吧。到天亮的时候，你就会有个弟弟或者妹妹了。”
	兄妹俩走了。汤姆取出他的餐刀和一小块硬石头，在上面磨起刀刃。埃格妮丝又呻吟起来。汤姆放下刀子，握着她的一只手。
	以前几个孩子出生时，他也是这样和她坐在一起：阿尔弗雷德；后来是玛蒂尔达，两岁时就死了；接着是玛莎；还有那个生下来就是死婴的男孩，汤姆曾悄悄打算给他取名叫哈罗德。可是每次临产时都有别人帮忙，让他放心——生阿尔弗雷德时是埃格妮丝的母亲，生玛蒂尔达和哈罗德时是一个乡村接生婆，生玛莎时那人至少是个庄园主太太。这一次他只好独自来帮忙了。但他不该表现出他的焦虑，他应该让她感到幸福和有信心。
	阵痛过去之后，她松了口气。汤姆说：“还记得生玛莎的时候，伊莎贝拉夫人当接生婆吗？”
	埃格妮丝笑了。“你当时在给那家老爷造一个祈祷室，你请求夫人派她的女仆去村里找一个接生婆来……”
	“但她说：‘那个醉醺醺的老女巫？我不愿意由她来接生，哪怕是给狼狗接生小崽！’于是她把我们带到她自己的房间，而罗伯特老爷一直没法上床睡觉，直到玛莎生下来。”
	“她是个好女人。”
	“像她那样的夫人并不很多。”
	阿尔弗雷德端着一满锅冷水回来了。汤姆把那锅水放在火边，不让它近得会烧开，只要温水就成了。埃格妮丝把手伸进她的斗篷里取出一个小小的亚麻布口袋，里面装着她早已准备好的干净的破布片。
	玛莎拿着满把的芦苇回来了，她坐下来编草辫。“你要串绳干吗呀？”她问。
	“挺重要的呢，你会知道的，”汤姆说，“好好编。”
	阿尔弗雷德满脸不安和困窘的样子。“再去多捡点木头，”汤姆吩咐他，“咱们把火再烧大些。”小伙子挺高兴有事可干，转身就走了。
	埃格妮丝竭尽全力，要把婴儿生下来，她的脸绷紧了，还发出低低的哼声，如同树枝在大风中断裂的声音。汤姆看得出她耗费的精力极大，把她积存的最后力气全都用光了；他由衷地希望他能替她生孩子，替她承受这种紧张，让她放松一点。最后，疼痛似乎减轻了，汤姆才喘过气来。埃格妮丝像是飘然进入了梦乡。
	阿尔弗雷德两臂抱着满怀的木棍回来了。
	埃格妮丝惊醒过来，说：“我真冷。”
	汤姆说：“阿尔弗雷德，让火堆烧旺些。玛莎，躺在你妈妈身边，焐焐她。”兄妹俩都带着担心的神色乖乖照着做了。埃格妮丝伸出两臂紧紧搂着玛莎，浑身直抖。
	汤姆担心极了。火烧得呼呼作响，空气却越来越冷了。天气冷到这种程度，婴儿很可能第一次呼吸就给冻死。婴儿降生在户外并非没有听说过；事实上，收获季节这种事经常发生，那种时候大家都很忙，女人们经常到最后一分钟还在地里干活；但在收获的时候，地面是干的，草是软的，空气是温和清香的。他还从未听过哪一个女人冬天在露天生小孩。
	埃格妮丝用两肘撑起身子，把两腿劈得开开的。
	“怎么着？”汤姆惊慌地说。
	她正在紧张地用力，没有回答。
	汤姆说：“阿尔弗雷德，跪在你妈妈身后，让她靠着你。”
	阿尔弗雷德跪好之后，汤姆打开埃格妮丝的斗篷，解开她衣裙的前扣。他跪在她两腿之间，能够看见产门正在一点点打开。“没多久了，我亲爱的，”他嗫嚅着说，拼命不让声音里流露出恐惧。
	她又松了口气，闭上眼睛靠在阿尔弗雷德身上歇着。产门似乎收缩了一点。整座森林阒静无声，只有那堆大火噼噼啪啪地烧着。汤姆突然想起那个女强盗艾伦是怎么独自在森林里生孩子的。实在可怕。她当时害怕在她无能为力的时候，狼会来袭击她，把她的新生婴儿偷走，她说过的。人们说，今年的狼比以往胆大，但它们肯定不敢攻击一起的四个人。
	埃格妮丝又紧张起来了，她扭曲的脸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汤姆想，这回是了。他害怕极了。他看着产门又打开了，这次他借助火光可以看到，婴儿头上湿漉漉的黑发正在往外钻。他想到祷告，但这会儿顾不了了。埃格妮丝开始急促地喘气。那产门开得更大了——大得难以相信——接着，婴儿的头露出来了。脸朝下。过了一会儿，汤姆看见那皱巴巴的耳朵紧贴在小脑袋的两侧；然后他看到了皮肤折叠着的脖子。不过他还看不出婴儿是否正常。
	“脑袋已经出来了，”他说，但埃格妮丝已然知道了，因为她感觉得出来；她又松了口气。婴儿慢慢地转过身来，这下汤姆可以看到那闭着的眼睛和嘴巴，让血和润滑的羊水弄得湿湿的。
	玛莎叫道：“噢！瞧那小脸！”
	埃格妮丝听到了她的叫声，微微一笑，跟着就又开始紧张了。汤姆趴在她的两条大腿中间，用左手托住那小脑袋瓜，这时两个肩膀一先一后出来了。接下来身子一下子就钻了出来，汤姆把右手放在婴儿的屁股下托住，两条小腿随后也就滑进了冰冷的世界。
	埃格妮丝的产门立即围着连着婴儿肚脐的脉动着的蓝色脐带开始收缩合拢。
	汤姆举着婴儿，焦虑地端详着。婴儿身上净是血，汤姆起初觉得什么地方错得厉害了；但仔细检查之后，他看不出有毛病。他看了看婴儿的腿裆。是个小子。
	“他看着真吓人！”玛莎说。
	“他蛮好，”汤姆说，他舒了一口气，立刻感到虚弱，“一个蛮好的小子。”
	婴儿张开小嘴，哭了起来。
	汤姆看着埃格妮丝。他俩的目光相遇，不约而同地笑了。
	汤姆把婴儿抱在怀里。“玛莎，给我从锅里舀一碗水。”她一跃而起，照他的吩咐去做。“那些破布片在哪儿，埃格妮丝？”埃格妮丝指了指她肩旁地上堆放着的亚麻布片。阿尔弗雷德把布片递给汤姆。小伙子的脸上流着眼泪。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婴儿降生。
	汤姆拿起一块布片在那碗温水中蘸了蘸，从婴儿脸上擦去血和黏液。埃格妮丝解开她上衣前襟的纽扣，汤姆把婴儿放到她怀里。那孩子还在哭。汤姆眼瞅着从婴儿肚子连到埃格妮丝腿裆的蓝色脐带不再脉动，而是收缩，变白。
	汤姆对玛莎说：“把你编的串绳给我。现在你就明白是干什么用的了。”
	她把两根编好的芦苇递给他。他把串绳绕在肚脐上的两处地方，扎紧结。然后他用刀在两个绳结当中切断。
	他跪坐下去。他们总算办妥了。最坏的难关过去了，婴儿很好。他觉得自豪。
	埃格妮丝转着婴儿，把他的脸对准她的胸口。他的小嘴找到了她的胀大的奶头，他停止了哭泣，开始吸奶。
	玛莎用惊讶的语气说：“他怎么会知道他得吃奶呢？”
	“就是这么神奇，”汤姆说。他把碗递给她，说：“给你妈弄些新鲜水喝。”
	“噢，对，”埃格妮丝感激地说，好像她才意识到她渴得厉害。玛莎端来了水，埃格妮丝一口喝了个精光。“这太好啦，”她说，“谢谢你。”
	她低头看了看吸奶的婴儿，又抬头看了看汤姆。“你是个好男人，”她悄悄说，“我爱你。”
	汤姆感到眼里涌出了泪水。他向她笑着，然后垂下眼去。他看到她还在出血。那收缩了的肚脐还在慢慢地往外走，在汤姆的斗篷上，她的两腿之间的一摊血水中，盘曲着。
	他又抬眼看着。婴儿不再吸奶，睡着了。埃格妮丝用她的斗篷裹好他，接着自己也闭上了眼。
	过了一会儿，玛莎对汤姆说：“你是不是还在等着什么？”
	“胞衣，”汤姆告诉她。
	“那是什么？”
	“你就要看见了。”
	母亲和婴儿打了一会儿盹，埃格妮丝又张开了眼睛。她的肌肉紧张了，她的产门扩大了一点，胎盘露头了。汤姆拣起来拿在手里看。像是屠夫砧板上的什么东西。他再仔细看，发现好像被扯过了，似乎有一截不见了。不过他从来没这么仔细地观察过胞衣，他想大概都是这样，因为总是要从子宫断掉的。他把那东西放到火上，烧起来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可是他要是扔掉，可能会招来狐狸，甚或是狼。
	埃格妮丝仍在出血。汤姆记得，随着胞衣总要流一股血，但他不记得会流这么多。他意识到危险没有完全过去。有一阵他觉得有点眩晕，是由于紧张过度和缺乏食物；但那一阵劲头过去了，他重又振作起来。
	“你还在出血，不多，”他对埃格妮丝说，尽量不让那声音露出焦虑。
	“很快就会止住的，”她说，“盖上我。”
	汤姆扣好她衣裙的纽扣，再用她的斗篷裹住她的腿。
	阿尔弗雷德说：“我现在可以歇一会吗？”
	他还跪在埃格妮丝身后撑着她。他准是已经麻了，汤姆想，他保持同一姿势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我来替你，”汤姆说。如果埃格妮丝半坐半躺，怀里抱着婴儿会更舒服些，他想；再说，身后有个人也可以暖暖她的后背，给她挡挡风。他和阿尔弗雷德换了个位置。阿尔弗雷德伸展着他年轻的腿脚，痛得直哼哼。汤姆用两臂把埃格妮丝和婴儿包在怀里。“你觉得怎么样？”他问她。
	“只是累。”
	婴儿哭了。埃格妮丝挪动他，让他找到奶头。他吸着奶，她似乎又睡了。
	汤姆心里不踏实。觉得累虽很正常，但埃格妮丝那么想睡觉有点让他担心。她太虚弱了。
	婴儿睡着了，过了一会儿，两个大孩子也睡着了，玛莎蜷曲在埃格妮丝身边，而阿尔弗雷德则伸展着四肢躺在火的另一面。汤姆把埃格妮丝搂在怀里，轻柔地抚摸着她，还不时地亲吻着她的头顶。随着她睡得越来越沉，他觉得她的躯体也越来越松弛了。他认为，这样说不定对她最有好处。他摸了摸她的面颊。尽管他尽力温暖她，她的皮肤仍然湿冷。他把手伸进她的斗篷，碰了碰婴儿的脸蛋。小家伙很暖和，心脏跳动很有力。汤姆笑了。一个粗小子，他想；一个幸存儿。
	埃格妮丝动弹了一下。“汤姆？”
	“在。”
	“你还记得那天夜里吗？我到你住的地方去找你，当时你正在我父亲的教堂里干活呢。”
	“当然记得，”他说，一边轻轻拍着她，“我这辈子怎么忘得了呢？”
	“我从来不后悔把自己给了你。从来不，连一会儿也没有过。每当我想起那天夜里，我都高兴得不得了。”
	他笑了。知道了她这种想法可真惬意。“我也是，”他说，“你这么想我真高兴。”
	她又打了个盹，然后又说话了。“我希望你能盖起你的大教堂，”她说。
	他觉得奇怪。“我原以为你反对呢。”
	“我原先是反对的，不过我错了。你有资格建造起美的东西。”
	他不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给我盖一座美丽的大教堂，”她说。
	她这话有点不理智。她又睡着了，他很高兴。这一次，她的躯体疲软无力，头也歪到了一边。汤姆得扶住婴儿，别让他从她胸口滑下去。
	他们就这样躺了很长时间。最后那婴儿醒了，哭了起来。埃格妮丝没有反应。哭声惊醒了阿尔弗雷德，他一翻身爬起来，看着他的婴儿兄弟。
	汤姆轻轻摇着埃格妮丝。“醒一醒，”他说，“小家伙要吃奶呢。”
	“爸爸！”阿尔弗雷德慌乱地说，“快看看她的脸！”
	汤姆感到不妙。她刚才出血太多。“埃格妮丝！”他说，“醒一醒！”还是没有反应。她昏过去了。他爬起来，小心地移动着她的后背，让她平躺在地上。她面色一片死白。
	他被眼前的事情吓坏了，赶紧打开包在她大腿处的斗篷。
	那儿到处都是血。
	阿尔弗雷德喘着气扭过脸去。
	汤姆低声说：“耶稣基督救救我们。”
	婴儿的哭声吵醒了玛莎。她看见了那摊血，尖叫起来。汤姆一把拽起她，给了她一耳光。她止住了哭叫。“叫什么，”他平静地说，又把她放倒。
	阿尔弗雷德说：“妈妈是不是要死了？”
	汤姆把一只手放到埃格妮丝的胸口，摸着左乳下边。心已经不跳了。
	没有心跳了。
	他使劲按动。她的肌肤还是温暖的，沉甸甸的乳房下面触动着他的手，但她没有呼吸了，也没有心跳了。
	汤姆全身掠过雾一般的僵冷。她走了。他盯着她的脸。她怎么能够不在了呢？他要让她动弹，让她睁开眼睛，让她吸气。他的一只手一直按着她的胸口。有时候心脏会重新起搏的，人们这样说的——但她失血过多了……
	他看着阿尔弗雷德。“妈妈死了，”他低声说。
	阿尔弗雷德呆望着他。玛莎哭了起来。新生儿也在哭。汤姆想，我得照顾他们。为了他们我得坚强起来。
	但他想哭，想用手臂搂着她，在她身体冷下去的时候就这样把她抱在怀里，回忆着她的少女时代，她放声大笑，两人在一起柔情缱绻。他想怒极而泣，想向着无情的上天挥动拳头。他硬下心肠。他得控制自己，为了孩子们他得坚强起来。
	他的眼睛里没有泪水。
	他想着：我先做什么呢？
	挖一座坟。
	我得挖一个深坑，把她放进去，防止狼来，把她的骨殖一直保留到最后审判日；然后为她的灵魂祈祷。噢，埃格妮丝，你为什么要撇下我独自一人？
	新生婴儿还在哭。他的眼睛死死地紧闭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非常有节奏，好像他能从空气中吸取营养。他需要喂奶。埃格妮丝的乳房里满是温暖的奶水。汤姆想，干吗不让他吸呢？他抱着婴儿凑向她的乳房。婴儿找到了一个乳头，就吸了起来。汤姆拽过埃格妮丝的斗篷裹紧婴儿。
	玛莎睁大着双眼看着，嘴里含着一个拇指。汤姆对她说：“你能不能从那边扶着点小弟弟，别让他摔下去？”
	她点点头，跪在死去的母亲和婴儿旁边。
	汤姆拿起铁锹。她已挑了这块地来安息，她已坐在七叶树的枝干下。那就让这里作为她的最后休息地吧。他抑制着自己的强烈感情，竭力压下要坐在地上痛哭一场的冲动。他在距树干几码的地方划了一个长方形，那地方不会有树根在地表附近；然后便开始挖坑。
	他发现这样做很有用。当他集中注意力把铁锹插进坚硬的地里，铲出土来的时候，他脑子不再想别的事，也就能够保持冷静了。他和阿尔弗雷德轮着挖坑，因为小伙子也需要在反复的体力劳动中得到些安慰。他们挖得很快，拼命地消耗自己，虽然天气严寒，父子俩都像在晌午一样汗流浃背。
	过了一阵子之后，阿尔弗雷德说：“这够了吗？”
	汤姆这才意识到，他脚下的这个坑几乎已经和他的身高一般深了。但他还不想让这工作就此结束。他不情愿地点了点头。“行了，”他说。然后他爬出了坑。
	他挖着挖着天就亮了。玛莎已经抱起婴儿，坐在火边，摇着他。汤姆走到埃格妮丝跟前，跪了下去。他用她的斗篷紧紧裹好她，把脸露在外面，然后把她抬起来。他走到墓穴旁，把她放在一边。然后他爬进墓穴。
	他把她抬起来往下放，轻轻地放到坑底。他在她的冰冷的墓穴里，跪在她身边，看了她很长时间。他轻柔地吻了她一下。然后他合上了她的眼睛。
	他爬出墓穴。“到这儿来，孩子们，”他说。阿尔弗雷德和玛莎走过来，在他身旁一边一个站好，玛莎抱着婴儿。汤姆伸出两臂，搂着他们兄妹俩。他们望着墓穴里。汤姆说：“说：‘上帝赐福妈妈。’”
	他们俩说：“上帝赐福妈妈。”
	玛莎在抽泣，阿尔弗雷德眼里饱含着泪水。汤姆紧搂着两个子女，咽下了他的眼泪。
	他松开他们俩，提起铁锹。当他把第一锹土抛进墓穴时，玛莎尖叫起来。阿尔弗雷德把妹妹搂在怀里。汤姆不停地铲土。他不忍把土抛到她脸上，因此，他先把土抛到她脚上，然后抛到她腿上和身上，把土堆成堆，每一锹土都往下滑一些，终于土落到了她脖子上，然后落到他吻过的嘴唇上，终于她的脸不见了，永远不会再被人看见了。
	他很快堆起了坟头。
	等完事之后，他站在那里看着坟头。“再见吧，亲爱的。”他悄声说，“你是个好妻子，我爱你。”
	他吃力地转身走开。
	他的斗篷还铺在地上，埃格妮丝就是躺在那儿生产的。斗篷的下半部分浸透了凝结了的和正在变干的鲜血。他拿起刀，把斗篷大体裁成两半。他把浸了血的那一半抛到火上。
	玛莎还抱着婴儿。“把他给我，”汤姆说。她盯着他，目光中充满恐惧。他用干净的一半斗篷把赤裸的婴儿包好，把他放在坟墓上。婴儿哭了。
	他转向两个大孩子。他们呆呆地瞪着他。他说：“我们没有奶养活他，就让他在这儿和他妈妈躺在一起吧。”
	玛莎说：“可是他会死的！”
	“是的，”汤姆说，使劲控制住自己的声音，“不管我们怎么办，他也活不成了。”他希望婴儿不要再哭。
	他收起他们的家当，一一放进锅里，然后照埃格妮丝原先的样子，把锅捆到背上。
	“咱们走吧，”他说。
	玛莎开始抽泣。阿尔弗雷德脸色煞白。他们在一个凄冷的清晨的灰色曙光中出发，沿大路走去。后来，婴儿哭泣的声音消逝了。
	在墓旁停留下去没有好处，因为孩子们没法在那儿睡觉，而守上一夜将毫无意义。再者，不停地行走对他们都有好处。
	汤姆迈着大步，但他的思绪如今却自由了，再也不听他控制。除了走路之外无事可做：没有安排，没有工作，没有什么可张罗的，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只有阴暗的森林和火把照耀出的不安的阴影。他会想到埃格妮丝，沿着某些记忆的踪迹回溯，对自己笑一笑，然后再转过脸来对她说，他刚才想起了什么；随后猛想到她已不在人世，那一震犹如肉体上的疼痛一般。他感到迷惑，好像发生了一些完全不可思议的事，其实，一个像她这样年龄的女人死于生产，像他这样年龄的男人成了鳏夫，原是世上极普通的事。但那种失落感简直犹如伤痛。他曾经听人说过，一只脚的大脚趾被砍掉的人会站不稳，经常摔倒，直到他重新学会走路为止。他有类似的感觉，好像被截了肢，他还没法接受那种念头——他永远失去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他竭力不去想她，但他老是忆起她死前的样子。不过数小时之前她还活生生的，如今却已死去，这简直不可思议。他回想着她用力生产时的面容和她看着那小男孩时骄傲的微笑。他记起她产后对他说的那番话：我希望你能盖起你的大教堂；还有，给我盖一座美丽的大教堂。她那么说就像知道自己就要死了。
	随着一步步往前走，他越发地想到他抛弃的婴儿：裹着半截斗篷，躺在一座新坟头上。他可能还活着，除非有狐狸已经嗅到了他。不过，他活不过上午的。他会哭上一阵儿，然后闭上眼睛，他的生命会在睡眠中随着身体变冷而溜走。
	除非一只狐狸嗅到了他。
	汤姆对那婴儿无能为力。他得吃奶才能活下去，可是没有一点儿奶：没有一个村子可以找到奶妈，没有羊奶或牛奶可以就近喂他。汤姆唯一可以给他吃的是萝卜，不用说，萝卜会像狐狸一样杀死他的。
	夜幕还迟迟不肯退去，汤姆为弃婴的事越来越觉得可怕。这种事是极普通的，他知道：有一大家子人却只有一小块地的农民常常让婴儿自己死掉，有时候教士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汤姆不是那种人。他应该一直抱着他直到他死，然后再把他埋掉。当然，那样做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毕竟那样做才对。
	他意识到天亮了。
	他突然停住脚步。
	孩子们一动不动地站着，望着他等着。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有准备；什么事情都不再正常了。
	“我不该撇下婴儿的，”汤姆说。
	阿尔弗雷德说：“可是我们没法喂他。他只有一死啊。”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还是不该撇下他，”汤姆说。
	玛莎说：“咱们回去吧。”
	汤姆还是拿不定主意。现在回去就是承认弃婴是错了。
	但这是事实。他做了错事。
	他转过身来。“好吧，”他说，“咱们回去。”
	此时，他原先要尽量排除的种种危险突然显得十分可能了。到这会儿，一定有狐狸嗅到婴儿并且把他拖到窝里去了。也许还是狼呢。野猪也很危险，尽管它们并不吃肉。那么，猫头鹰呢？猫头鹰是弄不动一个婴儿的，但会啄出他的眼睛——
	他加快了脚步，由于又累又饿，感到头晕。玛莎只能小跑着才能跟上他的步伐，但她没叫苦。
	他害怕回到墓地时会看到什么。食肉类动物是很凶残的，它们能够判断一个活物是否无能为力。
	他说不准他们已经走出多远了：他已经丧失了时间感。两边的森林看着都不熟悉，虽说他才刚刚走过。他心焦地寻找着那块墓地。那篝火一定还没有烧尽——他们当时堆得很高。他观察树木，寻找那株七叶树与众不同的叶子。他穿过一条他不记得的岔路，他开始慌乱猜想，他会不会已经走过了墓地而没有看见；后来他认为他看到前方有一片黯淡的橘色火光。
	他的心似乎发颤了。他加快了步伐，眯缝起眼睛。不错，是火。他跑了起来。他听见玛莎哭叫，大概她以为他撇下了她，他便回头喊着：“我们到了！”便听到两个孩子跟在后边跑了过来。
	他接近那株七叶树了，他的心在胸口里怦怦直跳。那火还烧得挺旺。那堆木柴也在。还有那块浸了血的地面，埃格妮丝就是失血过多而死在那里的。墓就在那儿，一个新挖出的土堆的坟头，她现在就躺在下面。而在坟头上——却什么也没有。
	汤姆发狂似的四下观看，他的脑子里翻腾着。到处都没有婴儿的踪影。悔恨的泪水涌到汤姆的眼里。连包孩子的那半截斗篷都不见了。可是那坟墓并没有动过——松软的土地上没有动物的足迹，没有血痕，也没有任何印记表明孩子已经被拖走了……
	汤姆开始感到他没法看得十分清楚。要想把一件事想出个究竟也很困难。他此刻明白了，他把活生生的孩子撇下是做了件可怕的事情。他要是知道孩子已经死了，倒可以平静了。但孩子可能还在什么地方活着——就在近处。他决定到四下去寻找。
	阿尔弗雷德说：“你到哪儿去？”
	“我们得找找孩子，”他说着，头也不回。他绕着这一小块林中空地的边缘走着，低头看着灌木丛下面，还是觉得有些晕眩。他什么也没看见，连狼可能拖走婴儿的方向的痕迹都没有。他现在肯定是狼拖的了。那畜生的洞穴可能就在附近。
	“我们得把圈子扩大点，”他对两个孩子说。
	他领着他们又转起圈，这次离火更远些，在灌木和矮树丛中拨路前进。他觉得有点糊涂了，但他努力使自己的头脑集中到一件事情上，急切地要找到婴儿。此时他已不再难过，只有一种愤怒的决心，而在心灵深处则是一种惊心动魄的意识：这一切全是他的过错。他在森林中跌跌撞撞地走，目光搜掠着地面，每走几步就停下来谛听有没有那种不会弄错的新生婴儿的单调哭声；但他和两个孩子不弄出响声时，整座森林也鸦雀无声。
	他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他不断扩大的搜索圈在一段不长的时间内曾使他几次回到大路上，可是后来他觉得似乎已过了很久才又穿过大路：有一阵儿，他奇怪为什么没走过护林官的小屋。他模糊地想到他已迷了路，也许已不再围着坟墓绕圈，而是有点儿在林子里瞎走一气；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他在寻找就成。
	“爸爸，”阿尔弗雷德说。
	汤姆瞪着他，恼火他干扰了自己的注意力。阿尔弗雷德背着玛莎，她像是已经在他背上睡熟了。汤姆说：“怎么？”
	“我们能歇一会儿吗？”阿尔弗雷德说。
	汤姆迟疑了。他并不想停下来，但阿尔弗雷德看上去就要累垮了。“好吧，”他不情愿地说，“不过别歇太久。”
	他们在一个山坡上。山脚下可能有溪水。他很渴。他从阿尔弗雷德背上接过玛莎，抱在怀里，择路下山。不出所料，他找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岸边还结着冰。他把玛莎放到岸边，她也没醒。他和阿尔弗雷德跪下去，用手掬起冰冷的溪水。
	阿尔弗雷德躺在玛莎身边，闭上了眼睛。汤姆四下打量着。他所在的空地上铺满了落叶。周围全是低矮、粗壮的橡树，光秃秃的树枝在头顶交叉盘错。汤姆走出空地，想在树后找找婴儿，但当他走到对面时，他的两腿一软，登时不得不坐了下去。
	这时天已大亮，但雾气腾腾，似乎并不比午夜暖和。他不禁打起哆嗦。他这才想到，他转了这么久，身上只穿着贴身上衣。他纳闷他的斗篷哪儿去了，一点都想不起来。不知是雾霭渐浓，还是他幻想出什么奇异的事情，反正他再也看不清空地另一边的孩子们了。他想站起来走到他们跟前去，但他的腿不听使唤。
	过了不久，微弱的阳光穿透了云层，接着，天使就降临了。
	她从东边穿过空地走来，她穿着用漂过的羊毛线做的、几乎是白色的冬天长斗篷。他眼看着她走近，既不惊慌也不好奇。他已超越了奇怪或害怕。他用刚才盯着四周橡树的那种干巴巴的空泛而冷漠的目光望着她。她的鹅蛋脸被浓密的秀发衬托着，她的斗篷遮住了她的脚，她可能是从落叶上飘过来的。她在他面前停下来，她那双淡金色的眼睛仿佛看透了他的灵魂并且了解他的痛苦。她的样子并不陌生，似乎他曾在最近去过的教堂里看过这位天使的画像。跟着她就解开了她的斗篷。她里面竟然赤身裸体。她有着二十五岁左右的凡间女子那样的胴体，白皙的皮肤，粉红的乳头。汤姆一直猜想，天使的身体是纯洁无毛的，但眼前这个却不是。
	她在他面前跪下一条腿，他则是靠着橡树盘膝而坐。她俯身向前，吻了他的嘴。先前的接二连三的震惊，已然令他昏昏沉沉，连这一吻都无法让他惊奇了。她轻轻地放倒他，让他平躺在地，然后，她把自己赤裸的身体压在他身上，把她的斗篷打开，蒙在他俩的身上。他感到了她身体的热量透过了他的内衣。过了一会儿，他就不再发抖了。
	她捧着他长满胡子的脸，又一次亲吻他，那种如饥似渴的劲头，就像一个人经过漫长而又干渴的一天之后喝着清凉的水。过了一会儿，她的双手顺着他的两臂摸到他的手腕，又抬起他的双手按到她的乳房上。他随着她握住她的双乳。乳房柔软而富弹性，在他的指尖下，乳头胀大了。
	在他的心灵深处，他设想着自己已经死了。他知道，天上不该是这等样子，不过他也顾不得许多了。他的判断功能已有好几小时不大灵了。他所剩无几的那一点点理性思维消失了，于是他就任凭自己的身体去自行其是。他向上绷紧身子，紧贴住她，从她的热量和赤裸中吸取力量。她张开了她的嘴，把她的舌头伸进他的嘴里，寻找着他的舌头，他热切地呼应着。
	她抬起身子，从他身上离开了一小会儿。他凝视，他茫然，这时她撩起他的内衣到他的腰部，然后她叉开腿坐在他下身上。她一边落下身子，一边用她那洞察一切的目光盯着他的眼睛。他俩身体接触的刹那有个难熬的间隙，她迟疑了；接着他感到自己进到了她里面。那种感觉真让人销魂，他觉得他会高兴得爆炸的。她动起她的下身，同时向他微笑着，吻着他的脸。
	过了一会儿，她闭上眼睛，开始喘气，他明白她已控制不住了。他怀着入迷的喜悦看着。她发出有节奏的低声哼叫，动得越来越快，而她的狂喜感动了汤姆，直抵他那受伤的灵魂深处，以至他不清楚，他是要绝望地哭，还是要兴奋地叫，或者是要神经质地放声大笑；后来，一阵兴奋的爆发震撼了他们俩，就如同狂风中的树木，一次接着一次；直到最后他们的激情平息下去，她颓然俯在他胸上。
	他们就这样躺了很长时间。她身体的热量彻底地温暖了他。他飘进了一种轻微入睡的状态，仿佛很短，更像白日梦而不像真睡眠；但当他睁开双眼时，他的头脑清醒了。
	他看着俯在他身上的那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他立刻明白了，她不是天使，而是那个女强盗艾伦，在丢猪那天曾在森林的这一带遇见过的。她觉出他在动弹，就睁开了她的眼，面带夹杂着钟爱和焦虑的表情端详着他。他突然想到了他的孩子。他轻轻把艾伦翻下他身子，坐了起来。阿尔弗雷德和玛莎躺在落叶上，裹着他们的斗篷，阳光照射着他们酣睡的面容。跟着，夜间发生的一切可怕地冲回他脑海，他记起埃格妮丝死了，而婴儿——他的儿子！——不见了；他用双手捂住了脸。
	他听到艾伦吹出一种奇怪的双调的口哨，他抬眼看去。一个人影从森林里出现了，汤姆从他那苍白的肤色、橘红色的头发和鸟一般的碧蓝的眼睛认出他就是艾伦那个怪模怪样的儿子杰克。汤姆站起身，整理好他的衣服，艾伦也站起来，扣好斗篷。
	那男孩拿着什么东西，他走过来拿给汤姆看。汤姆认出来了。那是他的半截斗篷，他用来包好婴儿放到埃格妮丝坟头上的。
	汤姆不解地盯着男孩，又看着艾伦。她握住他的双手，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的小孩还活着。”
	汤姆不敢相信她。那可是太美妙、太幸福了。“不可能吧，”他说。
	“是活着。”
	汤姆开始有了希望。“真的？”他说，“真的？”
	她点点头。“真的。我会带你去看他的。”
	汤姆明白了她说话当真。一股轻松和喜悦的热流掠过他全身。他跪倒在地；然后，如同打开了水闸，他终于哭了。
	五
	“杰克听到那小孩在哭，”艾伦解释说，“他当时正往河边走，到北边的一处地方，那儿可以用石头打死野鸭，只要你打得准。他不知该怎么办，就跑回家叫我。但当我们走在路上时，我们看见一个教士，骑着一匹驯马，怀里抱着那婴儿。”
	汤姆说：“我得找到他——”
	“别急，”艾伦说，“我知道他在哪儿。他拐上一条岔路，离坟墓不远；一条小路直通隐蔽在林中的一座小修道院。”
	“婴儿需要奶。”
	“修士们养着山羊呢。”
	“感谢上帝，”汤姆热烈地说。
	“等你吃点东西之后，我会带你去的，”她说，“不过……”她皱了皱眉头，“先别对你的孩子讲修道院的事。”
	汤姆望着空地那一头。阿尔弗雷德和玛莎还在睡着。杰克已经跑过去，到了他们躺着的地方，正在用他那种茫然的样子瞧着他们。“干吗不呢？”
	“我也不清楚……我只是想，等一等会明智些。”
	“可是你儿子会告诉他们的。”
	她摇了摇头。“他看见了那教士，不过我想他弄不明白别的。”
	“好吧，”汤姆感到很庄重，“要是我早知道你就在附近，你也许能救我的埃格妮丝一命。”
	艾伦摇了摇头，她的深色头发在她的脸蛋周围飘舞。“除去让她暖和，别无他法，而你已经那么做了。当一个女人内部大出血时，要么血止住，她就好了，要么血止不住，她只好死。”泪水涌进汤姆的眼中，艾伦说：“我很难过。”
	汤姆木然地点点头。
	她说：“不过活人总得照顾活人，而你需要热东西吃和一件新外衣。”她站起身。
	他们叫醒了两个孩子。汤姆告诉他们：婴儿活得好好的，艾伦和杰克看到一个教士把他抱走了；汤姆和艾伦打算等一下去找那个教士，但艾伦要先给他们些东西吃。两个孩子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时很平静：如今没什么可以让他们震惊的了。汤姆依旧有些发呆。对他来说，生活进展太快，他无法接受这一切变化，犹如骑在一匹狂奔的惊马上：一切都发生得如此迅速，根本没有时间对事件做出反应，他只有牢牢骑在马上，尽量保持清醒，此外就无能为力了。埃格妮丝在严寒的夜里生产；婴儿居然神奇地健康降生了；本来似乎一切如意的，可是后来埃格妮丝——汤姆灵魂的伴侣——却在他怀里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他于是也就头脑不清醒了；婴儿难以成活，被撇下等死；后来他们又尽量想找到他，但找不着；接着艾伦出现了，汤姆误把她当做天使，他们做了爱，又如同在梦中；她说婴儿还活得好好的。难道生活就不能放慢速度，让汤姆得以思考一下这些可怕的事情吗？
	他们出发了。汤姆一向以为强盗们都住在肮脏的地方，但艾伦身上没有一点邋遢的迹象，汤姆想象不出她家会是什么样子。她领着他们在林中走着一条弯弯曲曲的路。其实地上并没有路，但她从不踌躇，径直跨过小溪，钻过树枝，越过结冰的水洼、一丛灌木和一株倒在地上的硕大的橡树。最后，她朝着一片荆棘丛走去，似乎消失在里面了。汤姆跟着她，和他原来印象中不同的是，他看到了一条窄路，蜿蜒于树丛之间。他紧随着她。荆棘丛在他头上交错密布，他发现自己处于半明半暗的光线之中。他站着不动，等着自己的眼睛适应这种阴暗。他渐渐才明白过来，他是在一个山洞里。
	空气很温暖。他面前有一堆火，在一块石板做的炉床上闪着光。烟一直向上冒，在什么地方有个天然的烟囱。他的两旁都是兽皮，一头狼和一只鹿用木桩钉在洞壁上，一大块熏鹿腿正对着他的头从洞顶上吊下来。他看到一个自制的盒子里装满了酸苹果，壁架上点着灯芯草蜡烛，地面上铺着干芦苇。火边有一口锅，和平常人家的没有两样；从气味上判断，里面煮的是大家都一样吃的那种浓汤——蔬菜和肉骨头加作料。汤姆惊讶极了。这样一个家比很多奴隶的住处要舒服得多了。
	在火的另一边有两个地铺，是用鹿皮做的，里面填的可能是芦苇；每个铺上都整齐地卷着一张狼皮毛。艾伦和杰克就睡在那儿，中间是火堆，外面是洞口。洞底深处是一堆令人望而生畏的武器和猎具：一张弓、一些箭、几张网、捕兔夹、好几把让人心寒的匕首，一根制作精细的木杆长矛，矛尖很锋利而且淬过火；在这一切原始的工具中有三本书。汤姆目瞪口呆：他从来没在一家住房中见过有书，更不用说是在洞穴里了；书只属于教堂。
	男孩子杰克拿起一个木碗，伸进锅里舀出汤就喝了起来。阿尔弗雷德和玛莎眼馋地望着他。艾伦抱歉地看了看汤姆，说：“杰克，有外人的时候，我们要给人家先吃，然后我们再吃。”
	那孩子瞪着她，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
	“因为这是有礼貌的表现。给那两个孩子一些浓汤。”
	杰克并没有想通，但他服从了母亲。艾伦给汤姆盛了些汤。他坐在地上喝了起来。汤挺有肉鲜味，让他从里到外都暖和了。艾伦把一块毛皮披在他肩上。他把汤汁喝完以后，用手指捞出菜和肉。他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尝过肉味了。这肉像是野鸭——大概是杰克用弹弓投出石头打来的。
	他们一直吃到锅干碗净，然后阿尔弗雷德和玛莎就躺在灯芯草上。他们睡着以前，汤姆告诉他们，他和艾伦要去找那教士，艾伦又说，杰克会留下来照顾他们，等大人们回来。两个筋疲力尽的孩子同意地点点头，就闭上了眼。
	汤姆和艾伦走了，汤姆穿着艾伦给他披在肩上保暖的毛皮。他俩一走出荆棘丛，艾伦就停住脚步，转脸对着汤姆，把他的头拉下来凑到她跟前，吻了他的嘴唇。
	“我爱你，”她狂热地说，“我从看见你的那一刻起就爱上了你。我一直想找个又强壮又温柔的男人，我原以为没有这样的人。后来我遇上了你。我想要你。但我看得出来，你爱你的妻子。我的天，我多嫉妒她啊。我很为她的死难过，真的难过，因为我能看出你眼睛中的悲哀，和就要滴出来的泪水，看到你那么伤心，我的心都碎了。可是如今她既然去世了，我就要你是我的了。”
	汤姆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一个如此漂亮、如此聪明又如此自食其力的女人居然会对他一见钟情，实在难以置信；而要想弄清他的感受就难上加难了。他因为失去埃格妮丝而六神无主——艾伦说得对，他有没流出的泪水，他能感到那泪水在眼眶里的分量。但他同样被对艾伦的欲望所折磨，她那炽热的肉体是多么美妙，她的眼睛是多么金黄，她的情欲是多么毫无遮掩。埃格妮丝尸骨未寒，他就如此急切地想得到艾伦，实在让他感到是一种骇人的罪孽。
	他也凝视着她，她的目光又一次看穿了他的心，她说：“什么也别说。你没必要感到羞耻。我知道你爱她。她也很清楚这一点，我看得出来。你现在依旧爱着她——你当然爱的。你也会永远爱她。”
	她告诉他什么也别说，其实无论如何，他也无话可说。他被这个异乎寻常的女人惊呆了。她似乎把一切都处置得恰到好处。她看来晓得他内心的一切，这一点确实让他好受多了，仿佛他再没什么可羞愧的了。他叹了口气。
	“这就好多了，”她说。她牵起他的手，他俩从山洞一起走开了。
	他们在原始森林中走了足有一英里才到了大路。他们一边朝前走，汤姆不停地扭过脸去看身边的艾伦的面孔。他回忆起，当他第一次遇到她时，他曾经认为她还算不上美，因为她眼睛长得非同一般。此时他无法理解，他当初怎么会那么看。如今他看那双令人惊异的眼睛是她独一无二的自我的完美表现。现在她似乎绝对完美，唯一的费解之处是她怎么会和他在一起。
	他们走了三四英里。汤姆仍然很疲劳，但肉汤给了他力量；尽管完全信任艾伦，他还是急于要亲眼看看婴儿。
	他们已经能够穿过树林看到那修道院了，艾伦说：“咱们别一开始就在修士们面前露面。”
	汤姆莫名其妙。“为什么？”
	“你弃婴，这算是谋杀。咱们从林中偷着看看那地方，瞧瞧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
	汤姆并不认为在这种环境下，自己会卷进麻烦，但小心点总没坏处，于是他点头同意，并且随着艾伦进了矮树丛。过了一会儿，他们就隐蔽在空地的边缘。
	这座修道院很小。汤姆盖过修道院，他推测这一座该是人们所谓的附属修道院，一座大型修道院的分支或外围。里面只有两座石头建筑，是一座祈祷室和一座寝室。剩下的就是木头架、泥巴墙的房子了：一间厨房、一个马厩、一座仓房和一排农业用房。这地方有一种干净、保护良好的样子，给人一种印象：修士们干的农活和做的祈祷一样多。
	周围没有很多人。“大多数修士都去干活了，”艾伦说，“他们正在山顶上盖仓房呢。”她抬眼看看天，“他们会在正午时分回来吃饭。”
	汤姆打量了一下空地。往右手方向，在一小群拴着的山羊的遮掩之中，他影影绰绰地看到两个身影。“瞧，”他指着说。就在他端详那两个人影时，他还看到了些别的。“那个正在坐下去的男人是个教士，而……”
	“他的膝头还抱着什么。”
	“咱们再靠近点。”
	他们穿过树林，沿着空地的边缘，走到离山羊很近的一处地方，探出头去。汤姆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看着那个坐在方凳上的教士。他膝头上就是那婴儿，而那婴儿就是汤姆的孩子。汤姆的喉头堵住了。的的确确，婴儿真在那儿；孩子还活着。他很想要伸出双臂搂住那教士。
	和教士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年轻的修士。再仔细一看，汤姆看见那年轻人正用一块布片蘸进一桶奶里——大概是山羊奶——然后再把浸湿的那角放到婴儿的小嘴里。这倒是一个聪明的办法。
	“嗯，”汤姆思索着说，“我还是进去承认我做的事，把我的儿子要回来。”
	艾伦平视着他。“再想一想，汤姆，”她说，“你抱回来以后怎么办呢？”
	他不大清楚她要说什么。“向修士们要些奶，”他说，“他们看得出我很穷。他们会施舍的。”
	“然后呢？”
	“嗯，我希望他们会给我够他吃三天的奶，那样我就可以到温切斯特了。”
	“再以后呢？”她穷追不舍，“以后你怎么喂孩子？”
	“嗯，我会找工作——”
	“从我上次在夏末见到你以来，你就一直都在找工作，”她说。她看来有点生汤姆的气，但他却不明所以。“你既没有钱也没有工具，”她接着说，“要是在温切斯特还没有工作，孩子会怎么样呢？”
	“我不清楚，”汤姆说。她竟然这么粗暴地跟他讲话，让他感到受了伤害。“那我该怎么办——像你一样生活吗？我不会用石头打野鸭——我是个建筑匠。”
	“你可以把婴儿放在这儿，”她说。
	汤姆如遭雷击。“留下他？”他说，“可是我才刚刚找到他啊！”
	“你可以放心了，他不会挨饿不会受冻。在你找工作时没必要带着他。等你真找到活干的时候，你可以回到这儿来接他走。”
	汤姆本能地抵触这一套想法。“我也说不上，”他说，“这些修士们会怎么看我的弃婴行为呢？”
	“他们已经知道你这么做了，”她不耐烦地说，“这只不过是个现在还是以后忏悔的问题。”
	“修士们懂得怎么照看婴儿吗？”
	“他们懂的和你一样多。”
	“我怀疑。”
	“他们会弄明白怎么喂养一个只会吸奶的新生婴儿的。”
	汤姆这才明白她是对的。尽管他十分渴望把那个小襁褓抱在怀里，他无法否认，那些修士们比他更能照顾好婴儿。他既没有吃的，也没有钱，更没有把握找到工作。“又一次撇下他，”他伤心地说，“不过我想我只能这么办。”他在原地待着，目光越过空地望着那教士膝头的小小身影。他长着和埃格妮丝一样的黑发。汤姆打定了主意，不过他一时狠不下心走开。
	这时一大群修士在空地的另一边出现了，大概有十五到二十个，拿着斧子和锯子，突然，汤姆和艾伦有被发现的危险。他们又钻进矮树丛中。这时汤姆再也看不见那婴儿了。
	他俩穿过灌木丛爬开。他们上了大路后就拔腿飞跑。他们手拉手跑了三四百码远；这时汤姆累垮了。不过，他们总算到达了安全地带。他们离开大路，找到一块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休息下来。
	他们坐在一处多草的岸上，斑斑点点的阳光洒满了那里。汤姆看着艾伦：她仰卧在地上，喘着气，两颊润红，嘴唇弯弯向他微笑。她的斗篷在领口处敞开着，露出了她的喉咙和一只隆起的乳房。突然间，他感到抑制不住，想再看看她赤裸的胴体，他的欲望大大胜过了他的罪恶感。他俯身下去吻她，然后迟疑了一下，因为她看上去那么可爱。他开口说话，完全是事先没想好的，他被自己的话惊住了。“艾伦，”他说，“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hr />
<ol>
	<li>
		[2]Exeter Cathedral，位于英格兰德文郡，该处的诺罗大教堂约建于一二七五年，今尚存，文中大教堂当假托此。</li>
	<li>
		[3]Chapter，管理教堂的机构，类似委员会。</li>
	<li>
		[4]Whitsun，复活节后第七个星期日。</li>
	<li>
		[5]Santiago de Compostela，位于现西班牙加利西亚地区的拉科鲁尼亚西南，因据传有圣徒雅各墓地，中世纪成为仅次于耶路撒冷和罗马的基督教圣地。</li>
	<li>
		[6]Saracen，希腊和罗马人在十字军东征时对阿拉伯人或伊斯兰教徒的称呼。</li>
</ol>

第二章
	一
	韦勒姆的彼得生来就是个惹是生非的人。
	他是从王桥的大修道院转到林中的这个附属修道院的，不难看出王桥大修道院为什么急于摆脱他。他又高又瘦，年龄不到三十岁，机敏过人，藐视一切，总感到生活对他不公。他初来时在地里干活儿，飞快地抢在前面，然后就指责别人懒惰。然而，出乎他的意外，大多数修士都能和他齐头并进，最后那些年轻的简直把他拖垮了。此后他除了偷懒便是想些邪门歪道，其中一点就是说别人贪吃。
	开始时他只吃他的半份面包，一点肉也不吃。他白天在溪中喝水，把他的啤酒冲淡，并且拒喝葡萄酒。他指责一个要添粥的健康的年轻修士，还把开玩笑地喝了别人的酒的小伙子弄哭了。
	当修士们从山顶上走回修道院吃午饭的时候，菲利普院长认为，修士们并没有显出什么贪吃的证据。年轻人都精瘦有劲，而年纪大些的则是身材细长，晒得黝黑。没有一个有那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苍白虚胖样子。菲利普认为，修士就该瘦。胖修士会引起穷人嫉恨这些上帝的仆人。
	彼得想出绝招，用忏悔的形式来掩盖他的谴责。“我一直犯有贪吃罪，”那天早晨他们坐在刚砍倒的树上休息，吃着黑麦面包、喝着啤酒时，他这么说了一番，“我已经违反了圣本笃的戒律，修士们本来是不许吃肉喝酒的。”他看了一圈周围的人，扬着头，黑眼睛闪着得意的光彩，最后他把目光对准菲利普，“这儿的每一个人都犯了同样的罪，”他的话说完了。
	彼得居然会这样，实在令人难过，菲利普想。这个人对上帝的事业尽心竭力，他有聪慧的头脑，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伟大力量。但他似乎不可遏止地要出人头地，要始终引人注目；而这一点驱使他制造事端。他确实是个害群之马，但菲利普对他的爱不亚于对别人，因为菲利普能看到在狂妄自大和尖酸刻薄背后的他那不安的灵魂：他并不真正相信，会有人真心真意地关心他。
	菲利普说：“这话使我们有机会回忆起圣本笃对这一问题的说法。你还记得他的原话吗，彼得？”
	“他说：‘除了病人，人人都应忌荤。’又说：‘酒绝不是修士的饮料。’”彼得回答说。
	菲利普点点头。不出所料，彼得对这一戒律所知不如菲利普清楚。“差不多，彼得，”他说，“圣徒所指并不是肉，而是‘四条腿动物的血肉’，即使如此，他还指出了例外，不仅包括病人，而且包括弱者。他所说的‘弱者’是什么意思呢？在我们这个小天地里，我们持这样的观点：那些在地里艰苦工作而削弱了健康的人，需要不时吃些牛肉来保持体力。”
	彼得闷声不响地听着这番话，不以为然地拧起眉毛，两道浓黑的眉毛在他那大大的鹰钩鼻的鼻梁上连在一起，整个面孔成了一副强按下蔑视的面具。
	菲利普接着说：“在酒的问题上，圣徒说：‘我们解释，酒绝不是修士的饮料。’使用‘我们解释’这样的字眼的意思是，他对禁酒并不完全认可。他还说，一天饮一品脱酒对任何人都足够了。他要我们不要饮酒过度。显然，他并不希望修士彻底戒酒，这一点不是很清楚吗？”
	“但是他说，诸事均应保持节俭，”彼得说。
	“你是说我们这里不节俭吗？”菲利普问他。
	“我是这样认为，”他斩钉截铁地说。
	“‘让那些上帝赐予节制权的人知道，他们将受到适当的奖赏，’”菲利普引证说，“如果你觉得这里的伙食太大方，你可以少吃一些。但要记住那位圣徒还说了些别的话。他引用《哥林多前书》，圣保罗在那部书中说：‘人人都有上帝赐予的天赋，一个是这样，另一个是那样。’后来，那位圣徒告诉我们：‘出于这一原因，对别人的食量不能毫无疑虑地加以决定。’在你斋戒和反省贪食的罪过时，彼得，请你记住这一点。”
	他们后来又回去干活儿了，彼得做出一副殉教者的样子。菲利普明白，他是不会这么容易就哑口无言的。在修士的三项誓言“贫困、纯洁和服从”中，让彼得感到烦恼的是服从这一项。
	当然，对付不服从的修士有的是办法：单独关禁闭，只给面包和水，鞭笞，最后还有开除教籍和逐出教团。菲利普在使用这些惩罚手段时通常都不优柔寡断，尤其是当某个修士想要试验一下菲利普的权威时更是如此。其结果就是他成了人们心目中强硬的纪律执行人。但事实上他痛恨使用严厉的惩罚手段——它对修士间的兄弟关系造成不和谐并且让大家都不愉快。反正，就彼得而论，惩罚绝不会有任何好处——的确，它只会让他更骄傲、更不肯原谅他人。菲利普得寻找一条途径来控制彼得，并同时软化他。这可不容易。不过他当时就想，如果一切都那么轻而易举，人们也就不需要上帝的指引了。
	他们到达了修道院所在的林中空地。就在他穿过空场时，菲利普看到约翰兄弟从羊圈那儿向他们用力挥手。他叫做八便士约尼，有点傻头傻脑。菲利普奇怪他这会儿有什么可激动的。和约尼在一起的，是一个穿教士长袍的男人。他的样子看上去似乎很面熟，菲利普赶紧过去。
	那教士是个矮小结实的人，年纪在二十五岁上下，长着一头剪短的黑发，那双明亮的蓝眼睛机敏地眨着。菲利普望着他如同在照镜子。他惊奇地意识到，这教士原来是他弟弟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还抱着一个新生的婴儿。
	菲利普也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更让他震惊：是弗朗西斯，还是那婴儿。修士们全都围拢过来。弗朗西斯站起身，把孩子递给约尼，这时菲利普拥抱了他。“你在这里干什么？”菲利普高兴地说，“你怎么会抱了个婴儿？”
	“等会儿我再告诉你我为什么在这里，”弗朗西斯说，“至于这个婴儿，我在树林里发现的，孤零零地躺在一堆火旁边。”弗朗西斯停住了。
	“然后呢……”菲利普催促着他。
	弗朗西斯耸了耸肩。“我没法告诉你更多的情况了，因为我就知道这一些。我本想昨晚赶到这里，但没成功，所以就在一个护林官的小屋里过夜了。今天一清早就离开了那里，正骑马沿路走着，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不久就看见了他。我捡起他，抱到这里。这就是全部情况了。”
	菲利普用怀疑的眼光看着约尼臂弯里的小包袱。他试探地伸出一只手，掀起毯子的一角。他看到一张皱巴巴的粉红色小脸，一张张开着、没有牙齿的嘴和一个光秃秃的小脑袋——如同一个年长的修士的缩小形象。他把包袱多打开了一点，看到了弱小的肩膀，挥动的胳膊和紧握的双拳。他仔细地看了看从婴儿肚脐垂下来的脐带的残蒂，有点令人作呕。这是天然的吗？菲利普不知道。它看上去就像一块愈合的伤口，会这么一直留下去的。他把包袱又往下揭了揭。“一个男孩，”他说，随着一声干咳，就又给包上了。一个见习修士咯咯直笑。
	菲利普突然感到无能为力了。我到底该拿他怎么办？他思忖着。喂他？
	那婴儿哭了，那声音如同一曲颇受喜爱的赞美诗一般拨动他的心弦。“他饿了，”他说，他的心灵深处在想：我怎么知道的？
	一个修士说：“我们没法喂他。”
	菲利普刚要说：为什么不能？跟着他就明白为什么不能：数英里之内没有女人。
	然而，约尼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菲利普这时看到了。约尼坐到一个方凳上，把婴儿放在膝头。他手里拿着一条毛巾，把一角拧成螺旋形。他把那个角蘸进一只奶桶，让毛巾吸收一些奶水，然后把布角放到婴儿的嘴边。婴儿张开了嘴，吮吸着毛巾，咽下去。
	菲利普简直有点受鼓舞了。“这办法很聪明，约尼，”他惊讶地说。
	约尼咧嘴笑了。“我以前这样做过，一头母山羊死了，但羊羔还没断奶，”他得意地说。
	所有的修士都眼巴巴地看着约尼重复着那简单的动作：把毛巾蘸上奶，让婴儿去嘬。当他把毛巾触到婴儿的嘴唇时，有的修士会张开自己的嘴巴，菲利普看着觉得很好玩。喂这婴儿挺慢的，不过嘛，喂婴儿本来就是个慢功夫。
	韦勒姆的彼得和大家一起着迷地看着婴儿，居然有一段时间忘记了对一切都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习惯。这时他醒悟过来，说：“找到孩子的母亲，麻烦可少多了。”
	弗朗西斯说：“我怀疑能不能行得通。那做母亲的可能没结婚，被违反道德的念头吓慌了。我猜她很年轻。也许她好歹把怀孕的事掩饰过去了；后来，到产期临近时，她就跑出家门进了森林，点起一堆火；一个人生下孩子，然后把孩子撇给狼，又回到她来的地方。她会确保自己不被发现。”
	婴儿睡着了。菲利普一时冲动，从约尼怀里接过了孩子。他用手把他举到胸前，摇着。“可怜的小东西，”他说，“实在实在可怜啊。”那种要保护和关心这婴儿的迫切感，激流般地充溢着他。他注意到修士们都在盯着他，对他突然表现出来的温情感到吃惊。他们当然从来没见过他爱抚过谁，因为身体的慈爱在修道院中是严格禁止的。显然，他们原以为他根本不会这样。唉，他想，他们如今总算知道实情了。
	韦勒姆的彼得又开口了。“我们得把这孩子送到温切斯特，在那儿给他找个养母。”
	要是这句话出自别人之口，也许菲利普不会脱口反对；可这是彼得说的，于是菲利普就连忙发话了——从此他的生活就大不一样了。“我们不打算把他送给一个养母，”他斩钉截铁地说，“这孩子是上帝恩赐的。”他的目光扫遍周围所有的人。修士们睁大眼睛，回望着他，玩味着他的这番话。“我们要亲自照顾他，”他接着说，“我们要喂养他，教育他，按上帝的方式把他抚育成人。然后，等他长大以后，他自己就成为一个修士，这样，我们就把他还给上帝了。”
	四下是一片茫然的寂静。
	这时彼得愤愤地说：“这是不可能的！修士不能抚育婴儿！”
	菲利普和他弟弟相视一笑，共同想起了一段往事。菲利普重新开口时，他的声音中压着往事的重负。“不可能？不，彼得。相反，我敢说这事办得到，我弟弟也有这种把握。我们从经历中知道这一点。是吧，弗朗西斯？”
	就在如今菲利普认为是末日的那一天，他父亲负伤回家。
	菲利普是第一个看到他的：骑马沿着迤逦的山侧小路，来到北威尔士的山中茅屋。六岁的菲利普跑出去迎接他，还和往常一样；但这一次爹没把他的小男孩甩上他身前的马鞍。他骑得很慢，在鞍上东倒西歪，用右手拽着缰绳，左臂受了伤垂着。他面色苍白，衣服上溅满血点。菲利普又好奇又害怕，因为他还从来没见过他父亲露出虚弱的样子。
	爹说：“叫你妈来。”
	他们扶他进屋后，妈撕下了他的衬衫。菲利普吓坏了：他一向节俭的母亲心甘情愿地撕毁了好好的衣服，实在比鲜血更让他震惊。“现在别为我担心了，”爹说，但平日里他那大嗓门已经虚弱得像是低声嘀咕，而且妈也没有理睬——这又令人震惊，因为素来他的话就是法律。“别管我，叫大伙儿都起来，到修道院去，”他说，“该死的英格兰人马上就要来了。”山顶上有一座带教堂的修道院，菲利普不明白，今天又不是礼拜天，干吗要到那儿去。妈说：“要是你再流血，你就哪也去不了了。”格温姑姑说，她要敲响警钟，跟着就出去了。
	多年以后，当菲利普想起随后发生的事情时，他才明白，当时大家都把他和他四岁的弟弟弗朗西斯忘记了，没人想着要把他们带到修道院的安全地方。大人们都想着自己的孩子，而且以为菲利普和弗朗西斯和他们的父母在一起，不会出事；可是爹失血过多，奄奄一息，妈又忙着救护爹，结果，英格兰人把他们四个人全都抓住了。
	菲利普小小年纪，他的生活经历还没有给他提供任何心理准备，就只看见两名武装士兵把门踢开，冲进了只有一间屋的房子。换一种场合，这两个士兵绝不会让人害怕，因为他们是那种又高大又蠢笨的大人，他们嘲弄老妇人，取笑犹太人，半夜都能在酒馆外面打架的。可是如今（菲利普多年以后终于能够客观地看待那天的事情时才明白）那两个年轻的士兵一心要杀人。他们刚打完仗，听到过人们绝望的尖叫，看到过朋友倒下死去，他们也当真吓得没了理智。但他们打胜了那一仗，并且活了下来，此时正在追击敌人，除去更多的流血、更多的尖叫、更多的伤口和更多的死亡，什么都无法使他们满足；当他们如同狐狸进了鸡舍似的冲进这间屋子里时，上述的一切都写在了他们扭曲的脸上。
	他们的动作非常迅猛，然而菲利普依然能够记得随后发生的每一件事，就好像每一个动作都持续了很长时间。两个士兵都穿着盔甲，但只是一件锁子甲短背心和一个带铁条的皮盔。两个人都握着出鞘的剑。其中一个很丑，长着一个又大又弯的鼻子和一只斜眼，他像猩猩那样龇牙咧嘴。另一个留着浓密的胡子，上面溅着血——大概是别人的血，因为他看起来不像挂彩的样子。两个人没动地方，只是用眼睛扫视着房间。他们那无情又自私的眼睛放过了菲利普和弗朗西斯，注意到妈，最后停留在爹身上。几乎不等别人做出反应，他们就扑向了爹。
	妈原来正俯身在爹身上，把一条绷带缠到他左臂上。这时她直起腰，面对着两个闯过来的人，她的眼睛里闪着绝望的勇气。爹一跃而起，把未负伤的手放到剑柄上。菲利普吓得喊出了声。
	那个丑男人把剑举过头顶，用剑柄砸妈的头，然后把她推到一边，他没有用剑刺她，大概是因为不想在爹还活着的时候，冒险把剑锋插进一个身体拔不出来。菲利普是多年后才琢磨出来的：当时他只是冲向母亲，并不懂她已经保护不了他了。妈跌跌撞撞，昏头昏脑，那个丑男人跟在她身边，又举起了他的剑。菲利普在她磕磕绊绊、头晕目眩之中一直拽着她的裙裾；但他还是禁不住要看他父亲。
	爹的剑已经出鞘，举在手里防卫着。那个丑男人举剑劈下，两把剑锋相撞，发出敲钟一般的声音。菲利普和一切小男孩一样，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不可能战败的。这时他才看清真相，爹因为失血过多而虚弱了。当两剑相撞时，他的剑垂了下去；而那个进攻的人把剑稍稍一举就又迅速地劈了下来。那剑正砍到爹宽肩膀上肌肉粗壮的颈根上，菲利普看到锋利的剑刃割进他父亲的身体，开始尖叫起来。那个丑男人抽回胳膊，再往前一捅，剑尖就刺进了爹的肚子。
	菲利普吓呆了，他抬头看着他母亲。他的目光与她的目光相遇时，另一个士兵，就是那个大胡子，刚刚把她打倒。她摔倒在菲利普的脚边，头上的伤口不停地往外流血。那大胡子把剑颠倒过来攥着，剑尖朝下；两手握着，高高举起，简直就像人要捅自己的姿势，然后狠狠往下戳去。剑尖插入妈的胸口时，骨头碎裂的声音痛人心肺。剑锋刺进去很深；深到（即使在当时，菲利普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根本看不清了，他还是注意到了）已经透过她的后背，插进了地里，像钉子似的把她钉在地上。
	菲利普发疯似地又去看他父亲。他看到父亲肚子上还插着那丑男人的剑，向前蹒跚了几步喷出一大口血。刺杀他的那人后退着，猛拽手中的剑，想从父亲的肚子中拔出剑来，爹又迈了一步，和他对峙着。那丑男人狂叫一声，把剑在爹的肚子里乱搅。这次总算拔出来了。爹扑倒在地，两手去捂破开的肚子，像是要堵住伤口。菲利普总以为人的体内多少是实心的，这时看到那些难看的脏器、肠管从父亲的肚子里翻出来，又恶心又费解。那个人高举着剑，剑尖朝下，在爹的身子上方，和那个大胡子对付妈妈的姿势一样，然后用同样的方式戳下了最后一剑。
	两个英格兰人对视着，菲利普没想到，他们的脸上居然露出放松的表情。他俩一起转过来看着菲利普和弗朗西斯。一个点了下头，另一个耸了耸肩，菲利普明白，他们打算用利剑把他们兄弟俩开膛，全都杀死，当他意识到那该有多疼时，恐惧在体内沸腾了，直到觉得脑袋就要裂了。
	胡子溅满血的人迅速弯下腰，抓住弗朗西斯的一只脚踝，提了起来。他倒提着孩子，让他悬在半空，小男孩尖叫着妈妈，他还不懂得她已经死了。那个丑男人把剑从爸的身上拔出来，臂部后收，准备一剑刺穿弗朗西斯的心脏。
	那一下没有刺下去。一个威严的声音传来，把两个家伙惊呆了。尖叫声停止了，菲利普才明白，原来是他自己发出的。他往门口瞧去，看见修道院院长彼得，身穿家纺长袍，站在那里，眼中露出上帝的神谴，手里握着一个木制十字架，像是一把剑。
	当菲利普在梦魇中又看到那天的情景，在黑夜中冒着冷汗，狂呼滥叫地惊醒时，他总能使自己平静下来，最后放宽心重新入睡，办法就是回忆一下那天最后的场面：一个没有武器、手拿十字架的人把惊叫和创伤扫开了。
	彼得院长说话了。菲利普听不懂他用的语言——当然是英语——但意思却是清楚的，因为那两个家伙满面羞惭，大胡子相当轻柔地放下了弗朗西斯。那位修士一边说着，一边信心十足地大步走进屋里。那两名士兵往后退了一步，简直像是怕他——他们手持长剑，身穿盔甲，而他只是握着十字架，穿着羊毛长袍！他转身背对着那两个士兵，那是一种蔑视他们的姿态，弯下腰对菲利普说话。他的声音平淡无奇。
	“你叫什么名字？”
	“菲利普。”
	“啊，对，我想起来了。你弟弟叫什么？”
	“弗朗西斯。”
	“不错。”院长看着地上两具流着血的尸体，“那是你妈，对吗？”
	“对，”菲利普说，当他指着他父亲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时，感到身上掠过一阵恐怖，他说，“那是我爹！”
	“我知道，”修士安慰着他说，“你不该再尖叫了，你要回答我的问题。你懂得他们已经死了吗？”
	“我不知道，”菲利普难过地说，他明白动物死了是怎么回事，可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妈和爹身上呢？
	彼得院长说：“就像是睡着了。”
	“可是他们的眼睛是睁着的！”菲利普大声说。
	“嘘，那我们最好还是给他们合上吧。”
	“好的，”菲利普说。他觉得似乎这样会消除掉什么。
	彼得院长站起身，用手拉着菲利普和弗朗西斯，领着他们走到他们父亲的尸体旁边。他跪下去，用他的手握住菲利普的右手。“我来教你怎么做，”他说。他拉着菲利普的手凑向他父亲的面孔，但菲利普害怕起来，不敢碰他的父亲，因为尸体看起来很怪，苍白、松弛，还有吓人的伤口，他立刻抽回了手。然后他忧虑地望着彼得院长——一个没人敢违抗他的人——但院长并没有对他生气。“来，”他轻柔地说，又拉住了菲利普的手。这次菲利普没有退缩。修士用拇指和食指捏着菲利普的食指。去碰他父亲的眼皮，向下盖上那双瞪得骇人的眼珠。然后，院长松开菲利普的手，说：“合上他的另一只眼睛。”这次菲利普不用人帮忙，自己伸出手去，碰到他父亲的眼皮，合上了。这时他感觉好多了。
	彼得院长说：“我们把你妈的眼睛也合上，好吗？”
	“好的。”
	他们跪在她尸体旁。院长用他的衣袖擦去她脸上的血。菲利普说：“弗朗西斯怎么样？”
	“也许他能帮一把呢，”院长说。
	“照我刚才的样子做，弗朗西斯，”菲利普对弟弟说，“合上妈的眼睛，就像我刚才合上爹的眼睛那样，好让她睡觉。”
	“他们睡着了吗？”弗朗西斯说。
	“不是，可是像睡着了，”菲利普蛮懂事地说，“所以她得把眼睛闭上。”
	“那好吧，”弗朗西斯说着，毫不迟疑地伸出胖胖的小手，小心翼翼地合上了他母亲的眼睛。
	这时，院长一只手抱起一个孩子，再也没看那两个士兵一眼，就抱着他们走出屋门，一路沿着山坡的陡路，到了修道院的圣殿。
	他在修道院的厨房里给他们吃了东西；然后，为了让他们不致闲得没事老想家里的事，他要他们帮助厨师为修士们准备晚餐。第二天，他带他俩去看他们父母的遗体：已经洗刷过，穿好了衣服，伤口都洗净、修饰过，还遮住了一部分，躺在棺材里，两口棺材并排停在教堂的中殿。那儿还有他们的好几位亲戚，因为总还是有些村民得以及时躲进修道院，逃避入侵的军队。彼得院长带着两个孩子去参加葬礼，一定要他们看着两口棺材放进同一个墓穴。菲利普一哭，弗朗西斯也哭了。有人要他们别做声，但彼得院长说：“让他们哭吧。”只是在这之后，当他俩从心里懂得他们的父母真的走了，而且永远不会再回来，他才谈起未来的安排。
	在他的亲戚当中，没有一家全家都活下来的，情况各种各样，有的是父亲，有的是母亲，被害了。没有亲戚能够照顾这两个孩子。只剩下了两种选择。他们可以被送给，甚至卖给某某农场主，给他当奴隶干活儿，直到他们长大成人能够逃跑。或者，他们可以被送给上帝。
	小男孩进修道院并非闻所未闻，通常的年龄是十一岁，最低限度也得五岁，因为修士们不是培养出来带婴儿的。有时候小男孩是孤儿，有时候他们只失去了父母一方，有时候他们的父母儿子太多。通常，那家都要给修道院一件实实在在的礼物，和小孩子一起送去——一片农场、一座教堂，甚至整个村庄。遇到极其贫困潦倒的家庭，礼物可以豁免。然而，菲利普的父亲留下了一个太大的农场，所以两个男孩并不属慈善救济之列。彼得院长提议，修道院收留两个男孩，并接管农场；活着的亲戚都同意了；于是这项协议就由圭内斯亲王格鲁菲德&middot;西农签署了，亨利国王的入侵军——他们杀了菲利普的父亲——虽然一时贬了他，但并没有永远废黜他。
	院长对伤心的事知道得很多，但尽管他十分聪慧，他对菲利普遇到的悲痛仍没有准备。过了一年左右，悲伤似乎已经过去，两个男孩步入了修道院的生活方式，但菲利普却被不可化解的愤怒所笼罩。山顶上的生活环境还没有坏到让他这么气愤，那儿有吃有穿，冬天寝室中有火，甚至还有些慈爱；而严格的纪律和乏味的仪式至少是为秩序和稳定而定的；但菲利普却开始表现出像是很受委屈地被关了禁闭。他违反命令，利用每个机会诋毁修道院负责人的权威，偷窃食物，打破鸡蛋，放跑马匹，嘲弄老者，侮辱长者。但他绝不做亵渎神明的事情，为此，院长对他的其他不轨一概都宽恕了。终于，他彻底转变了。那年圣诞节，他回首以往的十二个月，发现整整一年从没在处罚室中关过一夜。
	他恢复正常并非出于单一的原因。他对他的功课发生了兴趣可能有助于此。数学的精确理论使他着迷，甚至拉丁文动词的变化形式也有某种令人满意的逻辑。他曾被指派去帮助司务工作，那个修士得为修道院提供全部用品，从便鞋到种子；而这种事情也激发了他的兴趣。他对约翰兄弟产生了一种英雄崇拜式的依恋，约翰是个英俊、健壮的年轻修士，他有学识，圣洁、聪慧而仁慈。无论是由于模仿约翰还是出于他自己的追求，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他从日常的祈祷和礼拜中，开始得到了某种安慰。于是，随着头脑中有了修道院的组织，耳朵里充满了神圣的和谐，他不知不觉地步入了青春期。
	在学习成绩上，菲利普和弗朗西斯都比他们所认识的任何同龄男孩大大超前，但他们认为这是因为他们住在修道院，受到了更严谨的教育。在这期间，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非凡。甚至当他们开始在小学校里做大量的教学工作，并且不再就教于见习修士的那些迂腐的老教师，而是接受院长的直接讲授时，他们仍认为他们领先的唯一原因是他们早就开始学习了。
	当菲利普回首他的青年时代时，他认为有一个简短的黄金年龄，也就是一年或不到一年吧，在他结束了反抗之后，肉体的欲望猛烈冲击他之前。随之到来的是备受折磨的时期：不纯洁的思想，夜间的遗精，和忏悔神父（就是院长）一起度过既可怕又尴尬的难熬时光，无穷尽的苦修和用刑罚磨炼肉体。
	情欲从来没有完全停止困扰他，但最后确实不那么重要了，只是偶尔来打搅他一下，那种时候很少，都是在他身心闲得无聊的时候，就像旧伤会在阴天作痛一样。
	弗朗西斯进行这场战斗还稍迟一些，显然他没有就此问题向菲利普讲过知心话，但菲利普有种印象：弗朗西斯对邪恶欲望的斗争不那么勇敢，对于他的失败简直过于愉快。然而，主要的是，他们俩都能做到平息激情，而激情可是修道院生活的最大敌人。
	当菲利普和司务一起干活儿时，弗朗西斯为彼得院长的副手工作。司务去世时，菲利普才二十一岁，尽管年纪轻轻，却接手了这一工作。而当弗朗西斯到了二十一岁时，院长建议为他创设一个新职位：副院长助理。但这一建议促发了一场危机。弗朗西斯请求原谅他不能担负这一责任，并在他在任期间，要求离开修道院。他想被委任做教士，在外面的天地中为上帝服务。
	菲利普又惊又怕。他从来都没想过，他们中间会有人离开修道院，如今他那份困窘就如同听说他是王储一般。然而，经过多次努力之后，弗朗西斯居然出了修道院，进入世俗天地，不久就成了格洛斯特伯爵的私人教士。
	在此之前，菲利普即使偶尔想过自己的前途，也看得很单纯：他将要成为一位修士，过着简朴和服从的生活，到了老年，或许会成为一位修道院院长，努力不辜负彼得为他树立的榜样。如今他不知道上帝是否有意为他安排别的命运。他记起了智者的箴言：上帝期望他的仆人们扩大他的王国，而不仅仅是维持现状。他诚惶诚恐地和彼得院长分享这一思想，心里完全清楚，他在冒因忘形的骄傲被惩戒的风险。
	出乎他的意料，院长说：“我一直在思索你需要多久才能悟出这点。当然，你注定要做别的事。诞生在一座修道院的视野之内，六岁成了孤儿，由修士养大，二十一岁就当了司务——对于一个准备终身在一个偏僻山区的凄凉山顶上的小修道院中度过的人来说，上帝不会对他的成长如此操心。这里对你来说天地太狭小了。你要离开这里。”
	菲利普听完几乎不知所措了，但在离开院长之前，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就脱口问道：“如果这座修道院如此无关紧要，为什么上帝把你安排在这里？”
	彼得院长微微一笑。“大概是为了照顾你吧。”
	那年的晚些时候，院长到坎特伯雷去拜谒大主教，他回来以后对菲利普说：“我已经把你转到了王桥修道院当副院长。”
	菲利普惊呆了。王桥修道院是全国最大和最主要的修道院之一，那是一座大教堂附属的修道院，首座是大主教。理论上说，大主教就是修道院的院长，不过实际上，修道院由其副手管辖。
	“詹姆斯副院长是一位老朋友，”彼得院长告诉菲利普，“最近几年，他变得十分委靡，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无论如何，王桥需要年轻的血液。尤其，詹姆斯和他的一座附属修道院之间有些矛盾，那是在森林中的一个小地方，他急需一个完全可靠的人去接管那座附属修道院，将其引回神圣的道路。”
	“那么说我要做那附属修道院的院长了？”菲利普惊讶地说。
	院长点了点头。“如果我们想得不错，上帝有许多事情要你去做，我们可以期待他会帮你解决这座附属修道院可能存在的任何问题。”
	“如果我们想错了呢？”
	“你总可以回到这里来，还做我的司务。不过，我们没有错，我的孩子；你会看到的。”
	他告别时热泪盈眶。他在这里度过了十七年，修士们就是他的家庭成员，如今他们对他而言比被野蛮地夺去生命的父母还要真实。他也许永远不会再看到这些修士了，他伤心极了。
	王桥起初把他唬住了。由围墙圈着的修道院比许多村庄都大；大教堂是座宽大、阴暗的巨穴；副院长的住处是座小宫殿。但待他习惯了这里宏伟的规模，他就看出了彼得院长在他的老友詹姆斯副院长身上注意到的那种委靡迹象。一眼就看得出，教堂需要大修。祷告说得急促不清；肃静的规定时常遭到破坏；而且仆人太多，竟然比修士还多。菲利普很快就度过了受到震慑的阶段而变得气恼了。他真想掐住詹姆斯副院长的脖子，摇晃着他说：“你怎么敢这样做？你怎么敢对上帝匆匆祷告？你怎么敢默许见习修士玩骰子，让修士养爱犬？你怎么敢住在宫殿里，让仆人簇拥着，而任凭为上帝用的教堂坍塌？”当然，这种话他一句也没说。他和詹姆斯副院长作过一次简短而正式的会晤，副院长是个又高又瘦、拱腰曲背的人，仿佛全世界的烦恼都沉重地压在他那圆圆的肩头上了。随后他又和副院长助理雷米吉乌斯谈了话。谈话一开始，菲利普就暗示，他认为副院长可能早就想来一番变革了，希望他的副手能够全力支持；但雷米吉乌斯不把菲利普放在眼里，似乎想说你以为你算什么人呢？就此改变了话题。
	雷米吉乌斯说，林中的圣约翰附属修道院三年多以前就建成了，有土地有产业，到如今早该自给自足了，但事实上仍要依靠主修道院来供给一切。还有别的问题呢：一个偶然在那儿过夜的副主祭批评了礼拜仪式的举止；过路人断言他们在那一带被修士掠夺过；还有不法行为的传闻……雷米吉乌斯不能或不肯摆出具体细节这一事实本身恰恰是另一个例证，说明整个管理系统是多么慵散。菲利普离开时气得直抖。修道院应该是为上帝增光添彩的，要是做不到这点，就什么也不是了。王桥修道院简直比什么都不是还要糟。它以其懒散亵渎了上帝。但菲利普对此无能为力。他所能希望的莫过于改革王桥的一个附属修道院了。
	在赶往林中附属修道院的两天骑行中，他仔细思虑着他得到的一鳞半爪的情况，并且虔诚地琢磨着办法。他决定，开始要稳妥，不动声色地着手。通常，副院长都是由修士们选举产生的，但对一个附属修道院来说，它只是主修道院的下属，只需由主修道院的副院长挑选即可。因此，菲利普没有被要求提交选举他的职务，这就是说，他不能指望那些修士们会有好心。他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谨慎从事。他需要了解更多败坏那里声誉的问题，然后再决定如何用最好的办法来解决。他得赢得修士们的尊敬和信任，尤其是那些比他年长并对他的地位不满的修士。然后，等他掌握了全部情况并坐稳了领导位子，他就采取坚决的行动。
	不这样是办不好的。
	第二天傍晚时分，他在林中一块空地边上勒住他的小马，巡视着他的新家。当时，那里只有一座石头建筑，就是祈祷室。（菲利普在第二年建起了新石头寝室。）其余的都是木头盖的房子，看上去摇摇欲坠。菲利普不满地想：由修士建造的一切都应该能保证长久使用，无论是大教堂还是猪圈。当他四下观望时，他又注意到了在王桥使他震惊的那种懒散：没有围篱，干草流撒到谷仓门外，鱼塘旁边就是粪堆。他觉得他的面孔由于强按下的不满而绷紧了，他叮嘱自己：要稳妥，要稳妥。
	起初他没看见一个人。本来应该这样，因为这是晚祷的时间，大多数修士应该聚在祈祷室。他用鞭子触了触马肋，越过空地，来到一座像是马厩的草屋。一个头发上沾着草、脸上目光茫然的年轻人，从门里探出头来，惊奇地看着菲利普。
	“你叫什么名字？”菲利普说，然后，有片刻不好意思，又补了一句，“我的孩子。”
	“他们叫我八便士约尼，”小伙子说。
	菲利普翻身下马，把缰绳递给他。“喂，八便士约尼，你把我的马鞍卸下来吧。”
	“是，神父。”他把缰绳在栏杆上挽住，转身走开。
	“你到哪儿去？”菲利普厉声说。
	“去告诉兄弟们，来了个陌生人。”
	“你应该学会服从，约尼。把马鞍卸下来。我会告诉兄弟们我来了。”
	“是，神父。”约尼满脸害怕的神色，弯腰去执行命令。
	菲利普向四周打量着。在空地的中间是一座长长的建筑，像是个大厅。附近是一座圆形小屋，有烟从屋顶的一个洞中冒出。那一定是厨房了。他决定去看看晚饭要吃什么。在严格的修道院中，每日只供应一餐，就是中餐；但这里显然并不严格，会在晚祷后有一顿清淡的晚餐，面包加乳酪或咸鱼，或许是一碗加作料的大麦粥。然而，当走近厨房时，他嗅到了确定无疑的、令人馋涎欲滴的烤肉香味。他站住脚，皱了皱眉，然后走了过去。
	两个修士和一个男孩围坐在中间的一个灶边。就在菲利普看着的时候，一个修士把一个杯子递给另一个，那人接过来就喝。那男孩正在转动一只烤叉，上面是一只乳猪。
	菲利普走进亮处时，他们惊奇地抬头看他。他一语不发，从那修士手中拿过杯子嗅了嗅。然后他说：“你们为什么喝葡萄酒？”
	“因为酒能让我心里痛快，陌生人，”那修士说，“来点——喝上一大口。”
	显然，他们事先没接到警告，不知新院长要来。同样明显的是，他们不害怕一个过路的修士会向王桥报告他们的行为。菲利普有一种冲动，想把酒杯在那人的头上砸破，但他深深吸了口气，温和地说：“为了给我们提供酒肉，穷人的孩子们挨着饿呢，”他说，“这样做是为了上帝的荣光，而不是让我们心里痛快。今天晚上不要再喝了。”他端着酒杯走开了。
	在他往外走的时候，他听到那修士在说：“你以为你是谁？”他没有回答。他们很快就会知道的。
	他把酒杯放到厨房门外的地上，越过空地，走向祈祷室，他攥紧又放松拳头，竭力按捺下他的怒火。不可操之过急，他对自己说。要谨慎，慢慢来。
	他在祈祷室的小小的前廊里站了一会儿，使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轻轻推开橡木大门，悄悄走了进去。
	有十多个修士和几个见习修士背对他不成行地站着。他们的对面是一个司铎，正在读着一本打开的书。他飞快地读着祷文，众修士敷衍着含糊应声。长短不齐的三支蜡烛照在肮脏的圣坛罩布上。
	后面有两个年轻的修士在聊天，他们不管祈祷正在进行，顾自兴致勃勃地谈着什么。当菲利普走到和他们并排时，一个人说了件有趣的事，另一个笑出了声，淹没了司铎急促不清的诵读声。菲利普的最后一点点忍耐到头了，一切有关稳妥行事的念头从他头脑中一扫而光。他张开嘴，扯开喉咙叫道：“安静些！”
	笑声停止了。司铎停止了诵读。整个祈祷室鸦雀无声，所有的修士都回过头来盯着菲利普。
	他伸出手去揪住了那个放声大笑的修士的耳朵。他和菲利普年龄相仿，但个子更高大，但他一时惊慌得没来得及反抗，就被菲利普拽得低下了头。“跪下！”菲利普吼着。有一阵子，那修士似乎要挣开；但他知道自己没理，而且，正如菲利普事先估计到的，他的对抗也让负罪的良知泄了气；当菲利普用力扯着他的耳朵时，那年轻人就跪了下去。
	“你们全体，”菲利普命令道，“都跪下！”
	他们都曾宣誓要服从，他们近来虽然肆无忌惮地过着无视戒律的丢人现眼的生活，但还不足以抹煞经年养成的习惯。有一半修士和全体见习修士立刻跪了下去。
	“你们全都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菲利普说着，发泄着他的轻蔑，“你们是亵渎神灵的人，全都是。”他的目光巡视四周，与他们面面相觑。“你们的忏悔从现在开始，”他最后说。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慢慢跪下去，直到只剩下司铎一个人还站着。他是个满身肥肉、睡眼惺忪的家伙，大概要比菲利普大上二十岁。菲利普绕过跪着的修士，走到他跟前。“把书给我，”他说。
	那个司铎挑衅地回瞪着他，没有做声。
	菲利普伸出手去，轻轻握住那本大书。那个司铎紧攥着不放。菲利普迟疑了。他花了两天时间决定要谨慎从事、慢慢行动，然而在这里，他脚上还带有行路的尘土，就和一个他一无了解的人孤注一掷地发生了面对面的冲突。“把书给我，你自己也跪下去，”他又说了一遍。
	那个司铎的脸上暗含着轻蔑。“你是什么人？”他说。
	菲利普又迟疑了。他的袍服和他的发式显然说明他是个修士；而且他们都会从他的举止上猜到，他有权威的地位，但还不清楚他的级别是否高于司铎。他只要说出来我是你们的新院长就成了，但他不想那样做。突然间，看来非常重要的，他应该只靠道义上的权威的分量来压倒一切。
	那个司铎觉察到了他的迟疑，立刻就抓住了这一点。“请你告诉我们大家，”他表面彬彬有礼却暗含讥讽地说，“是什么人在命令我们当着他的面下跪？”
	一切迟疑刹那间全都离开菲利普而去，他想道：上帝与我在一起，我有什么可怕的？他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地吼出，那声音在地板和石顶间回荡。“是上帝在命令你们当着他的面下跪！”他声如雷鸣。
	那个司铎看上去少了一点信心。菲利普看准这机会，从他手中夺过了那本书。那个司铎此时失去了一切权威，终于不情愿地跪下了。
	菲利普不让自己松了口气的样子流露出来，向四周扫了众人一眼，说：“我是你们的新院长。”
	他诵读祷文时，依旧让他们跪着。时间用得很长，因为他让他们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应答，直到他们能完全一致地齐声应答为止。然后他带着他们默默走出祈祷室，穿过空地，来到食堂。他让人把烤猪送回厨房，另要了面包和淡啤酒，他指定一个修士在大家就餐时高声诵读。他们一吃完，他立刻带他们依然静静地回到寝室。
	他命令把院长的卧具从单独的院长房间搬来：他要和修士们同居一室。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防止不法罪行的方法。
	第一夜他根本没睡，而是点着蜡烛，坐在那里默默祈祷，直到午夜时分，叫起修士们做早祷。他把祷告很快做完，以便让他们知道，他并非那么毫无慈悲心肠。大家都回去睡了，但菲利普仍然没睡。
	黎明时别人还没醒，他就出去了，他眺望四周，盘算着到来的这一天的事情。有一块地最近刚从林中收回，就在那块地的中间有一个原先准是参天橡树的树桩。他有了主意。
	做完六点钟的早课，吃完早饭，他带他们拿着绳子和斧头来到地里，他们用了一上午挖那个巨大的树桩，上半截用绳子捆结实，下半截用斧头砍，大家一齐喊着“吭唷吭唷”用劲儿。等树桩挖出后，菲利普给所有的人发了啤酒、面包和一片前一天晚餐他没让他们吃的猪肉。
	问题并没有到此结束，但这都是解决的开端。从一开始，除了做面包的粮食和祈祷室的蜡烛，他就不向主修道院要任何东西。修士们得知除非靠自己豢养和捕捉动物之外不会再有肉吃之后，便精心喂养家畜和捕捉野鸟了；先前他们把祈祷看做是逃避工作的方式，如今他们都为菲利普减少花在祈祷室的时间而高兴，因为他们可以省出更多的时间在地里工作了。
	两年以后，他们就自给自足了，又过了两年，他们反倒供应王桥主修道院肉类、野味和用羊奶制成的乳酪——那成了令人垂涎的美味。修道院繁荣起来，祈祷无可指责，修士兄弟们都健康而愉快。
	菲利普该满意了——但主修道院，即王桥修道院却每况愈下。
	那里原是全国一处重要宗教中心，各种活动热火朝天，图书馆有外国学者造访，修道院有贵族们来咨询，祭坛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朝圣者，其好客为贵客赞誉，其慈善被穷人称颂。但那教堂如今却在倾圮，修道院的一半建筑空空荡荡，修道院也负债累累。菲利普每年至少去一次王桥，每次回来都满肚子翻腾着怒气：由虔诚的教众奉献、由用心的修士增加的财富，正在被随随便便地挥霍着，简直是一群败家子！
	部分问题在于修道院的地址。王桥是个哪也不通的僻路上的小村落。从第一位国王威廉——他被称做“征服者威廉”或“私生子威廉”，要看说话人而言——以来，大多数大教堂都发展成了大城镇；但王桥逃避了这种剧变。然而，在菲利普看来，这并非不可克服的问题：一个带有大教堂的兴隆的修道院理应本身就是一座城镇。
	真正的麻烦在于老副院长詹姆斯的懒散。如果用一只软弱无力的手操纵舵柄，船就会在危险水域打转，哪儿也去不了。
	而且，令菲利普痛心疾首的是，只要詹姆斯副院长还活着，王桥修道院就要继续衰败下去。
	他们用干净的亚麻布把婴儿裹好，放进一个充当摇篮的大面包篮里。他小小的肚子里灌饱了羊奶，睡着了。菲利普指定八便士约尼负责照看孩子，因为约尼虽然有点半傻，却对弱小的生命温情脉脉。
	菲利普急于想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弗朗西斯来到修道院。他在吃午饭时几次暗示，但弗朗西斯却不予理会，菲利普只好把好奇心压下去。
	午饭后是学习时间。他们这里没有适当的回廊，但修士们可以坐在祈祷室的前廊读书，或在空地上来回踱步。允许他们不时进入厨房，到火边暖和一下身子，这已成为习惯。菲利普和弗朗西斯绕着空地的边缘，并肩走着，就像他们原先在威尔士的修道院的回廊中踱步一样；这时弗朗西斯开始讲话了。
	“亨利国王一向对待教会如同他的王国的附庸，”他这样开了场，“他对主教们发号施令，强征税款，还不准罗马教皇当局直接行使职权。”
	“我知道，”菲利普说，“怎么样呢？”
	“亨利国王死了。”
	菲利普停住了脚步。他可没料到这事。
	弗朗西斯接着说：“他死在诺曼底的里昂拉福雷，在他的狩猎行宫里，刚吃完一顿七鳃鳗，虽然他吃了反胃，可是他爱吃。”
	“什么时候？”
	“今天是元旦，所以是在整整一个月之前。”
	菲利普相当震惊。早在菲利普出生之前，亨利就是国王了。他还从未经历过国王驾崩的事，但他知道这意味着纠纷，可能还会打仗。“现在出什么事了吗？”他忧心忡忡地问。
	他们又踱起步来。弗朗西斯说：“问题在于，国王的储君在海上遇难了，这事有许多年了——你可能还记得。”
	“我记得。”菲利普当年十二岁。那是在他幼小的心灵上打下深刻印记的第一件具有举国重要性的大事，曾使他知道了修道院之外的天地。王子乘坐白船号，死于瑟堡附近海域一次触礁海难。把这一切讲给小菲利普的彼得院长，一直担心王储死后会有战争和混乱；但在那次事件中，有亨利王控制局面，对菲利普和弗朗西斯来说，生活依然宁静如故。
	“国王当然还有许多别的子嗣，”弗朗西斯接着说，“至少有二十个，包括我自己的老爷，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伯爵在内。但如你所知，他们都是私生子。尽管他有旺盛的生育力，但他只有另外一个合法子嗣——是位公主，叫莫德。私生子是不能继承王位的，但一个女人也同样差劲。”
	“亨利国王指定过王储吗？”菲利普说。
	“指定过，他选了莫德。她有个儿子，也叫亨利。老王最大的希望就是他的外孙能够继承王位。可是那男孩还不满三岁。因此国王就让贵族们宣誓效忠莫德。”
	菲利普困惑了。“既然国王指定莫德为继承人，而贵族们又已经宣誓效忠于她……那还有什么问题呢？”
	“宫廷生活绝不这么简单，”弗朗西斯说，“莫德嫁给了安茹的杰弗里。安茹和诺曼底是世仇。我们的诺曼君主痛恨安茹人。坦率地说，老王过于乐观地期望一群盎格鲁-诺曼贵族会把英格兰和诺曼底拱手让给一个安茹人，宣誓也罢，不宣誓也罢。”
	弟弟对国内这些最主要的人物的了解和藐视，使菲利普很感开心。“你怎么了解这一切的？”
	“贵族们在诺伊堡聚会，决定该怎么办。不用说，我自己的老爷罗伯特伯爵也去了。我陪他去为他写信。”
	菲利普好奇地打量着弟弟，心想，弗朗西斯的生活和自己的是多么不同。接着，他想起了一件事。“罗伯特伯爵是老王的长子，对吧？”
	“不错，而且他野心勃勃，但他接受一般的观点，认为私生子只能征服王位，不得继承王位。”
	“到场的还有谁？”
	“亨利国王有三个外甥，都是他的一个姐姐所生。最大的是布卢瓦的西奥博尔德；接下来是斯蒂芬，深为老王所宠爱，所以赐给了他英格兰这儿的大片封地；那家最小的叫亨利，你知道的，他就是温切斯特的主教。贵族们最喜欢老大西奥博尔德，按照传统，你大概认为理由充分。”弗朗西斯看着菲利普，露齿笑了。
	“理由充分，”菲利普微笑着说，“那么说，西奥博尔德是我们的新国王了？”
	弗朗西斯摇了摇头。“他自以为如此，但那些不是长子的儿子们总要往前挤的。”他们走到了空地最远的角落，又往回走，“就在西奥博尔德优雅地接受贵族们的效忠时，斯蒂芬渡过海峡，到了英格兰，奔向温切斯特，在小弟亨利，那个主教的帮助下，占据了那里的城堡，还有——最主要的一招——皇家国库。”
	菲利普刚要说出：那么说，斯蒂芬是我们的新君了，但他闭住了口：他已对莫德和西奥博尔德说过同样的话，然而两次都说错了。
	弗朗西斯接着说：“斯蒂芬只要再做到一件事，就可以确保他的胜利了：教会的支持。因为只有等到他在西敏寺大教堂由大主教加冕后，他才是真正的国王。”
	“不过，这实在不难，”菲利普说，“他弟弟亨利是国内最重要的教士之一——温切斯特主教，格拉斯顿伯里的修道院长，和所罗门王一样富有，和坎特伯雷大主教一样有权。而如果亨利主教无意支持他，干吗还要帮他占领温切斯特呢？”
	弗朗西斯点了点头。“我应该说，亨利主教在整个这场危机中的行动是非常聪明的。你看，他并不是出于手足之情来帮助斯蒂芬。”
	“那么，他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刚才我曾向你提过，故王亨利对待教会就像是他的王国的另一部分。亨利主教想让新国王，不管他是谁，确认将好好地对待教会。因此，在他保证支持之前，亨利使斯蒂芬庄严宣誓确保教会的权利和特权。”
	菲利普深受触动。斯蒂芬和教会的关系，就在他开始继位时，已经按照教会的条件，作了规定。不过，也许尤其重要的是开了一个先例。教会得给国王加冕，但直到这之前，始终无权制定条件。国王只能先和教会达成协议然后再登基的时代可能已经到来。“这下对我们意义可太大了，”菲利普说。
	“斯蒂芬当然可能食言，”弗朗西斯说，“不过，你仍是对的。他绝不能再像亨利那样对教会为所欲为了。但还另有危险。两位贵族对斯蒂芬的做法愤愤不平。其中一个是巴塞洛缪，夏陵的伯爵。”
	“我知道他。夏陵距这里只有一天的路程。巴塞洛缪据说是个虔诚的人。”
	“他或许是吧。我只知道他是个自以为是、强硬顽固的贵族，他绝不违背他效忠莫德的誓言，哪怕有赦罪的许诺。”
	“那另一个心怀不满的贵族呢？”
	“就是我自己的格洛斯特的罗伯特。我跟你说了，他野心勃勃。他的灵魂受着这个念头的折磨：假如他是合法子嗣，他就会是国王了。他想拥立他的异母姐姐登基，相信她会大力依靠她这兄弟来辅佐和出主意，这样他就成了只缺名义的实际国王。”
	“他是不是正打算对此采取什么行动呢？”
	“我想是吧。”弗朗西斯压低了声音，虽说附近并没有别人，“罗伯特和巴塞洛缪，同莫德和她丈夫一起，准备发动一次叛变。他们计划推翻斯蒂芬，把莫德扶上宝座。”
	菲利普站住了。“那可就要把温切斯特主教所取得的成就一风吹了！”他抓住弟弟的胳膊，“不过，弗朗西斯……”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弗朗西斯的全部趾高气扬瞬间踪影全无，他的样子焦虑而慌乱，“如果罗伯特伯爵知道我告诉了你，他一定会绞死我。他对我完全信赖。但我的最终忠诚是给教会的——只能如此。”
	“你能怎么办呢？”
	“我正在寻求一个新国王接见的机会，把一切都告诉他。当然啦，两个反叛的伯爵会矢口否认的，而我却要因背叛而被绞死；但叛乱会被挫败，我将升入天堂。”
	菲利普摇起头。“我们受到的教诲是：寻求殉难，徒劳无益。”
	“但我想上帝有更多的事情让我在这世间去做。我处于在一个大贵族的家中备受信任的地位，如果我留在那儿，并经过努力工作得到晋升，在推动教会权利和法制方面，我能大有作为。”
	“有没有其他途径……？”
	弗朗西斯直盯着菲利普的眼睛。“所以我才来这里。”
	菲利普感到一阵战栗。弗朗西斯正要他参与，这是不用说的；否则他没有理由揭示这一可怕的秘密。
	弗朗西斯接着说：“我不能出卖这次叛乱，可是你能。”
	菲利普说：“耶稣基督和所有的圣徒，保佑我吧。”
	“如果这一阴谋在这里，在南部给揭露出来，没人会怀疑到格洛斯特家中住着的人。没人知道我在这儿；甚至没人知道你是我哥哥。你可以想出个言之成理的解释，说你是怎么获得这一情报的：你可能看到了军队集结，或者可以是巴塞洛缪伯爵家中住的某个人在忏悔时揭出了这一阴谋，而你认识那个接受忏悔的教士。”
	菲利普一边发抖，一边把外衣紧裹起来。天气好像突然变冷了。这可够危险的，危险极了。他们所谈干预了王家政治，连老练世故的人往往都因此招来杀身之祸呢。像菲利普这样的局外人卷进去实在愚蠢。
	然而，此事实在生死攸关。菲利普不能袖手旁观，眼看着一场叛乱指向了教会所选定的国王，而他并非没有机会来防止。虽说对菲利普相当危险，但如果由弗朗西斯出面去揭发，则无异于自杀。
	菲利普说：“叛乱者的计划是什么呢？”
	“巴塞洛缪伯爵现在正在返回夏陵的路上。他将从那里发出消息给他遍及英格兰南部的追随者。罗伯特伯爵会在一两天之后到达格洛斯特，并在西县纠集他的部队。最后，布莱恩&middot;费茨康特会关闭他所控制的沃灵福德城堡的大门；这样，整个西南英格兰便兵不血刃地落于叛乱者之手了。”
	“这么说，现在已经有点太晚了！”菲利普说。
	“不见得。我们大概还有一星期的时间。但你必须迅速行动。”
	菲利普心中一沉，意识到他多少已经打定主意要干了。“我不知道要跟谁去说，”他说，“人们通常都是去找伯爵，但在这件事情里，他就是罪犯。郡守很可能站在他的那一边。我们得想出个人，一定要站在我们这一边的。”
	“王桥的副院长怎么样？”
	“我的副院长又老又懒。他可能什么也办不成。”
	“总还有人吧。”
	“那就是主教了。”菲利普其实从来没跟王桥的主教谈过话，但他肯定会接见菲利普并且听取他的报告，他会自动站在斯蒂芬一边，因为斯蒂芬是教会挑选的人；而且他也有足够的权势对此做出些举动。
	弗朗西斯说：“主教住在哪儿？”
	“从这儿要走一天半。”
	“你最好今天就启程。”
	“对，”菲利普带着沉重的心情说。
	弗朗西斯的样子很悔恨。“要是这事由别人去做就好了。”
	“我也这样想，”菲利普由衷地说。
	菲利普把修士们召集到小祈祷室，告诉他们国王已经驾崩。“我们应该为和平的继位和比故王亨利更爱教会的新王祈祷，”他说。但他没对他们讲，和平继位的关键在某种程度上落在了他的手中。相反，他却说：“还有别的消息，我得去王桥拜访我们的主修道院。我要马上出发。”
	副院长将要诵读祈祷文，而司务将管理农场，但他们两人全不是韦勒姆的彼得的对手，菲利普担心，如果他离开的时间很长，彼得可能会大闹一场，等他回来，修道院就不复存在了。他一直未能想出一个办法，既不伤害彼得的自尊，又能控制他，此时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只好尽其所能了。
	“今天早上，我们谈过贪吃的问题，”他停顿了一会儿以后说，“彼得兄弟值得我们感谢，因为他提醒我们，当上帝赐福给我们的农场，给我们财富时，我们不能因此就变得肥胖舒适，而是要为他增添更大的荣光。与穷人分享我们的富有，是我们神圣职责的一部分。迄今为止，我们一直忽略了这一职责，主要因为在这座森林中，我们并没有什么人来与我们共享。彼得兄弟已经提醒我们，我们有责任走出去寻找穷苦人，以便解脱他们。”
	修士们都惊讶了，他们原以为贪吃的题目已经结束了。彼得本人看上去也摸不透。他很高兴再次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但他很小心：菲利普可能暗中已有应急的打算——这倒没错。
	“我已经决定，”菲利普接着说，“每星期我们要给穷人一便士，总数按我们修士的人头计算，范围在我们这个居民区。如果这样做意味着我们要少吃一点，我们将享有我们上天奖励的繁荣兴旺。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确保我们的钱花在正道上。当你给一个穷人一便士去给他家买面包时，他会直接到酒馆去喝个烂醉，回家后再打老婆，因此，那些女人没有我们的好心也许反倒还过得好些。最好给他面包；把面包给到孩子手中更好。施赈是一项神圣的任务，应该像治愈病人和教育青年一样认真完成。出于这一理由，许多修道院都指定专人负责施赈。我们也要这样做。”
	菲利普看了一圈。他们都提起精神，兴趣十足。彼得露出满意的神情，显然已经认为这是他的一个胜利。谁也猜不到下一步会是什么。
	“施赈人的工作是件苦差。他得走到最近的村镇，常常要去温切斯特。他要到最卑贱、最肮脏、最丑陋和最刻毒的人们中去，因为他们都是穷人。当他们辱骂时，他要为他们祈祷；当他们生病时，他要去看望他们；当他们要欺骗和抢劫他时，他要原谅他们。他需要力量、人情和无休止的耐心。他会失去我们修道院中的舒适，因为他外出的时间要超过和我们在一起的时间。”
	他又看了一圈。这时大家都小心起来了，因为谁也不想做这份工作。他让他的目光停留在韦勒姆的彼得的身上。彼得意识到将要到来的是什么，他的脑袋垂下去了。
	“是彼得提醒我们注意到我们在这一地区的不足，”菲利普缓缓地说，“所以我决定应该由彼得得到担任我们施赈人的荣誉。”他微笑着，“你就从今天开始吧。”
	彼得的脸变得乌青。
	你要经常在外，没法制造麻烦了，菲利普想；和温切斯特那些臭街脏巷中的邪恶害人的穷人紧密联系，会慢慢改变你对轻松生活的不屑。
	然而，彼得显然把这一任命视为既纯粹又简单的惩罚，于是彼得带着憎恨的表情看着菲利普，使菲利普为之一震。
	他移开目光，看着别人。“国王驾崩之后，总会有危险和不稳定的，”他说，“在我外出时，为我祈祷吧。”
	二
	菲利普院长上路后的第二天中午，离主教的宫殿就只有几英里了。随着他越走越近，他觉得肠胃湿漉漉的。他已经编出了一个故事，解释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一策划好的叛乱的。但主教也许不相信他的故事；如果相信了，可能还要求证据。更糟糕的是——直到他和弗朗西斯分手后，才想到这种可能性——尽管不大可能，但应该设想，万一主教是其中一个阴谋家，支持这场叛乱呢？他可能是夏陵伯爵的密友。主教们把自己个人的利益置于教会利益之上的例子并非没有。
	主教可以拷问菲利普，逼他揭发出情报来源。他当然无权私设公堂，不过，照这么说他也没权利阴谋反对国王了。菲利普回忆着描绘地狱的图画中的各种刑具。这种图画本来就是按照贵族和主教们的地牢里的实情画出来的。菲利普觉得他并没有殉道者赴死的那种力量。
	他看到一群步行的过路人走在他前面的大路上，他的第一个本能就是勒住马缰，避免超越他们，因为他是独自一人，有些徒步的拦路抢劫的强盗，在掠夺修士时是不会犹豫的。接着，他看到其中有两个是孩子，还有一个是女人。一家子总是安全的。他放马小跑赶了上去。
	在他追到更近的时候，他看他们更清楚了。他们是一个高个子男人，一个小个子女人，一个和那男人差不多身材的小伙子，还有两个孩子。他们一看就知道是穷人：他们没有背着装值钱东西的小包袱，身上的衣服也很破烂。那个男人骨骼很大，但消瘦憔悴，似乎被一种慢性病折磨得奄奄一息——或者只是饿的。他警觉地看了看菲利普，就把孩子拉到身边，还拍拍他们，嘀咕了句什么话。菲利普起初以为他有五十多岁了，但这时才看清，那人也就三十几岁，只是他的面孔上有着劳苦忧伤的痕迹。
	那女人说：“喂，修士。”
	菲利普用锐利的目光瞧着她。一个女人在她丈夫之前开口很不寻常，而且，“修士”这种称呼也不够礼貌，更尊敬的叫法是“兄弟”或“神父”。那女人要比那男人小十岁的样子，她长着一双眼窝深陷、眼珠异常淡金的眼睛，使她的长相引人注目。菲利普觉得她很危险。
	“日安，神父，”那男人说，似乎是对他妻子的唐突表示歉意。
	“上帝赐福给你，”菲利普说，放慢了他的母马，“你是谁？”
	“汤姆，一个建筑匠，正找活儿干呢。”
	“还没找到吧，我猜。”
	“这倒是实情。”
	菲利普点点头。这种事很普遍。建筑工匠通常都要为找工作跑来跑去，有时候根本找不到，不是运气不好，就是因为没那么多人盖房子。这种人常常利用修道院的好客。如果他们最近一直有活儿干，他们临走时，会慷慨施舍给修道院，虽说上路之后不久，他们可能就拿不出什么来了。不管他们有钱没钱，对他们同样热情欢迎，有时这是对修道院慈善心肠的考验。
	眼前这个建筑匠一定一文不名，虽说他妻子看起来蛮健康。菲利普说：“喂，我的鞍袋里有吃的东西，现在是午饭时间了，慈善是神圣的职责；要是你和你们全家愿意和我一起吃，我会得到上天的褒奖的，再说我吃饭时也有伴了。”
	“你真好，”汤姆说。他看了看那女人。她稍稍耸了下肩，然后又稍稍点了下头。那男人立即说：“我们接受你的善心，谢谢你。”
	“感谢上帝吧，别谢我，”菲利普的话自然地脱口而出。
	那女人说：“感谢农民给教会缴的什一税，是他们的农产品提供了这些食物。”
	这女人可够厉害的，菲利普想；但他什么也没说。
	他们在一小块空地上站住了，菲利普的小马可以在这儿吃衰败的冬草。菲利普心中窃喜，有了这个借口，他可以延迟到达主教宫殿的时间，把和主教的可怕的会面延后一点。那个建筑匠说他也是到主教的宫殿那儿去的，希望主教会愿意修理甚至扩建一些房子。在他们谈话的时候，菲利普不动声色地研究起这一家人。那女人看来过于年轻，不像是那大儿子的母亲。那小伙子像头小牛，强壮、笨拙，呆头呆脑的。另一个男孩是小个子，样子很怪，一头胡萝卜色的头发，雪白的皮肤和湛蓝的金鱼眼；他看东西时总要目不转睛地盯着，脸上的表情却茫然，这使菲利普想起了八便士约尼，不过，与约尼不同的是，当你与这男孩的目光相遇时，他会流露出一种成年人的机警的样子。在这一点上，他和他母亲一样令人不安，菲利普自忖。第三个孩子是个六岁左右的小姑娘。她隔一会儿就要哭一次，她父亲不时慈爱而关切地看看她，还时常轻轻拍着她，虽然他没跟她讲一句话。显而易见，他非常喜欢她。他也拍过他妻子一次，菲利普注意到当他们夫妻俩目光相遇时，闪过情欲的神色。
	那女人打发孩子们去找宽大的叶子当浅盘用。菲利普打开了他的鞍袋。汤姆问：“你的修道院在哪儿，神父？”
	“在森林里，从这儿往西，走一天的路程。”那女人敏锐地抬眼看了一下，汤姆的眉毛一扬。“你知道那儿吗？”菲利普问。
	出于某种原因，汤姆的样子很尴尬。“我们在从索尔兹伯里来的路上，应该从那附近经过的，”他说。
	“不错，你们应该走过的，不过那儿离大路很远，你们看不见的，除非你知道我们修道院在哪儿，专门去找。”
	“啊，我明白了，”汤姆说，但他似乎心不在焉。
	菲利普突然想起一件事。“告诉我一件事——你在大路上遇到过一个女人吗？可能很年轻，独自一人，还，啊，带着孩子？”
	“没有，”汤姆说。他的声调很随便，但菲利普有一种感觉，他其实是有强烈的兴趣的。“你问这干吗？”
	菲利普微微笑着。“我来告诉你。昨天一早，在林子里发现了一个婴儿，有人把他带回了我的修道院。是个男孩，依我看，他生下来连一天都不到，准是那天夜里生的。所以，那位母亲应该和你同时在那一带。”
	“我们谁也没看见，”汤姆又说了一次，“你们把那个婴儿怎么办了？”
	“用羊奶喂他。他看来吃得挺好的。”
	他们俩都专注地看着菲利普。他想，这样的事会触动所有人的心弦的。过了一会儿，汤姆说：“所以你是出来找那母亲的？”
	“噢，不是。我不过随便问问。如果我碰到她，当然，我会把婴儿还给她；不过，她显然不想要孩子，而且她会躲得好好的，不让人找到。”
	“那样的话，婴儿又会怎么样呢？”
	“我们就在修道院养着他。他会成为上帝的孩子。我自己就是这么长大的，我弟弟也是。我们小时候，父母就离开我们了，从那以后，院长就成了我们的父亲，修士们就成了我们的家庭成员。我们有东西吃，有衣服穿，我们还学会了读书写字。”
	那女人说：“于是你们俩就成了修士了。”她的语气里有点嘲讽的意味，似乎证明了修道院的慈善说到底不过是自私自利。
	菲利普很高兴能够和她争辩几句。“不是的，我弟弟就离开了修道院。”
	孩子们回来了。他们没有找到什么宽大的叶子——在冬天是不容易找到的——这样他们只好不用浅盘吃了。菲利普给他们大家面包和乳酪。他们像饥饿的野兽一样狼吞虎咽。“这乳酪是我们在修道院里自己做的，”他说，“多数人喜欢吃新鲜乳酪，就像这种，但如果放久了，就更好吃。”他们饿得顾不上品尝滋味，三下两下就把面包和乳酪吃光了。菲利普有三个梨，他从袋子里掏出来，递给汤姆。汤姆分给三个孩子每人一个。
	菲利普站起身。“我会祈祷，祝你找到工作。”
	汤姆说：“要是你记得，神父，就跟主教提我一下。你知道我们的需要，你已经知道我们是老实人。”
	“我会的。”
	汤姆拽着马，让菲利普骑上去。“你是个好人，神父，”他说，菲利普惊奇地看到，汤姆的眼睛里有泪水。
	“上帝与你同在，”菲利普说。
	汤姆还拽着马头。“你跟我们讲起的那个婴儿——那个弃婴，”他轻声说，像是不想让孩子们听见，“你……给他取名了吗？”
	“取名了。我们叫他乔纳森，意思是上帝的礼物。”
	“乔纳森。我喜欢这名字。”汤姆松开了马。
	菲利普好奇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踢了一下马，小跑着走了。
	王桥的主教并不住在王桥。他的宫殿矗立在一个葱郁的山谷里向南的山坡上，离开阴冷的大教堂和那些哭丧着脸的修士有整整一天的路程。他愿意这样单独住，因为到教堂去得太多会妨碍他的其他职责：收取租金、执行法律和到宫廷里走动。修士们也觉得这样合适，因为主教离得越远，对他们的干涉越少。
	菲利普到达的那天下午，天气冷得可以下雪了。凛冽的寒风掠过主教的山谷，低垂的乌云堆积在他的山坡的采邑住宅上空。那儿没有城堡，但防卫得十分森严。周围一百码以内的树木全伐光了。住宅由足有一人多高的粗壮的圆木圈起，外面是一道雨水壕。大门口的卫兵样子懒散，但佩剑十分沉重。
	宫殿是一座漂亮的石头建筑，外形像个“山”字。底层是个半地下室，厚实的墙上开了好几座沉重的大门，但没有窗子。一扇门是打开的，菲利普可以望见里面阴暗暗的，堆着木桶和袋子。其余的门都关着，还上了铁链。菲利普想不出门后是什么，当主教有犯人时，他们就在那儿受罪吧。
	“山”字的中间一竖是一个户外台阶，直通半地下室上面的居室。主厅是“山”字的中间一横。两个房间构成了“山”字的左右两竖，一间是祈祷室，一间是卧室，菲利普猜测着。有一些小百叶窗，像是念珠眼一样，怀疑地窥视着外部世界。
	院子里还有石头砌的厨房和面包房，以及木头造的马厩和谷仓。全部建筑都修葺一新——这对建筑匠汤姆来说就不走运了，菲利普想。
	马厩里有好几匹好马，包括一对战马，一小撮士兵散布在四周，消磨着时间。大概主教有客人来访。
	菲利普把马匹交给一个小马夫，带着一种预感爬上台阶。整个院子有一种令人心烦的军事气氛。那些一肚子委屈的请愿者的长队、那些带着孩子等待祝福的母亲们，都到哪里去了？他正进入一个不熟悉的世界，而心中却揣着一桩危险的秘密。我可能要在这里待上很长时间才能离开，他恐惧地想。要是弗朗西斯没到我那儿去就好了。
	他走到了台阶的顶上。这些没价值的念头，他对自己说。这里，我有个机会为上帝和教会服务，而我的反应却是为自己的安全忧心。有些人每天都面对着危险：在战场上，在海洋上，在冒险的朝圣或十字军东征的旅途中。连修士有时都得经受恐惧和战栗之苦。
	他深深吸了口气，便走了进去。
	大厅里光线昏暗，烟雾腾腾。菲利普马上关上门，以免冷空气进来，然后往暗处注视。房间对面的壁炉里烧着一簇大火，火光和小窗为室内提供了光亮。在壁炉周围有一伙人，一些人身着教士的服装，另一些人穿着小乡绅的贵重又合身的甲胄。他们都聚精会神地讨论着一件严肃的事，用的是低沉的声音和公事公办的口气。他们的座位散在四周，但他们都看着一个教士并且对他讲话，那人坐在这伙人的中间，犹如蜘蛛在网的中央。他身材细长，两条长腿劈成八字形，两只长臂按在椅子的扶手上，整个姿势看上去像是准备纵身一跃。他头发平直，且乌黑发亮，苍白的脸上长着一个尖鼻子，身上穿的黑衣服使他集潇洒与威严于一身。
	他还不是主教。
	一位管家从门旁的座位上站起来，对菲利普说：“日安，神父。您想见谁？”与此同时，卧在火边的一条猎犬抬起头嗥叫着。那个身穿黑衣服的人迅速抬头一看，看见了菲利普，立即举起一只手制止了谈话。“怎么回事？”他粗暴地说。
	“日安，”菲利普客气地说，“我来见主教。”
	“他不在，”那教士打发他说。
	菲利普的心沉下去了。他本来害怕这次会见，害怕有危险，但此时他感到沮丧。他现在要怎么处理他的那桩可怕的秘密呢？他对那教士说：“您看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我们不知道。你找他有什么事？”
	那教士说话的语调有点无礼，菲利普感到刺痛。“上帝的公事，”他厉声说，“你是谁？”
	那教士扬起了眉毛，似乎因受到挑战而吃惊，别的人一下子都安静下来，如同人们在期待一场爆炸；但一段停顿之后，他相当温和地说：“我是他的副主教。我叫沃尔伦&middot;比戈德。”
	对教士来说，这名字倒不错，菲利普想。他说：“我叫菲利普。我是林中圣约翰修道院的院长，那是王桥修道院的附属修道院。”
	“我听说过你，”沃尔伦说，“你是圭内斯的菲利普。”
	菲利普吃了一惊。他无法想象，为什么一位副主教会知道像他这样地位卑微的人的名字。不过，尽管他等级不高，但却足以改变沃尔伦的态度。副主教的脸上掠过不安的表情。“到炉边来吧，”他说，“要不要来杯热酒暖暖身子？”他向靠墙的一条板凳上坐着的一个人做了个手势，一个衣着褴褛的身影跳起来听他吩咐。
	菲利普走近火边。沃尔伦低声说了些什么，那些人都站起身，纷纷离去。菲利普坐下，烤着火，这时沃尔伦陪着客人们走到门口。菲利普纳闷他们刚才在讨论些什么，而且，副主教为什么在结束会议时没有做祷告。
	那个衣着褴褛的仆人递给了他一个木头酒杯。他喝着又热又香的酒，一边思考着下一步。如果主教不在，菲利普该找谁呢？他想到去见巴塞洛缪伯爵，干脆求他重新考虑他的叛乱。这念头实在荒唐可笑，伯爵会把他关进一间地牢，把钥匙扔掉。那就剩下郡守了，理论上他是国王在这一郡的代表。但是没消息说明郡守站在哪一边，何况，谁当国王还有些疑问呢。不过，菲利普想，我完全可以最后冒这一次险。他渴望回到修道院的简朴生活中去，在那儿他最危险的敌人不过是韦勒姆的彼得。
	沃尔伦的客人们都走了，门关上，隔绝了院中的马嘶声。沃尔伦回到壁炉边，推过去一把大椅子。
	菲利普全神贯注于他的问题，不大想和副主教谈话，但他觉得理应注重礼仪。“我希望没有打断你们的会议，”他说。
	沃尔伦做了个表示否定的姿态。“本来就该散了，”他说，“这种事总要比需要的拖得长。我们在商议主教管区土地续租的事情——只要人们愿意果断些的话，这类事情只要几分钟就能定下来了。”他挥着一只瘦骨嶙峋的手，像是要驱开所有的管区契约及其持有人似的。“好了，我听说你在森林里那座小修道院做出了一番成绩。”
	“我很惊奇您居然知道这个，”菲利普回答说。
	“主教在职务上还兼着王桥大修道院的院长，因此，他必然会有兴趣的。”
	也许他是个消息灵通的副主教，菲利普想。他说：“啊，上帝为我们赐福。”
	“当然。”
	他们讲的是诺曼法语，刚才沃尔伦和他的客人们一直用这种语言，这是政府的语言；不过，沃尔伦的口音里多少有点怪，过了一会儿，菲利普明白了，沃尔伦有那种自幼就说英语的人的那种变音。这就是说，他并不是一位诺曼贵族，而是一个本地人，是靠自己努力升上来的——就像菲利普本人。
	过了一会儿，沃尔伦改说英语，这点就更肯定了，他说：“我希望上帝会把类似的福祉赐给王桥大修道院。”
	那么说，他菲利普并不是王桥这儿唯一为国家事务困扰的人。沃尔伦说不定比菲利普对一些事情知道得更多。菲利普说：“詹姆斯副院长可好吗？”
	“病了，”沃尔伦简短地回答。
	这时，他确定不能就巴塞洛缪伯爵的暴乱有所作为了，菲利普忧郁地想。他准备去夏陵，找郡守碰碰运气。
	他忽然想到，沃尔伦这种人会认识国内所有的大人物。“夏陵的郡守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问。
	沃尔伦耸耸肩。“不虔敬，自以为是，贪心又腐化。所有的郡守都是这样。你干吗问这个？”
	“如果我不能和主教谈话，我可能得去见郡守。”
	“我是主教所信任的人，你知道，”沃尔伦微微带笑地说，“要是我能帮得上忙……”他做了个慷慨的姿势，如同一个大方的人知道他可能会被回绝。
	菲利普放松了一些，心想，危机的时间已被延迟了一两天，而如今他又一次感到内心发冷。他能不能相信沃尔伦副主教呢？沃尔伦的若无其事是装出来的，他想：这位副主教表面上慢条斯理，但实际上可能急于想知道菲利普要说的何以如此重要。然而，毫无理由不信任他。他似乎是个有见识的家伙。他有没有足够的权势对叛乱有所作为呢？如果他本人没法做什么，他也许能够告诉你，主教在什么地方。菲利普认为，事实上，信任沃尔伦有一个极大的有利之处；因为主教或许会坚持弄清菲利普情报的来源，但副主教并无那样做的权威，反倒会因为菲利普告诉他的情况而得意，不管他相信与否。
	沃尔伦脸上又堆起了笑容。“如果你还要再犹豫下去，我会认为你不信任我！”
	菲利普觉得他了解沃尔伦了。沃尔伦这个人有点像他自己：年轻，受过良好教育，出身贫寒，聪明透顶。在菲利普的心目中，他或许有点过于世俗了，但对于一个得花费大量时间同老爷贵妇周旋的教士来说，这是可以原谅的，他没有修士那种与世隔离生活的有利条件。沃尔伦内心是个虔诚的人，菲利普想。他会为了教会做出正确的举措。
	菲利普在决定的边缘举棋不定。到目前为止，只有弗朗西斯和他知道这秘密。他一旦告诉第三个人，什么事都会发生的。他深吸了口气。
	“三天以前，一个受伤的人来到森林中我的修道院，”他开口说，默默在心中祈祷原谅他说谎话，“他是一个武士，骑着一匹快马，在一两英里之外摔了下来。他摔的时候一定骑得很快，因为他摔折了胳膊，摔断了肋骨。我们接上了他的胳膊，但对他的肋骨却无能为力，他还一直咯血，显然他有内伤。”菲利普边说边观察沃尔伦的脸色：到此为止，对方依然露出洗耳恭听的样子，别无其他。“我劝告他忏悔他的罪过，因为他就要死了。他告诉了我一个秘密。”
	他迟疑了，不确定沃尔伦可能听到了多少政治新闻。“我估计，你知道布卢瓦的斯蒂芬经教会同意，已经宣布为英格兰国王了。”
	沃尔伦知道得比菲利普多。“而且在圣诞节前三天已经在西敏寺加冕了，”他说。
	“已经！”弗朗西斯可还不知道。
	“那秘密是什么呢？”沃尔伦有点不耐烦地说。
	菲利普冒险一试了。“那骑马人临死之前告诉我，他的主人夏陵的伯爵巴塞洛缪和格洛斯特的罗伯特密谋发动一场反对斯蒂芬的叛乱。”他屏住呼吸，研究着沃尔伦的表情。
	沃尔伦苍白的两颊变得更白了。他在椅子里向前倾着身子。“你认为他说的是实情吗？”他急切地说。
	“一个将死的人通常对听他忏悔的神父都说实话。”
	“也许他是在重复流行于伯爵家中的一条流言。”
	菲利普没料到沃尔伦会怀疑。他匆忙临时拼凑着说下去。“噢，不，”他说，“他是巴塞洛缪伯爵派去纠集伯爵在汉普郡的部队的传令人。”
	沃尔伦聪慧的目光掠过菲利普的脸上。“他身上有没有书面命令？”
	“没有。”
	“有什么印信之类可以证明伯爵的权威的东西吗？”
	“什么也没有。”菲利普开始冒出冷汗，“我揣摩，他要去见的人们都认识他，知道他是伯爵的指定代表。”
	“他叫什么名字？”
	“弗朗西斯，”菲利普愚蠢地冒出了这名字，立刻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就这个？”
	“他没告诉我他还叫什么。”菲利普有一种感觉，在沃尔伦的追问下，他的故事越编越圆了。
	“他的武器和盔甲可以说明他的身份。”
	“他没穿盔甲，”菲利普无可奈何地说，“我们把他和他的武器一起埋了——修士要剑是没用的。我们可以挖出来，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那些武器都很普通，毫不新鲜——我看，你从那儿找不出线索来……”他得把沃尔伦从这一条线的问题上引开。“你看该怎么办呢？”
	沃尔伦皱起了眉头。“没有证据，实在不好说该怎么办。阴谋家可以对指控矢口否认，那样一来，起诉人可就要受指责了。”他并没有说，尤其是发现这个故事是假的，不过，菲利普猜想，那正是他想的。沃尔伦接着说：“你跟别人讲过吗？”
	菲利普摇了摇头。
	“你离开这儿以后，打算往哪儿去？”
	“王桥。我得编个离开修道院的理由，所以我说我要去拜访大修道院；现在我得去，让谎话像真的。”
	“别跟那儿的任何人说到这件事。”
	“我不会的。”菲利普本来也没打算说，但他不明白，沃尔伦为什么要坚持这一点。也许是出于自私：要是他打算冒险揭出这个阴谋，他要有把握得到好处。他可是野心勃勃。对于菲利普的目的来说，这样更好。
	“把这件事交给我吧。”沃尔伦突然又粗暴起来了，跟他刚才的态度一对照，菲利普就明白了，他的和蔼可亲就像外衣一样能穿能脱。沃尔伦接着说：“你现在就去王桥修道院，忘掉那个郡守，好吧。”
	“是。”菲利普意识到这就没事了，至少这会儿是没事了，一个重负从他背上卸了下来。他不会被抛进地牢，受拷问或被控煽动叛乱了。他把那份责任交给了别人——而那个人看来很乐于承担那个责任。
	他站起身，走到最近的一个窗子跟前。时间是正下午，白天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有一种迫切心情，想离开这里，把秘密撇下。“如果我现在就走，天黑以前我可以走上八到十英里，”他说。
	沃尔伦没有逼他留下。“那样你就到了巴辛博恩。你会在那儿找到一张床。如果明天一早就出发，你中午就可以到王桥了。”
	“是的。”菲利普从窗前转过来，看着沃尔伦。副主教正皱着眉看火，陷入了沉思。菲利普看了他一会儿。沃尔伦和他想的不是一件事。菲利普心想，他要是知道在那聪明的头脑中正想着什么就好了。“我马上就走，”他说。
	沃尔伦结束了沉思，又变得有魅力了。他笑了笑，站起身。“好吧，”他说。他陪菲利普走到门口，然后又走下台阶，到了院里。
	一个马夫牵来了菲利普的马，上好了鞍。沃尔伦满可以说声再见，回到屋里的火旁去，但他等着没走。菲利普猜想，他想眼见着菲利普走上通往王桥的大路，而不是去夏陵的大路。
	菲利普上了马，觉得比来时高兴多了。就在他要离开时，他看到建筑匠汤姆拖家带口地走进了大门。菲利普对沃尔伦说：“这人是个建筑匠，我在路上遇见的，他看来是个诚实人，目前日子艰难。要是你有什么修理的活计，用他倒是蛮好的。”
	沃尔伦没有作答。他正在打量着穿过院子的这家人。他的全部沉着冷静都离开了他。他目瞪口呆，样子像是个大吃一惊的人。
	“怎么回事？”菲利普担心地问。
	“那个女人！”沃尔伦的声音勉强能听见。
	菲利普看着她。“她蛮漂亮的，”他说，才第一次发现这一点，“但我们受过教导，教士最好要保持纯洁。把你的目光移开吧，副主教。”
	沃尔伦没有听见他的话。“我本以为她已经死了，”他嘀咕着。他好像才记起菲利普在旁边，视线从那女人身上移开，抬眼看着菲利普，重新恢复了理智。“替我向王桥的副院长致意，”他说。然后他猛拍了一下菲利普的马臀，那马往前一蹿，就一路小跑着出了大门；等到菲利普勒住了他的马缰，控制住马，已经跑出了很远，没法道再见了。
	三
	和沃尔伦副主教预计的一样，菲利普看到王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时分了。他从一个山坡树林出来，放眼望去，只见一片毫无生机的景色，只有偶尔出现的光秃秃的树干点缀着冰冻的田野。四下不见人影，因为在这死气沉沉的冬天，地里没有活儿干。越过萧瑟的大地，王桥大教堂矗立在两三英里之外的一处高地上；那座宏大的建筑蹲踞在那里，犹如墓地里的一个坟头。
	菲利普沿着大路下了一个坡，王桥从视野里消逝了。他驯顺的小马沿着结霜的车辙，小心地挑着路走。菲利普脑子里想着沃尔伦副主教。沃尔伦沉着、自信又干练，让菲利普觉得自己少不更事，虽然他俩年龄差距并不大。沃尔伦轻松自如地掌握着会议：温文尔雅地打发掉他的客人，一字不漏地聆听着菲利普的故事，立即抓住了缺乏证据的要害，迅速意识到那条线索追问下去毫无结果，然后马上送菲利普上路——菲利普这时意识到，他根本没做出采取行动的保证。
	菲利普悔恨地苦笑着，看出了他是如何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沃尔伦甚至没有承诺他要把菲利普报告的事情告诉主教。但菲利普觉察到，他在沃尔伦身上发现的那种巨大的野心一定会使这一情报派上用场。他甚至还有一种感觉，沃尔伦可能觉得有点欠他的情。
	因为他对沃尔伦印象极深，从而对这位副主教流露出来的唯一弱点就益发好奇——他对建筑匠汤姆妻子的反应。在菲利普看来，她似乎有种隐匿的危险。显然，沃尔伦认为她是令人向往的——当然，这两种看法可能是一个意思。然而，还有更多的含义。沃尔伦大概以前见过她，因为他说过我本以为她已经死了。这话听起来像是很久以前他在她身上造过孽。他一定有什么事让他有罪恶感，从他一定要确认菲利普不在附近听到更多的情况这一点就可以判断出来。
	即使这一有罪的秘密也没有贬低菲利普对沃尔伦的看法。沃尔伦是个教士，不是修士。保持纯洁始终是修士生活方式的一个基本内容，但对教士却从不强迫他们遵守。主教有情妇，教区教士有管家妇。神职人员的禁欲生活犹如严禁邪恶思想一样，这种戒律遵守起来委实太苦了。如果上帝不能原谅好色的教士的话，他们当中能够升天的恐怕就为数寥寥了。
	菲利普爬上下一个上坡，王桥又重新出现了。那座雄伟的教堂成了景色中的主体，圆圆的拱顶，又小又深的窗户，而村子的主体则是修道院。菲利普正对着的是教堂的两端，有一对粗矮的塔楼。其中一座四年之前在一场大雷雨中坍塌了，至今没有修复，带着一种谴责的外观。这一景象从来都令菲利普忿忿然，因为堆在教堂入口处的那堆瓦砾是向人表明修道院的庄严肃穆已遭毁弃的可耻标记。修道院的建筑物也是用同样的白石灰抹砌的，与教堂毗邻，构成一个群体，宛如廷臣们簇拥王座。围着修道院的矮墙外，散布着普通的屋舍，都是木架泥墙草顶，里面住的是耕种周围土地的农夫和为修士们干活儿的工人。一条狭窄湍急的小河流过村子的西南角，给修道院带来新鲜的活水。
	菲利普从一座老木桥上过河时，已经感到怒火上升了。王桥修道院给上帝的教会和修士活动带来了耻辱，但菲利普对此却无能为力；他既痛恨这种状况，又感到自己束手无策，直搅得他胃中发酸。
	修道院是木桥的所有者，过桥要收取费用，当木桥在菲利普和他的马匹的重压下吱嘎作响时，一个年长的修士从对岸的一个亭里走出来，移开充当横栏的柳枝。他认出了菲利普，挥手放行。菲利普注意到他有点瘸，就说：“你的脚怎么了，保罗兄弟？”
	“生了点冻疮。春天一来就会好的。”
	菲利普看到他脚上只穿了一双便鞋。保罗是个经得起摔打的老人，但他多年来始终整天待在户外经风受冻，实在太过分了，“你应该点一堆火，”菲利普说。
	“那可是大慈大悲了，”保罗说，“可是雷米吉乌斯兄弟说，烤火花的钱比过桥费还要多。”
	“我们收多少钱？”
	“每匹马一便士，每个人四分之一便士。”
	“过桥的人多吗？”
	“噢，挺多的。”
	“那么我们怎么会生不起火呢？”
	“唉，修士们当然不用交费，修道院的用人、村里的居民也不交。所以嘛，也就是每天有一两个过路的骑士和修锅匠要交。遇到节日，人们从全国各地来大教堂听祈祷时，我们要收上好多呢。”
	“依我看，我们可以只在节日时派人收费，从收入中给你生一堆火，”菲利普说。
	保罗露出担心的样子。“可千万别跟雷米吉乌斯说这个，好吗？要是他认为我发牢骚，会不高兴的。”
	“放心吧，”菲利普说。他踢了一下马赶紧朝前走，以免保罗会看到他的表情。这种蠢事确实让他气恼。保罗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上帝和修道院，如今到了垂暮之年，却要为了每天那四分之一或半个便士，在这里挨冻受苦。这不仅是残忍，而且是浪费，因为像保罗这样的老人，应该派去做些生产工作——比如说，养养鸡什么的——那样保罗的收益远比那一个半个便士要多。但是王桥的副院长老迈昏庸，不明白这个道理，看来雷米吉乌斯，那个助手，也是一样。菲利普痛苦地自忖，把虔敬地献给上帝的人力物力如此漫不经心地糟蹋，实在是严重犯罪。
	他骑马穿过屋舍到修道院大门中间的空地时，被不肯谅解的情绪所左右。大修道院是个长方形的院子，教堂盖在中间。建筑物是这样安排的：在教堂的西、北两面，都是公共的、世俗的和实用的房间，而在东、南两面，则是私用的、精神的和神用的房间。
	因此，围墙的进口开在长方形的西北角。大门洞开，门楼里的一个修士向骑马进门的菲利普挥着手。就在大门里面，紧靠西边的围墙，是一排马厩，那结结实实的木架棚，比起墙外某些住户的房子都好。两个马夫坐在厩内的草堆上。他们不是修士，而是修道院的雇工。他们不情愿地站起身，似乎嫌来客给他们添了额外的麻烦。恶臭的空气直冲菲利普的鼻孔，他看得出里面的粪尿已经有三四个星期没有清除了。他今天不想对马夫的漫不经心视而不见，他递过去缰绳时说道：“在拴我的小马之前，你们要先清理出一块地方的粪尿，再垫上新鲜的干草。然后把别的马匹下面的地方也照样清理、铺垫一下。要是地上的草老这么湿着，马蹄子会烂的。你们并不至于活儿多得来不及保持马厩的清洁嘛。”那两个人满脸不高兴，于是他又补充了一句，“照我说的去做，不然的话，我一定要因为你们偷懒扣发你们一天的工钱。”他刚要走，又想起了一件事，“我的鞍袋里有乳酪。把它拿到厨房去，给米利乌斯兄弟。”
	他不等他们应声就走了出去。这座修道院雇了六十个人来照顾四十五名修士，在菲利普看来，用人多得让人脸红。人要是没有足够的活儿干，就很容易变懒，连他们原有的工作都会马虎应付，这两个马夫就是显而易见的例子。这又一次表明詹姆斯副院长的懈怠。
	菲利普沿着修道院的西墙走，经过客房时好奇地想看看副院长有没有客人。但那间大房子里冷得很，好久没用过了，成堆被风吹来的陈年枯叶盖住了门槛。他向左转，穿过一大片长着稀草的空地，空地的那边是教堂，这边便是客房——里面有时住着些不三不四的人，甚至还有女人。他走近教堂的西端，那儿有一个公共入口。从那塔楼上坍塌下来的破碎石头堆得足有两人多高。
	王桥大教堂像大多数教堂一样，建成十字形。西端直通中殿，构成了十字的一竖，十字的一横则由祭坛伸向南北两翼，形成交叉甬道。在这个大十字架中间的交点之外，教堂的东端叫作圣坛，主要供修士之用。东端尽头是阿道福斯圣徒之墓，有时还能吸引朝圣者来朝拜。
	菲利普走进中殿，往前看过去，两排壮丽的柱子撑着圆圆的拱顶。那景象使他的情绪更低落了。这是一座阴冷潮湿的建筑，比起他上一次到这儿，又损坏了不少。中殿两侧低甬道边上的窗户在厚实无比的墙垣中犹如狭窄的隧道。屋顶的高侧窗透进光亮，照在油漆的顶木上，只能显示出已经损腐到何等地步，使徒、圣徒和先知的画像及其背景毫不留情地模糊成一片。尽管冷风不停地吹进来——因为窗子上没有玻璃——祭坛布腐烂的淡淡的霉味还是布满在空气之中。从教堂的另一端传来高声做弥撒的声响，一个唱歌般的声音念诵着拉丁语的词句，众人应和着。菲利普沿中殿往前走。地上从来没铺过，农夫的木底鞋和修士的便鞋很少踩到的角落里，表土上长着苔藓。巨柱上画的螺旋线和长条凹槽，以及装饰在柱间拱顶上的锯齿形刻线原先是油漆和贴金的，但如今只剩下了金箔的落片和漆块的补丁残存着。石缝中的灰浆干裂散落，堆积在墙边。菲利普觉得心中原先那股怒气又在上升。人们到这里来，本应对全能的上帝的威严产生敬畏感。农民头脑单纯，他们按外表下判断，他们来到这里，就会认为上帝不过是个漫不经心、无关紧要的神祇，不像是接受他们的膜拜或重视他们的忏悔的样子。说到底，是农民用他们的血汗奉献给教堂，他们得到的回报却是这样颓圮的阴森的大厅，实在难以容忍。
	菲利普跪在祭坛前，待了好一会儿，意识到一个敬神的人不应只以义愤行事。他冷静下来之后，便站起身，继续往前走。
	教堂东翼的圣坛分成两间。靠近中殿的一间有一排排的长条座位，供修士们祈祷时或坐或站之用。再往外的一间是圣堂，里面停着圣徒的灵柩。菲利普从祭坛后面绕过去，想在祈祷间里找个地方；这时他突然看到一口棺材。
	他惊讶地站住了。没人跟他讲过死了一个修士。当然啦，他只和三个人说过话：保罗年事已高而且有点心不在焉；而那两个马夫，他根本没给他们讲话的机会。他走到棺材前，看看是谁死了。他往里看，心往下一沉。
	原来是詹姆斯副院长。
	菲利普目瞪口呆。如今一切都要变了。这里将有一位新副院长，新的希望——
	对一个年长兄弟之死如此欣喜是不应该的，不管他有什么不对。菲利普用致哀的态度调整了一下他的头脑和面容。他端详着死者。副院长原本满头白发，面孔消瘦，背有点驼。如今他那种长年委靡的表情不见了，而且也没有了烦恼不安的样子，似乎十分安详。当菲利普跪在棺材旁边，低声祈祷时，他不清楚，在这位老人的晚年，是否有什么巨大的烦恼压在他的心上：一件没有忏悔的罪孽，一个遗恨终生的女人，或是冤枉过一个无辜的人。不管是什么，如今他已不能说出口了，等到最后审判日再讲吧。
	菲利普尽管下了决心，还是不能不将思绪转到将来的事情上。优柔寡断、忧心忡忡、软弱无力的詹姆斯副院长，已经用死人的手触摸了修道院。现在要有一个新人，一个能约束懒散的用人、修缮倾圮的教堂和治理巨大的财产的人，让副院长永远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菲利普过于激动，无法待着不动。他从棺材旁站起身，迈着新的轻松的步伐，走进祈祷间，在后排座上找到一个空位子。
	祈祷由司铎主持，他叫约克的安德鲁，是个爱发脾气的红脸汉子，像是长年处在中风的边缘。他是这所大修道院中的高级神职人员，修道院执事之一。他的职责范围是一切神圣的东西：祈祷、典籍、圣骸、法衣、祭坛布和礼拜用品，以及最重要的，教堂建筑物的修造。听命于他的是一个监督音乐的领唱人和一个保管镶宝石的金、银烛台，圣餐杯和其他圣器的司库。司铎的上司只有副院长和他的助手雷米吉乌斯——安德鲁的挚友，除此二人之外就没别人了。
	安德鲁正在用他常有的那种压制火气的声调诵读祈祷文。菲利普的脑子里一团混乱，过了一会儿他才认识到，祈祷并没有按照合乎礼仪的方式进行。一群年轻的修士在又说又笑地喧闹不止。菲利普看出来，他们在取笑一个上年纪的见习修士导师，老人在自己的位置上睡着了。那些年轻的修士们——其中大多数直到最近还在老导师手下当见习修士，说不定还要受他的鞭笞之苦——正在向他弹小泥丸。每当击中他脸时，他都要抖动一下，但还是不醒。安德鲁似乎对正在发生的一切毫无察觉。菲利普四下张望，想找到巡察。他原来在房间的另一端，正和另一个修士谈到兴头上，既不愿祈祷，也不管年轻人的表现。
	菲利普又观察了一会儿。在多数时候，他对这类事情是没有耐心的。有一个修士看来是个闹事的头儿，他是个大约二十一岁的漂亮小伙子，脸上带着顽皮的笑容。菲利普看见他把餐叉尖放到燃着的烛尖上，挑下融化的蜡，向见习修士导师的秃顶上弹去。当热油落到老修士的头皮上时，他醒了，还叫了一声，年轻修士们兴奋得笑了起来。
	菲利普叹息一声，离开了他的位子。他从后面走近那个小伙子，揪住他的耳朵，硬把他拉出房间，走进南翼的通道。安德鲁从祈祷文上抬起头来，皱起眉头看着菲利普他们走出去，他从来没看过这样的骚乱。
	当他们来到别的修士听不到的地方时，菲利普停下来，放开那小伙子的耳朵，说：“你叫什么？”
	“威廉&middot;博威斯。”
	“这么重大的弥撒，是什么魔鬼附了你的身体？”
	威廉绷着脸。“我对祈祷厌倦了，”他说。
	抱怨命运的修士从来得不到菲利普的同情。“厌倦？”他稍微提高了声音说，“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
	威廉挑战似的说：“半夜里的早歌和赞美诗，早饭前的晨祷，然后是第三次祈祷，祈祷室弥撒，学习，还有现在的重大弥撒。”
	“你吃过东西吗？”
	“我吃过早饭。”
	“你等着吃午饭？”
	“是的。”
	“大多数处在你这个年龄的人从日出到日落都得在地里干累弯了腰的农活，为的是得到早饭和午饭——可是他们还要把他们的一些面包给你。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吗？”
	“知道，”他说，脚下挪来挪去，眼睛看着地面。
	“说下去。”
	“他们这么做是因为想让修士们为他们祈祷。”
	“对。辛苦工作的农民给你面包、肉和石头盖的寝室，冬天还生火——可是你厌倦了，在为他们做重大弥撒时不肯一动不动地从头坐到底！”
	“我很抱歉，兄弟。”
	菲利普看了威廉好一会儿。他并没做大坏事。真正的错误在他的上司，他们竟然松懈到任凭修士们在教堂里胡闹。菲利普温和地说：“既然你厌倦祈祷，干吗还要当修士？”
	“我是我父亲的第五个儿子。”
	菲利普点点头。“不用说，他给了修道院一些土地作为我们接受你的条件，对吧？”
	“是的——一块农场。”
	这种事很普通：有多余儿子的人把一个献给上帝，为了确保上帝不会拒绝这一礼物，他们还会捐赠一份财产，足够支撑那个儿子度过修道院的贫穷生活。因此，很多没有专职的人就成为不肯服从的修士。
	菲利普说：“如果你被调到——比如说，一个田庄，或者我那个林中圣约翰小修道院，有大量的户外工作要干，只有很少的时间用于礼拜活动——你看能不能帮你在参加祈祷时有合宜的虔诚举止呢？”
	威廉容光焕发了。“是的，兄弟，我想会的。”
	“我也这么想。我要看看怎么办。但不要太迫不及待——你可能得等到我们有了新的副院长的时候，到时再请他调你。”
	“不管怎样，我先谢谢你！”
	祈祷结束了，修士们开始鱼贯离开教堂。菲利普把一只手指放到嘴唇上结束了这场谈话。修士们排成一行通过南侧通道时，菲利普和威廉加入了他们的行列，走到外面的回廊，那是一个与中殿南侧毗邻的四方形的连拱廊。队伍走到这儿就解散了。菲利普转向厨房，但路让司铎挡住了，他叉开双腿，两手架到后腰上，在菲利普面前做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姿态。“菲利普兄弟，”他说。
	“安德鲁兄弟，”菲利普说着，心里在想：他这是怎么了？
	“你搅乱重大弥撒的祈祷是什么意思？”
	菲利普惊呆了。“搅乱祈祷？”他难以置信地说，“那小伙子在恶作剧。他——”
	“我在我的祈祷时对付恶作剧还是有办法的！”安德鲁提高了嗓门说。正在分散走开的修士们停了下来，他们都站在附近听着这场谈话。
	菲利普无法理解这样小题大做。年轻的修士和见习修士在祈祷时偶尔会被高于他的等级的兄弟管束，没有规定说只有司铎才能这么做。菲利普说：“可是你并没看见发生了什么事——”
	“或许我确实看到了，但想事后再处理。”
	菲利普有相当把握他什么也没看见。“那么，你看见什么了？”他挑战着说。
	“别想来盘问我！”安德鲁喊起来。他的红脸膛变紫了。“你可以在一个森林里的小修道院当院长，但我在这儿当司铎已经十二年了，我会按我认为适当的方式主持大教堂的祈祷——用不着比我岁数小一半的外来人帮忙！”
	菲利普开始想也许自己真的做错了——要不然的话，安德鲁何必发这么大的火？但更重要的是，在回廊这么大吵大嚷对其余的修士可不是什么示范场面，应该告一段落了。菲利普咽下他的自尊，咬得牙齿直响，谦恭地鞠了一躬。“我接受你的训正，兄弟，我敬请你原谅，”他说。
	安德鲁本已绷紧弦想对吵一场，但对手这么早就撤退了，实在让他不甘心。“那，以后别这样了。”他大模大样地说。
	菲利普没做声。安德鲁还有话要说，因此，菲利普再多说一句什么都只会引起另一番反驳。他站在那里，低头看着地面，咬着舌头，而安德鲁足足瞪了他好一阵子。最后，这位司铎总算转过身，高昂着头走开了。
	别的修士还在看着菲利普。他被安德鲁数落了一番，心里很憋气，但他必须忍气吞声，因为骄傲的修士不是好修士。他没跟任何人说一句话，就离开了回廊。
	修士的生活区在方形回廊的南侧，东南是寝室，西南是食堂。菲利普出去后向西走，穿过食堂后，再次来到修道院的公共活动区，看得见客房和马厩。在院子西南角这里是厨房的小院，三面分别被食堂、厨房、面包房和酒坊围着。院里停着一辆堆着高高的萝卜的车子正等着卸车。菲利普爬上厨房台阶，走了进去。
	一股气味迎面扑来。空气里充满了又热又浓的烤鱼味，还有敲锅和高声命令的喧闹。三个厨师都又热又忙，满脸通红，正在六七个年轻助手的协助下准备午饭。屋里有两个大壁炉，一头一个，都冒着烈焰，每个炉子上都有二十多条鱼，正在由汗流浃背的男孩子转着烤。鱼味使菲利普垂涎欲滴。一颗颗整个的胡萝卜在一个吊在火上的大铁锅里煮着。两个小伙子站在一块案板旁边，把一码长的白面包切成厚片，以便食用。监督这一派忙乱景象的是一个修士：司厨米利乌斯兄弟，一个和菲利普年龄相仿的人。他坐在一张高凳上，面带泰然的微笑，巡视着四下忙乱的活动，似乎一切都井然有序，管理得尽美尽善——大概在他那老练的眼光看来是如此。他笑着对菲利普说：“谢谢你的乳酪。”
	“啊，对。”菲利普已经把那事忘了，他来后出现了多少事啊，“是专门用早晨挤的奶做的——你会品出来味道略有不同。”
	“我今天可解了馋了。看你样子不高兴。出了什么事吗？”
	“没什么。我跟安德鲁顶了嘴。”菲利普做了个不再提起的手势，似乎要把安德鲁忘掉，“我从你的炉火中取块热石头可以吗？”
	“当然可以。”
	厨房的火里经常都有好几块石头，随时可以取出来用于迅速加热少量的水或汤。菲利普解释说：“保罗兄弟在桥那儿害了冻疮，但雷米吉乌斯不肯给他生火。”他拿起一把长柄火钳，从灶里取出一块热石头。
	米利乌斯打开一个橱柜，取出一块原先是用做围裙的旧皮革。“来——给它包上。”
	“谢谢。”菲利普把热石头包在皮革中间，小心地兜着四角。
	“快点，”米利乌斯说，“午饭准备好了。”
	菲利普挥了下手就离开了厨房。他穿过小院，朝大门口走去。他的左边，就在西墙里边，是磨坊。多年以前，在修道院的上游开挖了一条水渠把河水引进磨坊。在驱动了磨坊的叶轮之后，水通过一条暗渠流到酒坊、厨房和回廊里的喷泉，修士们进餐前在那里洗手，最后流到寝室旁的厕所，然后转向南边，再回到河里去。当年的一位副院长是个有头脑的规划者。
	马厩外面有一堆脏草，菲利普注意到：马夫正按照他的吩咐清理粪尿。他走出大门，穿过村庄，朝木桥走去。
	我责骂年轻的威廉&middot;博威斯是不是太放肆了？他在那些棚屋中走过时，扪心自问。经过思考后，他认为他不是。事实上，对这种扰乱祈祷的行为视而不见才是错的。
	他走到桥头，把头探进保罗的小亭子。“在这上边焐焐你的脚，”他说着，递过去用皮革包着的热石头。“等到石头凉一点，再把皮革去掉，把脚直接放在石头上。这温度能保持到天黑呢。”
	保罗兄弟悲喜交加，对他感激不尽。他立刻退下便鞋，把脚放到包上。“我可以感到痛苦已经减轻了，”他说。
	“米利乌斯兄弟不会在乎吧？”保罗紧张地说。
	“我保证不会。”
	“你对我可真好，菲利普兄弟。”
	“没什么可谢的。”菲利普不等保罗的感谢变得难堪就赶紧走了。只不过是块热石头嘛。
	他回到修道院。他走进回廊，在南走道的石头盆里洗了洗手，然后进了食堂。一个修士在读经台上诵读经文。除了诵经声之外，就餐时应该不声不响，但四十多位修士的吃饭声形成了一种不间断的低低的杂音，还有不少人不守规矩地低声细语。菲利普悄声走到一张长餐桌的一个空位子上坐下。他旁边的那修士吃得有滋有味，弄出很大声响。他和菲利普目光相遇，嘀咕了一声：“今天吃鲜鱼。”
	菲利普点点头。他刚才在厨房就看见了。他的胃咕咕作响。
	那修士说：“我们听说在你们那座林中小修道院里，每天都有鲜鱼吃，”他的语气里含着羡慕。
	菲利普摇摇头。“每隔一天吃一次家禽，”他压低声音说。
	那修士露出更加羡慕的样子。“这儿一周六次都是咸鱼。”
	一个用人在菲利普面前放上一厚片面包，然后又在上面放了一份带有米利乌斯的香料的鱼。菲利普的嘴里满是口水。他正要用餐刀去破鱼，这时桌子另一端的一个修士站起身来，指着他。原来是巡察。菲利普想道：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巡察违反了纪律，不过他有权这么做。“菲利普兄弟！”
	别的修士全停止了进餐，屋里一片寂静。
	菲利普的刀子停在鱼上，抬起头来等着下文。
	那个巡察说：“有规定，迟到者不得进餐。”
	菲利普叹息一声。看来今天他简直一无是处了。他把餐刀放下，把那份面包和鱼还给用人，低下头去听诵读经文。
	午饭之后余下的时间，菲利普到厨房下面的贮藏室，和司务白头卡思伯特谈话。那贮藏室是个又大又暗的洞穴，支柱短粗，窗户窄小。室内空气干燥，充满贮藏食品的气味：蛇麻子和蜂蜜，陈苹果和干香料，乳酪和食醋。通常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卡思伯特兄弟，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没多少时间去做祈祷，这倒遂了他的心意，他是个机灵又实在的人，对精神生活没多少兴趣。司务是与司铎相对应的负责物质的人：卡思伯特得为所有的修士提供实际生活所需的一切，收贮修道院农场和田庄的收获，到市场去购买修士和雇工不能自己提供的东西。这项工作需要仔细的预估和计算。卡思伯特并非单独完成这一切：司厨米利乌斯负责准备伙食，还有一个管理人负责修士的服装。这两个人听命于卡思伯特，还有另外三名人员通常由他控制但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客房长、在单独一处房子中照顾年老和生病修士的疗养所长和司赈。尽管有几位助手，卡思伯特的任务仍很艰巨；然而他却把一切都装在他的脑子里，说浪费羊皮纸和墨水可耻。菲利普怀疑卡思伯特没学好读书写字。卡思伯特从年轻时起就是白头发，于是就有了白头这个别名，但他现在已年过六十，只有耳毛和鼻毛又浓又白，似乎要补偿一丝不剩的秃头。由于菲利普本人在他的第一个修道院中曾经当过司务，他了解卡思伯特的问题，同情他的牢骚。结果，卡思伯特很喜欢菲利普。这时，他得知菲利普没有吃成午饭，就从一个木桶里拣出六个梨。梨已经有点干瘪，但很可口，菲利普一边很感激地吃梨，一边听卡思伯特唠叨修道院的财政问题。
	“我真不明白修道院怎么会欠债，”菲利普嘴里含着梨说。
	“不应该啊，”卡思伯特说，“比起从前，修道院有更多的土地，从更多的教区教堂收取什一税。”
	“那么我们怎么不富呢？”
	“你知道我们这儿的这套制度——修道院的财产大部分都分给管事的人了。司铎有他的土地，我也有我的，而且对见习修士导师、客房长、疗养所长和司赈都有一小份捐赠，剩下的才属于修道院。每一个人都用他自己产业上的收入去报恩还情。”
	“这有什么弊病呢？”
	“嗯，所有这些财产都应该照管好。比如说，假如我们有些土地，我们收取货币租金。我们不该只把它租给出价最高的人，然后只管收钱，我们得留意找一个好佃户，并且要监督他，确保他好好耕种；不然的话，牧场就会绝水，土壤就会用乏。佃户交不出租金，最后他把土地交还给我们时已经贫瘠了。再举田庄的例子，是由雇工耕种而由修士管理的，如果除了收缴产品而无人光顾的话，修士就会变得懒散腐败，雇工就会偷庄稼，田庄的产品就会一年比一年少。连教堂也需要悉心照料，我们不能只顾一味收取什一税。我们应该派去懂得拉丁文、能够指导宗教活动的好教士。不然的话，人们就会堕落到不虔敬神祇，结婚、生育和死亡都不要教会祝福，还在缴纳什一税时采取欺骗手段。”
	“管事人总该认真经管他们的财产吧，”菲利普说着，吃完了最后一个梨。
	卡思伯特从一个木桶里舀了一杯酒。“他们是应该这样，可是他们的脑子里还有别的事情。是啊，见习修士导师懂得什么农田的事？一个疗养所长干吗要做个能干的地产经理人呢？当然啦，一个强有力的副院长会强迫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开源节流。但是我们十三年来只有一位软弱无能的副院长。如今我们没钱修复大教堂，我们一星期吃六次咸鱼，学校里几乎空荡荡的没有见习修士，客房也没人来住。”
	菲利普沉默地嘬着酒。他发现很难冷静地思考这样骇人地糟蹋上帝财富的现象。他恨不得抓住负责的人，摇晃他，直到他清醒为止。但就王桥修道院来说，那位负责人已经躺在了祭坛后面的棺材里。至少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很快就会有一位新的副院长了，”菲利普说，“他会把事情理顺的。”
	卡思伯特奇怪地看着他。“雷米吉乌斯？他能把事情理顺？”
	菲利普不大清楚卡思伯特的意思。“雷米吉乌斯不会当新副院长吧，嗯？”
	“可能会吧。”
	菲利普灰心了。“他可不比詹姆斯副院长强！兄弟们为什么要选他呢？”
	“唉，他们信不过陌生人，所以不会选他们不认识的人。这就是说，只能从我们当中选出一个。而雷米吉乌斯是副院长助理，是这里最高级的修士。”
	“但是并没有规定说我们必须选最高级的修士，”菲利普辩解说，“可以从管事人中另找一个。可以是你嘛。”
	卡思伯特点点头。“已经问过我了。我拒绝了。”
	“为什么呢？”
	“我老啦，菲利普。我现在管的这摊事就会把我累垮的，只不过我已经驾轻就熟，可以自然地做事罢了。再多的责任就受不了啦。我当然没有那种精力来接管一个松松垮垮的修道院加以改革。到最后我不会比雷米吉乌斯强到哪儿去的。”
	菲利普还是无法相信。“还有别人嘛——司铎、巡察、见习修士导师……”
	“见习修士导师年纪老了，比我还累。客房长是个贪吃的酒鬼。而司铎和巡察宣誓要选雷米吉乌斯。为什么？我不清楚，不过我可以推测。我猜想雷米吉乌斯已经答应提拔司铎担任副院长助理，把巡察提成司铎，作为他们支持他的报答。”
	菲利普颓然坐到他当做座位的面粉口袋上。
	“你是说雷米吉乌斯已经独占选举了？”
	卡思伯特没有立即回答。他站起身，走到贮藏室的另一头，他在那儿摆了一排东西：一个盛满活鳗鱼的木缸，一个贮清水的水桶，一个存了三分之一盐水的木桶。“来帮我一把，”他说。他取出一把刀，从木缸里挑出一条鳗鱼，在石头地面上摔它的头，然后用刀剖开它。他把还在无力地扭动的鳗鱼递给菲利普。“在清水桶里洗一洗，然后扔到盐水桶里，”他说，“这玩意儿在四旬斋期间可以压制我们的胃口。”
	菲利普仔仔细细地在水桶里漂洗半死的鳗鱼，然后把它扔到盐水桶里。
	卡思伯特一边剖开另一条鳗鱼一边说：“还有一种可能：另有一个候选人，他将是一名出色的推行改革的副院长，而他的地位虽然低于那位副院长助理，但要和司铎和司务相同。”
	菲利普把第二条鳗鱼浸进清水中。“谁？”
	“你。”
	“我！”菲利普大吃一惊，把鳗鱼掉在了地上。理论上他确实相当于大修道院的管事人，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和司铎等等平起平坐，因为他们都比他年长得多。“我太年轻——”
	“想想看嘛，”卡思伯特说，“你已经在修道院里过了半辈子了。你在二十一岁就当了司务，你已在一个小修道院当了四五年院长了——而且你把那里改革了。谁都清楚，上帝之手落在了你头上。”
	菲利普抓回了那条溜掉的鳗鱼，把它扔进了盐水桶。“上帝之手落在我们大家的头上，”他不偏不倚地说。他被卡思伯特的建议惊得有点不知所措了。他想有一个精力充沛的新副院长来管理王桥，但他从没想过自己去担任那职务。“说实在的，我当副院长会比雷米吉乌斯强，”他若有所思地说。
	卡思伯特看上去很满意。“如果你出了岔子，菲利普，那也是无心的。”
	菲利普并没想过自己无心出岔子。“你的意思是什么？”
	“你看不到小人之心。我们多数人都有小人之心。比如说，整个修道院都在议论纷纷，说你是一个候选人，说你来这里是为了拉选票。”
	菲利普气恼了。“他们这么说有什么凭据？”
	“设想一下一个疑神疑鬼的脑袋会怎么看你的表现的吧。詹姆斯副院长刚死几天你就来了，好像这儿有人给你及时通风报信了。”
	“可是他们怎么会想象我策划了这件事？”
	“他们并不知道——但他们相信你比他们聪明。”卡思伯特又剖起鳗鱼，“再看看你今天的表现。你走来就吩咐马夫清理粪尿。然后你又处理了重大弥撒时的胡闹。你和年轻的威廉&middot;博威斯谈话，要把他调到另一处修道院，而人人都晓得，调动一个修士是副院长才有的权力。你拿了一块热石头给桥上的保罗兄弟送去，这隐含着对雷米吉乌斯的批评。你还把美味的乳酪送给厨房，我们每个人饭后都分到了一小份——虽说没人讲过乳酪来自何处，但我们谁也不会弄错，那种味道的乳酪只能来自林中的圣约翰修道院。”
	菲利普十分困窘地想道，他的一系列行动竟然受到如此曲解。“这类事谁都可以做出来的。”
	“任何高级修士都可能会做出一件事。可没人能做出所有这些事。你走进来就担起了责任！你已经开始改革这里了。而且，不用说，雷米吉乌斯的亲信们已经加以反击了。这就是司铎安德鲁在回廊里训斥你的原因。”
	“原来如此！我原不明白他干吗火气那么大。”菲利普一边洗鳗鱼一边想着，“现在我明白了，我想巡察不让我吃午饭也是出于同一原因。”
	“一点不错。让你在众人面前出丑。但我觉得两件事都造成了适得其反的效果，两次责备你都不公平，但你却有风度地接受了。事实上你让自己看起来相当圣洁。”
	“我不是为了达到这种效果才那样做的。”
	“连圣徒也会遭人误解的。第九时祈祷的钟声响了。你还是把这鳗鱼留给我吧。祈祷之后是学习时间，允许在回廊里讨论。好多兄弟想和你谈谈呢。”
	“别急！”菲利普连忙说，“只是因为人们猜测我想当副院长，并不等于说我就要竞选。”他被竞选的前景吓住了，而且他一点也不确定是否想抛弃他管理良好的林中小修道院，去担当棘手的王桥修道院的职务。“我需要考虑的时间，”他恳求说。
	“我知道，”卡思伯特直起腰来，直视着菲利普的眼睛，“在你考虑的时候，请记住这一点：过分骄傲是常见的罪，但一个人过分谦虚也同样会轻易地妨碍上帝的旨意。”
	菲利普点点头。“我会记着的。谢谢你。”
	他离开贮藏室，急步赶向回廊。他汇合其他修士，列队进入教堂时，脑海里搅作一团。他意识到他为成为王桥副院长的前景无比激动。他对修道院管理不善已经憋了几年气了，如今他有了机会亲手来理顺这一切。突然间他对自己能否办成没把握了。这可不是看出来什么该做，再下达命令要求怎么样做的问题。人们需要说服，财产需要管理，财源需要寻找。这工作是为聪明的头脑准备的。这责任可是够重大的。
	如同以往一样，教堂使他平静了下来。经过上午的那场哄闹，修士们都安静和正经了。他听着那熟悉的祈祷文，嘴里按多年的习惯低声应和着，他觉得又能清醒地思考了。
	我想当王桥的副院长吗？他自问，立即有了答案：是的！对这座倾圮的教堂负起责来，将其修葺一新，让其中充满上百名修士的歌声和上千名敬神者的声音，说一声吾主——单为这一点，他就想要这个职位。然后，还有修道院的财产，需要重新管理令其复苏，成为生财和生产之道。他想看见一群小男孩在回廊的角落里学习读书写字。他想要客房里充满光明和温暖，吸引贵族和主教们来访，临行前把贵重的礼物捐赠给修道院。他想要在旁边专门建一座图书馆，存满智慧与美好的书籍。对，他想当王桥的副院长。
	还有别的原因吗？他问。当我把自己描绘成副院长，为了上帝的荣光作这些改进时，我心中有没有什么骄傲呢？
	噢，有的。
	在这阴冷神圣的教堂的气氛中，他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目标是为上帝增光，但菲利普的光荣也使他高兴。他喜欢发号施令，别人唯命是从。他看到自己做决定，主持正义，提出忠告和鼓励，发布惩罚和宽宥的指令，一切都以他的看法为准。他想象着人们说：“是圭内斯的菲利普改革了这地方。在他接管以前一直混乱不堪，可是瞧瞧现在这样子！”
	我会干好的，他想。上帝赋予我管理财产的头脑和领导别人的能力。作为圭内斯修道院的司务和林中圣约翰修道院的院长，我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管理一个地方时，修士们是高兴的。在我的修道院里，老人没有生冻疮，年轻人没有因无所事事而灰心。我关心大家。
	另一方面，圭内斯和林中圣约翰比起王桥大修道院要好办。圭内斯一向管理得很好。林中小修道院在他接管时问题不少，但那里很小，而且易于控制。王桥的改革是个终身的挑战。仅仅找出根源何在就得花上好几个星期——一共有多少土地，都在什么地方，上边都种的什么，到底是森林、是牧场还是麦田。把分散的产业控制好，把毛病找出来并加以克服，把各个部分连缀成繁荣的整体，将是若干年的工作。菲利普在林中小修道院无非是让十来个年轻人在地里好好工作，在教堂里庄严地祈祷。
	是啊，他承认，我的动机不纯，我的能力值得怀疑。也许我应该拒绝接受。至少我应该确保避免骄傲之罪。可是卡思伯特是怎么说的？“但一个人过分谦虚也同样会轻易地妨碍上帝的旨意。”
	上帝想要什么呢？他最后这样问自己。他想要雷米吉乌斯吗？雷米吉乌斯的能力不如我，而他的动机恐怕并不更纯。还有别的候选人吗？目前还没有。在上帝揭示第三种可能性之前，我们应该假定要在我和雷米吉乌斯之间决定取舍。显然，雷米吉乌斯会按照詹姆斯副院长生病期间他的那套办法管理修道院，也就是说，他终日闲散，熟视无睹，而且会听任这种衰退继续下去。而我呢？我充满自豪，但我的天才还未经证实——但我要努力改革这座修道院，如果上帝给我力量，我会成功的。
	那好吧，祈祷快结束时他这样对上帝说：好吧，我准备接受提名，而且我准备全力以赴在选举中获胜；而如果你不想要我，出于某种你决定不向我揭示的原因，那么，你就以你所能的任何方式制止我吧。
	虽然菲利普已经在修道院中度过了二十二个春秋，但他一直在长寿的院长手下，因此他从来不知选举是怎么回事。在修道院生活中，这是一件独特的事，因为兄弟们在投票时不必服从——突然之间他们全都平等了。
	如果传说属实的话，从前修士本来是处处平等的。一群男人决定离开肉欲的世界，在旷野建起一座圣殿，以便他们在其中过敬奉上帝和自我克制的生活；他们占据一块荒地，清理树木，排掉积水，耕种土地并共同建起教堂。那时候，他们确实如兄弟一般。院长，如其本意所示，不过是平等者中的第一人，大家宣誓遵守圣本笃的戒律，而无须服从修道院的负责人。但如今，从那种原始的民主中遗留下来的只剩下院长的选举一项了。
	有些修士对于自己的这一权力觉得不自在。他们想让人指点怎么选举，或者还建议由高级修士组成一个委员会来决定算了。另一些人却滥用这一特权，一时忘乎所以，或者还要求对他们的支持回报以好处。而大多数人则一心思虑着如何做出正确的抉择。
	那天下午在回廊里，菲利普和多数人谈了话，有的个别谈，有的集体谈，他对他们直言相告，说他想做这件工作，他觉得能比雷米吉乌斯做得出色，尽管他年龄不大。他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大多是关于饮食的份额的。每次谈话结束，他都要说：“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思考，虔诚地做出决定，上帝一定会祝福我们的选举结果的。”这话说得很谨慎，但他是相信的。
	第二天早晨，当菲利普和米利乌斯吃着粗面包和小啤酒当早点，厨子们正在烧火时，那位司厨对他说：“我们正在取胜。”
	菲利普咬了一口又粗又黑的面包，喝了一口啤酒来泡软它。米利乌斯是个头脑敏锐、性格奔放的年轻人，是卡思伯特的被保护人和菲利普的崇拜者。他有一头又黑又直的头发和一张五官端正的小脸盘。他和卡思伯特一样，乐于用具体的方式为上帝服务，而耽误了大部分祈祷活动。菲利普对他的乐观估计表示怀疑。“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他不相信地问。
	“修道院里卡思伯特一边的所有人都支持你——总管、疗养所长、见习修士导师，我本人——因为我们都知道你是个出色的供应人，在目前的制度下，供应可是个大问题。大多数普通修士愿意投你的票也是出于同一原因，他们认为你会把修道院的财富经管得更好，那就保证了更舒适的生活和更好的食物。”
	菲利普皱起了眉头。“我可不愿意把谁引入歧途。我的首要工作是修复教堂和做好祈祷。那要放在食物之先的。”
	“是这样，而且他们明白这一点，”米利乌斯有点匆忙地说，“所以客房长和另外一两个人才仍要投雷米吉乌斯的票嘛——他们喜欢制度松懈，生活宁静。剩下的支持他的人都是他的亲信，他们在他负责的时候享有特权——司铎、巡察、司库等等这号人。领唱人是司铎的朋友，但我认为他可以被争取到我们这边来，尤其是如果你答应指定一个图书管理人。”
	菲利普点点头。领唱人负责音乐，他觉得他不应该在他的所有职责之上再负责书籍。“不管怎样，这是个好主意，”菲利普说，“我们需要一个图书管理人收藏我们的书籍。”
	米利乌斯从他的凳子上下来，开始磨一把厨刀。菲利普断定，他精力过剩，两手老是闲不住。“一共有四十四个修士有权投票，”米利乌斯说。本来有四十五个的，当然，一个已经死了，“我最好的估计是十八票属于我们，十票属于雷米吉乌斯，剩下十六票还决定不下来。我们得有二十三票才过半数。这就是说，你还得争取五个游离的过来。”
	“照你这么说，这事似乎很容易，”菲利普说，“我们还有多少时间？”
	“说不准。兄弟们巴不得快点，但如果我们选得太早，主教也许会拒不认可我们的选择。但如果我们拖得太久，他能命令我们快选。他也有权指定一个候选人。目前，他甚至可能还没听说老副院长已经去世。”
	“那么说，可能还得等一段时间。”
	“是的。只要我们一有把握得到多数票，你就该回你的修道院去，等到一切结束之后再回来。”
	菲利普被他这个建议搅糊涂了。“为什么呢？”
	“亲密无间会导致轻视的。”米利乌斯热情地挥着磨好的刀，“如果我这话听着不够尊重，请你原谅，可是你刚刚已经问了。这会儿你名声在外，你是个遥远而又圣洁的人物，特别是在我们这些年轻修士的心目中，更是如此。你在那座小修道院创造了奇迹，改革之后能够自给自足了。你严格执行纪律，但你让你的修士们很满意。你是个天生的领导者，但你可以像最年轻的见习修士一样，低下头接受斥责。你熟读《圣经》，你做出了全国最好的乳酪。”
	“你夸大其词。”
	“算不上。”
	“我无法想象人们会这样看我——不自然。”
	“确实如此，”米利乌斯又稍稍耸了耸肩表示同意，“不过，一旦他们跟你熟了，这种看法就不会持续下去了。如果你待在这儿，你就会失去那种名声。他们会看到你剔牙、搔屁股，他们会听到你打鼾、放屁，他们会发现你发脾气或伤了自尊或者头疼时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不想要他们这样。让他们一天天盯着雷米吉乌斯笨手笨脚、错误不断，而你的形象在他们的脑海里则保持着光辉和完美。”
	“我不喜欢这样，”菲利普困惑地说，“这里边有点欺骗的意味。”
	“这没有一点不真诚的地方，”米利乌斯争辩说，“这是你如何认真为上帝——如果你是副院长——为修道院工作，而雷米吉乌斯管理得有多糟糕的真实反映。”
	菲利普摇摇头。“我拒绝装扮成天使。好吧，我不待在这儿——我反正得回到森林中去。但我们对兄弟们得直来直去。我们要求他们选一个会犯错误、并不完美的人，他需要他们的协助和他们的祈祷。”
	“告诉他们这个！”米利乌斯热情地说，“太棒了——他们会喜欢的。”
	他实在难缠，菲利普想。他换了个话题。“你对那些游离的人——那些还没做决定的兄弟们有什么印象？”
	“他们保守，”米利乌斯毫不迟疑地说，“他们把雷米吉乌斯看做比较年长的人，不会作很多更动，一个可以判断的人，一个目前正在实际负责的人。”
	菲利普点头表示同意。“而他们却忧心地看着我，犹如可能咬人的生狗。”
	例行会议的钟声响了。米利乌斯咽下了他剩下的啤酒。“现在会对你进行某种攻击，菲利普。我没法预估会采取什么形式，但他们会试图把你贬低，说什么年轻啦，缺乏经验啦，有自己的一套啦，不可靠啦。你应该表现出平静、谨慎和明智，而由我和卡思伯特来为你辩护。”
	菲利普开始觉得理解了。这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权衡他的每一个行动，并且估算别人会怎样解释和判断他的行动。他说话时，一种轻微的不赞成的腔调溜进了他的声腔：“通常，我只考虑上帝会怎样看待我的所作所为。”
	“我知道，我知道，”米利乌斯不耐烦地说，“但是，要那些头脑比较简单的人不误解你的行为并非是罪过。”
	菲利普皱起眉头。米利乌斯的利嘴伶牙真让人无可奈何。
	他们离开厨房，走过食堂，来到回廊。菲利普忧心忡忡。攻击？是什么意思，一次进攻吗？他们会说他的谎话吗？他该做出什么反应？要是有人说他的谎话，他会生气的。为了表现冷静、克制以及诸如此类的种种，他要压下他的怒气吗？但如果他那样做，兄弟们会不会把谎话当真呢？他打算一如既往，他就是他，他这样决定了；或许稍稍多一点高雅和稳重。
	例行会议的会议室是与回廊的东走道相连的一个小型圆建筑。里边的条凳都向着中央围成圈。屋里没有火，从厨房到这里，让人感到很冷。光线来自齐眼高的窗子，屋里除了团团坐着的修士外，没有什么可看的。
	菲利普只是四下望了一眼。几乎全修道院的人都到齐了。他们的年龄从十七到七十岁不等；有高有矮，有黑有白；清一色地穿着粗纺的原色毛织长袍，脚下是皮便鞋。客房长坐在那里，他的圆肚皮和红鼻头暴露了他的恶习——菲利普想，如果他有过客人的话，他的恶习还是可以原谅的。还有那位总管，他曾强迫修士们在圣诞节和圣灵降临节更换衣袍和刮脸（同时还建议沐浴，但不强制）。最远处靠着墙的是年纪最大的一位兄弟，他是一个瘦削、慎思、镇定的人，头发仍然灰而不白；他虽很少开口但说话很起作用；若不是他那么不喜欢抛头露面，可能早就当上副院长了。还有西蒙兄弟，目光诡秘，两手不安，他不时忏悔不纯洁的罪行（米利乌斯悄悄在菲利普耳边说），简直像是他从忏悔而不是那罪行中得到了乐趣。还有威廉&middot;博威斯，规规矩矩地坐着；保罗兄弟已经不大瘸了；白头卡思伯特，一副沉着的样子；小个子约翰，那个身材小巧的司库；以及巡察皮埃尔，那个昨天不让菲利普吃午饭的信口开河的人。菲利普四下张望时，他意识到他们都在看他，他窘迫地垂下了眼睛。
	雷米吉乌斯由司铎安德鲁陪着走进来，他们坐在小个子约翰和皮埃尔中间。菲利普想，看来，他们并不打算装作不是一个团体。
	会议开始时先读了一篇关于柱头修士西门的祷文，因为那天是那位圣徒的节日。他是个大半生在柱头上度过的隐士，他的自我克制能力是无疑的，但菲利普始终暗中怀疑他这种行为的真正价值。人们蜂拥前来看他，但他们究竟在精神上提升了，还是来看一种怪诞的行为呢？
	祈祷之后，又诵读了圣本笃书的一章。正是由于每日一章的诵读，这种例会和开这种例会的小建筑物才有了这个名字。雷米吉乌斯站起身来诵读，当他拿着书稍停时，菲利普盯着看他的侧影，第一次通过对手的眼睛来观察他。雷米吉乌斯的言谈举止有一种生动活泼的意味，使他具备一种能胜任一切的神气，这和他的真实性格是大相径庭的。缜密的观察就揭示了表象之下真面目的线索：他那双相当引人注目的蓝眼睛焦虑地飞快转个不停，他那样子柔弱的嘴巴在说话之前会迟疑地动上两三下，而他的两只手反复地攥紧又松开，其实全身并没有移动。从他对下属的那种傲慢、无礼和专横态度来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上司啊。
	菲利普想不出他为什么决定亲自来读那一章。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谦卑的第一表现是立即服从，’”雷米吉乌斯读道。他事先挑了第五章，是关于服从的，以提醒大家他是上级，他们是下属。这是一种恫吓的策略。雷米吉乌斯确实非常狡猾。“‘他们活着并非遵照他们自己的意愿，他们服从的也并非他们自己的欲望和乐趣；而是要遵从另一个人的命令和指导，住在修道院中，他们的欲望则由院长来统辖，”’他读道，“‘毫无疑问，如此方能贯彻吾主的箴言，我来此并非出于我愿，而是出于派我来此的上帝的意旨。’”雷米吉乌斯以预期的方式拉开了战线：在这一场争夺中，他要代表既定的领袖。
	诵读之后就是讣告，今天当然全部都是为詹姆斯副院长祈祷。例会最活跃的部分安排在最后：讨论公务，忏悔错误和谴责不端的行为。
	雷米吉乌斯作了开场白：“昨天的重大弥撒期间发生了骚乱。”
	菲利普几乎感到松了口气。现在他知道要怎么攻击他了。他不敢说他昨天的做法一定妥当，但他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做，并随时准备为自己辩护。
	雷米吉乌斯接着说：“我本人没有在场——我待在副院长的住所，处理紧急公务——但司铎已经告诉了我所发生的一切。”
	他被白头卡思伯特打断了。“不要为这事责备你自己，雷米吉乌斯兄弟，”他用一种安慰的口吻说，“我们都清楚，在原则上，修道院的公务是不得优先于重大弥撒的，但我们了解，我们敬爱的副院长的去世，意味着你得处理许多超越你正常权限的事情。我敢说，我们都同意这是不必补赎的。”
	这只狡猾的老狐狸，菲利普想。不用说，雷米吉乌斯本来毫无忏悔过错的意图。然而，卡思伯特却宽恕了他，这就使得大家觉得确实承认有一个过错。如今，即使菲利普一定要承认有错，无非是和雷米吉乌斯站到了同一水平线上。再者，卡思伯特已经埋下暗示：雷米吉乌斯在处理副院长的职责时是有困难的。卡思伯特只用了几个动听的字眼，就彻底瓦解了雷米吉乌斯的权威。雷米吉乌斯面露愠怒。菲利普感到胜利的激动在喉头扣紧了。
	司铎安德鲁用责备的目光瞪了卡思伯特一眼。“我敢说，我们没有一个人会愿意批评我们尊敬的副院长助理，”他说，“所说的骚乱是由菲利普兄弟造成的，他是从林中的圣约翰小修道院来拜访我们的。菲利普把年轻的威廉&middot;博威斯从他的位子上拉出去，拖到南通道，对他加以惩戒，而那段时间，我一直在主持弥撒。”
	雷米吉乌斯的脸上扮出一副难过的谴责的表情。“我们可能都同意，菲利普本应等到祈祷结束再说的。”
	菲利普观察着其他修士的表情。他们对刚才那番话既没有同意，也没有不同意。他们关注着进展的神情，如同看比赛的观众，他们的兴趣不在谁是谁非，而在谁胜谁负。
	菲利普想分辩：如果我当时等着，胡闹会继续下去，直到祈祷结束，但他记起了米利乌斯的忠告，于是没有做声；这时米利乌斯开始替他说话了：“我也错过了重大的弥撒，这是我常有的不幸，因为重大的弥撒刚好在饭前；因此，安德鲁兄弟，你或许能告诉我，在菲利普兄弟采取行动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一切都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呢？”
	“年轻人当中有些烦躁，”那位司铎气呼呼地说，“我想以后再跟他们说这件事的。”
	“可以了解，你对细节不大清楚——你的脑子正集中在祈祷上，”米利乌斯宽容地说，“所幸，我们有一位巡察，其专门职责就是注意我们中间的不端行为。告诉我们，皮埃尔兄弟，你看到什么了。”
	那位巡察敌对地说：“就是司铎已经告诉你的。”
	米利乌斯说：“看来，我们只好问菲利普兄弟本人有关的详情了。”
	米利乌斯实在机灵，菲利普想。他已经表明：无论司铎还是巡察都没有看见祈祷期间年轻修士的所作所为。不过，菲利普虽然佩服米利乌斯的辩论技巧，他可不情愿玩这套把戏。选择副院长并不是智力竞赛，而是一个求索上帝意旨的问题。他迟疑了。米利乌斯用眼色示意他：现在你的机会到了！但是菲利普有一股牛脾气，当有人试图把他推进一个道德上可疑的处境时，这一点表现得最为明显。他直视着米利乌斯的眼睛，说：“就像我的兄弟们所描述的。”
	米利乌斯的脸拉长了。他难以置信地瞪着菲利普。他张开了嘴，但看得出他不知说什么才好。菲利普因为让他下不了台感到很内疚。我事后再向他解释，他想，除非他太生气了。
	雷米吉乌斯刚要强制控告，这时另外一个声音说：“我要忏悔。”
	大家都看过去。原来是威廉&middot;博威斯，那个带头的肇事者，他满脸羞惭地站了起来。“我向见习修士导师弹泥丸，还哈哈大笑，”他用低沉清晰的声音说，“菲利普兄弟让我感到羞愧。我请求上帝的宽恕，要求兄弟们给我补赎。”他突然坐下了。
	雷米吉乌斯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另一个年轻人站起来说：“我也要忏悔。我也做了同样的事。我要求补赎。”他重新坐下去。这种突发的接二连三的负罪良知传染下去，第三个修士忏悔了，然后是第四个，第五个。
	事实说清了，菲利普尽管有顾虑，却不能不感到高兴。他看到米利乌斯在竭力压下胜利的微笑。这些忏悔无疑证实了：就在司铎和巡察的鼻子底下进行过一场胡闹。
	犯错的人被满心不痛快的雷米吉乌斯判决了一周沉默：他们不许说话，别人也不许和他们说话。这一惩罚比听起来还要严厉。菲利普小时候曾经受过这种惩罚。哪怕只有一天，这种隔离也极其压抑，而为时一周，完全是活受罪。
	但雷米吉乌斯只不过因为自己输了一筹而发泄他的愤怒。他们既已忏悔，他别无选择，只能惩罚他们，虽说这样做是以他承认菲利普是对的为前提的。他对菲利普的攻击已经大错特错，菲利普彻底胜利了。尽管有一种罪恶感的刺痛，菲利普仍然喜欢这一时刻。
	然而对雷米吉乌斯的羞辱并未到此结束。
	卡思伯特又讲话了。“还有一件骚乱我们得讨论。这次发生在回廊上，就在重大弥撒刚刚结束之后。”菲利普真不晓得下一步到底会有什么事。“安德鲁兄弟遇上了菲利普兄弟，责备他行为不端。”他当然这么做了，菲利普在想：谁都知道这一点。卡思伯特接着说：“现在，我们全都清楚，这种指责的时间和地点应该在此时此地，在例会时间。而我们的先辈这样规定是有很好的理由的。火气经过一夜就消下去了，不痛快的事可以到第二天上午在一种平静和温和的气氛中再讨论；大家还可以用集体的智慧过问这个问题。然而，我十分遗憾地说，安德鲁却藐视这一规定，在回廊里摆开了架势，打扰了所有的人，说了过激的话。把这种不正当的举止放过去，对那些因行为不端而受到惩罚的年轻兄弟们是不公正的。”
	太不留情面了，不过实在高明，菲利普高兴地想。菲利普在祈祷时把威廉揪出屋是否正确实际上始终没有讨论。每次刚要提出这个问题，就给转移到追究提问人的举止上去。说来本该如此，因为安德鲁对菲利普的指控是不可信的。卡思伯特和米利乌斯这时已经让雷米吉乌斯和他的两个主要同盟安德鲁和皮埃尔出乖露丑了。
	安德鲁平时就红红的脸气得发紫，而雷米吉乌斯的样子简直是惊慌失措。菲利普很痛快——他们活该如此——但现在他担心对他们的羞辱有过分的危险。“让下级兄弟讨论他们上级的惩罚是不适当的，”他说，“让副院长助理私下去处理这件事吧。”他四下打量，看到修士们赞成他的宽宏大量，于是他意识到，虽然并非有意，却又赢得了一分。
	看来一切都结束了。会议的情绪是支持菲利普的，他觉得可以肯定，他已经把大部分游离的人争取回来了。这时雷米吉乌斯说：“还有一件事我要提出来。”
	菲利普打量着副院长助理的面孔。他看上去孤注一掷了。菲利普瞥了一眼司铎安德鲁和巡察皮埃尔，看到他俩都露出惊奇的样子。那么，这是事先没有计划过的事了。也许，雷米吉乌斯打算为那个职位说些什么吧？
	“你们大多数人都知道，主教有权为我们考虑来提名候选人，”雷米吉乌斯开始说，“他也可以拒绝认可我们的选择。这样分权会导致主教和修道院之间的争吵，有些年长的兄弟就亲身经历过。终归，主教不能强制我们接受他的候选人，而我们也不能坚持我们的；在发生这种冲突的地方，就得靠谈判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其最终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兄弟们的决心和一致——特别是他们的一致。”
	菲利普对此有一种不妙的预感。雷米吉乌斯已经压下去了他的怒火，又变得平静和高贵了。菲利普仍然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但他的胜利感化做乌有了。
	“我今天提及这一切的原因是：两个重要的消息已经引起了我的注意，”雷米吉乌斯接着说下去，“第一个是我们今天在座的诸位当中可能有不止一个候选人的提名。”这一点不会使谁吃惊，菲利普想。“第二个是主教也将提名一个候选人。”
	有很长一段停顿。这对双方都是坏消息。有人说：“你知道主教想要谁吗？”
	“我知道，”雷米吉乌斯说，菲利普立刻感到这人一定在撒谎。“主教的选择是纽伯里的奥斯伯特兄弟。”
	有一两个修士叹了一口气。他们全都吓坏了。他们知道奥斯伯特，因为他曾一度担任王桥的巡察。他是主教的私生子，在他的心目中，教会不过是他过着闲散和优越生活的地方。他从来没有认真受自己誓言的约束，而是披着半透明的伪装，依靠他的父亲摆脱他的困境。即使对雷米吉乌斯的朋友来说，奥斯伯特可能担任副院长的前景也实在太可怕了。只有客房长和他那一两个不可救药的堕落的亲信可能喜欢奥斯伯特，因为他们巴望着会有松弛纪律和纵情欢乐的环境。
	雷米吉乌斯继续发挥。“如果我们提名两个候选人，兄弟们，主教就可以说，我们分裂了，没有统一的全体决定，因此他要为我们做决定，而我们应该接受他的选择。如果我们想顶住不要奥斯伯特，我们就得好好地只提一个候选人；而且，或许我该补充一点，我们应该有把握，我们的候选人可不能让人找碴挑剔，比如说年纪轻、没经验之类的口实。”
	人们赞同地低声议论起来。菲利普泄气了。刚才他还胜利在握，现在却眼睁睁地看着胜利从手中溜掉了。此刻全体修士都站到了雷米吉乌斯一边，把他看做保险的候选人，一致同意的候选人，能够击败奥斯伯特的候选人。菲利普觉得雷米吉乌斯在奥斯伯特这件事上一定撒了谎，但是真是假已经没有什么不同了。修士们此刻都被吓住了，他们会支持雷米吉乌斯；这就意味着王桥修道院还要走好多年的下坡路。
	不等有人发表什么评论，雷米吉乌斯又说：“我们现在就散会，在今天我们敬神的时候，都要对这件事思考和祈祷。”他站起身走了出去，后面跟着安德鲁、皮埃尔和小个子约翰，这三个人样子茫然，但又有胜利感。
	他们一走，大家立刻议论纷纷。米利乌斯对菲利普说：“我从来没想到雷米吉乌斯还怀着这么个鬼主意，耍了这么一招。”
	“他在撒谎，”菲利普痛苦地说，“我敢肯定。”
	卡思伯特凑了过来，听到了菲利普的话。“他是不是在撒谎无关紧要，对吧？”他说，“这种威胁就足够了。”
	“真相终归会揭出来的，”菲利普说。
	“不一定，”米利乌斯回答说，“假定主教没有提名奥斯伯特。雷米吉乌斯还会说，主教看到与一个团结一致的修道院发生冲突的前景，因此屈从了。”
	“我可不打算屈服，”菲利普固执地说。
	米利乌斯说：“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们得弄清真情实况，”菲利普说。
	“我们弄不清，”米利乌斯说。
	菲利普绞尽脑汁。这一挫折使他恼火。“我们为什么不能去打听一下呢？”
	“打听？你是什么意思？”
	“问一下主教，他的意图是什么。”
	“怎么问？”
	“我们可以派一个信使到主教的宫殿中去，行不行？”菲利普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他看着卡思伯特。
	卡思伯特动着脑筋。“不错。我经常派出信使。我可以派一个到主教那儿去。”
	米利乌斯抱着怀疑的态度说：“去问主教他有什么意图吗？”
	菲利普皱起了眉头。这倒是个问题。
	卡思伯特同意米利乌斯的看法。“主教不会告诉我们的。”他说。
	菲利普突然灵机一动。他的眉头舒展了，在他看到出路时手掌用力一挥。“的确，”他说，“主教不会告诉我们。但他的副手会的。”
	那天夜里，菲利普梦见了乔纳森，那个弃婴。梦中，孩子在林中圣约翰的祈祷室的前廊里，菲利普则在室内诵晨祷的经文，一只狼鬼鬼祟祟地从林子里溜出来，像蛇一样地滑过田野，朝婴儿奔来，菲利普不敢动，因为怕搅扰祈祷，遭到在场的雷米吉乌斯和安德鲁的指责（虽说事实上他俩都从未到过那小修道院）。他打算喊一声，但却干使劲出不来声，这是梦中常有的。最后他总算憋足了劲喊了出来，自己却醒了。他躺在黑暗中直抖，同时听着周围熟睡着的修士们的呼吸声，渐渐明白过来，那狼不是真的。
	自从到达王桥以来，他很少想到那婴儿。他不知道，如果当真成了副院长，他该怎么安置那孩子。到那时候一切就都不同了。一个婴儿在一个隐蔽在林中的小修道院中没什么关系，哪怕非同寻常。但在王桥修道院可就要惹起一场轩然大波了。另一方面，那又有什么不对呢？这并不是任人说长道短的罪孽。他要就任副院长，所以他可以随意行事，他可以把八便士约尼带到王桥来照顾婴儿。这主意让他异乎寻常地高兴。我就要这么办，他想。跟着，他才想起，他有可能根本当不上副院长。
	他在不耐烦的激动中一直醒到天亮。如今他在向目标推进上已经无能为力。和修士们谈话已经没用，因为他们被奥斯伯特的威胁左右了。有几个人甚至到菲利普这儿来告诉他，他们为他的失败难过，似乎选举已经结束。他不愿把他们看成失信的胆小鬼。他只是微笑着对他们说，他们还可能会吃惊的。其实他本人的信念也不坚定。沃尔伦副主教也许不在主教的宫殿；或者他人虽在，但出于某种原因不想告诉菲利普主教的计划；或者——根据副主教的性格分析，这最有可能——他大概还有他自己的一套打算。
	菲利普和别的修士在清晨一起起床，到教堂做晨祷，一天中的第一次祈祷。之后，他往食堂走去，打算和别人一起进早餐，但米利乌斯截住了他，诡秘地示意他到厨房去。菲利普跟着他，神经绷得紧紧的。信使一定回来了，够快的。他大概一到那儿就得到了回答，昨天下午就启程返回了。即使这样他也够快的了。菲利普知道，修道院的马厩里还没有一匹马有那么快的脚程。而答复会是什么呢？
	等在厨房里的不是信使，而是副主教本人，沃尔伦&middot;比戈德。
	菲利普奇怪地瞪着他。副主教的穿着黑斗篷的身影停歇在一个方凳上，宛如乌鸦栖在树桩上。他的鹰勾鼻头冻得发红。他那双骨瘦如柴的白手正捧着一杯热酒焐着。
	“你来了太好啦！”菲利普脱口而出。
	“我很高兴你给我写信，”沃尔伦冷冷地说。
	“是真的吗？”菲利普等不及地问，“主教要提名奥斯伯特？”
	沃尔伦伸出一只手制止了他。“我会谈到那儿的。卡思伯特正在这儿告诉我昨天的事。”
	菲利普不把失望流露出来。这不是直截了当的回答。他研究着沃尔伦的表情，想看出他的内心。沃尔伦确实有他自己的一套打算，但菲利普猜不透到底是什么。
	卡思伯特——菲利普开头没注意到他，坐在火边，把粗面包在啤酒里泡软，让他那口老年人的牙齿好嚼些——把昨天例会的情况简述了一遍。菲利普坐立不安，一心想猜出沃尔伦来这儿的目的。他咬了一口面包，但紧张得忘了下咽。他喝了些啤酒，不过是给手找点事干。
	“这样嘛，”卡思伯特最后说，“看来我们只有尽量证实主教的意图了；所幸，菲利普觉得可以指望与你的一面之交；所以我们就给你送信去了。”
	菲利普迫不及待地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们想了解的情况了吧？”
	“是的，我来告诉你。”沃尔伦放下了他还没喝的酒，“主教想要他的儿子当王桥的副院长。”
	菲利普的心沉下去了。“那么说，雷米吉乌斯说的是实话。”
	沃尔伦接着说：“不过嘛，主教并不愿冒和修士争吵的风险。”
	菲利普皱起了眉头。这也是雷米吉乌斯多少已料到的——不过有些情况不大对劲。菲利普对沃尔伦说：“你跑这么远的路，不会只为了告诉我们这一点吧。”
	沃尔伦对菲利普很尊敬地看了看，菲利普知道他猜对了。“不错，”沃尔伦说，“主教要我来测测修道院的情绪。他还赋予我以他的名义提名的权力。事实上，我随身带来了主教的印信，所以我可以写一封提名信，让这一提名很正式，具有约束力。你们明白吧，我拥有他的全部权威。”
	菲利普把这件事思考了一会儿。沃尔伦被授予提名的权力并可加盖主教的印信，这意味着主教已经把这事全权交给沃尔伦来掌握。他如今是以主教的权威讲话的。
	菲利普深吸了一口气，说：“你同意不同意卡思伯特告诉你的情况——如果奥斯伯特获得提名，就会造成主教想避免的争吵？”
	“是的，我了解这一点，”沃尔伦说。
	“那么说，你不会提名奥斯伯特了。”
	“不会的。”
	菲利普觉得弦已经绷紧得快要断了。修士们巴不得躲掉奥斯伯特的威胁，他们会心甘情愿地对沃尔伦提名的任何人投票的。
	沃尔伦如今有权选择新的副院长了。
	菲利普说：“那你打算提名谁呢？”
	沃尔伦说：“你……或者雷米吉乌斯。”
	“雷米吉乌斯治理这修道院的能力——”
	“我了解他的能力，也了解你的能力，”沃尔伦又举起一只又瘦又白的手，制止了菲利普，“我知道你们俩中间谁更能胜任副院长的职务。”他停顿了一下。“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情况。”
	现在还能再有什么？菲利普纳闷了。除去谁能胜任之外，还有什么得考虑的呢？米利乌斯也同样不解，但老卡思伯特微微笑着，好像知道下文。
	沃尔伦说：“我和你一样，急切地想把教会中的那些重要的位置交给精力充沛又有能力的人，不去顾及年龄，不要当做报答去奉送给那些为教会出力多年、其圣洁超过管理能力的德高望重的人。”
	“当然啦，”菲利普连忙说。他并没有看出这番话的深意。
	“我们应该一起朝这个目标努力——你们三个人，和我。”
	米利乌斯说：“我不知道你要说明什么。”
	“我明白，”卡思伯特说。
	沃尔伦朝卡思伯特淡淡地一笑，然后又把注意力转向菲利普。“让我把话说明白一点，”他说，“主教本人已经老了。他总有一天会死的，到那时我们就需要一个新主教，就像我们今天需要一个新副院长一样，王桥的修士们有权选举新主教，因为王桥的主教同时也是这座修道院的院长。”
	菲利普皱起了眉头。这不是扯得太远了嘛。他们要选的是副院长，而不是主教。
	但沃尔伦还在继续说着。“当然，修士们在挑选他们喜欢的人当主教上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因为红衣主教和国王会有他们的看法；但最终是由修士们使任命合法化。到那时候，你们三位将对决定有有力的影响。”
	卡思伯特在点头，似乎他的猜测证明是对的，而菲利普此时也对接下来的事略知一二了。
	沃尔伦结束他的话说：“你想让我帮你当上王桥的副院长。我想让你帮我当主教。”
	原来如此！
	菲利普默默地瞪着沃尔伦。事情很简单。副主教是想做一笔交易。
	菲利普震惊了。这和收买和出卖一个圣职所谓的买卖圣职罪的情况不完全一样；但其中仍有一种令人不快的商业交易的感觉。
	他努力客观地思考这一建议。这就是说，菲利普可以当上副院长。想到这里他的心跳加快了。但他不想为把他扶上副院长留下任何口实。
	这还意味着沃尔伦到时可能成为主教。他会成为一名好主教吗？他当然胜任，他看来没有严重的缺点。他在敬神上相当世俗和实际，但菲利普不也是一样嘛。菲利普感到沃尔伦有他所不具备的毕露的锋芒，但他也感到这是基于维护和加强教会利益的真诚决心。
	当主教最终去世时，还有谁能成为候选人呢？可能是奥斯伯特。宗教职务上的父传子续并非罕见，尽管官方要求神职人员要禁欲和独身。显然，奥斯伯特对教会来说，当主教比当副院长的可能性还要大。为了排除奥斯伯特，哪怕支持一个比沃尔伦糟得多的主教候选人都是值得的。
	还有谁会参与竞争呢？不可能猜测了。到主教死可能还有许多年呢。
	卡思伯特对沃尔伦说：“我们不能保证你当选。”
	“我知道，”沃尔伦说，“我只要求你们提名。确切地说，这也正是我所能够回报给你们的——一个提名。”
	卡思伯特点点头。“我同意了，”他庄严地说。
	“我也同意了，”米利乌斯说。
	副主教和两位修士看着菲利普。他踌躇，他心乱。挑选一位主教可不是靠这种方式，他知道；但修道院在他的掌握之中。用一个圣职交换另一个圣职，像马贩子似的，那可不对——但如果他拒绝，其结果将是雷米吉乌斯当上副院长，奥斯伯特成了主教！
	然而，理性的论据此时看似学究气了。要当副院长的欲望在他内心犹如不可阻遏的力量，而且他也不能不顾正反两方面的论点一味拒绝。他忆起他昨天所做的祈祷，他告诉上帝说他要为这一职位而战。他这时抬起眼睛，又做了另一个祈祷：如果你不想让这件事发生，那就请弄僵我的舌头，麻木我的嘴唇，并停止我喉头的呼吸，别让我说话吧。
	然后他望着沃尔伦，说：“我接受。”
	副院长的床硕大无比，比菲利普以往睡过的床要宽三倍。木头床底座足有半人高，上面铺的是羽毛垫。四周都挂着幔帐挡风，上面有由一位虔诚妇女的耐心的双手所绣的圣经故事场面。菲利普心怀不安地检查着床铺。在他看来，副院长独占一间卧室已经够奢侈的了——菲利普此生还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卧室，今天夜里是他头一次独宿一室。这张床太过分了。他想到从修士寝室搬来一床草垫，把这床搬进医务室，让生病的老修士的筋骨舒适一下。不过这张床可不光是给菲利普的。当修道院有主教、爵爷甚或国王这样的贵客来访时，就要住在这里，而副院长则要搬到他能找到的别的地方去睡。因此，菲利普实际上不能摆脱这张床。
	“今天晚上你可以熟睡一夜了，”沃尔伦&middot;比戈德说，不无嫉羡地暗示。
	“我想我会吧，”菲利普含糊其辞地说。
	刚才，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沃尔伦就在厨房，当场写了一封给修道院的信，命令修士们马上选举，并提名菲利普为候选人。他在信上签了主教的名字，并加盖了主教的印信。然后他们四人走进了会议室。
	雷米吉乌斯一看见他们进来，就知道战斗已经结束了。沃尔伦读了信，读到菲利普的名字时，修士们欢呼起来。雷米吉乌斯明智地免除了投票的形式，承认了失败。
	菲利普成了副院长。
	他有点晕眩地主持了后来的会议，然后就走过草地来到副院长的住所——在修道院围墙内的东南角，准备住下来。
	当他看到那张床时，他意识到他的生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他变得不同而特殊，和别的修士们分开了。他有权力和特权，而且他也有责任。他自己得确保这小小的四十五个人的整体生存下去，繁荣起来。他们如果挨了饿，就是他的过错；他们如果堕落了，就要归咎于他；他们如果对上帝的教会不敬，上帝会认为他失职。他曾追求这一重担，他提醒自己：如今他要肩负这一重担。
	作为副院长，他的第一项职责将是率领全体修士到教堂，去做重大弥撒。今天是主显节，是圣诞后的第十二天，也是个节日。所有的村民都要来望弥撒，还会有周围一带的更多的人来。一座好的大教堂、一群坚定的修士和为教众祈祷的声誉能吸引一千多人。连沉闷的王桥都会吸引大多数乡绅，因为这一祈祷也是一次社交机会，人们可以在这里同邻居会面，谈论生意。
	但在祈祷之前，菲利普还有些别的事要和沃尔伦商谈，现在他们终于单独在一起了。“我告诉你的情报，”他开始说，“关于夏陵伯爵的……”
	沃尔伦点点头。“我没忘——事实上，那比谁当副院长或主教的问题更重要。巴塞洛缪伯爵已经抵达英格兰。他们预计他明天到夏陵。”
	“你打算怎么办？”菲利普忧虑地说。
	“我打算利用一下珀西&middot;汉姆雷爵士。说实在的，我希望他今天能到会。”
	“我听说过他，但我从来没见过他，”菲利普说。
	“注意找一位胖胖的爵爷，带着一个丑妻子和一个漂亮儿子。你不会看不见那位夫人的——她丑得刺眼。”
	“你怎么会认为他们会站在斯蒂芬国王的一边反对巴塞洛缪伯爵呢？”
	“他们对伯爵有刻骨的仇恨。”
	“为什么？”
	“他家的儿子威廉本已和伯爵的郡主订了婚，但她不喜欢他，这婚姻也就作罢了，这可是汉姆雷家的奇耻大辱。他们仍因此而痛苦，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跳出来回敬巴塞洛缪的。”
	菲利普满意地点点头。他很高兴卸掉这份责任，他的任务已经满了。王桥修道院本身就足够他管理的。沃尔伦能把外界的事都担起来。
	他们离开副院长的住所，走回回廊。修士们都在恭候。菲利普站到排头，队伍出发了。
	他步入教堂，后面尾随着歌唱着的修士们，那可是个好时光。他比预期的还要喜欢这一时刻。他告诫自己，他的新地位象征着他现在有权去做善举，正因此他才这样深深地激动。他希望彼得院长能从圭内斯看到他——那位长者将会无比骄傲。
	他率领着众修士进入了预备室。一个像这样的重大祈祷通常要由主教主持。今天则由他的副手、副主教沃尔伦负责。沃尔伦开始讲话后，菲利普的目光掠过会场，寻找沃尔伦描述的那一家子。中殿里站着有一百五十多人，有钱的穿着厚实的防寒的大衣和皮靴，农人则穿着粗糙的上衣、毡靴或木底鞋。菲利普没费事就认出了汉姆雷一家。他们靠近祭坛，就在前几排。他先看到了那女人，沃尔伦并没有夸大——她不堪入目。她穿着件斗篷，但大部分脸还露在外面，他看得见她皮肤上满是难看的疖子，她不停地神经质地去触摸。她身边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大胖子，准是珀西了。他的服饰表明他是一个有相当财富和权势的人，但还没有高到男爵和伯爵的地位。那儿子靠在中殿的一根大柱子上。他是身材漂亮的男人，头发非常黄，眼睛细长而高傲。与伯爵家联姻会使汉姆雷家跨越乡绅和王公贵族之间的界线，难怪他们对取消婚礼会气愤不已了。
	菲利普把思绪转回到祈祷上来。对菲利普来讲，沃尔伦进行得太快了。他又怀疑起来，他同意等现任主教死时，提名沃尔伦做主教是否正确。沃尔伦是个富有献身精神的人，但他看来低估了敬奉神祇的重要性。说到底，教会的繁荣和权力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最终的目标是拯救灵魂。菲利普决定，他不该对沃尔伦操心太多。如今，事情已经办完了；何况，主教可能还会再活上二十年来挫败沃尔伦的野心。
	集会非常喧闹。当然，没人知道祈祷的应答；除去最熟悉的祷告和阿门，只有指望教士和修士开口。一些到会的人虔敬而沉默地看着，但另一些人东张西望，互相打着招呼和聊天。他们都是些简单的人，菲利普想：你得做点什么来保持他们注意力集中。
	祈祷快结束了，沃尔伦副主教在对大家讲话。“你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敬爱的王桥副院长已经去世。他的遗体，现在就躺在我们这个教堂里，将在今天午饭后安息在修道院的墓地里。主教和修士们已经选定了圭内斯的菲利普兄弟做他的继承人，今天上午带领我们进入教堂的就是他。”
	他停住了，菲利普站起身，准备领着队伍出去。这时沃尔伦说：“我还有另外一个伤心的消息。”
	菲利普被惊住了。他赶紧重新坐下。
	“我刚刚接到了一个消息，”沃尔伦说。
	他没有接到任何消息，菲利普知道。他们这一上午都在一起。这个滑头的副主教这会儿又有什么招数了？
	“这消息告诉了我一个噩耗，将让我们全体都深切悲痛。”他又顿了一下。
	有人死了——是谁呢？沃尔伦在他来以前就已经知道了，但他一直秘而不宣，还要装做刚刚才听到这消息。为什么呢？
	菲利普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如果菲利普的猜疑不错，沃尔伦就比菲利普所想象的还要野心勃勃和厚颜无耻。他当真欺骗和耍弄了他们大家吗？菲利普在沃尔伦的棋局中是否只是一个走卒呢？
	沃尔伦最后的一句话证实了他的想法。“最亲切而敬爱的，”他肃穆地说，“王桥的主教已经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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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7]Saint Benedict(约480-547)，基督教修道院制度的创始人，他所制定的修道院规章为后世所沿用。本书所涉及的修道院生活多以其为本。</li>
	<li>
		[8]Gwynedd，现为威尔士西北部一郡。</li>
	<li>
		[9]Prior，主修道院的副院长和附属修道院的院长是一个词，事实上此二职往往由一人兼任。此处菲利普的职务即为一例。</li>
	<li>
		[10]William I(约1028-1087)，法国诺曼底公爵，英格兰第一位诺曼人国王，因征服英格兰而有“征服者威廉”之称。</li>
	<li>
		[11]Solomon，古犹太王，《圣经》说他智慧而富有，故“和所罗门王一样富有”已成西方一句谚语。</li>
	<li>
		[12]tithe，当时农民都要把农产品的十分之一交给教会，充当税款。</li>
	<li>
		[13]hop，蛇麻草籽，其作用相当于啤酒花。</li>
	<li>
		[14]nones，实际在下午三点钟。</li>
	<li>
		[15]院长的英文“prior”有“第一”的含义。</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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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Simeon Stylites（约390-459），古罗马基督教修士，传说他开创了在高柱顶端冥想苦修的先例。</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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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例行会议的会议室在英文中叫“chapter”，该词的原意即为“章”。</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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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
	“那条母狗一定在那儿，”威廉的母亲说，“我敢说她一定在。”
	威廉望着王桥大教堂的阴沉的外表，心里夹杂着既恨又盼的感情。如果阿莲娜郡主出现在主显节的祈祷仪式上，对他们都会是极痛苦的尴尬，然而，一想到又要看到她了，他的心跳就加快了。
	他们沿着通向王桥的大路策马奔驰，威廉和他父亲骑着战马，他母亲骑的是一匹骏马，后面跟着三名骑士和三个侍从。他们这一行看上去很壮观，甚至令人生畏，这让威廉很得意；走在大路上的农民散开来给他们强悍的马匹让路，但母亲还是很生气。
	“他们全都知道啦，连这些臭奴隶都知道了，”她咬牙切齿地说，“他们甚至说我们的笑话。‘什么时候新娘不是新娘？当新郎是威尔&middot;汉姆雷的时候！’我为了这件事抽打了一个男人，但还是没用。我要抓住那条母狗，活剥她的皮，把她的皮用钉子挂起来，让鸟啄她的肉。”
	威廉希望她不要没完没了地说下去。全家都蒙上了耻辱，这全怪威廉——反正母亲是这么说的——他可不想让人总提起这件事。
	他们骑着马，蹄声嗒嗒地走过通向王桥村摇摇晃晃的木桥，再催马踏上主街的上坡路，前往修道院。教堂北侧的墓地上，已经有二三十匹马在啃着稀疏的草，但没有一匹比得上汉姆雷家的马。他们一直骑到马厩，把马匹留给修道院的马夫去照管。
	他们穿过绿地，威廉和他父亲一边一个傍着他母亲，骑士跟在后面，侍从则殿后。人们给他们让路，但威廉看得见他们指手画脚，他觉得他们一定是议论那取消的婚礼。他大着胆子瞧了母亲一眼，从她那阴沉沉的脸上他可以看出，她也想着同一件事。
	他们走进了教堂。
	威廉痛恨教堂。哪怕外面天气晴好，里面仍阴冷如常，而且总有一股淡淡的霉腐气味从黑暗的角落里和通道的低沟里冒出来。而最糟糕的是，教堂使他想到地狱的折磨，他让地狱吓坏了。
	他的视线掠过会场。起初，他因为光线太暗，很难分清人的面孔。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适应过来了，他还是看不见阿莲娜。他们沿通道向前走，看来她不像是在场，他感到既轻松又沮丧。跟着，他看到了她，他的心猛地一跳。
	她在中殿左侧靠前的地方，由一位威廉不认识的骑士陪着，周围都是士兵和侍女。她背向着他，但她那一团卷曲的乌发是不会错的。在他瞄着她时，她转过脸来，露出曲线柔和的面颊和笔直、傲慢的鼻子。她那双近乎黑色的眼睛遇上了威廉的目光。他屏住了呼吸。那双本来很大的黑眸子在看到他时睁得更大了。他想把目光漫不经心地掠过她，装做没看见，但却无法做到。他想看到她朝他微笑，哪怕是她那丰满的嘴唇微微一翘，仅仅表示一下礼貌的打招呼。他把头向她偏了一偏，只是很轻微的一动——与其说是鞠躬，不如说是点头。她的面孔板着，扭过头去对着前面。
	威廉像是被刺痛似地往后一缩。他觉得如同一条狗被从路上踢开，他想蜷缩在一个角落里，不让别人注意他。他东张西望，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他们交换过目光。当他随着父母沿通道往前走时，他意识到人们正在从他看到阿莲娜，再回过来看他，互相捅着，低声议论。他直视着前方，避免遇上别人的目光。他得强制自己高昂着头。他想，她怎么会对我们这样呢？我们是南英格兰的望族之一，可是她却使我们觉得渺小了。这念头使他愤愤不已，恨不得抽剑向人刺去，刺谁都成。
	夏陵的郡守问候威廉的父亲，他们握了手。人们不再看他们，转而去搜寻新的目标加以议论。威廉仍然怒气冲冲。年轻的贵族川流不息地走到阿莲娜跟前向她鞠躬，她很情愿地向他们微笑。
	祈祷开始了。威廉不明白怎么一切都进行得糟得不可收拾。巴塞洛缪伯爵有一个儿子会继承他的爵位和财产，因此他女儿的唯一可用之处就是联姻。阿莲娜芳龄十六，是个贞女，她没有显出要做修女的意思，因此可以假定，她会乐于嫁给一个健康的十九岁的贵族。不然的话，到头来，政治上的考虑可能会很容易地导致她父亲把她嫁给一个臃肿肥胖、患痛风病的四十岁的侯爵，甚或是六十岁的秃顶男爵。
	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威廉和他的父亲可没有秘而不宣，他们把这个消息得意地在周围各县广为传播。威廉和阿莲娜之间的约会一直被大家认为是一种礼仪——后来发现，只有阿莲娜不这样想。
	他们当然不是陌生人。他还记得她小姑娘时的样子。当时她长着一张顽皮的脸蛋，小鼻子是扁的，不听话的头发总是剪得很短。她霸道、任性、大胆、好斗。她总要当孩子头儿，玩什么都由她说了算，怎么分队、怎么裁判、怎么得分都是她决定。他一方面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同时又对她在游戏中指手画脚、吆三喝四深为不满。他只要打上一架，就可以把她的游戏搅散，使自己一时成为孩子们注意的中心；但这种局面为时不长，最后还是由她来控制一切，让他觉得受了挫折，遭到失败，被人唾弃，又恨又爱——就和他现在的感觉一样。
	她母亲去世后，她和他父亲经常外出，威廉见到她的机会少了。然而，他还是能见到她，眼看着她长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美丽少女，当他得知她将成为他的新娘时，真是欣喜异常。他自认为不管她喜欢不喜欢他，反正得嫁他，不过他还是去见她，有意尽他所能去铺平通向举行婚礼的圣坛的道路。
	她可能还是个处女，但他却不是童男。受他迷惑的一些姑娘差不多和阿莲娜一样漂亮，只不过她们没有一个像她那样出身高贵。在他的经验中，很多姑娘对他印象很深的是他的精美服饰，他的高头骏马和他散漫花钱买甜酒和缎带的那股劲儿；而如果他能和她们在仓房里单独相处，最后，她们通常都半推半就地屈从于他。
	他接近姑娘们的常用办法都有点兴之所至。起初，他会让她们以为他对她们并没有特殊的兴趣。但当他和阿莲娜单独在一起时，他发现自己想入非非。她穿的是一件鲜蓝色的丝袍，宽松飘逸，但他所能想到的只是衣服下面的肉体，他很快就可以随心所欲地随时看到她的胴体了。他曾经看到她在读书，对于不是修女的女人来说，这可是很不平常的消遣。他当时问她那是什么书，其实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不去想她的乳房是怎么在绸衣下起伏的。
	“这书叫《亚历山大传奇》。是亚历山大大帝的故事，讲他怎么征服了东方奇妙的国家，在那些地方，宝石长在葡萄藤上，庄稼还会说话。”
	威廉无法想象，一个人为什么肯把时间浪费到这种蠢事上，不过他没有说出来。他给她讲他的马匹，他的猎犬，他打猎、摔跤和比武的成绩。她并不像他所期待的那样饶有兴味。他给她讲他父亲为他俩建的房子，还帮她准备有朝一日在那里持家，他给她勾勒他办事的方式。他感到他失去了她的注意力，尽管他说不出她何以如此。他尽量靠近她坐着，因为他想把她搂在怀里，一路摸上去，看看她的乳头是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样大。可是她还缩着，还抱着胳膊，叠着腿，那样子是要把他拒于千里之外，使他无可奈何地被迫放弃了那念头，只好用很快就可以对她为所欲为的想法来安慰自己。
	然而，当他俩在一起时，她并没有露出一点事后如此发作的迹象。她曾相当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不那么相配”，但他误以为这是她那方面的动人的谦逊，于是就向她保证，她还是很配得上他的。他根本没想到，他刚一离开她家，她马上气冲冲地到她父亲跟前大吵大嚷，宣称她不会嫁他，怎么劝也没用，她宁肯进女修道院，哪怕他们把她用链子锁到圣坛跟前，她也不会说一句婚誓。这条母狗，威廉想，这条母狗。但他鼓不起勇气说出他母亲提起阿莲娜时尖刻地讲的那种刻毒话。他不想活剥阿莲娜的皮，他想趴在她火热的肉体上吻她的嘴。
	主显节的祈祷结束时宣布了主教之死。威廉希望这个消息最终会引起轰动，盖过取消婚约的效果。修士们列队走了，人们朝出口散去时，有一阵激动谈话的嗡嗡声。很多人和主教不仅有精神上的联系，而且还有物质上的牵扯——是他的佃户，或者转租户，或者雇工——大家都对谁做他的继承人和会不会导致变更感兴趣。一个大地主之死对他治下的人来说，往往意味着风险。
	威廉随着父母沿中殿向外走，他很惊奇他看到沃尔伦副主教正朝他们走来。他在教众中轻快地穿过，像是一条大黑狗在一群母牛中钻行；而人们也像牛群一样，惊恐地扭回头看着他，往一旁闪开一两步给他让路。他不理睬农民，但对每个乡绅都说上几句话。当他走到汉姆雷一家跟前时，他向威廉的父亲致意，却没有理睬威廉，又把注意力转向他母亲。“这样毁婚真可耻，”他说。
	威廉脸红了。这蠢材这么讲，是不是以为他在以同情表示礼貌呢？
	她母亲并不比威廉更热衷于谈这件事。“我可不是那种耿耿于怀的人，”她说了假话。
	沃尔伦对此听而不闻。“我听说了巴塞洛缪伯爵的一些事，你可能会感兴趣的，”他说。他的声音不高，怕被人偷听，威廉得竖起耳朵才能听清。“伯爵似乎不愿背弃他对老王宣的誓。”
	他父亲说：“巴塞洛缪一向是个顽固的伪君子。”
	沃尔伦看起来很痛苦，他需要他的聆听，而不是评论。“巴塞洛缪和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伯爵不愿接受斯蒂芬国王；而你是知道的，新王是教会和贵族们选定的。”
	威廉不明白，一个副主教干吗要对一位老爷讲这种贵族间常有的争吵。父亲也想到这一点，因为他说：“可是这两位伯爵对此无能为力的。”
	母亲和沃尔伦一样对父亲插入的评论不耐烦。“听着，”她嘘着他。
	沃尔伦说：“我听到的消息说，他们正在策划一场叛乱，拥戴莫德做女王。”
	威廉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位副主教当真会在王桥大教堂中殿这儿，悄悄地又是一本正经地说起这番愚蠢的话吗？不管是真是假，会因此受绞刑的。
	父亲也吃惊了，但母亲却若有所思地说：“格洛斯特的罗伯特是莫德的同父异母兄弟……这话有理。”
	威廉不明白她怎么会对这条捕风捉影的消息如此认真。但她是非常聪明的，几乎料事如神。
	沃尔伦说：“不管是谁，只要能除掉巴塞洛缪伯爵，并且在叛乱未发动之前就予以制止，他将赢得斯蒂芬国王和圣母教会永久的感激。”
	“真的？”父亲用困惑的口吻说，但母亲已经会意地点起头来了。
	“巴塞洛缪预定在明天到家。”沃尔伦说到这里抬眼一看，和某个人的目光相遇，他回过头来看看母亲说，“我认为，在所有的人当中，你是会感兴趣的。”说完就走开，向别人打招呼去了。
	威廉盯着他的背影。他全部要说的话当真只有这些吗？
	威廉的父母继续往前走，他跟着他们穿过拱形的大门，到了院子里。他们三个人都一言不发。在过去的五个星期里，他听到不少议论，都是关于谁会继位为王的，但到了圣诞节前三天斯蒂芬在西敏寺大教堂加冕之后，似乎大局已定了。如今，如果沃尔伦说得不错，这问题好像又悬而未决了。可是沃尔伦告诉汉姆雷一家这件事用心何在呢？
	他们走过绿地向马厩走去。他们在教堂前廊外一甩开人群，不会再被人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之后，父亲马上激动地说：“真是太走运了——就是侮辱了我们家的那个人，被人发觉犯了叛逆的弥天大罪！”
	威廉不明白其中有什么太走运的地方，但母亲显然明白了，因为她点头赞同。
	父亲接着说：“我们可以用剑尖指着他，把他抓起来，在最近的一棵树上吊死他。”
	威廉原没想到那一点，但他现在恍然大悟。如果巴塞洛缪是个叛乱分子，杀掉他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可以报仇了，”威廉脱口说道，“而且我们不但不会为此受罚，还会得到国王的褒奖呢！”他们就又可以抬起头了，而且——
	“你们这一对傻瓜，”母亲带着突如其来的恶毒说，“你们这对没脑子的白痴。你们说要在最近的一棵树上吊死他，要不要我告诉你们然后会怎么样？”
	父子俩谁也没说什么。在她处于这种心境时，最好别出声。
	她说：“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会矢口否认有什么阴谋，还会去拥抱斯蒂芬国王，宣誓效忠；事情就这么了结了，但你们俩会以谋杀罪论绞。”
	威廉打了个冷战。想到受绞刑，他给吓坏了。他曾做过这种噩梦。然而，他看得出母亲是对的，国王可以相信，或装做相信，没人会轻率地反叛他；从而也就会不假思索地牺牲两条无辜的生命。
	父亲说：“你说得对。我们就像捆猪去杀一样地把他五花大绑，活着送到温切斯特交给国王，当场指控他，要求给我们奖赏。”
	“你怎么不动动脑筋呢？”母亲轻蔑地说。她很紧张，威廉看出来她对此和父亲一样激动，但想法不同。“副主教难道不想把一个叛逆分子捆到国王面前去吗？”她说，“他不想给自己得到一份奖赏吗？——你们不知道他一心巴望着当上王桥的主教吗？他干吗要把这次抓人的好处奉送给你？他干吗要想法在教堂里遇上我们，就像刚好碰上的，而不到汉姆雷去见我们呢？为什么我们的谈话这么简短而且不直接？”
	她为了加强效果顿了一顿，似乎要听回答，但威廉父子都明知道，她并不当真需要什么回答。威廉想起来，教士是不该看见流血的，并且想到可能正是出于这一原因，沃尔伦不想卷进逮捕巴塞洛缪的事件中去；但是再进一步考虑，他意识到沃尔伦不会有这种顾虑。
	“我来告诉你们吧，”母亲接下去说，“因为他没把握巴塞洛缪是个叛逆分子。他的情报不那么可靠。我猜不出他从哪儿得来的——他也许是偷听到了一次醉言醉语，也许是截获了一封不明不白的信件，或者是和一个信不过的奸细谈过话。不管是哪种情况，他反正不想惹麻烦。他不想公开指控巴塞洛缪的叛逆行为，万一弄清罪名不属实，他沃尔伦就会被人看做是诽谤者。他想让别人担这个风险，替他干这种脏事；等完了以后，如果叛乱属实，他就会站出来，分享他的一份好处；如果巴塞洛缪万一是无辜的，沃尔伦就干脆永远不承认他今天对我们所说的话。”
	她这么一说，事情就像是显而易见了。但如果没有她，威廉父子就会完全落入沃尔伦的圈套。他们会心甘情愿地充当沃尔伦的代理人，为他去冒风险。母亲的政治判断力真是准确无误。
	父亲说：“你是不是说，我们应该彻底忘掉这件事呢？”
	“当然不是。”她的眼睛闪着光，“这还是个机会，可以毁掉羞辱我们的人。”一个侍从牵着她的马等在那儿，她接过缰绳，把他挥开，但并没有立刻上马。她站在马旁，沉思着拍了拍马脖子，低声说：“我们需要他们谋反的证据，这样等我们指控后，他就赖不掉了。我们还得悄悄拿到证据，不能暴露我们的意图。等证据到手，我们就可以逮捕巴塞洛缪伯爵，把他带到国王跟前。巴塞洛缪面对证据，只能认罪，请求宽恕。到那时候，我们再要求给我们的赏赐。”
	“而且还要否认沃尔伦帮助我们，”父亲补充了一句。
	母亲摇了摇头。“让他去得到他那份荣誉和赏赐，那时候他就欠了我们的情，这样对我们只有好处。”
	“但我们到哪儿去找证据呢？”父亲忧虑地说。
	“我们得找个办法在巴塞洛缪的城堡周围打探一下，”母亲皱着眉说，“这事不容易。我们要是去进行礼貌性的拜访，没人会信得过我们——谁不知道我们恨他们。”
	威廉忽然想到一招。“我可以去，”他说。
	他的父母都有点惊讶。母亲说：“我想，你去的话，不像你父亲那样让人起疑，可是你用什么借口呢？”
	威廉已经想好了。“我可以去见阿莲娜，”他说，他的脉搏都随着这个想法加快了，“我可以请求她重新考虑她的决定。说到底，她并不了解我嘛。我们见面的时候，她对我判断错了。我可以做她的好丈夫，也许她只需要更迫切的求婚。”他对自己的希冀付以怀疑的一笑，这样他父母就不会相信他的每个字都是当真的。
	“一个完全信得过的借口，”母亲说。她使劲盯着威廉，“我的天，我不知道这小子到底有没有他母亲的一些头脑。”
	主显节后的那天，威廉出发去伯爵城堡，几个月来他第一次不那么垂头丧气。那天早晨，天气晴朗，气温很低。北风刺着他的耳朵，结霜的冬草在他战马的蹄下簌簌作响。他身穿猩红色的紧身上衣，外罩一件镶了兔皮边的灰色的佛兰德斗篷。
	威廉由他的侍从瓦尔特陪着。威廉十二岁的时候，瓦尔特就成了他习武的老师，教他骑马、打猎、击剑和摔跤。如今，瓦尔特又当了他的仆人、随从和保镖。他和威廉一般高，但比他壮，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膀乍腰圆的汉子。他比威廉才大不到十岁，这个年龄论起喝酒和追逐女人不算老，但论起必要时帮他摆脱困境又不算小。他是威廉最亲密的朋友。
	虽说威廉明知道他会再次面临拒绝和羞辱，但他依然为能重新见到阿莲娜而激动异常。在王桥大教堂中他瞥见她那双漆黑漆黑的眼睛的刹那，又一次勾起对她的情欲。他急不可待地盼着和她谈话，接近她，看着她说话时满头卷发颤动摇晃，盯着她衣裙下的身体的移动。
	与此同时，报复的机会也激化了威廉的痛恨。他一想到如今他可以洗刷掉他和他家所受的羞辱，他就激动得紧张起来。
	他希望他能更清楚地知道他要搜寻什么。他相当有把握他会弄清沃尔伦的那番话是真是假，因为城堡里一定有准备打仗的迹象——正在聚集马匹，正在擦拭武器，正在囤积干粮——尽管这类行动自然都要伪装成别的，也许是装做要巡查啦等等来欺骗无意中看到的人。然而，证明存在着阴谋还不同于找到了证据。威廉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可以算做证据的东西。他打算睁着警觉的眼睛，指望有什么东西能够暗示出问题。不过，这实在说不上是计划，他忧心忡忡，唯恐复仇的机会会从他的指缝中溜掉。
	他越走近，心里越紧张。他不知道他会不会被拒之于城堡之外，一时惊恐万状，后来他总算明白过来：城堡本是个大家自由出入的地方，如果伯爵拒绝一位本地乡绅进去，无异于宣称正在准备叛乱。
	巴塞洛缪伯爵住在离夏陵镇几英里的地方。夏陵本身的城堡由郡守驻守，因此伯爵在镇外另有自己的城堡。城堡周围崛起的小村落就叫做伯爵城堡。威廉以前到过那儿，但如今他却是用一个进攻者的眼光来看待它的。
	城墙外有一条8字形的又宽又深的壕沟，上圈小，下圈大。挖壕时掘出的土堆在这8字两个圆圈的内侧，形成土墙。
	8字形的底部有一座桥加在壕上，连着土墙上的一个缺口，进去就是8字的下圈。这是唯一的进口。8字的上圈没有路通到外面，要想进去只有通过分开上下两圈的壕沟的交叉处，那儿还有一座桥，是穿过下圈进入上圈的唯一的进口。上圈便是内宅院。
	威廉和瓦尔特策马小跑穿过环绕城堡的田野时，他们看到人们熙来攘往。两名士兵骑着快马从城堡中出来，穿过那座桥，然后分头向两个方向驰去，一组四名骑兵在威廉和瓦尔特进城时，赶在他们前面过了桥。
	威廉注意到，桥的最后一部分可以拉起，一直拉进构成城堡进口的巨大石头门楼里去。沿着土城墙一周，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石头碉楼，因此围绕城墙的每一块地方，都可以被守城者的弓箭手射到。要想通过前沿进攻来夺取城堡需要旷日持久的流血的代价，而汉姆雷家不可能纠集到有把握成功的足够人马，威廉阴郁地得出了结论。
	今天嘛，当然啦，城堡为生意开放着。威廉向城楼里的哨兵通报了姓名，没有再啰嗦就被获准进城。在8字的下圈里，由土城墙与外界隔开的是常有的一排排家用房：马厩、厨房、作坊、监禁用的塔楼和一座祈祷教堂。空气中有一种激动感。侍从、扈从、佣仆和婢妇都匆忙地走路和高声地谈话，互相打着招呼，开着玩笑。对一个不生疑的头脑来说，这种激动和人来人往可能只被看做对主人刚刚返回的正常反应，但对威廉来说，可就大有文章了。
	他把瓦尔特留在马厩看着马，自己穿过院子，走到尽头正对着门楼的另一座桥，准备越过壕沟进入上圈。他刚过桥，就被另一座门楼里的一个卫兵拦住了。这次问到他有什么公干，他说：“我来看阿莲娜郡主。”
	那卫兵并不认识他，只是上下打量着他，注意到他穿的高贵斗篷和猩红紧身衣，按照以貌取人的标准，以为他是个有希望的求婚者了。“你可以在大厅里找到年轻的郡主，”他满脸堆笑地说。
	上圈的中央，是一座方形石头建筑，有三层楼高，墙很厚实，这就是主楼了。底层和通常一样是个仓库。大厅在上面，由一架可以拉进楼里的楼外木梯通到那儿。顶层应该是伯爵的居室，当汉姆雷率部下来抓他的时候，这里将是他的最后支撑点。
	整个布局表明，这里为进攻者设置了重重可怕的障碍。这当然是关键，但此刻威廉既然要弄清怎样才能越过这些障碍，他就得把设计诸要素的不同功能看得清清楚楚。即使进攻者占领了8字形的下圈，也还得通过另一座桥和另一座门楼，然后才能进攻固若金汤的主楼。他们得设法爬上二层楼——假定用自备的梯子——即使到那时候，还会有极其可能的另一场战斗，才能从大厅经过楼梯进到伯爵的居室。要占领这座城堡的唯一途径是偷袭，威廉明白了，于是便开始思考用什么办法才能溜进来。
	他爬上楼梯，进入大厅。那里到处是人，但伯爵不在其中。在左前方的角落里是通向他居室的楼梯，有十五到二十名骑士和士兵坐在楼梯脚下，在一起低声谈话。这可有点不寻常。骑士和士兵分属两个不同的社会阶层，骑士拥有自己的土地，依靠地租过活；而士兵是按天付薪的。只有风中有战争味时，这两种人才会不分彼此。
	威廉认出了其中的几个：猫脸吉尔伯特是个留着不时髦的一圈络腮胡子、脾气很坏的老武士，虽然年过四十仍很结实；莱姆的拉尔夫，宁可花钱买衣服也不肯用在新娘身上，他今天穿的是带红丝衬里的蓝斗篷；来自吉洛姆的杰克，虽然不比威廉年长多少，却已经是骑士了；还有几个威廉只是面熟。他向那伙人的方向点了下头，但他们都没太注意他——他虽出名，但年纪太轻，算不上什么人物。
	他转过脸来，看了一周大厅的另一头，立即发现了阿莲娜。
	她今天看上去很不一样。昨天她为了上大教堂打扮了一下，穿了丝绸、精纺羊毛和亚麻布的衣服，戴着首饰、缎带，蹬着尖皮靴。今天她穿的是农妇或孩子的那种束腰短外衣，光着一双脚。她坐在一条长凳上，琢磨着一块上面有五颜六色数字块的游戏板。就在威廉看着她的时候，她拽起上衣，叠起双腿，露出了膝盖，然后蹙起鼻子皱着眉头。昨天她显得智慧过人，令人望而生畏；今天却像是脆弱的孩子，在威廉眼里更加楚楚动人。他突然感到羞耻，这个孩子居然能够让他这么苦恼，他渴望找个什么办法向她表明，他是能够掌握她的。这种感情不啻于欲火中烧。
	她在和一个比她小三岁左右的男孩一起玩。他露出一股坐不住和不耐烦的神气：他不喜欢那游戏。威廉从这两个做游戏的人身上看出了同胞手足的相似之处。确实，那男孩的样子很像威廉记忆中儿时的阿莲娜，也长着扁鼻子，留着短头发。这一定是她弟弟理查，伯爵领地的嗣子。
	威廉又走近了些。理查抬头看了他一眼，就又把注意力回到游戏板上。阿莲娜一点不分神。他们那块漆木板是个十字形，分成不同颜色的方块。数字块似乎是象牙做的，黑白两色。那游戏显然是九子棋的一种变种，可能是阿莲娜的父亲从诺曼底带回来的礼物。威廉更感兴趣的是阿莲娜。她俯身在木板上时，上衣的领口弯下去，他便看见了她乳房的上部。那对乳房和他想象的一样大。他口干舌燥了。
	理查在板上移动了一个数字块，阿莲娜说：“错了，你不能那么走。”
	那男孩生气了。“怎么不行？”
	“因为那违反规则，傻瓜。”
	“我不喜欢规则，”理查使着性子说。
	阿莲娜勃然大怒。“你必须遵守规则！”
	“为什么？”
	“你就得遵守，这就是理由！”
	“哼，我偏不，”他说，还把木板抓翻在地，把数字块抛得四处翻飞。
	阿莲娜疾如闪电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他大哭起来，他不单脸上刺痛，自尊心也被刺痛了。“你——”他犹豫了一下，“这个该死的混蛋，”他叫着。他转过身跑开——但刚跑出三步，就撞到了威廉的怀里。
	威廉用一只胳膊抱起他，把他举在半空。“可别让教士听到你这么骂你姐姐，”他说。
	理查扭动着身子尖叫起来，“你把我弄痛了——放开我！”
	威廉又举了他一会儿。理查不再挣扎，放声大哭。威廉把他放下，他流着泪跑开了。
	阿莲娜瞪着威廉，忘了她的游戏，困惑地把眉毛拧到一起。“你跑这儿来干吗？”她说。她的声音低沉而平静，像是个上了年纪的人的嗓音。
	威廉坐在条凳上，对于刚才这样摆布理查相当得意。“我来看你，”他说。
	她脸上掠过警觉的神色。“干吗？”
	威廉坐的位置刚好能盯着楼梯。他看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下楼来到大厅，那人的装束像个高级佣仆，戴着一顶圆帽，穿着细布紧身衣。那佣仆向什么人打了个招呼，一个骑士和一个士兵一起走上楼梯。威廉重新看着阿莲娜。“我想和你谈一谈。”
	“谈什么？”
	“谈谈你和我。”他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看见那佣仆走了过来。那人走路的姿态有点带女人气。他的一只手里拿着一块圆锥形的褐色的糖，显得脏兮兮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节弯弯曲曲的根状东西，像是姜。那人显然是家中的总管，刚才去过伯爵居室中一个锁着的盛香料的橱柜，为今天的饭食取贵重的作料，现在正给厨师送去，大概是为酸苹果馅饼加糖，为七鳃鳗加姜。
	阿莲娜随着威廉的目光望过去。“噢，你好，马修。”
	那总管微笑着，给她掰了一块糖。威廉觉察到马修非常疼爱阿莲娜。她的举止中一定有什么东西让他感到她不痛快，他的微笑变成了皱眉，关切地说：“一切都好吗？”他的声音十分柔和。
	“都好，谢谢。”
	马修看见了威廉，脸上露出了惊讶。“是年轻的威廉&middot;汉姆雷吧？”
	威廉因为被认出来很尴尬，尽管人家认出他是很自然的。“把糖留给小孩子吧，”他说，其实人家并没有给他，“我不喜欢吃糖。”
	“好的，老爷。”马修的样子表明，他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差点惹起乡绅的少爷们生气。他转过身去，面对着阿莲娜，“你父亲带回来一些漂亮的软缎——待会儿我拿给你看。”
	“谢谢你，”她说。
	马修走开了。
	威廉说：“娘娘腔的傻瓜。”
	阿莲娜说：“你干吗对他这么粗暴？”
	“我不允许仆人叫我‘年轻的威廉’。”这么说可不是向女士求婚的良好开端，威廉心中一沉，意识到他第一步就没迈好。他应该迷人才对。他满脸堆笑地说：“如果你是我的妻子，我的仆人会叫你夫人的。”
	“你来这儿是谈婚事的吗？”她说，威廉从她的腔调里听出了不信任的味道。
	“你不了解我，”威廉用申辩的语气说。他痛苦地意识到，他无法左右这场谈话。他原先想好，先扯些闲谈，然后才人正题，但她却直截了当，迫使他开门见山了。“你把我看错了。上次我们见面时，不知我做了什么事惹得你不喜欢我了；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也太匆忙下结论了。”
	她眼睛望着一边，考虑着如何作答。威廉看着她身后，那名骑士和那个士兵从楼上下来，走出大门，样子像是有公务在身。过了一会儿，一个穿教士长袍的人——大概是伯爵的秘书——从上面下来，招了下手。两名骑士站起身走上楼去：那个披红衬里斗篷的莱姆的拉尔夫和一个年龄大些的秃头顶。显然，等在大厅的人要三三两两地到伯爵的房间去见他。可是为什么事呢？
	“经过这么长时间以后？”阿莲娜讲话了。她在压抑某种感情。可能是气愤，但威廉隐隐地感到是嘲笑，“经过这么多的麻烦、气恼和谣言之后，就在总算已经风平浪静的现在，你来告诉我我误会了？”
	她这么一讲，看来确实有点难以置信，威廉也明白了。“其实还没有风平浪静——人们还在议论，我母亲还是怒不可遏，我父亲在人前还是抬不起头来。”
	“对于你们来说，这一切都关乎到家族荣誉，是吧？”
	她的口气里有一种危险的味道，但威廉却忽略了。他刚刚弄明白伯爵正在和这些骑士及士兵忙着干什么：他在往外派人送信。“家族荣誉？”他心不在焉地说，“是的。”
	“我知道我该想到荣誉，想到家族的联盟及其他一切，”阿莲娜说，“但并不是说，这些都有了就要结婚了。”她似乎在斟酌着，过了一会儿才做出决定，“也许我该和你说说我母亲。她恨我父亲。我父亲人不坏，实际上很了不起，我爱他，但他严肃、严格得可怕，而且他从来不了解母亲。她是个快乐、开心的人，喜爱放声大笑，喜欢讲故事和音乐，可是父亲把她弄得很痛苦。”威廉模模糊糊地觉察到阿莲娜的眼里有泪水，但他一心只想着送信的事。“所以她才死了——因为他不准她高兴。我知道的，而且他也晓得的，你明白了吧。因此他保证他绝不让我嫁给我不喜欢的人。你现在了解了吧？”
	那些送出去的信都是命令，威廉心里想道；给巴塞洛缪的朋友和同盟们的命令，警告他们要做好战斗准备。而信使们就是证据。
	他意识到阿莲娜在瞪着他。“嫁给你不喜欢的人？”他重复着她最后几个字说，“难道说你喜欢我？”
	她眼中闪过怒意。“你刚才就没听，”她说，“你心里就知道你自己，哪怕一会儿也不肯想想别人的感情。上次你来这儿，你做了什么？你一劲地说呀说的，讲的全是你自己，连一句话也没问我！”
	她的声音已经提高到喊叫的程度了，她停下来时，威廉注意到房间另一头的人都静静地在听。他感到很窘。“别这么大声，”他对她说。
	她不管不顾。“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吗？好吧，听我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没教养。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简直大字不识。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只对你的狗、你的马还有你自己感兴趣。”
	猫脸吉尔伯特和来自吉洛姆的杰克这时笑出了声。威廉觉得自己脸都红了。这些人算什么货色？他们不过是骑士，居然敢笑话他，珀西&middot;汉姆雷爵士的公子。他站起身。“好吧，”他急忙说，想制止阿莲娜。
	但是毫无效果。“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自私、笨拙和愚蠢，”她叫道。这时，所有的骑士都大笑起来。“我不喜欢你，我看不起你，我恨你，我讨厌你。就是因为这个我不愿嫁你！”
	骑士们欢呼鼓掌。威廉心里畏缩了。他们的笑声使他感到自己渺小、软弱和无奈，像个小男孩似的，他小时候就整天都被人吓唬。他转过身，背对着阿莲娜，使劲控制自己的表情，隐藏自己的心情。他迈着大步尽快穿过房间，只是没有跑而已，这时骑士的笑声更大了。他终于走到门口，拽开门，磕磕绊绊地到了外面。他把大门在身后甩上，快步跑下楼梯，内心的耻辱憋得他喘不过气；他一路穿过泥泞的院子走到门口，渐远渐低的嘲笑声一直在他耳畔响着。
	从伯爵城堡通向夏陵的小路，走出一英里左右就要穿过大道。在交叉路口，往北去可达格洛斯特和威尔士边界，往南去可达温切斯特和海边。威廉和瓦尔特转向南边。
	威廉的极度痛苦变成了异常的愤恨，他直气得话也说不出来了。他想伤害阿莲娜，杀死所有那些骑士。他恨不得把剑戳进每一张发笑的嘴，一直插到每个喉咙。他已经想到了一种办法至少在他们当中的一个人身上报仇。如果成功了，他就会同时拿到他所需要的证据。这种前景使他得到一种残忍的慰藉。
	首先他必须抓住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大路一进入林地，威廉就下马步行。瓦尔特尊重他的心情，一言不发地跟着他。威廉来到一条较窄的岔路跟前站住了。他转过身来，对着瓦尔特说：“咱俩谁的刀使得好，你还是我？”
	“近处交手，我要好些，”瓦尔特谨慎地说，“但你投得更准，老爷。”他生气的时候，他们都叫他老爷。
	“我想你能陷住一匹疾驰的惊马，把它绊倒吧？”威廉说。
	“是的，用一根结实的棒子。”
	瓦尔特走开了。
	威廉牵着两匹马穿过树林，把它们拴在远离大道的一块空地上。他卸下马鞍，从钉环上解下一些绳索——足够捆住一个人的手脚还有余。他的计划很粗糙，但已经来不及再想更周密的安排了，因此他只好听天由命。
	他转回大道的路上，发现了一株倒在地上的橡树的粗枝，又干又硬，就用做棍棒。
	瓦尔特已经拿着他的棒子等着了。是威廉给他挑的那处地方，在靠近小路长着的一株粗壮的山毛榉背后，可以让侍从埋伏以待。“别把棒子伸出去太早，那样马会跳过去的，”他警告说，“但也不能拖得太晚，因为绊后腿是摔不倒马的。最好是别在两条前腿中间。还要尽量把棒头牢牢插住地面，马就踢不开了。”
	瓦尔特点了头。“我以前见过这么干的。”
	威廉朝伯爵城堡往回走了三十步左右。他的任务是要把马吓惊，让它疾驰起来，躲不开瓦尔特的棒子。他尽量靠近路边躲藏起来。早晚总会有一个巴塞洛缪伯爵的信使过来的。威廉希望事情会早点发生。他急于想知道这一招能否成功，他不耐烦地想把这事了结。
	那些骑士嘲笑我的时候，不知道我在瞅着他们，他想着，心里略感安慰。但其中一个就要发现了，到那时候他就会后悔不该笑了。到那时候他就会巴不得跪下来吻我的靴子而不是嘲笑我了。他会哭着哀求我饶了他，可是我偏要更狠地揍他。
	他还有别的安慰。如果他的计划奏效了，就会最终导致巴塞洛缪伯爵的垮台和汉姆雷家的复兴。到那时候，所有那些笑话这场取消了的婚礼的人都会吓得发抖，有些人还会比害怕更倒霉的。
	巴塞洛缪的垮台也是阿莲娜的垮台，这可是最要紧的了。随着她父亲以叛逆罪被绞，她那忘形的狂妄和她那优越感也得改变了。到那时候，她要想有软缎和锥糖，就得嫁给威廉。他想象着她又谦卑又后悔地从厨房给他拿来热点心，用那双大大的深色眼睛仰望着他，热切地取悦他，巴望着他的抚爱，她的柔软的嘴唇微张着，求他吻她。
	他的幻想被马蹄敲击大道上冻土的声音所惊破。他抽出刀子掂量着，提醒自己刀子的分量和平衡。刀尖上磨得两面刃都很锋利，便于刺穿。他站直身体，后背平贴在遮着他的树身上，捏着刀刃，大气不出地等着。他很紧张。他害怕甩出刀去没有投中，或者马还没倒下，或者骑手有幸一击而杀死瓦尔特，这样威廉就只好和他单打独斗……蹄声渐近，其中有什么东西让他不安。他看到瓦尔特透过草木焦急地皱着眉头看他：瓦尔特也听到蹄声了。接着，威廉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只一匹马。他得立即做决定。他们要不要袭击两个人？那就太像一场公平的格斗了。他决定放他们走，等到一个独行的骑手再说。这有点令人失望，不过却是最明智的办法。他向瓦尔特挥了下手，表示算了。瓦尔特会意地点点头，又缩回身去隐蔽起来。
	不久，两匹马驰入了视线。威廉看到红绸一闪；是莱姆的拉尔夫。跟着他又看到了拉尔夫同伴的秃头顶。两匹马小跑着过去，从视野中消失了。
	威廉尽管感到失望，还是很满意这证实了他的设想：伯爵派这些人出去送信。然而，他焦急地想知道巴塞洛缪会不会差遣两人一组出来。这样预防是很自然的，只要可能，结伴而行总要安全些。另一方面，巴塞洛缪要送很多信，可是人手又有限，他可能会认为一次派两名骑士有点多余。再者，这些骑士都是习武好斗的人，可以指望他们对一般的强盗狠揍一通——强盗讨不到什么便宜，因为骑士没什么好抢的，只有一把剑，要是应付不好盘查，很难出手转卖的；再有就是马匹，很少能遭到伏击而不伤残的。在森林里，骑士比大多数人要安全。
	威廉用刀柄搔着头。两种可能都有。
	他定下心来等候。森林里静悄悄的，冬日的阳光无力地爬出云端，刚刚照进浓密的绿荫中来，没过多久就又消失了。威廉的肚子提醒他已经过了吃饭时间了。几步之外有一头鹿跨过小路，没有觉察到正被一个饥肠辘辘的人盯着。威廉没有耐心了。
	要是再有一对骑手过来，他决定，他就要出击了。虽说有点冒险，但他处于偷袭的有利地位，再说他还有瓦尔特，那可是个吓人的斗士。何况，这可能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知道他可能会被杀死，而且他也害怕，但那也总比活着不断受辱要强。至少，死于战斗是个光荣的结局。
	最好的是，他想，阿莲娜独自骑着一匹小白马出现。她从马上摔下来，擦伤四肢，跌进荆棘丛中。她的柔嫩的皮肤会被扎破，流出鲜血。威廉就跳到她身上，把她紧按在地，让她受辱。
	他得意地继续想下去，幻想着她受伤的细节，玩味着他骑在她身上时她胸脯的起伏，想象着当她明白自己完全陷入他的掌握之中时，脸上那种可怜的恐惧表情；随后，他又听到了马蹄声。
	这次只有一匹马。
	他站直身子，拿起刀子，靠紧大树，竖起耳朵又听着。
	这是一匹又好又快的马，不是战马，大概是匹地道的骏马。马背上载的重量平常，似乎骑手并没有身穿甲胄，马走近的速度也是那种能坚持一整天的不紧不慢的小跑，所以马根本没有喘粗气。威廉和瓦尔特交换了一下目光，点了点头：就是这次这个人了，抓住他作证据。他举起右臂，捏住刀尖。
	远处，威廉自己的马嘶叫起来。
	马嘶声在寂静的森林里传得很远，而且压倒了跑近的马的嗒嗒蹄声，清晰可闻。那匹马听到了这嘶声，不再小跑。骑手说了声“吁”，放慢马速，让马慢走。威廉在心里骂了一句。骑手这下该警惕了，把一切都弄得难上加难了。太晚了，威廉后悔没把自己的马送到更远的地方。
	他不确定走近的马现在还有多远。一切都弄糟了。他强按自己，没有探头从树后往外看。他使劲听着，精神紧张极了，突然间他听到那马在喷着响鼻，近得惊人，跟着就离他站的地方只有一步之遥了。马先看见了他，然后他才看到了马。马受惊后退，骑手也惊叫了一声。
	威廉咒骂了一声。他突然醒悟，那马可能转过身去，朝反方向惊跑，他躲到树后，再从另一边绕出来，到了马的身后，举起了准备投掷的手臂。他瞥见一眼那骑手，络腮胡子，皱着眉头，一边扯住缰绳，原来是猫脸吉尔伯特，那个结实的老家伙。威廉投出了刀子。
	那一下投得棒极了。刀子按预定的最佳部分扎到了马的臀部，有一英寸左右插进了肉里。
	那马像人吃惊一样愣了一下，接着，没等吉尔伯特反应过来，就发疯地向前一蹿，用最高速度奔跑起来——正好冲近瓦尔特的伏击点。
	威廉在后面追着。那马转瞬间就来到瓦尔特那儿。吉尔伯特根本没去控制他的坐骑——他为坐稳在鞍上正手忙脚乱。已经跑到瓦尔特的位置了，威廉心想：快，瓦尔特，快！
	瓦尔特把时间把握得恰到好处，威廉完全没有看清，那棒子是怎么从树后抛出来的。他只见马失前蹄，像是一下子无力地瘫软了下去。接着后腿好像绊上了前腿，四条腿全搅在了一起。最后，马头垂下去，后臀蹶着，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吉尔伯特在空中飞起。随后赶到的威廉被倒在地上的马挡住了。
	吉尔伯特稳稳地落在地上，一翻身，便跪了起来。威廉一时担心他会跑掉。跟着瓦尔特从矮树丛中钻出，凭空一跃，扑到吉尔伯特的背上，把他砸趴下了。
	两个人全都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们同时稳住了身子，威廉吃了一惊，看到狡猾的吉尔伯特已经站好，手中多了一把刀。威廉跃过地上的马，就在吉尔伯特举起刀子的刹那，挥动橡木棍朝吉尔伯特抡过去。棍子击中了吉尔伯特头的侧部。
	吉尔伯特摇晃了一下，还是站住了脚。威廉骂他可真够硬朗的。威廉抽回木棍准备再砸，但吉尔伯特比他还快，用刀向威廉猛戳过来。威廉的那身衣服是拜访的礼服，不是为了格斗穿的，锋利的刀刃划透了他的细羊毛斗篷；但他及时往后一跳，没有扎到皮肉。吉尔伯特继续逼向前来，让他只顾站稳步子，没法挥舞木棍。吉尔伯特每戳一刀，威廉就后退一步；但威廉一直疲于招架，稳不住身子，而吉尔伯特却迅速地靠近了。威廉突然担心起自己这条命来。这时瓦尔特从吉尔伯特背后上来，从他下面踢着了他的双腿。
	威廉低下头松了口气。刚才那瞬间他还以为他活不了了。他为瓦尔特而感谢上帝。
	吉尔伯特还想站起来，可是瓦尔特踢中了他的脸。威廉用木棍狠狠地抡了他两下，之后吉尔伯特就躺倒不动了。
	他们把他翻过身，面朝下，瓦尔特骑在他的头上，由威廉反绑了他的双手。接着威廉又脱下吉尔伯特的长靴，用一根结实的皮马具，把他的两只脚踝捆在一起。
	他站起身来。他朝瓦尔特咧嘴一笑，瓦尔特也微微一笑。把这个滑头的老斗士捆绑得结结实实之后，他们总算松了口气。
	下一步是让吉尔伯特招供。
	他开始苏醒过来。瓦尔特给他翻了个身。吉尔伯特看见威廉后，他做出认出他的表情，随后就是吃惊，再后又是害怕了。威廉心里痛快了。吉尔伯特已然为笑话我后悔了，威廉想。一会儿他就会后悔不及了。
	吉尔伯特的马已经利落地站了起来。它跑开几步，就又停下，这时正回头看着，喘着气，每当风吹草动都要惊动一下。威廉的刀已经从马臀上掉落。威廉拣起刀子，瓦尔特去牵马。
	威廉聆听着路上骑手的声响。随时都可能有另一位信使驰来的。如果出现了那种情况，就要把吉尔伯特拖到看不见的地方，并且要他别出声。但是没有骑手到来，瓦尔特没费多大劲，就把吉尔伯特的马牵了回来。
	他们把吉尔伯特横搭在他的马背上，然后牵上马，穿过树林，到威廉拴他们自己坐骑的地方。那两匹马嗅到从吉尔伯特的马臀伤口流出的血味都激动起来，因此威廉只好把它拴远一点。
	他四下打量想找一棵适合的树。他瞄上了一棵榆树，上面有一根粗树枝伸出来，离地面有八九英尺高。他指着那儿对瓦尔特说：“我想把吉尔伯特吊到那根粗树枝上。”
	瓦尔特带着施虐的笑意。“你打算拿他怎么办，老爷？”
	“你就会看到的。”
	吉尔伯特的那张厚脸皮吓得发白。威廉把一根绳子穿过那人的两个腋窝，在他背后拴牢，再把绳子甩过那粗树枝。
	“把他吊起来，”他对瓦尔特说。
	瓦尔特拽起吉尔伯特。吉尔伯特挣扎着，挣脱了瓦尔特的手，落到了地上。瓦尔特拣起威廉的木棍，打吉尔伯特的脑袋，直到他昏过去，然后再把他拽起来。威廉把绳子的另一头在粗树枝上绕了几圈，把它拉紧。瓦尔特松开吉尔伯特，他就在粗树枝上轻轻摇晃，脚离地有一英尺高。
	“拣点干柴来，”威廉说。
	他们在吉尔伯特脚下堆起木柴，威廉用燧石打出火，点燃了火堆。过了一会儿，起了火苗。热气烤醒了吉尔伯特。
	当他弄明白他的处境时，他开始吓得哼哼。“求你了，”他说，“求你把我放下来。我对不起，不该笑话你，饶了我吧。”
	威廉不言语。吉尔伯特低声下气的哀求让他很满意，但这还不是威廉的目的。
	当火开始烧到吉尔伯特的光脚趾时，他屈起膝盖，让脚离火远一点。他脸上冒着汗，他的衣服发出淡淡的焦煳味。威廉琢磨着火候，觉得可以开始盘问了。他说：“你们今天到城堡里去干吗？”
	吉尔伯特瞪大眼睛看着他。“去表示敬意，”他说，“这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要表示你的敬意？”
	“伯爵刚从诺曼底回来。”
	“你们不是给特意叫去的？”
	“不是。”
	这可能是实话，威廉寻思着。拷问一个囚犯可没有他原先想象的那么干脆。他又想了想。“你们上楼到伯爵的房间去，他对你说了些什么？”
	“他向我致意，感谢我欢迎他归来。”
	在吉尔伯特的眼睛里有没有一丝会意的警觉神色呢？威廉也不确定。他说：“还有呢？”
	“他问候我们家和我们村。”
	“没别的啦？”
	“没了。你干吗在乎他说了什么？”
	“他对你说了什么关于斯蒂芬国王和莫德皇后的话没有？”
	“没有，我告诉你！”
	吉尔伯特老弯着腿，坚持不下去了，他的一双赤脚落到了往上蹿的火苗里。过了片刻，他爆发出极度痛苦的嚎叫，他的身体剧烈地抽搐起来。阵阵痉挛时时抽得他的脚离开火苗。这时他意识到他可以前后晃动来减轻烧痛。可是每次摇摆经过火苗时，他就又叫起来。
	威廉再次弄不清吉尔伯特说的到底是不是实话了。没有办法来证实。可以假定，在某一点上，他痛极难忍，宁可说出任什么威廉想要他说的话，在绝望之中求得一点缓解；所以重要的是不能让他太清楚自己想听的事，威廉忧虑地想。谁会想到折磨人居然这么难呢？
	他把语调放平静，几乎像是在谈话。“你现在到哪儿去啊？”
	吉尔伯特疼得厉声尖叫，沮丧地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到哪儿去？”
	“回家！”
	这人失去控制了。威廉知道他住的地方，是从这里向北，他可是朝反方向走的。
	“你到哪儿去？”
	“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我知道你什么时候撒谎，”威廉说，“干脆告诉我实话。”他听到瓦尔特低声一吼，表示赞同，心想：这下让我抓住了。“你到哪儿去？”他第四次问出这句话。
	吉尔伯特已经没力气再摇晃身体了。他一边痛苦地呻吟着，一边停到了火堆上，又一次弯起腿躲着火苗。但这会儿火已经烧旺，火苗高得烧焦他的膝盖了。威廉留心到一股气味，似乎曾经嗅到过，又有点令人恶心；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是烧焦皮肉的气味，之所以嗅过，是因为像是开饭的气味。吉尔伯特的腿和脚都已烧得发乌，绽裂，他小腿上的毛都已焦黑；他肉里的脂肪滴到火中，嗞嗞作响。威廉看着他的极度痛苦，简直入迷了。吉尔伯特每叫一声，威廉都感到一阵深深的刺激。他有权让一个人全身痛苦，对此他深为满意。这有点像他把一个女孩关到一处别人听不到她叫嚷的地方，只有他和她两个，他把她按在地上，把她的裙子撩起到她腰际，心中确信此时他可以毫不受阻地占有她了。
	他几乎不大情愿地又问：“你到哪儿去？”
	吉尔伯特强压没有叫喊，说道：“到舍伯恩去。”
	“去干吗？”
	“把我放下来，为了耶稣基督的爱，我把一切全告诉你。”
	威廉感到已经胜利在握了。这可是深深的满足。但他还没完全到达终点。他对瓦尔特说：“把他的脚挪出火来。”
	瓦尔特抓住吉尔伯特的上衣，往怀里拉，让他的双腿离开火苗。
	“说吧，”威廉说。
	“巴塞洛缪伯爵在舍伯恩一带有五十名骑士，”吉尔伯特用窒息的叫声说，“我要去召集他们，带他们到伯爵城堡来。”
	威廉脸上露出微笑。他的一切猜测都被极其满意地证实是丝毫不差的。“那么伯爵计划用这些骑士做什么呢？”
	“他没有说。”
	威廉对瓦尔特说：“再烧他一会儿。”
	“别！”吉尔伯特尖叫，“我来告诉你。”
	瓦尔特犹豫着。
	“快说，”威廉警告说。
	“他们要为莫德皇后而战，反对斯蒂芬，”吉尔伯特终于说了。
	果然如此，这就是证据了。威廉品尝着他的成功。“当我在我父亲面前问你这件事时，你会同样回答吗？”他说。
	“会的，会的。”
	“当我父亲在国王面前问你这件事时，你仍然会讲实话吗？”
	“会的！”
	“用十字架起誓。”
	“我用十字架起誓，我会讲实话的！”
	“阿门，”威廉得意地说，动手扑灭火堆。
	他们把吉尔伯特捆在他的马鞍上，在前面扯着缰绳，然后缓步向前骑去。那名骑士勉强能够坐直，威廉并不想让他死，因为他一死就没用了，所以他尽量不对他太粗暴。他们在过一条小河时，他往那骑士烧焦的脚上泼了些冷水。吉尔伯特疼得直叫，但这可能对他有好处。
	威廉感到夹杂着一种古怪的沮丧的奇妙的胜利滋味。他还从来没杀过人，但他巴不得能够杀死吉尔伯特。折磨一个人而又不杀死他，就像扒光一个女孩的衣服又不强奸她。他越想到这些，就越觉得需要一个女人。
	或许等他回到家……不，那就顾不上了。他得把这一切经过报告他父母，他们会让吉尔伯特在一个教士或一些别的证人面前招供；然后他们得计划活捉巴塞洛缪伯爵，这事必须在明天办好，赶在巴塞洛缪纠集了太多的战士之前。不过，威廉还没有想出一个偷袭城堡而不需长期围困的办法……
	他正在灰心地想着，他可能要有很长一段时间，连一个动人的女人都见不着，就在这时，在他前面的大道上刚好出现了一个女人。
	那是五个人的一伙，正朝威廉走来。其中一个是个长着深色头发的二十五岁上下的女人，不大像是个姑娘，但还蛮年轻。当她走近的时候，威廉更感兴趣了，她相当漂亮，她的深棕色头发留着垂到眉际的刘海，她的深陷的眼睛专注而呈金黄色。她身段苗条，曲线柔和，皮肤光滑，晒得褐黑。
	“等一等，”威廉对瓦尔特说，“把那位骑士留在你身后，我要和他们谈话。”
	那一伙人站住脚，警觉地看着他。他们显然是一家人：一个高个子男人大概是丈夫，一个长得挺高但还没长胡子的小伙子，还有一对瘦小的孩子。那男人有点面熟，威廉一惊，想起来了。“我认识你吧？”他说。
	“我认识你，”那人说，“而且我还认识你的马，因为你和你的马差点杀死了我女儿。”
	威廉开始回忆起来了。他的马没踩到那孩子，但是离得很近了。“你当时在给我盖房子，”他说，“在我解雇你的时候，你要求付钱，几乎是威胁我。”
	那人一副对抗的神情，但并没有否认那事。
	“如今你没那么得意了，”威廉轻蔑地哼了一声说。全家人都显得在挨饿。今天原来是个和得罪过威廉&middot;汉姆雷的人算账的好日子。“你饿吗？”
	“不错，我们饿，”那建筑匠用一种阴沉的愤怒声调说。
	威廉又看着那女人。她站在那里，两腿微微叉开，下巴抬起，无畏地瞪着他。他的情欲被阿莲娜煽热了，此刻他要在这女人身上发泄。她会蛮带劲的，他很有把握，她会挣扎，会抓你。那样更过瘾。
	“你没娶这个姑娘，是吧，建筑工？”他说，“我记得你老婆——一头丑母牛。”
	建筑匠的脸上掠过痛苦的阴影，他说：“我妻子死了。”
	“而你还没带这个去教堂，对吧？你没有一个便士付给教士。”在威廉背后，瓦尔特直咳嗽，马匹不安地移动着。“假如我给你钱买吃的，”威廉对那建筑工说，逗弄着他。
	“我将感激地接受，”那人说，尽管威廉看得出这样低声下气伤害了他。
	“我不是要送你礼物。我要买你的女人。”
	那女人自己开口了。“我可不是出卖的，小孩。”
	她的嘲讽击中了要害。威廉动火了。我要让你看看我到底是条汉子还是个孩子，他想，等到我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再看吧。他对那建筑工说：“我要给你一镑银便士买她。”
	“她可不是出卖的。”
	威廉的怒火上升了。给一个挨饿的人钱都遭到拒绝，实在令人气愤。他说：“你这个傻瓜，要是你不拿钱，我就用我的剑刺穿你，然后当着孩子们的面操她！”
	那个建筑工的胳膊在斗篷下动了动。他一定是有什么武器，威廉想。他个子高大，别看他瘦得跟柴火棍一样，为了救他的女人，他会拼死一搏的。那女人把她的斗篷往旁边一甩，手摆在她腰间那把长刀的把上。那个最大的男孩个子也不小，也够麻烦的。
	瓦尔特说话了，声音虽低但听得清楚。“老爷，没时间折腾这个了。”
	威廉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他得把吉尔伯特带回汉姆雷庄园的宅邸。这事太重要了，不能因为为一个女人吵架而耽搁了。他只好压下他的欲火了。
	他看着这一家五口人，他们衣着破烂，忍饥挨饿，却准备和两个骑马仗剑的粗壮汉子决一死战。他不能理解他们。“好吧，那你们就饿到死吧，”他说。他踢了马一下，向前小跑而去，没过多久，就看不见他们了。
	二
	等他们离开碰上威廉&middot;汉姆雷的地方有一英里左右的时候，艾伦说：“我们现在可以走慢点了吧？”
	汤姆这才意识到他一直在大步狂奔。刚才在那儿，有一阵子他给吓坏了，看样子他和阿尔弗雷德似乎要和两个骑马仗剑的人格斗了。汤姆连一件武器都没有。他曾经伸手到斗篷下边去拿他那建筑工的大锤，那时才痛苦地记起，好几个星期以前他就把它卖掉，换了一袋燕麦。他想不出威廉为什么会最后退缩了，但他还是要尽量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以防那位年轻的老爷邪恶的小脑瓜中又转了念头。
	汤姆在王桥主教的宫殿那儿没能找到工作，他在所有别的地方也全都失败了。然而，在夏陵附近有一个采石场，而采石场——不同于建筑工地——在冬天雇的人和夏天一样多。当然，汤姆通常的工作比采石工更需要技术，赚钱也更多，但他顾不得考虑那个了。他一心只想养活他的家人。夏陵的采石场属巴塞洛缪伯爵所有，有人告诉汤姆，在镇西几英里外伯爵的城堡里可以找到他。
	如今他有了艾伦，他就得比以前更拼命为生活挣扎了。他知道，她为了爱，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和他啮合在一起，而没有仔细衡量其后果。尤其是，她并不清楚汤姆要找到工作有多么困难。她并没有真正面对他们也许熬不过这个冬天的可能性。汤姆不肯打破她的幻觉，因为他想要和她厮守在一起。但是，一个女人终归会把她的孩子置于其余一切之前，汤姆担心艾伦会离开他。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星期：七个绝望的白天和七个欢乐的夜晚。每天早晨，汤姆睁眼醒来都充满幸福和乐观。随着一天挨过去，他会感到饥饿，孩子们觉得疲乏，艾伦就变得忧愁烦躁。有些天有人给他们东西吃——就像那次他们遇到了那个背乳酪的修士——有些天他们嚼艾伦存的晒干的野味肉条。那就像吃鹿皮，但总还比没东西可吃要强。然而等天黑下来，他们躺下入睡时，已是饥寒交迫，只好互相抱着保暖；过一会儿他们就会开始抚摩和亲吻。起初，汤姆还总想立刻就进到她里边，但她轻柔地拒绝他，她想玩的、亲的时间长一些。他按照她的办法去做，果然销魂。他大胆地探究着她的肉体，抚爱她的那些部位都是他在埃格妮丝身上从未触及过的：她的腋窝，她的耳朵，她的屁股沟。有些夜里，他俩把头钻在斗篷底下，一起咯咯地笑。在别的时候，他们也柔情缱绻。一天夜里，当他们单独待在一家修道院的客房里时，孩子们全都累得马上酣睡，她既主动又坚持，指导着他，教给他怎样用手指激起她的情欲，他照着做了，感到被她的不害羞弄得很开心，很冲动。等事完之后，他们就入睡了，解疲乏的睡眠，用爱冲洗掉白天的恐惧和气愤。
	现在是正午时分。汤姆判断威廉&middot;汉姆雷已经相距很远，于是决定停下来休息一下。他们除了肉干没有别的东西可吃。不过，那天早晨他们曾在一个独家农户那里讨得一些面包，那位农妇还用一个没有塞子的大木瓶盛了些淡啤酒，告诉他们留下瓶子用。艾伦匀下了半份啤酒留在午饭时喝。
	汤姆坐在一个宽大的老树桩的边缘上，艾伦坐在他身旁。她喝完一大口，把啤酒递给他。“你想吃点肉吗？”她问。
	他摇摇头，喝了些啤酒。他可以轻易地把啤酒喝光，但他还是给孩子们留下了一些。“省着点肉，”他对艾伦说，“不过，我们也许能在城堡里吃到晚饭。”
	阿尔弗雷德嘴对着瓶口喝干了啤酒。
	杰克垂头丧气，玛莎哭了起来。阿尔弗雷德古怪地龇牙一笑。
	艾伦看着汤姆。过了一会儿她说：“你不该让阿尔弗雷德沾光。”
	汤姆耸了耸肩。“他比他俩大——他需要的多。”
	“他总是得到一大份。两个小的也得有些什么吃啊。”
	“插手孩子们的争吵白耽搁工夫，”汤姆说。
	艾伦的声音严峻起来了。“你是说，阿尔弗雷德可以随他高兴欺侮两个小的，你却不闻不问。”
	“他没欺侮他们，”汤姆说，“孩子们总要打架的。”
	她摇着头，像是莫名其妙。“我不了解你。从哪方面说，你都是好心眼的人。但是只要阿尔弗雷德一搅进去，你就瞎了眼了。”
	汤姆觉得，她把事情夸大了，但他不想让她不高兴，于是他说：“那就给两个小的一些肉吃吧。”
	艾伦打开了她的袋子。她脸上还是不大高兴。她给玛莎切下一条肉干，也给杰克切了一条。阿尔弗雷德伸出手来要，但艾伦没理睬他。汤姆认为她应该给他一些。阿尔弗雷德并没有错，艾伦只是不了解他。他是个大孩子，汤姆骄傲地想，他胃口很好，脾气很急，如果这也算罪过的话，那全世界的大半小子都得遭到诅咒了。
	他们休息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往前走。杰克和玛莎走在前面，嘴里还嚼着皮革似的肉干。这两个小一点的孩子处得很好，尽管他们年龄不同——玛莎六岁，杰克大概有十一二岁。但玛莎觉得杰克特别迷人，而杰克似乎对于有一个孩子一起玩这种新的生活经历非常高兴。遗憾的是，阿尔弗雷德不喜欢杰克，这是汤姆没想到的，他原以为杰克还没有成人，阿尔弗雷德犯不上轻视他；但事实并非如此。阿尔弗雷德身强力壮，这是不用说的，但小杰克却头脑聪明。
	汤姆不想去操这份心。他们还都是孩子嘛。他脑子里有的是事情要想，没时间为孩子吵架烦恼。有时候他悄悄怀疑，他到底还能不能再找到工作。他也许就会一天天这么在大路上走下去，直到他们一个个死去：某个冰冷的早晨发现一个孩子浑身冰凉，已经断气；另一个弱得抵挡不住一次发烧；艾伦被一个威廉&middot;汉姆雷那样的过路的恶棍杀害；汤姆自己则日渐消瘦，到某天早晨衰弱得站不起身，只好躺在林地上，直到失去知觉。
	当然，艾伦会在那一切发生之前就离开他的。她会回到她的山洞里去，那儿还有一桶苹果和一袋坚果，可以支撑两个人活到春天，但五个人吃却不够。她如果真走，汤姆会心碎的。
	他不知道那婴儿如何了。修士们叫他乔纳森，汤姆喜欢这个名字。按照那个带着乳酪的修士的说法，这名字的意思是来自上帝的礼物。汤姆回想起小乔纳森出生时的样子：红红皱皱的皮肤和秃秃的脑袋瓜。他现在会不一样了，对一个新生婴儿来说，一星期是很长的时间呢。他个子已经长大，他的眼睛会睁得更大。如今他再不会被他周围的世界轻易遗忘了，一个大的响声会让他跳一下，一支催眠曲会让他安静下来。在他需要打嗝的时候，他的嘴角会翘起来。那些修士可能不懂那是他在喘气，还以为他真的笑了。
	汤姆希望他们把他带好。那个带着乳酪的修士给他的印象是：他们都是心眼好又能干的人。无论如何，他们照顾他总比既没家又没钱的汤姆要强。有朝一日我真能当上一个大工程的匠师，一星期能挣上四十八便士外加津贴，我要捐钱给那座修道院，他想。
	他们走出森林，不久就看到了城堡。
	汤姆精神来了，但他竭力压下他的热情；他好几个月来已经饱尝失望之苦，已经懂得了：开始时希望越大，到头来失望越深。
	他们走过光秃秃的田野间的一条小路，到了城堡跟前。玛莎和杰克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大家全都停下来看着。那是一只鹪鹩，小得几乎看不到。玛莎弯下腰去看，那小鸟就跳开去，显然是飞不起来了。她捉住它，用两手捧着这小东西。
	“它在打颤呢！”她说，“我能感觉出来，它一定是给吓坏了。”
	小鸟不再想跑，卧在玛莎的手心里一动不动，它的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周围的人，杰克说：“我看它是翅膀断了。”
	阿尔弗雷德说：“给我看看。”他从她手里把鸟拿了过去。
	“我们可以看护它，”玛莎说，“说不定它会好起来的。”
	“不，不会的，”阿尔弗雷德说。他的两只大手很快地扭了一下小鸟的脖子。
	艾伦说：“噢，看在上帝的分上。”
	玛莎流下了眼泪，那是那一天她第一次哭。
	阿尔弗雷德哈哈大笑，把鸟扔到地上。
	杰克拣起小鸟。“死了，”他说。
	艾伦说：“你犯什么毛病了，阿尔弗雷德？”
	汤姆说：“他没犯什么毛病。鸟反正就要死了。”
	他继续朝前走，别人跟着他。艾伦又生阿尔弗雷德的气了，这让汤姆很不痛快。为一只该死的鹪鹩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汤姆回忆起自己十四岁时是个什么样子，虽然长得个子像大人，却还是个孩子，生活中的挫折无时不在啊。艾伦说过，只要阿尔弗雷德一搅进去，你就瞎了眼了，但她并不了解。
	横在城壕上、通向城堡大门的木桥像是要散了似的，不过，伯爵可能就愿意这样，桥是进攻者的必经之路，越是摇摇欲坠，城堡就越安全。一道土墙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石头碉楼。他们过了桥，前面是石砌的门楼，如同中间用通道相连的两座塔楼。汤姆想，这里的石头活儿可不少；这些城堡没有一座是全部泥木结构。明天我就可以工作了。他记起了手中拿着得心应手的工具的那种感觉，他把石料断成方块和磨光石面时，凿子在石头上刮擦，鼻孔中沾着石头粉尘的那种干燥感。明天晚上我的肚皮可能会填饱了——是用我挣来而不是讨来的食物。
	走到近处，他用他那建筑工的眼光看出来，门楼顶上的雉堞已经坏了。有些大石头已经掉了，一些地方的女儿墙都成了平平的了。门楼的拱顶上有的石头也松动了。
	城门口有两个哨兵，都是高度警惕的样子。他们大概在预防不测吧。一个哨兵问汤姆是做什么的。
	“我是石匠，希望能在伯爵的采石场上找个活儿，”他回答说。
	“去找伯爵的总管吧，”那哨兵很帮忙地说，“他叫马修。你大概可以在大厅里找到他。”
	“多谢，”汤姆说，“他是什么样的男人？”
	那哨兵向另一个咧嘴一笑，说：“根本算不上什么男人，”说罢两人都放声大笑了。
	汤姆猜想他很快就会弄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了。他进了城门，艾伦和孩子们跟着他。城墙里边的房子大多是木头造的，只有几座的壁脚是石头砌的，有一座全是石头的建筑大概是祈祷室。他们穿过院子时，汤姆注意到城墙一圈上的塔楼都有石头松动和雉堞坍塌的现象。他们走过第二道壕沟，到了上圈，停在了第二个门楼跟前。汤姆告诉哨兵，他要找马修管家。他们全都进了上圈的院子，走近方形石砌主楼。底层的木门向里面的半地下室洞开着。他们上了木梯，进了大厅。
	汤姆一进去，就看见了总管和伯爵都在。他是从服饰上判别他们两人的。巴塞洛缪伯爵穿着一件长的紧身衣，袖子有翻口，镶边上有刺绣。马修管家穿短的紧身衣，式样和汤姆穿的一样，不过是用软料子布做的，他头上还戴了顶圆帽。他们在壁炉旁边，伯爵坐着，管家站着。汤姆走上前去，站在刚好听不见他们谈话的地方，恭候着他们注意到他。巴塞洛缪伯爵身材高大，五十岁出头，头发全白，面容苍白，瘦削高傲。他的样子不像是个慷慨大度的人。总管要年轻些，他站立的姿势让汤姆想起了卫兵的话：根本算不上什么男人。汤姆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大厅里还有好几个人，但谁也没注意汤姆。他等候着，希望感和恐惧感交替涌现。伯爵和总管的谈话似乎要没完没了地进行下去。最后谈话总算结束了，总管鞠了个躬，转到一旁。汤姆向前迈步，心都提到了喉咙。“你是马修吗？”他说。
	“是。”
	“我叫汤姆。建筑匠。我是个出色的手艺人，我的孩子们在挨饿，我听说你们有个采石场。”他屏住了呼吸。
	“我们是有个采石场，不过我看我们不再需要采石工了，”马修说。他回过头去看伯爵，伯爵几乎难以令人察觉地摇了摇头。“不行，”马修说，“我们不能雇你。”
	决定来得如此之快，汤姆的心都碎了。要是人们一本正经地考虑半天，然后抱歉地回绝他，他会更容易经受些。马修不是个狠心的人，汤姆看得出来，但他很忙，汤姆和他这挨饿的一家不过是他需要尽快打发掉的另一项事情。
	汤姆绝望地说：“我可以在这城堡做些修理的活计。”
	“我们有一个工匠，给我们干所有这类的活儿。”马修说。
	一个工匠是个哪行都会的万能匠人，通常学的是木匠。“我是建筑匠，”汤姆说，“我砌的墙结实极了。”
	马修对他的饶舌有点烦了，像是就要说两句气话；这时他看见了孩子们，他的表情又缓和了下来。“我们愿意给你工作，可是我们不需要你。”
	汤姆点点头。他现在应该低声下气地接受总管的话，做出一副可怜相，讨一顿饭和睡一宿的住处。可是艾伦就在他身边，他害怕她会转身就走，于是他又做了最后一次努力。他把声音提高到伯爵能够听清：“我只是希望你们可别很快就打仗。”
	他的这句话比他预料的还有戏剧效果。马修一惊，伯爵站起身来厉声说：“你为什么这么讲？”
	汤姆知道他触动了一根神经。“因为您这儿的防御工事非修不可了，”他说。
	“到什么程度了？”伯爵说，“说具体点，喂！”
	汤姆深吸一口气，伯爵很激动，但很专心听。对汤姆来说，这正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门楼墙上的灰泥有好几处都掉了。这就给撬棍留下了缺口。一名敌军就能很容易地撬下一两块石头；等有了空洞，再推倒城墙就不难了。还有——”他一口气说下去，不容别人评论或争辩——“还有，这儿所有的雉堞都坍毁了。有些地方成了平平的一片。这就让你们的弓箭手和骑士失去了屏障，容易——”
	“我懂雉堞是干什么用的，”伯爵敏感地打断了，“还有吗？”
	“有。这主楼的半地下室有一座木门。我要是进攻这主楼，就穿过木门，在里面放一把火。”
	“如果你是伯爵，你会怎么防范呢？”
	“我就要有一堆切割成形的石块，预备好沙子和石灰来拌浆，还要一个建筑工站在一旁，一遇危险就把门洞砌死。”
	巴塞洛缪伯爵瞪着汤姆。他的淡蓝色眼睛眯着，白皙的前额微蹙着。汤姆从他的表情看不出意思。他是因为汤姆对城堡的防御工事这么挑剔而生气吗？你永远不知道一位老爷对批评会有什么反应。总的说来，最好是让他们自己去犯错误。但汤姆这时只有孤注一掷了。
	伯爵最后像是得出了结论。他转向马修说：“雇下这个人。”
	一声欢呼已经涌到汤姆的喉头，他不得不强咽下去。他简直难以相信。他看着艾伦，两人都高兴地笑了。玛莎还不懂大人的禁忌，立即叫道：“好啊！”
	巴塞洛缪伯爵转身走开，和站在近旁的一名骑士说起话。马修冲汤姆一笑。“你们今天吃午饭了吗？”他说。
	汤姆咽了口唾沫。他高兴得简直要落泪了。“我们还没吃。”
	“我带你们到厨房去。”
	他们急切地跟着总管出了大厅，穿过木桥，到了下圈的院中。马修让他们在外面等着。空气中有一股香甜的气味：他们正在里面烤点心。汤姆的肚子咕咕直响，嘴里涌满口水，都有点刺疼了。过了一会儿，马修拿着一大罐啤酒出来，把酒递给了汤姆。“他们马上就拿来面包和冷咸肉，”他说。他离开了他们。
	汤姆吞了一大口啤酒，把酒罐递给了艾伦。她先给玛莎喝了些，自己又喝了些，再传给杰克。还没等杰克喝，阿尔弗雷德伸手就抢。杰克转过身去，让阿尔弗雷德够不着酒罐。汤姆不想在一切终于好转的时候孩子们又吵架，他正要干涉——从而打破他自己不介入孩子吵架的规定——杰克又转回身来，和和气气地把酒罐递给了阿尔弗雷德。
	阿尔弗雷德把嘴对准罐口开始喝起来。汤姆只喝了一口，心想酒罐还会再转回到他手里；但阿尔弗雷德摆开架式要一口气喝干。这时，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就在阿尔弗雷德倒过酒罐要喝光最后一口啤酒的时候，有个小动物似的东西掉出来落到了他的脸上。
	阿尔弗雷德吓得叫了一声，放下了罐子。他从脸上抹掉那毛茸茸的东西，往后一跳。“这是什么？”他惊呼道。那东西掉在了地上。他低头细看，脸色变得煞白，厌恶得直抖。
	他们全都看见了。是那只死鹪鹩。
	汤姆和艾伦交换了一下眼色，他俩都望着杰克。刚才杰克从艾伦手中接过酒罐，然后背转了一会儿身子，像是要躲开阿尔弗雷德，后来又出奇地自愿把酒罐递给阿尔弗雷德……
	此时他静静地站着，看着惊慌的阿尔弗雷德，他那张年轻又老成的聪明面孔上，露出一丝淡淡的满意微笑。
	杰克知道他会为这件事吃点苦头了。
	阿尔弗雷德会想办法报复的。别人没看见的时候，也许阿尔弗雷德会揍他的肚子。这种打法很巧妙，因为可以打得很疼，却又不留痕迹。杰克看见过他好几次这么打玛莎。
	但是单单为了看一次死鸟从酒中掉出来时阿尔弗雷德脸上的惊恐表情，肚子上挨这么一下也值得。
	阿尔弗雷德痛恨杰克。对杰克来说，这是一种新的感受。他母亲总是对他慈爱有加，而又没有别人对他表示过任何感情。阿尔弗雷德这样敌视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理由。他对玛莎也同样不好，他总拧她，扯她头发，把她跘倒，他还不放过任何机会毁掉她珍惜的东西。杰克的母亲看到这一切，很不满意，可是在阿尔弗雷德的父亲眼里，这都很正常，尽管他本人心肠又好又温和可亲，并且显而易见疼爱玛莎。整个事情就这么莫名其妙，然而又这么引人注目。
	一切都这么吸引人。杰克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过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尽管有个阿尔弗雷德，尽管大部分时间要挨饿，尽管他母亲总把注意力集中在汤姆身上而忽略他，杰克仍然被不断涌来的奇特现象和崭新经历所着迷。
	在一系列奇迹中，最近的一个是城堡。他以前听说过城堡，在林中度过的漫长寒冬的夜晚，他母亲曾教他背诵有关国王和魔法师的法文叙事诗——民谣，多数都有好几千行长；在那些故事里，城堡都被描绘成避难处和传奇故事的发生地。他从来没见过城堡，只把城堡想象成他住着的那个山洞稍加放大而已。这座现实的城堡委实让他吃惊，方圆这么大，里边有这么多房子，住了这么些人，人人都这么忙忙碌碌——钉马掌，打水，喂鸡，烤面包，搬东西，没完没了地搬东西，铺地的干草，烧火的木柴，一袋袋面粉，一包包布匹，刀剑、马鞍、铠甲。汤姆告诉他，壕沟和城墙都不是天然景象，而是由几十个人一起开挖、夯筑的。杰克并非不信汤姆的话，但他难以想象怎么来完成。
	傍晚时分，天已黑得无法工作时，所有忙碌的人都聚集到主楼的大厅里。灯芯草蜡烛点亮了，壁炉堆高了，狗也从寒冷的外面进来了。一些男女从房间一边的堆物中搬来木板的支架，搭成T形的大餐桌，在横道上摆放好椅子，在竖道上围上长条凳。杰克从没见过许多人一起干活儿，他为他们愉快地合作所吸引。他们抬起沉重的木板时有说有笑，叫着“嗨哟！”，“给我，给我”和“慢慢放下，好啦”。杰克羡慕他们的友谊和忠诚，不知道自己能否有朝一日也来分享。
	过了一会儿，大家都围坐在桌旁。城堡的一个仆人给大家分发大木碗和木匙，一边发一边高声点数：然后他又转上一圈，在每人的碗底放上一厚块老早烤好的黑面包。另一个仆人拿来木杯，从一个大缸里往杯里倒满啤酒。杰克、玛莎和阿尔弗雷德，全都坐在T形桌的底部，每人都分到一杯啤酒，因此也没什么好争的了。杰克端起他的酒杯，但他母亲让他再等一会儿。
	酒都倒好以后，大厅静了下来。杰克等着，像往常一样着迷，不知下一步要做什么。过了一会儿，巴塞洛缪伯爵在通向他居室的楼梯上露面了。他下楼来到大厅，后面跟着马修总管，三四个衣着讲究的男人，一个男孩和一个杰克亲眼见过的最漂亮的人。
	那是个姑娘或妇人，杰克也不确定。她穿着一身白，走下楼梯时，束腰衣的长袖奇怪地张开，一直拖到地面。她的一头深色发卷在脸蛋周围抖动着，她的眼睛颜色非常、非常深。杰克意识到这就是民谣中提到的城堡中的美貌的公主。难怪在公主死时所有的骑士都要落泪了。
	她走到楼梯脚下时，杰克看出来她十分年轻，也就比他大几岁；她高昂着头，像女王似地走到餐桌的顶端。她坐在巴塞洛缪伯爵的旁边。
	“她是谁？”杰克悄声问。
	玛莎回答说：“她一定是伯爵的女儿。”
	“她叫什么名字？”
	玛莎耸耸肩，但坐在杰克另一边的一个脸孔肮脏的女孩说：“她叫阿莲娜，她妙极了。”
	伯爵举起酒杯，先向阿莲娜，又慢慢巡视了一圈餐桌，然后才喝。这是大家都在等候的信号。他们都照样子举起酒杯，然后才喝。
	晚餐用热气腾腾的大锅抬了进来。先给伯爵上菜；然后是他女儿，那男孩以及和他一起坐在顶端的那几个男人；然后大家自己动手。那是加了香料烧的咸鱼。杰克盛到碗里，吃了个精光，又吃碗底上浸透了油汤的面包。每吃一口他都抽空看看阿莲娜，对她的每个动作都盯着看，从她用刀尖分开鱼块的轻巧手法和把鱼送进两排白牙中间的精致姿势，到她传唤仆人吩咐他们的指挥口气，什么都有吸引力。仆人们似乎都喜欢她，她一叫他们马上就到，她说话时他们满脸堆笑，匆忙按她的要求去做。杰克观察到，围桌而坐的小伙子们都老看她，当她的目光看到哪个方向时，有些人还要表现表现自己。但她的关心所在主要还是和她父亲在一起的几个老年人，看看他们面包和啤酒够不够，问他们问题，并聆听他们的回答。杰克不知道一个美丽的公主和你说话，还用又大又黑的眼睛盯着你、听你回答，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晚餐以后有音乐。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用羊铃、手鼓和用动物骨头做的吹管演奏着曲调。伯爵合上眼睛，像是沉醉在音乐里。但杰克不喜欢他们奏出的缠绵、忧郁的调子，他更爱听他母亲唱的那些欢快的歌曲。大厅里别的人似乎和他有同感，因为他们都烦躁地动来动去，音乐一结束，普遍地舒了口气。
	杰克希望能在近点的地方看看阿莲娜，但音乐结束后她就离开大厅上楼去了，让他大失所望。他明白了，她一定是在楼上有她自己的卧室。
	孩子们和一些大人玩象棋和九子棋来消磨晚上的时光，那些勤快人做起皮带、帽子、袜子、手套、碗、哨子、骰子、铲子和马鞭。杰克下了几盘棋，全赢了；但一个士兵因为输给了一个小孩发了脾气，之后杰克的母亲就不让他再下棋了。他在大厅里转了一圈，听着不同的谈话。他发现，有些人关心着农田和家畜，或是主教和国王。另外一些人不过是互相逗闹，吹牛和讲有趣的故事。他觉得这一切都同样有趣。
	最后，灯芯草蜡烛要灭了，伯爵离席了，剩下的六七十人把斗篷往身上裹紧，躺在铺了干草的地面上，入睡了。
	像往常一样，他母亲和汤姆躺在一起，盖着汤姆的大斗篷，她像杰克小时候搂着他那样搂着汤姆。他看着很嫉妒。他可以听到他俩悄悄说话，她母亲还发出亲切的低笑。过了一阵，他们的身体开始在斗篷下有节奏地动起来。杰克当初第一次看到他俩这样做的时候，他很担心，认为不管那是怎么回事，总会受伤害的；但他们一边动一边还互相亲吻，有时候他母亲还哼哼，他听得出来那是快乐的呻吟。他不愿意问她这事，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这会儿，火烧得不那么旺了，他看见另一对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他被迫得出结论：这事一定很正常。这又是一桩神秘的事，他想。过不多久他就睡着了。
	孩子们一大早就都醒了，但早饭要到弥撒之后才供应，伯爵不起来，弥撒就没法做，因此他们只好等着。一个起身早的仆人招呼孩子们搬进木柴，供一天烧用。清晨的冷空气从门口吹进来时，大人们纷纷醒来。孩子们搬完了木柴之后，他们见到了阿莲娜。
	她像昨天晚上一样走下楼梯，但此时她的样子不同了。她穿着一件齐腰短衣，脚下蹬着毡靴。她浓密的卷发用一根缎带束到背后，露出了她那轮廓优雅的下巴、小巧的耳朵和白白的脖子。她那双深色的大眼睛昨天晚上看起来老成庄重，这时却闪着开心的光芒，她在微笑。她身后是昨晚和她及伯爵坐在桌子顶端的那个男孩。他看上去比杰克大一两岁，但没有阿尔弗雷德长得那么壮实。他好奇地看着杰克、玛莎和阿尔弗雷德，但还是那姑娘先开口了。“你们是谁？”她说。
	阿尔弗雷德做了答复。“我父亲是石头建筑匠，他要在这儿修城堡。我叫阿尔弗雷德，我妹妹叫玛莎，他叫杰克。”
	她走近时，杰克可以嗅到熏衣草的气味，他简直敬畏了。一个人怎么会有花草的香味呢？
	“你多大了？”她问阿尔弗雷德。
	“十四。”阿尔弗雷德也让她吓住了，杰克看得出来。过了一会儿，阿尔弗雷德突然说：“你多大了？”
	“十五。你们想吃点什么吗？”
	“想。”
	“跟我来。”
	他们都随着她走出大厅，下了楼梯。阿尔弗雷德说：“可是他们在弥撒前不给早点。”
	“他们得听我的，”阿莲娜说着，把头一摆。
	她带着他们过了桥，来到下圈院里，让他们在厨房外等着，她走了进去。玛莎向杰克耳语：“她可真漂亮吧？”他默默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阿莲娜端着一罐啤酒和一条白面包出来了。她把面包掰开，分给他们，又把酒罐传了一圈。
	过了一阵，玛莎羞答答地说：“你妈妈呢？”
	“我母亲死了，”阿莲娜简短地说。
	“你难受吗？”玛莎说。
	“当时难过，但已经过去很久了。”她歪了下头，冲着身旁的男孩，“理查根本记不得。”
	理查一定是她弟弟了，杰克得出结论。
	“我妈妈也死了，”玛莎说着，眼里充满了泪水。
	“她什么时候死的？”阿莲娜问。
	“上星期。”
	阿莲娜不像是被玛莎的眼泪所感动，杰克观察着；除非她是有意要隐藏她自己的悲伤。她突然说：“那，跟你一起的那个女人是谁呢？”
	杰克急切地说：“那是我母亲。”他有话可以和她说，感到很激动。
	她转过来面对着他，像是第一次看见他。“那，你父亲在哪儿？”
	“我没父亲，”他说。只是由于她看着他，他就觉得很高兴了。
	“他也死了吗？”
	“不，”杰克说，“我从来就没有父亲。”
	一阵沉默，跟着，阿莲娜、理查和阿尔弗雷德全都爆发出笑声。杰克莫名其妙，茫然地看着他们；他们笑得更厉害了，直笑得他感到受了侮辱。从来没有父亲又有什么可笑的呢？连玛莎都露出了笑容，忘了她的泪水。
	阿尔弗雷德用嘲笑的语气说：“要是你没有父亲，那，你是从哪儿来的？”
	“我母亲生的——所有的小家伙都是他们的母亲生的，”杰克神秘地说，“这跟父亲有什么关系？”
	他们笑得更厉害了。理查高兴得跳上跳下，用嘲弄的指头指着杰克。阿尔弗雷德对阿莲娜说：“他什么都不懂——我们是在森林里发现他的。”
	杰克的两颊羞红了。他和阿莲娜谈话，一直很高兴，这下她认为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一个林中的笨蛋；而最糟糕的是，他还不知道他说错了什么。他想哭，但那只能更糟。面包堵在喉咙口，他咽也咽不下去。他看看阿莲娜，她可爱的面孔因为开心而显得生气勃勃，他实在无法忍受，于是他把面包扔在地上，走开了。
	他漫无目标地瞎走一气，一直来到城墙跟前，他沿着陡坡爬上墙顶。他坐在冰冷的土地上，向外看去，为自己难过，痛恨阿尔弗雷德和理查，甚至也恨玛莎和阿莲娜。公主们都是没心肝的，他得出了结论。
	弥撒的钟声响了。宗教仪式对他是另一种神秘的东西。仪式上说的话既不是英语也不是法语，教士们对着雕像、图画甚至对完全看不见的东西又唱又说。杰克的母亲总要尽可能回避这些仪式。当城堡里的人向祈祷室走去时，杰克越过墙头，溜到外面，坐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城堡四周是平整、光秃的田地，远处才有林地。两位早来的客人正穿过田地朝城堡走来。天空布满低低的乌云。杰克不清楚是不是要下雪。
	又有两位早来的客人出现在杰克的视线之内。这两个人都骑着马，他们朝城堡疾驰，超过了前面两个步行的人。他们牵马走过木桥，到了门楼。这四位客人要一直等到弥撒之后才能办理他们赶来要办的公事，因为除了站岗的哨兵之外，所有的人都去出席祈祷仪式了。
	近处一个声音把杰克吓了一大跳。“原来你在这儿。”是他母亲。他面对着她，她立刻看出来他满脸不高兴。“怎么回事？”
	他想让她安慰他，但他硬下心肠，说：“我有过父亲吗？”
	“有过，”她说，“谁都有父亲。”她跪在他身旁。
	他扭过头去。他受到羞辱是她的过错，因为她没跟他讲过父亲的事。“他怎么了？”
	“他死了。”
	“在我小时候？”
	“在你生下来以前。”
	“要是我还没生下来他就死了，他怎么能成我父亲呢？”
	“婴儿是由种子长成的。这种种子来自男人，种到女人身体里。然后这种子就在她肚子里长成婴儿，到时候就生出来了。”
	杰克沉默了一会儿，消化着这一知识。他怀疑这和他们夜里做的事有关联。“汤姆会在你身体里种下种子吗？”他说。
	“可能。”
	“那你就有新的婴儿了。”
	她点点头。“给你生个弟弟，你喜欢吗？”
	“我不在乎，”他说，“汤姆已经把你从我身边带走了，再有个弟弟也没什么不同。”
	她伸出手臂搂住他。“谁也不会把我从你身边带走的，”她说。
	这下他多少好了点。
	他们在一起坐了一会儿，后来她说：“这儿太冷。咱们回去，坐到火边，等着吃早点吧。”
	他点点头。他们站起身，翻过墙头，跑下墙，回到院子里。那四位客人已经不见了。或许进了祈祷室。
	杰克和他母亲走过通往上圈的木桥的时候，杰克说：“我父亲叫什么名字？”
	“也叫杰克，和你一样，”她说，“他们叫他杰克&middot;谢尔伯格。”
	这下他高兴了。他和他父亲名字一样。“要是还有叫杰克的，我就可以告诉人们，我是杰克&middot;杰克逊。”
	“可以。并不是你想让人们叫你什么，他们就叫你什么，不过你可以试试。”
	杰克点点头。他觉得好多了。他会认为自己是杰克&middot;杰克逊。他现在不那么感到羞耻了。至少他懂得父亲是怎么回事，而且他还知道了他自己的名字：杰克&middot;谢尔伯格。
	他们走到了上圈的门楼前。没有哨兵守卫在那儿。杰克的母亲站住脚，皱起眉头。“我有一种古怪的感觉，有什么新奇的事正在进行，”她说。她的声音很平静，但有一种恐惧的调子让杰克发冷，他有一种灾难的预感。
	他母亲走进了岗楼底层的小小的岗亭。跟着杰克就听到了她的喘气声。他随着她走了进来。她站在那里，一副受惊的样子，一只手捂着嘴，两眼瞪着地面。
	那哨兵仰卧在地，双臂垂在体侧。他的喉咙被割了一刀，身边有一摊鲜血，不用说，他已经死了。
	三
	威廉&middot;汉姆雷和他父亲半夜就出发了，带了将近一百名骑士和骑兵，由母亲殿后。这一支点着火把的队伍中，人人都蒙着脸，挡着冬夜的寒气，他们的马蹄声震撼着大地，穿过一个个村庄，驰向伯爵城堡，村民们都给他们吓坏了。他们到达交叉路口时，四周还是一团漆黑。从那里，他们放马缓行，一则让马匹休息，一则也减少响声。破晓时分，他们在与巴塞洛缪伯爵城堡隔着田野的树林里隐蔽起来。
	威廉实际上没有数他在城堡中看到的战斗人员的人数——为了这种忽略，母亲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尽管他竭力指明，他看见等在那儿的人很多会被派出去送信，他走后还会有人到达，所以数出数字也会靠不住，不过正如父亲所说，有个数总比没有强。然而，他估计他看到了四十人；因此，在这几个小时内如果没有大变化，汉姆雷的人马会有二对一的优势。
	当然，要想在近处围城是找不到地方的。好在他们已拟出了一个不必围城就夺取城堡的计划。问题在于，进攻部队会被瞭望哨发现，不等他们到跟前，城堡就早早关闭了。答案是要想办法让城堡开着门，保证部队有时间从林中的隐蔽地点进城。
	当然，还是母亲解决了这个难题。
	“我们需要一次佯攻，”她说着，搔了搔下巴上的一个疖子，“要用一件事把他们吓得惊慌失措，这样就顾不上注意到部队了。比如说放火。”
	父亲说：“如果一个陌生人走进去放火，不管怎样都会惊动他们的。”
	“这得偷偷地办，”威廉说。
	“那还用说，”母亲不耐烦地说，“你得在他们做弥撒的时候去办。”
	“我？”威廉说。
	他被指定负责先头部队。
	晨空亮得之慢让人难受。威廉感到紧张得不耐烦。夜里，他和父母对基本计划补充了许多细节，但还有好多地方会出差错的：先头部队出于某种原因可能进不了城；或者他们被发现有可疑之处，无法秘密行动；或者他们还没施展开就被抓获了。就算计划全都兑现了，还会有一次战斗，威廉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真正的战斗。人们会有伤亡，威廉也许是这些不幸者之一。他的肠胃都吓得收紧了。阿莲娜就在那儿，要是他被人打败了，她会知道的。另一方面，要是他取胜了，她也会在那儿看见的。他想象着自己手中握着血迹斑斑的剑冲进她的卧室，那时候她就后悔不该笑话他了。
	从城堡中传来了早弥撒的钟声。
	威廉点头示意，两个人从队伍中出去，穿过田野，朝城堡走去。他们是雷蒙德和雷纳夫，两条面貌粗野、肌肉饱满的汉子，比威廉大几岁。威廉亲自挑了他们，他父亲给了他全权。父亲本人则要带领主力部队。
	威廉看着雷蒙德和雷纳夫敏捷地穿过冰冻的田野。在他们到达城堡之前，他看了一眼瓦尔特，然后踢了一下自己的马，他和瓦尔特骑马小跑穿过田野。雉堞上的哨兵会看见分开的两对人，一对步行，一对骑马，大清早就来到了城堡，看上去完全普普通通。
	威廉把时间拿捏得很准。他和瓦尔特在离城堡一百码的地方超过了雷蒙德和雷纳夫。到了桥前，他们下了马。威廉的心提到了喉咙口。要是他这一步走乱了，整个进攻就给毁了。
	大门口有两个哨兵。威廉梦魇般地担心会有埋伏，会有十来个士兵从隐蔽处一跃而出，把他剁成碎块。哨兵很警觉，但并不焦急。他们都没穿铠甲。威廉和瓦尔特的斗篷里面都穿着锁子甲。
	威廉的胃里都要泛出酸水来了。他压不下去。一个哨兵认出了他。“喂，威廉少爷，”他兴致勃勃地说，“又来求婚啦，是吧？”
	威廉低低说了声“噢，我的天”，然后就把一把匕首捅进他的肚子，沿着肋骨向上直刺到心脏。
	那人喘了口粗气，瘫软了，还张开了嘴，似乎是要喊叫。一点声响会毁掉一切的。威廉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便拔出匕首，插进那人张开的嘴里，把利刃戳到喉咙里来制止他喊叫。从嘴里出来的不再是呼叫，而是鲜血。那人的眼睛闭上了。威廉拔出匕首，那人便倒在了地上。
	威廉的马原来向旁边走的，此时被这突然的动作吓着了。威廉拉住马嚼子，然后看了看瓦尔特，他把另一个哨兵也解决了。瓦尔特干得更干净利落，他割断了那人的喉咙，死得无声无息。威廉想，我应该记住这一点，下一次我要让对方不出声。接着他就想：我已经成功了！我已经杀了一个人！
	他意识到他不再害怕了。
	他把他的马缰递给瓦尔特，跑上通往门楼上层的螺旋形楼梯。在上层有一个房间，里面的转轮可以把吊桥拉起来。威廉用剑猛砍粗绳。两下就砍断了。他把松开的绳头从窗口抛出去。绳子落在城墙上，软软地滑进壕沟，几乎没溅出一点水声。如今吊桥拽不起来，无法阻挡父亲的进攻部队了。这是他们昨夜想出的细节之一。
	雷蒙德和雷纳夫在威廉走到楼梯脚下时，刚好到达城楼。他们的第一件事是拆毁巨大的箍了铁箍的橡木大门，打通从桥到院子的拱顶门洞。他们每人取出一个木锤和一个凿子，开始凿掉裹着大铁合页的灰泥。锤子砸在凿子上的闷声，威廉听起来响得怕人。
	威廉迅速地把两个死了的哨兵抱进岗亭。由于大家都在做弥撒，极有可能到发现尸体时已经为时太晚了。
	他从瓦尔特手中接过缰绳，两人从拱顶下出来，穿过院子，朝马厩走去。威廉强迫自己的双腿迈着正常的不慌不忙的步子，担心地抬头看着瞭望楼里的哨兵。他们当中有人看见吊桥的绳子掉进壕沟了吗？他们对锤击的声音感到奇怪了吗？有的人在看着威廉和瓦尔特，但他们并没有惊动的样子，而锤击的声音，这时威廉听着已不那么响了，在楼顶上是听不见的。威廉感到轻松了。计划奏效了。
	他们走到马厩前就进去了。他俩把马缰只松松地绕过一根木栏，不致让马跑不走。然后，威廉取出燧石，打出火花，把屋顶的干草点着了。虽然有些地方有土，还有一块块的湿泥巴，但火还是烧起来了。他又点了三处小火，瓦尔特也一样点着。他们站着看了一会儿。马匹被烟呛着，在拴马桩上紧张地移动着。威廉又待了一会儿。火已经烧起来了，一切照计划进行。
	他和瓦尔特离开了马厩，走进院子里。雷蒙德和雷纳夫藏在大门洞的拱顶下，还在砸裹着合页的灰泥。威廉和瓦尔特转身朝厨房走去，让人觉得他们是去找吃的，这显得很自然。院子里没人；大家都去做弥撒了。威廉随便地抬头看去，雉堞处的哨兵没有看着城堡里边，而是照常理盯着外边的田野。然而，威廉倒巴不得有人从一个房子里随时冒出来，向他们挑战；那样他们就在这院子里把他杀掉，而如果这场格斗被人看见，游戏就到此结束了。
	他们沿着厨房朝通往上圈的木桥走去。他们在经过祈祷室时听到了低低的祈祷声。巴塞洛缪伯爵也在里边，全都毫不疑心，威廉想到这里不禁一惊；伯爵想不到一英里之外有一支部队，四个敌人已经进入了他的堡垒，他的马厩已经起火。阿莲娜也在祈祷室，跪在那里祷告。很快她就会跪倒在我面前了，威廉想，太阳穴处的血管怦怦直跳。
	他们走到桥前，开始过桥。他们已经保证了第一道桥畅通无阻了：吊桥绳子断了，大门关不上了，他们的部队可以长驱直人了。但伯爵依旧能跑过第二道桥，在上圈中避难。威廉的下一个任务是扯起吊桥，让人无法通过。伯爵到时就会在下圈院子里，孤立无援。
	他们到达第二座城楼，从岗亭里站出来一个哨兵。“你们来得早啊，”他说。
	威廉说：“我们应召来见伯爵。”他走近哨兵，但那人往后退了一步。威廉不想让他退得太远，因为如果他从门洞里退回去，上圈城墙上的哨兵就会看见他了。
	“伯爵在祈祷室里，”那哨兵说。
	“我们只好等啦。”这个哨兵必须迅速、无声地解决掉，但威廉想不出怎么才能靠近他。他瞥了一眼瓦尔特，请他指点，但瓦尔特却耐心地等着，样子十分冷静。
	“主楼里有火，”那哨兵说，“去烤烤吧。”威廉犹豫了，那哨兵有点警觉了。“你们在等什么？”他的话音里有点激动了。
	威廉绞尽脑汁想找点话说。“我们能弄点东西吃吗？”他最后总算说了。
	“那得等到弥撒之后了，”那哨兵说，“那会儿就在主楼里开早饭。”
	这时，威廉看见瓦尔特一直在不为人察觉地向一边慢慢移动。只要那哨兵稍稍一转身，瓦尔特就到了他背后。威廉向相反方向漫不经心地迈了几步，一边走过那哨兵，一边说：“你们伯爵的好客可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哨兵在转身。威廉说：“我们大老远地跑来——”
	这时，瓦尔特猛地一扑。
	他到了哨兵的背后，两臂绕过那人的肩膀。他的左手向后猛扳哨兵的下巴，右手持刀划向那人的喉咙。威廉出了一口舒心的长气，转眼之间就干掉了。
	威廉和瓦尔特在早饭前已经杀死了三个人。威廉感到一种大权在握的刺激。从今天起，没人再笑话我了！他想。
	瓦尔特把尸体拖进岗亭。这个门楼的设计和第一个门楼的完全一样，也有一个螺旋形的楼梯通向楼上。威廉登上楼梯，瓦尔特紧随在后。
	威廉昨天来城堡时，没有侦察这里。他当时想不出，实际上也难以想到一个充分的借口。他原以为那里有一个转轮，或者至少有个带把的辘轳，可以用来拽起吊桥；这时他才发现根本没有转动装置，只有一根绳索和一个压顶石。要想拽起吊桥，唯一的办法是往上拉绳索。威廉和瓦尔特抓住绳索，一起拉，但吊桥甚至连点响声都没有。要想拽起吊桥，得十个人才成。
	威廉一时没了主意。前边一个吊桥，就是通往城堡大门的那个，有一个大转轮。他和瓦尔特可以拉起那个。这时他才明白，外边那个吊桥每晚都要拉起来，而这个只有遇到紧急情况才会拉起。
	反正，再怎么猛使劲也没用。问题在于下一步该怎么办。既然他拉不起吊桥，至少还可以关上大门，这一定也能拖住伯爵。
	他又跑下楼梯，瓦尔特紧随在后。当他到达楼梯脚下时，愣住了。看来，并非所有的人都在做弥撒。他看见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走出了岗亭。
	威廉的步子迟疑了。他立刻认出了那个女人。她就是那个建筑工的妻子，他昨天想花一镑银便士买的。她也看见了他，她那蜜金色的、洞察一切的眼睛紧盯着他，把他看了个透。威廉甚至没想装做是一个等候伯爵的清白的客人，他知道骗不过她。他只有不让她发出警报。办法就是像他们杀死那三个哨兵一样，利落地、悄悄地杀掉她。
	她那双明察秋毫的眼睛从他脸上看出了他的意图。她牵着她儿子的手转身就走。威廉伸手去抓她，却抓了个空。她跑进院子，向主楼奔去。威廉和瓦尔特在后面紧追。
	她脚下极其轻快，而他们却穿着铠甲，提着沉重的武器。她到了通向大厅的楼梯跟前。她一边向上跑，一边高叫。威廉抬头看了一圈城墙。她的呼叫至少惊动了两名哨兵。游戏结束了。威廉止步不跑，站在楼梯脚下，喘着气。瓦尔特和他一样。两名，然后三名，然后四名哨兵，从城墙上跑下院子。那女人牵着男孩，在主楼中消失了。她已不再重要，既然已经惊动了哨兵，杀掉她就没意义了。
	他和瓦尔特抽出了剑，并肩而立，准备为自己的生命一搏。
	教士把圣饼举到祭坛之上，这时汤姆察觉出来马匹有些不大对劲。他听到了很多嘶叫和践踏的声音，这在平常是没有的。跟着就有一个人打破了教士安详的拉丁语唱颂，高声说：“我嗅到了烟味！”
	汤姆这时也嗅到了，每个人都嗅到了。汤姆比别人个子高，可以踮起脚尖看到窗外。他跨到窗边往外看。马厩着起熊熊大火。
	“着火了！”他说，还没等他说下去，声音就被众人的叫喊声淹没了。人们纷纷朝门口涌去。祈祷顾不上了。汤姆拉过玛莎，担心她被人流挤伤，还告诉阿尔弗雷德别走开。他不知道艾伦和杰克跑哪儿去了。
	没过多久，祈祷室里就没人了，只有他们三人和满脸不高兴的教士。
	汤姆带着孩子们走出来。有的人在松开马，以免烧伤，另一些人从井里打水来灭火。汤姆找不到艾伦。放出来的马被大火和跑动、喊叫的人群所惊动，满院子乱跑，马蹄声响作一团。汤姆使劲听了一会儿，皱起了眉头，蹄声实在太大了——像是有一百匹马而不是二三十匹。他猛地一惊，恍然大悟。“玛莎，站在这儿别动，”他说，“阿尔弗雷德，你照顾她。”他一路跑上城墙上面。脚下是斜坡，快到顶时只好放慢步子。他站在墙头，大口喘着气，朝城外看去。
	他果然猜得不错，他的心揪紧了，吓出一身冷汗。一支一百来人的马队，正在穿过田野朝城堡冲锋。那场面真骇人。汤姆看到了他们的铠甲和抽出的剑，闪着金属的寒光。马匹疾驰着，鼻孔中喷出团团热气。骑手们都弓腰俯在鞍上，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他们不喊不叫，只有一片震耳欲聋的马蹄踏地的轰响。
	汤姆回头看城堡院子。怎么会没人听到部队到来的声响呢？因为有城墙相隔，蹄声沉闷，又淹没在院中人们的惊呼声中。哨兵们怎么也没发现敌情呢？因为他们全都离开了哨位去灭火了。这次进攻是一个聪明的头脑策划出来的。现在只好由汤姆来发出警报了。
	艾伦哪儿去了呢？
	进攻的队伍冲近了，他的目光掠过院子。着火的马厩冒出的白烟遮住了大部分院落。他看不见艾伦。
	他看见了伯爵，正站在井边，努力指挥人们抬水灭火。汤姆跑下城墙，穿过院子，来到井边。他毫不客气地抓住伯爵的肩膀，冲着他的耳朵喊着，以便压倒那一片嘈杂声。“有人进攻！”
	“什么？”
	“我们遭到了进攻！”
	伯爵还以为说的是着火。“进攻？攻谁？”
	“听！”汤姆大叫，“有一百匹马！”
	伯爵侧过了头。汤姆看着他明白过来，脸色苍白而惊惶。“你说得对——我发誓！”他突然面露恐惧，“你看见了？”
	“看见了。”
	“谁——别管是谁了！有一百匹马？”
	“是的——”
	“彼得！拉尔夫！”伯爵转身去喊他的副手，“是一次袭击——放火是佯攻——我们遭到进攻了！”他们和伯爵一样，开始没醒悟，后来他们听了听，最后露出恐惧的神色。伯爵叫道：“让大家拿起武器——赶快，快！”他转过来面对汤姆。“跟我来，石匠——你有劲，我们去关大门。”他穿过院子跑，汤姆在后面跟着。如果他们能及时关上大门，扯起吊桥，就能挡住一百个人。
	他们跑到了门楼。他们可以从门洞看到敌军：现在距离不到一英里了，而且已经散开了队形；汤姆观察到，跑得最快的马冲到了前头，跑得慢的落在了后面。“瞧这大门！”伯爵叫道。
	汤姆一看：两扇箍铁的巨大橡木门扇平躺在地上。合页已经从墙上凿掉。已经有敌人提前来过这儿，他想。他吓得肚子翻搅作痛。
	他又回头去看院里，还想找到艾伦。他看不见她。她出了什么事了？这会儿什么事都会发生的。他得和她在一起，保护她。
	“吊桥！”伯爵说。
	汤姆明白，保护艾伦的最好方法是把进攻者阻止在外。伯爵跑上螺旋梯，汤姆也竭力跟上。如果他们能扯起吊桥，少数几个人就能守住城楼。但当他跑到楼上时，他的心沉下去了。绳索被切断了。没法拽起吊桥了。
	巴塞洛缪伯爵狠狠地咒骂着。“策划这项行动的人真和撒旦一样狡猾，”他说。
	汤姆突然想到，破坏了大门、砍断吊桥绳索和放火的人不管是谁，一定还在城堡里的什么地方，他恐惧地四下望着，不知那入侵的人会待在哪里。
	伯爵从一个射箭窗口望出去。“天啊，他们几乎已经到了。”他跑下楼梯。
	汤姆紧跟着下来。门洞里，好几名骑士正在匆忙勒紧挎剑的腰带，戴上头盔。巴塞洛缪伯爵开始下达命令。“拉尔夫和约翰——把一些马赶到桥上，挡住敌人的路。理查——彼得——罗宾——再叫些人来这儿抵挡。”门洞很窄，几个人至少能顶住一会儿进攻者，不让他们进来。“你——石匠——把仆人和孩子们带过桥到上圈院子里。”
	汤姆很高兴有借口去找艾伦。他先跑进祈祷室，阿尔弗雷德和玛莎还待在原地没动，满脸惊恐的神色。“到主楼里去，”他冲他们喊，“路上碰到别的女人和孩子，告诉他们和你们一块儿去——这是伯爵的命令。快跑！”他们立即跑了。
	汤姆四下望着。他也要马上跟他们跑进去，他决定不能留在下圈院子里被抓住。但他还可以耽搁一会儿时间，去执行伯爵的命令。他跑到马厩那儿，人们还在向火苗上泼着一桶桶的水。“别管这火了，有人正在进攻城堡，”他喊道，“带着你们的孩子进主楼去。”
	烟熏着他的眼睛，眼泪妨碍了他的视线。他揉了揉眼睛，跑向一小堆站在那儿看着火马厩的人。他向他们重复了伯爵的命令，又向那些挽着松开的马的马夫们说了一遍。可是哪儿都没见着艾伦。
	烟呛得他直咳嗽。他憋着气往回跑，穿过院子到了通往上圈的桥头。他立住脚，喘了口气，又往回看。人流穿过木桥。他有九分把握，艾伦和杰克准是已经进了主楼，但他又害怕万一漏掉了他们。他看见下圈院子里一群骑士正挤作一团进行白刃战。除了烟尘，别的什么都看不见了。巴塞洛缪伯爵突然出现在他身旁，剑上沾着血迹，脸上挂着烟熏出的泪水。“顾你自己的命吧！”伯爵冲着汤姆喊。就在这时，进攻者冲进了下圈的门洞，冲散了正在抵挡的骑士们。
	伯爵手下的二十几人站在第二座大门前，准备保护上圈。他们闪开一条路，让汤姆和伯爵通过。就在他们刚刚合拢成队形时，汤姆听到了身后马蹄踏上木桥的声音。守卫的人已经没有机会了。汤姆心底里想到这是一次策划巧妙、执行完美的奇袭。但他主要还是担心艾伦和孩子们。那一百个嗜血的士兵，就要冲进来杀他们了。他穿过上圈院子，跑向主楼。
	他上到楼梯中间时，又回头看了一眼。第二道大门的守卫者几乎在骑兵的猛冲下立刻就垮掉了。巴塞洛缪伯爵在汤姆身后上了楼梯。他们勉强来得及进了主楼，抽上楼梯。汤姆跑了最后几步路，进了大厅——这时他看到了进攻者更聪明的一招。
	进攻者的先头部队，就是破坏了大门、砍断了吊桥绳索并放火烧了马厩的人，还完成了另一项任务：他们已经进了主楼，袭击了所有躲在那里的人。
	他们现在就站在大厅里，是四个身穿铠甲的面貌狰狞的人。周围倒着伯爵的那些淌着血的死伤骑士，他们都是一进来就被杀掉或受了重伤。而那个先头部队的头目，就是威廉&middot;汉姆雷。汤姆看见他，心中吃了一惊。
	汤姆惊得目瞪口呆。威廉的眼睛大睁着，充满着杀戮欲。汤姆心想，威廉会不等他害怕就杀死他，这时威廉的一个部下抓住汤姆的胳膊，把他拽进去，扔到了一边。
	原来是汉姆雷的人马袭击了巴塞洛缪伯爵的城堡。可是为什么呢？
	所有的仆人和孩子都在大厅的屋里头，吓得挤作一团。那么说，只有武装着的人才被杀掉了。汤姆的视线扫过大厅中的人脸，在一伙人中看到了阿尔弗雷德、玛莎、艾伦和杰克，他们虽然面带惊恐，但都活着，而且显然没有受伤，他大大舒了口气，心中暗自庆幸。
	他还没来得及去到他们跟前，一场格斗就在门口开始了。巴塞洛缪伯爵和两个冲进来的骑士，遭到了守候在里边的汉姆雷的骑士的袭击。伯爵的一个部下当即被砍倒了，但另一个还在举剑保护伯爵。另有好几名伯爵的骑士随后跟进来，立刻开始了一场短兵相接的激烈格斗，双方使用短刀和拳头，因为地方狭小，长剑施展不开。眼看着有一阵子伯爵的人就要击败威廉一伙了；接着，伯爵的一些部下忽然转过身去抵挡来自背后的攻击。显然进攻部队已经穿过上圈院子，这时已经爬上来，进攻主楼了。
	一声有力的大吼：“住手！”
	双方的人都做着防备的姿势，停止了战斗。
	那一个声音叫道：“夏陵的巴塞洛缪，你肯投降吗？”
	汤姆看见伯爵转过身去，朝门外看。骑士们往两边闪开，让出他的视线。“汉姆雷，”伯爵用平静而不肯相信的声音喃喃说着。然后他提高了嗓音说：“你肯放掉我的家人和仆人，不伤害他们吗？”
	“好的。”
	“你肯发誓吗？”
	“我以十字架发誓，只要你肯投降。”
	“我投降，”巴塞洛缪伯爵说。
	门外一阵高声欢呼。
	汤姆转过身去。玛莎跑过大厅来到他跟前。他抱起她，然后拥抱了艾伦。
	“我们平安了，”艾伦眼含热泪说，“我们大家——全都平安了。”
	“是平安了，”汤姆痛苦地说，“但又要挨饿了。”
	威廉突然停止了欢呼。他是珀西爵士的儿子，像士兵一样放声欢呼有失体面。他脸上做出一副高贵的得意表情。
	他们胜利了。他将计划付诸实现，虽说不无曲折，但终归成功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的先头行动。他已不确定他杀死、杀伤了几个人，反正他没有挂彩。他忽然觉得脸上有许多血，他奇怪没受伤怎么会有血。他把血抹去，又有了新的血。应该是他自己的血。他用手去摸脸，又去摸头。有些头发不见了，手触到头皮时，感到火辣辣地疼。他本来怕引起怀疑，就没戴头盔。现在他知道挂了彩，就开始疼了起来。他不在乎，一处伤意味着一个勇敢的标记。
	他父亲走上台阶面对着门口的巴塞洛缪伯爵。巴塞洛缪举着他的剑，剑柄朝前，表示投降。珀西把剑接过去，他的人再次欢呼起来。
	声音静下来之后，威廉听到巴塞洛缪说：“你们为什么要来进攻？”
	父亲回答说：“你阴谋反对国王。”
	巴塞洛缪惊讶他父亲怎么会知道这事，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威廉屏住呼吸，不知道处于战败绝境的巴塞洛缪会不会在这么些人面前承认自己的阴谋。但伯爵恢复了镇定，挺直了腰板，说：“我要在国王驾前捍卫我的荣誉，而不是在这里。”
	父亲点点头。“你会如愿的。告诉你的人放下武器，离开城堡。”
	伯爵向他的骑士喃喃地下了命令，他们一个个走到威廉父亲跟前，把他们的剑放到他脚下。威廉看着这场面十分得意。他骄傲地想，瞧瞧他们这些人，全都臣服在我父亲面前。父亲对手下的一个骑士说着话。“把松开的马匹都拢起来，赶进马厩。找些人去解除死伤者的武装。”失败者的武器和马匹当然要归胜利者所有的。巴塞洛缪的骑士们将要既无武器、又无马匹地予以遣散。汉姆雷的人马还会将城堡的储藏劫掠一空。缴获的马匹将驮上战利品，被赶到汉姆雷——他们的姓氏就是按那个村子取的。父亲叫来另一个骑士，说：“把厨房里的东西清查一下，让他们做饭。把剩下的仆人打发掉。”经过一场战争，人们都饿了，现在就要来一个庆功宴。汉姆雷的部下将尽情享用一番巴塞洛缪伯爵的美酒佳肴，然后凯旋回家。
	过不多久，围在父亲和巴塞洛缪四下的骑士们分开了，他们让出一条路，母亲大步走进。
	她在这群高大的战士中间显得十分矮小，但当她取下蒙在脸上的头巾时，那些从未见过她的人纷纷惊得后退，人们初见她那副尊容时一向都是如此。她看着父亲。“一场伟大的胜利，”她用满意的腔调说。
	威廉想说：那是由于出色的先头行动，是不是啊，母亲？
	他把话咽了下去，但他父亲替他开了口。“是威廉为我们开了路。”
	母亲转向他，他急切地等着她向他祝贺。“是吗？”她说。
	“不错，”父亲说，“这小子干得不赖。”
	母亲点点头。“也许是吧，”她说。
	威廉的心被她的夸奖说得热烘烘的，他傻笑着。
	她看着巴塞洛缪伯爵。“伯爵应该向我鞠躬，”她说。
	伯爵说：“不。”
	母亲说：“把他女儿带过来。”
	威廉四下张望。他刚才把阿莲娜忘到了脑后。他的目光掠过仆人和孩子，看到她就站在那儿，和娘娘腔的总管马修在一起，威廉走过去，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拽到他母亲跟前。马修跟在后边。
	母亲说：“割下她的耳朵来。”
	阿莲娜尖叫一声。
	威廉感到自己的下身奇怪地一挺。
	巴塞洛缪面如死灰。“你保证过，如果我投降，你们就不伤害她的，”他说，“你发过誓。”
	母亲说：“我们的保证将看你是否彻底投降而定。”
	回答得真妙，威廉想。
	巴塞洛缪仍是满脸不服气。
	威廉不知道会挑谁去割下阿莲娜的耳朵。也许母亲会把这个任务交给他。想到此处他特别激动。
	母亲对巴塞洛缪说：“跪下。”
	巴塞洛缪慢慢地跪下一条腿，低下头去。
	威廉微微感到失望。
	母亲提高了嗓音。“瞧瞧吧！”她向聚在大厅里的人喊道，“绝不要忘记侮辱汉姆雷家的人的命运！”她挑战地四下打量着，威廉的心充斥着骄傲。他们家族的荣誉恢复了。
	母亲转过身去，父亲接过去说：“把他带到他的卧室去，好好看管着。”
	巴塞洛缪站起身。
	父亲对威廉说：“把这个丫头也带走。”
	威廉使劲攥着阿莲娜的胳膊。他喜欢按触她的身体。他要把她带到她的卧室，会发生什么事是不用说的。只要剩下他和她单独在一起，他就可以随他高兴对她为所欲为。他可以扒光她的衣服，看着她的胴体。他可以——
	伯爵说：“让马修总管和我们一起去，照顾我女儿。”
	父亲瞥了一眼马修。“他看着倒保险，”他狞笑着说，“好吧。”
	威廉看着阿莲娜的面容。她还是那么白，而且由于害怕反倒更漂亮了。在她无能为力的时候看着她真让人激动。他想趴到她成熟的身体上，看着他强迫她劈开大腿时她那满脸恐惧。他一时冲动，把脸凑近她耳根，悄声说：“我还愿意娶你。”
	她躲避着他。“娶我？”她大声说，语调里充满嘲弄，“我宁可死，也不嫁你，你这个令人讨厌的、自鸣得意的癞蛤蟆！”
	所有的骑士都咧嘴笑了，有几个仆人也在窃笑。威廉觉得脸臊得通红。
	母亲突然抢前一步，抽了阿莲娜一个嘴巴。巴塞洛缪动了一下要去保护她，但骑士们拽住了他。“闭嘴，”母亲对阿莲娜说，“你再不是什么尊贵的郡主——你是个叛逆分子的女儿，你很快就得挨饿了。如今你已经配不上我儿子了。从我眼前让开，别再说一个字。”
	阿莲娜走开了。威廉松开了她的胳膊，她跟在她父亲身后。威廉看着她的背影，意识到复仇的甜蜜感已经在他嘴中变得苦涩了。
	杰克想，她是个真正的女中豪杰，就像一首诗中的一位公主。他看着她高昂着头走上楼梯，心中充满敬畏。大厅中静悄悄的，直到她的身影消失了。她走的时候，如同一盏灯在渐渐熄灭。杰克看着她刚才站立的地方。
	一名骑士走过来，说：“谁是厨子？”
	那厨师吓得不敢出声，但别人指出了他。
	“你去做饭，”那骑士对他说，“带着你的帮手到厨房去。”厨师从人群里挑出五六个人。那骑士提高了嗓门，“剩下的人——全都散开。离开城堡。马上走，要是要命的话，就别拿不是你自己的东西。我们的剑上都沾着血，再添上点也看不出来。走吧！”
	他们全都拥到大门口。杰克的母亲拉着他的手，汤姆带着玛莎、阿尔弗雷德紧紧挨着他们。他们全都穿着自己的斗篷，除了身上的衣服和餐刀，他们一无所有。他们随着人流走下台阶，过了木桥，穿过下圈院子，经过门楼，迈过无用的大门，一步不停地离开了城堡。当他们走下木桥，踏上壕沟外边的田野时，紧张的心情才像绷断了的弦，大家开始激动地大声说起他们的遭遇。杰克边往前走，边无聊地听着。每个人都在回忆自己曾是多么勇敢。他没表现出勇敢——他只是逃跑过。
	阿莲娜才是唯一表现勇敢的人。她走进主楼，发现里面不但不安全而且是陷阱时，她立刻对仆人和孩子们负起责任，要他们坐下，保持安静，躲开那些正在格斗的人；她还在汉姆雷的人虐待俘虏和举剑威胁手无寸铁的男男女女时，向敌人高声喊叫，显出毫无畏惧的样子。
	他母亲抚摩着他的头发。“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那公主会出什么事。”
	她明白他的意思。“阿莲娜郡主。”
	“她就像诗里说的，住在城堡里的公主，但骑士并不像诗里说的那么高尚。”
	“你说得对，”母亲忧郁地说。
	“她会怎么样呢？”
	她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
	“她母亲早就死了。”
	“她会有苦日子过啦。”
	“我也这样想的。”杰克顿了顿，“她笑话过我，因为我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回事。可是我还是喜欢她。”
	母亲用手臂搂着他。“我很抱歉以前没跟你讲过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碰了碰她的手，表示接受她的歉意。他们默默地继续走着。一个又一个家庭不时离开大道，穿过田野，朝亲友的家中走去，想到那儿去讨一顿早饭，再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大多数人一直走到交叉路口才散开，有的往南，有的往北，有的继续往前走，到夏陵的市场镇上去。母亲松开杰克，把一只手放到汤姆的胳膊上，让他停住。“我们往哪儿走？”她说。
	他听到这问题，微微一惊，似乎他指望他们全都跟着他走，不用问什么。杰克曾经多次注意到母亲时常让汤姆面带讶异。也许他的前妻是个不同类型的人。
	“我们到王桥修道院去，”汤姆说。
	“王桥！”母亲似乎受到震惊。杰克莫名其妙。
	汤姆没注意到这点。“昨天夜里我听说那儿换了新的副院长，”他接着说，“通常，一个新上任的人总愿意对教堂做些修缮或改动。”
	“老的副院长死了？”
	“是的。”
	母亲出于某种原因对这条消息感到安慰。她一定是认识那个老的副院长，并且不喜欢他，杰克想。
	汤姆终于从她的口气里听出了不高兴的弦外之音。“王桥有什么问题吗？”他问她。
	“我到过那儿。一天可走不到呢。”
	杰克明白，并非那漫长的路程让母亲烦恼，可是汤姆不明白。“也就再多一点，”他说，“我们明天中午就可以到了。”
	“好吧。”
	他们继续走下去。
	过了一会儿，杰克开始感到有点肚子疼。有一阵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在城堡中并没有受伤，而且阿尔弗雷德这两天也没有打他的肚子。最后他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又饿了。
<hr />
<ol>
	<li>
		[18]Will，威廉的小称。</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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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Flanders，中世纪欧洲的伯爵领地，包括今比利时东西佛兰德两省和法国北部部分地区。</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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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Jackson，意为“杰克之子”。</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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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
	王桥大教堂的外貌实在不讨人喜欢。这座建筑物低矮、宽敞，墙壁厚，窗户小。它是在汤姆这一代人之前建成的，那时候建筑匠师们还不懂得比例的重要性。汤姆这一代人知道了，真正笔直的墙要比厚实的墙牢固，只要窗户的拱券恰好是半圆形，墙上尽可以开出大窗户。从远处看，这座教堂有点歪，等汤姆走近之后就看出了原因：西翼的一对塔楼，有一个已经坍塌。他高兴了。新的副院长可能愿意把它重建一下。心中的希望加快了脚下的步伐。他在伯爵城堡刚刚被雇用，跟着就看见他的新东家战败被俘，真够令人伤心的。他觉得他不能再这样失望了。
	他瞥了一眼艾伦。他害怕如今有一天她会决定：在他们大家都饿死之前，他找不到工作了，于是她就离开他。她冲他莞尔一笑，然后一看到大教堂那阴沉的外貌，就又皱起了眉头。他已经留意到，她总是跟教士和修士过不去。他不清楚，她是不是因为他俩在教会看来并没有实际结婚而有罪恶感。
	修道院中充满生机和辛勤劳作的气氛。汤姆见到过慵懒的和忙碌的修道院，但王桥却是个例外。这儿好像提前三个月就做完了春季大扫除。在马厩外面，两名修士在喂马，第三个在刷洗马具，还有几个见习修士在清除粪尿。更多的修士在打扫马厩旁的客房，外面停着一辆车，上面装有干草，等着铺到干净的地面上。
	然而，没人在坍塌的塔楼处干活儿。汤姆打量着那堆石头，那就是塔楼所剩的全部了。塔楼准是已经倒了好几年了，因为石头的断裂边缘已经被霜雨冲秃了，坍下的灰泥也早已被冲走，而且那堆石头都已陷进软泥地里有一两英寸了。大教堂应该是受人尊敬的地方，居然这么长时间没有修缮，这很不寻常。那位老的副院长一定是闲散或不胜任，要么就是二者兼而有之。汤姆可能是在修士们刚计划重建大教堂的时候到来的。他总算来了运气。
	“没人认识我，”艾伦说。
	“你什么时候来过？”汤姆问她。
	“十三年以前。”
	“难怪他们会忘记你了。”
	经过教堂正面的西边时，汤姆打开了一扇大木门，往里看了看。中殿阴暗，粗柱子上是古旧的木制天花板。不过，好几个修士在用长柄刷子粉刷墙壁，其余的在清扫夯过的地面。新的副院长显然要把这里整饬一新。这可是个充满希望的迹象。汤姆关上了门。
	教堂外面的厨房院子里，一队见习修士围着一槽脏水，用锋利的石头刷擦着锅和厨房用具上的煤烟和油垢。他们的指关节由于长时间浸泡在冰冷的水中而粗糙、发红。他们看见了艾伦，便略略笑着调过头去。
	汤姆问一个红脸的见习修士，在哪儿可以找到司务。严格地说，他要找的应该是司铎，因为教堂的建筑是由司铎负责的；不过司务一般更好接近些。反正，最后要由副院长做决定。那个见习修士指给他绕着院子的一圈房子中的一处半地下室。汤姆从一座敞开的门走进去，艾伦和孩子们跟在后面。他们全都在门口站住，往里面的暗处看去。
	汤姆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些房子比较新，而且也比教堂结构坚固。空气干燥，没有腐味。事实上，贮藏着的食物的混合香味，引起了他胃部的剧痛，因为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他的眼睛适应了室内的黑暗之后，看到半地下室有很好的石板地面，短粗的支柱和筒形拱顶。接着，他注意到一个秃顶的高个子正在从一个桶里向一口锅里舀盐。“你是司务吗？”汤姆说，但那人举手示意先别说话，汤姆这才看出来他正在计数。他们都默默地等着他数完。最后他说：“四十勺再加十九，好了，六十勺，”说着把勺子放下。
	汤姆说：“我叫汤姆，是建筑匠，我愿意给你们重建西北角的塔楼。”
	“我叫卡思伯特，人家还叫我白头，是这所修道院的司务，我愿意把那塔楼修好，”那人回答说，“不过我们得问问菲利普副院长。你听说我们换了新的副院长了吗？”
	“听说了。”汤姆心想，卡思伯特是那种友好的修士，通人情，好打交道。他一定喜欢聊天。“看来，这位新手有意让修道院面目一新。”
	卡思伯特点点头。“不过他不大肯为这些事花钱。你注意到没有，所有的活儿都是由修士自己动手干的？他不愿意雇工匠——他说修道院的用人太多了。”
	这是个坏消息。“修士们怎么想？”汤姆旁敲侧击地问。
	卡思伯特哈哈大笑，他的满脸皱纹显得更深了。“你是个聪明人，建筑匠汤姆。你在想，你不常看见修士们这么费劲干活儿。嗯，新的副院长并没有强迫谁。但是照他对圣本笃戒律的解释，干体力活儿的人可以吃肉喝酒，而那些只读经和祈祷的，就只能吃咸鱼、喝淡啤酒了。他还有一堆详细解释，从理论上说明这些理由是正当的，但结果是，他有很多自愿干重活儿的人，尤其是年轻小伙子。”卡思伯特看来不是不赞成，而只是觉得有趣。
	汤姆说：“不过修士们不会盖石头墙，不管他们吃得多好。”他说到这儿，听到一个婴儿的哭声。那哭声拨动了他的心弦。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一个修道院里居然有婴儿，实在怪极了。
	“我们问问副院长吧，”卡思伯特说着，但汤姆几乎没听见。那像是一个很小的婴儿的哭声，也就是刚生下来一两个星期吧，声音越来越近了。汤姆和艾伦的目光相遇了，她也显出吃惊的样子。跟着，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汤姆的喉咙哽住了。走过来一个修士，怀里抱着那婴儿。汤姆看着孩子的小脸，是他的儿子。
	汤姆使劲吞咽着。婴儿的脸蛋红红的，两手攥着拳头，小嘴张着，露出了没牙的牙床。他那种哭法不是由于疼或病，只是要东西吃的简单表示。那是一个正常婴儿健康、有力的叫声，汤姆看到他的孩子这么结实，舒心得全身无力了。
	抱孩子的修士是一个二十多岁上下喜眉笑眼的小伙子，头发乱蓬蓬的，咧嘴笑的样子有点傻。他不像大多数修士那样，他在女人面前并没有反应。他冲大家笑笑，然后对卡思伯特说：“乔纳森还要奶。”
	汤姆想把孩子抱在怀里。他努力板起面孔以免泄露他的真情。他悄悄瞥了一眼几个大孩子。他们只知道弃婴被一个过路的修士发现了，甚至不知道那修士把孩子带到了树林中的一个小修道院里。此时他们脸上除了平时的好奇之外，没显出其他。他们没有把这个婴儿和丢下的那个联想在一起。
	卡思伯特拿起一支长柄勺和一个小罐，从一个奶桶里舀出奶来灌进罐里。艾伦对那年轻修士说：“我能抱抱这孩子吗？”她伸出两臂，修士把孩子送给了她，汤姆真嫉羡她。他一直盼着能把那个热呼呼的小襁褓抱在怀里，贴着他的心。艾伦摇晃着婴儿，他安静了一会儿。
	卡思伯特抬头看着说：“啊。八便士约尼是个蛮不错的保姆呢，但是他没有女性的柔情。”
	艾伦冲着婴儿笑着。“他们为什么管你叫八便士约尼？”
	卡思伯特替他做了回答。“因为他只是一先令的八便士，”他说着，用手指戳了戳头侧，说明约尼有点半傻。“但他看来比我们聪明人更了解可怜不会说话的活物的需要。上帝万能，人人只得其一，我相信，”他含糊其辞地说完了。
	艾伦本来就倚着汤姆，这时便举着孩子伸给他。她看出了他的心思。他怀着深深的感激看了她一眼，用他那双大手接过了小孩子。他透过裹孩子的毯子可以感到小家伙的心跳。毯子的料子很细，他一点也想不出，修士们从哪儿弄来了这么柔软的毛呢。他把孩子抱在胸前摇晃着。他的手法不如艾伦，孩子又哭了起来，但汤姆并不在乎，那大声而固执的哭叫在他耳中犹如音乐，这说明他抛弃的婴儿健康强壮。尽管很勉强，他觉得把孩子留在修道院是个正确的决定。
	艾伦问约尼：“他在哪儿睡？”
	约尼这次是自己作答了。“他有张小床，和我们大伙睡一个寝室。”
	“他夜里会把你们都吵醒的。”
	“我们反正半夜要起床做早祷的，”约尼说。
	“当然啦！我忘了修士在夜里和母亲一样是睡不好的。”
	卡思伯特把那一罐奶递给约尼。约尼从汤姆手中接过婴儿，很熟练地用一条胳膊抱着。汤姆原没想把婴儿递过去，但在修士们看来，他无权那样，所以只好放开了。跟着，约尼就抱着婴儿出去了，汤姆不得不压下自己的冲动，没有跟出去说：等一等，停一下，那是我儿子，把他还给我。艾伦站在他身边，捅了他胳膊一下，表示同情。
	汤姆意识到他又有了新理由可以抱希望了。如果能在这里找到工作，他可以随时看到婴儿乔纳森的脸，简直如同他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一样。看来好得令人难以置信，他不敢再抱幻想了。
	卡思伯特正在敏锐地看着玛莎和小杰克，两个孩子都瞪大了眼睛盯着约尼拿走的那碗油花花的奶。“孩子们来点奶好吗？”他问。
	“好的，谢谢，神父，他们喜欢，”汤姆说。连他自己都愿意要一些。
	卡思伯特舀了两木碗奶，递给了玛莎和小杰克。两人都很快就喝光了，嘴上留下一圈白印。“再来点好吗？”卡思伯特主动说。
	“好的，谢谢，”他俩异口同声地说。汤姆看着艾伦，知道她和他有同感：看着小家伙们终于有了东西吃，深为感激。
	卡思伯特在盛第二次奶的时候，随口说：“你们从哪儿来？”
	“夏陵附近的伯爵城堡，”汤姆说，“我们是昨天一早离开那儿的。”
	“从那时起你们吃过东西吗？”
	“没有，”汤姆坦率地说。他知道卡思伯特这么问是出于好心，但他不愿意承认他不能靠自己养活他的孩子。
	“那就吃点苹果，好等着吃晚饭吧，”卡思伯特说着，指着门边的一个桶。
	阿尔弗雷德、艾伦和汤姆走到桶跟前，而玛莎和小杰克先喝起他们的第二碗奶。阿尔弗雷德想拿一抱苹果。汤姆从他手中把苹果拨回桶里，压低声音说：“只拿两三个。”他拿了三个。
	汤姆感激不尽地吃着苹果，他的肚子好受些了，但他不禁想着晚饭还要多久才开。为了省蜡烛，他高兴地想起来了，修士们一般在天黑以前就吃晚饭。
	卡思伯特使劲看着艾伦。“我认识你吗？”他终于问出了口。
	她看上去不大自在。“我想不认识吧。”
	“你样子有点面熟，”他没把握地说。
	“我小时候在这一带住过，”她说。
	“这就对了，”他说，“所以嘛，我有一种感觉，觉得你看起来显老些。”
	“你的记忆力可真不错。”
	他冲她皱起眉头。“算不上，”他说，“我敢说还有点别的什么……别管它了。你们干吗离开伯爵城堡呢？”
	“那儿昨天一大早遭到攻击，并且被占领了，”汤姆回答说，“巴塞洛缪伯爵被控犯了叛逆罪。”
	卡思伯特感到震惊。“圣徒保佑我们！”他惊呼道，突然间他像是个让公牛吓坏的老姑娘，“叛逆！”
	门外传来脚步声。汤姆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修士走了过来。卡思伯特说：“这是我们的新任副院长。”
	汤姆认出了这位副院长。他是菲利普，就是他们到主教宫殿去的路上遇见的那位修士，还给过他们美味的乳酪呢。现在一切都清楚了：王桥的新任副院长就是林中小修道院的老院长，他来这里时，把乔纳森带了过来。汤姆的心乐观地加速了跳动。菲利普是个好心人，他那次像是喜欢和信任汤姆，他一定会给他工作的。
	菲利普也认出了他。“你好，建筑匠，”他说，“看来，你在主教宫殿那儿没找到工作？”
	“没有，神父。副主教不愿雇我，而主教又不在。”
	“他确实不在——他已经升天了，不过我们当时并不知道。”
	“主教死了？”
	“是的。”
	“这是老消息了，”卡思伯特迫不及待地插嘴说，“汤姆和他全家刚从伯爵城堡来。巴塞洛缪伯爵被俘了，他的城堡陷落了！”
	菲利普呆住了。“已经！”他嗫嚅着说。
	“已经？”卡思伯特重复他的话，“你为什么说‘已经’呢？”他似乎喜欢菲利普，但又有点提防他，就如父亲对征战回来，腰中佩剑、眼中露杀气的儿子，“你原先就知道这事要发生吗？”
	菲利普有点慌张。“不，不那么清楚，”他迟疑地说，“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是巴塞洛缪伯爵反对斯蒂芬国王。”他恢复了镇定，“我们对此只能谢天谢地，”他宣布说，“斯蒂芬已经答应保护教会，而莫德可能会像她的先父一样反对我们。是的，确实。这是好消息。”他那副高兴的样子像是他亲自做到了这一点。
	汤姆不想谈巴塞洛缪伯爵。“对我可不是好消息，”他说，“伯爵雇用了我，就在前一天，去加固城堡的防御工事。我甚至连一天工钱都没拿到。”
	“真糟糕，”菲利普说，“是谁进攻的城堡？”
	“珀西&middot;汉姆雷爵士。”
	“啊。”菲利普点点头，汤姆又一次觉得他的消息只不过证实了菲利普的预料。
	“你们正在这儿修缮吧，是吗？”汤姆说，试图把话题转到他的利益所在上来。
	“我尽力而为，”菲利普说。
	“你们想重修那座塔楼，我敢肯定。”
	“重修塔楼，翻盖屋顶，铺设地面——对，我都想做。而你想承揽这件工作，当然啦，”他补充说，显然才明白汤姆为什么在这里，“我不是不想。我要是能雇你就好了。但我恐怕没法付你工资。这座修道院一文不名。”
	汤姆觉得像是挨了当头一棒。他一直对在这里得到工作信心十足——一切都表明这儿能有活儿干。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瞪着菲利普，这样一座大修道院居然会没钱，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司务刚才说，多余的活儿都是修士们做的，但即使如此，修道院也还总可以找犹太人借钱的。汤姆觉得他的路像是已经走到了尽头。整整一个冬天，他到处奔波，不管是什么在支撑他，如今似乎已经离他而去，他感到浑身散了架，瘫软无力。我走不下去了，他想，我完蛋了。
	菲利普看出了他的沮丧。“我可以供应你一顿晚饭，给你一处地方睡觉，明天早晨再吃些早点，”他说。
	汤姆气急败坏了。“我愿意接受，”他说，“但我宁愿自己挣来这些。”
	菲利普扬起眉毛，也要发火了，但他说话的口气还是平和的。“向上帝请求——可不是乞讨，那是祈祷。”说完转身就走了。
	别人都有点怕了，汤姆意识到他的愤怒准是已经表现了出来。大家眼巴巴地瞪着他，更使他心烦意乱。他走出贮藏室，跟在菲利普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站在院中。他眼望着古老的大教堂，竭力控制自己的感情。过了一会儿，艾伦和孩子们也随他走了出来。艾伦搂着他的腰，安慰着他，那些见习修士看在眼里，彼此顶顶臂肘。汤姆不去理睬他们。“我要祈祷，”他辛酸地说，“我要祈求一场雷电雨，击中这教堂，将它夷为平地。”
	最近这两天，杰克学会了为未来担心。
	在他短短的生命中，他还从来没想过明天以后的事情；但假如他想过，他就会知道他有什么期望。在森林里，一天和前一天没有什么两样，季节变化悠缓。如今他每过一天就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不知会在哪里，不知会干什么，也不知他会不会有东西吃。
	最糟的莫过于挨饿了。杰克曾经偷偷吃过草的叶子，以解除胃里的绞痛，但吃后有一种不同的胃痛，让他觉得难受。玛莎经常饿得直哭。杰克和玛莎总是走在一起。她尊敬他，以前还没有人对他这样表示过。他无法解除她的苦楚，这比他自己挨饿还让他难受。
	要是他们还住在山洞里，他会知道到哪儿去打野鸭，去采坚果或去偷鸟蛋；但在镇上和村子里，在不熟悉的大路上，他就毫无办法了。他只知道一件事：汤姆必须找到工作。
	他们在客房里待了一下午。这是一个简单的单间，地面很脏，中间有个火坑，和农民的住房一模一样，但一直住在山洞里的杰克简直把这儿当天堂了。他好奇房子是怎么盖的，汤姆就讲给他听。把两棵小树砍下来，剥掉树皮，顶上靠紧，叉开一个角度，然后在几码处再照样放上两棵；再把这样两个三角的上边连起来，就是梁木。与梁木平行，在两个三角中间固定上轻板条，一直到地面，构成一个坡顶。再用芦苇编成篱笆，成长条形，搭在板条上，再用泥糊上挡风避雨。两座山墙用木柱撑起，钉到地里，排成一排，中间的缝隙也用泥糊上。在一座山墙上留一座门。这种房子没有窗户。
	杰克的母亲在地上铺了新鲜的干草。杰克用他始终随身带着的燧石点起火。趁别人听不到，他问母亲，那个副院长为什么不肯雇汤姆，明摆着有活可干嘛。“看来，只要教堂还能用，他宁可省掉这笔钱，”她说，“要是整座教堂都倒了，他们就非得重盖不可了，但是现在只坍了一座塔楼，他们就凑合着用了。”
	日近薄暮，一名厨工来到客房，给他们送来了一大锅粥和如同一个人身高那么长的一大块面包，全都是给他们一家人吃的。粥里有青菜、香料及肉骨头，上面飘着一层肥肉油。面包是那种又粗又硬的，里面含有多种杂粮：黑麦、大麦和燕麦，外加干豆子；阿尔弗雷德说这是最便宜的面包，但对好几天没尝过面包滋味的杰克来说，这真好吃极了。杰克直吃到肚子发疼才作罢。阿尔弗雷德最后吃得一点不剩了。
	他们坐在火边消化这顿饱餐，杰克对阿尔弗雷德说：“塔楼到底怎么会倒的呢？”
	“大概是让雷劈的吧，”阿尔弗雷德说，“要么就是着了火。”
	“可是那儿没有可烧的东西啊，”杰克说，“塔楼全是石头造的嘛。”
	“屋顶可不是石头，傻瓜，”阿尔弗雷德嘲笑他说，“屋顶是木头做的。”
	杰克想了一会儿。“如果屋顶着了火，塔楼就一定倒塌吗？”
	阿尔弗雷德耸耸肩。“有时候。”
	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汤姆与杰克的母亲在火的另一边低声谈话。杰克说：“那个婴儿可真有意思。”
	“什么有意思？”阿尔弗雷德过了一会儿说。
	“咳，你们那个小孩在好几英里以外的森林里丢了，现在在这个修道院里倒有一个婴儿。”
	阿尔弗雷德和玛莎看来都没怎么看重这一巧合，杰克自己也很快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
	修士们吃完晚饭后就都上床了。他们没有给这家贫寒的客人提供蜡烛，汤姆一家坐在那儿看着火灭了，然后躺在干草上。
	杰克睁着眼躺着想事。他忽然想到，要是大教堂今天夜里烧塌了，他们的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修道院就会雇汤姆重建教堂，他们就会住在这座不错的房子里，永永远远吃着肉骨粥和粗面包。
	他想，我要是汤姆，就自己去教堂放一把火。我就趁着别人都睡着的时候，悄悄溜进教堂，用我的燧石放一把火，等火着起来，我再偷偷回来，等警报发出时，我就装睡。那时候，人们就要拿水桶往火苗上泼水，就像巴塞洛缪伯爵城堡里的马厩着火时那样，我还要跟大家一块儿，就像和他们一样要把火扑灭似的。
	阿尔弗雷德和玛莎已经睡着了——他可以从他们的呼吸判断出来。汤姆和艾伦在汤姆的斗篷下边像往常一样完了事之后，也入睡了。看来，汤姆没有起来放火烧大教堂的意思。
	可是他打算怎么办呢？全家人要在路上一直走到全都饿死吗？
	他们全都入睡了，他能听到他们四个人的呼吸缓慢而有节奏，说明他们都睡熟了，杰克忽然想到，他可以把大教堂点着火。
	这念头令他心跳加快了。
	他将非常轻地起来。他大概可以打开门溜出去而不会惊醒他们。教堂的门可能锁着，但一定可以有地方让人进去，特别是小个子。
	一旦进了教堂，他是知道怎么到屋顶上去的。他在这两星期里跟汤姆学了很多东西。汤姆一天到晚老是谈建筑的事，大部分的话是讲给阿尔弗雷德听的；虽说阿尔弗雷德不感兴趣，可是杰克感兴趣。在他学到的许多东西中，他发现，所有的大教堂都在墙壁上留下台阶，以便在修缮时能够爬到高处。他要找到一处那样的台阶，一直爬到屋顶。
	他在黑暗中坐了起来，听着别人的呼吸。他能分辨出汤姆的呼吸，里边夹杂着轻微的胸部呼哧声，（母亲说）那是因为长年累月吸进石粉的缘故。阿尔弗雷德，有一阵打着鼾，声音很响，随后就又安静了。
	他放完火以后，就马上赶回客房。如果修士抓住他，他们会拿他怎么办呢？杰克在夏陵看到过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孩因为从一家香料店偷了一块锥糖，让人捆起来打。那男孩哭叫着，有弹性的鞭梢把他屁股打出了血。那场面比伯爵城堡的战斗中人们互相厮杀还要糟糕，那男孩被打得流血的情景经常出现在杰克的眼前。他害怕他会落到同样下场。
	他想，要是我放了火，我就跟谁也不说。
	他重新躺下，用斗篷把自己裹起来，闭上了眼睛。
	他不清楚教堂的门是不是上了锁。如果门锁着，他可以从窗户爬进去。只要他待在院子的北边，就不会有人看到他。修士们的寝室在教堂的南边，有回廊挡着；而在北边，除了坟墓之外，再没有别的了。
	他决定先去看一看，瞧瞧能不能下手。
	他又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站了起来。
	新铺的干草在他脚下簌簌作响。他又听了听四个睡觉人的呼吸，屋里静极了，连老鼠都不在草里活动了。他迈一步，又听了一会儿。别人还都在睡着。他没耐心了，朝门口很快地迈了三步。他站住脚以后，老鼠发现已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就又开始抓扒干草，但四个人还继续睡着。
	他用指头碰到了门，往下摸到了门闩，那是一根橡木横闩，搭在两根托架上。他用双手托住门闩，向上举。门闩比他估计的要重，他还没举起一英寸，只好又放下。门闩落在托架上时，发出很大的响声。他一动不动地听着。汤姆呼哧呼哧的呼吸声停住了。我要是给抓住了，该怎么说？杰克绞尽脑汁地想着。我就说我出去……出去……我知道了，我就说我出去小便。他有了借口，放松多了。他听见汤姆翻了个身，他等着他再发出那深深的肺部有粉尘的呼吸声，但没有，汤姆又平稳地呼吸了。
	门边镶着一圈模糊的银光。外边一定有月光，杰克想。他又托住门闩，深吸一口气，憋足劲举起了它。这次他对门闩的重量有了准备。他举起门闩，往怀里拉，但他举得不够高，还没法从托架里拿出来。他把它又抬高了一英寸，这次成了。他用胸口抵住门闩，稍稍放松两臂肌肉；然后他慢慢地跪下一条腿，再跪下另一条，把门闩放到了地上。他就这样待了一会儿，调匀呼吸，让疼痛的两臂缓解一下。除了睡觉的声音，那四个人没发出别的响声。
	杰克战战兢兢地把门开了一道缝。铁合页吱呀一响，一股冷气从门缝吹进来。他打了个冷战。他把斗篷包紧，把门又开大一点。他溜出屋去，把门在身后关好。
	云层散开，月亮露了面，又躲进了不安的夜空。冷风飕飕。有一阵杰克很想回到热呼呼的房子里去。巨大的教堂和那座坍塌的塔楼把阴影投到修道院的各处，在月光下勾出银色与黑色的轮廓。大教堂的厚墙和小窗看上去更像一座城堡。真难看。
	一切都十分阒静。在修道院的墙外的村落里，可能有不多的几个人人睡很晚，在火边饮酒，或在灯芯草烛光下缝纫，但这院里却没有一点动静。杰克眼望着教堂，心里还在犹豫。教堂非难地回望着他，仿佛看透了他心里想的事情。他一耸肩膀，抖掉那疑神疑鬼的感觉，穿过宽阔的绿地，走到西端。
	门是锁着的。
	他绕到北边，看着大教堂的窗户。有些教堂的窗户上蒙着半透明的亚麻布来挡寒气，但这座教堂的窗上看来什么都没有。窗户的尺寸足够他爬过去，但位置太高，他够不着。他用手指摸索着石壁，比画着灰泥掉落后留下的缝隙，还是小得站不住脚。他得找个什么当梯子。
	他想到从坍塌的塔楼那儿搬些石头来，摞成台阶，但那些没碎的石料太重，而碎了的石料又放不稳。他觉得白天曾经见过什么东西，刚好可以当梯子，他搜索枯肠去想到底是什么。就像要去看眼角外的东西，那东西正好老是在视野之外。这时他打量着月光下的墓地和马厩，他总算想起来了：是一个小木墩，上面有两三级踏脚，是帮着小个子上高马用的。白天曾有一名修士站在上面刷马鬃。
	他朝马厩走去。看来那东西不会在夜间收起来，因为不值得一偷。他轻手轻脚地走着，但马匹还是听到了他，有一两匹还喷起响鼻。他吓得慌忙站住脚。马厩里说不定有马夫睡觉呢。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听听有没有人的响动，不过没有人来，马也安静了。
	他看不见那个上马墩。也许靠在墙根了。杰克眯起眼看着月光下的阴影处，几乎看不见什么。他小心地走近马厩，沿着边沿走去。马匹又听到了他，他就在近处，它们都紧张了，其中有一匹还哀嘶起来。杰克僵住了。一个人声叫着：“安静点，安静点。”就在他吓得木雕泥塑般站着的时候，他看见那上马墩就在他鼻子底下，他要是再进一步，就让它绊倒了。他等了一会儿。马厩里没有什么声音了。他弯腰拿起木墩，扛到了肩头，转过身蹑手蹑脚地经过草地，回到教堂外。马厩里依然没有动静。
	等他爬到上马墩的顶层，还是够不着窗户。这可真让人恼火，他甚至没法往里看。他并没有最后决定一定放火，但他不愿由外界因素迫使他放不成火，他要由自己做决定。他要是有阿尔弗雷德那么高就好了。
	还有一个办法可以一试。他后退几步，快跑回来，一脚踏在木墩上，向上一蹿。他轻易地够到了窗台，并握牢了石头窗框。他使劲一提身子，就半坐到了窗台上。但当他想钻过去时却愣住了。窗户里原来钉着铁栅，大概是由于黑漆漆的一片，他从外面看不出来，杰克跪在窗台上，用双手去摇撼。进不去，装上铁栅可能就是专门防止有人在教堂关门时进去。
	他失望地跳到地面。他抬起上马墩又搬回原处，这次马匹没有出声。
	他打量着正门左方的坍倒的西北角塔楼。他小心爬到那堆坍塌物边缘的石料上，朝教堂里边窥视，想找条路通过那堆碎石。月亮没人云层，他便战战兢兢地等着月亮再出来。他担心，他的体重虽轻，也可能改变了石堆的稳定平衡，造成碎石下滑，就算不砸死他，也会把大家都惊醒的。月亮重新露出来，他看了一眼石堆，决定冒险一试。他提心吊胆地开始爬，大多数石头很稳的，但有一两块在他的重压下摇晃起来。要是在白天，旁边有大人看着，他心里也没鬼的话，他会很高兴这么爬着玩的；但如今他顾虑太多，平常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一点没有了。他在一块石头光滑的表面上滑了一下，几乎跌倒；他决定停下了。
	他的位置是可以看到沿中殿北侧甬道的屋顶的。他原以为屋顶上会有个洞，或者在屋顶和塌方间有道缝隙；但实际上并没有，看来没路可以溜进去了。杰克感到既失望又放松了。
	他倒退着向下爬去，回头看着落脚点。他离地面越近，感觉越踏实。他跳下最后几步，平安地站到了草地上。
	他回到了教堂北面，又接着往前走，绕了一圈。他这两个星期看见过好几座教堂，大体上都是一个模样。最大的部分是中殿，总是面向西方。然后是左右两翼，汤姆叫做交叉甬道的，伸向南北两方。东头叫做圣坛，比中殿要短。王桥大教堂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西端有两座塔楼，位于进口的两侧，与交叉甬道相称。
	北甬道处有一道门。杰克试了试，发现也锁着。他接着往前走，绕到了东头，那儿根本没有门。他停下脚步，往长满草的院子对面看去。在修道院的最东南角，有两所房子：医疗室和副院长的居室。两所房子都黑乎乎、静悄悄的。他接着朝前走，绕过东头，沿圣坛的南墙走到突出的南甬道。在南甬道的头上，如同臂端的手一样，是他们叫做会议室的圆形建筑。在甬道和会议室之间有一条窄道通向回廊。杰克走过窄道。
	他发现自己在一个四方的院子里，中间有一处草坪，周围一圈是带顶篷的走廊，拱顶的白色石头在月光下发出昏惨的灰色，有顶的走廊里一片漆黑。杰克等着自己的眼睛适应一下。
	他走到四方院子的东头。在他的左手处，他看得见是通向会议室的门。再往左边的远处，在东走廊的南头，他能看见另一扇门正对着他，他猜想，那儿可能通修士们的寝室。在他的右手处，另一道门通向教堂的南甬道。他试了试，还是锁着的。
	他沿着北走廊走。发现一道通教堂中殿的门，也是锁着的。
	在西走廊上没有什么，他一直走到西南角，发现了那扇通向食堂的门。他想，得弄来多少东西才够这些修士每天吃啊。旁边有一个带盆的喷水泉；修士们饭前在这里洗手。
	他继续沿南走廊走下去。中途有一座拱门。杰克转身走过拱门，发现身处一条小路上，右边是食堂，左边是寝室。他想象着所有的修士都在石墙另一侧的地面上鼾睡。这条小路的尽头只是个泥泞的斜坡，直通到下边的小河。杰克站在那儿，看了一会百步之外的流水。他无缘无故地想起了一个故事，说一名骑士被砍掉了头却还没死；他不自主地想象着那名无头骑士从河里上来，爬上堤坡，向他走来。那儿其实什么都没有，但他还是害怕。他转身匆忙回到回廊里。他觉得那儿安全些。
	他在拱门下踌躇着，看着月色下的四方院子。应该有办法偷偷溜进这座大建筑，他这么觉得，但他想不出还要到哪儿去找。他倒是有点高兴了。他一直在冥思苦想着去干一件显然是危险的事，既然事实证明干不成，岂不是更好。另一方面，他实在不敢想象第二天一早离开修道院重新上路，无穷无尽的路，没完没了地挨饿，汤姆的失望和恼火，玛莎的眼泪。只要从他腰带上吊着的小口袋里拿出燧石，打出一点点火星，这一切全都可以避免了。
	在他的视线的边上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他吃了一惊，他的心跳加快了。他扭头去看，吓了一跳，一个鬼一般的人影拿着一支蜡烛，沿着东走廊无声无息地朝教堂溜过来。他几乎要叫了出来，但硬从喉咙口给压了下去。另一个人影紧跟着第一个。杰克缩回到拱门里，躲开了他们的视线，他把拳头伸进嘴里，咬着手背，不让自己叫出声来。他听到一声怪异的低吟，吓得瞪大了眼睛。这时他恍然大悟：他看到的是一队修士，从寝室到教堂去做半夜祈祷，边走边唱着一首赞美诗。就是在他弄明白了他看到了什么之后，惊恐的心情还持续了好一阵子；然后才渐渐舒了口气，又不由自主地打起冷战来。
	领头的修士用一把大钥匙打开了教堂的门锁，修士们列队而入。没有人向杰克这头看上一眼。大多数人都是没睡醒的样子。他们进去后没有锁上教堂。
	杰克恢复镇定之后，意识到现在他可以进教堂了。
	他的两腿无力，迈不动步。
	他想，我只要进去就是了。进去之后我什么也不用干。我要看看能不能爬到屋顶上去，我不一定非放火不可，我只想看上一眼。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走进拱门，放轻脚步穿过四方院子。他在开着的门外，向里窥视。圣坛上和修士们站立的地方都点着蜡烛，但烛光在大而空旷的殿堂内只是中间的一些光点，墙壁和通道里依然漆黑一片。圣坛上有一个修士正做着什么看不明白的事情，其余的则偶尔唱和上一两声咕噜咕噜的什么。杰克简直难以置信，人们会半夜从热被窝里爬出来做这种事情。
	他溜进门里，贴墙站着。
	他进来了。黑暗掩护着他。然而，他不能待在那里不动，因为他们出去时会看到他。他侧身向前凑。摇曳的烛光投下了不安的阴影。圣坛上的那名修士要是抬头看的话，完全可能看到杰克，但他似乎全然沉浸在他正在做的事情中。杰克迅速地从一根大柱子后面移动到另一根大柱子后面，在柱间停上一下，这样他的移动就不那么规律，像是影子的晃动。在他接近交叉口时，烛光更亮了。他害怕圣坛上的修士会猛地抬头，看见他跃进交叉甬道，抓住他的后颈——
	他到了角落里，庆幸地转进中殿的更深的阴影里。
	他停了一会儿，感到轻松多了。接着他沿着通道退进教堂的西头，还是不规律地停一下、顿一下，就像他在蹑手蹑脚地跟踪一只鹿似的。等到了教堂的最黑的尽头，他坐在一根柱子的底座上，等着祈祷结束。
	他把下巴放进斗篷里，低下头，往胸口上呵气来温暖自己。过去两星期来，他的生活变化太大了，他和母亲心满意足地住在林中的日子简直像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他知道他再不会有那种安全感了。如今他知道了什么是挨饿，什么是受冻，什么是危险，什么是绝望，他对这些会终身感到可怕的。
	他从柱后向外看了看。在圣坛上方，蜡烛最亮的地方，他能勉强看见高高的木头屋顶。他知道，新建的教堂都用石头拱顶了，但王桥大教堂很老了。那个木顶是很容易烧着的。
	他想，我不打算点火。
	要是大教堂烧毁，汤姆会乐坏的。杰克不确定他喜欢不喜欢汤姆——他太喜欢一个人做决定，老是一本正经地指指画画。杰克习惯于他母亲那种比较温和的态度。但汤姆给杰克的印象很深，甚至让他有点敬畏。以前杰克打过交道的人只有那些强盗，他们都是些危险和粗野的人，只崇拜暴行和狡猾，对他们来说，最终的成就不过是从背后把人捅死。汤姆是一种新类型，即使手中没有武器，他还是自尊而无畏。杰克永远不会忘记汤姆面对威廉&middot;汉姆雷的态度，那次威廉老爷要用一磅银便士买母亲。杰克感受最深的是：威廉老爷反倒害怕了。杰克对母亲说，他从来没想象过，一个人会像汤姆那样勇敢，她说：“这就是我们得离开森林的原因。你需要一个你钦佩的人。”
	杰克对那句话不甚了了，但他确实愿意做点什么给汤姆留下印象。不过，给大教堂放一把火并不能作数。这种事最好别让人知道，至少要等好多年后再说。也许有一天杰克会对汤姆说：“你记得那年王桥大教堂在一个夜里着了火，副院长雇了你重修大教堂，我们终于有吃有住，有了保障吧？嗯，我要跟你说火是怎么着起来的……”那一时刻将是多了不起啊。
	但是，他想，我不敢放火。
	颂唱停止了，修士们离开他们的位置时有一阵拖着脚步的声响。祈祷结束了。杰克换了个位置，以免他们列队出去时看见他。
	他们离去时在站立的地方熄灭了蜡烛，但圣坛上的那支还亮着。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杰克又等了一会儿，唯恐有人还留在里边。有好长一段时间阒无人声。他终于从柱子后面出来了。
	他走进了中殿。一个人待在这座又大又冷又空的建筑里，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想，这有点像躲在屋角的老鼠，高高大大的人在四下走动，要等他们离开之后，老鼠才敢出来。他走出圣坛，把那支又粗又亮的蜡烛拿在手里，他这才感到好些。
	他手执蜡烛，开始观察教堂的内部。在中殿和南甬道相交的角落里，也就是他刚才待着最怕圣坛上的修士看到的地方，墙上有一道门，门上只有一根闩。他试了一下，门就打开了。
	他手中的蜡烛照出了一部螺旋形楼梯，窄得胖子走不过去，低得汤姆如果上去只能弯腰九十度。他踏上了楼梯。
	他来到了一条狭窄的通道里。有一排拱窗通向中殿。天花板从拱顶缓缓斜向另一边的地板。地板也不是平的。西端都往下弯。杰克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他是在中殿南侧的甬道的上边。甬道的拱形长条天花板就是他脚下的弯曲的地板。从教堂外面，可以看到甬道有一个联靠在中殿顶上的单坡屋顶，那就是他头上的缓坡天花板了。侧甬道比中殿矮得多，因此他距离教堂的主要屋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他沿着通道往西边走边看。这时修士们都走了，他不必再担心被人看见，倒是很过瘾。如同他爬上一棵树，发现在树的顶上，在下面密集的枝叶的隐蔽中，所有的树都交错在一起，你可以在距地面几英尺的地方的一个神秘世界里，在周围走来走去。
	在这条通道的尽头，还有一道小门。他走进小门，发现自己到了西南塔楼，就是那个没有坍塌的塔楼的里边。这里边显然是不准备让人看的，既粗糙，又没有粉刷，而且脚下不是地板，而是中间留着缝隙的木板。不过，沿墙的内侧有一截木材，上面没有扶手。杰克爬了上去。
	在墙的中间有一道拱形开口，那截木梯刚好在开口旁边。杰克把头探进去，举起蜡烛。他在木头天花板和铅皮屋顶中间的搁顶中。
	起初，他看不出交错的梁桁间有什么格式，过了一会儿，他就看清了结构。一英尺宽、两英尺高的一根根巨大橡木梁，从北到南横跨过中殿的宽度。在每根梁上都有两根有力的椽，构成一个三角形。这些三角形一个接一个地有规则地排列下去，直到烛光照不到的暗处。在梁与梁之间，他往下看，可以瞧见中殿油漆过的木制天花板的背面，都是镶在横檩的下面边缘上。
	在栏顶的边上，在三角架木梁的角落里，有一条狭窄的过道。他在那儿也就勉强可以站起来，大人就得弯下腰了。他沿着过道走了几步。这儿的木头足够着一场大火的了。他嗅了嗅，想辨别一下空气中的怪味。他认定是沥青。屋顶的木头都是浸过沥青的。着起火来和干草差不了多少。
	地板上一个突然的动作吓了他一跳，他的心一阵剧跳。他又想起了河里的无头骑士和回廊中鬼影般的修士。跟着他想到是老鼠，心里才安定了些。但他定睛一看，发现原来是鸟：屋檐下有鸟巢。
	栏顶的规模和下面的教堂一样，也沿交叉甬道向南北伸展出去。杰克走到交叉点，站到角落里。他明白自己刚好位于从地面通到通道的螺旋楼梯的上方。如果他真的计划放火的话，这地方正合适。从这里火势将向四个方向蔓延，往西沿中殿，往东沿圣坛，往南北向两条交叉甬道。
	屋顶的主梁都是橡木做的，虽然浸过沥青，也不是蜡烛可以点燃的。然而，在屋檐下有一堆白木屑、刨花、抛弃的绳索、麻袋和废鸟巢，做引火柴是再适合不过了。他只要把它们凑到一堆，点燃，就成了。
	他的蜡烛快着完了。
	看来如此轻而易举。把引火物聚集到一起，用烛光往上一碰，然后就走开。像个鬼魂似的穿过院子，溜过客房，闩上门。往干草上蜷起身子一躺，就等着警报吧。
	但是假如他被看见了……
	如果现在抓到他，他可以说是在研究大教堂，这事毫无坏处，他最多挨一顿揍。但要是在他正放火时抓住他，可就不只是揍他一顿了。他想起了夏陵那个偷锥糖的人和他屁股给打得流血的情景。他还记起了那些强盗遭到的刑罚：豁嘴法拉蒙给割掉了嘴唇，大胆杰克给砍掉了一只手，猫脸阿兰给上了枷，被人扔石头乱砸，从那时起说话再不利落了。更糟糕的是那些死于刑罚的人：一个杀人犯被捆在一个钉满长钉的木桶上，沿山坡往下滚，结果长钉穿透了他的身体；一个盗马贼被活活烧死；一个偷东西的妓女被钉死在尖柱上。他们对于一个放火烧教堂的孩子会怎么办呢？
	他一边想着，一边把檐下那些点燃的废物敛在一起，堆在正对着一根巨大的椽子下面的狭窄走道上。
	他把那些破烂堆到一英尺高以上，就坐在那儿看着。
	他的烛光摇曳起来。他的机会将转瞬即逝。
	他很快地把烛火往一堆麻袋片上一触。火着了。火苗很快就引燃了一些刨花，然后又蔓延到一个干瘪的鸟巢上；跟着，那堆引火物就热烈地着了起来。
	杰克想想，我还可以扑灭这火。
	引火物着得太快了，照这种速度，不等房梁烧起来，自己就着光了。杰克连忙又收集了些破烂，加到火上。火苗着得高了。他想，我还可以扑灭。涂在房梁上的沥青开始变黑、冒烟。破烂烧得更旺了。他想，我现在还是可以扑灭的。接着，他看到那条狭窄的走道也烧起来了。他想，我还可以用我的斗篷扑灭这火。但相反，他往火上抛了更多的破烂，眼看着火苗蹿得更高了。
	房檐的小角落变得烟熏火燎，虽说仅隔一英寸远的屋顶的另一面仍是寒气逼人。钉着屋顶铅皮的一些小块木片着起来了。最后，巨大的主梁也冒出了小火苗。
	大教堂烧起来了。
	事情已经办了，现在没有退路了。
	杰克感到害怕。他突然想起快跑开，返回客房去。他想裹进他的斗篷里，在干草里弯着身子，紧闭着眼睛，听着周围的别人均匀的呼吸。
	他沿着那狭窄的走道往回走。
	他走到尽头时回头看了一会儿。火势蔓延得出奇地快，也许是因为涂在木料上的沥青。所有的小块木头都已经烧起来了。主梁也起火了，火苗沿狭窄走道蔓延过来。杰克背过身去。
	他钻进塔楼，下了楼梯，然后跑过甬道上面的通道，匆匆爬下螺旋楼梯，到了中殿的地面上。他跑向他进来的那座门。
	门锁了。
	他才意识到自己可真够蠢的。修士们进来时开了门锁，当然在离开时要锁上门了。
	恐惧苦涩地涌上喉头。他点着了教堂，自己却被锁死在了里边。
	他压下了惊慌失措的情绪，尽量去思考。他原先从外面试过每一道门，发现全都锁着；也许有些门是从里边闩着的，并没有锁，这样他就可以从里边把门打开。
	他匆匆穿过交叉口，跑向北甬道，检查了北廊的门。上面有一把锁。
	他沿着漆黑的中殿跑到西头，试了每一个大的公共入口。三座门全都用锁锁着。最后，他又试了从方形回廊的北走廊通过南甬道的小门，那道门也锁着。
	杰克想哭，但那毫无用处。他抬头看着木头天花板。是出于他的想象呢，还是他果真看到了？在惨淡的月光下，一小股黑烟从南甬道角落附近的天花板中往外钻。
	他想：我要做什么？
	修士们会不会惊醒，跑来把火扑灭，而他们在惊慌失措之中，竟没注意到一个小男孩溜出门呢？或者，他们会不会马上看到他，抓住他，尖叫着谴责他？或者，他们会不会沉睡不醒，直到整座建筑物烧塌，杰克给砸在一大堆石头底下呢？
	他眼里充满了泪水，他要是不用烛火去碰那堆破烂就好了。他发狂地向四下望着。要是他跑到一个窗户那里喊叫，会有人听到吗？
	头顶上有一声猛烈的坠落响声。他抬头一看，发现木头天花板上出现了一个洞，原来是一根梁落下来砸穿的。那洞口像是在黑底色上补了红补丁。过了一会，又是一声坠落声，一根巨木不偏不倚地穿过天花板，落了下来，在空中翻了个身，砸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震动了中殿的粗柱子，接着飘落下一阵火星和燃着的余烬。杰克聆听着，等着叫喊声、呼救声或敲钟声；但什么也没有。那坠落砸地的声响没人听见。如果连那么大的响声都惊不醒他们，他们当然也听不到他的叫声。
	我要死在这儿了，他歇斯底里地想着：我会给烧死，给砸死，除非我能想到出路！
	他想到了那座坍倒的塔楼。他曾从外边察看那儿，没有看到进来的路，不过当时他很胆小，怕摔倒，造成崩塌。也许他要是再看一看，这次从里边，他能够看到什么当时忽略了的；说不定绝望会逼他从原先没看到的缝隙中钻出去呢。
	他跑到西头。穿过天花板上的洞透进来的火光和落到中殿地面上的木头上蹿起的火苗，这时比月光要亮，使得中殿的连拱廊周围的银色成了金色。杰克察看着由西北塔楼坍下的石堆，看来像一堵坚实的墙。无路可出。他傻乎乎地张开嘴巴，放开嗓子喊着“妈妈”，哪怕他明知她听不见他。
	他再次压下自己的惊慌情绪。他心底深处总惦着这座坍塌的塔楼。他曾经沿着南甬道上面的通道进了另一座——就是那座仍然耸立着的塔楼。如果他现在沿着北甬道上面的通道，他就可以看到这堆乱石中的一条缝隙，而那样一条缝隙，从地面上是看不到的。
	他又跑回交叉口，待在北甬道里，以防还会有烧着的大梁从天花板上砸下来。这边也应该有一座小门和一道螺旋形楼梯，和那边一样。他到了中殿和北甬道的角落里。他看不见门，他在角落四下里找，另一边也没有。他无法相信他的厄运。怪了，这里应该有一条路通走廊的！
	他拼命地想，竭力保持镇静。有一条路进入坍塌的塔楼，他一定要找到它。他想，我能回到栏顶上，走到没坏的西南塔楼里。我能到达栏顶的另一边。边上应该有一个小开口，通坍塌的西北塔楼。那儿可以为我提供一条出路。
	他恐惧地抬头看着天花板。那火此时已成了地狱。但他想不出别的出路。
	他首先得穿过中殿。他又抬头看去。就他所能判断的来看，不会马上有东西掉下来。他深深吸了口气，冲到了另一边。什么也没落到他身上。
	在南甬道，他推开小门，跑上螺旋楼梯。他跑到顶上，迈进通道，能感到上面火焰的热气。他沿通道跑，穿过门，进了那座完好塔楼，跑上梯子。
	他低头爬过小拱门进了栏顶。里面灰烟弥漫，热气升腾。最上面的木料都着了火，最大的横梁的尽头正在熊熊燃烧。烧焦的沥青味呛得杰克直咳嗽。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踩上一条横跨中殿的横梁，开始向对面走。由于热气熏烤，他浑身流汗，眼睛流泪，简直看不清该往哪儿走。他咳嗽着，一只脚滑下了横梁，身子往一边一歪。他一只脚还挂在梁上，另一只却踩空了。他的右脚蹬到了天花板，正好穿过了烂木，这可把他吓坏了。他脑中闪过中殿的高度，他要是砸穿天花板，得落下多远；他尖叫着，两臂伸向前面，磕磕绊绊地爬，心中想象着自己的身体像刚才落下去的横梁一样，在空中翻跟斗。幸好，木头桁架还算撑住了他的重量。
	他仍然身体僵硬，心中惊惧，两只手和一只膝盖跪在梁上，另一条腿却戳进了天花板的洞里。这时，大火的热焰让他清醒了。他轻轻地把脚从洞中拔出来。他双手按梁，双膝跪着，向前爬去。
	在他接近另一端时，好几根大梁落下了中殿。整座建筑似乎都在震撼，杰克身体下面的大梁像弓弦般地抖动。他停下来，抓牢大梁。那阵颤动过去了。他继续爬行，不久他就到了北边的狭窄走道。
	如果他猜测错了，从这里没有开口通过已坍塌的西北塔楼，他还得回去。
	他站直身子，吸了一口寒夜的凉气。这地方应该有个空隙什么的。但能够容下一个小孩钻过去吗？
	他往西迈了三步，立刻收住了脚，要不他就会一脚迈空了。
	他发现那儿有个大洞，看出去下面就是月光下的坍塌的塔楼的废墟。他舒了口气，膝头一下子瘫软了。他总算出了地狱。
	但他的位置有屋顶那么高，而废墟的高尖离地还很远，要跳下去是太高了。此时他已逃出了火场，但他能平安到达地面不摔死吗？火苗正在向他身后逼近，烟也从他站立的洞口处往外冒。
	这座塔楼的内壁当初也有一部楼梯的，和另一座塔楼一样，但这里的楼梯大部分已在塔楼坍塌时损坏了。不过，原先木梯面嵌入墙壁灰泥缝的地方，如今还残存着一些木楔伸在那儿，有的只有一两英寸长，有的要长些。杰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靠近这些木楔爬下去。这么往下爬可得小心翼翼。他嗅到一股焦味；他的斗篷已经烤热了。过不多久就会烧起来的。他别无他路了。
	他坐下来，用两手抓牢，伸脚下去够最近的一个木楔，那条腿慢慢下移，直到踏上了一个立脚点。然后他又把另一只脚移下来。他用两脚探路，身体移下了一步。木楔经住了他的体重。他又往下移，先试探着下一个木楔的牢固程度。然后再把身体的重量压上去。这根楔子有点松。他战战兢兢地往下移，双手始终握紧上边一根楔子，万一踩空，还不致下落。每迈下危险的一步，也就离废墟顶近了一点。他越往下爬，楔子似乎越短，看来下边的梯面比上边的损坏更严重。有一次他穿毡靴的脚踩到了一根短楔，短得只容得下脚尖；当他把体重移到那根短楔上时，脚就滑空了。他的另一只脚本来是在一根长些的楔子上的。但这时也撑不住突然加来的全部体重，当即就断了。他本想靠双手握紧上边的木楔，但那根木楔也太短，抓不牢，于是他滑脱了，在空中落了下去，太可怕了。
	他双手双膝着地，重重地跌落在废墟顶上。刹那间他又惊又怕，觉得自己一定摔死了；跟着他意识到他很走运地落个正着。他的两手刺痛，双膝也大面积地青肿了，但他人还好好的。
	过了一会儿，他爬下了废墟堆，最后跳了几步，站稳在地面上。
	他平安无事了。他松了口气，全身无力。他又想哭。他已经逃脱了。他感到自豪，他冒了一次多大的危险啊！
	但事情还没完。这里是教堂的外边，只有一缕黑烟；火烧得噼啪响，在栏顶上听来震耳欲聋，在这里却只像远处在刮风。只有窗里的红红的火焰说明教堂起火了。不过，刚才最后几次梁木落地的震颤准会惊动一些正在睡觉的人，现在随时都会有睡眼惺忪的修士跌跌撞撞地走出寝室，看看他刚刚觉察到的地震是真还是梦。杰克放火烧了教堂——这在修士的眼里是弥天大罪。他必须马上离开。
	他跑过草地，回到客房。一切都静谧如前。他站在门外，大口呼吸。如果他这样喘着气走进屋里，会把他们全吵醒的。他竭力平息呼吸，反倒更糟了。他只好待在这里，等呼吸正常再进去了。
	钟声响起，打破了寂静，钟声急促地一声接一声响着，无疑是在报警。杰克惊呆了。他要是这会儿进去，他们会看出来的。但如果他不进去——
	客房门开了，玛莎走了出来。杰克呆愣愣地看着她，满心惧怕。
	“你到哪儿去了？”她轻声说，“你身上有烟味。”
	一个听似有理的谎话来到嘴边。“我才刚刚出来，”他无可奈何地说，“我听到了钟响。”
	“撒谎，”玛莎说，“你走了有些时候了。我知道，我醒着呢。”
	他明白骗不过她了。“还有别人醒着吗？”他心惊胆战地说。
	“没人了，只有我自己。”
	“别告诉他们我出过屋。好吗？”
	她听出了他在害怕，就安慰他说。“好吧，我就保守这个秘密。别担心。”
	“谢谢你！”
	这时汤姆搔着头出来了。
	杰克吓坏了。汤姆会怎么想？
	“怎么回事？”汤姆睡得迷迷糊糊地说。他打了喷嚏，“我嗅到了烟味。”
	杰克伸出颤抖的手臂，指着大教堂。“我看……”他说了一句，就咽回去了。没事了，他谢天谢地地舒了口气。汤姆只会以为杰克无非和玛莎一样，比他早起来一会儿。杰克又说话了，这次他更有信心了。“瞧瞧大教堂，”他对汤姆说，“我看是着火了。”
	二
	菲利普还不习惯单人独睡。他还很留恋寝室那种窒息人的气味，别人翻身和打鼾的声音，老年修士起床出去上厕所的动静（通常，有一个人起夜，就会接二连三地有人起夜，老年修士的这种规律总是让年轻人很开心）。夜幕降临后独处一室，菲利普倒不觉得怎样，因为他总是累得筋疲力尽；但在半夜，他只要起来清清醒醒地早祷，回来后就再也难以入睡了。于是他就不再回到他那张又大又软的床上去（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他很快就适应了那张床），而是点起火，秉烛夜读，或跪下祈祷，或干脆坐着想事。
	他有很多可想的。修道院的财政比他预想的要糟。主要原因大概是整个机构只能产生极少的现金。修道院是有大量的土地，但许多农场都是长期低租出佃，有些交的是实物地租——多少袋面粉，多少桶苹果，多少车萝卜。有出租的农场由修士自己经营，但似乎从来没有生产过多余的食物可以出售的。修道院的其余产业是它拥有的教堂，可以收到什一税，不幸的是，大多数教堂都由司铎控制，菲利普要想弄清其中确切的收支情况很费周折，根本就没有账目。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司铎的收入甚微，或者就是他的管理太差，没法保证大教堂维护修缮之需，虽然多年来司铎搜集了可观的珠宝器皿和礼拜用品。
	菲利普在有时间巡视修道院的极其混乱的产业之时，始终弄不清细目，但大体的轮廓还是清楚的；老副院长多年来一直从温切斯特和伦敦的放债人手中借贷，以供修道院的日常开支之需。菲利普明白了这种严重局面后很是沮丧。
	然而，当他就此进行思索和祈祷时，解决的办法就逐渐明晰了。菲利普有了一个三步计划。第一步要亲自过问修道院的财政收支。目前，修道院的每个负责修士都管着一部分产业，其中的收入就作为他所负责任的报酬：司务、司铎、客房长、见习修士导师和疗养所长，都有“他们自己的”农场和教堂。自然喽，他们谁也不会承认有太多的钱，如果有了剩余，他们就尽量花掉，唯恐会被收走。菲利普准备指定一个新职位，叫做司财，其职责就是无一例外地将所有属于修道院的钱财全部收回，然后再按需分给每个负有责任的人。
	司财自然得是菲利普信得过的人。他首先趋向把这职位给司务白头卡思伯特；但跟着他就想起卡思伯特厌烦写字。这可不成。从现在起，一切收支都必须记在一个大本子上，菲利普决定指定年轻的司厨米利乌斯兄弟担任司财。不管谁担任此职，别的负有责任的教士都不会喜欢这个主意，但菲利普是这里的领袖，而且了解或怀疑修道院财政困难的大多数修士，无论如何都会拥护这一改革的。
	等到菲利普控制了财权，他就要进行他计划的第二步。
	所有远处的农场一概要收货币地租。这就可以结束长途运输的耗费。修道院在约克郡有一处产业，每年要交十二只绵羊的“租”，而且年年都一丝不苟地迢迢送到王桥来，哪怕运输费超过了羊钱，而且往往在途中会有一半羊死掉。将来，只有最近的农场才为修道院生产食物。
	他还计划改变目前这种每个农场生产甚少的体制——一点粮食，一点肉，一点奶，等等。菲利普已经想了好几年，认为这是一种浪费。每个农场只能勉强生产仅供己用的各项产品——或者更确切地说，每个农场总是尽量消耗掉所生产的一切。菲利普想要每个农场专门生产一项产品。全部粮食要种在萨默塞特郡的一些村子里，在这些村子里，修道院还有好几座磨坊。威尔特郡的葱郁的山坡将要养牛，提供牛油和牛肉。林中的圣约翰小修道院将要养羊和制作乳酪。
	但菲利普最主要的打算是把所有中等的农场——那些土壤贫瘠，尤其是山上的畜牧农场——全都养羊。
	他少年时代所在的修道院就养羊（在威尔士那一带，所有的人都养羊），他当时就注意到羊毛的价格逐年都缓慢而稳定地增长，从他懂事时起直到目前，始终如此，到时候，羊会长期解决修道院的现金问题。
	这是第二步计划。第三步是拆掉旧的大教堂，重建一座新的。
	现有的教堂破旧，不美观也不实用；而西北塔楼的坍塌则显示着整个结构可能已经不牢固。新式的教堂高大、宽敞——更重要的是——明亮。还设计得能够展示重要的坟墓和圣物，供朝圣者来瞻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教堂都附有小圣坛和专门的祈祷室供奉特定的圣徒。一座设计完美，能够满足教众的多种需要的大教堂会比目前的王桥吸引更多的敬神者和朝圣者；这样一来，从长远来看，大教堂也就可以自给自足了。当菲利普在修道院的财政问题上站稳脚跟后，就要重修一座大教堂，象征王桥的新生。
	那将是他成就的巅峰。
	他考虑十年之后他就会有足够的钱来重修大教堂了。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设想——到时候他就快四十岁了！然而，在一两年之内，他希望能够有钱完成一项修缮计划，使目前的建筑到后年的圣灵降临节时，即使不能给人深刻印象，至少令人起敬。
	如今他安排好计划，就又感到愉快和乐观了，正在他对细节深思熟虑之际，隐隐约约地听到远处砰的一声响，像是关上一个大门的声音。他模模糊糊地想到，是不是有人起来，在寝室或回廊中走动。他想，如果出了什么麻烦，他应该能及时发现，他的思绪就又回到租金和什一税上面去了。修道院的另一重要财源是把孩子送来当见习修士的父母的赠礼，为了吸引有前途的见习修士，修道院需要一所繁荣的学校——
	他的思绪再次被打断，这次的声响更大，实际上连他的住所都受到轻微震撼。这一定不是关门声，他想。在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走到窗前，打开了百叶窗。一股寒气吹了进来，他打了个冷战。他向外看着教堂、会议室、回廊、寝室和厨房。所有的建筑在月色中似乎都平静如常。夜晚的空气冷得他吸气时牙齿生疼。但空气中还有些什么别的。他嗅了嗅。他嗅到了烟味。
	他忧心地皱起眉头，但他看不到失火的迹象。
	他缩回头，又嗅了嗅，想到他嗅到的是不是他自己屋里的火味，但不是那回事。
	他又惊又奇，连忙穿上靴子，拿起他的斗篷，就跑出了住所。
	在他朝着回廊快步穿过绿地时，烟味更浓了。无疑是修道院的某个地方失火了。他首先想到了厨房——几乎所有的火灾都是从厨房烧起来的。他跑过南甬道和会议室之间的通道，又穿过回廊的方院。如果是在白天，他会穿过食堂，直奔厨房小院的，但夜间那里上了锁，所以他从外边绕，穿过南走廊的拱门，向右转到厨房的背后。这里没有失火的迹象，酒坊和面包房也没着火，这时烟味似乎淡了些。他又往前跑，从酒坊的角落里看过去，越过绿地直望到客房的马厩。那里看来也很安静。
	火会不会在寝室里呢？寝室是总共两处有地炉的第二处。这念头吓了他一跳。在他往回跑到回廊的时候，他想象着那骇人的景象：所有的修士全都给烟熏倒在床上，失去了知觉，而寝室正在烧着。他跑到寝室门口。他刚到，门就开了，白头卡思伯特迈步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灯芯草蜡烛。
	卡思伯特劈头就问：“你嗅到了吗？”
	“嗅到了——修士们都没事吧？”
	“这儿没起火。”
	菲利普放心了。至少他的下属都平安。“那又是哪儿呢？”
	“会不会是厨房？”卡思伯特说。
	“不是——我已经察看过了。”这时他知道没人有危险，就开始担心起他的建筑物来了。他刚刚在考虑财政问题，他明白他目前无钱修缮。他看着教堂。那儿的窗子里是不是透出一点红光？
	菲利普说：“卡思伯特，找司铎把教堂的钥匙拿来。”
	卡思伯特想到了他的前边。“我已经拿到了。”
	“很好！”
	他们匆忙沿东走道来到南甬道的门口。卡思伯特赶紧开了锁。门一打开，烟就抽出来了。
	菲利普的心跳停了一下。他的教堂怎么会失火呢？
	他走了过去。一眼看去，纷乱异常。在教堂的地面上，从圣坛到这条南甬道一带，有好几根大木头正在燃烧。这是从哪儿来的？怎么会有这么多烟？听起来火势更猛的呼呼燃烧声是怎么回事呢？
	卡思伯特叫道：“抬头看！”
	菲利普抬头看去，他的问题得到了回答。天花板烧得正旺。他害怕地瞪着那儿，看上去就像是地狱的侧面。大部分涂漆的天花板已经荡然无存，露出了屋顶的三角架，黑乎乎地烧得正旺，火苗与浓烟跳动着，翻转着，恶魔似的狂舞。菲利普站着不动，完全惊呆了，直到由于仰望而脖子生疼，这时他才恢复了理智。
	他跑到十字形的中间，站在圣坛前面，四下察看着整座教堂。从西门到东头，直到南北两条甬道，屋顶已经全部起火。在那惊恐的刹那，他想，我们怎么把水浇到那么高？他想象着一行修士提着水桶沿走廊奔跑，他立即醒悟了那根本不可能，即使他有一百个人来灭火，也无法把足够的水运到高处来扑灭这吼叫着的地狱之火。整个屋顶即将烧毁，想到这里，他的心往下一沉；在他能凑够钱修起新屋顶之前，只好任凭雨雪落进教堂里了。
	整个屋顶，从三角形的架子、铺板到钉在上面的铅皮全都落下来了。菲利普和卡思伯特全神贯注地盯着，完全把他们自身的安全置于脑后了。屋顶落在十字形建筑上的一个大圆拱顶上。落下的木料和铅皮的巨大重量把拱顶的石头部分压裂了，发出雷鸣般长的爆裂声。一切都缓缓地发生着：横梁慢慢地落下，拱顶缓缓地开裂，粉碎的灰泥徐徐地飘散在空中。更多的顶梁松动了，然后，随着一声拖长而徐缓的雷鸣般轰响，圣坛北墙的整体结构战栗着，滑进了北甬道。
	菲利普胆颤心惊。如此牢固的建筑被毁的场面异常惊心动魄。如同眼看着山崩地裂，他从来没有当真想过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迷惑得晕头转向，手足失措了。
	卡思伯特拽着他的衣袖。“出去吧！”他叫道。
	菲利普无法离开。他记起曾预计花十年时间克勤克俭，把修道院立于坚实的财政基础之上。如今，突然之间，他得建一个新屋顶和一面新北墙，也许，随着继续烧毁下去，还会有更多的东西要修……他想，这可真是魔鬼干的事情。在这种一月份的寒夜，如果不是魔鬼，还会有别的什么让屋顶失火呢？
	“我们会死在这儿的！”卡思伯特叫着，他的声音里那种人类恐惧时的语调触动了菲利普的心。他不再看火，两人跑出教堂，进了回廊。
	修士们全都惊起了，在寝室的门外挤着。他们出来时自然想站在那儿看看教堂。司厨米利乌斯站在门口，督促他们别挤作一团，躲着教堂，沿着回廊的南走廊排成一行。建筑匠汤姆站在走廊中间，要他们转到拱门下面，躲开那条路。菲利普听见汤姆说：“到客房去——离教堂远远的！”
	菲利普想，他反应过度了，他们在回廊里够安全的吧？但离远点也没坏处，也许这种小心是明智的。他想，事实上，我自己应该先想到这点的。
	但汤姆的小心使他思量起来，火势蔓延会烧毁得多快。如果回廊不够保险的话，会议室呢？在会议室的一个小侧室里，那儿墙很厚，又没有窗户，他们存放着一个箍了铁皮的橡木箱，里面存放着他们仅有的一点钱，外加司铎的珠宝器皿和修道院的全部珍贵的凭照和所有权契约。过了不久，他就看到了司库阿伦，一个在司铎手下负责礼拜用品的年轻修士。菲利普叫住了他。“值钱的东西要从会议室搬走——司铎呢？”
	“他不见了，神父。”
	“去找到他，拿到钥匙，然后把值钱的东西从会议室搬到客房去。快跑！”
	阿伦跑走了，菲利普转向卡思伯特。“你最后看着他完成这件事。”卡思伯特点点头就跟在阿伦后边走了。
	菲利普回过头来看教堂。这一会儿他的注意力不在这儿，火烧得更凶了，所有的窗户都透出了火苗的亮光。司铎应该想到值钱的东西，而不应该那么匆忙地顾自己的命。还有没有别的事给忽略了呢？菲利普发现，当一切来得如此之快的时候，很难有条理地思考。修士们都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去了，值钱的东西也有人照管了——
	他把圣徒给忘了。
	在教堂的最东头，在主教的座位之外，是早期英格兰殉道者阿道福斯圣徒的石头坟墓。墓里的木棺中盛着圣徒的遗骸。坟墓的盖子定期开启来展示棺木。如今阿道福斯不似当年一度那样备受崇敬了，但过去，病人只要触摸一下他的棺木，就会奇迹般地恢复健康。圣徒的遗体可能是一座教堂中最吸引人之处，能促进敬神和朝拜活动。由于能带来极大的权益，修士们从别的教堂盗窃圣骨的事尽人皆知，说来确实可耻。菲利普已经计划好恢复人们对阿道福斯的兴趣。他必须救遗骸。
	他需要有人帮忙，才能抬起墓盖，移出棺木。司铎也应该想到这点的。但四下都不见他人影。刚从寝室中出来的修士是雷米吉乌斯，那个高傲的副院长助理。他反正不能不干。菲利普朝他叫了一声，说：“帮我抢救出圣徒的遗骸。”
	雷米吉乌斯的浅绿色眼睛畏惧地看着起火的教堂，但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菲利普沿东走廊进了门。
	菲利普在里面站住了。他才刚跑出去没多久，火势已经迅速蔓延开了。他感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便想到了烧着的沥青，他知道顶木准是涂了沥青来防腐的。尽管烈焰熊熊，似乎仍有一股冷风，烟从屋顶裂开的洞口中逸出，而大火又把冷空气从窗户中抽进教堂。这种自下而上的空气流动煽动了火势。燃着的灰烬雨点般落在教堂的屋顶，好几块较大的木头，在屋顶上烧着，看来像是随时会落下来。在此之前，菲利普一直担心修士的安全在先，而修道院的财产为次。但这时他第一次为自己担心，他迟疑着没有往那地狱中再多走几步。
	他等的时间越长，风险就越大；而如果他想得太多，他就会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神经了。他拉起他的袍裾，叫了一声：“跟我来！”就跑进了甬道。他躲闪着地上的小火，准备随时会被落下的横梁砸成肉饼。他把心提到喉咙口，往前狂奔，似乎紧急得要厉声尖叫。突然，他到达了另一边的甬道的安全地带。
	他在那儿停了一会儿。甬道是石头拱顶，没有着火。雷米吉乌斯紧跟在他身边。菲利普让烟呛得一个劲儿喘气和咳嗽，横穿甬道只在转眼之间，但让人觉得比子夜的弥撒还要长。
	“我们会死在这里的！”雷米吉乌斯说。
	“上帝会保佑我们的，”菲利普说。他跟着就想：那我还怕什么？
	现在不是讨论神学的时候。
	他沿着甬道前进，转过角落，进入了圣坛，一路始终靠着侧面的通道。他感觉得出从木制修士席位吹来的热气，那边的火正猛烈地烧着，他感到一阵失落；那些席位造价都很高，表面有漂亮的雕花。他不再去想这事，集中考虑眼前的急务。他跨上圣坛，跑向东端。
	圣徒墓在教堂后面的中间，是位于一个低座上的一个大石匣。菲利普和雷米吉乌斯得抬起石盖，移到一边，再把棺木从墓中提出，搬到甬道里，而他头上的屋顶正在解体。菲利普看着雷米吉乌斯，这位助理的绿色的金鱼眼吓得大睁着。由于雷米吉乌斯，菲利普反倒把自己的畏惧隐藏起来了。“你抬那头，我抬这头，”他指了一下说，不等对方同意，他就跑到了坟墓边。
	雷米吉乌斯紧跟着他。
	他们站在两头，抓住了石头盖子。他们一起用劲向上抬。
	石盖纹丝不动。
	菲利普这才明白，他应该多带几名修士来的。他没有停下多想。已经太迟了，如果他跑出去叫人，等他回来时甬道可能就无法通过了。但他又不能把圣徒的遗骸撇在这儿不管。落下的梁木会砸碎石墓；里面的木棺和遗骸就会起火，烧剩的骨灰会随风飘散，这将是可怕的亵渎和大教堂巨大的损失。
	他有了一个主意。他绕到坟墓的一侧，招呼雷米吉乌斯站到他旁边。他跪下去，把两手放到石盖的伸出的边缘处，用全力向上掀。雷米吉乌斯照他那样，和他一起使劲，石盖抬起来了。他们慢慢地把石盖一点点抬高。菲利普不得不先站起一条腿，雷米吉乌斯也学着他；接着，他们俩都站直了。把石盖竖起一侧之后，他们又用劲一推，石盖便翻了个身，落在了墓另一侧的地面上，摔成了两半。
	菲利普往墓穴里看了一下。棺木保存良好，木头显然还很结实，铁把手也只有表面失去了光泽。菲利普站在一头，弯下腰去，抓住了两个把手。雷米吉乌斯在另一头做着同样的动作。他们把棺木抬起了几英寸，但棺木比菲利普预计的要重得多，过了一会儿，雷米吉乌斯松了手，说：“我抬不动了——我比你岁数大。”
	菲利普强压下怒气。棺木可能沿边包了铅。但他们既然打裂了石头墓盖，棺木比原先更容易着火了。“过来，”菲利普对雷米吉乌斯看，“我们来把它立起来。”
	雷米吉乌斯绕过坟墓，站到菲利普身边。他们每人握住一个突出的铁把手，用力往上掀。这一头相对容易地抬了起来。他们把这一头抬到高出墓顶，然后两人一侧一个向前走，边走边举棺木，直到全然立住。他们停了一会儿。菲利普意识到他们抬起的是棺材的小头，这样圣徒现在倒立着了。菲利普默默地致歉。他们周围不断有小块的燃着的木头落下来。每当有几个火星落到雷米吉乌斯的袍子上时，他都要发狂地拍打，直到火星不见了为止，而且只要一有机会，他就悄悄地畏惧地抬头看一眼燃着的屋顶。菲利普看得出来，那人的勇气正在迅速地衰竭着。
	他们把棺材歪着，靠在墓的内侧，然后再稍稍一压。棺材的大头离开了地面，在墓边上来回错着向上抬；后来他们放下手，棺材的另一头也落到了地面上。他们又把棺材调了个头，重新立起来，这次大头朝上了。菲利普想，圣徒的遗骸在里边来回摇动，简直跟碗里的骰子一样了；这是我所做过的最近于亵渎罪的事情了，谁教我们没别的办法呢。
	他俩每人握住大头的一个把手，把立着的棺材斜着朝前拖到相对安全的甬道里。棺材的铁角在夯过的地面犁出了一道浅印。他们快要到甬道时，一块屋顶，带着冒火苗的木头和烧红的铅皮，刚好落在已经搬空的圣徒的坟墓上。那砰然巨响震耳欲聋，地面被砸得直颤，石墓被砸成了粉末。一根大梁跳了一下，碰到了棺材，但没砸到菲利普和雷米吉乌斯，不过却震得他们没握住棺材的把手，把棺材脱了手。这对雷米吉乌斯可太可怕了。“这是魔鬼干的事情！”他歇斯底里地叫着，跑开了。
	菲利普几乎跟着他。果真今夜有魔鬼在这里的话，谁也说不上还会出什么事。菲利普从未见过魔鬼，但他听过很多见过魔鬼的人的故事。但修士们是受教对抗撒旦的，而不应趋避，菲利普严厉地告诫自己。他放眼向前打量了一下甬道的顶，坚定了一下自己，抓住棺材把手往前拖。
	他总算把棺材从落下大梁的地方拖了出来。棺木被砸了些瘪坑，也裂了几处，但并没有散架，万幸。他又拖了一段。一阵燃着的余烬雨点般地落在他的四周。他抬头看了看屋顶。火苗里是不是有个两脚的活物在那里幸灾乐祸地手舞足蹈，或者那只不过是烟柱？他又低下头看，发现他的袍裾已经起火。他跪下去用双手扑打着火，把烧着的地方平放在地面上，火立即就灭了；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可能是燃着的木头的哔剥声，也可能是魔鬼的嘲笑声。“阿道福斯圣徒保佑我，”他喘着气说，又握牢了棺材的把手。
	他拖着棺材在地上一英寸一英寸地前进。那魔鬼有一阵离开了他。他没有抬头看——最好别盯着魔鬼。最后，他到了甬道里面，觉得安全了一些。他后背生疼，被迫停下来，直了直腰。
	到最近的一座门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那座门还在南甬道那边呢。他不确定能不能把棺材一路拖到那儿，而整个屋顶还不会落下来。也许这正是魔鬼在巴望的事情。菲利普禁不住又抬头看了看火苗。就在他看着的时候，那烟似的两脚活物躲到了一根黑漆漆的梁木的背后。菲利普想，他知道我走不到门那儿。他往甬道前边看去，不由得想抛下圣徒，顾自逃命——这时他看到米利乌斯兄弟、白头卡思伯特和建筑匠汤姆，三个实实在在的人正在跑来帮他。他的心高兴得加快了跳动，霎时间他不敢肯定屋顶上一定有魔鬼了。
	“感谢上帝！”他说。“帮我一下，”他毫无必要地又补充了一句。
	建筑匠汤姆用评价的目光飞快地瞥了一眼烧着的屋顶。他似乎并没有看见任何魔鬼，但他说：“咱们得尽快办完。”
	他们每人抓住一角，把棺材举到了肩上。即使四个人抬，也还是够重的。菲利普叫了一声：“走！”他们沿着甬道尽快地走着，人人都在重压下直不起腰。
	他们到了南甬道后，汤姆叫着：“等一等。”地面上烧着小火，而更多的燃着的木屑不停地落下。菲利普透过缝隙看去，试图找出一条穿过火焰的路径。在他们停住的这一会儿，教堂西端开始隆隆作响。菲利普满怀恐惧地抬头看去。隆隆声变成雷鸣声了。
	建筑匠汤姆莫测高深地说：“太不结实了，跟另一个一样。”
	“什么？”菲利普叫着。
	“西南塔楼。”
	“噢，不！”
	雷鸣般的巨响更大了。菲利普惊恐地看着，教堂的整个西端像是往前移动了一码，似乎给上帝的手推了一下。十多码的屋顶掉进了中殿，那落地的一撞不啻地震。跟着，整座西南塔楼眼看着就崩塌了，像滑坡一样滚进了教堂。
	菲利普惊呆了。他的教堂就在他眼前土崩瓦解了。即使他能找到钱，也需要几年才能修好。他该怎么办呢？这座修道院该如何维持下去？王桥修道院难道就此寿终正寝了？
	其余三人迈步向前，棺材在他肩上一拽，他才算清醒过来。菲利普随着大家往前走。汤姆在火焰的迷宫中挑着路往前走。一个正烧着的木棍落到了棺材顶上，所幸它滑到地面上而没有碰到他们任何人。过了一会儿，他们到了对面，穿过门洞，走出教堂，进入了户外的寒夜之中。
	教堂毁于一旦，对菲利普的刺激太大，他自己虽然脱离了险境，却毫无轻松之感。他们沿着回廊快步走到南边的拱门，穿了过去。当他们远离教堂那组建筑之后，汤姆说：“这儿可以了。”他们谢天谢地地把棺材放到冰冻的地面上。
	菲利普喘了好一会儿气。在这段停顿时间里，他意识到这不是惊慌失措的时候。他是副院长，他掌管这里。他下一步该怎么办？证实所有的修士全都平安脱险大概是明智之举。他又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挺直了腰板，看着其余的人。“卡思伯特，你留在这儿，看好圣徒的棺木，”他说，“其余的，跟我走。”
	他带着他们绕到厨房背后，穿行在酒坊和磨坊之间，走过绿地，到了客房。修士们、汤姆的一家人和大多数村民在周围一堆堆站着，一边用压低的声音谈话，一边大睁着眼睛望着起火的教堂。菲利普先看了一眼教堂，然后才对他们说话。那景象令人心痛。整个两端成了一堆废墟，大火苗从残存的屋顶中直冲云霄。
	他移开他的目光。“大家都在吧？”他大声说，“如果你能想出有谁不见了，把他的名字说出来。”
	有人说：“白头卡思伯特。”
	“他在看着圣徒的遗骸。还有谁？”
	再没有谁了。
	菲利普对米利乌斯说：“把修士们点一点，弄确切些。连你我在内，应该是四十五个。”他知道米利乌斯是信得过的，就把这件事排除出脑海，然后转过来对着建筑匠汤姆。“你全家都在吗？”
	汤姆点点头，指了指。他们正靠着客房的墙站着：那女人，那大孩子和那两个小孩子。那小男孩害怕地看了菲利普一眼。菲利普想，这对他们可是一次骇人的经历。
	司铎坐在装珠宝的箍铁的盒子上。菲利普已经把这事忘了，他看到它完好无损，心里放心了。他对司铎说：“安德鲁兄弟，阿道福斯圣徒的棺材在食堂后面。找几个兄弟帮着你，把它抬到……”他想了一会儿。最安全的地方恐怕是副院长的居室了，“抬到我的住所去。”
	“到你的住所？”安德鲁抗辩地说，“遗骸应该由我看管，而不应该由你。”
	“那你就该保护着它们搬出教堂！”菲利普勃然大怒，“照我的话做，别再多嘴！”
	司铎不情愿地站起身，满脸怒气。
	菲利普说：“赶快，快，不然我此时此地就撤你的职！”他转过来，背对着安德鲁，问米利乌斯，“多少人？”
	“四十四，再加上卡思伯特。十一个见习修士、五位客人。每个人都算进去了。”
	“这可太好了。”菲利普看着那凶恶的大火。他们居然都活着，而且没有一个受伤，简直是奇迹。他明知自己已经精疲力竭，但是他忧心如焚，顾不得坐下休息。“还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该抢救的？”他说，“我们已经把珍贵的东西和圣徒遗骸救了出来……”
	那个年轻的司库阿伦说话了。“书怎样办？”
	菲利普唉了一声。当然啦——那些书，都放在会议室隔壁东回廊的一个橱柜里锁着的，以备修士们在学习时间取用。要是把这些书从橱柜里一本一本地取出来，需要很长时间，可就危险了。也许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可以把整个书橱搬到安全地带。菲利普往四下看了一圈。司铎已经挑走了五六个人去安排棺材的事，他们已经走到了绿地。菲利普另外挑了三个年轻修士和三个大些的见习修士，要他们跟他走。
	他又沿原路返回，穿过起火的教堂前面的空地。他已经累得跑不动了。他们从磨坊和酒坊中间穿过，绕过厨房和食堂的背后。白头卡思伯特和司铎在指挥大家移动棺材。菲利普带领着他的一组人沿食堂和寝室中间的小路，走到南拱门，进入了回廊。
	他可以感到烈火的热气。大书橱的门上有摩西的像和经文石刻。菲利普指点年轻人把书橱向前倾，抬到肩膀上。他们扛着书橱绕过回廊到达南拱门。别人继续朝前走，菲利普停下来回头看着。烧毁的教堂的惨状让他心里充满悲哀。这时烟减少了，但火苗更旺了。整个伸展出来的屋顶都已不见踪影了。就在他看着的时候，十字交叉点上的屋顶下垂了，他知道下一步就是掉下来。跟着就是一声前所未有的断裂的轰响，南甬道的屋顶塌了下来。菲利普感到身上似乎都疼了，像是他自己的身体在燃烧。过了一会儿，甬道的墙似乎是要往回廊这边坍倒了。菲利普想，上帝啊，帮帮我们，这儿就要倒了。随着石头墙壁开始摇撼、散裂，他意识到是要倒向他这边，赶紧转身就跑；但他还没迈出三步，有个东西砸到他的后脑，他便失去了知觉。
	对汤姆来说，熊熊烈焰烧毁了王桥大教堂倒燃起了他的希望之火。
	他隔着绿地观望着从教堂的废墟上窜人空中的巨大火苗，心中所想的只有一件事：这意味着工作！
	从他睡眼惺忪从客房中出来，看到教堂窗户里闪着暗红的火光那时起，这个念头一直深埋在他心底。在他督促修士们脱离险境，冲进起火的教堂寻找菲利普，抬着圣徒的棺材出来这全部时间里，他的心中一直充溢着不光彩的愉快和乐观。
	这时他有点时间思考了，在他看来，他对于一座教堂遭到火焚，本不该高兴；但他接着想到，没有一个人受伤，修道院的值钱东西也没有损失，再说教堂本来也已老得摇摇欲坠；又何必不高兴呢？
	年轻的修士们扛着沉重的书橱，穿过绿地回来了。汤姆想，现在我所要做的一切，就是得到保证由我来重建这座教堂。而向菲利普副院长提起这件事的时间就是现在。
	然而，菲利普并不在扛书橱的修士的中间。他们走到客房，把书橱放到地上。“你们的副院长呢？”汤姆问他们。
	那个最年长的惊讶地回过头看。“我不知道，”他说，“我还以为他在我们后边呢。”
	大概他留在后边观察火势了，汤姆想；但是也许他遇到了麻烦。
	汤姆没有再耽搁，立即跑过绿地，绕过厨房背后。他希望菲利普平安无事，不仅因为菲利普是一个好人，而且还因为他是乔纳森的保护者。要是没有菲利普，可就说不上小家伙会怎么样了。
	汤姆在食堂和寝室间的小路上发现了菲利普。副院长坐得直挺挺的，样子很茫然，但是并没有受伤，汤姆总算松了口气。他扶他站起来。
	“一件东西砸着了我脑袋，”菲利普昏昏沉沉地说。
	汤姆的目光越过他望去。南甬道已经倒进了回廊里。“你还活着已经万幸了，”汤姆说，“上帝一定对你有所期望。”
	菲利普摇摇头，清醒一下。“我有一阵子失去了知觉。我现在没事了。书呢？”
	“他们已经搬到客房里了。”
	“咱们回到那儿去。”
	汤姆搀着菲利普一起走。汤姆看得出来，副院长并没有受伤，但是他心情太坏了。
	等到他们回到客房时，教堂的火势已开始减弱了，火苗也矮下去了一些；然而汤姆看到的面孔反倒清晰了，他有点吃惊地发现，原来已经天亮了。
	菲利普又开始安排事情了。他告诉司厨米利乌斯给大家熬粥，又要白头卡思伯特打开一桶烈性葡萄酒，好让大家暖暖身子。他命令在客房里生起火来，让年纪大的修士们进去避寒。天下起了雨，风吹着雨点，寒气逼人，烧毁的教堂里的火苗很快就熄灭了。
	大家都忙起来以后，菲利普副院长独自离开客房，向教堂走去。汤姆看见了他，就跟了上去。这是他的机会。如果他把握得好，他可以在这里工作上几年。
	菲利普站住脚看着教堂的两翼，对那堆废墟频频摇头，如同他的生命就埋在那废墟里。汤姆默默地站在他身边。过了一会儿，菲利普又沿着中殿的北侧朝前走，直到墓地。汤姆和他一起走着，察看着坍塌的情况。
	中殿的北墙依然未倒，但北甬道的圣坛的一段北墙已经塌了。教堂还有个东头。他们绕过那头，看南翼。大部分南墙已经坍塌，南甬道已倒进了回廊里。会议室依然挺立着。
	他们走到甬道回廊中东走廊的拱门。他们让一堆坍下来的石料挡住了。那儿看上去乱七八糟，但汤姆训练有素的眼睛看得出：回廊的走道损坏并不大，只不过压在了坍下的废料中了。他翻过乱石，往教堂里边望去。在圣坛正背后，有一部通向地下室的楼梯。地下室就在修士席位的下面。汤姆往里面细看，研究着地下室上面那片石头地板上有没有裂痕。他没看到有裂痕。地下室完好无损，这可是个好机会。他现在先不告诉菲利普，他要把这消息留到关键时刻。
	菲利普这时已经绕到了寝室的背后。汤姆快走几步赶上他。他们发现寝室没坏。再往前，他们发现其他建筑也没受多少损伤：食堂、厨房、面包房、酒坊。菲利普或许为此感到些许安慰，但他仍旧阴沉着脸。
	他们在坍毁的两端，就是刚才出发的地点，结束了巡视，他们已经绕着修道院转了一圈，两人谁都没说话。菲利普深深叹了口气，打破了沉默。“魔鬼干了这事，”他说。
	汤姆想：他的时机到了。他深吸了口气，说：“说不定是上帝干了这事呢。”
	菲利普奇怪地看着他。“怎么讲？”
	汤姆小心地说：“谁都没受伤。书籍、值钱的东西和圣徒遗骸全都保全了。只是教堂给毁了。也许上帝想要一座新教堂呢。”
	菲利普笑了笑，表示怀疑。“我想上帝想让你来重建。”他还没有晕到看不出，汤姆的思路可能是替自己打算。
	汤姆坚持自己的观点。“也许是吧，”他固执地说，“反正不是魔鬼在教堂失火的当夜把一位建筑匠给派到了这里。”
	菲利普把目光移开。“不错，这里会有一座新教堂，但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而与此同时我该做什么？修道院的生活怎么继续下去？我们到这里来为的就是敬神和学习嘛。”
	菲利普深深地绝望了。这时恰恰需要汤姆给他以新的希望。“我儿子和我可以在一星期之内把回廊清理出来，供你们使用，”他说，尽力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比他的内心感觉还要有信心。
	菲利普吃惊了。“你能吗？”但接着，他的表情变了，重新露出了振奋不起来的样子，“可是我们用什么做教堂呢？”
	“地下室怎么样？你们可以在那儿祈祷，不好吗？”
	“行——完全可以。”
	“我有把握地下室损坏不大，”汤姆说，这差不多是真的，他差不多有把握。
	菲利普盯着他看，似乎他是慈悲天使。
	“不用花很长时间就可以从瓦砾堆中清理出从回廊到地下室楼梯的道路，”汤姆接着说，“那一侧的教堂大部分完全毁掉了，说起来挺怪，这反倒侥幸了，因为这意味着再没有崩落灰泥的危险了。我要察看一下还没倒的墙，也许要在一些地方撑一下。然后，每天都要检查一下有没有裂缝，即使这样，遇到刮大风，你们还是不要进教堂。”这一切都非常重要，但汤姆注意到菲利普没有听进去。菲利普现在需要汤姆告诉他一些提神的情况。要投其所好才能让他雇用。汤姆改变了腔调。“找你的年轻修士给我搭下手，我可以在两星期之内把一切理顺，让你们能够大体上恢复修道院的正常生活。”
	菲利普瞪着他。“两个星期？”
	“管我和我一家人吃住，工钱嘛，等你有了钱再给。”
	“你可以把我的道修院在两星期之内还给我？”菲利普不相信地重复说。
	汤姆不敢说他一定行，但果真花了三个星期，谁也不会因此而死掉的。“两星期，”他坚决地说，“之后，我们可以敲掉残存下来的墙——那可是个技术活儿，我提醒你，要是不出事故的话——然后清理废墟，把能够使用的石头挑出来。与此同时，我们可以设计新的大教堂。”汤姆屏住了呼吸。他已经尽其所能。菲利普这次一定会雇他了。
	菲利普点点头，总算头一次有了点笑容。“我想上帝确实派了你来，”他说，“咱们先吃点早饭，然后就可以着手工作了。”
	汤姆叹息一声，舒了口气。“谢谢你，”他说。他的声音有些发颤，他控制不住，突然间，他不再顾忌了，带着明显的压抑着的抽泣，说：“我没法告诉你，这对我意味着什么。”
	早饭后，菲利普在厨房下面卡思伯特的贮藏室里召开了一个重要会议。修士们都紧张而激动。他们都是心甘情愿来的，要过一种事先预料得到的安全而又乏味的生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如今都不知所措了。他们的困惑打动了菲利普的心。他觉得比以往更像是牧人，他的任务就是关心那些愚蠢和无助的造物；只不过眼前这些不是不会讲话的动物，而是他的兄弟，他热爱他们。他已经决定，安慰他们的办法就是告诉他们会出现什么情况，把他们的紧张和精力用在艰苦的工作中去，尽快恢复近似正常的日常生活。
	尽管环境异常，菲利普并没有简化会议的礼仪。他命令诵读当天的殉教者传记，接下来是怀念祈祷。这正是修道院的宗旨：以祈祷说明他们存在的合理性。然而，一些修士有点心猿意马，因此他挑选了圣本笃戒律的第二十章，《祈祷时的敬态》。接下来是殉教者的名单。这种熟悉的礼仪安定了他们的神经，他注意到随着修士认识到他们的世界根本没有到末日，惊恐的神色缓缓离开了他周围的面孔。
	最后，菲利普提高了嗓音对他们讲话。“昨夜降临到我们头上的大灾难，从根本上讲，只不过是肉体上的，”他开始说，尽其所能把温情和信念注入他的声音，“我们的生活是精神上的；我们的职责是祈祷、敬神和静思。”他向四下打量了一会儿，抓住尽可能多的目光，确定大家都在洗耳恭听；然后他才说：“我们将在几天之内恢复正常，我向你们担保。”
	他顿了顿，让这些话渗入他们心里，可以觉察出来，屋里的紧张气氛已经缓和了。他给他们一段回味的时间，然后又说下去。“昨天上帝以他的智慧给我们派来了一位建筑匠，帮我们度过这场危难。他向我保证，如果我们听他的调度，我们可以在一星期之内让回廊正常使用。”
	人群中有一种喜出望外的低声议论。
	“我担心我们的教堂再也无法用来祈祷了——大教堂要重修，那当然要花上许多年时间。然而，建筑匠汤姆相信，地下室没有损坏。下面很结实，我们可以在那儿祈祷。汤姆说，在清理好回廊之后，一星期之内他保证那儿会平安无事的。所以，你们看，我们可以在四旬斋前的星期日及时恢复正常的敬神活动。”
	他又一次听到了人们感到舒心的低语。菲利普看出来，他已经成功地安慰了他们，让他们有了信心。在会议开始时，他们都吓得困惑不安；此时他们已平静下来并充满了希望。菲利普补充说：“那些觉得自己体弱，没法参加体力工作的兄弟，可以免于劳作。跟着建筑匠汤姆整天干活儿的人，可以吃鲜肉，喝葡萄酒。”
	菲利普坐了下去。雷米吉乌斯首先发言。“我们得付给这个匠人多少工钱？”他满腹狐疑地问。
	你可以相信雷米吉乌斯在找碴。“分文不给，现在不付，”菲利普回答说，“汤姆了解我们没钱。他先干活让他和他全家有饭吃和有地方住，到我们有钱时，再付工钱。”菲利普意识到，这分明有点含糊其辞，这可能意味着：汤姆在修道院有钱以前无权索取工钱，而事实却是，修道院从今天起，他每工作一天，就欠他一天工钱。但不等菲利普把这项协议澄清，雷米吉乌斯又开口了。
	“他们住在哪儿呢？”
	“我已经答应让他们住客房。”
	“他们可以住在村里的一家人家家里。”
	“汤姆对我们慷慨帮忙，”菲利普不耐烦地说，“我们有了他真是万幸。我不想让他和别人的猪羊挤在一起，我们明明有一间蛮不错的客房空着嘛。”
	“他一家有两个女人——”
	“一个女人和一个女孩，”菲利普纠正他。
	“一个女人，好吧。我们可不想有个女人住在修道院里！”
	修士们议论纷纷，他们并不喜欢雷米吉乌斯吹毛求疵。菲利普说：“妇女待在客房里是完全正常的。”
	“可是那个女人不行！”雷米吉乌斯脱口而出，跟着就立刻露出反悔的样子。
	菲利普皱起眉头。“你认识那个女人吗，兄弟？”
	“她曾在这一带住过，”雷米吉乌斯不情愿地说。
	菲利普好奇了。发生这类跟建筑匠妻子有关的事已经是第二次了，沃尔伦&middot;比戈德也曾一见她就表现出不安。菲利普说：“她有什么问题吗？”
	不等雷米吉乌斯回答，那个看桥的老修士保罗兄弟开腔了。“我记得，”他说得相当含糊，“曾经有一个林子里的野丫头在这周围住过——噢，那该有十五年了。她让我想起了那女孩——也许是一个人吧，长大了。”
	“人们说她是女巫，”雷米吉乌斯说，“我们可不能让一个女巫住在修道院里！”
	“我不知道这种说法，”保罗兄弟仍用那种边想边说的缓慢语气讲着，“在野地里生活的任何女人或迟或早总会被人叫做女巫的。人们这么说，不一定就是真的。我倒愿意把这件事留给菲利普副院长用他的智慧做决定，看看她是不是个危险。”
	“智慧并不随修道院的职务说来就来，”雷米吉乌斯厉声说。
	“确实不是，”保罗兄弟仍然慢条斯理地说。他直视雷米吉乌斯，说：“有时根本就不来。”
	众修士对这样尖锐的回敬开怀大笑。这样的话出自完全出乎意料的人之口，就益发可笑了。菲利普只好假作不高兴。他拍了拍手，让大家安静下来。“够了！”他说，“这是严肃的事。我要询问一下那妇人。现在咱们来做正经事。那些要求免于工作的人可以到疗养所去祈祷和静思。其余的人跟我来。”
	他离开贮藏室，绕到厨房背后，经过南拱门，进了回廊。有几个修士离开大家到疗养所去了，其中有雷米吉乌斯和司铎安德鲁。菲利普想，这两人根本说不上是体弱，但如果他们参加工作，说不定还要惹麻烦，因此他倒蛮乐意他们走掉。大多数修士都跟着菲利普。
	汤姆已经指挥着修道院的用人开始干活儿了。他站在回廊方院的废墟顶上，手里拿着一大块白粉，在石头上写下字母T，就是他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菲利普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想知道，这么大块的石头怎么才能搬动。靠一个人去拿当然太大了。他立刻就看到了答案。两根木棍并排放在地面上，把一块大石头滚到上边，在当中放好。然后由两个人站在棍子的两头，抬起来就走了。建筑匠汤姆一定教过他们这么做的。
	工作进展很快，有了修道院六十名用人中的大部分人帮忙，人们抬起石头鱼贯而行，再顺序回来搬运新的。这景象使菲利普大为振作，他向上天默默祈祷，感谢建筑匠汤姆。
	汤姆看见了他，就从废料堆上下来了。在和菲利普讲话之前，他先招呼一个用人，给修士缝衣服的裁缝。“让修士们也开始抬石头，”他指示那人，“给他们说清楚，只抬我做了记号的，不然的话，废料堆会坍下来，砸死人的。”他说完才转过来对着菲利普，“我已经画好了一批，足够他们干一阵子的了。”
	“他们把石头抬到哪儿去？”菲利普问。
	“来，我指给你看。我刚好要去查看一下他们摆放得合适不合适。”
	菲利普跟着汤姆去了。石头给运到修道院的东墙内。“有些用人仍将做他们本职的事，”他们边走，菲利普边说着，“马厩的人得照顾马匹，厨师得做饭，有的人得打柴、喂鸡、上市场买东西。不过他们的工作都不重，我可以匀出一半人给你。再说，你还有差不多三十名修士呢。”
	汤姆点点头。“那好。”
	他们走过教堂的东头。人们正在把还热呼呼的石头靠着修道院的东墙根堆放起来，那儿离疗养所和副院长的住所有几步远。汤姆说：“这些旧石头要留着盖新教堂。它们不能用来搭墙，因为用过的石头经不起风吹雨打；但是用来打基础蛮好的。所有的破损的石头也得留着。可以拌上灰泥，填充新建的里外两层墙皮中间，构成碎石心。”
	“我明白了。”菲利普看着汤姆指点大家怎样互相交错着摆放石头，这样堆高以后就不会坍下来。事情已经很清楚，汤姆的专业知识是不可或缺的。
	汤姆对堆放石头的工作感到放心满意之后，菲利普拉着他的手臂，带他绕过教堂，到了北头的墓地。雨已经停了，但墓地上还很湿。修士们埋在墓地的东头，村民们埋在西头。分界线就是突出来的教堂北甬道，如今已成为一片废墟。菲利普和汤姆站在废墟的前边。太阳无力地穿透云层照射着。在白天，在这些烧焦的木料周围，没有任何邪恶的征兆，菲利普几乎感到羞惭：昨夜里他居然以为他看见了魔鬼。
	他说；“一些修士因为在修道院的范围内住着一个女人深感不安。”汤姆脸上掠过的神色与其说是焦虑，不如说是专注，他看来害怕了，甚至惊慌了。菲利普想，他真心真意地爱着她。他连忙往下说：“但我不想让你们住到村子里，和另一家挤在一间小屋里。为了少惹麻烦，明智的办法是让你妻子慎重些。告诉她尽量离修士们远一些，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她要是得在院中走动，就让她遮着脸。最重要的是，她千万别做任何引人怀疑是女巫的事情。”
	“照办就是了，”汤姆说。他的语音里有一种决心，但表情上有点胆怯。菲利普记起来，那位妻子是个有自己见解的极其敏锐聪慧的女人。她可能不能善意地听取让她别招惹是非的规劝。然而，她家到昨天为止一直缺吃少穿，因此，她大概能把这些限制看做对提供吃住和安全的小小报答。
	他们继续往前走。昨天夜里，菲利普曾把这一切毁损看做是一出超自然的悲剧，看做是真正的宗教和文明力量的一场可怕失败，看做是对他终身工作的一次严重打击。如今看来，这不过是有待他解决的一个问题——不错，是令人生畏；甚至令人胆怯；但并非超常的。而这一转变主要归功于汤姆。菲利普觉得对他十分感激。
	他们走到了西头。菲利普看到了一匹快马已在马厩里备好鞍子，他不知道谁偏偏会在今天出发上路。他让汤姆单独回回廊那儿去，他自己却赶到马厩去看个究竟。
	原来是司铎的一名助手定下的马匹，就是那个从会议室里抢救出珠宝盒的年轻的阿伦。“你准备到哪儿去，我的孩子？”菲利普问。
	“到主教的宫殿去，”阿伦回答说，“安德鲁兄弟派我去取蜡烛、圣水和圣饼，因为这场大火烧掉了这一切，我们得尽快恢复祈祷活动。”
	这话言之有理。这些东西全都锁在修士席位房间的一个上了锁的盒子里，那个盒子一定在大火中化为灰烬了。菲利普很高兴司铎很好地安排了更新。“那很好，”他说，“不过，等一等。如果你要去宫殿，你可以替我带封信给沃尔伦主教。”狡猾的沃尔伦&middot;比戈德通过某些相当不光彩的运动，如今成了当选主教；但菲利普此刻无法收回对他的支持，被迫把沃尔伦当做主教来看待。“我得给他写一个关于火灾的报告。”
	“是的，神父，”阿伦回答说，“但我已经有一封雷米吉乌斯给主教的信了。”
	“噢！”菲利普吃了一惊。他想，雷米吉乌斯倒是蛮能表现的。“好吧，”他对阿伦说，“路上小心，愿上帝与你同在。”
	“谢谢你，神父。”
	菲利普往回朝着教堂走。雷米吉乌斯这次很快就启动了。他和司铎为什么这么迫不及待呢？这足以引起菲利普一些不安了。那信是仅仅涉及教堂失火吗？还是另有别的内容呢？
	菲利普走到绿地中间站住了，转过身来往回看。他完全有权从阿伦手中要过信来看一看，但太迟了：阿伦已经驱马驰出大门。菲利普盯着他的背影，心中有种沮丧的感觉。就在这时，汤姆的妻子走出了客房，手里提着一个筐，大概装着炉灰。她转向马厩附近的粪堆。菲利普看着她。她走路的样子很欢快，如同一匹好马的步伐。
	他又想起雷米吉乌斯给沃尔伦的信。不知怎么他摆脱不掉一种直觉，他虽没有担心，但确实怀疑，那封信的主旨实际上并不是这场大火。
	他虽没有充分的理由，但他觉得那封信一定与建筑匠的妻子有关。
	三
	鸡叫头遍，杰克就醒了。他睁开眼，看见汤姆已经起身。他躺着没动，听见汤姆在门外的地上小便。他渴望挪到汤姆腾空的热窝，蜷缩在他母亲的怀里，但他知道，如果他那样，定会遭到阿尔弗雷德的耻笑，于是他就躺在原地没动。汤姆回到屋里来，摇醒了阿尔弗雷德。
	汤姆和阿尔弗雷德喝了昨天晚餐上剩下的啤酒并吃了些陈的粗面包，然后就出去了。他们还剩下一些面包，杰克希望他们今天别带走，但他失望了：阿尔弗雷德像往常一样随手拿走了。
	阿尔弗雷德整天和汤姆在工地上干活儿。杰克和他母亲有时白天到森林里去。母亲设捕猎陷阱的时候，杰克就用他的弹弓打野鸭。不管捕到什么，他们就卖给村民或司务卡思伯特。由于汤姆还拿不到工钱，这是他们唯一的现金来源了。他们用这些钱买来布、皮革或油脂。在他们不进森林的日子，母亲就做鞋、内衣、蜡烛或帽子，这时杰克和玛莎就和村里的孩子们玩。星期日，做完礼拜之后，汤姆和母亲喜欢坐在火边聊天。有时候他们就亲吻起来，汤姆把手伸进母亲的袍子里，然后他们就打发孩子出去一会儿，把门闩上。这是一星期里最倒霉的时候，因为阿尔弗雷德会脾气很坏，折磨两个小的。
	不过，今天是个平常的日子，阿尔弗雷德会从早忙到晚。杰克起身，走到外边。天气很冷，但很干燥。玛莎过了一会儿也出来了。大教堂和废墟上人来人往，一片繁忙景象；人们抬走石头、铲除废料、给不结实的墙撑上木头和推倒那些太不保险的墙。
	在村民和修士中间有一种共识，认为那场大火是魔鬼所为，好长一段时间，连杰克都当真忘记了是他自己放的火了。但只要他一想起来，他就会吃一惊，接着会感到异乎寻常地自鸣得意。他冒了极大的风险，但他平安地逃离了，而且他救了全家，使大家不致挨饿。
	修士们先吃早饭，雇工们在修士们进会议室之前是吃不到东西的。这下可苦了玛莎和杰克，他们要干等很长时间。杰克经常饿醒，清晨寒冷的空气更使他腹馁难挨。
	“咱们到厨房的院子里去，”杰克说。厨房的人也许会给他们一些剩面包什么的。玛莎立刻同意了，她认为杰克很了不起，只要他提议，她都愿意跟着他去。
	当他们到达厨房那里时，他们发现管面包房的伯纳德兄弟正在烤当天的面包。因为他的助手全部到工地干活儿去了，他只好自己搬柴火。他是个年轻人，但相当胖，正提着一篮劈柴，累得又是喘气又是冒汗。“我们来给你搬劈柴，兄弟，”杰克提议说。
	伯纳德把那篮劈柴扔到炉边，递给了杰克那个扁平的大篮子。“你们真是好孩子，”他脱口说，“上帝会降福给你们的。”
	杰克接过篮子，两个孩子跑到了厨房背后的柴堆那儿。他们把篮子装满劈柴，然后两人抬起那个重篮子。
	他们回到面包房的时候，炉子已经烧热了，伯纳德把那篮劈柴直接倒在火上，吩咐他们再去搬。杰克的胳膊已经酸痛，而他的肚子饿得更疼，但他还是连忙去装劈柴了。
	他们第二趟回来时，伯纳德正往一个浅盘上放一小团一小团的生面。“再替我搬一篮，你们就可以吃到热呼呼的小面包了，”他说。杰克的嘴里充满了口水。
	他们第三趟把篮子装得特别高，两人一人提一个把手，摇摇晃晃地往回走。他们快到厨房院子的时候，遇上了阿尔弗雷德，他拿着一个水桶，大概是去打水，从磨坊流出的水渠，穿过绿地，到酒坊附近转入地下。自从杰克把那只死鸟放到阿尔弗雷德的啤酒里，他就更恨杰克。通常，杰克看到阿尔弗雷德时，就小心地绕着道走。这时他想不定要不要扔下篮子就跑，但那样看起来太胆小，何况他已经嗅到面包房里飘出的新面包的香味，而且饿得快忍不住了；于是他把心提到喉咙口，咬着牙坚持朝前走。
	阿尔弗雷德嘲笑他们，他一个人能轻易提起就走的分量，把他俩累得东倒西歪。他们兜了个大圈躲着他，但他紧走两三步就追上了他们，他伸脚一铲，踢到了杰克的脚上。杰克重重地摔了个屁股墩，震得他脊椎生疼。他一摆手，一篮子劈柴全部撒在了地上。他的眼里涌出泪水，主要是因为气愤而不是因为摔疼了。阿尔弗雷德居然无理地这样下手，事后又扬长而去，实在太欺负人了。杰克爬起来，耐心地把劈柴拣回篮子里，为了玛莎的缘故，他装出不在乎的样子。他们又提起篮子，继续朝面包房走去。
	他们在那儿得到了报酬。那盘面包正放在一个石头架上冷却。他们进去时，伯纳德拿起一个塞进嘴里，说：“面包做好了。自己拿吧。不过得当心点——还烫着呢。”
	杰克和玛莎一人拿了一个小面包。杰克试着咬了一口，生怕烫着嘴，可是小面包实在可口，没一会儿工夫，他就吃光了。他瞧着剩下的面包，还有九个。他抬眼看着伯纳德兄弟，那修士直冲着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修士说，“去吧，都拿走吧。”
	杰克兜起他斗篷的边，把剩下的面包全包了进去。“我们要带回去给妈吃，”他对玛莎说。
	“你可真是个好孩子，”伯纳德说，“那你们就去吧。”
	“谢谢你，兄弟，”杰克说。
	他俩离开面包房，朝客房走去。杰克很兴奋。母亲看到他带回了这些好吃的，一定会喜欢他的。他在交给她之前，真想再吃一个，但他顶住了诱惑，把这些都给她该多好啊。
	他们穿过绿地时，又遇上了阿尔弗雷德。
	他显然是打满了一桶水回工地去倒光了，现在又回来打第二桶。杰克决定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并且希望阿尔弗雷德不再理睬他。但他用斗篷边兜着面包的样子太显眼了；阿尔弗雷德又朝他们转过身来。
	杰克本想主动给他一个面包，但他知道阿尔弗雷德一旦抓住机会，就会全部拿走的。杰克拔腿就跑。
	阿尔弗雷德在后面追，没几步就赶上了他。阿尔弗雷德伸出一条长腿一绊，杰克就摔了出去。热面包滚落一地。
	阿尔弗雷德拣起了一个，把上面的一块泥巴抹掉，一口塞进了嘴里。他惊奇得大睁着眼睛。“新面包！”他说。他开始拣剩下的。
	杰克挣扎起来，想抓住一个面包，但阿尔弗雷德重重地掴了他一掌，又把他打倒了。阿尔弗雷德迅速地把剩下的面包一拣而光，一边大嚼，一边走开了。杰克放声哭了。
	玛莎满腔同情的样子，但杰克并不需要同情，他可受不了羞辱。他抬腿就走，玛莎刚跟上，他转过脸对她说：“走开！”她很委屈，但她停住脚，让他走了。
	他朝废墟走去，边走边用袖子擦干了泪水。他一心想杀那家伙。他想，我烧毁了大教堂；我也能杀死阿尔弗雷德。
	在废墟周围，今天一早已经干净了很多了。杰克想起来，一些教会的高级人员要来视察大教堂的毁损情况。
	是阿尔弗雷德身体上的优势才使他这么发狂，他为所欲为只不过因为他个子这么大。杰克绕了一会儿圈，他的心潮起伏，要是那些石头纷纷落下时阿尔弗雷德待在教堂里就好了。
	他终于又看见了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在北甬道，正在把石屑铲进一辆车里，浑身都是灰尘。在车子附近，有一根房梁，几乎毫无损坏，只是有一点点烧焦，并且让炭灰染得发黑。杰克用一根指头在那房梁的表面抹了一下，上面留下了一条灰白的道子。杰克受到启发，用炭灰写下了：“阿尔弗雷德是头猪。”
	一些干活儿的人注意到了。他们没想到杰克居然会写字。一个年轻人说：“写的是什么？”
	“问阿尔弗雷德去吧，”杰克回答说。
	阿尔弗雷德看着那行字，费解地皱了眉头。杰克知道，他认识自己的名字，但认不得其余的字。他怒气冲冲，知道自己受到了侮辱，但不知道写的是什么，而这本身就是羞辱。他的样子相当愚蠢。杰克的气消了些。阿尔弗雷德或许个子大些，但杰克更机灵。
	还是没人认识那些字是什么意思。后来一个见习修士从这里走过，念了念那几个字，笑了。“谁是阿尔弗雷德？”他说。
	“他，”杰克用拇指一指。阿尔弗雷德更生气了，但还是不知道如何是好，于是他靠在他的铁铲上，一副傻相。
	那个见习修士哈哈大笑。“一头猪，嗯？他刨什么呢——橡子吗？”
	“应该是吧！”杰克说，由于有了同盟，他很开心。
	阿尔弗雷德放下他的铲子，想要抓住杰克。
	杰克对他早有准备，像只离弦的箭一下就躲开了。那个见习修士伸出一条腿去绊杰克——像是对双方不偏不倚地都使点坏——但杰克敏捷地跳了过去。他沿着原先的圣坛跑，躲着一堆堆废物，跃过一根根躺着的房梁。他听得见紧随在后的阿尔弗雷德的沉重脚步声和呼吸的喘气声，他由于害怕被抓住，反倒跑得更顺了。
	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跑错了路。大教堂的那一头无路可去。他犯了个错误。他心里一沉，觉得自己躲不开一顿痛打了。
	东头的上半截已经坍下来了，靠着残墙堆着石头。杰克看到没处可跑，就爬上了石头堆，而阿尔弗雷德则在后面穷追不舍。他跑到了顶上，看到眼前直上直下有十五英尺高。他在边上吓得身子直摇晃。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非把自己摔伤不可。阿尔弗雷德伸手抓住他的脚踝。杰克失去了平衡。一时，他一条腿站在墙上，另一条腿悬在空中，挥舞着两臂，想站稳脚跟。阿尔弗雷德抓住他的脚踝不放。杰克觉得自己眼看着就要掉下去了。阿尔弗雷德又坚持了一会儿，他抓不住杰克了，就松了手。杰克在空中往下落，无法控制自己，只听见自己在叫。他左侧着了地，那下摔得够狠的，不幸的是，他的脸刚好碰上一块石头。
	霎时间天昏地暗了。
	等他睁开眼睛，阿尔弗雷德正站在他身边——他定是想什么法子从墙上爬下来的——他旁边是个年龄较大的修士。杰克认出了那修士：是雷米吉乌斯，副院长助理。雷米吉乌斯和他的目光相遇，并说：“起来，小孩。”
	杰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站起来。他的左臂动不了。他的左脸也木了。他坐直身子。他刚才想过可能就要死了，他很奇怪自己还能动弹。他用右臂撑着，吃力地挣扎着站起来，大部分体重都压在了右腿上。那阵麻木过去之后，他开始觉得痛了。
	雷米吉乌斯抓着他的左臂。杰克疼得直叫。雷米吉乌斯不理睬他，又抓住阿尔弗雷德的耳朵。杰克心想，他可能会对他们俩都处以重罚，杰克痛得顾不了了。
	雷米吉乌斯对阿尔弗雷德说：“嗯，我的孩子，你干吗要杀死你弟弟？”
	“他不是我弟弟，”阿尔弗雷德说。
	雷米吉乌斯的表情变了。“不是你弟弟？”他说，“你们没有共同的父母吗？”
	“她不是我妈，”阿尔弗雷德说，“我妈死了。”
	雷米吉乌斯的脸上掠过狡猾的神色。“你母亲什么时候死的？”
	“在圣诞节。”
	“上一个圣诞节？”
	“对。”
	杰克虽然摔得还很疼，但他看得出雷米吉乌斯出于某种原因，对这件事很感兴趣。那修士尽管强按着内心的激动，但说话的声音还是发颤的：“那么说，你父亲只是最近才遇上这孩子的母亲？”
	“是的。”
	“自从他俩……在一起，他们去见过教士，把他们的结合神圣化过吗？”
	“唔……我不知道。”阿尔弗雷德不明白那些字眼，杰克看得出来。杰克自己也不懂。
	雷米吉乌斯不耐烦地说：“嗯，他们举行过婚礼吗？”
	“没有。”
	“我明白了。”雷米吉乌斯看来对此很高兴，虽说杰克本以为他会对此不满的。那修士的脸上露出相当满意的神色。他默默地沉思了一会儿，然后似乎才想起这两个男孩子。“好，要是你们想待在修道院，吃修士的面包，就别打架，哪怕你们不是兄弟。我们这些上帝的仆人是不该看见流血的——这是我们过着脱离尘世的生活的一个原因。”雷米吉乌斯说完这番话，就离开了他们俩，转身走开了，杰克总算可以跑回他母亲那儿去了。
	实际上用了三星期而不是两星期，但汤姆到底把地下室变成了一座临时教堂，今天，当选主教即将来这里主持首次祈祷仪式。回廊的废料堆也清理掉了，汤姆还修理了损坏的部分，回廊不过是屏蔽走廊的简单结构，这工作比较容易。教堂的其余部分全是成堆的废墟，有些还立着的墙也随时有倒塌的危险，但汤姆清理出了一条从回廊经过原先的南甬道到达地下室楼梯的走道。
	汤姆四下打量着。地下室地方不小，大约有五十英尺见方，足够修士们祈祷用了。这座房间相当暗，有结实的柱子和低矮的拱顶，但结构很牢固，所以才经过火灾而幸存下来。他们还搬过来一张活腿桌充当圣坛，从食堂搬来长凳给修士坐。司铎拿来刺绣的圣坛罩布和镶珠宝的烛台以后，这座临时教堂还蛮像样的。
	随着祈祷活动的恢复，汤姆的人手就要减少了。大多数修士将回到他们的敬神生活中去，那些跟着他当壮工的人也要恢复他们的农活或管理工作。不过，汤姆还会有修道院的一半用人当壮工。菲利普副院长对他们采取了强硬的办法。他认为修道院用人太多，如果有谁不愿意从马夫或厨子助手转过来当壮工，他就准备解雇他们。少数几个人走了，但大多数都留了下来。
	修道院已经欠了汤姆三个星期的工钱。按照建筑匠一天四便士的比率来算，就是七十二便士。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笔工钱欠得就更多，菲利普副院长就越发难以还清汤姆的全部工钱。等过了差不多半年，汤姆就会要求副院长开始付他钱。到那时候，就会欠他两磅半银便士，菲利普找不到这笔钱，就休想解雇汤姆。这笔债让汤姆感到有了保障。
	甚至还有一个机会——他简直不敢去想——这一工作会够他干后半辈子。说到底，还是修建大教堂的事；如果教会中即将掌权的人决定修建一座雄伟的新教堂，而且也能找到经费，那将是全国最大的工程，需要雇用十多名工匠，干上十几年。
	的确，要抱这种希望未免太过分了。汤姆从和修士及村民的谈话中得知，王桥从来都不是一座重要的大教堂。由于地处荒僻的乡村，王桥的主教始终都缺乏雄心，而且修道院明显地缓缓趋向衰微。它既无名又无钱。某些修道院以其慷慨好客、出色的学校、巨大的藏书量、修士哲学家的研究或院长的博学，吸引着国王或大主教的青睐；但王桥在这些方面却一无长处。更可能的是菲利普副院长会修建一座小教堂，结构简单，满足一般需要；那样的话，不出十年就可以建成了。
	即使如此，对汤姆也很适合了。
	甚至在大火烧黑的废墟冷却之前，他就已意识到，这将是他建造自己的大教堂的机会。
	菲利普副院长已经相信，是上帝把汤姆派到王桥来的。汤姆心里明白，他凭借清理废墟和恢复修道院活力的全部过程中的有效率的工作方式，赢得了菲利普的信任。一旦时机成熟，他会向菲利普开口提出新建筑的设计方案。如果他能谨慎得体地把握住局面，菲利普极有可能会要他来起草设计方案。要是把新教堂设计得不那么辉煌但切合实用，就更可能把计划交给汤姆，而不是另请更有经验的大教堂建筑匠师。汤姆的希望挺大的。
	会议的钟声响了。这也是工人们进早餐的信号。汤姆离开地下室，朝食堂走去。他在半路上碰到了艾伦。
	她咄咄逼人地站在他面前，似是要拦住他的去路，而且她眼睛里有一种古怪的神色。玛莎和杰克跟着她。杰克的样子难看极了。一只眼闭着，左脸擦伤、青肿，他单靠一条右腿站着，似乎他的左腿经不起任何重量。汤姆很为这小家伙难过。“你这是怎么的了？”他说。
	艾伦说：“是阿尔弗雷德干的。”
	汤姆心里哼了一声。有好一阵子，他为阿尔弗雷德感到害臊，这不是以大欺小嘛。当然杰克也不是天使，也许阿尔弗雷德给惹火了。汤姆往四下寻觅着他儿子，看到他正朝食堂走，满身还都是灰尘呢。“阿尔弗雷德！”他吼叫着，“你过来。”
	阿尔弗雷德转过身来，看到了全家人都在，就慢慢走了过来，一副愧疚的样子。
	汤姆问他：“是不是你干的？”
	“他从墙上掉下去了。”阿尔弗雷德阴沉着脸说。
	“你推他了吗？”
	“我追着他。”
	“谁挑起来的？”
	“杰克骂我。”
	杰克张开他那肿得高高的嘴唇，说：“我叫他猪，是因为他抢我们的面包。”
	“面包？”汤姆说，“早饭还没开，你们从哪儿弄到的面包？”
	“面包师伯纳德给我们的。我们给他搬柴火。”
	“你应该给阿尔弗雷德，”汤姆说。
	“我本来想的。”
	阿尔弗雷德说：“所以你才要跑开的，是吗？”
	“我当时要拿回家给妈妈，”杰克分辩说，“可是阿尔弗雷德全吃光了。”
	汤姆已经带了十四年孩子了，他明白小孩子之间的争吵是分不清是非的。“你们三个都给我吃饭去，要是今天再打架，你，阿尔弗雷德，就得挨揍，揍到脸肿得和杰克一样，我要亲手揍你。现在走吧。”
	孩子们走了。
	汤姆和艾伦慢慢地跟在后边。过了一会儿，艾伦说：“你这算是说完了？”
	汤姆瞥了她一眼。她气还没消，可是他也无能为力了。他耸耸肩。“跟以往一样，两边都有错。”
	“汤姆！你怎么能这么讲？”
	“两人一样坏。”
	“阿尔弗雷德抢了他们的面包，杰克骂他是猪，那也不至于招致流血啊！”
	汤姆摇了摇头。“男孩子总要打架。他们的争吵，你花上一辈子也评不出个理来，最好是别管他们。”
	“那可不行，汤姆，”她说话的语气中有一种危险的味道，“瞧瞧杰克的脸，再瞧瞧阿尔弗雷德的脸。那可不是小孩子打架的结果，那是一个大人对一个孩子的恶毒攻击。”
	汤姆对她的态度不以为然。阿尔弗雷德不好，他知道，但杰克也不好。汤姆并不想把杰克娇惯成这家的宠儿。“阿尔弗雷德不是大人，他才十四岁。但他在工作。他在支撑这个家上尽了一份力，可是杰克还没有。杰克一天到晚就是玩儿，像个孩子。按我的想法，杰克应该尊重阿尔弗雷德。你只要注意一下就会看到，他并没有表示过尊重。”
	“我不管！”艾伦勃然大怒了，“你可以说你喜欢的那套，可是我儿子擦伤得那么厉害，完全可以说是受了重伤，我绝不允许这种事！”她哭了起来，哭声不大，但气还不小，她说：“他是我的孩子，我容不得看着他这样。”
	汤姆同情她，而且不禁要安慰她，但他怕服软。他有一种感觉：这场谈话会是一个转折点。杰克一向只和母亲生活，再没接触过别的人，始终被保护得过分了。汤姆并不想看着杰克在日常生活的普通打击下压垮。如果现在让步，就会开了先例，以后会造成无穷无尽的纠葛。汤姆明知道，这次，说真的，阿尔弗雷德是做得太过分了，而且他已暗中打定主意，要那小子别招惹杰克，但把这话说明并不是好事。“打架是生活的一部分，”他对艾伦说，“杰克应该学会和人打架或避免打架。我可不能把我的生命花在保护他上。”
	“可是你能保护他不受你那个霸道儿子的欺负！”
	汤姆忍不住了。他不喜欢听她说阿尔弗雷德霸道。“我可以，但是我不愿意，”他气恼地说，“杰克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噢，见鬼去吧！”艾伦说着，转身就走开了。
	汤姆走进了食堂。工人们原先吃饭的木屋被坍倒的西南塔楼砸毁了，所以他们在修士们吃完饭离开之后，到他们的食堂里去吃。汤姆离别人远远的，独自坐着，不想跟人打交道。一个厨师助手给他端来一罐啤酒和装在篮子里的几片面包。他把一片面包放到酒里泡软，就开始吃起来。
	汤姆带着喜爱的心情想，阿尔弗雷德是个精力太旺的大小伙子。他冲着啤酒叹息一声。这小子是有点霸道，汤姆心里也知道；但他到时候就会老实了。同时，汤姆也不打算让自己的孩子对一个新来的人优待。他们已经吃够苦头了，他们失去了母亲，他们被迫在路上奔波，他们几乎要饿死了。只要他做得到，他绝不能再加重他们的负担。他们理应得到点娇惯的。杰克应该干脆躲着阿尔弗雷德，那样不会憋死他的。
	和艾伦的一次不合，总要让汤姆心情沉重。他们已经吵过好几次了，通常都是因为孩子，不过这次是到目前为止吵得最凶的。当她板着面孔、充满敌意的时候，他就记不起来，仅仅是一小会儿之前他对她柔情蜜意的种种情景。她像是一个怒气冲冲的陌生人，闯进了他平静的生活。
	他和他的前妻从来都没这么凶、这么狠地吵过，回首往事，在他看来，似乎他和埃格妮丝在任何重大问题上都是一致的，即使有不一致的时候，也没生过气。那才是夫妻关系，艾伦应该明白，她照这样我行我素，是无法成为一个家庭的一部分的。
	即使在艾伦火气正盛的时候，他也从来没希望她走了就好了，不过话说回来，他时常怀着遗憾的心情想起埃格妮丝。自他成人以来，大部分时间埃格妮丝都陪伴着他，如今他时常感到缺少些什么。她活着的时候，他从来没觉得因为有了她，他是多么幸运，他也从来没感谢过她；但如今她一死，他却想念起她，他惭愧原先竟然以为他得到她是理所当然的。
	白天，当所有的壮工都按他的指点在工地上各忙各的，汤姆得以静下心来干些技术活儿，重修一段回廊的墙，或是修理地下室的一根柱子，遇到这种安静的时刻，有时他会在想象中和埃格妮丝谈话。多数情况是他给她讲乔纳森，他们的婴儿的事。汤姆差不多每天都能看到那孩子：在厨房里给他喂奶，在回廊里抱他蹓跶，或者在寝室里哄他睡觉。他看上去十分健康正常，除了艾伦以外，没人知道，哪怕怀疑，汤姆对他特别感兴趣。汤姆也和埃格妮丝谈阿尔弗雷德和菲利普副院长，甚至谈艾伦，解释他的感情，就像埃格妮丝活着时他的做法一样（艾伦的事除外）。他还告诉她，他对未来的实际安排，他将受雇于此的希望，他要亲自设计和建筑新的大教堂的梦想。在他的心里，他也听到了她的回答和询问。在不同的时候，她表达了不同的想法，有时高兴，有时鼓励，有时迷惑，有时怀疑，有时还不赞成。他有时觉得她对，有时觉得她错。假如他和别人说起这些谈话，人家会说他在和鬼魂交谈，会引起教士的骚动，来一套圣水驱巫什么的，但他清楚这事毫无超自然之处。只不过是他对她了解太深，完全可以想象出来，在不同情况下她会怎么想，会怎么说。
	她会在一些特别的时候，主动来到他心里。当他用餐刀为小玛莎削梨皮时，他会想起，埃格妮丝总是怎样笑他吃力地一心想把梨皮削成一条连续不断的长条。在他需要写点什么的时候，他会想起她，因为她曾经把从她做教士的父亲那儿学到的一切全都教给他；他会想起她教他怎么削鹅毛笔，或者怎么拼拉丁文的“建筑工”。他在星期日洗脸，往胡子上涂肥皂时，他会想起他们年轻时，她曾教给他洗干净胡子会不长虱子和疖子。每天都会有一些这样的小事让她活生生地出现在他心里，从来都没空过。
	他知道，他有了艾伦是运气，并没有理所当然地得到她的念头。她是与众不同的，她身上有些不寻常的东西，正是这些不寻常的什么东西使她具有魅力。他感激她在埃格妮丝死去的那天早上，他正伤心的时候安慰了他；但有时候他希望，他要是在埋葬了妻子几天——而不是几小时之后遇见她就好了，那样他就会有时间独自哀伤了。他并不想遵守什么居丧期的那一套——那是老爷和修士才需要的，普通百姓不需要——但他需要一段时间习惯一下没有埃格妮丝的日子，然后再开始熟悉和艾伦的共同生活。这些想法起初并没有出现，当时，挨饿的威胁，再加上和艾伦性爱上的激动，产生了一种歇斯底里的世界末日似的欢乐。但自从他找到了工作，生活安定下来之后，他开始感到悔恨的冲击。有时候当他这样想起埃格妮丝时，似乎他不仅在想念她，而且在伤感自己逝去的青春。他再也不会像他与埃格妮丝初恋时那样天真、那样进取、那样饥饿或那样强壮了。
	他吃完面包，就不等别人，早早离开食堂了。他走进了回廊。他对自己在这儿做的工作很得意，现在很难想象仅仅在三个星期以前，这个四方院子还压在大堆的废料之下。那场大灾难的唯一残存的迹象只是地面上铺的石头上的裂缝，他现在无法更换那些石料。
	不过，周围还有不少灰尘。他要把回廊再清洗一遍，然后洒上水。他穿过成了废墟的教堂。在北甬道处，他看到了一根烧黑的房梁，煤灰上面写着字。汤姆慢慢地读着。写的是：“阿尔弗雷德是一头猪。”阿尔弗雷德就是因为这个大发雷霆的。很多梁木并没有烧成灰烬，周围有很多像这根一样只是烧黑的房梁。汤姆决定他要分派一组人把所有的木料都搜集起来，搬到存放柴火的地方去。“让工地整整齐齐的，”埃格妮丝在有重要人物来访时会这样说，“你想让他们高兴地知道，是汤姆在负责。”是的，亲爱的，汤姆想，他对自己微笑着，开始工作了。
	沃尔伦&middot;比戈德一行人还远在一英里以外，人们就隔着田野看见他们了。他们一共是三个人，在催马赶路。沃尔伦本人骑着一匹黑马，走在前面，他的黑斗篷在身上飘扬。菲利普和修道院的高级修士在马厩外恭候他们。
	菲利普对于如何对待沃尔伦心中没底。沃尔伦上次明显地欺骗了他，没有告诉他主教已经去世；但真相大白之后，沃尔伦却丝毫没有羞愧的表示，倒让菲利普不知该和他怎么谈了。如今他还是不知道对他说什么才好，不过他知道，抱怨话是毫无用处的。反正，那件事已经让眼前的大火灾给压倒了。菲利普今后对沃尔伦倍加小心提防就是了。
	沃尔伦的坐骑是匹公马，虽说已经骑行走了好几英里，仍然易惊好动。他骑着它走向马厩时，使劲往下拽着马头。菲利普大不以为然，一个教士没必要在马背上耀武扬威，大多数上帝的仆人都挑安静的坐骑。
	沃尔伦翻身下马，动作很潇洒，他把缰绳交给了一个马夫。菲利普很正式地向他问候。沃尔伦转过身去，端详着废墟。他的眼中露出凄凉的目光，说：“这火烧得可够大的，菲利普。”他的伤心似乎出于真心，多少有点出乎菲利普的意料。
	菲利普还没来得及回答，雷米吉乌斯已经开口了。“真是魔鬼干下的事情呢，我的主教大人，”他说。
	“是这样的吗？”沃尔伦说，“根据我的经验，魔鬼干这种事的时候，经常是得到一些修士的帮助的，他们在早祷时在教堂里点火御寒，或者是粗心地把燃着的蜡烛留在了钟楼里。”
	菲利普看到雷米吉乌斯给顶了回去，心中很高兴，但他不能让沃尔伦的弦外之音就这么过去。“我对这次失火的可能因素作了调查，”他说，“当天晚上没人在教堂里举火——我敢这么肯定，是因为早祷时我亲自在场，而且此前已经有好几个月没人到屋顶上去过了。”
	“那么，你的解释是什么呢——闪电吗？”沃尔伦怀疑地说。
	菲利普摇了摇头。“当时没有暴风雨。火似乎是从交叉点附近烧起来的。我们在祈祷之后，确实在圣坛上留下了一支燃着的蜡烛，往常都是这样做的。很可能是圣坛罩布着了火，一股上升的气流把一个火星带到了木制天花板上，那些木料已经很老很干了。”菲利普耸了耸肩，“这算不上十分令人满意的解释，不过已经是我们现有的最好的解释了。”
	沃尔伦点点头。“咱们到处看看损坏的情况。”
	他们朝教堂走去。沃尔伦的两个随从，一个是士兵，另一个是年轻的教士。那士兵留在马厩照看马匹。那教士陪着沃尔伦，他被介绍给菲利普，说是鲍德温教长。在大家穿过绿地走进教堂的时候，雷米吉乌斯把一只手放到沃尔伦的胳膊上，拦住了他，说：“您能看见，客房并没有烧毁。”
	大家都停住脚步，转过身去看。菲利普有点恼火，不知雷米吉乌斯葫芦里装的什么药。既然客房没烧毁，何必让大家停下来看呢？建筑匠的妻子正从厨房走出来，他们眼看着她进了客房。菲利普瞥了沃尔伦一眼，他的样子稍显吃惊。菲利普想起了上次在主教宫殿的时候，沃尔伦看到建筑匠的妻子几乎吓坏了。这女人到底碍着什么事了呢？
	沃尔伦很快地看了一眼雷米吉乌斯，并且几乎不为人觉察地点了下头，然后他转头对菲利普说：“谁住在那儿？”
	菲利普明知沃尔伦已经认出了她，但他说：“一位建筑匠和他的家人。”
	沃尔伦点了点头，他们全都继续往前走。这时菲利普明白了雷米吉乌斯为什么要人注意客房，他想让沃尔伦亲眼看见那女人，菲利普决定尽快直接问问她。
	他们走进了废墟，那里有一伙人，大约七八个，修士和修道院用人大约各占一半，正在汤姆的监督下抬起一根烧得半焦的房梁。整个工地看上去忙碌而有序。菲利普觉得，那种紧张而有效的气氛，给他增添了光彩，虽说负责任的是汤姆。
	汤姆走过来和他们见面。他比所有的人都高出一头。菲利普对沃尔伦说：“这是我们的建筑匠汤姆。他已经把回廊和地下室清理好，又可以用了。我们对他很感激。”
	“我记得你，”沃尔伦对汤姆说，“你在圣诞节刚过就来见过我，我当时没有活儿给你干。”
	“不错，”汤姆用他那低沉的沾满粉尘的胸音说，“也许上帝保佑我在菲利普副院长遇到麻烦的时候来帮他。”
	“一个讲神学的建筑匠，”沃尔伦讽刺说。
	汤姆那张满是灰尘的脸上微微泛起红色。菲利普心想，沃尔伦的胆子可真是够大的，不然的话，他绝不敢取笑这样一个大汉子，虽说沃尔伦是个主教，而汤姆只是个建筑匠。
	“你在这儿下一步准备做什么？”沃尔伦问。
	“为了让这些地方安全，就得推倒这些残墙，别砸着人，”汤姆不愠不火地说，“然后，我们再把这块场地清理出来，准备修建新教堂。我们要尽快找到高大的树木，做新屋顶的木材——木材雨打风吹得越久，将来的屋顶就越好。”
	菲利普匆忙说：“在我们开始伐树之前，我们得先找到钱。”
	“这个我们以后再谈，”沃尔伦莫测高深地说。
	这番话引起了菲利普的兴趣。他希望沃尔伦有一个集资建新教堂的计划，如果修道院只靠自己的财源，恐怕要等好多年才能开始营造。菲利普在过去这三个星期里，一直为这件事发愁，直到现在还没个解决办法。
	他领着大家沿着在废墟中清理出来的小路走到回廊。沃尔伦一眼就看出来，这块地方已经恢复正常。他们从那儿穿过绿地来到修道院东南角的副院长住所。
	他们进屋不久，沃尔伦就脱下斗篷，坐了下去，把他的苍白的双手伸到火上烤着。司厨米利乌斯兄弟用小木碗盛上热辣辣的葡萄酒。沃尔伦吸了一口，对菲利普说：“你想过没有，建筑匠汤姆可能放火来给自己提供工作？”
	“我想过，”菲利普说，“但我认为他没放火。他要放火就要进教堂，而所有的门全部都很牢靠地锁着。”
	“他可以在白天进去，藏在什么地方。”
	“那样的话，他放完火就出不来了。”他摇着头说。其实这并不是他肯定汤姆无辜的真正原因。“反正，我不相信他能做这种事。他是个聪明人——比你起初以为的还要聪明得多——但他并不狡猾。如果他有罪，我想我会在他脸上看出来，我曾经盯着他的眼睛，问他认为是怎么起火的。”
	多少有点出乎菲利普的预料，沃尔伦马上就同意了。“我相信你是对的，”他说，“反正我看不出他会放火烧教堂，他不是那种人。”
	“我们可能永远不会弄清楚是怎么起火的，”菲利普说，“但我们应该正视集资修新教堂的问题。我不知道——”
	“不错，”沃尔伦插嘴说，还伸出一只手制止了菲利普。他转向屋里的其他人，“我得和菲利普副院长单独谈一谈，”他说，“别的人先走吧。”
	菲利普诧异了，他无法想象沃尔伦为什么要就这个问题和他单独谈。
	雷米吉乌斯说：“在我们走之前，主教大人，有些事情兄弟们要我对您讲一下。”
	菲利普想道：有什么事非要这会儿说？
	沃尔伦扬起一眉毛，表示怀疑。“可是他们为什么要求你，而不是要求你的副院长，向我反映情况？”
	“因为菲利普副院长对他们的怨言充耳不闻。”
	菲利普既气恼又莫名其妙。根本就没有怨言嘛。雷米吉乌斯不过是想在当选主教的面前制造一种让菲利普尴尬的场面。菲利普看到沃尔伦向他投来询问的目光，他耸耸肩，竭力做出无所谓的样子。“我等不及要听听是什么怨言，”他说，“请说吧，雷米吉乌斯兄弟——如果你确实认为情况很重要，足以引起主教重视的话。”
	雷米吉乌斯说：“有个女人住在修道院。”
	“别再提这个了，”菲利普气恼地说，“她是那位建筑匠的妻子，住在客房里。”
	“她是个女巫，”雷米吉乌斯说。
	菲利普不明白雷米吉乌斯为什么要来这一手。雷米吉乌斯早就使过这一招了，但是并不灵。要害是要挑起争论，但副院长是权威，沃尔伦注定要支持菲利普，除非每次雷米吉乌斯和他的上司意见相左时，他都愿意给请来。菲利普厌烦地说：“她并不是女巫。”
	“你盘问过那女人吗？”雷米吉乌斯质问道。
	菲利普想起他曾经答应过要查问她。他还没有问，他去见过她丈夫，跟他讲过要她少出来活动，但他实际上并没有直接和那女人说过。这事不妥，让雷米吉乌斯得以赢了一分；但这还算不上一分，菲利普觉得有把握，沃尔伦不会因此就站到雷米吉乌斯一边。“我还没有询问过她，”菲利普承认，“但并没有她行巫的证据，而且他的全家是绝对诚实和信教的。”
	“她是个女巫和姘头，”雷米吉乌斯义愤填膺地红着脸说。
	“什么？”菲利普勃然变色说，“她姘的是谁？”
	“那个建筑匠。”
	“他是她丈夫，你这蠢材！”
	“不，他不是她丈夫，”雷米吉乌斯得意洋洋地说，“他们并没有结婚，他们相识才一个月。”
	菲利普大吃一惊。他从来没怀疑过这个，雷米吉乌斯把他彻底惊呆了。
	如果雷米吉乌斯说的是实情，那女人从理论上说就是个姘头。这种姘居通常没人去理睬，因为许多对男女并没有由教士主过婚，他们常常同居一段时间，甚至当生下第一个孩子之后，才去履行这一手续。事实上，在这个国家的非常贫困或偏僻的地区，一对男女往往过上几十年夫妻生活，生下了好几个孩子，直到他们的孙子出生时，才请过路的教士为他们的婚姻进行神圣化的仪式，使那位教士着实吃惊。然而，在基督教世界的边缘，教区教士在贫苦的农民当中纵欲是一回事，在修道院的范围之内，一个重要的雇工做出同样的行为，可就大不一样了。
	“你怎么会认为他们没结婚呢？”菲利普满腹狐疑地说，虽然他觉得，雷米吉乌斯在沃尔伦面前提起这件事之前，一定已经核对过事实了。
	“我发现两个孩子在打架，他们告诉我他们不是兄弟，整个情况就引出来了。”
	菲利普对汤姆大为失望。姘居是再普通不过的罪孽，但最为修士不容，因为他们都是摒弃肉欲的。汤姆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呢？他应该知道菲利普对此深恶痛绝，此时菲利普对汤姆的气愤比对雷米吉乌斯的气愤还要大。但雷米吉乌斯一直鬼鬼祟祟的。菲利普问他：“你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告诉我，你的副院长呢？”
	“我是今天早晨才知道的。”
	菲利普瘫软在他的座位上，给击垮了。雷米吉乌斯抓住了他的错误，菲利普呆住了。这是雷米吉乌斯对选举失败的报复。菲利普看着沃尔伦，指控已经交到沃尔伦的手里：现在沃尔伦要宣判了。
	沃尔伦毫不迟疑。“情况已经很清楚了，”他说，“那女人要忏悔她的罪孽，并且接受火刑处罚。她要离开修道院，与那个建筑匠分开一年，过贞节的生活，然后他们可以结婚。”
	分开一年是很严厉的判决。菲利普觉得她既然玷污了修道院，这是咎由自取。但他担心她怎么会接受这一处罚。“她可能不服你的判决，”他说。
	沃尔伦耸耸肩。“那就让她在地狱中烧焦吧。”
	“要是她离开王桥，恐怕汤姆会和她一起走。”
	“还有别的建筑匠嘛。”
	“当然，”菲利普失去汤姆会难过的。但他从沃尔伦的表情上可以看出，沃尔伦并不在乎汤姆和他的女人离开王桥并且永远不回来；他又一次想不通她为什么如此重要了。
	沃尔伦说：“现在你们都走吧，让我和你们的副院长单独谈。”
	“稍等一下，”菲利普尖锐地说。毕竟，这是他的修道院，他们是他的修士；应该由他，而不是由沃尔伦，来召集或遣散他们。“我要亲自和那位建筑匠谈这件事。你们谁也不能对任何人提及此事，你们听见了吗？你们如果在这件事上不服从我，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清楚了没有，雷米吉乌斯？”
	“清楚了，”雷米吉乌斯说。
	菲利普用查询的目光盯着雷米吉乌斯，没有再说什么。屋里死一般地沉寂。
	“是的，神父，”雷米吉乌斯终于说。
	“好吧，你们可以走了。”
	雷米吉乌斯、安德鲁、米利乌斯、卡思伯特和鲍德温教长鱼贯而出。沃尔伦又喝了一点热酒，并把脚伸到火边。“女人总是惹麻烦，”他说，“马厩里要是有一匹发情的母马，所有的公马都要咬马夫，踢木板；总要制造点麻烦。连骟过的马都会不安分。修士就像骟马，他们要摒弃情欲，可他们还是嗅得到女人。”
	菲利普感到很窘，他觉得，没必要把话这样挑明。他看着自己的手。“重建教堂的事怎么办？”他说。
	“对。你大概已经听说了你上次来见我时说起的那件事——巴塞洛缪伯爵和反对斯蒂芬国王的阴谋——结果对我们很好。”
	“听说了。”菲利普胆战心惊地到主教宫殿去报告反叛教会选定的国王的阴谋，仿佛好久以前的事了，“我听说珀西&middot;汉姆雷袭击了伯爵的城堡，俘虏了他。”
	“不错——巴塞洛缪现在关在温切斯特的一座地牢里，等候着宣判他的命运，”沃尔伦满意地说。
	“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伯爵呢？他可是更强大的阴谋家。”
	“因此得到了更轻的惩罚。事实上根本就没有惩罚。他宣誓与斯蒂芬国王结盟，而他在这场阴谋中的作用嘛……就给放过去了。”
	“但这和我们的大教堂又有什么关系呢？”
	沃尔伦站起身，走到窗前去。当他望着成为废墟的教堂时，他的目光确实是哀伤的，菲利普意识到，沃尔伦的心中还有真正的虔诚，尽管他在许多方面相当世俗。“我们在挫败巴塞洛缪阴谋中的作用，使斯蒂芬国王欠了我的情。不会太久，你我将去见他。”
	“见国王！”菲利普说。他对这一前景有点恐惧。
	“他会问我们，我们想要什么作为报酬。”
	菲利普明白了沃尔伦的用心所在了，他对此大为激动。“到时我们就告诉他……”
	沃尔伦从窗前转过身来，看着菲利普，他的一双眼睛看上去就像两颗黑宝石，闪着野心勃勃的光芒。“我们就告诉他，我们想为王桥建一座新的大教堂，”他说。
	汤姆知道艾伦会怒火冲天的。
	她对杰克的事已经气愤不已了，汤姆得抚慰她，但要“惩罚”她的消息会给她火上浇油的。他本想延迟一两天再告诉她；但他却不能够，因为菲利普副院长说，她必须在天黑以前离开这里。他必须立即告诉他，菲利普是中午告诉汤姆的，所以汤姆就在吃午饭的时候告诉艾伦了。
	在修士们用完午餐并离开时，他们和修道院别的雇工一起进了食堂。桌子边挤满了人，不过汤姆认为这也许倒好，有别人在场，她也许还能控制自己一点，他想。
	很快就清楚了，他对此估计错了。
	他竭力把这个消息慢慢说破。他先说：“他们知道了我们还没结婚。”
	“谁告诉他们的？”她生气地说，“惹是生非的人吗？”
	“阿尔弗雷德。别怪他——狡猾的雷米吉乌斯修士从他嘴里套出来的。反正，我们从来没告诉过孩子别往外说。”
	“我不怪孩子，”她比较平静地说，“他们是怎么说的？”
	他伏到桌上，低声讲起来：“他们说你是姘头，”他不希望别人听见他的话。
	“姘头？”她大声说，“那你呢？难道这些修士们不懂，要两个人才能姘居？”
	坐在近处的人哈哈笑了。
	“嘘，”汤姆说，“他们说我们得结婚。”
	她使劲盯着他。“如果就这么说，你用不着这么吞吞吐吐的，建筑匠汤姆。把话全说出来。”
	“他们想让你忏悔你的罪。”
	“一帮假道学，”她厌恶地说，“还有胆子说我们犯了罪。”
	这句话引起了更大的笑声。人们都停止了他们的谈话，听艾伦一个人说。
	“请你小声点，”汤姆求着她。
	“我想他们还要罚我呢，说来说去就是要羞辱我。他们想要战斗吗？来，实话实说吧，你休想跟一个女巫撒谎。”
	“别那么说！”汤姆悄声说，“那样只能把事情弄得更糟。”
	“那就告诉我吧。”
	“我们得分开一年，你得保持贞节——”
	“去他的！”艾伦嚷着。
	这时大家都往他们这儿看了。
	“去你的，建筑匠汤姆！”她说。她注意到别人在听她说。“也去你们所有这些人，”她说。大多数人都龇牙咧嘴地笑着。没法跟她认真生气，大概是因为她脸憋得通红，金色的眼睛圆睁，那张脸蛋看着煞是可爱。她站起身来。“去他的王桥修道院！”她跳上桌子，这时爆发出一阵喝彩声。她在桌上走着。许多的人赶紧拿起自己的汤碗和啤酒杯，给她腾出地方，往回坐着，放声大笑。“去他的副院长！”她说，“去他的副院长助理，司铎，领唱人，司库，还有他们的那些契约和凭照，装满银便士的箱子！”她走到了桌子边上。旁边是另一张小桌，修士们就餐时，有一个人坐在那儿诵读经文。小桌上有一本打开的书。艾伦从餐桌上跳到那张读经桌上。
	汤姆一下子明白了她要做什么。“艾伦！”他叫道，“别，请你——”
	“去他的圣本笃的戒条！”她扯开嗓门叫着。然后一撩裙子，蹲下去，在打开的书上撒起尿来。
	男人们哄堂大笑，他们敲着桌子，叫嚷着，吹着口哨，欢呼着。汤姆不知道，他们是支持艾伦对戒条的轻蔑还是为看到一个女人暴露身体而高兴。他们看到她做出如此无耻粗俗的动作，有一种性满足，但看到有人公然地这样蹧践修士们敬若神明的经书，也非常激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们喜欢她这么做。
	她跳下桌子，在一片雷鸣般的喝彩声中，跑出了大门。
	大家异口同声地议论起来。以前谁也没看过类似的事情。汤姆又怕又窘，他知道，结局会是很惨的。但他心中有一部分却在想：好个女人！
	过了一会儿，杰克站起身，跟着她母亲出去了，他那青肿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
	汤姆看着阿尔弗雷德和玛莎。阿尔弗雷德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但玛莎在咯咯地傻笑。“走吧，你们俩，”汤姆说，他们离开了食堂。
	他们走出门外之后，已经看不见艾伦的踪影。他们穿过绿地到了客房，发现她在那儿。她正坐在椅子上等候他呢。她穿好了斗篷，握着她的大皮口袋。她神色冷漠、安详、镇定。汤姆看到那口袋，心就凉了，但他装做没注意到的样子。“这要下地狱的，”他说。
	“我不信地狱那一套，”她说。
	“我希望他们会让你忏悔，加以惩罚。”
	“我不会忏悔的。”
	他再也按捺不住了。“艾伦，别走！”
	她样子很伤心。“听着，汤姆。在遇到你以前，我有东西吃，有地方住，我很安全，有保障，自给自足，我谁也不需要。自从跟了你，我倒挨了饿，这是我这辈子没有过的。你现在有了工作，但这是没保障的，修道院没钱修新教堂，明年冬天，你还得在路上奔波。”
	“菲利普会弄到钱的，”汤姆说，“我确定他会的。”
	“你无法确定，”她说。
	“你不信，”汤姆痛苦地说。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才闭上嘴：“你和埃格妮丝一样，就是不信我会建起自己的大教堂。”
	“噢，汤姆，如果我是一个人，我就待着不走了，”她难过地说，“可是瞧瞧我儿子。”
	汤姆看着杰克。他的脸肿胀发紫，他的耳朵足有原来的两个大，他的鼻子上全是干了的血痂，他还有一个门牙也掉了一块。
	艾伦说：“我原先担心，如果我们总待在树林里，他会长成像个野兽。但如果这就是教他和别人一起生活的代价，付出的也太多了。所以我还是回到树林里去的好。”
	“别这么讲，”汤姆绝望地说，“咱们来好好商量一下，别匆忙作决定——”
	“并不匆忙，一点也不，汤姆，”她难过地说，“我甚至连气都不生了，我实在伤心。我真心真意地想做你的妻子。但不能有任何代价。”
	要是阿尔弗雷德不追着打杰克，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的，汤姆说。但那不过是孩子们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对吧？也许艾伦说得对，对于阿尔弗雷德，汤姆有点盲目疼爱？汤姆开始觉得自己错了，也许他该对阿尔弗雷德严厉一点。孩子打架是一回事，但杰克和玛莎比阿尔弗雷德更小，也许他就是霸道。
	但现在纠正已经来不及了。“待在村子里，”汤姆绝望地说，“等上一段时间，看看再说。”
	“如今，我不信修士们会放过我了。”
	他明白她是对的。村子属修道院所有，所有的住户都要向修士交租的——通常以做上几天工的方式——而修士们可以拒绝任何他们不喜欢的人。如果他们回绝了艾伦，也不能怪他们。她早已打定主意，而且事实上用一泡尿堵住了她回来的途径。
	“那我就跟你一起走，”他说，“修道院已经欠了我七十二便士。我们重新上路。我们可以熬过……”
	“你的孩子怎么办？”她温柔地说。
	汤姆想起，玛莎怎样饿得直哭。他清楚她不能再受那份罪了。而且这里还有他的小儿子乔纳森，跟修士们住在一起。汤姆想：我不愿再抛弃他了，我曾经抛弃过他一次，我为那件事痛恨自己。
	但他想到要失去艾伦就受不了。
	“别左右为难了，”她说，“我不会再跟你到路上奔波。那是毫无结果的——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我们都会不如现在。我还回到森林里去，你也别跟我来了。”
	他瞪着她。他想让自己相信，她不是那意思，但她脸上的表情告诉他，她确实是那个意思。他张开嘴想说话，但一个字也说不出。他觉得无能为力了。她喘着气，胸脯充满激情地起伏着，他想把她搂在怀里，但他感到她不想让他碰她。他想，我可能这辈子再也不能拥抱她了，简直难以置信。几个星期以来，他俩每夜都睡在一起，他触摸着她就如同触摸自己一样随便；但如今突然不许了，她像个陌生人。
	“别这么伤心，”她说。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我控制不住，”他说，“我太难受了。”
	“我让你这么不高兴，我很难过。”
	“别为这个难过吧。应该为你让我这么幸福难过。那才叫痛苦哪，女人。你让我这么幸福。”
	她的嘴唇再也堵不住她的抽泣了。她转过身，没说二话就走了。
	杰克和玛莎跟在她后面出去了。阿尔弗雷德迟疑着，样子很为难，然而也跟了出去。
	汤姆站在那儿看着她刚刚坐过的椅子。不，他想，这不可能是真的，她没有离开我。
	他坐在那把椅子上。椅子上还留有她的体温，那是他爱得那么深的身体。他捂住脸来止住他的泪水。
	他深知她如今不会改变主意了。她从不犹豫，她是个打定主意就会一条路走到底的人。
	不过，她最后也许会后悔。
	他抓住了那一线希望，他确知她爱他，这一点并没变。就在昨夜，她还和我发狂地做爱，像是在消除可怕的饥渴；在他得到满足之后，她又滚到他身上接着来，如饥似渴地亲吻着他，随着她一阵阵的高潮，在他胸脯上喘息着，直到她兴奋得累垮了不能再动才算结束。而且，她所喜欢的还不仅是销魂，他们在一起的所有时间两人都心满意足。他们没完没了地谈话，谈得比他和埃格妮丝最初的日子还要多。她会和我想念她一样地思念我的，他想。过了一会儿，等她气消了，生活重新安定了，她会渴望有人可交谈，有个粗壮的身体可触摸，有个长胡子的脸可亲吻。哪怕她想回来，也会因太高傲而不肯回来的。
	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他将告诉她他心里想着的话。他离开了客房。她已经到了修道院大门口，正和玛莎告别。汤姆跑过马厩，几步就追上了她。
	她对他苦笑了一下。“再见了，汤姆。”
	他拉起她的双手。“有一天你会回来吗？只是为了看看我们？如果我知道你不想一去不复返，我还会看到你，如果只是一小段时间——如果我知道这一点，我可以忍耐。”
	她犹豫着。
	“啊？”
	“好吧，”她说。
	“发誓吧。”
	“我不相信誓言。”
	“可是我信。”
	“好吧。我发誓。”
	“谢谢你。”他轻轻地把她拉向自己，她没有推阻。他拥抱了她，他的自制力崩溃了，泪水流了满脸。她最后退开了。他不情愿地放开了她。她转身向大门走去。
	这时从马厩那儿传来一阵嘈杂声，那是一匹雄赳赳的不肯驯服的马又践踏又喷鼻的骚动声。大家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去看，那匹马就是沃尔伦&middot;比戈德的黑色公马了，那位主教正要上马。他和艾伦的目光相遇，他僵呆了。
	就在这时她开始唱了起来。
	汤姆并不知道歌词，虽然他常听她唱。那曲调哀婉动人。歌词是法文，但他能懂那意思。
<blockquote>
	
		一只百灵落入猎网
	
		却唱得益发甜美，
	
		就如那哀婉的曲调，
	
		能让它破网而飞。
</blockquote>
	汤姆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到主教身上。沃尔伦吓呆了，他的嘴张着，眼睛大睁着，脸色死人般地苍白。汤姆惊诧莫名，一首简单的歌曲为何有吓坏这样一个人的力量呢？
<blockquote>
	
		薄暮时猎人来取猎物，
	
		百灵鸟再也不得自由。
	
		所有的鸟和人终有一死，
	
		但歌声却能绵绵永留。
</blockquote>
	艾伦高叫着：“再见，沃尔伦&middot;比戈德，我现在离开王桥，但我不会离开你。我会在你的梦中与你相会。”
	还有我的梦呢，汤姆想。
	有一阵子，谁也没动一动。
	艾伦转过身，拉起杰克的手；大家都默默地目送着她穿过修道院的大门，消失在正在降临的夜幕里。

第五章
	一
	艾伦走了之后，客房里的星期日十分安静。阿尔弗雷德和村里的男孩子在河对岸的草地上踢球。思念杰克的玛莎，玩着家家酒的游戏，用拣来的蔬菜做汤，给布娃娃穿衣服。汤姆设计着他的大教堂。
	他曾经暗示过菲利普一两次，他得想一想他要建什么样的大教堂，但菲利普没有留意，或者是宁可忽视了他的暗示，他脑子里装的事情太多。但汤姆很少顾及其他，尤其在星期天。
	他喜欢坐在客厅的门里，越过绿地看着大教堂的废墟。他有时在一块石板上画着草图，但更多的设计都在他脑子里。他知道，大多数人难以想象出实在的房子和复杂的空间，但他总是很容易地把这些具体化。
	他经由处理废墟，赢得了菲利普的信任和感激；但菲利普还是把他看成个干活儿的建筑匠。他得说服菲利普，他有能力设计和修建一座大教堂。
	艾伦离去大约两个月之后，一个星期天，他觉得可以开始设计了。
	他用柔嫩的细枝和芦苇编成了一张席子，大概有三英尺长、两英尺宽，又用整齐的木条给席子镶了一圈突起的边框，就像是个托盘。然后他烧了些石灰作浆，掺上少量的软石膏，把那席盘涂平。灰浆开始变硬时，他用针在上面画出线条。他用铁尺画直线，用三角板画直角，用圆规画弧线。
	他要画三张图：一张剖面图，解释教堂的结构；一张立体透视图，说明其美妙的比例；一张平面图，表示房间设置。他先从剖面图着手。
	他想象大教堂像一长条面包，然后把西边一头的面包皮切掉，来看里边，他开始画了。
	挺简单的。他画了一个高高的平顶拱道，那是从一端看过去的中殿，上面有平顶的天花板，和老教堂一样。汤姆很喜欢建一个弯曲的石头拱顶，但他知道，菲利普没条件盖那样的。
	在中殿的顶上，他画了一个三角屋顶。建筑的宽度取决于屋顶的跨度，因此，也就要看能找到多长的木料。长于三十五英尺的木梁是很难弄到的——而且还贵得吓人。（好木料十分值钱，一株好树材很可能不等长到那么高，就被主人砍倒卖掉了。）汤姆的大教堂中殿大概有三十二英尺宽，或者说是汤姆的铁杆的两倍长。
	他画的中殿高极了，高得难以相信。但一座大教堂得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建筑，要有令人望而敬畏的规模，非让你仰面朝天才能看到高处。人们前来大教堂的一个原因，就是它们都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物，一个从来没去过大教堂的人，可能终身没见过比他住的茅屋还大的房子。
	不幸的是，汤姆所画的教堂是要坍倒的。屋顶上的木料和铅皮的重量太大，墙壁经受不住，结果就会朝外倒塌。四壁得有支撑。
	为了这一目的，汤姆又画了两条圆顶的拱道，高及中殿的一半，位于中殿两旁。这就是甬道了。甬道上边是弧形的石头屋顶。由于甬道既低又窄，石头拱顶的花费不会太大。每条甬道都要有一个倾斜的单坡屋顶。
	两侧的甬道由石头拱顶与中殿相连，以提供支撑，但它的高度不够。汤姆还得在侧甬道的屋顶空间中，高于拱顶天花板而低于单坡屋顶，每隔一段，再附加一些支撑。他画出了一个，就是从甬道墙顶升起一座石拱券跨到中殿的墙上。在支撑落在甬道墙上的地方，汤姆用一大片从教堂侧面突出去的扶垛来进一步加强支撑。他在扶垛顶上加了一个角塔，以增加支撑，也更美观。
	要建一座高得吓人的教堂，没有甬道、支撑和扶垛这些加固成分是不成的；但要给一个修士解释清楚就难了，汤姆已经画好了草图来说明这一切。
	他也画出了基础，在墙下深深地进入地面。门外汉对地基之深总是很惊奇。
	这是一幅简单的图，对建筑匠师来说，简单得起不了什么作用，但出示给菲利普副院长却蛮不错了。汤姆想让他明白建议的内容，看出建筑物的轮廓，并为之激动起来。依靠眼前刮在石膏板上的几根线条，要想象出一座大而牢固的教堂是很难的。菲利普需要汤姆所能给予他的一切帮助。
	他所画的墙看起来很牢固，但还不成。汤姆这时开始画中殿墙的内侧图，它高高地分成三截，底下一半很难说得上是墙，不过是一排柱子，顶上由半圆形的拱券相连，这叫连拱廊。通过连拱廊的各个拱道，可以看到甬道的圆顶窗。这些窗户将与拱道匀称地相连，因此，光线可以从外面毫无阻挡地一直射进中殿。中间的柱子将与外墙的扶垛相连。
	在连拱廊的每个拱券上是并排的三个小拱券，构成护廊。这里没有光线穿过，因为外面是侧甬道的单坡屋顶。
	在护廊上面是高侧窗，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中间夹着窗户，可以照亮中殿的上半部。
	当初王桥老教堂修建的时候，建筑匠靠厚墙皮来加固，而且只敢开低矮狭窄的小窗，光线很难照进来。汤姆时代的建筑匠明白了只要墙壁垂直不偏斜，建筑物就会坚实牢固。
	汤姆设计出了中殿墙的三截——连拱廊、护廊和高侧窗——严格地按照三比一比二。连拱廊占墙高的一半，护廊是连拱廊的三分之一。教堂里一切都合比例，它使整个建筑有一种崇高正直的感觉。汤姆打量着画好的图，认为它的样子十分庄严优美。但菲利普会这么认为吗？汤姆可以看见一排排的拱券沿着教堂的长度走下去，午后的阳光勾勒出上面的线条和雕刻……但菲利普会同样看到这些吗？
	他开始画他的第三张图。这是教堂的平面图。在他的想象中，他看到了连拱廊中的十二个拱券。教堂也就此分隔成十二间，叫做隔间。中殿将是六个隔间那么长，圣坛占四个隔间的长度，中间的第七、第八两个隔间留做交叉甬道，向两侧伸展出两条甬道，顶上是高耸的塔楼。
	所有的大教堂和大部分教堂都是十字架形的。当然，十字架是基督教简明而最重要的象征，但也有实用的原因：两条甬道为附加的祈祷室和放置圣器及法衣的这类房子提供了空间。
	汤姆画定简单的平面图之后，又回到了中心图，表示出从西端看进去的教堂内部景观。现在他画出在中殿后面高耸的塔楼。
	塔楼的高度或是中殿的一倍半，或是两倍。低的塔楼给予建筑物一种吸引人的规则外观，从侧甬道到中殿再到塔楼，均等地分为三段：一比二比三。而高的塔楼就更吸引人，因为那样的话，中殿将是侧甬道的两倍高，塔楼又是中殿的两倍高，比例是一比二比四。汤姆选定后一种更吸引人的，这将是他亲手建造的唯一一座大教堂，他想让它高耸人云，他希望菲利普会有同感。
	如果菲利普接受了这个设计，汤姆当然还要更仔细，比例更精确地重画一个。还会再画许许多多，可能有上百幅图：花座、柱子、柱头、梁托、门洞、塔楼、台阶、滴水嘴，以及无数的其他细部——汤姆得画上好几年。但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这座建筑的基础，看起来蛮好，简明、省钱、雄伟，完全合比例。
	他不能等着，他要把它拿给人看。
	他本来计划找个适当时机把它拿给菲利普副院长；但现在既然已经画好，他想让菲利普马上就看到。
	菲利普会不会以为他自以为是呢？副院长并没有要他准备一个方案。他可能已想好了另一位建筑匠师，一个他听说建过另一座修道院而且工作很出色的人。他可能会笑话汤姆的抱负。
	另一方面，如果汤姆不给他看点什么，菲利普也许会以为汤姆设计不了，从而不考虑汤姆而另雇别人。汤姆不准备冒那种风险，他宁可被认为是自以为是。
	那天下午天还很明亮。这是修士们在回廊里学习的时间。菲利普会待在副院长住所，读他的《圣经》。汤姆决定去敲他的门。
	他小心地抬着他的石膏盘，离开了客房。
	当他走过废墟旁边时，建造一座新的大教堂的前景似乎看来令人生畏了。那么多石头，那么多木料，那么多手艺匠人，那么些年头。他得掌握这一切，确保材料源源不断地供应，监督木料和石头的质量，雇用和解雇工人，不断地用铅锤和水平仪检查他们的工作，为模型做样板，设计和制作吊装器械……他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那能力。
	接着，他又想到从无到有的创造是多么激动人心；将来有一天，在目前这块除了废墟还一无所有的地方，他将看到一座新教堂矗立着，而且能够说：这是我修建的。
	他脑子里还有一个念头，那是深埋在尘封的角落里的，他简直不愿意对自己承认的一件事。埃格妮丝死时没有教士，她给埋在一块没有献祭的土地里。他很想回到她的墓边，请一名教士为她祈祷，也许再竖起一座小墓碑；但他担心：如果他用某种方式引起人们注意她的坟墓，弃婴的整个故事就会给揭示出来。把一个婴儿撇下等死终究算是谋杀。时间一周一周地过去，他越来越为埃格妮丝的灵魂忧虑，到底有没有好的安置之地呢？他不敢向教士问及此事，因为他不想说出细节。但他用这样一个想法安慰自己：如果他修好一座大教堂，上帝一定会对他垂青；他不知道他能不能要求让埃格妮丝替他领受那份垂青。如果他能把建大教堂的工作奉献给埃格妮丝，他会觉得她的灵魂是安全的，他也就可以放心休息了。
	汤姆到了副院长的住所，那是一座小小的石头平房，虽然天气还冷，门却开着。他迟疑了一会儿，对自己说：要沉住气，你是个能胜任、有知识的行家，精通现代建筑各个方面的匠师，正是他副院长满心高兴地信赖的人。
	他走了进去。里面只有一个房间，一头是一张悬着考究床帷的大床，另一头是一个有十字架和烛台的小祭坛。菲利普副院长站在一扇窗前，眉头忧心地皱着，正在读着一张羊皮纸。他抬起头来，冲着汤姆微笑。“你拿着什么东西？”
	“设计图，神父，”汤姆说，把他的声音控制得低沉又有把握，“是为一座新的大教堂画的。我给你看看可以吗？”
	菲利普露出惊讶又感兴趣的神色。“请吧。”
	屋角有一个很大的台架，汤姆把它搬到窗前的光下，再把他的石膏盘放到上面。菲利普看着图。汤姆观察着菲利普的脸色，看得出，菲利普从来没看过一座建筑物的立体透视图、平面图或剖面图。副院长的脸上是一副困惑的表情。
	汤姆开始解释。他指着立体透视图：“你站在中殿的中心，看着墙，”他说，“这是连拱廊的立柱。由拱券相连。通过拱道，你可以看见甬道的窗户。在连拱廊上边是护廊，再往上是高侧窗。”
	菲利普看明白了，表情也开朗了，他学得很快。他看着平面图，汤姆看出来，他这次又不明白了。
	汤姆说：“当我们在工地上走着的时候，我们要标上哪里建墙，哪里是立柱接地的地方，以及门和扶垛的位置，我们就得有个这样的计划，它将告诉我们在什么地方钉柱、拉绳。”
	菲利普的脸上又露出领悟的神色，汤姆想，菲利普看不懂图倒也不坏，这给了自己表现内行和自信的机会。最后菲利普又看剖面图。汤姆解释说：“这里是中殿，在中间，有木制天花板。中殿后面是塔楼。这是甬道，在中殿两侧。甬道再往外是扶垛。”
	“看起来很宏伟，”菲利普说。汤姆看出来，剖面图打动了他；把教堂的内部展现在眼前，就如把西端像橱柜的滑门一样推开，让你看到里边的东西。
	菲利普又看起平面图。“中殿只有六间隔间吗？”
	“是的，还有四间留给圣坛。”
	“是不是太小了？”
	“再盖大些你有钱吗？”
	“我根本盖不起的，”菲利普说，“我想你不知道这将花多少钱。”
	“我对耗费一清二楚，”汤姆说。他看到菲利普面露惊讶，菲利普还不晓得汤姆会运算。他花了许多时间计算他的设计所需的耗费，一直算到最后一个便士。然而，他只给菲利普一个大概的数字。“不会多于三千磅银便士，很少。”
	菲利普干笑着。“我最近花了几星期的时间算出了修道院的年收入。”他挥了一下汤姆进门时他正忧虑地看着的那张羊皮纸，“这里就是答案。一年三百磅。而且我们把每个便士都花掉了。”
	汤姆并不吃惊。显然，修道院在过去这些年里管理不善，他有信心菲利普会改进它的财政状况。“你会找到钱的，神父，”他说，“有上帝帮助呢，”他虔敬地补充说。
	菲利普的注意力又回到图上，样子有点没信心。“要修建多久？”
	“那要看你雇多少人了，”汤姆说，“如果你雇三十名建筑工，再加上足够的壮工、徒工、木匠和铁匠帮着他们，可能要用十五年。一年打地基，四年盖圣坛，四年盖甬道，六年盖中殿。”
	菲利普又露出被打动的样子。“但愿我们修道院里管事的人都有你这种想在前面和计算的能力，”他说。他若有所思地研究着设计图，“这样我需要每年弄到两百磅。你这样估计，听起来还不坏。”他又陷入了深思。汤姆觉得很激动，菲利普开始认为这是个可行的方案，而不仅仅是个抽象的设计了。“也许我还能弄到更多的钱——我们还能建得快些吗？”
	“那要取决于一件事，”汤姆谨慎地回答。他不希望菲利普过于乐观，那会导致失望的，“你可以雇六十名建筑匠，同时修建整个教堂，而不是从东到西一点点来；这样可能只需要八或十年。如果多于六十名工匠，修建这样规模的建筑，就会互相妨碍，反倒降低了工作速度。”
	菲利普点点头，他看来没什么困难就明白了。“不过，哪怕只有三十名工匠，我也可以在五年后完成东端。”
	“对，你们可以在那儿祈祷，为阿道福斯圣徒的遗骸建一个新神龛。”
	“真的。”菲利普这时当真激动起来了，“我原来一直在想，我们要建成新教堂，恐怕得几十年。”他用犀利的目光看着汤姆，“你以前建过大教堂吗？”
	“没有，不过我设计和修建过小些的教堂。但是我在埃克塞特大教堂那儿做过好几年，结束时，我已经做到副建筑匠师了。”
	“你想自己修这座大教堂，是吗？”
	汤姆迟疑了。对菲利普最好实话实说，这个人对支吾其词没有耐心。“是的，神父。我想请你委派我做建筑匠师，”他尽量平静地说。
	“为什么？”
	汤姆没料到会问这个问题。理由可太多啦。因为我见过盖得不好的大教堂，而我知道我能做好。因为对一个建筑匠师来说，没有比施展他的技能更能让他满足的了，也许和一个漂亮的女人做爱除外。因为这样的工作给人的生活增添意义。这些答案哪一个是菲利普最想听的呢？副院长大概喜欢他说一些虔诚的话。他大着胆子决定说出真话。“因为它很美，”他说。
	菲利普很奇怪地望着他，汤姆不确定他是生了气还是怎么的。“因为它很美，”菲利普重复了一次。汤姆开始感到这是个很蠢的理由，打算再说点什么，但一时拿不定主意说什么好。后来他明白过来，菲利普一点都没怀疑——他是受到感动了。汤姆的话触动了他的心。菲利普终于点了点头，似乎经过一番思考同意了。“是的。还有什么比能为上帝做些美的东西更好的事呢？”他说。
	汤姆沉默着。菲利普还没有说：好吧，你就来担任建筑匠师吧。汤姆等待着。
	菲利普似乎得出了结论。“三天之内我要和沃尔伦主教去温切斯特面见国王，”他说，“我不清楚主教的计划，但我确定我们会要求斯蒂芬国王帮我们出钱为王桥建一座新的大教堂。”
	“咱们期待他能满足你的愿望吧，”汤姆说。
	“他欠我们一个情，”菲利普莫测高深地一笑，“他非帮我们不可。”
	“如果他帮了又怎么样呢？”汤姆说。
	“我想，上帝派你到我这儿来是有个目的的，建筑匠汤姆，”菲利普说，“如果斯蒂芬国王给我们钱，你就盖这个教堂吧。”
	这次轮到汤姆受感动了，他几乎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终身的愿望总算得到了满足——但还是有条件的。一切还要取决于菲利普能否从国王那里取得资助。他点点头，接受了这一许诺和冒险。“感谢您，神父，”他说。
	晚祷钟响了。汤姆拿起他的石膏盘。
	“你需要它吗？”菲利普说。
	汤姆意识到，把石膏盘留在这儿是个好主意。这样可以不断提醒菲利普。“不，我不需要，”他说，“上面画的都在我脑子里了。”
	“好极了。我想把它保存在这儿。”
	汤姆点点头，朝门口走去。
	他突然想到，他这时如果不为埃格妮丝请求点什么，以后怕再也没机会了。他又转回身来。“神父！”
	“什么？”
	“我的第一个妻子……埃格妮丝，这是她的名字……她死时没有教士，葬在没有献祭的地方。她没有罪孽，只是因为……环境。我不懂……有时候一个人盖一座圣坛，或是给一个修道院捐钱，希望在他死后，上帝会记住他的虔诚。你看，我的设计能够有助于保佑埃格妮丝的灵魂吗？”
	菲利普皱起眉头。“亚伯拉罕曾奉命牺牲他的独子。上帝不再要求血祭，因为最高的牺牲已经做过了。但亚伯拉罕故事的训喻在于：上帝要求我们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对我们最珍贵的东西。这个设计是你能献给上帝的最好的东西吗？”
	“除了我的孩子之外，这是最好的了。”
	“那就安心吧，建筑匠汤姆，上帝会接受的。”
	二
	菲利普不明白沃尔伦&middot;比戈德为什么要在巴塞洛缪伯爵的城堡废墟中会见他。
	他只好先到夏陵镇，在那儿住了一夜，然后在今天一早，前往伯爵城堡。此时，他正策马缓步走向笼罩在晨雾中的城堡，他想，这样安排可能是出于方便，沃尔伦在从一处到另一处的路上，离这儿要比王桥近些，城堡是个最现成的落脚点。
	菲利普巴不得能多了解一点沃尔伦的计划。自从那次视察大教堂的废墟以来，他还没见过这位当选主教。沃尔伦不知道菲利普需要多少钱来修建教堂，而菲利普也不知道沃尔伦打算向国王要求什么。沃尔伦喜欢把他的打算埋藏在心里，这让菲利普高度紧张。
	他很高兴跟建筑匠汤姆学到了要建一座新的大教堂都需要些什么，尽管这些听起来有点让人沮丧。他又一次因为有汤姆在修道院而高兴。汤姆是个深沉得惊人的人，他几乎不会读书写字，但他可以设计一座大教堂，做出计划，计算出所需的人力和时间，还能估算出总共要花费多少钱。他沉默寡言，却是个可敬畏的人。他个子十分高大，有一张蓄着大胡子、饱经风霜的面孔，一双专注的眼睛和高高的额头。菲利普有时觉得有点怕他，只好用开心的说话腔调来掩饰。但汤姆非常诚挚，再说，他丝毫不知道菲利普怕他。关于他妻子的那番话感人至深，流露出了以前没看出来的虔诚。汤姆是那种把宗教深藏在心的人，有时候这种人才是最好的。
	菲利普越接近伯爵城堡，越觉得不舒服。这座城堡曾经相当兴旺，保卫着周围的乡村，雇用和养活了一大批人。如今，城堡已经被毁弃，紧靠在周围的棚舍荒废了，如同冬天光秃秃的树枝上的空鸟窝。菲利普对此是有责任的，他曾经揭发了这里酝酿着的阴谋，招来了天谴，借珀西&middot;汉姆雷之手，降罚于城堡及其居民。
	他注意到，城墙和门楼没有在战斗中遭到严重破坏，这说明袭击者没等城门关上就冲了进去。他催马走过木桥，进了两道院子的头一道。这里有明显战斗过的迹象，除了石头盖的祈祷室，城堡里其余的建筑，都只剩下一些戳在地上烧焦的木头了，一阵小旋风吹着灰烬沿墙根飞舞。
	这里没有主教的踪影。菲利普骑马走过院子，穿过另一头的木桥，进了上圈院子。这里有一座巨大的石头主楼，有一个看起来不稳的楼梯通向二楼的进口。菲利普抬头打量着带窄小的射箭窗口的石头碉楼，如此坚固强大的防御工事并没有保护住巴塞洛缪伯爵。
	从上面那些窗子往外看，他就能仔细察看城墙，寻找主教。他把马拴在楼梯扶栏上，就往上走。
	他一推，门就开了。他走了进去。大厅里黑乎乎的，到处都是尘土。地面上的灯芯草非常干燥。里面有一座冰冷的壁炉和一个螺旋形的楼梯通向上边。菲利普走到一个窗前，尘土呛得他直打喷嚏。他从窗子那儿看不到什么，于是打算再到上边一层楼去。
	在螺旋形楼梯的顶上，他面对着两扇门。他猜想小门通厕所，大门通伯爵的卧室。他进了大门。
	屋子里不是空的。
	菲利普惊呆了，站着一动也不动。在房间当中，面对着他的是一个美貌非凡的女子。有一阵子他以为见到了幻影，心怦怦直跳。她迷人的脸蛋周围是一头乌云般的秀发。她那双大大的深色眼睛紧盯着他，他意识到，她和他一样吃惊。他松了口气，刚要往前迈步，就被人从后面抓住，脖子上感到一把长刀的冷刃勒住了喉咙；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你这家伙是谁？”
	那姑娘走上前来。“说出你的名字来，不然马修会杀掉你的，”她威风凛凛地说。
	她的举止表明了她的贵族出身，但即使是贵族，也不准威胁修士的。“告诉马修，放开王桥修道院的副院长，否则对他绝没好处，”菲利普平静地说。
	他给放开了。他回过头去，看到一个身材细长，与他年纪相仿的男人。这个马修大概是从厕所里出来的。
	他转过身去对着那姑娘。她看上去有十七岁左右，虽然举止高傲，衣饰却很褴褛。就在他打量她的时候，她身后靠墙的一个橱柜的门开了，走出一个十多岁的男孩，样子很驯顺。他握着一把剑。他藏在暗处是埋伏还是躲避，菲利普判断不出。
	“你是谁？”菲利普说。
	“我是夏陵伯爵的女儿，我叫阿莲娜。”
	女儿！菲利普想。我没想到她还住在这里。他看着那男孩，他大约十五岁，除了那个扁鼻子和那头短头发，长得和那姑娘很相像。菲利普冲他扬起眉毛，想询问什么。
	“我是理查，伯爵的嗣子，”那男孩用正在变声的哑嗓子说。
	菲利普身后的那人说：“我叫马修，是城堡的总管。”
	菲利普明白了，自从巴塞洛缪伯爵被俘以来，他们三人一直躲在这儿。总管照顾两个孩子，他必定有一批食物或一笔钱藏在别处。菲利普对那姑娘开口说：“我知道你父亲在哪儿，可是你母亲怎么样了？”
	“她好多年前就死了。”
	菲利普感到一种罪恶感的刺痛。两个孩子实际上成了孤儿，部分是他造成的。“但你们没有亲戚来照顾你们吗？”
	“我在照管这座城堡，直到我父亲回来，”她说。
	菲利普意识到，他们还生活在一个梦幻的世界。她努力过着一种似乎仍属于有钱有势家庭的生活。由于她父亲遭到监禁，毫无尊贵可言，她已经成了另一种人了。这男孩也根本不是什么嗣子了。巴塞洛缪伯爵永远不会再回到这座城堡，除非国王决定在这里对他处以绞刑。他可怜这姑娘，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佩服她支撑着幻想并使其余两人也信服的那种意志力。他想，她本来可以成为王后的。
	从外面传来一阵踏在木板上的马蹄声，好几匹马正在过桥。阿莲娜问菲利普：“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不过是和别人有个约会，”菲利普说。他转过身，朝门口走了一步。马修挡着他的路，他俩就这样一动不动，面对面对站了一会儿。屋里的四个人形成了凝固的造型。菲利普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想捉住他不让他离开。后来，那总管站到了一边。
	菲利普走了出去。他提起袍裾，匆匆走下螺旋梯。他走到楼下时听到后边有脚步声，马修追了上来。
	“别跟任何人说我们在这儿，”他说。
	菲利普看出，马修明白他们不真实的地位。“你们打算在这儿待多久？”他问。
	“我们能待一天就待一天，”那总管说。
	“到你们非离开不可的时候呢？到那时候你们做什么？”
	“我不知道。”
	菲利普点点头。“我为你们保密好了，”他说。
	“多谢你啦，神父。”
	菲利普穿过灰尘飞扬的大厅，走到外面。他往下望去，看到沃尔伦主教和另外两个人正在他的马旁勒住坐骑。沃尔伦穿着一件镶着黑色毛皮边的厚斗篷，戴了一顶黑色的毛皮帽子。他抬头往上看，菲利普与他的目光相遇了。“我的主教大人，”菲利普毕恭毕敬地说。他走下木梯，楼上那个纯真少女的形象还生动地留在他的脑海里，他想要摇摇头来甩掉那形象。
	沃尔伦下了马。菲利普看到，他的随从还是那两个：鲍德温教长和那个士兵。他向他们点点头，然后跪下去，吻了沃尔伦的手。
	沃尔伦接受了他的敬意，但没有沉迷于这种礼仪，过了一会儿就抽回了手。沃尔伦所爱的是权势而不是表面的形式。
	“就你一个人，菲利普？”沃尔伦说。
	“是的。修道院很穷，为我配扈从是不必要的浪费。我当林中圣约翰修道院院长时，就从来没有扈从，照样活得好好的。”
	沃尔伦耸了耸肩。“跟我来，”他说，“我想给你看点东西。”他大步穿过院子，走向最近的一个塔楼。菲利普跟在后面。沃尔伦进了塔楼底下的矮门，爬上里边的楼梯。低矮的天花板下吊着蝙蝠，菲利普低着头，以免碰上它们。
	他们到达塔楼顶上，站到雉堞跟前，向外面眺望着四野。“这是国内一个比较小的伯爵采邑，”沃尔伦说。
	“的确是的。”菲利普打了个冷战，塔楼上有一股阴冷的风，他的斗篷没有沃尔伦的那么厚。他不清楚主教想引出什么。
	“这片土地有些还不错，但多是森林和石头山坡。”
	“是的，”如果是晴朗的日子，他们会看到大片的森林和农田，但此刻，虽然晨雾已经散去，他们几乎看不到南部森林的近处和城堡周围平川交界的边缘。
	“这个伯爵采邑还有一座巨大的采石场，生产第一流的石灰石，”沃尔伦接着说，“它的森林有好几英亩的上等木材，它的农场生产着可观的财富。如果我们拥有了这个伯爵采邑，菲利普，我们就可以修建我们的大教堂了。”
	“根本没这个可能，”菲利普说。
	“噢，你太没信心了！”
	菲利普盯着沃尔伦，“你说话当真吗？”
	“非常认真。”
	菲利普满腹狐疑，却巴不得有一线希望。这要真能实现就好了！但他嘴里还是说：“国王需要军事支持。他会把这个伯爵采邑交给能率领骑士投入战斗的人。”
	“国王能戴上王冠全靠教会，而他挫败巴塞洛缪也全靠你我。骑士并不是全部的需要。”
	菲利普看出来，沃尔伦是认真的。可能吗？国王会把夏陵伯爵采邑拱手让给教会，为重建王桥大教堂提供财源吗？尽管沃尔伦振振有词，也难以置信。但菲利普不由得要想，要是石头、木料和付给工匠的工钱，全部一下子给到他手里，该有多么来劲；他想起建筑匠汤姆说过，要是雇用六十名工匠，就可以在八到十年里盖成教堂。光这么想想都够激动的。
	“原来的伯爵会怎么样呢？”他说。
	“巴塞洛缪承认了他的叛逆。他从一开始就没否认他的所作所为，但有一段时间，他坚持说那不是叛逆，理由是斯蒂芬本来就是篡夺王位的。然而，国王的掌刑人最终还是让他服了罪。”
	菲利普沉默着，他不敢去想，他们动用了什么刑罚迫使刚强的巴塞洛缪就范。
	他把这种念头排除掉。“夏陵伯爵采邑，”他自言自语地喃喃着。这要求大得难以想象，但这主意够让人激动的，他感到充满了非分的乐观。
	沃尔伦抬眼看了看天。“咱们出发吧，”他说，“国王希望后天能见到我们。”
	威廉&middot;汉姆雷从他藏身的另一个塔楼的雉堞后打量着这两位上帝的仆人。这两个人他都认识。那个长着尖鼻子、穿着黑斗篷，像只乌鸦的高个子，是王桥的新主教。那个剃着光头、长着明亮的蓝眼睛、精力充沛的小个子是菲利普副院长。威廉不知他们在这里做什么。
	他眼看着那修士来到这里，东张西望，像是打算在这儿和什么人会面，然后就进了主楼。威廉猜不出菲利普是不是见到了住在主楼里的三个人——他只进去了一会儿，他们也许躲起来避开了他。主教一来，菲利普副院长就从主楼出来了，两个人爬上了塔楼。主教以一种主人的神气，指手画脚地说着城堡周围的土地。威廉从他们站的姿势和手势上看出来，主教有点忘形，而副院长却疑虑重重。他确定他们在策划什么阴谋。
	不过，他来这里不是为了盯他的梢的，他是来监视阿莲娜的。
	他越来越常这么做了。她无时无刻不在他头脑中折磨他，他不由自主地做着白日梦：他碰上她被赤裸裸地捆在小麦地里，或是缩在他卧室的角落里像只吓坏的小狗似地发抖，或是黄昏后在森林里迷了路。结果他就要亲眼见一见她本人。他早早出发骑马到伯爵城堡去，把侍从瓦尔特留在树林里看着马匹，然后走过田野，进入城堡。他溜进去，找个地方藏起来，从那儿眺望着主楼和上圈院子。有时他要等很长时间才能见上她一眼。他的耐心经受着酸楚的考验，但要是不瞥上她一眼就走，实在是不能忍受，因此他总是等下去。到她终于露面的时候，他便喉咙发干，心跳加快，手心冒汗。她经常是和她弟弟或那个女人气的总管一起，但有时只有她独自一人。有一次，他从一早直等到午后，她来到井边，打了些水，然后脱下衣服洗澡。只要一想起那情景，他就全身冒火。当她抬起双臂往头发里揉肥皂时，她那两只丰满的乳房就会上下颤动，撩动人心。当她往身上泼冷水的时候，乳头就会勃起。她两腿间的鬈曲的深色阴毛居然有那么一大片，当她洗到那地方，用满是肥皂的手用力揉搓时，威廉控制不住自己，在裤子里泄了精。
	从那以后再没出现这么好的事了，她当然不会在冬天洗澡，但也还有些让人有兴味的事情。独自一人时，她就唱歌，甚至还会自言自语。威廉曾经看过她编辫子、跳舞，像小孩子似地把鸽子赶下城垛。威廉偷偷地看着她做着种种这类小事，觉得有一种控制她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当然，在主教和修士待在这儿的时候，她是不会出来的。所幸他俩没有逗留多久。他们很快就离开了雉堞，过不多久，就和他们的随从一起骑马出了城堡。他们来这里只是为了从雉堞上看看风景吗？若果真如此，他们一定让这天气扫了兴。
	在那两个不速之客到来之前，总管早早地出来拿过一次柴火。他在主楼里烧饭，很快还会出来从井里打水的。威廉猜想他们只能吃粥，因为他们连烤面包的灶都没有。下午，总管会离开城堡，有时把男孩一起带走。只要他们一走，阿莲娜露面不过是个时间早晚的事了。
	威廉等得心烦时，就幻想着她洗澡时的情景，一想起来就历历在目，栩栩如生。但今天他安不下心了，主教和副院长的来访似乎煞了风景。在今天之前，城堡和住在里边的三个人始终令人神往，但这几个毫不神秘的人骑着征尘仆仆的马匹一来，就破坏了那种神效。犹如一场美梦被一阵吵闹所惊醒，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入睡了。
	他有一阵子想揣摩出这几名不速之客来此的目的，但他探究不出。然而他有把握他们是在策划什么。有一个人大概可以分析出来：那就是他母亲。他决定今天先把阿莲娜放在一边，赶紧骑马回去把看到的情况报告母亲。
	第二天傍晚时，他们到达了温切斯特。他们从南城墙的国王城门进了城，径直前往大教堂的院子。他们在那儿分了手。沃尔伦到温切斯特主教的住所——与大教堂院子毗邻的一座独立的宫殿。菲利普去拜会修道院的副院长，并在修士寝室中求得一席之地。
	经过三天旅程之后，菲利普觉得平静、安宁的修道院犹如夏日的甘泉一样令人神清气爽。温切斯特的副院长是个鹤发童颜、待人和气的胖老头，他请菲利普在他的住所和他一起吃晚餐。他们边吃边谈各自的主教。温切斯特副院长显然对亨利主教深怀敬畏，对他俯首听命。菲利普自忖，当你的主教和亨利一样有钱有势时，跟他争论恐怕也是一无所获的。尽管如此，菲利普也不愿意被他的主教捏在手心里。
	他睡得很熟，直到午夜起来做早祷。
	走进温切斯特大教堂时，他才第一次感到什么叫敬服。
	副院长已经告诉了他，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堂，他眼见之后，相信此话不虚。大教堂足有八分之一英里长，菲利普见过的不少村庄都可以包在里边。大教堂有两座高高的塔楼，一座在十字交叉点上，另一座在西端。中间那座塔楼三十年前就倒了，压在威廉&middot;卢福斯的坟上，那是个不敬上帝的国王，首先就不该葬在教堂里；不过那座塔楼又重修了。菲利普就站在新修的塔楼下，吟唱着早祷词，他感到整座教堂的气氛中有一种无限的威严和力量。汤姆设计的大教堂比起来要小多了——如果当真能修建起来的话。此时他意识到他正走进最高层的圈子，他感到一阵紧张。他不过是一个生在威尔士山村的孩子，有幸当上了修士，今天他却要面奏国王，是什么给了他这种权力？
	早祷后他和别的修士一起回去，又上了床，但他却睁眼躺在那里忧虑起来。他担心自己会因不得体的言行触犯了斯蒂芬国王或亨利主教，使他们迁怒王桥。在法国出生的人常常嘲讽英国人说的法语，他们会怎么看待他的威尔士腔呢？在修士的圈子里，人们都用他的虔诚、他的服从和他勤于上帝使命来评价菲利普。但在这里，在世界上最伟大的王国之一的首都，这些都算不上什么。菲利普沉不住气了，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冒名顶替的人，一个硬充大人物的小角色，他确信不用多久就会露出马脚，丢人现眼地给打发回去，这种感觉让他很有压力。
	天一亮他就起身去做晨祷，然后在食堂吃早餐。这儿的修士都喝浓啤酒，吃白面包，这是个富裕的修道院。早餐后修士们到会议室去了，菲利普来到主教的宫殿，那是一座有大窗子的精致的石头建筑，周围有好几英亩的花园，外面是围墙。
	沃尔伦很有信心赢得亨利主教对他的非分计划的支持。亨利权势极大，有了他的帮助，就不愁整个事情办不成。他是布卢瓦的亨利，国王的弟弟。他还是英格兰最广交权贵的教士，由于他又是富裕的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的院长，也是最富有的教士。人们都预计他将是下一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王桥不会再有比他更强大的支持者了。菲利普想，也许这事能够实现，国王会让我们有能力修建一座新的大教堂。当他想到这里时，他觉得他的心似乎要让希望撑破了。
	一位管家告诉菲利普，亨利主教不到上午十点是不可能露面的。菲利普经过了紧张和兴奋，不想再回修道院去了。他既然安定不下来，干脆浏览一下他平生所到过的最大的城镇。
	主教的宫殿在城市的东南角。菲利普沿着东墙走，穿过另一座修道院——圣玛丽修道院的院子，来到了一片似乎是专事皮革和羊毛生意的街区。这一带河网交错，到近处一看，菲利普才明白，原来并非天然河道，而是人工水渠，把部分伊钦河水引出，流过街道，以供鞣革和洗毛的大量用水之需。这类行业通常都建在河边，而这里的人居然反过来，把河水引进他们的作坊，菲利普对人们这种大胆惊叹不已。
	尽管作坊密集，但整个城镇比起菲利普见过的其他地方反倒安静，人烟也不那么稠密。像索尔兹伯里或赫里福德那些地方，墙壁林立，犹如一个胖子穿着一件瘦上衣，住房鳞次栉比，后院太小，市场太挤，街道太窄；人和动物摩肩接踵，让人觉得随时会因碰撞而打起架来。但温切斯特实在太大，似乎人人都有足够的空间。菲利普在四下走着，逐渐明白了，让人感到宽敞的部分原因是街道成棋盘形。街道大多是笔直的，纵横交错都是直角。他以前还没见过。这座城镇必定是按照一定规划修建的。
	教堂不下十座。外观各异，规模不同，有木头的，有石头的，各自为其小街区服务。这座城镇养得起这么多教士，想必是够富裕的。
	他沿肉贩街走着的时候，感到有点难受，他从来没见过在一个地方有这么多生肉。鲜血从屠夫的店铺里流到街上，肥硕的老鼠就躲在买主的脚边。
	肉贩街的南端通向高街的中间，正对着旧王宫。自从城堡中建起新主楼以来，国王就不使用这座旧王宫了，菲利普听人说起过，但王家铸币人还在这座建筑的半地下室里铸造便士，外面受到厚墙和铁皮大门的保护。菲利普站在栅栏外，看了一会儿，锤子砸到冲模上迸得火花飞溅，他眼前这白花花的财富让他目瞪口呆。
	还有几个人也在看着这景象，不用说，这是到温切斯特来的人都要一饱眼福的景观。站在附近的一个年轻女人向菲利普微微一笑，他也报以微笑。她说：“只要一个便士，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他不大明白她的意思，只好含糊地笑了笑。接着她就敞开了她的斗篷，他吓了一跳，看到她在斗篷里完全赤身裸体。“你想干什么都行，只要一便士。”
	他感到情欲微动，犹如早已淹没的一个记忆中的魔鬼又冒了出来；这时他才意识到她是个妓女。他觉得自己的脸窘得通红，赶紧转过身，匆忙走开了。“别害怕，”她叫道，“我喜欢一个好的圆脑袋。”她那捉弄人的笑声尾随着他。
	他感到心荡神摇，赶紧离开高街，拐进一条巷子，发现到了市场。他可以看到大教堂的塔楼高耸在货摊之上。他急匆匆地穿过人群，不顾小贩们讨好的叫卖，一路回到了院里。
	他感到教堂院子里那种井然的平静如同一股清凉的和风。他既愧又气。她怎么敢勾引一个穿修士长袍的男人？她显然看出了他不是本地人……离开本修道院外出的修士会不会是她的顾客呢？他悟出来一定是这么回事，修士和普通人犯同样的罪孽。他刚才被那女人的厚颜无耻所震慑，她赤身裸体的形象还历历在目，如同你盯着看一会儿烛焰的亮光，闭上眼后烛光还会在眼前继续燃着。
	他叹了口气，这一早上可见识了不少新鲜事：人工水渠，肉铺里的老鼠，成堆新铸出的银便士，然后是女人的私处。他知道，这些画面会在一段时间里回到他眼前，扰乱他的静思。
	他走进了大教堂。他觉得自己太卑琐，无法跪下去祈祷，于是便沿中殿走下去，从南门出去，多少净化了一下自己的灵魂。他穿过修道院，走进主教的宫殿。
	底层是个小教堂。菲利普走上台阶，进了大厅。门边有一小群仆人和年轻的教士，有的站在一旁，有的坐在靠墙的板凳上。在房间的尽头，沃尔伦和亨利主教坐在一张餐桌旁。一位管家拦住菲利普，说：“二位主教正在吃早餐，”似乎是不让菲利普过去见他们。
	“我要和他们一起坐到桌边，”菲利普说。
	“你最好等一等，”那位管家说。
	菲利普知道，那管家把他当做普通修士了。“我是王桥的副院长，”他说。
	那管家耸耸肩，退到了一旁。
	菲利普走近餐桌。亨利主教坐在上端，沃尔伦在他的右手。亨利个子不高，肩膀很宽，有一张好斗的面孔。他和沃尔伦年纪相仿，比菲利普大一两岁，不会超过三十。然而，与沃尔伦苍白的肤色和菲利普骨瘦如柴的身架相比，亨利有着美食家的那种红润的面孔和圆滚滚的四肢。他的目光警觉而聪慧，他面容的表情总是那么坚定。作为四兄弟中最小的一个，他大概注定要经过一生奋斗来获得一切。出乎菲利普意料的是，他看到亨利的脑袋是剃光的，这表明他曾在修道院宣过誓，而且至今还认为自己是修士。然而，他并没穿家纺的衣服；事实上，他穿的是用紫色丝绸做的最豪华的外衣。沃尔伦穿的是一件洁白的亚麻布衬衫，外面罩着他常穿的黑色外衣，菲利普意识到，他们俩都已穿戴整齐准备国王的接见。他们正在吃冷牛排，喝红葡萄酒。菲利普走了这一圈，肚子已经饿了，这时嘴里涌出了口水。
	沃尔伦抬起眼来，看见了他，脸上掠过一阵轻微的烦躁。
	“早安，”菲利普说。
	沃尔伦对亨利说：“这是我的副院长。”
	菲利普不怎么喜欢被说成是沃尔伦的副院长。他说：“圭内斯的菲利普，王桥的副院长，我的主教大人。”
	他准备亲吻主教戴着指环的手，但亨利只说了声，“好极了，”就又咬了一口牛排。菲利普站在那儿很尴尬。他们难道不打算请他入座吗？
	沃尔伦说：“我们一会儿就跟你走，菲利普。”
	菲利普明白了这是打发他出去。他转过身走开，感到受了羞辱。他回到门边那一伙人中，刚才想拦住他的那个管家这时对他假笑着，那副样子是在说：我告诉过你嘛。菲利普离开别人一点，独自站着。他忽然为自己半年以来日夜都穿在身上的已经脏污的褐色袍服感到羞愧了。本笃派的修士们常把自己的袍服染成黑色，但王桥的修士们几年前就放弃了这道手续，为的是省钱。菲利普始终相信，衣着漂亮只是出于虚荣，对上帝的任何仆人都是完全不恰当的，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但如今他看到了其中的奥妙。如果他穿着丝绸和毛皮衣服，也许今天就不会被人挥来挥去的了。
	啊，好嘛，他想，修士本应寒酸一点，这样对我的灵魂是有好处的。
	两位主教从餐桌旁站起身，朝门口走来。一个侍仆拿出一件带精美刺绣和丝边的猩红袍子给亨利。亨利一边穿一边说：“你今天用不着说什么，菲利普。”
	沃尔伦又补了一句：“由我们来谈。”
	亨利说：“由我来谈，”他在我字上稍稍加重了些语气，“如果国王问到你一两句，你就明确回答，用不着扯太多的事实。你用不着哭哭啼啼的，他会明白你需要一座新教堂的。”
	菲利普不需要对他做这番叮嘱，亨利在令人不快地屈尊赐教。然而，菲利普还是点头同意，掩饰着他的不满。
	“我们还是动身吧，”亨利说，“我哥哥起得早，通常都要很快地处理完一天的公事，然后到新森林去狩猎。”
	他们走了出去。一名佩剑的士兵举着一支权杖，走在亨利的前边。他们一行人走上高街，再上山，走向西门。人们纷纷给两位主教让路，但没有菲利普的份，他只好跟在后边押队。不时有人叫嚷着要求赐福，而亨利只是在空中画着十字，脚下并不停步。走到门楼跟前，他们从边上绕过一座横在城壕上的木桥。尽管菲利普遵嘱无需多说话，心中仍然惴惴不安：他就要见到国王了。
	城堡占据了城镇的西南角，其西、南两面围墙，就是城墙的一部分。但把城堡后面和城镇隔开的围墙，同外圈的城墙一样高大和牢固，似乎国王不但要防范外部世界，对城里的市民也要防范。
	他们从围墙中的一个低矮的门楼进去，眼前就是高踞于院子这一端的高大主楼，是一座令人望而却步的方形塔楼。菲利普从一排排的射箭孔计算，知道共有四层，和别处一样，底层由贮藏室组成，一条外架扶梯通到上一层的人口。亨利走过时，扶梯脚下的两名卫兵向他鞠躬敬礼。
	他们走进了大厅。地面上铺着灯芯草，壁凹处放着一些座位，厅里还有一些木凳和一座壁炉。角落里两名士兵护卫着一部嵌进墙中、直通楼上的楼梯，其中一个士兵马上和亨利目光相遇。他点了下头就上了楼，大概是禀告国王，他弟弟正在等候召见。
	菲利普感到心慌意乱，他的整个前程可能要在接下来的时刻里予以定夺，他觉得要是对他的两位同伴有点好感就好了。他后悔清晨没有为成功做祈祷，而是去逛温切斯特城。他要是穿一件干净的袍服就好了。
	房间里有二三十人，几乎全是男人。他们似乎都是些骑士、教士和富有的城镇市民。菲利普突然大吃一惊，在火那边正跟一个女人和一个年轻人谈话的是珀西&middot;汉姆雷。他在这儿有何贵干？和他在一起的两个人是他丑陋的妻子和粗野的儿子。他们是沃尔伦的合作者，而且事实上一起击败了巴塞洛缪，他们今天来到这里，绝不会是巧合。菲利普不知道，沃尔伦是不是料到会见到他们。
	菲利普对沃尔伦说：“你看见——”
	“我看见他们了，”沃尔伦急忙说，显然很不痛快。
	菲利普觉得他们在这儿是个不祥之兆，虽然他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打量着他们，父子二人很相像：高大结实的身体，黄色的头发和阴沉的脸。那位夫人很像描绘地狱的绘画中对罪人施刑的魔鬼。她不停地摸脸上的疮，一双瘦骨嶙峋的手动个不停。她穿了一件黄色的袍子，使她的模样更难以入目。她两脚换来换去，一双眼睛始终扫视着房间，她的目光与菲利普相遇，他赶紧看着别处。
	亨利主教在周围走来走去，向他认识的人打着招呼，向不认识的人祝福，但他显然一直用一只眼盯着楼梯，因为等那士兵一从楼上下来，他就隔着人群望着他，看到那人点了下头，就马上中断了和别人的谈话。
	沃尔伦随着亨利走上楼梯，菲利普提心吊胆地跟在后边。
	楼上房间的大小跟形状和楼下的门厅完全一样，但给人的感觉却大不相同。墙上挂着壁毯，擦得干净的地板上铺着羊皮地毯。壁炉里的火烧得很旺，十几支蜡烛把房间照得十分明亮。门边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笔、墨水和一叠羊皮信纸，旁边坐着一名文书，等候着记下国王的旨意。在壁炉旁边有一把蒙着毛皮的大木椅，上面坐着国王。
	菲利普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他没戴王冠，他上身穿紫色的紧身衣，下面是皮护腿，像是就要骑马出去。两条大猎犬宠臣似地蹲伏在他的脚边。他和他弟弟亨利主教很像，但斯蒂芬的五官要小巧些，使他更英俊，满头都是茶褐色的浓发，然而，他眼睛中同样露出睿智的目光。他向后靠在他的大椅子上——菲利普猜那就是御座——神情很松弛；两条腿伸在身前，两只臂肘靠在坐椅的扶手上。尽管他坐姿随便，但房间里自有一种紧张气氛。只有国王一人是放松的。
	两位主教和菲利普走进去的时候，一个身穿宽松衣服的大个子正要离去。他用亲切的态度和亨利主教打了个招呼，但没有理睬沃尔伦。菲利普想，他一定是个有权势的贵族。
	亨利主教走近国王，鞠着躬说：“早安，斯蒂芬。”
	“我还没见着那狗杂种雷纳夫，”斯蒂芬国王说，“要是他不很快露面，我非砍掉他的手指不可。”
	亨利说：“他随时都会到这里来的，我向你担保，不过你反正还是可以砍掉他的手指的。”
	菲利普不晓得雷纳夫是何许人，国王为什么要见他，但他有一种印象：虽说斯蒂芬不高兴，但他并不当真想砍掉雷纳夫的手指。
	菲利普还没来得及想下去，沃尔伦就迈步向前，低头鞠躬，亨利说：“你还记得沃尔伦&middot;比戈德，王桥的新主教吧？”
	“记得，”斯蒂芬说，“但这人是谁？”他看着菲利普。
	沃尔伦说：“是我的副院长。”
	沃尔伦连他的名字都没提，于是菲利普就主动说了：“圭内斯的菲利普，王桥的副院长。”他的声音比他预想的要大，他低头鞠躬。
	“往前边来，副院长神父，”斯蒂芬说，“你看来有点怕。你担心什么呢？”
	菲利普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他担心的事太多了。他在绝望之中说：“我担心是因为我没有一件干净的袍子可穿。”
	斯蒂芬放声大笑，但并不怀恶意。“那就别担心啦，”他说。他瞥了一眼衣服华丽的弟弟，补充说：“我倒喜欢修士穿戴得像个修士，而不要像国王。”
	菲利普感到心安了些。
	斯蒂芬说：“我听说了着火的事。你是怎么处理的？”
	菲利普说：“着火的当天，上帝给我们派来了一个建筑匠。他很快就修好了回廊，我们用地下室做祈祷。在他的帮助下，我们清理了废墟，准备重建；而且他已经为新教堂做好了计划。”
	沃尔伦听到这里，扬起了眉毛，他并不知道这样一个计划。如果他事先问起来，菲利普会告诉他的，但他并没有问。国王说：“这么快，倒值得夸赞。你们什么时候动工？”
	“我一弄到钱就马上开始。”
	亨利主教插口说：“所以我才带菲利普副院长和沃尔伦主教来见你。无论是修道院还是主教管区都没有财源建这样大的工程。”
	“国王也没有，我亲爱的弟弟，”斯蒂芬说。
	菲利普泄气了，这一开端让人觉得没什么指望。
	亨利说：“我知道。所以我才另找途径，使你能够让他们重建王桥，而不用你花费。”
	斯蒂芬露出狐疑的脸色。“这样天真的主意，如果不说成是魔法般的，你是不是已经找到实现的办法了？”
	“是的。我的建议是：你把夏陵伯爵采邑的土地赐给主教管区，从财力上支持修建计划。”
	菲利普屏住了呼吸。
	国王陷入了沉思。
	沃尔伦张开口想说话，但亨利用一个手势制止了他。
	国王说：“这主意很聪明。我愿意这么办。”
	菲利普的心狂跳起来。
	国王又说：“可惜，我刚刚实际上答应了把那个伯爵采邑给珀西&middot;汉姆雷。”
	菲利普出口叹息了一声，他原以为国王会做出肯定的答复。他非常失望，如同被人刺了一刀。
	亨利和沃尔伦也惊呆了，他俩也没料到这一点。
	还是亨利先说话了。他说：“实际上吗？”
	国王耸了耸肩。“我可以推脱掉，不过这会相当尴尬。毕竟是珀西把巴塞洛缪那叛逆抓来审判的。”
	沃尔伦脱口说道：“并非没有帮助的，我的陛下！”
	“我知道你也帮了点忙……”
	“是我告诉珀西&middot;汉姆雷这桩反对你的阴谋的。”
	“不错。顺便问一句，你是怎么知道这阴谋的呢？”
	菲利普移动着脚，他们现在处于危险的境地。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情报最初来自他弟弟弗朗西斯，因为弗朗西斯还在为格洛斯特的罗伯特效力，而罗伯特参与这一阴谋的罪行已经得到赦免。
	沃尔伦说：“情报来自一个濒死的人的忏悔。”
	菲利普松了口气，沃尔伦重复了菲利普告诉他的假话，但那种说法听起来，似乎“忏悔”是对他而不是对菲利普做的。菲利普看到撇开他在这件事情中的作用，反倒大喜过望了。
	国王说：“不过，还是珀西，而不是你，冒着死伤的危险，袭击了巴塞洛缪的城堡，并且俘获了叛逆。”
	“你可以用别的方式奖励珀西，”亨利插话说。
	“珀西想要的就是夏陵，”国王说，“他了解那片土地，会有效地统治那里。我可以把剑桥郡赐给他，但那儿的沼泽居民会听他的吗？”
	亨利说：“你应该先对上帝表示感谢，对人在其次。是上帝使你成了国王。”
	“却是珀西逮捕了巴塞洛缪。”
	亨利被这种不虔敬上帝的态度激怒了。“上帝左右着一切——”
	“别拿这个压我，”斯蒂芬说着，举起了右手。
	“当然，”亨利乖乖地说。
	这是王室权势的一场生动表演。他们刚才还几乎在平起平坐地争论，但斯蒂芬一句话便重新占了上风。
	菲利普失望之极，起初他认为这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要求，但他逐渐希望能够办成，甚至幻想起他将怎样使用这笔财富。此时他经此重重的一跌，又给带回了现实。
	沃尔伦说：“我的国王陛下，我为您愿意考虑夏陵伯爵采邑的前途而感谢您，我要焦急地祈祷着，恭候您的定夺。”
	菲利普想，这可够简洁的，听起来沃尔伦似乎体面地屈从了，事实上他却以这一问题尚未解决来结束了他的话。国王并没有这么讲。如果说他讲了什么决定性的话，其实是相反的意思。他坚持国王还可做出其他的选择，这并无冒犯之处。菲利普想，我要记住这一点：当你行将遭到拒绝时，就拖延一下。
	斯蒂芬迟疑了一会儿，似乎在品味着他是否受人左右的怀疑；后来他像是不再有任何怀疑。“感谢你们几位来看望我，”他说。
	菲利普和沃尔伦刚要转身告退，但亨利却坚持着，说：“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听到你的决定？”
	斯蒂芬又一次面露难色。“后天吧。”他说。
	亨利鞠了一躬，他们三人走了出去。
	这种犹豫在两可之间几乎和做出否定的结论同样糟糕，菲利普觉得这种等待实在难以忍受。他把下午花在温切斯特修道院辉煌的藏书上，但研读那些书籍仍然不能使他不去想国王心中在作何打算。国王会反悔他对珀西&middot;汉姆雷许下的承诺吗？珀西到底有多重要？他不过是个渴望得到一个伯爵采邑的一名乡绅——斯蒂芬根本没有理由怕得罪他。但斯蒂芬到底有几分愿意帮助王桥呢？众所周知，国王们都是到了晚年才虔信宗教的，斯蒂芬还年轻着哪。
	菲利普翻来覆去地思考着种种可能性，实际上只是用眼望着，并没有读进去波伊提乌的《哲学的慰藉》，这时一名见习修士踮着脚尖，沿回廊走道来到他跟前，故作神秘地悄声说：“有人在外面要见你，神父。”
	既然客人要在外面等，说明他不是修士。“是什么人？”菲利普说。
	“是个女人。”
	菲利普的第一个反应是害怕地想到，可能是在铸币所外勾引他的那个妓女；但那年轻的见习修士脸上的表情告诉他是另一回事。今天和他对过目光的还有一个女人。“她长得什么样子？”
	那小伙子扮了个鬼脸。
	菲利普点点头，明白了。“里甘&middot;汉姆雷。”她这会儿来捣什么乱？“我马上就来。”
	他绕着回廊慢慢地边走边想，一直来到外面的院子里。他要运用浑身的智慧来应付这女人。
	她站在司务的房门外面，身上裹着厚厚的毯子，用斗篷的风帽遮着脸。她恶狠狠地看了菲利普一眼，那种露骨的程度简直让他有意立即转身回去了，但他觉得逃避一个女人有点丢人，就站住脚跟，说：“你有什么事要见我？”
	“你这个傻修士，”她吐了口唾沫，“你怎么会这么蠢？”
	他觉得脸红了。“我是王桥的副院长，你最好称呼我神父。”他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生气而不是充满权威感，他对此很懊丧。
	“好吧，神父——你怎么会任凭自己被那两个贪婪的主教所利用？”
	菲利普深吸了一口气。“把话说明白点，”他气恼地说。“跟你这种呆头呆脑的人简直说不明白，不过我尽力而为吧。沃尔伦在利用焚毁的教堂作借口来为自己赢得夏陵采邑的土地。这么说够明白的了吧？你弄清楚这意思没有？”
	她那种轻蔑的语调还在激怒着菲利普，但他禁不住仍要为自己辩护。“这里边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他说，“土地上的收入将用来重修大教堂。”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整个主意就是这样子嘛！”菲利普抗争着说。但他内心深处，怀疑之弦已经第一次被拨动了。
	里甘的腔调这时由嘲讽变成了狡猾。“这片新土地是不是属于修道院呢？”她说，“还是属于主教管区呢？”
	菲利普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便移开视线，她那副尊容实在难以忍受。他原来曾设想着，那片土地将属修道院所有，而不是归主教管区，要由他来控制，而不是受沃尔伦的管辖。但这时才想起来，当他们晋见国王时，亨利主教特别要求把那片土地赐给主教管区。菲利普原以为那是口误，但这种口误当时和事后都没有加以纠正。
	他猜疑地看了一眼里甘，她不可能知道亨利要跟国王说些什么，她在这点上可能是对的。另一方面，她可能就是要制造纠纷。菲利普和沃尔伦在这一点上的争论，会使她获益匪浅。菲利普说：“沃尔伦是主教——他得有座大教堂。”
	“他得有的东西多着呢，”她应声说。在她开始讲道理之后，就不再那么恶狠狠的，而是更富人情了，但菲利普依旧无法忍受多看她一会儿。“对某些主教来说，一座精美的大教堂是首要的。但对沃尔伦来说，他还有其他需要。反正，只要他控制着钱袋的绳子，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对你和你的建筑物多给或是少给。”
	菲利普明白她说的是实话，至少在这一点上没错。如果沃尔伦收租，他自然会为他自己的开销留出一部分，他一个人就可以决定拿多少。只要他想这么做，就没人能制止他不把钱花在和大教堂无关的目的上。而菲利普将月复一月地永远别想知道，他会不会有钱可以花到修建上。
	如果修道院拥有那片土地，无疑要好得多，但菲利普确定沃尔伦会抵制这个主意，而亨利主教也会支持沃尔伦。这样，菲利普的唯一希望就是向国王呼吁，而斯蒂芬国王看到教会的人意见不合，就可能把那伯爵采邑赐给珀西&middot;汉姆雷来解决问题。
	这当然正是里甘的愿望。
	菲利普摇起头。“如果沃尔伦想欺骗我，他何必把我带到这儿来呢？他完全可以自己来，提出同样的要求。”
	她点点头。“他可以那样做。但国王可能自问：沃尔伦有多少诚心，当他说要求那个伯爵采邑只是为了修建一座大教堂的时候？你站在那儿支持沃尔伦的要求，就足以消除斯蒂芬的任何怀疑。”她的腔调又变得轻蔑了，“你看起来那么寒酸，穿着肮脏的袍子，国王可怜你。唉，沃尔伦把你带来，可真够鬼机灵的。”
	菲利普害怕地感到，她也许是对的，但他不情愿承认这一点。“你不过是想给你丈夫要来那个伯爵采邑。”
	“如果我能把证明拿给你看，你肯骑马走上半天行程去看吗？”
	菲利普最不愿意的事是陷入里甘&middot;汉姆雷的圈套里，但他必须弄明白她的断言是否真实。他不情愿地说：“好吧，我就骑马跑半天路吧。”
	“明天？”
	“好吧。”
	“清早就准备好。”
	第二天一早，修士们起来晨祷时，等在外面院子里候着菲利普的，是威廉&middot;汉姆雷，珀西和里甘的儿子。菲利普和威廉出西门离开温切斯特，立即向北转到艾塞里诺街。菲利普意识到，沃尔伦主教的宫殿就在这个方向；而且需要半天的骑行。如此看来，他们正要往那里去。可是去干什么呢？他深深怀疑。他决定保持警觉。绝不上当。汉姆雷一家同样也想利用他呢。他思考着究竟是怎么回事。也许沃尔伦掌握着一个文件，汉姆雷家的人想看看甚至想偷走——一纸什么文书或契约之类的东西。威廉少爷可以对主教手下的人说，他们俩是受托来取文件的，他们会相信他，因为有菲利普陪着他。威廉可以随手拈来这种小手腕。菲利普必须要严加防范。
	那天早晨阴沉沉的，天空一片铅灰，还下着毛毛细雨。开始几英里，威廉策马急驰，后来又缓缓而行，让马匹得以休息。过了一会儿他说：“那么说，修士，你想把伯爵采邑从我手里抢走。”
	菲利普对他这种敌对的语气着实吃了一惊，他并没有做任何事情，却招致这样的对待，他满心不痛快。因此，他的回答也很尖刻。“从你手里？”他说，“你还没到手呢，孩子。我可能得到，你父亲可能得到，沃尔伦主教也可能得到。但谁也没要求国王把它给你，你这么想就是开玩笑。”
	“我会继承到的。”
	“我们走着瞧吧。”菲利普决定不和威廉作无稽的争论，“我并不想伤害你，”他用安抚的口吻说，“我只是想建一座大教堂。”
	“那就把别人的伯爵采邑接收过来，”威廉说，“人们干吗老是跟我们过不去呢？”
	那年轻人的声腔有极大的痛苦，菲利普注意到了。他说：“人们老是和你们过不去吗？”
	“你会认为，他们从巴塞洛缪出的事情接受了教训。他侮辱了我们家，瞧瞧他现在待在哪儿吧。”
	“我想应该由他女儿对那侮辱负责。”
	“那婊子和她父亲一样不可一世，但她也会有苦头吃的。他们到最后都会朝我们下跪，你等着瞧吧。”
	菲利普想，这可不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常有的感情，威廉听起来更像是个嫉妒、刻毒的中年妇女。菲利普不喜欢这种谈话。大多数人都会用合理的外衣来掩饰他们赤裸的痛恨，但威廉还太直率，不会那么做。菲利普说：“最好把报复留到最后审判日再说。”
	“你为什么不等到最后审判日再修你的教堂呢？”
	“因为要是等到那时候，再想从地狱的折磨里拯救罪人的灵魂就太迟了。”
	“别扯这个！”威廉说，他的声音中有一种歇斯底里的味道，“留着到你布道的时候再说吧。”
	菲利普禁不住想说些别的刻薄话，但他压下去了。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十分古怪的东西，菲利普有一种感觉：威廉会随时控制不住自己而大发脾气，他发起火来会不顾一切地做出狂暴行为。菲利普并不怕他，他从不怕野蛮动粗的人，也许是因为他小时候看到过人类最可怕的暴行，并且活了下来。但斥责威廉一顿，只能激怒他，却于事无补，故此他轻轻地说：“我打交道的就是天堂和地狱，美德和罪孽，谅解和惩罚，善良和邪恶。恐怕我没法闭口不谈这些。”
	“那就跟你自己讲吧，”威廉说着，用马刺踢了一下马，放它一路跑到前头。
	他跑出四五十码之后，又放慢了速度。菲利普不清楚，这年轻人会不会消了气，还和他并辔骑行，但威廉没有这样做，从那时起他们一直都是各走各的路。
	菲利普感到焦虑甚至有点沮丧，他对自己的命运失去了控制。他在温切斯特让沃尔伦&middot;比戈德主宰了，此时又让威廉&middot;汉姆雷把他引向神秘的旅途。他想，他们都要操纵我，我为什么要任凭他们这样呢？是我做主的时候了。但眼前除了调转马头回温切斯特之外，他无能为力，而那样做也无非是种徒劳的姿态，于是他继续跟在威廉后边，阴郁地看着威廉的马臀，瞧着它纵跳着向前。
	中午以前，他们到达了主教宫殿所在的山谷。菲利普想起年初到这里来的情景：战战兢兢地怀揣着致命的秘密。从那时起，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出乎意料的是，威廉驰过了宫殿，接着上了山。路变窄了，成了田间小径，菲利普知道，这条小路不通什么重要的所在。他们接近山顶时，菲利普看到正在建一些房子。快到山顶时，他们被一条看似新近挖掘的人工堤岸拦住了去路，菲利普被一种可怕的怀疑惊住了。
	他们转过身，望着那道堤岸，找到了一个小缺口。他们穿过缺口，在堤岸里面是一条干枯的壕沟，这一段是填平的，为的方便人们往来。
	菲利普说：“这是我们要来看的吗？”
	威廉只点了点头。
	菲利普的猜测证实了，沃尔伦在建一座城堡。他无话可说了。
	他踢马向前，穿过壕沟，威廉跟在后面。壕沟和堤岸包围着山顶，壕沟的内侧，一条厚墙已经修到了两三英尺高。城墙显然尚未竣工，从其厚度来判断，应该是很高的。
	沃尔伦在修建一座城堡，但工地上并没有工匠，也看不见工具，没有一堆堆的石头和木料。在短期内做了大量的工作，然后就突然停了下来，显然沃尔伦没有钱了。
	菲利普对威廉说：“我想，毫无疑问是主教在修建这座城堡。”
	威廉说：“难道沃乐伦&middot;比戈德会允许别人在他的宫殿附近修城堡吗？”
	菲利普感到痛心和耻辱。事情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沃尔伦主教想要夏陵伯爵采邑，利用它的采石场和木料来修建他自己的城堡，而不是大教堂。菲利普不过是个工具，王桥大教堂的失火，刚好成了方便的借口。他们的作用就是激起国王对宗教的虔诚，将伯爵采邑赐给沃尔伦。
	菲利普这时看到了沃尔伦和亨利眼中的自己：既天真又屈从，被人引向屠宰场时还要微笑地点着头。他们把他看得太准了！他曾经信任和听从他们，甚至还勇敢地微笑着忍受他们的轻蔑，只因为他想他们在帮助他，但是他们一直都在欺骗他。
	他为沃尔伦的肆无忌惮感到震惊。他想起了沃尔伦看着大教堂废墟时眼中的那种伤心神色，菲利普当时看出了沃尔伦深深扎根的宗教虔诚。沃尔伦大概以为，在为教会服务中，虔诚的目的使不光彩的手段也合理化了。菲利普从来不这么认为。他想，我绝不会照沃尔伦对我那样对待他。
	他以前从未认为自己容易轻信，他想不通自己在哪一步走错了。在他看来，他任凭自己被人唬住了——亨利主教和他的丝袍，温切斯特及其大教堂的宏伟，铸币所的成堆的银子，肉铺里大块大块的肉，以及要见国王的念头把他吓昏了头。他忘记了上帝透过丝袍看到的是有罪的心，唯一值得珍惜的财富是天堂里的珍宝，连国王也要在教堂里顶礼膜拜。他感到别人都比他有权势得多、聪明得多，他就失去了自己的真正价值，中止了他的批判功能，让他对自己的上司深信不疑。对他的报酬就是欺诈他。
	他又看了一眼细雨濛濛的工地，然后调转马头往回走，他感到受到了伤害。威廉跟在后边。“怎么样，修士？”威廉嘲笑着说。菲利普没有回答。
	他回想起他曾经帮助沃尔伦成为主教。沃尔伦当时说：“你想让我帮你当上王桥的副院长，我要你帮我当上主教。”当然啦，沃尔伦没有说出主教已经死了，因此那种承诺似乎有点空泛。而且看来，菲利普为了确保在选举副院长时获胜，就非得答应他不可，但这全部是借口而已。实情是他应该把选择副院长和主教的事交在上帝手中去解决。
	他当时没有做出虔诚的决定，受到的惩罚就是他得和沃尔伦主教斗争。
	当想到他是如何被轻蔑、被歧视、被操纵和被欺骗的时候，他十分气恼。服从是修士的美德，但在修道院之外，却自有其弊端，他痛苦地想着。权力与财富的世界要求一个人必须有防范、有要求、有主见。
	“那两个撒谎的主教愚弄了你，不是吗？”威廉说。
	菲利普勒住了马。他气得体若筛糠，伸出一个指头点着威廉，“闭上你的嘴，孩子。你在讲上帝的神圣教士。你要是再说一个字，你会遭火焚的，我向你保证。”
	威廉吓得脸都白了。
	菲利普踢马前进。威廉的轻蔑提醒了他，汉姆雷一家把他领来看沃尔伦的城堡，用心叵测。他们想挑起菲利普和沃尔伦之争，以确保那个有争议的伯爵采邑既不归副院长，也不归主教，而归珀西。好嘛，菲利普也不会受他们操纵的，他已经让人摆布够了，从今以后，他要左右他人。
	这倒是蛮不错，可是该做些什么呢？如果菲利普和沃尔伦吵翻，珀西会得到那片土地，如果菲利普不吵，沃尔伦就会得到。
	国王想要什么呢？他想帮着建成新的大教堂，国王总是想做这类事情的，以便在今后的生活中使他的灵魂受益。但他也要奖赏珀西的忠诚。古怪的是，他并没有特殊的压力非要取悦更有权势的两位主教不可。在菲利普看来，也许有个两全的方案，可以解决国王的难题，让他自己和珀西&middot;汉姆雷都高兴。
	这时，主意有了。
	这主意让他很高兴。如果他和汉姆雷一家结成同盟是谁也意想不到的——正因此，说不定还能奏效。两位主教对此毫无准备，他们会措手不及的。
	这可是个令人兴奋的转机。
	但是，他能和贪得无厌的汉姆雷家人谈成一笔交易吗？珀西想要夏陵的沃土和伯爵的头衔和指挥一支骑士队伍的权力及荣誉。菲利普也想要那片沃土，但他并不想要头衔或骑士：他对采石场和森林更感兴趣。
	妥协的方式开始在菲利普的头脑中成形，他开始想到还没有丧失掉一切。
	经过这一番历练，现在又取得了胜利，该有多么甘美啊。
	他怀着越来越激动的心情，考虑起对付汉姆雷一家的办法。他决定不去扮演恳求者的角色，他要让他的建议无懈可击。
	等他们回到温切斯特，菲利普的斗篷已经湿透了，他的坐骑也变得烦躁起来，但他认为已经有了答案。
	当他们穿过西门的门洞时，他对威廉说：“咱们见你母亲去。”
	威廉吃了一惊。“我以为你会马上去见沃尔伦主教呢。”
	毫无疑问，里甘事先已经对威廉讲过菲利普会去见沃尔伦。“用不着跟我啰嗦你的想法，孩子，”菲利普干脆地说，“把我带到你母亲那儿去好了。”他感到面对里甘夫人已经胸有成竹，他采取守势的时间太长了。
	威廉向南拐，带着菲利普来到城堡和大教堂之间，一条名叫金街上的一所房子。那住所很大，石头墙砌到齐腰高，上面是木架顶。里面是个大门厅，四下分布着许多套间。汉姆雷一家大概在这里落脚，许多温切斯特市民把房子租给来拜见国王的人。如果珀西成了伯爵，他在镇上就会有自己的住房了。
	威廉把菲利普引进一间前室，里面有一张大床和一处地炉，里甘正坐在火边，珀西则站在她身旁。里甘抬起头来看着菲利普，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但她马上就平静了，说：“喂，修士——我没说错吧？”
	“你其实大错特错了，你这蠢女人，”菲利普板着脸说。
	她被他那气愤的腔调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对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效果很得意。他用同样的口吻继续说下去，“你自认为你可以挑起我和沃尔伦的争论。你以为我看不出你的如意算盘吗？你是个狡猾的刁妇，但你并不是这世上唯一能动脑筋的人。”
	他从她的脸上看出来，她明白了她的计划没有成功，因此正气冲冲地想着下一步。他趁着她还没想好，步步进逼上去。
	“你失败了，里甘。你现在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老老实实地坐等最好的希望，等着国王的决定，就看明天上午他的情绪来碰运气了。”他说到这里停住了。
	她不情愿地说：“那另一条呢？”
	“另一条是我们做成一笔交易，你和我。把那个伯爵采邑在我们之间瓜分一下，什么也不给沃尔伦留下。我们私下去见国王，告诉他我们达成了一项协议，不等主教的反对，就获得他的恩准。”菲利普坐到一条板凳上，装出一副随便的样子，“这是你最好的机会了。你实际上别无选择。”他眼睛望着火，不想让她看出他有多紧张。他想，这主意会打动他们的，有把握获得东西总比可能毫无所获要有分量得多。但他们贪心得很——他们可能愿意做一次通赢或通输的赌博。
	珀西先开口了，“瓜分那个伯爵采邑，怎么分？”
	他们至少是感兴趣了，菲利普舒心地想。“我所提的瓜分建议十分慷慨，你要是拒绝，除非是发疯了，”菲利普对他说。他转过脸对里甘，“我愿意把最好的一半给你们。”
	他们看着他，等他详加说明，但他不再说话。里甘说：“最好的一半，你指的是什么？”
	“什么更值钱——可耕地还是树林？”
	“当然是可耕地。”
	“那好，你们就要可耕地，我要树林。”
	里甘眯起眼睛。“那样你就可以得到盖大教堂的木料。”
	“不错。”
	“那牧场呢？”
	“你们愿意要什么——牧牛场还是放羊地？”
	“牧牛场。”
	“那我就要山上农场和羊。你们喜欢市场的收入呢？还是采石场的收入？”
	珀西说：“市场收——”
	里甘打断了他。“要是我们要采石场呢？”
	菲利普知道她已明白了他的想法，他想从采石场得到盖大教堂的石头。他明知道她并不想要采石场，市场省力又赚大钱，他满有信心地说：“不过，你不会要的，对吧？”
	她摇了摇头。“不错，我们要市场。”
	珀西想做出他吃了一惊的表情。“我需要树林来打猎，”他说，“一位伯爵应该打打猎的。”
	“你可以在那里打猎，”菲利普马上说，“我只想要木材。”
	“这还可以，”里甘说。她同意得太快，菲利普还没有开心够。他感到一阵焦虑，他是不是不自知地出让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或者她干脆没有耐心在细节上扯皮？还没等他想充分，她已在接着说了：“假如我们在逐条研究巴塞洛缪旧产业的文件和契约时，发现有些土地我们认为是我们的，而你认为属于你，那该怎么办？”
	她定下心来讨论这些细节，菲利普更确定她打算接受他的建议。他不表现出自己的激动，冷冷地说：“我们得在仲裁人上取得一致。亨利主教怎么样？”
	“一个教士？”她说话时又带出了她惯有的那种轻蔑，“他会秉公办事吗？不。夏陵的郡守怎么样？”
	菲利普想，他也不会比主教更公道的；但他想不出有什么人能让双方都满意，于是便说：“同意——但有个条件，如果我们对他的决定有分歧，我们就有权提交给国王。”这样应该是足够保险了。
	“同意，”里甘说；然后她瞥了珀西一眼，又补了一句：“如果我丈夫乐意的话。”
	珀西说：“同意，同意。”
	菲利普知道他已接近成功了。他深深吸一口气，说：“如果这个总体建议一致同意了，那么——”
	“等一等。”里甘制止了他，“还没有一致同意。”
	“但我已经把你们要的所有东西都给了你们了。”
	“我们还可能得到整个伯爵采邑，不用瓜分。”
	“那你们也许什么都得不到。”
	里甘迟疑了。“如果我们当真同意了，你建议我们该怎么办？”
	菲利普早已料到这一步。他看着珀西，“你能设法在今夜见到国王吗？”
	珀西面露难色，但他说：“如果我有个正当理由的话——可以。”
	“到他那儿去，告诉他，我们已经达成了协议。要求他明天早晨将这协议作为他的决定予以宣布。让他放心，你我双方会声明对这一决定感到满意。”
	“要是他问起两位主教是不是已经同意了呢？”
	“就说没来得及给他们看。提醒他，是副院长，而不是主教要建大教堂。意思是，只要我满意，主教也会的。”
	“宣布这项协议时，要是两位主教抱怨，又该怎么办？”
	“他们怎么可能呢？”菲利普说，“他们假装只是为了大教堂的资金问题才要求得到伯爵采邑。沃尔伦也难以因为他如今不能把钱移作他用而提出异议。”
	里甘咯咯一笑，菲利普的狡黠打动了她。“这计划不错，”她说。
	“有一个重要条件，”菲利普说着，紧盯着她的眼睛，“国王必须宣布，我的那份属于修道院。如果他不把这一点说清楚，我会要求他说的。如果他说成了别的——主教管区啦，祭司啦，大主教啦，什么的——我就全盘否定这个主意。我不希望你在这一点上含糊其辞。”
	“我明白，”里甘说，有点不大痛快。
	她这一气恼，使菲利普疑心，她在利用这个主意，向国王提请一份略有不同的协议。他很高兴他在这一点上毫不妥协。
	他站起身准备走，但他想在他们的契约上盖个印章之类。“那么说，我们都同意了，”他说，声音里明显地带着暗示，“我们有了一个庄严的契约。”
	里甘轻轻点头，珀西说：“我们有了一个契约。”
	菲利普心跳加快了。“好的，”他严肃地说，“明天上午在城堡再见。”直到他离开房间，他一直面无表情，但他走到黑暗的街道上，他放松了自我控制，让自己咧开嘴，胜利地笑了。
	晚饭后，菲利普忧心忡忡地入睡了。半夜里他起身做早祷，然后躺在草垫上睁着眼，不知第二天会出现什么情况。
	他觉得斯蒂芬国王应该赞成这一建议，该建议解决了国王的难题，让他既有了一位伯爵，又有了一座大教堂。他不敢说沃尔伦会不会故意刁难，尽管他对里甘分析得振振有词。沃尔伦可能会找个借口反对这样安排。如果他脑子转得快，他可能会争辩说，该协议没有为一座他所向往的、给人深刻印象、令人肃然起敬的装饰华丽的大教堂提供资金。国王可能会被说服，重新予以考虑。
	天快亮的时候，菲利普突然想到另一种危险：里甘可能出卖他。她可以和沃尔伦做一笔交易。要是她向那主教提出同样的妥协呢？沃尔伦会得到他修建城堡所需的石头和木料。这种可能性惊动了菲利普，他在床上辗转反侧。他巴不得能够亲自到国王那儿去，但国王很可能不会接见他——反正，沃尔伦也许会听到风声，变得怀疑起来。不，他无法采取任何行动来防止被出卖的风险，现在唯一可行的是祈祷。
	他一直祈祷到天明。
	他和修士们一起用早餐，发现他们的白面包不如粗面包耐饿；但即使如此，他今天也不能吃得太多。他早早就赶到了城堡，尽管他明知道国王不会在这一时刻接见任何人。他走进大厅，坐在一个石头墙座上等候。
	房间里慢慢挤满了廷臣和请愿的人。有些人衣着鲜丽，里面是黄色、蓝色或粉色的紧身衣，外面的斗篷上镶着毛茸茸的边。菲利普想了起来，那本著名的《末日审判书》就保存在这座城堡的什么地方。可能就在楼上那个厅里，就是前天国王接见菲利普和两个主教的地方，菲利普当时没有注意，他太紧张了，很多东西都没看到。王室的宝藏也在这里，但那大概在顶层，在国王卧室上的拱顶里。菲利普发现自己再一次被周围的环境所唬住，但他决心再不受其震慑了。这些衣着考究的人，这些骑士、老爷、商人和主教，不过也是人，很多人也就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何况，他们都是到这儿来为自己谋求什么的，而他，菲利普，来这里却是为了上帝的利益。他的使命，还有他肮脏的褐色袍子，把他置于其他请愿的人之上，而不是之下。
	想到这里，他鼓起了勇气。
	当一个教士出现在通向楼上的楼梯上时，房间里激起一阵紧张的涟漪，人人都希望这意味着国王就要接见了。那名教士和一个卫兵低声交谈了几句，然后就又上了楼。那卫兵从人群中叫出了一名骑士，那骑士把他的剑交给卫兵，就上楼了。
	菲利普自忖，国王的文书们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古怪生活啊。国王当然需要担任文书的教士，不仅仅做祈祷，而且还要做大量涉及王国管理的阅读和缮写。除去这些教士，没有别人能够胜任此职，那些为数不多的有文化的非神职人员都不能这么快地读书写字。但国王手下担任文书的这些教士是谈不上过什么圣洁生活的。菲利普本人的弟弟，弗朗西斯，就选择了那种生活，为格洛斯特的罗伯特工作。菲利普想，我什么时候再见到他，一定问问他，那种生活是什么样的。
	第一个请愿的人上楼之后不久，汉姆雷一家到了。
	菲利普抑制着自己的冲动，没有立刻朝他们走去，他不想把他们结盟的事弄得尽人皆知，时候还不到呢。他目光集中地盯着他们，研究他们的表情，努力猜测他们的想法。他认为威廉抱着希望，珀西有点焦躁，而里甘板着脸像是绷紧的弓弦。过了一会儿，菲利普竭力做出若无其事的悠闲样子，站起身，穿过房间，客客气气地和他们打了个招呼，然后问珀西：“你见到他了？”
	“见到了。”
	“怎么样？”
	“他说他要在夜里想一想。”
	“为什么么呢？”菲利普说。他感到失望和气恼，“有什么可想的呢？”
	珀西耸耸肩。“问他去吧。”
	菲利普被激怒了。“那，他看上去怎么样——高兴，还是怎么着？”
	里甘回答说：“我猜他喜欢这个主意，使他摆脱了困境，但觉得有点不放心，因为解决得太轻而易举了。”
	这话听起来有理，但菲利普仍然心烦意乱，斯蒂芬国王为何不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呢？“我们最好别再多谈了，”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不想让两位主教猜疑我们大伙反对他们——起码在国王宣布他的旨意以前不成。”他有礼貌地点了下头，走开了。
	他回到他的石头座位上，打算把这段时间消磨在考虑计划实现后的工作上。修建新教堂多快就能开始？这要看他能多快从他的新产业上得到现金。会有很多羊的，夏天他就有羊毛出售了。一些山上农场要租出去，大多数租金至秋收后就可以拿到了。到秋天可能就有足够的钱，雇得起一名看林子的和一个采石匠，开始开采木料和石头了。与此同时，壮工可以开始挖地基，由建筑匠汤姆督导。明年的某个时候大概就可以开始砌石头了。
	这是个好梦。
	廷臣们以惊人的速度上下楼梯，斯蒂芬国王今天工作得很快。菲利普开始担心，国王也许等不到两位主教到来，就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去打猎了。
	他俩终于来了。他们走进来的时候，菲利普慢慢地站起身。沃尔伦显得有些紧张，但亨利只是有些厌烦。对亨利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他需要支持他的主教同仁，但结果如何对他无关紧要。然而，对沃尔伦来说，结果将对他修建城堡的计划起决定作用——而城堡只是沃尔伦向权势攀爬的一步。
	菲利普想不出该怎么对待他们。他们曾经想骗他，他现在想埋怨他们，告诉他们他已经发现了他们的欺瞒勾当；但那样一来，就会惊动他们注意有些事情正在进行，他想让他们毫不怀疑，以便国王签署了那项协议之时，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于是他便不动声色，客气地微笑着，其实他用不着费这番心思，他们完全不正眼看他。
	不久，卫兵们就叫他们了。亨利和沃尔伦先上了楼，菲利普跟着他们，汉姆雷一家走在最后。菲利普的心提到了喉咙口。
	斯蒂芬国王正站在壁炉前，今天他看上去有一种更加干脆利落和公事公办的神气。这样倒好，他会对两位主教的唠叨没有耐心。亨利主教走到壁炉边，站到他哥哥身旁，其余的人排成一行，站在房间中间。菲利普感到手疼，原来他的手指抠进了掌心，他强迫手指放松。
	国王跟亨利主教低声说着话，别人听不见。亨利皱起眉头，也用别人没法听到的低声说了些什么。他们交谈了片刻，然后斯蒂芬举起一只手制止了他弟弟。他看了看菲利普。
	菲利普提醒自己，上次国王对他说话很和气，还对他的紧张开着善意的玩笑，并且说他喜欢修士穿得像个修士。
	然而，今天可没那么轻松。国王咳嗽了一声，开始讲话。“我的忠实的臣民，珀西&middot;汉姆雷，今天成为夏陵的伯爵。”
	菲利普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沃尔伦想要上前，像是要争辩，但亨利主教迅速用一个禁止的手势，制止了他。
	国王继续说：“对于前伯爵的产业，珀西将拥有其城堡，所有租佃给骑士的土地，再加上其余的可耕地和低洼的牧场。”
	菲利普简直难以控制自己的激动了，看来国王接受了那协议！他偷眼觑了下沃尔伦，那人的脸成了一幅灰心丧气的图画。
	珀西跪在国王面前，两手合握，做着祈祷的样子。国王把双手放到他的手上，“我封你，珀西，为夏陵伯爵，享有上述的土地和税收。”
	珀西说：“我以一切神圣的名义宣誓做陛下的忠实臣民，为陛下而战，反对任何敌人。”
	斯蒂芬松开了珀西的手，珀西站起身。
	斯蒂芬转向其余的人。“属于前伯爵的一切其他农田，我赐给——”他顿了顿，从菲利普看到沃尔伦，再回来看着菲利普——“我赐给王桥修道院，以供修建新的大教堂之需。”
	菲利普强按着没有欢呼出来——他胜利了，他按捺不住向国王报以满意的微笑。他看着沃尔伦，沃尔伦惊呆了。他没想装出泰然处之的样子，他的嘴大张着，他的眼圆睁着，带着明显的狐疑瞪着国王。他把视线又转到菲利普身上，沃尔伦知道自己算是失败了，而菲利普则是他失败的获利者；但他想象不出这是怎么发生的。
	斯蒂芬国王说：“王桥修道院同样有权从伯爵的采石场开采石头，从他的森林砍伐木料，数量不限，以修建新的大教堂。”
	菲利普的喉咙发干。这不是那项协议！采石场和森林本应属于修道院的，珀西只有狩猎权。里甘到底还是篡改了条款。现在珀西拥有了产业，而修道院只剩下开采石头和木料的权利。菲利普只有刹那的时间决定要不要否定整个协议，国王又在讲了：“遇有争议之处，夏陵的郡守将予以仲裁，但双方有权提请我做出最后裁决。”菲利普想：里甘的行为太过分了，但这又有什么区别呢？这项协议还是给予了我所想要的大部分。这时国王说：“我相信这样安排已经被这里的双方所赞同。”现在已没时间了。
	珀西说：“是的，国王陛下。”
	沃尔伦张开嘴，想否认他已赞同这一安排，但菲利普抢在了前头。“是的，国王陛下，”他说。
	亨利主教和沃尔伦主教都朝菲利普转过头来，用眼睛瞪着他，他们恍然大悟：菲利普，连朝见国王要穿件干净袍服都不懂的少不更事的副院长，竟然背着他们和国王谈妥了一项协议，他们的表情显露出他们完全惊愕了。过了一会儿，亨利的面孔放松成开心的样子，像是一个在九子棋中输给头脑机灵的孩子的大人；但沃尔伦的盯视变得狠毒起来。菲利普觉得他能看透沃尔伦的心思。沃尔伦这才意识到，他犯了低估对手的大错，他感到了耻辱。对于菲利普，这一时刻补偿了一切：欺瞒、羞辱、轻视。菲利普扬起下颌，宁可犯一次骄傲之罪，回敬了沃尔伦一眼，意思是说：要想在圭内斯的菲利普面前讨巧，你还得再费点劲。
	国王说：“把我的旨意通告前伯爵，巴塞洛缪。”
	巴塞洛缪是在附近的什么地牢里，菲利普猜想。他想起了那两个孩子，和他们的仆人住在毁掉的城堡里，他不知道他们现在会出什么事，想到这里，他感到一阵愧疚的刺痛。
	国王让别人退下，只留下了亨利主教。菲利普飘飘然地穿过房间，和沃尔伦同时到达楼梯的顶端，他站住脚，让沃尔伦先走。沃尔伦恶狠狠、气汹汹地瞪了他一眼。沃尔伦开口讲话，声音非常愤怒，尽管菲利普正洋洋自得，听了还是冷彻骨髓。那张仇恨的面具张开了口，沃尔伦嘶哑着嗓子低声说：“我以一切神圣的名义发誓，你永远盖不成你的教堂。”说完把袍服后襟甩到肩上，一路走下楼梯。
	菲利普明白，他已树立了一个终身的敌人。
	三
	伯爵城堡遥遥在望，威廉&middot;汉姆雷简直无法控制他的激动了。
	那是国王宣布了他的旨意的第二天下午。威廉和瓦尔特两天来大部分时间都在骑行，但威廉毫无倦意。他觉得他的心在胸腔里膨胀，一直堵到喉咙口。他就要再见到阿莲娜了。
	他曾一度希望能娶她，因为她是一位伯爵的郡主，而她竟三次拒绝了他，他想起她的轻蔑就畏缩了。她使他觉得自己渺小，像个农夫，她的种种做法似乎表明汉姆雷家不值一提。但现在情势转了，如今是她家不值一提了。他成了一位伯爵的嗣子，而她什么也不是。她没有头衔，没有地位，没有土地，没有财富。他就要成为城堡的主人，他要把她撵出去，那她就连家也没有了。这一切好得让人不敢相信。
	他们快到城堡时，他放慢了马速。他不想让阿莲娜事先知道他的到来，他要给她一个突然、可怕、毁灭性的震惊。
	珀西伯爵和里甘伯爵夫人已经返回他们在汉姆雷的老庄园住宅去了，以便安排把珠宝、骏马和家仆搬到城堡中去。威廉的任务是雇用一些当地人清理城堡，点起炉火，让那里能够住人。
	铁灰色的乌云低低地在天上翻滚，低得似乎触到了雉堞，今天夜里将会有雨。这样更好，他可以把阿莲娜撵到暴风雨中去。
	他和瓦尔特下了马，步行穿过木头吊桥。威廉骄傲地想，上一次我来到这里，夺取了这城堡。下圈院子里已经长了草，他们拴好马，让马吃草。威廉给了他的战马一把粮食。他们把马鞍存在石头祈祷室里，因为已经没有马厩了。两匹马喷着响鼻，跺着蹄子，但刮来的一股风，淹没了马的动静。他们穿过第二座桥，到了上圈院子。
	这里毫无生气。威廉突然想到，阿莲娜也许已经走了。那多令人失望！他和瓦尔特将在一座又冷又脏的城堡里度过阴沉、饥饿的一夜。他们走上通往大厅门口的户外楼梯。“轻点，”威廉对瓦尔特说，“如果他们在这儿，我想让他们吃上一惊。”
	他推开了大门。大厅里空无一人，漆黑一片，还有一股好几个月没人用过的气味。他猜得不错，他们住在顶层。威廉轻手轻脚地穿过大厅，走到楼梯跟前。干芦苇在他脚下簌簌作响，瓦尔特紧紧跟在他后边。
	他们爬上楼梯，什么都听不见，主楼厚厚的石墙把所有的声音都挡住了。威廉爬到中途停下来，回头看着瓦尔特，把一个手指放到嘴唇上，又向上指了指。梯顶上的门下边透出一束光线，这儿有人。
	他们爬上楼梯，站到门口，从里面传出一阵少女的笑声。威廉高兴地微笑了，他找到了门把手，轻轻转动，然后把门一脚踢开，里面的笑声变成了惊恐的尖叫。
	房间里的景象构成了一幅漂亮的图画。阿莲娜和她的弟弟理查，正坐在壁炉旁的一张小桌边，玩着什么纸板游戏，那位总管马修站在她身后，从她肩上往下看。阿莲娜的面孔在火光映照下呈玫瑰色，她的深棕色鬈发闪着金茶色的亮光，穿着一件灰白色的亚麻布长袍。她吃惊地把红红的嘴唇张得又大又圆，抬眼望着威廉。威廉看着她吓慌的样子很是得意，但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她恢复了镇定，站起身来，说：“你想要什么？”
	威廉曾经在想象中多次排演过这场面。他慢慢走进屋里，站到火边，烤着双手；然后才说：“我住在这儿。你想要什么？”
	阿莲娜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到瓦尔特身上，她既害怕又困惑，但说话的声调仍是挑战性的。“这座城堡属于夏陵伯爵。说完你的事就出去。”
	威廉胜利地一笑。“夏陵伯爵是我父亲，”他说。那总管咕哝了一声，像是一直担心这件事。阿莲娜看上去惊呆了。威廉继续说：“国王昨天在温切斯特封我父亲做伯爵，这座城堡如今属我们所有了。在我父亲到来之前，我就是这里的主人。”他朝那总管打了个响指，“我饿了，给我拿面包、肉和酒。”
	那总管迟疑着，他担心地看了阿莲娜一眼，不敢离开她，但他别无选择，只得朝门口走去。
	阿莲娜也朝门口迈了一步，像是要跟他出去。
	“待在这儿别动，”威廉命令她。
	瓦尔特站到了她和门之间，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没权指挥我！”阿莲娜说，还带着以往的那种专横。
	马修用害怕的腔调说：“留在这儿，我的郡主，别激怒他们。我马上就回来。”
	阿莲娜朝他皱了皱眉，但她待在原地没动。马修走了出去。
	威廉坐到了阿莲娜的椅子上，她挪到她弟弟那一侧。威廉打量着他们，这姐弟俩很相像，但所有的力量都在那个少女的脸上。理查个子高高的，像个笨拙的成年人，但还没长胡子。威廉很高兴能够有权摆布他们。他说：“你多大啦，理查？”
	“十四岁，”那男孩阴沉着脸说。
	“杀过人吗？”
	“没有，”他回答说，然后，为了表现出一点自己的勇武，又补充说，“还没有。”
	威廉想，你也要倒霉的，你这目空一切的小崽子。他又转向阿莲娜：“你多大啦？”
	起初，她看上去像是不想理睬他，但后来她似乎改了主意，或许是想起了马修说的别激怒他们。“十七岁，”她说。
	“咳，咳，全家人都会数数，”威廉说，“你是个处女吗？阿莲娜？”
	“当然是！”她发怒了。
	威廉突然伸过手去握住她的乳房，他的大手刚握满。他揉搓着，感到她的乳房又挺又柔。她往后退缩着，乳房从他手中滑了出来。
	理查挡上前来，但为时已晚，只把威廉的手臂撞到了一旁。再没有让威廉更开心的事了。他飞快地从椅子里站起来，对着理查的脸猛挥一拳。不出他所料，理查很软弱，他一边哭着，一边用双手去护脸。
	“别碰他！”阿莲娜叫着。
	威廉惊奇地看着她，她似乎关心她弟弟胜过关心自己。这倒值得记住。
	马修端着一个木托盘回来了，托盘上放着一长条面包，一条火腿和一罐葡萄酒。他看到理查用手捂着脸，面色变得苍白。他把托盘放到桌上，就走到那男孩跟前。他把理查的手轻轻移开，察看着孩子的脸。眼睛周围已经红肿了。“我嘱咐过你们，别激怒他们，”他咕哝着说，但他看到没有更糟糕的情况，倒似乎放心了。威廉失望了，他本来希望马修会大发脾气的，这总管实在让人扫兴。
	威廉看着那些食物要流口水了。他把他的椅子拉到桌边，取出他的餐刀，切下一厚片火腿。瓦尔特坐在他对面。威廉满嘴都是面包和火腿，对阿莲娜说：“拿几个杯子来，给我倒酒。”马修刚要去，威廉说：“不要你——让她来。”阿莲娜犹豫着。马修焦急地看着她，一个劲儿点头。她走到桌边，拿起了酒罐。
	在她俯身向前时，威廉弯下腰去，把手伸进她衣服的下摆里，手指快速地沿她的大腿摸上去。他的指尖触到了长着柔毛的纤细小腿，然后摸到她膝弯，然后是她大腿内侧柔嫩的皮肤；这时她一退躲开了，转了一圈，拿起沉重的酒罐，砸向他脑袋。
	威廉用左手挡开酒罐，右手扇了她一耳光。他是使足了力气来打的，手打疼了，心里倒很痛快。阿莲娜尖叫起来。威廉从眼角看到理查在动，他正盼着这样呢。他用力推开阿莲娜，她砰的一声摔倒在地。理查像鹿冲向猎人般的朝威廉跑过来，威廉躲开了理查的第一下猛击，跟着就给了他肚子一拳。在那男孩弯腰的刹那，威廉接二连三地打到他鼻子、眼睛周围。虽说不如打阿莲娜那么刺激，但也够痛快的，理查很快就满脸是血了。
	瓦尔特突叫一声，发出警告，眼睛看着威廉身后，跳起身来。威廉转过身，看见马修正高举着一把刀朝他刺来。威廉愣住了——他没料到那个女人气的总管竟会如此勇敢。瓦尔特来不及过去阻止这一击，威廉只能举起双臂，护住自己，在那可怕的瞬间，他以为他会在胜利的时刻给杀死了。如果换上一个更强壮的人一定会把威廉的双臂格开，但马修是个常年足不出户的柔弱的人，刀子并没有碰到威廉的脖子。威廉感到一阵松心，但他还没有脱离危险。马修举起胳膊准备再刺。威廉退后一步，伸手去拔剑。这时瓦尔特手中拿着一柄又长又尖的匕首，绕过桌子，刺进了马修的后背。
	马修的脸上掠过恐惧的表情。威廉看到瓦尔特的刀尖从马修的胸膛中透出来，在他的衣服上扯了个口子。马修的刀子从手中落下，跌落在地板上。他想喘上一大口气，但喉咙只是咯咯作响，看来透不过气了。他弯下身去，血从口中喷出，他的眼睛闭上了，倒在地上了。随着尸体倒地，瓦尔特抽出他的长刀。血从伤口汩汩流出，但没过多久，血流就成了血滴。
	他们都看着地上的死尸，瓦尔特，威廉，阿莲娜和理查。威廉经过这九死一生，有点头晕目眩，觉得自己似乎无所不能。他伸手拽住阿莲娜的衣服，那亚麻布柔软、细密，很贵重。他猛力一扯，衣服破了。他继续往下拽，前襟一路撕下去，在他手中扯开了一英尺宽的口子。阿莲娜尖叫着，一边竭力拽住撕开的袍子挡住前胸，但撕开的两边对不到一起了。威廉口干舌燥，她一时表现出的脆弱刺激了他，比他先前看她洗澡还来劲，因为现在她知道他在看她，她感到羞耻，而她的羞耻更给他火上浇油。她用一只手臂挡着乳房，用另一只手捂住下身。威廉扔掉手中的布条，抓住了她的头发。他把她拽向自己，转过她的身体，把她撕破的衣服从她背上褪掉。
	她有精巧白皙的肩膀、细小的腰身和惊人丰满的臀部。他把她拽到跟前，把自己的身体靠到她背上，用自己的下身在她屁股上蹭着。他低下头，使劲咬着她柔嫩的脖颈，直到他尝到了血味，她再度尖叫起来。他看到理查在动。
	“拽住那小子，”他吩咐瓦尔特。
	瓦尔特抓住理查，扣住他的双臂。
	威廉用一只手臂把阿莲娜搂紧在胸前，用另一只手在她身上摸索。他摸着她的双乳，掂量着，挤压着，然后捏着她的小乳头；接着，他的手掠过腹部，摸到她腿裆处长毛的三角区，阴毛浓密鬈曲，和她的头发一样。他用手指使劲往里戳，她开始哭叫，他的阴茎硬挺得让他觉得要胀破了。
	他从她身边移开，然后倒拽着她，用他叉开的一条腿下绊。她扑通一声仰面朝天摔在地上，摔得直喘气。
	威廉没想到会这样，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是怎么发生的，但此时任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了。
	他撩起衣服，把阴茎掏给她看。她的样子很害怕，她大概从来没看过硬挺挺的阴茎。她是个地道的处女，这样更好。
	“把那小子带过来，”威廉对瓦尔特说，“我想让他看个清楚。”出于某种原因，想要在理查眼前做这件事的念头让他十分开心。
	瓦尔特推着理查走过来，又强按着他跪下去。
	威廉跪到地板上，分开阿莲娜的两条腿。她挣扎起来。他趴到她身上，想压服她，但她还在抵挡，让他没法进去。他激怒了，这会毁掉一切的。他用一只臂肘撑起身子，用另一个拳头打起她的脸，她哭叫着，两颊气得通红，但他一试图进到她里边，她就又推拒起来。
	瓦尔特可以按住她不动，但他还押着那男孩子。
	威廉突然灵机一动。“把那小子的耳朵割下一个来，瓦尔特。”他说。
	阿莲娜僵住了。“别！”她哑着嗓子说，“别碰他——别再伤害他了。”
	“那就劈开你的腿，”威廉说。
	她听到这种强加在她身上的选择，两眼恐怖地睁得圆圆地瞪着他。威廉看到她极度痛苦的样子十分得意。瓦尔特很漂亮地玩着他的把戏，他抽出刀子，放到理查的右耳上，他转了一会儿，然后用一个几乎是温柔的动作，割下那孩子的耳垂。
	理查厉声尖叫，鲜血从那小伤口流出来。那一小块肉落在阿莲娜起伏着的胸口上。
	“住手！”她高叫着，“好吧，我干。”她劈开了双腿。
	威廉往手掌上吐了口唾沫，然后摩擦起她腿裆间的湿漉漉的地方。他把手指伸进她里边，她痛得直叫。这让他更激动了，他俯下去压到她身上。她躺着不动，全身紧张，眼睛闭紧。她身上因为挣扎，到处是汗，滑溜溜的，但她在颤抖。威廉调整了一下姿势，然后迟疑了一下，享受着事前的期待和她的恐惧。他看了看另外两个人。理查害怕地望着，瓦尔特贪馋地盯着。
	威廉说：“接下来轮到你，瓦尔特。”
	阿莲娜绝望地呻吟着。
	他猛地粗暴地往她里边一插，尽他所能插得又快又狠。他感到她的阻力——一个地道的处女！——然后再野蛮地一插。他感到疼痛，但她更痛。她尖叫起来。他又插一下，更狠了些。阿莲娜的脸色变得苍白，她的头垂向一边，觉得一阵昏厥；然后，威廉终于把精液射到她里面，他怀着胜利和开心的心情哈哈大笑，笑了又笑，直到他射完为止。
	大半夜都刮着暴风，黎明前才止住。突然的安静惊醒了建筑匠汤姆。他躺在漆黑之中，听着身边阿尔弗雷德沉重的呼吸声和另一边玛莎低低的喘气声，心中盘算着天亮后可能晴空万里，这两三个星期都阴云密布，今天总算可以看到日出了。他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他起来打开门，天还黑着，还早着呢。他用一只脚碰碰他的儿子。“阿尔弗雷德！起来！今天出太阳了。”
	阿尔弗雷德哼哼着坐起身，玛莎翻了个身没有醒。汤姆走到桌子跟前，揭开一个陶罐的盖子。他拿起一大条吃了一半的面包，切下厚厚的两片，一片给自己，另一片给阿尔弗雷德。他们坐在一条板凳上，吃起早饭来。
	罐里有啤酒，汤姆喝了一大口，把它递给阿尔弗雷德。埃格妮丝会要他们用杯子，艾伦也会，但现在家里没有女人管这种事了。阿尔弗雷德喝够了之后，他们就离开了屋子。
	他们穿过修道院的院子时，天空由黑转灰了。汤姆打算到副院长的住所去叫醒菲利普，然而，菲利普的想法和汤姆不谋而合，他已经到了大教堂的废墟里，他穿着厚厚的斗篷，跪在湿漉漉的地上，口中喃喃祈祷。
	他们的任务是画下一条精确的东西向的直线，构成修建新的大教堂的中轴线。
	汤姆早已准备好一切。在东端的地面上，他插下了一根铁钎，顶部有一个小环，犹如针眼。那铁钎几乎和汤姆的身高一样长，因此那“针眼”也就齐汤姆的眼睛那么高。他用碎石和灰浆混在一起，把铁钎固定住，不让它意外地移动。今天一早，他要插下另一根这样的铁钎，在工地的另一头，与原来的第一个正好东西相对。
	“搅拌些灰浆，阿尔弗雷德，”他说。
	阿尔弗雷德去拿沙子和石灰。汤姆到回廊附近他的工具棚那儿，取来一个小木锤和第二根铁钎。然后他走到工地的西端，站在那里，等候日出。菲利普做完了祈祷，来到他身边，阿尔弗雷德这时在一块灰浆板上混合着沙子和石灰。
	天空更亮了，三个人紧张起来，都盯着东墙的上方。终于，红红的圆太阳从墙上露面了。
	汤姆变换着位置，直到他能透过远处铁钎顶部的小眼看到太阳的边缘。然后，当菲利普开始用拉丁语大声地祈祷时，汤姆把第二根铁钎拿在眼前，挡住阳光。他稳稳地把铁钎往下放到地上，把尖头插进湿土里，始终让铁钎在他的眼睛和太阳之间。他从腰带上抽出小木锤，小心地往下敲着铁钎，直到那“针眼”与他的眼睛等高。这时，只要他的活儿干得恰到好处，只要他的手没发抖，太阳就会照过两根铁钎的“针眼”。
	他闭上一只眼，从眼前这根铁钎的“针眼”中望出去，看远端那根铁钎。阳光透过两个环孔，定定地照着他的眼睛。两根铁钎准确无误地连成由东到西的一条直线，为新的大教堂定下了方向。
	他原先已经向菲利普解释过了，现在他让到一边，让副院长穿过两个环孔看一下，检查一番。
	“好极了，”菲利普说。
	汤姆点点头。“的确。”
	“你知道今天星期几吗？”菲利普说。
	“星期五。”
	“今天还是阿道福斯圣徒的殉教日。上帝给我们送来了阳光，让我们得以在我们庇护人的纪念日为教堂定向。这不是个很好的征兆吗？”
	汤姆微笑了。凭他的经验，在建筑这一行当里，出色的技艺要比好兆头重要得多。但他着实为菲利普高兴。“是啊，真不错！”他说，“这是个非常好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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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21]Boethius(约480-524)，古罗马学者、哲学家、神学家和政治家。蛮族入侵时，他尽力保存古代文献，并翻译和阐释了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著作，文中所提之书，为他在狱中所著。其逻辑学著作对中世纪教士的训练有支配作用。</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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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
	阿莲娜决心不去想它。
	她整夜坐在祈祷室冰冷的石头地面上，背靠着墙，眼睛看着黑夜。起初她除了所经历的那地狱般的一幕，什么也想不到，但那痛楚渐渐平息了一些，她能够把注意力集中到聆听暴风雨的呼号了；雨点落在祈祷室的屋顶上，风绕着被弃置的城堡的围墙怒吼。
	开始时她全身赤裸。在那两个男人……他们完事之后，就回到了桌边，让她躺在地板上，理查在她身旁流着血。那两个男人大吃大喝起来，似乎已把她全然忘记了，后来她和理查找到机会逃出了房间。那时已经刮起暴风雨，他们在倾盆大雨中跑过木桥，躲进祈祷室里。但理查几乎立刻又回到主楼里去了。他一定是回到那两人待的屋子里，从门边的钩上去拿他和阿莲娜的斗篷，不等威廉和他的侍从反应过来就跑开了。
	但他仍不肯和她讲话。他把她的斗篷给她，把他自己的斗篷裹在身上；然后离她有一步远，坐在地面上，背靠着同一堵墙。她渴望着有个爱她的人伸出双臂搂着她，安慰她，但理查的行为似乎是她做了什么极其可耻的事情；而最糟糕的是，她自己也有同感。她内心有罪恶感，似乎她犯下了罪行。她很了解他不安慰她，他不想碰她。
	天气这么冷，她很高兴。这样的天气可以帮她感觉避开了这个世界，与世隔绝了；而且看似麻木了她的疼痛。她没有睡觉，但夜里的某些时刻，姐弟俩陷入了一种恍惚出神的状态，长时间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如同死去一般。
	暴风雨突然停止，惊动了他们，阿莲娜意识到她能看到祈祷室的窗户了，原先全然是黑乎乎一片的地方出现了一些灰色小补丁。理查站起来，朝门口走去。她看着他，感到被搅得心烦意乱；她一心想靠墙坐在那儿，直到她僵死或饿死，因为她再也想不出有什么比平静地滑进永恒的无知觉更有吸引力的了。后来他打开了门，一股淡淡的曙光照亮了他的脸。
	阿莲娜从恍惚中惊醒。理查几乎不可辨认了，他的脸肿得高高的，没有了模样，上面净是血痂和瘀伤。阿莲娜看着都想哭。理查总是要假装自己很勇武。他小时候，曾经骑在假想的马上，围着城堡狂奔，还用假想的长矛，假装刺人。父亲的骑士们也总是假装被他的木剑吓坏了，来鼓励他。事实上，理查会被一只嘶嘶叫着的猫吓得跑开。但昨天夜里，他还是做了最大的努力，而且为此遭到痛打。现在她必须照顾他。
	她缓缓地站起来。她身上疼痛，但比起昨夜来要好多了。她想着此时在主楼里可能发生的情况。威廉和他的侍从会在夜里的某一时刻喝光那罐酒，然后昏昏入睡。他们可能会在日出时醒来。
	到那时，她和理查应该已经走远了。
	她走到祈祷室的另一头祭坛那儿，那是一个很简朴的木头盒子，漆成白色，没有装饰。她在上面靠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一推，把它推翻了。
	“你在干什么？”理查用惊慌的语气说。
	“这是父亲的秘密藏身之地，”她说，“他在走以前告诉我的。”在原先安置祭坛的地面上有一个布包袱。阿莲娜解开包袱，露出了一柄长剑，有鞘，有皮带，还有一把一英尺长的看起来骇人的匕首。
	理查走过来看。他不大会使剑。他曾经学过一年剑术，但仍是笨手笨脚。然而，阿莲娜当然挥不动它，便把剑递给了他。他把佩剑的皮带扣到腰间。
	阿莲娜看了看那把匕首。她还从来没带过武器。她长这么大，始终都有人保护她。当她明白需要用这把杀人匕首保护自己时，她感到自己已举目无亲。她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当真把这把匕首派上用场。她想，我曾经把一支木矛戳进一头野猪的肚子，为什么我不能用这匕首刺进一个人——像威廉&middot;汉姆雷那样的人的身体里呢？她不愿再想下去了。
	那把匕首有一个皮鞘，皮鞘上面还有个环，可以系在皮带上。那个环大得足以像手镯似的套在阿莲娜纤细的手腕上。她把环套在左腕上，把匕首藏到衣袖里。匕首挺长的——超过了她的臂肘。即使她不能用它来刺人，大概总可以用来吓唬人的。
	理查说：“咱们走吧，赶快。”
	阿莲娜点了点头，但当她朝门口走去时，又停住了。天亮得很快，她看到了祈祷室的地面上有两个黑乎乎的东西，那是她原先没注意到的。她走近仔细一看，才辨出来是两个马鞍，一个是普通尺寸的，另一个大得出奇。她想象着威廉和他的侍从昨天夜里到来时，为他们在温切斯特的胜利而志得意满，由于长途骑行而疲惫不堪，于是随随便便地把马鞍卸下来，往这里一扔，就匆忙地进了主楼。他们想象不到居然会有人大胆地偷他们的东西，但人在绝望之中就会找到勇气的。
	阿莲娜走到门口向外瞧，天已亮了，但光线还很暗，四周都朦胧得没有颜色。风已经停了，天空晴朗无云。夜里有好几块木瓦从祈祷室的屋顶上落了下来。除了那两匹正在吃着湿草的马以外，院子里空空荡荡。那两匹马抬头看了看阿莲娜，就又低下头去。其中一匹是高大的战马；原来那大号的马鞍就是配它的。另一匹是带斑纹的公马，样子不怎么起眼，但彪悍结实。阿莲娜看看马，看看马鞍，又看着马。
	“我们还等什么？”理查焦急地说。
	阿莲娜打定了主意。“咱们骑他们的马走，”她斩钉截铁地说。
	理查看上去很害怕。“他们会杀了我们的。”
	“他们追不上我们。如果我们不骑他们的马，他们就可能追上来，杀死我们。”
	“要是我们还没跑走就让他们抓住了呢？”
	“所以我们要快。”其实她心里也没底，但她不能不鼓励理查，“咱们先来给这匹骏马备上鞍——它看来还好对付。把那个普通的马鞍拿过来。”
	她匆匆跑过院子。两匹马都用长绳子拴在烧毁的房子残基上。阿莲娜拽起那骏马的缰绳，轻轻地牵它。这当然是那侍从的坐骑。阿莲娜平日宁可骑小些的、更驯顺的马，但她想她还能驾驭这一匹。理查只好骑战马了。
	那骏马不信任地看着阿莲娜，往后贴起了耳朵。她可是急不可耐，只好强迫自己轻声对它说着话，缓缓地拽着缰绳，马平静下来了。她拉着它的头，抚着它的鼻子；这时理查把马勒套上，把嚼子扣到马嘴里。阿莲娜松了口气。理查把那个小些的鞍子放到马背上，用利落、可靠的动作勒好肚带。他们俩都是从小习惯了备马、骑马的。
	那匹战马眼看着骏马被套上了鞍，知道该轮到自己了，但它对陌生人不服帖，喷着响鼻，不让人拉缰绳。“嘘！”阿莲娜说。她拽紧缰绳，稳稳地拉着，那马不情愿地到了她跟前。但那马极其有力，要是真对抗到底，可就麻烦了。阿莲娜不知道那匹骏马是不是能驮她和理查两个人，但那样的话，威廉也会骑上战马追上他的。
	她把马拴到跟前之后，把缰绳拽到残基上，这样它就走不开了。但是当理查套马勒时，那马摆着头，躲开了。
	“试试先把马鞍放上去。”阿莲娜说。她和那牲口说着话，轻拍着它那强劲的颈项，理查趁机把那具大马鞍放上系好。那马露出像是服气的神色。“咳，这样就好，”阿莲娜用坚定的口气说着，但那马并没上当，它感到这只是表面的好言好语。理查拿着勒子走近，那马喷着响鼻，想走开。“我有东西给你吃，”阿莲娜说着，把手伸进她斗篷的空口袋里。马受骗了。她掏出空攥着的拳头，但马低下头去，蹭着她的手，寻找着吃的。她感到了马舌的粗糙表面在她掌心上舔来舔去。趁着马低着头、张着嘴，理查把勒子套上了。
	阿莲娜又朝主楼投去畏惧的一瞥。一切都平静如故。
	“上马，”她对理查说。
	理查把一只脚踏进高高的马镫——还是有点吃力——腾身骑到高大的马背上。阿莲娜从残基解开马缰。
	那马咴咴高叫。
	阿莲娜的心跳加快了，那高声的马嘶会传到主楼里的，像威廉那样的人会听得出他自己马的叫声，尤其是像这样贵重的马。他可能已经惊醒了。
	她连忙去解开另一匹马，冰冷的手指在绳结上慌乱地解着。想到威廉已经惊醒，她简直丧魂失魄了。他会睁开眼睛，坐起身来，四下张望，想明白他身处何地，怀疑起他的战马为什么会嘶鸣。他一定会来的。她觉得她不能再面对他了，他在她身上干下的无耻的兽性的折磨，又以其全部恐怖呈现在眼前。
	理查催促说：“快，阿莉！”他胯下的马这时骚动不安起来。他使劲控住它别动。他需要让它狂奔上一两英里，把力使乏；然后就会驯服些了。它又咴咴叫着，往一旁迈步。
	阿莲娜终于解开了绳结。她本想把拴马的绳索扔了，但那样就没法再拴马了，于是她匆匆地把绳子一缠，乱糟糟地拴到鞍索上。她应该调整一下马镫；现在的高度是适合威廉的侍从的，他要比她高出好几英寸，因此她骑在马鞍上，马镫就太低，脚够不到。但她能想象出威廉正在下楼梯，穿过大厅，走到院里——
	“我可再控制不住这匹马了，”理查声调紧张地说。
	阿莲娜其实和那匹战马一样不安。她飞身跨上那匹马，在鞍上一落座，她下身又疼起来，但她只有骑下去。理查控着马朝大门走去，阿莲娜的马自动跟随在后。不出她所料，马镫低得够不着，她只好用两膝夹紧。他们刚刚出发，她就听到从背后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叫喊，她出声哼出：“噢，别。”她看到理查在踢他的坐骑，那高大的战马往前一蹿就跑起来。她的马也跟了上去。她暗自庆幸，这骏马总是跟着那战马，因为她着实无法驾驭它了。理查又踢了一下马，那战马加快速度，从大门的拱顶下跑了出去。阿莲娜又听到了一声喊叫，这次要近得多。她扭回头去，看到威廉和他的侍从咚咚地跑过院子，尾随而来。
	理查的战马非常亢奋，一看到眼前的田野，就低下头，一路跑去，蹄声隆隆响着穿过了木吊桥。阿莲娜觉得大腿上有什么东西碰了一下，从眼角看到一个人影在伸手抓她的鞍索，但转眼就不见了。她知道已经逃脱了，心头涌起一阵轻松，但立即又觉得下身疼痛了。当马驰骋在田野上时，她觉得里面在刺痛，如同那歹毒的威廉扎进她身体时的那种感觉，大腿上有血在往下淌。她松开马头，紧闭双眼忍着疼痛。昨夜的可怕景象又重现了，在她紧闭的眼睑后一幕幕映出。当她驰行在田野里时，她随着蹄声的节奏高呼：“我不能回想我不能回想我不能我不能我不能。”
	她的马猛向右拐，她察觉出正在上一个缓坡。她睁开眼，看到理查已经离开泥泞的小径，踏上通向树林的长长的大路。她想，他大概是想在让战马放慢速度之前证实一下马是否驯顺了，在一阵狂奔之后，两匹马都会易于驾驭些。很快她就感到胯下的坐骑开始平稳了。她向后挺着，骑在鞍上。那马降下速度，变成小跑，然后慢跑，最后走起来。理查的战马还有劲快跑，远远地跑在了前面。
	阿莲娜回头越过田野望去，城堡在一英里之外，她不确定是不是看见了两个身影站在吊桥上朝她看。那两人得步行很长的路才能找到马匹，她想。她一时觉得安全了。
	她的手脚暖过来后有点麻木。马身上的热气像炉火似地升腾起来，形成一个热空气的喷层包裹着她。理查终于让他的战马慢了下来，调回头迎着她走来，那马边走边使劲喷气。他们钻进了树林。姐弟俩对这一带的树林了如指掌，因为他们从小就生长在这里。
	“我们到哪儿去呢？”理查问。
	阿莲娜皱起眉头。他们到哪儿去呢？他们去干什么？他们没有吃的，没有喝的，也没有钱。除了身上那件斗篷，她连衣服都没有——没有衣裙，没有内衣，没有帽子，没有鞋子。她一心要照顾弟弟——可是怎么照顾呢？
	她现在看清楚了，过去的三个月，她一直生活在梦幻之中。她原来内心深处就明白，原有的生活已经结束，但她却拒不面对现实。威廉&middot;汉姆雷让她清醒了。她毫不怀疑，他讲的那番话是实情，斯蒂芬国王已经封珀西&middot;汉姆雷做夏陵伯爵了，但也许国王对她和理查规定了什么条款，如果没有，他也该规定，而且他们姐弟当然能够请求他。不管怎么说，他们得到温切斯特去。他们起码可以在那里弄清父亲的情况。
	她突然想到：噢，父亲，在哪一点上一下子全错了呢？
	自从她母亲去世以来，她父亲就对她关怀备至，他对她的疼爱胜过别的父亲。他因为没有再婚，没给她找个新母亲而负疚，他曾解释说，心存对亡妻的怀念比起身边有个新欢更幸福。不过，阿莲娜从来没想过要有个继母，父亲照顾她，她照顾理查，这样全家人谁也没感到受伤害。
	那种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我们到哪儿去呢？”理查又说了一遍。
	“到温切斯特去，”她说，“我们去面见国王。”
	理查兴高采烈。“对！等我们禀报了威廉和他的侍从昨夜的行为，国王一定会——”
	阿莲娜被一种不可遏止的愤怒攫住，脸憋得通红。“闭嘴！”她高叫着。马匹惊动了一下。她狠命一提缰绳，“再也别提那事了！”她气得噎住了，几乎迸不出字来，“我们不会告诉任何人他们的所作所为——谁也不告诉！永远！永远！永远！”
	那侍从的鞍袋里有一大块乳酪、一皮壶残酒、一块燧石和一些引火物，还有一两磅杂粮，阿莲娜估计是马料。她和理查在中午时分吃了乳酪，喝了酒，这时马匹啃着嫩草和常青灌木，在一条清澈的小溪里饮着水。她已经不再淌血，下身也麻木了。
	他们看见了一些过路人，但阿莲娜叮嘱过理查别跟任何人搭话。在漫不经心的人看来，他们是两个让人望而生畏的人，尤其是理查，骑着高大的战马，佩着长剑；但只要交谈几句，就会暴露出他们是没人照顾的两个孩子，说不定就有人打他们的主意了。因此，他们远远地躲着别人。
	天色将晚，他们想找个地方过夜。他们发现离大路一百码左右有一块空地，旁边还有一条小溪。阿莲娜用杂粮喂马，理查升起一堆火，要是他们有一口锅，他们就可以用马料煮粥了，如今只好生嚼杂粮，除非他们能找到一些甜栗子烤着吃。
	她正忙着，理查跑到远处去拾柴火，这时她给近旁的一个低低的声音吓了一跳，“你是谁啊，我的小姑娘？”
	她尖叫一声，马也惊慌得退开了。阿莲娜回过头去，看到一个穿着棕色皮衣、脏兮兮的大胡子男人。他朝她又走前一步。“离我远点！”她厉声叫着。
	“用不着害怕。”他说。
	她从眼角看到理查抱着一抱柴火从那陌生人的身后走进了空地。他站住脚望着他们两个。阿莲娜想，拔出剑来！但理查看上去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她退后几步，想躲到马后边。“我们没钱，”她说，“我们什么也没有。”
	“我是国王的护林官，”他说。
	阿莲娜松了口气，几乎瘫软了。护林官是拿王室的薪俸在森林中执法的。“你干吗不早说，你这傻瓜？”她说，很为刚才被惊吓所气恼，“我还以为是强盗呢！”
	他吃了一惊，但更生气，像是她说了不礼貌的话得罪了他；但他只说了一句：“那，你一定是出身高贵的小姐喽。”
	“我是夏陵伯爵的郡主。”
	“那男孩子该是他的嗣子了，”护林官说，虽然他像是没看见理查。
	这时理查走到跟前，放下柴火。“不错，”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布赖恩。你们计划在这儿过夜吗？”
	“是的。”
	“就你们俩？”
	“是的。”阿莲娜明白，他在想他们为什么没有护卫，但她不想告诉他。
	“你们还没有钱，你说的。”
	阿莲娜冲他皱起眉。“你是不是怀疑我？”
	“噢，没有。我看得出你们是贵族，从你的举止上。”他的口气里有没有讽刺的意味呢？“如果你们没有别人，又没有钱的话，也许你们愿意到我的住处过夜。离这儿不远。”
	阿莲娜没打算让这个粗鲁汉子对她发慈悲。还没等她拒绝，他又开口了。
	“我妻子会乐于帮你们的。我还有一个暖和的房间，你们可以在里边睡觉，如果你们愿意单独睡的话。”
	有妻子就大不一样了，接受一个有身份的家庭的慷慨好客够安全了。阿莲娜还在犹豫，后来她想到地炉、热粥、葡萄酒、铺了干草的床和上面有屋顶遮挡。“我们很感激，”她说，“我们没什么可给你的——我刚才说没钱是实话——但有一天我们会回来，奖赏你们的。”
	“太好了，”护林官说。他走到火跟前，踏灭了火。
	阿莲娜和理查上了马——他们还没有卸鞍呢。那护林官走过来说：“把缰绳给我。”阿莲娜不清楚他的意图，但还是把缰绳递给了他，理查也照做了。那人牵着马，穿过树林往前走，阿莲娜宁可自己拉着缰绳，但她认为还是听他的为好。
	路比他说的要远。他们走了足有三四英里，他们到达地边的一栋草顶小木屋时，天已经全黑了。窗户里透出了灯光和做饭的气味，阿莲娜感激不尽地下了马。
	护林官的妻子听到了马声，来到门口。那人对她说：“一位少爷和一位小姐，独自待在森林里。给他们点喝的。”他转过来对阿莲娜说，“你们进去吧。我来照顾马。”
	阿莲娜不喜欢他那种颐指气使的口气——如果由她来下达指示，她倒愿意用这种口气——但她并不想亲自卸马鞍，就径自走了进去，理查跟着进了房子。房子里烟熏火燎，但很暖和。角落里拴着一头乳牛。阿莲娜庆幸那人说过还有个小间，她从来没和牛羊同住过一室。火上的一口锅里冒着泡。他俩坐到板凳上，那妻子从锅里给他们每人盛了一碗汤，尝起来是野味。那女人在灯光下看到理查的面孔，吃了一惊。“你这是怎么了？”她说。
	理查刚要张嘴回答，阿莲娜抢先说话了。“我们经历了一连串的不幸，”她说，“我们正在去见国王的路上。”
	“我懂了，”那妻子说。她是个棕肤色的小个子妇人，目光很警觉。她并没有打听个没完。
	阿莲娜很快就喝完了汤，想再要。她伸出碗去，那女人眼睛看着一边。阿莲娜很窘。她难道还不懂阿莲娜要什么吗？还是她没有汤了呢？阿莲娜刚要和她说几句不客气的话，那护林官进来了。“我带你们看看仓房，你们可以在那儿睡，”他说。他从门边的一个钩子上取下一盏灯，“跟我来。”
	阿莲娜和理查站起身。阿莲娜对那妻子说：“我还需要一件东西。你给我一条旧衣裙好吗？我这件斗篷里面什么都没穿。”
	那女人不知为何不大高兴。“我看看能找到什么吧，”她咕哝着说。
	阿莲娜朝门口走去，护林官用一种奇特的目光打量着她，紧盯着她的斗篷，似乎只要使劲看，就能把斗篷看穿。“在前边带路吧！”她厉声说。他转过身，出了屋门。
	他带着他们绕到屋后，穿过一块菜地。摇曳的灯光映出了一间小木屋，与其说是仓房，不如说是棚子。他打开门，门砰地撞在一个从屋顶接雨水的水桶上。“你们看看，”他说，“睡在这儿合适不合适。”
	理查先进去了。“拿灯来，阿莉。”他说。阿莲娜转过身，从护林官手里去接灯。就在这时，他使劲一推她。她侧身倒下，穿过门洞，摔进仓房里，撞到了她弟弟身上，两人都躺到了地上。周围一片漆黑，门给砰地关上了。门外乒乓乱响一气，像是有什么重东西给顶到了门外。
	阿莲娜难以相信会出这种事。
	“这是怎么回事，阿莉？”理查叫道。
	她坐起身。那人当真是护林官，还是个强盗？他不可能是强盗——他的房子太结实了。但他如果真是护林官，他干吗要把他们锁在里面呢？他们是不是违犯了法律？他是不是猜到了马不是他们的？还是他心怀不轨？
	“阿莉，他为什么要那样做？”理查说。
	“我也不明白，”她烦乱地说。她已没有力气去烦恼或生气了。她起身去推门，推不动，那护林官定是把水桶顶到门上了。她在黑暗中摸索着仓房的墙壁，还能够到屋顶的坡。这房子是用木料紧钉在一起盖的，很牢固，是护林官的牢房，用来关犯法的人，然后再押到郡守那儿。“我们出不去，”她说。
	她坐了下来，地面干燥，铺有干草。“我们给关在这儿，只有等他放我们出去了，”她无可奈何地说。理查坐在她身边。过了一会儿，他们背靠背地躺下了。阿莲娜感到连连受创，又害怕又紧张，无法入睡，但她也实在困，没过多久，就疲倦地睡着了。
	门打开了，日光照到她脸上，她醒了过来，立刻坐起了身，感到很害怕，不知身在何处，也不知为什么会睡在硬地面上。接着她想了起来，但更害怕了；那个护林官打算对他们干什么？然而，进来的不是那护林官，而是他的棕肤色小个子妻子；虽然她的面孔和昨夜一样板着，毫无表情，但她拿着一大块面包和两个杯子。
	理查也坐了起来，姐弟俩小心地看着那女人。她一语不发，递给他们每人一个杯子，然后掰开面包，给一人分了一半。阿莲娜突然意识到她饿了。她用面包蘸着啤酒，吃了起来。
	那女人站在门口，看着他们吃完了面包，喝光了啤酒。随后她递给阿莲娜一团叠着的像是一块黄色的旧麻布，阿莲娜打开，原来是件旧衣裙。
	那女人说：“穿上它，离开这儿。”
	阿莲娜被这种好心的举动和生硬的言词弄得莫名其妙，但她毫不犹豫地接过了衣裙。她转过身去，脱下斗篷，把衣裙从头上连忙套下去，又罩上斗篷。
	她觉得好多了。
	那女人送给她一双旧木底鞋，太大了。
	阿莲娜说：“我穿木底鞋没法骑马。”
	那女人刺耳地放声笑着。“你不会骑马了。”
	“为什么不？”
	“他把你们的马骑走了。”
	阿莲娜的心沉下去了。如此祸不单行实在太不公平了。“他把马骑到哪儿去了？”
	“他没跟我说这个，但我猜是去了夏陵。他在那儿把马卖掉，然后弄清楚你们是什么人，看看除了马肉之外，还能不能从你们身上再捞点什么别的。”
	“那么你为什么放掉我们呢？”
	那女人上下打量着阿莲娜。“因为我不喜欢他看你的那副样子，当时你说你斗篷里边什么都没穿。你现在可能还不懂，等你结了婚就明白了。”
	阿莲娜已经明白了，但她没这样说。
	理查说：“他发现你放走我们，会不会杀死你呢？”
	她不屑地一笑。“他吓唬别人可以，可吓不住我。现在走吧。”
	他们出了门。阿莲娜明白，这女人已经学会了怎样和一个残暴的没心肝的男人在一起过日子，甚至还能够保持一点体面和同情。“谢谢你的衣服，”她尴尬地说。
	那女人并不想让她感谢，她指着一条路说：“去温切斯特走这条路。”
	他们走了，头也没回。
	阿莲娜从来没穿过木底鞋——她那个等级的人都是穿皮靴或皮便鞋的——她觉得这种鞋又重又笨，很不舒服。然而，地面这么冻，穿上总比光脚强。
	他们走到看不见那护林官房子的地方，理查说：“阿莉，我们为什么会遇上这些事？”
	这句话问得阿莲娜意气消沉了。所有的人都对他们这么残酷，人们可以随便打他们，抢他们，就像他们是马，是狗，没人保护他们。她想，我们过于轻信别人了。他们在城堡里住了这三个月，甚至连门都不闩。她决心今后再不相信任何人，再也不会让别人接过去马缰，哪怕她必须粗暴，也得保护自己。她再也不会让别人像昨夜护林官把她推进木棚那样从背后暗算她了，再也不会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好意，再也不会夜里不锁门，再也不会凭表面价值接受善心了。
	“咱们走快点，”她对理查说，“也许我们在天黑前能赶到温切斯特。”
	他们沿着小路走到了遇上护林官的那块空地。他们烧的火烬还在。从那里他们毫不费事就找到了通往温切斯特的大路。他们以前曾多次去过温切斯特，所以认识路。他们上了大路后，走得快多了。两夜前的暴风雨使得地上的泥都冻硬了。
	理查的面孔消了肿，他昨天在树林的一条小河里洗过脸，多数血痂都掉了。原来右耳垂的地方，现在有一块难看的伤疤。他的嘴唇还肿着，但脸上的青肿已经消了，然而还有很重的擦伤，擦伤处发炎的颜色使他的面容相当吓人。不过，这都会没事的。
	阿莲娜没有了胯下的马的热气，尽管她走得全身发热，手脚却冻得冰凉。一上午天气都很冷，到中午气温才上升了一点。这时她饿了。她回想起，仅仅在昨天，她还觉得似乎不在乎会不会再有温暖和食物，但她不愿去想了。
	他们只要听到马蹄声或是看到远处有人，就赶紧钻进树林藏起来，直到别的行人走过去。他们匆匆穿过村庄，跟谁也不讲话。理查想找人要点吃的，但阿莲娜不准他去。
	下午过半，他们离目的地就差几英里了，还没人惹过他们的麻烦。阿莲娜正在想，说起来，要想别招惹是非也不算难。这时，在一条特别荒僻的岔道上，突然从树丛里站出一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们已经来不及躲藏了。“接着走，”阿莲娜对理查说，但那人移动着仍挡着他们，他们只好停下脚步。阿莲娜回头去看，想往回跑；但另一个家伙从林子里露了面，站在十到十五步开外，堵住了他们的逃路。
	“我们在这儿弄到什么啦？”前面这个人大声说。他是个胖子，长着赤红脸和鼓胀的大肚子，胡子脏兮兮、乱糟糟的，手里拿着一根沉重的木棒。不用说，他一定是个强盗，阿莲娜从他的长相看得出，他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她心里充满了恐惧。
	“别捉我们，”她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说，“我们没什么可让你抢的。”
	“我可不敢这么说，”那人说。他朝理查逼进一步，“这把剑看起来不错，值好几先令呢。”
	“这是我的！”理查抗辩说，但他听起来像个吓慌的孩子。
	阿莲娜想，这无济于事。我们无能为力，我是个女人，而他又是个孩子，人们可以对我们为所欲为。
	那胖子以出人意料的敏捷动作突然举棒朝理查打去。理查一躲，本来朝头打的棒子落到了他的肩上。那胖子很壮，一下就把理查打倒了。
	阿莲娜勃然大怒，她受人欺负，被人卑鄙地凌辱过、掠夺过，她饥寒交迫，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她弟弟两天前刚被打得半死，如今又挨了这一棒，眼看着这一切，她简直发疯了。她丧失了全部理智和谨慎，连想都没想，就从袖中抽出匕首，向那胖强盗冲过去，把匕首捅进他肚子，一边高叫：“别碰他，你这狗！”
	她这一下让他全然意想不到。他在打理查时，斗篷已经敞开，两手仍旧握着木棒。他一点警觉都没有，显然觉得自己平安无事，没料到一个看来手无寸铁的少女会袭击他。刀尖穿透他紧身衣的毛呢和内衣的亚麻，直顶到他绷紧的肚皮上，阿莲娜经历了瞬间的动荡，想到要刺破一个活人的皮肤，穿透他的肌肉，不由得一阵害怕；但畏惧使她横下一条心，她用力把刀向前一扎，刀就穿过皮肤，插进了柔软的内脏；接着，唯恐没刺死他，给他报复的机会，她继续用力捅，直到长刀插到护手，再也插不进去为止。
	那个不可一世、残酷的吓人的家伙一下子变成了一头惊慌的受伤野兽，他痛得大叫，松开了木棒，低头瞪着插进肚子里的长刀。阿莲娜霎时意识到，他清楚那是致命的重伤，她吓得赶紧松开手。那强盗踉踉跄跄地后退。阿莲娜想起她身旁还有另一名强盗，一时慌了手脚，他一定会为死去的伙伴拼命报复的。她又握住刀柄，猛往外拔。那受伤的强盗已经侧身躲开她，她只好从一边往外拔刀。她感到刀在他的软软的肚子里划动，然后才出了他的胖肚皮。鲜血喷了她一手，那人像野兽一般嚎叫着，倒在了地上。她转过身来，血淋淋的手中握着刀，面对着另一个人。这时，理查也挣扎着站起来，抽出了他的剑。
	第二个强盗来回看着他们俩，又看了看他那垂死的伙伴，转身就跑进了树林。
	阿莲娜看着，感到难以置信，他们吓跑了强盗，实在出乎意料。
	她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他仰面朝天躺着，内脏从肚皮上的大口子里流到外面。他的眼睛大睁着，面孔由于痛苦和恐惧而扭曲了。
	阿莲娜虽然从这两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手中保护了自己和弟弟，但她既不感到舒心，也不觉得自豪，这吓人的场面让她太厌恶、太反感了。
	理查没觉得这么恶心。“你捅了他，阿莉！”他的语气既激动又歇斯底里，“你干掉了他们！”
	阿莲娜看着他。他需要学会点什么。“杀死这家伙，”她说。
	理查瞪着她。“什么？”
	“杀死他，”她重复了一遍，“别让他活受罪。把他结束了！”
	“干吗要我？”
	她故意让声音沙哑。“因为你表现得像个孩子，而我需要一个男子汉。因为你从来没用剑干过什么，除了玩打仗游戏，而你必须有个开头。你是怎么了？你怕什么？他反正要死了，伤害不了你的。用你的剑吧，试一下，杀死他！”
	理查用双手握着剑，满脸迟疑的样子。“怎么杀？”
	那人又叫起来。
	阿莲娜朝理查吼着：“我不知道怎么杀！砍下他的头，或者戳进他的心！怎么都成！就是要把他杀掉！”
	理查像是陷入了困境，他举起剑，又放下了。
	阿莲娜说：“要是你不杀他，我就不管你了，我以所有圣徒的名义发誓。我要在一天夜里起来就走，等天亮时你醒来，我就不在你身边了，你就剩下了只身一人。现在，下手吧！”
	理查又举起他的剑。这时，那垂死的人竟然停止了嚎叫，试图站起来。他滚到一边，用一只臂肘撑起身子。理查大叫一声，一半像是惊恐的尖叫，一半像是战斗的呼号，狠狠地把剑往下刺进那人裸露的脖子。剑很沉重，剑刃很锋利，那个粗脖子一下子就断了一大半。那人血如泉涌，头怪模怪样地歪向一边，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
	阿莲娜和理查看着那尸体。热血在冬天的冷空气中冒着白气，姐弟俩都被自己干的事惊呆了。阿莲娜忽然想从那里赶紧走开，她拔腿就跑，理查跟在后边。
	她跑不动时才停下脚步，这时才注意到自己在抽泣。她慢慢地朝前走，不再顾忌理查是不是看到她在流泪，反正他看来也无动于衷。
	她逐渐平静下来。木底鞋硌得她的脚生疼。她停下来，把鞋脱下，她光着脚继续走，把木底鞋拿在手里。他们很快就要到温切斯特了。
	过了一会儿，理查说：“我们真傻。”
	“怎么？”
	“那个人。我们白把他丢在那儿了，要是把他的靴子脱下拿来就好了。”
	阿莲娜站住脚，害怕地看着她弟弟。
	他回视着她，轻声一笑。“这没什么错，是吧？”他说。
	二
	阿莲娜在夜幕降临时走进西门，上了温切斯特的高街，她又觉得有希望了。在森林里的时候，她曾经觉得她可能会被杀害，而且不会有人知道出了什么事，但如今她回到了文明世界中。当然，这城里仍到处有窃贼和凶手，但他们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罪行而不受惩罚。城里有法律，违法的人将处以流放、断肢或绞刑。
	她记起，只是在差不多一年以前，她和父亲还走过这条街。他们当然骑在马上，他骑着一匹栗色的高头大马，她骑着一匹漂亮的灰色驯马。他们走过宽阔的街道时，人们纷纷让路。他们在城南部有一栋房子，去的时候，会受到八个或十个仆人的欢迎。房子打扫一净，地上铺着新鲜的干草，所有的壁炉都点着火。他们住在这里的时候，阿莲娜每天都穿着漂亮的衣服：细亚麻布、丝绸、柔软的毛呢，全都染得五光十色，靴子和腰带都是小牛皮的；胸针和手镯上面镶着珠宝。她始终有一个任务，就是确保任何要见伯爵的人一定要受到欢迎；用肉和酒款待有钱人，用面包和啤酒招待穷一点的，对所有的人都笑脸相迎，请到火边就座。她父亲恪守热情待客的礼仪，但他本人并不善于做这些具体事——人们觉得他冷漠甚至专横，阿莲娜弥补了他的不足。
	大家都尊重她父亲，最高层的人物也来拜访他；主教、院长、郡守、宫廷大臣和贵族。她想不出如今这当中还有多少人认得出她，这个赤脚走在同一条高街的泥泞、肮脏之中的她。这念头并没有挫伤她的乐观情绪，重要的是，她不再觉得自己是个牺牲品，她又回到了有规矩和法律的世界里，有机会重新掌握自己的生活。
	他们走过了她家的房子，那里已经人去楼空，铁锁高挂，汉姆雷一家还没有接收过去。阿莲娜一时冲动，想要进去。这是我的家！她想。当然，已经不是了，在里边过夜的念头使她想起了她住在城堡里，闭眼不看现实的方式，于是她就坚定地朝前走了。
	在城里还有另一件好事，就是这里有一座修道院，只要有所求，修士们总会给人一个铺位，她和理查今夜可以睡在屋里，干爽爽的，不担惊受怕了。
	她找到大教堂，进了修道院的院子。两名修士站在一张搁板桌旁，给一百多人施舍硬面包和淡啤酒。阿莲娜原先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要求修士的救济。她和理查站到队伍里。她想，说来奇怪，平日里人们为争一口白给的食物会你推我挤，现在竟然井然有序地站在队伍里安静地等候，只是因为一个修士这样要求。
	他们领到了晚餐，拿着进了客房。这是一座木造大房子，像个仓房，里边没有家具，灯芯草蜡烛发着昏暗的光，还散发着许多人挤在一处的那种气味。姐弟俩坐在地上吃着，地面上铺着草，一点都不新鲜了。阿莲娜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修士们她是何许人，副院长也许还记得她。在这样大的修道院里，自然有为出身高贵的客人准备的上等客房，但她发觉自己并不情愿那样做。或许是怕遭人唾弃，但她也感到又要把自己置于某个人的权力之下了，虽然一个副院长没什么可怕的，然而她觉得不露姓名、不为人注意地混进众人之中反倒更舒服些。
	别的客人多半是朝圣者，少数是赶路的匠人——从他们携带的工具可以分辨出来，还有一些走村串庄的小贩，他们叫卖农民不能自制的东西，针、刀、锅和香料之类。有些人带着家小，小孩子闹闹嚷嚷，兴致勃勃，在周围跑来跑去，互相打架，绊倒在地。不时有个孩子撞到大人身上，头上挨一下揍，放声大哭。有些孩子完全没有家教，阿莲娜看见好几个往地上的草里撒尿的。这种事情在人畜同居一室的房子里可能无所谓，但在一个公共大房间里实在讨厌，阿莲娜想：他们一会儿就要睡在这样的草上了。
	她开始有一种感觉，人们在盯着她看，似乎知道她落魄了。这种感觉当然很可笑，但却驱赶不掉。她不断检查，看看自己还淌不淌血。没有。但她每次转脸，总会看到有人在用冷漠而犀利的目光盯视她。她的目光一和他们的目光相遇，他们就转眼去看别处，但过一会儿，她又会看到另外的人那样打量她。她不停地告诫自己，这种感觉很愚蠢，并没有人在盯着她，他们不过是好奇地张望挤满人的房间。其实，她也确实没什么可看的，她和别人在外表上毫无区别——身上一样脏，穿得一样破，精神一样疲倦。但那种感觉却固执存在着，她不由自主地气恼起来。一个男人老引起她注意，那是一个携家带口的中年朝圣者，她终于发起脾气，冲他叫道：“你看什么？别盯着我！”他似乎很窘，移开目光，没有言语。
	理查悄声说：“你何必呢，阿莉？”
	她叫他闭嘴，他就不说了。
	晚饭后不久，修士们取走了灯光，他们喜欢人们早睡，可以让他们不致去城里的酒馆和妓院鬼混，天亮后也便于修士们早早地请客人们出门。有好几个单身男人在熄灯后溜了出去，不用说，是去寻欢作乐了，但大多数人都蒙着斗篷，蜷缩在地上。
	阿莲娜已经有好多年没在这样的大房间里睡觉了。她小时候总是羡慕楼下那些人，他们一个挨一个地睡在要灭的壁炉前，房间里满是烟雾和饭味，门口有狗守着；大厅里有一种群体感，是老爷家里宽敞、空荡的内室中所没有的。那时候，她有时会离开自己的床，踮着脚尖走下楼去，睡在她最喜爱的一个仆人——洗衣工玛奇或者老琼的身边。
	她鼻子里嗅着儿时的气味，昏昏睡去，梦见了她母亲。通常她记不清她母亲的模样，但这时，她竟然清晰地看见了妈妈的面容，眉眼毕现，小巧的五官，羞怯的笑容，苗条的身材，忧虑的目光。她看见了她母亲的步态，稍稍侧向一边，似乎总要尽量贴近墙壁，另一手略略伸出，来保持平衡。她能听见她母亲的笑声，那种意想不到的深厚的女低音，随时都会迸发出歌声或笑声，但又总是不敢那样。在梦境中，她清楚了一些清醒时始终弄不明白的事，她父亲让她母亲这么惊惧，压抑她对生活的欢乐感，以致她萎缩了，像一株不得水的花似的枯死了。这一切都如同非常熟悉、非常深知的事情一般涌进了阿莲娜的脑海。然而，最让人震惊的是，阿莲娜怀孕了。母亲似乎很高兴。她们坐在一间卧室里，阿莲娜的肚子胀得太大，只好叉开腿坐着，两手交叉放在高高隆起的肚皮上，自古以来的孕妇都是这么做的。这时，威廉&middot;汉姆雷闯了进来，手中拿着长刃的刀，阿莲娜知道，他要把刀捅进她肚子，就像她在树林里捅了那个胖强盗一样。她厉声尖叫，吵醒了自己，一下子坐直了，这才明白威廉并不在这里，她甚至也没有尖叫，那声音不过是她头脑里想象的。
	后来，她就睁开眼躺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会怀孕。
	她先前并没有想到这点，这时候她胆战心惊。要是怀了威廉&middot;汉姆雷的孩子多恶心。也许不是他的——也许是他的侍从的，她可能永远也不清楚。她怎么会爱这样的孩子呢？她每看到婴儿，都会回想起那可怕的夜晚。她发誓要偷偷生下孩子，一生下来就丢掉，任其冻死，农民的孩子太多了，都是这么做的，想着这条出路，她就又飘然入睡了。
	修士们送来早餐时，天也就刚刚亮。响声惊醒了阿莲娜。大多数客人已经醒了，因为大家睡得都很早，但阿莲娜睡过了头，她太困倦了。
	早餐是咸粥。阿莲娜和理查大口地吃着，巴不得有面包就好了。阿莲娜思虑着该怎么和斯蒂芬国王讲话。她敢说，他一定忘了夏陵伯爵有两个孩子。只要他们一露面提醒他，她想，他就会主动提出照顾他们。然而，万一需要说服他，她也想好了该说的话。她不会坚持说她父亲是清白无辜的，因为那暗含着国王判断有误，会开罪于他。她还决定，她也不说什么抗议册封珀西&middot;汉姆雷为伯爵的话，掌权的人都不喜欢把已经决定的事加以更动。“是好是坏，反正已经定了，”她父亲就爱这么说。不，她只要说，她和她弟弟是无罪的，并请求国王给他们一个骑士的采邑，以便他们可以维持生计，理查也可以准备在数年之间成为国王的一名战士。一小块采邑可以使她能够在国王开恩释放她父亲以后供养他。他不再是威胁，他没了头衔，没了追随者，也没了钱财。她要提醒国王，她父亲曾经效忠于先王亨利，那是斯蒂芬的舅舅，她不会太强硬，只是简明扼要，谦恭又坚决。
	早餐后，她问一个修士，在哪里可以洗脸，他听后很吃惊；这显然是个不寻常的问题。然而，修士们都喜爱干净，他指给她一个露天的水道，清冷的水一直流到修道院的地里，并且告诫她不要“不体面”地洗，他这么讲，是怕万一有兄弟碰巧看见她，从而玷污了他的灵魂。修士们做很多善举，但他们的态度着实让人恼火。
	她和理查洗下脸上的一路风尘，然后就离开修道院，沿着高街上坡，到西门一侧的城堡里去。他俩一早就到，阿莲娜希望，接待请愿的人可以由此觉得他们态度友好感人，还可以确保她不会在大批晚来的重要人物中被遗忘。然而，城堡墙内的气氛比她预期的还要安静。是不是因为斯蒂芬国王已经在此即位很久，没什么人要见他了呢？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来。她想，四旬斋期间，国王通常都在温切斯特，但她不知道四旬斋从哪天开始，因为她已记不清现在是几月几日了，和理查及马修住在城堡里的日子，身边没有教士。
	要塞的台阶脚下站着一个蓄着灰胡子的健壮卫兵，阿莲娜按她随父亲来时那样，径自越过他往里走，但那卫兵横着他的长矛挡住她的去路。她专横地看着他，说：“怎么？”
	“你以为你是往什么地方去，我的姑娘？”那卫兵说。
	阿莲娜心里一沉，看出来他是喜欢当卫兵的那种人，因为这样他就有机会拦住那些想进去的人。“我们来这里是向国王请愿，”她冷冷地说，“现在让我们进去。”
	“就凭你？”那卫兵轻蔑地说，“穿着这样一双连我老婆都不好意思穿的木底鞋？走开。”
	“别挡我的路，卫兵，”阿莲娜说，“每个市民都有权向国王请愿。”
	“但是穷人通常还没有蠢到要实现这种权利的地步——”
	“我们不是穷人！”阿莲娜勃然大怒了，“我是夏陵伯爵的郡主，我弟弟是他的嗣子，让我们进去，不然你就蹲在地牢里等死吧。”
	那卫兵看来不那么硬气了，但他还是自信地说：“你没法向国王请愿，因为他不在这儿，他在西敏寺，你要是像你说的是那种身份，你是应该知道的。”
	阿莲娜如遭雷霆轰顶。“可是他为什么要去西敏寺？他应该在这儿过复活节！”
	那卫兵明白了她不是市井顽童。“复活节朝觐在西敏寺。看来他不想事事都照老王的规矩办事，他为什么非要那样不可呢？”
	当然，他是对的，但阿莲娜从不晓得新国王会按照新的时间表行事，她年纪太轻，不记得亨利当年登基时的情况。她感到绝望，她原以为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她错了，她觉得像是打了败仗。
	她摇摇头，摆脱掉沮丧的感觉，这只是一次挫折，并不是打了败仗。向国王吁请并非照顾弟弟和她自己的唯一途径。她来温切斯特抱着两个目的，第二个是弄清她父亲的情况。他会知道她下一步该怎么办的。
	“那还有谁在这儿呢？”她对那卫兵说，“总该有大臣在吧。我只想见见我父亲。”
	“这儿还有一个秘书和一个管家在楼上，”那卫兵回答说，“你刚才说你父亲是夏陵伯爵！”
	“是的。”她的心一沉，“你知道他的什么情况吗？”
	“我知道他在哪儿。”
	“在哪儿？”
	“就在城堡的监狱里。”
	“监狱在哪儿？”
	近在咫尺！
	那卫兵挑起拇指往肩后一指。“走下山，经过小教堂，在正门的对面。”把姐弟俩拒之于主楼之外使他的卑琐的心理得到满足，他现在蛮情愿给他们一点线索，“你最好去见典狱长，他叫奥多，他的衣兜可是装不满的。”
	阿莲娜不大明白衣兜装不满是什么意思，她太激动了，顾不了去弄清楚。在此之前，她父亲一直在一个叫做“监狱”的遥远而模糊的地方，如今，突然之间，他就在这座城堡里。她把向国王请愿的事忘了个干净，一心只想见到父亲，想到他近在咫尺，随时可以帮助她，几个月来的危险和不安定益发使她委屈。她想扑进他的怀抱，听他说：“现在都好啦，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主楼在院落一角的一个高岗上，阿莲娜转过身来俯视着城堡的其余部分，这是由高大的城墙围起来的各式各样的石头和木头建筑的大杂烩。那卫兵说过，从这儿下山，经过小教堂——她看到了一座整齐的石头建筑，样子像小教堂，正对着正门。那座门是外墙的一个进口，国王可以从那里不经城里直接进入他的城堡。正对着那座正门，靠近隔开城堡和城市的后墙的，是一座小小的石头房子，可能就是监狱。
	阿莲娜和理查匆匆走下高岗。阿莲娜不知道父亲现状如何，他们这些坐牢的人有足够的东西吃吗？在伯爵城堡，她父亲的犯人总有硬面包和粥吃，但她听说别处的犯人有时受到虐待。她希望父亲情况良好。
	她穿过院子时，心提到了喉咙口。城堡很大，里面挤满了房子：厨房、马厩和营房，还有两处小教堂。她知道国王外出了，也就看出了他不在的种种迹象，她绕着房子朝监狱走去，心烦意乱地注意到：没有圈起来的猪羊从门外的近郊踱进来，在垃圾堆上刨食，士兵们无所事事地闲逛，向过路的妇女大声说些下流话，一座小教堂的前廊有人在赌博。那种懈怠的气氛引起阿莲娜忧心，生怕父亲没有得到适当的照顾。她为她可能发现的情况而害怕。
	监狱是座久已不用的石头房子，似乎原先住过大臣或法官之类的人，但后来年久失修了。曾经是大厅的楼上已经彻底坍塌，大部分屋顶已经没有了，只有半地下室还完整地保留着，没有窗子，只有钉着大铁钉的木门，门半开着，阿莲娜正在犹豫的当儿，一个披着质地优良的斗篷的俊俏中年妇人走过她身边，打开门，走了进去，阿莲娜和理查跟着她。
	房子里很阴暗，有一股尘封的霉味。这座半地下室原是一个敞开的贮藏室，后来被草率砌就的石灰墙隔成了几间小屋。房子尽头的什么地方，一个男人正在哼哼唧唧，声音单调，像是修士在教堂里独自诵经。一进门的地方成了一个小前厅，地中间有一堆火，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一个腰上挂着剑的呆头呆脑的大汉正在没精打采地扫地，他抬起头来向那俊俏的妇人打着招呼：“早安，麦格。”她给了他一便士，就消失在黑暗中，他看着阿莲娜和理查：“你们要干吗？”
	“我到这儿来看我父亲，”阿莲娜说，“他是夏陵的伯爵。”
	“他不是啦，”那典狱长说，“他如今是平民巴塞洛缪了。”
	“何必那么认真呢，典狱长。他在哪儿？”
	“你们有多少钱？”
	“我没钱，所以也就别费心要贿赂了。”
	“要是你没钱，你就不能见你父亲。”他又自顾自地去扫地了。
	阿莲娜真想哭，她父亲近在眼前，但却不能见他。那典狱长块头大，还有武器，不理睬他是不可能的，但她身无分文。她刚看到那个叫麦格的女人给了他一便士时，就已经担心了，但还以为那可能是为了得到特许的方便，现在看来显然不是的，一便士是探监的费用。
	她说：“我会弄到一便士的，我一定尽快给你。不过，你能不能让我们现在就见他一面，只见一会儿？”
	“先弄到那一便士，”那典狱长说，转过身去继续扫地。
	阿莲娜竭力咽下泪水。她禁不住想大喊大叫几句，以便她父亲能够听到她的声音，但她意识到，断断续续的几句话，可能会把父亲吓坏，让他情绪低落，那样做只能徒增他的烦恼，而不会让他了解什么情况。她朝门口走去，觉得实在无能为力，简直要疯了。
	她在门槛处转回了身。“他怎么样？只告诉我这一点——成吗？他还好吧？”
	“他不行了，”典狱长说，“他要死了。赶紧走开。”
	阿莲娜泪眼模糊，跌跌撞撞地出了狱门。她往前走着，看不见自己走向何方，她脚下绊上了什么东西——一只羊或一头猪——差一点摔倒。她抽泣起来，理查挽住她胳膊，她任凭他引着她走。他们从城堡的正门出去，走到城郊，四周是稀稀落落的棚屋和小块小块的田地，最后来到一片低草地里，坐在一根树桩上。
	“我不喜欢你哭，阿莉，”理查很动感情地说。
	她竭力振作精神。她弄清了父亲关押的地方——这很重要。她听说他病了，那典狱长是个狠心肠的人，他大概夸大了病情。她现在只要弄到一便士，就能够亲眼见到他，和他谈话，问问他该怎么办——为理查和父亲做些什么。
	“我们怎么能弄到一便士呢，理查？”她说。
	“我不知道。”
	“我们没什么可卖的，没人肯借钱给我们，你又没有心狠到敢去偷抢……”
	“我们可以乞讨，”他说。
	这倒是个主意。有个看起来很有钱的农民骑着一匹结实的小黑马，下山朝城堡走来。阿莲娜跳起来，朝大路跑去。那农民走近了，她说：“先生，你给我一个便士行吗？”
	“让开，”那人吼着，踢了一下马，一路小跑，往远处去了。
	她走回树桩跟前。“乞丐通常都是要吃的，要穿的，”她垂头丧气地说，“我从来没听过有谁给他们钱的。”
	“那，人们是怎么弄钱的呢？”理查说。这个问题以前他显然从来没想过。
	阿莲娜说：“国王从赋税里弄钱，老爷们收租，教士们有什一税，店主有东西可卖，工匠们赚工钱，农民不需要钱，因为他们有地。”
	“学徒也挣工钱。”
	“还有壮工。我们可以干活儿。”
	“给谁？”
	“温切斯特到处都是小作坊，制革和织布的，”阿莲娜说。她又感到乐观起来了，“城里可是找活儿干的好地方。”她一跃而起，“走，我们马上开始！”
	理查还在犹豫。“我不能像个平民百姓那样干活儿，”他说，“我是伯爵的嗣子。”
	“现在已经不是啦，”阿莲娜严肃地说，“你刚才听到那典狱长说的话了，你最好清醒点，如今你和别人没什么两样了。”
	他绷着脸，没有说话。
	“好吧，我走了，”她说，“要是你愿意，就待在这儿。”她离开他，朝西门走去。她了解他那种不高兴的情绪一会儿就过去了。
	一点不错，她还没进城，他已经赶上来了。“别赌气嘛，阿莉，”他说，“我干活儿，我很有力气的，实际上——我要当一个蛮好的壮工。”
	她向他笑笑。“我相信你会的。”这不是真话，但没必要给他泄气。
	他们沿着街走去。阿莲娜想起来，温切斯特的布局安排井井有条。南半部，也就是他们走路时的右边，分成了三部分；首先是城堡，然后是有钱人家的住宅，接下去是东南角的大教堂院落和主教的宫殿。北半部，在他们的左边，也分成三部分；犹太人住宅区，中间的店铺区和东北角的作坊区。
	阿莲娜带路沿着街朝城市东头走去，然后向左一拐，走进了一条沿小溪的街道。街道的一边是普通住宅，多数都是木头房子，少数是木石参半的。街道的另一边是杂乱无章的临时房屋，许多不过是几根立柱支着一个顶，大多看起来摇摇欲坠。有几处地方搭了桥，或架了几块厚木板，越过小溪，通进房子里边，而有些房子实际是跨桥修的。在每座房里、院里，男男女女都在干着需要大量水的活儿，洗木头、鞣皮革、浆洗或漂染布料、酿淡啤酒，还有些工作是阿莲娜看不明白的。各种不熟悉的气味，酸的和辣的，硫磺味和烟熏味，木头味和腐烂味，直冲鼻孔。所有的人都手脚不停地忙着。当然啦，农民也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且干得很辛苦，但他们干活儿不紧不慢，总有时间停下来喘口气，察看点新鲜事或者和过路人搭话聊天。作坊里的人从来不抬头，他们的活儿像是要他们聚精会神，全力以赴。他们手脚利落，不管是扛包、倒大桶的水还是敲打皮革或布匹。他们在东倒西歪的工棚里的昏暗光线下，做着神秘奇妙的事情，使阿莲娜联想起描绘地狱的图画里魔鬼们在搅拌大锅里的东西。
	她在一处作坊的外边停下了，里边的人干的活儿她知道：漂布。一个很有力气的女人从小溪里打回水来，倒进一个镶了铅边的大石槽里，还不时从一个口袋里掐出一定量的漂土，加到槽里。大石槽的里面，是完全泡在水里的毛呢，两个男人正用大木棒——阿莲娜想起来，那叫漂工棒——敲打石槽中的毛呢。经过这道工序，毛呢就会收缩，变厚，更能防水，漂土还可从羊毛里滤出油脂。棚子的尽里头，堆放着成捆尚未漂过的毛呢，都是新纺的，松松的，还堆放着成袋的漂土。
	阿莲娜跨过小溪，走近在石槽边干活儿的人。他们看了她一眼，就又继续干活儿了。她注意到，他们周围的地上全都是水，他们都光着脚站在水里。她意识到他们没打算停下手中的活儿问她想干什么，就大声说：“你们的师傅在这儿吗？”
	那女人把头向工棚最里头一歪算是答复。
	阿莲娜招呼理查跟上她，就穿过一道门进了一个院子，那儿的木架子上搭着很多毛呢，正在晾晒。她看到一个男人正弯着腰，整理一个木架上的毛呢。“我找这儿的师傅，”她说。
	他直起腰来看着她。他长得很丑，一只眼，还有点驼背，似乎他成年累月地躬腰翻弄晾晒着的毛呢，已经再也站不直了。“什么事？”他说。
	“你是漂工师傅吗？”
	“我干这行已经快四十年了，从小干到老，我想我得是师傅了，”他说，“你想干吗？”
	阿莲娜意识到，她打交道的这个人，属于那种总要证明自己有多能干的类型，于是她低声下气地说：“我弟弟和我想打工，你愿意雇我们吗？”
	他上下打量着她，半天没说话。“耶稣基督和所有的圣徒，我该拿你们怎么办呢？”
	“我们干什么都成，”阿莲娜坚定地说，“我们需要些钱。”
	“你们在我这儿不够格，”那人轻蔑地说，跟着就转身继续忙他的了。
	阿莲娜不想就此罢休。“怎么不够格？”她生气地说，“我们不是来偷东西的，我们想自己挣。”
	他又朝她转过身来。
	“行吗？”她说，尽管她不喜欢乞求。
	他不耐烦地打量着她，如同看着一条狗，考虑着要不要费点劲踢它一脚。她看得出来，他禁不住要让她明白，她有多蠢，而相形之下，他又有多机灵。“好吧，”他叹着气说，“我来给你讲讲。跟我来。”
	他带着他们到了大石槽跟前，那两个男人和那个女人在从水里往外扯毛呢，边拉边卷。那师傅对那女人说：“来，莉姬。给我们看看你的手。”
	那女人顺从地走过来，伸出一双手。那两只手又粗又红，上边有好些破裂的伤口。
	“摸一摸，”那师傅对阿莲娜说。
	阿莲娜触摸了一下那双手，冰冷、粗糙，而最震动人心的是有多硬。她握着那女人的手又看了看自己的手，一下子显得多么柔软、洁白和小巧啊！
	那师傅说：“她从小时候起，这双手就泡在水里，她已经习惯了。你就不一样了，你连这个上午都坚持不下来的。”
	阿莲娜想跟他争几句，说她会习惯的，但连她自己都不敢说当真能行，还没等她说话，理查倒开了口。“我怎么样？”他说，“我个子比那两个男人还高——我可以干这个活。”
	理查确实比那两个搅着漂工棒的男人更高更壮。阿莲娜想起来，他还能驾驭一匹战马，让他敲打毛呢应该是没问题的。
	那两个男人卷完了湿毛呢，其中一个把毛呢卷扛到肩上，准备送到后院去晾晒。那师傅拦住了他。“哈里，让这位少爷掂掂这毛呢的分量。”
	那个叫哈里的男人从肩上举起毛呢卷，放到理查的肩上。理查在那重压下，身体歪向一边，他拼命直起腰板，脸都白了，然后就给压得跪了下去，毛呢卷的两头落到了地上。“我扛不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那两个男人哈哈大笑，那师傅面露得意，叫哈里的那个人用熟练的动作，把毛呢卷提起来往肩上一甩，扛起来就走了。那师傅说：“这是一种不同的力气，是逼出来的。”
	阿莲娜生气了，她不过是想经过诚实的途径挣一便士，他们却嘲笑她，她知道，那师傅把她当傻瓜，对此十分开心，只要随他这样下去，他会继续捉弄她，绝不会雇用她或理查。“感谢你的好意，”她不留情面地嘲讽说，转身就走了。
	理查心烦意乱了。“要不是这么湿，也不会重成那样！”他说，“我估计不足。”
	阿莲娜明白她得高高兴兴，好振作振作理查的精神。“这儿还有的是别的活儿呢，”她一边沿着泥泞的街道大步走着，一边说。
	“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阿莲娜没有立即回答。他们走到北城墙，便向左转，朝西走。这一带住的都是最穷的人家，房子都是靠城墙盖的，差不多都是一面坡顶的棚子；因为没有后院，街上很脏。阿莲娜终于开口说：“还记得吧？有时候一些姑娘到咱城堡来，她们家里已经没地方让她们住，但她们又还没出嫁，父亲总是接待她们。她们在厨房、洗衣房或马厩干活儿，父亲在节日赏给他们一便士。”
	“你认为我们能住在温切斯特城堡里吗？”理查怀疑地说。
	“不。国王外出时，他们不会接待的——他们一定已经人浮于事了。但这城里还有许多有钱人，有些家应该需要仆人。”
	“那不是男人干的活儿。”
	阿莲娜想说，你干吗不自己想点办法，而专门对我出的主意找岔子呢？但她咽下去这话没讲，而是说：“我们只要有一个人干一阵子活儿，挣到一便士，然后我们就可以见到父亲，问问他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好啊，”理查对只要一个人干活儿的主意很高兴，尤其是如果那个人是阿莲娜的话。
	他们又向左转，进入了城里的犹太区。阿莲娜在一家大宅子的门外站住了。“他们这儿应该要用人的，”她说。
	理查吃惊了。“你可不能给犹太人干活儿啊。”
	“为什么不能？要知道，你可不能像捉别人身上的虱子那样捉住人家的宗教不放。”
	理查耸耸肩，跟她走了进去。
	这是一座石头盖的房子，像大多数城里的住家一样，门面很窄，但里边很深。他俩走进了门厅，其宽度和整座宅子的宽度是一样的，里面有个地炉和几条板凳。厨房里飘出的香味使阿莲娜涌出了口水，尽管那气味和一般的做饭气味不同，带点外国味。一位少女从里面出来，向他们打招呼。她肤色黝黑，眼睛是棕色的，说话彬彬有礼。“你想见金饰商吗？”
	原来主人是个金饰商。“是的，请通报一声，”阿莲娜说。那个少女进去了，阿莲娜仍四下打量着。一个金饰商当然需要一座石头房子来保存他的金子，这房间和后房之间的门是用厚实沉重的橡木板做的，中间还钉着铁条，窗户小而窄，没人能爬过去，连小孩子都不成。阿莲娜想，一个人的财富如果全是金银，该多么伤脑筋，要是让人一下子偷个精光，可就一无所有了。接着，她又想起，父亲曾经拥有普通得多的财产——土地和贵族头衔——然而同样在一天之内丧失了一切。
	那个金饰商出来了。他矮小黝黑，皱着眉头端详着他们，像是在检验一件小首饰，为其估价。过了一会儿，他似乎研究透了，说：“你们有什么要卖的吗？”
	“你判断得不错，金饰商，”阿莲娜说，“你已经猜到我们出身高贵，现在却一贫如洗了。我们没什么东西可卖。”
	那男人面带难色。“如果你们想借一笔款子，我怕……”
	“我们没指望有人借钱给我们，”阿莲娜打断他的话，“既然我们没东西可卖，我们也没东西可以抵押。”
	那人看来放了心。“那我能帮什么忙呢？”
	“你肯雇我当仆人吗？”
	他吃了一惊。“一个基督徒？当然不能！”这想法吓得他当真退了一步。
	阿莲娜失望了，“为什么不可以呢？”她伤心地说。
	“这可千万不行。”
	她觉得受到了冒犯，竟然有人对她的宗教表示厌恶，这念头可够卑鄙的。她想起了她刚才对理查说过的那句俏皮的警句。“你可不能像捉别人身上的虱子那样捉住人家的宗教不放，”她说。
	“镇上的人会反对的。”
	阿莲娜很清楚，他在利用公众舆论作遁词，但这话倒也是真的。“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去找一家有钱的基督徒吧，”她说。
	“那倒值得一试，”那金饰商抱怀疑的态度说，“我来直爽地告诉你吧。一个聪明人是不会雇你做仆人的，你习惯于发号施令，你会觉得俯首听命难过得很。”阿莲娜刚要开口争辩，但他伸出一只手制止了她。“噢，我知道你是心甘情愿的，但你长这么大，一直是别人侍候你，直到现在，在你的内心深处，你还认为事情应该安排得顺遂你的心意。出身高贵的人当不好仆人，他们不听话，不肯任劳任怨，他们粗枝大叶，娇里娇气，哪怕比谁干得都少，还是以为很辛苦了——所以他们在别的仆人中惹是生非。”他耸耸肩，“这是我的经验体会。”
	阿莲娜忘记了刚才他不喜欢她的宗教曾经冒犯了她，他是她离开城堡以来第一个好心待她的人，她说：“那我们能做什么呢？”
	“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犹太人会怎么做，他要找点东西卖。我刚来这城里时，我先是从需要现金的人手里买珠宝，然后把银子熔掉，卖给铸币所。”
	“你从哪儿来的钱买珠宝呢？”
	“我从我叔叔那儿借的——还付给他利息呢，顺便说一句。”
	“可是没人肯借钱给我们！”
	他露出若有所思的样子。“要是我没叔父又该怎么办呢？我想我会到树林里去采集坚果，然后到城里来卖给那些既没时间去树林，后院又堆满废物垃圾，没地方种树的家庭主妇。”
	“但这季节不对，”阿莲娜说，“现在什么也不长。”
	那金饰商笑了。“年轻人真没耐心，”他说，“等一等嘛。”
	“好吧。”没必要跟他解释父亲的事，这位金饰商已经尽力帮忙了，“谢谢你的忠告。”
	“再会。”金饰商回到后房，关上了镶铁条的大门。
	阿莲娜和理查走了出来，这位金饰商倒是个好心肠的人，然而他们白白费掉了半天时间东奔西跑，阿莲娜不由得感到沮丧。他们不知何去何从，从犹太区逛了出去，又上了高街，阿莲娜开始感到饿了——已经是午饭时间——而且她知道，她既然饿了，理查就该饿坏了。他们漫无目的地在高街上走着，看到破烂堆上吃得饱饱的老鼠，心里真是羡慕。后来他们来到老王宫。他们像所有的外地人一样，在那里停住了脚步，隔着栏杆，看铸钱。阿莲娜望着那一堆堆的银便士，心想她只需要一便士，却弄不到。
	过了一会儿，她注意到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姑娘站在附近，朝理查莞尔笑着。那姑娘看来很好说话的。阿莲娜迟疑了一会，看她又笑了，就跟她攀谈起来。“你住在这儿吗？”
	“是啊，”那姑娘说。她感兴趣的是理查，而不是阿莲娜。
	阿莲娜脱口说道：“我们的父亲关在监狱里，我们想找条路过日子，挣点钱向典狱长行贿。你知道我们可以干些什么吗？”
	那姑娘把注意力从理查身上移回到阿莲娜。“你们一文不名，想知道怎么挣钱？”
	“是这样的，我们愿意卖力干活儿，干什么都行。你能想到什么事吗？”
	那姑娘用估价的眼光看着阿莲娜很久。“不错，我能，”她终于说话了，“我认识一个可能可以帮你忙的人。”
	阿莲娜心里一震；这是一天来第一个跟她说能的人。“我们什么时候见他？”她迫不及待地说。
	“是她。”
	“什么？”
	“是个女人。而且你可以马上见到她，跟我来吧。”
	阿莲娜和理查交换了一个兴奋的眼色。阿莲娜难以相信他们会时来运转。
	那姑娘转身走开，他俩跟在后面。她带他们走到高街路南的一座大木房跟前，大多数住房都是平房，但这座却有个矮矮的二层。那姑娘走上一架户外楼梯，招呼他俩跟她上去。
	楼上是间卧室。阿莲娜睁大着眼睛打量着四周；这里比她家城堡当初任何一个房间装饰得都要华丽，家具也更讲究，连母亲在世时都不及。墙上挂着壁毯，地上铺着毛皮地毯，床用刺绣的帷幔围着，在一把像是宝座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身穿鲜丽衣袍的中年妇人。她年轻时是个美人，阿莲娜猜测，如今脸上有了皱纹，头发也稀疏了。
	“这是凯特夫人，”那姑娘说，“凯特，这姑娘身无分文，她父亲又坐了牢。”
	凯特微微一笑，阿莲娜也微笑作答，但她的笑是强做出来的，凯特身上有种东西让她不快。凯特说：“把这小伙子带到厨房去，给他一杯啤酒，好让我们谈谈。”
	那姑娘带着理查走了。阿莲娜很高兴他能喝到一杯啤酒——也许他们还会给他点东西吃呢。
	凯特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莲娜。”
	“这名字不多见，不过我喜欢。”她站起身走近阿莲娜，有点太近了。她用手抬起阿莲娜的下颌，“你的脸蛋长得非常漂亮。”她的嘴里喷出酒气，“把你的斗篷脱下来。”
	阿莲娜听到要这么检查，心里莫名其妙，但还是服从了，照她的话做并没有什么伤害，何况，经过今天早上的碰壁，她可不想让人觉得她不合作，从而又抛弃了这第一个像样的机会。她抖掉了斗篷，把它放到板凳上，穿着护林官的妻子给她的那件亚麻布旧衣裙。
	凯特绕着她走了一圈，出于某种原因，她似乎对她印象很不错。“我亲爱的姑娘，你永远都不会缺钱，不会缺任何东西。如果你给我干，咱们俩都会发财的。”
	阿莲娜皱起了眉头，这话听起来太玄了。
	她只想帮人洗衣、做饭或缝补，她想不出来，她怎么会让人致富。“你谈的是什么工作？”她说。
	凯特这时正在她身后，她的两手顺着阿莲娜的两侧滑下去，摸着她的屁股；她贴得很近，阿莲娜能感觉出凯特的乳房抵着她的后背。“你的身材很漂亮，”凯特说，“你的皮肤很逗人爱。你出身高贵，是吧？”
	“我父亲原来是夏陵的伯爵。”
	“巴塞洛缪！咳，咳。我记得他——不是说他曾经是我的顾客。他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你父亲。咳，我明白你为什么一贫如洗了。”
	看来，凯特有顾客。“你卖什么？”阿莲娜问。
	凯特没有直接回答。她又绕到阿莲娜的前面，看着她的面孔。“你是处女吧，亲爱的？”
	阿莲娜羞红了脸。
	“别害臊，”凯特说，“我看出来你不是了。嗯，没关系。处女很值钱，但没法长久，当然啦。”她把双手放到阿莲娜的屁股上，往前倾着，吻了她的额头，“你可真娇媚，不过你自己并不知道。我的天，你是不可抗拒的。”她的双手从阿莲娜的屁股向上滑到她的胸脯，轻柔地握住她的一个乳房，掂量着，稍稍捏挤着，然后她向前倾着身子，吻了阿莲娜的嘴唇。
	阿莲娜恍然大悟，那姑娘在铸币所外为什么对理查微笑，凯特从哪儿赚钱，如果阿莲娜为凯特工作，她得干什么，以及凯特是什么样的女人。她没有早一点明白，真太傻了。有一阵子，她任凭凯特吻她——和威廉&middot;汉姆雷吻她大不相同，她一点都不想推拒——但这不是她为了赚钱非干不可的。她从凯特的拥抱中挣脱出来。“你想让我当妓女，”她说。
	“一个荡妇，我亲爱的。”凯特说，“晚晚地起床，天天穿得漂漂亮亮的，让男人高兴，自己发财。你会成为出众的一个，你身上有一种光彩……你要什么价都行，要什么东西都行。相信我吧，我知道的。”
	阿莲娜不寒而栗了。在她父亲的城堡里，总有一两个妓女——在一个那么多男人没带妻子的地方是必要的——她们被看做是下层的最下层，最低贱的女人，比扫地的都不如。但使阿莲娜厌恶得发抖的并不是那种低下的社会地位，而是想到了威廉&middot;汉姆雷那样的男人，花上一便士，走进来在她身上发泄淫欲。这想法又把那晚的记忆带了回来：她仰卧在地上，劈开双腿，由于恐惧和厌恶而瑟瑟发抖，等着俯身在她上面的他插进她身体。那场面以其新增的恐惧回到她眼前，带走了她的全部镇定和自信。她觉得假如在这房间里再多待一会儿，那一切又会在她身上重新发生，她为一种发狂的急切所控制，要马上奔出去。她朝门口退去。她不敢得罪凯特，害怕别人会生她的气。“我很抱歉，”她喃喃地说，“请原谅我，但我不能干那个，真的……”
	“好好想想！”凯特兴致勃勃地说，“要是你改变了主意就再回来，我还会在这儿的。”
	“谢谢你，”阿莲娜颤抖着说。她终于找到了门，打开门急忙脱身往外跑。她心慌意乱地跑下楼梯，到了街上，站到一楼的正门外。她推开大门，但不敢往里走。“理查！”她叫着，“理查，出来！”没有回音，里面光线很暗，除去几个模糊的女人身影她什么也看不见。“理查，你在哪儿？”她歇斯底里地高叫。
	她意识到过路人在瞪她，更焦虑了。理查突然露面了，一只手拿着一杯啤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根鸡腿。“怎么了？”他说，嘴里塞满了鸡肉。他的腔调说明，他因为受到打搅很恼火。
	她抓住他胳膊，拉着就走，“躲开这儿，”她说，“这是妓院！”
	好几个看热闹的听后哈哈大笑，其中一两个还打着哈哈，嘲笑他们。
	“他们也许会给你点东西吃呢，”理查说。
	“他们想让我当妓女！”她火了。
	“好吧，好吧，”理查说。他喝光啤酒，把杯子放到门里的地上，把吃剩的鸡腿塞进衬衣里。
	“走吧，”阿莲娜不耐烦地说，尽管需要照顾弟弟的念头再次产生了使她平静下来的力量。他似乎并没有因为有人想让他姐姐当妓女而生气，但他确实因为不得不离开可以要到鸡肉和啤酒的地方而懊恼。
	大多数旁观的人看到这场热闹已经结束就都各走各的路了，但还有一个人留了下来，她就是他俩在牢房看到的那个衣着讲究的女人。她给了典狱长一便士，他管她叫麦格。她看着阿莲娜，脸上的表情兼有好奇和同情。阿莲娜已经被人看得心生厌恶了，便气恼地转过脸去，这时那女人对她开口了。“你们遇到为难事了，是吧？”她说。
	麦格话音里好心的腔调使阿莲娜转了回来。“是的，”她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们是遇到为难事了。”
	“我在监狱里看到过你们。我丈夫在牢里——我每天都去探视他。你们为什么到那儿去？”
	“我们的父亲在那儿。”
	“可是你们没进去。”
	“我们没钱给典狱长。”
	麦格从阿莲娜的肩上望过去，看着妓院的大门。“你想在这儿干的是——想挣钱吗？”
	“是的，但我原先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后来……”
	“可怜的孩子，”麦格说，“我的安妮要是还活着，该有你这么大了……你何不明天一早和我一起去监狱呢，咱们说好，看看能不能说服奥多像个基督徒的样子，做件好事，可怜两个没钱的孩子。”
	“噢，那可太好了，”阿莲娜说。她受到了感动，虽说不一定准成功，但毕竟有人肯帮忙，她为此而热泪盈眶了。
	麦格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你吃过午饭了吗？”
	“没有。理查吃了点，在……那个地方。”
	“你还是到我家来吧，我给你些面包和肉。”她注意到了阿莲娜小心的神色，又补了一句，“你用不着为一顿饭做什么。”
	阿莲娜相信了她。“感谢你，”她说，“你真好。没多少人对我们发善心，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用不着，”她说，“跟我来吧。”
	麦格的丈夫是个羊毛商。在城南的住宅里，赶集日子在市场的摊位上，以及一年一度的圣吉尔斯山上的集市上，他收购农民从城外四乡带来的羊毛。他把二百四十只羊的羊毛，打成一个大包，再把这些大包存在住宅的后房里。每年都有一次，佛兰芒织匠派他们的代理人来收购柔韧的英格兰羊毛，这时麦格的丈夫就把羊毛统统卖给他们，并安排船只把成包的羊毛经多佛和布洛涅，运到布鲁日和根特，羊毛在那里加工成第一流的呢绒，销往全世界，其价格之昂贵，是养羊的农民所无法企及的。麦格和阿莲娜及理查进餐的时候，对他俩讲了这番话，她面带温暖的微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人们都不该彼此不怀好意。
	她丈夫被指控在做买卖时克扣分量，这种罪名在城里看得很严重，因为城市的繁荣是以公平交易的名声为基础的。从麦格的说法来判断，阿莲娜猜想他很可能是有罪的。不过，他不在家对生意影响不大，麦格已经取代了他。冬天反正没什么事可做，她到佛兰芒人那去了一趟，通知她的代理人放心，生意还照常进行，还修理了仓房，同时稍加扩建。剪羊毛开始后，她就按照他的办法收购羊毛，她懂得怎么判断羊毛质量和怎么定价。她已经被接受为该城商人公会的会员，尽管她丈夫的名声有污点，但商人有患难共济的传统，何况他也并没有被证实有罪。
	理查和阿莲娜吃了她的饭，喝了她的酒又坐在火边和她聊天，直到外边天开始黑了；然后他们回到修道院睡觉。阿莲娜又做起噩梦，这次梦到了她父亲。梦中他坐在狱中的宝座上，还像以往一样高大、苍白和威风凛凛，她去见他时，得鞠躬敬礼，如同他是国王，后来他指责她，说她把他撇在监狱这儿不管，自己住到妓院里。她被这种不公道的指责气坏了，她生气地说，是他撇下了她。她正要补充说，他不管她，任凭威廉&middot;汉姆雷摆布她，但她不愿告诉她父亲，威廉在她身上犯下了什么暴行，后来她看到威廉也在屋里，坐在一张床上，从一个碗里拣樱桃吃，他冲着她吐樱桃皮，樱桃皮落到她面颊上，刺痛了她。她父亲微笑着。后来威廉开始朝她扔软樱桃，那些樱桃溅到她脸上和衣裙上，她哭了起来，因为衣裙虽旧却是她仅有的一件，如今上面染满了樱桃汁，简直像血渍。
	她在梦中伤心得无法忍受，醒来发现不是真的，感到极大的解脱，尽管现实——她无家可归，身无分文——比起让软樱桃扔到身上要倒霉得多。
	从客房的墙缝里透进了曙光，她四周的人都已醒来，在四下活动了。修士们很快就进来了，打开门窗，叫大家去吃早餐。
	阿莲娜和理查匆匆吃罢，就到麦格家中去。她已经准备好出发了。她炖好了一罐热呼呼的加香料的牛肉，给她丈夫做午饭，阿莲娜告诉理查替麦格提着那沉重的饭罐，心想要是有些东西带给父亲就好了。她原先没想到这点，不过即使想到了，也什么东西都买不了。一想到他们不能为父亲做什么，真让人内疚。
	他们沿高街上坡走去，从后门进了城堡，然后绕过主楼，下山来到监狱。阿莲娜回想起，昨天问到父亲身体好不好时，奥多告诉她的话。“他不行了，”那典狱长说，“他要死了。”她当时觉得，他在夸大其词，没安好心，但此时她担心起来了。她对麦格说：“我父亲有什么毛病吗？”
	“我不知道，亲爱的，”麦格说，“我从来没见过他。”
	“典狱长说他要死了。”
	“那人极其下贱。他这么说，可能只是为了让你难过。反正，你过一会儿就知道了。”
	尽管麦格好心好意地安慰她，但阿莲娜一直不舒服，她穿过门，进入漆黑阴暗、怪味刺鼻的监狱时，内心充满了恐惧。
	奥多正在前厅中间的火上烤着手。他向麦格点点头，向阿莲娜看了看。“你弄到钱了吗？”
	“我来替他们付款，”麦格说，“这是两个便士，一个算我的，一个算他们的。”
	奥多那张愚昧的脸上露出狡猾的表情，说：“他们要交两便士——一人一便士。”
	“别当这种狗，”麦格说，“你让他俩都进去，不然的话，我要通过商人公会找你的麻烦，你会丢掉你的工作。”
	“好啦，好啦，用不着吓唬我，”他不痛快地说。他指着右边石墙上的一个拱门，说：“巴塞洛缪在那边。”
	麦格说：“你们需要一支蜡烛。”她从斗篷兜里掏出两支蜡烛，在火上点着，然后把一支递给阿莲娜。她看起来很难过。“我希望一切都好，”她说，还亲了亲阿莲娜。随后她快步走进了对面的拱门。
	“谢谢你给我们付了钱，”阿莲娜对着她的背影叫着，但麦格已经消失在黑暗中。
	阿莲娜向奥多指点的方向忧心地看过去。她高举着蜡烛，穿过拱门，发现里面是个小小的四方廊道。烛光照出了三座沉重的门，都从外面闩住。奥多叫道：“正对着你的。”
	阿莲娜说：“抬起门闩，理查。”
	理查把沉重的木闩从闩座里抬出来，靠在墙边。阿莲娜推开门，迅速地默祷了一句。
	牢房里除了她手中的烛光外一片漆黑。她在门口迟疑了一下，看着移动中的黑影。这地方有股厕所的气味，一个声音说：“谁？”
	阿莲娜说：“爸爸？”他看出了一个身影坐在铺着草的地面上。
	“阿莲娜？”声音中有怀疑的腔调，“是阿莲娜吗？”声音像是父亲的，但苍老了许多。
	阿莲娜举着蜡烛，往前走。他抬头看着她，烛光照亮了他的脸，她紧张得直喘气。
	他简直难以辨认了。
	他本来就瘦，而如今已像个骷髅，浑身脏污，衣服破烂。“阿莲娜！”他说，“是你！”他的脸抽动着笑了，像是龇着牙笑的头骨。
	阿莲娜哭了出来，她事先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居然变成这副模样，这是最可怕、最震惊的意外了。她当下就明白他是要死了，奥多那坏蛋说的是实情。但他还活着，还在受罪，见到她有一种痛苦的喜悦。她原先想好要保持镇静，但现在已完全控制不住自己，跪倒在他面前，把内心深处积郁的巨大悲痛全都哭了出来。
	他向前俯身，用双臂搂着她，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如同在安慰一个摔痛了膝盖或弄坏了玩具的小孩子。“别哭，”他轻柔地说，“你让爸爸这么高兴，是不该哭的。”
	阿莲娜感到手中的蜡烛被取走了。父亲说：“这个高大的小伙子是我的理查吗？”
	“是我，爸爸，”理查呆呆地说。
	阿莲娜搂住父亲，觉得他的骨头直硌人。他日渐消瘦，已经是皮包骨头了。她想对他讲几句疼爱或安慰的话，但她泣不成声。
	“理查，”他说着，“你长大了！有胡子了吗？”
	“刚长出一点儿，爸，长得挺好的。”
	阿莲娜明白，理查几乎要哭了，但他竭力忍着。他要是在父亲面前哭出声来，自己会感到丢人，父亲也会要他抹去眼泪，像个男子汉，那一下可能就更控制不住了。她惦记着理查，自己就不哭了。她咬着牙打起精神，又拥抱了一下父亲瘦骨嶙峋的身体，然后抽身出来，抹了把眼泪，在袖子上擤了擤鼻子。“你们俩都好吗？”父亲说，他的声调比平时缓慢，而且不时颤抖着，“你们怎么应付过来的？都住在哪儿？他们不肯对我讲你们的情况——这是他们想出的最毒辣的折磨我的手段。可是你们看上去很好——结结实实的！这可太好啦！”
	听他提到折磨两字，阿莲娜不清楚他是否受过刑罚，但她没问他，她害怕听他回答。反之，她用谎话回答了他的问题。“我们挺好的，爸爸。”她知道，实情会让他受不了，会把这片刻的欢愉毁掉，让他在生命的最后几天里充满自责的痛苦。“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马修在照顾我们。”
	“可是你们不能再住在那儿了，”他说，“国王已经封那个蠢胖子珀西&middot;汉姆雷做伯爵了——城堡现在归他所有了。”
	原来他知道了这件事。“这没什么，”她说，“我们已经搬出来了。”
	他触到了她的衣裙，就是护林官妻子给她的旧亚麻布的那件，“这是什么？”他厉声说，“你把你的衣服卖掉了吗？”
	阿莲娜注意到，他依旧很敏锐，要想骗他是不容易的，她决定告诉他部分实情。“我们是匆匆离开城堡的，我们什么衣服也没带出来。”
	“马修现在哪里？他怎么没跟你们来？”
	她一直担心这个问题。她迟疑着。
	其实只是停顿了刹那的时间。但他已经注意到了。“说吧！别想瞒我！”他的话带有往昔的威严，“马修到哪儿去了？”
	“他被汉姆雷一家杀死了，”她说，“但他们没伤害我们。”她屏住气。他会信她的话吗？
	“可怜的马修，”他难过地说，“他从来就不是个上阵打仗的人，我愿他的灵魂升天。”
	他接受了她编造的话，她放心了。她把话题扯开，不敢再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兜圈子。“我们决定到温切斯特来请国王恩准我们一些生活保障，但他……”
	“没用，”父亲马上打断了，没听她解释为什么没见到国王，“他不会对你们开恩的。”
	阿莲娜被他那种驳回的语气伤害了。她已经竭尽全力克服种种障碍，想听他说一声“做得好”而不是“那是白耽搁工夫”。他一向严于批评，疏于赞扬。她想，我应该习惯这一点。她乖乖地说：“爸爸，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他换了个坐的姿势，引起一阵哗啦啦的响声。阿莲娜这才惊异地发现，原来他是锁着的。他说：“我只有一次机会藏起一些钱，其实也不是机会，但我不抓紧不行。我衬衫下的腰带里有五十块拜占庭金币，我把腰带给了一个教士。”
	“五十块！”阿莲娜没想到。一块拜占庭金币就是一块黄金，那不是在英格兰铸造的，而是来自拜占庭帝国。她只有一次见到过一枚。一块拜占庭帝国的金币值二十四个银便士，五十块就值……她一时算不出来了。
	“哪个教士？”理查很实际地问。
	“拉尔夫神父，北门附近圣米契尔教堂的。”
	“他是个好人吗？”阿莲娜问。
	“我希望如此。我真的不清楚。就在汉姆雷一家把我带到温切斯特那天，他们还没把我锁在这儿以前，只有他和我单独在一起，时间也很短，我知道我只有这次机会了。我把腰带给了他，请求他为你们保存着。五十块拜占庭帝国的金币值五磅银便士。”
	五磅银便士。阿莲娜听完这一消息，认识到这笔钱会改变他们的生活。他们不会再一贫如洗，不会再挨饿受冻。他们可以买面包，买靴子替下那双木底鞋，如果需要走长路，还可买两匹便宜的小马。这笔钱不能解决他们所有的问题，但总可以摆脱那种生死攸关的频频威胁。她不至于老是得考虑怎么才能逃出死亡的边缘，可以集中思考一些更重要问题——诸如把父亲弄出这可怕的鬼地方。她说：“我们拿到钱后，下一步该怎么做？我们得让你自由。”
	“我出不去了，”他冷峻地说，“忘掉这个吧。要不是我死在旦夕，他们会绞死我的。”
	阿莲娜喘了口气，他怎么能这么讲呢？
	“你何必吃惊呢？”他说，“国王必须将我除掉，但我现在这样子，他就不会再担心了。”
	理查说：“爸，国王外出时，这地方并没有严加防范。我相信，我带上几个人就可以把你救出去。”
	阿莲娜明知这是办不到的，理查既无能力也无经验来策划一次劫狱，何况他也太小，没法说服别人跟着他干。她担心，父亲会嘲笑这一建议，伤了理查的心，但他只说了句：“连想也别想。你要是冲进来，我就拒绝跟你出去。”
	阿莲娜深知，父亲一旦打定主意，跟他争辩就毫无用处。想到他要在这又脏又臭的牢房里等死，她的心都碎了。然而，在她看来，她可以做很多事来使他在这里稍微舒服些。她说：“好吧，既然你要待在这里，我们可以把这儿清理一下，换些新鲜的草。我们要每天给你送热饭，要弄些蜡烛来，说不定还可以借本《圣经》来让你读。你还可以生火……”
	“行了！”他说，“这类事你们什么也别做。我不愿意我的孩子们浪费他们的生命，在监狱里为一个垂死的老人忙来忙去。”
	阿莲娜又涌出了泪水。“可是我们不能看着你这样不管啊！”
	他不理睬她，平时如果有人发表和他相左的蠢见，他就是这样反应的。“你们亲爱的母亲有个妹妹，你们的伊迪丝姨妈。她住在亨特雷村，就在去格洛斯特的大路上，她丈夫是个骑士。你们要去那儿。”
	阿莲娜想到，他们还可以不时来看望父亲，或许他会答应他的内亲来让他过得舒服些。她竭力回想伊迪丝姨妈和西蒙姨父。从她母亲去世以来，她就没见过他们。她模模糊糊地记得姨妈是个像她妈妈一样的瘦高女人，有点神经质，姨父是个能吃能喝很开心的大汉。“他们会照顾我们吗？”她没把握地说。
	“当然。他们是你们的至亲。”
	阿莲娜不知道，这条理由是不是足以让一个并不富有的骑士之家接待两个饥肠辘辘的大孩子；但父亲说没问题，她是信任他的。“我们要做什么呢？”她说。
	“理查要做姨父的扈从，学会做骑士。你要做伊迪丝姨妈的女侍，直到出嫁。”
	他们谈话的时候，阿莲娜感到，仿佛她负重步行了好几英里，直到把重担放下，才感到腰酸背痛。如今父亲接过了责任，在她看来，过去几天她的负担实在重得难以承担。尽管他病在狱中，仍然有这种权威和能力来把握局面。这安慰了她，使她摆脱了难过，因为已经没有必要再为负起责任的人担心了。
	这时，他变得益发威风凛凛了。“在你们离开我以前，我要你们俩都起个誓。”
	阿莲娜震惊了。他一贯对发誓不以为然，常说，发誓就是用灵魂冒险。除非你打定主意宁死也不违背誓言，千万别发誓。他如今所以身陷囹圄，就是因为一个誓言；别的贵族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拥戴斯蒂芬为王，但爸爸却拒绝了。他宁死也不背誓，他就要在这儿死去了。
	“把剑给我，”他对理查说。
	理查抽出剑，递了过去。
	父亲接过剑，调过来，剑柄朝外。“跪下。”
	理查跪在父亲面前。
	“把手放到剑柄上。”父亲停了一下，似乎在抖擞精神；随后他的语音如同洪钟。“以全能的上帝和耶稣基督以及所有圣徒的名义起誓，你不成为夏陵伯爵和我治下全部采邑的领主，绝不罢休。”
	阿莲娜感到奇怪，还有点畏怯。她原以为父亲会要求一般的承诺，诸如永远诚实和敬畏上帝之类，可是没有，他给了理查一项具体任务，可能要为之奋斗终生。
	理查深深吸了一口气，用颤抖的声音说：“我以全能的上帝和耶稣基督以及所有圣徒的名义起誓，我不成为夏陵伯爵和你治下全部采邑的领主，绝不罢休。”
	爸爸叹息一声，像是完成了一桩艰巨的任务。随后他再次使阿莲娜吃惊。他转过来，把剑柄送到她面前。
	“以全能的上帝和耶稣基督以及所有圣徒的名义起誓，你要照顾你弟弟理查，直到他完成了他的誓言。”
	一种命定的感觉压倒了阿莲娜。那么说，这就是他俩的命运了：理查将为父亲复仇，而她将照顾理查。对她来说，这也是个复仇的使命，因为如果理查成为伯爵，威廉&middot;汉姆雷就失去了继承权。她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还从来没人问过她，她将如何度过她的一生；但那念头来得急，去得快。这就是她的命运，而且是适合、恰当的。她并非不情愿，但她明白这是决定命运的时刻，她感到，身后的重重大门已经关闭，她的生活道路已经无法挽回了。她把手放在剑柄上发誓，声音坚定有力，连她自己也没想到。“我以全能的上帝和耶稣基督以及所有圣徒的名义起誓，我要照顾我弟弟理查，直到他完成了他的誓言。”她在自己胸前画了十字。完成了，她想，我已经起过誓了，我宁死也不违背我的誓言，这念头赋予了她一种气恼的满足。
	“好啦，”父亲说，声音听起来又无力了，“现在你再也不必到这地方来了。”
	阿莲娜无法相信他当真是这个意思。“西蒙姨父能不时带我们来看望你，我们要保证让你暖和，吃得——”
	“不，”他坚决地说，“你们有任务在身。你们不该把精力虚耗在探监上。”
	她又在他的话音里听到了那种不容争辩的语气，但无法不反驳他这冷酷的决定。“那就让我们再来一次，给你带来点让你舒适些的东西！”
	“我不需要舒适的东西。”
	“求你……”
	“别。”
	她放弃了。他要求自己至少不比要求别人少。“好吧，”她说，已然带着哭腔了。
	“现在，你们就走吧，”他说。
	“马上？”
	“对。这是块绝望、腐败和死亡之地。如今我已见到了你们，知道你们很好，你们也答应了要重获我们失去的一切，我就满意了。唯一会毁掉我幸福的事，就是看见你们虚耗光阴来探监。现在走吧。”
	“爸爸，不！”她抗辩，虽然明知无济于事。
	“听着，”他说，他的口气终于软了下来，“我这一辈子都是正直诚实的，现在我要死了。我已经忏悔了我的罪过，我期待着永生。为我的灵魂祈祷吧。走。”
	阿莲娜俯身去吻他的眉毛，任凭她的泪水流到他的面颊上。“再见，亲爱的爸爸，”她低声说着，站起了身。
	理查弯腰去吻他。“再见，父亲，”他颤抖着说。
	“愿上帝保佑你们俩，并协助你们完成你们的誓言，”父亲说。
	理查把蜡烛留给了他。姐弟俩朝门口走去。在门槛处，阿莲娜回过头去，看着摇曳烛光中的父亲。他干枯的脸上是一副平静坚定的表情，这是她非常熟悉的。她望着他，直到泪眼模糊。然后她转过身去，穿过监狱的前厅，踉踉跄跄地走到了屋外。
	三
	理查走在前边。阿莲娜痛不欲生，父亲就像是已经死了，但更糟的是，他还在受苦受难。她听到理查在打听路，但她没有理睬。她不去考虑他们在往哪儿走，后来他在一座旁边带有单坡顶棚屋的木头小教堂门外停住了脚步。阿莲娜四下张望，发现他们来到了一个贫困区，房子东倒西歪，街道肮脏不堪，垃圾堆上恶狗在追逐老鼠，泥地上有赤脚儿童做游戏。“这儿一定是圣米契尔教堂了，”理查说。
	教堂一边的单坡顶棚屋大概是教士的住所，窗户关着，门开着。他俩走了进去。
	单间屋里的中间有一堆火。家具是一张白茬木桌，几条板凳，角落里还有一只啤酒桶，地面上到处是破烂。火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正在从一只大杯子里喝着什么，他又小又瘦，年龄在五十岁上下，长着个红鼻子和一绺绺灰发。他穿着普通的家常衣服，一件肮脏的衬衫和一件褐色的紧身外衣，脚下是一双木底鞋。
	“拉尔夫神父吗？”理查怀疑地说。
	“是又怎么着？”他回答。
	阿莲娜叹了口气，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烦恼，人们为什么还要制造麻烦呢？但她没精力去和发脾气的人打交道了，于是就任凭理查去对付，他说：“这是不是说你就是呢？”
	这个问题有了答复。门外一个声音叫道：“拉尔夫？你在里面吗？”跟着，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进来，给了那教士一块面包和一大碗东西，闻起来像是炖肉。这是第一次肉味没引得阿莲娜嘴里出口水，她麻木得忘了饥饿。那女人可能是拉尔夫的一个教民，因为她穿得和他一样褴褛。他一语不发地接过东西就大吃起来。她好奇地看了看阿莲娜和理查，就出去了。
	理查说：“啊，拉尔夫神父，我是巴塞洛缪的儿子，他是先前的夏陵伯爵。”
	那人停下来不吃了，抬头看着他们俩。他面含敌意，还有阿莲娜看不出来的别的意思——害怕？歉疚？他又去吃他的饭，但喃喃地说：“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阿莲娜感到一阵恐惧。
	“你知道我有什么事的，”理查说，“我的钱。五十块拜占庭金币。”
	“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拉尔夫说。
	阿莲娜怀疑地盯着他，事情本不该如此的。父亲把给他俩的钱留给了这个教士——这事一清二楚！父亲在这种事情上是不会弄错的。
	理查脸变得苍白。他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现在快走开吧。”他又吃了一匙肉羹。
	这人当然是在撒谎；可是他们又能如何呢？理查固执地追问着：“我父亲把钱留给了你——五十块拜占庭金币。他让你把钱给我。钱在哪儿？”
	“你父亲什么也没给我。”
	“他说他给了……”
	“那是他说谎。”
	这种事他们敢说父亲是做不来的。阿莲娜这时第一次开口了：“你才在说谎，我们知道的。”
	拉尔夫耸耸肩。“到当官的那儿去告发嘛。”
	“如果我们去告，你就要有麻烦了。在这座城市里，贼是要被砍掉双手的。”
	教士的脸上掠过一片恐惧的阴影，但立刻就过去了，他的回答带着挑衅：“那将是我和一名被监禁的叛逆的对质——如果你们的父亲能活到作证那一天的话。”
	阿莲娜明白他说得不错。不会有第三个人作证说父亲给了他那笔钱，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这是两人之间的一个秘密，那笔钱不可能被国王或珀西&middot;汉姆雷或其他围着一个倒霉的人吃腐肉的乌鸦所取走。阿莲娜痛苦地意识到，这件事如同那次发生在杳无人迹森林中的事一样，别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抢夺她和理查，因为他们是一个垮台了的贵族的儿女。我干吗要怕这些人？她气恼地自问，他们干吗不怕我呢？
	理查看着她，悄声说：“他说得不错，是吧！”
	“是的，”她怨恨地说，“我们向当官的控告毫无意义。”她想到了那次别人害怕她的情况：在森林里，她捅了一个强盗，另一个就吓跑了。这教士不会比那强盗胆大的，他已年老体衰，大概料想自己绝不会和吃了他亏的人面对面。也许他可以被吓住。
	理查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阿莲娜一时怒火上升，打定了主意。“烧掉他的房子，”她说。她走到房子中间，用她的木底鞋踢了一下火，燃着的柴火飞了出来，火堆周围的破烂立即着了火。
	“咳！”拉尔夫叫起来。他半站起身，面包掉在了地上，肉羹洒在了膝头；但不等他站直，阿莲娜已经抓住了他。她觉得完全失去了控制，行动已经不假思索。她向前一推，他就从椅子上摔倒在地。她奇怪怎么这么容易就把他打倒了。她跨到他身上，用膝盖压在他胸口碾着。她气得发疯，把她的脸凑近他的脸，高叫着：“你这撒谎的贼，不敬上帝的异教徒，我这就烧死你！”
	他的眼睛向一旁眨着，样子更害怕了。随着他的视线，阿莲娜看到理查已经抽出了剑，准备往下砍。那教士的脏脸苍白了，他低声说：“你是魔鬼……”
	“你是那个从可怜的孩子们手中偷钱的家伙！”她从眼角瞥见，一根柴火的一头烧着旺火。她拿起那根柴火，把着火的一头凑近他的脸。“现在我就来烧瞎你的眼睛，一只一只地烧。先烧左眼……”
	“别，求你了，”他低声说，“请别伤害我。”
	阿莲娜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垮了。她意识到她周围的破烂全起了火。“那，钱在哪儿？”她的声音突然听起来正常了。
	那教士依旧惊恐万状。“在教堂里。”
	“说具体点行吗？”
	“在圣坛后的石头下面。”
	阿莲娜抬头看着理查。“看着他，我去瞧瞧，”她说，“他要是动一动，就杀掉他。”
	理查说：“阿莉，这房子要烧塌的。”
	阿莲娜到屋角去打开了桶盖，里面还有半桶啤酒。她抓住桶边，翻倒了桶，啤酒淌了满地，弄湿了破烂，熄灭了火。
	阿莲娜走出了房子。她知道，她当真准备弄瞎那教士的眼睛，但她不但没有觉得丢人，而且完全被自己是强有力的感觉所左右。她已经打定主意不当别人的牺牲品，而且已经证实她能说到做到。她大步走到教堂前面，推了一下门。门用一把小锁锁住了，她本可以回到教士那儿去取钥匙，但她从衣袖中取出匕首，将刀刃插进门缝，把锁撬断了。大门洞开，她理直气壮地走了进去。
	这是那种最简陋的教堂，除了圣坛再无别的摆设，除去墙上石灰涂过的木板上的粗糙的绘画以外也没有其他的装饰。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大概是代表圣米契尔的雕像，下面有一支蜡烛摇着微光，阿莲娜意识到，五磅银便士对拉尔夫神父这样穷的人说来，是个极大的诱惑，她的胜利感霎时受到干扰，她随后就把这种同情心逐出心头。
	地面是土的，但在圣坛后面有一块大石板。这地方藏东西很惹眼，不过，当然没人会抢掠外观如此破败的教堂。阿莲娜单膝跪下去掀石板，石板很重，没有推动。她有点着急了。要看住拉尔夫不准动弹，理查是靠不住的。那教士可能会跑掉呼救，那时阿莲娜就得证实钱是她的。她如今已经袭击了教士，私闯了教堂，那种麻烦已经算不上什么了。她感到一阵发冷，因为她忧虑地意识到，她现在已经站到犯法的一边了。
	那阵恐惧的战栗反倒给了她额外的力量。她猛一使劲，把石板推开了一两英寸。石板盖着一个有一英尺左右深的洞。她又把石板推开了一点。洞里有一条宽宽的皮带，她伸手进去，取出了腰带。
	“有了！”她出声自语，“我找到了。”想到她击败了那不诚实的教士，取回了她父亲的钱，她有一种极大的满足。随后，她站起身，同时意识到她的胜利是打了折扣的，那腰带掂在手里，轻得可疑。他解开腰带的一头，倒出了金币。只有十枚了，十枚拜占庭金币值一磅银便士。
	其余的金币哪儿去了？拉尔夫神父花掉了！她又怒不可遏了。父亲的钱是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财产，而一个偷窃的教士竟花掉了五分之四。她甩着腰带，大步走出教堂。在街上，一个行人看到她的眼神吓了一跳，似乎她的表情很古怪。她不予理睬，径直走进教士的住处。
	理查站在躺在地上的教士的身边，剑尖直指那人的喉咙。阿莲娜一进门就喊道：“我父亲其余的钱呢？”
	“没了，”那教士低声说。
	她跪在他头旁，把她的匕首对着他的脸。“跑哪儿去了？”
	“我花了，”他吓得声音嘶哑地承认说。
	阿莲娜恨不得捅了他，或揍他一顿，或者把他扔到河里；但无论怎么也没用处了。他说的是真话。她看了看那掀翻的酒桶；一个酒鬼是能灌下大量的啤酒的。她觉得丧气至极。“要是能卖上一便士，我就把你的耳朵割下来，”她咬牙切齿地对他说。他那样子似乎以为她无论如何也要割掉他的耳朵。
	理查焦急地说：“他已经把钱花了。我们把拿到的带上走吧。”
	阿莲娜不甘心地承认，他是对的。她的气渐渐消了，残留下的只有痛苦辛酸。吓唬这教士已经再无可获了，而他们待得越久，越有可能有人进来，惹出麻烦。她站起身来。“好吧，”她说。她把金币放回腰带里，围在她斗篷里的腰间。她伸出一个指头点着那教士。“说不定哪一天我会回来杀掉你的，”她啐了一口唾沫。
	她走了出去。
	她沿着狭窄的街道走着，理查匆忙赶上来。“你真棒，阿莉！”他激动地说，“你把他吓得半死——你把钱拿回来了！”
	她点点头。“是啊，我办成了，”她酸楚地说。她仍然很紧张，此刻她怒气已消，便觉得既泄气又不痛快。
	“我们买点什么呢？”他急切地说。
	“只买一点路上吃的。”
	“我们不买两匹马吗？”
	“一磅银便士不够的。”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给你买双靴子。”
	她考虑着这个。木底鞋硌得她难受，但光脚走路地面又太冷。然而，靴子太贵，她不想这么快地就把钱花掉。“不，”她决定了，“我要再过几天没靴子的日子，现在我们要存着这些钱。”
	他很失望，但不再对她的权威表示反对。“我们买什么吃的呢？”
	“硬面包，干乳酪和酒。”
	“咱们买点馅饼吧。”
	“太贵了。”
	“噢。”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可真够厉害的，阿莉。”
	阿莲娜叹了口气。“我自己也知道。”她想：我为什么要这么感觉呢？我应该感到自豪。我把我们俩从城堡带到这里，我保护了弟弟，我找到了父亲，我弄回了我们的钱。
	是的，我还把刀捅进了一个胖强盗的肚子，逼弟弟杀死他，我拿烧着的柴火凑近一个教士的脸，准备弄瞎他的眼。
	“是因为父亲吗？”理查同情地说。
	“不，不是，”阿莲娜回答说，“是因为我自己。”
	阿莲娜后悔没有买靴子。
	在去格洛斯特的大路上，她穿着那双木底鞋，直到把脚磨出了血，然后她赤脚走路，直到冻得再也受不住，只好又把木底鞋穿上。她发现只要不低头看脚，就要好些，一看到双脚红肿出血，就疼得更厉害了。
	山区里有很多小块的贫瘠土地，农民种上一两英亩的大麦或燕麦，养上几头骨瘦如柴的牲口。阿莲娜在一个村庄外面停了下来，她以为已经离亨特雷不远了。一座低矮的有抹灰篱笆墙的农舍旁边圈起的院子里，有一个农民正在剪羊毛。他把羊头套进一个类似木制夹具的东西固定住，用一把长刃剪刀剪羊毛。还有两只羊在一旁不安地等着；另一只已经剪过毛的正在地里吃草，天气那么冷，那羊显得特别光秃秃的。
	“这么早就剪羊毛了，”阿莲娜向他搭话说。
	那农民抬头看看她，好心地咧嘴一笑。他是个长着红发和雀斑的小伙子，袖子挽起，露出毛茸茸的臂膊。“是啊，我等着钱用。让羊受点冻，总比我自己挨饿强。”
	“你能赚多少钱？”
	“一只羊的毛卖一便士。但我得到格洛斯特去卖，这样我就在地里少干一天活儿，现在正赶上春天，地里活儿多着哪。”他虽然满腹牢骚，可还是乐呵呵的。
	“这村子叫什么名字？”阿莲娜问他。
	“外人管这儿叫亨特雷，”他说。农民们是从来不叫自己村子名字的——对他们来说，村子就是村子，名字是外人用的。“你是谁？”他带着直率的好奇问，“什么事把你们带到这儿来了？”
	“我是亨特雷的西蒙的外甥女，”阿莲娜说。
	“哦。嗯，你会在那座大房子那儿找到他们，沿着这条大路往前走几步，然后走那条田间小路。”
	“谢谢你。”
	这村子坐落在耕地中间，如同泥塘里的猪。有大约二十座小住房散布在庄园宅子周围，那宅子比起一个富裕农户的住房大不了许多。伊迪丝姨妈和西蒙姨父看来不怎么有钱。一伙男人和两三匹马站在宅子的门外，其中一个显然是老爷，他穿着一件红外衣。阿莲娜更仔细地打量着他，她已经有十二三年没见过西蒙姨父了，但她觉得这就是他了。她记得他是个大个子，现在看起来矮了些，但无疑是因为阿莲娜长大了。他的头发比过去稀了，还有了双下巴，她不记得以前见过。这时她听到他说：“这牲口的肩隆相当高呢，”她辨出了他那粗嘎略带气喘的语音。
	她舒了口气。从现在起他们姐弟俩将有吃有穿，有人照顾和保护了，不再吃硬面包和干乳酪，不再在仓房里睡觉，不必一手按着匕首在大路上奔波。她将有一张软床，一身新衣裙和一顿烤牛排的午饭。
	西蒙姨父注意到了她。起初他不知道她是谁。“瞧，”他对他的人说，“一个俊俏的少女和一个小战士来拜访我们了。”这时他眼中出现了另外的神色，阿莲娜知道，他已经明白了他们俩并不是全然陌生的人了。“我认识你，是吧？”他说。
	阿莲娜说：“是的，西蒙姨父，你认识我的。”
	他跳了起来，似乎被吓着了。“天啊！一个鬼魂的声音！”
	阿莲娜一时没明白，但过了片刻，他就解释了。他走到她跟前，仔细盯视着她，如同要看一匹马的牙口似的看看她的牙，他说：“你母亲也有这样的嗓音，像是从罐里往外倒蜜。你也和她一样漂亮，我的天。”他伸出手来摸她的脸，她连忙后退，让他摸不着。“而你的牛脾气却和你那该死的父亲一样，我看得出来。我猜是他打发你们来的，是吧？”
	阿莲娜生气了，她不愿听人把父亲说成“你那该死的父亲”，但如果她抗辩，他会用来进一步证明，她是个牛脾气，于是她咬住嘴唇，驯顺地回答他：“是的。他说，伊迪丝姨妈会照顾我们的。”
	“哎，他可错了，”西蒙姨父说，“伊迪丝姨妈已经过世。更糟的是，由于你父亲的过失，我的一半采邑已经丢到那个胖无赖珀西&middot;汉姆雷的手里了。这儿的日子不好过。所以，你可转身回温切斯特了，我不打算接纳你。”
	阿莲娜颤抖了。他看来是那么无情。“可是我们是你的至亲！”她说。
	他还讲点情面。脸上有点惭愧，但他的回答却是冷漠的。“你不是我的至亲。你原来是我的前妻的外甥女。就是在伊迪丝活着的时候，也不去见她姐姐，就是因为你母亲嫁给了那头自负的驴子。”
	“我们会干活儿的，”阿莲娜请求着，“我们俩都愿意……”
	“别费气力了。”他说，“我不想要你们。”
	阿莲娜震惊了。他主意已定，显然和他争辩或求他都没意义了。但她已经受过那么多的失望和倒霉，她的伤心早已变成痛苦了。一星期以前，这样的事会让她放声大哭，如今她只觉得想啐他一口。她说：“等理查成了伯爵，我们收回城堡时，我会记住这事的。”
	他哈哈大笑。“我能活到那一天吗？”
	阿莲娜决定不再待在这里继续受辱。“咱们走，”她对理查说，“我们自己照顾自己。”西蒙姨父已经转过身去，看他那匹高肩隆的马了。和他一起的那伙人都有点尴尬。阿莲娜和理查走了。
	走到西蒙听不到他们说话的地方之后，理查哀伤地说：“我们怎么办呢，阿莉？”
	“我们要让这些没心肝的人看看，我们比他们强，”她不服气地说，但她并不觉得勇气十足，只是满腔愤恨，恨西蒙姨父，恨拉尔夫神父，恨典狱长奥多，恨那些强盗，恨那护林官，而最恨的则是威廉&middot;汉姆雷。
	“我们有了点钱，是件好事，”理查说。
	的确。但这点钱不会维持很久。“我们不能花光这笔钱，”他们沿那条田间小路回到大路上时，她说，“要是我们把钱全花在吃的和类似的什么东西上，等这笔钱用完，我们就又身无分文了。我们得用这钱做点什么。”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理查说，“我看，我们该买一匹小马。”
	她瞪了他一眼。他是开玩笑吗？他脸上并没有笑容，他根本就不明白。“我们没有地位，没有头衔，也没有土地，”她耐心地说，“国王不会帮助我们。没人肯雇我们当壮工——我们试过了，在温切斯特，也没人肯收留我们。但是我们必须养活自己，并且让你成为一名骑士。”
	“噢，”他说，“我懂了。”
	她看得出他并没有真懂。“我们得有个职业，能够养活自己，至少能有机会存够钱，给你买一匹好马。”
	“你是说我要给匠人当学徒吗？”
	阿莲娜摇了摇头。“你要成为一名骑士，而不是一个木匠。我们遇见过什么人，没有什么技艺却能够独立谋生吗？”
	“遇见过，”理查出乎意料地说，“温切斯特的麦格。”
	他说得不错。麦格虽然从没做过学徒，但却是个羊毛商。“但麦格在市场上有个摊位。”他们走过了刚才给他们指路的那个红发农民身边。他那四只剪过毛的羊正在地里吃草，他正用草绳把羊毛捆起来。他抬头向他们挥手。就是他这样的人把羊毛运进城去，卖给羊毛商。但商人要有做生意的地方……
	也许他？
	一个主意在阿莲娜的脑海里形成了。
	她突然转身往回走。
	理查说：“你往哪儿去？”
	她太激动，顾不得回答他。她靠在那农民的篱笆墙上。“你刚才说，你能把你的羊毛卖多少钱？”
	“一只羊的毛卖一便士，”他说。
	“但你得花一整天到格洛斯特打个来回。”
	“麻烦就在这儿。”
	“要是我买下你的羊毛呢？就可以省得你跑路了。”
	理查说：“阿莉！我们不需要羊毛！”
	“别多嘴，理查。”她不想这会儿向他解释她的主意——她急于要在这农民身上试一试这主意有用没用。
	那农民说：“那可太好心了。”但他面有疑色，似乎怕上当。
	“不过，我不能给你一便士买一只羊的毛。”
	“啊哈！我就知道这里边还有埋伏呢。”
	“我可以给你两便士，买四只羊的毛。”
	“可是一只羊的毛就值一便士啊！”他争辩说。
	“那是在格洛斯特。这儿是亨特雷。”
	他摇着头说：“我宁可要用四便士，耽搁一天地里的活儿，也不肯收两便士，匀出一天的时间。”
	“要是我出三便士买四只羊的毛呢？”
	“我还少赚一便士。”
	“可省了一天的路程。”
	他看起来很不解。“我以前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就像我是个拉车的，你给我一便士，把你的羊毛拉到市场上去。”他脑筋这么迟钝，真让她着急。“问题是，在地里多一天干活儿的时间对你值不值一便士？”
	“那要看我那天干什么了。”他动着脑筋说。
	理查说：“阿莉，我们要四只羊的毛有什么用？”
	“卖给麦格，”她不耐烦地说，“按一便士一只羊毛的价钱。我们可以赚一便士。”
	“可是我们得走这么远的路到温切斯特，只为了一便士！”
	“不，傻瓜。我们从五十个农民的手中买羊毛，一起运到温切斯特。你明白了吗？我们就可以挣五十便士了！我们可以填饱肚子，还可以省下钱来给你买一匹好马！”
	她又转过去，面对那农民。他那乐呵呵的笑容不见了，正在搔着他那生姜色的头发。阿莲娜把他搅得这么糊涂，心里很不好意思，但她想让他接受她的价码。如果他同意了，她知道她就有可能完成她对父亲发的誓言了。但农民是死心眼。她觉得想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晃得明白些。但她只是把手伸进斗篷兜里，摸索着她的钱袋。他们已经在温切斯特的金饰商那儿把拜占庭金币换成了银便士，这时她掏出三便士，给那个农民看。“瞧，”她说，“要还是不要。”
	银便士使那农民打定了主意。“好，”他说着，接过了钱。
	阿莲娜露出笑容。看来她似乎找到了答案。
	那天夜里，她用一捆羊毛当枕头，那股羊毛味使她联想起麦格的家。
	她早晨醒来时，发现自己没怀孕。
	事情有了转机。
	复活节过去四个星期后，阿莲娜和理查赶着一匹老马拉着的自制车子，上面装着一个大包，里面是二百四十只羊的毛——刚好是一个标准羊毛包，走进了温切斯特。
	这时候，他们发现了纳税的事。
	以前他们进城从来都不引人注目，可是这次他们才明白，城门为什么这么窄，而且常有收税官守在那儿。每车货进入温切斯特要交一便士的税，所幸，他们还剩下几便士，还交得起税，否则他们就只好转身回去了。
	他们给的大多数羊毛的收购价是每只羊的羊毛半个到四分之三便士。他们又花了七十二便士买那匹老马，那辆破车算是搭上的。剩下的钱大多买了吃的。但今天晚上，他们就会有一磅银便士和一匹马、一辆车了。
	阿莲娜的计划是再出去收购一标准捆的羊毛，这样买了卖，卖了买，直到所有的羊都剪完毛。到夏天结束，她想，就有钱买一匹壮马和一辆新车了。
	当她赶着老马，穿过街道，走向麦格家时，心情异常激动。等今天一过，她就可以证明她可以不靠别人帮助照顾自己和弟弟了，这使她感到非常成熟和自立。她在掌握自己的命运了，她没有从国王那里得到什么，不需要亲戚帮助，而且也不必嫁人。
	她盼着能见到麦格，是她鼓励了她。麦格是为数不多的、肯帮助阿莲娜又不掠夺她、强奸她或剥削她的人之一。阿莲娜有许多关于一般性的生意经和羊毛买卖的具体问题要问她。
	那天正逢集市，所以他们很费了番周折，才赶着车，穿过拥挤的城市来到麦格住的那条街，终于到了她家，阿莲娜走进了大厅。一个她从未见过的女人站在那儿。“噢！”阿莲娜说，她停下了。
	“怎么回事？”那女人说。
	“我是麦格的朋友。”
	“她不再住在这儿了，”那女人干脆地说。
	“噢，天哪。”阿莲娜不明白那女人何必这么直截了当，“她搬到哪儿去了？”
	“和她丈夫一起走了，她丈夫灰头土脸地离开了这城市，”那女人说。
	阿莲娜既失望又害怕。她一直指望着麦格会轻易地成批买下她这些羊毛。“这消息太可怕了！”
	“他是个不诚实的商人，我要是你，就不会自吹是她的朋友。现在，走吧。”
	有人竟然说麦格的坏话，这使阿莲娜很气恼。“我不在乎她丈夫可能做过什么，麦格是个好女人，比住在这不洁城市的窃贼和妓女高尚得多，”她说，不等那女人想出回敬她的话，转身就出了大门。
	她的利嘴伶牙只给了她片刻的安慰。“坏消息，”她对理查说，“麦格离开温切斯特了。”
	“现在住在这儿的人是羊毛商吗？”他说。
	“我没问。我忙着斥责她了。”这时她才觉得自己有点傻了。
	“我们怎么办呢，阿莉？”
	“我们得卖掉这些羊毛，”她忧心地说，“我们最好到集市上去。”
	他们调转马头，又走上了高街，然后缓缓地挤过人群，朝高街和大教堂之间的市场走去。阿莲娜牵着马，理查跟在车后，需要时，就帮着推一把车，实际上马太老，大部分时间都要推的。市场上拥挤不堪，人们在摊位中间的狭窄通道中挤来挤去，他们不时要被阿莲娜赶着的这样的车所阻挡。她停下来，站到羊毛捆上寻找羊毛商。她只能看到一个。她下了车，牵着马，朝那方向走去。
	那人生意很好。他用绳子拦出一大片地方，后边还有个棚子。那棚子围着栏杆，木头框架上搭着细枝和苇子编的篱墙，这里显然是因为赶集临时搭起来的。那商人皮肤黝黑，左臂在肘部以下残废了。在断肘处安着一个木梳，每当有人向他卖羊毛，他就把那只断臂伸进羊毛里，用那木梳拉出一点样品，再用右手摸摸，然后凭成色给价。随后，便用木梳和右手一起算出他同意付的便士数。遇到大卖主，他就用一杆秤称重量。
	阿莲娜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来到板凳跟前。一个农民交给那商人用一条皮带扎着的三只羊的很细的一捆毛。“太细了，”那商人说，“每只羊的毛给四分之三便士。”他拿出两便士，又取出一把小斧头，快而熟练地把第三个便士剁成四角。他给了那农民两便士和一角便士。“四分之三便士的三倍是两便士零四分之一便士。”
	那农民解下皮带，把羊毛递了过去。
	接下来，两个小伙子把整整一大捆羊毛放到柜台上。那商人仔细地检查着。“这倒是一整捆，可是成色不好，”他说，“我给你一磅银便士。”
	阿莲娜不懂他怎么有把握那是一整捆，也许是凭经验。她看着他称了一磅银便士。
	一些修士赶着一大车高高垒起的羊毛捆过来了。阿莲娜决定在修士前边把羊毛卖掉。她招呼了一下理查，把他们的羊毛捆拖下车，搬到柜台上。
	那商人检查着羊毛。“中等成色，”他说，“半磅银便士。”
	“什么？”阿莲娜不敢相信地说。
	“一百二十便士，”他说。
	阿莲娜吓坏了。“可是你刚才还付过一捆一磅呢！”
	“那是因为成色不同。”
	“你付一磅是因为成色不好！”
	“半磅，”他固执地重复了一遍。
	修士们来了，挤着摊位，但阿莲娜不想动地方，她的生计在此一举，她更怕的是没钱而不是这商人。“跟我说清楚，”她坚持着，“这羊毛没毛病，对吧？”
	“没有。”
	“那就照给刚才那两人的价付我钱。”
	“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几乎叫起来了。
	“因为没人会给一个女孩子和男人一样的价钱。”
	她真想勒死他，他给的价比她收购的价还低，这太气人了。要是她接受他的价，她付出的全部工作就都白费了，更糟的是，她那养活自己和弟弟的想法会付诸东流，她这短时间的自力更生也就完了。可是凭什么？只因为他不肯付给一个女孩子和付给男人同样的价钱！
	修士中的那个领头的在看着她。她最恨人盯着她看。“少看我！”她粗暴地说，“跟这个不敬上帝的人做你的生意吧。”
	“好吧，”那修士温和地说，招呼他的同伴，他们抱上来一捆羊毛。
	理查说：“就拿上那十先令吧，阿莉。不然的话，我们除去一捆羊毛就什么也没有了。”
	阿莲娜气狠狠地瞪着那商人，他正在检查修士们的羊毛。“中等成色，”他说，她不晓得他会不会宣布有上等成色的羊毛，“一磅和十二便士一整捆。”
	怎么这么不凑巧，麦格会走了呢？阿莲娜痛苦地想着。要是她在，一切就都会顺顺当当的了。
	“你们一共有多少捆？”那商人说。
	一个穿见习修士袍服的年轻修士说：“十捆，”但那个领头的修士说，“不对，是十一捆。”那见习修士似乎要辩解，但他并没有说话。
	“合十一磅半银便士，再加十二便士。”那商人开始称钱。
	“我不会屈服的，”阿莲娜对理查说，“我们把羊毛运到别的地方去卖——夏陵，要不，就去格洛斯特。”
	“那么远！要是我们到了那儿还卖不成呢？”
	他说得对——他们可能走到哪儿都不顺。真正的难处是他们没地位，没后台，没保护。那商人不敢惹修士，要是他胆敢不公，连穷苦农民都可以找他的麻烦，但要欺负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并不担什么风险。
	修士们把他的羊毛捆拖进棚子。每拖进一捆，那商人就递给领头的修士一磅银便士和十二便士。等所有的羊毛捆都搬进了棚子，柜台上还剩下一袋银子。
	“只有十捆羊毛，”那商人说。
	“我跟你说过只有十捆嘛，”那见习修士对那领头的说。
	“这是第十一捆，”那领头的修士说着，把手放到了阿莲娜的羊毛捆上。
	她惊讶地瞪着他。
	那商人也同样吃惊。“我给她定的是半磅的价，”他说。
	“我已经从她手里买下了，”那修士说，“而且我已经卖给你了。”他向其余的修士点点头，他们把阿莲娜的那一捆也拖进了棚子。
	那商人满脸不高兴，但他递过去最后一袋一磅和十二便士银子。那修士把钱给了阿莲娜。
	她目瞪口呆了。一切都倒霉透顶，但此刻这个全然陌生的人却救了她——而她刚刚还对他那么粗暴无礼呢！
	理查说：“谢谢你帮了我们的忙，神父。”
	“感谢上帝吧，”那修士说。
	阿莲娜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不知所措了。她把钱紧紧抓在胸前。她怎么感谢他呢？她盯着她的救世主。他是个矮小、瘦弱、目光集中的人。
	他动作敏捷，神色警觉，像是一只羽毛黯淡但目光明亮的小鸟。事实上，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他剃光的头顶周围的头发是黑的，里面夹杂着一些灰发，但他的面孔还年轻。阿莲娜开始想起，他似曾相识。她在哪儿见过他呢？
	那修士的头脑里也在沿着同样的想法回忆着。“你不记得我了，可是我认识你，”他说，“你们是巴塞洛缪的孩子，他是原先的夏陵伯爵。我知道你们遭到了极大的不幸，但我很高兴能有机会帮你们一下。我随时都准备买下你们的羊毛。”
	阿莲娜恨不得能亲吻他，不仅因为他今天救了她，还因为他保证了她的未来！她终于找到了要说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她说，“上帝知道，我们需要有人保护。”
	“好啊，现在你有了两个保护人了，”他说，“上帝，还有我。”
	阿莲娜深深感动了。“你救了我的命，可是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她说。
	“我叫菲利普，”他说，“是王桥修道院的副院长。”
<hr />
<ol>
	<li>
		[22]Allie，阿莲娜的呢称。</li>
</ol>

第七章
	一
	汤姆带着采石匠到采石场的那一天可真是个伟大的日子。
	他们是在复活节前几天出发的，王桥大教堂烧毁已有十五个月了。菲利普用了这么长时间才算凑齐了足够的现钱雇工匠。
	汤姆在索尔兹伯里找到了一个森林伐木匠和一个采石匠师，罗杰主教那儿的宫殿就要竣工了。那个伐木匠和他的人手现在要工作两个星期，寻找和采伐高大的松树和成熟的橡树。他们先集中力量采伐王桥上游河边的树林。因为在弯曲泥泞的大路上运送建筑材料耗资昂贵，而让木材顺流漂到工地则可以省很多钱。这些木料将被粗略地削去枝叶做成脚手架，仔细地加工做成模具供建筑工和刻石工之用，或者——过于高大的树木的话——存放在一边供将来做梁木。好木料这时已源源不断地运到王桥，汤姆只需在每星期六晚上付伐木工工钱。
	采石工是最近几天到达的。采石匠师黑脸奥托带来了他的两个儿子，都是采石匠；还有四个孙子，是学徒工；以及两个壮工，一个是他的表兄弟，另一个是他的妻弟。这种裙带关系是很普通的，汤姆并不反对，这样一个家族组合通常是一支好的工作队。
	到目前为止，王桥的工地本身，除去汤姆和修道院的木匠外，还没有工匠在干活儿。先存放起一些材料是个好主意。但汤姆很快就会雇人组成这支建筑队伍的骨干——建筑工匠，他们是把石头一块块地砌起来，把墙垒高的人。到那时，这一伟大的工程就要开工了。汤姆走起路来，步履轻快，足下生风，这是他盼望并为之奋斗了十年的工程啊。
	他已决定，第一名建筑工匠就雇他自己的儿子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快十六岁了，已经掌握了一名建筑工匠的基本技能，他会把石头切成方块，砌起一面地道的墙壁。雇工一经正式开始，阿尔弗雷德就可以拿整份工钱了。
	汤姆的另一个儿子乔纳森，已经十五个月，而且长得很快。他长得很结实，成了全修道院人见人爱的宠儿。汤姆起初还有点担心，怕八便士约尼这个半傻修士，带不好婴儿。可是约尼在尽心尽力上不亚于任何母亲，而在尽职尽责上又比多数母亲时间充裕。修士们仍然没有猜疑过汤姆是乔纳森的生父，他们大概永远也不会这么想的。
	七岁的玛莎换门牙，前齿豁着，她很想念杰克。她最让汤姆操心，因为她需要一个母亲。
	不乏妇女愿意嫁给汤姆并照顾他的小女儿。他自己也清楚，他并非没有魅力，而且由于菲利普副院长真心诚意地开始修建大教堂，他的生计看来也有了保障。汤姆已经搬出了客房，他在村里给自己盖了一幢蛮不错的两间屋的住房，还带有烟囱。最后，作为负责整个工程的建筑匠师，他会有令许多小乡绅羡慕的工钱和待遇。但除了艾伦，他绝不肯娶别人为妻。他像是喝惯了上等葡萄酒的男人，如今饮平常的酒，他觉得无异于醋。村里有个寡妇，是个为人厚道的女人，长得很漂亮，笑容可掬，胸脯丰满，有两个很懂规矩的孩子。她给汤姆烤过好几次馅饼，在圣诞节宴会上带着渴求的欲望亲吻他。只要他点头，她会马上嫁给他。但他知道，他和她在一起不会幸福，因为他始终切盼着和艾伦结婚的激动，艾伦任性，爱发小脾气，可是她那洋溢的激情让他迷恋，难以割舍。
	艾伦答应过有一天要回来看望他的，汤姆感到把握十足，她一定会说到做到。尽管她已走了一年多，但他仍执着地抱着希望，等她回来时，他就要求她嫁给他。
	他想，她现在可以接受他了。他不再一贫如洗，能够养活他和她两家人。他感到对阿尔弗雷德和杰克只要严加管教，就可防止他们打架，汤姆想，如果杰克也工作，阿尔弗雷德就不会再对他那么愤愤不满。他打算招杰克做学徒，那孩子已经对建筑显示出兴趣，又绝顶聪明，一年左右，就足以干重活儿了。到那时阿尔弗雷德就没法说杰克闲着没事了。另一个问题是杰克识字，阿尔弗雷德却不会，汤姆打算要艾伦教阿尔弗雷德读书写字，每星期日给他上课。这样，阿尔弗雷德就能感到在每一点上都不比杰克差了。两个小伙子平等了，都受了教育，都干活儿挣钱，用不了多久，连块头都一样了。
	他深知艾伦一心愿意和他共同生活，尽管他们有些小小的不和。她喜欢他的肉体，也喜欢他的头脑。她会高兴回到他身边的。
	至于他能不能让菲利普副院长消气是另一个问题。艾伦毫不留情地污辱了菲利普的宗教，这种触犯对一个副院长来说，实在是无以复加了。汤姆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与此同时，他的全部智力都已用于大教堂工程。奥托和他的采石队要在采石场给自己盖一个简单的住处，夜里睡觉。等他们住进去以后，还要建正式的住房，那些已婚的，要把家属接来同住。
	在建筑行业的所有手艺中，采石的技术最低，但耗力最大。采石匠师有很多动脑筋的工作：他得决定哪块地区可以开采，按什么顺序开采；他得准备梯子和吊装器械；如果开采面是陡峭竖直的，他还要设计脚手架；他得保证铁匠铺源源不断地供应工具。实际上，把石头挖出来相对要简单些。采石工得用一个鹤嘴锄在石头上先砍出一个槽，然后用木锤和凿子把槽加深。等到槽开到一定深度，石头开始松动时，就向槽里钉大木楔子。如果对石头判断正确，就会完全按照计划把石头劈开。
	壮工们把开好的石头，或者用担架抬着或者用绳子拴在一个滚动的大轮子上，运出采石场。在他们的住地，石匠们要用斧子按建筑匠师的特殊要求，把石头大体断成各种形状的石料。当然，精雕细刻要在王桥进行。
	最大的问题在于运输。从采石场到建筑工地有一天的路程，一名车夫拉一趟大概要给四便士的工钱——而他每趟只能拉八九块大石料，再多，车子和马都受不了的。采石工一进入场地，汤姆就要勘察这一地区，看看有没有可以利用的水路，以便缩短行程。
	他们天刚亮就从王桥出发了。他们走过森林时，两边伸出的树枝，在大路的上方织成了拱形的枝篷，汤姆由此联想到他要盖的大教堂的窗间扶壁。新叶正在钻出。汤姆总是听人讲，要用漩涡饰或锯齿饰来装饰扶壁顶部的带枕柱头。这时，他忽然想到，如果用叶形饰，看起来会更醒目。
	他们的时间把握得很好，到中午时已经进入了采石场地区。汤姆听到远远地有金属敲击石头的声音，像是有人在那儿干活儿，使他大惑不解。理论上说，采石场属夏陵的伯爵珀西&middot;汉姆雷所有，但国王已授权王桥修道院采石修建大教堂。汤姆想，也许珀西伯爵打算与修道院同时开采石头，以给他自己谋利。国王大概并没有明令禁止他这么做，不过这将引起许多不便。
	他们再往近处走，那个皮肤黝黑、举止粗鲁的采石匠师奥托，也听到了那声响，他皱起了眉头，但没有说话。其余的人不安地交头接耳。汤姆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加快了步伐，迫不及待地想弄明白出了什么事。
	大路穿过一条林间小道，拐了个大弯，直通到一座山脚下。整座山就是一个采石场，山侧已经有一大片被过去的采石工开掉了。汤姆的第一印象是这里很容易开采；从山上采石总比从坑里采石好办，因为把石头从高处往下搬总比从低处往上抬省力。
	采石场上正有人干活儿，这是没问题的。山脚下有一座棚子，沿着开凿过的山侧搭着一片二十多英尺高的很牢固的脚手架，还有一堆开好待运的石头。汤姆看见至少有十名开采工。不解的是，有两个面目凶狠的武装士兵守在棚外，无聊地朝一个木桶扔着石子。
	“我不喜欢这种样子，”奥托说。
	汤姆同样不喜欢，但他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他如同是那儿的东家，理直气壮地走进采石场，快步朝两名士兵走去。那两人匆忙站直身体，神色惊慌之中略带愧疚，那是值勤多日平安无事的哨兵常有的。汤姆很快地瞥了一眼他们的武器，每人都佩一柄长剑和一把匕首，只穿着厚实的皮马甲，没有盔甲。汤姆本人腰里吊着一把建筑匠用的大锤。他不能卷入这场搏斗。他一语不发地径直朝他俩走去，直到跟前才绕过他们，继续向工棚前进。那俩士兵交换着目光，不知如何是好，假如汤姆个头小点儿，又没有带着那个大锤，他们也许会上前捉住他，但现在为时已晚。
	汤姆走进了工棚，这是一座很宽敞的木头房子，锅里还生着火。四周的墙上挂着干干净净的工具，墙角还有一块大石用来磨光这些铁器。两个采石工站在一个大的木头工作台边，正用斧子削石头边。“你们好，伙计们，”汤姆说，用的是匠人之间打招呼的口吻，“谁是这儿的匠师？”
	“我是采石匠师，”其中一个回答，“我是夏陵的哈洛德。”
	“我是王桥大教堂的建筑匠。我叫汤姆。”
	“你好，建筑匠汤姆。你来这儿干吗？”
	汤姆先没有搭腔，而是打量着哈洛德。他肤色苍白，蒙满灰尘，一双小眼睛绿濛濛的，一说话就眯起来，似乎总在躲避灰尘。他若无其事地靠在工作台上，但并不像外表那样放松。他很紧张警觉，心中也很明白。汤姆想，他很清楚我为什么到这儿来。“我当然是带着我的采石匠师到这儿来干活儿的。”
	那两名士兵尾随汤姆走进了工棚，而奥托和他的手下也跟在后边进来了。这时哈洛德的人也挤进了一两个，想看个究竟。
	哈洛德说：“采石场归伯爵所有，你们要想取石头，得去见他。”
	“不，我不用去的，”汤姆说，“国王把采石场赐给珀西伯爵时，同时恩准王桥修道院有权取石头。我们不需要再得到批准。”
	“可是，我们不能同时干活儿，对吧？”
	“也许我们能呢，”汤姆说，“我不想剥夺你的人受雇的机会。这儿有整整一座山呢——这儿的石料足够建两座大教堂还不止。我们总能找到办法，两家同时从这个采石场开石头。”
	“我不同意那样。”哈洛德说，“我受雇于伯爵。”
	“可是，我是王桥修道院雇的，我的人反正要明天一早开始工作，不管你愿不愿意。”
	这时一个士兵发话了。“你们明天不能干活儿，以后也不行。”
	直到此时，汤姆一直以为，虽然珀西违反了圣旨的精神，擅自开采采石场，如果对他施加压力，他还会遵守协议的条款，允许修道院采石。但这个士兵显然是奉命赶走修道院的采石工的，这样问题就不同了。汤姆心情沮丧地意识到，不经一场争斗，他是采不成石料了。
	刚才说话的那个士兵是个身材短粗、年纪在二十五岁左右的男子，带着一副好斗的表情。他样子愚蠢而固执——这种人最难于理喻。汤姆挑战地看了他一眼，说：“你是什么人？”
	“我是夏陵伯爵的执法官。他吩咐我保卫这个采石场，我要干的就是这差事。”
	“那你打算怎么干这差事呢？”
	“用这把剑。”他用手碰碰挂在腰间的剑柄。
	“等你被带到国王跟前，你认为国王因你破坏了和平，会对你怎么办呢？”
	“我想碰碰运气。”
	“可是这里你们只有两个人，”汤姆用一种讲道理的口气说，“我们有七个人和四个小伙子，而且我们有国王的特许可以在这儿开采，如果我们杀死你，我们不会被绞死的。”
	两名士兵都在玩味着这番话，但汤姆还没来得及加强他的优势，奥托说话了。“等一等，”他对汤姆说。
	“我带我的人来这儿是开石头的，不是为打架的。”
	汤姆的心沉下去了，要是这些采石工不打算坚持，那就无望了。“别这么老实！”他说，“你打算让这么两个不讲理的家伙吓住，你们大家都没活儿干吗？”
	奥托阴沉着脸。“我不想和拿武器的人打斗，”他回答说，“我十年来都稳稳当当地挣着工钱，我并不是非干这活儿不可。何况，我也不清楚这里谁是谁非——在我看来，你们俩都是空口说话。”
	汤姆看了看奥托带来的人，两个采石匠和奥托一样看来很固执，他们当然会跟着他们的工头走，他既是他们的父亲，又是他们的师傅。而且汤姆看得出奥托的想法。确实，假如他处在奥托的位置，可能也会打同样的主意。只要不是处于绝境，他是不会和有武器的人卷进一场斗殴的。
	汤姆虽然觉得奥托的态度有道理，但心中仍不舒服，实际上是更加丧气。他决定再试一下。“其实是不会打斗的，”他说，“他们知道，如果伤害了我们，国王会绞死他们的。咱们干脆升咱们的火，住下来睡上一夜，明天一早就开始干活。”
	“睡上一夜”这句话说坏了。奥托的一个儿子说：“有这些杀人的恶棍在近旁，我们怎么能睡觉呢？”
	其余的人也嘀咕着，表示同意。
	“我们派值班的岗哨吧，”汤姆还不死心。
	奥托坚决地摇着头。“我们今夜就离开。现在就走。”
	汤姆四下瞧了瞧这些人，看出来他只好认输了。他今天一早出发时抱着这么大的希望，他难以相信，他的计划竟被这两个不在话下的恶棍挫败了，真是苦不堪言。他临走前忍不住说了几句刻毒的话。“你们违逆圣旨，这可是危险的勾当，”他对哈洛德说，“你把这话说给夏陵的伯爵，并且转告他，我是王桥的建筑匠师汤姆，要是我一旦用两手掐住他的胖脖子，我会把他掐得透不过气来的。”
	八便士约尼给小乔纳森做了一件小小的修士袍服，宽大的袍袖和兜头帽，一应俱全。小家伙穿着那件袍服煞是逗人，惹得大家开心极了。其实那件袍服并不实用，兜头帽总往前掉，挡住他的视线，他手脚乱蹬，把袍子弄到了膝头。
	那天下午过了一半，乔纳森睡醒午觉（修士们也都睡了午觉），菲利普副院长来了，八便士约尼正带着乔纳森待在见习修士的游戏场所，这里原先是教堂的中殿。每天这段时间，见习修士们可以放松放松，约尼在看他们玩捉人的游戏，而乔纳森则在摆弄由矮桩和线绳连成的网子，那是建筑匠汤姆对新的大教堂的东端在地面上画出来的各种位置标记。
	菲利普在约尼身边站了一会儿，默默地和他做伴，一起看着年轻人在四下里跑着。菲利普非常喜欢约尼，正因为他没心眼，所以心地特别善良。
	乔纳森这时站了起来，靠在汤姆钉的柱子上，那地方将是新的大教堂的北廊。他握着拴在柱子上的线绳，靠了这点不稳定的支撑，往前摇摇晃晃，不慌不忙地迈了两步。“他很快就会走路了，”菲利普对约尼说。
	“他老是试着走呢，神父，可是经常都要摔屁股墩。”
	菲利普弯下腰，朝乔纳森伸出双手。“走到我这儿来，”他说，“来。”
	乔纳森笑着，露出刚长出来、参差不齐的牙齿。他扶着汤姆扯的线绳，又迈了一步。然后，他伸出双手，对着菲利普，似乎这才能借着点力，他突然鼓起勇气，快而有力地迈了三步，跨过了他和菲利普之间的距离。
	菲利普用双手接住他，说：“真棒！”他搂住他，似乎是自己而不是这孩子取得了这一成就，他得意极了。
	约尼也同样兴奋。“他会走了！他会走了！”
	乔纳森挣扎着要下地，菲利普放他站好，看看他还走不走；但他这天的学步已经到此为止了，他立刻跪倒在地，朝约尼爬过去了。
	菲利普回想起，他当初把约尼和婴儿乔纳森带到王桥来时，曾经有过些闲言闲语；但只要人们记住约尼不过是个长着大人身体的孩子，他是很好相处的；而乔纳森则以其逗人喜爱战胜了一切非议。
	在第一年里，乔纳森并非唯一的骚动因素。修士们选了一个好的副院长之后，却感到受了欺骗，因为菲利普推行了一套紧缩修道院日常开支的措施。菲利普感到受了伤害，他觉得自己已经解释得十分清楚了，一切都是为了修建新的大教堂。修道院的各位负责人都反对他取消他们财政独立的计划，尽管他们全都明白，修道院再不改革，只有走向灭亡。当他把钱花在增加修道院的羊群上时，几乎发生了哗变。但修士们从根本上说都是些愿意唯命是从的人；而且，可能在背后鼓动了这次叛乱的沃尔伦主教在这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去罗马朝觐了，因此，修士们最后也只是咕哝咕哝而已。
	菲利普遭到过短暂的孤立，但他有把握，结果终将证明他是对的。他的措施已经非常令人满意地结出硕果。羊毛的价格再次上涨，菲利普已经开始剪羊毛了，因此他才雇得起伐木工和采石工。随着财政状况的改善和大教堂工程的进展，他作为副院长的地位也变得不可动摇了。
	他慈爱地拍了一下八便士约尼的头，然后走进了工地。汤姆和阿尔弗雷德在修道院的雇工和年轻修士的帮助下，已经开挖地基了，然而目前只挖到了五六英尺深。汤姆对菲利普讲过，有些地方的地基要挖到二十五英尺深。要想挖到那个深度，他得需要大批的壮工，还要附加些吊装器械。
	新教堂要比老的大，但在大教堂中还算是小的。菲利普本来想，这座大教堂该是全国最长、最高、最富丽堂皇的，但他遏制了自己的愿望，并且告诫自己，只要有一座教堂就该谢天谢地了。
	他走进汤姆的小屋，看着板凳上的木制品。这位建筑匠大部分冬天都待在这里，用一把铁尺和一套精致的凿子制造他称作模板的东西——建筑匠们在把石料切割成形时要按这些木模做样子。菲利普曾经怀着钦佩的心情，看着汤姆这个大汉子用他那双大手，精确而认真地把木头刻成圆滑的弧线和垂直的方角。这时，菲利普拿起一个模板，检查着，那外形如同一朵雏菊的边，一角圆弧里有花瓣似的好几个圆形图案。哪块地方的石头需要弄成这种形状呢？他发现这种东西难以设想，但他经常被汤姆的想象力所打动。他看着汤姆在镶木框的石膏板上面画出的设计图样，最后他判断出，他拿在手里的是个连拱廊的窗间扶壁，看起来像是一簇柱身。菲利普原以为这实际是一簇柱身，但现在他明白自己看错了；窗间扶壁是坚实的石头柱子，带有柱身似的装饰。
	汤姆曾经说过，大教堂的东端将在五年内建成。五年之后，菲利普将能重新在一座大教堂里做祈祷。他只需筹集资金就成了。今年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凑齐了钱，勉强开了工，因为他的改革收效较慢；但到了明年，等他售出新春的羊毛，他就能雇更多的工匠，认真地开始修建工程了。
	晚祷的钟声响了。菲利普离开小屋，朝地下室的进口走去。他朝修道院的大门瞥了一眼，惊奇地看见建筑匠汤姆正和全体采石工往院里走。他们怎么回来了？汤姆说过他要离开一星期，而采石工将不定期地留在那儿。菲利普赶紧快步迎上前去。
	他走到跟前，发现他们个个面带倦容，垂头丧气，像是发生了什么特别难受的事。“怎么了？”他说，“你们怎么回来了？”
	“坏消息，”建筑匠汤姆说。
	整个晚祷期间，菲利普都满腹怒气，珀西伯爵的作为实在太气人了。这件事的是非是毫无疑问的，国王的旨意一清二楚，宣布旨意时伯爵本人就在场，而且修道院的开采权是记录在案的。菲利普的右脚在地下室的石头地板上急切而愤怒地敲着鼓点。他正在被人掠夺，珀西也完全可能从一座教堂的金库中盗取银币，这是毫无借口可言的，珀西是在公然对抗上帝和国王。但最糟糕的是，除非菲利普能够从采石场无偿地得到石头，否则他就无法修建新的大教堂。他完全是按照最低预算来工作的，如果他不得不按市价购买石料，并且从更远的地方运来，那就根本建不起大教堂了。他就得再等上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就是说，要再过六七年，他才能重新在一座大教堂中做祈祷，想到这里简直难以忍受。
	晚祷之后，他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把这一消息通报给修士们。
	他创立了一种掌握这种会议的诀窍。副院长助理雷米吉乌斯依旧为菲利普那次在选举中击败他而耿耿于怀，时常在商讨修道院事务时表示他的不满。他是个保守、刻板、缺乏想象力的人，他那套管理修道院的主张全部都和菲利普相悖。在选举中支持雷米吉乌斯的兄弟们在会上趋于支持他：中风的司铎安德鲁；巡察皮埃尔，他心胸狭窄的态度似乎与他的工作相吻合；还有懒惰的司库，小个子约翰。与此类似，菲利普最亲密的同事是帮他竞选的那些人：老司务白头卡思伯特；年轻的米利乌斯，他受命担任菲利普新设的控制修道院财政的司财。菲利普总让米利乌斯同雷米吉乌斯辩论。遇到重大事情，菲利普通常总与米利乌斯事先商量妥当，即使没有商量，米利乌斯也完全可靠，他会提出一个与菲利普的想法很接近的观点。然后，菲利普就可以像个不偏不倚的仲裁人似的加以总结，虽说雷米吉乌斯从来没有得逞，但菲利普时常接受他的一些论据，或采取他的部分建议，以保持领导人之间一致的感觉。
	修士们被珀西伯爵的做法激怒了。当斯蒂芬国王赐予修道院自由采石和伐木权的时候，修士们都欢欣鼓舞，但如今他们为珀西竟敢违抗国王的旨意义愤填膺。
	然而，当抗议声渐渐平息下去时，雷米吉乌斯却提出了异议。“记得我一年以前这么说过，”他开始说，“采石场归伯爵所有，但我们有权开采的协议，从一开始就不能令人满意，我们应该坚持拥有全部所有权。”
	尽管这番话里有其合理成分，但菲利普采纳起来并不更容易。全部所有权本是他和里甘夫人达成的协议，但她在最后一刻却耍弄了他。他禁不住想说，这已经是他能达到的最好条款了，他倒愿意看看，在充满狡诈谜团的宫廷上，雷米吉乌斯能不能做得更出色。但他咬住了牙关没有那样讲，因为他毕竟是副院长，事情出了差错时，应该由他负责。
	米利乌斯出来救他的驾了。“指望国王把采石场的全部所有权都赐给我们固然再好不过了，但他没有，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办？”
	“我认为事情很清楚，”雷米吉乌斯立即说，“我们既然无法亲自赶走伯爵的人，我们只有请国王来办。我们应该派一个代表团去见他，吁请他强制执行他的旨意。”
	一片低声赞同的耳语。司铎安德鲁说：“我们应该派遣最机灵、口才最好的代表。”
	菲利普明白，雷米吉乌斯和安德鲁把他们自己视为代表团的领导了。
	雷米吉乌斯说：“在国王听取了发生的事情之后，我看珀西&middot;汉姆雷的夏陵伯爵当不了很久了。”
	菲利普可没有这种把握。
	“国王在哪里？”安德鲁想了想又补充说，“有人知道吗？”
	菲利普最近去过温切斯特，在那儿听到了国王的动向。“他到诺曼底去了，”他说。
	米利乌斯马上接口说：“要追上他可要很长时间呢。”
	“寻求正义总要耐心，”雷米吉乌斯目空一切地拖长声音说。
	“我们要是每天都用来寻求正义的话，就别盖我们新的大教堂了，”米利乌斯回答说。他的腔调表明，他对雷米吉乌斯宁肯推迟修建计划气恼极了。菲利普和他有同感。米利乌斯继续说：“这还不是我们唯一的问题。就算我们找到了国王，我们还得说服他听取我们的要求。这可能又要几个星期。然后，他也许会给珀西申辩的机会——还要再耽搁下去……”
	“珀西会怎么为自己辩解呢？”雷米吉乌斯暴躁地说。
	米利乌斯回答：“我不知道，但我敢说，他总会想出些话来的。”
	“但是到最后国王还得信守诺言。”
	人们听到一个新的声音说：“别那么肯定。”大家都扭过头去看，说话的人是蒂莫西兄弟，修道院中最年老的修士。他是个矮小、谦恭的人，平时很少开口，但一旦讲起话来，是值得听取的。菲利普有时想，蒂莫西真该当副院长。他通常在会上从头到尾像是打瞌睡，但此时他身体前倾，眼睛自信得发亮。“国王是要投机的，”他继续说，“他经常处于威胁之下：来自国内的叛乱和来自邻国的进攻。他需要同盟者。珀西伯爵是个手下有很多骑士的强有力的人物。在我们请愿时，如果国王恰好需要珀西，我们就会遭到拒绝，他根本不会考虑我们有理。国王不是完美无缺的。只有一个真正的法官，那就是上帝。”他又坐回去，背靠着墙，半合着眼，如同对自己发言的反应毫无兴趣。菲利普没敢笑出来；蒂莫西充分而系统地表达了菲利普对向国王请求公道的疑虑。
	雷米吉乌斯不情愿放弃漫长而激动人心的法兰西之旅，以及在宫廷露面的风头；然而他却无法与蒂莫西的逻辑抗争。“那我们还能做什么呢？”他说。
	菲利普也不知道。郡守不大可能干预这件事，珀西太有实力了，一个小小的郡守绝对左右不了他。主教也靠不住。实在让人沮丧。但菲利普不甘心坐视失败，如果他非亲自出马的话，就一定要把采石场夺回来。
	这时他想出一个主意。
	“稍等一等，”他说。
	这事需要修道院中所有身强力壮的兄弟们同心同德……这事如同一次没有武器的军事行动，需要认真策划……他们需要两天的干粮……
	“我不知道这一招有没有效，但值得一试，”他说，“听我说说吧。”
	他把他的计划告诉了大家。
	他们几乎立刻就出发了，三十名修士，十名见习修士，黑脸奥托和他的全班人马，建筑匠汤姆和阿尔弗雷德，两匹马和一辆车。天黑之后，他们点起灯笼照路。半夜，他们停下来休息，吃了一顿厨房仓促预备的野餐：鸡、白面包和红葡萄酒。菲利普一贯主张，干重活儿就要奖以好伙食。等他们继续列队前进时，他们唱起了本该在修道院做的祈祷。
	在夜间最黑的某个时刻，在前面带路的建筑匠汤姆，举起一只手拦住了他们。他对菲利普说：“到采石场只有一英里路了。”
	“好极了，”菲利普说。他轻声对修士们说：“脱下你们的木底鞋和皮便鞋，换上毡靴。”他脱下自己的皮便鞋，换上了一双农民在冬天穿的软毡靴。
	他挑出两名见习修士来。“爱德华和菲勒蒙，带着马匹车辆留在此地。别出声，等到天大亮以后，再来和大家会合。清楚了吗？”
	“是的，神父，”他们齐声答应。
	“好吧，其余的人，”菲利普说，“跟着建筑匠汤姆，现在，请千万别出声。”
	他们继续前进。
	有一点轻微的西风吹了过来，树叶簌簌作响；掩护了五十个人的喘息声和五十双毡靴的沙沙声。菲利普开始感到紧张了。当他要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现时，看来有点奇思异想。他默默地祈祷着成功。
	大路弯向左侧，接着，闪烁的灯光隐约地照出了一座木棚，一堆未完工的石方，一些梯子和脚手架，而背景是一片昏黑的山坡，被采石的白色创面损毁了外形。菲利普突然想到，不知睡在木棚里的人有没有养狗。如果有狗，菲利普就会失去出其不意的功效，整个计划就要打折扣。但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
	全体人员都轻轻地走过了木棚。菲利普屏住呼吸，随时等待着会有狗叫。但实际上没狗。
	他把大家带到脚手架底下站住，为他们如此安静而骄傲，即使在教堂中要人们不出声都很难。也许他们太害怕，不敢出声了。
	建筑匠汤姆和黑脸奥托开始悄悄地把采石工部署在工地周围。他俩把他们分成了两组，一组集合在地面的开采面附近，另一组爬上了脚手架。他们都各就各位之后，菲利普用手势指挥修士们围着工匠们或站或坐。他自己离开大家，站在木棚和开采面中间。
	他们的时间算得很准，菲利普最后站好位置后不久，天就开始亮了。他从斗篷里取出一支蜡烛，从一个灯笼里点燃了蜡烛，然后面对众人，举起了蜡烛。这是事先商妥的一个信号。四十名修士和见习修士都掏出了蜡烛，分别在三只灯笼上点着，那效果非常吸引人。晨曦照亮了由默不做声、鬼影般的人们所占据的采石场，每人手中都举着一个小小的忽闪的亮光。
	菲利普再次面对着木棚，那里还没有动静。他定下心来等候。修士们擅长待着不动也不出声，几小时站着不动是他们每日生活的一个部分。工匠们却不大习惯这样，他们待了一会儿就开始不耐烦了，交错移动着双脚，并且还互相耳语着；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也许是喃喃的低语声，也许是越来越亮的光线，惊动了棚里住的人。菲利普听到有人咳嗽、吐痰，接着是门里面抬起门闩的咔嗒声。他举起一只手，示意绝不要出声。
	木棚的门砰地打开了，菲利普的手还悬在空中。一个人揉着眼睛走了出来。菲利普从汤姆的描述中知道他就是夏陵的哈洛德，那位采石匠师。哈洛德起初没有看到任何不寻常的情况。他靠在门框上，又咳嗽起来，是那种肺中吸进了过多的石头粉尘的人的吭吭唧唧的咳嗽声。菲利普把手放下。在他身后的一处地方，领唱人起了个调，全体修士立刻开始唱起来。采石场立刻飘荡着怪异的和声。
	这一切在哈洛德身上产生了令其失魂落魄的效果，他的头伸着，犹如被一根绳索牵着。他的眼睛大睁着，他的下巴下垂着，望着在他的采石场上似乎由魔法带来的鬼怪般的合唱队，从他张开的嘴中迸出了一声喊叫，他跌跌撞撞地退回棚屋里。
	菲利普的脸上涌起了满意的微笑，这个开场不错。
	然而，这种超自然的恐吓不会延续很久。他没有转身，只是再次举起手，挥了一下。随着他这一信号，采石工们动手干活儿，铁器敲打石头的铿锵声和着合唱的节拍叮叮当当地响起来。
	木棚的门口探出两三个面孔，畏缩地窥视着。那些人很快就弄明白了，他们看到的不过是普普通通活生生的修士和工匠，不是什么幻影或精灵，于是便迈步走出木棚，好看得清楚点。两名武装士兵也出来了，一边扣着佩剑的腰带，一边站着呆望。这时对菲利普是非常关键的，那两名士兵会做什么呢？
	他们俩那副模样——身材高大，满脸胡子，浑身脏污，腰带上佩着剑，挎着刀，身上套着沉重的皮马甲，把菲利普带回了栩栩如生、明如水晶的记忆中：当年他六岁时，有两个士兵冲进了他家门，杀死了他父母。他突然而意外地被悲痛所刺伤，想起了几乎记不起的父母的惨死。他厌恶地瞪视着珀西伯爵的手下，他其实并没有看见他们，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长着歪鼻子的丑男人和一个胡子上沾满血迹的黝黑男人；他满腔气愤与厌恶，怒气冲冲地打定主意，这种没有心肝，不敬上帝的下流胚，非打败他们不可。
	有一阵子，他们什么也没做。伯爵的采石工们渐渐走出了木棚。菲利普数着他们：一共十二名工匠外加两个士兵。
	太阳钻出了地平线。
	王桥的采石匠已经挖出了石头。如果那两个士兵想阻止他们，他们就得对围着工匠构成保护圈的修士们动武。菲利普事先打了赌，两个士兵在对祈祷的修士下手时，会犹豫的。
	到目前为止，他没有估计错，他们确实在犹豫。
	那两个留在后边的见习修士，此时赶着马车到了，恐惧地四下张望。菲利普用手势向他们示意停车的地方。然后他转过身来，与建筑匠汤姆的目光相对，点了下头。
	这时已开下了好几块石料，汤姆指挥一些年轻的修士把石料搬起来，抬到车上。伯爵的人蛮有兴致地看着这一新进展。石头太重，一个人抬不动，只好从脚手架上用绳子放下来，再用担架抬过地面。第一块石头抬进车子后，那两个士兵凑到哈洛德跟前。第二块石头放进了车子。那两个士兵从聚在木棚门口的人群中出来，朝车子走过来。一个见习修士，菲勒蒙，爬上车，坐到石头上，满脸轻蔑的样子。勇敢的小伙子！菲利普想，但他心里还是恐惧的。
	两个士兵走近了车子。四名刚刚抬了那两块石头放到车上的修士，站在车前，构成一条封锁线。菲利普紧张了。士兵站住脚，与修士们面面相觑，他们都把手放在剑柄上。大家都屏住气看着，歌声停止了。
	菲利普想，他们一定不能对手无寸铁的修士拔剑相向。他跟着又想，对这两个惯于在战场上厮杀的又高又壮的汉子来说，把尖利的剑锋插进他们丝毫不必畏惧，甚至无法对他们报复的人，实在再容易不过了。然而，随后他们一定也想到了杀害上帝的仆人会有遭到天谴的危险。即使像他们这样的恶棍大概也懂得，他们会在最后审判日站在那儿候审。他们害怕那永恒的烈火吗？也许；但他们也怕他们的主人，珀西伯爵。菲利普猜测，他们脑子里最先想到的一定是能不能想出什么适当的借口，向伯爵解释为什么不能把王桥的人挡在采石场外。他看着他们手按佩剑，在几名年轻修士面前迟疑不决，想象着他们正在掂量着得罪珀西和对抗上帝的愤怒的危险。
	两个士兵对视了一下，一个人摇了一下头，另一个耸了一下肩。他俩一齐走出了采石场。
	领唱人起了一个新调，修士们齐声唱出胜利的颂歌，采石匠们也发出胜利的呼喊。菲利普满心松快。刚才有一阵子好险啊，他怎能不发出高兴的微笑呢。这个采石场是他的了。
	他吹熄了手中的蜡烛，朝车子走去。他拥抱了那四名面对士兵的修士和两名赶车的见习修士。“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他热情地说，“我相信上帝也会为你们感到骄傲的。”
	修士和工匠都互相握手祝贺，黑脸奥托走到菲利普跟前，说：“干得真棒，菲利普神父。你是个勇敢的人，要是我可以这么说的话。”
	“上帝保佑着我们，”菲利普说。他的视线落到围在木棚门口站着的那一伙伯爵的采石工身上，他们个个垂头丧气。他不想与他们为敌，因为他们闲着没事干的时候，珀西就会利用他们进一步惹麻烦，他们总是一种危险。菲利普决定和他们谈谈。
	他挽着奥托的胳膊，带他到木棚跟前。“上帝的意志今天体现出来了，”他对哈洛德说，“我不希望有任何伤感情的事。”
	“我们失业了，”哈洛德说，“这就是件伤感情的事。”
	菲利普突然想出一种争取哈洛德的人的办法。他脱口说道：“你们只要愿意，今天就可以回到采石场工作。帮我做。我把你们全雇下了。你们甚至用不着搬出你们的木棚。”
	哈洛德对这一转机完全没有想到。他惊呆了，后来才镇静下来，说：“工钱怎么给？”
	“按照统一标准吧，”菲利普干脆地回答，“工匠一天两便士，壮工一天一便士。你自己是四便士，你的徒弟由你付他们钱。”
	哈洛德转身去看着他的同伴。菲利普拉着奥托走开，好让他们自己去商量这个建议。菲利普实际上没钱再雇这十二个人，如果他们愿意干，他只好延迟雇建筑工匠的时间。这就是说，开采石头会比使用这些石头的进度要快。他还得搭盖一个仓库，这对他的资金流动不利。然而，把珀西的采石工添在修道院开工钱的名单上，是一项有利的保护性措施。如果珀西还想开采石料，他首先就得雇一班人手；但今天这件事一传出去，他再雇人就难了。而且假如在将来的某一天，珀西又想出来什么花招封闭采石场的话，菲利普也就有一大批石料贮存了。
	哈洛德看样子在和他的人争论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离开他们，来到菲利普跟前。“如果我们给你干，谁来负责呢？”他说，“是我，还是你们自己的采石匠师？”
	“这位奥托负责，”菲利普毫不迟疑地说。哈洛德当然不能负责，万一他又被珀西争取过去，岂不是麻烦，何况也不可能有两个匠师，那就会导致不和。“你还可以管理你自己的人手，”菲利普对哈洛德说，“但奥托是你的上司。”
	哈洛德看起来很失望，又回到他的人那边继续商议。建筑匠汤姆走来，凑到菲利普和奥托身边。“你的计划成功了，神父，”他咧开嘴开心地笑着，“我们没流一点血，就重新掌握了采石场。你真是了不起。”
	菲利普刚要表示同意，但意识到他不该犯骄傲的罪。“是上帝创造了这个奇迹，”他这样说，既在提醒自己，也在提醒汤姆。
	奥托说：“菲利普神父提议雇用哈洛德和他的人手和我一起干。”
	“是吗！”汤姆面露不悦地说。应该由建筑匠师而不是由副院长来招募工匠。“我原没想到他出得起这份钱。”
	“我是出不起，”菲利普承认，“但我不想让这些人四下闲逛，没事可干，等着珀西又想出新招来夺回采石场。”
	汤姆思忖起来，然后点点头。“万一珀西得逞了，我们存上一批石头也没坏处。”
	菲利普很高兴，汤姆明白了他这么做的意图。
	哈洛德看来和他的人达成了协议。他回到菲利普身边，说：“你愿意把工钱都给我，再由我按我认为合理的办法去分配吗？”
	菲利普有点怀疑，这就意味着，匠师可以得到超出他份额的工钱。但他说：“这事由建筑匠师看着办。”
	“这很平常的，”汤姆说，“要是你的人都愿意，我没问题。”
	“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接受了，”哈洛德说。
	哈洛德和汤姆握了手。菲利普说：“这样一来，大家全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好极了！”
	“还有一个人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哈洛德说。
	“谁呢？”
	“珀西伯爵的妻子里甘，”哈洛德故意做出伤心的样子说，“等她发现这里出的事以后，会弄得满地是血的。”
	二
	今天没去打猎，所以伯爵城堡的年轻人玩起威廉&middot;汉姆雷最爱玩的游戏，拿石头打猫。
	城堡里始终有很多猫，多一只少一只都无所谓。人们关上了主楼大厅的门窗，把家具都推到墙根，这样猫就没法躲了；然后他们在房间中央堆好一堆石头。那只捕鼠猫皮毛是灰的，已经嗅出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就卧在门边，希望能逃出去。
	每个人每投出一块石头，就要在一个陶罐中扔进一便士，最后投中致命一击的人就可赢到陶罐。
	在他们抓阄决定投石顺序时，那只猫警觉起来，在门前不安地来回走着。
	瓦尔特第一个投。这很走运，因为那猫虽然小心，但并不知道这游戏的玩法，也许可以出其不意地击中它。瓦尔特背对着猫，从石堆中拣了一块石头，藏在手中；然后缓缓转过身去，突然一掷。
	他没有投中。石头落在了地上，猫跳起来跑了。别人都嘲笑他。
	第二个投可不走运，因为猫这时还精力充沛，动作灵敏，而再过一阵子，它就会疲乏，就可能被击中。一名年轻的扈从轮到第二个。他看着猫围着屋子跑找出路，就等着它跑得慢下来，然后投出石头。那一投很准，但猫见到石头掷过来，就躲开了。大家惋惜地叹了一声。
	那猫围着屋子跑，这次跑得更快了，有点发狂，跳上靠在墙上的活腿桌子，再跳回到地面上。下一个是个老骑士。他先虚晃了一下，看看猫往哪儿跳，然后在猫跑着的时候，朝它前面一点瞄准，才真的投了出去。别人为他的狡猾鼓掌，但那猫看到石头飞过来，猛地一停，避开了。
	那猫在绝望之中想钻到角落里一个橡木橱柜的背后。下边一个人看到了机会，并且抓住了，他飞快地投出石子，由于猫待在那儿，这下击中了它的尾部。众人一声欢呼。猫放弃了往橱柜后面躲的努力，又围着屋子跑起来。但它已经瘸了，跑得慢多了。
	下边轮到威廉了。
	他觉得，只要他仔细一点，就可以把猫杀死。为了让猫再累一点，他冲着它大喊大叫，逼它逃得更快；然后他假装要扔，取得了同样的效果。假如别人照这样迟缓拖延，大家就会起哄，但威廉是伯爵的儿子，他们只有耐心等待。那猫慢了下来，显然很难受。它抱着希望朝门走去。威廉收回胳膊。没想到那猫靠着门边的墙停了下来。威廉开始扔了。在石头出手之前，门一下打开了，一个穿黑袍的教士站在那里。威廉的石头扔了出去，但那猫却像离弦之箭往外一蹿，同时胜利地嗥叫着。站在门槛处的教士吓得惊呼一声，两手抓住袍裾。年轻人哄堂大笑。那猫钻进了教士的两腿之间，四腿一用力，闯出了大门，那教士惊呆了，像是被老鼠吓坏了的老好人，年轻人哈哈笑个不停。
	威廉认出了那教士。他是沃尔伦主教。
	他笑得更厉害了。被猫吓慌了的老好人似的教士也是他家的一个对手，这让他痛快了。
	主教很快就恢复了镇定。他满脸通红，伸出手指着威廉，咬牙切齿地诅咒着说：“你要在地狱的最底层遭受没完没了的折磨。”
	威廉的笑声一下子变成了恐惧。他小时候，母亲给他讲魔鬼如何在地狱里折磨人，用火烧他们，用锋利的刀子挖出他们的眼睛，割下他们的阴部，害得他老是做噩梦，从那时起，他就最恨听人讲地狱。“闭嘴！”他朝主教尖叫。房间顿时就没了声音。威廉拔出刀子，朝沃尔伦走去，“用不着你到这儿来布道，你这条蛇！”沃尔伦看来一点也不怕，只是冷冷地一笑，似乎对发现了威廉的弱点很感兴趣；这倒让威廉益发气恼。“我愿意为你而受绞刑，所以，帮我——”
	他气恼得当真要捅了主教，但他身后楼梯上的一个声音制止了他。“威廉！够了！”
	是他父亲。
	威廉停下了，过了会儿，他把刀插进鞘里。
	沃尔伦进了大厅。另一个教士跟着他，并随手关上门，他是鲍德温教长。
	父亲说：“我没想到会见到你，主教。”
	“是因为我们上次见面时，你引诱王桥的副院长欺骗了我吗？不错，我料到你会吃惊的。我可不是轻易就原谅人的人。”他用他那冰冷的目光又盯了一会儿威廉，然后才回过来看着做父亲的。“不过，只要不与我的利益相悖，我倒可以不怀旧怨。我们需要谈一谈。”
	父亲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最好到楼上来，你也上来，威廉。”
	沃尔伦主教和鲍德温教长爬上通往伯爵住处的楼梯，威廉跟在后边。他因为猫给放跑了而闷闷不乐。另一方面，他意识到自己也侥幸逃脱了；要是他当真捅了主教，可能会因此受绞刑的。但沃尔伦身上有一些细微的捉摸不透之处，是威廉所憎恨的。
	他们走进了父亲的房间，威廉当初就是在这里强奸了阿莲娜。他每走进这房间，就会忆起当时的情景：她那丰满洁白的胴体，她脸上的恐惧，她那种尖叫的样子，他弟弟被迫在旁边看着时的那种扭曲的表情，以及——威廉的妙招——他让瓦尔特上去玩弄她的办法。要是把她关在这儿就好了，那样他就可以随时去占有她。
	从那时起，他就经常神魂颠倒地想着她。他甚至想一路跟踪她。一名护林官在夏陵被抓，他正要出售威廉的战马，拷打之下，他招认说，他是从一位姑娘那儿偷的马，从他的描述来看，那姑娘就是阿莲娜。威廉还从温切斯特的典狱长那儿打听到，她还在她父亲死前去探过监。而他的朋友凯特——他常光顾的一家妓院的老鸨也告诉他，她曾招阿莲娜住进她的妓院。但线索到此就断了。“别让她再折磨你了，威廉乖乖，”凯特曾同情地说，“你想要大胸脯和长头发的？我们这儿有。今天晚上把贝蒂和米莉一起召去，四个大胸脯全都给你一个人，好不好？”但贝蒂和米莉并不那么单纯，也没那么白，更不致吓得半死，她们没法让他高兴。事实上，从那天晚上在伯爵的房间蹂躏阿莲娜以来，他还没有从哪个女人身上得到过真正的满足。
	他把有关她的念头赶出脑海。沃尔伦主教正在和母亲说话。“我想你已经知道了王桥的副院长把你们的采石场夺走了？”
	他们还不知道。威廉吃了一惊，而母亲则非常气愤。“什么？”她说，“是怎么回事？”
	“显然，你们的士兵赶走了那些采石工，但第二天他们刚一睁眼，就发现修士们在采石场上唱圣歌，他们不敢对上帝的仆人动武。菲利普副院长跟着又雇用了你们的采石工，如今他们在一起合作得很不错。我奇怪，士兵没有回来向你们报告。”
	“他们在哪儿，这俩胆小鬼？”母亲厉声叫着。她脸都憋红了，“我要治治他们——”
	“我明白他们为什么没回来了。”沃尔伦说。
	“别再提士兵了，”父亲说，“他们不过是当兵的，那个狡猾的副院长才是祸首。我从来没想到他会耍这样一个花招。他算计了我们，就是这么回事。”
	“一点不错，”沃尔伦说，“尽管他信仰上帝时十分圣洁，但他像老鼠一样狡猾。”
	威廉想，沃尔伦也像只老鼠，一只长着尖鼻子和光滑的黑毛的黑耗子，正坐在屋角，用爪子捧着一块面包皮，一边吃一边用谨慎的目光打量着周围。他干吗对谁占据着采石场感兴趣呢？他和菲利普副院长一样狡猾，他同样在策划着什么。
	母亲说：“我们不会看着他这样得手的。汉姆雷家不能眼睁睁被人打败。我们得羞辱一下那个副院长。”
	父亲没有那么大把握。“不过是一个采石场嘛，”他说，“何况国王确实——”
	“不光是那个采石场，事关家族的荣誉，”母亲打断他的话，“甭管国王说过什么。”
	威廉同意母亲的话。王桥的菲利普公然蔑视汉姆雷家，就该粉身碎骨，要是人们都不怕你，你也就什么都不是了。但他并没有看到问题的所在。“我们何不带上一队人马到采石场去，把副院长的采石工赶走算了？”
	父亲摇起头。“我们自己开采了采石场，这种不声不响地对抗国王的旨意是一回事；但要是派兵驱逐在那儿执行国王旨意的工匠就又是另一回事了。我会因为这个丢掉伯爵采邑的。”
	威廉不情愿地听明白了他的观点。父亲总是小心从事，不过他通常都能站得住脚。
	沃尔伦主教说：“我有一个建议。”威廉认定，他准是已经成竹在胸。“我相信这座大教堂不会建在王桥。”
	威廉被他的这句话弄糊涂了，看不出其中的关联。父亲也没明白。但母亲的眼睛睁大了，她还停下一会儿没搔她的脸，若有所悟地说：“这倒是个有意思的主意。”
	“早年间，大多数大教堂都在王桥这样的村子里，”沃尔伦侃侃而谈，“六七十年以前，在第一位威廉国王时期，许多大教堂都迁到镇上去了，王桥只是一个孤零零的小村子。那里除了一个日益衰败的修道院之外一无所有，那座修道院穷得连一座大教堂都维持不下去，更不用说再建新的了。”
	母亲说：“那你希望把它建在哪儿呢？”
	“夏陵，”沃尔伦说，“那是个大城镇——人口有一千还要多——那里有市场，还有一年一度的羊毛集市。而且还在大路边上。夏陵要建大教堂言之在理。如果我们俩共同争取——主教和伯爵联合起来——我们就可以成功。”
	父亲说：“不过，如果大教堂建在夏陵，王桥的修士可就没法照管它了。”
	“问题就在这儿，”母亲不耐烦地说，“没了大教堂，王桥就什么也不是了，修道院会黯淡无光，而菲利普也就又无足轻重了，他活该如此。”
	“那么谁来照管新的大教堂呢？”父亲还在坚持。
	“一个新的管理委员会，”沃尔伦说，“由我指定。”
	威廉本来和父亲一样昏头昏脑，但这时他才悟出沃尔伦的想法：随着大教堂迁移到夏陵，沃尔伦要亲自控制它。
	“钱怎么办？”父亲说，“要是王桥修道院不出钱的话，谁来付修建新教堂的款子呢？”
	“我想，我们会看到，修道院的大部分产业会归大教堂所有，”沃尔伦说，“如果大教堂换了地方，产业会随之转移。比如说，斯蒂芬国王把原来夏陵伯爵采邑分开的时候，他把山上农场赐给了王桥修道院，这一点我们最清楚不过了；但他这样做是为了资助新的大教堂。如果我们告诉他，另有别人在建新的大教堂，他就会指望修道院把那些土地转给新的建设人。修士们当然会进行一场争斗，但经过检验他们的凭照，就会把事情定下来。”
	威廉渐渐清楚了。沃尔伦这一招不但要控制大教堂，而且还要掌握修道院的大部分财产。
	父亲也想到了同样的事情。“对你来说，这可是件大好事，主教，那我在里边有什么份儿呢？”
	是母亲回答了他。“你还看不出来吗？”她按捺不住火气地说，“夏陵归你所有。想想有了大教堂，那城镇会变得多么繁华吧，会有好多年都有上百的匠人和壮工在那儿建教堂，他们都得住在那儿，给你交租，在你的市场上买吃的穿的。随后还有委员会管理大教堂；在复活节和圣灵降临节有大的宗教活动时，就会有敬神的人到夏陵而不是到王桥去；还有朝圣的人来朝觐圣坛……他们都得花钱。”她的眼睛由于贪婪而闪亮。威廉有好长时间没见过她如此兴致勃勃了。“如果我们做得好，我们就能把夏陵变成全国最重要的城市之一！”
	威廉想，那就是我的了。父亲一死，我就是伯爵了。
	“好吧，”父亲说，“这会毁了菲利普，会给你带来权力，主教，也会让我发财的。这事怎么才能办成呢？”
	“理论上说，大教堂迁址的决定要由坎特伯雷大主教做出。”
	母亲锐利地盯着他。“为什么是‘理论上说’？”
	“因为目前没有大主教。科尔贝的威廉在圣诞节时死了，而斯蒂芬国王还没有宣布他的继承人。然而，我们知道谁可能得到这一职务：我们的老朋友，温切斯特的亨利。他想要这个职务，教皇已经允许他临时主持；何况他的哥哥就是国王。”
	“他算什么样的朋友呢？”父亲说，“在你想得到这块伯爵采邑的时候，他并没帮你什么忙。”
	沃尔伦耸耸肩。“如果可能，他会帮我们。我们得把事情办得令人信服。”
	母亲说：“他不会想在这会儿树强敌，要是他想当大主教的话。”
	“不错，不过菲利普还算不上强敌，用不着考虑。在选择大主教时不太可能会征求他的意见。”
	“那么，亨利何必不满足我们的要求呢？”威廉问。
	“因为他还不是大主教，目前还不是；而且他也知道人们正盯着他，看他在临时主持期间的表现。他想让人们看到他秉公办事，而不只是帮他朋友的忙。选举之后还有的是时间呢。”
	母亲随着他的话说：“所以嘛，充其量他也就是同情地听取一下我们的情况。我们的情况是什么呢？”
	“菲利普不能建造一座大教堂，而我们能。”
	“我们该怎么说服他呢？”
	“你最近去过王桥吗？”
	“没有。”
	“我在复活节时去过。”沃尔伦微笑着说，“他们还没动工呢。他们只有一块平地，上面钉着几个桩子，连着几根绳子，标出了他们希望建筑的位置。他们已经开始挖地基，但只挖下去几英尺深。那里只有一个建筑匠带着他的徒弟，还有修道院的木匠，偶尔有一两个修士当当壮工。那工地很不起眼，尤其在下雨的时候。我想让亨利主教去看一看。”
	母亲会意地点点头。威廉看得出这计划不错，尽管他想到要和这个下流胚沃尔伦&middot;比戈德合作，心里就有气。
	沃尔伦接着说：“我们事先要向亨利简要介绍一下王桥是个多么小多么不起眼的地方，而那座修道院又是多么穷，然后我们再带他去看工地，他们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挖了几个浅坑。接着再把他带到夏陵，给他一个深刻印象，有了主教和伯爵以及全镇人把最大的精力投入那工程，我们能够多么快地把大教堂建成。”
	“亨利会来吗？”母亲忧心地说。
	“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去请，”沃尔伦回答说，“我会邀他在圣灵降临节以大主教的身份来访。这暗示着我们已经把他当成大主教了，他会高兴地心领我们这样奉承的。”
	父亲说：“我们一定不能让菲利普副院长知道这一秘密。”
	“我看保密是不可能的，”沃尔伦说，“主教不可能事先不宣布就突然访问王桥——那样就看着太古怪了。”
	“不过，如果菲利普事先知道亨利主教要来，他可能会拼命加速工程的进行。”
	“用什么？他一点钱也没有，尤其是他现在又把你的采石工都雇去了。采石工是不会砌墙的。”沃尔伦面带满意的微笑，使劲摇着头，“事实上，除了希望圣灵降临节有阳光普照之外，他一筹莫展。”
	起初，菲利普对温切斯特的主教要来王桥一事很高兴。当然，只好在露天里做祈祷，但这也没什么。他们可以在旧的大教堂原址上举行。万一下雨，修道院的木匠会建一个临时的棚子，遮住圣坛和周围的一片地方，不致让主教挨淋；教众淋湿就算了。这次访问从亨利主教的角度讲，似乎是一次表达诚意的行动，好像他说了他依旧把王桥视为一座大教堂，而没有一座真正的教堂只不过是个暂时的问题。
	然而，他不能不思索亨利的动机何在。一位主教造访一座修道院，通常的原因是他本人和他的随行人员要白吃，白喝和白住；但王桥的膳宿之简朴是出名的——且不要说臭名远扬了，而菲利普的改革只不过把标准从可怕提到勉强温饱的水准。何况，亨利是全国教士中的首富，因此他来王桥绝不是图个吃喝。但他原先给菲利普的印象是，他绝不是个无缘无故就要办一件事的人。
	菲利普越想，越觉得沃尔伦主教在其中插了一手。他原来希望沃尔伦会在信函到达之后的一两天内到王桥来，商讨祈祷的安排和接待亨利的事宜，确保亨利感到满意和对王桥有深刻的印象；但日子一天天过去，沃尔伦并没有露面，菲利普的疑虑加深了。
	然而，即使在他最疑心的时刻，也没想到在他背后有人使坏；直到圣灵降临节前十天，这一阴谋才由坎特伯雷大教堂的修道院副院长在一封信中予以揭露。坎特伯雷大教堂和王桥一样，是由本笃教派的修士们掌管的，修士们总是尽可能互相帮助。坎特伯雷的副院长自然与临时大主教的工作有紧密联系，他听说沃尔伦邀请亨利访问王桥有明确的目的，是要劝说他把主教管区和新的大教堂迁往夏陵。
	菲利普大吃一惊，他的心怦怦直跳，握信的手颤抖着。这是沃尔伦恶毒而狡猾的一招，而菲利普却没有事先发现，丝毫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事。
	他吃惊的是自己毫无先见之明。他知道沃尔伦多么善于耍阴谋诡计，那位主教一年前就在夏陵的采邑问题上欺骗过他。而且他也绝不会忘记，当他智胜了沃尔伦之后，那位主教是多么怒不可遏。沃尔伦当时就说过，我以一切神圣的名义发誓，你永远盖不成你的教堂，当时他那满脸怒气的样子，菲利普至今记忆犹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誓言的威胁淡漠了，菲利普的警觉也放松了。如今这一严峻的提醒说明了沃尔伦一直耿耿于怀。
	“沃尔伦主教说你没钱，十五个月的时间里你没有建成任何东西，”坎特伯雷的副院长写道，“他说亨利主教应该亲眼看一看，如果由王桥修道院来修建，大教堂永无建成之期。他的论点是，现在就该迁址，趁着还没有任何进展之前。”
	沃尔伦实在狡猾，撒下弥天大谎别人却抓不住他，因此他才得以夸大其词。菲利普实际上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展。他清理了废墟、批准了设计，为新的大教堂的东端定了点，开挖了地基，并且已经开始伐树和采石。不过他还没有很多可以让参观的人可以好好看一看的，他为这一切曾克服了重重困难——改善修道院的财政，从国王那里赢得一大块土地的恩赐，在采石场击败了珀西伯爵。这太不公平了！
	他手中拿着来自坎特伯雷的信件，走到窗前，眺望窗外的建筑工地。春雨把那里变成了一片泥浆，两名蒙着兜头帽的年轻修士正从河边抬来木头，建筑匠汤姆用一根绳子和一个滑轮做成一个简易吊装器械，从地基里用桶把土提上来。他儿子阿尔弗雷德在地基的坑里把湿泥装进桶里，汤姆则在上边摇动一个轳辘。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他们会一个劲这样有节奏地干下去，而无需任何改变。除了行家，谁都不会看见这个场面就表示相信，在最后审判日之前，一座大教堂会在这里拔地而起。
	菲利普离开窗前，回到写字台跟前。该采取什么措施呢？有一阵他禁不住想什么都不干了。让亨利主教来看好了，他想，让他自己去做决定吧。如果一定要把大教堂迁到夏陵，就随它去吧。让沃尔伦主教控制大教堂，并用来达成他自己的目的算了；让夏陵镇去繁荣，让邪恶的汉姆雷家族去兴旺算了。也许上帝的意旨就是这样呢。
	当然，他知道那样不行。笃信上帝并不意味着舒舒服服地往后靠着一坐，什么都不做；而是意味着相信只要真挚和努力地去尽职尽责，终会获得成功。菲利普的神圣职责就是尽其所能阻止大教堂落入那些心术不正的小人之手，不允许他们用来为自己争名得利。这就是说，要让亨利主教看到，他的修建计划正在顺利执行，王桥有决心和能力来加以完成。
	这是真的吗？事实是，菲利普越来越能看到，要在这里修一座大教堂极其困难。他几乎已经被迫取消了修建工程，就因为伯爵拒绝他进入采石场。但他知道他终会成功的，因为上帝会帮助他。然而，他个人的信心还不足以说服亨利主教。
	他决定，不管结果如何，他都要尽量使工地给人以深刻印象。他要让全体修士在圣灵降临节前剩下的这十天里好好干一场。或许他们可以把地基挖到应有的深度，以便汤姆和阿尔弗雷德能开始垒基石。或许一部分地基可以垒到与地面相平，以便汤姆可以开始砌墙。这样，工程就会比现在看着像样些，但还不够。菲利普真正需要的是一百名壮工，但他连雇十个人的钱都没有。
	亨利主教来的日子是星期日，当然，工地上是不会有人干活儿的，除非菲利普和教众合作。那样就能有一百个壮工了。他设想着自己站在他们面前，宣布一种新式的圣灵降临节祈祷活动：不唱圣歌，不做祈祷，我们来挖地基和运石头。他们会吃惊的。他们会……
	实际上，他们会做什么呢？
	他们会全心全意地合作。
	他皱起眉头。他想，要么是我异想天开，要么这个主意肯定能奏效。
	他又进一步想这件事。我要在祈祷活动结束时站起来，说今天以苦行赎罪的方式是在大教堂的工地上工作半天。午饭时将提供面包和淡啤酒。
	他们会干的。他们当然会的。
	他感到有必要和别人商量一下这个主意。他想到米利乌斯，但放弃了，米利乌斯的思路和他自己的太相近了。他需要找一个看法稍有不同的人。他决定和司务白头卡思伯特谈一谈。他穿上斗篷，把兜头帽拉到前面挡雨，然后就走了出去。
	他匆忙穿过泥泞的建筑工地，走过汤姆身边时向他随便地挥了下手，一路朝厨房院子走去。这院里的房子中，如今包括一个鸡舍，一座牛棚和一间乳酪房，因为菲利普不愿意把不足的经费用在修士可以自己提供的简单日用品上，诸如鸡蛋和牛油之类。
	他走进了厨房下面的半地下的贮藏室。他吸进了卡思伯特存的香料和作料的干燥、芬芳的空气。卡思伯特正在清点大蒜，他盯着一串串球茎，低声数着数。菲利普微感吃惊地看到，卡思伯特显得老了；他皮下的筋肉似乎枯萎了。
	“三十七，”卡思伯特出声地说，“你愿意来杯酒喝吗？”
	“不啦，谢谢你。”菲利普感到，白天喝酒会让他发懒和性急，难怪圣本笃要规劝修士们适量饮酒。
	“我想听听你的意见，而不想吃你的东西。过来坐下吧。”
	卡思伯特在箱子和木桶间弯来转去，在一个袋子上绊了一下，几乎摔倒，然后才在菲利普面前的一只三脚凳上坐下。菲利普注意到，贮藏室不如过去整齐了。他忽然想到一个情况，就问：“你的视力是不是不大行了，卡思伯特？”
	“视力是不如以前了，不过还可以凑合，”卡思伯特简短地说。
	他的眼睛不好大概已经有好多年了——这甚至可能是他没有学好识字的原因。然而，他显然忌讳这个，所以菲利普就不再多说了，但心中却开始考虑一个接替他的人了。“我收到坎特伯雷副院长的一封非常令人不安的信，”他说，接着就告诉了卡思伯特沃尔伦主教的阴谋。他最后说：“要让工地有一副繁忙的样子，唯一的办法是动员教众来干活。你能想出什么理由反对我这么做吗？”
	卡思伯特甚至不假思索，便立即说：“恰恰相反，这倒是个好主意。”
	“这有点不大正统，是吧？”菲利普说。
	“以前是有先例的。”
	“真的？”菲利普又惊又喜，“在哪儿？”
	“我听说在好些地方都这样做过。”
	菲利普激动了。“有用吗？”
	“有时候行。大概要看天气。”
	“是怎么办到的？是教士在祈祷结束时宣布一下，还是怎么的？”
	“比那要好。主教或副院长给教区各教堂发出通知，宣布赎罪可以通过在工地上干活儿来进行。”
	“这可是个好主意，”菲利普热切地说，“我们可以用这新鲜玩意来吸引人，比平时召集到更多的教众。”
	“也许比平时少呢，”卡思伯特说，“有些人宁可把钱给教士，或是为圣徒点上一支蜡烛，而不愿花一整天踩着烂泥，抬重石头。”
	“我从来没想到那个，”菲利普说，突然泄了气，“也许这压根儿就不是个好主意。”
	“你还有别的主意吗？”
	“再没有了。”
	“那你就得试试这个了，做最好的希望吧，对吗？”
	“对，”菲利普说，“做最好的希望吧。”
	三
	圣灵降临节前夜，菲利普整夜都没有合眼。
	整整一星期，天气一直很晴朗，对他的计划十分理想——好天气会有更多的人自愿参加劳动——但星期六傍晚夜幕降临时，开始下起雨来了。他躺在床上，睁着眼，闷闷不乐地听着屋顶上的雨点声和树木间的风声。他觉得他已经祈祷够了。上帝此时应该对局面有充分了解了。
	上个星期日，修道院中的每一名修士都拜访了至少一个教堂，对那里的教众讲，他们可以逢星期日到大教堂的建筑工地去义务劳动，以此来赎罪。在圣灵降临节，他们可以为过去一年赎罪，之后，一天的义务劳动可以赎杀人罪和渎神罪除外的一星期内的平常罪过。菲利普本人则赶到夏陵，在四个教区教堂全都讲了话。他还派了两名修士到温切斯特去拜访了城里众多小教堂中的许多个。从温切斯特到这里需要两天行程，但圣灵降临节有六天假，人们会长途跋涉来赶大集或参加一次重大祈祷活动。总计有好几千人听到了这个消息，但却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响应。
	其余的时间，他们全都在工地上干活儿。初夏的好天气和漫长的白昼帮了大忙，菲利普所希望的，他们大都完成了。圣坛东端的地基已经打好，可以砌墙了。北墙的部分地基挖到了应有的深度，可以填基石了；汤姆已做好足够的吊装器械，可以让几十人不停歇地开挖剩下的地基大沟，只要有这么多人上阵，绝不会断工。此外，河边堆满了顺流漂来的伐下的木料和采来的石头。这些材料都要抬上坡，运到大教堂工地。这里的工作足够好几百个人干的。
	但是，会有人来吗？
	子夜时分，菲利普起身，在雨中走到地下室去做早祷。他祈祷后回来，雨停了。他没有上床，只是坐着读书。近来，这段从子夜到天明的时间，成了他唯一用来研究和思考的时刻，因为整个白天全都用在修道院的管理上了。
	然而，今天夜里，他却难以集中精神。他的思绪不停地回到眼前这一天的前景，成败未卜。明天他可能失去他为之工作了一年多的一切。在他看来，也许因为他感到成败攸关，一心只想为成功而成功，这是不对的。这是不是在以自己的骄傲孤注一掷呢？骄傲可是他最易犯的罪过。这时他想到靠他支撑、靠他庇护、靠他雇用的所有的人：修士、修道院雇工、采石工、汤姆和阿尔弗雷德、王桥的村民以及全郡敬奉上帝的人。沃尔伦主教是不会像他菲利普那样关怀他们的。沃尔伦只一味想着，他有权随心所欲地驱使这些人为上帝服务。而菲利普则坚信，关怀这些人本身就是为上帝服务。这才是救世的含义。不，上帝的旨意绝不是让沃尔伦主教在这场竞争中获胜。或许，菲利普承认，我有点拿自己的骄傲孤注一掷，但其中自有人类的灵魂也在起平衡作用。
	终于破晓，他再次走到地下室，这次是去做晨祷。修士们都很不安和激动，他们知道今天将决定他们的前途。司铎匆匆结束了晨祷，菲利普这次原谅了他。
	他们离开地下室，前往食堂吃早餐时，天已经大亮，天空清澈蔚蓝。上帝至少给他们送来了他们祈求的好天气。这是个好的开始。
	建筑匠汤姆知道他的未来将在今天确定。
	菲利普把坎特伯雷副院长的信的内容告诉了他。汤姆很清楚，如果大教堂建在夏陵，沃尔伦会雇用他自己的建筑匠师。他不会采用菲利普同意的设计方案，也不会冒险雇用忠于菲利普的人。对于汤姆来说，要么是王桥，要么是一无所有。这是他唯一能得到的修建大教堂的机遇，而这一机遇今天却有危险了。
	他应邀出席了早晨修士们的会议。这种事是不多见的，通常都是因为他们要讨论修建方案，可能需要他的行家意见来答复设计、耗费或进度方面的问题。今天他要为自愿来工作的人——如果有的话——安排工作。他想在亨利主教到来时，工地上是一派忙碌而讲效率的景象。
	他耐心地坐在一边听他们诵读和祈祷，他不懂拉丁语，只一心想着他今天的计划；后来，菲利普改讲英语，请他把工作的安排大概讲一讲。
	“到时候，我来砌大教堂的东墙。阿尔弗雷德垒地基石头，”汤姆开始说，“这两件工作的目的是让亨利主教看一看，我们的大教堂已进展得多快了。”
	“你们俩需要多少人帮助？”菲利普问。
	“阿尔弗雷德需要两个壮工给他供石头，他要用旧教堂的废料。他还需要一个人搅拌灰浆。我也需要一个搅拌灰浆的人和两个壮工。阿尔弗雷德可以用一些外形不规则的石头垒地基，只要石头的上下两面是平的就成；但我的石料必须表面整齐，因为是砌在地面之上，人人可以看见的，所以我从采石场调回来两名石匠帮我。”
	菲利普说：“这一切都很重要，可以给亨利主教以深刻印象，但多数自愿来工作的人要挖地基。”
	“一点不错。大教堂的整个圣坛的地基已经全部标好，但大多数地段还只有几英尺深。修士们应该摇轳辘——我已经教给了你们好些人怎么操作了——自愿来干活的人可以往桶里装土。”
	雷米吉乌斯说：“要是自愿干活儿的人比我们需要的还多怎么办？”
	“有多少人我们都可以派给他们活儿干，”汤姆说，“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吊装器械，人们还可以用桶和篮子从地基沟里往外运土。木匠要待在一旁，负责搭造附加的梯子——我们有的是木材。”
	“但能够下到地基里的人数是有限的，”雷米吉乌斯坚持着说。
	汤姆有一种感觉，雷米吉乌斯是在找碴儿。“地基沟大得很，容得下好几百人呢，”他回敬他说。
	菲利普说：“除了挖地基之外，还有别的活儿可干呢。”
	“是啊，”汤姆说，“别的活儿主要是从河边把木材和石头运到工地。修士们一定要负责把材料都堆放在工地的适当地点。石头要沿地基沟放在外侧，不致妨碍将来的工作。木匠会告诉你们在哪儿摆放木材。”
	菲利普说：“是不是所有自愿干活儿的人都是没技艺的呢？”
	“不一定。如果我们有镇上来的人，里边可能有些工匠——我是这样希望的。我们得挑出来，加以利用。木匠可以搭盖冬天用的棚子。建筑工可以切割石头和垒地基。要是有铁匠，我们可以让他在村里的铁匠炉制造工具。所有这些事都是非常有用的。”
	司财米利乌斯说：“这全都很清楚。我愿意起个头。有些村民已经来了，正等着听吩咐干活儿呢。”
	汤姆还有些事情需要告诉他们，那是些既重要又微妙的事情，他正在搜索枯肠，寻找恰当的词句，修士们可能会妄自尊大，同自愿干活儿的人格格不入。汤姆希望今天的活动进行得顺顺当当，有一种欢欣的气氛。
	“我以前和自愿干活儿的人一起工作过，”他开始说了，“很重要的一点是别……别把他们当仆人对待。我们可能觉得，他们是在为获得上天的奖赏而干活儿，因此要比为挣钱干活儿更卖力；但他们不一定是这种态度。他们认为他们干活儿挣不到什么，只是对我们发善心，做善举；而如果我们表现得不那么感激不尽，他们就会随便做，出差错。最好要用抚慰的办法来笼络他们。”
	他遇到了菲利普的目光，看出来副院长正在憋着不笑，像是他晓得在汤姆动听的言词之中隐藏着什么疑虑。“说得太好了，”菲利普说，“我们把握得好，这些人会高高兴兴，情绪高昂，这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气氛，给亨利主教一个积极的印象。”他打量了一下围在四周的修士，“要是没有别的问题，我们就动手吧。”
	阿莲娜在菲利普副院长的庇护下，过了一年舒服和富裕的日子。
	她的全部计划都实现了，整个春天和夏天她和理查走乡串村，从农民手中收购羊毛，每凑够一标准捆，就卖给菲利普。剪羊毛的季节结束时，他们已经有了五磅银便士。
	在他们探监之后没过几天父亲就死了，不过阿莲娜直到圣诞节才听到。她花了不少赚来不易的银子行贿，才把他葬在温切斯特的一座贫民公墓里。她痛哭了一场，不只是哭父亲，而且哭他们一起度过的那种安全无忧的生活，那一去不复返的生活。在他去世以前，她已经实际上和他道别过了；她离开监狱时就知道她再也不会见到他了。从另一方面说，他还和她在一起，因为她受着他要她发下的誓言的约束，她决心把她的一生都用来实现他的旨意。
	冬天，她和理查住在靠着王桥修道院围墙的一间小屋子里。他们做了一部车子，从王桥的造车匠那儿买了一副车轮，春天他们买了一头小公牛来拉车。剪羊毛进入了高峰季节，现在他们已经赚回了牛和新车的钱。明年她也许可以雇个人帮她，给理查在一家小贵族家里找个跟班的位置，这样他就可以开始接受骑士的训练了。
	但这一切全都仰仗着菲利普副院长。
	她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少女，每个强盗和许多合法商人仍把她看做是软弱可欺的。她曾尝试到夏陵和格洛斯特卖过羊毛，想看看会发生什么情况，结果两次都只给她出了半价。任何一个镇上都不会有人肯出全价，因为商人们都知道她别无选择。总有一天她会有自己的仓库，把她的全部羊毛都卖给佛兰芒买主；但那一天还很遥远。这段时间她只有依靠菲利普。
	然而，菲利普的地位突然变得不稳了。
	她对来自强盗和窃贼的危险始终很警觉，但当一切进展得很顺利的时候，她的生活竟如此出乎意料地遇到了威胁，对她实在是莫大的震惊。
	理查本来不想在圣灵降临节那天到大教堂的工地干活儿——如果不算不懂感激上帝的话，他原也没什么别的——但阿莲娜说服他同意去干活儿了，太阳一出来姐弟俩就进了修道院的院子。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足有三四十个男人，有些还带着他们的老婆和孩子。阿莲娜很惊讶，后来才反应过来，菲利普副院长是他们的东家，当你的东家要你自愿干什么的时候，拒绝大概是不明智的。在过去的一年里，她懂得了从普通百姓生活的角度看问题，这在她是十分新奇的。
	建筑匠汤姆给村民们分派工作。理查立即过去和汤姆的儿子阿尔弗雷德搭起话来。他们差不多同岁——理查十五，阿尔弗雷德大约大一岁——他们每星期日都和村里别的男孩子一起踢球。那个小姑娘玛莎也在这儿，但那个女人艾伦和那个怪模怪样的红头发男孩却都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到哪儿去了。阿莲娜记得汤姆一家人到伯爵城堡来时的情形，他们当时一贫如洗。他们和阿莲娜一样，也是菲利普副院长拯救的。
	阿莲娜和理查每人拿到一把铁锹，要他们挖地基。地上湿漉漉的，太阳已经出来了，很快就会把表面晒干的。阿莲娜开始卖力地挖起来。虽说有五十个人一起挖，但还是经过了好长时间，地基沟才看得出来加深了。理查时时靠着铁锹休息。有一次，阿莲娜对他说：“要是你还想当个骑士，快挖！”但这话他只当耳边风。
	她比一年前瘦了、壮了，这都是在大路上奔波和搬运沉重的羊毛包锻炼的结果，但她现在依然感到挖土累得她背痛。当菲利普副院长摇铃宣布休息时，她十分感激。修士们从厨房拿来热面包和淡啤酒。太阳晒得更猛了，有些男人脱光了上身。
	他们正在休息的时候，一伙陌生人从大门走了进来，阿莲娜满怀希望地看着他们。他们人数不多，但也许后边还会跟来一大群人呢。他们走到分发面包和啤酒的桌前，菲利普副院长迎接着他们。
	“你们从哪里来？”他问，这时他们正解渴地喝着他们罐中的啤酒。
	“从霍斯特德来，”其中一个一边用袖口擦嘴，一边回答。这倒挺鼓舞人的，霍斯特德是王桥以西几英里的一个村子，住有两三百人呢。要是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指望再从那儿来上百个自愿干活的呢。
	“你们一共来多少人？”菲利普问。
	那人听了这个问题很奇怪。“就我们四个，”他回答说。
	在接下来的一小时内，人们陆续走进大门，到半晌午时，包括村民在内，已经有七八十个自愿干活儿的人在工作了。后来，就不见再来人了。
	这还不够。
	菲利普站在东端，看着汤姆砌一道墙。他已经砌好了墙基的最下边两层石头，开始砌第三排扶垛，这时他正在砌中间的那段墙，也许这墙永远也砌不完了，菲利普灰心地想。
	两个壮工给汤姆搬来了石料，他做的第一件事是用一个直角折铁测一测石料是否是正方形。然后他铲起一铲灰浆，放在墙上，用他的瓦刀顶部把灰浆抹平，把新的石块放上去，刮去多余的灰浆。他在放石块时，靠一根在两头扶垛间扯直的线来测水平。
	菲利普注意到，石块的上下两头很光滑，而露出的灰浆也同样平整。这使他很惊异，就问汤姆是怎么回事。“石块上下都不能直接挨上别的石块，”汤姆回答说，“灰浆就有这个作用。”
	“石块为什么不能接触呢？”
	“会造成石块开裂。”汤姆直起腰来解释，“如果你踩在石板屋顶上，你的脚会踏穿石瓦；但如果你在屋顶上搭一块木板，就可以在上面走，不会把石瓦踩坏。木板把重量分散了，灰浆就是有这个作用。”
	菲利普还从来没想到这个道理。建筑是个蛮有意思的行当，尤其对汤姆这样能够解释自己工作的人，更是如此。
	石头的背面是最粗糙的。菲利普想，那一面一定能从教堂的里面看见的。跟着他就明白了，汤姆实际上在建两层石头的墙，中间是空的，所以石块的背面是藏在里面的。
	汤姆把石头放到那层灰浆上之后，拿起他的水平仪。那是一个铁三角板，顶部连着一根皮条，底部有刻度。皮条的另一头坠着一个铅锤，因此总是垂直地吊着。他把那仪器的底部放到石块上，看皮条下垂的情况。如果皮条偏离底部的中线，歪到一边，他就用锤子轻敲石块，直到石面完全水平为止。然后他移动仪器，把它跨在两块相邻的石块的接茬处；看看石块的顶部是否完全成为一条直线。最后再把仪器侧放在石块上，确保石块没有歪向某一边。在砌下一块石块之前，他还要拽一下那根绷紧的线绳，看看石块的外侧是不是都成了直线才满意。菲利普从没意识到，石头墙要精确地笔直是非常重要的。
	他抬眼看着工地的其余各处。场地实在太大，八十个男女再加上几个小孩子，在里面都看不到了。他们在太阳底下欢欣地干着，可是人手还是太少，他觉得似乎他们的努力毫无效果，他原希望能有一百个人来，如今看来，也还显得不够。
	从大门口又走进一小伙人，菲利普强制自己走过去，笑脸相迎。没必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出了力等于白费，反正他们的罪过会得到宽恕。
	他走到近处才看清，原来他们是一大群人。他数到十二，跟着又有两个进来了。大概到中午时分也能有一百个人，主教也就该到了。“上帝为你们大家赐福，”他对他们说。他刚要告诉他们从哪儿开挖，一声高叫扰乱了他。“菲利普！”
	他不痛快地皱起了眉头。那叫声来自米利乌斯兄弟，即使是米利乌斯，也该在公开场合叫菲利普“神父”的。菲利普朝叫声的方向望去，米利乌斯正在修道院的墙上用一种不够雅观的姿势保持着平衡。菲利普用平静但送得很远的声音说：“米利乌斯兄弟，从墙上下来。”
	他没想到，米利乌斯还待在墙头上，叫着：“快过来，看这个！”
	菲利普心想，新来的人对修士的不服从会有不良印象的，但他不禁好奇是什么引得米利乌斯激动得忘了应有的举止。“快过来对我讲，米利乌斯，”他用那种平时只对喧哗的见习修士才用的声音说。
	“你得自己看！”米利乌斯叫着。
	菲利普不痛快地想，他最好找个非常好的理由再这么做；但由于他不想当着这么多陌生人的面训斥他最亲密的同事，便强做出笑容，照着米利乌斯的要求做了。他按捺不住怒火，走过马厩前的泥地，跳到了矮墙上。“你这样做是什么意思？”他低声说。
	“你看嘛！”米利乌斯指着外面说。
	菲利普顺着他指的方向望过去，越过村舍的屋顶和河流，看到西边随四野起伏的大路。起初他简直无法相信他的眼睛，在长满绿色庄稼的田野间，蜿蜒的大路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人群，足有好几百，全都朝着王桥走来。“这是怎么回事？”他不解地说，“一支军队吗？”接着，他明白了，他们当然是自愿来干活的人。他的心欢愉地跳了起来。“瞧他们啊！”他嚷着，“一定有五百——一千——还要多呢！”
	“一点不错！”米利乌斯高兴地说，“他们到底来了！”
	“我们得救了。”菲利普激动得忘了形，已经不记得他为什么要对米利乌斯发脾气了。人群挤满了大路，直到桥上，而队伍弯弯曲曲穿过村庄直到修道院的大门。他刚才迎接的那伙人，是大队人马的前锋。这时，他们已经涌进大门，在工地的西端打转，等着有人给他们派活儿了。“哈利路亚！”他不顾一切地喊了起来。
	光高兴还不够——他得让这些人派上用场。他跳下墙头。“来！”他朝米利乌斯叫着，“把修士们都召集起来，别让他们干活了——我们得靠他们统领这些人呢。告诉司厨尽量多烤些面包，再滚出几桶啤酒。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篮子和铁锹。我们要在亨利主教到来之前，让所有这些人都干起活儿来！”
	下一段时间里，菲利普简直忙得发狂了。起初只是为了让人们别挡路，他给一百多个人分派了从河边把材料运回来的任务。等米利乌斯把负责带队的修士们一召集过来，他就开始让他们到地基那儿去干活儿。他们很快就拿光了铁锹、桶和筐。菲利普下令把厨房里所有的锅盆碗罐都拿出来，又让一些自愿干活的人做一些简陋的木盒、木畚来盛土。由于没有足够的梯子和吊装器械，他们就在最大的地基沟的一端筑出一条长坡道，让人们可以走下走上。他意识到他没有充分考虑好要把地基中挖出的这么大量的土方堆在什么地方。但现在要仔细考虑已经太迟了；他临时做了决定，吩咐把土堆到河边一块石头地上。也许那地方将来可以耕种。就在他下命令的时候，司厨伯纳德惊慌地跑到他跟前，说他最多只准备了两百人的饭食，而这儿看来至少已经有一千人了。“在厨房院里升起一堆火，用铁锅煮汤，”菲利普说，“往啤酒里掺水。把存的东西都拿出来。找些村里人在他们家的灶上准备饭。临时凑合！”他转身离开司厨，重新部署劳力去了。
	他正在发号施令，有人在他肩上轻轻拍了一下，用法语说：“菲利普副院长，你能为我分一会儿神吗？”原来是鲍德温教长，沃尔伦&middot;比戈德的助手。
	菲利普转过身，看到了来访的全体客人，全都骑着马，衣着华丽，惊奇地瞪着周围的景象。那是亨利主教，身材矮小粗壮，身上有一种好斗的神气，他剃的修士发式和穿的猩红色绣花袍服，形成奇怪的对比。他身边是沃尔伦主教，像往常一样穿着一身黑，他惯有的那种凝固的轻蔑也无法掩藏他的沮丧。还有肥胖的珀西&middot;汉姆雷，他魁梧的儿子威廉，以及他丑陋的妻子里甘。珀西和威廉的样子很开心，但里甘完全明白了菲利普所做的一切，因此满脸愤怒。
	菲利普把注意力回到亨利主教身上，出乎意料地发现，主教带着极大的兴致赞赏地看着他。菲利普坦率地回视着他。亨利主教的表情显示出惊讶、好奇和一种开心的尊重。过了一会儿，菲利普走到主教跟前，拉住他的马头，并亲吻了亨利伸出的戴戒指的手。
	亨利用一个灵活、洒脱的动作下了马，他的随行人员也纷纷下马。菲利普叫过来两三个修士帮着拴马。亨利和菲利普年龄相当，但他红润的面庞和华丽衣装下的身材使他显老。“好啊，菲利普神父，”他说，“我来是想证实一些报告，说你无力在王桥这里修建新的大教堂。”他顿了顿，打量了一下四周数百名干活儿的人，然后又把目光回到菲利普身上，“看来我听到的消息有误啊。”
	菲利普的心漏跳了一拍。亨利的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菲利普获胜了。
	菲利普转向沃尔伦主教，沃尔伦的脸像是一副强压着怒火的面具。他知道他又一次被击败了。菲利普跪下去，低头掩饰着脸上胜利的喜悦，亲吻了沃尔伦的手。
	汤姆很带劲地砌着墙。他已有好长时间没有这么干了，已经忘记了把一块石头笔直地砌到另一块石头上，眼看着墙越来越高的那种深沉的宁静。
	当自愿来干活儿的人达到一百名时，他意识到菲利普的主意会成功，就砌得更起劲了。这些石头将是汤姆的大教堂的一部分；这道目前只有脚面高的墙，最终将直插云天。汤姆感到他迈出了他余生的第一步。
	亨利主教到来时，他是知道的。如同向池塘里投入一块石子，主教在工作的大伙中激起了一片涟漪，他们一时停下手里的工作，抬头看着那一群穿得珠光宝气的人物在泥泞中挑着路走。汤姆继续砌他的石头。那位主教一定是被上千名自愿干活儿的人欢欣、热情地修建他们自己的新大教堂的场面所折服了，现在汤姆也要给他一个同样深刻的印象。他从来在衣着讲究的人面前都不自在，但他必须显示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平静自信，要让他们知道，把这样一项令人伤脑筋、复杂庞大而费钱的建筑工程交给他是完全信得过的。
	他不时偷眼观察着这群来访者，当他们走近他时，他放下了手中的瓦刀。菲利普副院长把亨利主教带到汤姆跟前，汤姆跪下去，亲吻了主教的手。菲利普说：“汤姆是我们的建筑匠师，是在旧教堂烧毁的那天上帝派来给我们的。”
	汤姆又向沃尔伦主教跪了一下，然后看了看其余的客人。他提醒自己他是建筑匠师，不该过于卑躬屈膝。他认出了珀西&middot;汉姆雷，他曾给他建了一半住房。“我的珀西大人，”他说着稍稍低了一下头。他瞥见了珀西的丑老婆。“我的里甘夫人。”然后他的目光落在那儿子的身上。他想起威廉是怎么差点用他那高大的战马踩倒玛莎的，又是怎样在森林里想买艾伦的。这个年轻人是个讨厌的货色。但汤姆在脸上扮出礼貌的表情。“威廉少爷。向你致意。”
	亨利主教热切地看着汤姆。“是你画的设计图吗？建筑匠汤姆！”
	“是的，我的主教大人。您愿意看看吗？”
	“太愿意啦。”
	“请您从这儿走。”
	亨利点了点头，汤姆带路朝几步外他的工棚走去。他走进小木屋里，拿出四英尺的木框，里面的石膏上画着平面图。他把它靠在棚子的墙上，退了回来。
	这是个微妙的时刻。大多数人都看不懂设计图，但是主教们和老爷们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因此就必须向他们解释一些概念，同时又不致让人看出来他们的无知。当然，有些主教确实看得懂，这样，当一个建筑匠摆出一副讲解的样子时，就会得罪他们。
	汤姆紧张地指着设计图，说：“这就是我正在砌的墙。”
	“不错，显然是东端的外墙，”亨利说。这句话表明，他完全看得懂设计图。“为什么交叉甬道没有侧廊呢？”
	“为了节约，”汤姆脱口回答，“不过，我们要再过五年才建那一部分，如果修道院继续像菲利普副院长接管的第一年这样兴旺，到那时就完全可能建得起带侧廊的交叉甬道了。”他在回答问题的同时，赞扬了菲利普，自己觉得相当机灵。
	亨利赞同地点点头。“这是个切合实际、注重俭朴的设计，而且有扩展的余地。给我看看正面图。”
	汤姆拿出了正面图。他现在知道亨利能看明白眼前的图，就不再说明了。亨利的话证实了他的判断：“比例很令人愉快。”
	“谢谢您，”汤姆说。主教似乎对一切都很满意。汤姆补充说：“这座大教堂不算宏伟，但比起旧的来，要明亮得多，漂亮得多。”
	“要多久才能竣工呢？”
	“十五年，如果进展不间断的话。”
	“间断是绝对不会有的。嗯。你能给我们看看它会是什么样子吗——我是说，从站在外面的人来看？”
	汤姆明白了他的意思。“您是想看个草图吧。”
	“对。”
	“没问题。”汤姆回到他砌着的墙边，主教一行跟在后边。他跪在他的灰浆板旁，把灰浆抹成平平的一层，把表面刮光，然后，他用瓦刀尖在灰浆上画出了教堂两端的草图，他深知自己擅长这个。主教和他的随行人员，附近的全体修士和自愿干活儿的人全都新奇地看着。对于不会的人来说，画画总是那么神妙。没过多久，汤姆就勾出了两端外观的轮廓图，上面有三个拱门，一个大窗子和夹在两侧的塔楼。线条简练，但绝不缺乏魅力。
	“精彩极了，”亨利主教在汤姆画完之后说，“愿上帝赐福给你，让你画得更好。”
	汤姆满脸笑容。这句话等于对他的任命的一个有力的认可签字。
	菲利普副院长说：“我的主教大人，在您主持祈祷之前要不要吃点点心？”
	“好嘛。”
	汤姆松了口气。他的测验结束了，他通过了。
	“也许您肯移步到副院长住所，穿过这儿便是，”菲利普对主教说。一行人开始转移。菲利普抓着汤姆的胳膊，用抑制着胜利欢喜的声音悄悄说：“我们成功了！”
	汤姆见这些大人物离开了他，才舒出一口长气，觉得既高兴又骄傲。他想，不错，我们成功了。亨利主教不只得到了深刻印象，尽管他表面镇定，其实已经受到了震惊。显然，沃尔伦事先告诉他会看到一派懒散无生气的景象，结果，这事实反倒更加动人。最终，适得其反，沃尔伦的恶意增加了菲利普和汤姆的成功。
	正当他在用诚实手段取得的胜利的辉煌中感到全身温暖时，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你好，建筑匠汤姆。”
	他转过身来，看到了艾伦。
	这次轮到汤姆震惊了。大教堂的危机装满了他的脑海，他已经整整一年没想到她了。他幸福地盯视着她，她的样子和她离开那天完全一样：苗条的身材，褐色的皮肤，深棕色的秀发如波涛拍岸地飘动着，还有那双深陷的晶亮金色眼睛。她那丰满的嘴唇朝他微笑着，那嘴唇总是让他想到亲吻。
	他被一种冲动攫住，想把她搂到怀里，但他强压下去了，他艰难地勉强说了声：“你好，艾伦。”
	她身边一个小伙子说：“你好，汤姆。”
	汤姆好奇地看着他。
	艾伦说：“你不记得杰克了？”
	“杰克！”他吃惊地说。这孩子变了。现在他已经比他母亲高了，他那浑身筋骨用老奶奶们的话来说是个子长得比力气快。他的头发依旧是亮红的，也还是白皮肤、蓝眼睛，但他的五官融进了更多的魅力，有朝一日他会很帅的。
	汤姆的目光回到艾伦身上，有好一阵子，他只是沉醉在凝视着她之中。他想说我一直想念你，我无法对你说我有多想念你，就在他要说出口时，他慌张起来，只说了句：“哎，你们去哪儿了呀？”
	“我们一直住在我们原先住的地方，在森林里，”她说。
	“是什么风把你吹回来了，也许不走了？”
	“我们听到这里号召人们自愿来干活儿，我们很想知道你过得怎么样。而且我也没忘记，我答应过你，有一天会来看你。”
	“你来了我真高兴，”汤姆说，“我一直盼着见到你。”
	她的样子很谨慎。“噢？”
	这个时候他已等候和计划了有一年了，而果真到了这一时刻他却吓慌了。直到此时，他一直能够生活在希望之中，但如果她今天拒绝了他，他知道他将永远失去她了。他不敢开口，一直沉默。他深深吸了口气。“听着，”他说，“我想让你回到我身边。现在，请你什么也别说，一直听我把话说完——好吗？”
	“好吧，”她不冷不热地说。
	“菲利普是位非常好的副院长。这座修道院越来越富裕，这都是由于他的精心管理。我在这里的工作是有保障的。我们用不着再在大路上奔波了，我保证永远不会了。”
	“问题不在那——”
	“我知道，但我想把一切都告诉你。”
	“好吧。”
	“我在村里盖了所房子，两间屋，还有烟囱，我还可以再扩大。我们不必住在修道院里了。”
	“但菲利普是这村子的东家。”
	“菲利普目前欠着我的债呢。”汤姆挥动了一下手臂，指着周围，“他知道离开我他无法建大教堂。如果我请他原谅你做的事，并且把你这一年出走看做足够的惩罚，他会同意的。他不能回绝我的这一要求，无论今天还是以后。”
	“两个男孩子怎么办呢？”她说，“是不是每次阿尔弗雷德发火时让杰克流血我都要看着？”
	“我想我已经有了答案了，真的，”汤姆说，“阿尔弗雷德如今是建筑工了。我要收杰克做徒弟。这样，阿尔弗雷德就不会因为杰克闲着没事而心里不痛快了。而且你还可以教阿尔弗雷德读书写字，让两个孩子平等起来——两人都干活儿，两人都识字。”
	“你在这件事上想过很多了，是吧？”她说。
	“是的。”
	他等着她的反应。他不善于说服别人，只能把情况摆明。他要是能给她画一张草图该多好！他觉得他已经把各种可能的反对理由都应付到了。她现在该同意了！但她还在踌躇。“我不敢肯定，”她说。
	他的自我控制崩溃了。“噢，艾伦，别这么说。”他害怕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哭出来，他使劲憋着，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太爱你了，请你千万别再走了，”他请求着，“唯一能支撑我坚持下来的就是你要回来这一希望。我无法忍受没有你的生活。不要关闭天堂的大门吧。你难道看不出来我是全心全意爱着你吗？”
	她的态度立即变了。“你为什么不早说呢？”她悄声说，走到他跟前。他把她搂在怀里。“我也爱你呀，你这傻瓜，”她说。
	他乐得全身瘫痪了。她确实爱我，确实，他想。他使劲抱住她，然后他看着她的面孔。“你愿意嫁给我吗，艾伦？”
	她眼中含着泪水，但也是满脸笑容。“是的，汤姆，我要嫁你，”她仰起了脸。
	他把她拉过来，吻着她的嘴唇。他梦想着这个足足一年了。他闭上眼睛，一味享受着自己的嘴唇接触她丰满的嘴唇的喜悦。她的嘴微张着，她的舌头是湿润的。那亲吻实在太甜蜜了，有一阵子他都忘记了自己。后来旁边有个人说：“别把她吞下去，伙计！”
	他脱开她，说：“我们是在教堂里！”
	“我不在乎，”她欢欣地说着，又吻起他来。
	菲利普副院长又一次智胜了他们，威廉坐在副院长的住所里，一边想着，一边喝着加水的啤酒，吃着厨房送来的甜食，过了好一会儿才领悟到菲利普胜利的辉煌与彻底。沃尔伦主教原先对形势的估计并没有错，的确，菲利普经费不足，难以在王桥修建大教堂。但尽管如此，这个诡计多端的修士执意往前走，他雇了建筑匠师，着手建设，随后，像是使用了魔法般地平白召集了大批劳动力来迷惑亨利主教。而亨利也就当真被打动，由于沃尔伦事先竭力渲染那惨淡的图景，反倒益发弄巧成拙了。
	那个该死的修士也知道他得胜了，脸上抹不掉胜利的微笑。如今他在和亨利主教深谈，津津乐道着养羊和羊毛的价格，亨利正仔细聆听，甚至有点毕恭毕敬地侧耳倾听，同时却不礼貌地无视威廉的父母，他们可比一个副院长要重要得多呢。
	菲利普会为今天后悔的，任何人都不准击败汉姆雷一家而不遭惩罚。他们家享有今天达到的地位并不是靠允许修士们战胜他们取得的。夏陵的巴塞洛缪曾经羞辱过他们，结果被当做叛逆死在狱中。菲利普不会有更好的下场的。
	建筑匠汤姆是另一个要为得罪了汉姆雷一家而后悔的人。威廉并没有忘记汤姆是如何在杜尔斯特德公然蔑视他们，拉着他的马头，强迫他给工人们付工钱。今天汤姆还不客气地称他“威廉少爷”。他现在显然和菲利普站在同一边了，他现在修的是大教堂，不是庭园住宅了。他会明白，最好和汉姆雷家一起碰碰运气，而不要同他们的敌人联手。
	威廉坐在一边生闷气，后来亨利主教站起身来说他要去主持祈祷仪式了。菲利普副院长向一名见习修士示意，那人从屋里跑出去，没多久，钟声就响了起来。
	他们都离开了那住所。亨利主教走在前面，沃尔伦主教其次，然后是菲利普副院长，最后是这些非神职人员。所有的修士都在外边恭候，他们排成一队跟在菲利普身后，形成一支队伍。汉姆雷一家只好殿后。
	自愿来干活儿的人挤满了修道院院子的西半边，连墙头和屋顶上都坐着人。亨利上了一个设在工地中间的讲台。修士们在他身后站成一排，那是未来的新大教堂的唱诗班的席位。汉姆雷和主教的随行人员朝未来的中殿走去。
	他们站好位置之后，威廉看到了阿莲娜。
	她的样子判若两人了。她穿着便宜的粗布衣服，脚下是木底鞋，簇拥着她脸蛋的鬈发让汗湿透了。但她绝对是阿莲娜，还是那么漂亮，他喉头发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无法把视线移开，这时，祈祷仪式开始了，修道院里荡漾着千口同声的“吾父”。
	她似乎觉察到了他的注视，因为她看上去很不安，两脚移来移去，然后又四下张望似乎在搜寻什么。她的目光终于和他相遇了。她脸上掠过惊惧的表情，人就缩回去了，虽然她远在十步开外，中间隔着十多个人。她的惊惧使她对他更有吸引力，他感到他的身体起了一种一年未有的反应。他对她的性欲混杂着愤恨，因为她引起了他的冲动。她的脸臊红了，还垂下了眼睛，像是很害羞。她对身旁的一个人简短地说了声什么——那是她弟弟，没错，威廉的脑子里闪过当天发泄性欲时的记忆，想起了那男孩的面貌——接着她就转身消失在人群里了。
	威廉感到情绪低落。他忍不住想跟上她，但他当然没办法去，祈祷正在进行，他眼前有他的父母、两位主教、四十名修士和上千名敬神的人。于是他转过脸来，失望地看着前面。他失之交臂，没弄清她的住处。
	虽然她走了，她还占据着他脑海。他不知道在教堂里下体勃起算不算罪孽。
	他注意到父亲神色激动。“瞧！”他在和母亲说话，“噍瞧那边那个女人！”
	起初威廉以为父亲一定是在说阿莲娜。但她已经不见了，当他随着父亲的目光望过去时，他看到了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她不如阿莲娜那样激起人的情欲，但她那种桀骜不驯的样子很引人对她发生兴趣。他站得和建筑匠师汤姆有一段距离，威廉想她可能是那建筑匠的妻子，一年多以前的一天，他在森林里曾经想花钱买她。可是为什么他父亲会认识她呢？
	“是她吗？”父亲说。
	那女人转过脸来，就像是听到了他们的议论，两眼直盯着他们，威廉又一次看到了她那穿透一切的淡金色眼睛。
	“确实是她，我的天，”母亲悄悄说。
	那女人的盯视震动了父亲。他的红脸变白了，他的两手直抖。“耶稣基督保佑我们，”他说，“我还以为她死了呢。”
	威廉想：见鬼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杰克一直害怕这个。
	整整一年，他都清楚他母亲很思念建筑匠汤姆。她的脾气不如以前那么平和了，时常有一种梦幻般的遥遥期待的神色；夜间她有时发出痛苦的呻吟，似乎她在梦中或想象中和汤姆做爱。杰克始终知道她会回来的，现在她同意留下来了。
	他痛恨这个主意。
	他们母子俩始终相依为命。他爱他母亲，他母亲爱他，别人不必插手。
	确实，森林中的生活有点枯燥。他在和汤姆一家奔波的那段时间里见识过城市和人群，他很留恋那种迷人之处。他想念玛莎。奇怪的是，森林中乏味的日子，他是靠关于那个他当做公主的姑娘的白日梦来打发的，尽管他知道她叫阿莲娜。他对和汤姆一起干活儿，是感兴趣的，那样可以弄明白建筑结构的道理。但那样一来，他就不再有自由了。人们会告诉他做什么，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得干活儿。而且他母亲也就不单属于他，也属于外部世界了。
	就在他坐在修道院大门附近的墙头上闷闷不乐地反复思考时，他十分惊讶地看到了那位公主。
	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她正在人群中挤着，朝大门走来，样子非常哀伤。她比他记忆中的模样更漂亮了。那时候，她有着圆润、丰满的少女身体，穿着昂贵的衣服。如今她看上去消瘦了些，更像妇人而不像少女了。她穿的亚麻布衬衣让汗湿透，贴在了身上，显出了丰满的乳房、平滑的肚子、窄窄的臀部和长长的腿。她的脸上沾着泥，蓬松的鬈发散乱着。她正为什么事而气恼、惊惧和哀伤，但这种情绪只使她更加容光焕发。杰克看到她，就魂不守舍了。他感到下身有一种奇特的冲动，这是以前从未经历过的。
	他跟着她，其实并没有自觉的动机。他刚刚还在墙头上坐着看她，这会儿他已经匆匆出了大门，紧跟在她后面了。他在外边的街上赶上了她。她身上散发着一种麝香味，大概她刚刚工作很卖力。他记得她原来身上有花香。“出了什么事吗？”他说。
	“没有，没什么不对劲的，”她简短地说，脚下加快了步伐。
	杰克和她保持着同样的步伐。“你不记得我了？我们上次见面的时候，你给我解释过怎么有孩子。”
	“噢，闭嘴，让开！”她叫着。
	他站住脚，让她朝前走。他感到失望。他显然说错了话。
	她把他当做一个爱激动的孩子来对待。他十三岁了，但在她看来，那可能还是孩子的年龄，而从他那像是十八岁左右的身高来看，也就显得孩子气了。
	他看见她走到一座房子跟前，从挂在她脖子上的一根绳子上取下钥匙，打开了锁。
	她就住在这儿！
	这就使一切都不同了。
	突然之间，离开森林、住在王桥的前景看来不那么坏了。他可以天天见到这位公主，这可以补偿许多东西。
	他在原地待着，盯着屋门，但她没有出来。站在街上指望看一个几乎不认识他的人实在是件怪事，但他不想动地方。他因一种新的情感而内心沸腾，除了这位公主再没有别的重要事情了。他整个心思想着她，他被迷住了，他被攫住了。
	他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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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指征服者威廉。</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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