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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作者：孑与2
内容简介
 一个毛头小子来到了贞观初年的唐朝，陪同他的，只有一匹同样落难的野马。他不懂政治，也不懂军事，他不能翻云覆雨，也不能乾纲独断，但他注定要改写这段由剑和笔渲染的时代：长孙不再早逝，李靖不再抑郁，李承乾不再**，突厥不再是心腹大患 历史从此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岔路。 这里没有史册缺失的遗恨，这里没有百年难却的屈辱，这里没有千年不迭的兴亡 这是梦里的大唐。这里没有悲哀，只有金戈铁马的豪情，气吞日月的帝王，百战浴血的猛将，高冠博带的高士，温婉贤淑的皇后 父慈子孝，盛世延绵，这是我的大唐，我的《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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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一节 沧海变桑田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


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


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这是哪？”云烨问自己。


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


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


既然在西北，就没甚么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


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风吹过，遍体生寒。


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


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


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


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


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


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


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


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


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


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


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


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


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红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


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


云烨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无边的寒气把云烨从睡梦中唤醒。昨夜，他仿佛又回到以前那个喧嚣的世界，妻子的温柔，儿子的叛逆，母亲的唠叨又一次重现在他面前。他抹一把脸，赶走最后一丝留恋。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谈及其他。今天，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篝火再次点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热，就着烧开的水，慢条斯理地一口口吃完。


食物是珍贵的，在允干骨头上最后一丝油气后，云烨的意志也坚定下来，他不可能一直像个野人独自生活在这片荒野上。


人是社会动物，有各种感情需要。独自一人生活，只会向返祖现象发展，语言功能会退化，大脑功能会退化，而四肢却会得到强化。云烨不想在荒原上当野人。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云烨是第一个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只能自己开路。走了不到一里路，云烨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三十几斤的装备。


不管了，云烨决定沿着小溪走，他毕竟要汇合到黄河里去的。冰凉的溪水让双脚几乎失去知觉，头上的太阳又考的头皮发烫，小溪边的茅草长得又绿又长，划过脸颊像一把把小刀，不一会就划得脸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红印。


忽冷忽热，伤寒就是这么得的。云烨见前面有一块巨大的沙地，足足有两亩，赶尽快走几步，刚踏上红沙地，一团黑影猛地扑来过来，心胆俱裂自己下，本能地挥铲向黑影砍去，只听“咩”的一声惨叫，一只灰色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里，溅起的溪水打湿了全身。山羊倒在溪水里拼命挣扎着要站起来，大概腿被一铲打折了，刚翻起来，又摔倒在水里。看它痛苦的样子，云烨只好又举起钢铲……


早晨吃的那条兔腿早已消化殆尽，肚子又咕咕叫起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云烨又回到这令人尴尬的年龄。


他唏嘘半天，拿出那把英吉沙小刀开始解刨那只可怜的羊。羊的内脏只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内脏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当初，云烨的厨艺，在老婆的不懈努力下一直在突飞猛进。饱餐了一顿烤羊肉后，辣子的余味还在口中荡漾。剩余的羊肉又被他用香茅草细细的熏过，谁能想到西北常见的绿毛草是熏羊肉的绝佳材料呢。


云烨再一次为自己强大的公关能力感到自豪，想当初第一次品尝维族老汉的烤羊肉，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一套英吉沙组刀，再加白干一周的活，才从老汉口中套出秘方，重中之重就是这遍地都是的茅草，为此，老汉差点和他翻脸。虽然说用来熏肉有点掉价，但这初夏的天气不如次处理，几个小时就能把全世界的苍蝇招来。


衷心感谢过哪只羊后，穿上晒干的衣服云烨再次踏上寻找人群的旅途。


溪水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向东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河流大抵如此，这条小溪也不例外。云烨随这条小溪走了三天，除了树越来越少，草越来越稀，地图上的城市不见踪影。


放眼望去，整个盆地不见丝毫人烟，碧绿的草铺满大地，草丛间偶尔有一只小鸟“嗖”地一声直窜天空，大群的野马在草毯上飞奔，嬉戏。扬起的鬃毛被阳光照成千万条金丝银线，黄羊在草丛间低头吃草，一会会儿又伸脖远眺。就连野鸡也不加掩饰地低空扑闪两下翅膀，而后又在草丛间飞奔起来。风吹来青草的清香。


空气中带来各种各样的生命气息，大自然是如此美丽。


云烨彻底崩溃了，这是什么破景致，我的水泥森林呢？我的汽车轰鸣声呢？我工厂排出的酸气呢？我那林立的重工业烟囱呢？我那充满时代气息而又被人唾骂不已的市委大楼呢？我最最珍爱的漫天飞舞的塑料袋到底去哪啦？那些我憎恶的人群呢？那些让我崩溃的城市喧嚣呢？那些腐烂发臭而又堆积如山的城市垃圾呢？


我的亲人们，你们到底在哪？


别留下我一个人！


云烨仰面躺在松软的草地上，眼泪像开闸的洪水肆意流淌。


只是一梦间，沧海变桑田。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节 人不如马


几天来保存在心底最深处的希望完全破灭了，他觉得生命再也没有任何意义。一大片云彩飘过，天空变暗了，原来是一片雨云，云烨呵呵笑两声，收不收衣服和自己有何关系下不下雨和自己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雨到底还是下了起来，不大，云烨觉得老天也在为自己悲伤，自己实在是太可怜了。


一股温暖的气息在耳边传来，让云烨心中充满了感动，是谁在耳边安慰自己？


他决定亲口说一声谢谢，转头望去，却见一张血盆大口支着森森白牙想自己咽喉咬来。云烨闪电般的将手中的钢铲塞向那张大嘴，只听“咯吱”一声，森森白牙紧紧咬住钢铲。


云烨乘机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铲柄猛力往外一送，只听“五”的一声惨鸣，大蓬的鲜血喷射出来。云烨这才发现面前的竟是一匹青狼，硕大的嘴已完全被工兵铲的锯齿撕开，下巴无力地垂下，面对这样的猛兽，不完全杀死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他连忙挥起钢铲重重地砍在青狼的脖子上，青狼的头一下子从身体上断开，耷拉在脖子上仅有一层狼皮相连。狼的身体也抽搐着倒在地上。事情发生到结束不过短短二十秒的时间，云烨却觉得仿佛与狼拼杀了一个世纪。心“咚咚”直跳，嗓子里像着了火一般，火辣辣地疼。


这明显不是孤狼，油光水滑的皮毛证明它的营养不错，只有狼群才能共给它如此良好的营养。云烨有遇狼群的经验，他二话不说，转身就向草原马群的方向跑去。就在他跑出不到三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嚎。


云烨加快了步伐，他此刻完全忘记了悲伤。难道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跑？


天苍苍，野茫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孤独的云烨随着马群在这片草原上流浪。幸好这片草场不大，否则，他早跑死了，马群似乎也舍不得肥美的嫩草，已经五天了还没有离去的迹象。云烨不敢离开这个集体，远处的狼群还在附近徘徊。要不是马王过于神骏，早围上来大快朵颐了。


云烨一直试图抓一匹野马当代步工具，但除了满脸的沮丧外，一无所获。那根马连草编的套马绳已断裂成四五节，那匹该死的马挣断绳子跑也就是了，它竟把绳子当草料大嚼，充分表达了对云烨这种不自量力想法的鄙视。抓不到马，他只能靠两条腿在荒野上流浪。


体力下降的厉害，两腿发软，云烨知道这是三天没有补充盐分的结果，如果再不找到食盐，这片荒原就是自己的埋骨之地。狼群从三两只逐渐扩大成七八只，马群已不能再保护自己了，他有着清楚的认识。一旦狼群开始袭击马群，自己没有马的奔跑能力，那些狼不介意顺口吞下自己这块美味的点心。


马群开始骚乱了，一匹小马被狼咬住后腿发出凄惨的悲鸣，所有的马都开始移动起来。这时，一声高亢的马嘶，让马群安静下来，那匹枣红色的马王闪电般地冲向狼群两只硕大的蹄子狠狠地踩在凶手的身上，其他的公马也向狼群发起进攻。狼群显然太轻敌了，眼看着三匹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狼群见势不好转身向荒原深处逃去，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诺大的战场只剩云烨傻傻地站在中间，脑子里还在犹豫要不要逃跑。


被马踏死的狼样子很可怜，以至于云烨在三匹狼身上才割下两条稍微完整的狼腿。转头不见狼群，马群也不见踪隐，云烨看着马群追去的方向道了声珍重，转身向东走去，他清楚的知道，那里有一条大河在等自己。


云烨听到了那条大河的叹息，滚滚东流水从未停歇。


黄河！看着她，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就像老朋友。在这城市没有，亲人没有的时刻，她的出现多少给了云烨一丝安慰，喝了几口水，她是如此的甘甜。整条大河波浪滔滔，却又清澈晶莹，就像奔流的玉液。


又看到那个马群，马王旁若无人地在云烨边上饮水。在它眼里人这种动物和那些野羊一样没任何威胁。


也是，云烨这几天的表现还不如野羊，除了给马群增添一点笑料外，没任何危险。


马王大人喝饱了水，走到石壁旁，伸着舌头“哗哗”地舔起石壁来，这匹变态的马！有这么练舌头的吗？


不对，云烨猛然醒悟过来，马也是生物，它们也需要矿物质，尤其是盐，云烨赶紧跑过去，伸长舌头在石壁上轻轻舔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都是什么？


“呸呸呸”赶紧吐掉。马王不满的看他一眼，继续伸出舌头舔的“哗哗”作响。


这是卤盐，杂质太多，不能直接食用。用钢铲敲下几块黑褐色的晶体，在河边的巨石上小心研成粉末。放在不锈钢饭盆中用水化开，拿出防尘口罩罩在平底锅口将这些浑浊的液体倒进锅里，锅里的液体便清澈一些，将口罩在河水中漂洗干净。


双层折叠后加入木炭末在过滤一遍。此时，饭盆中的液体变得清澈透明。云烨再把这些液体倒在河边那块巨大而又光滑的石头上，水刚倒上去，就被太阳晒得滚烫的石头蒸发干净。


石头上只留下薄薄一层白色的粉末。轻轻一尝，纯净的食盐味道。从中午到快日落，云烨共收集到三斤盐的样子，这些足够他吃几个月。


日头西下，云烨点起篝火，把前几日熏好的狼腿放在火上烤，不一会，烤肉的香味便弥漫在这河边的沙滩上，撒一些盐，这对云烨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辣椒不敢再用，还要留一些在关键时刻提神，犹豫半天才拿出一个土豆埋在火堆的灰烬下。整天吃肉，对他的身体是极大的考验。看着河边长满的蒲公英大喜过望，这东西清热解毒是很好的食材，拔几颗在河边洗干净打算用羊油煎着吃。


或许煎野菜的清香过于浓烈，旁边的那些马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云烨似乎很想吃的样子，可畏惧火不敢过来。马王大人自然是无所畏惧，甩着尾巴走过来。


云烨一看就知道，它老人家是来收保护费的。谁让他这段时间靠马群保护来着。当小弟自然有小弟的觉悟，等野菜凉凉了，赶紧放在一片大树叶捧给马王，老大惹不起啊。


马王闻了闻，大概对盐的味道比较满意，两口就吃了下去。云烨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它的眼睛竟露出享受的感觉。两口吃完，它又盯着云烨看，没办法，云烨只得接着烤野菜。


在吃了四轮后，它可能觉得不过如此，打着响鼻回到马群继续当王。云烨小心的扒开灰烬，里面的土豆烤的又香又软，掰开后大大咬一口，滚烫而又香甜的味道幸福的云烨眼泪差点流下来。


躺在睡袋里，身下是软软的河沙，右面不远处是缓缓流淌的大河，左面就算了，一群马此起彼伏的放着臭屁，马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无辜像。


望着漫天的星斗，银河横挂在天空，就像一张黑色的幕布上缀满璀璨的钻石，一闪一闪地对他眨眼。


老婆一直向往能有一颗钻石，他也答应发达了送一颗给她，现在已无法实现了，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件水钻的发夹，在火焰的映射下散射着橘黄的光芒，这是云烨特地请做首饰的朋友为妻子设计的，白银为骨，黄玉为托，水钻镶成一朵莲花。虽不值钱，但胜在别致，本来是妻子的生日礼物，因为要援救两个失踪的老外，这礼物再也不能送出去了。


云烨紧紧握住发夹，心里一阵一阵抽的发痛，老天你终于拿走了我的一切，云烨喃喃自语……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节 人世间


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


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


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


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


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


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


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


“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


“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


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他一骨碌爬起，吃惊的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旺财也站起来，很乖的站在旁边，摔着尾巴不叫不动。是两匹马，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这不是野马在奔跑。云烨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树林，砍开杂草，劈断灌木，惊飞无数鸟雀，旺财离得远远的，不理解自己的主人兼大哥发什么疯。待到云烨气喘吁吁的砍倒最后一片灌木。


马蹄声已渐渐远去。看着黄土大道逐渐平息的尘埃，云烨放声大笑起来。眼泪和着鼻涕糊的满脸，他却不管不顾，扑倒在黄土地上，又放声大哭。


这是人类文明的痕迹，它蜿蜒的伸向远方，与黄河并行，云烨断定这是连接兰州的大道，现在，也许叫驰道。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云烨觉得怪怪的，虽然见过很多古人，但那时木乃伊和干尸，马王堆美女辛追也不过如此吗。


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显得静谧而苍凉，他对云烨来说，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云烨找到了人烟，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他却显得犹豫，天堂还是地狱？踏步踏这一步呢？


在这个世界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像一汪潭水，投下一颗石子，泛起的涟漪能否把他淹没？未知是恐怖的，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他，竟生出极大的恐惧来。满头的汗水顺着下巴颚往下淌。旺财把头伸过来，用舌头舔我的汗水，似乎在安慰他。


站在河边，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衣服已破烂不堪，近一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还是清洗干净，绑在身上，幸好背包是软牛皮的，没有任何破损。见旺财满身泥，顺便给他也洗一洗，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旺财喜欢的“咴咴”直叫。


迈开大步走在黄土路上，已无所谓到哪，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路上的脚印，蹄印，车辙越来越密，相信离村庄，城市，越来越近。心中早没了恐慌，事到临头须放胆。转过一片草甸，人的嘈杂声传来。


循声望去，只见十几辆牛车围成圈停在路边，车上插一面旗子，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云烨的心抽了一下。


果然，回到唐朝且不知皇帝是谁。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群古人，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搭档，脚下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木棍暂定。这就是平民的装束么？


还有几人身穿皮甲，腰胯横刀，显得威风凛凛。为首一满脸胡须的壮汉见云烨在旁边窥视，遂手握横刀大踏步向他走来。


“羌人小子，敢来劫粮车，真真好大的胆子》”说完，雪亮的横刀一出鞘，就要往下劈。


太好了，熟悉的关中腔。云烨赶紧退后，双手乱扬，陕西话随口而出；“这位壮士，谁是羌人，你认错人了吧。”


大汉手中刀不撒手，停在半空，眼中全是狐疑；“咦，关中娃子，咋跑到陇右来了，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师傅过世了，我一个人从山中出来，就我一个。”


大汉拔刀插回刀鞘，上上下下地盯着云烨看，还走到跟前闻闻。


“没有羊骚味，是关中人，不大的娃子乱跑个啥嘛》”


“喂狼咋办。”


旺财见壮汉揪着云烨不放，不干了，张嘴就咬。那壮汉一松手，左手一抬闪过，右手闪电般的抓住旺财下巴，旺财疼的直叫唤，壮汉哈哈大笑松手，在旺财背上按一下，叫了声：“好马”。


而另外几个大汉，见云烨和旺财如此狼狈也哈哈大笑起来。旺财怕见生人，躲在云烨背后偷偷看这些人。


为首的壮汉也在看云烨，见云烨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荆棘划得如布条一般，虽破，却做工精良，式样古怪，料子似麻非麻，绝不普通，再见云烨眉目清秀皮肤细嫩，双手纤细，明显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脚下穿一双皮靴，看的古怪，却又合脚。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无礼有些后悔。遂放缓语气：


“少郎君欲往何处？”


“在下自幼随恩师居于深山，不久前，家师亡故，云烨为亡师守灵三月后，所居之地被山洪冲垮，无奈只有下山，想不到山下遇到狼群，幸而逃脱，便成了目前这种样子，在下决定欲往长安，还望军爷告知兰州还有多远。”


“兰州距此只有不到六十里，就你这身板，带着一匹伤马，得两天。”


“诸位大哥这是运粮到何地？现在是何年？山中不知岁月，还请告知。”


“胡涂师傅带胡涂徒弟连陛下去年登基都不知道，记住了，现在是贞观二年，至于运粮往何处，此为军机。”壮汉对云烨的问题充满了不屑，仿佛全天下谁都应该知道他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去年登基了。


云烨只觉头仿佛被巨锤重重砸了一下，贞观二年，李世民。秦王，到底没逃过虫洞的暗算，到底被扔到一千三百年前。想想彻底远离的妻儿，这叫他情何以堪啊。嘴里喃喃自语：“我如何才能活这么久？”


“你不喜欢吗？陛下登基难道不是大好事吗？”那壮汉见云烨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用看普志高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云烨口里迸出半个不字，那把横刀一定会砍在他脖子上。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陛下登基应该普天同庆。”


“那你哭什么？”


“喜极而泣”


“那你多泣会，顺便帮你师傅也泣会。”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四节 盐比命贵


篝火点起来了，映红了围坐诸人的脸颊，云烨身边的这些汉子是大唐府兵，他们隶属于左武卫，却不是战兵，是辅兵，负责运送粮草，军械各种补给。


为首的汉子名叫张诚，是一位队率，下辖五十名军人，和民夫若干。张诚本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夫，忙时耕作，闲时练武，关中子弟好武成风，故而在剿灭长乐王幼良一役中，斩首两级，积功升为队率。由于幼良谋反，陇右治安一下子糟糕起来，羌人失去管束，会不时攻击运粮队，这就是张诚为什么对云烨充满警惕的原因。


这群人都是好人，这一点云烨很清楚，见到云烨有些冷，张诚拿出自己的衣服给他换上。十四岁的云烨穿张诚的衣服显得滑稽无比，随队的两位妇人，把衣服拿去，取下针线替云烨改小。


她们是去黑风口看丈夫的，张诚悄悄告诉云烨，并挤眉弄眼地说，肚子大了才回来。说完还抽了云烨一巴掌，说小屁孩不要问大人的事。


云烨满脸委屈，着是我问的吗，是你硬告诉我的好不好。俩妇人嗤嗤偷笑，递给云烨一条白麻布，云烨左看右看弄不明白这是干什么的，“兜裆布，乱瞅啥”。


张诚说着，就扯下云烨的破衣服，在云烨的惨嚎声中，别人的哈哈大笑中，三两下就把白布缠在云烨腰间。云烨这才弄明白，两条精光的胖子就是缠着这玩意在台子上玩摔跤，搞了半天，就这点玩意，还是跟咱祖宗学的。


旺财也在咴咴叫，明显在笑。云烨气的抽他一巴掌。从背包里拿出舍不得吃的熏羊肉，用树枝串了放火上烤，一会儿油脂变渗出来，吱吱作响。


周围一片吸口水声。满足感大增，让张诚找块木板，用小刀削成薄片，拿过他们手中的面饼，一剥两半，肉片往饼里一夹，一份美美的肉夹馍就做好了。双手递给张诚，张诚双手捧着饼，深深的闻一下，满脸陶醉之色。而后脸色一整：


“分两波吃，一波吃完，另一波在吃。”然后把肉饼递给两个妇人。俩妇人心安理得接过肉饼，低头大嚼起来。


云烨暗暗一笑，明白张诚是怕肉中有毒所以在夹好第二快肉饼后，没递给张诚。：“张叔，我饿坏了，先吃了。”说着大大地咬了一口，这羊本就肥硕，咬一口，油脂就从嘴角淌了下来，好享受啊。


张诚脸红没红不知道，反正天色暗也看不清楚。却伸手在云烨脑袋上拍拉一巴掌。：“人小鬼心思到不少。”说完自己拿刀切羊肉，不愧是靠刀把子吃饭的。


顷刻间，一条羊后腿在他的刀下就变成一堆肉片。见张诚大大地咬一口肉饼，云烨甚至听到他舒服的呻吟出来。云烨不禁摇头苦笑，这才是肉夹馍，要是弄几个硬菜，他还不得飘飘欲仙。


咦？他在吞下第一口后却奇怪地叫起来。从饼里抽出一片肉，伸舌头舔一下，看的云烨有些恶心。：“盐，臭小子，有这么过日子的吗，放这吗多盐。”说着就要抽云烨，云烨抱头就跑，他那大手抽在身上跟挨扳子似的，能少挨一下就少挨一下。


“不就是盐吗，多的是。”说完云烨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袋子里装着云烨一路下来在几个岩壁上采下来的四五斤盐，张诚眼睛都直了，劈手就夺了过去，在火堆旁小心地打开盐袋看里面的灰白色的粉末发呆。


云烨走了过去，推推他：“盐有什么好看的，臭小子这么好的精盐，也敢这吗浪费糟蹋。”张诚彻底发飙了，看云烨躲在俩妇人背后不好擒拿，缓缓口气：“臭小子，你从哪弄这么多盐？”云烨有些摸不着头脑，俩妇人也拉着云烨的手紧张地看着他。


……


“这河边有盐矿，挖就是了。”


“屁话，老子知道河边有盐矿，那是毒盐，不能吃，吃了那盐，拉肚子都拉死了，更别说吃了那玩意全身会发紫。我说的是你袋子里的盐，比官盐都好，哪来的？”张诚双眼已经泛红，对云烨大声质问。


云烨对古人的，尝试精神佩服万分，吃盐没错，但你连盐矿中的硝，磷钾杂质一起吃就纯属找死了。吃了硝，或许还能挺一阵，吃多了磷钾全身不发紫才是怪事。在后世，云烨见过补钙，见过补铁，没见过补硝，磷钾的。


“张叔，那盐矿怎能就这吃，要粉碎，溶解，要过滤，要解析，最后结晶出来的才是人吃的盐，就像有些草药明明有毒，但经过某些特殊的加工，就变得没毒，还能治病。这盐也是如此，这世上万物都是为人准备的，只要找到正确，合适的方法，这天地万物都可为人所用，区区制盐法小道而已。”看着张诚满眼的圈圈，云烨就知道刚才的话白说了。


“这么说您知道怎么把能吃的盐从毒盐中取出来？”不傻嘛，会总结，能问重点还没被忽悠晕。


“不是告诉你，小道而已嘛”没必要折腾了老实人，云烨直接给了确切答案。努力装出一副高人的形态。


不论前世今生，对他人有益的人，或者说能给别人带来好处的人，最容易融入人群，并被他们接纳。云烨当务之急是加入唐王朝这个大家庭，取得户籍，成为伟大的封建主义王朝的一块砖石，反正千年后的自己也是一块砖，在那当砖还不是一样。


张诚满脸喜色，想张口，却又住嘴，脸憋得通红，急得直搓手。在云烨面前来回踱步，像拉磨的老驴。低微的身份制约了想知道秘方的激情。他给不了云烨任何承诺，化废为宝的点金手段这里面有太多的利益，绝不是自己小小队率能参与的。云烨是隐士高徒，只显露一角，已让人惊为天人，要是全露出来，得多大学问。


“在下只是一介武夫，不配知晓秘方，求公子可怜我等困苦，容在下，向校尉大人禀报此事，公子必得朝廷表彰，公子善行也将传扬天下。”


“张叔，你们吃的盐是什么样子的？”


张诚小心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一层层打开，一枚核桃大小的黄褐色晶体出现面前，云烨拿起来尝一下，除啦咸以外，还有各种怪味简直让他欲仙欲死，拿起水葫芦，狠狠地漱口数遍，怪味才淡下来。


“这是盐吗，这是毒药。”说完，随手就扔了出去。刚出手，眼巴巴看着云烨手中盐块的张诚就闪电般的又捞回来。用布包好，塞回怀里。眼神有些伤感，惨笑着指一指周围听他们谈话的众人。


“大少爷，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从小锦衣玉食地，两手不沾阳春水，除了做学问，其它不顾不问，哪怕现在落啦难，也有祖宗留下的法子活命，照样活的滋润。看公子一表人才，人聪敏，又懂人情世故，过两年长大了，锦衣玉食对你来说就跟长在身上一样，拿都拿不走，这就是命啊！我们不一样，爷娘只教会我们从土里刨食，就没教会别的，你随手扔掉的盐块是我砍拉两个叛匪，校尉大人特地赏赐的。你问问他们，见过大块盐的有几个。”为灾祸对边的几个汉子齐齐摇头，俩妇人也窘迫地低下头。


“不是已贞观年间了吗，日子怎么还过的这吗苦？”


“公子有所不知，这天下刚太平而已，没了兵灾，平日里野菜加粮食也能混个半饱罢了，前些年，盐虽然贵，偶尔也能称上个几两，但这几年突厥人年年犯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商道断了，山东的盐运不进来，草原上的盐池又没办法采盐。我左武卫驻防陇右已经三年了，年年作战，军中缺盐，以醋布佐料，军士身体一年亏似一年，大将军明知突厥人从延川回草原，士卒身乏体弱只堪守城无力追击，听说大将军气的折断宝刀发誓，一定要将突厥人斩尽杀绝。公子身藏绝技，一旦施展，军中不再缺盐，待我等养精蓄锐后，斩尽突厥狗不在话下。”


先不理会张诚的蛊惑性语言，粗人用计用的直爽可爱，方法是一定要交代的，可交给谁怎么交这可是大学问。张诚上司的上司叫程处默，是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程咬金的大儿子，现任兰州折冲校尉，标准的官二代，为人豪爽讲义气，年方十八岁便随父亲征战沙场多年，是纨绔中的极品。通过他，献制盐之法，也算是一条终南捷径，更重要的是传说老程活过了百岁，大唐的常青树啊，不管了，先抱一粗腿再说。


遂站起来，端端正正地向张诚和大伙行礼：“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云烨今日听张叔教诲，必将铭记在心不敢稍忘。”不是他要掉书袋，而是真的尊敬，抛掉程大将军发誓那段，其它的话的却让他震惊，天哪，贞观盛世原来是这个样子，兵灾，饥饿，无处不在，张诚他们的要求如此之低，只要不打仗，能喂饱肚子，就值得拿命来来填。像我这种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低素质群众有什么资格在他们面前充大头？大少爷？笑话！


“轰”的一声，那些汉子齐齐闪到一边，张诚手摇的风车一样：“我们这些下苦人能有什么教导公子的，只是随口瞎咧咧罢了。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将来定能出将入相的，能和公子相处已是大福分啦。”


看来读书人对它们有着太大压力，据史料记载，唐初，天下士子只占人口比例千份之一二。学问从来就不是平民小户所能奢望的，豪门大族把持着知识的大门。在这普遍未开化的年代，学问的拥有者就有了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而且就是这些渴望得到知识的普通人自发的抬高他们的地位，从张诚对云烨的称呼就可见一斑，小子，臭小子，云郎君，公子，一步步随着他对云烨的了解而一次次的拔高称呼。出将入相？他们还真敢想，云烨暗自发笑，有连字都认不全的将相吗？贞观年间是牛人满世界的时代，就自己这官场小白，遇到李二，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那纯属找死，被人买了还帮人数钱这是必然。商人？连绸缎都不能穿的下等人士，在封建王朝，钱多了不是福，是一头待宰的肥猪而已。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五节 拔一毛利天下


云烨在低头沉思，四周的汉子都眼巴巴地等他的决定，毕竟这是一个重大的事。想想就明白，能凭空弄出盐的秘方，谁不看得更命似的，岂能轻轻松松就告诉他人？


等了很久云烨仍旧未能作主决断，张诚脸上流露出失望之色，便知道自己的要求强人所难了，一咬牙，就要说此事作罢，不能让云公子对不起祖宗云云。


还未等张口，就见云烨抬起头，看看四周那些迫切的眼神淡然一笑：“云烨从未想过区区食盐对你们，对大唐是如此重要，以前总觉得不过一种佐料而已，有它无它对天下损害不大，只影响口腹之欲罢了，现在惊觉盐的损益竟关乎生死。大唐盛衰，拔一毛而利天下在下何乐而不为？”


“公子，您答应了。”张诚满脸惊喜，扑身就拜，一时间，满场只云烨站立，其余诸人尽皆下拜。


“张叔，这是做什么，你们想学，我教会大家就是，又不是有多难。张叔，我还是喜欢你们叫我臭小子，云哥儿，什么公子，少爷的别弄到恶心到大伙，我也不自在。能在最倒霉的时候遇到各位叔伯兄弟，是我的造化，要不然早被狼吃了，还什么公子，少爷的。”


话说开了，气氛也就活跃，一个个稀罕的摸摸云烨的头，揪揪他的脸，一张张笑意盈盈的脸上全是敬意。云烨的心情也刹那间开朗起来。


张诚在得到确切的允诺后，急不可耐的催云烨写制盐所需的各种工具材料。没纸笔，他急得团团转，俩妇人也满脸急惶之色，众兵役各个捶胸顿足，一个劲埋怨出来怎么不带笔墨。赶紧拉住要在身上放血张诚，取过他的匕首，吩咐辅兵找两块木板，用匕首在两条木板刻下字，尽管七扭八歪，张诚却跟宝贝一样抱在怀里，拿兜裆布，不，是麻布仔细包好。两个全副武装的辅兵背着木板骑着马，窜向兰州城。当然，也带走了一半盐当证据。


“张叔晚上骑马太危险，这事不急，反正我答应了，明日再送也不迟。”云烨对张诚的急迫很不理解。


“你知道啥，早一天制出盐，大军便多一分战力。突厥人又进关了，不能眼看着这些杂碎张狂。总有一天，我们要把这些突厥人杀个干净。靠醋布做吃食，这日子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醋布，这是什么东西？能吃？”


旁边辅兵赶紧抽出一条醋布递给云烨，四指宽的布条，硬梆梆的，就像晒干的海带，黑乎乎地散发着发馊的酸味。天哪，云烨发出一声惨号，这人得口粗到什么地步才能吃下这东西煮的饭菜？难怪张诚见自己往厚里用盐，会气成那样，听自己答应教他们制盐会高兴地哭。一条硬汉哭的像月子里的娃娃，还不能圈劝，谁劝揍谁。也罢，制盐就制盐，能帮到他们总是好事。云烨长长打拉一个哈欠，这一月来的疲惫仿佛一下子从骨头缝里钻出来，身下铺着厚厚的毯子，靠着火堆，听俩妇人叽叽喳喳的笑着给自己改衣服，一种久违的安全感涌满全身，靠着旺财沉沉睡去。


在太阳即将露头的时候，习惯性的醒来，昨夜的一场酣睡彻底赶走了疲倦。长长地伸个懒腰，听到骨节在嘎巴嘎巴作响，看来还能长个。否则，一米六的身高会让云烨郁闷到死。张诚似乎一夜没睡，站在路旁像望夫石一样盯着兰州方向。两妇人正在熬粥，见云烨醒了，围着兜裆布在那伸懒腰，捂着嘴偷笑，云烨这才发现自己似乎跑光了，连忙捂着下体，尴尬地嘿嘿笑。年纪稍大的妇人拿着几件衣服笑着走过来，“还害羞呢，奴家第一个孩儿如果长成，比公子还大些，小郎君，试试衣服，如果不合身，奴家再改改。”


“多谢两位姐姐，幸苦了。”


“谢什么，女人没用，只能缝缝补补，这是奴家本分。”


云烨在和一堆衣服较紧，裤子认识，这一整块的是什么？怎么还有裙子？扣子在哪？到处是布带子，怎么，要先穿袜？这一堆衣服就是大名鼎鼎的唐装，衣服从左向右系，这是汉文明的特征，像云烨刚才从右向左系，这纯粹是野蛮人的标志，披发左衽。看到这些，云烨不觉笑出声来，后世整个共和国十三亿人全是未开化的野人。如果，在大唐初年，你抓到一个无主野人，也就是外族人，恭喜你，他就是你的私人财产，和抓到一头野猪没有任何区别。


“看就是享福的，衣服都不会穿，享福享的都成了罪过”张诚这混蛋可能有仇富心理，见两妇人给云烨穿衣，对他这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囊虫十分不满。


俩妇人推开张诚，上上下下打量几眼，拍手叫好：“呀，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也不知大户人家怎么生的孩子，个个都这么俊吗？”云烨心想，问我哪，我哪知道，在大唐总共见的三十几个人全在这了。


这时，一声唿哨声响起，哨兵嘶声喊到：“有骑兵过来，大约二十骑！”刚喊罢，如雷的马蹄声轰然响起。


张诚从路旁的枯木上一跃而下，抓住云烨扔给俩妇人，大喊一声：“结阵”只见三十几条汉子迅速以粮车为障，枪手在前，刀手在后，张诚站在队中，还有两条汉子站在圈外，面前地上已经插了十几只箭，做好了攻击准备。俩妇人拖着云烨往树林里跑，张诚还回头喊：“藏好，不准出来，死光了也不许出来。”


“弟兄们，废话不说了，如果来的是羌人，哥几个能拖多久，就拖多久，保住云哥儿是正理，弟兄们还等着他造盐呢，粮车不要了，拖到校尉大人来，俺们就赢了。”


听了这话，血一阵阵往头上涌，云烨拿着铲子就往外冲，两妇人死死地把他按在树后，不让出去，官道上尘土飞扬，只能影影绰绰的见到一些黑影，如狂风般卷来。这就是骑兵的威力吗？云烨的心跳的厉害，耳中什么也听不见，全是马蹄的轰响，握着铲子对手湿汗淋淋。


路弯处一匹栗色的骏马闪电般的窜出，马上一位顶盔贯甲的壮汉手持长矛，直冲阵前，挽手中缰绳，骏马长嘶一声，前蹄扬起临空虚蹬几下，骤然停住。只听一声大喊：“张诚何在？”


“是校尉。”妇人松开双手。云烨甩甩胳膊，估计都青了，疼得厉害。胸中气泄，顿时瘫坐地上，见两妇人手忙脚乱的给自己穿鞋，云烨顿时面红耳赤，太丢人了，鞋子居然跑丢了。云烨胸中顿时充满了对校尉大人的愤怒，不搞这么大动静你会死啊。


从树林出来，见张诚非常狗腿地向校尉嘀嘀咕咕的解说着什么还向自己一指，非常猥琐。


正一正衣，云烨自觉非常文雅地向校尉双手抱拳：“小民云烨见过校尉。”


那校尉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看得云烨满身不自在，以为是衣服穿的不对，正犹豫要不要让人重新检查，刚才难免忙中出错。却见那校尉很无理的指着自己问张诚：“你说的高人就是此人？”张诚忙不迭的点头。却见校尉勃然大怒，抬脚将张诚踹倒在地，拳下如下山猛虎，脚出如闹海蛟龙。在张诚哀哀求饶声中边打边骂：“狗才，多少人没法子的事，你拿一个娃娃来哄骗老子，让老子揍死你，也好过治你谎报军情之罪。”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六节 程处默


靠！被人小看了，云烨心中冰凉一片，千百年来，无论怎么变，哪怕扔到火星，官老爷的脾性依然如故，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这些东西难道也遗传？校尉大人的做法，让云烨顿时失去做任何事的兴趣。也罢，我本是苍穹下的一介浮游，管那么多闲事作甚。想到这里，取下旺财背上的背包，拿出盐袋，给自己分出一些，剩下的放在瑟瑟发抖的妇人手中。背上背包，领着旺财向外走。张诚满身泥土的尤在拳脚中翻滚，却瞅见云烨要走，连滚带爬地过来，紧紧抱住云烨双腿，“公子，你不能走，你就可怜可怜我们这些厮杀汉吧！”涕泪横流：“校尉，小的用脑袋担保，云公子一定能从卤盐中取出可食之盐！”嘶声向校尉吼叫。看着脚下的张诚，云烨胸中怒火再也控制不住，踢开张诚，大步走到校尉面前：“给张叔道歉赔礼，否则你砍我脑袋也休想知道如何取盐！”说完，冷冷地看着他。


校尉却平静下来，缓缓地说：“昨夜三更时分，二军士快马回城，夜半叩关，这在我陇右尚是首次，将二人用吊篮槌上城关才知，有人能自卤盐中取食盐，本校尉连夜禀报左武卫大将军，大将军得知此事后欣喜若狂。如此法能成，不仅军中不在缺盐，羌人叛乱举手可平，甚至可把盐卖给吐谷浑，他们与吐蕃相争无非为盐而已。这样可让他们成为我大唐屏藩。于是我星夜出城，带齐你所需器械，快马至此，却见一孩童大言炎炎。本校尉怎能不怒？张诚谎报军情罪在不赦，我现在殴打他，只希望让大将军看到我已处罚过，能免他一死，你还再嘴硬。”


云烨眼中的冷意稍减，这家伙虽然可恶，心地不坏，知道保护属下。出自将门倒也不缺手段。可他目无余子的贵族脸孔，让云烨极度不爽。要得到好处不付出代价可不行。


“张诚与我有恩，你羞辱殴打他，不管什么原因，都无法平息我胸中怒火，与你打一赌，若取不出盐，云烨将首级奉上，如果取出，你的让张诚揍你一顿，且不得还手如何？”


校尉愣了一下，马上斩钉截铁地说：“如你所愿，若取不出盐，本校尉会亲手砍下你的头颅以全你之誓。”


云烨呵呵一笑，并不理会校尉的臭脸，转身走到张诚身边，检查过见他无大碍，也就放下心来。熊猫一样的张诚还咧着嘴冲着自己笑，这张脸已经看不成了。


“我要的东西呢？”


“半个时辰准到。”


“为什么，陇右不缺盐，盐矿并不难找，你们就从未试着从中找出制食盐的办法？”


“卤盐有毒。”


“蛇毒都有解毒的方法，难道就没法子解卤盐的毒？”


“总不能让士兵吃一回盐，就解一回毒吧？”


云烨听到这么雷人的答案差点摔倒，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看面前威风凛凛的校尉。决定不和他探讨和科学沾一点边的问题，因为，这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马车来了，物资很丰富，除了制盐的筛子，铁锤，铁钎，麻布，木炭，木桶，铁锅，甚至还有五部手摇石磨。仔细检查过，所需一样不少。转头向校尉看去，笑眯眯地说：“盐，举手之劳而已，见识过你的智商，相信你以后还有很多事要求我，我这人一向小气，如果你以后有事相求，就需让张诚揍你一顿，一件事一顿揍，童叟无欺。”


校尉制止了怒火横生的属下，双手抱拳：“我现在有些相信你能制出食盐了，只要兄弟们不再缺盐，程某挨一顿揍算的什么，本官希望你赢。”


沿河往下不到五里路，就有一处盐矿，程校尉带来了三百人，个顶个的彪形大汉，路难走，大车无法通行，几大车物资每人一分扛了就走。云烨和俩妇人带着旺财走在中间，不到一个时辰，便到了采盐地。程校尉一声令下，顿时，两亩地大的一块场地就被平整出来，安顿好营地，放置好器械，程校尉便眼睛看向云烨。


“校尉大人神力惊人，不如敲下些盐矿来如何？”这样的壮劳力不用可惜。


程校尉强忍怒火，拎起铁锤咣咣两锤，一大块盐矿就滚落下来。


“看好过程，我只做一遍。”云烨不理那群壮汉杀人的眼光，拿把小锤子把大块的盐矿小心地砸成小粒，大约十斤的样子，喊过张诚，把盐矿倒进石磨眼，张诚就手摇着石磨转起来，褐色的矿粉从石磨边缘缓缓溢出，云烨把矿粉收进木桶，加水，用木棍搅拌，让盐分充分融进水里，待溶液饱和，就倒进另一个蒙了双层麻布的木桶，不一会，麻布上全是灰黑色的矿渣。去掉麻布，桶里的溶液便成了褐色，颜色变浅了，但杂质依然很多，又在一个木桶上蒙上四层麻布，再次过滤，留下了浅红色的溶液。杂质已过滤干净，该脱毒了，取过一个硕大的漏斗，吩咐张诚砸碎木炭，张诚还未动手，程校尉已抢先把木炭砸的粉碎，估计是溶液的变化给了他成功的信心，云烨把木炭粒用四层麻布包好塞进漏斗，挤得严严实实，找了个架子，把漏斗固定在架子上，将溶液倒进漏斗，不一会，淡青色的溶液缓缓流出，捞一把尝一尝，不错，只有咸味，没有苦涩，过程中虽然损失了一些盐，但可保证煮出来的盐绝对可食用。架起柴锅，把溶液倒进锅里熬。这才站起，要都酸了，弄点盐容易吗。


“能成吗？”程校尉看着溶液在锅里翻腾冒泡颤声问道。云烨很清楚在大唐盐的利润有多么可怕，古人云，怀璧其罪，如不外传，恐怕是取祸之道，人不能太贪，现在不用担心了，弄不好，还有赏赐拿。程校尉这会恐怕已忘记要挨揍的事。


“能成吗，把吗字去掉好吗？熬出来的盐，比我原来吃的都好，和青盐不差分毫。”程校尉哆嗦一下，青盐，那就不是吃的，是每天用柳枝攒一点净口的，至少要五百文一斤，自家也算豪富之家，这青盐也只有几个主人在用。锅里的水分逐渐蒸发干净，锅底留下了厚厚一层泛着青色的硬壳，撤去柴，从锅里掰下一块仍嘴里，“唔，还不错，这才是盐，张叔，把你那玩意扔河里。”


没等张诚品尝，程校尉已掰下指甲大一块填嘴里，尽管咸的脸都抽搐了，还不舍得吐，也不怕变蝙蝠。其余军士见方法有效，一窝蜂地冲向盐壁，没铁锤的就用刀乱砍，尤其以张诚最为疯狂。


校尉想和云烨说话，却见云烨斜着眼睛瞅自己，暗道：这小子果然小气。不过，有本事的都这样。先前倒是我鲁莽了，想到这，双手抱拳：“公子大才，程处默敬服，先前是本官有眼无珠，无理之处，还望海涵，至于赌注，我老程这就偿付，张诚，滚过来！”说着卸下甲胄，头盔。云烨这才发现这混蛋也就十六七岁，作为武将，日日打磨筋骨，身子雄壮，脸上青涩之气却显露无遗。张诚磨磨蹭蹭的往这边挪，看的云烨心头火起，把他推到程处默旁边，“揍他”程处默长身玉立，脚下不丁不八，一派高手风范。张诚畏畏缩缩地围着程处默打转，一会拳，一会掌，一会大力鹰爪，可你倒是往他身上招呼啊。程处默估计也等烦了，：“你他娘的动不动手，在不动手，老子还揍你，”张诚腿一软又跪下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您还是再揍俺一顿得了，小的实在没胆子揍您。”这话听的云烨血往上直涌，恨不得拿铲子把这家伙直接埋了，算了，几千年渗入血脉的地位等级差距不是他能克服的。程处默一边往云烨身边走，一边对长成说：“是你不动手，可不是俺赖账，说清楚免得坏俺名头。”


“兄弟，你咋知道这法子的？”


“恩师教导的”


“前辈高人啊，请兄弟代为引荐，为兄这就派人回兰州备厚礼，请家父亲往拜见。”


“你确定要见家师？”


“如此高人若不拜见，岂不让人痛悔三生？”


“你只要拿刀抹脖子，估计很快就会见到家师。”


“兄弟这是何意”


“意思是家师已然作古，你一意要见，只有抹脖子这一条路了”。


“哎呀，苍天不佑啊，如此贤才早殇，诚是人间一大憾事。”


这混蛋，满嘴可惜，脸也抽成包子，可眼中的兴奋之色彻底出卖了他。云烨决定看盐，不理这心口不一的混蛋。


盐被从锅里铲出，约莫俩三斤的样子，这可比海水煮盐效率高得多，十六斤矿出三斤盐，已经不错啦。程处默拿过去掂一掂，“三斤，好，这一片盐矿，岂不是能出及几百万斤盐，哈哈，我大军再也无缺盐之苦，云兄，请受程处默一拜。”


“大军为国征战，我大唐男儿连生死尚且抛之脑后，区区制盐之法何足道哉。”


“好汉子，程处默重重拍了云烨肩膀一下，你这个兄弟我老程认了，待回长安，带你认识其它几个兄弟，都是一等一的好男儿。”挨程处默的一巴掌云烨觉得跟挨一锤子没区别，呲牙咧嘴之下还要接受他的好意，这真是太难了。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七节 出仕


一个纯银的扁壶塞手里，在程处默挤眉弄眼之下拔出塞子闻闻，原来是酒，不是很烈，小小抿一口，酒很燥，也就三十来度，没经过勾兑和提香，唐时最烈的就也不过是三勒浆罢了，三次发酵，酒精度能达三十几度不错啦，酒也有些浑浊，不管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提起壶，“咕咚咕咚”俩口下肚，这对喝惯了烈性青稞酒的云烨来说，不叫事。程处默脸都抽了。


“三勒浆？”


“为何？”


“什么为何？”


“云兄弟只有十四五岁吧。”


“十五岁了。”


“为何饮烈酒如饮清水，且一口道出酒名，一看就是酒国知己，显见平时定是常饮此酒，三勒浆产自西域，盛誉长安，其身价不菲。常人求一口而不可得，兄弟这是偷拿家父珍藏原本想在云兄弟面前显摆一下，却不想云兄弟喝下却面不改色，且一口道出酒名，实在让兄弟惊讶。兄弟您恐怕也出自名门望族吧，为何落魄在这荒僻之地？”


“程兄抬爱了，小弟之事一言难尽啊，自幼被恩师收养，听恩师言，小弟应该是长安人氏，拾到在下时，尚在襁褓之中，襁褓上写着云字，恩师便给小弟取名云烨，时值乱世，无法寻找小弟父母，便携小弟漫游大江南北，长河两岸，小弟十岁时，恩师身体不适，便与小弟结庐河边，远离人境，今年初春，家师故去，小弟遵家师遗愿，将遗体火化，洒于大河之中，小弟在河边结庐为恩师守孝，不想春日的一场洪水，竟在夜间把小弟所居草庐冲毁，拼死爬上岸，在荒原上流浪整月，这才遇到张大叔一行，才有了这取盐一事。”没办法，必须编造一个完整的身世，反正我云氏一脉自隋朝就居于蓝关，日后说不得得去拜谒祖宗，这么说，也不算骗他，我来历匪夷所思，真说了，他反而以为在骗他，还是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骗法。


“小弟之事不说也罢，往事如烟，终不可究，能在这人世间活下来，已是苍天庇佑，今日与程兄相聚投缘，正好痛饮之。”说着云烨又灌一大口。


“这么说，云兄弟如今孤身一人，了无牵挂吗？”


“正是，大丈夫了无牵挂，自当横行于世。”假装看不见程处默殷切的眼神。


“兄弟观我营中众兄弟如何？”


“皆是古道热肠，英勇善战之辈。”


“与我等为伍，不会辱没云兄弟吧？”


“在下初至人间，能与诸兄为伍，小弟求之不得，只恐在下白身一个，又来历不明会给程兄带来麻烦。”


“麻烦，云兄弟不知，我老程家从不怕麻烦。”想想也是混世魔王会怕麻烦？


……


自从云烨昨晚答应跟老程家混，心里就没踏实过，实在是担心程处默的人品，感觉上了贼船。历史是人书写的，万一写历史的家伙笔锋一偏，来个春秋笔法，云烨就觉得自己冤死了。都说儿子像父亲，老程如果也这德行，自己上哪说理去。这就是自从云烨答应出任程处默的行军书记后，酒壶就被程处默夺走留下的后遗症。云烨觉得自己仿佛天生就适合做一个唐朝人，融入人群仅一天，就有了老大和小弟，还有一群人跟自己混饭吃。活的风生水起啊。往事真的如云烟在变淡。只是隐约有些心痛。生活得继续，开了头，就得有结尾。这是最坏的时候，也是最好的时候。


贞观初年，年轻的唐帝国迎来了最险峻的时刻，突厥两寇中原，泾州，武功告急，吉利直趋渭水河畔。李二陛下挟尉迟恭泾州阵斩两千突厥铁骑之威，轻车简从，六骑出长安，与吉利会于渭水。次日在渭水便桥上与突厥会盟，杀白马为誓，突厥退兵。云烨知道这是李二陛下的缓兵之计。现在大唐内有藩王未平，民生维艰，隋朝留下的粮食已消耗殆尽。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股烟尘，相互间厮杀，男丁十不余一，人口自一千七百余万户锐减至六百四十万户。汉民族犹存，却无往日之威。周边异族蠢蠢欲动，突厥劫掠边关不休，吐谷浑也想浑水摸鱼，吐蕃的松赞干布也已长大成人，开始自己的征途，新罗，高丽更是对东北平原垂涎不已。纵观历史长河，照耀千古的伟大君王无不是从荆棘路上杀出一条血路来的。现在，李二陛下收起自己的爪牙，蜷缩自己的身躯，舔干伤口上的鲜血。等待腾跃九天的时刻。云烨知道，唐王朝的光辉必将照耀千古。一想到这些，云烨会激动的瑟瑟发抖。且冷眼旁观这些小丑的最后表演。程处默的眼中，大唐陛下是一位睿智，豁达，勇武，开明的最佳老大，云烨眼中的李二陛下，是一位笼罩在无数光环下的腹黑男。程处默是幸福的骄傲的，云烨是痛苦的，领导智商越高，越难已糊弄。想想自己与这么多的牛人相处，云烨就觉得前途无亮伸手不见五指。


整个营地现在都在云烨的掌控之下，他是行军书记，后勤营他最大。努力的推开压在脖子上的粗腿，怪不得昨夜做了一夜噩梦，程处默依旧睡的鼾声如雷。


中华民族是勤劳善良的，这一点云烨从来深信不疑。你看这些家伙，从天一亮就干活到现在，两膀子精瓷的肌肉被阳光晒成古铜色，就像一个个铜像，比后世特意晒出的好看一百倍。弄得云烨都不敢脱衣服，和他们一比，自己只有四肢被阳光晒出效果。其他地方依然白皙，跟熊猫一样。上去帮着干活，被一群人劝了回来，一连声地：“书记大人且请安坐，这些粗活何劳大人出手，我等一定安排的妥妥帖帖。”被劝回来也罢，书记吗，他就不是干活的，不管大小。反正后世的书记也没几个干活的。更何况，他们干的生猛之极，昨天交代的流水线干法也十分顺畅。没什么可挑剔的。


程处默醒了，揉着腰走出帐篷，问云烨喝酒怎么会腰疼，云烨当然不会告诉他是自己踹的，废话，谁被人把脚塞进嘴里，都会发飚。


喊过张诚给自己拿过一副弓箭，打算出去打猎，自从昨晚见识了弓箭后，就对这一冷兵器时代的主力军械狂热欢喜，你没见说书先生都说，做手推满月，右手抱婴孩，两指一松，只听敌将一声惨叫……


云烨对程处默的宝弓垂涎三尺，可惜左拉右拉也没能拉开，听说那是一把三石弓，最好的工匠花了三年方才做成，价值三百贯，折人民币六十万元，天哪，宝马车都买回来了。在这只值一把破弓。顺便说一声，云烨喜欢这把弓的价值。云烨此时完全沉浸在手持AK47，横扫天下的美梦中，一想AK在手，天下我有，不禁裂嘴而笑，旁边的，程处默，张诚不自觉的横跨一步，离云烨远远的，两妇人却满脸慈爱的以为他在发癔症。不理会这些素质低下的人，赶走张诚，带着旺财和两妇人进树林采野葱，而程处默见云烨连最软的弓都拉不开，满脸鄙夷地带几个亲卫进林子打猎，说不带小孩妇人，嫌晦气。


未开化的土地是一块巨大的宝藏，野葱长得肥嫩，一揪一大把，这可是美味啊，往面胚上一抹，用油煎，香喷喷的葱花饼想想都让人流口水。运气太好了，花椒树都能碰到，尽管还是绿的但做调料没问题。跟妇人们采了半天，才摘了一捧，这家伙上面全是刺，旺财吃了一口，嘴里就直流口水，估计是麻的。太麻烦了，一发狠连树都砍断，拖回来。又采了两大筐野菜，这才回到营地。


正在教妇人烫面，打算烙面饼，程处默回来了，三头野羊就被他杀害了，看其中一头，长角瘰疬累累，弯曲盘旋，就知道头羊没能幸免。古人说，庖丁解牛的本是没见过，但张诚用一把半尺长的解手刀，顷刻间，三头羊就成了大大小小可以下锅的肉块。让云烨看的目瞪口呆。


云烨决定手把肉的做法，羊也不洗，带血直接扔锅里煮，水一开，整锅的水倒掉重新加水煮，一把野葱，一把花椒，搞定，出锅再加一把盐，这是人间美味。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八节 洗澡与美食


看不起磕头虫。云烨觉得膝盖打弯是用来方便走路的，不是用来下跪的。


张，何，二女不再用平常的蹲礼，而是趴地上磕头，嘴里呜咽不成声，张诚有些羡慕，赶紧替二妇人回话：“公子心地慈悲，见不得下苦人受难，教的本事一定是顶尖的，张诚代二位兄弟谢公子传艺之恩。”


好不容易拽起二妇人，听张诚这么说，又要磕头，云烨头都大了，三拳两脚赶走张诚对二妇人说：“一些小吃食，刚才煮羊肉你们也见到了，和旁人没有差别，这中间有些小窍门，看好了。”说着，拿过刚才洗干净的松木棒，剥去外皮，顺手扔进肉锅，盖上盖子继续煮，回头向俩妇人挤挤眼：“别告诉别人，这是你们的秘密，也是煮一锅好羊肉的秘密，原因就不说了，说了你们也不懂。现在教你们烙饼。”从木桶里扯出醒好的烫面，三两下揉好，擀开撒上葱花，再团成面团，再擀开，一张葱花饼成形了，把火上烤的大石板抹上羊油，见青烟冒起，把面饼铺在上面，一块石板满满当当的铺了二十张面饼，一时间浓香四溢。四周静悄悄的。


回头一看，程处默硕大的牛眼就在云烨脑后，抽着鼻子，吸着口水，恨不得现在就拿一张啃。不光他一人，这些混蛋就没一个干活的，全围上来。程处默面色不豫吞着口水轰赶诸人：“干活，干活，云公子做美食犒劳大伙，咱加把劲，弄三百斤盐出来。”众军士嘿嘿笑着转身干活去了。


太阳西下，劳累一天的军士急匆匆的跑向吃饭的地方，却见一字排开放着六个巨型木桶，云烨正站在木桶旁拿木棒搅木桶里的褐色溶液。


程处默嘴里叼着一个葱花饼，往另一个桶里倒研细的矿粉。


“校尉，这是作什么，莫非校尉也在制盐？”


“制个屁盐，这是用来洗澡的，一个个都脏成猪啦，满身的虱子，跳蚤，没碰着疫病算你们走运，听好了，有一个算一个，都在桶里泡过，再到河边洗澡才能吃饭。”


众军士见不洗澡不给吃饭，以为云烨锦衣玉食惯了，不洗澡吃不下去饭，也就没什么意见。他们哪里知道，从他们胡须，头发，领口，不时有一些小生物爬来爬去，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还吃饭，云烨想，老子能吃下去饭吗。如果任由这些小生物猖獗，稍有一些传染病，还不得死一大片？在这没有有效抗菌素的时代，云烨实在是不想英年早逝。在和程处默沟通过后，特地拿出装盐的木桶，用来洗澡，只是对云烨洗澡就能防疫不以为然，看在兄弟份上，也就随他胡闹，反正是洗澡，又不是杀头。


“弟兄们，看好了，这和性命相关，不是无理取闹，更不是多此一举，这中间学问大了，我就不解释了，这个澡必须这么洗。”说完，云烨穿着衣服第一个跳下去，话说他身上也被传上了。程处默跳进另一个木桶，作为兄弟别说跳木桶，跳火海也得下。我老程就这吗讲义气。云烨在里面泡了足足五分钟，闭住气，在水里冒了个泡，然后打着摆子跳出来，给周边军士训话；“每人都进去，泡一盏茶时间，头发也必须泡到，听到没有？”这些家伙回答的有气无力，明显在敷衍自己，遂厉声喝道：“别以为我在开玩笑，三天后，如果谁身上还有虱子。跳蚤，每发现一只就抽一鞭子，绝不宽待，我已向校尉大人请过军令，不要自误。”


不管他们了，谁叫我是官呢，他们知道好处后会感谢我，看着他们一个个泡浓盐水。云烨撒腿就向河边跑，盐水蛰的敏感部位太疼了。程处默这混蛋早跑了。


河边的场景太壮观了，三百条只裹着新裁兜裆布的汉子蹲在火边，举着大碗吃葱花饼，啃羊肉的样子太触目惊心。没有人说话，满耳全是吱溜。吱溜的喝汤声。云烨觉得是不是看错了，火头军加上两妇人烙了大半天的三千张饼就这么消失不见，这饼云烨只能吃两，再啃一块羊肉，肚子都快涨裂了。而这帮家伙还满脸怨念，说没吃饱，一边打着嗝挺着肚子说，东西太少，明天换他们去打猎，一定把全陇右的羊都打回来。羊肉就该这么吃才有味道。以前的羊肉全糟蹋了，这面饼也好吃，怎么自己老婆就做不出这么好吃的饼，回去揍她。


两妇人掩着脸抬着一个大筐过来，里面装着蒲公英，地骨皮等野菜，有助于消化和解毒，是野菜中的上品。云烨拿两棵塞嘴里嚼，一天吃肉太多会得肠胃病，本来茶是最好的，没有，只好吃草了。程处默见云烨吃了，自己当然照做，于是每人抓一把吃。不想给他们说原因，照做就是，哪那么多事要问。没见程处默带兵，三两句拳头就上去了。旺财乖啊，从来不问，见我吃草，过来从筐里卷两颗就吃。和我最贴心的就它了。


白天忙一天，似乎并没有把这些家伙的精力耗干，一个两个瞪着月亮发呆不睡。最老的一个汉子抹一把沧桑的胡子，轻轻地哼唱一首歌，听半天才弄明白歌词；“彼我往矣，杨柳依依，彼我归矣，雨雪霏霏。”反复就这两句，多年的战乱而今终于有望平定，离乱无序的生活估计每个人都过够了，百战余生，对安定的生活充满了憧憬和畏惧。不知往日的亲友还是否安在。当年走的时候，正是杨柳青青的好时节，你拉着我的手不让离开。今年我回来了，为什么却是大雪纷飞？云烨知道原意不这么解释，但此刻，他实在想不出还有笔者更贴切的寓意。头一回触摸唐人的精神世界。


云烨甚至以为自己已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唐朝古人。要不然心底怎么会这么痛。功名但向马上取，新兵会为这句话热血沸腾，老兵不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幸运儿，绝不会拿命去换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活着见家人是他们最大的渴求。


云烨四仰八叉地躺在毯子上晒月亮，程处默则兴致盎然的一遍又一遍地来回拉睡袋上的拉链，他实在弄不明白，怎么这小东西一扯，两排小齿就自己合住，还颇为结实。


云烨的工兵铲已经被他抡了好几回，这怪异的奇门兵刃，可砍，可挖，可锯，还可折起来背背上，是行军在外的称手兵刃，钢质甚至比自己的百炼横刀还好，两者相击，火花四射，铲子没事横刀却崩开一道小口，程处默眼睛都差点掉出来，横刀是老爹在自己十五岁生辰时送的，价值千金，自己一直爱若珍宝，刚开始睡觉都抱着它，凭它不知砍断了长安城多少纨绔子弟的宝刃，程处默勇冠三军的名声有一小半都是靠这把宝刀争来的，现在竟然比不过一把铲子，就云烨的说法，这铲子是自家用来挖地的。


想到这里，他都有用头撞树的冲动。这家伙宝贝真多啊，一长一短，两把匕首堪称削铁如泥，刀面上层层雪花纹，如梨花盛开，刀柄不知是何宝物，似玉非玉，里面长着一朵荷花，也不只是如何长出来的，如此宝贝他竟然用来切肉，切完竟然用水随便洗，用布擦一下就扔包里。为此，程处默掐着云烨脖子质问半天，拿走大的那宝刀才算原谅了云烨的败家行为。


程处默一直弄不明白，云烨为什么用千金难求的黑琉璃铺成一个一个的小块，做工还非常精致，连在下面一个盒子上，唯一缺憾的是侧面有两个洞，也不知是干嘛的。问云烨他也不说，只是不让把上面的黑琉璃抠下来。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里有一朵美丽的珠花，是妇人用的，上面不知长着什么宝石，对，是长着，没见什么东西包裹，就像银子上长出宝石一样，火光一照，宝石就像活过来一样熠熠生辉。天哪，程处默彻底崩溃了，自己这兄弟到底是什么人见满身宝物却视之如泥土，世人比命还重要的制盐秘方随便就奉献出来，价值万金的随身物品随自己胡乱翻检。自己看上的宝刀随手送人，非美酒不喝，非美食不吃，别人脏点就大发雷霆，碗筷在锅里用水齐齐煮过才用。这他娘的那是落难公子，皇子公主也没他老人家讲究，身后跟一匹小马，那就不是马，是马大爷，不但不干活，脾气还坏，谁惹咬谁，现在面饼没用油煎过都不吃，吃完饼，还得嚼几口嫩草，云烨不喝的金城名酒，全喂了他老人家。晚上睡觉还得睡帐篷里，别的马站着睡，它躺着睡。得问问要不然心里不踏实啊。


“兄弟，你那恩师，到底什么人啊？兄弟你已是不凡，出手便解我陇右大难，现在报功快马已经派出，相信陛下一定会重重封赏，待采够盐，这大功就板上钉钉，你跟我说说，你老师的事呗！”


云烨叹了口气，说了一个谎言，就需用无数个谎言来支撑，也罢，今天就把这谎言说到底，做个了结：“我幼时不懂事，只记得是在恩师怀中长大，说是师徒，其实与父子无异，家师常说，我是他命中的孽障，若非有我拖累，几年前就该离开人世，得大自在。告诉我人生如江湖中的飘萍，有缘相聚，缘尽则散，不必看重生生死死，就当是一场旅程，我和他都是途中旅人，看不同的风景，品尝不同的人生，现在到了分手的时刻，有缘或者还能相遇。这句话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家师已然故去，身体已被我遵遗嘱烧成灰，何来相遇之说？”


“你师傅是神仙？”


“师傅是炼气士，但他最恨鬼神之说。”


“你师傅揍你吗？我爹就常揍我，现在不太揍了，有时我都不想认他。”


程处默孩子气的语言，让云烨心头一阵阵刺痛，他开始真正相信自己了，十六七岁的年纪，平时装出校尉大人的样子给父亲看，给属下看，努力装成一个合格的军官，他已经上战场两次了，云烨相信他还是有些害怕，虽然从小就渴望在战场上表现自己，从各种影视作品中见识过战场的残酷，亲临战场想必是另一种感受。看得出，他很寂寞，世家的孩子不得不背负更多的责任，想得到，必然会失去另一些，这是等价的。云烨心底暗暗发誓，就此一件，绝不再欺骗他，自己的全部来历，只能天知道。


两妇人悄悄坐在云烨身边，在她们看来，云烨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虽然聪明，虽然是官，但是眼底流露出的哀痛还是让她们母性大发，自己没资格安慰他，离他近些好让他感觉不太寂寞。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九节 吴承恩的悲剧


歌声渐渐地低下来，春末的夜还是有些凉意，歌总有唱完的时候，剩下的只有沉默。月光变得惨白，照在脸上一个个跟鬼似的。如果再不调节气氛，营地有向鬼域发展的可能。云烨清一清嗓子：“弟兄们都坐过来，反正大家也不想睡觉，既然都觉得无趣，我这里有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想不想听？”众人齐声凑趣，大人讲故事，好听不好听的这不重要，先恭维再说，当官的给军士讲古本身就新鲜。这些家伙当兵都当成精了。


云烨脑海中快速闪过自己知道的故事，得，就它了，唐玄奘，这家伙现在恐怕还没去印度，轰轰烈烈的西游，还没影呢，从小读大的《西游记》不能让吴承恩专美于后，老子现在就弄出来谁能敢控告我剽窃？吴承恩？他爷爷的爷爷还没出世呢，就他了。


“相传盘古开天辟地后，三皇治世，五帝定伦，整个世界分为：东胜神州，西牛贺州，南瞻部州和北俱芦洲。传说东胜神州有一傲来国，临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岛，岛上有座花果山，这座山可非同一般，它是十洲之祖脉，四海之来龙……”


……


清冷的月光下，满河滩的汉子胸中充满怒气，那样一个盖世英雄被冰冷的世俗法则重重压在五指山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看着山下牧牛童子从垂髫之年转瞬间变成耄耋老人，只能望着天外苍鹰渴望重获自由。程处默双手握拳，狠狠地砸在沙土上，散不去心中压抑愤懑。“为什么？”程处默恶狠狠地盯着云烨，仿佛他就是将猴王压在山下的罪魁祸首。


“力量需要制约，无制约的力量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猴王的命运在它得到力量的同时就已经注定了，程兄，故事而已，何必认真，今夜月明心稀，你我兄弟不妨长谈，小弟久不在人间，世间人情礼法丝毫不知，世间繁华小弟恐无立锥之地，还望程兄教我。”


云烨笑嘻嘻的没心没肺的样子，让程处默满腔怒火无处发泄，狠狠的挥挥手，转眼间又笑了，为自己的失态感到不好意思，躺在云烨身边，捅捅云烨的胳膊：“再说一段呗，这么好的故事让人心痒痒，听不完如何睡觉，你问问兄弟们还要不要听？”这家伙蛊惑的语音刚落。周边的军士哗啦一声就围上来，贼目烁烁地瞅着云烨，被他们瞅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无奈，在低沉舒缓的声音中，那个悲催的猴子继续在无奈中等待长安城中将要到来的和尚。


日子一天天过，盐包一天比一天摞的更高，晚饭后的故事会时间也越来越长，云烨的关中话也越来越熟。


左武卫大将军程咬金这几日笑得嘴都合不拢，夜枭般的笑声也一直在大营上空盘旋。尤其在送走平灭长乐王幼良的长孙无忌后，更是笑得豪迈，五百斤盐就换得长孙无忌五十匹西域宝马，这生意做得，尤其是从貔貅口中夺食，难得啊，难得。老程心满意足的拍着大肚皮，这三个月来，可怜俺老程天天啃醋布，吃的老子牙都倒了，想想一股馊味还从肚里往外翻。倒不是缺老夫吃的那口盐，只是全军都泡醋布，难道老夫一人吃盐？军心还要不要了。自家小子好运道啊，捡个十四岁的娃娃就把大事办了。还没根没底，教授能耐的师傅死了，就这么一根独苗，好啊，等京里陛下诏书一到，就得把这娃娃官职敲定，绑在俺老程战车上。自家小子也是眼睛长到脑门的主，能入他眼睛，定然不会太差，一个想都不想就把价值连城的秘方交出的人，品性能坏到哪去？为一个相交不到一日的军卒敢拿脑袋做赌注小子不快快弄到左武卫，那俺老程脑袋就被驴踢了。只是苦了俺小子，帮一回就的挨一顿揍，管他呢，两小子相处时间长了，保证就没这事了。全身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拿出来的没一件凡品，这小子的来历恐怕也小不到哪去。一般人家的半大小子，见到大军能站着就不错了，更别提据理力争了。恩，等这小子凑够十万斤盐，的叫过来看看。俺老程见不得只知道子曰诗云的酸丁，像这种识字，又能解决大事的家伙，才是宝中宝。徐懋功这家伙，不，现在叫李绩，就是这种满肚子坏水，又什么都会的人才，多年的兄弟是不是有本事早看出来了，儿子捡的小家伙也不会简单。从七品的行军书记先拴住，等见过后，只要有真本事，左武卫这么大，还不够折腾的吗？


程处默每十天往大营送次盐，每次一万斤，这已经是第六趟了，再跑四趟就完成老爹交代的任务了。一想到朝廷只让采十万斤，七月底必需把盐场交付地方上，心就一阵阵发疼。刚进帅帐，就见老爹独坐案后，手指把案几敲的梆梆作响。不知在想什么，赶紧拱手唱喏：“校尉程处默参见大帅，本旬一万斤盐已足额缴纳，现预备回盐场，不知大帅有何吩咐？”军营中无父子亲眷，只有大将军和校尉。


老程抬头看看儿子，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嗯？平时油渍麻花的儿子竟然变得干净整洁，眉目也比往日耐看，虱子也没从头发里往外爬，骨子里往外透着精神。到底是自己的种，精神。


程处默见老爹瞅着自己不做声，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上前一步地给自己的老爹。


程咬金疑惑地打开纸包，却见里面包着一张大饼，烤的油黄油黄的。散发着阵阵麦子的清香。老程见了，心中一阵舒畅，知道孝敬老子了，拿起大饼，咬了一大口，面饼味道很好，又酥又香。不同于平日所食的面饼。程处默见老爹吃饼，倒了一杯茶恭敬的捧给老程。待老程吃完饼，喝两口茶才张嘴说：“爹，这饼怎么样？”


老程随口说：“不错，大营中的厨子该拉去喂狗，这大饼是云小子做的？不是爹爹说你，有做吃食的功夫，多彩两斤盐才是正经，眼看着，朝廷规定的时日就要到了，现在少采一斤，咱左武卫就少一斤盐的好处，弄这花活做什么，我是你老子，难道还要你进贡怎么着？”


程处默连忙解释：“爹爹，这是云兄弟特制的军粮，咱大军行军在外，赶急了，来不及吃饭，就啃两口大饼，这大饼又冷又硬，好多军士吃了它肚子胀，腹痛的厉害，未战贬损军力是为不智。所以云兄弟特地制作了这种饼，赶紧了，吃两口再喝口水，就能垫饥。是最好的军粮，何况，这种饼在七月天都能保持一月不坏。”


“什么？一月不坏？真的？”


“确实如此，孩儿特地试过，放在布袋里一月不坏，且没任何异味。”


“云小子将此法献于朝廷吗？没有任何要求吗？”


“爹爹，云兄弟是孩儿的兄弟，此大饼还是孩儿说起爹爹有肠胃病时，他才做的，他还说：军营里的大大小小除了打仗是一把好手外，就全剩下笨蛋了。明知军粮有毛病，就不知改改，活该受这么长时间的罪。”


程咬金没做声，低头沉思，片刻间有了决断：“传我将令，命云烨速至大营见我。”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节 撞到铁板


旺财很不习惯背上有一个鞍子，它总想把那东西弄下来，可嘴里咬着嚼头，头上戴着龙头，全套的鞍具将它束缚的死死的，无法再做往日习惯性的动作。只能用头不停地拱云烨，希望老大能大发慈悲的解开这些东西，回复自己的自由之身。


云烨此时也已自身难保，大将军一声令下，他就不得不起身前往左武卫大营，程处默把自己以前穿的甲胄送给云烨，虽然还有些大，但比制式盔甲强多了，一走路浑身哗哗作响，跟狗带一哑铃铛似的，别提有多别扭了，形象差点也就算了，这身盔甲不算头盔就已经三十斤重了，再腰插横刀，背负弓箭，云烨就觉得自己像一个移动的战阵堡垒，云烨认为，穿这身盔甲，不要说砍人，能不被别人砍死就不错了。


程处默一个劲地抱歉，让兄弟穿自己旧盔甲实在是有损颜面，军中简陋，也就将就了，等回到长安，一定给云烨打造一套八十斤的重盔。张诚等人羡慕的口水直流，认为这样的甲胄才配得上行军书记的身份。说完，还狠狠地重新束了一下云烨的束甲丝绦，这下连肺里最后一气也挤了出来，云烨涨红了脸，拼命解开腰带，这才把命救了。


好不容易喘匀了气，问程处默：“小弟是文官，束甲做什么？”


“军中哪来文官之说？就算陛下在军中，不也得顶盔贯甲，你想吃军棍，就穿单衣去见大将军。”


听程处默讲起过挨军棍的事，他这么壮的身子，挨十下，都得趴两天，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那不得打折了。听人劝吃饱饭，这再难受也比挨军棍强。直着身子走几步，倒也没那么难受了。看来，路是人走的，人是被逼的。


搂着旺财哥俩相互诉了一会苦，便被张诚举上另一匹温顺的母马，旺财还没长成，不能骑，只让它熟悉一下马具，方便以后骑乘。


和程处默一同到来的还有一位主簿，用来接替云烨继续制盐，程大将军不把皇帝的旨意用尽用光是不会甘休的。看太阳还未过午时，程处默就开始催促上路，问程处默借了十贯钱，送给俩妇人作为感谢，在两妇人的哭声中，告别相处一月有余的后勤营军士，旺财驮着背包，胖胖的母马驮着云烨，向兰州大营驰去。


六十里路，不算远也不算近，程处默一个时辰飞马可奔一个来回，现在只能放马小跑，就这样，已经颠地云烨五脏六腑都快要吐出来了。该死的马鞍太硬，摩擦着云烨的双股，就像着火一样，小心地支起身体，尽量减少和马鞍接触。程处默这家伙一会前一会后，尽情显示着自己无双的骑术。云烨太想念自己那辆二手桑塔纳了。


路到底走完了，大营已经在望，来回奔驰的探马，信使，络绎不绝，不时有浑厚低沉的号角声响起，箭楼上粗壮的弩箭闪着寒光。一幅硕大的程字帅旗高高飘扬，显得十分嚣张。


程处默带着报过名号，验过堪合，这才穿过营门直趋帅帐。


在见老程之前，混世魔王的各种传说不停地在脑海里乱窜，性烈如火，卑鄙狡猾，这两种性格到底哪一种才是他老人家真实一面？


还没等云烨捋出个头绪，一阵爽朗的大笑从帅帐中传出，紧接着一个四十余岁的大汉出现在大帐门口，清澈深邃的目光就以钉在云烨身上：“好小子，年纪轻轻，解我大军危难，高人子弟，名不虚传！”


云烨低头避过如刀锋般锋利的目光，俯身就拜：“下官云烨参见大将军。”


“好，好，来了就好，听丑儿说起贤侄各种本事，尚还不信，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老夫军中又添一俊才，可喜可贺。”


这都成贤侄了，他这个伯伯就只好捂着鼻子认了。


“小侄与处默相交甚欢，早就欲拜见伯父，只是制盐之事关乎大军安危，不敢懈怠，拖至今日方才拜见，小侄失礼了，还请伯父原谅。”


“哈，哈，你制盐有功，老夫焉能见怪，最喜后辈小子建功立业，你与丑儿当相互砥砺共同进益才是。来，来，让老夫好好看看少年俊杰。”


云烨这才从地上爬起，躬身站在程处默旁边，却被老程一把抓住，随他进入帅帐，早有护卫在帐中摆下案几，菜肴尚冒着热气，不多，也就四样，三菜一汤难道唐朝就已成定例？云烨看菜肴，以为少年人饿得快，倒不觉得云烨失礼，只觉得这小子不卑不亢，真性情，自己满身杀气都视若无物，心中好感更增。


“知道你小子好嘴，尝尝军中菜肴可合口味。”


“伯父赐食，小侄怎敢不敬，刚才想起恩师待小侄也是这般，每到饭时，也是这般模样，多谢伯父。”程咬金给云烨压力太大，刚才电锯般的目光就吃不消了，哪敢和这等人精做口头之争，别看老程嘴里不提云烨出处，眼中却全是探究之色，算了，别等他问了，自己先挑开话题吧。


“令师何方高人？俺老程未能一见，实是憾事。”


“家师自号逍遥子，从不曾告诉小侄自己名号，只说名字只不过是一代号而已，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区别，他从不和外人打交道，只说世人愚痴，相处久了，也就沾染了蠢病，所以直到家师去世，小侄不孝，都未能知晓家师名字。”


“高人行事竟如此让人捉摸不透，看来我辈混居红尘之中，灵智也早被尘世间的污浊染黑了。”


看的出来，程咬金有些伤感，他出身官宦世家，娶妻高门大户，又手挽兵符，尘世间的富贵一块到极致，追求的到底是甚么，自己恐怕也不太清楚了。


云烨的话猛一听仿佛很有道理，高人说话，就的这么云山雾罩，打击一大片人，突出自己纯粹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出世状态。还别说，这种话对付智商超过二百的天才一试一准。聪明人想得太多，想得太深，你语言中的漏洞他都能给你脑补好，变得完美无瑕。


想当年，云烨借宿于天水野外人家，十二天住宿费一千元，还不包括吃饭，房屋破旧不堪，夜晚老鼠横行，一日三餐皆以浆水面为主，却收费奇贵，月上中天后，腹中饥肠雷鸣，丝毫不以为苦，与白发房东纵论上下五千年，横谈英美德法苏，每每闻得妙论，惊为神人，荒野有遗贤啊，恨不能纳头就拜。老房东摸遍云烨根骨，断言不出十载，必有大放光芒之时，云烨闻之哽咽不能言，倾尽袋中人民币以酬老者，相见恨晚之情溢于言表。不想第二日，众乡民联袂而至，锄头粪叉兜头就砸，声言打死这老不要脸的骗子，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这老混蛋尽坑熟人，本乡本土的亲友都骗，实不为人子。老者逾墙而走，身手甚为矫健。众乡民紧紧追赶，独留云烨在园中目瞪口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此，云烨与聪明人交谈就变成这般模样。


老程到底是江湖上的人精，稍一迷茫，眼神又变得清明，尸山血海中趟过来的硬汉，心智早已坚若磐石，岂能被这几句话撼动心神，眼珠一转，怒气横生。两步跨到云烨面前，劈手拎起云烨横放腿上，举起蒲扇大的巨掌啪啪一顿臭揍，边揍边教训：“这一巴掌打你不敬师长，这一巴掌打你蛊惑老夫，这一巴掌打你傲慢无礼，这一巴掌打你什么来着？不管了，看你这样老夫就想揍你。”


几掌下来，云烨就觉屁股不是自己的了，赶紧求饶：“程伯伯饶命，小侄再也不敢了。”


“嘿嘿，小子，在老夫面前耍心眼找死。”说完斜着眼睛瞟了云烨一眼，大刺刺的回到案几后坐定，自顾埋头大吃。


云烨不知为什么，眼泪鼻涕都被老家伙打出来了，奔四的人不可能这么没担当，看来心理成熟不代表身体成熟，眼泪鼻涕估计是身体的一种保护装置，不由大脑控制。揉着麻木的屁股，心中悔恨交加，没事忽悠老家伙干什么，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吗。


慢慢蹭到老程旁边，很狗腿的给老程布菜。老程痛快人，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看来老家伙原谅他了。云烨嗫喏半天说不出来话，他又不是那个老骗子，满口谎言被揭穿还振振有词面不改色。


老程鄙夷地看他一眼：“有话就说，老夫还等着你继续绕老夫呢。”


“程伯伯见谅，刚才那也是恩师教导的课业，之一，小侄初临战阵，见程伯伯威风凛凛，杀气逼人，不小心就拿伯伯做个试验，不料学艺不精被您看穿，这顿揍挨的不冤，纯属小侄自找的，还望伯伯莫要生气。”


“哦？课业？”


“是”


“你那老师到底教了你些什么？怎么惑人心志，胡说八道也是课业？”


“正是，恩师认为，天下间万事万物都可度量，包括说话，什么样的场合，说什么样的话，用什么样的语气，配合什么样的动作，怎样说服别人，怎样让人产生信任感，怎样遣词造句让人产生距离感，怎样的表情配怎样的动作让人产生威严感，等等……”演员的修养这本书云烨还是读过的。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一节 大家


老程已经呆了，他恐怕做梦都想不到世上还有人研究这些，张大嘴巴不能言语。


云烨见老程傻掉了，忙摇摇他的手臂。老程这才回过神来，不禁发问：“还教了什么。”


“算学，物理，几何，机械制图，地图绘制，金属铸造，等等一些小学问。”云烨一口气把上学学到的知识全说了一遍。


“制盐属于什么学问？”


“物理，简单的溶解，过滤，脱毒，蒸发，结晶就制出盐了。总之物理是一门研究天地万物规律的一门学问，容小侄以后给伯伯一一展示。”


“老夫能看？你师门难道就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学问，学问，要边学边问，一个人能干什么事？恩师教我时，就告诉我，一旦有机会，就必须把我门中学问传遍天下，天下纷乱结束，正是文治之始，多年离乱，我汉文化遗失不知几许，这都是前人心血，后人之财富，怎不叫人心痛。小子焉敢藏私。”


“老夫是一粗人，看不起之乎者也的酸丁，但真正有学问的大家，老夫不敢有丝毫不敬，长安城中到有几位，等回去老夫带你登门求教，他们看在老程脸上定会教导与你，俺老程等着看你学问大成的一天。你既然学过算学，这就叫过军中几位赞划，看你学到什么地步，可好？”


云烨见老程要考考自己，心中暗笑，在这三折井，鸡兔同笼，韩信点兵，都算超级难题的唐代，云烨不信有什么难题可以考住自己。


“伯伯不妨多叫几位，多准备几道难题，多费些功夫也不要紧，小侄尚未吃饭。”


见云烨嚣张，程咬金难得地没生气，顺手从怀里掏出一件玉佩，绿翡翠？云烨一眼就认出是传说中的极品羊脂白玉，在后世没个几千万你就不要问价。忍着要流下来的口水问：“伯伯要送给小侄？”说着就要伸手拿，老程却回手塞进怀里。“想要？赢了三位赞划，就你的。”说完就掀开帐帘出去了。


云烨终于不用跪了，刚才的跪坐简直要了他的命，大腿酸疼无比，屁股胀疼的仿佛有两个大。小心地摊开腿，坐下来，夹了一块酱肉塞嘴里，美美地嚼起来，竟然是牛肉，不是唐朝杀牛是要判刑的吗，怎么这老家伙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杀牛？再回头一想，大概不会有那个不长眼的会跑到左武卫大营里抓杀牛犯。几口牛肉，两块熟羊肉，小半条鹿腿，下肚，云烨顿觉生活是如此美好，抱着茶壶灌了半壶茶，唐朝的生茶，还磨成末，草腥味直冲大脑，强忍着喝下去，就当补充维生素。老程还未回来，程处默也不见踪影。无聊之下，云烨枕着胳膊在地毯上不觉睡去。


云烨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毯上，鼾声时断时续，间中不时夹杂着抽噎之声，不知梦到什么，满脸泪痕。程处默轻轻走进来，见到云烨这个样子，摇摇头又轻手轻脚地掀开帐帘出去了。帐外站着一位中年文士，笼着手，满脸傲色，他本来就对程咬金要他与云烨比试心存不满，想自己钻研算学几近二十年，如今却要与一乳臭未干的后生切磋，如非大将军下令，自己早就甩袖而去。不想自己屈尊来指点这小子，他竟然呼呼大睡，实不为人子。程处默看了看中年文士那张铁青的脸，心中不喜，我兄弟为全军不分日夜的制盐，今天还赶了六十多里路，十四五岁的娃娃睡着有什么失礼的，这段时间可苦了我兄弟，没见睡着了还流眼泪，你一酸丁除了会写写算算，还有什么本事？心想到这脸色更是难看。


“校尉，这竖子着实无礼，装睡以逃避考校，在下本来尚有指点之心，看来朽木不可雕也，在下告退！”中年文士也不管程处默阴沉的脸，大刺刺的拱手欲退下。


程处默伸手捞住文士衣袖：“黄先生且稍安勿躁，大将军既然已经下令，你还是留下来比较好。”


“此子无礼，才德想必有限的紧，乡野竖子，也配谈算学。我黄志恩束发就学以来，历经坎坷才拜在国子监刘老门下，治学七载，才在算学一道稍窥门径，求学不易，看在大将军面上，黄志恩勉强为之，竟遭此大辱，黄某告辞”！程处默拿大将军告诫自己，黄志恩再也压不住火气，甩袖就走。才转身，就听一个慵懒的声音传来。


“学了七年，不易，九宫格可会解？绳测井可知？勾股算法知否？泰山高几何？黄河携沙多少？”


黄志恩不可思议的看着靠在帐门上的云烨颤声道：“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七右三，戴九履一，为九宫正解。井不知深几许，绳不知长几多，三折入井余四尺，四折入井余一尺，井深八尺，绳长三十六尺。《九章算术》勾股篇云：勾三股四玄五，在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泰山高几何？黄河挟沙几许？天知晓。”


“天下无不可测者，以山阴测山高，以斗水量黄河先生不知？据云烨所知，证勾股之法不下五百，所学当活用，不然，学他作甚？”


“你如何得知？你怎会得知？国子监秘不示人，吾不过听恩师提及，你竟知之甚详，是何道理？”


“天下算学高手何其多，你为何只知国子监，九宫解得，十六宫可解？三十二宫可解？你知一元，二元，可知三元，多元？几道趣题，尔等竟视若珍宝，秘而不宣，何等可笑，这等题目，只是在下儿时之游戏，井底之蛙妄测天之大小，实在可笑。”


黄志恩只觉耳中轰轰作响，云烨所言，有些只是传说，有些闻所未闻。他是行家，知道云烨不是信口开河。莫说自己，恐怕恩师在此，也不会比自己好多少。


云烨晃到黄志恩面前，捡了根树枝，随手在地上画出勾股圆方图，勾股扩方图，而后扔掉树枝，拍了拍手上灰尘漫不经心说：“今日在下无礼在先，赵爽先哲的勾股圆方图，家师的勾股扩方图就便宜你了，就当是赔罪。”


黄志恩神思早已不在云烨无礼上，趴在地上嘴中念念有词，手指写写画画，哪里还在意云烨和程处默在干什么。


程处默重重拍了云烨一把：“不愧是我兄弟，我就知道你不会输给酸丁，果不其然，军中不许饮酒，要不然你我兄弟一醉方休。”


云烨揉着肩膀，满脸幽怨，这父子一个打屁股，一个拍肩膀，根本不管别人受了受不了。赶紧止住又拍下来的手掌，在拍就散架了。


“兄弟，小弟赶了一上午的路，全身汗臭，再见程伯伯甚为无礼，还是让小弟洗澡更衣才是正经。”云烨现在才感觉屁股针扎似得疼，老程的巴掌不是谁都能承受的。见云烨在揉屁股，程处默满脸的同情之色，貌似这巴掌自己也没少挨。“一起去，我现在一天不洗澡就觉浑身难受，怪了，以前在京城我娘拿鸡毛掸子逼我洗澡，现在没人逼了，我倒是不洗难受，这是何道理？难道我是贱皮子毛驴，打着不走，抽着倒退？”


“这是一个习惯问题，一个人十五天就能养成一种习惯，不信啊，你找头猪，每天喂食前敲一下猪槽，十几天后，哪怕你不喂食，只要敲猪槽，猪也会跑过来。”


“这真是太神奇了，我敲你饭盆，十几天后你会不会听到声音就朝我跑过来？”


兄弟俩勾肩搭背的去后帐洗澡不提。程大将军坐在主帐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心中嘀咕，难道是那小子真有才学？自己不去当面考校，就存了给云烨留几分颜面，想不到这小子能和黄志恩对阵这么久，厉害啊。黄志恩也算京城中算学的佼佼者，为解决大军后勤问题，自己可是拉下老脸找了刘信好几次，那老不死的还给自己脸色看，实在挨不过情面，才打发这黄志恩来帮自己，黄志恩倒也不负才名，军中后勤顺畅许多，现在云小子能和他较量到现在，不容易啊。老夫看走眼了，十四岁的娃娃就能和四十岁的中年人比试且不落下风，长成后会是何等的妖孽。


想到这，老程再也坐不住了，起身往寝帐走去。远远就见一群人围在帐门口，却鸦雀无声。众军士见大将军到来，轰然散开。只见黄志恩趴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手下写写画画，满身尘土似陷入疯魔之中。却不见云烨身影。老程好奇心大作。抬手唤过守卫寝帐的亲卫，问怎么回事，云烨哪去了。那亲卫也随程处默到过盐矿，见过采盐的神奇，听过猴王事迹早对云烨佩服的五体投地，早等着大将军问自己，满脸不肖一顾的表情把云烨三言两语就把黄志恩弄疯魔的事从前到后的讲了一遍。


老程看了看还在地上计算不休的黄志恩一眼，吩咐亲卫给他那一把伞遮阳，再准备一壶茶水备用，就转身回到帅帐。刚进帅帐，一阵痛快至极的大笑就传出大帐。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二节 爵爷


在经过两月艰难的奔波，云烨终于过上了猪一样的日子。


每天睡到自然醒，再不用担心食物缺少，也不用担心没衣服会裸奔。早晨会有人端来洗脸水，连牙棍都准备好，所谓牙棍就是把细柳枝一头弄毛，蘸上青盐用来刷牙，简易版的牙刷。不过云烨有牙刷，自然用不到柳树枝，只是当他用自己的牙刷边抖腿边刷牙时，却遭到飞来横祸。


程处默满嘴白沫浑身发抖，飞身扑过来，紧紧将云烨扑倒在地，努力把他四肢撸平，捏开嘴，塞进一手巾并横绑在脑后。解下腰带，在腿上绕几圈死死勒紧，手也被绑在腰上，全身被绑成一条躺着的人棍，瞪大眼睛莫名其妙的看着程处默。不明白为什么刚才还好好的和自己一起刷牙的程处默突然把自己绑起来，还绑的这么变态，莫非这家伙有什么特殊爱好？


程处默这才长舒了一口气，转身就跑，边跑边喊：“大夫，大夫，快来，快来人啊，我兄弟羊角风犯了。”


听这家伙这么喊，云烨死的心都有，老子只是刷个牙而已，至于把我绑起来，还诬陷老子有羊角风？你他娘的用什么塞的嘴？千万不要是你那条手巾，昨天还见他用手巾擦过腋窝。想到这，嘴里传来酸甜苦麻各种怪味，重中之重还有一股奇怪的咸味，云烨两眼一翻，彻底昏了过去。


再醒过来，自己已躺在军帐床上。云烨看着满脸忧色的程咬金，刚要说话，老程止住云烨张嘴，痛惜的说：“贤侄切勿多言，安心养病为重，自古世上就没有十全十美之事，贤侄是世上少有之俊才，其他不论，光奇巧制盐之术，不说为我大唐又添一活命之法，光解陇右缺盐之苦可称泽被苍生，算学一道能让黄志恩低下向来骄傲的头颅，举着火把趴地上筹算一夜亦可称为奇才。上天不仁，偏偏让贤侄身染恶疾，真是令人扼腕叹息。且好生养病，不要多虑，病好之后，老夫仰仗之处还多。”


云烨伸出手颤抖的指向旁边洋洋得意的程处默，程处默一把将云烨手臂塞进毯子里，满脸惊魂未定的说：“兄弟你就不要多说话，安心养病才是正经，幸亏愚兄见势不妙，动手快，否则兄弟咬着舌头就不好了，感谢的话就不要说了，谁让我们是兄弟。”听着这么无耻的话，云烨正准备跳起来将这混蛋掐死，就听帐外一片喧哗，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传来：“天使到，兰州卫掌行军书记云烨接旨！”


听到这声音，准备跳起来的云烨缩回毯子里，他实在不明白怎么接旨，又为什么会有旨意给他，难道李二陛下已然知道自己的存在，这太可怕了。都说古人能掐算古今，自己的来龙去脉都被人家知道的清清楚楚，就自己这两下子，还混个屁呀。正进退两难之际，就听程咬金说话了：“怪哉，老夫奏折才上去月余，怎么今日就有旨意下达，老夫且去看看。”说罢迈出军帐，程处默对云烨悄声说：“老爹给你报上去的功劳陛下批下来了，哥哥我去看看”。说完也跑了。


云烨缩在毯子里脑子就像开锅一样，片刻之间竟毫无头绪，尽管以前也幻想过这种场景，但事到临头却一筹莫展，不知怎样去面对。也好，装病也是一种选择。


不长时间，程咬金陪伴着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见他头戴乌璞，上镶嵌一块白玉，身穿皂色圆领外袍，腰束一皂色革带，脚下一双薄底快靴，显得精神奕奕，面白无须，眼睛却灵动无比，未语先笑：“呀呀，这就是一技解危难的云公子吧，陛下听说公子在陇右以奇巧制盐解我陇右缺盐之苦龙颜大悦，特命咱家星夜兼程奔来陇右，替陛下好好看看十四岁的奇才，今日一见果然一表人才呀”。“让内监见笑了，内监前来宣旨，云烨却缠绵病榻，失礼了。”


不知道太监怎么称呼，就用内监代替，反正只要是官就不会错，太监也是官嘛。说完就要装着要爬起来。


那太监急忙按住云烨，还是尖声尖气的说：“云公子有病在身，国公爷已经交代过，就不必起身了，陛下一向求贤若渴，必不会怪罪这小小失礼，咱家也撑不起大人称谓，公子不妨叫咱家刘内侍。”说完，面南背北站定，老程也在侧面拱手而立，刘内侍轻咳一声：“大唐皇帝诏曰；今有良家子姓云名烨者，自幼秉承良缄，克……”


太监足足念了盏茶时间，除了开头，云烨就没弄明白这些古文到底说些什么，好不容易听到平安县男这个爵位，这大概就是封赏我的爵位，咱也是爵爷了？待刘内侍念完，程咬金搀着云烨在床上三拜九叩完毕。


那刘内侍立刻换上一张笑脸连连拱手作礼：“恭喜爵爷，贺喜爵爷，十四岁封男，他日封侯指日可待啊。”云烨知道这家伙是在是在讨要喜钱。摸遍全身也没有金银珠玉等可以打赏的物件。


正尴尬间，程处默捧着一张托盘走进来，笑嘻嘻地对刘内侍说：“烦劳内侍千里奔波，我兄弟感激不尽，得此佳讯，怎能让内侍空手而归，小小敬意，还望刘内侍不要嫌弃。”


刘内侍也是妙人，笑吟吟地接过托盘向云烨施礼：“谢爵爷赏赐。”又对程咬金施了一礼，捧着托盘退出营帐。云烨对这个知情识趣太监很有好感，没有史书上说的那么不堪吗。


唐甄在《潜书》中这样描绘太监；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听之不似人声，察之不近人情。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家伙对太监有偏见，或者受过太监的迫害，总之云烨就觉得这刘内侍就是一不错的人。未语先笑，识情知趣，面子上让人有春风拂面的感觉，至于内心是否阴暗，关我屁事。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三节 土豆


从今天起做一个高尚的人；从今天起做一个纯粹的人；从今天起做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从今天起做一个混吃等死的人；我只愿面朝南山，春暖花开。


云烨不用盖房子，因为伟大的，睿智的，光明的，慷慨的李二陛下除了封他男爵爵位，还赏赐了一千二百亩土地，以酬谢他无私的贡献制盐秘法的壮举。


程咬金也对皇帝陛下的大手笔赏赐赞不绝口，皇朝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云烨此次获封男爵，乃是从白身一跃而为爵爷，在江山已定的大势下，分封贵族已极为谨慎，满朝都在想着怎么削减贵族，降低爵位，云烨凭借区区制盐秘法，竟破此限制，一举得封正牌开国男爵。


亦是前所未有，要知道程咬金跟随李二陛下出生入死多年，又是绝对的心腹，才获封卢国县公，大名鼎鼎的一代名臣虞世南才不过是永兴县子而已。现在的爵位前面都要加开国二字，更属难得。


相比之下那上千亩的封地就微不足道了。从地图上看离长安城足有五十里地，按程处默的说法，这还好意思叫长安封地？离陇右也不过三寸距离，当然这是从地图上比量。不管怎么说，咱也是有爵位，有官职，有田地的三有新人。


在巨大的幸福感冲击下，云烨已经忘记了程处默用脏手巾堵自己嘴这回事。鉴于程氏父子都喜欢用手掌大力拍击别人肩膀表达喜悦之情，云烨也忘记了向老程父子解释自己没患羊角风病这一事实。


云烨打开背包，这些天来他故意不去翻看从前的物品，担心自己再次陷入痛苦的回忆之中。


拿起手机，已经没电了，黑屏一片。打开后盖，取出电池，小心地吹吹里面的灰尘，前段时间渗进去的水早已干透了。程处默把它当成镜子，还嫌弃没铜镜好看。取出太阳能充电器，打开吸光板，选一个没有遮荫的地方，放置好充电器，将手机连接在上面，用不了四个小时手机就会充满电，那里有自己的全家福，云烨实在是想看一看妻子和儿子，担心自己这样下去会把他们忘记。


英吉沙小刀只剩一把，发夹还是那么漂亮，云烨手轻轻拂过发夹就像拂过妻子顺滑的长发。定位仪已经被自己丢掉了，钱包也被扔掉了，自己存在的标志只剩下这具肉体。没舍得吃的两个土豆已经长满了紫色的嫩芽，云烨很清楚这两土豆的价值，如果没他们，大唐想要获得这重要的农作物就需穿过茫茫太平洋去美洲大陆寻找。


喊过服侍自己的亲兵，命他去寻找几个大缸，打算把土豆切开种在缸里，但愿他们能在天气变寒冷前能够成熟。整套的厨具已被程处默借去，听说是要让营中铁匠再打造出一套，到现在也没音讯。帐篷睡袋也没能逃脱这种命运。指北针，地图云烨贴身收藏，不打算让他们重见天日。指北针还好说，地图实在是没法解释，但他又太重要不能毁弃。工兵铲程处默好像不打算还给自己了。


掏空了背包，云烨将背包抖一抖，要把里面的灰尘倒出来，没想到几颗黄灿灿的东西掉出，云烨一看原来是五颗玉米粒，不知何时落在背包夹缝里，云烨捡起玉米粒用麻布包好，和辣椒籽放在一起，希望来年能种出辣椒和玉米自己的农庄能否兴盛全指望他了。云烨对电子产品并不抱太大希望，手机里如果没有妻儿的照片，他一定选择扔进黄河里。子不语怪力乱神，太先进的东西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只会招灾。李二陛下从骨子里就不相信任何神灵。自己如果拿出一件没法解释的神器，李二第一时间不是崇拜而是举起屠刀。


云烨发现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身无分文不说，居然还欠着老程一盘银子。虽说钱是王八蛋，没钱还真的寸步难行。李二陛下怎么就忘记赏赐一些金银珠宝呢？不厚道啊，没钱你让我如何当爵爷？云烨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悲催的爵爷。爵爷还得自己挣钱吗？不是说爵爷都是左拥右抱美人，顿顿山珍海味，出行骏马，回有华厦吗？怎么轮到老子就得当苦工挣钱？天理何在！


老程奇怪的看着云烨帐前并排摆着的五口矮缸，奇怪的是云烨还把缸底敲了一个洞，军士正把腐烂的树叶，河边的泥土搅拌在一起，黑黝黝的显得十分肥沃。云烨轻手轻脚的把一种奇怪的带着紫色嫩芽的茎块埋进缸里。桑面盖着一层薄薄的泥土。待云烨浇完水，老程再也忍不住了。问云烨：“小子你在干什么？种花？你小子不会在军营里干这么不着调的事吧？”


云烨拍拍手上的泥土，对老程躬身施礼：“程伯伯，小侄对伯伯的信任感激万分，小侄做如此离谱的事，您未有一句责骂，却让军士竭力帮助小侄完成。伯父厚爱小侄铭记在心。至于缸中物事，且容小子卖个关子，秋后自知。但小子可以告诉伯伯，此物乃无价之宝，只要种植成功它可使我大唐今后无饥馑之忧。”


“小子，此话当真？凭着五口大缸就能使大唐无饥馑之忧？”程咬金颤声问道。


“嘿嘿，小侄刚获爵位，又得千亩封地，可惜还是一穷光蛋，身无分文。年底赶赴长安叩谢陛下，正式就职，没钱怎么行。待此物种成，小侄也好献于陛下弄上几万贯钱钞，这样就可混吃等死了。”云烨话音刚落，一只巨爪就抓住后颈，拖着他向营帐走去。


在经过殴打，抵抗，再殴打，然后屈服，这一套常规说话方式后，老程心满意足的背着手踱出帐篷，趴在缸边，仔细数了数土中的嫩芽，喊来十个亲卫，郑重吩咐他们小心看护，摸索着缸沿，喃喃自语：“这比命贵重啊！”众亲卫见大将军如此失态，收起不以为然的心思，十双眼睛紧紧盯着五口大缸，再无一丝懈怠。


云烨躺在床上，揉着已经发木的屁股，悲惨的呼号：“土豆而已，至于揍我一顿吗？”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四节 输血


程处默灰头土脸的回来了，憨厚的面容此时充满了愤懑和悲伤，众军士想要去安慰，见他通红的双眼却又黯然退下。


云烨站在种了土豆的缸边拿一小铁耙正在给土豆苗松土，这在他看来，自己不是在给土豆松土，而是在伺候满缸的铜币，每松一下土就仿佛听见铜钱在哗哗作响，他深深的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


五天前土豆苗终于钻出土，两片嫩嫩的叶子顶在芽尖，翠绿色的叶片证明植株营养良好，云烨也就放下心来，特地与程咬金连干三杯以示庆贺。松完土，正准备洗手进帐，却见程处默站在帐前，满眼全是恳求之意，泥土，血渍糊满盔甲，左臂隐隐还在流血。


云烨大吃一惊，上前抓住他的胳膊，右手的小刀已挑开衣袖，一条两寸长的口子正汩汩地冒血。急忙跑进大帐，翻出急救包，让程处默坐下，准备给他处理伤口。程处默却止住云烨，嘴张了半天挤出几个字：“我没事，救救我兄弟。”说完就扯着云烨往前营就走。


程处默的弟兄很惨，身中九刀，都是在战场打过几次滚的好汉，中刀时刻意避开要害，否则早死了，就这样也失血过多，人陷入昏迷，随军医师连连摇头，称已伤根本，无力回天。


云烨不明白，只不过失血过多而已，补充完血液，只要没并发症，一两个月后又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好汉，怎么会没救？再说我手里还有消炎药，当初因为是去乱石区救人，乱七八糟的药品背了不少，为这队长那混蛋连食品都没让多带，要不然我也不会为水跑那么远的路，弄得一下子跑到唐朝连家都回不了。


心头有了主意，也就不慌张了，把程处默按在条凳上，取出缝合针泡在酒精里消毒，拿镊子夹着药棉给他清洗伤口，程处默对酒精刺激毫无反应，嘴里不住自语：“他是替我挨的刀，这几刀本应我挨的，是我没用。”


云烨也不理他，见伤口清洗完毕，穿上丝线，给他缝合伤口。程处默在自伤自怜仿佛肉不是自己的任人施为。旁边医师大吃一惊，见一个少年拿针在缝伤口，人不是衣服，怎么能用针来缝？正要阻止，却见少年朝他招手，凑到跟前。那少年说：“看好了，下次有这样的伤口，清洗干净后，用针就这样缝起来，有利于伤口合好，记住，里面用羊肠线，就是把羊的肠衣割下来，晒干用烈酒浸泡，然后就可使用，外面用丝线。”话说完，手上的活也做完，掏出云南白药，洒在伤口上，用绷带包好，做的熟练无比。医师有些想相信这少年是一位医者了。


程处默此时仿佛活了过来，刚才无意识地拉云烨过来，只是想找一位亲近的人给自己安慰，替自己承担痛苦，这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这时见云烨熟练无比的给自己处理伤口，且是从未见过的方法，这让他又燃起希望。


“阿烨，救救我兄弟，救救我兄弟，你一定有办法，你一定有办法的是吗？”


“我当然有办法，不出意外，你兄弟死不了，两个月后，又是好汉一条。”


那军医睁大了眼睛，如不是刚才见云烨处理伤口井井有条，早就破口大骂了，没见过这样的医者，伤患全身失血过多，此时气若游丝，一口气接不上来就死的不能再死了，还口出狂言，保证救活伤者，还好汉，侥幸活下来也就在床上喘口气罢了。且听他如何救治，反正在自己看来，伤者十成死了九成九，就让他折腾吧。


“我兄弟会没事？”程处默以为自己听错了，赶紧追问一句。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说他死不了，他就死不了，让开，别挡着我救人。”听了这话程处默嗖一声就跑到云烨身后，眼睛一眨不眨的准备看云烨怎样救人。云烨拿出手机打开照明功能，让光斑照在伤者的瞳孔，见瞳仁还有收缩变化，心中感叹；这家伙生命力真强。


“我现在要用血，人血，用你们的血救这家伙，谁愿意献出来？”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面面相觑，犹豫半晌，程处默咬牙迈出一步：“阿烨，用我的，反正我的命也是三停救的，就当还他一命好了。”云烨眼中露出不可抑制的欣赏之色，心中不由得为程处默喝一声彩；“好汉子”。正要解释输血死不了人。却见一只大手就抽在程处默的后颈上：“老子还没死，什么时候轮到你，云小子，是非得自己人的血，还是是人血就成？”谁都没发现，老程不知何时站在门口，满身战甲，掌中横刀上血迹斑斑，看来刚刚杀完人，杀气逼得云烨几乎不敢直视。


“伯伯，只要是人血血型合适就没问题。”


“那你看看这些家伙成不成？”老程用横刀指着门外用绳子捆得结结实实的七八个羌人。


“待小侄验过血型再说。”


云烨拿出两片玻璃和一张淡黄色的试纸上面有五个小格共分五色，把这两样东西放在托盘内，用一根牙签扎在伤者的中指上，挤出血，涂在黄色试纸的五个小格内，又挤出一滴血，涂在玻璃上，换一根牙签在自己中指上扎一下，取一滴血和伤者血液融合，将两片玻璃合住，轻轻滑动，仔细观察，片刻，就有了结果，伤者与自己不同，再看试纸，只有蓝色的A型血方格变色，其他不变。在确定伤者的血型后，云烨来到那几个羌人跟前，羌人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凭直觉就觉得不是好事，身子拼命往后缩。几个彪形大汉抓住他们的手递到云烨面前，此时，云烨觉得自己很像日本人，从他们手上一一采过血后发现有两人与伤者血型相同。吩咐众亲卫把这两个家伙胳膊洗干净，上面全是油腻，他可不想伤者死于细菌感染。


蒙住眼睛的羌人拼命挣扎，但在亲卫的努力下还是让云烨把胶皮管的针头扎进血管，看着有些发黑的血液缓缓流进伤者的身体，伤者的气息也越来越悠长，嘴唇开始有了一抹血色，医师摸着伤者的脉门，眼睛越来越亮，嘴越张越大。而大帐内的众人除了老程父子面露喜色，其它诸人看云烨的眼神也越来越敬畏。


庄三停活过来了，只是刚止住血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云烨拿镊子夹着药棉仔细清洗了一遍，他不想好不容易救活的留下后遗症。军医已完全成为他的助手，一人拿一根针缝伤口。


尽管手哆嗦的厉害，深一针浅一针缝的七扭八歪好歹也坚持下来。反正庄三停也不靠面皮混饭吃，缝的好坏也就不计较了，大难不死就属难得还敢挑三拣四？羌人死了，不是输血输死的，是被生生吓死的。没人对羌人的死有一丝疑问，就连生性善良的军医也只抱怨羌人的屎尿弄脏了帐子，仿佛羌人的生命连一顶帐子都不值。


云烨这次没用白药，毕竟自己带来的太少了，庄三停伤口太大，太多用两三次药就没了，军医用金创药给他敷伤口，捡过金创药闻一闻，生石灰，娘的，原来是生石灰，夹杂着乱七八糟的一些药材。云烨不明白，什么药材在和生石灰反应后还有疗效？云烨映像中生石灰要么用来刷房子，要么用来刷果树防虫，没想到还可用来刷伤口。心中不禁为自己的小气有些脸红。取出一板头孢，交给程处默，吩咐一次两粒，一天三次，至于庄三停能否挺过伤口发炎就看造化了。


老程的眼睛亮的渗人，没等云烨问到底发生什么事，就一把揪住他，往胳膊底下一夹，扭头就走，边走边吩咐亲兵把云烨治病的家伙事都拿到帅帐来。程处默考虑一下也跟着老爹到了帅帐。


“你可以借命？”老程的眼睛紧紧盯住云烨，就差脸贴脸了。云烨艰难的转过头，很不习惯这样和人说话。


“不能。”老程问的问题太过玄幻，得立刻否定，要不然他再换一种方法让自己再借一次命麻烦就大了。


“为何你拿小管子把血抽进三停身子时，三停活了，羌人死了？这还不是借命？”程处默的双眼充满了八卦的熊熊火焰。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五节 命贱如草


云烨看着贼目烁烁老程，心里的苦楚能对他讲吗？


我要是告诉你老子只不过在急救中心上过二百个小时的课程，这是第一次给人家输血，缝合，你还不要了我的小命。


医生说的好啊，就人其实就那吗一回事，你越是不把他当人，就越可能救活，人坚强着哪。西医的起源是理发师，能给人理发就能做医生。恐怕现在的西医祖师爷还把放血当成治百病的良方。


脚痛剁脚，手痛砍手，至于头痛就没办法了，如果砍头能活，想必那些伟大的祖师爷对头也不会客气。老子都知道用酒精消毒了，这简直就是开天辟地的发明，等到了后世，还不得当祖宗供起来？


汽车狂人都说了：汽车有什么呀，不过是一个发动机，四个轮子，再加上一个铁壳子罢了。


这是何等的睿智，反正听说他的汽车企业蛮火的，没听说有什么大问题。同理，人有什么呀？不过是一个脑袋两胳膊，两腿，一个脑袋，再加上一个碳水化合物的身体。知道病因，随便整治就是，你没见庄三停活过来了？这证明我的理论是正确的，要发扬，要光大。“庄三停是被砍了九刀，失血过多，找相同血型的人给他输血，有了血，人不就活啦，这也要问？”云烨觉得自己在给牛弹琴，和古人讨论血型问题纯属吃饱了撑的。


“小子，你这套都是你师傅教的？你还会什么？”老程任然在探云烨老底。


“家师学究天人，这些东西小道而已，有很多学问恩师不教，他说人生烦恼识字始，能认识字，不被人骗就足够了，学的越多，麻烦就越多，他希望我过一种简单的生活，天地运行自有规律，强加干涉只会平添新的麻烦，顺其自然就好。小侄懂的这些，多是小侄见师父施展过，照葫芦画瓢照样施为罢了。”


没办法，云烨只好再次让师傅高大起来。老程恶狠狠的指着云烨说不出话来，在他看来，云烨守着天人般的师傅却学了个半瓶水，这些本事那一样拿出来都是惊天动地的绝学。指了半天，不知怪谁，又颓然放下手。


“兄弟有这么大本事，哥哥以后有难处就找你，管他学问哪来的，我兄弟学会了，就我兄弟的，我兄弟的就是我的。”程处默心大，只是在一旁为自己兄弟高兴，今天又见到兄弟施展奇术救了自己部下，心情自然大好，搂着云烨哈哈直笑，至于输血救人之术早忘在脑后，以后有需要找云烨就是。


老程郁闷地将两人踹出帅帐，自己研究云烨那些稀奇古怪的输血装备，其实也就一截橡胶管子，加两个针头而已，老程拽拽管子，瞅瞅针头也就放弃了。听着帐外云烨和程处默嘻嘻哈哈的打闹声，脸上也不由得浮出笑容。


人变年轻，心仿佛也变年轻，心理年龄三十四五岁的云烨和十七岁的程处默相处竟没有任何代沟，程处默的毫无心机，豪迈的气质让云烨非常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心情和身体都极度放松，云烨已不记得上一次这样毫不遮掩的与人笑闹是什么时候。


终于弄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由于这段时间兰州大营一车车的食盐不停地运往陇右各地，这情况引起了徘徊在大营周侧的羌人的注意。


他们同样缺盐，而陇右的盐价被程咬金死死地咬在一贯钱一斤的高价位，而且有价无市，为不引起民怨，老程又敞开供应醋布，虽不好吃，好歹也有了盐味，反正老百姓平时也吃不了几两盐。


突厥人退了，盐道即将开通，忍几天也就过去了。可羌人不行，由于这次随长乐王幼良造反，身为叛逆，老程自然不会顾忌他们的死活，醋布是供应大唐百姓的，不是给叛逆的，就这样他们连醋布也没有。没有盐，人在高强度活动中撑不了几天，没办法，为了活命遂铤而走险，趁程处默带兵送盐之机，纠集四百余骑突袭了送盐车队，程处默迅速点燃狼烟，帅百余护卫仓促应战，不想这些羌人为了夺盐竟然悍不畏死，把程处默等人团团围在中间死战不休。


庄三停作为程处默的护卫，竭尽心力的保护他不受伤害，自己却身中九刀奄奄一息。看到狼烟的程咬金亲自带人前往救援，在杀散羌人后，程处默的百余人只剩下三十七人。老程狂性大发，下了死命令要将羌人斩尽杀绝，不一会，羌人的四百余骑就活了十一人，其它尽数被斩杀。然后就出现程处默到营帐找云烨的一幕。


云烨生活在太平的世界，何时经历过这样的惨事，早晨百余人高高兴兴的押运食盐上路，到中午回来时八十一人已命丧黄泉，几辆大车载着缺胳膊少腿的尸体回到大营。


这在云烨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两千斤盐而已，在后世价值不过三千元，四百马贼为他全部丧命，云烨不认为落在程伯伯手中的另外十人会平安活下来。一条人命只值五斤食盐，还不包括为保护这两千斤盐死的八十一个护卫，太不值了，人命如草。


物资的匮乏，广泛的贫穷，漏洞百出的国防线，都让人把自己的命不当一回事，头砍掉了碗大个疤。为什么富贵人家都比较珍惜自己的生命，所谓越有钱就越怕死，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穷人家活着就是受罪，如果连罪也受不下去了，也没机会受下去，那就只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造反了。


高高的草料堆上，云烨和程处默望着漫天的星斗发呆，璀璨的银河像一条玉带横挂在天空。银河两岸的牵牛，织女二星正在熠熠生辉。


没污染的大唐夜空像一匹纯黑的锦缎，透出一种沧桑的神秘感。不像后世的夜空呈现出诡异的灰黑色，星辰也只有寥寥几颗，显得有气无力。六月天的陇右仿佛着火一般，人人都在这天地火炉中煎熬，满营都是勒着兜裆布的汉子。云烨感觉就像进了鬼子的军营，找了几匹细麻布，找军营裁缝边解释，边比划才让他明白自己要做几条内裤，子弹内裤就算了，四角裤还是没问题的。没橡皮筋就只好系带子，不过还好，没有掉下来的危险。六条大的，四条小的，一夜之间就做好了。


云烨很奇怪裁缝的效率如此之高，直到裁缝恭恭敬敬的捧着内裤双手送到云烨手中，他才明白为何有这样的礼遇。这和军营中一条流言有关，新进爵爷有通天彻地之能，能辨阴阳通鬼神，施展仙家妙术把羌人的余寿硬加给本来要死的老庄，现在老庄已经能翻身了，大热天伤口丝毫没有红肿，看来还有百八十年好活。


自己将来万一有这样的麻烦，随便抓一个羌人，求爵爷施展妙法岂不是也有百十年好活？所以满营军士看云烨就像看神仙一样，现在神仙要做几条短裤，那是看得起俺们裁缝，四个裁缝熬了一整夜硬是赶天亮做了出来。云烨笑着表示感谢，那裁缝头连赏银都不要，磕完头欢欢喜喜的走了。爵爷没架子，还笑脸感谢，咱是神仙爵爷都笑着表扬过的人，军营里这群杀才谁还敢给自己脸色看。云烨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做了狐假虎威中的老虎，拿着三条肥大的四角裤赶往帅帐。


帅帐中老程正光个膀子，胯下勒一条白色兜裆布，脑袋上顶一布巾，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葡萄酿，遍体的黑毛让云烨极度怀疑这家伙尚未进化完全。


“伯伯，见您老人家不堪忍受酷暑，小侄做了几条内裤穿上到有几分清凉，特地给您也做了三条，您穿上试试，莫要嫌弃。”老程好戴高帽，你得自己放低姿态，这样才好提要求，也才可能达到目的。


“还是你小子有孝心，丑儿就是一粗胚除了从老夫这偷酒，就没这细腻心思，来老夫试试”。说着，解下兜裆布赤条条的就穿内裤。


“别说，这东西就是凉快，你小子费心思了。说吧，想让老夫赏你点什么？”老程扭扭屁股觉得十分舒服，就决定赏点什么给云烨。


“这是晚辈孝敬您老的心意，岂能要您老的赏赐。如果您觉得非要赏赐，长者赐，不敢辞，您吧上次那条玉佩赐给小侄就好。”云烨早对上次打赌的那条玉佩垂涎三尺，明明自己赢了，老程却没了动静，明里暗里要了几次都没成功，不知这次能否达到目的。


“做梦，那是老夫打算给你定亲时给女方的信物，现在给你，还不是会被你败掉，老夫先收着。”话音刚落，云烨就飞出帅帐。天哪，不但没要到玉佩，还挨了一脚，更可怕的是老程要给自己找老婆，就他老人家的眼光，云烨觉得自己未来老婆除了种马之外就没别的可能。据程处默说，老爷子给他看了几家姑娘，无不是身材高壮，好生养之辈，据此算来，云烨就觉得如花在向自己招手，此时，云烨死的心都有。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六节 杀不了人，还杀不了狗


还好，程处默偷了一坛葡萄酿请自己喝酒，一口下去，温热的酒浆让人燥气上升，一巴掌打下程处默举碗的手。


“糟蹋东西，葡萄酿没冰怎么喝？”


“为兄也知道葡萄酿冰镇后喝起来舒爽无比，但这是陇右，咱来这是为了镇压羌人的，连兰州城陛下都不让进，只能在荒野扎营，你让哥哥上哪去弄冰回来？”听得出，程处默也一肚子牢骚，没办法，李二陛下此时正打算整顿军队，绝不肯让军队骚扰地方，估计满大唐的军兵此时都一样住在帐篷里。


“住城里这是梦想，但弄点冰还是可能的。你只要找到硝石，我就能给弄出冰来。”


听云烨这么说，程处默连方法都懒得问，起身就去了后勤营，他记得那里应该有硝石，狼烟里就有这东西。一盏茶的时间，程处默就拎着一大袋硝石回来了，云烨找了一口缸，将硝石统统倒进缸里，倒进大半缸水，只见水和硝石剧烈反应起来，水花翻滚，不时有爆破声传出，待水面平稳，云烨将准备好的凉开水倒进铜盆，让铜盆漂在水面上。


不一会，在程处默大眼的注视下，水面开始有白色的冰纹出现，顿饭功夫水缸面上就被白色的并覆盖了，铜盆里的水也开始结冰。程处默小心地拿手碰一碰冰面，倒吸一口凉气：“兄弟你怎么做到的？六月天热死人的天气里结冰，说出去谁信？”


“闭嘴，不知道就别问，明年，咱哥俩还要靠它发财呢，你不知道小弟我现在还是一穷光蛋。”程处默挠着头，果然不再问，他总觉得自己兄弟要挣钱不是一件难事，完全没必要现在就作准备。不过，能喝到冰镇葡萄酿才是正事。


兄弟俩躺在高高的草料堆上，喝着爽口的冰镇葡萄酿暑气全消，冰块撞击着碗壁叮叮作响，此时听来就像一曲动人的小曲。让二人从头顶舒爽到脚心，谁也没了说话的心思，只是看着漫天的星斗发呆。程处默一口抽干碗中美酒，乘着凉意倒头就睡，不一会，如雷般的鼾声响起。


云烨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碗里的美酒，望着银河边的牛郎星苦笑不已，那会是自己的真实写照吗？传说中他们一年还有相逢的一天，而自己与妻儿相隔一千三百八十年恐怕此生无缘再见，遂举起碗中残酒遥敬织女星嘴里轻轻道：“保重”说完喝干酒，将碗远远地扔向未知的黑暗。


突厥人退去了，不但带走了三万汉奴，还有李二陛下的互不侵犯的承诺。长安府库的财帛为之倾空。这些得意洋洋的强盗出原州，灵州自怀远遁入茫茫草原。


程咬金手捧李二陛下手书嚎啕大哭。一万两千将士整衣束甲拜倒在帅帐前，数名悍将披发刺面请求出征，决心以血洗刷渭水之盟带来的奇耻大辱。程咬金与副帅牛进达割腕起誓曰不报此仇，誓不为人。但我军势弱，军备不齐，粮饷不济，国内叛乱不止，吐蕃，吐谷浑虎视眈眈，稍有不慎大唐既有倾覆之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且荣我等荡平国内之叛贼，待兵精粮足，必与诸君会猎草原，与突厥决一死战。


诸军士大哭而还，一时间，大营之中磨刀霍霍，愤懑之气充塞天地间。为使大军怒气得以发泄，兰州，肃州，仅剩的羌人遭到灭顶之灾，为追杀叛逆，大军兵进河洲，吐谷浑风声鹤唳，一边大军开往边境，一边派使节赴长安斡旋。


云烨一直随大军奔波在陇右大地，亲眼看着羌人这个曾经辉煌的种族消失在民族之林，除少数羌人遁入深山，逃往荒原，其余羌人青壮皆被斩杀，妇孺为奴为婢。可以说整个羌人部族为一时痛快付出惨重代价。


亲眼看到一个种族的覆灭，给云烨带来极大的心灵冲击。兴亡千古事，盛衰一夜间，汉民族能在地球上屹立五千年，几经风雨摧折，却又老树发新枝，是何等的不易，又是何等的幸运。而现在，汉民族又将迎来新一轮的高潮。云烨暗暗思量，自己的到来能否把这即将到来的盛世华章谱写的更加完美呢？


车辚辚，马萧萧，路人弓箭各在腰，大军行进尘土飞扬，哗哗的甲胄撞击声不绝于耳。


程处默全身明光铠，在烈日的照耀下就像一只巨大的火炬，晃得人睁不开眼。就在他旁边一匹马把头伸进一辆马车的车厢内，似乎在躲避小程的光芒，只是不停摇晃的尾巴暴露了它此时愉快的心情。


程处默胯下枣红马幽怨的看着背上空无一人的旺财，埋下头继续吃力的驮着沉重的主人前行。旺财当然有理由愉快，车厢里一片冰凉，一块硕大的冰块散发着寒气，车厢外暑气逼人，车厢内凉爽宜人，云烨翘着二郎腿一边哼着小曲，一边不时往嘴里扔一颗豆子，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旺财不时舔一口融化的冰水，偶尔云烨也会抓一把豆子塞进旺财嘴里。


一人一马在大军的洪流中显得惬意无比。云烨的马车后跟着长长地车队，这是程大将军攻破河洲羌人老巢时得到的缴获，数十车硝制好的羔羊皮，钱财之物已分给军士，妇孺奴仆自有地方上发卖，收入会归入国库，大军上自将军，下至马夫，每人好处均沾，自是士气风发。云烨也有好处，没人看上的硝石整整拉了十车，河洲本就是硝石产地，产出的硝石纯度高，杂质少，是硝制皮张的最佳原料。本来最多装一车，程大将军在享受冰镇葡萄酿后一车就变成十车。


程处默终于从初得明光铠的梦游状态中醒过来，只觉得身体仿佛困在蒸笼中似的，汗水像小溪从头顶顺着脖颈流到腰间，靴子里全是汗水，马背上也湿了一大片。


回头看看云烨的特制马车，再往前看看中军大旗离自己足有半里地，喊过领队的果毅校尉，声称自己需要更衣，让他小心从事，重中之重是见到大将军需要向自己通风报信。戴着斗笠，身披薄甲的果毅尉同情的看着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折冲校尉大人说了声万事有我。程处默拍拍下属的肩膀表示感谢就一头冲进云烨的车马车，马车发出超载的咯吱声，先一脚把旺财的大头踹出去，再抱着那块冰再不松手。


云烨见状抄起冰好的凉茶把壶嘴塞进程处默嘴里，像浇花一样给他灌水，一壶凉茶喝个精光，一阵舒服至极的喘息声才从程处默嘴里传出。


“明光铠简直是战场上最优秀的靶子，堪称羽箭的吸引器，除了烧包，头脑发热者，还有谁在大热天穿这玩意。”


云烨鄙夷的瞟凌晨触摸一眼，从身后抽出一条布巾仍在这家伙脸上。


“哥哥我愿意，明光铠在京师我就想往有一件，可老爹不同意，自己造又太贵，没想到在陇右找到一件，你不知道，尉迟大傻有一件，在长安的时候这家伙天天穿着在我们面前显摆，吃饭的时候都不脱下来，用刀子扎着菜往嘴里送，还说这样吃饭才是男儿本色，虽然被他老子臭揍一顿才脱下来，可到底让哥哥我不痛快，今好不容易得到了，不穿更待何时。”程处默擦着脸闷声闷气的解释。


“待到长安，我给你设计一套战甲，你现在把这玩意扔了，马车都快要压坏了，这么重的铠甲，再加上你的体重，你指望有哪种马可以驮着你战斗？你是马上将军，灵敏，快速是你的长处，现在套上这件废物，跑不了多远马就会撑不住，没了马，你还能有多少战力？”云烨慢条斯理的劝解程处默。双手替他解开束甲丝绦，脱下甲，程处默明显轻松许多，八十斤的盔甲，被亲兵送到辎重车架上。重新换上短衣皮甲，程处默敲下一大块冰咬得咯吱咯吱直响，也不怕崩掉牙。


程处默又跨上战马，酷日虽烈，但军法无情，哪怕自己是大将军的儿子。云烨可以躺在马车上，因为他不是武职，再说他有羊角风，大将军特许他乘坐马车。这次陇右平叛，左武卫作为预备队主要是军中大数是新兵，从未上过战场。


这回拉到陇右也有练兵的意思，拿羌人给左武卫新兵练手正合适，这见过血的军队风貌就与刚来时不同。


来时军中气氛热闹非凡，这些新兵几乎是一路笑闹着开到陇右，现在大军出行，整个队伍鸦雀无声，只有哗哗的甲叶撞击声和军靴触地轰轰声。血红的唐字牙旗正在随风飘扬。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七节 意志


连日行军，枯燥乏味，辛苦。虽说都是关中子弟个个骁勇善战，大日头底下行军却需强大的耐力。


副帅牛进达顶盔掼甲手持马朔率前军开路于前，大将军程咬金全身披挂压阵在中军，程处默压着粮草，军械跟在中军尾巴上。


两位大帅没有一丝优待，顶着烈日默默行军，程处默要不是穿明光铠实在热的受不了，绝不会爬上云烨马车暂避。


或许这就是古代军人的操守，这个靠个人魅力领军的时代，这也是一位合格统帅必须做到的表率。


老程昨天就已经有轻微中暑，云烨用铜钱给他刮痧，虽说刮得脊背红一道，青一道，明显是技术不过关，但也让老程睡了一个好觉。行军前，老程特意让云烨教军医这一简单而有效的治疗方法，毕竟这几日中暑者已达百人，云烨没办法告诉军医这是严重的电解质缺失现象，只能学程处默的教育方式，蛮横的告诉军医不要问为什么照做就是，配置了大量盐糖水，给中暑的军士灌下去就是。


或许是云烨蒙对了治疗方法，也或许是军士体质良好，总之，方才军医来报，躺在马车上的中暑军士症状得到减轻，已能进流食，全身高热已然减退。


军医报告这一消息时眼中全是敬意。看来自己在军医面前已是高不可攀的名医，云烨没多少得意之情，在后世自己军训中暑得到的治疗也不过如此，所以云烨坚信这是治疗中暑的最简单，最有效，也最经济的做法。在吩咐军医给伤兵继续喝盐糖水喝绿豆汤外，让他们好好休息等待体力恢复。


军医领命而去。云烨不禁担心起老程来，虽说还在壮年，但白天行军，夜晚筹划路线和行军防卫问题肯定休息不好别出什么问题。


翻出自己的墨镜，虽是两百元的便宜货，还是能有效遮挡阳光让他不伤害眼睛。凉凉的冰盐水灌了两罐又敲了几块大大的冰块扔进罐子里。


吩咐赶车的民夫加快速度追上老程。越过长长的队伍，不一会就见老程勉强睁着血红的眼睛强自挺直了身躯坐在马背上赶路。连忙喊住老程：“程伯伯，您请稍憩片刻。”说着从马车上跳下来抓住老程的马缰。


“滚开小子，再阻挡老子战马，小心军法从事。”老程知道云烨关心自己身体心头一热，嘴上却毫不留情。


“下官现在是后勤营行军书记，大帅是我左武卫主心骨，您的身体好坏也属下官管辖范围，现有疗暑良药请大帅服下。”云烨一本正经的说完，举起罐子递给老程。


老程已经喝了很多水，胸中却仿佛有团火在燃烧，无论喝多少水都扑不灭心中火焰，听云烨这么说，一把抄起罐子仰头狠狠灌了一大口，只觉一股凉意从口中一下滑到腹中，不禁长长哈一口气只觉胸中那团火顷刻间随那口长气逸出体外，索性举起罐子兜头浇了下来，打一个寒战，全身舒爽。又捞出冰块随手抛给一边的亲卫，低头对云烨说：“药老子服了，现在滚回马车里，再擅自乱跑，军棍伺候。”说完见云烨又取出一个罐子遂吩咐亲兵把罐子送给牛进达，云烨不知道罐子里的冰送到牛进达手中会不会化掉，毕竟牛进达前军已在三十里外。不管了，反正心意已经尽到，从怀中掏出墨镜，递给老程。


“这是什么东西？”老程拿在手中左右比划。云烨见老程有掰开眼镜的架势，赶紧要过来给老程表演一下，老程将眼镜正确的扣在眼睛上才施一礼回到马车，吩咐车夫把马车停在路边等待程处默。


云烨撩开马车窗帘，眼看着大军迤逦前行，心中却早无先前的悠闲。


程咬金明知烈日下行军为兵家大忌，却不管不顾任自强令大军每日必须在烈日下行军四十里，这不是老程出昏招，而是大唐四面楚歌，周边群雄虎视眈眈，左武卫新兵必须尽快成长起来，趁着剿灭羌人的有利时机，对大军进行一次艰苦的磨练。


从这次突厥叩关就可看出大唐是虚弱的，稚嫩的，还没有成长到可以抵御任何危机的程度。


在后世每回读到李世民贞观之治的时候，心中永远充满慷慨激昂之意。幻想自己就是策马奔腾的大唐军人手持横刀横扫草原，将唐朝版图扩至葱岭，勒石燕然对大唐只是一个笑话，连北海都只是大唐内海。从没想到在扩张前，大唐处境是如此艰难，还好，有眼前这批铁血男儿，足以度过最艰难的时刻。云烨此时心中对这些在烈日下默默行走的大唐军人充满敬意。


程处默敲敲车厢把云烨从沉思中拉了回来，看到那张谄媚的笑脸，云烨对大唐军士的敬意一下子下降了一大截，果然，败类是无处不在。


他老子一罐冰水都要和袍泽共享，这混蛋背上布包里全是冰块，头上再戴一顶范阳笠，冰化之后，水从脊背上流下，酷热现在根本就威胁不到他。


“兄弟再走半个时辰就到今天的目的地，咱哥俩今晚吃什么？”云烨自穿越以来对大唐的人文环境大为满意，如果不让他吃火头军做出的猪食，和酿造出的浑酒大唐绝对是天堂般的存在，自从云烨自己每天开火以来，程处默每天必到，还美其名曰担心兄弟一人吃饭孤独，特地陪他，以全兄弟之义。


“今日小弟欲请程伯伯共进晚餐，处默兄可同来。”


“啊，哥哥今日肠胃有些不适，打算饿一顿清清肠胃，晚饭你和我爹吃就好。”如果说老程是猫，程处默绝对是一只小老鼠，除了必要的时刻，程处默绝对不和老程碰面。见程处默落荒而逃，云烨哈哈大笑。


古时大军驻锡之地必须有足够的水源，背山面水无疑是最佳的营地，此时陇右还不是后世时的不毛之地，青山绿水随处可见。


老程治军严格，哪怕是只住一夜的临时营地也必然伐木立寨，严谨的行军体系保证了大唐军卒战无不胜的美名，在云烨的要求下，左武卫不允许任何人喝生水，每天行军后，必须用热水烫脚，有条件的话，洗澡也是每天必做的工作，现在，云烨可以骄傲的宣布，左武卫可能不是战斗力最强的，但绝对是最干净的。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八节 油泼面


傍晚的营地喧闹四起，这时的人一天只吃两顿饭，早上十点吃早饭，下午四点吃晚饭。由于行军晚饭直到扎营才开始做，众军士早就饥肠辘辘，流着口水望着火头军煮饭，唐时的煮饭真的是在煮，任何食材的做法只有一种那就是丢锅里煮，再加一把盐，煮熟后就成。


将领的饭食稍好些，能见一两块肉，当然，肉也是煮熟的，没有任何佐料，只能蘸酱吃。


云烨早就见识了酱料，发黄泛黑，闻之令人作呕，观之令人发狂，食之令人有杀厨子全家的欲望。


在以为厨子戏弄自己将胖胖的厨子痛殴一顿后，才发现大军中的全部将领都吃这东西还津津有味，小兵根本没资格吃。抓过亲兵勒令他全部吃光，这混蛋二话不说端着餐盘稀里哗啦的一扫而空，还意犹未尽的拿食指刮出最后一丝酱料含嘴里回味。


看他这样子云烨就知道厨子挨了顿冤枉打，打算给厨子赔礼，被程处默拦住劝告云烨，打错了可以，道歉不行，根本就不能赔礼，厨子受不起，你的身份也不容俯身赔礼，除非是贵族之间。


说罢扔给厨子十文钱，说是药钱，免得别人说老子欺负你，饭做的这么难吃挨顿揍是轻的，以后还不长进看怎么收拾你。


云烨本以为厨子此刻应该怒发冲冠手持两把厨刀挺身与自己拼个你死我活。没想到这家伙笑嘻嘻的捡起铜钱连鼻子上的血都不擦就给二人行礼还说谢爵爷赏赐。


妈的，贵族脾气就是被你们贯出来的，云烨心中感叹。前世的升斗小民活的只剩下骨气了，若有官二代在揍了自己一顿扔一百块钱看病，那官二代恐怕伤的比自己更严重，说不定会死，至于后果管他呢。


封建社会等级森严，贵族拥有强大的权利，平民只能服从贵族的管理，这种制度从战国绵延到现在，浸透到骨子里了。只见周边军士笑嘻嘻说厨子走运白得十文钱，从这话就可看出他们真的认为厨子走运了。


云烨暗暗庆幸自己现在是贵族，否则以自己的脾气恐怕这时早埋进土里了。


天渐渐暗下来，老程终于巡完营地戴着墨镜走进大帐。


云烨一见老程走路像瞎子深一脚浅一脚就知道他舍不得摘下墨镜，现在还在显摆中，根本不敢提要回眼镜的话，只能劝：“程伯伯，墨镜白天戴着防日光伤眼，夜晚就不要戴了会看不清路摔倒的，这样的话，小侄就万死莫赎了。”


老程大气的挥挥手：“无妨，老夫本来眼睛红肿难忍，戴上这墨镜清凉许多，实在是好东西，老夫先替你收着，回长安再还你。”


云烨早知道是这结果，送貔貅嘴里的东西能要回来才是怪事。老程小心地摘下眼镜，用绸布仔细包好放进一个红木匣子搁在案几上这才有空打量云烨，见他身上穿着一件干净的麻布衣服，很奇怪的样式就问：“你小子也是有身份的人怎么胡乱穿衣，这在军营无妨，要在长安，会有言官弹劾你，你小子记住从众才是活命之道，你恩师是世外高人，自然不拘人间礼法，只求逍遥自在。老夫观你生性豁达无拘世间礼法，这可不好，你恩师出世，你小子入世，既然入世，那世间的人情世故就应该知道，老夫见过多少才气逼人，恃才傲物之辈，结果只有两种，要吗折戟沉沙，要吗泯然众人。你小子明白吗？”


云烨只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堵得慌，老程这是在教自己处世之道，不是亲近之人是不会说这些话的。


“伯伯金玉良言，小侄铭记在心。”说完深深给老程鞠了一躬。老程见云烨听进去自己的话，也就不再多说，这小子聪颖过人，一遍足矣。


云烨转身走出帐外，不一会又端着一个木盘进了大帐，大木盘上有一巨碗，堪比人头大小。


碗边还有几碟小菜和几只小碗，碟子中装着几样野蔬，小碗里装着蒜泥，醋，还有一种红色的酱料闻之浓香扑鼻。云烨也不说话将木盘放在老程面前，把小蝶中的野蔬倒在大碗里，大碗里寸宽的面条盖上绿菜白绿分明十分美观，云烨再把小碗里的蒜泥，葱段，熬过的醋，红色的油泼辣子倒进大碗，最后一小碗滚烫的菜油泼进大碗，一时间，大帐内浓香四溢。


老程的喉头不停耸动，眼睛直勾勾盯着大碗，双手蠢蠢欲动恨不能夺过大碗大快朵颐，云烨慢条斯理的用竹筷拌匀面条，一碗地道的油泼面捧到老程面前。


老程捧起大碗深吸一口气，似乎陶醉其中，挑起一筷子面条放进嘴里，眼睛霎那间变亮，风卷残云不能形容老程吃面的速度，一巨碗面条，足足三斤，老程在盏茶时间吞进肚子，意犹未尽碗望案几上一扔：“再来一碗。”


云烨听这话差点没摔倒，可不敢给他吃了，伤了脾胃可就悲剧了。连忙端上一碗面汤，原汤化原食吗。老程灌下半碗面汤，这才心满意足的擦擦嘴由衷的长叹一声：


“这才是吃饭，感情俺老程吃了大半辈子的猪食。这又是你小子的独家之密，就凭这碗面，老夫断定你小子就可以在长安横着走。世外高人啊，不知这位先生生前是何等风采，老程家的人是比不了了，只盼你们兄弟能相互携持，好好把属于你们的路走好。老夫就是死了也含笑九泉。”


“伯伯何出此言，小侄与处默虽不是亲兄弟，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的为人，处事，性格无不令小侄欣赏万分，我俩之间现在比亲兄弟还要亲密几分，互相帮助，互亲互爱是自有之意，不需伯伯操心。”


老程听完乐的哈哈大笑：“俺老程家有福啊，老夫自己遇到的几位兄弟无不是赤胆忠心之人，与人相交无一人不是倾心而论，现在轮到丑牛运气还是如此兴盛，老夫怎能不多活几年好看看你兄弟能走到何种地步。”


老程自一碗面中品出云烨对自己的情谊，这是一种晚辈对长辈自发的尊敬和爱戴，比嘴中说出来要牢靠万倍。老程怎能不欣喜若狂，一直以来，他都为程处默忧心，陛下点明要把公主下嫁，与皇家结亲已是荣宠到极限，烈火烹油，鲜花著锦，谁能确保自家能够子孙延绵，无虑无灾。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十九节 饭桶，全是饭桶


六月出发，八月方回。云烨参加了左武卫大军的武力大游行，没有幻想中的慷慨激昂，只有无比的疲惫与无聊。


羌人就像一只只兔子在漫山遍野的奔逃，没有成组织的抵抗，没有计谋的交锋，老巢的抵抗不如说是一场赤裸裸的屠杀，左武卫大军就像一座大山平移过去，碾碎了所有的活物。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计谋是可笑的，或许有以少胜多的例子，但绝不会发生在羌人和唐军之间，羌人，这个曾经辉煌过的民族在大唐的赫赫军威面前连成为敌人的资格都没有，左武卫这样的军队大唐还有十一支。


程咬金一直希望能和突厥人或者吐蕃人交锋来显示自己的名将风范，可天不遂人愿，吐蕃人忙着在高原争夺最高权力，根本不理会程咬金的挑衅。


突厥人遁回大草原，虽说被长孙无忌突袭丢掉了掳来的奴隶，却得大于失，躲在草原不再露头。天下仿佛一夜间平静下来，就好像战争从未有过一样，除了程大将军叫嚣要杀入草原取颉利人头外。


他老人家的叫嚣没人理会，全大唐仿佛忘记了还有程咬金这号将军，或者深以为耻不愿谈及。既然派左武卫就食于陇右，你就好好在陇右吃饭，不要有事没事杀这个，杀那个，天下安静了，这太不容易了，就给全大唐百姓一个喘息之机吧。


云烨倒霉了，自从程大将军吃了油泼面以后，就在一群老友之间吹嘘此面是如何美味，简直不是人间所有。


牛进达说，云烨这小子的官凭都是老子所书，讨碗面吃吃应该不是问题吧，往云烨帐子一坐笑眯眯的等待吃饭，没办法，云烨觉得这些人是没法拒绝的，与其请他老兄一人，不如干脆请军中上的了台面的同僚一起吃饭，长痛不如短痛，取出所有辣椒用油泼掉，制出一大碗红油，再让后勤营民夫采来一大筐野菜，唤来三个厨子帮忙，其中就有挨揍的那个，云烨毕竟做不到欺侮人以后心安理得。相信这次会餐之后油泼面的做法他们三个应该学会了，以后那些大大小小的军校就不会来烦自己了，收集齐全二十几个盛汤的巨碗，一口可以煮整只羊的大锅，一切齐备，只等客人到来。


客人来了，又走了。来时饥肠辘辘，走时步履蹒跚。独留下云烨对月长叹，二十六条汉子，二十六位将领，二十六位饭桶啊，整整八十斤面粉，一木桶菜油，两大筐野菜，被这些大爷吞进肚子，一个个吃的沟满壕平竟还埋怨就碗大，其实没多少东西，吃法倒是新鲜，也就尝个鲜。有连面汤都尝完的鲜么？三个厨子倒在地上回气，舌头吐的狗一样长，屁股上全是脚印，全是这些混蛋嫌慢用脚踹的。


云烨极度后悔请这些人渣吃饭，不是说古人都有涵养，有理节，先人后己的吗？为什么待老程，老牛盛完饭后，剩下的就一哄而上，包括这些日子沉迷于算学的黄志恩，吃完一碗，大声叫嚣着再来一碗，也不怕撑死，一边用脚踹厨子，一边下手捞面，就这位号称算学名家的大学问家，其他人也见怪不怪，显然平时就这样。


久处芝兰之室，久而不觉其香，久居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这句名言对云烨触动极大，离开左武卫这个鲍鱼之肆必须提上日程。赏了三个厨子一贯钱，目送他们高高兴兴的离开，云烨摸着瘪瘪的肚子，摸回自己的帐子埋头就睡。


一大早掀开帐帘，带着泥腥味的湿气扑面而来，昨夜睡的太死，下大雨都没惊醒云烨，门外如织的雨幕，云烨突然想起自己种下的土豆，三两下窜到帐后，只见五口大缸内的土豆苗长势非常好，两月时间已长到尺半高了，叶子青翠浓密，覆盖了整个缸口，五口大缸呈梅花状摆放，上面有一茅草亭为这些土豆遮挡暴雨，偶尔有几滴雨水漏下打在叶面上溅起晶莹的水花，而碧绿的叶子往下一倾，残留的雨水就滑下叶面，倏的一下就消失在一片浓荫之中。


云烨放心了，自己不在的两月间，这些土豆受到了良好的照顾，看着叶子间的几串花蕾，云烨兴奋起来，再有五六天淡紫色的土豆花就会开放，有花就会有收成，自己还一直担心这些土豆在过虫洞时生命力遭到破坏，看来还好，自己的挣钱大计未受到挫折。


待这些土豆长成，全做种子，只要不退化，不出三年，云烨有信心把它种上个百十亩，在长安还有千亩良田，相信凭土豆这一新作物，发家根本不是难事。当云烨正流着口水幻想未来漫天的铜钱如雨般落下时。


一个粗壮的汉子蹒跚的从雨中走到亭子里，云烨正在沉思，就未打搅，静静地站在旁边等待云烨回过神来。这汉子正是云烨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庄三停，由于受伤太重，此次围剿羌人就没带他，让他留在营地养伤，一个月前，庄三停就已经能下地了，留在空营也无所事事，闻听云烨留下了几株花草，就跑来看看，却被守卫挡住了。说这是爵爷心爱之物，连大帅都十分重视，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只有两个花农精心照顾这些花草。


庄三停越发奇怪，大帅何时关心起花草了，在府中练刀法，不小心砍倒了夫人心爱的牡丹丛被夫人追杀已成长安笑料，现在却命人精心照顾云爵爷的花草，奇哉，怪哉，好说歹说才说通守卫让他进去观看。第一眼农家出身的庄三停就断定这不是花草，虽不知大帅爵爷搞什么鬼，想必事关重大，说不定这是爵爷种植的珍贵草药，一想到爵爷的妙手神迹庄三停就一脸向往。


爵爷的宝贝怎能任由那些不相干的花农照看，万一有个闪失，这救命的药材就没了，所以他就把自己的帐子移到土豆苗跟前，并搭了一个草棚，日出就把土豆苗放在棚子外，日落就把它搬回棚子里，每日精心照看，松土浇水，捉虫自是常有之事，眼见着土豆苗一天天长大，近几日长出花蕾，庄三停欣喜莫名。


昨夜一场大雨他起夜三次检查草棚是否牢固，见一切正常才安心睡下，睡了不久听见外面有脚步声，就起身查看，原来是爵爷。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节 土豆引发的惨剧


云烨看到了庄三停，心下还为自己流口水的形象懊悔。好好一个贵族，好好一个从七品的官员，这下子形象全无，尽管官身名帖上写着：云烨，男，年十五，面白无须，高六尺余，无残疾，无胎记，长安人氏于某某年某某月官至从七品兰州折冲府主薄书记，特此告身。乍一看，只要是十五岁的男人就可以冒充这个姓云的主薄书记。牛进达还从自己这里敲诈走了剩下的红油，说是作为写告身的幸苦费，看着七扭八歪的字体，云烨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的官贴像造假的。


把这个疑惑告诉程处默，这家伙咧嘴大笑，回帐取回自己的告贴拿给云烨看，只见上面除了名字，籍贯，年龄官职，其他描述与自己的毫无二致。并且字是一样的丑。一看就知道同样出自牛大爷之手。程处默指着官贴下方的兵部大印告诉云烨，左武卫这样空白的告身共有三张，大印都盖好了，只要是七品下，填上名字就生效，只是随后送吏部存档而已。所以云烨现在确确实实成为大唐从七品官员，相当于后世的副处级。


此时的唐朝虽出现了科考，但也是小范围的官员补充，大量的低级官员还是要靠朝中大员推荐比如程咬金一类，如能让两位大员推荐则是难得的殊荣，要知道，谁推荐谁要负责的。大唐新科进士受官也不过是从七品而已，由于大唐武贵文贱，所以云烨的从七品更属难得，最主要的这是一道分水岭，一道分别平民和士的分水岭，这两者一在平地一在天。


云烨现在很有贵族风范，见庄三停跪在自己面前已能做到心静如水，面不改色，再没有初到唐朝时受人跪拜慌乱不已的情形。别人回古代影响古人，自己回古代被古人影响，也不知道是与时俱进呢还是腐朽堕落。反正现在还是很享受这种被人膜拜的成功感。好不容易拽起庄三停，这阻止自己被膜拜也是一体力活，云烨决定也后少做。怕庄三停再跪下去，他用最温柔的语声问：“伤全好了？没有什么不妥吧？”


庄三停躬身回答：“托爵爷的福，三停身子已然无碍，多谢爵爷救命之恩，爵爷若有用到三停之处必舍命报之。”


“呵呵，你身子无碍就好，忠义之人自有福报，这也是你舍命救人的福报，不必谢我，反倒我要谢谢你救了处默，这些天是你在照看这些土豆苗？”


“是的，属下见爵爷对这些小苗十分重视，怕别人照看不好，小的闲来无事，再说小的也是农家出身，就自作主张接下照顾小苗的重任，还请爵爷恕罪。”


“老庄啊，你不知道啊，这军中的粗胚也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你是农家出身应该明白一种新庄稼对农家意味着什么，这东西名叫土豆，贯在沙地，旱地生长，且亩产惊人，我听说这东西在域外亩产曾达到惊人的十五担，且耐储藏，从收获只要存储得当可以放到来年不坏，宜菜宜粮，穷苦人家哪怕不吃粮食，只吃土豆也能活命。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这么重视这五口大缸了吧。”


云烨说完发现没有回音，抬头见庄三停张着嘴吧，双目没有任何焦距，整个人安全处在一种神游状态。暗暗一笑别说你庄三停，就是李二陛下听说此事状态也不会比老庄现在好多少。正在得意间，两只大手擒住自己的双肩，身体被生生提了起来，转头看时才发现亭子外站满了人，高的，矮的，老的少的全瞪着血红的双眼看自己，比荒原上遇到的狼眼还渗人，牛进达提着云烨身子抖得像得了疟疾一样。半天老牛才从嘴里迸出几个字：“小子，此话当真？”眼中半是希望，半是恳求的盯着云烨。


“牛叔啊，您能不能先放小侄下来再回答您的话？小侄快被你捏死了。”云烨仿佛听见自己的肩胛骨在响。


“不放，你现在就回答，要敢骗老夫，老夫生撕了你。”老牛陷入一种颠狂状态，云烨只要说一个不字，恐怕这老匹夫真的会撕了自己，可不敢学宇文成都的下场，云烨连忙说：“牛叔，小侄从水里爬上来老师收集的珍贵字画都扔了，就抱着几个土豆，荒野上饿的半死都没舍得吃，您觉得小侄会胡说八道？”


“为什么，为什么三十年前你不把这东西拿出来？你可知我爹娘，哥哥，小妹是怎么死的，是活活饿死的！这样的宝贝你为什么现在才拿出来？高人，高人又怎么样？高人就可以看别人爹娘兄弟姐妹活活饿死吗？有好东西只顾自己发财不顾别人死活，凭什么？”牛进达口沫横飞，老泪纵横，抓着云烨前后摇摆，仿佛云烨就是害死他全家的罪魁祸首。云烨反而不紧张了，他看到牛进达那种痛彻心扉的痛苦，在听到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庄稼可以让人轻易地获得温饱，患得患失的心绪激荡之下竟想起自己活活饿死的爹娘兄妹死时的惨状，所以狂性大发，感情需要发泄，云烨不介意通过自己让他的感情宣泄出来，当然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


正琢磨怎么让老牛松手。一只巨掌砍在牛进达颈侧，老牛软软的倒在地上。程咬金黑着脸出现了，刚才这掌是他老人砍倒，他也看出老牛陷入癫狂怕云烨受伤果断的打晕了牛进达。云烨也软软的坐在地上，两条胳膊垂在身侧一点劲也使不上。程咬金扯开云烨衣服倒吸一口气，只见两个乌青的手印在云烨白皙的肩膀上清洗可见。


“小侄没事，伯伯无须担心，只是肩膀疼得厉害，手上使不上力，休息两日就会无碍。牛叔心神激荡，大悲则伤心需要好生调养，不得大意。”云烨笑着对老程说。


“你小子心大，生死一瞬间还能如此平静，疼成这样还关心老牛，你将来不出人头地那可真是天理不容。”老程很欣慰云烨有这样的表现，转头对旁边围着的军官训斥：“老牛脾气暴躁，怒火上头就按奈不住自己，你们常年搭伙，竟不知劝阻吗？这些年的饭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吗？若不是老夫到来恐怕云小子死活难料，身为统军将领不知机变，每人权记下二十军棍，下次若犯二罪并罚。”


众军官躬身领命，又向云烨抱拳示歉。云烨苦笑着对众人说：“本来是个高兴事，小子这一胡闹累诸位受罚，待云烨伤好，好好煮一锅肉向诸位叔伯兄长赔罪。”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一节 赔礼


亲兵背着云烨回到营帐，老程小心地把他放在床上。


身子刚一挨床，云烨就大声惨叫起来，老程急的直搓手。他很清楚牛进达手上有多大力气，四十二斤的？


铁马朔在手上轻如稻草，别人的马朔多是藤条马鬃胶漆混合而成，他的马朔却用纯钢打造，用于破阵勇不可挡，无不破者。刚才在心神激荡之下手下不知轻重，只看云烨肩上两个乌青的手印就知道伤得不轻，这小子若万一留下残疾程咬金就觉得自己罪无可恕。


这又不能怨牛进达，和自己搭档多年很清楚幼年亲人的亡故给这个铁打的汉子留下了怎样的阴影。正在束手无策之时军医背着药箱匆匆走进来，见大将军在此，赶忙施礼，程咬金烦躁地挥手阻止：


“休要多礼，快看看小烨伤的轻重。”


军医掀开云烨衣襟，在两个乌青手印轻轻按一按，云烨顿时发出一声惨叫，双脚胡乱踢腾。程咬金瞪了军医一眼，军医连忙拱手：“禀大将军，云爵爷并无大碍，只是双肩筋络有些移位，在下施针放出淤血，修养一旬即可痊愈。”


听军医如此说，老程这才放下心来，只要留不下后患，这小子还小，将养几日又可活蹦乱跳，老牛擒他时到底手上留了几分气力。军医手拿三棱针在云烨肩上轻刺几下，几股殷红的淤血自针孔流出，云烨也觉得胀痛之感在缓慢减轻。不由得放松眉头，向军医点头致谢。军医擦干他身上的血迹，说是要去熬药，退出帐房。


老程坐在床前替云烨掩上衣襟为难的看着他。云烨见老程为难，向他做一个大大的鬼脸，开口说：“伯伯在为难什么？牛伯伯一向对小侄照顾有加，前些日子还教小侄骑马来着，他老人家已经五十几岁了还在疆场厮杀，这一辈子就没离开战场，所为何来？升官发财，封妻萌子？听说他家中只有老妻和一个残废的儿子，再显赫的官位恐怕对牛伯伯也不会有多大的诱惑。今日听到土豆的神奇之处竟狂性大发，可见平日他硬生生压下心中愤懑，却不知心中怨愤就像洪水一味的压制，迟早有一天会冲垮堤坝，不知会做出什么事来，现今他的怨气想必已消泄几分，只是小侄不明白，听闻牛伯伯也是出身官宦人家，怎么会有全家饿死的惨剧？”


“还不是征高丽带来的惨事，三十万大军葬身高句丽，天下破家者无数，你以为出身官宦就高枕无忧了？笑话，隋末七十二路反王，三十六股烟尘祸乱天下，人世间那还有桃源之地，老牛父亲是县令，高句丽回来的溃兵，再加上土匪，乱民来回扫荡，家中没有一粒粮食，饿死也就是应有之事了。你不要想太多，好好养伤，我们还要把土豆种好买给陛下，此时不可迁延，老夫还等着见一见亩产十五担的粮食呢，处默再有一日就会从长孙大人处回来，到时让他照顾你吧。好好休息老夫去看看老牛。”


说完挑开帐子大步走拉出去。云烨吩咐亲兵从罐子里捞出一些冰，用油布包好敷在肩膀上，那种火辣辣的疼痛才算止住。灌了一大碗不明液体，靠着被子睡着了。


初秋的阴雨绵绵似乎在告知所有人夏天的离去了。旺财已经有些日子没去河边喝水，它很不喜欢井水的咸涩味，可咆哮的河水在眼前奔流更让他感到恐惧，所以他试图张大嘴让雨水流进口中，多做几次就觉得无趣。主人的帐篷就在旁边，里面那个凶恶的老头拿着一把刀扎一块肉往主人嘴里塞，见主人无可奈何的求饶，旺财觉得很没面子甩着尾巴溜达回马厩。


云烨实在受不了了，老牛醒过来后狠狠扇了自己几个耳光，提了一把刀找云烨，他打算当着云烨的面砍自己一刀表示赔罪，在他正要这么干时，云烨一口咬住老牛的手腕不让他下这种狠手，就他那狠劲这一刀下去半斤肉就剌掉了。


军中之人向来干脆，老牛认为云烨咬自己手腕完全是身体缺肉的表现，没说的，一整只羊就放在棚子里烧烤，老牛亲自操刀，金黄色的羊肉惹得云烨口水四溢，可惜双手使不上劲干着急，老牛把云烨按在条凳上，掏出一把镶满宝石的小刀扎一块半斤重的肉块硬塞进云烨嘴里，羊肉被烤的外焦里嫩，香气四溢，并排坐着的程处默张大嘴想混一块，结果被一脚踹出棚子。


老牛还在嚷嚷：“打算让老子伺候你呢？小烨是老子弄伤的，两胳膊用不上力，老夫降尊趋贵给他喂食倒也无妨，你小子也来占老夫便宜。”


程处默腆着脸嘿嘿直笑。云烨好不容易吞下肉块，眼泪都憋出来了，他在心里朝老牛怒吼：“有这样照顾人的吗？”


老牛见他吞下肉，随手把刀子扎在羊腿上，用手揉揉脸郑重地问云烨：“小子，老夫一生从未向人低头，今日是第一遭，现在你肉也吃了，老夫要捅自己一刀你也拦了，现在老夫伤你一事就此作罢如何？”


云烨吃惊的抬头看着老牛那张严肃的脸，半天才张口说：“牛伯伯，你要小子折寿吗？您一时被往事蒙蔽了心智，意外抓伤小子，这也是小子身子过于单薄所致，怎能怪道伯父身上，听处默说您昨夜在帐外徘徊一夜，小侄就已心下不安，原打算今天就去给伯父请安，不料您先来看小侄，小侄已是失礼之至，您不怪罪小侄已感激莫名，焉敢受伯父致歉，此事请伯父休要再提，否则小侄就羞愧死了。”


“嘿嘿，小子你当然受不起老夫歉意，老夫一生纵横天下，手下亡魂无数，纵然做错也不低头，了不起一命相抵就是，生死还未被老夫放在眼里。”


说到这老牛顿了一下，顷刻间眼中又有恨色，双拳紧握，须发虬张嘶声道：


“人可以老死，病死，淹死，烧死，被刀砍死，被马踏死，就是不能被饿死，这是天下间最痛苦的死法，是苍天降给人世间最大的惩罚，老夫戎马一生每战争先历九死而心未悔，就是希望世间早日安泰，再无饿死之人。你说这土豆在贫瘠土地都可盛产，良田更可产出十五担，就凭这老夫愿望就有望达成，为世间再无饿死之人，休说赔罪，就是让老夫下跪有何不可？”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二节 我有亲人在人间？


牛进达长得很丑，面色黧黑，狮口豹鼻，环眼虬髯，虎背熊腰。这是一个真正能在胳膊上跑马，拳头上站人的彪形大汉。


他是天生的军人，勇武善战，足智多谋，将令一下则赴汤蹈火九死不悔，李二陛下就是凭借手下这样众多的敢死之士起兵，平天下，逼宫，坐天下。原以为这些杀人如铡草的屠夫见所有人的头颅如见军功，时时刻刻准备取你首级以达自己通天之梦，用白骨换取个人的锦绣前程。


可现在这桀骜不驯的硬汉在向自己道歉，手段是幼稚的，言语是贫乏的，威胁是无力地。他本不用这样屈辱自己，只因为听到一个可能，一个亩产十五担的神话就心神失守，方寸大乱，这不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将应有的反应，只能说他太在乎庄稼收成的好坏，太在乎有多少人饿肚子，又有多少人会饿死。


云烨没经历过饿肚子这样的事，千里饿殍，易子而食只是史书上记载的八个字而已，老牛经历过，知道饥饿有多可怕。


云烨努力抬起手抓住老牛衣袖抬腿往外走，老牛一愣，见云烨笑意吟吟也就随他走了出去。


雨还在不紧不慢的下着，庄三停早早把土豆苗搬出草亭，让土豆苗接受雨露的滋润，墨绿色的枝叶被细密的雨丝打的沙沙作响，直径一米的矮缸快被叶子覆满了，不知为什么，云烨没见过后世的土豆有这样的生命力，难道是被虫洞改造过？种子上太空就会产生异变，难道土豆穿虫洞也会改变基因？


老牛兴致勃勃的蹲在雨地里轻抚着土豆叶片，就像抚摸心爱的女子，看的人有些恶心。云烨压下心头的恶意猜想，对老牛说：


“牛伯伯，这土豆每株单产五斤以上，每亩可种植一千五百株到两千株，只要种植下去，待种子发芽堆土成垅，然后就是等待，只要不是大旱之年，十五担还是有保证的。”


云烨知道后世谁家种土豆亩产如果少于八千斤就算失败，考虑唐朝一亩只有后世的0.871亩，一担为59公斤所以他说出不到两千斤的产量，就是怕吓到这些古人，只说十五担就差点被捏死，要说五十担还不得被挖坑埋了。


“这几枚土豆苗只怕是大唐仅有的几株了，恩师一位海客友人从遥远的海外无意中带来，是做为一门稀罕食物让老师尝鲜，老师吃了两枚，闻听这骇人产量就打算试种，没想到恩师到底没撑到那一刻，初春就离开人世。一场桃花汛让小侄流落荒原，幸好遇到送粮的张诚他们，闻听大军缺盐，就帮处默制盐，这一路忙下来，竟差点忘记土豆这回事了。六月间方才种下，估计十月方能成熟，到时一亩能产多少一目了然了。伯伯心忧天下疾苦，小侄钦佩之至。”


老牛拿手给土豆苗根部培了一些土，也不理被雨水打湿的头发看着土豆苗对云烨说：


“闻听你是长安蓝田人氏，老夫在察你过往时所有人竟对你一无所知，观你年纪只有十四五岁那时的长安杨玄感兵败，牵连被杀者达三万人，无辜者众，你云氏一脉人员甚多，除云定兴一脉得保平安外，牵连者无不毁家灭户，估计你就是那些被牵连者的遗孤，乱世纷纭你一介襁褓中的幼子能遇到你师傅是你的造化，可怜那些无人收留者衣食无着，为奴为婢者有之，为尤为娼者有之，但也奇怪，他们哪怕做尽人间贱役，却谨守蓝山祖祠，四时八节供奉不断，上面供满了桃木牌牌，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这话一出，云烨只觉得脑门像挨了一记重拳眼冒金星，血往头上直涌，嘴里泛起一股腥味，鼻孔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淌了下来。蓝山祖祠云烨怎能不知，儿子八岁时还特地刻了桃木名牌送往祖祠存留，十八岁时再取回来随身携带。云烨的名牌就一直挂在脖子上，十八岁后就没取下来过，桃木早就变成黑红色，被汗水油脂浸的油光水滑。抬起手竟不觉得疼痛扯开衣襟，露出脖子上的桃木牌狞声问道：


“可是这种木牌？”这是一种制式木牌，一寸长，半寸宽，一分厚，老牛看了看云烨脖子上的木牌点点头：


“不错，就这种，看来你云家男丁已没几个了吧，百骑司见到进出者全为女子，想必供奉的木牌全是死亡男丁的？”


云烨觉得眼前虚的厉害，自己莫名其妙跑到唐朝，原以为再无亲人，当初说的身世也就随口一提，因为祖祠在长安郊外的蓝田古县，想不到唐初就有了祖祠，后世云家一直以为是唐朝中叶才有云氏宗祠。脑海中千百个念头在互相纠缠，觉得有很多话说，却又一句说不出来，多日以来郁积的孤独，悲伤都随着一口鲜血喷出体外。


牛进达叹着气把云烨抱进帐篷，这小小人儿，咋听到亲人消息就这吗大反应呢？不过十几年的孤儿生涯也不好熬啊，这一听到亲友全在受苦，给谁都受不了。云家，那些寡妇幼女鳏夫的坚持还是有道理的，家族里出了这小子兴旺发达也就是眼前事。刚才这口血吐出来是好事，没见着小子眉宇间的郁气都散尽了吗。


程处默悄悄钻了进来，担心的瞅着云烨，见他只是昏过去了，才松一口气。问牛进达：“牛叔，小烨没事把？怎么您告诉他身世他这么大反应，早知道由小侄告诉他好了。”


“你告诉他，你凭什么告诉他？告诉他你在查他老底？老夫是副帅兼着巡察使的官职，因官面上的原因调查天经地义，谁都说不出什么，不过就老夫看来，这小子献制盐之法，改良军粮，定制什么卫生条例，就没甚么好查的，立这样大功非大才不能成其事，更不要说帐后的土豆，不说十五担的话，只要有七八担老夫和你父亲保他一个世袭罔替的侯爵。长安城有谁敢欺负他，老夫就能让他生死两难。”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三节 穷侯爷


云烨没昏过去，他听清楚了牛进达和程处默的交谈，他感觉自己现在不能醒过来，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现在的局面。


该狂喜？


该愤怒？


该伤心？


人有七情六欲，每种感情配一种表情是人被称为高级动物的表现。没想到祖先混的如此悲惨。


从木牌上看他们的确是自己正牌祖先，云家男丁留牌不知是从何时开始，反正这规矩就没断过，在后世遇到同姓者，掏出木牌相认已成传统，一旦确认为同宗照顾，扶助为应有之义。云烨在内蒙就碰到这样的事，住店登记身份拿身份证给店主，没想到店主拿出木牌问云烨有没有，云烨赶紧掏出木牌，两相对比确认都是一家人，顿时亲切感油然而生。虽然如同土匪接头，但云烨的确享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吃饭住店出行办事都被安排的妥妥当当，这是云烨最顺利的一次出差，临行时相约祠堂再见，家中现在还摆着同宗赠送的工艺盘羊头。


认祖归宗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背叛宗族不论在现代还是在唐朝都是做人的大忌。抛弃这些妇孺不但良心过不去，恐怕老祖宗会从坟墓里爬出来把自己活活掐死。想好了怎样面对，也就没必要昏过去。自己好歹也是贵族，京城里有封地的功臣，一千两百亩的农庄想必够安排这些妇孺老弱。


“处默，伯父可曾回营？”云烨问守在旁边的程处默。程处默正在发愣，听到云烨在叫他赶忙起身：


“兄弟你可算醒了，哥哥担心死了，小烨等咱回京，哥哥带着你操翻那些欺辱你族人的王八蛋，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只要有一人受到欺辱你唯哥哥试问？”


云烨泛着泪花抓着程处默的手点头：“对，回京操翻他们。”兄弟二人相视大笑。


“爹爹回来了，刚才要看你被牛叔劝回去了，要你好好休息，说万事有他在。”云烨不知老程何时来的，听老程原话就让人心底踏实，云烨感觉有这样一位伯伯是自己的命好。让程处默扶自己起来，把背包拿过来一件件翻检，一把英吉沙刀具，一面木盒装的小圆镜，犹豫半天才咬牙把那件发夹添了进去，手机尽管还能用，只是不能打电话而已，这东西又不能泄漏出去，唉，看来自己真的是一穷鬼，想要有钱看来必须等到土豆收获之后了。


“处默，自家兄弟没什么好隐瞒的，小弟现在身无长物，唯有这三样大概能换些钱财，请帮小弟一把，将这三样东西变卖，你也听说小弟族人的惨状，人可以安排到庄子上，可小弟庄子还没有产出，这些族人现在衣食无着，困顿不堪，必须有足够的财帛才能活下去，虽说土豆收割必然会有大批钱财版赏，小弟心急如焚一刻也等不及了，请哥哥助我。”


说完一头拜了下去。程处默正慌忙扶云烨。却听帐外老程的怒吼声响起：“兔崽子，老夫还没死呢，区区小事就要变卖你老师留下的宝贝，败家子。”老程跨进帐篷大马金刀地坐在床榻上，捡起匕首揪根头发在刃口上一吹，头发断成两节，喊了声好刀。又拿起镜子照了照脸，似乎被自己吓一跳，镜中毛发可辨，清晰无比，根本不是雾蒙蒙的铜镜能比的，有叫了声：“好宝贝”。


再拾起发夹放眼前瞅片刻，再赞叹一声：“巧夺天工”。欣赏完三件宝贝，对云烨说：“这三样东西，哪一件都是稀世之宝你舍得那它换钱？你老师在天之灵能原谅你”


云烨不明白三样东西英吉沙组刀才两百元，自己这把是精品也就值个千元了不起了，镜子五块钱满大街都是，发夹虽是订制，也不过五六百元罢了，怎么就成了稀世珍宝，还牵扯到道德水准这样的高度。想到这是未来产品也就释然了，就像唐朝填坟的唐三彩不也在后世买到天价吗？：“伯伯，钱财乃身外之物，小侄还未把这些放在眼里，卖了能帮助小侄那些无依的族人，倒也物尽其用，在小侄看来，伯伯，处默对我的情谊才是无价珍宝。”


老程得意的哈哈直笑：“你小子说话做事总让老夫心头熨贴的舒服，不枉老夫替你操心一场，我打算遣程东回京，你小子把制冰的秘方写下来，咱两家合作，各占五成，待到京城，让你婶婶给你先支用两千贯银钱，以后从分红里扣除，你小子挣钱的本是老夫是十足十的相信。老夫问过老牛，你在京里的亲眷不过三十几人，还有几人身在教坊司，相信在调查到是你亲眷时，百骑司应该已经保护起来，不会再受欺辱，两千贯足够把他们安排妥当，老程的面子长安令还要给几分。你写一封信给一件信物，让那些妇孺相信你是族长，大概也只有你来当这个族长了。”


云烨听的目瞪口呆，自己刚才还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烦心，不料老程一转眼就解决了，还未等她说话。老程又说：“你小子身在军中，没旨意私自回京可是重罪，按律是要砍头的，所以老老实实写信，写秘方交给程东，京里有你婶婶大可放心，她办事比老程还稳妥，你安安稳稳种好土豆，老夫估计年前咱就会拔营回京，左武卫是拱卫京师的军队老呆在陇右是怎么回事。咱回到长安拿出土豆吓那些嘲笑老夫的家伙一大跳，哈哈。”


程东带走了云烨的名牌，家信，还有刚到手的平安县男爵的印章带着十名骑兵以送信的名义星夜赶回长安。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四节 自作自受


云烨觉得自己负担重了许多，至少有四十几个人要靠自己活命，看看自己豆芽般的身体，加强锻炼已不可避免。身在古代，就必须遵循这个时代的法则，身强力壮者优。程处默随手可开三石弓，百步之内箭无虚发，在奔驰的马背上也能做到十中八九。云烨开不了硬弓，满军营也找不出低于一石力的软弓，这成为云烨的硬伤，到处遭人耻笑。这四个月身体长高了许多，勉强达到一米七这个门槛，老程说这才有一点关中汉子的影子。


诺大的练武场云烨在来回奔跑，翻滚，爬高，匍匐前进，跨沟，爬绳梯钻洞，走平衡木翻越障碍，只三个来回，云烨就像从水里捞出来全身湿透，趴在地上苟延残喘。老程，牛进达开始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看云烨耍猴。可看着看着，脸上的笑意消失得无影无踪，对视一眼，顺着云烨跑动的顺序走了一遍，一言不发，路过云烨装死狗的地方顺手提起云烨回到帅帐。随手仍到木墩上，倒了杯白开水灌进云烨肚子，待他喘匀了气。老程发问。


“小子，这是你给自己计划的段体之术？有什么作用？老夫瞅着有一点意思，给老夫说道说道。”


“这是恩师见小子体弱，特地给小子制定的段体计划，恩师说；一个人的强大，不是某一方面强大，而是全身的各种机能的强大，要跑得快，跳得高，身体反应敏捷，四肢配合得当，平衡性要好，柔韧性也不可或缺，这样才称得上真正的强大。”云烨没办法，只有拿虚无缥缈的老师说事。


“那你小子还长得跟鸡崽子似的，难道说这套玩意专门把壮汉练成鸡崽子？”云烨很想给老牛这个毒舌男一记重拳，考虑到打不过这个因素，云烨决定很大度的原谅这个受过刺激的老家伙。


“伯伯不知，恩师教导小子这套东西后，就闭关自守，说是要看天尽头有什么，就不理小子了，小子一个人在荒野上生活，练了一次就抛到脑后，太累了。”话音刚落，两只大手就同时落在屁股的两侧，云烨惨叫一声捂着屁股满帐子乱窜，太他娘的疼了，两瓣屁股像被火烧一般，揉半天才有一点知觉。老程，老牛气得手发抖，浑身乱颤。


“孽障啊孽障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自古以来，锻体之术为方家不传之密，刘备得知，遂有白耳军，穿山越林如履平地。高顺得知，就有陷阵营，攻城略地无不破者，曹操得知，虎豹骑纵横天下，陈庆之背嵬军所向无敌无不借助于锻体之术，如此神术，你竟弃之如蔽履，气死老夫了，老夫今日非揍死你不可，哇呀呀”。老程发飙了，随后帅帐传出云烨的惨叫声和老程的咆哮声。让躲在账外偷听的程处默面如土色。


云烨没被揍死，只是屁股肿得厉害。唉声叹气的在铁匠房打造器具。老程听云烨的话弄来石炭，高等级的合金云烨弄不出来，做为技师没理由连地条钢也做不出，见到老铁匠一锤一锤的敲打铁胚，云烨就觉头疼，这样猴年马月才能做好需要的三棱刺，锁扣，滑轮，飞爪，工兵铲？撵走所有铁匠，找老程要来几个亲兵打下手，老牛知道后，以这是军国重器为由，塞进几个百骑司的探子，云烨也不管，这东西李二陛下是必需知道的。没什么复杂的，烧化的铁水撒上矿粉不停搅拌，待铁水上的火焰成蓝色时停止，一锅钢水就成功了，倒入做好的模范，初期的样胚就做好了，三棱刺只需打磨蘸火就成，锁扣，滑轮，飞抓，需要韧性，只要打磨光滑就好，工兵铲就麻烦些，需要铁匠一锤锤敲出来。程咬金见到第一把军刺就倒吸一口凉气，锋利的三条刃口闪着蓝光，三条粗大的血槽直导手柄。老程反手一刺，一寸厚的案几轻易被刺穿，流线型的刃口，让阻力减到最小。拿猪羊做实验品，无论刺到那个部位，唯一的结果就是失血而亡。老程老牛面面相觑，长叹一声，又有几匹快马带着军刺和炒钢之法飞奔长安。


程处默快死了，真的，两条腿肿的宛如象腿，膝盖肘部鲜血淋漓，每日吃饭需要亲兵喂食，好在每天还泡热水澡，要不然连睡觉都成问题。只是需要别人抬到床上，因为这家伙泡着泡着就睡着了。云烨觉得以小程的体质不应该成这样，问了亲兵才知道，牛进达私下把训练强度增加了三倍而已，每人还必须背着全副装备，天哪，光盔甲就三四十斤重，不要说还有横刀，箭矢，有一个家伙光一对链子锤就有三十斤重，再背上盔甲，等，云烨从心底里为这一百名勇士默哀。默哀归默哀，云烨心情还是好的，捧一碗刨冰在树荫下笑看程处默等人的笑话时，乐极生悲，全身甲胄的牛进达来到面前，粗大的手指指向训练场。


云烨穿着皮甲，背着横刀站在训练场上，迎接他的是一百名大汉的怪笑，看着肮脏的水坑，望着高高的砖墙，云烨终于知道作茧自缚是怎么回事了，狠狠地锤几下脑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加这么多的训练科目，这他娘的完全是特种兵的训练方法。屁股上挨了一脚，云烨开始了自己悲催的特种兵生涯。


以前亲兵只需背小程就好，现在还要背云爵爷，还要不停的给云爵爷脸上洒水，要不然爵爷又会昏过去，可怜的爵爷，羊癫疯发作被牛副帅以金针治好，那么粗的金针扎屁股上云爵爷的羊癫疯一下子就好了，跑得比少爷还快。一旦昏过去两军医立刻给全身按摩，拿湿麻布抹全身，醒过来喝口水，继续跑。亲兵本来对这些天之骄子充满羡慕之情，目睹了这样的惨状，就觉得自己当个小兵还是挺好。一百名啊，一百名军官，在老牛的大棒下，痛哭者有之，哀求者有之，装病者有之，就是没有反抗者，在牛魔王手下还敢反抗？


程处默和云烨赤条条的躺在两个大木桶里，旁边还有九十九个相同的木桶，同样躺着九十九个赤条条的军官，军医不停地给木桶里加黑色的药汁，据说对消除疲劳有奇效。泡了半个时辰被各自的亲兵捞出来，白花花的一片趴在床上，由新训练出来的医务兵给做全身按摩。


“小烨，咱兄弟的苦日子啥时是个头啊？”


“忍着吧，这才是个开头，等咱们筋骨健壮后，达到大帅要求，就要开始野外求生训练，那时才要命呢，不给吃的不算，还有重兵剿杀，咱得躲过追杀，完成任务，自身还不能有太大伤亡，这样，这兵才算练成一半。你还要会搏击，是那种一击就死的那种，会躲藏，会伏击，会化妆，能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完成任务，才算练成。反正现在你别把自己当人就成。”


营帐里一片哀嚎。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五节 长安


当云烨再一次进入梦乡的时候，长安城的净街鼓已经敲罢。各个坊市紧闭了大门，随着万家灯火相继熄灭，喧闹了一天的长安城终于陷入沉寂。


太极宫仍有灯火，内侍，宫女悄无声息的站在长长地门廊下倾听大殿内焦躁的脚步声，互相不解的传递着眼神。往常睿智，镇定的陛下今天难得的焦躁起来，一阵紧似一阵的踱步声，似乎在传达这位天下之主的心情无比烦闷。陛下不高兴了，内侍，宫女站立的更加肃穆，喘气声也比刚才小了许多。一溜灯火从后宫蜿蜒而至，宫门前的黄衣内侍脸上浮起笑意，憋在胸中的浊气顷刻间消散无踪，趋前两步俯身下拜：“恭迎皇后娘娘。”灯火中一位宫装丽人轻摆袍袖，内侍起身侧立。“陛下还未就寝？”


“回娘娘话，陛下自接到卢国公急报就一直在殿内，尚未就寝。”


挥退众人后，宫装丽人独自进入大殿，见皇帝尤在踱步，刚要说话，却听皇帝说话了：“观音婢，你说世间真有亩产十五石的粮食吗？若真有又是何等模样？”


皇后掩嘴轻笑：“二郎还在为灵州蝗灾担心？妾身已精简内府用度，想必也能有两千贯结余，虽杯水车薪，也算尽一份心力。”


皇帝看着皇后笑着说：“你以为朕在发梦？程知节三百里加急上奏，言之凿凿，牛进达百骑密奏声言确有此事，五株原种已由他亲自看顾，再有月余就可收割，此珍宝名曰土豆，真不明白，如此珍宝竟然有如此古怪的名字，朕闻所未闻，观音婢博览群书可闻听此物？”说完把手中的奏章递给皇后。迷茫的皇后接过奏章仔细阅读。片刻就已看完，将奏章放在案几上，喃喃地道：“真有这样的粮食？十五石？荒鄙之地就可种植？二郎，妾身有些头晕。”李二陛下扶皇后坐下，敲着案几一字一句的说：“程知节虽然粗陋，但一向忠心耿耿，言必有物，不会胡说八道。牛进达心细如发，且当年发下宏愿大志，愿为天下无饿死之人不惜肝脑涂地。这样的忠直之士没有八成把握是不会言此惊天之言，且让朕等待月余，所有的事就可真相大白。朕拭目以待，平安县男说要把此物卖与朕，若真能亩产十五石，不，哪怕亩产八石，朕穷搜内宫也会让他满意，若是一场空欢喜，朕绝不轻饶。”


“陛下，平安县男是何人？此时与他有关？”皇后首次听说这名字。


“此子姓云名烨，年十五岁，异人子弟，在陇右以奇妙制盐之术致仕，现任兰州折冲府行军参事书记，从七品，朕观他解陇右缺盐之苦，特赐平安县男。”


“原来从卤盐中取食盐之法是他所献，前些日子，我大哥来家信言及此事，说程知节以五百斤盐换他五十匹良马，简直丧尽天良，令人发指。决定有机会一定还回来。我大哥首次遭人勒索，甚是不平。”说完嗤嗤直笑。


“黄志恩是刘怀的得意弟子，算学一道少有能比肩者，却被此子几言折服，两幅图竟让黄志恩挑灯计算一夜，此后提及此子言必称师。可见，云烨此子有真才华，其师定为一代大贤，朕期待着他再给朕一个天大的惊喜。”


“如此贤才想必不会信口开河，听陛下说这些，妾身也有些相信这世上真有能亩产十五石的粮食。不过，夜已深，陛下也该就寝了，明日尚要早朝，早些安寝才是正理。”夫妻二人正相辅相携欲安寝。一声长长的急报声惊醒了整个皇宫，一时间，皇宫中光明大作，已经落锁的宫门大开，一个黄门捧着一个包袱，包袱上插着三支染成红色的鸡毛，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鸿翎急报，八百里加急，遇关开关，哪怕深夜也需立刻呈交皇帝。黄门身后一个狼狈不堪的骑士，被御林军搀扶匆匆忙忙往太极宫奔行。李二陛下已坐在御座之上，闻听是左武卫急报心情甚是忐忑，左武卫已无战事，想必与战情无关，那就一定是那高产种子的事，李二陛下不禁握紧双拳，急切的等待急报的到来。


小黄们在殿前将包袱交给内侍，内侍解开包袱，打开木盒，一把奇怪的匕首躺在木盒内，在烛光的照射下闪着寒光，一看你就知道是杀人利器。正犹豫着是否呈给皇帝，却见皇帝已走下御座，三两步来到殿前，见木盒中的奇型匕首一把就抄了起来，握在手中只觉顺手无比，在手上耍两个刀花，反手握刀柄，回身刺在殿内的红色木柱上，只听哧一声，已没入半个刀身。李二陛下惊咦一声，拔出军刺，倒握手中沉声问：“鸿翎急报何在？”内侍急忙呈上。李二陛下仔细检查了火印见完好无损，方用手中匕首挑开封口，抽出奏折细看。


看完奏折久久不做声。长孙皇后端着一碗莲子粥迈步进来，见皇帝又陷入沉思，也不作声，安静的陪坐在一边。皇帝缓声对皇后说：“程知节，牛进达联名上奏，要求重重封赏云烨，因为他们又从云烨那里得到炼钢之术，三人一日可得百斤百炼钢，且呈上此子亲手打造的兵家利器，朕刚才试用一下果然威力非凡，实为短兵相接时的最好兵刃。百炼钢皇家兵械司每年不过四千斤，这是近五百能工巧匠的最大产量。现在有人用三人一日可制百斤，朕相信这还是他们的保守估计。程知节还弄到一套兵家锻体之术，现在已挑选百人开始试验。朕现在不是在梦中吧？”


“此子身世现已查明，为长安云氏，世居蓝田，祖祠尚在，可惜男丁因前朝卷入叛乱死伤殆尽，如今仅剩妇孺四十余人，生计潦倒，朕现在明白这小子为什么要和朕做交易，其实是想重振门风。不过这小子说，奇宝无功难受，也是奇事一件。”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六节 李二的决定


“他为何要把种子卖给陛下而不是献给陛下？他难道不明白一个献，一个卖，这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吗？他云家固然缺钱，有程知节在，应该没有燃眉之急，为何急不可耐的将铜臭之物挂在嘴边？献给陛下难道说就没有赏赐吗？纵然是贤人高第，初来乍到就急切的表示与陛下之间只有交易而无情谊，所为何来？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将自己的立场在第一次与陛下打交道时就明确表达出来，恐怕另有所图吧。臣妾对这个少年十分好奇，期待着与他相见。”长孙皇后对李二陛下手中把玩的军刺视而不见，对百炼钢炼制的新方法充耳不闻，独独抓住一个卖字大做文章。她与李二少年夫妻，相濡以沫十五年早就相知甚深。李二不好开口的话，她可以说，李二不好提出的疑问她可以提。纵然是夫妻间密谈也是如此。


皇帝手中转动的军刺稍微停顿了一下，而后又快速转动，稍息他又稳稳握住手柄，从怀里掏出手帕擦拭刃口，待到整把军刺擦拭的一尘不染就用手帕包好，放回木匣，将木匣放置在龙案之上才对皇后说：“古人有白衣傲王侯之说，有些本事的人对礼教总是有些抵触的，云烨此子自幼与老师相依为命，多少都会沾染一些出尘之气，与人世间格格不入也是有的，说到底也就是一个孩子而已，皇后多虑了。牛进达将云烨身世呈报与朕显然是想让朕抚慰云氏族人，恩出于上，希望朕通过云氏族人施恩于云烨结纳其心，好让贤才为朕所用，倒也用了一些心思。也罢，知节，牛进达的脸面还是要给的。来人！”


手执拂尘的黄门应声而至，躬身等待皇帝吩咐。


“命百骑司收纳云氏族人，不可遗漏一人，不论她们身在何处，奴籍者即刻解除，贱籍者抬等，全部送往平安县男封地，命工部营造监以伯爵制建造平安县男府祗，一应钱粮由内府库支应，元日以前必须完工。”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一言可定兴废者，皇帝也。韩愈的悲剧云烨没有遇到，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工部营造监迅速组织工匠和一应建材，三天后五百人的建造团队入驻平安县男封地，在众说纷纭中开始建造云府。


云赵氏今年已经六十一岁了，蓝色麻布包裹着斑白的头发，坐在四面漏风的茅屋内赶织着新的一批麻布。大丫和二丫的衣服已破旧不堪，如不能在冬天来临之前挣到足够的粮食，这两个瘦弱的孩子就可能熬不过这个冬天。昨晚一夜的操劳让这个年老的妇人耗尽了最后一丝气力，剪去织出的麻结，叹口气，到底是年老不中用了，眼神越发不济了，才结的麻线又断了。老妇揉揉酸痛的肩膀，望着木台上的牌位缓缓站起来，解下头巾一一拂去牌位上的浮尘。云家男丁都在这了，她还清楚的记得往日云家大宅的欢闹。一夜间天塌了，自己的公爹，丈夫，大伯，小叔，匍匐在地，殷红的鲜血遍地流淌，大儿子哀嚎着在鲜血里翻滚，胸口长长的刀痕喷涌着血液，自己用手怎么也堵不住，眼见着儿子悄无声息的一动不动。云赵氏想到这心口仍然痛如刀绞，眼中已没有泪水，这些年已经哭干了。


三家只留下断腿的幼子，可惜只留下两个年幼的小孙女就离开人世。噩梦还没做完，嫁出去的女儿也被夫家休妻，若非还有年幼的孙女靠自己养活，云赵氏早就不想活下去了，早就想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没有传宗接代的希望，女孩没有人家肯要，哪怕在新朝，丧门星就是云家所有妇人的代称。蓝田这个祖宗留下的产业这些年也被官家，大户，佃农侵占的所剩无几，没有人同情云家，没有人想娶云家女儿，连官家也对云家的遭遇充耳不闻，因为云家是叛匪，叛贼就是叛贼，不管是前朝还是今朝。可怜的云家女只能为奴为婢，自降身份为歌姬。


“奶奶，我饿了。”一声诺诺的童音把云赵氏从长长的回忆中惊醒。大丫二丫抱着自己的腿睁着乌亮的大眼睛望着自己。云赵氏忽然觉得又充满力量，是啊，还有两个小不点要靠自己呢。


俯身环住两个瘦弱的小身子，心底全是心酸，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两个小不点抚养成人，算命先生说过，这两个孩子是天生的富贵命，再多的苦总有吃完的时候，再难的坎总有过去的时候，我云家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凭什么要一辈辈受这样的苦难？


苍天冥冥中似有安排，在云赵氏正在向苍天祈求能再活几年好让自己把两个孩子抚养长大时，一队健硕的骑士簇拥着一辆双马驾驭的马车从村口向云家驶来。马车停在云赵氏门口，一个青衣老仆双手捧着拜帖叩响云家破败的柴门。


云赵氏听到敲门声，不知是何人，因为没有人会敲云家的大门，一般都是直接闯进家，放下手中的柴火，领着孙女来到门外。


“老奴奉家主之命叩见云老夫人。”老仆说完双手奉上拜帖。


云赵氏已经有十五六年没接过拜帖了，上次有人投贴拜见还是公爹，丈夫健在的时候。疑惑的打开帖子见上面写着程门裴氏，落款是卢国公府。云赵氏大惊，国公府缘何给自己一个孤老婆子行拜帖，刚要说送错帖子了，却见一个满头珠翠的妇人从马车上下来，来到云赵氏面前幅身一礼：“妾身程裴氏给云老夫人见礼。”


云赵氏惊讶的合不拢嘴，却见那程裴氏从衣袖里掏出一面木牌对云何氏说：“老夫人可知者是何物？”


一面一寸长，半寸宽，一分厚的桃木牌出现在云赵氏面前，云赵氏抓住木牌，翻开看，只见上面写着；云氏男，烨。云何氏攥着木牌放声大哭。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七节 认亲


程裴氏扶住摇摇欲坠的云老夫人，旁边机灵的丫鬟已经把木凳搬了过来。云老夫人翻来覆去的看着手中木牌，就像见到绝世珍宝一般，本来心若死灰的老夫人，自见到木牌的一刻，眼中的枯涩之意一扫而空，云家只要有男丁活着，香火不绝，她云何氏就对得起云家列祖列宗，两个丫头就有依靠，自己就算立刻死去也含笑九泉。


“程夫人，木牌主人在哪？为何自己不来？”惊喜过后，云何氏心头又升起疑问。


“烨哥儿如今就在陇右左武卫大军之中，没有军令何敢私自回京。恭喜老夫人，您那孙儿实乃人杰，区区十五岁就获封平安县男，就职于兰州折冲府行军参事书记，从七品官员哪，这还是朝廷查录官员随访原籍才发现您和烨哥儿有亲，烨哥儿原以为自己是孤儿，自幼被恩师养大根本不知道还有亲人在世，官上将你们尚在的消息告知，竟欢喜的吐血，醒来后就命人快马回京托付妾身寻找你们的下落，妾身前后打听，才找到老夫人，这里还有烨哥儿的书信。”说完又拿出云烨的书信。云老夫人接过书信，拆开，见满篇的纤细的文字不知使用何笔写成，望之怪异却又不难看，甚至有几分美感，从左向右横着书写不同别人从右往左竖着写，云老夫人强忍着不习惯慢慢诵读。云烨在信中说明了自己的来历，当然是编造的来历，为增加可信度强调了自己是由恩师在混乱的长安捡到的，木牌当时就戴在身上，那是自己身世唯一的证明。恩师捡到自己后遍寻不着云氏族人，觉得乱世将至，只好带着襁褓中的自己离开长安，隐居于陇右荒原，直到恩师逝世才在五月初回到人世间，想请族人帮助找寻父母。


看到这里，云老夫人老泪纵横，嘴里不住的说：“你能是何人？你是老大的孩子，你那苦命的母亲为救你一命，在生下你的第三天就抱着你逃出云府，你父亲为救你活活被砍死，我抱着你父亲亲眼看着他死在怀里。老身原以为弱母幼子是不可能在追捕中活下来，想不到老天有眼，你终是给云家留下一根苗裔。”俯身抱起腿边的二丫，亲了又亲，弄得小丫头不知所措，忽闪着黑亮的眼睛怔怔地看着奶奶。


“这是府上的小姐吧，长得真俊，过几年不知会有多少俊才争相下聘呢”程裴氏捏捏小丫头脸，顺手就把一个翠绿的玉锁挂在小丫头的脖子上，又抱起大丫头，旁边侍立的老仆打开一个锦盒里面有一只奶白色的镯子，程裴氏取过玉镯套在大丫头手腕上，镯子有些大，程裴氏笑道：“现在有些大，过两年就合适了，老夫人有这样的孙子，孙女真是福气啊。”云老夫人出身在富贵人家，也见过不少珍宝，程裴氏送给两丫头的见面礼都是难得地极品玉石，原想阻止，但云烨信中交代的明白，程家好意不必拒绝。所以也就顺势收下，这人情想必烨儿有办法还回去。云老夫人现在是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感慨，自己云家穷困潦倒还有什么好被图谋的，烨儿如不是云氏子孙以他的爵位要想霸占云家不费吹灰之力。再说烨儿在信中说，万一自己不是云家人，也会终生抚养云氏孤寡，叫云氏族人尽管放心住到自己的封地，他已请程家帮她们建造房屋，今后不会有任何云家族人会受到伤害。想到这里，老夫人心内暖暖的，对程裴氏说：“家中鄙陋，但客人至此还清饮一杯清水。”


进到屋内，程裴氏唏嘘不已，破败的四壁，能见到天空的屋顶，狭窄的草屋内只有一床，一织机而已，用土垒成的台子上放着三个粗瓷大碗，里面装着能照出人影的稀粥。心下暗然：“老夫人竟困顿至此吗？”抬头见正面墙上挂着六福人像，下面摆着六个灵位。遂俯身一拜，云老夫人在一侧还礼。“这几位就是云家逝去的男丁吗？”云老夫人答是。“却不知哪位是烨哥儿的先祖。”老夫人笑而不答，对程夫人说：“不知有没有见过烨哥儿的人，老妇认为烨哥儿八成是老妇长子嫡孙。”程夫人拍手叫好，转身吩咐官家唤程东几人进来，不一会几条壮汉走进草屋，躬身与程夫人见礼。“程东你们几个是见过云爵爷的，可还记得爵爷相貌？”程东拱手回答：“禀夫人，爵爷礼贤下士与小的等人相处甚欢，小的记得爵爷相貌。”


“既然如此，你们看看墙上画像，有和爵爷面貌相近的吗？”


之见四条大汉手指齐齐指着第五幅画像，齐声禀告：“夫人，这幅画像与爵爷几乎没有区别，只是年纪不对。”


“对的，对的，这是老妇大儿子二十五岁时的样子，烨哥儿今年只有十五岁，年纪相差十岁自然有些不同，可怜我那儿媳，寒风夜抱着爱子出逃，孩子被恩人救走，她却下落不明，只怕一凶多吉少啊。”见老夫人又落泪，两个小丫头也抱着老夫人哇哇大哭。程夫人陪着掉了一会眼泪，想起自己此次前来的任务，遂擦擦眼泪对老夫人说：“老夫人节哀，人死不能复生，如今找到烨哥儿，是大喜的日子，我听说陛下已经下旨，云氏族人奴籍者解除奴籍，贱籍者抬等，容留于平安县男府邸，相信不久，您的晚辈就会齐聚，待烨哥儿从陇右回来，全家相会是何等欢快之事，今后只有好日子，您应该高兴才是，否则到烨哥儿回京您身体垮了，您叫妾身如何面对他。”


在程东几人指向大儿子画像后，云赵氏最后的一点担心也云消雾散，全身仿佛被巨大的幸福笼罩着，浑身软软的笑着向程夫人点头，这真真实实确是自己的长孙，他带着无比的荣耀回来了，他做到了祖辈，父辈没有达到的巅峰，云家十五年的苦没有白受，那些欺凌过云家，侮辱过云家，背叛过云家，无视过云家的人看看，老妇的孙子回来了，你们会受到惩罚，一定会受到惩罚。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八节 苦难


云老夫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孙女，坐着程家的马车在护卫的簇拥下赎回云家卖给别家做婢女的其余六个小女孩，每见一个平安赎回，老夫人脸上笑容就多一分，直到六个全部回来老夫人就已经高兴的见牙不见眼，抱抱这个，亲亲那个，这些全是她的心头肉，检验孩子有没有受伤，受罪，有受伤的就咒骂主家没人性，有受罪的就抱着孩子流一阵泪，见八个心爱的孙女全围在身边抱着点心猛啃时，就觉得以前所有的苦难都不算什么了。这是大伯家的外孙女，这是小叔家的，尽管都是外孙女，都是被女儿夫家不要的所谓丧门星，最大不过十二岁，最小才七岁，全都长得瘦瘦小小，头发黄黄，老夫人却觉得全是天仙下凡。


“外婆，您不会再把小南送到张家了吧，他家小少爷老打我，还让狗追我，我怕。”老夫人撩起小南裙子，柴棒一样的腿上全是伤疤，心痛的像刀割一样。程东本来就已经怒火熊熊听到这话放下横刀大步走到张家紧闭的大门前，举起门前磨盘上的碾子，这碾子足有三百斤在程东手上却显得轻飘飘的，双臂用力碾子砸向黑黝黝的大门，只听轰隆一声响，两扇大门齐齐碎裂。门后躲藏的张家人屁滚尿流的往后宅跑，一个十二三岁的小胖子带着一条夹着尾巴的黑狗就要往屋里钻。程东赶前一步拎住小胖子的衣领随手一甩，小胖子一个漂亮的狗啃地砸在地上，满嘴的牙掉得七七八八，一个胖大的妇人哀嚎一声窜出来，抱住小胖子指着程东尖叫：“光天化日之下就敢伤人，你就不怕王法吗？”程东慢条斯理的抓住黑狗，单手一用劲黑狗抽出两下就不动了。看黑狗死了，这才转身对着这对母子，一看到程东转身，小胖子顿时止住哭声，满嘴鲜血扎进母亲怀里一声都不敢吭。或许母性本能给了这妇人胆量，紧紧抱住儿子大声喊救命。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人跑出来趴地上不停磕头，希望程东能绕过自己全家。


“饶过你某家还没这个资格，待爵爷从陇右军中返回，你会知道王法是怎么回事。”程东说完跨过中年人的身子出了院子。老夫人抱着小南就站在大门口看着程东惩罚小胖子，小南满脸笑容，小拳头捏的紧紧的。


“小小姐，你看，欺负你的胖子被小的打掉了牙，咬你的黑狗也被小的捏死了，一会儿回去小的就剥了它的皮留给小小姐当褥子，肉就赏给小的炖了吃如何？”到小南面前程东满脸谄媚之色，虽然小南，老夫人还是满身破衣阑珊，程东却不敢有丝毫不敬，别人不知以为程家在帮云家以恩人自居，程东自幼就随老程东征西讨，太明白自家老爷的性子，自云爵爷出现，老爷就高看一眼，现在发展到与子侄一般，眼见爵爷种种神奇，日后青云直上是应有之义啊，现在不讨好老太太更待何时。


“大叔真厉害，你是我哥哥派来的吗？哥哥比你还厉害吗？”程东当然不会说你哥哥是左武卫之耻，连弓都拉不开，更不要说打架了。可看着小女孩希望的眼睛只有违心的说：“当然，要不然万岁爷怎么会封你哥哥当爵爷。”


小女孩听到这话，从老夫人怀里溜下来蹬蹬的跑道姐妹中间去告诉她们自己哥哥是何等的厉害，今后再也不用怕被别人欺负了。见孩子们欢声一片，老夫人对程东施礼道谢，程东连说不敢，对老夫人说：“老夫人未见过我家爵爷，年方十五岁的少年英杰某家还见过几位，但与爵爷相比都微不足道，老夫人暂且放心，云家有爵爷在兴旺发达指日可待。过几日某家就要返回陇右，不知老夫人可有话要带到爵爷处。”老夫人谢过程东，请他临走前一天到封地取信。


老夫人谢绝了程裴氏邀请全家到程府居住地要求，而是带着云家妇孺四十三口来到南山脚下的云氏封地，百骑司多方打探也只找到四十三口，其余人等竟杳无音讯，只好据此上奏，李二陛下下旨抚慰了云氏族人，长孙皇后赐下钱帛。程夫人依约送来两千贯铜钱，并带来五十名男女家仆以供使用，由于身体虚弱，伤病者多，特地请来名医为这些妇孺调养身体。


云烨张大嘴巴拼命呼吸，旁边程处默，后面刘家老三葛家老二裴家老小也是如此，在水里摒住呼吸一百之数这根本不是他娘的人遭的罪，不到时间谁抬头脑袋上就会挨一棒子，持棒的都是高手知道怎吗把人打疼还不打伤，你要快速数完也就算了弟兄们还能撑住，可他妈的数数的混蛋故意数错，好不容易熬到八十，可下来就成了四十一，不敢提意见，谁提谁挨揍。云烨觉得自己就像打地鼠游戏里的地鼠，脑袋被打的满是包，想昏过去却偏偏没半点要昏迷的迹象。整整两个月啊，地狱式训练让两百个倒霉蛋生不如死，还都是功勋之后，大户子弟。本来只有一百人，加上云烨这个倒霉蛋也就一百零一人。谁知长孙无忌从那听到消息，硬硬又塞进一百个。老程本来大怒，不愿让长孙占便宜，不想被长孙拖进帅帐，不知说了什么，还是干了什么。两人出帐时都眉花眼笑，老程痛快的答应了长孙的要求。不知老程战了什么便宜没分给云烨一丝一毫，让云烨从心底鄙视这两个老玻璃。


刚回过气，全身湿漉漉的爬上岸，仿照云烨背包用牛皮缝制的行军包就摔在眼前，不用说，里面装满了沙子，还是泡过水的湿沙子，五公里负重越野开始了，为了晚餐，每个人都拼命调整身体背起包包，往营地跑去。


云烨被程处默抓着胳膊跌跌撞撞的冲过终点，俩人就扔掉背包，连滚带爬的冲向饭桌，也不管手是否干净，抓起饼就往嘴里塞，先不管菜，先填饱肚子是正理。不光是他俩，凡是到达终点的汉子都一个模样，再没有平日所谓的贵族风范。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二十九节 群殴


就在众人分抢食物的时候，一队身着光明铠的威武骑士进入左武卫大营，穿过层层营帐来到演武场边等待大将军召见。这些来自京师太子右率的骑兵在大营中东张西望，正好看到百多号泥人在抢食物，尤其看到刘家老三捧起汤罐喝汤底的样子有些滑稽，顿时哄堂大笑起来。木棚底下吃饭的众军士齐齐怒目而视，这些家伙似乎有恃无恐依然大笑不已，甚至指指点点众人身上脸上的泥污，尤其看到前几日因爬火网被烧掉头发的李孝恭次子李怀仁，更是笑得直不起腰。从来只有自己笑别人，哪有被别人嘲笑的道理，李怀仁顺手抄起饭碗甩手就扣在笑得最夸张的一个家伙脸上，顿时那家伙满脸鲜血嚎叫着扑了上来，嘴里还叫：“一群泥腿子敢打爷爷，知道爷爷是谁吗？”这下怀了，这里全是功勋之后，大家之子。一听到这些自称是爷爷的家伙哪里还忍得住，于是漫天的碗碟飞舞。也不知是谁喊了声：“操死他们”。一拥而上拳脚飞舞，惨叫连连，还好都知道在军中持械斗殴乃是死罪，统统扔下武器，两百人对殴五百人，左武卫五人一组成锋矢状直插太子右率，锋矢无不是身强力壮之辈，身手大开大阖，只管前冲，左右俩人紧随当先之人在小范围形成以多打少之势。后两人面向两侧护卫前面三人后背不给敌人偷袭之便。一时间演武场尘土飞扬，喊杀之声不绝于耳，云烨藏在程处默身后，不时偷袭一下敌人的下三路，他刚才偷偷藏起一把敲骨头的小锤，一斤重的小锤无论敲在什么地方，敌人无不倒地惨叫，更何况云烨主要照顾两腿之间，中者捂着裆部眼泪鼻涕横流，惨叫连绵而悠长，瞧的身后与敌作战的裴家老小不自觉的加紧双腿，发誓以后绝不与云烨单打独斗，太危险了。


战斗只持续了半个时辰，近五百名太子右率官兵躺在地上唉声不绝，更有几位惨叫的比别人更大声，让见着伤心，闻者落泪。左武卫两百精卒也伤者众多，只是被战友搀扶不倒，咬着牙不出声，见战局已定，云烨第一时间就把小铁锤抛到水坑里毁尸灭迹。


场边程咬金，牛进达和一众老将簇拥着一位只有十一二岁的少年在旁边观战，那少年头戴紫金冠，身着黄色衣袍，脚下蹬一双鹿皮战靴。老程似乎对少年极为尊敬，矮下身对少年低声解释战局变化，少年也不停点头示意。牛进达见战况平息，瞪着牛眼从队前瞧到队尾，嘴里啧啧有声，似乎在赞叹，又像在讽刺。众人被牛魔王瞧的心头如小鹿乱撞，不知牛魔王要怎样处罚自己。


“出息啊，两百打五百啊，啧啧，拳拳到肉，脚脚见血，打自己人都这么用力，不知将来打突厥会不会拉稀？谁带的头？程处默？云烨？李怀仁？还是刘进武？告诉老夫，就只罚他一人，如果不说那就全体受罚，这回老夫琢磨了一个新法子，不打不骂，只把你一人关进小黑屋，时间不长，三天足矣。怎么样？老夫仁慈吧。以后不要背地里喊老夫牛魔王，这是为你们这些小子考虑呢，怕伤了精骨。来，告诉老夫。”


别人不知道禁闭的厉害，云烨怎能不知，三天能自己爬出来的都他娘的是好汉。见李怀仁要站出来，云烨悄悄抓了他一下，李怀仁见云烨朝自己摇头就不再往外走，这两百人中间就云烨清楚训练，惩罚是怎么回事，牛魔王软声软气说话这不是一个好兆头，牛魔王会慈悲母猪都会上树。这可是云烨的名言，多次被证明是金科玉律，想必这次也不例外。


“没人站出来？那就是打算全体受罚了？刚跑完十里地两百人就干翻五百人看来力气没被榨干呀，全体都有，绕演武场跑二十圈。”


众人有气无力的道声：“诺”就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的开始跑步。李怀仁凑到云烨身边问云烨：“小烨，牛魔王不是说只罚关小黑屋吗，哥哥一个人背下来，也好过全体跑圈啊。”云烨怜悯地看了李怀仁一眼：“相信小弟，这三天你绝对熬不下来，到时你宁可挨五十大板也不想坐小黑屋，你不知道，禁闭超过七天就会出人命。再说，咱哥们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把你送出去，我们只会被罚的更重，连兄弟都不保护的军队，那不是军队是乌合之众。”旁边的众兄弟齐齐点头。只有李怀仁觉得关三天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明白小烨为什么会说的这么严重。


见左武卫诸人在跑圈，那少年站到倒了一地的右率面前，小脸涨的通红，自己的队伍五百人打不过两百精疲力尽的左武卫兵卒，这让自己堂堂太子脸面往哪搁。再看看还在轰隆轰隆跑步的兵卒，再看看趴地上哀号的右率，举起皮鞭没头没脸就往下抽，右率将领也拳打脚踢好不容易把这些伤兵从地上赶起来，站成方队。


“汝等为何与左武卫士卒斗殴？是谁带的头？给孤站出来。”话音刚落，一个满脸鲜血的军官就连滚带爬的出来。


“太子殿下，您可要为属下做主，属下只是站在这里见那群粗胚在抢饭就笑了几声，他们中那个秃头就拿碗砸在属下脸上，还辱骂属下，一介平民敢如此放肆，请殿下斩此刁民以儆效尤。”


老程在旁边比小肉不笑的接话：“俺老程军营之中只有兄弟，没有所谓的刁民，就是陛下统领左武卫时也没见处置过一个刁民，只惩罚过范律的兵卒，不知刁民从何说起？请殿下明断，军中比武是为常事，小小伤痛在所难免，还请殿下从轻发落。”


“程叔叔多虑了，您是大唐名将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孤怎敢对您不敬，此次出京父皇一再叮嘱要孤多向叔叔讨教统军心得，就在刚才两百疲兵尚打得五百右率骄兵落花流水，可见叔叔麾下皆是虎狼之士。请叔叔不吝赐教。至于小小冲突是右率无礼在先，既然左武卫士卒已然受罚，为公平起见，尚请牛叔叔整肃右率军法。”


牛进达面无表情来到告状的军官面前，厌恶的拍拍他的头说：“你若在老夫军中，这可六阳魁首早就喂了狗，五百人打两百人被人家全歼还有脸告状，在军中强者为尊，哪怕是火头军打败你，那火头军就比你高贵。大唐能统一天下就是凭借着强横的武力将多少草头王斩尽杀绝，不是靠告状。再说，你口口声声说的刁民恐怕太子殿下都要叫一声堂哥。”太子听到这里啊了一声。看向程咬金。老程解释：“那位是你王叔李孝恭的次子。”


“那岂不是怀仁哥哥。”太子实在不能把刚才那个满身泥浆的秃头兵卒和一向风度翩翩的堂哥联想到一起。


“不止他一人，你表哥长孙冲，还有犬子处默，刘家老三，裴家老小，平安县男云烨，满京城豪门大姓都能找着。”


太子看着泥人一般的左武卫军卒，有些发呆。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节 有难同当


牛魔王最后的惩罚耗尽了云烨全身的体力，十五岁的身体在高强度的军事训练之下已经处于崩溃边缘，都少次摔倒都决定不再起来，可不知为什么又挣扎着爬起来摇摇晃晃的往前跑，腿已麻木，小腹抽搐，肺似乎已经着火，心脏就在嗓子边上，只要张嘴就会吐出来。难道自己有被虐倾向？往常看程咬金，牛进达和满营的军士就仿佛在玩一场逼真的游戏。摔倒疼痛是真的，流血是真的，汗水从下巴上往下流也是真的。一直希望通过超强度的训练来野蛮体魄，简单精神却做不到，记忆越来越清晰，从第一次记事起，到水源边哪次不因该的伸手。连早逝的父亲都音容宛在。越想忘记，就记忆得越牢，人生的悲哀莫过于此。传说中死亡的阴魂在奈何桥都要喝一碗孟婆汤忘却前世，云烨这条游魂省略这一过程，所以吃不香，睡不稳，笑不开怀，哭不伤心，也是咎由自取。贼老天给你一部分，就要拿走一部分，这是何等的公平。这是云烨在跑完二十圈倒在地上像个哲人一般思考的事情。


艰难的翻过身，眼望碧蓝的天空，云朵真的像棉花般洁白。如果不是脸前出现一个正太的面孔，云烨真想融入到蓝天白云中。


“云烨？”


“李承乾？”


“你知道孤？”


“如果你不是陛下的儿子就不会孤。”有人发怒了，但不是李承乾，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李承乾似乎很兴奋，蹲在云烨头低头仔细打量。终于有一个和他用平等口气说话的人这让他很好奇。


“这练兵之策是你想出来的？还有制盐，锻铁，父皇手里有一把兵家利器也是你造的？我这次就是来看看那亩产十五石的土豆，是真的吗？”这次他没有用孤这个词。


“我现在只剩一口气了，太子殿下帮帮忙，往后让让，别挡着我欣赏蓝天白云。”


“成乾别见怪，这小子累傻了。”李怀仁怕太子怪罪，连忙解释。


“怀仁哥哥，你们好歹也是军官，怎么练得这吗惨？”李承乾没在意云烨的态度，父皇在自己来之前反复叮嘱过不得以势压人，再说，有本事的人才能无视权贵，没本事的才靠拍马溜须升官发财。从懂事起，这种教育遭受过无数遍。


“殿下，您让我休息一会再给您详细解说是怎吗回事。”李怀仁也没力气说多余的话。这时几百名亲兵涌了上来，两人一位抬着众军官去后帐。


李承乾跟了过去，只见一大排木桶热气腾腾，亲兵迅速扒光各自主人的衣甲，只留一条短裤放进木桶，顿时各种奇声怪叫响起，水很烫，药材很足，活血化瘀的药材总有些刺激性，身上有伤口的就倒霉了，在被消毒的同时，里面盐水和药材一起进攻，让木桶里的人欲仙欲死。李承乾吓一跳，以为进了杀猪场，在旁边军医的解释下弄明白了原因。眼中希冀之色更浓。云烨就在旁边木桶里，在怪声嚎叫的同时偷看李承乾，正常雄性对有强烈对抗性游戏多没有抵抗力，更何况李承乾自幼在高墙大院中长大，虽然向往父辈刀光剑影的厮杀生涯，无奈却在妇人群中长大，难免阳刚之气不足，今日见两百名汉子在精疲力竭的情形下打的自己号称精锐的右率五百人屁滚尿流，早就心向往之，至于中间的痛苦也就视而不见。男人四大铁云烨还是清楚的，既然没有一同嫖妓的可能，那就一起扛枪吧。引诱李承乾嫖妓会被他老爸砍头，但是引诱他参加训练想必李二陛下不会责怪。


“殿下，特种兵训练可谓残酷难当，是对精神，肉体的一种升华，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只有人群里最坚韧，最优秀的军人才能坚持下来。而一旦坚持下来的人，在军中可称兵王。遇袭不乱处变不惊，置死地而奋战，知必死而无畏。他们是杀戮的机器，只为战场生存，为胜利而无所不用其极。观殿下有一试之勇气，此气可鼓不可泄，明日为臣在演武场迎候太子殿下。”李承乾兴奋的手都有些发抖，完全无视周边众人怜悯的目光。


李承乾有些后悔，但是有些晚了。牛魔王不是白叫的，新加入的十名右率强手，再加上太子殿下，被夹杂在大队之中负重十里地跑圈，念在太子年幼，没加负重，本身装备就过他喝一壶的，前面还不错，后面五里地简直是爬回来的，幸亏李怀仁，长孙冲念兄弟一场慢跑陪着，这才给了太子殿下一些信心。


“我跑不动了，堂哥，表哥，你们不用陪我，要不然会害你们没饭吃。”远远见别人都开始吃饭了，自己还在跑圈，到底是孩子，愧疚之心还是有的。


“说什么呢，留精神跑才是正经，你比小烨开始训练时强多了，它是硬爬回终点的，我们哥两第一次不比你好多少。”李承乾担心的嘲笑声没有，只有鼓励声，太子殿下陪自己训练，现在还累的不成人形，昨日打架的一点不满早就烟消云散。齐齐站在跑道旁为太子加油鼓劲。当李承乾终于爬到终点，就被众人欢呼着抬起抛到空中，齐齐喝彩。李承乾那受得了这个，虽然是最后一个回到终点，毕竟完成了今天的训练，证明他有资格参加训练，在大家的欢呼声里，眼泪鼻涕横流，这是他第一次靠自己的力量获得别人的承认，而不是靠父亲的威名。起落中，程咬金，牛进达诸位将军含笑颌首，骄傲之情顿生，今天我是最后一名，将来我一定会成为第一名。


大口吞咽着饭菜，往常不屑一顾的饭食今天味美异常。大运动量后补充蛋白质云烨早就交代过，煮的稀烂的牛羊肉就成了必需品。反正缴获的牛羊甚多，足够这些人放开肚皮猛吃。李承乾彻底明白昨日他们为什么吃相如此难看。相信自己此时的形象不会好到哪去。


被脱了个精光，他没有短裤，光屁股被泡进木桶，和大家一起放声惨号。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一节 八个妹妹的嫁妆


李承乾痛并快乐着，十二年第一次感觉像个男子汉，肉体的痛苦竟然淹没不了心中快意。自己睿智的父亲总是高高在上，他从没有像别的孩子一样有过撒娇耍赖的经历，母亲不允许，先是秦王世子，必须有长子风范，不可大笑，不可大怒，不可哭泣，不可……总之脸上只能有一种表情，那就是温文尔雅处变不惊的淡笑，父亲打了胜仗，必须是这种笑容，表示一切都在掌握中，父亲在外面影讯全无，必须是这种笑，表示对父亲无碍这种信念的强大信心。父亲杀了大伯和四叔，必须是这种笑容，表示对父亲的支持。后来父亲成了皇帝，自己就成了太子，人人都在夸赞太子的雅致，太子的仁孝，父皇满意，母后满意。只有夜深人静时李承乾才能望着低矮的帐帷幻想宫外的世界是如何精彩。听说程处默被别的纨绔揍了，程咬金带着开山斧连纨绔带纨绔父亲一起揍了一顿。然后被父皇处罚，别人都笑，李承乾没笑，他多么希望父皇能带着自己痛揍欺侮自己的那些叔伯家的兄弟，他知道父皇有这能力，伯伯和叔叔加起来也不是父皇的对手。可是父皇没有，只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杀光了他们，欺负过自己的，没欺负过自己的，全部杀光了，一个都没留。这不是自己想要的，自己只想痛揍他们一顿，没想杀光他们。


今天不用胡思乱想了，脚疼，腿疼，屁股疼，腰疼，背疼胸口疼，疼痛像潮水般涌过全身，他发出不知是痛苦还是愉快的呻吟。不用再装笑脸了，满棚子的人就没一个有笑脸的，惨叫声一个比一个大，脸也一个赛一个的难看。那个云烨的惨叫声一阵低沉，一阵高亢，居然很有韵律。李承乾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从中找到了乐趣。


牛魔王进来了，现场一下子静下来，一个个满脸坚贞不屈的表情，仿佛刚才嚎叫的是别人，和棚子里的任何人无关。老程笑呵呵的走进来，手里拿着四五条内裤，放在李承乾身边，示意亲兵给太子穿上。


“叫啊，怎么不叫了，年纪轻轻的就吃不了一点苦，想当年，老夫随陛下在万军阵中厮杀，受创无数，也没和你们一样叫的跟杀猪一样。太子年纪最小也没和你们一样丢人。”老程的夸奖让李承乾有些脸红，貌似刚才自己叫的声音一点也不比别人小。


牛进达话音带着威胁：“老夫不管你是谁，太子殿下也好，小兵也好，训练完毕，你干什么老夫不管，要是耽误明日训练，老夫有的是办法收拾，不信就试试。”


这两老家伙一个白脸，一个红脸，一唱一和配合默契，老程捏捏这个，拍拍那个，一脸和气，转头还吩咐众人的夜宵准备丰富些。


老牛大声给众亲兵打气：“揉的重些，对，把全身筋骨揉散，让这些养精处优的大少爷好好活活血。”


待老程老牛心满意足的背着手走出木棚，里面的气氛才算回复正常，云烨继续惨叫，程处默继续哼哼，长孙冲在念诗，李承乾在看内裤。甚至还有人在唱歌。


李承乾觉得内裤是个好东西，穿在身上透气舒爽，尤其是小兄弟不再受压迫。说到底，他还是很在乎小兄弟的成长。


一个银质扁壶出现在李承乾面前，里面酒香扑鼻，他见识过皇宫里各式各样的美酒，却没有哪一种能与这壶中媲美，酒味甘冽，悠久，绵长。刚要喝，一只大手抢过酒壶，却是长孙冲，这家伙猛地喝一大口，顷刻间，红色从脖子上往上爬，艰难的说声：“好酒。”咕咚一声栽倒地上，鼾声响起。这家伙醉了。李承乾知道长孙冲这是在替自己验酒，皇帝，皇后，太子，都有检验食物的侍从，因为李承乾坚持撵走侍从，云烨冒冒失失的请李承乾喝酒，长孙冲出于好意抢过酒壶，先喝一口，表示此酒验过，可以喝，没想到这酒性烈异常，一口就被放翻。


事实上，没人愿意和请皇帝，皇后，太子吃饭，哪怕是天大的荣耀。只要一想到出一点岔子就会全家甚至全族遭殃，更何况，这三位本身就身处高危之地。所以只有皇帝请别人吃饭以示荣宠，很少有臣子请皇帝吃饭。太危险了，拍马屁方式多了，何必非要用这样最危险的方式。所以太子很好奇，只要没毒，别说是好酒，就是酒糟也要尝尝。好在长孙冲前车在前，李承乾小心地抿了一小口，一股辛辣的火线自口中绵延入腹，而后酒气上升，如同长孙冲一般打个舒服的酒隔，头一埋睡去了。


内侍慌慌张张的抬着太子回帐休息。云烨慢慢爬起来，两个小时的休息让体力恢复不少，看来锻炼时有效的，虽然还是拉不开程处默的硬弓，一般的一石弓拉开不成问题，只是不能射箭，一开弓搭箭再松手，程序对，箭却不知飞到哪去了。所以云烨并不热衷于箭技的训练，这一直让牛进达耿耿于怀，连称烂泥扶不上墙。


前几日，实在受不了唐朝高档酒的折磨，云烨就和程处默偷了老程一大坛酒，躲在辎重营偷偷将这坛酒放在蒸锅里蒸得到四五十度的白酒五斤，尝过后程处默对云烨的本事惊为天人，只说自己这些年喝的都是什么，这些唐朝美酒在他眼里全变成了醪糟。按他的话来说；“除了蒸出来的美酒，其它的全是醪糟，也就只配当饮料下饭菜。”


长安来信让云烨一下子定下心来，自己与老祖宗长的奇像，这让他怀疑自己是否人品大爆发。还是纯粹的返祖现象。亲人找到，自己一下子有了一个奶奶，三个姑姑，八个妹妹，七个孀居的婶婶，四个被退婚的姐姐，表婶，姨娘无数，这多少填补了他内心的孤独感。看到云老夫人殷殷期盼的信，云烨忽然觉得自己并不孤独。小丫头童稚的语气，让人心中怜爱顿生。


他悄声地自语：“还是要活下去啊，老子还有八个妹妹等我给她们挣嫁妆呢。”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二节 皇家的权利


云烨一直希望自己像猪一样活着。


在以前的世界中结婚，生子，买房几乎耗尽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幼时发下的宏伟大志早早被生活的战车碾压的粉碎。现在人生归零了，重新来过，却找不到目标。亲人的出现让他重新焕发了拼搏的热情，是啊，有八个妹妹需要足够的嫁妆，这让他的眼睛都要变成铜钱模样。长安，到底有一个家在等着自己，不管是冷漠的，还是温暖的，云烨都急切的想投入他的怀抱。并愿意为他付出任何代价。云烨凌乱了，自己不是一直想逃避这样的人生负累吗？怎么一背上负担就精神百倍？人生的意义难道说就在于此吗？生命的延续，亲情的维系，为年长者送终，为年幼者觅食，然后再被别的长成者埋入泥土？变成鬼魂在次元空间看后辈一代又一代如此循环？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人忘记这种责任，或许是厌倦了这种责任，找出种种理由逃避，或为荣华，比如易牙烹子。或为理想，比如赵王生生饿死生父。或为大义，比如刘邦分羹。云烨不是那种高人，只要敌人把刀架在妻儿脖子上，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绝对不讲任何条件。所以他成不了名人，高人，理所当然的不会被历史记住，以及推人，芸芸众生中像自己的绝对是大多数，要不然中国历史不会绵延五千年。越是变态就越会被历史记住这是真理，就像网络上，最红的绝对是最变态的。循规蹈矩的蚂蚁没人会理睬，但是戴帽子的蚂蚁就不同了，他已经超越了蚂蚁这个概念，被蚂蚁历史记住也就成为必然。


云烨虽然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蚂蚁，他决定一定要向大众蚂蚁看齐，努力成为大众蚂蚁的一员。所以他就和军营中其他人一样，刻苦训练，刻意模仿他们的言行，努力学习古文，练习毛笔字。每当这时，云烨就无比感谢那个有强制癖的台湾老板，就是他造就了云烨一身看繁体字，写繁体字的过硬本领，虽然和唐朝古文字还有一些差别，这对云烨来说足够了。程处默还没他认识的字多。


秋天的日子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空气都潮乎乎的，毯子冷冰冰的没一丝热呼气。云烨实在是搞不懂，明明有宽敞的城池可住，老程却驻扎在城外严令不许入城。退一万步讲，一万多条汉子就是盖个简易军营也比住在潮湿的帐篷里好，老程却不为所动，宁可自己也住在帐篷里揉着酸痛的膝盖骂鬼天气，就是不下这个命令。


“没有皇命不得筑寨，这是将领的大忌，也是陛下的大忌。”还是俺兄弟好，程处默悄悄告诉云烨不能盖房子的原因。云烨几乎忘记自己身处封建王朝最鼎盛时期。平时在长安老程可以随地撒泼打滚，不会有人找他麻烦，一旦成为将主，森严的军法就是头上高悬的一把利剑，稍有忤逆，钢刀斩头不会有一丝犹豫。


俺去看俺的土豆去，谁敢不让？


怪事情发生了，云烨刚走到茅草亭边，就有两个手持钢刀的罐头人拦在前面，问云烨要手令，云烨愣住了，我去看自己的东西还要什么手令？刚要发飙，罐头人眼中寒光闪烁，大有一刀砍下来的意思。云烨乖巧的闭上嘴巴，正要转头离开找老程问个明白。李承乾从亭子里走出来，显然这家伙也闲的无所事事。连忙拱手行礼，李承乾微笑着还礼，不像云烨的敷衍了事，而是站直身躯，双手抱拳，身体前倾十五度，礼仪完美的无可挑剔。


“云兄这是要看祥瑞？这边请。”说着伸手延客，两罐头人插刀入鞘，又站在栅栏旁就像两个石雕。云烨傻傻地往里走，总觉得太子殿下刚才的动作应该自己做，什么时候自己成了客人？


李承乾仿佛看出云烨的疑惑，边走边解释：“云兄进献的珍宝已被父皇定为我大唐第一祥瑞，昭示着大唐为黄天庇佑，为天下正统，这才有祥瑞现世，云兄进献之功将载于史册，可喜可贺。”云烨第一反应是李承乾的面孔和后世自己办理房产证时告诉自己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地产权的公务员面孔合二为一。


“太子太客气了，能为我大唐出一份力是云某的荣幸。”说完这话，云烨觉得自己像日本人，被虐之后还要盛赞虐的舒坦极了。封建主义的光辉终于照耀在自己身上。


和李承乾的谈话愉快极了，他的话总能切在你心中最感性的一面，再配上俊秀的面容，舒缓的语音，浑然天成的手势变化，皇家教育体现的淋漓尽致。让你觉得不把土豆谨献给皇家简直就是大逆不道，顺便再献上家产，事后还不后悔。如果自己有这本事，早就他娘的经理了，还用背着背包漫山遍野的找老外？然后被虫洞弄到唐朝被练特种兵？


好吧，云烨投降了，土豆就该进献皇家，世上所有珍宝都应该献给伟大的，光辉的，无所不能的万王之王的李二陛下。


“自前日起，祥瑞的叶子就开始变黄，是否到了收割的时候？”直到李承乾指着发黄的土豆叶子问云烨，这才把他从决心为大唐奋斗终身的激情幻想中拉回。抹了一下将要流出的口水，仔细回想土豆的生长时间发现确实快到收割的季节。便对李承乾说：“土豆的生长时间大概五个月，现在已经四个半月了，已经达到收获条件，下官实在不知土豆在大唐生长需要多久，不如咱们挖开一个瞧瞧？”实在是太想吃烤土豆了，就怂恿李承乾挖开看看，顺便弄几个土豆回去烤了吃。


李承乾严词拒绝了云烨的不良企图，声称一定要等待土豆完全成熟，方可收割。这让云烨大为沮丧，明明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连靠近都有生命危险，都成熟了也不让人吃，封建时代没人权啊。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三节 天哪，五十石啊！


阴雨接连下了五天。满眼望去全是湿漉漉的，帐篷无法住人，厚重的牛皮被水泡的涨起来，散发着一股腐烂的气味，云烨觉得自己就像住在垃圾场。薄薄的毯子抵挡不住湿寒，幸亏有睡袋这才避免寒号鸟的悲剧。老程停止了云烨和李承乾的训练。这让云烨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悲喜交加，一方面为逃脱魔鬼训练庆幸，另一方面眼见程处默在泥水中摸爬滚打自己却安坐营帐总觉得欠了他们什么。


秋日的阴寒最容易侵入骨髓，这样会留下病根。老程自己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不到五十岁的人，虽然表面看起来强壮，实际上回到帅帐，也是叫苦连天。膝盖肿的老大，程处默每晚给老程揉捏活血，汤药也一碗碗灌下去，没有丝毫作用。云烨没有带治疗关节炎的药物，只能拿出消炎药劝老程服下，谁知老程知晓此药的宝贵，勒令云烨不得轻易给人，包括自己。牛进达也减少了出巡的次数，每到一处能坐着就绝不站着，看来这老家伙也被折磨的不轻。唐时成人年纪只要一过五十就算喜丧。卫生系统的不发达，食物的缺乏，战乱的频发造成人的寿命普遍不长。不像后世五十岁正是高级官员雄心勃发的时候，再拼一二十年不成问题。劝说停止雨天训练的话被云烨硬硬吞下去，明摆着，大唐在以后的数年间正是用兵的高峰，多一支精锐，就多一份胜算，老程不会在乎这些人会不会留下病根，只要大唐强盛，他连自己的性命多不在乎。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纯粹的人，一个好军人。不但是他，训练营里的高干子弟多有这种觉悟，再苦再累都在咬牙坚持。攀越障碍只凭一根绳子在险峻的山崖上爬上爬下，云烨看一眼就觉头晕，他们却要全身披挂攀援而上。这已经超越了云烨制定的训练计划，老程，老牛和一帮老将硬是在云烨制定的计划上增加补充了这些科目。三个月的训练已见成效，这些家伙穿墙越瓦如履平地，百里奔袭易如反掌，偷袭，暗杀，破围，抓捕活口，如家常便饭。唯一没想到是这些人把云烨的工兵铲当作主兵刃，配以劲弩，军刺，形成自己的装备体系。在十天前的例行考核中，一千人的围剿部队在方圆五公里的范围追杀二百人，被这些家伙杀得溃不成军，这还是正面交锋，如果放任程处默他们自由发挥，这一千人不会有活口。在详细评估他们的战力后，牛进达认为没有超过十倍的精锐围剿，是留不住这二百人的。若在特殊地形，如山地，森林，城市，他们的能力会被无限放大，当然这是在经过两年训练之后的效果。老程老牛都在期待这支部队闪耀自己的光辉，相信不会等多久，李二陛下不会放任这样一支精锐白白消耗年华。


今天是个大日子，土豆的茎叶已完全枯黄，可以采收了。李承乾起了个大早，在内侍的侍候下梳洗完毕，来到草棚。程咬金，牛进达，和所有七品以上官员早已全身朝服早早在草棚恭候。六尺长的香案摆在草棚前的空地上，上面有整只的牛，羊，猪头，果品，点心，中间一个硕大的青铜香炉，这是一会李承乾祭天时要插檀香用的。云烨身着五品武官服，是他娘的浅绯色的，不像老程他们穿着紫袍，手抱朝勿腰配金鱼袋，丝网编制的朝冠灿然如新，两缕黑色冠带自然垂下，威风凛凛，端庄肃穆，好一派重臣气派。云烨转头到处看，怎么身边全是大叔级人物，个个穿着绯袍像煮熟的螃蟹一样，趾高气扬。往后一看乐了，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个个身穿绿袍，戴着绿冠和螳螂一个摸样，见云烨看他们，还挤眉弄眼一番。刚要小声说话，只听老牛咳嗽一声，赶紧闭嘴。李承乾全身太子冕服，头戴通天冠，胸口盘龙，全身金黄，踱着方步从帐中缓缓走出在香案前站定拱手不语。待第一缕阳光照射到香案时，牛进达粗大的嗓门喝到：“吉时已到，太子进香。”李承乾从香案上拿起三根粗大的檀香在蜡烛上点燃，三跪拜后插香入炉。除了老牛侧立香案旁，其余众人随太子拜天。太子进香完毕转身从怀里取出一轴黄绫展开。用变声期的公鸭嗓念到：“陛下有表奏天诸臣工跪拜。”待众人跪下方才念皇帝敬天表章，这一回的奏表不是给昊天大帝的，而是给三皇之中神农氏的，先缅怀一下神农过往的功绩，再表述一下现在的幸福生活都来自神农遗泽，再报告一下有新粮食产生，再勉励一下神农请他老人家继续保佑大唐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完毕。然后烧掉给神农看。不知道神农会不会看见，高不高兴，云烨很不高兴，自己幸幸苦苦带来的土豆，荣耀全归神农氏了，这太让人伤心了。


五口大缸全被搬了出来，老牛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这几个月老牛为他它操碎了心，白天精心照顾，浇水施肥，捉虫培土，就差每天擦洗叶片了，现在终于成熟了怎能不激动。老程却在担心万一没有云烨所说的高产量，罪在欺君啊，他有些后悔早早把这事捅上去了。


“云大人，你对祥瑞最为熟悉，就请你动手采收吧。”李承乾也激动的不行，下手两次不知从何动手，转身要云烨动手。云烨奇怪的看看众人，收个土豆还有什么名堂不成？伸手揪住土豆上面的茎叶，一用力就拔了出来，看的老牛手一哆嗦跟拔他命根子似的。看着云烨手中的土豆，众人齐齐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土豆根上带着三个拳头大小的土豆，每个超过一斤，这还了得，一株就产三斤，一亩地种一千株岂不是就有三千斤，就算这一棵是精心照料的，大田里不可能有这产量，打一个对折也有一千五百斤，一担约合一百二十斤，这足足就有十二三石，看来云烨这小子前面已经打了埋伏，往低了说产量，只报了十五石这个最低的产量。程咬金大为满意，无论是云烨的谨慎，还是土豆的产量。牛进达嚎啕大哭，李承乾一屁股坐在地上，众人齐齐往前凑打算看清楚，正在哭号的牛进达一下子蹦起来大吼：“全部往后站，再有进前者斩！”大家这才匆忙后退。云烨挠着头奇怪道：“不对啊，怎么才这么一点？”听他这话众人齐齐倒地，太子满脸笑容刚要假装安慰云烨，却见云烨抄起一块石头砰的一声砸开大缸，缸里的泥土撒了一地，他用手在土里刨，直到有刨出三个土豆才满意的点点头。感觉周围有些安静，扭头看时才发现众人全都睁大眼睛，盯着他手里的三个土豆。半天牛进达惨叫一声：“天哪，五十担啊！”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四节 土豆烧牛肉的魅力


牛进达疯了，他操起横刀劈在另一口缸上，刀刃和瓦缸相击窜起一溜火花，缸却未破，他干脆一拳砸在缸体上，瓦缸应声碎裂。带血的手在泥沙中猛刨，指尖似乎碰到什么东西，他动作立刻缓下来，双手扒开泥土，一枚土豆露出来，喜不自胜，转而开始扒其余的泥土，待一堆泥土清光，枯黄的土豆茎叶连着根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根部长满土豆，仔细一数大大小小足有十余个，有拳头大的，也有鸡蛋大小的，一大串土豆串在根蔓上，跟葡萄似得。老牛摸摸这个，摸摸那个，从未想到双手如同铁钳般的硬汉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眼泪顺着沟壑丛生的面颊往下淌，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紫袍沾满泥土，白玉腰带蒙满灰尘，朝勿丢在一边，堂堂柱国将军哭的像个月子里的娃，见不得人。李承乾再也没有太子的形象，趴在大缸上双手玩命的往外刨土，就他娘的像一只大号的土拨鼠。老程比较斯文，取过一把锤子敲碎瓦缸，学云烨抓着茎叶往上一提，就拉出一串土豆，手顺便在泥土中一把拉，一个羊头大小的土豆就被抓出来，捧着巨大的土豆嘿嘿直笑。云烨要去挖最后一缸土豆时被老程制止了：“留给陛下挖。”见老程意味深长的眼神，云烨恍然大悟，拍马屁就要拍全套，千万不能让被拍者不上不下的，这会影响马屁效果。


四缸土豆总共三十一斤六两，摆在铺了麻布的案几上好大一堆。周围四个将军级的护卫全身披挂背对案几，手中横刀，马朔闪着寒光，更夸张的是有一位手持链子锤，两丈长的铁链缠在身上杀气腾腾。人不敢过去，云烨估计鬼都不敢过去。有史以来产量最高的作物诞生了，五十石的产量让这些家伙都疯了。李承乾浑身乱打摆子，嘴哆嗦着说不出话，牛进达哭一阵笑一阵老程大口喝茶，满面紫色。他们的状态影响了整个左武卫大营，全员处在临敌状态刀出鞘，马上鞍，弓上弦。一队队军士来回巡逻，有无故靠近大营百丈者杀无赦。长孙冲，李怀仁见云烨如同见鬼，程处默拍着云烨肩膀哈哈大笑，一个劲的对众同仁夸口：“我兄弟咋样，说让快死的人活过来就活过来，说有能亩产十五石的粮食就弄出五十石的，谁敢不信他的话。”


“太子殿下，现在是否可以做食用试验？”见众人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云烨赶快上前禀告。


“云卿，如何做这试验，有何用途，所为何来？”李承乾就这点不好，什么事总要问个清楚明白，还得给他一样样解释，程处默就好多了，让吃就吃，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不问。也不知李承乾从哪学来的追根究底的坏毛病。


“就是煮来吃，看有没有不好事情，比如中毒，腹泻，等人食用后的不良后果，毕竟这是一门新粮食，必要的食用试验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如果没有这些不良反应再大面积种植不迟，否则这是对人命的摧残。”什么事情先提高到人性的高度，再说出自己的诉求这样就容易获得成功。果然，李承乾思考片刻就问：“云卿找谁来做这个实验？”


“土豆既然是微臣种植的，自然就由微臣来试吃，如果人数不够加上折冲校尉程处默也是可以的。”小程听到云烨这样说乐得见牙不见眼，连忙站出来做一副大义凛然状：“微臣愿做这试吃之人。”


“祥瑞本就不多，还要做种，想来两枚足以试出效果，云卿就拿两枚食用可好？”说完亲自到案几上拿了两个一斤重的土豆递给云烨。云烨接过土豆，谢过太子抓着程处默往自己营帐里跑，话说在收土豆之前云烨就已经把牛肉炖上了，这会已经一个时辰了，想必牛肉早已炖的稀烂，再加入土豆，一锅香喷喷的土豆炖牛肉就可以出锅了。想想就流口水。


到了帐篷里，云烨熟悉的削皮，切块，用水淘去淀粉，一骨碌倒进砂锅，盖上盖子，回头对程处默说：“闻到牛肉炖土豆的香气，神仙也坐不住，以前恩师做过几次，小弟每回都吃的一干二净，连盘子底都用米饭擦干净才罢休。今天咱兄弟好好开个荤。”程处默眉花眼笑吞着口水点头不已，能让满左武卫最挑食的云烨都念念不忘的食物，会差到哪去？变魔术似的掏出一壶酒就着壶嘴喝一口又递给云烨，云烨大大灌一口，葡萄酿，酸甜可口，远不是那些刷锅水可以比拟的。


砂锅里的土豆已经炖的金黄，散发着一股诱人的浓香。抓一把野葱扔进去，翻搅几下成功。用勺子挖一块土豆送到程处默嘴边，小程一口吞下烫的直跳脚，却舍不得吐，土豆入口即化绵软松香，又浸满牛肉汤汁，实在是人间美味，就在兄弟二人你一口，我一口吃的忘我的时候，丝毫没发现背后站满了人。后脑勺一人挨了一巴掌才打醒二人。


“不孝的东西，有美食竟然不叫老夫。”老程夺过勺子，朝太子拱拱手。


“待老夫品尝过再论此物不迟。”说完挖了一大勺塞嘴里闭上眼睛仔细品尝，不时摇头晃脑赞叹一番。


“祥瑞就是祥瑞，又美味，又顶饱，待老夫再尝一口。”老程说完又挖一大勺，刚放嘴里就听太子咽着口水说：“孤也想尝尝”程处默赶紧跑过去又拿一把勺子双手捧给太子。李承乾也在锅里挖一大勺，吹凉了，一口一口吃，不知道他吃出什么味道，反正下手的频率越来越快了。牛进达也挖了一勺放嘴里就像在品龙肝凤髓。一砂锅土豆炖牛肉本就不多，哪里架得住众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品尝，一瞬间，就连汤汁也不剩。


李承乾不好意思的擦擦嘴对老程说：“程叔叔以为如何？”


“好东西，确实是一门好粮食，又顶饱，又抗饿，产量奇高，又不挑地，旱地就可种植，云小子说放地窖里可储存一年，难得的是极为美味，我大唐确实得到一个天大的祥瑞，可喜可贺。”老程自是大吹法螺。众人竟不觉老程夸大，一个劲的附和，都说程大将军言之有理。


“大将军所言极是，想必父皇也等的有些焦急，孤这就上表，陈述所听所见，为云卿请功，不知二位叔叔可否联名，孤决计让五百左武卫精卒护送剩下的一缸祥瑞进京陛下，事关重大就由牛将军率军可好？”牛进达，程咬金拱手称是。


第二天，牛进达率领五百精卒拉着大缸带着挖出的土豆烟尘滚滚的一路向长安进发。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五节 时刻准备着


从遥远的北海吹来的寒流将周天搅的寒彻，依恋在树枝上的最后一片黄叶也被剥离，在寒风中飘荡。军营里的各种训练依旧没有停止。程处默手上缠着布条，一拳接一拳的砸在木桩上，布条已现血色，他目光坚定仿佛没有看见一样，拳头依然重重击在木桩上。李怀仁，长孙冲，站在他旁边，也在击打着木桩，手上同样鲜血淋漓。没人在乎，两百多人没人在乎手是不是在流血，只在乎何时可以击断木桩。赤裸的脊背汗水滴滴洒落，头上热气缭绕，吸气出拳，呼气击打，好似不知疲惫的铁人。


李承乾和云烨就站在场外看着，程咬金只许他们参与晨练，也就是每天负重奔跑二十里。此刻他二人穿着厚重的皮裘，双手拢在袖子里，嘻嘻哈哈说笑，自从把土豆送走之后，李承乾总是没事就找云烨聊天，当然，他从京城里带来的美酒也统统归了云烨。李承乾是个好孩子，云烨这么认为，小小年纪就一身学问，待人极有礼貌，不笑不说话，丝毫看不出是一位皇家贵胄。见到士卒苦累他会担心，见到周边百姓衣食无着也会着急，这样一个善良，聪慧的少年在几年后会变得暴虐异常，心理变态，与李泰玩真人战阵，那可是真的在拼命啊，刀刀见血。与美男称心，如意玩背背山。并一度要干掉自己的父亲。是什么原因？云烨有些好奇。李承乾见云烨在看他，有些莫名其妙，因为云烨的眼神很奇怪，有些怜惜，但更多的是奇怪。


“小烨你干嘛看着我？有什么不对吗？”他摸摸自己的脸，刚才偷吃卤肉留下的痕迹已经擦干净了。多日的相处李承乾在云烨眼中早就没了高贵感，自从那天吃了土豆烧牛肉之后，他对御厨做出的饭菜就没有任何胃口。得知云烨自己有个小厨房，遂天天过来蹭吃蹭喝。黄志恩不时跑过来和云烨探讨算学，他就在一边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虽然算不得高妙，却也有自己的见识，让黄志恩惊讶不已，恭维他是天才，若一心攻习算学，他日定是一代大家。当然，由于唐时算学水平普遍较低，在云烨眼中也就是初中一年级的难度，大多时候都是他在讲，黄志恩在听，李承乾在记录。这些天来，他已经记录了好厚一叠，看来理解不理解，他都先记录下来，待以后慢慢研究。这才是学习的态度，程处默只会坐在一旁打瞌睡，十几天连阿拉伯数字都没记全，云烨一发怒他竟然振振有词：“我们是兄弟吧，”见云烨点头，“那你的学问和我的学问有什么区别？学问是用的，到用的时候找你不就行了，我干嘛自己拼命学？”云烨彻底失去了教育程处默的兴趣。好在有李承乾这个好学生，一点就透，一学就通，这让云烨老怀大慰。


“你是皇家子弟，并且是我大唐未来的主人，现在我怎么就没发现你有一点王八之气。”


“何为王八之气？”还是追根问底的坏毛病。


“就是全身散发着强烈的个人魅力，让天下有为之士纳头就拜的气势，比如你父皇，集天下英才为己所用，当年麾下谋士如雨，猛将如云，弹指间群雄灰飞烟灭。这就是王八之气的具体表现。”


“是皇霸之气，不是王八之气，好啊，你竟然敢说我父皇的坏话，还编排我。今日如果不拿美食堵住我的嘴，回京之后在父皇面前要是不小心说出来，哼哼”！很意外，难道现在就有王八这名字，要知道龟在唐朝是吉兽，很多人名字就有龟，比如李龟年等，这小子在诈我。


“胡说什么，我怎么说陛下坏话了，你倒是说个清楚明白。”年纪不大心眼不少在我眼里还嫩点。李承乾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别支吾了，小默，小虫，坏人他们都收队了，咱两也别站着冻得像乌龟似地。”


还是老一套，全身泡在药水里，只是没有鬼哭狼嚎之声，每个人都在水桶里闭目养神，彻底放松肌肉，让身体得到最大的休养。半个时辰药水开始变冷，一个个自己爬出木桶，在巨大的火堆旁开始接受按摩。五个月的艰苦磨练一个个彻底变成了肌肉男。程处默穿着短裤这在寒风里竟不觉得冷，古铜色的皮肤肌肉喷张，肚子上肌肉形成美观的两个田字。如今的每日训练已经对他来说已是小菜一碟，击打木桩纯粹是他们给自己找的新刺激。长孙冲，李怀仁也不比他差多少，三人往前一站，猛男就是他们最贴切的称呼。


“小默，小虫，坏人，我今天做了火锅不知你们吃不吃。”云烨话音刚落，三个猛男立刻变成三个贱男，躬身塌背流口水，猥琐异常。快速穿上皮裘，敞着胸口就抓着云烨奔向营帐。


李承乾正把一个铁锅往炉子上放，这炉子是云烨特地打造的，寻来一节大毛竹打通竹节，安在出烟口上当烟囱，烧的是煤炭。刚开始老程还担心会中碳毒，不想安上毛竹以后帐篷里竟没有一丝碳味，且十分暖和。在给自己也打造一个后，就不闻不问了。


五个人围坐火炉旁，一壶烈酒传来传去，不多，每人也就二两，暖身而已。香辣的气息从锅中传出，云烨揭开锅盖，一大锅干菜炖牛肉出现在众人面前，吸足了牛油的干菜让五人胃口大开，微微的辣味遮过牛肉腥味，没辣椒，云烨只好用茱萸来代替，虽然辣的不太正宗，也聊胜于无。


边吃边聊，不觉就说到突厥，年初的耻辱让年轻的军人刻骨铭心。一想到卫青，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丰功伟绩，班超纵横西域的煌煌业绩。而自己等人却还在卧薪尝胆默默等待复仇的时刻，不禁怒火丛生。长孙冲提起横刀以筷敲击刀背：“风雪长云暗雪山，将军铁马越寒川，百死只是寻常事，不叫匈奴过贺兰。”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六节 觉悟和怀念


帐篷里的小聚让云烨彻底融进大唐这个封建主义大家庭。无论是长孙冲弹剑作歌，还是李怀仁抛冠解发长啸作和，都激起他早就沉寂的热血，郁闷积在胸口让人不觉要大喊，要狂吼，要纵马狂奔。夹在筷子间的牛肉掉在腿上，依然把空筷塞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他有些痛恨自己心头的那一丝漠然。曾几何时，他也有过热血，也曾慷慨激昂过，如今听闻国家有难却生不起一点为之效死的觉悟，难道说我不是纯粹的唐朝人，我没有这个义务，这心思一起自己都觉得无耻。


晚会在老程的怒火中结束，五个人包括李承乾全被关进地牢。两天，这是对云烨，李承乾的处罚。四天是针对长孙冲喝酒唱歌，李怀仁大喊大叫，程处默挥刀乱舞割破帐篷的处罚。很奇怪，李承乾没有争辩半句，拱手领罚，随军法官去地牢，云烨见状只好萧规曹随乖乖被押走。程处默三人喜出望外，没有挨揍，没有别的处罚，直有关四天而已，仿佛占了多大便宜似的催着狱卒赶快把他们关进去，生怕程咬金反悔。完全没有看到老程眼中戏谑之色。


地牢完全按云烨设计建造的，长五步，宽八步，高不过一丈，里面只有一床，一几一壶一杯一净桶，再有高不过三寸的一截蜡烛，墙壁上方有一半尺长宽的透气孔，坐在床上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阴暗但不潮湿，黄土高原特有的厚土层吸干了所有的多余水份，一缕亮光透过气孔照进土牢，灰尘在上面飞舞，这是土牢内唯一会动的东西，当然云烨自己除外。狱卒不发一声关上牢门，云烨听到铁链哗啦作响的声音，这大概是自己这两天能听到的最响亮的声音。未来两天除了从门底下小口送饭，送水换净桶，就不会有任何声响。程处默他们或许不会怕肉体的折磨，但精神折磨会让他们终生难忘，关在这样的地牢内，一天愉快，两天要命，三天崩溃，四天生不如死啊，但愿他们能熬过去。老程明显是要试试地牢的威力拿哥几个做实验。


双手靠在脑后枕在薄薄的毯子上，盯着房顶发呆，这是一个幽闭的环境，除了自己外没有外人，不需要戴面具，不需要装作少年模样，脑海中的亲人可以排着队来看他，母亲的善良，妻子的温柔，儿子的活泼，一切就像真的一样一一出现在眼前，云烨知道只能看，不能用手去触碰，因为只有伸手去碰，美好的幻境就会支离破碎，接触到的永远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好啊，心可以自由飞翔，可以穿越时空，剥去伪装的身体是如此的轻盈，整个人是这样的通明剔透。云烨发现爱上了这个幽闭的空间，老程是如此的善解人意，知道自己需要独立的空间就给了这样机会，在这里梦都变得真实。妻子笑颜如花，老母温言笑语，儿子，儿子还是那样让人担忧。心痛如刀割，泪水终于淹没了天地。


两天了，云烨整整沉浸在怀念中两天了，饭食端来又端走，不吃不喝，不眠不休，身体的代谢似乎停止了，只有脑海在翻腾，三十余年的往事像电影在回放，一遍又一遍，儿时的幸福，少年时代的天真，恋爱时的美好，新婚的甜蜜，儿子出生时的喜悦，正要吧新婚的甜蜜再重温一回就听见老程暴怒的声音：“小子，你在干什么？”妈呀，我新婚怎么会有老程，这是一个噩梦，得赶快把他赶走，太煞风景了。正要付诸行动，脖领一紧又被拎在半空，叹口气：“程伯伯时间到了吗？”


“废话，老夫再不来，你小子会被饿死。”老程眼中全是担忧，李承乾满脸泪痕头发如乱草站在老程背后还在抽噎，这孩子被关坏了。


“这两天难得清静，小侄不由得有些怀念师傅，想起一些往事，让人有喜有难过，一时沉迷，伯伯莫怪。”


“难怪你小子时哭时笑，原来想你师傅了，还有些孝心，一会到外面刻个牌牌上几柱香，供上几天，人有个念想，就不会胡思乱想，什么事埋在心里，会伤神，他娘的比伤身还可怕。人有多少心思，有多少眼泪是有数的，用的越多，以后就越少，宝贵着哪，你才十五岁，以后有你伤心的时候，现在还是少用为妙。”李承乾指指自己脸上泪痕意思是他也需要安慰，这家伙越来越有人味了，这才是十一岁的孩子应有的状态。老程撇撇嘴：“云小子是伤心，你是哭，男子汉大丈夫关两天就流尿水，还要老夫给你擦不成？”说完扭头就走，李承乾涨红了脸，张嘴不知道要说什么。云烨拍拍他的肩膀：“你找程大将军给你安慰，脑袋撞猪身上了？”李承乾急了扑到云烨背上双手使劲勒他脖子，云烨也不管，背着他走出地牢。


一巨碗臊子面让云烨彻底回魂了，李承乾抱着肚子在哼哼，吃多了。挑衅般的朝他挑挑眉毛，意思自己也吃了一巨碗，不理会李承乾的无聊举动，没见旺财一个劲的往帐篷里探头吗，两天没见，想我了。


旺财越来越人性化，嘴里打着图鲁和云烨说话，不用翻译，云烨全都听得懂，无非是这两天它没见云烨以为云烨一人私自逃跑，去吃香喝辣，不带它一起逃离这个人间地狱实在是不够意思。云烨郑重向它解释这两天不在的原因，不是私逃，而是被关起来了。旺财深知被关的痛苦，感同身受，用头拱云烨意思是原谅他了，让他把自己准备过冬的厚毛刷干净，弄利索了好过冬。一人一马交流的欢天喜地，云烨不时给它讲讲母马的优缺点，旺财再补充完全。全然无视来来往往的众人投来的诡异目光。


一个穿着皮甲的胖子就站在一边饶有兴趣的看人马交流，双手抚在硕大的肚腩上，不时敲击几下。云烨被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从未见过这胖子，也就三十几岁和云烨穿越虫洞前一般年纪，脸上还带有胡人遗传的特质，深深的眼窝，眼珠带有淡淡的黄色，鹰钩鼻又挺又直，圆圆的胖脸带着和煦温暖的笑容。见云烨注意到他，就走了过来，拍拍旺财的背，说声好马。云烨见此人气度不凡就躬身行礼：“这是晚辈在荒原上捡到的野马，不敢当前辈赞誉，不知前辈高姓大名。”


“老夫长孙无忌。”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七节 长孙无忌


云烨到唐朝已经七个月了，或许因为环境，或许是因为恐惧。他将自己的生活圈子缩的很小，除了军营，他没有到外面探险的心情。认识的人也全部与军队有关。李承乾是一个特例，他允许这位大唐太子殿下与自己亲密接触除了一些功利性因素，更多的是对这位悲情皇太子无限同情。立在面前的毕竟是一个孩子，还有很强的可塑性，出于对自己不幸的报复，他很想试一试改变李承乾的命运，看自己到底是不是命运齿轮上的那只蝴蝶，煽起的气流能否在这个大唐世界掀起无人知晓的风暴。知道他人的命运让云烨有一丝高人一等的感觉，所以对历史上的伟大人物生不起多少敬意，比如说面前这位凌烟阁功臣第一的长孙无忌。


“原来是长孙大人，下官无礼了，还请大人恕罪。”官小，年纪小，没办法，只有到处扮演磕头虫的份。长孙无忌扶住了要大礼参拜的云烨：“唉，你与冲儿相交莫逆，老夫听闻你们以兄弟相称，就托大唤你一声贤侄如何？”古代有了成年儿女就可称老夫，想想也是，十四五岁结婚，三十七八做爷爷如何当不起老夫二字？反正已经有两个伯伯，再多一个又如何？


“伯伯抬爱了，小烨白衣出身蒙诸位长辈关爱，又与小冲，怀仁，处默相交，处处青眼相加，实在是小侄的福分，初涉人间就结交好友，小侄何其幸运，请受晚辈一拜。”本来这一拜长孙冲应该在场，订交嘛，长孙冲应回礼才算礼成，可现在土牢受苦自然无法回礼。长孙无忌扶起云烨，笑呵呵地说：“年轻人相交是好事嘛，听闻你师从异人，又天资聪颖，出世短短半年就为我大唐立下赫赫功勋，制盐，制器，改良冶铁之法，教授段体之术，让我大唐军士如虎添翼，就这些，已让老夫惊为天人，不想，你竟培育出亩产五十石的奇粮，见到冲儿书信，老夫尚以为是这逆子胡说八道，世上哪有如此庄稼，直到左武卫公函传递到凉州，老夫才知此事竟是真的，星夜快马加鞭赶到兰州，可惜，无缘得见祥瑞，诚是憾事。不过能见到贤侄也不枉老夫星夜百里啊。你与冲儿年级仿佛，当互相友爱，互为诤友，老夫期盼着你们建功立业的一天。”云烨躬身称是。


“来来来，随老夫进帐，好好说说这些事情的原委。”长孙无忌拉着云烨进帐，却见李承乾正在内侍的帮助下手忙脚乱的更衣梳头，见到这些，长孙无忌的脸拉了下来。李承乾顾不得梳头，连忙见礼：“外甥见过舅舅”。长孙无忌恭恭敬敬的回礼：“太子殿下多礼了，殿下在左武卫所作所为臣已知晓，能与军士同甘苦，共患难，州城不入，不独享安逸臣甚是欣慰。不知太子现在衣冠不整是何道理？”李承乾低头不语，羞愧难当，好不容易放纵一回就被舅舅抓个正着，不知如何回答。云烨在一边接话：“这全是小侄的错，小侄与太子打赌，看谁先做完五十个俯卧撑，不想太子殿下首次作此身法，故而全身狼藉，”长孙无忌很奇怪：“何为俯卧撑？”“是一种基础的段体之术，可增强臂力，腰腹之力，心肺机能也会增强。请太子殿下给左武侯大将军演示一下。”李承乾很自觉的趴地上做了几个标准的俯卧撑。


“哦，原来如此，到时老夫错怪了，太子殿下勿怪。”任何聪明人都不会对自己从未接触过的事物作出评价，因为很容易出错，智者所不为也，长孙无忌本来就是聪明人中的聪明人，当然不会再去追究太子为何衣冠不整的小事了。不用云烨再多嘴，李承乾就把祥瑞的前因后果细述一遍，听的长孙无忌心潮一波接一波的涌起。多年战乱耗尽了中原大地的元气，虽然李二与群臣兢兢业业的打理这个国家，但是底子太薄，一时半刻改变不了国家依然贫困的事实，再加之李二毕竟得国不正，弑兄杀弟逼老父潜入后宫不再现世，自己登上皇位。这就给野心家一个绝好的造反借口，这次幼良造反就有息王的影子，这时急需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来平息弑兄杀弟的后果，云烨此时献上土豆无疑是最好的礼物，翻遍史书，历朝历代谁有过亩产五十石的粮食，这不是祥瑞，还有什么能称为祥瑞？土豆的出世不但解决了粮食不足的忧虑，在政治层面上更加对李二有利，借此天降祥瑞的名头，可兵不血刃的平息国内的反动势力，借天之名行王霸之事。


长孙无忌乐呵呵的走了，连儿子被老程关在土牢之事也不闻不问，仿佛那里面关的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一个陌生人。后来才弄明白，这满大唐敢把太子关进土牢的人只有程咬金一个，他连皇帝陛下都关过，在王世充手下当将军时在洛阳城下与还是亲王的李二作战，在困龙岭这个地方将李二牢牢围在一个石窟内整整两天，要不是秦琼带着程咬金反水，早就没有秦王百骑破窦建德十万大军的故事。再加之老程是一位真正的军人执行军法一丝不苟，在老程面前只要在军营，就没有什么太子，小兵，只有必须执行军令的士兵，犯了哪一条，就按哪一条执行，从无例外。难怪长孙无忌不去求情，再说不就关四天吗，没见老程的儿子也被关着，这情谁能求下来？


长孙无忌根本不担心老程的公正性，挟私报复可不是老程的一贯作风。既然被关起来那就一定又被关的道理，确定了土豆这个惊天祥瑞，他从未像现在一样对大唐的未来充满信心。大唐有睿智的君王，勇猛的将领，足智多谋的名臣，敢于效死的士兵，再有土豆补齐了最后的短板，没有理由不出现文景之治的盛世场面。只要一想到这，他激动的就想大声向全世界宣布，大唐盛世要来临了。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八节 后遗症


天空中从始至终都没见到过大雁，北雁南飞只是一个传说，陇右到底是一个荒僻之地。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这就是兰州城最真实的写照，整座城池依山而建，墙高不过丈二，厚不及六尺，黄土夯成，女墙上的垛堞豁豁牙牙如同老人的瘪嘴。城门上插的唐字旗也蔫蔫的耷拉着，除了偶尔在城墙上巡逻的士兵，整个城池就如同一座死城静悄悄的。快到冬日，本应该是熙熙攘攘的交易时节，却快要变成鬼域。


云烨勒住马缰，大青马无奈的停住脚步，身后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变成了话痨，他们只是为说话而说话，至于说什么估计连他们都不知道，这是关完禁闭之后的后遗症。


一想到三人被放出来情景云烨就觉好笑，长孙冲放声大哭，抱着李承乾不松手，鼻涕眼泪抹了大唐太子殿下满身，这还不好怪罪，只能任由长孙冲抱着。铁汉子李怀仁就像一滩稀泥软软的被狱卒架出来，双目无神，嘴唇焦干，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怪叫。程处默倒是表现最好的一位，一付目中无人的架势，充分鄙视了先前二人后，对军法官说：“有什么呀，老子在里面睡了四天，筋骨都睡松了，正打算起来打两趟拳精神精神就被撵出来，小虫，坏人也忒不是爷们了。”虽然嘴上说的豪迈，发软的双腿暴露了心头的怯意。军法官也是妙人接话：“程校尉实是吾等楷模，坐四天禁闭还豪气不减，铁汉子，大将军有令，如有不服者就再关四天。”程处默听到再关四天的话一屁股坐地上，扯着嗓子喊救命。过往的军卒一个个侧目而视，这三位挨军棍也不皱眉头的铁汉子，只被关四天就变成烂泥，也不知那苦牢有什么，能让人恐怖到如此地步，从此后，左武卫军士宁可挨军棍也绝不选择关禁闭。


三天，这三位三天才缓过来，照长孙冲来说那牢就不是人坐的。低矮的墙仿佛下一刻就要压下来把自己埋掉，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心跳声，那群狱卒一句话也不说，你再问也不说话，每天只给饭菜，水，送新净桶再收走尿桶。就再没别的声响。哪怕放屁也好啊，他好歹也是一声音。李怀仁抓住云烨的手不松，连声感谢前些日子阻拦他，没让牛魔王关他禁闭，现在想起汗毛都竖起来了，要是那次被关了估计就不会活着出来。这次好歹还有哥几个做伴，想想心里头都踏实，所以挨过四天，要不然两天都坚持不下来。程处默也心有余悸。哥四个发誓绝不再进禁闭室，而李承乾则打算在太子六率也实行禁闭制度。上次被关的都有了心理阴影。


程大将军好人啊，知道哥几位受了苦，特派云烨，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前往兰州城与县令交接盐场事宜，毕竟这盐场是军队建立起来的，现在虽然交到地方手上，你们也不能白拿，怎么也要补偿一下才是。肥缺，大大的肥缺，军队也不缺少那些破烂，不过是一些牛马，石磨，木桶之类。派他们来也不指望收回多少钱帛。看在四人受苦的份上多少给些补偿罢了，说到底长孙无忌，李孝恭的面子也要考虑。


亲兵进城通报，他们在城外等候，无令不得入城，程咬金都不敢违背就不要说四个小辈了。不一会，亲兵带着一辆牛车吱扭吱扭的过来，没等四人下马，一个胖墩墩的身子艰难的从牛车上爬下来。绿色的官服紧紧裹在身上，勒的和蚕一样，一个山羊胡穿文士袍的中年男子扶着胖子，看样子累的不轻。胖归胖，礼数不缺，正一正衣冠，躬身施礼：“下官刘福禄见过四位将军，将军远道而来，下官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平时这三位是不会拿正眼瞧一下这位小小的七品县令，今时不同往日，哥几个受派遣，有公务，自是不会傲慢。云烨从马上跳下来扶起胖县令，笑呵呵地说：“刘大人多礼了，本官平安县子云烨受左武卫程大将军之命特来与大人商议黄河盐场事宜，还请大人多多关照。”云烨深知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些基层小官最是难缠，在前世，一个批文跑十几个部门，你盖章，我盖章，大家全部来盖章。也就是说利益要均沾，唐代大概也不例外所以丝毫不敢对他大意。从怀里取出公文递给刘县令。却见这家伙看都不看就揣怀里。肥脸笑的五官抽成包子：“当然当然，下官自然遵从大将军令，现天色已晚，卑职略备酒菜，为几位小将军洗尘。”云烨抬头看看刚升起不久的太阳，觉得有些奇怪，这就天色已晚？长孙冲接话：“哼，我等虽然是军人，有军令约束，不得无故入城，但是天色已晚，也就勉为其难入城歇息片刻”。


娘的，刘县令这是给哥几个找入城的借口呢，还好长孙冲深谙此道借坡下驴。在县令主仆的一再邀请下一行人勉为其难的进入兰州城。


外表的破败，难掩内在的繁华，穿过城郭，不远就到了内城，怪不得见不到人，原来人全聚集在内城，一包包的盐被打上官盐标记，装上牛车出西门往塞外方向滚滚而去，左武卫大营在东面，没人有胆量没事干跑军营参观，一不小心扣一个奸细的帽子就悲催了。估计地方政府也明令百姓不许骚扰军队。


云烨没想到自己一时无意间传授的制盐之法，竟然在兰州形成一个产业，只见源源不断的牛车满载着盐场煮好的食盐从北门而入，扛包的民夫，称量的账房先生，粗布麻衣却豪迈非常的商人，夹杂着妇人轻笑，孩子嚎哭，小贩的大声叫卖，构成活生生的市井场面。一个满脸红色胡须褐色眼珠，头缠白布的胡人可能见云烨等人气度不凡凑上来兜售手上花花绿绿的域外宝石，既人不为所动，又拉过一位蒙着面纱的胡女，拍着胡女丰满的臀部向几人炫耀身材是如何火爆。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三十九节 可怕的威胁


“贱人，贱人。”云烨一路走一路骂。不是在骂那个风骚的胡姬，而是在骂自己的狐朋狗友。


就在刚才，众兄弟抵挡住胡姬的诱惑，尤其是长孙冲，历数胡姬身上的优缺点，从体味到贞操再到皮肤乃至温婉程度，完美的表现了一个优秀的纨绔素质，最后下达决定；


“我兄弟乃是高门子弟，焉能与贩夫走卒成为连襟，这胡姬不知已侍候过多少人当我兄弟是替人刷锅倒灶之辈，实乃奇耻大辱。”根本不用说，旁边亲兵抡起刀鞘开砸，胡商倒在地上用半生不熟的官话求饶。


李福禄笑嘻嘻的在旁边打趣：“胡人就没一个好的，个个利欲熏心，为区区几文铜钱，老婆，妹子，女儿漏皮露肉的招揽生意，有出得起价钱的陪睡也是常事。”说完捧着肚子一副贱相。看来这家伙早就品尝过这胡女了。


李福禄见众人对胡女不感兴趣，就说起这次平叛陇右发配了甚多有罪氏族，由官家发卖，出色者充官妓，平庸者发卖为奴。现在官署之中尚有不少，他是大为头疼啊。这混蛋是故意这吗说的，俗话讲：“军营三年，母猪赛貂蝉。”更别提这三个纨绔公子，从十四五岁就开始逛青楼，哪里还是纯青少年。没见眼睛都变绿了，说声：“弟兄们去安慰一下这些可怜女子，这是长安子弟的责任，至于接交盐场一事就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就有劳小烨了。”说完就催促李福禄带他们前去安慰可怜人。连云烨亲兵都带跑了。李福禄一副弥勒佛的慈爱模样，笑呵呵地派手下引路。自己何云烨慢慢走向官署。


聪明人啊，李福禄是聪明人啊，私下里送云烨五百两银饼，说是感谢云烨为兰州这穷地方能够变富余，大公无私的贡献出祖传制盐秘方，造福一方，兰州已刻碑记载，子子孙孙必不忘记平安县子高尚的，无私的，可敬的神圣的……什么什么精神，为不让恩人造福大众而去讨饭，地方乡绅凑了五百两阿堵物聊表心意。反正好话说了一堆。私人什么事都好说，可一谈到公事，胖脸一抹，完全一副大义凛然状，张口本县，闭口百姓，总之一句话，没钱，要不然请平安县子等待半年，收上来年赋税再说？见云烨脸如锅底，又说：“银钱真没有，粮食倒有很多，要不拉些粮食回去？”云烨到底没有跟这样的官油子打过交道，被对方的变脸之术迷惑的云山雾罩。一时间竟束手无策。陇右当然不缺粮食，人本来就少，地要多少有多少，再加上突厥叩关阻绝通往长安的粮道，前年的税赋都没有解往长安，商道也断了，本地粮商手中也存有大量粮食，可以说已经泛滥成灾了。只能眼看着在仓库中腐烂。这就是运输不畅的后果。为这些宝贵的粮食李福禄也是日夜焦心，没想到粮食有一天也会成为负累。翻开史书，简直闻所未闻。


粮食？云烨心中似乎有什么事没想起来，很重要，一定与粮食有关，是什么事呢？他止住正喋喋不休的李福禄，在大厅中踱步，弄得李福禄莫名其妙。


李福禄的客厅布置得与他人一样臃肿，硕大的花瓶一摆就是四个，福禄寿喜一样都不错过，青不青，绿不绿就如同一个被人揍过的脸色，黄不垃圾，倒胃口，也不知这位爷就着欣赏水平呢，还是故意恶心云烨，上面的黄鸟捉虫图模糊不堪，也不知黄鸟啄的是蚂蚱还是蟋蟀，从长长的须子上实在是分不清。窗外的柳树已经没有叶子了，软软的枝条像鞭子在风中胡乱抽打房檐，贞观三年就要到来了。


云烨心中再没有迷惑，老子给面子不兜着是吗？那就让程咬金来找你，胖子，你再滑溜，在土匪出身的老程面前还不够看，你也就是秋后的蚂蚱没几下蹦哒的了。云烨堆起满脸笑容，学着胖子拱拱手：“刘大人不愧是清如水，明如镜的好官，这叫在下钦佩万分，云烨自幼束发求学以来，所学者不过忠恕而已。如今你我二人为区区蝇头小利争论不休实在是惭愧，不如你我不谈公务，难得今日云淡风轻就请大人弄壶美酒再来几样小菜我们只谈风月如何？”李福禄弄不明白云烨在耍什么花样，遂吩咐丫鬟布置酒菜。


云烨果然不谈公务，与李胖子杯盘交错，谈笑甚欢，没想到这胖子居然是进士出身，金贤榜上也曾留名，只是出身微寒，朝中没有过硬的靠山，只得来到这荒僻之地为官。怪不得敢不给老程面子。这家伙四年间倒也把民不足万户的小县治理的井井有条，谈笑间各种掌故顺手拈来，经史子集更是烂熟无比，绝对不是云烨这种半调子可比拟的。好在云烨也有优势，天下各州风土人情，奇风怪俗，讲的李福禄瞠目结舌。直到程处默他们心满意足的剔着牙来找云烨这才尽欢而散。


回军营的路上，云烨阴沉着脸不说话，李怀仁，长孙冲，程处默三人以为他受了气，就要拨转马头去找李胖子的晦气。云烨再三劝说这才作罢。


一到军营云烨提着装满银子的麻包来到帅帐，老程正在与一些老将闲聊，看云烨回来，众老将知道有事，就纷纷告辞，待众人出帐。老程看看云烨阴沉的脸就问：“怎么，受气了？那刘福禄别看痴肥，却是一员能吏，两卫大军共计三万人，支应粮草从无差池，执行陛下旨意也甚为妥当，老夫不会去为难他，你小子也不要给他难看，否则军棍伺候。”


“伯伯，小侄今日虽然没有达到目的，却与刘福禄相谈甚欢，此人为饱学之士，小侄怎会无礼，只是在饮酒欢谈之时，想起恩师说过的一句话，令小侄再无一丝欢颜。所以匆匆赶回。”云烨在刘福禄花瓶上见到貌似蚂蚱的东西猛然想起贞观三年席卷关中平原的大蝗灾。蝗虫铺天盖地倾泻而下，一路上禾苗被吃光，连树木野草都难逃蝗虫之口，整个关中平原赤地千里，民间有谣言说这是上天对李二杀兄灭弟的惩罚，只有还政于太上皇才能消涅蝗灾。李二百口难辨，悲愤之下生吞蝗虫诏曰：“若朕有罪就让蝗虫吞食朕的心肝，惩罚朕一人足矣，莫食我百姓食粮。”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四十节 大蝗灾


“明年有蝗灾？”


老程抓住云烨肩膀看着帐外明媚的阳光有些匪夷所思，什么人能预知后事？虽然云烨表现的与神仙已经没有多少差别，老程还是很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不是他不相信云烨所说，而是此事关联甚大，万一出现意外，一个妖言惑众的帽子就会扣下来。尤其是现在全国人心不稳的时候更需要谨慎对待。如果不理睬，这当然是最稳妥的办法，没有人会知道，也就不会有麻烦，可是一想到云烨描述的可怕灾情，赤地千里，易子而食，连老程这种杀人如麻的悍将都不寒而栗。彻底是一个死结啊，如果只是自己老程或许不会这么为难，现在云烨刚刚找到家人，云氏家族兴旺可期。这小子要是折损在蝗灾上，太可惜了。


“伯伯无需为难，家师已是神仙般的人物，虽然小侄亲手焚化了他老人家的遗体，并撒入黄河。小侄依然不能确定他老人家是否已死，恐怕逼小侄入世才用的这一招金蝉脱壳之计，这也不是第一回了。上一次因为逃避伊斯兰教追索，只好装死，身上都长蛆了，小侄那时才八岁，费尽力气挖了一个能容下身体的坑，不想家师又活过来带着小侄狂奔三百里，才摆脱那些回回教的追索。他老人家既然说明年有蝗灾，那就一定有蝗灾，绝不会出错。”一席话说的老程瞠目结舌，长蛆的身体还能活过来，这是滑天下之大稽，要不是见云烨满脸正经，说不定一脚就揣上去了。老程刚要张口，云烨止住老程。


“伯伯的顾虑小侄焉能不知，小侄既然已经入世受陛下官职，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本就是世间真理，小侄相信家师，以命赌一次家师话语的正确性是为人弟子的责任，此事小侄决定独自上表，程伯伯就不要趟这趟浑水了。”这是云烨第一次决定要做一件事，路上就想好了对策，回想起后世在电脑上看到的非洲大饥荒，那个被秃鹫盯上的奄奄一息的大头娃娃，那个本应该曲线玲珑的少女却如同骷髅一般卧在草堆上的惨状，云烨头皮就发麻，如果不给李二君臣提个醒，一旦蝗虫袭来，整个关中就会成为人间地狱。史书有记载：关中皆蝗，食禾稼草木俱尽，所至蔽日，碍人马不能行，填坑堑皆盈。这一定是上亿只蝗虫才能形成的规模。这些蝗虫不是在吃草而是在吃人，云烨绝不会眼看着它发生。


老程有些愕然，这还是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少年吗？这还是被自己一脚一脚踹来揣去的皮孩子吗？刚才云烨说到，不能任由这天灾发生而无动于衷时，老程就觉得有些不同，这孩子长大了，有担当了，不管明年有没有蝗灾发生，云烨的勇气，善良就不是那些蝇营狗苟者所能比拟的。转身从塌下掏出一个黑色釉罐吹去灰尘，敲开泥封，大大灌了一口，递给云烨，云烨也不言语举起罐子也大大喝一口，双手还给程咬金。老程与云烨相视一眼，而后哈哈大笑。老程笑大唐又有一位贤才成长起来。云烨笑自己终于打破了自己为人处事小心谨慎安全第一的原则，胸中燃起浓烈的战意。怪不得后世网站上有人叫嚣：宁可做几分钟英雄，也不糊里糊涂白活一世。做英雄的感觉不错，起码骗了老程封藏多年的美酒。等到要和第二口时，却听老程说了声此事听老夫谋划，不得自作主张，又被老程踹出帅帐。


英雄是什么？这年头斩将夺旗的不算英雄，见多了，尤其左武卫诸将有几个没斩杀过几员敌将。早就不新鲜了，如果你能把一头犍牛单手放翻再一刀捅进心脏，让牛血一滴不落的流进盆子，那你就是真正的英雄。现在程处默就在这么干，赢来满场喝彩。这家伙坐立叼着带血的军刺，双臂一较劲就把牛挂在横杠上。马上就有屠夫给牛开膛破肚。满军营都成了屠宰场。大将军下令所有带不走的牛羊全部宰杀制成肉干，云烨又把内脏制成香肠熏制后晾干储存起来。左武卫在疯狂储粮，众军士不明白为什么，以为要处战，个个兴奋异常。


大将军已经十几天没笑脸了，太子殿下十几天没笑脸了，才回来的牛副帅眼睛红红的像要吃人。长孙无忌大人又来了，急匆匆的又走了，刚刚被陛下封为蓝田县侯的云烨大人也是几天没笑脸了。出大事了。难道说突厥人有进关了？


“真的会有蝗灾？”这是牛进达十几天来第五六十次问云烨。


自从程咬金把这事告诉太子，并由太子以家书方式传递给皇后。老程就开始疯狂的囤粮行动，满陇右多余的粮食全部大量收购，乘着秋末牛羊肥硕，开始大批宰杀。并派出狩猎队在陇右群山间猎杀野味。程咬金的行动自然惊动了长孙无忌，惊问缘由后，也开始囤粮导致陇右粮价大涨。刘福禄第一时间给云烨送来了五千贯铜钱，再也不提粮食抵账的说法。源源不断的粮食运进军营，每凑够一万石就由一百太子右率士卒押运前往长安。陇右辅兵驾车负责运输。长孙无忌更黑，以食盐换取吐谷浑牛羊马匹，再以牛羊马匹换取粮食，两面取巧，开始疯狂掠夺吐蕃，吐谷浑本就不多的粮食。一方面为筹粮，另一方面也为降低这两国发动战争的能力。


牛进达高高兴兴回来，宣读了李二陛下晋升云烨为蓝田县侯的旨意，程咬金也以建材有功官进一阶成为从二品的镇军大将军。牛进达成为正三品怀化大将军，程处默官进正五品下昭武校尉，就连第一个碰到云烨的张诚也成了正九品的仁勇校尉也算鸡犬升天了。


牛进达说起在太极宫当着文武百官的面皇帝陛下亲自砸碎大缸，刨土，采收了七枚土豆，重达六斤四两，满殿群臣几乎陷入疯魔，嚎啕大哭者有之，捶胸顿足者有之，仰天长啸者有之，陛下更是乐的涕泪横流不见一点英明神武之态。当着满朝文武封云烨为蓝田县侯实封千户，这是开国以来第一次拿侯爵作为封赏，可谓隆恩浩荡。说着，说着却见太子，老程，云烨，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弄清缘由以后，一拳砸断案几，再无半点喜色。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四十一节 还债与银行


蓝田县侯这是云烨最新的爵位，一个不到十八岁的少年在八个月完成了从白身到高级贵族的转变。谁能想到。这大概是唐朝自建国以来升官最快纪录。李世民对云烨充满好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少年能从自己手中讨走富贵赫赫的蓝田侯？一枚土豆被丝绸包裹着就放在桌案的右角，每抬头瞧见这枚土豆，李世民就充满幸福感，大唐到底福泽深厚，亩产五十石的奇粮都能出现，还有什么是不可超越的呢？仰望先贤，自秦皇开始称帝，直到自己为止，共有五十四人坐到皇帝位置上叱咤风云。我自认并不昏聩，帐下猛将如云，谋士如雨，更有这奇粮相助如何不能探一探千古一帝的边缘？


就在李二沉浸在无边的幸福暖流中时，他没有看到长孙皇后握着一封信件阴沉着脸隐没在重重帷帐间。望着满脸幸福的丈夫，长孙皇后就觉得手中信件有千斤重，她不忍心打断丈夫难得的幸福时光。自玄武门之事过后，两年间他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睡梦中一遍又一遍的向息王忏悔，泪流满面，每次都是自己抱着他，哼着幼时的儿歌，他才能平静，安然入睡。现在丈夫斜躺在皇座上，沐浴着夕阳竟是如此的安静恬然已没有了那些来自心底的恐惧。成也云烨，败也云烨，但愿云烨所言是错误的，不是真的。蝗虫会来吗？预言中那铺天盖地的蝗虫会来吗？长孙皇后想撕碎那封信，多么希望自己从来没有接到过乾儿的这封信。纤细的手上青筋坟起，浑身都在颤抖，用最大的毅力使自己挤出一丝笑容，缓步走出帷帐……


“云烨不会信口开河，即使这件事真的发生，对他也不会有任何好处，只会带来灾难，朕不信一个奇人弟子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李二比皇后想像的平静，只是敛去了笑容。


“臣妾也是这个想法，陇右军中有无忌，知节，进达，还有乾儿，他们不会不知道误报此事的严重性，但是他们选择了相信，所以臣妾认为，此事的真实性足有八成。”


“知节第一反应就是囤粮，勒令陇右六县将存粮上缴长安，无忌也开始在河西搜刮粮食，好在陇右连续两年大熟，粮草颇丰，估计囤粮五十万石还是可行的。乾儿的右率已经开始往长安运粮。眼下存粮才是第一要务，朕从不怀疑无忌，知节的忠诚。他们没有给朕上书，而是选择通过乾儿给你写信就是不想此时弄得朝野议论纷纷，不想破坏来之不易的平和局面。所以朕选择相信无忌，知节，也相信云烨师傅的预测。来呀，传房玄龄，杜如晦进宫议事！朕不相信区区蝗灾我大唐就没有应对之策。”


小黄门的身影才出殿门，长孙皇后就对李二说：“陛下就不想见见你的蓝田侯？问他凭什么就说出警世之言？不想看看长得什么样子？对他神仙师傅就不好奇？反正臣妾就很好奇，也不知是否长了三头六臂。”


“皇后可还记得这小子上回说：奇宝无功难受？难道说到了朕为这奇粮付出代价的时候了吗？”


两口子拿着土豆翻来覆去的看，满脸欣慰，仿佛蝗虫的到来已不是什么灾难，而是买了东西要付出的代价而已。


云烨不知道李二已打算付出代价，并做好了应急的准备。他可不打算再付代价，李福禄的胖脸已皱成包子，明明商量好的八文一斗的粮价云烨非只给六文，无论自己怎吗说，他就咬死了六文，还说要不行拿他蓝田县侯的官服作抵押再给他弄十万石粮食。李福禄快疯了，老子要你的官服做什吗，我又不是侯爷，再说，粮食又不是我的，你给六文让粮商赚什么？


“侯爷，您行行好，下官已押解来五千石粮食，都是从本地粮商处商借来的，下官要还给他们四百贯铜钱，这是买卖，不是赋税，要是不能拿回四百贯，下官只有把粮食运回去。要不然官府的名声还要不要啦。”


云烨望着高高的粮垛，也在发愁，别说四百贯，现在他连四文钱都付不出来，谁能想到堂堂开国县侯竟被四百贯钱难住，他娘的，四百贯铜钱用马车装也要满满两车，陇右本来就缺钱，民间大部分还处在以物易物的时代，粮食，铜钱，绸缎，银子，个别地方连女人都做为硬通货流通，这些天自己贪污的五百贯都用出去了，依然是杯水车薪。这时他非常怀念后世被唾骂的国有四大银行，只要把银子能给老子运过来，哪怕多收些交易费也认了。咦？银行？老子就是个天才，昨天那个该死的地主老财口口声声说少一文就碰死在军营门口，儿子还在京城等着用钱，如果把应付给老财的二百贯留到京城再给他儿子不就解决了资金问题了吗。刘福禄急着要钱无非是要上缴今年的赋税，既然都是为国效力，这钱等到京城再由户部用粮食抵消不就完事大吉？还省得他押解了。


前因后果给刘福禄交代清楚，看得出他有些心动，就是有些不放心云烨，刚才云烨爆发的嘴脸实在是让人不放心。俺老刘一心为国，要是被这位不靠谱的小侯爷坑了，上哪说理去？


太子，就太子，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抵押品？反正大唐就他家的，你的是他的，我的是他的，他的还是他的。云烨感觉李二一家子最适合的职业是响马，把小响马拖出来做抵押品他没有丝毫的负疚感。


陈述了目前遇到的难题，没钱付给人家，可是关中大灾就在眼前，从陇右把五十万石粮食运到长安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没有半年的操作就不可能完成。我们又不能抢，好在有英明神武的太子殿下坐镇陇右这就给了下官运作的空间。把后世银行的操作流程一一解释给太子。李承乾还是满眼星星，旁边负责统计粮食的黄志恩两眼却散发出金色的光芒。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四十二节 表彰与挨揍


银行只是作为云烨梦想中的一个社会机构，以自己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一庞大机构的架设。一没钱，二没权，三没人脉，更要命的是没有必要的社会经验积累。所以只能想想罢了。现在把李承乾给卖掉已是最大能力。


皇太子的号召力不是白给的，十天时间那些富户，大族，商人拼了老命在筹粮，大大小小的粮车快把左武卫大营淹没。没人再提钱，只是希望能拜见一下太子，尽管太子殿下不一定能看到自己，能坐在太子寝帐得到一碗煎茶就心满意足。恐怖的皇家教育，太变态了。全身冕服的李承乾高高坐在上首，每十位粮商一批在经过严格的身体搜查进帐与太子殿下攀谈。与其说是交谈不如说是太子在训话，缓慢的语音，高雅的谈吐，恰到好处的手势，温婉和煦的笑容让云烨呕吐三生，众商家，豪门，大族诚服诚敬，瞧，这位身穿儒衣的族长听着太子妙语连珠如饮佳酿，频频点头，屁股虚坐在绣墩上狂练骑马蹲裆式，头发半百的老儒练习此式顿饭功夫脚下竟不见丝毫摇晃，让军训半年的云烨羞愧难当。那位已经不成了，深秋的寒意挡不住人血沸腾，已经沸腾的冒烟了，袅袅白气在头顶蒸腾，早已达到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之境。只是汗如雨下就不知练的是何种奇门异术。这两位还是好的，功力精深顶得住，地上趴着的商人把头杵在地上想学土行孙？太子殿下大气啊，无视众人丑态，将趴地上的商人一一扶起，也不落座就对众人说：“适才孤作为大唐太子受诸位贤达一拜是为尽礼，现在孤只是一个晚辈，诸位就不必多礼，这次筹粮得大家相助，孤多谢了，陇右受教化多年，有今日之盛况，全赖诸位贤达，孤一定上表将诸位相助之功一一表奏，上达天听。孤有感于诸位仁义，特备薄礼，以彰礼善人家。”


云烨上场，八名全身明光凯的壮汉鱼贯而入分两排站立，手握刀柄杀气腾腾，后面跟着两个内侍捧着木盘，上面用红绸遮盖，云烨上前掀开绸布，只见一个木盘上摆着一卷羊皮文书另一个木盘上摆着一面银光闪闪的勋章。云烨取过第一张文书面对老儒大声喝道：“太子教：周听松跪接！”


老儒周听松扑通一声跪在云烨脚下：“草民周听松接太子教。”


“孤闻陇右道兰州县有周姓名听松者善行乡里，德行显著，特彰显其名，以宣教化，赐礼善人家银牌一面，以示殊礼。”老儒听到太子教，把头在地上磕的梆梆作响。勉励之后，双腿在地上划拉死活站不起来，在内侍的搀扶下勉强站立，手抖的如同中风，眼泪流成河了。云烨不管不顾，取过刻有礼善人家的银牌，用那个背后的夹扣夹在老儒的胸前，杏黄色缎带飘在银牌下非常美观，老儒捂着银牌跪在地上泣不成声。云烨敲击胸口大喝：“礼成”！八名军士也敲击胸口发出如雷闷响，齐声大喝：“礼成！”


帐中其它九人呆住了，老儒只比他们多筹粮一百石，就得到如此显赫荣耀，这便宜占大了。练三花聚顶神功的这位双目赤红有走火入魔迹象，趴在地上怎么劝也不起身，只说家中还有新粮千石愿为太子殿下效犬马之劳。


“皇家殊遇只表彰心诚者，恭敬者，不是区区钱粮可换取的。”云烨深知，奖励只能精而少。不能滥发，否则会影响它的价值，得不偿失，而且现在有老儒作表率，不愁弄不到粮食。


老儒周听松是的了势，胸挺的半天高，手背在身后，行走如同王八。在陇右乡亲面前兜足了威风，两儿子快马加鞭，又筹足两千石粮食运来。此时，陇右筹粮已高达三十万石，基本达到老程的目的。


京中又有天使到来，有密旨给程咬金。李承乾云烨领到的是各自二十大板。


看云烨受刑老程竟然笑眯眯的，还给掌刑的天使说：“这小子就是欠揍，老夫最近找不到借口，这下皇后娘娘给老夫出气，真是大快人心。”


木板一下一下抽在屁股上，云烨就一下一下惨叫。心里那个委屈啊对谁去说？


说二十下就二十下，说不能影响回京就不影响回京，打板子的这两位早就练习的炉火纯青，满屁股青紫，竟然不见一丝血痕。好在挨打的不止他一人，旁边嚎叫的还有一位大唐太子殿下，本来太子每挨一下只是闷哼一声，架不住云烨在旁边惨叫的热情奔放，做兄弟的义气为重只能一起丢人。


太子，云烨挨揍，老程，老牛举杯庆贺，自从见到军营粮积如山，老程，老牛脸色减缓，一心调集陇右民夫源源不断的往京城运粮。云烨不知老程得到什么旨意，居然不把将要到来的蝗灾放在眼里，老牛这位发誓不再让一人饿死的圣人仿佛也不再发愁，一副智珠在握的恶心样子。不管他们，自己责任已经尽到，再有麻烦就不关自己的事。只是这顿打挨得着实有些冤枉。李二打我他是皇帝，想揍谁就揍谁，可是自己何时得罪了皇后，历史上鼎鼎有名的贤后，干嘛和我过不去？云烨百思不得其解。


圣旨上说左武卫全体拔营回京，克日到达。这就是说五天之内，就得动身，运粮之事交给地方官府。左武卫筹粮由云烨负责，这前前后后的账目，财务交接就不是一时半会可以交代清楚的，屁股被打成五花肉，绿了吧唧看不成了。粮食交接又是大事，不能委托他人，只好被亲兵抬着满军营忙绿。


天黑了，云烨又累又饿，屁股还疼的厉害，路过太子营帐瞄了一眼，顿时气炸了肺，凭什么我一打工仔就得带伤干活？你一太子趴在软榻上，有人一颗一颗的喂葡萄？还尽挑好的，嘴里还念叨：“小烨也挨了母后的揍，身体不适，剩下的葡萄就留给小烨把。”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四十三节 雷锋和牛魔王


很好，李承乾第一次被人打劫完全不知所措，只是眼睛瞪得老大，嘴里发出护食的怪叫，云烨在学校早练就了一身抢饭的过硬功夫，轻轻在李承乾屁股上抚摸一把，李承乾抱在怀里的葡桃就落在云烨手中。皇家侍卫握着刀柄不知要不要将这个大胆蟊贼就地正法。慌乱之中，云烨在李承乾的惨叫声中拎着一大串葡萄在内侍高山仰止的目光中出了寝帐，被抬着落荒而逃。


没人被处罚，也没人夺回赃物，李承乾已经习惯了这种游戏，他抢云烨的饭食早就不是一次两次了。只能趴在床榻上捶胸顿足的发誓一定要报葡萄被夺之耻。


云烨简化设计的独轮车被大量制作，这种一个人就可以操作的运输工具让牛进达叹为观止，人能行走的路独轮车就可行走。力大无穷的老牛让人在独轮车上装载了五百斤粮食，挂上风帆，在校场来回飞奔，如同幼儿得到一件最新的玩具。事实上云烨并没有做大的改动，这一传自三国时期的蜀地运输工具已进化的相当完善，云烨只不过增加了铁质轮轴，将圆木锯成的车轮制成带有轮辐的轻便车轮，再增加一幅可调风帆，借风力而行轻便省力。即使其余军士没有老牛的变态力气，载上两石粮食还是没有问题的。程咬金早早准备好将整个左武卫变成运粮大队。除去必要的守卫力量，打算乘着大军回京的机会，一次带走十万石粮食。


云烨不知不觉已经有很多财产，由于在太子殿下的表彰会上露脸，陇右诸大族对这个什么什么侯爷甚是关注，传自酒泉的夜光杯，一送就是两对，让三花聚顶仁兄肉疼的直哆嗦。云烨看着四个黑不溜球三扁四不圆的杯子有扔到垃圾堆的心思。后世三十块钱一对，比这精致多了，透过杯壁能影约看到人影的极品你讲讲价二十元拿走还算友情价。你倒是直接上荤菜，真金白银的我又不嫌弃。面无表情让这些土财主心头忐忑，这京师里来的侯爷胃口就是不一般，五百贯的杯子都不上眼。于是波斯的银壶论套，和阗的玉石论箱，在收到两块人头大小的玛瑙后，侯爷终于露出笑脸，这让陇右众人长出一口气。嘴里哼着发财啦，发财啦的小调回到营帐，却发现李承乾，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四位正在你一块，我一块的分赃，怒发冲冠，大吼一声惊起饿狼四头，乌泱泱四散奔逃，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有意无意的用膝盖碰到云烨的屁股，在他的惨嚎声里，强盗满载而归，独留下伤心欲绝的云烨暗自垂泪……


大军拔营归京，陇右道大小官员赶来相送，一杯送行酒饮下，麻衣单衫的牛进达推起独轮车扬声大喝：“启程！”五百全副武装的骑兵在前面隆隆开进，程处默，李怀仁两骑并行压阵在后，率先踏上回京的归途。云烨率领后勤营赶着数百辆马车牛车满载着粮食物资随后出发。牛进达抛开公侯身份带着五千架独轮车紧紧跟随。老程与太子在后营，押运着缴获的战利品随时准备接应牛进达的独轮车队伍，必要时可以轮流推车。


五十里，这是大军在开拔前就定好的行程。从日出到午时休整，暂歇一个时辰，在行军直至目地。由于是乘车，后勤营要快一些，在宿营地准备好饭食，热水，等待牛进达车队的到来。左武卫与在云烨的建议下为节省吃饭时间。统一做饭，直径一米的大锅一字排开百十口，一勺肉菜，一勺肉汤，一个硕大的干饼，就是军士全部的晚餐。


云烨一瘸一拐的拿着一个酒葫芦来到正在埋头吃饭的牛进达跟前，在竹杯里斟满烈酒双手捧给老牛，老牛一口抽干，云烨知道老牛好酒，又斟满一杯说：“牛伯伯，再喝一杯吧解解乏，”老牛头也不抬，温声道：“军规不许，每晚一杯酒这已经违令了，老夫身为军法官焉能自乱法度，其他弟兄有没有？”


老牛还是一板一眼的性子，这或许是他惩罚了无数违纪将士却无人记恨的原因。


“每人都有一碗，这一杯是小侄的，就请您老代劳。”


老牛没说话，一仰脖又灌下一大杯，送回酒杯，冲云烨挥挥手，转身去巡视营帐。


两千三百里路，这是唐时从兰州到长安的距离，每日行军五十里，需要整整一个半月。从兰州出发不到三天就一头扎进茫茫群山，道路崎岖不平，蜿蜒曲折，前队已到山巅，后队才到山脚，勉强通过一辆马车的大路在唐时已是交通便捷的保证。以前读到历史上唐朝丢失西域就充满失望，对大唐控制力减弱难过，现在才知道，长安要控制遥远的西域需要付出何等的代价。顽固的唐朝人为开拓疆域一代代人前赴后继慷慨赴死。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我不同意诗人的见解，他只看到无定河边的尸骨，却没看到丝绸古道的繁华，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守护，何谈大唐盛世。域外的牧羊人是野蛮的，没有是非观念，没有礼义廉耻，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给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却没有给他们创造，劳动的本能。向苍天抢食物，向大地抢食物，向邻居抢食物，如果必要，他们不介意向自己父母抢食物。他们什么都吃，包括吃人，只要自己的基因能遗传下来，拳头和弯刀就是他们利益的基础。


老牛脖子上青筋迸现，独轮车上高高的麻袋如山般沉重，他毕竟老了，独轮车上的粮食太多太重，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这位发誓不要再有一人饿死的彪悍猛将衣衫被汗水湿透。云烨默默拉起独轮车前的绳索挂在肩上，一步一步往山上趟。“谁能想到，一个国公在推车，一个侯爷在拉车？”云烨气喘吁吁的问老牛？


“狗屁的国公，侯爷，这世上国公侯爷多去了，没见谁多长出一个鸟，还不是要吃喝拉撒睡，人啊，不能让自己太安逸了，身子安逸了，心就麻木了，这他娘的和咸鱼有什么区别？老子一生，造过反，杀过人，很多，睡过的娘们不计其数，那又如何？要不是有那么一个念头撑着，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陛下对老牛有大恩，这一辈子就卖给他了。早年间爹娘，兄妹生生饿死，我就恨自己怎么没死，大哥把最后一块麸皮团子递给我，我想都没想就吞下去了，我活了，大哥死了，他给我的不是麸皮团子，是命啊！老夫这条命不光是自己的，还是我全家一十三口的，老夫怎敢不活的堂堂正正？有朝一日老夫活到头了，在地下见到大哥，老夫可一告诉他，这一辈子活的精彩，活得自在，活的堂堂正正，你给我的命，我没有糟蹋，一天都没糟蹋。”


天哪，老牛成了圣人，云烨发誓他看到老牛身上闪着金光，这金光刺得眼睛生疼，心里萎缩。以前听说过雷锋等圣人，总觉得有些假，现在看来，不是他们假，而是自己活的就假。皮袍下的小人说的就是自己这种人。

第一卷 人世间 第四十四节 麦积山历险


英雄无善类，尤其是身后这位。他老人家在战阵上三荡三决勇不可挡，这些年双手恐怕已经被血染成黑色了吧。凤凰山一战单雄信宁死不降的三千手下就被这位善良的老人家一夜间埋入黄土，而后在埋尸体的大坑上跑马三天，这样做的原因仅仅是不给老单余孽一个怀念的机会。老程提起这事都自愧不如。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牛魔王为多运几斤粮食甘愿放下国公身份推独轮车。只是为了少饿死几个人。这话听起来是一个悖论，可事实如此，老牛杀起人来会一丝不苟，救起人来也会全心全意。看来身边充满了变态，云烨很为自己的将来担心。


一路上走，一路上观风景，山崖翠碧，流瀑飞溅，古树虬根盘结，苍松不惧严寒，顶着寒风给云烨展现最美的古朴景致，在最美的最老的一株松树根上痛快地撒一泡尿，就权当给它的回礼。旺财就在一边偷看，看见云烨给别家送礼，作为跟班自然不能落后，也痛快的尿一泡。正待跑云烨跟前报功不想屁股上就挨了一巴掌。


“滚远，没见到老夫又吃又喝的。”牛进达很不满意云烨这种煞风景的行为。只是对云烨的无耻早就见怪不怪了，觉得旺财还有救，这才教训一下。


“伯伯，咱们已经走了快二十天，想必离长安不远了吧？”五天前离开秦州时云烨很想去看看正在开凿的麦积山石窟。后世去晚了，好多佛头都被别人抢跑了，只留下枭首后的残躯摆在哪里受人膜拜。现在去想必还在，早早下手，这可是无价之宝啊，留着传家多好。后世砍佛头官府会砍你的头，代价太大，思前想后云烨才控制住想要弄一佛头回家的渴望。


裴家老三与云烨共同在老牛手下受过大苦，自然相交莫逆，兄弟二人趁着大雾弥漫之际打着观摩石窟美景的机会潜上半山，看到后世被称为散花楼的石窟，恨意大增，就是这该死的地方，相机被硬生生抢走，美其名曰：保护古迹人人有责，不许照相。相机到出门之后才还给自己，不得不感叹佛祖的伟大，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高档小日本制造的相机硬给变成国产相机。爱国你不能这么爱呀，多说两句就有膀大腰圆的保安带你去谈话。


山壁上的八部天龙或娇媚，或峥狞，根本镇压不住云烨的怒火，操起横刀就要找一个顺眼的下手，却听到一声暴喝：“住手，老程在一个老和尚的陪同下走过来，揪住正在仔细观摩飞天胸部的裴老三。老天爷，大将军怎吗会在这里？”


“见过大将军”。赶紧施礼，有外人在，不能喊伯伯。


“汝二人所为何来？为何在佛门净地行此无礼之事？”老程与麦积山的檀印一向有旧，今日大军路过麦积山，就在傍晚来找老和尚谈天，不想将云烨与裴老三抓个正着。


“卑职见到这石摩崖刻精美异常，不由得情不自禁，大将军请看这尊薄肉伎乐天，自由飞旋于鲜花与湘云的虚空之中，别出心裁独具一格的表现了轻盈优美，增加了流动感，真是美不胜收。”老僧连连点头，程咬金大有面子，云烨目瞪口呆，难道这四个人中间只有老子是淫棍？明明看见这小子在很猥琐的抚摸雕塑胸部，怎么一转眼就变成了艺术欣赏？


“你拿着刀在干什么？难道你想毁坏佛像？”老程又把目光盯向云烨问到。


“下官怎敢生出如此歹意，只是眼见八部天龙个个杀气腾腾，仿佛要活过来择人而噬，下官是军人不由得生起自保的心思，让大师见笑了”。老和尚呵呵大笑。


“今日傍晚老衲觉得有贵客登门，不想是两位小友，小友在八部天龙佛身面前有所感悟真是可喜可贺，八部天龙为我佛家的护法天神，最是煞气凝重，小将军能有所感悟定是深有佛缘。”


老和尚瘦了吧唧，筋骨却异常粗大，漆黑的双目嵌在深深眼窝中，话语慈祥眼中却无慈悲之意，有一种被狼盯上的感觉。这老和尚不简单，装作被佛像艺术吸引，一一参观过去，老僧一一讲解，倒也淡的上学识渊博。云烨大谈炎帝故里定当香火鼎盛，人杰地灵千古以来就是一句恭维人的好话，果然，老僧眼中寒意稍减，被猛兽盯上的感觉也消失无踪，兴奋之下走在前面口沫横飞的充当导游，什么“千佛廊，万佛堂，鹞子翻身牛儿堂。”哪穿越山鼻的小洞尚未开凿，云烨打死都不拉着铁链往过荡。天哪！天王早就站在牛背上了，不是说慢慢站上去的吗？你看把牛犊踩的，伸长脖子叫唤，力大无穷也不能这么糟蹋。转身要问老僧为什么要开一个千年骗局？却看见老僧，老程，裴老三很奇怪的看着他，废话，你在别人家比主人还熟悉环境非奸即盗啊！在老和尚的压力下云烨忘记了现在身处唐朝，不是车马簇簇的后世，尴尬的嘿嘿一笑。


“这位小将军可是法华宗弟子？”妈的，老和尚眼中又不怀好意了。


“不是，我是恩师的弟子，不相信佛教。”


“小将军果然深具佛缘，能够未识先通真是怪哉，千佛廊，万佛堂，鹞子翻身牛儿堂这句民谣甚是有趣，只是牛儿堂这名字是贫僧昨晚才厘定的尚未告诉任何人，不知小将军如何得知？”他妈的你倒是早说啊，佛门中充满慈眉善目的骗子，就连他的下属机构都不能相信，在后世被导游欺骗，现在碰到正主，你叫我怎么圆话？云烨在心中怒吼。


“偶然，偶然，可能与大师一时间心意相通之故。”这能这么讲，虽说与和尚心意相通有些恶心，此时却顾不得许多了。


老僧轻哦一声便不再发问，云烨心中也安定下来，几人又恢复先前的游人模样。


用过简单的斋饭，品着放过各种古怪调料的怪味茶，其乐也融融。猛不防老僧又问云烨：“令师为何方高人？贫僧也曾行脚天下说不定是故人。”


云烨差点被茶水呛死：“家师自号逍遥子，不知大师可有耳闻？”


老和尚摇摇头，似乎陷入沉思不再言语。


程咬金与老僧告别，带着云烨和裴老三下了麦积山，在亲兵的簇拥下谈笑风生，一路和气。只是到了军营老程似笑非笑的看着二人：“下次在干这种没名堂的事看准了再下手，那檀印老僧乃是少林寺十八棍僧之首，据说一套棍法已达宗师之境，今日如果老夫不在，你二人的狗腿不保啊。”说完笑呵呵的离去，留下二人长嘘一口气，后怕不已。那老和尚恐怖之斯。


回想麦积山险遇，云烨就好奇不已，问过牛进达才知道。这檀印老僧在陛下还是秦王时就时常出入秦王府，陛下与皇后待之甚恭。惹了他不会有好下场。那裴家老三也不是普通人家出来的，他爷爷是大名鼎鼎的裴寂，以老谋深算著称于大唐朝野，纵横大唐两代而圣眷不减。这样一说云烨就明白了，传说中化名为石之轩的家伙就是他爷爷？一代邪王啊，打不死，煮不烂，炒不熟的铜豌豆一颗。自己身边怎么全是这种厉害到变态的家伙？就算云烨知道的石之轩是小说里的人物，可是能拿到小说里YY的家伙，有几个是等闲之辈？算了，李二的朝堂那里是朝堂，简直就是变态集中营。自己这样的小白珍惜生命还是远离的好。


剩下的旅途就轻松很多，随着大军消耗粮食，独轮车上的粮食已经被清空了三分之一。再加之大军已快到陈仓也就是后世的宝鸡市。道路逐渐变得平坦，人烟也逐渐多起来，只是寒风凌冽，冬天到底来临了。


云烨缩在马车上，全身裹满了各种皮裘，人臃肿的像一头熊。车外大军顶着风雪在驰道上行军，人人都成了雪人，只有呼出的白气，证明生机的存在。他们根本不怕冷，皮裘上的铁甲依然铮铮作响。离家两载，在这个风雪交加的日子踏上关中土地，区区寒气不能不能阻挡他们回家的热情。


“等待良人归来那一刻，眼泪为你歌唱。”云烨脑海中飘来这样一句歌词。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一节 风雪归人


拥马过灞桥，


无人送别，因为我是归客，


河上飘飞的白雪是我心底最深的渴望，


你种下的别柳，在寒风里摇荡


每一根枝条都是你温柔的臂膀。


我已归航，


但愿能在今晚进入你的梦乡。


袅袅的炊烟，


带给我最温暖的芬芳，


好啊！开启你雕花的门窗。


你从哪里来？


这让我热泪盈眶，


竹马嬉戏的地方，


变成悲伤的海洋。


不是旅人，是故人的回访。


云烨铁马横枪立于灞桥之上，红色的披风在寒风里飘荡，不时抖落一簇白雪。旺财裹着肚兜，把头放在云烨胯下母马的脖子上，努力的去咬云烨腰间的布袋。庄三停没有打搅云侯爷的诗情，听着侯爷喃喃自语的念一些听不懂的诗句。再见灞桥云烨止不住泪如雨下，抚摸着被折光树枝的柳树心痛如刀绞，离别时的突然，相聚的遥遥无期，相比于这个梦幻般的世界，他更希望听到妻子的唠叨，儿子的吵闹。现在是堂堂侯爵了，三千后勤军士听他号令，跨下马，掌中枪，全身铁甲，威风凛凛，比吕布还吕布，比赵云还赵云，可这都给谁看呢？老婆若在，会兴奋的疯掉，手机群发早就发了无数遍，会让他摆无数的姿势拍无数的照片，网上会转发的人尽皆知。没有儿子崇敬的目光，这一切都只是镜花水月，锦衣夜行啊！


灞桥下大军在行进。老牛看着云烨在雪地里发魔症嘿然一笑，没有理会纵马扬鞭从旁边飞驰而过。没人能感觉云烨的悲伤。苍茫的古道，漫天的大雪，残枝少叶的杨柳构成绝美的古画。为什么独独没有汽车的轰鸣？这他娘的是西安吗？司机咆哮的叫骂，城管挥舞的木棒，店铺里传出大减价的嘶嚎这才是云烨最想见到的场景。都没有，关中人的大嗓门，张口闭口呻吟的这句熟悉的乡音都没有，这是西安吗？


“启禀侯爷，前军已到左武卫大营，大将军命侯爷催促后队速速赶回大营。”斥候的声音打断了云烨的胡思乱想，老程担心赶天黑到不了大营，雪越发大了。


“庄三停，传令下去，不必顾虑队形，收起战甲，五人一辆车，快速行军。”


庄三停大声应诺，转身去传达命令，五十名到达服役期的老兵成为云烨的家将，虽然年龄有些大了，但是跟随老程身经百战，是彻头彻尾的百战余生。老程顾虑到云烨要重整门楣，特地挑选了五十名悍卒给他。这些老兵也知道云烨的状况，从一无所有到蓝田县侯不过用了八个月的功夫，年纪只有十五岁，又满身学问，本事神奇无比，为人有和蔼，这样的主子不跟跟谁呀。现在不趁着侯爷年岁小投身进府还等什么时候？一旦成为云府供奉子孙三代不愁没好日子过。


云烨看着五十名老兵，有的头发都斑白了。将军白发征夫泪啊，不过这群家活没一个流泪的，倒是满身杀气，军营里早练就了一副没心没肺的滚刀肉身板。不能再忽悠了，再忽悠就成了响马。刚才就说了一声我们回家，这些杀才就激动的嗷嗷直叫。要是再说给他们一人盖一院房子那还不得激动的抽风？


长安的城墙在漫天大雪中如同卧伏的猛兽，黑黝黝的绵延数十里，七层楼高的墙壁宏伟之极，唐字大旗被朔风吹的哗哗作响，在这白雪覆盖的世界里显得格外醒目。


回家的力量到底无比强大，车轮在雪地上疯转，牛车被赶得像马车，马车被赶得像汽车。数百辆大车在一个时辰后全部到达左武卫大营。大营在长安城金光门右侧，靠近西市，背靠城墙，面对灞水，占地两百余亩，由土坯筑成的矮墙环绕四周，箭楼碉跺密布，形成一个严密的军事堡垒。


云烨与亲兵在后压阵最后来到大营，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左武卫大营门口围满了好多人，以妇人女子居多，程裴氏正拉着程处默叨叨个没完，弄得小程抓耳挠腮浑身不自在。云老夫人掀开车帘，根本不顾漫天的大雪急切的望着前面的绵延不绝的车队，大丫小丫站在车架上举着伞，踮起脚尖远望。一个三十许的妇人不停的把小南往马车里塞，引起小南的不满，多日来的调养，小脸上终于有了一些幼儿的肥嫩。


程处默远远就看到硕大的云字将旗在庄三停马上翻飞，就大声给云老夫人说：“老夫人，小烨回来了。”老夫人浑身颤抖着被旁边妇人搀扶下了马车。


马蹄轰鸣，五十余骑卷着雪花飞驰而来。云烨看到了大营门前的人群，放缓马速，来到近前，翻身下马，解去头盔，快步来到一位头发花白的妇人面前，不用猜，不用想，或许是天生的血缘关系，他一眼就认出面前的老妇人就是自己正牌的祖宗。想象过各种见面场景，悲伤的，欢乐地，激动的，唯独没有想到在漫天大雪中见到自己最想见到的人。没有了激情，没有了悲伤，只有淡淡的喜悦，笑看着面前的老妇人俯身下拜：“祖母，孙儿回来了。”宛如归家的游子。


老妇人捧着云烨的脸，一遍又一遍的说：“没错，我孙儿回来，没错，我孙儿回来了。”拥抱着老妇人苍老的身躯，云烨的心从未有这样平静过。


“外面雪太大，您应该回到马车里。”说着抱起老妇人，往马车走去，老妇人感觉着孙子健壮有力的臂膀，心中无限的担忧顷刻间消散的无影无踪。


“大丫小丫、小南？大哥从陇右给你们带礼物了哟，等大哥交完军令，我们一起回家，保证你们会喜欢。”


安慰了三个小丫头，回头看看妇人：“不知您是云烨的哪位长辈，容晚辈见礼。”


“她是你姑姑。”老妇人在旁边介绍。


“原来是姑母，小侄有礼了。”妇人连忙还礼，看得出她有些拘束。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节 家


拜别老夫人，云烨迈步进入大营，一一查点了所运输的物资，分门别类做好账目，核查一遍后见没有大的出入。就抱着账本来到节堂。他本不是一个细心的人，也不是一个能克制欲望的道学士。只是借着清理账目的机会来平静一下杂乱的心思，就在刚才，老夫人抱着他一会儿哭诉云家的苦难，一会儿又感谢苍天的仁慈，那一瞬间，这个可怜的妇人确确实实的认为自己就是云家所剩的唯一苗裔，心安理得的发泄十五年来的悲欢喜乐。云烨贪婪的享受着亲情的温暖，一面又遭受着心灵的鞭笞。好在自己也姓云，也曾祭拜过祖祠，就连自己也不相信血脉在绵延一千四百年后还有多少相似程度。不管了，云烨一向是个豁达的人，既然命运这么安排，就有这么安排的道理。老天最大吗，没见老夫人在感谢苍天把孙子还给自己，理论上讲自己还真是老天给扔到唐朝的。既来之。则安之。想通之后脚步快了几分。


节堂，这是云烨的称呼，事实上他叫议事堂，老程坐上首主位，案几上插满令箭，一把仪剑放在剑座上，以示威严，旁边黄色锦盒里有半面虎符，这是调兵遣将的权利象征。这次陇右之行属于军事调动，意在威慑，不在征伐，所以老程只有半面虎符，以督军事，要不然自己就要称呼老程为某某总管，军政一手抓，权势熏天，像兰州这种小城早就战战兢兢任由大军出入，哪敢像前几月跋扈嚣张。老牛坐在左手第一位，黄志恩坐在老牛背后，桌案上摆着笔墨纸砚他是作为书记官才有座位的，剩下的将校全都披挂整齐肃立两厢。


云烨报名入内，不敢不报，否则要杀头的。


“左武卫粮草都督事，蓝田侯云烨拜见大将军。”一个军中单腿屈膝礼拜了下去。没办法，李唐为了表现主将的威严，不论是谁，只要是你是大将军属下，在这议事堂就必须正规行礼，稍有差错，轻则军棍，重则要命。


“本帅命你督运粮草，可有差池？”头一回听见老程语音里的金属意味。


“回禀大将军，左武卫粮食共计十万零六百石，足以供应大军十五个月。另有马粮一千八百担，食草五万束，盐五百担，肉干两万三千斤，其余杂粮七百石，现已全部抵达大营，请大将军查验。”说完双手递上账簿。亲兵接过账簿放在老程案几上。老程只是说声知道了，就挥手让云烨退下。


看来云烨是最后一个向大将军缴令的将官。


“老夫已向兵部缴令，后日大朝会，凡我左武卫六品将官都需上朝觐见陛下，不得失礼，不得逾矩，有违者重责。诸位两年未曾归家，老夫也不是不近人情之人，特许尔等两日假期与家人团聚。两日后的此时老夫聚将。无故不到者按军律处置，不得容情。现在散去吧。”众将齐声到诺，遂鱼贯出营。云烨刚要出去，被老程叫住，抛过来一个布袋云烨接住打开看却是一布袋宝石，花花绿绿的乱晃人眼。


“这是老夫与你牛伯伯一点心意，你身无长物，与亲人相聚总的有拿得出手的礼物，你老师的遗物不许分给弟妹，老夫还要用它为你求一门好亲事，记住了。”早就不怕老程给自己找老婆这回事了，能怎么样？自己的爱情早被老婆那走了，现在就剩下一个躯壳，传宗接代是必须要考虑的事，只有不是太难以接受，管他是谁呢。


恭恭敬敬的拜谢了两位老帅，结果被踹出议事厅，变态狂一样眉开眼笑的找到旺财和亲兵。自己要回家，这些有家的亲兵每人发十贯钱回家，等到回封地的时候一起再走。剩下十一位天地不收的光棍汉则随云烨到云府休息。


朝廷把早年间发卖的云氏老宅又收回来，并装潢一新，特地请老夫人看过，连里面的家具，瓷器，古玩，一应生活用具都配备齐全，这让老夫人又哭了一鼻子。


十三个人，十四匹马，快速穿过金光门，进到长安城，城关已闭，要不是老程向兵马司求来特许，就只有明天日出时再进长安。


云府新晋侍卫头头庄三停似乎知道侯爷的心思，一路快马领路穿过聚德坊，西市，延寿坊，最后来到云家所在的永安坊。云烨没心思看长安夜景，只觉得人来人往，甚是繁华，西市甚至尚未关闭，灯火通明买卖红火。


一个站在永安坊门口的下人看到十几匹马在宽阔的长安大道上飞驰且全身甲胄，就知道正主来了。撒丫子往回跑，边跑边喊：“侯爷回府了，侯爷回府了！”引得路人侧目，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侯爷这么大谱？


云府新修的高大门楼上挂着四个硕大的红灯笼，用黑笔上书巨大的云字甚为嚣张，红色西域毛毡铺在门口，也不管才停的大雪，府中大大小小的女人带着三四十个全身素净青衣的仆人眺望坊门，路对面站着坊官，也就是居委会主任，全部恭敬地看着疾驰来的十几匹战马。云烨在府门勒住战马，就见云府中门大开，老夫人穿着诰命贵妇官服站在大门内泪眼盈盈的看着全身铠甲的云烨，这个祖母什么都好，就是太爱流眼泪了。


云烨幸福的腹诽着下了战马，其余战马都被仆人带去马厩，唯有旺财谁拉咬谁，固执的跟在云烨身后不离开。庄三停知道旺财在侯爷心里的地位，阻止了要强拉的仆人。


众人看着云烨跨过火盆，全身铠甲哗哗作响，威风凛凛的给老夫人行礼。老夫人旁边站着七八位三四十岁的妇人随着老夫人一声“卸甲”就齐齐上来，摘盔的摘盔，卸甲的卸甲，还有拿着碗往头上撒米的，待云烨卸去甲胄，全身锦袍，头发也被挽成髻，插一只白玉簪，到也有几分侯爷的风采。


在大堂坐定，全家同辈的十三个姐妹齐齐跪拜，口称兄弟为国征战劳苦功高幸苦了，慌得云烨连忙起身就要扶起来，老夫人阻止了他无谓的行动，说这是关中千年以来的规矩。出征的将士归家，都会受到家人大礼参拜。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节 欢宴


云烨泡在木桶内，水里夹杂的柏树叶子散发出一股松节油的味道，很不舒服，只有为增加摩擦力拖拉机皮带才加松节油，难道我早早就没了活力？不能拒绝，只要一说不，老太太眼中就泛泪花，旁边跟随的几个小丫头也做出大哭一场的准备。府中其余亲眷也战战兢兢的怕惹云烨不高兴，这不是正常的家庭气氛。为了不让她们拘束，云烨干脆听之任之，你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别说弄成松节油，你就是给我弄成润滑油也随你。


往洗澡水里扔柏树叶子，还有果干把我当成八宝粥煮也就算了，干嘛全家四十几口人看我洗澡？老太太拿草木灰给我洗头，小姑娘一盆一盆的加热水。云烨觉得必须说不了，要不然真的会被烫熟。还好老太太阻止了小丫头们谋杀的行为。


“烨儿，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看你身上也没有伤痕，手脚上也没有茧子，谢天谢地你总算没有吃太多的苦。”老太太又开始掉眼泪。云烨就搞不明白，一个老人家抚养两个不满八岁的小丫头应该是一位十分坚强的人，怎么动不动就掉眼泪？


“祖母，孩儿其实谈不到受苦，听您说母亲拼死抱着孩儿跑出家门，就是要给孩儿挣一个活命的机会，也不知母亲是死是活，孩儿却被恩师所救，恩师乃世外高人又怎么会让我吃苦，虽说没有爹娘，恩师却将孩儿视同己出，关爱有加，别说受苦，就连饿肚子这种事也从没有过，您知道吗，程公爷都说孩儿被恩师惯坏了，不可口的不吃，不舒服的不穿，不顺手的不用，比起世家公子还难伺候。”这时候不能提起难过的事情，说些轻松的话题活跃一下气氛，反正也是实话，老师就是后世教育，工作，生活的统称。


“你是个有福的，家里遭了这么大的难，全家只有你活的无忧无虑，还养的白白胖胖，这得是多大的福分啊。我这就去给你上几柱香，磕头谢他把我孙子照顾的这么好。”说完就要离去，云烨大急。


“祖母，我衣服哪？您总不能叫我一直泡在水里吧。”这话说完满屋子的女人都笑了起来。刚认识的叔母走上前来接过老太太洗了一半的头发接着揉搓，嘴里还叨叨：“你刚生下来叔母什么没看过，这时候还害羞，这一大家子以后就全靠你了，你姑姑，姐姐，夫家来接都没回去，就指着你给我们养老送终呢。”


“养老送终？这只是最基本的，小侄以后要让你们开开心心过以后的日子，抢了我的给我拿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他们当初撵姑姑，姐姐们出门，哪里念着一丝夫妻之情，连几个表妹都受到牵连，这简直是禽兽之举，若不让他们付出代价，难道真认为我云家好欺负不成？”军中多日养成的威严不自觉的显露出来，众亲眷这才想起木桶里的这位还是堂堂的蓝田县侯。


洗澡，更衣，祭祖，一套流程下来已到半夜，云府依然灯火通明，今日是家主第一次与家人见面，府中男仆，丫鬟个个垂首肃立在前堂，云烨大马金刀的坐在大堂门口，庄三停，刘金宝换上青衣腰胯横刀站在身边，冷森森的杀气让前堂的仆役战战兢兢，跟他们没法讲人权，柔弱反而会招来不恭敬，云烨早就放弃了后世的那一套，老程说的对，既然入世，就必须从众，从众最佳。


“看清楚，我就是家主，蓝田县侯云烨，这个家我说了算，我不在，老夫人说了算，云家现在连我算上也就四十四口人，上下尊卑要分清楚，这四十四口子人就是这个家的主人，不要让我听到有人怠慢，一经发现，绝不轻娆，我不管你是从皇宫里出来的，还是程府送过来的，既然到了云家，你就是云家的人，我会一视同仁，有功者赏，有过者罚这就是云家家规。云家众人都是吃过苦的人，想必也不会无故欺辱下人，你们只要认真执役，云家也不会亏待，每三年，云家就会给五人除奴籍，如果愿意任然可以在云家做事，这也是家规，家里的事我一般不会管的，有什么事找老夫人做主就是。你们好自为之。”很好，很威严，云烨很满意，虽然声音里夹杂着一些变声期的鸡鸣，还是很完美的。你没见仆役们个个喜形于色？老夫人又宣布家住回归，每人赏赐三百文钱，更是赢得满场欢喜。


宴席，大宴席，全家狂欢，除了庄三停等五人在府中巡逻。其余众人开席二十桌，厨娘，丫鬟流水价端上鸡鸭羊肉，共同庆祝家主回归。


云烨怀里抱着大丫小丫，背上爬着小南，小东小北抱着腿，小西撅着嘴哭，两个大一些的一娘，润娘在旁边安慰小西，几个出嫁被退婚的姐姐边喝酒边流泪，早就认命的长辈在和老太太絮絮叨叨，不知道在说甚。


酒宴半酣，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除了老太太，每人两颗，果然不愧是云家人，和后世自己两个姐姐见钻石一个模样，流泪的忘记了流泪，絮叨的忘记了絮叨。大丫小丫早拿着宝石给老太太显摆，小西乘机钻云烨怀里娇气。也不知老程给了多少，每人两颗还剩不少，正打算再给一轮却让她们再高兴些，却被老太太一把拿走，还骂一声败家子。


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唐朝酸涩的酒浆这时是如此的合口味，只记得自己躺在软榻上和几个妹妹玩老虎，棒子，鸡。然后就没了印象。


习惯是强大的，军营里被老牛操练的每天六点起床的习惯任然在起作用，口渴的厉害，刚要起来喝水，立刻就有丫鬟倒了一杯温水递过来。云烨享受封建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半点犹豫，咕咚咕咚喝完再次一头埋进毯子里。


家里的事我一般不会管的，有什么事找老夫人做主就是，听程处默说，男人家是不管家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只有家里和官家打交道才用的着家主出面。


窗户上蒙着厚厚的桑皮纸，光线透不进来，鸡已经叫了三遍，云烨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又不想起床。正在为难之际，小丫穿着厚厚的皮裘和毛绒玩具一般溜进屋子，一双冰手钻进云烨被窝，却不防被云烨拖进毯子，紧紧捂住。兄妹嬉闹一番直到被老夫人轰出屋子洗簌，这才作罢。


老夫人要到大慈恩寺烧香还愿，说是她整整求了佛祖十年，才有了云家起死回生的奇迹，这愿得……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节 贫民，贫僧


雪后初晴，太阳照在雪地上反射着耀眼的白光。整个世界都被照的透亮，不光是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就连心底的阴暗也感受到一丝光明。云烨感觉自己似乎有了心里疾病，别人笑的时候自己也笑，别人哭的时候自己看境况哭，总觉得自己是看别人做出各种反应之后才能有所反应，跟个二傻子一样。小丫爬背上不下来，没关系，背着就背着，小丫头也没几斤重，不过惹得其它几个小不点不高兴，个个撅嘴，结果挨了老夫人一巴掌老实了，乖乖钻进马车。


云烨在陇右占公家便宜打造的独家马车昨夜就被属下送回府，被家里的木匠成为神作，百炼钢打造的车轴，上面铆接四根带有弹性的薄钢片，一副铜瓦抱着车轴转动自如，古藤条编制的车轮即轻又减少颠簸，车厢里又铺垫着不知是什么东西，又绵软又轻便，听送来的军爷说，侯爷就是坐这辆马车从陇右一路回到长安的，两千多里路就没怎么坏过。满长安比这辆马车富贵豪华的马车多的是，比这辆舒适的可没几辆。管家的姑姑在征求云烨的同意后，把它作为云家家主专用的马车，派一个技术高超的车夫专门打理这辆车。


老太太抱着小丫坐进这辆双马拖行的马车，侯府仪制规定了家主坐车必须是双马。云烨跨上那匹一直供自己骑乘的母马，随在马车旁边，刘金宝，庄三停前面开路，四个男仆手执旗幡，四个丫鬟提着香炉，一边八名护卫，浩浩荡荡的杀向慈恩寺。


事实上大慈恩寺不远，就在长安城南边，穿过朱雀大街绕行五个里坊就到了慈恩寺。这时慈恩寺远远没有传说中的宏伟壮观，他只有到了贞观二十二年才由李二陛下下旨扩建，又由李治翻新，再加上玄奘和尚建造了大雁塔这才让他成为四大译经地之一，佛家的法相唯识宗就诞生在这里。


慈恩寺周边属于贫民区，破旧的坊墙被岁月侵蚀的斑驳不堪，黄土露在外面，全是被麻雀掏的空洞。此时布满墙壁的小洞后面一双双眼睛惊奇的看着云家堪称奢华的车队，小声评论着究竟是那家大族驾临这污秽之地。


全身簇新的坊官早早打开坊门，内街上的尘土清扫一空，几位上年纪的老人躬身站立一边。


老夫人再也坐不住了，拉着大丫小丫从马车上下来，那几位老人见到老夫人，往前赶几步，又在坊官的训斥下退后。很明显，老夫人穷困之时与这几位老人相熟，如今富贵了，坊官认为这些穷老汉上前和以前一样攀谈有辱云家官体。


“刘老哥，何老哥，大全，仁柱怎么不认识老妹子了？”老夫人不管不顾还用旧时称谓，脸上全是笑容，伸手拉住一位须发皆白的老汉：“刘老哥当年要不是你连夜背着大丫翻坊墙为她求医问药，早就没了这丫头的现在，今怎么反倒生分起来了？”大丫小丫早就抱着老人的腿爷爷，爷爷叫个不停。刘老汉将手在腿上蹭几下，小心地抱起两个小丫头，眼睛红红的，哆嗦着嘴说不出话来。大丫掏出一包牛肉干捡起一根赛老汉嘴里：“这是哥哥从陇右好远好远带给大丫的，可好吃了，大丫一直给爷爷留着，好吃吗？”


老汉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努力的用没牙的嘴嚼着干硬的牛肉干，连连点头。


云烨见过这种场景，知道一旦感情的闸门打开，身份的距离就会荡然无存。果然躲在屋里的妇人纷纷出门，围着老夫人叽叽喳喳个不停，老太太满面红光，不停的把云烨扯来扯去，这个显摆两句，那个炫耀两下，在众街坊羡慕，敬畏的目光中充分的满足了虚荣心。


云烨整衣掸袖恭恭敬敬的向众街坊施一正礼，众老汉连称不敢。云烨正色道：“贫贱之交见真情，云家蒙难满门妇孺皆受众高邻接济之恩，云烨终生不敢忘怀，今日略备薄礼难酬诸位恩义于万一，还望笑纳。”


后面的仆役拉过几大车礼物，老夫人穷困过自然知道穷人家需要什么，几大车麻布卷，一百担粮食，六口肥猪，甚至还有穷人家很少用到的木炭，盐，酒自是不缺。云烨赏了坊官一两银子，他实在是不耐烦装满身铜钱，乐的坊官见牙不见眼。既然是酬恩当然得甩开官府，连坊官这种半官方人士也得甩开。交给为首的几位老人分发便是。几个小丫头身边围满孩子，虽然衣衫破旧却兴高采烈，原来大丫小丫她们在给孩子们分发点心。看着他们捧着点心让爹娘尝一口的模样，云烨满心酸楚。


依依不舍的告别众街坊继续往慈恩寺进发，说到底现在的云家已不适合同贫民打成一片。不是云家自抬身价，而是阶级不一样，礼教的森严不是云烨这个新丁能打破的。


慈恩寺就在前面，破败的寺庙，穷困的僧侣，寒冷的天气里站在庙门外恭候，老夫人叫车夫加速，怕冻坏几位大师。


和尚一般自称贫僧，你看把这位大师贫的，一席灰色僧袍套在身上，大冷天光头被冻得发青，身后跟着几位高僧，真是又瘦又高，衣服上缀满补丁，双手合十礼敬三宝。待云烨扶老夫人下了马车，上前见礼，一句南无阿弥陀佛都说不完整。老妇人与长老见礼完毕后，由长老领路，全家浩浩荡荡进入慈恩寺。


大雄宝殿也不大，高不过两丈，委屈的佛祖都只好头蹭着屋顶，身上的金漆斑斑驳驳仿佛害了皮肤病。这样一个破败的寺庙，僧不过五人，殿不过一座，佛不过三尊，占地也只有十亩，无论如何让云烨不能把他和以后的大慈恩寺联系起来，玄奘跑一趟印度，确实得到了巨大的回报。不说以后成为西安地标的大雁塔，就是历经战火天灾的残留建筑也不是这个慈恩寺可比的。


老太太献上贡品，云烨似乎看见和尚们在流口水，隐隐听见肚子发出的咕咕声。老天爷，这样的庙也让老太太敬若神明？骗人你也出些资本好不好，没见后世寺庙，佛祖灵不灵先不论，进门先交买路钱要不然是见不到佛祖的，那些所谓的僧人把佛祖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买票参观，让人生不起一丝敬意，这世界上最不礼敬佛祖的就是那些所谓的僧人。


还好，这些和尚还是敬业的，坚持着操持完整个还愿过程，老太太虔诚的跪在蒲团上，嘴里念念有词，唯恐有一丝不敬会惹来佛祖的怪罪。不单是老太太，那些受过罪的亲眷也极度虔诚，在来之前洗澡，换衣，装扮，个个头顶着一个大桃子，问了才知道，这是今年最流行的胡人发式。努力把自己打扮到让佛祖看自己顺眼，好多降下来一些福运。八个大小孩子，学着大人的样子闭目念阿弥陀佛，虔诚的样子让人大生怜意。


也罢，云烨长叹一声，跪在佛像前感谢佛祖给了自己这样的亲人，失去的老天又还给了自己，他并未亏待自己，这一拜，不是拜这些泥塑木雕，而是跪拜命运的神奇，家庭的温暖。


果然，从古到今有一个不变的过程，那就是给钱，满满一箱子铜钱，十匹麻布，二十双僧鞋，二十套僧衣，五十石粮食，还有香烛，素油无数。老僧古井无波的面容上出现了兴奋的颜色，估计他在欢呼，这个冬天好过了。


老太太了了一件心事，孙子孙女环绕身边，笑的弥勒佛一样，精神焕发的厉害，这样下去再活二十年不成问题。


马交给仆役，老太太交给丫鬟照顾，长辈们不喜欢在大街上抛头露面，孙子辈就没有这些顾虑，大丫早早占据了云烨脖子上的位置，欢喜的给姐妹们做鬼脸。庄三停，刘金宝护卫者一群叽叽喳喳的大小女子，迈开步子向西市开路。


云烨不是没见过宽阔的马路，可没见过这吗宽的马路，足有一百五十米宽，十里长。这时如果有世界杯还轮换什么场地啊，全部放到朱雀大街一起开赛就齐活了。开始还以为自己这样浩浩荡荡的人马够引人注目的了，没想到到出车马簇簇，衣香髯影间，不知名的女子嫣然一笑，几乎让云烨倾倒，那女子见云烨犯傻一副土包子模样，掩嘴轻笑。大丫蒙住哥哥的眼睛不让他被狐狸精迷惑，还冲着那女子呲牙，那女子笑得更欢了。


可惜啊，张艺谋错了，没有露着半个乳房的宫装女子，只有裹得像熊猫的臃肿妇人。


云烨衷心希望夏天这些女子不要像冬天这样包的严严实实，老子好不容易到了唐朝，你好歹给点福利啊！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五节 天下太平


穿梭在人群里，云烨却感到无比的寂寞，所有的声音仿佛都远去了，自己宛如身处梦乡，一切似乎离得很远又似乎很近。他努力要抓住那一丝真实的感觉，触手可及又高不可攀。矛与盾就这样不停的互相厮杀，这让他变得愤怒起来，自己的身体思想都不由自己做主吗？


手里抓着一个淡黄的花瓶，捏得滋滋作响，他在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失态，不要被凌乱的不良思绪干扰正常的思维。


感觉到一娘在往自己身后躲藏，她在怕什么？还未弄明白，一个下巴刮得青虚虚的锦衣男子伸手就要去抓一娘。云烨一抬胳膊挡住那双脏手。


“小贱人，敢找情夫挡……”话音未落，云烨手中的花瓶就砸在他的脸上，没有惨叫，双手捂住脸，血从指缝里往外淌。嘴里呜咽作响。一娘害怕的瑟瑟发抖，云烨回身轻拥了她一下，拍拍他的后背。


“不要怕，哥哥在这，抱好大丫转过身去，马上就好。”他的声音平静无波。


锦衣男子的仆人大叫起来：“杀人了，杀人了，二少爷被杀了，快来人啊！”庄三停，刘金宝抓住仆人一拳就打落了满嘴牙。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周围的人群呼啦一声就围了过来，长安人爱看热闹的毛病几千年从未改过。有认识锦衣男子的人嚷嚷：“啊，兄弟快跑，这是内府主簿贺仁庵家的老二，横贯了，你打了他，麻烦了，快跑。”


云烨听而不闻，内府主薄？太子都被老子抢劫过，主薄算什么，了不起啊？又回到瓷器摊子跟前，抄起两个顺手的笔洗，这东西结实应该砸不坏对缩头缩脑的老板说一声：“刚才的瓶子，这两笔洗，我买了”说完抛给老板一两银子。来到嗬嗬叫嚷的贺家老二跟前。一娘拉住哥哥解释：“他以前要我去陪他喝酒，我……”


云烨用手掩住一娘的嘴：“云家打这种杂碎不需要理由，更不要说他以前欺负过你，带好妹妹，这事用不着你管。”云烨用脚踩住贺家老二的右手，举起笔洗重重的砸在贺老二手上，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号叫的各位观众心头一紧，场面安静了下来。这位爷是狠人啊！贺老二碰到这位爷算倒了血霉了。居住在长安各色游侠儿逞凶斗狠众人见得多了，比这凄惨十倍的场景也不是没有见过，却从来没有这样让人心寒，不是贺老二叫得有多么凄惨，而是行凶者的神情，没有一丝变化，笔洗一次次砸在手上血肉横飞，他却面无表情的仿佛在砸石头。


一连砸了七八下云烨惊奇的发现居然有一根指头还是完整的，这让他很没面子，笔洗碎了，贺老二昏了，仆人满嘴血瞪大眼睛恐惧的望着云烨。整个市场静悄悄的，买卖声，讨价还价声，喧闹声，叫骂声全不知哪去了。


云烨四处找趁手的家伙，看到秤陀乐了，就它了，举起秤砣就要把最后一根手指砸扁。这时，捕快到了，人群分开一条道，刚要往前冲却被庄三停，刘金宝拦住。地头蛇有地头蛇的优势，见庄，刘二人满身杀气，手握制式横刀脸上全无惧色就知道面前的凶手不是普通人，自然就不往前跑了，正要说话被庄三停止住。


“不许过去，等候爷出够了气自然就放手了。”


“侯爷？”捕快头子腿都软了，这满京城亲自动手打人的侯爷这位是第一位。他可不认为侯爷是冒充的，在长安冒充侯爷是要夷三族的，没人敢这吗干，只有等侯爷出完气再说。


云烨心满意足的砸扁最后一根手指，站起来看自己的作品，左看不满意，右看不满意，总觉得缺点什么，看到这家伙湿碌碌的裤裆这才想起没除根。用手抓秤砣砸有些恶心，见秤砣上绑着一根结实的绳子有了主意，甩两下，有一点流星锤的意思，抡圆了就砸在贺老二的裤裆中间，有轻微的碎裂声，昏迷的贺老二像虾一样弯着身子在地上跳腾，呴喽一声再不动弹了。在场的男人不自觉的夹紧双腿，裤裆里凉嗖嗖的，女人掩着脸结头交耳窃窃私语。


长出了一口气，做两个扩胸动作，从腰间扯下左武卫腰牌甩给捕快，从吓傻的一娘手中接过大丫架在脖子上，一娘牵着云烨衣袖不松手，润娘傻大胆还在咯咯笑个不停揽着几个妹子直往地上出溜，几个孩子也没有害怕的意思一脸崇拜的望着自己的哥哥。小南挥舞着小胳膊笑得最大声：“我就知道哥哥是最厉害的，上次那个胡子叔叔捏死胖少爷的狗，打掉胖少爷的牙，还把狗皮送给我当褥子，可暖和了，他都说哥哥是最厉害的。”


捕快头子翻看腰牌一看到左武卫粮草都督事，蓝田县侯云这几个字，双手捧着腰牌恭恭敬敬的还给云烨。


没接，和声对捕快说：“本侯今天怒火攻心，行为有所不妥，这小子虽然咎由自取，这么干到底不和大唐律法，让你难做了，腰牌在你手，也好对上官有个交代。”


“侯爷折煞小人了，贺家老二的冲撞侯爷其罪在先，侯爷怒而出手在后，小人自然如实禀报，不敢有扰侯爷行程，至于腰牌大可不必。”捕快从没接触过这么尊贵的人，腰躬得更低了。


云烨点点头，收回腰牌，把妹妹一个个抱上马车，和庄三停，刘金宝转身离去，街是逛不成了。


长安县衙乱作一团，县令左奎更是焦头烂额，贺家主母的手指快要点到他额头上了，包的粽子一样的贺家老二躺在担架上不时惨嚎一声，贺仁庵穿着官袍，绿色袍服裹在身上勒的跟蚕一样。在大堂上走来走去，非常不安。从得到家人禀报起，他从怒火万丈到听说凶手是一位侯爷后的惴惴不安，这两种心思在心里纠缠不休，如果儿子只是手被打残，他根本不会将此事闹到如此地步，大夫说儿子今后恐怕子孙堪忧，家中悍妻顿时吵闹不休，和他纠缠厮打这才告到衙门。看着叫嚣不休的妻子，一股悲凉之意涌上心头，自己这是造了什么孽，不但有悍妻，尚有不知廉耻的孽子，快三十岁的人整日寻花问柳，自己堂堂内府主薄竟不能给他找一门门当户对的妻室，和别人一提起贺家二少无不退避三舍。如今惹下天大乱子，侯爷，侯爷是好惹的？听说还是一位军中大将，是凶名赫赫的程公爷手下，这案子就是打到陛下面前也不会赢，毕竟这孽子无礼在前。听着妻子尤在吵闹不休，无名火起，大吼一声：“够了，你这蠢妇，平日里不好好教导儿子，让他闯下这滔天大祸，如今全家一百多口人危难就在眼前，你还吵闹不休，是要逼死我你才开心？”


那妇人从没见过丈夫这样大声向自己吼，心中也是有些怯意，虽然脸色不好看，却不再嚷嚷了。


贺仁庵向县令左奎拱拱手：“今日之事全是孽子咎由自取不怪任何人，老夫这就撤状如和？”


左奎长长出口气，这位总算看清楚形式了，撤状也好，大家都没有麻烦，天下太平。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六节 食不下咽


“天下太平？”


李二陛下站在一棵脱光树叶的桐树下，嘴里玩味着左奎的这句话。百骑司关注着长安城里发生的任何风吹草动。云烨殴打贺老二这件事自然禀报了他。右手五指全部粉碎，胯下子孙根也成肉饼，毫无康复的希望，这自然是贺老二的伤情诊断。云烨出手的狠辣让李二陛下暗自皱眉，虽说那纨绔子品行不端，但是遭此重创确实属池鱼之灾，这小子在立威啊！


明年七月预言中的蝗灾就要到来，准与不准就是效验那位传说中的高人是否存在的最好标尺。云烨是云氏族人已可确定，但是空白的十五年他在那里？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李二实在是不相信有隐居的如此彻底的高人，逍遥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比云烨更加神秘，任凭百骑司如何调查，竟无丝毫头绪。仿佛人世间陡然多出来两个人。无根无底无过往。


李二发现自己这位蓝田侯满身秘密，这让他充满好奇，土豆的出现，段体之术的神奇，随手拈来的冶铁妙法，小小年纪在枯燥无味的算学领域轻松击败学富五车的黄志恩，就连刘怀也对那两幅算学图解惊为天人，这算学一道自然超越了一代宗师的刘怀。学问作不了假，这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偷不来，抢不来。这些似乎已经可以确定逍遥子的存在，没有强大的传承，他不认为仅靠云烨一人就可演算出如此复杂的图解，加上他师傅也是不够的。学问靠的是日积月累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一两代人也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他自己就是学问大家，这道理无需问别人，求学之苦李二感同身受。


明日大朝会云烨就会上殿亲自向朝廷谢恩，朕就看看你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何以搅乱朕的心思。


旺财咬着云烨的衣角恋恋不舍，它很不习惯现在的状态，顶瓜皮上扎一只冲天小辫，后颈的鬃毛也挽成一个个的小髻，身上的防寒的裹肚也换成绣花的锦缎，两天见不到云烨很是想念。更何况家里几个小小的人整天缠着自己，在身上爬上爬下，要不是昨天咬了青衣的家伙被老大责罚过，自是不能容忍这几个小人骚扰自己。


把脸贴在旺财的长脸上亲昵一会，吩咐下人倒一碗米酒喂旺财喝，果然一醉解千愁，旺财烦恼尽去，打着响鼻迈着八字步回马棚里去了。


云烨要把家里吃饭的案几换成巨大的圆桌，顺便打造些椅子，一想到老程，老牛的性子就吩咐多打造了两套，免得他们上门来抢。他实在是受够了跪坐这一酷刑，所以画了图形甩给家里的木匠，要求越快越好，木匠拿了图形看不懂，解释好半天才模模糊糊弄个半懂，见云烨满脸的不耐烦，也不敢再问，跪在地上发誓赌咒绝不外传云云。老夫人站在身后不明白他在干什么，好不容易听懂了，脸色一变劈手从木匠手里夺过图纸，一指头点在云烨脑门上，满脸看败家子的神色。


“要家具祖母吩咐木匠做，以后不许随便乱画图，画了的图也要交给祖母收起来，敢给不相干的人试试”说完由丫鬟搀扶着带着木匠去了侧厅。


这才是云家女主人的风采，只要云烨没成亲，府里她老人家说了算。


“以后要当心，侯爷脾气不好。”


“不是吧，侯爷挺和气的，今天我给侯爷上茶，还对我笑来着。”


“那是不发脾气的时候，没见内府那谁家的败家子被侯爷打成残废。”


“那是他惹了侯爷，侯爷是军伍上的人，火气上来那还有好？”


“那是咱侯爷忍住了气，这才把他那啥都弄碎了，要不然，哼哼”


丫鬟甲和丫鬟乙的谈话被躺在窗户旁矮榻上的云烨听了个正着，嘴角往上提一提，看来自己这个混不吝的名声算是传出去了，很羡慕程咬金，朝堂上撒泼耍横惯了，别人也就认为他也就能带带兵打打仗，只要不惹他，与自家无害，犯不着去捅他这个马蜂窝。自自在在活了百岁，死后的封长寿鲁王，富贵一生，长寿一生，历经四帝而不倒，可谓是官场的奇葩。转头看看官场中奋勇拼杀的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人的下场，自杀的自杀，抄家的抄家，灭族的灭族，鞭尸的鞭尸。这些在云烨眼里全是大神级人物都不免下场悲凉，自己这个官场小白还是缩进脑袋老老实实当自己的乌龟，闷声发大财才是正经。明日大朝会能不出头就不出头，弄一个品级高，责任少，不管事的清闲职位。好好把这辈子混过去拉倒。


饭食不可口，家里的饭菜还没有军中可口，除了肉就是干菜，要嘛就是豆腐，一点绿菜都见不着，汤汤水水一桌子，小丫头吃的汤水淋漓，很是开心，云烨就可怜了，一筷子，一筷子的吃米饭，菜是一口都不动。前天晚上回家的宴席因为心里高兴就是吃木头也觉得香甜。看着老夫人特地给自己煮的肥鸡，云烨强忍着喝了一碗汤，就放下筷子。老夫人担忧的看着他把鸡腿撕下来放在大丫小丫的饭盘里，又扯下鸡翅给了小南小北，把剩下的鸡肉分给几个年幼的妹妹，自己用咸菜拌米饭三两口吞进肚子一抹嘴用饭完毕。


“烨儿，你吃不惯家里的饭食？”老夫人观察他两天了，见他总是只吃米饭，连面食都不吃，这样下去身体怎么受得了。


见全家都放下筷子看着自己，大丫提溜着鸡腿又放在云烨的饭盘里：“哥哥，大丫不吃鸡腿，哥哥吃。”


云烨亲亲大丫满是饭粒的小脸，又把鸡腿放回流口水的大丫盘子里。


“哥哥毛病多，大丫要多吃才能长高，哥哥是好吃的吃多了，贯下的臭毛病，可不敢学哥哥，要不然就不乖了。”大丫这才抱着鸡腿撕咬起来。


堂堂侯府为一只少盐没味的鸡就推来让去，这多少让云烨有些心酸。


“明日晚饭我来做，咱全家也尝尝我和恩师平日里的饭食，也给大家解解馋。”


这话一出口，负责厨房的婶婶顿时低下头，巴拉巴拉流眼泪。云烨最怕女人哭了，因为一哭起来就像连阴雨没完没了，让人怒火万丈又发作不得。急忙劝解，又是解释，又是赔罪，又是赌咒发誓这才让连阴雨止住。


“王氏，你就让烨儿明日做一回，你在一旁学着，学会不就好了，我听程夫人说，程公爷爷对烨儿做的饭菜赞不绝口，老身也想尝尝到底怎么个美味让公爷念念不忘。”老夫人发话了，婶婶自然从善如流不再劝云烨了。


“你们明天留着肚子等我从宫里回来，给你们做一顿难忘的美味佳肴。”提到吃云烨还是很有把握的。


“我从小被师傅抱着就吃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两岸，说句不敬师长的话，他老人家就是一位好嘴的，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寻常吃食哪里入得了他老人家法眼，西域的烤全羊，大食的烤肉串，都被师傅定为粗粝之食。化外之民哪里知道我天朝饮食之精美，光鸡肉就有数十种做法，煎，烤，炖，煮，油炸，他老人家甚至用一团泥巴几张荷叶就能做出美味绝伦的叫化鸡。人人看不起，认为肮脏的猪肉在他手上都能变出数十道大餐。后来我长大了，师傅就不再自己动手，食用都是我经手，再说我没学到师傅浩如烟海的学问，却把做饭的本事学了个十成十，连师傅都说我是天生的吃货。”云烨慢慢把自己的过往灌输给全家，这不是欺骗，为的是彻底融入这个家庭。于是后世的各种食物源源不断的出现在全家人的脑海里。


几个小丫头口水流的哗哗的，满脸神往，老夫人笑眯眯的听着云烨略带自嘲的说讲，就连刚才哭的稀里哗啦的婶婶也是听得入神。


云烨暗暗一笑，随即说起域外的绮丽风光，奇风怪俗，就一个各种颜色的人就让大家张大嘴巴。


“哥哥，那非洲人真的是黑色的吗？比炭还黑？”润娘看看盆子里的木炭问哥哥。


“除了牙齿是白的，全身都是黑的，掉木炭堆里不张嘴你就找不出来，再说，长安城里可能就有黑人，不过他们叫昆仑奴，有机会带你去见识一下。”


眼见天色渐暗，左武卫点卯的时辰就要到了，云烨正打算动身却见庄三停来报，程大将军特许云烨明日早朝再与队伍会和。小丫见哥哥不用离开，扑到云烨身上不下来，全家老小也全是欢喜之色。


她们开始接受我了，云烨这样想。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七节 恐怖的叔伯


钟鼓敲过四下，蓝田侯府灯火依次点亮，仆役们忙着点火烧水，准备给主人洗漱，做早饭。马夫将大青马洗刷干净，备好鞍鞯，亲卫身穿新衣，把横刀插在护腰板带上。云姑姑忙前忙后不敢有一丝大意，今天是家主第一次大朝觐见陛下。


没有人权啊！云烨被老夫人从床上好不容易揪起来，浑浑噩噩的站在床边任由老夫人给他擦脸，刷牙。柳枝的苦涩也没有赶走他的睡意。老夫人不允许丫鬟动手，自己爱怜的给孙子用温水擦洗，大丫小丫在背后顶着哥哥怕他一不小心摔倒。穿上官服，戴上金冠，没成年所以不能戴官帽，脚下换上薄底的鹿皮快靴，仪剑牢牢拴在腰带上，直到老夫人要给脸上擦粉时，云烨才倏然惊醒，这个不能擦，我又不是人妖。连忙说时候不早了，就不擦粉了。老夫人满脸遗憾，觉得自己孙子应该能打扮得更漂亮一些。


三两口吞下一大碗稀粥。感觉魂魄又回到身体，自是精神焕发。


云府中门打开，丫鬟仆役站立两厢，老夫人抹着眼泪被管家姑姑搀扶着送云烨出门。小丫头们也哭得淅沥哗啦，赶紧安慰，又不是生离死别，上个早朝而已。


由于未到开坊门时间，整个坊市静悄悄的，一弯清冷的月牙挂在天空，现在是凌晨四点钟，马蹄的嗒嗒声格外清脆。云烨呼出一口白气，再次腹诽没人性的早朝。云姑姑早就给坊官打过招呼，腰间挂满钥匙的坊官一一打开四道坊门，并请云烨画押。品级不到三品就没资格在坊墙上开侧门，唐律规定，任何人不得无故夜开坊门，有擅开者徙三千里，三千里啊，反正不是穷荒就是僻壤，不会让你舒服的。转出永安坊就来到朱雀大街，街上只有巡街的兵丁，没有其他官员走过。验过身份，兵马司的军士齐齐行礼，留下两位挑着硕大的灯笼在前面开路。


太极宫在城北，依山而建，云烨需要穿过大半个长安城才能抵达。面南背北而居这是皇家的特权，当然普通百姓家住在北屋也无伤大雅，李二不至于连这个都要管。


街上车马越来越多，见到侯府仪仗纷纷停马止车，待云烨趾高气扬的过去，才动身。云烨拿鞭子抽在刘金宝的身上：“你他娘的就不能不要这么嚣张，弄的别人以为你是侯爷。”


刘金宝赶忙一缩脖子，回头嘿嘿冲侯爷傻笑，惹得周边亲卫一阵大笑。


皇城到了，远远看见门口灯火通明，人头涌动，互相拱手施礼，谈笑寒暄，一派和气，不过看到火把上四处飘摇的火苗就知道无数刀光剑影在酝酿中，等待早朝发难。


云烨是武官眼前全是文官，见云烨一介少年却头戴紫金冠，身穿四品绯袍，腰间挎着代表武官身份的仪剑，脸面却很生僻，纷纷交头接耳的打听，却无人知晓，就武断的认为不知是哪家的孩子顶替了父辈的爵位来大朝会见识一下的。


“臭小子，你一介武官跑文官堆里干什么，”脖颈一疼，熟悉的感觉，就不挣扎了。老程根本无视文官们鄙夷的目光，提溜着云烨来到前面武官队伍，往自己身后一放：“老夫给你引见各位长辈，都是些生死战阵过来的好汉，不得无礼。”


云烨连忙称是，和一身绿袍的程处默交换一个眼神，一起跟上老程的步伐。


“这是你秦伯伯，老夫的生死之交，现在身体不好，你小子满身怪本事，明日好好给你秦伯伯看看！”一位面色蜡黄的高大男子就在前面笑眯眯的看着云烨，在云烨大礼参拜之后扶起他上上下下打量：“好一个俊后生，你的事知节都告诉老夫了，只是无缘见到你师傅，实在是一件憾事，你能把坏消息提前捅出来，老夫就认定你是一个好孩子，非大慈大悲之人所不行也，待家中安定到老夫家中我们详谈。”云烨一时无法将眼前和蔼的老人和《隋唐演义》里义气无双的秦琼秦叔宝联系起来，以前常见，几乎每家门上都有他老人家的画像。据说他老人家有名的朋友八百，无名的朋友无数，胯下黄膘马，头戴紫金冠，身披黄金锁子连环甲，背后一双熟铜锏，手执虎头鑚金枪，于万军从中取上将头颅如探囊取物。这样一个盖世豪杰却佝偻着腰，不时轻咳几声，望着这位还有不到十年生命的豪杰，云烨哽咽不能言。


老程脸色很差，云烨的反应他都看在眼里，惋惜？对，是惋惜，想老哥哥戎马一生，日抢三关，夜夺八寨，武力之强横天下少有，新皇登基得封翼国公，上柱国，有何可惋惜的？只有身体，才让老程担心。老哥哥也曾说过：“少长戎马，所经二百余阵，屡中重创，计吾前后出血亦数斗矣，安得不病？”这小子不看好老哥哥的身体，明日，就明日，得抓这小子想想办法治好老哥哥的伤病。


云烨不知道老程已经在打他的主义，还在与秦琼低声交谈，一个劲的问老国公当年英姿，不时惹得秦琼呵呵大笑，对这个自来熟的小子大生好感。


“这小子就是蓝田侯吧？”一座黑黝黝的大山移动过来，身长八尺，腰围也是八尺，根本就没脖子，脸上乱须横生，拎起云烨面向自己：“老夫到要好好看看什么样的小子能献上亩产五十石的粮食。”云烨感觉像是被夹在捕兽夹子里，浑身动惮不得，不用问这位就是尉迟大傻的父亲尉迟老傻，本来想叫尉迟伯父，但是一想到在牛进达手上的遭遇，心中不忿，不能谁来都把老子当小鸡一样拎来拎去的，就临时改变主意心里大叫几声尉迟老傻来安慰自己弱小的心灵。


“尉迟伯伯万安，小侄云烨给您请安了。”赶紧答话，再晚一会说不定又是半身瘫痪的下场。


“小子眉眼不错，就是身子单薄，拎在手上没分量，不像我们军伍上的人好汉。”这家伙一张嘴就给云烨打上一个半残废的标志。


“像你一样没个人样子，老子七八个闺女嫁谁去？除了你家黑白两位弟妹瞎啦眼看上你，别的姑娘见到你这活阎王的相貌还不得去跳井？”妈呀，谁呀？这么大胆？尉迟恭的玩笑也是你能随便开的？瞠目结舌的看着走过来的这位，风度翩翩，紫袍裁剪合度，怀中抱着朝勿，衣袖飘飞宛若神仙中人。


“牛鼻子，口中不吐人言，难怪你家中全是闺女，老天罚你哪！”尉迟老傻也不示弱，回嘴就开骂。云烨要是再不知道来的这位的名字《隋唐演义》就白看了。徐茂公，现在叫李世绩，将来李二挂了以后就叫李绩，得避讳皇帝的名字。强盗出身，心够狠，手够辣，跟随三位主公死了一对半，幸好李二鸿运当头一时半会还不会被克死。既然克不死李二就只好自己倒霉，将来他会生儿子，儿子会给他生一个孙子叫李敬业，非常敬业的造反，结果把全家造反到铁丘坟里去了。


离这家伙远点，这是一个不祥的人物，尤其是他闺女娶不得，谁娶谁倒霉，更不要说他有拿女婿开刀当替罪羊的习惯。三女婿被他干掉两，还有一个死里逃生成为传奇。这事即将发生在东征高丽的时候，他闺女，长成天仙也不娶。


假仁假义的拜见了李叔叔，绝对做到了高山仰止，阿谀之词从口中滔滔不绝倾泻下来，二十一世纪的马屁是谁都能受得了的？李叔叔满面红光浑身打摆子，眼歪嘴斜似乎要吐？程处默摩挲着双臂一副全身起鸡皮疙瘩的状态，犹豫着要不要过来捂住云烨的嘴。老程有些愕然，秦琼面露异色，尉迟恭满脸怒火，刚才云烨都没有这样拍他马屁。


“李叔叔文成武德，傲笑天下，一抬手河水倒流，一反掌，山崩地裂，呜呜呜……”李绩终于受不了了，捂住云烨的嘴：“臭小子，从哪学来的歪门邪道。”他被云烨马屁拍得有些晕了，还没有悟出这里面的道理，只是觉得这小子嘴碎，没军人的气节，从心底里对云烨看轻几分。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八节 朝堂上的大坑


宫门缓缓打开，全身光明铠的御林军站立两厢，空出正对朱雀大街的朱雀门，文官一行，武官一行徐徐而进，每个人都肃穆庄严，怀抱朝勿，惶惶若干城之具也，云烨在心底恶补：“果能建伊皋之业耶？”程咬金不顾规矩硬拖着云烨站在他身后，走了几步，忽然回头：“小烨子，为何如此对待李绩？”


早料到老程会有此一问，云烨粲然一笑：“如果程伯伯揍我，小烨甘之如饴，牛伯伯揍我，小烨处之泰然，秦伯伯揍我，小烨甘愿领罚，尉迟伯伯揍我，小烨会四处奔逃，至于李叔叔要揍我，云烨可能会还手。”


老程拍了云烨一巴掌，嘿然一笑，不再作声，老牛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怒目而视，指着云烨要待得地方不做声。见到老牛自然弯腰塌背缩脖子，乖乖站到队伍里。怪模怪样惹得群臣哄然大笑，维持秩序的侍卫恶狠狠的看着云烨，见是一介少年也就轻轻放过。队首的房玄龄本来不喜，得知为首作怪的是一少年人，就当是年幼无知一笑了之。


云烨切身感到年龄小的好处了，说错话，做错事，只要不是原则性的，总能找到原谅的理由。您总的给年轻人一个改错的机会吧，云烨无耻的想到。


太极宫，立于三十六节石阶之上，站在石阶下只能看到翘起的飞檐，檐首的吉兽狻猊，獬豸在微明的天光下显得威风凛凛。皇权至高无上，那几乎要刺破晴天的尖檐将皇室的尊贵表现无疑，这他奶奶的不是找着被雷劈吗，还是青铜制成的，多好的导电器啊，还说夏天才被雷劈了几下，是老天不满李二陛下的作为，只是轻轻教训几下，民间都这么说，也有可能是上天在劝李二陛下不要做的太过，老爹就不要杀了。当然，这是云烨心头的恶意味，不能说出来，一出口脑袋就会落地，恼羞成怒的皇帝是不会管你有没有才，哪怕是奇才，怪才，大才，敢说这句话统统都会变成劈柴。


太监，中国几千年来一直伴随皇家的畸形产物站在高高的台阶上，扯着嗓子吼：“大朝觐开始，诸臣工觐见。”就这一句让云烨佩服不已，尖厉的嗓音硬是喊出惶惶正大的意味。人才啊，以后要亲近才是。


空荡荡的大殿顷刻间人声鼎沸，找位置的，偷拿别人垫子的，互相施礼请坐的，满嘴酒气居然声称自己滴酒不沾的，更过份的还有一位不要脸的放了一个臭屁，惹得周围众人纷纷扇鼻，意思是不是我放的。估计放屁的仁兄就在扇鼻子的人群里面。


平日里只有百十人早朝，大朝觐一下子塞进来两千多号人不乱才怪，队伍都排到殿外，估计程处默他们蹲在寒风中打摆子。云烨幸灾乐祸，幸亏老子是侯爵，这才能在大殿里坐着。周边全是四十岁以上的叔叔伯伯，甚至还有几个爷爷辈的，找不着被偷走的坐垫四处踅摸。云烨找了个好位置，背靠一个硕大的木制蟠龙柱，地上铺两个座垫，背上靠一个座垫，听说大朝觐没有四五个小时结束不了，现在好好休息，晚上还要给全家做一顿杀猪菜。特意吩咐管家姑姑选一口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杀了，剥好，内脏不许丢掉，肠子，肚子用面粉细细搓了，弄干净等我回来动手。


李二出来了，通天冠，蟒龙袍，垂下的珍珠穗恰好与眼睛平齐，在九十九只牛油巨烛的照耀下，光华四射，就像后世乱抛媚眼歌星，叫人头晕目眩，看不清楚人长得什么模样，这大概就是通天冠的最大作用。


众臣三呼万岁，李二接受大家的跪拜，宣称免礼，大家跪坐在案几之后，低头垂目作肃穆状，云烨不好太出格，也陷入沉思状态。一双长腿从案几下伸出老远。


先是房玄龄歌颂了大唐在过去的一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平灭了多少叛乱，打败了多少反贼，缴获了多少粮食，军械还有女人，关内虽有小范围的蝗灾，但是不影响粮食的生产，虽低于去年，灾荒之年倒也说的过去。市面越发繁荣，税款越收越多，人口稳步增长，等等，总之，大唐过去的一年是胜利的一年，光辉的一年，完全是因为有了李二这位英明的皇帝，从而带动全天下民众创下如此业绩。


接着是杜如晦上前，接着房玄龄的马屁继续拍，大唐在过去的一年是平安的一年，虽有小小突厥作乱，但是有睿智的皇帝陛下在渭水三言两语哄走了突厥人，开了以弱胜强的最悬殊战例，六骑出长安，与突厥头子会盟渭水，通过外交努力，为大唐从胜利走向胜利打下来最坚实的基础，感谢李二陛下，我们在李二陛下光辉的照耀下正在茁壮成长，李二陛下的伟大业绩必将万古长存。


杜如晦的报告激励了每一个大唐官吏，刚要趁着气氛热烈多吹嘘几句，不想遭到当头一棒。千古人镜魏征不干了，嗷，这大唐的事敢情全是陛下一个人干的？没我们什么事？我们全是酒囊饭袋，士兵全是软脚虾，百姓都是懒汉，天下太平？笑话，突厥掳走的边民算什么？长孙无忌刚刚平灭的幼良算什么？程咬金干掉的羌人难道是泥捏土造的？陛下是干了很多工作，但是不是全部，作为文官之首，房玄龄，杜如晦私德有亏，以全天下之功邀陛下一时之兴，佞臣也。


汤锅里的老鼠，面包里的鼻屎，说的就是魏征这号的，这样的马屁力度也算私德有亏？你老兄是没听到过真正的政府报告，要是听到后世的政府报告你还不动手砍人？然后再全身爆裂而死？


贞观二年末尾的大朝觐是李二陛下第一次以皇帝身份主持的大朝觐有些类似后世的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必须做过去一年的成绩汇报，再展望来年的前景。当然评判者是皇帝，后世评判者是人民，云烨当了三十几年的人民自然知道人民的权利由少数人代表，和目前的状态没有什么区别。报喜不报忧，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胜利终究是属于我们的。一千四百年，一千四百年政府报告的演化只是从文言文变成白话，生涩难懂，曲折盘旋，说话的艺术被演绎的淋漓尽致。比相声还相声。


云烨打了一个悠长的哈欠，六部主官的报告就像催眠曲的音符从眼前滑过，惹人困倦。心里早就麻木了，官府，这一暴力统治工具从人类阶级产生就伴随我们成长，一成不改的是生硬，冰冷，固执，扯皮。没心思听他们讲废话，朝堂大政早就被几个所谓的精英确立了，现在说的全是废话。


偷眼一瞄，心中仰慕之情顿时如同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旁边这位伯叔，说不上来是伯伯还是叔叔的家伙，三绺长髯垂在胸前，摇头晃脑之际不忘点头赞许，似乎工部尚书温大雅的枯燥报告是一纸飘香奇文，闻之令人如饮琼浆，不忍释怀，如果不打呼噜，不流口水，云烨会惭愧自己的无知，深深为自己的无礼感到愧疚。既然这位叔伯在睡觉，云烨觉得自己打个瞌睡实在是不入流，小巫见大巫。


朝阳自大殿门口越升越高，光线穿过薄薄的雾霭，柔和的铺满整个太极宫，阳光天生就有驱散阴暗的功能，不论是物理上的，还是概念意义上的黑暗。大理寺少卿戴胄的声音越来越低，再也无法说出天下太平这四个字。


索性抛开写好的奏折：“臣自贞观元年履新大理寺，民间风气淳朴，耍狠斗勇之事减少，作奸犯科之辈袖手，贞观新政大得人心。然监槛之内仍就人头涌涌所犯者大都是息王一系，平日里并无大恶，其中尚有几位道德大儒。吾皇仁慈之心烛照万里，为何不将帝王的慈悲遍洒我大唐每一个角落，如今天下大定，实不能再开杀戮，让无辜者的鲜血玷污我大唐圣洁的朝堂，臣今日就在太极宫大殿之上，在朝日的映照之下依律三呼：陛下，三思。”


这话一出口，就像一颗炸弹扔进茅厕里，引起无数纷争。赞同者有之，斥责者有之，茫然者有之，旁观者有之。李二陛下明显抖动了一下，估计息王李建成仍旧是他心头的一根竹刺，今日大朝觐上生生被人掀开疮疤，不知会有何种反应。云烨瞪大了眼睛观看李二的反应。


很失望，没有把戴胄拖下去砍头，所以也就没有装盘子里验看首级的一幕。云烨非常失望。李二放归了老弱妇孺，亲近的家人仆役。正主却没放过一个，大理寺必须严加审问，所有疑虑必须以一清除，李二对自己执政的合法性看的不是一般的牢。


乌云散尽，朝堂又恢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气场景，胖胖的长孙无忌一上场，场面顿时欢畅，人长得胖，所以就喜庆。剿灭长乐王幼良自是功在社稷，加食邑三百户，再加骠骑大将军，再加齐国郡公，风头一时无二。程咬金满脸怒色，他只加卢国县公，食邑加百户，连付仪仗都没弄到手，这也就算了，你听听，齐国那是千乘之国，你再听听卢国？哪的？没听说过，说不定是哪个山沟里的小寨子自号为王的响马。老子出身响马，你也不能弄个响马的小寨子做老子的封地，严重的偏心，老程要求公正对待。


李二差点被气死，谁说卢国是响马寨子？不学无术，卢国是你老家的古称，你封地在老家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老程咧开大嘴满意了，原来卢国就在济州府啊。云烨心中满是感激，老程那里是不知道卢国在哪里，是在暗地里提醒李二不要亏待了随后要封赏的云烨。牛进达官进三品不喜不怒，一脸的不相干。


“蓝田县侯云烨觐见陛下。”听到叫自己，赶忙出列，大礼朝拜皇帝。李二盯着云烨看，眼神仿佛带着钩子，还是铁的，弄得云烨满身不自在。


“汝自幼师从异人，陇右奇技制盐解我百姓确盐之苦，此为一。汝进献军中段体之术，两百健儿已成雄兵，此为二，汝改良冶铁之术，百炼钢日产百斤，此为三。汝进献千古奇粮土豆，功在社稷，利在千秋，朕感激不尽，在这朝堂之上，赏功罚过，人尽其才为上天赐予朕的权利，也是朕平生之志。你来说说，有何要求，朕会满足你。”


“你妹啊！”云烨在心头大骂，要赏赐老子，你倒是痛痛快快给俺，要老子自己说，我要你的皇位你倒是给我呀？我知道要什么？摆明了不给老子开口的机会，满大堂就他娘的坑老子一个人，不过柿子拣软的捏也是千古名言。


“臣自荒野死里逃生，已是矫天之幸，得我大唐军士相助方才逃脱狼吻之灾，以制盐小技相赠已觉厚颜，陛下大度以平安县男相许更是让臣感激涕零。锻体，冶铁为臣之本分焉敢以此向陛下邀功。土豆为海客从茫茫大海上寻得，臣不敢掠他人之美，请陛下明察。”你要我自己张口，老子偏偏不开口，把自己说得一钱不值，你是千古明君，就不相信你不给老子钱财。


“那海客现在何处？这等义士不可不赏。”李二紧追不放。


“那是家师的朋友，臣以晚辈之礼侍奉不敢问长辈名讳，家师每每以虬髯客相称。”风尘三侠不知是真是假，反正三侠中的两位就在你朝堂，你问他们好了。


果然，李靖越班而出抓着云烨就问：“什么模样？”


“丑，满脸虬髯，黑，黑极了，身材壮硕，善使一把长刀，会说海外之言，要教我耍刀，他人丑就没学。”云烨决定忽悠战神。


“扑通。”李靖一脚踹飞了云烨，转身就跪在李二面前痛哭失声。


云烨哎吆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老程扶着云烨怒视李靖。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九节 邪恶的白玉京


一向安稳如泰山的李靖居然趴地上痛哭失声，李二迷惑，众臣也迷惑，见李靖的哀痛不是临时装出来的，眼泪下来了，嗓音变得沙哑，一个劲的请求陛下放他长假，他要去找他兄弟，以慰多年相思之苦。


基情无处不见啊！云烨揉着屁股暗自感叹，只是小小试探一下就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堂堂大将军要扔下千军万马，娇妻美妾跑去找一个传说中的黑炭头，两人间的感情看来早就超越了友谊，化作巨大的背背山，难道说，他和虬髯客才是一对，红拂女是奇怪的第三者？


“云烨，你来告诉李爱卿哪虬髯客去了何方？不得隐瞒。”李二估计被烦得够呛，冲云烨怒吼。


“回禀陛下，哪虬髯客去了白玉京，大概会不来了。”唐时皇权天授早已深入人心，这世界上到处都是不可知之地。昆仑山有王母，东海有龙王，天上有诸天神佛，地下有阎王。反正到处充满神仙，哪怕你蹲茅厕说不定都有一位猥琐的神仙在偷看，老子再加上一个白玉京有何不可？再说老子起的这名字一听就让人有去看看的欲望。云烨心中充满了恶趣味。


“胡说八道！白玉京是月亮的别称，谁能爬到月亮上去？”李靖不愧是文武全才第一反应就是云烨在胡说八道。


“李大将军好大的官威啊，刚才踹了侯爵一个大马趴，现在又指责他胡说八道，谁说月亮上没人？有嫦娥，有玉兔，说不定那虬髯客慕嫦娥之美色，有办法跑月亮上去见美人也无不可。”程咬金护短的脾气暴发，早就把云烨视为自家子侄，他一脚一脚踹来踹去没关系，别人来踹就不高兴。


李大将军军功太盛，早就惹得群臣不爽，难得有奚落李靖的机会，更待何时，所以满殿哄笑。


李二陛下脸都绿了，轻咳两声，大殿顿时安静下来，他恶狠狠的看着云烨问：“白玉京怎么回事，老实道来，若是胡说八道，朕会让你去白玉京。”很凶残的威胁。


“微臣在这大殿上怎敢胡说八道，我也问过师傅白玉京在哪？回答我的却是一通臭揍，师傅第一次揍我，屁股都没知觉了，所以他老人家的话记得十分清楚。师傅说：世人都想长生，从帝王到普通百姓都把生命的延长当作最深的梦想，却不知长生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笑话。佛家要求寂灭，道家要求无为，儒家在探索中正，殊途同归，到头来就是要把人变成石头。乌龟长寿是因为迟缓，树木长寿是因为不动，亘古长存的只有石头。灭人欲，绝人伦，断五觉，阻试听这还是人吗？不知寒暑，不识香臭，不辨是非，无家国之念，没有亲情之观，无喜乐，无悲欢与朽木何异？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就在于我们有思维，懂礼仪，知亲情，会劳动，会创造，会改造天地，也会创造天地，让世间万物为我所用。这才是人的本分。超越自己的能力妄图去追求虚无缥缈的长生，却不知上天早有安排，你想长生那就得变成石头，可笑世人愚昧如扑火的飞蛾哭着，抢着要变成石头，实在是可笑，老夫半只脚跨入白玉京却硬生生抽回来，就是不想成为天地间的石块。我要大喜，大悲，大哀，大痛就是不要成为石头。师傅还问我：要做百十年的人，还是要做一万年的石头，微臣回答自然要做人，百万年的石头也不做。师傅甚是开心，摸着我的头念了一首诗：天上白玉京，九宫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微臣听了这首诗连着做了好几天的噩梦，老觉得有一位石头样的仙人要我和他一样变成石头，师傅抱着我睡了两天才摆脱梦魇。这就是微臣知道的白玉京。”


云烨衷心希望李二能够听进去，不要再梦想长生这回事，多少英明的帝王栽在长生这个大坑里，徒留千古笑柄。


李靖不再作声，面孔上不知是喜还是忧，冲云烨拱拱手：“不知你师傅可曾说到我兄弟虬髯客到底如何？刚才是李某失礼了，还望云侯据实告知。”


“李伯伯，小侄就实话实说，您千万不要生气，”说着又朝满大殿的文武百官施礼：“晚辈就重复师傅的话，请陛下不要怪罪，诸位叔伯千万担待，否则每人一脚，晚辈就成肉泥了。”


李二阴沉着脸说：“你只管据实相告朕自有决断。”


“说好了，不怪罪的。”云烨赶紧敲定脚跟。


满堂大笑，群臣很好奇，他师傅到底是怎么说的，难道要把这大殿上所有人都装进去？


“师傅说：虬髯客这种有本事的笨蛋，进去的越多越好，现在天下又开始大治，老夫恨不能全天下的这种祸害都进去变成石头，这样天下也能多平安些年。虬髯客大概还进不去，有执念，有放不下的杂虑，即使到了白玉京不死也会脱层皮。”云烨一说完就跑到柱子后面藏起来，打定主意不出来了。


李靖怒火填胸，一想到虬髯客生死不明，云烨师傅又幸灾乐祸就想逮住云烨出气，见他躲在柱子后面不好擒拿，只得“嘿”的一声不再言语。


房玄龄笑呵呵的出班启奏：“陛下，老臣倒觉得这话糙理不糙，搅动天下风云者，无不是身手通天之辈，要是把这些雄才统统放入白玉京，老臣厚颜相随也心甘情愿。呵呵呵……”


一时间满朝堂争先恐后的要去白玉京，当然不乏自抬身价者，比如尉迟老傻，你他娘的本来就是石头一块，还争什么。


李二的朝堂变成菜市场，闹哄哄一片，看的李二直皱眉头，咳嗽半天才止住群臣的胡言乱语，见云烨躲在柱子后面伸出头往外看气不打一处来，吩咐内侍抓他出来。


“哼！好好的朝堂弄成市场，成何体统，既然李爱卿已经问完，那虬髯客福祸自取，就不要难过了。土豆神种虽是他取得，献于朕的却是云烨，朕说过，以侯爵酬奇功，以万金劳其苦，自不会食言，来人，将冠带献上。”两个内侍捧上紫金冠，绯红袍。


老程笑呵呵的向李二行李：“微臣之子与云烨甚为投契，不如由为臣为他正冠如何？”


李二笑而许之。


御陛两旁的雅乐奏响，礼部尚书王珪不知用那种口音念着谕旨，甚是动听，四位宫娥缓步上来解去云烨外裳，摘下束发金冠，用梳子梳龙好头发，绾成髻，又为他穿好绯红袍，束上玉带，躬身施礼退下，老程一摇三晃的过来，取过紫金冠戴在云烨头上，用玉簪固定，系上额下的冠带，大声训话要忠心为国，报效陛下殊遇。雅乐止，训言止。房玄龄亲手为他系上紫金鱼袋，带着他三拜九叩拜谢皇恩。李二勉励几句，礼成。内侍宣布退朝，李二坐上御撵率先离去。


群臣围上来拱手祝贺，弄得云烨不知所措，手忙脚乱。


牛进达笑呵呵的说：“你已成正牌侯爷，府中大宴何时开席？”


老程接话：“这小子好嘴，弄出的饭食至今还让老夫流口水，不弄的热闹些可不成，回头让你婶婶去操办，你的家人还拿不出手。”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节 做好事人快乐


云烨没有得到新的官职，只是确定了他的贵族地位，不知道李二陛下是如何考虑的。朝堂上没有公开蝗灾即将到来的消息。朝廷在封锁消息，这是统治者贯用的伎俩。辞别老程云烨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不用说李二在怀疑，在怀疑消息的准确性，说不定还怀疑云烨这样做的目的。抬头看看灰暗的天空云烨苦笑一声，怀疑是统治者最大的美德，这句话是谁说的来着？云烨只希望历史记载是错的，希望连日来的大雪能够减轻灾情。让寒冷来的再猛烈一些吧！将蝗虫都冻死在这严寒的冬日。


我做我该做的，连不该做的也做了，我问心无愧。这就是云烨对自己的答复。我甚至向老天祈求降下大雪杀死蝗虫，一想到这里他就感觉自己变得高大起来。蝗虫来袭最晚也在五月，正是麦黄夏收时间，人要收割，蝗虫也要收割，就看谁快了。


管他呐，我又不是神仙，又不靠感恩活命，这里是封建王朝，是李氏天下，老子要是弄的满天下感恩估计离人头落地之日不远矣。子民只能感激一个人那就是李二，连李承乾都不敢沾集天下感恩于一身这句评语，老子还是算了。大丫，小丫还在等候我给她们做好吃的，一想到这里，心情豁然开朗，撵走多余仆役，只带着庄三停，刘金宝快马杀到西市，做菜的调料药店比菜市场多。


桂皮，陈皮，八角，草果，花椒，这五种香料一直被当作草药在中医里广泛应用。酱油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现，美味的红烧排骨就不要想了，卤排骨没问题，糖醋排骨也没问题。云烨一边吸着口水，一边诅咒物资缺乏的唐朝。他奶奶的连冰糖都没有，好在有糖霜，还是黑不拉几的，提纯问题没解决啊，有空弄几百斤试试看能不能制造出冰糖，财源啊！


在药店掌柜诡异的目光中，庄三停将药店中的五种香料席卷一空，满满当当五大袋子，告诉伙计送回侯府，毫不理会店内大夫的劝告，什么药材必须配伍，什么君臣使佐各有分定，寒热暑凉泾渭分明。这些该死的庸医知道什么，有本事你先能借命再说。在我家侯爷面前说药材，岂不是鲁班门前弄大斧，谁说药材就一定是用来熬药的，侯爷用药材做菜这么高深的事老子会告诉你？


上午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让人整个身心放松，浑身懒洋洋的。主仆三人在西市上倘徉，见到有趣的物事就停下来瞧瞧，好玩的东西随手买下，抛给刘进宝装褡裢里，不多时俩家伙身上，手上，就装满东西，刘进宝嘴里叼着一个胡麻饼，边走边吃，嘴大就这点好。庄三停试图阻止刘进宝的不雅行为，为云烨所阻。庄三停总是不停的劝诫侯爷要树立门风，作为以军功起家的侯府要做到军事化，规范化，礼仪化，全部向左武卫看齐，这才符合将门规矩。


云烨一直没弄明白李二为什么把土豆等功绩算成军功，难道说要老子一辈子呆在军营？文官对这些功绩眼红得厉害。春坊官喋喋不休的上奏皇帝说这天大的祥瑞自古闻所未闻，乃上苍赐予，应当祭天，以谢天恩。顺便把蓝田侯弄到司农寺培育祥瑞良种。这本是云烨最希望的结果，被李二一句尚未成年还不堪大任为由拒绝。左武卫差事也解除了，要云烨回府听用。但愿皇帝陛下能忘记自己，让老子舒舒服服过完一生。


西市上人群熙熙攘攘，虽然达不到挥袖如云的地步，却也算摩肩接踵。很奇怪，狭窄的街道上云烨到哪，哪里的人群自动散开，别说触碰，就连目光也不交接。云烨暗自为自己的王八之气自豪之时猛然间看到腰间悬挂的金鱼袋，旁边还有奶奶早晨才挂上的乳白色玉佩，交相辉印之下甚是富贵，再看看自己身上天青色的锦袍，头上的金冠，身后两个耀武扬威膀大腰圆的护卫，一下子明白旁人为什么不敢往身边凑了，老子早就不是兜里装十块钱满大街胡混的平民，而是堂堂侯爷。再看看街市上的游人，身穿各种颜色的麻布衣服，少有锦缎上身。由于到了年关，有钱没钱的都为妻儿扯几丈麻布缝制新衣。家境好些的弄半匹锦缎扛在身上说是为家里快出阁的丫头准备的，逢人就显摆，什么蜀中的锦缎就是贵了，可闺女要嫁给工部书吏，官宦人家面子不好出落，只好咬牙置办等等……


云烨知道自己丢大人了，一个满身锦袍的暴发户横行于平民出没的西市之上。后世自己就特别讨厌这种人，虽说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嫌疑，可确确实实讨厌暴发户，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小市民只好在心里咒骂几句，云烨不认为大唐长安的市民会比后世的小市民高尚，以关中人嘴上的刁毒来看，自己祖宗恐怕早就被骂的千疮百孔了。


脸烧得厉害，耳朵滚烫，回头恶狠狠的看两个夯货，老子不记得贵族一般不涉足西市，难道说你们两个夯货也不知道？等着看老子笑话？提起脚狠狠踹了两人几脚。两家伙根本不在乎，以侯爷的花拳绣腿还踹不疼自己。再说了侯爷是娇惯下的性子，有拿下人出气的习惯，不过也就是几脚的事，事后总有回报，你没见庄三停被踹来揣去的就踹成护院头子了？刘进宝总是有事没事就往侯爷面前凑，往往被踹一脚后就神清气爽的离开。


主仆三人狼狈的逃离西市，刚出坊市，庄三停猛地拽住云烨一闪身抢在云烨前面，手上的东西还未落地拳头就砸了出去。


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读书人，灰白的头发，瘦高的身材，身穿广袖襦袍，虽然洗的发白缀满补丁，却干干净净，补丁上针脚细密，看来很是爱惜。头上扎着布巾，脚上穿着足衣，一双鞋子散落一边。身子佝偻着发抖，刚才老庄的一拳不轻。


“侯爷，这小子从街市一直跟着我们，现在跳出来，小的担心他图谋不轨，就先下手了。”庄三停向云烨禀报。拍拍老庄的胳膊，示意他放松。


“你为何跟着我们？你是一个读书人，应该不会有不轨的心思，为什么？”云烨蹲下身子问：


“给我十贯钱，我的命就是你的！”


这句话让云烨一愣，十贯钱，一条命？这是他娘的什么人啊？正要离开却看到一双血红的眼睛，里面全是恳求和悲伤，修长的双手紧紧攥着指甲断了都没知觉。云烨忽然觉的这个人很有意思，他无疑是骄傲的，虽然趴在地上却昂着头，鼻子里渗出血迹也不擦。死死看着自己，等待自己的决定。


“你是一个骄傲的人，为什么要作践自己？”


“我钱通潦倒半生，自问也曾熟读五经，为出人头地头悬梁，锥刺股二十年苦读，又游学十载，却一事无成，还要靠妻子织布谋生养活。这叫我情何以堪？如今她病重，需要贵重药材方能活命，我欠她的，就用这条命来偿还。”


果然，古今相同啊！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云烨不打算去怀疑，后世虽然被欺骗无数次，这次云烨仍然固执的选择相信，他喜欢美好的事物，喜欢看到人世间的真情，区区钱财后世自己一介穷鬼都不在乎，更不要说现在自己腰缠万贯，十贯钱，小意思，就当行善了。


“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轻辱自己，区区十贯钱何足道哉，刚才我的护卫打伤你，作为赔礼，这两锭银饼就算汤药费，好自为之吧。”说完，云烨让刘进宝掏出两个十两的大银饼放在钱通手中，拱拱手转身离去。


钱通泪如雨下，抓着两个银饼眼见云烨离去，跪在地上叩拜三下，穿上鞋子，踉踉跄跄的奔向药房。


做了好事心情就是舒畅，刚才丢人的是早忘记了，取回寄放的马匹，三人说说笑笑的回到云府。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一节 美味与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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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在家门口受到最热烈的欢迎，全家在门口欢迎家主回府，刚下马，小丫头们就围住哥哥七嘴八舌的向他反映以前欺负他们的坏蛋现在都跪在门外祈求得到原谅。


在门口就看见了，云烨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殴打贺老二和今天朝堂的风光给他们造成极大的困扰，担心云府掀以前的旧账。逃无可逃，避无可避唯有上门赔礼道歉，希望可以平息云家的怒火。


站得高，眼界就不同，以前云家不过是长安城里的富户，有几百亩祖田，三四家店铺，云家几位男丁在官府担任小吏，称得上与世无争。只因为受到鼎鼎大名的云定兴牵扯才遭此大难。云定兴何许人也？隋太子杨勇的老丈人，为人猥琐，品德不堪入目，以贪腐和反复无常著称于长安，风光无限之时就连李二陛下都曾在他手下任职。见到杨勇倒霉毅然决然的投入到隋炀帝杨广的麾下，追杀起女婿遗党比杨广还上心，亲手斩杀了女儿为杨勇生下的两个儿子。连亲外甥都下得了杀手真正的禽兽行径。后来倒霉，小人得志时得罪人太多，所以也就没什么人站出来说话，逃得无影无踪。他逃了，长安城里姓云的就倒了大霉，不管有没有牵扯只要姓云就在打击行列，再加之杨玄感造反，云定兴又牵扯其中，注定了云家的悲剧命运。男丁几乎屠戮一空，女子财产都被他人趁势劫掠，命运悲惨。


云烨最想杀的就是云定兴，这个罪魁祸首，没有与野心相匹配的智慧就不要玩无间道，害人害己，自己无缘无故跑唐朝来有一半的原因可能是老天看不下去云家的惨状，把自己弄回来解救这些妇孺。当然老夫人日夜祈祷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欺负了我，就得有被我欺负的觉悟，跪在门口希望得到原谅？太幼稚了。没有作声，把小北抱起来，这丫头被挤到外面哇哇的哭，擦干小北的眼泪，对管家姑姑说：“找出云家以前财产的明细，算算这些年该有多少收益加上两倍让他们赔。”说完就带着一群小丫头回府，这点小事还用不着本侯爷出面，一个家里的管事就足够了。现在，自己的当务之急是看看那口肥猪被收拾的怎么样了，全家还等着吃呢。


管家姑姑也觉得堂堂侯爷处理这样的事有些丢人，匆匆的去找老夫人商量看有没被遗忘的云家产业。仆役关闭了云府大门，门外那些商家，小吏跪得更加恭敬，云家家主回来了……


一口大肥猪就挂在厨房外面的架子上，被屠夫收拾的干干净净，云烨指挥着屠夫将猪肉分解，排骨，里脊肉，五花肉肥膘特意留出，再找出肥瘦相依的后腿肉吩咐剁成肉末备用。四个猪蹄明显不够，云烨早在西市就买了一车猪蹄。若是让老程知道自己做美食没给他送，发起飙来一般人扛不住，为少挨几顿打还是连他的那份一起做了吧。


军营里打造的做饭家伙早就被送回来，唐朝的菜式除了煮就是烤，要么吃生的，就是脍一类的东西，不卫生，里面的寄生虫杀不死，会得各种各样的怪病，想起猪肉绦虫满肚子乱窜就毛骨悚然。后世有卫生检疫都不放心更别提现在了。炒菜大约起源于宋代，那是一个讲究吃穿，物质极大丰富的年代，文人的天堂，只要不是愤青那是穿越者的首选年代。既然身在大唐一切就得自己来，没炒锅，打造，没铲子，打造，没调料，自己找，没味精，这个现在造不了，只好熬鸡汤，没酱油，回庄子再酿造，小时候在乡下，早就会了，没难度。没绿菜，这才是要人命的事，温汤监倒是有，可他只供应有限的几位皇族，就连太子，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自己一介侯爵就别想了。手头只有萝卜，莲藕，小丫贡献出来的一盘子蒜苗，这是小丫头的心爱之物，因为哥哥不吃饭，所以大方的贡献出来。再就是豆腐和十几种干菜。今天主打猪肉，鱼肉，羊肉就不用了。


砂锅里煮上猪蹄，用了十个砂锅，大火烧开，倒掉水，再加入新水，投入姜，葱，蒜，把调料装在纱布里，小火慢炖，婶婶站在背后看的仔细，还叫来润娘记录，老夫人说见不得孙子下厨幸苦，就不来了。云烨想不明白，自己弄几口吃食怎么就幸苦了？


忙了两时辰，眼见就要吃完饭了，云烨把做好的猪蹄，莲藕红烧肉红烧狮子头，糖醋排骨各样装两份，炸好的麻花，油饼，鸡块，也一并装上，吩咐管家姑姑给程府，牛府送去，聊表心意。


身后的一群小丫头早在云烨开始做饭就你一块，我一块的吃个不停，婶婶拦都拦不住，说是姑娘家家的，养成馋嘴的毛病可不好。云烨可不管，小时候自己就没少在妈妈做饭时偷吃，长大不也好好的？更别说几个小妹是吃过苦的，一想到五六岁的年纪就伺候主家，吃不饱，穿不暖的熬了一年多，疼都来不及那，还管偷不偷吃？


血肠灌好了，五香肠灌好了，猪腰子炒成腰花，满满当当两大桌子，看的老夫人目瞪口呆。


饭厅里一片吸口水的声音，外院抢饭食的声音远远传来。庄三停叫骂的嗓门特别大，看来战况激烈。


“烨儿，你和师傅平日里就吃这样的饭食？”老太太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红烧狮子头最对胃口，糖醋里脊也酸甜可口，猪蹄子绵软酥烂香气扑鼻，咬一口从心底让人满足。


“这算什么，只是一些粗陋的家常菜，等孙儿把缺少的几味调料种出来，您再好好尝尝。”云烨大吹大擂。后世的饭食之精美恐怕只能在梦里回味了，自己只是一个半调子厨师，弄几道家常菜没问题，想做出南北大菜那是妄想。


云烨早吃饱了，现在殷勤的给老夫人布菜，几位长辈也没落下，小丫头们一人抱一只猪蹄啃，吃的满脸油腻，实在是怕她们撑坏，吩咐下人熬些山楂水回来，给她们消食。


饭没动，菜吃个精光，全家红光满面，心满意足。


婶婶掩着嘴不好意思的打个嗝，捋几下胸口才说：“难怪烨哥儿不吃饭，吃过这样的饭食，别的饭菜可真是没法吃。烨哥儿跟着老神仙可是享福呢。”


“哈哈，婶婶这话说的对，满云家在遭罪就小侄一人随家师满世界享福，的确有些不应该，不过既然回来了，就没有我享福，你们受罪的道理，门外跪着的云家仇人，有谁欠过我家人命，有谁欠过我家钱财要一一算来，不用留情，陛下既然大张旗鼓的为我进爵，就不会阻拦我报仇雪恨。你们看着办，有回夫家打算的长辈和姐姐给奶奶说，我不是不近人情的人，他们当年毫不留情的把我云家女儿赶出家门，那就要红红火火的再接回去，除了我云家人，他们休想登门一步。回到夫家若有受辱之事，我会叫他们生死两难！”刚才在厨房，婶婶就说有几位家里有孩子的姑姑和姐姐因为夫家来接，就想回去，说到底是抛不下骨肉亲情，男人道个歉，服个软，这些年糟的罪就全忘了。


“我不会去，哥哥，我不回去。”小西抱着云烨的腿嚎啕大哭，二姑姑一脸难色的看着他两。


“小西当然不会去，以后就和哥哥过，以后嫁娶我自会安排，他们活腻味了就来家里要人。”云烨是半点情面不留，对二姑姑说完，给老夫人告了声退，带着八个小的离开饭厅，去花园里消食。


“老二啊，你是哪根筋不对了？好好的侯府不呆，要跑回去遭罪？烨哥儿人和善，喜欢小西，又有孝心，回来这几天那可是真心把我们当长辈孝敬，你这样干，不是戳他心窝子嘛？”大姑姑很生气。


老夫人止住了老大的埋怨：“路是自己走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你既然要回去，就回去吧，你夫家还有两个儿子，牵心也是情理之中，你不用担心烨哥儿，他年纪小，又是将军，脾气自然不好，小西他会安排的很好，比跟着你小门小户强太多了，你夫家不就是看云家又起来了，生起攀附的心思，有你在，烨哥儿总会给几分脸面。走时带上三百贯钱，这是你侄儿给你的私房，以备万一。”说完起身离开饭桌，被丫鬟扶着去了花园。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二节 秦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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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刚刚发白，云烨就起来了，不是他有多勤快而是被屋子里的碳气熏得无法入睡。该死的炭盆着了半个晚上，带不来多少热气，却他娘的生出许多一氧化碳，头昏沉沉的，再睡下去搞不好会出人命。特意去老夫人屋里看看，又到几个小丫头房间打开门窗换气。还好，没有发生中毒事件，小丫头睡的不省人事，厚厚的裘皮毯子盖在身上很暖和，给几个孩子掖好被角，悄声走出房间。老妇人就在窗外看着，眼睛有些湿润，这原本是她每天要干的事，现在哥哥关心她们几个，也不知这几个小女女前世积了什么德，这一辈子有这样一个知冷知热的哥哥。


沿着花园跑了几圈，又做了全套的广播体操，热身完毕，拎起兵器架上的长枪，将程处默教授的枪法演练几遍，不知是心情缘故，还是枪法有所长进，今天这套枪法演练的毫无生涩之处，流畅自然，浑然天成，兴之所至狂啸一声枪随腿走，化作一条长龙扎向院中箭垛，啪一声，穿透箭靶，枪尾还在上下摇晃，不错不错，正中三环。正在得意的品评自己的作品时见老庄从树后钻出来，一脸的心有余悸。


“侯爷这套传自赵子龙的百鸟朝凤枪法越发精湛了，五步之内正中箭靶，叫小的好生钦佩。”


“你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什么五步之内正中箭靶，什么百鸟朝凤枪法，明明是军中大开大合的战阵之术。”


“那一定是小的记错了，在军中二十年竟然认不出军中枪术实在是该死。”


“滚！”


庄三停滚到半路，又回来了。


“侯爷您以后练枪就不要在人多的时候练，小的实在是担心府中的那八个小姐，万一被侯爷的霸气伤着就不好了。”说完闭嘴一副忠肝义胆的模样。


也罢，云烨感叹一声，老子就不是练武的材料，一套枪法练了小半年还被人家认错，硬说是赵子龙教的，他仿佛看见了白马银枪赵子龙悲愤的目光。


化悲愤为食欲，在吞了两碗小米粥，打算再吞一碗时，程处默来了。


这小子拉着一车礼物，在客厅恭恭敬敬的拜见了老夫人，然后拽着云烨来到偏厅，说早上来的急，没吃早饭，叫云烨给他弄几个猪蹄，再来一大碗红烧肉，酸甜排骨也要，最好吧什么什么头的也来一大碗，昨晚太少，没吃几口，就被老程轰走，特意留着肚子早上来大吃一顿。


什么人一大早就吃那些东西？也不怕腻着？看程处默一脸希望，也不好再说什么，反正就没老程家不能消化的东西，吩咐下去，昨晚做好的卤猪蹄，卤猪肝，切一些拿上来，再热一碗扣肉，把红烧狮子头再做一碗，算了，还是自己来吧，厨房还做不出正确的味道。


程处默靠在厨房门框上啃着一大块猪肝看云烨给他做饭，两兄弟早就没什么见外的了，别家哪有客人趴门上等着吃饭，主家的男主人在厨房忙活的，尤其是一个小国公，一位侯爷。传出去绝对引起轰动，说不定会引来御史的弹劾。可他俩不在乎，一个觉得向自己兄弟要吃的天经地义，一个觉得给自己兄弟做吃的理所当然。厨子战战兢兢的跑得老远，觉得满足不了主家的要求是自己职业生涯的一大污点，可这侯爷也太难伺候了呀，昨晚尝了侯爷做的菜泪流满面，这哪里是人吃的，给神仙吃的估计也就这水准了。


就在厨房的小桌子上，程处默风卷残云的干完一桌子菜，摸一把油嘴，提起茶壶就着壶嘴咕咚咕咚灌下去半壶，这才长出一口气：“老爹找你，要你吧看病的家伙事带上，去翼国公府。”


“我又不是大夫，看病找大夫啊！”


“老爹觉得你看病的本事比大夫强多了，再说秦伯伯的病那些庸医有什么办法，怀玉求了我好几天了，要不是你才回来，家里的事没整利索，头天就来找你了。秦伯伯和老爹是生死之交，会放过你？”程处默剔着牙漫不经心的说。


秦琼肯定是贫血，早年间大量失血使得造血功能下降，血液活力少携带的氧分子不足，造成体弱多病，稍有个头疼脑热就会卧床不起，也不知输血会不会好点？本着把人当牲口治的医学原理，就去看看，不行再说。不管怎么说也比拿石灰当伤药的唐朝医生强点。


吩咐刘进宝去军营把自己的煤炉子弄回来，再弄些煤块。告诉老夫人找铁匠打造几个同样的炉子，再打几十节铁皮桶子备用。如果能打造铁皮水壶最好。老夫人当着外人不好教训孙子，只是让管家姑姑去慈恩寺找几个相熟的邻居，他记得有好几个铁匠，打造的东西如果好用，就把他们留家里。她打定主意不让孙子的秘方传给不相干的人。


云烨拿好急救包，又装了一小瓶烈酒，吩咐下人牵过大青马，就打算出门。却见程处默磨磨蹭蹭的不动身。


“你还要干什么？东西我已经准备好了，快走，看完病人，我还要回来装炉子，昨晚被碳气熏的一夜没睡好。”


“还缺几样东西。”程处默高深莫测的模样。


云烨检查一遍没少东西，都在，后来在军营里做的简易听诊器也在，不缺啊。


程处默指指厨房方向，他知道云烨的厨具都是特制的，翼国公府的厨房弄不来。


“你这是让我去看病还是让我去做饭？家里乱的一团糟，饭没法吃，觉没法睡，上个茅房都差点掉粪缸里，擦个屁股多用几张好纸被奶奶指着鼻子训了一天。日子没法过了，多洗几遍澡几个姐姐就得忙半天，床硬的像石板，毯子重的跟盖石头一样，你叫我怎么活？哪有功夫做饭，更别说他娘的连吃口青菜都没有，你看我手指上都长倒刺了。”说起这几日长安城里的悲催生活，云烨那真是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程处默看他跟看怪物一样，就刚才的饭食皇家吃的不一定有这么好吃，就这样还难以下咽？谁不是大冬天在屋子里生火盆，没见穷人连火盆都没有，盖皮裘那是贵族才有的享受。蹲茅房谁家不是用竹筹？皇上才用绫子，就现在陛下的脾气，说不定也使用竹筹刮屁股。吃青菜？大冬天吃青菜？温汤监每日不过百十斤产量，供应太上皇，皇上，皇后都不够哪有多余的给别人吃？就是有朝廷重臣身体有恙陛下偶尔赐下那么三两斤的。别人谁见过？


“兄弟啊，你和老神仙在一起自然不缺这些东西，你不是入世了么？这人世间就是这么过的，别纠结了，苦日子不还的过？”程处默说完这话觉得自己该挨抽，赶紧又说：“鄂国公已经发脾气了，说昨晚的美食没有他的份，是你不孝敬老人，要上门揍你，老爹好说歹说才劝下来，这会跟卫公，英公在秦府等着你，赶紧让下人把家伙搬上，咱哥俩赶紧去，一会发起脾气来，还不是咱哥两倒霉。”


得罪不起啊！响马窝子里出来的老家伙啊！无奈之下只好让仆役带着全套厨房装备随后跟来，调料也一并带上。


太气人了，实在是太气人了，凭什么老秦，老程，老牛他们家住在太平坊，我家就得住永安坊？太平坊离宫门就隔一条街，我家就离得十万八千里？后世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八环以外的差别。公爵值钱，难道说我这个侯爵就是狗骨头一根？更可气的是老秦家门口两石狮子一人多高，长相狰狞，气势嚣张，我家的两狮子就像狮子狗？门边还插着两杆铁戟据说是李二钦赐的仪仗，让人自卑。


还好，订满铜钉的朱红色大门开了一扇侧门，一个全身裘皮的少年站在门前。看到云烨和程处默快马赶至迎上前来，“云兄弟，小弟秦怀玉迎接来迟，还望恕罪。”恭恭敬敬的礼仪，一本正经的面容看得让人想抽。云烨还只是想想，程处默已经动手，不，是动脚。不愧是练武的世家，一脚踹身上，只是上身一晃，脚下纹丝不动。


“小烨是我兄弟，再敢弄酸水踹不死你。”小程骂骂咧咧随手把马缰绳扔给仆人，拽着云烨就往门里进。给秦怀玉一个苦笑，抓住衣袖示意一起进去。


“怀玉兄见外了，秦伯伯身上有恙，作为晚辈早该来探望，今日方到，是小弟的不是，还请怀玉兄不要见怪。”


“云兄高人子弟，听丑牛说起你的种种事迹，小弟心向往之，前几日就打算前往府邸拜会，丑牛说云兄家事繁杂未能成行，今日请云兄为家父诊病，实在是惭愧。”


“你俩有完没完，秦伯伯还等着呢，一会揍开了可没人敢拦。”


转过花厅，来到前院，月亮门还没进就听见一声怒吼：“臭小子，人带来没有？”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三节 夺血续命（1）


“那云烨去了翼国公府，听说又要施展夺血续命的本事。”李二陛下百无聊赖的把玩着一块翠色玉玦，对正在为自己梳拢头发的皇后说。


“陛下可是生了观摩的心思？”


“世间奇巧淫技多不胜数，往往以诡秘诈术掩盖其中不可告人之目的，夺血续命？哼哼……”


“那可不同，在陇右军中蓝田侯就曾施展奇术，救活人命，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听说他现在的护卫就是被他救活的，武力无损于常人无异，成乾告诉妾身确有其事，军中亲眼见到的不是一两个人。”皇后慢条斯理的说。


“这样的话，朕就去瞧瞧，反正多日不见叔宝，也去探望探望。”


不明白啊！尉迟老傻就是喜欢擒拿敌将，捉小鸡一样拿住云烨往胳膊底下一夹，大步流星的来到后厅。腋下的大汗腺分泌出浓郁的气味，直往云烨脑子里钻，天哪！你有狐臭就不要随便把人往胳膊底下夹好不好？他强烈怀疑被他活捉的敌将不是被夹死的，而是被活活熏死的。到了地方把人往地上一蹾，脚都蹾麻了。


床榻上坐着四位国公，正围着一个小桌子喝酒，秦琼待屋里还一身皮裘，地上点着三个火盆，满屋子烟火气，不要说凭他一介病体，就是好人也受不了。他体虚怕冷这就形成怪圈，越是冷就越是加火盆取暖，越是加火盆屋子里的一氧化碳就越多，血液质量本来就不好输送氧气质量差，再多吸几口煤气……好得很，好得很，小酒再喝着，肉再吃着能活到贞观十年是一个奇迹。


拉下脸给几位长辈请完安，回头就吩咐秦怀玉把屋子里的火盆全部撤掉，打开门窗通风。见秦怀玉一脸难色，推开他，打开门窗，把三个火盆扔到外面，再把老哥几个的酒壶，肉盘一并扔到屋外。看的小秦目瞪口呆，不知所措。那老哥几个不愧是刀山火海杀出来的，面对突变，仍然面不改色心不跳笑吟吟的看云烨施为，不说话也不阻拦。


“怀玉，请伯母出来，小弟有些医嘱需要告知。”不理会这几个老不修的，他娘的纯粹是损友，难道说是怕老秦死的不够快？外面仆人丫鬟乱作一团，忙着收拾倾倒的火盆，砸碎的酒壶菜盘，弄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横的家伙，当着五位国公的面就敢掀场子，这几位爷的场子，恐怕皇帝都不会这么干。


老程挤眉弄眼的对李绩说：“怎么样？俺老程看上的小子，有几分脾气吧？”


“脾气是有，一会说不出个一二三来，看老夫怎么收拾他，敢掀我们兄弟的场子，活腻味了。”


李靖笑着不说话，尉迟老傻一脸的幸灾乐祸，老秦似有所思。


不一会，秦夫人急急忙忙的赶过来，见满地狼藉不知发生了何事，云烨上前拜见。


“秦婶婶，小侄前来给伯父看病，不想见到了最不想见到的场景，对伯父身体有大害的几件事刚才竟然占全了，伯父身体最见不得烟火气，这屋里火盆就有三个，酒，肉食会加重身体负担，伯父身体虚弱，再也经不得这些了，请婶婶记住。”


秦夫人对云烨的医术早有耳闻，听到这些连忙点头，再看秦琼的那几位损友眼光就有些幽怨。


老秦摸摸鼻子：“老夫身体不过略有小恙，小子言过其实了吧？”


“小侄前日就发现伯父应该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体虚，头昏脑胀，稍有头疼脑热就卧床不起，且不易好转，春日之时万物勃发，精神就会好许多，炎炎夏日则会终日昏昏欲睡，秋日又会减轻，冬天则是最难熬的时刻，食不知味，睡不安寝，胸口似压了一块石头，喘气都费劲，而您居然烧火盆，饮烈酒，再大口吃肉，岂不是视生命如同儿戏？”云烨说一句，秦夫人就点一次头，到后面被吓的脸都白了，云烨说的一点不差。


“老爷。”刚叫了一句，眼泪就下来了。弄得老秦手足无措，几位损友也有些讪讪。


“叫你来就是给我老哥哥看病的，你说那个什么贫血有没有办法治？”老程岔开话题问云烨。


“待小侄仔细检查过再说。”


请老秦躺在榻上，拿出手机对时间，摸了脉搏，很急促，可能是刚喝完酒，脉搏每分钟一百二十下，明显的心脏供血不足，脾的负担也很重。这些常识性的东西还难不住他。再用听诊器听了老秦的心肺，可惜没有血压计，如果有就会发现他的血压很低，心肺偏弱。麻烦了，果然是贫血，吩咐秦怀玉将老秦的脚抬高，用银针轻刺脚心，血液发黑，供氧量不足。“伯父今日喝了酒，造成脉搏紊乱，但是小侄已经可以断定，伯父就是严重贫血，这和早年间受伤太多有关，身体造血功能减弱，导致伯父气血两虚，需要长期静养，今日种种不可再现，否则小侄就是神仙也束手无策。”郑重警告老秦，他的身体由不得他胡来，早年间养成的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响马毛病要坚决戒除。


老程高兴了抓住云烨手说：“这么说我老哥哥的病有的治？”


“程伯伯，早年间的亏损那是那么容易就补回来的？小侄现在只有通过食补，药补，先把伯父的身体调理好，再说治病，这里有两个食补方子，怀玉你记一下，其一：红枣莲子羹，取十枚红枣热水泡发，取二两莲子去心，红莲最佳，小火炖煮，加少许糖霜三碗水煮成一碗，喝汤食红枣，吃莲子，每晚一次。其二仙人粥，取制何首乌一两，熬至浓汤，篦去残渣同一两粳米五枚红枣同煮，米烂枣熟即可，平日里可做早餐。待我找到合用的人参再配制丸药。”


“小子听你说的意思不就是老哥哥身体缺血吧？”老程发问。


“的却如此。”


“你直接抽血给我老哥哥不就是了，干嘛这么麻烦？庄三停抽了羌人的血不活的好好的？”和老程没法讲，庄三停是没办法才直接输血的，老秦是自身有问题，身体自己造血不足，输血解决不了问题。


“小子，不要担心没血给二哥抽，牢里多的是死囚，弄几个出来还不成问题！”云烨总觉得跃跃欲试的尉迟老傻不是要治疗秦琼，而是要看怎么抽人血。


“诸位叔伯，输血的确是最快，最有效的办法，现在秦伯伯与庄三停不同，秦伯伯是自身造血功能减退，输了一次血，就会输第二次，第三次，这是最后的手段，不到不得已，不能轻用。”


“你就告诉老夫，输一次血之后能松快几天？”老秦对自己的病实在是忍无可忍，一天也不想病恹恹的了。也是，一位战阵上无敌的将军你要他站不稳，走不快，不能喝酒，不能吃肉，不能摸兵刃，如同耄耋老人颤颤巍巍的度过余生不如杀了他来的痛快。


“半年，或许还要少。”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四节 夺血续命（2）


“朕也很好奇，到底是如何夺血续命的，既然对秦卿身体有好处，不妨尽管施展，以乱臣贼子的命换我大唐柱国将军的身体好转还是值得的。这个恶名朕背又如何？”李二背着手施施然从外面走进来。满屋子的人顿时矮了一截，繁杂的礼数在李二一挥手间变得简单。秦琼正要训斥管家，被李二阻止了。


“朕今日只是来看看秦卿的病体如何，就直接到了后堂，些许俗礼，就免了吧！”说的云淡风轻，似乎直接到你家后堂是给你面子。云烨暗自腹诽。


“老臣贱体虽有小恙怎敢劳陛下亲自探望，真是折煞老臣了。”秦琼话说得没半点骨气。


“爱卿为我大唐出生入死，身披百创，只是爱卿身体不容饮酒，否则朕定要效仿孙权旧事，一道伤一杯酒以酬爱卿功绩”。这话说的秦琼眼眶发红，旁边四位国公也是唏嘘不已。


这就收买了人心？云烨觉得这老哥几位情商太低了，一句惠而不费的话就让几位感激涕零，瞧尉迟老傻激动的恨不能现在就抱着炸药包去炸敌人碉堡。在云烨看来，以老秦的功绩怎么样也要弄几万贯花花，美女也送几名，华宅弄上几套，还必须是一环以内的，这才值得感动一把，其他的全是扯淡。


“朕带来了十名死囚，全是恶贯满盈之辈，云卿你看可够？”说完手往外一指。众人看到门外跪着十个头罩黑布袋的死囚在寒风里打哆嗦。


云烨的心就像这寒风一般冰冷，这是人，还是汉人，他做不到像松井石根一样的禽兽行径。抽一点血死不了人，云烨知道，可满屋子的这些人不知道，那些死囚不知道，李二不知道，他们以为抽血就等于抽命，是把他人的生命抽到别人身上。是借命！这不是借你十两银子，今借了，明还。被借的还有命等着你还吗？李二满脸的难以寻味，李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云烨，李绩笑嘻嘻，程咬金脸上神色难明，尉迟恭一脸的期待，秦琼内心似乎在挣扎。都在等待云烨发话。


“云卿，为何还不动手施术？难道说这十人血不堪用？大牢里还有，朕再让他们送来如何？”云烨知道李二不会放过他，他不亲眼见到输血是不会相信有这样的事。


“回禀陛下，只要通过验对就会知道，翼国公老大人的身体的确需要输血，他的血型是甲型，这是一种很普通的血型，很容易找到对应者，这十人中有八成的可能有甲型血的人。”


“哦？那你还不赶快验对？”


“不用验对了，那十个人血型对不对臣不知，有一人的血型是一定合适的。”云烨低着头说。


“是何人？”李二语气有些压迫感。


“为免大家担心，臣先讲一下输血是怎么回事。它没有传说中的神奇，只是一种简单的治疗方式，上次庄三停失血过多引发休克，但是他的伤还不足以致命，只要及时的补充血液就会好转，这没什么稀奇的。翼国公身体造血功能减退，身体血液不足，质量差不足以供养全身，这就造成体弱多病。输血会在最快的时间改变体质会是一种有效的医治手段。血型就臣所知共有五种，甲乙丙丁四种非常普通，我们几乎全部的人都是这四种类型，第五种是戊型血，极为罕见百万人中才有几例。由于父母血型不同，所以后代会有差别，有时父子血型不同不足为怪，可笑世人居然以滴血来认亲，何其的愚昧。一个人全身的血液量是一个人体重的不足一成，平时给别人输一点血并不会死亡，反而会刺激身体造出更多的血液来。上次那个羌人是被吓死的不是被抽血抽死的。”


“果真如此？”李二满脸疑问。室内众人也面面相觑，半信半疑。


“为验证臣所说的话是实话，就由臣来给翼国公输血。很巧，臣的血型与国公同是甲型。”


“不可！”老程断然拒绝。


“不可”秦琼也不同意。程处默拦着云烨不让他去输血“要输就输他们的。”他指着外面蒙头的死囚。


感激的抱一下程处默，推开他来到皇帝面前下拜：“陛下臣已讲明输血的原理，这就开始，请陛下恩准。”


李二有些迷惑，看看云烨，又看看屋外的死囚“汝因何不愿用死囚的血而愿意用自己的血来代替？”


“臣自束发就学以来家师就先教会了写‘人’字，一撇为仁义，一捺为忠信，一撇一捺之间顶天立地，今日若用了死囚的血会让微臣失去做人的根本，小臣不取。再说朝廷法度森严，死囚自有死的缘由，哪怕刀砍斧磔是律条判罚。微臣不能以私坏法。”


“你在指责朕败坏律法？”李二明显脸红了，被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子指责有些脸面挂不住。“汝在陇右行径又如何解释？羌人不是人？”


“臣的仁慈只会给我大唐子民，至于敌人，臣还真没有把他们看作是人。家师与友人在域外一夜屠尽三百马贼归来举杯畅饮，小臣在一边持觞劝酒，不觉有何不妥。”师傅的身影再次高大起来，高人子弟吗，没见过几件热血沸腾的事件还成？


“好，好，朕准了，今日就看你如何将自己的血抽给翼国公，如果成功，朕准你入皇宫与诸皇子一起就读。”


天哪，云烨在心里惨叫，我从没有进你家读书的打算，就你家一家子变态，老子进去了能有好吗？这是奖励还是惩罚？自己挖坑埋自己啊！满屋子的人还羡慕的不行，尤其是李绩都有些妒忌了。


刚请秦琼躺下，用酒精消完毒，打算给自己胳膊消毒就听外面一个死囚头磕的梆梆直响。李二吩咐取下死囚嘴里的麻核，让他开口讲话。


“罪囚愿意抽血，罪囚愿意抽血，请给罪囚一个补过的机会。”说完又开始磕头，头都磕破了。


“云烨，他是自愿的想必与你理念不相悖，你验验他的血如果可用就用他的，如果能用，朕会免他一死。”


云烨当然不想用自己的血，那多疼啊，再说了，能给这哥们一个活命的机会何乐而不为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去了两次寺庙云烨觉得自己善良了许多。但愿这哥们与老秦血型相同。


验过血，这兄弟很幸运，是O型，和老秦的血型相同，拍拍他的肩膀：“你好运气啊！只要抽一斤血就可以换回一条命，这生意做得。”


这位也是一个傻大胆，居然咧着嘴笑，还对云烨说：“大人不知，小的在街上砍死了人，也被人家砍了两刀，血流了一地也没见死了，就大胆求官家给个活命的机会。多谢大人，以后需要血找小的就好，只要抽不死随便抽。”这他娘的还做上生意了，惹得李二哭笑不得，满屋子的紧张气氛也松缓下来。


很顺利，傻大胆的血液质量很好，顺利的进入老秦的血管，两人躺得一样高，血压明显的不同，傻大胆的血压正常自然流进老秦低血压的身体。在一刻钟之后云烨结束了输血的过程。老秦气息舒缓，肺间听不见杂音，居然睡着了。旁边李二带来的御医摸着老秦的脉搏频频点头，并不时回头看看云烨对输血的效果非常惊奇。


“秦卿身体如何？”李二问御医很是急迫。


“回禀陛下，翼国公脉搏强劲，气息悠长，已然入睡了。”老秦被病痛折磨气不够用，每晚入睡极轻，每晚能真正睡眠的时间很短，这一放松，不再胸闷，多日的困倦自然如潮水般袭来，呼噜打得山响。


李二吩咐秦夫人好生照顾带着众人来到前院，傻大胆也被带来，这家伙抽了一斤多血除了脸色发白这会跟没事一样，被尉迟老傻在身上敲的蓬蓬作响还举起双臂做有力状。


“看来输血不会死人，输血也能救人，世间之事真是神奇，朕自以为是了。家里安顿好就来宫里就学吧！”说完就摆驾回宫了。云烨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侍卫头子还把一块腰牌送给他，说是进宫的凭证。拉着云烨的手说：“以后哥俩交流一下抽血的心得。”


老程满意了，李靖满意了，李绩很是惊讶，尉迟老傻很不满意说只看到续命没见夺血，说是要再见识一下，他喜欢看别人流血，这个变态。秦怀玉眼睛全是星星，亮的渗人，人前人后云兄云兄的叫个不停，明明他比云烨大，正在志得意满之际，脖领子又被揪住，熟悉的狐臭，为了不再被夹胳肢窝里连忙叫停。


“小子刚才心忧秦伯伯身体掀了几位伯伯的场子，让几位伯伯没有尽兴，实在是罪该万死，就容小子亲手做几个菜，请伯伯赏脸品尝如何？”


脖领子松了，几位国公一副给小辈面子的神态坐在案几后面品茶，等着云烨给他们弄吃的。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五节 煤炉和实验


清晨的长安静谧而优雅，全城笼罩在一片淡蓝色烟雾中，宛如害羞的少女。坊间的大门在依次打开，人们三三两两走出家门开始新的一天。


昭国坊的叮当声一夜都没有停歇，老栓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从茶壶里倒出一碗凉茶一仰脖灌了下去，被寒冷同化的粗茶让他打了个激灵，困倦一瞬间消失的无踪，从茶壶里捞出一块姜放嘴里美美的嚼着，还不到吃饭时间，婆娘娃还在睡觉，昨晚她们也太累了。老栓瞧瞧堆在墙角的木炭，每一块都核桃大小，非常均匀，这是最好的硬木炭出了名的经烧，就是太贵了，如果不是生意实在是好他无论如何也用不起这样的好碳。院子里摆着三个最新式的炉子，这是他和徒弟一夜的成果，今天就会有人来取走，每个炉子三百文工钱，再加上铁料的费用足足五百文啊！自己打几十把菜刀，门钉累死累活才能赚到五百文钱。现在自己一晚的工作就抵得上以前一个月的收入，还不愁卖。他从铁砧下的隐蔽小盒子里取出一张笺纸，那是富贵人家写信写拜帖用的好纸，厚实不易损坏，上面不知用什么笔画着炉子的图样，有从上面看的，有从旁边看的，还有从底下看的，甚至还有把炉子破开的图样，上面写满了字，老栓不认识，但是现在他却能把上面的字背下来，一个字都不会错。这是云家老夫人一个字一个字教的。自己打了一辈子的铁从没见过这样的图样，弄明白图样，傻铁匠也能打造出炉子来。这是传家宝贝，只能给拴柱，其他的几个孩子多给些钱就是了，想到这胸口就发热。云家人厚道啊！当年只是看在孤儿寡妇又是邻居的份上帮了几把，没想到回报来的这么快，来的这么猛烈。这是给了我老栓一家几代人的活路啊。云侯爷是跟了老神仙学的本事，是什么神仙来着？


和他抱同样心思的还有隔壁铁皮铺子的孙旺，他做梦都没想到铁皮可以向擀面一样擀出来，虽说没有用锤子敲出来的耐用，可它弄铁皮太快了，只要把铁水倒进料斗里，两个人推辘轳，在两个铁碾子中间就会一点点有铁皮出来，修一下外边就是一张好铁皮，套在铁锥上敲打，卷成一个一头略大的三尺铁桶，费不了多少功夫，现在昭国坊的铁炉子卖的满长安都是，这铁皮做的烟囱就少不了，再加上一把硕大的铁皮水壶全家随时都会有热水，舒坦啊。昨天云家老奶奶说府上要给几位小小姐找下人，自己家丫头眼看就十岁了，看能不能送进府里当丫鬟，云家人和气，又全是妇孺，听说云家下人一天吃三顿呢，丫头进去就是享福的，过几年年纪大了，凭着老邻居的面子求老奶奶给丫头配一个殷实人家，再说丫头是在侯府伺候小姐，调教几年不比在小门小户当野丫头强多了？


昭国坊从来没有像现在充满活力，每个人都有忙不完的伙计，云家侯爷说了，自己人知道就行了，不要四处招摇，发财要悄悄地进行，打枪的不要。虽然不明白打枪是什么意思，闭嘴总是会的。昭国坊坊官亲自守在门口，不相干的人一律不许进入，还警告坊民，亲戚来了就到门口说话，要住宿就安排到客栈，不许进坊。


全坊一百七十五户人家组成了最原始的工厂流水线，铁匠打造炉子，铆匠制烟囱，泥瓦匠买来没人要的碳粉活上胶泥做煤饼。蜂窝煤吗对云烨不存在难度。


程夫人带着云姑姑这些天东家进西家出，很快就和内宅的夫人小姐打得火热，顺便推销一下煤炉子，这种没有烟气的炉子瞬间就在大唐长安流传开来，没人愿意再用炭盆，美女不希望早上起来鼻孔里全是炭灰。老爷子围在火炉旁热一壶酸酒，烤两个面饼，得意洋洋的看外面大雪，偶尔说个大雪兆丰年的典故来忽悠小孙子。主妇最喜欢就是炉子上的永远烧热的水，不再担心洗衣做饭把手冻得红肿。反正煤饼也不贵。


云烨有些郁闷，看着云府上空飘荡的煤烟把大雪后的天空染得乌七八糟就心情忐忑，不知后世的环境保护专家会不会拿自己当反面典型？


小丫头们坐在哥哥屋子里硕大的炕上游戏，把姑姑刚铺好的羔羊皮褥子弄得杂乱不堪。小丫脸上挂着猴子面具，手持鸡毛掸子正在追杀小西扮演的老鼠精，小北不情愿挂猪嘴，强烈要求和小东换乾坤圈。大丫最乖小手捉着针线正在和一娘姐姐学缝衣服，哥哥的衣服都是紧身的，不要博袍大袖的，不暖和不说还忒费布料，做两身那种衣服，够云烨做三身的。不明白，明明物质还没有丰富到多余，怎嘛就不动动脑子，少用点布料？云家已经不再裹兜裆布了，程家也不再用那玩意了，估计老牛家，太子那里都不再用那玩意了。证明古人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也很强大吗。


昭国坊只是云烨一时兴起弄得一个试点，顺便给自家捞俩钱花。那些邻居只是挣些劳力银子罢了，原先打算每人每天给三十文工钱，这已经让云烨觉得自己心肠可以当炭烧了。老邻居不干，云烨以为嫌少打算再加上十文不料想邻居们以为云家在行善，自尊心受不了，说工钱多过二十文就宁可去要饭也不吃嗟来之食。


多给工钱还的道歉？云侯爷很生气的甩袖走了。坊民们胜利了，欢呼一片。一个煤炉生产线就可以养活一百七十五户人家，从业人数达到六百余人，还不算自己开店铺的铁匠，铆匠，铜匠。简单的生活造就了简单的就业，这些祖辈生长在长安城里的市民，作为最早的无产者在城市里干着最辛劳的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他们没有土地，唐初新行的土地分配制度独独忘记了他们，可怕的匠户制度，恐怖的商人歧视。不得做工，不得经商，又不能种地。只能以一种附庸的形式存在，这就是孙旺家里并不缺少女儿一口吃的，却执着的把女儿塞进云府的原因。


李二的侍卫头子是一个大好人，姓刘，大名为献，豪爽的让云烨叫他刘二，身世不明，经历不明，比云烨还要神秘，一下差拎着半个猪头兴冲冲的杀到云府，据说是要好好探讨一下为什么汉人被抽血就抽不死，羌人抽血就会被抽死这个神秘话题。


云烨实在不想谈论抽血这回事，自己都是半调子，哪能给别人当老师，尤其是这种屠夫状的医生？刘二自称对医学极度感兴趣，当年在沙场上就没少研究人体，曾经用横刀把一个人仔细刨开研究了三天，那个人才死。非常好奇头颅里白花花的脑浆子是干什么用的？心脏里全是大大小小的管子怎么就能让人记住那么多事情？人的心思到底在哪？问完双手一较劲把半个猪头硬硬撕开，一人一半就当是下酒菜了。


毫无疑问，这双手就碰过脑浆子，也抓过心脏，现在再抓猪头？云烨强忍着呕吐，不着声色的转化话题。老子又不是变态，和你一边讨论人脑，一边拿筷子挑猪脑子吃？详细的给他讲解了心理恐怖是怎么回事，举了一个小例子，你把一个人绑在柱子上让他看不见自己的手，你在他手腕子上划一刀，别划破，但是告诉他你割开了他的血管，他的血一直在流，一个时辰后就会流光。旁边再放一个木桶，桶上开一个小孔让水滴到铜盆里，告诉他这是他的血滴到铜盆的声音。当桶里的水流光，这个人就死定了。其实他全身没有丝毫伤口。这就是心理恐怖，他自己杀死了自己。


刘二觉得自己可以出山了，已经继承了高人一部分的学问，现在就回去写下来传诸与子孙，好流芳百世。


目送他离开，云烨笑着回到后堂继续和妹子游戏。只是他不知道，在他就要睡觉的时候，刘二正在向李二禀报。


“启奏陛下，蓝田侯说的丝毫不差，三个人犯果然全部死亡，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伤口。”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六节 见虎的脚


在没有成为大佬之前，一定要尊敬现在的大佬。这是云烨二十年职场的经验之谈。年关就在眼前，回家也快一个月了，虽说事务繁杂，要认识家人，要安排家人，要照顾家人。还要提防李二的小心眼，动不动要去秦府给秦琼看病，哪有时间到熟识的几位大佬家里探望？可不探望不行，老程等着美食，尉迟恭等着美食，李靖等着问虬髯客的下落，李绩声称受到云烨忽悠在家等着云烨送上门里挨揍。这几位暂时可以不管，牛进达家里必须要去看看了，虽说人有些变态，却对云烨极好，有些时候老程都没他细心。这样的长辈一定要去拜望，今就去。


脑袋被奶奶拍了一巴掌，说是哪有不提前打招呼就匆匆上门的，不但无礼，还招人笑话。堂堂侯府丢不起那个人。她老人家把侯府的门风看得比天大，不容许有丝毫失礼之处。骤处高位，有些过于拘谨这可以理解，老人家吗，顺着就是。对不对先不管，只要她顺心，能多活几年，就是云烨最大的幸福，有个奶奶疼比什么都好。


在云烨来说，上老牛家里拎一坛烈酒，包几样卤菜，便衣便服兴冲冲的去最好，不见怪，不摆阔以晚辈礼拜见最好。老牛大概也喜欢，要是摆开仪仗轰轰烈烈的去，不挨揍是侥幸，挨揍是必然。


老奶奶又要给云烨擦粉，说唇红齿白的美少年不打扮可惜。老奶奶这话有王婆卖瓜的嫌疑，云烨宁死不从，擦了粉他有烧房子的心思，更不要说大姑姑手里还拿着一朵绢花。


旺财死活要去拦不住，就跟着吧，谁家的马有喜欢串邻居的。如今家里最悠闲的就数它了。早晨马夫陪着绕朱雀大街跑一圈，路上遇到买食物的就上前闻闻，可口的就嚼两下，不可口的就打个响鼻转头离开，弄得马夫不是赔礼就是付账，你别说旺财的每个月的例份比马夫高。见到挑担子卖稠酒的最是高兴，不喝上两碗不动地方。现在每天都有卖酒的在这个时间等旺财，招呼打的跟遇到亲人一样，旺财还不独，每次喝酒都请马夫，也不知真假，反正马夫是这么说的，每天回来哥俩都摇摇晃晃的。云烨不管，旺财的例份够它吃个零嘴，喝个小酒，生死兄弟只要过得愉快，管它请谁喝酒。警告马夫，只要不亏待旺财，随他做主，要是旺财受到委屈，不是打两板子就能过去的。


老庄去了庄子上，要安排军中退役的老弟兄，拖家带口的也百十号人，城里安排不下，他们也喜欢到庄子上，开春还能领地种，都是庄稼人，离开土地就要老命了。新修的侯府听老奶奶说气派，十进的大屋子，占地几十亩，一水的青砖瓦房，院子多的让人老迷路。老奶奶最看重的就是超豪华的牌坊，离三里地都能看到硕大的云字。要不是孙子在京城，她根本不会到老宅子睹物伤情。


本打算让兄弟们都住到家里，遭到老奶奶，姑姑们，以及庄三停的集体反对。说哪怕屋子空着，也不能准许护卫进后宅，最多在前院呆着，后院是禁地。非主人不得入内。这是什么怪习气，没有一点物尽其用的精神。说到最后，老奶奶烦了，说家里的事不要男人家操心，只管照顾好自己就行。


又到了太平坊，嫉妒心驱使云烨把这里叫太平房，一群老不死的，武力超群不说，没一位是自己这个小小侯爵能找惹得起的。老牛家很平常，或许是家里人不多的缘故，宅居显得朴实，青砖碧瓦的，一个字结实，墙上开的洞洞可以当射击孔，角楼视野开阔，便与指挥，就差在墙头放几架投石机，再安上几架床弩，就是一个完整的战阵堡垒。杀敌的利器。


驼背的老仆颤巍巍的前面带路，嘴里含糊不清的唠叨说是家里好久没客人登门了气氛冷清，还说上次送吃食上门的女子长得好看，很希望再见到。云烨想抽他，给你家送吃的，你连人都惦记上了，太气人了，这样的阎王殿你指望宾客盈门？


老牛大马金刀的坐在矮榻上等着云烨见礼，旁边一个胖胖的妇人站在塌旁煮茶，右手的矮几边坐着一位面容清秀的裘衣年轻人，不用说这是老牛全家，他没有乱七八糟的妾侍，家里也没有花枝招展的丫鬟，送云烨到后宅的还是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仆妇。老牛拒绝了公爵的封号，只愿做一位侯爷，低调的一塌糊涂。


腰还未直起来，就听老牛说，“老夫当你眼睛长脑门上了，快一个月了都没来请安，侯府的门槛低了？”这老家伙嘴太毒了，一上来就扣一顶狗眼看人低的帽子，别说云烨顶不起，就是太子背这句评语也会寝食不安。


“牛伯伯哪里的话，迟迟未登门请安是小侄的不是，家里一塌糊涂方才理顺，这就急急忙忙跑您这里讨碗酒喝，除去给翼国公看病，您府上可是第一位呢。”


“哈哈哈，小子还是油嘴滑舌，性子讨人喜欢，知道怎么让人高兴，见过你婶婶。”老牛心满意足的给云烨介绍家人。


“小侄云烨给婶婶请安，婶婶安康否？”


“常听你牛伯伯说起你，是一代英才，婶婶一直盼着见你，今日相见果然一表人才，只盼着你多来家中坐坐，你见虎哥哥行走不便，少年人多亲近才是。”很和蔼的妇人，云烨很享受这种家庭式的谈话方式。


“小烨莫怪为兄，你头次回长安，为兄没能到府上拜见老夫人失礼了。”坐在毯子上的牛见虎努力的坐直身子给云烨见礼，他不是一个善于谈话的人，一句话下来就涨红了脸，手也局促的不知放哪里好。


“见虎哥哥多虑了，等会小弟给你看看伤腿。”云烨早就有这个打算，听说牛见虎十八岁时与旁人赛马，不幸失手从马上掉下来，被马踏伤小腿，由于伤情严重，只好锯掉一截腿，如果小腿存留一部分，云烨还有办法做一条假腿给他安上，只要经过锻炼一段时间，就会和常人无异。如果膝盖也锯掉，那就没办法了，以现在的条件，没办法制作出两个反关节，并保证它们运转自如。脚腕的活动范围相对较小，只要保证卡簧的质量，制作一只假脚还是有可能的。


牛见虎可能对自己的腿已经不抱希望，只是感激云烨记挂着自己的残疾。


老牛则不同他见识过云烨的本事，不说别的，就给老秦施展夺血续命之事就传的整个长安城沸沸扬扬，为验证真假，他昨日亲自上秦府探望秦琼，几日没见，老秦现在满面红光，中气十足，虽说上阵杀敌不可能了，但是骑马行走如同常人，昨日还吹嘘，只要再将养些时日，就找尉迟老傻比拼枪法，绝不让这个老家伙专美于前。既然能让病骨嶙峋的老秦骑马就没理由不能让儿子站起来，这五年，眼看着以前生龙活虎的儿子逐渐消沉，成了他最大的心病，云烨这小子是出了名的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他说给儿子看脚，那就有八分把握让儿子站起来。


“牛伯伯小侄今日特地从家里带来一些吃食，还特意给您弄来一坛好酒，不如咱们今日午食就喝掉如何？”


“喝个屁！你见虎哥哥如今还瘸在地上起不来，你还有心思喝酒？这就给见虎看脚，只要让见虎站起来，老夫家里的酒随便你喝。”老牛蹭的从矮榻上站起来，揪着云烨来到见虎面前。


“父亲，孩儿的脚都锯掉了，你就不要为难小烨了，再说，您这几年不是找遍了长安名医不也是没办法吗？”


“你懂个屁，那些庸医怎么和这小子相比，他要是有一天说男人能生孩子你老子我都信。”


“云哥儿，你真的有办法让虎儿站起来，如同常人一般？”牛夫人还是了解丈夫的，没希望的话，老头子不会再给儿子假的希望，她一时紧张得发抖，话都说不利索。


“只要见虎哥哥膝盖完好无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云烨笑眯眯的说，能给别人带来希望，这种事多做些无妨。


话音刚落，牛夫人就“咯喽”一声晕过去了，老牛搂着老婆笑的须发皆张，老泪纵横。牛见虎跳着扑上来抓住云烨衣襟连声说：“小烨，我只是没有脚，膝盖没事，你看，你看！”


扶住牛见虎让他坐在矮榻上，掀起衣袍，退下包伤腿的布帛，检查骨骼，不错，胫骨，腓骨完好，他的脚自脚踝处断去，这对假肢制作不是难题，只要找到合适的材料，再辅以百炼钢板做骨架，不难，当年在成都考高级技师变态老师出题就是用一堆硅胶，塑料自己制作模具，再一点点用切刀，用钳工工具修锉出外形，还要合乎尺寸，找来一位残疾人装上，让残疾人评判舒适度，合体度，各方面标准合格才可以评上高技。只是没有硅胶，这难不倒云烨，用牛筋来熬制，和硅胶几乎没区别，质量上甚至超越硅胶。在不考虑成本的条件下，大象筋估计老牛都会找来。


全家像等待宣判一样等待云烨发话。


“见虎哥哥不知你喜欢什么样的脚？告诉小弟这就给你弄出来。”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七节 黑暗的前途


又被老牛捏伤了。


老家伙说要谁的脚，这就去剁下来给儿子安上，慈眉善目的牛夫人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架势，匆忙间给老牛拿横刀，还一个劲地问要不要全身披挂。


好不容易拦住发疯的两口子，没见小牛眼睛都红了，哪怕现在让他在朱雀大街上当街砍人脚，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干。也不可怜一下被砍的人。


“牛伯伯砍下来的脚也用不成，只有小侄自己造一个给见虎哥哥安上。”


坏就坏在这句话上了，云烨会想起这段就有拿头撞墙的冲动。老牛听到这句话又抓住云烨胳膊使劲摇晃，地上牛见虎还搂着腿不让跑。要不是牛夫人见云烨面色痛苦，胳膊被捏断也不稀奇。


去的时候鲜衣怒马，来的时候被装车里抬回，这就要了老奶奶的命了，眼见孙子两胳膊乌青发紫哭晕过去两回，小丫头们嚎哭不止，小北还踹老牛两脚。老牛面色尴尬，搓着手立在院子里不言语。牛夫人不断地给老奶奶赔不是，云烨也说没事，一点小伤无损筋骨，过几天就没事了，好说歹说才劝住老奶奶不晕过去。


“牛伯伯，小侄这一时半会的手是动不了了，给见虎哥哥做脚的事得缓缓，这事别人干不了，只有小侄自己动手。待小侄胳膊一好咱就开始，您放心，用不了几天还你一个活蹦乱跳的牛见虎。”


老牛嘴角发颤，红着眼要上来拍拍云烨肩膀却被牛夫人一把拍开：“要不是你手底下没轻重云哥儿怎么会躺床上，早就给虎儿做脚了，云哥儿要是有个好歹老娘跟你没完，我可怜的儿啊，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爹啊！”


这话有歧义，我管老牛叫伯伯，不叫爹。云烨极其郁闷的想。


老牛一跺脚说：“老夫这就进宫去求陛下让宫里的老供奉出马，用最快的法子治好小烨。”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云烨安慰牛夫人：“婶婶莫急，给虎哥弄脚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弄好的，先要准备材料，还要仔细测量虎哥的腿，这全是细致活，虎哥的左脚没了，平日里用力的都是右脚，这就造成两条腿力量上的不同，小侄养伤的这几天您要督促他多用左腿，我这就画一幅图，你回去按图做一副拐杖，要他多走路，左腿要绑上两斤重的沙袋，避免用力不均。”牛夫人背了两遍，看云烨用嘴叼着毛笔歪歪扭扭的画了图，拿了草图千恩万谢的回去给儿子做拐杖。


牛夫人一走家里就像进了黄鼠狼的鸡窝，乱作一团，这个姑姑看一眼云烨的胳膊掉几滴眼泪，咒骂一下老牛这个杀千刀的。那个婶婶小心地碰碰青紫的胳膊嚎两嗓子要不是云烨已经十五岁了早搂怀里喂奶了。


云烨非常，非常享受现在的待遇，家里女子尖利的声音从未这样动听过，嘴里嚼着大丫塞进来的麦芽糖，小西，小北鼓着腮帮子小心吹哥哥的胳膊，似乎这样做会减轻疼痛。老奶奶看一眼云烨就掉一阵眼泪，也不知哪来的那么多眼泪。总之他是痛并快乐着。


李二听老牛说到云烨要给老牛儿子造一只脚，一口茶水就喷了出去，内侍梳理着李二的后背，手忙脚乱的，咳嗽半天才缓过来。刚刚给老秦来个夺血续命，这就要给牛见虎重造肢体，这是什么本事？神话里太乙真人能用莲藕重新给哪咤塑造身体让他重生，难道说云烨这小子也有这本事不成？这是引起李二浓厚的八卦心思，虽说心底里告诫自己上次用人命来检验云烨话语的真实性已算出格，这种事除了殷纣王干过，还没有别的帝王这么干过，得封锁消息不能让大臣们知道。但是任然压不下心里强烈的好奇。听老牛说要请宫里几位不出世的老供奉出马给人瞧病就问。


“据朕观之那蓝田侯医术不在当世任何名医之下，爱卿为何舍近求远？”老牛一脸的尴尬，连忙把自己一不小心捏伤云烨的事告诉李二，惹得李二哈哈大笑，吩咐内侍去供奉处请老供奉出诊。自己拽着老牛来到后殿，请出皇后，两口子一起和老牛攀谈起云烨来。


唐朝后宫嫔妃是不见外臣的，只有皇后是例外，她统御后宫，管辖内府，所有贵妇以她为尊。如果说李二是盘踞在长安的一条黄金龙那么皇后长孙氏就是那只富贵绚烂的金凤凰。


“本后听说琅琊侯之子伤脚有望痊愈可是真的？”一上来长孙就问老牛，要确定事件的真实性。一提起这件事老牛满脸喜色：“回禀娘娘，确有此事，今日蓝田侯来老臣府上拜会，见犬子脚伤难行就给他检查一番发现膝盖完好就说，既然膝盖没事他有把握给犬子造出一只脚，安上以后行走坐卧会与常人无异，老臣一时激动就捏伤了蓝田侯双臂，实在是对不起这孩子，这已是老臣第二次捏伤他，这孩子心地善良也不记恨，胳膊不能动尤在记挂犬子的伤脚安慰老臣，实在是让老臣又是感激又是惭愧。”


“那就是说此事是真？”长孙皇后再次确认。


“千真万确，老臣确信不疑！”老牛确定的斩钉截铁。


“你怎么看蓝田侯？怎么看白玉京？”李二插话。


“白玉京虚无缥缈，蓝田侯也说不出究竟，只能从他师傅的只言片语判断哪里一定是普通人不可知之地，或许有高人能摸到边缘，比如虬髯客，这段往事老臣与李靖也算相交莫逆却从未听他说起过，蓝田侯又从何得知？可见他的确见过此人，以此相推，老臣认为白玉京或许真的存在，只是我等凡人接触不到罢了。至于蓝田侯，老臣的断语是：这是一个好孩子，一个真真正正的高人子弟。”


“何以见得？”


“大奸大恶之人老臣见得多了，云烨绝对不是，臣敢以身家性命担保。就老臣看来，能告诉朝廷明年有大灾，就足以证明这孩子的赤子心怀，就算有些小心思，也是本性使然，少年心性，又被师傅娇惯，受不得委屈，骄傲了些，这没什么，就是因为这些毛病，老臣才更喜欢这孩子。”


看着离去的牛进达，李二若有所思，长孙嫣然一笑对李二说：“二哥，我们的话可能问错了人，琅琊侯身受蓝田侯大恩自然不会说他的不是。”


“皇后啊！从你的口气里我发现你竟然不怀疑云烨能造出人脚这回事，何故？”


“二哥，你就是一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性子，自他踏入人间，做的哪一件事不是出人预料的？蓝田侯屡屡出乎你的预料，让你产生错觉，以为这是一个连你也无法控制的人物，自然处处可疑。刚才妾身想通了一个问题，蓝田侯就不是我大唐能教育出的人物，他的所作所为与我大唐普通少年相差甚远，所思所虑简直千奇百怪，又暗合天理，妾身对他的师傅敬仰万分，那是一位怎样的大德高人才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不过不要紧，他年后不是要进宫吗？交给妾身管教，不相信他能逃出我们的掌心。”长孙说着说着有些咬牙切齿。看皇后的样子，李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只有云烨捂在厚厚的被子里全身发冷狠狠地打了个喷嚏，老奶奶以为孙子受了寒又加了一床厚厚的裘皮。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八节 九衣


长孙冲，李怀仁，程处默联袂拜访，每人拖一车礼物，知道云烨的脾性，什么药材，锦缎，字画，文房四宝一样没带。巨大的珊瑚，整块的玉石，两个人才能搬起来的玛瑙，看的云烨心花怒放，对吗，这才是看病人的样子，看到这些病就好了一大半。不像李承乾给弄过来两大箱子书，说是病人多看书有利于身体康复，书印的乌七八糟不说，还有脸说这是皇宫珍藏，自己费了老大劲才弄出来。没给好脸色，但是李承乾是一个自来熟的贱人，仗着自己太子的身份在云府大肆搜刮。平日里把家看的比大牢还严实的老奶奶竟然满脸笑容的鼓励太子殿下多拿些，什么新造的桌椅，新打造的铁炉子，铁锅，刚刚找铜匠新打的火锅也被打包带走。云烨急得直跳脚大冷天原打算弄一顿热气腾腾的火锅暖和一下身子这下全完了。后天就是新年，现找铜匠也来不及了，这就是两胳膊还吊着，要不然早抄家伙了。看到云烨屋子里一木盘豌豆芽长得旺盛，顺手塞随从手里，说是大冬天里还有绿菜，没见过这么鲜嫩的，带回去给母后尝尝。云烨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老奶奶恭恭敬敬的请李承乾到了前厅。厨子在宫里侍卫的监督下战战兢兢的用最大能力做了一桌子菜，红烧肉，糖醋排骨，炖猪手，凉拌豆芽，红肠也用油煎了，萝卜丝切得匀称，再配上蒜苗用麻油一泼，蒜香扑鼻，酸甜可口。堂堂太子殿下吃的连叫花子都不如。完了剔着牙强抢走了手艺最好的厨娘，弄得家里的厨子眼泪汪汪。


瘟神难打发，临出门这家伙拍着云烨胳膊说要好好养病，他在宫里等着兄弟共同求学，完全无视疼得咬牙切齿的云烨，排开太子仪仗满载而归。


丢人事在兄弟们面前一说就变成趣事，哈哈笑完之后就说，得知兄弟受伤来的急午饭都没吃，打算叨扰一顿，顺便连晚饭一起解决。


云府的饭食是不会让他们失望的，酒一口没动，菜吃得精光，一人给家里打包一份说是要孝敬老子，老娘。打发走仆役，已是华灯初上。哥四个坐在前厅喝茶，聊天，不觉就聊到了陇右见过的胡人，气氛顿时热烈，撵走伺候的丫鬟。客厅就变成色狼天下，乳波起浪，臀影飘飞。长孙冲狼嚎几声，哥四个默契的往外走，话说云烨早就想见识一下长安的红灯区——平康坊。


受了伤骑不了马，四个人挤上长孙冲的马车连骂带踹的催促马夫快马加鞭，马车在朱雀大街飞奔，路人急忙闪避，巡夜的官差连问都不敢问，长孙家的马车，躲还来不及谁有胆子去问？


好名字，燕来楼，四层的木质结构楼房灯火辉煌，人头涌涌，人未到脂粉香气随风迎客，俩伴当吆喝一声清开一条路。四位大爷大摇大晃的走进燕来楼，虽说有一位吊着两胳膊有些难看，但是谁规定伤残人士不准逛青楼的？再说了，逛青楼一定要用手吗？


古往今来只要是青楼就一定会有一位识情知趣的老鸨子，果不其然，人还没进门槛，一个糯软的声音就先传过来：


“呀呀呀，我说今天喜鹊怎么叫个不停，婷芳姑娘怎么也不肯下楼接客，原来是长孙公子到了，您可是有些日子没来了，我那女儿可是天天以泪洗面啊。”


长孙冲笑的极其嚣张，伸手就搂住一位飘过来的妇人，年纪也不大也就二十来岁，面目也就算清秀，抵挡着长孙冲的咸猪手，眼睛骨碌碌的在其他三人身上瞅。


“别问，和本少爷同来的就不是普通人，找几个黄花闺女，再把婷芳给老子招来，酒菜招呼周到，其他不用你管。”说完，一颗龙眼大的珍珠就飞进妇人深深的乳沟不见了。


李怀仁口水都流出来了，进了楼眼睛都不会眨了，这混蛋是一个纯粹的食肉动物，看女人根本不看脸，只看胸部。老鸨子故意挺挺胸让那一对胸器更显雄伟。李怀仁眼看着就要扑过去，程处默连忙拉住，别给哥四个丢人，美女还没看到就先折的老鸨子手上。


“哈，坏人，想当年哥哥我的童子身就交给了窈娘，三年后你也扛不住啊！”说完一脸的沧桑，手却趁机摸向窈娘高耸的乳峰。


老鸨子一扭身闪过，动作极为娴熟，显然平时常练。


“四位公子请随奴家到楼上雅间。”长长的裙裾拖在地上，见不到腿脚，只觉得她是在地板上漂。待到上楼梯，腰胯扭动的似有韵律，宛如舞蹈一般，长孙冲总是用手去抓，却总是抓不着。李怀仁盯着圆圆的臀部不眨眼，程处默似乎对上了年纪的妇人不感兴趣，边走边和云烨聊天，至于云烨吗，这对他来说实在是小儿科，前世在仓井，小濑等老师的谆谆教诲之下早对一般俗物可以做到心如止水，不就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吗，坏人至于迷恋至此？


中年人的心思，少年人的皮囊，如今乍入花丛早没了当年坐马路牙子上冲美女吹口哨的兴致。四五十平米的雅间地上铺着西域地毯，墙上挂着织花壁毯，中间一个巨大的铜质煤炉烧的屋子里温暖如春，踩在地毯上能没脚踝，绵软轻柔的如处云端。糖果盒一般精致，让人有沉入温柔乡不再醒来的欲望。


坐在绵软的案几后，看着案几上几种精美的点心云烨觉得自己没法做出来。香甜的哈密瓜也不知是如何留存到现在的，顿生食之而后快的心思。窈娘轻施一礼：“四位公子身份高贵奴家不敢动问姓名，今日奴家女儿九衣新出行，还请四位公子捧场，奴家感激不尽。”


长孙冲笑着接话：“我你是认得的，指着李怀仁说他是李七郎，这是程三，至于手上有伤的你叫他云一就好。”


重新见礼之后，窈娘半跪在地毯上，拾起桌上的金杵敲响矮几上的金钟，随着钟声袅袅，内壁上的几幅仕女图顷刻间翻转，几位怀抱乐器的乐娘鱼贯而出，边走边轻轻弹奏乐器。待至案几前已成前三后四的舞阵，琵琶作裂帛一声，乐声大作，众舞娘或作飞天状，或单腿独立，赤裸的足腕绑着白色的银铃，一抬腿，一移步铃声清脆，竟然穿透叮咚作响的琵琶声平地里生出几分活泼，随着敲手鼓的舞娘开始旋转，铃声愈发的激烈，间杂琵琶的长滑音，宛如急风吹过檐角，惹得铃铛乱响，又仿佛急切盼望归人的怨妇的杂乱心思。四位色狼仿佛已经忘记来此的目的，满眼只见长裾飘飘，彩衣飞舞，嫩藕般的手臂急促的拨动各种乐器。这就是古代的热舞吗？云烨看的目驰神炫。鼓声骤歇，似急雨远去万物重归寂静。七位舞娘拜伏于地，旁边放着各自的乐器，只有背部起伏不定，刚才的舞蹈是极费体力的。


云烨手不方便，吩咐旁边不知何时进来的歌姬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里面有一些宝石，让歌姬掏出一粒放在窈娘捧着的银盘里。程处默，李怀仁也有赏赐，窈娘笑的脸若桃花，一场舞蹈就赏下了几十贯，难得碰上这样的豪客，看他们年纪轻轻却出手不凡也不知是哪家的豪门子弟。


舞娘拜谢之后退下。一个唇红齿白的白衣童子手牵着一根盲杖，一个身材高大的盲人背负着琴囊从门外进来，拱手施礼后在童子的帮助下坐在墙角，支好琴案，一张外表斑驳不堪的古琴被放在琴案上。


古朴的琴音响起，没有了刚才的热闹，半天才弹一下琴弦，琴音嗡嗡未绝，一个凄婉柔美的声音自屏风里传出，歌声悠扬，如诉如怨：“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心之忧矣，之子无带。有狐绥绥，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十九节 有狐


歌声清越，婉转而动听，其间夹杂狐鸣啾啾，仿佛真有一只狐狸在河边徘徊，琴音越拔越高，歌声也随之高亢，瞽目琴师双手由缓到急，渐渐只闻琴音如急雨敲打大地，其间一只白狐在雨中奔跑似乎在寻觅一个温暖的避身之所。古琴以君子之风为正音，如此嘈杂早失去了端庄，稳重之意，不知为什么混在歌声中却不突唐，竟似乐声原本就该如此。云烨如痴如醉，满怀伤感，程处默双目圆睁似乎在发怒，长孙冲摇头晃脑轻吟有声，至于李怀仁早就伸长了脖子迫不及待的要看美人。窈娘偷眼观察几位大爷，见到云烨，长孙冲心有喜意，看到程处默又有些担心，至于看李怀仁就如同看到一坨大便。


曲罢歌歇，瞽目琴师被小童牵着走了出去，没有施礼，没有告辞。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何草不玄？何人不矜？哀我征夫，独为匪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有芃者狐，率彼幽草。有栈之车，行彼周道。”长孙冲在歌唱，云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程处默暴怒，李怀仁十分惊讶。正在云烨想要问，程处默想要揍，李怀仁要闪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传出：


“多谢公子以这首《何草不黄》相和，九衣感激不尽。”说完一个青衣女子从屏风后转出来。云烨大失所望，原来是一只萝莉，十三四岁的样子，脸上还有萝莉特有的婴儿肥，前面不突，后面不翘，实在是没什么看头。要不是歌唱的实在是不错，云烨也想打人。长孙冲面孔朝天一副高人状，程处默满脸绯红抓起桌上的哈密瓜塞到长孙冲嘴里，噎的他直翻白眼。又把正要吐糟的李怀仁塞到案几底下，再恶狠狠看云烨，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惹不起，连忙摇头，表示自己对九衣姑娘没有觊觎之心。


窈娘脸上笑得开怀心里却暗自吃惊，那长孙冲乃是皇后娘娘的亲侄子，平日里在长安纨绔中说一不二的人物，如今被人塞了一嘴哈密瓜却不恼怒，反而细嚼慢咽起来，似乎一点被冒犯的觉悟都没有。今日因为长孙冲在，特意把九衣放出来就是想让他给捧一捧，日后也好在长安立足。不想今日竟然来了三位身份相当的贵客，真是意外。不知这位程三公子是何等人物，也不知能不能护住九衣。


九衣小萝莉吃惊的看着程处默霸道的行径，完全搞不清为什么自己一出来，他们会打起来，有些害怕。


程处默一步窜过案几，来到九衣面前，难得的有礼貌：“我叫程处默，以后你就是我的人，有谁欺负你，你找我老子揍他，你想欺负人，你找我，老子还揍他。”说完拉着九衣的手来到自己案几前并排坐下，轰走旁边伺候的歌姬，含情脉脉的看着九衣。


哥三离他远远的，全部用鄙视的目光看他。长孙冲抹一把脸上的瓜浆子说：“程三今天看来是回不了家了，他有美人相伴，我们哥三怎么办？”等他回过头却发现云烨在吃瓜，李怀仁拉着窈娘和程处默一个样子，恨恨的甩甩手，自己回到座位拉着伺候的小歌姬谈心去了。


瓜不错，葡萄酿也好，这酥皮点心不油不腻，外皮酥脆内里绵软，也不知是如何做的，小丫一定喜欢。正沉浸在美食之中却发现一个香香的身子快钻到怀里了，却是伺候自己的歌姬。云烨很不习惯，前世还在上初中的小丫头自己实在下不去这牙口。窈娘的话或许能成，抬头却没看见人，李怀仁也不见了。程处默抓着羔羊一般的九衣喋喋不休，长孙冲正抱着歌姬往暗门里钻。混蛋啊！


云烨决定和小歌姬好好讨论一下人生，让小姑娘坐好，发给她一个宝石先安安心。然后就开始问她是哪里人会不会做点心，就是桌子上的这种。没想到这小姑娘也是美食爱好者，说起点心也是一套套的，什么平康坊的酥皮，瑞宁院的麻食，西市老王家的羹汤，胡人的麻饼粘上芝麻可香了。到底是年纪幼小，话一说开就吱吱喳喳说个不停，云烨也就是天色已晚，要不然早拉着她去找这些美食了，正说到刘婆婆家的酥酪加上果干是如何香甜时，程处默在背后拍他。你不去泡妞拍我干什么，不耐烦的转过头，程处默正在搓手，这混蛋一为难，求人的时候就这德行。


“干嘛？没见我们正说的高兴？”


“兄弟，你会作诗不？”


“作什么诗？作谁家的诗？你什么时候对诗感兴趣了？”


“我刚才告诉九衣我兄弟无所不能，无所不通，这天底下就没有他不会的事，九衣很高兴说是正月里的应酬多，希望你给做几首诗撑场面，我刚才都答应了，说作十首都没问题，你愣着干嘛？快作啊？我和九衣还等着用呢”程处默一脸的不耐烦，九衣掩着嘴偷笑。


“你妹啊！”云烨彻底爆发了，你当作诗是你程家母猪下崽，一下子就十只？脸气得发青，浑身哆嗦，张口结舌说不出话。胳膊疼的厉害，举不起来，要不是早掐死这混蛋了，你泡妞关老子屁事，拿我说事，还作诗？我总共能背下来的诗就那么十来首，全给你泡妞了，老子还混个屁啊？


“就一首歌，要不要说句话，今天没心思作诗。”作为公司里的著名麦霸，歌曲会唱无数首，从粤语到英文都能来几句，刚才九衣不是喜欢唱狐狸吗？就教会她唱《狐歌》这首歌好了。云烨发现自己似乎不懂的拒绝程处默。


“小女子能得云公子赠歌一曲，也是福缘不浅，这就洗耳聆听。”这丫头满脸戏谑之色，知道她见识了程处默的粗俗，便把云烨也看成粗俗的军汉，刚才让程处默作诗，就是一时起了顽皮心思，作弄小程而已，没想到小程想都没想就找云烨代替他作诗。却不知在小程看来，再正常不过了，我兄弟无所不能，没甚事可以难住他。


“这首歌有个小故事先讲给你们听。话说三国年间，天下纷争不休，战乱不止，民间百姓颠沛流离，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有一个少年有幸得到一只被人射伤的白狐狸，大喜之下准备把狐狸剥皮拆骨做一顿美餐，要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饱饭了。就在他将要动手的时候，看见狐狸在流泪，嘴里发出啾啾哀鸣，似乎在求他放了自己，少年一时心软就给他包扎了伤口，放它离去。白狐狸绕了他三圈就钻到草丛里去了。少年人不久之后被强征入伍，战死在沙场。白狐狸一直没有离去，就在远处看着少年战死，它看到少年的灵魂在世间飘荡，最后转世投胎，再成为婴儿，少年，成人，老去。一代又一代。此时的狐狸早已成精，只是不能脱去畜生的皮毛，化作人形。转眼间到了前朝，那个少年再次成长为一个美少年然而家境贫寒，他却一心向往读书，经过十年苦读终于读书有成，经过官府推荐，打算前往长安考取进士，不想在路过一座破庙染上风寒，一病不起。狐狸看到非常着急，却没有办法，她去请教最老的狐狸，老狐狸告诉她，只要喝了她的药就会变成一个美丽的女子，只是再也无法成为仙人，而且它的尾巴还不能化形，也就是说一个美丽的女子永远会长着一条狐狸尾巴。白狐狸喝下了药，化作一位美丽的少女。她在破庙里照顾那个生命中的少年，直到痊愈，在养病的这段时间，少年爱上了这个美丽的姑娘，他们海誓山盟相许相爱到永远。少年离去，他们说好只要考试完毕就来接她成亲。可惜事与愿违啊！少年考得极好，得到皇帝的赏识，而且在世家大族为他定了一门亲事，就在皇榜公布的当天，少年也和世家小姐成亲。狐狸知道了这个消息赶到长安，却被法力高深的道长打伤，狐狸拼命逃脱，只能眼睁睁的看自己的爱人和别人洞房花烛，她在旷野中唱歌，在大漠中作舞纪念自己做人的喜怒悲欢，知道天长地久。”


云烨没有理会眼睛红红的程处默，和两个哭的稀里哗啦的歌姬，低声唱起一首自写的《狐歌》，他很早就喜欢这个美丽凄凉的故事，身处大漠自是孤寂难耐，就自己写下了一首大漠狐歌。


月儿圆圆


心儿酸酸


人影小，背影远


你可看见


我的眼泪


没心的人看不见我的伤感


你看不见


相见欢欢


离别惨惨


花烛烧，美人艳


我已看见


你的福缘


千年的爱挡不住富贵红颜


你看不见


三生石写错姻缘


天地间没有狐女的感慨


远离人间


远离人间


在霞雾里打湿我的眼睑


远离人间


远离人间


在霞雾里打湿我的眼睑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节 来自长孙皇后的威胁


事情出乎预料，她们很喜欢故事却不喜欢歌，这就让云烨伤心了，虽说有好兄弟程处默力挺，也架不住两萝莉猛烈的抨击，还说，歌艺是高雅的，高贵的，要用最优美的语言说出最美妙的爱情。用乡间俚曲来描述这样美丽的爱情有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之感。不明白，明明都妓女了还在幻想爱情？已经可以断定九衣的爱情对象只可能是程处默，要是幻想别人的话，这个美妙的三角关系绝对会变成唐朝版的人鬼情未了。老子从小就学的是这东西，被无数大腕高人推崇备至的民谣怎么就成了上不了台面的东西？《茉莉花》还不是唱的满世界都知道？就这还因为老子是一位文艺青年才能胡乱吟出这样美妙的歌，要是换成我学生宿舍的几个哥们，大唱十八摸你还不活了？


这就怒了，吩咐侍女给老子弄一车哈密瓜，再把各种点心装上一车，这就打道回府，别问，长孙冲付钱！在燕来楼上上下下数百双眼睛的注视下，满载而归。


老奶奶又没睡，等着云烨回来，全家也没睡，小丫头们眼巴巴的望着门外，小丫头点的像小鸡吃米还在坚持。云烨有些惭愧，打算溜进院子，被眼尖的小西看到了，忽悠一下子就围上来一群人。好在早有准备一人一个哈密瓜，一份点心。老奶奶也不问云烨到底去了那，只是安排姐姐们给他准备洗澡水，婶婶把云烨上上下下洗了个干净，尤其是重点部位更是重点照顾。嘴里还叨叨个不停，说外面的人不干净，要是喜欢，就从好人家找个好女子，万一有了身孕，就更好了，清清白白的侯府子孙。说的云烨满脸通红，越是解释，婶婶越是鄙夷。云烨发誓，手好之后，再也不让家里长辈给自己洗澡了，话说我心理年龄奔四，身体年龄也十五了，不是长辈随便揪个牛吃的小屁孩。


长安城无聊人士实在是多不胜数，一夜间云侯爷跑燕来楼强抢哈密瓜的事就传的沸沸扬扬，更有甚者两人密语间做惊愕状，一个嘀嘀咕咕，一个连连点头，就在瞬间强抢哈密瓜事件就成了云侯爷不喜美女，只喜欢哈密瓜，晚间都是抱着哈密瓜才能入睡云云。


程处默问和哈密瓜睡觉感觉如何，被狠狠踹了两脚。庄三停离云烨远远的不过来，刘进宝还在用热鸡蛋敷眼眶，这就是看云侯爷眼神怪怪的下场。


“男人家去青楼有什么丢人的，只是你弄一车瓜回来所为何事？”云烨想死，这位又不敢打。哈密瓜就是吃的，否则还能用来干什么？老牛连这都不知道活该被牛婶婶掐。


边给牛见虎测量小腿，边警告：“不要用奇怪的眼神看我，小心我把你另一条腿也给你锯下来。”牛见虎赶忙闭嘴，只是脸憋得通红，一副大便不畅的样子。


胳膊能动了，老供奉的针灸功夫不是白给的，又活血，又化瘀，两天时间手就能动了，只是拿不了重物，所以现在只能做简单的准备工作。和老牛说好了，既然到了年关，那就过来十五再制作假肢。


不知不觉间新年到了，听不到噼噼啪啪的鞭炮，闻不到呛人的火药味，似乎就少了年味。贴不了春联，两个神情诡异，面目狰狞的神仙被挂在大门。老奶奶亲自给灶王爷嘴上抹了蜜糖，用一只大红公鸡当灶王爷的坐骑，送他上天言好事。


祭拜祖宗，老奶奶笑眯眯的抚摸着爷爷的灵位没有半点伤感，只说让爷爷再等等她，她刚刚过几天好日子，还不打算现在就去见爷爷，怎么也要等到云烨大婚，小丫头们嫁人，这才能无牵无挂的去找他。云烨努力的用毛笔蘸着黑色树漆一笔一划的描着名义上父亲的牌位。灵堂里没有别人，就他们祖孙俩，冷清。老奶奶一个劲的叹息，说着人丁不旺的悲哀，想当年，灵堂里杵满了男性家人，如今只有一个孙子，让人心酸。不过顷刻间又趾高气扬的说，一屋子男丁也比不上一个孙子，我孙子如今是堂堂蓝田县侯，结交的都是王公之流。前几日连太子殿下都跑来给我这个老太太施礼你云家祖坟都冒青烟了。


云家祖坟冒没冒青烟云烨不知道，现在他开始冒青烟了，还是从鼻子里往外冒：


“太子殿下光临寒舍，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却不知殿下弄许多哈密瓜所谓何来？”强忍着气咬牙问李承乾。


李承乾嘴里嚼着为过年才炸的麻花，含糊不清的说：“孤听到一个消息，得知蓝田侯最喜此胡瓜，以致日夜不离，东宫藏有甚多，就送一些给蓝田侯，以慰云侯相思之苦。”咽下一大块麻花后，一副知己的恶心模样。


“小侯能得太子馈赠，真是感激不尽，近日来小侯又研制出一种军械，可于十里之外杀敌于无形，不知太子殿下可否前去一观？”


“孤当然要看，云侯请。”


斥退护卫，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书房，云烨关上书房，吩咐下去不要任何人打扰。李承乾兴致勃勃的翻云烨书桌上的书，头都不抬的问：“是什么利器竟要如此神秘。”问了半天没人回答。才抬头就发现云烨恶狠狠的把他抓住扔到躺椅上，两只手使劲挠他痒痒。现在想跑已经晚了，李承乾痒的哈哈大笑，全身酸软用不上力，只能任由云烨施为。直到笑的眼泪鼻涕全下来了，求饶不已，云烨才放过他。烂泥一般躺在躺椅上的李承乾委屈的说：“你使诈。”


“废话，我不使诈，在前厅这么干，会被你的护卫剁成肉酱，全是你自找的，拖一车瓜来笑话我，活该。”云烨气愤难平，指着李承乾哆嗦不已。


“这么说你真的喜欢胡瓜，不喜欢美女？对了，你干嘛把胡瓜叫哈密瓜？”


“我又不是变态，当然喜欢美女，就燕来楼的那几个少胸没屁股的柴火妞会入我法眼？等找着我喜欢的美女会让你看看什么叫男人。”


“这种瓜我以前吃过，特意问了师傅，师傅说这东西产在西域哈密这个地方，不叫哈密瓜叫什么？”


“对了，你找我干嘛？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事，没工夫和你磨牙，还要过年呢。”


“是我娘派我来的，让我告诉你，既然有闲情逛青楼，那就是说身体上的毛病好了，过了十五就进宫，她要好好管教管教你这个纨绔子弟。”李承乾有些幸灾乐祸，向来被皇后管教的够呛。


“你娘？皇后娘娘？你确定她老人家有管教我的心思？不是由别的大臣给我们上课吗？怎么你娘又跑出来了？”云烨有些慌了，堂堂皇后娘娘不好好在后宫管教嫔妃，顺便再来几场宫斗戏，跑出来祸害我这棵大唐幼苗。


“哈哈，终于有人陪我啦，我娘的管教，烨子，你生受吧，但愿我娘忙着管教你会放松对我的管教，你真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李承乾拍着云烨的肩膀乐不可支。


“我是外臣，娘娘不方便管教吧？”抱着最后的一点希望问李承乾。


“你面子大，我娘是皇后，你是贵族侯爷，还未成年，这就是说，她有权利管教你，不关你是里臣外臣的事。”


这下悲催了，云烨很清楚长孙皇后是什么样的人，李二庞大的后宫被她管理的井井有条，没有半丝不和谐的事件传出，这得要多大的智慧才能做到这一点？后宫里的搏杀虽不见硝烟，却也是你死我活的战场。身经百战，百战百胜的一代女强人要担负起教育自己的重任。可以预见，没有任何问题。自己混了十几年还在社会底层当砖头，职场上的那点经验在她老人家眼里就是个渣渣。前些天制定的幸福生活计划可以扔到垃圾堆里去了。长孙皇后不把自己最后的一点油水榨出来是不会放手的。李二！你狠。


李承乾见云烨脸色一会白，一会儿黑就担心的问：“你没事吧，小烨，我娘温柔端庄，最是善良不过。由她来管教你，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情，你干嘛为难？”


“那是对你，对我就没那么容易善良，哥哥我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云烨哭丧着脸说。


李承乾也是满脸的戚戚然，他太清楚自己老娘的厉害。


送走李承乾，老奶奶问云烨出来什么事，怎么脸色这么难看。云烨就把皇后娘娘要亲自教导自己的事情告诉奶奶，老奶奶闭上眼睛思考了半天说：“烨儿，奶奶见识浅，不知道知里面的利害，给不了你建议。但是奶奶活了快六十年却明白一个道理，皇家讲究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你父亲，爷爷，叔伯就是在这句话下送了性命。奶奶不希望你不他们的后尘，期望你为我云家传宗接代，好好活着。放下你的骄傲，把你师傅供在心里，娘娘既然想要改变你，就会用尽办法，现在只是用正大光明的手段对付你，显然，你的所作所为超出了他们的控制范围，他们想重新给你套个枷锁，让你为他所用。你记住，无论何时你的性命是最重要的，不要牵挂我们。”


云烨上前抱住奶奶：“不会的，奶奶，我要活着，你们也要活着，你要活一百岁。”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一节 投降是一种习惯


节日自然是热闹的，长安城从今天到十五一直会金吾不禁。上龙坡上有无数的人在遥祭祖宗，远远望去满坡的烛火与星斗相接蔚为壮观。或许这是天人之间最近的距离了吧。


一直以来云烨都以一种局外人的态度来看待大唐的一切，将自己置于先知的地位，就仿佛穿越在一部非常真实，又非常漫长的历史长剧中，知道李二的死期，知道皇后的死期，知道李承乾必然的结局，所以对皇家没有敬畏感。如今，梦境照进了现实，剧中的人物忽然对自己产生了威胁，这就让云烨茫然间不知所措。有些怪自己，明知道李二两口子就没一个好对付的，自己还招惹，这和老虎头上拍苍蝇有什么区别？如果硬要说有区别，那就是自己拍的不是老虎，而是两只霸王龙。老程说的对啊，入世就要有入世的样子，不要人入了世，心思还是世外的一套，迟早要吃亏，还是大亏。太精辟了，粗头粗脸的老程才是真正的智者。老奶奶非常舍不得现在的生活，既有面子，又可光宗耀祖，磕破头也求不来的好光景谁能舍得？云烨明白只要自己舍弃尊严，抛弃骄傲，凭自己的性子一定能讨好长孙皇后，做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唐臣子，这种幸福的生活就会一直延续下去，甚至更加幸福也不是不可能。


坚持自己的尊严？坚持自己的骄傲？封建社会不存在这些东西，家天下的制度注定永远有一个人站在你的头顶吆五喝六。除非你干掉他。无论是历史上，还是演义里李二都是响当当的猪脚，千古一帝的名声不是白来的。造他的反，纯属活腻了。


花园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枯叶的沙沙声，天上没有月亮，幕布一样的天空缀满宝石，一闪一闪的，像是在对你眨眼。弄不下来啊！离着数百万光年呢。每到三十，初一，月亮就把黑暗的屁股对着地球，腆着脸对太阳献媚。我该不该向那只金凤凰献媚？虽然听老奶奶说那只凤凰长得极美，云烨也不想低下自己的头。来到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自己唯一能拥有的就是自己的精神。毛太祖说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遵从他老人家的遗训，云烨想保有自己的精神世界不被封建主义占领。云烨的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跑马。


小丫吃力的抱着一件大氅从月亮门溜进来，她在门外面偷看好久了，哥哥一个人坐在秋千架上发呆。奶奶不让她进去打扰，哥哥冷的在发抖，不知犯了什么错，被奶奶罚。她偷偷抱了哥哥的大氅子给哥哥送来，但愿不要被奶奶看见。小丫头这样想。


云烨没有发现小丫，只是沉浸在胡思乱想的可怕场景里，方孝孺倒是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在面对明成祖朱棣要诛他九族的威胁，他强硬的说：“你诛我十族又如何。”气节坚挺，立场坚定，所以一千三百余人随他奔赴黄泉。坚持自己的骄傲，坚持自己的意志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吗？


小丫够不着他的肩膀，就把氅子盖在云烨腿上，她不知道自己的一个小动作彻底毁了云烨刚刚建立起来的自信心。拿全家做赌注，这是脑残行为，不要说全家，就是拿小丫的一根毛发来赌，也是不可饶恕的。装狗熊就装狗熊，为小丫装乌龟都没问题。


披上氅子把小丫头抱在怀里，紧紧裹住。心里的烦恼早抛到脑后，兄妹俩坐在秋千架上轻轻摇晃。


“哥哥你做错事了吗？”


“哥哥做错事了，把一些无关紧要的心思看得比天还大，现在没关系了，烦人的事没了，抱紧，我俩荡秋千。”


听着传来的笑声，老奶奶紧绷着的心放松下来，小烨子终于跨过了那条心坎。双手合十虔诚的向佛祖祈祷，小烨子再也不要有这样的煎熬。


子夜的钟声敲响了，贞观三年到来了。


云烨决定妥协，向该死的封建王朝妥协，虽然他很享受现在的生活。在后世也没有多少尊严，但是一到唐朝尊严就变的格外重要，难怪说国人一个人是龙，三个人就变成虫了，他有切身的体会。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就是老程家的门风。太阳刚刚升起，酒宴就进入高潮，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带着三个儿子陪一大早上门拜年的云烨，程处默，程处亮，程处弼，年龄分别是，十八，十五，十四，三条好汉，三条酒鬼。平底瓷碗装满三勒浆一仰脖就灌下去了，呼出一口酒气，一寸见方的红烧肉塞嘴里嚼都不嚼就下了肚。


“你小子就是瞎操心，早叫你多蒸些好酒出来，你就是不肯，灾民有皇上操心，你紧张个什么劲。现在家里只有三勒浆能勉强下肚，想想就晦气。”老程边喝酒边数落云烨。


“伯伯，那白酒极度耗费粮食，三斤粮食才能蒸出一斤酒，您也知道，小侄这回可是拿命当赌注压在我师父的一句话上了，要是明年真的有蝗灾，多留一口粮食说不定就能多救一条命。”


“皇后娘娘要亲自教导你，你小子好大的面子，朝堂上传遍了，弄的议论纷纷，要不是陛下乾纲独断下令不许多嘴，早有令官上本参奏你了。怎么样？一当官就处在风眼上，被油煎的感觉如何？”老程幸灾乐祸的口吻。


“关小侄何事，是皇后要管教我，又不是我上杆子求来的，参我干什么。云家小门小户的经不起折腾。”这事一提起来就火大。


“呀？还抖起来了，皇后是一国之母看得起你，怕你误入歧途把一个好好的奇才毁了这才要亲自管教，给你脸还不赶快兜着，当你是什么东西？这满天下奇才，怪才多了，为什么就你有这机会，别人就得窝在草棚子里吃糠喝稀？国朝从没有的好事落你头上还不赶快谢恩，跑我这里混吃喝，收起你高人子弟的嘴脸，老老实实去就学，娘娘说什么就是什么，对的是对的，错的还是对的，知道吗？”


云烨发现任何人只要投降一次，慢慢就会成为一种习惯，昨晚和奶奶说起来满肚子的不认同，今天老程骂骂咧咧硬逼着投降心里却没有一丝逆反。云烨知道自己天生就不是干大事的料，暂且在这封建主义大家庭胡混着吧。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二节 红拂女


有程处默作伴心情好了许多，云烨今天打算把云府的新东西来个大奉送，昭国坊送来很多铁炉子，烟囱，水壶，再就是云烨按照沙发的样子用羊毛做了许多软椅，没有用弹簧，只是用牛筋编织承重层，又软又有弹性，实在是居家生活不可或缺的好东西。老程就是这么说的。作为云家的大债主，自然是要参与进来，捞钱吗，谁不喜欢。


云烨没有还老程家的债，哪怕是李二陛下赏赐下万贯钱财之时，也没有提还钱的事。老程最满意云烨的就是这一点，知情知趣。老程家的债不是钱财能还的清的。如果还钱就是说云家与程家从此互不相欠，有划清界限的意思，这样一来，云烨不愿意，老程会拿刀砍人。还是永远欠着为好，至少只要老程还在，这事就不能提。这是程咬金为老程家留下的一点香火之情，日后程家有难，云烨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程家凶神恶煞般的家丁在大街上横冲直闯，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来整顿秩序。乌青着一只眼睛的刘进宝刚打算学习程家的做派，被老庄在头上抽了一下，就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不言语了。


很冷清，堂堂卫公府上门可罗雀，虽说被人告了几次恶状，也不至于没人登门吧？太小心了。即使你没有参与李二杀兄屠弟的伟大战役，称不起心腹重臣，但你好歹也是一肱骨重臣，把自己弄成受委屈的小媳妇也太过了吧。


帖子递进去半天没人言语，就把哥俩扔在门口没人管。程处默拉下了脸，云烨也不高兴，你卫公府再自命清高，也不能把客人撂在外面不招呼。


就在两人准备吧礼物交给门房打算离开之时，门开了。李靖的儿子李得誉匆匆走了出来，走到两人面前连连致歉，伸手不打笑脸人，哥俩只好忍下来，随李得誉进入卫公府。


刚进门就发现不对，家中没有丝毫节日气氛，仆役丫鬟脚步匆匆，神色紧张。李得誉干笑两声：“程兄，云兄，刚才实在是怠慢了，家母正在发脾气，搞得家里一团糟。让二位见笑了。”


听说过李靖有些惧内，不想那红拂女霸道如斯，这不是为人妻，为人母的做派，云烨对李得誉说：“既然李兄家中有所不便，小弟与处默就不打扰了，请李兄代我二人向两位长辈请安。”说完就要离去。


“小子，哪里走。”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道寒光从云烨脸侧飞过，“朵”的一声钉在旁边的桐树上，云烨脸变的煞白，差一点就扎在脑袋上了。程处默不防备有这样的事，大怒，把云烨靠在一边，握紧双拳就要扑上去。李得誉挡在程处默身前双臂扬起，嘴里大叫：“母亲，这是客人。”


一位少妇从客厅里闪出一个人影来，风姿袅娜，看上去也就二十几岁，身穿箭服，脚蹬薄底快靴，双袖被缚在胳膊上，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妇人。将前一步拎着李德裕的衣领就甩到一边。程处默见是一个妇人不好动手就止步不前。


“这是家母！”李得誉在旁边急忙说道。


云烨双手抱拳施了一礼：“晚辈云烨见过夫人。”


红拂女上下打量了云烨几眼：“你就是我家老爷说的那个小子？”


有些不想理会，云烨真的不喜欢这种自己不开心就不让全家舒服的女人，考虑到李靖的颜面就躬身回答：“不知卫公所说何人？又与小子有何关联？”


“你师傅可是叫什么逍遥子的？他见过我二哥？”明明儿子都快二十岁了，还一副小女孩的样子，再加上说话无礼，惹人生厌。


“晚辈不认识夫人口中的逍遥子，更不认识您的二哥，打扰夫人了，这就告退。”说完拉着程处默就要出门。红拂女身子一转挡在门前：“你这小子，不告诉我二哥下落就别想出这个门。”


云烨脸色铁青，问李得誉：“不知李兄有何见教，今日我兄弟二人依礼前来恭贺新禧，却不知犯了何错，竟遭此羞辱？”李得誉明显左右为难，只好把云烨拉到一边低声说：“云兄休要见怪，家母身患奇症，平日里好好的，只是一犯病就当自己是十五岁的少女，总说有大灰狼咬她，还总有蛇舔她的脚，已经三天没睡觉了，现在那还有半点平日里的威严端庄模样，让家父头疼不已，家父已去请孙道长前来医治，请云兄但当则个。”


居然是精神病患者，云烨终于弄明白了历史上传说红拂女年届八十依然青春烂漫的谜团。说到底就是一个顽固的精神分裂症，到了八十岁都没好，也不知她少女时期遭受了什么样的遭遇，导致她强烈暗示自己不去回想那段时期，这种压抑到了极致，就会形成第二人格，永远定格在十五岁，一旦心情平复，就会复原，却不记得自己发病时到底干了些什么。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


找到了可以原谅红拂女的借口，云烨也就借坡下驴。：“哦，原来如此，小弟不知，冒犯了伯母，还望不要见怪。”


“你们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小子，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红拂女撅着嘴扮可爱，李得誉脸涨得通红。


“我们在说有大灰狼来了，你干嘛不跑？等狼吃你呢？”云烨一本正经的说。


李得誉愤怒的看着云烨，刚要请他俩出去。却见程处默冲他摇摇手，把他拉到旁边对他说：“不要惊扰他们，小烨正在给伯母看病。”李德裕半信半疑，站在旁边不动了，焦急的看着自己母亲。


“哪里，哪里，那里有灰狼？”果不其然，红拂女缩到墙角瞪着大眼睛左右乱看。


“灰狼就在你身边，看，它在用舌头舔你，口水都掉下来了，不好，又来了一条蛇，跑到你的脚上了。”云烨说的绘声绘色。红拂女惨叫一声，跳到影壁墙上，也不知她是怎么跳上去的，云烨眼睁睁的愣是没发现。李得誉愤怒的几乎要爆炸了，全身肌肉绷得紧紧的，握着拳头就要找云烨理论。一双大手按在他的肩头，让他动弹不得，回头才发现是自己老爹，跟前站着一位黑色胡须的老道。那老道兴致盎然的观看云烨吓唬红拂女。


“我是一只会飞的大公鸡，狼咬不着，蛇也咬不着。”站在墙头，红拂女得意洋洋。


“蛇顺着墙壁爬上去了，吐着舌头快够着你的脚了。”云烨继续吓唬红拂女。


“那怎么办？我忘了蛇会爬墙。”云烨总算见识了真正的花容失色。云烨弄了半天才把扎在桐树上的宝剑拔下来扔给红拂女：“快砍他，蛇就在墙角。”趁着红拂女拼命砍砖头的时候对李得誉说：“弄一些红颜料来，用水活成血的样子，快！”李得誉拔腿就跑。李靖面不改色的看着疯狂的红拂女眼中尽是温柔。


云烨把红颜料泼到墙上，又在自己身上倒了一些嘴里大喊：“呀呀！你把蛇砍死了，血流了一地，你干嘛把血甩到我身上？大灰狼也跑了，你真厉害。”


红拂女咯咯娇笑着一边砍砖头，一边说：“谁让你站在那里的，被弄一身血活该，我砍死你这该死的畜生，让你舔我的脚，让我不敢睡觉。”


“你把蛇砍死了，但是你要赔我衣服，你溅了我一身血，你要赔我衣服，你快下来。”云烨跳着脚在地上喊。红拂女跳下影壁，看着云烨：“呀！真的弄你一身血，我叫我相公赔给你，真累啊！”说完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身子软软的就往地上躺。李靖伸手捞住，却不见动静，探一探鼻息，却发现红拂女已经睡着了。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三节 家主的义务


李靖很牛，抱着老婆目中无人，眼里只有睡着的妻子。一只手揽在红拂女腿弯，另一只手捧着后背，红拂女似乎很舒服，还在他怀里扭一扭。李得誉有些害羞挡在云烨前面，不让他看，这让云烨非常不满。多好的八卦啊，一代军神的情深意长有几个人能看到？程处默是个好孩子坚持非礼勿视的传统，满眼星星的向孙思邈献媚，孙思邈却没心思和他说话，在程处默头上拍一巴掌说：“你老子废话就多，你怎么也那么多废话，这点不好，改改。”说完就拉着云烨到了前厅，也不管云烨满身颜料就问：“你没有用金针，没有用汤药，也没有用按摩，只是吓唬了李夫人一下，就让她脱出困境，安然入眠，是何道理？”


“李夫人只是陷入梦境无法自拔而已，驱除心魔自可不药而愈，小小手段，惹道长笑话了，还未请教道长名号。”能和李靖并排站一起的人物，云也绝对不会小看。


“贫道孙思邈，早就听说长安城里有一位能够夺血续命的人物，年方十五，是少有的奇才，不想今日有幸得识，更亲眼见到翻手之间平息李夫人的恶疾，可见盛名之下果无虚士，贫道大开眼界，今后还要多多亲近才是，贫道有许多未解之谜尚要向云侯请教。”老道很正规的拱手施礼。


天哪，孙思邈要向我请教医学问题，想到这里云烨的脸一瞬间红到了脖子上。药王孙思邈在这个时代堪称圣人，几十年间踏遍关中，救死扶伤活命无数，医术精湛，道德高洁，是唐朝时代云烨少有的敬仰人物，不想今日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实在是有些意外。


“原来是孙神医当面，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在神医面前卖弄些许末技，见笑了，见笑了。”赶紧见礼，李二都以家礼相待的神仙，自己还是恭敬些比较好。


“小友哪里话，所谓达者为先，有什么见笑不见笑的，小友今日所施展的手段，贫道就不知道，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贫道年纪稍长，见识的多一些罢了，多救了几个人，名头也被乡亲吹嘘大了，可越是治的人多，就越是担心出错，怕对不起来看病的乡亲，平生见识的许多疑难杂症让贫道夜不能寐，眼睁睁看病人因我等医者无能而死去，贫道就恨不能一日阅尽天下医书，以求得解，还望小友不吝赐教。”孙思邈话语恳切，语气低沉，虽然面貌和后世药王庙里的一点不一样，悲天悯人的情怀却有志一同。药王山上香火千年不绝，可见孙思邈遗泽之深厚。


“小子跟随家师倒是见过一些奇门异技，尤其是西方的一些医病手段堪称神奇，待小子找一个合适的时间，一定一一告知，希望能对道长有所裨益。”


孙思邈含笑答应，今日实在不是一个探讨医学的好时间，告诉云烨自己寄住的道观，也不向主人家告辞，就匆匆离去。李靖看云烨的神色有些奇怪，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有些奇怪，又有些了然，甚至还有一些莫名奇妙的亲切。上前来拍拍云晔的肩膀：“今日慢待你们哥俩了，待以后补上，总之，老夫领你们的情，你们还有几家要走动，这就去吧。”


目送云烨，程处默离开，李得誉问李靖为何不让云烨给母亲看病，他既然能让母亲放下心头往事，就有希望彻底治好母亲的奇症。李靖摇摇头说：“你母亲的病治不好的，只能在病发时安抚，否则为父怎能放过他，那小子既然没有主动给你母亲看病就说明他也没办法。当年噩梦一般的场景令为父今日想来犹自胆寒，你母亲作为当事人承受的更多，能有现在的模样，偶尔发病一次已是矫天之幸，何敢强求。也罢！这是你爹娘的报应，就由我们来承受吧。”李得誉满脸的不解。


从李靖家出来程处默就不说话，这有悖于他的为人，既然他难得的在思考，云烨就不打算惊扰他，脑经不时时转动一下，会锈死的。这种状态一直保持了一天，在牛进达家里郁郁寡欢，在尉迟恭家里受到挑衅也不言语，甚至在李绩家里被一群花花绿绿的女子围绕也不露喜色。云烨有些担心，没心眼的人要是钻到死胡同里就没那么容易掉头出来。轰走了程府家丁回到家里亲自下厨做了四个菜，一碟子醋呛萝卜皮，一碟子清炒豆苗，一大碗扣肉，再来一只白斩鸡，年前新蒸的白酒摆在炕桌上，不要丫鬟伺候，就哥俩准备说说话。


程处默一上来就咣咣连干三杯，捡一片最大的扣肉塞嘴里过酒气。云烨慢慢啜着杯中酒等他先发话。


“小烨，我们是兄弟不？”


“屁话，不是兄弟我等你说话等一天了，有什么事快说，说完就快滚，大过年的也不让人有个好心情。”


“今天听你和孙神仙说话，为兄忽然觉得活着真没意思。”啃哧半天才整出一句，就这句就把云烨雷的外焦里嫩。


“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云烨很想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说我活的没意思。”这回听清楚了，这家伙活腻味了。


“那你要怎么办？拿刀抹脖子还是自挂东南枝？”


“小烨，你要振兴家业，孙神仙要解决天下因难杂症，就连尉迟大傻都要勒石燕然，整个世界上就我一个人混吃等死，我家家业够大了，不能再扩张了，要不然会犯陛下的忌讳，家里功劳我爹一个人挣就行了，我娘把家里打点得井井有条，用不着我来管，上次去陇右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出阵，我是长子，大唐还不兴长子从军，乖乖的在家生儿育女等老爹过世了再继承爵位就好，想起这些我就想死。”明白了，作为一个大唐有志青年不甘心自己的一生被老爹安排的妥妥帖帖，希望凭自己的手打出一片天，海阔天空的任我逍遥。多好的一位有志青年啊！多么有理想的一位超级屌丝啊！


“这些话你给程伯伯说了没有？”


“说了，老爹说再有这种心思腿给你打折。”


“你程家从五胡乱华时期就成为山东望族，虽说后来没落了，你爹辛辛苦苦拼杀多年才又使程家逐渐兴旺，有了现在的模样，你有没有想过你成家为这些付出了多少生命？有多少姓程的战死沙场？程伯伯的心思我明白，一心想程家绵延万年不倒。虽说是个希望，没有万年的家族，你是第二代，将来还会有第三代，第四代一代代传承下去，人说白了就是在争夺生存权，争夺生育权，争夺活命的资源，连野兽都明白的道理，到你这里就狗屁不通了？你上沙场建功立业，这算你命大，要是战死，你指望你的兄弟能把程家发扬光大？那程伯伯要你干什么？你自己倒是痛快了，程伯伯怎么想，自己累死累活养大，教育好的儿子成了炮灰？这炮灰的成本可是够大的。家国天下，家在第一位，有家才会有国，这种情况千年以内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云烨不明白自己怎么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这么自私的话出自一位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新青年之口有些讽刺。保家卫国而奋不顾身的高尚情操在自己嘴里变成了没脑子的白痴行为，为什么？难道说我本来就是封建主义大家庭中的一员，且是其中的佼佼者？云烨被自己的话吓着了。


程处默瞪大眼睛看着他，有些陌生。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云烨说：“处默，我们都有热血，胸膛里装的是滚烫的心，不是冷冰冰的石头，当国难当头的时候，你我没有孬种，但在这之前做好自己家的事，除了上战场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六月间的蝗灾，一定会如期到来，这一点不用质疑，大唐还没有充足的准备，你想想，铺天盖地的蝗虫飞来会造就漫山遍野的饥民，有多少王朝不就是毁在灾民手中？活不下去的人你指望有多少理智？处理不好，乱世又会出现。所以我今天特意与孙神仙约好以后交谈，就是要借重他的名望为六月的灾难做准备。与其好高骛远，不如低下头踏踏实实做一件事，这样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多年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处默，你能帮我吗？”


“刚才想揍你，现在不想了，我们是兄弟，当然会帮你。”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四节 侯爷的苦日子


牛见虎非常高兴，虽然走起来一瘸一拐的像个大马猴依然挡不住他走路的兴趣。老牛，牛夫人眼泪流得哗哗的，这是五年来儿子第一次自己站起来。也就是这时候，老牛才发现牛见虎已经长高了许多，甚至超过了自己，牛夫人踮着脚尖用手帕擦拭儿子额头的汗水，笑一阵哭一阵的陷入疯魔。老管家抱着云烨做好的第二支假脚死不松手。云烨夺了半天才抢回来。喊住在院子里发疯的牛见虎：“见虎哥哥，你先不要激动，再试试这只脚，感觉一下有什么不合适的我再去修改。”


“合适，合适，我现在都可以走了，没什么不合适的。”牛见虎一刻也不想离开那只假脚，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他在榻上坐了五年，也不出门，也不见人，这一刻心情舒展，恨不得现在就从长安跑到洛阳。


“胡说八道，要是合适你怎么会一瘸一拐的，明显那只假脚做高了，换下来，我修修。”


牛筋熬成的软塑体充满了弹性，尤其在加入淡黄色染料，就与真脚区别不大，没有高硬度塑料，云烨把薄钢板嵌进去作为骨架，都是上好的百炼软钢，一只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用上个十年不是问题。尤其是雕刻出来的脚的模样与牛见虎的右脚非常相似，这是博艺轩老雕工的手艺，云烨奉为天人，想把他留在云府被无视了。


换上去的脚就好了许多，云烨让牛见虎抓住门框身体自然垂下，检查了一下安装好的脚，还好，一致性不错，考虑到双脚的重量必须一致，在假脚上做了配重。牛见虎走了几步，身体的颠簸程度减少了许多，剩下的就是熟悉程度，越熟悉，身体就越会自然调整重心，以后会与常人无异。


“也就是这个鬼样子，老夫见怪不怪了。”老程没心没肺的在旁边说风凉话，一下子打消了云烨要继续吹嘘的心思。


“你这老狗不吐人言，小烨给见虎做脚，这几日几乎不眠不休，老夫都看的心疼，你不夸奖几句，还要说怪话，莫非欺我老牛钢刀不利吗？”老牛先不干了，对着老程吹胡子瞪眼。


“你喜欢这孩子？要不是他云家就剩下他一根独苗，老夫早弄过来当儿子养了，你先前捏伤他两次老夫还未找你算账，现在还敢对我说大话，马上，马下随你挑，今日高兴正好大战三百回合。”说着就让家将牵马抬兵刃。


老程心里极是喜欢，老牛心里高兴的想大叫，两将军最常见的宣泄感情的方式就是打架，土匪窝里出来的谁敢指望他们有一个文明的发泄方法？


不理会两个在演武场打得乒乒乓乓的武疯子，牛婶婶，程婶婶拉着云烨来到暖房，和云家一模一样的大炕。牛家早学会了，满桌子的饭菜惹得云烨直流口水，鲜嫩的菠菜，水灵灵的黄瓜，要老命了，居然还有半个西瓜。云烨对肉食不屑一顾，掰了半截黄瓜塞嘴里嚼的咔咔作响，边吃还不忘给旁边的程处默半根，至于牛见虎早赶到院子里练习走路去了。


“你程伯伯知道你好嘴，特的跑皇宫里给你弄来的，惹得陛下老大的不高兴。”程婶婶一边给云烨布菜，一边把程处默往外轰。牛婶婶忙着给云烨脱掉大氅接话说：“你看把这孩子馋的，大冬天的也见不到绿菜，遭罪啊！”


“小烨，你以前和师傅在一起的时候冬天都吃什么？”程处默又抢过一根黄瓜。


“多了去了，有各种瓜果，橘子，西瓜，香蕉，菠萝，葡萄，苹果，梨子，还有一种叫人参果的东西，难吃死了，我偷偷扔掉还被抓住，罚我全部吃掉，连皮都不放过。绿菜什么都有，有辣椒，茄子，你们叫昆仑紫瓜的东西，油菜，白菜，反正多了去了，我也数不过来。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一应俱全。”云烨太想念后世的普通生活，在大唐堪称省部级的高官活的没后世小市民自在，想想都觉得自己可怜，虽说把儿子仍人参果的事按自己身上有些丢人，可是谁知道呢？


“这不就是神仙才能过的日子吗，小烨，你入世亏大了。”“要不说是我兄弟呢，就是理解人，我昨晚还梦到和师傅在一起的日子。不过话说回来了，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光屁股打天下，没有这些东西，我们自己创造，就从吃开始，等开春了，先箍几口窑，烧砖，烧水泥，盖一大片暖房，再在下面通上烟道，把地给弄热了，我不相信冬天就种不出几种绿菜来，到时候卖的满长安都是。”云烨信口胡诌。


“这活交给我，你安排，我去干，再叫上见虎，这是一个发财的买卖啊！”程处默已经开始幻想满山都是绿菜的情形。俩婶婶见哥俩吹的热烈，就在一边打趣，说到时自己一定亲自提着菜篮到各大国公府上去买菜。


“云侯爷又给牛大将军的儿子安了一只脚，听说刚安上，瘸榻上五年的牛小侯爷就跑得飞快，也不知安的是什么脚，莫非是传说中的飞毛脚？日行千里，夜走八百，踏大江大泽如履平地，过高山，越城寨更是小菜一碟。”


听到李承乾禀报上来的市井传言，李二陛下的眼睛都快凸出来了，日行千里？马都跑不了那么快，还穿城越寨？狗屁，难不成云烨给牛见虎装上的不是腿，而是插上了一对翅膀？


“乾儿，你相信云烨真的给牛见虎装上了一只脚？”李二问自己越来越有太子风范的儿子。


“启禀父皇，以孩儿对云烨的认识，给牛见虎装上脚的事恐怕是真的，但绝对不是什么日行千里的笑话，这里面只怕是有蹊跷，孩儿愚钝还弄不明白是何道理。”李承乾一本正经的回答。


“你能这么想，父皇很高兴，子不语怪力乱神，云侯或许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有一些特殊的法子可以让残疾之人如同常人一般，只是世人愚昧，找不到答案就胡乱猜测，凭空想象臆造出一个神仙般的人物来。”


明日开始爆发，三章，云烨开始拜求收藏。太惨了。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五节 自投罗网


云烨，程处默正在努力训练牛见虎，无它，就是把牛见虎双手绑在横杠上，双脚脚尖着地，类似渣滓洞酷刑，云烨手执一只马鞭，本着人道主义在鞭梢绑上了一小块皮毛，不时抽一下牛见虎完好的右脚，不让他借力，程处默兴致盎然的用手里的竹棍骚扰小牛的臀部。小牛如同浩气凌然的烈士，紧闭着嘴巴，涨红着脸，双目射出仇恨的目光，被捆绑的双手攥紧拳头，牙齿咬的吱吱作响。左脚假肢套上做工精致的牛皮软靴点在地上，这是支撑他身体的唯一支点。七天以来他已经可以熟练的运用假肢行走，只是不能跑。在检查过后，云烨认为是心理毛病，牛见虎总是不认同假肢就是身体的一部分，过于爱惜左脚。这不行，完全没有发挥假肢的作用，想当年，云烨看到残奥会上断脚的轻度残疾人士，在赛场上跑得飞快，自己无论如何是追不上的，没理由牛见虎只能走不能跑。


“见虎兄，今日你落在我兄弟手里，就不要指望能落得个周全，今日上门就是为报昨日请我吃哈密瓜之恨，现在无论是谁只要在我面前提起哈密瓜，就是我的敌人，满长安都知道我云侯的这个笑话，你还故意拿它来嘲笑我，实在是可恨，处默，用点力，你没吃饭啊！”云烨嘴里叼着一根小柳枝，痞声痞气的说。


“小烨你不知道，见虎兄的屁股甚为丰满，比燕来楼老鸨子窈娘的还大，小弟准备慢慢欣赏。”说完又给了一棍子，哥俩无视牛见虎的怒吼，嘻嘻哈哈的调戏小牛。


到底是将门子弟，大吼一声双臂一较劲，本来就绑得不甚结实的绳子顿时断裂，云烨，程处默见事不好，趁牛见虎解身上绳子的时候拔腿就跑。牛见虎大叫着我要揍死你们两个混蛋在后面紧紧追赶，从牛家演武场一路奔逃，穿过后花园，窜过花厅，撞翻了牛家的花架，打碎了牛夫人心爱的花瓶，在牛进达，牛夫人目瞪口呆中夺路而逃。牛进达正要喝骂却见儿子如同疯虎咆哮着冲了进来，也不答话就一阵风般的追了出去。


“老爷，刚才是虎儿跑出去了？妾身没看错？”牛夫人问老牛。老牛已经缓过神来，大概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哈哈大笑：“没错，老婆子你没看错，刚才就是虎儿在追杀那两小子，唔，跑得着实不慢，哈哈哈”。


撞开牛家侧门，一头冲到街上，也不知是谁家的仪仗正在清街。膀大腰圆的护卫布满街道两边，一见两小子冒冒失失的冲出来，就大喝一声围了上来，横刀刀出鞘，一片雪亮的刀光。正要拿下这两个刺客，却不防牛见虎又冲了出来，撞得人仰马翻。不用说哥三全部被擒。


杀气腾腾的侍卫头子全身甲胄的跑过来，甲叶子哗哗作响，握刀的手上青筋乱窜，被气得不轻。正要审问却发现这三个刺客全认识。脸上怒火一瞬间消逝无踪，比川剧变脸还快。


熟人啊，云烨正暗自懊悔，不想遇到曾经向自己求教的大内侍卫头子，这就好办。脸上浮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原来是刘兄啊，小弟哥三正在胡闹，不想无意中冲撞了仪架，请刘兄看在我兄弟年少无知的份上网开一面如何？”


“我当是刺客呢，原来是云侯，程小公爷，牛家小侯爷，咱兄弟当然好说，只是刚才娘娘已经知道了，为兄这就前去禀告，请娘娘消消气，希望娘娘不会见怪。”


天哪！云烨最怕见的人李二第一，排行第二的就是皇后娘娘，能让李二的贴身护卫随行的娘娘除了长孙皇后还会有谁？今日落她手里，云烨已经不指望有一个好结果了。


哥三耷拉着脑袋等着被处置，还好，侍卫给面子没绑上。不一刻，前面传来话，娘娘要顺便拜访一下牛夫人，着令将三个胆大包天的小子带回牛府再做处置。


老牛和牛夫人早就听家丁回报，在大门口恭迎皇后大驾。


暖房之中牛夫人与皇后交谈的十分融洽，不时有笑声传出来。这多少安慰了一下哥三忐忑不安的心情。暖房门开了，牛夫人走了出来，拿指头在三人脑袋上用力点几下。让哥三随自己进去。


一进门，程处默就趴地上给皇后请安，这小子平时呆头呆脑的，这时候比云烨和牛见虎更有眼色，跟着程处默给长孙请安。头都不敢抬。


“你们三个站起来，让本宫好好看看是怎样的三个胆大包天的小子。”声音带着皇家特有的威严，又不失女性的温婉，李承乾比起来差了八条街。


奶奶没说错，是一位极为美丽的女子，说话间头上的丹凤朝阳金步摇一丝不动，两弯娥眉下是一对漆黑如墨的眸子，看不出表情，脸上洋溢着一丝淡淡的微笑。身上穿着一袭青色绣花软袍，端着茶碗打量这哥三。目光在云烨身上定格，轻起樱唇：“你就是大名鼎鼎的蓝田侯云烨吧？”


“微臣愧不敢当，今日小臣实在是无礼，请娘娘降罪。”不敢油嘴滑舌，老老实实请罪为上。


长孙皇后没有言语，未做置评，又仔细看看牛见虎的腿，见他站立的稳稳地没有一丝残疾的影子，好奇地问牛夫人：“牛姐姐，小妹记得见虎这孩子几年前骑马出了意外伤了脚，怎么现在好端端的，难道说是传言有误？”


提起这事牛夫人就高兴的眼睛都笑眯住了：“多谢娘娘挂怀，见虎这孩子的确是伤了左脚，在榻上坐了快五年，要不是小烨本事大，给他做了两只脚，只怕现在还站不起来。”


“哦？有这等奇事？小妹倒是没见识过。”长孙很奇怪，她再是智慧无双也想不到人的脚可以做出来，血肉之躯如何再造？那是神仙的本事，看云家小子也普普通通，怎么会有如此逆天的本事。


既然皇后娘娘要看看牛夫人就俯身撩起牛见虎的衣袍，觉得不妥，又放下来，吩咐管家去少爷房中拿另一只脚。不一会脚拿来了，放在炕桌上长孙用手指轻轻戳一下假肢，觉得很有弹性，又放在手上掂掂重量，大概估算了一下说：“换上这样的假脚可影响行走坐卧？”


牛见虎连忙说：“回禀娘娘，小臣自安上假肢，行走坐卧全不影响，假肢用料柔软，安上之后很舒服。刚才就是小臣与云侯，处默玩耍追逐才冲撞了仪仗，小臣年龄最大，不知检点，带着他们胡闹，请娘娘降罪小臣一人。”


旁边的心腹女官也在一边敲边鼓：“娘娘刚才您在凤辇上没看见，牛小侯爷跑得飞快一头撞进侍卫队里，那可是撞得人仰马翻啊。”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六节 恩典


长孙皇后是大度的，原谅了他们冲撞銮驾的罪过，赞扬了云烨高超的制造假肢的水准，又严厉批评云烨程处默两个国家幼苗在李二陛下的雨露滋润下不知上进，整日游手好闲，把好好的两个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才毁在放任自流上。她老人家做为大唐皇后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于是，伟大仁慈的皇后娘娘决定自己亲自教育云烨，顺便管一管不知所谓的程处默，是为恩典。择日不如撞日，就从明天早上开始。


送别了皇后娘娘，站在牛府大门外，云烨的心情宛如天上刮过的寒风。别了，我的懒觉，别了，我的自由，别了，我无忧无虑的生活。原来还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心理希望皇后娘娘忘记这回事，现在看来，她从未忘记这回事，处心积虑的要改造自己。冲撞銮驾只是一剂催化剂而已。


牛进达很高兴，牛夫人也很高兴，认为云烨终于获得皇家的认可，可以步入大唐最高贵族圈子。至于牛见虎早就按着程处默在捶打。老牛夫妇无视眼前的一切，相伴着回到牛府。


家里的一切都变了样子，仆役丫鬟被指使的团团转。老奶奶亲自站在门廊上指挥，刚接到女官的旨意，明日五更就得送孙子入宫求学，这可是天大的恩典，云家必须认真对待，大姑姑，婶婶在缝制学子的衣衫，小姑姑特意请了一位饱学的儒生请教该带些什么书，给刘进宝裁制新衣，他必须每天陪侯爷到皇宫，再等到侯爷下学就送回来。没书僮，也没有丫鬟，皇宫里不许他们进去，刘进宝也只能在宫门等候。


悄悄回到卧室，云烨没有惊动她们，不想让他们为自己担忧。苦笑两声，自己去皇宫里就不是求学，是去接受有组织的改造，也不知皇后娘娘如何改造自己，一想到这里云烨就有些兴奋，见识过轮子功，探讨过传销，不知道大唐的洗脑教育是如何进行的，会超越后世的邪教吗？好奇心驱使他有些希望明日早些到来。


鸡叫两遍，云烨一腾身从炕上窜起来，伺候他的丫鬟准备好了洗脸水，磨好了牙棍，小碟子里放一撮青盐。暖暖的水敷在脸上说不出的舒服。奶奶很奇怪今天自己没叫，云烨自己就爬起来了，高兴的给孙子准备好衣服，就说：“程家小公爷已经到了家里，就在前厅等着你。”穿好衣服，当然是在奶奶的帮助下穿好的，话说云烨现在也没有弄明白唐朝到底是如何穿身上的，太复杂了，比如穿足衣就需要光腿进行，还的用绳子绑在大腿上，后世除了见老婆穿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没见过男人有那么麻烦的。更何况老婆穿的是各种丝袜，一套上就好，不像现在奶奶在云烨腿上绑了半天才弄好。


程处默一脸的倦容靠在炉子边上喝茶，昨晚回家受到他老娘的表彰。四更天就被弄起来连饭都没给吃赶着去上学，还说要是学不好腿给你打折。可怜的娃，哥俩同病相怜一会就饱餐一顿一人带一个护卫赶去皇宫。


皇宫门口挂着八只硕大的牛皮灯笼照的地上一片雪白，早就有内侍来接哥俩，没走金水桥，从一个黑的吓人，也长的累人的小巷子里穿过。在接过云烨送上的两银饼子，内饰也打开话匣子。原来这条道叫甬道，环绕整个皇宫，类似后世的环城路，只是这里只环皇宫而已，自己上学的地方叫听涛馆，是天下大儒专门给皇子，皇女上课的地方。有时候陛下，皇后娘娘也会去听几节课，顺便教导一下自己的子女。名字不好，叫什么听涛馆有些像饭馆的名字。嘴上虽然这样嘀咕脚下却不敢慢下来，没听见一声悠扬的金钟声传来，那就是上课的信号。


晚了，在将要入门的时候一个三绺长须的老儒背着手缓缓走来，不敢学后世挤进去，只好老老实实的躬身站在外面，等待老儒教训。老儒倒是一位风趣的人拈着长须说：“老夫闻听有十里迎师者，不想今日见到三丈迎师，实在是让老夫心怀大慰，只是日后不得如此，若有再犯，戒尺十下，进去吧。”给老儒躬身一礼，哥俩快步进入教室。


李承乾早就坐在中间的一张明黄色的案几后冲他两挤眉弄眼，找到两个空位刚刚坐定。老儒就进了屋子，先轻咳一声说：“今日你们有了两位新的同窗，当互相友爱，位高者不得凌辱，勇力者不得持强，聪慧者不得狡狯，汝等可明白？”一屋子的男男女女恭声应是。


“蓝衣者是蓝田侯云烨吧，老夫早就听说你是高人子弟，尤其擅长算学，能在算学一途折倒黄志恩也算是登堂入室了，却不知在经学上汝知道多少？”


云烨茫然的摇摇头，鬼才知道什么叫经学，算命的学问？还是女人学的玩意？


“咦？你竟然从未接触过经学？哪你的课业到了几何？”


云烨依然摇头，老子在大唐从来没有上过学。


“司马相如的《凡将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长《元尚篇》，扬雄的《训纂篇》，贾纺的《游喜篇》，张揖的《埤苍》，蔡邕的《劝学》，《圣皇篇》、《黄初篇》、《女史篇》，班固的《太甲篇》、《在习篇》，崔瑗的《飞龙篇》，朱育的《幼学》，樊恭的《广苍》，陆机的《吴章》，周兴嗣的《千字文》，束晰的《发蒙记》，顾恺之的《敏蒙记》，以及《杂字指》和《俗语难字》这些启蒙读物可曾学过？”


一大串从没有听说过的书名在耳中嗡嗡作响，云烨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但他还是坚定的摇摇头，表示不知。李承乾张大嘴巴，程处默眼睛瞪得溜圆，其他的小正太，小萝莉看他就像在看一只大猩猩。


“汝可识字？”老儒近前一步接着问。


云烨点头，老子当然识字。


“你可告诉老夫，你学的是什么吗？”没起过蒙却识字，老儒兴趣大增。


“学生启蒙用的是《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等。”


“喔！那就先背一遍你所说的《三字经》，老夫首次得闻，倒要见识一下。”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七节 大儒逍遥子


满屋子的人鸦雀无声，都打算听云烨背诵他们从未听说过的书。云烨清一清嗓子说：“这是家师教的，他老人家认为以前的启蒙书籍晦涩难懂，根本不能激发孩童的读书兴趣，再加之许多文字没有经过用心的整理，不押韵，也不上口，背诵起来艰难，就特地给小子作了《三字经》以启发小子的读书兴趣，小子这就将家师所做的《三字经》背诵给大家听。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云烨在教室里得意洋洋的背诵《三字经》却不知窗外长孙皇后心中如同巨浪翻滚，这就是明证啊，云烨的确是从不可知之地出来的，如果一个人撒谎，没有可能会准备的如此充分，高妙的恪物，精深的算学，层出不穷的医疗手段，再加上独具匠心的启蒙书籍，这不是一两代人就能完成的，只要看宋濂捻断的胡须和张大的嘴巴就知道这位大儒心中的惊骇。长孙莞尔一笑，我大唐还真是洪福齐天，老天爷把这样一个活宝送到手里，想不兴盛都难啊！她推开门走了进去，没有惊动任何人，他们全部沉浸在朗朗上口的经文里。李承乾早就有准备，正在努力抄写，偶尔会遗漏几个字，他都做好标记，准备一会就去问云烨。


“人遗子，金满嬴。我教子，惟一经。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在去除了隋朝以后的人和事件，云烨一口气背诵完了唐朝版的三字经，心头却涩涩的，这哪里是自己的启蒙书籍，这是儿子三岁时启蒙用的，为了教儿子，自己和儿子一起背诵，不知道儿子现在还记不记得这些，自己却深深的映在脑海里，一生都不会磨灭。


见云烨眼中蕴满泪水，长孙皇后以为他在哀悼自己过世的师傅，人的真实情感如何瞒得过阅人无数的皇后，这种感情的迸发最是能过打动人心，到底是妇人，长孙这一刻也觉得鼻子酸酸的，对云烨的疑问也就彻底消散，说到底，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半大孩子。宋濂闭目不言，脸上抽动的肌肉却暴露了激动的心情。长长舒一口气，睁开双眼，微笑着面对云烨说：“汝何须哀痛，令师一代大儒，留下这一部旷世奇典，足以光耀万世，区区生死何须在意，只要汝将这部经典传扬开来，教化万民，想必令师在九泉之下也会欣慰。”


宋濂轻抚着云烨的肩背又说：“汝在令师门下所学想必已自成一家，与老夫胸中的圣人之言虽有出入，却殊途同归，大道至简，却又至繁，老夫不可教你，以免坏了你的学问，不伦不类想要再入厅堂就难了。待你心情平复，老夫还要听听那《百家姓》和《弟子规》想必那也是两纸飘香奇文，老夫非常期待。”说完呵呵笑着对皇后施一礼转身离去。


云烨这才发现皇后就站在自己身旁，赶紧要施礼被长孙皇后拦住了：“本宫今日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令师逍遥子的确是一代奇人，生不见此人之面实在是一大遗憾。好在有你。你老实告诉本宫，你老师的学问你到底学了几成？”


我到底学了几成？云烨暗自问自己，数学刚刚完成制式教学的全部课程，物理也就知道一些和本专业相同的地方，化学几乎就是白痴，生物？那是什么？历史，除了唐朝其他的就不怎么熟悉，这还是因为自己是陕西人的缘故。英语就算了，现在没一点用处，堂堂侯爷要是跑去和胡子叽里哇啦说话，会被整个长安人民笑话致死，死不了也会被言官弹劾。被拉到朱雀大街上扇嘴巴就难看了。


见云烨犹豫不定长孙皇后就问：“可学了五成？”


“没有”。天哪，后世谁敢说自己通晓了全部学问的一半，爱意斯坦也没说着话的勇气，牛顿还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才有一些发现，我？说这话会被人以为是棒子国的人。


“三成？”长孙脸上有些不好看了。


“没有！”云烨说的斩钉截铁。


“一成？”她脖子上的青筋有些坟起。


为了不让长孙皇后抓狂，云烨连忙说：“娘娘容禀，家师的学问又不是他一个人的，是一群人钻研了好几代人才有的结果，微臣只在家师身边学习了十年，有这些师傅已经说不容易了。白玉京难进，更加难出，师傅说好几百年就跑出来他一个人，就这已经严重损坏了他的健康，要不是牵挂小子，早就命赴黄泉，后来的十年还是强拖着不走，师傅说他十年前就死了，是他生生用药物吊着一口气照顾微臣长大。”云烨决定把自己师傅塑造成一位善良仁慈，学问高深却又坚贞不屈的圣人。当然，医学，功夫总是要会一点的。


长孙皇后倒吸了一口凉气，死人硬生生活了十年，这是什么样的奇迹，现在，她对白玉京之事已经确信无疑，云烨说的对，逍遥子的学问就不是一个人能学的懂的，哪怕穷其一生也办不到，只有通过一代代人的努力积累，才会有质的变化。从古至今就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情。叹了口气，对云烨说：“也罢，是上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有你在就是我大唐的福分，本宫要求的太多，也太贪心了。如今宋濂学士已经说了教不了你，你就在皇宫里自习，你今日伤了心神，就许你一天假，明日在学堂里把剩下的两篇启蒙文章默写出来，本宫要看，陛下也要看，知道吗？”


云烨连忙点头，心头大喜，总算不用同这一帮子龙子龙孙一同上学了，太危险了，别看现在还是一群正太和萝莉，过几年都是要吃人的霸王龙。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是云烨的一向主张。


长孙走后，云烨就被一群小家伙围住，吱吱喳喳的问个不停，还好早有准备，姑姑新做的双肩书包里装满了云府秘制的炸鸡，一拿出来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就消失了，一双双小手抓着炸鸡块吃的飞快，顾不上问云烨，只有李承乾嚼着炸鸡，扬着手里的纸张让云烨补充完整。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八节 老婆


在重新誊抄了一遍《三字经》后，云烨终于松了一口气，悄无声息的把隋朝之后的篇幅消除不知费了他多少脑细胞，就在课堂上背诵之时，差点露出马脚，凭着被老婆多年养成的急智，硬生生的把“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梁唐晋，及汉周，称五代，皆有由。”这一句吞进肚子。李渊没死呢，要是现在给他上庙号，就算李二会放过云烨，全天下的士人也会把云烨碎尸万段。又消除了隋朝以后的人物后《三字经》缩短了一大截。管他呢，小孩子有本书读就不错了，还敢追求完美？


不知为什么，另外的几位皇子并没有问云烨关于《三字经》的事，只是继续翻检云叶的背包，希望能找出更多的美味，他们不了解一本新的启蒙书籍的重要性？其中唇红齿白的李恪，胖墩墩的李泰尽然一脸的漠然，似乎炸鸡比《三字经》重要多了。今天没有老师，宋濂半路跑了，半日的课时就是在一群奶声奶气的子曰诗云中度过的。程处默趴在案几上呼呼大睡惹得云烨也直犯困。旁边就是一个大大的青铜暖炉，烤的人全身酸软。云烨到底没有抵挡住睡魔的入侵斜倚在矮几上去和周公交谈关于《三字经》的归属问题。


每日午时都有一顿免费的午餐吃，这很重要，尤其对两个睡了一上午的人来说更是及时雨。酥酪十分香甜，米饭又香又软，萝卜汤非常美味，不知是用什么动物的肉熬制的，呈奶白色，一看就有食欲，一人半只鸡，只是云烨的鸡腿上哪去了？难道说皇宫里的人不吃鸡腿？回头看见程处默正拎着一只鸡腿在厮杀。再看看李承乾饭盘里的半只鸡翘着油黄色的独腿在显耀自己的存在。厨子偷吃了！云烨大怒，他并不喜欢吃鸡腿，只是吃别人的口水就恶心了，刚要发怒却看见旁边端饭盘上来的宫女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偷腿贼找到了，云烨反而不生气，看来那个小姑娘十分喜欢吃鸡腿，可怜的人。如果因为一条鸡腿就让一个人倒霉，云烨觉得还是不要声张的好。就着萝卜汤连吞下去两碗米饭，筷子一放心满意足。李承乾见云烨饭盘里只撕去了鸡腿的半只鸡问云烨：“怎么，宫里的饭食不合胃口？”


“没有，很好吃，就这一碗萝卜汤就不是一般厨子可以做出来的，我可是连吃了两碗饭。”


“胡说八道，我还不知道你？你往日最喜欢吃鸡脖子，今日却只吃了鸡腿，这还不奇怪吗？你不是一直说只有穷光蛋才喜欢吃鸡腿，贵族只吃鸡脖子和鸡翅。”


云烨凑近李承乾小声说：“关你屁事。”


“蓝田侯，你可知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你今日居然剩饭，这不和老师教诲，更不符君子之道。”这混蛋一脸正气，根本看不见自己饭盘里凌乱的残渣剩饭，却指着云烨饭盘里的鸡悲愤的大叫。


程处默跑过来一看乐了，抓起那半只鸡啃了起来，没几下吐出一根骨头，摸摸肚子幸福的打个饱嗝。


“没了，太子殿下，您身为我大唐储君自然要事事做出表率，我那只鸡就是留给处默吃的，您也知道我们兄弟从来都是不分彼此的。不知太子殿下饭盘里凌乱如同八国混战，有如响马入村是何缘故？”


李承乾见他的弟妹全部都出去了，就说：“还不是你害的，自从在你家吃了那个叫什么杀猪菜，我就对宫里的饭食深恶痛绝，没想到堂堂皇宫饭食竟不如你家，就让我汗颜无地。你什么时候再弄一顿杀猪菜，叫弟兄们好好解个馋，说好了，那个扣肉要多做几碗，今天拿来的鸡也要多弄一些，刚才不好意思和弟妹们抢。”只要没人李承乾就立刻没了太子威仪，还原成陇右那个活蹦乱跳的贵族少年。


“我家的厨娘都被你见色起义的强抢而去，弄得我家厨子刘七哭了好几天，你别告诉我你真的把厨娘弄到床上而不是放到厨房里？”


“你这天杀的混蛋，就你家厨娘快两百斤的身子，鬼才会放床上，还不是我请父皇母后吃了一顿饭，父皇觉得很合胃口就把厨娘弄到御膳监里去了。我现在还是用以前的厨子。”李承乾快疯了，背上一个喜欢肥婆的名声不如死了算了。


“那完了，我家厨子彻底没指望了，宫门一如深似海，从此刘郎是路人啊。”云烨大发感慨，程处默哈哈大笑。李承乾也自觉好笑。


游览皇宫这种事情想都不要想，虽然云烨很想看看爆发历史事件的玄武门，却没人有胆子带他穿过整个皇宫来到正北面的案发地点。出宫走的还是那条甬道，围墙里飘来甜腻的脂粉香气，惹人遐思。莫名其妙的想起一段古赋：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和眼前的场景十分吻合，想起来了，这是杜牧的《阿房宫赋》里的句子。取天下，供一人，这是何等的靡费，可眼下是封建王朝，李二是天下的主人，他拥有一切，也享用一切，顺理成章。蝗灾的警报递上去已经四个月了，除了左武卫从陇右购买了大批粮食外，再也没有别的动静。李二绝口不提，长孙绝口不提，就连号称不使天下有一人饿死的牛进达也似乎忘记了这回事。早知道是这样，自己根本就不该冒着风险提起这件事。云烨有些茫然，作为一个未来人，他明明知道前方有一个巨大的坑却被人群裹挟着往坑里掉，没有一丝抗拒的能力。


“成乾，不知蝗灾的事朝廷是如何准备的？”云烨猛然间的发问把李承乾问呆了。


“烨子，现在还是冬天离蝗虫到来的时间还早。”


“唉！看来我还是人微言轻啊，没有人相信会有巨大的灾难将要来临，也罢，我既然知道灾祸会降临，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吧，关中的活人能救得一个是一个，为大唐，为陛下尽一个臣子的忠敬。现在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没想到，一心要混吃等死的我也会有这样的心思？云烨不停的拷问自己。李承乾期期艾艾的不说话，程处默拍拍云烨肩膀说：“不管你打算做什么，我都会帮你。”


“成乾，处默，我本是人世间的一介浮游，打算在人世间自生自灭，阴差阳错的步入殿堂，就该做一些大人物应该做的事，我见过恐怖的大洪水，见过赤地千里的旱灾，承受过瘟疫的肆虐，我清楚人的生命在大自然的淫威下是如何的脆弱，刚刚我心里明明知道我是一个脆弱的鸡蛋，却忍不住要和将要到来的灾难做一番碰撞。不求建立多大的功勋，只求我心平安，求人不如求己，我打算谢绝娘娘的好意，离开长安，在封地作一些布置好应对灾难。处默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件事不同，你不能参乎进来，我不能让你陪我赌师傅话语的正确性。”


程处默撇撇嘴：“我早就闲的蛋疼，这么有意思的事怎么能少了我，再说我以后要独当一面的，不趁机锤炼一些将来怎么办？靠老爹，然后再靠你？”这话很实在，没有不倒的靠山，没有自立能力早晚会被淘汰出局，政治斗争是残酷的。有朝一日靠山山倒。靠人人走的时候，就凭的是自己，没人能帮得上。


李承乾仿佛有话要说却又生生咽了下去。云烨终于在这甬道之中悟出了一个道理，前怕狼，后怕虎的心思要不得。人不是乌龟可以把头缩到壳里不管外面天翻地覆，几个月的猥琐心思是因为有了家，有了年事已高的奶奶，有了年纪幼小的妹妹，总觉得要她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就是自己最大的责任。哪怕自己做乌龟也没关系。后世的自己就是遵循了这一原则才混的窝窝囊囊，午夜梦回之时遥想自己当年发下的宏图大志想的热血沸腾一夜无眠，到了天亮又要对老板拍马溜须好混几个铜板养家糊口。总是在高尚和猥琐间转换角色，总之是了无生趣啊！


一阵脚步声打断了三个人各自的遐想，一个绿衣女子走了过来，没有女伴陪同，孤身一人走在寂静的甬道里就像走在热闹的街头，没有普通女子的急促。头上戴着纱帽，垂下来的白纱盖在脸上显得很神秘，看到李承乾也只是屈身一礼，连招呼都不打就要离去，李承乾居然还了一礼，也没有说话。云烨正在好奇，一股过堂风吹过掀开了面纱的一角，清秀的面庞正对着云烨。


“老婆？”云烨大叫。


绿衣女子愣住了，只是稍一停顿，又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又回转，看着满脸惊喜的云烨提起脚重重地踩了下去。一声惨叫，云烨抱着脚在地上跳，嘴里却说：“老婆你干什么，有事回家说，当着外人的面……”话没说完，一只粉嫩的拳头在眼前迅速放大，“呯”的一声过后，云烨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绿衣女子拿手帕擦擦手，哼了一声就离去了。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二十九节 追老婆


云烨一睁眼就看到程处默那双大大的牛眼，里面有戏谑，有鄙视，就是没有同情。想想也是被一个花季少女揍得昏过去，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将军？


顾不上管这些，云烨一翻身就爬了起来，从榻上跳下来鞋子也不穿就要往外冲，被程处默拦腰抱住又给扔回榻上。刚要骂却被死死按住手脚，旁边李承乾默契的递过一条带子，三两下就被捆成一个大粽子。程处默边捆边说：“小烨，为兄知道你从小在师傅身边长大，没见过美丽的女子，见到一个九衣还被哥哥弄走了，这是哥哥的不是，下次再遇到好的，兄弟你上，哥哥为你拦住后面的狂蜂浪蝶，宫里的女子就算了。”


李承乾抱着茶碗翘着二郎腿坐在从云家弄回来的椅子上，轻啜一口茶水，舒坦的长出一口气，一副坐在城楼观风景的悠闲模样。


“成乾，那女子是谁？”还好这次嘴没给堵上。


“宫内女眷，你觉得本太子会是那种出卖自家人的叛徒吗？”尊贵的太子殿下大义凌然的说，云烨觉得这副嘴脸最适合当拳击的靶子。


“一顿大餐，外加一大包炸鸡！”云烨开出价码。


“区区小利就能打动堂堂太子殿下？”虽然咽了几口唾沫，还是坚定的拒绝。


“三顿，再帮你培训几个厨子！”云烨一次就将价码开到底。


“成交，回头就派十个厨子去你家，不许偷工减料，否则，嘿嘿，你懂得。看你急不可耐的样子就不让你发急了，今碰到的那位，是我姐姐，李安澜！”


“胡说八道，陛下的子嗣里你不是最大的吗？”


“哼，以讹传讹，宫内之事外人岂可得知。”


在签订了无数不平等条约后云烨终于搞清楚了李安澜的是何许人也，他是伟大的李二陛下酒后的产物，当时还是一介纨绔的李二时年十四岁，在搞大婢女的肚子后就把这件事忘记到九霄云外去了，由于母亲地位低下作为李二实质上的长女，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如果不是长孙皇后标榜自己是一代贤后，对秦王府里嫔妃子女假装视同己处，也不会发现李安澜的存在，当悲催的李安澜见到自己父亲时已经十二岁了，李二对自己的子女当然没的说，名字写进了牒册，就要给名分时，却又要忙着干掉自己的哥哥弟弟就把这件事搁置了。直到全家进了皇宫，才又重提此事，不想十二岁的李安澜脾气火爆异常，竟然不接受李二的册封，心中有愧却又不低头的李二将李安澜母女安置在皇宫里一个偏僻的角落，减少日用供给以示惩戒。李安澜也不是束手待毙的弱女子，竟然在皇宫里开垦了一片土地，自耕自食，虽然日用匮乏，却不向自己父亲低头。李二无奈，就只好由她去了。这个姐姐一直是宫里其它皇子皇女的钦佩对象，可是由于李安澜对待皇帝态度恶劣，众弟妹只好敬而远之。造就了她在皇宫里独来独往的风格。


“哈哈哈，我老婆果然不是凡人，有性格，我喜欢。”听完李承乾的介绍，云烨高兴的满床打滚。这人不但长得像后世的老婆，连火爆的性子都继承了，倔强，独立，玩命的追求自我掌控，了不得啊！这个老婆得赶快预定，要不然被那头猪拱了自己哭都没眼泪。


“咦？小烨，你确定自己没发疯？我父皇也不是没有给他找驸马，她硬是以死相逼把亲事弄黄了，还说：她的夫婿必须是学富五车，风度翩翩，上马能整军，下马能安民的良才，更重要的是一辈子只能娶她一个。否则她宁可孤独一生也绝不苟且。你说，这样的夫婿哪里去找？就算有，会屈身娶她？”李承乾一脸的不屑。


“处默，小弟算得上风度翩翩吧？”


“比我强多了，左武卫没几个比你更帅的了。”


“小弟勉强算得上学富五车？”


“没有比你更聪明的人了，这是我爹说的。”


“那你说我这样风度翩翩学富五车的良才有没有机会把你弟妹给娶回来？”


“没说的，就一个字，上！”


李承乾看看程处默又看看云烨仿佛看到两个怪兽？什么人能自恋到这种程度？云烨虽然被捆着却一副将要入洞房的新郎官模样，程处默摩拳擦掌似乎这就要入皇宫抢人，不理会这两个神经病，自己还是考虑一下如何让云烨兑现诺言比较好。


李安澜非常生气，今天就遇到一个登徒子，当着太子的面就敢叫自己老婆，一看就是哪家的膏粱子弟。太子身边就没一个好的，全天下的窝囊废怎么都聚集在长安，个个打扮的油光水滑，肚子里全是草。想起前段时间父皇要把自己嫁给长平郡公张亮的次子就怒不可遏，那是一个怎样的混蛋啊！人长得丑也就算了，涂脂抹粉头上还插一只碗口大的绢花，一张口就丑态百出。父皇都气乐了。一首《关雎》背得磕磕巴巴，城南五粮仓的粟米都算不整齐，这样的草包还硬说自己是马上将军，骑在马上晃晃悠悠，自己用石子惊了一下马，就抱着马脖子哭爹喊娘。父皇看来真的讨厌自己，随便找一个人就要把自己嫁掉。


正在她自哀自怜之时，小铃铛跑了过来，她今天被借到听涛馆听差，听说是要伺候两个新来的学子，这皇宫里只有自己的丫鬟被借来借去，自己不许，架不住母亲苦苦的哀求，唉！苦了小铃铛了。


“小姐小姐，我回来了，”梳着宫女发式的小铃铛欢叫着推开窗户，屋外的阳光洒在李安澜的身上，一下子就驱散了她心中的阴霾。小铃铛是一个彻底的乐天派，从不知忧愁为何物，见小姐在看她，就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叶包，小心的打开，里面是一只油黄的鸡腿，她把鸡腿递给小姐：“小姐，快吃啊，这是我今天从一个傻相公饭盘里撕下来的，他都没有发现，味道可好了。”


李安澜心中一阵阵泛酸，自己乃是堂堂长公主，就是因为母亲身份低下才会被人遗忘一十二年，如今到了皇宫因为自己不满父皇忘记了自己，不想向他投降，就落得个自食其力的地步。平日里连肉食都少见。小铃铛吞咽口水的样子让她倍感凄凉。


她撕下一条鸡肉放嘴里慢慢嚼，仿佛要把那条肉里所有的东西都要咽下去，把剩下的鸡肉给了小铃铛：“我有这点就够了，这几日没什么胃口，你把剩下的都吃了吧。”


小铃铛想都不想就接过来，大口大口的咬起来，肉吃完了，美滋滋的吸允着鸡骨头，发出滋滋的声音，似乎非常享受。“铃铛啊！那个傻相公叫什么名字？”


“听说叫云烨，是一位侯爷，我就是从他的饭盘里撕得鸡腿，他人很风趣，没了鸡腿，就喝了一大碗萝卜汤，剩下的鸡肉也不吃，本来我以为他发现了，他却什么都没说，太子问起来，也没说，明明没有吃鸡腿，却和太子争辩了半天，你说他傻不傻？”小铃铛为自己窃喜。


“傻丫头，他知道是你偷吃了，只是不说罢了，还在太子面前替你遮掩，这人还不错，像个读书人，有宽恕之心，不像我今天遇到的登徒子，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叫我老婆，粗俗下流之辈，再见到他，我还会揍他，叫他再随便轻薄她人。”


主仆二人在自己屋子里咒骂登徒子之时，云烨在东宫用热鸡蛋敷眼眶，不论是谁顶着一个熊猫眼都不会风度翩翩的。他的心在狂喜，自从来到大唐他第一次发现了人生的乐趣，只要把李安澜弄回家，过两年再生个儿子，这里的一切就和后世没有什么区别了。自己的心，自己的家才算是真正称得上完整。看着模糊不清的铜镜，云烨咬牙切齿的说：“安澜妹子，你是我的，谁要是跟我抢，我一定会把他碎尸万段。”


程处默，李承乾就在旁边看着他，闻听这句恶狠狠的话齐齐的打了个寒颤。


“烨子，我们还是说说蝗灾的事吧，你真要见我母后，然后把你不想上学的事告诉她？”李承乾决定引开话题，云烨的爱情实在是太阴暗，太血腥。


“谁说的，上学这种事怎么可以半途而废，从今后我会天天来皇宫接受娘娘的教诲，风雨无阻！”云烨话说得斩钉截铁。


“你确定是来接受我母后的教诲而不是等着看我姐姐？”李承乾有些狐疑。


“当然是来受教育，我发现自己最近堕落了许多，有必要多听听娘娘的金玉良言，如果顺便能见到你姐姐就太好了。”


“小烨，你刚才还说咱哥俩要去乡下救天下百姓，你又改主意了？”程处默有些郁闷，说心里话他真的不愿意来皇宫上课。


“蝗灾？什么蝗灾，有这回事？没见我要追我老婆了谁有功夫去救什么人，那是陛下的事情，我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老婆弄到手。”听了云烨的话李承乾，程处默一起扑上来把他按在榻上，疯狂的蹂躏。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节 向往


云烨在窗前已经坐了许久，窗外月将圆，清冷的月光洒在身上倍显孤寂。在辽远的未来曾经有一位同样倔强，天真，却又热情似火的女子爱着自己。云烨可以清晰的用最美的语言描述出她的容颜，记得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瞬间。甚至于她最狼狈，最不修边幅的样子在云烨看来都是那么的完美。他们一同经历过最倒霉的日子，哪怕住在废弃地荒屋子里也甘美如春。贫穷的生活没有拆散他们，却被一条虫洞生生地阻隔在千年的两端，多少次午夜梦回云烨泪流满面，用毯子捂着嘴呜咽。他对唐朝的贵族生活没有丝毫的留恋，如果可以回去，他可以把这里的一切毫不犹豫的抛弃投入妻子温馨的怀抱，就算每天工作累的跟狗一样，就算每天要回家做饭，就算每天要面对妻子的唠叨他也甘之如饴。


回不去啊！这是何等的绝望。再见到李安澜的时候就算她蒙着脸风姿绰约也引不起云烨多看一眼的欲望，只是那股调皮的风掀起了她的面纱，只是一瞥就与心中那张最美的面孔重合，他激动的想要大叫，想要大哭，想要立刻把她拥入怀抱，想要向她倾诉自己痛苦。千言万语到了嘴边化作了一声：“老婆！”李安澜或许不明白老婆这两个字的含义，但她听懂了这两个字所蕴含的感情，这种感情在她看来就是对自己的亵渎，所以在云烨脚上重重的踩下去，提醒他自己不是承载那种感情的载体。她是骄傲的李安澜。


一夜无眠，云烨几乎盼不到天亮了，钟楼，鼓楼上的更夫似乎死光了，这么久也没有敲响四更的鼓点。他盼望着天亮，盼望着能再见到那张让他魂牵梦绕的面孔。


把脸扎进冰冷刺骨的冰水里，毛孔骤然收缩，脸上着火了一般火辣辣的疼，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程处默在嚎叫，痛苦的把头在柱子上碰的砰砰作响，四更天啊！鸡都没叫呢，星星还在天上睡觉呢。自从被云烨从温暖的被窝拽出来，就有自杀的倾向。昨晚跑去安慰了九衣，回到家已经快二更天了，被老娘抓住训斥了好久，才睡着又被兄弟抓起来，这样下去小程觉得还是死了比较好：


“兄弟，你真要当驸马？还是没有公主的驸马？”


“屁话，谁喜欢当驸马，我要娶的是李安澜，当谁家的驸马。”云烨断然否定。


“那弟妹是陛下的女儿吧？你要娶她，她就会有封号，还是公主封号，你怎么就不是驸马了？”程处默的逻辑有些混乱。


“我要说那李安澜是上天注定要嫁给我的，你信不信？”


“我信，你要是打那个女人的主意，哥哥我相信她一定逃不出你的手掌心。”


云烨肯定了程处默话语的正确性，赞扬了小程的睿智的眼光，惹得旁边拎着两个食盒的刘进宝直撇嘴。屁股上又挨了两脚，云烨一脚，小程一脚。


天黑漆漆的，黎明的时候最是黑暗，云烨不在乎，小程嘴里嚼着鸡腿，说身子虚的厉害要补补，也不怕天黑把鸡腿塞鼻子里。


没想到宫门前已经有人在等候，年纪不大也就三十几岁，留着短髯，未穿官服，带着一顶纱帽，两只帽翅软软的耷拉在脑后，双手背插在袖筒，正在宫门前的空地上踱步，两个长随远远的跟在后面伺候。见云烨和程处默骑着马过来，就停下脚步。云烨和程处默相视一眼，不认识，但是一大早就在宫门前等候召见的一定是重要人物。不好无礼，从马上跳下来，快走几步。


“在下蓝田侯云烨，不知这位大人如何称呼。”


“下官朝议郎窦忠，不知是云侯当面，失礼，失礼。”这位满面沧桑的六品官员不知何事一大早就在宫门守候，也不知是何要紧的事情，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思和这位朝议郎见礼后就站在一边等待宫门开启。


不一会，囊囊的靴声传来，尖利的太监嗓音传来：“陛下有旨，宣朝议郎窦忠觐见。”窦忠向云烨程处默告一声罪，就匆匆的跟随太监进宫去了。云烨总觉得仿佛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左思右想没有想起来，就不再多想，还觉自己多虑了。


五两的银饼子终于撬开了听涛馆内侍的嘴巴，李安澜就住在听涛馆后面，只有一个叫铃铛的小宫女伺候，日子过得极为清苦，昨日伺候云烨吃饭的就是铃铛。一想起失踪的鸡腿，云烨就感谢上天的巧妙的安排，今天自己带着食盒来简直太有远见了，留一篮子给李承乾和他的弟妹，另一篮子当然要送给李安澜，李承乾的以后再说。


今天讲课的是正议大夫王珪，通儒学，精百家，著有《梁史》六十一卷，把梁朝的建立者萧衍说了个底掉，今天就讲萧衍喜好佛法，为筹集钱财自己卖身入佛门，让臣子筹钱把自己赎出来的事，告诫诸皇子如果沉迷于神道就会活活饿死，残酷的政治斗争被他老人家说的活灵活现，尤其萧衍饿死于台城更是讲的凄惨无比。好像他就是那个悔恨不已的梁武帝。不知为何，他就站在云烨旁边讲课，澎湃的口水在云烨头顶洒下，让他有打伞的冲动。


在吩咐诸皇子写读后感之后就坐在云烨案几对面用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云烨看，看的他心头发毛。


“不知先生有何教诲，学生洗耳恭听。”云烨忍不住了，那边程处默睡的鼾声四起的你不管，我一个认真听讲的好学生你看什么看。


“老夫昨夜在宋师府上听到一部绝妙的发蒙妙文，名曰《三字经》读之朗朗上口，闻之似飞瀑下山，各种典故妙闻层出不穷，让老夫叹为观止，又闻还有两部，不知老夫可否一观？”


和老夫子实在是没话说，痛痛快快的从怀里掏出《百家姓》《弟子规》改良版双手奉上，只希望他老人家赶快离开我一丈之地。我昨晚才让姐姐用香熏过的衣服啊！溅上口水我衣服就白熏了。云烨在心里苦笑，这些人如同闻到腐肉气息的苍蝇飞扑过来。昨晚宋濂的儿子就跑到家里要这两部文稿，给了。发动全家抄写了二十份，给相熟的大佬家里一一送到，声言是世外高人教育弟子的不传之秘，获得众王公的一致好评。家里又增添了许多名贵的字画，都是各家给的回礼。


乘着老夫子读百家姓读的摇头晃脑之际，尿遁出学堂早早来到饭厅，那个梳着双丫髯的小宫女正在布菜，眼看着案几上的鱼脍流口水，嘴里念念有词：“不能再吃了，会被发现的，不能再吃了，会被发现的。”


“好啊！你偷吃，还我鸡腿。”云烨一下子就跳出来，吓的小宫女吱哇乱叫一个劲的说：“我没有，我没有，我只是尝尝。”眼泪都吓出来了，回头看是云烨嘴一瘪大哭起来。弄得云烨满身不自在，赶忙劝说：“你没有，是我偷吃的你看，”说着抓起一条鱼脍塞嘴里，还不错，非常鲜嫩。又抓了一盘子递给小宫女：“我请你吃，不算偷吃。以后你要吃什么都是我吃的，这样可以了吧！”


小宫女到底还是孩子，经不住云烨的诱惑，再加上鱼脍十分鲜美，就接过来，塞嘴里，小小的嘴巴顷刻间就把一盘子鱼脍消灭干净了，好胃口，连料汁都没用。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一节 简单中的不简单


小铃铛带走了云烨拿来的食盒，并带走了云烨关于昨天失礼的歉意。


铃铛对云烨充满了好感，觉得这个读书的相公人很好，不但让自己偷吃不告诉别人，还主动背黑锅，今天的鱼脍真是好吃啊！


目送小宫女离开，云烨笑的很贱，甚至有那么一丝阴险。征服一个人从她的胃开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这一条不但适用于男人，也适用于女人。中华五千年总结出的美食经验它的战斗力总是那么强悍，云烨坚信，自己做的家常菜一定会征服李安澜的胃。


李承乾顺着云烨的目光看，只看见几株苍劲的老松，不明白他为什么发癔症。挠挠头就不理会他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开始进食。他总感到今天的饭食少了许多，而他又比较饿，皇家每个人的饭食是有定量的，不是传说中每餐大鱼大肉的随便糟蹋，宫里侍女或许有偷吃的，但是绝不敢偷吃我堂堂太子的饭食，那会送命的。云烨的盘子里堆得高高的，比他的两份还多，不用说了，就是这个家伙把我的饭菜弄到他自己盘子里的。有些悲愤，又有些无奈，一位国侯偷帝国继承人的饭食传出去会让老百姓笑死，会被载入史册遗臭万年。李承乾只有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同时决定饭后云烨如果不把自己的肚子喂饱就告诉安澜云烨其实是一个恶棍。


没等到吃饭就有内侍赶来说娘娘宣太子和蓝田侯到甘露殿见驾。


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过甘露殿是皇上的书房，在哪见面岂不是要面对历史上最恐怖的两口子？难道说与今早见到的那个六品官窦忠有关？我又不是你朝中管事的大臣，我只是一混俸禄的小人物，有事你找房玄龄，杜如晦啊，鼎鼎大名的房谋杜断你不找，那我开什么心。云烨心中腹诽，脚下不敢有一丝缓慢。李承乾阴险的笑着在前面开路，他喜欢看到云烨在他老爹老娘面前手足无措的样子。


甘露殿里也盘着一个大炕，竹编的席子上面铺着厚厚的毡子，再来两层毛绒绒的毯子，人一坐会陷下去半个屁股。李二面前一个一米见方的方桌，上面摆着五六道菜。云烨看着眼熟，一道毛氏红烧肉，一道竹笋木耳肉丝，一碗倒扣在盘子里红色肉皮朝上的干菜扣肉，再加一道黄豆炖猪蹄。只是那道叫化鸡哪里去了？糟了，这不就是昨晚自己精心制作的六道菜中的五道吗？不是让铃铛给李安澜送去了吗？怎么会在李二的餐桌上？


“是不是有些眼熟？”李二挖一勺子猪蹄汤里的黄豆塞嘴里细嚼慢咽，看来是吃家，猪蹄汤里的黄豆味道最是醇厚，猪蹄的精华全在里面，咬一口绵软松香，他一下子就找了准命门下手。


“小臣昨日无意中对公主无礼，回到家中悔恨万分，不知如何赔罪，家里四壁空空，唯有一手厨艺还拿的出手，就做了几道菜送给安澜公主，希望可以平息她的怒火，也能减轻臣心中的愧疚。”


“不错，假话说的有水准，不愧是世外高人的弟子，无缘无故送美食于宫中这道罪名算你脱罪了，这东西你又如何解释？”李二从炕上抓起一个银饼子扔过来，五两的，上面云府秘制的铭文清晰可辨。


长孙皇后坐旁边给李二布菜，根本视云烨如无物，夹了一筷子竹笋木耳肉丝放到李二的饭盘里说：“您尝尝这道菜，十分的劲道，大冬天的也亏他能找来新鲜的笋子。”


强盗啊！我送给你女儿的菜，看太监没根没底的可怜打赏了几两银子都被你们夫妇掠夺，没天理啊，我给宫里送吃的，还是美食啊，怎么就犯了王法，这还有说理的地方吗？转眼一想，这不是后世，貌似李二陛下的话就是王法，现在还真没有说理的地方。贿赂太监打听李安澜的事还得解释。


“臣今早不到四更天就起身了，唯恐公主怪罪，遇到领路的内侍就多打听了几句安澜公主的喜好，准备投其所好，不想陛下明见万里，小臣一点龌龊心思都逃不过陛下法眼，请陛下恕罪。”


“父皇，蓝田侯昨日无意中冒犯了安澜姐姐悔恨不已，昨日在孩儿宫里就说要赔罪，向内侍打听姐姐喜好也是有的，请父皇念在他一片诚心的份上饶他一次。”李承乾到底是好兄弟啊，虽然平日里有些无耻，紧要关头上，还是兄弟靠得住。


俩唐朝最大的地主地主婆看都没看地上站着哥俩，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的十分惬意，一边吃一边品评云烨的手艺。李二似乎对于猪肉很是中意，一大片扣肉嚼在嘴里不停地点头。看气氛有些缓和，云烨就大着胆子一一介绍每样菜的特点。长孙皇后听的很仔细，偶尔还问几句。云烨李承乾暗暗相视一笑，看来今天可以混过去了。


“你与你师傅情同父子，为何将他遗骨化为灰烬，且撒入大河，给后人连个祭拜的余地都不留？”李二酒足饭饱，漱了口，饮了一口茶水问云烨。


“尘归尘土归土，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师傅常说既然赤条条的来，就一定要赤条条的去，我已长大，师傅在人世间最后的一点牵挂都没了，小臣遵照他的遗嘱让他归于天地，影像留在我的心间。”早准备好了答案，就知道他会问。


“这倒是高人行径，走的干净彻底，不留一点后患。今天你老实告诉朕，白玉京是怎样的存在，会不会对我大唐造成威胁，如今你也是大唐一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慎重回答。”李二在云烨面前第一次站在同伙的立场上谈话。


“陛下完全可以认为白玉京与东海龙宫，九霄之上的凌霄宝殿是一样的东西，就小臣猜测，白玉京是一种精神境界，而非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有人曾经飞到九天之上，白云之间也没发现有神仙跑来跑去，西王母的天池就在昆仑山上，花几年时间就会到达，上面除了冰雪就是一个大湖，冷得要死，气都喘不过来，小臣就不相信有什么东西可以常年在那种环境里常年生存，什么四时不谢之花，连杂草都没几根。想起来小臣就后悔去哪里玩。”云烨心中暗笑，天池，我去过三个，东北的火山湖，天山的天池，再加上西藏的天池，说实话，如果去掉各种旅游设施，就他娘的纯粹是蛮荒之地，爬山爬的脚都没知觉，跑上去看一眼蓝色的湖泊亏大了。下了山还嘴硬，按照自己想象中的美景给别人一顿胡吹，自己吃了亏就不想别人好过。我一哥们就是被我忽悠去的，回来差点掐死我。等别人问起这趟旅游收获时，他满脸陶醉的形容，让我深恨自己语言的匮乏。


李二全家三口现在的表情就很像我上课回答不出问题时的样子，茫然，瞪着一双无知的眼睛发愣。


“人可以在天上飞？你去过西王母的天池？”很好，云烨发现自己是一个转移话题的高手，一下子就从师傅哪去了这个话题转移到人能不能飞这个简单的科普问题，轻咳两声，一副博物馆解说员的姿态，让李家三口肃然起敬。


“陛下见过孔明灯吗？”


“那是祈福用的，朕当然见过，说人飞天这回事，不要东拉西扯。”李二脸有些抽抽。


“陛下，那人就是坐着孔明灯飞上天的。”


“胡说八道，谁家的孔明灯可以带着人飞天的。”李二蹭的一声就从炕上蹿下来，凶恶的眼神死死盯着云烨看，如果不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云烨今天就会死的比猪还难看。


“陛下莫恼听小臣把话说完。您看两尺见方的孔明灯可以把蜡烛或者火棉带上高空是把？”


“这话没错，孩儿去年就放过一个三尺大小的孔明灯，连油盏都带跑了，那油盏足有三两。”李承乾在旁边帮腔。


“多谢太子殿下，您说的不错，三尺的孔明灯既然可以带起三两重的物体，那么比它大十倍的孔明灯岂不是可以带起十倍的重量？如果再加大火力，一个三十尺的圆球带起一个重百十斤的人岂不是轻而易举？小臣就坐过这东西，下面用猛火油喷出火焰，把热气往大球里吹。人坐在竹编的大筐里，随风在天空飘荡，云彩全是水汽，穿过云彩人都湿透了，天上好冷，大夏天得穿皮裘才能挺得住。地上的人，都变成蚂蚁大小，城池就像炕桌大小。陛下如果喜欢等小臣找到合用的棉布咱也造一个。”唐代没有化纤，不知道有没有即结实，又密封还得防火的材料。


李二陛下坐回炕上盘着腿，他脑海里正在大起波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怎么就没有人尝试过？从三国诸葛孔明发明孔明灯以来已经快四百年了，就没有一个人这么想过吗？飞天啊！这是何等的壮举，就算有危险，在这么大的名利诱惑下就没有一个死士吗？难道说真如程咬金说云烨的话，这是一个极为聪明的小子，我大唐不是没有这样聪明的少年，甚至有些还要超过云烨，可为什么他的奇思妙想就能层出不穷呢？简单的制盐妙法，简单的炒钢，简单的夺血续命，简单的铁炉子竟然造就了一个产业，简单的蜂窝煤，加上黄土就变成烧柴，就连今日简单到被大唐上流人士遗忘的猪肉也会如此美味。我大唐这样简单的做法太少了，如果有百十个云烨大唐会变成什么样子？把简单变成不简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这需要怎样玲珑的心肝，这是一个怎样的怪胎啊！


李二大受打击，多年养成的高傲性格在云烨面前一败涂地，他没心思追究云烨贿赂内侍的问题，也没心思追究云烨要泡她女儿的事，现在只想静静的理一理思路，重新树立自己高高在上的心态，没有这种心态是做不好皇帝的。他挥挥手让云烨和太子退下，自己躺在炕上一言不发。


长孙皇后把刚才的情形都看在眼里，温柔的给李二揉按太阳穴，等待自己的丈夫理清楚思路，重新变成高高在上的帝王。


“观音婢，我们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是我们太蠢还是这小子太聪明？”李二纳闷的问皇后。


“二哥，你想差了，那小子从小就在一群怪人中长大，或许说他从小就在一群高人中长大，见多识广，再加之从小受到的教育与成乾他们完全不同，听程咬金说，他学习的不仅有算学，还有恪物，他叫物理，还有几何，还有几种妾身都不明白的课业。甚至于连胡说八道也是课业，有超出常人的心思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妾身一点都不担心他会出格。”皇后的一席话让李二精神一振，咬牙切齿的说：“小子，想娶我女儿，没那么简单。”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二节 征于色，发于声


云烨满面笑容一跳一跳的在花园小径上蹦着走，李承乾则很担心他的精神状况，没见过给女孩子送礼被捅到父母面前丢了老大个脸还欢喜笑颜开的，这货该不是被气疯了吧？悄悄往外走两步离他远点以防他暴起伤人。


“小烨，安澜她就这个脾气，没见她连我父皇的面子都不给，我父皇虽说减免了她一点用度，她就干脆一点都不要，还在听涛馆那边开了一小片农田，虽说收不了几颗粮食，她却乐此不疲，我母后去劝过，她只是哭，完了还是独来独往，她母亲地位低下却也是有名分的昭仪，经常送点东西给她，这才没被饿死。我父皇说她是犟驴一个，你就不要和她一般见识了。”李承乾其实很希望云烨成为他姐夫，毕竟这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他不希望看到两人有一个受伤。


他那里知道云烨心中的快活。云烨此时在心中大喊大叫：“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好姑娘是不会被一点小恩小惠打动的，想当年我老婆就是这样，一个月没吃早餐花了百多元买了兔子娃娃向她表白心迹，被她用墨汁把眼睛涂成黑色，弄得兔子不像兔子熊猫不像熊猫的还给我，最后还告诉老师我耍流氓，害得我在全班做检查，她笑嘻嘻的在旁边看，那又如何，最后还不是成了我娃他妈。你当我喜欢李安澜？如果不是那张脸和老婆一模一样，我会上杆子追她？弄回来，一定要弄回来，哪怕和她什么都不干，午夜梦回时看看也好。这种杀千刀的心思不敢给李承乾透露，否则他真会杀我千刀。”


“谁说安澜没有接受我的礼物？我做了六道菜，陛下餐桌上只有五道，那一道叫化鸡哪里去了？你别告诉我安澜有扔食物的习惯。”


“叫化鸡？什么叫化鸡？吃的？”李承乾抓住了问题的核心。


“一道真真正正的美食，一岁大的鸡掏去内脏，用油盐，香料料酒腌了，再包上荷叶裹上黄泥，放火堆里烧，等黄泥干透了，鸡就熟了，泥壳子一打开香气四溢，就你家做的鸡拍马也赶不上。”反正高兴就给太子殿下上一堂美食课。


“咕咚。”李承乾咽了老大一口口水，眼睛都红了，拖着云烨就往东宫跑，路过听涛馆喊了声程处默，这货还在呼呼大睡，旁边几个小霸王龙用茅草捅他鼻孔也弄不醒他。李承乾本着脸轰走了弟妹，在程处默耳边轻轻说了句：“吃饭了。”这家伙立刻站起来，眼睛都没睁开就往外走。


东宫，上次来就没仔细看看，这次一注意就发现李二在虐待少年，房屋一水的高大，门柱一水的粗壮，就是屋顶长草，门柱色彩斑斓，仔细一看不是漆的，是漆皮掉了露出里面的旧漆，也不知多少年没整修过了。屋子里倒是整洁，就是没什么人气，旁边站几个半死不活的太监，阴阳怪气的给三人见礼。没见到那个叫称心的美貌如花的娈童，也没看到年纪在三十岁以下的宫女。云烨和程处默对视一眼，再瞅瞅李承乾。


李承乾苦涩地一笑：“母后说课业精于勤荒于嬉，李纲师傅说，少年人戒之在色，父皇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我时时保持一颗警惕的心，不要在身外事上多用心思，小弟现在做的很好，经常得到父皇母后师傅的赞扬，他们要我再接再厉做一个优秀的大唐太子。”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在李承乾身上得到最佳的注释，以至于后世帝王无不以他为蓝本来告诫自己的接班人。在云烨看来李承乾后来倒行逆施有一大半应该归罪于李二两口子，严厉的皇族教育把本来就淡薄的亲情消磨殆尽，一个人处在高墙大院不学习突厥人的自由暴虐才是怪事。至于娈童，你不让他正常接触女子，只是一昧的压制，少年人的逆反心理运作之下，这种恶心的事出现也就水到渠成了。


“哈哈，谁让你是太子，我们哥两就没有这种苦恼，家里好屋子我们住，好吃的我们吃，想上青楼就上青楼，想上美女就上美女，何其快哉。”云烨没心没肺的向李承乾炫耀。


李承乾脸上苦涩的意味更加浓重，没心没肺的程处默都不忍再看。毕竟是太子，一个早熟的十二岁的少年，虽然心里的抗拒意念越来越强烈，却没有表现出来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有一天我也会如此！”


这句话听得云烨心里直发凉，有一天，这一天是什么时候？造反的时候？吾若为帝，当肆吾欲，若有臣下谏，遂杀之，杀五百，岂不定？这句混账透顶的话彻底葬送了他，也葬送了他的帝王美梦。古人就说了，堵不如疏啊！恶念如同洪水猛兽是堵不住的，连几千年前的大禹都明白的道理，李二聪明一世怎么就弄不明白？眼前的少年谦恭有礼，风度翩翩，言谈举止高贵大方，有谁知道心里藏着一头吃人的恶兽？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李承乾接着背：“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背诵完了，李承乾问云烨：“烨子，你也认为孟子的这些话是对的？”


不理会他眼里的绝望：“当然是对的，非常适合对别人说，比如，我现在就可以对你说。”


他眼睛一亮，云烨知道他听明白了话的含义，只是以后李承乾嘴里边嚼着鸡腿边对别人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之类的话，云烨打死也不承认是自己教会李承乾对别人说这句话的。


大道理谁都明白，如果你不是天生的圣人就不要遵从书里关于人应该怎么做的描述，那是文学作品，是用来教育人的，只能说它是一种普世价值观，我们可以赞扬书里描绘的美德，甚至偶尔出现一个圣人我们可以顶礼膜拜，把他的美德一代代传扬下去。知道正确的路，不一定要走，要是大家都沿着一条路走，那条路会不会出现堵车的现象？这个时候走远路的家伙说不定比你还先到家里，正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看球赛，而你堵在路上只能可怜的用塑料袋解决大小便的问题。


雷锋是圣人，我们都在学习他，甚至听说他的精神在美国也很有市场。能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是我们做人的本分，刻意的那么做就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畴，说不定还会引来恶意的猜想。这就是云烨做人的底线。


李承乾似乎很兴奋，解决了困扰他多时的心结，虽然还有一点迷茫，但精神很不错。知道他这种满肚子鬼主意的小屁孩现在需要自己想想，正要给他这种思考的空间时，一阵雷鸣般的咕噜声传来，程处默恶狠狠的看着两个打哑谜的白痴，早过午时了饭还没吃呢。


东宫的内侍，属官快疯了，大唐太子殿下，大唐侯爷，大唐小公爷三人脱掉外袍，只穿着紧身的衣裤跑厨房里捉了七八只鸡，小公爷在杀鸡，侯爷在拔毛，太子殿下在弄火堆，满脸烟灰都快认不出来了。不好，侯爷又找来一把锄头在刨地，太子殿下在活泥，他们要砌墙吗？还吩咐找来包东西用的荷叶，云侯爷在鸡身上裹泥巴，然后埋到火堆里，要火化这几只可怜的鸡？


他们在喝酒，还好，是葡萄酿。


冬日的寒流被篝火驱散，阴霾的天空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晴空，东宫花园里三个贵族少年坐在石头上就着一个罐子在喝酒，不时互相殴打抢夺一番。累了就靠在老树根上喘口气。


“这是我这辈子最美的一天，回头就算被母后责罚也值了。”不胜酒力的李承乾脸上红仆仆的嘟囔着嘴说。


“屁话，还一辈子，你还是嫩芽，花苞都没吐就说七老八十的话，你觉得你惨？等到你在史册上煌煌留名的时候就不说这话了，不过陛下注定会成为千古一帝，你压力好大哦？”


“强爷胜祖，俺老爹就是这么教我的，俺就不信会超不过俺老子，成乾你就该有志气，我大唐周边全是王八蛋，咱一个一个砸碎它，砸了这么多的王八蛋就不信超不过老一辈。”程处默从云烨这里就没学到好的。


三人都没发现就在不远处的竹林旁边李二，长孙就站在那里，没过来听三个少年人说话，周围的内侍宫女躲得远远的，本来怒气勃发的李二面色平静，长孙却有喜色。


“还记得我们在陇右学我师傅的那篇文章吗？”


“好意思叫文章？只有一小段而已，不过倒是为我少年提气，借酒颂来倒是颇合意境。”


“什么文章，我们在一起会背文章？你傻了吧？”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开始只有云烨和李承乾在文绉绉的诵读，在程处默加入后逐渐变得雄浑，在诵读一遍觉得不过瘾，扯开嗓子又嚎叫一遍。文章本就有慷慨激昂风骨，最是适合大声吟诵。少年人的胸怀在此一刻得到开拓，只觉得一切蝇营狗苟在少年壮志之下都不足以论。


火渐渐熄灭，叫花鸡的外壳被火烤的硬梆梆的，鸡熟了，哥三一顿哄抢，敲开外壳，白皙滑嫩的鸡肉裸露在三个饥饿的少年面前。


有人来了。


鸡没了，李二嚼着鸡腿走了，长孙掩着嘴笑着走了，最可恨的是两个内侍抬着一筐泥疙瘩跟着走了。独留下三个面面相觑的少年和每人屁股上的一个脚印。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三节 给马穿鞋子


被人欺负了，云烨打算躲家里不出门了。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啊，李二要找你你就算躲到天边他也会把你揪出来。一纸轻飘飘的旨意落在他头上，左武卫行军长史兼大唐恪物院院判，院正是李承乾兼领。找遍大唐国家机构，愣是没人知道恪物院是一个什么所在。最后问李承乾，他才在皇城延喜门边上找到一个巨大的院落，整个院落树木森森，占地足有五亩，在皇城里也算得上有数的院子，当然和隔壁的中书，门下二省是没法比的。


就是太旧了，门窗有些都脱落了，站在屋子里抬头就能看到哇蓝的天空。来唐朝也有些日子了，知道李二现在很穷，尤其被颉利勒索一顿后就更穷了，听说他日常办公的紫宸殿也是夏日闷热，冬日苦寒，新修的宫殿现在还是烂尾楼，杵在皇城里很难看。可是这样的地方我怎么办公？这是一个机构，是我给李承乾说过的一个科学机构，需要踏实工作的地方，连窗户都没有的科研机构你指望能研究出什么东西？现在不是毛太祖时期，靠热情梦想就足以征服一切。云烨是一个彻底的功利主义者，要出成绩，那就得有相应的报酬。现在的处境与他想象中的恪物院差的太远。


只有三十几个人，这还是从关中找来的恪物高手，有老爷爷，有伯伯，有叔叔，就是没有兄弟，年轻的恪物人才才是云烨急需的。这些人中有专攻土木建筑的，就是建筑师，还好有些靠谱，有专门给人家看风水定墓穴的，怎么风水师也派来了？有专门挖水渠的，好吧，这位是水利工程师。铁匠？瓦匠？木匠？篾匠？还有一位不要脸的愣说自己“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云烨脑门上的青筋直跳，这就是自己梦想起飞的地方？


让建筑师计算整修整个院子需要多少钱，让风水师在院子里找一个方位最好的屋子给我当办公室，让各种工匠找来自己的徒子徒孙一起帮忙修整。让穷理尽性的伯伯充当文书记录自己的命令，再传达下去。不得不说唐人的服从性是刚刚的。一起动手花了三天的时间就整修出六间屋子。


李二陛下是慷慨的，共批下来两千担粮食做为云烨起家的资本。钱？没有。如果有钱，还要你干什么？这就是李二陛下的回答。


站在朝班里，云烨满脑子都是一会如何从户部尚书手里弄出一千贯铜钱，最不济也要有八百贯应急，再要不来钱，恪物院就要断顿了，自己无所谓，就是一百年不发俸禄也没关系，可手底下的三十几个人不成啊，只有粮食在长安是混不下去的，粮食又不敢卖掉，这是私粜的大罪。


“一万贯？温尚书，我兵部车驾司每年用废的马匹就有上万匹，如果不重新补充新的战马，你叫我大唐骑兵蜕变成步兵不成？”李绩怒目圆睁，正在大声驳斥户部尚书的吝啬。


这位都要了一万贯还不知足，云烨很是希望自己的一千贯不要放在户部温尚书的眼里。


“战马靡费之因十之五六都是马蹄磨损，破裂造成的，这也是困扰骑兵出击的一大因素，这两年，我大唐士卒枕戈待旦，誓要雪耻，所以训练就刻苦一些，损伤些战马也是值得的。”李靖站出来替李绩帮腔。


“一万贯已是户部最大的能力，再多，就要等到明年。”温大雅寸步不让。


大唐初期的朝堂是宽松的，只要你有理就可以尽情阐诉，李二陛下坐在高高的御座上看着臣子们争论，这是他喜闻乐见的场景，每一个人的反应都是他观察目标，他发现躲在角落里的云烨似乎有话说，往前几步又退回去了。他不是忙着建立恪物院吗？怎么会跑到朝堂上来的？再看他拉着太子嘀嘀咕咕就知道刚才李靖说的难事，他八成有办法解决。想起前几天他与太子，程处默吟诵的少年说，心里就生起奇怪的心思，乳虎啸谷？奇花初胎？潜龙腾渊？朕就看看你吹嘘的恪物院有何能耐解决千年以来都没有解决的难题。


在房玄龄训斥了吵吵闹闹的诸臣子后。李二开始说话了：


“蓝田侯云烨，朕见你似乎有话要说，你不妨大胆进言，只要有理，任何话都可说，你与太子初创的恪物院虽说简陋了些，少年人筚路蓝缕走自己的路才更显风流吗？”


没路走了，云烨牙一咬站出来伸出右手弹出三个指头：“给我三千贯，微臣自会解决马蹄磨损的难题。”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往自己身上揽事情。李承乾紧张的看着他，为他捏一把冷汗，这不是私下里兄弟们吹牛打趣，这里是朝堂讲究一口唾沫砸个坑，一旦把话说死，就没有回寰的余地。


李靖看了云烨一眼，不做声，李绩有些惊讶，温大雅向前一步，对云烨说：“你可知此话一出，老夫就不当你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当你是我大唐蓝田侯。”


感激的对温尚书拱手一礼：“您可以把这句话当成大唐恪物院院判的话，三千贯，我现在就要，六天，这是解决问题的期限，这是恪物院的承诺。”


温大雅眼中异彩连连，双手一击大声说：“好，果然英雄出少年，马蹄磨损不但会造成大量靡费，更造成战机的误失，只要你解决难题，老夫再咬咬牙从户部用度里再抠出一千贯助你恪物院早日迈上坦途。”


云烨伸手与温大雅互击一掌。各自心满意足的归位。


李二笑看臣子的赌约已成，就说：“蓝田侯，朕很好奇，你打算如何解决？解决到什么程度才算成功？”


云烨早就想好了，心有成竹的说：“长安到洛阳来回足有一千五百里，臣打算让骑士一人两骑从长安出发，到洛阳后由洛阳留守用印证明确实到达，再原路返回，回到长安后检查马蹄完好无损者臣就算赢了，反之算输。陛下以为如何？”


“一天五百里，这就是你要六天时间的原因？只是你有研制所需之物的时间吗？”牛进达有些担心。


“小臣不明白这样简单的事为何会千年以来都没人解决，我们人知道光脚走路会伤脚从而发明了鞋子，为何就不能给马穿上鞋子？”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四节 昂贵的铁条


朝堂上一片哗然。


李刚站出来右手戟指云烨嘴哆嗦着说不出话，半天才挤出两字：“竖子！”


“臣弹劾蓝田侯云烨在朝堂之上大放厥词，哗众取宠，藐视陛下，不惩不足以戒示天下。”一位四十余岁的家伙义愤填膺的指责云烨胡说八道。


李靖满脸失望，老程忧心忡忡，温大雅也叹口气不言语了。


云烨站在他朝堂中间笑嘻嘻的看混乱的大臣，做手势阻止了要出班为云烨求情的太子，老牛刚要上前被老程揪住，在他耳边小声说：“你忘了这小子办事，没九成把握什么时候会冒冒失失的站出来？这小子现在恐怕憋着坏呢，他那个什么恪物院穷得底掉，这些老夫子难逃他的魔掌。”他看见云烨对太子打的手势，拇指食指成圈，剩下三个指头上翘，听儿子说这是万事大吉的意思。放下忧心的老程老牛在旁边看云烨到底怎么戏弄这些老夫子。


房玄龄出班质问云烨：“蓝田侯，你刚才所述，可是戏言？”


“回禀中书令大人，下官每句都是实言，奈何诸公不信而已。”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欠揍模样。


“既然如此，老夫就要宣布你和温尚书的赌约从明日起实行，你若有差池，不是小小惩戒就可平息诸公怒火，想仔细了。”老头人不错，这时候还替云烨着想，有机会要报答一下，云烨心里想。


房玄龄走到中间，双手抱着勿版向李二施礼：“启禀陛下，老臣刚才问过蓝田侯，他准备继续施行赌约没有食言的想法，为公平起见，就许他六日如何？”


“准奏！”李二言简意赅，他倒要看看云烨是如何化解这个死结的。


“微臣有话说。”云烨赶紧跑出来，千古难逢的敲竹杠的机会哪能错过。


“前些日子蒙陛下赏赐，微臣家中人口简单用不了万贯家财，既然与温尚书打赌，不妨再与刚才训斥微臣的诸位大人再打个赌，就以这一万贯为赌注，微臣赌自己的想法会实现，不知诸位大人可有胆量一赌？”


“老夫孔颖达，家中虽然小康，区区一千贯还拿得出手，就与云侯赌了，老夫衷心希望云侯获胜，不过就老夫看来难难难……”


“老夫李纲……”


“老夫岑文本……”


“老夫……”


在一片赌云烨失败的声音里跑出几个不和谐的声音：


“老夫出五千贯赌云烨胜出。”


“老夫出三千贯赌云烨胜出。”


“回禀父皇，儿臣这几年也小有积蓄，出两千贯赌云侯胜出。”


听到这几句话，云烨就跟吃苍蝇一般难受，谁啊？老子赌钱赌的正要大杀四方，猛然间出来几个分红的，是可忍孰不可忍，是哪个混蛋？


回头恶狠狠的找人，只见老程老牛李承乾三个打劫的家伙正在相互拱手祝贺。


房玄龄笑呵呵的再加上一千贯赌云烨胜出就完成了赌局，只要云烨赢了，恪物院五年之内不用再为经费担忧，如果输了，估计就得卖侯府了。


云烨不放心特意一一确认了赌注的有效性，小心地把赌约收到怀里，再看看周围的大臣笑嘻嘻的拱了拱手：


“诸位大人可以回家准备钱财了，恪物院还等着付工钱呢。”终于到了云烨嚣张的时候。


“小子，想要老夫的三千贯，拿出实实在在的东西，马上就给你用车拉来。否则，老夫看你侯府不错，打算再纳一房妾侍，就安排在你家了。”长孙无忌笑呵呵的打趣，惹得殿上众臣哄堂大笑，李二也撇撇嘴。


“长孙伯伯，别的大人不相信有情可原，您不相信就让人失望了，小冲骑着订了马掌的马从陇右一路跑回长安，您会不知道？”又冲着李孝恭施礼：“多谢王爷的三千贯，晚辈笑纳了，至于马掌有没有用您回家问问怀仁哥哥就明白了。”


“小子，你是说我儿怀仁骑着穿了鞋子的马从陇右一路跑回长安？还有长孙家的长孙冲？”


“当然还有卢公家里的程处默！”


李二陛下坐不住了，随即宣召着长孙冲，程处默，李怀仁各自带着订了马掌的三匹马火速进宫。


看着在扔满砂石，残破的兵刃的石板路上飞奔的三匹马，诸大臣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这样也可以？只要在马蹄钉上四个半环形的铁条，就无需考虑蹄甲磨损的问题，一旦马蹄铁损坏，扔掉换新的就是，云侯说得对，这么简单的问题竟然困扰天下将帅近千年，可笑啊，可笑！


李二哭笑不得，李孝恭劈手就抽了儿子后脑勺一巴掌：“有这事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知不知道你老子为你这四个铁片片花了三千贯啊！”


长孙无忌看儿子的面色也不善。


“父亲不知，小烨当初给孩儿的战马钉马蹄铁的时候就要孩儿发誓不告诉任何人，孩儿实在是不知道他用来坑您，否则孩儿怎敢隐瞒。”长孙冲哭丧着脸给他老子解释。


温大雅仰天长叹：“老夫为四个铁条花了四千贯的国帑，还花的心服口服，老臣昏悖，见事不明，尚请陛下降罪。”


李二苦笑一声：“爱卿何罪之有，以四千贯解决了困扰骑兵千年的难题是有功于社稷，今日的事，就在朕眼前发生，蓝田侯有化腐朽于神奇的本事，反手之间谋算我君臣于皇皇庙堂之上，自入彀中，怨不得旁人，只是日后切莫与这小子打赌，就算他有合理要求也要思之再三，不要让他再钻空子。”


温大雅极有同感的点头，这是云烨没有料到的，自己穷急眼做的事给大唐百官上了印像深刻的一课，以后他的奏章李二会反复研究以防不测，三省六部更是视他的表章如同洪水猛兽，再也不想发生四千贯钱买四个铁条的事。


老程笑的嘴里可以塞进去拳头，拍拍这个，拍拍那个嘴里大方地说：“老李，家里缺钱就告诉兄弟一声，给你宽限几日不是不可以，只是簪花楼就得你会账，哈哈。”


老牛呆板的脸上也露出难得的笑意，冲云烨点点头，一副欣慰状。李承乾早乐的见牙不见眼，李二看不习惯，就对他说：“你还未成年，要那么多的钱财干什么，回头交给你母后，填补宫内用度。”李承前的笑脸顷刻间变成苦瓜。


房玄龄笑呵呵的拍着云烨肩头说：“好一个聪慧的孩子，这满朝文武被你一网打尽，老夫也跟风小有收获，待到休沐之日，来老夫家中小坐，你多和遗直，遗爱他们亲近亲近，年轻一辈在一起投缘，不像老夫，就剩下唠叨了，呵呵”。


李纲老先生是一位正直的人，硬梆梆的对云烨说：“你少年聪慧，多智，原本是喜事，只是手段不和君子正直之风，老夫知道你并非贪好财货之辈，只是为恪物院的建立不得已而为之，你既然要开创恪物学之先河就要立身正直，莫要行差踏错，行事举止当有法度，宁可直中取不可曲中求，否则就算恪物光耀一时，立身不正也难长久。”


云烨倏然一惊，这才是大家的见识。遂整衣弹冠恭恭敬敬的一礼及地：“小子受教。”


孔颖达鼓掌欢喜的说：“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五节 这不是我娘


李二回到后宫坐在矮榻上神色阴晴不定，一会张嘴失笑，一会又咬牙切齿，长孙皇后端着一碗莲子羹进来他都没有发现。皇后把托盘放在矮几上，来到李二身后，轻轻为他按摩肩背，李二抓住长孙的手止住她的按摩，把她拉到自己面前，对她说：“观音婢，说说家常，让我换个心思，今日朝堂上实在是乱得紧。”


长孙没有问朝堂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要是朝政，李二不说她就绝对不问。


“妾身今日特意准备了五百贯钱，打算交给成乾，他和云烨办恪物院没有钱恐怕不行的，妾身就只能帮他们这么多，剩下的就要靠他们自己了。二哥，云烨恐怕是成乾第一个朋友吧，前些日子咱们在东宫看到三个人胡闹，妾身没来由的有些感慨，成乾从来没有像那天那样快活过，妾身感觉的出来。”


李二有些懊恼，似乎只要听到云烨这个名字脑仁就疼。端起那晚温度正好合适的莲子羹两口就干了下去。


“哟，可是妾身说了什么不合时宜的话？”长孙擦拭着李二的嘴角，笑着问。


没好气的把长孙皇后的手把拉到一边：“我现在听到那小子的名字头就疼，你也不用再准备钱给成乾，他们自己解决了。”


“自己解决了，您在朝堂上给他们批了银子？”


“是啊，批了，足足批了两万多贯。”李二想想都肉疼，四个铁片子硬生生从自己这里挖去了四千贯，还不算那些大臣的赌注，没有人会赖账，最多到后天，云烨手里就会有不下两万六千贯铜钱，这是什么道理，朕皇宫里的宫殿都没钱修建破破烂烂的扔在那里都半年了，这小子修一个五亩大小的院子用的了两万多贯？


“啊！陛下，你怎么会给恪物院这么多钱，臣妾计算有个一千贯就足够。”长孙皇后大惊失色。


“你当我愿意啊！”李二就把今日朝堂上发生的事一一告诉了皇后。长孙掩着胸口长出一口气，忿忿地说：“太胡闹了，两万六千贯啊，可以为朝廷办多少事，那能任由一个未成年的小子胡乱糟蹋，妾身这就宣云烨进宫，给他留上六千贯剩下的纳入府库，做其他用途，最不济也要修修皇宫才是。陛下不好说，臣妾就没这顾虑，他还未成年，正是臣妾该管的时候。”


看着皇后聘婷袅娜的背影，李二的心情忽然好了起来，无论是谁平白有两万贯入账，还解决了大麻烦心情都会好起来的，皇帝也不免俗。


云烨，李承乾，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五个人正在举杯庆祝。长孙无忌是个痛快人让儿子拖了两大车铜钱送过来，说是愿赌服输，李孝恭也不含糊，同样的两大车，倒在院子里堆成山了。


恪物院的同仁对侯爷的敬仰犹如黄河溃堤一发不可收拾，白发的老爷爷抱着十贯钱就往库房里搬，脚下连绊子都不打，六十斤重啊，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是真的。穷理尽性的仁兄充当账房嗓门大的不能再大，惹得旁边两省的闲散官员伸长脖子往里看。知道的晓得这里是恪物院，不知道的以为改钱库了。


福顺楼，侯爷发话了，今天收拾完了，提前一个时辰下差，恪物院全体都上福顺楼，侯爷包了场子。是个人都知道福顺楼是个什么地方，那就不是普通老百姓去的地方，也不是下级小吏去的地方。坐落在东市，蛮恨的霸占了东市口上的黄金地段，里面听说比皇宫差不了多少，伺候的全是高级权贵，如果不是侯爷包场，咱们这些人这辈子就别想进去瞧瞧。沾侯爷的光沾大了，后半辈子在街坊面前有的吹了。


送别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后，云烨站在他院子里等一个人，李承乾不明白他在等谁，问他，也不说，只好陪他站院子里。


冬日的午后阳光洒在身上，晒得人懒洋洋的，此时的长安气候湿润怡人，没有后世西安的干冷，竹子还是绿的，松树青翠依然，除了光秃秃的桐树，几乎让人感觉不到身处严冬。冬天不冷这对云烨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浅土层里的蝗虫卵不会被冻死，意味着六月一场巨大的蝗灾就会如约而至，朝廷做了准备，看陛下的心思有承受损失的准备，就不知道关中百姓有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捡了一根树枝，下意识的在小花园挖土，没找着蝗虫卵，但愿史书上记载有误，云烨此时宁可被别人嘲笑，也不愿自己料事如神。


长孙皇后该来了吧，李二陛下有千古一帝的胸襟不会打自己这两万贯的主意。皇后娘娘会放过才怪，就这些天的接触来看，历史上贤明聪慧的皇后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地主婆，还是有知识的那种。能有为她丈夫分忧解难的机会他绝对不会放过，两万贯能买多少粮食啊！云烨似乎听到皇后娘娘的心声，她老人家换算钱财的本能就是看粮堆的大小，不会考虑这两万贯要是由云烨运作一年会有多大的收益。这是一个经济荒漠的时代，人们还基本处在以物易物的初级阶段，普通百姓家里找不出一文钱这绝不是笑话，但是家境却颇为殷实，有牛，有羊，有鸡，有粮食，今少了盐，拿一只鸡去换，明家里要给娃娃扯几尺布，好办，家里还有一只羊……如果云烨放下身子去做商人，用不了多久，以前的大唐第一富商就会成为一个笑话。


“又起什么坏心思呢？骗了陛下，骗了群臣，你还打算骗谁？”长孙好听的声音在脑后响起。


“娘娘容禀，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就扯到骗子身上去了，再说小臣也是为了恪物院，这恪物院可挂着皇家两字，要真说起来陛下与小臣可是一伙的。这骗子的名头要是传扬出去，谁还敢和微臣打交道。”赶紧辩驳，骗子的名头顶不起啊！


“果然其心可诛，你居然拉陛下下水，早在你要求挂皇家两字时，本宫就觉得不对，却不知是哪里出错，现在看来你就是仗着七窍里的那些聪明劲胡作非为，今天你如果没有一个交代，这件事就过不去。”长孙就差点说赶快把钱财交出来饶你不死的话了。


李承乾第一次感觉自己和老妈还有云烨差的太远，不是学问，绝对不是学问，那两个字打死他也说不出来。


“娘娘的仁慈足以照耀我大唐每一个角落，微臣感激不尽，正好小臣得到一批铜臭之物，在娘娘的感召之下，小臣决定献上一半，以供娘娘惠泽万民。”云烨一副痛改前非的诚恳模样。


“本宫母仪天下，区区铜臭之物何足道哉。”长孙也不把话说透。


狠啊！云烨在心里哀嚎，一半还不满足，你不能叫我白忙乎一场啊！


“娘娘的胸襟广阔实在是让微臣汗颜无地，小臣决定献上两万贯博娘娘一晒。”没办法，这是云烨最后的防线了，再不满足，他就准备撒泼打滚了。


“唉，你这孩子就是知情识趣，看在你一片诚心的份上，本宫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自会代你广布恩泽于天下。”考虑再三，娘娘大人满面凄苦的收下了云烨承诺的两万贯，留下两个账房，会后宫去了。


“烨子，这是我娘？”李承乾有些不相信。


“没错，这就是皇后娘娘。”云烨漫不经心敷衍李承乾。


“我娘不是这样的。”


“所以我说这是皇后娘娘。成乾啊！你还要好好学习啊！”


“是啊！是啊。”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六节 诱骗


云府老奶奶悠然自得的在自家花房里转悠，后面跟着四个大大小小的孙女。


整个北屋被孙子打开隔断弄成一间大屋子，前后两堵墙被掏空，连上烟囱就成了孙子说的火墙，外面虽说还有些寒冷，屋子里却温暖如春。


展现春色的不只是暖墙，还有满屋子的绿菜，绿莹莹的菠薐菜，微黄的嫩韭，泛黑的油菜，甚至还有几畦黄瓜正开着黄色的小花，一娘用毛笔在花蕊上东沾沾西沾沾，孙子说了每朵花都要沾到要不然就结不出黄瓜，也不知是何道理。


一排排的木盒子被木匠钻出一个个的小洞，上面铺上被开水煮过的旧麻布，再盖上一层半尺厚的腐土，煮过的黄豆水放炉子边上烤几天就发出恶臭，孙子就拿这水隔些日子就浇一遍菜，别说这些菜长得比庄稼人种的还好。


老奶奶满意的看着矮缸里的黄瓜，幻想着隔些日子就结出鲜嫩的黄瓜的样子。


辣椒老奶奶是不许这些毛手毛脚的小丫头们动的，好不容易才长出十几颗，孙子说要是这些辣椒苗死了，他就去跳河。可不敢让孙子跳河，他要是跳了河，我老太婆还活个什么劲。


花是白色的，没味道，已经有一些长得快的结出绿色的小角角。听孙子说这东西是海客从几万里外的大洋弄回来的，死了就没了。


昆仑紫瓜长得也好，大大的叶子已经快要把花盆盖满，几个枝杈上结了小小的果子，顶花还没落哪。


朝阳的墙上开满了窗户，要不是屋子里顶满了柱子，这房早塌了。窗户多阳光就多，每到午时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就要打开，让绿菜见见光，直到太阳快落山寒气上来了，再关上窗户。


这些活计都是一娘，润娘的。烨儿说了，这是她们嫁妆的一部分，不管是嫁到豪门，还是普通人家有这个手艺就受不了欺负，可以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


一娘头上插着一个金步摇，一步三晃，及笄的大姑娘了，眼看就十四了。前些日子程夫人做的大媒，许给了裴家的一个远亲，小伙子十五岁，长得浓眉大眼没什么好挑剔的，知书达礼的好小伙子，多看一眼都害羞。一点都不像孙子大大咧咧的。小伙子的父亲在剑南一个县里做县令，虽说官小了点，也是书香门第。


问了一娘，一娘羞得不说话，孙子就说把那小子赶出去，再把腿给打折，被一娘死死抱住。惹得亲家母，程夫人笑的气都喘不上来。


亲事定了，孙子却不许现在就成亲。告诉亲家母，不是云家拿乔，是因为两个孩子身子都没长成，早早成亲有害无益。甚至会影响子嗣。别人家十三四岁成亲那是脑袋被门夹了，小小的人筋骨未定，精元未固就像还没到日子的庄稼，早早收割，你还指望有个好收成？唐律规定男子十八，女子十六这是有道理的。再过三年等两孩子长大一些，再成亲不迟。


老奶奶唤过一娘，小脸被屋子里的热气蒸的红红的好看。见奶奶在看她想起定亲那天的事又羞得要蒙脸。老奶奶亲昵的点点她的脑门说：“又是个有福的。”


小丫骑坐在哥哥脖子上嘴里嚼着锅巴，小西小北在背后用力推，人太小力气不够秋千荡不起来。就跑远远的再猛扑过来，秋千屹然不动。气得要去找姐姐们帮忙。


云烨嘴里嘟嘟呶呶的哼着歌，好心情啊！


去皇宫里见宋濂老大人说《三字经》普及的事遇到了小铃铛。


小铃铛看云烨眼中全是星星，见云烨手里没有食盒又失望无比。待到云烨变魔术一般从怀里掏出一大包糖炒栗子，嘴里的两颗兔牙似乎都在颤抖。欢呼一声就跑过来抢栗子，云烨往背后一藏，对小铃铛说：


“上次的叫化鸡好吃吗？”


小铃铛连连点头。


“别的菜更好吃，为什么不吃？”


小铃铛满脸委屈。


“我猜是公主一个人吃光了，没让你吃？”


小铃铛坚决摇头。


“你看，我做你家公主的驸马如何？”


小铃铛眼睛睁的非常大。


“我家有好多好多好吃的，皇宫都比不上，有叫化鸡，有红烧肉，有糖醋排骨，有油炸丸子，还有灌汤包子，汤圆团子，烧麦，韭菜盒子好多好多，你和公主到我家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吃的胖胖的也没关系。”云烨这会觉得自己像金鱼佬。


小铃铛陷入幻想，嘴角有一丝晶亮口水滑下都没发现。


“公主说你是坏蛋。”


好，终于让小丫头说话了，只要开口，云烨有足够的把握绕晕她。


“那天是个误会，我见到你家漂亮的公主不由自己的就胡说八道了，只觉得似乎上辈子就认识你家公主，这辈子又相遇了。回到家里我非常后悔，连夜做了六道好菜给你和公主送来，没想到你家公主自己舍不得吃送给了陛下。结果我被陛下惩罚，不准再来上课，还要在什么恪物院上差，你不知道，那恪物院破破烂烂连窗户都没有，我都被冻了好几天了。”


装可怜，希望可以引发小铃铛的同情心，好帮我完成把李安澜弄回家的愿望。


小铃铛不说话，只是看他身后。云烨以为她在看糖炒栗子，就大方的把栗子塞他手里。


“登徒子！上次的教训你还没受够？现在还在欺骗小铃铛，实在是可恶。”坏了，李安澜什么时候来的？刚才感情代入的太投入，没发现。


脑后有风声传来，不好，是兵刃！云烨撒腿就跑，晚一点就没命了。


不得不说唐朝的女子是凶悍的，更别说李家从小就把女儿当男孩子养，骑马射箭样样精通，连平阳公主这样的极品都培育得出来，这样的门风熏陶之下出现几个强悍的公主也就不足为奇了。


云烨在前面跑，李安澜拎着小花锄在后面追，小铃铛剥着糖炒栗子在后面慢慢跟上。


远远看到宋濂踱着方步从听涛馆出来，云烨放缓脚步，调匀气息，站在路边等候宋濂的到来，早早就躬身施礼，一副尊敬师长的好学子模样。


宋濂刚要说无须多礼的话，却见李安澜从旁边冲出来，举起花锄就要敲云烨的腿。


“住手！”宋濂怒了，在皇宫之中一个皇女要殴打一位国侯，这还了得。多年的教育都白废了。


李安澜这才发现宋濂，这位老夫子几乎是皇宫里所有皇子，皇女的老师，她也不例外。这是一位古板方正的严师，偏偏被他看见，大事不好啊。


“成何体统，成何体统，往日教你的恭谦贤礼让都上哪去了，一介皇女慌张跑路已是失礼，居然要殴打一位国侯，老夫倒要问问皇后娘娘是如何教导你妇人之礼的。”老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啊！尽管云烨心里都笑抽了。却一本正经的给老宋见礼：


“宋师且息怒，这一切是小子的错，前些天小子无意中冒犯了公主，已经赔礼道歉了，想来公主殿下心中还有些怒气。小子受两杖让公主殿下消消气也是应该的，请先生不要见怪。”


“胡说，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你无意冒犯，既然已经表示歉意，她就该豁达原谅，这才不负老夫多年教诲，心存怨恨事后报复哪一点，那一条符合君子之风？”


大概被气昏头了，李安澜想都没想脱口而出：“谁要你假惺惺的求情。”


好吗，老宋的怒火彻底被点燃了，指着李安澜说：“回房间自省，抄《女诫》百遍，老夫自会与皇后娘娘禀报。”


李安澜委屈的大哭着回房间自省，小铃铛抱着糖炒栗子小心地缩在花坛后面偷听。


“宋师容禀，前些日子的确是小子的错，这安澜公主自幼孤苦，性情难免有些偏激，还请宋师饶他一次。”说完长揖不起。


老宋叹口气；“也罢，此女性情偏激，日后难免给自己招祸，你既然求情，老夫就饶他一次。”说完就走了，连找云烨问《三字经》之事也忘记了。


小铃铛只觉得这位小相公实在是好人，公主欺负他，也不在意，还为公主求情，实在是一个大大的好人，公主选他做驸马好像也不错。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七节 心酸的福气


云烨的奏章被驳回了，上面有李二朱笔写的不知所谓四个大字，每个字都让云烨有一种被嘲弄的感觉。心情糟透了，他只不过要求今年的科考能多招录一些恪物人才而已，这些人才是将来大唐的顶梁柱，他们会分布在三省六部，甚至于每个州县，会让大唐多一些实干的人才，而不是多几个会吟几首歪诗的酸丁。


在云烨看来，唐时的科考只是一个笑话，它采用的是考试与推荐相结合的录取制度。考卷的优劣只是考评的一个方面，主考官更要照顾到举荐者的人情和面子。应试举人为了增加及第的“砝码”，便将自己的诗文加以编辑，写成卷轴，在考前托关系呈送给社会上有地位的人，以求推荐，即“行卷”。


这样一来，官员的子弟就有了先天优势，贫民子弟就只是一个陪衬。先天的不足让他们的在客场一模黑。秀才科已多年未有人报名了，明算科多是酒囊饭袋之辈。也不知李二凭什么说：“天下英才进入吾彀中。”这句志得意满的话。


也罢！你李二不是看不起那些落榜的贫民子弟吗？我就从中间找出几个可用之才，看你录中得所谓英才厉害，还是我从落榜子弟中找出的人物厉害。反正今年的科考，大名鼎鼎的马周会落榜，刘仁轨也会被分配到宝鸡当县尉，只要找着这两个家伙，你李二找的人就是个渣渣。


阿Q的自我安慰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云烨感觉好了许多，之前找算学大师刘怀借人不想人没有借到，反而被他抓去讲了好几堂课。没有自己的子弟兵啊，太吃亏了，不行，既然叫恪物院老子干脆把他当成学校的了。因为学校在皇城里，就不信招不到学生。


恪物从娃娃抓起，这就是云烨对李承乾说的大意。既然所有人不重视，那老子就干出一番事业让他们瞧瞧，到时候亮瞎他们的狗眼。


李承乾很害怕，因为云烨很激动，站在桌子上口沫横飞慷慨激昂如同疯狗。双手挥舞的如同抽筋。


“没有学生，我给你买几个总成了吧。”在他看来，云烨就是想当老师想疯了，赶紧给他买几个学生哄走拉倒。


云烨不抽疯了，重重的在脑袋上拍一巴掌，我怎么忘了自己在万恶的唐朝，人口是可以买卖的，没几个钱，尤其是孩子，十贯钱可以买三。


从桌子上跳下来，这就回家，找姑姑问问，到哪去买些孩子回来。心情激动之下根本听不见李承乾的吆喝声。


一个头发半白的人直挺挺的跪在云府门口，旁边还跪着一个妇人，后面站着两孩子。家里的仆役要他们离开，那男子却说他是侯爷用二十贯钱买来的，就在这里等候爷出来。告诉他侯爷去了皇宫，他就说他可以等。


云烨骑着马匆匆赶回来远远看见府门口挤了一堆人，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刚到跟前仆役发现侯爷回府了，刚喊了一嗓子，看热闹的轰一声全跑了。


“你叫那个那个对了，你叫钱通？西市口那个卖自己的？”


“老奴叩见侯爷。”钱通在地上梆梆的磕头。


“赶紧滚起来，也不怕别人笑话，你是谁家的老奴，爷高兴看你可怜赏了俩银饼子，有什吗呀。”


“侯爷高义，钱通心领了，当初侯爷扔下二十贯钱急匆匆的走了，侯爷可以当没这回事，钱通不能，如今我浑家病好了，自当来府上效命。”还真是一个守信的人，云烨心里赞叹一声。


“既然你一心要报答，我身边刚好缺一个幕僚，就你了，现在和我去办事，那个谁，你去告诉管家姑姑要他安排一下钱夫人母子，就说我请了钱先生。”云烨缺人都缺疯了自然不会放过钱通这个有用的人。


钱通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反正他自认是云府的人自是不会在乎是奴仆还是幕僚，拱手说一句：“谨受命”便吩咐自家娘子几句，就站到云烨旁边等候安排。


钱通不愧是老长安人，原以为很复杂的买人环节被他简单化了。一排四五个人伢子站在云烨面前，任由侯爷挑拣。


云烨没有挑拣，只是告诉人伢子，自己需要十岁到十四岁的男童，要聪明的，识字最好，人数控制在十五人，如果有极为聪慧的女童也可以收下。


“钱我是不问的，但是来路一定要清白，如果有拐骗来的，本侯爷会让你生不如死。”在最后云烨告诫了这几个人伢子，他不想成为拐骗孩子的罪魁祸首。


人伢子个个拍着胸口说不会干那种天打雷劈的事，再说了，官府管的严，出了这种事，不用侯爷动手，牙行也会扒了他的皮。


人市啊！封建王朝的另一个特色，小时候学历史看到里面的插图一个健壮的男子被胖胖的奴隶主掰开嘴看牙齿，就感觉和买牲口没有区别，女奴就要面对更残酷的现实，每天都要面对无休止的猥亵，在大唐律法里奴仆等同大牲口，甚至还不如，私自宰杀耕牛会被官上问话，还要被罚款，搞不好会被关几天以儆效尤。没听说打死奴仆有官上过问的。《唐律疏议》上虽然明确规定了无故杀奴婢会被杖一百，但是没有人因为这条罪受过处罚。


程处默说每天都有无名死尸被扔在乱葬岗，他们金吾卫每次巡查都能看见，只要没有苦主，就无人过问，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就是此理。


钱通很好用，来家里几天就把上下理得顺顺当当，是一个干练的人。老奶奶让管家姑姑退下来，只管内院就好，外院就交给钱通处理。他们一家人住在一个小院子里倒也自得其乐。


“老钱，给家里当管家委屈你了，等我找到合适的人选，你就不要干这差事了，到我身边帮我如何？”云烨有些愧疚，明明说好了是幕僚的，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官家。


“呵呵，侯爷多虑了，老夫人事前问过我当管家是否委屈了，我告诉老夫人在来云府之前，我就把自己的身份改成了贱民，既然已失去了尊严，这良民的身份就不适合我了，当初伸了手，就注定了成了贱民，要不是侯爷援手。我恐怕连二十俩银子也卖不了，贱内的身体也早就埋进了黄土。侯爷如今意气风发，正是扶摇直上的时候，我钱通卖身投靠说不定是我的福气。”


他看得很开，没有委屈的神色，想必多年的颠沛流离生活早就把心里的英雄气消磨殆尽。如今在云府刚刚获得一些平静富足的日子，就心满意足了。管家姑姑悄悄告诉云也，刚安排钱夫人全家住进小跨院，钱夫人就哭的稀里哗啦，一遍又一遍的摸屋子里的家什，还总是问这真的是我们住的屋子？


贫贱夫妻百事哀且不管钱通口中的福气到底为何物，只要他愿意，就是好福气。我心安处是故乡！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八节 民以食为天


书房里静悄悄的，云烨在奋笔疾书。这样的状态他已经保持了六天。


恪物院一穷二白，在这之前人没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建立这样一个机构，如果不是云烨一再坚持，并保证自给自足，皇帝不会养一个看似笑话的机构。在他看来，恪物院就是太子和云烨的玩具，如果有收获就是意外的惊喜，如果没有收获，也无伤大雅。


他料错了云烨，作为一个现代人早见惯了这种创业模式，只要皇帝给政策，他就可以白手起家。李二没有计算他无形的投入，光皇家这两字就足以抵得上一万贯钱财，更何况在千疮百孔的唐律里钻漏洞云烨觉得可以赶着马车来回跑。


恪物院在紧锣密鼓的整修，那三十几个老人分成六组，各干各的事，有条不紊。雇佣了数十人在日夜誊抄从工部借来的山川地理资料，云烨想重新认识一下大唐。军械属于机密，军器监不给面子，严词拒绝了恪物院的非分要求，就连李承乾都碰了一鼻子灰。将作监还好说话，借出了一些民用器械的图纸，并申明这是看在太子殿下的份上特别给的优待。


敝帚自珍！这是云烨的断语，越是翻看各种资料，云烨就越是生气。你看这张直辕犁的图形，不但画的难看，就连各部尺寸都不标，整图说明只说用料几何，没有施工说明，鬼才知道怎么造出来。再说了犁头就一个正三角形，连必要的刃口都没有，怪不得只能用牛耕田，马根本拉不动，垃圾！


锄头用生铁打制，垃圾，镰刀只有一尺长，垃圾。什么？种子是用手洒地里的？那种犁尖有洞的楼哪里去了？不是汉朝就发明了吗？怎么大唐农业最发达的关中居然还在用手播种？这些混蛋，连中国最早的联合播种机都弄没了，实在是不可原谅。


民以食为天，农具就是恪物院现在的主攻方向。历朝历代都把农事看得比天还大，春种要祭祀，秋收要祭祀，皇帝，皇后都要亲自下地耕作，虽说是做秀，能让皇帝皇后作秀的事，在这个时代并不多见，不像后世，连总统亲自买个雪糕都归类到作秀行列。


将作监，你给我面子，我就给你面子，新制作出的农具就交给你们传播，功劳大家人人有份，皆大欢喜。


军器监，你不是牛吗？说老子非分？就你那些破烂，什么云梯，攻城车，投石车……我会看到眼里？老子知道什么叫回回炮，就是不告诉你。


正当云烨沉浸在极度的YY之中不可自拔的时候，书房外面传来一阵骚动，云烨有些不高兴，不是吩咐过了不得在书房附近走动，怎么回事？


“老庄，怎么回事？谁在吵闹？”


“侯爷，是程公爷和牛家侯爷联袂来访，老奶奶说侯爷吩咐过这几天很重要不许打搅，所以请两位老爷子到了客厅。”


云烨这几天吃住都在书房，由于要保持机密性，云烨不打算闹的满城皆知，所以谢绝了所有访客，准备给满朝文武一个突然袭击，要他们对恪物院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那就是恪物院很重要，非常重要，不是他们木头脑袋所想的恪物院可有可无。


老程，老牛在云烨眼里就是纯粹的长辈，瞒全天下的人也不会瞒这两老汉。奶奶有些大惊小怪了，她总是认为孙子想出来的新东西只有她能看，虽然看不懂，却不妨碍她老人家收藏的热情，她连一张写了字的纸片都要锁到箱子里，钥匙只有她有。


自打孙子回来，随手画几张图就把整个穷困破烂的昭国坊带动的生机勃勃，现在家里有三成的收入就是那些铁炉子，煤球，带回来的。孙子辛辛苦苦跟老神仙学的本事，可不能给不相干的人学去了，不用说她老人家又起了这种怪心思。


“请两位长辈到书房来，就说我不方便离开。”云烨一边吩咐庄三停去请老程，老牛，一边整理这几天记录的摘要和画的几张图纸。有些东西的确见不得人，比如这张脑门上写着猪头二字的李二画像。


在把罪证湮灭之后，老程，老牛到了。


“几天不见架子大了许多，老夫降尊到你府上看望，连迎都不迎一下，家教哪去了？”就喜欢听老程唠叨，看来自己的长辈缺乏症愈发严重了。


“胡说什么，这孩子什么脾性你不知道？要不是有重要的事情，他会对你我失礼？到他这里跟到家有何区别，多走两步路罢了，就你多事。”老牛不理嘴里碎碎念的老程，接过云烨斟好的热茶。


“小子，你这些天在干什么？也不见你找丑牛，见虎他们一起玩耍，一个人闷家里算怎么回事？为那两万贯钱的事？如果是那事，老夫告诉你，小子，你赚大了，除了你，你听说过陛下，娘娘勒索过别人吗？两万贯！在普通人眼里是钱，在陛下眼里什么都不是。如果真的缺钱，你觉得陛下会没地方弄钱非得勒索你？这是没把你当外人看，你没见太子赢的钱被充了公，你赢的钱被充了公，我们俩赢的比太子还多，怎么就不见陛下吭一声？酒呢？怎么拿茶水来糊弄老夫？”


赶紧吩咐上酒上菜，请两位上了书房里的小炕，云烨坐下首陪同。


“程伯伯，两万贯小侄还没看在眼里，娘娘就是不说，我也会自动上缴，这钱是赢百官的，好拿不好消化，不找个大腿抱着，小侄连六千贯都拿不安稳，娘娘是好心，你当小侄不知道？”云烨翻着眼睛没好气的说：“小侄年纪小不假，又不是傻子，好赖都分不清楚？”


老牛哈哈大笑，指着老程说：“老夫说过，这小子是人精，这点小事会看不清楚？用得着咱两来给他宽心思？说你多虑了，还不信！”


老程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这时姑姑亲自端着酒菜来到书房，把酒菜摆好，头都不抬就下去了。


“你这书房是你家的禁地？”老牛夹一筷子猪肝边吃边问？


“是奶奶硬给划下的，说这里全是机密，不许家人乱闯，下人进来估计会被活埋。”


“机密？墙上的这些图画？”老程干了一杯云府佳酿眯着眼睛问。


“这是我大唐将作监送来的图册，说是天下最好的农具。”云烨有些不可置否。


“那你认为呢？”老牛认真了。


“垃圾！”在这两人面前没必要掩饰，如果是别人，两百字的赞美之词是少不了的。


“噗！”老程还没咽下去的一口酒飞了出去，喷了老牛一脸，老牛似乎没有知觉，丝毫不顾脸上的酒水低声问道：


“你有不是垃圾的农具？”


给老牛递上一条手帕，从地上的花缸里抽出几幅卷轴递给老程。


“曲辕犁？”


“一头牛就可以耕作的犁，可以深翻土地，达到精耕细作的目的。”


“耧车？这是什么？干什么用的？”老牛也打开一幅。


“相传是汉时赵过所制，为何关中竟然没有？将作监一群饭桶，把这么重要的农具都遗失了，《正论》中就有记载，一天可播种六百六十七公亩的利器居然没人知道，什么道理？”


老牛眼睛快睁圆了：“你说这个一天可播种六百余亩的好东西早在汉时就有？”


“没错，你老人家只要查查东汉崔寔写的《正论》上面就有提到。”云烨当然不会告诉他这是参观兵马俑时，被搭售旁边民俗博物馆门票，从讲解员嘴里知道的。


“一群杀才，好东西都守不住，老夫要上本参奏这些尸位素餐之辈。”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三十九节 传承和学生


传承是个大问题，中华民族从来就不缺少智慧，多少智慧的光辉湮灭在异族的铁蹄之下，每一次中华的社会发展到极致，都会遇到强盗来袭，他们用铁蹄和马刀肆意的蹂躏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民族。我们善于从废墟上建立华厦，这是我们的骄傲，也是我们的悲哀。善于创造的民族却不善于战斗，上苍之主却在他的周围布满了最凶悍的饿狼。从周朝的犬戎，再到匈奴到突厥，直到蒙古，女真，中华民族如同韭菜被一茬一茬的割，每割一次，我们就得从头再来，每割一次，先人的智慧财富就被伤害一次。珍贵的书籍被当作引火之物，奇巧的农具成为草原上孩童的玩物。


有过一个反抗的英雄，他叫冉闵，他告诉了上苍之主，他要杀光胡族，他真的那样做了，胡人因他死了几百万。他后来战死了，就没有多少人再关心他了，只是说：冉闵死，遏陉山草木悉枯，蝗虫大起，天以不雨以示大哀无泪。天地大恸无非屈圣贤辱，千年不得昭雪。连上苍都知道冉闵的冤屈，上天都感动了。


人心没有感动！


没有人知道冉闵的杀胡令解救了多少汉人，也不知他为汉文化的传承做了多少贡献。男人依旧喝酒，女人依旧喝药，就在江南的弹丸之地！衣冠风流的名士们穿着晋式独有的开裆裤吟风颂月，对着人群高歌：“我要书尽天下歌赋，藏于南山，传诸于后世。”


所以，我们有幸读到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很美的句子，一个有文化的文士见到美丽的女子发出了最深刻的意淫！！！！


炒钢法没了，耧车，没了，传说中的五彩琉璃没了，秦朝的流水线工作法没了，只有那只死亡的兵团在地下默默守护那些逝去的辉煌。


老程没有说话，老牛也不作声，只是轻轻啜着杯中酒。


听云烨诉说整个中华文明的悲惨命运。


“你小子传承了多少？”老程抬头问。


“小子只是在大海边上捡到了几枚美丽的贝壳……”


老牛不说话，只是小心地卷起那几张卷轴，顺手扯下云烨窗户上新做的窗帘，把他们包起来，挽成一个包袱，捆在胸前。


“老夫家里还有几千贯，没用处，找人给你拉回来，恪物院用得着。”


“牛伯伯太小看小侄了，如果只是简单的钱财问题，小子有的是办法弄钱，把国库掏空也不是没办法，说实话，小子还真没看上国库里的那几十万贯”。云烨自信满满的说。


“大话精！”这是老程给云烨下的定语。


“人啊！没人啊！满世界能真正称得上合格的人才就小侄一个，这年头，人才最重要！”


“啪”脑袋上挨了一记，抽的云烨一头栽炕上，老程打人从来就不看地方，程处默大概就是被他打傻的，他要把我弄的向他儿子看齐？云烨嘀咕着又坐好。


“左武卫里先给你弄一百人。”老程很大方。


“小侄要他们干什么？帮我吃饭？能在恪物院真正有用的人太少了，就是国子监，崇贤馆的大儒也不一定够格，您左武卫的大头兵就算了。”话说出口就感觉不妙，今天怎么了？有些热血上头，怎么什么话都说，敢说左武卫的坏话，是活腻了？


正要抱头逃窜，却听老程叹口气：


“小子，你当我不知道那些人不合用？可你让老夫上哪去给你找会念书，会写字能上知天文，下识地理的人？还要懂制器，会制图，心思灵活。会这些的人早就名扬四海了，那会等你招揽，你也是左武卫的人，家底你也知道，老夫和老牛在左武卫千挑万选才挑出一百个识字的，能帮你的就这么多了，你看着办。”老程有些颓唐。


“我不要他们，我要处亮和处弼，小侄还从人伢子手上买了十几个孩子，打算自己教。”云烨给老程交底。


“胡来！”老牛发怒了。


“你打算将来让你的孩子喊贱人为师兄？你怎么知道没人看得起你的学问？是你不开口，你在算学一道上可与刘怀比肩，恪物学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通百工，精杂艺，就是你师傅的一部《三字经》已经让长安城里的大家豪门奉为启蒙经典，《三字经》刻本已经卖的满长安都是，宋濂亲自作序，陛下作跋，娘娘写后记，天大的荣宠你不知道？只要你一开口，学生会踏破你家大门。”


“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都不知道，对了，既然书出版了，版费哪里去了？”云烨很生气，有人贪污自己的稿费，亏大了。话还没说完，就被老程一脚踹的掉下炕。


“你这孽障，清清白白的学问，你硬往钱财上拉扯，也不怕天打雷劈，你云家列祖列宗在地下都会被气死。”老程还打算继续行凶被老牛劝住。


天哪！我写书要稿费天经地义啊，为什么会被踹？还用病句诅咒我家祖宗？你有本事把死人再气死一次我看看？


“小子你听好了千万不要再提什么版费，要钱会被认为是长安城里的耻辱，老夫两个就会去跳河，丢脸啊！没法活了。”


知道两老家伙已经拿自己当亲儿子看待，我要是干出这事，他们虽然不会去跳河，脸面无光倒是真的。


“处亮，处弼就交给你，不教好的你试试，再给你找些学生，得从武臣子弟里挑，我大唐武臣里面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家，不能让文臣们占便宜，以前给丑牛找有学问的师傅被寒颤惨了，说什么朽木不可雕也，去他奶奶的，我老程的儿子会是朽木？找学生的事你就不要管了，有我和老牛做主，别人问起来就推到我们身上。”


很严厉，不敢问会给我找些什么样的学生，想起尉迟家的几个傻小子就祈祷千万不要有他们，教这样的学生会教死老师。也千万不敢有李绩家的那个阴谋家李震，那小子就是心眼太多才早死的，你知道他生的儿子是谁吗？李敬业！！大反贼，弄得全家死光光的超级衰人，谁沾上谁倒霉。秦家的还不错，李靖家里的也可以考虑，只要不找我给他娘看病就行。长孙家的？不知会不会入老程，老牛的法眼。管他是谁呢，我只要认真教好就行。


老奶奶趁孙子陷入思考的时候和姑姑悄悄抬走了木箱，云烨知道奶奶是在阻止他严重的败家行为，没见老牛走的时候背着一个包袱。


“这天杀的老东西又占我家的便宜！”老奶奶这样想。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节 知识的力量


人伢子到底送来十二个孩子，十男两女，年纪都不到十岁，瘦弱的就像风中的小草，衣衫到还算整洁，大概来之前刚刚换过，穿着绿衫子的小姑娘努力的用手撸平腰间的褶皱，旁边一个稍微大一点的男孩子把她的手扯下来，要她站好。云烨注意到他的手上全是裂开的血口子，小姑娘却没有，这是一对兄妹，哥哥把妹妹照顾得很好。


云烨脸上带着微笑，什么也没说，这些孩子的智商已经不是主要问题了，能被带到家里的，就是幸运儿。云烨或许救不了全大唐的奴隶，这十二个孩子还不是问题。就像一个在海边努力的搁浅的鱼儿扔回海里的少年，今天云烨扔回了十二条小鱼，其中还有一对兄妹。


仆人带他们去厨房吃饭。云烨扫视了一眼台阶下的人伢子：“人我很满意，价钱你们去和管家商议，我只要你们保证一点这些孩子的来路明确，没有拐卖者，他们都是自愿的。”


一个年纪稍大的人伢子弯腰回答：“回禀侯爷，这十二个孩子都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他们，其中六个是父母卖给小人的，剩下的六个都是官府发卖的，小人这里有官契，请侯爷过目。”


没错，都是官府的契约，有的还有第三方明证，假不了。看到这些云烨心里的堵塞才松动一点。毕竟是长在红旗下的人，就算再没心没肺，牵扯到自己做人的底线，心里没有阴影才是怪事。


挥手赶走了人伢子，这些人他一分钟都不想见到。


一辆碧油车驶进了云府，管家钱通神色怪异的来找侯爷，说是有重要的客人要见侯爷，不知是谁，这么大谱？


李二站在云烨书房里拿着一只鹅毛笔正在研究，在纸上写写画画，还拿着云烨让木匠给他制作的画图工具，比划比划，最后大概弄懂了圆规的用途，在纸上画一个又一个的圆。太诡异了！在书房门口见到了扮作乖宝宝的李承乾。哥俩交换一下眼神，李承乾给了他一个爱莫能助的动作，就是俩手摊开耸肩膀。


“给朕滚进来。”李二还是那样有霸气。


一进门云烨就装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弯腰塌背缩脖子，早就练出来了：“微臣不知陛下驾到，请恕微臣失礼之罪。”


李二抬腿又想踢云烨，想想觉得不妥，撇撇嘴：“你弄出了什么东西？惹得程牛两位爱卿大闹将作监，从来不碰书本的人，居然拿着《正论》说是要打死将作监里的那些败家子？”


程咬金，牛进达还没有把那几张图纸递上去，看来是要制造出来再禀报李二。这次大闹将作监明显是要替云烨分担来自朝廷的疾风暴雨，想到这里，胸膛暖暖的。


“微臣偶尔阅读《正论》之时无意中发现有一种极为先进的农具名曰耧，好奇之下就从字里行间推算出它本来的面目，制作好图纸，就拜托程公，牛公两位长辈找最好的木匠打算复原这件精巧的农具。”


“据书上记载，这件耧每日可播种六百亩，可是事实？”李二平静无波，连语气都没有什么变化。


“书上记载多少有些夸大，在制作出六行耧之前，六百亩只是一个奋斗的目标。”云烨不打算夸大，也不准备贬低。用事实来说话最好。


“图纸现在何处？你欲如何处理？”李二放松了身子坐在云烨的太师椅上，很是悠闲。


“回禀陛下，这是我恪物院的第一次科研成果，微臣等待实物制成，效验过后自然要禀报朝廷，再索要些人力，财力。”


“你倒是实话实说，也罢，你也就这性子了。看你雄心勃勃，此物因该会有用，有功不赏不是我大唐作风，待朝廷效验过后，自会如你之意。”说完拍拍坐着的椅子又说：“这东西不错，送宫里十套。”


总算知道李承乾的强盗性子从哪来的了，他老子就是最大的响马。还好，前天把罪证湮灭了，今天要是被他看见自己画像上顶着猪头两字，不知会不会在老子脑门上刻这两字。云烨心中暗自庆幸。


“你家朕是头回来，带朕转转。”


李二说的很随意，云烨很鄙视李二，就你带来的护卫早把云家翻了个底朝天，还要我带路？你老人家不就是想看看云家与别家有何不同。


云烨陪同李二父子在云府东转西转，他非常想避开花房，不想李二却发现了这间与众不同的房子，要进去看看。


“陛下，这间屋子里的东西是微臣给妹妹准备的嫁妆，不知陛下可否有意一观？”他都停下来，只好打开房门让他就去。


李二一进门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什么地方啊！一眼望去满眼的绿色让人心旷神怡，草木特有的清香扑面而来。靠门口的木盒子里全是绿油油的菠薐菜，叶子肥嫩，已到了收割的时候。这是油菜？这是韭菜？这是黄瓜？居然已经能够吃了。听李二自言自语，那还等什么，摘了两个巴掌长的嫩黄瓜，在屋子里的水缸洗干净，李承乾把每个黄瓜都掰下一截，和云烨一起嚼的咔咔作响。还是皇家的臭毛病，李二没有等待他两毒发身亡。劈手夺过一支比较大的，大大咬一口，似乎在品尝，只是速度有些快。


“这是什么菜？”他注意到了辣椒，没见过，只觉得绿莹莹的小角角长得十分可爱。


“陛下，这是海外的一种蔬菜，名叫辣椒，味道辛辣，成熟后就会变成红色，微臣很喜欢。这些是作为种子栽种的，想必到了明年，微臣就会有许多辣椒，到时候请陛下品尝。”


“这就是你给妹妹准备的嫁妆？是这些菜，还是种菜的方法？”李二手里拿着一个昆仑紫瓜一抛一抛的在手上把玩。


“是种菜的方法，微臣认为与其给她准备金银玛瑙，不如教会她一道自立的本事，金银有用完的时候，手艺不会，只要她勤劳，就永远不会再有饿肚子这回事。云家遭到过大难，衣食无着的时候，谁也靠不住，只有靠自己，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这将是云家家训，每一个云家子弟，无论男女，都必须掌握一门手艺，哪怕是最低贱的。”


“授人与鱼莫如授人以渔，你是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云家兴旺指日可待。”李二有些感慨。


“多谢陛下吉言”。云烨躬身致谢，皇帝一般不说这种话，一旦说了，就有了保护的责任。


“难道说这就是恪物的厉害之处吗？朕实在是小看了这门学问。”在现实面前，李二也需承认知识力量的强大。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一节 孙思邈说蝗虫是个好东西


“人常说蝗灾是上天对天子不修德行的惩罚，你师傅对这事是什么看法？”李二犹豫再三终于问出了他最想问的话。


“扯淡！”云烨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要与李二保持高度一致，否则性命堪忧。


“你师傅是这么说的？”看来这个问题对李二伤害颇深，打算在云烨这里找到理论上的支持。


“微臣说出来，您不准踹我。”云烨自觉这些日子犯太岁，不管是谁都想踹自己一脚，难道说老子的屁股踹起来比较舒服？下面要给李二树立信心，难免话说的粗俗，先打好预防针，免得又挨揍。


李二脚在地上捻一捻，似笑非笑的说：“看情况再说。”他还是不放过要揍云烨的打算。李承乾在旁边崇拜的望着云烨，能跟自己老爹用商量的口气说话的就眼前这一位。


“要问蝗灾与天子的关系首先要知道天是什么。”云烨看到李二瞳孔明显一缩，这触及到他执政的根本，他的自称就是天子。不理会他，云烨继续说：


“自从我们人类有史记录以来，这上面就充满了神仙鬼怪，不光是我们，大地上所有的文明都是如此，我们祭拜各种各样的神灵，发下各种各样的宏愿，不一而同的是都不管用，有些奇迹也不过是人为的制造出来的，比如秦始皇在渭水祭天之时出现的黑龙，刘邦在路上斩杀的白蛇，大泽乡出现的狐鸣，再就是东汉出现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这样诡异的话。陛下百战得天下，本性坚若磐石，手中剑指则百孽避让，大唐铁骑纵横大地所向无敌，陛下手握天下最恐怖的力量，却被一小小蝗虫烦扰的忧心忡忡是何道理？家师说过，天是什么？天就是力量的总称，每一个神明都拥有翻江倒海的力量，都有让人不敢直视的尊严，这些难道说陛下没有吗？陛下施行仁政，天下归心，就好比大江有了源头，巨木有了深根，虽高山险阻，虽狂风雨暴又有何惧哉？掌握好力量，使用好力量，陛下就是无敌的。至于虫子多了，抓就是了，在蝗虫还未形成翅膀之时发动军民抓就是了，然后再卖给微臣，五斤蝗虫一文钱童叟无欺！”


“啪”脑门上挨了一记龙爪。李二怒不可遏，前面正听得热血沸腾之际，频频点头，只觉得每句话每个字都深得朕心，既然天就是力量，朕就是力量之子有何不可？三皇五帝都是神仙，朕为何不能做后世的神仙？正要听得更爽的时候却听到假公肥私的商贾交易，如何不怒？


“好好的高人子弟如今成了什么了？满口商贾之言，处处为几文钱费尽心思，好好的一篇檄文，硬被你说的市侩无比。你师父就教了你这些？”


“前面是师傅说的，后面是微臣想的，不知为什么，他就脱口而出了。”脑门都被打红了，当个小官我容易么？你要当天下第一人，你本来就是天下第一人，我告诉你人民才是最有力量的人？你的权利都来自人民？人民就是你的天？虽然你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话，那是你三十几岁说的，谁知道你现在的认识高度有没有那么深刻，要是没有，下令砍了我，我找谁伸冤去？


“你不担心收购蝗虫惹上天降怒？”李二回过来心思，对云烨提出的收购蝗虫比较感兴趣。


“陛下，微臣吃蝗虫吃了无数，现在不也好好的加官进爵，晚上连噩梦都没有。”刚挨了揍，有些不耐烦。


“小烨，你吃蝗虫？”李承乾抓着脖子一副要呕吐的样子。


“是啊，油炸，红烧，爆炒，再不济用瓦片烤干，去掉刺脚和翅膀吃起来那个美啊！”说起蝗虫云烨就想起在云南吃的昆虫宴，不问原料名，大家吃的兴高采烈，一问名字，有几个吐得稀里哗啦。云烨似乎带有野人血统，独自一人干掉一大盘天鸡虾排，沉醉其中不能自拔，天鸡就是蝗虫。


李承乾看着云烨一副陶醉的模样打了个冷颤，远远的挪到房门口。


李二就比他儿子强大太多了：“你收购蝗虫难道就是自己吃吗？味道如何？”


“陛下，微臣自己吃能吃多少，要发动大家一起吃才是王道，那蝗虫味道如同鸡肉，只是细腻的多，是世上不多见的美味佳肴。反正今年六月会有很多这东西，微臣精心烹调后，请您和太子尝尝。”


“呕”李承乾跑了。


他实在是受不了这一段非人的对话。


李二龙颜大悦，哈哈大笑着说：“朕等着你做蝗虫菜，如果把上天降灾难变成上天降食材，蝗灾天罚之说就变成了一个最大的笑话，朕等着这一天。”


“那您是答应把军民捉来的蝗虫五斤一文钱卖给微臣了？”云烨趁机敲边鼓，发财的机会怎能错过。


“准了，不对，你不是要用蝗虫来发财吧？来，告诉朕，朕好好帮你盘算盘算。”李二立刻变成邻家好心的大叔要帮助小红帽，只是怎么也掩不住背后的狼尾巴。


“您不知道，只要把蝗虫用开水煮熟再晒干，放磨盘里磨成粉，它就是最好的蛋白质补充剂，蛋白质就是和鸡蛋白那部分一样的东西，它可以做药，经常服用会防风疾，治哮喘，平血脉，小儿将蝗虫粉与米糊一起服用会治疗小儿惊风，抽搐。夜哭等症。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治疗夜盲。”


李二死死的看云烨，就像看怪物，半天回过神来问：“何谓夜盲？”


“就是我朝大部分百姓晚上是看不清楚路的，这和吃肉太少有关，如果经常服用蝗虫粉，会有效的改变体质。”云烨是竹筒倒豆子有什么说什么。


可怜的李二再次被打击的晕头转向：“你打算怎么卖你的蝗虫粉？百姓大概不会认同吧。”半天才找出云烨商业计划的弱点。说到军国大事，一百个云烨也不是李二的对手，反之说起在唐朝弄钱一百个李二也不是云烨的对手。


说相声的冯巩说得太好了：“在相声界，我是歌唱得最好的，在歌唱界，我是相声说的最好的。反正我总是第一”这话！精辟啊！用来对付李二无往而不利。


“为了消灭蝗灾，想必陛下不介意带头服用蝗虫粉……”


话还没说完李二就说：“既然朕都服用了，那么百官就不好不服用？既然百官服用了，名门大户就不好不服用？既然大户都服用，那么百姓……”李二面色木然话说得一点起伏都没有。


“陛下说的太好了，就是这样，但是还不完全，商业计划就是要把所有能想到的风险降到最低，所以微臣认识孙思邈，孙先生说蝗虫实在是个好东西……”


房间里好久都没有动静，李承乾趴门缝里偷看，只见父皇面如土色，手指着云烨悲愤的大叫一声：“我可怜的大唐子民啊！”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二节 遭遇官僚


李二躺在软榻上痛苦的呻吟，长孙站在旁边焦急的来回走动。白胡子的御医摸着李二的手腕百思不得其解。无奈之下长孙挥退了御医，坐在一边用手轻轻按着李二的太阳穴。


“朕打算吃蝗虫，观音婢你认为如何？”李二问皇后。


“陛下怎么会吃那种脏东西？”长孙有些迟疑。


李二一骨碌爬起来，鞋子也不穿光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长孙拿着鞋子在后面追。好不容易给皇帝穿上鞋子，却见他苦笑着看自己：“观音婢，朕恐怕逃不过吃蝗虫这一关了，但愿云烨能把蝗虫做的好吃一些。”


“是云烨串掇的陛下吃蝗虫？他该死！”长孙怒气勃发，不愧是六宫之主，殿内服侍的宫女，内侍大气都不敢出。


让殿内侍奉的宫女太监退下后拉着皇后的手说“你误解了，这世上朕不愿意的事，没人能强迫朕，你还不了解朕吗？”


“所以妾身才奇怪，您不过去了云府一趟，怎么回来就喊着头疼？”


“哼，头疼，你听朕说完你也会头疼的，那小子就是一个祸害，让朕帮他吃蝗虫扬名声，他大把的赚钱。奇怪的是，朕居然没生气，还有些兴奋。”李二说起这些又有些兴致勃勃。


长孙皇后则完全被弄糊涂了。


“今年六月的蝗灾已不可避免，司天监说今年冬天不冷，只下了两场雪，大雪没有杀死地里的蝗虫卵，开春回暖之后必然大量繁衍。云烨师傅的话是可信的。朕不怕蝗灾，朕怕的是有人借蝗灾之名来攻击朕。别人不敢说，你因该知道，朕才从那个噩梦里醒过来，便不想再进去。本来已经准备好了要大开杀戒，只是到云府随便问问云烨世外高人对这事的看法，不想却得到一个让朕做梦都想不到的答案：吃蝗虫！”李二笑逐颜开拍手赞叹。


看皇后更加迷糊，他也就更加得意。


“云烨说蝗虫很好吃，还要朕发动大军，百姓大肆扑捉蝗虫，然后再五斤一文钱卖给他，最后朕好不容易说动这小子把价格提高到三斤一文钱。”李二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很是自得。


“陛下，他一个人怎么也吃不完那么多蝗虫啊！”


“这是自然，那小子要把蝗虫晒干磨成粉，就变成了贵重的药材。朕特意跑去问了孙思邈，孙道长说，蝗虫粉的确是一昧良药，啊哦对了，你不是一直有哮喘吗？这是对症良药。朕的风疾也需要它来治疗。”


“妾身也需要吃蝗虫？”长孙脸色有些难看。


“哈哈，能把上苍降灾难反手变成上苍降食材，朕就是吃蝗虫又如何？不用动刀兵就让朕目前最大的危机变成笑话，有何不可，让云烨赚些钱财有何不可？山东那些望族的嘴脸在蝗虫到来之时会是何等的精彩，朕等不及现在就想要看看，哈哈哈……”


长孙听完全部经过也不由得喜上眉梢……


云烨很烦，司农寺的老大皇甫无逸赖在家里不走，老头子口口声声说是来拜访一下新晋蓝田侯的漂亮小伙子。可是相见已经两时辰了，茶已经喝的跑三趟茅厕了，老头还是没有走的意思。天色已经渐晚，无奈之下只好留老头吃一顿饭，谁知老头吃着吃着大哭起来，一个劲的说，他今日得食美味，天下农夫却三餐不继，让他情何以堪，他尸位其上不如一头碰死眼不见心不烦。


你要死你死到门外去，不要抓着我的胳膊往我身上撞，这还撞不死！有本事你去撞门外的石狮子，保准一幢就死。云烨心头盼着老头去死，嘴里却好生安慰。


都是利益惹得祸，老程老牛大闹将作监，把个将作监说的一文不值，将作监还不敢回嘴，人家手里拿着证据，将作大匠瞄一眼图纸就低头老老实实的接受批评。老程老牛这算是得了势，在将作监抖了一天威风，最后在大匠打躬作揖之下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司农寺听到风声，得知有奇巧农具问世自然是坐不住，老家伙皇甫无逸打听到这是云烨画的图纸，又不好意思张嘴讨要，毕竟这是人家的独门手艺，平白无辜的要自然是不行，只有让他自己献出来，这才显得司农寺是众望所归。


政府部门的面子啊！老头宁可自己没面子在一个小辈面前装疯卖傻，也不肯低下政府部门高贵的头颅。


没治了，云烨服了，他到底不是老官僚的对手。他从小受教育里就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对策。


“老大人且请安坐，晚辈刚才想起家中还有一幅汉耧的图形，这就给您拿来。”


“老夫与你一起去，正好品评一下云侯大作。”


听到云烨答应送他一幅图纸，老头立刻没了悲伤，跟着云烨来到书房。在胡乱夸奖墙上将作监器械图形一番之后，老头仔细看云烨拿出的图纸。也不知看懂了没有，估计是看不懂，云烨画的图纸不是出类拔萃的匠人是弄不明白的，毕竟后世的三维视图，想看懂还需要一定的算学基础。老头念了一辈子的子曰诗云看得懂才是怪事。


卷起来收袖子里，老头精神勃发，说刚才云府佳酿才喝出一点兴头，就被云烨以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扰，说什么既然云侯献上传家的宝图，司农寺会给一定的谢礼，由于刚才喝了云家的佳酿，有些以权谋私，就大方的给云家奖励铜钱十五贯，这是朝廷对工匠最高的奖励额度。


老头打着饱嗝，袖子里揣着汉耧的图纸，胳膊底下夹着两罐子云府佳酿，摇摇晃晃的扬长而去。


老奶奶在云烨背后用手捋他前胸给他顺气，可不敢把孙子气出个好歹。半天云烨才缓过劲来，和奶奶互相搀着回到客厅，客厅里的酒气还未消散，桌上的剩菜也没来得及收拾。云烨捡了一片稍微完整的猪肝放嘴里嚼。嚼着嚼着猛然间把筷子远远的扔到外面，问奶奶：“您说说，咱云家缺十五贯钱吗？”


“不缺，不缺，你就当那个老混蛋在放屁，赶紧喝口水压压火。”老奶奶顺着孙子的话说。


喝了一大口水，祖孙俩面对面坐着看了半晌。


老奶奶催云烨去睡觉，云烨站起来有关了一大口水对奶奶说：


“还是气的……”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三节 失望与怒火


弄明白了，云烨一大早顶着黑眼圈跑司农寺，将作监，再抽调了军器监的档案三下互证之后总算弄明白了，这该死的唐朝对新技术发明者的奖励最高就是他娘的十五贯。


武德四年，有匠者制渴乌，着金一万。武德六年，驿者献眉苏（不知是什么东西），上悦，着金一万。武德六年，万年令献翻车，着赐羊两头，金一万。在之后就是司农寺新写的，贞观三年，云侯献耧车，着金万五。


怪不得皇甫无逸老家伙要装疯卖傻跑云府行骗，这年头，你就是造出飞机，奖赏也就是十五贯。老家伙没胡说，他的确是被云家的酒菜收买了，超规格的多给了五贯，看到这里，心头的怒火才平息下去。


站在将作监官衙门口，只看见衣衫褴褛的工匠从各个工坊里进进出出，心头生出一股酸意。在后世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今日，他们不叫工人，叫“丁奴”叫“户奴”叫“官奴”。每年他们需要无偿工作二十几天。怪不得自己在恪物院分发工资奖金的时候，属下的小吏行为如此的奇怪，再三问，是否给工匠发晌？自己当时正忙着整理资料，头都没回的说：“不是都在册吗？按表格发！”用人做工，给付工钱，自己当时看来是天经地义的，用得着考虑吗？现在想起来，那些工匠见到自己就施礼，不是老子王八之气乱振的缘故，而是感激我给他们发工钱。


“亏大了，亏大了。”正在自语耧车明珠暗投时，皇甫老头从后面悄悄摸上来听见了云烨说的话。


“云侯是出了名的家财万贯，区区十五贯何足道哉？”


“别说十五贯，就是一万五千贯也不会放在我的心上，刚才翻看了历年奖赏档案，为何最高才十五贯，老大人不要告诉我是官府没钱，渴乌吸水，翻车灌溉，耧车种粮，都是一等一的好东西，就奖赏十五贯，是否有些刻薄了？”


“云侯少年心性自是勇猛精进，老夫已是风烛残年翻不起那些大浪，陈年旧习那里是一时半刻就能改得了的，老夫也曾上书，奈何连三省都通不过，遑论陛下。云侯据实告诉老夫如果昨晚不是老夫，而是司农寺其他属下那样做会有什么结果？”冤枉老头了，就说嘛，历史上以清廉扬名的皇甫老头不会那么没品。


“司农寺也就你老人家了，要是别人，昨晚腿会被打折。”


“呵呵，这就是老夫的难处，伸手向别人要人家的秘技哪有不招恨的，幸亏这张老脸还有几分情面，否则后果堪虞啊！”


辞别皇甫老头，刚刚进宫，打算再去调戏一下李安澜，没到听涛馆，被两个死太监给架到了后花园，这是我能来的地方？正要逃跑，长孙皇后陪着一个老家伙从亭子里出来，他如果再不知道老家伙是谁，那就是彻底的脑子进水了。


云烨在大唐碰到的几个老家伙人都不错，宋濂方正，李纲古板，皇甫风趣，堪称一代师表，老人就该有老人的样子，睿智豁达，笑看云卷云舒才是正确的老人观。不要人老心不老的倚红偎翠，走两步路还要膀大腰圆的女子抬着床榻，这不道德。更为诡异的是李安澜也坐在榻上，笑语如花，不时给老家伙槌腰捏腿的极为殷勤。


云烨心中警铃大作，李渊怎么跑出来了，不是听说他老人家打算在花丛中精尽而亡吗？这么愉快的死亡方式不继续进行，跑来找我的麻烦？你给李二在两年里生了九个弟妹，给大唐人口的增加贡献自己的力量都是你儿子逼你干的，没我什么事。


礼还是要见的，大唐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已经彻底老了，皮肤松弛，须发花白，要不是眼睛如同狼眼绿油油的云烨不会把他和李渊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的。


“就这小子欺负你？”头还没抬就听见李渊在说话。


“爷爷就是他，他不但欺负我还陷害我。”李安澜再没有一点刚强气，嗲声嗲气的给李渊撒娇。


“小子，敢欺负我孙女，好胆子，来人！拖出去砍了喂狗！”


听了这句简单的判决，云烨汗毛都竖起来了，老子这就喂狗了？眨着眼睛向长孙求援，长孙却视而不见，脸上还是那副似笑未笑的观世音模样。


妈的，两个满脸横肉的壮妇用一根红绫子三下五除二就给捆了起来，这时候云烨反而镇定了下来。就因为一点小儿女的纠纷你太上皇就有权利随便砍掉一个国侯的脑袋？


云烨很生气，不是生李渊的气，而是生李安澜的气，这些天自己从来没有断过往皇宫送吃食，还都是自己亲手做的，再忙也没断过，就算你李安澜是一块石头也该明白我不是随便调戏你，是真的喜欢你。你就算不是有意要砍我脑袋，这样做也太过分了，皇家的玩笑是谁都受得起的？还是你喜欢看到我跪地求饶的样子？


捆了个结实，却没有送去喂狗。云烨脸色铁青，低头不语。


李安澜有些讪讪，没有看到云烨的狼狈相，自己去揍他，他又是求饶，又是作揖又是许愿，很没骨气的样子，怎么太上皇的威严他反而不怕了？


长孙暗叫一声不好，云烨是出了名的顺毛驴，太上皇用皇权压他，激起了他世外高人子弟的傲气，现在恐怕对安澜都心生怨愤。心气高傲的人一旦心生裂隙，不是三言两语能转过来的。公公有些昏悖了，他不明白云烨对大唐的重要性。


“云侯，你对安澜好生无礼，还不快快请罪？”长孙还没来得及说话，旁边一个艳妆的女子先说话了，她也看出现在势成骑虎，总有一方要先退让。


云烨寒声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先哲就有名言，微臣未娶，公主未嫁，起了求凰心思也是人之常情，太上皇以此来责备臣下，有失公允。”


“大胆！”李渊腾地站起，指着云烨对长孙说：“二郎的好臣子啊！目无君上，这是皇帝教的？”


长孙面色煞白，李安澜没想到云烨竟然如此刚烈，面对太上皇竟然寸步不让，焦急的给云烨使眼色希望他服软。云烨此时胸中怒火熊熊，哪里顾得上看她。


“父皇息怒，蓝田侯自幼随世外高人游历天下，被宠坏了，少了家教，近日一直是臣妾接手教育，口出不敬之言是儿媳的过错，请父皇念他年少无知，饶他一次。”长孙顾不得地上灰尘拜服于地。


李渊怒气稍减，命人扶起长孙对她说：“你夫妻二人很喜欢这个小子？你平日并不违逆朕，只要是朕下的令，你都会遵循无语，今日为他拜倒尘埃，这十几年尚是首次，看来这小子不简单啊！”


“臣妾与皇帝也不知为何看到这小子就生了亲近的心思，或许是天意吧！”回答完李渊得问话又转头怒视云烨：“你这混账，还不过来给太上皇赔罪，真的不要命了吗？”


别人的心血不能浪费，别人的好意不可不谢，这一向是云烨做人的信条。长孙为他都做到这一步了，自己还有什么话好说的。绑着跪不下来，弓着身子说：“微臣一时失措，请太上皇饶恕。”


话说出来了，语气却生硬冷涩。


“你不服气？”李渊抿一口酒漫不经心的说。


不知为何，云烨看到了李安澜就来气，刚刚平息下去的怒火又烧了起来大声说：“微臣当然不服，难道说只许太上皇州官放火，不许蓝田侯百姓点灯？”


李渊一口酒差点喷出去，硬压下这口酒很奇怪的问：“州官放火，百姓点灯是个什么典故？”


“小子听人说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小子告知家师，家师大笑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话刚说完，旁边的丽人无不掩嘴失笑，李渊也自莞尔，长孙则放下心来，李安澜神色木然，不知在想什么。


“你倒是说说朕到底是如何州官放火了，如果说不出名堂，二罪并罚，绝不轻饶。”


“陛下忘记了前隋年间，雀屏中选的旧事，这个典故已经弄的天下皆知，小臣只不过拾陛下牙慧而已。”云烨鄙夷的看李渊一眼，有了美人，忘了故人的老混蛋。


长孙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小子倒是什么都敢说。


李渊沉入回忆之中不可自拔，挥挥手让宫人抬他回宫，再也没心思理会云烨了，逝去的窦氏是他心里永远的痛，尤其是在经历了玄武门事变这样催人心肝的剧变，窦氏所生的孩子自相残杀，血流成河。窦氏，你好命啊！留下我独自承受……


李安澜看云烨，云晔却在看天空。酸楚溢满李安澜的胸间，他不再看自己了……


正在努力装出一副孤傲自赏的云烨猛然间觉得耳朵一阵剧痛，长孙皇后的怒容出现眼前……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四节 美丽的幺鸡


被禁足了，皇后的命令。敢出府门就给腿打折，真的有两个凶神恶煞的皇家侍卫呆在云家不走了，恶狠狠的跟随云烨寸步不离，宣旨的女官刚一离开。狗熊一般的皇家护卫立刻展现本色，弯腰塌背缩脖子，云烨的本事被他们学了个十足十，大声宣称自己是受皇后娘娘的命令不得不来，侯爷就可怜可怜我们哥俩，只要不离开云府，干什么都没关系。


独自一人坐在秋千架上，回想起李安澜的一颦一笑心里有些发痛，难道说自己喜欢上她了？这个没脑子的女人，只长了一张后世妻子的脸孔却没有她那颗善良的心？错觉啊！被表面蒙蔽了，说到底她就是皇家公主，都是要吃人的霸王龙幼崽，她以为的玩耍，在自己看来都是要命的事，没有降龙手，就不要玩这种高危的游戏。


自己又不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屁孩，连该有的理智都失去了。


笑话啊！老子堂堂一介红旗男，会栽在腐朽的，堕落的，阶级对立的封建王朝的小丫头脚下？


得给自己找点乐子，要不然会得抑郁症，李安澜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没空考虑这些，云烨给自己打气。


李二不讲理啊！说自己老爹被云烨弄得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且日渐消瘦？


胡说八道，总共才三天时间，会瘦到哪去？想当年云烨为了减肥，生生饿了三天，上秤一称还重了一斤，找谁说理去？还说以后严禁云烨靠近李渊十丈以内。


这就怒了，老子又不是麻风病患者，至于被隔离吗？还得负责让他老爹高兴起来？你不干掉自己的哥哥弟弟他就不会难过！


就说封建社会没人权，李二的命令不执行的话自己连当人的权利都没有。


云烨仔细回想后世的老人在干什么？太极？舞剑？跳舞？貌似都不适合李渊这个深度抑郁者，他有点精力都去播种去了。看来只有拿出大杀器了。


麻将！不是说十亿人民九亿麻吗？就它了。任何人只要沾上这东西，就离不了了。是治疗抑郁症的神器。


听到云烨喊木匠，老奶奶和姑姑就跑出来了，知道他又有新东西做出来，上次被人家把耧车图纸骗走，老奶奶伤心了好久，一个劲的说是自己没看好家，以至于自家宝贝被不相干的人骗走。这次的好东西无论如何也不能再丢了。


安排了家里最忠心的木匠前来报道，云烨在纸片上画上条饼万东南西北中发白，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把幺鸡画成孔雀，眼睛要炯炯有神，让李渊一看到就喜欢。


一水的檀香木，特意抹去了花纹，看起来都是一个模样，家里的木匠手艺就是好，把幺鸡刻画的栩栩如生，云烨一翻手喊了声：“二饼”！


奶奶在一边看不明白就问云烨：“烨儿，这些小木块是干什么用的？这只雀雀倒是刻得漂亮。”


“奶奶，有这东西您和家里的婶婶，姑姑，姐姐就不用烦闷了，这是一种玩具，大人的玩具。”


在小饭桌上码好牌，云烨坐东，奶奶坐南，大姑姑坐西，婶婶坐北，在讲明规则之后，开始打明牌，云烨帮助几位长辈组牌，碰牌。吃牌，停牌，胡牌，用不了几圈，居然全都掌握了要领，姑姑摸牌的本事都已经超越云烨，旁边看的手痒的大姐把云烨轰下桌子自己上场。


只好抱着小丫给她讲故事，月上中天，云烨在睡梦里还影约听到姑姑大喊碰牌的声音。


李承乾咬着牙在摸牌，小脸都抽成了包子，指头把牌捏得滋滋作响，大概没摸到好牌，随便扔到河里喊了声：“五饼”


长孙冲笑逐颜开，摊开自己的牌高兴的说：“胡了”手伸的老长：“谢谢三位，盛惠五十文”


李承乾把牌推河里继续洗牌，边洗牌边对云烨说：“烨子，这就是你给太上皇弄的新玩意？你不是要我爷爷染上赌瘾吧？这东西我刚玩了一会就觉得离不了了，皇爷爷一个寂寞老人能挡得住这东西的诱惑？”


云烨乘机给自己码了一手好牌就说：“陛下只让我把太上皇哄高兴，你管他老人家染不染赌瘾，他老人家有的是钱，一百年都输不完，只要高兴就好。”


“这倒也是。”李承乾比较同意云烨的看法。自从李渊退位以后，为了补偿他老人家，李二就拼命的往他老爹那里塞钱，塞美女，希望可以有所补偿，这也是李渊两年生了九个王爷公主的原因。


“小烨，成乾，不如我们进宫去找太上皇，他老人家一定很寂寞，我们陪他老人家玩几手如何？”长孙冲似有所悟。


牛见虎把牌一推不玩了，悻悻的说：“他娘的一屋子的卑鄙小人。”


皇宫里专门给李渊修建了新的宫殿，富丽堂皇都不足以说明其特质。云烨啧着舌头拍着一抱粗的金丝楠木柱子，就这根柱子，就够云家吃喝三年的，长孙冲则对着宫殿里川流不息的美女发呆，李承乾早早打探回来说：


“我娘不在，中午给爷爷请安后就回后宫了。”


“那还等什么？太上皇一定等得焦急，就差我们哥三了。”长孙冲眼睛都变成元宝状。


李渊倚在新进的靠椅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身上的衣服半敞着，露出黒餍餍的胸毛，只是没了早年的雄壮，筋肉松弛，一个大肚子撅着宛如怀胎三月。这也许就是李二需要达到的目的吧！云烨暗自腹诽。


三个小子站的整齐，恭恭敬敬的给李渊请安，太上皇眼中的羡慕之色稍一显露就隐去了。


“你们三个怎么会到朕这里来的？还这么凑巧，三人同时到的？”


“听母后说皇爷爷最近心绪不佳，孙儿特意请了表哥和烨哥儿一起来陪皇爷爷解解闷。”李承乾说得极有孝心，再加上拳拳之意让李渊顿时欢喜起来。


“哈哈，难得你一片孝心，小子们就陪着老夫喝酒。”话音刚落就有盛装的美人捧着葡萄酿给三人倒了一碗。暗红色的酒浆盛在白瓷碗里宛如一汪琥珀。


酒过三巡，长孙冲起身对李渊说：“太上皇，小子从小就是听您的传说长大的，听到您少年豪侠气让小子钦佩万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晋阳尤在盛传您的事迹，小子却有些不信，小烨特意给您制作了一种有意思的玩意，不如就让小子陪太上皇一起来几手如何？”


李渊哈哈大笑：“就知道你们来老夫这里没好事，怎么想打老夫的注意？那就得拿出手段来，让老夫见识见识名扬长安的云侯到底制作了什么了不起的玩意，让你们如此有信心。”不愧是当了多年皇帝的人，三人的小心思哪里逃得过他的法眼。“太上皇，上次是小子无礼，您一向豁达就不要放在心上，小子特意给您制作了一个玩具，看似简单却暗合天地之理，太上皇小心了，小子今天怀里揣了十两金子，特意前来将本求利的。”云烨干脆把话说开了。


李渊笑的前仰后合，指着云烨说：“这三人里就数你最狡猾，狡计被拆穿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大言不惭就不是一般人物能做到的，安澜女女以皇权压你是一着臭棋，且看她如何收场，来，来，来让老夫见识一下你的新玩具。”


宫女很快摆好了桌子，云烨摊开麻将牌给李渊一一介绍，李渊拿起幺鸡端详片刻对云烨说：“你果然费了心思，这牌的确是给老夫设计的，好规则已明，这就来过，让老夫感受一下你嘴里的天地之理。”


很快，在熟悉了一圈后，李渊抛出一锭一两的金锞子，赌局正式开始，麻将的诱惑的确难以抵挡。赌桌之上无父子，四个人赌得兴起，再也没有身份的隔阂。李渊得到好牌则喜笑颜开，得到乱牌则指东骂西，李承乾双目圆睁努力的在摸手上的牌，快把牌捏碎了，长孙冲头上的帽子也不知哪里去了，正在催促李承乾出牌，云烨则和猴子一样蹲在椅子上，鞋子东一只，西一只。


不觉间太阳即将西沉，四个人谁也没有罢休的意思，依然啊在噼噼啪啪的乱敲麻将。长孙皇后站在门口看了许久，没有进来，看着公公精赤着上身，正在聚精会神的揺色子，她摇摇头就离去了。


当净街鼓响起的时候，长孙冲，云烨趴在地上数自己今天的收成，你一锭，我一锭分的不亦乐乎。


李渊疲惫的卧在榻上，嘴角含着笑意，喝口酒小声说：“有意思的小子。”


李二则站在窗前，看着满天的星斗，无声的对星星说了句：“对不起啊，对不起，但愿你们在天国得到安息。”长孙依偎在丈夫胸前，感受着他越来越平静的心，胸中充满了喜乐安宁。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五节 林、凌乱中的迷惑


长安城里的麻将声自从诞生之日起就没停过，上至皇家，下至公卿，再到商贾百姓，这个简单而且有趣的游戏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蔓延开来。魏征忧心忡忡的上奏说自麻将一出，文恬武嬉不说，还败坏天下民风，应当禁止。云烨举双手双脚赞成，他近日的麻将局越来越糟糕。李渊的水平突飞猛进，前些日子好不容易赢的金子又回到原主人哪里去了，还拐跑不少自家的。李渊近日笑的畅快，时不时的就问别人：“小烨子哪里去了？这两天怎么尽躲着老夫，见到告诉一声，欠老夫的七两金子可到了时候了，哈哈哈……”


与李渊打麻将输钱也就罢了，云家还输得起。和李二打麻将就无趣了，他们一家三口再加上云烨安安静静的坐在桌子旁打麻将，没人出声，牌都得小心放好摆整齐，不许胡乱扔，打一张他们夫妻俩不要的废牌，就盯着你看，神情诡异，如果不知道的会以为到了鬼域，换一张好牌李二嘴里就满意的哼一声，让云烨有掀桌子的冲动。


和李二打牌也就是难受一点，和老程老牛尉迟老傻打牌最好顶盔掼甲，随时有生命危险，牌在桌子上飞来飞去，夹杂着到娘如老子的喝骂，云烨想堵耳朵又不敢，耳朵还要用来听风声，这不，有一张牌冲着脑门飞过来了，熟练的伸手抓住，放桌子上，好牌！六条，胡了……


云奶奶越发的慈祥了，有事没事就给家里的仆役丫鬟涨工资，弄得全家热血沸腾。尤其是家里特地雇佣的六个木匠，更是没日没夜的抢工。


“这是柴府上的三副，这是樊公府上的两副，这是刘尚书家的两副……咱家的麻将牌卖不了多少日子了，听说博艺轩已经有玉石做的牌了，烨儿你得想想办法，不能总让这些外人拿咱家的法子捞好处，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博艺轩的大股东就是皇后娘娘，王法就是她家的，敢在她面前提王法会被逮到朱雀大街上游行示众。


“奶奶，这本来就是个一锤子买卖，能卖几副就卖几副，现在朝廷已经有言官看不惯麻将牌了，说什么文恬武嬉坏风气，云家不站在那个风头上，博艺轩跳出来是好事，正好替咱家背黑锅。”有些话云烨还需要给家里说清楚，奶奶小门小户出来的，难免眼光有些狭窄。


“可不敢说卖，咱家都是赠送，买卖那是商贾才干的事，咱家不沾那个。”奶奶总忘不了自己现在是贵族这一事实，早就看不起早年间的云家，动不动在爷爷牌位上喋喋不休，有时候能说大半夜，爷爷现在如果活着会生不如死。现在还知道挂羊头卖狗肉了，难道说这也是贵族入门的必修课？


家里请了年长的教书先生，几个妹妹都在上课，现在学的就是《百家姓》，念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的声音提前了好几百年。李承乾还问过，为什么不把李姓排在第一位，会有大不敬的嫌疑。


云烨回答，你李家坐江山才多少年，这本书听师傅说二十年前就写好了，再说了，李姓是押韵脚的第一声还不够你臭屁的，唧唧歪歪什么，天下大了去了，你当你李家就能占尽世界上所有的便宜？


姑姑把云烨的皮氅子收起来了，身上的衣服也全换成夹袄，二月的长安风和日丽，每天早上开始有小鸟在窗前歌唱，街上行人都变少了，每家每户都要忙着准备春耕，钱通早早就去了庄子上，老庄也带着六个护卫提前回封地处理安全事宜，都在忙碌，只有云烨无所事事，李承乾说他准备要听政了，正好拿恪物院来练练手，恪物院现在处在建设时期，万事繁杂，要和各种各样的人物打交道，要处理千奇百怪的小事，还要注意各种资料的誊抄进度，最重要的是用最少的钱干最多的事，这就需要精到的眼光和娴熟的交际手段。估计用不了几天李承乾就会哭。


一个冬天旺财长大了许多，脖子修长，四肢健壮有力，入冬时长出的棕色毛发如同缎子一般顺滑。马夫说旺财已经长了六颗乳牙，可以短途骑乘，侯爷如果要试试，这就给旺财上马具。


他说话有些漏风，见侯爷看他的嘴就笑着说：“前些天给旺财钉马掌，不忍心把旺财绑到架子上，就让他站着用刀子削蹄子上的老甲，结果……”


马夫很尽心，扔给他一小块银角子，让他去找大夫看看有没有办法把假牙装上，也不知有没有。


旺财不用缰绳，云烨也不愿意用绳子把他拴住，哥俩溜溜达达的出了云府，刘进宝在奶奶的斥骂声中赶紧跟上。出了坊门，旺财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不时用嘴叼云烨袖口似乎嫌他走的慢。快成精了。


坊市上旺财还是那样受欢迎，店铺招揽客人的伙计远远看到旺财转身跑回店里，一盆温热的稠酒带着桂花香气就到了旺财嘴边，享受的嗅一嗅，让酒气充满鼻腔，陶醉一会，再猛的把长嘴栽进盆子如同抽水机顷刻之间一盆稠酒就消失无踪，伙计拿肩上的抹布伺候旺财大爷擦嘴，然后从旺财脖子下面的钱袋里掏出十文钱，在旺财眼前一枚一枚的数，就像他面前的是一位真正的客人一般。数完，又从钱袋里掏两枚说是谢谢旺财赏赐。


整个过程完全无视旁边跟着的蓝田侯爷，和张大嘴巴的刘进宝。一人一马愉快的完成交易，伙计在旺财肚子上挠两下就当是额外的服务。


旺财大爷喝完酒往前走几步就把硕大的脑袋塞进一家挂着粗布门帘的店铺，里面没有传来惊叫，客人该喝酒的喝酒，该吃饭的吃饭，没人大惊小怪，有两位还打招呼，宛如熟人，店铺老板娘咯咯笑着装一盘子糖果子，一颗一颗的喂旺财，完了又从钱袋里取钱……


在后世，童叟无欺就是一个笑话，这里不要说童叟无欺就是一匹马都没人欺骗，就连街边的乞儿也是努力的给旺财捋毛发揉肚子之后才从钱袋里拿两文钱买胡饼吃。


云烨发现他爱上了这个没有污染的时代，不用契约的时代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任，一诺千金，真正的千金！自己曾经制定了自以为傲的严密规则，让恪物院众人对侯爷的敬仰如同河水泛滥，他们没人担心严密的条款会约束自己，没有一个对侯爷提出异议。那时还以为是摄于自己的淫威敢怒而不敢言，现在看来，他们是在嘲笑蓝田侯的无知，拿自己日常的普通行为观点来让自己遵守，是何其的可笑。或许，可能，大概，也许自己才是大唐王朝最大的污染源，云烨不由自主的想……


整个冬天的奢华，整个冬天没头没脑的胡混，貌似成功实则昏昏噩噩，周旋于达官贵人之侧，往来于王公贵戚之间，剽窃后世精华而无半点愧色，我何时成了这样的人物？我何时才能用心去干一件事，干一件真正有用的事？干一件自己的事？


恍惚间来到了宋濂的府邸。老头正在用饭，米饭，干菜，一钵肉而已。


看老头吃饭就像在看一部吃饭的教科书，优雅，整洁，而富有韵律，在食尽最后一粒米，最后一片菜干，他放下筷子，吩咐侍女那钵肉留待晚间再用。


“云侯来访，不知有何见教？”老头端端正正的跪坐在案几之后。


“宋师，小子近日忽然心生迷惑不能自拔，特意来向宋师请益。”云烨顾不得跪坐的痛苦，为了请教强自忍着。


“汝师从世外高人还有何处不明，须要向老夫求教？”


“因为出世，所以不明世事，这些天做事杂乱无章，我虽有心，却无奈于世事洪流，只能随波逐浪，不能自主，家师说过哪怕困于陋室也当恪守本心，小子自认不曾让自己的心有过半点软弱，为何任然逃不脱迷失，是何道理？”


“大善！老夫观你生性跳脱，本以为你自悟尚需时日，不意你只稍入繁华就幡然悔悟，可喜可贺。”


“何喜之有？”


“心头自有警钟长鸣，使你不坠魔途难道还不值得贺喜吗？”


“小子如何回头？”


“你已回头，何须老夫指点。”


“南山可行？”


“心远地自偏。”


“小子也算成年，求宋师赐号。”


“汝多才多艺，又通晓百家，孔子曰：君子不器。你就以不器为字吧！”老宋考虑了半天才给了这样一个字。


“小子多谢，今后小子就叫云烨，云不器。”


“君子不应该象器皿一样，只有一种用处。应该担负起治国安邦之重任。对内可以妥善处理各种政务；对外能够应对四方，不辱君命。你博学多识，具有多方面才干，不器之名与你相得益彰。”


告别了老宋，嘴里碎碎念着自己的字：“不器，云不器，好名字，器者东西是也？那全名念起来不就是姓云的不是东西？”


“老宋，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何骂我？”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六节 我有一个梦想


家里全都收拾停当，明日就要回到封地。程处默也会回去，不过他家的土地离长安城很近，不像云家在五十里开外。老牛家的离云家就没多远了，只隔了一条灞水，一个在河东，一个在河西。


云家的封地足有一千二百亩，背靠玉山，面临灞水，倒也称得上是肥田沃土，在这一点上李二还是厚道的，没有亏待云烨，这也是他唯一满意的一点。


今天就得向朝廷告假，唐王朝对于春耕看的不是一般的重要，春种秋收会按照惯例给有田土的官员一个月的忙假。


云烨坐在花园的秋千架上打算今年就不回京城了，恪物院他会交给李承乾，反正现在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收集资料，丰富图书馆，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李纲说的没错，基础才能决定以后的高度。云烨不想拔苗助长，以自己多出来的一千多年的见识，搞个革新是轻而易举的事，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恪物院不愁没有新发现，但是自己死了之后呢？停滞不前是轻的，恐怕恪物院会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中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多少惊才绝艳之辈，而今安在？白驹过隙，惊鸿一瞥要不得啊！


要想长久就要站稳脚跟，踏踏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带动社会发展不是一个人的工作，而是一群人不懈的努力工作才可建设最美的前景。


云烨有一个梦想，如果在后世会被当作神经病抓起来，现在身处大唐就给了他把梦想变成现实的机会。


孔子建立了大儒学体系，我为什么不能建立一个媲美儒学的工学体系？


每回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云烨就觉得有一股火在胸中燃烧，抓心挠肺的让他无法入睡。


孔子开创儒学的时候没有我现在的条件吧？没有我官大，没有我这么充足的财力，没有我可以看穿千年的眼光吧？我知道社会会朝着那一个方向前进，我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王朝的更替，更重要的是我没有百家争鸣的艰难环境。


董仲舒说自己的儒学学说是一位美貌的妙龄少女，需要嫁给史上最优秀的帝王，他把三纲五常的学说嫁给了他认为最优秀的帝王汉武帝。


在历史上李二的光辉照耀了华夏史册千年，汉唐，汉唐，让我中华民族魂牵梦绕的两个时代。他们的灭亡让多少史学家扼腕叹息，国恒以弱亡，独汉唐以强亡！


云烨以最黑暗的心思估算，董仲舒的是美女，我的这个变种如花嫁给心狠手辣的腹黑男李二应该也会是相得益彰吧？你连胡人的那些玩意都不放过，就不相信你会放过能让你大唐强大千百倍的恪物学？


我回南山隐居，我回南山等着看日出，我回南山调教我的弟子，我回南山等着给世人最震聋发聩的强音，当我恪物院出世之时，我要每一个人都要知道，上帝已经死了！！！！！


一年？两年？十年？还是二十年？那个叫查拉斯图拉的疯子只不过面壁十年而已，老子吃喝三年就不相信比不过你十年的癫狂。


三年后，大草原上会被李二掀起腥风血雨，大唐的金戈铁马会踏遍草原的每一寸土地，颉利？只是一个笑话！


我才不会大冬天跑草原上发疯，躲在后面给李靖加油助威就足够了。


各种思绪如同潮水一波接一波的在脑海中涌起又蔓延全身，咦？怎么全身湿漉漉的？难道说老子的头脑风暴会弄出水来？


云烨抬头四处看看，却发现全家都围在旁边眼泪巴差的，老奶奶手里端着一个水盆正哭得伤心，这就怒了，谁敢欺负我家？老子把他大卸八块！正要寻找称手兵器，被老奶奶一把抱住，心肝，心肝的叫个不停。


“乖孙啊，以后可不敢再吓奶奶了，你有个好歹，让这一家子人还怎么活啊。”奶奶根本不给云烨说话的机会，一个劲地劝云烨不要想不开。


谁把秋千架用帐子包起来的？吃饱了撑的？


“乖孙啊，你千万不要学那些秃驴去念佛，云家就你一根独苗，还指望你开枝散叶呢，咱家再也不念佛了，谁要再去寺庙奶奶就把他的腿给打折。”


“念佛？念谁家的佛？我以前就没有当和尚的打算，现在不会有，将来也不会去当和尚，谁告诉你孙子要去当和尚就把他的腿给打折”。


莫名其妙！


“你在秋千架上坐了两天了，奶奶以为你魔怔了，就请了慈恩寺的高僧来解煞，没想到高僧说在禅定，还恭喜奶奶说云家要出一位高僧大德了。被奶奶用扫帚赶了出去。”还是姐姐把话说明白了。


“两天？你说我坐在秋千架上两天了？我感觉才过了一会，连半个时辰都没有。”


天哪！我什么时候这么厉害，意淫能够意淫两天时间？


“哦！知道了，奶奶，孙儿只是要弄明白一些学问上的事，没想到钻了牛角尖，心思扎进去就出不来了，幸亏您用水把我泼醒，您太厉害了，这主意您也想得到？”


老人吗，你不时夸奖几句，对他们的长寿有很大帮助。


奶奶见孙子没事，也不当和尚，就放下心来说：“程公爷本来要抽你嘴巴的，奶奶不愿意，就用温水泼你，幸亏你醒了，要不然奶奶就跟了去了。”话说的凄惨，脸上却现出笑意。


挨个抱了一下几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妹妹，告诉她们自己没事，再亲亲脏兮兮的小脸，全家终于被他安抚了下来。


刚躺一会，老程的黑脸就在眼前出现，被从被子里就出来，人还没清醒呢，就问：“你小子这两天发癔症想什么呢？”


想都没想就告诉他：“打算怎么把一个长得像尉迟伯伯的女人嫁给陛下！”


话刚出口，就觉得不对，屋子里不光是老程一个人，他身后是老牛，再后面是呲牙咧嘴如同便秘的李承乾，椅子上坐着正要喝茶的李二，旁边站着眉毛都立起来的长孙皇后。


完蛋了，今天死定了，怎么把心里话说出来了，你堂堂皇帝，皇后没事往别人的卧室跑什么跑。


赶紧请罪：“微臣不知陛下，娘娘驾到有失远迎，请陛下娘娘恕罪。”


李二没说话，只是好奇的看云烨，他大概也被惊着了。


“哼！你还没成年呢，本宫如何就不能到你卧房？如果不来，怎么听到你要给陛下做媒的事？说不清楚，本宫会给你娶十个那种摸样的妻室。”这是关联到她，就是跑到朝堂上也堂堂正正。


得赶快解释，要不然真的给老子娶十个如花，我不如现在就死了算了。


“回禀娘娘，这事古来有之，微臣不过拾人牙慧而已。”


“这种大不敬的心思出来你有，还有谁有这种本事？本宫也算通晓六经怎么没听说过？”长孙怒气未消。


“董仲舒就干过，只是微臣手上的女子不如他手上的好看，但是胜在身体强健，可作战，可耕田，可行商，可筑城，可安天下”！


李二扔掉手上的茶碗，到云烨面前一字一句的说：“如此女子，朕多多益善！”

第二卷 梦里长安 第四十七节 绝处逢生


就在云家的花房，李二端正的盘坐在黄瓜架下，没用椅子，特意吩咐在地上铺了毯子。长孙跪坐在旁边，面前放着一张小几，上面有一个云家常用的红泥小火炉，淡蓝色的火苗舔着铜壶的底部，水快开了，发出轻微的滋滋声。云烨跪坐在李二的对面，面前也有一张小案几，除了一个白瓷茶杯以外，就只有笔墨纸砚。


这是极正规的奏对格局。


“董仲舒敬献儒家珍宝，使得远在汉武时期就将三纲五常，长幼尊卑以一种不可违逆的方式固定下来，他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天意要大一统的，汉皇朝的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各封国的王侯又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家庭关系上，儿子受命于父亲，妻子受命于丈夫，这一层层的统治关系，都是按照天的意志办的。陛下可否认同？”云烨在背诵完历史上关于董仲舒思想的大意之后问皇帝。


“长幼有序，尊卑有别，董仲舒此言大善！”李二是皇帝，这样的回答并不出乎云烨的意料之外，他老兄就是一个彻底的功利主义者。他一句话就关死了任何人攻击皇权天授这一执政根本的可能，云烨不会蠢到去掀李二的逆鳞。


“微臣给陛下讲一个故事，一个没有神仙，没有什么五德轮换，没有阴阳二气参与的荒谬故事，讲完后，臣再给您详细解说微臣学习到的东西。”


长孙给李二和云烨一人倒了一杯茶，没有作声，又坐回自己的座位。


云烨把自己知道的人类演化史简单的讲给李二听，当然不会说人是从猴子进化而来的，只说人类从掌握火之后，开启灵智讲起，再到各种工具的发明，每一次的发明都带给人类社会巨大的前进动力，从弓箭，到渔网，到陷阱，从狩猎到农耕，从穿树叶到穿衣，从住山洞，到有巢氏，再到木屋，再到城寨。


人类的雏形到社会的建立，再到三皇五帝的传说，一直都脱不开工具的改进，新事物的发明，每一次改进都是人类的福音。


李二沉默不语，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解释人的轨迹，乍一听有些荒诞，仔细一想却大有道理，越想越是心烦，这完全超越了他的理解范畴。


“你只要告诉朕说这些事的道理就行。”李二烦了，也是生气了，因为他根本就听不明白，脑子被云烨忽悠成一团乱麻，早就失去了正常的思维能力。云烨也烦，心里暗自嘀咕，老子要不是说漏嘴了，至于给一个古人讲工具简史吗？


“臣就是想问陛下，明明发明创新会带给我大唐莫大的好处，为什么微臣敬献了耧车只给了十五贯奖励？”


李二嘴都合不上了：“你在秋千架上枯坐两天，心里就惦记着那十五贯钱？”


“陛下，别说十五贯，就是一万五千贯小臣也不会放在心上，微臣就是要问问，既然耧车，渴乌，翻车如此重要，朝廷为何薄待如此？一个人从有改进这些农具的心思到修改完毕，会花费多大的心思，想必陛下也是心里有数的，为何对他们的功绩视而不见？”


“臣今天与向陛下敬献的就是恪物之学，它包含天文，物理，几何，生物，数学，航海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他会对战争，民生，国家的强大起到至关重要的地步，为何朝廷诸公会以为是玩笑？冶铁，铸造，营造，不重要？土豆，马蹄铁，对朝廷没有用处？”


“我们渴望得到最好的军械，渴望得到最高产的粮食，我们渴望得到最精美的丝绸，为什么朝廷作为国家的主人却无动于衷？为何上次微臣上书希望可以多找几个恪物方面的高才，却得到不知所谓的评语？儒家的确可以武装我们的头脑，那谁来武装我们的双手呢？”


“臣枯坐两天，就是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满朝文武会没有人想到？臣自出世以来，就与我大唐结下深厚的情谊，大唐也回报臣最深的爱意。微臣不知天高地厚屡次对陛下无礼，陛下都是一笑而过，就连顶撞太上皇，微臣也不过禁足三日而已，娘娘为我跪倒尘埃求情，太子视我如兄似友，这些深情厚谊要微臣如何偿还？”


“臣本来收拾好行李准备在三年之间不再踏上长安，准备将恩师所传授的学问都记录下来，再教授几个弟子，在玉山中逍遥度日，没成想一人独坐秋千架回思在长安的点点滴滴，念及陛下，娘娘，太子，厚恩臣惭愧万分，身为臣子眼见弊端装作视而不见，独自逍遥，实在有违人臣之德。苦思良策，发现只有发扬恪物之学才可解开这个疙瘩。让我大唐永远在军械，筑城，百工处在世界的最高峰，陛下有海纳百川的胸襟，请恕微臣失礼。”说完就拜服下去。


花房里静得渗人，李二不做声，长孙不作声，云烨趴毯子上快睡着了。


“你对朕说实话，你是独自一人出世，而不是那家学术门派丢出的棋子？”


说到底李二还是不信任云烨这个消失了十五年的人，云烨刚才对董仲舒的试探引起了他的怀疑。


“臣的师傅是独一无二的，臣是独一无二的，这个世上还没有谁能够驱使我师父，小臣虽然没有师傅的才华，他老人家的性格却学了个十足十。”


“儒家是师傅的鄙薄对象，墨家是师傅的嘲笑对象，道家？纵横家？兵家？师傅大概都懂一些。”云烨不明白李二为什么老要把他和那些消失的门派联系起来。


“听你之言你们师徒似乎对这些门派的隐秘都知道一些，为何？”这个该死的时代好多学问都是口口相传，讲究法不传六耳，云烨的确是知道的多了一些。


“该死的百家讲坛，你害死我了。”云烨在心里苦笑，在后世电视上千奇百怪的思潮，学说宛如洪水铺天盖地，谁知道自己到底学了些什么。打死都不能承认啊！


“陛下，师傅教什么，弟子就学什么，微臣哪里知道，反正师傅说了，黑狗黄狗，能撵跑狼的就是好狗，所以都学了一些。”


“小烨，本宫知道你打算把你师傅的学问传下去，这是为人子弟的责任，本宫打算给你找几个学生，可否？”长孙皇后发话了，估计这也是李二的主意，他到底没有亲自出面支持新学。


云烨长叹一声，今天的心血算是白费了，老子好不容易正经一回，没有达到目的，连一个承诺都不给啊！


强大的儒家现在只是初期就显露了目无余子的霸气，等到朱熹的出现，他就开始吃人了，中国近代史上的妇女们对不起啊，你们还是继续裹脚吧，我解救不了你们。


“朕以为你会给朕献一个成年女子，没想到还只是一个孩子，也罢，朕有的是时间，等的住。你就安心在庄子上记录你师傅的学问，每成一册就送到长安，朕要过目，朕给你说服朕的机会。”李二笑眯眯的说。


云烨腾地一声站起来：“果真？”


“当然！”


“君无戏言？”


云烨挨了一脚。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一节 故地


别了，我的长安，别了，我的爱人，别了，我那些暴虐的长辈，别了，恐怖的李二，别了，温柔贤淑而又阴险狡诈的长孙……


马一过灞桥云烨的心情一瞬间就好了起来，但是有好多送别的长辈又不敢露出欢快的表情，只能假装悲伤。


他是在假装，可旁边有人哭的泪眼滂沱，痛不欲生。


“怀仁，小弟眼见亲友送行，心生离别之怨乃人之常情，为何你如此悲伤？我兄弟离别也就一两年的事，不用如此伤感吧？”


李怀仁怨愤看云烨一眼：“八百年看不见你，我保证不会有一点难过，只是昨晚老爹告诉我，如果这次跟你学不着点真东西，我双腿难保，看你不着调的样子，我就悲从心来，不哭待何？”


“你要跟我去庄子上？”云烨非常吃惊，他们去干什么？


“不器兄，还有我。”长孙冲无精打采的说。


“哼！将门中只要是有两儿子的都送过来一位，哥哥我倒霉就倒霉在行二上了。”孟有同，前些日子认识的一位长安膏梁子弟，为人豪放不羁，义气非常，连别人嫖资都要抢着付的二百五。老子就职千牛卫，同属军方一脉。


“孟兄，我等兄弟在一起，日日相见，又少了家里管束，正是快活之时，为何愁眉苦脸？”又跳出一位纨绔。


云烨摸不着头脑，不知为什么会有这么些人，难道说这就是老程老牛给我找的学生？云烨眼睛一闭头发昏，差点没栽下马去。


那些纨绔正在殴打刚才接话的家伙，拳，脚，齐出，还有手提钢鞭就要动手的。被围殴的家伙倒也坚强，从人群里钻出来大喊：“小弟就是说错话，各位哥哥也让小弟死个明白啊。”


“你这个混蛋，还好日子？要是没有那边的牛老爷子，哥哥我至于这么难过？如果只有小烨，哥哥我就是跑天边都没关系。”李怀仁犹自恨恨不平。


“牛老爷子也来了？”云烨精神一震，心里面虔诚的拜谢了各路神灵，有牛老爷子坐镇，这些人渣能翻上天？


老牛正在一脚一脚的踹一个穿着光明铠的黑大个，每踹一脚就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周围的纨绔面面相觑。刚才那位说有好日子过的纨绔心有余悸的对旁边的人说：“小弟刚才这顿揍挨得活该啊！”


迎了上去和老牛说话，尉迟大傻这才死里逃生，临走还给云烨递一个感激的眼神。


不光是老牛，还有太子少师李纲，他老人家最近身体不好，打算致仕，长孙皇后忽悠他说玉山风景绝佳，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更何况有云烨，孙思邈两位在，不怕治不好病，休养身子之余，顺便教导一下那些把长安城搅得鸡飞狗跳的纨绔也算是为朝廷效力了。


李纲老先生育人那是从来都是有教无类的。他老人家当前隋太子杨勇的老师，结果杨勇死了，他老人家当李建成的老师，李建成死了，现在他老人家又当李承乾的老师……


正在为李承乾担心之时却见他远远跑过来了，后面跟着一大群侍卫，浩浩荡荡的宛如搬家，他不会也去玉山吧？


“不器兄，小弟来迟了，请勿见怪。”这家伙骑术不错，马还没停稳就从马上蹦下来。


云烨不理他，只是长叹一声，看着李承乾的脚说：“用不了多久，我又要做一只假脚了。”


“好啊，你咒我。”他以为云烨在开玩笑。


“你看我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吗？”


一句话把李承乾打趣的话噎在嗓子眼里。


“你不满意我的下马方式？明说，我以后注意就是了，没必要给我做假脚吧？”他有些惴惴不安，云烨很少板着脸说话，但他知道，只要云烨郑重的告诉他某件事，那么这件事就十分重要。


“你也去玉山？”既然他认识到严重性云烨就不再说这事了。


“不去，我得听政，父皇这些日子把小弟看的比较严，不过老三老四去。”说着身后出现两个少年，一胖一瘦，胖者李泰，廋者李恪。


“母后说男子汉不可豢养于深宫，否则会养成阴柔的性子，玉山上文有李师傅，武有牛将军，再有你这个滑头，说不定会有所长进。所以父皇就答应了。”


在听涛馆早就混熟了，云烨对李小三，李小四说：“阿恪，阿泰，我不知为你们出宫学习感到高兴还是感到悲哀。”


“云侯以为我兄弟不值得一教？”李泰还是那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李恪就好多了，只是斜着眼睛看云烨不说话。


“有牛大将军做教习，念书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了，阿泰你一向喜好读书，又有天份，读书对你来说是一件简单而又有趣的事，甚至算得上是你最大的乐趣，但是，加上算学，恪物就没那么轻松了，更何况牛大将军管理书院的方法你大哥最清楚了。”


李承乾左右看看见牛大将军正在训斥长孙冲，就压低声音给两弟弟说：“牛魔王手下的日子惨不堪言，为兄在陇右军中死的心都有，千万，千万，不要被关禁闭，宁可挨揍也不关禁闭，这是为兄唯一可以告戒你们的。”


哥俩瞪大了眼睛，太子说的恐怖之极，边说边打摆子，似乎在回想陇右的日子。


在屠戮光河边的柳枝后，大队人马开始向玉山进发，云家的女眷昨日就去了封地，没她们拖累，一群杀才烟尘滚滚的杀向云家。


老牛破天荒的没骑马，和李纲坐在云烨的马车上饮酒，官路平坦，再加之云家的马车减震极佳，两老汉边喝边聊，不时拈起一片肚片，肝片放嘴里嚼，李纲闭目品尝连连点头称赞：


“这云府美食果然名不虚传，这下等食物经妙手烹调，反手间就成无上美味，牛侯果不欺我。”


“老李，这学问上的事情自然是你说了算，怎么教你老兄自有主意，老夫就不问了，只是陛下把全长安的祸害都塞到玉山，是何道理，你给小弟说道说道。”


“无它，废物利用尔，这些膏粱子弟在家中又不是长子嫡孙，向来不受各家重视，多是任其自生自灭。云侯与陛下的奏对老夫也有耳闻，第一问就问儒家有没有在陛下心中牢牢扎根，第二问为何贱百家而尊儒术？第三问就是儒家武装头脑，何人武装双手？这是一个聪明的小子，见儒家不可动摇，便以利相诱，在儒家织就的大网中觅得一线生机，老夫闻听此事连干三杯酒，杂乱无章的奏对居然隐藏一些小心思，使陛下不觉间落入彀中，少年心性能有此心计，不多见。你我玉山之行，既然受了皇命，自然没有敷衍的意图，不管他们是良才也罢，废物也好，落到你我手里，枯树老夫也会让他生花。”


老牛点头称善，又问：“那两位皇子如何处置？”


“老夫当了三个太子的老师，陛下很清楚老夫为人，既然送来了，难道是要老夫另眼相看不成？国子监的教授老夫邀请了三位，哪一位不是早早就名扬天下的宿儒，老夫就不信教不出几个有德行的孩子，那些家主眼里的废物孩子，就不信没有他们怂恿的，抬高嫡子，打压庶子，大宅门里的混账做法，老夫早看不惯了。”


牛进达眼中喜色一闪，举杯劝酒，二人又陷入云家醇酒美食之中。


远远就看到黑黝黝的玉山，矗立在那里，在后世回老家的时候，云烨特意去过，称得上奇峰耸立、怪石嶙峋、沟谷幽深、清潭点点，是饱览大自然风光的好去处。


玉山作为“秦楚之要冲，三辅之屏障”，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历代王朝在此留下了金戈铁马的遗迹，文人墨客，迁客骚人，览物抒怀，遗诗三百余，韩愈就在这里写下了“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的名句，当然，韩愈现在还只是以单细胞形态存在于他不知多少代祖宗体内。韩湘子这个神仙据说就在这里修炼成仙的，云烨决定有空了好好探探这座山，怎么也要在韩湘子之前得到仙家秘籍。


蓝田令是诚挚的，早在云烨回长安之前就把云家历年被侵占的田土一一交割清楚，尤其是在听说云侯在长安市上生生把一个得罪云家的纨绔子打成太监后，就对云家的事更是积极。


小小的东羊河边有豪强建立的庄园，墙高，沟深是乱世躲避战火的堡垒。县令只是下了一道命令，豪强就乖乖搬家，也不知给人家补助了多少钱粮，反正看留在庄园等着新主人入住的原主人脸色憔悴。


云烨有些不喜，我这是要当书院的，不是土匪窝子，为区区钱财巧取豪夺与书院名声有损，不值啊！


再看看旁边弯腰塌背的县令，据说是杜如晦保举的人，不好不给面子。好言感谢了县令，并答应有时间一定与他共游玉山，顺便再留下几篇千古绝唱后，县令笑眯眯的离开了，临走还威胁主家，要好生伺候，若有冒犯如何如何云云……


“你这庄园地处风景秀美之地，又建的堪称高大，你告诉我，它的真正价值，想必不会是县令所说的二十贯吧？”云烨问原来的房主。


“侯爷容禀，这座庄园是小人祖上用了六十年两代人才建成现在的规模，虽说有些逾制，可他在大唐建立前就建好了，县令大人非说小人犯了律条，求侯爷开恩，小人全族两百余口就要无家可归了。”房主趴地上连连叩头，痛哭流涕。


“官府一旦下令，就不会轻易改变，所谓一字入公门，九牛拽不回，本侯现在就是把庄园还给你，你还敢住吗？”云烨很同情屋主。


老大个人了除了趴地上哭就没有一个办法，老子把话都说这么明白了怎么就听不懂？


“我打算用市价买下这座庄园，你看如何？当然，你对外只能说这是赏赐，侯爷高兴，明白吗？”


说完就不理会这个高兴傻了的白痴，吩咐家里的管事去操办，本侯有重要的事要办。


李纲，老牛从后面转出来，相视一笑。


老李笑着说：“这才是办书院的样子，如果巧取豪夺，这书院不办也罢！”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节 恪物学的厉害


云烨有了六十三名学生，还有十一个旁听生。


李纲都没有和云烨商量就自当山长，还拿笔写了四个大大的字“玉山书院”让云府管家去刻成匾，好挂在庄园门上。这种夺权行为老牛和云烨笑呵呵的认了，云烨甚至认为老李是一个真正的好人，提携后进不遗余力，有麻烦自己扛，有功劳大家领，在后世要是有这种领导自己会掉到虫洞跑唐朝来吗。


云烨是弱小的，哪怕他功高盖世也掩饰不了十六岁这一事实，从李二那里知道了学派力量的强大，别看现在每一个大佬都对云烨爱护有加，一旦触及根本利益，就会痛下杀手不留半点情面。学派之间的斗争从来都是血淋淋的，一代圣人孔子都有诛杀少正卯的时候，更别提他的徒子徒孙了，山东门阀就是因为掌握者学术上的制高点，才可以藐视皇权，让李二头疼不已，又没办法镇压，估计李二宁可从来没有山东这个地方，也不愿面对现在的局面。


惹不起，老子躲起来怎么样？前面有李纲当盾牌，你们总要给几分情面吧？老子打定主意做大堤上的蚂蚁，今啃一点，明再啃一点，就不相信你这大堤是钢浇铁铸的。


李泰现在就觉得老牛不给他任何情面，紫金冠收走了，锦袍收走了，鹿皮靴子收走了，钱袋收走了，就连乳娘给自己装的点心也收走了，一袭天青色麻衣一双布鞋整整齐齐的捧在一个小男孩手上，这就是那十一个旁听生，他们还需要在书院干杂役。李泰虽然生气，却有皇家遗传的大气，知道是牛进达下的命令，脸上虽然不好看却没有发作。除了内衣裤，其它宫里带来的东西统统上交。


早在他懂事的那一刻起，他就学会了规矩的重要，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不能抢……


玉山的清晨冷冽而幽静，当钟声敲响的时候，书院门口只有寥寥几个人。


长孙冲，李怀仁，李泰，李恪都在其中，那十一个小少年排成两排，双手背后，似乎在等待检阅。


云烨换上了青色的麻衣，长发束成马尾披在身后，脸上浸满笑意，宛如邻家顽皮的少年，正要去干最让人发笑的恶作剧，总之，你可把他认为是贵族纨绔少年也好也好。乡间无赖小子也罢，就是不能把他和一位侯爷联系起来。


“哈，早起的鸟儿有食吃，咱这就去吃早饭。”


长孙冲同情的看一眼那些揉着松惺的眼睛骂骂咧咧地从自己宿舍出来的同伴，拽着李泰，李恪随云烨往外走。


云家离书院并不远，骑马不过顿饭功夫就来到云家极为奢华的牌坊下面。


庄三停和护院早早守在这里等候家主回归，见一行人到来，赶紧迎上去，牵马拽蹬服侍得周到。


打量云家庄子，云烨对这个时代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穷啊！庄子上的路也许是因为家主今天到来的缘故清扫了一遍，两旁的民居几乎全是茅草屋，关中的特色，半边房，其他地方屋顶都是人字形的，唯有关中只有人字的一撇，南墙上开一个一尺大小的墙洞就当是窗户了，见不到几户屋顶上有瓦片的，除了云家层次分明的豪宅。


农户都袖着手在墙根晒太阳，见一大票人过来顿时一哄而散，有好奇的躲在自家的屋子里透过门缝往外看。


“小虫，坏人，你家封地也是这种情况？”云烨有些不理解，大唐律规定男丁授田四十亩，女子授田二十亩，还有二十亩的桑田，就连四岁以上的牛都有三十亩地丁牛田，比后世好的太多了，怎么还会这么穷？


“懒惰而已，母后给我等讲过，我大唐均田令是最周详的，只要男有所耕，女有所织，就会有好日子过，更不会饿肚子，云侯你看他们宁可在墙根晒太阳也不肯劳作，穷就活该，你庄子上全是懒汉。”长孙冲没有回答，李泰倒先说了。


“阿泰！我们先不要忙着下结论，弄明白再说，否则会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咱们都没有接触过农户，不明白为何如此，我恪物学讲究的就是调查之后再下结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家师说过，我大唐子民是这个世界上最勤劳的民族，断然不会出现全庄子的懒汉。”云烨很讨厌这种说法。


李泰有些不以为然，李恪倒是点点头认为有理。


“我家庄子上也是如此，听父亲说人力有穷时，庄户几辈子人积攒的家业被战乱毁坏，要从头来过，当然没那么容易就富裕起来，不但是咱们两家的庄子，全长安的庄子都是一个模样。毕竟地主家收的租子都是一样的。”长孙冲家里倒是了解了一些，就这也不完全。云烨打算空闲的时候自己亲自调查一下农户的收入构成，再从中找出有利的增长点，适合他们的，才是最好的。


到家了，这才是云家应该有的威风，石狮子高大威猛，八开的朱红色大门钉着硕大的铜钉，门廊上绘制的五只蝙蝠看着都喜庆。木结构的飞檐上爬满了兽头，青砖垒成的院墙高大结实。


钱通带着仆役打开正门，侍立两厢，云烨，李泰，李恪，长孙冲，李怀仁从正门进入，其余侍卫从侧门进入云府。


俩王爷给奶奶见礼，行的是晚辈礼。奶奶自从两次见过皇帝皇后以后，对俩王爷之流的早就司空见惯。大大方方的受了礼，抓着李泰，李恪的手一个劲地夸陛下生的两孩子就是有精神，浓眉大眼的，一看就是有福的。


李泰，李恪大概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夸过，脸涨得通红，呆着不是，走也不是，惹得姑姑婶婶笑个不停。


长孙冲，李怀仁家里常来常往的，在云家比在自己家还自由，一大早没吃饭，这时候抓着看盘里的点心吃个不停，谁家的客人会去抓看盘里的东西，惹得李小三，李小四直咽唾沫，话说他们也从昨晚到现在没吃东西了，只是碍于礼节不好下手。


奶奶在那两家伙头上轻敲几下：“没规矩的，饭食早就准备好了，至于吃昨天的点心吗。”


两家伙笑嘻嘻的搀扶老奶奶去饭厅。


云家有一个巨大的饭厅，里面摆放着一个巨大的圆桌，丫鬟正在往桌子上摆食盘，每人一份，熬的香浓的皮蛋瘦肉粥，上面撒上香葱，看着就有食欲，用油泼过切的细细的咸菜还在滋滋作响，五个拳头大小的包子雪白雪白的冒着热气。


长孙冲，李怀仁一个拉椅子，一个扶老奶奶，把老奶奶送上主位，他们立刻坐在下首，一个劲的催促李小三，李小四做客位。


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桌子，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吃饭的，平时都是老老实实跪坐在矮几上一个人用餐，哪有十好几号人围着硕大无朋的圆桌进餐的，不过，食物貌似很好吃的样子。在长孙冲指点的位子上坐下，就有丫鬟把餐巾勒在脖子上，唐朝的衣服宽大松弛，一个不小心就会弄得满身，就这，云烨没少挨奶奶的训斥，说没福气的才吃饭把自己弄得满身，一怒之下，就把餐巾弄了出来，以后吃饭就围着这东西，先是几个小丫头，再后来就蔓延到全府，现在家里不用餐巾的会被人看不起。


李怀仁灌了一大口粥，舒坦的哈一口气，再咬一口包子，咦？韭菜鸡蛋馅的，又抓起一个咬一口，香菇油菜馅的，再咬一口香葱羊肉馅的，他挠挠脑袋，再把剩下的两包子咬开，不认识的菜。


长孙冲，李泰，李恪完全沉浸在美食的诱惑中，正在大口喝粥，大口撕咬包子，就听李怀仁说：


“烨子，你打劫了温汤监？下次喊上哥哥咱们一起去，多弄一些回来，我吃了一冬天的干菜，打个嗝都是一股子霉味。”


“怀仁哥哥，打劫温汤监会被砍头的。”李恪是一个懂规矩的好孩子。


“什么话，烨子不是都没事吗？就不相信抢几斤青菜皇帝叔叔会砍我脑袋？”


“谁告诉你我家的青菜是从温汤监抢来的？”


“那馒头里的馅从哪来的？别告诉我是陛下赏的，我爹伤了胃，陛下才送了两斤菠薐菜，还是蔫的。你问问阿泰，阿恪，他们在宫里大冬天吃过鲜菜吗？”


奶奶放下筷子，对几个争的不可开交的小子说：“好了，好了，烨儿是个乖孩子，怎么会去抢劫，这全是家里种的，好好吃饭，吃完饭让烨儿带你们去看。大惊小怪的小子。”


“种的？”李怀仁眼睛都瞪出来了，看看厅外还光秃秃的桐树，不明白冬天怎么种菜。


风卷残云，又见风卷残云，拳头大的包子李怀仁全塞嘴里，嚼几下鼓着腮帮子往下咽，跟蛇一样，也不怕噎死。长孙冲一大碗肉粥咣一下就倒嘴里，也不擦嘴，就叨着一个包子，手里拿两就要往外走。李泰，李恪也放弃了皇家的儒雅，粥糊了一脸，吃的急，还呛咳几下。


奶奶一边给他们捋后背，一边说：“老天爷，慢些吃，别噎着了，菜就在花房里，跑不了……”


等云烨吃饱喝足李怀仁烧房子的心都有了。


穿过后花园，来到庄子上的花房，和长安家里的没区别，就是大了好多，奶奶早就让二姑姑特意回来种的。


二月的阳光照的温暖，整个花房窗户全都打开，花房里的各种青菜正在猛吸日头精华，显得生机勃勃，长孙冲，李怀仁，李恪，李泰看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你们将要学习的恪物学的本事。”云烨得意洋洋的说。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节 我何德何能？


李泰，李恪没有李二的臭毛病，看见长孙冲，李怀仁如同冲进菜地的野猪，揪下黄瓜在水缸里洗洗就七里咔嚓的吃起来，哥俩也不示弱，跑进去摘下来学着他们涮涮，也不擦就一起啃，这还是大唐最顶级的贵族吗？吃得比叫花子还不如。


“少吃些，生东西吃多了闹肚子。”云烨没法劝，这四位吃疯了。


李怀仁忽然叫起来，声音凄惨。


不好，到底是吃坏了肚子，云烨连忙过去扶住他，问他哪里不舒服。


他只是张着嘴猛呼气，舌头伸的老长，不言语，再一看这家伙手里握着半个辣椒，眼泪鼻涕流的老长，恶心死了，给这家伙灌了半瓢凉水，扔到一边不管了。老子种的是甘谷的细辣椒，就不是菜椒，是用来晒红辣椒的，辣度凶猛，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的。奶奶怕京城里照顾不好，特意用暖车拉回来亲自照顾，孙子最看重的就是这些辣椒了，奶奶当宝贝一样，下人敢动会被砍手。


“烨子，你怎么还种毒药啊？”长孙冲心有余悸的问云烨，俩王爷也惴惴不安。


“屁的毒药，这东西你在陇右就没少吃，也没见把你毒死，现在活蹦乱跳的祸害我家花房。”


“陇右？我吃过？为什么不记得？”李怀仁终于缓过来了，既然长孙冲吃过，他就一定也吃过。


“滚！两个吃货，当时你们尽顾着吃了，谁记得用了哪些调料。”


“辣椒？我想起来了，你说只有一点了，就是那红红的东西？吃到嘴里跟着火似得？”长孙冲还有些记性。


“怪不得我嘴里现在还跟火烧的一样。”


云烨抢过他手里的半根辣椒，擦一下，一小点，一小点的吃，舒坦啊！


“烨哥儿，我想给父皇母后送一点你看行吗？”李泰有点不好意思，这才是皇家应该有的风度，李承乾绝对是胡人基因在起主导作用。拍拍李泰的肩膀云烨说：


“你那个响马大哥会放过我京城里的花房？哪里恐怕早就成了皇家菜园，你父皇早就惦记上了。云家好东西多，就怕惦记，所以跑乡下躲起来。”


李恪斜着眼睛看云烨，似乎不信，云烨也没办法给他讲李二贪婪的本来面目，子不听父过么，为尊者讳一下又死不了人。


“那些同窗吃什么？也是这样的饭食？”李泰吧嗒一下嘴巴，好像在回味早餐的美味。


长孙冲，李怀仁苦笑一声，听起来很凄凉，一人楼一个王爷，边走边说：


“牛大将军的管理方法就一种，他老人家也就会一种，那就是军法，惩罚呢？他老人家原来也只会一种，就是军棍，现在多了一种叫关禁闭，我们三个，再加上程处默，你大哥是第一批受害者，滋味难以言说，惩罚刻骨铭心，总之，给你俩说一个在牛魔王手底下混的秘诀，就是宁可受体罚，不挨军棍，宁可挨军棍，不愿关禁闭，切记，切记，这是表哥用眼泪总结出来的，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


吃饱喝足的五人信马由缰的往书院赶，现在也不过上午十点钟左右，远远望去平地上似乎有了一丝绿意，走到跟前却依然是光秃秃的一片。在看远处又现绿色，马儿以为青草就在前面，不由得加快脚步。


就这样快一阵，慢一阵的走，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书院。


李纲和三位须发花白的老者在日头底下喝茶，不时吟哦有声，貌似悠闲，只是书院里不时传出杀猪一般的惨叫，就有些煞风景。


上前给几位老先生见礼，其中一位看着云烨笑了：


“老夫不知你恪物学科讲什么，如果是算学，你也堪称一代名家，刘老儿人前人后的夸赞想来也差不到哪去，如果每天的饭食都如今日晨间的，老夫就算在这玉山教一辈子八流学生又如何？”


李纲几人哈哈大笑指着说话的老头一个劲的说他是斯文扫地。


“玉山先生是晚辈景仰的学问大家，史学世家的称呼岂是浪得虚名，书院初创，还要仰仗先生多多扶持，至于饭食，小子是闻名长安的吃客，定不会叫先生失望。”


辛玄驭，大名鼎鼎的史学家，家学渊源，号玉山，为人豁达，开朗，是《晋书》的主要编辑者。近年在家中修身养性，不知李纲是如何把他老人家弄来的。


“今日送来的饭食中有五种馒头，都是鲜菜所制，味道鲜美，老夫头一回吃这些饭食，以致有些积食，不得不在日头下面饮茶化食。老夫知道温汤监的瓜菜还轮不到你小子，难道说你在冬日还能种菜不成？”另一个老头子起了好奇心，放下手中的《史记》问云烨。


“小子幼年随家师在域外漂泊不定，哪里的吃食实在是让人不堪入目，常年只有几种菜蔬，冬日更是只有肉食，家师怕小子养不活，就特意想了个办法，用种花的办法种菜，没想到居然成功，所以小子就学会了冬日种菜，都是馋嘴之故，惹前辈笑话了，其实这只是恪物学的一个小分支，名曰，植物学，可惜小子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辜负恩师了。”


“你有一个好老师啊！日后须当日日勤勉，不可辜负你师一片苦心。”


云烨点头称是，并保证以后不再浑浑噩噩的度日。


“元章先生对你家中的菜圃很感兴趣，我等可否一观？”


没什么不可见人的，你就算看到了也复制不出云家的菜圃，不光是种花盆里就行的，这是妹妹的嫁妆，云烨没打算弄得满世界都是大棚菜。


老头几个不用云烨陪着，喊一个小童，由一位老仆吆着一辆牛车晃晃悠悠的往云府而去。


长孙冲，李怀仁，还有李小三，李小四四个家伙趴门缝里往里看，还不时的抖一下，不用想，老牛的惩罚让他们胆颤心惊。


云烨一声咳嗽让那四个人差点坐地上。


“烨哥儿，我看见牛将军用胳膊粗的棒子敲他们的屁股，血都出来了。”李恪哆嗦着嘴话都说不清楚了。


“木棒？这还是好的，没用皮鞭算是看在他们老子的份上了。”李怀仁到底是从牛魔王鞭子下混过来的。


“这不行，一味动用武力，只会坏事，我进去劝劝。”云烨刚说完，那四个混蛋就跑得不见人影。


推开大门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地上趴了一地人，都露出白花花的屁股，上面青一道，紫一道的布满伤痕，他老人家的十个亲兵手里握着胳膊粗的棒子，不时的在某一个动的厉害的屁股上敲一下。老牛坐在屋檐下面慢条斯理的抿着酒，手里是云烨特意给他用铜皮打造的小酒壶，装满了烈酒，可以随时揣怀里，很是方便。


“小子，回来了？家里都好吧？老夫人身子还硬朗吧？”老牛随口问候老奶奶几句。


“牛伯伯，这些学子初来乍到，不知道您的厉害，有些散漫也是情有可原，现在他们知错了，您就网开一面，饶他们这次如何？”


云烨脚底下就趴着孟不同，这小子抱着云烨的腿眼泪快流成河了。


“你们这些坏小子给老夫听着，陛下把你们交到老夫手里就是不想让你们成为光知道吃饭的废物，老夫纵横大江南北，手上人命不下千条，就你们这些窝囊废，如果不想死，就给老夫乖乖进学，每旬一小考，每月一大考，如有懈怠，不敬师长者，老夫会让你后悔从娘胎里出来。从明日起，闻金而起，鼓响则眠，不得违命。老夫与你们同吃同住，嘿嘿，你就算是一块泥巴，老夫也会让你变成精钢。”


这话虽然不符合物质守恒规律，但是从里面可以听出老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他希望在这些人中最好多出现几个云烨这样的，一来可以为大唐做更多的贡献，二来，可以为云烨分担压力，只要还有人达到云烨的程度，就证明云烨并没有那么诡异，他神奇的手段是学识使然，不是什么神仙妖怪。


这话在长安云烨就听老牛讲过，让他假装不知陛下要把长安的祸害都送到他这。假装是在来的路上才明白，这会为他和这些纨绔打成一片创造机会，以后在书院，他唱红脸，云烨唱白脸看能否拢住这些人的心。


看着站在屋檐下口沫横飞的老牛，云烨眼圈发红，心里狂喊：“我何德何能让这样一位老人为我东奔西走？”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节 书院和驴子


玉山书院与别的书院有着不同的开业典礼，就是以五十九个学生肿胀的屁股迎来了他们开学的第一天。


还好，作为第一届的新生他们获得了云家免费赠送的桌椅一套，再获得一套学习用具，这是恪物学必须要用的圆规，直尺，三角板，量角器。云烨打算在教授算学的同时，开一些简单的几何课程，毕竟他们都已经十七八岁了，小的也有十四五岁了。应该可以接受大强度的学习。


事实上云烨还是有些乐观了，他唯一没有考虑的就是学生的智商，第一节课只教会了从一到九的九个数学数字，阿拉伯数字在云烨看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却偏偏有人学不会，那十一个旁听生已经开始熟练的运用了，尉迟大傻还在咬着牙一个一个对着数字的正确性，放在一起没问题认识，一旦拆开就麻爪了，你还不能打骂，脸色难看一下，九尺高的汉子就要一副哭出来的模样，云烨恨不得给自己一刀结束自己的痛苦。


底下还坐着四位老头，眯缝着眼睛，努力的看黑板上的字，比学生认真多了。在放别的学生离开教室后，云烨打算独自给尉迟宝林补课。


“宝林，你今年多少岁了？”


“十八”


“好，回答的很正确，你从这就个数字里挑出两个组成你的年龄好吗？”


尉迟宝林很快挑出来两个，云烨怎么也不能把这两个数字凑成十八，倒是可以组成李纲的年纪。怒火从云烨鼻孔里往外冒，忽然，云烨不生气了，他发现，尉迟宝林识字，还写得一手好小楷，比云烨的字都好看。他不傻，只是自己没找对方法。


“宝林，你的字是谁教的？写得真好看。”


“俺娘教的，先生不愿教俺。”尉迟宝林很是骄傲。


“夫人是如何教你认字的？”


“俺娘把字写在牌牌上，挂我脖子上，每天认几个，三年我就把字认全了。”云烨明白了，他母亲为了为了他付出了不可想象的努力，而事实证明，她的努力是有效的，现在又把尉迟宝林送到这里大概也希望儿子可以开窍，恐怕也只有云烨会尽心教她们的傻儿子。


云烨把教学用的手绘图片用绳子串起来，挂在宝林的脖子上，喊过旁听生中最聪明的一个，他叫火炷，云烨极喜欢这个孩子，有骨气，为了妹妹吃遍了苦楚，应该是一个有毅力的孩子。


“火炷，你今后的杂役就免了，你主要负责教会你宝林学长通过数学考试明白吗？”


“小的明白，以后每天有空就会教尉迟学长。”回答得很干脆，只是临出门时犹豫的看看云烨。


“我知道教他不容易，你有什么条件就提出来。”云烨不介意给这个孩子一点优惠政策。


“先生，我能不能也顺便教我妹妹，我保证不会耽误尉迟学长的。”云烨没说话，只是从讲桌里抽出一套画图用具递给火炷，拍拍他的脑门，背着手从教室走了出去……


新的教具受到几位大儒的欢迎，黑板的出现使老师的授课变的立体化，减轻了劳动的负担，尤其适合上年纪的老人。李纲对这东西十分喜欢，连夜把他推荐给国子监，崇文馆。


云烨叹息一声，家里的石灰窑看样子又要不够用了。


老程从长安来到玉山，带来了云烨设计的曲辕犁，还有耧车，说李二在使用后龙颜大悦，特地给云家老奶奶的诰命加一级，并赐下十五头牛，李二知道云烨不会在乎钱财，官又没办法给他升，年方十六就已是侯爵，现在再升他官职不是荣宠，而是捧杀了。这样最好，可以好好满足一下奶奶的虚荣心。


老奶奶现在每天都要坐着车绕云家封地一周，如同巡视领地的老虎，谁家三品诰命有每天都要摸一把地里界桩的嗜好？说了又不听，停了两天，又悄悄的绕庄子跑圈。


算了，云烨实在是懒得管了，被人家笑话，就笑话吧，只要老奶奶身体健康，随她去了，权当是锻炼身体了。没见她每天从地里回来都笑容满面的？


书院也逐渐走进了正常的轨道，由于有四位大儒在书院授课，常有一些贫寒的书生来这里听课，这几位老先生是来者不拒，只要你在听课就绝不理会，自顾自的讲课。至于你听了多少，听没听懂，就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


在老牛的高压控制之下，所有的奢华生活早早就远离了玉山书院。


清晨，当钟声响起，曾经的纨绔们一人拎着一个铁皮桶来到灶房拎热水好回去洗漱，就是俩王爷也不例外，每人拎着自己的小桶一边说着今天的安排，一边琢磨着怎么到云府再大吃一顿。从古到今，学校的饭食就没有好吃的，玉山也不例外，虽说学校里的红烧肉还是比较有名的，至少那些蹭课听的穷学生花两文钱就可以到食堂买一份肥腻腻，红通通的红烧肉，闻着味道就陶醉其中，惊为无上美食。有些还舍不得吃，用竹筒饭盒装起来，带回家好全家享用。


云烨没有因为他们不是书院的学生就刻意涨价，他其实很享受这个过程，红烧肉进了穷学生的嘴，比进了李二的嘴更让他欢喜。


尉迟宝林现在开了窍，也不知火炷是怎么教的，虽然和李泰，李恪没法比，也比不上长孙冲，李怀仁，比起孟不同这些败类却也绰绰有余，宝林最喜欢吃书院的红烧肉，每次也给火炷兄妹带一份，最常见的情景就是三人爬石桌上一起高高兴兴吃饭的场景。这或许是他们自己的幸福，云烨没有上前打扰的习惯。


有纨绔的家长前来探望，无一例外的被老牛拒绝了，在老牛面前还真没有几个敢撒泼打诨的，军事化管理，这一直都是老牛在干的事，他认为，既然书院里几乎全是将门子弟，就应该懂得普通的军事常识，他老人家闲着也是闲着，就时不时的就给学生灌输军事常识，别说听的人还很多，常惹的李纲直撇嘴。


全书院都是统一的服饰，天青色的麻衣，麻衣很便宜，天青色的染料很贵，这一直是李刚诟病的地方，说完全没必要把衣服染成天青色，染成蓝色或者黑色就足够了，至少可以省下一半的钱财，他看不习惯云烨的大手大脚，常拿颜回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也”来教育云烨。


天哪！你老人家每天需要云家的美食，需要云家的美酒，吃得满嘴流油，喝的东倒西歪，还经常说：“老夫年已七旬，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你叫我让这些小子穿下人穿的蓝衣黑裤，他们不造反才怪，这天青色就可以把他们和农夫有效的区别开来，穿在身上可以说自己是在赶潮流，不是家里穷，穿不起好衣服。


云烨正在盘算把书院门前的土地买下来，做一个球场，每天的军事操练也太枯燥了。一群大小伙子关在院子里，他都能闻到荷尔蒙分泌的气息。不疏导一下，会出问题。


火炷急匆匆的跑过来：“先生，先生不好了，有乡民跑过来，还拿着锄头，扁担说是要找书院里的畜生算账。”


坏了，云烨最担心的事发了，是谁坏了人家的女儿现在事主找上门来了？


急匆匆的来到书院大门，却见四五十个衣衫褴褛的乡农正围着李纲诉说着什么，老李面色发青，看来气得不轻啊！


“谁是事主？有话对我说，不要围着老人家，老人家但凡伤着一点皮肉，你们的命赔不起。”这话一说完，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乡民不敢说话了，李纲却指着云烨说：“你教的好学生。”


云烨哭丧着脸，心说；“我的学生不就是你的学生吗？您还是山长呢。”


“乡民好好的一头驴，被你的好学生硬生生杀了，如果取肉也就罢了，只取了一只驴蹄是何道理？”老李义愤填膺的说。


云烨差点从台阶上掉下去，原来是一头驴，不是把人家闺女怎么的了。


陪着笑脸对李纲说：“老大人息怒，小子这就赔一头驴，您千万不敢气坏了身子。”


“这岂是一头驴的事，只能说这些学生中间有道德极度败坏者，不悯生灵，不恤百姓，随心所欲，肆意妄为，老夫就在这里看你如何处置。”


老李说的是对的，这的确不是一头驴的事，这也的确和道德有关。


转身问后面的书院学生：“你们中间有谁干了这件事，自己站出来，会从轻发落。”


没人言语，云烨有些奇怪，书院的学生都是功勋世家出身，没有谁会在乎一头驴子，根本不会有谁会对驴蹄子感兴趣，出了这件事，没有人会把一头驴当成一回事，只要问了，是就会有人承认，事后被查出来，里子面子都丢没了，这才是这些纨绔不可原谅自己的事。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五节 云烨的第一位工程师


连问了三遍，无人应答。


李纲的眼睛都要突出来了，愤怒值早超越了怒发冲冠的地步，只是老头头上没有几根头发，再加之他戴的儒冠又重，所以只是目呲欲裂而以。


云烨吩咐火炷照顾好老头，现在的书院还离不开他老人家。自己走到乡民面前问：“他们没人承认，那你们能否指认出来呢？不要担心，我保证不会有事后报复的现象发生。”


乡民互相看看，摇摇头，一个看起来膀大腰圆的汉子站出来说：“这方圆十里地，都是土生土长的乡亲，孙狗儿家的驴子大家都认识，乡里乡亲的有谁会干这天打雷劈的缺德事，只有你们是外乡人，又有钱，不是你们干的，还会有谁？”


关中人的二杆子脾气啊，你没凭没据的就跑来指责一群官员子弟说他们杀了你的驴，且不说驴子是不是他们杀的还有待商榷，就算是他们杀的，你以民告官会有好下场？没告呢，你就先有罪！要是诬告，发配三千里还是轻的，一群做事不过脑子的混球。


“来人，将这个意图强奸的混帐东西拿下！”云烨大喝一声，立刻就有护院家将挺身而出，三两下就把那个壮汉捆翻在地上。


那家伙还在地上嚎：“我没有强奸，我没有强奸！”众乡民群情激愤，要上来解救壮汉。


李纲发话了：“都给老夫住嘴，云侯，今天的事你如果不给老夫一个交代，老夫会上本弹劾你。”


纨绔们嘻嘻哈哈的看热闹，而周围的穷苦人却都面现痛苦之色。


云烨没有理会他们，来到犹自大喊我没有强奸的大汉边上，拍着他的脸说：“按你刚才的说法，我书院的学生因为富有，所以一定会干杀驴取蹄的无聊事对吗？”


汉子很硬气大声说：“没错，除了他们，没人会干，今天就是砍了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你休要坏我名声。”


“按你的说法我们继续推算，既然有钱就会杀驴，那你身上自带着淫具，所以我认为你打算强奸妇女，这有何错？”


话一出口，书院立刻笑翻天了，李纲本是一个方正的人，听到这话也不由得露出笑意，他明白，云烨不会把乡民怎么样，只是想劝说而已。


大汉傻在地上不出声了，对呀，有钱就会杀驴？这是什么道理？那自己长着屌丝，岂不是随时会强奸？他搞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一个三十几岁的瘦弱汉字跑出来跪在地上，对云烨说：“小的再也不敢了，驴不是书院学子杀得，是小人弄错了，您大人大量，不要和我们这些泥腿子一般见识，求您放了满哥，小人愿任打任罚，只求老爷开恩。”


云烨让人松开壮汉，对壮汉说：“原本就没打算把你怎么着，就是你这理说的荒唐，为了让你长个记性，以后做事动动心思，这书院全是有身份的贵人，岂能让你胡乱污蔑，民告官是个什么下场，你不知道？”


“老爷不知，现在春耕刚过，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孙狗儿身体瘦弱，全家就指着这头黑驴给人家干点杂活活命，这驴没了，您让他们全家六口怎么活啊！所以小的就发急，认为是书院学生干的，就跑上门胡闹，小的现在明白了，以后再也不敢了。”说完，趴地上磕两头，就要离去。


“等着！话没说完呢，跑什么跑，既然他家的驴子没了，没法子活命，我倒有个办法。看见书院门前的那片空地了吗？”


云烨指着那片长满枯草和野树的荒滩，书院必须给这一群血气方刚的家伙找个可以发泄精力的地方，无疑，橄榄球，或者足球是最好的，马球那东西太费钱，光是用油把场地泼一遍就要了老命了，建一个有草皮的球场，现在还是可行的，反正人工便宜，随便种点生命力旺盛的野草，再雇几个经常拿剪刀修草坪的，不就是一个完好的运动场地吗？老牛总抱怨没有合适的地方操练这些小子，这下子全有了。


“把你们庄子上闲散人都给我找来，把那片场子给我修平整了，再移一些好活的软草种上，那个孙狗儿不是没活路吗，以后就专门给书院修草坪，工钱你们去和管家商量，我不管。”


这回，趴下了一群人，云烨也不理会，搀扶着李纲进了书院。


“小子，这事办得大气，老夫越看这小子越顺眼了。”玉山，元章两位老先生正站在门里说话，显然刚才的一幕都瞧在眼里，对云烨处理事情的办法很是赞同。


“杀驴贼还没头绪，有什么可夸的。”李纲还是有些怀疑自己弟子中有这样的败类。


“老李啊！你就是个瞎操心的命，你看这小子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他恐怕早就心里有数了，年纪大了，修身养性才是正理，费心思的事情少管，对了，小子，我屋里的酒坛子空了，记得让你的管家给添满，这一天没酒喝，身上老觉得不对劲，你云家的酒劲大，喝一口全身暖和，舒坦，比什么三勒浆，玉冻春强多了，记住啊！”


“小子，你知道是谁杀的驴。”李纲有些吃惊。


“有些眉目，还不确定，今晚就知晓了，先生，我打算给书院找一个有本事的坏蛋，您看如何？”


“那就得看他有多坏了。”


“头顶长疮，脚底流脓的那种。”


“有多大本事？”


“挖墙钻洞如履平地，看山而知地势，望水就明水波。”


“如此大才，当可一用。”


“可他很坏。”


“无妨，用其才，不用其人。”


“那小子这就去布置，不出意外，您今晚就会看到此人。”


清冷的月光下，稀疏的树林中，一座孤独的墓碑矗立在无人的荒郊，这是前隋贵人的坟茔，从东倒西歪的石人，石兽就可依稀推断出主人生前的显赫地位。


时间是世上最快的一把杀人刀，无论你是万世将种，还是绝世美人，到头来都逃不过这把刀的索命。枯骨荒冢，有谁还记得你生前的模样是丑是美。


到底还是有人会记得，他不在乎你的美貌，不在乎你的名声是忠是奸，他只在乎你死前究竟把多少财宝放在你的棺材里。


为了满足这个好奇心，他不介意把你挖出来仔细研究。


他们也是一群极纯粹的人，有信仰，有原则，身配黑驴蹄，怀揣白糯米，鸡啼烛灭不摸金。


自从曹操许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关中坟茔都被盗掘一空。陕西有句名言曰：河南的才子，河北的将，关中只能埋皇上。所以黄土地下不知埋葬了多少王公贵戚，也为曹操废物利用提供了可能，这是曹老大的一时之策，没想到却贻害万年。为了不遭报应，相传曹操给自己弄了七十二座疑墓，而真正的坟茔到了千年以后都没被发现。


黄鼠今天很顺利，自棺中顺利摸到了两颗珠子，在黑漆漆的坟墓里发出惨绿色的光芒，如果被云烨看到会立刻扭头跑到三十里以外，你妹的，拿放射性矿石当宝贝，活腻味了，日本人的核电站泄漏，老子吃了半个月的高价盐，就这还不放心，新买的盐自己吃，以前买的老婆孩子吃，就怕沾上一点辐射，他妈的还用舌头舔……


尸体头上的金冠足有一斤重，玉器不敢拿，要是被人看穿是墓葬品，自己能不能活还是问题。


够了，满意了，今天收获不错，蜡烛还在东南角燃烧，看来墓主人对自己拿走财宝没意见，祖上八代都是干这个行当的，早就对死人比对活人熟悉了，小心的给尸体穿好衣服，并上了一炷香，缓缓退出坟茔。


当他把头伸出墓葬打算吸一口气时，发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奇的看着自己：


“哈，你是我的第一个工程师，终于找到你了。”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六节 盗墓贼


黄鼠没有逃脱云烨的魔掌，被兴奋不已的尉迟宝林用牛筋倒攒四蹄捆了个结结实实，两护卫在中间穿一根木棒抬着走。


云烨摆弄着从这家伙身上搜出来的东西，驴蹄子？哦！还是新鲜的，大概就是乡民的驴子身上的，糯米？辟邪的，都是上好的糯米，颗颗圆润，摸在手里滑腻腻的。


金冠？手艺粗糙了点，熔了，弄成金饼子好歹有点用。


夜明珠？天哪！云烨手一抖，啪的一声掉地上了，在夜色里发出绿色的光芒，还一伸一缩的。他第一反应就是要跑，再看一眼，乐了，是他娘的萤石，不是放射性元素。当初在矿研院，被放射源吓出的老毛病，该死的老教授为了证明放射性的存在，用放射源照射普通萤石，结果，普通萤石也会在夜色下发光。假冒夜明珠就是这样的来的，丧尽天良，谁拥有，谁倒霉。


长孙冲，李怀仁口水流得老长，一副极度想要的模样。


“别想了，这东西没什么好的，看着像宝贝，实际上就是一颗普通的石头，萤石，听说过吗？”


众人头摇得像拨浪鼓。


“被一种奇怪的光线照射就会在晚上发光，有橘红色的，有大红色的，还有就是这种绿色的。我们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不是受到了这种光的照射，不过，你们听说过，手上有这东西的人有长寿的吗？不是什么宝物有德者居之，而是这东西就不是一件能让人长寿的宝物，会损伤寿元，切记，切记。”云烨一本正经的忽悠跟来的几个学生。


“那，烨子，这东西你打算怎么处理？”长孙冲有些贼心不死。


“当然要把它处理掉，金玉之类饥不能食渴不能饮，要它何用，我听说长安城里有无数胡人大豪，用这东西换取我们能用的物资才是正理。”


众人点头称是，要害就害外人，谁让他们金山银海的没个下数。


书院里李纲，玉山，元章，离石几位老人还没有休息，都坐在门房里饮酒等待学生，侍卫的归来。老牛笑的豪爽：


“老李，你就不要操心了，云烨，长孙冲，李怀仁这几个小子被老夫操练了许久，什么性子老夫最清楚，不就是去抓一个贼人吗，有什么好担心的。”


“他们是老夫的弟子，又是少年心性，有时难免急躁一些，万一……”


门被火炷推开，高兴的叫：“抓住了，抓住了，先生抓住了一个盗墓贼。”


几个老头匆匆的来到书院门外看，只见十几人打着火把从山下回来了。


李纲这才放下心思，坐在火炷搬来的椅子上捶捶腿，放松一下。


云烨把驴蹄子笑嘻嘻的交给李纲说：


“先生担心诸弟子走上歧途，现在，不用担心了吧，他们虽然毛病多多，却绝对不是什么坏蛋。”


李纲看着手中的黑驴蹄子欣慰的点点头，他的弟子没有叫他失望。


“小子，有什么收获？”老牛拎着酒壶，大大灌一口问云烨。


“盗墓贼一个，金冠一顶，夜明珠两颗。”说完就掏出缴获的东西给几位老头看。


“咦，这顶金冠……”


“恐怕有些来头，玉山兄，你看看上面的夔龙纹，恐怕有些年代了，绝对不是前隋之物。”跟着出来的离石先生惊疑了一声，似乎有所发现。


“不就是一顶汉广川王刘去金冠而已，有何大惊小怪，这刘去恶事做尽盗挖他人墓穴，死后自己墓穴被盗正是报应，离石兄何故惊诧？”玉山先生还是那副不紧不慢的样子。


“你如何一眼就看出这是广川王刘去的金冠，相交数十载，这个本事还是首次听闻。”离石先生有些奇怪。


“金冠上写着硕大的名字，你没看见？”几位老头自顾自的打趣，完全无视两颗熠熠生辉的夜明珠。


“诸位先生为何对夜明珠不屑一顾？”长孙冲问玉山诸位先生。


“去休，去休，此非吉物，小子，多问无益，这东西早早处理为上。”李纲不耐烦的说。


长孙冲，李怀仁对视一眼，去了要据为己有的心思。


老先生们无视了盗墓贼，要知道在唐代盗发他人墓穴者毁砖者徙三千里，破棺者绞，他们不愿参与云烨的人才计划，自然装作不知。


李纲对云烨说：“你要驯兽，就须有驯兽的手段，好自为之。”


说完与打着哈欠的几位老兄弟回房安寝。


“你要个盗墓贼干什么？”老牛有些不放心。


“挖洞！挖矿洞，把他的手段传扬天下会少死很多人，尤其是小子要挖矿，这种人少不了。”对老牛没什么好隐瞒的。


老牛对云烨一向放心，听他说的有道理也就不问，转身去睡觉了。


一时间，书院门口只剩下云烨，长孙冲，李怀仁，尉迟宝林，和两个抬着昏迷不醒的盗墓贼的侍卫。


“长孙兄，刘兄，尉迟有没有看我耍把戏的心思？”


黄鼠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被赤身裸体的牢牢捆在一块木板上，牢狱之灾自己不是没经历过，只是想不通自己这么小心也会被人暗算，终日打鸟，到底有被鸟啄瞎眼睛的时候，他暗叹一声，准备接受即将到来的酷刑。


屋子里很静，只有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再无其他。


这是在地下，他很熟悉，潮湿的泥土气息让他平静下来，他左右看看，没有人，刚出墓穴见到的那双明亮的眼睛没道理的让他有些发慌，那是一种洞悉一切的目光，“工程师？是什么？”他不由自主的说了出来。


“是一种职业，一种有地位，有责任的职业，比盗墓贼好多了，你不想试试？”突兀的声音让黄鼠顷刻间紧张起来，这就是墓穴口的那个人的声音，他不会忘记。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君手里捧着一个木盘，站在门口正笑嘻嘻的看着他。


“少郎君手段高明，黄鼠甘拜下风，只是不知哪里露出破绽被少郎君看破，以致某家有此灾祸。”


“驴蹄子，还是黑驴蹄子，当乡民说家里的黑驴被人割去了蹄子，我就知道有一个摸金校尉到了这里，只要细细搜查附近的豪华墓葬，不难发现你的行踪。”云烨实话实说。


“少郎君难道也是同道中人？黄鼠认栽，今晚所取之物当归少郎君所有。”黄鼠很是光棍。


“你以为我堂堂一位开国县侯会是盗墓贼？”


黄鼠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自己竟然引起一位侯爷的关注，一时间也不知是自豪还是悲哀。


“哦，对了，我看了你挖的盗洞，二十丈的洞，你在地下竟然挖的不差分毫，也没有多余的地方，还避开坚硬的三合土，直趋棺椁，不得不说一句，好手艺，我想知道你的手艺是怎么回事，可以么？”


黄鼠眼睛瞳孔一缩咬牙道：“这是某家祖传的谋生手段，焉可示人，少郎君就不要妄想了。”


“又是敝帚自珍的坏毛病，不过你落在我的手里，恐怕不由你吧？”


“哈哈哈，某家走南闯北什么人没见过，别拿大话吓人，我黄鼠贱命一条，想要就拿去吧，祖宗的手艺不会落在你这样的人手里。”黄鼠有些绝望，但是祖传的手艺给了官府，剩下的摸金校尉吃什么？那些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他咬紧了牙关准备硬抗。


云烨放下木盘，木盘里有小刀，有竹签，有麻纸，还有一只注射器，他很兴奋，想看看电影里学来的手段能不能吓住这个该死的盗墓贼……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七节 惩罚


“有一个人告诉我越是简单的刑具，越会给人造成痛苦，越是粗糙的刑具造成的后果就越是暴烈，你摸金校尉一派的不传之密在我看来就是一个笑话，寻龙定位？窨子棺？青铜椁？竖葬坑？还是匣子坟？有我不知道的吗？”云烨在说的过程中一直笑眯眯的，语气也温柔，对黄鼠亲切的如同老友。


黄鼠眼中的绝望之色越发浓重了，云烨越是温柔，他越是绝望，他努力的要挺起身子却被绳索捆住动弹不得。脖子上的青筋乱跳，张着嘴大喊：“你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这样对我，有本事一刀杀了我。”


“为什么？原因说出来有些可笑，说好了，你不准笑哦，我要折磨你的原因不是因为你盗挖了谁家的祖坟，在我看来，他们妄想在死后依然富贵，要把这个世界百姓创造的财富带到另一个世界，这是一种严重的走私行为，造成了大量的浪费，你们把他陪葬的财富挖出来，让他们重见天日，重新汇入流通，有功而无过。”


黄鼠听不明白云烨在说什么，他只听懂了云烨说他有功：“既然某家有功，为何要擒拿某家，让某家继续立功不好吗？”


云烨把伸出食指不停的摇晃：“不不不，你是祸害，祸害必受到惩罚，否则天理难彰。”


他又拿出从李纲那里要来的黑驴蹄子，在木板上轻轻敲击。


“这才是我为什么要惩罚你的真正原因。”


“黑驴蹄子？这不过是某家常用的法器，你既然熟悉我摸金一脉，就知道黑驴蹄子是开棺时必须用到的，这有何错？”黄鼠有些糊涂了。


“黑驴是你的吗？你无故杀了一头黑驴差点让一家六口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不缺少买一头驴子的钱，却动了偷盗的念头，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你是一个坏坯子，为了那个差点被你逼的自尽的乡民，我惩罚你，有什么不对吗？”


“只是一户乡民而已，你一介侯爷用得着替她出头吗？”黄鼠彻底糊涂了，还有这种侯爷？


“闭嘴！没有乡民老子给谁当侯爷去？这头驴子我替你赔，只不过从你身上抽四五斤血做些豆腐吃。”说完就在黄鼠绑在木板下面的手腕上捅一刀。


黄鼠魂飞天外，他听见自己的血滴在盆子里的嗒嗒声，还他娘的是铜盆。


“咦？你哭了，你不是号称走南闯北的硬汉子吗？这才开始，你就熬不住了？这让我想起以前听说过的一位坚强无比的妇人，她遭受的刑罚是你不可想象的，为了一个伟大的理想，她的思想战胜了来自肉体的痛苦，硬生生顶住了各种酷刑，比如这种。”


云烨拈起木盘里的竹针，在黄鼠脸上轻刺几下：“把它用小锤子慢慢敲进你的指甲缝里，直到从手指上穿出来，上次我不小心被门夹到手指，痛得我心都碎了，也不知那位勇敢的夫人是如何熬过去的，你盗坟掘尸想必胆子很大，慢慢享受吧，好人能扛过去的刑罚，你这样的恶人应该不在话下。”


黄鼠脸上汗出如浆，努力睁着双眼不让他们闭上，瞳仁随着云烨的手转动，眼睛一眨不眨。


云烨似乎忘记了什么，拿起木盘里的一个竹子做的注射器，粗大的针头是用最细最坚硬的毛竹细枝磨制的，比不上后世金属针头，但用他扎进皮肤，刺穿肌肉还是没问题的，最妙的就是他中间有孔，完完全全是天然的针头的替代品。


“你听说过尸毒吗？这是我特意从尸体嘴里抽出来的。”说完就轻推注射器让一些绿色的液体从针头部分喷出，滴在木板上产生很多气泡，没一会木板被溅到的地方就变成了黑色。


黄鼠努力地扭动身体不让针头接触自己，嘴里大喊：“我服了，我做你的工程师，我做你的工程师！”


针头依然扎进了他的身体，黄鼠绝望的抖动几下，不动弹了……


门被猛地推开，长孙冲，李怀仁，尉迟，李泰，李恪等一大帮子学生冲了进来，一个个捂着鼻子看着昏迷不醒，屎尿齐流的盗墓贼。


“这该死的盗墓贼真没用，又没真的给他放血，只是吓唬他一下，就昏死过去了，胆大，我呸。”长孙很生气。


“小虫，两百文快拿来，不许耍赖啊！谁让你赌盗墓贼可以挺过去的，我就知道小烨出马，那家伙就讨不了好。”李怀仁高兴的朝长孙冲讨债，书院里每人每月只有一贯钱的零用钱，用来支付各种费用，可怜的长孙冲剩下的几天只好肯干馒头，家里再有钱也没用，在书院只认书院印制的票据。


“烨子，你弄个盗墓贼干什么？这种家伙都会被绞死的，你干脆用尸毒弄死他得了，也为世上除了一害。”李泰不愧是皇家出来的，遇事毫不犹豫杀伐果断。


“你就知道杀，这家伙一身的挖洞本领，我们要找个煤矿了，挖个玉石了，掘个洞窟了，改个水流了都用得着，这么好的长工你上哪找去？再说了，这混蛋满身罪孽，不把身上的罪赎清楚了想死都不行。”云烨对李泰的建议不置可否。


“那你说烨子，这法子能不能用到归附的突厥人身上，前些日子，朝议郎窦忠上奏说有一股突厥人被颉利追杀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就跑到我大唐来求助，父皇很是为难，不是怕颉利发怒，而是这些家伙今服明叛的不好安置，放到哪里都不合适，州县大小官吏都不肯让突厥人进自己管辖的地方。”李恪好孩子，有举一反三的宿慧。


“有多少？”云烨一下子来了兴趣。


“听说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一万口多子人，带头的叫什么博罗，现在就在云中一带苟延残喘。”李恪的话解释了前些日子云烨在宫门遇到窦忠的原因。


李二在今年就要对突厥下手了，这是历史上少有的对游牧民族战争的胜利，李靖，柴绍，薛万彻在这场大战中光芒万丈，尤其是李靖，用突厥人的脑袋奠定了自己一代军神的地位。


八月，就在八月秋高气爽的时节，突厥就要没落了。


“阿恪，为什么不把年轻力壮的编入军伍，战阵上攻个城，当个死士也不错啊，其他的弄到州县铺个路，架个桥，也免得我朝还要征发劳役，惹得满世界都是埋怨。”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八节 清明


书院放假了，就连四位夫子也离开了书院，因为清明节到了，祭祀祖宗这是家族最大的一件事，云家也不例外。


老牛离开了，说以后大概不会回来了，这让云烨很是难过，没有老将军的坐镇，他担心书院会失去秩序。老牛神秘的说：“不会，他离开了，自然会有人来接替，是谁，暂时不告诉他。”


书院的学生们如同脱缰的野马，换上各自的锦衣袍服，戴上自己的配饰。帽子上插花的也不少见，孟不同几乎把自己能挂上的都挂上了，叮叮当当的宛如杂货铺。嘴里还说亏大了，买回来不能显摆，搁箱子里，暴殄天物。这次睡觉也不拿下来。


鲜衣怒马，轻车肥裘，长安少年风范在这时得到了彻底的展现。


云烨刚说了句只可惜啊少了青春少女，否则……


话未说完，一群禽兽就嗷嗷叫着杀向长安。


老奶奶准备得很充分，整头的猪，整只的羊，两尺长的肥大鲤鱼，脖子上系着绸带的鹅，脚被捆住在地上蹦跶的鸡，如山的点心，还有数不清的纸钱成箱子的纸元宝，成捆的香烛，再把孙子带上就齐活了。


老奶奶在府里指东画西颇有大将军风范，家里的仆役被指使的团团转，姑姑婶婶也不放过，每人带着一个丫鬟忙忙碌碌的，侯府仪仗被擦的能照出人影，硕大的旗幡上有张牙舞爪的黑虎，代表着主人家出身将门。


整个云府比较寒酸，只有两身官服，云烨一套，奶奶一套，一个从三品，一个三品诰命，只有这两大佬，没有众星捧月的感觉，这很是让老奶奶伤心，她比较羡慕裴家老夫人，只是一个二品诰命，旁边却簇拥着一大群三品。四品的诰命，当祖宗一样被守在中间，威风八面。


老奶奶幽怨的瞟云烨一眼，自己给他说了好几个好人家的闺女，就没一个看上眼的。比如英公家的四丫头，王家的二小姐，就连长孙家的表小姐都看不上，难不成要娶公主？


这不成，公主就不是好人家能娶的，不但要分开另过，还只能娶一个，和孙子分开我老婆子还活的个什么劲。万一公主不会生育，这不是把云家往火坑里推吗？


前一阵子不停点的往皇宫里送吃食，现在不送了，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被老奶奶看的心里直发毛，知道她老人家的心思，就想早日抱上重孙子，老说身边孤单，就不明白了，有八个吱吱喳喳的小丫头，会孤单到哪去？


“哎呦，我的老祖宗，您就别拿这种怪眼神看你孙子好不好，我后背都起鸡皮疙瘩了，想要重孙子您等着，过几年就怕你抱不过来，媳妇，咱一群一群的往家吆，您就等着左手胖小子，右手胖丫头，前后左右围满小人儿，有的您烦的时候。”


云烨这话惹得姑姑婶婶笑个不停，老奶奶不好意思的在云烨头上抽一巴掌：“臭小子，那是媳妇，不是鹅，还一群群的往家吆，真要有一群小人儿围着奶奶，我就是累死，也心甘。”


封地离祖祠只有三十里地，一个时辰就到了。


远远就看见两颗柏树，那是两棵被后世称为老爷柏的树，现在只有小丫头的一抱粗，片状的叶片层层叠叠，宛如两把大伞撑在祠堂门前。


奶奶早在去年就给祠堂重新上了漆，朱红色的廊柱，朱红色的大门，再加上一个朱红色的老汉，这老汉红衣红裤，头上是一条红色的裹巾，如果长得胖一些就和阿福没却别。


远远跑过来，趴地上给老奶奶行礼。见云烨有些诧异，老奶奶说：


“他是以前家里的老人，心思不够用，云家败了后无处可去，奶奶就让他住在祠堂里，一来好照顾祠堂，再一来也给他一个安身的地方。结果，他一住就是十六年，这些年多亏了他，要不然祠堂早就废弃了，你也没有机会来拜祖宗。”


老奶奶有些伤感，喝止了要往云烨身上爬的小丫，今天是大日子，她不许小丫头放肆，怕被祖宗看见不好。小丫瘪个嘴又不敢哭，云烨刚要安慰却被婶婶抱走了。


那老汉真的叫阿福，不理云烨只是围着奶奶阿巴阿巴的说话，奶奶也连说带比划的和他交谈，看起来他们说的很热烈，云烨没有打搅他们，进了祠堂四处观看。


没有后世那么宏伟，尤其是少了两只巨大的水泥制造的石狮子后，更显的有些局促，四角的飞檐挂着铃铛，风一吹就叮咚叮咚的响起来。这种铜铃声最是勾引人的遐思，尤其是云烨在这里似乎有一种时空不停的变化的感觉，一会后世的四爷爷坐在高大的太师椅上勾勒着族谱，嘴里不停的咒骂着那些不肖子孙，一会又是红衣红裤的老阿福辛勤的到处擦拭灰尘的身影。闭上眼，只觉得天旋地转，四周的墙壁都向自己挤过来。


“烨儿，烨儿。”奶奶呼唤了几声才把云烨从梦魇里拉出来。


“烨儿，你怎么了，不舒服吗？今天要祭祖，你挺挺，用不了多长时间，刚才可能是祖宗都在看你，不用担心，这里是家庙，孤魂野鬼进不来。你坐在门边那个墩子上，让老祖宗好好看看云家的千里马。”


墙上挂满了木牌，云家一百年以来死去的男丁阴魂似乎都在看云烨，没关系，云烨放开心思让你们看个够，我是正牌的云家子孙，从身体到灵魂都是，不是冒牌货，不就是差了一千四百年吗。


所谓疑神疑鬼就是此理，满不在乎却周身舒畅，看着奶奶婶婶在忙着摆供品，自己插不上手，索性不管，背着手满世界溜达，小丫，大丫跟着哥哥掏他口袋里的松子，云烨不习惯把东西装在袖子里，就让奶奶在腰间缝制两个兜，冬天把手塞兜里很舒服，程处默的衣服也是如此，哥俩双手插兜逛街的形象很招人眼球。


云烨不喜欢装满满一口袋铜子，走起路来哗哗的，烧包，让奶奶把银子敲成薄薄的叶子，上面再砸上云府标记，一片叶子相当十文钱，很方便，只要不买奢侈品，或者去东市，一片叶子就够哥俩逛半天的了。


没有香烟啊！自己从来没想过戒烟，现在被强制性的戒除了，所以就养成了口袋里必须有零食的习惯。两小丫头现在很苦，奶奶不光找来了文字老师，还请了一位出宫的老宫女教八个丫头礼仪，上次见小丫太受罪就多了两句嘴，没成想被全家的妇人讨伐，说这是她们求都求不来的好事，还敢说三道四。苦苦哀求了半天才被她们放过，耳畔有几百只鸭子的情形太恐怖了，只能不理会小丫水汪汪的泪眼掩面狂奔。


在烟雾缭绕中虔诚的叩拜了祖宗，一丈长的供桌上摆满了供品，正中间一头硕大的肥猪，被放在木盒子里蒸熟，油汪汪的看起来甚是可口，羊也是如此，牛就不是小小侯爵可以可以用来祭祀祖宗的，被人发现会被砍头，所以云家就用一条鱼来代替。


有几位不知哪里的高僧在祠堂外高声念着不知是什么经文，一遍又一遍，姑姑她们不能进祠堂，只能在外面烧那些巨量的纸钱，红衣阿福熟练的把纸钱抛向高空，让纸钱被山风带到远处的山上。


和尚念完了一百遍经文，拿着大袋的铜钱满意的离去了。云烨全家拿着改进的锄头，铁锹来到祠堂后面的祖坟，坟茔被休整的很好，上面没有一根杂草，奶奶夸奖了老阿福，给了他一大坛子酒，并把猪头也赏给了他，阿福兴高采烈的抱着酒坛去啃猪头。


奶奶和云烨在每一个坟头上都培上了一锹土，眼中有泪，脸上却带着笑意，嘴里絮絮叨叨含糊不清的说着什么。


培完土，就由姑姑婶婶各自在最亲的人坟上哭泣，抱着不知所措的小丫，领着迷迷糊糊的大丫奶奶指着爷爷的坟茔说：“烨儿，奶奶百年后你要吧奶奶和你爷爷葬在一起，起一个大坟包，你知道奶奶住惯了大屋子，小房子就不习惯，挤得慌。”


“奶奶您今天怎么说起这些，您身子骨还硬朗，再陪孙子几十年没什么问题，您不是要看重孙子吗？怎么现在就想去陪爷爷？爷爷有那么多亲人在身边不会寂寞，这里只有烨儿一人您忍心吗？”


云烨泪流满面，小丫头怎么擦也擦不干，奶奶把云烨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嘴里说：“我舍不得，我舍不得你啊！”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九节 众生相


清明节共给了三天假，那些被老牛逼疯了的纨绔估计现在正在疯狂的游乐，这让云烨想起自己上学时放假的情形，吃了睡，睡了吃，然后在开学的头天晚上与同宿舍的牲口狂饮到天明，最后顶着黑眼圈去上课……


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迹当中，所以在花园里摆一个躺椅，用毯子铺的软软的，把身体陷进去，再喊姑姑给他盖上厚毯子，美美的打一个哈欠，在融融的春日里去和周公作最严肃的交谈。


奶奶没有春日出游的习惯，她老人家固执的认为只有二流子才整天无所事事的东游西逛，要看个景，抬头在自家院子里看看山上的绿树，就够了，山上的花哪有自家院子里的好看，月季都开了，闻一口香半天，山沟里的野花还没这本事，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个孙思邈，整日里往沟沟里钻，拿着花锄老背一些野地里的花草和孙子一说就是一整天，不是说他是名医吗？怎么不见给家里的牛治治病，牛都拉稀拉的没牛形了。还是孙子乖，你看睡的香的，做梦都打拳呢。


孙思邈叹息着从云烨跟前走过三趟了，他对这位年少的侯爷已经绝望了，懒惰的令人发指，能躺着就绝不坐着，现在又躺倒了。明明一身治病救人的好本事，生生被懒惰糟蹋了，大好的春光就不知道去山上找找草药，研究一下药物的配伍，再不行你把前些天弄出来的那个酸液研究透彻不好吗？多少人跪着，求着要学的本事，交给一群纨绔算怎么回事。


用包着麻布条的手拍拍跟在身后的火炷兄妹的头，这才是好孩子啊，勤快，懂事，又有毅力，就是身份差点，虽说卖身契约被云烨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可一旦为奴，就终身遭罪，让自己想帮都帮不了。


这孩子见那个酸液烧坏了铁皮桶，就要用手捧，被自己拦了下来，还是有些晚了，两人的手都有些被烧伤了。


都是这家伙，看看在睡梦里张牙舞爪的云烨，胸中的怒气就不可抑制，只是把东西弄出来，也不交代有没有危险就乐颠颠的用抹了蜡的竹筒灌了一筒跑了，也不知要干什么，把自己扔在气味刺鼻的房间里不闻不问。


老夫不明白这东西会把铁皮烧坏，就让这孩子帮忙把缸里的酸液舀到桶里，没想到一阵的功夫铁桶就烂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毒性如此猛烈，又如此奇怪，只会烧伤人，却不会有进一步的伤害，是何道理？


“你们的手受伤了？”云烨揉着眼睛问。


“你说呢？”孙思邈举着右手对云烨说。


“您老人家就是天下第一好的名医，区区伤患因该难不住您老人家吧？”


孙思邈骇下的胡须无风自动。


太熟悉了，老程，老牛他们发怒时的前奏就是动胡子，刚打算跑，老孙的怒气就爆发了，用完好的左手准确的抽在云烨头上，嘴里还大喊：“老夫要打死你这个害人精……”


云烨没被打死，只是给老孙和火炷小朋友赔了不是，并答应他们弄明白自己造出来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处。


云烨又算错了，纨绔们没有一个满长安城胡混的，一回到家就被各自的老子叫到书房里问到底学了些什么，还好，云烨有留家庭作业的恶习，纨绔们只好拿出各自的书本，和考试卷子给老子看，有些必须是要他老子签名的。


尉迟恭家里热闹非凡，全家大开宴席恭贺自家少爷终于学会了计算大军粮草这一天大的本事，老尉迟拉着儿子笑得嘴都合不上。


遥想自己当年到处求学就处处碰壁，豪门大族出身的先生看不起自己这个打铁汉，一次次恭敬的求学换来的是屡次的嘲讽。自己一怒之下投军依靠武勇在军中逐渐出头。后来意外的救了陛下，从此忠心耿耿追随陛下左右东征西讨才有了现在的爵位。


少年求学的惨痛经历一直是他心里的一根竹刺，每回想起胸中都隐隐发痛，痛定思痛之下决意全力培养儿子，让他替自己完成少年时的梦想。没料到，儿子继承了自己的武勇，却没有他母亲的文雅，学习的艰难无比。自己早就绝了尉迟家会出文人逸客的美梦。随便把儿子送去玉山不过两月，就给了他如此大的惊喜，往常数数都有困难的傻儿子竟然对军中粮草分配张口就来，数字从小到大居然比帐房算的还快。


想到这里尉迟就觉得今日的酒喝起来甚是痛快。


长孙冲混到玉山原本就是因为老爹的命令，要他学会云烨的冶铁知识，还给他出了无数套云烨口风的怪主意，这让长孙冲很是为难，觉得对不起兄弟。无奈父命难为，自己只有见机行事了。


长孙家掌握着民间最大的冶铁作坊，这种要命的技术掌握在外人手里这不是要长孙家的老命吗？如果不是云烨，换一家人，恐怕他们全家的尸首早就凉了。


当云烨问他到底打算学什么的时候，长孙冲心里掀起万丈波澜，挤了半天才说要学冶铁，心里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不料云烨撇撇嘴说他无聊，在书房里乱翻了好久才从箱子底下抽出一本破破烂烂的笔记，随手扔给他。说是陇右时自己做的笔记和一点心得，还说早说啊，害得他翻半天，弄得全身灰土，自家兄弟哪那么多毛病。


听了这话，长孙冲恨不得钻老鼠洞里去……


如今那本被长孙冲重新工工整整的抄录了一遍的笔记就放在长孙无忌的书案上，他用胖胖的手抚摸着笔记，苦笑一声：“老夫枉做小人啊！”


李怀仁挨揍了，他老爹的揍，惨叫声之大，绝无仅有，不是他没有在玉山努力学习，而是他老爹根本就看不懂他学了些什么，满书本全是鬼画符，还没等李怀仁解释就是一顿暴揍，等李怀仁好不容易解释清楚了，说这是算学的一种简单的新符号，是烨子老师从大食皇宫里偷来的，妙用无穷，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大学问，老李连连点头，转身又暴揍李怀仁，小李问为什么，他老子说：“无它，恼羞成怒耳。”


同样，或者相似的情景在长安城里不停的上演，有四位大儒教导，没有人会怀疑自家子弟会在玉山浪费光阴，有牛进达坐镇不担心子弟会闯出什么祸来。有云烨在让自家子弟沾一点聪明劲难道还有错了？自从上次云烨正大光明的骗了满朝文武两万多贯钱，他长安第一聪明孩子的名头就不胫而走。


事情有好就有坏，就像有白天就会有黑暗一样，孟不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难过，原因来自刚才和父亲的一番对话，那些话就像刀子把他的心划得到处伤口。


当他把李纲老先生的评语激动的捧给父亲看时，他父亲却没有多少高兴之色，神色淡淡的没看一眼就放在一边，对他说：


“为父没料到玉山书院来头这么大，不但有李纲，玉山等先生的加入，还有牛侯，云侯坐镇，这些人要么是道德大儒，要么是史学名家，还有我朝名将，最不济的是云侯，身怀鬼神莫测的奇门杂学，这些人在长安都是数一数二的人尖子，你有幸拜在他们的门下求学，是你的幸运。”


“孩儿自知机会难得一定上进，不负爹爹的期望。”


“不用了，你性子浮躁，只要安安稳稳的富贵一生也就是了，为父决定三日后的玉山还是你大哥去比较好，他一向聪敏沉稳，虽说这几年没有寸进，也是没有名师之故，在玉山能得几位先生教诲两年，一定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你出去到帐房支一百贯银钱，耍乐去吧！”


孟有同如同傀儡般的走出书房来到自己的卧房，年轻的侍妾给他脱去了外裳，见他不作声也不敢问就悄然退下。


两个月来他已经习惯了在老牛的鞭子下紧张的学习，人很累，却从未有的充实，几位老先生课讲得风趣，让他不知不觉的沉迷其中，原来，进学这么有趣。跟着云烨满山跑，分辨植物，寻找矿物，再把它们分类记录，做成表格，装订在一起就成了书？和孙思邈道长学习医药，虽然总是被教训，却也其乐融融。


在山下按照云烨教授的办法教庄户们给土地施肥，播种，用新农具一天可以耕出那么多的田地，虽说自己当时是在受惩罚，可看到庄户们崇拜的目光自己为何如此舒坦？在青楼一掷千金的爽快都比不上那时心情愉快的万一？


钱可以给大哥，爵位可以给大哥，田地可以给大哥，这次说什么玉山进学的机会不能给大哥，否则我真的会成为李纲先生口中的蛀虫了。


夜色冥冥，孟有同独自一人背着包袱走在去玉山的路上，他从未像现在这样充满斗志……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节 简单的事情


天蒙蒙亮，云家的门房阿寿张着嘴打着哈欠打开侧门。用长长的竹竿挑下门外的灯笼，熄灭了里面的油灯，正要回府，却看见一个身穿书院衣服的人蜷缩在门廊外睡的正香，他知道书院里的学生都是贵人，不敢打扰，就跑进府里给管家钱通报告。


钱通出来一看，这不是孟家二少爷吗，怎么睡这啦。连忙唤醒孟不同。发现他衣衫上全是泥土，脚上还没了一只鞋，头发蓬乱，以为他糟了强盗就问：“孟少爷，你这是怎么了？可是遭了贼，要不要小的去报官？”


孟不同睁着眼睛看半天才认出人：“钱管家，不用报官，我这是夜路走的了，你给我弄一身干净衣服，再给我找点吃的，都饿一宿了。”


云烨看到孟不同的时候他正抱着一个大海碗往嘴里填东西，一大碗面条西里呼噜就下了肚，然后把嘴一抹豪迈的对云烨说：“烨子，哥哥这是走投无路了，来投奔你了，看在我们兄弟一场的份上，就收留哥哥吧。”说完，还抱拳施礼，完全一副游侠儿的模样。


“你坏了谁家闺女？你爹都罩不住？难道说是公爷家的？”


孟不同摇头。


“难道是那位王爷家的？你胆子太大了。”


孟不同还是摇头。


“天哪，你该不是强奸了公主吧？”


“胡说什么，我平日里就是想想，哪敢行动啊，我不要命了？”


“那就是你被强奸了？自觉无颜见人？”


“你——”


在孟不同的血泪控诉下，一个蛮不讲理，严重偏心，根本不懂少年心思的蛮横父亲出现在云烨脑海里，他又表达了自己和封建的，腐朽的，死水一潭的旧家庭一刀两断的决心。


“然后在书院努力学习，终于学成，正好朝廷在用人之际，你毅然决然的接受了最困难，最危险的任务，历尽千难万险之后终于超额完成了任务，期间说不定还会发生一些才子佳人的艳遇，最终风风光光的满长安炫耀，你家老爹后悔的捶胸顿足，你老娘抱着你嚎啕大哭，还说你终于出人头地了，你再仰天大笑三声，胸中郁闷之气一朝泄尽？”


孟不同张大嘴巴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心思？”


云烨一巴掌抽在孟不同脑袋上，：“我打死你这个不忠不孝的混蛋，你老子为了全家的将来拼死拼活的挣军功，全身上下大概也没几块好皮了吧？你大哥为了家里听说呆在山东求学都两年没回长安了，清明才回家祭祖。只有你小子整天游手好闲，你老子会放心把全家老少的性命交到你手里？为了这点破事就离家出走，让你老子娘怎么想？我玉山书院尽教出一些狼心狗肺的混蛋？你老子对你不好？不好你还长得白白胖胖的活到现在？”


云烨劈头盖脸的几句话说的孟不同哑口无言，捂着脸呜呜地哭。


“哭个屁，刚才的雄心哪去了？被说几句就没了？我还指望你将来干大事呢。”


“可你刚才说的是对的，我爹满身伤疤，我大哥都二十了还没成亲，就是要光宗耀祖，大哥比我强得多，这学就该他上，可是我舍不得，烨子，我舍不得。我喜欢呆在书院呜呜……”


“谁说让你离开书院了，你以为书院你爹说了算？你以为书院谁想上就上？当我玉山书院是什么？”


“你刚才说该我大哥上学的。”孟不同有些委屈。


“明年会经过考试再选一批学生，大概有五十名，每年都会有，学生在书院只能呆四年，就得自谋出路，我认为应该都会入仕，陛下会放过这些训练有素的学生才怪。”


“你睡一觉就立刻滚回家，给你爹说你嫖了一晚上也好，赌了一夜也罢，就是不要说你回书院了，不要让他伤心，至于你明天再来，你爹有老师对付，还用不着你为难，一个蠢货，简简单单的一件事硬给你们弄的血淋淋的伤人心。”


刚刚把孟不同撵去睡觉，后院就出事了。


小姑姑坐在地上哭的死去活来，声音还非常大，惹得全家都跑过来看。


云烨脑门子上的青筋直跳，这才弄好一个，怎么又跳出来一个？这还让不让人休息了。


抱着姑姑安慰她：“谁欺负你了，告诉侄儿，我去扒了他的皮。”


姑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指着屋子，云烨一脚踹开房门，有些奇怪，屋子里没人，这是小姑姑专门养蚕的屋子，整间屋子里只有春蚕咬桑叶的沙沙声，别说人，鬼都没有。


不解的看看姑姑，奶奶进了屋子看了一眼就抡起巴掌在姑姑身上抽了一记：“不就是几笸箩蚕吗，养废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以前把蚕当命养，谁叫你在院子里嚎的？”


“蚕不是好好的在咬桑叶吗，怎么就废了？”云烨有些奇怪，拦住奶奶继续殴打姑姑，北方人从来没有见过蚕。


“烨儿你那里懂得妇人的东西，这蚕呀有时候养着养着就变成了绿蚕，还有的会变成红蚕，奶奶听说还有变成黄蚕的，它们吐出的丝就会是绿色，红色，黄色，颜色又不正，丝没有用处，也没有人收，农家要是遇到这样的事，就是大灾难，你姑姑一时没转过弯来，咱家早就不是靠几笸箩蚕养家糊口的时候了。你让开，奶奶去打她。”


云烨忽然笑了，家里的几位长辈原来都是闲不住的人，哪怕现在富贵了，也逃不脱小门小户的见识，小姑姑就是如此，看到自己的桑蚕变成了废物，习惯性的悲从心来，以为家里就要饿肚子了，当然哭的惊天动地的，要是小户人家自然就不会奇怪，侯府发生这样的事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姑姑躲在云烨背后不露头，也不哭了，想必现在也反应过来了，她一个月的例钱就值几十笸箩的蚕，实在是没必要为那些废蚕伤心。


“其实啊，这是大好事，是老天爷让云家发财，这送上门来的宝贝不要，老天都要看不过眼。”云烨心头一动说。


听孙子这么说，奶奶顾不得去打姑姑，忙不迭的赶走周围的丫鬟，婆子，扯着云烨进了屋子，又对姑姑喊了一嗓子，让她也进来。


“烨儿，这话怎么说，你聪明，心思灵，给你这不成器的姑姑说道说道，免得又在家里丢人。”说完趁云烨不注意还拧了姑姑一把。家里的事云烨管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家庭暴力在眼皮底下横行。


“这蚕变成了绿色，就说明蚕本身出现了变化，它吐出的丝是绿色的。证明这绿蚕没有丧失吐丝的本性，丝的颜色不正就说明蚕没有变化完全，姑姑继续把这些蚕养大，让它吐丝结茧，找出颜色最正的蚕让它产卵，秋天再养大，再挑捡，这样一代代挑拣下去，总会得到纯正的绿色，这样的蚕丝我就不信卖不出一个好价钱。”


姑姑的眼睛都成了铜钱的样子，奶奶也乐得合不住嘴，她从来都不怀疑孙子的本事，他说可行就一定会成功。


“姑姑您可以到处买别人家的废蚕，比如红的，黄的，有其他颜色的也要。最好把七种颜色弄齐全，以后说不定织缎子，织锦帛都不用染色了，这不是大宝贝，还有什么是宝贝？”


奶奶激动的在云烨脸上亲一口，姑姑也激动的在地上跳呀跳的。


“我孙子才是云家最大的宝贝！”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一节 一菜杀四师？


姑姑能不能养出彩色蚕这不是云烨考虑的问题，自己在后世见过小学生当宠物养的彩色蚕，花花绿绿的甚为可爱，听说需要喂颜料，也不知怎么喂，管他呢，只是给姑姑一个努力的方向而已，让她不要太过寂寞，把心思用在研究上就没时间伤春悲秋的了。家人才是他最大的财富，至于会弄死多少蚕，这是云烨需要考虑的吗？


他知道自己家里没有几个真正高雅的人，小门小户出身，又遭了多年的屈辱，想要大气，根本不可能。小南小北的身世极为可疑，只要小姑姑说这是她的孩子，就没问题，云烨多养几个妹妹不是什么大问题，又不是养不起。


就如同他处理孟不同的事情一样，简单化，不要把事情复杂化，追根究底无论是谁屁股都不会干净，古人说的好啊！难得糊涂。


李纲先生现在就糊涂的可爱，似乎忘记了他在教授尉迟宝林时是如何的暴跳如雷。老尉迟领着宝林给瘦弱的李纲行礼，宛如两头熊罴给一只猴子敬礼。笑容满面的老李垫着脚尖拍着尉迟宝林的后脑勺，尉迟宝林也躬下身子让老师拍的舒服些，老李边拍边对旁边咧着嘴笑的老尉迟说：“就喜欢宝林这孩子的憨厚，只要功夫下到了，不难成为栋梁之才。”


尉迟宝林到一边给老李拎了一只巨大的猪后腿，说是看先生身体虚弱，这两天跑林子里打了一头巨大的野猪特意选最好的部位给先生送来，就希望先生多补补身子。


老李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吩咐老仆收起来，让云家腌制了，好与几位老友下酒。这一场面把旁边送金银字画被严厉训斥的其他几家看傻了。


“胡闹！当我玉山书院是什么？想换人就换人？老夫几个月的心血是你用几文钱就能弥补的？”那边传来离石先生的喝骂，云烨向正在和自己寒暄的李孝恭告一声罪，来到离石先生身边，只听先生大声说：“当初就让你们自己选好来书院上课的孩子，你们随便把不成器的孩子送来，现在见孩子有长进，就起了龌龊心思，这是为人父母的道理吗？”


都是有头有脸的军方大佬，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训斥哪里受得了，无奈自己理亏，这位先生教皇子皇孙都足够了，皇帝见了都要叫一声“离石先生。”不敢以臣下待之。他们如何敢无礼。


髙俭的儿子高英脸憋得通红，没想到书院这么不给面子，堂堂公爵府的颜面丢尽了，正要拂袖离去，云烨笑着给高英见礼：“高侯为何怒气冲冲？可数书院招待不周？”


“云侯，犬子在书院受益匪浅，短短两月，就变化的让人吃惊，往日在家老夫用棍棒都无法让他安心进学，现在却吵闹着要来书院。此时，老夫才知书院教授学识的手段果然深不可测，老夫有意用长子河代替我那不成形的幼子来书院，不想，被离石先生责骂，这就离开。”高英依然怒气不减。


“高侯何须生气，那几位老先生不是我辈能得罪的起的，就是在陛下面前，他们可曾有半分谄媚之色？高陵在书院颇有长进，为何不让他继续进学，而是换高河？一门有俩子上进有何不好？”


“云侯就不要笑话老夫了，你我都是新晋大族，难免家中底蕴不足，没有道德大儒可以教导晚辈，四处求学又被那些老家族所拒，不易啊，如今最好的先生却被家中无赖幼子所占，敦厚长子却求学无门，这让老夫头疼不已。”


“你我两家都是将门，高侯认为在下会让这种事发生吗？”


“哦？计将安出？”


“明年二月依然会有五十名学生进入书院就读，高侯明白了？”


两人相视而笑，拱手告别。


云烨在人群中如鱼得水，他似乎天生就应该是老师，几位老先生扮完黑脸，就坐着牛车带着童子，老仆，最重要的是带着云烨新做的野外烧烤炉，去了瀑布边上饮酒，第一批的辣椒收获了，云烨小心的留了籽，把红色的外皮晒干后，用石臼捣成碎末，装在小坛子里，随用随取。


玉山先生是蜀人，想着他老人家一定会喜欢吃辣，就小心的做了一道辣子鸡块，请先生品尝，没成想，送去时正是午时，玉山先生尤在给学生讲解隋朝征高丽的旧事，学生们被激的热血沸腾，一时回不来。


结果李纲，元章，离石三位先生先用饭，他们自己的食物也不差，却吸着鼻子打开玉山先生的食盒，里面那道浓香扑鼻的红色鸡块引起三位的兴趣……


玉山先生早得云烨禀告说今日有一道专门给他做的菜，味道浓郁，也不知他是否吃的惯。云烨出品，必是精品，老先生可能会怀疑云烨的学识，却绝对不会怀疑他的菜品。


兴冲冲的摆平荷尔蒙爆发地学生，来到用饭的饭厅，打开食盒，别的菜没动，唯有一道有红色调料的菜只剩下残渣犹自散发浓香。


这还了得？老先生几位早就不在乎身外之物，珠玉对他们来说就是粪土，难得在玉山找到一点乐子，就是几乎无穷无尽的美食，云烨为了多羁留几位老先生几年，更是把浑身解数都施展出来了。如今有人偷吃，太让人失望了，没有半点老兄弟之谊。


在书院敢偷吃他的食物的无非就是那三位，皇帝从宫里派出的监督官刘献都没有这个胆子。


也不知四位先生是如何达成和解协议的，总之一起把矛头指向了云烨，说什么古人有二桃杀三士，今日有云烨一菜杀四师，的确是名震京师的云侯爷云云。


这黑锅背的，云烨只有无语望青天。以前在京城，遇到的不是土匪就是响马，对自己那是打是疼，骂是爱，疼不过来就用脚踹啊，原想逃出京师就是出了虎口，谁知道，才出虎口，又入狼窝。


这种污蔑比挨揍的后果还严重，辣椒不适合老人大量食用，给几位讲道理，没几句，就被四位老先生说的哑口无言，还拿河豚来说事，既然有拼死吃河豚，为何就不能有冒死吃辣椒？老夫等人早过了花甲之年，就是吃死了，也是一桩美谈，可以流传千古的美事。


将来史书中提到老夫几人人的名号说到死状，是因为暴食美食而亡，比起那些什么无疾而终，病亡榻上，好上千百倍，人生如此死法，不亦快哉？


他们暂时还死不了，云烨觉得自己快死了。


皇宫里来的喜欢抽人血的刘献，刘二哥怜悯地看着嘴唇发青，手脚哆嗦的云烨，非常担心他会厥过去……


日子终究还要继续，云烨用来年还要招收五十名学生的借口，打发走了急切的要把自家孩子送到书院的各路大佬。


孟不同，高陵等差点被替换的学生也留了下来，只是一夜间似乎长大了不少。


新的课程开始了，书院少了一些浮躁，多了几分沉稳，通过这次换人风波，那些纨绔们对书院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终于肯低头认真学习了。


在春天将要过去的时候，大唐皇帝陛下李二终于露出了獠牙，一日之内六道旨意被中书省下发，李靖，柴绍，薛万彻受命率领二十万大唐健儿将要与颉利决一死战，募兵令下达了，整个关中人声鼎沸，府兵一队队的集结之后开赴边地。


长孙冲，李怀仁，程处默，都在征召之列，独独没有云烨。


尽管他很希望见识一下李靖是如何把突厥人撵的东奔西窜的。


“你一介文弱书生跑军伍里瞎混什么，再说了，国朝还没到把家里的独苗送上战阵的地步。”老程对云烨上战场的心思弄不明白。


“小侄也是将军，陇右不也带兵来着？”


“屁话，你那叫带兵？给狗栓上两馒头，狗都会带。当时让你威风一下罢了，还真当自己是一号人物了？”


话说的太恶毒了，云烨想死。好好的来看程处默就是了，嘴贱，自己找虐。


他这一辈子都不指望能从程咬金嘴里听到好话。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二节 离别和来访


程处默全身披挂，黑黝黝的甲胄在其他将领的明光铠映衬下毫不起眼，有谁知道他身上的每一片甲叶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精钢，云烨特意把每一片甲叶蘸火处理让他们的硬度得到提高，又用硫酸清洗了甲叶做了钝化处理，这样就不用担心铠甲会生锈。全身只有三十斤重，对程处默来说已经算是轻甲了，然而防护能力却提高了不止一个等级，鱼鳞甲，最适合程处默的甲种。


云烨又给他的头盔做了面甲，两片纯净的水晶镶嵌在头盔上，防止他在战斗中被风沙迷眼。从后世带来的墨镜现在是老程的心爱之物，就连程夫人等闲也动不得。


程处默的箭被换成尖锐的三棱状，也叫破甲锥，一指长的箭头在三担弓的催动下，云烨不认为突厥人的皮甲可以抵挡得住。白色的蚕丝内衣被加厚了两层，听说这东西可以有效的挡住箭簇，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老程这次只领到防护关中的指令，一样无缘草原的战斗，他的心里也憋着火。


程处默带着两匹战马和五十个亲随走了。


云烨立马土包之上，看着远处的小程逐渐汇入大队人马之中才拍马回家。


路上碰到了老程，他身边只有两个随从，神色黯然，坐在路边的老树根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


“过来。”老程没有别的话，只是把手里的酒壶塞给云烨。


他默默接过酒壶，灌了一大口，辛辣的酒浆如同刀子在割他的喉咙。


“回城还是回家？”


“回家。”


“也好，明日我就把处亮，处弼送到玉山。”老程咬咬牙作出了决定。


“这时候不妥吧，婶婶会伤心。”


“伤心？嫁给老夫就得伤心啊，我们用命博前程，今你，明他的，总有人在搏命，鸟大了，不能总是关鸟笼子里，会关成废物，程家不敢有废物，出一个祸害就会要命，你看好他们哥两，出了事，老夫唯你是问。”话一说完就跨上马，一松缰绳，战马轻嘶一声，就沿着官道飞奔而去。


庄三停远远的跟着云烨，看他百无聊赖的用马鞭抽打着路边的茅草，偶尔还用自己听不懂的话高声唱几句，甚至抽出弓，搭上箭远远瞄准高天上盘旋的苍鹰。老庄知道侯爷的弓是一把只有一石的软弓，还射不下天上的老鹰，但他知道侯爷不高兴，而且是很不高兴。


五十里的路走的云烨精疲力竭，他不想骑马，只是想榨干自己的精力，高估了体力，又不好在庄三停面前露怯，只能咬着牙一步一步的往前挨。


开始还心痛程处默早早就上了战场，后来双脚的疼痛掩盖了思想上的难受，再后来，他只是为了走路而走路，至于程处默是谁早忘了。


后世锻炼出日行八十里的钢铁体魄被大唐的富贵生活糟蹋的一点没剩，老程说的对啊，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文弱书生，在陇右还锻炼了几天，在长安就没有系统的锻炼过一天，不是不想锻炼，而是被打击的信心全无。


你举着五十斤的石锁耍来耍去，在云家可以招来满堂喝彩，在牛家会被鄙视，在老程家会被赶出去，在尉迟家会被以为在逗乐，还不时有两百斤的石锁被扔过来让你接，然后再给他们扔过去……


这是一个非人的世界，就不是俺这种高贵人士呆的地方，咱不拼体力了好不好，看看现在白嫩嫩的胳膊，细细的全是脂肪的大腿，多好！


婶婶进来要给他洗澡，云烨躲木桶里，拼命的反抗，不再让婶婶给自己洗澡，都大人了，怎么还把我当孩子。婶婶有些伤感。


溺爱的感觉啊，尤其是被人溺爱，这是人生最美的一种感受了，怪不得后世的老婆总发出猫叫一般的声音，那是一种心情舒适到极点的呻吟。


有时候早上起来内裤黏黏的，做贼一般自己躲在屋子里洗内裤，总招来姑姑婶婶戏谑的笑声。


用不来丫鬟，尤其是什么贴身丫鬟，奶奶给安排了，还特意从人伢子手上买来的高级货，可是云烨再禽兽对着十二三岁的小丫头也下不去牙口，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是他从骨子里排斥的。


顾不上全身酸痛，一大早就在家门口等老程送处亮，处弼过来。


哥俩来了，老程不见踪影，就连程夫人也没见着，一问才知道，老程不许家里人送，说是一送人心里就烦，妇人家哭哭啼啼的更惹人烦。


这两小子没有一点伤感的意思，满脸的兴奋，说用了一个时辰就从家里跑过来。这不用问，只要看看两匹浑身湿漉漉的马，就知道他们跑的有多快。


臭小子，你兴奋是吧？交给刘二先进行学前教育，就不相信你会兴奋多久，云烨对这两小子在程家嘲笑自己的事耿耿于怀。


今天有从遥远的蜀中前来长安进行学术交流的大儒，在诸事完毕后赶来探望老友。


玉山先生早就安排云家厨子随时待命，还打发老仆赶着牛车来家里运酒，说老友最是喜好美酒，这次好不容易相逢，自然要痛饮。


不是一个人，原来是一个访问团，老老少少十几口子人，为首的名叫杨受，据传乃是一代大儒杨雄的后人，其祖上著有煌煌巨著《法言》，也是著名短文《陋室铭》中提到的西蜀子云亭的主人，家学渊源，不可小觑。


繁杂的礼仪让云烨几乎崩溃，就一句问安的话，反反复复的说了足有十遍，双手成掌，大拇指朝上的拱手礼需要弯腰九十度，还不许匆忙，需要舒缓。


书院的四位老先生似乎乐在其中，行礼一丝不苟，明明有椅子偏要跪坐在毯子上，双手放在大腿上，只动嘴，身子不动，就像两个日本人。


实在是受不了，就告罪说安排诸位衣食住行，就跑了出来，吩咐一脸羡慕之色的管家钱通进去伺候，自己来到宿舍躺在床上舒缓一下酸痛的腰椎。


当云烨睡足了一个时辰，管家才来叫醒云烨去参加宴席，嘴里还不停的唠叨着受益匪浅的话。


也不知他受到了什么教育，竟然有些鄙薄自己不学无术的主人，一个劲的夸奖蜀中名家的确是名不虚传，和李纲先生，玉山先生元章先生，离石先生在书亭辩驳的热火朝天，现场还有不少学生为自家先生加油。


蜀中的杨受先生也不甘示弱，把一部论语讲的天花乱坠，名家名言，的确是让他大生触动云云。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三节 马骨成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讲究一个名不正则言不顺，杨先生自觉蜀中文风大盛，当然要拉一票人去比较大的城市显摆一下，美其名曰“游学”。


顺便让世人看看蜀中不愧被称为物华天宝之地，出的才俊更是个顶个的一流。


也是，就是卖黄瓜的你也得让大家知道你的黄瓜是最好吃的，这才有人买，你蔫不楞登的一车堆在那里，又不吆喝，谁知道你在卖瓜？不知道的以为你在晒瓜干呢。


杨先生的销售成绩不佳，在长安城被诸多超级巨无霸家族联手打压，你才说你一个弟子乃是不世出的经纶手，马上就有一位自称是崔家马夫的家伙跳出来与弟子辩经，这家伙明明手指间都被笔磨出茧子了，还愣是说自己是粗人，引经据典的一塌糊涂，一张嘴就把那几本经书说个通透，让蜀中弟子张口结舌。


就杨先生判断这家伙没有养上三百年的马，是没有这些学识的。


无奈啊，长安城里除了给杨先生祖上留了一些面子，剩下的弟子，不是败给马夫，就是输给管家，最可气的是还有一位自称是卢家门房的老家伙，满脸麻子，偏偏长了一张好嘴，从子曰到诗云滔滔不绝的讲了一个多时辰，都没有住嘴的意思。还不时有人上前请教，老家伙也来者不拒，当场就开了课堂，这根本就是没把蜀中才俊放在眼里啊！


老杨先生苦笑一声，仰脖灌下一大口酒。


云家的酒是这种喝法？一口下半斤？云烨很期待老先生的后续反应。


玉山先生来不及阻拦，就听一连串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从老先生嘴里传出，玉山先生急忙拍打老杨的后背，这才活过来，没想到老先生活过来第一句话就是：“好酒”！


这太出乎云烨预料了，就这一句话，这位绝对是一位酒精沙场的老将。


“卢子安欺人太甚！”半天没讲话的元章先生大喝一声。


惊得整个饭厅一片寂静，他老先生平日里话少，为人刻板，但却是最好的老师，书院诸弟子对元章先生极为尊敬，他话不轻出，只要一出就绝对说在点上。


李纲稍一思索就勃然大怒：“那麻皮老者定是卢寿，卢子安，一代宗师居然如此的不顾颜面，老夫羞与此人为伍！”


“那就是说，那些马夫，管家之流恐怕不是名宿就是大儒。”离石先生还是一副淡淡的表情。


杨受愕然良久，忽然大笑：“哈哈，我蜀中弟子输得不冤，延陵，你能和一代易学宗师在大庭广众之下辩驳半个时辰的《甘石星经》就无需伤感自惭，老夫以你为荣，好一个山东世家，好一个卢寿卢子安。”


延陵是一个面貌儒雅的中年人，独自一人坐在那里自斟自饮。


云烨的眼睛都亮了，天文学的高人啊，不弄回书院，岂不是暴殄天物？我云侯看上的东西会跑出我的手掌心？


旁边陪坐的李泰悄悄捅一把云烨：


“烨哥儿你可是看上了这个人？要不要我帮忙？”


云烨头点的像啄食的鸡：“我不光看上一个人，是全都看上了，你要是帮我把他们弄回书院，我亲自下厨请你吃烧烤，条件随你提。”


李泰矜持的点点头，端起酒杯，走到杨受面前，他杯子里只有葡萄酿，云烨不许他喝烈酒。


“小王李泰见过杨师。”


见杨受有些惊诧，李纲笑呵呵地说：“杨先生，这位乃是陛下的第四子，名泰，去年得封越王。”


杨受赶紧起身大礼参见王爷，李泰把儒家的一套玩得溜熟，完全没有云烨的痛苦之色，胖墩墩的身子施起拱手礼居然几分儒雅的意思。


他老子一向喜欢这个聪颖的四儿子，自小就请了博学鸿儒给他开蒙，他也不负众望，诸子百家都有所涉猎。李二一高兴就封了越王，并受封为扬州大都督，督常海润楚舒庐濠寿歙苏杭宣东睦南和等十六州，要知道，李恪不过才封了八州。


“杨师远来，泰身处书院，无法给先生接风，请勿见怪。”


“越王殿下抬爱了，杨受不远千里而来却在长安碰了个头破血流，实在是无颜蒙贵人垂青。”


“听老师说，先生此次失败非学问不足，修养不够，而是处处以下驷对人家上驷焉有不败之理？知耻而后勇，再来过就是了，何须放在心上。”李泰的表现完全出乎了云烨预料，这家伙完全是有肉不在褶子上，自己平日里只看到他童真的一面，何曾见过他以越王殿下的身份面对别人，他娘的这话说的大气又豪气，回头想想自己实在是没这本事。


“老夫年已花甲，这次出川，应该是此生最后一次，蜀中路险，老夫深恐亡于路上，尸骨不得安葬于祖地，只有匆匆来，匆匆回，只是可怜我蜀中这些俊才，有志不得伸，有才不得展，恐怕要与老夫一般与草木同朽了。”老杨受把话说的凄凉而婉转。


不就是打算推销蜀中的人才吗，你找我啊！我书院正愁只有五位老师，无法拓展，这些水准以上的人才不要才是怪事。云烨努力的不让自己笑出来，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状。


“先生这话可说错了，蜀中俊杰何愁没有建功立业的地方，我大唐恪物院新立，正是需要大量人才之时，恪物院院判云侯就在此处，何愁没有举荐者。”


知道李泰的心思，他现在还没有爆发出对皇位极度渴望的念头，李二对他的宠爱还没有到达取太子而代之的地步，也不知两三年后，他有了夺嫡的心思，回想起自己拿十几位蜀中精华人物来换一顿烧烤，不知会不会拿头撞墙。


李纲欣然鼓掌，大笑，对杨受说：“老夫添为玉山书院山长，年纪老迈，其他三位老友也日渐不堪重负，只要诸位贤才加入玉山书院，教上几年书，老夫保证，都会有一个好前程。”


好人啊！云烨已经忘记了四个老先生坑自己的事了，这话由他老人家说出来就减免了太多的麻烦。云烨深深的希望这几位老先生能多坑自己几年，不用站在风头浪尖上是何等令人愉快的事。


“京城米贵，诸位长居京师，还需云侯出力。”玉山先生早就把蜀中名士看作书院的一份子，早早的就开始为他的同乡争取福利了。


不待杨受开口，云烨抢着说：“教书育人，研究学问是各位先生的事，至于，到时出仕引荐，等其他杂事就交给本侯，定不让诸位失望，区区十几人，更不要说个个都是贤才，到时候恐怕会打破脑袋的来抢。我那些叔伯那位也不会对小子客气，到时，还请李师救命。”


云烨话说的俏皮，引来哄堂大笑。


蜀中诸人也各自放开情怀，川人的豪放而又不失细腻的性格展露无遗。


满场中只有云烨在心中纵情高歌。


“马骨成！！！！”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四节 茶与酒


沿着东洋河漫溯，长长的竹排推开波浪，晶莹的浪花不时跃上筏子，又从竹子间的空隙里回到小河，他们似乎对这个游戏过程乐此不疲，跃起然后再滑落，再跃起，再滑落……


痛苦的云烨只能无聊的看竹筏推开的浪花。


已经三个时辰了，在这条小河上已经徘徊三个时辰了，诸位先生似乎没有半丝倦意，几个人站在筏子上，对着那个乳房状的山包指指点点，不时发出几声赞叹的声音，这一路上各种各样的山包多了，那个长得像野猪的山包就很美妙，也不见他们为它赋诗几首，独独为这个山包倾倒？


云烨已经起了要请几位先生去燕来楼参观真正的山包念头，不用对着长满树的土包意淫，就算把你们埋在上面，也尝不到十丈软红的甜香。


菜是可口的，酒是浓烈的，云家可以保证他们的品质。


茶就算了，云烨到现在都无法接受唐人古怪的口味，磨得很细的粉末，在黑瓷盏子里用竹刷打出墨绿色的泡沫，再加进去葱姜，再把磨细的肉蔻粉小心的撒一点，天哪，他居然还要加盐，还有一小勺羊油？


这就是蜀中大名鼎鼎的煎茶？宽衣博袖的赵傅，赵延陵跪坐在竹排的尾部一丝不苟的进行着煎茶的各道工序，动作优美，古朴而庄重，礼仪是无可挑剔的，完整表达了对客人的心意，面色是肃穆的，充满了对天地的敬畏……


六人围坐在红泥小火炉边上，观看赵延陵点茶，分茶，眼中全是欣赏之色。


双手接过赵延陵捧上的茶盏，云烨脸上带着叹服的表情，心中充满了杀掉赵延陵全家的恨意。


草腥味，羊膻味，葱姜的刺激，茶的苦味，盐的咸味再混和上肉蔻的香料味云烨彻底领教了什么叫欲仙欲死，脸上还要表现出极度享受的表情，因为那五位老先生就是那副样子，云烨心里眼泪流成河了，不得不用最强大的忍耐力克制自己不要吐出来，一口闷干瓷盏里的要命毒药，并大声赞叹赵延陵煎茶的功夫实在是了得。


招来了四双鄙夷的目光。


玉山先生哼了一声：“牛嚼牡丹，如此美妙的煎茶哪有一口喝干的道理，要慢慢品味其中各样味道的变化，茶与葱是一种变化，茶与姜是一种变化，茶与葱姜又是一种变化，与盐，与肉蔻，共有二十五种变化，这里面的妙趣要用心体味，再加上羊油在其中起到佐辅之效，使得君臣辅佐各安其位，大合我儒家教义，实在是人生最高的享受，孺子不识期间妙用，如同渴马奔泉，实在是有辱斯文。”


云烨低身施礼表示受教，众人这才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很是满意他谦恭受教的表现。


喝完盏中余茶，赵延陵用铁夹子取出炉中快要燃尽的松果，汲取河中清水，用心的洗涤茶具，直到不见半点污渍才用清水冲淋一遍装在一个木匣里，完成了全部煎茶过程。


“文纪兄，我原以为这次游学会空手而归，不想有文纪，玉山，元章，离石各位鼎力相助，才让我蜀中俊才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受，感激不尽。”杨受把话说的情真意切，看来蜀中文人也被门阀排挤的不轻。


“盘山兄此话不妥，你蜀中儿郎如果没有真才实学，老夫就是想帮也帮不了，毕竟玉山书院乃是陛下钦点，院中全是功勋之后，皇族子弟，老夫不敢有一丝大意。”李纲的节操就是这样鲜明，帮忙归帮忙，绝对不会没有原则。


“云侯小友，老夫在长安就听闻你师出异人，算学一道高深莫测，并有开创恪物学的雄心壮志，老夫深为钦佩，这十三名弟子中有两人也是专攻算学，此次虽然败于黄志恩之手，实在是技不如人，还望云侯多多提携才是。”


还没等云烨答话，元章先生就先说了：“那黄志恩在云侯眼中不过是一介跳梁小丑罢了，老夫听闻，在陇右云侯由于连日制盐操劳，在卢公帅帐安寝，那黄志恩自持有几分才学，不自量力向云侯挑衅。


云侯大梦初醒，就三言两语折服黄志恩，并不计前嫌给了他两幅勾股新图，这才有了此子在长安嚣张跋扈的一幕，如此小人，休要污了我等之耳。”


“可是勾股圆方图，与勾股扩方图？”赵延陵急忙发问。


“正是，一图为赵爽先哲所创，另一图为家师所为，当时见黄志恩有些才学就教授给他了。”云烨说的漫不经心。


赵延陵重重的一拳砸在竹筏上，恨声说道：“燕山，伯渊两位就是失手在这两幅图之下，如果早些前来玉山，我辈也不至于被他人羞辱。”


“住口！输了就是输了，不管是输给马夫，还是输给大儒，这两者没有区别，说到底还是学问不精，尔等年轻，他日卷土重来就是，何须将一次输赢放在心上。玉山书院有四位大儒，又有云侯这等算学奇才，你们在书院一边教书育人，一边虚心向他们几位求教，不出三年，自有尔等崭露头角之时，心如高山之不动，意如流水之不安，多年的教导难道都忘记了吗？”杨受的几句话说的疾言厉色，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


“呵呵，盘山兄怎么动怒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你的师责早已尽到，剩下的就看他们的造化了，来来来，自古茶为涤烦子，酒为忘忧君，且让我等饮酒一盏，暂忘这俗世纷争，寄情山水如何？”玉山先生还是一副洒脱，淡然的模样，提着酒壶为几人斟酒，白亮亮的酒线自壶嘴沁出，划出一条弧线，不一会就注满酒盏。


杨受端起酒盏深吸一口气待酒气入肺，良久才呼出，叹息道：“如此美酒，不知老夫此生是否还能饮到。”说完一口喝完盏中酒，大喝一声：


“再来”！


是日，东羊河上杨受喝的烂醉，一时狂歌乱舞，一时痛哭流涕，一时吟咏高山之志，下一刻又自苦自艾，在放声大叫几声后，一头杵在赵延陵怀里呼呼大睡。


满竹筏的人无不潸然泪下。


座中泣下谁最多？云侯，无它，煎茶反胃而已。


茶与酒的故事讲尽，不由得想起与兄弟离别时的苦闷，在这里希望我的兄弟永远无忧，快活到老。


云烨敬上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五节 残暴的茶


“茶叶，我要茶叶，我要新鲜的茶叶”


云奶奶急得团团转，孙子游河回来，就对管家说要新鲜茶叶，不知要干什么，长安这地方就没有多少地方种茶树的。


钱通跑遍了方圆三十里地，听说只有一家贩蜀锦的大户家里有那么几十棵，还不卖，话说得还硬朗，这是给自家老爷特意种的，和云家没交情，就不搭话了。


谁呀？一介商贾敢和一位国侯这么说话？不要说几颗破茶树，就是要你家产，你也得乖乖奉上，这还得看侯爷心情好不好。你家就算是有大背景，侯府好好说话了，按理说你就是不愿意和云家打交道，这点面子你是必须给的，不懂事啊！无端给自己招祸，指望这样的人能够长久的做生意，也太看不起一位侯爵的能量了。


这话还不敢给孙子说，他今天回来又是摔杯子，又是砸碗的，不知在外面受了什么气。


能受什么气？谁会给我气受？云烨怒不可遏。


玉山先生陶醉在蜀中煎茶的高雅气氛中不可自拔，弄一个破炉子，几个瓦罐，几个黑不溜秋的茶碗，学赵延陵煎茶，葱姜不可少，肉蔻不可少，花椒不可少，盐不可少，认为羊油有些不符合他老人家的身份，就托人找来些牛油，并且开发性的加入了醋，说是再多一纪变化。


李纲李文纪，何图何元章，顾源顾离石三位品尝过后，认为可行，鼓励他多做几次试验后再来尝尝，并且隆重推荐了云烨云不器代替他们鉴赏辛玄驭辛玉山的烹茶妙技。


可怜的云烨连长安的生茶末子都不接受，你让他灌老辛的油汤？


逃不掉，每日清晨，老辛的课需要大量的背诵，所以他老人家总是第一个上课，等到了云烨，就已经快到午时了。老先生总是笑眯眯的在教室外面等候。


“云侯，老夫今日特意改变了秘方，加大了花椒和肉蔻的份量，你再来品鉴品鉴。”


云烨为了逃避悲惨的命运，连家中祖母生病这样大逆不道的借口都用过了，还是逃不脱做白老鼠的命运。


李泰不知死活的窜出来，说玉山先生的独家秘技不可不尝，还拉着自家兄弟李恪要执意前往。


这才是好弟子啊！有事弟子服其劳，这句古话说的太好了。


玉山先生感觉自己的手艺能被皇族看上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左手拉着李泰，右手牵着李恪，无暇再管云烨这个小小的侯爵。


快马下山，今就不是回家吃饭的，是要去抄家的，我云侯的面子都不给，传到长安会被全体有爵位的家族笑话，管你是谁家的马仔，只要不是皇上的，今就把你砸个稀巴烂，几片破茶叶，当侯爷稀罕啊。


军中退下来的老杀才，现在呆在云家幸福的看家护院，顺带着再种些地，侯爷给每个人都盖了新院子，坡地上一溜的青砖绿瓦，让乡民咋舌。这才趾高气扬的搬进新家，就听说侯爷受到了侮辱，眼睛都红了，没说的抄家伙。


钱通在前面领路，马骑的有模有样，四十余骑烟尘滚滚的杀向那个叫胡庄的地方，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地方。


庄三停好骑术，拦路的庄丁被他一鞭子抽的满地打滚，黑色的宝马前蹄一扬重重的踢在紧闭的大门上，大门尘土飞扬，没踢开，退了回来。


身后一位肌肉虬结的老汉站在地上吐气开声，西瓜大小的流星锤就飞了出去，一声巨响过后，大门就开了一个凄惨的大洞，两只飞抓勾住大门，云府的两侍卫打马后退，大门如同稻草般的轻易就被拖走。


横刀出鞘，庄三停一马当先冲进府邸。


一时间，整个府邸鸡飞狗跳，四十余匹战马在府中横冲直闯，家丁的惨嚎声，主人的求饶声，妇女的哭泣声，孩子被捂住嘴的呜咽声充斥了这个占地十余亩的大宅子。


一个胖胖的老汉被庄三停揪着脖子带到云烨马前。


双腿抖得像弹琵笆，裤裆湿了一大片，汗水如同小溪哗哗的从脸上往下掉，嘴里只是结结巴巴的说：“这里是江国公府别院请存些颜面。”


“陈叔达？江国公？黄门侍郎？原来是陈国旧臣，怪不得不把小小侯府放在眼里，你是陈家的儿子？还是孙子？”


“小人是剑南锦缎商人，居住在这里。”


“打断他一条腿，本侯要好好参观一下那些珍奇的茶树。”云烨没耐心和他磨牙，仗着陈叔达的官威在乡间拿大而已，这种狗贼没必要给他脸面。


旁边的护卫抡起棍子敲在那家伙的膝盖上，只听咔嚓一声，胖老汉就蜷在地上杀猪般的惨叫起来，其余跪在房廊下的男丁浑身发抖的喊饶命。


花园里果然种着几十棵茶树，可惜头道叶子已经摘过了，二道叶子才抽出不久，满树都是嫩绿的芽孢，正好用来炒茶，拈一片放嘴里，淡淡的茶香溢满口腔，只是有些苦涩，草腥气重一些罢了。


一挥手，护卫就用横刀把茶树一颗颗砍倒，抗在身上。


没打算给他留，孙悟空在五庄观怎么干，咱就怎么干。


对已经昏过去的胖老汉说：“本侯喜欢看茶树，这就带回去仔细瞅瞅，看腻了，自然会给你送回来。”


众人骑着马扛着茶树，浩浩荡荡的回家，身后留些了一片凄惨的哭声。


茶弄回来了，打发家里的丫鬟一点点摘下来，放在簸箕里晾晒。


云烨躲在屋子里回想茶是怎么炒出来的，要用木柴？要用铁锅？还要用手炒？还要揉？


杀青是什么？怎么就想不起来呢？


绿茶，青茶，红茶，乌龙，到底是什么意思？


花茶是把茉莉骨朵放进去，他和绿茶有什么区别？


云烨头大如斗，把事情想简单了，历史上用了上千年才搞定的玩意，自己想用一上午就想弄好，有些异想天开了。


实验精神还是要有的，看看自己的爪子，又想想自己的胃。


世上就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想要一个地方舒坦，就得让另一个地方遭罪，回想起玉山先生可怕的茶道，还是牺牲一下爪子算了。


从中午到日落，后花园里不时传来云烨的惨叫，听的几个小丫头眼泪吧差的，奶奶一边又一遍的劝孙子。


“咱不要什么好东西了，咱家好东西够多了，烨儿，你千万不敢伤着自己。”


终于，后花园的门打开了，满脸黑灰的云烨抱着一个釉彩的罐子从里面出来，两只手上缠满了布条，不时的抽一下嘴，看奶奶过来，高兴的说：“我终于知道怎么炒茶了。”


待奶奶心肝宝贝的心疼过后。


云烨伤心的看看自己缠满布条的双手，恶狠狠地说：“这罐茶不许别人喝！”


本来打算把炒茶写的简单一些，查找过各种资料之后才发现，没那么容易，茶叶演变一千年是有道理的，不是那个小白找些嫩叶就可以炒出来的，本文中云烨炒茶已经简化了一千倍。文章越写就越是佩服古代的先辈，越写就越是发现自己的无知，要想写发明，就需要自己知道最起码的过程，这难极了。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六节 卖炭翁


东羊河畔绵柳如丝，柔软的细草在两岸随风轻摇，四月天是玉山最美的时节，每日清晨云烨和四位老先生就会沿着河边漫步，顺便交流一下每天的安排。


“明日朝会陛下命你参加，不知你准备好了没有？”


李纲背着手在前面走，边走边问身后的云烨。


“准备什么，小子既然敢做，就不怕有人借机发难。”云烨满脸的无所谓。


“你领着四十余骑纵横乡里，目无王法，已是大罪，现在还不知悔改，不知在朝堂之上会有怎样的纷争。”李纲嘴里说的严重，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神态。


“先生这事如果让您处理，您会怎么办？”


“五十年前的话，老夫会打断他的双腿，四十年前的话会要他的命，三十年前老夫会让官府出面，二十年前老夫会找陈叔达理论，现在的话，老夫会让你去处理这件事。”老李的话招来其他三位老先生的笑声。


“少年做事，最是痛快，不用想那么多的后果，人是越活越胆小，仔细想想，少年时做的决断不一定就是错的，老来做事绕一大圈子，最后还不是要回到原点，小烨子做事甚和老夫胃口。”玉山先生惟恐天下不乱。


“事是做痛快了，就是不好收尾，陈叔达这一告状，你纵仆行凶的罪名是逃不掉的，你庄子上的那个卖炭老翁现在如何了？要不是老夫那日兴起独自游河，那老翁生死难料。”


“哼！一车炭，千余斤，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这该死的家伙，老汉一冬天的辛苦，被他巧取豪夺，还把老汉打伤，害得他全家生计无着，拖到开春家里没有一粒米，现在寻死觅活的。我现在有些后悔没有打断他两条腿。”云烨犹自忿忿不平。


“咦？小子，文采不错，刚才那两句有几分意思。”元章先生喜欢句子，不可怜人。


“有什么好担心的，一介恶商仗着有人撑腰横行乡里，小烨子打断一条腿有什么大不了的，陈叔达上告，老夫估计那恶商恐怕难逃一死。”离石先生还是惜字如金。


四个老人，一个少年顿时相视而笑，云烨摇摇头，这世上真的有奇蠢如猪的人。


“小子，老夫奇怪你为何不用这个借口，而是用他不给你茶叶这么蛮横的手段，你不要告诉老夫你丢不起那个人。”玉山先生奇怪的问。


“您看看夹在我和陈叔达之间的那个商人的下场，就明白晚辈为何要撇开那个老翁一家了。”


玉山先生点点头，认真的对他说：“老夫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你这小子了。”


其他三位先生也一副老怀大畅的模样。


很恶心，这是云烨在心里的评价。


老奶奶很担心孙子，前天孙子带着人去前面的胡庄，把人家砸了个稀巴烂，还把家主的腿给打断了，也不知会不会有麻烦，只是有些奇怪，孙子为什么要把茶叶钱给了自家庄子上的一个农户，还不许人问。


也许，孙子前几天生气，不是因为茶叶，或许是为了别的事，孙子不说，她也不好问。


老奶奶一时想不透，再看看旁边呆头鹅一样的两女儿，光知道吃，恨恨的一人拧一把，这才消了一点郁闷。


晨曦中的太极宫依然宏伟高大，几个月没来了居然有了一丝陌生，武臣的队伍中老程，老牛都不在。他们一个去了固原，一个去了云中。


秦琼一脸忧色，尉迟恭满不在乎的拍云烨，盛赞他前几日的壮举，还说这才是军伍上的做派，打折了一条腿而已，要是他，那商贾的全家早进了坟堆了。


无论是谁云烨都笑脸相迎，完全看不出有一丝半点的心虚，这让那些勋贵们暗自感叹少年人的胆大，自《贞观律》出，山东豪门降等为三，李氏为一，皇后一族为二。


在这个节骨眼上每个家族都夹紧了尾巴老老实实做人，唯恐触怒皇帝，给家族招来大祸。唯有这小子，肆意妄为，听说为了几颗茶树就大动干戈。四十余骑横行乡里，蛮横到了极点，也不知皇帝今天会如何处置他。


想到这里，都不自觉的离他远了点。


朝堂上依旧热闹，军队正在大肆开拔，今年八月就会到达各个集结点，大唐王朝军事机器全力运转，粮秣，马匹，兵器，诸事繁杂，待到处理完，早就日上三竿了。


众臣稍微松懈下来，却见陈叔达站了起来，抱着朝勿上奏：“启奏陛下，四月十三日午间，蓝田侯云烨帅家奴四十余人大肆侵略乡间，以胡庄主人胡安不给他茶叶为名，挟军器，破胡庄，入大宅，如同匪类，破家室，犹如响马，胡安稍有反抗，右腿即被打断，家人稍有不忿即被凌辱，还将数十株茶树尽数毁弃，似这等无法无天之辈与臣同列朝班，臣深以为耻，与之犹如黑白不可相容。


臣弹劾蓝田侯云烨横行乡里，肆无忌惮，纵奴行凶，视我大唐律法如同无物，如今人证，物证俱全，请陛下诏付有司问罪。”


朝堂之上十分安静，陈叔达的奏言清越字字血泪，让人大生同情，怜悯之意。


很奇怪，皇帝不说话，宰相房玄龄也闭目不言，兵部尚书杜如晦似乎在想别的事，心不在焉，就连平日里嫉恶如仇的魏征也不说话。


陈叔达心里戈登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头升起，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秦琼止住要出班的心思，打算再看看，程咬金临走前把云烨交给他，如果出了事，他如何给生死兄弟一个交代？今天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把这小子保住。


尉迟恭说话了：“启奏陛下，军伍上的人性子都粗，遇到事情动手比动心思来的痛快，请陛下看在这小子薄有微功，年纪幼小，稍稍惩戒一下，让他长长记性也就是了，说什么诏付有司，太过了。”


陈叔达大吃一惊，要是轻轻放过云烨，自己在长安就别混了，家里攀附的各个商家就会纷纷离去，这如何使得，过穷日子，不如杀了他好了。


刚要开口，就听皇帝说话了：“小子，你又憋着什么坏呢？打算又要坑谁啊？陈叔达？你们也算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至于吗？”


皇帝话一出口，陈叔达就面如死灰，这哪里是问罪的口吻，这分明是长辈调侃晚辈的口气，这件事，总有一个人是错的，如果云烨没错，那就是自己错了，那胡安说他与云烨素不相识，更谈不到冤仇，只不过没给他茶叶就是了，难道说，这中间还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吗？


一向威严的皇帝在朝堂上语气轻佻，让诸臣子暗暗吃惊，这云烨圣眷如此浓厚，不得不重新估算云家的地位。


云烨出班回话：“微臣性子粗鄙，让陛下为难了。”


“粗鄙？不见得吧？朕这里有一首诗，字句简练，却又发人深思，不妨让房卿给大家念念，也长几分见识，原来还可以这样写诗。”


老房缓缓站起，来到中间，对皇帝拱手一礼，就从袖中抽出一张纸，轻咳几声，把嗓子弄舒服了就开始念。


“此诗名曰卖炭翁，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来是谁？豪门家奴黑衫儿。手把横刀口称命，回车叱牛牵向西。一车炭，千余斤，豪奴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怎么样？好诗吧？你们知道朕初次读到这首诗心都在痛吗？云烨干了朕打算干的事，你们说，他应该治什么样的罪？”


陈叔达仆倒在地上哀求皇帝恕罪。


云烨听到这首诗就知道大事不好，朝堂上的罪名没事了，一会到了后宫热闹就大了。


李纲，李文纪，你害死我了。这是云烨发自内心的呼喊。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七节 木秀于林


世人祈求上天降下好事，这样的期望一般往往不会得到实现，祈求灾难不要落在自己身上，这种祈求往往也不会实现。越是祈求，灾难就越会光临。


上天不喜欢做人们盼望的事，上天的儿子李二也是这样。


云烨明明盼望李二在这个时候忘记自己，伟大的皇帝陛下偏偏站在自己面前。


“跟朕回宫。”


“臣今年十六了，不方便去宫闱了吧？”


“是长大了，知道马踏他人府邸了，还串通李纲给朕写了一首破诗，害的朕心酸，你还没那个写诗的本事，老实告诉朕，谁写的，李纲？还是辛玉山？”


“陛下慧眼如炬，一眼就看穿这首诗不是出自为臣之手，微臣也不知是几位先生中的哪一位写的。”


砰的一声，腿上挨了一脚。


“好本事，这也就在一起不到三月功夫，就和四位大儒的交情混到如此地步，李纲是出了名的孤臣，除了有几个学问上的朋友，从不与朝臣打交道，能得到他的说情奏折，面子不是一般的大，就是有罪，朕也会看在他为大唐操劳一生的份上，免了你的罪责。”


云烨不在乎钱财，对于真心却看的和命一样，自己不过投之以木瓜，李纲他们就还报以琼琚。为他的一点小麻烦，就破了自己多年的戒律，关爱之心表露无疑。


皇宫里出现了奇怪的一幕，云烨被皇帝押解着去皇后那里，只要他稍微走慢一步，李二就会用大脚踢在云烨的屁股上。宫人感到好笑又吃惊，见这一幕无不把头低下快步离开。


长孙远远就出来迎接皇帝，见到这奇怪的场景，不由得掩嘴失笑。


“拜见娘娘。”云烨见到皇后出现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胆大妄为的小子就交给皇后处置了，”又转过头对云烨阴森森地说：“嘿嘿，再过一年，你就会落在朕的手中，自求多福吧。”调侃了云烨两句，径自进了宫殿。


“站在这里好生反省。”皇后也不理他，只是罚他站。


悄悄往遮荫处挪两步，左右看看发现没人，就把身子靠在栏杆上暂息片刻。


昨晚睡的太晚，今天又起的太早，头顶暖暖的太阳晒着，不知不觉的就睡了过去。


云烨睡的正香，不料被一些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心里倏然一惊，这里是皇宫，怎么就睡着了？似乎刚才被皇后罚站来着。


先闭着眼睛不要睁开，判断一下情况再说。


“姐姐你看，他在流口水，恶心死了。”这声音有点熟悉，是一个小姑娘的声音。


“先生说只有马才站着睡觉，他是马吗？”咦？又是一个小姑娘。


“云侯醒醒，云侯醒醒，这里不是睡觉的地方。”又是一个柔柔的声音。


眼睛睁开，只见身前站着好几个小丫头，从十岁到五岁大小的都有，抬头看看天，已经到了午时，皇宫里的皇子，公主都在这个时候放学了。面前最大的就是自己曾经的同窗襄城公主，她正忙着阻止妹妹们骚扰云烨，尤其是只有五岁的兰陵公主，刚才手里拿着花枝要去挠云烨的鼻孔。


“云烨见过诸位公主。”老熟人了，没什么难堪的。


“云侯为何在母后的殿外昏昏入睡，又是为何？”襄城一向温婉，就连说话也是柔柔地，看到她云烨就不由得想起那个差点让他送命的女人，都是李二的女儿，差别太大了，一个温婉如水，一个暴烈似火……


摇摇头甩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笑着对襄城说：“我不小心犯了错，被皇后娘娘罚站。”


兰陵上下打量一下云烨，见他身上没有食物，就撅着嘴说：“母后罚站？你明明在睡觉，我要禀告母后，让她重重罚你，除非你答应给我带上次的那种的骨头。”


兰陵的话引起姐妹们的共鸣，都瞪着大眼睛等云烨的回答。


李二一家子不知为什么，都是纯粹的肉食性动物，上次给成乾带来一大锅红烧排骨，他没吃几块，都被他的妹妹们给消灭了。


不愧是以龙为名的人家，云烨现在就感觉周围的不是可爱的小萝莉，而是一头头流着口水的侏罗纪时期的幼年食肉龙。襄城有些不好意思，就岔开话题问：“云侯到底犯了何错，惹得母后动怒？”


“没什么，就是带着几十个人，骑着马把别人家砸了个稀巴烂。”


哦？几个小丫头一脸的崇拜，太彪悍了，这种事她们都没尝试过，接连追问原因。


云烨就把前因后果从头讲了一遍，尤其突出了自己不畏强暴，为弱小的老人复仇的高尚情操，再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叙述了自己是如何手持大铁锤，一锤子就敲开了恶商家的大门，又如何与恶商大战三百回合，最后一锤子敲断了恶商的大腿，为世间弱小之辈出了一口恶气。


襄城神色鄙夷却不言语，兰陵睁大双眼陷入幻想，南平小嘴巴一张一张的仿佛有万千崇拜的语言要诉说。


“这么说本宫不但不能罚你，还要奖励你才是。对吧？”


“是啊，是啊，像我这样的少年侠……”皇后什么时候出来的？这些小丫头也不吭一声，再看看她们幸灾乐祸的笑容，云烨那里还不明白自己又被坑了。


“你小小年纪只要一出手，就极为狠辣，上次是无赖子，这次又是恶商，还牵扯到江国公，你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下回还不知你要闯出什么祸来。”皇后生气了，云烨感觉出皇后这次是真的生气了，话语里带着浓重的恨铁不成钢之意。


“为图一时畅快，不想后果，这回如果没有李文纪为你求情，说明事情的真相，你这次就会吃大亏。”


“娘娘容禀，微臣既然蒙陛下赐爵，自当会好好珍惜，只是实在见不得有损害我大唐利益的蛀虫。”


“恐怕是见不得你家庄子上的农户吃亏吧，你这护短的性子啊，和程知节学了个足十。”缓了缓又说：“听青雀说你有一个发财计划，可是有的？”


“回禀娘娘玩笑而已，微臣有俸禄，用不着到处捞钱。”赶紧撇清，只不过和李泰稍微提了一下，他居然告诉了自己母亲。


“没有最好，你过于聪明，一旦把心思放在某一个地方，那就会有令人称奇的变化，让人防不胜防，所以你要谨慎，不要太出格，把玉山书院处理好，让一批人和你一样聪敏才是你立身之道，否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你是懂得。”长孙皇后有些语重心长。


或许是后世带来的毛病，云烨并不擅长于女人打交道，尤其是不擅长与美丽的女人打交道，在李二面前还能抵挡两下，甚至于小小反击一下，在长孙面前，只有束手就擒的份。


这也许就是李二让皇后处理云烨的缘故。


云烨走在出宫的路上，脑海里还在回想皇后的话，木秀于林，木秀于林？


是啊，我与大唐的每一个人都不同，就像羊群里混进了一头野猪那么明显，很多人都以为云侯爷聪明，聪不聪明只有自己知道，刨掉多出来的见识，我会比谁聪明？想到这里，心头大生沮丧之意。


铃铛远远看到云烨走过来，十分高兴，兔子牙都露出来了，准备藏在假山后面吓唬他一下，发现云烨并没有往听涛馆这里过来，而是直直的走到出宫的那条路上去了。


她有些失望，继而又有些委屈，大颗的眼泪噙在眼眶却又坚强的没有掉下来。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八节 努力地挖


云烨在长安没有停留，出了皇宫就快马奔向封地。


陈叔达的事不是他能掺和的，他也不愿再落井下石，以李二的阎王爷性子，陈叔达想全身而退只是一个梦想。开国时大肆分封爵位，已经让大唐爵位不如前隋值钱，他日思夜盼的就是能多收回一些爵位和土地，自他登基以来，他只提升过六位心腹重臣的爵位，却削去了二十一位，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的两系人马全部落马，从此，大唐爵位的分封就变得格外慎重，非有大功，不与轻授。


这不关云烨的事，他只晓得自家人受了欺辱，就要讨回来，没有复杂的政治关系，只关仇恨，不关派系的事，这就是云烨简单的看法，至于站队，就牢牢抱住李二的大腿，跟他走，没错的。


马在官道上飞奔，两旁的树木花草齐齐后退，风在耳边呼啸，胯下的马似乎知道云烨急于回家，长嘶一声又加快了速度。身后的庄三停等人齐齐叫一声好，快马加鞭紧紧追随。


老奶奶带着全家在庄子口等待，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孙子在朝堂上会遭遇何等危机。她帮不上忙，只能一遍遍的向佛祖祈求，希望孙子平安归来。


当远处扬起一股烟尘的时候，心提到嗓子眼上了，他祈求这次不要让他失望。


是孙子回来了，老奶奶闭上的眼睛猛地睁开，果然，孙子骑的马像一阵风掠过大地，田地里的庄稼似乎都在欢迎他回来，一起一伏的如同波浪，小丫撩起裙角向哥哥跑过去，笑声清脆的就像银铃。


“奶奶，我回来了。”云烨把话说得就像出去溜了个腿，再回家和奶奶打招呼的样子，轻松自然。


“回来就好，快去洗洗都脏成泥猴了。”老奶奶也表现的若无其事。


小丫骑在马脖子上，大丫，小西她们骑在马背上，庄三停几个见侯爷高兴，忙把马让出来给家里的几个小姐骑。他们牵着马一路欢笑着，回到家里。


钱通抹着眼泪，一遍遍的给侯爷刷身上的尘土。


“够了，够了，再刷衣服就破了。”


李纲坐在椅子上看书，玉山先生在和离石先生在对弈，元章先生在观战，不时指责玉山先生又下了一着臭棋，没有一点观棋不语真君子的看客风范。


云烨笑着进来，还没等他说话。李纲就说：“看来一切如你所料，有惊无险啊！”


“有您老人家写的那首诗，小子要是有事，岂不是让您老人家脸上无光。”


李纲正要满意的点头，却急问：“谁说那首诗是老夫写的，明明是你写的，老夫不过抄写一遍罢了，怎么扯到老夫头上？”


“陛下曾问起这首诗的来历，还说绝对不可能是我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能做出来的。小子觉得有理，就只好说这是您老人家的大作。”


“天哪，老夫谨慎一生，虽然当不起德高望重，总还是清白无瑕，不想最后到老了，一世英名居然毁在你这混球手里，老夫打死你……”


幸福的生活总是相似的，云烨在躲过老先生的魔爪之后，舒坦的躺在摇椅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是夜，云府大开酒席，几位老先生喝的醺醺然，李纲居然对老友吹嘘自己写的《卖炭翁》如何如何。


让他的三位老友酒醒了一大半。


此时，就在书院那间低矮潮湿的土牢里，黄鼠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无聊的活动手腕，他的脑袋里空空的，没有任何思绪，宛如一个死人。


他其实有很多可怀念的事情，比如在新丰市上冲他笑得甜甜的妇人，这是第一次有妇人不在乎他猥琐的相貌，哪怕她是一个卖醪糟的。


不知道怎么就坐在妇人的摊子上，他不喜欢喝醪糟，他只喜欢喝酒，那次却很想尝尝，他注意到妇人端醪糟的手很白，手指关节根上还有几个浅浅的小坑，迟疑了半天才从妇人手上接过洒了果干的醪糟，很甜，宛如妇人的笑脸。


那天下午，他什么都没干，就坐在摊子上喝醪糟，连喝了六碗，妇人担心的望着他，他摇摇手，只说自己喜欢喝醪糟。


从那天起，他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到新丰市上喝醪糟。


盗墓贼不应该在一个地方待上太久，这会出事的。他下了好几次决心要离开，可是眼前总是出现那个妇人的笑脸。


妇人不是很美，比不上他在青楼里睡过的女人，也没有那些女人身上的甜香气，她只是很干净，让他从心底里感觉到舒服。她应该是一个寡妇，要不然家里不会让她一个妇人出门做生意，又不是透皮露肉的胡姬。


当然，如果她不是寡妇，他黄鼠也会让他成为寡妇，谁说盗墓贼就不会杀人？死在他手上的人命就不下十条，要一个人无病无灾的死去，有的是办法……


那个恐怖的侯爷撕碎了他一生中最美的梦，只要心里想往事，无论多么美好的回忆到最后都会以一盆殷红的鲜血作为终结。总是感到浑身疲惫，双臂没有以前有力了，他把这一切都归罪于那位侯爷抽取了他太多血液的缘故。


那个对自己很好奇的小胖子今天没来，或许是因为在下雨，常年身处地下，他从牢房的墙壁上细微的变化就知道外面在下大雨，而且是很大的雨。


门外的脚步逐渐的远去，那是云家护卫要去地面上休息。一把铁打的勺子从他的袖口滑落下来，手腕一曲就握在手中了，他慢慢移开床，一个堪堪能过钻过一个人的洞出现在墙壁上，他熟练的钻了进去，用那把已经磨得很锋利的勺子努力地挖，还好，这里没有多少石头……


云烨房间的灯还亮着，几位老先生喝了太多的酒，不适合走夜路，就安排他们住在云家，自己回到书院坐镇，才回来就被好学的李泰同学揪住请教数学题。


“烨子，如果一个宽八尺，长六尺的房间，需要用土填满，需要多少斤土？”


“这题没法算。”


“为什么没法算，你不是说过这世上一切都可度量吗？”


“当然可以度量，你出的题本身就缺少条件，你能告诉我一块三尺长，三尺宽，三尺高的土块有多重吗？只有知道了这个条件，你才可以算你那道题。”


“这岂不是要算出这一类的题就要先知道许多东西在固定尺寸下的重量？”李泰睁着眼睛看云烨。


“青雀啊！我不得不承认你在学习上确实有一套，你自幼聪慧之名的确不是浪得虚名，我不敢说可以做你的老师，但是我可以把你领进门，我相信你会比我强得多。”这是云烨不多的几句实话，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只是从一道貌似简单的土方题就衍生到密度概念，让云烨不得不佩服李家基因的强大。


“如果我把能见到的东西都测算出来，这样以后别人再算这样的题就会简单许多吧？”


李泰仔细看云烨一眼后确定他不是在讽刺自己，才重新发问。


“就凭这一点，青雀你就可以在算学领域青史留名。”云烨肯定的说。


李泰骄傲的点点头。


“烨子，如果我知道这些是不是可以引用到你讲过的圆柱计算里面去？”


“当然可以，圆柱的计算我只大概提了一下，是让你们有个概念，现在学习还太早了，当然，你是例外。对了，青雀，你什么时候对土方和圆柱感兴趣了？”


“自从我昨天发现盗墓贼牢房里地面高了一寸以后……”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十九节 一日闲


云烨一大早就从书院回到家里，准备好好休息一下，这些天就没有舒心过一天，都是些惹人烦的破事情，书院总是在盖房子，以至于云烨设计的球场都没有充足的人手来完成。


今天把盖房子的事情交给了赵延陵，蜀中来的先生现在只有他比较闲，其他的正忙着搬家，他老兄孤家寡人一个，正好利用。


李泰还是每天要做他的数学题，也不知会不会有正确的结果。


奶奶和姑姑今天把家里所有的锦缎拿出来晾晒，一来防发霉，二来也看看有没有被虫子咬，所以趁着今天的好天气花花绿绿的晒了一院子。


大姑姑摸摸这匹，再瞧瞧那匹，还不时的把料子披在身上让身边的丫鬟给参谋一下。话说大姑姑也是四十岁的人了，性子仍然和小姑娘似的，喜欢鲜艳的衣服，全身上下都是上好的锦缎，有的上面还绣有金丝，不用说都是大价钱。


老来俏也不是不可以，可你给头上插满了簪子就过份了，不是不让你插，而是站在大太阳底下，满头光芒乱射，就像佛祖一样，还喜欢去庙里，就你这满头佛光的模样到庙里是你拜佛，还是佛拜你？


云家有的是那东西，自从上回博艺轩老师傅从云烨手里拿了几个图样，就送来了好多，没有提钱的事，云烨自然也就忘记了还有给钱这回事了。


老奶奶说留着给云烨将来取媳妇用，还鼓励孙子时不时的就到各位王公家里参加一些聚会，看到有喜欢的姑娘家的就送上那么几根。


他老人家不知道的是，云烨每到一家，都是家主招待，一水的大叔，大伯，就算有两个哥哥级的，也是满脸胡子的大叔装的。正襟危坐之下，你让云烨如何去偷窥人家女眷？还给簪子？人家不打死这个流氓无赖才怪。


至于顺眼，云烨看自家人最顺眼了。


看一娘脸红扑扑的学人家已婚妇人给家人倒茶就最顺眼了，没说的，两根，自己挑去。


润娘绣的手帕好看，虽说上面的鸳鸯肥了些，荷花长得畸形了一点，你还不许润娘夸张一下？最喜欢胖胖的鸭子了，小姑娘是怎么知道我的喜好的？好，留着擦汗用，盒子里的簪子挑一根插上，小姑娘就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好看。


小丫抱着哥哥的腿不停的撕扯，什么？你也要？摸摸小丫头头上稀薄的黄头发，这插得住簪子吗？要留着当嫁妆？有远见的孩子，这得支持，拿一根。


有了开头，就刹不住车，直到小西抱着空匣子嚎啕大哭才发现，没了，一盒子簪子都没了，只好从管家姑姑头上拔一根塞到小西手里，这才消停。


老奶奶快气疯了，手里抓着鸡毛掸子满院子追打姑姑姐姐，婶婶妹妹的动作十分矫健，鸡毛漫天乱飞。


每看到这一幕，云烨心里就喜欢，就觉得在外面被坑，或者坑别人都是那么的应该。


“烨儿，你看看姑姑用这匹料子做裙子，好看吗？”姑姑打断了云烨的傻笑，和丫鬟一起打开一匹红色的绸缎，上面绣着一朵朵巨大的牡丹，做嫁衣的好材料。


“姑姑如果打算再嫁一次，那么这匹料子就是最合适的。”云烨笑着打趣姑姑。


话说的姑姑有些发臊，红着脸啐了云烨一口，就带着笑个不停的丫鬟回房去了。


自从把簪子给了家人，奶奶就绝对不许云烨身上带值钱的东西，除了几块男人带的玉佩，几个辟邪的香木珠子，云烨堪称一无所有，就连从后世带来的发夹，都被奶奶在家人极度渴望的目光中藏了起来，连看都不许她们看。


再重新审视过自己的一家后，云烨就在心里感谢老天，都是一群善良人，家里从来没有因为分配，而产生各种恶心的念头，大难过后的幸福生活让她们极度满足。


人只要知道满足，就会豁达，富足的生活让针头线脑的小事远离了她们。而大事情又轮不到她们操心，都在享受自己的生活，这也是云烨所希望的。


在家里散步，从一个院子穿到另一个院子，也不知有多少月亮门，这还是云烨第一次全面的把家里逛了个遍。


花园里种满了月季，这时开的正艳，满园花香气引来蝴蝶蜜蜂无数，几种蝴蝶竟然是云烨从来没有见过的，呼扇着翅膀满天乱飞。


吩咐丫鬟拿一把剪刀，把过密的花朵剪下来，放在笸篮里晾晒，好去除过多的水分，待花朵稍微有些打蔫，就收起来，刚要叫丫鬟端上笸篮随自己到家里蒸酒的地方，却发现端笸篮的是姑姑，奶奶没好气的站在旁边，地上跪着也一个哭哭啼啼的丫鬟。


“学了多少？”奶奶语气有些严厉，姑姑还在一边狐假虎威的叱骂。


“好了，好了，就是一些无聊之下弄出来玩的东西，没关系，她就帮着我摘摘花，能学到什么。”为自己老婆在后世闹着玩的东西至于杀掉一个人吗。


奶奶脸色变得极快，刚才还满脸严霜，一瞬间就变成满脸骄傲：“我孙子闹着玩的东西，放到外面就是人人打破头都想要的宝贝，下人可不敢沾，以后要耍了，找你姑姑陪着，不相干的人少找。”


没话说了，老奶奶现在把家看的极严，尤其是和云烨接触的下人，生怕孙子的好东西被别家抢走。她老人家现在看到田地里用的农具就伤心，一伤心就骂牛进达。


云家蒸酒的灶就不敢停，程咬金人在固原还不忘写信回来要酒，再说了，蒸酒的灶就那么小，还要供应书院的四个酒鬼，李承乾时不时的打劫走一些，尉迟家老拿一些宝贝来换，秦琼家说是要入药，也不知是什么药，需要二十坛，洗澡都够了。总之，云府的佳酿在长安是有口碑的，等闲不得尝一口。


奶奶撵走了蒸酒的管事，他是签了身契的，生是云家的人，死是云家的鬼，不过待遇优厚，在庄子上算是富庶人家，常见他家婆娘娃拎着一条猪后腿满庄子窜的显摆。


换了一口小锅，装进去开水，把花全倒进去煮，上面盖带管子的锅盖，用大火煮就是了。


云烨说是要睡一觉，没两时辰煮不好，姑姑跑出去喊两丫鬟把云烨的躺椅搬来。云烨让老奶奶躺一会，结果被老奶奶推过去躺下来。她自己坐椅子上守在门口，姑姑在屋子里烧火。


锅烧干了，云烨也醒了，精神百倍的冲进灶房，又急忙跑出来，忘记了戴口罩，灶房里全是一股子生草味，难闻极了。把冷凝在坛子里的蒸馏液倒进另一口干净的锅，蒸馏液面上飘着一层薄薄的油一样的东西，盖上盖子继续蒸。


当这个过程重复了三遍，云烨得到了一碗底的黏黏糊糊的散发着难闻气味的东西。


“烨儿，这就是你说的香水？是不是哪里出了岔子，是不是那个贱人动了花，老天动了怒，不让咱家蒸香水？”老奶奶觉得孙子是不会错的，有错也是那个摘花的丫鬟的错。


“您坐会，还没完呐，香水刚蒸出来就这模样，孙儿还要配些东西，才会有香味，不关丫鬟的事看孙儿给您变戏法，怎么把臭的变成香的。”


用后面带着皮囊的小竹管，吸了几滴，滴进装有烈酒的小瓷瓶，用绸布包住塞子塞紧，用力地摇晃起来，随着云烨的手臂摆动，一股淡淡的月季花香在屋子里蔓延开来。


老奶奶和姑姑惊奇的站起来，陶醉的嗅着迷人的花香。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节 誓约成


云烨总感觉自己就像一头开荒的牛，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想要活得舒坦，一切都要自己亲自动手才能获得，不是你位高权重就可以解决的。


就生活水平而言，后世的小民绝对比一般的官僚活的舒坦，有钱人家初一十五有两顿肉吃就可以撅着油光光的嘴满世界显摆自家的好光景。


三月不知肉味，这是一个普遍的生活水平，回想起自己常常把肥肉片子倒阴沟里的行径，就一阵阵脸红。在这里要是还这么干，会被唾沫星子淹死。


四月天是关中最舒适的季节，早晚温度适宜。只要不在书院，到了傍晚，云烨就会带着旺财到庄子里溜溜腿。


农户们也渐渐熟悉了这个年纪不大的庄主，从开始见面时的惧怕，到现在的熟悉，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云烨打断了胡庄庄主的腿以后，就有上年纪的老汉在云烨溜腿的时候上前搭个话，问候一下老奶奶是否安康，云烨总是笑着感谢，这让他在庄子里博得一个平易近人的亲民形象。


旺财在这里起到了绝好的桥梁作用，云家从来都不栓旺财，所以它没事就在庄子里闲逛，也不用马夫跟着，见到农户墙上挂的高粱穗子，就扯些来吃几口，然后就支着脖子等人家从钱袋里取钱。开始没人知道，见是庄主家的宝马，只好认倒霉，因为墙上挂的高粱是全家用来度灾荒的储备粮。


直到旺财吃了庄子护卫家晒的麦子，那护卫等旺财吃饱了，给他挠挠肚子，顺便从脖子下挂的钱袋里掏几文钱，农户们这才知道旺财大爷从来都不吃白食，是自己不知道拿钱而已。


从那以后，旺财大爷成了庄子里最受欢迎的动物，没人拿他当马看，没见过这么聪明的马。首先是庄子上的孩子，从山里割来最鲜嫩的青草，洗干净了喂旺财，再把它全身痒痒挠一遍，然后从钱袋子里掏一文钱，买糖吃。


农户的孩子都是淳朴的，没有赶上喂马的孩子宁可含着指头看其他孩子吃糖，也不会私自掏旺财的口袋。


看着农户蹲在墙角捧着老碗往嘴里刨稀饭的样子，心里就一阵阵发酸，这可是地球上最勤劳的一群人啊！


总的为他们做点什么，飞机大炮造出来有个屁用，把这些人的生活水平提高才是最该干的事，还得快，还得长久。


土豆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现在连他都不知道李二把土豆种在哪里，玉米发出来了五株幼苗，云家特意为这五株幼苗找了最好的农夫，奶奶一天能看八遍，用不着云烨操心，至于种苗退化的问题，云烨对虫洞有信心，他坚信命运既然把他和几颗种子送来，就不会只给他一个飘渺的希望，云烨根本就不指望在他的有生之年能看到大唐船队环游地球，跑到美洲把玉米种子带回来。


请几位老先生来家里，顺便把赵延陵也请过来。


云烨自己下厨，弄了七八个菜，烫了一大壶酒，就站在云家门口等人。


来得很快，老仆吆着牛车来到门口，云烨把四个老头子扶下车，殷勤的往家里让。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小子的饭食不好吃啊，还是把话说明白，老夫才有心情享用美味。”对着一桌子美味佳肴，李纲吞咽着唾沫，还是很有原则的说。


“您老过虑了，这些天您几位的幸苦小子都看在眼里，这不是心里过不去，特意慰劳慰劳您几位。”


玉山先生是个痛快人，抓起酒壶先连干三杯酒，再挑一块顺眼的鸡块，放嘴里，话是一句都不说，他老人家打定了只吃饭，不接茬的主意。


元章，离石二位有志一同，盘腿坐炕上也闷声大嚼。


赵延陵坐不是，站不是的莫名其妙。


把老李扶上炕给他斟了一杯酒，再把赵延陵按在炕上说：“今天咱不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朝政，也不说书院里的糊涂事，就是吃饭喝酒。”


“真的？”老李抓起筷子狐疑的问一句。


“自然是真的，小子打算先把书院里的事拜托给诸位，自己干点别的。”


“哼！你当老夫老糊涂了？书院是你一生的希望所在，你会舍得放弃？说吧！你打算干点什么事，会比书院还重要？”李纲喝了一口酒问，其他四位也放下筷子，看他。


“书院当然不会放弃，只是这件事不做，小子寝食难安。”


“哦？说来听听，还有让你这滑头为难的事？”


“小子准备当一阵子农夫。”


“当农夫？”五个人都奇怪的站起来，不解的瞅着云烨。


“您几位老人家以为小子当农夫，会是一位怎样的农夫？”云烨一脸的郑重。


离石先生倒吸一口气说：“是不是好农夫，老夫不知，你一定是最聪明的农夫。”


“问题就在这里，我大唐自我标榜重视农耕，却把最优秀的人才放在朝堂上，这种错误不光我大唐会犯，历朝历代都在犯这个错。我就是想试试我自己当农夫，会不会把整个庄子带动的富裕起来。”


李纲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手指着云烨气都喘不上来，赶紧给老头顺顺气。万一笑成牛皋的下场就惨了。


好半晌，李纲才平静下来，拭去眼泪，嘶声问：“你真的打算做农夫？”


“那是自然，小子不把一庄子人弄的富裕起来，让家家有肉吃，就不算完。”


老李郑重地伸出手掌，云烨也伸出手掌，一个苍老，一个红润的手掌互击三下，誓约成。


“从明日起，你就不用管书院的事了，老夫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会给你看好书院，这是老夫的承诺。”


“不管遇到什么事，云烨都会让全庄子老幼富裕起来，若还有一人衣食无着，我就再当一天农夫，这是我的誓言。”


六个人都在默不作声的吃饭，李纲夹了几筷子，就放下手中竹筷问：“你何时起的这个心思？”


“昨天在庄子里转悠，发现庄户们的日子实在是清苦，小子虽说身世凄惨，在家师的护佑下，却没受过半点委屈，就说日子，也过得比现在还要好，王侯家的生活小子尤在叫苦，那些庄户，不知是如何忍耐了几千年，小子就想试试，让他们也过上好日子，也品尝一下做人的乐趣。”


“你是老夫见过最奇特的人，或许天才的想法不是我等可以企及的，老夫却知道，你一旦成功，将功在社稷，功在千秋。”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一节 李恪的危机


云家炸了锅了，老奶奶一听到云烨要去当农夫，一口气没上来，就厥过去了，醒来之后就嚎啕大哭，说自己对不起祖宗，堂堂的侯爷不当，云家唯一的男丁要去种田了。


边哭边偷偷看云烨，这是她老人家对付孙子百试百灵的无上法门，小事小哭，大事大哭，不大不小的事看情况再哭。如今连昏厥都用上了，她就不信孙子会坚持己见。


云烨现在头大如斗，他最怕的就是老奶奶哭，一是怕她哭坏身子，二是老奶奶自从云烨回家后自立自强这种关中女人的韧劲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打算守着孙子让他给自己养老送终，性子又回到云家富庶时期的模样。


整日里带着一群爪牙满世界显摆，今天与程夫人商议昭国坊里作坊的问题，明天和牛夫人结伴去慈恩寺上香，她老人家现在就认准了这家寺庙，老主持用云家的钱修缮了寺庙，听说光佛祖身上的金漆就用了八两金粉。


给老奶奶一下一下的捶腿，看她抽搐的不太厉害了就缓声说：“您老人家过虑了，孙儿不是要放弃侯爵，而是要给天下受苦人一个念想，一个可以摆脱贫困，能过上好日子的念想，让他们知道，好日子还可以这样挣来，光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里刨食，一万年也别想吃上肉。


这几天孙儿在庄子里转了转，看到他们蹲在墙角喝稀饭就心里发酸，这些都是勤劳善良的好人啊，为什么就只能喝稀饭？他们不知道肉好吃吗？是因为没门路吃肉，孙儿就要教会他们怎么才能吃上肉。”


“咱家倒霉的时候，小丫连稀饭都没得喝，有谁可怜过咱们？”老奶奶有些不忿。


“事情不是这样看的，奶奶，就因为您老人家善良了一辈子，所以老天就没让孙儿吃一点苦头，处处有贵人帮忙，您想想，要是当初孙儿没被老师看到会是一个怎样的情形？”


话一出口，老奶奶就捂住他的嘴，不让说下去，浑身害怕得发抖，她不敢想象襁褓中的孙儿在寒风里哭泣的模样。


“不敢胡说，可不敢胡说，只要你好好的，就是喝稀饭奶奶也心甘情愿。”


“孙儿当一段时间的农夫，给其他农夫指一条过好日子的道，您想想，这得积多大的德啊，云家要千年传承，没有这样的好德行是没法子传千年的，金银珠玉在时间面前只是一堆没用的垃圾，还容易招来灾祸，只有积德才可以保证子孙三代平安。”


“烨儿，奶奶没有你那么长远的眼光，只要你觉得好，就去干吧，奶奶只是心疼你，怕你吃苦，你从小就没有吃过苦，哪受得了农家的苦日子。”老奶奶抹着眼泪对云烨说。


“农户的苦日子？孙儿是要当农夫，却没说要吃苦，如果和农户过一样的日子，您干脆拿刀砍死我算了。”


一句话说的奶奶笑了起来，他这孙子有常人没有的聪敏心思，也有别人没有的善良念头，几乎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孩子，就一样，根本就吃不了苦，不过连这样的好孩子也吃苦，上天也就太瞎眼了，我孙子就该是富贵一生的命。


搞定了家里让云烨长长松了一口气，这些人是他最在乎的人，不想让他们伤心，所以解释起来就会很麻烦，越是在乎的人，就越要让他明白你的心思，人的感情就是你来我往的交流之后才建立起来的。


至于别人，云烨会在乎他们的想法？笑话！


李泰详细计算了土牢里的土方量，为此他专门找云家的木匠给他钉了一个三尺见方的箱子，装满土，压瓷实，然后称量了重量，他很细心，可能是李家的传统，找不到合用的大秤，就用小秤一点点称量出土方的重量，把过程，结果详细的记录在案，他没有在意，云烨却知道这是一份正规的科学实验记录，也许一千年以后，这会成为科学家考据密度的最原始的资料。


把李泰的作业重新验算一遍，没错，看来他已经掌握了简易几何的知识要点。


云烨陷入沉思，也许，可能把李泰培养成一位数学狂人也会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就是不知道权利的吸引力到底对他有多大，想想后世的那些变态的数学大师，有哪位表现出了极强的权力欲？好像没有吧？他们都沉浸在自己的数学王国里胡作非为，大概没空理会那些尔虞我诈的权力游戏。


李泰现在就没工夫管云烨是不是要当农夫的事，他沉迷在和黄鼠的斗智游戏里不能自拔。李恪就有些八卦，专门跑过来问云烨：“烨哥儿，你真的要当农夫？”


“都和李纲先生三击掌了，你以为会有反悔？”云烨不耐烦的回答，这家伙和李承乾，李泰比起来少了一分大气，多了两分阴柔，他似乎从根子上就看不起别人，源于自己比任何人都高贵的血统？也不知他母亲杨妃是如何教育他的，给他灌输了一些什么东西，如果这样下去，被长孙无忌搞死可就不奇怪了。


“云侯为何自贱身份与泥腿子混在一起，有失我等君子体面。”


“陛下年年都要赤脚下地耕作，皇后娘娘都要亲自喂养桑蚕，什么缘故让你认为农耕是一种下贱劳役？”云烨有些生气。


“父皇，母后只是每年为了祭天，才做这些事，其他时间是不会干的。”李恪有些委屈的说。


云烨心头一软，到底是一个小孩子，说皇帝，皇后只是作秀，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怎么能从他嘴里说出来。


知道李恪在自己面前没有太多的防备，他是信任自己才说话不经过思考。既然被人家信任，就需要做到师长的责任，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至少现在，他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


云烨把李恪拽到外面，两人站在书院门口的草坪上，拍着李恪的肩膀问他：


“你告诉我，什么是君子，什么是小人。”


“宋先生说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是为君子，小人就是君子之外的人。”


有些小智慧，云烨有些发笑，在他脑袋上轻拍一下说了句：“取巧。”


李恪有些喜欢云烨的这种小动作，斜着眼睛问云烨：“烨哥儿以为君子是什么？难道是农夫？”


“小恪，你记住，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君子，几千年以来有无数种解释，你刚才说的就是一种，我总觉得一个人的高贵应该是灵魂上的高贵，而不是身份上的高贵，能完成自己到人世间责任的人，我都认为他们是高贵的，把养育自己的父母送走，把自己养育的孩子养大，对妻子有爱意，对他人有信任，对我们身处的世界有帮助，就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不论他身处什么样的地位，都是高贵的。”云烨把自己的理解讲给李恪听，至于能听进去多少，看他的造化了。


他的血统是他最危险的敌人，如果他不能把这个概念模糊掉，无论是谁当皇帝，他都难逃一死。即使长孙无忌不动手，也会有李无忌，王无忌之类的跳出来干掉他，要知道，满朝堂都是他外公的逆贼……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二节 不好笑的笑话


抛开杂乱的心思，云烨一头埋进书房，在开始自己的农夫生涯之前必须整理好书院的算学教材，前面关于小学内容的算学基础已经写到了第三部，只要把手里的第四部完成，初级算学就有了完整的概念。


这里有对数学符号的认知，还有简单的实际应用。虽然李泰他们对一个管子进水，一个管子抽水，问几时可以把水抽干这种白痴行为大加反对，无奈在云烨的高压之下，不得不仔细研究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水抽干。


他们不想在自己的考卷上留下一个大大的零蛋，后世的应试教育在大唐展现了强大的威慑力。


长安城里现在老友相逢已经流行问：“你家二郎考试成绩如何？”这种新颖的谈话方式，考得好的学生，家长一副趾高气扬的神态，却在嘴里谦逊的说：“一般一般，书院第三”。


至于考不好的学生，每月一次的回家，就如同过鬼门关，日子过的战战兢兢，毫无生趣可言。


写完最后一个字，云烨放下手中的炭笔，用湿布擦一下脸，推开房门，见老庄挎着横刀，站在门前，如同门神。


没办法，老奶奶现在要是发现云烨写字，只要是白天，就会紧闭大门，谢绝访客，亲自坐在摇椅上守在门口，写完后就会殷勤的给孙儿收拾书房，不让别人沾手。


至于到了晚上，家里最最忠心的庄三停就会出现，久而久之，家里的仆役丫鬟，没有重要的事，就绝对不会踏进书房院子一步，这样的变化，让老奶奶很是满意。


“老庄，已经三更天了，去休息吧，我今晚已经写完了，你不用总是守在这里。”


“侯爷，您的大事重要，俺老庄身子壮着哪，少睡两时辰不碍事。”


“哪好，就陪着我说说话，这闷了两天了，身子都快生锈了，松快一下，说说，家里怎么样了？你才成亲，多陪陪婆娘才是真的，没事干守着个书房算怎么回事，别弄的婆娘埋怨。”云烨对奶奶把书房弄成白虎节堂有很大的怨念。


“俺那婆娘是乡下人，粗手粗脚的，要不是看她一副好生养的身板，小的才不娶呢，还敢掺乎老爷们的事，抽不死她。”说起婆娘，庄三停就一副眉开眼笑的弥勒佛样，听说是好人家的闺女，老庄用钱打败了N多求婚者，才顺利抱得美人归，成亲那天，云烨去了，这时候没有蒙盖头的恶习，新娘子穿着大红的新嫁衣，浓眉大眼大嘴巴，标准的关中闺女，身材高大健硕，和老庄很配，就是年纪小点，只有十六岁。


“别臭美了，背地里不知道是顶板凳呐还是跪炕沿，现在跑这里装大爷。”云烨就不信老夫少妻会有平等这么奇怪的事。


“真的，侯爷你可不要糟蹋人，俺老庄顶天立地的汉子，会被婆娘指三指四的？您要不信俺现在就去揍她。”


“消停一会，谁让你去揍婆娘了，没出息的汉子才打婆娘，把家里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军伍上的人二百五就是这样的来的，经不得激，一激就炸。


姑姑拎着一个食盒从月亮门那边过来，见云烨和庄三停在说话，就把食盒打开，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从大碗里舀出两碗粥，又取出两只小碟子，里面的菜很少，还有一小碗盐水煮蚕豆，酒壶里是葡萄酿，云烨睡前有喝一点的习惯，这是从后世带来的坏毛病，奶奶却认为这是富贵人家才有的好规矩。


招呼庄三停坐在自己对面，给他倒一杯，自己也来一杯，庄三停早就熟悉了云烨的脾气，也不客气，一口就把酒抽干了，端起粥碗西里呼噜的就灌了下去，菜是一口没动。


姑姑进了书房悉悉索索的在整理书稿，不用说她就是奶奶派来的。


“老庄，现在庄户们的日子过得怎样？还能不能吃饱饭？”


“侯爷，这天底下的庄户都是一个样，粮食总是不够吃，这也奇怪，越是穷人，就越是能吃，小的在府里吃饭，米饭有三碗就够了，在家里不吃四碗就觉得没吃饭，也不知是个什么道理。”


“没油水，你知道么，人就不是光吃粮食就可以的，还要吃肉，吃菜，吃各种杂粮，吃果子，才可以，府里的饭食花样多些，你多吃一口菜，就会少吃一口粮食，多啃一个果子，也会少吃一口粮食，再说了府里的饭食用的油多，自然扛饿，这不是你家里能比得了的。”


云烨很失望，庄三停避开了农户的实际生活情况，用自己的一个不可笑的笑话岔开话题。


云烨调查过，庄子上百分之九十的人处于赤贫阶段，就是说，家里没有能够支撑一年的粮食，要靠野菜，野果来度饥荒，要想靠副业养殖是不可能迅速让他们脱离贫困的。


让他们养鸡养猪是在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人都吃不饱，何谈其他。夜半三更还在地里刨土的庄户不是没有，不是白天没空，而是为了怕干活把衣服磨烂，赤着身子躲着人在夜里种地。


云烨要当农夫的心思就是听到了这个笑话才起的。


书院很重要，在云烨看来，自己的梦想就是要靠书院来实现，这里是培养高端人才的地方，将来要开枝散叶的。从那个笑话里云烨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没有民众基础的高等学府，只能是昙花一现。


这是往自己脖子上套枷锁啊，明明有快乐逍遥的日子不过，自讨苦吃，人自从有了野心，就要面对痛苦，一切都是自找的，但是作为一个生活在物质极大丰富时代的人，他的自尊不允许自己的领地出现这种状况，因为那是对人的一种亵渎。无论在后世的云烨，还是大唐的云烨都不会允许这样的笑话再次出现。


佛经有云：“如人在荆棘林，不动即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


抬头看着中天的明月，云烨久久不做声，庄三停悄悄的起身在四周巡梭，姑姑收拾完书房，见侄儿发呆，就把身子隐在房檐的阴影下，担忧的看着，不做声，她感觉得出整个院子里都充满了不甘。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三节 强迫致富


谣言就像风，有一条小缝它就会钻，然后变成很大的一股。没两天，蓝田侯打算做农夫的事就传遍了玉山，不但书院每个人都知道，就连庄户也知道了。


程夫人不知是听谁说的，特意打发管家带着长安名医来探望云侯，话里话外就是试探云侯是否得了失心疯，由于侯爷和孙思邈的名声太大，没敢让医生给侯爷切脉，只是不停的瞅脸上的气色。


云烨这几天日夜赶写教材，人都有些憔悴，顶着两个黑眼圈无精打采的模样，更证实了侯爷心智失常的传言。管家刚一回去，程家就放出话来说：云侯只是日夜操劳，一时迷糊了，谁要是在敢说侯爷疯了，就是和程家过不去。


这下完了，没人在明面说，只是躲在被窝里，密室里神神秘秘的交头接耳，把一个好好的云烨云侯爷愣是给说成一个缺心眼的二百五，还加上无数神奇亦或诡异的桥段。


一时间，云侯的风头一时无二，长安城里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打发管家送来无数定心安神的良药。连东宫都送来一个硕大的银元宝，说是太子吩咐的，云侯一看到元宝就会立刻好转。


元宝收下，送东西的人被云烨用棍子撵出去，谁让他一脸的好奇。


只有孙思邈乐呵呵的接收了所有的药材，说是药材对自己正在研究的秘方有大用处，云侯不妨多病几日，好再弄些皇宫里的秘藏灵药。


而且他身体力行，只要是权贵私下向他打听云烨的病症，他老人家就长叹一口气，摇摇头，神色凄凉……


现在满庄子的农户没人看云烨顺眼，老爷子瞅一眼满庄子乱窜的庄主就叹气，老奶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日子没法过了，成年男丁的神色阴郁，比天上的黑云还要难看，再也没有孩子给旺财刷毛挠痒痒了，弄得旺财总是往孩子跟前凑，有经不住诱惑的孩子刚要上前，就被大人抽两巴掌，哭着被拎回家，让旺财觉得很受伤。


农户们是勤劳的，只要是能耕种的土地上面全是庄稼，齐膝高的麦苗，正在吐苞的油菜，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生机勃勃。没有以前在农场见到的麦子那样茁壮，也没有那样齐刷刷的仿佛刀削。


这里的麦子高矮不一，大小不同，叶子显露出一种柔弱的淡黄色，肥力不足啊！现在的田地根本就不施肥，只是草草的把麦秆烧着，留下草木灰就当是施肥了。


每亩收获两三百斤已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了，要是今年蝗灾来临，云烨都不敢想像会是何种惨状。


自己太功利了，云烨有些后悔，早在年初就该动手，现在时间有些仓促了。李二的不作为让他心头怒火万丈，好吧，你的子民你不在乎，我的庄户我在乎。


云烨看着天，喃喃的说：“你们当蝗灾是什么？我给出来你办法，你们不理会，在蝗虫还没有飞起来的时候是最好的消灭时机，李二啊，你以为在长安存粮就可以解决问题？你根本就不知道大群的蝗虫有多可怕，后世非洲蝗灾视频让我手脚冰凉，你大唐的国力难道说已经超越了一千四百年后的肯尼亚？飞机农药都没法子的事，你指望靠手抓？我倒要看看你能卖给我多少蝗虫，老子就是破家也收，用不了那些做药，老子用来喂猪，喂鸡总可以吧。”


可惜这满地的庄稼了，都要喂了蝗虫。


庄稼地是指望不上了，只有指望副业生产了，这是云烨没办法中的办法，他想逃离蝗灾这个让他处在危险境地的元凶，却发现他根本就无处可逃，强大的历史惯性生生地把他捆在战车上滚滚向前。


老钱从长安市上买回来很多的鸡鸭，还有不少的鹅，猪崽子拉了十几车，这是长安市上几乎可以买到的所有的鸡鸭鹅，还有猪仔。


吩咐下去，每家每人发五只鸡，两只鸭子，一只鹅，全家再发两头猪，告诉庄户，侯爷喜欢吃蛋，各种各样的蛋，还有猪肉，所以全庄子都得养，谁家不养腿给你打折。


就是这样蛮横，云烨不能说蝗虫的事，只好拉下脸，不讲理了。


庄子里哭声一片，几个老家伙找到云家，跪地上把头都磕破了，就是希望侯爷收回成命。


只要是庄户就盼着家里有这么多的牲畜，做梦都想，可这青黄不接的时候，从哪找喂这些生灵的粮食，家里的麸皮都是人吃的，根本就没有喂它们的东西。


云烨站在门前痛苦的攥着手说：“你们听着，这些家禽和猪就是你们今年的租子，只要你们好好喂养，撑过一个月后，就有东西喂它们了，现在，离庄稼收获还有一个半月，地里用不了那么些劳力，都上山挖虫子，找草籽，实在不行就把鸡鸭当羊养，孩子老人都去放鸡，放鸭，放猪，这样就用不了多少粮食，一个月后。保证会有喂它们的粮食。”


诺言在大唐是不轻易许的，只要许了就是拼命也会完成，否则——做人？连猪都做不安稳。


庄户愁容满面的离开，既然庄主许诺了，又给了办法，只好想尽办法去做，主家在这里面也捞不到好处，白白花那些铜钱买来家畜送给庄户，有损失也是他家的。


败家子啊，天字第一号的败家子，从此庄户们看云烨的眼神就很怪。云烨不止一次的听到有人议论他的心智是否正常之类的话。


为了把家败得彻底，他又买来一批，继续发。


云家庄子惨烈的养殖业开始运转了。


满庄子就没有一个闲人，大清早就有流鼻涕的小孩子被从家里撵出来，吆着鸡鸭鹅，手里牵着猪，到处找吃的，就连八十岁的老婆婆也拄着拐棍用草绳栓着猪在找新鲜的嫩草，结果，就不是她在放猪，而是猪在放她，被扯着满山溜腿，凄惨之极。


云府的六口白灰窑日夜不停的烧石头，积攒了大量的石灰，也不知侯爷要干什么，这东西放不住，吸了潮气就没用了。有一炉石灰烧过了，二愣子窑工忙着放猪，忘了开窑，结果熊熊的大火把炉子里石头都烧化了，其中一块居然没有变白，只是烧成了水，开窑变凉之后变成绿色的一片晶体，管家拿给云烨看后，没说什么，只是让管家赏窑工五百文钱。


“这就是琉璃？”老奶奶仔细看着那块绿了吧唧的东西。


“是啊，窑工把一块不适合烧成石灰的石头放进窑里，又忘了开窑，多烧了半天，就弄出这么东西了，只要弄明白石头为什么会被烧成这样子，就会烧出琉璃了，听说这可是皇家的专利，普通人家烧会被砍头的。”


老奶奶手一哆嗦，差点把石头掉地上。


“烨儿，咱家不要这东西，你好好睡一觉，把这事忘了，不要为它费心思，就当是一块石头，奶奶知道你聪明，要是想知道，你一定会弄清楚的，咱家不缺这杀头的买卖，你就傻一回，听奶奶的。”老奶奶几乎是恳求了，她实在是害怕所有和皇家扯上关系的事。


“您孙儿现在是方圆百里之内出了名的败家子，缺心眼，还用的着装？”


耿耿于怀啊，老子这就成了缺心眼的二百五？今天李纲还问来着：


“云侯有古孟尝之风，老夫佩服，只是如此致富未免有些不妥，老夫闻听谣言说你近日心智失常，难道说确有其事？”


云烨想抽他，自己和他打赌之事，就是他传到长安去的，说是给云侯传名声，养养人望。暗地里难免有些要逼自己上梁山的意图，只是没想到被有心人给传歪了而已，老头现在有些愧疚，看得出来，他认为云烨昏招连连是被舆论逼迫所致，却不知云烨有着强大的防御系统，那就是从后世带来的奇厚脸皮。早见惯了被舆论攻击的人物，连床照都被人抖出来都不在乎的人，又不是一个两个，只是传我云侯心智失常算得了什么？这叫事吗？


“先生多虑了，小子有没有失心疯过两月之后就明白了，只是把事情做得急了些，虽有瑕疵，却也效果斐然，庄子上现在没有闲人，您可知道，世上的财富本就来自于劳动，只要做了有效的劳动，自然就会创造出财富。小子会做孟尝君那个做大事惜身，见小利忘命的无知匪类？”


老李眼中精光四射：“你为什么发急？这就不是平日里懒散的性格，有什么是老夫不知道的吗？”


云烨一脸惨笑，不说话，李二对蝗灾之事早就下了封口令，上次到皇宫就想问，被李二用眼神逼退，他要用蝗灾来做一个大文章，不知道与蝗灾一起毁灭的会是谁？


就算老李是一个非常可靠的人，这种事关全家性命的事还是不要对他讲为好。否则以他的脾气一定会在朝堂掀起风浪。一旦坏了李二的布置，李纲能不能保住晚节都难说，老头人不错，不想他倒霉。


李纲见云烨不做声，长叹一口气，人有些颓唐，转身离去，边走边摆手说：“老了，老了不中用了，我管不了，看你的样子，我也不能管，不问了，不问了，小子，你努力把事情做好，不要丢了良心……”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四节 理想在飞


黄鼠从地道里赤裸裸的钻出来，回到了那间牢房，兜裆布裹在头上，只露出一双眼睛，他先是站在地上竖起耳朵倾听片刻，没有听见其他声音，就解下头上的蒙布，长长出一口气。来不及休息片刻，他用手捧起墙角挖出来的土，小心地洒在土牢的地上，再用脚把地面踩平。他又趴在地上用眼睛瞄地面的平整度，稍作调整，这才满意的抓起桌子上的水壶，贪婪的灌一口。


他还是很渴，却不再喝水，含一口水喷在一块布上，用它来擦拭身体，直到身体上再也看不见一点泥土，才作罢。穿上衣服躺在床上闭目休息。


整整一个月，他每天晚上都在不眠不休的挖洞，为了不引起怀疑，他把土平均的洒在地面上，让地面逐渐增高，如果不是极度敏锐的人是不会在意每天都在长高的地面，那把小勺子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尽管它已经被黄土磨得锋利异常，也抵不住连续一个月不停的挖土。就在今晚，它终于断成两截。


黄鼠是一个有些念旧的人，他准备出去后就重新打造一把那样的勺子，放在身边，用来吃饭或者危急时用来挖土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甚至想把这种方便的工具介绍给卖醪糟的妇人，自家的摊子么，没点特色可不行。


用嘴大口喝醪糟实在是有失体统，完全没有用勺子一勺一勺舀来的风雅，富贵人家的习气，咱总的学两手不是？将来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如果捧着碗往嘴里倒醪糟，老子就狠狠地抽他，脸不敢打，孩子还小，屁股就没问题了。


生三个孩子就好，那妇人屁股肥大，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两小子，一个丫头就行，小子长得像老子没关系，反正还是要走摸金校尉这一行当的，死人谁在乎你长的什么模样。


丫头可不行，得随他娘，长成老子这样嫁谁去？不过无妨，老子在鬼柳下面还藏着三百贯钱，到时候嫁妆丰厚些，不愁找不到好后生。


在睡意朦胧中，他仿佛看到卖醪糟的妇人领着三个胖墩墩的孩子朝他甜甜的笑，嘴里喊着夫君，孩子叫着爹爹向他扑过来……


“明晚，老子就会逃出去，再也不来这个鬼地方了。”黄鼠嘴里嘟囔一句，翻个身，沉沉睡去。


天刚亮，李泰拎着小铁桶打了满满一桶热水，回到宿舍。作为王爷在书院里唯一可以享受到的优待就是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房间并不大，连皇宫柴房都不如。李泰却很满意，相比其他人四个人一间屋子强的太多了。


他无意中去过一间，房间里可怕的酸臭味差点让他闭过气去，这些混蛋，踢完球连脚也不洗，就睡觉。也不知他们是如何在这样的屋子里吃饭睡觉的，李泰认为猪圈也比他们的屋子干净。


这几天李泰没有去看黄鼠，他已经掌握了黄鼠的工作进度，在侍卫的帮助下，他在黄鼠的饭菜里加了一种药，这种药是上医药课的时候问孙思邈要的，在保证不干坏事的条件下，才给了一点点。


不过药效很好，黄鼠吃了饭以后睡的跟死猪一样，在仔细测量黄鼠挖的土方量以后，李泰觉得自己的算数题快要做完了。他没有去测量床背后的那个洞，在已知条件下，用不着。如果黄鼠可以出乎他的预料，他不介意给黄鼠求情，让书院放这家伙一马，如果没有出乎他的预料，那黄鼠的生死就与他没有半点关系，他只在乎自己的算术题正确与否。


回头看看墙上计算出的黄鼠工作进度表，他掏出炭笔，在表格的最上方填上了一尺这个数字。


拿起书本，都是新书，还散发着一股奇怪的墨汁味道，他喜欢这种味道，把书放在鼻子上深深的吸一口气，他有些迫不及待的要知道书里到底讲些什么。


上次云烨说一大一小两个铁球从高处落下，会同时着地。


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事？一个十斤重的铁球怎么可能和一个一斤重的铁球同时落地？如果是这样，重量还有用吗？


一百文的赌注，这是云烨那个家伙提出来的，李泰要提高赌注，云烨不肯，这让他更加深了怀疑。


既然不赌钱，李泰就提出体力上的挑战。


一百担水，挑整整一百担水，不能从书院门前的河里挑，只能从山脚下的瀑布上接水，再挑回来，来回足有一里地，原以为云烨这个懒虫会拒绝，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


铁球是李泰挑的，一个一斤重，一个五斤重。在书院全体师生的监督下，由刘献背着铁球爬上鹰嘴崖，他们站在崖下的草地上，准备观看到底如何。


刘献是真正的高手，站在足有百尺高的鹰嘴上没有丝毫的怯意，被涂成红色的两个铁球被他稳稳的抓在手里。李泰根本就不考虑刘献有作弊的可能，他是李家最相信的仆人，没有之一，父皇之所以派他来，就是因为忠诚，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会背叛李家，这是历史证明了的。


刘献松开双手，两个铁球同时从他手里下落。


两个铁球着地，李泰只听见一声响动，没有出现想象中的大铁球先着地的情景，而是两个铁球真的同时落地。李泰检查了地上的铁球，没有错，一个五斤，一个一斤，满场哗然。


他迷茫的望着云烨，这颠覆了他的生活常识，他需要云烨给他解释。


嘴里咬着一根黄瓜的云烨把李泰从山崖下拽过来，又对着山上挥挥手里的黄瓜。只见山顶上的刘献又扔下来两个铁球，一个瞬间就砸在地上，一个铁球背着一把伞，慢慢地从山顶飘下来，被风吹到远处。


李泰睁大了眼睛想弄明白为什么会出像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连书院的几位先生也不明白是何道理。


“铁球下落的速度与空气阻力有关，与铁球的重量无关。”


“什么是空气阻力？为什么我看不见？”


“你看见了，那只铁球不就是被空气阻力带走了吗？”


“难道说只要伞够大，够结实，哪怕是我背着，从山上跳下来也不会摔死？”李泰有些狂热。


“是这样的道理，你不会亲自试验吧？千万不要干这样的事，否则你爹会把我当成铁球从山上扔下来。”


云烨说过，只要悟透了物理学，就会进入一个国度，一个神的国度，可以飞翔，可以入海，可以在翻手间毁灭这个世界。


没有错，这是神的力量，我要抓住这个力量，我要掌握这个力量。


想到这里李泰的身体就不由自主的战栗起来……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五节 李泰的报告会


当更夫敲过四更的梆子，云烨被李泰从睡梦里推醒，极不情愿的披上衣服，轻手轻脚的来到书院围墙外。


李纲等老夫子也坐在宽大的椅子上目光炯炯的盯着围墙外面一个用石灰撒出来的白圈，往常古板严肃的面庞上全是孩子般的好奇。


赵延陵正在低声和李恪交流，也不知在说什么，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全书院的学子都在这里，每个人都十分精神，瞪大了眼睛瞅着地面，似乎将有金元宝从地下蹦出来。


一道横幅挂在墙上，上书：玉山书院李泰算学交流会。


看看旁边一脸淡然的李泰问：“这么嚣张的主意是谁出的？居然盗用我的创意，是何道理？”


“无它，诸位学友抬爱而已，李泰愧受了。”说完还做个四方揖，引来一片低呼。


李纲很不满意地挥手，示意闭嘴。


一弯残月洒下银色的光线，影影绰绰可见黑黝黝的山峰，山间不时传来夜猫子的叫声，偶尔还夹杂着一两声凄厉的狼嚎。书院的人都躲在墙下的阴影处，只有十几个护卫在刘献的带领下弓上弦，刀出鞘，小心戒备，给诡异阴森的环境跟添几分紧张气氛。


推一推李泰：“有几分把握？”


“哼，一个盗墓贼而已，我有九分把握他会在这个时辰逃跑，我问过刘献了，但凡是有一点常识的贼人，总是认为四更天是最好的逃跑时间，昨日天快亮时他挖到了离地面一尺的地方就不再挖了，回到了牢里养精蓄锐，还偷偷藏了一点食物，以为看守没有发现，真是自欺欺人，想从本王的手里逃脱，做梦！”语气里具有强大的信心，还用一个握拳的动作表示一切都在掌握中，很有气概。


云烨发现不知不觉间，李泰有了一种新的变化，就是强烈的自信。


这种发现让他有些颓唐，但愿不是给李承乾当皇帝制造了一个最强大的障碍。


还准备问几句，却被刘献制止了，他用手指一指白灰圈。


只见圈子里的泥土鼓起了一个包，一只黑越越的手穿透了泥土伸出地面，在空中张合不已，宛如地底的冤魂的索命之手，如此突兀的变化，引得众人长吸一口气，如果不是旁边有众多的同伴，估计转身逃跑的不会在少数。


刘献嘿嘿一笑，制止了大家的骚动，举了举手中的硬弓，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这家伙的箭法说是百步穿杨都小看他了，没事干就在晚上用箭射香头，据他自己说最好成绩是一箭灭三香。有他在，就是真有鬼，他也会再次把鬼大卸八块。


手又缩回去了，不时有土块从洞里被抛出来，洞口从碗口大逐渐变得有脸盆粗，猛然间一个裹着布的脑袋从洞里钻出来，一阵长长的喘息声传来，如同快要溺死的人把头伸出了水面。


没等气喘匀，低沉的笑声就从满是泥土的嘴里传出，伴随着粗重的呼吸断断续续。


恶鬼从地狱里逃出的狂喜就是黄鼠目前的心态，只是遇到李泰这个皇家的妖孽，任何举动都是多余的，就连德高望重，嫉恶如仇的李纲李先生都目露同情之色。


笑完，黄鼠又发出低哑的哭声，对他来说书院就是一个真正的人间地狱，他并不害怕砍头，从当摸金校尉的头一天就知道迟早有一天会被砍头的，他也不害怕酷刑，和官府打了多年交道酷刑不是没受过，可是书院的经历让他从骨子里感到恐惧，血液从身体里慢慢流出，身体逐渐变得冰冷，死亡从脚尖逐渐蔓延到全身，想喊发不出声，想哭流不出泪，最可怕的是没有人看着他死亡，当时牢房里只有他一个人，只有血液滴在铜盆的清脆响声。


原来孤独的死去才是世上最可怕的事，必须要把卖醪糟的妇人娶回来，这样死的时候就会有人陪在床前，不至于做孤魂野鬼在寒冷的冥界游荡，希望给了他力量，他加快了动作，根本就顾不上理会挖土挖的皮肉翻卷的双手。


赤条条的黄鼠从地下钻出来，脚腕上绑着一个布包，当他转身要解开脚腕的布包时，呆住了，他的心在不停的往下沉，他看到了近百双眼睛在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的裸体。


力气一瞬间从身体里流走了，他瘫软在地上，不再顾忌自己全身赤裸，闭着眼睛听天由命。


灯笼火把点着了，黑色的夜幕一瞬间就被撕开了。


没人理会躺在地上的黄鼠，李泰走到一块挂在外墙上的黑板旁，画出了黄鼠的逃跑示意图。


“我们从这张逃跑示意图中就可以看出黄鼠对于方向的敏感，和准确度，他几乎是沿着一条三十五度的斜线准确的到达他的目的地，这是让人感到吃惊的。要知道他没有学过任何算学知识，对几何也是一无所知，他只是凭借着自己的眼睛拇指就完成了三点定位，而且准确度惊人。


大家看这个白色的圆圈是我经过严密的计算才知道的大概位置，而黄鼠就是从这个圆圈中钻了出来，几乎不差分毫，这里面牵涉到三角计算，初级物理的运用，密度概念的拓展……”


云烨站在他阴影里抱着头蹲在地上，根本就不理会元章先生的安慰，一波又一波的说不上是痛苦，还是难堪，甚至还有一丝自豪的奇怪念头在冲击他的大脑，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眼前的一切。


“以前老师教的东西是这样应用的吗？李泰说的很有道理，运用的定理也十分准确，解析方式正确环环相扣理理相连整个报告会几乎无懈可击，可就是感觉不对劲，是哪里不对劲呢？”


李纲走过来使劲在云烨屁股上踢一脚，这才把云烨从苦思中解救出来，茫然的看看李纲。


“你教出了一个妖孽，一个眼中只有事物的变化，而没有人性的妖孽，黄鼠用一个月的时间，费尽心力几乎赤手挖掘的地洞在他眼里只是一条三十五度的斜线，估计在以后，人世间的一切会在他眼中变成一堆堆枯燥冰冷的数字，他学会了用算学的眼光看世界，他对你我的区别就是高矮，轻重，老弱的区别，不再会有老师，朋友，亲人的概念，他今后只会走能达到目的的路，而不会选正确的路，他将沉迷在数字的海洋里不可自拔，这就是你要达到的目的？”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六节 放猪的侯爷


五月间，玉山下的关中平原已经热浪滚滚，唯有地处秦岭余脉的玉山依然气候宜人，清晨的山间溪水潺潺，树木葱茏，百鸟唱和，远远望去，王顺峰在薄雾缭绕中，时隐时现，宛如害羞的女子秀美异常。


有两个青衣少年自薄雾中抬着一桶水慢慢走出，前面的少年呲牙咧嘴，后面的少年悠然自得，手里拿着一卷书，嘴里吟哦有声。


“青雀，你输了赌注，为何要我跟你一起受罚？”前面的少年终于爆发了。


“没办法，谁让你是我哥哥呢，一百担水啊，先生说我身体未长成不宜负担过重，只能找人抬水，一来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二来可以和同学打成一片，减少隔阂。”李泰对前面少年的疑问有些不耐烦，但是，看在他帮自己抬水的份上就特意做了解释。


“现在书院有百十号学生，牛高马大的尉迟，彪悍健硕的段猛你不找，偏偏找上身体瘦弱的我，总觉得你这是在故意坑我，前些日子那么好玩的事没我的份，一旦受罚立刻会拉我顶缸，这也是做兄弟的福利？”李恪很郁闷。


“谁叫你是我哥哥呢。”李泰失去了交谈的欲望。


“我只比你大三个月。”


“大一天也是大。”


“帮你抬水哥哥认了，只是这些天我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李泰来了说话的兴趣。


“为什么每次抬水，水桶都离我如此之近，却离你如此之远，是何道理？”


“哦，这些天小弟研究了一下杠杆原理，发现如果把水桶放在现在的位置上，我能省一半的力气。”


“……”


转过山脚，眼前是一片青翠的绿草地。


一个红衫子的小丫头站在草地上，头上扎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手里的绳索上栓着一头花白色的小猪，小猪正在用长嘴拱草地，吃鲜嫩多汁的草根。


一看到李恪哥俩马上给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张着缺牙的小嘴大声喊：


“恪哥哥，泰哥哥，你们看我的憨憨又长大了一圈。”说完努力的牵着不愿离开的小猪来到两人面前。


“小丫啊，今天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出来放猪，你哥哥哪去了？”哥俩放下肩上的木棍休息片刻，李恪揉着肩膀问。


“昨天小西的黑猪跑了，还把小西的腿给摔伤了，小东她们都不敢放猪了，所以哥哥今天要放四头猪，我也不知道哥哥被猪拽到哪里去了，还是憨憨乖吧。”说着就勒着脖子抱起不情愿的花猪让李恪看。


李恪有洁癖，一看到小猪湿漉漉的粉红色猪鼻往他身上凑，忙不迭的闪开。李泰倒不在乎，抓着猪耳朵提一下，弄的小猪惨叫一声，小丫正要撅嘴，却听李泰说：


“农经上说这猪最多养两年，否则肉就不好吃了，明年就可以杀了它吃肉。”


一句话惹得小丫大哭起来，说一声泰哥哥是坏蛋就抹着眼泪牵着猪找哥哥去了。


哥俩又抬起水桶前行李恪对李泰说：


“你干嘛把她弄哭？女人哭起来有多烦你又不是不知道。”


“谁让她哥哥害的我们抬水……”


远远跟在后面的侍卫相视无语，头一次发现王爷还有小孩子的一面。


云烨坐在草地上喘气，手上牵着四头猪，别看猪小，力气却一点也不小，开始还是自己拽着猪走，后来这几头猪似乎发现了美味食物，发疯般的往前冲，拽着他漫山遍野的瞎跑，好不容易消停下来，云烨回头却找不见小丫的影子。


不管了，这里是书院的区域，没有危险，五天前来了五百名骁卫，把书院方圆十里之地彻底的清除了一遍，什么野猪，野狼，野老虎，野人之类的统统干掉，没干掉的也撵到深山里去了。


猎物统统被送到书院，一时间，书院里尸积如山，腥臊之气十里不绝，李纲老先生扯着带队的校尉好一通臭骂，另外几位也没好脸色，就连刚刚加入书院的蜀中精英也口诛笔伐。


唯有云侯笑脸相迎，在家里宴请了参加清除运动的官兵，把骁卫的几个小军官感动的热泪盈眶。还是咱军伍上的人对脾气，没说的，云家的老酒连干三碗，说是多谢侯爷款待，心里不安，又干了三碗，然后硬着舌头保证，明年再来一次，连山里的蚂蚁都给收拾干净云云。


书院里用不了那些肉食，就便宜了云家庄户，每家发一头，皮子送回来，老奶奶要，说是她冬天冷的厉害，要做衣服穿，肉就给你们了，放开肚子吃，吃完了还有，这一干，庄户无不感恩戴德，老奶奶万家生佛的形象就高高的树立起来了。


成了佛，脾气自然见涨，先是嫌弃两个婶婶没用，就知道混吃等死，也不帮着把家里收拾收拾，没看见房梁上都起灰了，再就是骂几个姑姑不好好管教几个丫头，整日里就知道打麻将，迟早有一天会懒死在炕上。几个小丫头也没逃脱魔掌，说是不好好念书，也不好好学女红，不如学农户去放猪，居然真的一人发一头猪，让明天就去吃苦。


全家只有她那个二百五的败家孙子是唯一的好人，乖，花园里睡塌铺好了，太阳晒得暖和，好好去睡一觉。


家里是待不成了，睡觉容易引起众怒，只有领着妹妹去放猪。


没想到，侯爷都放猪，家里的娇小姐也一人拖一头猪，千年不遇的奇景！这让庄户们的怨气一下子没了，自家什么身份，能高过侯爷？侯爷为了吃口猪肉容易吗？


没了怨气就好啊！云烨躺在刚刚没露水的草地上，看着天上飘过的云彩，自言自语。奶奶还是睿智啊！家里的丫头只撵出来一天，就起干了云烨磨破嘴皮子也没干到的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诚如此言啊！


小丫拖着猪，哭哭啼啼的跑来了，这丫头和其她妹妹不同，他真的喜欢那头叫憨憨的花猪，那头花猪也通灵性，只一天工夫，就认准了小丫，小丫走哪，它跟到哪，还不闹，没事就趴在那睡觉，深得全家的好评。


“谁欺负你了，告诉哥哥，哥哥去砍他。”让云烨最疼爱的妹子受委屈，不如此说，云烨觉得不足以表达心中的怒火。


“是泰哥哥，他要把憨憨杀了吃肉。”靠在哥哥身上，小丫尽情的倾诉心里的委屈。


“这家伙，看来抬水抬得还不够，哥哥明日里就找个大大的木桶，必须得是尖底的，少林寺和尚用的那种，哥哥会让他忘记吃猪肉这回事。”云烨咬牙切齿的说。


书院里上课的钟声响了，山谷里的嘈杂声一瞬间消失了。


云烨背着小丫，吆着五头小猪往家赶，吃饱了的猪哼哼唧唧的扭着肥臀在前面走。云烨心里一片安祥，猛然间觉得这样过一辈子仿佛也不错。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七节 美女和足球


玉山先生近来气色很好，不光是云烨把老先生的家人从遥远的蜀中接到了长安，更因为他终于进了弘文馆，堂堂正正的获封四品中书舍人，虽说是不用上朝的闲官，却也是对他人生的一种肯定。


弘文馆他是不去的，他从来没有看得起那一群为了权力尔虞我诈的伪道学先生，想想自己不用自降身份钻营，不用整日里勾心斗角活的战战兢兢。只要干自己最喜爱的事情就可以平步青云，心头就不由自主的升起一股自得之意，老了，老了官运才自己找上门来。


书院特意腾空了一个院子，用来暂时安置老先生的家眷，云烨准备在东羊河边盖数十座小楼，看过效果图，每座小楼在玉山先生看来都是美轮美奂的，也不知会花多少钱，他有些担心。


把自己的疑问告诉了李纲，谁知李纲哼哼冷笑几声，叫他不要担心钱的事，因为钱似乎对云烨来说不存在任何问题。


老李想想自己那省吃俭用才存下来的一千贯钱就心疼，生生的被云烨用四个破铁条就轻易的骗走了，想到这里，李纲就对玉山先生说：


“老夫的家眷不日就会来到长安，这东羊河边的宅子，必然会有老夫的一套，小了可不行，咱们没必要替他省钱，宅子建得越大越好，里面的修缮越完整越好，最好老夫提着行李就能入住。”


“老李，你不是在长安城里有老宅子吗？”玉山先生有些奇怪。


“老夫准备把这条老命都送在书院了，那小子还能心疼一套宅子？”李纲有些得意，心里暗说：老夫的一千贯钱岂是那么好拿的？


“对了，玉山，看好你家的大门，这书院里全是长安城里鼎鼎有名的纨绔子，你那小孙女长的如花似玉，又被你的长子教育的颇有家教，是一个绝顶的好孩子，不要被书院里的混球带坏了。”


“哈哈哈，老夫的孙女岂是一般的纨绔子可以匹配的，那孩子一向聪颖，就书院里的那些个混球，还不是她的对手。”玉山先生自信满满的说。


“哼！你高兴的太早了，你家孙女就算是一等一的聪明孩子，要是书院里最大的纨绔动了心思，恐怕你高兴的太早了。”李纲不看好玉山先生的自信心。


“谁？长孙冲，李怀仁去了战场，俩王爷年纪太小，余者不足以论。”遇山先生不以为然。


“你忘了云烨这个妖孽，老夫观他做事，没有不手到擒来的，你孙女遇到他，你觉得还有胜算吗？”李纲有些幸灾乐祸。


玉山先生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他也不敢保证自己孙女能是云烨的对手，想想那小子鬼神莫测的手段，心里不禁大为担心。


“你也不用担心，那小子虽然顶着一个纨绔的名头，你我都知道他是一个不世出的奇才，要身份有身份，要家产有家产，要手段有手段，这样一个金龟婿，你孙女嫁给他，不也是一桩美事吗？”李纲瞟了遇山先生一眼，心里哀叹自家的两儿子为什么就没给他生出个漂亮孙女，以至于让玉山抢了个先手。


“您觉得合适吗？”玉山问李纲。


李老先生看不惯老友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丑陋行径，拂袖而去。


玉山上现在很热闹，自从云烨发明了足球，书院里的学生就狂热的爱上了这一疯狂的运动。


每到下课，哪怕只有二十分钟，他们也会争分夺秒的踢几脚球。


所以运动短裤出现了，跨拦背心出现了，牛皮底带着短铁钉的足球鞋出现了，而且是分左右的。书院里如果谁没有这样的一套装备，会被鄙视，自己也会无地自容。


几位老先生就不明白二十几个人追一个牛皮胆子就那么有趣吗？直到看了一场真正的比赛，才发现里面门道很深，攻守之间变化无常，深合兵家要诣，尤其难的是讲究整体配合，一个人就算球艺再高，也难敌对手的整体配合，这对树立书院学风很重要，所以也就不再阻拦，任由其自由发展。


衣衫不整的球场自然不是女士们呆的地方，她们也不喜欢看几十个毛茸茸的男人汗流满面的样子，觉得很恶心。


至少，润娘是这么说的，结果被奶奶狠狠地揍了几巴掌，没看过怎么知道男人是毛茸茸的？


云烨上场踢了几场，不过没机会秀一下自己过人的脚法，不是被体重有半吨的尉迟大傻撞飞，就是会遇上光头男段猛，濯濯牛山就是段大将军家的传统，老段就是一光头，连眉毛都没有，小段能有几根眉毛已属于不孝了，你还敢有头发？


家传的铁头功，和云烨的脑袋撞一起，云烨感觉就像碰到了石头，小段抢下球，兴高采烈的向云烨门前进攻，而云烨则躺在草地上数眼前乱冒的金星。


故意的啊！绝对是故意的，作为同龄人中间唯一的先生，天生就和学生是对立的，尤其是在刘献进行了残酷的学前教育之后，更是满心的报复欲望。


几个老头不敢得罪，冒犯了老家伙回到家就会生不如死，得罪了蜀中精英就会吃鸭蛋，结果如上，冲撞了刘献会痛悔三生，你没见黄鼠现在满山钻洞，就是为了给刘献找一块合适家里用的玉石桌面，还是十二个人的饭桌。


选来选去，只有云烨最合适，不大不小，不肥不瘦，揍起来舒坦，踹起来没后遗症。明面上不敢，至于球场上吗，不是有合理冲撞这一说吗？


云烨没有自己找抽的习惯，所以每回只能站在场边干着急，急躁起来跳着脚骂人是常事，所以经常有猪尿泡做内胆的足球向面门飞来的事。


无奈之下，云侯只好离开球场，去找玉山先生喝茶……


玉山先生的习惯早就改了，他老人家大概也觉得自己没有赵延陵的天赋，在品尝过自己煎的茶以后，尤其是在李泰当着他的面吐了之后，就收起了茶具，不再折磨别人了。


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云烨接手了老先生的衣钵，苦心钻研后，自创了一套名曰功夫茶的新方法。


在众人小心翼翼的品尝过后，赵延陵大赞别有一番风味，与蜀中煎茶之法各有千秋，虽然没有煎茶浓郁的味觉变化，却也甘香怡人，令人回味无穷。


玉山先生喝完之后精神大振，顽固的认为云烨是在自己煎茶的基础上才改良成功的，执拗的把这种煎茶的方法命名为玉山法。


几个老家伙齐声恭贺玉山先生将名传千载，至于云烨，就可怜的在处在路人甲的位置上，没人会记得……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八节 猪为媒？


小丫是家里最勤快的孩子，天刚刚亮就迫不及待的拽着哥哥出门去放猪，往常一直疼爱孙子的老奶奶居然也不阻拦。无奈之下，云烨只好再次牵着四头猪出了云府大门。


小丫的小猪憨憨打扮得很漂亮，脖子上的牛皮项圈挂着一个铜铃铛，只要小猪一动就会有哗啦啦的铃声响起，身上也被刷洗的很干净，黑白相间的花纹有几分太极的韵味，这猪本身就很可爱，也怪不得小丫喜欢。


出门就碰到旺财，它对云烨牵着猪而不牵它很有意见，不时的把大脑袋凑过来在云烨面前晃晃显示自己的存在。


算了，一个是放，一群也是放，都跟着吧。


放牧怎么也得等露水下去才好，要不然牲畜吃了带露水的草会闹肚子，所以兄妹俩就沿着往书院的路缓缓前行。


旺财新换的蹄铁敲击着石板小路发出有韵律的清脆响声，和着路边的鸟鸣甚为动听。


云烨摘一朵路边的野花，放在鼻端轻嗅，没有过于浓烈花香，反而有一股淡淡的青草气息。


扯下几片花瓣放嘴里轻嚼，苦涩的汁液立刻充斥了口腔，强忍着没有吐，反而又放进去几片好让那种苦涩来的更猛烈些，果然，极致的苦涩过后，舌头泛上一丝甜意，以物推人，人生大致也是如此吧。


小丫欢笑着往前奔，粉色的蝴蝶结在头上随风舞动，宛如一只真正的蝴蝶停在她泛黄的头发上，憨憨喘着粗气在后面追。只一会儿的功夫，一人一猪就消失不见。


旺财得意的炫耀自己的四只长腿，伸长脖子，用后腿站立起来，前腿凌空蹬踏两下，长嘶一声也跑了。马蹄声渐远，幽静的小路上只剩下云烨牵着四头小猪尤在慢慢踱步。


去书院的半路上有一片很大的草甸子，那里就是云烨和小丫的目的地，只要把猪放开，让它们自由自在的在草甸子上觅食就足够了，等吃饱了，它们会自己拢成一圈选一个阴凉的地方睡觉，你只需牵着绳索领着它们回家即可。


今天草甸子上有人。


一个蓝衫子的女子胳膊上挎着一个竹篮，手里拿着小铲子，在剜地里的野菜，旁边还有一个丫鬟模样的小姑娘，同样挎着竹篮，也蹲在地上挖野菜。


小丫牵着猪有些好奇就大声喊：


“姐姐你们在干什么？”


那女子抬头见前面站着一个穿粉红衫子的小姑娘，看模样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是手里牵着一头黑白色的小猪就有些奇怪，头上还有一个用丝绸扎的花，很漂亮。


她四处看看没有发现有仆人跟着小丫头，就来到小丫面前，矮下身子问：“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没有人陪你吗？”清脆的川音宛如黄鹂初鸣，只可惜小丫听不懂。


那女子又用关中话又问了一遍，这回小丫听懂了。


“我和哥哥出来放猪，哥哥没有我跑得快，在后面，姐姐你在干什么呀？”小丫看着女子乌黑的头发有些羡慕，她自己的头发有些黄。


“姐姐在挖野菜啊，你家里不吃吗？”女子笑着回答，见小丫有趣，旁边的小丫鬟也凑过来看憨憨。


“以前吃，现在不吃，野菜不好吃，哥哥冬天在屋子里种了好多的菜，小丫喜欢吃。”


听她这么说，女子似乎明白了：“你是不是云家的小姐？”这个姓她早在川中就从爷爷的书信里知道了，听说了他许多的传奇，却没见过真人。


“你怎么知道，哥哥不让小丫把名字告诉陌生人。”


那女子嫣然一笑，看的小丫有些失神，不由自主的说：“姐姐你好漂亮。”


旁边的小丫鬟理直气壮的说：“我家小姐自然漂亮，是最美的美人。”


“不对，我哥哥说世上最美的美人还没有出世，将来小丫也会是很美的美人，”说完抱着头努力的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黄头发。小丫鬟格格的笑起来，嘴里还说一句：“黄毛丫头。”


“住嘴，不许胡说，小丫将来当然会是很美的美人。”蓝衣女子摸着小丫的手温柔的说。


或许女子本身就散发一股让人相信的力量，小丫止住了要流下的眼泪，只觉得这个穿蓝衣的姐姐是世上第三好的人，除了比不上奶奶和哥哥，天底下就数她最好了。


作为自己喜欢的人，有好东西当然要和喜欢的人一起分享，好吃的在家，没拿，眼下只有憨憨。所以小丫把憨憨抱起来送到蓝衣女子面前，让她也抱抱。


小丫鬟尖叫一声就跑了，蓝衣女子却没有什么奇怪，见憨憨鼻子上下翻动，觉得有趣，就从竹篮里拿出几棵野菜，喂憨憨，看小猪不客气的全吃了，小丫就从女子的篮子里又拿几棵放手上，憨憨在小丫手上乱拱，热气熏得手上痒痒的，不由得咯咯笑起来。


云烨把四头猪松开任由它们自己觅食，听到小丫的笑声，就寻声过来。


只见一大两小三个女子围成一圈，正在逗弄憨憨，不时发出笑声，也不打搅，就站在一边笑眯眯的看三人游戏。


蓝衣女觉得旁边似乎有人，猛地抬头，看见一个身穿书院天青色长袍的少年男子站在一边饶有趣味的看着自己，不由得大羞，白皙的面颊顷刻间染上胭脂，却并不慌乱，抬手整理一绺滑下的黑发，站直身体，大大方方的施了一礼：


“蜀中辛月见过云世兄。”她行的是同辈礼，也是官宦人家子弟常用的称谓方式，不造作，不拘泥，大大方方，没有丝毫的小家子气，云烨在心里大赞一声，手下却不敢怠慢急忙回礼：


“云烨失礼了，方才见小姐与舍妹极为投缘，十分开心，一时不忍打搅，还望世妹莫要怪罪。”


“辛月久处蜀中荒僻之地，不识礼数，让世兄见笑了。”


云烨挠挠头，他最是不耐烦这种严谨的礼数，装一两下没问题，要是一直下去，就不会说话了。


“玉山先生是在下最钦佩的前辈，玉山先生也视在下为贴心的晚辈，世妹如此多礼，倒叫我不知所措了。”云烨久处高位，又整日里与几位鸿儒厮混，就是沾也沾到几分书生气，再加上他来自后世无法磨灭的自傲，让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极为洒脱的气概。


辛月笑着告辞，带着丫鬟离去，小丫恋恋不舍，不停的挥手大声喊：“辛月姐姐，我明天带着憨憨去看你，我家有好多好多好吃的。”


云烨见辛月主仆走远，就在草地上摊开一个毯子，躺了下来，小丫也松开憨憨，头枕在云烨肚皮上说：“哥哥，辛月姐姐好漂亮，你说我以后有没有她那么漂亮？”


漂亮？云烨倒没觉得，后世电影电视电脑上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美女，辛月和她们相比还有差距，只觉得这是一个极为爽朗的女子，相处起来一定会很愉快。


“小丫以后当然会长成最美的女子，哥哥保证，谁要是说小丫不美，哥哥就把他的腿给打折。”


“可是我的头发很黄，没有辛月姐姐的漂亮，那个丫鬟还说我是黄毛丫头。”小丫头认真的给哥哥诉说她的委屈。


“没关系，小丫以后只要好好吃饭，少吃些点心，就会长黑头发，比辛月姐姐的还漂亮，那个丫鬟下次遇到就把腿打折。”


“不要，那样小秋就会成瘸子，辛月姐姐会伤心，咱们不打小秋……”


在兄妹俩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时，老奶奶就在不远处的山包上往下看，婶婶姑姑姐姐叽叽喳喳的吵闹个不停，说是远了，看不清楚，也不知是不是好生养，被老奶奶一句话就给骂住嘴了：


“今天才是烨儿头一回见辛家小姐，你们胡咧咧什么，要是因为你们胡说把亲事弄飞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老奶奶嘴上说的严重，心里却在盘算着怎么到玉山先生家里去拜望一下辛老夫人，顺便再仔细瞅瞅辛家小姐，老李纲的话实在是不能全信。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二十九节 聪明人和傻子


家里情形很诡异，老奶奶看云烨一眼就低头呵呵笑两声，姑姑，婶婶总是给他没完没了的做衣服，还总是琢磨怎么才能把他打扮得更漂亮一些。


每天都去放猪，草甸子上逐渐有跳来跳去的东西，从黑黑的一点点，到逐渐发黄，有几个家伙居然可以飞几步，云烨的心情越来越糟糕。


很久没有收到左武卫的军报了，也不知程处默他们是好是坏，到了那里，有没有遭遇战斗？有没有受伤？云烨不知道！


李靖到底要怎么用三千人偷袭颉利？现在都五月了，他在等待冬天的到来吗？云烨不知道！


土豆种在哪里？由谁来种植？李二要用蝗灾来反击谁？准确的目标是谁？云烨不知道！


被边缘化啦！这是云烨在心里的给自己最正确的回答。


一个人不能太出彩，太出彩就会远离群体，大家会下意识的和你保持距离，后世有句名言，一个人比大众多迈出半步，这种人一般被称为天才，多迈出一步的被称为神，多迈出两步的就只能是疯子了。


云烨觉得自己现在就被当作疯子被隔离了。


老程很久都没有书信过来，老牛也是如此，他们不再有难题找云烨了。


云烨可以想像李二那双指东画西的手操控着这一切，从上次李承乾欲言又止的神态里就知道一切变化都来自最高权力中心。


我是傻子，这是云烨给自己的定位，朝堂上的家伙们希望云烨是傻子，这是他们努力想要得到的结果，云烨必须是傻子，这是李二心里的断语。


既然都是傻子了，那就必须做一些傻子才能做的事。


所以云烨为了吃猪肉，就让全庄子的农户养猪，喜欢吃鸡蛋羹，就让全庄子的农户养鸡，喜欢猪到了极致，就亲自去放猪。


这样一来就皆大欢喜了，没有人弹劾云烨有失体面，也没有人来劝阻这倒行逆施的行径，都笑呵呵的等待云烨出丑，等待他爆出最可笑的笑话。


站在玉山山顶，云烨迎着风，扯开衣衫，让凛冽的山风吹拂自己的胸膛，用尽全身的力气，对着长安大声的喊：“你们全是一群蠢货，等着看大爷的笑话，再等一千年吧。”


穿好衣服下了山，又恢复笑眯眯的和蔼模样，不停的和庄户们打招呼，说一说家里的家禽，家畜。


庄户们发现现在这样养猪也没什么，就是人劳累了些，那些鸡在不停的下蛋，每天孩子们赶着鸡鸭鹅，都带着一个小篮子，鸭子有随地下蛋的恶习，必须小心注意，等捡满一篮子了，就上云家缴租，等到麦收的时候，光鸡蛋鸭蛋就会把今年的租子顶替掉，能落下全年的粮食，这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自家还不时有口鸡蛋，鸭蛋吃，孩子盼了好多年了。


看着庄户门日夜在田地里操劳，云烨很想告诉她们，这是无用功，等地里蹦跶来，蹦哒去的蝗虫长大，你们就不会有盼望中的丰收，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


听说几位王爷家里收购了很多粮食，长孙家，房家，杜家也收购了不少，往年这个时候正是商家大批放出存粮的时候，好腾出仓库装新粮。


今年很诡异，没有放旧粮，反而提高了粮价。


除了老百姓，所有的人都在等待蝗虫的到来，好达到各自不同的目的。


云家早就做了准备，由昭国坊的坊民在年前就你三百斤，我五百斤的陆陆续续从粮商那里买到了足够多的粮食，还不引人注目，由于准备的时间长，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都说昭国坊的穷鬼有了一点钱，就买粮食，是生生的饿怕了。程家，牛家也做好了准备，他们只是把去年的粮食没有卖出罢了。


皇帝和贵族老爷们得逞了。


一匹健马驮着一个背插红旗的信使给他们带来了期盼已久的消息，潼关蝗灾，遮天蔽日，所到之处禾稼草木俱尽。


“抓扑蝗虫，朝廷大肆收购，每三斤一文钱。朝廷开放粮仓济民。”


朝堂上波澜不惊，魏征有些奇怪朝廷的高效率，尤其是几位重臣竟然好像松了一口气，脸上还有喜色，弄不明白之下以为庙堂之上全是处变不惊的高人。


健马一匹匹的到了京城，地图上潼关，扶风，华县，凤翔，泾阳，三原直到岐山，周至，再到陈仓整个关中插满了黄色的灾难旗，没有人再笑得出来，李二也笑不出来。


灾难太大了，远远超出了李二的心理防线，没有在最初就做出反应，这是他最大的失误，云烨说过是很大的灾难，他没有在意，去年的蝗灾只是在两个州出现，今年他做好了五个州受灾的心理准备。


如今，是二十七个州！


“宣云烨进京！”李二一拳砸在龙椅的扶手上，有鲜血渗出，内侍刚要叫，被李二狼一样的眼睛把话逼回肚子。


“启奏陛下，云侯告假了，说是跟随孙思邈去秦岭深处采药去了，现在不知身在何处。”吏部尚书上前禀告。


“找他出来，就是挖地三尺，也给朕把他找出来。”李二龙颜大怒。


在秦岭的深处，古木森森，不知名的藤蔓缠绕着苍松把天空遮挡的严严实实，松鼠在树上跳来跳去的觅食，不时跑到地上，捡起去年的松果仔细查看是否还有存留，一个清朗的声音打破了森林的寂静，小松鼠快速的爬上树干，躲进树洞倾听这奇怪的声音。


“你小子一向懒惰，这次居然随老道进山采药，恐怕是有事吧？你在躲什么？”一个穿着道袍的中年人出现在松树下。


“我以为道长不会发问呢，想不到忍了五天您到底还是忍不住了。”云烨穿着同样的衣服，背上背着一把弓，一桶箭，腰间挎着一把横刀，手里的木棍却在不停的把草丛拨来拨去。


庄三停，刘进宝还有另外三名护卫却穿着皮甲，手上拿着弓，全副武装，每次停留时都把孙思邈云烨护在中心。


“到底什么事，这次可是你催促老道进的山，别是拿我做幌子，话说明白了，免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孙思邈取下水壶喝口水，接着问。


“小子点了一堆火，本来是要给大家提个醒，要大家小心火灾，不要被烧到了，结果事与愿违，有人觉得火是个好东西，就抱了许多柴火放火堆上，现在，火着大了，小子无力灭火，只有逃之夭夭。”


“什么火？”


“蝗灾，很大的蝗灾，现在可以说了，憋死我了，皇帝不让到处说，现在没问题了，蝗虫现在飞的满世界都是，想瞒也瞒不了。”


“现在森林外面全是蝗虫？”


“没错，遮天盖日，满坑满谷，关中全是那玩意，您想想，蝗虫飞起来宛如沙暴，是何其的壮观啊！让蝗虫来得更猛烈些吧！老子警告了，都想从中捞好处，都等着发财，都等着捞好处，去你奶奶的，老子不管了，我准备了一万五千贯买蝗虫，三斤一文钱，可以买四千五百万斤，我等着你们抓这么多的虫子，只要你们能抓，老子就是当裤子也收！”云烨说着说着，逐渐语无伦次，泪流满面。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节 蝗虫来了


孙思邈无力的坐在地上，手颤抖着要去抓云烨的衣角，连抓两次都没有抓住，蝗灾两个字似乎抽干了他所有的力气。


庄三停等人傻傻的看着陷入疯狂的云烨，只觉得头在嗡嗡作响，天地，树木似乎都在迅速的远离自己，只剩下黑暗中渺小的自己。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我的皇帝陛下，你做好迎接瘟疫的准备了吗？现在是天气最热的时候，是疫情最好的扩散时机，你准备好圈杀自己子民的准备了吗？这场灾难过后，你还有征伐突厥的能力吗？能干掉颉利是你走了狗屎运……”


一番滔滔不绝的指天骂地终于停止了。


云烨坐在地上，把头埋在膝间，不言语了。


森林里又重归寂静，松鼠探出头警惕的看着树下七个无精打采的怪物。


悲伤总是会蔓延的，就像快乐也会传染一样，松鼠此时大概在祈求怪物不要夺走自己的松塔，神情忧郁而悲伤。


“云侯，现在不是你逃跑的时候，你是大唐的侯爷，自然要担负起你的责任，我们回去，现在就走。”孙思邈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把云烨拖起来。


“侯爷，小的就是背也要把您背出山，全庄子都等着您救命呢。”庄三停把其余四人踹起来，急切的对云烨说。


他对自己的侯爷充满了信心，总认为云烨可以在最危急的关头扭转乾坤。


云烨奇怪的看看庄三停，他自己心里都没底，也不知他哪来的信心。


“庄子上当然没事，你以为我让她们漫山遍野的放鸡鸭是在干什么，就是要让鸡鸭把地里的蝗虫全部吃掉，我来的时候看了，咱庄子里有蝗虫，但是没有其他地方那么多，只是无力为害罢了。可这东西它有翅膀，咱家没有，别人家的虫子吃光了他家的庄稼就会跑来吃咱家的，这是一道无解的难题。”


“那怎么办，咱庄子上的粮食……”庄三停都哭了，一条在战场上挨了九刀都没哭的汉子，现在眼泪哗哗的。


“哭个屁呀！咱庄子上就算没了粮食又怎样？没粮食咱不是还有鸡鸭鹅，每家还有猪，饿不死，临出门的时候，我给老钱交代了，这些日子的禽蛋就不要收了，让庄户们换些粮食，渡过饥荒还是没问题的，大男人流什么马尿。”云烨训斥的大义凌然，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哭的像月子里的孩子这回事。


老孙忽然平静了下来，整理一下背篓里的草药，拎起药锄就往回走，云烨无奈，只得跟上，要老孙眼看着关中灾民遍地自己无所事事，这还不如杀了他。


老孙忽然回过头在云烨肩膀上重重按一下说：“老夫也相信你，用到老夫的时候，就是要命也给你，只要把灾难扛过去。”


刚才的发泄让云烨轻松了不少，灾难没来之前还有畏惧，现在成了事实，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你再害怕，灾难也不会自己停下脚步。


刚进森林时的轻松愉悦没了，老孙根本就没把云烨当人，一路上翻山越岭，五天的路程两天就快回来了，来到森林边缘，树林越来越稀疏，人类的痕迹也越多。


云烨走的腿都肿了，老孙只是每晚给他用针灸按摩一下，云烨在第二天总能勉强赶上，他有些后悔自己干嘛串掇老孙往森林深处走了。


森林边缘人很多，见到老孙和云烨就像看到亲人，刘献抓着云烨不松手，红着眼睛说：“陛下诏你火速回京。”


从刘献嘴里得知，自三天前得报，关中二十七州几乎同时发灾，蝗虫自水滨，故河道，芦苇地荒滩蜂起，竟然自结成群，最早得报的是潼关，紧接着其他州县的急报也随之而至。


周至县令吴介为了蝗灾不至于蔓延到其他州县下了焚田令，让全县的庄稼和蝗虫同归于尽，而后自己扑进火场自焚，天下震惊。


云烨一言不发，只是坐在马车上任由刘献把自己送到京城，孙思邈也在马车上，看着外面的景色也不说话。


很奇怪，云烨竟然听到了飞机起飞时的轰鸣声，由远而近，正要看看是不是有其他人被飞机送到了唐朝，自己好去欢迎一下，却听马夫一声惨嚎：“蝗虫来了！”


地平线上有一团黄色的云雾快速的朝云烨他们扑过来，成百上千万只指头长的蝗虫张开翅膀在空气中快速舞动，汇集成类似飞机起飞时的巨大轰鸣，铺天盖地般笼罩下来。


在天灾面前，心如止水的孙思邈面如土色，勇猛无敌的刘献双股战战欲坠，马夫恨不得把头埋进土里，却把屁股撅得老高，挽马不住的嘶鸣，被马车拖住动弹不得，不住的在原地踏蹄。


云烨松开马车上的止车木，两匹惊慌失措的马向着没有蝗虫来路飞奔而去。


扯下衣服的里襟，把自己的头脸一层又一层的裹紧，只留下嘴和双眼，手上也缠上布条，再把领口，衣袖，裤腿扎紧，让惊慌失措的老孙和刘献也如此办理。


刚刚准备抱头蹲下来，只觉得全身似乎处在沙暴的中心，不停的有粗大的石砺敲击在身上，让人隐隐作痛，云烨知道这是蝗虫撞在身上，却不敢睁眼。


这种撞击一直持续了足有半个时辰，才渐渐缓和下来。待到身上不再有撞击的感觉云烨才睁开双眼，看着陌生的大地惨笑一声。


方才还绿油油大地似乎披上了一层黄色的外套，到处是蠕动的蝗虫，高大的树冠上不时有折断的树枝掉下，掉到半空的肥硕树枝迅速减肥变瘦，等到落地，就只剩下光秃秃的没有树皮的枝干。


道路两边的田地里传来春蚕啮咬桑叶的沙沙声，只是声音大了好多，啃咬的也比蚕有力得多，让人毛骨悚然。


每一颗庄稼上都有数只蝗虫攀援其上，嫩绿的叶脉顷刻间就不见了踪影，大片大片丰收在望的农田成了蝗虫的采食场。


刘献跪在地上，嘴里喃喃自语，听不清楚他说些什么，只是偶尔能听到一两句：“天哪！天哪！”的感叹声。


孙思邈看着正在啃噬自己背篓里药材的蝗虫眼中泛着泪花。


只有云烨从身上摘下一只爬在自己身上的蝗虫，感受着蝗虫强劲有力的大腿，嘴里说：“唔，甚是肥硕，十只足矣饱人。”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一节 愤怒的力量


拍拍痴呆的两位，再把那位把头埋土里装鸵鸟的车夫踹醒，高呼一声继续上路。


孙思邈把手里的一撮黄色粉末洒进药篓，顷刻间药篓里的蝗虫就不动了，他叹息一声说：“都是药，不要糟蹋了。”说完背上背篓就随着云烨往长安走。


刘献忽然大吼一声惊起无数蝗虫，腰间宝刀呛然出鞘，在身边划过密密的刀光，无数蝗虫被刀斩成两截纷纷落地，马夫抬起脚狠狠地踩了下去，脚下密密麻麻纠缠在一起的蝗虫立刻变成一滩滩的绿色肉泥。


看着三位的无聊举动，云烨摇摇头，从旁边树上轰走蝗虫，折下一根树枝，上面的叶子早就被吃光了，只剩下树枝，细细密密的像扫帚。


喝止了刘献的疯狂，把树枝塞他手里示意他，这东西杀蝗虫比刀快。


刘献有些失神，牙龈流着血染红了牙齿，配合着那张狰狞的面孔，嘴一张一合的宛如地狱的食人恶魔。


马夫拼命的用树枝捕杀蝗虫，似乎在为自己的胆小作反证。


老孙掸掸衣袖，率先迈开步子，踩着满地的蝗虫大踏步的前行。


路过一个庄子，没有发现扑杀蝗虫的人，只有摆满了的香案，上面有各种糕点，还有猪头三牲，密密的跪了一地的人，为首的一位老夫子声音颤抖而又虔诚，一篇《告蝗神书》写的真切感人，额头上的鲜血表明老先生用了最虔诚的礼数。


但这并不妨碍满庄子的蝗虫大嚼庄稼，有些甚至跳到供桌上，啮咬起贡品里的青涩果子。


云烨肚子有些饿了，跑了大半天，一口饭都没吃，不理会跪在地上的庄户，三两步来到供桌前，抓起供桌上的酥皮点心美美的咬了一口，不错，不错，油而不腻，隐隐还有一股子桂花香气。


“孙道长，这里的点心着实不错，您也来尝尝。”云烨大声招呼同伴来享用美食。


老孙是一点都不客气，先抓着酒壶灌了一通，再撕下一块烤猪肉大嚼，嘴里吧唧有声。


刘献大笑着举起猪头，找了个好下嘴的位置张开血盆大口就把头埋在猪头上再不起来，马夫畏畏缩缩的拿酸果子啃一口，酸的呲牙咧嘴。


那位老先生眼睛都快瞪出来了，指着他们几个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一个青衣汉子跳起来，刚要大骂，被啃猪头的刘献一脚就踹到人群里去了。


“大胆，你们是什么人，敢对蝗神无礼？”老家伙终于说了一句完整的话。


云烨捅捅老孙，这时候是您老人家出马的时候。


“老夫孙思邈，今日采药从贵庄路过，见有佳肴美酒，一时忍耐不住，吃相难看了些，恕罪，恕罪。”


人的名树的影啊，老孙的一席话让庄户门哑口无言，药王的名字不是白给的，在庄户们心里那和神仙没有多少区别。


马上就有见过老孙的庄户上前磕个头，说是感谢孙神仙上次救了老母亲。


“你们也都是大活人，不去地里抓蝗虫，怎么跪着磕头就能把蝗虫求跑了？”孙思邈问庄户。


前面的老先生上前搭话：“孙先生您是得道高人，怎么也如此不敬神灵？要知道人世间的帝王不修德行，上天降罪，我等应该祈求上苍的原谅，怎敢胡乱杀戮？”


“老夫一辈子拿蝗虫配药早杀了无数了，现在不一样胃口大开，再活上个七八十年不在话下，怎么就没有什么见鬼的蝗神降灾？旁边这位乃是大名鼎鼎的蓝田侯，一生中最喜食蝗虫，听说也吃蝗虫无数，怎么就年纪轻轻封侯拜相的，不见蝗神降灾？那边的大将军刚才捕杀了数不清的蝗虫，现在却身轻如燕，力大无穷？就连车夫也踩死了好多，现在不也好好的？可见啊！那蝗神就是一个欺软怕硬的货色，你刚强，他就软，你们磕了半天头，蝗虫可曾少了一只？你老兄把头都磕破了不可谓不虔诚，有用吗？既然没用，就让这些酒食入了老夫等人的肚子，攒些力气，也好多杀几只蝗虫，多救几颗粮食，好让一个灾民多活一日。”


说的好啊！云烨在心里大赞，虽然把自己说成一位异食癖患者，不过看在老孙如此卖力的份上就原谅他了。


“可是……”老先生刚刚迈前一步要说话，只听脚下咔嚓一声有两只纠缠在一起忘我交配的蝗虫就命丧黄泉。


涨红了脸没法说话，他自己也成了凶手。


“九叔，咱庄子上的那个孩子没有抓过蝗虫玩耍，就是我小时候也没少祸祸，没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咱还是听孙神仙的，把地里的蝗虫抓干净，我听说官府用一文钱收三斤呢，这谁家一天不抓个百十斤的，换些铜钱好买粮食，总比生生饿死强吧。”


“有见识！”云烨伸起了大拇指大声夸赞“我就是云家庄子的庄主，我家大量收购蝗虫，你们先不忙着送，把抓来的蝗虫淹死，再晒成干货，送到我家里我给你们换粮食，童叟无欺。”


不待九叔发话，庄子上的人就乎泱泱的离去了，呼儿唤女的又是扎口袋，又是绑纱网，各自忙乎开了。


刘献把头从猪头上挪开对云烨说：“我在见到蝗虫飞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绝望了，现在我觉得还有救。”形象不雅，语气却异常的真诚。


“我没有神通，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就是知道的多些，关中汉子本来就不乏热血男儿，自古以来关中出雄师，秦始皇靠他平灭六国，我朝不也是靠他们在乱世里重建秩序，陛下更要靠他们扫清六夷，让我大唐天下称雄，万国来朝，这样的男儿会是唯唯诺诺之辈？怒火上头，就是天也会恨他无把，就是地也会恨他无环，看到蝗虫如此糟蹋自己辛苦种出的粮食，心头早就淤积了怒火，我只是让他们发泄出来，在这样的怒火面前，就是真有蝗神，也会退避三舍不敢敌其锋缨。”


庄户们涌出庄子，向自家的天地奔去，就连年迈的九叔，也抄着一挂破渔网，叫嚣着要杀尽蝗虫。


“这就是愤怒的力量吗？”刘献自问。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二节 假戏真做


小小的偏殿内只有云烨跪坐在一张席子上，殿内静悄悄的，服侍的宫女早就退下了，等杯中水都喝完了，还是没有人来，刚要去门口看看，只听一阵哗哗的甲叶碰击声传。


全身甲胄的李二威风凛凛龙行虎步，身穿淡金色的明光铠，手里拎着一柄剑，头盔夹在肋下，胸前两片明亮的护心镜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宛如下凡的神祗。


这才是真正的李二，一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无敌统帅，不再是那个总在后面一脚一脚踹自己屁股的无赖大叔。


刚刚赞美完，云烨就后悔了。


李二手一招，马上就有四五个太监把云烨的外袍脱去，只剩下内衣，又迅速的从不知哪里找来一副黑色的铠甲，三下五除二的给他穿戴好，连脚上的靴子都换成镶了铁片的战靴。


一把连鞘的长剑凌空飞过来，云烨茫然的接过来，不明所以的看着李二。


殿内的太监弓着身子倒退着挪了出去，吱呀一声，殿门就合上了。


阳光透过窗棂洒进殿内，光柱把地面分成两半，李二缓缓抽出长剑，剑身如同一汪清水，剑尖指向云烨，暗哑的声音响起：“朕知道你有许多的委屈，也有诸多的怒气要发，朕给你这个机会，这个偏殿里只有我们两个，你可以用手中的剑尽情的向朕攻击，没有人会怪罪你，哪怕你伤了朕。”


李二的眼中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嘴里吐出的话却像一记惊雷敲在云烨头上，耳中有了嗡嗡的蜂鸣，他摇晃一下，又努力的站直身子，直直的盯着李二看，要他确认。


“来吧，朕等着你，让你三招，能否发泄你胸中的怨气，就看你的本事了。”


云烨从地上的衣服上撕下一个布条，小心地把剑柄绑在手上，用牙齿挽了一个死结，眼中只有熊熊的怒火，漫天飞舞的蝗虫，哀哀苦求的农户，关中大地上的哭泣声都仿佛在催促他动手，这一瞬间他忘记了眼前站立的是大唐的皇帝，他只看到，眼前的这一位是关中蝗灾的操控者和利用者，明知打不过，哪怕是爬，也要给他一个教训。


李二脸上浮现出赞许的神色，能在他面前有握剑胆量的人不多，更不要说把剑绑在手上，这分明是要死战，这小子心里淤积的火气不小啊。


对李二鞠了一躬平举着手里的长剑，大喝一声向李二胳膊刺去，李二稍一侧身，剑脊贴着铠甲滑了出，乘势伸出手在云烨肩膀上轻按一下，云烨的身子就飞了出去，重重的扑倒在地上，打个滚又站起来，大叫着挥剑砍李二。


李二眉头一皱说：“小子剑是用来刺的，不是用来砍得，这样就失去了剑走轻灵的神髓，知节是怎么教的？”


“我不管，你犯了错，我就是想砍你一剑，你放纵了蝗虫，招来天大的麻烦，全关中都在哭，现在怎么办，这么多的蝗虫捉都捉不完，人没了吃的，会死的！”


李二无奈的用剑鞘不停地拨打云烨砍过来的乱剑，一旦靠近了，就一脚把他踹个跟头。


云烨满面灰尘死缠烂打，李二又不能下死手，只能等他疲惫了再停下来。


云烨与其说是在和李二比武，不如说是在发泄，砍中砍不中不要紧，只要砍了，心里就舒服。


他像一头被激怒的公牛，疯狂的围着李二转，只是啊，技术上的差异不是疯狂可以弥补的。


足足砍了一柱香的功夫，云烨最后的一丝力气也耗光了，李二轻轻一推，他就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云烨喘着粗气，汗流满面。


李二站在他的头顶上戏谑的问：“你是朕见过最拼命的人，也是最不会拼命的人，剑在你手上可惜了，应该给你一把刀，或者一把斧子，劈砍起来还带劲些。”


“可惜了朕的摇光宝剑。”说完手里的剑出鞘，在云烨手上划几下，轻轻一挑，云烨手里的剑就飞了起来，他抓住剑，就坐在头盔上俯身看云烨。


“朕自领兵以来，就无时无刻不活在一个又一个的阴谋之中，正面的敌人朕从来没有惧怕过，哪怕面对窦建德的十万大军，朕还不是用百骑杀了个三进三出，所以，明面上的敌人不可怕，可怕的背后的毒蛇，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注视你，只要朕稍有疏忽，就会满盘皆输。


朕输不起，只要输了，你熟悉的皇后，太子，青雀，阿恪，他们都会没命，你给了朕一个机会，有这样的机会朕怎会不把握，现在也没什么，不就是二十七个州吗，就不相信我大唐会熬不过去，你说是吧？”


“当然会熬过去，我就是担心大灾之后的大疫，那比蝗灾可怕。”


“你小看了朕的官员，他们都是从战乱中活过来的人，会没有准备？只要早早掩埋尸体，不要他暴与野，就不会有大的问题，朕现在问你，蝗虫真的可以吃吗？”


“当然可以吃，还很好吃，微臣可以给您做一盘。”


“有拿着剑像疯了一样砍皇帝的臣子吗？换了别人，早死了八十回了，你还在心里谋算着让朕出丑，小子，你那一套都是朕玩过的，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虽然没那个本事你也算砍了朕，天下第一人啊。咱们君臣现在谁都不欠谁的，重新来过，你有功，朕会赏，你有错，朕会罚。”说完之后脸上居然有了笑容，背着手扬长而去。


云烨长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把这场戏熬过去了，刚才用了最大的能力进攻皇帝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果装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摸样，事情不会如此轻松的过去，只是没想到最后会是真刀真枪的干一场。


哈，向李二展现了自己最软弱的一面，歇斯底里的发泄，他会以为自己就是一个热血冲动的少年人，没有必要防备，有以前的功劳垫底，皇帝是不会拿自己怎么样的，他会以为一切还在自己掌握中。如果表现的超出年龄的成熟，大祸不远啊。


李纲对自己关于朝堂的教育还是很有用的，回去谢谢老头。


换一个舒服的姿势再躺躺，刚才真的累着了，手脚都不听使唤了。


既然李二都不担心蝗灾，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三节 大餐


佩服，佩服啊，不愧是煌煌千古的李大帝，演技直逼奥斯卡影帝，身上的粗布麻衣表示皇帝要和天下的子民一起苦熬灾难的决心，颤抖的语音让人从心里感受到他内心的悲痛，抑扬顿挫的吟诵声伴随不时响起的长号把祈求上苍原谅的祭表送上苍穹，麻衣草鞋的太子手里端着一个红漆木盘恭敬地跪在李二身后，嘴不时地撇一下，知道他是在为即将要吃蝗虫发恶心，不知道的以为他已经悲伤的有些抽抽了。


云烨站在纱帐里，不时从手里的盘子上取过一只裹了鸡蛋的蝗虫扔嘴里，咯吱咯吱的嚼着油炸蝗虫，兴奋的看李二在数万人的集会上表演。


他没资格跑到大臣群里全身盛装的人五人六，嘴里念着不知所谓的祭表，长孙就让他和皇子公主们在一起，哪里都不许去，说是再敢跑到秦岭里当野人，就把他全家送过去。


不敢想象全家住树洞的样子，所以强自按捺着要找人倾诉的欲望，老老实实的站在帐子里，吃蝗虫，看表演。


李二悲伤的摇摇欲坠，双臂朝天张开，宽大的袍袖掠过眼角，泪水顿时滚滚而下，大臣中间也传来悲伤的哽咽声。


这不合常理，就算袖子是用姜水泡过，也刺激不了这么多的眼泪，云烨试过，最多是眼睛酸一下，揉一下就过去的事，李二能把这一瞬间的人造悲伤发挥的如此淋漓尽致，让云烨佩服的五体投地。


手伸向盘子准备安抚一下自己那颗被打击的心灵，不料抓了个空，低头一看，没了？见鬼了，出宫时才炸的一大盘子，没吃几只呢？


抬头就看到布衣荆钗的长孙那对剪水的双瞳，美丽的大眼睛里喷射出熊熊的怒火。望四周一看，不得了了，兰陵，汝阳，李泰，李恪他们都在大嚼蝗虫，嘴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尤其是兰陵，整只的蝗虫扔嘴里顷刻间就骨断筋折，还不时的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一下嘴角，还有年幼的皇子公主朝云烨伸手想要，被他们的母亲牢牢抓住，不让过来。


完蛋了，这次把宫里说得上话的嫔妃得罪个遍。


在长孙面前没有解释的余地，也不敢解释，赶紧弯腰塌背缩脖子，装出一副可怜相，没成年，就他娘的没人权，谁家堂堂侯爷会被塞进嫔妃群里？李二也不怕闹出点绯闻来？


老子也是七尺男儿，这会应该穿上朝服，戴上金冠，手捧白玉圭，混在大臣群里跟李二学念经，不用面对这么多美丽而仇恨的眼睛。


还好，正在祭天，长孙没有发作，只是甩了一下衣袖，表示自己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就回到椅子上坐下。


“烨哥儿，这东西真好吃，还有没有？”李恪悄悄问。


“有，还有很多，等回去了我再给你做，想吃多少有多少。”云烨意味深长的对李恪说，毫不顾忌杨妃的惊慌失措。


“我也要。”兰陵伸着油手，惋惜的看着云烨手里空空的盘子。


“没问题，我们把这些好吃的全部吃完，一个都不剩。”云烨忽然想起奶奶让妹妹们放猪的事情，心里有了计较。


喊过一个太监小声吩咐几句，那太监看看皇后，见长孙点头同意就匆忙离去了。


“你搞什么鬼？虽说你喜欢胡闹，不成形，大事上倒是不含糊，本宫就看看你有什么鬼主意。”


“小臣想起家里老奶奶让微臣兄妹放猪的事情，所以就准备故技重施。”


“有效果？”


“成效斐然！”


“那就试试，如果没效果，你会明白胡乱出主意的下场。”长孙为了能帮她丈夫渡过难关，毫不犹豫的出卖了她的儿子和李二的孩子。


“姐姐”杨妃大急，她可不希望自己的两儿子成为吃蝗虫的野人。


“妹妹不必说了，现在是生死关头，他们是陛下的孩子，就要有吃苦头的准备，能帮助他们的父皇，是责任，也是荣耀，我知道你心疼，不过这只是一件小事，有没有危险，本宫前几天就吃过，味道还不错，一会你们也尝尝。”大姐头的权威不是说说的，一句话就堵死了杨妃的求情，还把自己也搭上了。


干呕两声，杨妃攥紧了手帕堵嘴上，脸色变的煞白。


脸变白的不只是那几位知道事情真相的嫔妃，还有李泰。


“知道了？怎么想明白的？不许说出来。”云烨捅捅脸色煞白呆若木鸡的李泰。


李泰小声说：“这又不是什么难题，用已知条件去推测未知，就不难明白事情的真相，你真要这么干？”


“废话，你爹，你大哥，你娘谁没吃，为了你李家的千秋万代难吃也要吃，再说了，你刚才不是也吃的赞不绝口吗？”


李泰不说话了，透过纱帐看自己的父亲和大哥。


又是几声低沉的号角，胖大的吹鼓手腮帮子鼓得像蛤蟆，用尽全力想吹的更响一些，好吧凡人的祈求送的更远。


三杯酒敬天，三杯酒敬地，李二悲伤的不能自已，声音中充满了悔恨意味，涕泪交流语不成声：


“朕若有错。其罪在朕，若上苍降罪请罚我一人，莫及他人，如今蝗至，就让它吞噬朕的心肝，莫食我百姓食粮。”


说完推开李承乾捧上的木盘，从地上抓起两只蝗虫生生地吞入腹中。


满场官员百姓无不潸然泪下，武将中的尉迟老傻抓了一把蝗虫就填嘴里，咬的绿汁往下淌，恶心至极，让别的准备吞蝗虫的臣子在心头大骂，你他娘的吃的这么恶心，让老子怎么吞？


不得不说大唐的臣子是可靠的，恶心归恶心，蝗虫抓手里没有半点犹豫就放嘴里吞了些去。


云烨专门仔细看了，没有偷奸耍滑的，都老老实的吃蝗虫。


奶奶的，都为了点小小的荣华富贵容易吗？生蝗虫老子见了都发恶心，这些养尊处优的大佬没有半点犹豫，如同吃了一块点心，有几位还剔剔牙，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相比之下李承乾就可怜了，脸由白变黄，又变的通红，抛下盘子，随手抓几只蝗虫闭着眼吞了下去。


云烨在心里暗暗为太子殿下祈祷，盼望他不要吐出来。


李泰抓着云烨的袖子小声说：“救救我，我不想吞蝗虫。”


“哼！江山是你李家的，陛下，太子，王爷，大臣们都吞了，你为什么不吃？”


李泰一脸的绝望：“我吃你做的蝗虫，不生吃，生吞的话我会死。”


大家都在等待上天的反应，一个白发白须的老道手执拂尘，脚踏不知什么星，浑身打着摆子，把一张张黄纸抛向高空，而后就跌坐在祭坛上不言语了。


“还有半个时辰才会结束，现在，青雀，恪儿，汝阳，兰陵，衡山你们随母后来。”长孙发话了，宫里送来了一大筐油炸的蝗虫。


长孙捻起一个小心地放嘴里胡乱嚼了几下就咽了下去，这可高兴坏了李恪，兰陵他们，一人抓一把吃的喷喷香，外面裹了鸡蛋面粉，吃起来香甜，嚼起来酥脆。


这次有机会出来的都是有孩子的妃子，其她没孩子的一个不带，不知情的吃个不停，知情的比如杨妃皱着眉头下不了决心，以为母亲不舒服，李恪上前接过母亲手里的蝗虫说：“母妃身体不适吗？这东西虽然好吃，却油性太大，您不喜欢吃油腻的食物，就由孩儿代劳吧。”


在杨妃诡异的目光中，生来就有洁癖的李恪大嚼蝗虫，吃的香甜。


长孙是好皇后啊！


带着众多的皇子，皇女端着盘子给王公大臣们送蝗虫吃。


臣下自然感激涕零，刚才吞了蝗虫胃里正不舒服，皇后这是雪中送炭啊，忙不迭的捡盘子里的蝗虫吃的满脸陶醉。


云烨觉得自己该跑路了，要不然等在场的大臣，王公，妃子，王子，公主反应过来，小命不保啊！李二绝对会把这么美妙的主意栽在他头上。


再说了，再美的美人呕吐起来，估计也美不到哪里去。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四节 雷火耀西京


不知是不是李二真的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老天爷都不帮他，大祭过后天色就阴沉的吓人，黑漆漆的乌云笼罩在头上就像扣了一只大铁锅，李二的脸色比天色还吓人呢，更诡异的是空中连一丝风都没有。


御花园的锦鲤齐齐的把嘴露出水面，嘴一张一合的。


云烨已经钓了十几条锦鲤了，李承乾还在一阵一阵的趴在树上发恶心，用抄子又钓上来四条鱼，心安理得的倒在盆子里，话说小丫早就缠着他要养金鱼了，皇家园林里的锦鲤多难得啊。


“烨子，你钓鱼一直都是用抄子的吗？”李承乾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对呀，有时候还用渔网钓，怎么啦？”


“没事了，你继续钓鱼，我先吐会。”想起胃里的蝗虫，李承乾又是一阵干呕。


李二和大臣们在前面的太极宫议事，已经三个时辰，关于蝗虫是否是神宠，是否可以杀死吃掉，是否可以用来买卖，听说辩论的极其热闹。


从商纣暴虐灭亡，再到隋末起义的十八路反王，从天人感应到帝王失德，最后到李二强纳兄弟妻妾，可以想到李二的心情有多么糟糕，自己有一半胡人血统，弟纳兄妻是胡人的传统，是一种施舍而不是背德，大草原上没有丈夫的女人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活不了几天，胡人多娶一个老婆就多一份负担，就多了一份生活的压力。娶了兄弟的女人就要连兄弟的孩子也要养活，那里是一个贪花好色就说得通的。


他是汉人的皇帝，没有生活压力，不存在养得起养不起这回事，所有的人只看到他霸占了嫂子，欺辱了弟妹，好色之心堪比桀纣，一个个站在道义的高度指责他，批判他，这让心高气傲的李二七窍生烟，却无言以对。


山东豪族开始了口诛笔罚，他们为自己高贵的姓氏而骄傲，为皇帝把诸多豪门降等而忿忿不平，家族高于一切的强信念，让他们面对皇帝的权威寸步不让，他们没有退路，这是背水一搏。


钓鱼的云烨知道在历史上李二只成功了一半，把诸多豪门比如崔，卢，裴，王，郑等传统豪门降为三等，由于蝗灾的牵绊未能尽全功，直到武媚这个逆天的女人出现才把五姓豪门彻底的扫进了垃圾堆。


天降灾难，还是各种典籍记录的因为皇帝无道，不施仁政，倒行逆施才招来的灾祸，山东豪门如果不利用一下，实在是对不起自己，他们不在乎有多少人会饿死，只在乎自家的地位能否保住，管你时代如何变迁，我家族要屹立万年。


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这些李二的死忠们前赴后继的逐条逐句的辩驳，却收效甚微。


卢寿卢子安满脸的麻子被热血刺激的颗颗发亮，指着大殿之外的乌云大喊：“上苍作证，我卢家世代诗礼传家，从无恶迹，耕，樵，渔，读各安天命，为何要遭此大辱？请上苍降下神雷将我击成灰烬，我不忍见人世间最高贵的生命被踏入泥土，与虫蚁为伍。”


说完就站在大殿外面爬上假山，双臂高举等着被雷劈，这老家伙早就研究过，这里就是因为长年累月被雷劈才修建了这座假山，想要降妖镇邪，没想到，假山建成，雷击却更厉害了。


今天乌云低沉，家里的博学之士早就料到会有雷击，在大殿之上五姓豪门已有胜望，假如卢寿再被雷给劈死，就彻底的奠定了胜局，只要家族传承下来，个人的生死实在是不足论。


李二和众臣跟出殿外，见到眼前的一幕无不神色大变，正要吩咐侍卫把卢寿弄下来，却被卢江，卢伯安拦住，老卢面色愉悦笑着说：“陛下无须如此，子安求仁得仁，能死在天罚之下，是他梦寐以求的事，何须阻拦，老夫如果不是因为年老体弱，爬不上那个假山，这份荣耀哪里轮得到他。”


这些家伙不是朝廷官员，是当地百姓用万人表举奏上来的，个个年老德韶，皇权对他们这些不怕死的老家伙几乎没有约束力，家里早就和朝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李二一旦要动手转瞬间就会是血海滔滔，人头滚滚。


在大灾当前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搞不好就会烽烟四起，投鼠忌器之下居然拿几个老匹夫没有办法，让李二心中一会怒火万丈，一会心灰意冷。


平地生风，暑意顿去，本应该是人人相喜的凉意，在众臣眼中无疑是卢寿的催命符，望着在假山上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手舞足蹈的卢寿卢子安，众人只觉的遍体生寒。


“喂！卢家门房，你爬那么高干什么？不怕被雷劈啊？”一个声音从大殿之上传来。


众人大奇，却见云烨背着一些细长的铁条站在太极宫房顶上问卢寿。


卢寿见到比自己还不要命的人有些失神，只是一瞬间就恢复清明。


“小子无礼，老夫乃是卢寿卢子安，乃是卢家家主的兄弟，何时成了门房？”


“别装了，你就是一个门房，我听赵延陵说起你，他说你是卢家学问最好的门房，让我以后有机会向你请教《甘石星经》，还说你在天文上的造诣非凡，有没有兴趣到我玉山书院当教授啊？”云烨边说边把一根根铁条连起来，绑在大殿顶上的最高处，再把多出来的铁条扔下来垂在地上，却是早就连接好的。


地上的李承乾，李泰哥俩拿着锄头在刨地，迅速的把铁条埋在土里，还用脚踏实。


“小子，你爬到房顶上干什么，快打雷了，下来。”秦琼有些发急。


房玄龄正要训斥，却被一脸兴奋的李二拦住了：“看看再说，这小子最怕死，才不会干没把握的事。”


“秦伯伯，没事的，我有陛下的铁矛防身不会有雷电找我。”


云烨眼睛小心地望着天空，举起李二的丈二长矛插在插在铁环里固定好，心里这才松懈下来，奶奶的老子为了插避雷针冒着被雷死的危险，一会一定要找李二要好处，轻了可不行。


现在行了，方圆三十米的范围不会有危险了。


卢寿怒气冲冲的看着云烨，这小子抢了自己悲壮的殉身风头，刚才酝酿出的烈士情绪被破坏的七七八八。


“老卢头，你这么好的学问，给人家当什么门房啊，到书院来，我请陛下给你封个七品校书郎，在书院里管管图书，顺便扫扫地，轻轻松松的光宗耀祖不好吗？”


“你这无知竖子？老夫堂堂一代宗师会去你下三烂的地方教书？做梦去吧！”老卢被气得不轻。


“你这个看门的老奴才，不要以为你在打败了赵延陵就可以胡吹大气，小赵现在留在书院烧火，水没有烧开，昨天还被我抽了两鞭子，他就向我举荐了你，说你水烧得好，给你脸你还不要脸了，一介奴仆对着堂堂侯爷咆哮，你卢家的家风就是如此没上没下的吗？”云烨越发的嚣张。


“云侯息怒，这的确是卢家老二，不是门房，云侯是不是记错了？”满脸坏笑的长孙无忌在边上扇阴风点鬼火，刚才，他被老家伙骂了个狗血喷头，这时得了机会那有不找回来的。


“果真？可他和蜀中来的杨先生比试的时候说他是门房，见到的可不是一个两个。”


“哦？还有此事？怪不得云侯会认错，换了老夫也难免啊！哈哈哈哈。”


高天上隐隐有雷声传来。


“快下来，打雷了！”秦琼大急。


“秦伯伯，我说了有陛下的铁矛护身不会有事，陛下是有大气运的人，小侄沾上一点就受用不尽，区区雷电何足道哉。”


“无知小儿，你就在房顶上等死吧！来吧！苍天请降下神雷把我和这无知小子一起带走！”


“老头，你别喊，如果我被雷劈不死怎么办？不如我们打个赌吧！”


话一出，大殿门口的大唐君臣脸色古怪，一起朝山东豪族的几个老头望去。


卢江和几位老头对视一眼，站出来说：“不知云侯要打什么赌，怎么赌？”


“我就赌我坐在屋顶上有陛下的铁矛护身被雷劈不死，卢寿也会没事，赌资一万贯。”


不等卢江发话，卢寿疯狂的大笑：“哈哈，赌了，云散为期，小子你会成为灰烬，还想要钱，哈哈哈”


伴着笑声，密集的闪电从云层里射下，如蛇，如龙，如叉子先是远远的在天边闪现，紧接着沉闷的雷声传来，李承乾紧张的抓着李泰使劲的捏，根本不管他的惨叫。


李二闭上眼，不忍再看，群臣无奈的低下头，老秦眼里泪花闪现。


那些大族的家主们眼中放出嗜血的寒芒。


唯有云烨骑坐在大殿飞檐的兽头上，好奇的研究古代建筑。


雷声越来越近，风也越刮越大，明亮的闪电终于在头顶出现，卢寿站在假山上宛如虔诚的殉道者。


云烨在腹诽把宫殿建在三面环山，容易遭雷劈的上坡上的没脑子的前代帝王，这不是吃饱了给自己找麻烦吗。


在众人亲眼目睹之下一道冲着云烨去的闪电在他的头顶拐了个弯击在铁矛上，电光四射，仿佛真的有神灵在庇佑他，连李二都开始怀疑自己的铁矛会不会真的是神器。


卢寿都跳的没有力气了，也没有一道闪电找他，今天的闪电似乎找准了铁矛，方圆十丈的闪电都被铁矛吸走了。


卢江跪坐在地上，刚才的意气风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精气神仿佛也随之溜走，顷刻间，雄心勃勃的家主变成了垂垂老朽。


李泰早忘了太子捏他这回事，只看见云烨在闪电里悠然自得的模样，这是神的力量，这就是神的力量。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五节 小丑的睿智


云烨坐在电光缭绕的太极宫顶上，再配上阴暗的天空，炸响的惊雷，让他的声势威猛绝伦，宛如下凡的神祗。


如果现在摆几个巨牛的姿势，再喊上那么两嗓子，就彻底完美了。


只可惜两腿酸软，浑身乏力，裤裆里还有些湿，不要说站不起来，就是能站起来也不站，有裤裆湿漉漉的神仙吗？


他后悔的直砸胸口，装什么神仙，装什么神仙啊？闪电就在头顶十几米的上方肆虐，雷声震得耳朵都听不见音了，尤其是回想起后世关于避雷针防雷的概率，是坑爹的百分之九十七，有多少天朝子民就葬身在传说中的百分之三上了，老子不会这么倒霉吧？云烨暗暗祈祷李二的长矛能起到神器的作用，保自己的一条小命。


看到在雷电中软弱的如同小鸡的云烨，李二莫名的生起一股爱怜的意味，云烨此时面临的处境，让他想起青雀小时候被太子家猎狗追，却忍着不哭的情形，他有些愤怒，有些感动，还有些屈辱，看着山东豪门的那些个掌权大佬，眼中的寒意越来越盛。


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的嘴巴就没合住过。尉迟老傻看着电光缭绕的大铁矛百思不得其解，陛下的长矛自己也用过，除了全部用缤铁打造外，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为什么就可以保佑云小子无恙？


宇文士及猛地仆倒在地上高呼：“陛下天子煌煌之威尚在，惊雷不能扰，闪电不能加，老臣为陛下贺。”


众臣这才从惊骇中醒过来，立刻跪拜山呼，殿外的侍卫，太监，宫女，也大礼参拜，为陛下贺的声音盈满皇宫，不多时，就传出宫门，传至朱雀街，再传遍长安。


人是盲从的，尤其是这种没来由的恭贺，云烨骑在屋脊上，骑得高，所以看得远，只见长安的市民，都走出坊市，眼望皇宫，高兴之极，似乎只要他们的皇帝声威赫赫就可以一泡尿把所有的蝗虫淹死。


五姓豪门面如土色，知道事情不是宇文士及所说的什么天威赫赫，而是另有原因，却找不出一点破绽，那个爬上房顶的小子在那里发抖，卢寿趴在假山上喘气，漫天的闪电，沉闷的雷声似乎都对李二的长矛起了兴趣，却对近在咫尺的那个爬屋顶的祸害视若无睹。


卢寿挤出胸中最后一口气大喊：“苍天啊！你瞎了眼啊！”


这话说出来，彻底的把五姓豪门送进了地狱。


诽谤苍天？尤其是在苍天的儿子面前干这事，纯粹是找不自在，再加上满朝文武正要揪你的小辫子，担心无处下手，这下好了，人证，物证俱全，长孙无忌淫笑着让侍卫拿下这群不敬上天，毁谤皇家的老头，平日里到哪里都被敬若上宾的家主们没有反抗，乖乖束手就擒，没人看躺在假山上生死不知的卢寿。


等一切事情处理完毕，天上也云散日出，诡异的云彩没有降下一滴雨水，这也是云烨非常不满的，没有雨水，老子拿什么来掩盖自己尿裤子的事实？


“小子，你还骑在上面干什么？快滚下来。”李二大喊一声。


“我下不来，腿软！”


满朝文武哈哈大笑，李二也不禁笑了出来。


尉迟老傻顺着梯子爬上屋顶，一把拎起云烨，见他骑坐的地方湿了一大片，再看看他的裤子，笑的抽风一样，趁回气的功夫还大声的对众大臣说：“哈哈哈，这小子吓得尿裤子了，哈哈哈”。


才平息的笑声一瞬间又变得疯狂起来，有捂着肚子的，有顺着墙根往下溜的，有抹着鼻涕眼泪犹自大笑不绝的，就连旁边伺候的太监也张着嘴大笑，被长孙教训的不苟言笑的宫女也抱着华盖翅屏蹲地上笑。


无奈的云烨被尉迟老傻拎在手里，听之任之，随他们展览。


只要忘记老子刚才大发神威的一幕就好。


笑或许是人与人之间拉近距离的最有效的手段，刚刚还惊异于云烨的神奇本事，现在只觉得就是一个子侄辈的瞎胡闹罢了，没了吃惊，只剩下亲切。


“不错，昨天刚说完，你就立了大功，不过你得皇后赏赐，朕还管不着。”李二斜着眼睛瞄了一眼云烨湿漉漉的裤裆。


“微臣的一万贯，怎么办？”云烨只希望这次不要再被皇帝把自己的钱给黑了，还要盖房子呢，老李说了好几回了。


“那是他们在触犯律法之前做的约定，会一文不少地给你，都尿裤子了，还惦记着你那点钱？天生要钱不要命的小子。”


跟着李承乾去他东宫洗澡换衣服，顺便把在旁边捂鼻子的李泰抓走。


“烨哥儿，你为什么不怕雷电？哦，你都尿裤子了当然怕，我是说你怎么知道父皇的铁矛会把雷电吸走？”李泰瓮声瓮气的问，还是不肯把捂鼻子的手拿下来。


“我很臭吗？再捂鼻子下次把你送到房顶上被雷劈。”


李泰迅速把手放下来，他不怕他大哥，实在是害怕云烨，上次只不过把小丫惹哭了，第二天就发给自己一个硕大的尖底木桶，抬水抬得他生不如死，再加上李恪也没有那么好骗了，坚决不同意把水桶放在靠近自己的一侧，说来也奇怪，书院里的傻子越来越少，普通的花招再也不起作用了，就连尉迟大傻都开始不好骗了。


躺在东宫巨大的浴池里，云烨把头埋进水里冒个泡，再出来，旁边躺着李承乾，对面李泰正在研究到底是身体把水排开的多，还是浴桶把水排开得多，反反复复其乐无穷。这孩子，没救了。


“烨子，你说这次蝗灾我们能不能扛过去？关中是我李家的根基，我觉得父皇这次拿基业冒险，有些得不偿失。”


“你知道为什么你爹可以战胜无数敌人，自己最终成就帝业？”喝了一口葡萄酿之后云烨问他。


“父皇自然是雄才伟略，岂是我等可以比拟的？”李承乾很崇拜他的父亲。


“雄才伟略这些东西，有的是先天的，但是，绝大部分来自后天自己的感悟，你发现了没有，只要有七成胜算，你父皇就会立刻实施，不会有半点犹豫，这世上哪有十成十的把握这么可笑的事，如果有一天，你有了这种感觉，那就要提高警惕，因为危险离你很近了，磕豆子还有崩掉牙的时候，不要说你要对付的是人这么可怕的生物，如果你有了十足的把握，证明这很可能是你的敌人给你的错误信息，好让你放松警惕，他会从你想不到的地方向你发起进攻。”


李承乾一直对自己不错，能教他一点就教他一点，能不能感悟是他自己的事，不强求，历史上他自以为有十足的造反把握，谁知道却早早就掉在他父亲的陷阱里不能自拔。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六节 过街老鼠


留在东宫里不让回家，虽然云烨非常希望可以回家看看，家里正在闹蝗虫，不看看怎么放心得下，可是李二不让他回家，让他呆在宫里，并隔绝了他一切的联系，不知为什么。


李承乾和他并排坐在石阶上，望着高墙外面的世界发呆，他也被禁足了。


不时有蝗虫飞进来，落在地上，他们似乎不喜欢吃院子里栽的桐树，一个劲的往花园里钻，十几个太监拿着扫把不停的哄赶，还有嘴馋的拿纱网捕捉。


李承乾现在看到蝗虫就反胃，这是一种条件反射。


感受到了李承乾的郁闷，太子殿下并没有太多的自由，他身边无论何时何地总有一大堆的人，还有专门记录他一天行踪言谈的起居校书。


现在就有唧唧歪歪的不相干的人跑来指责两人坐像不雅，应该坐凳子上，然后双手聚拢于膝盖之上，神情应该自然，大方，高贵，这才是一个太子殿下应有的坐姿，如果有画师就会画一幅标准的贵族赏蝗图。至于蓝田侯只是顺便教导一下，反正他也粗野惯了，何况昨天还尿了裤子，是贵族中的败类，优雅生活的蛀虫。


只那样坐了一柱香的功夫，蓝田侯就开始抓耳挠腮，动摇西晃，礼仪教师严厉的训斥几句，用绳子绑住他的腿，把他固定在凳子上，还要用板子打手，高贵的蓝田侯彻底爆发了。


解开腿上的绳子，抢过他手里的竹板，劈头盖脸的一顿臭揍：“你个死太监，居然敢打我，还用绳子绑我，找死。”用竹板揍完，还不解气，又重重踹几脚才住手。


李承乾看的心驰神往，脸色激动却身姿端正，这样的面貌如果有画师一定画出一幅恶魔与天使的传世名画。


太监居然还再嚣张：“好好，你不知礼仪，还殴打先生，看你怎么给娘娘交代。”


不好，这家伙居然是长孙派来的，大事不妙，这皇宫里最让云烨头疼的就是皇后，李二一代雄主，骗了他没一点心理负担，还有些骄傲，骗长孙，还没有那个本事。


这女人第六感超强，她判断事物的方法不是理智的对错，只是凭自己的感觉，理由这东西在她面前没有一点用处，她只靠自己奇怪的感觉往往能把云烨的心思猜个八九不离十。


云烨感觉自己在往小里活，心理和身体的契合度越是顺畅，自己的心理年龄就越来越小，像个变态般的享受来自所有身体年龄比自己大的人的关怀。


话说起来是病句，不这么说又给自己解释不清楚，理论上所有大唐的人都比自己大，哪怕是吃奶的孩子也比云烨大上个一千四百岁，在大唐有资格跟所有的人装嫩。


不行啊，长孙的惩罚没有一点新意，就是罚站，还难不倒他，小时候早就被老师锻炼出来了，站上个两时辰不叫事。主要是一看到长孙的眼睛就心里发虚，比罚站难熬的多。


以为就他一人有这毛病，问了成乾，李泰，原来他们哥两最怕的人不是李二，而是长孙，可见皇后娘娘的声威是如何的显著，一声令下，群雌俱伏。


赶紧把太监扶起来，还殷勤的给他掸去了身上的灰尘。


那家伙鼻子流着血，脑袋却抬得很高，嘴里说着：“奴婢不敢劳动侯爷大驾。”身体却没有一丝要躲的意思。


宫里全出的是一群变态，刚刚挨揍完，他依然勤于教导。


这回云烨老老实实的坐在凳子上，任由这位变态的太监摆布。


远远看去，一位身着紫袍的少年王族正在和一位头戴金冠的少年贵族在树下攀谈，宁静而温馨。


“成乾，我现在有杀太监全家的冲动。”


“烨子，他没有家人，从小就在皇宫里长大，如果有的话，我早就干掉了，还轮得到你。”


“我的腿已经没知觉了，你的还好吗？”


“我现在就没有腿。”


“你是太子，将来要坐给天下人看，我又为什么？”


“你的理想不是要建立万世一体的恪物学吗？有和猴子一样蹦来跳去的万世之师？就是将来给造像，难道说就给你造一个纨绔模样的泥人吗？”


皇后来了，云烨和成乾被绑在凳子上起不来，赶紧吩咐太监给松绑。


“不用了，难得的有点人样子，这样挺好。”


前几天长孙穿着宽袍博袖的麻衣，还看不出身段，今天穿着家居常服云烨一眼就发现她的腰身粗了不少，人也发福不少，怀孕了？肚子里的应该就是那个内圣外王，把大唐江山拓展到极限的唐高宗李治，如果不是有一个厉害婆娘的话，绝对是《帝范》式的人物。


“恭喜娘娘，贺喜娘娘。”云烨赶紧大大的马屁奉上。


“啐！”


被吐口水了。


“前几天怎么就不为本宫腹中的孩儿考虑，还用情势硬逼着本宫吃蝗虫，可怜的汝阳，兰陵，现在还是吃什么吐什么，恪儿就更可怜了，生生吐得下不了床榻，宫里有名分的妃子，就剩下杨妃能帮着处理宫里的事，还不是你造的孽。”果然不出所料，李二夫妇就没一个好人，这个逼着妃子，公主，王爷吃蝗虫的罪名自己是背定了，怪不得不让自己出宫，一旦出去了哪有活路。


朝堂上的各位大佬，军伍里的各位大爷，皇宫边上住的十几位封王，估计现在正在磨拳擦掌的等自己出去好收拾。云烨现在极度的想回玉山，躲在书院里再不出世了。


“想清楚了就好，要不现在把你送出宫去？本宫听说河间郡王他们正在等你，准备给你接风，场面宏大，朝臣最少到了一半，云侯好大的面子啊”。


“回禀娘娘，微臣不打算出宫了，老死皇宫也不错，免得被外面的大臣虐待而死。”云烨没办法，只有出此下策。


“好啊，反正陛下也喜欢你这个滑头，不如做宫里的内侍总管如何？好天天伺候陛下？”


咽了口口水，云烨艰难的摇摇头，在皇宫里躲一时可以，住一辈子当太监？不如钻回那条小溪会家算了。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七节 血流成河


在皇宫里，云烨的消息完全断绝，身边伺候的全是太监，每日过着极为规律的生活，早上五点钟起床，耍一个小时的枪术，再做一套广播体操，仰天大笑两声，就完成了全天的锻炼，准备吃饭。


成乾自从第一天领教了云侯的绝世枪法后，就捂着不小心被枪风伤到的左手再也不来了。


据内侍讲，太子殿下是一路大笑着离开了云侯住处，还不小心撞翻了送饭的几个宫女，被米汤浇到了也不生气，还好心的让宫女小心。


知道他在笑话云烨的枪法，尤其是五步断魂枪让人魂飞胆丧，这枪法不但敌人害怕，就连云烨自己也害怕，因为他实在是控制不住枪杆的方向。


现在他绝了要出宫的念头，至少在那些老家伙死光之前是不打算出去了。


早饭过后云烨照例是要溜一圈腿。


不要内侍陪同，东宫早就熟悉了，成乾又没有成亲，东宫对他没有禁地。


在云烨的劝说下，长孙放弃了要给成乾找妃子的念头，十三岁的毛头小子要什么老婆？在后世还只是一个刚刚上初中的小屁孩，早恋是严厉被禁止的事，抓到了会请家长，然后在全班面前做检查，面对全体同学的唾弃，然后就有不要脸的借着安慰女同学的机会趁虚而入。


这是云烨的惨痛教训，被女孩子强壮的哥哥揪着脖领子质问，然后抢走他所有的零花钱作为他妹妹的赔偿。


大唐还没有敢揪着成乾脖领子的家伙，除非他调戏了云烨的妹妹，才有可能被质问。


云烨一直都在为自己的跳跃性思维感到自豪，看到一个半环形的黑色东西，就联想到了以前工地上的那个沉重的铁门，需要好大的力气才能拉起来。


所以就习惯性的拉了一把，没多重，然后就看到一张哭的和花猫一样的脸，和两颗白白的兔牙。


“铃铛？你在这里干什么？”


这话问坏了，本来就在哭的铃铛看到他哭得更厉害了，见不得女孩子哭，又不知怎么劝，活了两辈子都没学会这项逆天的本事。


“谁欺负你了，告诉我，咱们现在就去把他的腿打折。”这是云烨的法宝，对付自己的妹妹百试百灵。


抽噎的铃铛指着花丛说：“有一只小狗钻进花丛里出不来了，我要把它拉出来，一拉它就叫唤，它还在流血。”


跑到后面一看，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夹在牡丹丛里哀哀的叫唤，这还得了，云烨自诩也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一员，见到危难，哪有不帮之理。


正要下手，两个太监跑过来见到了小狗，大声说：“侯爷，就是这条狗从狗洞里钻进了皇宫，奴婢这就打死它。”


话音刚落一人屁股上就挨了一脚：“话都说不清楚，什么叫侯爷就是这条狗，老子揍死你。”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在云烨这里说不通，自己的屁股被皇帝，老帅们一脚一脚的踹来揣去，所以他就养成了踹别人屁股的恶习，程处默也有这爱好，哥俩曾经在陇右踹遍了小兵的屁股，充分享受了身份高贵的乐趣。一度被人称为“踹腚双雄”，纵横陇右无敌手。


“侯爷恕罪。”两太监知道这位在皇宫里的地位，赶忙求饶。


“皇宫里还有狗洞？”云烨觉得不可思议。


“回侯爷，是太液池放水的时候从水门里游进来的，奴婢们一时没发现让他跑到这里来了，也不知是哪来的野狗。”


“不要杀它，不要杀它。”铃铛摇着云烨的胳膊为这只小狗求情。


“你们小心点把它拉出来。”既然有了帮手，自然用不着自己动手。


两太监趴地上一个扒开花枝，一个把小狗小心的抱出来。


铃铛连忙接过小狗，怜惜的看着它，用手帕绑在它受伤的后腿上，动物都有很灵敏的感觉，知道铃铛对它无害，就把脑袋钻进铃铛的怀里，瑟瑟发抖。


给两太监一人一片银叶子打发他们离开，回头却不见了铃铛，耸耸肩膀准备离开，花丛忽然分开，露出铃铛的笑脸：“您真是一个好人。”说完就不见了。


云烨摸摸鼻子这还是自己头一次在大唐收到一张好人卡。


当云烨吹着小曲庆祝自己得到一张好人卡的时候，他不知道，此时在西市旁边的独柳街十字上跪满了等待刑决的囚犯，黑压压的一大片，大理寺正卿戴胄监斩，等到午时三刻，日晷上的影子重合，周边站满了百姓，手往下一挥。


刽子手同时举起了屠刀，学徒拉紧了犯人的头发让他露出脖子脸贴在木墩上，只是一刀，寒光闪过，地上就有十颗人头在血泊中翻滚。人群中有为刽子手叫好的，也有低头呕吐的，更不时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戴胄面无表情，刽子手热血沸腾，能有一次处斩一百六十四人的大场面，作为刽子手此生足矣。


老卢江披头散发形容枯槁，只是几天功夫，本来花白的头发就成了满头白发，被刽子手提着脖领按在木墩上，他似乎认命般的一言不发，只是听到一声凄惨的求救声才睁开双眼，他最疼爱的小孙子卢执在刽子手掌下挣扎，大声呼喊着要往日无所不能的爷爷救自己一救。


老卢江枯涩的眼睛里全是血泪，努力睁大了眼睛看着孙子被刽子手一刀就砍下了头颅，老迈的身躯似乎一瞬间充满了力量，挣开了刽子手扑在卢执未合眼的头颅上呀呀哭泣，这是卢家最优秀的子孙，十六岁就满腹经纶，对易经非常喜爱，已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地步，如今只是一刀，万事成空。


卢江匍匐在血泊里努力的张开嘴，大叫了一声：“苍天啊！！！！”


声音才发出，连余音都未断绝，他那颗苍老的头颅就飞上了半空，脖腔中喷涌而出的鲜血如同一匹鲜红的绸缎掩盖在卢执年轻的头颅上。血流成河……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八节 砍头？


清晨，太阳一出来就显示出自己的凛凛神威，长安城最热的季节到来了，没有风，只有热浪，哪怕是早上，也觉不出一丝凉意，各个坊门大开，长安城里的居民又要开始一天的生活。


黄家的狗，在坊门打开的一瞬间就窜出坊市，三两下就来到了独柳街十字，在轰走了一大群苍蝇之后，伸出殷红的舌头舔舐地面的青石板。


一股恶臭扑面而来，让路人无不掩鼻逃遁。


一块石头飞过来，砸在黄家的赖皮狗身上，老狗发出一声哀鸣，迅速夹着尾巴窜回家门。


“这黄家的狗要不成了，吃什么不好，舔人血。”一个年老的坊丁拿着扫帚从门里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年轻的后生，挑着两大桶水。


强忍着恶臭，用瓢泼洒清水，水溅在石板上还没等渗下去，就成了红色的污水，顺着石板缝隙漫延开来。


“柳叔，这啥时候才能把血洗干净，独柳街快臭的住不成人了，都洗了三天了，还这么臭，我挑水挑的肩膀都疼。”年轻后生边洒水边抱怨。


“胡咧咧个啥，小后生干点活有啥，小心被鬼魂听见，一百六十四条人命啊，听说是大户人家的子弟，个个细皮嫩肉的，全都是读书人，可惜了。读书人怎么就不明白道理，非得自己往刀口上撞，什么事能大的过杀头？”老坊丁有些遗憾。


“读书人怎么了，被砍头也会流血，放两天也会臭，不是说要曝尸三日的吗？怎么一晚上就不见了？”


“国法再大，也打不过一个礼字，历朝历代啊这凡是被曝尸的罪囚，除了没根没底的孤魂野鬼，只要是没被杀绝的，到了晚上，都有亲眷好友偷偷的把尸体抬回去安葬，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就蒙混过去了，没人会计较。”老柳在长安城里混了几十年了，对这些门道早就知道的清清楚楚。


云烨被放出宫了，虽然听承乾说重臣都在太极宫开会研究如何控制蝗灾。他还是有些胆战心惊，总觉得一帮老家伙就在宫门口等着擒拿自己。


还好，没有外人，只有老庄和刘进宝，好机会！


三个人三匹马一溜烟的出了出了长安城，云烨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如同逃出鬼门关一样的轻松。


“家里怎么样？我被关在皇宫里外面什么事都不知道，也不知奶奶她们能不能应付这场蝗灾？”


老庄拽一下缰绳，放缓马步对云烨说：“家里好着呢，您不在，老奶奶就带着管家仆役，还有全庄子的农户，分成几拨没日没夜的抓虫子，家里的鸡，鸭，鹅都放出来了，一个个吃的直打晃悠，这才把家里的粮食保住了六成，有四成喂了蝗虫，要不是咱家家禽多，和上面的胡庄，梁庄一个下场，听说有几个庄子连麦秆都被蝗虫啃光了。”


说起这事，老庄就不自觉的挺胸口，甚是自豪，全长安附近的庄子就自家的庄子地里还有粮食，别人家惨不忍睹，哭喊连天的。


“说起来还是侯爷英明，您当初让那些农户们养鸡养鸭子他们还不愿意，俺早就知道他们是一群蠢材，侯爷您什么时候干过不靠谱的事？还败家子？为这，俺那些日子没少揍那些胡咧咧的蠢货，现在没人说您败家了，被揍的还专门到府上给老奶奶磕了头，认了错。”


“庄户们还安心吗？没有逃难的？”云烨想起历史上的几次蝗灾无不造就了大批难民，拖儿带女的情况凄惨。


“没有，没有一家逃难，咱庄子上有六成粮食，侯爷开恩又免了租子，家里还有牲畜家禽的，比往年的光景都好，逃什么难啊，再说了，全关中都是这模样，往哪逃？”


云烨这才放下心来，没有逃难的，就说明自己这个庄主是合格的，花两百贯买来牲畜，鸡鸭，发给农户，对自己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云家就不靠地里的那点粮食活命，全庄子地里的产出换成钱都不一定有两百贯，再说了，自己不是又弄回来一万贯吗，保住庄子的人口，花一千贯他也不在乎。


“我前些日子和人打赌赢了一万贯，钱送回来没有？”算算日子，李二应该把那几户大族收拾了吧？抄家应该抄的很彻底吧？老卢江可是答应我的，一万贯？哈哈哈，下次再见着老卢这个败家老头，再气气他，谁让他带头欺负我书院的教习的？不过他要是不欺负，老子还弄不来这一大群人才，老卢啊，老卢，你真是我的福星啊！


想起来就高兴，反正你卢家享福享了好几百年了，与其折在武媚手里，不如倒在李二脚下，好歹人家也是千古一帝。


“回侯爷，钱没送来，不过官府说了，卢家有数的男丁都给砍了，问还有好多女眷奴仆在发卖，问咱家要不要，到时候好折算钱。”庄三停顺嘴就说了。


云烨霎那间如同进了冰窖，全身寒冷只觉得天旋地晃，无力的从马上溜了下去。


老庄，刘进宝慌忙下马把云烨扶起来，这一会的功夫，他全身被汗水湿透，脸色蜡黄，如同大病一场。


“卢家被杀了多少口人？”


“听说有一百六十四口。”


“回长安，回长安，咱这就回长安。”云烨挣扎着站起来，要往马上爬。


庄三停，刘进宝不敢劝，只好把云烨扶上马，他们走在地上，小心地照料着自家侯爷，怕他再从马上掉下来。


“居然死了，居然被砍头了？居然全家被砍头了？”云烨一遍又一遍的喃喃自语，似在问别人，又仿佛在问自己。


天气闷沉沉的，路两边全是被蝗虫咬死的残败庄稼，还有农户在地里努力的抓捕蝗虫，晒干后，好去云家庄子换钱，没有人理会大路上的主仆三人，都在忙自己的事，都在为以后能填饱肚子操劳。


我这么奔波又为了什么？我爬上房顶冒着被雷死的危险又为了什么？


云烨大脑里混乱之极。


我除了喜欢忽悠忽悠李二，骗骗他那些食古不化的大臣就没有什么罪孽，再说这些事也算不上罪孽，说不定是好事，我只是从牛进达那里沾染了一些喜欢救人的恶习，我只想少几口人饿死，没有想干掉谁全家，以前就是过过嘴瘾，说说罢了，明明是好事为什么要流那么多的血？


矛盾真的无可化解？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三十九节 教坊司


李唐所代表的关陇集团和老牌世家终于在长安展开了第一轮较量，最终以范阳世家一百六十四颗血淋淋的人头落地，以及其他豪门自动上表要求自降等级的奏折批复。手里握着枪杆子的关陇集团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他们现在应该在欢庆胜利吧？


遥望重重宫禁，云烨无奈的叹口气，打马折向教坊司，老卢长安的家人都被充发为奴，女子入教坊，男子进将作为役，此生再无出头之日，比当年的云家还惨。


教坊司的老何是老熟人了，他弟弟就在云烨手下的恪物院当差，听说颇得太子殿下的赏识，在长安时没少请云烨去教坊司欣赏奇妙的古代歌舞，不时的还亲自下场，一身的好舞艺，就是不太会算数，留在恪物院太埋没人才了。


一来二去的就跟老何混熟了，如今熟人见面自然非常热情，胖胖的胳膊揽着云烨的肩膀，一定要他留下来欣赏新编的歌舞，顺便探讨一下山东女子与关中女子在身体发育上的差别，据他说，一定要亲手品评才能感觉出其中细微的妙处。


相对大笑，男人间那些猥琐的心思早就互通了，唐朝人和现代人在这种事情上没有代沟。


自从管仲设女闾，官营妓院无论换了多少名头都离不开性交易这个实际内容。


所以云烨必须在最快的时间里把老卢的妻女救出来，以他家的门风，还有那些莫名奇妙的规矩，女人如果受凌辱，死亡是最轻的惩处，哪怕现在没落了。


其他的山东门阀现在恐怕还不敢明目张胆的干这些事，会招来李二的报复，只有云烨这个局外人才能做。


云侯爷对女色的要求不可谓不高，一要会读书识字的，二是所有人都要。让色中厉鬼老何佩服的五体投地，没见过如此重口味的侯爷，连卢江八十岁的老娘都要，实在是男人中的男人，不过，这事不好办啊，老何说了，虽然兄弟口味特殊，胃口奇大，做哥哥的应该倾尽全力帮，可是有些人上官说了，不许卖出去。


奸猾似鬼的老油条啊，明明知道老子前来的目的，却硬硬的给老子扣一顶色中狂魔的帽子，绝口不提女色之外的事情，按他的话来说，哥哥就是一个妓院大头头，能管的就是女人的身体，除了女人，哥哥可是什么都不懂啊。


“何兄，陛下还欠着兄弟一万贯钱没给那，看样子陛下也没打算给小弟，只说是用人抵账，总共不过三十来个女人，值得上一万贯铜钱？几十车铜钱够买一千个波斯女奴隶，还有剩余，何兄一向痛快，今怎么婆婆妈妈的一点也不爽利。”


老何这人虽说猥琐了一点，却也算得上一条豪爽的汉子，他说有难处，就一定是有难处，不会找托词拒绝，如果是其他事情，云烨根本就不会这么逼他，无奈为了减轻心里的愧疚，只有硬上啦。


脸色阴晴不定的老何忽然跺了一下脚，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还把鞋子丢到外面，直到把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扯得稀巴烂，再从云烨手上抢过自己刚才给他的提人公文，咬着牙添了几个名字，再塞回云烨手里。


一脸悲壮的对云烨说：“哥哥混的不好，只能这样子帮你，你有一个时辰，快走吧！”


在云烨不明所以的眼光中举起案子上的砚台，和着墨汁就敲在自己脑袋上，一瞬间血混合着墨汁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眼睛一翻白就躺在地上了。


这下明白了，这家伙被云烨逼的没法子，就硬是想出来一条苦肉计，将来如果有大佬问起来就说是被云侯打晕了，强行拿走了文书，自己抵抗未果而已，罪责要轻得多。


云烨有些感动，上前摸摸他脖子上的动脉，没事，这家伙只是把自己敲晕过去了。


有人这么配合，云烨自然不敢怠慢，出了门就喊老庄回家里准备车马，自己和刘进宝去了后院。


哭声不绝于耳，在云烨感觉这简直是魔音入脑，也不知老何是怎么呆这的。


老妇人端坐在门口，身上衣衫干净齐整，头上白发一丝不乱，屋子里的女人也没有哭号的，而且年纪偏小，孩童尤多，她们也感觉到家里发生了变化，乖乖的趴在各自母亲的怀里，露出眼睛惊慌的听外面的动静。


“跟我走，马车准备好了，你们这就回范阳老家。”云烨没有说其他的话，只捡了最重要的说。


老妇人惊讶的看看云烨问：“你是何人，为何要救我们？”话语说的四平八稳，身处如此环境居然不焦不燥。


“蓝田侯云烨。”


“为何？为何？是你阻止了雷电，把卢家所有的希望毁于一旦，如今来到这里，为了求心安吗？”老夫人依然没有起身，身上却有一种叫威严的气势在增长。


“不要拿雷电说事，你卢家准备趁着蝗灾大起之时，以天人感应之说来证明是天子的无德，弄得上天震怒，灾难四起。挟豪族千年文华，逼迫皇权，期望在皇帝最软弱之时，达到你们继续实际统治山东的目的。丝毫不管天下子民的苦楚，暗地里大肆屯粮，准备在关中沽名钓誉。贪得无厌，又眼高手低，遭此劫难你们还不醒悟吗？”


老妇人眼中的光芒黯淡下来，旋即又问：“你讨厌豪族，为什么又要救我们，没了家，你让这一屋子的妇孺如何生活？原来家里有近五百口人，算得上钟鸣鼎食之家，而今安在？自杀的自杀，砍头的砍头，逃的逃，散的散，一个千年大族顷刻间烟消云散，这就是你们想要得到的？然后再救助几名妇孺博得天下善名？云侯好算计啊，果然不愧是一代算学名家，能把可以利用到的一切算到骨子里，老妇人佩服。”


“我根本就没有救你的打算，你已年过八旬早就享尽了人间富贵，不管发生任何激变你们都应该无话好说，烈火烹油鲜花著锦的道理你会不知？再说了，按照我朝律例，以你的年纪不在惩处之列，我只是想救救那些孩子，稚子何辜？我实在是不想让云家的惨状再发生一次，这就是我的道理，才不管你理解还是不理解，我做事，用得着听别人怎么评判吗？”云烨从心里就看不起这些玩弄天下风云的豪族，这是真实的世界，不是游戏，人死了，满血复活后可以继续，头掉了，安不回去的。


有镖局护送着五辆马车离开，云烨叹口气，心想，但愿你们不要沉浸在仇恨的漩涡里不可自拔。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节 离开


处理卢家妇孺云烨用了最快的方法，也只有这样才可以把私放官奴的事情大事化小。


把官府的政策吃透，利用到极致，这是后世公司常用的一种简单手法。


现在云烨就在利用这个空档，现在的官府的公信力是超级强的，尤其是云烨手上的公文明确写着，允许蓝田侯云烨挑选五十名官奴作为奖励，这种比脸盆都大的漏洞云烨如果不利用一下，老天都会下雷劈他。


再次回到教坊司，迎面就碰到包着脑袋的老何，一见是云烨转头就跑，肥胖的身躯跑不过云烨被他堵在墙角，如同受惊的少女，抱着胳膊睁着惊恐的眼睛胡言乱语的讨饶：


“兄弟，我叫你大爷好吗？您行行好，有谁家刚刚打伤了官员，抢走了文的暴徒转眼间又回到案发地的？哥哥实在是头疼的厉害，您放哥哥一马行不行，老卢家犯的是天条，您牵扯进这么大的事，怎么还悠哉悠哉的？”


“陛下说了，小弟还没成年，现在还轮不到他老人家管，小弟现在的顶头上司是皇后娘娘，被抓住错处，最多罚站，和几十个人的命运比起来，小弟还没精贵到那个地步。”


老何像是头一回见到云烨似得，上上下下的打量个不停，肥胖的身子也直了起来，脸上的可笑的表情不见了，头上缠着白布然有几分烈士的味道。


“你从今往后，就是我何邵的兄弟，火里来，水里去言语一声，哥哥没二话。”


“我们以前不就是兄弟吗？怎么又来？”


“不一样。以前我可以和你一起喝酒，一起胡混。但是绝不把命交到你手里，现在不同，把命交给你这样的兄弟是我的造化，你这种人比较讨厌招人烦，可是，只要有大事交给你这样的人却是最保险的。”


“这种做事的方法是我从一位长辈那里学来的，老爷子一生杀人无数，却从不糟蹋人命，能救一个人他老人家就绝不会皱皱眉头，就是刀山火海也不畏惧。小弟差得远。做事情还要衡量，如果牵扯到家里的奶奶妹妹，哪怕全天下的人都死光了小弟也会躲得远远的。”


“我有些后悔说了刚才的话，收回行不行？”何邵的脸都抽成蔫茄子了。


“胡说，都是兄弟了。哪有把话收回去的道理，快帮兄弟看看，五十名官奴，小弟只要了三十七个，还差十三个，快给我补齐了。”


“我摆酒请，您想上哪就上哪，让哥哥把话收回来吧，你这样的兄弟交不起啊……”


事情办的圆满。又混了一顿酒菜，眼看天就要黑，出不了城了，就和老庄刘进宝打着饱嗝回到家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打算明天就回玉山。长安城里他是一天都不想住，他似乎总能闻道一股子血腥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老卢，我尽力了，你的一万贯用来救你妻子老母了，你安息吧。”云烨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对着窗外的黑夜念叨了一句。


云烨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管家姑姑一边唠唠叨叨的诉说着家里只剩下他和几个姐姐显得冷清，又一边给云也穿衣服，把自己弄出一副很忙碌的样子。


“想去庄子的话就去，没人拦着你，说那么多做什么？一家人几天不见就生分了？”


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光一个衣服就穿了一柱香的时间，不知道我现在急着跑路？云烨心里急躁的大叫。


晚了，还是被堵在家门口了，就是那个被云烨揍了一顿的死太监。


笑眯眯的说娘娘有请，还说本来要去庄子上的，没想到云侯还在长安的府上，这趟差事轻松之类的屁话，幸灾乐祸四个字就差写在脸上了。


刚进了皇宫就遇到刚刚散朝的诸位大佬。


“哎呀呀，云侯的一道蝗虫菜让老夫辟谷三天，差点见了阎王，这样的恩德不可不报，一会见完陛下，到老夫家里，家里准备了三斤蝗虫，好款待云侯，一会准得来啊，莫要辜负了老夫一片心血。”李孝恭这个老不死的在江南怎么就没让姓箫的给弄死，身中了三箭，还活的生猛无比的来祸害老子。


“同去，同去，老夫一生嫉恶如仇最见不得那三斤蝗虫活到明日，今日一定让他葬身云侯腹中才能消去老夫心头的这股恶气，云侯不会让老夫苦等吧？”


王珪，你一个老夫子，不好好在家教育儿子，凑活个什么劲啊？


屈指一算，今天有两个王爷，六个公爵，十几位侯爵，伯爵以下的不算，这已经是一股不得了的力量，看来今天的蝗虫大宴不去是不行了，他们攒着一股恶气等着云烨出丑。


只是不知道见了皇后还能不能活着出皇宫，去享用美味。


长孙现在不喜欢坐着，大概是因为怀孕的关系，心里烦躁，再加之天气闷热，在大殿里转来转去的不安静。


“娘娘如果热的话，不如微臣去找些冰来放在殿外，这样一来既不会对娘娘身体不利，也会凉爽一些。”


犯了错就要有拍马的觉悟，云烨不是一个性子直来直去的混货，适当的拐弯达到目的也不错。


“今年大灾，宫里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吧，本宫又没有你云侯的点金手段，只好从嘴里，用度上节俭一点，也好替陛下分忧。听说你昨天去了教坊司？去干什么？你一个未成年的小子没事去那里干什么，往日，本宫的教导都到哪里去了？要你做事情三思而后行，这次你放走卢家妇孺就是违命，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


长孙一开始还有逐渐把谈话深入的意思，没想到话题一展开，就按捺不住直接把话挑明了，这对她来说是极为罕见的。既然长孙不绕圈子了，云烨自然不能用文上的漏洞说事，这是对长孙的不礼貌，他总是不忍心骗这位伟大的女性。


“没有其他古怪的心思，也没有故意要陛下难堪，我实在是忍不住要做这件事，云家的惨况实在不能再现我大唐。”


“哦？今天没了托词，没了借口，甚至于没了油腔滑调，难得，看来这件事的确触到了你的痛处。”


长孙一时间不习惯云烨的直爽，有些愣神。


“娘娘容禀，微臣当时在太极宫顶上非常害怕，头顶是缭绕的电光，耳边是沉闷的惊雷，所以吓得尿了裤子，可微臣还是硬生生的挺了下来，不为别的，就是希望可以少死几个人，让那几户豪门知难而退，莫要再与陛下相争，谁知卢寿卢子安在失败的刺激之下说吃了那句大逆不道的话，终于自陷死地，咎由自取，老卢江不管不顾的一心要把卢家发扬光大，只要家族荣耀，连自己的命都搭上了，臣不可怜他，他是自寻死路。只是妇孺何辜？就被他们强行绑上战车？而今战车倾覆，等待那些妇孺的是何等悲惨的命运，臣内心不安所以做了这件事，请娘娘责罚。”


云烨说完就躬身施礼等待裁决。


长孙长叹一声，有些不忍处罚，瞄了一眼身后的屏风，不见动静，就让他离开，回玉山反思。


没想到啊，这次然可以轻松过关，别看他对老何说得轻巧，事实上云烨很清楚这一次李二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从长孙开始的谈话就知道，只是没有料到是如此的虎头蛇尾！


回首看着巍峨高大的皇宫，他知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参与到尔虞我诈的朝政纠纷之中。


全身似乎都轻松了，他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对啊，这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哪怕是很小丫一起放猪。


长孙回到屏风后面轻轻的给李二揉按鬓角，李二似乎睡着了，只是微微跳动的食指证明了这位帝王内心的不平静。


“那小子再也不会参与到朝政里来了，再也不会了。”李二柔声说。


“何以见得？他就是个记吃不记打的憨活，现在想的明白，一旦遇到他在意的事，还会出来的”。长孙不以为然。


“你不明白男人，尤其是云烨这种人，他没有畏惧之心，只在乎情谊，刚才他的话越说越快就证明他对这件事已经不耐烦了，或许说是他对整个朝堂不耐烦了，只想尽早摆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聪明的小子啊，就看你能不能逃出朕的手掌心。”李二笑着握了握长孙柔软的手，把他放在自己的胸口。


长孙似乎觉察到了李二有些变化，往回抽了抽手，如同初见时的羞涩，白玉般的脸颊浮上两片红晕，惹得李二目眩神驰。


他感觉自己这段时间似乎失去了一些刚硬的心思，多了一些家的气息，平日里他是绝对不会发现看惯了的皇后竟是如此美丽，多年的相濡以沫，足以让自己忘记长孙的容颜，只记得无论自己如何做，做什么，身后都会有她的存在。


如同影子仿佛天生就该是自己的，占有的是如此自然，占有了如此心安理得。我是不是应该把瞭望周天的眼光收回来一些，看看身边的人，关注一些离自己最近的风景？李二这样问自己。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一节 写一本合算


欠了别人的债总是要还的，再说了，欠李孝恭，王珪他们的债想逃是不可能了，因为云烨在皇宫门口就看到了绑架事件。老庄，刘进宝哥俩被捆的像蚕在地上蠕动。还有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嘿嘿笑着围了上来。


老李家的马车不错，宽大不说，还镶金嵌玉，下面的垫子也不知是什么做的，非常松软。从架子上取下一个银质酒壶，也不用杯子，就对这壶嘴狂饮，酒浆有些酸涩，回味却好，是纯正的波斯酿。


好酒，云烨现在非常需要酒的刺激来安抚神经，回想起长孙无意间偷看的那张屏风，不用说那后面就是李二，他在观察自己，以前还会担心，现在不必了，老子不玩了，实在是玩不起，动辄就会掉脑袋的事一个人能玩几次？


侯爷就好，不去幻想更大的爵位，李二也不会把更大的爵位给自己，有多少人临死都没混上个侯爵，想想飞将军李广在对匈奴的最后一战中被马踏成了肉泥，也没有得到爵位就会放平心态，不去考虑那些没用的。


马车停在了河间郡王府门口，早就有管家在门口恭候。


云烨跳下马车，庄三停刘金宝也各自从马上跳下来，老庄怒气冲冲，总是有意无意的去看王府的侍卫总管。


都是军中一脉，早就听李怀仁说起过他家的这位总管，三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高手，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在战阵上许多比他高明，比他聪明的侍卫都死了，只有他活了下来。


李怀仁说他老子说了，战场上只要是参加了战斗并且能活下来的都是宝贝，尤其是他家的侍卫总管，上次在江南，如果不是他机敏，李孝恭不要说只中了三箭，恐怕早就被射成刺猬了。


抱贤堂，这就是李孝恭家用来大宴宾客的地方，老李是个大方人，似乎早忘记了邀请云烨吃蝗虫这回事了，拉着他的手将满堂宾客一一介绍给他。


云烨打定了不参与政事的主意，所以只是以晚辈礼拜见了诸位大佬，过于殷勤了会让人误解，以为云侯从此要在朝堂大展手脚。李孝恭介绍一遍，他连名字都懒得记，年纪大的叫伯伯，年纪小的叫叔叔，称呼和他们的胡子成正比。


掌握了这一绝世秘籍，云烨在社交场上可谓左右逢源。


“啊，刘伯伯身体健朗可喜可贺，李纲，李山长可是吩咐晚辈力邀您前去讲课，您再不去，晚辈的双腿不保啊。”


“胡伯伯您是一代雄才，小侄这里就给您见礼了，您也知道，小子家里贫寒，有什么可以补贴家里的门路，千万不能忘了小侄的一份。”这位是金部郎中，爵位不高却掌管着天下交易，也就是说，不管谁家想暗地里做个买卖，他老兄是避不过去的，手里抓着各个家族的名声命脉，是天下第一等的肥差，也是天下第一等的危险职业，据说上一位才死了两月。


“和尚叔？大和尚？”


李家酒宴上怎么有和尚？虽说现在恰逢大灾，酒宴简单了些，却也是酒肉不缺，一个和尚据案大嚼不说，还对周边人等视而不见，太嚣张了，不过周围的人似乎并不在意，从这一点就知道这秃驴不好惹，还是躲远点。


“觉远大师，今日酒菜减慢了些，还请大师不要见怪。”李孝恭在给这和尚赔礼？这就让云烨吃惊了，不知道这家伙的底细怎么打交道，赶紧找明白人。


拉住李怀仁的大哥李怀贤，问半天才知道，原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少林寺棍僧中的觉远僧，看到他云烨就想起麦积山上的那个恐怖的檀印和尚。


“十八棍僧果然救过陛下？”


“从哪听来的胡话？陛下要是沦落到要靠他们来救的话，我们这些人不如死光了干净，再说了，只有十三个棍僧，他多弄出五个来试试，就像你家，持械的部曲超过五十，你会有什么样的麻烦？”


“那他们不就是护院之流，怀贤兄，你这是打小弟脸呢，少林寺的护院能上席，我家的护院为什么就得蹲院子里吃饭？”


李怀贤有掐死云烨的冲动，谁家护院不是蹲在院子里吃的，你还把话说的这么大声，怕那边的觉远听不见吗？


果然，觉远僧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来到云烨面前双手合十：“贫僧觉远，见过云侯。”


“大师多礼了，小侯听说少林寺戒律森严，为何大师却酒肉不禁？”云烨一上来就质问，他感觉自己有点像电视，小说里的反派，只是一会千万不要被这个和尚打脸就是了，只是一想到那些反派的下场，心里就有些打鼓。


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和尚，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


“贫僧是武僧，按照寺规可以酒肉不禁，练武之人需要强筋健骨，只吃素食是撑不住的。”觉远没有李连杰帅气，也没有李连杰有趣，木讷的让人生厌。


“不见得吧？本侯在麦积山游览之时，遇到了檀印大师，就与大师做了长谈，大师自己就长年茹素，身手依然矫健，觉远大师可与檀印大师较量过？”


觉远抬头看了云烨一眼，精气充盈的双眼有如一对寒潭，让人生畏。


只可惜他看错了，云烨就像一只整天和老虎狮子，毒蛇关在一起的猴子，早就对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有了免疫力，在云烨看来，他的压力指数连连老程，老牛都赶不上遑论其他，除非他长了一对长孙的剪水双瞳才能让云烨低头。


云烨的若无其事让觉远有些意外，长安城里的纨绔也有找他比试的，都被他震住，那些膏粱子弟心智脆弱，哪怕是有身手比他高的，在心神被夺之下也只有乖乖认输，这也造就了他一代高手的名号，否则今日聚会，王爷扎堆，公爷成群，侯爷遍地走，伯爵子爵不如狗的高级宴会里没有他的位置。


自觉受到了侮辱，但是云烨与檀印师叔是旧识，只得双手合十抱于胸前说：“贫僧不曾与檀印师叔做过比试，想来小僧的身手是万万不及檀印师叔的，师叔是戒律院首座，地位尊崇，修行高深，也不会与他人动武。”


没有一点武士的傲气和刚烈，有些鄙视他，还准备喊老庄出来和他单挑的，顺便送点钱才给玄奘，谁知道他这么能忍，能忍为什么不去练忍者神龟？


刚才老李悄悄告诉云烨，玄奘大师就在书房与萧瑀谈话，这个和尚打算去天竺求取真经，意志极为坚定，云烨很希望《大唐西域记》这样的宝贝问世，所以很想资助他。


现在取经的事与道家起了冲突，道家有后台，他们供奉的就是李家的祖宗，当然要打压佛门，一听说佛家出来这样一个变态，玄奘的出行有些小意外就不足为奇了。


明打明的给玄奘送钱资助他取经，会得罪道门的一大批变态，尤其是在和李淳风成为朋友以后，就不方便和佛门来往密切，要不是李淳风的师傅袁天罡有没事就给他称骨头的坏习惯，他早就请老袁去书院讲课了，只要他不讲天圆地方就成，祸害祸害李二就好，不要给我的学生灌输一些奇怪的理论，我的学生将来是要自己探索天是不是圆的，地，是不是方的。


觉远让人失望，可见佛祖都要玄奘赤手空拳的去天竺，连自己这样一个巨大的作弊器都没有办法，佛祖法力无边啊，生生地把即将改变的历史又扭回原来的车道。


正暗自大发感慨之时，肩膀被人拍了一把，原来是萧瑀老先生。


“小子无端端的出什么馊主意，害老夫这些天吃什么都不香，就是嚼着山珍也有一股子蝗虫味。”


老先生辈分高绝，一般的小辈从不加以颜色，动辄训斥为家常便饭，连长孙无忌都难逃责难，自己还是恭敬些好。


“小子，老夫问你，你说你曾经到过西王母的天池可是真的？”老先生一脸的认真。


“当然是真的，玄奘大师要去天竺，有一段路就很靠近天池，如果赶得不急的话，可以去逛逛，先说好，没有四时不谢之花，只有冰雪和石头。”云烨赶紧把事实告诉他，免得将来说自己是骗子。


“阿弥陀佛，云侯是有大机运的人，连西王母的驻地都有缘得见，实在是可喜可贺。”


玄奘也没有电视上的玄奘帅，瘦小，黝黑，没去天竺呢就有了三分天竺人的样子，怪不得他会在那里如鱼得水，混的好不自在，还有幸乘坐大象逛古代城市让云烨羡慕。


“云侯可知贫僧如何才可以到达天竺？”


“当然知道，不过你到那个到处都是牛的国度去干什么？听说你要求真经，自己下功夫写一本不就完了，你看，人家老子，庄子孔子那么些子都在写，写完就成神了，听说沙漠里的默罕默德也在写，就快成神了，有在路上跑几年的功夫还九死一生的，划不来的，不如自己写一本合算。”


老先生听了这话立刻就抽了过去，玄奘手抖得像风中的树叶，觉远眼睛都红了，可他还在忍耐。


“你不信神佛？”


“我只相信自己的祖先，是他们一砖一瓦的建造了我们的世界，不是什么神灵，我如果有需要感恩的地方，那就是对我们的祖先，四时八节供奉不敢少，这也是他们应该得到的尊敬。”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二节 利益动物


对于佛教，云烨从来都缺少崇敬，不是因为在麦积山旅游被管理员调换了相机，而是他们的不作为，只要华夏大地上有景物绝佳之地，总能看到佛教的影子，现在的佛教徒应该感谢他们的祖辈，是他们留下了丰厚的遗产，才有后世精美绝伦的各种殿堂，还有无数的价值不菲的门票。


大雁塔，大唐现在还对这个名字一无所知，一旦玄奘留学归国，就会万人空巷迎接。然后，玄奘说少一个保存佛经的地方，然后就有了大雁塔，太神奇了，崇洋媚外难道说是老祖宗就给我们遗传下来的？不是我们自有这个劣根性？得斩断这个根苗，否则，没了慈恩寺让老奶奶上哪去拜佛？她老人家只相信那个住在小殿堂的佛。


玄奘现在还不到三十岁，无论是声望，还是名声都无法和云烨较量，如果等他留学归来，他的地位云烨就只能仰望了。


李孝恭用惩罚云烨的借口召集了一大群人来力挺佛教，这让云烨非常愤怒，欺我无知吗？


萧瑀居然要从云烨手里要从大唐到天竺的最近路线图，他脑子被驴踢了吗？


云烨能告诉他最近的路就是从吐蕃穿过尼泊尔，到达天竺，或者从泉州乘船到天竺，都比他转大半个苏联要好得多？想想走这么远的路，云烨都替玄奘腿疼，可是不这样干，大唐哪来的十二卷《大唐西域记》？哪来的大唐横扫中亚的丰功伟绩？所以该溜得腿还得溜，取不取的到传说中的大乘佛经云烨不关心。哪怕他自己在路上写一本云烨都会高高兴兴的帮他出版，顺便再给他n多的稿费，前题是把《大唐西域记》给弄回来，这本书太重要了。


萧瑀怒气勃发。甩开云烨搀扶他的手，指着云烨张了半天嘴，却说不出一个字，云烨没说错，老子骑青牛出函谷关证道，写下了万古名篇《道德经》，而后被尊为神，庄子写出了《逍遥游》而后成仙。孔子有《论语》立地成圣，那个什么毛哈马的没听说过，想来也是一位大德，玄奘为什么不能写呢？释迦牟尼不过是一介王子罢了。还是一个小国的王子，身份未必有玄奘高贵，凭什么他在菩提树下坐上个四十九天就可以说自己是佛了？


屋子里安静了，嘈杂声没了，屋子的人堪称是大唐的精华。从来没有人想过别人干过的事原来自己也可以干。


思想决定高度，细节决定成败，所以云烨打算补充一下细节，让这些土鳖们充分感受一下什么叫天马行空。什么叫思想的飞跃。


“先生一代大儒，胸中才学如同汪洋大海。只取一瓢就足以让我等小子受用不尽，为什么不把自己的一生所得记录下来？传于后世？”见萧瑀一副心动的架势。连忙上前敲敲边鼓。


“老夫一直以为非大家不可作传，非名家不可传文，这个藩篱竟然阻隔了老夫二十年之久，如今耳顺之年才明白其中道理，玄奘，你若有心西去，老夫助你铜钱百贯，良马一匹，随你他往，至于老夫这就准备皓首穷经，钻故纸堆了。”说完老头潇洒的拱一下手，走了。


像萧瑀这样已经半只脚跨在门槛内的好说，老夫子写书自然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品行高洁之人，作文也自有浩然之气，读之如饮琼浆，思之夜不能寐。


只是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老何眨巴着硕大的眼睛对云烨说他也想写书，这话让云烨如遭雷击，刚刚灌进肚子的一口葡萄酿差点从胃里喷出来，“你想写什么书？你想怎么写书？”


“兄弟你不愧是一代算学名家，算计的周到箫老先生写书你一定有办法把书稿印成书吧？否则你不亏大了，你的那点鬼心思别以为做哥哥的不知道，不就是想赚些铜钱吗，萧先生的书那一定会是好书，可好书有几个人看，上次我们在燕来楼欣赏的那几幅名画，兄弟还有印象吧？”


找老何做兄弟是云烨活到现在干的最失策的一件事，那就不是他娘的名画，而是高手画师精心画的写实版的人体观摩图，也就是常说的春宫画，在后世早见识过比他那几幅破画高明一万倍的苍老师教学宝典，如何会被几幅尺度连西方人体油画都不如的破图吸引。


不肖一顾之下发现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他们竟然看的血脉贲张，长孙冲居然要拿身上的玉佩去换那几张纸，那个玉佩做工极好，云烨要了几次他都说是将来要当定情信物的，不能给男人，他娘的老何就不是男人？


男人间总有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发生，云烨是一个不懂得怎么拒绝朋友求助的人，老何心满意足的达到目的。


“老何，你好歹也是县男，做这事是不是有些不合适？”不敢想像一个根正苗红的官二代会拉下脸干这事。


“不干怎么办？全家三百多口子等着吃饭，哥哥又没本事，只谋了一个教坊司的下作差事，田地里的那点粮食能有多大产出？富贵惯了再放下身子过穷日子，还能活吗？”没想到脸上一直挂着笑脸的老何，日子竟然过的如此悲催，想起昨天还敲了他一顿，云烨有些汗颜。


似乎知道他心思的老何拍他一巴掌：“胡想什么呢？哥哥就是再穷，还少你一顿饭？你如果觉得对不起我，那咱们这朋友算是做到头了，下次您云侯回请一顿，我老何饿两天再去，吃的饱饱的，咱哥俩算是两清了如何？”


关中人的臭毛病啊，打肿脸充胖子，哪怕家里穷的掉腚，朋友来了割自己的肉都要招待好，昨天那一砚台，还有那一顿饭，不知不觉的把人情欠大了。


“别干那丢人臊性的事，你兄弟就是财神爷转世，弄俩钱跟玩似的，你穷成那样是你活该，就不知道问一声？家里有你这样的二百五，婆娘孩子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兄……”


“兄个屁，回头到庄子上说去，咱是什么身份，站这里说几文钱的破事丢不丢人。”云烨看着身边熙熙攘攘的贵客，不由得挺了挺胸，十足的贵族派头。


玄奘还是来到了云烨身边诚信求教去西天的路径，对这种狂信徒，没有半点办法，他只是不言不语的跟在身后，虔诚而哀苦。


一个死人脸跟在身后，你有吃饭的欲望？一个吊死鬼跟在你后面，你脖子不发凉？


万般无奈之下，云烨只好给出了一个行路图，那就是玄奘自己曾经走过的那条路线，那条经典的取经路，把新疆几乎转了个遍，再到中亚几国转转，最后从白沙瓦城到达天竺。


“这条路几乎可以称为绝路，大部分的路段荒无人迹，而且昭武九姓战乱不断，你好自为之，临行之际，您可到我玉山一行，云烨帮不上您其他的忙，只有一套远行行囊相赠，祝您一路顺风。”


低头合十双手为玄奘的远行祝福。


有大毅力者自有大成就，觉远僧听云烨讲解了路上的风霜雪雨，面露难色。


玄奘不在乎有没有其他人去，面色如常，仿佛只是做一次长途旅行，牢牢记住了关于沙漠，戈壁，草原上会发生的各种各样意外，和简单的应对方法，并答应云烨记录一路的山川地貌，人情风俗。回来后给送给他。


历史上玄奘出行没有觉远的影子，所以他依然只是一个棍僧，一个以武力知名与长安的少林寺僧人，不知他见到玄奘风光回归之后的会有何想法，命运是不公平的，可他又是如此的公平，总是在矛与盾之间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


在风光的酒宴上，玄奘不是最出众的，甚至有些卑微，让人无视，没有那些高僧大德的慈悲意味，却多了几分坚毅和向往，只有云烨知道这是大唐佛教界最后的光芒，或许直到武宗灭佛，他们才会知道玄奘此行的意义所在。


酒宴上人越来越多，身份也随之降低，早来的王爷，公爷们纷纷退场，朝廷各位大佬也相继告辞，他们的出现只具有象征意义，现在是谈论实际问题的时候，自然由各自家里的代表与想熟悉的寺庙僧人会谈。


直到这时候云烨才发现，寺庙才是最大的高利贷投放者，由于蝗灾的出现，得益最大的就是这些以慈悲面目出现的僧侣，他们的财富让人垂涎。


云烨只是流流口水就是了，想必有人会有能力控制这一切，才不相信这场挂羊头卖狗肉的简单宴席会逃得出李二的眼睛，对大唐地上的蚂蚁都有强烈控制欲的皇帝，会容忍他们肆无忌惮的掠夺自己的子民？


长安从来就不是什么好地方，这里充满了狡诈的算计和残忍的掠夺，以前一直浮在表面的云烨只感受到了它最美好的一面，这才知道军方大佬对自己是如何的爱护。


老程老牛，甚至秦琼，尉迟恭他们对自己已经是一种纵容的溺爱，不知道在自己的胡作非为后面，几位老将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从他们出正开始云烨就卷进了各种各样的风波，没有休止，也看不到止境。


权利没有蒙蔽我的双眼。


云烨忽然有些想要大笑的冲动，利益，不管身份如何高贵，地位如何尊崇，都只是一些利益动物罢了，想通了这些，云烨就觉得自己是高贵的，不管以前做了什么，有没有人理解，或许会被人嘲笑，没关系，这都不过是云烨自己为自己挂上的拉绳，就像在陇右自己自愿挂上的拉绳，他在前面拉，牛进达在后面推。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三节 港湾


长安对云烨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粪坑，呆一天他都觉得臭，也不想自己家人沾染上，带着姑姑，姐姐远远的离开这个是非之地，长安的祖宅只留下几个仆役护院看家，其他人全部回封地。


还是家里舒服，躺在舒适的躺椅上摇着蒲扇，敞着衣襟，矮几上的黑陶盆里用冰镇着一个银色的酒壶，酒杯就放在手边，只要一抬手就会有冰凉的酒浆入腹。


蝗虫不喜欢吃桐树，所以云烨才有一片阴凉，刚刚还在身边学习伺候人的一娘被大咧咧的润娘叫走了，现在连倒酒的人也没有，云烨不想动，连脚指头都不想动，关中从进了六月就没有下过一滴雨，整日里顶着一个大太阳，稍微动一下就是一身的汗，绸子做的内衣被汗水粘在身上就像又长了一层皮肤，让人又痒又难受。


云烨从来都不穿绸缎内衣，他的内衣全是一种叫白叠布的布料制成的，听奶奶说，比绸缎都贵，棉花还在高昌国，现在就不要想所有的人可以穿得起这种进口布料。


躺久了也有些无趣，再说了奶奶还在后院忙着看姑姑婶婶们制作香水，自己总躺着说不过去，起身穿上鞋子，伸着懒腰往后院走。


人没到，馥郁的花香就漂过来，精神一振，也不知奶奶她们用了什么花，香气如此的撩人。


两个仆妇坐在月亮门下正在纳鞋底子，看样子也是分左右的鞋样。自从知道主家的人都穿的是分左右的鞋子后，庄子上的人也就开始那么做鞋了。


阻止了仆妇的行礼，走进了院子，奶奶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正在打盹。


不想惊扰她，就轻手轻脚的要到屋子里去看看，云烨已经很久没有到过这里来了。想想都惭愧，自己只是胡乱弄一下，制造了几瓶劣质香水。就放手不管，实在有些不负责任。


“烨儿，大热天的你不睡一会瞎跑个什么？不是让一娘陪着你吗？那丫头又跑哪去了？你呀。就不该这么惯着她，以后嫁到人家还是这样子，那怎么得了？”奶奶一直都有这种耳听八面的本事，闭着眼，也知道是谁。


搬个小凳子坐在奶奶身边，拿起蒲扇给她扇凉，好些日子不在家，陪她唠唠闲话。


“一娘是个什么性子您又是不知道，您吩咐一声让她给我扇凉，她能扇一天都不带换地方的。看她有些无聊就让跟润娘一起玩去了，是我撵走的，您可不要骂她，您骂一句，那个傻丫头能哭一天。”


家里的这几个妹妹现在都是云烨的宠溺对象。小丫就不必说了，那是心头肉，谁欺负了她，云烨会砍死他全家，一娘性子软弱，谁欺负她都不作声。奶奶经常是恨铁不成钢，说她总有一天会吃大亏。


云烨对奶奶的这句话很不以为然，柔弱，是中国女子的传统，大唐就是因为刚强女子太多，才搞的乌七八糟，至于受了欺负吃大亏，云烨觉得只要自己活着就不会有这样离谱的事情发生。


“今天又看到小东在花园里挖坑埋吃的，也不知这孩子怎么想的，家里还缺他一口吃的？还用得着藏？这孩子是不是有病啊？”奶奶的话，让云烨不知怎么回答，这是一种强迫症，小东自从接回家，就一直话很少，既不像小西的娇气，也不像小丫的活泼，也没有小南的文静，更不类似大丫的早熟，她总是处在一种紧张状态，问过二姑姑，她也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这里面有事，云烨很清楚，奶奶也清楚。


在这个家里，只要他俩不问，别人就不敢说，下人更不敢嚼舌头，他们知道家主是个极度护短的人。


“让小南这些日子跟着我吧，只要她和孙儿熟悉了，就不会再藏零食了，云家遭难，所有的人都不好过，就算有瑕疵，奶奶您就当作不知道吧，孙儿也会如此。”


老奶奶睁开眼睛看了云烨一眼说：“你倒是个大性子的人，就怕人家说云府家风不正。”


“家里出了我这么一个败家的二百五早就没什么门风可言了，您大概还不知道吧，长安有三害，云烨，白蚁，狮子狗，您孙儿可排第一呢。”


“这是那个破落户在这里瞎嚼舌头呢？官府也不管管？”老奶奶一骨碌就爬了起来，在她看来，小南的事情，就是一个芝麻粒大小的事情，不值得她去多操心，有人败坏孙子的名声，这是老奶奶绝不允许的。


“爱说就让他说去，您孙儿现在惹了一屁股的麻烦，也不在乎这点事，再说了，不一定是坏事。”扶着老奶奶重新躺下云烨又说：“那个勋贵背后没有嚼舌头的，云家短短一年时间从家破人亡一下子跳到侯爵，要是没有嫉妒的才是怪事。”


“朝堂上有麻烦？听说前几天西市上一下子砍了一百多个脑袋，咱家可不往进掺活。”老奶奶有些紧张。


“没事，关咱家何事，只是有些看不惯罢了，反正孙儿这些日子是不会去长安了，他人的死活和咱家没关系。”


“这样就最好了，奶奶也不喜欢城里，还是住在玉山舒服。”


说完，祖孙二人心有灵犀的相视而笑。


香水的产量一直提不起来，云烨也没有扩大产量的意思，现在这种神秘的女性用品正在长安城里悄悄蔓延。程夫人有一小瓶，当宝贝一样锁起来，只有在出席贵妇聚会时才抹那么一点，就这已经让那些贵妇趋之若鹜，程夫人只是推脱，说是他家夫君的一位旧识，从遥远的地方弄回来的，她也只有一小瓶，其他的一概不知。


牛夫人也有，只是牛夫人不喜招摇，前些天终于给牛见虎相了一门亲事，还是小牛自己看上的，女子也是生性豪迈的人，家里也是将门，平日里缺胳膊少腿的伤残见得多了，早就不以为奇，见小牛奔跑如飞，体健如牛，长得也算是一表人才，就答应了婚事。


他未婚妻不在意钱财，却迷恋各种香气，就是那种见了狗尾巴花都要上去闻一下的超级花痴，牛夫人自己不用香水，就把云烨送来的那瓶给了自己未来的儿媳。


香水头天才给，第二天自己未来儿媳就带着丫鬟亲自上门了，在大唐有谁家刚订亲的少女没羞没臊的巴巴的去夫家？虽说都是将门，不太在意礼数，这也算是惊世骇俗了。


牛夫人不管，儿媳妇上门在她看来是好事，也不知这对准婆媳在屋子里嘀咕些什么，总之，从那以后，牛见虎就往云家跑个不停。


小牛往云家十天跑了三趟了，每次来，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没有程处默的厚脸皮，也没有李承乾的无耻，每次到家里要东西吭哧半天才能说出来。


不看他的大便脸，刚刚从后院偷拿的一瓶子，据说是一种叫石兰的野花制作的，香气幽雅，云烨很喜欢，见小牛扭捏就甩给了他，只有指头粗的一小瓶，牛见虎觉得小气，还耍脾气不要。


“你知不知道，这一瓶是兰花味的，家里总共只有六瓶，这瓶还是我趁奶奶不注意的时候偷的，你不要正好，我自己留着，那天见了美女，送给她，说不定可以抱得美人归。”


小瓶子瞬间就不见了，看的云烨直皱眉，人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牛见虎也开始向贱人的方向进发。


东西一拿到，兄弟就没用了，走之前把云烨一壶冰镇葡萄酿一口气喝完，招呼也不打，舒爽的吐着凉气拍拍云烨肩膀不说话，牵过马，就一溜烟的跑了。


小南被哥哥挟在胳膊底下，胡乱挣扎着被带出府。


庄户们在钱通的指挥下干的有条不紊，收蝗虫的，晒蝗虫的，煮蝗虫的干的热闹，全庄子都在给云家打工，巨大的谷场上人头涌涌，还有卖吃食的，卖茶水的，赶上集市了。


方圆几十里的庄子都往云家送蝗虫，大灾之年，人人都阴着个脸，直到从云家拿到铜钱或者粮食，才给帐房管家鞠个躬快步离去。


看了一会云烨就发现要粮食的多，要铜钱的少，也不知家里的粮食够不够？抬手喊过忙碌的管家问：“老钱，家里的粮食够吗？我看怎么全是要粮食的，要钱的没几个，这样下去多少粮食才够？你算了没有？”


钱通抹把汗对云烨说：“粮食现在还不缺，县令说了，云家兑换给乡民的粮食他平价从官仓里拨给，不会少一粒，您看官府的差役都在那，”钱通鄙夷的撇撇嘴接着说：“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说是来防止意外，小的看就是来监视咱家的，怕咱家倒卖粮食，一群小心眼的杂碎，把我云家当什么了。”


这些日子老钱的脾气看涨，有了那么一丝管家的样子，他整天和官府上，各个王府，公侯府邸打交道就是石头，也该开窍了。


“不许胡说，有官府凑进来是好事，你逐渐的把主导地位交给官府，大事听他们的，咱家就起个引导作用，不贪功，这功也贪不得，会要命，知道吗？咱家只要名声，其他的不要。”


老钱打了个哆嗦，他知道前些天砍了一百六十多颗脑袋。


“侯爷放心，这就去办，把咱家的帐房换下来，换上官府的，咱家只留下人。”


看着匆匆离去的管家，还有忙忙碌碌的官差，云烨知道，大规模的救灾，终于开始了。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四节 命不同，人相似


要说起谁是可以把世上最牛的一群公子哥弄去当牛使唤的人，首先就要介绍的是孙思邈道长，无官无职，却人望一大把，要是用官职来压他们，会被一群混蛋虐待致死，他们谁家里找不出一两个可以在朝堂上大声说话的人。


现在养尊处优的少爷们每人背着一个竹筐，拿着药锄，排着队艰难的在山路上行走，孙思邈走在最后，不时催促一下行进的速度。


尉迟大傻长得最高，所以也最显眼，身上背着的竹筐里面塞得满满的，他似乎没有感觉一般，快步走在最前面，火炷努力的甩开短腿紧紧跟上，他只有一个小药锄，不时的抡一下，像是在练武。


队伍拉得很开，孟有同跌跌绊绊的走在中间，强自坚持着不让自己掉队，每月三天的医药学，让他对普通的医药有了一定的认识，也能开一点简单的药方，上次治好了自己的伤风，让他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已经自诩名医了，偏偏还有人信，闹了肚子找孟大名医医治，结果要不是老孙发现得早，那个傻大胆早就泄的生死两难。


挨了一顿板子后，老老实实的跟在老孙后面学习，书院的学生还笑他傻，说是只要在禁闭室睡上个三天就会没事了，偏偏自己找着挨揍，贱皮子来着，尤其以段猛段大少嘲笑的最是来劲。


段猛段大少自从来到书院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不是因为喜欢读书，而是因为在这里欺负人没有心理负担，大家身份地位都相差无几，欺负别人不会有人说他仗势欺人，小段最忌讳的就是这一点。作为长安猛男一向认为自己是仗义的。遇到不平事喜欢插一杠子。


上次有无赖在小酒馆赖账不给钱，段大少爷出手，几个无赖骨断筋折。小酒馆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大少有豪侠风度，揍完人拎起条柜上的一坛子酒。趁着心里痛快，仰脖就灌了下去，还对老板说了句好酒，而后扬长而去，只留下老板夫妇抱头痛哭，那些无赖只不过欠了十文钱的饭钱，而老段喝的那坛子酒，就要三百钱，更不要说还把店砸了个稀巴烂。


刚来时。他老子告诫过他，老老实实的求学，不要干乌七八糟的事。否则会后悔。他也对几个老夫子的名头有过耳闻。知道不好惹，乖了几天。发现书院没有想像中戒律森严，反而有些松散，最终的惩罚不过是关黑屋子几天，有什么呀？只要不挨板子，关几天算什么，老子又不是没被老爹关过，睡几觉就过去的事，怕什么。


柳家的老二打饭的时候不小心踩了他的脚，还没等道歉，一个砂锅大的拳头就飞了过来，然后就不省人事，云烨判断脑震荡，老孙判断，头疾，刘献判断，板子三十下或者禁闭四天。


大咧咧的段猛对书院的惩罚心服口服，决定领刑，三十板子就算了，那东西的苦头自己吃了不少，尤其是行刑的还是从千牛卫里找来的高手。还是在黑屋子里睡四天算了。


云烨非常好心的劝他重新选择，小段大笑着说男子汉一言九鼎，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云云。


对这样的白痴云烨是无语了，衷心期待他能自己从屋子里走出来。


现在无论对谁都赔笑脸的就是段大少，只四天时间，黑屋子就把一个恶名昭彰的败家子训成了绵羊，从里面出来时连话都不会说了，在地上走几步就会摔一跤，现在还是恢复期。


李泰一直认为智者劳于心，愚者劳于力，现在已经有几分云烨的风采，能躺着绝不坐着，能用脑子解决的绝不用力气，所以他有一副滑竿，悠哉悠哉的坐在上面，一个小盹，一个小盹的熬时间，不时催促一下轿夫加快速度，全不管底下抬滑竿人的幸苦。


书院没有权力游戏，这是雷线，一旦触动，就会被清退绝不留情，也没有金钱上的交易，如果发现，也会被清退，每人只有五百文的饭票，从王爷到陪读生没有例外。


但是书院绝对不禁止用聪明才智让自己过得好一点，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少蠢人，比如抬滑竿的两位。


李泰说它可以把自己拎起来，还拿出二百文饭票打赌，马上就有蠢货试验，在揪着自己头发实验了无数次后，发现这绝不可能。就连力大如牛的尉迟也不行。尉迟怒了，就要和李泰打赌，结果被火炷找了个借口给拉走了。


李泰有些可惜，但是蠢人何其的多，还有聪明的在限制条件，必须是自己的力量，别人不能碰李泰，说定条件后打赌开始，李泰不要他们的饭票，只需要在跟随孙道长采药过后，用滑竿把自己抬回来就行，还特意选了四个膀大腰圆的，好替换，在众目睽睽之下，李泰把一根绳子挂在单杠上，一头绑腰上，一头拽手里，轻轻松松的把自己提了起来……


打了个哈欠，伸伸腰，李泰转头看看一直跟在外围的黄鼠，这家伙现在也长了几斤肉，没有初见时那么猥琐。


现在被刘献放在最外围，要是不小心有个狼啊，虎啊的黄鼠还可以给大家示个警，好做准备，至于黄鼠会不会被狼啊，老虎的叼走，就不在刘献先生的考虑范围之内。


黄鼠现在对书院充满了恐惧，这种恐惧已经深入到骨头里去了，上次挖洞本以为天衣无缝，谁知道，他辛辛苦苦的在地下钻洞，人家轻轻松松的在地上做学问，还拿他做活生生的例子讲课，赤裸裸的暴露在广庭大众之下，那一刻他连死的心都有。这是一群什么人啊，不止一次黄鼠仰头向苍天祈祷，希望老天开恩，能让自己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那个卖醪糟的妇人不止一次的出现在他的梦里面。


他不敢逃，哪怕上回刘献放他自己去蓝山上找玉石，他独自一人也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逃遁之心，他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他想努力干活来打动这些魔鬼，希望能获得赦免，在山里转了半个月终于靠多年的经验，找到了一块足够大的玉石，现在是先生们吃饭的桌子。


他现在绝了逃跑的心思，书院也没有亏待他，就在前天，他居然领到了薪水，足足一贯钱，虽然先生们每个人都有六贯钱，他只有一贯，却让他欣喜若狂，清楚自己没法子和先生们比，人家那一位站出来都是子曰，诗云的，将来都是要当官的，自己一个盗墓贼和人家比什么。


账房先生态度恶劣，新麻布袋子装着钱，数都不数就扔过来，然后让他按手印，天哪，我黄鼠一辈子手印按了无数，就是没有一次是因为领钱按的，小心地按完，怕污了帐簿，然后站一边看先生们如何领钱，每个先生都带着一个仆人，仆人扛着钱，先生随手拈起毛笔，就那么随手画几下，账房先生点头哈腰的把先生送出来，回过头却恶声恶气让黄鼠滚。


黄鼠趟着草棵子在路边边走边学先生写字的样子，他觉得先生写字的样子好看极了，再想想自己按手印的样子就面红耳赤。那天听书院管事说自己明日有一天休假？


什么是休假黄鼠不懂，看先生们休假要么赶着牛车带着家眷去长安转一圈，要么喊上几个相熟的同伴，雇一条小船，在东羊河上漂一天，期间还念念诗，作作画什么的，这才是活命的法子啊，这才是活命啊！能过一天这样的日子，黄鼠觉得立马死了也值。


鬼柳下的三百贯钱现在没有像以前那样让他牵心了，倒是总担心埋在书院房间里的那一贯钱，他每天都要挖出来数一数，乐一乐，然后再小心的埋起来，或许，明日休假，在新丰市上用那一贯钱给妇人买一个簪子是个不错的主意。


瀑布到了，一小股白色的水流冲刷着下面的青石，再溅起晶莹的水珠，闷热早就榨干了学生们最后一丝耐心，见到有水一窝蜂般地冲下去，有把头埋水里的，有扑通一声跳里面的，在水里打个滚，沁凉的溪水一下子就赶走了闷热，没人大口喝生水，这是书院的禁条，如果不想被关禁闭最好不要这么干，所以书院里出来的人从来都不喝生水，一个个把自己的水壶泡在溪水里冰着，尉迟举着火炷，一下子跳到瀑布下面，水桶粗的水柱砸在头上，让两个家伙惨叫着跌落下来。


抬滑竿的两位见到溪水早就忘了滑竿上还有一位，往地上一扔就窜进水里，揉着腰的李泰唉吆，唉吆地从滑竿里爬出来，没有发怒，三两下脱得只剩下内裤，一个大屁墩就跳到水里，溅起了巨大的浪花。


刘献站在最高的石头上，手上的弓箭一刻也没松开。其他的护卫也远远的散开了警戒线，老孙用松枝点起一小堆火，旁边童子从上游拎回一壶干净水架在火堆上，不多时水烧沸了，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竹筒，拔开塞子，老孙把鼻子凑在上面，深深地吸一口气，陶醉不已，又掏出了三个竹杯，用夹子小心地夹出一些茶叶，均匀的分在三个杯子里，吩咐童儿给刘献送去一杯，再给独自在下游泡脚的黄鼠一杯。


黄鼠受宠若惊，捧着杯子眼泪巴叉的，这是孙真人给的茶，他把自己当个人看，连学生都没有，就给了刘献和自己，他顾不得烫，闻一下，香气扑鼻，果然是仙茶，一口就喝干了茶水，然后再掏出里面的茶叶，细细的嚼，慢慢回味……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五节 辉煌的想法无奈的结局


大热天躲屋子里的滋味绝对不好受，云烨穿着裤头，背心，蹲在椅子上，双手在一张很大的纸上写写画画，唐朝写实版的建筑图不多时就在云烨的笔下一一展现，要来作画的颜料一点点的上色，红砖碧瓦，雕梁画栋。


多宝塔结构就算了，承梁也就算了，木质结构容易招虫子，保护的再好，也用不了多少年，白蚁这东西实在是可恶，只要天气潮湿，没几天就爬的满世界都是，还属于空降兵，用翅膀飞到合适的地方，立刻扔掉翅膀，钻木头里猛吃，没几下，外表看起来完好的木头，里面的心却全坏了。


不知会在某一个你不知道的时候猛然折断，想起小时候扣鸟的情形，再看看头顶高大的屋顶，云叶就感觉自己就是那只可怜的鸟。


大名鼎鼎的长安三害，老子是头一名，也不知这个排名是哪来的，我又不祸害别人，最多骗骗傻子，比如朝堂上的大人物，最多让你们吃几口蝗虫，那是高蛋白，为你们考虑呢，不知好歹。


至于现在老子打个报告就找齐三省的大佬一起研究，然后有限度的同意，不就是要在玉山盖些房子吗，荒山野地的，除了我，谁会跑这里来。


好吧我承认就算我盖的房子有些多，也就几百间，你还不许我为以后学院发展留下点余地？凭什么资金自筹，这里面可挂着皇家这两字，坑人你也不能这么坑吧？


狮子狗？那是你家家风不正。关我屁事，男人嘛，偶尔出去应酬一下是常事，虽说去了青楼有失观瞻，但是你家里的悍妇，不能把狮子狗当警犬用吧？把自己老公堵被窝里，还不让穿衣服。揪着耳朵回家，用狮子狗挡住下体也是迫不得已，总不能赤裸上街吧？有东西挡总比甩着回家强吧？谁能料到那一嘴咬的。天哪，是个男人都觉得魂飞魄散。


长安城里的妇人开始盛行在家养只狮子狗，这是男人的悲哀。


图纸画好了。自然要找人品评一下，几位老先生就是最好的对象，拿着图纸匆匆找到了正在喝茶的几位。云家的秘制茶叶现在已经少量供应几位，每人抱着一个硕大的带盖子的茶杯，不时掀开盖子轻啜一口，貌似悠闲……


李纲看着图发了好一整子愣了，玉山，元章，离石几位先生也不说话，云烨脑子都周游了几次世界了。他们还是不说话，泥人一般，在几位眼前晃晃手，不见动静，正打算用凉水泼一下。老李发话了：“这般精美宏大的工程，小子，你打算盖多少年？花多少国帑？用多少人力？朝堂上会答应？陛下会允许？这可是能够覆国的工程，你这只能是梦想，不可能完成，光地方都比皇宫大了。你还把玉山圈进来，方圆十里啊，你盖的不是学校，是一座城市，甚至可以媲美长安的城市，不可能完成。”


“钱不缺，人不缺，物不缺，您凭什么认为小子建不成这座学校？小子一定在有生之年做到，今年就开工，前期工程只需要十万贯就可完成，为时三年，今年到明年是主要建设期，由于遭了灾，肯定有很多人愿意到玉山找份活计来养家，小子不趁这个机会找劳力，还等到什么时候。”云烨把话说的斩钉截铁。


“小子，老夫不问你从哪里找钱，你说有把握，老夫也相信你可以弄来钱，你想过没有，你从大唐一下子抽走了这么多的钱，朝廷怎么办？需要用钱的时候没钱怎么办？”老李满面忧色，经过这半年的接触，老李从来都不怀疑云烨的弄钱能力，他只是为朝廷担忧，庙堂里的高官，在云烨面前就像没长大的孩子，尤其是钱财方面。


“你们是这样看待钱财的？光是你们这么认为，还是大家都这么认为？”云烨有些狐疑。


“老夫相信，朝堂上对钱财的看法一老夫同出一辙，差别之处就是有些会经营罢了。”李纲急忙说道。玉山，元章，离石三位先生也同时点头，他们是从朝堂上出来的，自然明白。


“哈哈哈，发了，发了老子的学堂可以早二十年建成，您四位都可以见到大唐或者历史上最庞大的学校，我要招一万名学生，找几百位名师，正愁闲得慌，现在有事干了，小子这就去筹划。”说完就要跑，四位先生慌忙拦住，紧张的全身抖动，似乎拦住的不是云烨，而是一头斑斓猛虎。


“你不能这样做，书院还只是初创阶段，你就是把学校盖好了，也没有学生，没有老师，那还叫书院吗么？”李纲的话一下子浇灭了云烨的万丈雄心。


是啊，房子好盖，可是上哪去找好的老师呢？去找学生呢？书院只有一百来个学生，就让这几个老头疲于奔命了，一万个？这在后世只是一所中等规模的学校，在大唐是不可思议的，我昏了头，云烨重重的在头上捶两下，身体仿佛脱力般的瘫坐在地上。


“老夫知道你想开启民智，这也是老夫等人的毕生信念，客人就那么多，你桌子再大也没用，慢慢来，会好的，老夫今年七十岁了都不急，你只有十六岁，着什么急啊？欲速则不达，这些日子你有些急躁了，老夫不问你在长安发生了什么事，只想要你平静下来，不要急躁，知道吗？你是我们的几个老头子的希望所在，老夫从未觉得施教于天下离我们如此的近，总觉的只有一步之遥，跨过去就是一片光明，你不能冒险，如果需要冒险的话，也是我们几个老头子的事。”李纲蹲下来轻轻抚摸云烨的头顶，话说的虚幻迷离，他仿佛陶醉在这片希望的原野中了。


人精神上的大起大落，最是消耗体力，站了几次才在几位先生的帮助下站稳。


“小子空有屠龙之技，奈何无处施展，也罢，咱们就缓缓而行吧，小子有些累了，这就回去睡觉，您几位也趁早歇着吧。”说完，给几位先生深深的鞠了一躬，然后慢慢回去了。


“老李，你缘何相信他会找到足够的钱财来扩建书院？十万贯，相当于十个上州的赋税，他不可能做到。”元章先生发话了，他对朝堂漠不关心，长安城里发生的事很多都不清楚。


“老夫对你们说过这小子用四根小铁条在一日之内捞了一万六千贯的事了么？”三人连忙摇头。


李纲就把在长安城里发生的事详详细细的给三位老友讲了一遍，听的三人头上直冒烟，谁能想到云烨会早早就给诸位大臣挖好了坑，用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办法，从大臣手里卷走了一万六千贯，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人无话可说。


“这只是第一次，他明显留了后手，只是不知何时爆发，现在只要是这小子的奏折都会再三考虑，然后折半供给，那个部接到他的办事折子那个部就会如临大敌，所以他说可以弄到十万贯，你们最好相信，只是不知是谁倒霉。”


四人相视而笑，虽然觉得滑稽，却也心头大慰，有这样一个家伙，书院就永远不用担心钱的事，这得多省力啊，他们长于教书育人，却不善于招财揽货，而办书院恰恰不能少的就是钱财，书呆子如何能找来财源？只能是办一家倒一家。


“看来老夫东羊河畔的宅子有些小了，找来高手画的图样也没什么用了，那小子画的图就很好，老李你认为呢？”玉山先生似有所悟，问李纲。


“宅子的事我们就不要管了，教好书就是了，那小子会弄好的，比你想象的要好……”


夏夜的月色格外迷人，云烨坐在窗前，摆出一副犀牛望月的架势，大唐的明月的确比后世的更加明亮些，可以依稀见到上面的环形坑，银色的月光洒满了大地，也照在云烨的脸上。


的确是太急躁了，从长安回来就没有真正安心的时候，胸中的愤怒原来从没有发泄出去，只是在心里发酵膨胀，如今开始影响自己的心绪，这不对，这不是自己应该有的情绪不安，他不知道如何处理现在的情况，或许先生知道吧，他活了七十岁，因该成精了吧？


孤独，郁闷在屋子里蔓延，逐渐影响到了隔壁。


旁边屋子里住的是李恪，他现在就十分郁闷，学业上已经不想着要超过李泰那个超级变态，无论自己如何努力，总是比他低了一头，先生说，有些人天生就会学习，他不需要太努力就会把学问融会贯通，这是天赋。


只是母亲说自己的血统才是最高贵的，融合了两地帝王的血液，无可比拟。可在书院他似乎永远跟不上李泰的步伐，他似乎已经走远了，只把背影给了我。


忿忿的推开窗，刚好看到云烨也推开窗，两个同样不爽的人同时哼了一声，又关上了窗户……


燥热的夜，只有蝉鸣，萤火虫亮着肚子在草丛里飞舞，蝙蝠在空中不停地划八字，无声无息，山上的松涛响起，似催人的战鼓……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六节 简单的爱情


天边刚刚发白，黄鼠就拎着自己的铁桶来到东羊河边，准备好好洗个澡，昨夜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好，烙饼一样的熬到了天亮，浑身全是汗水。


他不是第一个，而是第三个，前面已经有两个人正在一桶桶的往头上浇水。黄鼠准备往下走一点，不打搅贵人，现在他终于搞明白了，整个书院里全是贵人，所以他就越发觉得自己卑微。


“老黄，过来，往哪跑啊，就在这洗，也不怕被狼给叼走。”云烨早就看见了黄鼠，准备和他聊聊，那想这家伙一声不吭的往下游走，就出声喊住他。


旁边李恪穿着裤头，闷头浇水一言不发。


“小恪，我是大志难酬，心如鲲鹏身如麻雀，你天生就是霸王龙，郁闷个什么劲。”这小屁孩这几天很不对劲，云烨有些好奇。


“我是不是很蠢？”


“谁说的，比黄鼠强多了。”云烨随口一说，黄鼠头点的像鸡刨食。


李恪抓狂了，扑上来就要抓云烨，谁不知道在书院黄鼠就是愚蠢的代名词，现在谁要是干了蠢事，都不骂蠢货了，直接给他改名字叫黄鼠了，云烨跑了，李恪抓住帮凶黄鼠踹两脚才消了气。


“小恪，我知道你在郁闷什么，书院的中考，你又输给了阿泰，看到他嚣张的在讲台上大吹大擂，心里不舒服，这可是少年人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心理，我当年跟师傅求学。只有我一个，没有对比，所以我是天然的第一名，师傅也总是夸我，你知道蜀中精英为什么会输给几大豪门？”


云烨觉得只是一个改正李恪世界观的好机会，只要把他的骄傲宣泄出来，在某一个领域用自己的力量达到巅峰。皇权对他的吸引力就会大大降低。毕竟这世界有各种各样的巅峰可攀，人总是对自己拼搏的成绩充满了自信。


“是他们技不如人，五姓豪门太强大了。”


“错。是蜀中精英选错了地方，选错了时间，选错了目标。甚至于选错了目的，他们事先没有准备，事后没有总结，如果有下次，依然会输，而且会更惨。”


“你在犯同样的错误，明知阿泰在学问一途上是一个怪胎，你偏偏要在他最得意的范畴与他相拼，那不是自己找找难受吗？你有你的优点，你的优点也是阿泰望尘莫及的。用短处去比人家长处说你是黄鼠，还冤枉你了？”


李恪不说话了，躺在水里只露出一个人脑袋，不知想什么，云烨才不管呢。少年只要学会思考就是好事。


黄鼠明明知道有三个人听见了谈话，让他受伤的是只有两个人知道在说什么。


“你现在在书院过得怎么样？还想着盗墓这回事吗？”云烨问坐在河里往身上撩着水的黄鼠。


“小的现在没那个心思了，这回要不是贵人们不和小的一般见识，早就被砍头了。”黄鼠有些不好意思。


“你这一行，现在行不通，被抓住是迟早的事。被砍头也是迟早的事，你年纪已经不小了，趁这个机会从那个烂泥塘里爬出来，重新当回人，不要当鬼了，你的本事用错地方了，在书院好好干，会有用武之地的。”


“小的明白，今天小的休假，准备洗干净了，去新丰市上看一个人。”


“女人吧，你这模样的也有心上人？这得抓住，去马厩里牵匹马，早去早回。”云烨随口安排，现在他对黄鼠还是比较放心的，自古以来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这是普世原则，黄鼠名声太臭，能卖与书院这个与皇家有联系的地方就已是祖上积德了。


日上三竿，黄鼠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在驰道上飞奔，身上的天青色的束袖袍服不时被风吹起，虽说人长得丑，换上书院的行头，却也有几分贵气，尤其是胯下的枣红马，一看就是百里挑一的骏马，不是普通人家能拥有的。


连日的相思像把小刀在不停的切割他那颗火热的心，对于路两旁来往的灾民视而不见，爷现在整日和贵人在一起的有身份的人，岂能和往日一般再扮作流民做那龌龊勾当。


心理上的绝对优越，让他更加急迫的想要见到那个卖醪糟的妇人。


肥马轻裘过新丰，我黄鼠不过是要饮一碗醪糟儿，这还不手到擒来？


细柳营的柳树多的烦人，千丝万缕的扰人视线，胯下的马似乎理解他的心思，一直在加快马蹄，新丰市终于到了。


街市比以前冷清了许多，繁杂的叫卖声也稀稀疏疏，大树下的第三家没有看到那个丰腴的妇人，只有几只麻雀在地上寻找吃食。


“店家，那边卖醪糟的摊子哪里去了？”黄鼠向身边的杂货铺主人打听。


“遭了灾，英娘一个寡妇家家的没了生意，只好带着女儿投奔她娘家去了，您与英娘有旧？”白发店主人也是个健谈的。


“是啊，我以前长来喝醪糟，不想今日居然没有，大是扫兴。某家就好这一口，没喝着心里怪不得劲的，打算请英娘去我家做厨娘，店家以为如何啊？”黄鼠早就是江湖上的流子，知道不能明问，只好拐个弯，至于把英娘当老婆还是当厨娘，那就是自己的事了。


“有这好事，英娘娘家就在街市口，也不是富裕人家，您等一等我这就打发家里的小子去喊一声，她们娘俩都快到绝路了，一定会答应您去您家里做厨娘的。”店主人唠唠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喊自家的儿子去找英娘。


黄鼠的喜悦快要从天灵盖里冒出来了，事情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英娘是寡妇。至于带着一个孩子，那根本就不叫事，进门就当爹，有何不好，以前做梦都想要个丫头，就怕自己的长相祸祸了孩子，如今英娘带着一个。天佑我也！


“客官，客官。”店主人叫了两声才把黄鼠从美梦里拉回来。


抹去了口水。黄鼠对着店家深深的施了一礼，惹得店家一阵忙乱。


“客官为何如此多礼？”店家很奇怪，没见着他这样的怪人。


“某家在这里赔礼不为别的。是在下刚刚欺骗了老人家，某家姓黄名树，就是大树的树，现在供职于玉山书院，每月例钱也有一贯，说不上是大户人家，却也不愁吃穿，一直未曾娶亲，今年年初，无意中到了此地。不怕老人家笑话，见了英娘就走不动道了，就想求亲，刚才的话是托词，还请见谅。”黄鼠一辈子也没有这样文绉绉的说过话。一大通话说完就紧张得满头大汗。


老店家见到黄鼠满头是汗哈哈大笑起来，一时止不住嘴，黄鼠也陪着傻笑，一时让路人侧目。


“早看见你了，你在英娘摊子上喝了几个月的醪糟，每次都喝好几碗。还坐上一两个时辰，你问问这街市上的买卖家有谁不知道你对英娘有意？你以为是谁老夫都会告诉他英娘的下落？你两个月没来了，老夫都替英娘可惜，以为错过了一场好姻缘，今天你一来，老夫就想问你，谁知道你自己说出来了，呀呀呀，笑死老夫了”。


老店家笑话完可能觉得觉得应该把这事告诉街坊，让大家一起乐乐，灾荒之年难得有个高兴事，于是呼啦啦围上来一大群人，有不少的大叔大婶，还有腿快的早跑到英娘哥哥家去了。


人越多，黄鼠就越是紧张，汗水就流个不停，狼狈不堪，只觉得这些街坊比红毛妖尸还可怕。


这个说黄鼠这身行头还可以，那个说马长得漂亮，就是没人夸黄鼠长相的。


“知道个屁，好汉无好妻，赖汉娶个娇滴滴，这是古话了，黄兄弟看身板不弱，又能养家，每个月光例钱就要一贯，是你们这些穷鬼能比的？还是在书院当差，哪里差了，就是将来，英娘的女儿说不定就会嫁个读书识字的相公，天大的缘分，你们这些老婆嘴胡咧咧什么，英娘男人死的早，又没有兄弟，苦了快六年了，如今黄兄弟不嫌弃英娘带孩子，要把她明媒正娶的迎回家，你说，这是谁的福气？男人家有论长相的吗？”


老店主王霸之气大发，对着满屋子的街坊开炮了，说的大家无话可说，安静了下来。


听老头子这么一说，黄鼠心里大是赞同，刚刚弯下去的腰又直了起来，是啊，老子现在是书院的人，干嘛要低头，我又不是盗墓贼，在书院里伺候的都是大人物，连皇子都天天见，你们这些穷鬼胡说什么。


钱是人的胆，摸摸腰里硕大的几个银饼子，又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钱袋，交给老店主。


“您是个明事理的人，这袋子里有碎银子，还有五百文钱，您看着给买些礼物，晚辈好去求亲。”


哗啦一声，老店主把钱袋里的钱都倒了出来，黄灿灿的一堆，中间还有价值一两贯的碎银子，就这些让街面上做小买卖的街坊倒吸了一口凉气。


早在来之前，黄鼠就把鬼柳下的钱全取了出来，这是自己干了十几年的盗墓贼才攒的一点家当，当初为了方便携带早就换成了银子，如今，只要用包裹一背就完事。


没等老店主要收拾，一只手背上长着小坑的小手就伸了过来，三两下就把钱拢起来装钱袋里，还打了个结。


英娘！哭的满脸泪水，嘴里说：“我等了你一个多月，不见你来，还以为你只是一时来了兴致，调戏我这个苦命人，实在是撑不下去了，才关了摊子，去哥哥家要口吃的，你怎么现在才来？”


英娘一哭，黄鼠就心疼，手足无措，搓着手说：“你知道的，我是有差事的人，这次进了蓝山一去就是两月，这一出来，我就奔这里来了，你莫哭，我这就接你们娘俩去玉山，书院里人很好，丫头估计也喜欢。”


“牛车呢？”英娘问。


“没有牛车，我是骑马来的。”黄鼠摸不着头脑。


“男人家就是没个长远眼光，你骑马，我们娘两能骑马？”


黄鼠听这话，眼都红了，掏出一个十两的银饼子，高举起来：“谁有马车，卖给我！”王霸之气纵横天地。


没等答话，又是一只胖胖的小手伸过来，从手里夺过银饼子，放怀里，拽着黄鼠出了屋子。


门外面有一个瘦瘦小小的八岁大的小姑娘坐在行李堆上怯生生的看着黄鼠，又是喜欢，又是害怕。


黄鼠又冲进杂货铺，把店里的各种点心抱了一大堆，装在篮子里，跑到小姑娘身边，蹲下来，把篮子塞到丫头怀里。街坊们就站在那里羡慕的看着英娘忙里忙外，看小姑娘大口吃硬的跟石头一样的点心，黄鼠坐在旁边不时喂丫头喝口水。


请街坊们在饭馆里大吃了一顿，接受了无数的祝福，拿到了好几筐黑饼子，再给了英娘哥哥五贯钱，日头不过刚刚走到头顶。


马车跑得飞快，黄鼠得意洋洋的摇着马鞭，不时逗一下把头伸出窗外的秀娘，就是他现在的女儿。顺便感受一下英娘的白眼，一切都很和谐，至于是不是这一切发生的有些快，就完全不在黄鼠的考虑范围。


玉山到了，闻听黄鼠把家眷带来了，都有些好奇，学生们看着往日里畏畏缩缩的黄鼠今日趾高气扬，多事的有心教训两下，看在那个怯生生的小姑娘的份上就暂时原谅他了。


坏脾气的管事把一大包洞房里用的东西扔给他，顺便告诉他，他在书院旁边有个小院子，可以住在哪里，还说这是侯爷特意吩咐下来的。


黄鼠跪在地上，重重的磕头，英娘不明白，但是自己的男人都这样了，连忙也跪下来磕头。管事脸上的鄙视神色在黄鼠脑门泛起血色后逐渐消失了。


小姑娘则看着厨房流口水，他看见刚才有人从那个屋子里端处理好大一盘子红通通的肉，非常好吃的样子，黄鼠告诉丫头，以后想吃了，就用匣子里的纸片片去领，只要有这种纸片就会领到哪种好吃的红烧肉，看着女儿端着盘子一步一回头的去了厨房，英娘忽然留下了眼泪。


月上半空，蛙声阵阵，黄鼠的屋子外间小丫头早已睡熟，看着丰腴柔美的妇人，黄鼠急不可耐的吹熄蜡烛，饿狼一般的扑了上去。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七节 流泪的云庄


旭日东升，阳光满地。难得的一个人好天气，玉山上青翠葱芜，没有一丝霞霭，早上的晨操已经结束，书院的学生拿着饭盆去饭堂吃饭。


几乎每个人都笑意盈盈，当然除了这几位。


李泰揉着黑眼圈喝一口粥打一个哈欠，无精打采的随便咬几口包子，就要回房间，昨夜太吵，他几乎一夜没睡着，早起的晨操又必须做，虽然刘献是他家的家仆，在这里却是实实在在的监院，手握奖惩大权，如果在这里吃了亏，就是跑到父皇那里也没有便宜好占。


和他一样的还有段猛，孟有同，几人，他们也是懒懒散散的，不管做什么都提不起神。


黄鼠精神焕发的来到饭堂，用一个硕大的陶盆打了满满一陶盆稀粥，又用布包了十几个包子，亨着小曲，往家走。


猛一抬头，发现李泰段猛，梦有同几人怒气冲冲的拦住了去路。


“把饭放在一边，不要洒了。”李泰吩咐。


黄鼠乖乖的把稀粥放在那边的条凳上，又把包子也放好，才陪着小心过来。


“蹲下，抱头。”


按照这位魔王的吩咐刚做完，只觉得一阵疾风暴雨般的拳脚就落子下来，黄鼠又不敢反抗，只能强自忍耐，直到几人觉得无趣，才罢手。


李泰是个很讲道理的人打完了才给他说原因：“知道为什么打你吗？”


鼻子流着血的黄鼠摇头表示不知。


“你他娘的办事声音能不能小点、我们哥几个还睡不睡了，你他娘的折腾了一夜，哥几个陪你睁眼到天明，要不是看你这家伙昨晚是新婚还能等到现在才揍你？”段猛用很大的声音讲明，惹得围观的学生哄堂大笑。


黄鼠把脑袋都快塞裤裆里了，挤出人群，端起食物，一溜烟的跑了。


英娘正在整理屋子，把家里的东西擦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一尘不染，回想起昨夜就羞红了脸，五年的禁欲生涯在昨晚一夜的放纵下，竟是如此的热烈。


她喜欢这个环境，所有的人看起来都是文绉绉的，没有平日里的污言秽语，每个人都在对她笑笑脸真诚而热烈。夫君告诉她，这里的人都有大学问，连孙思邈道长也住在这里，天哪，这里就是神仙才能住的地方吗？


黄鼠满脸血的跑进来，英娘赶紧接过饭食，问他：“摔跤了？还是别人打的？”


黄鼠不作声，只是把头埋盆子里洗脸上的血迹。


伤不重，黄鼠感觉的出来，只是不小心打到了鼻子才会流血，丢人啊，昨夜一时兴奋就忘记了这是在书院里，不是自己逛窑子是的无所顾忌。


“咱们找他去说理，就是里长家的公子也不能欺负人。”关中女子的性子很刚烈，英娘也是如此。


拽住发飙的英娘，低声说：“咱俩昨晚动静太大，惹得隔壁的贵人一晚没睡，今早朝我发脾气来着，没关系咱理亏。”


英娘一下子就羞红了脸，转眼间又发作了：“就算咱们不对，他们也不该打你，你看鼻子都破了，就不信他们还能大过县老爷？这世上还有没有讲理的地方了。”


黄鼠又是感动又是觉得可笑把英娘拉到窗前指着在外面溜腿的云烨说：“那位是侯爷。”然后指着刚揍完他的李泰说：“揍我的就是这位他爹不是里长，他爹是当今皇上。”云烨有些犯愁，玉山书院名气越发的大了，这只是半年时间，书院就有了一百三十几名学生，几乎每天都有新学生入学，先生总是不够，他又不想胡乱凑合，这如何是好？


原本说好了的，一年一招生，现在可好，人人都拿着书信来找云烨，好吗，长孙无忌的，说是自家儿子去了战场，书院必须得再让一个长孙家的孩子入学才对。


这个不好拒绝，长孙冲的面子还是要给的，于是长孙温就到了书院。


房玄龄命人送来一千贯钱，说是上次搭云侯的顺风车得来的钱财，还是用于教书育人为好，充分表现了一位忧国忧民的宰相的豁达心胸。只是家里幼子整日胡作非为，让他不胜其烦，假如……


好吧，宰相的忧愁还是要分担的，于是房遗爱就到了书院，看着面前只有十岁的房遗爱，云烨叹而无语。


如果说那两位云烨还没有拒绝的本钱，特意从前线打着汇报军情的左武卫手足老梁，带着七八个左武卫同僚的孩子，跪在云府，恳求云侯看在手足兄弟一场的份上，给家里不成器的孩子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这让云烨如何拒绝？


五大三粗的汉子，哭的让人心酸，也罢！挥手让管家把孩子送到书院，把老梁迎进家门，顺便问问军情。


口子一开想要堵住就只是一个笑话，当新的一月云烨点名的时候才发孰，书院已经有了快两百名学生。


我上哪找学问好，道德高，肯埋头教学生的先生？


“给老夫三千贯，给你弄来五十名先生。”李纲嚼着新上市的黄瓜，嘴里咔嚓咔嚓的响，边用半截黄瓜指着黑板上的这一排大字，很有云烨风范，也很有气势。


书院最不缺的就是钱，新进来的学生如果不交上个千百贯钱，哪好意思在书院立足，除了左武卫的穷鬼。


简单，三千贯的提钱单子就拍在老李面前，然后拱拱手，云烨就离开了，至于怎么找人，找什么人，李纲比自己清楚的多。


老头现在越活越年轻，估计再活个十年不成问题，只是性子越来越古怪，有往孩子的方向进发，先是闹着要宅子，后来就闹着要家具，现在开始张嘴要钱了，随他，只要好好的活着帮我把书院撑起来就没问题。


知道老头害怕，害怕云烨用手里的钱去干他不明白的事，上次给他看的书院远景规划图，把老头吓着了，他担心书院与朝堂起纷争，这些纷纷来投的学生身上，如果没有他们几位先生的影子才是怪事。宁愿自己也受累，也要用学生捆住云烨的手脚，苦心孤诣啊！


分班！所有刚来书院的孩子都分配在一年级，然后经过考试，把书院里的学生分成了三个年级，高年级只有十四名学生，物理，数学，几何，等现代学科只在这十四个人里面传授，而这十四个人都要轮着去低年级教授算学基础。


于是李纲发现，在他们愈加忙碌的同时，云烨却更轻松了。


灾荒之年，人人自危关中大地开始出现了流民，他们抛弃了土地家园涌往城市，希望可以找一口吃的，此时的农民没有储备可以吃两年以上的粮食，等待中的丰收被漫天的蝗虫祸害个干干净净，田地里没了收成，嘴里就没了吃食，不愿意坐以待毙的灾民趁着家里还有一点储蓄，纷纷奔往他乡，奇怪的是，没人往南走，那怕关中处处遭灾，他们漫无目的的在关中游荡，也不去外地。


云家庄子现在人很多，蝗虫产业吸收了大量闲置劳力，不光是自己庄子找不到闲人，就连隔壁庄子上也有前来做工的农户，云家是来者不拒，只要干活，要么发钱，要么给粮食，没二话，装蝗虫粉的麻包垒得越来越高，蝗虫过去了，家里又恢复了原状，地里的麦子早就收了，果不其然，只有六成，就这，庄户们高兴的庆祝了好几天。


他们拿出了一成粮食来家里交租子，这就怪了，云烨记得自己说过，今年遭灾，不用缴租，这也是朝廷的旨意，今天回家，就为了处理这事。


这些人一句话也不说，家里提供的饭食也不吃，就等在后门，准备交租，看云烨过来了，今年九十岁的老公公被人从牛车上搀下来，话都说不利索了，可年纪摆在那里，云烨需要以长辈对待，就他的年纪，见了皇帝都不用施礼。


努力听了半天才明白，庄户们认为，今年遭了灾，所有人都倒霉，云家也一样，地里只有六成收获，就必须有云家的一份，这是道理。


很朴素的道理口虽然从心里看不起这些笨蛋，眼睛却在流泪，这哪里是地主坑害农户，这是农户在坑害地主，天哪！李二已经砍了七八个在灾年还要收租的地主，这是盼着我被砍头吗？地主当到这份上，天理难容啊。


人家地主要冻抢个喜儿之类的，要么趁着灾年低价买进几亩田地，反正怎爽就怎么干，轮到我当地主，收个租子都有砍头的危险。


云烨流泪，庄户们也流泪，路过的孙思邈也笑着流泪，老奶奶哭得见不了人。


抓起云家准备的吃食，云烨撕开一张大饼，咬一口，大声说：“吃啊，到了主家缴租，管饭这是惯例，你们尽了本分，那就轮到云家尽自己的本分了，开吃。”说完把剩下的半张饼递给了老公公，老公公张开没牙的嘴狠狠咬在饼上，咬不下来还不松口，呜咽着说这是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饼。


庄户们一窝疯的抢饼子吃，连云家下人也抢，钱通擦干眼泪，运足了丹田气大吼一声：“收租啦！”语音拖得很长。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八节 勃发


云烨躲在后院看自己的那五棵玉米，每棵都长的高大粗壮，紫色的裸根强劲有力的抓着地面，两侧已经有玉米长出，他记得似乎每株玉米上结一个棒子比较好，但是又不确定，只好听之任之。


他摇一摇玉米秆，头顶的花穗上就飘落许多的花粉，玉米是雌雄同株的植物，授粉很方便，虽然有些变态，云烨很喜欢，如果不计算近亲结婚的后果，人也应该这样，太方便了，找什么老婆，找什么丈夫啊，自己挺个大肚子生儿育女貌似也不错。


娶老婆花钱，嫁闺女花钱，纯粹是花钱找罪受，上次见了李安澜，坠入情网，结果差点被喂了狗，现在还余怒未消。


相比之下，黄鼠就让人羡慕了，白白胖胖的老婆，听说连提亲到入洞房就用了半天时间，人勤快能干，家里打折的干净，还很有商业头脑，在书院门口摆了个醪糟摊子，很有人缘，器具干净，齐齐的用水煮过，醪糟也好喝，酒香扑鼻。


这时候就看出身份高贵的坏处了，看着尉迟大傻带着火柱兄妹，在摊子上一碗一碗的吞醪糟，李泰，李恪哥俩只能咽唾沫，刘献强烈拒绝了哥俩想要喝醪糟的愿望，要喝的话，让厨房里的厨子给做。


“我不想吃剩饭，再也不想吃剩饭了，每回给我的包子都是咬过的，给我的稀粥都是喝过的，我是王爷不是吃剩饭的狗，下回谁要是再敢咬我的包子，我就咬他。”


这下好了，有洁癖的李恪一下子火了，这些天。这孩子就没有好心情的时候，今天不让他喝醪糟彻底点燃了他的暴脾气。话说的不经过脑袋，没看见旁边李泰已经满脸黑线，他的包子也经常被人咬过，还有把包子掰开尝馅的。


“三哥，打击面不要太广，虽然我也讨厌吃剩饭，你好歹说咱哥俩是吃剩饭的霸王龙我都没意见，别提狗好吗？”


自从云烨让人把荣州边上挖了个底朝天，凑齐了一大车石骨头，昨天刚到。看到巨大的骨头。云烨说是龙骨，变异的龙骨，不是说吗，龙生九子，子子不同。这就是龙骨头，站在头骨的嘴里，李泰觉得皇家把龙做为象征实在是英明之举。


看这嘴大的，一口吞一头牛没问题，从此，李泰就张嘴闭嘴霸王龙的，似乎他就是那头一口可以吞下一头牛的龙。


随着骨头一起到的还有长孙的一封斥责令，说云烨是吃饱了撑的，蛊惑荣州官员靡费国帑。挖掘无用之物，既然喜欢骨头，就送给你了，顺便就把挖骨头的费用结清，两千贯！


长孙在云烨面前从来没有彰显过传说中的贤后风范，而是怎么刻薄怎么来。针尖大的事都要上纲上线，扯到人品和道德的高度说事。


不就是一个恐龙头骨吗？后世的政府把自贡的所有骨头都挖出来，盖个屋子存起来，还让人参观，门票收得可不少，皆大欢喜的事怎么到这里就说不通呢？


都说了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了，您怎么还挑毛病？不就是霸王龙长得丑点么？它也有优点啊，你看那两颗牙齿，多大啊，都有一尺长了，普通的东西能长那么大的牙齿吗？只能是龙，也必须是龙，要不然啊荣州的官员就倒了大霉了，不能坑同伴不是？两千贯？小意思，本侯爷穷的就剩下钱了，铜钱堆了好几屋子，也不知是哪来的，反正总能看到老奶奶领着姑姑婶婶往里面堆钱，她老人家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坐钱堆上傻笑，钱不是用来堆的，是要花的，要不然就是烂铜一堆。


败家子就云烨这样的，买个骨头就花了两千贯，然后在玉山漫山遍野的盖房子，别人用木头盖，云烨用石头盖，方圆百十里地的石匠都聚集在玉山了，叮叮当当的没完没了，游民一到蓝田，不用开口，马上就有官府的差役把壮丁领到玉山，再让他们盖个简单的草屋住下，把朝廷给的粮米一发就完事，自然有焦头烂额的管事前来招聘，男人，女人都要，就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也可以拿锤子敲石头么。


庄子上的农户眼都红了，没见过这么多来沾主家便宜的人，家里除了老人孩子需要养猪，养鸡。养鸭，把自家地用新犁狠狠地翻了一遍，放日头底下暴晒，就全部投入到盖房子的大业中去了。


李恪很忙，非常忙，连喝水的时间都找不出来，所以就没时间发脾气了，云烨告诉他，盖房子这回事是他的期末考试，如何把费用降到最低，如何用最少的材料还必须保证盖的房子要好，如果两项有一项出了岔子，他就会得零蛋，云烨说他真的会铸一个铁做的零蛋挂他脖子上，然后游街。


十二岁的早熟孩子，得到这个任命腿都软了，想到可怕的后果连夜带着十几个侍卫跑回长安，砸开宫门，给自己的老子诉苦，要求老爹帮忙，他不想挂零蛋游街。


老爹什么安慰的话都没说，沉思了良久，忽然发笑，只是给了他几个工部的官员，最后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如果得了零蛋游街，他会带着杨妃一起去看，这话让李恪后脊背汗都出来了。


走的时候一个正主，回来的时候一大群人，杨妃害怕儿子游街，又请了几位前隋的旧臣给儿子帮忙。


图纸是云烨画的，就是一张张外观图，里面什么都没有，工部的官员指天骂地，愤怒不已，说是盖房子用石头垒，滑天下之大稽，谁能把两千斤的石头举到一丈多高？还三个月完工，这是刁难，三年也盖不好，王爷的零蛋是挂定了。


李恪苦笑着带着他们来到工地，在工部官员的瞠目结舌中李泰非常拉风的用一组滑轮就把巨大的石头拽了起来，貌似悠闲，旁边有人帮忙改变了吊臂的方向，轻轻松松的把石头安放在柱子上，这样的吊臂有很多，每一座房子都有一座，忙忙碌碌的动个不停。


工部官员都快跪下来了，要图纸，要一座吊臂好回去研究，被李泰臭骂了一顿，说这是自己的期末考试题，你拿走了让我挂零蛋？要是父皇见到，还不得打死我。


李纲也很忙，几十封信随着驿递传到四面八方，大有绿林瓢把子呼朋唤友的意思。


遥远的晋阳，就有两位中年文士在悠闲的下棋，你一手，我一手下得不亦乐乎，旁边有童子给两位倒酒，温热的酒下肚，呼一口气，极为舒坦。


“文杰兄，李师来信想必你已看过，意下如何？”白衣文士问青衣中年。


“李师有招，自然前往，你我蹉跎岁月多时，转眼就到了知命之年，还有多少时间可供蹉跎。为兄这次就是来向金竹贤弟告辞，再有三日，为兄就要启程，前往玉山。”


“小弟也是此意，李师在信中把玉山描绘成洞天福地，焉有不去之理？再说了，李师这回居然把住所，家什都准备好了，说事只需提着行李就可入住，安家之类的琐事一概不用管，自有他人安排，小弟很好奇，那位少年侯爷哪来的陶朱公的本事，数千贯拍出，眼睛都不眨一下，若非李师说起，他人要是如此说，小弟一定认为是胡言乱语。”


“既然如此，三日后我二人结伴同行如何？”


“甚妙。”


这样的谈话不仅在晋阳，还在滁州，楚州，甚至最遥远的扬州同样进行着。


就在云烨疯狂的盖石头屋子的时候，有一个更加疯狂的僧人，他要用铁来建造盖房子，名字都起好了，叫铁瓦寺，一时声震天下，不知道这位大师是如何做到防锈措施的，云烨决定有机会去找他问问。


看着家里的钱被一筐筐抬走，老奶奶心如刀割，晚饭时少吃半碗饭，用悠长的语调说：“老了，还是省下半碗饭，留着晚上饿了再吃。”


姑姑在底下偷笑，一个筷子飞过来敲脑门上一下子就安静了。


“奶奶，钱就是用的，您不用它就是一堆废铜烂铁，还占地方，只有花出去的钱才是钱，您想啊，咱家花了一万贯，那就是说这一万贯都被灾民赚走了，他们会用来买粮食，然后钱就到了大户手里，咱家再把香水卖给大户，再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卖给他们，这样钱不是又回到咱家库房里了吗？这中间多了什么？多了一座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大书院，国家多了税收，灾民多了粮食，大户有了香水，每个人都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东西，而咱家却什么都没损失，还多了一座书院，有了这座书院，您老人家想把云家传几代就传几代，这是咱家的根本，不是那些没用的铜钱，如果您喜欢，孙儿明天就去长安，给您弄多多的铜钱回来，把屋子都装满，给您的床上把钱堆满，这样您喜欢吗？”


老奶奶有些不好意思。


“您是天底下最好的奶奶，孙儿这么干，自有道理，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看着到处的灾民，您也不喜欢吧，您往日告诫我积德比积钱好，怎么到头就心疼了。”云烨笑着问老奶奶，必须解开老人家的心结，她总想着存钱，这是积货，富甲天下这个名头除了皇家，没人戴的起这顶帽子，谁戴谁死。

第三卷 南山居 第四十九节 辛月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家里似乎多了俩口人，早上出门时，总会遇到笑容满面的辛月，小秋竹篮里也总有一些云烨很喜欢的绿豆糕，匆匆行个礼就各自东西，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中午吃饭时，云家厨子总是会按时送来饭菜，这时候也是几位老先生和云烨进行交流的重要时间，在摒弃了食不言这条古训后，老先生总是觉得自己的饭量在见涨。


在吃完饭，准备高谈阔论之时，就会有一个绿衫子的女子出现，给几人端上泡的恰到好处的香茶，博得众人的齐声夸赞，然后掩着脸退下。


书院里已经没人喝油汤了，让赵延陵很是受伤，只有在独自一人时才煮上一杯，感受茶水在嘴里的个中妙趣。


辛月在前院和小丫玩抛球游戏，两人都很快乐。


辛月和姑姑在厨房讨论糕点制作，云府的糕点技艺增长的很快。


辛月和婶婶在花园里一起制作衣服，还不时交换一下，于是云烨就有了一身蜀绣的华丽外袍，十分抢眼。


辛月在后宅里陪奶奶说话，不知说什么呢，惹得老奶奶不时大笑起来，貌似非常和谐。


直到有一天云烨在书房发现没茶水了，喊一娘过来换热水，挑门帘进来的却是辛月，羞红着脸给吃惊的云烨换好了茶水就出去了，隔着竹帘隐约可见她美好的背影在院子里闪过，还夹杂着一娘的笑声。


云烨不奇怪辛月会攻陷家里的那些个大大小小的女人，只是奇怪她攻陷的如此之快，看来家里的女人们的素质有待提高，也不知姑姑的难缠。婶婶的泼辣，奶奶的老谋深算哪里去了。


昨天还见她和小东在一起。推秋千推得起劲，末了，小东悄悄的把埋地里的点心挖出来，请辛月吃。能骗的小东把藏起来的食物交给她保管，光这一条，云烨就觉得云府笼罩在一片巨大的阴影之中，阴影的样子很像辛月，饭桌是上不成了，一屋子的女人围着辛月转，这个给夹一块鸡。那个给舀一勺汤。让平时享受这一待遇的云烨怒火万丈，碗空了有半天了，就没人理会，小丫还把鸡骨头放在云烨碗里说是咬不动，请哥哥吃。放下碗筷，坚决不吃嗟来之食的侯爷打算去厨房找点东西垫垫肚子，没想到厨房里也非常热闹，到处是仆役和丫鬟。


小秋和丫鬟们在一起吃，一人抱着一个大老碗，就是那种比头还大的碗，满满一大碗饭，上面的菜都冒尖了，埋着头吃得香甜。一付旁若无人的样子，比在她家还自在。


丢不起人啊，揉着半饥不饱的肚子，云侯爷踉踉跄跄的奔向书院，形容凄惨。


几个老头子没事干就在树下乘凉，每人穿着一套短衣短裤。脚上撒着木底的拖鞋，翘着二郎腿躺在躺椅上，手里摇着蒲扇，矮凳上放着小茶壶，话说多了，就抄起茶壶嘴对嘴的来一口，如果再来两句京剧，云烨就以为到了北京。


“年纪轻轻的不要凑老头子堆里，自己找乐子去。”还没到跟前，就被人家跟轰狗一样的轰走了。


来找孙思邈，话说他老人家还没答应安家书院呢，趁着闲的没事，找他聊聊，看能不能把老道留在书院。


随着最后的阳光挤进了老孙的屋子，里面药味浓郁，蛰的眼睛生疼，刚进去又跑出来，不知道老孙又在干什么，稍等片刻，火炷也跑了出来，泪流满面的样子很可怜，等了好久，才见老孙不紧不慢的走出来，嘴里嘀咕着：“又失败了。”


“道长在做什么？怎么这么大的动静？”云烨好奇地问，似乎现在的书院他也有些看不懂了，很多人都奇奇怪怪的，比如老孙找遍了各种药材，要配伍出云烨手里的白药，据他说已经快要成功了。


离石先生只要有空闲，就围着那个大骨头仔细研究，不能问，谁问就跟谁急，已经有学生来报告说是离石先生在偷吃龙骨头，还背着人自己偷偷地画骨头的各种样子，似乎要飞升。


元章先生已经有意无意的跟问了好多次关于白玉京的事，还不好意思的问自己是不是有可能去那个地方。


尉迟大傻一个人把前面坡地挖了个底朝天，说是要建造一座城池，用来排兵布阵，准备和段猛在这里决一死战。


李泰现在喜欢把石头绑上布巾，往天上扔，再看着四角被绑上的布巾把石头慢慢送回地上，开始只是小石头，逐渐变成了一斤，两斤，五斤的石头，昨天看见他的侍卫背着一个百十斤重的大石头艰难的往鹰嘴崖上爬……


老孙没听见云烨的问话，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理会云烨，跺跺脚又冲进屋子里去了。


这是自作孽啊！


无人理会也好，云烨跑到书院厨房，逼着厨子交出最好的一块羊肉，用煮茶的红泥小炉子架上一口小锅，准备自己做涮羊肉，豆腐，青菜，还有一些野山菇，谁也不叫，就自己一个人，老子今天不爽，就不信吃不完这五斤羊肉。


床底下有藏起来的葡萄酿，还是从李孝恭家里偷来的，铜皮酒壶装得满满的，泡在井水里，一会好喝。


不爱吃白汤的羊肉火锅，咱就吃红油的，厨子把切得薄薄的羊肉给送来了，葱丝切得细发，绿莹莹的青菜惹人起食欲，白嫩嫩的豆腐切成条状，蒜泥，酱料齐全，云侯打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天有不测之风云，就在云侯打算下嘴之时，李恪风风火火的撞门进来，嘴里大喊着：“完了，完了”神色凄惶。


转眼间却发现火锅，立刻忘记了忧愁，从怀里掏出一双银筷子，伸锅里猛捞。


“发生了什么事，你这么急？”云烨担心出事，毕竟那些初级的工程机械不那么牢靠。


“没有砖瓦了，进度太快了，砖瓦跟不上，你烧的那种水泥，也快没了，我们把石头都垒好了，就差窑里的砖瓦和水泥，水泥还好，只要砸碎磨细就好，砖瓦就没办法了，要不了三天就要停工。”吃两口羊肉，李恪烫的吐着舌头，吸着凉气结结巴巴的说，眼睛却没离开锅里翻腾的羊肉。


云家的砖窑，自从上次那个无意中烧出琉璃的二货窑工获得了家主的奖励，轰动了窑厂。从此以后就经常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被烧出来，云烨的书房里的古董架子上全是奇形怪状的石头，有一种被烧酥烂的石头，砸碎后，活上水一夜之间就变硬了，云烨知道这东西就应该是水泥了吧，重新试了上百次，才找准标准，现在正在大批烧制，后续工作繁杂，需要把大块的石头砸碎，再上到大石磨上磨细才能用，云烨建造石头房子的信心也来自于此。


等云烨回过神来，发现李恪已经吃的坐不住了，正在松腰带，而小桌子上的羊肉已经不见了一大半，青菜豆腐也没了一大半，现在趴桌子上狂吃的是李泰。


“刚才见云侯心有所想，本王见小泰还没有用晚饭，就喊了过来，一起吃一些美食，这才是吃饭啊，小王终于吃了一顿真正的饭食，不是剩饭。”李恪无视云烨喷火的眼睛慢条斯理的解释。


捞羊肉的李泰还伸出大拇指赞扬三哥的大公无私。


算了吧，今天就不是吃饭的好日子，等李泰消灭完了最后一片羊肉，三人出了房间，晚间的凉风拂过，吹散了云烨最后一丝郁闷，站在高处，脚下的东羊河碧光粼粼，两岸矗立着数十栋三层的楼房，虽然只有陇廓，却也颇具规模，让人赞叹不已，喧闹的工地终于安静了下来，山窝子里冒出了缕缕炊烟，那是劳力们在做饭，想必劳作了一天的他们，此时端上饭碗，心里也许会暂时忘掉那场可怕的灾难。


“烨子，这是我活到现在干得最有用的一件事，辉煌的各种房舍厅堂从我手里一一拔地而起，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欢喜，我甚至于晓得每一幢房屋所需的用料，也能预测到每一幢房屋何时可以完成，只有我知道，这些房屋建好后，会是多么壮观，多么美丽。说好了，你得给我留一幢，秋天的玉山最美，到时候我会带着我母亲来这里小住几天，让她也欢喜。”


“哼，想得美，这些房子都有用处，明年就要大规模招生，学生到时候不会少于一千，先生也会有一百名，我还担心房子不够，哪有空余的给你。”


“不就是吃了你的饭菜吗？至于这么小气，我掏钱还不行吗？”李恪气急败坏的吵闹。


才不管小屁孩的鬼心思，抓着李泰就往回走，书院门口热闹极了，黄鼠夫妇俩正在收摊子，满脸笑容看来赚的不少，老先生们也从河边漫步回来，一路说说笑笑，书院的学生们在门口打闹嬉戏，赵延陵和书中的先生们谈论着河边的建筑，满怀期待，云烨笑着从人群里穿过，刚要进去，却听见有人喊：“云世兄！”


回头看却是辛月，她羞涩的拎着一个食盒，扭捏半天才把食盒塞云烨手里，娇声说：“您晚饭没吃好，我特意做了几个小菜，您尝尝。”说完就掩着脸跑了。


书院学生一阵混乱的狼嚎，几位老先生也拈着胡须点头，黄鼠夫妇一脸的祝福。


“不好！”云烨心里狂叫，老子怎么就忘了蜀中的闺女是出了名的胆大，这一闹，老子还娶别人吗？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五十节 野兽法则


坐在小桌前，云烨取出食盒里的小菜，也的确是小菜，四个小小的盘子里分别装着鸡块，腊肠，凉拌的野菜，清炒的野山菇，还有一小碗雕胡饭，模样看起来不错，就不知味道如何。


白斩鸡块一看就是自家厨子的作品，跟自己学的斜切鸡块，一般人学不来，腊肠貌似不错，蒸熟之后晶莹透亮惹人垂涎，奶奶早把它定为云家的绝品食物，得闲不给吃，只有年节才给一点，每次云烨都分给几个贪嘴的妹妹，就这样，还经常惹的老奶奶不高兴，说是没规矩，是谁的就是谁的，不准抢。


凉拌的苦苦菜放嘴里嚼一下，云烨就叹了口气，把野菜吐了出来，用茶水漱了几遍嘴，才消去了口中的苦涩，也不知玉山先生是如何享受孙女的孝心的，苦苦菜如果煮熟后不用凉水拔去苦味，难吃不说，对肾的伤害也是很大的，不过老先生年纪大了，老妻过世得早，用得着肾的地方很少，伤伤也无所谓。可是咱到了唐朝是新鲜出炉的少年一枚，正是用肾的时候，不用对我如此恶毒吧？


野山菇就不吃了，从上一道野菜看，云烨就知道，辛大小姐的厨艺堪虞啊，为了不中毒，还是不要碰蘑菇的好，万一有那么一两朵，貌似美丽，实则恶毒的蘑菇，后果不堪想象，辛大小姐又是个胆大的，又喜欢美丽事物的女子，那种颜色鲜艳，长得亭亭玉立的毒蘑菇她一定很喜欢，至于那些长得难看，颜色讨厌的好蘑菇她一定是看不上眼的。


小心地扒了一口雕胡饭，不错啊。香滑软糯，能把芦苇地里的野粮食做成这样。奇迹啊，尤其对辛月来说。


吃完了饭，漱了口，云烨就打算备课，明日还有两节物理课要讲，力的相互作用，就它了，坐在书桌前，很快就沉浸其中，脑海里的记忆越发的清晰了。就连以前自己的物理老师习惯性的抽鼻子的动作似乎都浮现在眼前。云烨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到底是人，还是一部摄像机，如果以前有这样的脑子，何必在一所八流的学校荒废四年，早他娘的清华北大了。


身后有啜泣声。原来是辛月，幽怨的瞅着云烨一抽一抽的，很伤心。云烨知道是因为自己没吃那两道要命的菜的缘故。


“雕胡饭很好吃，是我吃过的饭里面最好吃的。”


“饭好吃，那菜呢？”


“菜也不错，你知道我被师傅娇惯下一身的臭毛病，嘴有些刁，吃食有一丝不对就不吃，不要在意。谢谢你给我送饭。”


“这里只有两个菜是我做的，其他的都是你家的，雕胡饭是我娘煮的，你偏偏没吃我做的，很难吃吗？”


“不难吃，只是有一点小毛病。不要在意，下次就好了。”


“世兄，我今天让你难做了吗？”辛月有些不好意思，有些局促的拧着手绢，眼睛却盯着云烨看，很坦诚。


“哪里话，最难消受美人恩，有你这样美丽的女子给我送饭，我求之不得。”


简单的如同白水一样的废话，竟然让辛月面红耳赤，娇羞不已，难道说这个时代的女子还没有学会应对甜言蜜语吗？这样的话都受不了，如果说一些经典的谎话，那还不得立刻晕过去？


辛月手哆嗦着收拾桌子上的残羹剩饭，她很快乐，云烨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快乐，相处也不过一个月而已，至于吗？


送辛月出门，丫鬟小秋就守在门外，贼目烁烁的盯着云烨看，似乎在看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非常警惕。


辛月一走，隔壁的李泰就窜了过来，不用说这混蛋一直竖着耳朵在听。


“烨哥儿，你不是喜欢我大姐的吗？怎么又和这个女子勾勾搭搭？”完全是他娘的一副小舅子质问姐夫的口气。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勾勾搭搭了？你姐又不喜欢我，干嘛要去自找没趣？”


“我画了几幅图作证，你看这是那女子鬼鬼祟祟的进门的，这是你们的影子印在窗户上的图，这是你们难分难舍的图，不就是个女子吗，还找丫鬟守门，害的我都不能靠近。”云烨相信如果现在有照相机，李泰绝对会爬屋顶窥探他人隐私，这哪里是一个皇子啊，这就是一个没有道德观念的狗仔队员。


云烨笑着进入了梦乡，临睡前想通了所有的事情，今天所有的人都在为辛月大开方便之门，家里，书院里，甚至孙思邈都是如此处理，他们都在盼望云烨和辛月可以成为夫妻，不管从私利出发，还是从书院的将来考虑，这都是最好的结果，辛月是一个可爱而又大胆的女子，今天的所作所为超出了一般人家女儿的最高上限，这需要很大的勇气，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就大胆的表示出来，让云烨有一种回到后世的熟悉感觉，没什么大不了的，且走且看吧。


孙思邈在灾民群里忙得不可开交，身后跟着十几个书院的学生，每人挑着一个担子，担子里是老孙新研制的清瘟散，用纸包成一剂剂的成药，有病治病，无病防身，听起来是大力丸的广告，但是药剂里的薄荷，金银花，等药材可是云烨真金白银的买来的，不要说灾民吃，书院里的学生每天都要喝一大碗，先生也不放过。


陪着云烨视察的蓝田令嘴里的阿谀之词就没有停止过。


“这哪里是本侯的功绩，我只不过需要一些劳力来建造书院，陛下和朝中诸位就给了云烨这么大的支持，心中极是感激，何县令整日操劳也是有目共睹，差役们勤勉有加也是书院成事之因，灾民们首先应该感谢陛下，听说娘娘们连脂粉钱都捐了出来，这都是何等的悲悯情怀，生在这样的世道，我等应该庆幸才是。”


云烨面向长安方向深深的施了一礼。做足了样子，何县令大为同意云侯的这番话。对云侯淡泊名利的胸怀更是钦佩，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捞到巨大的政绩感到幸福，自然又是新一轮的马屁滚滚而来。


治下有云家这样的显宦，本来是县令的悲哀，结果云家人不在乎名利，也从不干涉蓝田县治，只是自顾自的发展书院，上次云烨马踏胡庄，那也是上层的争斗与自己这个小官没关系，谈不到给不给面子。


这回蝗灾原想着自己也逃不过去了。没料想云家生生地把一大股蝗虫捕捉干净。如今都磨成粉堆在仓库里，听说是很值钱的药材，县里的田地虽然也遭受了重创，却也不至于颗粒无收。书院又开始了大规模的建房子，大半的灾民靠着云家吃饭。让他轻松了很多，只要把去年运来的粮食平价卖给云家就行，这样的大户何县令觉得越多越好。


孟有同正在分发清瘟散，每发一包就会告诉灾民如何将药熬制成药汤，一丝不苟的做派让人很难想象这人去年还是一个二百五的纨绔。


人一多最重要的就是防止疫情，云家强行规定，凡事在云家做工的一定要勤洗澡，喝生水是被严厉禁止的，如果有谁犯了这一条。就会把他和他的全家迁出玉山，没有通融的可能，这是云家管事千叮咛万嘱咐的大事，他们也不想这里爆发疫情，现在处置疫区的法子让人不敢想，谁想。谁胆寒。


巨量的石灰撒的满地都是，现在最小的孩子也知道大小便一定要去茅房，如果随地大小便全家就会被赶出去，再也没有饭吃。唐朝的孩子尤其是农户家的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五六岁的孩子背着弟弟妹妹在山脚转悠，看到干柴就拖回去，好用来烧火做饭，每当云烨看到一个小小的孩子背着更小的弟妹，怀里抱着一捆干柴时，心里就越发的憎恶长安城里的混蛋们，每当看到小小的孩子举着榔头努力的砸石块的时候，心中就酸楚的得不能自己。


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自己的胖儿子只知道每天吃饱了不饿，傻乎乎的上学放学，只知道家里的饭菜没有洋快餐好吃，只知道老爹今天不让他玩游戏就怒气冲冲。


饥饿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最残酷的老师，他早早教会了这些孩子勤勉，教会了节约。


“烨子，你在想什么？”李恪从马上跳下来，见到发愣的云烨就问。


“我在想，怎么才能让我看不见这些倒霉的孩子。”


“赶走就是了，这有何难？”


“你真的这么想？”云烨盯着李恪眼睛一眨不眨。


被云烨看得有些紧张，他张张嘴，却没有说话，可能感觉到前面说的有些问题，只是不知道哪里错了，茫然不知所措。


“如果你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哪怕冒着被陛下责罚的后果，我也会赶你出玉山，如果玉山教育出来的都是你这种想法的学生，我会亲手烧掉玉山书院，也不让他遗祸人间。”


“请先生指教。”李恪肃容弯腰施礼。


“我们可以卑鄙，可以无耻，这没关系，这是人天生的本能，我们之所以比野兽高明，就高明在我们会用复杂的心思达到个人的目的，这无可厚非，弱肉强食这是野兽的法则，不是我们人的，怜悯之心必须存在，它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有教养，是否有存在必要的第一要素。我知道你从小就被灌输了天下万物皆为我所用的皇家教育，高高在上，万民敬畏，强者拥有一切，弱者一无所有，我无力改变这种现实，只希望你们多一些怜悯，少一些暴虐，见到这些孩子不是简单的撵走，而是引导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变得不再倒霉，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永远的站在最高处呼风唤雨了，而不用担心你的船会翻，有他们帮你，世上所有的阻碍都只是一个笑话。”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五十一节 除三害


水泥到底是出了问题，这是云烨最担心的事，没有任何检验设备，只有靠经验去估算，这就给了窑工们极大的自主权，可是标准化生产最要不得的就是随意。


一大早就有水泥窑上的管事来报告，说是昨晚出窑的水泥没有黏性，做了水泥试块，现在过了六个时辰，用手一捏就成了粉末，根本就用不成。


问原因管事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云烨没有再问，只是穿上一身麻布衣服就来到了窑上。窑工们都蹲在地上不言语，一个官吏模样的家伙正在唧唧歪歪，有些远，听不清楚说些什么，待走近了才听清楚。


“你们这些瞎眼的狗才，没用的废物，连一窑水泥都烧不好，要你们何用？”


“谢掌固，本来咱们每窑只加料三千斤，您前天硬要加五千斤，这火烧不透石头，自然就烧废了，您现在骂我们，没道理，管事请侯爷去了，到时候看你怎么交代。”


一听就知道这是云家庄子的老人，自从侯爷打断了胡家庄子庄主的腿，他们就不太害怕官府了，每个人在庄子里都是横着走路，见了外庄的人朝自己打招呼鼻子哼一下就过去了，个个成了杀才，敢顶嘴的除了他们没别人口谢掌固面子有些挂不住，正要发怒，发现窑工们都站了起来，转身看时才发现云烨就站在自己背后。


“你回工部去，不用来了，张尚书如果想要知道水泥是怎么回事，就让他派一个不胡乱指挥的人来，顺便把这一窑的赔款带回来，这里是云家，不是工部，想耍官威回去耍。”


说完也不理会那个掌固，又对窑工们说：“你们是干什么吃的，被人家瞎指挥你们就听？废一窑水泥没什么大不了的为了让你们长记性，不要听别人胡说八道，云家庄子的每人扣两成工钱，外面的每人扣一成，下次再有这种事，直接撵回家，知道吗？现在，全部去干活，重新装窑。”


窑工们没人恨云烨却对害他们少了工钱的谢掌固怒目而视，尤其是云家庄子的没人觉得自己比外人多扣了，只觉得自己丢了云家庄子的脸。


清窑装窑是一个很费力气的事，水泥窑里的温度现在还很高，人人汗流满面，还有不知厉害的居然卸掉了罩，被云烨臭骂一顿，不想他们以后得矽肺，这是要命的病。


等到点火已经到了午时，云烨满身灰尘的往家赶。一身麻衣的他已经没有一点侯爷的样子脸上污七八糟的，和身边的窑工没有多大区别。


窑工下班，这是云家庄子的一大风景，百十个灰蒙蒙的汉子敞着怀，赤着脚，大步流星的走路，无所顾忌的笑谈粗话，荤话，一路飞扬。


“这位小哥，某家有请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拦住云哗搭话。


“不知这位大哥有何事要问？”与窑工们闲扯的高兴，就随口问了一句。


“这可是长安三害之首云烨的庄子？”大汉瓮声瓮气的问，这时云烨才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汉子全身武士打扮，头上扎着一条青布巾还特意留下一截随风飘舞，腰间扎着宽大的压肋板带，背上背着一把长刀，显得威风凛凛。


满村子人听他这么一说，都有些傻了，不知道这个白痴要干什么，几个当护卫的窑工，悄无声息的把云烨和大汉分开。


“莫怕，某家就是前来除害的，四天前某家露宿野寺，听闻有女子夜哭，就去查看，见有三十余个妇孺哭之甚哀，周围有镖局守护，某家听到她们不时提到云烨恶贼的名字，就快马赶了千里路程，特来会会这个恶贼。不想到了京城一打听，差点气破我胸，这恶贼居然还是长安三害之首，今日定不教恶贼逃脱，只需告诉某家，恶贼身在何处，某家熙童定为尔等除害。”说的好一个大义凛然，好一个威风八面。


云晔一口气没上来气的厥过去了。


百十条大汉齐齐的把这个叫熙童的家伙按在身下，用腰带捆了个结实，一时间拳打脚踢，棍棒飞舞，就连路边的婆婆也上来踢一脚。


云烨喝了一大口水这才缓过来，看着捆的结结实实尤在拼力挣扎的大汉，上前问：“你从哪里得知云晔是恶贼的？那些妇孺亲口所说？”


“恶贼，你们这些为虎作伥的恶贼，大爷就是到了阴曹地府也不放过你们。”结果挨了几拳，不叫了，只是恶狠狠的说：“大路不平自有人踩，某家失算，不料一庄子全是狗贼，有本事松开老子，咱们一对一的来，看老子不拧下尔等的狗头。”


话说得恶毒，自然又是一顿臭揍，大街上不好看，云烨让人把壮汉抬到一间屋子里，结结实实的捆在椅子上。


“我就是你要找的云烨，我就是大名鼎鼎的长安三害之首的云烨，只是不明白，我们远日无仇，近日无怨的，你为何会找到我，还要杀我？”


那熙童眼睛都快要迸开了，身子猛地往前一倒，一头就撞向了云晔，云烨身子一闪，他一头栽倒在地上，地上多了两颗牙齿，努力的拧过头，张着满是鲜血的大嘴，重重的一口血痰就喷了过来，沾的云烨衣服下摆全是星星点、点的红色。


云烨忽然不生气了，也没有让人再打他，让匆匆赶来的老庄把人扶起来，用手帕擦去了他嘴上的鲜血。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遇到的是卢家的遗孤，他满门被抄斩，男丁一百六十余，全部被杀，她们也被送进了教坊司，你知道是谁把她们捞出来的吗？”


熙童神色不改，大马金刀的端坐椅子上，颇有声威，闭着嘴一言不发。


云烨接着说：“是我，是我冒着被皇帝怪罪的危险把她们送走了，现在，你明白你找错人了吗？”


“狡辩，你是长安三害，会这么好心？”熙童这种人就他娘的一根筋，最初认定的道理，他会守一辈子，坚定的理想主义者，他的世界比较简单，所以他对世界的认识也简单，不好的就一定是坏的。


“我长安三害的名头是怎么得来的，你需要在长安仔细打听清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云烨很佩服这种人，一直都很佩服，你可以说他没脑子，也可以说他愚蠢，但是你绝对不要怀疑他的决心，不妥协是这种人的特质。


挥挥手，示意老庄放了他。


“侯爷，此人心怀不轨，送到官府也是被砍头的货，您不可心慈手软。”老庄急忙劝云晔不要放虎归山。


“这种人越来越少了，能骑着马跑一千里为一群不认识的妇孺复仇，有古之大侠风范，放他一马，不是坏事，难道你也相信你家侯爷是无恶不作之辈？”云烨挥挥手又对熙童说：“你如果打听清楚了，我真的是罪该万死，我等着你来杀我。”


话说完抬腿就走了，家里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了，云烨怕奶奶知道急出病来。


老庄无奈，只好松开熙童，苦笑着对他说：“你他娘的好运，遇到我家侯爷，要是换一家，你的皮大概都被掀下来做鼓面了，你到周围打听打听，谁不说我家侯爷的好，今年遭了灾，如果不是侯爷，你以为这些人还有力气走路？万家生佛不敢说，给几千个人一条生路绝不是吹嘘，天下有你这种二百五，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说完，脚一踢，熙童的刀就飞回他的手里，交给熙童，又说：“要杀我家侯爷，先杀了我，这次是侯爷大量，下次我一定叫你后悔生到这个世上来。”


熙童一言不发，拖着驶瘸的腿，一步一步的往外挨，路两边全是怒气冲冲的庄户，他也感觉不对劲，一个满身尘土的麻衣侯爷会坏到哪去，他想求证。


家里翻天了，老奶奶哭嚎的声音从后院一直传到前院，孙子是她的心头肉，哪怕伤着一点就是要她的老命，这一听说有刺客，昏过去两遍了，才醒过来，就满世界的找孙子，人都糊涂了。


云烨赶紧跑过去，抱着老奶奶说没事，只是一个玩笑，狠狠地瞪了两眼多嘴的管家。


老奶奶在云烨全身摸索伤口，问这问那的半天，才回过神来，接着又哭，家里的女人多就是麻烦，这个才止住，那个又来，没完没了，好在云烨也习惯了，自己去洗澡，放任她们号哭。


洗完澡就发现老庄，刘进宝跪在前厅，老奶奶用竹条抽他们，没头没脸的抽，两个傻货也不知道躲躲，硬撑着挨板子。“奶奶您消消气，可不敢气坏了身子，孙儿以后出门，一定带上他们。”


听孙子做了保证，老奶奶这才收了竹条，才想起问云烨前因后果，得知事因之后，也是瞠目结舌的想不通，自己孙子明明是最好的孩子，怎么就成了长安三害，还是三害之首？


此时站在庄子外小山上的熙童暗自发誓，如果冤枉了云烨，自己就用命来填，如果云烨真的死有余辜，那自己杀了他，然后自尽，来报答他放自己一马的恩情。


一阵山风吹过，似乎要吹走这片浓郁的化不开的最愚蠢的高尚情怀。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五十二节 夜猫子进宅


李纲面色铁青，怒不可遏，大声说三：“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自前汉诛除剧孟，郭解之流，天下游侠儿不但没有消亡，反而愈演愈烈，以暴易暴岂实我等所选，如今游侠泛滥，动辄以死为荣，长街杀人以为常事，流弊不除必将遗祸天下。”


云烨缩在墙角，刚刚才挨完骂，现在不是招惹老头的时候。


“少年心思，你放纵游侠胡为，视朝廷法度如同儿戏，糊涂啊，糊涂。”玉山先生也气得不轻，辛月在后面给老头顺气，顺便瞅着云烨轻笑。


李泰一副幸灾乐祸的架势坐在椅子上玩手里的琉璃珠子，李恪则魂游九天翻着白眼看屋顶。尉迟大傻则一脸的兴奋，张合着手掌跃跃欲试，恨不能现在就和游侠较量一下。


书院的饭堂里围了一大圈子的人，都好奇的听别人诉说昨天云烨的趣事。


刘献对云烨说：“区区毛贼，有何惧哉，待某家去长安一趟，定会将他手到擒来，到时侯是杀是剐还不随云侯之意。”


他想偏了，以为云烨担心受到刺杀，却不知云烨对于侠客充满了好奇，想想百年以后的，空空儿，精精儿，聂隐娘，红线，哪一位不是让人浮想联翩，他希望熙童搞清楚事情真相后，能到家里坐坐，好好聊聊游侠的世界，虽然他对熙童是一位盖世高手的希望破灭，看到他被一群人合起来揍的鼻青脸肿有些失望但是这种失望还是扑不灭他心中那颗向往武侠世界的熊熊火焰。


熙童没有来，工部来了一位员外郎，这位绝对是好脾气的，官比那位掌固高了无数倍气度自然也高了无数倍，他派了两个工匠和窑工们同吃同睡同干活，他换上便装，坐着牛车晃晃悠悠的来到了书院，在书院里和谁都谈得来，就是正在扫地的黄鼠他也问了一句，让黄鼠激动了好久。


和云晔一前一后的漫步，永远保持着半步的差距，话说得亲切得体，事也做得干脆利索，他派两个好工匠，绝对胜过派一百个官员。


赞叹了书院的管理制度还用笔记下来，赞叹了书院学生的活力，津津有味的观看了一场足球比赛，期间还在书院里用了一顿饭，兴致勃勃的随云晔端着饭盘到食堂打饭，顺便对厨房的高效率做了高度的评价，酒是绝对不喝的，却笑眯眯的把一小瓶酒揣怀里，说是下了差，独自一人好好品品云府的美酒。


他来书院不过两天就和所有的人混熟了，偶尔到老夫子的课堂听几节课，偶尔和云烨探讨一下关于日历制定的问题，看得出他是一个极为博学的人，对天文历法有着独到的看法，有一些事情连云晔都不清楚，他却调用古书中的记载，来龙去脉说的透彻。


好人啊，云烨不敢有一丝的放松，每日陪伴左右就怕忽然什么地方出了砒漏，连个补救的余地都没有。


看不起长安的官员，这位却绝对是例外，因为他有一个响彻千古的名字叫许敬宗！


千古大阴人长孙无忌就栽在他手里，如今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就以博学称著长安，国子监出来的超级精英对于各种历史记录有着超乎寻常的嗅觉，能从故纸堆里翻出对自己对他人有用的各种史实，包括将来李治娶自己老爹的女人他都能安排的严丝合缝，让历史学家找不出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只能在嘴上咆哮两句。


做奸臣云烨觉得比做忠臣难了不止一倍，比如面前的这位，在私德上堪称表率，在官面上堪称能吏，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书院的底细摸了个底朝天。


看着他和李泰站在吊架前面嘀嘀咕咕的说话，云烨就知道，李泰的滑轮装置也没有逃脱许敬宗的魔掌。


唯一他没办法的人是孙思邈，老孙一点面子都不给，不要说进到他的药房，就连住宿的地方也不让许敬宗进去。没理由，就是不许进去，说什么都没用。


看着笑眯眯离去的许敬宗云晔问老孙：“道长为何如此不待见他？”


“小子，你千万要小心这个人，老道感觉这不是一个好人，说不上来为什么，就是从心底里讨厌，上一次让我有这样感觉的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恶魔，我担心这是第二个。”孙思邈忧心忡忡。


云烨冲着老孙高高的翘起大拇指，不佩服不行了，连李纲都说此人是大唐将来的脑骨重臣，前途无量，要云烨和这家伙多亲近亲近，只有老孙发出了警告。


和这家伙多亲近，就好比把一条毒蛇放在怀里和他玩亲嘴游戏，他杀起同伴来比杀敌人还很，后世的电视剧虽然都是胡说八道，但是绝对没有一部电视剧把他列为好人，哪怕再恶搞的剧情，主人公都对他小心再三。


对这个人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翻手为云覆手为面的牛人还是不要得罪的好，他是李二的真正心腹。


短短的三天时间许敬宗觉得很快，他对书院充满好奇，有许多的地方让他眼前一亮，似有所悟，却又不知悟在哪里，所以他又从头开始了自己在书院的历程。


尉迟大傻和段猛在坡地上已经交锋了三天，作为裁判的云烨也已是心力交瘁，一个固守不出，一个在城池外面围而不攻，作为军事代表的小旗子，已经扔了一地，若是两军开战早就尸横遍野了。


站在城池里的尉迟像个巨人，不停的调整他的部署，代表粮草的白色木块已所剩无几，他甚至于挥着手，跳着脚大骂，希望激怒段猛来攻城。


段猛也不好受，代表骑兵的绿旗子只剩下一面，代表步兵的红旗子也只剩下两面，他依然不动如山。


天上打雷了，起了山风，尘土飞扬的迷人眼，转瞬间大雨倾盆而下，两个杀红眼的主帅依然不放弃，能把沙盘游戏玩到这种地步云烨不得不佩服万分。


一只大脚飞过来，把尉迟大傻踹了个跟头，又一脚把段猛踹飞，脚的主人是刘献。


他破口大骂那两个白痴，揪起尉迟说：“你他娘的占有城池之利，大规模消耗他的实力没有错，现在你的兵力占优就不知道出城决战吗？还在这里大喊大叫，蠢货！”


又提起段猛的脚，把他甩在棚子里训斥：“你也是一个蠢猪，明知城池攻不下来，只会消耗兵力，就不会绕过城池吗？你他娘的是在打仗还是跑来泄怒火的，如果在军中，老子早就把你们两个笨蛋砍成十七八节了，还会留着消耗粮食？”


头一会看到刘献发脾气，以前一直以为他就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看家狗，没想到刚才居然有了狮子的威风。


“刘将军豪气不减当年啊！”原来是许敬宗在说话，他这两天神出鬼没的让人抓不住头绪，不知他要干什么“员外郎很熟悉刘将军的过往？平日里他从不提起。”云烨笑着问“那就是在下多嘴了，刘将军看来不喜欢提起往事，背后还是莫道人非，惭愧，惭愧。云侯今日可有空闲，下官明日就要离开，略备薄酒想请云侯叙谈一番，不知云侯是否赏光？”


“员外郎相邀，云烨怎能拒绝，只是您是客人，怎好破费，不如就由我这个主人做东，你我共谋一醉如何？”云烨不想让他占据主场，这人有顺杆爬的习惯，得小心。


“如此就叨扰了，这六天的书院之行，让在下天开眼界，不但处处新奇，就连各种器具也是闻所未闻，教学方法之新颖，让在下叹为观止，云侯不愧师出名门，让人羡慕。”许敬宗胖胖的脸上从来都不去少笑容，只是他清澈的眼神让人觉得他的笑容只是脸上的肌肉在动，只是一种符号，不代表其他。


就在饭堂里，简单的几个菜，云晔与许敬宗相对而坐，如同两个形貌高雅的奇士在高谈阔论。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许敬宗放下筷子，猛然间问：“云侯缘何对在下防备甚深？可是在下的行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引起了云侯的误解？如果真的如此，在下郑重道歉。”


什么意思，著名的阴谋家开始坦诚了？笑话！历史早有记载，许敬宗会坦诚，母猪都会上树。


“哪里，哪里，员外郎声名卓著，云烨早就有所耳闻，这次驾临书院，云晔深恐招待不周，哪里会有什么防备，员外郎说笑了。”云烨打定了不和你交心的打算，看你能如何，你就算是李二派来调查书院的，我心中坦荡，谁会管你干什么。


“原来如此，是我多虑了，说错话，这就自罚三杯，请云侯原谅。”人还是豪迈的，咣咣三杯酒下肚，人就显得更加豪迈了，哈哈大笑着说：“在下担心自己学问低微入不得云侯法眼，原来云侯对在下也是抬爱的，这样一来在下按照陛下的旨意进入书院教书，也就放心了。”


“靠，上当了，这真是夜猫子进宅，没有好事啊！”


云烨心中大恨！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五十三节 定亲与闭门羹


东羊河上竹筏穿梭，现在一到休息日，就有很多的人前来坐竹筏，在清澈见底的小河上随波逐流，放松身体什么都不想，头靠在青色的竹子上，倾听竹筏划过水面的声音本就是一曲最美的乐章，头顶上的白云如棉如丝，不停的变换着形状，一会像奔腾的骏马，一会儿又像蹲坐的白兔。


不需要酒，也不需要茶，只需带着一个空空的皮囊，这山，这水，这云彩就可以把你疲惫空虚的心填满。


人流如织，有女子眉目传情，有男子纵声高歌，衣袖挥舞间有暗香传动，管我何事？


我只需这山，这水，这片白云。


云烨错了，他还需要去撑筏子，小秋已经挂在竹篙上了，抱着竹篙看着要飘走了竹筏哇哇哭，辛月手忙脚乱的拽着小秋的衣服不松手，她也快要掉下去了。


两个傻女人，不会把竹篙松开么？云烨提起竹筏尾部的竹篙，往回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小秋从竹篙上面解救下来，缺心眼的才把竹篙往石头缝里插，挂到上面才是活该。


好好的一篇散文被她硬生生的毁了，辛月还总说她伶俐，就这样的伶俐法？把自己挂在竹竿上胡乱蹬腿像个猴子。


对面竹筏上的女子才叫伶俐，卷起衣袖，露出白生生的胳膊唱歌跳舞，引得书院里的群狼长啸不已。


“不许看”，辛月把云烨的脑袋强行扭过来，她乌黑发亮的头发上夹着一个黄玉的发夹，上面镶满了水钻，阳光一照，光华四射。看到这东西，云烨才回想起自己已经被定亲了。


话得从三天前说起，在辛月再一次长久的逗留云烨屋子后，他被几个老家伙强行拽到河边，进行了一场充满诱惑而有威胁意味极其深重的谈话。


“小子，你捡便宜了，老辛如花似玉的孙女看上你了，怎么样，什么时候订亲啊？”李纲的话说得宛如逼婚的黑社会老大，也不看看七十岁的老家伙了还能活几天，有这么逼人定亲的吗？


“少年人就是每个下处，孤男寡女的同处一室，老辛你也放心的下，要是老夫，早就家法伺候了，还有把孙女嫁给他这么好的事？”元章先生在旁边敲边鼓。


从旁边没事溜达的孙思邈搭话了：“辛月这孩子身段长得好，是个宜男像，你小子娶过来有福了，你云家不愁没有子孙继承家业。”老孙从长远为云家考虑。


“小子，人家闺女的名声全被你糟蹋了，你如今话不给句话，是否看不起我们几个老头子？也罢，明日老夫就收拾行李，准备回河西老家，颐养天年就是，再也不在这尘世间打滚了。”离石先生满脸沧桑。


“丢人啊，也亏的面前就只有几位老友，否则老夫哪里还有颜面活在这世上啊！”捶胸顿足就是玉山先生的最大杀招。


眼前闪过李安澜那张熟悉的面容，旋即又隐没在无边的黑暗里，虽说有一种中了仙人跳的感觉，云烨还是笑着说：“能娶到辛月，是小子的福分，那里有其它的心思，几位老先生多虑了。”


心里面有些疼，云烨脸上却带着笑。


辛月是个极好的姑娘，娶到她的确是福气，只是我为什么就高兴不起来呢？云烨问自己。


老先生们做到这一步已经是他们道德观念的底线，如果稍有犹豫，就会酿成大的灾难，不管对书院还是对自己。


云烨感觉到场面气氛一松，又恢复了往日的平和。


“老夫就说嘛，月儿这么好的孩子，那有人舍得往外推，老哥几个今天丢人是丢大了，小子，不许说出去，否则把你的腿打折。”元章先生恶狠狠的警告云烨。


没人再理会他，几位说说笑笑的会书院，玉山先生似乎正在接受他们的贺喜。


“还没说定亲的事哪，您几位是不是回去的有些早？”云烨很担心他们让自己明天就结婚，那比黄鼠还丢人。


李纲从来就没好话：“当你是个人物。才跟你说一声，要不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你插嘴的份，这事情老夫等人自会找老夫人商议，你就闭上嘴，好好干你的事情，少操心别的。”


太清楚自家人了，奶奶，婶婶，姑姑，姐姐一大群女人，闲着没事就唠叨将来的云家女主人是什么样子的，这下子给了话头，家里还不闹翻天了。


奶奶果然用最快的速度给云烨订了亲，还把他的黄玉发夹作为云家的家传宝物送给了辛月，这一下子，让本来还有几分不满的玉山先生老怀大畅，看着在孙女发间熠熠生辉的发夹，连干了三杯酒，对云烨的识趣很满意。


辛月戴着发夹在书院显摆了一大圈，赢得了全部女眷的赞叹，自己若无其事的装作一副羞涩模样，回到闺房，就坐在铜镜前左看右看，一个时辰后才恋恋不舍的摘下发夹，用绸布包起来放进梳妆匣，放在最隐秘的地方，脸上带着笑，笑着笑着忽然捂住了羞红的脸，也不知想到了什么。


东羊河上的两人各有心事，一个看一眼就对方就脸红一次，一个如同呆头鹅般的神游天外。只苦了小秋，弓着腰努力的控制着筏子不要撞到岸边。


河水很浅，只到人的腰部，清澈透底，没有大鱼，只有一条条指头长的小鱼在水里嬉戏，辛月把长长的头发解下一绺，趴在筏子上逗小鱼，不时发出阵阵欢笑。


十六岁的唐朝小女子，发育得很美好，看着辛月完美的曲线，云烨有些口干舌燥，强自压下心头的邪火，忽然起了玩性，就和辛月并排趴在竹筏上，分过一绺头发逗弄小鱼。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玉山书院成了长安城里贵人们一个新的游玩去处，不到十里的东羊河上飘满了竹筏，有满脸胡须的老者，有戴着锥帽掩着轻纱的年轻女子，自然也有追蜂逐蝶的浪荡子，一些穷苦出身，却又自持有几分才华的穷书生也出现在河岸边，捧着一卷书，嘴里不知所云的念着乱七八糟的诗句，希望可以引起河上贵人们的注意。


云烨和辛月很吸引眼球，不是因为两人是金童玉女，而是因为两人玩得最开心，最有童趣，大声的笑闹让正人君子不齿，让青春少女向往。


辛月告诉云烨，在剑南的老家，也有一条小河，每到天热自己就喜欢坐在家门前，看那些男孩子游水，很有趣，自己也想下去，娘亲不许。


云烨小声嘀咕，辛月听了半天才应清楚，他嘴里不断的念叨着：“亏了，亏了，亏大了。”


“什么亏大了，你少了银子？”辛月很奇怪。


“你看那些男孩子游水，我觉得亏大了。”


“为什么，什么亏了。”新月不明就里。


“我小时候在河里游水，都是不穿裤子的，全身都光着，现在想起来，肯定有和你一样的无聊女子偷看，所以亏大了。”云烨说的满面愁容。


“你这个死人，编排我。”发狂的辛月在云烨胳膊上使劲的拧，云烨的惨叫和辛月的笑骂传遍了河面。


把躺椅搬上竹筏的离石对躺在旁边看书的玉山说：“老辛，那是你孙女，叫那么大声，你也不管管。”


“为何要管，她丈夫就在旁边惨叫，没见他有意见，老夫为何要管，小儿女的笑闹而已，反正那丫头现在姓云，不姓辛，教好了，是那小子的福气，教坏了，他就忍着。”玉山先生一副放任自流的态度。


玩闹了半天，肚子饿了，看别人都有吃的，在筏子上吃的愉快，喝的美味，只有他们三个没有带食物，小秋肚子已经开始响了。辛月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饿死都不下竹筏，打算以后就住在竹筏上了。


云烨无奈，只有扯开嗓子喊那边带着老婆孩子游河的黄鼠。


今天是书院放假的日子，所有的人都休息，黄鼠一向羡慕贵人们没事就游河的风雅习惯，跑到管事那里去要一个竹筏，结果被啐了一大口唾沫，说书院的筏子是给贵人们准备的，你一个盗墓的要什么筏子，没见好多书院学生都等着领筏子呢，你要可以，等半夜吧！


擦了脸上的唾沫，黄鼠发了狠，不就是一个破筏子吗？至于啐老子一脸唾沫？还半夜，半夜就是他娘的盗墓时间，谁家半夜游河？


黄鼠也是江湖上有名的汉子，给老婆孩子做了承诺，杀头都要完成，山脚下多的是竹子，挑大的砍十几棵回来，连夜就扎了一个大筏子，今天河上最显眼的筏子就他家的。


听到侯爷喊，赶紧撑过来，一家三口给侯爷见礼。


“有没有吃的，我快饿死了。”


别说，黄鼠准备的充分，有鸡有肉，还有炸的干干的小鱼，醪糟不会少，英娘做的锅盔酥香，最有嚼头。


“侯爷，咱书院放了一个月的大假到底为什么呀？”黄鼠趁着侯爷换气的功夫问。


“每年都会放两个月的假，一次在夏天，一次在冬天，不过今年早了几天。”云烨对黄鼠说。


“为什么要早放假啊，我家的醪糟还没卖完呢。”英娘插了一句话。


“因为有个丧门星要来，为了不让书院被糟蹋，只好放假了，你家的醪糟送到窑上去，肯定卖的快。”


往日热闹的书院门口今天冷冷清清，许敬宗看看空无一人的书院，又看看身后一大车的行李，苦笑着摇头……

第三卷 南山居 第五十四节 老牛的喜讯


这次放假，是云烨和几个老头子商量好的，原来云烨打算硬忍许敬宗几个月，他觉得无趣就会离开，谁知道话一出口就被李纲训斥了一顿，说什么人在官场，把得寸进尺视为常事，你只要松一点口子，他们能给你豁成大洞，只要对他的仕途有利，不把书院榨出油来，是不会罢休的，他们不看重长远，只在乎眼前利益，大，干，快，上这是升官的四字诀窍，忍一时风不平，浪也不会静，只有不给他下嘴的地方，让他惊天的才能无处施展才是上策。


到底是混了两朝的官油子，说的话有道理，既然有道理就要执行。


许敬宗才到吏部备案，准备到书院上任，刘进宝就已经快马回报，书院的无良家长，吏部有好几位，知道点消息很简单。


所以等许敬宗从长安一出发，书院就马上开始了每年一度的暑假。


从明白人那里得知，原来这家伙是在工部混不下去了才要跑到书院里避难的，顺便结交些权贵家长，以备将来风云再起，多好的一石二鸟的好办法，只是他低估了书院对他的戒备，一个地方混不下去，换个地方就能好过了？


他太骄傲了，自恃才高，狂妄无忌之下得罪了许多重臣，风闻有人要收拾他，恰逢他到书院办公，发现书院实在是个以图后势的好地方，就请求李二让他到书院教书居然获得批准。


也不知李二是怎么想的，或者出于掺沙子的目的吧。


云烨不愿想，也不能想，如果失去了李二的支持书院只是一个沙滩上的城堡，顷刻间就会烟消云散。


只能对付许敬宗，不能把矛头对准李二，这就是书院为何采取软措施，而不是硬顶的缘故。


书院这个大苹果上绝对不能爬上一只肥硕的虫子，这是云烨暗中下的决心哪怕动用最恶毒的心思。


一个月足够云晔活动的了，一封奏折被放假的刘献带回宫中，等待李二裁决许敬宗的命运。


许敬宗见不到云烨，也见不到李纲，只能无奈的住在书院提供的院子里等待新学期的到来，他相信凭自己的才能掌握书院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云烨等人还不是自己的对手。


他完全不知道出于对他的恐惧，云烨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杀机……


云烨不过是吃了一条肥硕的虫子，恶心之后吐几下也就完事。


李恪却觉得自己吃了一大堆虫子，书院的建设还在继续，开始还顺利，他很有把握在冬天来临之前做完全部的工程，谁料想，他的老子在得知书院建设拥有大批从未有过的新材料，新工具后，就给他派来了无数的工部小吏命令他必须教会这些低级官员学会使用新东西。


“烨子，我不想用这些笨蛋，在工地上什么都不会不说，还不学，个个都说自己是有功之臣，只说用石头盖房子，会丢了祖宗的脸。”李恪毕竟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狠不下心，做不了决断，看来这一脚只有自己帮他了。


“哦？这事我不管我只要第一场雪下来之前，先生们要搬进去住，你盖成什么样子，先生们就住什么样子的房子哪怕没有房顶，也是你的事你的事你自己处理。”说完看都不看脸抽成包子的李恪，转身离开。


果不其然第二天，李恪发威了，遣返了十一个有各种门道的官吏，更待他们的只能是革职回家，板子高高举起，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那些战战兢兢的小吏，李恪这才松了一口气。


近来万事不顺，整个生活都夹杂着郁闷，唯有看着云家庄子在逐渐变的繁华，变得富庶，云烨心里才能好过一点，原打算过一种富贵闲人的辛福生活，结果被自己的一点私欲搅得永无宁日。


地里的糜子刚刚吐芽，远远望去一片嫩绿，庄户们脸上的愁容逐渐退去，就连外面来的灾民也没有了凄惶的神色，孩子们健康的像一个个小牛犊子，妇人们躲在家里一枚一枚的数手里的铜钱，每多一枚，心里就高兴一分。


这是我几个月努力的结果，云烨这样对自己说。


一种伟大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想想前几天动的无名怒火就觉得好笑，只是一个员外郎，就逼得自己动了杀机，自己两辈子都没有沾过人血，现在动杀机，何其的愚蠢啊，尽管有无数种让人死的悄无声息的方法，也不能轻用，杀了第一个，就会杀第二个，假如手里只有锤子，那么解决事情的办法就只有砸这一种手段了，这太可怕了，秦始皇就是这么干的，结果……


心走进了死角，被欲望遮盖了眼睛，看不清楚面前的自己，铜镜里模糊不堪，隐隐只见轮廓，心底的恶魔释放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熙童这家伙也不回来，也不知他打听清楚了没有，不知道我对侠客有多吗的好奇吗？等你回来问呢。


到底有没有两个拿自己大腿下酒的笨蛋？李白的诗里描写的那么豪迈的侠客到底存不存在？现在最接近的就是熙童这个傻的可爱的家伙，看到过满大街侠客打扮的家伙。


脑子里胡乱的跑马车，身体却感到轻松，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钱通一直站在侯爷的背后，见侯爷笑咪咪的发癔症，知道这是他每天的必修课，也是他每天最幸福的时光，不忍心打断，就跟在后面的侯爷自己醒来。


等到侯爷长长吐一口气就知道可以说话了。


“侯爷，牛老侯爷来了。”


“什么？你说老爷子回京了？我怎么不知道？”云烨心里的喜悦无法形容，他对牛进达有一种从心底发出的敬爱，以至于他的行为也向老头子看齐。


匆匆赶回家，一进门就听见老牛爽朗的笑声，心里的乌云一瞬间就消散得无隐无踪，老程，老牛不在，云晔总有一神孤军奋战的感觉，现在回来了，所有的困难仿佛都不存在了，老牛就是这样一个定海神针般强大的存在。


辛月正在给老牛见礼，娇羞的模样惹得老牛哈哈大笑，旁边的牛夫人取出一个精致的簪子，斜斜的插在辛月头上，然后拉着低头不语的辛月去了后宅。


“小子给牛伯伯见礼了。”话都没说完，老牛一把拽起云烨上下打量几眼。


“不错，身子又长高了，还订了亲事，好啊，老程知道了也一定很欢喜。”老牛眼中蕴满温情。


“您不是出兵到了云中么？怎么现在就回来了？下个月就到了关键时刻，您此时回京有要务？”云烨想起正在进行的战争，急忙问老牛回京的意图。


“还是那么没出息，大战一时半会打不起来，那一次的大战不是双方准备好了才开始，这次也不例外，你当是战国时期，一次突袭就会决定战争的胜负？突袭是在打垮敌方主要兵力之后才可以干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偷袭，只会白白消耗战力，现在的仗只有真刀真枪的干，凭的是实力。”


老牛脑子没有转过弯，李靖这次就是靠三千轻骑的偷袭奠定了战场的胜局。


“这次回来，就是来找你去前线的，突厥人又开始用卑劣的瘟疫战术了，军中卫生条例是你制定的，想必你很清楚怎么防治，李靖希望你能去军中，看看有没有好的办法。”


没想到自己还有机会参与漠北大战，一想到漫山遍野的骑兵冲锋，云烨就兴奋的发抖。


“抖什么，战场又没有你的份，你得躲在后面的城池里，想办法解决瘟疫才是你干的事。”老牛很鄙视云烨的战力。


“突厥人不过是用了匈奴故伎，用死牛死马，死羊污染水源，用害了病的牲畜来祸害我大唐军马罢了。”云也有些看不起这些土鳖的胡思乱想，左武卫的卫生条例只要得到严格执行，那些东西就没有一点用处。


“哼，别托大，霍去病就是栽在这上面，大草原上一望无垠，何处有水源，何处才能扎营，这是常识，小子，你如果抱着这样的心思，前线不去也罢。”


“小子当然想去看看我大唐的铁骑是如何踏破突厥的，只是书院里有一个臭虫，小侄必须把它弄死，才能放心的去大草原，要不然，小侄的一番心血就白费了。”


“你是说许敬宗吧，你上给陛下的奏折，陛下不同意，然后老夫就把许敬宗要到了前线，这家伙身在军伍，老夫倒要看看他如何耍心眼，只要抓住把柄，就是一刀剁了他，陛下也不会有话说。”老牛话说的狠啊。


云烨心里的喜悦都快要从心底里冒出来了，自己头疼不已的人物，在老牛绝对的实力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是啊，只要在军伍里，许敬宗的确只是一只随手可以碾死的蚂蚁。


只希望他不要犯糊涂，老老实实和自己在军营里救死扶伤也就罢了，如果再有其他心思，死了也是活该。


一想到许敬宗避祸避到战场上，云晔就为他老兄悲哀，这人得多么倒霉，才能有这样的下场。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一节 出征纪事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心里默念着杜甫的《兵车行》好酝酿一下情绪，一会奶奶他们一定会哭的生死不知，云烨必须压住心头的狂喜，显露出一付离别依依的样子。


家里安静极了，一丝动静都没有，旺财甩着尾巴站在大树下乘凉，脚下趴着小丫的那头小猪。


军令已经到家了，老奶奶一定是看过了，脑子里幻想的鸡飞狗跳墙的情形没有出现，只有一片诡异的寂静。


怕奶奶哭坏身子几步窜到后堂，看见奶奶，婶婶，姑姑，她们正在为自己准备行李，奶奶把铁甲摊在炕上，用丝绢仔细擦拭，然后打上蜡，面色平静。姑姑婶婶用五色丝线打束甲的丝绦，身边足足放了六条，姐姐们从柜子里取出一件件衣服，商量着到底要带哪些合适。


“只需要秋衣和冬衣，其它的用不上，不需要好看的，只要结实就行。”这场战争用不了一年，只需一个冬天就会结束，大唐王朝经历了蝗灾，打不起持久战。


“烨儿，奶奶怎么觉得你的战甲这么轻，和庄三停他们的不一样，他们的战甲都五六十斤重呢，要不然你也换一套重的，穿这样的战甲奶奶不放心，听人说战场上的箭飞的跟下雨似的，这么薄的铁片片能挡得住？”


“您不用担心，孙儿的甲衣虽然轻。用的却是最好的百炼钢，坚不可摧，不是老庄他们的甲衣可以比的，放心吧，孙儿又不上战场，只是留在后面给受伤的军士治治伤，看看那些突厥人会不会用瘟疫。防着他们干坏事，这件战甲足够用了。”


“沙场上你杀我，我杀你的。谁知道战事到底会到那一步，烨儿年纪还这么小，军伍里就忍心把烨儿送上去。要是有个好歹，全家怎么活啊？”婶婶刚刚哭了一声，就被奶奶一脚蹬下炕去了。


“你这个乌鸦嘴，谁叫你说丧气话的？”奶奶踢完还不甘心，又把手里的蜡块丢到婶婶头上，很愤怒。


婶婶被打了，也不敢反抗，只是坐地上抽泣。


云烨把婶婶扶起来对奶奶说：“孙儿又不是第一次上战场，这次比上回还舒服，听说是住在城里。没什么危险，知道您担心我，婶婶也四十岁的人了，您不要再怪她，免得孙儿在外面还担心家里。”


奶奶叹口气说：“你是家里唯一的男丁。这上战场本就是男人家的本份，一大家子女人帮不上你一点忙，还总是添乱，你够难的了，小小年岁就要养一大家子的人，苦了我可怜的孙儿了。”


老奶奶出人预料的坚强。没有往日里哭闹不休的模样，那个坚韧的贫穷老妇人又回来了。


自古秦兵耐苦战，关中从来都是历朝历代重要的募兵之地。


既然当兵，自然就会有人战死，在关中家家戴孝，户户哀哭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就养成了关中妇人泼辣，强悍的习气，家里没男人，只有自己为全家打气，老奶奶现在就是如此做的，云烨走后，她或许会一个人躲屋子里哭泣，在云烨没走之前，她绝对不会掉一滴眼泪。


部曲，这是唐朝将领的私人武装，也就是亲兵，与主将生死相随，云家只有五十个上了年纪的老兵，云烨不顾奶奶的劝说，执意带着十四个年纪较轻的老兵上前线。


走之前，自然是要把书院打理妥当，书院的一切交给李纲云烨非常放心，老头子不论从声望才能都是不二人选，自己满打满算只会离开九个月。


“云侯此次出征，老夫没有别的话说，只盼你保重身体得胜回朝，凯旋之日，老夫置酒相贺，书院你不用担心，老夫会完整的把它交到你手里。”李纲面色凝重，一字一句的向云烨保证。


“书院里就是因为有您，小子才能放心大胆的去军中捞资本，顺便展现一下我书院的过人之处，世人虽说喜欢享受能使自己更快，更轻松劳动的各种新的工具，却又看不起发明这些东西的人，这是一个矛盾的地方，我书院就开天下之先河，从一点一滴做起，总有一天会让他们明白学问，有好多种，不光是诗词歌赋。”


“呵呵，你有雄心就好，老夫希望可以等到那一日。”


“小子，我们就不对你多说了，反正军中你有的是人脉，自己保重。”几位先生竟然抱拳施礼，这还是头一回。


“我也想去军中，我也想去看看我大唐健儿的雄姿。”李恪舞着一把短小的仪剑说个不停，还好书院其他人在休假，否则热血上头的绝不会只有李恪一个。


“你去了干什么？将士们是保护你呢，还是上前杀敌？盖你的房子去，我回来要看，如果盖的不好，你知道后果。”没时间理会小屁孩，那边小秋已经把头从墙角探出来好几回了。


辛月很害羞，不肯从屋子里出来，平日的大胆不知哪里去了。


云烨就笑吟吟的站在门口，等她出来，等了好久，才见到辛月穿着一身缀满金线的大红色嫁衣，青春烂漫的少女造型不见了，头发梳成妇人的发式，满脸浓妆，手里还抱着一个瓶子，这是新嫁娘的装束。


云烨一惊回头看玉山先生，玉山先生就在那里爱怜的看着孙女，眼中还有一丝自豪。


“小子，这是关中的规矩，男子要出征，如果有未婚妻室，那么，未婚妻室就可以穿嫁衣相送，这是女子表达心意的最高礼遇，如果你战死，她只有一生守寡以全恩义。”孙道长一身远行打扮在一边给云烨解释。


众人很识趣的离去了，他们是来观礼的，小秋轻轻掩上门，小院子里独成天地。


“你今天的打扮很美。”说完这句话，云烨想抽自己，女人最美的一天不就是穿嫁衣的那一天吗。


“我等你回来，女人如果穿了嫁衣，一年还没有嫁出去，很不吉利。”辛月说话的声音很轻。


“如果不出什么太大的意外，我九个月就会回来，到时候我娶你，我是不会死的，有这么漂亮的妻子，就是死也会成了亲再死，要不然啊，太亏了。”


“坏人，你就不会说一些好听的话，你总是这样对我。”辛月有些不满意云烨的表现，还放下瓶子拧他。


手一揽辛月的柔软的腰，就把她抱在怀里，还不等她反应过来，就重重的吻了下去，辛月的身子如同没有了骨头，软软的依偎在云烨怀里，任他肆意妄为。


云烨过了很久才恋恋不舍的从她柔软的唇上离开，看着半眯着眼睛的辛月说：“这辈子咱俩就凑活着过吧，你不准后悔。”“坏人！”辛月开始咆哮，两只手在云烨身上乱拧。


“别拧了，再拧就成死人了。”挣扎着从辛月魔爪下逃脱，时候不早了，再晚就赶不上大队了。


辛月靠在门框上看着远去的云烨，嘴里念叨着“坏人”心里全是云烨临走时说的那句话：“我很快就回来”，她想高高兴兴的送云烨出征，眼泪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哭泣的还有许敬宗的家人，从接到军令他就没有一丝安全感，他不知道云烨到底会如何安排他的差事，如果云烨有害他之心，只需要把他放在军伍里自生自灭就足够了，看看自己孱弱的身体，许敬宗就非常后悔自己的决定，没事到书院里干什么，现在比朝堂上危险一千倍，被大佬打压，不过是下放到州县罢了，如今与一群丘八为伍不说，还生死俩茫茫，实在是自己巨大的失策。


孙思邈赶着马车在云烨身后慢慢跟随，他也想去看看突厥人的释放的瘟疫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拖着俩大车药材，是为了前线的将士，实在是搞不明白云烨为何要拉上几大车香料，最可疑的是旁边还有一个猥琐的胖子，一路上两人就没有停止过鬼鬼祟祟的交谈。


“小烨，你说我们这次真的可以大赚一笔？”胖胖的何邵悄声问云烨。


“当然，相信我，你这次舍了命从军，小弟怎么会让你空手而归？”


“缴获是要上缴国库的，咱们那有沾手的余地？”老何愈发的困惑。


“那些金银马匹当然是要归公的，我是说那些归不了公的东西，现在要打仗，战场上肯定会有很多的死马，死牛，死羊之类的东西，你只要把这些东西收回来，再做成美味的军粮，卖给大帅，你说会有多大的利润？再说了，那些士兵有了赏赐，放在身上一定不放心吧？你接手过来，给他们送回家里，收些费用还是可以的吧？你想想。不但赚了钱，还积了德，以后军中这样的生意不就全是你的？”


打仗就是赔钱？云烨打算用老何做一个小小的实验，看看小生意能否赚到钱财，毕竟他也没有做大生意的经验，家里的事全是奶奶，姑姑他们一手打理，自己只是开个头就放手不理，说起来高深莫测，实则是个巨大的纸老虎。


上次在陇右，看到老程和左武卫士卒们只在乎敌人的脑袋，不在乎地上横七竖八的牲畜尸体，云烨大呼浪费，还被老程鄙视，这次，大唐整个国家都缺粮食，不知这样做会不会对战事有帮助。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节 自由的人


马车行驶在官道上，扬起了一阵阵尘土，蝗虫过后，关中没有再下一滴雨，田地里的糜子无精打采的蜷缩着叶子，看这情形，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头上的烈日晒干，田间有妇孺在挑水浇田，一瓢瓢水倒进地里，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后面的地才浇完，前面浇过水的田地依然张着干裂的嘴，才过蝗灾，又来大旱这杀人的老天就不想让人活啊。


许敬宗倒是安心，从出长安这几天来看，云烨没有要干掉他的意思，只是想把自己留在身边看住，不想让自己去祸害书院，我许敬宗好歹也是一个苦读诗书的饱学之士，为何对我防之甚且？难道说你可以看穿我的心思不成？


远远看着戴着草编帽子云烨，许敬宗只有按下心头的疑惑，随着车队继续赶路。


老牛取下水囊，灌了一口水，吩咐手下的校尉加快行程，否则今晚就到不了宿营地，作为老将行军经验自然是极为老道，现在天气闷热，估计用不了多时，就会有大雨降下，对行军可能是阻碍，对地里的禾苗，却是一个最好的消息。


“牛伯伯，我们的目标是朔方城，这几时才能到？小侄都快受不了了。”云烨解下脖子上的布巾边擦汗，边抱怨。


“谁让你带那么多的东西的，咱们是去打仗，不是去游玩的，带药材也就罢了，为何还要带那么多的调料，你这张嘴何时才能适应粗粝的军中饭食。


此去朔方还要赶十天的路程，你慢慢熬吧，朔方城里去年才平定，柴绍，薛万彻快把城里的胡人杀光了，现在鬼都见不着几个，你还打算做生意？”


“小侄就是去当个收破烂的，凡是军伍上不要的，都交给小侄。到时侯会有您想不到的好处。”


“呸！你小子居然要贿赂老夫，瞎了你的狗眼，老夫是你几文钱能打得动的？”老牛有些生气了。


“贿赂您一个人有什么用。小子打算贿赂北路全军，上上下下两万人，每个人都打点到，就不相信会有我干不了的事。”


“不许胡来！”老牛大急。云烨这么说，就会这么干，弄不好还会成功，如果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影响到征伐突厥的大计，他百死难赎其罪。到时候抄家灭族不远矣。


“您放心，小子干的事只会为大军增加战力，绝对不会有损战力，小侄不过是要弄些军粮卖给大帅，然后再把军士手里的零散钱财帮他们送回家里，两头受益，有何不可？”


“军粮？你确定会弄来军粮？现在朔方城远离关内道，运送军粮不易。折损更是高得惊人。十成粮食运到那里也就剩下不到三成，其余都被损耗在路上了，你如果有这本事，算你大功一件。”老牛听到这话，一下子有了做生意的念头，他才不管云烨从哪里弄粮食。只要军中有粮，李靖就不会跑到马邑那个地方就粮了。这对需要突然发起进攻的唐军和有利，毕竟朔方要比马邑离襄城近。关键是不用抢先进驻恶阳岭，这是一个极大的变数，需要认真对待。


“小子，你从哪里变出军粮，先给老夫说道说道，我好合计一下。”


云烨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四四方方的东西递给老牛，示意他尝尝。


老牛打开用荷叶包好的东西，放在鼻子上闻一闻，一股葱花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咬一口，咸中带着一股甜味，味道不错，里面似乎还有肉粉，几口吃完，觉得口渴，喝了几大口水以后，发现刚才还在叫唤的肚子，现在竟然感觉不到一点饥饿，他吃惊的回头看着云烨问：“这是什么吃食，居然这么一小块就可以饱人？”


“小子在临出门的时候，做了一些这个东西，用了黄豆，小米，面粉，糖，盐，最重要的小侄加入了大量的蝗虫粉，把这几样食物蒸熟，再放在大石头下面压制成型，然后烘干，就成了这东西，您觉得怎么样？”云烨在坏笑，他这次出征，不是要去战场上显威风的，那是程处默他们的能力范畴，书院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瓶颈状态，瓶颈的最细处就是没有学生，也没有足够的老师，更没有足够的名声来支持书院的发展，老李纲已经尽了全力，连压箱子底的关系都动用了，才有了现在的规模，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声望，李纲去后，书院就会陷入四分五裂的悲惨怕他们境地。


“出门的时候为何不讲？你不知这是贻误军机的大罪吗？”老牛涨红了脸，他才不在乎这饼里面加了多少蝗虫粉，他只在乎是不是可以填饱肚子，只在乎云烨为何这么重要的事要留到现在才说。


“您不是不知道军粮的选购是如何的严格，尤其是这种新军粮，不经过检验，云家如何敢私自向大军兜售，您吃的这块，可是小子的私货，准备自己吃的，您可不能把这么大的一顶帽子扣过来，小子胆小，经不得吓。”老牛一时口不择言，又拿军法吓唬他，云烨也憋了一肚子的火，好好的书院硬给我塞进来一条臭虫，没有找李二算账，还给他送好处？


“长脾气了是吧？敢对长辈这么说话，要不是看你现在已经定亲成人，老夫说不得又要揍你。”


“您放心，家里的妇孺都在没日没夜的做这东西，过些日子，说不定就会运到朔方，小侄也就是随便发发脾气，不会耽误大事的，在小侄看来，只有牵扯到书院的事，才是大事，其他的还不足论。”云烨彻底的厌倦了被人家利用来利用去，虽然后世有句名言说，你被人利用证明你还有利用的价值，如果没人利用，才是悲哀。这句屁话，云烨以前视为真理，现在却觉得这句话蠢透了。


“小子，小心啊，你这是心存怨望啊，在老夫面前说说，发发脾气没关系，在场面上千万不敢胡说，面具戴上了。就不要想着再摘下来，你既然有安排，老夫就随你折腾。看你的造化了。”老牛打马窜到队伍前面，大声命令全速前进，他是一个忠厚的人，不愿意听到任何关于李二的坏话。


平地起了一股大风。吹得旗帜呼啦啦作响，黄土迷人眼，大家低头前行，刚刚还是艳阳高照的天地，刹那间灰尘滚滚。硕大的雨点在风头刚过去，就砸了下来，地处平原，周边连一棵树都没有，众人只能强忍着冒雨赶路。


这次云烨是带队的军官，就没有办法和上次一样可以躲在马车里，雨水顺着铁甲的缝隙钻进衣服，只一会就全身湿透了。见了是的牛皮逐渐胀大。坐在马鞍子上就像骑在一块腐烂的肉上面，又滑又难受。


抹一把脸上的雨水，透过茫茫水线，影约看见老牛正在大声的呼喊，不知道在叫什么，直到传令兵通知。才知道老牛让大队辎重围成一圈，在马车上搭油布。让大家暂时避一下雨，雨实在是下的太大了。


不用云烨吩咐。云家的老兵早就准备好了，大张的油布撑开，暂时形成一个勉强可以躲雨的地方，还给牲口也披上油布，怕它们得病，众人缩在油布下发抖，云烨也不例外，身在军伍，就没有家里那么讲究了。


在不合适的地点，在不合适的时间，总有一些不合适的人出现，比如这位。


熙童被五花大绑着送到云烨这里，见到故人自然很欣喜，只是为何每次见到他，他都被捆得结结实实？难道说他命犯绳子？听老牛亲兵诉说才知道，这家伙单人独骑的立于马上，虽在大雨中被浇的狼狈不堪，英雄气依然不倒，面对军队还敢大声嚷嚷的，普天之下大概也只有这一位了。


听说是起来找云侯赎罪的，老牛自然不客气的让人给捆起来，然后就到了云烨这里。


关中人有时候没法子说，也不知是牛脾气，还是游侠故事听多了，总之就是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现在云烨开始相信的确有两个家伙为了比谁狠，坐在酒店里一人一刀子的片自己腿上的肉下酒这回事了。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他们会说什么？讨论谁的肉比较美味？适合烤着吃？还是涮着吃？有熙童的存在，云烨相信诗中描写的白痴加变态一定是存在的，而且在关中大地上绵延不绝。


“侯爷，俺熙童错怪你了，你的确是好人，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坏，这条命你就拿去吧！”话说得轻松愉悦，似乎在说一头猪的命运，而不是自己的命，眼中有愧意，却没一丝害怕的样子。


八尺的大汉跪在地上腰板依然挺得老直，云烨估计他的腰就没有对别人弯过。


追了一千多里地，只是跑来送命，只是因为愧疚，这是一个多好的马仔啊，你看他身高体健，大眼大嘴的实在是战场上用来挡箭，混战时用来挡刀的不二人选，老庄他们就没法子和熙童比。


主意打定了，这样的手下不收，天理难容啊，老子今天终于可以用满身的正气收服一位真正的手下。云烨撩撩被雨水黏在脸上的头发，掏出小刀，割断了熙童身上的绳索，拍拍他的肩膀，用最低沉的声音对他说：“你千里来投，只为送命，大有古人一诺千金的豪侠风范，本侯甚为敬佩，如此义士杀之不祥，本侯自然不能干这种天怒人怨的事，你我的误会就此了解如何？”


“你不杀我？”


“这是当然！”


“你我的恩怨从此一并勾销？”


“见到你如此重义，谁又能下得了这个手。”


说完这句，云烨长身玉立等待熙童俯首归附，半天不见动静，回头看，却发现熙童高大粗壮的身影渐渐没入瓢泼大雨之中，还隐隐有歌声传来……


掩饰了自身的尴尬，云烨对老庄说：“这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人。”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节 残破的朔方


程处默下了马缓缓步行，跨过一片低矮的灌木，眼前的世界似乎一下子就开阔起来，碧蓝的天空延伸到大地的尽头，半人高的茅草把崎岖不平的大地遮盖的严严实实，这里没有鸟鸣，也没有走兽，整个山坡下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就连最喜欢啄食腐肉的乌鸦也远远的躲开这片死亡之地。


拨开乱草，一具早已失去生命的年轻身体仰面躺在草丛里，一直狼牙箭穿透了他的咽喉，把他的生命永远的定格在这最美的年华。箭簇上的狼牙也崩缺了一块，似乎在嘲笑程处默的无能。


再往前走，地上的茅草被践踏得七零八落，相对的尸体也就更多了，全是赤身裸体的唐军，那些天杀得突厥人，不但杀死了他们，还剥走了他们的衣衫。


没有生还者，一共十二人，这是一伙的人数。


程处默从早上就开始找这一伙失踪的军人，直到下午才找到他们，可惜已经全部罹难。


都是他的生死兄弟，他的部下，昨晚出巡前还在和他说笑，说是回到长安后，请他们去云庄吃天下最美味的食物，喝最香醇的美酒，然后去燕来楼找最美丽的歌姬。


每一具尸体都睁大了眼睛，定定的看着蓝天，他们也许想要记住这人世间最后的美景。


战争使得一个人很快成熟，就如同程处默，他没有显露出暴躁，也没有特殊的悲哀，只是把兄弟们的眼睛一一合上，然后和其他的人一起，用工兵铲挖了个大坑，把他们埋葬在一起，没有竖碑，也不用竖碑，死在这里将不会有人前来祭奠。


远处有乌鸦飞起，隐隐有马蹄声传来，这是突厥人带着他们的孩子前来观看他们的光辉战绩，他们就是这样一代代的教，一代代的传承。


程处默嘴角上翘，终于可以发泄一些胸中的苦闷。


一百二丰一骑悄然的隐没在小山坡上。


一股突厥人大声喊着，招呼后面骑马的孩子们快快跟上，他们身上穿着唐军的制式皮甲，手握着雪亮的横刀，不停地向伙伴炫耀，自己是如何的勇敢，唐军是如何的不堪一击，脸上的污垢这时候成了最狰狞的面具。


当他门下了马，没有看到尸体，只看到一座新坟时，为首的突厥人忽然大喊一声，所有的突厥人都奔向战马，想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片危险的区域，刚才得意忘形之下忘记了祖训，不要轻易离开你的战马……，晚了，程处默放下面具，宛如地狱里的恶魔，没有用弓箭，他想用手里的横刀为战死的伙伴复仇，突厥人的狼牙箭无法穿透他的铠甲，甚至连印迹都留不下，他的横刀轻易的斩断了突厥人手里的弯刀，顺便切下来一大块肩膀上的肌肉，他还是不满足，在越过这个突厥人的时候平举横刀，依靠马速斩下了突厥人的头颅。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一百二十一战士只是一轮冲锋，就打垮了对面的几十个突厥人，剩下的一个老突厥人对程处默跪下哀求，希望他可以放过他身后的几十个孩子。


程处默甚至于连犹豫都没有，一刀砍下了老突厥人的头颅，血窜上了半空，而剩下的突厥人包括孩子居然一起举着手里的弯刀杀了过来，肮脏的小脸因恐惧而狰狞，可惜，他们脆弱的身躯还挡不住锋利的横刀。


满地的尸体，老的少的，粗壮的，纤细的，全部被程处默他们摆成了一个祭坛，用来告慰那些死去的战友。


队伍不再有来时的苦门，每个人都在欢笑，战争就是这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只是看死的值与不值，程处默相信，袭击大唐游骑的那个部落完了，精壮和孩子都死了七七八八，等待他们的只会是被其他部落吞并。


颉利的汗位并不稳固，他带领着强大的骑兵不但骚扰大唐，也骚扰邻居，甚至骚扰弱小的部下，这些年，李二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对颌利部属的拉拢分化，被顾利打压的突利就是其中的一个，现在颌利忙着征讨不服管教的部下，他不认为去年还在渭水桥上向自己认输的李二，会有能力讨伐自己，突厥人一向强大，也会一直强大下去，唐人，只是地里的牧草，在想要收获的时候再去割一遍就好。


“校尉，我们这次斩首一百四十四级，您看会不会再有一级功勋版下来？”马脖子上挂着一天串突厥人耳朵的梁三问自己的长官，关中汉子最在意的就是军功，这可是能光宗耀祖的。


“还有脸要军功十二个兄弟战死了，咱们丢人丢大了，这些耳朵里还有许多小孩的，回去不被军法处置算是我们烧高香了，还敢要军功？”程处默脸色好看了一些，但还是阴沉沉的。


“校尉，您是老国公家的嫡子，书记官还敢不给您面子？”


“哼哼，如果我用身份施压，咱们不但无功，反而会有罪，军队里要是人情管用的话，你们还出个、屁的头啊！”


“小的不问了，您消消气，咱们好歹为死去的兄弟报了仇，这总值得庆贺吧，昨天帮您整理床铺时，发现您还有一坛子好酒，不如咱们今晚统统喝了它？”梁三算是弟兄们中间最机灵的，知道如何转换话题。


“谁告诉你那是酒的？那是用来疗伤的酒精，喝一口会死人的。”


“小的知道，您说过，昨晚小的没忍住就偷喝了一口，怕您怪罪，就想着干脆喝死拉倒，谁知道现在也没死，刚刚还砍死了两突厥人，力气多的用不完，这是小的快死的征兆？”


梁三的话招来一片哄笑，马上就有胆大的接话。


“小的也活腻味了，割脖子太疼，上吊太难看，校尉，您不如赏小的一大碗，喝死拉倒，昨晚梁三还对我们哥几个呼气，那酒味太香了，您不会舍不得吧？”


说的程处默面红耳赤，云烨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也偷偷尝过，虽然酒味烈了些，却实在是极品美酒，心里嘀咕着是不是云晔怕他喝酒误事，特意骗他的。


“瞎说什么，我兄弟是神医，这话就是他说的，那还有假，过几天，他也会来朔方，想喝好酒他手里一定有，到时候每人一碗，绝不耍赖。”程处默也算是最早知道云烨会来的那一小撮人。


“云侯也回来朔方？有他在，小的心就放下了一大半，如果不小心受了重伤，您千万帮忙，让云侯给小的再续一条命，咱们今天怎么就忘了留几个突厥人，万一将来有个不测，也好借他们的命一用。”梁三的话引来众人一片惋惜。


将近天黑，程处默才带着人回到朔方。


朔方城是草原上著名的大城，由于缺少石料，城墙都是由土夯成的，在经历了去年的大战后，城墙还没有来得及修整，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豁口。


梁师都死后，他的堂弟梁洛仁投降了大唐，被召到长安当了大将军，再也没有回到朔方。


现在的主帅是柴绍，平阳公主的丈夫，手下拥有猛将薛万均，薛万彻哥俩，击破梁师都以后，没有回京城，而是驻扎了下来，虽然运送粮草，军械困难，李二也没有放弃的打算，他老兄从来都没有和颉利和平相处的打算。


草原上建城太过困难，黄土夯成的墙壁，经不得风吹雨淋，必须年年整修，费用庞大。


赫连勃勃修建的统万城是个例外，这个疯子在百多年前修建了统万城，所有的土都是蒸过的，还下令，只要用铁钉扎进土墙一寸，就杀工匠，如果扎不进去，就杀负责扎铁钉的士兵，城墙建好后，听说可以磨刀斧，现在还完好的矗立在沙漠边缘。


云烨这时候没心思看草原的美景，因为前些天的那场大雨，让牛进达染上了风寒，高烧不退，云晔拿出自己尚未过期的西药，喂给他，才堪堪保住性命，老牛到底是老了，身体比不得年轻的时候，这一病，身上所有的毛病一起露了头，风湿，高血压，脾胃失调，他甚至还有偏头疼，据他说，他治疗偏头疼的法子就是用布条绑住头，勒紧。


强行接管了老牛的军权，云烨成了这一支队伍的最高长官，不到千人的队伍，大大小小的事务没完没了，云烨不但要担负起领导权，还要调节各种纷争，更要注意这支队伍的安全。


不到三天，云烨就强烈的希望老牛好起来，在处理完一起男人对男人的性骚扰案子后，匆匆来到孙思邈的马车边，看老牛是否好起来了，太恶心了，想想那两个混蛋的作为云烨就想吐。


老牛面色红润的坐在马车上，手里捧着一个木碗，正在用勺子吃云烨特意给他做的营养餐，见云晔过来，也不理会，自顾自的吃个不停。


“您老人家面色红润，看起来好多了，小侄前些天冒冒失失的夺了您老人家的兵权，现在就还给您老人家如何？”


“老夫从来没有怪罪的意思，主帅病重，副手接管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道什么歉啊，你看老夫现在病歪歪的没个人样子，队伍里的事是管不了了，你再受累几天，话说就快到朔方城了。”说完，还让咧着嘴笑的亲兵给他盖上薄毯子，说是不到朔方，不用叫他起来这个老家伙，看这几天云烨把队伍打理的不错，就起了偷懒的心思，昨晚还看见他一个人干掉了一整只肥鸡，这时候就病歪歪的装虚弱。


没办法，云烨只好再次打起精神继续处理杂务。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节 骗死人不偿命


就在云烨的车队经过最后一片农田，农田里还有几个挽着裤脚的农夫，正在给田地浇水，一条小河缓缓的流过，在前面的大柳树前拐了一个弯，像一条玉带环绕着那个普通的村庄。


云烨站在那座古朴的小木桥上，欣赏这难得静谧，只是土坯垒起的庄院，就让他的思绪飞跃了千年，他喜欢这种安静，甚至可以说他觉自己应该属于这里，墙上的青苔，残缺的砖瓦，哞哞叫的大黄牛，无不让他浮想联翩，朝阳初升，群鸟争鸣，荒僻的山村显得更加幽静。


他站在桥上看风景，却不知看风景的人正在看他。


农田里就有几个农夫就正在看他，如果云烨的眼神再好一点，或者他手里恰好有一部望远镜，他就会发现这五六个农夫里，竟然有他的两个熟人。


一个满脸皱纹的葛衣老者捋了一把野草，挑了一根带着甜味的草茎放嘴里轻嚼，直到榨干了草茎里最后一丝甜意，才吐了出来，围着他坐着的几个人似乎对他充满了尊敬，没人作声，只是在等待老者开口。


“离石，你和这个孩子相处得最久，你相信他说的话吗？他真的来自于那些奇妙的神奇之地？你说说你的看法。”


“明老，离石与他相处共计五个月零十天，我判断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聪明，睿智，博学，尤其难得的是他的心胸极为广阔，弟子曾经用许多学派的不传之秘向他发问，发现他似乎都知道一些，而且都是有的放矢，绝非胡言乱语，尽管有些听不明白，弟子却愿意相信他给出的答案，会是正解。”


“学问一途，只是小道，不是我辈所求。老夫只想知道，他是如何知道白玉京的，听他所言。他的师傅曾经半只脚迈进了通天白玉京，不知何故，却又退了回来，他的成仙即成顽石的道理是不是真的？且不论真假。老夫遁世五十余年，所求的就是有朝一日可以登上通天白玉京，成就大道，哪怕成为顽石，老夫也在所不惜。向道之心需要坚定，离石，你在红尘里打滚的时间太长了，道心渐污，世人与我辈如同蝼蚁一般，不可妄起恻隐之心。”


离石低头袖手，拱手称是。


老者又问身边的大汉：“你寻找他在人世间的踪迹，有没有发现？”


那大汉赫然是熙童。此时的他。一身旧麻衣，赤着脚站在田里，小腿上糊满了泥巴，再也不见一丝一毫的侠客影子。


“弟子在陇右翻遍了荒原，没有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从他的那匹小马身上的线索追索到了一个不大的马群。那里因该是他最早出现的地方，十六名弟子只在一个泉眼边上发现了。篝火灰烬，野兔的残骸。其他再无发现，他仿佛是一瞬间来到了人间。他是否云家幼子的真伪无法判断，当时突遭罹难，当事人早就死的死，逃的逃，再加之年代久远，已不可考证。弟子冒充侠客接近他身边，发现他没有武功，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再无其他。”


“你们不知道，夜陀按照离石提供的路径去了云烨口中的昆仑山西王母的天池，证明确实如他所说，哪里冬季气候寒冷，夜陀损失了十六人才到达天池，他没有说错，那里只有一汪碧水，的确没有四时不谢之活，只有漫天的冰雪，是真正的不毛之地。夜陀是这世上有数的高手，常年纵横在荒原大漠，连他都差点没有回来，云烨一介幼童，如何到得了那里？”


老者在弟子们眼中一向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如今面对一个少年的问题，却紧皱眉头，大伤脑筋。


“土豆一物弟子也从皇宫取到，如今已是第二次在种植，产量惊人，五十石的狂言的确有根据，只是为了取得实物损失了一个潜伏皇宫多年的内应。云烨家里有一种奇怪的调料，名叫辣椒，弟子问遍胡人，竟然无人识得，他家还有五株庄稼，云烨似乎非常在意，听他与家里的老夫人说名叫玉米，将来也会如同土豆一般成为无价之宝，弟子愚钝，至今查不出这三种庄稼出在哪里。”


老者看着桥上的云烨，脸上露出笑意，自言自语的说：“你难道真的是无源之木，无根之水吗？小子，你应该是神仙，也必须是神仙，否则，老夫五十年的坚持就成笑话了……”


中国人对长生的希望是狂热的，从古到今都有求长生的，从高高在上的帝王，到荒野间流浪的隐士，他们想了很多的办法以求达到长生的目的，可惜都失败了，他们只能编造一些传奇的故事来自我安慰，为了长生，有的连现有的生命都不在乎。当老者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得知白玉京这个名字时，他大喜，狂喜，而后就在祖宗牌位前叩头认罪，说自己不因该怀疑祖宗，原来祖宗流传下来的故事是真的，没有欺骗后世子孙，通天白玉京真的存在，有人曾经到达过那里，谁先到达，葛衣老者并不在乎，他只在乎自己走的这条路有终点，不是无止境的天涯路。


云烨的出现太奇怪了，多少隐世的家族都在打探他的身世，都在寻找他的师傅，都想知道他在那十五年里经历了什么，他们不约而同地放弃了直接接触云烨，只是想通过严密的调查来弄明白云烨这个神秘的人。


他给了很多炼气士以极大的信心，给了许多想要追求长生的人一个切实的例证，这些人通过各种渠道接近云烨，替他挡开了无数麻烦，甚至于替他杀人。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这是李白的诗句，这是云烨唯一知道的一点，在之前，他连白玉京是什么都不知道，只觉得这几句诗很飘渺，很神仙，为了自己能自圆其说，编造出来的一个神秘之地，他不知道别人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假如葛衣老者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他会生生撕碎云烨，再吞下去，可惜，所有的线索都指明云烨是高人子弟，所以事件还得继续发展下去，人依然会死，精力依然会费，妄想得到长生之术的俨然只是妄想。


“骗死人不偿命啊！”老何躲在马车里捶胸顿足，眼看着大地越来越荒凉，草越来越长，他的心哇凉哇凉的，在刀枪乱舞，弩箭如蝗的战场找发家致富之道，自己是何其的愚蠢，他全身就是带着不到五百贯钱，他看不到一丝可以把这五百贯钱变成五千甚至于五万的希望。


云烨这艘到处漏水的破船，自己冒冒然的搭上来，也不知是福是祸。


嘴里咬着坚硬的干饼，就这皮囊里的凉水艰难的下咽，嗓子上已经起了好几个血泡，都是被干饼划得，眼泪蕴在眼眶里不让流下来。


为了全家，我必须坚持，心里这么想，老何顿时感觉自己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


坚持了两天，云烨就再也坚持不住了，骑马穿盔甲在队伍里跑前跑后是很威风，时间长了，跨间被马鞍子磨的红肿，稍一沾凳子，就火辣辣的疼，孙思邈也不管，说是骑马磨裤裆再正常不过了，不需治疗，只需坚持几天就好了。


最恨在古代赶路，地图上没有手指长的一截路，硬生生的要跑大半个月。


遥想战国时期的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轴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什么人能半天跑一百里？问过老牛，结果被骂，还嘲笑云烨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那时候的一尺，比现在的一尺小小了三成，也就是说半天跑六七十里，这还是精兵，普通士卒一天能跑百里，就是合格的士兵了。


骂完还不解恨，抄起手里的硬弓，随便就朝草丛里乱射，射完就让亲兵把猎物抬回来，晚上好添个菜，然后就躺下来，说是头晕，需要静养，把云烨撵出马车，自己去睡了。


很担心亲兵们从草棵子里抬出一个人来，大晚上的烤人肉，云烨还是敬谢不敏的。


不错，病歪歪的人还能射死一头青狼，很是佩服老家伙，他这一路享福啊，老孙，云烨把它当作大熊猫一般照顾，每天的饭食都是云烨亲手做的，还有孙思邈每天给他针灸，敷药，皇帝都没有的福气，他一人占全了。


队伍实际上不用云烨去管，都是老兵，早早的警戒探马就放了出去，两翼也有游骑哨探，完全是一副标准的行军姿态，对这些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没有任何难度。


趴在车辕上往地下看，看到路缓缓的往后走，看一会就头晕，然后偷懒睡一会，一小觉，一小觉的往朔方城硬挨。


前方有号角声响起，老牛一下子就窜了起来，站地上张开双臂，马上就有亲兵给他顶盔掼甲，几位配合的娴熟，等老牛的战马被牵过来，他已经装束完毕，跨上马，摘下得胜勾上的马朔，冲云烨喊一句“躲好了”就轻磕马镫，窜到前面去了，云烨刚刚穿好甲，又听到两声号角响，那些全神贯注准备战斗的老兵立刻就松懈了下来，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问过人才知道，原来是自己人，不是突厥人，安慰了一下快要尿裤子的老何，让他松开抓着自己铠甲的手，就要往前走，去看看到底是谁来迎接自己，却见许敬宗从马车下面爬出来，淡定的掸掸身上的灰尘，见云烨看他，就上前拱手：“云侯，可是朔方派来迎接的军马？”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节 荒凉的城


程处默的马跑得飞快，远远见到云烨，就从马背上飞了下来，一个漂亮的前滚翻卸去了力，一把抱住云烨放声大笑，互相捶着后背，不停地跳跃。


没等高兴完，程处默松开云烨，就跳到云家马车上，用匕首挑开马车上的油布，在上面翻腾起来，他的手下眼巴巴的看着校尉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馋得直咽唾沫，可是一位国侯站在一边，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上去凑热闹。


云烨笑着对他们说：“你们是处默的兄弟，也就是我的兄弟，马车上的东西本来就有你们一份，现在不要，一会就没了，处默的性子你们不知道？”


话音刚落，场面一下子就混乱起来，可怜的云家马车，顷刻间就被一群壮汉折腾的快散架了，程处默拳打脚踢，想要阻止众人的哄抢，效果不佳，他自己也挨了无数拳脚，眼看着寡不敌众，就揉着眼眶跳下马车，嘴里还叼着一节香肠。


狠狠地在几个埋头狂吃的家伙屁股上踹几脚，就全当报仇了。


从他嘴上取下香肠，对他说：“这是生的，得蒸熟了才能吃，朔方难道说没有饭吃吗？”


不问还好，一问程处默就眼泪巴叉，满脸哀痛：“哥哥我也是娇惯下的，又在你家吃饭吃的嘴刁，哪受过这份罪啊，他们做饭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煮，把菜肉米煮一起熟了就算，还不管饱啊，说是要节粮，每人只准吃八成饱，哥哥我正长身体呢，难免吃的多些，上次多拿了两个饼子，厨子不许，揍了厨子一顿，结果差点挨军棍，咱哥俩在陇右踹遍了厨子的屁股，也没有受罚这一说。听说你要来，哥哥我可是日夜苦盼，你一来就好了，哥哥再也不用饿肚子了，这些吃食就让这群祸害们享用吧。”


才得意两下，程处默正要给云烨显摆自己的战绩，袖子还没撸起来，就被老牛踹个大马趴。


“谁教你这么迎客的？你是在冲阵，还是玩杂耍？见虎的脚怎么伤的你不知道？再敢胡乱耍花活，老夫打断你的腿。”


老牛本来挺高兴，见迎接自己的是程处默，看他完好无损的样子心里就高兴，谁知道程处默给他来了个空中飞人，这就把老头气着了，牛见虎的脚就是胡乱耍才弄伤的，他不想程处默也落个不好的下场。


老牛面前程处默是一点也不敢放肆，谁叫他老子和老牛被合称为程达尤金的，（语出隋唐演义）早在当响马的时候就是铁哥们，见着老牛跟见着老爹没有多大区别，反正都是挨揍，挨谁的不是挨啊。


见到程处默乖乖受教，老牛哼一声就到前面整顿兵马，好继续前行，把空间留个人小哥俩。


给小程掸掸土，把怀里的小酒壶塞给了他，用冰水泡了好久，才拿出来。


程处默可能馋疯了，一仰脖，一壶葡萄酿就下了肚，贪婪的抖干净最后一滴才罢休。


车队继续前行，云烨坐在车辕上，小程骑着马，两人说说笑笑的前往朔方城。


云烨很失望，这和他理想中的塞外坚城相去太远，原想就是比不上统万城，好歹也闭关内的矮城强吧，谁知道就他娘的是一个土围子，这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记得后世论坛上评论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几只军队，大唐玄甲榜上有名，现在看着一个个都跟土鳖似的，拉里邋遢的黄色服装，松松垮垮的披着皮甲，有的还是用竹片子穿起来的竹甲，这让他的不安全感更强了。


不愧是兄弟，程处默看出了他的不安：“兄弟，不用担心，城墙上的全是辅兵，作战的精锐是不用来放哨站岗的，有哥哥在，就是千军万马也能保你周全。”


穿过低矮的城门洞子，云烨感叹，最后的一路反王梁师都也不过如此，盘踞朔方多年，也没有对朔方有太大贡献，只要看看城里那些破破烂烂的民居就知道，这位一定是个横征暴敛的主。


确如老牛所说，城里除了大唐军人就没有多少户人家，有些墙壁上的血渍还清晰可见，黑呼呼地乱招苍蝇。苍蝇可能是草原的特产，无论现在还是后世，都嗡嗡嗡的围着人乱飞，赶又赶不走，非常讨厌。


云烨本身就有些轻微的洁癖，看到乱糟糟的城池，乱糟糟的街市，乱糟糟的人，心里面顿时烦躁起来，坐在大帅府等待柴绍的接见，结果不凑巧，他去外面巡视坞堡去了，要等三天后才能回来。


一座孤城是没法守的，朔方也不例外，他外面还有大大小小三十六座坞堡，结阵连环，互为依托，突厥人想要攻破朔方，必须先清除掉这三十六连环坞。听程处默说突厥人不死上个几万，是到不了朔方的，听他吹的厉害，云烨这才放下心来，要不然总呆在危城这不符合云烨的处事原则，孔夫子都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是明智之言，必须记牢了，将来再传授给子孙，一代一代的要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


云烨爵位高，孙思邈德望重，至于许敬宗一个小小的员外郎，放在全是军汉的朔方，狗都不咬他。


虽说云烨是一位武侯，但是抡不得刀，射不了箭的倒也少见，这年头就连房玄龄这样的老文人都可以胡乱比划两下，上了战阵也不发怵。


还好顶了个医官的帽子，城里的将领都非常客气，云烨出了名的夺血续命奇技，在军方还是很有市场的。既然柴绍不在，薛万彻代替柴绍见了云烨。


一个很威风的大汉，这让云烨想起熙童那个二货，同样的牛高马大，人家坐在案几后面，就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幻想中假如熙童坐在后面，他娘的除了猥琐，还是猥琐。


“云侯千里而来，为我大军解忧，本将十分欢迎，如今为了防止瘟疫爆发，城外三十里皆为禁区，人马不的出入，想必不会有问题，城里就有劳云侯，有劳孙道长了，还请两位不要推脱。”军伍里的人说话很干脆，尤其是薛万彻这种大字不识几箩筐的悍将更是干脆，算了，不要为难老薛了，你让一个人粗人说文人的话，这不是为难他吗？刚才用命令的口气对云烨说话，要放在长安早就被人鄙视致死，你一个伯爵，大鸣大放的命令侯爵，何况你还不是主帅。不为难老薛了，没看见他脸上的汗都下来了。


云烨把跪坐的腿收起，一屁股坐毯子上，笑着对薛万彻说：“薛将军，你我皆是军伍上的人，你今天怎么学那些文官说话，酸不溜丢的不爽气，我还想着到了军营，就是到家里，准备大吃你一顿，您酒也没有，菜也不被，莫非是欺我年少？”


一顿话把薛万彻说得愣住了，旋即又放声大笑，震得云烨耳朵都有回音了，他才停下来，大喊一声：“上酒菜。”


老薛不再保持跪坐的模样，两条大粗腿也从案子下面伸出来，抹一把头上汗水，对云烨说：“大帅临走时嘱咐我一定要好好款待两位，不要把粗人的性露出来，还说云侯是算学名家，孙道长也是世外高人，都是有真本事的人，不可失礼，为了这几句话，让书记官教了半天，你看我这头汗出的，比打仗还累。”


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个憨厚的粗人，怪不得他会娶公主，历朝立地的君王，都比较喜欢粗人，包括我朝太祖也是如此，那些儒将，智将，一个比一个倒霉的快，只有一根筋的悍将，往往得以保全，富贵荣华一样不缺。


“薛将军的武勇天下闻名，万军中取上将头颅如同探囊取物，云烨只恨身子单薄，上不了战阵，杀不了敌人，幸好还有一门薄技在身，能为大唐昌盛略尽绵薄，已为幸事，借将军美酒，云烨敬将军一杯。”


薛万彻笑的只见一张大嘴，平底的陶碗满满一碗酒，手一扬就下了肚。孙思邈狐疑的看了一眼云烨，不明白他打什么鬼主意，往日的云烨可没这么好说话。


酒宴上宾主尽欢，薛万彻都喝高了还卷着舌头说要与云烨再干三碗。


辞别之后，已是日落时分，见不到山脉，只看见大红色的日头沉入地平线。云烨和孙思邈在朔方城里漫步，不时有成队的军士排成队列擦身而过，似乎在告诉云烨这的却是一座军事堡垒，不是歌舞升平的长安。


“小子，你今天怎么变了一个人，往日里你虽然也会吹牛拍马，今天给我的感觉怎么就这么奇怪？”


“您多虑了，小子虽然年纪幼小，却也不是谁都能欺负的了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李纲先生教我的，这薛万彻是一个憨直的粗人，说错话那是家常便饭，谁会跟他计较，小子喜欢和粗人打交道，不喜欢朝堂上的那些鬼蜮伎俩。”


“前些天看你似乎有些消沉，没想到你今日居然有勃发了豪气，也不知你的底气是从哪里来的。”


“其实道长高看我了，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保命，万一突厥人打过来，咱也好早做准备，跑得快些。”


“老道的确是高看你了，像你这种鼠辈，窃据高位，是我大唐之耻。”老孙有些生气了。


“您真是小子的知己，我也觉得有些无耻。”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六节 钱！


朔方城自从来了两个医官，朔方城就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一个叫做许敬宗的官员管理着全城的整洁，他所有的工作就是不允许朔方城里有多余的垃圾，他建立了几十座茅厕，若有随地大小便者，被抓住唯一的惩罚就是清理所有的茅厕，直到抓住下一个为止。


朔方城里也多了几十口水井，洗澡就成了整个城里的热门话题，如果你蓬头垢面的在城里跑，马上就会有强悍的兵卒替你洗澡，他们唯一的工具就是几把竹刷子，被洗澡的人在发出猪一般的惨嚎之后，他一定会发誓，这一辈子也不会找那些牲口替自己洗澡了。


孙道长配置了一些药粉，融在水里，满城的乱泼，然后城里的居民们发现，往日密密麻麻的苍蝇少了许多，至于死了多少其他的动物自然不在孙道长的考虑范围。


自从云烨告诉他瘟疫的起源就和苍蝇蚊子，老鼠脱不了干系，老道就把灭杀世上所有的苍蝇蚊子老鼠当成自己一生的事业来干，开始不明白老道为何如此的执着，听他讲诉了惨痛的家世才知道，老孙的亲人就是在一场可怕的瘟疫中一一去世的，他之所以要来朔方，就是要面对他心中最深的恐惧。


佛经上说一沙一世界，一滴水里有十万个生命，不知道佛祖是亲眼所见的，还是用一些奇怪的理论推算出来的，总之，这两句话没有任何错误，云烨告诉老孙，如果可以找到足够纯净的水晶，他就可以试着造出一种能看见极微小物体的工具，在这个工具的帮助下，他会很快明白瘟疫到底是什么东西造成的。


于是老孙又添了一个爱好那就是收集水晶尤其喜欢无色透明水晶。


习惯是养成的，现在的朔方城虽然依旧破败，城里的居民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哪怕是衣衫破旧也没有人笑话，只要干净就可以抬头挺胸的走在街上，顺便嘲笑一下被拒绝入城的脏人。


朔方城附近的牧民很富有托大军的福，他们不再有牛羊卖不出去的问题，也不用把瘦弱的牛羊在冬季来临之前宰杀，抛弃在荒野上，它们没有能力越过漫长的冬季，与其消耗草料，不如杀掉，每一次的淘汰，都是他们心头的伤痕。


现在不允许他们进城了，有些汉人牧民问其原因，被告知你们太脏会传播疾病。


突厥人为了防止大军从朔方出发偷袭襄城，就在沿线的水源地扔满了病死牛羊的尸体，想用利用匈奴故伎来阻挡大军的征伐，颉利想的简单了一些，他不知道病毒在北方冬季的严寒倾袭下，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而且冬天没有人想用水源，因为遍地都是水源，八月的寒风不但带来寒冷，还会带来另一种水源，那就是雪。


何邵现在笑得嘴都合不上，他没有想到草原上的牛羊如此的便宜，尤其是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如果在长安你用一匹麻布换到一头牛，马上就会有官府介入，不但会没收你的牛，连那匹麻布也别想要回来，还会被全长安的人唾骂，一辈子抬不起头做人，子孙三代都会倒霉。


在这里没关系，前面换一头牛的家伙已经被揍了三顿了，现在的行情是一匹布三头牛，牧民用看傻子的目光看何劭，何邵用看凯子的目光看牧民，各取所需。


不要提牛肉，光是牛皮就已经足够让何邵从梦里笑醒，五百贯的麻布啊，就换取了这么多的牛羊，只可惜运不回去，要不然这会在长安城里引起轰动的，从汉人牧民中雇了五十个人专门宰杀牛羊，从日出宰杀到日落，每日不停，大块的牛肉就放在柴堆上熏烤，再抹上厚厚的盐巴，任凭草原上的风把它们风干，这是最好的军粮，牛肉不用煮熟，生吃就是极好的美味，只有云烨知道成吉思汗的骑兵就是靠它，还有战马的奶，不用带多少辎重就可以万里长驱，征战不休。


汉人不习惯天天吃牛羊肉，所以云烨就把茶叶磨成粉末，混在自制的饼里面，作为消闲的食物。


程处默蹲在椅子上和云烨一起吃涮羊肉，秋日的肥羊，最是美味，两人已经干掉了一只羊腿，喝了一口酒，程处默抹着嘴问云烨：“烨子，这么好的生意干嘛交给外人？咱兄弟自己做不好么？”


“吃你的，你只管打好你的仗，其他的还轮不到你操心，完完整整的回家才是大事，几文钱的事你也看在眼里了？来的时候婶婶吩咐我必须好好照顾你，不能让你有半点差池，如果你倒了霉，我的下场比你好不到哪去”


“我就是见不得何胖子在我面前显摆，天天把一匹布三头牛挂在嘴上，惹人生厌”


“看清楚，这是军粮，一旦那几位老爷子觉得好，就会拓展到全军，压缩饼干的生意咱们三家包揽了，你觉得陛下还会允许把肉食在交给我们？在长安，我欠了老何一个诺大的人情，用这份生意来还，正好是废物利用”


好处揽三分，这是云烨早就明白的道理，一个人不可能占尽天下所有的好处，吃独食会遭报应，云烨有切身的体会，单位上有一种好处叫溢价，就是你去给公家买东西，由于批量大，往往会低于市价，这一部分的差价自然是采购员的好处费，公家不追究，商家也喜欢，公司里的前一位老采购每回采购东西回来，总给同事们带来一些小礼物，要么是水杯，要么是几斤带鱼，从不断绝，大家其乐融融，后来换了一位采购，他老兄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结果有一次不知是谁把这个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秘密捅了出去，于是这位采购老兄在公司里臭名远扬，退赔了不少钱，没办法只有调到别的单位，结果在的单位也立不住脚，在云烨临来唐朝之时，他还是办公室里自低级的办事员，一辈子就毁在吃独食上了。


云烨现在的身份自然不是后世的自己能比拟的，但是道理是相通的，适用于所有阶层。


程处默的长处就是打仗，程，牛，云三家将来还要靠他在军中立足，所以老程对他期望很高，家里的杂事一般不要他插手，一来好让他专心作战，二来在倒霉的时候还可以留下一枚火种，以图后事。


薛万彻自从喝了云家的秘藏，就看不起别的酒，说那些都是水，据他说每天要是不喝上两口，全身不自在这种疾病有在朔方城里蔓延的趋势，尤其是高级军官，一个个病的厉害，家里后续运来的酒全给了这些大爷治酒瘾了，弄得程处默经常抱怨。


胡天八月即飞雪啊，关中现在还是穿单衫子的时候，在朔方已经开始穿皮袄了，夜里冷的厉害，何邵一边打着摆子，一边查看堆了满屋子的香肠，前一批已经被老牛抢走了，他把云家的饼干也存了满满一库房，说是有备无患。


这一批是给柴绍准备的，国公大人早早就把钱准备好了，是一张支付文书，何劭只需回到长安到户部支取即可，方便快捷，反正钱才在朔方没有多大的作用，一锭银子不如一匹麻布好使，甚至还抵不上一个铁锅，如果你手头有高丽的年轻女子，那些牧民也会接受，他们就是不认钱。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七节 家族第一


程处默趁着月色走了，手提着一大包食物，他的弟兄们从来到朔方就没有吃饱过，他总是到云烨这里找吃的，虽然顾不了属下一千多张嘴，熬夜守卫的弟兄们总能得到一些意外的食物。


何邵的屋子依然透着亮，云烨走过去，推开门，只见胖子蜷坐在火盆边，用一个小铁叉烤着香肠，香肠肥嫩，大滴的油脂从特意扎出来的小洞里往外渗，滴在火盆里燃起了一朵朵橘黄色的火苗，何劭很认真的翻烤着香肠，没有发现推门进来的云烨，他的注意力全在食物上，云烨没有打搅，就抱着胳膊站在那里看何邵烤香肠。


把香肠放在鼻子下面闻闻香味，满意的点点头，就举起手边的皮囊灌了一大口酒，再咬一口香肠，闭着眼睛咀嚼，模样贪婪而专注。他似乎对食物很有感情，云烨从来没有见过他浪费过食物，哪怕在长安的酒楼里，他总是把饭盘吃的干干净净，连汤汁都不会剩下，有两次，云烨和他吃完饭后，他甚至不停的瞅云烨饭盘里的剩菜，大有扑上去吃干净的意思。


云烨认为自己找老何来做这件事，实在是找对了人，他对任何食物都不避忌，只要是吃的，他就能下肚，很好养活的一个人。关于食物云烨只听他抱怨过一次，就是军队里的饼太干，太硬，总是拉嗓子，不好咽，如果用肉汤泡着吃就是美味了，一个色鬼流氓兼纨绔能把艰苦的日子过的悠闲自得，这也是这家伙不多的长处吧。


牲畜身上能利用的地方他从不会放过，唐人一般是不吃动物内脏的，尤其是牧民，他们认为这是不干净的东西，要么抛弃，要么喂狗，老何固执的认为这些东西可以吃，也不知他那里来的信心，自己住了一大锅牛杂，闻味道，看颜色，云烨就是饿死也不会吃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老何装了一大碗，西里呼噜的就吞下了肚子，面不改色，心不乱跳，让在场的诸人惊为神人。


在他的强力要求下，所有的内脏都被保存了下来，看着堆积如山的牛羊内脏，老何记得跟热锅上的蚂蚁，没人喜欢他做的牛杂汤，就是白送也没有人吃，还好天气冷了下来，放一两天还不至于坏掉。


在知道老何吃完他那碗足以要人命的杂碎汤吐得天昏地暗，连绿色的胆汁都呕了出来以后，云烨去了他的牛羊内脏库房，捂着鼻子挑了一些食材，回到自己的住处，老何虚弱的靠在门框上看云烨如何处理这些东西，他发现云烨只是简单的把牛杂清洗干净，放姜葱，萝卜一起煮，不多时一锅白色的香喷喷的牛杂汤就出现在眼前，他毫不犹豫的给自己盛了一碗，一碗牛杂，吃的老何涕泪横流，揪着云烨的脖子质问，有好法子不用，非等他出丑才拿出来，是何道理？


老何吝啬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吃香肠，猛然间觉得屋子里多了一个人，抬头看，才发现云烨就抱着胳膊在那里看他吃东西，有些不好意思，他知道自己吃东西的时候是个什么德行。


“你来了一阵子了？”


“在你舔香肠上的油被烫嘴的时候就来了。”


“不许说出去，否则我会灭口。”


“就你这吃饭的德行，满朔方城都知道的清清楚楚，你打算把这里的大唐军队全部灭口？”


“那还是算了，老子打不过，爱笑话就笑话去，反正老子就这德行了，改是改不过来了。”


说完话，把酒囊递给云烨，拉他坐在火盆边上，又拿起一个铁签子，串上一个香肠继续烤。


“老何你何必如此苛待自己，你把家里带来的仆役全都派去运布匹，粮食，也不留几个照顾你，都是娇生惯养下的，能受得了这个苦？”云烨今天才知道老何身边已经一个仆人都没有了，全部被他打发去运牛皮，羊皮回京城，再顺便运些布帛回来，不需要丝绸，那东西在朔方没有市场，这是老何千叮咛万嘱咐的事。


看老何不做声，云烨又说：“家里的护卫不是苦力，你不能让他们去干苦力在干的事，现在牛羊杂碎都被大军吃了个干净，你也没有什么事了，好好休息一下才是正理，钱是赚不完的，你急个什么劲啊？”


“兄弟，你是家里的家主，你云家现在蒸蒸日上，家里的生意也做的隐蔽，书院有是一个挣名声的好地方，钱粮不愁，仕途是你不想走而已，如果有心，你现在的品级已经够高了，再爬一爬也不是不可能，云家就是原地踏步一百年，也不是我何家可以比拟的，你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这次出来，我把家里最后的一点底子都掏出来了，不怕兄弟笑话，你嫂子的首饰都当了，如果这回生意失败，我只有死路一条，还好，兄弟你目光如炬，看得准，哥哥这回发了一笔，光运回去的牛皮，羊皮在长安就可以卖两三千贯，这一来家里就放心了，我也就安心了，那些货比我的命重要多了，家里的护卫都是老人了，知道轻重，生生死死几十年过来的感情，他们不会埋怨的。”


又是一个把家族看得比命重的家伙。云烨回想自己来到唐朝之后的所作所为，不禁苦笑，自己千辛万苦的谋划其初衷居然与老何别无二致，可笑自己刚才还劝了老何半天。


两个大男人窝在屋子里都没有想要说话的意思，只有老何签子上的香肠被火烤的滋滋作响。


月已当空，香肠也吃完了，老何把云烨送出屋子，两人都抬头看天，有些忧愁，如果是一男一女的话，云烨很希望把这种感觉继续下去，只可惜身边的是一个像面包一样的胖子。


有人在吹胡笳，这里叫潮尔，最早是两片芦苇叶子，后来逐渐就成了笛子的模样，生音哀怨，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这不好，胡笳十八拍不是一个吉祥的曲子，朔方城现在不需要哀怨，不需要复杂的感情，需要的是战士出征的雄壮，比如希特勒的军歌就很不错，哪怕是鬼子进村的音乐也远远超过了这首让人断肠的胡笳十八拍。


就在隔壁院子，吹胡笳的就是该死的许敬宗，他在自伤自怜，还是要别出心裁的引人注意？


不管了，他成功了，成功的引诱了好奇心比天还大的云侯爷。


很潇洒的姿态，除了一个肥肚皮有些碍眼，其他的都好，斜靠在院子里的影壁上，披散的头发刚好遮住半只脸，月光一照，简直就是贞子在世，潮尔再发出鬼叫一样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


“你觉得你很惨？你觉得把你弄到朔方是我故意害你的？”云烨本来想转身就走的，还是忍不住发话了。


“下官午间还在东羊河上与家人漫溯，晚间就接到军令，要来这大漠荒垂之地，下官的命运之奇，大唐罕有。”许敬宗停止了吹潮尔，笑着对云烨说。


“我听说过一句诗，不知你听过没有？”云烨问他。


“若说军阵杀伐之术，下官的确不如云侯，但是要说诗词歌赋，许敬宗自信不输与人。”很牛的回答，他有这个底气。


“有一个家伙也像你你一样自哀自怜，写了一首诗，前两句就是，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和你现在的处境很相似哦？如果有机会，你们可以谈谈，会找到共同语言的。”


许敬宗搜素枯肠怎么也想不起这两句诗的出处，从诗里得知这也是一位朝官，为何自己会不知道这两句不错的诗呢？一定是云烨现写的，来难为我。


“云侯可否把全诗赐教，好让下官开开眼界。”他打定了主意要云烨难堪。


“全诗是这样的，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怎么样，还有几分意思吧？”


云烨不用担心许敬宗会知道这首诗，韩愈还不知道在哪那，云烨可以用他的悲哀狠狠地抽许敬宗的脸。


诗是好诗，许敬宗学富五车，自然是识货的，云烨还作不出这样老辣的诗，更何况，这首诗是一个上年纪的人作的，这可以肯定，自己竟然连这样的好诗都不知道，真是活该被辱，他虽然傲，但是在学问上却不肯苟且，随即低身向云烨致歉：“下官的确孤陋寡闻，不知这首诗出自何人之手？我朝还没有因为上奏被贬官的先例，难道说是前朝官吏？”


“那人叫韩愈，这不是重点，我想要对你说的是，你不缺才干，短短一月朔方城为之一新，你居功甚伟，但是你为何不把你的才干用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你到书院的目的我很清楚，你心里也明白，既然你起了不该有的想法，接受反击也就顺理成章，书院不是一个用来施展权谋的地方，有一个，我会清理一个，哪怕用一些手段，你只要肯低下身子做事，少操些闲心，你的仕途不止于此，你想想吧，我说话懒得绕圈子，总觉得那样很蠢，你如果认为我羞辱了你，你就来报复，我接着，只是下次就没这么轻松让你逃过去。”


不管许敬宗如何想的，云烨有自己的骄傲，作为一个历史上不存在的人，他才不在乎将来的历史会变成什么样子。他离开了许敬宗的院子，只留下发愣的许敬宗。他有些累了，准备回去睡觉，他完全没有发现就在墙外最黑暗的角落里，有一个人正在看着他的背影目送他离开……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八节 鲁班锁


九月，关中平原上还是草木葱茏之时，朔方古城已经下了第一场雪，纷纷扬扬的大雪，覆盖了整个草原，今年草原上日子并不好过，先是大旱，紧接着就是蝗虫，虽然没有关中的蝗灾那么可怕，也损失了好多的牛羊，草不好，自然牛羊的膘情就不会太好。颉利平灭了叫嚣的最激烈的几个部族，用他们的人头传檄四方，草原安静了，没有其他的声音了，在颉自得意满的时候，他亲爱的弟弟突利已经暗中和大唐签订了盟约……


李靖不见踪影，李绩也不见踪影，就连朔方古城的大头子柴绍也从众人的视线里消失了，大唐朝廷一片祥和，大家忙活着为太上皇李渊准备寿诞，没人理会那几位失踪的人，全当他们去秦岭里为李渊打猎去了，今年收成不好，难道说还不允许大家用野味来凑一份礼物？


云烨就在朔方上蹿下跳，谁能想到堂堂的太上皇，专门用军报，千里迢迢的到朔方催债，不就是几两金子吗？还把利息算了个清楚，这已经不是驴打滚的利息了，这是鲸鱼翻身的利息，凭什么连你夜半尿频都算在我的头上？你少找几位美女，至于尿频吗？


柴绍面色古怪，薛万彻，薛万仞哥俩表情木讷，估计已经傻掉了。


都是老何造的孽，他家的车队浩浩荡荡的在长安城里四处炫耀，说是塞外的胡子人傻钱多，要多好骗就有多好骗，一匹麻布就换三头牛的传说一出，长安市上一片哗然，老何家早就破败了，自然不会在乎贵族的脸面，干脆撕破脸就做了商贾，让大家羡慕之余，不免多了几分鄙视。


老何是在严格遵循云烨的说法，就是不吃独食，自己已经捞了一大块子肥肉吃得满嘴流油，自然要拉上穷弟兄们一起吃肉，只有人多了，这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认识老何的都知道，那个胖子纨绔还没有这样的眼光，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当他们知道大名鼎鼎的三害之首云烨就在朔方，齐齐的闭上了嘴巴，只是快马联系家里在朔方的子弟，想知道详情。


长孙见到云烨挣钱总是眼红的，这回不好找李二给云烨施压，因为李二当恶人的次数太多了，太多了就会伤情份，这小子现在恐怕就是在长安，也会远远的躲开皇宫，上次太上皇还说起云烨欠他钱的事，有些失落，说这小子现在也不进宫了，可能早忘了他这个老头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找云烨要债的军报就是这么来的。


皇家总想在所有的事物上插一脚，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控制欲在作怪，还好，长孙现在还知道了用太上皇来做幌子，稍微掩饰一下自己对金钱的浓烈渴望，这说明她还没有堕落到无所顾忌的地步。


大唐有好几万官吏，她似乎只认准了云烨一个人来坑，在柴绍，薛家兄弟的眼中这是宠信的标志，家书一般的勒索信让他们几乎崩溃，皇家对云烨不见外啊，这种亲密的关系，不是钱可以换来的，李家的女婿柴绍心里也生出那么一丝嫉妒，他从未被李渊或者李二勒索过，他认为这是一种幸福。


云烨不这么认为，他总是被欺负，这让他胸中充满了怒火，自从他来到大唐，遇到的全部是强力人物，虽然他也可以虐待一下比自己弱小的人，自认为比这些野蛮的古代人高了那么一点层次的他，实在是做不出来，哪怕在陇右踹别人屁股的时候，他也不会忘记给那些人一点补偿，长孙没有给补偿，等价交换这个词不存在于她的字典里。


云烨让自己安静下来后，继续看那封勒索信：听说草原上有一种紫色的羔羊皮，皮质轻柔，做成大氅，显得高贵大方，让他在朔方留意一下，弄上百十张，回来好做几件衣服，还有一种叫淫羊藿的药材具有强身健体之效，挖上几车，回来熬粥喝，至于报酬嘛就从那些赌账里面扣除，剩余的就随便拿几车草原上多的没法数的牛黄充充数，他老人家也就将就着认了，长辈嘛，在后辈身上吃些亏也是应该的。


看到这里云烨立刻想昏厥，淫羊藿好办，草原上很多，您老人家把他当饭吃也没关系，来的时候孙思邈找人挖了好多，可以满足需要，壮阳嘛，那个男人不需要呢？紫羔皮云烨手里也只有七八张，那东西太少，草原上不产紫羔皮，只有一些从西域来的商队里有，价格不菲，就这几张还是云烨咬着牙买下来的，准备回去给奶奶辛月她们做几顶帽子。至于牛黄，老何宰杀了几千头牛，才找出来不到十斤牛黄，你们要几车？


“云侯何须忧虑，太上皇从不向臣下开口要东西，这次太上皇发了话，不光是说给云侯一个人听的，是说给朔方五万将士们听的，能替太上皇分忧，是我等臣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要说只是几车俗物，就是要颉利的人头，我辈也当倾尽全力，紫羔皮？牛黄？老夫就不信穷搜朔方千里之地，会找不齐这些礼物？”


柴绍是好人啊，大好人，能自动把黑锅扛起来的人都是好人，知道他想在老丈人面前表现一下，有些吃云烨的醋，老丈人要东西不找他这个女婿，而是找云烨这个不相干的外人，这让他觉得自己被边缘化了。


薛家兄弟更是摩拳擦掌的要表现，薛万彻已经开始往外走了，边走边对柴绍说：“大帅且请安坐，末将这就到周边百十个部落走一遭，区区几车礼物还不在话下。”


皇帝的马屁云烨不想拍，但是你不能阻拦别人拍，尤其是这种可以为自家解难的马屁云烨觉得多多益善。


“薛将军，您这一趟顺便也弄些牛羊回来，咱们的肉干储备还有些不足。”云烨追出去对薛万彻喊。


礼物有了着落，心里自然愉快，这次的军报是李渊的命令两年来第一次走出了皇宫，长孙明白，李二明白，李渊也明白，这是他们试着和解，试着相互信任，只是方式有些粗暴，当然是对云烨而言，皇宫里的几位大概不会考虑一个小小的侯爵难处，他们只是需要这个机会，而云烨是唯一可以提供这一平台的人选。


大人物，大人物的麻烦解决起来才要命，玄武门之变，把李家的亲情泯灭的一干二净，以至于唐王朝从李二开始直至灭亡，他们的皇位传承都是充满血腥的。前面有车后面就会有辙，所以李治接着杀，武媚娘再接着杀，然后到了李隆基没多少兄弟可杀了，就建造了十六王宅，把兄弟当猪养起来。


李二杀兄，杀弟，杀子，杀女，他的心恐怕早就全是窟窿了吧？一个正常人遇到这些事，不变成疯子，或是变态才怪，李二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成了天可汗，不能不钦佩他的坚强，或者他就是一个天生冷血的人。


老庄他们不许云烨单独出去，尤其是在朔方这座烽火边城，最远只能来到城墙上远远看看大草原。雪后的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反射着刺眼的白光，有几根枯草，艰难的露出头，旋即被几只喜鹊衔了去，装点它们的新居，野兔在雪地上趟出一条条雪沟，大概饿极了，连头顶的老鹰都不顾了，只是在努力的寻找可以吃的草籽。


关中不再有补给运来了，一尺厚的大雪阻断了所有的交通，唯有战马才能在雪地上艰难的行走，薛万彻这次的巡视，看来不容易，不过他有一颗向皇帝献媚的滚烫雄心一定会战胜眼前这些小小的麻烦。


军营里现在乱糟糟的，军士们把能穿在身上的东西都穿上了，每个人看起来都像一头来自洪荒的野兽，有些笨拙，更多的却是凶悍。


柴绍带领的是李家的起家军队，其中就有五百玄甲，以前只在历史课本上见过，现在见到真容，让云烨对这冷兵器时代最完美的杀戮机器有了详实的认知，全身铁甲，也叫十三铠，胸前有两片明晃晃的护心镜，遮住要害，不光是人披重甲，就连马也是全身甲胄。云烨上前拎了一下，很重，连人带马的铁护具至少有八十斤，看玄甲骑兵身材并不高大，身负重铠却天下无敌，也不知是何道理。


作为军营里的闲人，处处受欢迎，所到之处无不笑脸相迎，让幸苦干活的孙道长极为不满，这位送一把精致的弯刀，那位给一条镶着大块金银的腰带，还有几个五大三粗的士兵给侯爷送来一个精美的木盒，一看就是檀香木做的，放在手里沉沉的压手，推辞不掉，只好收下，又吩咐赏赐了这些士兵一些酒食，自然是皆大欢喜。


云烨总觉得那个给自己盒子的士兵有些古怪，回到住处，从礼物堆里翻出了木盒，打开一看，大吃一惊，木盒里居然是一把鲁班锁，还是十二柱的，云烨对这东西很熟练，在工厂里没少用公家的材料做这些小东西，自己就用机床加工过一组经典的六柱鲁班锁，里面奇奥无穷，不想在这里见到，让他有一种恍然隔世之感。


吩咐老庄去找那几位军士，那几个人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种诡异的情况云烨还是第一次遇到，长安没有鲁班锁，早在制作麻将的时候云烨就考察过大唐玩具市场，没这东西，是谁送过来的？


按下第一个锁柱，移开第二根，云烨随手解开鲁班锁，发现在鲁班锁中心的空隙里夹着一张纸条，打开看，上面只写着三个字，白玉京。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九节 复杂与简单


白玉京是云烨从李白的诗里撷取的一个名词，据说是月亮的别称，他很喜欢这首诗里的空灵气质，特意记住了他，在朝堂上为了平息胸中怒火，随口编造出来的一个神仙地，知道的人只有朝堂上的那些人，谁料想在这荒僻的朔方居然也有人知道白玉京的事。


大唐的朝会怎么跟筛子似得处处都是窟窿？腹诽了几句朝廷高官的大嘴巴，云烨一时间产生了一种要捉弄人的心思，吩咐老庄找来一位木匠，他打算做一套十五柱的鲁班锁，然后再看看对方的反应，再考虑要不要拿出二十四柱的让那些土鳖们开开眼，他很期待这个故事的结果。


能做出完整的鲁班锁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人才了，更何况混入军营把这东西交到云烨手上，这需要一个周密的计划，要知道云烨是不出军营的，他可不愿意被突厥人的探子悄无声息的把脑袋割掉当酒杯，小命他一向看得很重。


听候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后，老庄全身都被汗湿透了，他不敢想象侯爷出事后的情景，回想到贼人离侯爷只有一步之遥，他就后悔的狠狠在自己脑袋上捶个不停。


制止了老庄的自残之举，好言安慰他几句，都是家里来的老人了，不必为这么大的一点小事自责，云烨相信，如果真的发生了危险，老庄一定会挡在他前面，这就够了，自己是后世的一个小人物，现在混到了有人替自己去死的地步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后世的那些戴墨镜的保镖，有几个会替自己的雇主去死？欺负弱小倒是一把好手。


“侯爷，咱把这事上报给大帅吧，这是他的地盘，小的就不信把那几个贼人找不出来。”


“老庄，你没弄明白一件事，这些人似乎对我没有恶意，如果有，你现在看到的就是我的尸体了。如果贸然上报，必然会结仇，没有必要和不熟悉的家伙结仇，这不合算。他们送来的东西很奇特，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小贼可以做到的，这里面有很深的智慧，似乎要考教我的见识，那就来比试比试吧。”


鲁班锁是一个很奇特的玩具，相传早在春秋就出现了，可惜已不可考据，有很多的人相信，现代的建筑模型就是从鲁班锁里得来的灵感，总之这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没想到他们居然研究出十二柱的锁来，让人惊讶，要知道他们没有电脑做模型演算，只能靠自己的大脑来搭建一个三维模型，一步步推演，步骤极其繁琐，这需要很精密准确的思维。


木条很快就做好了，在木匠打磨完毕后，云烨开始搭建十五柱的鲁班锁，老庄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烨一条一条的搭建，弄不明白几根木条有什么学问在里面。


云烨长嘘了一口气，花了一柱香的功夫才搭建完毕，手法有些生疏了，随手递给老庄，老庄习惯性的用手掰一下，发现松散的木条搭建起来之后，十分的结实，宛如一个整体。


“我也在锁里放了一张纸条你把它挂在咱们的院子门口，就回来，不要再理会，明早再看，如果有人取走了，他们会继续和我联系的，我想看看他们到底还有哪些手段，哈哈，朔方城终于让我感觉到有趣了。”


老庄打开大门，把鲁班锁挂在大门上，还左右看看，没发现有人，就吹熄了挂在门口的灯笼，关上门回去了。


他们似乎忘记了还有这回事，一回到屋子，云烨就和家里带来的护卫一起围坐在一个铁炉子周围，满意的吃着大锅里的牛杂，云烨还不时从旁边种着豌豆苗的木盒子里割一把豆苗，放进锅里涮着吃。


柴绍现在的叫总管了，刚刚任命的金河道行军大总管，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全军戒备，所以酒是喝不成了，程处默也来不了了，云烨居住的府兵营还好些，可以随便走动，程处默呆的中军大营现在恐怕连鸟都飞不进去。


云烨是来镀金的，他知道凡是参加了这场战役的人都得到了巨大的好处，升官的升官，涨爵位的涨爵位，发财的发财，前两项和云烨没关系，李二话说得很明白，二十年之内是不会考虑云烨升公爵这回事的，这话还是长孙传达的，让云烨在皇宫里伤心了半天，害得李承乾一个劲的安慰，还说要云烨等等，等到他继承了皇位，第一件事就是把云烨的爵位提成公爵，并且发了誓赌了咒。


云烨一出宫门就笑的直不起腰，现在的这个侯爵就很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其实最适合云烨了，朝堂上也安静了，不再有言官说朝廷待云家过厚等等屁话，有李二的那句话垫底，就足够了，他说不会轻易给云家长爵位，相对的也就不会轻易的给云家降爵位，在满朝的功勋贵族里，人人都在为将要到来的爵位划分奔走操劳，唯有云家安稳如泰山。


至于成乾的发誓赌咒你还是把它当作某种难闻的气味，不要理会，是人就有肠蠕动的功能，某些时候需要释放一下肚子的压力，释放过后全身轻松。


云烨不怀疑李承乾在说这话时候的真诚，这一刻，他就是这么想的，可惜的是皇帝不能活在真诚这种无聊的氛围里，他需要权衡，有时候做出来的决定会和他最早的初衷南辕北辙，话说，这都是利益闹的。


美美的睡了一觉，老庄打开院门，门上挂的鲁班锁不见了，报告给了侯爷，却发现自家侯爷笑的像只刚偷了一只肥鸡的小狐狸……


朔方城也有农夫，虽然数量不多，也耕作着城外的数万亩田地，这里只能耕种一季粮食，产量也不高，但是由于地多人少的关系，每个农户家里也算得上殷实。


刘老汉家里来了很多人，家里的小孙子今天过周岁，乡亲们纷纷前来祝贺，你一篮子鸡蛋，我两斤米酒，我家出两只蹄髈，他家拿来一只羊腿，农家嘛，就是这样一辈辈互相帮衬着过来的。


十六岁的孙媳妇笑的甜美，抱着孩子让周围的邻居们参观，这可是女人家露脸的机会，七斤多的胖小子，谁不伸出拇指夸赞一声。


她不停地往屋子里间瞅，孩子的爷爷，父亲，伯伯，叔叔，还有一些年纪很大的长辈们躲在里面已经很久了，哪怕是给孩子取名字也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中间脸面都不露，由不得人胡思乱想，难道说他们不喜欢这个孩子？小媳妇眼圈有些红了，十分的委屈。


他不知道，就在屋子里，是几个人围着一个木头疙瘩在研究，轮流从手上传过一遍后，年纪最大的老农咳嗽一声，让乱糟糟的场面安静下来。


“这就是大唐那位年少的侯爷给我们出的题，老夫数了数，共计有十五柱，老夫无能，从昨晚解到现在也没有头绪，就看你们的了，老夫相信，我们想要知道的答案就在这把锁里面，解不开锁，只是枉然。”老农话说完疲惫的靠在身后的柱子上，闭上了眼睛，一夜的苦思消耗了太多的精力。


“爷爷，这就是一块破木头，待孙儿取过斧头，剁开就是了，何须您这么费神。”说完转身就要去找斧头。


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他的脸上，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农夫怒不可遏，指着年轻人说：“这是学问上的较量，不是比拼力气，我公输一脉怎么就出了你这样混账，先祖一身绝学，名扬天下，所作所为皆有鬼神莫测之机，虽说留下这把锁看似玩笑，实则大有玄机，族中有大智慧者费尽心思才把这锁从六柱拓展到十二柱，那位少年侯爷只用了两个时辰就解开了咱家的锁，并且在此基础上又制作了十五柱锁具，其才可谓惊采绝艳，当世无双，我等只应敬重，怎么能自欺欺人的用斧头砸开，这样做你要丢尽我公输一族的脸面吗？”


小媳妇听见公公在骂丈夫，赶紧跑进来，看见丈夫脸上红了一大片，鼻子流着血，连忙把孩子放在中间的桌子上，去找湿布给他擦脸。


云烨在制作鲁班锁的时候使了一个心眼，没有按照常规套路制作，而是把所有的机关设定在一个木条上，只要抽开这一个木条，鲁班锁就会自然散架，老农按照常规的解法，想要寻找正确的套路，哪里会找得着，就像人头上的簪子，只要把簪子抽掉，头发就会散落下来，后世的发烧友研究了无数玩法，这是一种比较经典的玩法，用来唬人最好了。


小媳妇抽泣着替自己丈夫擦鼻血，众人也被吸引了目光，没人察觉那个一岁的小家伙，趴在桌子上，口水滴答的在咬那把鲁班锁，老农发现急忙取过来，放在手上擦孩子滴在锁上的口水，只是轻轻一擦，就发现掌中的鲁班锁悄然散成一小堆木条。


众人惊愕之余轰然大笑起来，老农笑的最是厉害，脸上的皱纹如菊花般散开，抱着小重孙亲了又亲。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节 公输班（1）


老农两只手拢在袖子里，一个人坐在磨盘上，想着什么，斜倚着背后的大石碾子，越发显得瘦弱。家里的客人已经散去了，农家的欢乐是短暂而热烈的，有一顿丰盛的食物就算是极乐了，饭吃完，自然也就各回各家，只留下几个勤快的妇人帮助主家收拾碗筷，她们刻意避开了老农身处的地方，那怕那里还有一个顽童放在地上的碗。


全家躲在屋子里偷偷的看老农，猜测着那个少年侯爷纸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为什么老爷子看完就伤心欲绝，一个人坐在磨盘上已经两个时辰了，为什么还会有泪水留下来？


老爷子刚强了一辈子，不要说孙子辈没见过他流泪，就连同辈的兄弟也没见他哭过，如今，往日坚硬的像一块石头的家主哭的像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


前些天老家主接到一封信，就是那封信让他动用了以前从未动用的家族密线，只是把一个木盒交给一位侯爷，然后密切注意这位侯爷的动向，这对家族来说是危险的，尤其是与官府打交道更是危险，公输家族吃够了权贵的苦头，何必再自找麻烦，安安静静的躲在家里教育子孙不好吗？


云梯败于墨子之手，勾，拒败于禽滑厘之手，公输家族的每一次失败都有族人人头落地，所以早早绝了士途上进的心思，只是隐在人世间家传手艺代代相传，虽然大业年间遭遇了大不幸，家族人口损失过半，这些年不是也缓过来了吗。


老农拢在袖子里的手紧紧攥着云烨写的纸条，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只有十个字。


“又一个想做石头的蠢蛋。”这就是云烨给的回复，语气极为无礼。


老家主看到这十个字内心却掀起了万丈狂澜。


的确是变成了石头，的确是变成了石头啊，只有石头才会抛妻弃子，只有石头才会眼看族人遭难而不闻不顾，只有石头才会在家族最危险的时候说一句，我要求长生，就离开，看不到嗷嗷待哺的幼子，看不到白发苍苍的老父，不顾惜妻子的哀求，脸上带着笑容，踢开抱腿的孩儿，走的何等的干脆。


以前不知道，云侯的这十个字彻底解开了老夫六十年的疑惑，父亲，你走的时候，已经是一块石头了吧？


老农袖手回到屋子里，笑着对家人说：“不妨事，我只是解开了心结，有些难过罢了，你们不必担心。”


“父亲，那张纸条上到底说些什么？”一个四五十岁的农夫问他。


老农把手里的纸条递给了儿子，让他自己看。


瞄一眼那十个字，农夫大怒。


“父亲那狗官敢如此藐视我公输家族，孩儿这就取出大黄弩将这狗贼射杀，以消心头之怒。”


老农摆摆手让儿子稍安勿躁，看着他的两个同辈兄弟说：“老三那时年纪还小，记不得事，大哥你也以为这句话是在侮辱我公输家族？”


一个更加苍老的老农坐在火盆旁边，看看手上的纸条对家主说：“如果按照叔父当年的行径来看，此言不虚。”


“大哥，家父年轻之时，才智胜我等百倍，如果世间真有成仙之人，家父应该是最有可能之人，云侯说仙人都会成为石头，只看家父所作所为，此言不虚。”


“父亲，您不是说过爷爷是得了疾病才亡故的么？”


“甲儿，这是公输家族的一段耻辱，为父不欲让后世子弟也出现和他一样的事，所以就隐瞒了这段往事，现在也到了该让你们知道的时候了。”


老农坐在火盆边，给全家的晚辈讲述了自己父亲是如何的为了求取仙道，斩情绝义，故事不长，却让人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寒气，再配合上老农语不成声的叙述，全家老少痛哭失声。


“家里再敢言长生者，逐之。”


这是公输家族的新家规，全家人齐声大喊：“再敢有言长生者，逐之！”


云烨躲在屋子里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会就跑出院子往外瞅瞅，可惜，只有空荡荡的街道和满地的白雪，眼看着日头就要西下，还是没人来，屋里的酒已经热八遍了，都快没酒味了。


老庄不知道今天的客人是谁，只知道侯爷非常重视，不但自己亲自下厨，还拿出家里最好的酒款待贵客，也不知客人的身份高贵到了何种地步，上次柴绍大总管来家里，侯爷也没有亲自下厨，更不要说那两坛子美酒了，想不明白这朔方城里还有谁值得侯爷如此上心。


云烨断定今天会有客人登门，还是那种真正有才华的高人，如果把这位高人弄回书院，玉山书院必将实力大增，所以他一改往日的懒散，不但亲自下厨，动用美酒，连自己房里的青菜苗也不放过，他决意要给那位高人留下最好的印象。


天边的红霞逐渐变黑，夜幕也降临了，老庄挑出两个灯笼，把门口照的透亮，希望客人看到灯笼知道主人还在候客。


云烨特意撤去了门口的守卫，就是为了方便客人的到来，看来，这一切都白做了。


正要吩咐老庄把屋子里的酒菜那去吃掉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拜帖上写的很清楚公输木携子公输甲前来拜会，云烨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原以为只是一条大鱼，没想到会是一条巨鲸，还是带着幼崽的巨鲸。鲁班的后人，云烨太清楚这些人的分量了，他们早就不是什么能工巧匠，而是一个个现成的物理学家，和最好的工程师，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把人留下来，实在不行就绑架，云烨下定了注意。


正一正衣冠，吩咐所有的人出迎，鲁班的后代值得他动用侯爵的仪轨。


老农也不再是农夫打扮，一身褐色汉服，显得老头极有古意，他特意不穿圆领的衣衫，脚下套着木屐，头发用古藤枝簪定，后面的中年人也是汉服打扮，双目不经意的瞄了一下云家出迎的规格，看样子还是有些满意的。


云烨一副正式打扮，就是上朝的那身，站在门里，远远就笑着施礼：“公输先生大驾光临，蜗居真是蓬荜生辉啊，末学后进云烨这里有礼了。”


“哈哈哈，云侯乃是不世出的奇才，老夫有幸得见，亦是三生之福啊。”


原来云烨总以为古代老贼说话都是未语先笑，以为是小说家添上去的，后来在唐朝呆久了，才发现这是真的，老贼们说话不管有没有笑点，都习惯性的加上哈哈之类的词语，比如李渊，比如李孝恭，比如房玄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长孙无忌，他的那张脸似乎永远带着笑容，胖胖的很憨厚，表面上对每一个人都那么亲切，至于暗地里是不是问候人家的父母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遇到这种先说哈哈的人，云烨总是提心吊胆，面前的这位，貌似也是一位千年老狐狸，今晚的任务很重啊，云烨暗暗发愁。


“老先生说笑了，了不起的是家师，小子今年才十六岁，哪里谈得到奇才二字，您这是要把小子宠坏啊。”这话老头不论身份还是年纪都当得起，谁让人家祖宗是鲁班呢？


“唉，云侯此话差矣，少年英杰让人羡慕，年纪轻轻就身居侯爵，羡煞旁人啊，哈哈哈。”


又是笑声，这老头从进门到现在不说目的，不讲实质内容，空话，套话说了一大堆，惹得云烨心急，还是书院的老家伙们好啊，不管好话赖话，都是直接说出来，从来不说这些废话。


“这位一定是甲先生，晚辈见礼了。”云烨见老狐狸不好下嘴，就想看看这只不大不小的狐狸是不是有机会下嘴。


“云侯多礼了，家父面前，哪有我称先生的道理。”公输甲也笑着回礼。


有门啊，老狐狸滑的像只泥鳅，小狐狸刚才偷看云家仪仗，还点头。看来有门。


“公输先生来得正好，小子亲自下厨做了几个小菜，聊博前辈一笑。”


“云侯这是早就料到老夫会来，早早就准备好了酒饭，如此盛情，老夫怎敢不叨扰一下。”


酒菜就摆放在云烨的客厅，餐具是云烨特意从柴绍那里借来的，在长安说不上好，在朔方绝对是最顶级的存在，只可惜没有侍女，上菜的只能是五大三粗的老爷们。


“身在军营，寒酸了些，还请老先生见谅。”如果在长安，云烨绝对会把这顿饭安排的奢华无比，只可惜在朔方，只有将就了。老公输没有接话，而是研究起那几把椅子来，还坐上去试试，再看看桌子，点点头，似乎比较满意。


“云侯说笑了，如此精美的食具，再配上美味佳肴，哪里谈得上寒酸，更何况大雪天还有青菜可食，更是难得，老夫一介山野村夫得此殊遇，受宠若惊啊，哈哈哈。”


老贼又开始哈哈笑了，他恐怕早就有了要出世的念头，只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他是技术型人才，在官场不可能有太大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举荐，混到死也不过是一个工匠头头，他探明了云烨的底细，知道和自己是一类人，所以才大胆登门，毕竟一个家族，不可能隐世太久，否则早就被历史遗忘了，这样一来，保持家族的长久性就没有了意义，他知道，云烨也知道，只是两人谁也不把话说开，如同两个白痴。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一节 公输班（2）


酒菜十分的可口，公输木没有半点客气，一大口菜，再配上一杯酒，酒未入喉，赞叹声却先发了出来：“人间极品。”


酒一入腹，而后有血色自胸腹间攀援直上，脸上的皱纹似乎都在闪现着红色的光辉。他不在乎，又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仔细咀嚼，想要把里面所有的滋味都咂出来。公输甲有些拘谨，小口的陪自己父亲吃饭，他不时地看一眼父亲，似乎有些埋怨父亲的失礼。


云烨不在乎，他手里拎着酒壶，看到老公输的杯子空了就添满，还不停的给他们介绍那样才比较美味，那样菜适合老公输多吃，他没有吃一口菜，倒酒之余还有功夫给小公输夹菜，后世的一些酒桌技巧被他演绎得淋漓精致。


在吐出一块鸡骨头后，老公输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看着云烨说：“这是老夫此生吃的最美味的一餐饭食，可惜以后再也吃不到了，让人遗憾。”


“老先生何出此言，只要想吃，尽管来找小子就是，云家虽然寒薄，区区酒菜还不算难事。”


“云侯，老夫既然吃了酒菜，就不会让你的苦心白费，公输家能做什么想必你心里很清楚，要是只能做工匠头子，还请侯爷免开尊口，公输家隐忍千年，不是出来做工匠头子的。”


老公输抢先挑明话题，他也有这个底气做这种要求，千年以来，公输家名声依然不坠，有许多故事已经变成了传奇。


云烨笑着对他说：“如果需要工匠头子，晚辈何须大动干戈，晚辈有一个梦想，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把它变成现实。”


老公输不明白云烨话里的意思，不言语等待他的解释。


云烨吩咐护卫撤下了残席，泡了一大壶茶水，给父子二人倒上茶水，才从里间拿出一幅图来，在两人面前摊开。


公输木的眼睛霎那间睁得溜圆，震惊的呆住了，公输甲也不例外，两人是土木建造的大行家，岂有不懂之理，只见图画上面一座山峰突兀的现在图画中央，上书玉山书院，山峰的周围全是密密的房舍，有几座非常宏伟的建筑矗立在山前，东羊河成了内河，瀑布也成了书院内的景致，四周有高大的城墙围绕，在山间起伏如同一条巨蟒。


“这是一座城，还是书院？那个皇帝会允许你建造这样的书院？云侯你疯啦？”


为什么每一个见到这张图纸的人都是这种反应？要是知道后世要在喜马拉雅山上钻洞，要把南边的水引到北方来，这些人还不得一头碰死？要是得知那些要给黄河加盖子，要给长城贴瓷砖的网络梦想，还不得七窍流血，气绝身亡？


“公输家族据说是这世界上最有想象力的家族，为何见到这座小小的书院就如此失态？”云烨的话说得轻描淡写之至。


老公输艰难的把视线从图画上挪开涩声说：“老夫最大胆的梦里也没有这样的一座城池出现，他不但需要无比庞大的一笔钱财，还需要最好的工匠，需要多的无法计数的各种材料，更加需要大量的劳力，依我看来，大唐没有这样的能力来建造这座书院之城，梦想是宏伟的，云侯，你无法在你的有生之年做到。”


云烨又拿出一幅图纸，摊在桌面上让这对父子观看。


“这幅图上的建筑需要征发两万劳工，耗费钱财不下十万贯，用时两年，还有望建造完成。”老公输以为云烨放弃了第一幅图的狂热想法，改变主意要建造一座比较靠谱的书院。


“公输先生，这幅图纸已经开始建造了，它的花费没有您想像中的十万贯，只有不到两万贯，其中包括东洋河边的几十栋新式住宅，不包括前期凿石头的时间，它全部的工期只有三个月，劳力只有五千，这个时候，长安的天气应该还很暖和，所以工程仍在继续，在长安落雪之前，他一定会完工。”


“这不可能，光木材的加工成型就不止三个月，老夫说得两年，这还是我公输家的速度，老夫不信这世间还有如此的能工巧匠，这不是人能达到的速度，除非你有鬼神相助。”


公输木抓狂了，他认为云烨在胡说八道，在欺骗他，从老祖宗起就开始建造房子，每一个流程他都清楚，所需的时间他也清楚，他根本就不信这世上还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尤其是在他最擅长的领域，他有一种强烈的侮辱感。


“呵呵，公输先生不必着急，也不必动怒，事实胜于雄辩，现在大雪封路，我们无法前往长安求证，只需耐心的等待来年春天，你我长安一行，不就清楚了？”


云烨心中很是欢喜，能把鲁班的子孙忽悠的抓狂，他很有成就感。


老公输眼睛都红了，他还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奇怪的事，假如是真的，公输一家千年的隐忍都会成为笑话。


“谁说大雪封山就不能前往长安？我公输一家，如果连这一点小难题都无法解决，还有脸面称为鲁班的后人吗？老夫这就前往长安，瞧瞧云侯的鬼神之作。”


“哦？您可以在大雪封路的时间去长安？计将安出？”云烨一下子有了精神，刚才的废话他都说了不下十遍了，在奏折里给李二解释，在信里给成乾解释，在工地上给房玄龄解释，总之，说起这个话题，他是提不起一点精神，猛然听说有新的工具诞生，他不由得好奇心大起，完全忘记了，这是在古代，窥人隐私是大忌。


“蒙蔽世人眼睛的也就是一张纸，捅破了，也就没甚好奇的，雪地行走，不外乎陆地行舟而以，有何难哉？”公输木终于掌握了主动，自然是要吊一下书袋，准备好好的用这东西敲云烨一笔，有了这东西，大军在雪天就可以作战，商贾就不必在冬天守着火炉闲坐，眼看着各种发财的机会从身边溜走。这是公输家族准备好的晋身资本，老公输在这里对云烨说，是他非常想看看云烨吃惊的表情。


“陆地行舟？陆地行舟？”这是何物？什么船可以在陆地上行走？气垫船？如果公输家把那东西造出来，云烨不介意把他门当成神仙供起来，只是冬天在雪地上行走的东西除了滑雪板还有什么？狗拉雪橇？老子上哪去找合适的雪橇狗？


“老夫与犬子来的时候就是乘坐此物，云侯可以一观。”老公输有些得意。


云烨抱着参观气垫船的恭敬态度来到院外，当老公输的座驾呈现在云烨面前的时候，他差点拿刀砍人，居然是东北大地上常见的爬犁，一匹杂毛马拖着一个低矮的木架子，下面有两根打磨得非常光滑的硬木条，两头高高翘起，和后世的马拉雪橇几乎没区别。云烨非常想砍自己一刀，这东西对他没有神秘感，为什么在用的时候就想不起来呢？还要靠古人来个自己提醒，丢人啊！


“此物果然精妙，依靠两只木条就可以在冰雪之地纵横如飞，果然是奇思妙想，云烨佩服。”


没办法，根据后世的专利法，公输木拥有爬犁的全部权利，云烨没有主张，只能为这个自己早就知道的东西付出代价，希望老公输不会狮子大张口，否则为了大军冬天能够顺利的偷袭襄城，再大的代价，云烨也必须得付。


“云侯今日赐我公输家十五柱鲁班锁，老夫全家非常感谢，尤其是那张字条解开了老夫心中几十年的困惑，这架陆舟就送给云侯了，还望莫要嫌弃。”


老公输是诚心诚意的，云烨可以感觉到他的诚意，只是自己的一句话，真的可以解开他人的心结么？


自己当初可是打着激怒对手的盘算，希望对手被自己的话激怒，甚至于找上门来理论，谁知道阴差阳错之下，事情变成了这个模样。


“云侯，白玉京之事果然如同你所说的情形别无二致么？”


“公输先生，有谁见到过神仙？那些以讹传讹的消息曾经让晚辈跑断了腿，西王母的瑶池，是个破水潭，没有花木，没有吃一颗就长生不老的仙丹，家师曾经到达过一个奇怪的地方，到处是石头，连家师都差点被同化，侥幸逃出来，也是元气大伤，家师把那个地方叫做白玉京，还不许晚辈再提起他，更不许晚辈走这条不归路。”云烨以为老公输依然贼心未死，还在觊觎长生之道，正要规劝却见老公输说：


“家里已然立了规矩，那就是再有敢言长生者，逐出家门，决不宽贷。所以云侯不必劝我，老夫憎恶长生之心，尤在云侯之上，只是个中原因，牵涉到家父，子不言父过，就不与云侯细说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晚辈也不是多嘴的人，公输家立此族规，实在是可喜可贺，云烨在这里为先生贺，只是不知解开十五柱鲁班锁的是公输家那位高才，且容云烨拜见。”


云烨话一完，就引来那两父子的捧腹大笑。


这笑声让云烨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解开鲁班锁有何可笑之处，那可是自己加了料的，不是普通人可以解的开的。


“解开云侯大作的是我公输家的公输言，总共用了眨眼的时间。”老公输似乎说到了心头最痒痒的地方，眼中全是戏虐之意。


“如此高人云烨当亲自拜见。”


“不用了，这个时候他恐怕早就睡觉了。”


“言先生现今高寿几何？”


“他今年已经一岁了……”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二节 柴绍的野心


云烨从来都不知道鲁班的老婆姓云，然而，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公输木在和云烨争论将来的福利时，顺口说的，他和云烨沾亲，自家人不能坑自家人，对一个连自己祖宗都搬出来的人，云烨没有一点抵抗力。


老公输已经准备派人前往长安，看看云烨所说的书院，到底是如何建成的，不过这是小事，公输家既然准备出世，就不会在意三个月到底能不能建成那么大的一片建筑，只是遵循着建筑世家的骄傲，求证一下罢了。


公输甲对老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充满了向往，握了多年的锄头的手，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握笔杆子了，他很激动，不时的向云烨打听自己要教的学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在得知全是功勋子弟这个惊人的喜讯后，独自一人坐在凳子上瞎激动。


老公输和云烨手捧香茶，谈天说地，从鲁班的木鸟，到仙人的腾云驾雾，无所不谈，历朝历代隐藏于世间的各种奇门杂学让云烨耳目一新，原来不光有天圆地方之说，还有张衡的天圆地浮之说，让云烨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种学说已经很接近真相了，想像一下，张衡说：天是圆的，包笼着大地，大地浮在水上。就像一只鸡蛋，壳是天，黄是地，黄浮在蛋液上。只要把蛋液换成太空，就和现代的学说没什么区别。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则万载不绝，这种可怕的微观思想，让云烨汗流浃背，如果抛去后世在父母的唠叨，老师的鞭策下学到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知识，他不知道在古人面前还有多少可以自傲的地方。


以后要少显摆，多抓苦力，公输家只抓了四个有些亏，不知道传说中的墨家，道家，阴阳家，那些变态的疯子如果统统弄到书院，李二会不会红着眼睛来抢人？


李二搞了一个狗屁的科考，就说天下英才尽入彀中，亏他有脸说这个大话，就面前的这个老头子，当个工部尚书绰绰有余，朝堂上的那些草包，云烨可以尽情的欺骗，换了老公输就绝不会出现几千贯买四根铁条的事。


宾主尽欢而散，云烨用马车把老公输父子送回家中，然后就拖着爬犁来到柴绍的帅府。


柴绍，薛万仞，牛进达三个人围着爬犁左看右看，啧啧称奇，不顾天黑就吩咐亲兵套上一匹马，赶着爬犁就出了城。在月光下，亲兵赶着马上坡，下沟，装上石头，再试一遍，看到驮马依旧在雪地上跑得飞快，柴绍大笑着收兵回营。


柴绍是个厚道人，没有追问爬犁的来历，只是吩咐工匠日夜赶制，他要弄一千架这个东西。


“大总管。看来我们的计划要更改了，有了此物，我大军依旧可以在荒原上纵掠如飞，老夫刚才算了一下，有千架这东西，就可以携带三千军士和足够的粮草，器械，颉利想要依靠大雪迟滞我军的盘算只怕是一场美梦。”


老牛从来都没把云烨当成外人，当着他的面就开始讨论军中机要，柴绍也仿佛不在乎，蹲地上就开始和老牛，薛万仞讨论行军路线。云烨掩住耳朵不想听，可是薛万仞的大嗓门是用手可以掩的住的？


这时候想走有些晚了，听了军机不参与是不可能了。


“呵呵，云侯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拿出最关键的东西，这是我大唐健儿的福气，只此一物，就可以让军中战损减少三成，行军途中，军士可以坐在爬犁上节省体力，到了战场，无需修整就可投入战斗，可以攻其不备，好，好啊！”


柴绍只是口头夸奖，薛万仞就连打带拍的表达自己的喜悦的心情，在胸口挨了一记重拳后，云烨忍无可忍大声说：“老薛，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拿我当沙包，这一拳差点没打出一口血来。”


老薛放声大笑：“兄弟，咱老薛领的就是陌刀营，每人身上百十斤的负重，在战场上只有硬碰硬的份，有了这东西，咱也可以尝尝什么叫偷袭。”


“小子，老夫知道你那里还有好酒，不多要，就一坛子，咱们四个人分着喝，想来也不至于误事，今晚咱们谁也别睡了，围着火炉边喝边说事，把事情理清楚，大军也好有个新章程。”


“牛将军此言甚妙，就如此办理，云侯莫要小气，把好酒贡献出来吧。”柴绍也兴致勃勃。


薛万仞早就开始流口水了，拽着云烨就要去拿酒。


人头大小的黑瓷坛子，口上用胶泥封得严严实实，薛万仞一掌就拍去了封泥，再撕开坛子口上的黄麻纸，一股浓香就溢了出来，柴绍夺过坛子，长吸了一口气，赞一声“果然好酒”也不用碗，仰脖子就灌了一大口。又递给老牛，老牛灌了一口水，笑着给了薛万仞，老薛人实在，坛子放嘴上不离开了，被柴绍在腿上踹一脚，才小心地给了云烨，还一副随时要抢过去的模样，没等喝那，酒坛子又到了柴绍手里。


“云侯年纪轻轻的还是不要留恋这杯中物才是，免得伤身体，老夫这样的就不用顾忌了。”话说完又是一大口。


柴绍抱着酒坛子的模样，一看就知道这家伙少年时期恐怕也不是什么好鸟。


酒少人多，在薛万彻万分惋惜的倒出最后一滴酒后，快乐的时期过去了。


军中的大地图铺了开来，柴绍指着不到六百里的襄城说：“颉利就在襄城过冬，据派出去的探子来报，他在今年五月灭了贺莫部，六月灭了由然部，薛延陀、回纥、拔也古、同罗诸部已经结盟要共同对抗颉利，据说还在派兵骚扰河西，不过我军河西兵力雄厚，不是他可以憾得动的，如今他不但伤兵满营，加之他分兵攻击河西，造成了襄城的空虚，若有三千悍卒，就可以一鼓而下，生擒颉利，如此良机，稍纵即逝，我们不应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


“颉利的弟弟突利已和我朝达成协议，它可以作为我军的向导，用来迷惑颉利，只是有一点，我等皆受定襄道行军总管李靖的节制，没有将令，私自出动，恐遭非议。”牛进达还是有些担心。


“牛老将军多虑了，只要我们生擒颉利，就是李靖也无话可说。”薛万仞信心满满的拍着胸口说。


“牛将军还不知道，陛下已经任命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我已命人通知了他，只待老薛上任，我们就不用担心没有后援，老夫认为这一局我们胜算很大，值得一搏。”柴绍面对生擒颉利的不世功勋难以自制心头的火焰。


“小子不懂军事，只是听说李靖已经进驻马邑，距离襄城也不过六七百里，听大总管这么一说，小子以为，李靖恐怕也打着这个主意吧。”云烨的话说的战战兢兢，他实在是害怕自己一旦说错了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柴绍又仔细观察了地图，沉默半晌，重重一拳砸在桌子上，指着襄城西北的恶阳岭说：“如果李靖要突袭襄城，只有抢先占领此地，才有可能成功，我们只需静待军报，就会知道李靖的打算，他虽为主帅，却不向我等通报作战计划，他要干什么？难道说他要一个人生擒颉利不成？”


“大总管息怒，老夫认为李靖可能认为事关机密，越少的人知道越好，倒不是想抢功。”老牛劝了柴绍几句。


“我军现在占有各种优势，尤其是云侯献上的爬犁，可以让我军悄无声息的接近襄城。天赐良机，不取反噬，我们静待一月，等到十一月，如果李靖依然没有动作，我们就自己干！”柴绍拿定了主意。


“云侯，我等各有职责，只有请你帮忙打理好辅兵，做好出战前的准备。”


柴绍话说得客气，军中却不由云烨有一丝的推辞，赶紧起身领命。


夜深了，四人各自散去，老牛拉着云烨叮咛了一番，把他的亲兵头子派来帮助云烨，也就回到军营安歇。


月光照在雪地上显得格外明亮，云烨踩着脚下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似乎迷恋上了这个声音，专门找有雪的地方踩，让护卫的老庄直摇头，侯爷毕竟还只是一个少年人。


他不知道云烨心中的喜悦，从离开长安，到现在，只有今晚，他才是真正快乐的，没有谁算计谁，没有那些烦人的应酬，又找到了老公输一家子，这简直是杠上开花，这趟朔方之旅实在是太顺利了，钱赚了，看来功劳也少不了自己的一份，柴绍有野心也只是单纯的想青史留名，不会涉及到身家性命。


他有些怀念老奶奶，小丫，当然还有辛月，只是在怀念辛月的时候，李安澜的面孔总是出现，让人烦躁。


他不再怀念后世的一切了，亲人的影子逐渐模糊，只有在最深沉的梦里，他们才会与云烨相会，物是人非，纵有千言万语，却难以说出口。


再有一个月，就要发生一场最伟大的战争，唐王朝就要显露出自己狰狞一面，云烨想把自己的名字写进这段历史，抱着最渺茫的希望，指望通过史书，来向自己的亲人们传达自己存在的信息。


只希望自己自己后世的一切依然存在。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三节 边城月


辅兵是大唐军中最没有地位的军人，说他们是民，他们手持武器，说他们是军人，他们没有钱粮，武器是自己的，衣服是自己的，连吃的粮食都是自己的。


按理说他们应该是一群散兵游勇，不堪一击才是，谁能想到，上了战场他们比狼还凶残，虽百死而不恤身，在战场上往往死战不退的就是大唐辅兵。与他们同音不同字的是府兵，他们虽然也需要自备武器，衣甲，却有一条好处，就是全家不必负担朝廷的租庸调制，他们大多数是良家子，装备精良，是大唐最基本的军事力量。


辅兵所求的不过是军功而已，有的家人犯了罪，需要军功才能得到豁免，有的纯粹是脑子发热，想靠着一身的武艺拼出一条富贵路来，贫家子是当不了府兵的，他们置办不起那身昂贵的衣甲，也买不起战马，只有依托在军中，梦想着有一天能斩下敌人的首级，得以富贵还家。


他们依靠缴获得到补给，没有战斗就没有钱粮，一旦发生攻城，死守等高风险的战斗，他们是将领考虑的第一人选，生死寻常事耳，这是他们自己对生命的看法，淡漠而无奈。


多年的战乱造就了一大批只懂得拿刀的贫民，田地里的产出还养活不了一个大家庭，有些不肯在家里受穷的汉子，把家里最后的一点粮食留给了年幼的弟妹，自己在一个清晨，喝了一肚子的家乡水，背着一把破刀，离开了家，开始自己最残酷的辅兵之旅。


云烨忽然想起了张诚，那个自己初到大唐见到的第一个人，憨厚豪爽，坚强而又善良，他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在骑兵来袭之时，他把云烨跟两个妇人推到树林里的情形，他自己跑到军阵里大声呼喊死战。


现在他已经是大唐最低级的军官了吧，他发现了自己，并且制盐有功，得功三转，这已经是辅兵中最逆天的存在，想起程处默对自己说的话：张诚得知喜讯，给你扣了一上午的头，每一下都实实在在，额头的血把地都染红了。


那个怀里揣着一块不能吃的盐块，还把他当宝贝的憨厚农家子，现在如何了？云烨有些想念。


现在他面前站着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有年过五十的，也有不到十五的，老的，头发都已花白，少的，唇角还有软软的汗毛，他们站得笔直，寒风从他们衣服的破洞里往里钻，却没有一个人去理会，因为，他们面前站着一位侯爷，一位他们只是听说过，从没有见过的贵人。


什么时候辅兵有过一位侯爷统领？常年的征战生涯养成的敏感让他们觉得大买卖要来了！


生死寻常事耳，只要有挣军功的机会，命，不值钱！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统领，我叫云烨，让你们知道名字，不是要你们敬畏，而是要告诉你们，有了麻烦来找我，很公平，我有了麻烦也会去找你们，因为我不会打仗，战场上要靠你们，所以战场下面你们可以靠我，我给你们找了一位队长，他会在平日里管理你们，如果你们谁有胆子，可以找他去试试，比武我不在行，找他就行。”


云烨说的很随便，就像拉家常，又说的是实话，让辅兵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心里起了疑问，侯爷就是这样的？穿着非常精美的甲胄，说个话都哈欠连天，好像没睡醒，更别说年纪小的要命，校场上顿时起了一片嗡嗡声。


牛进达的亲兵头子站出来大喊一声：“肃静！你们谁是头？”


一个老辅兵站了出来抱拳说话：“小的聂大牛，暂时统领辅兵。”


“好，老子现在是队长，现在，你就是副队长，现在再选出二十五个小队长，你们自己选，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老牛的亲兵队长在军中怎说也是校尉一级的武职，管理几百个辅兵自然是绰绰有余。


看事情进行的顺利，云烨就要打道回家，昨晚胡思乱想了一夜，现在困倦的要命，刚走了几步，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兵就窜了过来，还没到跟前，就被老庄他们死死地按在地上。


“侯爷，我只想要双鞋子，我只要双鞋子。”他的头被按在雪地上，依然挣扎着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云烨让老庄他们松开那个小兵，只见他身上穿着一件肥大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泥，他也不擦，就死死的看着云烨，眼中全是渴盼，他脚上是一双草鞋，乌黑的脚上全是被寒风冻裂的血口子，如同一张张小嘴，他窘迫的要缩回脚，无奈的低下了头，满脸通红。


“你的脚和我的一般大，那就穿我的鞋子吧。”


云烨马包里永远装着两双鞋子，唐朝的鞋子不禁穿，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脚趾头露出来，所以奶奶就特意给云烨准备了两双鞋子，随时准备换。


一双牛皮底的靴子放在小兵的面前，他擦擦手，小心的把靴子揽在怀里，认真的对云烨说：“战场上我帮你！”


他的话惹笑了很多在场的人，他们不认为云烨需要一个小兵的帮助，前面说的话，也就是一句玩笑。


云烨没有笑，他认真的对小兵说：“好，说定了，我给你鞋子，你在战场上帮我，不过你要先治好你的脚，你去南门找孙思邈道长，让他给你一些药材，回去泡泡脚，你这样子的脚，是没法在战场帮我的。”


人的好意是不分阶级的，那怕再卑微的人给你的好意都因该小心珍惜，因为这是老天给予每个人的最大恩赐，我们一生有接受他人好意的机会不多，有这样的机会，云烨从来都不会错过。


校场上的辅兵们还在嘲笑，那个年老的辅兵，来到一个笑的最起劲的壮汉面前，抬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抽的壮汉有些发懵，不知道老兵为何会抽自己。


“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你如果还笑的话，我会一刀砍下你的人头。”老兵的声音就像带着冰碴子般寒冷，让壮汉打了个冷战，缩着脑袋，捂着脸再也不言语了。


云烨清清嗓子，对辅兵们说：“都是爹生娘养的，不要谁看不起谁，我这个当侯爷的不一定比你们强，战场上大家只有抱成团，才能活命，今天你帮他，说不定明天就是他救你一命，这种帐不敢算，也算不起，我只希望大家都怀里揣着大把的钱财风风光光的回家，不要有一个把性命丢在这片荒原上。”


“承侯爷吉言，小的一定会努力活着回去，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等着我回去给他们带糖吃呢。”老兵对云烨躬身施了一礼，这才回话。


“哦？看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听你说话的口气，你的孩子还很小吗？家里有妻子，为何还要在刀口上舔血？”很奇怪，光棍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选择这条道还有情可原，一个一家之主跑到辅兵里面瞎混就说不过去了。


“侯爷您也知道，今年关内蝗灾泛滥，把家里的粮食啃的一粒不剩，活不下去了，还好朝廷开仓放粮，小人全家才得以活命，可是这些粮食也不够吃的呀，整天数着米粒下锅，这种日子是没法过了，小的以前就是靠刀子活命的，如今四海升平，想要吃这碗刀口饭，不到朔方还能去那？”


老兵也是关内的汉子，给老婆孩子把粮食留下，自己提着刀就上了朔方，没料想，这些日子里朔方平安的像长安，没有战事，老兵自然就没了挣钱的门路，所以才如此潦倒。


这里的辅兵有一大半是被蝗虫逼的，一想起蝗虫，云烨就对李二充满了恨意，是他纵容了蝗灾的发生。


在蝗灾这件事情上，云烨总觉得亏欠了天下所有的人，所以就想给他们一些补偿，不为别的，只希望自己能安安稳稳的睡个踏实觉。


薛万彻人直接去了灵州，东西却返回了朔方，份量很充足啊，紫羔皮居然有两百多张，牛黄也弄回来了百十斤，连带着弄回来大批的牛羊，只是不见金银之物，一定被老薛私藏了，云烨不无恶意的瞎想。


现在大唐有个很坏的风气，就是窖藏金银铜钱，大户人家都是只进不出，小户人家就没有那个条件了，想想也是，大户人家里的锦缎，实物恐怕堆成山了，收藏的女人也多不胜数，这些个东西又不好储存，锦缎容易发霉，女人会变老，实物会贬值，只有金银才是王道，不是说了吗，盛世的古董，乱世的黄金吗，尽管李二三令五申告诫臣民，不许私自窖藏铜钱，可是有几家听他说话。该藏的还是藏了很多，比如云家。


云烨对黄金有一种病态的痴迷，这也影响了家里的所有人，就连小丫也拿着自己每个月的二十个铜板的零花钱找哥哥换金子。


一想到这些，再看看愁眉苦脸的何邵，云烨就觉得有趣，一方面满长安人都没铜钱用，只好用违禁的金银，而朔方却偏偏倒过来了，人喜欢金银，不喜欢铜钱。


云烨决定不告诉何邵这个白痴，打算用银子换他手里的好几千贯的铜钱，然后再到长安，把铜钱换成金银，倒一下手，就有三成的好处好拿，有什么不满足的？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四节 救护兵


许敬宗现在一天很少说话，往往一天都不发一言，他来朔方实在是太匆忙，除了几身衣物，就在无长物。他想看书，非常想看。可是朔方满城的军人，自然就不会有多少书籍供他消遣，所幸他的老仆在来朔方之前怀里揣着一本历书，这是老仆唯一的爱好了，边角翻卷起来的旧书，许敬宗坐在窗前看得津津有味。


他在军中没有什么朋友，与军中将领也没有交情，柴绍看不起他，老牛不理会他，薛万仞总想揍他，所以他很少出门，自从第一场雪下过之后，云烨说瘟疫已无足轻重，他就彻底的闲了下来。


窗外的雪下的纷纷扬扬，旧雪未化，又添新雪，如果在长安，这样的天气里有无数的雅事可供他选择，可以饮酒赋诗，可以招伎起舞，再不济也可以独坐窗前品酒，心里暗暗为自己逝去的少年时光凭吊哀愁。


如今只有雪，没有酒，手里只有一卷残破的历书，他发现无所事事的悠闲也会把人生生地杀死，而且是最为痛苦的一种死法，许敬宗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发霉了。


老仆悄悄推门进来，手上端着红漆木盘，上面不再是让他作呕的牛羊肉，而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洒满了绿色的蒜苗，异香扑鼻，让人食欲大开。


端起碗二话不说，就开始吃饭，直到把最后的一小片蒜苗吃下去，许敬宗才问老仆是从那弄回的美味？


老仆指指隔壁的院子，说是云侯派人送来的，还有一小壶酒和一些书。


都是一些书院的教材，许敬宗看得无比的吃力，只看了前面几页他就知道自己还需要认真学习前面的概论，才能看明白那些奇怪的字符和数字。


他从来都是一个好学的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让他欣喜若狂，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做，而且自己愿意做的好事情，提起酒壶，美美的灌了一口，感受着酒浆在口里翻滚，五官似乎一起活来过来，重新变得生动。


“小子。你为什么还要搭理那个人？不是给你说了，他不是好人。”孙思邈捞起一大筷子的面条边吃边问。


“一个人穷极无聊之下，忽然有一个可以让他不无聊的东西，你说他会怎么看这东西？”云烨不紧不慢的扯着手上的面团，把一块面扯成几百根细细的面条，随手抛进旁边的大锅里，才回答老孙的问话。


“就老道的经验来看，哪怕是平日里不屑一顾的东西，此时也会是难以释手的宝贝。”


“您也许不知道，物理学有一个奇怪的特质，就是开发人的求知欲，而一个人知道的越多，就会发现自己越无知，解决了一个问题，后面就会有无数新的疑问出现，让人不能自拔，尤其对许敬宗这样才华高绝之辈，一试一个准。”


老牛把碗墩在桌子上，对吃的正欢的柴绍说：“你看看，长安城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好好的一个孩子，不到一年就学成什么了，要早知道是这样，老夫当年就不该把他送到长安，留在陇右，就没这些恶心事。”


喝了一大口肉汤，柴绍不耐烦的对老牛说：“这样的小子，小小的陇右能留得住他？一年时间就闯出诺大的名头，你当长安三害是白叫的？谁祸害谁还说不定呢，舒舒服服吃口饭，少唠叨两句，小子再来一碗。”


大雪天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再浇上辣椒油，撒上蒜苗，神仙也不换啊。


今天食客多，身份有些高贵，老何端着空碗眼巴巴的瞅着锅里翻腾的面条，等待再装一碗。他没机会上桌子，只能蹲门槛上，样子可怜，没办法，老牛要吃面，还要比上次在陇右吃的还要好，他把军伍里不轮值的高级军官全喊来了，足有十几位，侯爷就有三个，还有一个比侯爷还牛的孙思邈，老何的县男身份就有些上不了台面了。


牛肉面不同于其他面食，需要加上蓬灰才可以把粗大的面块扯成各种形状的面条，军中的厨子还做不来，云烨只好亲自动手。这里面有个讲究，讲究汤清，菜绿，辣子红，真正的牛肉面是一种极美味的面食，在后世，是兰州一带市民的早餐首选，不论是盛夏，还是严冬，蹲路边捧着大碗吃面几乎是兰州的一道景色。可惜这道美食一出西北就失去了原有的美味，离西北越远，就越难吃，出差到广州，吃不惯米饭，又被各种甜丝丝的馒头折磨的生不如死，好不容易瞅见一家写着正宗牛肉面的店铺，宛如看见救星，冲进店里，大喊一声：“下两碗，二细。”谁知店里的伙计听不懂什么叫二细，感觉不妙，再一听伙计的东北口音，就有些绝望，抱着最后的一丝的侥幸心理，让他们下了一碗面，果然有东北特色，面多，肉多，碗大，只是有谁听说过牛肉面是挂面煮的？一巨碗面条只吃了一口，就匆匆逃离，还不好意思说不吃了，只说忽然内急，好心的东北牛肉面店主还给指洗手间的方向。从此之后，云烨再也不吃甘肃以外的所谓正宗牛肉面，怕伤心。


在祭出牛肉面这个法宝之后，果然不同凡响，不管是皇帝妹夫，还是各种侯爷，什么什么伯爵都吃的见不了人，坐凳子上直哼哼，站不起来，老薛艰难的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坐凳子上发愣，明显是被撑着了。


老牛笑眯眯的剔牙，看云烨的眼神古怪，有些欣慰，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云烨知道他老人家想给自己拉拢些军中同胞，但是，这不可行，普通的交好没问题，更进一步就算了，他不想在军伍里参与的太深，吃吃喝喝的朋友关系就好。


今天自己堂堂侯爷亲自下厨，算是给足了军中将领的面子。武人们远比文人在乎脸面，他们没有其他可以夸耀的，活着只是为了一张面皮，面子给足，则万事大吉。


只要想想尉迟恭和李道宗的纠纷，就知道这班武将都是什么德行了，再说了，将来没完没了的造反事件，谁知道有没有这里面的一些家伙，离远些没坏处。


“云侯听说你在玉山建造了大批的宅子，如果还有空余的，就给哥哥留一间，打完仗回到长安，没事避个暑，看个景的也逍遥几天。”薛万仞实在人，觉得吃了人家的饭，就得替人家解解危难，听说云烨在玉山胡乱盖房子，多的卖不出去，老薛就自告奋勇的打算当冤大头。


云烨惊愕的看着这个没脑子的汉子，难道是没娘的孩子天照应这句俗话是真的？老薛不可能知道自己的高尚住宅区计划，不可能知道这些房子过两年价格就会疯涨，现在提出要买房子，就是抱着要拉云烨一把，一时起意，让他捞着一个大甜头，傻人有傻福啊，这么逆天的运气还是不要胡乱破坏。


“小弟一时胡来，让哥哥操心了，自然会有哥哥一栋房子，等草原战事结束，房子也就盖好了，哥哥到时候去看看。”


“兄弟不见外就好，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咱们再吃一顿这个牛肉面，哥哥就喜欢这口，今天，是沾了大帅和牛将军的光，我们都知道，要不然，谁家侯爷会下厨？”


饭吃饱了自然要散散步，消消食，要不然谁也挺不住，三三两两的漫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辅兵驻地。


柴绍很奇怪，往日喧闹的辅兵营地今日居然静悄悄的，房舍也整洁了许多，进去看了看，发现辅兵都在校场上训练，奇怪的是他们没有训练如何杀敌，只见一个汉子装作有伤的样子躺地上嚎叫，马上就有两个拿着两根棒子的冲上前去，把一块麻布铺在地上，把装作受伤的汉子抬到上面，用木棍穿在麻布的两侧，抬起来就跑。


还有教人如何搀扶断腿的伤员，如何搀扶给伤员简单止血的，有胡乱在伤员胸口瞎按的，居然还有嘴对嘴吹气的，柴绍正要上前喝止这不雅的举止，却见孙思邈站出来对柴绍说：“大帅不必惊讶，这些都是战场疗伤之术，就老道计算，有了这些懂得如何救治同伴的辅兵，伤兵的死亡会减少到一个极低的程度，最少三成。”


上过战场，见过血的士兵才算是真正的士兵，柴绍久经战阵岂有不懂的道理。


他抓住孙思邈的胳膊问：“道长此言当真？我军中战损果然可以降低三成吗？”


只要是将军，哪有不希望自己手下少死几个的道理，纷纷围住孙思邈七嘴八舌的问。


“老道和云侯钻研数日才制定出的救治之法美若是没有这样的效果，我二人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云侯心善见不得辅兵穷困无倚，就想让他们多一门谋生的手艺，改善一些他们的处境，没想到只是几天时间，他们就掌握了不少急救手段，接下来，还要教他们如何防止冻伤，和如何救治冻伤。冬日里大军万一要作战，这些是必须要知道的，否则，我大唐士卒没有战死在战场上，被寒冷的天气冻死，就太不值了。”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五节 要命的秘方


泡在辅兵营里整整一个下午，柴绍兴致勃勃不知疲倦的观看了每一种急救措施。三角绑扎法他喜欢，还亲自动手做了实验，绑完了还要求那个被他捆得像粽子的士兵跑跑跳跳，最后还塞给他一把横刀，让他劈砍几下看看自己的木乃伊绑扎法会不会脱落，很好，没问题，没有脱落，那个小兵更喜欢，说是暖和，再冷的天气也不怕。


用丝线缝伤口柴绍也喜欢，一个身上被喇了条一尺长口子的家伙，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眼看就要不久于人世了，有一个屌歪歪的辅兵走过来，掏出针线，在那个家伙身上飞针走线，活干的细发，缝完了，抹上药，用布条子扎起来，刚才还要快死的家伙又拎起刀，继续砍杀。虽然这一段情形只是柴绍的幻想，依然挡不住他上前想比划两下，没有伤员，让人头疼，马上就有二百五跳出来准备操刀子给自己来一下，好让大帅过一把缝人的瘾头。


恋恋不舍的离开校场，孙思邈带着军官们来到了室内，一间大屋子里水气缭绕，都是一个个的大缸，缸里面是热水，云烨让人把水的温度一直控制在四十几度的样子上，每只缸里泡着两个人，都是出城巡视回来的士兵，虽说冻伤是常事，在云烨看来二级冻伤就已经很严重了，伤到了真皮层，还有几个明显的有些失温了，只有靠温水缓慢提高体温，然后包在毯子里，放热炕上慢慢恢复。


看到手续繁琐，马上就有一个家伙说，这法子太麻烦，不好用，战场上那有热水，自己就有好法子，简单易行，材料随手可及，治起冻伤来那叫一个快。


这得好好请教，请教，都说高手在民间嘛，孙思邈和云烨立刻上前讨教，礼仪用的十足。


“去年我营里有十几个冻伤的，快死了，人都没知觉了，还好，老子记得一个古方子，才把命给救了。”这位趾高气扬的说，完全把自己当成扁鹊复生，华佗再世，让在场的所有人肃然起敬。


许了无数好处，其中云烨答应给他单独做一顿好吃的，他才满脸不高兴的说出了独家秘方，一个字，搓，三个字，用雪搓，全身搓红了就会活命，今天要不是看在云侯牛肉面的份上，打死都不会说出来。


听完秘方，云烨抱着头蹲地上，孙思邈浑身发抖。


“您上次用祖传秘方救回来几个？”云烨压抑住心头的寒意问。


“十二个人只救回来三个，剩下的都是冻得太厉害了，没活过来，那三个小子也是命大，遇到老子，要不然全都完蛋，为这，老子大营里庆祝了三天，那些小王八羔子，把老子灌得醉了三天。”这混蛋似乎还沉浸在去年的荣光之中。


“我打死你这个王八蛋！”孙思邈终于暴走了，一脚就把那个混蛋踹倒在地，没看出来，老孙的武力值还是蛮高的，常年征战的武将被他踹的快飞起来了，云烨也不管了，挽起袖子上前就是一顿猛捶，不为别的，就为了那九条人命。


心都寒了，杀人杀到了被人感激的地步，这种妖孽必须有一个打死一个，否则朔方五万条人命不够他糟蹋的。


其他诸将面面相觑，人家刚刚告诉你们秘方，这就要杀人灭口？正要上前阻止，被一脸惨笑的老牛拽开，旁边柴绍的脸色铁青，额头青筋乱蹦，他俩是最先明白的，论医术，孙思邈是大唐第一人，论奇巧，云烨是大唐第一人，现在，这两个人，一起失态就说明那个混蛋不是在救人，是他娘的在杀人。


揍完人，老孙都不理会散乱的头发，长发披覆在脸上，如同恶鬼，红着眼睛大声的朝诸将喊：“你们谁还有这种杀人的秘方？交出来，还有谁？”


声音拖得老长，威猛无俦，一代名医居然有了黑社会老大的气质。


都是战场上的老杀才，知道敌进我退的道理，齐齐后退，避让老孙的锐气。


“诸位将军，医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我玉山书院为了医科，可谓绞尽脑汁，收藏天下各种秘方可谓五花八门，然而绝大多数都是没有丝毫用处的，比如用雪挫冻伤的身体，不但没有丝毫作用，还会加重病情，如果大家知道这个道理，就不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十二位军士只活下来三位，这是最惨痛的教训，如果用温水浸泡后，再用毯子裹严实，放在温暖的地方让他睡一觉，十二个人都会活下来，请求诸位，不要轻易使用未经证明的治疗手段，会死人的。”


“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个被揍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家伙接口问。


“千真万确，你好心办了坏事，那十二个士兵如果你不用雪搓，只是在温暖的地方用手挫身体，我保证你那十二个士兵最少活下来十个，如果错了，你来揍我，我绝不还手。”云烨本来想说如果错了，你来砍我，只是一想到这些家伙的智商，就临时改了口，万一有二百五用新办法把人没救过来，提把刀来砍人，你说躲还是不躲？


自从遇到熙童那种人，云烨打死都不把话说满了，吃一堑，长一智，古人诚不我欺。


“孙道长，云侯，大军之中看来必须普及这些常识，要不然，士卒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自己人手里，太冤了。此事就拜托两位了。”柴绍有些无奈，有些庆幸，反正看起来一副很复杂的样子。


被揍的军官趴地上喊着兄弟的名字放声大哭，一拳一拳的砸被冻的跟铁板一样硬的土地，云烨看的不落忍，打算把他扶起来，被旁边的军官拦住了，低声告诉云烨，他亲兄弟就在那死了的九个人当中。


听闻这事情的原委，云烨无话可说。


云烨写毛笔字很慢，而且还难看，被李二一家子鄙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自从李二评论云烨的字是“雪泥鸿爪”之后，他发誓再也不用毛笔写字了，太伤人了，老子认认真真写的字硬被你说是野鸡留在雪地上的爪子印，那么多有用的内容你不看，看我的字做什么，老子两辈子抓毛笔的时间还没你一个月抓的多，有本事和我比键盘啊！


老孙没时间，他要教那些辅兵练习战场救护，云烨立了好多的大牌牌上面空空如也，抓着毛笔刚写了一个字，老庄就捂着脸往外跑，嫌丢人。


丢什么人啊，在后世公司里的告示全我写的，还有粉丝围着看，说写得好，老庄什么品味啊，不懂就不要看。


正写得起劲，忽然听到背后有磨牙的声音。回头看，原来是许敬宗，胖胖的脸都抽成菊花了，嘴里吸着凉气，咬着后槽牙一副大便不畅的样子。手里还抱着几本书，看来是有问题想问云烨。


“侯爷您这是在干什么？起了兴致写大字？这字写得有特点，与侯爷的心胸有的一比。”难得抓住云烨的短处，自然要好好调侃一番，相处了这么久，作为人精中的一员，早把云烨看个通透，这位貌似豁达实则小心眼的蓝田侯，就不是个好人，眦睚必报不说，还是一副被娇惯下的性子，吃不得苦，受不得累，最重要的还受不得气。除了太上皇，皇帝，皇后，再就是几位老帅能让他低头，在他看来这可是难得的荣耀，这小子还满脸的不情愿，昨日的军报上说，陛下降爵四十有六位，他从头看到底也没有发现有蓝田侯被降为蓝田伯的利好消息，虽然有些失望，学问上几个问题不得不来向这位侯爷讨教，昨夜他一夜没睡，折腾了一宿，好不容易弄懂了那些简单的入门知识，却被那些奇奇怪怪的公式难住了，心痒难熬之下，抛弃了心里的怨恨登门求教。却不想看到云烨狗爬一样的字，心怀大畅。


“老许，我怎么把你给忘了，写字是你的长项，你来看看，这些牌牌该怎么写。”能抓苦力，就要抓，管他是谁呢，有用就好，这是云烨一向的主张，后世太宗的名言一定要身体力行，把事情交给专业人士来做，是谁说的来着？


取过毛笔，许敬宗一把就撕下了云烨写的那些个难看之极的字，揉成一团，远远的扔掉才让他心里感到舒服一些，刚才就像吞了一只苍蝇。


一行苍劲有力的大字出现在云烨的纸牌牌上，黑白分明，看起来都十分的舒服。许敬宗斜着眼睛鄙视的瞄云烨一眼，继续照着手上的小册子在纸牌牌上写字。


“老许，你这笔字，我这辈子是没希望赶上了，让人羡慕啊！”云烨不停的在后面夸奖，许敬宗愈发的起劲，笔下龙飞凤舞，字越发的好看，背影也越发的潇洒。


“老许，你继续，把这二十个牌牌都写完，我进屋去躺一会，昨晚就没睡好。”云烨咕哝着回屋里睡觉去了，只留下孤零零的站在寒风里写字的许敬宗。


手已经冻木了，牌子太大，进不了屋，有一丝清鼻涕从鼻子里往下淌，许敬宗心头的怒火如同将要爆发的火山，这些该死的医学告示关老子什么事？他写的难看就让他难看去，丢人也丢他的人，管我什么事啊？


哎呀，不好，刚才这一笔写的不好，手冻木了，这一撇太长了，整个字就失去了韵味，不行，得重写，现在，丢的不是他的人，而是我的，我许敬宗的字怎能出现瑕疵。


天色渐晚，许家老仆不停的朝外张望，自己老爷为什么还不回来用饭？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六节 坚决的抵抗


这一次的广告牌牌的书写对许敬宗触动很大，原来人还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回想他以前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不值一提。他不再悲愤，也不再咒骂，不是他霍然间开悟了，而是因为他开始发高烧了。浑身烫得惊人，嘴唇上也起了一个个的水泡，面色潮红的许敬宗钻毯子里打哆嗦，老仆急的大哭。


孙思邈来了，给他扎了几针，又开了几服药，让老仆给灌下去，睡了一夜，身上不再滚烫了，人醒过来喝了一小碗稀粥，又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其间云烨来看过他两次，还留下一些进补的药材，看他睡着了就没有打搅，只是让老庄又拿来两张毯子给许敬宗盖上，把一小壶酒给了老仆，如果许敬宗晚间又起热的话就用布蘸些酒给他擦身子，这样很快就散热了。


云烨忙着给各级军官讲授急救常识，最后连夹板的应用都说完了，才让这些人消停下来，军营里的武夫能识字的并不多，往日让他们看书本，不如一刀杀了他，如今坐在课堂上，听课听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多听几句，多学几手，自家兄弟就少几个阵亡的。虽说慈不掌兵，可人心都是肉长的，对旁人都有恻隐之心，更别提自己朝夕相处的兄弟。


提到兄弟，程处默就有些过份，自己不来，派了副手来听课，自己趁机跑云烨房间里睡大觉，他总认为自己不用学这些东西，到时候自己兄弟一定会帮自己。


看到呼呼大睡的程处默，云烨心里的火就往上冒，他是要上战场的，简单的急救知识必须知道些，万一有了麻烦，自己能给自己做一点简单的救治，说不定就会捡一条命，战场上厮杀起来，谁顾得上谁啊，这不是偷懒的时候。


把程处默从床上拽起来，用凉水泡了布巾子给他擦脸，好赶走他的睡意。凉水起作用了，程处默打了个寒颤，睡意全无，恼怒的看云烨，嘴里嘀嘀咕咕的。


不管他，云烨开始一对一的教他怎么自救，现在他身上比划，比划完了。让程处默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没学多久，程处默就烦了，把手里的绷带一扔，面对墙壁又躺下了。


他就是这个小孩子的脾气，云烨对他与其说是兄弟，不如说更接近长辈对晚辈的情怀，把他的脸翻过来，继续教，今天不学会云烨就没打算放手，程处默犟不过云烨，只好继续。


“烨子，有你这个大神医在跟前，我有必要学这些东西吗？”学完后，哥俩坐炉子边上吃饭，边吃边聊。


“怎么会没用，我又上不了战场，战场上有什么危险你比我清楚，那种环境里唯一不缺的就是意外，治疗伤患越早越好，早一刻钟说不定就会捡条命，大意不得啊，坟堆里埋的不一定都是老人，知道吗？我前些日子做了一个统计，你知道大唐百姓平均寿命只有不到三十岁，听到这个消息，你还敢大意吗？”


这是一道算术题，也是要求学生学习做统计表格，云烨随口安排学生调查一下长安县的百姓平均寿命是多少，没想到，作业交上来云烨大吃一惊，只有三十五岁，怎么可能？


再三的询问学生是否计算错误？是否收集的数据有误？不可能贞观朝人的寿命只有三十五岁。


房遗爱哭丧着脸说没错，因为他的作业是和他老子一起做的，专门调阅了长安附近三县的丁口记录，得出的这个答案，又调阅了偏远地方的三个县作对比，发现足足差了七八岁，最后综合一下，得出平均寿命不足三十岁的结论。


据房遗爱说他老子在书房足足坐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就上朝去了，至于朝堂生什么反应，他就不知道了，只知道他老子那些天脾气很差。


“三十岁？不能吧，我怎么感觉周围全是老头子？”程处默惊讶的放下饭碗，瞪大了眼睛看云烨。


“骗你作甚，等你这场仗打完，府兵归建，你还要到书院继续读书，到时候你亲自做调查表就明白了。”


“还要读书？”程处默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窜得半天高。


“瞎激动什么，谁说你就不用到书院学习了？大好的机会，别人家把头磕破了都进不来，你还嫌弃。”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激动了，我是惊讶，想我老程大好的年华怎能抛到书院里面虚度，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和九衣养两个娃，也好过每天要上课，你那书院里就没几个好人，全是长安的混混，我进去别学坏了，有个万一，老爹又会找你麻烦，哥哥还是悠哉悠哉的逛逛青楼，打几场马球才是正经。”


“程伯伯会不会找我的麻烦不知道，你如果不去书院的话，他老人家找你的麻烦那是肯定的，还找九衣生孩子，你自己孵蛋去吧，还马球，逛青楼，你回家，老爷子也回家，有本事把这话对老爷子说去。”


“我想死啊！回长安，还没有待在朔方自在，我不回去了，谁也拿我没辙。”看着这个没脑子的傻孩子，云烨都替他感到悲哀，鼎鼎大名的程妖精会给他留后门？老程早等着他一回京就替他向皇帝求亲，连名字云烨都知道，清河公主李敬，现在芳龄十岁，一想到程处默要娶十岁的小萝莉，云烨就想笑。


“烨子，你笑的很奸诈，一定有什事情是我不知道的，你告诉我好不好。”


“咦？你忽然变聪明了，你放心，程伯伯要给你求一门亲事，据说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你就等着入洞房吧。”


程处默陷入意淫不可自拔，也不知幻想谁家闺女呢，云烨要是这时候告诉他女方只有十岁的话，估计他会自杀。


“烨子，你不是定亲了吗？那个叫辛月的女子好看吗？”


“一般人，也就比九衣强上个三分吧。”


“那岂不是一个大美女？你发了，只是李安澜怎么办？”程处默不知为什么想起了李安澜。


说起李安澜云烨就觉得有些兴致缺缺，曾几何时，那个美丽的影子让自己魂牵梦萦，现在经过了一些事情之后，那个影子慢慢淡去，只留下一点淡淡的遗憾。只是有些奇怪，现在变年轻了，居然有了春梦，可怕的是每次春梦的对象都是李安澜，相反的，辛月却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


从梦里醒来，更换过内裤之后，躺在床上回想这个问题，自己的身体难道就认准了李安澜吗？一旦这个念头升起，云烨都硬生生的把它按下去，只可惜这种压制，只会在下次的梦里面显得更加炽热，更加疯狂。这让云烨感到内疚，被身体背叛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是一想到临别之际，辛月的新嫁娘打扮，还有贴身荷包里的那一缕秀发，就有一种负罪感。不行啊，我不能对不起辛月，多好的姑娘啊，李安澜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侵略者，占据着脑海最深处，挥之不去。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锦背裆。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云烨忽然语音铿锵的念起了《无向辽东浪死歌》。


把程处默惊了一个跟头，爬起来满脸惊容的看着云烨：“烨哥儿，你就算是移情别恋也不用念《无向辽东浪死歌》这么恐怖的诗歌吧？你不知道这首歌害死了多少人？”


“我只是表一下反抗的决心，又不是要造反，你慌什么？”对于程处默的无知，云烨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


“你要反抗谁？哦！是李安澜，吓死我了，以为你要干什么，一个小女子而已。至于又是刀枪，又是砍头的吗？”


云烨沉默了半晌，才抬起头看着程处默说：“丑牛，你不知道，李安澜就是我心底最大的破绽，也是我的硬伤，我告诉自己我要娶的人是辛月，为了加强这种信念，我和辛月订了亲，就是想绝了自己的荒唐念头，谁知道，这种心思就像麻线缠身，剪不断，理还乱，你不是我，不理解这种千丝万绕的感觉。”


“还当你纠缠什么呢，不就是两女人的事吗，一起娶过来不就完了，用得着这么烦心吗？”这就是程处默为人处事的方法，简单，直接，有没有效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总是在倒霉。


“给你说心里话，你就不能给我出个好主意吗？辛月必须当正妻，要不然书院就完蛋了，李安澜也不适合当正妻，她性子太拗，做事不经过脑子，往往只图一时痛快，对后果不管不顾，明说吧，这样的老婆，谁娶谁倒霉。我倒霉就倒霉在喜欢她上了，要是娶了她，家里还不翻天了，不会有一天的安宁，而且就她那个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毛驴性子，早晚会闯出大祸来，在宫里面又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要不是皇后还算贤淑，她早就连骨头都找不着了，更别说她虽然没有公主的身份，却是事实在在的公主，不可能当平妻的，她那个性子是当平妻的性子？”


云烨有些烦躁，在地上走来走去的没个好主意，平日里尽量不去想，今天提起来了，就不妨一次解决，总躲着也不是个办法。


“兄弟，你完蛋了！”这是程处默的总结性发言，他拍拍云烨的肩膀话里话外全是怜悯。


时间到了，他必须回军营了，云烨看着他在夜幕中消失。自己回到屋子，也准备睡觉。


在数了几千只绵羊之后，云烨的神志渐渐模糊，嘴里嘟囔着“李安澜你不要到我的梦里来……”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七节 愚蠢的行动


云烨早上起床的时候，不得不再次换洗了内衣，不过现在他没有心思考虑昨晚在梦里与他颠鸾倒凤的到底是谁，反正也看不清楚脸，这就奇了怪了，为什么我们做梦都看不清楚别人的脸，但是知道那个人是谁。


柴绍要开始干活了，他等了整整一个月，没有收到李靖的军报，但是得到了苏定方进驻恶阳岭的消息，李靖奇袭襄城已是板上钉钉，他是龙襄道行军大总管，有自主权，可以随时随地的向敌人发起进攻，只要他愿意。但是这一点恰恰是柴绍所不能容忍的，他再三的向李靖求战，希望可以从朔方对襄城发起进攻，李靖给他的回答永远是固守朔方。


朔方是大唐插在东突厥心脏的一把尖刀，不容有失，云烨也理解李靖在求奇兵突出的时候，保持一个稳固的战线以图后势的双保险想法。


遗憾的是柴绍不这么想，他总认为李靖就是想让他的五万大军在朔方混吃等死，要不然，李绩为什么会出兵云中，肯定是打算抄颉利的后路，就连李道宗，王孝杰都是动作连连，只有朔方被要求按兵不动。


转眼间，十一月就到来了，朔方城里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战马开始喂精饲料，士兵开始被要求不得擅离营地，老兵们开始磨兵刃，整顿甲具，用这个办法来消除自己内心的紧张。


战马每日的推进速度和后世的德军的装甲集群差不多，都是一百六十里，当然，这是蒙古铁骑的运动速度，朔方军在大雪天前进的速度每天有个八十里就谢天谢地了，两地相距六百里，路上就要跑十天，不像苏定方人在恶阳岭，只需要跑四天就可以到襄城，出动的人马如果少的话，三天就能跑到，他占有地利。


柴绍铁了心要奇袭襄城，十一月四日，天气晴，气温至少在零下十五度以下，无风，三千精骑已经准备好了，柴绍留下牛进达守朔方，自己亲自带队去活捉颉利。


颉利死不死的云烨不关心，柴绍死不死的云烨也不关心，让人揪心的是他把程处默也带走了，云烨把自己的棉袜子，手套分了一半给了程处默，还给他揣了一小壶烈酒，一小包云南白药。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诫他程家不需要他玩命，只需要他平安回来，见程处默一脸的不耐烦，又抓过他的亲兵程东威胁他，要他拼了命也要保证程处默平安回来，哪怕自己战死，程云两家都欠他的人情，将来他的孩子绝对会平步青云，家族也会蒸蒸日上，只要程云两家存在一日，就会一直还他的人情。


程东的眼睛都红了，他现在就恨不得立刻战死，能得到云烨代表程云两家的陈诺，自己的一条小命早就无足轻重了，他拍着胸口发誓，一定保护小公爷平安归来，要云烨放心。


没有气势恢宏的誓师仪式，只有柴绍的一句出发，三千轻骑就从城门里钻了出去，还有一百架爬犁，上面载着大军十天的辎重，目送他们离开，云烨的心直往下沉，不知道这三千关中子弟能有多少人会平安归来。


站在城头看着他们的身影没在地平线下，云烨忽然想哭，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东突厥之战，史书上只记载了李靖雪夜破襄城，没有记载到底有多少人，在这场让汉人激动了几千年的战争中丧身，荣耀都是鲜血染成的，从来都是。


薛万彻的第二梯队将在三天后出发，作为接应，云烨拒绝了孙思邈要前去的建议，他准备自己亲自去看看，老孙见说服不了他，就去找了老牛，没想到老牛居然坚持云烨前往。


“他是武侯，上战场是迟早的事，早一天见到沙场，就早一天受益，老孙，我们不可能护他一辈子，将来几家子还要靠他来维护，将来他面对的情况要远比现在复杂，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知道取舍。”


老孙不再说话了，只是长叹一声，就回到自己的屋子里继续研究药材配伍，这段时间他已经忙的快要忘记这事了。


古代打仗在云烨看来就是一个艰难的等待过程，三天时间，柴绍杳无音讯，李靖的斥责文书已经到达，严令牛进达必须严守城防，不得出击，府兵不得有一兵一卒的调动，也就是说薛万彻去不了了，柴绍被彻底放弃了。


李靖也许是一位战无不胜的无敌统帅，但是在人际关系上却是弱项，他的这条命令，在军事上是明智的，在政治上绝对是愚蠢的，如果柴绍的三千大军战损在襄城，他把东突厥的人杀光也弥补不了损失柴绍的罪责，等待他的将会是比战败还可怕的惩罚，长于谋国，短于谋身啊。


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也是艰难的一生，晚年困居于府邸足不出户，长达十年，身边充满了背叛和阴谋。云烨不肯和他走的太近，会惹火烧身，这种纯粹的军人，命运注定是曲折的。


老牛长吁短叹，薛万彻怒火勃发，然而一纸将令让他们寸步难行，柴绍可以说先斩后奏，了不起就是一个擅自出兵的罪责，以柴绍的大脑袋戴这么一顶帽子不算什么，如果老牛，老薛现在出兵的话，李靖砍了他们都是白砍，不遵将令，这是军中大忌。


第六天，离柴绍出发已经过去了六天，云烨打算行动了，虽然很不明智，他还是要做这件事，府兵不能出动，那自己手下的辅兵就没问题了，再说了自己是前来防治瘟疫的医官，不在作战序列之内，也就是说李靖管不着自己。


许敬宗被仆人搀扶着走出来，看云烨如同看傻子，作为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他岂有看不清形式的道理。


“云侯欲往何处？”


“没什么，去襄城看看。”


“云侯的长处不在于征战，而在于后方，为何舍长耳取短？”


“我兄弟在襄城，前有坚城，后无援兵，本侯准备做他的援兵，顺便给他们带一些粮草。”


“牛将军应该不会允许你这么做，再说，事情要发生，他总会发生，你拦在前面，只是螳臂当车罢了。”许敬宗可能很不习惯当好人，连劝谏别人也会考虑得失。


“没关系，我只希望我这只螳螂的身体够硬，能让车轮稍微慢一些也是好的。”


“这样做蠢了些，不过很让人感动。”他的话里全是嘲讽。


“你不懂，人有些时候是不能用得失去衡量的，我敢打赌，你这一辈子肯定过的郁闷无比，没劲透了。”


老庄牵来战马，把云烨扶上去，又帮他系好披风，其他的护卫也翻身上马，就要出发。


许敬宗抓住云烨的马嚼子，认真的问：“云侯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世间少了你，我会无趣得多。”


“我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你就在你的阴谋诡计中慢慢腐烂吧。”说完推开许敬宗，打马而去。


城门口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押运着两百架爬犁准备出发，他们已经换上了新的衣甲，手中的武器也换成了军中的制式武器，强弓，硬弩，一样不缺。云烨居然看到公输甲也混在人群里，身后还有一辆马车，上面用油布遮盖，不知是什么。


“公输先生，小子此去危机重重，你公输家族为何还要趟浑水呢？”


“因为你这次愚蠢的做法，让我公输家族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所以必须得陪你走一遭。”


“为什么？明知道我的做法并不明智，此时应该远远躲开才是，这时候上杆子爬，可不是聪明人干的事。”又被人骂成蠢货，云烨有些不高兴。


“聪明人见的多了，我公输家族就是吃聪明人的亏太多，所以这次选个蠢一些的看看会不会有好运。”


“别后悔就成，我们只有三百人，这就要踏入全是胡子的茫茫草原，你自求多福吧。对了，你如果战死了，我们说好的书院福利就没你什么事了。”云烨心头喜欢，这些话就脱口而出。


“管好你自己吧，我公输家族绵延了几千年，也不是浪得虚名，保命的手段还有一些，你最好活着回来，要不然家里就亏大了。”他信心满满的拍着爬犁，也不知他哪来的信心，不过既然是公输家族，那么，油布下的东西应该不简单。


城门开了，老庄第一个打马出城，后面紧紧跟着云家的护卫，数百匹驮马同时启动，也有几分大军出行的架势。


老牛站在城楼上，扶着箭垛的手微微发抖，强忍着一言不发，该说的话昨晚早就说尽了，没有一点用处，这小子脾气上来，听不进去任何话，也罢，就让他任性一次吧，有这样的子侄辈，老牛觉得就算将来自己的家族跟着这小子吃草根，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怨言吧，他一时为云烨骄傲，一时又为他担心。


云烨感觉不到，他有一种大将军出征的快感，披风被寒风扯得猎猎作响，他想欢呼，又想大哭，人的境遇居然奇妙如斯。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八节 傻人傻福


三百余辆爬犁终于融入到茫茫荒原，与无边无际的荒原相比，车队显得渺小而孤寂，寒风吹过，云烨的将旗在风中漫卷，被风吹起来的雪渣打在脸上生疼，云烨不得不把脸上的面巾掩上，半眯着眼睛，看前面的路，在雪地里长时间行走，眼睛必须有遮盖物，否则用不了多长时间眼睛就会被雪地的反光刺激的红肿，发炎，就是后世常说的雪盲症，好在，临出发时，想到了这个问题，找了一些黑纱，遮在脸上阻断了雪地反光，虽然有些妨碍视线，却对雪盲起到了很好的防治作用。就是形象差了点，整支队伍在雪地上默默地快速行军，人人脸上蒙着黑纱，就像是一支强盗队伍。


坐在最前面一辆爬犁上的就是那个向云烨要鞋子的小兵，他不停的掀开面纱好奇的看远处的雪地，被老兵一巴掌抽头上才消停下来。


“五叔，咱们干嘛要在脸上蒙黑纱，咱又不是胡子，也不是响马，干嘛蒙脸？”小兵有些不安份。


“狗子，好好的把纱蒙脸上，这雪地里啊，就不能长时间的睁眼睛，要不然眼睛会瞎，侯爷这是好心，给咱们每人都弄块纱，以前我们出战的时候遇到大雪天，只能拿块破皮子蒙眼睛，又不信邪的，结果眼睛肿的跟桃子似的，什么都看不见，直到七八天才重新看到东西，你要是不想眼睛有事，就老老实实的坐好，把耳朵支起来听仔细了。”五叔给狗子往爬犁里面塞一以塞，从褡裢里面掏出一张老羊皮裹在狗子身上。


有前面的爬犁开路，后面的爬犁紧紧跟上，滑杠下的雪被压成冰，后面的爬犁行走起来更加轻松，两道蜿蜒的痕迹从朔方城慢慢向远处延伸。


离城百里之地全部在唐军的控制之下，现在还算平安，狗子甚至还捡了两只冻得硬邦邦的野鸡。拔下一根最长的尾羽，插到头上大声欢呼。


云烨也从马上下来，坐到爬犁上，公输家的爬犁做得很精致，也宽大了许多，人坐到上面几乎感觉不到颠簸，云烨伸展了四肢躺在爬犁上看着天上的白云，爬犁走，云彩也走，那朵雪白的云彩，似乎认准了云烨，懒洋洋的挂在云烨头顶，不管云烨如何运动，它总在头顶上不肯离去。


“云侯，书院里果然有许多愿意学我们手艺的大户子弟吗？”他有些不好意思接着说：“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不敢想像，他们不都是在学习儒家经典吗？为何会对这些感兴趣？”


“老甲，不介意我这么称呼你吧？”云烨随口问公输甲。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你叫我什么都没关系，将来那些学生却不能这样随便。”


“好，老甲，我一直很奇怪，你公输家的各种绝学几乎有改天换地的能力，为何你们会轻易的答应我把这些教授给别人？我原以为，要说服你们会很艰难，谁知道，你们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为何？”云烨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公输家从来都没有敝帚自珍的可笑想法，有聪颖的学生，我们高兴还来不急那会把人往外推，只是朔方这个地方，实在不是一个发展学派的好地方，汉人少，胡子我们又不想教，眼看着人才凋零，你说我们急不急？”


或许是身在草原，人的心胸也变得开阔，公输甲摘了一截冒出雪地的白草，含在嘴里朝云烨笑。


云烨翻个身，懒洋洋的说：“管他谁设计谁，我只知道，公输家掌握的学识非常了不起，我们的生活将来都会应为你们而改变，大唐受益就好，天下百姓受益就好，谁还管你们是怎么到书院的。老甲，做好准备，你们面对的书院，要远比你们想像的要重要得多。”


“这些话很让人动心，只是你为何不铿锵有力的说出来？这样对我的触动远比你用半死不活的语气说出来要大得多。”


“拉倒吧，你们一家子就是一大窝狐狸，这样没水平的蛊惑，我还不屑为之，省一口唾沫不好吗？这次出城，生死难料，我蠢，你们怎么也变的不聪明起来了？”


“你知道我家老爷子听说你要带着辅兵出城去迎接偷袭襄城的军队，高兴的连干三壶老莫家的醉阳春，几乎醉倒，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我爹如此的高兴，他老人家说，好啊，终于找着一个笨一些的家伙，还说你这种笨人几百年难得一见，笨的连性命都不要的，我家族还是首次得见，老爹说这次的选择没错，值得公输家压上老本。还说你对朋友不离不弃，对那些小兵都不忍放弃，将来怎么会拿公输家做筹码，所以这次，我来就是要把你活生生的带回去，你回不去了，听老爹的意思，我也就不用回去了。”公输甲白了云烨一眼，就翻眼瞧着天，摆出一副高人的架势。


云烨嘴张得老大，听说有喜欢聪明人的，没听说有喜欢跟随笨人的，如果是这样，自己的这次冒险可就太值了。作为后世的陕西人，没理由不知道大唐最关键的一仗，颉利在这场战役里就是一个绝妙的配角，现在的颉利自己尚在焦头烂额中挣扎，那有心思理会几百里外的唐军。他现在恐怕在头疼自己那个二五仔弟弟，苏定方两百人就可以把他撵的满世界乱窜，柴绍的三千铁骑没理由打不过颉利吧。


老程家对自己有恩，这辈子和老程他们全家都会纠缠不清，别看老程父子总是贪自己的东西，墨镜，工兵铲睡袋什么的，那是他们父子示好的一种方式，我毫不客气的拿了你的东西，相对的，你也可以毫不客气的拿我的东西，这个时代，只有通家之好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比如云烨现在可以不经通报的直闯老程家后宅，程夫人也绝不会见怪，就像在老牛家里，云烨，程处默可以横冲直闯，和牛见虎在牛家的地位没区别，所以程夫人在得知云烨要来朔方，拉着云烨的手，拜托他看好程处默，没别的，他相信云烨会看好自己的儿子，会把儿子平安的带回来，以性命相托，这是何等的信任，唐人不轻易相信一个人，只要相信一个人，就会生死相托，云烨决定不辜负这种信任，这才是他无论如何也要出城的原因，说实话，柴绍的性命在云烨眼里，连程处默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冬日的白天极短，天上又刮起了白毛风，草原上要找一个避风的地方实在是不容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山包，老庄他们拿出工兵铲，很快就铲出一片空地，将爬犁连起来，就成了一座小小的车城，辅兵们把盾牌插在爬犁的车沿上，那里有专门设计的接口，一座座帐篷搭了起来，马也被赶进避风的坡底，老庄沿着山坡往山顶挖了一条沟，又在侧面挖了一个能容下两个人的洞，一再嘱咐云烨，一旦发生意外，立刻钻洞里，不等战事结束，不许出来。


好吧，在战场上还是听老兵的话，他们有经验，自己在战场上帮不了他们什么忙，估计还是累赘，想要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就得自己照顾好自己，这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篝火被点了起来，橘红色的火苗舔着锅底，锅里的雪在融化，不多时，水烧开了，老庄舀出一瓢水，给云烨和公输甲泡上一杯茶递了过来，又把胡饼放在火上烤。


云烨和公输甲抱着茶杯，一口一口的喝着热茶，看着辅兵们有的往开水锅里加米，加面粉，还有肉干，忙着做晚饭，有的抱着饲料给牲口们加料，还有一桶桶加了盐的温水供牲口们喝。


“看什么，草原上牲口比人的性命重要，什么都要先紧着他们，然后才是我们，你是侯爷也白搭。”公输甲似乎极喜欢这茶的味道，不但喝干了茶水，连茶叶也含在嘴里慢慢嚼。


老庄从爬犁上取下一个袋子，在每个锅里面加了一大把蝗虫粉，立刻就有一股鸡肉的香味飘散开来，所有的人强忍着口水，等待饭熟的那一刻。


饭不好吃，可以说非常难吃，什么东西都一锅煮，那味道让云烨快要发疯，但是这次他不是随军的少年，他是主帅，与部下同甘苦是最起码的要求。老庄知道侯爷的嘴有多么的挑剔，他肯定吃不习惯军中的粗食，就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饼干递给云烨，没想到云烨摇摇头，埋下头，艰难的往下吞那一大碗糊糊。


狗子吃得极为香甜，他好些年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饭食了，也可以说，他从出生就没有吃饱过，他的记忆里永远是可怕的饥饿，那种感觉就像附骨之蛆，扔不掉甩不脱。直到那个年轻的侯爷掌管了辅兵营，他才第一次有了饱的感觉，他不明白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为什么像在吃药，还吃的艰难无比？


富贵人家都在吃什么？天天有白面，米饭？那太奢侈了，我们今天吃的就是白面米饭，还加了肉，这样的饭食他还不喜欢吗？那个护卫头子往饭里加了什么，为什么闻起来那么香？老兵说是鸡肉的香味，难道说，侯爷每顿饭都吃鸡？这是狗子所能想到的最美味的饭食了。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十九节 牧羊女


老庄把用来支锅的几块大石头放进洞里，石头被火焰烧得滚烫，小小的土洞里立刻温暖如春，云烨和公输甲进到洞里，躺在铺好的地铺上，地铺铺了厚厚一层羊皮，人躺上去，会深深的陷进羊毛里，不盖毯子都感觉不到冷。


公输甲舒服的呻吟两声，难听极了，他忽然把头抬了起来问云烨：“我明年去书院，有没有这样的待遇？”


土鳖，这是云烨从心底里发出的鄙视，一辈子在田地里刨食，还从来没有享受过一些人世间的乐趣。


“如果这样你就满足的话，没问题，书院会给你发一百张羊皮，你把全家包起来都没问题。”


公输甲可能也感到这话问的有些小家子气，有些不好意思。


“你今年已经年过五十了，所以按照书院的规矩，你会分到一栋三层的楼房，下面还带着一个一亩地大小的院子，每个月你会有八贯钱的薪水，要知道，宰相的俸禄也不过如此，你还会有一辆马车，和一匹马，逢年过节还会有其他的福利，楼房里的家具都是现成的，你只需提着行李就可入住，需要仆人你得自己去雇，书院里一般不赞成使用家奴，虐待家奴的事在书院里是绝对禁止的，这么干会教坏孩子，谁犯了就会立刻被逐出书院，你要切记。”


云烨把书院的待遇给公输甲讲了一遍，希望他不要犯错。李纲也许能容忍平庸之辈，却不会容忍道德有缺陷的人，或许是书读得多了，会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至少目前还没有见过道德极度败坏的人，就是许敬宗对跟随他的老仆，也从来不说一句重话。李纲和玉山先生对服侍自己起居的童子，也是关爱有加，所以书院的气氛非常的平和。


公输甲双手枕在脑后，看着洞顶发呆，知道他沉浸在将要到来的幸福生活中去了，云烨也不打扰，翻个身，盖上毯子，选了个舒服的姿势，不一会就睡着了。


大清早就被吵醒了，整个营地里乱糟糟的，点火的点火，照看马匹的照看马匹，远处有哨探在换岗，风停了，却又开始下雪，雪下得不大，赶路还是没有问题，只是天地间白茫茫的让人胡乱生感慨。


早餐是浓粥，插筷子不倒的那种，蝗虫粉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喜爱，现在饭食里没那东西，大家都不情愿动筷子。狗子左一句老庄叔，右一句老庄叔喊得勤快，就是想多要一点蝗虫粉好拌饭吃，看他还是个孩子，老庄又抓了一大把搁他碗里，欢喜的狗子端着饭碗四处炫耀。


公输甲顶着黑眼圈出了洞，他昨晚就没怎么睡，一会想到老父爱喝的醉阳春，自己都没给买几回，一会想到老妻跟着自己几十年了，还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小孙子脖子上挂的银锁还是自己当年带过的，这些内疚让他一夜无眠，说起来好听，千年的大世家，有谁知道隐于荒野缺衣少食的困窘状态？都说安贫乐道，奇志不改，说得好听，连对老父的孝，妻子的怜，孩子的爱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安贫乐道，奇志不改？


回长安，一定会改变全家的生存状态，小一辈已经不安生了，家传的学问到了下一代已经快要传不下去了，子孙们都不情愿学，学了满身的本事不能用不说，还有危险，既然如此，安安全全的拿出来换些银钱也好。


用过早饭，车队继续出发，只是每个人都披上了白色的麻布，连马也不放过，一个笨拙的胖子艰难的趟着雪，把一捆捆麻布往爬犁上架，汗水从宽阔的脑门上往下淌，老何？何邵？他怎么来了？


“你跑来凑什么热闹？不知道这里满世界全是胡子？被人抓去烤着吃了怎么办？”云烨怒不可遏，一个战斗力为零的胖子跑到草原上发什么疯？


“哥哥的命早就超值了，知道冬天前运回长安的货值多少钱吗？六千贯！我就是死在草原上也不亏了，哥哥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一身肥肉可以卖这么些钱，有了这些钱，家里挺个几十年没问题，我知道我能发财的根子在你身上，要不然，哥哥就是想卖这身肥肉也没地方卖去，更不要说六千贯了，你都跑到草原上来了，我跟着跑一趟有什么关系，我的命会有你的命值钱？再说了有我在，说不定咱哥俩还能找地方发点小财。”


这就是一滚刀肉，发财发的找不着北了，现在更是连命都不顾了。没话说了，真的没话说了，政治书上说商人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杀人，为了十倍的利润就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何邵！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你已经疯了，我管不了你了，只告诉你一句话，把小命看好了，别丢了，要不然没法给你全家交代。”


说完这话，云烨就坐到公输甲的爬犁上，准备继续赶路，老何用绳子把麻布捆结实，带着一个护卫也坐到了爬犁上。


随着头车的一声响鞭，大队开始蠕动，再逐渐提速，最前面的云家护卫在前面探路，老牛的亲兵队长在后面压阵，大队的爬犁倒也走的有模有样。


离开了朔方的控制范围，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生怕从哪个角落里钻出一大队胡子。


云烨等待的胡子没有出现，他们现在正躲在地窝子里抱着羊学寒号鸟呢，除了草原上的贵族，大雪天，牧民是不出来的，每到冬天，他们就需要给牛羊找一个稍微温暖的地方过冬，这地方不但要求温暖，还需要有茂盛的干草，他们在夏秋时节会特意留下一块草场不去放牧，到了冬天，就会赶着牛羊到那里过冬，轻易不离开，毕竟牛羊对他们来说就是命根子。


没有贵族的征召，他们都分散开来，以家庭为单位，毕竟一个地方的草场负担不起过多的牛羊。


前面有些吵，云烨抬头往前看，不一会老庄就来报告，说是围住了一群羊，还有一个牧人，请示要不要剁了。


骑马赶到前面一看，只见一个矮墩墩的牧羊女手里拿着一把木叉正在和云家的护卫对峙，还不时的看一眼四处乱跑的羊群，身上的羊皮袄都已经油光发亮了，头发也黏成了毡片片，漆黑的眼睛里却全是倔强，疵着牙发出狼一样的叫声，吓唬云家那些从战场上下来的杀才。


几个护卫笑嘻嘻的打着马绕着她转，她也随着转，没几下就摔倒在地上，雪沾的满脸显得更加狼狈，一个护卫拿出战弓，搭上一支箭，随意的就把一只羊射翻在地，牧羊女嚎叫着扑向倒地的羊，抱着羊头给羊嘴里吹气，希望可以救活那只可怜的羊。


“侯爷，要不然咱们把她和羊一起抢过来，小的们有羊吃，晚上您也好有个暖被窝的人。”狗子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仰着头非常狗腿的给云烨建议。


看看牧羊女结成毡片的头发，再看看她满是鲜血的手，尤其是她现在正在和羊亲嘴，云烨的脸都绿了，这人得多饥渴才能对这样的女人感兴趣？


一脚把狗子踹开，这混蛋在军中就学不了什么好的，年纪轻轻的当狗腿子倒是一把好手。


牧羊女怀里的羊终于不再蹬腿，脑袋也耷拉了下来，牧羊女来回扒拉两下，见羊死了，一下子跳起来，向云烨冲过来，她看出来了，这群人里面，就数云烨的盔甲最漂亮，所以云烨的地位也是最高的，为了她的羊，要找云烨拼命，还没到跟前，云烨就被护卫团团护住，手快的把刀都抽出来了。


狗子兴奋的跳出来，扔了手里的刀，张开臂膀要和牧羊女肉搏，众护卫也在一边起哄，狗子像模像样的朝四周抱抱拳，谁知那女子却猛扑过来，抱着狗子的腿一下子就把它摔了个四脚朝天，又一屁股坐在狗子的脸上，上下墩几下，看的云烨和众护卫牙都酸了。


老庄皱皱眉头，下了马，一把就将牧羊女扔了出去，把狗子拽起来，狗子头晕眼花的勉强站稳，大声喊叫着找牧羊女准备报仇，被老庄一把就给扔到爬犁上去了。


也不知胡子的女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老庄把她扔出去就表示放她一马，谁知道她爬起来，抹一把脸上的雪，不依不饶的又向老庄冲了过来，抓着老庄的胳膊就啃，零下十几度的天气里，老庄满身铁甲，甲叶子比冰还凉，嘴上去了，就下不来了，被粘在上面了，牧羊女又不敢挣扎怕把舌头扯掉，只是急的流眼泪。


云烨见牧羊女终于消停了，就四处看看，不错的宿营地，在征求老庄的意见后决定就在这里扎营歇息，老庄到那，那牧羊女就跟到哪，没办法，嘴还黏在铁甲上呢。


众护卫把散乱的羊群赶回来，羊很瘦，看来秋膘贴的不足，这样的羊群没法子度过寒冬，今年的冬天来得早了，这对牧民来说是致命的，没有了羊群，全家就会活活饿死，大草原没有怜悯，也没有奇迹。


老庄把甲叶子卸下来，用温水浇，终于把牧羊女的嘴从甲叶子上解脱出来，她也不闹了，看着自己的羊群一个劲的哭，她害怕这些人吃光她的羊。


云烨还是下令把这些羊全部宰杀，现在的粮食是最珍贵的，辅兵们开始行动了，他们笑着搭起了好几个架子，用匕首，把羊一只只捅死，再挂到架子上，羊不多，总共才二十一只，还包括被射死的那只，很快就剥下了羊皮，掏出内脏，手快的已经开始把羊架在火堆上烤。


牧羊女知道拦不住，仰面朝天的躺在雪地上，大大的眼睛再无一丝生机。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节 襄城劫


二十一只羊头堆在牧羊女身边，还被摞成了金字塔形状，羊皮也放在她身边，摞了好大一叠，她眼中逐渐有了光彩，一眨不眨的望着云烨，见到两个辅兵拎着好些袋子过来，就一骨碌爬起来，打开袋子看，每个袋子里都是黄澄澄的麦粒，她紧紧的抱住袋子不松手，眼巴巴的看云烨，像一只可怜的羊羔。


云烨指指正在烧烤的羊肉，又指指她怀里的袋子，两只手各伸出一个指头合在一起，示意一只羊，一袋子粮食，这是汉人和胡子做交易时常用的手势。


牧羊女抱着袋子高兴的跳起来，摸摸这个袋子，看看那个袋子，每个都打开看一眼，还用脏手抓麦粒，还给嘴里扔几颗，形象差的不能再差了。忽然间，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汗水就流了下来，不一会满头都在冒热气，在原地打转站，也不知是忘了什么重要的事。


牧羊女烦躁的踢了羊头金字塔一脚，看到满地乱滚的羊头，又高兴起来，她拎起一个羊头，来到云烨面前，满身的羊膻味熏得云烨差点背过气去。


一只羊头端端正正放在云烨脚下，牧羊女又指指装粮食的袋子。


苦思半天云烨才想明白，他娘的牧羊女就不识数，二十一个袋子她就数不明白，需要一个羊头一袋粮食的交易清楚，这让他想起后世一个著名的相声段子，卖咸鸭蛋的傻子高喊：“五毛钱两，一块钱不卖。”和面前的牧羊女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识数还贼精贼精的怕被骗，无奈的云烨在那双可怜的大眼睛下败下阵来，只好拎一个袋子放在羊头前面，牧羊女又拿一个羊头，云烨再拎一袋子粮食……


当世上最无聊的交易完成之后，晚饭终于做好，牧羊女闻着饭食的香味毫不犹豫的留下了口水，看着辅兵们的大碗猛瞅。客人饿了，老庄盛了一大碗饭递给牧羊女，她丝毫不客气，也不用筷子，就用手往嘴里刨，烫的呲牙咧嘴却不放慢速度，很快，一大碗饭下了肚，她依然看着云烨的饭碗，云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他实在是没有在这种狼一样眼光下吃饭的勇气，只好把碗递给了牧羊女……


吃饱喝足的胡人少女大度的把粮食交给云烨看管，自己扛起两袋子粮食拎着木叉走进了无边的黑暗。


狗子可怜了，伤心的连最喜欢的蝗虫饭也吃不下去，在他看来，比女人用屁股压脑袋更可怕的，就是被胡子女人用屁股压脑袋。他万念俱灰，村子里出来时的雄心壮志统统毁在一个胡人少女的屁股下面。


老庄尾随胡人少女回来了，那里只有一个极小的窝棚，半截埋在地下，他仔细察看了四周，的确只有牧羊女一家人，也就是简单的四口人，两个老胡人，两个小胡人，他们没有马，也没有其他牛羊了，他在外面只听到胡人少女唧唧呱呱的说话，似乎很兴奋。


不用老庄说了，那边走过来四个胡人，一样的破皮烂袄，脚上绑块牛皮就算是鞋子了。这是一家赤贫的牧民，他们连最基本的马匹都没有，怪不得牧羊女会为了二十一只羊头和武装到牙齿的云家护卫战斗，没了那些羊，他们全家连三天都熬不过去。


老牧人似乎不会说话，只是抚着胸口给云烨施礼，后面的小男孩，也极其的瘦弱，看到堆在那里的粮食，眼睛都放光了，全家拖着一片树枝编成的滑子，和爬犁有些像，把粮食放在上面，艰难的拖了回去。


看着他们全家走远，云烨坐了下来，如果他是真正的军人，遇到胡人少女的时候就该果断的杀掉，相信队伍里没人会反对，他们对胡子从来都没有好感，假如说整个大唐有谁和胡子没有丝毫恩怨的，那么只能是云烨，在后世他有许多的牧人朋友，他们豪爽，天真，重情义，一碗奶酒弹天敬地之后，云烨往往是第一个喝的，他下不了手，尽管老庄再三建议，云烨还是固执的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也不知是对是错，天知道。


今天是进入草原的第六天，也就是说按照计划，柴绍的大军应该已经攻破襄城了，襄城一破，定襄路就大势底定，颉利只能往阴山逃窜，等待他的将会是李绩的大军。


站在高坡上远眺襄城方向，没有人影，云烨非常担心程处默的安全，可是老庄无论如何也不肯让队伍往前再走一步，车队隐藏在山坳里，探马派出去了三波，没有一波人回来，这让云烨有些着急，问老庄：“会不会是出事了？怎么现在也不见人回来？”


“侯爷莫急，他们才出去了两个时辰，回来还早呢，您先去帐篷里睡一觉，养养神，昨夜您一宿都没睡。”


“我哪里睡得着啊，程处默生死不知，我心急如焚，万一出了事，如何给程家交代？”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间老庄把云烨推下山包，自己立刻趴在地上，云烨正纳闷，忽然感觉到脚下的地皮在跳动，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天边传来。


“发生了什事？”云烨大声的问老庄。


“侯爷藏好了，有大批的骑兵过来了，人数最少过万，这不是大帅的军队，大帅没有这么多的骑兵。”听完老庄的话，云烨脑门一下子就木了，难道说程处默他们遭到了埋伏？


趴在山包上往远处看，只见一道滚滚的雪墙从天边漫卷过来，前面有几个黑点在拼命地跑，不用说那是云家的护卫，云烨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只盼着自家的护卫可以跑快些，好躲开那些疯狂的骑兵。


不对，自家的护卫不是在逃命，更象是欢呼，最前面的家伙全身黑色甲胄，那不是程处默吗？远远的欢呼声传来，程家的大嗓门居然压过了马蹄声，破锣一样的嗓音在云烨听来宛如无上纶音，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肚内，平安就好！


下次再也不接这种保姆的活了，这就不是人干的，当一个貌似成年人的保姆，云烨伤透了脑筋，更何况这家伙根本就听不进去好话，只要离开长安，就和脱缰的野马是一个德行。


辅兵们早就在山坡后面摆好阵势，只要敌兵一到，就会发起攻击，公输甲在上坡上架起了一架巨大的弓，上面有三根粗大的弓弦，每根弓弦都足有指头粗，在两个辅兵的帮助下，正在用绞杠给巨弓上弦，从吱吱格格的声响里云烨判断，这把巨弓的威力绝对不可小觑。


三把攻城凿就安放在滑道内，尺余长的凿刃反射着暗乌的寒光，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六百米之内无坚不摧，它的强大动能甚至可以把一匹战马带的飞起来，治于人在这样的利器之下与纸扎的没有丝毫的区别。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床弩，谁能想到公输家还有这样的杀人利器。还好，与公输家从一开始就属于良好的互动，如果惹恼了他们，被这样的东西对这背后，云烨想想都起了身冷汗。


这还没完，公输躺在地上，用脚拼命的蹬一把小弩的弓臂，身体往后仰，在一阵让人牙酸的吱吱声后，弩弦终于挂在扳机上，一支三尺长的铁箭被公输甲安放好，把弩平端着对准了小山的外面，云烨相信如果现在有敌人出现，等待他的将会是极其可悲的命运。


程处默的战马汗津津的停在云烨面前，粗大的鼻孔喘着粗气，战马的嘴角都有了白沫。他从马上跳下来，抱着云烨抡了一大圈，才放下。


“烨子，没想到你会来，怎么不是薛万彻？”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事情有了变化，薛将军出不了朔方城，只好由我给你们带着补给送过来，怎么样，襄城被拿下了吗？”云烨很想知道战况，尤其是程处默这种拥有第一手资料的人给出的描述。


“哈，哈，哈痛快啊，痛快，烨子你不知道，我们大前天就到襄城，休整一夜之后，天还没亮，大帅就下令立即攻城，说是要攻他个措手不及，没想到这种危急的时候，颉利这家伙居然还在睡觉，不到一丈高的城墙，连一个时辰都没坚持下来就被我们攻破，大帅命令我们在襄城放火，好让胡子更加混乱，如果颉利这个家伙这时候能组织起军队，在城中还可以和我们有拼一下的资格，谁知道他居然趁乱跑了，大帅就让我们在城中大索两天，彻底的把襄城变成了一堆废墟，城里的胡子没跑掉的，都成了刀下之鬼。”程处默边说边比划，说的手舞足蹈。


“最可笑的是我们把襄城搜刮干净准备撤退的时候，居然还有一支大唐军队前来偷袭襄城，就是人少了点，也就两百来人，带队的叫什么苏定方，看到我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大帅说襄城随他处置，朔方军从来都是不让友军失望，还给他们留下了五百匹战马，就带着我们返回朔方，你瞧瞧我身后的马群，足足一万三千匹战马，全是缴获。”


看着兴高采烈的程处默，他提到了战马，提到了缴获，就是没提到俘虏，想必他们早就死在柴绍的横刀之下。


这是大唐的胜利，也是襄城的劫难……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一节 老何的大生意


程处默毫发无伤云烨就很满意，这次草原之行也算是圆满成功，很好，没人受伤，也没人吃亏。至于李靖和柴绍之间的恩怨不是他考虑的问题，很明显，柴绍算得上是一位合格的将领，从他吊着的胳膊就知道他一直在前线冲杀，没有躲在后面让部下送死。刚刚见到云烨还满面笑容，等看到只有两百多名辅兵的时候，面色立刻变得铁青，他的政治才能远胜他的军事才华，没见到薛万彻就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三千军马。经襄城一役之后，只剩下不到两千人，就这两千人也几乎个个带伤，辅兵们放下手头的刀枪，开始有条不紊的展开救治，还不错，三千将士大部分知道一些急救常识，早就做过简单的包扎，现在不过是重新检查一下罢了，聪明人不止柴绍一个，现在柴绍剩下的军卒也都失去了笑意，有些甚至开始哭泣。


是啊，上层的那些狗屁纠纷关大头兵们屁事，现在仗打了，人死了，却得不到功勋，一切都是白忙活，阵亡了一千多兄弟，换来的只有冷冰冰的四个字：擅自出兵！


好多人做梦都想得到的功勋都被这四个字生生抹杀了，一人哭，顷刻间满营大哭，没有嚎啕出声的，都是在饮泣，泪流满面却悄无声息，这种哭泣声是最压抑的，连一向喜欢吃面条的程处默都吃不下饭，匆匆吃了半碗，就守在程东身边寸步不离，程东伤得很重，一把长矛将他的小腹几乎刺穿，现在躺在担架上面如金纸，大冷的天高热不退，看来是腹腔里有了炎症，打开伤口看，只见有黄色的体液渗出，在重新清洗完伤口之后，云烨用刀子割去了周边有些发白的死肉，把一根芦苇杆子插进伤口，作为引流之用，云烨没有针剂，自己制作的生理盐水又不纯，只能用来清洗伤口，而没有办法补充进血液里，只好让程处默每隔一个时辰就给他喂一点盐水，又拿出消炎药给他吃，能做的全做了，剩下的就看他自己了。


军心涣散啊，大军忙着悲哀，柴绍只顾着生气，放出的探马都无精打采的，这不行啊，现在周围全是胡子，要是跟柴绍学，也来个偷营什么的，岂不是坏哉？


辅兵们除了留下几个照顾伤员，其他的都被云烨派出去警戒，这样的士气可不能在荒野里呆的太久。明日就必须启程回朔方，只有在高大的城墙掩护下，他们才有机会舔舐伤口，慢慢恢复。


李靖这时候应该在草原上纵横，五路大军即将合围碛口，颉利的末日即将到来，这些荣耀与朔方无缘，云烨相信，李靖从今往后都不会给朔方军半点立功的机会。


天色微明，云烨就起身，昨晚和柴绍商量了，他也认为不宜在旷野逗留太久，决定明日全力赶路，早一天到朔方，早一天安心。


出了洞，刺骨的寒风顷刻间将最后的一丝睡意带走，柴绍没有土洞可以睡觉，只能在帐篷里凑合一宿，天寒地冻之下，有帐篷和没有帐篷差不了多少，他昨晚就没有卸甲，在火堆边上眯了一会，现在不停的下各种命令，希望士兵们忙碌起来，好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


回家总是吸引人的，喝罢热粥，全军出动，程处默带着斥候前行，柴绍赶着一万多匹战马紧紧跟随，只有云烨带着伤兵，赶着爬犁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没办法，速度太快的话，有一半伤兵挨不到朔方就会完蛋。


何邵如同一只肥硕的老鼠从昨晚到现在就没有消停过，那些攻袭襄城的士兵不停的在他帐篷里进进出出，进去的时候还愁眉苦脸，出来的时候却笑容满面，不知道这家伙使了什么法子，让伤心欲绝的士兵重开笑颜？


现在他在伤兵的爬犁上跳上跳下，和这个嘀咕几声，和那个拍两下手，似乎达成了什么交易，他的胖脸上笑的全是褶子，伤兵们的精神也刹那间好了许多，就连程东他都没放过，他在程东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原本刚刚恢复知觉的程东睁大眼睛说了一句“宅子？”然后眼睛翻着眼白又睡过去了。


把肥老鼠擒住问：“你在干什么？程东刚醒过来，你对他说了什么，让他那么激动，还昏过去？”


“兄弟，哥哥现在是生意人，当然是谈生意了。”老何话说得理所当然。


“你和他们有生意可做？他们可是身无长物的大头兵，你就不要剥削他们好不好。”这些可怜的士兵遇到老何，简直就是上一辈子造孽太多的缘故。老何现在眼中只有生意，所有东西在他眼里都可以标成价码，如果价钱合适这家伙绝对不介意把自己的肥肉当猪肉卖掉。


“您认为这些军士都是穷鬼？那您可错了，这次偷袭襄城，虽然没了军功，可怎么说也没过错吧，抢了那么多的东西，大将军不会独吞吧，好的战马上缴朝廷是应该的，那些次等的马匹朔方又用不了那些，是不是应该赏赐一些给这些士兵？一个人没多少，两千人可就不少了吧，找大将军把这些赏赐换成次等的战马，然后再找我把这些次等的战马再换成宅子，不好吗？还是长安城里的宅子。”老何说的振振有词，听起来大有道理，只是哪里有那么多的宅子让他换？


“长安城的宅子当然动人心，只是老何，你不会骗这些大头兵吧？如果骗人，我相信你活不了几天，他们有一千种办法可以把你剁成肉酱。”云烨只希望这家伙做生意不要做的走火入魔了。


“嘿嘿嘿，”老何发出一阵奸笑，接着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老何才不干这种辱没祖宗没信誉的事，说是长安城的宅子就是长安城的宅子，您不知道，离曲江池不远有个敦化坊，这个坊只有不到十户人家，不是地方小，而是没人敢去那里住，据说当年陛下登基之前在那里有一场厮杀，惨烈异常，遗尸不下五百具，血把地面都染红了，现在你去看有些地方还有血迹，听老住户说晚上有时候都能听见鬼哭……”


云烨接过来说：“所以地价只是一个字‘便宜’是吧？说不定上面还有宅子你只需要修修补补就可以让他们住进去是不是？”


“别瞎说，便宜是两字，不是一个字，哥哥秋天那几百车皮子没地方放，谁也不愿意一大堆臭烘烘的皮子离自己太近，街坊们都不愿意，没地方储藏，没办法就放到敦化坊，谁知道那些天杀得地主不肯租，只能买，把哥哥当肥猪宰啊，哥哥不在家，你嫂子又是个没注意的，几百车皮子又不能放到露天里，无奈之下，只好咬着牙把地皮买了下来，明知是亏本，这个大坑也得跳啊。血光之地，杀伐之所，别人害怕，这些杀才会怕？我问过他们了，没有一个在乎的，都说自己见的死人都比活人多，这样的宅子最适合他们住了。您说我这生意做的怎么样？”


没话说了，真的没话说了，这家伙找到了鬼宅最好的买家，还一找就是两千个，连程东这样半死不活的都不放过，这时候恐怕整个敦化坊的地皮至少有他家的一半，拿一半出来安置军卒，剩下的可以继续零散的卖给军人，有了人气，地价自然就会起来，这家伙不用花一文钱就会白白赚走上千匹马，在嫉妒心的驱使下，云烨决定问他要一大片地皮。


没等云烨开口老何就从怀里掏出一张地图，指着离曲江池最近的一块地说：“这是哥哥的一片心意，兄弟万万不可推辞……”云烨张口结舌，只能在心里大骂一声：“他娘的。”


这样也好，士兵们捞不着战功，捞一套宅子也不错，好歹也可以安慰一下他们。等云烨和伤兵们到达宿营地时，天色渐晚，柴绍就站在高坡上眼看着一辆辆爬犁进了营门方才从坡上下来。看着柴绍如此的关心伤兵，老何的眼睛都要冒出绿光了，知道他的想法，柴绍关心伤兵就意味着这次的赏赐不会轻，既然赏赐不轻，那不就意味着他老何就可以赚的盆满钵满。柴绍在伤兵处转了一圈，欣喜得发现伤兵们居然情绪饱满，有几个甚至有说有笑，他不知云烨用了什么法子让这些士兵高兴起来。好奇之下就问云烨。


“云侯，伤兵们看起来不错，不知是何缘故？”


“宅子，有了宅子谁还惦记军功，您没有发现军士们都眼巴巴的瞅着您吗？”谈起这事云烨就老大的不高兴。


“宅子？此话怎讲？哪里来的宅子，与本帅有何关联？”


“有一个无良的商人，他在打您给士兵赏赐的主意，他和伤兵说好了只要赏赐一到手，就给他们换成宅子，还是长安城里的宅子，所以有了宅子，就忘了军功。”


柴绍气得浑身发抖：“是谁，是谁有这么大的狗胆居然敢蒙骗老夫的军卒，老夫要将他碎尸万段。”


云烨拦住暴怒的柴绍对他说：“大帅您不会不赏赐这些跟随你出生入死的部下吧？”


“当然会赏赐，这回是老夫对不起他们，如不重赏怎能填补老夫心中的愧疚，但是这个天杀的商贾居然骗到他们头上，打他们血汗的主意，老夫这就将他五马分尸，以儆效尤。”柴绍快被气疯了。


“大帅，我也很希望将这个家伙五马分尸，可是这家伙又没骗人，他和军卒们的交易公平得要命，咱们没理由啊。”对于任何比自己聪明的家伙云烨都很讨厌，五马分尸是个不错的主意。


“没有欺骗？真的有长安城里的宅子？那可不便宜，赏赐的钱财是不足以买下长安城里的宅子的。”柴绍极其迷惑，他不相信世上有专门干赔钱卖买的家伙。


“您别不信，这是真的，士卒买房子，不像我们有太多的要求，他们只希望在长安城里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而已，不需要多大，够自己和全家栖身足矣，一套三进的院子，住十几家没问题，您还认为他在骗人？”云烨作了解释，柴绍和他一样瞠目结舌，活了几十年，从来不知道一套院子房子还可以卖给十几户人家，而这些买主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住在一起没有一点问题，想出这办法的人心思是怎么长的。


“告诉那商贾，给老夫留出来一千份房子。”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二节 亏大了


柴绍找老何仔细询问了房子的事情，认为老何赚得太多，自己的士兵太亏，说那些都是老房子，住不了几年就得重新盖，除非老何给他一个解决方案，否则他会把给士兵的赏赐全部换成更加优质的刀枪。


老何哭号着找云烨想办法，他要刀枪做什么，他又不准备造反，可是契约已经签定了，按照柴绍的法子，他会一文钱都赚不着，说不定还会亏本，这些日子他生意做得顺风顺水，那里会受得了亏本这种惊天噩耗。他第一个想法就是找云烨给他想办法。看着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老何，云烨无奈的叹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了老何。


老何的胖脸变化的比川剧的变脸还快，先是惊讶，然后是凝重，紧接着就变成了释然，最后变成高兴，直到一张大嘴占据了面部三分之一的面积，仿佛刚才嚎啕大哭的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


柴绍很满意老何的新方案，他特意增加了一倍的赏赐，从那张图里可以看出，老何会把旧房子全部推倒，再重新盖一些房子，都是上下两层的，只是所有的房子连了起来，这样就会省很多的材料，房子看起来也坚固美观，事实上这就是后世早就淘汰的筒子楼，它以最小的面积住最多的人而著称于世。老何这下子虽然要重新盖房子，却节省了更多的土地，柴绍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只看到自己的士兵住的是新房子，也宽敞了许多。


人的精神好，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愉快，柴绍把房子的样子给士兵们一说，招来满堂喝彩，对他们来说在长安有房产就是一个传奇，想想有事没事的到长安转一圈，再也不用和其他乡亲一样听到八百响净街鼓就得玩命的往城外跑，跑的慢了还会被抓住挨鞭子，现在不用了，只要到了敦化坊，就可以安安心心的躺在自己的房子里听鼓点的韵律。


挣军功最后的目标不就是获得赏赐吗？作为小兵想要靠军功出人头地实在是太难了，这次打了胜仗，大帅的赏赐也是前所未有的厚，作为府兵，他们都是长安附近殷实农户子弟，只要自己服役为家里减免了赋税，就完成了全部的责任，其他的事情就与他们无关，有了房子就可以住在长安城，这个吸引力对他们来说是致命的。


往回赶的马蹄似乎都清爽了许多，军卒都在期盼早日回到军营把赏赐派发下来，这样自己就会有一间长安的房子，听说还是两层的楼房。


一万多匹战马如同洪水般向朔方前进，引起了许多小部族的注意，他们从想象不到的地方钻出来，跳上其中的一匹战马就跑，虽然有许多人丧生在强弩之下，却也有许多的成功者，唐军士卒非常生气，在他们看来，这些马都是自己在长安住房的一部分，两天就被胡子抢走了一百多匹马，这是不能容忍的，你他娘的今天抢走我的窗户，明天抢走我的大门，这样枪下去，老子还有的剩吗？


被抓住的胡子开始只是砍脑袋，接下来就开始腰斩，后来开始五马分尸，残破的尸体被战马拖着在雪地上游行，云烨一路上看到了不下十几个人身体的各个部件，开路的府兵随便一脚，就把一个脑袋或者一条大腿踢到路边的雪地上，眼中全是憎恶。


程东不再发热，人也清醒过来了，看来消炎药对于古人有着极好的疗效，他们的身体没有耐药性，只是很小的剂量就会起作用，一粒消炎药，对古人来说就会起到救命的作用，比如程东，他只吃了一粒而已，效果就好得惊人。


没多少了，云烨在挑保质期最近的药物给他服用，那些还有一年多保质期的，需要好好保藏。


又一个人头掉在路中间，一个年轻的辅兵跳下爬犁，双脚一夹，如同蹴鞠一般就把人头夹了起来，还没等落地，凌空一脚就抽在人头上，他忘记了现在是冬季，人头在路上冻了一个多时辰早就和石头一样，云烨皱着眉头等辅兵发出惨叫，果然，惨叫传来，声音很凄厉，惹得众人哄堂大笑，闭上眼睛，云烨不敢想象在自己以前的生活里，马路上不停的出现人头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


路边的石头下面压着什么东西，辅兵们好奇的上前观察，这些天沉默寡言的狗子，一下子趴在路边狂呕起来，云烨把头扭开，不去看，他担心自己睡不着觉。


“这叫牛乌龟，把人的四肢钉用木楔订在地上，身上压一块大石头，开始他还可以呼吸，过一会他肚子里的气就会越来越少，石头把气都挤了出来，人就需要努力吸气，每吸一口气都需要用尽全力，这人不是被石头压死的，是被活活累死的，五脏六肺都会从从嘴里吐出来。侯爷，你时常不在军中，上次在陇右，公爷又怕你不适应，这些事你都不知道。”


程东见云烨脸色难看，就开口开导他几句，没想到开导完了。云烨的脸色更差了。


军队是暴力机关，不是可以心慈手软的地方，云烨很清楚自己的弱点，所以他尽量避开战阵杀伐，就是不想看到人头滚滚的现象，不论是谁的。历史上的破城比屠城要可怕，屠城的杀戮还有时间限制，破城的杀戮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用想，襄城就属于破城而入，两天时间里，那里就成了一座空城。


这好似一个杀人的世道，颉利在关中杀汉人，柴绍就在草原杀胡子，没道理好讲，杀人就像割草，你割我的，我割你的，公平无比。杀戮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千年以后还在继续，只不过杀人杀得更加有效率罢了，等到原子弹出现，终于消停了，谁也不敢再杀谁了，因为这个时候，杀别人就等于自杀。


历史就像一个贪心的孩子，趁着还没人管教，就拼命的肆意妄为，颉利马上就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唐王朝却要等到几百年后才要付出更加可怕的代价。


宿命论头一回出现在云烨的脑海里，现在的一切多吗像是在走一个巨大的圆圈，从开始一直走到开始，循环不休。云烨就是圆圈外面的一只蚂蚁，一只可以看清楚整个圆圈的蚂蚁，他想让圆圈变成一条直线，却不知如何去做，力量上的差异让他感到绝望，还好，他还没有被圆圈同化，在踏入圆圈的最后时刻停下了脚步。


他睁大了眼睛，木然的看着路边悬挂的尸首，仿佛那不是尸体，而是一串风铃，他要把自己的心磨练的坚硬无比，这种努力直到他看见那个牧羊女就轰然变成了一滩泥水。


她带着自己的弟弟站在路边，伸长了脖子，见到云烨到来，居然害羞起来，把一串东西塞给了云烨，就扭身跑了，弄得云烨摸不着头脑，他弟弟冲着云烨大喊了一声外语，也跑了，不过，牧羊女又跑回来了，在云烨身上翻检了半天，最后看到云烨的玉佩，握在手里满意的点点头，又跑了……


全部的唐军都在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有时以来最可怕的女强盗，连一直哼哼唧唧的伤兵都伸长了脖子看，早忘记了叫唤。直到那女子跑到山包后面，众人才开始大笑起来，伤兵们笑得眼泪横流，一半是愉快，一半是痛苦。


云烨看看手上的东西，是一串羊骨头，羊蹄子上的关节骨，早就被磨得油光发亮，有一种沧桑感。


“侯爷，那女子喜欢你，把她的噶啦汗送给了你，就说明她非常希望你去她家里提亲，她会一直等着你，侯爷您不打算娶一个牧羊女？他弟弟说了，你要是敢不来，他就杀了你。”


程东解释完这些话，立刻喘着粗气笑了起来，他肚子上有伤，这场笑意让他痛苦无比。


亏大了，身上的玉佩是奶奶千挑万选才给云烨挂上的，价格一定不菲，尤其是上面还刻有云家的标记，卷云符，价格不会低于一百贯，想想玉佩，再看看手里的骨头，云烨把骨头揣进怀里，喃喃自语：“亏啦，亏大了。”


草原上的天气变化无常，刚刚还下着小雪，顷刻间就成了鹅毛大雪，人的视线不过十米远，云烨再也分不清楚那里是大路，那里是草原，掏出指北针，从地图上找到了朔方的方向，只有慢慢前行，不能停，否则这样的大雪会湮灭掉所有的生机，慢慢往前挪，走得小心无比。


前面忽然传来一阵歌声，是少女的歌声，云烨忽然下令让随着歌声前进，全军戒备，刀出鞘，弩上弦，如果是敌人的陷阱，也好做出准备，一切都等到雪停才能见分晓。


歌声时隐时现，却没有断绝，众人就随着歌声前进，两个时辰后，雪停了，前面却没有唱歌的人。


远远可以看见一座坞堡矗立在那里，还有骑兵正从坞堡里飞奔过来，雪阻碍了马蹄，他们就下了马跑过来，知道是程处默。


云烨转身看不见唱歌的人，只是远远听见一声凄厉的呼唤。


“她说，再也不见你了。”程东在那里翻译道。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三节 军令如山


世上的事情原来很简单，只是我们自持是万物之灵长把他人为的复杂化了。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中间没有什么鸿沟之类的东西，就像牧羊女爱上了云烨，在她简单的头脑里没有种族，身份，长相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喜欢和云烨在一起，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觉得很舒服。所以特地洗了脸，还用雪水洗了头发，阿妈说汉家男子喜欢干净的女子。她不喜欢洗脸，也不喜欢洗头发，因为很冷，风一吹就会裂口子，太疼了。不过她太喜欢和那个身上很好闻的汉家男子在一起的感觉了，咬着牙用化开的雪水洗了头发，阿妈给她梳了辫子，她拿出夏天从远处的山里采来的胭脂花，把它磨成粉，在脸上涂一点，又拿一些抹在嘴唇上，看着锅里的水，水里的女子很漂亮，阿妈也说漂亮，是她见过的最美的女子。


她满怀信心的在路边等候，快要下大雪了，他们一定会往回走，要不然会死的，她有些担心……


又看见他了，他坐在一辆没有轮子的车上，柔柔的看着自己笑，可是很傻，见到这么美丽的姑娘也不知道搭话，就在那里傻笑，汉家男子都这么傻吗？


还好，我不傻，噶啦汗是我从小就攒下的，每吃一只羊，就攒一个噶啦汗，现在已经可以挂脖子上了，把噶啦汗送给他，他就知道有个美丽的姑娘喜欢他了。


为什么和阿妈说的不一样？他没有追过来，没有把我压在雪地上，他看不见我的美丽吗？


瞎子，看不见美丽的瞎子，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好了，这次跑慢些，他长的不壮，可能追不上……


牧羊女流着眼泪牵着一匹马往回走，她很委屈，一个高个子汉人把马给了她，说是他的爱人给她的，马身上驮了好多的东西，说是爱人的回礼，原来他有妻子了，他的妻子有我好看吗？牧羊女掏出怀里白色的漂亮石头，在脸上蹭蹭，回头看看身后白雪皑皑的草原。


这一趟出行，云烨尽量不去想惨烈的战场，他甚至有些逃避战场，一个正常人不会喜欢人头滚滚，肢体横飞的环境，除非是心理扭曲到了极点才会喜欢这种血腥的环境。


能不见就不见，为自己脆弱的心灵着想，最好一辈子不要见到这一幕。


再回到朔方，孙思邈对云烨没有一点好脸色，整天拉着个脸，不说话，也不理会云烨，在云烨发誓赌咒以后绝不再身处险境，方才有了一丝好转。


柴绍接到了李靖的严厉斥责，命令他必须死守朔方不失，这是一个没有效果的命令，朔方的周围已经没有敌人了，最近的敌人刚刚被柴绍杀光，吐谷浑人？铁勒人？笑话！大唐不去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就该偷笑了，还敢老虎头上拍苍蝇？


只是斥责，李靖没有权利处置柴绍，不管是官职还是资历，他都没有资格，他似乎想通了什么，不再要求领兵出征，只是大肆的赏赐随自己出征的将士。


财物全到了何邵的手里，胖胖的大圆脸只能看得见嘴，高兴的让人讨厌。


牛进达需要出征了，带上他的两万将士需要到阴山，这是李靖的预设战场，也会是颉利的最终归宿。老牛没有等云烨回来就走了，他带走了所有的爬犁，两万大唐府兵随他走向了新的战场。


或许是云烨的行为激怒了李靖，他和程处默需要去渍口去向他报道，却把孙思邈留在了朔方。


看看外面纷飞的大雪，云烨的心如同阴郁的长空，知道历史的他明白，草原战役是柴绍的最后一战，回到长安，他将转入文职，再也没有领兵外出的机会。云烨作为一个不稳定的因素，需要调离。


柴绍烤了一只羊，亲手烤的，把云烨程处默叫过来为他们践行，羊肉不好吃，除了盐，就没有其他的味道，不过气氛很好，柴绍在酒席上还唱了歌，做了一首诗，程处默舞了一套剑法，最后三个人都消停下来，云烨忽然想起一个传说，那就是平阳公主到底是病死的还是战死的，为何她的葬礼是以将军之礼安葬的，不是按照公主的仪式安葬，想必柴绍知道。


“我大唐女子之中，晚辈最是钦佩平阳公主殿下，只是无缘得见，甚是遗憾。”云烨在给柴绍敬酒的时候特意问候了一下平阳公主。


柴绍停下酒杯，对云烨说：“如果内子没有亡故，一定会欢迎你和处默到家里与令武他们玩耍，可惜她英年早逝，叫老夫好不心痛。”


“可惜，晚辈出世太晚，否则定不叫这样一位奇女子早早离世，晚辈听太子说起公主的时候，真是遗憾万分。”


柴绍眼睛都变红了，嘶声道：“你们以为老夫强自出兵为了什么，那些突厥狗贼，趁人不备害死了平阳，颉利就是最大的祸首，有突袭他的机会，老夫岂肯放过，不将那些狗贼斩尽杀绝，怎能让老夫心安，让平阳瞑目，只可惜，襄城一战，逃掉了颉利，这是老夫的千古憾事。”


明白了，全明白了，怪不得作为军事家的柴绍，会犯兵家大忌私自出兵，不依不饶的也要干掉颉利，原来根子在这里，原本对柴绍的一些不好的看法，立刻就烟消云散了，这事如果出在自己身上，会干得比柴绍还狠。


怪不得老成持重的牛进达没有劝阻，还一心支持，作为多年的老友，知道劝阻不会有半点作用，与其让他冒险，不如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老牛果然是最佳的朋友人选，宁可一起受责罚，也不明哲保身，下次对老头再好点。


也难怪李靖不敢用柴绍，怕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连累整个战局就不好了，自己这次贸然出城，在这些大佬眼里，一个愣头青的帽子算是扣定了，现在还要在草原上再跑一两千里，祸根都在程处默那里，回头再找他算账。


“孙道长，您也看到了，不是小子自己要出城，而是军令如山，违抗不得，文书上不是说希望您留在朔方等开春再回长安的吗？”看着忙忙碌碌的孙思邈，云烨怕他再骂自己，连忙解释。


“这次是军令，老道当然没话说，我们一起去，至于文书，老道又不是当兵的，他李靖还管不着我。”孙思邈王八之气大发，赶紧让狗子帮着收拾，一起去最好了。


孙思邈也就罢了，许敬宗居然也占据了两个爬犁，给上面铺了厚厚的羊皮，还做了一个顶棚，完全一副出游的架势。


“老许，你这是干什么，身体没有康复，从这里到渍口路途遥远，你扛不下来的，好好呆在朔方，开春了再回去。”许敬宗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威胁，云烨不介意和他和平共处。


“云侯你这可看错了我许敬宗，要知道我当年也是金戈铁马的奔波万里，你能去渍口，我为何去不得，上次去襄城，要不是身体实在撑不住，你以为我会留在朔方？我是你的辅官，自然是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这是职责。”这混蛋和我讲职责？什么时候他开始有职责这种东西了？


看着他和老仆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侍弄爬犁，挑选马匹，云烨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随他去了。


何邵居然占了六十几个爬犁，人五人六的在哪里指挥辅兵们把各种物资往上面搬，光云烨看见的铜钱就有好几爬犁。


“你把铜钱搬到渍口干什么？我们是去军营，不是去当商人，一路上有胡子，有土匪，有马贼，路又不好走，被抢了怎么办？攒这点家当你也不容易，送给胡子你愿意啊。”老何胆小，吓唬他一下，说不定会有用。


“您别扯了，有谁家的马贼，土匪，敢抢军队？有他们护送，连请镖局的钱都省了，您知道，您到哪，那就有大生意，我得跟紧了，再来一笔朔方这样的生意，回长安我就可以睡着吃了。”


猪才睡着吃呢，云烨觉得自己把老何害了，一个好好的好色纨绔，现在不但懂得勤俭持家，还知道开拓商路，连命都不要了，现在的老何和长安的猥琐胖子判若两人，再也不是那个为了朋友把脑袋敲破的混混了，俨然有了巨商的风范。


老公输带着全家随着老何的商队一起回长安了，他是一天在荒原上也呆不下去了，问云烨要了书信，就匆匆走了，行李很简单，云烨说用不着带行李，反正到了书院你的行李还得扔掉，破破烂烂的丢人，全家不过四五十口人，问老何要来一车铜钱，塞给老公输，说是他们的安家费，把他们全家的眼睛都看直了。云烨有些得意，什么叫贵族，能随时随地甩出一车铜钱的就叫贵族，对公输家，云烨就一个字“大方”！


独独留下公输甲，他老兄的利器是这次草原之行的坚强保障，保命的东西得有人会使。


把弩车，手弩，交给云家的护卫，公输甲就落得一身轻松，他会和云烨一起到渍口，等仗打完了，再一起回长安。柴绍看到弩车和手弩，愣了一下，顷刻间又自嘲的一笑，挥手与云烨作别。


再次来到草原上，前些天被爬犁压过的痕迹早就被大雪掩盖了，半尺厚的雪，让旅行变的异常艰难，这次柴绍派了有经验的胡人将士给云烨带路，他们都是草原上土生土长的汉子，不知怎么的就混进了府兵队伍，看样子职衔不低。


他们对黑纱蒙脸非常喜欢，在接到黑纱的时候，早就把破皮子扔了。


云烨训练的两百多个辅兵这次一个不少的随云烨走了，柴绍也没有挽留，只是护送的队伍就减少到了五十人，他认为有辅兵其实就足够了。云烨不这么认为，他巴不得有一万军队护送他，这样才安全。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四节 大食人


车队在行走三天后，已经离开了朔方的警戒圈，在选择一个背风的山坳扎营后，云烨把车队的头面人物全部找来，在一座大帐篷里开会，待众人坐定了，云烨掏出怀里的军令，对众人说：“这次调我们前往中军大营的李帅手令是假的。”


程处默依然大大咧咧百无聊赖，孙思邈面无表情似乎早就太上忘情，唯有许敬宗脸色大变，取过文书仔细观瞧，半晌才抬头问云烨：“侯爷，这文书不假，字迹和大总管印都没有问题，若有问题柴大总管不会看不出来。”


作为一个文人，许敬宗无疑是合格的，他见过李靖的字，在官场浸淫多年，辨认印鉴的本事早就精通无比，他说这文书是真的，就不会有假。只可惜，他太低估了这世界上魑魅魍魉的手断了。


“老许，你没有说错，字迹出自李靖之手无疑，大总管印鉴也是李靖的无疑，只不过有人把这封勒令我回京的文书，裁剪之后，就变成了命令我前往军中效命的文书。”云烨第一次脸色凝重。


许敬宗又拿起文书仔细观看，很长时间后才抬起头一脸的茫然，他是自是看不出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水晶石磨制的放大镜递给了他，示意他再看看。


不明所以的许敬宗拿着放大镜，不知怎么使，在一不小心掠过眼前后，猛然一惊，把放大镜放在眼前，一只硕大的眼睛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许敬宗有些羞愧，觉得自己像个土包子，在弄明白放大镜的用法之后，就用放大镜仔细看看文书，现在，上面的纸张断层清晰可辨，他长吸了一口气对云烨说：“侯爷，这封文书果然是假的，能伪造出这样文书简直是巧夺天工。”说完把文书还给了云烨，把放大镜很顺手的揣进自己的怀里。


忿忿不平的孙思邈从他怀里把放大镜夺过来，小心地放进一个垫着绸布的木盒，最后才放在怀里。许敬宗摸摸鼻子，有些羞赦，第一次不告而取还被人抓住，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老许，等回到京城，我送你一个，这件是孙道长的宝贝，我也是求了半天，才肯给我用一会。”现在云烨想通了，书院里不能只有道德君子，也必须有几个腹黑男，比如许敬宗这样的，只是招这样的人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对书院有很强的认同感，没有这个前提，贸然招进来，只会是祸害。


听云烨这么一说，许敬宗的脸色好看了许多，这世上还没几个人可以给孙思邈脸色看，被他羞辱，谈不到丢面子。


“侯爷，既然你早发现文书是假的，为何还要冒险出城，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侯爷失策了。”


“其实最早发现文书不对劲的不是我，是孙道长，我只是好奇，李大总管是不会这样来折腾我的，哪怕我犯了错，他最多勒令我回长安，哪有让我不顾危险千里奔波的道理，说句自大的话，我若是出了岔子，他李靖还负担不起，所以拿了文书找找孙道长商议，谁知道孙道长居然闻出文书上有一股子药水的味道，再用放大镜一看，就一目了然了，说到这里小子还要感谢道长的救命之恩。否则，我们进了鬼门关都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云烨说完就朝孙思邈拱拱手。


“哼！老道早就要你韬光养晦，老老实实的呆在书院不要招摇，你听过一次吗？这次让人算计也好，好好长点记性。”孙思邈古井无波的脸上终于有了怒容，变得生动了。


“我找了柴总管，把他接到的文书检查了一遍，他的没问题，看来这次有人是要针对我呀，公输先生从伪造手法上看出了隐世门派的影子，这些不知死活的东西，还在妄想着长生，真是死性不改。”云烨很瞧不起那些无法面对死亡的懦夫。


“柴总管没有安排后手吗？我们的力量还是有些单薄了。”许敬宗开始担心自己这些人的处境了。


“我们身后三十里有五百精骑，只要我们发出信号，坚持半个时辰，他们就会赶来，老子就不信有那个隐世门派可以在半个时辰里把我们这支队伍干掉。”程处默晃晃拳头，说的斩钉截铁。


“他们把我引出来，我估计不会是要干掉我，否则在朔方，还是长安都有的是机会，在这个冰天雪地里，废这么大的劲，大概是有事情要对我说，又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就装神弄鬼的骗人。咱们装作不知，以不变应万变，看看他们有什么鬼花招，我也想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兴趣。”


开完会，老庄和老牛的护卫头子去给辅兵们一一传达，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公输甲则给弩车上好箭，准备了三条弩弦，随时准备上弦，看到一切准备妥当，云烨就回到小山洞里睡觉，辅兵们沿着山坡挖了一排的山洞，都不大，勉强可以睡下两个人。


夜很深了，由于烧好的石头渐渐冷却，山洞里慢慢有了寒意，程处默没有睡着，披着羊皮，握着横刀，盘膝坐在羊皮上，洞里的油灯发出昏暗的亮光，黝黑的铠甲闪烁着慑人的寒意。


一夜的紧张一无所获，没有人来打搅，甚至连野狼都没有一只。在昏暗的天光下，车队又要开始出发，既然要装作和李靖会和，那么一却就需要像模像样，连自己都觉得假，怎么骗别人？云烨决定就去找李靖，到时候拿假文书吓吓他，看能不能再捞些好处，何绍那里还有一大堆铜钱呢，他可不准备把铜钱再运回长安，那样做不经济。


程处默一夜没睡依然精气十足，他不坐爬犁，而是骑着马，手上戴着一双皮手套，提着他的马朔，不离云烨左右，许敬宗卧在棚子里，念着书，声音有些大，知道他紧张，还好，没有到失态的地步，千古大阴人到底是不同凡响，大奸大恶之辈也是大智大勇之人这句古话诚不我欺啊。


太阳还未升起，地平线尽头还是一片迷雾，前面忽然出现了一支驼队，云烨的车队立刻停了下来，所有的辅兵也各自给弩上了弦，这次出行云烨装备了很多的弩，基本上每个人有两把，在小规模冲突中有谁可以突破这样密集的攒射。


对面的队伍里出来一个人，用手抚胸施礼大声说：“我们是安拉的子民，是在大草原上做生意的商人，尊贵的将军，请允许我为您献上我们的礼物，希望尊贵的将军可以同意我们继续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做生意。”说完，后面有人捧出一个精美的银盘，上面堆满了各种精美的银器。


云烨的战马停在二十米开外，程处默就在他身边，全身铁甲如同魔神在世。车队也迅速围成了一个圆圈，看到自己的部下做好了准备，云烨看看刚刚露头的半轮红日，问那个商人：“你确定你们是安拉的子民？”


“是的，我的将军，我们从遥远的麦地那来到这片安拉赐福的土地，就是为了把安拉的旨意传播到四方，做生意只是顺带的而已，尊贵的将军，我的驼队里有最好的美酒，还有美丽的波斯处女，尊贵的将军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云烨叹口气，看看驼队后面隐隐绰绰的人头，对那个所谓的大食人说：“你说的很好，只是现在是日出时候，再说了。酒对莫斯林是原罪，你们这是在找死，怨不得我。”说完这些话又对程处默说：“活捉这个人。”


云烨拨转马头就跑回来车队，程处默轻磕马腹，胯下的骏马就猛的往前一窜，就朝着大食人追了过去，驼队后面涌出大批骑兵，向着车队冲杀过来，他们的武器很怪，都是弯刀，更奇怪的是他们没有弓箭。


逃跑的大食人还没有跑几步就被程处默追上，马朔在他的后背猛抽一记，大食人就吐着血飞了起来，程处默纵马掠过，俯身抓住他的腰带，就把他横放在马背上，转回车队。


大食人的驼队散开，数百匹高头大马如同铁流，嗷嗷叫着冲下小山坡。


公输甲扯下弩车上的麻布，对着人最多的地方，扳动了机弩，一声仿佛撕裂布匹的声音传来，冲在最前面的大食人胸前瞬间就多了一个大洞，身体也被攻城凿高高的带起，朝后面摔下去，当攻城凿动能消耗光的时候，有三个大食人被串在五尺长的攻城凿杆上，顷刻间就被冲锋的战马踏成肉泥。


大食仿佛并不畏惧死亡，依然疯狂的催马，要把马的速度提到最高，又是两只巨箭飞了出去，每只都恰好攻击在大食人冲锋队形的尖角，每一支巨箭都会在人群里开出一条血路。


乱奔乱跳的无主战马稍微阻挡了一下大食人的速度，这时，老庄已经下令前排的弩手扣动扳机，上百根黑色的弩箭嗡的一声就飞了出去，这些都是纯钢打造的特殊的无尾弩箭，速度比普通的有尾弩箭快得多，大食人的皮制盾牌根本就不能给他们以保护，三棱的箭簇轻易地割裂了皮盾，深深的扎在他们的身体里。


混乱的战场上云烨发现自己清醒无比，没有半点不适，由于处在下风位，风卷着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居然很享受的长吸了一口气，似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五节 餐前小游戏


战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杀戮场，在大食人死了一地以后，他们也开用弓箭了，虽然不太密集，却很有准确性，车队防御圈里不时有闷哼声传来，偶尔夹杂着低低的惨号声，程处默手提大盾，将云烨护了个严严实实，新新的盾牌上连一支箭都没有，不像老庄的盾牌早成了刺猬，给弩车装上防护实在是太英明了，公输甲只需要透过钢丝编成的窗口，就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敌人的动静，身后有两个膀大腰圆的辅兵专门给他上弦，他只负责开火，现在他已经不管近处的敌人了，只是仗着弩车超远的射程，狙杀后面的援军，云烨亲眼看见一匹战马被一只攻城凿从前胸穿到肛门，倒地之后艰难的踢两下蹄子，就再无动静。


云烨越来越闲，他身边两丈之内没有一支箭，程处默也很无聊，他把盾牌交给云家护卫，自己回到战马旁边，随时等待出击，在大食人的又一轮进攻被粉碎之后，云烨车队仅有的五十名骑兵，在辅兵们的帮助下推开爬犁，开始反击。


程处默，老庄两人呐喊着冲进敌阵，马朔如同出海的蛟龙，不停的在人群中翻滚，那些大食人越战越少，却还是不肯离开，尤在与唐军酣战。


这是一场奇怪的战争，他们似乎就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送死的，辅兵们开始越过爬犁，向战场推进，老牛的亲兵头子喊着云烨听不懂的号子，督促着辅兵们一轮轮的射杀残余的大食人。


辅兵们终于到达了战场，发一声喊，抛掉手中的弓箭，开始用横刀，长矛对付跑不起来的骑兵，无论多么精锐的骑兵，跑不起来那就比步兵都不如，四五个人对付一个，很快就结束了战斗，那些骑兵从头到尾都没有求饶一句，只是发出野兽一样的嗷嗷声。


孙思邈从爬犁后面越了过来，来到云烨面前问：“这些是什么人？胡子？”


“看装束打扮是大食人，但我相信他们不是，默罕默德本人就在麦地那，不信伊斯兰教的人恐怕都被杀光了，要知道，默罕默德传教可是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拿刀剑的，信我这生，不信我者亡。这些日出不朝拜，还带着美酒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穆斯林，你说是吧？”云烨回头问那个被程处默抓来的家伙。


事实再一次证明，翻译官都是怕死的，这家伙也不例外，扑倒在地上抱着云烨的脚，不停地亲吻云烨的鞋子，被他一脚踢开。


“说吧，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欺骗我们？”


“全能而勇敢的将军，我们只是派来请您去参加一场宴会的仆人，那些该死的奴隶，只是宴会前的一场小游戏，我们的客人都喜欢在宴会前玩一点小小的游戏，卑微的阿卜杜拉以为将军阁下也喜欢，所以就安排了这样的一场小游戏。”程处默他们大怒，以为这个叫阿卜杜拉的混蛋在胡说八道。


云烨却信了，波斯的贵族有这样的习俗，他们用奴隶的生命来取悦客人，为了不影响客人的心情，他们会把奴隶的舌头割掉，就是为了不让奴隶临死前的嚎叫，影响客人喝酒的心情，他们认为，贵族之所以是贵族，就是因为有高贵的同情心，所以每次都会给这奴隶安上一个罪名，比如这次，他们安排的是欺骗之罪，欺骗一个贵族是要被杀头的，所以贵族可以心安理得的杀掉他们，而不必付出高贵的同情心。


掰开一个奴隶的嘴，果然，没有舌头，三百名奴隶，这就是邀请云烨去喝酒的代价。


云烨现在简直要气得爆炸了，怪不得他们的战术会如此的死板，怪不得自己身边连一支箭都没有，想必自己要是冲进战阵，那些奴隶连反抗都不敢吧？妈的，你手里的是奴隶，可以随便糟蹋，我手下都他娘的是同伴，现在死了六个，只因为要逗个乐子？是哪个王八蛋这么干的？


看着脚下的阿卜杜拉，这名字是大食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些奴隶都是大食人，那些不信奉安拉的异教徒。云烨铁青着脸，对老庄做了一个砍头的手势，老庄没有半点犹豫横刀在阿卜杜拉脖子上只是一拖，那颗人头就滚落了下来。


漫步在战场，只有寒风吹过，云烨的心比这寒风还要凄凉，躺在地上的奴隶没有战甲，只有简单的衣物，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全是大片大片的冻疮……


风卷起了地上的白雪，有一阵叮咚叮咚的驼铃声传来，声音优雅而活泼，一头白色的小骆驼从漫天的雪粉中走出来，宛如一个精灵，它停在阿卜杜拉的尸体旁边，跪卧了下来，嘴里不停的反刍，就像在说话。它背上有一个银盒子，打制的非常精美，程处默扭开小锁，发现里面是一张请柬，请柬是一卷洁白的羊皮卷。


许敬宗打开羊皮卷，轻声念道：“云侯不远千里而来，余心甚喜，特遣帐下二三子，相戏于阶前，聊博军侯一笑。今有波斯之佳酿，诸国之美人，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美不胜收。余甚盼与云侯共谋一醉，可否？”


许敬宗念完羊皮卷上的字，愣愣的看着云烨，以他的见多识广，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请客的。


这就是他娘的一个变态，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这是赤裸裸的要挟，如果不去，明天肯定有好多冻得硬梆梆的美女送过来，这是谁？这么了解我，这么清楚我的弱点？


抛去他伪造公文这一点，他依足了贵族礼仪，尽管是他们的礼仪，从他可以轻轻松松拿三百人作戏就可以推断出他的手下远远超过了三千人，连颉利也没他这么大的谱，不去不行啊，这家伙要是再派五六子帐下相戏，老子的这点人手不够他塞牙缝的，就是加上身后的五百精骑也很成问题啊。


没说的，换衣服吧，人家是贵族，老子也是贵族，总不能叫他小看了吧，老孙不能去，程处默不能去，只能和许敬宗，老庄一起去。让孙思邈把程处默看住，千万不要给我范二病，现在形势不好，只能见招拆招了，一个弄不好，大家全部完蛋，把这个道理给程处默讲了好几遍，才把小骆驼赶起来，让它往回走。


跟着骆驼前行，云烨全身黑色的裘皮大氅，头上戴着裘皮软帽，脚下是一双鹿皮暖靴，斗篷上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黑色珍珠，也不知姑姑从哪里弄回来的，反正云烨这一身把云家的财力形象一下子提高了好几倍，在长安，云烨打死都不穿这身，太烧包了，上次只是试着穿一下，把辛月笑的趴床上起不来，说她只看见皮子和珍珠，人长得什么样子没记住。


许敬宗到是规规矩矩，普通的文士服，外面罩一件小羊皮氅子，没有像云烨那样再系披风，让人看的清爽。


老庄背后插两把长刀，腰间在挎一把横刀，马背上还有弓箭，俩侧挂着两袋子箭，恨不得武装到牙齿。


骑马走了不到两里地，就有马车在等候，云烨许敬宗弃马上车，外面寒风凛冽，车内温暖如春，有两个娇媚的女子，拜服在地，莺莺燕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还没等云烨发话，就给云烨脱去了靴子，把云烨冰冷的脚塞到自己怀里，丰满的乳丘被脚压得变形，滑滑腻腻的让云烨的脸一下子变成了关羽。


相形之下，许敬宗就自然得多，老神在在的把脚放在少女温暖的胸膛上，一副吸了毒品的满足像，一看就是风流场上的悍将，他甚至把脚不停的在少女的胸前动来动去，惹得少女咯咯的笑个不停。少女的头发是棕色的，不是大唐女子，抱着为国争光的猥琐念头，云烨也小心地把脚上下左右的活动活动……


“云侯，且放开胸怀，能得意时尽管得意，莫要忧心，我看这邀客的主人，未必存有不良企图，也许是有求于云侯，到时候云侯就可以狮子大张口，好好的发一笔横财，不过说好了，见者有份啊！”


交战的时候这孙子趴在爬犁上不下来，还让老仆趴在他身上替他挡箭，这时候又活过来了，还装潇洒。这就是墙头草的本性啊，以后和他打交道，多两个心眼是对的。


“老徐这话从何说起？他们在朔方就没有好心。把我们诳到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非奸即盗啊，不可不防。”对于许敬宗的话云烨只能听一半，甚至更少。


“呵呵，云侯多虑了，你我对大唐军事部署一无所知，有对朝堂的动态现在也是双目如盲，所以我们不可能叛国，也不可能出卖大唐将士，这两条没有了，还有何惧哉？你我现在有的只是满腹的才华，他们又抢不走，遇到如此好客的主家，不尽情享受才是罪过。”


“来，女子脚暖的差不多了，现在给某家再暖暖双手……”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六节 可怕的礼仪


马车转过两座丘陵之后就停了下来，早有仆役把矮凳放在马车旁恭候客人下车，许敬宗极为优雅的把手扶在仆役的肩上，踩着矮凳下了车，似乎全身娇弱无力，这种德行，让云烨有些恶心。


还没等迎接云烨的大胡子管家发话，云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看到了一座城，一座由骆驼组成的驼城，数千头骆驼跪伏在地上，被绳索连成一个巨大的圆圈，骆驼后面是用骆驼皮构建的城墙，一张张骆驼皮被钉在巨大的圆木上，看起来坚固无比，地处草原，也不知他们从那里找来这么多的圆木。


许敬宗也有些失神，久处中原，他还没有见识过沙漠风情，面前的驼城让他十分震惊。


“尊贵的客人，这是我们王的一座别宫，有些粗陋，比不得中原的繁华胜景，让贵客见笑了，不过这座驼城，在这沙漠草原上到也有几分用处，用来挡风沙堪称绝妙。”


也不知道这里的主人从哪里找来这样的家伙，明明是胡子，长安话说的比云烨还好，还不时引经据典的怀念一下长安的胜景，有些长安名胜云烨居然是头一次听说。


趁着管家吩咐准备肩舆的时候，云烨问许敬宗：“什么叫乐游观城如菜畦？我听都没听说过，到底他是大唐人，还是我是大唐人。”


“呵呵云侯，乐游说的是乐游原，站在乐游原上看长安，十二条街道把长安分割成一块块的，十分整齐，就像农户家里的菜畦一样整齐，这个胜景可是与曲江春雨齐名哦！”许敬宗从来都不放过显摆学问的机会。


等会我们说阿拉伯的事情，就不信你老许连这些也知道。西北人，尤其是有点知识的西北人，对于西北的历史都有很强烈的求知欲，自从后世的政府开放档案馆之后，从故纸堆里翻捡被尘封的往事就成了这些人的一种爱好，云烨很不幸，档案馆的大婶极不耐烦的把一直麻袋踢了一脚，告诉他，他要的东西就在这里面，想要找就自己翻，不要随便打搅她看苦情剧，正哭的爽着呢。


一麻袋的西北宗教演变史，这就不是云烨想要的东西，想要换，一看哭的稀里哗啦的大婶，就绝了这个念头，排了一个星期的队，可不想让人家取消资格，只好百无聊赖的翻检，没想到越看越有趣，整整看了一天，直到被人家撵出档案馆才罢休。


这些胡人根本就不是大食人，或者波斯人，他们也不是突厥人，看他们的相貌，头发，眼珠的颜色，只可能是一种人——昭武九姓，传说他们的祖辈是大月氏人，被匈奴灭族后，他们的血统就开始混乱了，什么样的头发颜色都有，什么样的眼珠颜色都有，按照遗传学观点来说，杂交的有些混乱，却他娘的男的英俊，女的美丽，实在是没天理了。


“云侯，不过是一些九姓杂胡而已，为何惊叹？长得再好，也只是杂种罢了，您要是把他们带回家一两个，祖宗的脸都会丢净，也许不用您发话，您家里的老奶奶就会把他们送去填井，现在开心开心就好。”


许敬宗说的就是大实话，站在云烨边上的老庄就满脸的鄙夷之色，无论多美的少女从眼前经过，他连眼皮都不抬。


李二家的血统大概不会比这些人强多少吧，怪不得山东大族宁可把闺女嫁给平民，也不肯嫁给李二，李二对山东大族极度仇视大概这就是起因吧。


上次见到肩舆是李渊的肩舆，他坐在上面，几个健妇抬着，没想到这次自己也有机会坐这东西，质量比李渊高多了，一水的美女，但是力气很大，轻轻一抬，云烨就往前飘，没错，是飘，感觉不到一点颠簸，怪不得李渊那么喜欢坐。


“云侯莫看抬肩舆简单，抬这东西不是有力气就可以的，平日里训练，肩舆上需要放满满一碗水，要求无论上坡还是下台阶，碗中的水都不许有一滴洒出来，才算是合格。”许敬宗的善解人意现在总算是领教了，察言观色的本事这位老兄可谓天下第一人。


驼城里的地面一看就是被夯实了的，平整如镜，见不到一棵杂草，中间用木材搭建出一座阁楼，离地三尺有余，整座阁楼都被锦缎包裹起来，看起来更像一个糖果盒，无颜六色的看得让人眼花。


许敬宗摸着胡茬子说：“当年石崇与王恺斗富，曾用锦缎挂于树上，绵延五十里，已被称为豪奢，此间主人给阁楼着衣，与树上挂锦有异曲同工之妙，我许敬宗今日有幸得见人间奢华，真是托了云侯的福，如此富贵乡，纵死也瞑目。”


老庄抚摸着肩舆上的宝石装饰，也是目眩神驰。唯有云烨，也只有云烨，看着这些烧包的装饰差点笑出来，这他娘的就是豪奢？把绸缎包在楼上就是大手笔？千万不能让后世的子孙知道，要是知道的话会被嘲笑致死，土鳖啊！土的不能再土的大土鳖啊，前面用奴隶送死来邀客，白驼送信，妙龄女子以胸暖足，驼城，肩舆都让云烨吃惊的话，这座用绸子包起来的土鳖楼一下子给了云烨极大的信心，主人就算有再大的谱，也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土鳖而已。


淡淡的嘲讽浮于脸上，看的大胡子管家暗暗吃惊，如此的富贵，这位侯爷也只是觉得一般，甚至有些看不起，也不知自己离开长安的十几年间，哪里有了什么样的变化。


云烨看见一个大木板子上躺着一位肮脏的少女，嘴里勒着一条皮索，身上只有一件麻袋一样的衣服，头被固定在一个木头夹子上，全身不停的乱抖，旁边还有两个粗壮的大汉，其中一个在女子的额头用墨汁画着线，另一个手里抓着一把凿子，不停的在少女头上比划，似乎要凿开少女的头颅。


“尊贵的客人，您远道而来，我家主人身体有病，无法出来迎接，为了弥补失礼之处，所以就想用我们一族最高的礼仪处女酒杯来欢迎您的到来。”


云烨的苦胆都要涌出来了，欧洲中世纪才有的东西，现在就开始出现了吗？传说中那些腐朽的老弱贵族，为了延长性命，不惜用处女的头盖骨作为自己饮酒的容器，据说这样可以延年益寿，最可怕的是，头盖骨是活生生的从人头上取下来的，头骨酒杯和西藏的人皮经卷，在后世早就臭名远扬了，作为人类的耻辱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云烨不停的呕吐，挣扎着对老庄说：“阻止他们。”在管家和许敬宗的惊奇的目光中，云烨翻下肩舆，向少女跑去，他实在是没有胆量造这样的孽。


老庄早就把两个大汉用刀背砍晕了，正在给少女解绳子，云烨赶紧帮忙解开少女嘴里的皮索，刚解开，头还被夹着呢，那少女就放声大哭，声音很熟悉，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牧羊女。


她被吓坏了，抱着云烨的胳膊不松手，浑身发抖，两排牙齿不停的撞击，发出咯咯的声音，寒冷的天气里，汗水湿透了身上的麻布片。云烨解下披风给她披上，从老庄手里抢过横刀，重重地劈在两个躺在地上的壮汉脖子上，鲜血飞溅，却没有一滴沾身，大胡子管家用自己的披风，挡下了喷涌的血迹。


“我杀了你们的人，你不生气吗？”云烨吐了口气问管家。


“尊贵的客人，看得出来您是第一次杀人，您有天使一样善良的胸怀，这是美德，不应该受到谴责，只应该受到赞美和传扬，我的主人吩咐过，在驼城您享有和他一样的权利。”说完躬身施礼，貌似谦卑。眼中露出的寒光早就出卖了他。


“告诉我你主人的名字，管家，从一开始就给我设下陷阱，一步步逼我往下跳，这就是你家的待客之道？”人都是居移气养移体，这些天的人上人的生活早就把他锻炼成了一个上位者，质问起他人也有了几分威势。


一个嘶哑的声音从阁楼里传了出来。


“云侯勿怪，某家的身份实在是见不得人，只是为了心中所惑，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云侯大驾光临，不如进楼一叙，与那些低贱的人一般见识作甚，若云侯心有不满尽可杀之。”


许敬宗见云烨满脸怒容，为自己的小命着想就大声回话：“适才云侯只是见不得虐杀，那女子又是云侯的故人，所以才有些失态，贤主人礼仪周到，让我等大有宾至如归之感，岂能再有冒犯。”


楼内不作声，似乎不愿意和许敬宗搭话，管家的腰躬得更低了，手掌作出请上楼的姿势，似乎在哀求。


云烨不是杜预，做不出要主人杀死仆役的举动，摇摇头迈步上楼，牧羊女紧紧跟上，却被管家拦住。云烨看看牧羊女对管家说：“带她去好好洗洗，给她弄一身暖和的衣服，再送上来。”


牧羊女眼中全是哀求，她不敢离开云烨，害怕云烨一走，那些人又要用凿子挖自己脑袋。


云烨温言劝慰半天，又让老庄陪她，她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管家离去。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七节 谋杀


云烨没有料到整座阁楼会如此的大，全部用胳膊粗的木棒搭建而成，上面再蒙上骆驼皮，四面的窗户上贴着不知是东西的皮，薄而透明，整间阁楼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镶金嵌银的各种珍贵器具散落在地上，云烨拾起一把舞马衔杯壶，放在眼前仔细观察，壶身两侧各饰鎏金舞马，纹样系捶揲而成。骏马舞姿曼妙，鬃毛飘拂，绶带飞扬，舞马献寿场面，跃然眼前。


正在啧啧赞叹之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传过来：“云侯为何重物轻人？”


“从进阁楼的一瞬间，想要忽略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为了我们能够愉快的交谈，先赞叹一下你这里的器具，难道这不是一个客人应该做的吗？”云烨依然没有放下手里的银壶，继续欣赏，而许敬宗却有些汗流浃背。


“哦？云侯莫非嫌弃夜陀乃是化外之民，不肖与我交谈？”


“你的汉话说的比我都要好，在你面前，我感觉自己更像是一个化外野人，岂有见弃之理。”云烨边说话，边从地上找与银壶相匹配的杯子。许敬宗似乎有些热，眼睛看着地面，汗水直流。


“你找不到杯子了，都被我捏扁了。”


“暴殄天物，如此的人间珍品竟然不知珍惜，实在是憾事，这样的宝物将永远变成残缺，诚是人间憾事。”


“云侯为何不敢看我，我变成目前的模样与云侯大有关系，不知云侯有何可以教我？”不知为什么，嘶哑的声音居然变得不哑了，还多了几分韵味，腔调怪怪的，有一些调侃的意味。


“不是不敢看你，而是在想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在的这副鬼样子。”


“云侯不知？”


“从那幅画里我知道你去了西王母的地方，天池美吗？”


夜陀的声音似乎是从肚子里挤出来的一样，沉闷的像隔了一层牛皮：“为了你说的天池，我十六个最忠心的手下命丧荒原，云侯不给老夫一个交代吗？”听完这话，许敬宗一下子就跪坐在地上，身子在发抖。


“福祸本无门，由人自招取，我一没有让你去那种地方，二没有请你去那种地方，你听到谣言，就匆匆赶去，怨的谁来？夜陀，我赶了半天的路，又渴又累，你就不能让他们送些酒菜上来，让客人站着就是你的待客之道？”云烨彻底明白了，夜陀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不知听了谁的蛊惑，自己跑去找神仙地，被大自然惩罚了，落得这样悲惨的结局。就这样还对长生抱有莫大的希望，这种死脑筋的傻子，就是权力再大，本事再强，也不足为俱。心事一旦放下，故态就萌发。


“对了，你干嘛把自己挂起来，还用银环穿过自己的皮肉，谁给你出的主意？”云烨这才发现，这家伙就是一个纯粹的变态，在自己背上穿了好多的洞，用银环穿过背上的皮肤，再用皮索连接把自己吊起来，他痛苦的不停咳嗽，不停的有淡黑色的痰咳出来。


“嘿嘿嘿，云侯这都要拜你所赐，为什么你去天池就会毫发无伤，我只是带兄弟们历经艰辛的去看一眼，就会遭遇这样的魔劫，先是雪崩，再是地火，可怜我十六个兄弟，要么被大雪吞噬。要么被地火化为灰烬，我只有靠天竺妖僧的恐怖法门活命，是何道理？”


在后世，这样的受虐狂多的是，印度，东南亚有许多的苦行僧就是想通过肉体的痛苦来减轻精神上的创伤，据说很灵验，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一个，尤其他还是被动的，看到夜陀痛苦不堪的样子云烨就想笑，冬天爬雪山，遭遇雪崩太平常了，在后世还经常被埋掉一个俩个的，现在环境如此之好，想必雪山上的雪也远比后世多一些吧。他们弄出来的动静想必小不了，不引起雪崩才怪，游览天山又没有缆车可坐，不死人才见鬼了，至于火山，那是人品问题，云烨不做置评。


见云烨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夜陀怒火勃发，把身体晃来晃去的，却下不了要干掉云烨的决心。轻拍手掌，立刻有侍女涌进来，转瞬间就把散乱的阁楼收拾的干干净净，又进来一些戴着锥帽的女子，捧着各种食物进了阁楼，一时间，长长的案子上就摆满了，多是肉食，也有几种耐储藏的瓜果，云烨毫不客气的拿着一块瓜，咬一口，舒爽至极。


“看云侯毫不担心自己的处境，难道说云侯智珠在握不成？你身后的五百大唐骑兵，已经按照军令返回朔方，不知你还有何凭执，在我的老巢里谈笑风生。”话一说完又开始咳嗽起来，肺里的火山灰看来把他折磨的够呛。


看的恶心，云烨扯过纱幔，免得口水飞过来。


“夜陀，想不想喝酒？你这里的葡萄酒不错，比长安城里的好了许多。”喝完金杯中的美酒，云烨把杯子揣怀里，用酒壶对着嘴喝。


云烨越是无礼，夜陀反而越发的平和，他仿佛没有看见云烨对他的羞辱，语气也越发的轻柔。


“我目前这副鬼样子，还能喝酒吗？云侯既然喜欢，就不妨多喝些。”


“作为宴客的主人，你连酒都不喝，这让我怎么好意思，你把那些可笑的环子去了，我给你一粒药，你再找一只萝卜，榨成汁，喝下去你就能喝酒了，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如果你还想痛快一些，在你的喉管上开一个小洞，插一条管子我们就可以尽情喝酒，你看如何？”云烨给了解决办法。


许敬宗眼睛瞪得像铜铃，屛住气，嘴里还叼着一块羊肉，看着云烨，像见了鬼。


夜陀却发出嘶哑的笑声，手在身边一抽，他就站到了地上，早有侍女一一去除他背上的银环。


披着一件大氅子的夜陀赤着脚站在木地板上，身高足有两米，古铜色的肌肤似乎抹了油一般的闪闪发亮，多日的病痛并没有把这样的一条汉子压垮，反而眉宇间有了一股豪迈的气质。


云烨在心里暗叹，他的肺部无疑已经被火山灰烫伤，呼吸困难，才想到用苦行僧减缓呼吸的法子来自我恢复，时间久了，说不定会被他自己治好，这种法子虽然痛苦，看起来变态，却是现有条件下最好的办法。


从自家车队死了六个人之后，云烨就没打算让凶手再活在这个世上，血债血偿，天经地义，尤其是目睹了那些可怜的奴隶死的如此的悲惨和无奈，胸中就有一股火焰在燃烧，这股火焰几乎让他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凶手不死，怒火难平。


杀一个人太简单了，尤其是对一个名医来说，孙思邈说过，哪怕是杀父仇人，他也不会用医术杀人，他不会，云烨会，面对这样的杀人狂魔，他不介意动用自己的所有本事，于无声无息中杀人。云烨试验过，一粒李淳风制作的金丹，可以毒死一只鸡，他把一瓶子自己炼制的所谓“化骨丹”送给了云烨，被袁天罡教训了一顿，丹药也被没收，他又重新加大了药量，据说吃了可以立刻飞升。


云烨非常相信，因为李淳风在孙思邈的药房里制作新的化骨丹时，特意加了雄黄，还加了三倍。雄黄这东西，加热之后就成了砒霜。据孙思邈说，这东西他见了就想飞升，还用吃？一个正常人，连服一个月如果死不了，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能是神仙。


紫色的小瓶子里装着一粒消炎药，管家捧来了一大碗萝卜汁，夜陀一口喝干萝卜汁，再小心地服下消炎药，端坐在那里半响才睁开眼睛，对云烨说：“我现在舒服了好多，甚至比吊在那里还要舒服，胸口的那种灼热消散了许多，想必是云侯的药起了作用。”


“哪有那么快，只是你肺里的火气暂时被萝卜汁压住了而已，给你的药想起作用需要一天的时间，那时你才会感到舒适。”


夜陀哈哈大笑，双手一拍，立刻就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鼓声，那几个舞娘，扭身摆臀开始跳舞，肚脐上贴着火焰状的纹饰，在急促的摆动中居然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荷花。


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


给他一块甜瓜，还不满意，三两口吃完，又捅云烨给她拿吃的，眼睛不停的瞟那只流油的肥鸡，快把舌头都伸出来了，没办法，连盘子一起给她，终于消停了。


云烨边看歌舞，边喝酒，不理会在那里运气的夜陀，夜陀也不说话，低头沉思，大概是要想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有太多的疑问，要找云烨合实。却不知云烨端着空空如也的杯子，想着怎么才能劝夜陀吃下李淳风的夺命化骨丹。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八节 恨自己不死


眼前的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赤裸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云烨见过最贴近现代服装的唐朝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大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许敬宗坐卧不安，见识了云烨和夜陀的谈话方式后，他深深的为自己的鲁莽而后悔，云烨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好和夜陀谈话的意思，他似乎一直想要激怒面前的雄壮男子，一个对自己都狠毒无比的人，许敬宗早就不奢望他会有佛陀一样的善心。自己随云烨前来就是一个重大的错误，云烨把这个魔王害成如此模样，现在依然不放在眼里，没有道歉，没有内疚，只有一种让许敬宗从心底里发寒的嘲弄。


云烨现在都还没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觉悟吗？自己何苦趟这趟浑水，和云烨在一起太危险，他就是一个疯子，他面前的夜陀也是一个疯子，疯子之间或许有些惺惺相惜，只可怜自己这个夹在疯子间的正常人，如果这次得脱大难，一定要远离云烨，自己是对付正常人没问题，对付疯子，还是没信心，离远些没坏处。


鼓停舞止，云烨轻拍双手，为艺术家的表演献上最热烈的掌声，不献不行，这么美丽的一群女子，如果被夜陀蒸熟了端上来，就不好了。一个整天想着长生不老的变态，普通人在他的眼里和牛羊区别不大，自己还是小心些好，至少不要害人，有杜预那么一个混蛋就够了，自己可不敢不他后尘。


夜陀一直在看云烨，越看越是迷惑，无论自己如何施压，在他面前，这些压力似乎都不存在，一直表现出一副他才是主人的态度。身后画师画的那几幅《求仙图》是他们根据自己亲口所诉，画出自己求仙的经历，暗黑色的天池水，如镜子一般平静，他们是如此的神秘，十七个人在天池边上欢呼雀跃，庆祝自己到达神仙地，还没有见到美丽的仙女，就招来恐怖的神罚，天地间的白雪一起向他们涌来，顷刻间，六个人就被白雪吞噬，自己仗着身体强壮连滚带爬的逃离山谷，才免遭劫难。


回首再望，天池已被雪峰遮掩，再也无法一窥真容。


“云侯，你是如何得知在昆仑山上有这样一池神水的？哪里不要说人迹，就是鸟兽也不轻易踏足，我去过那里，知道一路上是如何的艰辛，你和你师傅是如何到达的？”夜陀终于忍不住向云烨发问。


许敬宗这才注意到墙上的那几幅画，听到夜陀的问话竖起耳朵听，他原来以为云烨说的神仙地是在瞎扯，通过夜陀的嘴，他终于晓得云烨不是在胡说，而是真的去过。


“你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为了求证我的话？都告诉你们了哪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神仙，没有长生果树，没有仙兽，狼倒是有一群，你们都没有往心里去是吧？一个小破湖，水还冷得要死，夏天到了草也长不长，对了，你们去了天池有没有逮到一两只雪蛆？师傅说那是难得的美味。”云烨忽然想起导游说的雪蛆，既然清朝人见过，那唐朝人没理由会见不着，只要想想每只重达几十斤的红色虫子，在雪地上乱爬，云烨就有些兴奋，太神奇了。


夜陀的脸憋得通红，不是肺的原因，而是出于愤怒，他指着画上的红色虫子大声咆哮：“云侯说的美味就是这种虫子吗？美味不美味的我夜陀不知，我只知道我的三个兄弟被虫子当成了美味吞食了。”


云烨起身好奇的看这图画上红色虫子，丑陋，非常丑陋，居然还有牙齿，图画上一只长达一丈的虫子张开满是牙齿的大嘴正咬着一个人的头颅，那可怜的家伙身上还缠着两只，大嘴都咬在那个人的身上，只要看一下那只虫子的尖牙，就知道被咬了，一定非常，非常的疼。


“喂，夜陀，你知道你见到的那座最高的雪山叫什么山吗？他叫神山，奇妙无比，你遇到了雪崩，遇到了雪蛆，大概也遇到了狒狒，就是一种大猴子，很凶残，我当年就被猴子缠住，把我的背包都扔到悬崖下面去了。”看着愤怒的夜陀，云烨知道，这时候再不加把劲忽悠这家伙，等他清醒过来，就没机会了，当年在新疆天池，没机会见着那些传说中的动物，导游说有狒狒，还是那种很大只的，清朝人见过，云烨跑遍了一大两小三个湖泊都没见着，只好拿峨眉山上猴子的劣迹来充数。


夜陀似乎有些悲哀，从箱子里又取出一幅画，当着云烨和许敬宗的面打开，对云烨说：“你见到的猴子只扔包裹，我见到的猴子他们吃人，我弟弟和桑就是被云侯所说的猴子生生地撕开，被他们分着吃了。”


说完这些，他的气似乎有些不够用，用力地在胸口捶几下，发出咚咚的巨响，捶完胸口，他提起一个黑陶的罐子，就着罐口，大口的喝酒，还是一种说不上来名字的烈酒，浑浊的酒液顺着胸口倾泻而下，非常的豪迈，只是不知道喝下去了多少，太浪费了，给你弟弟敬酒，也不用敬的满地都是吧？


夜陀的眼睛都红了，别看他杀人无数，没有把人命当成一回事，自己弟弟死了，一样会心疼，一样会流泪。


喝完酒，马上就有侍女端上来一个精巧的木盘，上面有一个白瓷碟子，碟子里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红色药丸，清香扑鼻，这味道云烨有些熟悉，想不起是什么东西。只见夜陀拈起药丸，放在鼻子下面陶醉的闻一闻，再一口吞下，噎的面红耳赤，赶紧喝了一口酒才把药丸子顺利的送了下去。


这主人当的，一点也不知道敬客，有好东西先紧着自己吃，小气鬼啊！


正在感慨，发现对面的许敬宗一脸的羡慕，还拱手相问：“贤主人好福气，能得到上等的仙家丹药，看其色，闻其味，辨其形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我辈闲人，却是无缘得到，真是羡煞旁人。”


喝完药丸子，或许是精神作用，夜陀满面红光，神清气足，刚才还在为自己弟弟被猴子分着吃了伤心，一瞬间就似乎忘记有这回事了，哈哈大笑，貌似极度愉快。


“夜陀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由高人赐下这凝神丹，数量稀少举世难求，所以没有分赠两位，还请不要见怪。”


“这种仙家宝物为有缘者得之，我辈无缘，倒也强求不得，能得一见已是莫大的机缘，贤主人无需挂怀。”许敬宗永远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才能讨主人欢心。


云烨抹了一把冷汗，自己还打算骗夜陀服下李淳风炼制的化骨丹，看来不用了，还有更狠的，化骨丹只有黄豆大小，云烨就觉得已是剧毒，这鸽子蛋大小的药丸子，不知夜陀能消受到几时？为了保险起见，云烨决定要一颗看看。


“夜陀，我也算是有几分见识的人，却没见过如此异香扑鼻的仙家宝物，不知可否拿一颗让本侯一观，涨涨见识？”


夜陀听到这话，笑得更是豪迈，他今日受了云烨一天的鄙视，现在终于可以扳回一城，如何不乐？


侍女又捧着盘子上来，夜陀一摆手，侍女小心的放在云烨面前，防贼一样的盯着云烨看。


丹药一入手，云烨立刻放心了，沉甸甸的压手，和铁蛋一个份量，丹药在天光下光华流转，闪烁着金属的光泽，手指稍一用力，发现有些软，太好了，是铅，李淳风的化骨丹弱爆了，就他的丹药，十颗也赶不上人家一颗，不知道什么药材可以中和铅的毒性，以前在劳研所住院时，没少见整天抱着牛奶瓶子排铅的铅锌厂工人，病歪歪的在走廊里挪步，形状凄惨，何况夜陀的丹药外面还裹着一层红汞，双保险啊。


敬畏的把丹药放回盘子，云烨立刻对夜陀充满了尊敬，在剧毒下能坚持这么多天的人，有资格获得他的尊敬。


“神仙一途，艰难险涩，夜陀兄，能不畏艰险，探索仙道，实在是大智大勇之人，小弟钦佩万分，适才言语多有冒犯，还请我兄不要见怪，小弟在这里赔礼了。”云烨站起身来，整整衣冠，恭恭敬敬的向夜陀施了一礼。


许敬宗非常惊喜，云烨终于肯低下头颅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小命就有了保证，他其实看出来了，夜陀对云烨更多的是尊敬而非敌意，只要谈话愉快，说不定云烨会从夜陀这里捞到不少好处。


见到云烨施礼，他也没有再坐着的道理，在一旁垂手含笑见礼。


在酒宴上总是需要有强势的，前半场云烨过于强势，夜陀就算有再好的心性，也会被自尊心挑起傲气，现在，云烨在绝世丹药的震慑下服输，大大的满足了夜陀那颗高傲的心，他本就是纵横荒漠草原的马贼王，平日里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云烨保持克制，也是心底的最后一丝长生的希望在作怪，如果换一个人，早就被剥皮抽筋了。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二十九节 再见玄奘


牧羊女已经吃饱了，躺在温暖的阁楼里睡着了，伸出的手臂紧紧牵着云烨的衣角。这些日子她受尽了苦楚，被绑在木板上，她一直幻想着那个好看的汉家子会来就自己，就像天神腾格里救女神乌弥一样，斩开大蛇的头颅，把自己从大蛇的肚子里救出来，然后就会有九十九只像白云一样洁白的羊羔围着自己，还有九十九只黑得像乌云一样的羊羔围着自己的爱人。他跳着刀舞，每一次都用战刀斩下最美的花朵，向自己抛过来，自己不喜欢白色的喇叭花，只喜欢嫣红的毛拉，他每跳一段舞蹈，自己就用鞭子轻轻的抽打他一下……


她想的太投入，几乎忘记了寒冷，也忘记了危险，直到那两个恐怖的男子要凿开自己的头颅，她才从幻想里醒过来，草原的女儿不害怕死亡，只担心见不到最爱的人，她努力的挣扎，希望能给自己的爱人多一点救援的时间，她从不绝望，她的爱人就在外面战斗，下一刻就会来救自己，只是力量越来越小，她想大叫：“爱人啊，你快来，你就要见不到美丽的那日暮了。”


那日暮有些得意，天神听见了自己的呼唤，爱人的脸就出现在自己的头顶，他非常愤怒，也是，自己的爱人被捆着，谁都会愤怒的。可怜的坏蛋，被爱人杀死了，坏蛋都是这种下场，谁叫他想凿开那日暮的头颅的。


少女蜷伏在云烨身后，睡得无比香甜，虽然面容不美丽，少女天生的媚态却也让人怦然心动。


云烨看看熟睡的少女，拿起身边被侍女折叠整齐的披风，盖在少女的身上。


“云侯颇有怜香惜玉之心啊，只是不知云侯对自己的处境怎么看？你的兄弟已经在满草原找你了，居然只有十个人，我有些动心，想要派人去找找他，顺便把他也带回来。”


夜陀以为自己占据了上风，开始用猫戏耗子的心态来对付云烨。


“夜陀兄看起来并不想要我的命，只是不知有何见教，爽快的说出来，小弟如果能做到，就会尽力而为，如果办不到，你就是杀了我也没用，小弟是个怕死的人，所以夜陀兄不必绕圈子，尽管直言，小弟洗耳恭听。”


“不急，你先听夜陀把话说完再做决断不迟，无论如何云侯都是我的贵宾，夜陀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事实上我从接到军中文书就知道有人想见我，从伪造的文书上可以看到一些古老家族的影子，却不知夜陀兄代表哪一家？恕小弟直言，你出身昭武九姓，虽然勇武，却绝对没有这些细腻的手法，所以你没有必要替别人隐瞒什么，有话直说就是。”云烨不想给他思考的余地，只想快刀斩乱麻的解决事情，程处默已经发狂了，再不解决，就会出变故。


“听闻云侯给一位僧人画了一张地图，可有此事？”夜陀开始发问了。


“确有其事，是玄奘和尚，他一心想前往天竺求取大乘佛经，想要弥补大唐佛法的短处和不足，难为他并不知晓如何前往天竺，所以小弟就给他画了一幅路线图，虽然粗糙，想必到达天竺还不成问题。”


不知道他为何会提起玄奘，难道说自己想要《大唐西域记》的愿望要破灭？


夜陀拍拍手喊了一声：“有请大唐高僧玄奘大师。”


云烨怵然一惊，玄奘在这里？半年时间他居然才走到这里？


有侍女掀开门帘，果然一个黑黑瘦瘦的和尚穿着破衲衣从门外进来，见到云烨也是一愣，顷刻间又恢复古井无波之态，单掌立于胸前宣称佛号：“无量寿佛，世事流转，不想在这荒原再次遇到云侯，贫僧不知是喜是悲。”


“大师是和尚哪来那么多的喜怒悲哀，他乡遇故人，只能是喜事，不知大师可饮一杯否？”


云烨笑吟吟的站起来迎客，毫不在意许敬宗狂使得眼色，他无非是不想让自己再陷入到玄奘事件当中去。


夜陀也站了起来，只是发青的印堂预示着他命不久矣，这到底是他背后的世家故意如此，还是真心为他好？那就不得而知了。


“玄奘大师是我在康国遇见的，他在打听天竺的路径，我有些好奇，恰逢我要来草原寻找云侯，所以就一起带过来，找他人问路，不如问云侯这个明白人为好。”


没有理会夜陀的废话，云烨再对玄奘说：“不知大师在遭遇了如此困苦之后，求佛之心是否依然如故？”


玄奘双手合十礼敬三宝：“贫僧曾经发下宏愿，不取到真经绝不回头，我心依然，我意如故。”


“大师佛法又有精进，可喜可贺。”传说中唐僧取经遭遇了九九八十一难，那是传说，云烨没有亲眼所见，所以有些不信，如今看到衣衫褴褛的玄奘，这才相信他是用生命走的这一遭。一瞬间云烨心底的龌龊，尽然一扫而空，道德和意志有传染效果，云烨现在就感到自己的有种说不上来的变化，心里安然了许多。


自己从到大唐直到现在，顺风顺水的路走的太多，哪怕有一些弯路，也被自己用先知先觉的条件一一躲过去，这说不上是好事，人的本质就是越挫越强，如劲松，如腊梅，相比玄奘这样的劲松，腊梅，自己还需要经历更多的风雨，才能长成参天大树，书院才能历万世而不衰。


扶着虚弱的玄奘坐下，云烨回头问夜陀：“有什么事就说吧，我的时间不多，大师的时间也不多，相信你的时间更加的紧张，想要什么就说，这是最后的机会。”


夜陀一时还不适应云烨的突然转变，刚才云烨就说过这话，以他的阅历当然看出云烨是言不由衷，没想到与玄奘一番交谈之后，他的气质居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句话重新说出来，也有了不同的意味。


他低头不语，管家把一张纸条交到他手里，他看过后把纸条塞进嘴里慢慢嚼烂，然后吞了下去。


“白玉京在何方，告诉我，你我两清，从此各不相干。”


“知道白玉京你只会死的更快，你确定你想知道？我在朝堂上没有讲出来，就是不想太多的人因此丧生，为什么你们不理解我的苦心，一意孤行，非要知道那个该死的地方？”


云烨这时候真的很伤心，因为自己的一个玩笑，已经死了很多人，为了不让更多的人遭殃，那些一心想要长生不老的混蛋都去死吧。那是些极度自私，极度自我的混球，死光了这世界就安静了。


椎幕后面伸出一只苍老干枯的手，手上抓着一个玉佩，那枚玉佩在白天都散发出隐隐的毫光。


夜陀亲自取过玉佩，双手递给云烨。


“上面写的什么？”云烨问，玉佩上面全是曲里拐弯的线条，他左看右看看不明白。


“云侯可知，那上面写着三个上古文字，名曰：白玉京，云侯不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阁楼上回荡。


“你居然认识商朝的文字？这种文字也叫甲骨文，远古时期就有白玉京这个名称，老先生，你不会认错？”云烨终于想起来那些古怪的线条，如斧砍，如刀凿，可不就是甲骨文？这老头在胡说八道，唐朝有人认识甲骨文？


“哈哈哈，云侯果然家学渊源，你那恩师想必也是一位绝顶的学问大家，居然知道这是殷商的文字，老夫现在对你知道白玉京之事，确信不疑，别人知道白玉京可能如云侯所言，是在害他，唯有老夫知晓白玉京有利无害，我今年八十有三，多年以来一直困在仙道的门槛不得寸进，老夫实在是想去看看神仙地，请云侯成全，至于报酬，就这座驼城如何？”


许敬宗愣愣的看着云烨，这座驼城价值不下十万贯，尤其是骆驼，在长安可是一个稀罕物，往来的胡人视若性命，等闲不肯出卖，若有这座驼城，联通西域就不是梦想。云烨只不过需要指出一条路而已，他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前辈一定要问，晚辈就把自己知道的一一相告便是，用不着拿驼城来换。”云烨要是相信他们的鬼话才是怪事，这样大的一座驼城，给谁都不会轻易撒手，如果贪心说不定小命就会丢在这里。


“事实上晚辈对于白玉京的认识也是从一首诗里得来的，您因该知道，晚辈如果给您指一条明确无误的大路，才是在胡说八道，现在诸位就把它当成一个故事来听吧，家师尝言：我思白玉京，乃在碧海之东隅。海寒多天风，白波连山倒蓬壶。长鲸喷涌不可涉，抚心茫茫泪如珠。西来青鸟东飞去，愿寄一书谢麻姑，又说此地半载白昼，半载黑夜，不知却否。这便是家师对白玉京的认识，晚辈只知道这些，我自己对神仙，长生毫无兴致，若有那位能等仙籍，在下乐见其成，不知老先生以为如何？”


半晌无声，连许敬宗都在苦思，夜陀在一遍遍的抄写这几句话，椎幔后面的老者也不发一言，场面寂静的无聊，见牧羊女睡得香甜，云烨童心大起，用她的头发稍挠他的鼻孔，见她不停地揉鼻子，如同贪睡的小猫。玄奘脸上带着恬静的笑意，看着云烨戏弄牧羊女。


云烨忽然觉的疲乏无比，只想抛下一切睡上一觉，头一歪，趴在牧羊女的身边也进入了梦乡……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节 回归


程处默在草原上已经跑了整整三天，胯下的战马喘着粗气艰难的在雪地上行走，偶尔打个趔趄，在走过一道小山梁之后，战马跪在地上再也不肯前进一步，硕大的马眼有泪水流出，程处默从马背上下来，背起革囊，继续前行，他知道，这匹战马已经废了。


他从车队里出来时带了三匹马，这是最后一匹，草原上的寒风把他的脸颊割裂出一道道的血口子，和他父亲一样，胡渣子长了满脸，眼睛呈血红色，罩在头上的黑纱早就不知去了哪里，他跪在雪地上，抓一把雪塞进乌青的嘴唇，艰难的吸吮里面的水分，他又揉了两个雪团，把它们贴在眼睛上，肿胀的眼球终于舒服了一些。


他想起云烨教他的办法，从皮裘上割下一块皮子，开了两条缝，把它们绑在眼睛上，抬头看看看天上明晃晃的太阳，感觉不到一丝暖意，护卫们早在昨天，就失散了，程处默知道回营地的路，他却不想回去，至少在找到云烨之前，他不愿意回去，革囊里还有一些吃食，其中就有包裹的很严实的饼干，他透过革囊就能闻见它们诱人的香味。


他掏出来好几次，又放了回去，他不敢吃，害怕找到兄弟后他的处境比自己还惨，这包饼干就是救命的食粮。


这三天他几乎踏遍了这方圆十里之地，云烨没有一点音讯，所以他走进了这片丘陵地带，他很镇定，也没有焦急，他相信云烨现在正在抗争，只是不知道在哪里罢了。


想到这里，他捏着马朔站起来，背上革囊，继续前行，山垭口有一匹狼，在盯着程处默，程处默也在盯着它，狼没有避让，程处默也不会避让，所以他们很快就厮杀在一起，狼不是程处默的对手，被马朔挑开的喉咙冒着热血，程处默趴了上去，大口的吞咽还温热的血液，他已经三天没有吃过热食了，这该死的草原，肉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燃料，狼的尸体很快就变得冰冷，程处默没有办法把狼扛走，寒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狼冻得比砖头还硬。


太阳西斜，又开始刮风，先是地上的雪粒在慢慢滚动，紧接着就成了一条白色的雪龙，数千，数万条雪龙汇集在一起，就成了漫天的白毛风，程处默赶紧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要不然他就会被白毛风冻成雪雕。


转过山脚，他看见了一座阁楼，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就在一块平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座阁楼，他趴伏在雪地上看了好久，的确没有一个人，只能听见风掠过绳索发出的尖啸。


阁楼是用巨大的柱子撑起来的，没有楼梯，离地足有一丈。程处默绕着阁楼转了一圈，找不到上去的地方，他卸下革囊，在平地上疾跑几步，纵身一跃，就攀住了平台，腰腹一用力，就上了阁楼，用横刀拨开门栓，他就看到了一间很大的屋子，空荡荡的，只有几层布幔，撩开布幔，他就看到了睡的十分香甜的云烨，全身陷在厚厚的毛皮里，他似乎还在打着呼噜，另一边的墙角躺着许敬宗和老庄，他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盖着几张破皮子在哪里发抖。


探过几人的鼻息，确定他们在睡觉，可是程处默无论如何也叫不醒他们，他甚至在许敬宗屁股上踹了好几脚，那家伙依然睡得像头死猪。


程处默一点都不在乎面前的诡异环境，兄弟没事，只不过是睡不醒而已，有孙思邈在，这是小问题，他在外面的平地上用屋子里的木头点了一堆火，等火着旺了，就压上一些雪，顿时一股浓烟就随风而起，虽然升不高，还没出山谷就被风吹散，不过没关系，孙思邈他们会找到的。


回到阁楼，看着呼呼大睡的云烨，程处默感觉到了极大的不公平，自己漫山遍野跑得比狗还惨，为什么云烨就可以躺在皮毛堆里睡大觉等自己来救，这还有天理吗？


不行，自己快要冻死了，咱也要睡一会，掀开云烨身上的皮毛，怨念就更加的强烈了，居然还有女人，那女人紧紧搂着云烨，把脑袋藏在云烨的胳膊下面，睡的满面桃花。


程处默真的哭了，眼泪流到裂口子的地方，疼得他直抽脸，赶紧擦干净，奶奶的，连哭都不许，不管了，他躺在云烨的另一侧，裹着温暖的皮毛，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三天来的担忧一瞬间就消散了，在进入梦乡之时，他听见了何邵的大嗓门，心头一松，也跟着睡着了……


千日醉而已，对孙思邈来说就不算是什么事，辛辣的茱萸研成粉，在每个人的鼻端抹上一点，狠狠的打几个喷嚏人就会醒过来，只是谁家手里居然还有这种珍稀的药物？自己研究麻沸散就缺少其中的一味主药，搜遍皇宫也找不到，没想到在这穷荒僻壤，居然看到了这种药物，这让孙思邈对云叶以后的道路充满担忧。


云烨醒了过来，满脸笑容，仿佛真的从睡梦里醒来，检查了一下许敬宗和老庄的情况，他们两个病了，受了风寒，人在发烧，脑子也不清楚，在给他们为了一大碗稀粥之后，又睡过去了。


程处默狠狠的挖着鼻子，茱萸的粉末让他极不舒服。


“孙道长，小子又没有着了千日醉的道，您干嘛给我也抹茱萸，我的鼻子难受死了。”


“你是来找人的，人找着了，不在一边守护，自己睡的像头猪，这次是茱萸，下次老道会用断肠散。”孙思邈没好气的回答，他一上阁楼就看见几个睡的不醒人事的人，心头大惊，摸过脉搏之后发现是闻了千日醉才睡着的，这东西一般是用来治疗失眠，多梦，也是修心养生的宝贝，一般的千日醉也就让人睡个好觉，一天就会自然醒来，不料这里的千日醉药性居然如此霸道，可以绵延三日，实在是让人吃惊。


“云侯，可知对头是什么人？”何邵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明面上的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敌人。


“你们有谁听说过夜陀此人？就是他把我们引出了朔方城。”云烨问那些经常在朔方一带执役的府兵。


“回侯爷的话，属下知道。”一个上了年纪的府兵对云烨禀告。


“你知道？快快说来。”


“侯爷，属下也是从西域商队那里听来的，这夜陀乃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马贼，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纵横已经有十年了，传说他身高三丈，骑一匹巨大的白骆驼，每顿饭要吃一头牛犊，他手下有二十个兄弟，每一个都是恶魔，抢劫杀完人后都要挖出商旅的心肝，用火烤着吃。


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是康国的王子，老国王见他生下来就会说话，害怕是恶魔，就把他扔到山里让野兽吃掉，没想到野兽不但不吃他，还给他喂奶。他长大后就把他的父亲扔到了荒山里喂了野兽，然后让他的弟弟当新国王，其实他才是康国最大的掌权者。属下就知道这么多。”


云烨从这些无聊的传说里至少知道了一件事，夜陀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也是一很有本事的人，要不然他成不了马贼头子，也成不了康国的太上皇，还是掌握实权的那种。这两个身份都需要强大的实力做后盾。


还好，他就要死了，云烨最后见夜陀的时候，死亡的阴影早就笼罩着他，不用别人动手，他自己就会杀死自己，一想到他吞吃的那种毒丸子，云烨背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


公输甲在整理弩车，没有参与云烨的谈话，自从云烨说到夜陀，他就一言不发，他一定知道的更多，云烨暗自猜想。


车队在草原上忙碌了好几天，自然需要好好休整一下，程处默的脚被冻伤了，孙思邈小心的用药水擦拭那几根发黑的脚趾，用银针挑开上面的皮肤，黄色的脓水就流了出来，他居然不知道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直到晚上洗脚睡觉的时候才发现三根脚趾成了黑色的。他见云烨有些难过就说：“不碍事的，孙道长说了养上十天半月的也就好了，最多指甲掉光，现在木木的一点都不疼。”


没等云烨说话，老孙就呵呵笑着说：“现在不疼，晚上会痒死你，就像几百只蚂蚁在你肉里撕咬，想想那滋味，老道害怕。”


程处默不怕疼，他害怕挠痒痒，铁打的身子只要被人抓住肋下，他就不敢挣扎，生怕别人挠他，只要一挠，他就会涕泪俱下，软的像面条。


闻听孙思邈如此说，脸色大变，抓住云烨的手就不松开，要他想一个止痒的法子。


牧羊女那日暮，听护卫讲了，就跑出去捧了一大捧马粪，要给程处默擦脚。


被孙思邈骂了出去，要程处默忍着，说是没有太好的办法止痒。


果然就如老孙讲的没到半夜，程处默的脚就瘙痒难忍，他在床上拍着毯子大叫，却够不着脚去挠，孙思邈把他捆在床板上，动不了。


他发誓赌咒的让护卫帮他把那三根脚趾头剁下来，他不要了。云烨无奈，只有用盐水给他擦洗患处，没想到居然起了作用，程处默不再叫唤，没一会就睡着了。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一节 元日两重天


由于有病人，云烨的行程不得不暂缓下来。有这座阁楼，在草原上简直是最好的避风港，多日的奔波的疲劳，可以得到休整，悬吊的心事，可以暂时放下，整个车队都在享受这短暂的安逸时光。


学习夜陀布下一座爬犁之城，马匹就放在阁楼地下，守卫站在平台上远远的瞭望远方，这里已经没有了突厥人，那日暮的父亲，母亲，弟弟，都被突厥贵族裹挟着离开这片草原，退到了遥远的阴山脚下，准备和强大的大唐军队决一死战。


云烨知道绝对不会出现两军大规模厮杀的场面，一场大雾过后，东突厥就再也不会出现在史册上。


作为使节，唐俭是卑鄙的，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来到颉利的营帐，向他传达了大唐准备和东突厥和平友好的喜讯，愚蠢的颉利听到这个喜讯，再也不想逃亡了，他舍不得阴山下肥美的草场，更舍不得放弃随时可以掳掠唐朝平民的希望，他估计错了李二的雄心，也估计错了李靖的狡猾。


唐俭觉得自己一条命换取东突厥的灭亡很划算，这个疯子不顾惜生命，把自己当作人质来拖住颉利继续逃亡的脚步。谈判在继续，突厥贵族们依然趾高气扬，指手画脚，他们认为唐朝已经没有力量再向阴山进发。而伟大的突厥狼族只要熬过这个严冬，待到秋天战马再次肥壮起来之后，那些像羊羔一样温顺的唐人又可以任由自己烧杀抢夺，他们尽情的戏弄唐俭，想看到大唐的使节像鹌鹑一样被自己的弯刀吓得瑟瑟发抖。


唐俭是在发抖，他似乎感觉到了大唐铁骑碾碎一切的脚步，他希望这些铁骑踏着他的尸体，把东突厥人撕成碎片，每每想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煌煌史册之上的荣耀，他就想高歌，想起舞……


阴谋在阳光下发酵，成熟，就不知谁才能饮下这杯最美的醇酒，空气里都是阴谋的味道，云烨闻到了，他怜惜的看了一眼还在唱歌的那日暮，不知道她的父母弟弟会不会活下来。


她最好永远生活在欢乐之中，忘记草原的残酷，云烨忘不了那双看到自己出现，欢呼雀跃的眼睛，哪怕自己将要面临最残酷的屠杀。


这次草原之行云烨收获了很多，熙童的自由洒脱，那日暮的纯洁，玄奘的执着，都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一瘸一拐的程处默点了好大一堆火，橘红色的火焰窜上半空，辅兵们敲着胸膛，唱着出车这首歌：“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昔我往矣，黍禝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涂。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歌一句，酒一杯，有善舞者，早就在歌声里起舞，今天是元日，除旧迎新的好日子，云烨特意放开了管制，除了酒定量，其他的就随他们享用，何邵也难得大方一回，贡献出了许多的吃食。


那日慕笑得最是灿烂，她学会了一句汉话，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教的，见了谁都喊哥哥，每个被喊得都眉开眼笑，何邵被喊之后，从怀里掏出一只发簪，送给了那日暮，眼看着她就要抓着孙思邈喊哥哥，云烨连忙把她扯过来，她顺势趴在云烨腿上，仰起脸，字正腔圆的喊了声：“哥哥”。


云烨的玉佩被她用一条难看的皮索拴在脖子上，在火光的映照下涂上了一层玫红，少女的衣领被云烨刚才扯过来时拉得很开，隐约可见那对白皙的乳房，或许是年纪还小的缘故，并不饱满。云烨转过头去，替她掩好衣领，却惹的少女大笑起来，草原上的女子从来都是热烈的，如火一般……


星空很低，星星也比后世繁盛了许多，云烨查完哨，站在阁楼上想试着看看长安，只可惜被远山阻隔，看不见奶奶，看不见姑姑，也不知小丫她们现在快乐吗？


关中的冬天万物萧条，长安市上依然人头涌涌，太阳即将下山，净街鼓也将要敲响，胡人在声嘶力竭的推销着货物，妖艳的胡姬把各种美酒装在葫芦里，抱在胸前，任由客人挑选，半裸的硕大胸丘被寒风吹得有些发紫，就有好心的客人用手来替她暖和一下，胡姬娇笑着左避右闪，却总有那么一两只手得偿所愿。


一辆碧油车缓缓驶过，胡姬顾不得客人的咸猪手，凑到马车前大声喊着说自己的酒最好，价最低，希望能让马车里的贵客稍稍停留一下脚步，马车旁的护卫把胡姬扒拉到一边，再一脚把乘机揩油的无赖子踹翻，无赖子刚要喝骂，却不小心看见了马车上的卷云图案，立刻闭嘴，缩到人群的后面。


马车里的云姑姑百无聊赖的用手帕扇着风，车里的小炭炉实在是太热了，丫鬟忙着服侍另外一个人吃东西，小小的嘴巴张合间，无数坚果就碎裂开来，比松鼠还厉害。


“小丫，你都成大姑娘了，不能再这么咬核桃，你刚换完牙，小心又掉了，豁豁牙怎么找婆家？”云姑姑实在是受不了小丫发出的声音，开口劝她。


“没关系，牙掉了，哥哥会给安上。”说完又咬开一个核桃，笨拙的剥里面的果肉。


在他眼里哥哥无所不能，掉牙这种小事，实在是不值一提。云姑姑只有报以苦笑，这就是家里的小魔星，被他哥哥宠坏了，任何事都由着性子来，不过天性还是善良的，除了不欺负人，连房上的鸟窝都没有逃出她的魔掌。


旺财现在见了她都躲着走，她把旺财脖子下面的铜钱掏出来，散给了庄子上的小孩子买糖吃，害得旺财两天都没喝上酒了，不停地叫唤，还是家里的缺牙马夫请旺财喝了一盆子稠酒，才算安慰了旺财受伤的心灵。


奶奶不胜其烦，嫌她在院子里闹得慌，一大早就让回长安的云姑姑把她带走，家里才算安静一些。


今天办了许多的事，碧油车后面跟着一长串马车，这都是为家里采购的元日用品，年年添新岁，家里的日子却天翻地覆，前年还在为明日的饭食担忧，今日却绫罗满身，前呼后拥，云姑姑看着车窗外奔走的人群，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家里有男人撑门面就是不一样，虽然只有十六岁，不，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硬硬的把一个快要彻底破败的家撑了起来，还把日子过的威风八面，只希望佛祖保佑，保佑他在草原上平平安安。


想起今日午宴上，那些贵妇的样子就好笑，自己只是一个下堂妇罢了，那些小心眼的贵妇们仿佛全体失忆，对自己好的不得了，所求者不过一小瓶香水而已，这也是大唐有品级的贵妇？一群可怜虫罢了，为了讨好夫君无所不为，整日里就知道涂脂抹粉，卖弄风骚，忘记了妇人最紧要的任务就是相夫教子，离了男人，她们大概都会被饿死吧。


云姑姑最烦的就是听净街鼓，没完没了的要敲八百下，现在又响了，每一声鼓响，似乎都在催促人赶快离开，云姑姑掩住耳朵，用脚跺着车门，让车夫赶快出城，云家在长安有宅子，却没有一个人喜欢住在城里的，哪怕赶夜路，也要回到封地，云姑姑觉得那里的床睡着才是最舒服的。


小丫已经睡着了，丫鬟把小丫抱在怀里，怕颠着她，小姑娘睡着了才有那么一些恬静的文气。


走夜路的不只有他们，还有许多的书院学生和先生，云家的马车宽大，见到书院先生家的女眷幼子，就停下来，顺便捎上，要知道牛车走完这五十里路，天就要亮了，至于先生就随便跳上一辆拉货的马车，不时与车夫聊上两句，悠闲自得，至于牛车就让仆人赶回去，也有偷懒的学生趁机钻进去，倒头就睡，直到书院才会被叫醒。


老奶奶还没有睡，在整理账薄，何家赶在元日前送来了两千贯铜钱，还有孙儿的书信，看了书信才知道，孙儿与何家做了一些小生意，是何家出的头，现在他们把第一笔利润送了过来，没有误差，这何家看样子还可以继续打交道。


水泥窑被官家收缴了，他们总是烧不成水泥，那些匠户们干活粗，粘土和熟料的比例总是配不合适，烧废了一窑又一窑，也不知长个记性，那样的蠢货还是做官的，丢人啊，还有脸到庄子上找匠户，云家庄子就没有什么匠户，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户，农闲的时候帮主家烧上几窑都用来自家盖房子的，不是匠户，你有本事把庄子上的农户硬编成匠户试试，云家早就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欺压的主了。


就是陛下要收云家的水泥窑也是付了钱粮的，你们弄不好，是你们的事，秘方早就交给朝廷了，在交接水泥窑的时候，小泰亲自按照秘方配料，那可是烧出一窑好水泥的，敢说云家胡乱给秘方，不用云家动手，小泰就会把他们的嘴撕烂。


小恪终于赶在下第一场雪之前给所有的房子盖上了盖子，剩下的就是房子里面的修整，听说书院里来了一家人，是鲁班爷爷家的后人，听说很厉害，也不知孙儿从哪里找来这么厉害的人。


想到孙子老奶奶赶紧跪到佛像前面，祈求佛祖保佑孙儿平平安安的回家。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二节 君子国


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克劳塞维茨）。很早以前云烨就知道这句话，并且深以为然。


越是接近李靖，草丛里突厥人的尸体就越多，他们大多穿着破烂的羊皮袄，就那样孤零零或者成群结队的躺在那里，冰雪没有掩盖他们，只是给他们穿上了一层晶莹的外衣。


车队的辅兵们越发的高兴起来，只要看到一具新的尸体，就停下脚步，探讨他们是如何被杀死的，这一刀用了多大的力，这一矛从哪个角度刺入的，呀呀，这一个就杀的就有些难度了，整个脑袋都爆开了，是被锤砸开的？一定是猛将所为，这力量，这准头，我辈小兵们只能望尘莫及。


那日暮的神情古怪，见到一具尸体，就上前叽里咕噜的说一通话，然后在自己的小脸上用木炭画一道黑黑的印记，不到半天，她的小脸就成了黑漆漆的一片，尸体实在是太多了，云烨估计就是把她全身都画成非洲妇女的模样，也表达不完她的哀思。


突厥人有为死者用刀子划开面部寄托哀思的习俗，那日暮只是用木炭，已经文明了许多，或许这些突厥人的死对她的打击没有那么强烈，只是随便表示一下就好。


直到晚饭做好，那日暮似乎都没有恢复往日的快乐，平时晚饭做好，那日暮都会像一只小狗一样围着大锅转悠，手拎着一个巨大的饭盆，满怀期待的等着厨子给她装满满一大盆美味的饭食。


今天没有，她躲在最阴暗的角落，抱着腿在哭泣。胖厨子给她端来了好大一盆米饭，上面还浇上那日暮最喜欢的肉汤，一块油肥油肥的羊尾巴肉，堆在最上面。如果是往日，她一定喜欢的叫胖厨子哥哥。


看着那日暮哭的花花的小脸，胖厨子居然很沧桑的叹口气，骂声这杀千刀的世道，就把饭盆放在那日暮的身边，就离去了。那日暮抱着饭盆，用勺子大口的吃着饭，一边吃，一边流眼泪……


云烨很清楚，大唐想要安稳的发展，就离不开一个安全的外部环境，如今在外杀戮的都是汉家的好男儿，那日暮只看见死亡的突厥人，没有看见那些飘着白幡的汉人坟墓，那些躺在冰冷坟墓里的人，也有人在牵挂吧。


这次来到草原，云烨与其说是来战斗，不如说是来见证历史的，在这个辉煌的大时代，那些奔腾的骏马，彪悍的军人，或许会唤醒他久违的激情。


人不能活的没有没有感情，没有目标，只有把自己所有的注意力放在自己要干的事情上，才能忘记头脑中的痛苦。那日暮现在只想消灭完那一盆米饭，云烨则希望大唐军队可以一往直前，所向披靡。


说来可笑，在人格相等的情况下，一盆米饭和大唐军人的勇气是等值的。


何邵带着辅兵们像草原上食腐的豺狼，他们把所有倒毙的战马都收集起来，只取战马的四条腿，其他的就扔在荒凉的草原上，任由野兽吞噬。


爬犁上摞着高高的一层马腿，都是被锯子锯下来的，云烨看到这个场景，实在说不上来那种奇怪的感觉，有些凄凉，又有些悲哀，甚至于还有些恶心。


不能怪何邵，这是云烨自己在出发时告诉何邵的，将能利用的利用到极致本来就是后世常用的手法，一头猪从猪毛利用到粪便，任何部位都有利用价值，都能产生效益。只是还没有考虑猪的意愿而已，如果大唐军人吃人，云烨认为，何邵会毫不犹豫的锯下那些死尸的腿，并把它们制作成美味的香肠。


从这以后，云烨再也不吃何邵制作的香肠了，哪怕它美味无比。


许敬宗从昏睡中醒了过来，不言不语了两天。在第三天他让老仆请云烨过来，他有话想说。


“云侯，我一直以为你在朝堂上讲的都是些假话，也没有往心里去，只是有些好笑，觉得满朝文武都是愚痴之人，天道之说虚无缥缈，竟然有人真的会去求证，而求证的结果让我吃惊，只是偷看一眼神仙地，就遭到水火大劫，万种险涩。夜陀如此英雄人物，也被折腾的几乎丧命，现在活着也生不如死。云侯，请看在同僚一场的份上，告诉我实话，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一个冬天接连两场大病，让许敬宗一下子老了许多，这两日又思虑过度，鬓间都有了一星半点的白发。


“这世界没有神仙，我的经历之奇可算世间仅有，我也没有见过神仙，瑶池只是一汪湖水而已，夜陀是一个倒霉蛋，没事干大冬天去什么天池，要是夏天去，绝对没有这些倒霉事。周穆王驾八骏与西王母相会，只是一时的意淫罢了，巫女会襄王也只是一场春梦，这种梦你没有做过，还是我没有做过？只不过发生在特殊的人，特殊的地方，所以就成了神话。如果你在三峡做春梦，告诉别人只会招来笑话，楚襄王，周穆王就不同，他们是王，所以大家有些盲从，相信王在梦里经历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神就是这么来的？大人物不经意的一个小举动，会被夸大到如斯地步？”许敬宗有些失望，还有些释然。


“我大唐数百万百姓，你能找出来一个在清醒状态下见到神仙的例子？老许，这次回去，如果你不想回到朝堂上，我会奏请陛下让你留在书院当院判。”云烨说出来自己衡量之后的决定。


许敬宗一骨碌从小小的床上爬起来，看着云烨说：“云侯，假如我没记错的话，你是极度反对我留在书院的，现在为何又力荐我前往？还担任院判，这应该是你的职务，云侯，告诉我，为何？”


这种字字到肉的谈话大概许敬宗自从入仕以来从来没有用过。


“老许，别人怎么想，我不知道，我只说我自己的想法，书院是我理想之所在，我绝不会让她受到半点伤害，我看中你的原因，就是你的能力，现在书院千头万绪，正是创业之时，我相信它必将光耀千古，你许敬宗有能力，有野心，有手段，这些正是书院现在最需要的，如果书院里全是李纲先生这样的方正君子，这不是书院的福气，而是灾难。”云烨实话实说，这时候对许敬宗没有一点隐瞒，全部交底。


他有些尴尬，也是啊，无论谁被人家指名道姓地说是卑鄙小人，脸上的表情都会精彩无比，气量狭小些的说不定会在你背后问候你的家人，许敬宗只不过有点尴尬，算得上是贱人中的极品，这正是书院急需的人才。就是要靠这样的人来中和一下书院的中正之风。


“别以为我是在骂你，我也是这样的人，所以我们俩是同类，你听说过君子国吗？”


许敬宗搜索枯肠也找不出这么一个典故，只能摇摇头，他对云烨跳跃性的思维很有意见。


“传说在上古时期，有一个国家叫君子国，君子国是个‘好让不争’的‘礼乐之邦’。城门上写着‘惟善为宝’四个大字。‘国主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进献，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这里的宰相，‘谦恭和蔼’，平易近人，‘脱尽仕途习气’，使人感到可亲可敬。这里的人民互谦互让，‘士庶人等，无论富贵贫贱，举止言谈，莫不恭而有礼’，‘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卖主力争少要钱，售出上等货；买主力争付高价，取次等货，彼此相让不下。”


许敬宗眼睛都有了蚊香圈，不过到底是千古大阴人，立刻反唇相讥：“云侯顺嘴编典故的本事，我老许真是万分钦佩，而且一句话就扯到上古，让人无法辨别真伪，只是有个小小的漏洞，惟善为宝这四个字语出《礼记·大学》句云：“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您说的古君子国，一定在这句话之后，春秋，战国典籍多如牛毛，我老许也算是饱学之士，为何从未听说？下次要骗老许，您也拿点真才实学出来，这样我也好甘之如饴的被骗。”


话一说完，两人都捧腹大笑起来。


“给你说这个典故不是要你挑毛病的，而是告诉你，这样一个理想中的国度，除了灭亡，不会有第二条路可走，你可同意？”云烨等许敬宗笑完，继续问他。


许敬宗的神色堪称精彩万分，他实在不想把自己划到小人群里，但他知道自己的本性实在是做不来方正君子，只好默认，反正旁边还有一个侯爷陪着自己，这种自认小人的事，打死也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没错，这话是至理，君子国如果有外敌，被灭亡那是必然之事，兵书开篇就说：兵者，诡道也。想要打胜仗，就当不成君子，宋襄公的仁义战争也说明了这一点。”许敬宗可没有信口胡柴，举的例子都是有据可查的，不像云烨举的例子，无法求证。


“这个问题上，咱们达成了一致，您还认为书院不需要一位老于世故的人物坐镇吗？”云烨笑嘻嘻地看着许敬宗。


许敬宗只觉得亡魂大冒，在云烨面前，他有一种赤身裸体的恐怖感觉。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三节 东方朔


刚刚走出散乱的战场，迎面遇到十六名唐军斥候，看到飘飞的唐字大旗，十六骑驻马坡顶，其中一骑下了山坡，来到车队前面，大声喝问来者的身份，目的，眼中满是警惕，手就放在刀柄上，似乎要随时抽出作战。


老庄立于马前，鼻孔都要朝天了，左武卫军官从来就看不起右武卫的窝囊废，嫌他们身上有一股子娘们的味道，每回操演，都败于左武卫，而且还输不起，有耍赖行为。这也就是在边关，如果在长安遇到，又会是一场群殴。


不用看，都是熟人，老庄认识他，他也认识老庄。架都打了好几场了，刚才老庄就是嫌他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他自己这张脸就是活生生的出入证，要什么文书啊。没想到那个骑兵并不给面子，依然板着脸要老庄拿出军令才能放他前进。


从不耍横的老庄气的脸色铁青，对那骑兵说：“老邢，咱们也算是打出来的交情，现在还没有到大营，文书自然是要交给大总管的，你掂量一下自己，有资格看吗？再说你他娘的什么时候居然认得字了，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老邢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朝着老庄咆哮：“庄三停，你他娘的现在不是左武卫的人了，跟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就敢在我右武卫的底盘上撒野？”


话音刚落，一个硕大的马腿就砸在骑兵的脸上，把他砸的从马上掉了下来。程处默从爬犁跳下，拍拍手，庄三停早就按着骑兵狂殴。山坡上的骑兵呼啸一声就扑了下来，辅兵们也抽出武器，双方对峙起来。


“右武卫现在统军的是谁？”云烨喝止了辅兵们的行动，抬头问为首的什长。


什长见到云烨的腰牌挂在腰间，从花纹上就看出这是一位大将，赶忙从马上跳下来，抱拳施礼说：“回将军，右武卫现在直接归定襄道大总管节制。”


“你去回报大总管，蓝田侯云烨奉大总管之命前来军前效力，请求归营。”说完又回到爬犁上继续睡觉。


什长面如土色，刚刚爬起来的老邢更是脸色煞白，军汉们平时野惯了，对顶头上司不敢胡说八道，对那些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侯爷公爷却没有敬意，脾气上来就信口胡诌，入娘到老子的粗话说惯了，一时改不了口，没被听着，那自然没关系，被正主听个正着，那就是大事件了。


云烨根本就没往心里去，程处默也不过就扔过去一只马腿，比这难听的他们都听过，自然不会和一个小兵一般见识，牛进达被说的更难听，也没见他老人家把小兵怎么样。


“侯爷，刚才邢大牛无意冒犯侯爷，还请侯爷开恩。”什长单膝下跪为自己的兄弟求情。


程处默呵呵一笑，回到爬犁上继续补觉，不理会这些大头兵，杀罚存留看云烨的意思。


“整天呆在大营里不练身手，尽他娘的练嘴了，一张臭嘴连个把门的都没有，什么混账话都往外冒，幸亏本侯也是混军伍的，要不然你这混蛋那还有命，掌嘴十下，重重的，长个记性。”


什长大喜，抡圆了胳膊就给老邢一顿嘴巴子，抽完了，老邢那张脸也看不成了，还跑过去把马腿捡过来，放在爬犁上，才骑上马向着大营飞奔。


李靖手里拿着云烨的调令，左看右看，怎么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发出过这样一纸调令，只记得自己让云烨滚回长安，何时让他到军前效命的？


军中的录事参军取出存档文书，一一验看，终于找到了原始记录，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大总管命云烨回长安，绝对不是到军前效命，这封文书是假的。


李靖大惊，这伪造的文书堪称天衣无缝，自己的字迹丝毫不差，大总管印鉴惟妙惟肖，他那里知道，文字，印鉴都是真的，只是文字调换了顺序，加了几个字，又减去了几个字而已。


在开战前夕，出了这样的怪事，李靖焦急万分，连忙派出信使，一一核对分发到个个将领手中的命令是否被篡改过。一连三天，各处将领回报，命令准确无误，李靖这才放下担忧，考虑如何安全准确的把军中文书送达这一难题，他清楚的知道，给朔方送信的信使恐怕早就丧命，要不然不会出这样的怪事，问题是敌人是谁？


云烨没有告诉李靖这封文书的出处，许敬宗就更加没有那个闲心，孙思邈虽然想说却被云烨给拦住了，告诉了他一种新的传达机密的方法。又一次把许敬宗和孙思邈震惊的无话可说。


李靖正在考虑如何加强信使的安全性，一次性派很多人护卫，这不可取，在遥远的路途中，十人和一百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阴符，阴书过于简单，无法传递复杂的文字，这不行，那也不行，李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这件事必须早日解决，一旦自己的命令与将领的意见相悖，将领就会怀疑这封文书的正确信，一旦军中相疑，还打什么仗啊，如今到底是何人篡改了文书，还没有查清楚，如今颉利屯兵十万就在前方，军中要是再出乱子，他几乎不敢想象那会是一种何等可怕的场面。


孙思邈来访，他们本来就是多年的老友，实在是不忍心让李靖受煎熬，所以特意前来为他解忧。


“药师兄何故如此煎熬？”见到老友面容憔悴，孙思邈长叹一口气，明知顾问。


“都是军中琐事，老夫身为大总管，现在是进退维谷啊，上不能报皇恩于万一，下不能斩颉利安天下，实在是惭愧。”见老友动问，李靖也没有隐瞒，告诉了孙思邈自己现在很为难，只是没有明说为什么为难。


“其实大总管为什么焦急，老道倒也知道几分，虽然老道不能为你分忧解难，却知道何人可以帮助大总管。”孙思邈了呵呵的说。捋着长须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李靖腾地站起身，双手抱拳施礼：“道长如能解我胸中困惑，李靖感激不尽，只是事关重大，不知道长所荐之人有几分把握？”得到孙思邈明确的回答，是李靖必须要做的事，因为关系到大军安危，他不得不慎重。


“去找云烨吧，他早就知道这封文书是假的，他特意千里迢迢跑到你的军中，听说只是为了见识一下你指挥千军万马的英姿，顺便发一点小财罢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在来你这里的途中，他与制作假文书的贼人有过接触，却不知到底是何人，虚惊一场。”孙思邈不习惯绕圈子说话，就一五一十的把原委给李靖交代了个底掉。


李靖不是程咬金，老程对云烨无条件的相信，到他这里却要打几个折扣。


“那文书就是我本人也分辨不出真假，他是如何知道的？”李靖向孙思邈求证。


孙思邈掏出怀里的放大镜递给李靖，要他重新观察一下那道文书。


有了辨别真伪的手段，李靖的忧虑顷刻间就去了大半，在学会如何使用放大镜之后，看到那些明显的伪造痕迹，长长松了一口气。


在云烨面前能摆长辈谱的只有程咬金和牛进达，李靖在就知之甚详，由于云烨不是他的手下，他只好以主客之礼接见云烨。云烨没有矫情，他晓得现在不是找李靖回报那一脚的时候，大敌当前，容不得他耍小心思。


“大总管，伪造文书者乃是一群马贼，为首者名叫夜陀，背后有一股不小的力量在支撑，我还不知道是谁，不过可以断定，他们都是些才智高绝之辈，不容小觑。晚辈几乎丧命在他们手中，还望大总管小心。”


“夜陀？只是康国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他既然敢打我大军的主意，老夫岂能容他活命！我大唐将士何时会担心一个小小马贼，待老夫将东突厥平没之后，我要看看这个马贼是否长了熊心豹胆。”


两军对仗，李靖怕过谁？死在他手里的名将，悍将一大堆，他完全有资格藐视天下群雄。


“他只是疥癣小疾，以晚辈的看法，他最多还有三个月的寿命，不用理会，我这里有一种简单，却非常有效的军中秘传之法，比之阴符，阴书强上不少，就算是男女间的情书也可准确无误的传达。”


为了给李靖增强信心，云烨特意把话说的非常满，主将的气势只可鼓不可泄，如果李靖失去了信心，这十万大唐军卒可就跟着进了鬼门关了。


姜太公用鱼竿创造出的阴符自然有它的奥妙之所在，阴书的加密法，就是现代也在引用，谁敢小看古人的智慧。


李靖紧绷的面容松懈了下来，看着云烨说：“你的智慧老夫从来没有小看过，不光是我，陛下提起你也是赞不绝口，只是太过于妖孽，所以就让人多了几分提防。你不要奇怪老夫为何要对你说这些，就当你减轻红拂病情的酬劳吧，你与汉武时期的东方朔有的一比，都是聪慧无比的人物，只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你过于妖孽，就注定你在朝堂上不会有太大的作为。你比东方朔还要聪明几分，就是你毫不栈恋权位，只是一心想要办书院，把你的从会用在教书育人上，这恰恰迎合了所有人的希望，所以你顺风顺水的走到了现在，老夫希望你真的可以办出一所亘古未有的书院。”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四节 阴符没变化


如果有可能，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像炮仗一样惊天动地的，闷声发大财才是中国人的传统。东方朔？一个满腹才华的倒霉蛋，皇帝喜欢听他的笑话，所以他只能在皇宫里当一辈子的相声演员。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的《辨骚》、《诠赋》、《祝盟》、《杂文》、《论说》、《诏策》、《书记》等篇中，就论及到东方朔的各种文体近十种。这样的文豪，一生堪称是一个悲剧，满腹的才华都成了取悦皇帝，让皇帝高兴的资本。


云烨摇摇头，把晚年东方朔褴褛的身影从脑子里赶了出去。


李靖或许是好意，但他是一个看不清楚形式的军神，做任何决断都比别人慢一步，这一步注定他得在猜疑中战战兢兢的过完后生，他的建议不听也罢，如果是军事上的意见，云烨没二话，立刻执行，朝堂上的吗，先等等。听许敬宗的，也不能听他老人家的，那纯粹就是一个大坑。


军中的百骑将领来了，在大唐军中，一旦有重要的军事决议，百骑司的人少不了，一方面是要告诉百骑司的将领，自己的决议是针对军队的，是对军队有利的，二来通过百骑司告诉皇帝，自己做这些改变是有道理的，不是有什么阴谋。


特务机关的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鹰钩鼻，三角眼，两腮无肉，标准的监军模样，比老牛差远了。


他从来不坐，就站在李靖身后，不住的拿三角眼瞟云烨，似乎要看出什么花花来，怀疑是特务机关的美德，云烨早就了解这些人，这一年多，百骑司大概没少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只是有没有效果就不知道了。


“大总管，末将特来告罪，您让末将彻查的文书被篡改一事，末将没有查出任何蜘丝马迹，请大总管降罪。”一开口云烨就对这家伙增加了几分好感，虽然人长的不咋地，声音却似洪钟，有些军人的豪迈，只是站在李靖身后请罪，像刽子手多过像请罪的属下。


“不必查了，老夫已经知道这次事件的来龙去脉，罪魁祸首乃是康国的夜陀，日后自然要找他算这笔帐，今天叫你来，是有一种新的阴符需要你做见证，并需要你去执行。”李靖没有回头，淡淡的说了一句话，有对云烨说：“云侯你就开始解说吧，老夫洗耳恭听，有何妙法，尽管一一道来。”


这个百骑将领的身份明显没有牛进达高，要是牛进达在这里，会有座位，李靖也不敢让牛进达做他的护卫。他听到李靖的话，三角眼瞪得溜圆，似乎有些不信，但是李靖发话了，他只能闭上嘴竖起耳朵听。


“我听许先生讲过，阴符，和阴书，都是一些粗制滥造的小手段，这些东西早就流传了几千年，只是为何历朝历代的名将从未有过改进？竹节传讯，到了战国才变成了阴书，现在出现了泄密事件才想起来改变？军队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手段的应用者，为何从你们这里看不到这种现象？”云烨不客气，军方想要自己的东西不付出代价可不行，量李靖这个穷鬼也拿不出来多少钱财，他需要李靖的动议，让军伍里的精英参与书院，顺便给书院的学生找条出路，貌似当特务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竖子无知，我百骑司早就把阴书做了改变，现在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出现文书被篡改的事情。”主人都没说什么，他倒是急了，是一条好狗。


“就你们百骑司的那些破玩意，还好意思拿出来献宝，把好好的阴书硬是给弄成四不像，把一封信拆成三份，由三个人携带送信，就是你们的秘密，百骑司不过是把三个人弄成了五个人，就这样的改变你也好意思称为敌虽圣智，莫之能识？”


李靖早就把阴书的改变对云烨说了，他也怀疑三个人变成五个人到底会起多大的作用，结果被云烨笑话的一无是处，他写了一封信，是在五张纸上写的，单独看一张纸，都是没有意义的字，打乱顺序之后交给云烨看，没有告知如何来看这一封信，结果，不到一个时辰，云烨就弄懂了这封信的含义，顺便把意思篡改了一下，让李靖呆若木鸡。


中国古代有无数才智高绝的人氏，藏头诗写的那叫一个妙，“郑庄好客，容我尊前先堕帻。落笔生风，籍籍声名不负公。高山白老，莹骨冰肌那堪老，从此南徐，良夜清风月满湖。每一句的头一个字就是苏东坡给妓女从良的判词。被这些东西熏陶了半辈子的云烨，哪里会看不出李靖那简单的隔三跳二的白痴写法。”


百骑司的军将被云烨说的哑口无言，过了半响，才说：“我不信你可以把阴书写出花花来。”梗着脖子不肯认错。


云烨对李靖说：“大总管，现在晚辈是奸细，请大总管说一句话，我现在就用这句话写出密信，看看无所不能的百骑司能不能看出来，如果看不出来，就去请教许敬宗，由他来给你们作解释，小子颠簸了两千多里地，需要好好休息。”


面对云烨的傲慢，李靖苦笑，百骑司的家伙把牙都快要咬碎了，却无可奈何。云烨是被一封假文书骗来的，不是受命到军前效力的，云烨这时候应该在恪物院上班，而不是在冰天雪地里受苦，这是他们的错，这也是云烨他们一到军营就处处盛气凌人的原因。


“明日四更造饭，五更全军出发，骁骑营为左路，陌刀营殿后，斥候放出十五里，命李绩伏兵于山口，待敌过半，于中路突击，将敌军截为两段。大总管李靖此令，元月十六日。”


这就是李靖现编的军令，云烨不得出帐，需要现写。他们两个人就虎视眈眈的盯着云烨看，把他当成真的奸细一般。


云烨掏出一本书，也不理会二人，悠哉悠哉的读起书来，偶尔还在一张纸上面写些什么，在百骑司将领快要爆发地时候，云烨合上书，伸个懒腰，把手里的纸递给了李靖。


李靖满头雾水，他看不懂，一个字也看不懂，准确的说那就不识字，是一些鬼画符，百骑司将领正要发怒，却听李靖大喊一声：“洪城闭嘴，你要是再敢有一句冒犯云侯之言，军法从事。”又问云烨：“这就是你新编出来的阴书？”


那个姓洪的军将闭着嘴，怒气冲冲的朝云烨翻眼睛。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如果你需要更高深的，可以派人来书院就学，说好了，每个学生一千贯，童叟无欺，顺便告诉你们，等我回到书院，算学班就会讲这些，你们拿到这个东西赶紧再研究，不要闹出我书院的孩子都可以拿你们百骑司的阴书当玩具，那时候，神仙都救不了你。”


“云侯，钱财之事不值一提，只是这种阴书一定难学之极，军中都是粗汉，恐怕不易学会。”李靖觉得自己这样的儒将都弄不明白，指望那些粗胚们能学得会？


“大总管，您要学会，恐怕连一盏茶的时间都用不了，您觉得会有多难？在书院里这些玩意只是学生们的一种游戏，当然这是教会以后的事。”


“没有命令，你不许把这些东西教给学生，我这就飞书给陛下，请陛下下旨，禁止书院教授这些阴书，如果陛下不准，我洪城哪怕身死族灭，也不准你泄漏出去。”洪城的眼睛都变成了红色，看得出来，他在努力的控制自己，不让自己起杀人的心思。


“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你应该去找许敬宗看他能不能把这些阴符解开才是正经事，要不要干掉我，回来再想。”云烨笑着对洪城说。洪城听到这话，急急忙忙的跑了出去。


“云侯为何如此逼迫洪城？他虽然外貌不佳，然而他对大唐的忠诚不容置疑，我说过，你指望世上有几个你这样的人？这道阴符老夫不必等就知道，许敬宗绝对解得开，这种小巧机变功夫，老夫就算再自负，也无法与你争锋，你何苦为难一介军中粗汉。”李靖会错了意，他以为云烨是在生洪城的气。


“大总管谬赞了，我也是军人，虽然抡不得刀枪，杀不了贼寇，但是我的心和洪城别无二致，我只是怒其不争而已，自阴书出现快两千年了，朝代更替，岁月荏苒，多少英雄都成了冢中枯骨，谁能料想，军家传递机密的方式居然没有一点改变，是何道理？祖宗把阴符发明出来就是要我们躺在上面混吃等死？洪城走了狗运，我在这里，他得脱大难，这次是运气，下次呢？我就算浑身都是铁，能打几根钉？不把这些我知道的学问传给更多的人，你让后世子孙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学我们束手无策？鼠目寸光之辈，如果在书院，我一定会把他关在地牢，要他好好想想。”


一番话说的李靖面红耳赤，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人的区别，他写个兵书也藏藏掖掖的，连侯君集想学都教一半藏一半的，还说凭借这些足够安天下，虽然后面侯君集造反了，证明了他的眼光是如何的毒辣，没有牵连到他。但是作为老师，他这样的行为给后世开了一个极为不好的例子，人人都把学问教一半藏一半自他而始。这种影响比起侯君集造反成功还恶劣。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五节 萧皇后


李靖端坐在案几后，低着头在沉思，他没有忙着向云烨请教如何书写这种阴符，而是在为自己的小心眼惭愧。他与红拂虬髯结为挚友，发誓同生共死，少年时的轻狂，似乎离他已经很远，什么时候自己连进取之心都没有了？今日被一个少年夹强夹棒的数落一通，他却无言以对。


早就准备把半生的军旅经验写成书籍，却迟迟没有动笔，他连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六军镜》，他不敢写，总感到有一双狼一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一次次提起笔，又一次次的放下，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五年，现在自己的两鬓已现白发，再不写，恐怕就是有心也会无力啊。


洪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字条，手哆嗦的如同风中的残叶。


泄密之事就在他眼皮子被完美的演绎了一遍，如果云烨真的是奸细，他把罪证放在自己面前，自己都只会以为是随手涂鸦，而轻送放过，这超越了他的理解，超越了他神经能够承受的极限。


当许敬宗同样漫不经心的边看书边随手解开他认为是天书的东西，他的以往所骄傲的一切都在瞬间坍塌了。这样神奇的阴符，不能被所有人掌握，绝对不行。


大唐的军人是骄傲的，尤其是百骑司，除了陛下，他没有给任何人跪过。在匆匆回到帅帐后，看着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的云烨，他撩起战袍，重重的单腿跪在云烨面前，这是他最后的哀求，双腿只跪拜陛下，如果云烨不答应，他会用尽一切手段将云烨这个祸根除去。


“许敬宗给你解出来了？”云烨没有把洪城扶起来，没有这个必要，自己的爵位本来就比他高，救他一命，受他一拜也算是合情合理。


李靖接过洪城手里的纸条，上面的内容和他的军令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他记得云烨说过，就是男女间的情信也可以传递的清清楚楚。


云烨把手里的《说文解字》递给李靖，对洪城说：“一个简单至极的小把戏就惹的你对一位国侯动了杀机？还要赔上你全家的性命？愚蠢至极，为了这些小东西，你有多少条命可以赔？”


李靖拿着说文解字翻看几页，忽然有所悟，惊愕的对云烨说：“就是如此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世上的事说起来玄奥非常，看透之后往往简单的令人发指，姜太公用竹节的长短来传递消息，被誉为神策，兵家赞颂了两千年，说透了，那有什么鬼神莫测之机，就是一个牧童也可以做到的游戏，但是这个游戏可以玩出无数个花样，我只不过把它们从竹节变成了大食的一种数字符号，就让你手下起了杀心，一门心思的要干掉我？”


李靖羞惭的满面通红，抬起腿一脚就把跪着的洪城踹了个跟头，老爷子的武力不减当年。莫名其妙的洪城随着李靖的脚力躺倒，以他的智力还弄不明白云烨和李靖之间到底说了些什么。


云烨在白纸上写下了从零到十这十一个数字，给李靖一一讲解，并把它们组合成十位，百位，千位，等种种组合，李靖学的眉飞色舞，自己编了一段话，然后从书上一一找到，再把页码，行数，字的位置用数字表示出来，然后再反推，玩的不亦乐乎。


洪城凑过来几次，还是槁不明白，这让云烨非常担心大唐谍报部门的整体素质。


告别了李靖，云烨感到十分的团倦，打算回到帐篷里睡一觉。掀开门帘，发现那日暮一个人躲在床脚，瑟瑟发抖，见到云烨进来，跳起来跑了两步，又赶紧后退回去，做出恭顺状，还把双手交叠在一起放在小腹处，身穿汉家衣衫，头发也被梳成三丫髯，看起来颇有几分汉家女子的味道。


云晔大怒，是谁把她弄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好好的一个草原姑娘，硬是给糟蹋成现在的鬼样子？活泼不见了，天真不见了，只剩下怪模怪样的四不像。


“郎君！”那日暮怪腔怪调的喊了声郎君，这让云烨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受不了，真的受不了，以前叫哥哥还可以承受，现在猛然间叫起了郎君，这还是那个勇敢坚韧的那日暮吗？谁教的，云晔想灭口。


三两把就把那日暮重新装扮成原来的模样，她还不愿意，抱着美丽的丝绸衣服不松手，庄三停刚掀开门帘见到诡异的情形又出去了，还把护卫撵的老远。


“哪来的衣服？”云烨指着那日暮手里的衣服问问她，比划了好几遍，才弄清楚是别人给的。


李靖大军里有女人？云烨现在不是大军编制内的人物，自然就不在乎带不带女人，你李靖堂堂定襄路大总管在军营里藏女人？是何道理？这得问问。


八卦之心大起，难道说李靖和常遇春一样每回行军都需要健妇相伴？常遇春传说中如果没有女人用母牛代替也行，不知道李大总管是用什么代替，难道说名将们的胃口都是一样的？


张公瑾，老熟人了，他家的老二就在书院，现如今他给李靖当副手，为人厚道，是一个难得的老好人，帐篷就在云晔的隔壁，刚刚查营归来，是最标准的消息灵通人士，找他问就对了。


老张对云烨没有隐瞒，只是有一个小小的条件，就是把他家的小儿子给弄到书院里就学，云烨满口答应，反正回去后各路的先生就会到位，早就准备扩大生源了，到时候，云烨会挨家挨户的要求大唐军方的各个大佬把家里的失学少年全部送到书院就读，老张还用它来做交易，实在是太合胃口了，这样的交易多来几次又何妨？


天哪，原来是隋场帝的老婆萧皇后，据说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和云烨隔壁两天了，居然不知道。大美女啊，不看亏得慌。云烨觉得自己莫名奇妙的跑唐朝来一个真正的美女没见着，实在是太亏了，这个箫皇后虽然年纪大点，小美人见不着，看看老美人也不错，听说她和李二还会发生点什么。


带着那日暮，前去拜谢萧皇后，一代奇人啊，她总是嫁给皇帝，而且一连嫁了五次，是历史上一位奇女子，历径多次改朝换代，却总是让那些君王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这样的女人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没见着，被李靖撵了回来，还被他指着那日暮问了半天。说些什么少年人戒之在色，必须抱元守一，学问才能精进，须知多少少年豪杰就栽在不知自爱上了。


还有脸说我，云晔在心底腹诽：“你少年时期到人家杨素府邸，看到红拂女长得好看，色心一起，就上演了一出红拂夜奔的淫戏，一千多年后还在上演，现在有脸来教训我？我只是来看看一个老女人，这也碍着你的事了？”


“哼哼，只要老夫还掌着印把子，你小子就不要起歪心思，老夫听说你喜欢在青楼吃胡瓜，这是一个什么毛病？年纪轻轻的不学好。


那女人是一个狐媚子，凡是沾了她身子的就没一个有好结果的，隋畅帝，窦建德，宇文化及，突厥的两代可汗哪一个不是死的凄惨无比？你小子消停一会。”


迷信害死人啊！明明是那些混蛋不好，干嘛要往一个弱女子身上扣屎盆子？你听听，萧皇后找的那几个男人，有一个好鸟吗？就是没有萧皇后，他们就不死了？什么理论啊。


云烨垂头丧气的往回走，他总觉得自己仿佛忘记了什么东西，只是现在脑子里全是幻想的美女图片，就把这件小事情疏忽过去了。


何邵在军营里又支起了大锅，草原上捡回来的马腿，被他一锅锅的煮熟，然后再抹上香料，一时间，军营里全是肉的香味，总有军官跑来问价钱，如果他知道前几天扬帆启航星夜无伤这些马腿上还沾着人血的话，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想吃的欲望。


云烨不吃，孙思邈不吃，许敬宗见了就想吐，只有程处默拎着一大块肉吃馒头一样的撕咬，还不时的给那日暮分上一大块。


很喜欢那日暮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胃口也大好了起来，草原上死亡是很平常的事，她觉得自己已经表示哀悼了，就尽到了一个突厥女人的责任，不再像那几天一样郁郁寡欢。


云晔从她眼底还是扑捉到一丝悲哀，她只是在努力掩盖这种悲伤，兔死还狐悲呢，战争的创伤那里是区区几天时间就可以平复的。


她知道车队所有的人都希望她忘记那些悲伤的往事，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难得的细腻了一回，见了每个人都甜甜的喊哥哥，而郎君这两个字，除了用来喊云烨，就没听见她对谁说过。


她其实很聪明，超出所有人想像的聪明。


云烨忽然想起来他忘记了什么事，历史上曾经记载过，传国玉玺就在萧皇后手中，她和元德太子想必现在依然收藏者这方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印。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六节 保密法则


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往萧皇后哪里跑的欲望，这回不是想看美人，而是想看看传说中的和氏璧，不知道这方用和氏璧雕刻的皇帝印玺，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神奇能力。黄易把它吹嘘的天花乱坠，两个小屁孩因为拥有了它，才变身成一代武林高手，如果自己有了这种能力，谁还敢踹我？


玉玺对云烨没有用，不用想它都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有力量的是人，这东西在云烨手里屁用不顶，招来灭门惨祸倒是轻而易举，除了皇帝，谁拿谁倒霉，李靖他们都是聪明人，不会猜不到这东西就在萧皇后手里，阻止自己前去，说不定就有这种担忧在里面，怕自己沾上晦气。


李靖对自己还是非常照顾的，就不生他的气了，上次在朝堂踹自己一脚的事就此作罢。


从一个被好几个混蛋强奸过的可怜女子手里抢她仅有的保命之物，实在是不合适，咽了几口馋涎，把这个念头牢牢地锁在自己的脑海里。


在云烨还在为萧皇后和传国玉玺纠结的时候，晴朗了没几天的天空又一次飘起了雪花。这一次没有风，只有雪花飘落，硕大的雪花落在那日暮伸出的手上，不一会就化成了一片水渍。


她在帐篷外面站立了好久，身上落了厚厚一层洁白的雪，在她被人当成雪人之前，云烨把她拽回了帐篷。


那日暮的大眼睛里蕴满了泪水，哽咽着对云烨说：“雪，大，羊，死。”他还说不出完整的汉话，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


云烨知道她的意思，今年的雪尤其多，这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草原上的草都被压在厚厚的冰雪下面，牛羊需要刨开上面的冰雪才能吃到一点草根。瘦弱的牛羊没有足够的力气做这些事，就只能被活活的饿死。


那日暮把这样的雪叫白魔王，白魔王不但吞噬牛羊，也吞噬人。每一次他的降临，都是草原上的灾难。


以前遇到白魔王，部落里的长老就会召集战士，备好战马，带上弓箭，到有汉人的地方去打猎，每回都可以带回来丰富的食物。那日暮家里只有瘸腿的父亲，所以也就没有这些战利品。


白魔王留给那日暮的只有无穷尽的饥饿。


今年不可能了，那些部落里的战士都倒在草丛里了。到处都是大唐国的骑兵在马上飞驰，他们也在打猎，猎物就是那些躲在毡房里发抖的牧民。


看到悲伤的那日暮，云烨立刻就把萧皇后和传国玉玺的事抛到了脑后，在他心里，什么皇后，什么传国玉玺都比不上那日暮一个甜甜的微笑。


一个被别的男人抢来抢去的半老徐娘，和一个缺了一个角的皇帝玉玺与那日暮想比都是对这个心地像白云般纯洁的少女的一种亵渎。


云烨发现自己对那日暮更多的是怜惜和赞赏，一个如同草原上野草一般柔弱，却同时坚韧的像牛皮的草原姑娘，在不经意间已经闯进了他的心扉。


白魔王来了，牧民们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趁着牛羊还有一点脂肪赶紧杀掉。扔在雪堆里冻起来，然后再慢慢把他们吃掉，这已经是他们一个冬天的口粮。


大唐军队也在做同样的事，缴获的牛羊被一群群的杀掉，然后再由何邵把它们制作成美味的肉干。那些被俘虏的牧民们大哭起来，杀完牛羊，就会轮到他们，这是草原上的惯例，杀掉多余的人口，为剩下的人留下足够过冬的口粮，祖祖辈辈死在自己人手里的突厥人，远比死在大唐刀剑之下的多的太多了。


那日暮把头包在毯子里，她不想听见族人的嚎哭，那些悲惨的哭号让她的心都要碎了。


洪城来找云烨，他有些得意，不知为何走路一瘸一拐的，他刚刚掌握了新的阴符，特意牵着一头羊来感谢云烨。


“云侯，俺老洪已经掌握了您教的阴符，都是军中汉子，我老洪就不说那些酸不溜丢的醋话，今日之前来，就是为了昨日的冒犯特意来赔罪，您看，我已经给自己来了一刀，如果云侯不满意，老洪就再扎自己一刀，直到您满意如何？”


这混蛋根本就不像是来赔罪的，更像是来威胁的，挨刀子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他都扎了自己一刀，云烨还能如何，只好原谅他，军中的二百五就是这样把好好的道歉硬是要弄得血淋淋的。


看着他手里攥着《说文解字》，都被抓的皱皱巴巴的，云烨把眼睛一翻，叹息一声，大唐间谍不能都是些没脑子的家伙啊，《说文解字》从出现到现在，都不知道印了多少本了，阿拉伯数字书院已经教了快一年了，自己编纂的《算学初解》也不知道印了多少了，你这样明打明的拿着本破书四处招摇，有点脑子的间谍都会把你的新阴符猜个八九不离十。李二就是这样教自己最信任的手下的？


“云侯，现在我大唐秘传应该万无一失了吧？”洪城还有脸问，云烨都想抽他了。


“老洪，我现在怒不可遏，你必须让我痛揍一顿，我才告诉你原因，先告诉你，我现在生的气，不是昨天的，而是你现在引起来的，大唐有你这样的笨蛋，是陛下的耻辱，是我等臣子的悲哀。”云烨咬着牙对洪城说。


“老洪，赶紧把甲胄卸下来，挨一顿揍，好处多多，小弟我当年挨了一顿，就得到了制盐的秘法，不知道你挨这一顿会有什么好处。”程处默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又对云烨说：“小烨，你的妞不许我杀羊，说是她自己少吃一口，就会给那只羊一条活路，再这样下去，咱哥俩就只能吃素了。”


老洪这家伙听程处默这么一说，快速的把甲胄扔到一边，赤着上身，对云烨说：“有小公爷作保，这好处得要，要不然您揍我两顿，换两个好处？”


谁说他蠢来着？这他娘的比猴还精，云烨都气哆嗦了，指着洪城对程处默说：“这混蛋犯了大错，今天必须让他长记性，处默，你手重，你来揍他，我揍他那是给他捶背，长不了记性，你来，找软的地方打。”


没等云烨再说第二句，程处默就跳起来，一拳就揍在洪城的肚子上，打的洪城腰一弯，他就一肘子击在洪城的背上。不等洪城惨叫出来，就是一整轮的拳打脚踹，见洪城不动弹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拍拍手，对洪城说：“老洪，这是你自愿的，不是俺老程不地道，你也听见了，俺兄弟说了要给你长记性，不下重手，兄弟怕你记不住啊。”


“程处默，你小子记住了，没人能白白揍老子一顿，这个仇老子记下了。”不愧是军中的悍将，挨了如此重击，依然把狠话说的清清楚楚。


“你还有脸找处默的麻烦？处默你先出去，接下来的话你不该听，也不能听，到帐外把不相干的人都赶走，帐外三十步之内不许他人靠近。”云烨拉下脸对程处默说。


程处默知道云烨一定有很重要的话对洪城说，肯定事关百骑司，他的确不合适在旁边。点点头，就出去了。


洪城也感觉到云烨好像真的很生气，乖乖爬起来，躬身候教。


“老洪，你身在百骑司，应该知道如何守密，虽妻子儿女不相告也，如今你手中拿着《说文解字》口里讲着你已经掌握了阴符，这是何道理？这样的不小心，是你一向的作为吗？你作为陛下的耳目，你是不称职的。新的阴符，看似繁琐，实则简单，稍有一点头脑的人就会从这些蛛丝马迹里找到线索，破解起来易如反掌。你以为我为什么专门找一本最普通的书来教你们阴符？就是想叫你明白，掌握阴符之后，赶紧换其它的书，这条阴符，我知道，许敬宗知道，孙思邈知道，李靖知道，这么多的人知道，那里还有秘密可言？而你还嫌弃知道的人不够多吗？”云烨大声喝问。


洪城顷刻间汗如雨下，单膝跪地，腿上的伤口都挣裂开来，鲜血从脚脖子上往下流。


“求云侯教我，求云侯救我！”


“老洪，想要保密，首先就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你回去，自己写一本书，不要管内容，你只需要把所有的字写出来就行，这样的一本书你只需要在你们内部流传，这样一来，就不会有泄密之事发生，当然，前提是你们自己不背叛。”


“云侯，下官只是识字，并不知道如何写书。”洪城嗫喏着说。


“要的就是你不会写书，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要写什么，那么别人怎么猜？怎么破译你的阴符？快滚！以后让我少见到你，见到你这样的家伙我就来气，我还想多活两年。”


洪城穿上衣服，他终于明白了，云烨是不想参与到百骑司这潭浑水之中，他看下去自己的笨拙，就给自己出了这样一个绝妙的注意，这一来，如果发生新的泄密事件就与他无关。


想想百骑司里森严的法规，洪城就绝了要把云烨拽进百骑司的想法。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七节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赶跑了洪城，云烨走出帐房，外面的雪下得越发的大了，隔着几十步就看不见人影了，地上的积雪也有半尺厚，沿着辅兵们清扫出来的小径，云烨来到巨大的尖顶帐篷前面，看到不时有拿着长杆子的辅兵在推帐篷上的积雪。


这雪太大了，再这样下去，对大军都是一个威胁，至少粮草就无法转运。所有的人都知道在大雪天里，能有一口热汤喝是如何的惬意。现在，这样的享受被缩减成了一半，晚上的热汤没了。


水有很多，几乎无穷尽，满地的白雪就是最好的水源。可是，哪里去找燃料？


牧民们用的是干牛粪，现在五万大军集中在这方圆十里之内，能烧的恐怕早就被烧光了。如果用牛粪就是一百万头牛一起拉也架不住烧啊。现在是下雪，还不太冷，一旦雪停了，要命的严寒就会到来。现在，所有人只能期盼这场大雪早日停下来。


那日暮就在那里，躲在帐篷边上不肯出来，抱着一只羊羔，程处默无奈的站在那里，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那日暮看到云烨进来了，连忙抱着羊羔往云烨这里跑过来。


看他怀里羊羔，只有一个月大，全身的白毛软软的，是做皮袄的好材料。那日暮把羊羔举到云烨面前，非常快的说着什么，云烨听不懂，旁边懂突厥话的辅兵说：“侯爷，那日暮说这是一只小母羊，来年会生出好多的小羊，不能杀掉，他还说，想过日子的牧民都不会把小母羊杀掉。”


“处默，那你就换一只羊杀不好吗？非要和她一般见识，掉身份。”云烨翻着眼睛对程处默说。


“烨子，你这妞的脾气也太大了吧？一肩膀差点把我掀个跟头，我不是要吃羊，是想要那张皮子。”


云烨让那日暮给程处默道歉，没想到她居然撅着嘴不动弹，抱着羊羔子拧着脖子看外面的大雪，半天才说：“没有，牛粪，我们会死。”


这话一出，程处默就没了和她治气的心思，他不明白大总管在等什么，为什么在这样的天气里还要坚守在草原上，这不是一个明智的将领所作出的决定。


他和云烨走出帐篷，在大雪里漫步，松软的白雪被踩得吱吱作响，程处默看着云烨帽子上积雪问他：“烨子，如今天时地利皆不在我们手里，大总管为何还要一意孤行？颉利经此一击，亦难有作为，我们为何不回军定襄？”


云烨掸去帽子上的雪，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过的黄豆，递给程处默一些，然后往嘴里扔一颗，嚼的脆响，四处张望着茫茫雪景，似乎没有听见程处默的问话。


“叶子你到底知道些什么，告诉我不成吗？”他又追问一句。


“处默，你知道军人的第一条例是什么？”云烨看着有些急躁的程处默，终于说话了。


“这我自然知道，勇猛，这就是军人的第一条例，只有勇猛无畏，才有无数的胜仗可打，我大唐军人就是凭借着坚甲利刃，勇猛无畏，才扫清各路烽烟，开拓出大唐天下。”程处默的血向来都是热的。


“我可不这么认为，一只光有勇猛，没有纪律的军队无论如何也是谈不到强大的，孙武斩宠妃，还有细柳营旧事，无不说明了一个道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如今你在大总管帐下，就该服从大总管的军令，而不是心怀怨愤，这是为将的大忌，也是当人家属下的大忌。从你今天的表现来看，你还称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军人，进如山崩海啸，退如江海溃堤，众志成城，万人一心才是战场上的取胜之道，你今天，先是对洪城出了重手，后来又和那日暮起了冲突，这些都说明，你的心不安定，你心里充满了愤怒，为什么？”


从朔方相见到现在，云烨一直没有何程处默好好谈过一次话，他总觉得程处默现在变的有些急躁，不知道他的烦闷是从哪里来的。


程处默四仰八叉的躺在雪地上，睁大了眼睛看天空，哪怕雪飘进了眼睛也不闭上。


云烨躺在他身边，也不说话，就这样陪着他，任由白雪把两人轻轻覆盖，如同在陇右的草堆上，程处默陪着他一样。


“我有几个兄弟在朔方战死了，当然，我给他们报了仇，把伤害他们的一个小部族连根拔起，这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在早上我们还一起开玩笑，我答应他们，胜利之后回长安，我会请你给他们做一顿他们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他们也盼着有这么一天，只是到了晚上，他们没回来，第二天我找到了他们，全都死了，连衣服都被突厥人扒光，有些尸体还有野兽吞噬的痕迹，我掩埋了他们，但是没有立碑，我知道在那里，不会有人来祭奠他们。我在那里做了埋伏，杀光了那些该死的突厥人，只是我总感到失落，我为那些战死的将士失落，他们那么勇敢，那么无畏，却死的悄无声息，就像秋天树叶从树上飘落那么自然。我从小就在军营里长大，所以我不怕死，我只怕向他们那样死的无声无息。”


拂去脸上的水渍，云烨对程处默说：“原来你打算活成爆竹啊，这有些困难，赶明天与突厥作战的时候，你只需要单枪匹马的冲向敌阵，干掉几个敌人之后，再被一群敌人把你剁成几段，这样你就有人记住了？”


“战士就是用来作战的，战死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到死都在作战，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责任，你应该感到高兴，而不是担心那些身后事，如果你一直有这种心态，我会请程伯伯把你从军伍里弄出来，再给你在长安弄个小官，平平安安的活到八十岁再死如何？”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被雪埋了算了。”程处默咕哝着说。


“不想死就滚起来，这些天遇到的不是变态，就是蠢货，还要加上你这个二百五，连自己的情绪都控制不住，还敢指望你给咱们三家撑门户？大男人长了一副小女人的心思，丢不丢人，少想那些没用的，现在多想想怎么多找些柴火是正经，我不想还没把颉利干掉咱们自己就冻死了。”


和程处默谈心就是纯粹找难受，他总是有一些奇怪的念头，还总是被情绪所左右，也不知程伯伯是如何生出这样一个外表粗犷，内心细腻的变态的。


他自己也觉得有些可笑，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云烨拱着肚子打了几下，也没站起来，最后还是被程处默拉一把才打起来。很狼狈，身上干净的皮氅子被染的乌七八糟，也不知下面是什么玩意。


后世的历史不能给程处默说，李靖现在大概还盘算着要给颉利突如其来的一击，所以不打算撤兵，唐俭现在大概正在忽悠颉利吧，苏定方从来到大营就没见过，现在说不定正趴在某个犄角旮旯准备偷袭颉利呢。


又和程处默在地图上推演军事变化，说白了就是拿李靖和颉利玩游戏，说到军事策划，就太高看这两个人了，不过看着地图上黄河的走势，云烨忽然发现自己现在离呼和浩特没多少距离了。


有些暗然伤神，这座城市里曾经有自己最深刻的记忆，如今，他还只是一片被白雪覆盖的草地，人说沧海变桑田，到云烨这里就成了桑田变沧海，仿佛一个在不停倒着放的电影在他的脑海里周而复始的播放。


那日暮最近添了一个爱好，就是不停的捡东西，自从打程处默那里捡来了一只小羊羔，她就没有停止过这种幸运旅程，今天捡一头牛，明天捡一匹马，直到失主上门，云烨才知道那日暮居然捡了张公瑾的战马，还有他的宝刀。


何邵的脸扭曲的像一个苦瓜，指指那日暮帐篷里的七八头牛，意思是那些牛是他的。


云烨大怒，揪着何劭在雪地上就是一顿暴打，谁说那些牛是你的？你叫唤它们答应吗？既然是那日暮从帐篷外面捡的，那就是她的，那怕她从你帐篷里捡的，那也就是她的。刚才被张公瑾挖苦的体无完肤，正找不着出气筒，这就有送上门来的。


何邵气急败坏的大吼：“好了好了，是她的，都是她的，我认了还不行吗？”


云烨在这里揍何邵看的那日暮眉花眼笑，在云烨出完气之后，还高高兴兴的挽着云烨的胳膊撒一回娇，看来，她对自己的男人满意之极。


何邵的大肚皮没有了，所以揍起来没有以前酣畅淋漓的感觉，谁叫他好好的子爵不当，跑来做商贾，不知道商贾在大唐没有地位吗？


何劭很担心自己的几百头牛又被那日暮捡走，把牛圈搬离了后帐，远远的放在营门外面。不光是他，还有许多发了一点小财的辅兵也把帐篷重新支在牛圈旁。


这两天，郁闷的那日暮没有捡到好东西，十分不高兴，直到她捡到了三个十一二岁的小突厥人，她才重新露出了笑脸。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八节 冷极生智


那日暮现在每天需要很多的食物，巨大的行军锅满满一锅饭都不够她吃的，好在云烨的车队从来都不阻止人吃饭，只要你能吃，吃多少都没人管你，只是不允许浪费而已。


一个洗干净的小姑娘总是那么讨人喜欢，厨子往往在一声甜甜的“哥哥”声中就目送她端走了巨大的锅子，再摇摇头重新再煮一锅饭。车队里也不缺少她那一锅饭。


她似乎总是饥饿的，每回到云烨那里，都踩着饭点，不但自己吃饭吃的见不得人，还偷偷往怀里装烤干的饼子，这引起了云烨的好奇，一个小姑娘怎么能吃那么多的东西？


来到她的帐房，云烨清楚了，那日暮正在把怀里的饼掰开，分给帐房里的十几个突厥孩子。他们见到云烨进来，就像受惊的羊群，一下子全部躲到了那日暮的身后。


李靖在减少俘虏的配给，在大雪封路的情况下这无可厚非，如果不是昨天找到一片油松林子，所有的人恐怕都不会有热饭吃了，要知道前天做饭，云烨下令拆了两架爬犁，把木材用来烧火，大家才有热食吃。


不用去想俘虏营的惨状，从救回来的汉人奴隶凄惨的遭遇，云烨就可以想象李靖会如何对待突厥俘虏。


云烨把惊慌失措的那日暮拽出帐篷，带着她来到汉人奴隶处，孙思邈正在给那些汉人奴隶治伤。


这是人间地狱，他们瘦弱的如同骷髅披着一张人皮，那些女子就更加的凄惨，糜烂的阴部就暴露在天光之下，她们似乎没有了羞耻感，任由那些辅兵们在她们的伤患处涂抹药膏，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腐烂的臭味。


孙思邈冷冰冰的看了一眼那日暮，就扭头继续给一个拼命吃饭，却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的人在咽喉部位施针。


那日暮看的浑身发抖，恐惧至极，她明白这些人为什么成了现在的模样，她害怕云烨会把愤怒回报给那些孩子身上。


叫过一个懂得突厥话的辅兵，云烨说：“把我的每一个字都讲给她听。”辅兵点头答应。


“那日暮，你眼前的这些人身上的每一处伤痕，需要突厥的灭亡才能偿还，突厥人的野蛮习性注定了会有一次屠杀，而且不可更改，那日暮，你是幸运的，但是这种幸运我希望只保留在你身上，不要再收留其他突厥人，他们注定了要接受惩罚，否则就是对这些人的不公平。”云烨说完就离开了，这个地方他来过两次，他没有孙思邈钢丝般坚韧的神经，每看一次，他都有杀光突厥人的冲动。


回到帐房，那日暮也低着头回来了，她匍匐在云烨脚下，嘴里不知在念叨着什么。


云烨俯下身子，抚摸着那日暮长长的头发，只能发出一声叹息，仇结的太深了。没有和解的可能，突厥人总以为只要认错，中原王朝就会原谅他们的过错，这一次不会了，因为中原的皇帝是李二，他也有胡人的血统，对胡人的习性知道得太多了，他清楚得知道胡人没有经受过血的洗礼，是不会臣服的，草原上只有强者为尊。


云烨一直没有转换过来心态，他总是以后世的眼光看待胡人，那些残酷的场景离他太远，这会亲眼目睹之下，他收起了多余的慈悲心，事实上，草原也不需要慈悲心。


到底云烨也没有把那些孩子撵回俘虏营，他默认了那日暮的做法，不鼓励也不反对，这种软心肠也只是针对孩子，他实在是硬不下心肠，这是后世给他带来的后遗症。


李靖似乎不打算等下去了，他挑选了一万强壮的军卒，全是骑兵，他要冒着雪去颉利的营地，张公瑾留守，一旦李靖得手，他就会带着大营缓缓向阴山进发。


云烨把车队里的所有饼干都交给了李靖，还给这一万将士都配上了粗粗缝制的羊皮手套，那些受辱的汉家女子的，云烨全部接收了过来，在缝制手套的时候，哪怕是最虚弱的女子都挣扎着爬起来，在火堆旁没日没夜的赶制。


何邵献出了牛肉干，把它们分成一个个的小块，再用麻布袋子装起来，香肠也被他献了出来，得到了李靖的高度赞赏。云烨用大锅翻炒着面粉，要把他们做成炒面，他没有做过这东西，只听说过，不管了，只要熟了就可以，反正军士吃的就是猪食，他们的军粮就没法子看，粘粘糊糊的一锅，装到饭盆里就和鼻涕一样，还美其名曰：“汤饼”。


既然汤饼这种东西都可以吃的狼吞虎咽，没理由这样的炒面会不合胃口，先放了许多的牛油，待到它化开，再把面粉倒进去，用工兵铲来回翻炒，最后加进去磨细的盐，直到面粉被炒的发黄，才罢休。


李靖用开水冲了一碗，对味道很满意，马上全军就开始制作，一万人二十天的口粮，云烨不敢有丝毫的马虎，抽检了饼干，抽检了肉干，连香肠都没有放过，一大堆被扔掉的香肠让何邵痛不欲生，只是因为发现了几根马毛，就把好几百斤香肠扔到雪地里，说是什么废品。


李靖不忍心，他吃的饭食里偶尔都会有一些头发之类的东西，日子艰难的时候，饭锅里飘着老鼠也不是没有过。他蒸了一大锅被云烨扔掉的香肠，吃的津津有味，还大声喊叫着，说是美味。


这明显是来拆台的，何邵的下巴都快举到天上去了，还拿着一根报废香肠吃的满嘴流油，看得那些军卒们直流口水。食品卫生防疫条例在这里没有市场。云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不知所谓的混蛋们一人举着一根香肠在火上烤着吃。


有他们后悔的时候，当毒大米，地沟油充斥他们饭桌的时候，云烨很想看看他们欲哭无泪的表情。现在物质太缺乏了，甚至可以说是贫乏，云烨很不理解李二为什么把每斗米的价格定在三文钱，粮食真的多的没出去了么？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乞丐？那么多饿肚子的人？贞观盛世只是一个假象，一个肥了豪门，苦了百姓的假象。


云烨让那些妇女又制作了一些护膝，给李靖专门用狼皮做了一副，他晚年的风湿病足足让他在床上卧了十年。


雪停之后的草原可以用滴水成冰来形容，太冷了，帐篷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北风一刮，冷入骨髓，开始有人被冻死了，晚上睡下，第二天就成了冰棍，就这样还被别人抱着取暖，说是挤一挤暖和。


云烨看着自己肿得和面包一样的手背，束手无策。那日暮的手也冻肿了，她仿佛没看见，依然匆匆忙忙的在军营里当土拨鼠，到处寻找食物，用来喂那十几张嘴。


李靖在盼望寒冷，越是寒冷他成功的机会就越大，云烨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的严寒，从早上到晚上自己似乎一直在发抖，火堆越发的大了，人离火堆只有两尺，胸膛被烤的快冒油了，后被依然有冷风刺骨，这是真正的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


何邵已经烧的不省人事，程处默特意搬过来照顾他，在云烨看来，那里是照顾，纯粹是要找一个暖炉，看着程处默抱着老何睡觉，云烨就想把程处默掐死。


再想不出保暖的办法，老何就会死在草原上，看着老何干裂的嘴唇，云烨给他用勺子一点点喂水，他像个婴儿般的张着嘴，想要多喝一点，只是不停抖动的身体让云烨怎么也灌不进去，水洒在外面的，远比他喝下去的多。


再坚强的人也有极限，在缺乏保暖手段的古代，这足有零下三十度的低温，会死很多人，历史上只记载了李靖的成功，却没有记载死伤了多少人，似乎那些人都只是胜利必须付出的代价。狗子把手放在裤裆里取暖，因为那里是全身最温暖的地方，在以前，会被人笑死，现在却没有人取笑，他的脸烂糟糟的，被冻成了青紫色，鼻涕结成冰就挂在嘴唇上，他们负责砍柴，这几天怎么砍，也跟不上烧。


云烨不知道爱基斯摩人是如何渡过严冬的，他们那里的冬天想必比现在冷的多吧，砌一个不大的雪屋，真的会有效？没办法，云烨只有拿来一试，反正雪也不缺。


他叫上了程处默两人拿着铲子，慢慢的盖冰屋。


“烨子，这个冰做的房子真的会暖和？”程处默冻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以前听师傅说过，我也没见过，现在咱们要在里等大总管他们回来，至少要住十几天，我不想冻死，就试试，但愿师傅不是忽悠我。”云烨嘴唇上也全是冰碴子，嘴早就没知觉了。


“老爷子不会骗咱哥俩的，咱快点干，还暖和一点。”对传说中的老爷子，程处默明显的比云烨有信心。


一个时辰之后，在云烨感觉快要冻死的时候，雪屋子终于建好了，门背对着风，不知是心理原因，还是真的有效，两人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


又在雪屋子上面洒了一遍水，顷刻间就被冻成冰，其实云烨的雪屋子很简单，就是在帐篷外面堆上雪，再浇上水，用来阻隔寒风，火盆烧了起来，没用多久，整个屋子里就暖和起来了，火苗也不再是外面的橘黄色，而是呈现温暖的淡蓝。


云烨把老何抬进屋子里，再给他盖上厚厚的毛皮，他终于不再发抖，打着呼睡着了。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三十九节 大道理


李靖出发了，云烨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发的，从暖和的冰屋子里好好睡了一觉之后，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舒爽，除了手背痒的让人发狂之外，在这个严寒的冬天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何邵依然在睡觉，身体散发着难闻的汗味，他昨晚出了一夜的汗，云烨不得不起来好几回，给他喂些水，里面加了一点盐，还有糖。


早餐是一大碗炒面，用开水冲泡之后，搅成糊糊，何邵吃了两碗，能吃就预示着身体的各种机能正在恢复。


何邵其实昨晚就清醒了，他知道云烨在给自己喂水，也知道他一遍遍的把湿布巾子放在自己额头，昏暗的灯光下，云烨那双宛如猪蹄的手，居然反射着一丝灯光，为了惩罚他前几天揍自己的事，何劭决定继续昏迷，只是眼角的泪水却止不住的往下流，害的云烨以为布巾子里的水太多，又拧两下，才重新放到何邵的额头上。


把自己加了棉花的贴身长裤给了程处默，他作为第二梯队需要为李靖提供支援，张公瑾命令大将梁成带着五千兵马，赶往阴山，哪里或许正在厮杀的如火如荼，爬犁都被征用了，驮马也被征用了，雪地上就不是马车可以行走的。辅兵就给云烨留下来十个人，还都是老弱，诺大的车队营盘显得空荡荡的。


闲得无聊，云烨就找来一口锅子，放在炉子上煮骨头汤，又吩咐厨子把羊肉切成薄片，还特意跑去库房里翻出来一坛子糖蒜，姜只有干粉，聊胜于无，把用油炸过的花椒桂皮，辣椒等调料扔进去，自己出了帐房去找公输甲。


看到公输甲假装出的一副忙碌样子，云烨明白必须把他的心结解开，要不然，这种愧疚说不定有一天会变成仇恨，人是一个奇怪的被思维控制的怪物。一开始可能心怀惭愧，内疚，时间长了就不敢再见到让他愧疚，让他难受的人，时间再长一点，这种愧疚慢慢就会变成不满，时间再长一点，说不定就会起了干掉你的心思，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把心头的压抑彻底解除。


如果一个人对你说对不起，那么，你就一定要防范，他不会改正的，只会一直对不起你，反正已经对不起你一次了，再来一次又何妨？做生不如做熟！


“老甲，你过来一下，这些天你老躲着我干什么，我又不是瘟疫。”云烨大声的喊公输甲，谈话必须正大光明的进行，阳光有杀菌的作用，对阴暗的心理也有治疗作用。


“云侯，你怎么没有休息，这样的大冷天，冻着了可不好。”这就是标准的愧疚人士说出来的话，他会关心你，爱护你，甚至尊敬你都没问题，只是心里话就只好对老天说了。


“你难受不难受啊？骄傲的公输甲什么时候学会低三下四了？公输家传承了两千年，土木机关之术笑傲天下，虽处逆境依然奋斗不休，高手就该有高手的尊严，做对做错只有自己可以评判，其他人的看法都只是过眼云烟而已，前两天你还在和我争论公输家的地位，想要占有书院更多的资源，那种自信哪里去了？我费尽心机的请你们家族出山，不是要打听你家流传下来的秘辛，是你公输家的学识，技能是我书院急需的，你我公平交易，明明白白，你不必觉得欠我什么，这些天还躲着我，你烦不烦啊？”


公输甲怵然一惊抬头看云烨半天才问：“你看出来了？”


“你是一个学问人，又不是长安城里的老油条，脸上笑哈哈，背后掏刀子，你所有的心思都写在你的脸上，没有人家那种老奸巨猾的本事，就不要装深沉，看的让人恶心，依然做你骄傲的公输甲不好吗？老子不愿说的，就不告诉你，你来咬我啊，这样的心态才是你该有的，也是你应有的，公输家把千年的骄傲都扔掉，还有什么，到了长安，端起你高人的风范，你越是骄傲，就越是会收获尊敬，相反，你越是软弱，就越是会被欺凌，满长安都是这种欺软怕硬的混蛋，就你现在的状态，还打算混官场，迟早都是别人嘴里的肉。还是老老实实呆在书院比较好。”


对公输甲这种人，你必须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给他讲，他们自我封闭的时间太久了，没有与豪门巨富打交道的经验，作为朋友，有必要给他说清楚。


“老子就不告诉你找你麻烦的是一个恐怖的门派，也不告诉你千年家族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恶毒手段，也不告诉你我们的祖宗共同发下的毒誓，有本事你来咬我。”


公输甲在太阳光下面咆哮的面孔很恐怖，脖子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很好，老甲，你这样说就对了，我都有些害怕，长安城的贵族都是我这德行，欺软怕硬就是说我呢，你看，你已经赢得了我的尊敬，所以我准备请你吃一顿涮羊肉，拍拍你的马屁，书院的学生还要靠你这样的名师来教。不要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糊涂事，夜陀吃药吃的活不了两月，那个恐怖的家族去了北面，活着回来的可能不大，就算回来了，我们在长安，他没有草原上的力量帮助，翻不起什么浪花，只要敢来，我会让他们生死两难，现在，咱俩去吃涮羊肉才是正事。”


公输甲籍着愤怒说出了他能说的，也婉转的解释了他不能再说的原因，这就够了，不可能让所有人都给你老实交代，云烨清楚自己不是神，也没有什么王八之气，谁心里还没有一点秘密，自己是穿越过来的这回事，难道要告诉所有人吗？云烨这人有个特点，他总是在衡量，他认为自己得到了多少，取决于自己付出了多少，至于人品爆发获得的奖励另算。


和公输甲回到雪屋，掀开厚厚的门帘，就看见何邵正坐在炉子旁边涮着羊肉，对面坐着孙思邈，他老人家现在居然也吃肉，涮的不亦乐乎，旁边那日暮不会用筷子，捞不出来东西，正抓着孙思邈撒娇，希望老孙可以照顾她一下，谁知道老孙不理她，她就只能站在那里流口水。


看到云烨进来，立刻就把自己的大碗送到云烨面前，指着锅子直说外语。


云烨一脚就把老何踹到一边，谁让他现在最没有人权，早起还得云烨伺候才能吃糊糊，这会就甩开腮帮子吃涮羊肉，明显是在折腾自己，云烨知道这混蛋是在报复。


“滚，病没好呢吃什么涮羊肉，也不怕给吃死了。”


“你太霸道了，孙神医都说羊肉最适合我这样大病初愈者，有滋养身体之功效，汤里的辛辣调料可以驱散我身体里的寒气，对我很有好处，我就是吃死了也不怪你。”说完又往锅跟前凑。


公输甲自己找了一副碗筷，和孙思邈打个招呼就下筷子从锅里捞。云烨先给那日暮捞了一碗，要不然自己会被口水淹没，看到她辣的直吸气，去一脸幸福的样子。云烨就没了教她用筷子的想法。


“这锅子不错，的确是最好的发汗之物，老道如果给里面再加进去几味药材，就有了强身健体的功效，现在大军不日就要回转，想必会多有死伤，咱们需要多准备些这东西，到时候不要让那些将士们再遭罪。”老孙把筷子一扔就对云烨说。


“这个晚辈自然会照办，只是您什么时候开始吃肉了？道家不禁荤腥，小子自然知道，只是您一向茹素，今日吃起肉来小子有些好奇。”老孙一般不吃肉，他说人要想长寿养生，就要少吃那些个尸体，他认为那些尸体都有轻微的毒素。


“谁说老道吃的是肉？老道刚才是在尝药，品评一下此物的功效而已。”


云烨看看锅里翻腾的肉片，再看看老孙油光光的嘴唇，实在是把羊肉和药材联系不到一起。


“老甲，好好学学，这才是高人风范，你将来要在长安混，就得有孙道长这种气势，他老人家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有道理，你年岁与道长差不多，这经验，实在是拍马也赶不上。”


忙着吃肉的公输甲在百忙中伸出了大拇指，表示钦佩，看来他和云烨有相似的看法。


老孙哼了一声就拂袖离去，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他走到帐篷口，忽然回过头对云烨说：“这个世道死伤太过于容易，人命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我们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救治不过来，我前些天被怒火蒙蔽了头脑，你不要受我的影响，想干什么就干什吧，保持住你的心境，不要为外魔所侵。”


“我不会受干扰的，我还是我，但是谁造的孽，谁就必须偿还，我们拿宽恕来对罪恶，那是对宽恕最大的伤害，好心肠需要分对象，佛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在我看来纯属胡扯，拿起刀杀人，放下刀念佛，这样的家伙才应该千刀万剐，强盗享受抢劫来的财富，那就必须有付出代价的觉悟。现在是他们还债的时候，心软要不得，草原上有草原上的规矩，铁和血才能让他们俯首帖耳。我不介意在报复过后安抚他们，但是，这必须是还请债务之后的事，假如依然死性不改，死亡或许会是一个好办法。”


老孙到底是出家人，愤怒过后又起慈悲心，这是他善良高贵的本性使然，他强压下怒火，也要闪现人性中最可贵的一面。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节 做恶人


突厥人比唐人更加的耐寒冷，这是一个误区，云烨发现耐寒冷与肉体无关，更加表现在人的精神上。突厥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会冻死，只不过他们表现的十分漠然，清早发现有死去的同伴，他们就把同伴的衣服扒下来，顺手穿在自己身上，然后再把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如同摞砖块一样摞起来，等待有人把他们送到营地外面去。


唐人则不同，一旦有冻死的同伴，他们会把悲哀表现在脸上，有的人甚至会解下自己身上的衣物给死去的同伴穿上，没有人会把同伴的衣服扒下来穿在自己身上，也不会把尸体随便丢在外面，要么用火烧成灰，要么有关系好的同伴，会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自己拿着工具拼着老命在硬梆梆的土地上刨个大坑，把同伴埋进去。


说不上谁对谁错，其实都有道理，突厥人更在乎活人的感受，而唐人更在乎逝者的尊严。


寒冷是用来抗的，这是突厥人的经验，他们穿着透皮露肉的破皮袄很多人挤成一大堆，很奇怪，最强壮的在最里面，老弱在外面，孩子妇女被夹在中间。最好的位置给了强壮者，再次一些的位置给了孩子，女人和老弱就在寒冷的雪地里不时的发出一声嚎叫。他们的脸上没有忿忿不平的神色，只有一种类似认命的麻木。


这和他们常年经受寒冷有关，只有保住最强壮的人，来年侥幸活下来的人才会有希望，这是野兽的本能。记得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群鹿被猎人围在山涧边上，对面的悬崖离它们有些远，哪怕是最强壮的鹿也没有办法跳过去。眼看就要全部被打死，忽然间，那些鹿自动配对，俩俩配合着跳向深涧，一高一低，在去势将尽的时候，跳在高处的鹿重重的踩在下面的鹿身上，它又重新飞起来，安然的跳到了对岸，而下面的鹿则会重重的摔下悬崖，就靠这样的法子，鹿群活下来了一半，族群的基因得到了延续，猎人之能收获一些摔得破破烂烂的尸体。


这是突厥人的道理，如果是汉人，他们只会把老弱放在最里面，最强壮的一定在外面。汉人把突厥人的行为称之为禽兽行径，或许突厥人也在笑话汉人的迂腐把。


对和错是相对的，没有标准。现在何邵就非要争辩出一个对错来，他很不满意云烨把他撵出雪屋的行为，认为自己是病人还需要调养，不能住到寒冷的帐篷里去。


满面红光，还全身裹着厚重的毛皮，行走起来如同企鹅，就这样的人话好意思说自己是病号？每天晚上鼾声四起，让云烨抱着枕头无言到天明。


“赶紧滚，你要是再休养几天，就该我病重了，你不知道你的呼噜声可以惊天动地？我已经四五个晚上没有睡好觉了，你可怜可怜我一下行不？”


“再说了，这样的雪屋子你自己也可以弄一间不是，我今天不做好吃的，就吃厨子做的‘汤饼’。”


何邵就不是一个好舍友，睡觉的时候打呼噜，磨牙是常事，和他住在一起，云烨感觉不用等到别人来害自己，自己就会挂掉。


李靖出发了已经五天了，前方没有任何消息传来，虽然云烨确定李靖是一定会得胜归来的，心头却依然焦急。


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是完全不适合大军出动的，虽然严寒阻碍了颉利的出逃，但是他一样阻碍了唐军的追击。每一个大唐的将军都知道颉利的败亡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他唯一的活路就是逃跑，在草原上，若任其逃往漠北，依附于薛延陀等部，则很难追歼。整个大唐的军事战略就只完成了一半。


有客人来访，这在营地里是个新鲜事，看着面前浑身挂满宝石珠玉的家伙，云烨就有些想当一回强盗，再华贵的宝石也挡不住浑身的腥膻味，浓密的胡须上面沾满了冰雪，一见面，他就放下手里的用黄绫子包裹的木盒，立刻行了五体投地大礼，那日暮在一边好奇的看着往日尊贵的大酋长在云烨面前如同一只温顺的羊羔，她借口给云烨擦洗大氅上的污迹，竖起耳朵偷听。


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串猩红色的玛瑙珠子就挂在那日暮的脖子上，云烨不置可否，他如今不过是一个丧家之犬，还没有给自己送礼物的资格。


康苏密，颉利最信任的大将，就是他裹挟着萧皇后和元德太子来到唐军大营。大唐的军人最看不起的就是背主之人，哪怕康苏密背叛的是大唐的敌人，大唐的军人早就习惯用钢刀让敌人屈服，不屑于阴谋诡计，所以对待康苏密除了鄙视之外，就再也找不出其它神情了。


“康苏密，什么原因让你来找我这个军营中最闲散的人？我不会见萧皇后，也不会见什么元德太子，你不惜重金求见，可能打错了主意。”云烨对康苏密也没有好感，这是一个卑劣的小人，还是少打交道为好。


“尊贵的侯爷，康苏密所来是有一件大事前来相告。”康苏密故意把话只说了一小半，想引起云烨的好奇。


“如果你觉得可以告诉我，就说，不能告诉我，就赶快滚，本侯爷没兴趣和你兜圈子。”最烦这样的混蛋，自以为比别人人聪明，话里话外的讨便宜。


“侯爷别急，这件事实在重大，所以请您给康苏密一点时间慢慢说明。”


“大事件，你应该去找李靖，或者张公瑾，唯独不该来找我，大事件，你还有什么大事件，用不了多久，颉利本人，或者他的人头就会出现在我大唐的军功册上，还有什么事谈得上大事件？”


康苏密心虚的低下头，猛地抬头说：“我不相信侯爷对传国玉玺也不放在心上吗？”


说完这句话，这混蛋脸上全是拖人下水后，幸灾乐祸的笑意。传国玉玺，这鬼东西，只要是臣子，谁沾上谁倒霉，哪怕你没有一点觊觎之心，在皇帝的眼里也永远是可疑的，弄不好全家的性命就会完蛋，这家伙前些日子想要告诉李靖，李靖还没等他说出这句话，就让护卫把他撵了出去。后来想找张公瑾，老张滑的像只泥鳅，哪里会给他半点可趁之机，眼看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大功劳却无人上报，这让他很担心自己的一片苦心付之东流，打听到军营里居然还有一位高贵的侯爷，最重要的是这位侯爷还很年轻，所以打算阴一把这位年轻的侯爷。


他的注意打的不错，思路也算得上正确，其实，军营里最适合把传国玉玺捅出来的就是云烨。因为他是和皇家关系最亲近的人，这时候不能看功劳，越是功高盖世的英雄和玉玺沾边就越是死的快，这绝对是真理，相反的，越不是英雄的和这东西沾边就没多少关系了，说不定还会有重奖。这是李靖在临走前对云烨说的，他很希望云烨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接下来，谁知道老何一病，云烨忙着照顾老何，就把传国玉玺的事忘到脑后去了，直到今天康苏密找上门来，他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


“老洪，你记下来没有，兄弟给你找了条青云直上的坦途，按照咱们说好的，康苏密归我，其他的归你，不许反悔。”听到康苏密的话，云烨没有丝毫的惊慌，而是扯着嗓子朝背后说话。


满脸激动之色的洪城从云烨背后的帷幕里走了出来，嘴里奸笑着对云烨说：“侯爷，这是自然，下官只需要那件传国玉玺，好把它呈献给陛下，至于其他的东西，任由侯爷处置。”


虽然和李靖想好了主意，但是为了保险一些，云烨又把洪城找来，让他做个见证，云烨自己也不想沾那个晦气东西。只是远远看到康苏密全身的披挂，云侯爷觉得自己不能白干活，于是和洪城定下来这分赃计划。


“云侯，你难道就不担心抄家灭族吗？只要老夫把玉玺呈献给陛下，所有和玉玺沾边的老夫都要他死，老夫会禀告大唐皇帝，说你们图谋不轨。”康苏密感觉出这两个人不怀好意，于是大声警告。


云烨和洪城互相看了一眼，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洪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才对康苏密说：“陛下会担心我贪财，也会担心我好色，就是不担心我会反叛。陛下还是公子哥的时候，我就是陛下的马童，你说陛下会相信你，还是会相信我？至于云侯，他和太子打架都没事，你说你告他这样的状，会有效果？”说完两人又大笑起来。


“只要玉玺送到陛下手上，我想陛下大概也没兴趣知道会不会有其他的财宝，你说是吧，康苏密？”云烨早就在幻想当一把无恶不作的纨绔子，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这次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会让他内疚的对象，那里还有不试试的道理。


康苏密想要去抢地上的木盒，结果人被洪城一脚就踹到一边，自己捡起盒子，放在案几上恭敬的打开，一方玉印出现在两人面前，果然缺了一角，是用黄金补齐的，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金镶玉？云烨没看出什么好来，和氏璧也不过如此吗。


洪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赫然是一个印迹，洪城吧玉玺双手捧起来，缓缓的对准印记按了下去，严丝合缝，洪城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把玉玺又放回 木盒，用带子捆在自己身上，这才起身往外面走，他一刻也不打算多呆。


胖胖的康苏密扑上去要抢，被洪城重重地一脚踢在脸上，轰然倒地，看的云烨脸都抽了。


“云侯是怪我把他揍得狠了？”


“你揍他我没一点意见，只是你能不能让我把我的财宝从他身卸下来，你再揍他？”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一节 胜利与疲惫


一千名骑兵，拖着新制作的十架爬犁，一路向长安狂飙，路上但有敢阻其去路者杀无赦，若有窥视者杀无赦，若有官员随意迁延者杀无赦。


洪城带着满身的杀气回长安了，也带着云烨的几封书信，还有何邵的票据，何劭实在是不想被柴绍大将军追杀，所以必须要赶在大军回京之前把这些琐事办理好，只要是关中士兵的财物，何邵需要让家里派人一一给人家送到，再从里正那里拿到回执，这趟交易才算完结。


把所有的货物都送给李靖之后，何劭就成了穷光蛋，云烨也是穷光蛋，只不过他刚刚发了一笔洋财，康苏密被洪城带走了，不知道送到哪里去了，云烨以为如果谁要找康苏密最好去阴曹地府比较靠谱。


远远的雪地尽头，有红色的羽毛冒了出来，紧接着就是一位全身甲胄的鸿翎急使，骑着马跌跌撞撞的跑了回来，还没到大营门口，就扯开沙哑的喉咙大声喊：“大捷，大捷，我军斩首三万。俘虏十万，颉利在逃。”


早就有军士把戴着红羽毛的头盔往自己脑袋上一扣，勒紧，从累得脱力的士兵身上解下牛皮信筒，在三名官员验看火漆封口无恙之后，六个人就带着十二匹马滚滚奔向长安。


营地如同被开水浇过的蚂蚁窝，乱成一团，张公瑾的大嘴就没有合拢过，作为最早建议李二下决心攻击东突厥的大臣，如今功德圆满，他焉能不乐。


“好啊，东突厥如今遭到大总管的雷霆一击，再难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一仗可以保我大唐三十年的平安，将士们有此一战，足慰平生，不用多少时日，我等就可以得胜还乡，只可惜跑了颉利，否则，这一战定可光耀千古。”


“大将军多虑了，这次我军五路围攻，岂能让颉利轻松跑到薛延陀，李绩将军想来定不会让我等失望。如今大总管血战多时，正是人困马乏的艰难时节，我等何不将大营前移，也好早日迎接将士凯旋。”


这话不用云烨说，自然有军中宿将提出来，所有人都在担心前方将士的伤亡情况，因为传讯的急使，在来到大营之后就昏过去了，云烨给他仔细检查了身体，用温水擦拭之后，就包在厚厚的毯子里，放到雪屋里睡觉。这已经是大营里最暖和的地方了。


“云侯，这次要借助您的力量了，论及奇思妙想，我等拍马难及，如今天寒地冻，老夫没有其他奢望，只希望云侯可以给出征的将士们一个温暖的居所，一口美味的热汤，好好安抚一下这些大唐的好儿郎。”


张公瑾眼含热泪，他几乎不敢想象出征的一万将士在冰天雪地里是如何的情形，自己守在大营，冻死人都是常事，更不要说那些爬冰卧雪的将士。


“张公那里的话，我也是大唐的臣子，这些事也是我份内之事，岂敢推辞，这些日子我们又制造了三百架爬犁，可以迅速的在雪地行走，尤其可喜的是我们居然在营地外面发现了泥炭，这才是好消息，有了这些泥炭，我一定会保证将士们归来有热炕，有美食，至于美酒，就看大将军舍得不舍得了。”


云烨的心情极好，昨天给死去的兄弟挖坑的府兵，居然挖出了煤矿，这简直是意外之喜，云烨连忙向张公瑾借了三百辅兵，专门挖煤炭，只是一天时间，已经挖了好大一堆，见到煤炭，云烨才想起来，中国最大的露天煤矿就在这一带，想想前些日子，自己冻得和狗一样，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醒过来的信使将前线的苦战叙述一遍，大帐里的所有将军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激战持续了整整两天，要不是颉利率先逃跑，谁胜谁负尚在两可之间，一万大军冻死者超过了两千，战死者也达到了两千，要知道，他们都是大唐最精锐的悍卒，有将领乘坐爬犁带着军卒去接应久战疲乏的李靖，他们太需要休整了。


云烨在忙着造雪屋，张公瑾拼着帐篷报废，也要让凯旋的将士们好好休息一下，这是一向抠门的张公瑾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煤是个大问题，它会制造煤烟，一个弄不好，雪屋里的将士们没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温暖的雪屋里，云烨的乐子可就大了，到时候相信从皇帝到士卒，没有一个人会放过他。


做事情就需要承担风险，从古到今从无例外，还好时间比较充足，这就给了云烨闪展腾挪的时间，还是老办法，制作炉子，烟囱，军中的高手铁匠不是云家的二把刀铁匠可比的，有了大量突厥人的弯刀，就不愁没有铁，沙子做的铁范，一日就可以浇铸出十几个炉子。原以为需要打制铁皮，把心中的担忧讲给工匠头子，谁能想到，无所不能的云烨被鄙视了，还被赶出了工匠营。


按照营头的说法：“云侯是关心军国大事的人，这些小事情就不劳云侯费心。”


等到云烨需要铁炉子的时候，两百个铁炉子整整齐齐的被码放在工匠营的空地上，每个炉子都被安上了一根足有一丈高的铁管子，这一刻云烨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傻瓜。


从怀里掏出小本子，用炭笔把取暖这一项从本子上划掉，作为胜利者聚会的总管，做一个计划是很有必要的，喊来辅兵要他们按照自己帐篷里的样子，把这些炉子安放到每个人雪屋里，他现在只担心，在这些大家伙的烘烤下，雪屋会不会化掉。佛祖保佑，它们只要撑过三天就好，看看灰蒙蒙的天空，云烨的心里又踏实了几分。


自从厨子学会蒸馒头以后，云烨就不允许军卒们把它称呼为什么什么饼，在他的心里，只有那些圆圆的，用火烤出来的东西才叫饼，这东西叫馒头，带馅的叫包子，就为了名称，云烨已经打了七八个人的板子。


最后留下来的牛羊也全部被宰杀，全部被挂在空地上的架子上，堪称“肉林”，至于“酒池”实在是寒酸，张公瑾只有不到一百坛烈酒，云烨只好忍痛拿出自己蒸了好多遍，打算当酒精用的烈酒，兑上水，来当酒喝，为了不出问题，他自己先喝了半斤，结果发现酒味不错，稍微有些烈，除了第二天头疼欲裂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坏处，于是他又往里面加了水，送给张公瑾喝……


早上起来漱口的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的牙龈在流血，这是缺少维生素的表现，现在，没有什么好办法，除了茶叶他没有任何可以食用的植物。


今天的营地外面，张公瑾捂着头，艰难的让自己站的直一些，昨天晚上云烨送来的那瓶美酒味道实在是不错，只是第二天的头疼让他永生难忘，脑浆子似乎和脑壳分离开来，摇摇头，就疼得厉害，也不知是什么样的好酒。


远处低沉的号角鸣响，在雪塬上，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出现，他们已经没有了队形，很多人趴伏在马背上摇摇欲坠，李靖的帅字旗，也无精打采的耷拉着，那里有一丝胜利者的风采。


回来的军士不到六千，也就是说其中四千余人再也回不来了，大营里迎接的众人鸦雀无声，不知是谁大力的用拳头敲击着自己的胸甲，发出“呯呯”的声音，这声音会传染，渐渐的空旷的草原上响起了整齐的“呯呯”声。


军士回营，不需要他人搀扶，他们的脚步再疲惫，也不曾停止，每当有一个军士的脚步跨过营门，立刻就会有人把他们立刻搀扶到温暖的雪屋，去除铁甲，再脱去衣衫，只是这个过程并不顺利，有些人的足袜和脚上的皮肤牢牢地粘在一起，只有先用温水浸泡，才能把它们一一去除。


当军士们被塞进温暖的毯子里，几乎所有的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立刻进入了梦乡。


李靖艰难的从马背上翻滚下来，张公瑾不待他说话就紧紧的抱住他，用力地在李靖的背上敲击，李靖只是木然的呵呵笑两声就趴在张公瑾的怀里不做声，似乎这两声轻笑，就耗尽了他全部的体力。


旁边走过来一个粗壮的年轻将军，对张公瑾说：“大总管已经有六天没有合过眼了。”这就是苏定方，脸上涂着牛油，看不出肤色，只能看到两颗红通通的眼珠子。


一个爬犁非常嚣张的驶进大营，上面堆满了皮毛，一个满身污秽的中年男子挣扎着从毛皮堆里漏出头来。对云烨说：“云侯，拉我一把，我起不来了。”云烨定睛一看，半天才从脸型上认出人来，唐俭，这家伙真的如同历史上记载的一般，从千军万马中活了下来。


和老庄一起搀扶着唐俭从爬犁上起来，就听唐俭说：“云侯把我送到你的帐篷里，我需要好好睡一觉。”然后就靠在老庄身上睡着了。


人的智商决定了一个人的发展高度，就唐俭在即将虚脱的情形下，依然可以清楚的找出整座军营里最舒适的房间，就不是一般人物可以做到的。


当日，整座军营里鼾声如雷……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二节 胜利从来都没有侥幸的


云烨和孙思邈带着数十个医护辅兵手持利刃在每个营帐都要转一圈，把出征将士的手脚一一拽出来检查一遍，他们的身上很臭，脚的味道更加的让人作呕，帐房里的气味足以让人做噩梦。


有轻微洁癖的云烨很淡定，连口罩都没有带，从毯子里拽出一只肮脏的大脚，捧在手里仔细观察。


“左脚有两根脚趾已经完全发黑，没有医治的希望，建议切除，立刻切除，否则会感染。”


军人们没有家眷在这里，他们自己又睡的不省人事，能做主的只有大将军张公瑾，他仔细看了一下，在文书上填上许可二字，这是云烨强烈要求的，他不想让这些勇士们以为自己随意的就把他们的肢体从身体上剥离。这是尊敬，也是为了减少麻烦，士兵要是不讲理，会动刀子的。


看到张公瑾签字，马上就有辅兵用温水洗干净士兵的脚，再涂上酒精，消一遍毒，一把锋利的剪刀就递到了云烨手里，沿着发黑的肌肤边缘，剪刀的刃口咬合，一截脚趾轻易地就离开了脚掌，被动手术的士兵，只是轻微的哼哼两声，依然陷入沉睡，两根黑黑的脚趾被辅兵用干净的麻布包起来，放在士兵的枕畔，他的脚掌已经被麻布缠的结结实实。


一整天下来，云烨不知道切下了多少手指，脚趾，甚至还有半个脚掌的，没有麻药，那些可怜的士兵们在睡梦里惨叫，泪流满面，哪怕他发出多么大的声音，他们都是以为在做梦而已，这些天他们经历了比噩梦还可怕的场景，疲惫，疼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们。


云烨把一个士兵的尾指切除，然后用丝线把两侧的皮肤缝合在一起，然后包好，他抬头的时候发现这个士兵正在看着他，只是双目没有焦距，他在睡觉，云烨轻轻的把他的眼睑合上，听见他在均匀的呼吸，才离开他身边。


切除冻伤的肢体，人是没有感觉的，因为神经全部被杀死了，有的手指切下来，连血都没有，只有淡黄色的体液渗出来。云烨不记得自己干了多久，直到和孙思邈相遇，他才知道，已经处理完毕。


“我今天切下了好多手指，脚趾，还有几只耳朵，你呢？”云烨洗着手问孙思邈。


“和你一样，我不过切掉了两个人的鼻子而已，这次的手术，出乎异常的顺利啊。”孙思邈在另一边洗着手。语气平淡：


“我们胜利了，不是么？孙道长，这一战至少三十年，大唐再无突厥叩关之苦，总是值得的，只是苦了他们。”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道心里明白，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受苦的，你我都在天地间苦熬，不知何时是个头。”老孙这些天见到的人间惨剧太多，所以无意识的认为人生来皆苦。


“道长，现在是数九寒冬正是天地杀伐的时候，你生出这样的心思不奇怪，只是你做了多年的道士，为何会如此容易的就被外魔所侵？小子以为你的道心坚定无比，谁知道您也有虚弱的时候。”从帐房里出来，云烨取出鼻孔里塞的小布条，大口的呼吸几口气，冰冷的空气充满胸腔，让他的精神一下子就振奋起来。


回到自己的雪屋，已经睡了一天的唐俭依旧鼾声如雷，没有惊动他，云烨在炉子上炖上一只沙锅，打算给自己做点晚饭。出门在外，云烨的饭食从不假他人之手，除非自己做营地的主官，他才会放弃吃独食，和将士们一起就餐，哪怕是猪食，他也尽量做到吃得香甜。


这习惯还是和程咬金学来的，老程的嘴其实很刁，但是军营里的饭菜，他一样喜欢，你可以见他在酒宴之上胡吃海塞，也可以看到他捧着大粗碗往嘴里刨鼻涕一样的汤饼。现在不知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想到老程，大约是因为自己对于杀伐已经很厌倦了。


砂锅里的稀粥在不停的咕嘟，他用一只勺子不停的搅，他忽然想起母亲告诉他的一个熬稀粥的秘诀，要想粥好喝，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搅。他在不停地搅。


半晌，忽然发笑，他敲敲自己的头，刚才自己在胡思乱想，无非是要把今天的情形从脑子里赶出去罢了，人都希望记住最美的事物，忘记那些残酷的，悲惨的事件，哪怕这些事都是自己造成的。


他找出来两个松花蛋，这还是奶奶给他带的，一大坛子，现在只剩下几个了，为了庆祝自己还没有忘记遥远的过去，他准备做一锅皮蛋瘦肉粥喝。只是不知道把牛肉加进去，会不会好喝，他想尝尝，非常的想。


还不错，闻起来香气扑鼻，他陶醉的长吸一口气，正要准备装一碗，就听背后有人说话：


“装两碗，我那碗用大碗装。”话说得无礼，不过云烨还是听他的话，给他装了一大碗，一个为了国家刚刚死里逃生的家伙，有这点要求并不过份。


往常以儒雅，含蓄为美的唐俭，不顾皮蛋瘦肉粥散发的热气，大口的吞咽，宛如饿死鬼投胎。被热粥烫的不时把舌头伸出来晾一晾，那里还有半分往日的风度。


“你慢点喝，我又不和你抢，老大的人了也这么孩子气，到底你年纪大还是我年纪大？”


唐俭用袖子擦一把嘴，把空碗递给云烨，示意再来一碗。


“你在雪地里冻上个十几天，老夫就不信你会比我强到哪去，你呆在军营里有暖和的屋子，有美食，你知道老夫这些天过的是什么日子？脑袋随时会掉啊。”说完还白了云烨一眼。


“你怎么从乱兵中逃回来的，这是一个好本事，教教我，让我也长些见识。”唐俭逃回来的故事很传奇，云烨想知道。


没想到这一问，把一向喜欢开玩笑的唐俭问哭了，连饭也忘了吃，捧着饭碗越哭越伤心，最后居然嚎啕大哭起来。


唐俭是一个坚强的人，云烨知道，作为这次被皇帝派来安抚颉利的使者，他的智慧胆量都是上上之选，要不然不会把这副担子压在他身上。


稀粥凉了，唐俭也止住哭声，低头慢慢的喝粥，喝得很慢，终于他放下了碗筷，对云烨说：“云侯真的有兴趣知道老夫是如何死里逃生的么？”


“没什么稀奇的，大总管清晨袭营，突厥人乱成一堆，我早在帐篷里挖了一个坑，乱兵一起，我就钻进坑里，有护卫在我身上放一块木板，并给了我一根小管子，让我含在嘴里换气，最后他们在我身上盖上沙土，我就是靠着一根小管子喘气，这才逃过一劫，云侯以为如何？”唐俭看看云烨，又捧起粥碗，继续吃。


“我只想问一句，你的护卫，侍从，属官哪里去了？他们还活着么？”


唐俭的手一抖，手上的碗差点掉下来，他惨笑着反问：“你说呢？”


看到痛不欲生的唐俭，云烨忽然想起史书上关于他的记载：初八，李靖袭突厥，唐俭归。


从唐俭断断续续的诉说中云烨总算理清了脉络，自康苏密裹挟萧皇后，元德太子降唐之后，颉利就知道大事不好，自己万万抵挡不住十万彪悍的唐军，于是他就派执失思力为特使，到长安向唐太宗谢罪请降，表示愿举国内附。实际上企图待草青马肥之时，再转移到漠北，伺机东山再起。唐太宗派鸿胪卿唐俭等去突厥抚慰，令李靖率兵接应。李靖认为颉利虽败，兵力尚多，若任其逃往漠北，依附于薛延陀等部，则很难追歼；今唐俭在突厥，颉利懈而不备，如选精骑袭之，可不战而擒之。李靖令张公瑾统大军继后，亲率精骑万名，各备二十天口粮，连夜出发，向铁山疾驰。李靖军至阴山，遇突厥营帐千余，尽俘之以随军。颉利见唐使前来抚慰，以为安然无事，未加戒备。


在最寒冷的天气里，李靖趁着草原上升起大雾，命令前锋苏定方率领两百悍卒发动突袭，在大雾的掩护下，直到颉利大营前面，才被发现，最喜欢逃跑的颉利又一次扔下自己的子民，找了一匹最快的吗，率先跑了，留下十万突厥牧民，被李靖一网打尽，突厥人最精锐的骑兵也在这场突袭中损失殆尽，可以说，虽然颉利跑了，东突厥已经灭亡了。


时空转换的是如此之快，在云烨刚到唐朝的时候，就是颉利在关中耀武扬威，二十万控弦之士一度兵临渭水，李二和颉利的白马之盟墨迹还未干，颉利就已经迅速的没落了。


可以说作为一个大唐人，云烨的第一个敌人就是颉利，如今眼见强敌终于被干掉了，心中也不由自主的轻松几分。


想必，李绩这个最佳得分手不会放过这个绝妙的补射得分的机会，一想到将来在长安自己可以随意的羞辱草原上的王，云烨不由得咧开嘴笑。


“云侯为何独自发笑？说出来听听，让老夫也换个心思，大胜之余，老夫也松快松快。”唐俭终于从悲痛里走了出来。


“我断定颉利这回是插翅难逃，李绩大将军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按照惯例，我们和颉利说不定还有同朝为官的可能，如果在长安见到颉利，小子玩皮一点，你说陛下会不会怪罪？”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三节 义成公主


第二天，一大早，号手就吹响了巨大的号角，紧接着战鼓也擂响了，每一声都震的人心头发紧，云烨把头包在毯子里，想要来个充耳不闻，谁知被同屋的唐俭硬是给拽了起来。


“老唐，你就放我一马可好？昨日给那么多的将士疗伤，我是累惨了，你就让我多睡一会行不行？”云烨几乎在哀求，外面的天气干冷干冷的，往肚子里吸气都属于遭罪，这样的早上，不知道李靖在发什么疯。


“嘿嘿，小子，这个是难得一见的场面，大唐建国以来，只举行过三次，你有幸得见是那是天大的福份，怎么还赖床？你好歹也是堂堂侯爵，怎么做表率，快起来，今把盔甲穿上，武侯嘛就得有武侯的样子。”


拗不过唐俭，只好爬起来，等穿戴好盔甲，鼓声早就停了。


唐俭是一点脸面都不留啊，翻着眼睛对云烨说：“鼓声早停了，你要真的是武将，人头早就被挂旗杆上好几回了，还好就是一个混子，要不然大唐军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老唐，我丢不丢人关你屁事，等回到长安，好好和你鸿胪寺亲近亲近，说不定有什么大买卖可以做。”云烨的脸皮早就被锻炼出来了，这点打击还奈何不了他。


“这天下间，张口买卖，闭口买卖的侯爷大概也就您一位，鸿胪寺是清水衙门，可禁不起你的讹诈。”唐俭不在乎，他这次立下了大功，说不得就会有升迁，大唐以军功最难得，想要封妻萌子，没有军功那纯属做梦。自己这回用命搏下的功绩，是谁也否定不了的，所以和云烨谈话也就多了几分随意，少了几分警惕。


两个人站在门口下了最大的决心，依然不愿意掀开那道门帘，唐俭是被冻怕了，他真的被冻怕了，在阴山脚下的土坑里躺着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和死人没有两样，如果有可能，他甚至想立刻跑到帝国最南边的穷荒僻壤，只因为那里暖和。


云烨鼓足了勇气，掀开门帘，屛着气跨出雪屋，后面的唐俭也咬着牙走了出去。一出来，两人齐齐的打个哆嗦，云烨甚至想再跑回去。


除了云烨和唐俭，剩下的将士都齐齐的站在雪地里，一言不发，就连一边看热闹的何邵，许敬宗也不由自主的站的直了些，孙思邈和公输甲把手统在袖子里，对着缓缓升起的朝阳，似乎在发愣。


一辆囚车被拖了过来，车里是一个女人，脖子被大枷紧紧的卡死，只能保持问天的姿态。


“这女人是谁？”云烨悄声问唐俭。


“义成公主，前隋文帝的女儿，这女人淫乱成性，总共嫁给了四代突厥可汗，是我大唐的死敌，颉利的几次寇边都有她的影子，若无她在背后挑唆，颉利不会这么疯狂。”唐俭的眼中全是恨意。


“狼会不吃人？老唐，你这是什么恶趣味啊？有了这个女人颉利才进攻大唐的？你自己信不信你的这番话？”云烨最烦那女人说事，帝王糊涂了，就有一个妖妃，大将糊涂了就有一个祸水，这是什么逻辑。


“这，反正这女人该死，你不知道，她在大军已经攻破突厥大营的时候还在反抗，甚至召集散乱的突厥人围攻苏定方，要不是大总管及时跟进，说不定苏定方就会死在乱军之中。”唐俭有些尴尬。


云烨不再和唐俭说话，伸着脖子看囚车里的义成公主，只见她斑白的头发散乱的铺在脸上，看不清楚面容，这样一个老婆子会是一个红颜祸水？


一个巨大的台子就在眼前，几个军卒打开囚车，把义成公主拖了出来，抛在台子上，她挣扎着站起来，头依然朝着天。嘴里呼出的白雾，杂乱无绪，身上只有单薄的皮裘，看得出来，她在努力的想要保持仪态。


“她为什么一直抬着头？大枷不是解下来了么？”云烨总觉得她的姿态有些怪。


“老夫在刑部呆过，这种十五斤的大枷是那么好戴的？她不是不想低头，是她低不下头来，颈骨恐怕都错位了，低的下头来才怪。”唐俭有些幸灾乐祸。


全身裹着厚厚的皮裘，李靖如同一只巨大的狗熊，来到台子上，背着手对义成公主说：“老夫麾下四千儿郎尽丧你手，至今思之，老夫心里犹自痛不可当，身为汉人，不但不帮助自己的亲族，反而与颉利同流合污，不断寇边，有多少汉家子命丧在你的手中，如今老夫要将你这恶妇明正典刑，以祭我死去的大唐军民，恶妇，今日就是你断头之时。”


李靖话才出口，台子下面的军卒齐声大呼；“杀，杀，杀！”气氛热烈之极。


中国人很喜欢围观，从围观吵架，到围观杀人，他们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并且能从中找到让自己兴奋或者愉快的理由。


面前的女人李靖杀她理由充足，她是敌人，并且应为她，多损失了人命，你只要说这个理由就够了，不需要扯上太多，把天大的罪过加在一个女人身上实在是有些浪费。


义成公主侧着头盯着李靖看，缓缓的说：“李靖，你也是大隋的臣子，如今见了我，也不下跪？我的身体里流淌着最尊贵的血液，和你这样一个叛贼作战，我哪里做错了？以下犯上就是死罪，你不会不知道吧？”


“隋朝早已因为你那兄弟的残暴不仁而灭亡，如今是大唐的天下，你也不是我的公主，你作了孽，自然要受惩罚，来啊！准备行刑。”李靖似乎不愿意与她做口舌之争，今日大祭，义成公主就是最尊贵的祭品。


“李靖，我很冷，给我点一大堆火，在死之前我想暖和一下，要不然在阴曹地府再也不知道什么是暖和了。”义成公主也不再和李靖作对，只是提出了自己临死前的要求。


在大唐对于死囚不过分的要求基本都会满足，更何况，这是一位前隋的公主，李靖虽然心痛部下的死伤，对她的这个要求却没有拒绝。


一个巨大的火堆点着了，那是给今天庆祝胜利准备的，这样的火堆有几十个，义成公主来到火堆旁，伸出双手取暖，只是她的脖颈依然错位，这让她很不舒服。


孙思邈走上前去，轻轻按住她的脖颈，往上一拔，又往一侧一掰，义成公主的头颅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她笑着对孙思邈施了一礼：“孙神仙，果然好手段。”


孙思邈叹口气就离去了，背影似乎有些萧瑟，平时坚实的脊背也有些佝偻，他们以前就认识？云烨来了兴趣，如果他们之间有什么不足为他人道的关系，致使老孙要劫法场，自己到底是帮还是不帮？


“老唐，孙道长和这个义成公主似乎是旧相识，如果老孙要劫法场，你帮不帮？”一句话把唐俭噎了个半死，他咳嗽了好几声才平静了下来，狠狠地瞪了云烨一眼，对云烨说：“早在前隋时期，孙道长就经常出入皇宫，认识义成公主算得了什么，你不要把你的丑恶心思用在孙道长身上。”


只要他们没有一腿就好，要不然老孙要是真的干出什么事，云烨只好舍命陪君子了，这么多的将士，两个人一定是打不过，最大的可能就是被砍头的人，由一个变成了三个。


义成公主在火堆旁烤了好久，对李靖说：“真暖和啊，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在皇宫的日子，那时候我只有十二岁，父皇对我说，突厥人希望可以娶到一位真正的皇家女子，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跑到关中抢一万个女子，为了不让他们到关中干坏事，我就告诉父皇我愿意嫁给突厥的可汗，我那时总是想，突厥的可汗也是一位大英雄，我或许可以让他不再到中原来，因为我是父皇最美的女儿。到了草原上才知道，突厥可汗是一个老头子，牙都掉光了，我想回家，可是回不去了，只能呆在突厥人肮脏腥臭的毡房里，我很想洗澡，可汗不允许，说没有羊膻味道的女人不是突厥人的妻子，所以我很久没有洗过澡了，我后来又嫁给了可汗的弟弟，可汗的儿子，最后又嫁给了颉利。李靖，我现在很脏，我想干干净净的去见我的父皇，可以么？”义成公主满怀希望的看着李靖。


“如果你想洗一个澡，看在你自愿来到突厥和亲的份上，本帅答应你。”李靖就要准备让辅兵准备洗澡水。


“多谢大将军，我身上的肮脏，用水是洗不掉的，我想用火来洗。”她笑着对李靖盈盈一拜，就转身扑进了熊熊燃烧的火堆，只扑腾两下，就不动弹了……


军卒们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只有李靖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像在变脸，他看出来义成公主想要干什么，只是没料到她居然自焚的如此干脆而已，义成在火堆里还朝着他在笑，可见她不害怕死亡，她早就活够了，早就想死了。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四节 鎏金的人心


义成公主走的非常坦然，一个同样头发花白的侍女，等在火堆旁，准备收敛她的骨灰，她只是一个侍女，所有的罪恶还轮不到她来承担。云烨仔细看了一下这个侍女，发现她脸上并没有哀伤的表情，只有一种类似重生的兴奋。


孙思邈给了侍女一个精美的金花鹦鹉纹提梁壶银罐，上面带着莲花纹的盖子，怎么看怎么熟悉，一直到火堆渐渐熄灭，老孙帮着侍女把义成公主的遗骨捣碎，再装进罐子里，云烨才发现，那个银罐子似乎是自己的收藏，从夜陀那里只弄回来的两个罐子，一个舞马衔杯的酒壶，一个金花鹦鹉纹的提梁罐。夜陀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居然没有拿走，都好好的放在昏睡的云烨旁边。云烨打算回去把它用来装糖果，好哄哄辛月，现在用不着了，辛月大概不会要一个装过骨灰的罐子。


不告而取是为贼也，老孙这种行为是不妥当的，云烨怒气冲冲的上去找老孙的麻烦。


“孙道长，这罐子……”


还没等把话说完，老孙两腮的肌肉乱动，不客气的问：“你有意见？”整个人似乎处在爆发的边缘。


“没有，绝对没有意见，小子是来问一下，需不需要其它陪葬的物品，小子那里还有一只舞马衔杯的酒壶，非常不错，用来当陪葬品是最好不过了。”这是云烨脑子反应快，遇到蠢一些的，今天想活着回来，是妄想！


“滚，快滚，见到你们这些军队里的畜生就生气。”


老孙的怒火如同火山爆发，终于宣泄了出来，只是打击面有些广，虽然把义成公主干掉不关云烨的事，可是他老人家现在看到穿军装的就忍不住发火。


灰溜溜的转身往回走，就听孙思邈又说：“回来。”看来老孙刚才骂的不痛快，准备接着骂，云烨打算今天就当自己是木头人，随他去了。


老孙脸上有泪痕，不知是不是刚才流的，他指着身边的侍女对云烨说：“把她安排好，让她莫要再受一点罪，平平安安的把这辈子过完，遭了一辈子的罪，让她好好的当几年人，老道是出家人，身边不宜有女眷。”


老孙对义成公主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云烨现在不敢问，也不准备问，一向安稳如山的孙思邈，不但失态，而且还哭了，这可是大事件，安排一个老侍女这不是什么问题。回头对何邵说一声就是。


似乎看出了云烨的心思，老孙说：“让她跟着你，服侍你，敢送到其他的地方你试试看。”


“咱们刚刚把她的主人给烧死，您就不怕她火气上来了，给小子下点毒药什么的？”这是大祸患，得问清楚。


老孙看着银罐子在发呆，声音如同从天外飘来的一样飘渺；“你信不信老道现在就毒死你？”


这下心里就安定了，喊过侍女让她抱着骨灰罐，跟着云烨去找帐房休息。独留下孙思邈盘坐在火堆旁念经。


该死的死了，该杀的杀了，吃的肥头大耳的突厥贵族被长长的鬼头刀一一把脑袋砍下来，有的脖腔里的血可以窜起一丈高，看来怨气很大，惹得全军都在为他的表演叫好，看到血没有喷起来的家伙，就齐声惋惜，看着满地乱滚的脑袋如同在看一堆狗屎。


刽子手非常来劲，迎合着观众的恶趣味，特地挑选后脑勺的位置下刀，这个位置斩下去，血可以飙的最高。


把侍女安排好，给了她一大堆吃的，又挑拣一些适合她穿的皮裘给了她。


“阿郎，奴家想洗澡，求阿郎成全。”云烨现在非常害怕听见洗澡这两个日子，刚刚有一个用火来洗澡的疯子才被烧成灰，这又来一个，让他如何不惊。


侍女看出来云烨的担心，笑着说：“阿郎不用担心，奴家只是想烧些热水，好好洗个澡，我三十年没有洗过热水澡了。”


天哪，那得多脏啊，必须洗，要不然这屋子就没法子住人了。


“我今天一天都很忙，要回来也到晚上了，我的帐篷一般不会有人进来，我再派一个辅兵帮你提水，屋子里有炉子，自己烧水，洗澡桶会有人给你拿来的，慢慢洗，不着急。”说完云烨就窜了出去，和一个三十年没有好好洗过澡的女人说话实在是压力很大，让老庄给侍女送过去一个大木桶，云烨还把一罐子澡豆送进去，这可是姑姑特意给云烨准备的，用的是上好的豌豆粉，里面加了好多乱七八糟的丁香，沉香一类的东西，洗完澡整个人和澡豆一个味道，一半天的散都散不去。


侍女高兴的眼泪哗哗的，这是贵人才能用的东西，觉得云烨对她很好，她哪里知道，自她进来，云烨总觉得屋子里有怪味，想用澡豆的味道遮一下。


人杀完了，军营里就开了锅，人声鼎沸，所有的火堆一起点燃，军营立刻温暖起来，小火堆上吊着锅子，牛羊肉在乳白色的汤汁里翻滚，大坛的酒精勾兑酒摆的到处都是，喝一口让人难忘，头疼起来让人生不如死。


缺指头少脚趾的将士们在一起高谈阔论，少了尾指的会被人鄙视，缺俩脚趾的才算是合格，缺半个脚掌的算是英雄，直到俩没了鼻子的家伙叼着肉往大伙面前一站，四周立刻安静，齐声尊他们为老大。


战场上生死都是寻常事，身上掉块肉实在是不值一提，比起那些被冻的硬梆梆的同伴，至少自己还可以喝酒吃肉，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次大胜，谁都预料出会有丰厚的赏赐，没想到大总管连将士们缴获的东西都不上缴，说是留给他们将来回关中娶老婆用，陛下还看不上你们用命淘来的小玩意。


李靖不会想到，皇帝看不上，他看不上的小玩意，有人瞪大了绿莹莹的眼睛早看的口水直流，镶满了宝石的刀子，到处都镶满银子的马鞍，鎏金的马镫，鎏金的马衔，鎏金的银盒子，草原上的贵族只喜欢金色，所以好多东西都是金灿灿的，这让爱财如命的何邵如何坐得住，手里捧着一个鎏金鱼龙纹银盘，对面前的士兵伸出了三根手指。


只听见士兵在惨嚎：“这是我好不容易找着的，你给三文钱，我不干，最少五文，要不然我就拿走。”


何邵的嘴巴半天没合上，连忙拉住士兵的胳膊说：“兄弟你厉害，我怕了你了，五文就五文，这就给钱，遇到识货的了。”得意洋洋的士兵颠着手里的五文钱正要往外走，却被一个人抓住，抬头看原来是一个少年贵族，这少年怒气冲冲的让他稍等一会，自己就冲到那个收自己盘子的胖子面前，抓着胖子就是一顿猛揍，看的士兵实在是不忍心，想把刚才多要的两文钱还给胖子，谁知道那少年又走过来对他说：“这么好的盘子你只卖五文钱，你傻啊？”


“小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金子，我找队正问过了，卖五文钱已经很好了。”士兵嘴里小声嘀咕着。


“你不懂，你拿来的盘子很值钱，最少要五十文，辛辛苦苦在雪地里冻了这么些天，就值五文钱？”少年贵族数出来四十五文钱又放在士兵的手里，让后就把他撵了出去。


晕晕乎乎的士兵看着手里捧着的一堆钱，这可是两石粮食啊，节省点够吃半年的。到底是高门大户出来的，做事就是大气，不像那个胖子专门骗我们这些大头兵。


满身尘土的何邵从案子后面爬出来，拍拍身上的灰土，对云烨说：“五文钱买下来不好么，你情我愿的，非要给他们一个实在价，他就是到长安城的当铺里，也就能当个几十文钱。”


“你现在眼睛里全她娘的是钱，也不可怜一下那些大头兵，再说了，这个盘子你开始打算给个什么价？”


“我伸出来三个指头，意思是三百文，谁知道他以为是三文钱，非要我加到五文，我有什么办法？”何邵学云烨耸耸肩膀，装出一副无辜相。


这件事在军营里传开了，胖胖的商人欺负人，被云侯臭揍了一通，还把士兵的钱给追讨回来，这使得云烨在军营里博得一片好评，就连躺在暖炕上养伤的苏定方都伸出了大拇指。


“听说兄弟你一把连鞘的胡人割肉刀居然卖了两百文，这么好的门路，也让兄弟走走，事后忘不了你的好处。”


“什么门路，就在那边的小营地里，听说只要是咱兄弟们缴获的，看不上的东西都可以拿到哪里去换钱，如果不想带钱，还可以托他们把钱捎家里去，就是要收一点钱，不过也算厚道，兄弟你去看看吧。”


于是，何邵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一边把士兵的东西收上来，付给他们钱，然后把钱再从他们手里要回来，给士兵的只是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有他何邵的签名画押。


李靖特意过问了此事，得知何邵只需要把账册送回长安，不需要拖着几十车铜钱满草原跑，自然有人会从长安把钱一一的分发给士兵的妻儿，他很好奇这主意是谁想出来的，不过看到云烨之后，就不言语了，只是威胁何邵，如果敢黑了将士的钱，他不介意把何邵扒皮抽筋。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五节 捷报和玉玺


何劭对于这种威胁已经司空见惯，柴绍就这么干过，自己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吗？财大气粗的何先生对着李靖施一礼，说如果将士们的钱财少了一文，请大总管直接到家里，看上什么拿什么，就是拿他老婆都无所谓，子爵府大概还值个几文钱，尽管拿去。


李靖上上下下打量他好几眼，实在是看不出来这个满身铜臭的胖子居然会是一位子爵，不过这也让他放心不少，大胜之余，只要将士们没有怨言，他也懒得管束。


有这一仗垫底，想必大唐上下的士气，民心都会变得自信许多，薛延陀，吐谷浑，西突厥应该会老实一些，茫茫草原成为了大唐的牧马之地，这一切都是自己披荆斩棘从老天手里夺回来的胜利，呼吸着草原寒冷的空气，鸿翎急使应该到长安了吧！李靖不无得意的想。


太极宫里的李二正在批示奏折，红色的朱砂笔长久的悬在半空，直到一滴嫣红的朱砂墨从笔端滑下来，滴在奏折上，他才怵然一惊，回过神来，看着那滴墨迹，殷红得如同血迹，不由的担心起千里之外的草原，那里有十万大唐最精锐的关中府兵，不知在冰天雪地里他们正在经受怎样的煎熬。


他索性抛下手中的笔，站在高高的大殿上，遥望草原，李靖的能力他不怀疑，李绩的能力他不怀疑，张公瑾的忠诚他不怀疑，柴绍过于沉迷于仇恨，要不然，他做大总管自己才是最放心的。


忽然，他的眼睛半眯了起来，长安城外的树林里有大量的乌鸦在半空盘旋，迟迟不落，长安周边有很多的乌鸦，大冬天饿极了敢跑到饭桌上与人争食，如今被惊得不敢回巢，说明有大批的人在接近，很有可能是骑兵。身经百战的李二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判断。


往山顶看，烽烟没有点燃，他有些疑惑，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长安附近纵兵狂奔？他吩咐一声，立刻就有百骑司的密探迅速离去。


宫内的守卫等级立刻提高了两个等级，长安城的卫军也接到了警告，城头的军士立刻增加了一倍，然而那一支骑兵依然没有没有减速，惊起的灰尘站在长安城头已经清晰可辨。


这是不可容忍的，长安城上空响起了号角，大营里的将士如同出巢的蚂蚁，迅速做出了反应，城外的人迅速进入了城门，而城门也缓缓合拢。


守卫城池的大将军尉迟恭怒火万丈，平平安安的时节，出了这样一件事，他居然一无所知，实在是平生之耻。他已经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些胆大妄为者。


站在城头的尉迟恭看到了为首的鸿翎急使，大红色的盔羽在尘土中极为鲜艳。


“只有一千骑兵。”尉迟恭嘴里嘟囔一声，随后就吩咐打开城门，他下了城楼，单骑持朔立于城门前，等待鸿翎急使的到来，一千骑兵，还不放在尉迟恭的眼里。


鸿翎急使还没到跟前就扯着嗓子大喊：“大捷，大捷，阴山大捷，我军大胜，阵斩突厥两万，俘获无数！”便喊，边从尉迟大将军身边窜了过去，视他如无物。


“奶奶的，李靖这回发大了，他居然真的把颉利干掉了。”他毫不在乎鸿翎急使的无礼，事实上只要不是皇帝陛下亲临，这些使者都可以不加理会。


鸿翎急使他惹不起，为什么后面的这些混蛋也视自己如无物，还敢骑着马冲城门，活腻了？刚要端着马槊往前冲，看见打头的是洪城这家伙，这家伙明显的是一路狂奔来的，身后的骑兵阵型也散乱的一塌糊涂，这就不是作战的模式。洪城把手一摆，身后的骑兵立刻如同潮水一般沿着城墙向军营驰去，只留下五十位百骑随他涌往城门。


顷刻间，城门口只剩下孤零零准备大发神威的尉迟大将军和漫天的尘埃，乌骓马从尘土里走出来，尉迟大将军猩红的斗篷上全是尘土，听着长安城里震天的欢呼声，不由得咧开大嘴，哈哈大笑。


喧闹是从城门一直向皇城延伸，没多久，皇城上的卫兵也欢呼起来，全身甲胄端坐御位的李二松开手里的长剑，把它放回剑座，轻拍两下，喃喃自语道：“朕亲自杀敌的机会是越来越少了。”


随即来到太极殿门口，等着胜利的消息，只见一位值日殿臣拎着袍服的下摆，急匆匆的拾阶而上，人还未站稳就向李二报捷：“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李靖将军在阴山下彻底击溃突厥大军，阵斩两万，俘获无数。”


“朕听到了百姓们的欢呼，这是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朕不胜欢喜，召群臣来太极殿共庆大捷！”李二接过文书，就在日光下展开，贪婪的想把每一个字都吞进腹中。


白马之盟是李世民一生中的奇耻大辱，突厥骑兵在大唐的土地上肆意纵横，杀戮大唐的子民，而自己却要低声下气的在渭水之滨与他结盟，还要献上无数财宝，每每午夜思及，耻辱感都像毒蛇在一口口的啮咬他的心扉。


如今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强大的东突厥将再也不复存在，胸中的恶气在午后的阳光下尽数消散。


他看到了全身尘土的洪城，眼中荡漾着笑意，离他还有十几步就跪了下来，膝行而至，他不是臣子，他是家奴，这个狗东西，不知有什么好事让他如此的兴奋。


一个黄绫包裹的盒子被他高高的举过头顶，李二没有假他人之手，这个忠心耿耿的奴才，一身的荣华全维系在自己的信赖上，才不会让自己面临危险。


黄绫子包裹了好多层，当李二掀开盒盖，一方晶莹透亮的玉印出现在眼前，他抓起印玺，玉质是如此温润，握在手中，极为顺手，这就是传国玉玺？这个狗才从草原得到的？


“陛下，这方传国玉玺是老奴从草原上为您找回来的，老奴检验过似乎不假。”李二充耳不闻，他才不管这方玉玺是从哪里得到的，也不管为了这方玉玺到底死了多少人，他只知道，这东西天生就该是他的，谁拿在手里，就是在找死。


“陛下在老奴临出发的时候给了老奴辨认玺印的图样，老奴不负陛下所托，历经艰辛终于找到了它，这期间，蓝田侯云烨帮了老奴不少的忙。”还好，洪城总算有那么一点良心，还记得是云烨帮他找到了传国玉玺，在表功的时候顺嘴提了一下，他才不会告诉李二他的艰辛就是躲在帐子后面偷听这么艰辛。


“云烨？他不是在朔方吗？李靖给他的命令不是让他回京的吗，怎么又跑到阴山去了，他敢不遵将令？”李二有些火了，作为军人出身的帝王，他对不遵将令，肆意妄为的行为最是反感。


“老奴求陛下恕罪，蓝田侯是被一封假文书骗到阴山的，有人识破我军的阴符，伪造了文书，大总管发出的是命蓝田侯回京的命令，等到了云侯哪里就成了命他到阴山大营报到的消息，所以云侯就到了阴山。”


李二是老军伍，如何不明白阴符被他人识破的危险，大惊，刚才得到玉玺的喜悦劲头立刻消失，玉玺对他来说有没有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军中阴符被破，这才是头等大事。


“这样的情况下李靖为何还敢出兵？太不谨慎了。是何人如此大胆？”


“回禀陛下，据老奴所知，是康国的夜陀伪造的文书，似乎想从云侯这里知道些什么，云侯没说，老奴也不好多问，只是有一件喜事需要禀告陛下，老奴编写了一套新的阴符，我朝大军再也不用担心阴符被识破。”


洪城想起这件事就得意，天大的功劳啊，云烨不想要，李靖不敢领，生生便宜了自己，只是一想起云烨的条件，洪城的心都在流血，五千贯啊，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就这样姓了云了。


李二低头看看洪城，再看看手里的玉玺，就问洪城：“这套阴符你花了多少钱？”


正在痛心的洪城想都没想随口就说：“五千贯啊，他要了五千贯。”话一出口就发觉不对，连忙趴地上请罪。


“其然是云烨的手笔，想来这套阴符还是可信的，比你编写的要让朕放心的多。只是我军以后的所有隐秘岂不是都逃不脱他的眼睛？”见李二没有发火，洪城就晓得这件事算是糊弄过去了，听到李二的发问，特意挺起胸膛说：“陛下不必担忧，老奴保证这套阴符除了老奴，没人能识破，就算是云侯也不行。”


看到自信满满的洪城，李二如果不了解这家伙的话，早就让人拖出去砍了，所以好奇心大增，就问：“为何会如此？”


“老奴从云侯那里学来一个法子，可以让阴符千变万化，云侯虽然聪明，想要破解老奴的阴符，老奴自付绝无可能，因为这套阴符的组成是要先找到一本书。”


“混账，就你肚子里的那点墨水，能逃得过云烨的眼睛？除了启蒙的那几本，你看过很多书吗？”李二哭笑不得，他觉得洪城又被云烨骗了。


“陛下，这本书还没有出现，老奴准备自己写一本。”


李二一阵头晕，大字只认识一箩筐的笨蛋要写书了？


“你打算写什么书？怎么写？”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六节 旱獭洞里的颉利


洪城得意洋洋的给皇帝陛下解释了阴符的基本要领，还没等他讲完，李二就已经明白洪城所说的阴符是怎么回事了。大儒们写的书总是有迹可循的，洪城写的书嘛，应该可行，至少自己对洪城如此的熟悉，也不知道他到底会写出什么玩意来。聪明的小子，现在做什么事都要把自己从麻烦里捡出来，想得美，等你回到京城，就知道朕的爵位和俸禄没那么好拿，想躲在书院里得清静？做梦！


“洪城，你好好写书，写好之后，朕重重有赏，哦，就赏你五百贯钱吧。”


看到洪城有些失望，又说：“五千贯这样的大手笔，你主子现在还赏不起，就是赏了，你也不敢拿，会被言官把你骂死，唉，云烨是什么人，你和他做交易想要占便宜，下辈子吧，他知道把这法子献给朕，肯定拿不到好处，只有通过你这样的笨蛋，他的利益才能最大化，为什么你们一个个的都抢着和他做交易，被骗了还洋洋自得，朕就不信，如果你不接，他敢不把好办法献给朕？一个好好的孩子，现在都成了什么，也不知皇后是怎么教的。”


“陛下这是在责怪臣妾管教无方吗？”一身盛装的长孙显得仪态万方，或许是刚刚生产完，身体比以前丰腴很多，还专门在眉心贴了焰火纹，正在旁边笑着与皇帝打趣。


“皇后你来看这是什么。”李二说完就把玉玺托在掌上给皇后看。


长孙的眼睛瞪得溜圆，嘴也张大了，指着李二手里的玉玺惊讶的问：“难道说这就是传国玉玺？”


李二笑着点头，长孙立刻重新整整衣装，恭恭敬敬的拜了下去：“臣妾为陛下贺，为天下贺。”一时间，站立在宫门口的侍卫，宫娥，内侍全都拜了下去，齐声说：“我等为陛下贺，为天下贺。”


李二把手里的传国玉玺又放回盒子，皱皱眉，他不喜欢这个简陋的盒子。又把玉玺取了出来，交给了皇后，让她找个合适的盒子专门来存放这件宝贝。


胜利的消息像是长了腿，顷刻间就传遍了长安，城里的胡人愈发的谦卑，而汉家子越来越趾高气扬，这是胜利带来的连锁反应，在这个征服与被征服的年代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远比诗文教化有用得多。


官员都在提笔写颂表，士子开始唱战歌，就连燕来楼都悄悄的打出来酒水五折的牌子……


今天金吾不禁。


在普天同庆的好日子里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相尤在荒原上搜索颉利，凛冽的寒风让他的四肢都麻木了，唯有胸中还有一股灼人的火焰，阴山一战，狼狈的颉利一路西逃，在这片荒原上失去了踪迹，看着四处梭巡的大唐骑兵，张宝相认为没有护卫的颉利跑不出这片荒原了。


荒原上一望无际，颉利的战马早就疲惫不堪，终于倒在了荒原上，这些天来，这匹马是他的水壶，是他的粮包，只要看战马身上横七竖八的刀口，就知道这匹战马曾经经历了什么，颉利就是靠战马的血液度过了这七天。如今最后的依仗也倒在了草原上，他从战马的身下抽出自己的左腿，迅速的用刀子切割战马腿上的肌肉，趁着战马的肉还有些温度，他需要赶快进食，寒风用不了多久，就会把肉冻的和石头一样硬。


战马还没死，只是没力量而已，头艰难的摆动两下，就合上了眼睛。颉利把沾满鲜血的马肉放进嘴里大嚼，他的小刀很锋利，可以轻易的把马肉切割成一条一条的，非常方便他进食，他不在乎这些血肉的味道，只知道不吃就会没命。


人怎么可以钻进这样小的洞里？这是一个草原上旱獭的洞穴，这种只比老鼠大上一圈的啮齿类动物，最喜欢的就是挖洞，它们总是挖好多的洞穴用来逃避天上猎鹰的眼睛，这也为其它的小动物提供了天然的避难场所，比如说兔子一类的动物。颉利现在一定很希望自己变成旱獭或者兔子一类的小动物，可惜多年来的养尊处优，把他曾经雄壮的身躯变成了满身的肥肉。


没有遮掩的地方，只有眼前的老鼠洞，曾经雄霸一方的颉利心头有些黯然，他想回身和那些该死的大唐骑兵死战，这样至少不会玷污可汗之名，手里的弯刀依然锋利，只是人已经从岩石变成了烂泥。


他努力的往洞里钻，只考虑如何躲避唐人，没有考虑钻进去后如何出来，洞穴里黑洞洞的，里面似乎有两只绿莹莹的眼睛在盯着自己，全身都动弹不得，四周的泥土全部活过来一样把他紧紧的固定在洞穴里。


那双绿莹莹的眼睛是属于旱獭的，这种小东西他吃过无数只，肉味鲜美，皮质上乘，他还有一顶旱獭皮缝制的大衣，非常的暖和。如今，他把正在冬眠的旱獭惊醒了，这东西不是只吃草么？为什么现在开始撕咬自己的额头？


颉利绝望了，他实在不想在这个黑暗的洞穴里被旱獭活活吃掉，他大声的呼喊起来，只可惜，声音无法传到地面上，只能暂时吓退旱獭而已。


张宝相搜遍了这片荒原，居然还见不到颉利的影子，颉利死去的战马尸体还有温度，大腿上的血迹还没有凝固，一切迹象表明，颉利就在三里之内，自己辖下的三千军卒居然找不到，真是怪哉。如果在高山密林，这不难理解，现在自己身在荒原，不需要站在马上，就可以看到方圆三里之地，颉利，你在哪？


上天是不可能了，那就只有入地了。“搜索所有洞穴，土包，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把颉利找出来。”张宝相手心里全是汗水，李绩人还在四十里以外，他不想这桩天大的功劳落入他人之手。


荒原上的只有薄薄一层雪，前些天的大雪看来并没有波及到这里，毕竟这里已是千里之外，离吐谷浑只有不到五百里。大唐与吐谷浑的关系并不好，颉利一旦逃脱，这次阴山大捷的光彩就会减弱一半，张宝相明白，李绩也明白。


荒原冬天的日照时间极短，酉时太阳就会落山，到时候荒原上一片漆黑，再想抓住颉利这个土生土长的草原人就难了，现在离日落也只剩下一个多时辰了。


在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无所遁形，高天上飞行的苍鹰，山包上正在瞭望的旱獭，都一一的映入张宝相的眼帘，只是没有颉利，难道说他真的如同突厥神话里说的，可以化作苍鹰？


张宝相也是草原上长大的，就因为熟知草原地理，才得到大唐皇帝的任命，自己一介法曹能得到这样的任命几乎可以称得上一步登天，只是显赫的官位同样需要显赫的战绩来扶携，活捉颉利就完全可以回报陛下的知遇之恩。


头顶的苍鹰在盘旋，焦急的旱獭依然不肯回到洞里，张宝相忽然大笑起来，带着手下合围了那座小山包，旱獭落荒而逃，没跑多远，就被天上的苍鹰捕获，被带到九天之上。


看到这一幕，张宝相笑得更加开心，来到旱獭的洞口，往里面看了看，这是一个新打开的洞，少年时抓过旱獭，旱獭的油是治疗烫伤，烧伤最好的良药，内服可以化瘀止血，外用可以治疗关节炎，这样的宝贝对出身微寒的张宝相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转了半个山包，来到了山包后面，又发现了一个洞穴，看到有刀砍的痕迹，一颗心都要飞出胸膛里，实在是不相信，上苍会如此的眷顾自己。


手下很快就挖开了旱獭的老巢，全体将士没有先发出欢呼声，而是一场哄堂大笑。往日里高贵，阴沉，一言九鼎的颉利，被夹在老鼠洞里动弹不得，额头上全是旱獭啮咬的血印。


张宝相亲自动手，把颉利提出了洞穴，在第一时间就用绳子勒住他的嘴，把颉利绑的结结实实，空出两匹马，用一根长矛做横梁，穿过被捆绑的手脚，牢牢地夹在两匹马中间，张宝相可不愿意再出任何意外。


荒原上升起了一股黑黑的狼烟，紧接着一道接一道的狼烟从草原升起，这道狼烟是早就约定好的讯号，不代表有外敌入侵，它代表着颉利被活捉，它蜿蜒的穿过草原，穿过沙漠，越过高山，跨过大河，千万里的距离在这里只用了半日就到达了长安，龙首原上的烽火台，远远看见骊山上的狼烟，早就准备好的湿柴被泼上油，一支火把被投进柴堆，顷刻间就冒起来浓浓的黑烟。


太极宫里的欢宴被侍卫打破：“启禀陛下，龙首原的烽火被点燃了！”


李二抛下手里的金樽，来到殿前，在一轮远远的明月下，一股黑烟笔直的从烽火台上升起。


招手唤过内侍大声说：“来啊，给朕换巨觞。”满满的一觞酒被李二高高擎起，脸颊有泪水滑落，掩不住胸中豪迈之意：“诸公，颉利被擒，突厥战事底定，来朕与诸位不醉不归，饮胜！”


大殿里回荡着饮胜的回音。李渊远远听到，看看外面的狼烟，嘴角上翘，：“或许我也该去庆贺一番。”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七节 药物实验


李二一家子都是演戏高手，很多还是限制级的，听到何邵说李二在杀了他哥哥弟弟之后就向李渊请求原谅，请求的方式居然是叼着李渊的奶子，听到这话，云烨起了一身的白毛汗，捂住何邵的嘴，让他不要再说。谁知道何劭掰开云烨的手说：“你在担心什么？这些东西陛下的起居注上都有，将来会编成史书流传后世，迟早大家都会知道，你捂我的嘴干什么。”


“这些东西也是可以随便说的？”云烨满头雾水，看着大大咧咧的何邵。


“法琳和尚当着陛下的面指责他是胡人的后代，还说他的先祖冒充李氏后人，才有了所谓的关陇李氏的盛起，虽然陛下被气的鼻孔冒烟，不也是没有杀法琳么，大唐什么时候因为说几句闲话就开始杀人了？”何劭对云烨的谨慎非常不解。


“话是如此，可是你说陛下，跪着吸吮太上皇的乳头这就太过了吧。”不相信，云烨认为这是何邵喝醉了在胡说八道。


“骗你干嘛，这件事都被当成孝道的典范在颂扬，就你这小心谨慎的性子，哪里像我大唐男儿。”何劭这是真的醉了，勾兑酒这东西，喝着像酒，闻起来像酒，唯独喝完了，它就不是酒了，成了某种让人头疼，难过的毒药。


看着倒在地上呼呼大睡的何邵，云烨叹口气，给他拖回床上，自己坐在炉子边上烤黄豆，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想考虑点东西，手上就得有点活。


历史上记载这次大胜后，李二与李渊就会何解，据说父子俩一个弹琵琶，一个跳舞，父子间其乐融融，不知心里真的这么想，还是为了大唐江山的稳固，特意做出的政治秀。


黄豆在噼噼啪啪的响，云烨在嘎崩嘎崩的吃，这个世界原来是如此的有趣，如果把他们的作戏弄成真的感情风暴，那会是怎样的场面？云烨觉得可以试一下。


和程处默约好了去看颉利，张宝相今天就会把他抬回来，为什么是抬回来呢？原来颉利这家伙善于打洞，比旱獭都厉害，张宝相就是从旱獭洞里的把颉利挖出来的，不能让他的脚沾地，只要沾了地，说不定就会自己挖洞逃跑。


听着将士们的议论，云烨觉得颉利比起土行孙厉害多了，有这本事还被张宝相抓到，这明显是夸大其词的宣传吗。程处默对于别人一网下去就会逮一大批大鱼，自己只捞着一些小虾米这种事极为不满，云烨却很高兴，反正功劳是平分的，大家都有份，只不过领头的多拿一些就是了。张宝相得了头彩，还不许我们喝几口汤？


大人物就是用来娱乐大众的，后世沙漠里不是也有一位帝王，国家被攻破，他自己跑到民宅里躲了起来，还不是被人家抓住，掰开嘴检验牙齿，惹得全世界一起一起惊呼，大人物也不过如此吗。


张宝相的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了，昨晚一夜没睡，就担心颉利跑掉，自己后半辈子的幸福人生可就全靠他了，直到前往大营报信的手下领着李绩来到临时营地，这才松了一口气。


自己的部下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把事情往大了说，这让他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现在他是绝对不会说破的。


颉利被穿在两杆长枪杆上，手脚被捆得结结实实，手腕，脚腕上的皮早就不见了，绳子深深的勒进肉里，在哪里发出一阵阵的惨叫。脸上被眼泪鼻涕糊满了，哭的非常的伤心。


见不到传说中视死如归的好汉让人伤心，眼前的这位就是一个窝囊废，他凭什么与李二在渭水之上缔结盟约？草原上的汉子不是都不畏惧死亡的吗，怎么到颉利这里一切都就变了？


钻老鼠洞居然是真的，张宝相真的从老鼠洞里把他挖出来的，如果老张没有发现旱獭的异常的话，他会被卡在老鼠洞里活活渴死，或者被旱獭吃掉？冬眠的旱獭也吃肉？


颉利连义成公主一般的勇气都没有，他妻子在大火里自焚，至死都没有发吃一声惨叫，临死也没有发出一声哀鸣，这样的女人嫁的丈夫就是这样的怂包？


“呸”！云烨一口唾沫就吐在颉利的脸上，他却连躲都不躲，生生的用自己的脸接住了口水，这样的混蛋就是砍一百刀也不解恨。假如他视死如归，在战阵上失手被擒，云烨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失礼的，会以礼相待，尊敬他是一位英雄。


气没有地方出，李靖又不许大家把他给砍了，说是要押解回京，准备在朱雀大街上再显摆一把。这样大伙面子上更加的好看些，说不定赏赐也会更加的丰厚。


张宝相就讨厌了，一口一个旱獭的说个没完，让云烨愤怒。


“张将军，对旱獭如此熟悉，想必对于如何捕捉一定非常有心得，现在军中将士多有伤患，闻听那旱獭油乃是疗伤的圣品，不如请张将军抓上几千只回来好熬油给将士们疗伤，你看如何？”


云烨对这个救了颉利的家伙没有好感，你让他好好的呆在老鼠洞里，与旱獭为伴不好吗，非要挖出来，让人看的直泛恶心，既然你这么喜欢挖洞，那就去多挖一些。


张宝相无论是官位，还是爵位都和云烨相差太远，接到这命令不是命令，要求不是要求的指令，脸苦得像茄子一样看着李绩，希望李绩能为自己求点情，现在是冬天，旱獭都在冬眠，躲在洞里不露头，这让自己上哪里去抓几千只。


“云侯，现在是天寒地冻之时，旱獭也没有多少油水可以让你熬制，不如等到来年秋天，那时的旱獭正是肥美的时候，老夫到时候送你几大缸如何？”李绩替张宝相出头，云烨只有笑着答应。


怏怏不乐的回到帐篷，云烨把自己扔到床上，就盯着帐篷的顶部发呆，他承认，其实义成公主的死刺激到他了，所以希望她的丈夫也和他一样无畏，死得像一个国王。这样才满足自己对于英雄的认知，谁知道，不提也罢。


宦娘给他脱下了靴子，以为闭着眼睛的云烨睡着了，就给他盖上毯子，轻手轻脚的准备出去。


“颉利被抓回来了，你要去看看他么？”云烨问宦娘。


这话一问完，宦娘仿佛受到了惊吓，抱着云烨的腿抖着身子说：“不要让我见到那个魔鬼，阿郎，你就可怜可怜我，不要让我见到那个恶魔。”


云烨没有再问，只是安抚她：“我不会再让你见到他，他也不会在来见你，我这就把他的腿给打折。”宦娘看着云烨哭着说：“在阿郎这里的几天是我这三十年最安静的日子，我喜欢这样活下去，每天只需要照顾阿郎穿衣吃饭，其他时间我可以绣绣花，做两件衣裳，这样的日子以前只在我的梦里出现过。”


“只要你喜欢，你就这样一直过下去，没人会阻拦你，你好好在帐篷里呆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出去走走。”云烨穿上鞋子，披上大氅子，领着医药箱出去了。


来到孙思邈的帐篷里对老孙说：“有没有一种可以让人疼的死去活来的药，但是却死不了人的”？


“有，你自己就有，那种辣椒就可以达到效果，你在做的时候要小心，记得给金疮药里加一点就可以了，要研的很细，才不会被人看出端倪。”老孙似乎不知道他在讲什么，手底下依然切着草药，白术的大小被他切得丝毫不差。


“你知道我要对付谁？”


“除了颉利，我还想不出有谁招惹你了，你下午冲着张宝相发火，老道刚好路过，你的话语里已经有了掩饰不住的杀机，后来居然安静了下来，现在，恐怕是宦娘的遭遇又让你控制不住自己了吧，让他吃苦头可以，别杀了他。”


人只要一老，就会成精，孙思邈现在还算不得老，满头乌发，长须飘飘，是一个老帅哥，只是心思实在是恶毒，居然要用辣椒来给颉利治伤，云烨非常喜欢这个创意。


“这里有一点曼陀罗熬制的药膏，抹上一点，人就会感觉不到疼痛，可是只有一个时辰的效果，你看有没有用？”老孙用探讨医学的口气谦虚的向云烨请教。


“小子认为，一切没有经过实验的药物，都不能称之为药物，我今天就会在病人身上做一点实验，想来病人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为了检验药效，我会把另一种诱发物的量加大，来检验孙道长的药物的实际效果。”说完，很有礼貌的对孙思邈点点头，就出去了。


蓬头垢面的颉利正在抱着一只羊腿在嚼，堂堂的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相也拎着一壶酒，不停的给颉利满上，他生怕颉利死掉，所以在吃喝上倒也十分的优待。


云烨背着药箱进了帐篷，吩咐颉利把受伤的部位露出来，他不愿意接触一个臭人，张宝相连忙帮助颉利挽起衣袖，云烨看到了颉利全是污垢的皮肤就想呕吐，强忍着上完了药，就匆匆离去。


“可汗可知刚才来的少年是什么人吗？”张宝相对颉利说。


“你们军队里的医官吗？手艺不错，我的伤处现在没有一丝疼痛感了。”


“那是自然，他是我大唐医术最高明的两个人之一，而且是一位侯爵。”


“他是谁？将来我会登门拜谢。”


“你们会认识的，他是蓝田侯云烨。”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八节 恋爱的羊


当大军开始欢庆胜利，整个军营人声鼎沸之时，从后营里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张宝相匆匆忙忙的找到混在军士群里大口吃肉的云烨。


被人从欢乐的群体里拉出来自然不会高兴，瞟几眼手足无措的张宝相，云烨说：“老张，你总是这么扫人兴致，今日正是全军欢庆之时，你把我拉出来所为何事？”


“云侯，大事不好，那颉利忽然感觉到手脚患处如火烧，似针扎，现在满地打滚，命不久矣。”他全部富贵就系在颉利身上，这时候颉利出事，比他出事还可怕。


“一个俘囚，也值得你如此大惊小怪，我不是给他看过了吗，这家伙身体不错，死不了，这是正常的药物反应，没关系，你要是觉得他叫唤得难听，就拿布堵住他的嘴，不就完了。”听说是这事，云烨咬一口手上的羊腿，满不在乎。


张宝相搓着手，急得团团转，没有一点办法，早知道云烨对颉利不怀好意，下午就不会让云烨给犯人治病，现在原来的老伤没有治好，又添了新患，他不在乎颉利回京之后的命运，只关心协力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死的颉利那有活的值钱。


云烨想看看颉利到底如何了，半推半就的被拽到营帐，颉利早就撕开了包在手脚上的麻布，用清水冲洗伤患处，辣椒油那有那么容易被洗掉，粘在上面如同附骨之疽。


手脚都在流血，他自己也不管，只希望能多流一些，只有不停的流血，他才感觉好受一些。人疼极了总会干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颉利，他就把手脚在沙地上蹭，假如世上真的有后悔药，颉利现在就十分的想吃，早早给自己一刀，远远好过在这里受罪。


看到云烨蹲在他的头顶看他，嘶吼一声就想去抓住云烨，云烨拎着羊腿，往后退一步，颉利脖子上的铁链就绷紧了，张宝相闪身进来，把两人隔开，对云烨说：“侯爷，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颉利需要活着回到长安，只有活的颉利才能让四夷臣服，畏惧，您暂时放他一马，等到了长安您就是把他五马分尸也由的您了。”


孙思邈不知何时走了进来，端着一盆皂角水，来到颉利面前，把他的双手按进水盆里，只见一层混着鲜血的油脂飘了上来，他用布给颉利擦拭，惨叫连连的颉利终于安静了下来。


“让你吃苦头，是老道的主意，这次之所以放过你，就是因为你还有用，英雄那怕再走背运别人也是羞辱不了的，只有你这样的人，才是最好的人样子，拿给其他蛮族看的人样子。”云烨瞅瞅老道没有表情的脸，笑一笑就准备到火堆旁继续烤自己手上已经凉了的羊腿，这件事情孙思邈已经扛下来了，云烨没有必要再去承认。


折磨人也不是云烨的强项，一个帝王满身尘土的模样实在是没什么好看，后世早就看过了。


云烨从来就不想当一个好人，好人太吃亏了，满世界的响马，杀才活的龙精虎猛，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的使劲招呼，好人只能躲在墙角嘎啦里啃窝头，身上破衣烂衫的，在长安云烨就验证过了，现在才不想走老路。


走老路的人不是没有，那日暮就只想放羊，她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孩子整天的早出晚归，她们有二十头牛，不到一百只羊，这些东西都是她捡回来的，包括那些孩子，他们拿着叉子，把大块的雪挑起来抖松，后面的牛羊就轻易的把雪拱开，吃到雪下面的草根。最近几天，她不再来缠着云烨了，似乎她的爱情已经走远了。


云烨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宦娘听，谁知宦娘一点没有发笑，等云烨笑完了才说：“侯爷，草原上的女子就是如此，活命永远比甜美的爱情更重要，一个没有牛羊的牧民不叫牧民，叫卡克，也就是汉民们所说的混子，他们是牧民中最卑贱的，只能给别人放牧，获得一口吃的，如果年景不好，这种人都会被最先杀死，他们没有牛羊，只能吃别人的，草原上的食物是吃一口就少一口，必须把粮食给最强壮的战士和最能生养的女人。这场草原上的战争一定会制造好多的卡克，那日暮不想当卡克，所以有这样的举动不奇怪。再说了，冬天要过去了，那日暮才不会在这个时候找她的情郎一起生孩子，那样她的孩子就会在最冷的冬天生下来，活不成的。”


现实又给云烨上了一课，前些天还以为自己是香饽饽的想法让他面红耳赤，宦娘掩着嘴轻笑，眼角的皱纹越发的浓密，满脸通红的云烨样子很傻，少年人那种，恨不得全天下的女子只喜欢自己一个人的古怪念头，让她感觉到十分的温暖，而熟悉。


云烨对那日暮只有一丝好感，还谈不到感情，现在猛然间知道了那日暮也没把自己当回事，只是如同一只母羊到了交配的季节自然而然的亲近公羊，自己很不幸的成为了那日暮看中的那只公羊。冬天是草原上的人交配的季节，只有这个时候怀上的孩子，才能在食物最丰富的秋天生下来，活命的机会要大得多。


除了那些贵族老爷，普通的牧民们不会选择在春天怀孕，为了后代的健康，他们和野兽做了同样的选择。


云烨还能怎样，只好耸耸肩膀，撇一下嘴，自嘲一下就去找唐俭讨论何时回京。看他的背影消失，宦娘十分的欢喜，她庆幸在自己的晚年，终于见到了一个真正的好人，懂得放手，这才是真正的人所具备的感情，远比那种见了女人就扑上来的禽兽强了一万倍。


何邵的仓库里堆满了千奇百怪的东西，有半截的弯刀，也有没有弦的木弓。唐俭就在仓库里不停的翻检，同行的还有许敬宗，唐俭找齐了一套青瓷的酒具，一件青瓷的八棱酒瓶，长长的瓶嘴上落着一只飞鹰，这是瓶盖，配上八只同样的八棱酒杯，看上去十分的典雅。


唐俭和许敬宗正在研究酒瓶上的图案，一个说这东西应该是前隋的皇室用品，一个说要比前隋还要早一些，因为壶嘴上的飞鹰明显不是中原的风格，只可能是前燕国，或者北魏的东西，最有可能的是北魏孝文帝南迁时的东西。


何劭笑眯眯的站在一边旁听，听完之后就小心的让辅兵把这几件酒具包起来，放回木箱子。拱拱手对唐俭说：“多亏唐鸿胪，许先生二位提醒，我老何差点就把好东西错过了。”


唐俭皱着眉头，看看许敬宗见他不做声就对何邵说：“我就不是在给你挑东西，是在给我挑，你把这些东西装到箱子里做什么，老夫现在又不回京，这些天还需要把玩。”


没等何邵说话，许敬宗就对唐俭摆摆手说：“老唐，你也太小看何掌柜的面皮厚度了，叼在貔貅嘴里的东西你指望拿回来？我就没有这个心思，也不为这些小事生气，否则我没命回长安，早就被气死了。”


何邵摆出一副知我者许敬宗也的恶心样子，殄着脸对唐俭说：“您的眼光是一流的，我这就找人为这套酒具写鉴定文书，就说是唐鸿胪的法眼所辨，这是传自北魏皇宫的好东西。”


唐俭在大唐也是以不要脸和能言善辩著称，被何邵的一番话居然噎的无言以对。


怒气还没有浮上脸颊就变换成了笑脸，拱拱手说：“我实在是喜欢这套酒具，我买下来如何？”


许敬宗用手捂住脸，不忍再看。


何邵笑的就像一个弥勒佛，嘴咧的老大，拉住唐俭的手说：“您喜欢这是最好了，好东西就该留在识货的人手里，这套酒具用来宴客，最是雅致不过，既然都是老熟人，两百贯便宜你了，这就给您送到帐篷里。”


“你说多少钱？我刚才没听清楚。”唐俭掏掏耳朵问何邵。


“两百贯啊，对您来说是小钱，这趟回京免不得您要加官进爵，花上俩百贯买套自己喜欢的酒具有何不妥？”


“我记得刚才这些东西你总共就花了两百个铜钱，凭什么到我这里就成了两百贯？”唐俭暴跳如雷，指着何邵的鼻子跳着脚破口大骂。


何绍早就有了唾面自干的能耐，笑嘻嘻的也不还嘴，让唐俭有力没出使。


云烨来的时候，大唐最伟大的外交家，被何邵气的七窍生烟，东西又不是自己的，说破嘴皮子何邵也就权当是耳旁风，乐呵呵的把价钱从两百贯降到了一百八十贯，就再也不肯让步了。


“老何，你这就不对了，大家同僚一场，你怎么就不顾一点体面，和老唐在这里为几文钱争得面红耳赤，也不怕士兵们笑话。”


许敬宗对云烨说：“我也看上了一套《竹林史话》，先说好，我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书我又想要，你看着办。”


何邵紧张用哀求的眼光看云烨，他生怕这个著名的败家子，上下嘴皮子一碰，好几百贯的铜钱就此不翼而飞。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四十九节 还愿


唐俭听到许敬宗的话，不知为何颓然的把手里的瓶子重新放回木箱里，小心的包好，留恋的再看一眼，就把箱子的盖子盖上。对何邵说：“我唐俭一生从无贪人财货之事，今日的所作所为乃是老夫一生之耻。我不过在草原立了些许微功，就让我看不清眼前的道路，刚才心中居然生出了龌龊心思，唐俭在这里给何先生致歉。”说完还要施礼。


惊得何邵像被马蜂狠狠咬了一口的驴子，一下子就跳到云烨身后，他被吓着了，刚才只是朋友间逗趣的一种方式，无论唐俭是怒是骂，他都可以面不改色的针锋相对，这只会成为朋友间的笑谈，公卿间谁会在乎两百贯钱，更何况那东西也不值两百贯，几个人在草原上闲的无趣，斗斗嘴是给自己找点乐子，就算唐俭给了何邵两百贯，他也不敢接，唐俭明白，何邵也明白，过来劝架的云烨更加的清楚。


唐俭一脸的愧疚之色，一下子就把在场的其他三个人弄懵了，玩笑，嬉闹没有谁会正经到如此地步，如果这也是玩笑就太过了。唐俭也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不至于分不清场合，为了区区一套酒具，如此的糟践自己。


“三位休要惊讶，老夫适才心中起了贪念，的确想要这几件东西，这就是老夫赔礼的原因。”唐俭苦笑着解释。


“唐公既然喜欢，拿去就是，一件破瓷器，还值得认真对待不成？”云烨这时候再叫老唐就十分的不合适，他一本正经的，搞得所有人都得郑重其事。


“如果心中不起贪念，老夫自然不会放过，现在起了贪念，就必须放弃，这套青瓷虽美，还比不过老夫的德操重要。”一番话说的云烨若有所思，听的老何一头雾水，羞惭的许敬宗无地自容。


四目相对之下，云烨首先投降，摇着头率先离去，咱是正常人，不用理会疯子，喜欢的东西不要，看着流口水，不喜欢的东西抢着要，这是什么逻辑啊，唐朝人是这个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疯子。


云烨又去看颉利，他脖子上拴着一条粗大的铁链子，张宝相正在给他的铁链子上缠布条，就是担心铁链子会损伤颉利娇嫩的皮肤，到时候拉到朱雀大街上不好看，惹得长安市民们失望就不好了。


颉利见到云烨身体不自觉的往后缩一下，手腕脚腕，虽然不太疼了，可是他们在不停的渗着淡黄色的体液。他虽然杀过很多人，甚至有许多人是被他活活虐待死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全有，让别人受苦，看别人受苦，颉利一直认为这是腾格里大神给自己的权利，自己天生就要让其他的敌人恐惧，他的敌人范围涵盖的非常广，一切不遵从自己意志的人都是他的敌人，对敌人就不需要什么仁慈，草原上的狼群，什么时候会放过嘴里的食物？不撕碎吞咽下去，如何罢休？狼就是如此生存的，那些沦为食物的肥羊们，只能怪他们不服从金狼王的意志。


眼前这个人畜无害的少年人让他尝试到了比死亡还可怕的痛苦，在其他人身上施暴，见到懦弱者，自己也会嘲笑，如今落在自己身上，才发现以前被自己嘲笑的懦夫是如何的勇敢。


云烨的圆领袍服上永远有两个口袋，方便他把手塞进口袋里取暖，他讨厌把手统在袖子里，这看起来会非常的土。现在程处默，李泰，李恪，还有书院里的学生服都有这样的口袋，李承乾想要弄两个，被长孙的口水喷成了筛子。


这两个口袋里永远都有一些干果之类的东西，不是他嘴馋，而是没有香烟抽，嘴里闲的难受，总是觉得少点什么。现在他就掏出了一把炒好的黄豆，这是宦娘炒的，比他炒的好多了，放在手里搓一下，吹掉搓下来的豆皮，一大把填嘴里嚼的嘎嘣作响。


张宝相站起身子给云烨见礼，不经意的插在他和颉利之间，非常害怕云烨暴起伤人。


“颉利，你的大唐官话说的很好啊，跟谁学的？”云烨坐在火盆旁边烤着手问。


“我是草原上的王，自然会说你们唐人的语言，不用学。”


“钻老鼠洞的王？你脖子上还拴着狗链，还要说你是腾格尔的骄子么？义成公主教的吧。”云烨一直不明白一个在草原上桀骜不驯的王者，在死亡的威胁下，竟然不顾自己尊严，抛弃一切也想活下来，为了什么。


“你们汉人的皇帝也不是被石虎栓上链子当成狗来养？我学学有什么不对么？”颉利这是彻底的不要脸了，这话一说，就是说他再也不在乎所谓的王者的尊严，只求活命，在这个基础上借自己的遭遇来羞辱一下云烨，发泄一下心中的痛苦。


张宝相听到颉利这么说，心里暗暗叫苦，正要想办法劝阻云烨。不料云烨笑了出来对颉利说：“我今天其实是闲的没事，专门跑来看看你的惨状，你说的没错，谁造的孽，到最后都会偿还，你大概死不了，你的那些子民怎么办？”


颉利哈哈大笑起来，面目狰狞，喘着粗气说：“李靖踹营的时候他们不用尽全力抵抗，现在落在你们手里，杀剐存留，就看大唐皇帝的意思了，我自顾不暇，那有功夫想他们的将来。”


云烨与张宝相相视一眼，怎么都没想到他会如此回答。


“大可汗，似乎我听说你是第一个骑着快马跑的，怎么怪到他们头上去了。”张宝相作为将军最恨临阵脱逃者，颉利在这场战争里的角色并不光彩。


“我死之后那管他洪水滔天，这大概是帝王的普遍心态吧。”


今天有很大的收获，见识了唐俭的一日三省吾身的严谨，见识了颉利极度自私的帝王心态，云烨心满意足的在雪地上溜达，来到义成公主烧死自己的地方停下来对那片焦黑的土地说：“倒霉的女人啊，你坚强了一生又如何，死的没有半点价值。随便的为别人放弃生命和尊严是不可取的，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最蠢的行径，你晚上就不要再跑到我的梦里来了，叽叽咕咕的招人烦，害得我连觉都睡不好，总是看见你站在火里面朝我笑，听到颉利的话，你总该死心了吧，他连你的名字都懒得说，你还指望他会感激你？扰人清梦是大罪过，别来烦我了，就此为止，我能干的都做了，安息吧！”


找颉利的麻烦，云烨不是心血来潮，从义成公主在他的眼前自焚之后，他就在不停的做噩梦，有好几回半夜醒来冷汗湿透了睡衣，梦中义成公主那双明亮的眼睛似乎总有话要对他说。


尤其是今天早上，宦娘对他说公主也喜欢吃炒的黄豆，那一瞬间，云烨汗毛都竖起来了，好像自己就是在义成公主死了以后才好上这一口的，吃炒黄豆是恶习，一定要改掉啊。


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黄豆均匀的洒在焦土上，翻遍了口袋再也没有发现一粒黄豆，这才松口气。


雪屋现在住不成了，只要屋子里生火，帐篷里就滴滴答答的往下渗水，这里毕竟不是极北的荒原，二月中旬的天气虽然寒冷，却也能感觉到一丝春天的气息，向阳面的山坡上，雪开始消融了，牛羊也没有了前些天的懒散，散在坡地上贪婪的进食，再严酷的冬天也有过去的时候。


在云烨指挥辅兵们把帐篷上的冰雪铲去的时候，长安的使者终于到来了。带队的是温彦博，温大雅的弟弟，他是黄门侍郎，一家子全是李唐皇室的死忠，从李渊出兵时，就是追随者，且与李二的关系非常的融洽，所以全家飞黄腾达也就没有任何悬念。


使者团给云烨的感觉就是豪华，超级豪华，不但带来了大批的金银财帛，居然还有好几车的美女，个顶个的漂亮，正在云烨流着口水等着老温给自己发上一个两个的时候，噩耗传来了。


“着蓝田侯云烨即刻回京，不得迁延。”这就是温彦博给云烨的旨意，没有交代前因，也没有说后果，就一句话，回京！立刻！就差写上如果回去晚了会把腿给打折这句话。


“温公，小子的旨意不是一向由皇后娘娘来发的吗，这回怎么是陛下的旨意？”


温彦博是一位真正的君子，和颜悦色的对云烨说：“这件事是陛下亲自交代的，老夫听说你只要年纪一到十七岁，就算是成年了，也该归陛下管束了，太上皇现在在京城里大肆宣扬，说你是因为躲他老人家的赌债，才跑到草原上来的，还说看你可怜，决定只收其中的本金，利息什么的就不算了，你还是快些回到京城，把赌债还了，男子汉大丈夫老欠着债算怎么回事。”


“令兄还欠着小子五百贯的赌金没有还，看来回到京城只有先催讨赌债，然后再归还太上皇的印子钱，小子倒霉，您家里也休想安生。”


温彦博忽然换上了一副悲哀的神色，对云烨说：“云侯还不知道吧，家兄已经于元日前病逝了，他恐怕还不了你的赌债了，如今，家里只有老弱幼子，你好意思前去逼债？”


云烨大惊，古人对死者极为尊敬，哪怕就是有大仇恨，一般情况下也是人死债消，为了五百贯钱，总不能把温大雅从坟里挖出来催讨吧。


对温彦博深深的施一礼：“小子实在是不知彦弘先生已经作古，多有失礼，请先生见谅。”


温彦博大笑起来，对云烨说：“家兄临去前，对家里人说，他这一生享尽荣华，位极人臣，没有任何遗憾，家中也无需悲切，如同寻常一般过日子就好，把他放在心里，比刻在木牌上有用。还大笑着说他欢迎你去找他讨债。”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十节 试验田


从温彦博的语气里云烨知道了回京这件事，已是板上钉钉，不可逆转了。李二的旨意是不可抗拒的，他对云烨从来都没有客气过，你听听给李靖的旨意，简直要把他夸到天上去了，描写将领的颂词一个接着一个，并且把话说的情意绵绵，有严重的背背山倾向。给张公瑾的旨意也是夸奖连连，苏定方官升三级，成了伯爵，张宝相也正式的加入了有爵一族，这两天乐得嘴都合不拢。气的云烨又到他的营地里捡了五十头牛，还有好几百只羊，统统的交给那日暮。


那日暮强烈要求云烨再去看看还有没有走失的牛了，羊了一类的东西，最好能捡着几匹马，被恼羞成怒的云烨抽了一巴掌才安静下来了。


向李靖告辞，刚进了帐子，就发现他案子上铺着六七张圣旨，他还陶醉在宣旨时的荣耀中？这不像他的为人，走到近前还没看清楚圣旨，就听李靖叹息一声，转头对云烨说：“果然还是你最得圣眷，老夫与李绩等人拍马难及。”


云烨找出来给自己的圣旨，上面没有抬头，没有署名，只有一方大印，仔细一看居然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八个字。洪城的速度够快的，李二显摆的速度也不慢，这就用上了？


别人的圣旨都写得满满的，上面的文字让云烨浑身起鸡皮疙瘩，只有自己的旨意上面只有“着蓝田侯云烨即刻回京，不得迁延。”这十四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放在圣旨堆里非常的寒酸。


“您这是在损我？这些诏书里，有升官的，有发财的，又进爵的，只有我的诏书上面只有一句催我回京的命令，连安慰的话都没有一句，孙道长哪里都有陛下的亲笔信，我在草原上跑了好几千里路，不落好。”很是伤心啊，自己这趟远路跑得亏大了，既然说了这些年不给涨爵位，给点钱也好啊。


“你知道老夫是如何的羡慕你这张诏书吗？没有掩饰，没有夸奖，没有暗喻，只有平平淡淡的一句话，陛下这是拿你当子侄辈看待，觉得没必要和你客气，你听说过陛下夸奖过太子么？”李靖拿起云烨的诏书仔细再看一遍，满脸的沧桑。


皇帝给李靖的诏书的却堪称花团锦簇，不论从文笔，还是到篇幅都是所有人中最出众的。句句不离典故，处处充满了谢意，回想一下李靖的遭遇就知道，他真的不想接到这样一张圣旨，还真的不如和云烨一样接到只有命令，没有那些虚假的东西，这样还来得实在些，也少了别人攻击他的口实。


“您什么时候回京？是要和大军一起回，还是这就和小子一道走？”李靖受命交卸了定襄道行军大总管的职务，也需要回京面圣，大军交给了前来替换的李绩，还需要在草原上逗留一段时间，开春以后扫荡一下草原的周边，把局势彻底的稳定下来。


“老夫在军中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现在啊，不做就没错，既然你要回京，就顺便把老夫捎上，据牛进达说，和你一起出门行长路最是舒适，老夫这个冬天可没少遭罪，路上有你和孙道长，也好好的给我看看。”李靖很豁达，至少对权位看得很淡，只是战场上杀起人来，却堪称屠夫。


“那就说好了，三天之后咱们就动身，路上一定把您伺候的舒舒服服的，只是您能不能给我一块小草场，需要离城池近一些的，不需要多大，方圆十里大小就足够了。”那日暮是不能和自己回去的，她恐怕也不愿意到全是汉人的地方，现在她竟然聚拢了一个小部落，男男女女的都有上百号人了。云烨看了一下，都是少年人，围着她首领首领的叫个不停，她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既然她喜欢，云烨就打算再帮他一把，让她的地位更加的稳固。


“没出息，被一个胡子女娃迷得颠三倒四的，你没有见过女人？那样的货色都要，在这里丢人也就是了，可不敢传到长安去，要不然老夫都跟着丢脸。”李靖在质疑云烨看女人的眼光。


“您可冤枉我了，小子到现在连她的身子都没碰过，怎么会被她迷住，只是喜欢她的淳朴罢了，再说她还在大雪里救过我们的命，给她一片小草场让她能有碗饭吃，纯粹的菩萨心肠，怎到您这里就成了狗男女？”


“哼，是不是一对狗男女，你们心里清楚，老天也清楚，不用给老夫解释，反正这片草场已经没人了，给她一块倒也不是不行，不过你要想清楚，草原上的大族就是从小部落逐渐发展起来的，那女子有你给她出谋划策，又有大唐军方的支持，老夫认为，不出十年，一定会成为草原上的一个大部落，你掌握好了，不要让老夫十几年以后再来这里讨伐不臣之族。”


李靖的话说的一点都没错，草原上生生死死，离离合合本就是常事，一个小部落只要有足够的牛羊，有足够硬的靠山，发展起来是以滚雪球的方式进行的，聚拢上万控弦之士，用不了多少年。


“小子想拿她做个试验，看看到底如何才能有效的控制草原部落，现在这样过些年就征讨实在不是个事，如果成功，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草原上的隐患。”


这是云烨早就想要做的事，如果草原上的牧民再也离不了汉人的帮助，两族从敌对关系变成共生关系，以汉人强大的民族融合能力，百十年后，有没有野蛮民族还两说呢。


“哦？野心不小啊，老夫拭目以待，看你小子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还是真的能够找出万世永安的好法子，说好了，一旦你失去了控制，就必须立刻痛下杀手，不得有丝毫的犹豫。”老夫会关注这个小部落的每一个动静。


两人在地图上研究了好一阵子，就把草场定在阴山脚下，朝廷已经准备在这一带建立都护府来加强对草原的控制，这一代是重兵集结地区，对刚刚成立只有几十个少年的小部落非常合适，也非常的安全。


“这一代不是已经划分给了执思失力了么？为何又划出来这么大一块给那日暮，那家伙不会反对吧？”云烨很担心执思失力，这家伙后来是大唐王朝的死忠，替大唐平灭了无数草原蛮族，如果把他逼反了，有些得不偿失。


“嘿嘿，一介降俘，还没有和老夫讨价还价的余地，陛下这次命我主持为这些剩余的突厥人重新划分领地，就是要从长远来牵制他们，虽然朝堂上已经给他们分配完毕，老夫还有临机专断之权，稍作修改，谁都不会说些什么。”他大笑两声又说：“老夫这次为了你的小情人可是下了血本，小子，看你的了，不要让老夫失望。”


那日暮踩着落日的最后的一丝光线，赶着牛羊回来了，云烨就站在牛圈旁看着她忙碌，很勤快的姑娘，头上的皮帽子披在背后，手拿着鞭子，不停的在空中抽出清脆的响声，嘴里发出嗷嗷的口令，那些逐渐有些健硕的牛就排着队走进了牛圈，抹一把汗水，小脸上就沾上了一片污渍，咧着嘴，露出白白的牙齿冲着云烨笑。


还没等云烨说话，她就匆匆的跑回帐篷，只是一会，又跑了出来，端着一个盘子，来到云烨的面前。


“这是奶渣，牛产奶了。”云烨没有碰奶渣，伸出手用手帕擦去了那日暮脸上的污渍，对她说了一句：“对不起。”


很显然她还没有学会说这句话，不明白它的含义，只是睁大了眼睛把木盘捧得更高一些，让云烨吃。


捡起来一块，放到嘴里轻轻地嚼，奶香味充斥着口腔，只是有些酸味，越嚼越酸，那日暮看着云烨吃得香甜，眼睛都笑成了两弯新月。只是又开始流口水了，云烨甚至听到她的肚子在咕咕作响。


牵着她的手来到帐篷，宦娘早早就准备好了一案子的食物，云烨特意蒸了一些米饭，还炒了两道菜，李靖把皇帝赏赐给自己的莲藕贡献了出来，云烨就做了一道莲藕盒子，还有一道是萝卜，草原上只有这些东西了。


那日暮扑在案子上用勺子挖着吃的痛快，云烨和宦娘就在旁边看着。


那日暮吃着吃着，有晶莹的泪水滴下来，等她抬起头，云烨才发现，她嘴里塞满了食物，眼中却有泪水如同泉涌。


宦娘低下头擦拭眼角的泪，云烨微笑着看那日暮，而那日暮依旧在努力的吃饭，努力的流泪。


她不是傻子，知道草原留不住云烨，她曾抱着最美的幻想入睡。在梦里她在帐篷里打着酥油，云烨在草原上放牧，虽然他的动作很生疏，牛羊也不听他的话，经常被调皮的头羊顶的翻跟头，可他总是在笑。那日暮最喜欢云烨的笑容。


有时候梦里会有孩子，是一个，还是两个，他们在抱着羊练习摔跤，都是草原上的小男子汉。长得和云烨一模一样。


今天的饭非常的好吃，那日暮停止了吃饭。抬起头眼中蕴满祈求之意。


回答她的是云烨的摇头。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十一节 牛不喝水强按头


长安不适合那日暮，草原上的野花是没有办法在高墙大院里生存的，那里没有她熟悉的牧场和牛羊，只有天井里那一方碧蓝的天空。淳朴善良，又充满野性的她，只会在繁华的长安悄悄枯萎。


她是草原的女儿，生于斯，长于斯，也将眠于斯，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归宿。


云烨给她准备了一个可以纵情驰骋的广阔天地。有蓝天，白云，青草，牛羊为伴，或许可以减轻她的伤痛。


“这是你的草场分布图，就在阴山的脚下，足有方圆百里之地，那里水草茂盛，气候温和，是最好的牧场，你带着那些少年，可以在这里放牧。”云烨掏出了怀里的文书，放在了那日暮的面前。


宦娘把云烨的话，一句一句的翻译给那日暮听，听得越多，她脸上的泪水就越多，最后汇成一小股，从尖尖的下巴上往下流。


痛苦是必然的，云烨只有硬下心肠继续说：“你现在需要给你的部落起一个名字，然后填在文书上，就好了，这些文书就会立即生效，你不用担心其他的部落会来抢你的草场，我已经给这里的驻军打过招呼了，一旦发现了威胁，就告诉他们，自然会有人来处理。用不着你们来动手，你们只要好好放牧就行，多出来的牛羊，还有马，我会在每年冬天来临之前派人来和你交换，用茶叶，盐巴，布匹，粮食，当然还会有一些铁器，另外，你还要在每年的四月份天气逐渐暖和之后，把所有的羊毛剪下来，如果试验成功，我想只是每年剪下来的羊毛，就足够养活你这个小小的部落了。”


说完一长串话，云烨就停了下来，等着宦娘给那日暮解说。


“你不走”！那日暮就没听宦娘说什么，抱着云烨的胳膊使劲的摇晃。


“我，放羊，你，睡觉。”或许那日暮觉得一个人什么都不干，吃的饱饱的在帐篷里睡觉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事，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开出了自己能开出的最高价码。


云烨轻轻的拥抱了一下那日暮，然后对宦娘点点头，就松开了那日暮，出了帐篷，还没走出两步，就身后就传来那日暮撕心裂肺的哭声。


犹豫了一下，云烨又迈开步子，去找何邵。


老何整整雇佣了三百名辅兵，他们正忙着把爬犁改成牛车，不用担心车子的粗糙，因为他有足够的牛来拉车，只是有一个小问题，草原上散养的牛不会拉车，它们极度的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一会见到草根就要啃几口，一会站在原地不动弹，用鞭子抽也一动不动。这一盆子凉水一下子就把老何满腔的发财热情浇的透心凉。


看着一头被他养的油光水滑的犍牛，把牛车拉的侧翻之后，他就抱着头，蹲在地上，一筹莫展，非常的可怜。


货物太多，马车太少，他的储物仓库都已经有四间了，草原上的白雪正在融化，坚硬如铁的地面变得湿漉漉的，有些地方更加变成了沼泽。一个冬天下了四场大雪，雪化之后会给草原带来充沛的水资源。今年的草一定会长得很好，这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是一个还消息，可是对即将要走长途的云烨，老何来说却成了大灾难。


草原上就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路，只要你喜欢，可以随心所欲的走，前提是你的方向正确。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你总会到达你的目的地。


牛拉车还需要学习？这是云烨问孙思邈的话。结果被唐俭，许敬宗，孙思邈他们一起鄙视了。


“又见何不食肉糜之辈，还一见就是两个，老夫回到长安，一定把这个问题问问犬子，如果他也是这样的回答，老夫就会下狠手清理门户。”


唐俭把话说的痛心疾首，看着云烨还有老何二人，宛如看到了两坨大便。


老孙人厚道，给云烨仔细讲了牛的生活习性，这个小牛犊子从落地，就需要跟在老牛的后面学习拉车，耕地，拉磨，各种工作技能，在老牛的潜移默化下，小牛犊长大以后，自然而然的也就学会了这些。草原上的牛没有这些经历，平时野惯了，现在要套上车子，肯定感觉不舒服，能好好拉车才怪。


“这些道理大唐的孩童都知晓，为何你会不知道？”孙思邈感到不可思议。


云烨能怎么说，说自己见得最多的，就是那种身上长黑白花的奶牛？用牛拉车，在消失的三十年间，就没见过几次，满世界的拖拉机冒着黑烟乱跑，用得着坐着牛车慢腾腾的从东跑到西？自己家用牛种一亩地，人家早就用拖拉机种了好几十亩，在那个时代，牛是用来产牛奶，或者杀了吃肉的，除了年纪长的人，谁会知道。


说到传统，云烨就想起了另一个著名的传统，用来解决目前的困难是最好不过的，把老何从地上拽起来，在他耳边嘀咕一阵。何邵听了之后，表情从茫然一下子就过渡到狂喜之中。


对着孙思邈等人露出一个大大的狞笑，甩甩袖子，喊过几个辅兵，让他们把牛牵上随自己来到帐后。


“老牛不喝水，难道你能强按它喝水不成？”许敬宗皱着眉头对云烨说，唐俭也附和的点点头。孙思邈对云烨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段见识的多了，眼中惊疑不定，却没有附和两人的疑问。


“古话说的好，牛不喝水强按头，这话说的不错，以前不成功，是因为按牛头的力量不够大，等有了足够的力量，再倔强的牛，在这股力量的支配下，不喝水也得喝。”配着云烨的自信满满的话语，帐篷背后传来一声牛的嘶鸣，只听那声音，就知道那头牛正在遭受最可怕的酷刑。


几个人齐齐一惊，来到帐篷后面，只见一头犍牛被绑在架子上，只露出一个大头，一个面目狰狞的辅兵，手拿着烧的通红的细铁条，对准牛两个鼻孔间的软骨就捅了下去，在青烟缭绕中，犍牛又发出一声惨鸣，四个蹄子拼命的踢腾，由于无处受力，只能把头摆来摆去的期望减少痛苦。旁边还有人把一个小铁环穿过烫出的小洞挂在牛鼻子上。


这种情兽行径看的孙思邈瞠目欲裂，指着何邵破口大骂：“住手，你这畜生，这头牛不过是依照本性从事，它知道什么。”


“你居然对它下次毒手，人心何在？来，来，来让老道给你鼻孔上也挂上铁环，让你也尝尝这种滋味。”


“孙道长，您暂时息怒，先看看这种法子有没有用，如果有用，这可是一件值得天下农人庆贺的好事，如果没用，您再扒他的皮也为时不晚。”云烨假惺惺的劝解孙思邈。


他老道的心是豆腐做的，见不得天下间的生灵受苦，穿牛鼻子这种酷刑不被他看到也就罢了，一旦被他瞅见，哪里有不阻拦的道理？刚才告诉何邵让他到远处再干这件事，谁知道这个缺心眼的，在帐篷后面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


云烨不劝还好，一劝就惹火烧身，孙思邈一把就把他扒拉到一边，指着云烨的鼻子又是一通臭骂：“这事还不是你出的坏主意，这时候做什么好人，心肠歹毒若斯，你有什么脸面在书院里教授弟子？就算是教出的弟子个个惊才绝艳，也只是一个个的祸害，本事越大，为害尤烈。”


孙思邈完全有资格如此叱问云烨，唐俭除了一肚子的不合时宜以外，勉强算得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一脸的愤慨也就罢了，为什么许敬宗这种千古阴人也装出一副道德高人的模样，和孙思邈，唐俭站在一起，大声的斥责何邵，还跑上前去，给老牛松绑，抚摸着牛背一脸的痛惜，似乎遭受酷刑的不是一头牛，而是他老婆。


不知道后世的动物保护组织会不会给自己定下罪名，反正现在一个虐牛犯的名头是逃不掉了，老孙从怀里掏出药膏，小心地涂在牛鼻子上，云烨觉得老孙的动作比上次给自己涂药膏还要温柔，牛比人还要贵重？不知道这些人犯什么病。


趁着他们安静下来，云烨吩咐辅兵把牛车拖过来，好说歹说的才说服孙思邈，让这头牛再试试。


一条细牛皮索穿过牛的鼻环，被辅兵握在手里，在牛屁股上轻轻一拍，牛就开始往前走，辅兵用手里的皮索控制牛头的方向，在营地里安安稳稳的转了一大圈，这头牛非常的顺从，听话，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流着眼泪，鼻孔上也有鲜血留下来。


看着有效果，孙思邈长叹一声，步履艰难的回自己的帐篷去了，说到底他也清楚，牛就是给人服务的，越顺从，自然越好。从效果看，他已是无力阻止，只能黯然伤神。


“云侯，不如我们一起联名上书，就以穿牛鼻这件事做由头你看如何？”唐俭的正气凌然消失不见，变成了忧国忧民的高尚人士：“只是小小的改动，就能让犍牛如此温顺，实在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用这个办法，草原上的肉牛就有可能转化成耕牛，云侯的才智，老夫望尘莫及。”


“如此盛事，怎能少了我许敬宗，不如就由我来执笔，为这件事做个见证如何？”许敬宗眼睛发亮，他也想掺乎一脚。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十二节 少数派报告


“一同上奏折这是小事，在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只是有一件事，想向鸿胪寺的高人请教，如今朝堂上堪称众正盈朝，朝堂上无不是道德高深，学问似海的高人，对于提携后进一向不余遗力，为何小子却从未有被诸位长辈爱护的经历？谈起私谊，大家兴高采烈，各个尽兴，只要小子提起公务，朝中诸位无不对我高挂免站牌，顾左右而言他，是为何故？”


今天唐俭有事相求，云烨就用一起上本表功来吊着唐俭，逼着他给自己解释，为什么自己在朝堂办每一件事情都要再三的研究之后，才会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往往要找到李二，给他解释清楚了，这件事才能继续干下去。到底为了什么，云烨自付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基本上都是双赢的好事，为什么办起来会如此的艰难。


“云侯不知道？”唐俭反而问云烨。


“不知，小子虽然年幼，但是牵涉到书院之事，一定会本本分分的做好，不会给人把柄可抓。”


云烨的话才说完，唐俭，许敬宗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回倒是把云烨笑的莫名其妙。


笑了好久，他们才止住，唐俭对许敬宗说：“延族，你好好对这位惊采绝艳的糊涂侯爷讲一下其中的门道，老夫再笑一会，能让长安三害之首的云烨云不器挠头，实在是值得老夫畅饮一顿。”


许敬宗拭去了眼泪，对云烨说：“云侯，你倒霉就倒霉在把每一件事情想的太周到，让上官找不出一点岔子，上官之所以是上官，那就一定比你高明，你的本子让他们觉得你才是上官，为了把这种怪心思去掉，只好从你的字里行间找错误，哪怕找出来一个错别字也算，可惜，你就没给他们这个机会，你把本子交给上官，就是希望上官可以给你修正，补充，最后得到答复，你的本子就没有让他们斧正的地方，这说明有一方是傻子，为了自己不当傻子，他们只好委屈您来当这个傻子了。


我在工部的时候，就常常被找去看你写的本子，心里话，你的每一个要求都属于有理有据，每一个主意都出人预料却又堪称绝妙，我每一次观摩，都有新的收获，常常拍案叫绝，恨不得亲自到书院求教，这样的本子，我记得共有三个，第一个是《新建恪物院请准书》第二个是《请拨工费银钱书》，第三个就是大名鼎鼎的《书院概论》。


我见过的本章不下千本，就您的本章给我的印象最深，第一本您从四个方面阐述建立书院的必要性，无论是军，工，农商，每一条都论据翔实的让人无法辩驳，觉得自己只需要在本章上签字画押即可，根本不用再去动什么心思，这件事你一定会运作成功。


第二个本章《请拨工费银钱书》不用说，尚书大人在工部把它当成范本在用，那些稀奇古怪却又的的确确存在的费用，让我等恍然大悟，原来一项工程的费用计算还可以如此进行，您不知道，尚书大人看你的本章看的汗流浃背，这样的本章如果真的全部通过，工部如果不成为笑柄才怪，您说这样的本子他们会通过吗？


第三个本章那就是您的得意之作了，也让三省的宰相们狼狈不堪，恐怕就是陛下，也会后悔说那句，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豪言，反正我是没胆子评论，也没有能力评论，就是听说陛下看了你的本章回到宫里，一连责罚了七八个内侍。第二天却亲自下令准建书院，并且让文武百官以后的本章都需要达到言之有物的程度，如果只有满篇的溜须拍马，歌功颂德，就会被罚钱，扣粮饷，唐鸿胪！你也被扣过钱粮吧？”


唐俭笑着对云烨说：“老夫倒霉，在你的《请拨工费银钱书》之后上的要钱的本章，谁知道不但钱没要着，自家的银钱反而被扣了两月，小子，这都是你惹出来的祸，让老夫被人笑话了半年，这笔债你怎么还？”


云烨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根子在这，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官场中的少数派，满朝文武都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混日子，猛然间跳出来一个讨厌的家伙，把一池子清水搅得乌漆麻黑的，大家全部不得安生，自然要找这个家伙的毛病。


还好，就在所有人等着云烨大展宏图的是侯，没料到云烨却激流勇退躲到书院里教书去了，让他们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想到这里，云烨暗自得意，老子就是这么出人预料，有一根狗骨头，你们抢的昏天黑地，老子站在一边吃着肉看热闹有碍眼的就上去踢上一脚。有什么不好？


“嘿嘿只不过是三篇格式化公文，就让你们如临大敌，告诉你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们现在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还有两三年的吃头，等书院里的学生毕业之后，他们的公文写作和我写的都会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到时候就不是三篇，而是三十篇，三百篇，那时候，唐公，许公，你们如何自处？”云烨说完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老唐，我没关系，回去后我会就任书院院判，了不起放下架子到教室里听课，以我许敬宗的资质会学不会？老唐你等着看我的新本章吧。”见唐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再刺激一下他，就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去看何邵如何给其他的牛穿鼻环。


又一声牛的惨鸣把唐俭惊醒，一想起云烨说以后会有无数的本章铺天盖地的涌过来，自己却无能判断其中谬误，这样可怕的情形之下，自己除了卷铺盖回家再无他法。


不行，我去书院学习太丢人，我家的善识孩儿可以去嘛，他还是孩子，不是早就嚷嚷着要去书院上课吗？


心事解决，他感觉全身松快，哪怕是牛的惨叫声也是如此的生动。


云烨回到帐篷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其实他很希望那日暮接受自己的好意，刚才只不过是特意避开，就是留给宦娘劝那日暮的空间，现在帐篷里只有自己，云烨认为该睡觉了，在这个没有娱乐的古代，他很自然的养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


宦娘不知道哪里去了，连洗脚水也不准备，虽然只相处了不长的时间，云侯爷早就被宦娘贯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


没办法，人不在，只能自己动手，还没等他动手，帐篷帘子被掀开了，穿着一身红色锦衣的那日暮走了进来，她今晚很奇怪，脸上居然一点泥巴都没有，端着水盆的双手也干干净净，头发上插满了银饰，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


帐篷里今天没有点油灯，而是两根粗大的蜡烛，明明是白色的，却被人在外面硬硬的嵌了一层胭脂，环境不对，气氛不对，就连人都不对，在云烨发动脑筋猜测为何会如此的时候，那日暮蹲下身子，把水盆放在地上，把云烨推坐在床上，解开云烨的衣袍，给他脱下了靴子，再把袜子脱下来。


那日暮的双手有些粗糙，抓着云烨的脚，硬塞进水盆里，盆子里的水很烫，云烨很想把脚抽回来，顺便再把那日暮抽一巴掌，但是看到那日暮一脸庄重的样子，强忍着脚上的不适，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粗糙的手划过脚掌很痒，那日暮也不会伺候人，揪着脚趾使劲搓，这根本就不是享受，如同在受酷刑。还好她洗得很快，当云烨被烫的通红的脚从盆子里提起来的时候，云烨还在哀叹，快熟了。


每当脚洗完，如果是宦娘的话，她就会端着水盆出去，顺便替云烨把门帘压好，不让风吹进来。


今晚给云烨洗脚的是哪日暮，所以她就没有出去，居然开始脱衣服了。联想到今晚所有诡异的场景，云烨明白了，今晚他被结婚了，不用说主谋就是宦娘，执行者就是那日暮，她们竟然有时间搞出两只红蜡烛来。


很快，那日暮就脱的光溜溜的，把自己裹进毯子里，只露出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停的朝云烨眨呀眨呀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媚眼？


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如果现在把那日暮赶出去，明天她保准就会成为一具尸体，在云烨的营地她的族人还不敢伤害她，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新婚夜被撵出去的女人是乌弥，也就是石女，据传天神腾格尔的妻子就是美艳无双的乌弥，乌弥被魔鬼下了诅咒，让她一生都不能与腾格尔繁衍后代，乌弥自己跑到死人国，割掉自己身上所有的肉，只剩下骨架，然后用死去的九十九个处女的最美的部分重新组合了自己的肉体，从而更加的美丽。与腾格尔一起繁衍出了伟大的草原族群。所以石女是必须要走一遭死人国的，如果自己不想去，她热心的族人会帮助她。


那日暮不知道有没有死而复生的本事，云烨认为这个可能性很小，没法把那日暮赶出去，云烨只好爬上床，对那日暮说：“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


没见有动静，只听见那日暮平缓的呼吸声。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十三节 人头的秘密


她居然睡着了，刚刚还眨巴着大眼睛勾引自己的那日暮现在已经沉沉的入睡了，这是什么状况？云烨挠挠头看着睡的十分香甜的那日暮百思不得其解，有那个女人会在自己的新婚之夜，勾引了新郎一分钟之后就自己睡过去，她不知道后面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吗？


钻进了毯子，云烨长叹一口气，转头看看旁边那张依然红润的脸庞，说不上美，肤色还有些黑，只是蓝天下的那双眼睛清澈得如同一池春水，在那里可以看到蓝天白云，看到牛羊，唯独看不见尘世间的繁杂。


云烨用手撩撩她额前的头发，有几根头发调皮的钻进了她的鼻孔，她用拳头粗鲁的揉几下鼻子，还把毯子裹的更紧一些。这时候云烨才想起来，她只有十四岁。


前些天云烨在数怀里的噶啦汗的时候，算出了她的年龄，十四个羊的关节骨，已经被她把玩的黝黑发亮，上面似乎包着一层褐色的玉浆。传说中最好的玉石都要经过少女的手来打磨，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玉石的品质，那日暮脖子上现在就挂着云烨的那方玉佩，不知几十年后，会不会更加的值钱？


轻轻的在自己脸上抽一把，这是什么心态啊，虽然自己现在欲念如潮，需要分散精力，那也不能起这样怪心思。十四岁的少女，在后世在干什么？不知道，反正不会每天放羊，不会随时面对死亡。


禽兽做不来，实在是下不去那个牙口，草原上的女子就算早熟，身体发育的有了一定的规模，每一次只要起了欲念，云烨都有一种严重的罪恶感。和谐社会的教育在他身上极度的成功。


那日暮睡的很安稳。云烨睡得很糟糕，尤其是那日暮睡到半夜，一条腿伸出来搭在他肚子上。更是要了云烨的老命，强忍着把她的腿塞回毯子里，脑子里拼命的想念辛月。才熬过去。


草原上没有鸡叫，那日暮却准时醒过来，此时，外面星星还挂在高空，黑着眼圈的云烨搞不懂她满脸的幸福是从哪里来的。悉悉索索的穿好衣服，那日暮在云烨脸上轻轻的啄一下，就满面笑容的掀开门帘出去了，宛如得胜的大将军。


帐篷里的红烛还没有烧完，闪烁着明灭的幽光。宦娘不知什么时候钻了进来，笑嘻嘻地问：“阿郎，昨夜睡得可好？”


云烨没好气的说：“好个屁啊。我就一夜没睡。你们搞什么鬼。”


宦娘吃惊的掩着嘴巴说：“阿郎，也应该顾惜一下自己的身子。少年人贪欢，没个节制可不行。”说完拿眼睛瞟床上。


云烨腾地一声站起来，把毯子掀开，对宦娘说：“一把年纪了想什么呢，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


看着干干净净的床单，宦娘很是怀疑：“那日暮对我说，她昨晚就是和您睡得的啊。”


“没错，是和我睡的，也只是睡觉而已，一上床她自己就睡了个天昏地暗，半夜还抢我的毯子。我冻了半宿。下次这种不值钱的主意少出一些，我也少挨两次冻。”大清早的云烨非常烦躁。


宦娘瞪大眼睛不停上下打量云烨，似乎要看出什么花花来。


“不要瞎琢磨，我身体很好，没有隐疾，只是不愿意胡来罢了，我就算是要她，也会光明正大的进行，这么干算怎么回事，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还是不要祸害那个傻姑娘了。”


宦娘低着头，犹豫半天对云烨说：“阿郎，我不想回长安了，我留下来和那日暮在一起。”


云烨停下穿衣服的手奇怪的问：“你不是一直希望回长安吗？你放心，我家里全是女人，你和她们会相处的很好的，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不好吗？”


“阿郎，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也相信回到长安您会把我照顾得很好，我在草原上生活了三十年，已经习惯这里的日子了，再说我很喜欢那日暮，和她在一起的我感到非常的快乐。”宦娘笑着对云烨说。


“你和那日暮只不过相处了一个月，这么快就喜欢上她了么？”


“有些人只相处几天就好像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有些人即使在一起一辈子，也会形同陌路，我知道那日暮的心，所以给她安排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谁知道，这个蠢丫头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抓住，侯爷，不要抛弃这个傻姑娘，没有你的支持，她在草原上活不下去。”宦娘拉着云烨的衣角恳求。


“宦娘，你要想清楚，到底是留在草原还是跟我回长安，你不要管那日暮，我会安排好她的，你只需要考虑你自己。”


宦娘站在云烨背后，把云烨的头发盘起来绾成髻，再给他戴上帽子，顺便把两只帽耳理顺。悄声说：“我早就喜欢上草原了，喜欢这里无拘无束的氛围，阿郎，不用为我担心，公主一个人太孤单，我留下来陪陪她。”


“我把所有的生活器具给你留下来，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如果不喜欢在草原上住了，到了秋天会有商队来这里，你跟着他们回长安就是。”


云烨一向尊重人的选择，无论是谁，只要他做出了明确的选择，云烨都会让他如愿，在他看来，大唐朝百姓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如果再不让他们活得自由些，这一生与草木何异。


那日暮有去放羊了，远远的能听到她的歌声，歌声里洋溢着幸福和期待。


程处默回来了，这些天他在四处征讨那些不服从的小部族，按他的说法，大军只需要推过去，就把所有的叛逆清除的一干二净，他昨晚就回来了，想找云烨说话，结果被宦娘拦住，告诉他云侯今晚不宜会客。


平时笨的需要云烨把他脑袋砸破才能灌进去一些东西的家伙，谁知他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只是看看宦娘的神色就心领神会的去找何邵喝酒。


大清早的起来就围着云烨转悠，还不是的在云烨身上嗅一嗅，挑着床上的一根长发朝云烨咧大嘴傻笑，半眯的眼睛里居然有那么一丝精光闪过，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你眼睛冒什么光？还傻乐傻乐的，几天不见，从哪学会猜人心思的？”对程处默不用婉转，不明白的直接问就是。


“烨子，你这么早就开始布局了吗？俺老爹告诉俺，兔子都有三个窝，人怎么也得有五六个窝才好，就是不小心有一个窝毁了，还有其他四个不是，这就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混账话，什么叫狡兔三窟，现在是圣明天子在位，用得着做准备吗？只有乱世才需要做这些准备，我只是可怜那日暮，一个人带着那么些半大的孩子，生活不易，给她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罢了，以后不许胡说。”云烨义正言辞的教训了程处默一把。


“哥哥明白，你把洪城给支走了，军中现在没了百骑，做些小手脚就没人发现，以后不管谁问起来，哥哥就说这是烨子你不小心把人家闺女睡了，给的赔偿。”


“滚！夯货。”嘴里骂着程处默，心里却在担忧，自己是不是做的太明显了，连笨蛋都看得出来的事，能瞒过唐俭，许敬宗？更不要说李靖了。


草原这地方很邪，刚想到李靖，就有护卫跑来告诉云烨，大总管有事与云侯相商，请到大帐一行。


急匆匆来到大帐，只见案几上摆着一个锦盒，有一个浑身是伤的大汉站在李靖前面，周围被护卫团团围住，随时准备开始砍人。大汉很熟悉，就是那个在大雨里唱歌的熙童，只见他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肩上背上都有血不断的渗出来，看来是经过了一场极为残烈的搏斗。


“熙童，怎么会是你，你不知道擅闯军营是要被砍头的？”云烨对李靖施了一礼之后就急匆匆的问熙童。


“某家欠云侯一条命，听说大盗夜陀曾得罪过云侯，某家千里独行追杀夜陀，终于将这贼子毙于刀下，特地带他的首级来给云侯一观。”多日不见，这家伙还是那么精神，被人家砍了好几刀中气依然充足，豪气不减当年啊。


李靖对云烨说：“这个人带着一个首级来到大营，说是自己杀了半路截杀云侯的恶贼的。老夫没有见过夜陀，于是请你来辨认一下。”


云烨掀开锦盒，里面果然是夜陀的人头，夜陀死的时候痛苦无比，脸都快抽到一起了，头是被快刀斩下来的，切面光滑无比，云烨心中一紧。


回头问熙童：“你的门派叫什么？他们还想知道什么？”


云烨话一出口，周围的护卫立刻就把手中的横刀抵在熙童的要害上，这家伙似乎是一个滚刀肉，面对五六把雪亮的长刀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只是张着嘴大笑，仿佛在嘲笑云烨不识好人心。


“熙童，算了吧，在我面前就不要装了，我告诉你两件事，第三件事等你招供之后我再告诉你，第一，你不是夜陀的对手，第二，夜陀不用你杀，他也会死。”


“老子是偷袭才干掉他的。”熙童扯着嗓子大喊。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十四节 田襄子


“熙童，你也是一条汉子，怎么当着明白人说糊涂话？如果以前我还只是怀疑的话，现在我已经可以肯定你和那些人有联系，一切的秘密就在这颗人头上，他告诉了我许多东西，你还要说谎吗？”对于被熙童欺骗这件事，让云烨有些伤心，他曾经抱着最美好的愿望，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真正的豪侠，谁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在演戏而已。


伤心过后紧接着就是愤怒，看演戏用得着看你，后世有多少演员演的不比你好，演的不比你逼真，在大唐，只有老子忽悠别人的份，自己被忽悠了，就是奇耻大辱。


心里面尽管不愿意承认，穿越者的骄傲早就印到他骨子里去了，看似随和，实则倨傲，这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被李二认为是高人子弟的骄傲，无意中嵌合了云烨身份的要求。


熙童被捆了起来，上好的麻绳足有指头粗，看着他满不在乎的样子，云烨从口袋里掏出一截牛皮绳子。让护卫松开他的绑绳，只用这节牛皮绳把他的两个拇指捆起来，熙童暗中用力之后，发现奈何不得，双手借不上力，无论如何也挣不开，这时候他的脸上头一会出现了紧张的表情。


“云侯我一片好心，千里迢迢给你送来仇敌的人头，为何如此待我？”


“熙童，我希望你的名字是真的，不是用来蒙骗我的，这样我心里或许会好受一点，告诉我，你们打算知道什么，如果我知道，一定会告诉你，可是你休想再踏出军营一步。”


李靖笑呵呵的坐在帅位上看云烨和熙童交锋。云烨居然会发怒？李靖从旁边看的津津有味。


“我哪里出了纰漏？”在云烨的怒视之下，熙童到底还是一条汉子，不再做无谓的狡辩。


“刚开始我以为你是来看我的，心中充满了欢喜，他乡遇故知是让人何等的欣慰，如果没有这颗人头，我什么都不会发现，只是以为这是一次偶遇，我从来不愿意用猜疑的目光看朋友，因为只要一猜疑，朋友就做不成了。可你拿来了一颗人头，还是一颗疑窦重重的人头，你当我是什么？这颗头颅是夜陀的，不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只是一个小侯爵，不是秦始皇，用得着这样费尽心机的算计我吗？就算你要算计我，也准备的充分一些，不要让我看出端倪，哪怕做个被骗的傻子，我也不想看到被朋友欺骗，这是我心里最干净的一块土地，你非要玷污它们，那你就是我的仇敌。”


云烨的暴怒反而让熙童冷静了下来，他一字一句的问：“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你常年杀人，难道就没有发现把头颅从死人身上割下来和从活人身上割下来会有很大的不同吗？”


“小子快说有什么不同？”这次问话的是李靖，他左手拎着羊腿，右手抓着夜陀的人头左看右看，似乎很有兴趣知道。


“活人脖子上割下来的人头肌肉会收缩，无论多快的刀都没有办法切割出如此平滑的切口，只有从死人脖子上割下来的才会如此整齐，熙童你没有发现吗？你可能忘了，我是一个不错的大夫，夜陀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寿命，你以为我看不出来？难道你们真的把我当成了傻子来看吗？”


李靖嚼着羊肉，看着死人头的脖子，连连点头，不知道的以为他正在啃人的脑袋。


“我隐门，从你告诉我们那个地方的第三天，就有四十人出发先去探路，如今三个月过去了，无一人返回，只有飞鹰带回来一封信，上面的内容我们看不懂，需要你来解释，隐门的强大是你不可想象的，如果你不想你的家人出事，就告诉我，什么是白熊？”熙童冷冷的看着帐篷里的人。


李靖挥手让护卫退下，帐篷里只剩下三个人。


云烨后退到一个木墩旁坐了下来，笑着说：“如果我的家眷从现在开始出了任何事，包括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我都会算在你们的头上，你也知道我不是一个容易受到威胁的人，一旦有超出我容忍的事发生，你们受到的报复将是你们做梦都不会想到的残酷。”


话是笑着说的，李靖却从中感到了寒意。熙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说：“你连我们在哪里都不知道，如何报复？”


“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永恒的秘密，有人会知道的，一定有人会知道的，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隐世家族，我会一个一个的问，直到问出为止。”


云烨对熙童似乎失去了兴趣，转身就要离开，走了几步又对熙童说：“不要以为你们很强大，你们还没有见过什么叫强大，我会等着你们来伤害我的家人，只要有伤害，我会把这个伤害扩大上千倍还给你们。”


“等等，告诉我，什么是白熊，什么是鲲？那里真的有这些东西吗？只要你告诉我，我熙童对自己的列祖列宗发誓，绝不侵扰你的家人。”


李靖趴在案子上手托着腮，看得十分起劲。


“白熊又叫北极熊，全身披着白色的毛皮，凶悍异常，足有千斤重，最大的超过两千斤，鲲？你们的探路者大概把巨鲸当成了鲲，听说最大的鲸鱼重达几十万斤，现在我们造的最大的船也没有他大。更和况，你们居然现在去那个地方的，人生地不熟的，还一直是黑夜，那四十个人大概回不来了。”


“哈哈哈，有就好，原来白熊，鲲鹏都是存在的，不可知之地，可不就得在蛮荒吗，云侯，这个人情我们记下了，日后必有厚报。”熙童说完就有些癫狂，若不是双手拇指被捆着，早就手足蹈起来。


云烨怜悯的看着陷入疯魔的熙童，这些人为了成就仙道，连死亡都不畏惧，真不知说他们什么好。怪不得后世的轮子功会有那么广阔的市场，这些变态的疯子就让他们去死吧，纯原始的北极冻土，会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说上一次被逼无奈之下忽悠他们去北极还有些内疚的话，现在心中再无一丝阻碍。


出了帐篷，李靖对云烨说：“我那我三弟也是去了那个该死的地方？”


“不知道，我又不认识你三弟，这个世上不一定只有你三弟一个人是大胡子吧，他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凶险异常，是真正的蛮荒，不过那里也有人，和野人没有什么区别，九死一生都不足以说明那地方的凶险，如果你三弟真的去了，您还是给他立个灵牌比较好。”云烨这时候心情很糟，一想到熙童居然拿全家的性命来威胁自己，怒火就不由自主的往外冒。所以李靖的问话，他想都没想就随口回答了。


堂堂的行军大总管被人无视了，李靖自然恼羞成怒，大喊一声：“来人。”立刻就有护卫跑过来听令。


“把帅帐里的家伙现在就给老夫砍了，人头挂在旗杆上示众。”


云烨赶紧拦住，现在还不是和那些家伙闹翻的时候，把熙童砍了容易，他的同伙要是跑到长安报复，家里一点准备都没有，要是小丫她们出点事，自己还活不活了。


“大总管，咱们明天就回长安了，把这家伙带着，好歹也有一个人质在手，这家伙的地位估计不会太低，到时候讨价还价的时候，咱也有几分本钱不是。”


“想要这家伙活命，就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许遗漏。”云烨忘记了李靖的本事一半来自于韩擒虎的教导，一般来自于道家，听到这么诡异的奇闻异谈，那有不起好奇心的。


无奈之下，云烨只好把事情的经过给李靖讲了一遍。谁知道，李靖笑呵呵的说：“你说的那个隐世门派，老夫倒是略有耳闻，早在前隋年间，他们就频频出现在人世间，那时候他们是为了争夺《诸病源候论》，此书是前隋太医博士巢元方所撰，据说书中记载了起死人而肉白骨的绝世奇技，为了这本书，前前后后总共死了不下三百人，老夫当时受命彻查此事，在追到太行山之时，就彻底消失了，老夫只知道他们首领的名字叫‘田襄子’，你可以把他们称之为田族，他们是远古墨家的后裔，听说他们叛离了祖训，以劳作为耻，以华贵为荣，与墨子的经义背道而驰，他们用自己的精巧淫技大肆敛财，据说他们有点石成金之术。”


“大总管，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点石成金这么奇怪的事，哪怕亲眼所见也不要相信，人的眼睛有时候会产生误差，会在你不知不觉中欺骗你。如果您回长安后有空闲，小子会为你表演一下点石成金，我记得田襄子不是墨家的巨子吗？如何会成为叛徒的。”


“这件事老夫也不知道，你若想知道，就只有问帐篷里面的人了。”李靖在告诉云烨这些往事后就立刻把自己摘了出来。


云烨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只是一时找不出源头，也只好听之任之。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十五节 仙缘


不管有没有准备好，云烨都打算尽快回京，来自熙童的威胁，让他认识到自己对于家人的保护还不够，需要尽快回到长安作一些布置，以应对即将到来的不测。


大队人马是走不快的，只有让老庄先走，带着云烨给程家，牛家，太子的书信与四个护院星夜出发，能早到一刻就早做一分准备，这场赌注，云烨输不起。田襄子他们都是一群疯子，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听孙思邈说那就是一部医书，只是牵涉到一点外科手术而已，这些疯子为了这么一点东西就让三百人死得不明不白，让云烨哭笑不得，又心惊胆颤。


李靖告诉自己这些往事，未必安着好心，总觉得他好像很希望看到云烨和田襄子死拼一把，然后自己坐在岸边看猴戏？


现在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早就说过，人只要撒了一个谎，就需要无数的谎言来维持第一个谎言的正确性。云烨捶着脑袋，后悔不已，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循环的报应？


现在揭开谜底是愚蠢的，放弃反抗更是愚蠢的，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只有把谎言继续下去，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传说中的凌霄宝殿真的存在？老子骑青牛出函谷关是真的得道成仙，而不是被强盗图财害命？海里面有水晶龙宫？为什么后世的潜艇满世界的跑也没有发现？白玉京而已，和那些夸张的神仙地就没办法媲美，人常说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的，老子重复两千遍把它弄成事实又如何？看着满天的红霞，云烨心中又充满了斗志。


田襄子在北极找不到白玉京，没关系，还可以穿过白令海峡去美洲，如果他意志够坚强的话，说不定发现美洲大陆的荣耀就落不到哥伦布的头上。田襄子，如果老子的家人受到伤害，我不介意陪你把地球跑个遍。


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田襄子有没有打冷战，刚刚欢天喜地的放羊回来的那日暮看着云烨阴郁的脸庞，还有嘴里发出的怪笑，吓不停的打摆子，滋溜一声就跑去找宦娘寻找安慰去了。


公输甲这段时间一直在造马车，云烨提出来的四轮马车被他造出来了，只可惜只能在草原上跑跑，绵延千里的山路，根本就无法通行四轮马车。


李靖不管，他认为既然大军都能够过来，没理由一辆马车过不去，他对四个轮子的马车非常喜欢，坚持让公输甲再造一辆，这样有两辆四轮马车就不得不随队伍出发，至于马车能不能过去，就不是大总管该考虑的事，大总管一向只发布命令，完成命令是手下该干的。


大总管要回京，自然有一千骑兵护送，鸿胪寺的少监要回京，需要两百步卒护送，神医孙道长要回京，军队自然要精心护送，一百精骑还是要的。至于云侯要回京，军营里还有些老弱辅兵，不知云侯是不是把他们带上？


李绩对云烨非常不满，对于李靖把分给其他突厥贵族的草场转拨给了那日暮很有意见，他认为那日暮的部落纯粹是一个孩子的玩笑，百十个人的部落，那里用得了方圆百里的草场，这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行为，应该分给执失思力才对。


“茂公，就算把那块草场给了执失思力，他能拿安稳吗？我们几个在草原的划分上谁不是小心翼翼，生怕沾上一点腥臊，回到长安就是长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只有他明大明的问我要草场，还是分给他的一个女人，这样假公济私的事你敢干吗？他干的没有一点顾虑，虽说有个可笑的借口，你我会看不出来他的用意？”


李靖把话说到这里就止住不说，瞅着李绩示意他继续。


“这小子无非是在置办家产，这里有一处产业，万一将来关内败落了，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这是大家族常用的手段，不足为奇，只是他的胆子太大了，就不怕陛下动怒？”


“你还是小看那小子了，我敢与你打赌，陛下对这件事一定会不闻不问，说不定还很高兴，满朝文武也不会有人弹劾他，你看唐俭和许敬宗的态度就知道，他们乐观其成。”


李绩皱着眉头苦苦思索其中的含义，到底是一代名将，片刻就理出了头绪吃惊的对李靖说：“这小子是故意的？他终于干了一件大家都会做的事，他的行为只有这件事是符合大家预料的，所以全部闭嘴，乐见其成，这还包括陛下，陛下得知这个消息，说不定会长出一口气。怪不得你在这件事上如此的积极。”


“帮他照顾好他的小情人，这小子是一个极度护短的性子，如果他的小情人出了岔子，草原上的你们就休想安稳，如果是突厥人把他的小情人干掉，那这个部族就等着灭族吧，你一定要把利害关系给执失思力讲明白，如果他犯了浑，干出了什么出格的事，你我都救他不得。”


“论及圣眷，你我二人拍马难及，更何况他与太上皇，皇后，太子，魏王，蜀王都很有感情，这种感情里没有功利因素，所以格外的难得，天下间也就只有他一个能办到而已。”


“药师兄，这个熙童你将如何处理？他身处囹圄犹自桀骜不驯，不如杀之，以绝后患。”


“老夫很想看看云烨的本事，我已经告诉他他的敌手就是田襄子，看他如何应对。”


“假如出了岔子，他一定会迁怒于药师兄，这招祸水东引，我看未必有效果。”


“他感觉到不妥了，但是这小子就是一个看家狗，只要牵扯到家人，他一定会暴跳如雷，杀光对手不足为奇。”


云烨这时候正在和熙童交谈。熙童的两只胳膊一从脑后，一从后背交叉背过，形成苏秦背剑的姿态，两只拇指依然被牛皮索捆得结结实实，这样的姿势很难受，熙童却满不在乎的保持了足有四个时辰。


“熙童，你们的首领叫田襄子？很奇怪，这个人死了足有千年了，为什么你们新的首领依然叫田襄子？”云烨把手的水壶嘴塞进熙童的嘴里给他喂了水，待熙童喘息平定之后开始发问。


“云侯，我熙童也是一条汉子，你就不要想着从我这里知道隐门的详情，你也算是智者，不要让我说谎话骗你。”


“这样吧，我们做个交易，你问我一个问题，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你，然后，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也同样老老实实的回答我，如何？”这是云烨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法子，他在赌熙童对成仙的热情到底有多高。


熙童低下头，考虑了一会，然后抬起头对云烨说：“好吧，我熙童发誓，若有一句假话，五雷轰顶而死。”说完就瞪大着眼睛看云烨，生怕云烨反悔。


“我云烨发誓，一定完整准确的回答熙童的提问，若有一句虚言，五雷轰顶而死。”见发完誓，熙童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他不在乎泄露出去多少隐门的秘密，只在乎得到多少关于白玉京的资料。


“既然如此，我就先问，你们隐门在我的家中可有暗探存在。”这是云烨最担心的事。


“没有，绝对没有，书院里有，你家里没有。现在该我问了，你是如何知道白熊和巨鲸的。”熙童生怕云烨反悔，特意多告诉了云烨一句，书院里有奸细。


“全是家师教的，他老人家曾经去过那片极北之地。”云烨看看帐外，满天的星斗一闪一闪的才放下心，没有雷云。


“你多告诉了我一句，我也就多告诉你一句，极北之地半年黑夜，半年白日，每年的三月到八月是去那里的最好时节。我又要问了，你们为什么对成仙得道如此的痴迷？明知那条路危机重重也不放弃。”


听到云烨问这件事，熙童明显的放松了，他说：“自田襄子祖师遇仙缘而弃墨家之后，我隐门世世代代就以得道成仙为目标，谁知仙道艰难，唯祖师有这个福分跨入天界，其余历代田襄子都报恨而亡，好不容易到了这一代，从你的口中知晓了白玉京，怎会放过，要知道第一代祖师升天之时，只留下一方玉石，上面的文字就是白玉京。更何况夜陀前去求证你的来历，特意去了你说的西王母的天池，遭遇了天罚，雪崩，地火，怪兽，齐出，他费尽心力逃得性命，却不想，见你之后，不到四十天就暴毙而亡，这不是天罚是什么。”说起这些，熙童的脸都在放光，精神上的慰藉让他忘记了肉体上的痛苦。


“你家祖师遇到的仙缘不会是一队女神仙在云中漫步，恰好遇到你家祖师，就说他和神仙有缘，而且那些神女个个长得非常美丽，环佩叮当？”云烨忽然想起中唐名将郭子仪不就是号称有仙缘吗，还描述的有鼻子有眼，云烨把这段胡话背诵出来，想嘲笑一下熙童。


谁知道古人根本就没有领会笑话与实话的那根神经。


熙童眼睛都快睁的裂开了，大嘴一张一合的说不出话。


“不会吧，你家祖师也遇到了？还是这群美女？”

第四卷 草原烽火 第五十六节 绝望的理想


云烨不想再忽悠熙童，因为他已经非常的可怜，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奔波了一生，现在还要往成仙这个大泥沼里钻，而且拽都拽不回来。


随随便便的一个典故拿出来，又和人家祖师遇到的情形一个样子，云烨很想抽自己的嘴巴子，一百年后的郭子仪难道也和隐门有联系？要不然不会这么准确的描述他见到的场景，这里面的故事就不是云烨可以控制的了。


把有些崩溃的熙童给解开，他依然保持着苏秦背剑的造型，眼珠子随着云烨的身影的移动不停的转着。如果云烨现在想要知道隐门的故事，他一定会竹筒倒豆子一般的交代出来。


痴人很危险，但是不可怕，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一批人，为了理想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们的脑子里只有自认为崇高的理想，没有得失观，没有自我。


在不懈的自我催眠之下，那条连接着天堂的金光大道似乎唾手可得，站起来够不着，只差一尺，跳起来够不着，只差一尺，脚下垫了砖块再跳起来，依然够不着，还是只差一尺。


他们永远在寻找能够让他们增高的东西，听说丹药有用，他们服用丹药，听说练气有用，他们练气，听说白玉京是登天的捷径，所以他们就要找白玉京，熙童何其聪慧的一个人，在幻境的迷惑下，早就丢失了自我。失去了起码的判断力。


云烨觉得现在从熙童嘴里知道任何消息都是对自己人格的一种伤害。在他崇敬。羡慕的眼神中。云烨甚至看到了一丝悲哀，他在自哀自怜，大概想不明白像他这样虔诚的求仙者为何无缘得见那些仙人，为何云烨总能轻易的得到，而他还满不在乎，弃之如敝履。


放熙童离开，他毕竟没有伤害到自己，云烨也不想和田襄子彻底闹翻，李靖想看笑话，由得他去。


凭什么要给自己树立一个强大的敌人？到目前为止。他们对待我还是很和善的，没有看出什么他们有什么恶意，这是一群可怜人，在希望即将破灭的时候。找到了新的目标。


这只需要稍微把他们的前进方向改变一下，难道说就不能造福大唐了？哥伦布的初衷不也是寻找遍地是黄金的中国吗？想必，他们很有兴趣参观，金字塔，巨石阵，空中花园之类的人间奇迹，还有那些瑰丽的人间仙境，说不定会让他们真的成为仙人。


找来了一壶酒，一只羊腿塞给熙童，看他有些茫然就对他说：“我不问你们的事了。我需要干我的事，没有时间和你们纠缠，你们追求仙人之路，我追求人间的功业。你们希望有一天能登上天门，我只希望自己可以青史留名。下回有什么事情要问，直接来找我，不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我心烦，也让你们麻烦，现在我来告诉你。在极北之地需要注意的事情，你们首先需要做准备，准备工作非常的重要，从药品，到食物。再到武器，再到穿着。每天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还要做好遇到突发事情的预案，这些东西非常的繁杂，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云侯，为何这样做，这些宝贵的东西你就这样拱手相送？”熙童听到云烨的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论谁知道了这些人世间的秘密都会埋在心底，传诸与子孙，这样当成破烂抛出来，难怪熙童有疑问。


“我答应过师傅，不去求什么长生，你们都是贱皮子，你当成宝贝的东西在我看来一钱不值，再说了，你还拿我的家人威胁，这种情况下，你觉得我会为了一堆破烂搭上我的家人？


长生，长生，在我看来拿她换我家小妹的一根头发我都觉得亏得慌，就你们这些想当石头的家伙才把他看成宝贝。既然你们一心想当石头，那就去当吧，全成石头了，我不就一身轻松，我明天就要离开草原了，想请田襄子一聚，有些话说清楚些比较好，我知道你们神通广大，时间就定在我会长安的路上吧，时间地点你们选，只是不要在搞什么人命迎客之类的怪风俗，平平常常的有杯茶就好。”


熙童彻底的迷糊了，从云烨的话里听不出有什么阴谋，想说什么，张张嘴又无言以对，直到被云烨连推带搡的赶出军营，看着黑乎乎的草原，听着远处凄厉的狼嚎，他才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紧一紧腰带，提起脚畔被云烨扔出来的长刀，看看头上的星斗的位置，慢慢走进了无边的黑暗。


站在阴影里的李靖叹了一口气，转回了帅帐。


心头的阴影一去云烨顿时感觉全身轻松，哼着甜蜜蜜的小调回到自己的帐房，今晚绝对要把那日暮赶走，昨晚就没睡好，一个有和别人抢被子习惯的女人还是赶出去比较好，宽大的床一个人睡是何等的幸福。


还好，那日暮不在，听宦娘说这是草原上的习惯，女子和男人初婚过后，要回自己的帐篷睡两天的。多么人性化的习惯啊，要继续保持。


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云烨几乎舒服的呻吟出来，成大字型摊在床上，怎么舒服怎么来。


这样的舒适状态还没有保持一柱香的时间就比人打破了。


程处默胳膊底下夹着一床毯子，来到云烨的帐篷，一进来，就把毯子扔在床上，三两下脱掉靴子，一股咸鱼的味道顿时弥漫在整个帐篷里。摒住呼吸，云烨指着木盆怒视程处默。


程嘴里嘟嘟囔囔万般不情愿的去洗脚，那双鞋子被宦娘捂着鼻子拎了出去，大冷天的掀开帘子通了半天的风，才驱走了脚丫子的味道。


“烨子，我不想回去，我想呆在草原上，你回去给我娘说一声。”程处默躺在云烨身边小声说。


“做梦，你以为我把你从李绩手里要出来很容易吗？这些叔伯里面，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李绩，你在他手底下干活太危险，这人有一个恶习，就是喜欢拿自己亲近的晚辈来立军威，我不想你被他拿去做人样子，老老实实的和我回长安，再说了，你马上就要成亲了，回去好好准备婚事才是正经。”


这话已经和程处默说了不下十遍了，该捞的功绩已经捞完，该打的仗已经打完，留在草原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徒耗青春而已，这混蛋就是听不进去，说什么都不肯回长安。


“我回去又要受家里的管束，你也知道我的性子，我娘管得又严，想出门都是奢望。与其那样，不如自由自在的留在草原上打仗。”程处默又开始反驳云烨的论调。


“闭嘴，你想得美，还想呆在家里，你一回去就要到书院报道，这一年你什么都没学着，这次你要好好的把你落下的功课补齐，别弄的连你弟弟都比不过，那就丢人了。”


“你早说啊，原来回去是要我去书院上课，这下好了，到了你的地头，哥哥就放心了，明就回长安，草原这鬼地方，老子早就呆腻味了，连一口顺嘴的吃的都没有，好想吃你做的红烧肉。”


云烨气得跳起来，在程处默的屁股上连踹几脚，对他说：“我昨晚就没睡好，你还唧唧歪歪的还让不让我睡觉了，明天还要赶路，快点睡觉。”


对与云烨莫名其妙的发脾气，程处默早就司空见惯，腆着脸问：“昨晚那个野姑娘伺候的可还如意？”


对这个猥琐的男人云烨没有一点办法，只有把自己包在毯子里假装睡觉。


一晚上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宦娘进来准备伺候两人梳洗，见两个少年人依旧睡的不省人事，只好拿湿布巾子在两人脸上擦几下，才把哥俩唤醒。


天还是黑的，帐篷外面却已经是人声鼎沸，何劭在大声的吩咐辅兵们把货物一一绑好，不要遗留一件，都是钱啊。


那日暮早早的站在帐篷口，没心没肺的冲云烨傻笑，这傻姑娘不知道他的爱人今天就要远走他乡了？那日暮不顾周边的无数双眼睛盯着，扑上来紧紧地拥抱一下云烨，说了一长串他听不懂的突厥话，然后就拿起鞭子去放她心爱的羊群。


宦娘对云烨说：“那日暮祝你一路平安，说他会在草原上等你回来，她会给你养多多的牛羊，然后把这些分给你们的孩子，你们将来会有很多的孩子，所以她要努力的放羊，就不送你了。”


云烨愣了一会，就吩咐护卫把自己的马牵过来，交给宦娘对她说：“你在草原上要好好保重，如果想回家了，就告诉我，我会派人来接你。你把这匹交给那日暮，告诉她，如果她见到了好男人千万不要犹豫，想嫁就嫁，不用为我担心。”


宦娘流着眼泪冲云烨挥挥手，就骑着马去追已经走远的那日暮，那个傻姑娘现在一定在哭泣。


程处默换上铠甲，就站在云烨的身边伸长了脖子看宦娘的背影，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拍拍云烨的肩膀，就自顾离去。


云烨看到了正在抢马车的唐俭，也看到了拖着一大包东西往马车上扔的许敬宗。公输甲在调试他的弩箭，孙思邈背着药箱，身后一群人抬着大大小小的箱子，在分门别类的往马车上装，每装一箱，孙思邈就在箱子上写下标记，免得回到书院以后给弄乱了。


出来半年有余了，是该回去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一节 马贼


当马车行驶在荒芜草原上，云烨才真正感觉到春天降临了。到处是潺潺的小溪在草原上流淌，春天暖暖的阳光融化了远山的白色冬装，给草原带来充沛的水源，今年是一个好年景，经历过白灾的草原，来年都是好年景。


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欣赏美景，何邵就在大声诅咒草原上该死的春天，他的牛车又掉进了泥沼，可怜的牛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贪心的何邵把牛车装的太高也装的太满，如果有可能他连草原上的蚂蚱都不想放过。


满身泥浆的关中辅兵，喊着号子把牛车拽出泥潭，不等休整就继续出发，谁都想早日离开草原。冻土开始化冻，脚踩在地上绵软的如同踩在厚厚的地毯上一般。听说每年都有牛羊陷进沼泽，运气不好人也会倒霉，一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这个该死的地方，早一刻离开就早安全一刻。


李靖的四轮马车显露出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光拉车的马就有四匹，转盘式车辕轻松地把来自各个方向的力量转化成前进的动力，行走的又轻快又稳当，马车里没有座位，只有一个床榻，李靖拥着裘皮看着窗外的草原，眉间深深地悬针纹，从昨晚开始就没有舒展过，云烨的胡乱出牌一下子就打乱了他的布置，阴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这句话还是云烨在出发前告诉他的，他喜欢这句话，却不喜欢云烨的态度，这小子趾高气昂的用一副智者的口气来劝慰他，让早就心如古井的李靖从丹田处升起一股子邪火。“小子，在老夫面前装高人，老夫会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高人。”


云烨仰躺在一辆牛车上，双手枕在脑后，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对这里的蓝天，白云看个不够，只要有闲暇，他从不放过欣赏它们的机会。


南面天空来了一匹马，正在仰首嘶鸣，似乎在呼唤后面的同伴，云烨正打算推醒身边睡觉的程处默一起欣赏这匹白云幻化成的骏马，谁知道，高天上似乎有狂风在刮，健壮有力的骏马，一瞬间就变成了一头肥猪，还是那种很难看，很古怪的肥猪，直到长长的猪嘴变得越来越长，最后变成一只类似怪物的存在，风继续在吹，那个怪物逐渐融进大朵的云彩里，再也看不出模样。


那日暮的歌声似乎还在耳畔萦绕，这个傻女人，把离别当成了玩笑，似乎云烨不是要回到遥远的长安，只是到邻居家里串个门，天黑了就回来。


云烨怵然一惊，这个傻女人可能真的不知道长安离这里有多远，如果自己晚上不回去，她真的会哭，会哭得很大声。为什么会担心她，而不是担心已经分别半年有余的辛月？摸摸怀里的锦囊，还在，柔软的锦囊被辛月极有弹性的头发撑的鼓鼓的，轻轻按下去一松手，又会弹回来。半年多，这个锦囊除了有些脏，形状没有丝毫的改变。


头发不减弹性，云烨的心又何尝有过改变，辛月是自己的妻子，放在心里即可，老挂在嘴上算怎么回事，两人还有几十年好过，越是平淡的感情就越是长久，平平淡淡的携手几十年，比一时间轰轰烈烈的爱情要来的有滋味。


马车里的李靖现在一定非常郁闷，精心准备的计划胎死腹中，给谁也不会好受的，他不明白，所有的汉人都不在云烨的仇敌名单上，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不干涉自己，云烨打算对谁都笑呵呵的面对，没必要把谁一定要弄死，汉人就剩下这么些人了。现在连皇帝都是胡种，要是自己人再杀来杀去的，离灭种就不会太远。


也许是草原的天空洗涤了云烨本来不甚宽广的心胸，以前可以让他怒发冲冠的事情，现在也学会了一笑而过，以前寒山，拾得两个和尚的揭言，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想通了，那些诽我，谤我，骂我的人，不要去理会，再过些年，你再看他。那些骂我，踹我，踢我的家伙们，再过三十年，老子就是撅着腚你们也踹不动了吧。


在胡思乱想中，云烨伴随着程处默的呼噜声在暖暖的日光下，也睡了过去。


一声响亮的唿哨把云烨和程处默从沉睡中惊醒，只见前面山包处涌出来一大群人，手里拿着刀枪，其中几个骑着马的壮汉，大叫着从山上冲下来，手里的长刀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马贼？云烨和程处默对视一眼，有敢来抢劫军队的马贼么？这些人看不见前面那一千骑兵吗？


“烨子，没有骑兵，骑兵不知道跑哪去了，现在咱们就他娘的是一只商队。”程处默站在牛车上往前面看了一眼之后对云烨说。


“那些骑兵跑哪去了？要知道他们可是护送大总管的护卫，大总管有个什么闪失，他们一个都别想活。”云烨也回头找骑兵，果然不见踪影。那些马贼还在往车队跟前冲，就算没有骑兵，这些辅兵也都是沙场上下来的汉子，刀头舔血的日子过了不是一年两年了，看到乱哄哄的马贼，丝毫不乱，只是一起抽出自己的兵刃，把车队护在背后。


熟悉的嗡嗡声响起，只见为首的马贼背后有一只长矛钻了出来，带起了大蓬的鲜血，随即人也被强大的冲击力带的飞了起来，那匹无主的战马尤在往前冲。


其余的马贼大声呼喊起来，不知道在喊什么，似乎是大哥一类的话，程处默连铠甲都没穿，拎着自己的长刀就跳下了牛车，丝毫不管身后云烨的叫骂。


弩箭依旧在激射，每一声弦响，都会带走一条生命，这些乌合之众那里是辅兵们的对手，程处默与老牛家的护卫头子两人一人一把长刀，在马贼群中左突右杀，周边的辅兵用弓箭把四处奔逃的马贼一一射杀。


只用了一柱香的功夫，马贼就被杀得干干净净，辅兵们除了有两个受伤的，再无损失。


正在清点人数的时候，不知谁叫了声：“狗子哪去了？”众人这才发现刚刚还摩拳擦掌准备动手杀人的狗子不见了。老辅兵冲到尸体堆里翻检，以为狗子已经阵亡了，翻遍了尸体，也没有狗子的踪影，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还能飞了不成？


“说不定是临阵脱逃了，这样的胆小鬼，就不要管他了。”人群里有人发出了不同意见。


老辅兵翻着白眼仁多，黑眼仁少的眼睛看了说话的人一眼，辅兵群里顿时鸦雀无声，老辅兵的威望在这群人里还是很高的。


“探马放出三里，绕圈子寻找狗子。”老辅兵对骑着马的辅兵吩咐，立刻就有五骑向四周散去。


趁着寻人的功夫，云烨来到李靖的马车旁，向李靖打听那一千骑兵的下落。


李靖的整个身子都陷在毛皮堆里，懒洋洋的对云烨说：“那一千骑兵老夫命他们前往云中候命，你还有什么好问的？”


“大总管，您把护送的士兵都撵走了，我们车队的安危如何保证，再说车队里还有您，唐俭，孙道长，许敬宗他们，万一出了岔子，小子就是死一万次也难赎其罪。”云烨快气疯了，你就是要把士兵打发走，也告诉我一声啊，这次还好是马贼，要是突厥的残部，车队就危险了。


“有个屁的危险，云中才危险呢，老夫出征草原之时，把云中的兵力抽调一空，现在那里就是空城一座，万一西突厥要抢地盘，不小心抢到云中，这才是大事，你一个小车队哪里有云中重要，老夫观你雇佣的辅兵个个长于征战，小股的贼人，应该不放在你眼中才对，跑到老夫这里说丧气话，快滚，刚睡着就被吵醒了，也不体恤一下老人。”嘴里唧唧歪歪的说这话，又把身子埋进裘皮堆，继续睡觉。


山包上狗子在拼命的喊话，招手，云烨，程处默骑上马向山包奔去，转过山脚，云烨就倒吸了一口凉气，山包后面铺了一地的尸体，看装扮，全是波斯商人，还有几个光溜溜的胡姬缩在一起发抖。


狗子脚底下躺着一个满脸血的汉子，嘴被狗子用脚踩着，呜呜的说着什么。


不用说，云烨就明白了，这些马贼刚刚劫杀了这支波斯商队，就发现了云烨他们，抱着一只羊是放，两只羊也是赶的心思，准备把云烨他们一起干掉好好的发一笔，没料到，遇到了硬茬子，全军覆没了。狗子是追着一个逃跑的马贼才发现这里的。


示意狗子挪开脚丫子，云烨打算问问这个马贼，狗子没松开脚，对云烨说：“侯爷，这个家伙嘴脏得紧，小的松开脚，他就会冲撞侯爷，您怎么能被一个马贼侮辱。”


“没关系，狗子，他只要敢有一句脏话，我会把他剥皮抽筋。”云烨皱着眉头说。


狗子的脚刚一松开，那个汉子就趴在地上磕头不停的祈求饶命。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节 李靖的交易


从马贼嘴里得知的消息和云烨猜测的没有多少出入，这是一伙占山为王的贼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响马，专门在这三不管地带劫杀过路客商，尤其是胡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接触尸体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生命在这个时代似乎特别脆弱，好多人根本就不在乎杀掉一个人，还是杀掉了一只鸡。狗子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拖着那个马贼到了一个稍微隐蔽点的地方，就一刀捅进马贼的脖子，马贼临死前凄厉的求饶声，他仿佛没有听见一般，那一刀捅的十分的干净利落。


马贼的老巢离这里只有区区的十里地，今天听说有大买卖，山寨里只留下了一些老弱病残，剩下的凡是能拿得动刀枪的都一起出动了。听到这个消息，辅兵们那里还坐得住，五十匹快马就风一般的从小道上席卷而过。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云烨不反对这些辅兵发一点小财。辅兵们很自觉的把波斯商人遗留下的货物留给了云烨，他们认为这是侯爷该得的。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灾是消不了了，把他们埋进土里入土为安也是一种选择。


或许是离家太久，那些辅兵们一边挖坑，一边偷偷的看那些披着裘衣的胡姬，有胆大的指着胡姬光溜溜的腿给同伴挤眉弄眼的说着什么，那些胡姬们挤在一起抖得更厉害了。


早就听说过这些胡姬为了过上好日子，特意搭上一些驼队从遥远的中亚万里迢迢的来到长安，想要趁着年轻美貌的好时光多赚一些钱，用短短几年时间攒足下半辈子的养老钱，等到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也好有个依靠，她们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肉体，只要能赚到钱，对她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出卖的。


唐俭居然会说胡人的话，嘴里叽里咕噜的对着胡姬说了一大通，那些胡姬们似乎一下子就活过来了，刚刚还怕的要死，现在就可以大胆到四处勾引辅兵们，丝毫不顾初春的寒风，把皮裘束在腰间，堪堪包裹住半个胸部和臀部，挥着光溜溜的胳膊对辅兵们抛媚眼。两个最美的胡姬被唐俭和许敬宗拖到四轮马车里去了，这两个家伙，连脸面都不顾了吗？


相比之下何邵就算是一个好人了，领着两个账房，仔细的清点波斯商人的货物，不对，现在是云烨的了，既然是云烨的，理所当然的有他一份，作为色中饿鬼，面对胡姬的诱惑视而不见，抚摸着柔软的波斯毯子直流口水，一伸手就把跑过来献媚的胡姬扒拉到一边，警惕的看着胡姬，似乎那个胡姬会来抢他的宝贝。


李靖是大爷得罪不起，现在得胜还朝，更加的得罪不起，回到长安，书院里关于军事的科目还需要他老人家的大力支持，哪怕他态度再恶劣，云烨还是准备把这位军神当成爷爷来孝敬。


一小桶最正宗的葡萄酿原浆，送到李靖的大马车里去了，这在长安是享受不到的好东西，葡萄酒这东西最害怕动摇西晃的，运输途中不停地晃动会减低葡萄酒的品质，再加之路途遥远运输不便，所以这些波斯商人都想办法把浓缩后的酒浆装在木桶里，万里迢迢的运到长安，然后再稀释，身价不菲。


李靖这一路上除了看云烨不顺眼，对他孝敬的食物，用具倒是来者不拒，给他看病也积极配合，前面还在和孙思邈谈笑风生，转过脸就对云烨恶声恶气，让云烨头疼异常，好几次想要说回长安请李靖去书院讲几节课，好好给书院里的笨蛋们讲一讲什么叫作战指挥，不是两个人站在沙子堆上互相叫骂。话还没等说出来就被李靖撵走。尉迟大傻和段猛的战术推演已经成为了长安的著名笑话，还害的书院名声跟着受损，被李刚狠狠教训一顿后关进禁闭室思过两天。这样的学员素质，让云烨忧心忡忡。


用钻子钻开了木桶，满满的倒一大杯葡萄酒，再敲几块冰投进去，给李靖端了上去，青瓷杯盛着血红的酒浆，再配上杯中浮沉不定的冰块，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李靖接过来闻一闻，抿了一口，叹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给酒杯里不停的加着，云烨仔细一看，原来是糖霜，葡萄酒不就是要喝原味的吗，李靖为什么要加糖？


自己在后世喝葡萄酒兑雪碧被朋友鄙视了好几十年，李靖这是搞什么？他本身就出自豪门，不会不知道葡萄酒怎么喝。又不敢问，他老人家最近脾气很坏。


“小子说吧，无故献殷勤，非奸即盗，有甚事相求，就直说吧。”没想到李靖居然先开口了，这让云烨大为感动，现在别说李靖喝葡萄酒加糖，他就是加酱油，云烨也一定认为是正确的。


“您戎马一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从南打到北，所向披靡，堪称为我大唐的一代军神，小子就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如果您能够到书院里讲几节课，小子代书院的所有学子感激不尽。”趁这机会赶紧说要求，要不然就没说话的余地了。


李靖饶有兴趣的看着云烨，喝了一口糖水才说：“你不知道兵法与其他学问不同，不可轻授吗？历朝历代的帝王无不把兵家机要束之高阁，下面的将帅稍有异动，就会招来大祸，你这样的要求老夫不会答应，也不敢答应，会害了你，也会害了我，小子，说个其他条件吧，老夫欠你人情，只要不离谱，都会答应。”


云烨笑着说：“如果我能劝说陛下让他同意在书院里传播兵家奥义，不知您是否可以来书院授课？”


李靖的手抖了一下，杯中的糖水洒了出来，他用布巾子把手上的酒擦拭干净，对云烨说：“你如果有这个本事，老夫非常乐意在书院里授课，就是当一辈子教书先生也无所谓。”


得到了自己需要的回答，云烨乐滋滋的向李靖告辞，一跳一跳的离开了四轮马车。李靖看着云烨的背影高声问：“小子，你有几分把握？”


云烨不说话，只是做了一个八成的手势，就去找何邵看看自己的财产到底多了多少。


“八成？这小子哪来的信心，但愿你能成功，老夫也不愿意自己平生所学与草木同朽。”把剩下的糖水灌了下去，李靖嘴里有一股酸甜酸甜的滋味萦绕不去。


十里外的山上冒起了黑烟，那是程处默他们得手的标志，今天看来无论如何也走不了了，云烨下令就地扎营，近千人的队伍，开始有条不紊的建立营地。


还没等把营地建好，程处默他们就赶了回来，身后跟着一长串骆驼，上面全是货物，那些辅兵们个个兴高采烈，因为这些东西全是他们的。只需要把这些货物卖给何邵，他们就会收入好大一笔钱财，历年的辅兵生涯，没有一次赶得上这回，不但收入剧增了十几倍，连危险都小了好多，车队里只有他们希望这条路永远也走不完。


何邵的铜钱不但没有变少，反而又增加了许多，足足装了四五车，他发愁的不是钱太少，而是钱太多了，把一堆升不了值的铜钱运回去，他认为是平生之耻。


程处默召集了所有辅兵前来分配货物，作为领头人，他才不在乎几百贯钱，只是觉得兄弟们跟着自己剿灭了一股马贼，是战场上过命的交情，就不能让兄弟们吃亏，何邵是个什么东西他太清楚了，随自己去围剿突厥人的府兵兄弟，从突厥贵族身上扒下来完好的裘皮大氅，送到何绍那里就成了虫吃鼠咬，破皮烂袄一件，作价三十文，气的府兵兄弟差点拿刀砍死他。现在，又一次发财的机会放在何劭的面前，只看他闪闪发亮的眼睛就知道，这混蛋又要准备坑人了。


嘴皮子自己不行，没说两句话，就会被何邵带到沟里去，所幸，自己还有一个好兄弟。


当云烨被程处默拽到何绍面前的时候，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看了半天，同时摇摇头，两个人是一伙的，如何压价，如何抬价？云烨回头对程处默说：“这些货物你想要多少钱，你说多少就多少，我们不还价。”


傻愣愣的程处默这才发现，似乎他们两人是一伙的。兄弟靠不住，这如何是好，正在为难的时候，一个声音传过来：“老夫来谈判，将士们的血汗钱不能叫黑心的商贾给贪墨了。”


何邵见到李靖腿就直打弯，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跪拜，那里有和他老人家谈判的勇气。


“您老人家发话了。直接开价就是，小子无不遵从。”既然没法子谈判，就彻底缴枪比较好。


“那就用重量来算，骆驼算是送你们的，一斤重的货物换一斤铜钱，大家两不吃亏。”李靖掂量了一下货物，再看看那几车钱，做出了决定。辅兵们立刻就欢腾起来，这回还不把奸商的血给砍出来？


何邵的嘴快张到脑门子上了，这是做生意？李靖这是把兵法用到谈判上来了，出其不意，另辟蹊径，一句话就决定了胜局。


云烨，何邵一起问李靖：“君子一言？”


李靖心知不好，可刚才的话是自己亲口说的，价钱也是自己能想到的最高价，没想到自己还是掉坑里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节 仙人鬼话


做为大将军李靖是合格的，作为商人，他是蹩脚的，如果一个波斯商人，从遥远的中亚带来一千斤货物，结果这一千斤货物换取了一千斤铜钱，那么他会赔的连裤子都穿不上，一贯铜钱足有八斤重，一千斤货物也不过换取一百二十五贯钱而已，这样的生意连何邵都不会干，更不要说那些精明似鬼的波斯巨商。


云烨送给李靖的那一小桶葡萄酒价值就不会少于十贯，那一小桶酒连木桶算上，也不过十斤重，所以这场交易李靖把那些辅兵们坑惨了。


不过辅兵们不在乎，看着何邵拿出一个巨大的天平，一头勾着货物，一头用袋子装铜钱，每当货物与袋子等重，辅兵们就兴高采烈的把货物装上车子，把铜钱放在自己身后。


云烨悄悄的打开了一个货物口袋，见到里面装满了安息香，这东西是制造香料的好原料，还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孙思邈那里有一些，上次云烨肚子疼，他才吝啬的给了云烨一小点，配药之后服下，肚子立刻就不疼了，云烨印象很深。这一大袋子，足足有百十斤，十几贯钱买下来，简直和白捡没有区别。


辅兵们很大方，见到铜钱没有了，货物却还有十几个口袋，手一挥全送给了何邵，见过大方的，没见过这么大方的，千百贯钱随手就送了出去。


败家子被李大将军踹了无数脚，只敢趴地上哼哼，不敢出言狡辩，虽然在心里鄙视李大将军的小肚鸡肠，面子上却是一副感恩带德的模样。


何邵现在没有一文钱了，身上的祖传玉佩都质押给了李靖，才把那些货物统统弄到手。捆绑货物的时候孙思邈，唐俭，许敬宗正在闲逛，老孙不停的抽鼻子，沿着味道很快就找到了安息香，打开袋子眼睛都直了，二话不说，扛在肩上就回了自己的牛车，何邵不敢阻拦，眼睁睁的看着孙思邈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


强盗不止孙思邈一个人，唐俭抱着一大块玛瑙转身就跑，许敬宗对于玻璃器皿比较感兴趣，给何邵扔下了几文钱，拿着一只玻璃盖碗就去追唐俭去了。


李大将军终于高兴了，手里把玩着何邵家的祖传玉佩，和辅兵们一起庆祝自己发了大财。


第二天车队继续前行，草原逐渐被甩在身后，前面的道路逐渐变得狭窄，好在辅兵们拿到了巨额的钱财，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三四十斤重的铜钱，却不叫一声苦，遇到四轮马车过不去的地方就用铲子把两边削平，李大将军连马车都不用下，就被这些亢奋的辅兵们把问题解决了。


狗子发誓他要娶三个老婆，一个给他做鞋，一个陪他说话，还有一个给他生娃，至于怎么生娃，他就说要一起睡，至于怎么睡才能生出娃来他是一无所知，不过没关系，有的是时间学习。现在他有三个包袱，每个包袱里的财物足够他娶一房媳妇。


到了大唐境内云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大将军凯旋自然受到了隆重的接待，唐俭，许敬宗也是在云中地方官员的簇拥下唱唱歌，作作诗，日子过的和神仙一样自在。


云烨没有参加这些聚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准备与田襄子见面时的交谈资料，他用详细的文字记述了他所知道的北极，而且对北极的极光做了特殊的说明，那东西不是神光，不要追着跑，要不然会掉到冰窟窿里去的。写到这里，他都有些想要去北极看看极光，摇摇头把这个念头从脑子里赶出去，以现在的条件去亘古的荒原，实在是一个自杀的好办法。田襄子他们不是蠢，而是过于聪明了，聪明人总会有些和别人不一样的想法，偏执是这些人的特性，奇思妙想加上偏执，如果是其他的事早就成功了，可惜他们选择了一条永远也不可能的死路。


感觉田襄子这几天就会来找自己，结果，他并没有出现，云烨带着疑惑离开了云中。


人少生态环境就会好，山道两旁古木森森，初春的森林到处生机勃勃，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吃过绿菜，看到草地上刚刚发出的嫩芽，云烨馋涎欲滴。


苦苦菜，地骨龙，马齿苋，星星草，虽然还是嫩芽状态，地面上几乎看不到踪影，但是用铲子深深的挖下去，就会找到白嫩多汁的根茎，挖了一筐子，用开水轻轻抄一下，放好花椒，辣椒，多拍几瓣蒜，烧得滚滚的豆油泼下去，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让人陶醉，山西自古出好醋，把醋在锅里烧开，淋在野菜上，吃一口，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吃独食不好，把一盆子野菜分成好几盘子，让护卫给李靖唐俭他们送过去，自己端着一盘子来到孙思邈的牛车上，老道这几日感觉不舒服，据他说是风寒入骨，听不明白中医名词，看他鼻涕眼泪的，就当他是感冒了。


其实这是缺乏维生素的一种反应，草原上的冬天十分漫长，这个冬天孙思邈和云烨一样只有吃大量的肉食，虽然有茶叶能勉强解一些肉的油腻，孙思邈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吃素，在草原上不可能不吃肉，他的身体比云烨更加需要补充维生素，果然，老孙见到绿莹莹的新鲜蔬菜，顿时食欲大开，刚才还吃的没滋没味的米饭他一口气连吃两碗。


能吃饭就是好事，对于孙思邈云烨有一股类似亲人的亲切感。


每天车队休息的时候，挖野菜就成了大家的一个新爱好，哪怕没有云侯做的好吃，把它们放进汤饼里，绿菜伴着白面，赏心悦目，吃一碗的，见到绿菜也会多吃一些。


黄河刚刚解冻，巨大的冰块在河水里浮沉，这是黄河最危险的时间，没有那个渡口敢在这个时候放船下水。地方上的官员必须时刻警惕，在一些狭窄，拐弯的地方必须加派人手监察，如果巨大的冰块在这些地方淤积，很快就会形成一道冰坝，冰坝就会堵塞河道，源源而下的河水就会漫过河堤，造成洪水，黄河两岸的百姓每隔几年总会遭遇那么一次两次的。这种洪灾几乎是无解的，除了疏通河道，让大块的冰顺水而下自然消融，大唐对他几乎没有一点办法。


站在河边就可以看到关内道的韩城县，到了那里就正式的进入关中了，不相信田襄子有胆踏进关中，熙童去关中都需要掩藏身份，田襄子这种危险人物一旦被朝廷发现，就会面临不死不休的追杀，百骑的威名还是有一定的威慑力的。


熙童站在一棵大树下搀扶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老者身着麻衣，脚踩草鞋，头上却带着一顶金冠，上面镶满了宝石，一颗龙眼大的珍珠从金冠顶上探出，隐隐有光华流转。老者脸上不满深褐色的老人斑，一双眼睛也是浑浊的，这完全是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奢华的金冠，发白的麻衣，金黄色的草鞋穿戴在这个老人身上显得无比和谐。


云烨摸摸自己寒酸的金冠，上面只有一个红色绒球，金冠还是空心的，当时奶奶在找人打造金冠的时候自己嫌弃实心的太重，现在看起来，实在是有些丢人。


今早起来，桌子上就有一张请柬，除了投递的方式让人讨厌之外，其它一切都非常的有礼貌。请柬上的字古朴苍劲，看得出，这是主人的亲笔。


人家既然郑重其事，云烨就需要以礼相待，早就不是初到贵地的新丁，两年的官场生涯，早就把一个淳朴的后世普罗大众调教成一个阶级分明的封建地主。用官服见他不合适，只能用最华丽的常服见面这是对田襄子的一种尊敬。


田襄子话很少，也许是体力不支，只是普通的礼节性见面，就让他的胸口起伏不定，树下有一方很大的席子，上面铺着厚厚的毯子，田襄子在熙童的帮助下坐在案几的后面，对云烨拱拱手说：“简慢云侯了，荒野之人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唯有一点果品还拿的出手，云侯请用。”


云烨早就对面前看盘里大桃子，梨子流口水了，听到田襄子这么说哪里还忍得住，拿起一个桃子就咬了一口，水份充足，就是不太甜，标准的大棚瓜果，咬了两口，撇撇嘴就放下了。


“呵呵，区区冬日瓜果实在是不入云侯法眼，云侯一到长安就开始培育冬日蔬菜，想必这些瓜果对云侯来说也是寻常享用之物吧？”


“这些只是小道而已，云家的反季节蔬菜只是在下给家中妹子的一份嫁妆，只要温度合适，实在算不得神奇，老先生为何用这些东西来试探云某，在下虽然年幼，却也是一言九鼎之人，答应过的事，哪有反悔之理。”


“老朽惭愧，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望云侯见谅，仙家有宝自珍之，这是万年不易的道理，为何到了云侯这里就弃之如敝履？老朽百思不得其解，还望云侯告知。”问这句话的时候，田襄子忽然坐正，浑浊的老眼刹那间就变得炯炯有神，似乎要把云烨看个通透。


“你心中的宝贝，夺走了家师的性命，现在还因为这个所谓宝贝几乎威胁到我家人的安危，这样的宝贝，不要也罢，你是若珍宝，我视若寇仇，你想要，拿去就是，只是需要给我一份详细的地图，你们在求仙的途中不妨把周边的环境矿产一一做个记述，回来交给我就是，我只想知道那里的土地上有什么，合不合适百姓生存，这些资料才是我的宝贝，至于仙人的说法，由得你们去实现。”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节 吞舟鱼


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也没有纯粹的坏蛋，田襄子在官府卷宗上可以说是坏事做绝，实际上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软弱的四肢杀不了人，能杀人的是他那颗睿智的头脑，这样聪慧的人为什么就要往死路上奔？年届八十也不肯有片刻的放松。


傻子很纯粹，吃饱了睡就是，无忧无虑，人，尤其是聪明人，想的多了，疑虑也就越多，未知的也就越多，傻子不会考虑月亮上到底有没有神仙，聪明人会，每当他抬头星空的时候，总是禁不住会想星星到底是什么？它真的是天上的神仙府邸吗？


眼前的田襄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自称悟透了人间的至理，现在只需要寻找一条登天的捷径，就可以由凡人而至天仙，说这些话的时候，云烨已经发现他处在一种癫狂的情绪里不可自拔，这是一个疯子，一个患有妄想症的疯子，他又有着极强的自我控制力，所以平日里看不出蹊跷。


“老夫自束发就学以来认识的第一个字就是仙字，多年以来皓首穷经，翻遍历代祖师所著典章，观大意看小节寻章摘句，字字推敲，最后终于找出了白玉京，那是一个白玉的世界，飞天起舞，武士执戈，闻仙乐而自舞蹈，仙鹤衔芝，白龟献瑞，地有琼浆泉涌，天有仙子散花，恭贺老夫三千寿。”


散乱的思维，没有逻辑的话语，虚无的语音，灼人的眼神，这一切都证实这位田襄子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云烨把咬了一口的桃子捡起来继续啃，他需要找个东西来堵住嘴，要不然他会立刻落荒而逃。


“汝等随老夫骥尾，登云梯，披天风，摘星辰，朝饮仙露，暮餐晚霞，仙籍留名，朝在昆仑观雪，夜听东海涛声，得大自在。”田襄子已经陷入自己制造的幻境不可自拔，抚摸着身边的熙童娓娓动听的诱骗他。身高八尺有余的熙童如同一只小猫蜷伏在他的身后，任由那只枯干的爪子抚摸他的脊背。


云烨非常后悔前来见田襄子，他以为作为首领，田襄子一定是一位睿智的人，在各取所需共赢的条件下，两个人会达成共识，一个去满世界旅游，一个留在长安看他们写的世界游记，多么完美啊，他想破头都不会想到，两个人的会面会是如此的诡异，自己要和和一个疯子讲条件？


“想不到老先生修为已经高深到如此地步，云烨深为叹服，小子能为老先生的登仙大计略尽绵薄之力不胜荣幸，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熙童兄有此仙缘，真是羡煞旁人。”


激动过后，田襄子的眼睛逐渐清明，他陷入自己的幻境不是一次两次，全靠强大的意志力返回现实，熙童明显没有他的这份本事，犹自激动的不能自己。


“我听熙童说云侯你准备把你知道的所有关于白玉京的事相告与老夫可有此事？”


“的确如此，现在极北的天空还是黑暗一片，只有等到三月末，才是行动之时，老先生先前派人出发的太早了，那里危机重重，想要生还，比登天还难。”在田襄子意识清明的时候还是说实话比较好。


“老夫也认为他们不可能生还，不过为大业献身，也是他们的无上荣光，这次老夫准备亲自前去，云侯以为如何？”


“仙缘，仙缘，想见才是有缘，是老先生的谁也抢不走，不是你的强求不来，老先生亲自走一趟，自然是极好的，只是您的身体，能否经受得住那里的严寒。”云烨恨不得这家伙马上就死，嘴里必须劝解一下，该有的姿态不能少。


“有云侯的指点想来不会有问题，只是云侯向往人间功业，对升仙一途避之不及，要不然你我一同寻找仙门，共同登天岂不快哉。”


这句话把云烨惊出了一身冷汗，要是被他裹挟着去了北极，这才是真正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家师临终前一再告诫小子不得迷恋仙道，再说了，小子看了家师的惨状，实在是不敢对仙道心存奢望，唯有预祝先生马到成功，他日天现五彩之时，小子必定焚香祷告，为田襄子贺。”


哈哈哈一阵声嘶力竭的笑声从田襄子胸腔里迸发出来，快意之极。


“这世间多的是蝇营狗苟之辈，为人世间百十年的富贵所惑，譬如蜉蝣朝生暮死，云侯舍大道而趋小利，何其愚也，也罢，仙缘强求不来，你深入宝山空手而归，可悲，可叹。”


田襄子用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看云烨，似乎看到了人世间最愚蠢的人。云烨虽然被鄙视，表现的宠辱不惊，这在田襄子看来是他已经被人间的些许富贵彻底的迷惑了，再无一丝上进心。


云烨从怀里掏出前些天写的北极攻略，双手捧给田襄子，人家怎么说也是即将成仙的人，准备用八十岁的老命替他开拓北极，完全值得他尊敬。


田襄子亲自从云烨手里接过薄薄的小册子，翻开以后，仔细的阅读，少顷，阅读完毕，闭上双目，在脑子里盘算片刻，睁开眼睛问云烨：“百万斤的巨鱼真的存在？”


“当年任公子投巨锚与海，以牛为饵，一年不得鱼，得吞舟鱼，饱食千里，先生博览群书，怎会不知此节，为何会问起这件事，您去北海，当然会遇到吞舟之鱼，白熊不可怕，您有高手护卫自然不惧，只是那吞舟之鱼实在非人力可以降服的，见之远避为上策。”


“《庄子》老夫自然是读过，以前以为那只是一种比喻，没料到吞舟之鱼真的存在。老夫此去生死难料，如此大好头颅，多少人想要得去，想尽办法而不可得，如今最大的可能居然是喂鱼，实在是妙不可言。”


田襄子实在是一代枭雄，隋末吃人的魔王朱粲，就是他的一位弟子，朱粲死后他就此失踪，天下人恨其不死，准备吃他的肉，拿他的皮当被子盖的不是一个两个，这里的李靖大概就是其中的一位。数十年的努力追索，却毫无头绪，他依然愉快的活在人世间。


“云侯馈赠，老夫牢记于心，隐门也备了一些薄礼，还望云侯笑纳。”说完拍拍手，一个光头大汉抱着一个铁箱子放在云烨的面前，落地之时声音沉闷，份量不轻啊！


礼物送完，田襄子似乎力量也用完了，两个壮汉从树后面转出来，抬着一袭软轿，熙童把田襄子抱进软轿，对云烨鞠了一躬，就离开了，壮汉走的很快，只一瞬间，就消失在河边的树林里。


程处默和老辅兵从河边的亭子里走出来，来到云烨和田襄子交谈的地方，云烨没有动身，依然保持着跪坐的姿态，慢条斯理的咬着嘴里的桃子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程处默也坐在云烨身边，从盘子里拿一个梨子扔给老辅兵，自己也抓一个咔嚓咔嚓的咬了起来，他知道云烨的怪癖，只要陷进沉思，就对外面的事情失去了感知，他能做的，就是在一边陪着，等他醒过来。


云家的护卫一个个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每个人都是刀出鞘，弓上弦，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因为云烨由始到终都没有发出攻击的命令，现在田襄子他们已经离去了，自然没有了埋伏的必要，纷纷现身。


云烨从沉思里醒过来，从嘴里掏出桃核，桃子早就吃完了，他在没知觉的咬桃核，牙都快要咯掉了。


一匹快马从河岸边蹿了出来，李靖全身劲装打扮，背上斜插着一把连鞘长剑，来到跟前，眼睛里似乎要冒出火来，抽出剑，一剑就把云烨对面的矮几斩成两段。


挥手就把周围的护卫撵走，见席子上只剩下云烨和吃果子的程处默，他知道赶不走程处默，就压低了声音对云烨说：“你知道今天你放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可怕是你做梦都想不到的，你红婶婶为什么会成为那副样子，就因为在这个魔头手上吃了大亏，老夫穷搜天下二十年，今日是离他最近的一次，小子，你会为你今天放走他的行为后悔终生。”


云烨笑着对李靖说：“李伯伯，你放心，他最好的归宿就是丧身北极荒原，你说的没错，这个人很可怕，因为他是疯子，所有梦想长生不老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变态，您听不懂什么叫变态，您只需要知道刚才我也很想杀他，只是因为有万不得已的原因才放他一马，只是您掀开席子就明白了。”


程处默听到云烨这么说，掀开了脚下的席子，只见在席子下面有一个坑，唐俭和许敬宗蜷缩在坑底昏迷不醒。身边布满了硫磺，火油，干柴之类的引火之物，一条沾了油的麻布条，一直连接到熙童坐的地方。


李靖看到这些，恨恨的掷剑于地，对云烨说：“这老贼号称算无遗策，这次我们栽了。”


“都怪小子先前没有告诉李伯伯，否则以李伯伯的能力，他就算是神仙这会也难逃一死。”云烨必须把错误揽在自己身上要不然，李靖忽然变卦不去书院讲课了，云烨这才会哭死，至于田襄子会不会死，什么时候死，关云烨屁事。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节 长安风雨


车队被黄河里的冰块阻隔在河边已经四天，云烨不再着急回京，田襄子虽然是个疯子，他还有理智，不会做出伤害云烨家人的蠢事，只要家里安然无恙，云烨就放下心来中，准备好好的在房子里睡一觉，这些天睡四面透风的帐篷，让他腻透了。睡觉原本就是他的最大爱好，如今有了心情，有了条件，自然是要彻底的享受一下。


烧了一大桶烫烫的洗澡水，把自己全身埋进水里去，让温暖的水包裹着，水隔绝了外面的杂音，整个人似乎处在母体一般，他蜷缩着身子，任由自己在木桶里浮沉，直到肺憋得快要炸了，才把头探出水面，大口的呼吸，宛如获得新生。他一次一次尝试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乐此不疲。


自己的生活和所有人的生活截然不同，就像一个拙劣的剪辑员，硬生生的把两部完全不同的影片连在了一起，让自己这个演员如何把这场好戏演下去？


好在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师傅，自己拙劣的表演所造成的漏洞都有他老人家来弥补，现在这个虚化的老师，在云烨心里已经逐渐幻化出完整的形态。


他不需要很高大，普通人的身高足矣，宽阔的额头充满智慧，脸上永远带着和煦的笑意，眼里没有一丝阴暗，胸前飘拂着三绺长髯，手里握着一卷书，却没有看书，总是用宠溺的目光看云烨。


谎话说了千遍果然就变成真的了，现在就是面对后世最精密的测谎仪，云烨相信提起自己的师傅，测谎仪给出的判断必定是错误的，就目前的状态，骗过测谎仪没有一点问题。


回去就找阎立本让他按照自己的描述画一幅人像，然后找个屋子挂起来，人家都有信仰，自己也需要有信仰，神佛是假的，都是臆想出来的幻象，自己自己也臆想一个，有什么不可以？


其实在云烨脑海的深处，他不是不相信神佛，而是从心底里有些恨神佛，想想自己刚刚穿越虫洞来到大唐，赤身裸体的站在荒原上向满天神佛求救，结果，神佛没有任何反应。如果没有把个马群，自己早就变成狼粪了。


所以他恨神仙，哪怕现在面前站着一位神仙，云烨的第一反应不是跪拜，而是痛骂。


从包裹里拿出自己的毛巾，这是从后世带来的，这两年内他很少用这条毛巾，只有在彷徨无依的时候，才把它拿出来，蘸上水，擦遍全身，似乎这样会带给她他一丝安慰。


穿上柔软的麻衣，云烨躺在铺得厚厚的床榻上，开始自己的睡眠，他吩咐了云家的护卫，在自己睡觉的这段时间，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搅，直到自己睡醒。


贞观四年的长安，好事不断，边疆不断的传来捷报，先是程咬金在陇右大破突厥人的偏师，然后是柴绍攻克了襄城，紧接着阴山大捷就传递到了京城。颉利被活捉，这是几百年没有过的大捷，长安城金吾不禁三天，满城狂欢，载歌载舞通宵达旦。太极宫里的庆典就没有断绝过。


武将们的功绩把朝堂上的文臣刺激的眼睛都红了，他们不可能去边关杀敌立功，要想立下功勋只能把眼光放在国内。如何安抚好被蝗虫祸害的灾民就成了文臣们首选的工作。


事实证明，文官们发起狠来，武将们远远不及，一时间涌出来无数的强项令，为了筹足粮食，他们蛮横的打开那些粮商们仓库，只扔给他们一些微不足道的铜钱，每斗五文钱，这是大灾前的粮食价格。


长安县的县令吴鹏，吴明远，抬着棺材命令衙役们打开舞阳公主家的粮仓，六千石粮食被强制购买，并且在一夜间就分发给了灾民。而后这位县令跣足披发绕城一周，拿自己示众，一路告知长安百姓自己罪大恶极，亵渎了皇家的尊严，让天下人以此为戒。而后跪在皇宫门前长拜不起，自请死罪。


房玄龄解下衣袍披在吴鹏的身上，杜如晦摘下帽子扣在吴鹏的头上，众文官每人撕下一片衣角，把他双脚包裹得严严实实。一起跪在宫门前为吴鹏祈活。


皇帝陛下大怒，一日之间贬官十二名，房玄龄被当堂斥责，杜如晦罚铜五百，吴鹏被远窜播州，无诏不得回。舞阳公主囤积居奇罪在驸马都尉梁鲲，去除爵位，贬为白衣，舞阳公主出家三年，收回封地，无故不得入宫。


吴鹏全家出长安时万民空巷，在饮用了一碗长安水，出南门一路向播州疾驰，不料在长江燕子矶遭遇劫匪，全家罹难，凶手做的不干净，有三人被擒，供出是原驸马都尉梁鲲指使，天下哗然。


魏征上书为吴鹏鸣冤，请求皇帝擒拿梁鲲，为天下树正气，肃朝纲，一时间群臣沸腾，以死士威胁刺杀官员只有乱世才会出现，梁鲲不死，天理不容。


大理寺呈报卷宗后不过三日，梁鲲被斩首弃市，曝尸三日，舞阳公主去公主号，责令永远出家，不得还俗。


此事一出，文官群体士气高涨，平日里拖拖拉拉的作风为之一改，亲民官四处奔走，为受灾百姓谋福，大唐贞观盛世由此拉开了序幕。


在官府的强力帮助下，遭受蝗灾的关中百姓赶在春耕前回到了家乡，朝廷派发下了大量的耕牛，挽马帮助百姓重建家园，李家皇朝创造了一个新的记录，整个冬天，没有一个百姓因为缺衣少食被冻饿而死，社会及其的稳定，秋决的时候，只有二十七人被处死，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李承乾合上卷宗，柔柔发酸的眼睛，昨天，最后一批灾民就要回到岐山。他们原本就不愿意回去，说是在云庄一带做工比种庄稼强多了，主家也和蔼，从无坑害自己的事情发上，今年年节之时，每家还给发了三斤肉，在岐山种田一年下来可没有肉吃，灾民们知道自己如果不回家乡，就会给云家带来麻烦，特意推选了老人来问太子，说是要把手上的活全部干完再回去，可以么？


这话把李承乾问住了，哪有庄户不愿意种自己家的田地，喜欢给人家做工的，这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不明白这些农户怎么想的，结果不用问了，看到农户家的孩子捧着大老碗往嘴里塞汤饼的时候，他就明白这些农户为何不愿意回家了。谁家的农户不是半年时间靠稀粥度日的，云家庄子的雇工都开始放开肚皮猛吃白面了，那庄子上的住户会富庶到何种地步？这还是灾年么？


虽然那些农户们在干完手里最后的一点活计之后，拆了自己的窝棚，知道云家人爱干净，把住过的地方打扫的干干净净，带着妻儿老小，拖着自己在云庄挣得钱粮，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云庄。


李承乾回想起灾民们收到云家赠送的干粮，哭成一片的场景，心头就发酸，如果是别的大家族敢这么干，一个邀买人心的帽子就会扣下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云家是特例，朝堂上谁要说云家心存不轨，不说别人，自己父皇就会啐这家伙一脸唾沫。十七岁的独苗家主正在几千里地外为大唐爬冰卧雪的苦熬，家里一群妇孺什么都不懂，不过是发了一点善心，会扯到准备造反上面去？


长安城现在很无趣，李承乾今天早上还听到祖父李渊在抱怨，说云烨这小子不在，打麻将都格外的没意思。兰陵跑到自己这里要吃红烧肉，结果只吃了一口，就吐了出来，抱怨没有云烨做的好吃一个劲地问他什时候回来，上次的鬼故事才讲了一半，让人心里抓挠。


大姐李安澜有好几次欲言又止，看到这样的情形李承乾只能摇头叹气，因缘一错过，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他很希望云烨成为他姐夫，两个骄傲的人在一起注定没有好结果，这些天父皇母后已经开始讨论大姐的婚事，毕竟她已经十六岁了，如果是别的公主，这个年纪早就做母亲了。


云烨定亲了，父皇听到这个消息消沉了好几天，母后也在为大姐惋惜，太上皇也和大姐疏远了许多，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小摩擦，为了求胜，大姐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使用了错误的方法，最终造成了现在劳燕分飞的局面。


又到了该学礼仪的时间了，谦卑而又固执的内侍，又在鸡蛋里挑骨头了，李承乾发现自己不发怒了，木然的随着内侍的指挥做出各种礼仪。


你一定要做一位伟大的帝王，你一定会超越历朝历代的煌煌君王，为万世之表，那就先从礼仪开始吧！这是云烨对自己的劝诫。烨子回来活该他被母后绑凳子上训练，想到大大咧咧的云烨被绑在凳子上的一幕，李承乾就忍不住发笑，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还讨厌礼仪的家伙。


“太子殿下，刚才我们是在学习祭天的礼仪，您无故发笑，是对上天的大不敬，所以……”内侍的话还没有说完，李承乾就接话说：“还要重新再做三十遍，孤知道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六节 魏王李泰


初春的暖风在平原上轻轻拂过的时候，玉山上还是没有多少变化，寒风从玉山的缺口吹过，让人感觉不到一点春意。后山的瀑布没有夏日壮观，只剩下一小股水从山崖上跌落，还没到山脚就被寒风吹散，化作漫天的水雾。


李泰裹着裘皮冻得瑟瑟发抖，乌青的嘴唇不停的抖动，牙齿互相扣击发出咯咯的声音，强壮的护卫挡在他前面，不让水雾沾到王爷的身上，他的皮衣上已经有水滴不停的滑落，整个人也快冻僵了。


一个木制的风车在寒风的带动下缓缓转动，风车的主轴上缠着一大圈绳子，随着风车的转动，绳子又缠绕了一圈，绳子上每间隔一米，就用红色的漆料涂抹出一个记号，很容易就计算出风车在单位时间内到底把绳子收回了多少米。


“五十七”。李泰嘴里念叨着一个新的数字，从口袋里伸出手，用铅笔哆哆嗦嗦的在一个小本子上记录下了这个数字。在一柱香的时间内，负重情况下，这个简易的风车共收回绳子五十七米。


让护卫抽掉风车上的挡杆，失去固定的绳子就迅速的滑落下去，风车没了绳子的牵绊，转动的越发灵活，转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顷刻间就被山谷里的寒风吹拂的摇头晃脑起来，木架子传来咯吱咯吱的响动，这样的力度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木架子彻底的摇散架。


“材料是个大问题，铁做的风车风吹不动，加工也成问题，木制的结构强度不足，受不了风车强大的动能，这如何是好，风车的桨叶越大兜的风就越多，提起的重物就越重，这里面还是有迹可循的，只可惜我还是不明白，到底如何才能把力的损耗减到最小。”一说起这些，李泰似乎忘记了寒冷，手插在口袋里不停的在地上乱转，如同一头拉磨的老驴。


“该死的云烨，你好端端的跑到军营里去干什么，还跑去了草原，万一被该死的突厥人砍成几块，你让我找谁去问这些问题？你就是一个小文人，当什么武侯啊，还出征，你很能打么？就是牵一条狗，在草原上它的战斗力也比你强吧？打仗关你屁事，不好好的躲在书院教书，逞什么英雄啊。”


看着逐渐垮塌的木架子，李泰的怨念就更加的强烈了。


“王爷，架子塌了，今天的实验做不成了，咱们回去吧，小的担心您的身体扛不住这里的寒风，万一生病了，娘娘会把小的剁了喂狗的。”强壮的护卫生怕李泰又出什么鬼主意，趁着架子倒了，赶紧劝李泰回去，这里实在是太冷了。


李泰倒是从善如流，听到自己护卫头领的话立刻就钻进软轿内，两个轿夫抬起软轿一溜烟的就跑下山去了，护卫头领活动一下全身，用手使劲的搓几下早就冻木的脸颊，跟着软轿，小步的跑了起来，王爷自从来到书院，他的工作量加大了好多，以前王爷躲在书斋里，只要读起书，一整天都不带换地方的，自己一天清闲的要命，不但有空喝两杯，甚至有时间去平安坊会一会自己的相好，那才是人过的日子，哪像现在，过得连狗都不如，前些日子要背着石头往山顶上爬，然后再把石头从山顶上扔下来，好不容易盼到不背石头的一天，准备好好歇几天，养一养劳累的身体，谁知道现在又要在寒风里看风车扯绳子，有时还要挂上木桶。


他不明白王爷到底要干什么，说是小孩的游戏又不大像，最后一次扔石头他眼看着两百斤的石头被一把大伞，晃晃悠悠的带到山里去了，山脚下站了好多人，书院里的大儒，还有好多的学生前来观礼，石头被风带走了，山脚下惊呼声一片，从王爷洋洋自得的表情中，这件事好像很了不起。


后来王爷让一个护卫背上大伞从山崖上跳下去，说是想看看人是如何从高空中坠落却不伤分毫的，那个侍卫跪在地上的把头都磕破了，才让王爷改变了主意，用一头猪来代替人。那头猪被从山崖扔了下去，刚开始还在惨嚎，结果没用多长时间，那头猪就停止了嚎叫，似乎在欣赏空中的美景，从一里地以外找见那头猪的时候，它拖着大伞正在用鼻子拱草地找蚯蚓吃。猪没死，人如果挂在大伞上也一定不会摔死，那个被选中的护卫捶胸顿足的后悔，如果他胆子大一点，跳完以后他的官职一定会升一升的，大好的机会白白从眼前溜掉了。


李泰越来越讨厌自己无穷无尽的杂事，封地上似乎从来就没有平安过，总有烦心的事一桩接一桩的侵扰他。


坐在案几后面，拿起一封要求减租的公文，他胡乱批了几个字就丢到一边去了，十四岁的他，满脑子都是那些奇怪的字符，对于普通的事物，有一种从心底升起的厌烦。


王府的属官，著作郎萧德言、秘书郎顾胤、记室参军蒋亚卿、功曹参军谢偃等人总是一起来给李泰添麻烦，一会要求魏王殿下须作皇室之表率，为封地百姓谋福利。一会要求魏王殿下应该多与陛下沟通，好固恩宠，甚至要求他应当经常去皇宫里拜见皇后娘娘，最不济也要多多结交朝廷重臣，好在陛下心中留下精明干练的评价。


作为皇子，李泰又不是傻子，哪里会看不出这些人的目的，不就是强烈支持自己和大哥李承乾争一争太子的大位么。以前还有幻想，晚上睡着了也偶尔做一做自己成为皇帝的美梦。


如今这种奢望在他的心里几乎留不下痕迹，自己的父皇那一天不是三更眠，五更起，案几上也总有批复不完的奏折，今天为蝗灾担忧，明天又为往日的属下造反伤心。唉，这种提起刀砍人，放下刀谋算的帝王生涯，真的是自己想要的？父皇把给我的封地加了又加，现在已经已经到了极致。每回看到三哥李恪羡慕的神色，为什么自己就得意不起来呢？


降落伞把猪带跑了，为什我会欣喜若狂？黄鼠毫厘不差的从自己画的白圈里钻出来时，为什么自己的心会跳的如此狂野？雷电缭绕下的云烨为什么让自己羡慕的如痴如醉？甚至把地图用横竖线标示出来这么枯燥的工作都让自己沉醉？我是皇子，不是天生就该为皇帝位整个你死我活的么？


强迫自己静下心来，重新捡起那些本章，一一研判。


“有麒麟现于楚州？”翻检到楚州刺史的本章居然看到了这句话，李泰大怒，混帐东西，又来骗本王，上次说是有花开并蒂之桃树，说是千古祥瑞，自己下令褒奖。结果被云烨笑话了整整半年，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并蒂花的外号，在学子中广为流传，什么花开并蒂，那种东西云烨在果园里找了不下二十朵，这回还来？还是什么麒麟，那东西全身冒火，有腾云驾雾的本事，你们是怎么捉到的？不会又是在骗本王吧。


自从看到云烨把雷电玩弄于股掌之上，李泰就彻底不信这些玩意了，云烨说是一种自然现象，两片不同的云彩相遇，就会有雷电产生，虽然还不晓得他说的阴阳两种电子是什么东西，但是李泰认为这样的解释比起雷公电母在云彩之上用锤子敲錾子，甩开膀子敲大镲靠谱多了。


云烨解释烦了，就说有一天他也造一个热气球，把自己带上到云彩里面去看看就知道了，全是水汽，和茶壶里冒出来的热气没什么两样。


现实比传说残酷的多，也无趣得多，没有长翅膀的人，也没有挥挥大镲就能发出闪电的女子。李泰已经可以想象到时候送来的麒麟如果不是一头浑身沾满金片的肥猪，就算是楚州刺史用心了。


得赶紧斥责，听说云烨已经到了关内，用不了几天就回来了，要是让他知道，还不得笑死，上次叫我“并蒂花”已是嘴下留情，这回要是知道有这回事，还不知道会给自己起什么外号呢。


为了自己的名誉，李泰在楚州刺史的本章上批复了大大的四个字：“一派胡言”！


案几上的本章似乎越批阅，秘书郎顾胤送来的就越多，看到笑眯眯的秘书郎，李泰有仰天长叹的冲动，他们就是这样子，一看到李泰开始工作，就极度的兴奋，似乎他们的荣华富贵就可以唾手可得。


“二月初十，有胡人携昆仑奴登岸，作价百贯，那昆仑奴身高九尺，力大如牛，全身黝黑，有铜环穿挂于鼻耳，甚为奇特，特献于上，聊博魏王一笑。”这是扬州刺史的本章，军国大事需要交给皇帝处理，到了他这里就全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一个黑人而已，用得着花一百贯买下来吗？听不懂人话，写不了人言，吃的比别人多，干的比别人少，只能当玩物，那个叫非洲的地方，满地跑的都是这种人，光着身子在草原上和狮子捉迷藏，还经常被狮子，鳄鱼之类的野兽叨去一个两个的打牙祭。哪里值得一百贯？这混蛋明显是在用公帑媚上。


母后穿的裙子都不拖地了，脚背都露出来，就是为了少用衣料，为天下做表率，好省下几个铜钱，这些家伙还有没有人性？一百贯牛都可以买十几头了，让他把一百贯自己掏钱补上。


喊过秘书郎顾胤，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他，让他拟文书斥责，没想到顾胤支支吾吾的不肯写。


李泰大怒，正要斥责，却见顾胤拱手说：“王爷心怀天下百姓疾苦，下官万分敬服，只是扬州刺史周大可乃是封疆大吏，此事虽然做得不妥，却也是一片好心，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魏王以后用他的地方还多，还是给他存些颜面为好。”


顾胤是难得的人才，写文章倚马可待，李泰十分的欣赏，原以为他出身寒门，会看不惯这些官场上的龌龊事，没想到这一番和稀泥的话能从他嘴里说出来，难道说，为了多一个盟友，哪怕他是奸佞也要为伍么？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七节 被摧残的李恪


十四岁的李泰正在为自己的人生做最重要的选择，十四岁半的李恪正在巡视他盖的房子，一座座被刷成白色的小楼掩映在青松翠柏中，显得格外优雅。楼顶是红色的砖瓦，不像皇宫里到处是灰蒙蒙的一片，这也难怪，一个是红砖砌成的，一个是青砖盖的，自然不同。


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一号楼被太上皇李渊霸占了，没给一文钱，一句话，云烨那小子还欠老夫金子没还，还敢向老夫要房钱？云烨早就告诉过李恪，房子他们家谁要都可以给，就是得付钱，要不然房钱就需要李恪垫付。


李恪快要愁死了，云烨马上就要回来了，房钱只要回来六成，书院的先生们不算，这房子本来就是给他们盖的。


李纲老先生早在房子盖成的第二个月就把家从京城搬到了书院十号楼，那是一座最美的楼房，屋子里贴满了瓷砖，地上铺设着松木地板，光漆就刷了六遍，雕花的门窗古朴典雅，房顶上安着琉璃吊灯，一到天黑用绞盘把吊灯放下来，点上油灯，满室生辉，油烟还不呛人。


公输家的人想了一个好办法，加了一个小烟囱，油烟全部被吸出室外，家具非常的简朴，就不是准备给主人家用的，是用来换的，不管是谁，见到这么好的屋子，再看看寒酸的家具，都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换掉，只是用这些家具不用付钱，要换家具，就需要另外加钱了。


有笑眯眯的商贾登门，拿着一大摞子漂亮的图片让主人家选，如果不放心，还有专门装扮好的样板房让主人家参观，塞着厚厚一层羊毛的软椅，名贵木料打造的椅子，锦墩，西域运来的地毯，样子奇特的案几，细心的商家连雕花的木床都准备好了。


这房子谁看谁眼红，李纲老先生的全部身家投进去，才把新家装扮好，装扮房子的价格远比房子本身更贵。当老先生志得意满的歪躺在软椅上，看着窗外的山景，忽然跳了起来，大叫一声：“上当了”，惊得坐在壁炉前绣花的老妻差点坐地上，连声埋怨老头子：“老了，老了，还没有一点老人的样子，一惊一乍的，毛毛糙糙。”


被李纲训斥一顿：“妇道人家知道什么，这座楼的费用不过三百贯上下，老夫买家里的用具足足花了七百贯，云烨这小子，没有两倍的赚头，他会做？也就是说，他把盖楼的钱，还有家具钱，统统赚了回去，说不定还有剩余，还让老夫觉得他为了书院下了血本，这些原本就该是老夫的。赚了老夫的钱，还让老夫感激他，这个天杀的小混蛋！可怜老夫一生的私蓄就这样进了虎口。”


李老夫人看看地板上厚厚的地毯，再看看头顶光华四射的琉璃灯，再瞅瞅那座阁楼一般的床榻，那一样不是大价钱才能置办下来，七百贯这还是云府管家看在老头子是书院祭酒的份上给的优惠价，李老夫人觉得千值万值了，尤其是那张雕花的大床，睡在上面就像躺在云端，家里那张硬硬的床榻早就该扔掉了。撇撇嘴，觉得老头子是小气劲发作了。


“好了，好了，等云侯回来，你再好好教训他，他年纪还小，慢慢改过来就是了。”李老夫人哄着老李纲，老小孩，老小孩嘛，这是需要哄的，这才让他安静下来。虽然嘴里说着要云烨好看的狠话，脸上笑意却浮现了上来。


把房子建在大瀑布边上这个臭主意是李恪的，山脚下的地皮实在是不够了，建筑材料还剩下许多，于是他就自作主张在瀑布旁边的空地上也盖了一栋。


站在房子外面听着轰隆隆的流水声，李恪就想给自己的脑袋来一锤子，有什么人喜欢整天听噪音？想到云烨说作为建筑商，卖不出去的房子最后的结果就是卖给自己，这是一个原则，李恪一想到自己在书院的两年间需要无休止的听噪音，脑仁子都疼，趁着有使者去草原，把自己的担忧一五一十的讲给云烨听，自己需要他的意见。


信很快就有了回应，草原到长安的信使就络绎不绝，云烨在信里告诉他，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需要包装而已，李恪需要告诉所有人，瀑布旁边的“听涛阁”是所有房子里最有品位的一套房子，这里有远山，近树，有瀑布飞溅，朝可观日出，夜可听鸣泉，它是独一无二的，世间少有，错过这次，数遍长安周边不可能再有这么好景致的房子，一推门就可见瀑布飞溅，可以近距离感受瀑布的壮美，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套房子只卖给仁智双全的成功人士，不够格的还不卖给他，需要把这套房子的价格再翻一倍。


看到云烨的回信，李恪感觉自己的价值观轰然倒塌，头晕目眩，眼冒金星，难道说夫子他老人家教导自己的一切都是错的？这不可能！他在心里为自己的价值观打气，希望他不要毁在这件事上。


结果，拍卖场上，其他的房子都是安安稳稳的交易完成，只有这套“听涛阁”被争夺的厉害，无数自称仁智双全的成功人士争着抢着要这套唯一被冠了名字的房子，争相出价，竞争的异常激烈，有李家王爷，有各路国公，侯爷之流的全被撵跑，小小侯爷也配称为成功人士？至于长安城里的富商，连起价的勇气都没有。最后这套房子被尉迟老傻用拳头从李孝恭手里抢过来，此时的房价已经是李恪心理价格的六倍！


看到结果，李恪的脸白得厉害，双手用力抓着栏杆才能让自己保持平衡，夫子，您老人家真的错了！他们都是一群傻子和疯子，只是一个说法，就值三千贯？三千贯在长安城里也可以买到一套豪宅。


决定去找自己无所不能的父皇向他倾诉自己心头的疑惑。


“你如果不说其中的缘由，父皇也想要这座房子。”这是李二陛下听完李恪的诉说之后的第一句话，听到这句话，李恪再也坐不住了，一头扑倒在地上。


“那里有远山，近树，有瀑布飞溅，朝可观日出，夜可听鸣泉，如果不仔细想一般人不会想到瀑布轰鸣声有多吵，更何况，这小子把名头也弄出来卖钱，有这样的结果不奇怪。”李二把话说的波澜不惊。


“可是夫子说……”李恪还想挣扎一下。


“这个时候不要提夫子，夫子属于君子，不属于皇家，也不属于商人，想来也不会属于云烨，他把这样一个巨大的摊子交给你，你还没有领会其中的意图吗？作为先生，云烨是合格的，作为臣子，云烨是恭敬地，为了培育你成才，朕相信你这次经手的钱财大约超过了三万贯，要知道，你父皇我也不可能把这么大的一笔钱随便交给你，任你操控。云烨没有找别人，专门找上你这个半大的孩子，一是要把你培育成我大唐皇家将来掌管钱财的人。他发现你有这方面的天赋，二来就是要告诉朕，他的作为只是单纯的为了赚钱，好贴补书院的用度，把一切都摊开在朕的面前，不但透明，还显得他光明磊落，知道吗？他这次回来，就是你父皇我也不会再一脚一脚的踢他，满朝上下，再无一人胆敢小觑于他。蓝田侯，会真正成为大唐最顶层的贵族。”


李二说到这里话语里有掩饰不住的遗憾，如果这小子是自己的儿子，大唐百年的鼎盛亦可预期。


李恪犹豫半天才对李二说：“父皇，云侯这次盖房子，经过孩儿手的钱财超过了七万贯，孩儿盖房子的时候只花用了不足两万贯，其中给书院免费供应房子四十二套，还有五十一套房子，每套房子造价只有不到四百贯，这里还包括水泥窑的利润，如果去除，每套房子的造价只有不到三百贯，房子还没建，就收到了订购房子的款项达到一万贯，所以云侯把这些房子盖起来自己只花了一万八千贯钱。五十二套房子，最便宜的也买到一千贯钱，像那套听涛阁就卖到了四千贯，所以孩儿手里现在有七万贯，还有两万贯没有收回来。”


李二的茶杯抖了一下，茶水从杯子里溢了出来，他做梦都想不到云烨只是在荒山僻壤建了一些房子，就会有如此大的收益，整个扬州一年的赋税也不过十万贯，这已经是少有的富庶之乡了。


只可惜，这些钱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刚刚打完仗，国库里空荡荡的可以跑马，就是他也有些眼红。


“统统上税了没有？”这是李二唯一可以过问的事情。


“上过了，每一笔交易成功，孩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税，长安县的税吏就一直跟着孩儿，云侯给孩儿说过，交易完成，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上税，要不然就会失去了挣钱的本意。”


“挣钱的本意？这是什么意思？”李二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云烨为何把上税看的如此重要，长安的门阀谁不是千方百计的逃税，只有云烨把这件事看作了立身的根本。


李恪扭捏许久才对李二说：“父皇孩儿也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只是听云侯说，等到有一天父皇也开始纳税了，他才会把其中的原因告诉孩儿，现在说对孩儿有害无益。”


“这小子现在到了那里？”李二问背后站里的侍卫。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八节 人马两相知


玉山下的云庄每隔十天就会非常的热闹，方圆几十里的人都会来这里赶集，云家也会在每旬的第一天，准许外乡人进入云家庄子交易。庄子中间的那条土路早就被水泥路面代替，为了方便乡民摆摊，云家特意把这条路修得非常宽阔。


初春的第一场小雨如丝，如雾，下的不急不慢，所谓吹面不寒杨柳风，沾衣欲湿杏花雨就是如此。天上的小雨浇不灭乡民的交易热情。除了云府门口没有摆摊的，剩下的街道就被摆摊的乡民占得满满的，卖肉的，卖布的，卖萝卜的，卖胡饼的，买小银饰的，有用驴子驮着一口袋粮食来粜卖的，也有牵着羊，带着鸡，拎着鸡蛋的云家庄户。


卖莲菜的早就不新鲜了，现在新鲜的是几个长安城里的大铺子摆下的摊子，廉价的首饰卖的最好，看着朴实的农户从怀里掏出还带着体温的铜钱送到掌柜的手里，胖胖的掌柜就笑眯眯的说声谢，顺了从摊子上拿起一个廉价的小挂件，和农户选购的首饰一起用小块的绸布包好，双手递给农户。


瞧着密密麻麻的人群，感受着手上铜钱的体温，胖掌柜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在云庄开一间铺子，这里的农户都买得起首饰，相必其他的东西在这里也会有人来买吧？再说了山上还住着几十家豪门呢，看看旁边同样忙碌的对手，暗暗下定了决心。他瞅着无数挑着担子卖胭脂水粉，针头线脑的货郎，见他们被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围得严严实实的，心里就高兴，下次再开集市，这些大姑娘，小媳妇就应该成为自家的客人了吗。


粗壮的屠夫挥舞着手里的砍刀，重重的一刀就把两根猪大骨从中间劈开，用荷叶一包就顺手抛进农妇的竹篮，张开满是血渍油腻的大手向农妇叫唤：“三文钱，这大骨头给小子熬汤最好，那看俺这身板就是大骨头汤催出来的，这可是孙老神仙的不传秘技。”


“你就吹吧，云庄的集市才开了四个月，孙老神仙和云家侯爷都在边关，孙老神仙哪来的功夫教你。”说完，从荷包里掏出三文钱丢在屠夫的大手上，撇着嘴笑骂他胡咧咧。惹得其他等着买肉的人一阵笑话。


屠夫一句脏话就骂了出去，结果惹来无数回骂，闪避了两颗烂萝卜的袭击，笑着低下头继续卖自己案子上的猪肉。


挑着稠酒的小贩左等不见旺财，右等不见旺财，急得团团转，他特意留下了一盆稠酒，就是准备买给旺财的，谁知道往日只要自己把稠酒热上，闻着味就会跑出来的旺财，今天居然不见踪影。


用抹布擦擦手，小心的来到大门前给云府的护卫拱拱手打听旺财的下落。


“你把酒卖给别人吧，旺财病了，趴在马厩里不出来，也不知怎么了。”护卫忧心忡忡的对酒贩说。


听到护卫这么说，卖稠酒的很担心，想着旺财平日里的豪爽，急忙把热好的稠酒端过来，对护卫说：“这位兄弟，旺财病了，俺也没有什么好主意，这一盆子稠酒已经热好了，麻烦兄弟给旺财送过去，能喝了就喝两口，不能喝了倒掉就是，权当是俺对老主顾的一片心意。”


护卫听卖酒的如此说也不推辞，端起盆子就进了府。马棚里围着许多人，云家老奶奶也在马棚，坐在椅子上愁闷苦脸的看着躺在一层厚厚干草上的旺财，大丫，小丫，小东她们眼睛里含着泪，看着旺财不作声，一娘用手轻轻的给旺财抓痒痒，原来只要有人给它抓痒，它就半眯着眼睛非常的享受，如今却没有一点反应，看到它这个样子，一娘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旺财没毛病，除了吃的太肥，就没有什么大毛病，方圆几十离地的兽医被请了个遍，自打云烨走了以后，旺财就不太欢实，除了喜欢在院子里走两步，就剩下喝几口稠酒这唯一的享受了。


见到旺财不好好吃食，云家上下急得不行，在她们看来，旺财就不是一匹马，是这家里的一口子，没见旺财每个月拿着男丁的份例，活的和大爷一样。


云烨对旺财的感情整个云家那是有目共睹，其实旺财已经可以骑了，不走长途就没关系，可是云烨一次都没骑过，哪怕陪着旺财走路，也不骑，全家只有几个小丫头被云烨抱上去过，剩下的所有人，就没谁有胆子骑旺财，如果骑了，估计会被侯爷打断腿。


侯爷屋子里上百贯的玉雕，被旺财一尾巴扫到地上，摔成几瓣，侯爷不过罚旺财几天不准喝稠酒，有眼尖的还发现侯爷在晚上偷偷的给旺财送酒喝。


干草料旺财不喜欢，小丫她们就给旺财喂豆饼，甚至还有点心，家里做饭时，一娘总是不经意的把鲜绿鲜绿的菠菜，油菜多扒下来几片，说是有泥巴不干净，剥下来喂旺财，看得厨娘肝都疼，大冬天的谁家会把一整颗绿菜扒得只剩下菜心？王公大臣家里也不一定有天天吃绿菜的待遇。


云烨不在，旺财不喜欢动，马夫求爷爷告奶奶也没用，旺财除了晒太阳就是晒太阳，吃得太好，又不活动，更加不要提干活，这样下去不长肉才是怪事，五个月的时间，旺财体重比以前多了一半。


护卫把稠酒端了进来，放在旺财的嘴前面，谁料旺财打个响鼻，又把头扭了过去。


“老身算是看出来了，这旺财就是想念烨哥儿了，自打烨儿出征，这旺财就没开心过一天，这牲畜都知道谁对它好，不枉烨儿把它当自家人看待。”说着老奶奶俯下身子，摸摸旺财的大头，又说：“烨儿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已经到了关内，你要好好的吃食，养得壮壮的才好见他。”


一阵清凉的风裹着如丝的小雨闯进了马棚，旺财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呼扇两下鼻煕，一骨碌站了起来，长嘶一声就要往外跑，马夫要拦，结果被旺财顶了一个跟头，出了马棚，旺财就直奔大门，到了街上撒开蹄子就跑，不知撞翻了多少摊子，摊贩们也只是咒骂两声，并不担心损失，云家会赔的。酒桶被踢成八瓣的卖酒人还伸着大拇指给云家护卫吹牛：“怎么样，我就知道旺财缺我的稠酒，这一盆子下去，这不是立马精神百倍，什么病都好了。”


云奶奶开始有些愕然，紧接着就对管家说：“侯爷回府了，清街，开大门，全家出迎！管家给少夫人通报一声。”


微凉的雨丝打在脸上，滑润润的非常舒适，云烨正在纵马狂奔，两年的时间早就把一个不会骑马的笨蛋，教导成马术高手，随着战马的奔腾，身体随着马的起伏，也上下摆动，挡雨的披风被风扯得笔直，最喜欢在湿润的土路上骑马，没有漫天的尘埃，只剩下快意，和豪迈。


孙思邈他们现在还没到泾阳，估计后天才能回来，过了黄河，云烨思归的念头就如火如荼，给李靖说一声就带着云家的护卫一路狂奔，六天的路两天赶完，过长安而不入，沿着护城河就一路直奔家中。


刚到牌坊，一匹或者一头肥壮的马就窜了过来。云烨定睛一看大吃一惊，不由得大叫一声：“旺财，你怎么了？”


旺财一到云烨跟前就把大头往云烨脸上凑，还一个劲的用前蹄踹云烨胯下的战马，惹得这匹温顺的母马不停的后退，马是骑不成了，翻身下了马，搂着旺财先是一顿亲热，给他挠遍了全身的痒痒，旺财也不停的拿头顶云烨身上的铠甲，一人一马闹的十分欢畅。


云家的护卫则好奇的东张西望，见到满世界的人感到好奇，云家庄子哪来这么些人。老钱急匆匆的跑出来，看到十来个披着披风穿着战甲的人就知道是侯爷回来了，往前跑了两步，又扭身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喊：“老夫人，侯爷回来了，老夫人，侯爷真的回来了！”声音已经带着哭腔。


街面上顿时安静了下来，云家庄子老老少少一起涌出家门，来欢迎他们的家主，首先是那些没有跟随云烨出征的老兵，敲着胸口单膝跪地大声呼喊：“恭迎侯爷凯旋归来，侯爷威武！”连喊三声。


云烨和出征的护卫敲着胸甲也对他们喊：“大唐万胜，大唐威武！”也是三声，这是将领得胜归来的必要程序，李靖早就干过无数次了，大唐人一般不下跪，但是出征将士归来则是例外。尤其是得胜归来，礼仪隆重得让人无法想象，在云烨他们喊完三声后，整个集市上的百姓不分男女老幼，也不分身份贵贱男子鞠躬，女子作福，这是出征将士该有的荣耀。


大唐最重军功，关中子弟也以从军为荣，封赏也是最重，一个得胜还朝的有功军卒，地位远远不是身家万贯的豪商可以比拟的，豪商见了有功军卒，必须施礼，若有不敬。会被课以重罪。而且没人会同情这个豪商。


云烨双手抱拳穿过人群，不停地说着感激的话，不时的把人群中的老人扶起来，让他们一直施礼是一种狂妄的表现，现在正是给云家拉声望的关键时刻，不能出现一点瑕疵，云烨必须规规矩矩的按照程序来，现在谁表现的不好，谁就是标准的二百五。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九节 老奶奶的希望


云烨嘴里咬着小丫塞进来的点心，笑容满面的任由姑姑婶婶解去身上的铠甲，奶奶抹着眼泪一个劲的说黑了，瘦了。拉着他的手看那些冻疮留下的印记，心疼的几乎昏厥过去。不用想就知道孙子在冰天雪地里受了何等的罪，吃了何等的苦。这哪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侯爷该吃的苦。


又是洗澡，不过这回云烨把所有的人都撵了出去，不许他们在屋子里，早就是大人了，还让婶婶他们给洗澡，会被别人笑死，奶奶坚持着把云烨全身上下看个通透，见的确没有受伤，才放过云烨掩上门笑眯眯的出去了。


孙子成人了，该给他操办婚事了，辛月这孩子到现在都没有把头发放下来，还是妇人发式，虽说关内有这讲究，但是一个姑娘家家的，总有些长舌头的在背后嚼舌根，也不怕舌头烂掉。


正想着呢，辛月就急匆匆的跑来了，看看喘着粗气的辛月，老奶奶怎么看怎么舒服，这一对小人儿要是成了家，那该是何等的甜美，现在还不到三月，如果把婚事操办的快些，说不定明年就可以抱上小重孙了，想到这里，老奶奶看看孙子的房门，对给自己施礼的辛月说：“莫急，莫急，人才回来，正洗澡呢，你知道你郎君的脾气，不喜欢用丫鬟，前年还是他婶婶给他洗澡，今年长大了，连老身都撵出来了，我看他的手不太方便，你进去给他帮帮忙，全家就你合适。”


辛月臊红了脸不肯进去，结果被老奶奶推了进去，还把门从外面关好，笑眯眯的边走边自言自语：“头发都盘起来了，早就是我云家的人，现在倒不好意思起来了，我云家就剩下这么一根独苗，总是不好意思，老身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小重孙，现在的孩子，怎么就一点不懂长辈的心思呢。”


见到管家姑姑站在院子里偷笑，气就不打一处来，没一个有用的，让她们再找个男人嫁了，结果没一个想嫁的，两个年纪大的婶婶也就算了，自己的姑娘才三十岁，怎么就不能再嫁人了，一个个好吃懒做的，都等着自己可怜的孙子养老送终呢，这人一过惯了富贵日子，让他再去小门小户过紧日子，和杀她就没有区别，算了，反正孙子本事大，养几个吃白饭的也没什么。


“看好门，不相干的人进来，就把腿打折。”给管家姑姑安排完活计，这才颤巍巍的回房休息，准备参加晚上的酒宴。


云烨正在把头埋进水里潜水，足足数了一百个数才把头抬出水面，一抬头就看到一张笑颜如花的脸对着自己，辛月？这怎么可能，云烨以为自己长时间潜水导致大脑缺氧，出现了幻觉，一张嘴喷出了一口水，准备把幻象打散。


谁知道引来一声娇呼，云烨大惊，揉了好几下眼睛，才确定，那个擦脸上水渍的就是辛月，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洗澡的时候，谁身上有衣服，谁就占有绝对优势。


云烨不由自主的把身子往下缩一缩，还把洗澡水里祛邪的柏树枝子盖在重要部位上。


“你怎么来了，我正在洗澡，以为是幻觉，所以……”他居然还准备解释，那里知道这种事越解释越黑，不如不解释。


“哼哼哼。”辛月发出一连串的阴笑，刚才还很羞涩，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情况，云烨的一口水就把她浇醒了，没错啊，这是我男人，我害什么羞。抬起头眼睛死死的盯着云烨看，看的云烨眼睛四处乱瞅转移视线。


“我来帮你洗澡，奶奶说的。”说完就拿起丝瓜瓤子沾上水在他的肩背轻轻蹭。


一双白玉般的小手，不停的在肩背上抚摸，云烨哪怕做了两辈子少年也毫无抵抗之力，屋子里很热，奶奶早就让人在屋子里放了两个炭炉，呼吸逐渐变的粗壮，云烨按住擦拭肩背的手，把它握在掌中，缓缓的把辛月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让她感受自己剧烈的心跳。


辛月仿佛被一瞬间抽走了脊梁，软软的附在云烨背后，香甜的气息吹在云烨的耳后，有些灼人。没想到这丫头如此的敏感，美人在背，云烨焉有客气之理，转过身把浑身绵软的辛月紧紧拥住，找到那张红润的小嘴，吻了下去，手这个时候早就极为熟练的去辛月胸间寻幽探胜去了……


云姑姑听到辛月的娇呼，以为好事已成，正在庆祝的时候，发现玉山先生来到了后院，云家对四位老先生几乎没有禁地，他们早就熟门熟路了，玉山先生这半年来也是极为云烨担心，一想到孙女有可能当望门寡，就非常的后悔听从李纲的话，早早把辛月许配给了云烨，现在听到云烨安然回来，自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不来看一眼实在是不放心。


“云家姑姑，你侄儿在哪？对了小月哪去了？老夫怎么没看见？”玉山先生大声的问云姑姑。


云姑姑大急，哪里敢告诉他辛月正在我侄儿房里，一时找不到借口，支支吾吾的不作声。


“老夫听说这小子正在洗澡，看一眼就走。”说着就推开了房门。


见云烨正在洗澡，上下看了几眼，对云烨说：“小子，没受伤吧？”


“多谢玉山先生挂心，小子安然无恙。”云烨撩着水对玉山先生说。


“唔，那你先洗澡，洗完以后我们好好说说话。”说完就掩上门背着手走了。云姑姑大奇，难道说玉山先生对于自家孙女婚事也急不可待？见到这样的场景也能安之若素？心头升起无数疑问，又不好打开门看，只好把疑问憋在心里。


云烨半天不见辛月有动静，低头一看，那丫头把头埋在水里，还不伸出来，怕她憋出个好歹，把她赶紧捞出来，只见辛月半眯着眼睛，似乎羞不可抑。有小股的水从胸前那对白兔滑落，看的云烨目眩神驰，把头埋在辛月的胸口，拼命的嗅她身上那股如兰似麝的幽香，手已经准备把辛月的亵裤除去，好解除她身上最后的桎挎。


辛月却按住云烨的魔手，不许她再有寸进，把身体靠在云烨怀里温存片刻，就跳出了木桶，抱起木桶后面的衣服匆匆的穿戴起来，穿好衣服，顾不得湿漉漉的头发，在云烨脸颊上轻轻的吻一下，就逃了。独留下可怜的云烨看着一柱擎天的小兄弟仰天长叹，“为什么会这样？”


云家大开酒宴，庆祝家住得胜归来，筵席从上午一直准备到下午，所有云家庄子的妇女都参与到宴席的准备中来，长安城里的程夫人，牛夫人，自然早早就到了云庄，尉迟家的两位夫人也随着尉迟老国公同来庆贺，李靖，李绩家中都有子侄前来。李承乾骑了一匹宝马用最快的速度飞马赶到。


书院里更是倾巢出动，李纲带着刚刚从家里赶回来的离石先生一同到来，元章先生与赵延陵一起坐着牛车晃荡到了云家，说是听云侯回来了，中午饭就没吃，催着赶紧开席。公输家的家主架子大，需要云家特意安排马车去接，还是双马的家主座驾，来了也不问自家的儿子公输甲是否活着，一个劲的往老尉迟跟前凑。


老奶奶看着笑语盈盈在女眷群中如同穿花蝴蝶一般的辛月，长叹一口气，怎么就没有一点不方便呢？重孙子没了，老奶奶的怨气都撒在玉山先生头上，见了遇山先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让老先生苦思冥想也想不通自己到底哪里得罪这个老太婆，让她如此对待自己。


酒宴从客厅一直摆到院子外面，马路上也安排了一长串。老钱忙着搭棚子，老庄忙着维持秩序，孟不同，段猛在门口迎客，李泰，李恪在翻检云烨带回来的东西，最后给了一致的评价，除了钱财，这家伙就没带回来一样有用的东西，李承乾坐在摇椅上不停地把两块透亮的水晶放在眼前比划，他一直想有一副程妖精脸上挂的那个东西，不知道这种石头烨子还有没有，老程的是黑的，我要是弄一副红色的岂不是压他一头？最见不得老程戴着墨镜四处显摆的臭德行，上次父皇想看看，他都不许，说是什么仙家宝贝，不能给外人看，说是会走了仙气。气的父皇连筷子都扔了。


李泰不知从哪里翻出了放大镜，习惯性的放在眼前看看，吓得李恪手里拿的玉石一下子掉他脚面上，砸的直叫唤。无它，眼前出现了一个大眼怪而已。


发现新大陆的李泰那里会理会三哥的惨状，不停的把放大镜放在不同的东西上面，看这些东西在眼前不停的放大，嘴里惊讶的叫声就没有停止过。


李承乾发现哥三现在相处的和平和，很舒坦，抛去宫里的那些妃子们的明争暗斗，这样的兄弟情谊让他有些迷醉，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李承乾一点也不在乎父皇到底给老四多少封地。


正式场合上哥三的身份是最尊贵的，自然要等到最后入席，把他们三个放在一起是云烨的注意，他想看看哥三到底有没有和解的希望，如果有，他希望在裂痕最早出现的时候就给他加上箍子。


推开门见哥三各忙各的，一个在找水晶，一个在算计钱财，还有一个打算从他三哥头上揪一根头发，好仔细观察一下头发在放大状态下和平时看到的有何不同。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节 酒宴


酒宴从一开始就不平静，在共同举杯恭贺大唐万年，陛下万岁之后，除了皇家三兄弟之外身份最尊贵的尉迟恭就拎着酒坛在找到了云烨，庆功酒不可不喝，只是用来盛酒的器具有些大，云烨不在乎你用巨觞，但是用酒坛子就实在是太过份了，刚回家，肚子里只有小丫塞进去的几块小点心，就要敞开肚子喝云家的高度酒？


娘的，军队里讲究你可以醉死，绝对不能被吓死，尉迟老傻的机会选得恰到好处，将士大胜而归，正是痛饮之时，他还拿大胜窦建德之后，他们与李二用头盔喝酒的往事来做注脚。


提到了长辈，李承乾，李泰李恪，立马坐不住，只好一起站起来陪酒，在老尉迟鄙视的目光下，哥三放下了手里的酒杯，从旁边提起来三个比人头还大的酒坛子，用仇恨的目光死死看着老尉迟。


李纲居然不劝，其他人都在一起起哄，伸长了脖子等着他们五个人一起干坛，云烨比较聪明，把手里的酒坛子转手交给了身后随自己一同出征的老兵，感动的老兵眼睛都红了。


云家的美酒度数不同，有五十度的，有四十度的，也有二十度的，尉迟老傻刚刚塞给云烨的那坛酒上封标上写着大大的一个数字，六十，这他娘的根本就是提炼酒精失败的产物，不送给别人，云烨会生生地醉死。


李承乾是人精中的人精，和云烨混的时间长了，眼色那是没的说，见云烨把酒坛子塞给了将士，他也不傻，立刻知道其中有哪里不对，拍着出征老兵的胸脯把手里的酒坛子塞了过去，嘴里不停的说着感谢将士为大唐舍生忘死，这坛酒自然需要先与勇士享用。李泰，李恪为哥哥的高风亮节而感动，自然把手里的酒坛子也送了过去。老尉迟捋着胡须大声赞叹几个年轻人有古人风范，李纲他们也大声喝彩，全场起立端起酒杯等待云烨他们重新把酒坛子拎起来，大家好痛饮。


在酒坛子堆里云烨好不容易找出来一个上面写着二十的酒坛子，准备与老尉迟痛饮。


“烨子，救救兄弟，你一定有法子是吗？你找的那坛酒和刚才的有什么不同？”同样假装挑酒坛子的李承乾问云烨。


“别说做兄弟的不照顾你，酒坛子上的数字越小越好。”闻听这话李承乾深以为然，很快就找出来三坛子低度酒，想想，把上面写着十五的酒坛子给了李泰，二十的给了李恪，自己咬咬牙拎起了一坛子上面写着三十的酒坛子，实在是没有比这数字再小的了。


瞟一眼老尉迟的坛子，上面写着大大的两个阿拉伯数字五，让李承乾放心不少，有酒令官亲自验看了酒坛上的封泥，完好无损，去掉封泥，揭开酒坛子上的红绸布，酒香弥漫，老尉迟大喝一声：“干”那些出征的老兵也一起大喊，最后就是举坛畅饮，云烨喝的极度豪迈，这是草原上跟薛万仞学的，酒坛子举到六十度的角度，大口吞咽酒浆，不停的有酒丛嘴角淌下来，哗哗的，军人的气度显露的活灵活现，满场叫好，李承乾一边喝酒一边瞅着云烨，见云烨如此喝酒，他立刻就把酒坛再举高几分，李泰，李恪是喝过云府佳酿的，想起那暴烈的口味，胆颤心惊，结果喝了一口，眼睛一亮，立刻大口吞咽，他们觉得味道不错。


在喝彩声中众人喝干了酒坛子，尉迟老傻眼睛变得通红，亲热的拍着云烨肩膀，又在李家三兄弟背上拍几下，李恪一口酒箭立刻就窜了出来，不是喝醉了，是被尉迟恭把酒从胃里拍出来了。


尉迟恭毫不在意，李家哥三今天给他把面子给得十足，正要夸奖两句，就见云家出征的老兵“扑通扑通”摔倒了一地，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尉迟老傻千杯不醉的酒量，三五斤烈酒下肚，没几个人能熬得住。


李承乾虽然也摇摇晃晃，但是眼睛还算清明，坚持着不倒。


云烨看到老尉迟又要去拿酒，再看看就坛子上就没有比三十小的数字，看一眼在旁边伺候的老钱，精明的老钱立刻来到云烨背后，这时的云侯爷早就不胜酒力准备摔倒，谁知道李承乾抢先一步摔倒在老钱身上，老钱只好扶助太子殿下，可不敢把他摔着了，他一倒李泰，李恪那个也不傻，三王爷全部醉倒，云烨无奈只好也醉倒在李承乾身上。


李承乾带来的内侍，还有云家的仆役，把四个纠缠在一起不松手的人送回了云烨的房间。老尉迟顿时哈哈大笑，满是得意，自己一上来就把主人和最高贵的客人全部放翻，如何让他不得意。


李纲指着尉迟恭半天又把手放下来，军中的规矩他一介老儒还没法指责，酒宴在继续，主角全部被灌醉，云家酒宴立刻就成了群魔乱舞的场地，书院的学生这时候也学着拿酒坛子喝，结果，不用说，酒宴刚开始，云家客房就住满了醉鬼。


等云烨他们进了卧室，不用人扶，云烨就站了起来，李承乾也扭着脖子站了起来，被压在最下面的李泰哼哼唧唧的把李恪从身上抖了下去。


“烨哥儿，你家的酒不错，我刚才喝的那种就很好，再拿些，我们在屋子里慢慢喝，饭食下酒菜也要些，我很饿。”李恪人还没爬起来就张嘴问云烨要吃的。


“就没人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云烨瞅着皇家三兄弟问。


“有什么好问的，你的酒是自己挑的，我们的酒是我大哥挑的，问那么多做什么，喝就是了，你是怎么知道那些酒绵软，那些酒暴烈的？”


“上面有数字，越小的越绵软，我的就上面写着二十，你们的呢？”云烨早就看见李承乾的做法，他要做的就是把这层窗户纸捅破，这样对三兄弟的团结非常有利。


“我的上面写着十五。”李泰说。


“我的上面写着二十。”李恪说。


“倒霉啊，想找个上面写着十的酒坛子，就是找不着，只好拿一个上面写着三十的酒坛子。幸亏把酒坛子里的酒洒了好多，要不然，就是三十的软酒，也会要了老命。”李承乾到底是从小受过皇家教育的人，知道怎么落人情。


话说到就是了，没必要再继续，喊过老钱，让他准备一桌饭菜送到卧室里来。云烨打算和这哥三好好聊聊，不过看到三个人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就放弃了这个念头，皇家人的心理反应不可能公之于众，这时候谈话得到的只会是敷衍和猜疑，云烨忽然有些想笑，干嘛把自己放在一个上帝的角度，从刚才的这件小事来看，这个三就没有一个笨蛋。


日子且让他自己过吧，拔苗助长的事还是不要做了，他们在有些事情上显露的智慧，不是自己这个草根出身的能比拟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每个人的目标不同，出发点也不同，心里的历程也不一样，凭什么想要去改变人世间最那改变的人心？后世那么些专家教授都无可奈何的事，自己凭什么？云烨怵然一惊，日子过的太顺，有些自大了。


“成乾，听说你和候大将军的女儿订婚了，什么时候成亲？”云烨果断的开始聊八卦。


“还有两个月，你也快成亲了吧？听说你出征的时候，人家姑娘可是重新梳了头发的，这样的妻子还是早些娶回来为好，你云家就你一根独苗，早些成亲，也好承继香火。”


李承乾人不大，说起这些事情却满脸的严肃，完全找不到一丝的玩笑之意，古人对于香火的继承看的不是一般的重，如果后世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唐朝执行，云烨可以肯定，唐王朝早就被推翻了。


“奶奶今天也和我说到这个事情，我说随她老人家得意，她想什么时候给我成亲，我就什么时候成亲，这件事我听奶奶的，不想把婚事搞得乱七八糟。”


“你还想过我姐姐么？”听到李承乾这样问，正在埋头吃喝的李恪，李泰立即放下了筷子，一起看云烨如何回答。


“成乾，安澜还好么？”喝了一口水，思考了一下，云烨才问李承乾。


“不好，她瘦了好多，太上皇也不太理她了，烨子，如果你能娶她就太好了，我们就成真正的兄弟了。”


“成乾，我远离安澜不是因为她用太上皇来压我，而是安澜特意这样做的，这也是我在草原上才想清楚的一个问题，她骄傲，倔强，自强不息，是世间少有的好女子，你兄弟我虽然说不上是万里挑一的人才，但是在你们能看见的人中间，我应该是最合适的，也最般配她的。”说到了这里云烨看看三兄弟，只见三兄弟满脸的迷惑。


“你说你们的误会是我姐姐故意的？”李泰嘴都合不拢了。


“小泰，我们是兄弟，所以我对你们无话不谈，这件事你们放在心里就好，不必宣扬出去，也不要去问安澜。你姐姐不愿意让你们知道自然有她的原因，你只要想想以你姐姐的聪慧如何会干出这样的蠢事？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故意做的，而且这件事凶险异常，她明明对我大有情义，却在我最高兴的时候扑灭我心中的爱意，何故？那就是她认为我如果卷进这件事，一定会粉身碎骨。”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一节 皇家童话


云烨在家里只有三天的休沐期，第四天就要和李靖他们一起参加朝会，这是皇帝定下来太子通知的，他只能照办，事实上按照他自己的想法，他连长安城都不想进，贞观初年的长安一直在风雨中飘摇，魏王与蜀王殿下之所以被打发到玉山书院读书，就是因为他们本来要去封地就职的，皇帝不忍心自己的骨肉远离，就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到书院里读书，等到十六岁再去封地。


侯君集等人早就上了无数本章，说京城里只应该留下太子，其他十四岁以上的皇子都必须按照皇家惯例去封地，她女儿嫁给了太子，他和太子已经成了一根绳子上栓着的蚂蚱，自然希望把所有的威胁撵的远远的，最好全都早早死在外面才好。结果遭到皇帝私下里的训斥，让他少管闲事，皇家的事有皇帝做主，轮不到他信口胡柴。


这是云烨和成乾抵足而眠的时候，成乾说给云烨听的，看得出他很迷惑，对父皇的做法也似乎有些不满。


所有的仇恨都是从小小的不满开始的，有了不满，看事情难免就会有偏差，李承乾又没有一个广阔的胸襟，日积月累，迟早不满就会变成仇恨，最后发展到兵戎相见的地步。


“成乾，你告诉我，最终可以决定你命运的人是谁？”想了一会，云烨问李承乾。


“自然是父皇，除了父皇最多还有母后，其他的人没有这个资格，想有这个资格的我会把他撕成碎片。”龙就是这个样子，仗着自己拥有无比强大的能力，无论谁想要在他们的头顶，就只会成为碎片的下场，他们高贵的脑袋上多加一片树叶也不行，最好就是抬起头上面空荡荡的，除了昊天之外，一无所有。


“说的好极了，你现在就去把候大将军五马分尸，然后再剁成肉酱。”云烨一本正经的给成乾建议。


“那怎么行，侯将军是为了我好，我杀他做什么，再说了，我也杀不了他。”成乾一骨碌做起来，郑重的对云烨说。


“你还知道啊，你父皇母后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恐怖的一对夫妻了，别看我每回见了陛下与皇后都嬉皮笑脸的，甚至于还拿剑砍过你父皇，虽然是被陛下逼的。但是那一次我不是小心小心再小心的面对他们两位，就这样还不是被他们两位指使的像狗一样东跑西颠？你既然知道你的命运掌握在你父皇母后手里，不去拍他们的马屁，在下面唧唧歪歪的对他们不满，你脑子被驴踢了？”


这里是密室，只要身边没有其他人，云烨和成乾身份上的差别就会立刻消失，云烨很自然，李承乾似乎很享受，只是这会得到脑子被驴踢了的评价，让李承乾有些恼羞成怒，一脚就踹在云烨背上，云烨那里肯吃亏，自然奋力反击，不一会毯子褥子就全抛到了地上，在李承乾挨了一记枕头后，两人气喘吁吁的休战，站在地上把毯子褥子重新铺好，继续睡觉。


“烨子，你说我将来会不会成为大唐的主人？”枕头找不着了，李承乾就把双手枕在脑后看着房顶问云烨。


“这是必须的，你是你家的老大，你是嫡长子，你老子是皇帝，你亲妈是皇后，你将来不当皇帝这世间还有谁能当皇帝？再说了，你还长的那么帅，娶了候大将军的女儿做太子妃，天时地利人和你占全了，还担心什么。”


“可是我父皇行二。”李承乾咬了半天的牙才从嘴里迸出这几个字。


“就因为你父皇行二，所以你的皇位才是十拿九稳的，前提是你一直保持现在这种好儿子的状态。”


“这是哪门子的道理？你得给我讲清楚了。”李承乾干脆不睡了，拥着毯子坐了起来。


“还记得我是怎么教你：天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吗？”


“你说这话非常适合对别人讲，和我父皇行二有什么关系么？”


“你父皇给大唐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为了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后世子孙带来的不好的影响，自然要千方百计的维护皇家的规矩，有些事，他可以做，但是他绝对不会允许你们做，而且，谁做谁倒霉，我相信这种霉会倒一辈子。”


“烨子，这就是你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种千古名言只可讲给他人听，不能自己遵守的原因吗？”


“你是圣人吗？你想做圣人吗？你有做圣人的准备吗？皇帝就成不了圣人，包括远古的三皇和五帝。”云烨准备结束谈话，今天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好多，这样下去可不好，陷进皇家的家事里的，自古就没有好下场的，好在自己做好了远离朝堂的准备，要不然打死都不会说这些，有些事嘴上说说没关系，付诸于行动就是自寻死路了。


“烨子，咱们再说说，你别睡啊。”


“你放过我吧，我困得要死，赶了好几天的路，今天又喝了好多的酒，不要和我说话了，有和我说话的功夫，想想怎么和自己爹妈弟弟好好相处才是正理。”说完就把毯子拉到头上蒙头大睡，李承乾连踹两脚都没反应，装死狗。


李承乾走的时候云烨还在睡觉，没有相送，这是太子吩咐的，当然，哪怕就是太子不吩咐，云烨也绝对不会从暖和的被窝里钻出来穿上官服送他的。


小丫跑到哥哥屋子里看了好几回，很失望，他哥哥还在睡觉，奶奶还不许她打搅，只能把脸凑到哥哥眼前仔细观察，盼着哥哥早点醒过，自己有好多的话想对哥哥说。


旺财对云烨的屋子很熟悉，可是云烨不许他进到屋子里，所以就一头拱开了窗户，打着响鼻催云烨起床。日上三竿，云烨才伸一个大大的懒腰，醒了过来，听着自己的腰椎在发出嘎巴嘎巴的声音很是满意，这说明自己还在长个子。


见云烨动了，旺财高兴的叫了一嗓子，把趴在床边睡着的小丫惊醒了，见到哥哥醒了，小丫立刻就爬上床，贴心的给哥哥拿衣服，伺候他穿衣，家里所有人都知道，哥哥就穿不好个衣服，不是丢三落四，就是穿的歪歪扭扭，云烨也懒得给家里人解释，自己在外面可从来没有穿错过衣服，难道说这就是依赖症？


云烨的牙刷毛掉光了，现在入乡随俗的用柳树枝子清理口腔，他让家里用猪毛做了几个牙刷，没人用，说是一股子猪骚味。云烨今天就没打算干别的，就是准备躲在家里悠闲一整天，如果辛月在家里伺候就最好了，他很怀念昨天的手感。


客人们都走了，尉迟老傻是被他两位夫人架回去的，云府五十多度的就酒岂是浪得虚名，书院里的学生也早早就回书院了，如果早上点名发现他们不在，刘献会让他们尝试书院守则的厉害。


真要命，刚起床就发困，嘴张得像河马一样，还流眼泪，奶奶说这是在边关劳累过度所致，需要好好休养，奶奶说的一定有道理，虽然云烨认为自己在草原上躺着的时间远比站着的时间长，远没有奶奶想象中的那么操劳。


吃了几口小咸菜，喝了一大碗粥，需要出门溜个弯，旺财早就等不及了，不停的在门前晃悠，揉揉旺财的肥肉，叹口气，怎么就吃成这样了呢？好好的一匹马，快成猪了，现在必须尽快让它把肥肉减下去，要不然，会影响旺财的寿命。


把马车套在旺财的身上，虽然不习惯，旺财还是表现出了良好的服从性，马车是轻车，就是只能坐两个人两个人的那种，没有家里马车的繁琐，做到了最简练，简直就是一匹马拖着一个双人沙发在跑。


细而高的车轮轻快地碾过石板路，发出轻微的戈登戈登的声音，如同在坐火车，旺财就不需要人来控制，似乎知道云烨想要去干什，沿着山间的小路就上了山。


小丫非常兴奋，他还是第一次坐这种奇怪的马车，抓着车门，不停的往外看。


往日还有些荒凉的山谷完全改变了模样，一座座小楼掩映在松柏之间，红色的砖墙，红色的顶瓦，整个房子像是一团火，窗户是白色的，上面蒙着半透明的窗户纸，有奢侈的人家，就用最薄的兽皮来蒙窗户，兽皮会透过淡黄色的亮光，远不是窗户纸可以比拟的。


现在小楼里似乎都住满了人，不时的有女眷站在楼顶四处张望，这比蒙在高墙大院里强太多了，唐朝女子是彪悍的，看到云烨和小丫驾着马车过来，纷纷往这边看，有胆大的居然挥手示意，小丫立刻就兴奋起来，站在座位上跳着脚给楼上的女子挥手，还大声的喊：“辛月姐姐你快下来，我们一起玩，马车可好玩了。”一边喊一边抓着缰绳让旺财停下来。


原来是辛月，怪不得会这么大胆，昨天好事没成，云烨懊悔了好久，今天不知道会不会有机会，看看兴奋的小丫，云烨就知道今天一定没戏，有这个小拖油瓶在，有机会才是怪事。


很快穿着长裙的辛月就带着丫鬟来到了马车跟前，好奇的看着这个新玩意，马车没有方棱方角地方，全都是简洁的弧度造型，没有老式马车的笨重，看起来很是舒服，最适合春夏郊游，所用，可惜的地方就是太小了，只能坐两个人，辛月和小丫挤在一起，丫鬟小秋只好撇着嘴自己回家。


车轮又开始转动，云烨看着辛月高耸的胸部捉狭的一笑，惹来两颗大大的白葡萄，还有胳膊上的剧痛，强忍着不作声，小丫抖着缰绳催旺财跑快些，旺财的精神似乎很好，拖着马车就奔驰起来。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二节 无妄之灾


旺财越跑越有精神，不时的还叫唤两声，小丫激动的满脸通红，小手抓着缰绳不停的“驾驾”的催着旺财，旺财却不愿意跑快，那样实在太累了，所以只是迈着小步在山间倘徉。三月的春山满目都是鲜嫩的绿色，云烨这半年看够了草原上的枯黄，现在身处绿色的世界，让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开始欢呼。


云烨的马车穿过了书院，却没有停下来，他还没有欣赏够玉山的春景，那几个糟老头子哪有春天的花鸟好看，看够了再去不迟，这三天过后，想要找个悠闲的时间都找不出来，今天既然出来了，就玩个痛快，也补偿一下辛月一个冬天的辛苦，她整个冬天几乎是在云家度过的，老奶奶给她把云家大大小小的事抖了个底朝天，现在云家上下见了辛月都喊少夫人，估计说一句话，比云烨说的都好使。


不知何时两人已经依偎在了一起，这里见不到外人，小丫忙着拉缰绳赶马，虽然旺财不听她的，她依然赶得非常起劲，和辛月对视一眼，眼中蕴满笑意。


旺财累了，胖胖的身子上全是汗水，停在河边喘粗气，担心他受凉，把旺财从马车上解下来，云烨拿马车上的麻布给他擦拭。辛月也找了一块布帮着擦。


“你对旺财真好，比对我都好。”辛月撅着嘴有些吃旺财的醋。


“旺财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伙伴，为了我，它还受了伤，这是我欠它的，在荒原上我就告诉旺财，将来一定让它吃香的，喝辣的，做不到怎么行。”撩撩垂下来的头发，隔着旺财对辛月笑一声。


“你是一个长情的，这我早就知道，谁对你有恩，你就会百十倍的报回去，谁对你好，你就会对他也好。爷爷告诉我说书院里有一位惊才绝艳的年轻人想跟我提亲，我就想会是谁呢？怎么猜，也没想到会是你，虽然你也是年轻人，但是我从没有把你书院里的年轻人认为是同一种人。”


“难道你会认为我是一个老头？”云烨看看自己年轻的双手，看不出自己哪里老了。


辛月不回答自顾自的说：“那天早上，爷爷说想吃些野菜，要我去那片草地上挖一些回来，这个理由用的有些无理，爷爷从来就不喜欢吃野菜，他那几年吃怕了，猛然间要我去挖野菜，我就知道会有事情发生，结果就遇到了你。”


云烨很少和女孩子谈心，但是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现在闭嘴听她说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那天你没有穿锦衣，只穿着一件书院的长衣，就在那里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好乱，要不是小丫在，我都想跑。”辛月揉揉鼻子，不忿的对云烨说。


“我又不是妖怪，在那里很有礼貌的和你说话，你跑什么跑啊？”这话说的云烨很受伤，连最好的状态都拿出来了，她见了却想跑？这对云烨是一个惨重的打击。


“谁让你对着人家笑得怪怪的，差点以为你是登徒子。”


“别糟蹋人家登徒子，人家就是一个爱婆娘的丑男人，和自己的丑老婆生四五个孩子关宋玉屁事，用得着写文章骂人家，害的都过了千年了，污名还洗刷不干净。我看你们都是看宋玉长得漂亮所以都帮着那家伙说人家登徒子的坏话。”


一篇《登徒子好色赋》彻彻底底的把一个爱家的好男人彻底给毁成一个好色之徒，这是宋玉造的孽。


辛月看着伶俐，实际上嘴很笨，只要说不过，就会动手动脚，小丫跑去河边看黄鼠抓鱼，辛月没了顾忌，自然咬牙切齿的扑到云烨身上乱挠。


结果她胸前又遭受了袭击，云烨看着手背上的红印子嘿嘿的淫笑，女人和男人打架还能占便宜怎么着？


脸涨的红红辛月实在受不了云烨这传自后世的绝世武功，把怒气都撒在旺财身上，揪着旺财耳朵不松手，眼看它的长耳朵就要变成三个了，旺财还不反抗，欺负我兄弟，这怎么行，云烨冲上前去，把辛月抱起来扛在肩膀上，照着屁股就抽了一记，惊得辛月大叫一声，又赶紧捂住嘴。


“有本事你就喊，今天本大王下山就是来抢你这样的美人的，不抢个十个八个的绝不回营。”云烨很怀念刚才的手感，想找机会再来一下。


唐朝女子就是好啊，一巴掌把辛月抽的全身发软，哼哼唧唧的不动弹，也不说话，软软的趴在云烨肩膀上回气。


“啊，不器兄，今天春日融融小弟出来散心，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不器兄，与美人相戏于水滨，真是羡煞旁人。”一个公鸭嗓从旁边传过来。


还没等云烨反应过来，辛月就一下子从云烨肩膀上跳了下来，掩着脸急匆匆的跑了，这几天看来是没脸见人了。云烨大怒，谁这么没眼色，在老子与老婆玩的开心的时候大煞风景？


裴老三？这混蛋居然也穿一身书院的天青色长袍，正在人模狗样在那里施礼。看到他云烨的火气更胜，去年回京的时候，就是他和自己一起打算去麦积山偷两个佛像玩，结果被檀印老僧抓住，这混蛋立刻就把自己摘了个干净，标准的墙头草，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旧恨新仇岂有放过之理。


“裴老三，什么时候到的书院啊，我作为玉山书院的院判，为何不知？”云烨打官腔。


“好我的兄弟啊，这不是才从陇右回来，在家里呆了还没有一天就被爷爷打发到书院里来上课，这不是看见云兄携美出游，小弟前来见识一下，哥哥果然好手段，小弟佩服。”话说得没问题，就是挤眉弄眼的让人讨厌。


“抱头，蹲下。”云烨吩咐裴老三。


老师的威严不是盖的，裴老三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干，还是乖乖的抱着头蹲了下去。云烨跳起来就是一顿暴揍，拳，脚，掌，肘。膝盖，能有的全用了上去，打了半天手软脚麻，扶着旺财直喘气。


裴老三莫名奇妙的站起来，这混蛋除了头发乱了一些，居然毫发无伤，云烨再看看自己的手全是血，膝盖，肘子脚都疼的厉害，估计早就淤青了，上下看了这家伙两眼，扑上去把他的外袍解开，果然，这混蛋居然穿了内甲，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铜钉。


云烨软软的躺在沙滩上，打人没占着便宜，这比被打还丢人，今天出门没看黄历？怎么就遇见这种游山玩水还要穿铠甲的变态。云烨不想躺下，只是脚疼得厉害。


“云兄这是为何？小弟哪里惹云兄不快了，一上来就先挨一顿揍？难道说这是书院的下马威？”


“你先告诉我为何到了书院还要穿铠甲？”


“小弟昨日回京在眠春楼与友人聚会，见小弟这边的歌姬美貌，有不长眼的前来挑衅，小弟的脾气哥哥也知道，哪里受得了这个，所以就和友人把那个家伙的腿掰折了，没想到那家伙来头不小，是窦家的小公子，人家爹妈找上门来，爷爷一怒之下就要小弟到书院学习，有事没事都不许回家。”说起这事，裴老三一脸的得意。


“不可能，要是只打折了腿，能让一位国公去找另外一位国公的麻烦？”这里面有问题，得问清楚。


“听说哥哥一到长安就把一个不长眼的家伙，弄得五肢俱废，小弟心向往之，自然有样学样，不过小弟胆小，没敢下死手，只在那家伙要害处用链子锤砸了两下。”


云烨手都在抖，谁家喝花酒还带着链子锤？子孙根挨了两链子锤会有好？锤头上可镶着狼牙钉呢。窦家是什么人？李渊的皇后就姓窦，贝州清河郡望族，在河南，山东都有极大的威望，仅堂号就有两个，一曰世和堂，一曰承恩堂，祖宗世系可以上溯到夏朝，就是中国第一个王朝，这是一个真正的大家巨阀，远不是清河卢家可以比拟的。


“你疯啦，怎么下这么重的手？你裴家惹得起这头老虎？你爷爷就算再和太上皇交情莫逆，也架不住你这么干啊。”说到底都是一个锅里搅过马勺的兄弟，如今看他几乎走投无路，气立刻就消了，只剩下担心了。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严重不过是兄弟给他偿命就是了，还能怎么样，哥哥如果觉得这事担不住，小弟这就回京城，任凭他窦家发落就是。”裴老三似乎还没明白事情的严重性，这事已经不是赔一条命就可以解决的了。


“你爷爷怎么说？”云烨必须了解他爷爷裴寂的意见，如果裴寂都没有好办法，云烨也只能放弃，这种层次的交锋，远不是云家可以参乎的，估计李二都没办法解开这个死结的，窦家小公子将来可是要娶兰陵公主的，云烨就不明白，十三四岁的毛孩子，上什么青楼啊，这会就算保住一条命，这辈子也和青楼无缘了。


“爷爷说万事有他，要我老老实实的留在书院里上课，就是发生了任何事，也不许我回家，否则，就是被人家砍死了，也是白死。”裴老三终于感觉事情严重了，一五一十的把他爷爷的话讲给云烨听。


“那就听你爷爷的，好好留在书院，不要乱跑，不要出门，哥哥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三节 迷宫


裴英裴老三的事需要和书院的其他几个人商量，为什么他还没有进书院就身穿学院的制服，肯定有人已经同意他到书院就学，有这权利的只有三人，云烨，李纲，还有刘献。云烨只想问问到底是谁给书院招来这么大的麻烦，李纲还是刘献？千万不要是李纲，老头子心软，听说与裴寂关系也不差，万一是老头经不住裴寂苦求，接下这个烫手的山芋，云烨就麻爪了。


书院上下是一体的，早在书院建立之时，大家就达成了共识，共同为书院的发展出谋划策，共同为书院的将来尽心竭力，一个人的麻烦就是书院全体同仁的麻烦。这是草创之时的规矩，现在早就深入人心，不管是谁接下的麻烦，都会变成书院自己的事。


如果是刘献接的，那就再好不过了，他自己在书院不过是一个傀儡，他愚钝的脑门上闪烁着皇帝陛下的光芒，有这样一个大头顶着，云烨就会毫无畏惧的面对所有的风风雨雨，历史早就证明过了，所有和李二陛下叫板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虽然不肯定，云烨认为刘献做这件事的可能性高达八成。


重新给旺财套上小马车，把它交给黄鼠和小丫，让小丫去找躲在大树背后不出来的辛月自己驾车慢慢回家，旺财很乖，没什么不放心的。


英娘的小摊子已经变成一家小馆子，卖些凉菜和卤肉，店门前挂着一个硕大的酒葫芦，证明小店里面有酒，挺着大肚子的英娘不停的招呼小店里的食客，圆圆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光彩，对她来说书院简直就是天堂，不愁吃喝，没有人欺负，面对的都是些彬彬有礼的读书人，最喜欢看那些读书人手里捧着一卷书，要两味小菜，烫一壶酒，躲在小店的角落里独自悠闲的场景，每每有这样的人出现，她总是把小菜的份量给得足足的，只要读书人桌子上的茶杯空了，就会殷勤的给添满，跑八十回都不嫌烦。


惹得黄鼠大为不满，想要训斥英娘两句，让她好好守守妇道，结果被英娘一句话就给打发了，你还想不想让肚子里的孩子多沾点文气了。


这句话一出，黄鼠立刻就没了意见，他现在和书院里的人逐渐相处的融洽，慢慢融入到书院的小圈子里去了，那个看不起他的管事，现在见了他，也不瞪眼睛了，偶尔还叫他一声黄师傅，每回听到别人这么叫他，他的腰就不自觉的挺起来几分，至于要把盗墓的手艺传给孩子的事，他提都不提。


书院的先生们都有一些文人的雅痞，比如喜欢拓个碑文，找找前代名人的坟墓，吊个文，怀个古什么的一般都找黄鼠，论起对这些古墓的熟悉，没有人比黄鼠更清楚的了，上次那位从晋阳来的文杰先生不知道从哪本古籍中发现了武安王刘尚的墓址，和金竹先生带着黄鼠在夜游原晃荡了三天，靠着黄鼠盗墓最天生的嗅觉，居然真的找到了刘尚墓，虽然已经是残破不堪，如果不仔细看，谁也想不到下面就埋着一位王侯。


他们不挖坟，金竹先生找到了半块残破的碑文，就兴奋不已，说什么《汉书》中关于刘尚分国邯郸是错的，碑文里就没有那段文字，连邯郸提都没提，这说明史书是错的，不能以此来教学生，免得误人子弟。


黄鼠口水都要留下来了，这个墓葬居然是完好的，没有一个盗洞，他用洛阳铲一下子就找到了棺椁的位置，从三合土的软硬程度来判断，棺椁被保存得很好，如果挖开来，里面一定有大量的财宝，把这个消息给文杰先生说了，等着文杰先生一声令下，自己好享受一下白日开棺的新奇和刺激。


谁知道文杰先生轻蔑的瞟了一眼黄鼠一眼，吩咐黄鼠把半块残破的碑文扛上，连犹豫一下的神情都没有，就打道回了书院。黄鼠心痒难熬，不时地回头看一眼远去的刘尚墓，心中哀叹不已，一群人找了好几天，钱都花了好几贯，就为了半块烂碑文？好东西都在土底下埋这呢！


手痒的厉害，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惹得英娘好一顿抱怨，说是他碰着自己的大肚子了，也不怕孩子出事。提到孩子，黄鼠发财的心思一下子就没有了，抚摸着英娘大大的肚皮，感受着自己的孩儿在肚皮里蠕动，黄鼠摇摇头，这时候，别说是刘尚墓，就是皇帝坟也勾不起他半分的兴致。


书院改变了许多，比如云烨面前的书院大门，高大宏伟之余，还带着一丝丝的阴气，为什么这样说，原因就是云烨带着裴英进入了大门三次，每一次在经过一些夹道之后就回到了大门外，从左面门进去，必然就会从右面门出来，从右面进去转了老半天就必然从左面出来，明明后面的教室离大门并不远，却偏偏走不过去，什么原因？


裴英已经在发抖，他认为自己造了孽，是老天不原谅他，不让他到书院避难，跪在那里向老天祷告请求原谅。云烨一把就将裴英拎起来，眼对眼的对他说：“进了书院就不要再相信任何妖魔鬼怪，也不要相信什么神灵，否则就这一条不管你遭遇了什么事，我也会把你立刻赶出书院，一个研究天地至理的读书人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是我书院之耻。我们现在面对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迷宫而已，将来还要遇到更加复杂的东西，你怎么办？每回都跪下来求？”


扔下软的和烂泥一样的裴英，云烨背着手仔细打量大门，还有后面的甬道，不用说，一定是公输木这个老东西搞的鬼，一是显摆一下公输家族强大的机关之术，给书院里的先生们瞧瞧，证明自己不是浪得虚名，二来也想提高公输家在书院的地位，证明自己家的学问有用，非常有用。对于这样的良性竞争云烨伸双手双脚欢迎，拿出自己的本事来，晃瞎别人的眼睛，让所有人都有惊艳的感觉，这样的显摆，书院里越多越好，云烨不介意从各个方面向提供便利。


昨天这些天杀的在家里大吃大喝，就没有一个人把这件事提上那么一提，老李纲，玉山，元章，离石，还有赵延陵，这些人的良心大大的坏了，吃我的用我的，现在还合起伙来捉弄老子。这些为老不尊的家伙，现在大概都躲起来等着看老子的笑话，等老子破了你的这些烂玩意，再看看你们的表情。一些幻境而已，加上身体的错觉就可以搞出这样的阵势，公输家果然不简单。


这是大门，所谓门就是让人进出的道路，道路最重要的作用是什么？方便，方便人进出，如果把道路设计的过于繁杂就失去了方便的本意，公输家是建筑世家，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这个世界不管是现在和未来，所有的事物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那就是以人为本，所有的东西和事物都必须遵循这一点，否则这种新出现的事物就没有一点用处。


云烨从左面的门走了进去，没忘记把裴英顶在前面，有迷宫必然就会有机关，这家伙身上穿着铠甲，皮厚一些，用来挡机关最合适不过了，估计公输家也不会把弩箭，千斤闸，滚石一类的机关用在自己身上，但是凉水，白粉，估计不会少，如果李泰参与其中的话，连屎尿都有可能，这样的混蛋学生下回要严厉批评。


裴英腿软的厉害，尤其是云烨一副见机不对马上就跑的状态，更加让他紧张，抱着门框不进去。


“有胆子把人家弄成太监，怎么就没胆子闯一闯迷宫，又死不了人，进不了大门，窦家找上门来我连护你都做不到，想清楚了，进还是不进？快些做决定，窦家的人马快到了。”


同样十七岁的裴英都被吓哭了，他不害怕刀子，战场上过好几回了，可是害怕未知的东西，尤其是鬼神之类的，这让他从骨子里让他战栗，就像一个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勇士却害怕一个水潭一样。原因就是因为他不会游泳，又知道水会淹死他，从而产生极大的恐惧。


好说歹说，裴英才以一副随时准备就义的心态被云烨推进了大门。


大门前的道路必然是直的，要不然就会坏风水，没有谁家大门一进来就拐弯的，这会被人家笑话死，最多有一道影壁，书院现在的大门里面有一片空地，不大，影壁就在正前方，上面写着父子的至理名言，“三人行，必有我师。”不知道是谁让写上去的，还不如写，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来的顺嘴，这要改。


裴英习惯性的向往左面走，因为路面有点倾斜，往左面走会很舒服，看看远处的建筑，做了一下对比，云烨掏出一个琉璃珠子，这好像是李承乾腰带上的东西，怎么到了自己的怀里？不管他，到了我的怀里，就是我的东西，再见李承乾可不能承认，就说没见过，要不然他的东西下次就没有那么好拿了。


把珠子放在地上，在裴英惊恐的目光中，珠子自己沿着小坡滚了上去……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四节 远山


裴英瞪大了眼睛看着珠子往坡顶上跑，腿抖得更厉害了，瞬间就闪到云烨后面，腿虽软，动作没有丝毫的变形，多年的军旅生涯没白过。


云烨随着珠子在走，珠子越滚越快，云烨的步子也越发的快了，他不去管两边的墙壁，也不去管珠子撞到墙上会反弹到哪里，他只是跟着珠子走，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书院的最低处就是花园，大门建造在最高处，因为它离河堤很近，东羊河虽然只是一条小河，它也有发洪水的时候，为了防止被水淹，原来的主人家就在大门外面垫的极高，所以跟着珠子走，最少不会走到门外去，两边的墙壁很像，有很多的岔口，有些岔口都可以看见远处的树冠，云烨还是不理会，继续随着珠子走，拐了一圈，路过了好几个进口，珠子弹弹跳跳的停在了影壁的前面，这里是最低点。


走到影壁前面，看着夫子的箴言，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几个字别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话没错，只是公输家什么时候开始崇拜一代至圣先师了，他们固执的认为自己祖宗是最厉害的，拒绝崇拜其他人，这在朔方云烨就亲身领教过，不可能把这句话放在这里做箴言的，那么，他出现在这里唯一的作用就是想掩盖什么东西，他想掩盖什么呢？


再低头看看地上的青石板，连纹理都几乎相连，还故意混淆了高度，用对照物改变了地面实际面貌，后世探索节目曾经放过一个片子，就是在陕西有一个山坡似乎有神奇的力量，车子如果不刹闸，就会自己跑到坡顶上去，倒一盆水，水也会自己朝上流，被誉为鬼坡，结果专家实地测量之后发现，最高点就是最低点，最低点反而是最高点，人们的眼睛被当地特殊的参照物骗了。


该死的公输木还在影壁两侧修了两条甬道，看似笔直，实际上它就是弯的，书院什么时候需要这些类似后世魔鬼洞一样的玩意了，有这么好玩的东西谁还有心思学习？把书院的钱不当钱是吧，进去之后再找你们算账。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什时候夫子也懂得用标点了？那么大的一个逗号，公输木以为我是瞎子，看不见？让裴英去把那个逗号动一下，谁知道这小子轻轻的用手指捅一下就嗖的一下跑回来，又躲在云烨背后。


没办法，云烨只好自己去扭那个逗号，谁知道那东西就是死的，扭了半天也不动弹，看来是错的，云烨重新观察，总算看出些门道来，每个字都是活的，除了标点，这个标点有些画蛇添足。动一动三人行还好很轻松，又动一动后面几个字，也不错，也是活动的，剩下的就简单了，文字游戏罢了，排了好几次，都排不出来，要是每一个字试一次，云烨就需要试无数遍，云烨心底狂嚎，你奶奶的公输木，每个字组合一遍老子得用多长时间啊！


这根本就是一个七位数的密码，有多少种排列方式云烨不愿意想，也不敢想，还是的从字义上找规律，好吧，老子就从这七个字能排出的最有豪气的一句话开始。


“三师行，必有我人焉。”这句话一出，影壁里发出疙疙瘩瘩的响声。公输家还是一如既往的傲气啊！影壁从中间裂开一条缝，云烨大喜，看来蒙对了，两个人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门推开，累得直喘气，不知道公输木为什么不把门弄得轻便些，要是每个人都需要用这么大的力气开门，这影壁就是一个废物。


刚刚跨进门槛，云烨感觉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出于警觉，云烨迅速的低了一下身子，一个球状物从头顶掠过，把云烨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东西要是砸在头上，那还有好，是谁这么毒？


他光记着发火了，浑然忘记了后面还有一个人，他倒是躲过去了，裴英被那东西砸在脸上，嗷了一声就摔倒在地，云烨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一个沙袋。


大门是进来了，可是现场很诡异，有好多的农户正在那里种植榆树，栽的密密麻麻的，就像一堵墙。没人理会云烨，仿佛他是一团空气。


越是面对诡异的情形就越是要保持平静，裴英已经没用了，就让他躺在那里把，云烨已经想到这个沙包肯定是李泰的杰作，老公输还没有那么无聊，他给书院建造了一个大门，这个大门还是自带密码锁的，影壁外面的小巷只不过是一个游戏之作，靠着人的视觉错位让人朝后走而不自觉，大概古代的机关之术都是如此吧。中国人讲究天地万物为我所用，机关之术更是如此，处处想达到天人合一的地步，却又处处留下余地，连密码都是如此，所谓遁去的一就是指的指的这种情况。云烨苦笑一声，你处处给人留下一条生路，永远不想把事情做绝，别的民族会如此对待你么？他恨你不死！！！


只要看看那些榆树的栽培诡计就知道这才是一座迷宫，榆树生长的很快，明年就可以把整个空地覆盖的严严实实，只需等它长到两米高裁去树冠，就是一座完美的迷宫。


书院三面环山，一面对着东羊河，河的对岸是就是李恪新建的那些宅子，先生们都住在哪里，书院也加盖了好多的屋子。也是两层的，外墙没有经过丝毫的修饰，砖缝之间用水泥勾了缝子，显得很整齐。


没时间找公输木的麻烦，现在必须先要找到刘献，问清楚裴家的事皇帝到底持什么样的立场，自家好站队，这是要命的是不敢马虎。


榆树栽的东一簇，西一簇，还不成规模，自然拦不住云烨的脚步，三两步穿过花园，来到书院先生们办公的地方，没有先去找李纲，云烨先敲响了刘献的房门。


门开了，却不止一个人，李纲也在，后面还有一个很老的太监，从他的衣服可以看出他有品级，居然还是一个六品的职身，这在皇宫里已是极品了，内侍省的人什么时候可以自由出入书院了？云烨看看李纲和刘献不作声，等他们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做了那么重要的决定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吧。


“奴婢无舌，拜见蓝田侯。”他们两人没说话，倒是这个叫无舌的太监先开口了。


“看你袍服式样，你供职于掖庭局吧？六品的职司不用说掖庭局定是以你为首，只是不知你到书院何事？”李二早就说过宦官的职司就是，门阁守御，庭内扫除，廪食而已，什么时候他们也可以跑出皇宫对大臣说三道四起来了，如果是奉了宫里那位娘娘的话让书院开这个口子，救一救裴英，云烨绝对会顶回去，如果照办了，会被所有的大臣看不起，八辈子都太不起头做人，当然长孙皇后除外，她就不做什么主，如果做了什么主，那主意也一定是李二的，这里面的秘密云烨分的很清楚，大臣们也分得很清楚。


“回侯爷的话，奴婢就是掖庭局的宦官，奉了陛下的旨意有话对侯爷说。”老宦官还是一副淡淡的表情，对与云烨的态度似乎并不计较，说话还是不紧不慢的。


“臣云烨听旨。”没有别的话，既然是公事，那就公事公办，不用选择站队这太好了。


“陛下说这是一些家常话，侯爷不用大礼参拜。”


这就有问题了，皇帝不用旨意说话，非要说什么家常话，这里面透着诡异，一定要听清楚了，不能被这太监给骗了，所以云烨先看看刘献，见刘献点了点头，云烨才起了身，听听皇帝如何跟自己说家常话。


“陛下说，云烨你小子听着，朕给你找了一个麻烦，一个大麻烦，就是裴英这混蛋，他捅了马蜂窝，但是这个马蜂窝是朕让捅的，所以麻烦也是朕的，现在你回来了，这个麻烦就得你来背，不许把裴英交出去，除了朕让你交，否则谁的话也不要听，听好了，就是太上皇让你交也不许。”无舌讲完这番话，就闭嘴不言，静悄悄的仿佛他这个人不存在。


怪不得不写圣旨，这些话就没办法写在圣旨上，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裴英会听皇帝的话去捅这个马蜂窝，有件事云烨还是听出来了，皇帝要把自己摘出去，摘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痕迹，只是黑锅总的有人背，谁背合适？云烨恰好是个最稳当的人，作为高人子弟，身份是超然的，不会在乎窦家几千年近乎神话一般的家族声望，再一个云烨和太上皇相处的愉快，就是有事，转换起来也有余地，他倒是想的周全，只是云烨一下子就被顶到风口浪尖上。


拖过来一把椅子，坐在上面想了一会，云烨对无舌说：“请陛下放心，我与裴英乃是过命的交情，自然不会把他交出去，谁来也不行，这个干系云烨担了。”说完这些话，又对刘献说：“看管裴英的事就交给刘二哥了，无论如何，也不许他出书院一步。”


回头对李纲说：“近日以来我看书院学子有些散漫，不如请李师对书院的学子多加管束，其他的事，李师就不要管了，小子从现在起，接管书院，谁要是有事，就让他来找我吧。”


不等他们回话，云烨就推开门出去了，站在二楼的栏杆处，看着远山，笑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五节 猴子和驴子


站在高处的作用就是看得远，在这里看别人，他们都会比平地里小上一截。黄鼠大概已经把小丫，辛月送了回去，自己一个人从山下回来了，肩上的竹竿顶部挂着两条鱼，随着他的步伐一晃一晃的，他没有忧虑，只有满怀的希望，虽然渺小，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


“小子，你真的要独自面对窦家这个庞然大物吗？”李纲在后面看了他良久，才作声。


“李师，您是我最尊敬的人，在小子孤军奋战的时候幸亏得到了您的帮助，让我才有了片刻的闲暇，可以在无休止的权力倾轧之下保持一颗平淡的心，您今年已到了古稀之年，小子实在是不能再让您冲锋陷阵了，自己躲在后面得清闲，这一次很明显是陛下又要做点什么，拿小子顶雷，我如果再退缩，会让天下人看不起，退一步说，小子就算失败了，有陛下在，我无非罢官去爵，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你们在，书院依然会坚强的生存下去，最后一定会开出最绚烂的花，我很有信心。”


李纲笑呵呵地说：“老夫也很有信心，书院如今有弟子五百，只需四年时光你就可以初步见到成果，不器，你胸有锦绣，莫要被这些肮脏事坏了心境，如果你去了职，老夫倒觉得是书院的造化，你既然拿定了主意，那就去做，这件事老夫掺和不进去，离了朝堂，老夫早就什么都不是了，只有你还把我一个糟老头子当个宝贝，呵呵，老了，才找到知己，虽然你年纪小了点，不过没关系，你也该经历些风雨，好好去做吧。”


蜿蜒的小路上来了一队人马，他们没有书院子弟的悠然与从容，纵马狂奔在山间，惊起了大群的乌鹊。


云烨与李纲对视一眼，来了，好快的速度，裴英到书院不过两个时辰，他们就准确的找到这里来，不愧是大门阀，消息也忒灵通了，云烨还以为自己怎么样也会有两天的缓冲时间，没想到现在就要直面窦家。


世家子的确与众不同，没有贸然的闯进书院，一起勒马停在了书院门口，一个锦衣公子下了马，对门口的护卫说：“你去禀告云侯，就说窦燕山来访。”


“回公子的话，侯爷说他不在！如果您有事请改日再来。”书院的护卫冷冰冰的回答。


窦燕山的眼睛瞳孔陡然一缩，这个护卫看样子不是傻子，什么叫侯爷说他不在，窦燕山往来于长安豪门大户之间，从未有人这样回答过他拜访要求。


“公子，云烨明显是在推脱，哪有自己说自己不在的，这分明是在戏弄公子，既然他不要脸。我们就不需要给他脸了，打进去又能如何，擒了裴英我们回去把他大卸八块为小公子泄恨。”窦家的护卫头领似乎有些急不可耐，想在主家面前好好显摆一下自己的武力。


窦燕山没有理会护卫，只是整理一下自己的衣冠，刚才的纵马疾驰，让他的衣冠有些散乱。


吩咐护卫们在门口等候，他踏上了书院大门的台阶笑容可掬的对书院护卫说：“玉山书院没有不准许一个书生进入的规矩把？”


“回公子的话，玉山书院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没有拒绝过任何人的拜访，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贫民百姓都是如此，公子当然可以到书院一游，玉山书院的图书馆，共有藏书六千八百余卷，还有前代先贤留下的竹简，帛书，内容丰富，公子大可一观，图书馆旁边还有一颗巨龙的头骨，光骨头的重量就超过了三千斤，非常的巨大，公子如果想见识一下，它就在那座白色的房间里，只要不拿走，随公子参观。”


书院的护卫习惯性的给窦燕山介绍书院的情况，这本来就是他们日常的工作。


窦燕山脸上的笑容愈发的灿烂，又问：“不知本公子有没有荣幸听一听书院李夫子，辛先生的课？”


书院护卫翻一翻旁边的课程表对窦燕山说：“李先生今日没有课业，辛先生现在马上要对三年级学生讲授《晋书》第八十七章四夷，再有一炷香的功夫就要开课，辛先生授课严谨，字字珠玉，公子不可错过。”


“你们玉山书院的护卫都识字？”听着书院护卫把课业讲得头头是道，居然还识字，这个发现让窦燕山有些吃惊，他背后的护卫就没有一个识字的，老牌家族的荣耀还照不到这些只懂得厮杀的粗人身上。


不光是他，后面的护卫发现和他同样身份的家伙识字，眼中流露出崇拜之情，要知道，如果他们也识字，就没有谁会愿意在豪门大户家里做狗腿子，早就跑到军伍里混出身了。


“你既然识字，为何不去投身军伍，只要有机会，博个封妻萌子也不是没有机会，为何要做一个门房？”窦燕山似乎忘记了他来书院的目的，和门房护卫聊得很有兴致。


说到这件事，书院的护卫不自觉的挺挺胸膛对窦燕山说：“在下还有一年的听课时间，不想错过，等听完课业，在下就要前往左武卫，做一个见习队正。”


“护卫里面除了你，还有人识字吗？”窦燕山忽然觉得把书院的底子摸一下，好像比前来要办的事重要一些。


书院护卫笑呵呵的有问必答：“认不了字的都被我家侯爷打发去后山采石头，说是让边采石头边认字，如果还认不了字，就采石头，采到死，这样的笨蛋不如死了去求，现在采石场还有七位弟兄在干活，想来也干不了多久了，听说最笨的现在也认识几百个字了。”


窦燕山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很清楚识字的武人在军伍里会受到怎样的提拔，能文能武的人，在军伍里想要不出头都难，如此下去，用不了十年军伍里的下级军官最少会有两成是书院教出来的？这股力量的庞大，就算是见多了大场面的窦燕山都暗自心惊。


本来打算赏赐护卫一些铜钱的，现在发现他居然是读书人，就不能冒冒然的这么做，以免引起误会，给读书人赏赐这在大唐是一种侮辱，现在的识字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窦燕山拱手谢过护卫，护卫也躬身还礼，手往书院大门虚引，示意，窦燕山可以进去了。


还没到大门前就听护卫又说：“公子小心了，书院大门乃是公输木老先生所督造，里面有些机关，但是不会伤人，公子小心了。”


窦燕山也是窦家的精英人物，自幼便精通杂学，对于机关土木也有一些研究，这次家里之所以派他来，也是针对玉山书院和其他专门教授儒学的书院不同，专门找出来的人才。


听了护卫的话，只是一笑而过，在他看来，所谓土木机关无非是借用地势，使用一些精巧淫技达到四两拨千斤效果的幻术，什么翻板，流沙，钉墙之流，他不想信书院敢把这些恶毒的机关用在自己身上，除去要命的玩意，机关还会有什么效果。越是眼界宽阔之辈，就越是对未知的事物缺少敬畏之心，夫子曰：敬鬼神而远之。


云烨趴在水塔上，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窦燕山的一举一动，公输木找了把躺椅正在闭目养神，李泰揉着屁股在一边殷勤伺候公输木，没有一点王爷的架子，公输木似乎极为享受这种荣耀，躺在那里直哼哼。非常的恶心，也不知是在唱小曲，还是被太阳嗮的过于舒服发出的无意识的哼哼。


李泰屁股上的疼痛是云烨的脚造成的，还以为李泰的恶意机关最多就是一盆水，谁会想到居然是一个装满沙子的沙袋，裴英现在还头昏脑胀的躺在书院地牢里回气呢。


对与云烨的暴力，李泰没有一点办法，告诉自己的母后，让她给自己做主，谁知道母后居然说：“男子汉大丈夫挨了揍，要么忍着，要么就去打回来，跑来母亲跟前告状算什么，下回再敢诉苦，我会再揍你一遍。”从那以后，只要有机会，李泰就会想办法坑云烨一把，只是到现在，战绩为负数，每次坑人不成，自己就会挨揍，云烨从来没有和自己讲过理，拳脚是他唯一依仗，李泰深恨之。


“老公输，你的这个破玩意行不行？能不能挡住窦燕山，我似乎只用了一柱香的时间，就把你的破玩意摸个通透，到处都是漏洞，跟个筛子似的，要是被那家伙给破了，你的老脸往哪搁，如果挡不住，你早说，我另想办法。”


云烨对公输木的机关之术实在是没有多少信心，那些鸡零狗碎的东西，能挡得住窦家？


一句话把老头激的从椅子上跳起来，眼睛都红了：“你这样的妖孽老夫活了七十几年，就见着你一个，我不信这个世界上你这样的人遍地都是，如果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视老夫机关之术如同无物，老夫今日就从这水塔上跳下去，还有什么颜面在书院里耀武扬威。”


云烨抠一抠耳朵，七十几岁的人还叫的这么大声，看来还有几年好活，有这样的保证，云烨就放心了，看着在甬道里转圈圈的窦燕山，云烨笑的像一只狐狸。


心里想：“猴子和驴子不比脑子，跑去比屌长，你们都以为老子傻了吗？”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六节 谁比谁无耻


真正的世家，人命并不值钱，至少和家族的传承比起来，哪怕是族长的性命都不会比一只鸡的命更加高贵。


云烨不敢和窦家真正的比拼实力，更何况他还没有传说中的实力，如果不是李二硬逼，他会和窦家保持最远的距离，遇到窦燕山会嘻嘻哈哈的打招呼，说不定还会做东请他去吃个饭，喝个花酒之类的。


谁喜欢给自己招惹强大的敌人？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那是太祖，这种有着超级难度的事还是交给太祖他老人家去做。云烨只想在家里好好的享受生活，把老奶奶养到寿终正寝，把几个妹妹风风光光的嫁出去，然后自己生几个娃，没事干自己在家里打孩子玩，也比和窦家这种庞然大物拼老命要强得多。


没法躲，也躲不过去，李二就等着云烨回来发动这件事，到现在，云烨还是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不敢去问裴英，似乎他家早就放弃了他，来书院连个陪伴的人都没有，让裴英孤零零的躲在书院里等死。


大家族的心都是石头做的，不知道皇帝和裴家做了什么样的交换，反正裴英是被放弃了，除了窦家一门心思的想把他包成肉包子吃了之外，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


他自己也似乎认命了，躺在床上看着房顶，眼睛都不带眨的。云烨拿了几个包子，端了一碗粥，给他送饭，踹了两脚他才有反应，脸上堆着笑意，眼睛里却是死寂一片。


“你这些天就呆在这里，如果闷了，就找些书来看，书院的课程你不熟悉，需要提前预习，尤其是算学，对你来说就是一个从未经历过的新天地。”


云烨把包子递给他，又说：“你现在呆的地方是书院的地牢，你知道么，书院里所有的学子最害怕的就是到这里来，他们宁可挨板子，也不愿意到这里来，你如果住不习惯，可以让他们给你换房间，这里虽然安全，呆久了会出毛病。”


“云兄，我很喜欢这里，真的，很喜欢，我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这里，我太喜欢这里的安静了。”


看得出，他说的是实话，短短的一句话，他一连用了三个“我”字，证明他的确喜欢地牢。云烨拍拍他的肩膀，就关上门出去了。他的饭食是小食堂做的，和李泰，李恪吃一样的饭食，也经过同样的检验，云烨不想他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


又爬上水塔，问李泰：“你表哥走出去几回了？”


“六回，不过他好像还是不愿意放弃，现在坐在英娘的小店里吃饭，养足精神还会再来的。”


李泰最喜欢的就是这种人性化的教学，用真人来演示事物的发展，是他的最爱。


他忽然问云烨：“烨子，如果我没有办法破掉这座迷宫，我会把墙凿穿，或者挖地道进来，你一样会输。”


“哦？你干嘛不去试试，窦燕山明显的比你聪明，他为什么没有选择这样的两条路，自然有原因，不要说凿墙了，书院周边有没有封死，他从哪里不可以进到书院来，为什么要绞尽脑汁的想要破开迷宫？好好想想再说。”


闭着眼睛的公输木忽然说：“小泰，你不用想着凿墙了，也不用想着挖地洞，这两样都是死路一条，墙建造的时候就考录到了这个问题，只要把一面墙推倒，所有的墙都会倒，所以谁凿墙谁就会死，再说了墙是建房子剩下的石料建成的，一时半会的还凿不穿，除非用攻城槌才行。至于挖地道，你自己好好想想。”


云烨瞟了一眼公输木，这老家伙对于李泰已经算得上是关怀备至了，看样子有收为关门弟子的趋势。


李泰也不言语，低头沉思。


窦燕山又一次徒劳无功，每一个岔路他都做好了标记，他走遍了所有的甬道，一处都没有落下，每回当他以为找到正确路线的时候，迎接他的依然是书院大门的出口。


疲惫的坐在大门外的喝了一口护卫送来的醪糟，见书院护卫一脸的同情之色，就问：“还有人破解过这条机关吗？”


“回公子的话，在公子来之前，我家侯爷刚刚从这里进去，还带着一个人。”护卫无所不谈。


“你家侯爷用了多长时间？”窦燕山知道带进去的人一定是裴英，他已经顾不上了，现在只想知道云烨用了多长时间破解了这条密道。


“侯爷总共出来过三次，第四次只用了一柱香的功夫。”


窦家的护卫头子，立刻咆哮起来：“公子，他是书院的院判，当然知道机关在哪里，您对这里一无所知，自然会用好长的时间，咱们不破他的什么烂阵了，这就闯进去，看他能奈我何。”


话音未落，窦燕山一记耳光就抽了过来，不等护卫头子反应过来就对其他护卫说：“这个书院的全名是‘皇家玉山书院’也就是说这里是皇家的地方，再有胆敢胡说八道的家法处置。”


众人一惊，窦家的家法不是谁都可以享受的起的，轻则皮开肉绽，重则骨断筋折，这也是为何窦家几千口人，为何甚少有纨绔的原因。小公子由于得到家里老祖宗的宠爱，大家都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养成那种跋扈的性格，最终招来惨祸。现在听到窦燕山的警告自然躬身应诺。


书院护卫发话了：“刚才那位大哥的嘴巴子挨得着实不冤，我家侯爷昨天才回来，今日是第一天到书院来，公输先生早就准备要难为一下我家侯爷，自然不会把这里面的隐秘告诉侯爷，就是小的，也被魏王殿下严厉警告，不许透露一点消息，在下用人头担保，我家侯爷一点不知情，就是靠真本事进去的，不信，您可以问李纲先生，他老人家最是中正，想必不会欺骗诸位。”


窦燕山刚刚升起的一点怀疑听到护卫这么说立刻烟消云散，他可以怀疑李纲先生的学问，却不会怀疑李纲先生的人品，李纲花了一甲子打造的个人品质还是很坚挺的。


窦燕山猛然间想起，自己为何要在这里和书院比试什么机关之学，只需要到皇宫里向太上皇讨一道旨意，云烨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阻挠半分。


现在麻烦了，如果现在去皇宫，想必云烨就会对整个长安的人说窦家破不了书院的阵法，只能依靠强权强取豪夺，还算的什么诗礼传家的豪门贵戚，几千年的传承就传下个以势压人？


坏了，从自己踏进大门的一刻，事情的性质就变了，自己家从被欺辱者，变成了前来书院砸山门，挑战书院学问的砸场子的人了。


自己从出现到目前进退两难，就一头钻进人家特意设置好的陷阱，可笑自己还以为这一切不过是一场小闹剧，自己翻手间就可以破掉书院的迷阵，谁知折腾了两个时辰自己一点头绪都没有，迷阵破不掉，自己就无法进入书院，这座大门就是拦在窦家复仇大道上的一道巨石。


想反悔已经晚了，书院又在不远处推倒了一段围墙，一大群学生簇拥着先生，把窦燕山围了个水泄不通，七嘴八舌的问他到底有没有办法破了迷阵，自己把赌注都压好了。


“表哥，你破阵了没有，我已经压了五百文餐票赌你胜，千万不敢输啊，要不然我后半个月就只能啃馒头了。”李泰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的表哥，样子丑陋，表情恶劣。


听着背后的马蹄声窦燕山知道自己彻底输了，那些骑马的人不用说是去长安城宣扬此事，想必用不了多久，满长安城的人都会知道窦家要挑战玉山书院，至于自己小弟的惨剧再也不会有人提起，世上只不过多了一个太监而已，哪有万世家族挑战新嫩玉山书院来的刺激。


窦燕山握紧了双拳，关节处都变成了白色，他咬着牙说：“窦家一定会破解迷阵，把伤害我家小弟的凶手碎尸万段，窦燕山才疏学浅，自认解不开迷阵，我就不相信这一个小小的迷阵会挡住我窦家复仇的脚步，裴英，你给我听着，今日就让你多喘一天的气，明日我会再来。”说完推开人群骑上马，向长安奔去。


云烨从英娘的小店里钻了出来，神情阴郁的看着窦燕山的背影，大家族就是不缺少人才啊，一番话，把书院逼到了死角，世上没有破不开的迷阵，这是一个常识，窦燕山自认不敌，认输认得光明磊落，还再三说明不是妒忌书院的学识，而是因为书院包庇了伤人凶手，窦家不得已才应战，到时候书院就再也没有借口阻挠他们报仇雪恨，李二的计划也会落空，虽然云烨还不知道李二到底有什么计划。


我是不是应该把“三人行必有我师”这七个字换成一二三四五六七这七个可爱的数字呢？把遁去的一找回来，七位数的密码，想要靠手工解开，窦家还需要再传承两代人才行。云烨也觉得自己很无耻，至少现在很无耻。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七节 老而不死谓之贼也


关心时事政治是所有京城人士的共同特质，大长安如果一天没有发生什么劲爆的话题怎么算得上天下城市之首。


在净街鼓敲响之前，窦家大战玉山书院的消息已经取代了，昨日礼部侍郎刘元朗得马上风不幸半身瘫痪的噩耗，成为新的热点话题。


流言是长着翅膀的，只要有一条小缝他就会无孔不入，开始还算不错，都是说玉山书院和窦家因为裴英的死活起了争执，窦家老祖宗不依不饶云云，后来因为裴英的名字过于女性化，很快就成了窦家老祖宗人老心不老，为了一代红颜裴英不惜与玉山书院的蓝田侯起了争执，一老一少为了争夺裴英决定在玉山大战一场。


红颜配少年自然是良配，中间搅进来一位鸡皮鹤发的八旬老翁准备横刀夺爱，在这样的谣言下，民心的向背已经不言而喻了。


窦燕山回到长安，才给家里的长辈通报了事情的进展，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挨了十板子家法，一瘸一拐的从祖祠里出来，就听到这个惊天噩耗，提了把刀连屁股上的伤都不顾了，就要冲到书院找云烨拼命。


窦家的老祖宗德高望重几十年了，这下子直接被人家把声望降到和云烨一个水平，一个是年高德劭的老勋贵，一个是名声鹊起的小泼皮，长安三害之首不是泼皮是什么？


被他父亲窦怀德制止了，夺过他手里得刀，扔给护院就转身回了大堂，只说了两字：“跟上”。


乖乖的随父亲到了大堂，看见老祖宗正在笑呵呵的说话：“老夫严谨了一生，临老入花丛，也不错，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在长安城算得上一号人物的，谁身上没有背几件恶心的传闻，前些日子老夫听闻几位老友相继去世，心中就大是悔恨，明明交情莫逆，为什么就想不起一起干过那些让人让人回忆的趣事？想起来的只有刀光剑影和诗礼酬和，未免有些无趣，如今蓝田侯替老夫补上这些风花雪月，心中无憾矣。


窦家的名声太好，这不行，一大家子没有几个败家子怎么行，燕山你们以后不妨常去烟花之地多逛逛，也替窦家向外面传扬一下，窦家不只有道学先生，也有诗赋风流的雅士。”


窦燕山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边叩头边说：“孙儿再也不敢了，求老祖宗从轻处罚。”


老头子哎呀半天才从椅子上站起来，旁边的子孙没有一个人敢去搀扶，老头子从不让人搀扶，上一个这么干的儿子，被发配到沙漠里当胡子去了，从那以后，除了老头子身边那个七十几岁的人老仆，就没人敢去搀扶老头子。


走到窦燕山身边，叹口气说：“爷爷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是窦家真的需要一些纨绔子弟了，三十郎就是爷爷让他故意放浪形骸的。只是没想到为他招来了大祸，害了我可怜的三十郎。”


“父亲，裴家欺人太甚，蓝田侯自视过高，都不把我窦家放在眼里，孩儿之见，我窦家应该用犁庭扫穴之威，迅速将此两家灭掉，否则我窦家将名声扫地。”窦家老三窦怀恩站起来对自己父亲说。


“老三不可！”老大窦怀义匆匆阻止老三再说下去。


“怀恩儿，你莫急，报仇雪恨之事虽然紧要，却还紧不过窦家基业，三十郎是你的儿子，也是我的孙子，窦家的人没有白死的道理，你亲手送三十郎上路，老父怎会不知你心中的苦痛，这个家终究还是要传承下去的，苦了你了。”


窦怀恩跪在地上大哭不已，一边的窦怀义，窦怀德把他搀起来，坐到矮榻上。


“燕山，你到书院云烨是如何是如何说的？一五一十的讲清楚，一个字都不要隐瞒。”老头子对窦燕山说的疾声厉色。


“孙儿没有见到云烨，只听门卫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侯爷说他不在，就说了这一句话，而后孙儿自以为可以破掉他们的机关，谁知一步错，步步错，踏进了云烨的圈套，孙儿无能请老祖宗降罪。”窦燕山裤子都被鲜血染红了，跪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


“侯爷说他不在？有趣，这就是说云烨在窦裴两家之间毫不犹豫立场坚定的选择了裴家，他傻了吗？裴寂都不敢包庇裴英，他云烨哪来的胆子，就他那个全是妇孺的小家，还经不起窦家挥戈一击，他凭什么？”


老头子从开始就没把云家放在眼里，云烨在他面前不过是一个螳螂而已，现在这只螳螂挥舞着手臂要阻拦窦家这架马车，怎么看都是自寻死路，他哪来的胆子，还是有人给他借了一个胆子？


“老大，和薛延陀的交易暂时停止，铁器，布匹，生漆，丝麻全部停止，为父总觉得这事不简单，上回太上皇已经在话里话外的警告我了，我总想着家里人口众多，多一条商路就多一点活路，家里也能宽裕一些，不至于让那些旁支挨冻受饿，现在看起来是老夫贪心了，少年人戒之在色，中年人戒之在怒，老年人戒之在得，老夫有了贪念，难道说这就是窦家目前处在困局之中的原因？”


吩咐完家里的事，老头子又问窦燕山“：你是年轻人，想必与云烨打过交道，他给你什么什么印象？”


“回老祖宗的话，云烨此人聪明过人，学识渊博，天南地北的事都可以与他人畅谈无阻，很明显，这是师出名门的标记，他有些迂腐，却也有些无赖，但是品质却是孙儿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好的，大度，自信，视钱财如粪土，却又爱财如命，有陶朱公的本事，也有超人一等的败家本事，孩儿有一次听朋友讲，云烨在醉后曾经狂呼：“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孩儿几乎为这句话折倒。”


窦燕山没有加入丝毫的个人仇恨，把对云烨的评价一五一十的讲给老头子听。


“这样的少年俊杰会看不清眼前的局势？硬生生的挡在窦家面前是何意？现在再想想他的那句‘侯爷说他不在’的话，里面未必没有一丝无可奈何苦笑在里面。怀义，怀德，怀恩，打起你们的精神，窦家要迎接前所未有的风雨了。”


老家伙就是老家伙，云烨只不过露出一丝的不愉快就立刻被抓个正着，窦家的灯火着了一个晚上，天刚亮，十几匹快马就出了长安，奔向各地。


网撒开了，李二陛下就像坐在网中央的一只大蜘蛛，任何的一条蛛丝有了动静都逃不出他的手心，窦家的十几匹快马出了窦家的家门，消息就已经传递到他的面前，看了看传上来的纸条，他只做了一个斩的手势，洪城就躬身退下。


云烨在宫门处遇到了洪城，刚想拉着他说几句话，谁知道洪城如同火烧屁股一般的跑了，嘴里还胡说八道什么：“等兄弟回来，咱哥两在燕来楼吃甜瓜。”


最好不要再见到，否则会让你知道甜瓜没那么好吃，混蛋，拿甜瓜来笑话老子，自从李绩的大儿子满头包的从燕来楼窜出去后，就没人敢在云侯面前提起这东西，云侯对甜瓜过敏。


宫门口的侍卫陪着笑脸翻检云烨的腰牌，很细心，虽然早就熟的不能再熟了，他们还是把腰牌检查了好几遍。云烨没好气的对仔细瞅他脸的侍卫说：“老子这张脸你看了两年了，还没有看烦？”


侍卫陪着笑脸说：“侯爷别急，这几天陛下的脾气不好，小的们自然要多加小心，小的还听说侯爷可以把别人脸上的皮撕下来扣在自己脸上，化身千万，最近小的都快得病了，总觉得从眼前过去的诸位大人都是别人顶替的，要不侯爷劳您大驾给看看？”


“滚！你除了肾虚就没别的毛病，下回老子专门顶着你的面皮，跑到陛下的御马监里把陛下最喜欢的那头叫特勒彪的宝马宰了，回头让你顶罪，我让你胡说八道。”


人皮面具的故事只给李泰讲过，这混蛋一定拿这事吓唬皇家侍卫，尤其是云烨绝对是重点对象，只要能让云烨不痛快的事，他干起来绝对的起劲。


走在宫里绝对不去见李二，云烨实在是害怕见他，见一回倒霉一回，这次还没见呢就倒了大霉，打定主意离他远远的，先去看看母仪天下的长孙，然后再去找李渊，看能不能把他的阎王债给清了，欠不起啊！债都还了四回了，包括一大栋最好的房子，怎么现在还欠他七两金子，得去问问他老人家到底识不识数。


长孙坐在太阳底下绣着什么东西，怎么肚子又鼓起来了？云烨记得她生完李治才不到一年。


领路的宦官轻轻的对聚精会神干活的长孙说：“启禀娘娘，蓝田侯云烨到了。”


云烨总觉得长孙很耐看，从外表上怎么也看不出她已经生过三个孩子，假如云烨没记错，这回肚子里的应该是一位公主。


“微臣云烨拜见娘娘，离别半年有余，娘娘风采如昔，可喜可贺。”云烨一见面赶紧就把马屁奉上。


“你是在笑话本后又怀了身孕是吗？”长孙的脑子大概出了问题，好好的一句马屁话，她也能听出恶意？


“娘娘何出此言，小臣惶恐。”


“别人可能是真心实意的，你口不由心你当我不知道？”


“娘娘冤死微臣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八节 都是月亮惹得祸


长孙放下手的绣品，被侍女搀扶起来，对云烨说：“陪我在花园里走走，陛下一会就要见你。”


“微臣是来给娘娘请安，不是来见陛下的，陛下日理万机，小臣这等小人物还是不要打搅为好。”云烨现在烦透了李二，朝堂上那么些名臣勇将不用，偏偏把自己一个小人物顶上前台，这件事稍有不慎，云家就有倾覆之虞。


“你对陛下不满？”长孙老是这个样子，总数曲解别人的话里的含义。


“微臣岂敢，雷霆雨露均是天恩，微臣身为陛下的手足爪牙，自然应该为陛下冲锋陷阵，从穿上官服的第一天起，微臣就有这个觉悟，娘娘多虑了。”赶快解释，心存怨望是臣子的大忌。


“雷霆雨露均是天恩？这话倒新鲜，和你醉后的狂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相得益彰，一个忠心耿耿，一个狂放不羁，云烨，到底哪一个是你？”长孙欣赏着光秃秃的花园，没有花摘，只好揪下一片冬青的叶子，装模作样的闻一闻，然后随手抛掉，继续追问云烨。


“醉后的酒话您也相信，微臣一向忠心耿耿，为了大唐江山虽斧钺加身亦九死而不悔。”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再时不时的表一表自己对大唐的忠心这是臣子的必修课，当权者就好这一口，云烨被李纲教育了这么久，早就学会了。


“忠心是好事，这样可以活得长久。家族可以长期兴旺，子孙可以绵延万代，云烨，别的臣子这样说我只会欢喜，为什么你这么说，我怎么听怎么别扭。”长孙的两道秀眉都快要竖起来了，牙齿咬的吱吱作响。这是长孙怒火爆发前的征兆，她在云烨面前从不掩饰自己的性情，如果是其他的臣子。喜怒不形于色这种事对她来说没有丝毫的难度，要知道，玄武门事变后。皇宫大清洗的命令就出自她那张红润的小嘴。成百上千的人头落地，她都面不改色，云烨的几句话能让她失态？


不掏一点干货是不行了，云烨躬身一个长揖。


“微臣生是大唐的人，死是大唐的鬼，就算是转世投胎，我也希望还是一个唐人，在草原上，微臣看到死难的将士也会痛彻心扉，深恨自己的无能。没有办法挽救他们的性命，大总管冒着极度的严寒去阴山下偷袭颉利，微臣在等待消息的那几天里，食不下咽，睡不安枕。大营刁斗上的梆子声，好多回都让微臣以为是大军回转的消息，披衣而起，来到帐外准备为他们欢呼，谁知道，大军依然没有消息。只有头顶的一轮明月稍稍偏东了一些。


娘娘可知，微臣当时恨不能肋插双翅，前往阴山，等待的煎熬在微臣看来远比沙场酣战来的痛苦。微臣一遍又一遍的巡视哨卡，这不是微臣的职责，微臣却整整干了十天，张公瑾说我如果再敢抢他的活，就下令把微臣干掉，说是我一个闲人比他这个大将军都尽职，实在是让他不能忍受。微臣知道这样不好，可是梆子声响起，我依然会披衣坐起，继续巡视。


后来大军胜利归来，微臣高兴的在雪地上打滚，堆了一个巨大的戴红帽子的雪人为将士们庆贺，谁知，人回来了，去的时候绵延三里的队伍回来的时候短了一大截，我上前问，别的人哪去了，是不是还在后面没回来？我打算煮多多的羊肉去迎接他们。


为首的队正看我的样子像是在看白痴，好半天才说了一句话，没了，兄弟们都在这，没回来的，回不来了。微臣坐在雪地上大哭，刚才还狂喜的心情一下子就消失了，我们胜利了，但是人也死了好多，那一刻我恨不得生吞了颉利。


孙道长踢了我好几脚，不让我哭，让我把不值钱的眼泪收起来，回来的将士们还需要我们给疗伤。


娘娘，您想不到吧，将士们回营干的第一件事不是庆祝，而是躺在暖和的营帐里呼呼大睡，微臣拿着锋利的刀锯，给他们检查身体，见到冻伤的部位，只能用刀锯割掉，好笑的是，我在割他们的手指脚趾，他们依然在睡觉。”


讲到这里云烨哽咽的说不下去了，眼泪哗哗的往下淌，长孙也在流泪，身边的太监，宫女也泣不成声，清清嗓子，云也继续说：“我一个帐篷，一个帐篷的走进去，感觉自己像屠夫，不是来给他们治病疗伤，而是来从他们身上剌肉的，这活，我整整干了一天一夜，孙道长也干了一天一夜，百十个辅兵也干了一天一夜，就是大总管李靖，也被微臣割掉了好大的一块肉，他的脚踝上几乎可以见到骨头。”


说完了，怎么没动静？再看长孙她们哭的一塌糊涂，长孙坐在太监搬来的椅子上一抽一抽的。


动感情很伤身，也很伤神，云烨一屁股坐在地上，画圈圈等长孙从悲伤中醒过来。这些深宫里的人也该知道战场是一个何等残酷的存在，免得一听到打仗就兴奋。


“能食淡饭者方许尝异味，能居市嚣者方许游名山，能受折磨者方许处功名，这些将士出生入死，爬冰卧雪，朝廷自然不会薄待他们，有功者赏，有过者罚，这就是大唐的规矩。”


长孙居然学李二把手背到后面来回踱步，挺着四五个月身孕的大肚子，倒也有李二的几分分彩。


“将士们百战得功，自然感恩戴德，微臣也有些小小的功劳，不知会有什么样的奖励？”云烨眼巴巴的看着长孙，这对夫妇对云烨极度的歧视，别人立下针鼻大小的功绩，他们从来不吝赏赐，云烨立下的功绩，从来都是撇撇嘴转眼间就忘得一干二净，得问清楚，就算不能涨爵位，发几两银子也是好的，李渊催债都催到战场上去了，等着还债呢。


果然，长孙掏出手帕，轻轻的擦一下眼角，居高临下的瞅着坐在地上的云烨，红红的眼睛又开始散发恨意，对云烨说：“有功劳当然会有赏赐，不过你先给本后解释一下月亮的事。”


“什么月亮的事？微臣听不懂啊！”一句话说的云烨一愣。


“装傻是吧？本后问你，李靖大总管出征是月初，那时哪来的一轮明月挂在天上？大军偷袭不捡月黑风高的日子去偷袭，偏偏挑一个满月的日子去偷袭，是李靖傻，还是本后比较好骗？军报上可写着‘二日’这两个字，你当本后没看过军报？”


“娘娘明鉴，微臣不过是为了烘托一下气氛，稍微用了一点修辞手法，表现一下自己忧国忧民的心态而已，娘娘千万不要和微臣一般见识，微臣这就改成满天星斗如何？”


忘记了面前的就是一个妖孽级别的人物，哭得淅沥哗啦的还有心情咬文嚼字，这下子，草原算是白去了。


“你在草原上大发特发，钱财多的听说从马车上往下掉，随行的辅兵也每个人都背着几十贯钱，你还有脸要赏赐？将士们在前方搏命，你这个奸商在后面发财，还用几文钱买来将士们的战利品，全部囤积起来，拉到长安转手就是几十上百倍的利，你还打着给将士们把钱送回家的招牌，赚他们的钱，还有没有一点良心？”


云烨可以确定，大唐的皇后娘娘在犯红眼病，没见她两个眼珠子通红通红的，绝对和刚才的哭泣无关，都是被银子逼的，不用说，大唐的国库现在一定可以饿死老鼠，要救灾，要打仗，李二还寻思盖宫殿，这种情形之下，挣钱的买卖如果把伟大的皇后娘娘忘记了，再挣钱的买卖她也会让你赔得裤子都穿不上，虽然云家不在乎，可是何邵也算是一个好人，不能让他倾家荡产以后跑到云家混吃混喝。


从怀里掏出一纸文书双手捧给长孙看，云烨的份子里抽出两成，何邵的份子里抽出两成，本来何邵想把自己的份子压缩到两成的，让皇家独占五成，被云烨严厉的禁止了，主动权必须掌握在云，何两家手里，如果主动权在皇家，一个狗屁不通的管事就会把生意全部搅黄。


“为何这个叫黄石的人只占四成，你们两家为何要占六成，这不公平。”对于一个连银楼那点小利都不放过的人来说，文书上面那些庞大的数字让她眼晕。黄石就是皇室，文书制定的时候，就是这么写的，虽然不是实名，长孙却不担心有人会黑她的银子，只是对分成不满。


“娘娘，这样的分成就是为了保证这个叫黄石的人一直有钱赚，他的开销很大，利润可以多分一些，这是必然的，但是这个叫黄石的人绝对不能参与到生意中来，要不然大家都就没钱赚了。”


“你肯定这个黄石不参与生意，你们的生意会更好？而不是更差？”长孙有些不解。


“本来微臣对黄石充满信心，后来让人研究了一下黄石管理的几处买卖，就认为那些替黄石管理生意的管事，如果在云家，早就被剁成肉酱喂狗了，黄石家有这样的一群败家管事他居然没去讨饭，对于他家这样深厚的底蕴，微臣佩服万分。”


长孙的胸膛急剧的起伏，脸涨得通红，一把就掀翻了侍女刚刚端上来的乳酪。让远处的太监，宫女们战战兢兢，不知道为什么平日里一向平和的皇后现在发这么大的脾气。


“你认为那些管事除了顶个名头，什么用都没有？”长孙尖着嗓子问云烨。


“娘娘您可以找一家店，把管事换成一只狗，只需让它安静的呆在屋子里，其它的事都由伙计去干，两月之后您会发现这只狗替您赚了不少钱。”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十九节 还有谁？


这句话彻底把长孙惹翻了，要知道那些管事都是她亲自挑选的精英，现在在云烨嘴里还不如一条狗，这如何能让心高气傲的长孙信服，指着云烨说：“好，好本后这就去你家里把你那匹马牵来，找一家店铺关进去，我要看看你家的马是怎么做生意的。”她实在是说不出一个狗字，话到嘴边换成了云家旺财。


云烨悄悄看看长孙，发现她实在是被自己气得不轻，所以就放缓口气说：“娘娘容禀，微臣在观察黄石家店铺的时候，发现那里很像一个小朝廷，等级森严，戒律森严，管事一张嘴就是官话，明明有求于人偏偏高高在上，货物不好还价格奇高，卖货的态度恶劣。除了上杆子巴结黄家的，有谁会去受气？您在东西两市看看，除了黄家的店铺，有谁家的是这样最生意的？上回黄石的一个管事到云家要求代销云家的几种货物，看在黄石的份上云家答应了，连香水都供应十瓶，这可是云家从未有过的大方，满长安能从云家把香水要出来的就黄石一家。


一来云家可以让这家店铺赚到足够的钱，二来可以替香水作个宣传，提高一下香水的身价，谁知道，价值六百贯的十瓶香水居然只卖出了一百四十贯，明明有胡商愿意出一千贯买的，黄石的管事硬是卖给了一位官员，一百四十贯的进价，童叟无欺，说胡商身上味大，不情愿搭理，这是什么道理？回头还向云家继续要香水，还一要就是一百瓶，他当香水是什么？泔水？想要就有？那十瓶已经是一个月的产量了。”


“哼！你云家把那东西卖的那么贵，就是本后用起来也小心翼翼，价格降低一点有何不妥？”


“娘娘啊！您现在有身孕，不能用那些东西，要不然微臣早就给您送来了，我巴不得香水每瓶卖到一千贯，这样对朝廷，对百姓都有好处。”有的香水里有麝香，这东西云烨就是长八个脑袋也不敢给长孙。


“这倒奇了怪了，本后很想知道你云家大把的捞钱，黑心黑肺的不管别人的死活，怎么就利国利民了。你给我讲清楚，要不然本后会把你拴在店铺里作掌柜。”


“假设云家的香水卖到了一千贯，有多少人会买？”云烨对长孙拱拱手发问。


“这样的买家几乎没有，因为本后会下令禁止。”长孙一下子就把云烨的后路断了。


“娘娘站在国家的立场您要做的是鼓励，而不是禁止。”


“你要本后帮助你们这些黑了良心的奸商？做梦！我一定会下令禁止，不能让你们这些奸商得逞，否则，这世上还有没有王法了。”


知道长孙想找回面子，云烨觉得和她讨论王法是对自己的一种摧残，王法就是她家的，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云烨努力让自己不要生气，一千遍的告诉自己，要平和，要迂回，不和孕妇一般见识。


“娘娘您想想，微臣把一瓶香水卖了一千贯，首先要做的就是上税，这种暴利型的东西微臣不反对给它上两三倍的重税，这样朝廷就会增加五百贯的税赋，微臣每多卖一瓶，朝廷的赋税就会增加五百贯，赋税可以用来给官员发俸禄，装备军队，修条路，建个桥，救济救济灾民，陛下也可以建个宫殿，都是好事。


微臣的五百贯钱可以重新投入到香水作坊，继续生产香水，继续把官员的钱财收回来，然后陛下再上税，再把这些钱发给官员，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圆圈，可以生生不息的转下去，朝廷永远没有缺钱的忧虑。”


资金链的关系一定要讲给他们两口子听，给李二讲云烨会来气，还是讲给长孙听好一些。


“这样你云家可以永远的赚黑心钱？”听得出长孙有些动心，只是她的骄傲不允许她投降。


“云家才不作守财奴，我家赚到的钱又会投入到书院的建设里去，会成为一栋栋房子，一间间教室，钱会被其他商人和工匠赚走，当然，他们也会被陛下收税。”


长孙不作声，半晌才说：“你不是要去找太上皇吗？去吧，你的话本宫需要好好想想。”


云烨施礼告辞，刚刚走出几步就听长孙在背后说：“你的来意本后清楚，做你的事吧，就像你说的，这是你作为一个臣子应有的义务，左武卫的一千兵马明日会护送本宫去玉山书院巡查，山上住不下那么些人，有五百官兵会住在云家庄子上，替本后把这五百官兵安排妥当。”


云烨转身长长的作了一揖，未发一言就离去了。


云烨没有发现冬青树后面有一个躺椅，李二躺在软椅上晒太阳，似乎睡着了，长孙坐在软椅边上，还没说话，李二的大手就轻轻抚摸着她鼓起的腹部，轻声说：“这小子还是有顾虑，刚才他把一个重要的原因没说，就是暴利品可以从大家门阀手里掏出钱来，再补贴到百姓身上，毕竟这些东西就不是贫家小户用得起的东西，算得上另一种劫富济贫，所以他说的没错，香水的价格越贵越好，越贵就越是对朝廷百姓有好处，你那个管事明天让他滚回家去，内府，哼哼！等云烨把恪儿教出来，看看能不能交到他手上，这小子为了成乾，还真是不遗余力，成乾的这个朋友交的值啊！”


从皇后哪里出来，云烨感觉全身轻松，没有了后顾之忧，脚步也轻快许多，刚刚转过太极宫，角落里就冲出几个膀大腰圆的仆妇，抓着云烨的手脚，就把他举了起来，云烨看看她们腰间勒的红带子就知道这是一群女跤手，专门在宫里相扑为戏，给宫里的贵人们找乐子的，每个人都精通相扑，力大无穷，不是云烨这样的弱男可以对付的，从上面往下看，扑面而来的是一对对巨大的乳房，在半敞开的衣襟里若隐若现。


赶紧闭上眼，有两位已经到了长胡子这么骇人的地步，还是不看为妙，在皇宫里能如此肆无忌惮横行的就只有那个闲的蛋疼的太上皇，所以云烨乖乖的听天由命。


脚落地看了第一眼，云烨以为到了土匪窝，春暖花开的日子里大殿里的火龙依旧在发挥作用，李渊左手怀抱美人，右手拎着酒壶，敞着衣襟看两个胖大的妇人裸着身子在摔跤，大殿里不时响起沉重的脚步声，见到妙处，叫好声四起，这就不是皇宫，这是他娘的土匪的山寨。


刚准备逃跑，李承乾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拽着云烨一脸的幽怨，脸上还有脂粉印子，你妹的，祖孙一起玩花姑娘，你让云烨这等正人君子如何自处？就算你家有胡人血统，这也太奔放了。


李承乾极不好意思的擦去脸上的胭脂，低声说：“烨子，我也是被擒来的，你就行行好，陪我一会，要不然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呢。”


过来一个醉鬼，一个酒嗝就让云烨退避三舍，熟人，裴寂！老家伙衣冠不整，胡须上全是酒渍。哪里还看得见半分平日里的古朴高雅。


不用说，由于窦，裴两家起了冲突，跑到李渊这里来找后援，想起裴英的惨状，云烨冷冷的扫了裴寂一眼，找了个干净的座位坐了下来，本着脸，全身散发着寒气。


派过来倒酒的宫女被云烨撵走，李承乾也不知道云烨要干什么，茫然不知所措，云烨提起酒壶大大的灌了一口，瞪着眼睛对李渊说：“太上皇，小子今来了，就是为了赌债而来，今日小子特意背了三十两金子，就是来会会据说小子不在京城时，赌遍长安无敌手的太上皇，免得弱了小子长安三害之首的名头，背上个欠人赌债不还的恶名声。”


李渊彻底废了，现在他大概只知道在醇酒美人之间熬日子，李二在草原的大胜彻底的摧毁了他最后的信心，一个在文治武功都超越了他的儿子，让他需要仰视，从反面证明他是多么的昏悖，连儿子都看不清，是何等的可悲。


李二现在来拜见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不为别的，就因为没必要了，政权逐渐稳固，再无一点后顾之忧的李二开始张开自己的血盆大口吃人了，窦家危在旦夕，他无能为力，只有更加的放纵自己来麻醉一下偶尔还清醒的头脑。


李渊狂笑起来，随手甩掉酒壶，推开美人，极有豪气的一脚就把矮几踢个底朝天，脚踩在案几上，眼睛瞪着同样虎视眈眈的云烨说：“小子，你还敢来？欠某家七两金子未还，还敢在这里吹大气，今日让老夫看看你的本事。”


云烨绝望了，李渊根本就是酒喝的脑子不合适了，只记得上次云烨欠他金子，不记得云烨还钱的事，云烨都想大喊：“这样的病老子也想得。”


云烨把十几个金锞子扔进翻起的矮几上，大喊一声，：“还有谁？”


裴寂也把金子扔进去，打着嗝说：“如此盛事，怎能少了老夫。”


角落里一个半死不活的声音说：“云家，裴家，都到了，窦家如果不在岂不是让人笑话？”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节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一个老头被窦燕山搀扶着来到矮几前面，窦燕山瞟了云烨一眼，掏出一个口袋，哗啦啦倒进去了一袋子金子，每一个都比云烨的金子大了好多。


今天怎么了，云烨有些好奇，谁没事干老在怀里揣金子，这东西又不能直接流通，只有大宗买卖才用得着，自己是要来找李渊报仇雪恨的，当然要带金子，要不然李渊的赌注那么大，谁能抗的动那么些铜钱。


看看好像醉了的裴寂，再看看不怀好意的窦老头，云烨大叫一声：“好，有胆子，咱们今天不输完了，不许出去。”


李渊的笑声似乎都变形了，连声同意，吩咐宫女把场地收拾干净，麻将摆出来，准备开赌。


云烨从矮几上取过自己的金子，当然挑最大的拿，看的窦燕山直翻眼睛，看到裴寂也在挑大的拿，恨得牙都痒痒，但是他还没资格说三道四，只能把剩下的金子又装进袋子，明显的份量赶不上刚才，还没开赌，资金就缩水了。


李渊喜欢坐东面，窦老头做南面，裴寂坐了西，云烨就只好坐北。


一上了牌桌，李渊似乎换了个人，精神勃发的厉害，敞着怀披着一件氅子，随手抛下骰子，数完点后就开始抓牌，算点数算得丝毫不差，酒精这时候似乎一点也不影响他的思维判断。


“云侯少年英杰，一道书院大门就让窦家知难而退，真是难能可贵，却不知这道大门能挡住窦家多久？一万！”窦老头慢条斯理的问云烨，而后扔出一张牌来。


“老国公多虑了，书院的大门只不过是书院同仁闲极无聊，随手盖的一个供学子们游戏用的地方，哪里会有什么玄机，您若有空，不妨去书院瞧瞧，那里山清水秀算是一个养老的好去处。九饼。”


“哦？你说玉山还不错？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阵法，某家想起在那里还有一间房子，去住住也不错。一饼。”李渊一上牌桌脑子就格外的清明。


“窦家现在没落了，不管是什么人都想在窦家头上耀武扬威，老夫好好的孙子，就为了一个粉头，命丧黄泉，那个粉头已经被家里的下人们做成了人蜡，一直在我孙儿的灵堂前点燃，有童女，而无童男，灵堂上有些不伦不累，老夫似乎听到我那小孙儿在阴曹地府里咆哮不满，裴寂，你以为如何？”


裴寂一言不发，忙着整理牌局，似乎对窦老头的话听而不闻。李渊也不作声只是停下牌局，听窦老头说话。


这就是道德立户，诗礼传家的大族？一个无依无靠的歌姬，在他们眼中什么都不是，包括曾经身为帝王的李渊也视若平常。凭什么？弱者就可以被做成蜡烛？


一个辛辛苦苦好不容易长成的花季少女，就是为了做蜡烛？


李渊面不改色，窦老头轻描淡写，裴寂装聋作哑，唯有李承乾面有怒色，当着皇家人的面说自己把一个无辜的女子活生生的做成了蜡烛，这是何等的嚣张。


云烨把手里的一张五条捏的吱吱作响，几次想要站起来，都被身后的成乾用力地按住，不让他起来。


“窦老头，我一会回去就会把裴英赶出书院，随你处置。”云烨把五条抛在桌子上，脸色淡淡的，好像没有看见裴寂惊骇的目光，也没有看见窦燕山志得意满的神情。


继续说：“裴英之所以被赶出书院，不是因为你窦家惹不起，是因为裴英的举动害死了那个无辜的歌姬，在我眼里他的命和那个被做成蜡烛的歌姬没有一点区别，他必须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窦老头，我只想问你一句话，当你们把那个可怜的歌姬做成蜡烛的时候，心中可曾有一丝一毫的怜悯？


没有吧！你的心是铁石做的，我不介意你找裴英的麻烦，但是那个歌姬何辜？你把所有的怒火都倾泻在一个孤苦无依的可怜人头上，你们都是一群吃人的猛兽，算什么道德大儒？诗礼传家，我呸！”云烨越说越激动，越想越愤怒，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何曾把人当过人看，他们已经不算是普通意义上的人了，他们真的是一群吃人的野兽。


“窦老头，你注定会下地狱，在你没有把那个歌姬做成人蜡之前，我对窦家深怀同情，现在，我认为只不过死了一个吃人的小狗崽子，没什么大不了的，吃人的小狗，不早些打死，还留它作甚？”


窦燕山想冲上来活活掐死云烨，被目光阴冷的窦老头挥手拦住，这里是皇宫，不是窦家大院，他只想搞清楚云烨凭什么敢对他大放厥词。


李渊，窦老头，裴寂一下子都把目光投向云烨，眼中全是不解的目光，在这句话之前，书院和窦家都没有撕破脸皮，云烨也一直在避开和窦家正面冲突，这回来找李渊，不外乎就是想做一个和事佬，把这件事化为无形，但是窦老头毫不掩饰的说出，人蜡这么恐怖的事出自窦家之手，这让云烨怒火万丈，这件事早就超越了他做人的底线，站在人的立场上，他不再掩饰对窦家的鄙视和仇恨。


“云侯，窦家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何你如此仇视窦家？就为了一个下贱的你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歌姬？”窦老头面色有些凝重，因为这是云烨对窦家从正面提出的挑战。


“窦老头，你说的没错，如果家师还活着，他会把你窦家这种人面兽心的畜生活活撕成碎片，我如果不是身负官职，也会在悄无声息之间让你窦家断子绝孙，死光死绝，原因就是因为那个蜡烛，窦老头，医学中有一个法门，可以把一个人的尸体完好的保存，每到用的时候，就捞出来，用小刀把他的皮肤，肌肉，血管，筋络，内脏，骨骼一一分离，作为教学之用，这样教育出来的医生，都会明白人的各种器官到底起什么样的作用，迟早都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医生，如果可能，我很想在窦家的人身上试一下，看看到底是活着被做成人蜡痛苦，还是被解剖开来痛苦，我保证，如果开始解刨时他不是死人，把心脏取出来的时候，他的眼睛还会看到他的心在跳动。”


大殿里一片寂静，似乎有阴风从大堂里穿过，所有人都在看着云烨面含笑意的说着最恶毒的话，一股凉意从脚底浸遍全身。窦老头虽然头皮发麻，却依然保持着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神态。


李渊舔一舔有些发干的嘴唇，对云烨说：“你和白玉京还有联系？”


“回太上皇的话，白玉京微臣从未去过，只是听家师提起过，那就不是个好地方，家师宁愿化为一抔黄土，也不愿去那里，就可以知道那地方的凶险。”云烨不愿意再提起白玉京这个倒霉的地方。


“云侯发出了挑战，老夫接着就是，却不知云侯打算如何挑战窦家的万世权威。”窦老头站了起来，腰板挺的很直，似乎从来都不怕威胁，也是，几千年的家族，如果没点底子，早就被湮灭的历史的长河里了。


“没有办法挑战，窦家太庞大了，还不是我小小云家可以憾得动的，然，自古以来，我中华大地上从来不缺少为民请命的人，从来不缺少铁肩担道义的人，也从来不缺少以卵击石的人，再加上云某又如何？”


牌桌上的几个人堪称大唐朝堂上最富盛名的几位斗士，多年来在朝堂上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一声令下则百仕争先，甘效犬马，争为爪牙，呼吸间隐有风雷作，坐卧间顿有霞霓生。俯瞰天下蝼蚁附聚，反掌间可令天下变色。


从未想过居然有人会为了一个已经被捻死的蝼蚁向他们发起挑战。还做的如此干脆利落，不留余地。李渊脸色阴晴不定，裴寂惊喜交加，窦老头却如吃了一只苍蝇般直发恶心。


“云烨，你打算怎么为那个可怜的女子讨回公道？”李渊颇有含义的问云烨。


“太上皇明鉴，早在武德七年，您就颁发了《武德律》为天下人制定了道德，行为规范，为何今日有恶贼将人私自凌虐致死，活活做成人蜡，您却视而不见，当初起兵，以天下为己任的您上哪去了？坐听恶声秽语而不惊，是为何故？您虽然隐退，但是您就不在爱这个您一手缔造的大唐了吗？”此时的李渊已经被云烨深深的瞧不起，落寞的英雄也是英雄，李渊明显不是，他的豪情壮志早就被妇人美酒消磨殆尽。


李渊无奈的低下头，似乎心灰意懒，摆摆手，散去了赌局，一个人回了后堂，背影极其的落寞。


“云侯以天下为己任，裴寂钦佩万分，裴英之事就由他去吧，生死天注定。”


“我是教书育人的，心中不敢有丝毫的龌龊，裴公的苦衷云烨明白了，除了律法，谁都没有资格轻易地夺去一个人生命，窦家何能例外？”


“窦家累世功勋，还不能换取一条无关紧要的性命吗？云侯真要与我窦氏为敌？就不怕粉身碎骨？”窦老头看云烨就像在看一条垂死的狗。


“云某这就去长安县衙为那个歌姬鸣冤，对了，还未请教窦公，那个歌姬叫什么名字？”


“那个贱人叫绿竹，云侯记住了，千万莫要忘记！”窦燕山讥声道。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一节 高尚的目的，卑鄙的行动


从李渊的宫殿里出来，李承乾就问云烨：“烨子，你真的要为那个歌姬复仇？”


云烨停下脚步，抚摸着大殿的柱子对成乾说：“我不是为绿竹复仇，我只想给人世间惨死的冤魂一个公道，儒家总是说仁恕，窦老头想必也喜欢仁恕，只不过他把这种高贵的美德用在了自己身上，对别人，只有残酷，以前有一篇叫《正气歌》的文章我总是读不懂，现在我忽然明白了，那些高尚的人，起初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原来都心中有一股不平气，让人辗转悱恻不得安眠，只有把这件事做了，才能吃得香，睡得安稳。”


他一拳拳的敲击着东宫的柱子，似乎要把心头的郁闷彻底的释放出来。


李承乾打定主意要弄清楚，“什么《正气歌》我没有听说过，这篇文章，他和你以前念过的《少年说》是一样的文章吗？”


“是啊，一样的文章，一样的慷慨，成乾，你以后成为皇帝了，千万不要忘记那些生活在最底层的百姓，就算不能让他们日子好过，也请你不要去祸害他们，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一群人，经不起风浪。”


李承乾很认真的点头答应，并在云烨耳边轻轻说了一大串的话，听完成乾的话，云烨的脸色有了一丝的舒缓。


云烨回想起后世自己的生活，平淡，快乐，是主基调，看到人世间的惨事也会掉泪，只是那会自己可以用力所不及来推辞，现在自己是侯爷了，难道说还要说力所不及的话吗？难道说要当了皇帝才可以解决天下所有的事吗？李渊是太上皇，他都只有躲避的份，可见皇帝不是万能的，没有退路了，想要心安，就需要自己干。


老子是这个世界的智者，这种没人敢干的活，老子不干，谁干？


云烨找来纸笔，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很清楚了，很快，一张状纸就写好了，没有夸张，没有隐晦，连古文都没用，就这样大白话的一篇状纸，呈现在李承乾的面前。


“烨子，你看来这次是认真的。”李承乾看完状纸后对云烨说。


“何以见得？”


“你刚才愤怒得连金子都忘了拿，这不是你的为人，所以我说你认真了，至少这件事在你看来比那一堆金子重要。”


“我看到你拿金子了，成乾，那些金子就是想请你把这张状纸刻成雕版，印上十几二十万份，我要大唐长安所有府县的人都知道窦家的禽兽行径，长安先散发五万份再说。”


李承乾面色苍白得摇摇欲坠，三十两金子就可以把这些事情干完？这需要最少一百两金子，他是穷鬼，干这件事会让他变得更穷。再说时间也不够，这几千字刻完，至少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我要大字，每一页只需要百十个字，你找十几个雕刻匠马上开工，字不需要好看，是字就行，也不用阳版，阴刻就很好，我想用不了一晚上，你就会把这件事办妥吧，云家的工匠也会干，我要明天把这东西贴满长安市。”


李承乾没说话，只是派人从东宫找来了所有会写的人，把云烨的状纸抄写一遍，也有管事满城的寻找雕刻匠，准备雕版印刷。


窦家的人不停得在豪门显宦家里出入，多年的联姻，窦老头有无数的亲眷，也有无数的门人，想必明日的早朝，弹劾云烨的奏章会堆满李二陛下的龙案。


大唐不会出现暗杀，虽然窦家恨云烨恨得要死，却不敢随意在长安动手，一旦动手，就会成为长安所有贵族的死敌，汉朝当街杀人给官员们留下的阴影太大，人人自危的日子没人想过。


只是云家的生意做不成了，老奶奶把老庄派来护卫云烨，随行的还有三十名退伍老兵，老奶奶不知道长安城里发生了什么事，她只知道原本订好云家货物的大户人家全部退订，哪怕不要定钱，也要和云家撇清关系，有甚者还想趁机要挟一下云家。老奶奶果断的停止了云家所有的生意，整个云家处于戒备状态。


老庄带来的话只有一句：“事不可为，走为上。”奶奶没有其他的话，就是怕说多了，孙子一时放心不下，耽误了逃跑，奶奶狭隘的心里面，孙子最重要，其他的人，包括她自己，无足轻重。


赶走了老庄，云烨掩上门，坐在案几前双手托腮，瞅着灯火发愣，案几上堆满了云家最值钱的物事，奶奶特意换了几串新新的开元通宝，还有一些散碎的银子，金叶子足足有两斤重，连他的铠甲都被奶奶送了过来。


抚摸着新编的束甲丝绦，云烨发出了一声苦笑，自言自语得说：“奶奶啊，孙儿也想逃，可我们往哪里逃啊，皇帝早就设好了圈套，孙儿就是圈套里的饵食，皇帝信不过朝中的大臣，咱家和所有的门阀都没有关系，只有咱家是最适合的诱饵，本来就招人忌，皇帝又在上面泼油，一两杯水那里扑的灭这场大火，如果不是太子告诉我京城里那些勇将的去处，孙儿几乎要和窦家和解，这才是最可怕的。老程，老牛一定急疯了，害怕我选错队？关陇现在闹翻天了吧，程咬金在陇右，长孙无忌在关中，尉迟敬德在京城，张亮在河北，段志玄在山东，张士贵在洛阳，我的皇帝陛下，你要干什么？”


京城云家的老宅子，由于人少，显得有些荒凉，有青草从石缝里顽强的生长，在墙角的暗影处，云家的护卫一动不动得站在那里，偶尔有兵刃的寒光闪现，告诉云烨现在他的处境有多么的恶劣。


“侯爷回去睡一会吧，都四更天了，明天还要去县衙呢。”老庄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小声地劝慰云烨。


“老庄，这两年你就没离开过我，你说，我真的是一个混蛋吗？为了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歌姬，一不小心就会搭上全家老小的性命，值得吗？”


“侯爷，小的没念过书，小的却有人心，草原上您看到那日暮要被做成酒杯您那时的神情就非常的骇人，小的知道，您其实不在乎死几个人，不管是战死的，还是病死的，您其实不在乎，人总会死的，早死晚死就那么回事，小的觉得您在乎的是那个歌姬被做成了蜡烛，这才是窦家得罪您的重要原因，掀了您的逆鳞，您自然不会让他好过。”


云烨愕然一惊，发现这个粗豪的汉子居然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细发人，拍拍老庄的胳膊说：“我在陇右的时候，有一位长辈对我说，人可以杀死，砍死，烧死，拧死，反正就是各种死法都可以，唯一不能的是被饿死。


我倒是认为饿死也没什么，这天下的粮食永远都不够吃，你不饿死，总会有人饿死，那位长辈的亲人都是饿死的，所以他的看法有些偏激。


你家侯爷我不同，人之所以被称为人，就是因为他超越了禽兽，尊重别人的生命，就是尊重我们自己，野兽吃野兽是因为饥饿，会吃的干干净净，不会拿尸体干别的，只有人这个奇怪的动物，才会因为其他的乱七八糟的原因杀人，有些过份的，就是那些不能称之为人的家伙，才会用活人的头骨来做酒杯，才会想到用人的尸体来做蜡烛，所以他们都该死。”


老庄似懂非懂得点点头，见云烨没有一点睡意，也就不再劝说，他也清楚，侯爷今晚不会有什么睡觉的兴趣。


推开东厢房，里面灯火通明，云家找来的人都在快速的抄写云烨的状纸，没人抬头，他们早就把这一千多字记了下来，门口的案子上已经有了好大一叠。


作为后世人，云烨怎会不清楚舆论的强大作用，没有给窦家泼污水，就是告诉长安市民，窦家喜欢用人来做蜡烛，现在他家里点的蜡烛还是一个叫绿竹的可怜女子身体做的蜡烛，要长安市民们小心，不要轻易违逆窦家，违逆窦家的后果就是可能被他家当成蜡烛给点了。


云烨不相信长安百姓会不感兴趣，连人家马上风都要传扬得沸沸扬扬的人，遇到如此恐怖的事会无动于衷？拿起一张自己的大作，云烨念了一遍，满意得自语：“好文采。”


大家世族不是都在玩命的攒名声，云烨就不信一个蜡烛世家的名头扣在窦家的头上，窦老头会无动于衷？几千年的名声，我呸，让你窦家见识一下大字报的威力，也让你们感受一下什么叫舆论轰炸，三天后，满长安的人见到窦家的人不绕着走，我就跟你窦家的姓。


明日太子想必会找一些人口走失的人家，只要随便找些人，告诉那些人家，人可能没了，窦家那么喜欢用人来做蜡烛，一个绿竹怎么够，说不定全被窦家当蜡烛点了云云。


法子有些缺德，李承乾神色惊恐，却又兴致勃勃的去办这件事，他老娘早就对云烨说过，如果有什么不方便的事，可以找太子帮忙，这样好的一个政策不用光用尽，用彻底怎么行。


云烨非常相信，皇宫里那条法力无边的恶龙，正在饶有兴趣的注视着长安城里的一切动静，藏在肚腹下面的龙爪恐怕早就跃跃欲试了吧。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二节 第一口唾沫


从大唐建立的那一天起，长安城就没有改变过它固有的节奏，一百零八个坊市次第开启，人们似乎忘记了昨日的喧嚣，依旧开始自己每一天的劳作，关心那些高高在上的豪门，不如关心一下今日的米价，要知道，今年冬天米价可是足足涨了三成，也不知那些吃光了长安粮食的灾民走了没有。


有嘴馋的孩子揉着惺忪的眼睛，看看街角的榆树，总是奇怪那些那些小小的榆钱总是长不大，昨天就看见嫩枝上已经有了绿色的苞芽，怎今天还是老样子。恨恨的在树根上浇了一泡尿，这该死的老榆树，又一次让人失望。


再看看道路两旁的槐树，吸一口口水，相比榆钱，槐花才是真正的美味，捋一把白白的槐花和糙米放在一起蒸熟，那种香甜的味道可以传到街市上来，只可惜，槐树要到四月才开花，现在还是光秃秃的枝子，上面什么都没有。


快马扬起的灰尘总是那么讨厌，春天的长安城，如果不下雨，总是灰蒙蒙的。


骑士从马上跳了下来，手里拎着一桶浆糊，用排笔蘸上浆糊，在墙上刷了两下，又从马背上的竹筒里抽出一张纸，贴在坊墙上，上下看一眼发现贴的不错，就跨上马，奔向下一个目标。


这样的骑士可不止一两个，到处都有，只是做的工作相同，就是刷浆糊，贴纸片。


这就新鲜了，长安城除了官府在城门口贴过告示，再就是有两张江洋大盗的画影图形，谁见过有人把金贵的纸贴的满城都是。上面还写着字，一个都不认识，这不是急死人吗。


有好事的立刻就把杂货店的老板被叫了出来，街坊里就数他学问好，谁家办个红白喜事，那一次缺的了他。


杂货店掌柜咳嗽了两下，清清嗓子准备大声的念，好显摆显摆自己的学问，谁知道，刚看清楚上面写着什么，就立刻捂上嘴巴，滋溜一声就窜回杂货店，上了挡板，关门大吉，连生意都不做了。


看杂货店掌柜像受惊的驴，街坊就更加的着急，不知道上面到底写着什么，难道是官府又要在城里按人头收税了？众说纷纭，一时也没个头绪，坊正和武侯现在都在向金吾卫的差官报备，一时也找不出个识文断字的。


一个穿着圆领袍服的文士走了过来，一看就是一位读书的相公，年纪大的老人就上前抱拳问好，年青士子倒也好说话，二话不说就来到榜文下面，瞄了一眼就对周围的街坊说：“长安城里出现了恶贼，专门喜欢用人来做蜡烛，就是那种给人的嘴插上漏斗，把烧滚的蜡油灌进人的肚子里，活活烫死，再插上灯芯，当蜡烛用，以前长安城不是总是丢孩子么，说不定就是这个恶贼把孩子做成蜡烛了，晚上照亮用了。”


文士的话还没说完，就有人抓着文士问这恶贼是谁？他家孩子都丢了两年了，文士告诉他，这事啊，本来谁都没发现，结果被蓝田侯在兴化坊窦家发现一尊，仔细一看这蜡烛他还认识，原来是东市边上平康坊的一位歌姬，叫绿竹，前两天还看她跳舞来着，谁知道一眨眼就成了蜡烛了，侯爷当然不高兴，所以就贴了告示，警告街坊们小心看好自己的孩子和闺女，别被人家骗了去做成蜡烛了，他自己亲自到长安县衙去告状，为那个可怜的女子讨个公道。


文士一说完就拱拱手准备离开离开，走的时候还警告街坊们小心自家的闺女小子，看着嚎啕大哭的丢孩子的街坊，叹口气就离开了。


过了街角，从袖子里掏出一撮小胡子黏在嘴唇上，转到下一个街角，继续给不明真相的街坊们解释……


刚刚还在对着榆树嫩芽流口水的孩子立刻就被母亲揪回家里，屁股上挨了好几巴掌才听母亲给他讲窦家把孩子做蜡烛的惨事，吓的孩子连哭都不会了，一个劲的往母亲怀里钻。


长安城里原本到处乱窜的孩子不见了，年纪轻轻喜欢逛街的少女不见了，就是有些不得已必须出来的，也脚步匆匆的像被狼撵，左瞄右看的宛如贼偷。


到了日头偏西，人们总算松了一口气，有聪明的以为这又是哪家的纨绔在胡闹，准备回家把锁在屋子里一天的孩子放出来透透气，谁料想，云家侯爷真的拿着状纸去长安县衙告状去了，从东头一直走到西头，大半个长安城的人都看见了这位，义薄云天，侠肝义胆的侯爷，一脸沧桑的去了长安县衙。


明明县老爷就站在衙门口迎接，他却偏偏要把县衙两侧的钟鼓都敲一遍。百姓告状之前总要敲一敲钟鼓，催促一下懒惰的大老爷升堂办案，这规矩从汉朝就有了，云烨没机会敲这东西，如果他有了冤情一般都是找皇帝陛下解决，但是今天他穿着常服，就注定他只能以百姓的方式进行自己的司法程序。


百姓是没办法告官的，以民告官先以有罪，哪怕官司赢了，脊杖八十，不会少一下，流放三千里，也绝对不会少一里。回头看看身后一大群的长安市民，云烨嘴角有了一丝笑意，窦家，窦家会淹没在这片浪潮里。


长安县令左奎从未像今天一样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当官，站在县衙门口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侯爷敲响了催堂鼓，那就不是在敲鼓，那是在催命。


县丞，县尉，同样面如土色，昨天傍晚，窦家的人就告诉他们，如果云烨前来告状，如果胆敢收下状纸，他们全家最好的命运就是被发配岭南。


云烨坐在县衙大堂上喝着一碗酸奶，悠闲的看着三位官员在看自己的状子，他们不得不看，也不得不接，云烨看到洪城穿着衙役的衣服站在公堂一侧，拄着竹杖背靠着肃静的大牌子在打瞌睡。


弄死一个贱藉的歌姬不算什么事，刑律中也只规定了罚铜和杖责，最重不过发配一年的刑罚而已，长安城每年莫名其妙被弄死的仆役丫鬟不知有多少，也没见有谁跑来告官，大都是赔一点钱粮了事。良人的事都忙不过来，谁有功夫理会贱人的事，所以官府对于这种事历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知道，夜路走的多了，迟早会遇见鬼，或许是贱人的冤魂在长安积累了太多的怨气，终于催生出一位侯爷状告国公家凌虐杀人的大事件，罪名很奇特，反人类罪，翻遍大唐律法也找不出这么一条奇怪的罪状。


林奎咬咬牙对云烨说：“云侯，我大唐自武德七年颁布《武德律》以来，从未有过这条反人类罪，下官作为亲民官，对于历朝历代的律法也有涉猎，对这条律法却闻所未闻，还望云侯给下官讲解一二。”


“自古以来的律法都是为了矫正天下子民的行为规范而制定的，用严刑律法来告诉我们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不可以做，自秦以来，仁恕之道一直贯彻其中，苛刻的刑罚越来越少，历史上那些残酷的肉刑如今在我大唐只剩下鞭笞和板子，五马分尸不见了，宫刑不见了，挖眼割舌之刑不见了，就连十恶之首的谋逆，也不过是主犯斩首，他的父亲，子侄罪减一等判绞刑留个全尸。


可见，朝廷建立律法的意图就是为了教育子民不要去犯法，起到惩前毖后，教育救人的目的，不是想要把某个好好的人硬要弄去流放，硬要弄去砍头，谁喜欢把事情弄得血淋淋的。就在去年，哪怕是大灾之年，我大唐被砍头的罪犯不也才二十七个人吗么？


何也？这就是盛世即将到来的征兆，在边关我朝平灭突厥，活捉颉利，在朝中诸位亲民官功不可没，一方面要为前方的大军供需粮草军械，一方面又要为那些遭了灾的百姓提供食粮，免得他们冻饿而死。


如今春天到了，我大唐即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年份，我们都在摩拳擦掌的准备为即将到来的盛世再努力拼搏一把，让我们所有人都有好日子过，我们有英明的君主，勇敢的将士，睿智的官员，勤劳的百姓，凭什么我们不能有个好日子过？”


唐朝人没听到过演讲，虽然云烨自己已经被自己的话恶心到了，但是案几后面的官员，衙门口的百姓，他们第一次听到关于盛世即将到来的宣言，无不群情激愤，就连在哪里打瞌睡的洪城也瞪大了眼睛，似乎第一次认识云烨。


云烨的话刚一停，百姓们轰然叫好，今天的主体是他们，云烨转过身来面对人头涌涌的百姓声嘶力竭的大喊：“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总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恶心事发生。就是那个诗礼传家住在兴化坊的窦家，他们为了泄愤，把一个十五岁的女子活活的做成了人蜡。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到成人，要经历多少磨难，父母需要付出多少心血，我们都抱着最深的爱意幻想自己的孩儿长大成人之后，男子可以光宗耀祖，女子可以嫁个好人家，欢快一生，有谁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蜡烛？告诉我，有谁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蜡烛？我大唐的人很少，诺大的版图上只有几百万人，陛下每一次祭天都会诚心的祈祷天下百姓子孙繁盛，六畜繁衍，而你窦家在做什么，你在草菅人命啊！


窦家，你何其的忍心，我们见到受伤的小狗都会恻隐之心大作，为何你们不理会那个可怜女子的哀求，不理会她在哪里哭诉求饶？为什忍心将滚烫的蜡油灌进那个女子的腹中？天理何在，你窦家人心何在？万世家族，诗礼传家，我呸！”


随着云烨的一口唾沫出口，愤怒的长安百姓齐齐的朝兴化坊方向吐出了一口唾沫。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三节 谁是英雄


作为世家家主，窦老头无疑是合格的，他早早的就给云烨准备了一张硕大无朋的网，准备把小小的云家困在网中然后掐死，他所有亲友准备弹劾云烨的奏章他都仔细研究过，逐字逐句的推敲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云烨的歪理邪说，云烨的骄横，云烨自诩神子而不自知，他的来历，他的出身，他在陇右受贿，在关中做生意，强自把一家之言灌输给学子，有误人子弟的嫌疑……


三人成虎，风言奏事，这是言官的责任，上次用这些人还是武德年间的事，刘文静作为开国老臣不就是倒在这些人的口诛笔伐之下，这几十道奏章应该会把云烨的爵位一撸到底吧，只要没了蓝田侯的爵位，云家就是砧板上的肉随自己拿捏。他甚至考虑到了，程家，牛家，李靖家里的反应并为此作了周详的布置，看着案几上密密麻麻的利益交换清单，这三家应该会满意吧，世家都是以利益为纽带，在这些利益的面前，放弃小小的云家有什么难的。


蜉蝣憾树，螳螂挡车，一个被过多的正义感冲昏头脑的小子而已，注定了今天就会灰飞烟灭，蓝田侯的荣耀，也只能如同流星划过夜空灿烂一时，而窦家就是夜空中的那轮明月，将一如既往的辉煌下去。


他听到云家派出的骑士四处张贴告示，淡然一笑，这只是云家的垂死挣扎罢了，他对窦燕山说，杀一条狗，你还不许狗在临死前叫几嗓子？


听到云烨出门去告状，窦老头笑得更加开心，他不相信长安县令左奎有胆子收下状纸，只要状纸不收，云烨难道会自己打上门来？如果他这样没脑子，窦家会准备几十条人命让云烨杀，没什么好担心的。


唯一让他有点担心的是陇右没有消息传来，本来每月都会有一次联系，这是惯例，陇右大掌柜居然这次没有派信使，虽说几十年来，也有过几次，都是信使在路上出了意外，这回也是如此？


云烨进了县衙？这让窦老头有些愤怒，左奎连一个将死之人的面子也要给吗？站在窦家院子里远远可以看见太极殿的飞檐，这是窦老头特意留下的一片风景，每回看到太阳从那角屋檐上落下时，他就不由得浮想联翩。


如今那里依然没有消息，死气沉沉的庙堂，何时才能有几分果决？一个小小的侯爵也要讨论很长时间吗？皇帝不是一直想削减爵位么，老夫给你送上一个，为什么还不快下结论。


窦老头有些急了，云烨的那些话被管事们一字不差的带了回来，尤其是听说万人一起唾骂窦家的时候，他的手在抖，脖子上的青筋在跳舞，窦家千年积累的声望，毁于一旦了。


一个青楼贱妇，就可以把窦家比金子还宝贵的名声糟蹋的半点不剩，不用想，窦家从此往后，想要逃脱一个人蜡世家的名头，纯属做梦。


“云家的商户们城门一开就骑着快马，带着污蔑我窦家的文告出了城，听说他们一出城就奔向四面八方，老奴想他们不把文告贴满关中是不会罢休的。”


家里白发的老管家，一五一十的向家主汇报事态的进展。


窦老头躺在矮榻上老泪横流，云烨的出手太恶毒了，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就是人的名声，想要建立好名声，需要很多代人的努力，但是想要毁掉一个人的名声，却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这次为了对付云烨，窦家的损失太惨重了，就算是把云家连根拔起，也抵消不了这次的损失，窦老头第一次生起了要把云烨碎尸万段的想法。


一骨碌爬起来窦老头快步来到三十郎的灵堂，灵堂前那尊跪着的人蜡，仰头张着的嘴里，那点烛火依然在燃烧，看着绿竹阴惨惨的笑意，窦老头第一次心头没了快意，以前，他每到灵堂看望自己的小孙子，就要忍不住啐人蜡一口，宣泄恨意，想到一切的事都是由这个贱婢而起，他抽出护卫的横刀，抡了半圆，重重的一刀就劈在绿竹的尸体上。


人蜡制作的相当完美，窦老头的力量又不够，还没有劈开尸体，横刀重重的嵌在颈项间，窦老头敲敲酸痛的腰骨，正要打算让护卫把人蜡放到后院烧掉，就听见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一队衙役打扮的汉子进了灵堂，看到倾倒在地的人蜡，也不答话，抬起来就往外走。


“放肆！那里的狗才，窦家岂是容你等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窦老头怒极了，家里的护院管家，都是干什么吃的，让一队衙役在府中横冲直闯，这还有天理么？


为首的一个汉子连手都不拱，笑嘻嘻得对窦老头说：“老公爷息怒，小的也是奉命办差，没有办法，如果您老人家不打算公然把小的几个干掉的话，还是让开一条路，小的好回去交差。”


“你们是谁，奉了谁的命？”窦老头冷静了下来，今天的事情充满了诡异，什么时候衙役也敢冲到窦家后堂来了。


“小的是长安县衙的衙役，自然是奉了县令大人的命令，前来提取被做成蜡烛的绿竹姑娘的尸体，啧啧，这样的美人儿，窦家也下得去手，亏了。”那汉子怜惜的看着被做成蜡烛的绿竹。一个劲的叹息。


“这位小兄弟，如果你肯退一步，窦家深感大恩，这枚玉佩价值五百贯，送与你们喝碗酒，就当我窦家欠你们一个人情如何？”窦老头手里翻出来一枚孔雀配，绿色的尾羽，红宝石般的眼睛，褐色的长嘴宛若天成，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为首的汉子上前拿过玉佩，看了一下就塞进怀里，对满脸笑意的窦老头说：“有钱就好办事吗。”又扭头对手下说：“弟兄们，钱我拿了，你们也别让老子难做，说好了退一步，咱们退两步，别让人家说咱爷们不仗义。”


在窦老头的注视下，那群衙役齐齐的往后退了两步，然后继续往外走。


这种羞辱那里是窦老头可以忍受的，一声令下，窦家的护院就扑了上来，他们不想伤人，只想抢回尸体，谁料想，这群衙役凶悍异常，手里的水火棍使得出神入化，窦家的护院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汉，谁知道在这群衙役的面前根本不是对手，顷刻间就有十几个被打得骨断筋折，其余的也抱头鼠窜。


为首的汉子对窦老头哈哈一笑，夹起地上的人蜡就出了后院。


老管家搀扶着昏过去的家主，又是掐人中，又是灌水，好久，窦老头才醒过，人醒过来第一句就让管家把窦燕山从皇宫外面叫回来，说是有事情安排。


云烨不知道李二打算做到哪一步，正在犹豫要不要把事情搞的再大一点的时候，他看到洪城带着一队人走了过来，肋下夹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女子，身体极不自然的蜷曲着，两手背在背后，似乎在朝拜。


洪城吧尸体往县衙大门上一放，扯开嗓子就吼：“这就是窦家的那尊人蜡，街坊们看清楚了，嘴里还有灯捻子，一点就着。”说完，真的用火折子点着了那根灯芯。


看着这一幕，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奔了过来，只叫了一声“我的囡囡啊！”就抱着绿竹一动不动，嘴里呜咽着宛若野兽临死时的哀鸣，县衙门口的长安百姓，无不潸然泪下。


过了很久，那个妇人依然一动不动，洪城觉得有异，轻轻的扒拉一下妇人，只见那个妇人两眼圆睁，有血泪流下，嘴里叼着半根灯芯早就气绝多时了。


云烨解下外袍，给绿竹穿上，疲惫的坐在地上，盘着腿，就守着两具尸体，除了流泪，不发一言。


关中人从来不缺血性，先前还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这下子全傻住了，不知是谁喊了声，“去找窦家讨个说法。”人群瞬间就向窦家开进，沿途不停的有人加入，队伍越来越壮大，最后已经到了全城盈沸的地步。


洪城有些担心问云烨：“云侯，现在怎么办，街坊们全疯了。”


抬起头云烨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神采干巴巴的说：“这不是你们需要的吗？”


“谁也没想到长安街坊们会这么激烈，就这架势，冲击皇宫都够了。”洪城不由自主的舔舔发干的嘴唇。


“也好，这样也好，让那些世家大族都看看，这就是百姓的力量，这就是他们嘴里软弱不堪的百姓力量，知道他们的强大后，也许会少那么几尊人蜡，也许会减轻那些酷毒的煎迫，绿竹，你看，你为自己复了仇，那些凌虐你的人我想他们不会活过今日。”


时间到了，净街鼓却没有响起，兴化坊有浓烟冒起，金吾卫终于出动了，街道上到处是凌乱的马蹄声。


拍拍绿竹僵硬的身体，云烨笑着对她说：“皇帝陛下终于该说他的那句名言了，那句话怎说来着？哦，‘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有了这句话，会少死很多人，你很了不起，绿竹，你是英雄，真的，不骗你！”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四节 不后悔


大理寺卿戴胄来了，绯红色的官袍在最后的一丝天光下显得如此刺眼，长安县令左奎就跟在他的身后，一行人来的很匆忙，左奎的官帽都有些歪斜，不远处还有还有手持镣铐的大理寺属官。


云烨朝戴胄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过来，他正在替绿竹去除腰，肩，颈，肘，膝，胯，上的长针，就是这些起到固定作用的长针，让她的身体一直保持蹲跪的姿势，每抽出一根，就抛在戴胄的脚下，发出“叮”的一声响。


总共抽出了十五根长针，也发出了十五声脆响，绿竹的尸体早就僵硬了，原本白皙的身体上全是尸斑，在云烨看来，这具身体的发育似乎才刚刚开始，他把手伸进绿竹张的有些过分大的嘴巴里，把残余的一截灯芯拽了出来，用手按住她的下颌，稍一用力，就把她的嘴巴合上，手一松开，嘴又张开了，她毕竟已经死了，肌肉失去了弹性。


“谁身上有针线？”云烨问戴胄。


戴胄手一摆，立刻就有人跑进县衙，不一会就拿来了穿着丝线的针，在绿竹稍微有些裂缝的嘴角缝了几针，他缝的很小心，似乎害怕影响绿竹的美貌。


绿竹的嘴合上了，稍微有点歪斜，像是在顽皮的笑。云烨把她蜷缩的身体弄直，费了好大的劲，然后再把自己的外袍给绿竹穿上，将她抱起来慢慢的放在她母亲的怀里，这样一来，可怜的孩子就有了保护，至少她的母亲会保护她不受伤害，如果真的有天堂，云烨衷心的祝愿她在那里得到快乐……


看到云烨做完了这些事戴胄上前一步刚要说话，云烨先说了：“本侯今日处于一时激愤，无意中致使百姓动乱，罪在不赦，如今向大理寺自首，还请大理寺槛押。”


说完就举起双手等待那些属官们上镣铐，老庄脱下自己的外袍给云烨披上，站在一边默不作声。


戴胄犹豫良久才长叹一声下令给云烨披枷带锁，县衙没有锁拿云烨的资格，大理寺如果没有皇帝的旨意也没有这个资格，现如今戴胄他们拿着镣铐，无疑是受到了皇帝的委派，被百姓群情激愤的场面吓坏的可不止是窦家。


戴上枷锁云烨问老戴：“窦老头死了么？”


“死了，是被活活吓死的，窦怀义自尽身亡，窦怀恩被百姓活活殴死，窦怀德已被下狱，窦家直系只是不见了窦燕山，朝廷已经颁发了海捕文书，他逃不掉的。”戴胄说话一向干净利落。


囚车驶过长安街的时候，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只有到处散落的鞋子，头巾，似乎在诉说不久前这里到底有多么的混乱，坊市的大门紧锁，只有那些墙洞里还有很多的眼睛在偷偷看着被槛押的云烨。


长安市上空无一人。


只要是监狱，条件就不会好到哪去，一桌一凳一塌，一盏油灯就算是高级待遇了，云烨在狱卒解除了镣铐之后，第一个动作就是爬上来床榻，盖上毯子，而后不久，均匀的鼾声响起，他仿佛非常的困倦……


皇宫里的灯火依旧不熄，李二烦躁的在大殿上走来走去，背在身后的手一会捏成拳头，一会儿又彻底摊开，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万无一失的计划，为什么会以一场暴乱来结束，还没有等到皇权发威，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窦家就轰然倒塌。自己精心布置，各路大军的配合，窦家在关中，陇右，洛阳，河北的基业迅速地被连根拔起，只留下了山东没有下手，不是他不忍心，而是因为没有一点必要，山东的窦忠，早在两年前就是自己准备的窦家的接班人。


如果没有窦忠两年来不懈的出卖窦家的情报，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这么快在窦家的事情上取得绝对的优势，两年的准备，一日爆发，结果相同，过程却一度失去了控制，李二忽然发现，只要是云烨参与的事情，这件事情总会多多少少的发生些变故。他不喜欢这种失去控制的感觉，作为一代帝王，他喜欢把一切握在手心的感觉。


皇后不在，宫人们只能战战兢兢的小心伺候，生怕一个不小心，为自己找来滔天大祸，李二本来就是一个自己不痛快，就绝对不会让其他人高兴的主。


装葡萄娘的酒壶飞了出来，装石冻春的酒壶飞了出来，最后连装三勒浆的酒壶也飞了出来，所有的宫人全都跪伏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内侍头领数了数地上的酒壶，发现只有装云府佳酿的酒壶没被扔出来，大喜，竖起耳朵偷听大殿里的动静，只听见皇帝陛下在呐呐自语：“朕一生南征北讨，从未停歇，见过无数强敌，从未有过那种局面，会让朕惊慌，今天，朕害怕了，他们是朕的子民，手无寸铁，却让朕在一瞬间汗流浃背。


孙子说，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隅，李唐天下如果想要千秋万世的传承下去，就绝对不可忽视这样的力量，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实为至理也，朕需要让万世子孙都要记住这句话，与这样的力量作对，实在是以卵击石，哪怕有再硬的壳，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想通了道理，自然就不会烦躁，只是云家的酒岂是人随便拿来浇愁的饮品？不久，内侍头领就听见酒壶掉地发出的闷响，探着头往大殿里悄悄看一眼，之见皇帝陛下，侧倒在矮榻上，睡着了。


是个人就有疲惫的时候，老庄两天两夜没合眼了，可是他依旧显得很精神，偷渡城关被抓住是要被问斩的，他小心的沿着朱雀大街两侧的阴沟慢慢的往城墙前进，侯爷被抓进了大牢，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奶奶，早知道一分，说不定侯爷就会少遭一份罪。


阴沟里的恶臭一度让他差点窒息，刺鼻的味道似乎还有些蛰眼睛，眼泪哗哗的往下淌，他手脚并用的在下面爬，他第一次发现朱雀大街是如此的长。


阴沟尽头就是护城河，儿臂粗的栅栏挡住了去路，他的脚在淤泥里摸索，终于那个传说中的洞被他找到了，这是自己花了十贯钱才从一个游侠儿那里打听到的消息。


脱下了全身的衣衫，精赤着身子猛吸一口气就潜了下去，滑腻腻的污泥掩盖了他的全身，他像一只在淤泥里滑行的泥鳅，从那个洞里挤了出去，在喝了两口污水之后，他终于他终于把头探出了水面，来不及多想，他只有一柱香的功夫游过护城河。吸一口气，再次潜进水里。


赤裸裸的老庄爬上了护城河，匆匆忙忙的套上一衫，踉踉跄跄的向玉山跑去……


一夜的酣眠让云烨彻底从前几日的亚健康状态中解放了出来，眼睛尚未睁开，也舍不得睁开，一路阳光透过窄小的天窗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十分舒适，阳光透过眼皮在眼底形成一片粉红的世界。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牢房春睡足，窗外日迟迟。”伸一个大大的懒腰，嘴张得大大的把胸中最后的一股郁气吐出来，只觉得神清气爽。


一睁眼吓了一大跳，眼前趴着一个哭得淅沥哗啦的胖子，还不停的抽搐，貌似非常伤心。


“我的爷爷啊，咱以后老老实实，高高兴兴的赚铜钱好不好，您如果实在闲的难受，去书院折磨一下那些纨绔也好，不要总是惹一些可怕的敌人好不好，哥哥我一到京城，本来想去燕来楼松快一下，谁知道随口问了城门官一句你在哪，结果哥哥我就被吓的成了阳痿，现在那东西能不能用还两说呢。”


老何不知道来了多久了，大概一直在哭，云烨干的这件事在他最恐怖的噩梦里也不见得会出现，他不是在伤心，是在害怕，现在云家和他完全就是一根绳上拴着的蚂蚱，他出事，云烨还可以拉一把，商贾的那点纠纷还摆不到台面上，云家出事，那就彻底的没的救了，云家，何家会一起完蛋。


“哭个屁啊，窦家不是被我干掉了吗。”云烨见不得男人家哭哭啼啼的，又见老何哭的可怜，就随口安慰一下。


“窦家是被干掉了，听说陇右，河北，洛阳，关中一起动的手，窦家家主也听说换人了，换了一个叫窦忠的家伙，那是陛下在发力，和你没什么关系，你无缘无故煽动街坊们暴乱，这是重罪，这不，别人在庆功，你得在大理寺里坐牢，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啊，那个叫绿竹的歌姬，绝对是有史以来身价最高的歌姬，绝对是堪比妲己，赵飞燕这些祸水的存在，一个万世家族为她轰然倒塌，一个前途无量的侯爷为她坐牢，她是天大的灾星，我以后再也不去平康坊了，那地方太可怕了。”听着老何的唠叨，云烨觉得很温馨。


把老何带来的乳酪灌了一碗，拍拍老何说：“老何，我从未为这件事的鲁莽后悔过，从来都没有。”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五节 龙的变化


“你是怎么进来的？”云烨忽然想起这个问题，如果不管是谁都可以随便出入大理寺牢房，估计自己的小命迟早会丢掉，这事得问清楚。


“你放心，你的守卫堪称水泄不通，哥哥我花了五百贯买了一尊价值两贯的劣质玉佛的才打通大理寺卿戴胄，给了哥哥一道手谕，这才得以进来，谁知道，东宫的六个侍卫守在你牢房的外面，还有皇后娘娘派的六个人也在那里，哥哥送进来的东西他们都细细的检查了一遍，这才得以进来。”


听完何邵得意洋洋的解释，云烨的喉头有些发紧，指着装乳酪的空碗问老何：“这个也检查过？”


对与云烨的洁癖老何早就不满了，大咧咧的说：“那是自然，有两个家伙尝了一口，还说好喝，废话，曹婆婆家的肉饼和乳酪是一般人可以买得到的？”


云烨扶着墙干呕几声，他算是彻底的知道了李恪对于吃剩饭为何会有那么大的怨念。


“咦，差点忘了问你，你花五百贯买垃圾，和戴胄给你手谕有什么关系？”好不容易止住恶心，云烨就问老何关于戴胄的事，老戴堪称清如水，明如镜的代表性人物，和五百贯钱放在一起有些奇怪。


“休要污蔑戴卿，老戴一向铁面无私，哪里会做这些蝇营狗苟的恶心事，我要是把五百贯钱送给老戴，说不定会立刻被他打入大牢，哥哥我只不过心甘情愿的花五百贯买了一尊价值两贯的玉佛而已，你情我愿的事情有什么不对，只是事情有些凑巧，那家店刚好是老戴小妾的哥哥开的而已。”


老何对于云烨的张口攀扯老戴受贿很不满，做了义正言辞的解释，人家老戴收了钱把事情办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世上像老戴这么实诚的好官员不多了，千万不能给人家戴一顶贪官的帽子，再说了，老戴不开店，就他的俸禄，哪里养的起四房小妾，一大家子的人，长安米贵，没点灰色收入，你叫老戴喝西北风啊。


“如果我用田襄子给的那箱金子，去老戴小妾哥哥的店里买一只铁钉，明天我会不会就被放出去？”云烨若有所思的问老何。


“做梦！没有朕的旨意，你就是把全天下的金子搬过来也没用。”不知何时，李二背着手站在牢房外，貌似已经站了很久，旁边不停抽着凉气的戴胄似乎牙齿很疼，脑门上都冒汗了。


还没等云烨见礼，李二就对何邵说：“滚出去，一会再找你算账，大唐勋贵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何劭连滚带爬的出了牢房，李二又看看戴胄对他说：“你家里的生意是不是该关张了？”


戴胄幽怨的看云烨一眼，连声说：“从现在起就没有什么店铺了，掌柜的也该回老家种田了。”说完就赶紧离开，不知是去找何劭算账，还是去关自己家的店铺去了。


李二跨进牢房，马上有内侍把牢房里的板凳擦了又擦，小心的放在李二的屁股后面，待皇帝陛下坐稳，就垂首离开。


“觉得冤枉？”李二大马金刀坐定后头一句就问云烨是否觉得委屈。


“这次没有，食君之禄，为君分忧这是本分，臣子都是陛下的手足爪牙，怎么用怎么动自然要听陛下在这个头脑的，如果因为怕脏就不去掏茅厕，这天下还有干净地方吗？”


做了人家的臣子，就必须有时刻准备被人家利用的觉悟，如果想立身高洁，远遁荒山作野人是个不错的选择。


“朕听出来了，你对朕没有怨言，把自己的本份守的很好，却对高门大户从心底里鄙视这是为何？要知道你云家也是高门大户，虽然家里人丁不旺，但是在长安城还是数得着的。”


李二故意没听见云烨说的“这次”两个字，直接问云烨为何对富贵人家充满敌意。


“回陛下，臣从来都不认为肉食者鄙，而是认为，既然食肉，就需要有食肉的资格，不一定你祖上是食肉的，你就必须食肉，没有与之相匹配的道德功绩，食肉就是一种罪孽，因为他不劳而获，侵占他人血汗肥己身，从哪里都说不通，甚至有些食肉者吃腻了肉，想换换口味，最后把主意打到人的头上，一心想吃人，这样的食肉者，微臣很想把他们放在锅里煮，让他们也知道疼痛是个什么滋味。”


李二哑然一笑对云烨说：“你书院里不就是在教育一个又一个的食肉者么？能保证他们都不去吃人？”


“陛下啊，什么叫我的书院，那是您的书院，我只不过用他来实现我的梦想，真正使用它的是您，得利的也会是我大唐，微臣只想附在陛下的骥尾，远飙千里，看看我大唐到底可以走到哪一步。”


云烨的心里微微发疼，书院是自己到唐朝来最想干成的一件事，如果把书院和生命比，云烨觉得自己的小命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依附皇家，必须依附皇家，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只有依附皇家书院才可以长久的生存下去，现在太弱小了，只有等到他强大到可以抵御任何风浪的时候，才是他真正发挥威力的时候。


“哼！朕把两个儿子都送进了书院，顶着大臣们的弹劾不放他们去封地，不就是想看看书院到底有什么能力，目前还不错，只是小子，你把主意打到他们两个头上，将来不要后悔，龙子，龙子，小子你要知道龙是要吃人的，这是万年不变的道理，别看你现在暂时把龙子的爪牙套上了套子，迟早有一天你会发现，龙就是龙，套上套子的也是龙。”


云烨不知道李二的自恋是从哪里来的，历史上他把群臣玩弄于鼓掌之上，却偏偏看错了自己所有的孩子，没错，全部看错，成乾被他逼成变态，青雀被他诱导成白痴，李恪被他给的虚假希望迷惑的晕头转向，高阳成了荡妇，还是一个造反的荡妇，兰陵被他当成控制窦家的筹码，一辈子不得欢颜，他的孩子有几个善终的？有资格评价他们吗？


还龙就是龙，那种生物真的存在？有本事你找出一条来让我看看？假如成乾他们变的狂暴，也是因为你这个疯子影响的，你的权利没有任何的制约，不管脑子里想什么都是真理，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的孩子就该像自己，你为权利疯狂过，难道也要自己的孩子为权利发狂？


成乾是个很好的少年，青雀是一个聪明的少年，李恪是个执着的少年，三个孩子如果不走弯路，都应该成为这个世界上的顶尖人物，世界那么大，你李二有能力给他们一片自己施展才华的空间，却生生的把他们关在长安城里让他们对着皇位流口水，就是一个好人，时间长了也会成为变态，不要以为老子不知道，东瀛人的邪恶调教说不定就是你教的，最看不起这种把好孩子调教成恶鬼的混蛋。


“小子，你的眼神很古怪，难道朕说的不对吗？”李二正在口沫横飞的评述自己几个孩子的优缺点，却发现云烨在发愣，就有些不悦。


“哪里，微臣正在反复思索陛下的金玉良言，真是字字珠玑，分析的鞭辟入里，可谓一掴一掌血，一鞭一条痕，您对几位皇子的见解实在是让微臣茅塞顿开，恍然大悟，有拨云见日之感。这更加坚定了微臣对陛下的敬仰之心，您对龙的描述简直让微臣叹服。”


对李二拍马屁要挑时候，在他最得意的范畴大加赞赏，挠痒痒要挠到痒处，自然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现在，就是一个很好的拍马屁的机会。


“听了陛下对龙的描述，小臣不由得记起家师对龙也有一番描述，不知陛下可有兴致听听家师的描述？”拍马自然要拍全套，云烨很清楚李二今天来的目的，就不是来说皇子的教育问题的，当他从何劭嘴里得知窦忠当上了窦家的新家主，云烨眼前就浮现出一年前自己找李安澜的时候，一大早在皇宫外见到的那个家伙，现在回想起来，那家伙除了猥琐就没有别的特点，想让老子给新生的窦家做踏脚石，没门！


“汝师为一代高贤，所说所论一定异于常人，快快到来，朕洗耳恭听。”


“有一天，天空昏暗即将下暴雨，乌云在天空中翻腾，貌似有两条龙在打架，微臣就问师傅，龙是什样子的，家师说：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陛下自太原起兵，百战而得天下，正如龙飞九天，兴云布雨，安泽天下，如今海晏河清，我大唐将迎来一个暂新的时代，微臣为陛下贺！”


云烨用最恭敬地声调把《三国演义》中曹操对龙的描述背了出来，老曹出马果然不同凡响，听得李二心怀大畅，捋着短髯正要评价一番，就听的牢房外面传来一个讨厌的声音：“陛下，蓝田侯巧言惑上，以龙为征，是为大不敬，请陛下重惩此巧言令色之辈，否则，有伤陛下之英明。”


“谁啊？”


李二和云烨一起怒视来人。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六节 赔偿，赔偿


李二和云烨一个听人拍马，听的极为舒适，一个心怀鬼胎，准备随时向皇帝提要求，谁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就有不长眼的来搅局，这让李二和云烨怎能不恨，怎能不同仇敌忾。


这种汤锅里的老鼠，米饭里的鼻屎，除了魏征能有何人？昨日的动乱让天下皆惊，文武百官惶惶不可终日，好不容易把长安市民安抚平静，窦家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窦怀恩被百姓活活殴死，窦怀义见势不妙投缳自尽，窦家家主惊惧而死，更不要说那些死伤累累的丫鬟仆役，短短两个时辰，就有三十一起强奸发生，还有十七宗命案，至于抢劫更是数不胜数，不光是窦家遭灾，就连附近的邻居有三家也遭到哄抢，女主人遭到猥亵，若非金吾卫出动的及时，暴乱有往全城蔓延的趋势，人性的丑恶，在混乱中显露无遗。


作为给事中，魏征如何不怒，大唐百官小心维护的秩序在一日之内给毁了个干干净净，而且给后世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那就是若有不平事，可以群起而鼓噪之。


房玄龄对此事闭口不言，杜如晦对此事避而不谈，众豪门噤若寒蝉，紧闭门户谢客不出，尉迟恭轰然叫好，鼓手称快，窦家的事，实在是咎由自取，魏征还不会蠢到去触动皇帝的逆鳞，可那些受了池鱼之灾的邻居何辜？被猥亵的邻居家的女主人已经自杀两次了，虽说邻居只是一个小小的承事郎，这也是官身，守着祖宅过活，这次家里的房子也被大火烧去了一半，损失惨重，却求告无门，一家人只有在废墟里抱头痛哭。


巡视现场的魏征自然是怒发冲冠，义愤填膺，决定到大理寺当面痛斥罪魁祸首云烨，以消胸中怒气，顺便看能不能从云烨这里讨得赔偿，好去安抚那些无辜受灾的人。


谁料想云烨在监牢里犹自不知悔改，还在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媚言惑上，是可忍孰不可忍。


“陛下以万金之躯踏足牢狱浊地，臣以为是前来训斥奸佞，哪想到陛下君臣谈笑风生，视人命如无物，把草菅人命的佞臣引为知己，臣深为陛下不值。”


长得黑黑的魏征梗着脖子，竖起剑指指斥云烨为佞臣，这让刚刚还与云烨相交甚得的李二情何以堪，大喝一声：“魏征放肆，朕与臣子说些笑话，有何不可。”


“陛下若是平日里与云烨谈笑，微臣自然不会多事，只是兴化坊里哭声凄惨，百姓官员的疾苦，陛下难道毫不在意吗？”总算见识了魏征在皇帝面前的强势，听说他从不在乎皇帝的面子，找到机会就会小题大做，时不时的拿皇帝刷刷威望，现在看起来他做到了。


李二的手不停的张合，不用想伟大的皇帝陛下现在一定非常愤怒，云烨看看自己身上的内衣，考虑要不要学学长孙换上朝服恭贺皇帝有一个闹心的好臣子。


把皇帝说的哑口了，矛头自然指向云烨，老在老虎头上拍苍蝇会出问题。


“五百贯！”云烨伸开手掌，做了个五的手势，绝对不和魏征对骂，他就是靠骂人吃饭的，和他对骂，会被他骂成筛子，聪明人不为之，他再是愤怒，也不过是想给受灾的人家做一点补偿，用钱可以摆平的事情，云烨绝对不会自己找虐，没见他把皇帝气得快抽了。


“哼！你是待罪之身，那里有你说话的份，小小年纪却心狠手辣，鼓噪臣民为己所用，其心可诛！”一样的悲愤，一样的义正辞严，不过佞臣哪去了？


“一千贯！”不见了佞臣，这是好现象，云烨决定加价，看能不能其心可诛也去掉。


“你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暴乱之下，三十一起强暴，十七条人命，这就是你两个时辰造的孽，你有何面目再见长安父老，有何颜面立于朝堂之上，以勋贵自居。”


王八咬人他就不知道松口，一千贯盖三套院子绰绰有余，魏征连窦家的死伤也要算在云烨头上，这太过分了。李二也似乎不生气了，饶有趣味的背着手看自己的两个臣子谈话。


魏征惹不起啊，也不敢惹，想想面前的这位被历史书称赞为千古人镜，只要被这面镜子照照，大事小情都会被记录在案，云烨不想历史书上有魏征痛斥纨绔子云烨的记录，只好忍痛给钱，只是给窦家的人赔钱，这让云烨郁闷万分。


“一千五百贯，一个时辰后何邵会把钱送到长安县衙，请侍中大人监督。”


魏征袍袖一甩，对李二恭敬地施了一礼，说一句：“微臣告退，兴化坊现在成为一片废墟，微臣需要现场验看，请陛下恩准。”李二奇怪的看了魏征一眼，原以为今日云烨会遭到口诛笔伐，没想到只有几句话就把事情解决了，原想着自己说不得会动用强权，把这件事压下去，现在看起来，没必要。


“魏卿自去处置兴化坊之事，朕还需要好好教训这小子一番。”


事情在魏征看起来严重，但是在李二眼里，不算什么大事，他在乎的是云烨居然只靠一番话就可以煽动百姓情绪，这种技能让他有些担心，只是一想云烨正在书院里大肆的教授这些，也就不以为然了，本事虽然神奇，会的人多了也就没有那种神奇的效果了。


李二的眼神很奇怪，不用说，云烨想要走出牢房，不吐血是不成了，田襄子给的金子有些烫手，日后如果有人用他来弹劾云烨，他就是长一千张嘴，也说不清楚，毕竟田襄子是大唐的通缉要犯，现在给了李二，就把这个坑填上了，日后就算有人追究，难道他有本事把金子从李二的手里再要回来做证据？


“陛下，微臣在草原无端端的有一个叫田襄子的人送给微臣一箱金子，微臣不敢擅专，请陛下裁决。”


“田襄子？古书中记载，他为墨翟的弟子，后来成为了墨家的矩子，他活了这么长的时间？”李二对金子的欲望不是很强烈，他在乎的是有人能活一千年，这勾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陛下，不要相信谣传，他们这一支每代的矩子都叫田襄子，微臣见的田襄子都不知是多少代的人了，就是一个快要入土的老朽，没有半分的神奇。”


有些事情可以隐瞒，田襄子的事情绝不在这些事情中，后患太大。云烨就那事情从说方开始讲起，一直讲到黄河边上田襄子主动赠送金子才结束。


李二可能不习惯牢房的狭小空间，和云烨边交谈边往外走，他也没有和云烨谈窦家的兴趣，把自己舅舅一家干掉也不是什么长脸的事。这件事情自然有皇后找他去谈，李二看得出，云烨在皇后面前比在自己面前要好说话的多，也许这小子自幼失去双亲，对皇后多了一些依恋吧。想到这里，回头对云烨说：


“小子，千古艰难惟一死，或许只有昊天可以万古长存，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长生，朕不为也，我有江山要传承，有无数子民要管理，人生不过短短百年，如白驹过隙，朕要在有限的日子里做最多的事情，千头万绪，犹如乱麻，乱天下者，世家也，我李家就是关陇勋贵，这其中的道理朕如何会不明白，你莫要觉得朕无情，实在是朕把所有的情，爱都给了这如画江山，为了她，不容朕有丝毫的手软。”


是大理寺外明亮的阳光让李二有些糊涂了？云烨不敢接话，一个帝王的软弱是不会轻易暴露在人前的，也许有些感慨，也许是心里话，云烨不认为李二下次杀人的时候会因为这会的感慨而对敌人网开一面的。


皇家马车走了，李二上车还是扶着云烨肩膀上去的，空荡荡的大理寺门口，只剩下穿着内衣的云烨，作为好臣民，云烨准备继续回到牢房里坐牢，李二陛下没有明确告诉他可以满世界的乱跑。


戴胄的脸黑的像锅底，何邵屁股上好像有脚印，不知是不是他自己踹的。


“你还回来做什么？还嫌把我害得不够？一个徇私枉法，就足以把老夫送到岭南养老，你是官员的杀手，也是官员的死敌，老夫从今往后，绝不会再和云家打一点交道，折寿啊。”


戴胄叫起撞天屈，自己给人家行方便，谁知道转眼间就被人家给卖了，如果不是他自己亲身经历，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云烨与老何两个人是无意中干的这件事，如果老戴不在，云家的这个仇人算是结定了。


“老戴，这就是你不地道了，老何是个厚道人，说那些话的时候，谁会想到陛下会站在牢房外面，这两句兄弟间的胡说八道，把你害的如此之惨，我也觉得不好意思，不如这样，你那家霸王店就不要开了，把本钱交给老何，让老何帮你赚钱养活一大家子，你看如何？”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不给老戴找一个赚钱的门路，他一定会记恨的，被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头脑恨上，迟早会吃大亏。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七节 风平


一直守候在大理寺外面的云府家仆，看到自家侯爷从大狱里出来，眼泪流得哗哗的，虽然自家侯爷脾气大了些，嘴刁了些，还时不时的败家，但是他们还是从心底里希望自家侯爷长命百岁，多子多福。


长安城只要是给人家做工的，没有谁不盼着去云家，听说他们家一天要吃三顿饭哩，赏钱给的也足，至于挨打，只有惹怒了家里的老奶奶才会挨打，听说他家里的丫鬟把珍贵的瓷器打碎都不挨打，只是被管家姑姑点了几下脑门，说是瓷笨瓷笨的，让以后长记性。这要是放在别家，命早就去了半条了。


每个月有两天可以回家里看爹娘，就这一条，把别家的仆役丫鬟羡慕得眼睛里都要冒星星，长年累月的在大户人家当牛马，除了爹娘守在府门外，能隔着大门远远的看一眼自家的孩子，想要正大光明的回去，是做梦啊。


也只有云家会用马车把轮休的仆役丫鬟送回家住两天，长安市上能独自出门溜达的丫鬟，那一定是云家的，街上的捕快，不良人问一句：“是云家的”？只要那个丫鬟拿出一个小牌牌，官家就不管了，随你溜达，如果拿不出牌牌，会被当成逃奴送官的，六十板子下来，多半会送到乱葬岗等死。


仆役抱着侯爷的衣服从坊门一开就守在大理寺外面，听老庄说侯爷的衣服给了那个可怜的歌姬当陪葬了，可怜的侯爷连外袍都没有，侯爷总是大咧咧的，穿着里衣就在大街上闲逛，旁边的何家家主也不劝劝，两人说说笑笑的旁若无人。


仆役觉得自己的脸已经被臊得通红，哪有这样的侯爷，赶紧给侯爷把衣服穿上，就这，侯爷还不满意，说是穿着里衣走路方便，为了自己的脸面，好不容易给侯爷穿上了衣服，又把金鱼袋挂上，玉佩也要挂上，侯爷总是丢玉佩，那么金贵的东西也不看好，这都第三块了。


云烨在前面走，仆役在后面不停的给他调整腰带，调整完了，就垂着首跟在云烨的后面，怕他走丢了。


走了没多久，云家的马车就来接，老奶奶穿着黑衣黑裙，拄着云烨给做的拐杖，就站在路边等自己的孙子过来。云烨与老何一起在路边向老奶奶下跪，老奶奶笑着摸摸孙子的头顶说：“好。好，我云家就没有孬种，乖孙，这事做得好，让那些黑心肝的看看，这头上的老天是长着眼睛的。”


云烨，老何把老奶奶扶上车，老何拱拱手去办他的事情去了。


马车里不但奶奶在，辛月也在，老奶奶很想抽自己孙子一巴掌，可手扬起来了，只是轻轻的在云烨头上抚摸一下，叹口气对云烨说：“等回到家，奶奶就操办你和辛月的婚事，这事宜早不宜迟。”


“奶奶，孙儿的婚事自然由您老人家说了算，只是这次与窦家相争，孙儿避不开，也不想避开，如果这次孙儿逃避了，可以肯定，以后孙儿遇到强大的敌人都会选择避开，有时候，投降是一种习惯，是我们自己慢慢养成的习惯，如果没有书院，孙儿会退避，会装着看不见，逃避很简单，转过头去就行。


现在孙儿只有一个想法，我既然没有能力让天下人快乐，那就努力做到让我身边的人快乐，我们回玉山吧，我只想回玉山，回到家里，您让我成亲我就成亲，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反正孙儿能做的全做了。”


云烨躺在马车上，对着辛月抛个媚眼，辛月连忙遮住红肿的眼睛，老奶奶又在云烨头上抽一巴掌。


长孙在书院里过得很舒适，她没有住到书院给她特意准备的大房子里去，而是选择住在李泰的房间里，李泰则搬去和李恪同住，为此，李泰极为兴奋，从懂事起，他第一次和自己的母亲里的如此之近。


长孙还有身孕，身边只留下一个贴身宫女伺候，李泰总认为那个伺候了母亲几十年的宫女笨手笨脚的，不会点炉子，不会煮茶，连打饭这种小事都干的不和人意，他认为自己比较聪明，可以照顾好母亲，所有的琐事都由他自己来完成。


天不亮，他会踢醒李恪，哥俩抬着水桶去大瀑布下面接水，路很远，李泰不在乎，从瀑布下面接到了水，哥俩再抬回来，蜿蜒的山路上，两人走的很艰辛，长孙每天的用水量都很大。


抬了几天后，李恪问李泰：“青雀，我们平时不是都喝书院门前河里的水么？为何现在要远远的跑到瀑布下面来接水，有什么不同？”


“门口的水是脏的。”李泰说话永远是言简意赅。


“很干净啊，再说了，书院门口的水就是从瀑布上流下来的，有什么不同？”李恪认为李泰在强词夺理。


“门前的水，他们有洗脚的，有洗菜的，竹筏子在水面上飘来飘去，有不懂事的还往水里撒尿，这样的水我们喝喝也就罢了，如何能给母后用。”


李恪一阵泛恶心，想到自己把这样的脏水喝了足足一年，就有些埋怨李泰：“你知道为何不告诉我？”


“我本来准备离开书院的时候再告诉你，这几天看在你帮我抬水的份上，才告诉你，你应该感谢我。”李泰小心地站稳身子，不让木桶里的水洒出来。


每天日出的时候长孙就会起来，扶着肚子远远的看书院的学子做早操，就连年逾古稀的李纲先生都做得一板一眼的很认真，队伍虽然高矮不一，却横平竖直，随着刘献口里的号子，动作整齐划一，很有看头，长孙没有在人群里看到李泰，也没有看到李恪，正准备发问，看见李泰，李恪抬着一大桶水从书院门口进来，晃晃荡荡的，脚步却很稳健，好像不是第一回抬水了，她有些不相信，两位娇生惯养的王爷难道会在书院每天抬水么？


看着他俩把一大桶水艰难的倒进水缸，书院里没有人上前帮忙，那些侍卫只是守在他们身边，也没有要帮忙的意思。这是为何？


李泰擦一把汗与李恪上前来给母亲请安，看着他俩一头的汗水，长孙有些心疼，掏出手帕给他俩擦擦额头的汗水，心疼的问：“青雀，阿恪，你们每日都要抬水么？这是为何？”


“回母后的话，青雀认为门前河里的水不干净，所以就要孩儿和他一起给母亲抬些干净的水，供母亲使用。”李家的家教，大的回话，小的就闭嘴。


长孙笑道：“门口的河水是活水，哪里有不干净的道理，明日就不要去远处挑水了，学业要紧。”


“娘既然到了孩儿这里，自然有孩儿照顾，您腹中还有孩儿未出生的弟妹，自然一切要用好的，不敢马虎。”听着李泰小大人一般的话，长孙不由得莞尔一笑。


贴身宫女插话了：“娘娘您还不知道吧，奴婢这几天可没少挨魏王殿下的训斥，一会儿说奴婢不会生炉子，一会儿说奴婢不会煮茶，就连去饭堂取饭，魏王也说奴婢不懂得食物的搭配，唉，奴婢真是越来与人没用了”。她本来就是长孙未出嫁时的丫鬟，后来长孙嫁给了李二，她就一同嫁了过来，只是长相普通，讨不了李二的欢心，所以就绝了这个念头，一心伺候长孙，在宫里地位特殊，见事情有趣，就上前来打趣一下李泰。


李泰笑笑不作声，只是捡起墙边的松塔，把小炉子点燃，烧上一壶水，准备给长孙泡茶，长孙一直有喝茶的习惯，她以前喝的就是放很多种佐料的煎茶，李泰特意问过刚刚回来的孙思邈，得知煎茶对孕妇没有一点好处，就特意从云家要来了花茶，虽然还有一点茶味，但是要比煎茶清淡的多了。


李恪去了他们哥俩的小饭堂取回来了一个食盒，打开盖子，里面有几个热气腾腾的包子，还有一碗粥，一小碟咸菜，几个泡得大大地咸菜豆，放在桌子上，请长孙进食。


长孙没有喊他们哥俩一起吃，这是皇家的规矩，看到包子上有一个小缺口，会心的一笑，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韭菜鸡蛋馅的包子鲜美异常，皇宫里可没有这样的美食，她本来就不喜欢油腻的食物，无奈李二一家子就是胡人，连他长孙家都带有胡人血统，饮食自然以大鱼大肉为主，平日里的饮品也是以奶制品居多，今日初尝书院的饭菜觉得甚合口味。浓浓的小米粥，一口下去贴心润肺，咸菜也好，咸淡适中，胖胖的菜豆，绵软鲜甜，不觉间就把一碟子包子吃了个干净。


见母亲喜欢书院的饭食，李泰认为，云烨从牢里出来，是不是该给母亲做一顿好吃的？他从来都没有为云烨担心过，也不认为云烨坐牢就会倒霉，他知道自己的父皇不会把云烨怎么样，坐牢归坐牢，倒霉归倒霉，谁说坐了牢就一定会倒霉的，至少他没有发现这两者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八节 浪静


长孙很是享受李泰无微不至的孝心，没有拒绝也没有鼓励，只是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刻难得的温情，不知不觉间她也喜欢上了书院积极充满活力的气氛。


她喜欢每天从玉山山口升起的朝阳，凉丝丝的山风从脸颊掠过的温柔感觉让她着迷，看着李泰笨拙的撑着竹筏，满头大汗的样子，心头欢喜，却偏偏要李泰撑得再快一些，不要让那尾红色的鲤鱼跑掉。


游玩累了，就回到书院，听听李纲讲授的五经要义，头一回发现这个枯瘦的老头，大大的头颅里居然有如许多的智慧，听到尉迟大傻（现在她也在心底里如此称呼尉迟父子，只是在心里叫，不宣诸于口罢了）由于自己的出现紧张结结巴巴的回答，把好好的：陟（zhì）彼岵（hù）兮，瞻望父兮。父曰：“嗟！予子行役，夙夜无已。上慎旃（zhān）哉，犹来无止！”


这首千古羁旅行役诗之祖念得错误百出，咬着嘴唇才强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睁大了眼睛期待着看李纲如何惩罚尉迟宝林，就像小时候看自己舅舅家的几个哥哥念不好书，被先生惩罚，这几乎是她幼儿时期唯一的乐趣。


很失望啊，老李纲不但没有打尉迟宝林的板子，反而笑眯眯地说：“宝林昨天把老夫的交代的课业，仔细做了温习，老夫很满意，只是还有一点瑕疵，下次再努力一些。”


长孙撇撇嘴，明显的偏袒，老家伙也知道以学谋私了，也不知道尉迟老傻给了他什么好处，让他如此不遗余力的照顾尉迟家的小子。


孟有同得意洋洋的站起来，娴熟无比的把这首《诗经·魏风·陟岵》背了出来，只是少了一个字，李纲勃然大怒，举起竹板就重重的抽在孟有同的左手上，疼的孟友同歪着嘴吸气，却不敢叫出来，书院里的学生都知道一个道理，李老先生的板子谁要是受不住敢喊出来，惩罚就会加倍。


这太不公平了，长孙看得柳眉倒竖，准备站起来质问李纲，尉迟宝林念得错误百出，李纲嘉奖，孟友同只错失了一个字就要挨板子，看样子手是一定被打肿了。


转眼一想又坐了下来，继续坚持着把一堂课听完，李纲的课讲得深入浅出，非常的生动，枯燥晦涩的古代诗歌被他讲的情声并茂，催人泪下，大儒就是大儒，远不是自己舅父家里的教书先生可以比拟的。


课业结束，李纲与长孙出了教室，老李对长孙说：“刚才老臣见娘娘欲言又止，大概是觉得老臣过于偏袒尉迟宝林，却对孟友同过于苛刻吧。”


“刚才还这么想，在您问出这句话之后就知道本后有可能错了，教书育人一道，先生自是一代名家，还望解惑，这样做有什么意图吗？”


长孙很想知道，这样故意偏袒一个学生，会不会对其他的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


“娘娘自幼就有才女之名，岂会不知晓教书必先教人的道理，尉迟宝林这孩子天资愚钝，别人背三遍就可以记住的东西，这孩子需要背三十遍，就这还不一定能记住，他今天在课堂上的表现若果不是娘在，还会更好一些，可见他昨日的确是下了苦功。


老夫教书育人几十载，天资聪颖的学生见过无数，其中就有隋炀帝杨广，昔日在宫中，举一反三，闻一而知十都不足以说明其资质，结果如何不用老臣赘述，骄奢淫逸，荼靡天下，好好的一个国家被他弄得烽烟四起，百姓困苦不堪。


老臣每每思及，无不痛彻心扉，如果老夫不止是关注那些无用的学问，多关心一点他品德修养，说不定就不会死那么多的人。


孟有同与宝林不同，他自己的资质不差，可惜就是不用心，总以为仗着一点小聪明就可以在全班学生面前炫耀，卖弄一些自己还不曾掌握的知识，并以此为傲，这是老臣绝对不会容忍的，处罚他也就成为必然。”


听完李纲的话，长孙对李纲施了一礼，正色道：“李师果然是一代名家，教书育人一道，也的确深奥，您把学生的性情分析的鞭辟入里，本后不如，受教了。”


李纲避过皇后的礼仪，有对长孙说：“您的孩子是这个书院里最出类拔萃的孩子，如果就学问一途来看，就是云烨也稍逊几分，李泰的奇思妙想，李恪的坚韧不拔，都是这个书院里最可贵的品质，这两日娘娘想必也体会到了这两个孩子的变化，百善孝为先，能孝敬父母，友爱兄弟，所谓慈门无恶子，这样的孩子就是坏也坏不到哪去，老夫对这两个孩子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只要是父母听到别人夸赞自家的孩子，哪有不高兴的，尤其是李泰已经高居书院三次大考的头名，听说书院专门给他奖励了两贯钱，名曰奖金。


李泰赏给马夫的钱都比两贯多，可是从李纲手里接过沉甸甸的两贯钱却仿佛得到了一万贯铜钱，嘴从早上就没合拢过，让别的学生嫉恨如狂。


书院有个怪规矩，只要是书院奖励的铜钱，可以买到平日里绝对不可能买到的东西，比如可以花一贯钱请李纲老先生为自己题一幅字，要知道李纲从十年前就不再为别人题字了。


或者请玉山先生为自家祖宗写一篇祭文，平时有这条件的只有皇家，要么可以找元章先生给自己刻一方印章。离石先生的人物肖像画的可是一绝，如果用一贯钱请离石先生给自己画一幅，那也是极为难得的待遇，离石先生的画技可以与展子虔相提并论。


李泰用了一贯钱请云烨给自己母亲做一顿饭，菜式不能少于八道，并且还必须要有主食。


云烨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睡大觉，没有做别的，他也不能做别的，只要他有一点要出去的心思，伺候他的一娘就瘪嘴大哭，其它的几个妹妹就会跑出来抱腿的抱腿，扯衣裳的扯衣裳，生怕他出去闯祸。


到这时候，在家里忙前忙后的辛月也会过来，眼泪吧差的看云烨，还不说话，只要看到辛月，在被几个妹子一拦，云烨只好躺回躺椅上继续无聊的数天上到底飞过来几对燕子，在家里屋檐下，辛勤的衔泥垒窝。


云烨总想找机会和辛月多呆一会，无奈几个妹子把他看得死死的，连上个茅厕都会守在外面等，按小丫的话说：“哥哥要看好了，要不然会出去闯祸，皇帝又要把他关在牢房里不给吃的，会饿坏的。”


旺财的毛已经刷了八遍，就差打蜡了，毛色鲜亮，顺滑的连苍蝇都站不住脚，旺财对自己的新形象一点都不喜欢，总是回头拿舌头舔大腿窝上的旋毛，它最喜欢的那个地方也被云烨用刷子给撸平了。


自从云烨回来，旺财又开始了它醉生梦死的生涯，只是现在又添了新毛病，卖稠酒的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秘方，知道给酒里加一些桂花，让他的酒香味更加的浓郁，旺财现在非他家的稠酒不喝。


这不行啊！甜食就不是一匹马可以长时间吃的，现在已经胖的没样子了，上回抓它拉车就这么一回，现在把它拖都拖不到马车跟前，云烨刚刚把马车准备好，旺财就躺在地上装死狗，侧躺在地上把四只腿伸得老长，眼睛闭上，肥大的肚皮连正常的起伏都没有了。


无奈，云烨和马夫两个人费了好大得劲才把犯了懒病的旺财给推起来，好不容易起来了，那该死的买稠酒的又在家门口叫卖，旺财立马精神百倍地跑了，让云烨和马夫相对苦笑。


不管是人还是马，要想一下子改掉发懒的毛病，绝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见效的，云烨看看在门外面痛饮的旺财，决定为了它的小命必须解决它的肥胖问题。


吃东西就会长肉，光吃不动更会长肉，旺财又不是养来杀着吃肉的，再胖下去，它的四条腿就会不堪重负，迟早会有麻烦。


正在为旺财肥胖发愁，李泰趾高气扬的找上门来，把一贯钱“啪”的摔在桌子上，对云烨说：“八个菜式，不要重复，再来一个汤，一种主食，要没吃过的，我母后身子不方便，需要进补，来书院这几天都瘦了一圈，可不敢在这样下去了，我父皇会以为我没照顾好母后，会扒了我的皮。”


李泰的这番话让云烨意识到，长孙似乎想呆在书院不走了，这怎么行，一个皇后长期呆在书院，这不是什么好消息。


如果说长孙是为了书院的控制权而来，这肯定是冤枉了她，他如果想要彻底控制书院，也不会用这种低级的手段，直接收回就是，这本就是皇家书院。


“阿泰，皇后娘娘在书院还需要逗留多久，你知道吗？”


“三天，只有三天，小烨，你只有两天的准备时间，必须赶在母后回宫之前，让她吃到这顿饭。”


云烨的脸上有些发热，枉做小人啊。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二十九节 美食的作用


人总是用最阴暗的心思来揣测他人的意图，患得患失的心情让云烨失去了本心的安然，当我们把一件事物看得极其重要的时候，就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准备要抢。


乞丐总担心他破碗里的半块干饼，富豪总担心埋在猪圈里的铜钱，这两者之间价值不同，但是，两者的心情是一样的。


书院在大唐还没有云烨想象中的那样重要，在大唐君臣眼里书院其实是一个可以成长为参天巨树的幼苗，至少他们会以为在他们这一代不需要过多的考虑书院的价值，因为只有巨量的投入而没有产出的书院无法对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自然也无法造成威胁。


想通了此节的云烨决心全身心地投入到皇后娘娘的食谱之中，到底弄些什么才好？


云烨的确如同皇帝想的那样，对皇后有着极大的好感。


女人很古怪，有的给人一种如家般温馨的感觉，比如辛月，有的给人一种如同母亲般的亲切感，比如长孙，至于有的让人一想起来，就有殴打的冲动，比如李安澜。


遇到第一种女人，如果不赶快娶回家藏起来，他就一定是一个蠢货，第二种女人只要在心里敬重就好，虽然要做到随唤随到，但是离的远远的，不失为一种好选择，我们每个人都会把母亲记在心里，长时间不见，会非常想念，可是一旦天天在一起，你会发现自己又想离开。我们从母亲那里获得生命和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又让我们希望可以冲破母亲的束缚，去寻找自己的天地。


这是生命作出的自然抉择，母兽会在幼仔成长之后把他们从自己身边撵开，做得非常无情，这种看似冷酷的行为背后恰恰是母爱最伟大的一部分。


们赞颂过无数的母爱。但是最凄美的永远是离别后的思念。


云烨就想远远地离开长孙，偶尔怀念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怀念的次数每年一回就最好了。他实在受不了长孙追着问他，为何只给他吃鱼头，而不是鲜美的鱼肉。快两尺长得大鱼只给鱼头连着两寸长的一截身子，其它的全给了厨子，让他们晚上炸着吃。


瞅着肥美的鱼肉被厨子千恩万谢的端走后，长孙爆发了，柳眉倒竖，本后吃的还不如厨子，这是她的看法。


老天爷，谁家吃鲢鱼豆腐砂锅吃鱼身子？后世的集市上鲢鱼都是被剁成两节子的，鱼头卖的老贵，鱼身子便宜的不像话。


厨房是皇后因该来的地方吗？还像模像样的系一条围裙。说是准备和吃货侯爷学两手厨艺，以后好给自己的公公还有丈夫显摆一下，满世界有资格让她下厨的只有这两位，早就听说长孙熬的一手好粥，就是大名鼎鼎的银耳莲子羹。听她显摆说每回都要放两三勺的糖霜，云烨的脸就抽抽，拳头大的碗，放两三勺糖霜，到底是喝粥呢还是在吃糖？李二一介高血压患者，能享受得起每天一两白糖的祸祸？不知道是在补身体。还是在伤身体，李二别看身为千古一帝，在这时的云烨眼中和武大郎就没有区别，只是少了西门庆和王婆。


她一来，厨房里能站着的，只有云烨，其他的仆役，厨子光知道跪地上发抖了。宫里的内侍，替换了那些吓破胆的瘟鸡，李泰，李恪虽然讨厌进厨房，但是母亲都进来了，他们哥两也只好进来。


“娘娘，您还是请到书院里转一转，看看学生们扑捉的蝴蝶标本，再看看他们用松脂做的新琥珀，实在不行您去研究一下巨龙头骨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长孙把云家厨房批驳的一无是处后，云烨只想把长孙送走。


铁锅为什么那么黑？那么脏的锅能煮出美味的饭食？


为什么要用银子作调羹？败家子！


好好地麻布扯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浪费，不知道农家织布的辛苦，极尽尖酸刻薄之能。


“你这样的毛头小子知道什么，本后种田，亲蚕，织布，管理宫中大小琐事，那样不是受尽天下人夸赞，就你乱糟糟的云家，下人整天胡吃海塞，一个个都肥成猪了，光吃不干活，养了匹马现在谁分得清那是猪，还是马，还有脸把本后往外赶。”


去年见过长孙种地，太子牵牛，皇帝在中间扶犁，长孙在后面撒种，半亩地一家三口种了一上午，云烨不小心睡着了，被老牛重重的踹了一脚，现在想起来都疼。


农家要是像他们全家那样种地，早饿死了，还能留着命让他们有压榨的机会？满共养了一笸箩蚕，还招呼所有的贵妇去参观，家里奶奶有幸见到了皇后娘娘养的蚕，说是个个白白胖胖，见不到一个瘦弱的，就好像从几万条蚕里挑出来似的，老奶奶说不愧是皇后娘娘，养的蚕状况之好，是她这个养了一辈子蚕的人永远比不来的。


听了老奶奶的话，云烨脑海里已经出现了皇后娘娘拿着尺子把一条条蚕量来量去，每量好一条就抛到自己的笸箩里的画面。


把自己的担忧将给奶奶听，招来了一巴掌，还不让把这事往外宣传，让他吞肚子里咽下去。


怀孕的人似乎会变得娇气，在把一棵葱剥成葱心之后，长孙停下破坏，看着忙碌的李泰眼中全是浓浓的爱意，伸出一只胳膊让李泰把她扶起来，说是不耐久坐，需要到云家花房散散心，溜溜腿。


“烨子，我也想把我娘接到书院住一段日子，你也给她做顿好吃的可以吗？我今年没有获得奖金，给不起你一贯钱，等明年，我就是拼了命也会拿到奖金，再还给你成不成？”


李恪见他们母慈子孝，实在是受不了了，想到母亲一个人在深宫里养育只有五岁的弟弟李黯，就忍不住向云烨请求，想要让云烨下厨，除非他愿意，否则别人说出来这是对云烨的一种侮辱。


“百善孝为先，这件事当然可以，只要你能说通你父皇，答应让你母亲出宫来书院，我可以让你先欠着这一贯钱，为你母亲做一桌子菜，处于公平原则，你需要还我两贯，且此事可一不可二。”


这样有爱的事情是云烨最喜欢做的，只要可以帮助他，云烨并不介意多做一顿饭食，皇家如果都只是这种竞争，李二的所有孩子都发出这种邀请，云烨也会答应，孩子爱母亲，天经地义。


看得出李恪得到这个承诺，整个人都明显的变的兴奋起来，云烨并没有因为他不是皇后的儿子而对他白眼相向，至于还云烨两贯钱的事，他对自己充满信心，只要母亲不再紧锁眉头，那什么换他都愿意。


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母亲和其她的妃子不同，由于父亲是前朝的皇帝，母亲一直在宫里谨小慎微，连那些品级比母亲低的妃子，母亲都不去轻易得罪，在宫里见到所有人都是笑颜相向，从未见母亲发过怒，这不是好事，上回听孙先生讲，喜怒哀乐是人与生俱来的东西，缺一不可，包括发怒，正常的人这几种情绪需要交替出现，只要不频繁，就是好事，通过发怒把心中的不快散发出来，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人的健康，不只是肉体上的。


看着真正快乐起来的李恪，云烨撇撇嘴，可怜的皇家，连最简单的快乐也找不出来，活个什么劲啊。


“为什么没有上回那种用泥巴裹着烤的鸡？”


满桌子的菜，搭配的合理而且富有营养，鱼头豆腐汤，黄豆焖猪手，莲藕烧牛肉，鸡胸炒木耳，还特意做了一道红油耳丝，那是云烨的最爱，嚼起来又韧又有脆劲，是云烨喝酒时不可或缺的一道菜。


炒了一盘子酸辣土豆丝，这是去年皇帝赏赐云家的，别家都当宝贝供起来，唯有云家用来吃掉，云烨很清楚土豆的产量，用不了十年，这东西满大唐都会是这东西，种起来简单，长安的大户人家都有馈赠，每家听说都种，种土豆像是在种金子，还派家里的护卫日夜守护，这换是因为云烨对李二说这东西是他献给大唐百姓的礼物，至于其他人就不在此类。


所以不缺云家一家种，到时候吃现成的就是了。


一桌子花花绿绿的菜肴，让人一看就有胃口，云烨洗了手准备坐到椅子上准备开吃，皇后娘娘发话了：“这是青雀用一贯钱换来的，我们娘三吃自然没有问题，你上来干什么，你听说酒楼里有厨子上饭桌的么？想吃口泥巴烤得鸡都没有，还好意思蹭吃蹭喝？”


一句话把云烨噎的直翻白眼，他断定，尖酸刻薄才是长孙的真正性格。


在书院的长孙似乎多了些女人的味道，少了些皇后的威严，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装着大度，装着贤惠，被被憋屈到了极点有关，一旦有一个可以让她抛去这些伪装的地方，女人的本性就会变本加厉的显现，何况她还怀着身孕，雌性激素暴增，几样相加，云烨要是有好日子过才是怪事。


没关系，厨子嘛，自然有厨子的吃法，云烨找来一个巨碗，满满的装了一大碗饭，然后把桌子上的菜捡最好的，铺满大碗，最后又捞出一个猪蹄扣在冒尖的腕上，在立刻羡慕的眼神里，飘然而去。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节 放纵


出了屋子之前，云烨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了长孙一眼，果然，长孙满面欢喜，毫无羞恼之意，似乎还要鼓掌欢呼，她原本就长得极美，这一刻居然做小女儿的媚态，害的云烨差点被门槛绊倒。


长孙见了，笑得更加的大声了，她原本就有胡人血统，爽朗跋扈才是她的真性情，装了这么多年的贤惠，早就厌烦透顶了，在书院里她最大，儿子孝顺，生活如意，如果不寻一把开心那里对得起自己。


转过墙角，云烨就把手里的饭碗递给了躲在那里流口水的小丫，小丫抱着大碗，眼睛都笑成了月牙，趴在石桌上就开始向那只肥硕的猪蹄进攻。


给小丫倒了一杯水，云烨开始摸着只有一层绒毛的下巴贼兮兮的偷看屋子里笑声不断的长孙，肆无忌惮的长孙也许只有只有这里能看得到吧。


云烨敢保证，明天起，那位雍容华贵的皇后娘娘又会回到人世间。


长孙派五百左武卫军卒守卫云家的事情，云烨非常非常领情，想闹就闹吧，整个云家就陪着你玩闹，那怕想上天，只要你开心，我就去想办法。


一整天，云烨都在陪着长孙在书院里闲逛，听云烨和李泰给她讲书院的趣事，黄鼠自然成了主人公，李泰特地把黄鼠叫过来，还问自己母亲，他是不是真的很像老鼠。


李泰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就像一个干出了成绩的孩子，拼命地向自己母亲炫耀自己所有的成果，他看到母亲见他轻易的拉起千斤重物时的吃惊表情，激动地嘴皮子都在发抖。


黄鼠夫妇趴地上给皇后磕头，见黄鼠的妻子也怀了身孕，就让内侍把英娘搀起来，温颜笑语得问怀了几个月的身孕了，身体有没有什么不适？平日里靠什么谋生，有没有用什么补品。


英娘腿软得不行了，要不是有内侍扶着说不定就会一屁股坐在地上，和长孙所问非所答的说了几句话，突然挣开内侍，跑到自己的小店里，把一个白瓷碗用开水煮了，不一会一碗放了枸杞，枣肉，桂花的醪糟就被英娘端了出来，恭恭敬敬的捧给长孙。


云烨，李泰来不及阻止，几个内侍更是仿佛看到了魔鬼，长孙把醪糟接过来，喝了一口，对英娘说：“味道很好，怎么做的，比皇宫里的醪糟都要好上几分。”


英娘圆圆的脸上顿时就不见了眼睛，局促的把两只手扭来扭去，不知道放哪里好。


一个檀香木的小配饰就由内侍赏赐给了英娘，英娘把丈夫搀起来，两个人弓着身子倒退了回去，黄鼠从头到尾都没有敢抬头，眼睛一直盯着地上，在他的心里，李泰就是一头吃人的恶龙，不知道她母亲是一个怎样强大的存在，生怕自己丑陋的面貌吓着皇后，然后被李泰千刀万剐，他是真的害怕李泰。


黄鼠夫妇走后，长孙很没风度的继续喝醪糟，边喝边对云烨和李泰说：“这个天下，想要本后性命的人有，却绝不会是这一对夫妇，看你们一个个着急的样子，以为本后谁拿来的食物都吃吗？”


云烨长吁了一口气，李泰已经决定要把黄鼠再殴打一次，以泄心中怨愤。


书院里没有乱七八糟的花木，只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草地，现在是上课时间，没有闲杂人等到处胡逛，长孙有些累，云烨就让人在草地上铺了毯子，李泰带着几个内侍，把蝴蝶房里的蝴蝶都搬出来让母亲参观，着重介绍了自己的作品，几只蓝池凤蝶，说是自己在秦岭里好不容易才抓到的，至于护卫的辛苦他只字未提。


蝴蝶自然是漂亮的，色彩斑斓的蝴蝶在阳光下更是五彩缤纷，一只只都被风干，用细针穿了固定在软木板上，风吹过，宛如活过来一般，长孙看的眼中异彩连连，云烨知道她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刚刚要说送给长孙的话，谁知皇后先说话了：“云烨，你用说了，皇家有皇家的规矩，如果所有的好东西都进了皇宫，这不是什么好事，有了这些蝴蝶，就会想要更多的蝴蝶，地方官就会拼命地进贡，史书上这些小东西也都是会吃人的，蝴蝶放在书院是一种美丽，甚至是一种学问，可是放在皇宫里，本后明白，就会成为祸患，如果连这点小节都不去克制，我大唐凭什么建立万世基业？”


云烨李泰见皇后这么说，只能躬身受教。


偶尔放纵一次不要紧，可以调剂自己的状态，随着云烨的介绍，长孙的开始迅速进入状态，在装龙骨头的房间，长孙用手轻轻的拍着龙骨头化石问云烨：“云烨，这样的猛兽真的曾经存在过吗？”


“回禀娘娘，真的存在过，这个头骨就是明证，那是极为辽远的远古，那个世界的霸主就是它们，整个世界温暖湿润，植被茂盛，陆地上奔跑着数不尽的活物，霸王龙把身体掩在高大的植被后面，等待最佳的捕猎时机。


一个笨拙的矮个子巨兽走了过来，它头顶上长着三根锐利的尖角，也是一种极为凶悍的猛兽，霸王龙往日是不会打这种巨兽的注意的，现在则必须打了，它的两个孩子还等着它带食物回去，这头母霸王龙迅猛的冲了出去，用它的利齿在巨兽的肚子上撕开了一条巨大的口子，眼看着就要获得胜利，谁料到，那头巨兽没有死，临死前把它尖锐的角刺进了那头母霸王龙的胸膛，霸王龙虽然是万兽之王，可她的心脏和所有的活物一样脆弱。


巨兽死了，霸王龙拖着巨兽的尸体往回走，胸膛不停地往外流着鲜血，她的孩子还没有自立的能力，如果她死了，她的孩子就只能沦为其它巨兽的食物。”


长孙似乎没有听到云烨说什么，围着龙骨头转了好几圈，最后停下来，抚摸着巨大的龙牙对云烨说：“怎么不讲了？本后还等着听结局呢，不过你就是不说，我也可以猜到，结局一定不好，不讲也罢，活着的百兽之王才是王，死了的什么都不算，这头龙用尽了心机想要保全自己的孩子，连死亡都不畏惧。当娘地都是一样的心思，云烨，我想听好结局。”


“最好的结局就是霸王龙拖着巨兽回到了窝，就死了，她的孩子靠着巨兽和她的尸体，熬过了幼年期，可以自己捕食，最后成长为新的霸王龙。”


“不好的结局大概就是她们母子全部都死亡了是吗”？


“娘娘明鉴，说的丝毫不差。”


“云烨，你为何要给本后讲这么一个霸王龙注定死亡的故事，我快死了？”


“娘娘，微臣只不过给娘娘讲一个猜测的故事罢了，您千万不要把它往您的身上揽，微臣所说的这是一种自然法则，汰弱留强，古之皆然。”


“这样强大的猛兽都有死亡的时刻，人又何能逃脱，云烨为什么现在见不到这些猛兽，他们去了哪里？为什么会消失，你是第一个把这东西弄出来的人，一定对它十分了解，告诉我。”


“有研究的不是微臣，是家师，家师猜测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气候发生了变化，当时大地上非常的温暖，到处都有茂密的树林，有很多的小动物在生存，所以霸王龙有吃不完的食物，后来，气候变冷，很多的小动物死亡，没了食物，霸王龙也就饿死了。”


没法给长孙讲地球的形状，之能这么随便应付过去。


“云烨，你是在说谏言吗？你应该把这些话讲给陛下听，善待百姓是陛下一向的主张，你在长安闯下大祸，闹得朝野不安，陛下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我们不好好对待百姓，迟早就会和前隋一样，被百姓这股洪流吞没。


陛下悟出这个道理价值万金，这也是你这回可以轻易脱身的原因，你以为朝堂上就没有主张斩你之首以安天下的奏折吗？”


她瞟了云烨一眼又说：“这次所有的人都在放纵，你在放纵，窦家在放纵，陛下在放纵，我只好在书院里放纵，肆无忌惮一回，夫唱妇随，我不放纵让天下人说我比陛下还要沉稳吗？”


长孙这个皇后当得太累了，皇帝犯错她必须也得犯错，共同进退，同甘共苦，这或许就是她从未失宠的原因。


现在就有一个八岁的小萝莉准备向她稳如泰山的皇后地位发起进攻，不知道长孙会如何应付，云烨看着雍容华贵的自信满满的长孙，不由得露出笑意。


长孙的身体是在生完这个女儿之后才变得很差，云烨与孙思邈早就对风疾和哮喘做了研究，以老孙的能力，想必永不了多久，就会有好办法出台，长孙死不了，也不会死。


云烨实在是想看看千古一后和女大帝相争会是何种情况，昨日武士镬进京了，作为武将一脉，家中子侄自然是要进入书院读书的，他的两个儿子，大武小武看起来傻傻的，只是没见到他的女儿，不知是怎样的天钟毓秀，或者是一个妖孽？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一节 惩罚性条款


云烨很想结束和长孙的对话，无奈长孙的谈兴正浓，面对着史上最庞大的动物遗骸，估计她早就认为这是她的化身，她想了解这种史前巨兽，就像人需要了解自己本身一样。


她抚摸这具头骨的动作变得温柔起来，还小心的抽出头上的簪子剔去头骨牙齿上的泥土，牙缝里垫着东西一定很不舒服，她似乎感觉得到，不由自主的动一动嘴。


有些东西是一种象征，比如龙这种东西，没有真龙，有一具尸骨足以让长孙自豪许久。


“你说这只巨龙是饿死的？还是战斗而死。”


“这有什么区别吗？娘娘，反正它已经死了。”这话一出口云烨就知道不好，果然，长孙的眉毛都竖起来了，连李泰都在一边狐假虎威的瞪着他。


“好吧，好吧，这只龙是战死的，您看它的头骨这里有几处巨大的缺口，不用说，这是另一头龙给她造成的伤害，您仔细看看，如果把牙齿放在这个缺口上，恰好吻合，这就证明她经历过极为激烈的战斗，两头巨兽在原野上互相厮杀，合抱粗的大树不断地被推倒，它们的咆哮声声震四野，百兽无不胆战心惊，从草丛里探出脑袋小心的看着自己的王到底是它们中的谁，当这头巨龙满身鲜血站在悬崖上向四周大声咆哮宣告自己的胜利的时候，那情景一定很美，很壮观。”


为了不受罪，云烨只好违心的假装没看见伤口上后来愈合的痕迹。


母子二人满意的点点头，似乎不如此不足以显示皇家的威仪，李泰现在的样子很贱，有些像太监，如同小狗一般倚在长孙身边，忽然眼睛一亮就对母亲说：“母后，云侯的言辞过于苍白，如此惊天动地的战斗只交代了句话，如何可以将那种宏大的场面表述出来，孩儿决定找一位高才把云侯所描述的重新整理一番，刻成石碑，立于这具龙骨之侧，好让世人明白这头龙是如何的骁勇善战。”


长孙听了大喜，宠溺得在李泰头上抚摸一下，李泰还故意靠得近一些，好让母亲抚摸起来方便，看得云烨一阵阵反胃。


“这样强大的存在不应该有什么天敌，云烨，你师父说的另外一种可能是什么？”


“流星，天外来客，家师说这个世界并不太平，每隔数万年就会有巨大的石头从天外飞来，撞击在大地上，由于速度很高，每一次撞击都会改变我们的世界，撞击的烟尘会弥漫在整个天空，不见太阳，大地上的植物就会死亡，紧接着死亡的就是那些食草的动物，最后就是这些霸王龙，大地会被厚厚的冰覆盖，按照家师的说法，这个时期就叫冰河期，万物都会进入休眠，知道天空的灰尘自己散尽，太阳重新露面，大地上才会有新的生命产生。”


“多么新奇的想法啊，云烨，皇宫里就有九天飞来的陨铁，袁天罡说是昊天赠给大唐的礼物，你却说是灾难的源泉，是为何故？你二人的说法总有一个是错的，还是都错？”


李家的人一直都很讨厌，尤其是和他们说话的时候，什么事情都要整出来个对错，后世这些学问都属于探索阶段，你让我如何给下定语，云烨在心里嘀咕，却不能诉诸于口。


“娘娘，微臣说的您就当故事听一听就好，袁天师通阴阳晓八卦，铁口直断的名头哪里是小臣可以说三道四的，他说的话一定是真的，您万万不可怀疑。”


把老袁捧高一些，反正李家正在捧他，道家高人么，没点神奇的故事怎么行，要是不小心把他的神皮扒了，第一个找云烨麻烦的一定是李二，万一李二一怒之下让云烨代替袁天罡当神棍，一想到袁天罡现在门前车马滚滚的样子，云烨就觉得那种日子过一天他就会自杀。


“你就是一个滑头，处处捞好处，处处怕麻烦，你如果多用一些心思做官，天下百姓可就有福了。”


在长孙面前要是再装，不但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长孙对云家的多方庇护。


“娘娘微臣就是个没出息的，对做不做官实在是兴趣缺缺，我一辈子做个太平侯爷就谢天谢地了，哪敢奢望其它，微臣还是把书院搞好，再生几个孩子，把云家的香火平平安安的传下去就足够了，朝堂里有诸公就好，微臣就不掺合了。”


“也对，你有别人想不到的怪心思，能把事情解决，可是你每解决一件事，就会改变朝堂上的一些做法，现在房玄龄他们正在头疼如何善后，我听说兴化坊算是毁了，民心呶呶，又不知如何安抚百姓，现在恐怕正在头疼。”


“不外乎舆论罢了，舆论这东西可是能够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您只需要找出一个新的轰动性的事件，自然就没有人再去想窦家的事，如果您的事件选得好，就连狗都不会再去兴化坊，您再找微臣，让微臣负责把兴化坊重新建起来，皇家一个大子都不用掏，就会获得一个完整的兴化坊，再把房子卖出去，说不定会大赚一笔，您看如何？”


兴化坊头天被烧，老何第二天急吼吼的跑来找云烨，一是担心云烨出事，二来就是为了兴化坊重建的事，云烨正担心没有切入点，谁知魏征就跑来勒索云烨，一千五百贯就把所有的钉子户全部撵跑，老何在私下里又给了那几户人家一些钱财，不声不响的把地皮买了下来。


云烨用一箱子黄金向李二行贿，整个兴化坊的重建权就落在了云烨手里，工部在为甩去了一个大包袱而弹冠相庆，出于对云烨的提防，又把兴化坊周边的河道硬砸给了云烨，云烨如果想要兴化坊的重建权，就必须把河道清理一遍，多年未清理的河道全是淤泥，大船都进不来。


何邵不知道云烨为什么会高高兴兴地答应，还故作痛快的把整条河都包了下来，唯一的要求就是需要建十个码头，到时候让建筑材料能轻松地运进城，工部官员研究了一夜，最后下的定语就是云烨在赎罪，为自己的名声和小命考虑，舍弃了钱财。


这时候不痛宰云家一顿，更待何时，连夜就批准了方案，连住房的规格都有标示，只能比工部指定的标准高，不能低。


然后全体去了东市上的大酒楼庆贺一番，准备双手插袖子里等着看云烨的惨状。


长孙的脸有些发白，顾不上那头霸王龙了，她只凭借自己女性的直觉就知道，工部完了，这回恐怕连遮颜面的理由都找不出来。


催着云烨回到云家把工部的文书仔细看了好几遍，眼中都快出蚊香圈了，还是没有弄清楚云烨到底如何从中牟利，可是那种直觉却越来越强烈，似乎云烨这一回又会发大财。


思索了良久，才提起笔在文书上又加了条款，这种恶劣的行径，让李泰都有些不好意思，不敢看云烨的眼睛。


按理说那是一张云家和工部制定的合同，那里容得其他人胡乱修改，但是，这个其他人，绝对不包括长孙。


云家就算是告到大理寺，估计最后的合同条款还会增加，绝对不会减少，这个亏是吃定。


“唉，皇宫里的宫殿大多破旧不堪，尤其是太极宫，潮湿阴冷，你不是常对我说这样对我的病情，还有陛下的风疾不利嘛，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宫里再起一座宫殿，作为新的君臣奏对之所，你看如何？”长孙终于停下了笔，问云烨。


“娘娘真是圣明烛照，小臣实在无话可说，一座奏对之所，还是我大唐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必须恢弘，高大，美轮美奂，材料上不能有丝毫的瑕疵，技术上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格调上也不能随便凑合，最主要的是就连细微处都需要精雕细琢，雕梁画栋这是起码的要求，地基至少要抬高九丈，九间殿门才是天子的规格，娘娘，您现在就可以下令把小臣拉去五马分尸了。”


可能长孙也觉得有些过份，想了想就说：“皇宫里本后这些年也攒下了一些钱财，大概有三万贯，可以拨付给你，专门用来建造宫殿，将作监的人手也随你调用，这样总可以了吧。”


“时间，娘娘，您不会没有时间上的安排吧。”


“三年，只有三年，这是本后最大的宽限了。”


看着在眼前不停晃荡的三根白皙的手指，云烨苦着脸，只好答应。


“娘娘，这件事您不用找陛下商议一下？”


“陛下是天下之主，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大事，盖房子这种小事，本后是后宫之主，还不用麻烦陛下。”话说的极有气魄，这两口子还真的是绝配。


长孙的车架一路滚滚的回长安去了。


等长孙出门，云烨就对满身都包着白纱的老庄说：“派个人去告诉老何，不要再到处筹钱了，皇家打算出第一笔钱，我们的钱都留着干别的，草原的生意不能停，尤其是那日暮那里，我们如果断了救济，她们就会饿死。”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二节 金丝楠木的麻烦


云烨前脚刚刚到长安，那日暮的信就到了长安，字体娟秀，不用说，这是宦娘的手笔。信里说那日暮因为云烨离开，每天茶饭不思，日日在高处远望，盼望情郎回归，整个人瘦得厉害，看模样能不能熬过这个春天都有问题，能医治相思病的只有云烨，很盼望云烨能再回草原一趟。


骗鬼啊！就那日暮的粗大神经，刚刚被人家绑在木板上要用凿子挖脑袋做酒杯，转眼间就知道在背后捅云烨要吃的，这样的女子会因为相思病而吃不下去饭？


奶奶很好奇，瞅着云烨看信，见他一会摇头苦笑，一会惊愕，还不停的捶打自己的脑袋，似乎很懊悔。信是军中传来的，奶奶却知道一定和军务无关，上面的字体就不是男人家的字，信封里还透出一股胭脂的甜香，军中的信件怎么会有这些古怪的东西。


奶奶猜想到可能是一个女子的来信，她很想知道那个女子是不是有了身孕，至于她是谁，什么身份，奶奶才不去管她。


“乖孙，如果那女子有了云家的骨血，你就把她接回来，用不着想太多，辛月也不会生气，家里有谁敢嚼舌根的奶奶会扒了他的皮。”


老奶奶想重孙都快想疯了，如果来信的女子真的有了云家的骨血，除了不能给她一个正室的身份，其它的都好说，只要有重孙。


云烨苦笑着把信递给了奶奶说：“倒是有那么一个女子，是突厥人，孙儿对她得人没有太多的奢望，只是对她的部落期待很大，云家和别的家族不同，咱家只有孙儿一个男丁，想要开枝散叶都没可能，只好在这个女子身上试试，看看有没有可能为云家在草原上谋得一个落脚的地方。”


老奶奶看完书信，啪的一声把书信拍在桌子上，怒不可遏：“都是些没用的，连身孕都没有就敢张嘴要救济，饿死活该。”


这就没法讲理，云烨连那日暮都没碰，哪里来的身孕，要是有了身孕，云烨才会重新考虑和那日暮之间的关系，至于会不会再去管草原上的事，那就纯纯的看利益的多少了，不会再有感情之类的东西额外砝码来增加草原的重要性。


“孙儿啊，胡子都是些没情没义的，如果这个女子有了云家的种，我们支持她是理所当然，现在没有，那就要两说了，为他人作嫁衣裳奶奶不愿意。”


“奶奶，这不光是家业的事情，孙儿还想通过她来给我大唐找出一条如何控制大漠草原的新路子，现在我大唐已经击败突厥人，诺大的草原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办法来加以控制，迟早又会成为祸乱之源，云家在草原的基业事小，找出方法才是大事，如果她们失去了控制，孩儿会把他们全数剿灭，不留后患。”


“乖孙，你去做你的大事，军国大事奶奶还弄不明白，只要你觉得合适，就去做，一个家族没有平平安安就起来的，这个道理奶奶还是知道的，不付出就没有得到的道理，奶奶还能活几年，我只想在闭眼之前看到你平安，如果有几个小重孙，奶奶就是现在死了，都快活。”


“重孙会有的，就怕您抱不过来，到时候您可不要嫌烦。”云烨见奶奶有些伤感，就站在他背后，给她轻轻地按脖颈，她现在总是感觉头重脚轻，这是这段时间思虑过重的原因。


和辛月的婚事已经被奶奶提上了日程，上次的好事被玉山先生破坏，奶奶一直耿耿于怀，认为老先生是丧门星，这些天都不太搭理老先生。


前些天老先生过来和云家商议用蜀锦换香水的事，事情办成了，很痛快，看在辛月的份上云家也不会为难自己的亲家，最优惠的价格，最方便的方法，哪怕把香水先拿走，蜀锦什么时候拿来都成。


老奶奶看辛月就眉开眼笑，一转头看玉山先生就怒气冲冲，弄得玉山先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这个老太婆了，辛月脸红红的低头不语，姑姑出了门就笑得快断气了。


拿了云家的好处，自然要付出一些，奶奶就请李纲先生上门请期，送了很多的礼物，包括一只大雁，老庄拖着受伤的身体领着人在河滩里守了两天才用网捉到了十几只，挑了一只最健硕的，给送了过去。李纲先生办事就是爽利，上午去，上午回，来去用时不到一个时辰，就把事情办妥了，告诉老奶奶，四月初二是个好日子，就那天了。


云烨见过牛见虎请期，啰里啰嗦一大堆礼仪，闹腾了两天才搞定，不知道为何到了自己会如此爽利，一个时辰就全部把事情办妥。


不由得在想是不是老李到了辛家，把手头的大雁往玉山先生手里一塞，告诉他四月二日准备嫁孙女，然后两人坐下来喝杯茶，交代一下事宜，就拱手告辞，只是云家抬礼物的人哪里去了？没见有一个回来的，遭了山贼？


这话不敢问李纲，老先生最近对云烨很不满意，尤其是对他在书院教书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行径尤其不满，许敬宗都迅速进入角色了，只有云烨，回京城尽干些没用的，把窦家干掉是走了狗屎运，如果不是百姓暴动，云烨的人头现在大概还挂在城门上示众呢。


“小子，书院要求安稳，不要三两天就弄得惊雷阵阵，这不是做学问的环境，安静祥和才是治学之道，老夫这回匆匆把你的婚事确定，就是希望你成家之后可以变得安份些，不要总是搀和到朝堂的纷争里面，那就是一个烂泥塘，没有对错，在没有休止的吵闹声里你会发现年华过得很快，等你想回头的时候，最好的时光已经悄悄溜走，再想要做大事为时已晚，老夫现在回首往事，对自己在早年间沉迷于官场杀伐，后悔的捶胸顿足，老夫不希望你重蹈老夫覆辙。”


如果说现在书院是云烨的命根子，那么对于李纲来说，书院就是他的一切，已逾古稀方才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地方，理想，心血都一丝不剩的投入了，只期望可以开出绚烂的花。


“李师，小子也想一辈子躲在书院里，教书育人，闲暇时笑听闲话，卧观惊雷，赏群雄争锋，品一品酒后的欢悲，想想这些小子就心向往之，可陛下不许啊，上次与窦家的事，先生也是知情人，小子有回绝的余地吗。”


说完这些，又把与工部制定的合约拿出来，让李纲看。


刚开始看，李纲面色平静，工部的人都是些什么货色他很清楚，这样的事情因该还难不倒云烨，只是看到皇后后加的条款，才勃然大怒，这是一份没有任何公平可言的合约，这个世上根本就不存在用三万贯钱粮就可以盖起皇宫主殿的人，绝对不可能。


“你什么时候得罪了皇后？”


“没有得罪，相反，皇后娘娘一直对我关爱有加，她对我没有恶意，从来都没有，我想，以后也不会有，要说皇宫里最值得我敬重的人，就是皇后娘娘。”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何会有这东西在合约上。”


“小子只能说娘娘太了解小子了，怕我赚得太多，招人恨，工部的脸上不好看，如果被我简简单单的赚到大笔的银钱，工部上下，除了全体上表辞官，您认为他们还有第二条路可走吗？”


云烨到现在都很奇怪，工部的官员凭什么认为在一座世界上最大城市里的繁华路段盖房子会赚不到钱？这是什么道理？后世的商人要是知道有这种机会，早就争得头破血流了，还有云烨被人家勒索的机会？


“小子，你不会认为你真的可以用三万贯钱把主殿盖起来吧。”李纲听云烨这么说，也不再着急，这是有些但心。


“上好的楠木，光梁柱至少需要八十一根，还必须是合抱粗的，中间不许接续，不得有瑕疵，光这东西，就会价值万贯，还不一定能找不到合用的。”


“楠木号称千年不朽，其色浅橙黄略灰，纹理淡雅文静，质地温润柔和，无收缩性，遇雨有阵阵幽香散发，是极好的宫殿梁柱之材，品质最高者为金丝楠，有神奇的楠木上面的金丝自成画作，所谓难寻，只是不知道他在那里罢了，运输到长安自然糜费惊人，您说它价值万贯，的确是如此。”


“那你还敢接这件差事？恐怕把你在兴化坊赚到的钱全部投入进去也远远不够。”李纲又开始发急。


“先生多虑了，金丝楠蜀中就有，非常的多，小子莫说要百十根，就是要一千根又有何难，小子还指望多弄些金丝楠木到长安找那些财主换些钱财，用来补贴建造宫殿的费用。”


“小子你疯了，一千根楠木就算你找到了，你如何把它们运出深山，更不要说你还要翻山越岭的从蜀中栈道运回来，你知道会死多少人吗？老夫情愿你去给皇后娘娘认错，也不允许你干这种会惹得天怒人怨的事情。”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三节 积木成排


云烨见老头子真的急了，就不再惹老头生气了，从书架上抽出一张地图，这是云烨从自己的那张地图上照抄下来的，只是改变了名称，指着一条水道对李纲说：“先生您看，木头会漂浮，这是谁都知晓的道理，为什么不利用呢？小子在长江边的山上把金丝楠砍倒，去除枝桠，截成合用的长度，然后把它捆成木筏推进长江，上面找水性高超之人驾驭，让它沿着长江顺流而下直到扬州，到了扬州，小子会让他们过邗沟，再一路沿运河北上，船能走，凭什么小子的木筏就不能走？到了东都洛阳，您认为小子还没有办法把那些金丝楠木运回长安吗？”


“给老夫留一根好的做棺材，玉山，离石，元章，还有公输老头，大概也需要，你最好把棺材做好了给老夫送过来，免得我们费事，还有，今年的招生也需要你去跑跑，现在先生倒是不缺，学生只有三百实在是太少了，另外，你建造宫殿的时候，让一些学子参与进来，这对他们大有好处，书院的事你可以先放放，先把钱弄回来，老夫帮你看着书院，出不了岔子。”


老李发誓这是他最后一次找云烨谈钱的事情，也为那些费尽心力从蜀中栈道上把金丝楠木运回来的商人感到悲哀，金丝楠木马上就要成麸子价格了，但愿不要有太多的人受到冲击。


老李纲想多了，云烨费尽心力弄回来的好东西哪有让他贱卖的道理，不把这些东西的价值榨干榨尽，云烨凭什么靠三万贯建立大宫殿，现在麟德殿还没影，大明宫想必除了云烨就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地方。


不用给李二修造一个麟德殿那么夸张，那种动不动世界第一的宫殿，还是交给李承乾或者李治去盖，给李二一个中级高兴就成了，按照太极宫再建一个就是，至少不会出错，翻了翻工部营造司的典志，被上面详细到椽子数目的规定吓得不轻，还是不要自作主张，萧规曹随就好，万一自己的想法过于激进，最后惹来群臣的口诛笔伐就不好了，李老先生刚才还在劝自己不要出格么？那咱就不出格。


工部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给云烨送来了无数关于营造方面的书文书，全是卷轴，足足拉了三马车，工部小吏态度恭敬，口气很大。


“侯爷，这只是工部这些年累计的房舍宫宇的营造样式，您需要的太极宫图样就在其中，共有一千两百三十六张图样，从地基到檐顶的图样一张不缺，侯爷您看看还有没有缺失的图样，如果有，您尽管开口，下官回去就准备，绝对不会耽搁您修造大殿。”


知道他们现在的心态，就是不给云烨一点反悔找麻烦的余地，只要是能做的，他们一定会准备的非常周全，云烨想从他们那里找借口，纯属做梦。


这不，上午才打发家里的管事去工部借阅图样，下午就送来三大马车，效率高的令人发指。合约是皇后娘娘改的，谁也说不出工部的不是，看在云烨可怜的份上，工部就不拖后腿了。


工部的官员又去大肆庆贺，听说这回还叫了歌姬，档次也从东市酒楼，换成了燕来楼。


程处默押着整整五马车的铜钱来给云烨送钱，他一听说这事，立马把家里的所有铜钱全部搬了过来，听他说连菜钱都没给家里留。


“烨子，家里现在只有这些，等过些日子哥哥把几处产业变卖了，还有一些，我知道不够，但是多一点总是好的。”


云烨埋头作图，头都没抬，对程处默说：“这些钱就算是你入得股，找账房算清楚再给我，将来好算账，还有，既然你来了，就别闲着，去张亮家给我雇一些水上的好汉，我有大用，工钱不马虎。”


程处默跳了起来，大叫：“烨子，你千万不要说什么还钱的话，我们是兄弟，这些钱我做主给你了。只要我们熬过这一关，将来还怕没钱么。”


“你叫什么叫，谁说这回我会赔钱的？我给你说过？我怎么不记得。”


“现在外面都传疯了，说这回云家彻底完了，一定会破家，娘娘太欺负人，十五万贯才能盖成的宫殿只给你三万贯，你还要清河道，重建兴化坊，没有二十万贯想都不要想。你从哪里来的十七万贯呀。”


看着程处默搓着手满地乱转的样子，云烨忽然笑了，有这样一个朋友自己还有什么好抱怨的，程家或许有些钱，大多是地产和房宅，能一口气拉来八千贯，这的确是程家最大的能力了。


“朋友当然要帮，但是也不能把家里一次掏空，留下五千贯作为入股的本金，其他的三千贯拉回去，家里不生活了，一大家子人不容易，国公府到时候连给下人得赏钱都没了，还不得被人家笑死。”


程处默还没走，牛见虎也拖着三车钱来到云家，他家不富裕，只有五千贯，把钱扔下就要离开，被云烨喊住。


“见虎哥哥，你们这是见我要发财，一个劲的要往里钻啊，怎么一下子都变聪明了？”云烨开玩笑的对牛见虎说。


小牛的脾气一点都不好，一把就把云烨揪了起来，摇晃着云烨对他说：“什么时候了，你还改不了你那种嘴贱的死德性，我这回倒要看看你如何用这点钱把宫殿建起来。”


还没等云烨开口，何邵就一路号哭着冲进云家，这几位云家护卫根本就不拦，看到云烨被牛见虎拎到半空，扑上来就抱着云烨的腿哭号：“我的爷爷啊，你能不能消停几天啊，我们不是说好了只盖兴化坊的么？你怎么连宫殿也盖起来了，你让我一家老小可怎么活啊！”


这混蛋不但把眼泪鼻涕往云烨袍子上抹，还张嘴在云烨腿上咬了几口。


见老何哭得可怜，牛见虎也鼻子酸酸地，程处默已经在擦眼泪了。


“都给我闭嘴，老何，你如果把嘴再不松开，分红的时候就没你什么事了。”


老何一听到有分红一下子就来了精神，跳了起来，眼巴巴的望着云烨不做声，这个表情只维系了一刹那就回复了哭丧的嘴脸。


“娘娘太狠了，盖主殿最少也要十万贯才行，这样还是不算砖瓦，石料，这些云家可以解决的部分。如果全算上，没有十五万贯想都不要想。”


这就是商人和纨绔的区别，生生的比程处默的报价少了足足五万贯。必须给三人一个定心丸吃，要不然都抱着要完蛋的心思，那里还你能做好事情。


“都回到屋子里去，我给你们看几样东西，丢人，大男人抱着腿裤，我不心疼你的眼泪，我是心疼我的衫子，上面全是鼻涕眼泪的，怎么穿。”踢了老何一脚，这混蛋现在胆子越来越小了，这大概是有钱人的通病。


让老庄守着书房，不让别人进来。


云烨把这几天画的图样一一拿给三个人看。


“烨子，这是兴化坊？仙宫也不过如此，绿树，红墙，亭台楼阁，还有花园，只是花园是不是太大了，住房是不是太小了。”老何抽抽鼻子问云烨。


“所有的房子都是三层的，这是俯视图，就是从上面往下看的图纸，其实房子一点也不小，只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的土地，做的一点改动，把平面上的住宅换成立体式的，你看啊，第一层是客厅，第二层是书房和客房，第三层是内宅，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烨子，这房子咱们最少要卖两千贯才行，还有家具也需要从我们这里订购。”老何瞬间就进入了商人的角色，他知道这样一栋房子的成本，两千贯一定会有很多人来购买。


“这样的房子共有五十栋，我们回笼的资金会有十万贯之多，除去修建共有花园，绿地，亭台楼阁的费用，利润会有六万贯，这只是初步的估算，还没有估算家具等其他衍生利润。这样的住宅，最适合京城里的小官吏们居住，我问过了，那些官吏家里在地方上也是有名的豪族，要不然也不会被推荐做官，所以这样的房子不愁卖不出去。”


“可是就算我们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了，也不过十万贯的利润，还是不足以填补建造宫殿的窟窿。”何邵虽然这么说，脸上却已经有了笑容，再加上皇后给的三万贯，只剩下两万贯的窟窿，已经压力不大了，这一趟只要挂一个给皇家建造宫殿的名头哪怕一文钱不赚，也是天大的便宜。


“其实，兴化坊只是小钱而已，其实最大的一笔收入来自于建造宫殿本身。”云烨见三人神情放松下来，就倒了一杯茶，喝了起来。


“白给人建宫殿还有好处？”牛见虎几乎跳起来问云烨。


“你让烨子说，不要胡乱插嘴，你说是吧，烨子？”何邵一边驳斥牛见虎，一边小心的给云烨整理一下被牛见虎扯歪的衣领。至于程处默在云烨算出只差两万贯的时候，就已经不再乎了，两万贯云，程两家就可以轻易地凑出来。


既然可以凑出来，就说明这件事严重不到哪里去，剩下的事情交给云烨就好，自己帮他干完自己该干的事，回家准备成亲才是正经。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四节 清新的风


待三人安静下来云烨放下手里的茶杯，从背后抽出一张卷轴对他们说：“你们看，为了让皇宫保持一定的对称性，这座宫殿只能建造在太液池边，当然，这里风景也是最美的，可是地方不够大，需要往外拓展，拓展的结果就是它会和含元殿组成一个宫殿群，这样一来，整个宫殿看起来其实会更加恢弘，我想落日下的宫殿会是何等的壮美。”


“可是越是壮美，我们花的钱就会越多。”何邵现在害怕听恢弘壮美一类的词，他巴不得建造一个猪圈一样的宫殿了事。


“娘娘只说让我建造宫殿，可没说让我连宫殿里的摆设也要置办，我们奉旨采办各类建筑材料，其中就有金丝楠和汉白玉，还有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金丝楠和汉白玉由我来置办，其他的材料由老何来置办，你仔细看一下，只要是建造所需我们就订购，向地方上订购，这回不是皇家出钱，所以地方上见有利可图，一定会大开方便之门，娘娘给的三万贯就是用来干这些事情的。


如果我们把订购材料的钱不给地方上，而是交给国库，也就是说地方上不用再把库银解往长安，只需要把货物发过来就可以了，而那些役夫们不再是白干活，是有工钱的，所以不存在欺压百姓的事，地方上我想一定会很喜欢这种方式。”


“岂止是喜欢，他们一定对云侯感恩戴德。”门被推开了，李靖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脸惭愧的老庄，从他痛苦的神情看，一定被李靖制住了，出不了声。


给老庄一个笑脸，示意没关系，让他退下。


李靖坐在云烨的椅子上，给自己倒了杯茶，对云烨说：“继续，继续说你的计划，老夫打算投些钱在你家，刚才在门外，听得不仔细，你且细细道来。”


“小子的意思就是让地方上把东西送过来，钱从长安给，然后由我们递解给国库，算是他们税银的一部分，这样少了一个来回，我们就可以减少两成的费用，也就是说加上兴化坊的收益我们已经可以基本上做到收支平衡，最多我们辛苦一些就是了，但是老何你在这个过程里会结交各个地方的官吏，以后你需要某种货物，只需要给地方上发一封信就足够了，这样一来，你永远比别人至少省了两成本钱，这长安城的商户还有谁是你的对手？”


老何的胖脸上开始泛油光，汗水不停地往下淌，兴奋地使劲拍着手，还把两个大拇指翘到了天上。


“这就是说老夫的本钱收不到利润了是吧？”李靖十分不满自己白掏钱，什么好处也落不下。


“李伯伯小子岂有让您白忙活的道理，建造宫殿只需要八十一根金丝楠木，小子打算从蜀中订购一千根，结成木排从水道抵达东都，您认为如何？”


李靖不是李纲，这天下的水道都在他脑子里装着，脑子稍微一动就明白了，“巨木长江直下，一路到扬州，再顺着运河直抵东都，确是一个极好的办法。”


“小子，如果你的生意再把水军都督张亮揽进来，就万无一失了。不要对外人说老夫也入了五千贯的股，这张老脸丢不起。”说完就站起身走了。


把李靖送了出去，程处默他们也告辞回家，这些事情必须给家里的主要人物讲清楚，免得生误会。云烨看着满院子的铜钱发愁，老奶奶站得远远的，不明白为什所有的人都巴巴的往家里运钱，难道说孙子又有大买卖要做？


有些话云烨没有明说，那就是特意要来的十个码头，关中自古就有八水绕长安之说，八水指的是渭、泾、沣、涝、潏、滈、浐、灞八条河流，它们在西安城四周穿流，均属黄河水系。


司马相如在著名的辞赋《上林赋》中写道“荡荡乎八川分流，相背而异态”，描写了汉代上林苑的巨丽之美，以后就有了“八水绕长安”的描述。


八水之中，渭河汇入黄河，而其他七水全部注入渭河，云烨看中的正是这些庞大的水系，它们几乎四通八达，即使走不了大船，以现在的木质船舶，一百料以下的船只可以畅通无阻。


长安的官员不知为何，只把这几条水域当成水源地看待，甚至于不重视这些河流的航运能力，每回站在长安城头看着熙熙攘攘的驼队和牛车，云烨就想跑去问问长安城的官员们的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直到武则天时期才开始真正正视这些河流的运输能力。


满长安就没有一座码头，看着清凉的碧水日复一日的在长安城里白白穿行，云烨就在幻想城里面帆聚成林的武皇时代。


也罢，既然没人喜欢用水道，那就让我来吧，书院急需一个永久性的财源来支撑他的基本运作。天降横财，不取，反受其害。


只需要简单地修建几个码头，建一些仓库，就可以一本万利的永远享受水运带来的红利，这么简单地事情就没有一个人想出来？西北是旱地，骑马多过乘船，思维一固定，就永远开不了窍？


李承乾的侍卫首领来到了云家，带来了五千贯钱，说是太子让送来的，请云烨务必收下，给自己的父亲盖宫殿，自己这个做儿子的，实在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也就是说这笔钱是不用还的，说的很清楚，可是云烨对侍卫头领说：“劳烦侍卫大哥回去禀告太子殿下，就说看在他是一个穷鬼的份上，我就收下他的五千贯入股本钱，两年之后算收益，云烨不会让他的五千贯就这么消失的。”


侍卫的眼睛睁的很大，鼻孔不停地翕张，似乎拿不准用什么方法来面对云烨，最后抱一下拳，就匆匆离去，他实在是担心自己忍不住会用拳头在云烨脸上留下一个印记。


见过不知好歹的，实在是没见过云烨这样的，太子的一片好心都喂了狗，他深深地为太子感到不值。快马很快就把他送回了东宫，李承乾正在园子里陪妹妹放风筝，绸子做的风筝摇摇晃晃的在天上飞，兰陵叫得很大声，一个劲的催自己哥哥跑得再快一些，好让风筝飞得更高一些。


见到侍卫回来了，李承乾把风筝交到兰陵手里，自己接过内侍递过来的布巾擦一擦额头的汗水，他的妹妹实在是有些多，每一个女孩子都要哥哥帮他们把风筝放上天说是为三月三做准备，他觉得自己已经跑了一天了，不过一想到云烨也有八个妹妹，心里一瞬间就平衡了，人就是这样不患寡，而患不均，只要有比自己还惨的，心里就会舒服好多。


“怎么样，云烨一定很感动吧，哭了没有？”李承乾早就被自己无私的友情感动了好几回了，一想到云烨看到好几车铜钱，一定会感动的痛哭流涕的，让回自己不过给一个有功的属下说了一个谢字，那个壮汉就哭得像月子里的娃，云烨受自己大恩，一定会更精彩吧！


等了半天没听见侍卫回话，抬头看之见侍卫如同得了便秘，脸都抽到一起去了。


一瞧就知道云烨一定没好话，不过这个侍卫是自己的心腹，倒也不用顾虑许多，直接问：“那混蛋说了什么，完完整整的告诉孤。”


侍卫一咬牙跪下来对李承乾说：“云烨大逆不道，他说看在殿下是穷鬼的份上，他收下了您的股本，还说让您两年后再去分红。”


“这么嚣张？原以为他已经被母后捏住七寸了，再也耍不了小心思了，没想到他这么回答，是破罐子破摔？


不对，这家伙从来不干没把握的事，敢这么说一定有所持仗，他都在死地了，还有什么办法？”


这么想的人不止他一个，李二也在问长孙：“观音婢，你的这道难题出的可够刁钻的，那小子，难不成可以点石成金不成？”


“二郎，妾身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我总觉得他在答应建造宫殿的时候，眼中全是戏谑之色，似乎他真的有办法解开这个死结，妾身当时只是想为难他一下，让他自己放弃修建兴化坊，不是贪他的那几个铜钱，而是妾身觉得工部会上他的大当，为了朝廷的颜面，臣妾不得不如此做，一个人太出类拔萃并不是好事，臣妾担心云烨会受到伤害。”


李二苦笑着对长孙说：“明君治下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越是人才越是会受到重用才是，只是这天下啊，还是容不下惊采绝艳的存在。”


夫妻二人沉默了一会。


李二看着愁眉不展的皇后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观音婢，你不要担忧，这件事不论好坏，都是国家受益，百姓得利的好事，至于工部官员的脸面问题，你不必考虑，难道说还不允许这世上有比他们还要聪明的存在？只要对大唐有利，朕都不在乎颜面，跑到渭河桥上与颉利谈判，工部的几个尸位其上的官员要什么脸面。朕期望云烨赢，但愿他能给这暮气沉沉的殿堂上吹来一股清新的风。”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五节 李孝恭的意见


在大唐，那些名臣勇将云烨几乎都见遍了，张亮张大都督却是头一回见。


作为大唐水军第一人，他有资格住在太平坊，但是他偏偏挑了最偏僻的青龙坊和一群泥腿子住在一起，听说他有好几百个儿子，每日在芙蓉池以舟船为戏，宛如军阵。


云烨看着张亮家破旧的大门，总以为历史书上的记载有些失真，这样的一个简朴的人物怎么会是著名的二五仔？但是一想到这家伙以后会因为谋反而被李二在闹市口斩首，心里就打定了只和他打一次交道的主意，程处默在前面走，云烨在后面跟着，越走越奇怪，怎么走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到张家的客厅。


最前面的管家见云烨有些不耐烦就对他说：“我家老爷就是喜欢大一些的宅子，家里人口多，小了住不下，这座青龙坊住的全是我家公爷的故旧，说起来这满长安的勋贵里面就属我家的宅子最大，连后面的芙蓉园都成了我家的后花园。再往前两百步，就是我家公爷的放兵刃的地方，小侯爷有没有兴趣看一下？那里可都是从大唐各地找来的最好的兵刃，皇宫里也不一定有我家全乎。”


云烨止住脚步，程处默见他停了下来，以为他想去看看张家的收藏，谁知云烨对管家说：“实在抱歉，我忽然腹中疼痛，这是在草原上落下的病根，需要回家去服药，今日就不打搅张公了，还请海涵。”


说完就扯着程处默匆匆离去，门房很奇怪，却又不好阻拦，只能任由他们走出大门。


一出大门，云烨，程处默骑上马，打马就走，程处默积了满肚子的话要问，见云烨不做声，也不问，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程家。


“我大唐还有谁家是靠水吃饭的？”刚坐定，云烨就问程处默。


“李怀仁家里也是靠水吃饭的，当年，他爹当夔州大都督的时候在洞庭湖练过水军，家里一定有熟悉水上事物的人才，烨子，我弄不明白张家就有好多水上好手，问别家干什么，我们又换人了？”


这时候，程夫人走了进来，听到儿子这样问云烨，她就说：“是啊，小烨，张家才是你走水路的第一人选，为何舍本逐末？”


“婶婶有所不知，小侄今日在张家感觉极为不好，庭院深，宅子大这也就罢了，明明家财万贯，却故意不修整，从外面看破破烂烂，里面却着实奢华，不过百步，小侄就看到几种名贵的花木，都是御园之物，那座假山也是泰山石，这些东西是穷家蔽户可以有的？家中假子口无遮拦，说什么他家的武库胜过皇家，可见平日里一定是骄横之极，诺大的青龙坊只住他一家，其它百姓哪里去了？


婶婶，这种貌似忠厚，实则内藏祸心的人我们还是离远些为好，一则惹不起，二则，不敢惹，一旦和这种人沾上会遗祸子孙。”


“烨子，你在他家只不过呆了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就看出这么些东西？为什么我没看出来，我还觉得那汉子很热情，很对胃口。”


“处默，你记住了，从今往后千万不要再和他家纠缠，一个大将招收五百假子，他要干什么？百骑在长安无孔不入，你会以为陛下会不知道？要么不动，一旦动起来，就是大祸。”


程夫人在程处默头上敲一下，对云烨说：“小烨，丑牛这孩子心粗，你们常在一起，替你程伯伯多看着他点，千万不要叫他闯出祸事来。”


“婶婶，我们两家还要说什么客套话，处默我一直以兄事之，他的事哪有袖手不离的道理，小侄建议如果程家和张家有什么瓜葛未了，还是早早断掉为妙。”


程夫人也是豪门大家出来的，哪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匆匆去了后院，安排家事。


去找李孝恭也是麻烦，几次三番的戏弄老头，老头子估计对云烨也生了一肚子的气，这会有事相求，还不知道老头会如何折腾自己，云烨坐在程家大厅里愁眉苦脸的想办法。


程处默就不是一个能坐住的人，歪躺在锦榻上，翻来复去的哼哼就想浑身长满虱子一样。


“你想睡觉，就睡一会，动来动去的干什么，叫唤的恶心。”又一次被打乱思绪，云烨有些火大。李孝恭也是这毛病，听李怀仁说早年间他老爹在江南逃命的时候，全身溃烂，后来伤好了，却总是觉得浑身痒痒，一天不让家里下人挠几百下就不舒服。


孙思邈给看了，云烨也看了，皮肤没问题，就是一些心理阴影罢了，有点安慰剂就好，可是拿什么当安慰剂才好呢？手头又没有药剂，只能用实物代替了。


窗户外程家种的竹子给了云烨一个新主意。


费了半天劲才把礼物做好，给这些长辈送东西，不在于是否名贵，只在乎有没有心意。


李怀仁去了陇右，云烨在王府硬着头皮递上了帖子，求见老王爷。


云烨的面子还是起作用的，管家出迎，亲子把云烨，程处默送到了客厅，远远就听见李孝恭在说话，：“这猴崽子油滑油滑的，老夫在他手上吃亏可不是一次两次了，萧老先生万万不可被他外表迷惑，免得吃亏，到时候别说老夫没提前打招呼。”


坏了，他还有客人，借人这种事情哪里好当着别人的面说出来，云烨暗暗叫苦，程处默则担心的看着云烨的礼物，做好了一会老头发飙，自己好拔腿就跑的准备。


李家的矮榻上坐着两个人，一个矮壮健硕，一个瘦骨嶙峋，矮壮者是李孝恭，瘦弱者乃是宋国公萧瑀，不是冤家不聚头啊，上次在李家忽悠的萧瑀打算自己写书，现在时间过去了一年多，也不知他的书写出来没有。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识义，智者必怀仁”这就是李二对萧瑀的评价，也是一位大佬中的大佬，没一个是云烨可以得罪的起的。


老老实实上前见礼：“晚辈云烨拜见王爷，萧公，许久不见，身体康泰否？”


“还死不了，小子，猜你也该上门了，被皇后娘娘一棒子没敲死你也算是奇葩了，去皇宫告个饶就过去的事，你居然硬挺着脊梁不弯，老夫都不知道是夸你，还是要骂你，一万贯早就备好了，走的时候拖走，有什么事等怀仁回来你们去商议，老夫和你们小辈还搀和不够丢人钱。”


老李的一句话让云烨眼睛都红了，话噎在喉咙里吐不出来，自己以为老李最少会笑话几句，没料想老头早早为他担心，连钱都备好了。


云烨从袖子里抽出一支痒痒挠，这是他在程家现做的，竹子还是青绿色，倒也十分美观，前面弯起五只小齿，用来挠痒最好不过。


双手捧着痒痒挠送到李孝恭面前说：“伯伯心意小侄记在心里，永世不忘，小侄鄙陋，只有亲手制作的一杆痒痒挠敬呈李伯伯膝下，希望它可以稍解伯伯瘙痒之苦。”


李孝恭笑呵呵的拿过痒痒挠，当着萧瑀的面就把痒痒挠塞进衣领，在后背上挠几下，又取出来对萧瑀说：“时文兄，我说过这小子办事最是合人心，区区之物却是最适合的见面之礼，难得。”


萧瑀捋着胡须说：“你赠他万金，他还你情谊，这两者本就等值的，可为天下添一雅事。”


李孝恭转过头又说：“小子，事情办完了，你和程家小子不去忙碌，和我们两个老人家在一起作甚？莫非还等着老夫管你们饭食不成？”


发财的事情不能瞒了，要不然以后连人都做不成，让人家说起来云家装可怜到处骗钱，用别人的钱替自家赚钱，有了这个名声，云烨就算当了王爷，也会被天下人唾弃。


“伯伯有所不知，皇后娘娘不是在为难晚辈，而是给了晚辈一个振兴家业，发财的好机会，小侄此次前来，就是有些事情需要借助伯伯之力方可完成，所以今日特意登门拜访。”


李孝恭刚刚喝到嘴里的一口羊奶一下子就喷了出去，好在他是武将反应机敏，匆忙间转了一下头，全喷到旁边的窗户上。


喘匀了气，就对云烨说：“小子，在老夫面前没必要再硬挺，实话实说，你给老夫说说你怎么从这个死结里脱身？”


萧瑀也伸长了耳朵准备好好听听云烨的办法，他委实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这种荒唐的事。十几万贯的缺口也是谁都能轻易堵上的？宫中之所以没有建新楼，最大的原因就是没钱，如果皇后有十几万贯早就开始盖了，皇宫从前隋炀帝时期就没有修缮过，他常年呆在洛阳，大兴城十年没来过，直到死，都是死在扬州，也葬在扬州。


云烨没有说别的，只是说了自己关于金丝楠木的计划，还专门找出地图指给李孝恭，萧瑀看。


李孝恭嘿嘿冷笑，萧瑀捻须不语，两人互相对视一眼，李孝恭说：“小子，老老实实地把铜钱运回去，老老实实地盖房子，不要总想着那些不着调的玩意，如果缺口太大，找几个老人给你凑一凑，再找陛下给你补一些，也就差不多了，想法财另想办法，金丝楠木少量的运过来没问题，想要大批的运送，难啊！”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六节 甜蜜与悲哀


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云烨决定把它奉为人生旅途中的经典名言。


谁能想到浩浩荡荡的大江之上居然隐患丛生，这里没有巍峨高大的三峡大坝，只有一个叫滟潋堆的东西，这东西的名字好听，实际上却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鬼，多少年来，不知道有多少船家葬身于这片暗礁之下，船毁人亡，尸骨无存，想要从那里把金丝楠放下来，会被那片暗礁撞成几截，最后得到的只能是一节节断木，再无用处。


“小子，除非你骑在上面，让木头一直保持竖直方向，那样你就可以放木头了。”李孝恭讲完了还开云烨的玩笑。


“让木头一直保持竖直方向这有何难，还不用小子自己骑上去。”云烨没好气地回答，谁知李孝恭却认真地问：“计将安出？”


“您老人家射了一辈子的箭，这道理还不明白吗，您什么时候见过翻滚着往前飞的箭，只需要在木头的后部加装尾翼就可以了，晚辈保证这根木头会直直的往前飞奔，而不会横过来撞到那块该死的礁石上。”


李孝恭捉住云烨的脑袋仔细研究一会，对萧瑀说：“人家总是说谁谁机变无双，老夫总认为是胡说八道，没想到在这见到了。时文兄，你说呢？”


萧瑀哈哈大笑着说：“他如果把我这个问题解决了，老夫才会认同，小子，你知不知道金丝楠木就浮不到水上，它只能悬浮在水中，小子，它都浮不起来，你如何把它扎成木排？”


听他这么说，李孝恭又开始哈哈大笑起来，喊仆人端过来一盆水，从案子上取过一个金丝楠搁笔，顺手抛进盆子里，果然，搁笔停在水中间，既不沉下去，也不浮上来。


看到这情景，程处默目瞪口呆，嘴张的老大，口水流下来而不自知。


李孝恭，萧瑀两个无良的老头，又开始捧腹大笑，幸灾乐祸之意非常得明显。


云烨从书案上取过几只毛笔，卸去笔头，又找了些细绳子，把竹管和搁笔绑在一起，然后又扔进水里，这回搁笔稳稳地漂在水面上，再也沉不下去。


两老头止住大笑的动作太急促，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噎的翻白眼。


程处默如同一个孩子高兴地拍着手大喊：“浮起来了，浮起来了，俩老头没辙了。”


话音未落，自己后脑勺挨了一记巴掌，屁股上挨了一记大脚，俩老头恼羞成怒了，辩是辩不过，就开始耍长辈的威风。


“李伯伯，萧伯伯，小子准备趁着八月长江涨水的时节把金丝楠木运出来，一千根，到时候江水会把暗礁彻底淹没，有半年时间，怎么都足够小子折腾的了。”


“老夫家里还有些当年随老夫南征北战的老伙计，可以借给你，但是工钱得从厚了出，如果老夫听到风声说，你对他们不好，老夫会打上玉山找你理论。”


云烨自然满口答应，那些老兵们也算是去拼命，云家自然不会亏待。


“老李，你我兄弟都是黄土埋半截的人啦，不趁机弄个棺材还等什么？”萧瑀听说有一千根楠木料那里还忍得住，怂恿李孝恭借机要好处。


李孝恭对萧瑀摇摇手说：“这小子身上背的债已经够多的了，咱哥俩不凑热闹，等他的事完了，想要金丝楠木，让老兵们再走一趟就是，何必凑这个热闹。”


萧瑀对云烨笑笑说：“老夫贪心了，小子，不许出去败坏老夫的名声。”


一百名老兵，这是李孝恭承诺的水军人数，有了他们，云烨认为其他的都不成问题，白帝城附近就有许多的楠木，只是地方过于险峻，没有办法运出来，当地的百姓守着钱袋子到处讨饭，云烨相信，有这么大的一笔收入，那里的官员百姓会好过许多。


至于会不会为后世开一个恶劣的先例，导致金丝楠从蜀中消失，这就不是云烨可以考虑的事了，与其将来被明朝的皇帝拿去建陵墓，不如现在风风光光得建一座世界上最恢弘的宫殿。


整座宫殿云烨全部交给了公输木，公输家族是这方面的不二人选，老公输知道这个消息后，激动得老泪纵横，当下就请出鲁班的牌位，全家祭拜，请云烨，李纲两位观礼。


刨子，锯。墨斗，等木工用具被摆上供桌，没有三牲礼敬，也没有香烟缭绕，公输子孙诚心祷告，公输木念完祭词，大喝一声“开工”就上前拎起锯子，在事先准备好的木料上锯开一个豁口，公输甲用刨子刨出长长的一溜刨花，把刨花捧上供桌，公输木正式开始分发图样。


微缩模型，这是公输家先要做的第一步，有资格亲手侍弄的只有三个长辈，就连公输甲也只能打打下手，其它公输家的人也没有闲着，小媳妇都在用小刀削那些数不清的椽子，家里的老妇人开始用绣花的功夫做各种门窗，连门窗上的雕花都清晰可辨。


把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这是成功学的一道格言，公输家无疑就是这一行当里最出色的专业人士。


裴英现在对危险的工作情有独钟，而且越是危险他就越是欢喜，听说运木料算是最可怕的活了，他跳着脚要去，还说裴家在蜀中的实力惊人，这种便利不用白不用。


“不要求死，活着回来，你只有十七岁，后面的日子还长，我们还有很多的甜蜜没有享受到，现在死了，太亏了，离了家族就不活了？我不信！”


面对云烨的打气，裴英大笑着说：“云兄，我目前是书院的人，不是谁家的小公子，这条命是书院给我的，没有书院收留，我早就被做成蜡烛和绿竹一起被摆在窦家的灵堂前了。”


“别胡说，至少还有你母亲为你担心，好好地学习，好好的工作，好好的往上爬，给他们看看。”云烨只有拿出杀手锏，每个人都有母亲，母爱是最伟大的，这至少没错。


结果在裴英身上就错了，裴英笑得脸都变形了：“云兄，我扒着家里的大门不肯出去，我知道只要出去了，我就会死，你知道是谁把我推出去的吗？没错，就是我娘，我的亲娘啊！为了把我撵出去，她在我手上抓出了四条血印子，云兄，你认为这样的母爱如何？”


把云烨彻底说的没词了，他娘的这也太绝情了吧，什么样的母亲可以干出这事？


“你这个混蛋听着，这世上就算是所有人对你无情，你也不能自暴自弃，越是这样，就越要照顾好自己，他们是混蛋，我们不是，你去找一个善良的女子成亲，自己生孩子，好好地爱自己的妻子，孩子，用不了多久，你会发现你求死的心请是如何得可笑。”


“云兄，不要骗我，我被骗害怕了，只要有这样的女子，我倒插门都干。”


“如果你不想什么门当户对之类的想法，这样的女子应该有不少，反正高门大户里这样的女子太少了，你自己好好找找，等找到了，告诉我，我给你们摆酒庆贺。”


“云兄，这年头连老娘都靠不住，看来小弟只好自己找一个好女子了。”


裴英到底还是去运木头去了，带着百十个人一路奔向蜀中，还带着玉山，辛月，赵延龄他们的家书，裴英想通过肉体的痛苦来缓解精神上的苦闷，但愿他能成功。


云烨打算在城里烧砖，他的计划里，需要把外河与内河挖通，让它成为一个完整的水运体系，这就需要把三条街道挖断，然后在上面建桥，这就得朝廷允许才行。


云烨带着几大箱子的图纸进了宫，毕竟工程总指挥是皇后娘娘，李二这次不知为何对这件事不闻不问，难道是惭愧所导致的不敢见云烨？


这想法刚升起来，云烨就接连吐了几口口水，想要李二有这种传说中的感情，比母猪上树还难。


“为什么要把街道挖断？”长孙明明看不懂云烨画的施工图，却装模做样的指着图纸上的城墙问。


“因为微臣只有三万贯，必须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挖出来的土会被烧成砖，多出来的土，会用来垫高新宫殿的地基，挖出来的沟会和外河联通，组成一个水网，这样运输建筑材料会节省很多的铜钱和人力”


照本宣科，云烨的声音没有起伏波动，就用一个音给长孙解释。


“你对本后很不满？”长孙的声音也不自觉地带上了皇后特有的威严。


这就对了，公事吗，还是公办比较好，和长孙套交情，得不偿失，云烨最怕的就是感情攻势，至于事务上的问题，他从来都不在乎，这个世界上比他见多识广得人基本没有。


“微臣岂敢，娘娘一声令下，微臣就开始疲于奔命，几位老国公见微臣可怜，都把家里的饭钱都掏出来了，供小子花用，小臣就必须把每一文钱都用到刀刃上，这样才不辜负几位老人家的期望。”


“不用把你说的那么可怜，这几年你就在本后的身边，你是什么样的人当本后不知道，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花样，本后现在就可以断言，如果不把新宫殿压给你，整个工部官员就没有一个有脸能在那个位位上呆下去的，小烨，你要那么多的钱干什么，你要修的书院，那就不是书院，那是第二个长安城，花用那么大，钱都被你拿去修书院了，国家怎么办？钱这东西是有数的，你用的多，朝廷用的就少，你多建一间教室，朝廷说不定就会少建一座城，孰轻孰重你这样聪明会不明白？”


长孙都开始说软话了，云烨能怎样，他们就是这么看待钱的，来到这个时代云烨既兴奋，又有些悲哀。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七节 吃大户


以前云烨以为所谓高手的寂寞纯属胡扯，现在自己亲身体验到了，在所有人都对钱财的概念走入误区的时候，自己无疑就是那个寂寞的高手，只是他娘的也太寂寞了。


华山论剑好歹还有五六位可堪一战的高手，自己面对的全是只知道将本求利的商人，买空卖空这个领域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撒泼打滚，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给皇家给皇家盖宫殿啊！还是议政的主楼，这个世界上怎么就没人认为这会是一个赚大钱的机会？哪怕白盖，也是天大的好处。


砖用了张家的，同样造砖的李家会不会发疯？用不了多久，张家的砖头就会卖的满长安都是，李家的砖块会无人问津。


同理，沙石木料，用谁家的，就是谁家的无上荣光，假如在砖石上准许他打印自家的名号，长安的商人，这个可怜的群体眼睛一定会红得吓人。


至于给皇家盖宫殿的成本，除了人力不可或缺之外，有这个东西吗？


皇家把这事当成包袱全权交给云烨处置，盖一栋楼需要十五万贯？长孙的三万贯就足以把它盖起来，而且还是恢弘无比的建筑。


长孙该死的直觉，总是那么敏锐，云烨愁眉苦脸的装样子也被她拆穿，一个孕妇不好好的休息，操的哪门子的心啊，把宫殿交给云家盖就是了，自己等着拿行李往进搬就是了，你花三万贯住高级宅子，有什么不满意的，害怕我吧所有的钱赚光？这是什么逻辑啊。


还总是用一盆水来比喻经济，还什么我挖了一大勺子，朝廷就会少一勺子，后世的那些富豪拿水泵抽，也没见把财富都抽光。


长孙眼巴巴的看云烨，她希望自己的一番苦心云烨会明白，不要把朝廷放到一个尴尬的位置上，现在朝廷正处在百废待兴的局面，到处都需要钱来支撑建设。


新打下来的疆域要巩固，要建城，要修路，遍布关中的水利需要重新修缮，远征的将士需要奖励安抚，多年战乱之后，残破的城池也需要重建，可是朝廷每年两百万贯的岁入实在是不够用，自己一再节俭，才存下来三万贯钱，这三万贯，还有一大半是从云烨身上抠下来的。


“娘娘，盖宫殿赚到的钱，微臣会把它交给您，至于筹建兴化坊赚到的钱，微臣需要给那些爱护微臣的长辈们分红，建书院的钱，臣再另想办法就是，还有，娘娘，微臣赚到的钱越多，朝廷得利就越多，并不是您想的那样，臣赚得多了，朝廷的钱就会减少。”


“会是这样的吗？你能不能告诉本后你到底要如何赚钱，会赚多少？”长孙一脸的八卦。


“至少娘娘出的三万贯钱会原封不动的回到您的手里。”


“那你拿什么盖房子？你会法术？”


“娘娘，对您微臣没有什么好隐瞒的，臣又对朝堂不感兴趣，有和他们争权夺利的心思，微臣不如在书院好好教出来几个弟子，您还没有看到书院的重要性，用不了十年，您就会发现想要我大唐万世不移，书院会是一个很重要的地方。”


“自吹自擂，十几岁的小孩子也不怕说大话闪了舌头，有本事你在本后面前施展一下你捞钱的本事，让本后心服口服。”说完，还让人拿来一把铜钱，让云烨当着她的面赚钱给她看。


这还讲不讲理了？有这么赚钱的吗？云烨没办法了，这种有着偏执狂的女人，不让她见识一下，是不会放过自己的，也罢，出个小数学题，让她们见识一下，自己好跑路。


李承乾不知什么时候摸了进来，躲在柱子后面偷听。见有好戏看就从柱子后面转了出来，老李家人就这毛病，总有偷听别人谈话的习惯。


数了数投钱，云烨拿起了三十枚，给长孙十枚，李承乾十枚，又给了长孙的贴身侍女十枚，喊过一个宦官，这样人数就凑齐了。


“娘娘，现在您三位手上有钱的人准备住店，店资每人十文，请把钱交给这位内侍，他是店主。”长孙三人笑嘻嘻的把钱给了宦官，等着看好戏。


云烨又对那个宦官说：“你是店主，今天店里有喜事，你决定三位客人的房钱只收二十五文钱，我是店里的伙计，你让我把五文钱还给三位客人，给我五文钱你就可以出去了。那二十五文钱就算是娘娘赏你的”。


宦官很听话的拿着二十五文钱出去了。


云烨把两文钱在众目睽睽之下装进了口袋，把剩下的三文钱给她们三人一人一文。


“这就是你赚钱的本事？笑死本后了，贪污两文钱，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算什么本事。”长孙认为云烨在戏弄她们。


“被发现了，小的只好把贪污的两文钱还给您，只是娘娘，您算算您的帐，到底对不对。”云烨笑嘻嘻的对长孙说。


“这有何难，我们一人给了店家十文钱，店家退回来一文钱，再加上你贪污的两文钱，就是总数，有何不对？”长孙的话才出口，她的脸色就变了。


李承乾也百思不得其解，想了一会对云烨说：“烨子，我们给了店家十文，退回来一文，就是说我们每人只花了九文，再加上你拿走的两文钱，也只有二十九文，还有一文钱哪里去了？”


云烨也不解答，只是对着长孙施礼，而后背着手就离开了，只许你们折腾我，就不许我折腾你们？慢慢想吧，反正长孙已经答应可以开河道了，最大的目的已经达成，该去找长安城里的那些土豪们。


进宫时带着几大箱子的图纸，出宫时两手背后，很有成就感，让长孙她们去找那不存在的一文钱吧，用不了多久，李二大概也会知道，他们一家子研究数学也好过研究人命，他们一研究人命云烨就害怕，不管是谁的命，云烨都不愿意就这样被研究没了。


云家在长安的宅子很热闹，堪称摩肩擦踵，全长安的人都知道云家的二百五被皇后坑了，需要拿钱买命，盖宫殿啊！大唐开国还没有的事，圣明的陛下不想让百姓掏钱，就想着法子让地主老财掏钱，前一段时间，云家盖房子可没少赚钱。


山沟里的破房子居然卖出了天价，还有没有天理，这让我们这些盖好房子的人怎么活？这回云家该破家了，我们至少也得在这个败家的二百五去讨饭之前，把云家的那些好铺面，好东西统统买回家。


钱算什么，老子有的是钱，只要把云家香水的秘方买回来，就千值万值，反正那个二百五这会需要的现钱很多，几十万贯啊！不怕他不求到自己头上来，到时候压压价，也不压死，云家还有老弱妇孺需要养活，到时候给碗饭吃，谁不夸赞一声仁义？


云家的门房都要哭了，这些人就不怀好意，一个个进到家里，就东窜西窜，说是好好看看，一会好出价，看自家的房子吗，有什么规矩不规矩的，这样放在以前，敢这样干的会被云家的护卫打死，死了都没有地方说理，只是这次他们是云烨的客人，护卫强忍着性子没动手。


看到云烨回来了，这群人轰的一声就围了上来。


“云侯，这次召集我们这些买卖家是不是要您要变卖家产啊？小的对您家的老宅子很中意，您看五百贯怎么样？小的钱都拉来了。”


“云侯，别理会那些小人，他们都打算落井下石呢，知道您缺钱，只要您开口，家里的万贯银钱都备好了，只要您把香水的秘方拿出来两家参详一下，这钱您就不用还了。”


好不容易从这些卑鄙之徒的围追堵截里脱身，云烨坐在自己的客厅里喝口茶，喘口气，看看家里有些惊慌的仆役，云烨说：“慌什么，天塌不下来，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云家还倒不了，先让外面专门卖砖石的先进来。”


云家的仆役都把云烨看成主心骨，见主人都气定神闲的毫不在乎，自己当然就安心，他们实在是不愿意离开云家，有这样的主家是自己上辈子积了德才求来的。


长安城主要做砖石生意的只有三家，云烨要造宫殿无论如何也避不开这三家，云家的砖石还不足以供应这次的工程需要。


这三家都很淡定，呈上来的砖石价格在以往的价格上上涨了两成，看来打定了主意想从云家身上挖下一块肉来，而且做好了攻守同盟，只看一模一样的条款就知道三家在狼狈为奸。


“云家本来不想把事情做绝，谁知道你们居然想在云家身上讨便宜，一件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被你们这些人彻底搞坏了，这皇家砖石供应商家看来只有云家自己做了。”


“云侯，在商言商，我等既然扔掉脸皮，做了商贾，那就是要将本求利的，云侯虽然身份高贵，现如今也是龙困浅滩，您需要砖石，我们几家也没有把事情做绝，只是按照最高价走罢了，云侯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很少见商人敢在一位国侯面前说话说得这样理直气壮，瞅瞅他们身上的锦缎，脚下的皮靴，珍珠镶嵌的帽子，云烨淡然一笑，对他们说：“谁准许你们如此对一位国侯如此说话的？”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八节 那一文钱哪去了


随着云烨的发问，早就按耐不住的云府护卫跳起来把三个商贾按倒在地，头杵在地上，动都动不了。云烨喝了一口茶对他们三个说：“真是给脸不要脸，就算你们身后有大户撑腰，怎么连起码的礼仪都不懂了，现在本侯就算打折你们的腿，也是正理，没人有话说，我想你们背后的人大概也会再处罚你们一次，给你们说了，好好的一件事被你们毁了，既然不愿意，那就滚吧。”


云烨正在斥骂，何邵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粗豪的汉子，手里抱着一个布包，见云烨正在发火，就站在门口不敢进来。


“怎么样，云侯，我早就说过他们三家这些年靠着垄断长安的砖石生意，发了大财，吃的油肥，心早就黑了，你还不信，现在知道了吧，怎么没让护卫把腿打折，跑到云家说大话，找死。”


老何也算是商贾，但他是有爵位的商贾，这回草原之行收获很大，给军士们寄送的银钱没有出差子，军方很满意，军中几位大佬都为他说了好话，保住了家里的爵位，如今在长安商界，极有威望。隐隐有商界大佬的趋势。


老何招招手，那个汉子就小心地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趴下给云烨行礼。


“算了，把你带来的东西拿出来给这三个蠢货看看，免得出去说本侯仗势欺人。”


布衣汉子解开绸布包裹的东西，原来是一块砖石，砖烧得很好，不过，是青砖，上面看不到明显的疏松和裂隙，砖的正中间凹下去了几个字：皇室专用。


云烨把砖头递给那三个商人，对他们说：“我本来想把云家的砖石停了，专心烧制水泥，让你们三家接替云家烧砖，没料想你们经黑心如此，那就怪不得我，我再建几座窑就是了，云家继续烧砖，不够的就由他家供应，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回侯爷的话，小的姓刘，行三，您叫小的刘三就好，以前是谯公麾下，后来犯了军纪，被逐出军营，就干起了这个营生。如果侯爷把砖石交予小人，小人一文不收的供应，只求侯爷准许小人以后烧的砖石上都可以把这几个字带上。”刘三虽然不当兵了，但是脾气没改，依然是军人的那种利索劲，脑子却不蠢，知道这四个字的含金量，别家百十年的老字号都不一定有这四个字好使。


听刘三的话，这三位才急了，皇家在百姓中间的威望无与伦比，你说破天去说自己的砖好，也抵不上人家随便拿出一块上面刻有皇家专用四个字的砖块，连皇家都用，百姓家里有什么不放心的，看到人家刻，你还不敢在自家的砖石上乱刻字，没有得到允许，会被砍头的。


不用想就知道，这个原本二流的烧砖匠，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取代他们成为京城最大的砖石供应商，一想到这里不由得他们不着急，商人是最纯粹的人，绝对不会有有错不改这回事。


胖胖的王姓商人把刚刚递给云烨的条约一把揉成一团塞进嘴里，硬吞了下去，趴在地上咚咚咚的磕头，只希望得到云家的原谅。


另两家居然还在犹豫，拿不准自己该是磕头求饶，还是继续硬挺到底，眼睛四处乱转的想两全其美的法子。


何邵把跪地上的王胖子拉起来，对他说：“好了，就你们两家了，侯爷还不会让你们白干活，都是妻妾成群的需要养活，你这次得了大便宜，这可是能传给子孙的好东西，其他人夺都夺不走，娘娘只给了三万贯，只是造宫殿的两成银钱，所以你的砖石的价格也只能是两成，至于你卖给别人什么价格随你的便，你有本事卖出金子的价格，也是你的，两成只限于皇宫建造，兴化坊的砖石都按照原价走，不少你一文钱。”


刘三也是聪明人，上前拉着王姓商人的手说：“老哥哥，小弟以后还请您多加照顾，咱哥俩把皇宫修起来，祖宗八辈都有面子，看谁敢挡在咱兄弟前面，有本事把砖石卖到皇家再说。”


胖商人悲喜交集，庆幸自己逃过一劫，剩下的两位刚刚想通准备答应，谁知道云烨不听他们的话，摆摆手，他俩就被云家护卫架了出去，扔到门外，吐口唾沫，说了声“什么玩意”就转回了家里。


院子里的商人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有些表现嚣张的贴着墙根想溜出去，云家的仆役都盯着那，不怀好意的一一请了回来，我云家的便宜那么好占？不脱层皮侯爷会放过你，没见刚才都丢出去两个了。


有了例子，其他的人就很好说话，商人就没有蠢的，听到有这种千载难逢的好事哪有不凑一脚的，百十年的打根基有多难，只要是商家哪有不明白的，现在有捷径可以走，只要付出一时的代价，子孙三代依靠皇家专供这四个字就可以吃用不尽。


风声传了出去，云家就变得更热闹了，这回都是礼品开路，云家的门房下巴抬得老高，看都不看那些捧着礼品的商人，只是一句：“侯爷累了，正在休息，不见客。”就咣当一声把门合上，知道的晓得他是门房，不知道的会以为时侯爷。


云烨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客厅里会见大大小小的勋贵，这些人依礼前来拜见，自然不好拒之门外，恭恭敬敬的迎进来，云烨亲自在客厅门前迎接。


“不器兄，多日不见想杀哥哥了，听说你在草原大漠上为国立功，哥哥就恨不得一日飞到朔方城与兄弟并肩作战岂不快哉！”


“树人兄，听说你前些日子新纳了一房小妾，那可是燕来楼的绝色，小弟何时拜见一下嫂夫人？”


“滚，不说来见见哥哥，尽惦记着嫂子，如此兄弟要来何用，哥哥在燕来楼，也尝试了一下甜瓜，没什么意境，不器兄有何窍门快与哥哥说道说道？”


“哈哈，不器兄，听说你又被皇后娘娘坑了，小弟特来祝贺，小弟也想被娘娘坑一下，可惜求告无门，不器兄能的娘娘另眼相看真是羡煞旁人啊！”


“不器兄，小弟家里就靠一家桐油铺子活命，都是自家兄弟，你看着办。”


大厅里乱糟糟的如同进了鸡窝，有叙交情的，有攀亲近的，有插科打诨的，还有拿交情威胁的，总之云烨就像风雨里的小草，被摇来晃去。


能到云家的，大部分都是军方子弟，云烨没有拒绝的理由，大唐军方一向都是非常的齐心，尤其是面对文官的时候，哪怕自家有天大的矛盾，一旦涉及军方利益，没说的，矛头一致对外。


云烨现在也属于军方系统，这些纨绔说起话来自然百无禁忌，必须得先满足自家人，这是做人立身的根本，云家摆开酒宴，款待一屋子的牛鬼蛇神。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诸纨绔不约而同的放下手里的杯子，看着云烨，等他发话，事情办完了，才好继续喝酒，家里都等着呢。


“诸位兄弟都是自家人，小弟就不说那些客套话了，小弟被娘娘坑了，抓着一个烫手的大山芋，没办法，旨意下了小弟就算是头拱地也要完成，要不然我们军方的脸就被小弟丢尽了。


小弟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个可以用三万贯把宫殿建成的办法，那就是把冠名权给卖了，这冠名权不能卖铜钱，要不然陛下会把小弟挂旗杆上风干，所以只好从价格上下手，诸位哥哥，只要家里产业能和宫殿的建造挂上钩的，小弟统统都会答应，但是咱丑话说在前头，价格只能是原价的两成供给，当然只是宫殿用料，其它的包括兴化坊都按照原价购买，成不成诸位哥哥给个话。”


既然是同一利益体，就没有必要分出个远近亲疏。


“不器兄说的在理，三万贯哪里够造宫殿的，还是议政殿，也就够两成的花用，哥哥家里是做漆料的，皇宫里用得着，哥哥把话撂这，只要是宫里用的，哥哥就是赔钱也供应，就当是帮不器渡过难关，谁都不要和我抢，谁抢我揍谁。”


刘弘基的儿子就这德行，他老子是地痞出身，除了拳头就没别的。


很快，意向就达成了，有两家做一样生意的，他们自己商议出每家应出的份额，皆大欢喜。


事情办妥，各自的家仆把消息传回家，酒宴继续进行，纨绔们继续喝酒，云烨只记得自己被他们扯到场子中间跳舞，还是胡旋，旋着旋着，就什么都不知到了。


又是一天过去了，刚才还迷迷糊糊的听到鼓响，天才刚刚亮，怎么就有人不停地摇自己，昨夜的宿醉，让云烨头疼难忍，不耐烦的把推自己的那只手推开，翻个身又准备睡觉。


这回不推了，改掀眼皮了，云烨大怒，家里谁这么大胆，不知道我昨晚喝高了吗？


这就没法睡了，一骨碌爬起来准备发飙，谁知印入眼帘的是李承乾，盯着两个个黑眼圈问云烨：“那一文钱哪去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三十九节 感情和秘密


云烨双目无神呆呆的看着李承乾，痛苦地问：“你大清早连早朝都不参加，跑到云家就是为了问我那一文钱上哪去了吗？”


“是啊，我昨晚也是一夜没睡，就是想搞清楚那一文钱哪去了，早上宫门一开，我就来找你。”李承乾非常诚恳地说。


“你知不知道我昨晚为了给你家盖免费的房子工作到很晚，还喝了好多的酒，现在头疼得厉害，极度需要睡眠？”


“我知道，你昨晚找了一大批狐朋狗友，跳舞狂欢，你还跳了胡旋，在桌子上，连外袍都脱了，听说屁股扭得极度风骚，似乎很快乐。最后送他们出门，你们还一起殴打了巡夜的武侯，今天早上听说有五城兵马司的官员上本参奏你们，为了避嫌，我就没去上朝，溜号了。”


听李承乾把昨夜失忆的部份补全，云烨一下子睡意全消，拥着毯子坐起来，问李承乾：“你知道陛下会怎么收拾我？”


“我就是来收拾你的，父皇把收拾你们的权力交给了我，说是一群混账败家子胡闹，让我好好教训你们一顿，如果我心情好，训斥一下也就算了，如果心情不好，你们会挨板子，如果你愿意选择禁闭我也没意见，每人四天而已，睡一觉就过去的事，好办。”


李承乾这孩子现在也学坏了，知道运用手里的权力来威胁人了，为了让他心情好一些云烨就把谜底告诉他：“你用老板手里的钱除一下三，再算算，就明白了，不要从后往前推，这样你们会忽略那些比一小的数字。”


“我父皇就说这是你的小花招，仗着算学上的小聪明骗人，只是一个障眼法，从前往后推，任何事理都必须以存在为根基，不存在的就是你用算学的误区把它遮盖起来了，如今看来，果然如此，事实上就是我们每人掏了九文三的钱，而不是九文可对？”


“太子殿下果然聪慧，微臣真是拍马难及。”


“烨子，这次盖宫殿的事你不要恨我母后好吗？”李承乾冷不丁的冒出这句话，让云烨有些奇怪。


“烨子，我是皇子，交个朋友很不容易，交一个你这样的朋友更难，你有什么委屈都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但是你不要恨我母后好吗？”


云烨看了太子一会，问他：“你的黑眼圈不是想那一文钱，而是因为担心我对娘娘有怨言才一夜没睡好才有的对吗？”


李承乾犹豫一下点了点头。


“承乾，我还是来说说我对娘娘的观感，你在旁边判断如何？”


子不听父过，这是儒家的教导，李承乾考虑了一下，还是点了一下头。


“我初次见娘娘是在牛见虎家里，我和程处默戏弄了牛见虎，被他追杀，逃出牛府不小心冲撞了仪架，被皇宫侍卫活捉，送到娘娘面前接受惩处，娘娘没有处罚我们，只是罚我们进宫读书，其实这已经不是什么处罚了，应该叫赏赐。


娘娘给我的印象非常好，我一直认为母亲就应该是这样的，我没有见过母亲，但是娘娘给我的感觉非常的温馨。


后来我见到了你姐姐，我不瞒你，你姐姐的样子非常的像一个人，简直一模一样，在那个世界里她应该是我的妻子，所以我才会失态，可惜的是样子相同，人心却不同，你姐姐的外貌是我最亲近的人，可是身体里装的灵魂，却让我极度厌恶，所以，我才会失去理智顶撞了太上皇，你知道吗，承乾，当娘娘为我跪倒尘埃求情的时候，我就发誓一辈子不做对不起娘娘的事，就为那一拜，足矣！


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卖马蹄铁，与其说是娘娘想要我的铜钱，不如说是娘娘想保护我，你知道的，那一次我们几乎把朝臣一网打尽。


因为有娘娘的庇护，所以我只落了一个长安三害的名头而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你说我会记恨娘娘吗？至于建宫殿，这是我和娘娘之间的一个小游戏，其实不管盖成盖不成，我都不会受到处罚。


承乾，你见过娘娘除我之外还对谁敲诈勒索过吗？”


“没有，绝对没有，我娘贤良淑德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得，哪怕宫中再窘迫，我娘甚至不穿拖地的长裙，也没有向谁伸过手，哪怕是我舅舅也没有。”


“哈哈哈哈！”云烨笑了起来，半天才停下来，又，对李承乾说：“承乾你还记不记得，我刚刚把马蹄铁卖掉，你也得了些铜钱，结果被陛下勒索走了，紧接着就是我被娘娘勒索。


这就说明，娘娘就没有把我当成外人，权当我是一个不懂事的子侄辈，从我们手里收缴多余的钱财这是每个父母都会干的事，娘娘根本就没有认为这是什么敲诈勒索，只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你还认为我会对娘娘心存怨念么？”


李承乾也大笑起来，所有的阴霾尽去，云烨看得出，他真的是那种如释重负的大笑。


笑着笑着他忽然停了下来恨恨地说：“我姐姐就是一个蠢货，你这样的男人都不要，她想要什么样的？如果你成了我姐夫，那该多好，烨子你告诉我，你说的世界难道就是白玉京吗？那里有一个很像我姐姐的人对吗？你很喜欢她？”


李承乾非常紧张的问，他一直想知道到底有没有白玉京这个地方。


“承乾，我告诉你的话，你记在心里就好，否则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是的白玉京，是存在的，我去过那里，那里的人可飞到九天之上，下到大海的深处，只可惜，我再也回不去了。”


李承乾因为知道一个天大的秘密而兴奋的浑身发抖，颤着音问：“为什么回不去，我们一起去看看，我也想看看。”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理论，当一个人跑得比光还快的时候，或许可以改变时间，承乾，你说我们怎样才能跑得比光还快？”


李承乾的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半天才说：“光跑得有多快，谁知道？”


“我知道啊，你把一个时辰分解成七千两百份，在每一份的时间里光可以跑六十万里。”云烨苦笑着对李承乾解释。


“那岂不是永远都不可能？那些人要是都过来怎么办？”


“想要过来，也需要跑的比光还快，如果真有人可以做到，他就是神仙，都成神仙了，谁会在乎当不当皇帝，所以你把心放在肚子里，多考虑薛延陀，吐谷浑，高丽吐蕃，南诏，这些家伙才是正经。”


“烨子我最后问一个问题，问过以后，我保证以后绝不再问，也不会到处去说，就连我父皇也不会说，这是我的保证。”


“那你问吧，这是最后一个问题，你以后再问，我就揍你。”


“那里的人既然可以飞，是不是也可以活很久？”


“一般也就活个七八十岁，最老的好像也就活了一百二十岁，再老的就没听说过。”云烨实话实说，他以前的世界虽然普遍寿命比唐朝人长，但是比极端的长寿，未必有唐朝人活的久。


李承乾对这个回答很失望，他还是保持了自己的誓言，果真不再问了。


任何秘密在心里久了，就会成为一种负担，现在有人可以分担真是太好了，云烨原以为自己可以把这个秘密一直带进坟墓，现在不同了，云烨必须做出一个正面的回答，那就是自己真的去过白玉京，总是模棱两可的说话，久了，会引起怀疑，甚至让人怀疑你的人品。


谎言是不会有太多的持久力的，是个人就会思考，与其让他们朝着不好的方向思考，不如大大方方的说出来。


李承乾的保证没有多少可信力，就他这样稚嫩的少年，要是能在李二，长孙两个千年老鬼的面前做到滴水不漏，这比母猪上树还难。


再说了，自己的漏洞实在是太多，现在不弥补，以后就会没有机会了。


“我姐姐你怎么办，我听说她就要嫁到岭南去了，是她自己要求的，这回岭南的氏族归附，有很多大家族向我父皇求亲，希望有皇家血脉可以到达岭南，为国家的稳定有极大的好处，现在还不知道我姐姐会选择谁家。”


听李承乾这样说，云烨没来由的心头一痛，但是一想到自己也就要成亲了，就把这种感觉强压了下去。


“我和你姐姐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劝我要成为朝廷的栋梁之材，原来我以为她只是劝我上进，现在看来，是她自己非常的喜欢权利，皇宫里的权利他看不上眼，她想自己尝尝权利的滋味。”


“她想学前汉淮南王的女儿，自愿嫁给匈奴王，想要通过取媚匈奴王来控制他的势力，我姐姐难道想嫁给岭南的土王，然后取而代之？不会吧，她真的是这种人？”


“恐怕是的，你只要看看李安澜的选择就知道，只要她选的是人丁单薄，势力庞大的家族，就说明她真的想这么干，怪不得她会希望我离得远远的，怕我受伤害，原来如此！”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节 东窗事发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飞蛾扑火的人，李安澜现在就做好了扑火的准备，就在刚才他的父皇决定把她嫁给一个叫蒙查的人，他是岭南人，一个土王，控制着九山十八寨，刚刚死了妻子，所以就大着胆子向皇帝求亲。本来毫无希望的一个念头，在皇帝答应的那一刻，就变成了现实。


李安澜只是瞅了一眼蒙查就回到了自己的小楼，在婚事上她没有发言权。


或许自从他告诉自己的父亲自己想嫁的远远地，父亲在盛怒之下就随便替她选择了一个人，她不在乎，反正已经随便惯了，随便找个先生，随便找个小楼，随便她在皇宫里游荡，随便给她找个侍女，再随便给她找个丈夫也就没什么了。


除了侍女，就没有什么事是让李安澜顺心的。


野心是根草，只要露头谁都可以看得见，更不要说自己威凌天下的父亲，和心细如发的母亲，自己那个懦弱的娘只会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坐在深宫里等待皇帝父亲的宠幸，完全不顾自己眼角的皱纹和已经松弛的皮肤，每天都抱着最大的希望等待，总是在皇宫嫔妃们的灯光都暗下去后，才吹熄蜡烛入寝。


站在自己的小楼上可以远远看见娘孤寂的身影落在窗户上，头上的步摇都清晰可辨。李安澜看见自己的父皇又去了皇后的居所，所以娘今天注定又是白白等待了。


看着母亲吹熄了蜡烛，李安澜仰面朝天的躺在小楼的露台上，享受她一天里最美的时光，那怕今天得到了噩耗，也不能让她放弃这种享受。


她用了九年的时间给能看见的星星都起了名字，只是他们有些调皮，总是不停的换位置，有好几回，自己都差点弄错了。


今晚茕茕是最亮的一颗星星，李安澜伸出手向他问好，她记得很清楚茕茕是她给星星起的第一个名字，那天先生正好讲到，茕茕白兔，东奔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四句诗歌，还告诉她，只是最美的语言，只要在故人的面前念这四句诗，故人就会想起以前的亲人朋友，会和美如初。


李安澜相信了先生的话，就急匆匆的跑到父亲那里念起了这四句诗，结果，父亲没有想起来娘，美丽的秦王妃夸李安澜诗念得好，还赏赐给了她一个香囊，倔强的李安澜含着泪回到了娘的住处，告诉娘，先生是个骗子，是个大骗子。


璀璨的银河就挂在天边，发出绚烂的光，月初没有月亮的夜晚有了它似乎就足够了，巨大的黑幕上镶满了晶莹的宝石，银河就像一串最美丽的项链，不知谁可以佩戴它，如果有谁可以佩戴，这串项链一定会把她打扮成最美，最夺目的美人。


眼角处闪过一个黑影，不用想就知道是小铃铛，她又戴上她的昆仑奴面具来吓唬李安澜，这个游戏已经玩了三年了，虽然没有了新意，李安澜依旧做好了被吓的准备，因为小铃铛总是乐此不疲。


小铃铛扑了上来，李安澜努力地装出一副被吓坏的表情，很简单只需要把嘴张开，眼睛闭上，再发出一声惨叫就足以让小铃铛心满意足。


两人嬉闹了一会，小铃铛就乖乖的趴在李安澜的怀里不动了，两人一起享受难得的休闲时光。李安澜其实非常的羡慕铃铛，她总能找到让自己快乐起来的办法。


书念得不好，她却可以随口报出皇宫里所有植物的名字，她喜欢吃东西，可惜李安澜没有多少好吃的给她吃，铃铛虽然羡慕别的宫女有肉可以吃，也只是羡慕而已，流流口水也就是了。


她有自己的欢乐，拔一朵喇叭花，从花的后面吸吮里面甜甜的花蜜，她可以一整天吃槐花而不腻，肥厚的榆钱是她的最爱，她喜欢逗弄胖胖的蜜蜂，那怕被蛰的哇哇叫也不停止。


从娘那里摘到几颗金桔，她也可以吃得津津有味，李安澜只咬了一口酸涩的果浆就让她的牙齿难受了一整天，而铃铛似乎全不在乎，只要是吃的，她的那张小嘴都可以吃下去。


李安澜不由自主的把铃铛又往怀里搂了搂，这是自己唯一可以全部拥有，可以依靠的人。


“公主，你真的要嫁给那个岭南来的土王？他长得那么丑，还很矮，最可怕的是他的牙齿都是黑的，他配不上你，公主，要不然你嫁给云公子好不好？”


“云烨有什么好的，他和我父皇，还有太子都是一类人，父皇的骄傲是在流露在外的，太子也是如此，只有云烨的骄傲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铃铛，骄傲的男人不要嫁，他们不会在乎女人的感受，我宁愿嫁一个平庸的好人，也不会嫁给一个骄傲的天才。”


“云公子就是一个好人啊，他给我们做好吃的，那回我不小心走到东宫去了，他不但没有让人处罚我，还帮我救了雪球，当时雪球浑身脏兮兮的，像个土球，谁知道洗干净之后，我才知道雪球是白色的，公主你嫁给云公子好不好，我见到那个岭南来的猴子就害怕。”


“晚了，铃铛，他下个月就要成亲了，如果没有顶撞太上皇的事情发生还有可能，现在父皇已经下了诏书，我就只好嫁给土王，不过没关系，这个愚蠢的家伙我会死死地攥在手心里，将来我们把他的九山十八寨全部夺过来，我们自己做主，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只有我们自己想办法。”


“可是我们只有两个人，打不过他们的，我还听小月说他们是野人，饿了会吃人，公主，我们不去岭南，会死的，我害怕。”


铃铛的嘤嘤哭声让李安澜一阵阵心酸，自己一无所有，除了身体还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可是一想到土王黑黝黝的瘦小身躯就要压在自己身上，她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抹一把眼泪，李安澜努力地不让自己去想土王，把眼光探向辽远的宇宙深处，银河里那颗叫嘟嘟的星星一眨一眨地看着她，似乎在嘲笑她的软弱和无能。


要强了这么些年，父皇的一道旨意立刻就把她打入了十八层地狱，自己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只能任凭摆布，李安澜不想死，她宁可活着面对地狱也不想死，死对她来说是最屈辱的表现。


嘟嘟一成不变的眨眼睛，李安澜一成不变的流眼泪，云烨说嘟嘟别看小，实际上比我们居住的这片土地都要大得多，骗人，大骗子。


雪球从楼梯上爬了上来，依偎在铃铛脚下，从来都不发愁的铃铛头一回没了笑意，蔫蔫的摆弄着雪球软软的耳朵。


我的生命有谁会在乎？我的身体有谁会在乎？


人在绝望的时刻总会迸发强大的怨气，这股怨气在李安澜的胸中酝酿成愤怒，她攥紧了拳头，骨节处由于用力过度而发白。


紧绷的手背有一条淡红色的痕迹，足有一寸长，李安澜脑海中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命或许没人在乎，但是这具身体总有人关心吧。


她猛然间坐了起来，一点点回想这道伤疤的来历，那是自己在练习剑法的时候不小心割到的，伤口很深，自己没在意，只是拿手帕包一包就好，反正在皇宫里她也找不到御医治疗。


到宫里来看望自己的云烨见到了这道伤口竟然怒不可遏，大声的斥责李安澜不知道爱护身体，这样下去怎么得了。说完就骑着快马回家里拿药，把伤口处理得妥妥贴贴，为了不留下疤痕，云烨把丝线劈成细细的几股，用最细的针把伤口一点点缝好，当时自己还夸赞他的好医术。


云烨只是冷冷的瞟自己一眼，没错，就是冷冷的瞟一眼，没有关心，没有爱意，只有责怪，似乎他只关心身体是否受到伤害，对于自己的疼痛却毫无知觉。


龙眼大的珍珠晶莹剔透，他毫不可惜的就用药杵捣得粉碎，调上蜂蜜搅成糊裹在已经长好的伤口上，说这样就不会留下疤痕。


人是经不起推敲的，当李安澜的回忆后退到初次见面的时候，那声“老婆”露出的马脚实在是太多了。


李安澜解开衣衫，连内衣都去掉，就这样赤裸裸的站在露台上，急的小铃铛哭着要把衣服给公主穿上，李安澜躲开了小铃铛，挺着饱满的胸膛问铃铛：“铃铛，别怕，我没疯，我只想问问你，我的身体美么？”


春日的晚风掀起李安澜的长发，高耸的胸部就这样暴露在夜色中，发丝缭绕间隐隐可见两颗红豆在夜风中战栗，纤细的腰肢只堪盈盈一握，圆润的臀部，长长的双腿看的小铃铛面红耳赤。


李安澜嗤嗤发笑，眼中却如冰一般冷漠，任由小铃铛给她披上外袍，她轻轻地抚摸着小铃铛的头发说：“现在这具身体的麻烦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是另一个人的，我相信他就算是把土王干掉，也不会让土王的脏手碰这具身体一下。”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一节 商人的权利


云烨很忙，他只有把一切理顺之后才可以脱身，李恪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盖房经验，再让他寻找四位志同道合的学友组成一个群体，相信会有更好的效果。


所以云烨把兴化坊的图纸扔给他之后，就不再理会，这次兴化坊的房子和书院的小楼除了结构有一点差异之外，就是多了室外景观设计，有离石先生坐镇，云烨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云家雇佣的人力已经开始清理工地了。


麻烦的是皇宫这块，每日进出的人手有着严格的控制，每人一个号牌，没有号牌想随意进出的会被拉到衙门里治罪，进出手续繁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云烨很担心地基能不能如期完工，好在那里原本就有一个小山包，公输家早就考虑到工程的庞大，抱着能省一点，就省一点的念头全盘为云家考虑。


公输甲作为工头，在弄清楚山包的土质之后，很满意自家的设计，那个山包可以利用。作为一个行家，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唧唧歪歪，而云烨恰好扮演了这个不光彩的角色，一会儿嫌弃现场太乱，装土的竹筐扔得满地都是，很不安全，一会儿嫌弃干活干热了的工匠们居然打赤膊。


在所有人忍耐了一个时辰之后，无所不能的云侯被请出工地，按照公输甲的说法：“云侯一片拳拳之心俺们都知道了，听闻长安市上今日热闹非凡，云侯何不前往一观？”


云烨知道自己有些多余，可是他又不敢出皇宫，全长安的商人都在皇宫外面等着他，听老庄回报，连胡子都有。


地主老财闷声发大财捞名声，丝毫不顾长安市上几千家商户的辛苦，给陛下盖宫殿凭什么只有勋贵家里的店铺得到好处，俺们平民百姓家就活该在旁边看着？


有好处大家一起捞，陛下不光是你们勋贵家的陛下，也是俺们的陛下，凭什么皇家的牌牌只许你们用，勋贵家里能把货物两成价格卖给陛下，凭什么俺们就不行，俺们一文钱都不要，只要允许俺们也用皇家的名号，东西这就送过来。


李承乾在皇城上看着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笑的直打跌，跌跌撞撞的跑回太极宫，把事情原委给李二和诸位大臣讲了一遍，朝堂上立刻就开了锅。


众文官刚刚还义正言辞的弹劾云烨不顾皇家颜面，私自把皇家名号让商家使用，对皇家的声威是一个极大的损害，结果被有利益牵扯的勋贵们劈头盖脸的一顿驳斥，正要发怒，现在听到如此趣事，一个个忽然都闭嘴不言了。


百姓争先恐后得要免费为皇家修宫殿，这是历朝历代从来没有过的事，且不论他们的出发点如何，就这一片心意，就足以说明李唐皇室是如何的得人心，还弹劾什么呀，没见皇帝陛下的嘴都笑得快合不上吗？勋贵们喜笑颜开，工部官员面如土色，这样下去，云烨连三万贯都不用不完，就可以把一座恢弘的宫殿建起来。


“哦，既然是云烨惹出来的乱子，那就让他自己处理吧，百姓们一片好心不可违逆，朕前些天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看来我大唐民心可用，这座宫殿建好之后就叫万民殿，以彰万民之心，太子可代朕感谢百姓们的深情厚谊。”


躲是躲不掉了，云烨总要出宫的，更何况李承乾就带着皇帝陛下的口谕，让他解决这件事。大唐的商人按照后世的标准全都是模范，不要说宰客这种事情，就连以次充好这种在商家看来很普通的事也没有一例。说是蜀中的锦缎，就绝不会是扬州的，说是南山的竹笋，它就绝对不会是西山上的。


云烨开始抱怨这个人心纯洁的时代，连一家让人挑毛病的商家都没有，让他如何选择。


商人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一群人，对信息的敏感性是最强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孰轻孰重掂的最是清楚。


牙行古已有之，他们也知道乱糟糟的不是处理事情的办法，每一个行当都有自己的组织，由德高望重者担任首脑，他们把各自的诉求做了记录，由专人交到了云烨手上。


不贪心，每个牙行都只想要一个名额，这是一个总名额，由他们挑选合适的商家，发给执照，才能使用皇家专用的招牌，云烨觉得商标法快要从这些人手里诞生了。


唐朝的刑律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法律，尤其是经商，之规定了一些简单的条条框框，剩下的细节就由牙行来填充，不遵守牙行规矩的商家，遭受的处罚绝对会超过官家的处罚，皇家商标的使用权一定会得到最好的保护。


大唐的商税只有三十税一，轻的令人发指，怪不得豪门大户都有商家前来投献，只有商家的丰厚润才能供得起豪门大户的奢侈生活。


不刮一层油怎么行，货物就按照两成的价钱走，这是一个底数，不容打破，至于皇家商标的使用权，云烨只打算让他们使用五年，五年过后再议，他相信，五年之后尝到甜头的商户，想要再得到商标的使用权，就必须要下血本了。


铁器行，这是必须要用到的，木器行，这也算，车马行，也可以，看着看着云烨就来了气，修宫殿用得着的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只是腌货行凑什么热闹，把咸鱼挂在宫殿里？


衣帽行，虽然很富有，但是皇家的绣品采办那里怎么交代？听说负责的就是长孙的那个贴身侍女。得罪她和得罪长孙有什么区别？


你他娘的青楼凑什么热闹，李二的后宫早就人满为患了，他又不是喜欢逛窑子宋徽宗，这玩意要是答应了，长孙一定会把他腌成咸鱼。


把守在门外的牙行首脑都请进来，把不适合的几个行当的记录往他们面前一摆，让他们自己看看，几位老先生看看打回来的几个行当，不紧不慢的对云烨说：“云侯，这些行当都是老朽几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呈上来的，您看看，衣帽行是一个大行当，他背后还有绸缎，丝麻等行当撑腰，老朽等人知道修造万民殿用不到他们，可是钱财总会用到吧。


老朽听说娘娘只给了云侯三万贯，这点钱用来修建万民殿那只是杯水车薪，我等既然要修建这座从来没有过的宫殿，太寒酸岂不是让陛下颜面尽失，我等拿了皇家的好处却没有把事情办好，这间宫殿还有脸面叫万民殿吗。”


云烨想不佩服都不行了，明明一个个都想和皇家套近乎，却偏偏说得冠冕堂皇，让云烨无从拒绝，可以肯定，这些老家伙的心思绝对不会只停留在宫殿的建造上。


不过这是云烨喜闻乐见的事，没必要做恶人，商人有了政治上的诉求这是好事，李二前面把商人压制得太狠，现在他们有机会面见君王用金钱来换取政治上的松动，但愿他们会成功。


“几位老先生可谓字字珠玑，云烨受教了，相必几位在这个节骨眼上一定不愿意给皇家抹黑，这件事就交由几位负责，想必一定可以筹足钱款，既然如此，云烨就没有再参与的必要，欲将修造宫殿之事交还工部，不知几位老先生以为如何？”


云烨的一句话就把皇家的私事，弄成了朝廷的大事，这对商人来说简直是惊天之喜，这件事一旦走了正规渠道，很有可能让满朝的官员改变对商贾的看法，说不定会松一松绑在他们脖子上的绞索。


为首的苏姓老者撩起衣服前摆，带着其余几个老者恭恭敬敬的拜了下去，云烨没有推辞，稳坐椅子上受了他们一拜。


待他们重新落座后，云烨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云烨祝各位心想事成，财源滚滚。”


说完拱一拱手就出了门朝皇宫走去。


长孙的脸色很不好，尤其是听说长安商家集体要为皇家盖宫殿之后，她就坐在矮榻上默不作声，云烨总能借他人之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朝堂上说不得又会有一番风雨。


“娘娘，我的活干完了，剩下的就交给工部干吧，我一个侯爵，总是什么事都掺和里面不合适。”等了半天皇后不做声，云烨只好先开口。


“哦？本后以为你是来显摆的，没想到你还知道进退。”长孙的脸上浮出了笑意。


“我是大唐的臣子，又不是大唐的敌人，为何要破坏这来之不易的祥和场面，娘娘多虑了。”云烨笑着对长孙躬身一礼。


“这样一来，本后就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你的差事就向陛下禀明之后交卸把，想必杜克明已经煎熬多时了，你就不要再去折磨他了，让他好好的把万民殿修好，这是我大唐的盛事。”


目送长孙离开，云烨也觉得浑身轻松，自己就不是一个可以忙碌的人，何苦到处招人恨，历史上最能干的臣子，就没有好下场的，云烨认为自己回家好好睡几天才是正经。


路过花园远远看见铃铛顶着标志性的双丫髯鬼鬼祟祟的在槐树下东张西望，云烨童心大起，决定从后面绕过去，吓唬她一下。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二节 看我的身体为别人流泪


小铃铛慢慢的把头从树后面探出了，就发现面前有一双眼睛正看着他，惊骇之下，一拳就打在那双可怕的眼睛上，手舞足蹈的叫着跑开了。


云烨捂着眼睛，这回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人吓着了，就是自己受到的伤害更大、小铃铛跑开几步，回头看时，才发现是云烨，不好意思的慢慢挪回来。


“铃铛啊，你什么时候和你家公主学坏了，动不动的就打人，这习惯可不好，啊哟，我的眼睛啊，被你打瞎了，完了完了，我怎么娶媳妇啊。”


“我不知道是你，你躲在树后面吓唬我，就轻轻打了一下”小铃铛看着蹲在地上不停惨叫的云烨，不停的道歉，听声音，他好像伤的很重的样子。


不忍心戏弄这个善良的女子，云烨揉揉眼睛，站了起来，没什么大碍，就是左眼有点疼，眯着左眼问小铃铛：“你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做什么，莫不是打算等送膳食的路过好打闷棍？抢些好吃的回去？”


谁料想铃铛没有和以前一样驳斥云烨的胡说八道，而是嘴一瘪就哭了。


女人哭起来很要命，两辈子都没学会怎么哄女人，只好祭出云家独门大法：“先别哭，告诉我谁欺负你了，我去把他的腿打折，给你出气。”


“就是那个岭南来的土王，叫蒙查的欺负我，他要娶公主，我不想去岭南，听说他们喜欢吃人肉。”没想到小铃铛居然真的说出罪魁祸首来了，只是现在把李二的客人腿给打断，不知道李二会不会转过来再把我的腿打断？


“小铃铛啊，如果你不想去岭南，这好办，我去找蒙查把你要过来就是，这个面子他是必须给我的，如果不给，我就把你抢走，最多罚点铜钱罢了。”


云烨说的是实话，豪门之间赠送一两个婢女视为常事，云烨现在风头正劲，料想一个小小的土王也不敢说三道四，就算是开抢，也就是罚点铜钱的事，云烨才不在乎，皇后娘娘现在都欠自己人情，抢个人实在是算不上什么事。


小铃铛崇拜的望着云烨，眼睛里都快要冒小星星了。抓着云烨的手使劲摇着说：“那你能不能顺便再把公主也抢过来，好不好，公主也不想去岭南。”


她不提李安澜还好，一提起李安澜云烨就火冒三丈：“别提那个蠢女人，还自己跑去告诉陛下想嫁得远远地，这种不忠不孝的话谁听到谁都会生气，自作自受，活该，还拉上别人一起受罪，自私透顶，你不要管了，我现在就去找土王把你要过来，你以后就在云家好好生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要是敢不给，我真的会把他的腿打折。”


云烨转身就走，小铃铛拖着云烨不让他走，哭着说：“你不把公主也就出来，我就不走，我陪她去岭南，要不然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好可怜，我知道你喜欢公主，你就帮帮我们。”


云烨停了下来用手帕给小铃铛擦擦眼泪，正色对他说：“铃铛，这个世上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对公主的感情你不明白，再说公主是成年人，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她开始耍小性子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她一生不会幸福，她对别人没有付出感情，怎么能期待别人对他有情？


就算陛下有错，那是她父亲，站在这个大义底下，她就是不忠不孝之辈，别忘了陛下不但是父亲，还是她的君王。她的那个烂脾气永远只会把事情越搞越糟，终于弄成现在这样一个无法收拾的地步，她自己至少要负八成的责任。”


小铃铛只是低声哭泣，并不作声，也不松开云烨的衣角，云烨是她最后的希望，她不想放弃，岭南对她来说过于遥远，也过于陌生，这让她生出极大的恐惧，只有抓着云烨的衣角，她才有一丝安全感。


“公主想见你，她说，你不来会后悔一辈子。”小铃铛止住哭泣，说出了她来的目的。


看着满脸泪痕的小铃铛云烨点点头，作为朋友在她临走时见一面也是合情合理的。


小楼上，李安澜正在仔细的上妆，她不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在宫里她一向素面朝天，今天她从母亲那里找齐了胭脂水粉，特意找了大红色的口脂，母亲说她点上一定很美，衣衫也是从母亲那里要来的，她只系了一个胸围子，外面罩了一件纱衣，长发高高的盘起，眉间也贴了花。


云烨会来，她很肯定，自己这样精心装扮这具身体，想来她一定会满意吧，李安澜现在一点也不幻想那些纯美的爱情了，皮影终究是皮影戏，带着花的美人不一定就会遇到温文的君子，说不定遇见的会是恶棍。云烨不喜欢自己，他在乎的是这具身体，我真的和那个被云烨称之为老婆的女子很像？


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每一步都很稳，这是云烨的脚步，太子的脚步有些急促，小铃铛的脚步则是凌乱的，双手托一托胸部，让它看起来更加的饱满，母亲总是说她的胸部是最美的，如今，用得到了。


猛一看盛装的李安澜云烨有些失神，如画的五官，真的是画出来的，眉毛被画成黑黑的两坨，脸上的粉也擦得不匀，最过份的就是嘴，血红血红的还在人中部位点上了一个红点，这是要装扮日本人？


老婆很少化妆，就是化妆也只是涂一点淡色的口红，如今这张脸被糟蹋成了现在的鬼样子，云烨气得浑身发抖，这女人不但没脑子，连审美都成问题。


掏出手帕在水盆里打湿，走到李安澜面前，把她脸上的涂料全部都擦掉，擦了三遍老婆那张素面才显露出来，云烨松了一口气，刚才的记忆他一点都不想要。


“我美吗？”李安澜没有阻止云烨的无礼举动，任他施为。


“现在很美，刚才像鬼，以后不许这么干，糟蹋了。”云烨放缓了语气，现在的李安澜居然放弃了尊严，想要用自己的美色来诱惑。她确实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否则以她的脾气做不出这种事。


李安澜点点头说：“看来我的确不会打扮，这也是我第一次打扮，让你见笑啦，以后不会有。”


“你什么时候学得如此善解人意？以前为什么没有发现？”


“以前我以为，只要够坚强就没有我处理不了的事，谁知事到临头才发现，我根本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父皇的一道旨意就让我跌进了无底的深渊，要去岭南嫁给野人，云烨，我知道你爱的不是我，是这具身体，我和她长得很像么？”


云烨怵然一惊，没想到被这个女人看穿了，好细腻的心思，既然被拆穿，就没有必要否认，否则会被她看不起，云烨的自尊心也不允许自己在李安澜面前退缩。


他半眯起眼睛说：“很像，就连胸口的那枚小痣都一模一样。”


李安澜脸上浮起了一片红晕，但她并没有去管敞开的衣襟，反而挺了挺胸问云烨：“你对那具身体很熟悉？连私密的地方你都见过？”


“她曾经是我妻子你说呢？”面对这具身体，云烨实在是觉得没有必要躲避。


李安澜站了起来，手在腰间一抽，全身的衣衫都从身体上滑落，锦缎很舒滑，李安澜连亵裤都没穿，就这样赤身裸体的站在云烨面前。


云烨后退几步，坐在案几边上，视线却没有离开这具身体，这是一具比妻子的身体更加年轻健美的少女胴体，充满了活力，象牙色的皮肤泛着光泽，笔直的腿，高耸的胸，纤细的腰肢一下子就把云烨带回到了过去。


“老公啊，我的肚子是不是有赘肉了？”


“没有，别听你的那些闺蜜们胡说八道，她们是妒忌。”


“老公，生完宝宝我肚子上就有了妊辰纹这可怎办才好啊。”


“有什么啊，那是功勋的见证，生了一个大胖儿子还不够你臭屁的，老云家感激你一辈子。”


“我的腰都变成水桶了，你快想想办法，要不然怎么出门啊。”


“又不给别人看，我看着挺好，胖是因为活动太少，我们活动一下……”


这世上能对着裸女流泪的估计只有太监和云烨了，泪水顺着眼角哗哗的流，越过嘴唇，从下巴上滴下，云烨看得很贪婪，却没有一丝淫猥之色，只是想把这具身体牢牢记住，藏在心底。


李安澜很妒忌，也很生气，云烨看着她的身体却为别人流泪，明知道前因后果，女人的妒忌心却让她柳眉倒竖，从地上捡起外袍给自己穿上，遮的严严实实，春光再无外泄。


“我还没看够呢，怎么就穿上了？”云烨抬起头，眼泪汪汪的看着李安澜。


李安澜咬着牙硬是挤出了两个字：“无耻！”她完全忘记了刚才是她自己把衣服脱掉的。


云烨沉浸在回忆里不可自拔，哪有时间去理会李安澜高兴不高兴，这一年自己梦里的亲人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有很多回云烨都在睡前祈祷，希望他们可以出现在梦里，让自己重温以前的甜蜜。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三节 绝处逢生


李安澜起身给云烨倒了一杯水，挨着他坐了下来，愣愣的看着窗外的绿树对云烨说：“这个身体你就是想看，也看不了几天了，我马上就要嫁到岭南去了，就要去野人窝，趁着身体现在还没有被玷污，你想看就看吧，过几天，这具身体就是那个黑猴子的了，与其给他看，不如让你这个懂得爱惜的人看。”


云烨给李安澜掩好衣襟，站起身，就往外走，走到门口回首对李安澜说：“如果你心甘情愿的嫁给别人，我无话可说，那个黑猴子居然也想染指，他是活的不耐烦了，我想，你不介意当寡妇吧。”


“如果你不想娶我的话，我不介意当寡妇，哪怕去岭南当也无所谓。”李安澜笑意吟吟的回答云烨。


掩上房门，云烨刮一刮小铃铛的鼻子，对她说：“下回偷看记得把头发压下来，顶着两个圆环瞎子都可以看见，现在放心了？就算是去岭南也是你们吃别人，不是别人吃你。”


小铃铛看着云烨远去的身影，急忙进了屋子，只见公主正在一样样的研究那些她平时最讨厌的胭脂水粉，见小玲当走进来就问：“你说为什么我就用不好这些东西呢？”


“公主你又把衣服脱了，还被他看见，羞不羞啊，你不是说女孩子的身体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么？”


“命都保不住了，谁还回在乎这些，让他看一下，又不会掉块肉，再说了，不让他看，他怎么肯替我们安排岭南的事。”


“我们还是要去岭南啊，不去不行吗？”铃铛很失望，她不喜欢岭南。


“傻姑娘，长安有什么好的，你只能呆在皇宫里，你不嫌闷啊，到了岭南，那里有高山，有大河，还有九山十八寨的子民，我们到了那里，一切都由我们说了算，你想干什就干什么，有好吃的我们先吃，有漂亮衣服我们先穿，你说哪一点是这个死气沉沉的长安可以比拟的？


傻姑娘，你可以到大山里去采野花，还有拾蘑菇，可以去找最美的蝴蝶，再也没有人可以随便欺负你，再也没有人可以让你干这干那，相反你可以指使他们，哪怕让他们去死。”


小铃铛已经完全沉浸在李安澜描绘的幸福生活里去了，一想到自己可以无忧无虑的在大山里找蘑菇她就兴奋的掌心出汗，至于让别人去死，小铃铛想都没有想过。


“要是云公子一起去该多好啊，是不是公主，云公子那么聪明一定会把九山十八寨变得好美好美的，我听说他把玉山已经弄成人人都想去的地方了，我们把云公子也带上好不好。”


小铃铛摇着自己公主的手臂一个劲的恳求，那里会想到她的公主此时满腹的辛酸无处可诉。她当然希望云烨也去岭南，有了云烨的帮助，那里用不了多久说不定真的会成为人间天堂，那怕把身体完全交给他也可以。只是，他喜欢的是这具身体，不是身体里的李安澜。


出了皇宫，云烨就去了鸿胪寺，现在哪里的老大就是才回京的唐俭，听说他这次回京，皇帝专门在太极宫开国宴，为他和李靖庆功，场面宏大，冠盖云集，云烨这样的身份连门都进不去，听在皇宫里当差的牛见虎说，陛下亲自跳舞，太上皇弹琵琶，太子执酒，荣耀一时。


只是荣耀过后李靖就闭门谢客，谁都不见，唯有唐俭荣升鸿胪寺卿，大鸿胪啊，九卿之一，地位显赫，连荫两子，爵拜莒国公，听说用不了多久，又会迁升民部尚书。


云烨现在连蒙查是何等样人都不知道如何谋算？怎么也得先见一面才好，这些降了又叛，叛了又降的混蛋，一直都是大唐身上的毒瘤，切一个应该不会激怒李二。


唐俭听闻云烨到来，特意降阶欢迎，工部覆辙在前，他自然会小心对待云烨。


“云烨拜见国公，道贺来迟，还请唐公不要怪罪。”


“哈哈哈，云侯光临鸿胪寺欢迎换来不及，怎会有责，只是待我下差之后，你我共饮一杯，叙叙草原往事如何？”


进了大厅，唐俭脸上的笑容顿时一收低声说：“小子，你是夜猫子进宅没有好事，如今到这里又有什么鬼主意要打，先说好，你有鬼主意我不管，但是你得等我从鸿胪寺走了，再怎么玩我也不管。”


“小子前来就是听人说那些个岭南野人十分有趣，特地来见识见识，没有其他的心思。”云烨也悄声回答。


唐俭如同牙疼一般长吸一口气苦笑着对云烨说：“见谁都没问题，就是陛下的驸马蒙查你不能见，这是陛下的旨意，陛下暗地里交代我说，如果让你见了蒙查，那个黑猴子一定会命不久矣，所以你要见谁，都行，就是蒙查不能见。”话说得干脆无比。


不用说李二这回是动了真怒了，连自家女儿的最后门路都给堵了个严严实实，看来他想惩罚李安澜的心思不可动摇，父女二人能相处到这种地步也算是奇葩了。


不过想想他几个儿子女儿的下场也没比李安澜强到哪去，李二根本就不会做父亲，闹得众叛亲离也是理所当然，把帝王之术用在儿女身上，也不知他的头是不是进水了。


“老唐，哪有这回事，我就是好奇，想看看陛下给公主找了一个怎样的丈夫。”云烨还想狡辩。


“拉倒吧，你对公主一直是虎视眈眈，谁要是打公主的主意，就没个好下场，你别说张亮的那个败家儿子的腿不是你挑拨尉迟宝林给打瘸的，也别说陇右豪门张家的生意，在长安忽然变得寸步难行，也不是你的手笔，小子，你都要成亲了，为什么还霸占着公主不放手，你缺德不缺德啊，依我看，公主有今天的下场，你小子要负一半的责任。”


这就怒了，怎么什么屎盆子都往老子头上扣。


“张亮的儿子当众笑话牛见虎是瘸子，要不是我拉得快，脑袋就没了，至于尉迟宝林只是轻轻的在他腿上踹一脚，谁知道他就那么不禁踹，骨头断了三根关我屁事，张家居然敢在长安说什么陇右张氏的驼队可以铺满长安城，结果犯了众怒，被大伙排挤不和他家做生意，怎么又扯到我头上了，流言害死人啊，唐公不可轻信，小子的为人您是清楚的，绝不会干这种勾当。”


“嘿嘿嘿，小子，你就装吧，老夫估计这个岭南野人也逃不出你的魔掌，幸亏你小子就一个捞钱和打公主主意的小毛病，如果有其他的毛病，你还让不让百官活了，建一个破宫殿，能把老杜逼得告病在家，能啊，你这样的，老夫惹不起，蒙查说什么都不会让你见的，老夫这就调集守卫严加看守，至于他和公主成亲之后，你就是把他大卸八块老夫也假装看不见，嘿嘿。”


唐俭极度热情的邀请云烨参观了鸿胪寺馆驿住着的国际友人，换特意指着几个和黑人没有多少区别的人说，这些就是前来朝贡的土人。


土人是纯朴的，听见馆驿官员介绍说是一位大官，就非常热情的把大量土特产送给了云烨，就一个字大方，玳瑁，珍珠，奇石，珊瑚，还有一大块黑乎乎的东西，听半天才明白这是忘忧草的汁液干了之后凝成的东西，放在嘴里嚼了会让人忘记一切忧愁，现在他们一天都离不了这东西。


好东西啊，云烨现在就烦恼的要死，有了这东西就可以忘记忧愁，好啊，谁说他们是土人，明明是一群善解人意的聪明人，有了它，云烨的烦恼就彻底烟消云散了，李安澜的事也就不成为一件事了。


好啊，竟然把这东西敬献给了皇帝，什么？希望伟大的，无敌的，光明的，仁慈的皇帝陛下常用此药，可以精神百倍，龙精虎猛？


多好的土人啊，为了伟大的皇帝陛下的健康，竟然从遥远的地中海不辞幸劳的把鸦片给弄回来了。


这是你们一群瘾君子可以弄得到的东西？虽然你们那里很适合种罂粟，连山沟都没有出去过的野人什么时候知道提炼鸦片了？


记得在后世的公司自己曾经做过禁毒的板报，这东西还有几十年才会传入中原，还是被当成观赏花卉被大家豪门栽种，现在，这东西突然出现在土人手里，还作为贡品敬献给皇帝，多么对症啊，李二的偏头疼就是回到后世都没有太有效的治疗方法，现在有了这种神级的止疼药还不往死里用啊。


杀人太多总会有些坏处，比如仇家就对你念念不忘，一旦有了类似鸦片这种好东西不进贡给你进贡给谁啊？


从拿到忘忧草的时候，云烨闻着有些酸涩的味道就知道这是纯粹的生鸦片，想想那些瘾君子断烟之后的惨状，云烨就不敢想李二被大烟套大之后会有何种可怕的事情发生。


云烨很高兴，唐俭也很满意，只要云烨不在他的地盘上惹事，捞点好处这是天经地义的，两人坐上马车高高兴兴地回到了鸿胪寺，后面还有一辆马车载满了云烨的收获，只是那一大块生鸦片被云烨抱在怀里不撒手。


坐在大堂上喝着酸奶，云烨还是抱着那块黑黑的生鸦片不脱手，唐俭有点好奇，云烨对身外之物看得很淡，为何今日偏偏对一块不起眼的小东西爱不释手，不等他问，云烨就对他说：“老唐，你别发怒，我叫你老唐是为你好，听说你家有一块祖传的明月玦是为罕世珍宝，你如果送给我当成亲礼物，我就大发慈悲的救你一家老小的性命一次，你看如何？”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四节 窦燕山的期望


在靠近西市的群贤坊里，有一户姓周的人家，户主名叫周大福，是西市上鼎鼎有名的鱼脍名家，出入于大户之家，往来于杯筹交错之林，每每有贵客至，主人家总是请周大福出马，飞刀斩脍是为一绝，鲜美的黄河鲤鱼活蹦乱跳的送到席前，去鳞，去内脏，只在顷刻间。


鲤鱼多刺，黄河鲤鱼土腥味尤重，周大福以快刀分鱼，弯钩挑刺，就连细如绒毛的软刺也被一一挑出，这是周家的不传之秘，他人虽然也能做出鱼脍，但是和周家的鱼脍相比，一在平地一在天，周大福斩出的鱼脍薄如纸，白如云，晶莹剔透，配以葱丝，姜水，鲜醋，芥菜的种子研磨之后调水培成黄芥，佐以食之，让人遍体通泰，有飘飘欲仙之感。


今日周大福推掉了所有人家的邀请，在自家的后院内，为一个青年人专心的斩脍，远比平时更加的用心，当鱼肉斩好，那条鱼的嘴犹自不停的张合。


青年人挑起一片鱼肉沾一点黄芥，送入口中，闭目咀嚼，面容上浮现出极度满足的神色，吃了三筷子，饮一杯酒，就放下了筷子，对周大福说：“你的手艺越发的精进了，鱼的鲜，肉的韧劲都完好的保留下来，真是好手艺。”


周大福站在一侧听到青年人的赞美，脸上浮现出傲然之色，对于自己的手艺周大福一向都很满意。躬身上前，把鱼脍往青年人的身边再挪一挪对他说：“郎君既然喜欢，何不多吃两口。”


青年人摇摇头站起身像是对周大福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美食太容易让人懈怠，我今日吃了三口已是大大的不该，家仇未报，我就沉迷于口腹享受，将来如何去面对九泉之下的祖父。”


“郎君智深若海，这回一定让李家付出惨重代价，那个嗜杀的昏君，一旦沉迷于无忧草，定会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青年人却并没有喜色，抬头看着天，对周大福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愿这回能够成功。”


“郎君多虑了，那些该死的土人，都是些愚蠢之辈，郎君略施小计就让他们自入彀中，那无忧草来自遥远的番邦，在胡人中间也是极为罕有之物，老奴就不信在长安还有谁可以认识这东西，且知道它的来龙去脉，无忧草膏，也是近年才被一个巫医首次发现，我窦家商队这回走的远了些，才由波斯人那里得到这些，实在是想不出还有谁能比窦家走的更远。”


青年人握紧了双拳，重重的砸在树干上，没有人比他更加的盼望计划得以成功。


他永远也忘不了乱民冲进窦家的一刻，高高在上的豪族顷刻间烟消云散，祖父把他推进暗室前，那张老迈的脸上全是纵横的泪水，对他说：“窦燕山，你是我窦家的下任家主，窦家的血脉需要你去延续，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许出来。”


就在那个暗孔，窦燕山看到了祖父被百骑凌辱，看到了那个得势的小人窦忠是如何把白绫套在祖父苍老的头颅上逐渐绞紧，祖父到死都一言不发，只是死死地盯着暗孔，嘴里无声地安慰他，不要出来。


翩翩的佳公子像狗一样在窝在暗室里足足四天，当所有人都离开窦家这片废墟的时候，他才从假山的出口爬了出来。


往日豪宅贵邸已成一片废墟，窦燕山亲眼看见，放火的不是乱民，而是那些衙役，从那一刻起，窦燕山就知道是皇帝要窦家灭亡，不是那些没有主见的乱民。


窦家消亡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千年家族如果没有准备，哪有累世辉煌的可能，周大福就是窦家遗留下来的一支暗棋。


早在岭南诸土王联袂向大唐投诚的时候，窦家就准备把触角延伸到岭南，与土王的关系极为融洽，兵刃，粮食还有女人就是窦家打开岭南这个大门的钥匙，没有人知道是窦家在悄悄地做这一切。


多年的努力终于结果了，把无忧草献给皇帝，这是窦燕山的主意，作为皇帝的亲眷，他很清楚的知道皇帝患有风疾，一旦发作头就痛不可当，无忧草就是解除痛苦的无双良药，虽说还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副作用，作为李家的亲眷自然希望这种副作用约猛烈越好。


窦燕山非常希望可以看到李二在皇宫里由于没有了无忧草，痛苦哀嚎的一幕，这也是他活着的最大愿望，只要这个愿望实现，此生无憾矣。


总觉得似乎忘记了一个人，窦燕山捶捶脑袋，那张笑眯眯的脸就浮现在眼前。


“云兄，小弟怎么会把你给忘记了，实在是不该啊，为了一个贱婢，你就悍然出手，把好好的窦家打入十八层地狱，好本事，如果不是担心孙思邈会识破无忧草的秘密，小弟怎么会忘记你的那一份。”


就在全身黑衣的窦燕山在周大福家的后院里咬牙切齿的时候，周大福接待了一位前来定鱼脍的客人，接待完客人后，周大福就来到了后院，对窦燕山说：“郎君，今日午时，云烨去了鸿胪寺，搜刮了大批礼物后离去，其中就有无忧草。”


“他去鸿胪寺做什么，听说他对朝堂一向没有多少好感，怎么会去那里的？”窦燕山很担心，任何事情只要和云烨联系在一起，就会发生变故，不由得他不急。


“回郎君的话，云烨这回去鸿胪寺是为了公主，皇帝这回不知发什么疯，无缘无故的把公主许配给了蒙查，据宫里的人汇报，云烨这次就是为公主出头去的，他们之间十分的暧昧，按照云烨的性情分析，他可能对蒙查动了杀机。”


周大福永远如同他握刀的手一般沉稳，冷静，锋利，做事情从来都不加入个人的感情，精准是每一个好刀手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艺。


窦燕山大笑起来，他只要一想到如同黑猴子一般的蒙查在李安澜雪白的身体上耸动，就抑制不住的想要大笑，李二对自己的女儿的惩罚不可谓不重，这样的父亲，窦燕山都为他的绝情感到吃惊。


云烨啊云烨，为了我胸中的这口恶气，我无论如何也会让蒙查娶了李安澜，那怕只是一夜，只要这个大笑话流传出去，蒙查就算是被你五马分尸，也值了，我倒要看看你如何虎口拔牙。


窦燕山是得意的，他小看了云烨这个妖孽，对于让后世所有中国人痛彻心扉的鸦片，云烨有着足够的认知，这个恶魔一旦被释放，就会遗祸无穷。


初春的日子里天气虽然转暖，但是寒气依然没有散尽，在这个还是穿夹袄的天气里，唐俭汗流浃背，面色苍白，如果真的如同云烨所说，唐家满门两百六十余口休想有一个能活。


“云侯此时不是开玩的时候，这件事情也不是可以拿来开玩笑的事情，果真如此？”唐俭再一次向云烨求证。


“你看，我已经开始嚣张的叫你老唐了，你还以为我在胡说八道，对了，把明月玦送过来的时候不要让别人知道，还有这件事是公主发现的和我无关，你砍蒙查脑袋的时候记得叫我来参观。”云烨歪躺在矮榻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对唐俭说。


“我去和陛下说这事是公主发现的，你说陛下会不会相信？公主如果有那个心思就不会自陷死地。”唐俭也很怀疑公主的智商。


“我才不管呢，你老唐也是一代人杰，区区小事难道说能难得住你？我告诉你，这件事情不简单，背后一定人指使，这个无忧草又叫地狱花，是魔鬼的眼泪所化，只要流传出去，大唐的子民就会被这东西伐害的骨瘦如柴，道德沦丧，更加不要提男耕女织，上阵杀敌这回事，我建议只有发现谁持有这东西，立刻就要痛下杀手，最好不要有半点的迁延。”


云烨必须把罂粟的可怕描绘的更加恶毒，他不想东亚病夫的帽子从大唐时期就扣在中国人的脑袋上。


“你把这个东西描绘得如此可怕，老夫却还没有见到它的危害性，你就口口声声的要挟老夫，这岂是君子所为。”唐俭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想要从云烨嘴里得知这是一个玩笑，世上从来没有这么恶毒的东西。


“老唐，赶紧打消你侥幸的心思，这件事事情的严重性超乎你的想象，想要知道它是如何的恶毒，很简单，你只需把那些土人关在屋子里，供应他们的饮食，就是不给他无忧草，最多等到明日，你就会发现，那些土人已经变成了恶鬼，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向你祈求得到无忧草，哪怕你让他们杀死自己最亲密的人，他们也不会有片刻的犹豫，如果运作的好，你用一点无忧草就可以得到他们所有的土地。”


自从发现鸦片的那一刻起，云烨就特地注意了一下那几个土王，无一例外的目光呆滞，嘴唇发紫，骨瘦如柴，听说他们以前可都是勇猛善战的勇士，从一年前开始服食无忧草之后，就逐渐变得身轻如燕，这些人如果不是重度瘾君子，云烨觉得自己的眼睛就没有再长的必要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五节 地狱花


在大唐的版图上，岭南一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自从秦始皇派大军征讨岭南之后，那个狭涩封闭的不毛之地终于被打开了一个缺口，三十万汉人涌入，让岭南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看着岭南地图上寥寥无几的几个城市，云烨总是不用自主地想起那句著名的谚语，“湖广熟，天下足”那些繁华的都市如今还是一片片的高山和水泽，两湖地区都被官员视为畏途，更不要说遥远的两广，朝廷在那里的存在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实际上统治那里的还是当地的部族和土王。


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每一个部族就是一个小的国家，他们祖祖辈辈住在大山水泽间，与世隔绝，自耕自种，自给自足，大唐关中如果说已经是这个时代农业，工业最先进的地区的话，那么岭南现在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时期。


长江的丰沛的水量在这个时代在两湖地区造就了大量的湖泊，几乎可以说是处处水泽，瘴气弥漫于荒野，不要说人不适合在此居住，就连野兽也会选择离开这里。


少量适合人居住的地方也被那些矮小的野人占据，云烨想要开发岭南，就不得不另辟蹊径，只有发配才回去岭南，好人谁会去那个鬼地方？


关中早就人口过剩，土地也经过了千年的耕种早就贫瘠不堪，大唐的口分田迟早会把关中瓜分干净，魏征是最早提出移关中之民以充边塞这一思想的第一人，结果刚刚提出来，就被打倒，还重重的被踩上了一万只脚。


大无畏的魏征在没有取得哪怕一个人的支持后，只有放弃了这一极具前瞻性的主张。


大唐的人口太少，只有不足二百八十万户，其中北方就占据了两百万户，剩下的八十万户才零零散散的分布在大唐广袤的原野上。


那些土王很有意思，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只要向中原的皇帝称臣，就会有享用不尽的好处，这其实也是事实，皇帝对于自己无法控制的地区的善意投降，总是格外的优容。


大臣们也会认为这是文治的功劳，远比武力征服更加的荣耀，所谓帝王广布德泽，仁天下自有八方来投，这么奇怪的话。


虽然不知道兵法里“不战而屈人之兵”这句话的意思，云烨却知道在封建王朝最终决定命运的一定是一场战争，不战而屈人之兵或许是兵家最高的奥义，但是有据可查的成功例子，实在是太少了。


朝堂上不会有人同意出兵岭南这么弱智的决策，在耗费大量的钱财和人命之后，收获的只是一大片鬼都不愿来的荒原，除了心存天下一宇的秦始皇，就没有谁愿意为理想打仗了。


李安澜做梦都想要拥有一片自己的天空，为了能让自己的意志得到最大的体现，她不惜用自己的一切去换取。


假如她没有云烨可以威胁，对于蒙查，她其实并不排斥，那个让她恐惧到极点的雷雨夜，让她明白，自己其实一无所有，只要有可以帮助她实现梦想的人，她都不想错过。


云烨或许是一个聪明人，却是一个胸无大志的聪明人，一心只想着他的书院，宁可窝在玉山养猪也不肯向朝堂多走一步，这让李安澜极度的失望，她渴望的东西云烨给不了她。


自从把事情托付给了云烨，李安澜就彻底轻松了下来，和小铃铛已经开始准备远行的行装。


在云烨对着地图傻看的时候，唐俭正在发抖，那些土王们正在愤怒的摔打着卧室里一切可以摔的东西，那些昨日还让他们爱不释手的瓷器纷纷碎成一地的小碎块。


蒙查摇晃着房门，大声嘶吼着要唐俭把搜刮去的无忧草还给自己，淡黄色的汗水湿透了衣衫，黝黑的脸变得疯狂而狰狞。


站在院子里的唐俭，闭着眼睛，一阵阵的眩晕之感让他几乎站立不住，摇摇晃晃的被属官搀扶着坐到屋檐下的一张矮榻上。


房屋里的怒吼逐渐低沉了下去，变成了一声声的哀求，从通译的嘴里，唐俭得到的信息，和云烨口中描述的别无二致，土王们为了得到无忧草，不惜开出一个有一个让唐俭做梦都不敢想的条件。


“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这是地狱花，这真的是地狱花，只有恶魔才能培育出这么可怕的东西。”唐俭的脊背也被汗水浸透，过堂风吹过遍体生寒。


唤过老家人，吩咐道：“回去找夫人，把家里的明月玦用最好的盒子装好，让善识亲自送到云家，礼数一定要尽到，无论如何也要请云侯收下。”


老家人很奇怪，明月玦一向是郎君的心头肉，等闲都不与人一观，如今却要恭恭敬敬的送给别人，抬头看看自家郎君，见郎君闭目不语，只好躬了一下身子，就赶回家中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夫人。


老家人没有看见他家郎君的尾指一直在颤抖。


深吸了一口气，唐俭用木盒装上了一大块鸦片，吩咐属官将馆驿团团围住，一只鸟都不许飞出来。自己坐上马车，急匆匆的向皇宫驶去。


看着盒子里的鸦片，李二显得并不那么吃惊，对唐俭说：“爱卿多虑了，如果是你们敬献给朕的，朕只要头痛风疾发作，必然会使用这样神奇的药物，说不得这样的计谋就会成功，但是他们找几个土猴子献药，你当朕会让他们如愿以偿吗？”


瞅着战战兢兢地唐俭，李二温言劝慰唐俭。


“此事乃是百骑司的缺失，与卿家无关，卿家能在百忙中揭破此事，可见心细如发的评语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有唐卿在，朕无忧矣。”


“陛下实在是高看微臣了，此事乃是安澜公主首先揭破，微臣不过坐享其成罢了，请陛下降旨勉励一下公主才是。”


唐俭还是很有信用的，答应云烨的事，完成的一丝不苟。


“安澜首先揭破此事？这怎么可能？她久处深宫，如何会识得这东西，连朕都是首次听闻，她如何会得知？唐卿，不必替他人表功，到底是怎么回事，快快将来。”


“是蓝田侯云烨来到鸿胪寺做客，无意中发现了此物，就告诉了微臣，还用此事要挟，把微臣家里的明月玦骗走了，最后告诉微臣这件事是公主发现的，与他无关。”


假如云烨在这里，一定会活活的掐死唐俭以泄心头之怒。


“嘿嘿，去你鸿胪寺做客？恐怕是想掐死蒙查才是真的，朕那个草包女儿会认识这东西？还把功劳随便找个人就扣在头上，当我大唐的赏赐是谁都可以冒领的么？唐卿退下，此事交由百骑司处置，你将一干人犯统统交给洪城，这些日子，百骑司也太松懈了。”


离开太极宫，唐俭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李二耐人寻味的话语，让他在刚才不敢有半点的隐瞒，心头对云烨说声抱歉，只是一想起祖传的明月玦那一丝愧疚立刻就被钻心的疼痛所淹没。


作为一个工程师出身的云烨最喜欢看的就是热火朝天的工地，尤其是云家庄子的建筑队伍干起活来有条不紊，最是耐看。


云家庄户穿着粗布制作的短衣长裤，在工地上不停的忙碌，有的在打井，这是为工地上用水做准备，由于有了一些水泥，现在盖房子需要大量的水，长安地势偏高，打一口井很不容易，而且打出来的井水有一大半是咸的，不能喝，所以在长安，有甜水井的宅子价格就比其他的宅子高出好大一截。


川流而过的那条金水河在流过半个长安城之后，早就污秽不堪，长安的百姓家里的生活污水从来都是往河水里一倒了事，弄得半个长安城臭气熏天，与后世北京城的龙须沟有的一比。


可怕的是居然有许多的人还要靠这条臭水沟的水来洗衣，做饭，云烨亲眼看见上游的人家在刷马桶，下游就有人在河水里洗菜做饭。


捂着嘴回头看云家仆役，早就对主子的心理熟得不能再熟的仆役，鄙视的看一眼在脏水里洗菜的人家，昂着头对云烨说：“侯爷，咱家要是也让您喝脏水，小的们就该被拉出去活活打死，主家们喝的水都是咱家的水车从城外泉眼里每天拉回来的，就是小的们喝的水，也是家里的井水，咱家的规矩，水不烧开不喝，谁像他们什么水都拿来喝，小的见过他们连驴蹄子印里的雨水都喝，一群脏鬼。”


现在云家的仆役有足够的理由来嘲笑曾经的邻居，一年三身工作服，就是麻布的家丁装束，春有春衫，夏有夏装，冬有皮袄，远不是那些一套衣服穿几年的穷家小户可以比拟的。


除了规矩多些，让人有些不习惯，比如不许喝生水，不许随地吐痰，必须三天洗一回澡，在开始处罚了几个人之后，仆役们为了自己的铜钱不被主家拿回去，慢慢也就养成了习惯，现在那怕多渴，也没有人去喝那些生水，不管多累，也要洗一个澡。现在见了那些蓬头垢面的旧相识都不愿打招呼，怕掉价。


这不行啊，怪不得长安城里的瘟疫就没有断绝过，光有历史记录的就足足有十六次之多。


云家的庄户也没有喝生水的习惯，家里不停地把凉开水送到工地上，每人一个大号的竹筒，装满了就足够一天饮用的了，这些乡下人也开始对以前需要仰视的城里人心生鄙夷。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六节 奶奶威武


云烨留在长安就是为了等李二的召见，谁知道李二似乎忘记了他，长安城依然在有条不紊的运转，一点没有云烨想象中关闭九城，举城大索的意思，不知道李二在玩什么游戏。


唐俭的儿子唐善识把明月玦送了过来，说了一大通摸不着头脑的感谢话，就想匆匆告辞，看他无知的眼睛，云烨就知道唐俭把忘忧草的事情没有告诉自己的儿子。


把明月玦从咬着牙的唐善识手里抢过来，仔细观赏，果然不愧明月二字，虽然只有半轮明月，但是玉的质地的确是一绝，晶莹剔透似乎有半透明的意思，戴在拇指上感觉不到一点不适，用来拉弓弦真是绝好的宝物。


云烨做了几个拉弓的动作，对眼睛从来都没有离开明月玦的唐善识说：“放心吧，令尊送我明月玦还没有和我诀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感谢，这东西我要送一个人，彻底的和她诀别。”


唐善识也只有二十岁，被唐家的家学熏陶的皮厚心黑，明明东西都送人了，却偏偏拐弯抹角的询问原因，他老子一向自视甚高，这回被云烨勒索的痛彻心扉，那里还有好脸色给他，估计在家里被骂得够呛。


“唐兄，你就不要问了，免得唐公发怒，你只需要知道，这枚明月玦是唐公心甘情愿的送给小弟的，如果不是我有用处，我才不会让唐公捡个大便宜。”


云烨的话说的不清不楚的，让唐善识更加的迷惑，但是木已成舟，又是自己父亲交代的，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


原定于三天后举行的赐婚大典没了消息，李安澜托太子向云烨道了谢，这是她头一回有了正常人的反应，不再认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欠她的，为她做什么都理所当然。


云烨进不了宫，刚到宫门口就被皇家侍卫撵了出来，虽然那个长着大胡子的彪悍侍卫话说的客气，可是拒绝的意思非常的明显，把云烨进宫的腰牌也收走，理由尽然是这东西太沉，怕把侯爷的腰闪了。


这理由很有意思，云烨解下腰牌，顿时觉得轻松了一大截，对侍卫挥挥手，走的潇洒无比，如果有可能他一辈子都不想再进皇宫，这回把腰牌收走，正中云烨下怀。


他开始一头扎在兴化坊工地上，皇宫的建设他再也没有资格过问，就连公输木邀请他去参观大殿模型云烨都笑着拒绝了。


“云侯，公输家不是见风使舵之辈，这次我公输家能够大显一次身手，全赖云侯所赐，我一门上下铭记于心，建宫殿，也只是建建宫殿就是了，老夫最在意的不是在地上建一座宫殿，而是想在人心上建一座万世之殿，大殿完成之日，就是公输家全部回归书院之时。”


老公输不知从哪里听到了些对云家不利的消息，已经很晚了，特意用大匠的身份让武侯送他来到云家，慷慨激昂的说了一大通类似表忠心的话。


“公输先生，你想错了，你全家幸幸苦苦的盖宫殿，将来该有的官职，该有的赏赐都是你全家应得的，你就风风光光的接受。书院不但是我的，也是你的，更是书院全体同仁的，我们自然万众一心，让书院能够永存下去，为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添砖加瓦，我从不怀疑公输家的真诚，你只管去干你该干的事，不用考虑我的心情，如果用大殿来做人质向皇家要求些什么，那不是云烨的作风，万民殿本就该由你公输家来建成，这座宫殿是长安百姓希望之所系，我不希望他沾染一星半点的权谋。”


公输木笑了起来，苍老的脸上居然浮出一股孩子般的天真之意，拍拍云烨的肩膀，然后卷起拿来的图纸，夹在胳膊下面，哼着一首不知哪个地方的无名小调，踩着欢快的脚步离开了云家。


云烨的腰牌被收回，似乎表示皇家对云烨的宠信也到此为止，同仇敌忾者有之，落井下石者有之，最多的却是站在城楼观风景的人。


从草原归来，长安的风雨就没有停止过，懒散的云烨被迫参与到风雨之中，李二喜欢战斗，云烨却讨厌战斗，不管是何种战斗他都不喜欢。


给李安澜求情或许会触怒李二，现在正是草原各族为他上天可汗封号的关键时刻，李二不喜欢意外，为了风平浪静的度过这段重要时期，他选择把云烨这个不安定因素撵得远远地，好让他心平气和的享受自己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


李安澜的婚礼没有如期举行，这就是李二给云烨交代，再用收回腰牌的举动来告诉云烨，你该回书院去了，用不着你插手皇家的事情。


云烨准备离开，就在他最后一遍去兴化坊视察工地的时候，云家的庄户们清理废墟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密室，在老庄再三检查过后，云烨进入了密室，密室里布满了铜管，似乎是用来窃听的，让庄户们沿着铜管一路挖开，云烨才发现，这是专门用来监视自家人言谈的一个工具，比较奇怪的是，密室墙上有被人抓挠的痕迹，是用手抓的，五道指印很清晰，上面还有血痕。


云烨看看自己的手，就在想能在砖墙上留下抓痕的人，如果他不是武学高手，那他当时一定非常的愤怒，有时候愤怒也是一种力量，他可以让人拥有平时不可能拥有的力量和决心。


窦家直系只有窦燕山不见踪影，官府的报告中窦燕山早就死在了大火里，报告中甚至还提到了窦燕山的相貌和衣着，与火场里的焦尸核对无误，窦燕山被烧死了。


云烨心中一凛，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疯子在长安城像幽灵一样游荡，说不定哪天就会突然冒出来狠狠地掐住仇人的咽喉，云烨几乎可以断定，窦燕山曾经在这个密室里待过。


长安很危险，只是不知道窦燕山第一个报复的目标会是谁？联想到土王手里的鸦片，和窦家实力雄厚的西域商队，如果再不知道这回对李二下毒手的人是谁，云烨就该好好洗干净脖子，等着窦燕山来砍就是了，幸好他的仇人一号是李二，不是自己，否则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吃的亏就大了。


也为窦燕山感到悲哀，他有一个好仇人，一个强大的仇人，值得他用一辈子去报仇，但愿他去找李二的麻烦，不要轻易的改换目标，云烨觉得自己当窦燕山的仇人二号是板上钉钉的事。


李恪一点也不奇怪在窦家可以挖出密室来，大户人家谁家还没有一点应对突发事情的手段，现在，他对窦家的地面生起了浓厚的兴趣，有藏人的密室，就一定有藏金银财宝的密室。


当天窦家被付之一炬，家里的财宝一定没有时间转移出去，说不定就埋在诺大的窦家，不找出来怎么行，这种事情需要专业人士，比如黄鼠。


云烨心忧家人的安危，带着一大队护院离开了长安，一刻不停的奔向玉山，打定主意不出来了，除非窦燕山落网，否则，把全家留在云府，自己亲自看住，不是唯一个好办法，至于这种猜测要不要告诉李二这种奇怪的念头，从未在云烨的脑子出现过。


云家现在是前所未有的空虚，络绎不绝的采购商队出马，每一个商队都有云家的账房和护院，刘金宝他们十几个人分散在大唐各地，现在抽回来，根本就来不及。


回到家中把忧虑讲给奶奶听，事情的前因后果都交代得清清楚楚，现在不是耍二杆子脾气的时候，隐瞒不说，自己暗中调查这种没脑子的事情，只有那些根本就把自家人的性命当回事的人才能干出来的事。


让家里所有人提高警惕才是正确处理事情的办法，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强得多。


“奶奶，这回是孙儿连累全家了，是孙儿的不是，下回绝不会再犯。”云烨抱着小丫，当着全家的面给奶奶赔不是。


老奶奶还是在数手里的珠翠串子，笑着说：“那个大家豪门没有一两个仇敌，奶奶以前还奇怪，我孙儿到底有什么本事在带着全家往豪门群里奔，却不得罪人，家里一直太太平平的，现在看来，我云家要想成为豪门到底还是逃不脱结仇，奶奶为这一天也做了一些准备，烨儿，你不必忧心。


窦家的余孽想要兴风作浪，他选错了人家，云家在四里八乡的乡亲们心中，虽然算不得万家生佛，但是靠云家吃饭的人，还不在少数。


只要奶奶给四里八乡的庄户们打个招呼，奶奶就不信，他窦家的人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在云家地盘上为所欲为，云家这两年的善事没有白做。”


奶奶的这几句话把云烨听得呆住了，家事他从来没有管过，奶奶也不想让他管，哪里知道云家早就成了十里八乡的著名土豪，只需要老奶奶一声令下，窦家就会陷入传说中的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


看着奶奶那家里的管事一个个的派出去，每一个管事出去前，都是拍着胸口作保，动不动就是提头来见的段子，云烨忽然发现老奶奶现在的状态真是威风八面。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七节 地主家的防护


只要回到家中，云烨的心情就会立刻好起来，老奶奶越发的像地主婆了，姑姑也似乎变成小姑娘了，常常把头发梳成天真烂漫的姑娘造型招摇过市，被奶奶抽了好几回也不知悔改。


云烨知道姑姑希望自己的年龄重新回到少女时代，那样她就会找到一个真正的如意郎君，而不是那个一喝酒就打她的混蛋。


云烨为了把姑姑的事彻底了断，特意给了那个酒鬼十贯钱，让他去县衙办了和离，酒鬼抱着钱，高兴地什么都忘了，连云烨眼中的阴冷都视而不见。


姑姑在他家总共住了一年，受罪受了一年，每天一鞭子，就是三百六十鞭，一个月三十鞭子，这是必须抽回来的，让酒鬼选择，要嘛拿十贯钱挨鞭子，要嘛空手滚蛋，果然不出所料，酒鬼选择了要钱挨鞭子，三十鞭子抽的酒鬼遍体鳞伤，鬼哭狼嚎，却抱着钱袋子不松手。


姑姑知道了云烨在惩罚酒鬼，居然不让云烨再打酒鬼，阴着脸找来了大夫帮酒鬼治伤，又给了老酒鬼十几贯钱，让他去盘一家小店，好好过日子。


酒鬼也是狠人，取过一个木棒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右手敲折，对姑姑说是这只手造的孽，以后他绝对不会再打女人，说完伤都不让大夫治疗，背着一大袋子铜钱头也不回的走了。


从那以后，姑姑只要见到一娘绣嫁衣就伤感，有时候还帮助一娘绣，姑侄两人坐在太阳底下一针一针的绣嫁衣，看的云烨胡感动，一感动荷包里的金子就会变少。


从云烨这里骗去的金锞子都被姑姑送给金匠压成金线，也不知有多少嫁衣需要绣。这回收了不少金子，送给李二的一箱金子按照云府的惯例，留下来两成，都是十足的赤金，奶奶把大块的金子统统重新铸造过，还打上云家的标记，卷云纹很好看。


三十六枚金光闪闪的云府特制金锭，云烨想拿两枚用来压一压早就空空如也的荷包，被奶奶在手上抽一巴掌，说是娶辛月的聘礼，不许胡糟蹋。


随便扔过来一把金叶子，让云烨省着点花，云烨其实没有什么地方需要花钱，门外就是集市，现在越发的热闹了，自从何邵把草原上的大牲口运过来在这里售卖，云家庄子就变成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有名的牲畜集散地，长安的贵人们需要犍牛来拉车，也会到云家庄子来选牲口。


装着一口袋钱无处花用也是一种痛苦，站在大门外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那些用几文钱买一大包麦芽糖就心满意足的庄户让云烨十分的羡慕。


“小丫，哥哥带你去买糖好不好？”云烨问跟在身后的小丫。


“不去，麦芽糖有什么好吃的，长安城里的徐家乳酪才好吃，我要加冰的那种。”小丫的牙齿终于长全了，用不着再捂嘴，黄黄的头发现在也黄了，只是习惯改了，再也不肯吃集市上的麦芽糖了，只吃长安城里的乳酪。


云烨有些失望，小丫不肯再骑在哥哥脖子上，嫌没有大家闺秀的气质，不单是小丫，就连小东，小西，小南也不肯再和哥哥胡闹，只有小北还傻乎乎的不停纠缠哥哥，最喜欢坐在哥哥怀里看小丫生气。


兄弟是最靠得住的，旺财用头拱一拱示意不要把他给忘了，云烨得意的给那些不和自己一起逛乡下集市的娇小姐们扬扬眉毛，兄弟两个就一头扎进人群里随波逐流。


旺财是集市上的熟客，现在卖东西的庄户们已经认可旺财的客人身份，大脑袋一伸过去，就有卖菜的商家把绿盈盈的小油菜，放在旺财的嘴边，让他品尝一下是否新鲜。


嚼了一颗油菜，可能味道不对，翻两下嘴又吐了出来，马上就有好事的开始鄙视卖油菜的，拿次货蒙旺财，被拆穿了，连马都骗不是好人云云。


摊主急的满头大汗，见众人不信自己的油菜是好油菜，扯一颗油菜塞嘴里吃的摇头晃脑，极为享受，张着嘴对众人说，好油菜，旺财是吃腻了，不是俺的油菜不好。


旺财从来都没有吃白食的习惯，油菜他吃了，虽然吐掉了，还是伸着脖子等摊主从荷包里拿钱，摊主烦躁的把旺财的大脑袋推走，谁稀罕一颗油菜钱。


云烨没看错，他看到甘蔗，现在叫糖杆，五文钱一根，价格昂贵，周围围满了孩子，却把手含在嘴里直楞楞地看着糖杆，知道那东西好吃，却没有钱买，只好看着。


旺财的大头挤了进来，他闻到了糖的味道，却没有看到他所认识的糖在哪里，正在迷惑间，看热闹的孩子指着紫色的糖杆怂恿旺财去买。


卖甘蔗的商贩有些目中无人，手拿着一把解手刀，不理会旺财，把一根甘蔗的皮削掉，白嫩的甘蔗内芯就露了出来，极有威势的咬一口，馋的那些孩子口水直流。


旺财也流口水，伸长了脖子等着商贩给他削甘蔗，这个商贩明显是才来的，不知道旺财大爷的脾气，等了一会，不见有甘蔗送上来，这就来了气，拿蹄子把甘蔗踢得满地都是，催商贩给他削甘蔗。


商贩急了，抽出一根甘蔗准备抽打旺财，云烨看的正热闹，见旺财要吃亏就准备上前阻拦，谁知道没等他走到前面，旁边卖肉的屠夫就抓住商贩手里的甘蔗，恶狠狠地对商贩说：“你他娘的怎么做生意的，客人上门了等着你削糖杆呢，你他娘的还要动手打客人，云家庄子可没你这样做生意的。”


商贩都听傻了，看看周围的几个孩子，还有那匹不停地在甘蔗上嗅来嗅去的肥马，没发现客人在哪，正要狡辩，屠户把他手里的刀子夺过来，几下子就削好了一根，放在旺财嘴边，见旺财不停地咬甘蔗，才从旺财脖子下面的荷包里掏出五文钱，扔给了商贩，一脸的不屑。


孩子们见旺财有了甘蔗，就涌上来，旺财自己吃一头，孩子们吃一头，很和谐，甘蔗吃完了，旺财就站在那里半眯着眼睛，等着孩子们给他挠痒痒，春天就要换毛了，身上很痒。


云烨见状也不去打扰旺财享受自己的大爷待遇，自顾自的在集市上游荡起来，现在就有布老虎枕头了，里面塞满了荞麦皮，富贵人家都用玉枕，那东西早就被云烨扔的远远的，晚上睡觉硌得脑袋生疼，要是猛地躺下去，会出人命，在被磕了几次之后，云烨打死都不用那东西。


把柔软的枕头献给奶奶，谁知道老人家居然睡不习惯，说是软绵绵的跟没枕枕头一样，睡一晚脖子疼。这下子有了荞麦皮枕头，奶奶一定会喜欢，让买布老虎枕头的老妇人把东西送家里去，然后找管事要钱，然后就有旁人帮着给老妇人收拾摊子，两大筐布老虎就送回了家。


送回家的不只有布老虎，还有一筐泥娃娃，每个都憨态可掬，看起来非常的喜庆，书房里摆几个，档次立马提升好几级。


旺财享受完了孩子们的伺候，又来到云烨面前，正好云烨买了一大块彩虹布，是用绳子编的，五颜六色招人喜爱，随手就搭在旺财的身上。


前面有人在起房子，这一片地方全是云家的，除了自己家应该没有人能盖房子，走近一看，果然是自己的管事在监工。


“都是乡里乡亲的，用不着监工，自家的庄户什么脾气不知道，回去吧，让乡亲们自己盖，反正你也不懂，别冷了乡亲们的心。”


“侯爷，小的不是来监工的，是给庄户们送汤的，老奶奶让厨房熬了骨头汤，命小的给送过的，老奶奶说春天人的活计多，要种地，还要养牲口，现在还要盖房子，多喝点骨头汤补补身子。”


果然那些浑身泥土的庄户们正一人捧着一个大老碗喝汤，运气好的还拎出一块大骨头在那里啃。


云烨爱死这个时代的社会道德了，如果有人监工说不定还有几个偷懒的，只要没了监工，每个人都会下死力，他们只要主家的信任就足够了。


云家收租子从来都不用大斗，称一类的东西，只要你说你家的租子运来了，分量够，云家上下从老奶奶到账房先生都不会怀疑，只管入库就是，奶奶每年算计云家的粮食都是按照一囤，两囤的来计算，从来都不会去计较几斤粮食的损耗，当然粮食从来都没有短少过。


这是奶奶最得意的范畴，方圆几十里地云家是出了名的良善人家，有一个著名的与邻为善的例子就发生在云家。


云家的后山墙由于是砖垒起来的，有好些新来的人家盖房子的时候就把云家的一面墙利用上了，这可不允许，云家是官宦人家，与什么人做邻居都是有讲究的，这样大鸣大放的干可不成，官家上门要农户把房子拆了，离云家两尺才准建房，农户们建好的房子面临拆除的危险，这可是大灾难。


没了主意的农户找到云家老奶奶哭诉，实在是因为没钱盖房子，所以才想到利用云家的后墙，求老奶奶网开一面不要让官家把自家的房子拆掉。


老奶奶说官家的决定没错，身份差的太大了，这个世道就是活个身份，所以用云家的后墙不行。规矩必须得要。在农户们最绝望的时候老奶奶又说，你们建不起墙，云家没问题，就让管家在后墙里面又砌了一堵墙，足足让出了三尺，现在这个小巷子都是云家庄子的名胜，乡亲们一旦发现有人质疑云家的人品，就把他拉到三尺巷，让他开开眼界。


有时候好名声就是最坚强的防护，奶奶的防护堪称铜墙铁壁，云烨从心里对奶奶的智慧佩服的五体投地。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八节 老兵的期望


在家里不吃不喝整整睡了一天，奶奶过来看了不下十遍，云烨朦朦胧胧中知道奶奶来了，却睁不开眼，这些天就没有过真正的休息，脑子使用过度，哪怕在睡梦里都担心有杀手上门，现在放心了，心神一松懈，肉体和精神上的疲惫一起席卷而来，需要深度的睡眠来修养。


他听到了奶奶的叹息，也听到了姐姐妹妹们的低声啜泣，奶奶轻轻地抚摸着云烨的脸，一个劲的说：“我可怜的孙子，我可怜的孙子……。”


鸡只叫了头遍，云烨就跳了起来，精神抖擞得厉害，肚子也饿得厉害，守在云烨身边打瞌睡的婶婶被云烨起身的动静惊醒了，揉揉眼睛见云烨醒了，很是高兴，一边大声地吩咐丫鬟给侯爷准备饭食，一边给云烨穿衣，洗漱完毕，梳完头，云烨跑了一趟厕所，一出来，就觉得自己已经四大皆空了，尤其是肚子，只要一吸气，前心就能贴到后背上。


金黄的小米粥就是那样合胃口，一盆粥下肚，再配上几个小馒头，咸菜也来几条，云烨就感觉自己现在上山打老虎都不成问题。


在家里的单杠上松一松骨节，虽然只能像蛆一样扭动几下，好歹也算运动了，谁成想稍一用力，刚刚喝下去的粥就往上翻涌，好东西可不能浪费了，强压下去，等胸腹间不再翻腾了，云烨已是满脸泪水，不明白止吐为什么会流眼泪，太丢人了，赶紧重新洗了一遍脸。


天色微明，却下起了小雨，这或许是关中大地上今年最后的一场杏花雨，所以下的格外缠绵，细细的雨丝被山风吹散，像雾多过像雨。


吹面不寒杨柳风，沾衣欲湿杏花雨，这两样都是云烨的最爱，事实上，只要是天上下点什么云烨都喜欢，包括冰雹，记得小时候村子里遭了雹灾，最大的冰雹足有鸽子蛋大小，密密麻麻的铺满田地，大人阴郁着脸不停的咒骂着该死的贼老天，刚刚吐穗的麦子全完了。


只有云烨欢叫着跳跃着跑到野地里捡还没有融化的冰雹，还趁着没人的机会，偷偷往嘴里塞了几颗，这样干的下场可想而知，母亲的一顿臭揍，让云烨彻底记住了冰雹不是个好东西，但是男孩子嘛，在挨了揍之后，流着眼泪躲在被窝里怀念的却是冰雹含在嘴里那股凉丝丝的感觉。


乡下没有扰人的净街鼓，只有早起的禽鸟在树枝间吟唱，头一回发现起得最早的鸟雀居然是灰灰的麻雀，在用橘红色的小爪子不停地抓挠羽毛，它们也需要收拾头面来迎接这个美丽的早晨。


撑一把伞，不是用来挡雨的，而是一种意境。


一个撑着油纸伞的青衣士子就这样施施然的融入到这幅水墨画里去了。


家里的护卫都换人了，老庄自从上回从污水沟里爬出来，被栅栏上的铁刺刮得浑身都是血痕，更可怕的是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发炎了，云烨用了大量的消炎药才缓住了伤势，如今有些好转，被奶奶勒令在家中休养，他的消息虽然给云家造成了一场虚惊，但是，云家上下都极为承情，就如同奶奶说的，这样的护卫，千金不换。


云烨身后都是些五十余岁的老护卫，都是百战精兵，随云烨从左武卫退役之后就在云家庄子安了家，以部曲自居，两年的悠闲生活，没有削减掉他们铁血的本质，行动之间依然是军人的本色，三十年的征战，军队给他们的烙印太深了。


云家最可怕的人不是老庄和刘金宝，而是这些看似木纳的老人手，三十斤的链子锤握在手里如同草芥，普普通通的横刀早就被耍的出神入化，只要认真起来，刘金宝在他们面前如同鹌鹑。


他们很少和庄户们往来，全部把家安在云家庄子左侧的山包上，云家在那里盖了一个极大的院子，他们三十几人连同家眷就住在院子里，连儿女嫁娶，都是在三十几家里解决，这一代不要紧，云烨很为她们的后代担心，用不了几代人，血脉就会同化，云烨很不希望到时候那个院子里住的全是傻子。


劝过好多回了，住在那个山包上，干什么都不方便，吃水需要走老远去挑，离田地也远，云家诺大的庄子，不明白他们为何偏偏选中那里。


老牛在云家庄子游逛的时候，看了一眼山包，就对云烨说，老兵们的选择没有错，那个山包是云家这片土地上的阵眼，进可攻，退可守，云家将来如果发生大变故，这里是必守之地。


云烨这才明白老兵们为什么会选择这里，他们说不出老牛的那番话，百战老兵的直觉让他们不由自主的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环境。


云家上下立刻闭嘴，找了十里八乡最好的打井工匠，几乎把山包打穿，才打出一眼井，谁料想那水井的水质好的出奇，赵延龄只要想煎茶，非那里的井水不用。


原以为是一个赔钱货，谁知道居然是一个宝贝，云家的酒坊就被安在大院子里，就用那里的水酿酒，蒸酒，云烨还手把手的教会了老兵们酿酒，这样一来，老兵还有家里的子女，都不用下地耕作了，只需按照主家的要求酿酒就行，每个月还有不菲的工钱拿，然后在山坡上开一小片地作为菜园子，老兵们的生活过得极为惬意。


有大唐品质最高的酒可以喝，还可以没事干调教一下庄子里的后生，把心中由于多日不杀人积累的暴戾之气散发一下，这样的日子以前就是做梦都没有想到过。


老奶奶在昨天就到山包上，把云家可能遭到杀手袭击的事给老兵们讲了，自然引得老兵们大怒，声称两年没杀人，怎么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出来了，叫老夫人放心，有他们在云家就不会有事。


老奶奶刚回家，老兵们就全副武装的接手了云家的防护，顺便把那些不成器的子弟统统揍了一遍。老兵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年轻的侯爷，没架子，随和，对待身边的人心也诚，自己临到老了还有这样的福气，也不枉自己血里火里的留住这条老命享老福。


侯爷是全家幸福生活的保证，只要侯爷活的好好的，子孙三代就会把这种好日子一直享受下去，为了自己也要保住侯爷的命，至于自己，他娘的早就该死了，杀了那么多的人，现在享福也享的不安稳，最好所有的罪孽都自己一个人扛，留下的子孙心安理得的享福。


“江叔，我只是去书院，没必要这么大张旗鼓的折腾吧。”云家上下按照老奶奶的吩咐，把这些老人统统尊为长辈。


“侯爷这话就差了，昨天听老夫人讲了，侯爷把窦家干掉了，就是干的不干净，留下了活口，这样的大仇窦家余孽哪有不报复的，老头子之所以从战场上留下一条命，就是靠的谨慎，从不敢大意，侯爷下回再有这种活计只需要交给我们兄弟去干，保证不会留下后患，百骑司的蠢货越来越没用了。”


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这些，杀人几乎成了他们的本能，他们解决事情的唯一手段就是用刀来说话。这次为了绿竹出手云烨没有后悔，无论站在道义的高度上，还是出自本心，都没有后悔的必要，窦燕山威胁到家里亲人的安全，必要时候，云烨不介意把窦家的最后一点香火也给他灭掉。


老兵们围着云烨往山上走，不时的评点着玉山美景，手却从来没有离开兵刃三寸以外。


烟雾缭绕的主峰若隐若现，瀑布也带着万钧之力狠狠的砸落下来，一架钢铁打制的水轮在飞快的转动，铁轴加在铁架上，冒着烟，没有轴承，没有润滑，这个水轮支撑不了多久，铁轴要嘛会抱死，要嘛会磨断，没有第三种可能。


能干出这种事情的只有李泰，他钱多的没地方用，就变着法的制作机械，滑轮的成功让李泰的信心大增，总是琢磨着要让自然之力为自己所用。


工业上的事情需要不断地投入，不断的改进才能有所裨益，很适合李泰去干，一个人傻钱多的家伙，脑子又是一根筋，不用他用谁。


就像现在云烨明明知道答案，却偏偏不告诉他，轻易得来的东西不会珍惜，李泰成功之后的喜悦也会减少一半，既然就差临门一脚了，就让他自己捉摸吧。


还没有转过山脚，就听见铁架轰然倒塌的声音，云烨稍微停了一下脚步，有开始向书院走去。


李泰带着护卫匆匆赶了过来，这个铁质的架子已经足足支撑了三天，水轮的转轴是他专门找好手打造的百炼钢，只要再撑过两天，这个水轮就可以连接岸上的重锤，代替铁匠打铁，这样一来，能够把钢铁的质量再提高一个等级，对大唐的意义十分重大，父皇也非常的赞成，上回母后来书院，还专门陪他看了一天的水轮运转，虽然那一次水轮只坚持了一天就塌了，母后却对这件事大加赞赏，这让李泰的心里充满了自信。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四十九节 满山幸福一腔幽怨


李泰见到云烨的时候他的侍卫很紧张，因为那些看起来和老农一样的云家护卫已经站成了锋矢状的攻击队形。为首的侍卫头领一闪身就把李泰护卫在背后，腰间的横刀已然出鞘，他接到百骑司的警告，近期有恶贼意图攻击皇家，必须将魏王保护的妥妥帖帖，否则就不是他一条命可以把这事交代过去的。


魏王每天的行程都是固定的，还好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书院，只是每日去瀑布那里观察水轮，必不可少，已经三天了，假如运气好再有两天，魏王又可以泡在书院里不出去了，这是做侍卫的大福份。


看到云烨李泰就把侍卫推开，急匆匆的跑过来，对云烨显摆：“烨子，你上山的时候有没有看见我制作的水轮，怎么样，动力强劲吧，现在只需要在岸边加装连接器，就可以代替铁匠打铁，日夜不休，这样一来，我大唐的钢铁产量会翻倍的增长，怎么样？”


“青雀，真不错，你只掌握了一些最基础的东西，就可以做到这种地步，难能可贵，青雀，你的确让我感动吃惊，这样下去，你青史留名，已经可以预期了，不是以你魏王的身份，而是你李泰这个名字将万古流传，你想想，水轮机可以用来干什么？农妇们舂米是不是用的上？驴子拉磨是不是用的上？粉碎矿石是不是用上？不光是打铁，青雀，延展性思维很重要，把他的全部功能发掘出来，格物一道你将会是第一人，到时候你将是所有人仰望的存在。”


李泰的圆脸笑成了包子，还有些害羞，抓着云烨的胳膊说：“烨子，你说得对极了，我们一起去看看水轮，你再仔细看看，百炼钢打制的中轴就是耐用，我昨晚去看了，还运转的极为流畅，再有两天，我就可以确定它是否可以大规模使用了。”


看着李泰期待的眼神，云烨发现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他似乎有点残忍，堂堂的魏王千岁，每天吃着简陋的剩饭，当别的王爷过着醉生梦死，酒池肉林般的生活时，他却蹲在铁匠房里看铁匠打铁，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失败，依然死心不改。


这样下去，魏王李泰迟早会成为圣人，哪怕他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只要再坚持二三十年，云烨就可以用看神的眼光看他了。


“青雀，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由量变诱发质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根本，所谓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就是此理。”云烨很是语重心长，至少旁边的老头就认为这是很深的学问，凡是他们听不懂的一定是好学问。


“我要你去陪我看水轮，不是要你唧唧歪歪的说一大堆屁话，赶紧的去瀑布。”


这句话的出现云烨立刻觉得自己的同情心很无聊，这混蛋还需要在科学的道路上继续磨练。


“这个，青雀啊，不用去看了，你的水轮机又塌了，就在刚才，你又可以接受一次教训，离成功又近了一步，现在你去，只能看到水轮躺在水潭底部的样子。”


李泰如同一匹屁股上中箭的马，嚎叫着冲向了瀑布，他身后的侍卫急忙追了下去，嘴里还不停的请求魏王殿下慢点。


今天上山的人很多，程夫人和牛夫人早在三天前就上了山，住在自家的小楼里，轻易不见客，辛月这几天就在山上陪两位夫人游览玉山。


撑着伞在春雨里漫游实在是一种莫大的享受，长满青苔的石板小路，弯弯曲曲逐渐被满目的绿色吞没，吞不没的是那些彩色的油纸伞。


高髯的贵妇，梳着双环的侍女，不时传来的轻笑，让玉山显得更加春意盎然。


还没有上前见礼，就听见有吱呀吱呀的牛车驶过，披着蓑衣的黄鼠志得意满的跨坐在车辕上，吆一声前面的黄牛，再回头看看牛车里坐着的妻子，英娘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一个带着虎头帽子的小脑袋露在外面，这是他们新生的儿子，秀娘歪着脑袋看自己丑弟弟，不时地用锦帕擦一下弟弟流出来的口水，一辆牛车载满了幸福。


见云烨在路边笑着看自己一家，黄鼠脸上一红，从牛车上跳下来，给云烨见礼。


“黄鼠给侯爷见礼了。”


一个多月没见黄鼠似乎多了一些自信，少了些猥琐，弯腰见礼也显得矫健，书院的气质也逐渐影响到了他，不再像以前一样，干什么都像是在做贼，走路都遛着墙根。


“你不是前天才被吴王借到工地上去了么，怎么今日就回来了，事情办得怎么样？”前几天云烨回来的时候，就听说李恪要黄鼠去窦家的老宅子里找藏宝的密室，难道事情办完了？


“回侯爷的话，窦家的宝库找到了，有三个，小的就用了俩时辰，一家子蠢人，把密室建在后花园的水池子底下，当别人看不出来，不知道是自己蠢，还是把天下人都当成傻瓜，密室建成以后，装模做样的在密室上建水池子，地势那么高，连进水，出水的兽头都挂不了，就一个死水池，谁家的花园里的池子不是过活水，弄个死水池子养蚊子呢。”


一提到自己的专业，黄鼠就一派宗师气度，最后的一点猥琐也不见踪影，既然是专家，就需要有专家的自信，在书院见多了专家，他知道专家是怎么样子。


“嗯，不错，好好在书院干，将来用你的地方还多，这次的任务完成的不错，你的薪水需要升一升，回头就给管事的打招呼。”


黄鼠最喜欢听这话，听云烨这么一说，眼睛都笑没了，弓着腰对云烨说：“谢侯爷赏赐，只是李先生已经给小的涨了薪水，现在一个月两贯钱呢，王爷也说小的事情办得漂亮，特地赏了小的五十贯钱，李先生还给小的批了三天的假，趁着假期，这就全家去新丰看大舅爷。”


有新生的孩子，就要有礼物，云烨从身上解下来一条珠串子，随手抛给黄鼠对他说：“这是给孩子的见面礼，既然该得的都得了，我也就不多事了，你夫人刚生产完，注意保养，路还远，就不多说了，快去吧，早去早回。”


见英娘也要从马车上爬下来，让一个月子刚过的妇人站雨地里不合适，云烨抬手阻止了英娘，催促黄鼠启程。


老兵们瞅着牛车远去，江叔笑着说：“这就是那个盗墓贼？老夫看着不像盗墓的，倒是有些像以前军中的那些个制器的大匠，气度还是有几分的。”


“江叔，我的梦想就是让云家庄子的人都有好日子过，好不容易不打仗了，盼来个太平年景，乱世人不如狗，现在，天下太平了，大家都好好品尝几天做人的滋味，有什么不好。”


“好好，当然好，老夫现在的日子就过得舒心，每天有好酒喝，吃的饱饱的，衣衫也整齐，孩子们也有事情干，人一辈子还求个什么。这日子老夫以前做梦都没想到过。”


说完还从腰间解下一个小葫芦，给嘴里灌一口酒，闭上眼睛摒住气，良久才长长的吐口气，貌似舒坦之极。


程夫人她们不会哪里去了，青山里只有她们的笑声传出来，也罢，下次再见吧。


书院门口见到了蓬头垢面的程处默，瞪着血红的眼睛盯着书院的大门看，想一会就撩起袍子冲进右边的大门，云烨叹口气，坐在门口的棚子底下等程处默从左边出来。


“小公爷在这里呆了多长时间了，怎么这么狼狈。”云烨唤过书院守卫问。


“侯爷您劝劝小公爷，他都赖在这里三天了，前些天，魏王说书院大门是一个迷魂阵，天底下除了有数的几个人，剩下的都进不去，还说他自己就是有数的几个人之一，小公爷自然不服，说自己怎么可能进不去，这三天除了吃饭洗漱，剩下的时间都泡在这里了。”


“他就没想过其他办法，就这样一遍遍的往里冲，你没告诉他这样没头脑的冲，一辈子也休想进去？”程处默虽然一根筋，但是人不傻，被人给激到这个份上，云烨已经可以在脑子里想象李泰当时的态度有多么恶劣。


“小公爷这几天用过梯子，用过绳子，还用过铁锤砸过墙，侯爷您是知道的，梯子只能搭在女墙上，离墙顶还有一段距离，墙顶上都是铁刺，翻过去还不要了老命。绳子挂上去，爬到墙顶，墙顶上跟刀刃似得，站脚的地都没有，跳过去从墙上摔下来，会死人的。小的告诉了小公爷，小公爷不听都试过了，还受了伤，这才作罢。”


正说着，就见程处默果然又从左面出来了，见云烨在等他，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一会才和云烨打招呼：“烨子，你也来了，这倒破大门挡住哥哥三天了，你等着，我马上可以进去了，刚才看出点门道了。”


没脑子嘴还硬的要命，云烨就奇怪，这些天不见程处默的踪影，原来跑到这里来和大门置气，也算是一朵奇葩了，这书院进不去大门的人多了，了不起让守门的放他进去就是，至于费这么大的劲。


“你能进去个屁，还有门道了，你倒是说说你的门道给我听听。”


程处默脸涨得通红，大吼一声又左面冲了进去，还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又垂头丧气的从右面走了出来，这回腿有点瘸。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节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把程处默扶着坐下来。撩起他的裤腿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裤脚上扯出一条大口子，里面的皮肉翻卷，伤口张得好像婴儿的小嘴，云烨急了一巴掌就抽在程处默背上，混账东西，一点都受不了激，别人说几句话就当真，看样子是翻墙没翻过去，被上面的铁刺剌的，公输家族造的墙，如果是个人都能翻过去，鲁班的名头早就败坏殆尽了。


手头没药，问江叔要过酒葫芦，用酒水给它清洗伤口，家里已经躺着一个差点得了破伤风的病人，再躺一个云烨会气疯。


一脚踹在门卫的屁股上：“还不开门等着我亲自开呢？”


护卫赶紧沿着迷宫的正确路径往里走，老兵扶着程处默，这混蛋腿上不停地流血，还眼睛滴溜溜的记着路，想着下回自己可以摸进来。


“别记了，没用，有几堵墙是活动的，这回走的路，下回就变了，把自己的伤口按住才是正经。”由于上次被云烨轻易地破解了阵势，公输家族感到很没面子，老公输发了狠，自己掏钱又修建了几堵墙，居然可以活动，这让云烨大为吃惊，原始的土木工程居然能做到这一步，实在是让人吃惊，云烨问老公输要图纸准备钻研一下，谁知道老公输指指鲁班的牌位，要云烨拜老祖宗为师，然后公输家的图纸随云烨看个痛快。


想都不用想，云烨就拒绝了，自己有一位杜撰出的恩师，那里肯拜别人为师，就是鲁班也不行，会被人家戳脊梁骨的，一个欺师灭祖的混账还指望在长安城混么？


老公输不给云烨看图，云烨就把书院进门的密码给改了，原来的并排的诗句排列，被他搞成了九宫格，冠以河图洛书的名义安在影壁上，其实就是家里的防盗门锁原理，一条主轴带着九个插销，只要对正一个合适的数字就会松开一个门栓，只到对正九个，所有的门闩就会掉下来，门就会打开。


为了防止从一到九太过直白，云烨做了改变，一到九每个数字增大三倍，变成了三，六。九，十二直到最大的二十七，和值也从十五变成了四十五。


只有横竖斜线相加和值都是四十五才能打开影壁，换汤不换药，但是河图洛书的名头太大，相传是伏羲时期有龙龟从河里爬上来，献给伏羲的，神奥非常，认为是河洛文化的精髓，古时候更是把他神话了，云烨认为传言不可信，尤其在见识了那么多的传说之后，完全不相信事情会如此的神奇，他宁愿相信这是伏羲没事干在乌龟背上的格子里填数字做游戏，无意中刚发现的一种数学规律。


这下好了，书院的大门成了云烨和公输家族较劲的一个地方，云烨没把法解开公输家族的迷阵，这东西就没办法解开，谁能在一个可以胡乱动的地方找出正确的路，公输家族流着口水看云烨设定的那些奇怪的数字没有一点头绪，李纲不胜其烦，率领全体书院师生做出判定，两人打成平手，只是书院的墙没有李纲的命令不许乱动，影壁也没有必要关上，一旦关上就没人能打得开，书院师生总不能总走侧门吧。


李泰为了难为程处默，特地把门关上，只挂了一道栓，那就是他知道的最中心的数字十五，故意看程处默的笑话。


到了影壁，护卫们自觉地转过头去，只有程处默瞪着无知的眼睛仔细瞅着云烨的动作，云烨的动作很快，发现只有一个乱码，就是十五，把十五这个数字按照沟槽滑到中间，听到一声响动，影壁的门松动了，让书院护卫用尽全力把门给推开，他可不愿意连带推门再给自己找麻烦，果然，推门的动作扯动了牛筋，门刚开，一个白色的东西就呼啸着朝护卫飞过来。


护卫早就见识过了，一矮身白色的东西就从头顶飞过噗地一声，打在外面的墙壁上，烟雾弥漫，熟石灰，李泰就没有好东西，还好不是生石灰，如果是那东西，会出事。


老兵们出了一身冷汗，今天的事情他们征战多年从未遇到过，一想到那些弯弯曲曲的小巷，上面密密的布满射击孔，如果有人想攻击书院，这个小巷里就不知会死多少人，再一想到侯爷说墙会动，头皮就发麻，开门的时候如果出来的不是石灰包，而是密密的箭矢，开门的人那会有命。


看出了老兵们的不安，云烨就说：“做这东西其实没用，就是一种学问的较量，如果进攻书院傻子才从大门进攻，随便选一处地方，很容易就会攻破。除非书院有钱到把所有的墙壁都建造成这样。”


老兵这才恍然大悟，是啊，你的防线再坚固，总有你防护不到的地方，换个地方进攻就是了，都是老人了，还犯这种毛头小子才犯得错。


云烨用力的把九个门闩都挂上，对书院护卫说：“一会王爷回来了，就告诉他，他今天的课业就是参破河图洛书，否则他的中考，我会给他零蛋。”


程处默咕的一声笑了出来，自己的大仇得报自然心情大畅，书院护卫则一脸同情的从侧门绕回大门口，等着李泰回来好告诉他这个噩梦。


才给程处默缝好伤口，他就迫不及待的要去书院门口看李泰出丑，拦都拦不住。


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此时的书院没有闲人在游逛，几个花匠正在修剪，公输木种下的那些榆树苗，春天到了，这些结不了榆钱的小树泛出青色，有一个个的褐色芽胞发出来，为了让它横向发展，而不是往高里长，花匠会把它们的树冠弃掉，这样将来形成的迷宫才能困得住人，不知道公输木什么意思，难懂说他准备吧书院改造成一坐机关之城？这个可能性非常大，老家伙沉迷于此不是一天两天了。


书院有一口铜钟，这是黄鼠不知从哪里弄回来的，古意盎然，布满了绿色的铜锈，敲击起来声音悠扬，音波袅袅传得极远，就被李纲用来作为书院的报时之用，每隔半个时辰，就有书院专门报时的仆役敲响铜钟，喜欢音律的赵延龄甚至编了一段小曲，很是优美。


老李纲从教室里出来，手里抓着他的茶壶，这东西老李现在从不撒手，是他的心爱之物，背后紧跟着火炷，抱着老先生的教具，向办公的小楼走来。


云烨站在楼前迎接李纲，不待李纲走近，就上前问好：“李师辛苦，小子见过先生。”


老李上上下下的打量云烨几眼，笑着说：“不辛苦，倒是你遭了罪啊，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相逢只是一笑，所有苦痛都在这一笑中灰飞烟灭。


“为一风尘女子一怒而冲冠值否？”玉山先生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云烨的背后发问。


“我不为一女子，我只为这天下的公道，舍身取义的先贤珠玉在前，不容我退缩。”


“后悔吗？你家里的事我都听说了，面临仇家的复仇你后悔吗？”玉山先生追问。


“后悔啊，怎么不后悔，如果家里任何一个人出事我都会追悔莫及。”


本来已经处在感动边缘的李纲听云烨这么说，差点揪断胡子，“再遇到这种事，你还回出手？”


“这种事我很难容忍，估计还会出手，只是做完之后再后悔就是了。”


“小子，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你为人师表怎能首鼠两端？”


一番话的时间身边就围上来一大堆的先生，义愤填膺者有之，怒其不争者有之，哀泣良心不在这也有，最夸张的就是金竹先生，捶胸顿足的说：“我已将你的行为当做为民伸冤，不畏强暴的典范，谁知道这样大义凛然的事情，你做的如此完美，现在居然后悔，你让我如何对那些学子解释？”


云烨被他们推来搡去的如同秋风里的树叶，如果不是一群斯文人，云烨想自己今天想要善了，恐怕有些难度。


大吼一声：“安静！做事情和后悔有什么关系，下会有这种事，我依然会做，然后依旧后悔而已，这是两回事，后回归后悔，做事情归做事情，不可混为一谈。”


诸位先生里只有元章先生点点头，对众人说：“勇气需要积累，有时候勇气又是愤怒的化身，我们不能强求每一个人都拥有无畏的胆量，我只希望我们教出的弟子不是懦弱之徒就足够了，诸位着像了。”


众人见这种事情一时半会也辨不出个一二三来，约好了时间再讨论就是了，到时候全体师生都会参加，让勇气与节操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公输木气急败坏的来找云烨，他的傻徒弟李泰现在还被困在迷宫里，解不开河图洛书，派了侍卫向老师求援，谁知老公输也解不开，师徒把知道的所有的可能都试了一遍，影壁依然纹丝不动。


老公输护犊子的脾气发作了，急匆匆的跑来找云烨算账，要好好和他论一论以大欺小这个问题，他的傻徒弟还在影壁那里嚎哭。


李泰千不怕，万不怕，就是害怕云烨给他挂零蛋，他见过那东西足有一斤重，得了那东西，就得挂到下回考试，只有新的成绩出来了，那东西才会交给其他得零蛋的人。


一向是天之骄子的李泰那里会受得了这样的羞辱，偏偏他解不开云烨出的题，这种事情就是找父皇求情都没用，说不定会惹来更加严厉的处罚。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一节 知识障带来的忧虑


公输木把一卷图纸重重的拍在云烨的面前的桌子上，云烨随手打开，只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那些活动墙壁的图纸，他又将图纸卷起来，扎好交给老公输对他说。


“先生何故至此，小子处罚李泰是因为他仗着小聪明肆意胡为，对学友没有一点同情之心，绝不是有意要窥视公输家的不传之秘，老先生误会了。”


“窥视，你还不至于，老夫既然把图纸拿来，就是打算让你看到公输家并非敝帚自珍之辈，这些都是我家先人的智慧结晶，他们能找出神奇的方法来移动重物，我们这些后辈子弟，难道会输给先人吗？你看到这幅图纸，相信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对他加以改进，所以你观之无妨。”


老公输是拉不下面子，他最重要的一个徒弟在大门口嚎哭，他作为先生束手无策，这不是有损先生形象么，这回把图纸拿来，想必也是咬牙做的决定，内里的涵义不言自明，就是想知道进入书院大门的密码而已。老公输堪称君子，他其实只需要打开连接装置就会明白一切，反推而已，对他没有丝毫的难度，他却没有选择这条路，而是拉下脸面用学问换学问，这样的人品，云烨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河图洛书其实就是一个游戏，要解开她，只需要把所有的数字填进空格，不管是横加，还是竖加，包括沿着斜线相加都需要等于四十五，这里有个歌诀，老先生记一下，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七右三，戴九履一五据中央，只要把这些数字倍以三，就是书院大门密码的正解。”


老公输没有理会云烨，嘴里念叨了两遍歌诀，把手里的图纸往云烨手里一塞，就赶着去救自己的徒弟去了。


云烨把图纸打开，仔细一瞧，也不由得为公输家的先祖鼓掌叫好，把流沙运用到如此地步的人，所思所虑实在是鬼神莫测，这次的交换，公输家亏大了。


离石先生最近有些疯魔，整天枯坐在放龙骨头的屋子里一言不发，李纲诸老友常常去看望他，他只是说自己没事，有些心结未曾解开罢了，待在龙头旁边有助于他思考。


众人也不以为甚，甚至为他高兴，许多的大儒都有遇到知识障的时候，是他一生的学问积累到了高深处，都会产生疑问，这种疑问已经没有人能为他解答，只有他自己通过思考，想通了，才能大彻大悟，学问大进，只有越过了这道坎，才能被称为学问上的宗师。


云烨没见过这么神奇的事，后世的学问人没听说有谁需要过这一关，难道说他们都是些伪学者？根本就触摸不到那道壁垒的边缘？


离石先生的饭食是元章先生亲自送进去的，云烨只能趴在窗户上看，早上送进去的饭食被元章先生原封不动的拿了出来，对云烨摇摇头，这样下去，如果思虑不通，离石先生会被自己活活的饿死。


他的面容极度的枯槁，乱发垂下，嘴里念念有词，听了许久，才听明白，他在不停地问自己，“对于昊天来说我是什么？对于光阴来说我又是什么？虫蟊？朝生夕死？


我看见蝴蝶在飞，我看见鱼游浅底，车轮前的螳螂与我对话，吞舟之鱼饱食河东之民，九万里怒鹏不见，汪洋之中唯有鲲，我师，我该何去何从？”


他忽然变得狂暴，不停地抽打自己，撕扯衣衫，元章先生大急，扯着云烨让想办法，能有什么好办法，这是一位类似有狂躁症的病人，云烨的办法就是把他按住打镇定剂，可是让他上哪去找那东西。


可能感觉到了疼，离石先生不再折磨自己，而开始折磨龙头，龙头都是化石，他的细胳膊细腿还奈何不得，云烨正看得津津有味，脑袋上一阵剧痛，回头刚想骂，却发现是满脸怒容的李纲，自己刚才是不是高兴地有些过份了？


揉揉脑袋，装出一副悲哀的嘴脸继续看猴戏，一个人想空间和时间的关系可以想的走火入魔？又不是练九阴白骨爪，至于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离石走入歧途了，他对昊天和日月的认识有了误差，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不是一直主攻五经吗？何时关心起心学来了？”


云烨忽然明白了，离石先生恐怕与田襄子关系不浅，田襄子就是首创心学的人，万事不问根本，只问己心，好一个离石先生，好一个田襄子，如果不是今日心血来潮到书院闲逛，就遇不到离石发疯，遇不到离石发疯，就不会知道他和田襄子的关系。


如果离石先生忽然对自己发难，云烨几乎不敢想象那种可怕的后果，这是自己最尊敬的几个人之一啊，自己对他一片诚心，想不到他居然心怀不轨。


熙童在就对云烨泄露了许多的机密，包括心学的来历，能把心学教授到有知识障的地步，田襄子，除了你，还有谁有这本事？


云烨的脸阴沉似水，再也没有刚才看热闹的心态了，他衷心的希望离石先生熬不过这道障碍，这样自己一定恭恭敬敬的把离石先生送走，谁也看不出来，这样也不伤情份。皆大欢喜之局。


“小子，快想办法。”李纲开始催促云烨，老头眼中的惶急之色谁都可以看得出来，现在把离石先生打晕也解决不了问题，他醒过来之后就会变成白痴，有这样的先例，所以李纲才会着急。


“你老师有没有告诉过你一些关于时间的事情，如果有，就大声的念出来，说不定会救离石一命。”玉山先生匆匆赶过来，对云烨说。


他对云烨的师傅佩服得五体投地，直觉告诉他这样做会有用。


云烨不相信，这样严重的心理疾病会被几句话治好？开什么玩笑。既然你们想听，我念就是了，李白老师的《春夜宴桃李园序》够牛吧，想听就给你念。


清一清嗓子大声朗诵：“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谁知只念了两句就让离石安静了下来。


李纲大喜，慌乱之中还不忘记夸奖李白几句，摇头晃脑如饮琼浆。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玉山先生接着念，元章先生也跟着念，闻讯而来的书院先生们开始一起大声朗诵，一时间满书院都是夫天地者，云烨大恨！


离石先生的迷乱的神色慢慢平静下来，虽然衣衫褴褛，遍体鳞伤，却背着手在屋子里踱步，嘴里念叨着：“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边念边敲自己的脑袋，最后大声的说一句：“我们只是过客而已。”念完就仰面跌倒，被元章先生扶住，探一探他的鼻息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孙思邈唤过两个学生，把离石先生抬着离开房间，匆匆的回他的药庐，到了那里，离石先生会受到极好的照顾。


云烨心情很糟，却不得不面对书院所有人的恭维，对那两句话极为推崇，李纲拈着他的那几根鼠须，待众人安静下来后对云烨说：“好文章可以生死人而肉白骨，此话诚不我欺也，小子，把其余的文章念来，老夫还等着品尝一番。”


既然用了人家的文章，自然要给人家做一点宣传，反正李白的名号传到一百年前也不错。


“这篇文章不是出自家师之手，而是一位叫李白的人在酒宴上做的，家师认为极好，就要小子背了下来，我这就把通篇文章背下来以缪诸位先生。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


群季俊秀，皆为惠连；吾人咏歌，独惭康乐。幽赏未已，高谈转清。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


不有佳作，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


背完文章，云烨拱拱手，不待众人挽留，就去了孙思邈处，离石先生这个心腹大患不除，云烨那里睡得着觉，如果离石与窦燕山有关系，对云家来说就会是灭顶之灾。


离石先生在云家可以横着走，不需要多麻烦，一把毒药就足以让云烨悔恨三生，这个险云烨冒不起，也不感冒。麻烦除掉就是了。


到了孙思邈的住处，他以为云烨不放心离石的身体，就对云烨说：“无妨，离石先生只是思虑过度，损伤了心脉，将养些时日就会恢复如初，不用担心。”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是云烨毫不保留的信任的人，奶奶之外，就是孙思邈，坐在药庐的外面，云烨把事情的经过给孙思邈讲了一遍，老孙也大吃一惊。


“小子，这件事你是通过一鳞半爪的线索推算出来的，你想过没有，万一你冤枉了离石，书院会立刻分崩离析，这一定是你不愿见到的。”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二节 无地自容


坐在家里的秋千架上，云烨愁肠百结，他很不希望自己的推测成为现实，但是学问这东西做不了假，初学者或许不明显，在那些老宿，硕儒身上就体现的极为明显，就如同一个烧红的巨大印章在他们身上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


自古以来学派之间的厮杀一点也逊色于真刀真枪的搏命，死在见地不同上的人，也不是少数，离石平时隐藏的再好，终归还是有迹可循的。


万事不论根本，只问己心，这是何其嚣张，何其自私的一门学问，人的心是最靠不住的，闪念间就会有成百上千的念头出现，如何确定哪个是正确的，那个是错的，那个还有瑕疵？太唯心论，我为宇宙的中心，天下间万物都是为我而生存的，供我取用，不必心有不忍。


田襄子为了传播学说不惜挑动天下混战，战国数百年，年年起烽烟，田横入海，秦皇长生，清君侧，诛晁错，一路算下来可谓触目惊心，汉武帝得儒家美女之后，就一直大索天下，想要找到那位不只是多少代的田襄子，没想到反受其害，侠客们的肆意胡为，让大汉高官人人自危，当街杀人已成荣耀，消灭不了思想，就从肉体上打主意。


这是恐怖分子的鼻祖，离石就算不是核心人物，也一定是田襄子计划的重要一环，只是田襄子迫不及待的去了北面，他如何与离石联系，八十多岁的老人家想要从亘古的荒原上回来，可能性实在不大，现在西伯利亚漫山遍野的东北虎，熊瞎子，狼群就足够帮云烨清扫干净首尾。


三天了，离石依然昏迷不醒，他的几位老友每日都去探望，等待他从沉睡中醒来，云烨每次见到离石，都在祈祷，请求老天爷就让他这样沉睡过去，永远不要醒来。


李纲他们人多力量大，再加上书院一些面目可憎的学生帮忙，云烨的祈祷落空了，在一个清晨，离石还是醒了过来，看他拥着被子与老友大笑交谈的样子，没有一点要死的征兆，云烨就失落万分。


离石醒过来后，似乎多了一些爽朗，少了一些阴柔，他无儿无女，孤身在世上活了六十岁，现在居然向老友提出他打算成亲，找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准备传宗接代。


最看不起这种老不休的，被黄土埋到脖颈的老东西居然淫性大发，要去祸祸人家半老徐娘，李纲闻听此事抚掌大笑，称善不已，玉山先生激动得热泪盈眶，拉上元章先生就去拜访程，牛两位夫人，想请她们做媒，为离石先生谋一个高门良媛。


云烨很想掐死这个咸湿佬，程夫人把主意打到了云家，说云家姑姑是最好的人选，你妹的！看姑姑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学一娘掩着脸往后院跑的样子，云烨就一个人在屋子里跳着脚指天骂地。


奶奶明知道离石先生有问题，偏偏满口答应，热情百倍的投入到婚事的操办之中，换了庚帖，离石送来一只半死不活的大雁，婚事就板上钉钉了，一切都以闪电般的速度进行，等云烨反应过来，离石板着那张死人脸坐在椅子上等云烨前来拜见姑父。


后花园里云烨和离石在漫步，或许马上就要作老新郎的关系，脸上带着不常见的笑意，背着手在云家花园里指指点点，宛如自家一样轻松自如。


云家的花园里自然全是花，这是奶奶特意让园丁栽种的，紫荆，迎春，开得最艳，也最是热闹，把院子一角占得满满的，开的满坑满谷，有丫鬟正在拿剪刀采花，这些都是调香的原料，结香，红梅，海棠，玉兰，才是花园的主角，这些带有馥郁香气的植物是云家钱财滚滚的保证。


离石不停地欣赏着花朵，还不时地低下身子去嗅一嗅，也不怕蜜蜂找他麻烦，采一朵红梅夹在耳后，白发红梅相映成趣，自有一股洒脱的气质。


云烨不喜欢带花，觉得男人戴花傻透了，可是大唐却有带花的习俗，见新姑爷戴花，那些没眼色的丫鬟还把花瓣往老头身上撒，一点都不知道爱惜原材料，回去后得罚。


离石笑得像个孩子，满是皱纹的脸尽然有一股孩子般的纯真，这老家伙就要变妖怪了，眼睛里神光湛然，看样子自己死了，这家伙都不会死。


男人在花丛总会生出一些怪心思，不管是真的花丛，还是女人堆里，都有一种想要显摆的冲动。离石现在就是这样，诗赋对他来说就好像从花丛里摘花一样轻松张口就来：“秾李繁桃刮眼明，东风先入九重城。黄花翠蔓无人愿，浪得迎春世上名。”念完之后自己还打着拍子，合着韵调用古音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一曲唱毕，见无人应和，有点失落，就把眼光落在云烨身上。


郁闷之气从脚跟一直冲上脑门，诗歌吗，张嘴就来：“二八佳人七九郎，萧萧白发伴红妆。扶鸠笑入鸳帏里，一树梨花压海棠。”


这首诗听得离石颜面上青筋暴跳，云烨头一回发现这老家伙居然会武功，一爪子就从墙边的老槐树上抓下一块树皮，冲着云烨狞笑。


作为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典范，云烨撒腿就跑，只跑出两步，就被人家揪住脖领子提了起来，离石面对面地问云烨：“小子，从老夫醒过来你好像就不高兴，一副恨老夫不死的模样，现在还知道作诗来讽刺老夫，你就没有什么话对老夫说吗？”


老家伙现在似乎对外界非常敏感，云烨自认伪装得很好，谁知还是被他看穿了，也罢，这件事迟早要弄清楚，宜早不宜迟。


“先生如果把你心学得来历说清楚，小子一定高高兴兴地为和姑姑祝福。”云烨一咬牙，就把心理话说了出来，反正和田襄子也没有撕破脸皮，他不相信离石会对他如何。


离石面不改色，仿佛云烨的质问与他无关，把云烨放在地上，问云烨：“老夫出身心学门下又如何？都是学问，只不过殊途同归而已，你自己就是最大的异端，还有脸来冠冕堂皇的来问老夫。”


“我才不管心学，肺学的，我只是不放心田襄子，这个人太危险，担心你和他有牵扯，将来会伤及云家和书院。”云烨虽然不喜欢心学，但是在后世见多了各种各样的思潮，尼采的狂妄，叔本华的悲观，早就见怪不怪了，要是告诉离石物尽天择，适者生存，这么伟大的话，离石一定会瞠目结舌。


“小子，老夫已破识障，已自成天地，这世间再无可以让老夫俯首帖耳之辈，从今后，天是我，地是我，清风是我，我是青山，自由自在，那怕田师至此与我也是平辈论交，你年纪不大，怪毛病不少，要是你一直抱着阴暗心思，学问怎会长进，你那个天人一般的师傅没告诉你，唯有正大，才能光明么？”


云烨不知道学问人达到宗师境以后，就再无羁绊，老孙知道，却偏偏躲在角落里看笑话，用那些怪话来劝云烨，说那些话的时候，恐怕他自己心里都笑抽了。


宗师级的奸细，这需要如何的脑残才会想出来这样的情况，云烨现在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要想遮羞只有暴怒，所以云烨大怒，面红耳赤，冲着离石大叫：“你们都知道，就不告诉我，都躲在暗地里看我的笑话，看我的笑话很好笑是吗？我今天就让你们笑话个够。”


离石不是吧树皮抓下来了吗？老子就把这棵树踹断，飞起一脚，踹在槐树上，光秃秃的槐树连根枯枝都没落下来，脚上却传来奇怪的声音。


云烨抱着脚，汗珠子唰唰的往下淌，自己捏一下骨头，坏了，错位了，离石没见过发怒发的把自己伤着的人，虽然是宗师，也没有见过，一脸奇怪的把云烨的脚一拉一拽，就合上了骨槽，手法粗糙，方式粗暴，没有一点美感，和背麻包一样，把云烨往背上一扔，就回了前院。


不敢见人，尤其是不敢见李纲等四位先生，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美其名曰养伤，怕风，怕光，怕水，就当自己得了狂犬病一个待遇。


孙思邈上家里来看云烨的伤势，云烨忘记了医生不可得罪的古训，絮絮叨叨的把孙思邈从头说到尾，从老友之义，说道同生共死，再批判他无视这些情谊，站在一边看热闹的大罪。


“你小肚鸡肠的还埋怨老道，长了一颗黑心，做错了事情，就把事情往别人身上推，毫无君子风范，也没有赤子之心，是天地间的垃圾，人间的毒源。”


老孙骂完了还不解气，借口离石把骨头接的不对，又把骨头错开，重新接了一遍，手法比离石更加的不堪，哪有一丝的神医风范。至于云烨的惨叫他就当是唱歌了。


姑姑穿着嫁衣来看云烨，衣服上的金子有两斤重，别人家用金线压裙角，云家的人大气，胸前一巨朵牡丹光彩照人，太阳底下不知道的人以为穿的是明光铠，姑姑坐在床前，捧着云烨的脸把脸贴在云烨脸上，一个劲的哭泣，用眼泪给云烨洗了一遍脸。


女人哭也就是了，男人哭个什么劲，云烨哑着嗓子对姑姑说：“如果那个老东西敢欺负你，告诉侄儿，我一定打断他的腿。”话说的威风八面，只是他忘记了自己的脚踝肿的像猪蹄。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三节 离石的婚礼


离石这个老混蛋居然有脸要求嫁妆越多越好，还说自己的小楼过于寒酸，没有前后院子，种个草，养个花都没地方，将来有了孩子，全家挤在小楼里恓惶。


既然侄子是富家翁，那就不客气了，听说侄子在靠近山脚的地方有一个小院子，修得极为雅致，开门就可见山，东羊河就从后院流过，有一个专门的小码头，空着也是空着，这就搬进去，当新房，闲来无事泛舟河上不亦快哉？


云烨怒发冲冠跳着脚就要去找离石的麻烦，谁知被婶婶，奶奶硬给架到屋子里，婶婶给云烨捋着前胸顺气，怕把他气坏了。


奶奶若无其事的说：“乖孙啊，一座小宅子而已，他想要就给他，一个学问宗师身份上哪里都是人上人，一座宅子算得什么，有的是人抢着给他。奶奶知道你嫌弃离石的年纪太大，配不上你姑姑，可你姑姑愿意啊，离石今年五十九岁了，又是练过武的人，身子骨强健，你姑姑那时候受的罪太多，就是需要一个年纪大的人来疼，听奶奶的，不要胡闹，好好地把你姑姑送出门，这是一门好亲事。”


离石喜欢古礼，三媒六聘一样不缺，虽然钱财少了些，当他把自己家传的一副铜镯子当作聘礼送过来之后，李纲，玉山，元章先生都说礼重了。


他家里累世清贫，直到他这一代才可以吃上饱饭，耕读传家说起来好听，实际上全是血泪。农夫一年到头能填饱肚子就邀天之幸了，还要供自家的孩子读书，前隋的烽火岁月里都没有断绝。


这幅铜镯子是离石先生亡母的东西，进出当铺不下十回，家里三餐不继的时候，他的母亲就会把镯子送到当铺里，然后他父亲就会拼命的干活把镯子再赎回来，父亲故去后，赎回镯子的重任就落在离石的身上，为了这副镯子，离石放过牛，当过苦力，甚至做过人家的寄约书童，可以说吃尽了苦头。


母亲亡故前，亲手把镯子从手腕上褪下来，不让离石把它当陪葬，说是给未来的儿媳留个念想，就这样一口薄棺就把母亲送走，棺中别无长物。


离石一直把这幅铜镯子视为生命，从不离身，经常从怀里掏出来擦拭，可无论怎擦拭，全家的血泪永远也擦拭不去。


迎亲那天，离石穿着一袭农户的衣衫，赶着牛车，牛瘦得厉害，身上还长着疥癣，要多寒酸有多寒酸，几位老先生一副果然如此的深情让云烨有些狂怒，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么重要的婚礼场面，你赶着一头让人恶心的快死的牛来让云家难堪。


离石仿佛看不见云烨铁青的脸，也不顾众人惊讶的神情，自己进到云家后院，找着全身珠光宝气的姑姑，抓住云姑姑的手，把那副铜制的镯子给云姑姑带上，对她说：“我出身微寒，如今能娶到你这样的高门良媛是我的福气，只是方家身无长物，只有此物相赠，家母曾经视他如命，家父也曾视他如命，此物也为我之性命，如今送与你，只盼你我不离不弃，生同衾，死同椁。”


云姑姑盈盈下拜，泣不成声，感谢郎君的深情厚谊，在离石吟吟笑意中，还把身上的所有的金玉之物统统卸了下来，只保留了那副铜镯，洗去了脸上的华妆，只穿了她一针一线绣成的嫁衣，再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就这样被葛衣阑珊的离石抱上了牛车，弃云家的豪华大马车如同无物，临走之时，离石对云烨说：“过几天你到家里来，我设酒款待。”说完就唱着歌，如同得胜的大将军，得意洋洋的回家了。


辛月早就被感动的泪水长流，抓着云烨的衣襟不松手，看看哭得如同花猫的辛月，云烨恶狠狠地说：


“再过半个月，我就学离石，也找个破铜镯子这么去娶你，如何？”


辛月惊叫一声：“不成的，会被人家笑话。”


“为什么没人笑话离石，却都来笑话云家？”


“因为那是离石先生啊，他能做，你不能做。”


“我看你哭的稀里哗啦的，以为你也喜欢，真是气死我了。”


云烨没兴趣再守在门边看热闹，拖着辛月就回了府，还没走两步，就听后面李纲问：“云家酒宴在哪里？老夫预备痛饮三百杯。”


云烨哆嗦着手安排家里的仆役准备开席，没有新郎，没有新娘子，只有一群老酒鬼互相庆贺，酒喝多了还作诗，做的很长，很多。


辛月在云家比在自己家还长气，指挥着云家大大小小的管事和仆役，把前来道贺的客人安排的周到，被程夫人，牛夫人她们转着圈的夸奖，小脸红扑扑的，也很得意。


客人散尽，辛月端着红漆的木盘来给云烨送饭，见云烨正在指挥伺候云姑姑的丫鬟把姑姑扔得满地的首饰往盒子里装，还打好包裹，就问：“姑姑不是不要了吗？”


云烨没好气的说：“谁说她不要了。”


“我看姑姑把东西都扔了，以为她不要了。”


“你知道个屁，离石临走的时候给我说他要置酒请我，那意思就是催我快点把姑姑的东西早点给他送过去，还有丫鬟，老混蛋，不但要名声，连实惠也要，过来，让我靠一会，气的受不了了。”


只要辛月在，老奶奶就绝对不让小丫她们前来打扰，尽量给两人留下一片自己的空间，现在倒是不出那些奇怪的主意了，看来奶奶的耐心也只有十几天。


“烨哥儿，你会不会说离石先生给姑姑说的那些话，一想到那些话，我就心里发酸。”辛月趴在云烨背上，看他吃饭。


“当然会说，说的比他好一千倍，如果我用一头破牛就可以把你娶回家，我保证说到让你呕吐为止，心里发酸算的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非要那么些东西，就是想让人家看看，你是如何的疼我，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我心爱的男子用最好的婚礼来娶我。”


这话把云烨噎住了，转过身对辛月说：“你是我老婆，这已经是定了的事，上天把你安排给我，我就会保证你一生一世的幸福安康，男人家只会把甜言蜜语讲给情人听，不会讲给老婆听得，他认为没这个必要，甜言蜜语太空泛，把命交到老婆手里才是真的爱她，你见过几个男人家把外面的女人弄回家，再把婆娘休了的？”


“哼，那叫宠妾灭妻，被官府抓到会把妾活活打死的，这就是王法的好处。”辛月是大唐婚姻法的坚定支持者，对于条文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她知道李安澜的存在，也知道那日暮的存在，但是她很骄傲，哪怕是公主就算嫁过来也只能做妾，更何况从她知道的那些事情的里可以知道，云烨对公主并没有那么喜欢，这让她窃喜良久。


至于那日暮，辛月还没放在心里，一个突厥人凭什么和自己争，云烨之所以关心那日暮无非是为了家里的基业，是为了将来有一天孩子们有一个躲避战火的地方，那日暮作妾，辛月举双手双脚赞成。


别的男人成亲前就有了孩子，通房丫鬟不知道祸祸了多少，自己的男人从来没有过什么通房丫鬟，一直都是家里的长辈在照顾，听孙先生说，烨子到现在居然还是童子之身。


他没有在婚前就肆意胡为，连那日暮都没碰，就等着和自己成亲，只要做一下对比，辛月就满足无比，别看他总是对自己呼来喝去的，对别人却彬彬有礼，只因为自己是他妻子，没必要装出一副假样子给其他人看，这样的日子才能过的长久，娘早就告诉过我了。


“想什么呢，口水都流下来了，一会去帮奶奶把家里的账目理一下，昨天我看了，真是一团糟，奶奶年纪大了，这些事情已经管不过来了，以后都要交到你手里的，她老人家也该歇歇，好好享几天清福。”


云烨的声音吧辛月从胡思乱想里拽了出来，忽然在云烨脸上啄一口，就匆匆的跑了。


没打算去追，脚还是疼得厉害，辛月是一个非常明事理的女孩子，云烨庆幸自己选择了辛月，要不然光是家里的一摊子事情就摆不平，想想李安澜的怪脾气，就心里发寒，要是把她娶过来，这一大家子的人还有活路么？


摇摇头把这些心思抛诸于脑后，云烨一瘸一拐的来到前院，老庄的身体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知那些溃烂的地方有没有结痂，他那个小媳妇实在是让人不放心，粗手粗脚的，笨得要死，老庄就是看在她身体好，易生养的份上才花了大价钱娶了过来，谁知道一年多没动静，但愿老庄还没有被那个婆娘活活气死。


云烨多虑了，进门的时候，老庄正在婆娘的伺候下喝粥，见侯爷进来，赶紧起身见礼，云烨把老庄扶住，不让他起来，示意他老婆继续给老庄喂饭。


他老婆好几次都差点把饭喂到老庄鼻子里，云烨给那个婆娘的精神压力太大了，老庄惭愧的一笑，伸出完好的另一条胳膊，抓着粥碗，一口就灌了下去，让自己的婆娘回里屋不许出来。


“让侯爷见笑了，小家子出来的没见过世面，干什么都磁笨，教不过来。”老庄还不停地为自己的婆娘解释。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四节 总爆发的征兆


老庄的伤恢复得很好，那些溃烂的地方都已经结了一层黑色的厚痂，再有几天等厚痂自己脱落，一个龙精虎猛的汉子又会出现，云家现在还离不了他。


“趁着养伤的功夫多陪陪婆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的家人在战乱中失散，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了，香火总要传下去的，我马上就要成亲了，我们兄弟比比看谁先抱上儿子。”


和老庄是真正的生死之交，如果这世上还有谁肯替自己去死，非老庄莫属，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老庄在云烨心里早就超越了主仆的情份，视为家人也是理所当然。


话不必说透，老庄心里明白，老奶奶让他全家搬到前院来住就说明了一切，待到侯爷大婚之后，主家就可以聘任供奉，一想到这里，老庄的心就变得火热起来。


这是惠及子孙三代的大事，可不敢马虎。


“恭喜侯爷，小的咋能和侯爷您放一起比，能沾点侯爷的福气，小的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之间哪来那么些屁话，早些养好身子是正经，到时候生个孩子也壮实。”云烨瞟一眼老庄，这人啊，就不能牵扯利益，一牵扯到自身利益就会变得猥琐，一条好好的汉子，为了妻儿的将来，硬是把身子缩得像乌龟一样。


没心情和乌龟说话，让人反胃，尤其硬汉子扮乌龟更加的让人恶心。


奶奶房间的灯火还亮着，只看见丫鬟出出进进的，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云烨走了进去，见奶奶举着蜡烛艰难地翻箱子里的东西，那些丫鬟都袖着手站在一边看热闹。


“那你们都是死人啊，让奶奶一个人忙，你们就不知道帮把手，都惯成什么样子了。”云烨很生气，家里的规矩看来得改改，这样下去那还了得。


丫鬟吓得全都跪了下来，低着头不吭声，奶奶会都对云烨说：“烨儿，不怪她们，这些东西奶奶不让她们动。”说完就把丫鬟全都撵了出去。


云烨到跟前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图纸，连一些演算的草稿纸都在里面，甚至于自己随笔画的一些个卡通图案都被奶奶分门别类的用麻线订好，在箱子里摆得整整齐齐。


“奶奶，晚上早点休息，不要总是翻这些东西，要是没了，孙儿再画就是，不用当宝贝。”云烨接过奶奶手里的图纸，卷成卷轴用丝带绑好放回木箱。


“可不敢大意，这些都是宝贝，那怕是你画的这些画，也都处处透着憨厚，你看这头猪，肥嘟嘟的惹人爱，比小丫喂的那头叫憨憨的猪好看都哪里去了，你姑姑出嫁了，想要从这里面挑一两个样子绣出花样，奶奶都不准，都成别家的人了，还惦记着家里的宝贝，养女儿真是没用。”


老奶奶絮絮叨叨的说着家长里短，看着自己的败家孙子整理箱子从心底里透着喜悦，老云家积了大德几百年不知道敲破了多少木鱼才让上天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托生云家，知书达理不说，聪慧机敏也不必说，光是对家里的亲眷的这份心就算这孩子真的是败家子也认了。


“烨儿啊，奶奶知道你对姑姑的婚事不满意，以为奶奶是把你姑姑当成价码送给了离石，心里有些怨奶奶绝情是不是？”


云烨艰难的转过身，跪下对奶奶说：“孙儿自诩男子汉大丈夫，宁可直中取，不肯曲中求，作为家主，孩儿也知道人不能死板，云家想要达到目的，可以施阴谋诡计，也可以巧取豪夺，这没有什么，但是拿自己的亲人去换，哪怕得到再大的利益，我也深以为耻，奶奶，这是孙儿的心里话，您如果生气就打孙儿一顿，千万不敢气坏身子。”


老奶奶笑着走到云烨前面俯下身抱住孙儿，把孙儿的头贴在自己的胸膛上，抚着云烨的头发说：“奶奶不生气，奶奶高兴，这才是我云家的家主该说的话，妇人家没有这番见识，也没有这些手段，只有男子汉才回这么想，奶奶现在高兴得很不能死去，把我孙儿的好消息告诉云家的列祖列宗。


只是乖孙啊，这件事可是你想差了，你看你姑姑出嫁的时候可有一丝的不满？”


云烨歪头想了好久，确实没有发现姑姑有埋怨的意思，就说：“她就是想出嫁想疯了，有老头子来提亲都欢喜的不行，她其实只需要等一段时间，各路大军回转，孙儿自然会在军中为她挑选年纪地位相配的军中勇士，用的着急匆匆的嫁人么？”


奶奶宠溺的在云烨头上拍一下：“尽胡说，你这可是小看你姑姑了，这两年云家里里外外的都靠她操持，周围接触的那个不是豪门贵妇，现在她的眼光高着呢，军中的粗人未必可以入她的眼，再说了，合适她的说不定家中早就姬妾无数了，云家女儿他们还不敢欺辱，作为正妻是必然，你姑姑见多了那些后院里勾心斗角的恶心事，如今她艳色不在，如何同那些妖媚的女子争宠，有你在，就没人敢欺负她，她知道，但是后院里的恶心事，你姑姑还能找你帮忙？


嫁给离石就不同，地位身份他一样不缺，还孤身一人，虽说年纪大些，却身体强壮，再活二十年没问题，你姑姑在你面前是大的，在离石面前是小的，肯定受宠，虽说穷了些，那有什么，我云家能眼看着他们过得微寒？你姑姑有那么些私房，送过去也足够他们吃用不尽了，所以啊，乖孙，这是一门好亲事。”


听了奶奶一番话，云烨才发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在这个地位身份高于一且的时代，白发红颜的例子比比皆是，就连公主都有可能嫁给一个猴子，姑姑对自己的婚事满意也就不足为怪了，云家后院里安静祥和，从来没有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自然向往自己将来也是如此的幸福美满。


夜深了，云烨搀扶奶奶上床安寝，给她掖好被角，吩咐丫鬟好生看护，就踏着月色回房了，去了一条心病，脚步轻松愉快。


好日子过的轻松，自然就极快，又是一个清晨，云家上下乱糟糟的，都在为侯爷三天后的大婚忙碌，大管家钱通忙得脚不沾地，坐着云家的轻便马车穿梭于各豪门府邸，本来帖子应该是家中长辈亲自送过来才妥当，但是云家只有云烨一个男丁，长辈都是妇人，哪里会方便送请帖，好在老钱话说得恭敬，人家也体谅云家人丁单薄，就体谅了云家的难处，高兴地接下了请帖。


李二遣人送来一幅字，上面写着“宜家宜室”直接是夸辛月的，对云烨不做置评。长孙就实在多了，一套头面首饰，皇家专用的，云家本来没资格戴这些东西，赏赐的就不同，是一种荣耀。李承乾知道怎么让云烨高兴，直接上荤菜，一盘子金锞子看得人眼花，上面内府的标记清清楚楚，这东西也不是花用的，是用来压箱子底的，就连李渊都送来一对玉佩。


皇家来送礼的是掖庭局的宦官无舌，这老东西给云烨的感觉就像是一条滑腻腻的毒蛇，缠绕在脖子上还取不下来，笑容都是阴测测的，拱着手说吉祥话如同在念悼词：“云侯少年得志，加官进爵之时又迎新妇，皇家的恩宠更是闻所未闻，太上皇多年不问世事都有厚礼相赠，真是可喜可贺。”


老阉人心存不轨，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云烨与太上皇藕断丝连，鬼都知道李渊是被他儿子撵下台去的，这么说好像云烨打算帮李渊复辟似得。


在场的勋贵都有些不自然，他们的爵位就是靠搬倒李渊得来的，对这些话题最是敏感，齐齐的停下寒暄，看云烨如何回答，无舌也袖着手等云烨的说辞。


云烨收起笑容，看的无舌有些不自然，才发话：“陛下命你前来送赏赐，可有安排你将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时候宫里的阉人也可以替陛下说话了？你当陛下的旨意是什么？我今天就是将你斩杀于此，我倒要看看谁会来找我的麻烦，就是陛下也只会夸我杀得好，还不退下？”


无舌的脸色极为精彩，阴晴不定两只手在袍袖里不停波动，知道他是一位武学高手，一同接旨的离石先生斜跨出一步，把云烨护在身后，一言不发。


云烨说的凶狠，却没有胆量真的把无舌怎么样，无舌却从袖筒里掏出手，手上拿着一个锦帕，笑眯眯的对云烨说：“这是出宫之时大公主让我把这只锦帕送过来，请云侯收下，说完抖抖手就走了。”


众人的面色更加的古怪，女子给男子送锦帕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安澜公主前段时间被赐婚岭南的野人，一时成为笑柄，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何事，岭南的众土王全部被关进天牢，听说严刑拷打日日不休，公主的婚事就被耽搁了下来，人人都说公主好运气，可以避免远嫁荒原之苦。


一同奇怪的是圣眷正隆的唐俭忽然上表请罪，上面罪状语焉不详，请罪之心却极为恳切，所有人都看出这不是做戏，而是真的在请罪。


大户人家谁还没有几个耳目，不到一天就知道事情的起因是云烨从鸿胪寺收取了大批礼物之后才发生的，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知道事情绝对小不了，那些土王在牢里的惨状可以称之为惨绝人寰。


天子在暴怒，这是大家得出的唯一结论，这些天长安城里堪称愁云惨雾弥漫，众人小心翼翼的不与他人发生一点冲突，家里的纨绔也早早就被撵到书院里连周日都不许回家。


云家的喜事，是长安城近日里唯一的社交机会。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五节 长安着火了


李二掌控着整个长安人的喜怒哀乐，他高兴了则天下太平，他不高兴则乌云满城，敢在这时候办喜事的就云烨一个人，那些不明真相的勋贵们在云烨迎亲的前几天就早早到了云家，说起来都是休戚与共的一党，平日里有个小摩擦，可以相互敌视，一旦涉及到关乎勋贵一族的根本利益，那些摩擦就可以一笑了之，唐俭闭门谢客，深居简出，嘴严的一条缝都不给。


大办喜事的云烨就成了他们知道消息的唯一途径，都知道云家不可能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长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喜事的降临本身就说明这次的事情不严重，不会牵连到大家。


骂一个宦官不要紧，勋贵们为了名头基本上都骂过，敢骂无舌的就云烨一个人，一个三品的侯爷，骂一个六品的掖庭局主管，从大意上看实在算不得什么事，如果知道无舌是李二的第一心腹还敢张嘴就骂的，啧啧，这位爷不知是不是吃错药了。


好在与他们没有太大的牵扯，婚礼可以继续参加，酒宴可以肆意放纵，这十几天大气都不敢出，把一群花天酒地的老少纨绔憋得够呛。


“添堵添完了？”李二问刚刚回宫的无舌。


“回陛下，按照陛下的吩咐奴婢该做的都做了。”无舌还是板着死人脸回答。


“他不高兴？”拿着一卷书的李二头都没抬。


“他很高兴？”没听见回答的李二放下书又问。


“云侯把奴婢斥责了一通，他在发怒。”


“他还有脸发怒？把事情捅破撒腿就跑，把功劳扣在公主的身上，让朕难堪，如果是为了娶公主，朕也不会生气，毕竟安澜是我女儿，云烨算是一代人杰，勉强配得上安澜，谁知道他把事情解决了，却跑回玉山娶美人，让朕里外不是人，皇后就没少抱怨，还说朕的主意不好，哼。”


“陛下为安澜公主的心天日可表，其他的人不理解陛下的苦衷，皇后与老奴又怎会不知，只是云侯做事历来出人意表，老奴在他府上没少受白眼。”


挺着大肚子的皇后从帷帐后面走了出来，对无舌说：“你不要在意，云烨不知为什么对宦官总是瞧不顺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奴婢看得出来，云侯不是看不起奴婢的残缺之身，而是看不起奴婢做事的方法，估计是嫌弃奴婢做事过于阴柔了。”皇宫里的无舌和云府的无舌完全是两个人，一个通情达理，感觉敏锐，一个飞扬跋扈，阴狠毒辣。多年的身体残缺让他下意识地人格产生了分裂。


无舌倒退着出了大殿，李二就上前搀扶着长孙坐下来，长孙的腹部越发的大了，行动也有些艰难。


“等忘忧草的事情一解决，我就陪你去城外住一段时间，等你生产完毕，我们再回来。”在长孙面前，李二又变成了一位好丈夫，好父亲。


“不好，二郎，现在外面不安全，有贼人对你虎视眈眈，妾身宁愿在皇宫里陪你，也不愿出去，妾身其实很喜欢玉山上的那栋小楼，那里的风景或许比不上南山别宫，地方也小了些，妾身在那里却过得快活，二郎，你知道吗，青雀和恪儿，每天都会为臣妾抬来最好，最干净的水，那里的厨房也会每日都做些极为美味的小食物，看到青雀给妾身端饭，妾身就想哭。


书院其实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到了那里听着那些纨绔子弟朗朗的读书声，臣妾就从心里喜欢，老李纲的课业讲的深入浅出，娓娓动人，不愧是三代太子太傅，还有赵延龄的煎茶饮一口回味无穷，云烨的鲤鱼烧的没有一丝腥味，臣妾都不忍责罚他。”


“鲤鱼？这混账不学无术，视我大唐律法如无物，下次朕去书院，倒要看看他敢不敢把鲤鱼呈上来给朕吃。听说离石先生成功的渡过识障，书院现在学问宗师就有两位，弘文馆都没有如此强大的师资力量，还有公输家族居然也为他所用，朕去年才说过‘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话。


他就从山野草泽中间找出来无数英杰，让朕好一顿难堪，现在还有臣子那这句话恭贺朕，每听一回，朕就脸红一次，就觉得那位臣子是在当面羞辱朕，连杀人的念头都有。”


夫妻二人坐在帷帐之后窃窃私语的时候，浑然不觉长安城就要迎来最严酷的一个晚上。


窦燕山红着眼睛在长安地图上做标记，每做一个标记，脸上的狰狞之意就浓一分。门外站着五十条大汉，全都穿着各色衣衫，有的像商贾，有的像农夫，还有的像饱学的士子，只不过每个人背上都背着各色的包裹。


农夫的包裹里不是干粮，也不是新买的东西，全是硫磺，硝石等易燃之物，书生背上的书筐里也不是书，全是猛火油一类的东西，商贩们也不是贩卖货物，今晚他们贩卖死亡。


今天是个好日子，白天和夜晚一般的长，节气里把它称之为春分，阴阳平衡，万物生长的最佳时节，在榆钱落地，槐花吐苞的好时节里，窦燕山终于得到了噩耗，万无一失的忘忧草计划完全失败，公主李安澜识破了他完美的复仇计划，土王全部被看押，供出那个给他们提供忘忧草的年轻公子只是时间问题。


窦燕山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他准备在日落前出城，在离开这个让他曾恨的城市之前，他想给他留点纪念，比如一场大火。


木质的房屋总是很容易烧起来，如果今晚有风助阵，这个纪念会留的更加深刻一些，那些在暴乱之日冲进窦家放火的无知蠢夫们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行。


夜晚巡视的武侯总有一些想要偷懒，今晚他们会遇到好心的人请他们喝一杯，或者在那些半开门的寡妇家里留宿一晚，城狐社鼠总是有门路的。


窦家完了，不代表窦家的凝聚力没有了，这些年受过窦家恩惠的人也不在少数，士为知己者死，那怕这个知己是要带着所有人一起毁灭。


院子里人散去了，每个人都有一张纸条，一个地方，或为街市，或为官衙，也有粮库，兵械重地，云家的老宅上面画着一个巨大的圆圈，足有四条线指向这里。


窦燕山把地图放在火盆里等它化为灰烬，而后穿上周大福为他准备葛衣，一碗姜黄水就让他白皙的面庞变成了发黄的病夫，轻咳几声，再把一绺胡须黏在下巴上，风度翩翩的窦家公子就彻底消失了。


龙首原上有一座小庙，窦燕山就站坐在一座小亭子里，面前摆着酒，手里执着酒杯，远远地看夜幕里的长安城，从天刚黑，他就坐在这里，酒一口没喝，他不喜欢干喝酒，没有佐酒的佳肴，这入口似刀，进腹如火的云家烈酒如何能喝得下去。


月色下的长安黑越越的如同一头沉睡的猛虎，似乎随时准备择人而噬，当第一簇火光亮起的时候，窦燕山一口喝干了杯中酒，今晚他准备大醉一场。


长安城醒了，锣鼓声不断，有水龙车不停地驶过，西市火起，浓烟滚滚，封闭的坊市里有人带着烟火猪突狼奔，惨嚎声几里可闻，靖安坊云家就轻松许多，管家仆役抱着细软衣被，指指点点的看这自家被大火烧成灰烬也无动于衷。


家里的护卫在四处搜寻纵火者，却一无所获，只得忿忿而归，管家刘叔来云家已经两年了，算是老人手，吩咐仆役们把衣被细软放下，把牲口从后院牵出来，屋子里的东西大部分早在前天就被运回了云家庄子，侯爷要成亲了，老奶奶吩咐，城里又不住人，留那么些东西没用处。


老奶奶不喜欢这老宅子，总说这老宅有一股子霉味，还总有死人游荡，不吉利。现在好了，都烧了，刘叔不得不佩服老奶奶的先见之明，看着烧的如同火炬一样的宅子，如果前几天不把家里的东西都运走，恐怕损失不会轻。


坊门被坊官打开，水龙车还没进来，刘叔就对前来救火的武侯说：“云家没救了，先紧着其他人家，小门小户的受了灾，怕是日子不好过。”武侯们翘一下大拇指就匆匆去靖安坊其它人家救火。


开始只是一两处火头，官府以为是火灾，当，长安县衙也升起火头的时候，金吾卫出动了，此时的长安城，已是处处火头，到处冒烟。


军队来不及搜索贼人，先是加入救火的行列，哪怕县衙被烧了县令左奎也处变不惊，穿着睡衣指挥救火，甚至亲自上阵，被烟火缭绕的如同黑鬼，平日里自以为傲的胡须也被烧得七零八落。


击倒他的是务本坊的大火，那里囤积着供给皇家的粮食，虽说轮不到他来管理，但是身为亲民官，哪里逃得掉干系，怔怔的站在火场，摇摇晃晃，天塌了，推开前来拽他的衙役，直直的走进了火场，那里是他办公的场所，进去后掩上门，坐在大堂上，身边不时有砖瓦落下，左奎把桌案上的惊堂木重重的一敲，大喊一声：“恶贼！”而后整个大堂就轰然倒塌。


今晚，长安城着火了。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六节 悲喜不相同


小亭子里窦燕山已有七分醉意，面对佳肴痛饮美酒，实在是人世间的至高享受，每一口酒都如同火焰在熏烤他的心，扯去外衫，举杯邀月共饮，徒留孤身乱影，复仇的感觉没有他想像中那样酣畅淋漓，云家的酒依然辛辣，酒入愁肠似火似刀顷刻间就割裂了缜密的思维，让他无力欣赏长安城着火后的美景。对于喝惯了密酒的窦燕山来说，吩咐周大福去找市面上最烈的酒来配合心情实在是一种错误。


他用最后的一丝灵智诅咒了云烨之后，就轰然摔倒在牡丹从里，才吐出的花苞被他的身体无情的压断，落花满地，如血般殷红。


因酒误事窦燕山不是第一人，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意外因素，长安城外的撤退信号发不出来，城里的死士就彻底变成了死士，见不到撤退命令的死士，用光了手上的点火之物，就开始用手头上能找的一切可燃之物来制造新的火灾。


失去了隐秘性，难免就被会失手，一旦被抓住，诛八百族都有可能，一旦侵犯李二的最后底线，那些宽厚的法律条文就不会有任何作用，言出法随是为神，李二有这个资格。


窦三是窦家的家生子，窦氏破家被免于处罚，因为窦忠把他采买食料的肥差交给了自己的亲信，将窦三遣去了庄子上干农活，把他所有的财产都收归公有。


一无所有的窦三再见到原来的主人后就发誓效忠，他没有做死士的经验，但是心里的仇恨支撑着他放火，放火，再放火。


巡街的金吾卫士卒将他按倒在地上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应该自杀，只可惜，刚才为了点燃那个被主人家泼了水的草棚，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点着扔了上去，草棚子被点着了，喷着火焰冒着烟，火势有扩大的趋势，只是衣服也没了，衣角上隐藏的毒丸也被大火吞没了，这才想到事情严重性的窦三，只能发出一声狼一样的嚎叫。


长安城被这五十个人点着了，变成了不夜城，暗红色的火苗窜上半空，如同张牙舞爪的恶魔，吞噬着一座又一座的建筑，坊门是紧锁的，所有出现在街道上的闲人都被索拿，金吾卫的士兵们只能站在宽阔的朱雀大街上听周边坊市里的哭号。


上天帮助李二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仿佛真的是天之子，在水龙再也无法控制火势的时候，春天的第一场大雨终于落了下来，所有救火的人都跪在泥水里，向苍天恭敬地行礼。


窦燕山也被雨水浇醒了，他曾经下过最严厉的命令不许其他人靠近这里，所以也就没有人知道他躺在花丛里做过最幸福的美梦。


他回首望长安，只见醉倒之前还在熊熊燃烧的城市，如今隐在比墨还要漆黑的夜色里，消失不见，只见点点灯火在不停地移动，宛如鬼火。


窦燕山捋一捋湿漉漉的头发，再看一眼沉寂的长安，就推开小院的门走了出来。


周大福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见浑身湿漉漉的窦燕山出来了，就疾步上前扶住摇摇晃晃的主人，开口说：“家主，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死士，家主不必伤感，这等人我们只需再次招募就是，老奴也知道这次大雨让我们功败垂成，可见上苍不佑，我们下次再来，老奴就不信，他李家能次次都被上苍眷顾，您没有发令让那些死士隐藏是对的，做大事需要一鼓作气才能成功，如果没有后来死士的疯狂，我们不可能给李家留下如此沉重的记忆。”


窦燕山难过的摸着前额说：“我站在高处，遥想他们在城里拼死作战，就心如刀绞，只可惜一场大雨，浇灭了他们的战绩，也浇灭了我心底最后的一丝侥幸，对付李家必须做到谋定而后动，否则就会功败垂成，这一回人手损失惨重其罪在我，周叔，请你一定帮助我完成祖父的遗愿，让李家百世不得安宁。”


一声周叔，让周大福觉得以前的付出全部有了回报，哪怕让他自己亲自上阵，也九死不悔，自己一个长安市上最潦倒的厨子，累世受窦家大恩，如今再被以前的天之骄子唤一声叔，千值万值了，这条老命就卖给窦家吧。


“家主放心，老奴会誓死相随家主，不让李家有片刻安宁。”


见到城里的大火被大雨浇灭，李二才转身回到太极宫，与窦燕山不同，从第一个火头着起之后，他就站在了太极宫的玉阶前，这里是除龙首原之外，长安城的最高点，他就坐在椅子上漠然的看着处处冒烟的城市，当内侍回报云家起火的消息，他就已经知道是谁放的这把火，洪城跪伏在地上，脸贴着地面不敢有一丝乱动。


脸色阴沉似水却不能当水用，春天里干燥的长安城，的确是最佳的放火天气，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声音从未消失过，每年都会有那么几起火灾，防不胜防。


不知何时阴云遮住了月亮，大地漆黑一片的时候，李二就在仰首望天，苦心人，天不负，雨终究还是下来了，来的很急，就仿佛是为了赶这场火灾，雨点大而且密，打在身上生疼，洪城就由切身的体验，现在不要说下雨，就是下刀子，他也不敢动，从眼角的余光里他发现，皇帝阴沉的脸有了松动，嘴角稍稍往上翘了一点，好征兆啊，但愿这场大雨能把火都浇灭，这样一来，小命或许还能保住。


雨歇云收之时，鸡已经叫过一遍了，站在太极宫可以隐约看到天边有一丝微明，洪城依旧趴在地上，不敢起来。李二不在，他趴的更加的恭敬。


李二的声音从宫殿里传出来，就像来自九幽，冰冷而无情：“起来吧，去办你的事，如果办不好，那你就不用回来了。”


满长安都在抱怨这场火灾，只有云家的仆役在用粗大的木料把还没有倒塌的房子一一推倒，仆役们嘴里小心地嘀咕着这场莫名其妙的大火，莫非是谁得罪了灶王爷，被他老人家降下火噩，特意惩罚？自己家不可能，老奶奶慈眉善目的，就算是侯爷有点败家，还达不到让神仙发怒的地步。自家一定是被别家连累的，有人问起，就这么说，我云家就没干过缺德事。


最可气的就是这场大雨，屋子里的东西都搬出可来了，房子俺家不要了，侯爷早就嚷嚷着要盖新的，一把火烧完，俺们也住住庄子上的好房子，谁喜欢住城里，天刚擦黑就要睡觉，买个东西得跑半个长安城，刘叔说，庄子上出了门就是集市，热闹极了，还听说玉山有多美多美，在东羊河上划一竹筏子，休假的一天全泡在河面上，天气凉凉的，比神仙都舒坦，哪像城里，洗澡后为了把水填满，还需要扯半天井水，水填满了，汗又下来了，白洗了。


这该死的房顶也不烧光，不停的掉瓦片，云九的头都被砸了老大一个包，抢出来的东西都泡在雨水里，刘叔已经骂了半天了，着火没伤人，就不算是遭了灾，这场大雨才结结实实的让云家遭了一场大灾，侯爷弄回来的好木料做的家具都淋了水，要是榫口进了水，再晒干，那是一定会裂口子的，可惜死了。


官府的人来了好几波，询问家里的损失，刘叔那是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哭诉，说家里遭灾惨重，房子全烧没了，就剩下几间马棚子，东西也大半没抢出来，就眼前的这一点，他对不起把宅子交给他照顾的老奶奶，也对不起一直相信他的侯爷，可云家受得起灾，所以把水龙先让给了别家，就是怕小门小户的遭不起灾，为了房子把命搭上就不值了，云家一向都是这么高风亮节。


听得官员立马拱手作揖，肃然起敬，还说要专门起个匾额挂云家门上。还有遭了灾的邻居被水龙队救过来的，专门跑云家门前跪下磕头，一家子，一家子的，惹得刘叔又陪着哭了一鼻子。


大门完好无损，关上门刘叔就在护院，仆役们崇敬的目光下，坐在大椅子上拍着腿打着节拍，唱了两嗓子小调，唱得难听，却很有趣。


死了一个县令，还有一百八十六口人，其中还有几十个是毒死的，官府说被毒死的都是凶手，却找不出他们是谁，是哪里的人，是谁制造了这场惨案。


死人最多的是西市，胡子贪财，为了钱财连老命都不要了，浑身冒着火还往火场里钻要把货物抢出来，所以烧死的人数是最多的，还有一家专门卖胡姬的，关在屋子里的二十几个胡姬，没一个跑出来的。


西市也被烧得七零八落，何邵家可没遭灾，一大早就跑云家看到云家的惨状，当下就火了，抓着官员的衣领就要面圣，说堂堂侯府，为了不让百姓遭灾，拒绝了水龙，干了这样的高风亮节，可歌可泣的事，官府居然没有一点表示，想要上殿找陛下讨个说法。


真要上殿面君会把何邵吓得尿裤子，谁知道陛下现在是不是想杀几个人来泄愤，直到长安新县令拜托云家和何家重新修整西市，这才罢休，回到云家，抬手就赏赐了刘叔一个碧翠碧翠的玉玦，然后就骑着马去找李恪，商议如何才能让何家在西市上立住脚。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七节 看笑话


窦三被吊在一个木架子上，伤痕累累，手脚在不自觉的抽搐，有血滑落，在脚下汇集成小小的湖泊，在填满小坑之后由于张力很大，高出了四面的小土坡，在昏黄灯光下闪耀着诡异的光芒。


血继续往下滴，终于冲破了张力，宛如一条红色的小蛇蜿蜒而下，洪城就站在那里，任由这条血蛇在自己的靴子上啃咬，他只是盯着窦三的眼睛看，这不是一个坚强的人，拔它指甲的时候，他也会哭号，惨叫，屎尿齐流，可他就是不松口，懦弱者的表现除了求饶，他一样不少，洪城总觉得就要攻破他的最后防线了，他却依然如故，哭泣，哀嚎，就是不张嘴。


洪城这些年杀过人，很多，也折磨过人，不少，有许多市面上成为铁汉子的人在他手里都如同烂泥，面前的窦三让他升起了一点敬意。


这念头也只是稍一闪现就消逝无踪，一想到陛下阴沉似铁的面容，他就浑身战栗，完不成陛下交代的事情，那后果他想都不敢想。


这次极为突然的袭击，百骑司居然没有收到一点消息，直到火起的那一刻，他都在幸灾乐祸，认为这种天灾，又可以让他看看金吾卫的笑话，没想到，火苗起来的越来越多，如果现在他还不明白这是遭到了袭击，陛下早就可以把他砍头了。


第一时间就是保卫皇宫，百骑司的密探布满了皇城，洪城只有第一时间前来请罪，他一夜未眠，又滴水未进，嘶哑着声音再一次问窦三：“你是谁？事主是谁？你受谁的派遣？说出来，老子给你一个痛快，让你再也不遭这种零敲碎打的活罪。”


窦三耷拉着脑袋，不言语，刚才的那一轮刑罚，耗干了他的体力，脑袋里一片空白，手脚传来一阵阵火辣辣的灼热感，耳朵里嗡嗡的响，似乎有千百只蜜蜂在飞舞。


一桶冰凉的井水泼在头上，他全身打了个寒颤，抬起肿胀的头颅透过密封的眼睛看着面前的洪城，嘴里含糊不清的请求：“杀了我，杀了我。”


把耳朵贴近窦三的嘴巴洪城才听清楚这三个字，心里不由的失望不已，这是死士。只求死，不求生。一位属下匆匆的走了进来，在他耳边轻轻地说了两句话，洪城的眼睛立刻就明亮了起来，信心大增。


用鞭子挑起窦三的头颅笑着说：“窦三，你以为那你不说，百骑司就没办法知道你是谁吗？最妙的是，你居然还有妻儿在城外的庄子里住着，这就让人去请她们，你不说没关系，不知她们娘两知不知。”


窦三身体剧烈的摇晃起来，他瞒着妻儿就是想给她们留下一大笔钱财，好让自己的子孙脱离奴籍，自己的孩子虽然只有五岁，却生的聪明伶俐，站在家里小少爷的窗前，就可以记下那么多的文章，连教书的先生都为他惋惜，只可惜是奴仆，如果是良人，哪怕是穷家小子，他也会收为弟子，将来光宗耀祖可以预期，浑噩半生的窦三，头一回对自己能吃饱喝足的奴仆身份感到无比的厌倦。


新家主窦忠拒绝了他想要赎回儿子的愿望，还拿走了他多年的积蓄，一句奴仆就是奴仆，想要做人，下辈子吧，这句话将他所有的美好愿望全都击得粉碎，直到公子的到来。


一位窦家的老朋友看中了窦三的儿子，还把窦三的妻子也一同要了回来，在官家重新上了籍，这些都在窦三的眼皮底下进行的，最后公子给了窦三三十贯钱用来安置家人，当他看到儿子恭恭敬敬的拜先生为师的时候，就认为自己可以死了，死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如今所有的事情在画了一个圆之后，又回到起点，这比死亡更加的让他感到恐惧，他嘶吼着说：“求你，别去找她们，就让她们好好活下去，她们什么都不知道，你想要知道什么，我告诉你。”


洪城笑了起来，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是个人就有弱点，死士不在乎自己的命，却会在乎别人的命，比如家人，这真是够讽刺的。


“大唐律法没有杀你妻儿这条，最多打为奴籍，你如果乖乖地全说出来，老子把你妻儿再捞出来，给她们上籍，你打听打听，我老洪从来都说一不二，吐口唾沫砸个坑。你是死定了，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老子的承诺只有这么多，那你看着办。”


窦三到底全部说了出来，连自己的猜测都说了，在摁完手印之后，洪城才感觉到又累又饿又渴，他却不敢有半点的懈怠，匆匆的向太极宫奔去。


“主谋是窦燕山？他不是死了么？”李二看着供状，见洪城只是叩头，不敢言语。


忽然又问“：云家也被烧了？”


“回陛下，云家是重灾区，有四个人向他家投掷火把，还有火油，硫磺，硝石，烧的最惨，只剩下两间马棚，不过云家在火灾中表现不错，管家让水龙先去救小户人家，最后才救云家。”知道主谋是窦燕山之后洪城就知道云家被烧实在是理所当然。


“这小子恐怕早就猜到窦燕山还活着，恪儿来报，在清理窦家老宅之时，发现了密室，密室里有爪印若干。云烨看后，就匆匆回了玉山，而后寸步不离云家。


连城里宅子的东西都打着要成亲的牌子拉了回去，想来早就做好了被袭击的准备，还从窦家废墟里挖出大量藏宝，小子，你看朕的笑话，那朕也就看一回你的笑话，朕有上天帮忙，天降大雨，扑灭大火，不知你用什么法子来对付窦燕山，窦家会放过你这个罪魁祸首？”


李二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又对洪城说：“不许你去通风报信，否则三罪并罚。”


洪城从太极宫里出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眼前有些昏花，钻到御厨要了一大碗粥，两只鸡，蹲在太阳底下猛吃，吃了半截又抬起头对着太阳说：“云兄弟，不是哥哥不帮你，是圣命难为，你们神仙打架，哥哥这种蠢人实在搀和不起，你多保重。”


说完之后似乎心情好了许多，又对厨房里喊：“给我来一壶酒。”


刘叔坐在庄子派来的马车上把昨夜的事情一点一滴都给大管家钱通说了个清楚明白，钱通听完刘叔的一番话，拍拍他的肩膀说：“老刘，你的确能干，不枉我把你推荐给家里的老奶奶，这件事情办得极好，回府之后，我会老奶奶为你请功。”


老刘笑的话都不会说了，云家的赏赐从来都是丰厚的，大管家钱通如今早就不是奴籍了，妻儿老小都不是，自己家有几百亩田地，有几家佃户，日子舒坦，他自己偏偏硬是给改成奴籍，老奶奶催他几次让他改过来，他就是不改，还给自己弄成死契，看来不打算离开云家了。


这在别家是不可能出现的，别家的仆役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成为良人，只有云家的仆役似乎并不在乎，现在的日子比起那些需要交税的良人舒坦到哪里去了，没名堂的人才想出家门找罪受。


前些日子家里的几个丫鬟到了年龄，都许配给了庄子上的殷实人家，没人小看，取回家里都当姑奶奶伺候，没别的，就是图那几个丫鬟和府上的小姐，姑奶奶，老奶奶熟悉，常常从府里接一些活计干，算一算比一年到头在地里刨食都划算，还别提都是清清白白的身子，娶到的几户人家嘴都笑歪了。


路上可不是只有他们一行，云家长安城里的丫鬟坐在牛车上很是兴奋，说话的声音不免大了一些，都是被关在长安城里关疯了，如今能去云家庄子，一个个都大声的谈论自己到底能被派去伺候哪位主子。


事实上，云家的主子不用选，没有苛待下人的，只要不去伺候小小姐就是福气，小小姐的恶名声也不过是养了一头巨大的猪，还把那头猪当宝贝，与其说是伺候小小姐，不如说是被派去伺候那头肥猪，所以丫鬟都不愿意跟，小小姐的丫鬟也总是换，那头猪听说最喜欢顶人，一顶就顶个大跟头。


他们在谈论云家，没注意身后不远的地方跟着一辆牛车，赶牛车的是一个三十余岁的汉子，带着斗笠，跨坐在车辕上，似乎在专心赶车。


五百贯的价钱，是干掉云烨的赏金，长安城的游侠，还有一些专门做没本钱买卖的好汉都趋之若骛，只要干掉云家的任何一位主人都有一百贯的赏金可以拿。


这位赶车的就是一位游侠，接受了五十贯定金，就赶着牛车去云家庄子试试运气，现在的队伍里没有云家的主人，最大的才不过是一位管家，谁会出一百贯的铜钱去杀一个管家？所以他不动声色的跟在云家的牛车后面等待时机。


他跑得最快，被人家送了个一阵风的外号，只要得手，他就自认可以逃出重围，这样的事情他不是第一次干了，从未失过手。


云家半道上有一个小茶摊，卖茶水的是一个瞎了眼的婆婆，云家把泡茶的手艺交给了瞎眼婆婆和她的儿子，他儿子可是精神小伙，如果不是有一个瞎眼老娘需要照顾，早就出去闯生活了。


从丫鬟们红红的脸蛋就看得出，那个收拾得极为利索干净的小伙子有多么受女孩子欢迎了。


“狗子，来些茶水，口渴的厉害。”钱通大声的招呼着小伙子，小伙子露着大白牙笑着拎一壶茶走了过来。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八节 狗子的梦想


狗子的笑容很阳光，很好看，总是露出八颗牙齿，关中人有这样一副好牙的人不多，大多有些发黄，或许是水土问题。这个规律在狗子身上并没起到作用，他的牙齿像白色的玉石闪烁着光泽，一年多的充沛营养，把瘦瘦小小的孩子催成一个英俊的少年郎。


米脂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小伙子跑马一溜风，讨上米脂婆姨乐死人。石狮子守门钻不进猫，绥德汉一个比一个好。


这是关中小调里的句子，艳名满天下的貂蝉，人中吕布就出自这两个地方，云家上下都很喜欢狗子，老奶奶每回路过茶水棚子都要停下来喝上一碗茶水，和狗子的瞎眼老娘唠上几句，再顺便夸夸狗子的孝顺，听话，这是瞎眼老妇人最幸福的时刻，连诰命老奶奶都夸自己的儿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就是偶尔抱怨两声，说她眼睛看不见，拖累了孩子，要不然这孩子也该娶媳妇了。


还说这孩子把从草原上用命挣回来的钱都用来给她看病了，没有姑娘家愿意嫁到这个穷家，都是她这个大累赘，让孩子活的不如意。


狗子最烦听这些话，他如果想要娶老婆，很容易，那怕姑娘家倒贴的都有，家里人口简单，只有娘俩，没见那些伺候老奶奶的丫鬟眼睛都要冒出水来了。


云烨不喜欢狗子，每回见了都想踹两脚，男人家长成这副鬼样子给谁看啊，最气人的是越长越帅气，还是草原上那个猥琐的孩子比较合心意，所以每回见面，云烨都要提起他被那日暮用屁股压脸的事，每回都惹来家里护卫们大笑，丫鬟们的仇视，狗子的无地自容。


云家人出门都有带水壶的习惯，只是到了茶棚，都会停下来，不为别的就为了帮称一下狗子娘俩，多几文钱的茶水钱，这已经成了惯例，狗子活得硬气，不要施舍，要不然和他一起回来的辅兵，早就帮他了，除了求侯爷帮他上了户籍，再苦再难都没有言语过一声。


老钱，老刘两个老人陪着瞎眼老妇人说话，狗子利索的给仆役丫鬟们倒茶水，仆役们还没有多大的反应，丫鬟们面孔红红的要多规矩有多规矩，一个个都成大家闺秀了。


狗子早就习惯丫鬟们的样子，他对自己的相貌很有自信，前些天被侯爷逼着去念书，书念不出来腿会被打折，一屋子小娃娃，就他一个大个子，臊得不成，想回来，不念了，被一同把家迁过来的老兵，好一通臭揍，连一向疼他的老娘都不替他说话。


就老兵的话来说，你一个苦水里泡大的苦哈哈，现在有贵人抬举你，还不好好兜着，什么人才念书，都是富人家的孩子，侯爷替你请了先生，一旦识得几个字，将来是要抬举你做官的，光宗耀祖的好事情不抓住，你还要什么？如果再不好好念书，不用侯爷打断你的腿，老子动手。


家里只有老娘一个人的三十亩地，老兵捎带着就种了，他只需要念好书，照看好茶水棚子就好。


仆役们可怜巴巴的瞅着狗子，生怕他对自己心中的女神下毒手，云家不太管这种事情，只要情投意合，不及乱，将来都会和自己心仪的丫鬟成亲，到时候会解除奴籍，云烨认为，祖宗八代都是奴隶，这是人间惨事，这事不应该发生，仆役丫鬟成了亲，将来生的孩子还是仆役，丫鬟。要给他早就上吊了，还活个屁啊。


狗子对这种事情很有经验，对着丫鬟们绝不多看一眼，倒完茶水就自己坐到沙盘前面练字，虽然字写得像狗爬，架势却不俗，殊不知这样一来，让丫鬟们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一阵风慢慢腾腾的赶了上来，见到有茶水棚子，云家的车队都在喝茶水，他也就停了下来，狗子见客人上门，急忙迎了上来，接过一阵风手里的绳子，把牛拴在棚子外面的树上，水槽里有晒好的水，给老牛添上，牛低下头喝水，很温顺。


牛很好，是关中特有的黄色犍牛，是耕田的一把好手，狗子早就想有一头了，农忙时耕田，农闲时套上牛车，可以带着老娘去长安城里转转，可惜手头拮据，这个愿望一直未能达成。


拿了把刷子准备给老牛刷一下泥土，主人家不爱惜，牛身上全是泥点子，谁知还没有动手，就听牛主人说：“快点倒水，我还要赶路去市集，快点。”


狗子稍一停顿，就笑着给牛主人倒茶水，茶水金黄金黄的，但是一阵风却喝得直皱眉头，有些苦，不太习惯，狗子笑着问：“大哥从哪来啊，看你这一路风尘的，赶了很远的路吧，多歇一会，这春天日头就这么毒，晚些赶路也好。”


一阵风说：“苦哈哈的命哪有消停的时候，想去云家庄子看看有没有什么活计干干，混个三瓜两枣的好养活全家老小，这里离云家还有多远？”


“大哥有一头好牛也算得上殷实人家，怎么也说苦哈哈的话，从京城算起，这里刚刚好是三十里，就我们几户人家，就起了个三十里铺的名字，离云家庄子还有不到二十里，一个来时辰也就到了。”


一阵风笑而不答。随便哈哈两声就应付了过去，他坐在棚子左面，离老钱，老刘他们并不远，听到瞎眼的妇人说云家的老奶奶每隔三天就会巡视一下庄子，明日说不定还会来茶棚子里喝茶。


看看周边的环境，离茶棚子百十步才有几户人家，心头就起了别的心思，去云家庄子找机会，不如在这里找机会的好，云烨是武侯，家里还能少了武艺高强的护院？单打独斗自是不怕那些军中的莽汉，但是他们一旦结阵，自己这种游侠有多少条命都不够看的，在这里杀了云家的老祖宗，够半辈子的花销了，主意打定，就显得悠闲，只需要干掉这个少年和瞎眼的婆子罢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压力，只可惜这个漂亮的小伙子了。


狗子殷勤的众人添茶，笑得更加灿烂了，每回看到独自坐在一边的客人一阵风，就笑得更加愉快，在路过他的时候，手抖了一下，残存的茶水不小心倒在了一阵风的身上。


连忙道歉，还用抹布给一阵风擦拭，还说自己不小心，要免了他的茶水钱，一阵风对要死的人一向大度，只是骂了两句就不言语了。


狗子给他换了新的茶水，而这时候，云家的车队就和狗子还有他老娘告辞，缓缓地向云家庄子驶去，那几个丫鬟还不停的回头看站在棚子外面向他们招手的狗子。


一阵风躺在那个舒服的椅子上闭目养神，还别说，那茶水的确好喝，虽然刚入口有点苦，但是回味香甜，怪不得云家的人总会来这里喝茶，这么好的茶水再也喝不到了，一阵风有点遗憾，端起茶碗又喝了一大口，这回的茶水味道更浓了，相必那个漂亮小伙子在赔罪吧，小伙子正在和老娘谈话，一阵阵的话音传进他的耳朵里，这椅子的确舒服，他懒懒的只想多躺一会。


“狗儿啊，娘刚才听见那里有好几个闺女在说话，听说话就能听出来都是懂规矩的好闺女，有没有看上的，赶明，娘和老奶奶说说，老奶奶人好，说不定就许了。就是咱家太穷，怕那闺女不肯来。”


狗子看看闭目养神的一阵风，又看看树底下拴着的牛车，心里充满了幸福，对老娘说：“娘啊，您放心，老天爷保佑，咱家马上就不穷了，孩儿要给您弄一辆牛车，还有一头牛，就和那位大哥的牛一模一样的好牛，等麦子收了，孩儿就套上牛车带您去长安城看看，听老叔说，曹婆婆家的肉饼，乳酪都是最美味的，孩儿到时候给您买回来，让您也好好尝尝。”


瞎眼妇人听儿子这么说，高兴地一个劲的点头，还对儿子说多买些，回来请老叔他们一起吃，这些年如果没有老叔他们全家的照顾，母子两活不到现在。


“那是当然，老叔早年间战场上受了伤，现在肩背都还不得劲，孙先生说这是老病，得慢慢治，咱不但要请老叔吃肉饼，还要给他抓药，酒是不敢买，孙先生说他的病就不能喝酒。”狗子痛快的答应了，似乎他马上就要发财了。


狗子给老娘用扇子轻轻扇风，孙先生说了，阿娘的身体最是见不得热，要不然火毒对阿娘的眼睛没好处，虽然看不见，也不能恶化了。


一阵风在心里笑得肠子都快要打结了，“连一个时辰都活不过的人还做梦吃曹婆婆家的肉饼，乳酪，价格不菲啊，穷小子在骗他老娘，太好笑了。”


日头偏西了一些，见阿娘在打瞌睡，狗子把老娘扶回了棚子后面的小屋里让她睡一会，早年间遭的罪，把身子都熬垮了。


狗子等阿娘睡熟了，就轻手轻脚的掩上门，搓搓双手，有一段日子没杀人了，他的手非常的痒。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五十九节 一阵风的遭遇


茶棚里很安静，一阵风瞪着眼睛看着走过来的狗子，脖子上的青筋坟起，身体却一动不动，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滑下来，嘴张的老大，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狗子把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让他安静地动作，把一阵风从椅子上搬下来，用很久没用过的湿牛皮绳，把他捆了个结结实实，湿牛皮绳有一样好处，就是随着水分流失，会捆的越来越紧。


做完这一切，狗子又用手里的刀子在一阵风大腿上刺两刀，又小心地包扎好，他受过训练，这些活对他来说很轻松。


又检查了一遍绑绳，这才松了一口气，做事情就不能太得意忘形，狮子搏兔还用尽全力呢，更不要说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杀手。


把一阵风的头浸在井水里，好半晌，一阵风才发现自己的舌头可以动了，张着嘴急忙说：“这位好汉，我身上的铜钱银子全给你，牛车也给你，你就发发慈悲放过我吧，家里还有老娘幼子需要照顾，你杀了我，就是杀我全家啊。”


狗子笑眯眯的看着一阵风表演，忽然说：“怪不得侯爷说游侠全是蠢蛋，连句话都不会说，你应该这么说，大爷饶命啊，我上有八十岁的老娘，下有嗷嗷待脯的婴孩，求好汉饶我一命，你看，这么说就有文采的多，要是碰见一个心软的说不定就会放了你。”


“我不是游侠，是种田的，好汉认错人了。”一阵风急忙说道。


“农夫？你如果扮成其他人说不定还能瞒过我，你在一个世世代代都以种田为业的人面前扮农夫，你不觉得差了点什么，一个连牛都不爱惜的农夫？那个农夫不是先照顾好牛，然后再顾自个的？牛身上的泥点子都没有清理干净，还没进料，也没卸车，你倒是喊我快点给你倒水，娘的，这么好的牛跟着你糟蹋了。”狗子很愤怒，他喜欢牛，一直希望自己能有一头，最见不得虐待牲畜的废物。


“牛是我借的，自然不关心，用完了还给他家就是了。”


狗子一鞭子就抽在一阵风的头上，一道紫色的鞭痕立刻就出现在一阵风的头上：“看你就是个畜生，牲口在农家比爷老子的命都重要，你他娘的还说出这种没人心的话，抽死都活该，还说什么去云家找活干，你他娘的还能不能编点好瞎话不？


城里盖房子都盖疯了，王管事恨不得连月子里的娃都拉到工地上去，你他娘的赶着一辆好车，在城里居然找不到活计？”


狗子狠狠地踹他两脚，心里舒服多了，侯爷最近脾气大，见了自己两次，就踹了两次，也不知哪里不对，看自己的眼神很怪，让人害怕。


又从一阵风的怀里掏出一把退了弦的小弩，从一个尺把长的竹筒里倒出几只弩箭，见箭头发黑，放在鼻端嗅一下，大怒，疯狂的用鞭子抽一阵风，顷刻间，一阵风就被抽的遍体鳞伤，叫的凄惨。


狗子皱皱眉，担心吵醒阿娘，捡起布巾子，一捏一阵风的下颚，就把布巾子塞进他的嘴，一阵风嘴里呜呜的叫着，想来一定是在求饶。


“你这种人就该下油锅，在箭头上涂毒药，还是乌头，你这是不给云家老奶奶活路啊，那么好的一个老人家，你用这种杀千刀的东西对付，还是不是人？”


搜检了一阵风的全身，狗子就不停地在笑，尤其从裤裆里掏出俩锭大银饼子，就笑得更加欢实，他已经看到自己的幸福生活在向自己招手。


“好本事，能把银子藏裤裆里的你是头一个，也不怕伤着你兄弟。”说着又把他的头发打散，从头发里找出一条小锯，还有两根钢针。鞋底子也没放过，用匕首剔开牛皮，又从里面找出来一把小刀，一阵风这才颓然的垂下头，自己走南闯北的跟脚在这个年轻人面前仿佛没有一点秘密。


“别奇怪，老子是在辅兵营里长大的，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东西你想都想不到，在老子面前装样子，你有本事再装啊。”


正在说话间，一个老农扛着锄头从农田里走了过来，径直走进茶水棚子，给自己倒了一碗凉茶，一仰脖就灌了下去，很自然，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仿佛没有看到地上不停扭动，希望引起老农注意的一阵风，撩起衣服下摆扇风，虽说才进四月天，关中的太阳就逐渐变得毒辣起来。


狗子跑过去把蒲扇给老农取过来，殷勤的给他扇风，老农歇了一会，又喝了一碗茶，指着地上的一阵风问：“这就是侯爷说的那些杂碎？”


“是啊，老叔，这家伙还说自己是种田的，想骗我，我开始就觉得他不像是赶牛车的，又吃不准，所以就把茶水装作不小心倒在他腰上，擦水的功夫才发现他有家伙，所以就用孙神仙给的麻沸散混在茶水里给他喝了，这才擒住他。”


狗子靠在老农的身边像个给大人报功的得意孩子。其尽显摆之能，仰着头希望得到老农的夸奖。谁知脑袋上挨了一巴掌，揉着头不解的看老叔。


“往年教你的都学狗肚子里去了，还显摆，还吃不准，你看看他那双靴子像是农户穿的吗？你看看他的手，再看看你老叔的手，上面的茧子是一样的吗？你再看看他的虎口，他的手腕子，狗子，这是一个耍刀的好手，你还不是他的对手，要不是你用了麻沸散，这家伙又瞧不起你，我回来的时候就只会看到你们娘两的尸体。”


老叔说完就起身用脚踩住一阵风的下颚，抽出布巾子，从腰间拿出一个钩子，钩住一阵风的上颚，一下子就把他的嘴拽得大大的，老叔回头对狗子说：“把他的舌头拽出来。”


狗子不解，还是老老实实地用火钳子把一阵风的舌头拽了出来，“往长里拉。”老叔又催他，狗子用力一拽，一阵风红艳艳的舌头，就长长的伸了出来。


“看看他舌头下面，有没有小刀子。”狗子把一阵风的舌头卷起来这才发现，这家伙舌根下面居然还有一个薄薄的刀片。吃了一惊，把刀片取下来，在布条上一割，布条立刻就成为两节，好锋利的小刀。


“如果是两军阵前，抓到了奸细，老子连他的粪门都会查，狗子，把他的手筋挑了，这狗日的就不怀好心，没跟着府上的车队，恐怕是在打你们母子的主意，准备明日刺杀老夫人。”


狗子的眼睛都红了，家里就一个老娘，还是瞎眼的，对他没有半点威胁，这家伙也不放过，手下丝毫不犹豫的就用小刀划过一阵风的手腕子，两道红线慢慢渗出，他的手腕子无力地垂下，见一切妥当了，老叔又坐回椅子，对狗子说：“现在这家伙才是钱财，一会你和愣子一起去云府给老夫人送去，给老夫人说，这些天不要出门。我会给弟兄们说说，多注意一下外人。”


把搜出来的银子，铜钱一股脑的堆在桌子上，狗子就跑出去找愣子，准备用牛车把一阵风送到云家，一阵风的舌头还挂在嘴外面，舌根被狗子拉伤，回不去。


老叔一边用火钳子往嘴里捣舌头一边对一阵风说：“老子这些年见的富贵人家多了，如果你找别家麻烦，老子会装着看不见，而云家这种人家，老子盼着他公侯万代，一家子好人，家里最娇惯的小小姐也知道给拾粪的老汉让路，还帮着集市上不会算账的妇人算菜账。


你别不信，这是老子在集市上亲眼所见，他家的马都知道吃东西给钱，在侯府门口摆摊子，下雨了没地方躲雨，就站在大门底下，你在别的贵人家的大门下试试看，不放狗咬你算是你幸运，云家还给姜汤喝，这方圆几十里的乡亲日子都在变好，这都是云家带来的变化，你想杀人，先问问这十里八乡的乡亲。”


一阵风全身都疼，尤其是舌头一阵阵的疼痛往脑仁子里钻，耳朵在轰鸣，只看见老农嘴在一张一合，不知道在说什么，他只知道自己这次全完了。


狗子回来的很快，身后跟着一个壮实的农家后生，只是两人的衣衫都极为破烂，脸上也涂的乱七八糟，到了棚子里也不说话，用手蘸着一阵风的血就往身上抹，这回轮到老叔不解就问：“这是为何，好好地衣服不穿，偏偏找这身下地的烂衣服，是何道理？”


“老叔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侯爷以前说过，所有的东西都需要装扮，功劳也一样。我和楞子哥干干净净的到云府，说不定府上会以为我们很轻松的就抓住了杀手，给的赏赐就会少，现在我们抹上血，任谁看都知道我们哥两是经过一番血战才抓住这家伙的，我估摸着这样一来，赏赐会多三成，愣子哥成亲的钱就有找落了。”


狗子把衣角上的洞扯得更大一点，摸样也更加的凄惨，最后咬着牙对愣子说：“哥，你在我鼻子上来一拳，不要太重，打出血就好。”


说完这话，担心愣子下不了手，他首先在愣子的鼻子上来了一拳，鼻血长流的愣子当然不会放过他，一拳打得极为实在。


老叔站在茶棚子底下看着逐渐远去的两个孩子，摇摇头，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


直到他们的身影再也看不见才背着手回家去找老妻，让她去照顾狗子瞎眼的老娘。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六十节 黄鼠的筏子


玉山脚下的云家庄子充满了喜气，从牌坊开始道路两边的桐树上就挂满了红色的绸布灯笼，在长安城里做工的云家庄户们，也都赶了回来，虽说舍弃了两天的工钱让人心疼，他们还是一个不少的赶了回来，从家里翻出过年的时候才做的新衣服穿上，虽然大热天穿冬衣有些不妥，云家庄子的排场不能丢，谁会像王栓家一样，不到五月就做新单衣，冒着汗水督促婆娘把家里最好的麦子磨成细面，选最白的头道面，挑选颜料，准备做面席。


衣服穿得不好没人笑话，庄户家有新衣穿就不错了，不丢人，可是面席做不好，那可就是没脸面的大事了，自己婆娘就不要想着能在庄子里抬着头走路。


石榴花开得早，让家里的娃子从石榴树上把钟花摘下来，可不敢摘筒筒花，要不然今年就没石榴吃了，摘下来的钟石榴花被男人家包在干净麻布里放在夹板里用油锤砸楔子，不一会，红艳艳的花油就被榨了出来，做母亲的就用手指蘸一点，在丫头的眉心上点一点，一个漂亮的眉心痣就成型了，有手巧的妇人，会把眉心痣画成火焰状，也有荷花状，丫头满意的跑出去显摆，小子看的眼馋，想让母亲也给点一下，这时候往往会被七窍生烟的老子一脚奔走。


面揉的细发，这时候全家的妇人就会洗净手，用干净梳子，木条，剪子，细牙签，做面席，最常见的就是面老虎，明日里主家娶亲，多子多福的石榴做几个，忠贞不渝的鸳鸯做一对，手巧的还能做龙凤，最后用黑豆点眼睛，上笼屉蒸，最后画上颜色，一篮子面席就做好了，都等着明日里新娘子进门后，全家就可以去主家大吃一顿了。


狗子和愣子就坐在厨房里大吃，老奶奶笑眯眯的坐在对面给两个棒小伙子撕鸡腿，一笼屉新蒸的肉包子，一转眼就进了肚子，愣子吃的直打嗝，手里还抓着鸡腿不松手。


狗子臊红了脸，不敢抬头，被奶奶臭骂了一顿，还给愣子装了一碗汤，让往下冲冲，再多吃点，不够了回去的时候再装两只鸡。


救命之恩啊，云家不敢怠慢，可是狗子死活不去饭厅里吃，拽着都不去，让老奶奶给他几个包子，蹲门槛上吃一顿就打算回家。


狗子最喜欢在云家厨房里吃东西，那里香味四溢，上回来就吃过一次，包子的美味他一辈子都忘不了，肉在草原上吃的都要吐了，韭菜鸡蛋馅的包子，狗子认为自己一个人能吃一百个，一百个没吃了，三十个都没有，因为他发现红烧肉和排骨似乎更好吃。


背了一大包吃食从云家出来的时候，愣子捅捅狗子，似乎两个人忘了要赏赐，云家似乎也忘了给，吃一顿饭就打发了？


当着云家管家的面问这问题，狗子被臊的满脸通红，恨不能给鼻子上还贴着膏药的愣子再来几拳，这样或许会闭上那张让他难堪的臭嘴。


“害什么臊啊！”钱管家笑着对狗子说：“又不偷不抢的，该得的东西，问的正大光明，最喜欢这样憨厚的孩子。”说完还摸摸愣子的后脑勺。


看着满满一车的东西，鼻青脸肿的愣子嘿嘿傻笑，那模样让云家仆役家丁哄堂大笑，让狗子咬牙切齿，下回再有这事，绝对不和愣子一起来，太丢人了。


沐浴着夕阳，狗子和愣子两人唱着小调往回赶，不时地回头看看满载的战利品，那里的东西足够愣子哥成亲，也足够狗子盖一院房子，至于那两匹绸缎的用处，到现在哥两还没想出来怎么用，管他呢，东西多了，总有用处。


黄鼠咬牙切齿的在砍竹子，无他，就是为了再扎一个筏子，大舅哥全家来了，自己当然要好生招待，东羊河上泛舟，这是英娘早就给娘家哥哥吹出去了，让娘家的人心驰神往，大舅哥没想到也是一个文雅的人，虽然祖祖辈辈都是屠夫，一听到有和文人雅士一起泛舟的机会，哪里肯错过，黄鼠前脚到家，大舅哥全家就后脚到了，说是要见识一下妹子说的雅趣，当天晚上就要下河。


连月亮都没有的晚上下什么河啊，好不容易用烈酒把大舅哥灌翻，准备明日一大早就开始游河，谁料想，晴天霹雳啊，他家拴在小店后面的竹筏子没有逃脱李泰的魔掌，他想打捞沉在瀑布下面的铁架，非要用到他家的竹筏子。


对于李泰，黄鼠生不起半点违逆之意，乖乖地把竹筏子给李泰撑过去，还问要不要他帮忙，李泰鄙夷的瞅瞅他瘦弱的身体，示意不用，让他赶快滚远些，看的让人胀气。


大舅哥头回来，这要是让新丰的乡亲们知道自己没招待好，不知道会怎么想，以前一直孤零零的黄鼠现在很在意亲戚的看法，好不容易有了亲戚，自然要全力招待，书院的筏子不用想了，明日侯爷成亲，长安城里来了无数的侯门贵戚，筏子早就被预订一空。


无奈的黄鼠只好背上柴刀去河边，准备再做一架筏子，好供文雅的大舅哥明日游河之用，好在河边的竹子很多，只要肯下力气，筏子会有的。


黑黝黝的竹林里只有黄鼠挑着灯笼在奋力的砍着竹子，当他砍倒了一颗竹子，费力的抬起一头，往外拉的时候，猛然间背上挨了一脚，一个敏捷的黑影扑在他身上，明晃晃的刀子就架在黄鼠的脖子上。


黄鼠心头一凛，马上就放松了身体，小声的求饶。黑影放松下来，从他身上爬起来，扔过来一条布带子，让黄鼠把自己捆上，没办法，刀架在脖子上，只好照办，黄鼠自己捆好了，只留下一只手没办法，黑影用一只手把绳结拉死，这次放下刀，松一口气。


“云家的人明日会出来吗？说好了，老子就饶你一命。”在灯笼昏暗的光芒下，一个阴鸷的黑衣大汉问黄鼠，手里的刀子不停地在黄鼠眼前晃动。


听到这句话，黄鼠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自己以前的仇家，是冲着侯爷来的，这要把这家伙抓住送到侯府，求老奶奶将来给丫头说门好亲事应该不难吧。


猥琐的脸不用装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黄鼠连声说：“这位好汉，小的是云家的仆役，狗日的全家都欺负我啊，让我半夜在这里砍竹子，您要劫大户，太好了，我熟门熟路的，可以给你带路，那云家护卫森严，光是军伍里下来的好手就有一百多个，你要是硬闯，死路一条啊。”


大汉嗤的笑了一声：“你当老子傻啊，孤身一人去和军阵对抗，那不是做生意，是去送死，这种事情老子才不会去干，只想找一个落单的姓云的人杀了就成，你如果帮了老子，事情完结后，有你的好处，老子一个人奶奶的还不好下手。”


“原来你是一个人啊。”黄鼠竖起耳朵听听周围，没有其他动静，就大大咧咧的问黑衣汉子。


“老子是独行侠，这回的生意太大，一个人没办法得手，所以才找你合伙，怎么样，事成之后我分你三成，只要你把这东西吞下去，咱哥俩就是亲兄弟，一起发财。”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蜡丸，就要往黄鼠嘴里送，不知何时，黄鼠身上的绳子居然自己脱落了，一只黑黝黝的长针出现在手里，悄无声息地刺进了大汉的肋下。


一阵酸麻痛的感觉从肋下一直延伸到全身，大汉呻吟一声，无力地跪倒在黄鼠面前，黄鼠不理会大汉，他对自己的手段极为自信，那一针已经刺破了那家伙的肾，就算治好，也需要尿半个月的血，盗墓贼一直都是靠小巧手段混饭吃的。


从地上拾起蜡丸，掰开闻闻，然后随手填进嘴里，边嚼边说：“这种补气益力的黄精丸，老子有一阵子没吃了，还有没有？我婆娘刚生完孩子，需要进补。”


把大汉身上的鸡零狗碎全都收拾干净，找根粗细均匀的竹子把大汉的一面手脚绑在上面，然后用力的把另一根竹子压弯，绑好大汉的另一面手脚，手一松，大汉的身子就被两根竹子绷成了大字型，几刀下去，大汉就浑身赤裸，话说经历上次被人围观的惨痛经历之后，黄鼠一直认为，男人浑身赤裸是对他最大的伤害。


黄鼠在大汉的下体位置埋了一根削尖的竹刺，只要大汉扭动一下，竹刺就会刺进他的皮肉。做完这一切，黄鼠在手心吐两口唾沫，拾起柴刀继续砍竹子，筏子还得做，大舅哥明天还要用呢。


天色微曦的时候，筏子终于成功了，惨嚎了一夜的大汉也被云家巡山的护卫带走了，他的命运黄鼠毫不关心，他只担心跌跌撞撞跑过来送饭的丫头千万不要摔着。


迎上前去，把丫头抱起来用自己的胡茬子去扎她的小脸，惹得丫头极力闪避，玩闹累了，黄鼠把丫头抱上新做的筏子，又把一大包东西抛了上来，砍一节竹子当篙，只是轻轻一撑，竹筏就悄无声息地滑进了东羊河……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六十一节 水深火热


太阳从山顶冒出头来，整个大地又恢复了光明，辛月手里攥着那枚黄玉发夹犹在睡梦中，上翘的嘴角含满了甜蜜，昨夜她幻想了一夜，从幼时一只想到了现在，那个戴着花环的小姑娘，被一个流着鼻涕的小男孩称之为夫人，想不起来那个男孩子的脸，就固执的把云烨的脸安了上去。


这样一来可以幻想的东西就多了，一会儿云烨骑着竹马，一会儿又抓着青梅，在幻想的世界里，云烨是她的木偶，任由她摆布。


光着屁股跳水的精彩镜头怎么可以少，只不过辛月为了表示自己在羞涩，所以捂上了眼睛，叉得老大的手指缝，悄悄地偷看男子们的光屁股，还有两腿间那个奇怪的东西。


小时候问过母亲，为什么自己和那些光屁股的孩子不一样，她也想光着身子跳水，惊骇的母亲连忙捂住他的小嘴，告诉她女孩子是不能光身子的，会被装在猪笼里扔到水塘里的。


这个答案让辛月的童年一直在恐怖中渡过，那时候家里并不富裕，爷爷在遥远的京城里做官，俸禄还很微薄，家里人口众多，父亲还需要照顾田地才能维持一家的温饱。


从很小的时候，辛月就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嫁给一个男人，至于这个男人甚至会是自己不认识的人，这在她眼里，远比浸猪笼还要可怕。


见过妇人被浸猪笼，脱得很光，一根线也没给那个妇人留下，族长说既然不识羞，也就不用遮羞了，猪笼被扔下水塘，连停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冒了一串气泡就沉下去了，那个妇人没有挣扎，只是用手抱着胸，辛月那时候在想，她大概早就死了吧。


别人都把这件事作为饭后的谈资，尤其是母亲，滔滔不绝的给女儿说了三天，告诉辛月，这就是不守规矩的下场，她哪里知道她的女儿整整发抖了三天。


辛月趴在云烨怀里看远山的时候，就问过云烨浸猪笼的事，她万万没有想到云烨给了她另外一个答案，一个足矣把她从噩梦里救出来的答案。


传说女娲造人的时候，先造出来的是男子，这样一来，世界上就全是男子，生命无法得到繁衍，造的这批人死亡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了。


女娲造了很多次，就厌烦了这一无休止的工作，在重新造了一批男子之后，就从他们的身上抽出一根肋骨，按照自己的样子塑造了女人，所以男人找女人就是一个寻找自己肋骨的过程。


有的人很幸运，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的肋骨，有的则比较倒霉，总也找不到，所以总是换，人都是贪婪的，有钱有势的想多找几根肋骨备用，就多娶了几个女人，那个被浸猪笼的女人只是找错了自己的位置罢了，族长的惩罚，过了。


“你是我的肋骨。”这是辛月听到的最迷人的情话，这句话让她全身发软，浑身滚烫，为了这句话，就是死了也心甘。


太阳照在眼睑上，天地都变成了粉红色，辛月不愿意醒来，自己在梦里还没有补充完自己的恋爱史，才梦到十二岁一起读书的样子，那个坏小子，把青菜虫放在自己的头发上，自己吓得大哭，而她被严厉的父亲打屁股，自己趴在门缝里偷看。


那个叫梁山伯的男人真蠢，还是那个叫祝英台的女子太难看，同窗三载，居然会认不出祝英台是女子，如果自己扮男孩子，不知道烨哥儿会不会认出来？


答案是肯定的，他一定会认出来的，辛月撩起被角，低头看自己的胸，圆圆的将亵衣顶的老高，用束胸他也会看出来的。


一想到云烨那双作怪的手，辛月就脸红，把手按在上面，不让自己的心跳得太快。


小秋进来三趟了，小姐还在睡觉，不好打扰，她知道小姐昨晚睡得很晚，今天是一个劳累的日子，想让她多睡一会，不过看到小姐把头埋子毯子里，就知道她已经醒了。


“小姐啊，好命婆婆已经来了，正等着给你开脸，不能再睡了。”她坐到床前开始摇自家小姐。辛月没好气的在毯子里踢腾两下脚，无奈的坐起来，长长的秀发垂在肩头，揉着惺忪的睡眼，亵衣松弛，露出半个胸脯，把小秋看得都愣住了，小姐好美！


瞪了小秋一眼，掩上衣襟，把身边一只硕大的绒毛兔子放好，这只兔子是她生日的时候云烨送的，是她的宝贝，再看看手里的发夹，完好无损，这才起身，去小秋备好的浴桶里净身，准备迎接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


辛家很热闹，父母不在这边，只有大哥千里迢迢的从蜀中赶来，就为了把辛月背出家门交给云烨，现在看不见人影，躲在书院里看龙骨头，据说已经看了三天了，还陪着魏王殿下去了山上，据说这回是把一头牛从山上扔了下来，也不知那头可怜的牛是不是还活着，都是疯子，刚来书院几天啊，就接识了一大群狐朋狗友，也不知在家里陪陪爷爷。


边嘀咕边下楼，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就坐在小厅里，见辛月出来了，笑得更欢实了：“多漂亮的一个孩子啊，云家的侯爷老身也见过，是一门好姻缘。”


辛月顷刻间就被一群好事的妇人围了上去，到了洗澡的地方，她们也没有离去的意思，一个抓了一把花瓣撒浴桶里，一个拿出一瓶香水往浴桶里加了小半瓶，剩下的理所当然的揣袖子里。


小秋插不上手，老婆婆开始给辛月脱衣服，还在辛月的胳膊上拿簪子扎一下，在辛月的尖叫声里，开始了她自己的新婚之旅。


辛月只是被扎一下，云烨恨不得从窗户里逃走，一群妇人把他团团围住，七手八脚的就把他脱得只剩下短裤，塞浴桶里解开他的头发就开始洗澡，最过分的是拿松柏枝子扎他，像拍重口味小电影一样，老奶奶拄着拐杖，笑眯眯的看孙子受罪，趴在门口看过程准备过两月成亲的程处默，一脸的骇然，牛见虎是过来人，一副戚戚然的摸样。这个罪她已然受过。


要不是云烨发明了内裤，现在说不定早就赤条条的了，白头发的老婆婆把缺牙的嘴张的老大，手底下一点都不含糊，云烨知道自己的后背一定很惨，这连抽带打的，不要说晦气，就是福气也早就被抽没了。


被虐待完，妇人们心满意足的离开了，程处默趴在浴桶沿上同情的看着气息奄奄的云烨，牛见虎则把一瓶子烧酒递给云烨，希望他喝一口壮壮胆，还鼓励他：“咬牙把今天熬过去，好日子就来了。”


云烨像木偶，任由这些兴奋过度的妇人们摆布，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穿官服，还是上朝堂的那套，这破衣服为了挺括，衬了八层里子，昨天才笑话完穿冬衣的庄户，自己今天就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农历四月，阳历五月的关中，称为骄阳似火毫不过分，穿这一身，不捂出痱子才怪。


娶老婆就是个遭罪的事，尤其是到了古代，上一次娶老婆虽说西服领带的傻透了，这回穿正宗的唐人服饰，更傻。


来，先把里衣穿上，再把亵裤穿上，哦，错了，先穿袜裤，带子绑大腿上，衣服全用带子拴好，啧啧，少年人穿绯袍就是好看，哪像我家老爷，穿上都像螃蟹，没错，这话是程夫人说的，她以云烨的婶婶发的这话，可云烨怎么看她怎么像是在自己身上来找经验的，好为她那个傻儿子成亲做准备。


护心镜？我是成亲，不是上战场，揣这东西做什么？什么？武侯家都这样，是礼仪，在腰上绑了四五个玉佩之，脖子上再挂上两条玉饰，脑门再绑上一条有玉石的布条，云烨认为自己可以开玉石店了。


五斤多重的宝刀挂上，头上再顶一顶紫金冠，如果再插上鸡毛，就是吕布吕奉先了。折腾完穿着，拜完祖先，牛婶婶发现一个大漏洞。


居然没擦粉，这还了得，众妇人一起拍额头，把云烨重新拽回来，摘下帽子，重新洗脸，宫里赏赐的绢花挑一朵红的，大的，准备插头发上。


在云烨以死抗拒之下，妇人们只是给他薄薄的扒了一层粉底，那朵宫花没逃了，被结结实实的插在紫金冠旁边，比头都大。


从早到晚一口水没喝，一口饭没吃，就被奶奶婶婶，姑姑，姐姐，撵出去接亲，旁边马上是一身青衣的程处默，脸白得像鬼，脑袋上也插一朵大红花，一张血盆大口似乎用了口媒子，面目呆滞，看来让他去应付娘家的那些妇人有些不靠谱。


还好从陇右赶回来的长孙冲就靠谱多了，虽说也没有人样子，一朵花遮住了半个脸，但是从他得意洋洋地表情来看，似乎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虫子，一会就看你的了，处默已经废了。”云烨忧心忡忡的对长孙冲说。


“他一会只要负责挨打就成，其他的都交给哥哥来做。”长孙冲很有自信。


“挨打，谁会打我们？”难道会是女方家看到三个鬼怪登门，准备打鬼？


“是啊，挨打，还是乱棍！”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六十二节 过五关斩六将


在太阳走到山巅的时候，云烨率领的迎亲队伍也到了辛家小楼，这种格局的小楼给迎亲带来了莫大的困难，易守难攻不说，当初为了很好的体现私密性，院墙没有选择半人高的胸墙，全是高达一丈保护性墙壁，当时还招来书院诸先生的口诛笔伐。


什么悠然见南山的意境全毁了，书院的先生全成了贼，要不然为什么要建那么高的墙壁，都是坦荡君子，有什么不可见人的。


文化人和女人是一样的，都不好伺候，一个个还脾气大得惊人，无奈的李恪后来建造的小楼全是半胸墙，分房的时候，先生们却又抢着要高墙大院，不要半胸墙了。


如今催门的红包塞了无数，厚重的大门才开了一条缝，还要念诗，长孙冲一路上前，亮开嗓子就开始念好几百年都没有变化的开门诗。


诗念完了，门又关上了，程处默大怒，喊过几个膀大腰圆的就开始推门，都是军伍里的厮杀汉，知道怎么把门闩撞断，一用寸劲，胳膊粗的门闩顿时碎裂，大门开向两边，门后还不时有惨叫传来。


云烨向前要进去，被长孙冲拉了一把，稍一停顿，程处默就一马当先了，好大的一群妇人，个个拿着缠着麻布的棒槌，劈头盖脸的就砸了下来，想要还手，只闻见幽香阵阵，还不得手，只好用双手抱头，用身体硬抗瓢泼大雨般的棒槌。


长孙冲这才带着云烨闲庭信步的穿过暴怒的妇人群，来到客厅，辛老大一脸的不愿意，爪子伸得老长，没红包就不要上楼。


大舅哥啊，这得打发，见他瞅着云烨腰间的玉佩，这就看上了，云烨才弄明白，腰上挂的玉佩原来是贿赂大舅哥用的，一把就扯下来两个，塞到辛老大手里，辛老大并不满足，还准备再勒索一下，长孙冲在辛老大耳边嘀咕一阵，就把辛老大高兴地抓耳挠腮，云烨只模模糊糊的听见燕来楼三个字。


楼上的闺房门口站着辛月的贴身大丫鬟小秋，自从知道侯爷对自己没兴趣，只要小姐不要她，那张小脸对云烨就没笑过，哭了好几次，说人家小姐的丫鬟都是和小姐一起嫁给姑爷的，自己没人要，是奇耻大辱，要报复，直到云烨承诺给她找个好人家才善罢甘休。


如今仇人见面格外眼红，牙齿咬的吱吱作响，一个小篮子就伸了过来，长孙冲大惊，人家的大丫鬟守门都是轻轻松松的由姑爷抛两个媚眼就搞定的事，怎么到云烨这里就要用好东西把篮子装满才成。


作为色中恶鬼，花丛老手，上下瞄了一下小秋带鱼一样的身材就恍然大悟，云烨没要人家，这个仇结的大了，难怪递个篮子过来，没用竹筐已经是给新姑爷面子了。


云烨全身被打劫个精光，连长孙冲都没有逃脱厄运，也跟着糟了劫，小秋眉花眼笑的捧着篮子走了，连催妆诗都没让念，这一篮子足够她快活一生了。


门开了，喜娘后面是哭的稀里哗啦的辛月，脸上的粉不比长孙冲薄多少，被眼泪一冲都花了，正趴在辛先生怀里受安慰呢，辛先生也眼圈发红，一个劲的安抚孙女，见云烨进来，站起来，对云烨说：“好好对待辛月，她是一个好孩子。”说完就扭身下了楼，似乎受不了这种场面。


云烨吃惊极了，自己养的毛驴还不知道驴脾气？辛月早就巴不得嫁过来，对爷爷感情虽然深，可是离得不远，随时就能看到，还谈不到伤心，前些日子还问自己出嫁时如果哭不出来怎么办，会不会让人家笑话。怎么今天会哭的如此伤心，看辛月泪眼婆娑，绝不是葱姜之类的东西造成的。


云烨只能认为事到临头，辛月的感情闸门才豁然打开，不能自己。


送上来的馄炖是生的，辛月流着泪吃生混沌，还要被一群妇人催着问生还是不生？辛月哆哆嗦嗦的说了句：“生。”这些人才放过她。


云烨看到辛月用唇语向自己求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显得很辛苦，还是很艰决的告诉众人，吉时快过了，需要早些出发。


云烨在前面，辛老大背着辛月随后赶过来，这一出来，嘻嘻哈哈的样子就不见了，每个人都露出悲意，多情的妇人甚至在流泪，不知心里想什么，总之很悲哀。


程处默一直在挨揍，其实只要告个饶，讨个人情这事就过去了，谁知这家伙就不知什么叫投降，也不知道跑，就蹲在那里挨揍，直到妇人们打累了才罢休，这时候程处默才站起来，扭扭脖子，对着揍他的妇人们嘿嘿一笑，若无其事的随云烨出门，到了门外，才迅速的搓着胳膊呲牙咧嘴的喊疼，妇人们见他不识像，打得很卖力。长孙冲笑的路都走不稳，这时候他才从被打劫的噩梦里清醒过来，看到程处默的惨状，心头平衡了好多。


有内侍早早在此等候，将早就准备好的封诰交给了辛月，他爷爷一辈子坎坷才混了个四品，赶不上他孙女嫁一回人。


辛月的鼻头都在发亮，这是她处在激动时期的最明显标志，捧着衣冠在妇人们无比羡慕的眼神中上了车驾，否则，她是没资格上云家四匹马拉的车架的。


全服依仗出动，二十四名盔明甲亮的护卫前面开道，全披着腥红的斗篷，非常的威严，一声断喝，大队开始行进，武侯家娶亲不同于文官和百姓，是以战鼓开道的，三声鼓响敬告了天地，万邪退散。


当云烨在大路上行进的时候，他不知道道路两旁有十几条敏捷的身影快速的在山林间穿梭，沿着道路两边搜索前进，为首的汉子赫然是刘献，背后的长弓这时握在手中，眼睛耳朵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当草丛里忽然升起一条声影，沉重的弩弓引弦待发的时候，一只长箭已然插在了他的咽喉。


云烨的婚礼他没有参加，借口身体不适，这个如同豹子一样敏捷的汉子哪有一丝的病态，脚步虽小，速度却很快，这已经是他射杀的第四个刺客，作为宫里的侍卫头领，能够支使动他的只有皇帝和皇后。


辛家和云家离得并不远，一路上好的刺杀地点也只有那么几个，那些不知死活的游侠，刀客，梦想着用云家人的鲜血来换取巨额钱财，如今，钱没有见到，命已经丢了。


一脚踹翻犹在剧烈喘息的刺客，撕开他的衣衫，见到一个猛虎纹身，刘献低声说：“该死的猛虎帮，以为他们已经能在长安横行了吗？”说完脚上的鞋子的铁尖，重重的踹在刺客的太阳穴上。


云烨低估了窦燕山对自己的仇恨，五千贯铜钱会让那些为钱卖命的家伙疯狂，繁华的长安市上，总有些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那些亡命徒就在黑暗里行走。


在皇帝的默许之下，长孙下的令，刘献与五十名皇家精锐暗中保护云烨，这些天除掉的杀手数目，远远不是明面上的那几个蠢货。


在刘献领着护卫继续向前的以后，老江的头从草丛里冒了出来，挥挥手，另一个背着短弓的老汉就从大树上滑下来，背着短弓的老汉朝刘献远去的方向撇撇嘴，对老江说：“江头，这些小崽子，就是百骑司的小子？怎么干事情干的毛毛糙糙的，气势不错，咋那么没脑子呢？咱哥俩要是下毒手，这六个小子能活着回去么？早年间那些让人发憷的汉子都哪去了？现在净是些毛头小伙子。”


“侯爷年轻，没经验，我们这些老人就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杀人的事还用不到侯爷脏手，侯爷只需要带着庄户们挣铜钱就够了，至于百骑司，那些老家伙都享福去了，现在能不能轮得起刀子还俩说，富贵是把杀人的刀，今是少夫人进门的好日子，咱们手上少沾血，为侯爷积点阴德。”


无知的人总是快乐的，云烨把辛月接回了家，婶婶，姑姑站在大门前迎接，庄子上年纪最长的老汉抓住了马缰绳，扯开嗓子喊：“到家喽！”


两块绣着富贵牡丹图案的毡子就铺在马车前面，小秋扶着辛月踩在毡子上，一步一停，后面的妇人就把毡子又铺在辛月的脚下，美其名曰：步步高升，脚不踩泥，沾不上晦气。


进门又跨过马鞍子，火盆，夫妻拜完天地祖宗，拜完老奶奶，在笑的眼睛都看不见的老奶奶的见证下，夫妻对拜完毕，有喜娘把两人的头发剪下来一绺，编成辫子，放在小匣子里，交给了辛月，喻示着结发夫妻，然后就把辛月送进了洞房。


云烨还没有来得及跑，就被恶狠狠地牛见虎擒了个正着，一想到牛见虎成亲时自己的恶劣表现，云烨的腿肚子都打哆嗦。


好在云家的仆役总是那么的善解人意，两坛子酒，摆在他们俩人面前，也不离开，面无表情的看着兄弟两个，那仆役掀开一坛子酒，一股脑的就灌了下去，然后把两个坛子放在他俩面前说：“小的是今日的酒王，尉迟老国公已经醉了，他说只剩下侯爷和牛小侯爷俩位可以灌倒小的，所以特意前来领教。”


牛家人就没有孬种，云烨见到酒坛子上硕大的六十这两个字，就掩住眼睛不忍再看。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六十三节 肉中刺


云家就没有废物，你看看这个外表憨厚的家丁，一脸的为难之色，老国公下了令，那就是军令，必须得执行，为了命令连主家都往外卖，的确是一个遵守命令的典范仆人，至于尉迟老国公现在是否还清醒就不得而知了。


云烨干了一坛子酒抹抹嘴巴就走了，正好有些渴，酒坛子口抹了烈酒的清水醪糟温度适口，这些下人们总是这么善解人意，嘴里赞叹着就把抱着酒坛子发愣的牛见虎撂在那里，一个人出去招待客人。


李靖往嘴里一颗一颗的扔蚕豆，对桌子上的佳肴提不起半点兴趣，尉迟恭这时候已经封了四五个酒王，现在正扯着钱通说他是第六个，钱通矮着身子任由尉迟恭的熊掌在背上拍来拍去，脸上的笑容就没减少过。云家没人啊，这是一个大问题，好不容易找着一个管家，折在尉迟老傻得手里就太不值了，让几个妹子去陪他们有些残忍，云烨只好自己来顶。


李孝恭人不错，云烨还没过来，三个大酒杯就把酒斟满了，还从盘子里捞半个猪蹄放在一边：“云家人丁单薄，老夫就不治你怠慢之罪，成亲么，谁都有这一遭，如果没吃东西，就先把猪脚啃了，这三杯酒喝掉，事情就过去了，拿个油滑油滑的下人来抵数哼。”


这就没得解释，把三杯酒倒在小碗里，又往里添了三杯，云烨对前来参加婚礼的诸位军中长辈，躬身一礼说：“长辈们来给小子庆贺，家里实在是怠慢了，且容晚辈赔罪。”说完就端起碗一饮而尽。


嚼蚕豆的李靖慢条斯理的对满桌子的将帅说：“这小子人虽然奸滑，担当还是有的，草原上一口气剁下来百十个脚趾手指的面不改色，冰屋子里住了一个冬天，也没叫一声苦，算是见过场面了，以后还需要多上战场才是，现在成了亲，过了年留了后，才是往死里用这小子的时候，落到那位老兄弟手里，都不要客气，油光水滑的就一样好处，你让他干什么都会给你干的妥妥帖帖，越是为难的事，交到他手里，越让人放心。”


大将军李大亮一直在交州驻防，难得回京，见过陛下后，就躲在城外的庄子里陪妻儿老小，恰好遇到云烨成亲，前两天是云烨亲自登门送的请柬，这才出了家门，捋着胡须对秦琼说：“叔宝哥哥，看起来身体大好，听说是这小子施的手段，外面传的没法信，我家小子的毛病你们都知道，不知他有没有法子？”


秦琼坐在那里等润娘给他挑鱼肉里的刺，身体太亏，手发抖，干不了这细发活。女眷出现在长辈群里伺候在大唐还是常见的，只是润娘就喜欢往秦家跑，这满桌子的长辈，她就给老秦一个人挑鱼刺，草鱼能有多少刺，她愣是挑了半天。


这让老秦极为有面子，黄脸膛有泛红的趋势，闻听老友如此问，就直接对云烨说：“你李叔的顶门杠子是个很好的孩子，只是有口疾，说话能把人急死，你找个时间去看看，把病治好了，你李叔感激你一辈子，就是我们这些老家伙，也承你人情。”


原来是口吃，这是一种语言失调症，不是有病，在经过诱导，训练之后，只要把他的恐惧因素去掉，就会逐渐转好，虽然达不到常人的语速，一般的交流应该不会有问题，后世电线杆子上贴满了治疗口吃的小广告，那些广州军医都可以治好的小毛病，没道理自己拿他没办法，再说了，早就听说过李万里口吃的事情，只是人家不找你，你不能上门，这样说不定会得罪人，就真的成了广州军医了，再说，这李万里鹏程兄，自言自语没问题，小曲唱的也不错，就是不能对别人说话，一说就结巴，程李两家是世交，程处默都不愿意找他一起玩乐，嫌说话费劲。


“我说鹏程兄为何迟迟不愿意到书院来，原来还有这种故事在里面，李叔回去后，就把鹏程送来，一年以后，小侄还你一个说话无碍的儿子。”


“小子，这里有这么多长辈，可不要信口开河。”李大亮有些不信，他延请了无数名医，这个说是心脉上的毛病，那个说是肺脉上的事，药吃了无数，不见缓解，反而更加严重了，有这些前车在前，他不得不对云烨轻松地随便答应有点怀疑。


正在吃鱼的秦琼抬起头对李大亮说：“他答应了，就是他的事，你管他那么多做什么，一年之后你只管检校成果，其他的就不要管了，要不如，咱兄弟打个赌，一年后见分晓，做哥哥的赌鹏哥儿的病会被治好，赌注就你家那两只猞猁，早答应润丫头给她弄一头，要不然老夫的鱼都吃的亏心。”


“小弟家里有的，哥哥看上了直接去牵就是，哪来的那么多事，这回我回京，陛下让我接任工部尚书，收拾烂摊子，托这小子的福，老杜被他骗的晕头转向，嚷嚷着要告病，这回自家人接了差事，小子，你的花花肠子就少使一些，让老夫也过几天清闲日子。”


李大亮接任工部尚书了，这倒是一个好消息，军中大佬们一起嘿嘿直笑，一直以来，文官们就没有放弃过要控制朝堂六部的努力，云烨作为军伍里的人，所作所为甚合老将们的心意，这也是他胡闹，却没有受到太多攻击的原因，都认为这是军方的意志。


婚礼继续进行，李靖不是不吃东西，而是他只吃鱼，已经吃了四条了，走的时候还要打包，自从回到京城，他就在吃的和住的上面抓挠，猛修园子，最近喜欢上了鱼，云烨给做了鲤鱼，害的李靖落荒而逃。云烨不明就里，特意问了厨子才知道，大唐不许吃鲤鱼，早年间特意下了旨意的。


这是什么狗屁规定，老百姓一个个面黄肌瘦，河里的鲤鱼一个个都长成鱼精了，怪不得连自己这样的钓鱼白痴，都可以随手钓上来七八斤重的鲤鱼，这东西现在都不怕人了，你敢下钩它就敢咬，反正抓住了，你还得赶紧放掉，还不能让别人看见。这还是皇帝姓李，要是姓米的坐了天下，这满天下的百姓还不得饿死，云烨决定，下回太子来了，自己一定给他做一道糖醋鲤鱼，吃完了才告诉他，看他会不会有吃同类的感觉。


李纲被许敬宗搀扶着上了牛车，两个人都醉陶陶的，笑语殷殷，尊老爱幼老许现在掌握的很好，统管着书院各项供给，好几个月居然没有贪墨的事情发生，实在是让云烨感到吃惊，书院现在运行良好，许敬宗功不可没，一栋靠水的小楼，让他全家喜笑颜开，书院或许是第一个真正接纳他的地方，今日接亲，用棒槌敲程处默敲得最凶的就是他老婆，往年没人请他们全家参加婚礼，就是请，也只请许敬宗一人，与公务有关，无关乎情谊。


庄户们也恋恋不舍得离去了，从中午一直吃到天黑，太满意了，一大碗，一大碗的红烧肉就上个不停点，还有油汪汪的扣肉，吃青菜的被人鄙视，吃鱼的让人气恼，孩子肉吃多了，想咬一口莲菜解解腻，就被老子一筷子戳到脑门上，捞过半只鸡，架在孩子的碗上……


总之很满意，从国公到庄户都满意，云家的厨子不是白给的，云家大门外全是横着走路的人，老庄抬着筐子在院子里溜达，不时地从筐子里掏出一只鸡，抬手就扔房顶上去了，云烨模模糊糊的看见黑暗的角落里有一只手伸出来，稳稳地抓住鸡，又缩了回去，老江头一个人坐假山上，自斟自饮，甚是得意，见云烨要过来，挥挥手示意不用。


后院里很安静，红色的灯笼散发出柔和的光芒，整个后院都散发着一股喜庆的气息，小秋守在云烨的房门前，刚刚她就把程处默从花树后面撵了出去，长孙冲揉着腰在接受治疗，被老江从柱子后面拽出来哪里会有轻的，牛见虎见不着人，那个酒王仆役说小侯爷不胜酒力已经安寝了。


辛月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这样子应该已经很久了，云烨有些内疚，大家族的婚礼与其说是婚礼，不如说是一个社交场合，牵扯的利益的交换，利益的对接，非常的繁复，各种试探，各种敌意都一一展现，云烨此时对付的精疲力竭。


“累不累？”云烨把辛月拽了起来，搂在怀里，把头埋在她的颈项间，闻着醉人的芬芳，轻声问她。


“累，还疼。”说完就开始脱自己的衣服。


这也太急了些吧，云烨吃惊的看着脱衣服的辛月，眼看着她把自己脱成一只白羊，然后趴在床上，喊云烨：“夫君，快来帮帮我。”


这个忙得帮，云烨三两下把自己的衣服也脱掉，这就准备扑上去帮辛月解除痛苦，正在考虑用饿虎扑食还是双龙出水那个可以表达自己急不可耐的心情时，却发现辛月把一只胳膊反转过来艰难的够向自己的后背，这是什么古怪姿势？


定睛一看，大怒，一枚寸长的绣花针穿着五色丝线扎在辛月的后背上，血都结成伽了，伸手把针拔出来，取过湿巾子怜惜的一点点给她擦拭背上的血迹，知道这又是将门的古怪规矩，给新娘子一个下马威，将来好管束，让她不至过于跋扈。


辛月转过身子，趴在云烨怀里委屈的说：“喜娘说这是惯例，只有这样才能保佑云家子孙繁盛，代代昌盛。”

第五卷 风雨长安 第六十四节 甜蜜的夜晚


把辛月横抱在怀里，两个人都脱得只剩下亵裤，辛月除去了肉中刺，又恢复了粘人的本能，搂着云烨的脖子不松开，正是情浓之时，嘴里发出猫叫一般的呢喃，怀里抱着一具香喷喷的身体，胸前还有两团软肉在摩擦，刚刚喝下去的酒也似乎上了头，云烨感觉自己要爆炸了。


这是辛月的第一次，自然不能粗暴对待，作为过来人，知道女子的兴致需要培养，她们都是通过感观来爱的，不像男子视觉的刺激，就足矣。


头一回发现辛月的皮肤几乎没有一点瑕疵，用嘴唇轻轻的触碰她的耳垂，白皙的身体就染上了一层玫瑰色，微微有点战栗，烛光下看美人，这是最佳环境，也是渲染后宫的好环境。


辛月眯着眼睛，蜷缩在云烨怀里，想要把身体完全的融进去一样，不知道怎么宣泄，就知道把云烨抱得死死的，随手退去亵裤，就把辛月放在床上，低下头含住辛月的耳垂，身体就压了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死鱼一般的辛月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才缓过神来，汗水从乳峰上往下流，就这样黏黏糊糊的两个人又抱在了一起。


门外老奶奶今天特意没有拄拐杖，站在外面听了一会，就怀着抱重孙子的美梦，回房去睡觉，还吩咐门外的丫鬟好生伺候，她不相信，辛先生今天会跑来坏好事。


红烛爆了灯花，有泪流下，完全清醒过来辛月拿着白绫子发愁，床单上落红片片，白绫子却洁净如初，这如何是好，明天老奶奶要看的，她很发愁。


“明天，你就把床单子给奶奶不就完了。”云烨很不在乎。他喜欢辛月。又不是那层连母猪都有的保护层。


辛月把头杵在他怀里，不停地用头撞他的胸口，嘴里不停的说：“会被笑死的，会被姑姑婶婶笑死的。她们会笑话我很淫荡怎么办？”


“这个我会作证，的确淫荡，不过，我非常的喜欢，如果再淫荡一点就更好了。”辛月不依。手在云烨的光屁股上拍的啪啪作响。


云烨忽然跳下床，取过笸箩里的剪刀。把沾染了血迹的床单剪成各种样子，然后拿针别在白绫子上，稍作修剪，如果画上枝干，就成了一幅傲雪红梅图。


把打算告诉了辛月，结果他的伟大创意被无情地忽视了，只得到两个字的评语：“下作。”说完还把白绫子小心的压在枕头下面。


夫妇间的秘事做的多了，体力的耗费很大。何况他们做了又不止一次。先是辛月的肚皮在响，然后云烨的肚皮，也咕咕的想起来，两个可怜而又甜蜜的人这才想起来，自己的交杯酒没喝，一整天，云烨就喝了好心的家丁送的一坛子清水醪糟，还有一肚子的酒。辛月更惨，就吃了两口半生不熟的馄炖，如今两个人都饿了。


下体粘糊糊的没法穿亵裤，辛月也不愿意没洗澡就穿衣服，抱着毯子坐在床上看着桌子上的食物流口水，云烨一跃而起，这种时候就该男人家出马。光着腚下了床，把一盘子烤乳猪端上床，撕了一条后腿就递给了辛月。


从来没有这种体验的辛月高兴地接过来，小嘴撕咬的甚是有力。猪嘴上的肉最有嚼头，哥两先亲一个。一整头乳猪没用多少时间就下了肚子，云烨再次下地，捧着茶壶搬过来，嘴对嘴喝个痛快，辛月也不用茶杯，也就着壶嘴喝，温温的茶水下肚，两人举着油手，用布巾子擦手，谁料想，这东西很黏，擦不掉，辛月忽然问云烨：“刚才抓猪的时候你洗手了没有？”


云烨摇摇头，都饿疯了，谁还顾得了这些，见云烨摇头，辛月忽然发了疯，油手在云烨身上拍的啪啪响，以为她在耍笑，云烨也不甘示弱，就用油手在辛月的屁股上也拍，也不知怎么回事，拍着拍着，两人又黏在了一起……


鸡叫头遍，还早，云烨睁开眼给辛月把毯子拉好，刚才堪称春光外泄。鸡叫三遍，云烨就有把家里的鸡脖子全都崴断的心思，鸡没叫四遍，看来有好人帮他把鸡脖子崴断了，云家的下人，就是贴心。


日头爬上了山顶，有阳光从窗缝里钻进来，照的辛月心烦意乱，习惯性的要起身，才发现云烨就睡在她身边，一只手还抓着她的一只乳房，下体的疼痛告诉她，她已初为人妇。


一声惊叫从云烨的新房里传出，辛月把头包在毯子里，浑圆的屁股露在外面，纯粹的顾头不顾腚，新婚的第一天就贪睡，叫她如何出门。


小秋推开房门，一脸好奇，见光溜溜的云烨正抱着光溜溜的小姐在安慰，就背过身子说：“老奶奶说了，昨日少爷，少夫人忙了一整天，就特意吩咐，少爷，少夫人可以晚些去给奶奶问安。”说完就把水盆放下，要伺候云烨和自家小姐梳洗。


“好了小秋，你去吧，我和夫人需要洗澡，你让他们把热水备好就是，这里不需要你伺候。”云烨既然不要人家，有些极度私密的事就不让她搀和，免得将来小秋不好嫁人。


小秋固执的伺候自家小姐，只是往日里香喷喷的小姐，现在有一股浓郁的烤乳猪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难道说，成了亲的妇人就会有这味道？


洗浴过后，小秋搀扶着行动不便的辛月跟在云烨身后去给老奶奶问安，虽然太阳都升起八丈高了，云烨依然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只有辛月几乎转身想跑。


熟悉的院落，熟悉的人，她总觉得所有的人都在笑话她，仆人谦卑的笑意落在她眼中完全变成了赤裸裸的嘲笑，辛月都快哭了，要不是云烨在洗澡的时候胡闹，说不定还回早些。


全家都在等他俩，老奶奶笑的弥勒佛一样，姑姑婶婶交头接耳，一娘满脸好奇，润娘在撇嘴，大丫还是文文静静的坐着不说话，几个小的把下巴搁在桌子上等着开饭。


云烨皮厚，不理会朝他露出怪笑的几个姐姐，大大方方的给奶奶请安，往日里爽朗的辛月这时声音低得象蚊子叫，末了，还把白绫子交给了大姑姑，大姑姑一向是个没心没肺的，看一眼就笑着说：“呀，这幅图奇怪，添上枝干就是一副画。”


结果被奶奶劈手夺过来，还在她背上抽了好几下，然后再展开白绫子，似乎很满意，吩咐婶婶把白绫子装在木匣子里，将来入族谱，添香火的时候还要用，现在奶奶管着云家的族谱，上不上的都需要她点头，老人家对这事情慎重的要命，云家的分支到现在都没有一家获得老人家承认，按她老人家的话说：“云家的人宁可少，也不要那些充数的，将来的子孙每一个都是要有担当的好汉子，那些墙头草加进来，只会带来麻烦。”


老奶奶把辛月拉到怀里，安慰了好久，才让她止住哭泣，从怀里掏出一个木牌牌，上面刻着云氏辛月，四个字，把牌牌给辛月挂上，这才说：“傻孩子，哭什么，你和烨儿情浓，奶奶只会高兴，看你们和和美美的，这是我云家的福分，哪里会怪罪，不要理会你姑姑，她就是个没脑子的，这牌牌挂上，你就是云家的当家孙媳妇，这院子里谁敢笑话你，看我不打断她的腿。”


这时候云烨和几个小的已经开始吃饭，你喂我一勺，我喂你一勺的吃的热闹，润娘最是多事，在云烨身上闻闻，再趴在辛月身上闻闻，就问云烨：“哥，你和嫂子偷吃烤乳猪了吗？”


这话问出来，辛月又活不了了，低下头一粒米一粒米的吃饭，云烨反唇相讥：“昨天是谁在秦伯伯身边拍马屁来着，我疼你这么久，也不见你给我挑鱼刺，啧啧，拿鱼刺挑的，我都不如，奶奶，二妹给您挑过么？秦家的二少爷，就不是个好东西，把我妹子挑逗的魂不守舍，这还了得，回书院之后，我会好好的拾掇他一段时间。”


羞得润娘恼羞成怒，却又不敢得罪哥哥，万一他真的去祸害秦霜，自己夹在中间就活不成了，奶奶怕怕云烨的头说：“有你这么当哥哥的么，欺负自家妹子，不过霜哥儿也不错，如果能成，奶奶倒是不反对，秦家人和善，老大要娶公主，嫁给老二也不错。”


润娘从来都是一个极有主见的孩子，秦家的老二秦霜和他哥哥嗣业常来云府，老大是个木纳性子，又早早定了要娶公主，自然不会对其他的女子动心思，唯有老二是一个惹祸精，被老国公送到书院接受再教育，也不知为何，润娘就看中了秦二，秦二对她也似乎也大有情义，两个十四岁的小不点，连性子都还没稳定，现在草草的把婚事定下，将来一旦有变，润娘哭都没眼泪。


“奶奶，秦二这孩子虽然性格跳脱，但是本性还是善良的，孙儿也不反对，如果两年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我们再想这门亲事也不晚，毕竟秦家没做声，我云家的女儿也没必要上杆子往前凑，免得自降身份。”


听了云烨的话，奶奶点头同意，大姑姑也说好，她自己的女儿她清楚是个什么性子，只有润娘红着脸低头不语。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一节 爱的礼物


无论如何日子总要往前过，长安城的火灾现在已经不是人们的主要话题了，突厥被灭，各国使者络绎不绝的来到长安，只是整个长安城腥臊之气冲天，出门就看见鬼鬼祟祟的胡子在东张西望，兴化坊的坊门还没开，就有早早从驿馆跑出来的胡子在研究坊门前那对极为威猛的辟邪兽，新任坊官十分不满，这对叫不上名字的长着翅膀的巨兽，是他的心爱之物，每日都由坊里的不良人用清水洗干净，连牙缝里的泥都不许存在，画图样的小先生可是费了心思，猛兽插上翅膀，看着就厉害，太平坊的那些狮子就是这对猛兽嘴里的肉，让胡子看实在是糟蹋了，不行，亏大了。转头就吩咐那些嘻嘻哈哈的不良人拿些破布单子给盖上，至于胡子惋惜的叫嚷，谁去管他。


陛下是天可汗，我们就是天可汗的子民，至于胡子，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子民，不信祖宗，信一些奇奇怪怪的神灵，听说还有拿人当祭品的，谁家祖宗吃自己的后代，虎毒都不食子。绿眼睛的胡姬看着还不错，胸高腰细的，只要买回家，多洗几回澡，说不定就把膻味洗掉了，至于那些灰眼珠的男胡子，隔着八丈远就能闻见膻味，还嚷嚷着要买兴化坊的房子，造孽哟，那么好的房子要是全被胡子占了，坊官能跑去跳河。


红砖小楼，一家一进，砍了树冠的大树从山里运过来就是大价钱，栽在庭院周围，明年就会重新变得郁郁葱葱，还有从皇家园子里引种的奇花异草，刚种下去，坊官就派了不良人日夜守护，生怕那些不长眼的，偷挖回家去。


云家侯爷就是大气，给不良人涨了工钱，足足三倍，现在，兴化坊除了工地，地上干净的像是狗舔过一般，红砖铺就得地面上，砖缝缝里都没有一丝杂物，走在这样的街道上，你就是想吐口痰，都不忍心。不良人腰里别着短棍，有随地吐痰的，上去就是一顿棍棒，没二话，这是兴化坊的新规矩，小先生说了，叫什么，公共卫生，人人有责，话的意思就是，只要看见把周边弄恶心的人，抓住揍就对了。


臭水沟现在叫金水河，不许再把屎尿往河里倒，每日里天刚亮，就有四个轮子的马车来收这些腌臜东西，摇一摇铃铛，每家就必须把马子拿出来，把屎尿倒进带盖子的大木桶里，拉出城外，据说，脏东西到了农田，就成了好东西，有高僧还说这就是天地循环生生不息的道理，五谷也需要轮回。


金水河几乎一夜间就变得清澈透底，就是河地下，什么都有，连死人的骨头架子都有，这怎么行，那些极为有能耐的小先生又把河水的进口堵上，告诉河岸两边的人家，每家都需要把自家门前的一段的淤泥挖出来，堆到河岸边，长安人最见不得别人家比自家好，这河水将来自家要喝的，万一有死人骨头没挖出来，岂不是自家倒霉，一辈子喝人骨头汤？


呼朋唤友的把自家门前打折干净，你家挖三尺，我家就挖四尺，有二杆子挖六尺的，差点把泉水挖出来，最后定了标准，就四尺，作为出了力的人家，你可以建一个小台子，供你家洗衣，淘米，洗菜，你家有优先权，规格小先生们都定好了，四尺见方的石台子，还刻了花纹，怕太滑了伤人，石料给你家送来，自己找人安装，长安县不管。


河边种了小柳树，这东西耐活，插上就行，想想小树长大后自家在柳树下纳凉的场景，就让人神往，原来住在臭水沟两侧的穷苦人家忽然发现，自己的破房子变得值钱了，想当初自己一贯钱买的房子，现在光地基就值五贯钱，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喜事，总算给子孙留下了一份产业，弓着腰背着手的老头，没事就在河边转悠，发现有脏东西就拾起来，放到脏东西该去的地方，还把门前有脏东西的人家叫出来臭骂一通，你家是天生的穷鬼命，就不要害的街坊们一起和你受穷，再乱扔脏东西，就把坊里的脏东西都扔到你家来，被骂的人家面红耳赤的还不好争辩。


从这以后，河岸边的人家就对卫生有了一种近乎偏执的要求，你家的灶台可以不擦，门前必须扫干净，死了娘老子这事都不许断，否则街坊们会让你也死一遭。


晚上掘开堵河口的大坝，清水重新淌过，经过活水的一夜冲刷，到了天亮，清亮亮的河水从门前流过，水里的游鱼都清晰可辨，老人家蹲石台子上鞠一捧清水喝一口，大叫好喝，再也没有那股子恶心的屎尿味，喝了一辈的脏水，没想到喝干净水其实如此简单，自己只出了些力气，栽了几棵树，就让自己头一回感觉到做人的乐趣。


长安城里的四条河，兴化坊工地只解决了一条河，只清理了河口这一段，花了些石料，仅此而已，在兴化坊庞大的工程预算面前，连只蚱蜢都算不上，长安县一时之间，群情汹涌，要求工地上把另外的三条河道也清理一下。


工部尚书李大亮统管着天下河道舟桥的修建，见到此情此景，做事情雷厉风行，毫不拖沓，一千贯石料费用，两千个民夫指标，就下达给了属下，图纸从兴化坊工地调用，照猫画虎如果还不会，李大亮不介意从上到下来一次大换血，陛下和百姓早就对工部失望透顶，现在他无论做多么大的调整，朝堂上都会全力支持。


作为这次大改造的精华地带，兴化坊无疑是焦点中的焦点，只是，终日紧闭的坊门，还有凶神恶煞般的不良人，让长安百姓止步，想要进去，完全不可能。


官家倒是有进去的，只是出来的人都恍若失魂，嘴上赞叹不绝，直言此地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说完，摇摇头一副留连不舍的架势就离开，似乎备受打击。


见多识广的官员都是这幅模样，让长安百姓更加好奇兴化坊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他们那里知道，官员上了马车，就摸摸怀里精美的小木盒，只说几句话就得到大礼，这个顺水人情做的值啊，只是自己要不要也在兴化坊弄一套房子，给子孙也留下一份基业呢？


李恪趁着大修建的机会告诉皇后，现在的太液池子就是一个巨大的污水坑，虽说金水河现在有干净水注入，和外面的清水相比，太液池子发绿的水让他看得恶心，如果娘娘想要把脏水换掉，他这个做儿女的应该尽一份孝心，当然，李承乾，李泰这哥俩也没有跑掉，只需要三千贯铜钱就可以解决，他们哥三完全可以负担。


只是有一桩麻烦，换池子里脏水的时候，宫里的贵人们就需要有一部分暂时住在宫外，免得受到惊扰，比如他母亲杨妃，住的离太液池子太近，完全需要暂时住到宫外，比如玉山，他在那里有一栋房子，可以让出来。


长孙把这件事当做笑话讲给李二听，李二听罢，笑的气都喘不上来，十四岁的儿子开始耍心眼了，这种心眼却是他喜闻乐见的，只要前提是仁孝，这种心眼就是一种福气。


他又把这件事讲给杨妃听，谁知从来都笑颜不断地杨妃在他面前痛哭失声。


“爱妃，你知道恪儿为了让你有出宫散心的机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吗？听青雀说，现在他欠了云烨两贯钱，这两贯钱可不普通，需要恪儿竭尽心力才能一文文的赚回来，恪儿替云烨修建兴化坊，整个修建的费用超过了一万贯，预期的得利超过了十万贯，就这样，云烨还很不满意，只同意他顶替五百文的债务，其他的还需要恪儿在学业上超过青雀，得到书院的首席模范生，才能有一贯钱的进账，青雀学业有多优秀你是知道的，想要超过他，难，很难。”


说罢，放声大笑，得意之极，他的两个儿子在书院长期霸占着前两名的位置纹丝不动，听青雀说云烨都有些愤怒了，这次在书院里已经在呼吁其他学子以青雀和李恪为超越目标，只要超越他们哥两，赏赐加倍，还赠送兴化坊独门小院一套。如今书院学子已经疯了，三更眠，五更起已是家常便饭，头上绑着打倒李泰的布条子日夜苦读，让李泰很是担心。


能让云烨吃瘪，是李二现在最大的乐事，这让对手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感觉已经有多年未曾有过了，如今在儿子的身上又感受一回，实在是人间乐事。


“这云烨也太过份了，如此苛待我儿，妾身要去书院为我儿讨个公道！”杨妃现在就坐不住了，一想到李恪满身灰尘的在工地上忙碌，瘦小的身躯风里来，雨里去，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母亲能有一段愉快的休闲时光，就心痛如刀割。


“朕倒认为云烨的做法没错，爱妃你也是读过书的人，应该知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如今云烨死命的压榨青雀和恪儿，是真正的为师之道，他们一旦从书院肄业，天下间还不任由他们纵横，我李世民的儿子，也当为鲲鹏，他日扶摇九万里之时，定会叫这天地变色。”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节 大人物来了


长安城在今年已经有了一些变化，城里的商业时间受到宵禁的限制，只有区区三个时辰，在朱雀大街上摆摊会被人家巡城官连人带货物的一起关牢里，打瓶醋都需要穿越半个长安城，让在家里等着吃馄饨的孩子情何以堪。


关中人不喜欢做生意，尤其看不起生意人，获利丰厚却辱没祖宗。何邵不在乎，他祖上就是叫花子出身，当然不在乎辱没不辱没的，他家中堂上挂着“天大，地大，吃饭最大”的祖训，为了吃饭，身负爵位却不在乎口碑，硬是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在每个坊市，都买下来一小片土地，准备开一家杂货铺，从针头线脑到新鲜蔬菜，无所不有，那怕你家需要最新的一匹马就可以拉着到处跑的轻便马车，杂货店也会供应。


一百零八个坊市，他总共建了八十个店铺，这在长安城里算得上首屈一指的大买卖，就是股东多了些，李承乾也扔过来两百贯钱，要走了半成份子，事实证明，他的决定一向是英明的，两百贯钱在第三个月就回到了他手里，这家叫便宜坊的杂货铺让他另眼相看，不是两百贯钱的事，是因为杂货铺总有大量的铜钱，还连绵不绝。


这里面没有人吃亏，李承乾特意派了内侍从头到尾的查看了杂货铺的整个流程，农家提供新鲜蔬菜，还有鸡鸭，鹅，蛋，猪肉还有些没多少刺得大嘴巴鲶鱼，都是有契约的，农家每月从商铺里结一次账，价格很公道，没有欺辱农户的事情发生，这也很合乎商家的规矩，农户也接受。


马车行不停地把货物送到长安城里的每一家店铺，再由商铺把货物卖给坊市里的居民，价格只有东西二市的九成，还不用跑远路，坊民们也受益。


内侍眼睁睁的看着空荡荡的杂货铺子在一个上午就被货物塞满了，在这个过程中，杂货铺子没有花一文钱，那些手艺人家，争着给铺子里送货，有的居然还送礼。


到了月末的最后一天，兴化坊水路上新修的杂货店总店大厅里，人头涌涌，十二位账房一字排开，按照货物的种类，给每个供货的人家付钱，一车车的铜钱运了过来，黄灿灿的就堆在大日头底下，新的麻布口袋装满了铜钱按照票据付钱，忙的热火朝天。


县衙的税吏，就坐在一边，十五税一，每个领完钱的都来到税吏这里完税，税吏不敢多收，太子殿下派来的侍卫，握着刀把子就站在一边。


商户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欢交税，十五税一，简单，俺卖木头凳子卖了三贯钱，两百文的税，这就交，俺家里的铺子还卖了俩贯，是不是一起交了？


税吏的脸越来越黑，旁边竹筐里的钱越来越多，最后税吏都要哭出来了，这样下去，让大唐所有的税吏可怎么活啊。


人群里站着两个老头，一个黑脸膛，宛如农夫，另一个面容清瘦，不时地捋着下巴上的胡须如同一位教书先生。


“玄成兄，如果都这样用铜钱缴税，不再有那些租，庸，调之类，我大唐再现文景盛况也不是难事。可惜的是，只有一个便宜坊，如果多些，就好了。”


“玄龄兄，我看重的不是缴税的多寡，而是税吏脸上的颜色，百姓们在老老实实地缴税，他只需开出完税的证明即可，税收的如此顺利，本应该高兴才是，他因何事一副死了爹娘的模样，老夫觉得将这个原因弄明白，也就清楚了我大唐为何商税严重不足的根本原因。”


何邵弓着身子陪着笑说：“关乎到黄灿灿的铜钱，是个人就想捞一把，如今在便宜坊，百姓交税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们做不了半点手脚，不哭才怪。”


魏征很讨厌何邵的市侩气，甩一下袖子，哼了一声不言语。房玄龄到时笑着说：“既然看出端倪，玄成兄的雷霆手段想必会让他们永生难忘。”


内侍认出来他们两人，不敢叫破，只能上前见礼。魏征问：“你这些天既然一直跟着看流程，可有发现不轨之事？”


“回魏侍中的话，小的这些天观看了每一个环节，都有票据可查，没有发现不妥之处，只是奇怪，何县子只是购买了店铺，其中很多还是租用的，店铺里空空如也，都是这些小商家自己把货物搬进来的，便宜坊的掌柜还挑三拣四，稍微次一些的货物都不要，小的就奇怪，他们一件货物都没有，一文钱都没有花过，却可以发大财，换让所有的人都有好处，这是怎么回事。”


房玄龄回头看何邵等着他给解释，何邵打着哈哈说：“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小手段，在两位面前说实在是辱没祖宗，诸位还是给在下一个保存颜面的机会吧。”


人家不愿说，他们也不能强求，何邵的便宜坊没有半点出格的地方，那些小商户和农家自愿一个月之后收钱，你官府也不能硬逼着他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吧。


这是超级市场的原理，云烨给何邵讲过，他也只懂些皮毛，只知道建一些卖场，让别人来卖东西，这是对长安目前其为缺乏的商业场地的一种补充。


以何邵的奸商潜质，不把这超级市场弄个清楚明白，是不会罢手的。


天可汗的帽子被李二稳稳当当的戴在了自己头上，天下万邦皆为子民，向天地焚表之后，违逆上苍意志，意图不轨的岭南十一土王被斩首弃市，让那些心头尚存有侥幸，只为得到大笔赏赐做做样子的异族极为惶恐。


贞观四年五月初，有一位重要的人物来到了长安，整个长安城净水洒街，黄土垫道，就连这些日子已经到达建筑尾期的兴化坊工地都停工一天，这是天子正式出行的架势，已经有好些年没有这么干了，皇帝总说劳命伤财只为他一人，不是一个好皇帝该做的，如今却大张其事的进行，还下令，晚上可以张灯结彩，宵禁晚两个时辰。不由得让长安市民议论纷纷，不知因何如此。


好在没有迷惑多久，宫里传出了消息，高州总管，上柱国，吴国公冯盎进京陛见，房玄龄率百官于城外三十里迎候冯盎。而后，皇帝步行出宫，在宫门迎接这位在历史上为了民族大一统作出卓越贡献的冼夫人之孙。


云烨也认为冯盎一家接受怎样的礼遇都不算过份，隋末之时，这位骁勇善战的大将军已经控土两千里，超过了汉时的赵佗，有人劝他，趁着李唐立足未稳的机会，学赵佗自立为百越王，被这位极为睿智的大将军直言斥退。


“我世居南越，迄巳五代。作为岭南边疆大吏的，也只我一姓，子女钱财我都有了，人生富贵像我一样的也不多。我常常担忧的，是如何才能无愧于先人所创建的勋绩，怎敢擅自称王呢！”


贞观元年，冯盎曾经拒绝来朝，不消说，是被李二干的事情恶心着了，恼羞成怒的李二准备派江岭甲兵讨伐，被魏征劝住。


事实证明，魏征是对的，冯盎在最好的造反时节都没有反叛，怎么可能天下太平了才开始造反，为了让小心眼的李二放心，他的长子冯智戴入朝侍奉皇帝，如今就在书院里。


这家伙在找出防治疟疾的良药青蒿之后，获得了两贯钱的奖金，在书院趾高气扬的大肆挥霍，请李纲先生为其老祖宗冼夫人作祭表，又请孙思邈为其父亲检查一下身体，前面两位很自觉地只收半价，只有被请来做厨子的云烨，恶狠狠地宰了他一贯钱。


老奶奶对于冯盎也是闻名已久，不是因为他的战功，而是因为他有三十个儿子，如今，她老人家每天没事就盯着辛月的肚皮看，看到辛月脚步轻盈，身手矫健就叹气，怎么就没动静呢？


种萝卜都要等够时间才能发芽，奶奶这是盼孙心切了，辛月在云烨的熏陶之下，对这种事情在就习以为常，加之自己一向身体健康，孙先生也说子嗣只是迟早的事情，不用急，所以就放下心思，全力接管云家内院的大权，徒留下奶奶独自伤感。


冯盎的菜谱不好定，智戴说他老子口很粗，什么都吃，什么也敢吃，颇有后世岭南人的气度。


螃蟹是少不了的，只是现在的吃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用糖腌起来黏黏糊糊的一盘子就端了上来，长孙冲还得意地问，从来没吃过这东西吧？看到云烨戏虐的目光，只好尴尬的收回显摆。


吃了一顿就永远都忘不了，无他，吃糖而已，螃蟹的鲜味一点没吃出来，权当吃糖了。


清蒸螃蟹，配姜醋，黄酒足矣。在智戴的强力要求下，红烧肉不能少，丸子不能少，糖醋排骨不能少，叫花鸡怎么也得来两只，他老子饭量大，每顿饭一斗米。


别的好说，一顿饭一斗米的屁话把云烨惹毛了，揪着智戴要他讲清楚，你老子的胃有多大，还一斗米，两斤米就足够你老子吃了。最讨厌他们用这些形容词了，不准确不说，有时候会引发歧义。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节 冯盎的酒宴


李二与冯盎君臣相处的极为融洽，从宫外携手回到了太极宫，这番奏对从下午一直持续到了傍晚，这对任何事情都处理的极为利索的李二来说非常的难得。


奏对结束后，有三道旨意下发，其一就是冯盎的吴国县公晋位越国郡公，食邑八百户，荫俩子，其二，准其对散居各地的僚族进行清剿，使其王化。其三，李安澜晋寿阳公主，由于下嫁僚王蒙查在先，蒙查谋刺在后，婚事依然有效，着其前往僚地安抚百姓，从蒙查亲近后裔中挑选僚王，扶助僚王管理化外之民，使其归心。


云烨听到旨意，心都凉了半截，好一个心狠的李二，杀其王，夺其土，现在又要善其民，把李安澜的最后一点用处都要榨干净。


头靠在瑾德殿的梁柱上，不发一言，这对父女，一个家国天下，心硬似铁，一个权欲熏心，婉转迁回，貌似这样的结局是一个大欢喜的结局，各取所需，没有亏待哪一方，取得了完美的平衡，李二找到了一个安抚僚族的最佳人选，李安澜得到了自己所希望得到的权利，八百里南疆，足够她一生辗转腾挪。


螃蟹蒸熟了，厨子们挑了最肥美的装了一篮子，云烨亲自调了姜醋汁子，放在瓷碗里，请兰陵给李安澜送去，八岁的兰陵满嘴吃的流油，把螃蟹爪子咬的咔咔作响，提着篮子，却在埋怨云烨小气，只给她两只螃蟹吃，这东西是大寒之物，兰陵一个心肺偏弱的小女孩哪里能多吃。


在得到一只叫花鸡的许诺之后，才极不情愿地去了李安澜的小楼，望着远去的兰陵，云烨大发脾气，把厨房里的厨子全部撵了出去，自己挥着刀猛砍排骨，一整只猪的排骨，被他乱刀剁得稀烂，气喘吁吁地把菜刀扔在一边，扶着腰喘气。


“你既然喜欢，当初就该把她要过来，你知道吗，我和陛下一直在等着你求婚，你没有，反而躲得远远的，既然不喜欢，陛下如何安排她关你何事，现在发这些不值钱的脾气做什么。”


没回头，知道是长孙，拧着脖子说：“一个女孩子送到烟瘴之地，不知她能不能活下来，还要担负僚族的安抚，她能胜任么？”


“一看你就是个没出息的，这是一个美差，八百里的王呢，古时得封国也不过如此，多少人把头磕破了想得到这个差事，只有你头一个就想到那里是烟瘴之地，我们的祖先辟土开疆之时，何处不是烟瘴之地？不都是用血肉才换来今日的花花江山，安澜是皇家的女儿，注定了她要为大唐粉身碎骨，不要以为宫里的孩子们享受荣华富贵都是应该的，这些将来都要付出代价的，你把安澜看错了，她如今恐怕正在得意的大笑，而不是哭泣。你的螃蟹现在送过去倒也应景，刚好用来佐酒。”


一席话把云烨说的哑口无言，的确如此，李安澜现在是在庆祝，而不是哭泣，皇家的人都是怪物，包括长孙，他们看事情不是看情谊，是看效果，简单直接，能一刀砍死的敌人，就绝不会用两刀，在权力面前，其他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抛弃，或许，大概自己想错了？李二不是在惩罚李安澜，而是在补偿她？有冯盎在，李安澜的岭南之行连风浪都不会起，在李安澜进驻僚族的时候，冯盎一定会把僚族收拾的服服帖帖，让他们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怎么，想通了？如果心里放不下，就多给她出点发财的路子，免得她过去遭罪，你想一个法子顶她三年之功，我那女儿现在还没嫁人，就是寡妇了，想来也可怜，作为老友，你不尽心，谁尽心。”


云烨愕然的转过头，瞅着盛装的皇后，这太惊奇了，话说得如此暧昧，好像云烨真的和李安澜有过什么似的，完全不像皇后为人处事的方法。


“云烨，如今陛下和越国公的奏对就要结束了，你的饭食做得如何了？既然收了人家智戴的一贯钱，就需要把事情做好才是，为了你的一顿饭，智戴把他们冯家在岭南立足的根本都拿出来换俩贯钱，支使你做顿筵席有何不可，再说了，吃饭的是陛下和越国公，还降不了你的身份。”


长孙拿着那双大眼睛无辜的看着云烨，似乎刚才那番话她从未讲过，让皇后尤其是长孙说出那些话何其的艰难，这得感谢啊，皇帝和国公正式的奏对，一个大肚子的皇后还不方便露面，螃蟹不敢给孕妇吃，但是这一大碗肥膘子肉似乎很合她的口味，蒸的香酥烹烂，极为可口，上回就发现她很喜欢扣肉，或许是怀孕的原因，胃口大开，卷着荷叶饼吃了好几条子。


皇后要是管御厨要肥膘子肉会把厨子吓死，能提供方便的只有云烨，在长孙眼神的鼓励下，云烨从蒸锅里掏出一大碗扣肉，还有一盘子塞了糯米的莲藕，给装在食盒里，又往进放了好多荷叶饼，才停手，长孙的贴身侍女面无表情的把食盒拎在手里，扶着长孙袅袅娜娜的走了。


鸿门宴的故事把智戴吓着了，不惜用祖传秘方换取自家老爹一顿安稳的饭食，在他看来，这是极划算的，还找了一个云烨无法拒绝的借口，那就是书院的奖励，用那两贯钱，云烨明知是被利用了，也不会心存芥蒂，因为一切都是按照云烨的规矩进行的。


三十几岁的人还非要到书院求学，当时就感到奇怪，求学么，多高尚的行为，夫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也，谁会想到他居然怀着目的来的，摸着胡子和一群白面少年一起求学，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感觉，在学堂一坐就是三个月，求学问道之心丝毫不亚于少年人，跟随孙思邈进山采药，也尽心，从不耍世家子的脾气，无意中发现青蒿可以治疗疟疾，让老孙惊为天人，在书院例会上极力为智戴争取了两贯钱的奖学金，至于智戴用这两贯钱做什么，老孙就不闻不问，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比一种能有效治疗疟疾的好药物更重要的了。


得到云烨的许诺后，智戴又去恳求皇帝，希望给他老爹接风的这顿饭食由云烨来做，好让自己父亲也感受一下自己的一片孝心。


仁孝天下吗，李二没理由拒绝，笑呵呵的答应了，只是把云烨喊到后殿劈头盖脸的一顿臭训，还说他没脑子，怎么谁都可以抓起来利用一下，以后再敢胡乱做主，就把腿打断。


最讨厌和李二说话，以前还有心思给他进言，想要逐步改变李二已经僵化的头脑，造福于万民，让大唐不走弯路，谁知道现在快被他同化了，整日里为家族的繁盛努力，还干的无怨无悔。


空话什么也改变不了，话说一千遍，不如自己动手做一件事，大唐的体制在李二君臣眼里已经完美无缺，不需要太大的改变，他甚至开始制定一个叫《帝范》的动西，比历史上早了好多年，想通过自身的实践来摸索出一套帝王的规范，且万世不移，云烨把统称为ISO9000系统，自恋到如此地步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做皇帝需要与时俱进，不是墨守成规，事物总是在不停地变化，朝堂体制也是如此，要是以后的帝王统统按照他的样子，云烨可以断言，大唐天下长不了。


装菜的东西全部是银器，亮到极致反而有点发暗的感觉，看着厨子们用各种食材装扮饭盘，就有一种回到后世的感觉，御厨们也做了一道菜，那道菜云烨还做不来，就是叫什么“浑羊殁忽”，这是皇帝款待贵宾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羊焙烤的金黄，不停地往下流油，一把把的胡椒撒上去，也不知还能不能吃，厚厚的胡椒把羊肉包裹的严严实实，辛辣的气味让人喘不上起来，这个云烨不管，是皇后特意吩咐的。


五十几岁的冯盎坐在那里如同一座山，岭南人传统的黝黑脸膛泛着红光，与李二不时地开怀大笑，旁边陪坐的房玄龄，智戴也笑意吟吟，场面亲和，君臣和睦。


云烨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大串宫女，每人都捧着一个硕大的银盘，鱼贯而入，李二是个大方人，既然云烨喜欢揽事情，那就连宦官的事情一起做了，让他把人情落个十足十，此情此景，会让冯盎记一辈子，反正得利的会是李安澜，这个人情云烨领的效果，远远超过了故意施恩。


苦着脸的云烨一进来，房玄龄就哈哈大笑：“今日托越公的福，玄龄终于可以尝一次人间的极品美味，冯贤侄苦心一片，为老父能享用真正的美食拼尽全力获得书院奖励，实在是难得，越公好福气啊。”


没等冯盎开口，皇帝先说了，“这小子对于吃食一道尤为擅长，倒也称得上一绝，他做的美食，朕都没吃过几次，要不是智戴把他逼到角落里，无力反悔，冯卿也未必能吃上。”


冯盎赶紧站起来对云烨说：“犬子胡闹，还请云侯莫怪，要怪就怪我这个贪吃的老头子，这份人情，容冯盎后补。”


云烨给李二施了礼，才对冯盎说：“你儿子冯智戴，学习刻苦，并且有重大发现，因此获得了书院这期的奖学金，书院有言在先，这两贯钱可以请书院的先生做一件事，云烨添为书院先生自然会遵守制度，越公切莫说什么人情不人情的，让小子难做，要是万一起了贪心，上门讨要，还请越公不要嫌烦才好。”


李二对云烨的这番话极为满意，放声大笑，房玄龄也跟着大笑，只有冯盎的笑声最是洪亮，几欲穿透屋脊。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节 被算计了


宫女们按照云烨的吩咐，把银盘都一一摆放整齐，揭开盖子，饭菜的浓郁香味就蔓延开来，李二在办事的时候不会注意食物，那怕天上的珍馐全部摆到面前，也不会让他的思维有半点的滞涩，不看桌面只是尽情的与冯盎交谈。


偏殿里只有五张矮几，不像别人的桌子上五颜六色的好看，云烨给自己的全是螃蟹，很多年没吃过这东西了，今天准备大开杀戒，从怀里掏出小锤子，小剪子，大牙签，小勺子，还有用来把螃蟹外壳夹扁的夹子，至于钩凿，云烨觉得没必要，欢欢喜喜的把手洗干净，这就准备开始吃。


一只螃蟹拎过来，剪去爪子留着最后吃，好东西总要留在最后，掀开螃蟹盖子吃得正愉快，大唐没多少人吃这东西，一个个养的极肥，蟹膏居然可以挖满一勺子，含到嘴里太舒坦了，蟹肉用牙签捅出来，蘸一点姜醋，鲜味让人飘飘欲仙，用夹子把螃蟹腿的外壳夹碎，发出令人心旷神怡的声音，忽然觉得屋子里似乎很安静，刚才还有丝竹之声传过来，现在没动静了。


这才抬头看，发现李二，冯盎，房玄龄，都在兴致盎然的看他吃螃蟹，冯智戴捂着额头躲在最后面。讪讪的笑着站起来问：“陛下为何不进膳，莫非微臣的手艺入不了陛下的法眼。”


李二摇摇头，从他桌子上拿起小工具，试了几下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你这里倒是贯彻的很是干脆，你做的饭食朕还没挑出毛病，色香味俱全，比皇宫里的饭食美味，只是朕与冯公看你吃的热闹，就过来看看，你继续吃。”


不就是自己用牙咬螃蟹有些难看么，兰陵刚才在厨房里不就是这么吃的，也没听见她抱怨，到这里就不行了？


房玄龄大笑着说：“老夫牙口不好，见美食却有心无力，心痒难熬啊，且把这里的器物借老夫一用如何？”还能说什么，云烨只好把几样工具在旁边的茶水盆子里洗干净，递给房玄龄，却发现老房不接，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用来洗工具的盆子不言语。


李二的脸红的惊人，指着茶水问：“这是用来净手的？”


螃蟹宴上的茶水不用来洗手，还能用来干什么，念头转到这里，心头咯噔一下，这几位不会把茶水都喝了吧？


一群土鳖啊，这是要活活坑死我啊，云烨在心里泪流满面，五个人吃饭，四个土鳖把洗手的茶水喝了，就一个聪明人没喝，这个聪明人的下场可想而知，尤其这中间还有李二这个小气鬼，想要化解尴尬，只有五个人都成为土鳖才有可能。


“哦，回禀陛下，这是微臣特意为今日宴席准备的解腻的茶水，用上好的茶叶冲泡而成，最是适合宴会饮用。”


说完，云烨就捧起小瓷盆大大的喝了一口，茶水混合了螃蟹的腥味，让他几欲呕吐，强忍着吞下去，如果吐出来，按照今天事情的严重性李二不让他爬着回家才是怪事，后果太严重，只好委屈一下自己的胃，唐朝的煎茶不是连猪油都放吗？


李二的脸色这才好转，哼了一声说：“下回找个小点的器具装茶水，好好地茶水糟蹋了。”


冯盎也跟着说：“茶水的滋味实在美妙，老夫走的时候，可要多带一些回去。”


房玄龄神色怪异的从云烨手里接过工具，来到李二的席前，请他先用，又唤内侍过来，找几个小剪刀之类的东西来给其他人凑数。


冯盎是武将，自有武将的凌然之威，一只带把的肘子咬的汁水淋漓，赞不绝口，螃蟹似乎只是餐后小点，桌子上的剪子之类的东西一概不用，螃蟹的大钳子丢嘴里咬的嘎嘣作响，听的云烨牙根都酸了，不就是想让皇帝看看自己饭一斗肉十斤的饭桶本质么。


给他吃这些东西糟蹋了，不喜欢莲藕里塞些糯米之类的东西，问云烨为何不往里面塞些虎肉，说那东西有嚼头，回头就送云烨一些风干的虎肉，虎鞭他也带了几十根，瞅着逸兴思飞的冯盎，这家伙说不定就是导致华南虎彻底灭绝的罪魁祸首。


一顿饭吃到华灯初上才算完结，对于宫里的歌舞，云烨没有半点兴趣，李二自己编排的歌舞，看着就无趣，把自己大战窦建德的功绩成天的宣扬。百十个穿着铠甲的舞姬，乱哄哄的没有规矩，一会儿出场，一会儿唱歌，歌词晦涩难懂，女人跳男人的舞蹈本就难看，杀的不惨烈，叫的不凄惨，穿白衣的舞姬所向睥睨，袖子甩的如同散花，最后蹲下朝天子，施的还是妇人礼。


冯盎估计和云烨一个心思，也看不下去，退去外袍，大吼一声，翻了个空心跟头，转个圈就开始跳健武，伸胳膊踢腿，如同疯子。


李二叫声好，自己也抖着肩膀甩着手下了场子，人家跳舞，自己当然不好吃东西，云烨看着面前逐渐冰凉的螃蟹哀叹不已。


都喜欢跳舞，还跳得不好看，劈个腿都劈不直，转两圈就有摔倒的危险，冯智戴在空中劈腿如同屁股中箭，房玄龄的舞跳得如同老太太逛街，好好地饭不吃，全都在抽风。


手鼓一声响，各安其位，李二擦着头上的汗水问云烨：“朕的舞跳得如何？”


“除了刚劲有力，婀娜多姿，一如苍鹰展翅，犹如巨鱼鼓浪，或如狂风初至，对于陛下的舞姿臣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最恨的就是这种情况，睁眼说瞎话虽然是官员的必备绝技，云烨实在是不喜欢。


大唐的宴会时间长的惊人，足足过去了三个时辰，那道该死的浑羊殁忽才由两个力士扛了上来，一整只羊，在盘子里被摆成跪拜的造型，李二抓起案几上的餐刀，随手一掷就插在羊身上，力士拔出餐刀，刀口向里，作四方揖，刨开羊肚子，从里面掏出一只鹅出来，然后又从鹅肚子里取出几枚鸡蛋，还有被油浸的微黄的糯米，鸡蛋不多，只有五枚，每人一个，云烨发现给李二的明显是最大的，说不定是鹅蛋。自己的最小如同鸽蛋，再一看智戴的，就心满意足了，他的只有指甲大小，不知道是什么蛋。


鹅油泡米饭能好吃才是怪事请，再说了，还撒了巨量的胡椒，那东西做汤还不错，放得太多，那里还能吃出食物的本来味道。


随着冯盎，房玄龄起身拜谢陛下赐食，然后就开始大嚼，蛋的味道不错，就是那一小勺糯米饭实在是太腻了，还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胡椒味道，刺鼻之极。


冯盎，老房，小冯吃的享受无比，尤其是冯盎，把糯米含在嘴里翻来覆去的不忍咽下，十分的恶心，李二陛下也是如此，似乎这样才是贵族品尝美味的正确办法。


不用吃，云烨就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挖一勺子米饭，黄色的油就往下滴，还连成串，这哪里是吃米饭，这是在喝油汤，鹅肉的腥味扑鼻而来，这不是以前吃过的广东烧鹅饭，这是毒药。


皇帝忙着和冯盎，房玄龄谈话，云烨趁机把身边智戴的餐盘抢过来，把自己的塞了过去，智戴是个好人，把盘子舔的像是刚洗过一样，皇帝赐食不吃为大不敬。


在云烨严厉的目光中智戴欢喜的又把云烨的米饭吃了个干净，还拱手致谢，这就皆大欢喜了。


总有人捅云烨的后背，回头看又不见人，如此几回过后，就开始注意了，果然，有一只粉嫩的小手从锥幕后面伸出来，又打算捅他，除了兰陵云烨想不出还会有谁这么大胆子。


刚刚吃干净的螃蟹壳子随手就塞给了小手，小手伸回去，螃蟹壳子又立马飞了出来，敲在云烨的脑袋上，然后掉在案几上，哗啦的一声响，一下子就把李二的目光引了过来。


兰陵大大方方的从锥幕后面走了出来，给她老爹见礼，然后又接受众人的见礼。


“兰陵，已经夜了，为何还不去安寝，来前殿何事？”李二对自己的女儿一向宠溺，更不要说兰陵。


“父皇，孩儿是来找一个背信弃义，说话不算数，屡次欺骗女儿的癞皮狗算账。”兰陵捏着小拳头义愤填膺的对自己的父亲说。


李二瞅瞅房玄龄，又瞅瞅冯盎，直接越过智戴，恶狠狠地冲着云烨说：“不用说，兰陵嘴里的癞皮狗一定是你吧，好胆子，连朕的女儿都敢欺骗。兰陵，怎么回事，说出来父皇替你出气。”


完了，云烨想冲过去堵住兰陵的那张小嘴，给李安澜送螃蟹的事会被抖出来。


按照倒霉法则，你越是担心会发生的事，他就一定会发生，灵验无比。可恶的兰陵张合着那张樱红的小嘴，立刻就把云烨答应送她一只鸡，让她给李安澜送螃蟹的事掀了个底朝天。


李二的面色古怪，问云烨：“小子，这里面有朕不知道的事情么？”


“回陛下，微臣当初在皇宫求学之时就与寿阳公主相识，如今她要远走，送她一点吃食，权当为她送行，岭南多瘴疠，蛇虫，就是想给她留一点念想，不至于山高水远的过于寂寞。”


“云侯此言差矣，岭南也有山清水秀的好去处，大海波涛冲天，青山连绿树，民风淳朴，物产丰富，也是一块宝地，云侯大可放心，寿阳公主一定会安安稳稳地抵达岭南，八百里僚地，也一定会在公主的教化下，开化民智，用不了多久，那里就会成为我大唐的又一片乐土。”冯盎把话说得慷慨激昂，恨不得掏出心来给大殿上的几个人看。


这不是我想要达到的目的，云烨愕然，回头却看到兰陵脖子上挂着李安澜的长生佩。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节 春风散


云烨踩着月光在皇宫的甬道里往外走，后面跟着送他的内侍，月亮很圆，很亮，根本就不需要灯笼来照明，低下头把面孔隐藏在黑暗里，似乎这样他的心里会好受一点，再一次被利用，再一次被当成傻子，让他的情绪非常消沉。


刚才用肚子不舒服的理由谢绝了继续参加饮宴，在李二奇怪的目光中落荒而逃，总不能说我只喜欢你女儿的身体，而不喜欢她的灵魂，这话如果出口，估计会被挂在城墙上风干等过年了。


李安澜用手头能有的资源来为自己的将来求得一份便利这无可厚非，权谋之道就是如此，云烨自己也是圈子里的人，应该明白游戏规则，你利用我。我利用你，利用来，利用去的像一群傻逼一样。


相比权谋，他更喜欢用感情来达到目的，李纲如此，孙思邈如此，李承乾如此，甚至李泰，李恪也是如此，如果单纯的讲权谋，自己现在早就被长孙两口子榨成人干了。


感情有时候是盲目的，甚至是错误的，现在被李安澜用感情束缚在她的战车上纯属活该，被利用也是老天给的报应，自己的出发点就不纯洁，所以有这样的回报就不奇怪了。


墙角站着一个人，是李安澜，皎洁的月光照在她脸上，脸色白的吓人。内侍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云烨笑着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觉，原来公主你也睡不着，在这里等我打算谈什么呢？哦，还没有祝贺你成为僚人之王，你可以放心了，冯盎答应全力支持你，你到了那里，会有三千甲兵听你的号令。”


李安澜抿着嘴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回让兰陵把你逼到墙角，你心里一定很生气，骄傲如你。怎么会被一个弱女子玩弄，一向都是你玩弄别人，滋味不好受吧。”


不准备和李安澜多说什么，无论说什么都是对自己的一种伤害，她只有一个让自己无法释怀的皮囊，这种失望的感觉别人是无法理解的。


准备绕开她，李安澜却横跨一步又拦在他的面前，云烨干脆后退一步，盘腿坐在地上，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天气很热，李安澜却披着斗篷，笑嘻嘻的对云烨说：“这就对了，乖乖地坐好，我跳舞给你看，我跳的比我父皇他们跳的好看的多。不为别的，只为你今天送来的那一篮子螃蟹，真的很好吃，这是我这一生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你当时就在偏殿外面？”


“锥幕后面可不只有一个兰陵哟。”她回答得很俏皮，似乎所有束缚她的东西都不见了。


斗篷落地，她只穿了一袭纱衣，胸前的红豆都清晰可辨，赤着脚在青石板上跳舞，她的腰肢柔软，板着脚可以够到自己的耳垂，没有手鼓，没有沙铃，只有夜风从甬道的那一头一直吹过来。


她开始跳胡旋，洁白的纱衣飘飘，肥大的裙裤被风鼓荡起来，就像一只在乱风里挣扎的蝴蝶，脚尖在粗糙的石板上旋转，只是几下，就有殷红的鲜血流出，在石板上留下瓣瓣红梅。


李安澜似乎没有知觉，犹自旋转不停，脸上的笑意未曾消减过一分，一只小葫芦从她手里飞了过来。


云烨伸手接住，拔开壶塞一闻，却是地道的云府佳酿，他一仰脖就灌了一口，实在是需要酒来安抚一下自己迷惑的心灵，李安澜的作为让他彻底的迷惑了，她没必要做这些。


跳胡旋很费力气，尤其她专门挑最激烈的一段来跳，更加的费力。终于她跳累了，云烨却没有鼓掌，李安澜从他的手里把小半葫芦酒接了过去，大大的灌了一口。


就坐在云烨身边，吃吃的笑着说：“我跳的好看么？”


“很美，这是我见过最美的舞蹈。”云烨认真地回答。


“那你为什么不肯娶我，你喜欢我的，从一开始你就喜欢我的。”云家的酒不适宜女人喝。


“因为我发现你心里有头猛虎，说不定有一天会跑出来伤人，尤其是害怕你伤到奶奶，小丫她们，你即使再重要，在我的心里还是比不上她们。没人可以取代她们，你也不行。”


云烨把这句话说的斩钉截铁，为自己一时的痛快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只有傻子才会干这种事。


“你这个狠心的家伙，就不能对我好一点么？从小我就孤零零的一个人过，害怕打雷，害怕刮风，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像极了鬼叫，我只有躲在毯子里祈祷外面的鬼不要找到我，一打雷我就在屋子里乱跑，因为我没地方可以去，我爹在宴客，我娘在陪侍，他们没工夫管我。


后来我就大着胆子站到了屋子外面，反正没人疼爱，不如被鬼抓去了事，我大哭着推开门，门外风狂雨暴，把我的亵衣都淋湿了，一道很响的雷就在房顶上炸响，我吓得昏过去了，被仆人发现，送回屋子里，发烧发了足足三天。


重新醒过来之后，我就不怕刮风，打雷，你说神奇不神奇，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要的一定要自己去争取，因为没有人会把好东西白白给我，你是头一个给我好东西的人，我不想你恨我。”


她在云烨的耳边低语倾诉，温热的口气不时的灌进他的耳朵，痒得厉害，温软的身子靠在云烨身上，让他意乱神迷。


酒气上涌，眼睛逐渐有了血丝，云烨在努力地克制自己如同潮水一般的欲念，纱衣褪下去，李安澜冰凉的身体偎进了他的怀里……


月亮似乎也不愿意看见这一幕，害羞的隐藏进云彩里，天地间一片漆黑，只有浓重的喘息声在甬道里蔓延，不知过了多久，喘息声停了下来。云烨的神智也恢复了清醒，没有推开趴在身上的李安澜，只是看着身边的酒葫芦苦笑。


男人该有的担当还是要有的，抚摸李安澜的脸，上面全是泪水，云烨叹口气对她说：“你这是何苦呢，就要远走岭南，到时候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好好过一生不好么，非要毁掉你最后的骄傲。”


“我给你下药，你不怪我？”


“我是男人，不是怨天尤人的女人，这种事情无论怎么说都是你吃亏，你下的赌注太大了。用自己的一辈子去赌一个模糊的未来，不值啊。”


李安澜穿上纱衣，又用斗篷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抹一把眼泪说：“你这样的男人我都不想要，这世间还有谁可以让我爱上，我要控制僚族，就必须有孩子，男人中间除了你碰我，我不感觉难受，其他的人，我想想都会吐。宫里的御医说了，我这几天是最好的受孕时间，这种事情我也只会努力一次，要是上天不给我，我认了。”说完，就扶着甬道的墙壁慢慢走了。


云烨起身穿好衣服，那个内侍就如同鬼一般的又出现了，打着灯笼把地上的血迹用湿麻布擦干净，对云烨说：“侯爷不用担心，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的，小的已经被指派给公主一起去岭南。”


从怀里掏出钱袋，一股脑的塞进内侍的怀里，转头向东宫走去，他今晚借宿东宫。


李承乾正躺在大椅子上喝葡萄酿，酒碗里的冰鱼敲击着碗壁声音很动听，与其说他是在喝酒，不如说他在玩。云烨夹手夺过酒碗，一口气就把碗里的酒连通冰鱼一起灌了下去。


一股凉意从喉间一直滑到胃里，烦躁的心思这才安静一些。李承乾很有主人风范，又从罐子里捞出两条冰鱼，给他倒了一碗酒，示意他继续。


连干了三碗，云烨把自己扔到另一把椅子上发呆，一切发生的太快，快的甚至都让他来不及思考，现在也恍若一场春梦。


李承乾也不说话，翘着二郎腿晃呀晃呀的，很悠闲，蚊虫还没有长成，现在是纳凉的最佳时节。头上有明月，星空，身畔有美酒佳肴，除了没有佳人，他什么都不缺。


“说点什么吧，承乾，我来你这里过夜的次数不会有多少回了，你的太子妃快要进门了。”云烨现在就是想听一点动静。


“那就说说你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成为我姐夫吧。”李承乾古怪的看着云烨。


这句话把云烨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才发生的事，他怎么会知道。狐疑的瞅着李承乾，等他继续说话，如果被人家一句话就诈出实情，这也太对不起这些年的磨练了。


“装，你再装，吃干抹净就不认了？告诉你，从我姐姐跟我要春风散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倒霉了，这种霸道的药物，你以为我姐姐会用在别人身上？再加上你一来就失魂落魄的，我如果再不知道你成了我姐夫，我这个东宫太子就白当了。”


云烨跳起来，骑在李承乾身上，就没头没脑的捶他，气不好发在李安澜身上，发在这家伙身上云烨没有一点负担。


“不许再打，再打就是刺王杀驾了。”李承乾努力地发出一句威胁的话。


云烨高举的拳头无奈的落下来，不是不能再捶李承乾，而是忽然发现很无趣。翻躺在长椅上，无力地问他：“我该怎么办啊。”


“有什么怎么办的，我姐姐想要一个孩子将来继承她的产业，虽然荒僻了一点，也是一份大产业，你给了他一个孩子，这孩子将来会姓李，和你有什么关系？”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六节 李恪的忠告


每回受到伤害，云烨就会赶紧回到书院，躲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舔舐伤口，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强大。


相比京城里的妖魔鬼怪们，云烨非常的怀念草原上那段平静的日子，一次只有赤裸裸的肉欲，而没有感情因素存在的性生活，却像绞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以前只是一具让他无法释怀的身体，现在那具身体里说不定在孕育自己的骨血，一下子就把天平的一端压得高高翘起。


游走在书院里如同一具行尸走肉，想要推开教室的门，谁知道那个门居然非常的沉重，他几乎用尽了全力，才推开，教室里鸦雀无声，十二个学生齐齐的盯着他，似乎要看他对门的看法。


李泰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嘲讽，优等生的优越感显露无疑，李恪似乎在逃避云烨的目光，一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火炷一脸的紧张不停地斜着眼看洋洋自得的尉迟宝林，不用说一定是他把大门搞得如此沉重。门后有一条绳子，挂在一个横杠上，闩着门，要想开门就要把绳子另一端挂着的重物提起来才行，云烨趴在窗户上往外看，绳子的另一头拴着一个木桶。


设计的有点意思，想要开门就需要把一整桶水沿着斜线提起来，倒进水槽，关门的时候木桶又会回到水池里灌水，等待下一个开门的人再把它提起来，周而复始。


“宝林，这是你做的？”云烨对尉迟宝林的突然开窍感到吃惊。


“先生，是我做的，火炷帮我出了不少主意。我看到那个浇花园的老汉，每回提水都咳得半死，所以就想了个不用他提水的法子。”


难怪李纲会如此的喜欢尉迟宝林，有时候甚至是偏袒，露着大板牙傻笑的尉迟自有他的可爱之处，怜悯弱者，就这一条足以让云烨对他另眼相看。


“很好，你能把前面学到的东西活学活用，虽然还很粗糙，但是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这一步很重要啊，我们总有一天会让水自己跑到屋子里来，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解决了他，我相信它会给你带来无尽的荣誉和金钱，宝林今年大考的成绩，我会给他额外的加五分，诸位多努力吧，成绩的来源不是只有考试一个途径。”


“先生，尉迟宝林设计的这个东西，我相信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出来，甚至做得更好，比如太费力，只要加装两组齿轮，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近乎白痴的做法，我不肖为之。他得到加分得到的太轻松了，我们的成绩何时变得如此的不值钱了。”


李泰怒不可遏的站了起来，指责云烨偏袒尉迟宝林。


“青雀，你说的完全对，为什么你们不去做呢？如果做的是你，把这东西完美化了，你会得到十分的加成，自己不做，却去指责做了的学友，这是不对的，没有动手的人，是没有资格指责动手的人，因为他比你走得远，得到奖励也就顺理成章。


物理学是一门动手性极强的学科，把学识转化成实实在在的东西，才是这门学问的精粹所在，否则他就是一堆留在你脑子里的垃圾。”


这是云烨最喜欢的部分，在这里的谈话，更加的接近后世，眼看着自己一天天的把这些十几岁的少年变成另外一个自己，就从心底里高兴。


对于力的理解，这十二个人已经完全掌握了，尤其是讲到摩擦力这一块，让李泰彻底的陷入了沉思，他又在琢磨自己的水车。


现在天上不时地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落下来，甚至有一头猪撞破窗户落在李纲先生的案子上，对降落伞感兴趣的不再是李泰一个人，直到有一天孟不同拴着降落伞从天而降的时候，老先生彻底的发飙了，吓得尿了一裤裆的孟不同期待着书院奖励的时候，却重重的挨了十板子。


书院不好管了，李纲愁得最后几根黑发也变成了白色，玉山书院和其它书院不同，学生们就没有安份守己的，李大亮家的大儿子李鹏程，来书院只有不到七天时间，现在就每天在球场上大呼小喝的狂奔，踢翻对手无数，挨了板子还死性不改。


那以前是一个多好的孩子啊，谦恭懂礼，文质彬彬，虽然说话有一点阻碍，但是并不妨碍这孩子有一颗求学的心，把他和段猛，程处亮，他们放在一个宿舍里自己还担心这个有残疾的孩子会受到欺负，谁料想，书院里最让人不省心的就是这个李鹏程，段猛受不了他说话，要揍他，事先说明，不是因为你说话不利索才揍你，是因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连自己的舌头都控制不好，太没出息了才揍的。


教室后面的小黑屋里两人钻进去，出来的是李鹏程，虽然眼眶发黑，鼻子流血，嘴里却不停地叫着痛快，一连串说的顺溜无比，从此之后，他就爱上了一切和暴力有关的活动，且屡教不改。


书院的学生们从不打击人的缺陷，专门挑战你最强的一项，李泰在学业上可以把他们甩出八条街，在武勇课上，一样会被揍得哇哇叫，书院里能有虐待李泰的机会不多，所以他每一回分到的对手都会全力以赴，一般这时候李恪刚好完胜了对手，就会为自己的弟弟复仇，把李泰的对手揍的稀里哗啦，这样一来，就会引起众怒，马上就有五大三粗之辈跳出来抱打不平，比如段猛，再揪住李恪一顿猛揍，至于段猛由于有了上佳的表现，会引起李鹏程的兴趣……


李泰，李恪哥俩青着嘴角回宫里去，给自己的父皇母后诉说自己大杀四方的辉煌战绩，男孩子，从来都不会说自己挨了多少拳脚，只会诉说自己将别人捶地有多惨，至于自己嘴角的淤青，那完全是不小心，或者被偷袭所致。


他哥俩每日的一举一动都会有人写成折子上报李二，李二岂会不知他们是挨了揍的，听他们哥两互相吹捧，却不拆穿，笑眯眯的听完，然后把十二岁的李黯，李佑一起交给他们哥两，让回书院的时候一起带走，原因就是这哥两已经表现出了品质恶劣的一面。


李二的儿子中间，李承乾独自居于东宫，李泰，李恪长时间的留在书院，这三个儿子都有自己的事情忙碌，而且都干得很不错，这是李二最欣慰的一点，兄弟三个人暂时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各行其道，似乎有越行越远的趋势。


皇宫里已经被李黯，李佑搞得鸡飞狗跳，甚至有他们猥亵宫女的事情发生，李二看看身边坐着的两个英气逼人的大儿子，再看看跪在下面唯唯诺诺，胆颤心惊的小儿子，揉着太阳穴暗自苦恼，难道说自己教育儿子的方式和书院差的太远？


“李黯，李佑，汝二人从明日起前往玉山书院就读，至于规矩，你两个兄长会告诉你们的，这一学期，无事不得回宫。”


杨妃知道李黯一去书院就有吃不完的苦头，李恪还好，从小就懂事，在外面还让她放心，尤其是这一年，已经隐隐有了王爷的威严，再有不到两年就会就藩，她对自己的大儿子有信心，将来会是一位好王爷，可是李黯，不知哪里不对，从小就顽劣无比，宫里的先生被他捉弄了无数回，提到他就会摇头，现在又和李佑混在一起，更加的让她担心，如今有他哥哥照顾，说不定会把死性子改过来。


“哥哥，书院里有什么好玩的，我们兄弟联手，横扫书院，让那些纨绔子弟俯首帖耳，把他们家的金银财宝统统都给我们献上来。”李黯雄心勃勃的打着称王称霸的打算。


“小黯，我有没有告诉你，在书院里王爷的名头不管用？”李恪苦笑着对弟弟说，就这性子在书院里换不被虐待死才怪，称王称霸，做梦去吧。


“难道他们敢打我？”李黯眼睛睁得老大。


“你以为我嘴角的淤青从哪里来的，到了书院，你的一切都需要你自己做，每天天不亮起床，叠被穿衣，拎水，打饭，都需要你自己完成，以前还有书院的旁听生帮你，现在那些旁听生全都转正了，所以自己的事情就需要自己做。”


“我是王爷，打死我都不会干贱人才干的事。”李黯一脸的倔强。


“书院里的王爷，小王爷最少有十个，他们都在老老实实地自己的事情自己干，书院会为你破例？小黯，告诉你一件事，你的性子绝对逃不脱处罚，有一点你记住，宁可挨板子，绝不关禁闭，记住了。”


“我会挨板子？”


“以你的性子绝对会，禁闭千万不要沾，太子，云烨，程处默，李怀仁，长孙冲他们都吃过里面的苦头，哥哥绝不希望你到时候被人拖出来，段猛的身手哥哥都打不过，只不过被关了四天禁闭，连走路都不会了，千万记住。”


李黯咕咚的一声咽了一口唾沫，他听到连太子都没逃出书院的毒手，就知道自己这回恐怕在劫难逃了，恐惧的抓着哥哥说：“我和你一起住。”


“不可能，书院不会让初级生住到高级生的宿舍里，你最大的可能就是和新生一起住，四个人一间。”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七节 给李佑换心


杨妃，阴妃，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前来送李黯，李佑进学，车马才到玉山脚下，杨妃就喜欢上了这里，不但暑气全消不说，周边的农舍也整齐，关中的特有的半边房刷着白灰，再加上屋顶的红色砖瓦，看着就喜气，道路宽大平整也不颠簸，沿途还有不少的酒馆，茶屋可供歇脚，好一派太平景象。


她已经有十年未曾出过宫门，看什么都新鲜，早年间见到的破败景象一直让她耿耿于怀，认为这是自己的父亲造的孽，如今乍一见百姓安居乐业，自然心结大解，撩起马车帘子看个不停。


李恪亲自给母亲赶马车，坐在车辕上不时的给她讲这是哪里，有哪些稀罕故事，还指着远处冒着黑烟的地方说那里就是水泥窑，如今这东西好使，官府里日夜不停地烧，也不够使的，将来自己去蜀中就藩，水泥窑无论如何都不可缺少。


“恪儿，你弟弟顽劣成性，能不能请书院的先生们手下留情，看在他年纪还小的份上处罚的轻一些，娘听你说的那些法子，和军律好像差不多。”


看够了景致，自然就会为自己那个不省心的小儿子担心。


“娘，您算是说对了，书院里行的就是军法，要嘛挨板子，要嘛关禁闭，没有第三种选择，小黯的板子是挨定了，您不要过于操心，男子汉不受点罪是成不了材的。


这回您有半个月的假期，正好由孩儿陪着您看看山水，您如果有兴致还可以去听李纲先生，玉山先生，元章先生，离石先生的课，这四位先生都是博学鸿儒，课讲得极好，孩儿有时候都不愿意下课，想听新鲜故事您就去云烨的课堂，各种匪夷所思，各种奇谈怪论，自会让您不虚此行。


孩儿请孙道长为您检查一下身体，再也没有宫中哪些子毛病，隔着帘子能看出病，才是怪事情，上回皇后娘娘就由孙先生当面给摸得脉，这回您也如此，想必宫里不会责怪。


书院里还有一具巨大的龙骨，足有半间房子大，一颗牙齿就有一尺多长，是真正的远古巨兽，还有一道奇怪的大门，从左边进去，如果不知道正确的进法，就会从右边出来，是土木机关大家公输家建的，他们是鲁班的后裔。


赵先生的煎茶，云烨的饭食一样都不可缺，泛舟东羊河，青山对出，碧水如带，您一定会喜欢的。”


李恪滔滔不绝的诉说着自己为母亲作的安排，想把母亲这一生都没有品尝过的幸福一股脑的全部品尝到，一辈子被锁在深宫大院里，未尝不是一种煎熬。


李黯这时候早就忘记了哥哥的忠告，坐着李恪的轻便马车在大路上飞驰，看的李佑眼热，从母亲的车架上跳下来，喊住李黯，两人坐上马车，把车夫赶了下去，自己疯狂的打马，惊得路边的行人，急忙躲闪，俩人在马车上高声大笑。


李纲，云烨，许敬宗，刘献已经在大路尽头等候，远远地看到车架到来，就起身迎候，却发现一辆轻便马车横冲直撞的奔了过来，踩翻了无数的桑叶笸箩，这是庄户们放在路边准备把露水晾干就拿回去喂蚕的，这下子全毁了，蚕是不能吃见过泥土的桑叶的，会沾染疾病。


书院里全是纨绔，早就见得多了，云烨闪身把李纲扶到路边，许敬宗也自觉地靠后，刘献紧一紧护腕，走上前去，一把就抓住缰绳，那匹马猛地前蹄腾空站立起来，再也前进不了一步。


李佑，李黯从马车上滚落下来，爬起来准备张口就骂，李黯忽然发现了云烨就站在那里，脸上全是鼓励之色，似乎希望他破口大骂，顽劣的孩子大都聪明，赶紧捂住自己的嘴，他知道云烨的厉害，当初在皇宫里就没少被捉弄。


李佑还分不清楚状况，一句狗贼，刚出口，就被李黯捂住了嘴，嘴里犹在呜呜的叫骂不停。


站在哪里的四个人都知道他们俩人是谁，李纲已经皱起了寿眉，回头就对刘献说：“李黯纵马踏坏农户的桑叶，仗二十，李佑同犯杖二十，他又辱骂师长，仗十下。”


刘献这些年处罚龙子凤孙早就麻木了，两个小子换没被他放在眼里，一招手，身后就窜出几条大汉，捉小鸡一般的就把两位王爷拎走了。


云烨给农户们道了歉，让他们一会去书院领赔偿，农户们也习惯了书院的这一套，自顾收拾没有弄脏的桑叶，也不以为甚。


车架到了，李恪伸长了脖子找不见弟弟，只看见自己的马车停在路边就知道不好，再看远处农户在收拾破破烂烂的笸箩，就知道自己弟弟八成已经被送到书院受惩罚去了。


捂着额头把事情讲给母亲听，顺便也给阴妃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两位惶急的母亲，匆忙下了马车，和李纲见礼，李纲曾为太傅，地位尊崇，也就给皇帝，皇后见礼，至于其他嫔妃，还没放在眼里，更何况杨妃早年间在前隋皇宫自己也曾教授过，阴妃也是如此，当年自己与阴妃的父亲也是同僚，只是后来阴家掘了李家的祖坟，李纲认为做事太绝，才不与阴家来往，阴妃却一直视李纲为尊长。


“汝二人当年也是一心上进的好孩子，现在为何对自己的孩子却如此的疏于管教，是何道理？”老李发飙了，现在送来的学生一个比一个混账，一个比一个难教，自然生气。


两位皇妃不管从地位还是年纪都不敢和李纲顶嘴，只好低头致歉。


“也罢，既然交到书院，就有老夫来管教，你们不得有异议，好在年纪还小，并无大碍，你们难得出宫一趟，就由蜀王殿下陪你们散散心吧。”


说完就坐上了李恪的马车，由云烨赶着，上了山，这一幕把许敬宗看傻了，这难道说就是一代文宗的气派？自己什么时候可以混到这样的地步。


他没资格硬气，躬身请娘娘们上车，好继续赶路。


阴妃上了杨妃的车架，捂着嘴一个劲地发笑，心乱如麻的杨妃奇怪就问原因。


“姐姐，好多年没见过老师了，想不到他现在还是那副脾气，倒是身体还硬朗。”阴妃笑着又说：“现在我不发愁佑儿了，有老师管教，他还能飞上天去？”


“你呀，我听恪儿说书院行的是军法，万一把他俩打坏了，你哭都没处哭去。”


“姐姐没挨过先生的板子？妹妹我可没少挨，现在想起来手掌还疼，至于佑儿，老师会有分寸的，这些天我打算再去听听先生讲课，你说如果我答不上来功课，先生还会不会打我掌心？”


这话说的杨妃心里一酸，阴妃和自己一样，最欢乐的时光就是和先生求学的时候，之后的日子不都是活的战战兢兢地吗，她的思绪也一瞬间就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时期，那个时候真美啊！


玉山上住着许多的贵妇，闻听皇妃来玉山了，一个个站在别墅区门口迎接，在寒暄过后，李恪先把阴妃送到了皇家别墅安顿好，才把母亲迎到自己的别墅里。


除了母亲的贴身宫女，把其他的宦官宫女安排到旁边的小院子里，推开小楼的院门，院子里开满了各色的野花，没有皇宫里的大气，别有一番风味。


小楼里铺满了厚厚的地毯，可以没到脚踝，面向青山的窗口放着一袭锦塌，闲来无事手握一卷闲书，看着远处青山，打个小盹，实在是人间美事。


小楼宛如一个最精致的锦盒，一下子就把杨妃的心锁在里面，青山如黛，小楼就是眉梢上的痣一点，没有破坏这美人的妆容，反而更显活泼，这是少女的梦啊。


立刻没有打搅母亲，只是给宫女指点酒水在哪里，香水在哪里，卧具在哪里，如何用洗漱的工具，宫女瞅着那个青瓷的马桶不知所措，李恪就坐了上去，给她演示，最后一拉那个青色的绳结，立刻有水涌出来，看的宫女眉花眼笑，恨不得现在就试试。


“告诉母亲，我晚饭的时候再来，请他尝尝书院的饭食如何。”说完再看一眼坐在锦榻上的对着远山发呆的母亲，就笑着掩上门出去了。


李泰，你母亲来的时候你抓我抬水，我娘来了，你也休想逃掉，我娘也要用最干净的水，只有那里的谁才配得上我娘的绝世容颜，李泰，你等着，哥哥来找你，晚上就抬，用大桶！


怀着一颗坚定的心，李恪兴冲冲的去找李泰，至于他弟弟李黯，早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书院挨揍的人多了去了，没见把谁打出毛病来。


他不知道，李黯正在遭受怎样的折磨，李佑已经昏过去了，被吓昏的，小小的心灵早就遭受了重创，前面一个浑身烂肉翻卷的人抓着李佑的脚求他好好上进，要不然自己就是他的下场，还没等说其他的，李佑的眼睛往上一翻就昏了过去。


立刻就有两个穿着白麻布衣服的人把李佑抬上了一个血迹斑斑的案子，还给他脱去了所有的衣衫，把李佑的手脚捆在台子上。


云烨穿着一件白衣服走了进来，脸上捂着口罩，手里拿着一把极为锋利的小刀，在李佑的胸口用毛笔画了一个圈，似乎准备挖心。


李黯磕着牙齿问：“你要干什么？”


“哦，小黯，没什么，我要给小佑换一颗心。”在惨绿色的灯光下，云烨的眼神似乎在发出红色的光。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八节 李黯的发现


云烨的笑容很温和，话也说得柔缓，虽然手在李佑的胸膛上不停地动来动去，血也如同瀑布一样的往下流，却依然耐心的给李黯解释。


“小佑的心被一些脏东西堵住了，靠他自己没办法重开心智，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他换一颗心，小黯，你看，这是一只羊的心，还是一头大公羊，骄傲勇烈不说，还非常的护群，换给小佑最好了，你不要告诉小佑，他以后会逐渐变成好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伟大的王爷。”


李黯眼睁睁的看着白衣人端过来一个盘子，上面真的有一颗拳头大小的心脏，糊满了鲜血，云烨抓过那颗心放在李佑的身上，手用力一扯，就把李佑的心扯了下来，黑乎乎的难看极了。李黯极力的闭上眼睛不敢再看，汗水都流成了小溪。


半晌没动静，眼睛稍稍睁开一条缝，吓得尿水长流，云烨就瞪着眼睛面对面的看着他，李佑已经不知去向，说不定已经死了。


“烨哥儿，我保证以后好好念书，再也不胡闹了，你不要给我换心好不好。我发誓。”李黯急忙发誓赌咒，说自己一定改过。


云烨皱着眉头似乎不信，“要不然，我剁手指明誓！”李黯连忙加码。这才让云烨的脸色好看一些，对身后的白衣人说：“小黯既然改过，我们就不费那些事了，再说了换了心总有一些不好的地方，比如小佑最近会比较爱吃草，多给他一些蔬菜，不要让他去草地，一个王爷趴地上啃草传出去对陛下的声誉不好，这两个月多吃点蔬菜吧，千万不要让他和羊群接触，说不定他会学羊叫。”


李黯的眼睛绷得大极了，他的脑海里已经出现了李佑趴在草地上啃草的可怕场景，毕竟他胸膛里装的不是人心，是一颗大羊的心，羊不吃草，吃什么。


把李黯从架子上解下来，白衣人用凉水给他冲洗了身体，穿上了书院的服装，云烨后退一步对白衣人说：“小黯果然已经长大了，穿上书院的衣服很合体，明天一早我带他去见娘娘。”


李黯乖巧的被云烨牵着手从那个阴森恐怖的地牢里出来，随他一起去书院分配给他的宿舍，抬头看天上的星空，即有两世为人的感觉。


李佑已经在宿舍里了，坐在床上发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白墙一言不发，李黯忽然觉得他很陌生，他的背后总是有一颗老羊头冒出来对着自己发笑。


“小佑，发什么傻呢，现在到了晚饭时间，怎么不去吃饭？”云烨的声音响起李佑似乎吓了一跳，赶紧从床上跳下来乖乖地站在地上。


书院的夕阳很有看头，站在书院三层的办公区远眺青山，看百鸟归林，别有一番景致，阴妃刚刚拜访了李纲老先生，想为自己的儿子求情，三十板子，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挨不下来。


被老先生痛斥了一顿慈母多败儿，阴妃心悦诚服的受教，有些撒赖的求李纲原谅李佑一次，最后，才让老先生松了口。


“李佑，李黯，并没有被处罚，这是念在他们年纪幼小，还没有正式的进入书院，所以云烨说暂时不宜用书院的规则处置，再有下回，决不轻饶。”


说完还扫视了一眼阴妃身后的宦官，又说：“书院乃是正大光明之所，岂容阉人进出，以后想要听课，参观带着宫女即可，书院不许阉人进来。”


太傅的威严让宦官的头都了快要触地了，自从上回云烨被无舌阴了一回，性如烈火的李纲就下了这道命令，并且被写入校规。


辞别李纲，站在阳台上看景致的阴妃，一眼就发现自己的儿子，很乖，云烨一手拖一个，正在往一栋高大的房子里走去，三个人似乎在谈话，看自己儿子一副乖乖乖受教的摸样，阴妃从心里感受到一阵轻松，自己的儿子什么脾性自己岂会不知道，殴打宦官，调戏宫女，上一次要不是自己发现得早，就会有丑事传出来，如今好了，看他在书院老老实实地，阴妃就对老师的育人手段钦佩万分。


“许先生，云先生带小佑，小黯去哪里？”阴妃对书院的所有事情都好奇万分。


陪着阴妃介绍书院环境的许敬宗躬身回答：“娘娘，现在是晚膳时间，云侯这是带着两位王爷去饭堂用饭，那座高大的屋子就是书院的饭堂，每到用饭的时间，就人头涌涌，热闹非凡，如今书院有学生八百余人，堪称我大唐最大的书院，等他们用饭完毕，微臣就请娘娘去饭堂一观。”


“八百多人一起吃饭？想来一定极为有趣。”阴妃很想现在就去看看，只是自己也觉不妥。


“何止八百人，娘娘忘记了，还有百十名先生，和百十名书院的仆役，现在护卫们单另开灶，要不然会有一千多人同时用餐，场面壮观。”


在书院待得久了，许敬宗以前从骨子里透出的谄媚气息消失了不少，他喜欢自己现在说话方式。


云烨和俩王爷来到了饭堂，这时候人已经少了许多，眼尖的李佑，李黯还是发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自己的三个小叔叔，还有一大群的叔伯兄弟，每人都端着一个餐盘，嘴里叼着筷子，排着队在一个小窗口等着端饭。他们什么时候学会自己端饭了，以前不都是宫女们把饭食端到案几上，自己才吃的吗？那个刚刚十岁的李元庆，去年见还需要宫女喂饭，怎么现在自己端着一大盘子吃食，坐在大桌子上吃的如此熟练，还有李元明不是从来都不吃豆腐，现在挖了一大勺子豆腐填嘴里吃的香甜。


“小佑，小黯，你们哥俩也来了，好极了，上回就对你们说了，宫里没意思透了，让你们出来还不肯，怎么样，现在不来也得来。小心挨板子哟。”


十四岁的李元嘉还是那么讨厌，云烨哼了一声，李元嘉就缩着脑袋端着饭盘跑了。


“这个大概也被换了心吧。”李黯狐疑的瞅着远去的李元嘉暗暗思量，皇宫里的恶霸，现在变得如此老实一定有鬼，只是，他换的是什么东西的心，刚才见他吃肉了，不会是羊的心，如此胆小，难道是狐狸的心？李黯发现自己似乎掌握了书院最黑暗的内幕。


没和那些人排队，云烨从另外一个写着教师的窗口端出来三个饭盘，一个递给李佑，一个递给了李黯，他自己端着一个，坐在巨大的长条桌子上开始吃饭。


李黯用勺子挖了一勺米饭，眼睛却盯着李佑在看，果然，李佑根本就不碰油汪汪的肉块，而是捡起饭盘里的青菜吃的有滋有味，完了，羊心起作用了。


为了检验自己是不是也被换了心，李黯把大块的肥肉塞嘴里大嚼，很好吃，肉一点也不腻，软绵绵的十分可口，他不由自主的多吃了两口。


云烨的肚子都在抽筋，脸上却不露神色，好几次差点把饭喂到鼻子里，李黯的表现太好笑了，他居然真的相信这世上有换心这种无稽之谈，李佑现在不吃素也不行了，孙思邈的清心丸连着吃了六颗，要是能吃下去肉才是怪事情。


那两枚羊心，现在应该进了刘献的肚子，羊心用来下酒是一道美味。


早在接到李二通知的时候，云烨的头皮都发麻，这是史书上记载的两个大名鼎鼎的混蛋，一个被自己老爹斥为：“禽兽调伏，可以驯扰于人；铁石镌炼，可为方圆之器。至如黯者，曾不如禽兽铁石乎！”一个是纵猎无度搞得齐州封地民不聊生，最后居然连自己的老师权万纪都干掉的混蛋，李二把这两个家伙送过来，纯粹是对书院的最大考验。


常规的教学方法明显行不通，只有拿出霹雳手段，云烨眼前不时地飘过黄鼠的身影，自从被云烨吓唬，李泰羞辱之后，这家伙真的成了一个顾家的好男人，除非书院有任务派给他，否则绝不离开家一步，英娘带来的拖油瓶女儿他从骨子里疼爱，自己的丑儿子就更不用说，现在书院里没有人再提起他盗墓贼往事，见了面都客客气气的称一声黄先生，这个称谓黄鼠极为珍惜，干起活来不要命，带着学生出去，危险的事总是自己干，对学生好的不能再好，就是想多听他们叫自己一生黄先生。


李佑，李黯是不是也可以如此呢？给皇帝上了密折，说是要用一些新的教育方法，可能有些激烈，问皇帝允许不允许，上午送去的奏折，下午就有了批复，只要不损害他们的性命，随书院处置。


有了李二的同意，刘献都为两个小主子感到悲哀，落到云烨手里，玩死了是必然，玩不死才是侥幸，在布置场地的时候，他的心都抽紧了，不知道这两个蛮横的小家伙能不能熬过这一关。


顽皮的小子总有些出人预料的地方，胆子很大，李黯没有按照云烨设想的昏过去，睁大了眼睛看完了全部过程，这让云烨发现了他为数不多的优点，那就是意志力坚强，或者说神经极为粗大。需要引导，正确的使用他的天赋，谁说顽石就不能成材？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九节 上天无路


从柔软的不可思议的床榻上起身，杨妃还沉浸梦中，昨夜做了一个最甜美的梦，儿时的甜美生活让她如痴如醉，披着头发坐在窗前，任由侍女给她梳头，她忽然站起来，推开窗，冰凉的晨风扑面而来，让她舒适的几乎呻吟出来。


远处的那条石板小路上，两个少年在艰难地抬着一大桶水，前面的少年微胖，身子一趔趄，水桶里的水就洒出来一些，后面的少年就不停的指责。


侍女掩着嘴偷笑，两个天潢贵胄抬水的样子实在是惹人发笑，水桶太大了，足有他们的身体大小，水也装得太满，为了不让尘土进去，还在上面覆盖了一层洗干净的大树叶，身体摇摇晃晃的如同不倒翁。


两人放下水桶，李泰呲牙咧嘴的揉着肩膀，：“阿恪，水桶太大了，虽然我是你弟弟，你也不能虐待我，换个小点的水桶行吗？”


李恪比他还累，水桶被李泰放的离他很近，往日里他一定会反对，可是今天，他硬是咬着牙一声不吭。上回皇后来，住在书院里，自然离瀑布比较近，如今杨妃住在小楼里，抬水的路程足足远了一倍。


李恪太了解李泰的为人了，抬一趟还凑活，要是让他抬两趟，他一定会耍赖的，所以李恪早早就订做了一个新的大木桶，就是为了防止李泰犯懒病。


“阿泰，坚持一下，马上就到了，最多下回母后来了，我再陪你抬水，我母妃好不容易出趟宫，需要好好调养一下，用最好的水，也是我们做儿子改尽得孝心。”


李泰大节上做得很好，点点头，刚刚准备矮下身子继续抬水，忽然又站起来，在自己脑门上重重的敲了一记，对李恪说：“咱俩就是两头蠢驴，明明只要把把瀑布那里的干净水引过来就行，我们俩却在下死力气抬水，连尉迟大傻都知道想省力的法子，你我作为书院最聪明的两个学生，居然不知道，累死都活该啊，还没人同情，说不定云烨现在就躲在那里看咱兄弟的笑话。”


李恪嘴巴张的老大，一里路的距离对他来说就不算是什么事，瀑布高，小楼低，水会自己流过来，只要把竹节打开，接起来就行，如此简单的法子，两人居然都没有想到。


刚才还鼓起勇气想要抬水，忽然发现如此的劳累统统应该归罪于自己的愚蠢，一下子没了心气，那里还有力气抬水。


“小黯，小佑，你们看，这就是蠢驴的下场，他们自己都承认了，你们以后可不敢学他们。”担心什么，就会出现什么，云烨领着李佑，李黯从那株大树后闪了出来。李佑，李黯哥俩一人手里拎着一个食盒，看样子是去给杨妃，阴妃送饭的。


李泰一向以聪明人自居，这回被云烨抓了个正着，脸涨得通红，却无言以对，李恪也是如此。云烨上前拍拍李泰，李恪的肩膀说：“不过你们的出发点是孝心，做出再愚蠢的事情也可以原谅，毕竟百善孝为先，那个谁不就是大冬天的趴在冰面上用身体化开厚厚的冰面，给她母亲抓鱼，虽然用凿子凿冰，快一些，咱就是不用，这种二百五的做法，和你两位哥哥的做法，实在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李恪，李泰现在很想咬死云烨，那条毒舌一直在喷毒液，书院早就对《孝经》里面的故事提出过疑问，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都是一群胡说八道的骗子，无论是哭竹生笋，还是卧冰求鲤，都是脑残才会做的事，云烨把他们和那个叫王祥的相比，无疑是在笑话两人是脑残，虽然不清楚什么叫脑残，但是从云烨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水抬了一半，自然不能半途而废，两人一言不发的抬起水桶继续前行，一路上在云烨语言的折磨下，哥俩一口气就把水抬到了小楼。


杨妃阴妃站在小楼前早就哭的眼泪哗哗的，这就是书院的教育结果？阴妃极度的羡慕，杨妃掏出手帕给满头大汗的李泰。李恪两人擦汗水，一边擦一边流泪，阴妃还说姐姐好福气，有一个和王祥一样孝顺的好儿子，听得哥俩一头黑线。


这边李黯忽然大哭起来，跪在地上抱着母亲的腿不松手，只是一个劲的哭，眼泪鼻涕流的满脸，委屈的都要抽抽了。


好不容易止住哭泣指着云烨对母亲说：“母妃，我不要在书院读书，云烨是魔鬼，他把小佑的心挖了出来，换了一颗大羊的心，小佑现在只喜欢吃草，不喜欢吃肉，他说不定还把嘉王叔他们的心也挖掉了，换了狐狸的心，都是我亲眼见的，母妃，我不要被挖心，我想回宫。”


阴妃疑惑的把李佑的衣衫拉开，见胸膛上光洁如昔，没有半点痕迹，刚要给李佑把衣衫掩上，没想到李佑也开始大哭，痛诉自己悲惨的经历。


云烨站在旁边笑吟吟的看哥俩哭诉，李泰笑的腰都直不起来，李恪臊的面红耳赤，恨不得把李黯的嘴捂上，杨妃则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摸样，阴妃同样如此。


他们两个以前就编瞎话，从来没有像这次编的惟妙惟肖，什么满身伤痕的怪人，什么挖心挑肺啦，听得两位娘娘汗毛都竖起来了，却一个字都不信。


李黯首先发觉事情没有朝自己预想的方向前进，他哥哥在发火，不过是对他，他母亲在生气，也是针对他，就连受害者李佑的母亲也对他俩不满。


在看到云烨的恐怖的笑脸后，立刻就停止了哭泣，认命般的对母亲说：“刚才是孩儿做的噩梦，以后再也不说先生的不是了，孩儿会用功读书的。”


李佑不解的回头看看李黯，自己两人好不容易说回真话，怎么就成做梦了？还准备再恳求母亲，谁知道母亲，一巴掌就拍在自己的后脑勺上，一脸的怒其不争的模样，这才晓得李黯为何说假话了。


云烨拱手劝解道：“娘娘不必动怒，小黯，小佑，初到书院，什么都需要自己动手，自然觉得不习惯，日子长了，就会适应，小孩子认生在所难免，打他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他们自己认为需要学习，这才能把书读进去，要不然就是死读书，读死书，没有半点作用。”


趁两位娘娘回礼的功夫，云烨避过他们，给了李佑李黯一个极度阴森的眼神，让两兄弟齐齐的打个寒颤，看目的已经达到，云烨就把放在地上的两个食盒递给李佑，李黯，对两位娘娘又说：“这是他们两个今天吃早餐的时候，觉得书院里的包子异常美味，想请娘娘也尝尝，就多买了一些，也是两个孩子的一片心意，两位娘娘尝尝吧。”


哥俩木纳的把食盒递给自己的母亲，然后又极有礼貌的站在云烨身后，看的两位娘娘好一阵欢喜。


借口还要给他们哥俩分班，云烨告辞，把招待娘娘们的事情交给李泰，李恪，然后就带着两个小的向书院走去。走了一半路，刚转过山包，云烨刚停下来，哥俩就吓得趴在地上抱着头一个劲的求饶，发誓赌咒再也不敢把书院的机密往外泄露了。


效果很好，云烨暗自揣度，这样的李黯，李佑，没道理会教不好吧。现在，只剩下李鹏程这么一个祸害了，揍起人来指天骂地的没有一点说话不方便的样子，怎么读起书来就磕磕巴巴的让人急，难道说只有通过假手术，才能给他自信不成，再看看，如果还不成，就只好这样了。


云烨若有所思的模样吓坏了背后的李佑李黯，还以为云烨在想什么恶毒的主意，准备对付自己兄弟，如今说实话连自己的亲娘都不信，外援断绝，只有老实听话才是唯一的活命途径，哥俩对自己的未来已经不报一点希望了。


刘献看着面前规规矩矩，言必称谢，说必道请的李佑，李黯哥俩，大为惊奇，这哪里是皇宫里无法无天的两个恶霸，而是两个彬彬有礼的少年贵族，再加上一身的青衫衬托，皇家气度油然而生。看看身后一脸淡然的云烨，悄悄地把大拇指翘的老高。


“李佑，李黯，你们的学号是八七六，八七七，分在地字号楼，三楼三零六号房间，每日卯时起床，一柱香的时间洗漱，超时会受罚，跑步四里，辰时进早饭，然后有半个时辰处理内务，剩下的就是课业时间，你会有课程表下发。午时用午膳，休息一个时辰后继续上课，下午的课业只有一个时辰，剩下的时间自由活动，申时三刻用晚膳，过时不候，亥时一刻准时入眠，不得违背，你们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两人同时回答，见李黯有些犹豫，刘献继续问：“李黯，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先生，我们有两个时辰的玩耍时间？”他从时间表上发现了这个问题，有些不相信的问。


“是的，你们年纪幼小，所以课业不重，两个时辰的时间就是你们自己活动的时间，我建议你们去踢球，或者参加体术训练，这对你们将来非常有好处，不过自愿，你不参加，也不会有人理会，书院什么人都出，就是不出废物，你们听清楚了吗？”刘献特意给李黯作了解释。


“听清楚了！”哥俩回答的声音大了许多，或许，书院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坏，除了云烨！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节 大气运者马周是也


自从杨妃，阴妃亲自送儿子到书院求学后，长安这座八十万人口的巨型城市里就流传着玉山书院的传说，皇子都开始到玉山书院求学了，哪里还会有比玉山书院还要好的地方？


书院里只招收一些皇亲国戚，功勋世家的子弟，把长安城里的地主老财们隔绝在外，关陇勋贵们已经在享受这个国家的一切，如今连子女的起点都比自己的孩子高，这如何可以？我们祖祖辈辈就活该只能当下层人士？


国子监已经对五品以下官员的子弟开放，弘文馆也放下高高在上的架子，开始在低品节官员子弟中寻找良材，准备重点培养，好和玉山书院一较高下。


争夺生源？云烨在后世为自己儿子找学校的时候就对此道极为精通，虞世南，刘政会，再是学术通天，智谋惊人，也不可能明白什么叫虹吸原理，再加上孔颖达，宋濂，萧瑀，这些先生们帮倒忙，国子监和弘文馆只能在这场学生争夺战中饮恨败北。


无他，玉山书院只不过抛出一个简章，有才华的学生，只需要自荐，就可以参加书院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就可以在书院就读，与其他书院学生别无二致，家境困难的学子，还可以免费就读，甚至于书院有奖学金可以争取，还可以半工半读，只要你足够优秀。


书生意气啊，没人以为自己比别人差，都是肩膀扛着一个脑袋，你会比我聪明？笑话，考过才知道，五月的玉山人头涌涌，山下的农户家里都住满了前来参加考试的书生，甚至有一些是从遥远的外地匆匆赶来，参加考试。


玉山的大考，让朝廷同时进行的每年一次的抡才大殿黯然无光，无力行卷的寒门士子，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玉山书院，王爷们需要属官，军营里需要掌书记，工部需要专门的人才，最不济，各大豪门也需要自己的供奉，出路远比朝廷一介从八品的主簿要宽得多。


皇帝对此事不闻不问，就是魏征在庙堂之上慷慨激昂的诉说书院与朝廷争夺人才的严重后果，李二也眯缝着眼睛，笑吟吟的听着，朝廷的官员日渐增多，能用的却没有几个，他自己亲自考试验证了几位将要去各地担任亲民官的所谓人才，结果让他怒不可遏，真正的下笔千言，胸中实无一策，遇到旱灾不知如何应对，遇到民便不知安抚，只知一昧的求援，民生食物一窍不通，只余下满腔的报国忠心。


贼来我死便是，官员清贫安道自守，就足以让天下海晏河清，这样的官员让李二又是喜欢，又是担心。这样的官员不会给地方上带来好处，也不会带来坏处，所治之地八百年都不会有变化。


反观书院学生，年纪少长的高年级学生，就需要参与各项实习，或是管理一座石窑，或是管理一群工匠，或是参与修建一座桥梁，或是参加军营的粮草分配，到干旱的地方参与救灾，到水涝的地方帮助排水。还有的在管理云家庄子上那个小市集，至于宫殿的修建现场更是有许多的年轻面孔来回忙碌。


参与兴化坊修建的书院学生，已经在公开的质疑长安的官员尸位素餐，几十个人的叛乱放火，就让整个八十万人口的巨型城市陷入混乱，后果如此严重，官员们平时都在干什么？


朝堂上魏征说累了，改由孔颖达继续轰炸，李二脑子里却在玩味云烨当初请他担任玉山书院院长的事情，当时以为是胡说八道，皇帝的职责就是统管天下，不是去担任一些实际的官职，否则要官员干什么？


如今思来，自己还真的需要担任这个院长了，只要担任院长，书院里的学子都是自己的学生，在天地君亲师中，自己可以占到两位，是最好的收买人心的法门。


李二忽然笑了起来，怪不得自己当初让太子担任院长云烨都不同意，宁愿把位子空两年，也不愿意让承乾染指书院，谁能想到两年前自己的一时兴起，居然可以催生出一个庞然大物，李承乾啊，李承乾你的运气真是前无古人，你朋友能为你把心操到这个份上，你将来要是做不好皇帝，真是谁都对不起。


想到云烨，李二的脸色有些古怪，拳头捏的嘎巴直响：“小子，我皇家的便宜是如此好占得？淫秽宫廷，就是个砍脑袋的大罪，有时间，朕与你好好论论。”


朝堂上起了争论，让李二暂时把心思收回来，只见尉迟恭捏着拳头，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揪着瘦小的孔颖达似乎要动粗。


“敬德住手，朝堂之上动粗，是何道理？”


“陛下，这孔姓老儿着实可恶，说其他的事情也就罢了，微臣自不与他计较，居然我孩儿不用梁柱，随便用几块石头就建起了上津桥，是草菅人命的行径，微臣正要与她说个清楚明白。”


尉迟恭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一个能识文断字，现在居然可以带着几十个人建一座十丈的桥梁，桥建好了，却有人唧唧歪歪，自然生气。


“桥是谁建的？”李二以为自己听错了，尉迟宝林建的桥梁能过人吗？怪不得孔颖达说尉迟家草菅人命，什么时候半傻子都开始建大桥了。


“犬子尉迟宝林率领工匠七十三人用时二十六天又四个时辰建好的。”尉迟恭咧开大嘴得意非凡。


“陛下，那座上津桥乃是出入金光门的要害所在，尉迟宝林不用梁柱，不用木材，只用数百块巨石磊砌而成，上面虽然石刻精美，却不堪使用，一旦坍塌，就会出人命，臣指责他草菅人命有何不可。”


李二担心的看看尉迟恭，又看看工部尚书李大亮，看他二人如何解释。


李大亮起身对皇帝说：“回禀陛下，工部检验过上津桥，桥建的美观大方，结实耐用，没有问题。”


尉迟恭跟着说：“微臣也担心犬子造出的桥不堪使用，所以在犬子完工的那一天，微臣第一个上桥，很稳妥，有让五十名家将，全身重甲，纵马从桥上疾驰，那座桥连尘土都没有掉下来一块，又使千斤车数辆，从桥这头排到那头，那座桥依然完好，微臣以脑袋担保，那桥没问题。”


尉迟恭从来不对自己说假话，李二清楚明白，所以他的话就信了八分。正要开口，却见长孙无忌出班说话：“陛下难道忘记了赵州桥？那座桥也没有梁柱，也是石头垒成，至今依然完好无损。”


“那座桥事是隋名匠李春所建，尉迟宝林何德何能与他相媲美。”孔颖达依旧不依不饶。


“犬子说图纸乃是出自建造世家，公输家，他家随便出一人，就足矣与李春媲美。”


虞世南在下面急得直跳脚，明明今天说好了是要攻击玉山书院的，谁知又被又臭又硬的孔颖达给带到沟里去了，皇帝明明知道，也不再提此事，却一昧的追问建桥的趣事，今天的打算又落空了。


云烨站在山脚下迎接前来考试的士子，笑容就没有消失过，瞅着络绎不绝的老学生，大学生，小学生，就差仰天大笑了，大唐读书人本来就少，如今长安城自认为有两下子的全来了，书院想不壮大，都不行啊。坐在桌子后面亲自记录的许敬宗也阴笑个不停，只要看到弃他如敝履的弘文馆倒霉，就足以让他兴奋地一夜难眠。


“学生马周拜见云侯。”一个黑脸膛的瘦小汉子说话的声音很洪亮，见到云烨也没有一丝的窘促之感，虽然身穿麻衣，脚踩草鞋，坚持以学生之礼拜见云烨。


“看你衣衫破旧，却能不改向学之心，其志可嘉，书院的学生虽然都出自豪门大家，但是，进了书院的大门只有一个身份，就是学生，你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玉山书院只看其才，不论出身，拿出你所有的才学来，让书院的富家子们见识一下。”


马周还没有说话，旁边的许敬宗就先说了，云烨很奇怪，别的学生只是点头叫好，话从不多说一句，怎么这个农家子一来，云烨就说了一大堆的话，一定有古怪。


“马周学子，看你器宇轩昂，将来定能成器，也罢，书院就助人到底，看你行装简陋，身无长物，看样子是要准备露宿一宿，玉山夜晚寒凉，我修书一封，你拿去给书院管事，让他安排你今夜宿在书院藏书楼，膳食自去饭堂领用，来，来，拿上我的食牌，等你考上之后还我就是。”


说完就在纸上飞快的写了一行字，交给马周，再把自己的打饭凭证也一起塞给了他，也不等眼眶发红的马周说话，就催促他赶紧上山，不要误了饭时。


马周一言不发，给云烨，许敬宗深深地施了一礼，就大踏步的上山去了，脚步轻盈了许多。


“老许，以后不许和我抢施恩的机会。”眼看着马周转过山角，云烨对许敬宗说。


许敬宗挠着下巴问云烨：“侯爷，你是如何确定这马周马宾王一定会是一个人才的？”


“凡有大作为者，必有大气运，有大气运者必头生祥云，刚才这位士子虽然寒酸，然富贵之气直逼我的双眼，这会是我将来的同僚，现在恭谨一些，将来好见面。”


“侯爷对下官也是恩遇有加，难道说我将来也会有大气运？”


“你当然有大气运，只不过你头顶的祥云是黑的，我得把你看紧了，一不小心你就会跑出去害人，咱两都不是干净人，切凑活着吧。”


许敬宗闻言，眼睛瞪得如同铜铃一般。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一节 鱼，我所欲也


书院的球场上摆满了桌椅，那些领到号牌的士子依次进入考场，好在今日天上飘着一层阴云，却不厚重，将炽热的阳光遮挡在云层之上，有山风吹过，考场里清凉一片。


李纲手里捧着一卷纸，站在高台上对三百二十六名年青士子士子喊话：“苍天作证，我玉山书院将做到公平无异，厚土为鉴，我玉山书院将做到一视同仁，不管是官家子弟，还是寒门士子，不论是名家高徒，还是自学成才，只要你们取得六十分以上的成绩，就可以入我玉山就读。若有违誓，诸神弃之。”


话音落，一柱粗大的时香就被点燃，站在台子下面的书院先生就开始分发试卷，要求士子先填上籍贯，姓名，而后由先生亲自用纸条把姓名籍贯糊上，只有在批阅完试卷后，才会挑开糊名的纸条。誊卷实在是来不及，只好这样了，下回就会有专门的誊抄卷子的人出现。


这一举措让马周的瞳孔稍微的收缩一下，见云烨在笑着看他，老脸一红，开始低头写籍贯，姓名。金竹先生面无表情的用纸条糊好卷子，就继续给下一位考生糊名。


马周看试卷上只有三道题，其一就是“鱼我所欲也，熊掌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今我欲两者兼得，安得其法？”


这是什么怪题？马周的汗都下来了，因为下一句就是生命和节操的比拟，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仁义节操要有，生命也要有，太贪心了吧。


继续往下看，还好，都是因有之意，他决定不去看第一题，专心答好后两道题就好。这对他没有难度，时香燃烧到一小半的时候，他就已经把那两道题答得花团锦簇，再三确认后，才又把心思放在了第一道题上。


能自荐到书院考试的都不是弱者，没有浑水摸鱼之徒，大唐读书人在学问上都抱着崇敬之心，还没有无耻之辈在这个上面自欺欺人。


时香烧到一般的时候，考场上的士子，个个哭丧着脸，皱着眉头，给他们天大的胆子也不敢选择做墙头草，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对，就是错，没有中间路线可以走。


云烨叹了口气，思想的僵化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却不知政治从来都是在求同存异，不停地索取，不停地妥协，最后达成共识，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谈的，这是作为一个官员，最基本的素质。


如果不具备这些素质，是当不好一个官员的，李纲开始也不同意云烨出这道题，文人没了风骨，还叫文人么，他极度的蔑视这种没有节操，为了达成目标而无所不为的政治家做法。只是在云烨的一再坚持下，才把这道题加了上去。


李二如果在这里会理解云烨，房玄龄也会理解，长孙无忌也会理解，因为他们就是这么干的，所谓刚不可久，柔不可守，他们深得其中三昧。


大唐过于刚强，后面的大宋却过于柔软，一个在厮杀中分崩离析，一个崖山最终灭亡，云烨极度的想要把协商精神灌输给大唐的官员们，自己人有什么事坐下来谈要比拎起刀子往脑门上招呼要好得多，军队是最后的谈话手段，不可轻用，保家卫国才是他们的职责，如果把军政彻底分开，会不会避免节度使大权独揽的后遗症呢？


他们答不上来不要紧，云烨握一握拳头，自己还有时间，至少还有五十年可以利用。就不信让他们学不会好好坐下来协商，为百姓保驾护航，为他们开拓生存空间，才是军队该干的事，政治天生就该与军队无缘，他们至该出现在大漠，荒原，丛林，海上，而不是一团团的围在长安。


“你是一个自由的人，来处诡异，去处模糊，有一些奇怪的想法不稀奇，老夫虽然不知道你这会为什么非要把这道怪题加上去，但是，我看得出你非常的痛苦，我之所以答应你这么做，就是想让你看清楚现实，习惯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你想去挑战他，后果比螳臂当车还可怕。


你不用担心接踵而来的责难，我告诉其他的先生，这道题是对学子心智的考验，一旦选择回答这道题，且寻找出办法，无论他的成绩如何出色，书院也会黜落他，不给他任何机会。”


李纲的声音从云烨背后缓缓响起，这个老头对自己永远是纵容的，那怕明知是错误的，也会放手让他去尝试，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站出来给他收拾烂摊子。


后世政治家的学说可能还不适合现在的社会环境，最早产生这些东西的北欧，现在还处在原始野蛮社会，还都是一些提着斧头到处抢劫的强盗，哇啦啦的喊叫着以强奸，杀人取乐。


想想都没劲，欧洲还处在疯子的统治之下，教皇刚刚烧毁了罗马图书馆，无数的公国在互相厮杀，骑士们穿着铁皮罐子用两丈长的脆木长矛捅来捅去。


圣经还写在羊皮上，想要写一个故事，先要杀羊才成，云烨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本末倒置了，祖先们从来都不缺乏智者，自己在这里充什么大尾巴狼。


自己的学识有李纲老先生渊博？自己的意志有李二坚强？杀了那么多儿子，女儿，给自己的话，早就疯了，自己一心想要改变大唐，却不知大唐也在改变自己，后世那些学说真的是对的？不见得吧，至少现在，大唐的子民可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子民，尽管大部分人还吃不饱肚子。


大唐的官吏这时候也是最清廉的，蝗灾来了，有人跳火海负责，长安被烧了有人把自己关屋子里活活烧死，还想要他们干什么，哪怕是现在，出现了好学校，自己治下的百姓享受不上，这不都有官员冲上门来理论么？完全不理会他面前的站着的两位一位是太傅，一位是国侯，就敢指着鼻子咆哮，直到书院答应建一所小学，才恭恭敬敬的赔礼道歉，虽然走的时候，悄悄的说希望自己的大儿子能进书院读书，还给云烨送了好几车新鲜茶叶，就这，已经是云烨活了两辈子见过的最称职的县令。


等承乾继位的时候，告诉他节度使的危害就好了，随便他去解决，自己只要把知道的那些宝贵的自然科学传承下去，就是一代宗师了，而且是一位大宗师，不是那个和姑姑整天躲在小院子里造人的伪宗师。


“李师，凡是回答第一道题的一定要黜落。”云烨笑得灿烂，对李纲说，还特意加强了语气：“一定要黜落！”


老李的寿眉似乎都在舞动，捋着胡须极为欣慰，重复着云烨的话：“一定黜落。”说完，两个人就哈哈大笑起来，惹得考生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马周的脑海里转出了千万个念头，从夹缝里求生存虽然极难，也不是没办法，只是无论如何做，都绕不过大义有亏这个前提。


他对书院极有好感，昨日云烨鼓励的话，让他自信许多，许敬宗的食牌，解决了他最窘迫的困境，藏书楼的一夜，让他对书院浩若烟海的图书爱不释手，哪怕是书院最美味的包子，也不能让他放下手中的书卷，一夜未眠，那些藏书自己才看了两本，就算他有过目不忘之能，也无法一夜读完所有的典籍。


考试糊名，让他的最后一丝忐忑烟消云散，眼望青山碧水，身沐凉风，这是一个神仙地啊，是所有学子梦中的象牙塔，可惜他与我无缘啊，心痛的厉害，泪水止不住的流。


然而手中的笔依然稳健，一行大字出现在卷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字写完，他却像被抽去了脊梁，趴在桌子上，手握成拳，书院精致的毛笔也被他无意识中捏断，墨汁把手腕涂得一片漆黑，他只觉得自己仿佛舍弃了史上最美好的东西，胸口发木，真正的痛不欲生。


其他的书生有的也不再犹豫，也在奋笔疾书，口中不知不觉的念了出来，且声音越来越大：“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李纲从椅子上站起来，看着下面的士子问：“有谁回答了上第一条题目了吗？”


场下鸦雀无声，李纲提高声音又问：“有谁回答上第一条题目了吗？”依旧没有人回答，李纲不再言语，只是盯着时香在看，当最后一缕青烟从香头上散尽，李纲拿起试卷，缓缓地撕成两片抛在空中笑着说：“后两道题目很简单，只有三十分，第一道题目最难，足有七十分，孩子们，你们在面对自己的本心，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没有答题就是最好的答案，玉山书院认为，品格的高尚才是真正的高尚，孩子们，学识缺少，不算什么，学就是了，品格的缺失，才是最大的不完整，这是学不来的。


欢迎你们，书院的新学子，你们全都是合格的好孩子，书院欢迎你们。”


没有多少欢呼，更多的却是嚎啕大哭，这是一场对心灵的拷问，对云烨，也是对马周，更是对所有的人。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二节 茶壶的怨念


李二坐在书院办公区二楼的阳台上，冶然自得的抿一口茶水，瞅着书院外面乱哄哄的场景自得其乐，一张卷子就铺在身边的桌子上，书院的考试很成功啊，只是一道题目，就分辨出贤良淑愚，好手段，答卷在你，判卷在我，不答者为贤良，答者为奸愚之辈，好啊，这才是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


无舌出现在云烨面前，让他把满脸的笑意立刻转化成了冰霜，这个阴森的太监正大光明的出现，就意味着李二离此不远。庄稼熟了，自然到了收割的时候。


由许敬宗带着这些学子去了书院后勤，领取书院的着装，还有分配给他们自己的个人物品。见到呼儿唤子的学生家长，家眷，许敬宗笑着给了学子们半个时辰的时间和家人告别。


金竹先生很不满，已经耽误他许多的时间了，今日的鼎文研究又要停止了，尤其是看到一个胖胖的地主老财往儿子怀里塞银饼子的时候，更是恼火。


把那个同样胖的学子扯过来对他说：“这些东西还给你父亲，否则书院会没收，你在书院每个月有一贯钱，足够你吃用了，外来的钱财在书院不值钱。”


老财笑的眼睛都眯住了，一边学人家拱手，一边对金竹先生说：“我的好先生啊，孩子进书院读书，哪有花书院钱的道理，再说一贯钱够干什么的，老朽准备了五百贯，不知道够不够孩子的束脩，不够的话，老朽这就回家，把河边的百十亩田地卖了，还望先生宽延几天。”


嘴里说着话，手下也不含糊，十两的银饼子就下了死力往金竹先生袖子里塞，金竹接过银饼子，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了老父，一个一世刚强的人，背着幼小的自己去晋阳大族家里，求人家允许自己的孩子在人家的家学里读书，往日里的骄傲尊严全都不见了，躬身塌背缩着脖子，面目猥琐，形容可怜。


在先生百般刁难之下，父亲毕恭毕敬的用新麻布包好两贯钱捧给了先生，这是父亲每日起早贪黑编竹筐，再早早的去集市上变卖，整整三年，才攒下的血汗钱，是准备买牛的，结果自己就说了一声想要读书，父亲就毫不犹豫的全部拿了出来，恳求先生收下。


先生答应后，父亲笑得像个孩子，背着金竹一路跑回家，一边跑，一边高叫：“我金家就要出读书人了，我儿子就要是读书人了。”想到这里，金竹的心就酸痛无比。


转头悄悄拭去眼角的泪水，对老财说：“书院重德轻财，老人家，你儿子既然考入了书院，就是要做好吃苦的准备，玉山书院不收钱，每个月还给学生发钱，这是皇家书院，老先生不要坏了这里的规矩。”


把手里的银饼子塞回老财的手里，又拍拍胖学子的肩膀说：“今日读书，以孝为先，当记老父谋生之艰辛，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你入书院，孑然一身即可，四年苦读之后自当光耀门楣，以酬老父养育之恩。”


胖学子对金竹施礼言诺，掏出身上所有的钱财，还有一大包桂花糕，趴在地上，对自己的老财父亲连拜三拜，而后就自己去了书院大门等待进入，他的胖父亲已经哭得像月子里的娃。


这一幕被其他的学子瞅见了，自觉地把怀里的物事统统掏了出来，也学胖小子对自己的父母亲人跪拜三次，撩起衣襟就回到等待的队伍。


此情此景落入书院元老的眼中，老李纲拈须大笑，元章先生也自抚掌，玉山先生说：“得英才而育之，实乃人生一大快事。”


只有许敬宗极为郁闷，自己给学生开方便之门，结果没有人感激不说，还招来元章先生的白眼一颗，心胸狭窄的许敬宗看看站在书院大门里如同凶神恶煞般的刘献，心里说：“一群不知好歹的小崽子，还是去尝尝阎罗王的厉害吧，经他的手之后，就会知道老子是何等的好心了。”


云烨爬上办公楼，第一眼看见的不是李二，而是他手上捧着的茶壶，心里就像被刀剜了，疼得他直哆嗦，那个红泥的茶壶自己都没有舍得用，每日里都泡上一壶茶，不喝，用来养壶，已经两年了，原来的红泥色已经不见了，呈现出一种古朴的褐红色，李纲老先生要了两次，自己都没舍得给，我的好茶壶啊，现在就是不泡茶，倒白水，也会有一股子茶香，自己一直当宝贝来着，就是去草原也没有忘记交代火炷每天不要忘了泡茶。


如今宝贝在李二手里，被吸得滋滋作响，没有一点优雅之态，暴殄天物啊，云烨恶狠狠地看一眼旁边如同鬼子翻译官一般谄媚的李泰，恨得牙都痒了。


“院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恕罪。”云烨知道这时候叫李二院长是最应景的。李二还没答话，旁边就有臭虫跳出来：“大胆，你敢私自毁改陛下称谓，这是大不敬之罪，请陛下下旨严惩。”


李二给你起名叫无舌，就不要多嘴，什么场合都跳出来掺乎，不是自己找难受么。


果然，李二不满的看一眼无舌说：“谁说他毁改了，朕是大唐的皇帝，朕也是玉山书院的院长，在书院里，他不称呼朕为院长，称呼什么，多嘴。”


说完也不理会吓得跪地上的无舌问云烨：“书院的考试结束了？结果如何。”


“回禀院长，共有学子三百二十六名全部通过了考试，没有一人选择苟且，大唐的教化泽被天下，臣在这里为大唐贺，为陛下贺。”云烨当然知道在什么场景说什么话。


李二高兴的哈哈大笑，笑了一会脸上又变得阴森，翻脸如同翻书，阴声说道：“糊名考试如此好的法子，为何不上本禀奏朝廷，书院里风平浪静，欢声一片，朝堂上却互相攻讦，恶声不断，云烨，你很喜欢看朝堂上的笑话么？既然如此，那你就逢朝必上，朕让你看个够。”


上朝是最大的灾难，云烨没有自虐的习惯，赶紧说：“院长您这话就奇怪了，微臣是书院的人，自然为书院考虑，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朝堂上有无数名臣勇将那里轮得到微臣说话，再说糊名考试这在书院也是头一回，不知道效果就贸然禀奏，不是微臣行事之道。”


“其心可诛，你以为朕没有收拾你的理由，你等着，只要朕不快，你就会享受恶果，现在先容你嚣张，带朕参观书院。”


不知道李二到底抓住了自己什么把柄，这些日子自己非常小心，似乎没有得罪他，和寿阳公主的事，除了那个小太监，没人知道。


见他发了话，就只好在旁边陪他逛书院，由于李二是便装，认识他的都躲得远远地，害怕招惹他，不认识他的，自然不惧，还有个别不知死活的一脚把球踢过来，大声喊着让踢过去。


李二的兴致很高一点都没有觉得受到了冒犯，抬起腿，狠踹皮球一脚，踹歪了，球跑树林子里去了，气的学子跑过去捡球，还冲他伸中指。


“这是何意？”李二很奇怪，他没见过这动作，云烨抹一把汗水，嗫喏着说：“这是赞扬院长脚法了得。”把身后的李泰听得满头黑线，又不好说明，脸涨得通红。


李二又滋溜一口茶水，把中指伸到云烨眼前晃晃，然后才说：“把朕当傻子哄弄，你以为朕没有年轻过？把球踹歪了，害他多跑路，他会夸赞朕？虽不知含意，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朕一生从不吃亏，把球踹歪了，是朕不对，他骂朕，朕不好与他一般见识，只好回敬给你，谁让你是她老师的。”


说完又大笑起来，李泰也跟着笑，就连无舌也捂着嘴偷笑，貌似愉快。


每个到书院来的人都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都要试试书院传说中的迷魂阵，李二的大老婆如此，走了三趟，三趟都从对面的门出来，最后烦了，让云烨带她又走了一趟，从大门进去，才说自己早就看出来了，只是想验证一下，云烨很想让她自己再走一遍。


他的两个小老婆，性子执拗，连午饭都是在大门巷道里吃的，走了一天，最后还是李泰进去带她们走出来，据李恪说，他老娘的脚都走出水泡了，却大呼过瘾。


李二站在大门前先是观敌料阵，然后派先锋官无舌入内，探查敌情，不一刻无舌一头雾水的从对面的门里出来，一问三不知，李泰想要显摆，给老爹仔细解释，结果被一脚踹到一边，李二还是很大气的。


仔细观察了大门许久，李二拍拍手，大踏步的走进了大门，忠心耿耿的无舌再次陪李二进去，还走在前面，一副忠心护主的摸样。


李泰跳着脚抱怨说是因该自己陪老爹进去的，无舌懂个屁啊。一副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懊悔之气。云烨坐在台阶上，拍拍旁边的位置，示意李泰坐过来，稍安勿躁，李二很爱面子，估计会多琢磨一会。


李泰刚坐下，就被云烨按在台阶上猛揍，茶壶的怨气终于找到了宣泄的机会。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三节 防卫措施


打不过你，还打不过你儿子？李泰的惨叫声终于安慰了一下云烨那颗受伤的心。


战争过后和平总会降临，云烨细心的帮助李泰把散乱的头发挽好，把掉到一边的金冠给他扣脑袋上，再用手帕擦干净他乌起码黑的脸，顺手把衣服弄顺溜，这才长嘘一口气。


“烨子，你是怕我爹发现你揍了我，才帮我收拾的吧？”李泰从来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烨子，你知道我为什么对你揍我，不太生气么？”李泰白净的小脸上浮现出一丝狡黠。


“不知道，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你爹说不定会揍我，我感觉的出来，他以前揍我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幅猫捉耗子的样子。”云烨也很纳闷，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干了什么需要挨揍的事。


“你会知道的，我保证，你的这顿揍会挨得不轻，所以我就大度的原谅你揍我这回事了，毕竟在一个比我还惨的家伙面前，我有原谅的资格。”


两人说话的时候，李二黑着脸从门里走了出来，看来没有破解书院的大门，虽然他走得很慢，在强大的物理惯性面前依旧失败了。


“父皇，这种小事情哪里需要您出马，交给孩儿就好，您每天日理万机，如果把心思用在这上面，不是天下万民的福气，孩儿出手就是，只是小小的障眼法，看破就好。”


云烨很诧异，自己从来没有教过李泰这些谈话的艺术，这小子居然无师自通，修行不浅啊。


李二果然龙颜大悦，拍着自己儿子的后脑勺勉励儿子在学业上勇猛精进，争取早日超过云烨，然后再鄙视之。


很奇怪，只要老子轻拍儿子的后脑勺表示亲昵的时候，傻小子都会张着大嘴无知的傻笑，谁家的都一样，从贫民之家到王侯将相莫能逃避。


打了鸡血的李泰一马当先冲进迷阵，李二兴致勃勃的跟在后面，无舌也再次踏进大门，叹口气，云烨从旁边的门走了进去。


李泰无视所有的迷阵，大踏步的往前走，明明前面没路了，越过那堵断墙，后面又会出现路径，明明花坛上全是荆棘，李泰却昂然无惧，荆棘刺在身上恍若无物。李二小心地触碰一下尖刺，却发现尖刺是软的，没有一点威胁。明明前面是一个水坑，他却踩着水面涉水而过，还给老爹讲解这个水面之下木桩的位置呈北斗七星状，要小心，不要踏空了，上回李靖将军就是栽在水坑里。


这是公输木这个老家伙后来家装的，如果一开始这么干，云烨也过不去。李靖自诩军法大家，来到书院避暑，自己走到了这一步，忘记了七星中的摇光星有一颗暗星，结果就掉进脏水沟里，狼狈无比，却大呼痛快。


不知为何，听到李靖倒霉，李二笑得更加畅快了，很快来到影壁面前，李泰熟练地把数字移到一二三四五六七这个顺序上，影壁顿时开启，忽然李泰把他老爹推到一边，自己也矮下了身子，一团白影冲着无舌的面门呼啸而来，无舌也不惊慌，竖掌成刀照着白影就斜劈了下去。


“噗”的一声，白影破裂，漫天的白色粉末散落开来，无舌护着李二一抖袍袖，狂风大作，吹散了白粉，跨前一步，呈猛虎扑食之态，再无一丝宦官的阴柔之态，威风凛凛，高手风范显露无疑。


李二轻咳一声对走过来的云烨说：“这是你安排的？想看朕的笑话？”摸一把身上的白粉，发现是面粉，李二放缓神情问云烨。


“微臣就是有一千个脑袋也不敢戏弄陛下，这事啊，您还是问您的儿子。”云烨果断地出卖了李泰，李泰的脸灰灰的，低着头不言语。


云烨接着说：“小泰不希望李大将军太容易就破了迷阵，所以就自己加装了这袋面粉，准备让李大将军难堪一下。”李泰吃惊的看着云烨，自己什么时候有对付李靖的念头，明明是自己一时得意忘记了还有一到机关。


李二一下子就高兴起来，又拍拍李泰的肩膀说：“好儿子，有灵性，只是面粉终归是粮食，浪费可惜，下回换石灰。”说完就自己鼓捣起密码牌子，玩的不亦乐乎，无舌也抖抖身上的面粉，又站在李二的背后，一言不发，仿佛刚才那个绝世高手不是他一样。


云烨给李泰使一个你又欠我一份人情的眼神，就开始盯着无舌看，准备好好看看真正的武术高手，看的无舌很不自在。


等李二玩痛快了，四人就穿过隐壁，来到书院的花园，云烨看着缓缓闭合的隐壁若有所思的问李二：“陛下可还记得您刚才排列的数字吗？”


“朕就是随便排列一下，没注意，有什么问题吗？”李二奇怪的问。


“没什么大碍，就是书院的大门再也打不开了，除非小泰可以破解陛下刚才随便设定的数字。或者小泰花钱把整个隐壁拆掉，再重新建一个就好，没什么大事，陛下痛快就好，一切有小泰处理。”


李二摸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害自己儿子出钱还费心思，书院看样子是不会出一文钱了，没听见云烨一句一个小泰的叫的勤快。


花园里的榆树已经郁郁葱葱，就是有点矮小，一垅一垅的如同矮墙，站在高处，李二指着树墙组成的怪异图案问云烨：“这些树墙也有玄机？”


“是的陛下，只要过几年树墙长到一丈高的时候，就会形成另一座迷宫，书院会在树墙里种植有毒的带刺花藤，还会养些比较大的马蜂，陛下以为如何？”


云烨小心地向皇帝陛下询问意见，却发现皇帝陛下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连无舌都很怪。


“陛下，微臣发现内侍无舌的武功极高，是不是等树墙长好的时候，请他试验一下迷阵的威力，如果太简单，微臣听说西域之地有一种专门喷吐酸液的红色大蚂蚁，最喜欢成群结队的生活在一起，微臣准备弄一些过来，在书院生物学院培养熟练后，放在树墙上，您看成么？”


无舌打了个寒颤，用祈求的目光看着皇帝，生怕皇帝一时兴起答应云烨的无理要求。李泰则是兴奋地直跳，就差鼓掌欢呼了。


李二在云烨，李泰的后脑勺一人重重拍了一巴掌，说道：“胡说八道。无舌是皇家最忠心的护卫，怎么能随便用来闯这些死亡之地，书院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怎么有这么恶毒的机关？”


无舌感动的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深深地为自己的皇帝陛下的英明决策感到自豪。云烨，李泰却十分的失望，见不到无舌大战马蜂，蚂蚁的场景甚为遗憾。


“陛下，很简单，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我朝一些重要的研究机构保驾用的，书院如今新的技术，新的学识层出不穷，小泰的水轮机也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这东西一旦试验成功，我大唐的冶铁，制甲的能力就会成十几二十倍的增长，微臣不想让这些东西出我大唐意外的人，或者国家使用，如有人想要窃取，微臣绝对会来多少，杀多少，不会有丝毫的手软。”


李二想了一下，对云烨说：“你既然有想法，那就去做，到时候会有人来给你试验这些迷阵的可靠性，你就不要打无舌的主意了，他不就是对你有所不敬嘛，处处算计他一个阉人，也不觉得寒颤。”


这事李二一定会找云烨细谈的，现在不是说话的地方，云烨也就闭上了嘴巴，不再谈及这些隐秘的安排，随李二在书院里乱窜。


太阳从西面出来了，一项懒惰的令人发指的公输木今天居然在讲课，还讲的是真本事，十六柱的鲁班锁，这是他家里独门的开智手段，怎么舍得拿出来显摆？


二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学生安装的满头大汗，从六柱一直到十六柱，难度一直在加强，这些学生有福了，不过看到教室后面大大的屏风，云烨一下子就清楚了老家伙今天为什么这样大度和勤快了，杨妃和阴妃正坐在屏风后面也摆弄的满头是汗，贴身侍女不时地给自己主子擦擦汗，两个宦官在使劲扇扇子。


老家伙正在口如悬河的喷口水：“这是公输一家无意中发现的奇妙事理，流传了上千年，是老夫祖上对各种机关之术研究到极致后的产物，就连云侯也对这锁赞不绝口，更让人发笑的是，他自己也制作了一套锁具，结果被老夫刚满周岁的小重孙一屁股坐下去就解开了，要说正宗，还的看我公输家的。”


说这话就不要脸了，自己忙乎了许久对那个锁具毫无头绪，被重孙子无意中一屁股坐开，还有脸拿出来显摆，云烨对老头不要脸的程度有了新的认识。


李二是秘密到的书院，连两个皇妃都不知道，见自己老婆玩的开心，他也手痒痒，让云烨和李泰滚蛋，带着无舌就进了教室。


“我就不信你敢在教室里宠幸你的老婆！”云烨带着无尽的诅咒离开了那里，话说，他很想冲进去，拆穿公输木的谎言，让真像大白于天下，还自己清白，如今被李二赶走，有冤都没处诉，自己无能的帽子，扣定了。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四节 孕事


窗前不停鸣叫的山雀把李二从沉睡中唤醒，睁开眼就看到雪白的屋顶，很陌生，回忆了许久才想起来自己昨夜是在杨妃那座精致的令人发狂的小楼里下榻的。


天色微曦，透过雪白的纱幔，窗外的绿树婆娑，一小股凉风调皮的把纱幔掀动个不停，揉一揉发困的腰，李二瞅着枕边依然春睡得的杨妃，不由得嘿嘿直笑，昨夜的癫狂，让他心满意足，多久没有这种少年的冲动了？


杨妃居然是含着指头入睡的，自己和他同床共枕这么些年，居然头一回发现她睡着的样子如同婴儿，毯子被踢到一边，露出令他几欲发狂的曼妙身姿，很想再一次把杨妃搂在怀里肆意蹂躏，门外却有了动静，给杨妃盖好毯子，他不想让其他人看见，哪怕是无舌这个阉人。


轻咳一声，立时有宫女鱼贯而入，跪在地上准备伺候，却没有了往日繁多的香汤，正准备要问，身后却有一袭温热滑腻的身体拥住他的后背。


“你醒了，朕见你睡得香甜，不想打搅你，现在到了朕每日习武的时间，你若是困倦，就再睡一会，这里不是宫中，那些礼仪就让他见鬼去吧。”


“她们不知道怎么伺候你，还是我来吧，这里都是新奇的东西，她们不会用。”杨妃的身上已经穿上了一袭纱衣，盈盈起身，拽着全身上下只余一条短裤的皇帝，去了洗手间。


澡洗的时间长了点，从洗手间出来的李二抱着赤裸的杨妃把她送到了床上，哈哈大笑着推开门，神清气爽之极。


无舌的身上湿漉漉的，山间的晨露寒湿，一看就知道他在楼下守了一整夜，李二很喜欢守规矩的人，尤其是身边的人都知道皇帝的规矩最好不要去挑战，目前为止，挑战皇帝规矩的人能好好的活在世上，并且活的十分如意的人只有云烨一个。


如果是其他臣子，这时候就该守在楼下等候皇帝的吩咐，而云烨到现在都没有踪影，似乎他自己的事情比皇帝的事情还重要。


接过无舌送上来的长剑，挽了一个剑花，准备开始一天的晨练，一阵轰隆隆的脚步声传来，无舌抬头看一眼山上的岗哨，没发现警讯，但是他依然来到路边，准备看个究竟。


尖利的哨音传来，还有奇怪的口号“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紧接着就有一大群人齐声回应：“一二三四。”这是什么怪口号？无舌愈发的奇怪。


长长的队伍从山脚下绕了过来，原来是书院的学子，他们也在晨练，刘献赤裸着上身，跑在队首，遒健的肌肤似乎在闪耀着光泽。


李泰也光着上身，李恪也是如此，哥俩一人拖着一个同样光着上身的弟弟跟着跑，身后的一大群人也都光着脊梁，跑的汗流浃背。


李二拎着剑站在篱笆里面好奇的看这支队伍，对自己儿子的表现还是满意的，尤其是俩个大的知道拖着小的跑，尽到了自己做哥哥的责任，李二对自己的兄弟很凶残，但是他绝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向自己学习，兄友弟恭，是他梦想里的情形，如今亲眼看到，自然欣慰异常。


看到皇帝陛下站在路边，刘献那里还敢再跑，一声令下，队伍停了下来，自己快速的跑到李二面前，单膝跪地，觐见皇帝，他没有开口，知道皇帝不愿意表露身份，但是礼仪他不敢缺。


“很好，喂鸡起舞为祖逖旧事，书院能够一以贯之，很好，你们继续吧。”李二一挥手，刘献就准备归队好继续跑步，谁知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李黯，李佑却从队伍里窜了出来，跪在地上大呼救命。


李二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被破坏殆尽，听着李佑上气不接下去的诉说云烨是如何如何的对他们不敬，李黯信誓旦旦的诉说云烨是如何把李佑剖腹挖心，给他换上一副羊心脏的。真是说着伤心，闻者流泪，李二的面色越来越黑，云烨干了些什么，他当然知道，那是他同意了的，现在只是恨自己一世英明，为何会生出这样两个废物的。


李恪，李泰，向刘献请示之后出列，李恪一巴掌就抽在李黯的脸上低声训斥：“闭嘴，再敢说一句，我会揍死你。”李黯对自己强大的哥哥十分害怕，乖乖闭上嘴，李佑还准备要说话，被李泰一脚踹在屁股上，李佑见李泰面目狰狞，也乖乖闭上了嘴。


“父皇，都是孩儿对弟弟疏于管教，让他说出如此荒谬之言，请父皇责罚。”李恪跪在地上为自己弟弟求情，李泰一向不喜欢李佑，见李恪如此，自己也只好请罪。


“云烨干得好啊，他怎么没给你俩换上一颗石头做的心，如果他做到了，朕会重重赏赐他，李佑李黯，云烨的所作所为都是朕允许了的，只要是对你们的教育有理，朕允许他做任何事，别说换心，就是换头，朕也允许。”


皇帝在发怒，队伍中却有一个家伙咕咚一声就栽倒在地上，李鹏程！刘献很奇怪，这家伙虽然瘦弱，身体却强健的像头牛，今天才跑了四里路，没理由会累晕过去。


李二也担心的看着学生，以为跑路太多，给累晕过了，这些人现在都是他的弟子，将来要用的，折损就不好了。


李泰看一眼口吐白沫的李鹏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却被李二狠狠地瞪了一眼，李泰赶紧说：“父皇，您还记得昨日在书院有个家伙把球踢给您？”


李二也笑了，指着李鹏程说：“是这家伙？”


李泰张着嘴笑着点点头，有胆子对我父皇伸中指，却没胆子接受事实，以后可有话头笑话李鹏程了。


李二挥挥手，大笑着离去，对跪在地上的李佑李黯再也没看一眼。


辛月现在每天都要云烨鉴别一下她的肚子是不是有变大的趋势，原因就是老奶奶，姑姑婶婶每天见她先看的都不是她的脸，而是肚子，前天月事就该来，却没见踪影，这让她大喜过望，以为自己终于有了身孕，站在铜镜前面左看右看，恨不能现在就把大肚子挺起来。


云家只有一根独苗，这在京城世家里面绝无仅有，所以她的压力很大，丝毫不顾自己才成亲一个月的事实就幻想自己已经是云家的大功臣，不过也是，只要她有了身孕，在云家的地位就会凌驾所有人之上，真正的太上皇，估计在家里滚着走都不会有人说闲话。


“夫君啊，这肚子为什么还不赶快变大，妾身都等不及了。”说完还挠几下，似乎这样做就会把肚子挠大似得。


“急什么，我们还年轻，成亲才一个月而已，这回也不一定就是，就你这个猴性子，有孩子也会被吓跑，赶紧的把我的换洗内裤拿过来，皇帝还在山上等着呢。”


只要说起这些，辛月就会忘记自己怀孕的事，自己夫君需要多大的本事才能让皇帝等，在小一辈的媳妇中间，自己是最有面子的，去哪一家女眷的招待会都是中心人物，这个递个话求她给家里的说一声，能不能把她家的小弟塞进书院，那个恭维几句她的肤色，然后转弯抹角的说想要一瓶新出的兰花味的香水，那个端出来一盘子吃食，请她这个长安最著名的美食家的夫人尝尝是否可以上台面。


就是那些不出门的老奶奶也经常把她唤进内堂，向她传授一些神奇的受孕法门，云烨昨晚就被她奇怪的动作吓住了，能把硬硬的腰弯到那个程度，云烨都为她的腰担心，赶紧把她翻过来，这都听见骨头摩擦的声音了，结果她依然如故，还说这样受孕的机会会大得多。


这女人要不成了，想孩子都想疯了。


云家的食物提一篮子，要不然见李二没借口说迟到的事，快马加鞭一路风驰电掣，眼看着太阳就要有两杆子高了。


许久不骑马了，腰酸的厉害，当然还有昨晚那奇怪动作的功劳，揉着腰，上了小楼，李二一大早就捧着茶壶喝茶，还不时地捶捶腰眼，这个老淫棍，一看昨晚就没干好事。


想上前，无舌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就出现在面前，夹手夺过食篮，将食物一一摆在桌子上，还用银针一一试过，最后每样事物自己都掰下来一块亲口尝一遍，这才准备请皇帝吃饭，话说今早皇帝见云烨没来，就说有好东西吃，从清早到现在，就喝了一碗莲子羹。


李二坐下来，拿起一个包子咬一口，点点头，看来很满意，云烨从篮子里拿出一个煮熟的鸡蛋，问无舌要过银针，把蛋白吃光，用银针在蛋黄上扎一下，抽出来后，整个银针变得灰蒙蒙的，无舌看看皇帝刚刚吃了一个鸡蛋，眼中的神色变得恐惧无比。颤抖着手指向云烨，却看见他一口就把那个让银针变黑的蛋黄吞了下去，还冲他挤挤眼睛。


“你能不能不要再戏弄无舌行不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李二怒声对云烨说。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五节 赵延龄的狂喜


李二吃的四平八稳，对于银针变黑毫不在意，又拎起一个焦黄的韭菜盒子继续厮杀，可怜的无舌汗如雨下，靠在阳台栏杆上，瘫软无力，刚才他仿佛从地狱里走了一趟。


担忧的看着李二大嚼，无舌半天才直起身，他有活活捏死云烨的打算。


“教你个乖，无舌，银针可以试验出的毒物很少，也就是砒霜一种而已，或者说是所有含硫的毒物，你不需要知道什么是硫，你只需要知道书院制造出的砒霜银针是查不出来的，你再去找一些毒蘑菇试试，就知道用银针查毒有多么可笑了，陛下身系国运，你们就用这种简单无效的手段保护陛下？你自己也找一些鸡蛋，看看是不是所有的鸡蛋黄都可以让银针变黑，如果……”


“如果他错了，是不是要到书院里来做教习？一边和孙思邈学习怎么验毒，顺便再把你那些傻头傻脑的学生教成武学高手？”李二剔着牙，鄙视的瞅着云烨，一口就道破了他的龌龊心思。


云烨张着嘴巴说不出来话，自己谋算了无舌好几天，好不容易就要见效果了，却被李二叫破，一番心血付之东流，叫他如何不沮丧。


“你小子一来见不得好东西，见到了就想弄到手，唐俭家的明月玦在你手中了吧，听说程家的白玉玲珑佩也到你手中了吧，你不是一个爱财如命的人，就是有把宝物归拢之后藏起来的坏习惯。


对于人才也是如此，公输家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手段，反正朝廷的六品官位被他弃若敝履，许敬宗也是一位人才，如果不是品德的原因，朕会容许你把他带到草原上受尽折磨？回来之后性情大变，做事情几乎滴水不漏，那个盗墓贼你都能把他的才能榨得干干净净，小子，朕不得不说一句，好本事！如今又把魔爪伸向了无舌，这些天朕冷眼旁观，就是想看看你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今日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一大段话说完就捧腹大笑，只要云烨吃亏，他就喜闻乐见。


无舌也大笑起来，脸上重重叠叠的褶子似乎都伸展开来，如同绽放的菊花。笑完就地身施礼，话说的诚恳无比：“老奴八岁就净身入宫，伺候过前隋三位皇帝，如果不是陛下把老奴简拔于微末，我这残缺的身子就会如同烂泥一般遭人践踏，那怕我身怀武功，所以老奴发誓一生效忠陛下，虽九死而不悔。


前些天见云侯不待见老奴，以为这世上有学问的人都不会看得起我这具残缺的身子，如今，云侯的用心被陛下看破，莫要难堪，云侯，你可知老奴心中是如何的骄傲，我一介宦官，能让世上有数的聪明人动心思招揽，是我莫大的荣耀，更不要说是到最好的书院做先生，这会让我埋在地下祖先都感到荣耀。云侯，等到老奴有一天气力衰竭不堪驱使，我会向陛下求告归老，那时候，玉山书院还有老奴的一席之地吗？”


云烨跨前一步，握住无舌作揖的双手，对他说：“只要陛下允许，你愿意来，我会给你留下一间办公室，书院的大门永远对你敞开。”


“哼，将朕的军啊，这一趟书院来的亏啊，一个用得好好的奴才，心就这么飞了，也罢，无舌，你在朕的身边再留三年，到时候朕会允许你出宫，去书院教书，完成你光宗耀祖的心愿。”


无舌顿时趴在地上叩头不已，呜咽着说不出话来。而云烨则沐浴在李二仇恨的目光中打了一个寒颤，那种要挨揍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陪着李二在东羊河上泛舟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他喜欢主动，所以打算自己操舟，在河水里转了七八个圈子之后，他又看中了人家的竹筏，说云烨安排的什么破玩意，整条河里，就他们坐船，人家都划竹筏子，自己坐条不听使唤的破船，大煞风景。


李恪撑着筏子载着老娘，弟弟玩得痛快，阴妃也和李佑一起撑竹筏，母子二人把竹筏划得飞快，李佑还喊叫着要和李恪一决高下，再也看不出一丝的纨绔之态。


最懒的就要数李泰了，支一把油纸伞，自己缩在躺椅上，拿着一卷书，知道他没看，是在他老子面前装样子的，睡觉睡得口水都流下来了，完全不顾站在筏子后面黄鼠的辛苦。


李泰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最喜欢支使黄鼠，云烨把黄鼠喊过来，准备换筏子，无舌从船上一跃就跳到竹筏子上，对黄鼠只说了一个字：“滚！”听话的黄鼠立刻就跳下水，顺着水流就飘走了。


云烨把睡得迷迷糊糊的李泰从躺椅上拎起来，非常狗腿的请李二躺好，很自觉地把竹篙分给了李泰一只，自己拿一只，按照李二的吩咐，逆流去追赶已经跑远的李恪，李佑。


撑筏子撑的手脚酸软，终于追上了他们，李二却改变了想法，不想和自己的妻儿嬉闹，准备和槐树下饮茶的李纲他们君臣叙一阵子话。


每个老头手里都抓着一个茶壶，滋溜滋溜的喝的愉快，李二一伸手，无舌就从背上的锦盒里掏出茶壶递给李二。李纲他们远远地就起身，做长揖恭迎李二的大驾。


“李师，多日不见，看你健朗如昔，朕就欢喜。”李二打着哈哈说废话。


“陛下难得偷闲片刻来玉山巡幸，是微臣等人，以及书院千名学子的福分，没有让陛下游览的尽心，是微臣的罪过。”


赵延龄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把一个竹编的躺椅放在阴凉处，请李二落座。而后自己从一个小木箱子里掏出了自己心爱的煎茶器具，用干透的松果点着了小炉子，准备请皇帝陛下品一品自己拿手的煎茶手艺，他现在就这爱好，做官的心思早就淡了，只是对自己的茶艺被冷落，一直耿耿于怀。


书院里现在很流行冲泡的清茶，什么都不放，看白瓷碗里的茶叶上下浮沉就是一种乐趣，有好事的最喜欢自己买来新鲜茶叶亲手炒出的新茶，虽然手被烫的如猪蹄，依然死不悔改。


如今皇帝陛下来了，赵延龄岂有放过之理，上回皇后就很喜欢，夫妻一体，没理由皇帝会不喜欢。再说他已经改良了饮茶之法，真正的高雅中透着天地至理。


云烨上回品过之后，评价为刷锅水，这等俗人，哪里能体会得到蜀中神韵，水气飘渺如同巫山之云，鱼眼翻浪致使清气上升，水花翻腾犹如长江拍岸，气势雄浑，雅量高致，更难得自己用微火培烤茶饼，待它青中泛红之时，以碾子碾碎，状似松花，层层叠叠，再施妙手调配，泡沫均匀，无重叠，在青绿色的茶杯中宛若太极，就是少了两只鱼眼，自己费尽心思，才用猪油代替，撒上细盐，葱姜全部弃之，都是恶俗之味，蜀中风韵唯有红桔，研细的橘皮撒在上面宛若朝霞，皇后就赞不绝口，是为知音，云烨无赖子，长安三害之首，岂有资格品论吾茶质好坏。


赵延龄三绺长须在胸前飘拂，气势俨然，法度森严，一壶茶被他演绎的精妙无比，待无舌吐着舌头试完毒，第一杯恭敬的递给皇帝陛下，然后再分给众人，李泰都有一杯，独独越过云烨，这种粗俗之人，不值得一晒。


无舌为自己的主人悲哀，李泰苦着脸想把茶送给云烨，李纲大声的评判说是好茶，就是不往嘴边送，元章咬着牙一口而尽，伸出了大拇指，玉山先生是真的喜欢，嗅着茶香抿了一口，眉花眼笑，离石喝完之后，一言不发，但是轻微的反刍状态出卖了他并不平静的胃。


李二喝了一口，啧啧称赞，居然请赵延龄能否再来一壶，他还没有尽兴，自己父亲的表现让李泰极为后悔自己刚才把茶水倒在袖子里的无赖行为。


斜着眼睛看着一脸期待之色李二，云烨想想长孙饮茶后欢喜的神情，若有所悟，自己在后世的时候，去牧民家里做客，酥油茶是待客的好东西，可他们都是少数民族啊。


再回想一下李家诡异的身世，长孙的姓氏，忽然明白了，那些吃牛羊肉的种族，都喜欢带着油腥味的茶水，在李二，长孙身上说不定就是身体基因带来的遗传。


赵延龄高傲的从云烨面前经过，还发出轻微的哼哼声，这是他对云也极度蔑视之后才会有的神情……


李二灌了一肚子的猪油，身心皆畅，再有元章先生古琴相和，真是美到了毫颠，李纲古音吟哦《洛神赋》离石挥毫作《槐下诸贤图》，李二起舞，云烨落荒而逃。


尚未饮酒，诸人皆醉，熏熏然相扶而归，李二登舟，尚有琴音相送，一程，又一程……


船影转过山角，李纲大呕，元章大怒，玉山揪着云烨耳朵咆哮如雷，离石手掌不停地变换形状，唯有赵延龄尚自沉浸在无限的遐想中不问世事。


“小子，拍马匹这种恶心事你居然让老夫等人去做，就不怕天打雷劈么？刚才老夫强忍着弹琴，至今心中还痛苦不堪，老夫的节操何在？”


“皇帝要当院长，我们不能一昧的从利益上着手，还需要从感情上下手，让他对书院生出情感，这才是书院万世长存的道理，人的感情很奇怪，有了这东西，对错都在其次，诸位先生为书院的大利益，做一下小人没什么不可以吧？”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六节 八牛弩


想要忽悠皇帝，就需要极高超的情商和智商，很明显云烨两者都不具备，他能有的就是从历史上学来的那些手段，还不能是唐朝以前的，这之前的历史，李二远比他清楚。


余秋雨说过，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所以存在构思过度这回事，云烨深以为然。


那些留下来的记载，无不是几百年才会出现一次的意外，因为稀少，所以才会被史书记载下来，平常的日子里，还不是和平常人一样的过？平淡的日子要远比刀光剑影的复杂时刻多得多，没有谁可以在长时间的活在需要大脑高速运转的环境里，那样的人是疯子，比如希特勒。


李二事实上是一个很注重情感的人，这话说出去，一定会有人抽耳光，说不定还会吐几下口水，他囚父，杀兄弟，杀儿子，杀女儿都干过，唯一没有那规模的砍杀过功臣，似乎他对外人，远比对自己人还要好，连尉迟恭这种带有污点的马仔都好好的寿终正寝，不能不说他的胸怀是非常宽广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则走狗烹，这条惯例在他的身上没有出现，哪怕是侯君集造反，他都流着泪向大臣们为他求情，虽然有做戏的嫌疑，可是侯君集的妻儿老小到底活了下来这是不争的事实。


唐朝的历史算得上是一段非常可信的历史，因为他连皇宫里的丑事都记载的非常详细，就这一点，云烨认为，李二在封建帝王中间，算是一个还可以抢救一下的存在。


云烨在拯救李二的灵魂，有人却很希望可以把李二从肉体上消灭，前面的杀手成绩很不理想，长安城里的几个大的门派，都被官兵围剿殆尽。


洪城算是彻底的疯了，从云家送来的杀手，虽然一个已经半疯，一个舌头彻底失去了缩回去的功能，一天到晚的嘴边搭了着一根舌头，很像大热天里狗吐出的舌头，口水淋漓的很恶心。


百骑司不嫌弃，洪城更是如获至宝，长安城的损失需要有人来补偿，罪过需要有人来背，他已经被云烨搜刮的屌光毛尽，赔不起损失，所以他就把矛头指向了那些帮派，多年来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买卖，家财丰厚，不取一下实在是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这些年被祸祸的百姓。


事实证明，所有的黑势力在国家机器的扫荡下，都会如同夏日的冰雪，顷刻间就烟消云散了。洪城的决定是英明的，从长安城的犄角旮旯里共计扫荡出铠甲两百六十七副，受管制的长短兵刃不计其数，让洪城最汗流浃背的就是俩副八牛弩的出现。


一箭三发，力贯重甲，攻城的时候，士兵可以抓着被钉在城墙上的标枪攀援而上，如果皇帝出行，有人在五百步之外开弓，洪城都不敢想象后果。


老虎盟的大当家的就挂在刑讯间的木架子上，往日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白老虎，现在像只病猫，在洪城冰冷的目光下瑟瑟发抖，不住的哀求。


“八牛弩共有几架，从何而来，剩下的都上哪去了，说清楚我赏你一个全尸。”


白老虎还想狡辩，眼睛珠子一转谎话就要出口，洪城见多了这种人，不吃到真正的苦头，不会交代的，手起刀落，白老虎的四个手指就被斩落下来。


惨嚎声响起，很像老虎的咆哮声，这或许就是白老虎名头的来历。


白老虎的交代让洪城的心彻底凉了，还有两架，被不知道姓名的人花了三千贯买走了，被拆成零散的部件带出了长安城。


天上几只信鸽腾空而起，地上一队骑兵纵马奔驰，虽然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方向却很一致，都是玉山方向，马上的洪城恨不能肋生双翅立刻赶到玉山。


老兵赶着一群羊在山脚下放牧，自己的儿子马上就要成亲了，将来到家里祝贺的都是一群吃货，没有肉可不行，三间青砖的瓦房就坐落在大路不远的地方，毗邻的是狗子家的三间房，云家盖房子的手艺没的说，十天工夫，房子就起来了，高大宽敞，连门楼都是青砖修砌的，蝙蝠砖，兽头瓦当，气派啊，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想起云家管事的道歉话老兵心里就暖暖的，红砖没有了，都上了京城工地，实在是腾挪不出来，只能用青砖将就，云家的话不实在，请老兵和狗子原谅，如果等两三个月，就会有红砖了。


老兵笑了，对管事的说：“抓个奸细就有这样的好处，还求什么，青砖就青砖，我祖上就没住过有瓦片的房子，红砖那是贵人们用的，乡下的苦哈哈用那东西会折寿。有青砖已是云家厚道了，摊上这样说一不二的富贵人家是农户的福分。”


眼看着房子一天一个样，分格子的窗户安好，又用白灰粉了一遍，云家还特意用剩下的砖头给两家人盘了一个大炕，好东西啊，这下子冬天就好过了，老寒腿在热炕上烙烙神仙都不换。


吆着羊准备回家，新房子还需要晾几天才能住人，每日里不看几回，心里就像少了什么东西，虚的厉害，昨天愣子就忘了把窗户关上，这样是起了风，还不把窗户刮散架啊。


赵家的闺女就是一个狐狸精，整天里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把愣子迷得颠三倒四，庄户人家能经得起那个败家娘们的折腾？揍了愣子三回了，就是不言语，也罢，随他去了，将来日子过不好，别想着老子会帮你，今天老兄弟们都会来，宰一只羊，喝些酒，就不和你这个傻小子置气了。


几辆马车从大路上飞奔，这是谁家的败家子？一点也不怜惜牲口，运东西么，谁家会吧牲口赶得像兔子？马车转瞬间就来到跟前，一个黑衣大汉跳下马车张嘴就问：“这里到云家庄子还有多远？”


不想搭理，没一点礼数，问路都问的招人厌，不过看到那黑衣人身材健硕，脚下扎实，说不定是哪家豪门的家奴，这些天见得多了，成天的往玉山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就对黑衣人说：“还有不到二十里，不过到了云家庄子，你们得把车赶得慢一些，要不然云家的护卫会把你们赶走。”


几枚铜钱扔了过来，掉在老兵的脚下，黑衣人又赶着马车快速的离去了。


老兵把掉在土里的钱一枚枚的捡起来，用布擦干净，摞的整整齐齐的放在路边的石头上，叹口气说：“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知道惜福了，铜钱都到处乱扔。”再看看地上的车辙嘀咕一句：“装着和八牛弩一样重的东西还没命的催马，造孽哟。”


羊又跑了，捡起一个土坷垃，远远地投过去，正好打在头羊的角上，羊群又开始往回跑，老兵嘿嘿一笑，自己的投石手段还没有丢掉。


云家门口的集市现在成了每天都有，开始每个月只有初一十五两天，后来改成每七天一次，无奈买卖家越来越多，现在干脆成了每天都有，谁要是有东西，就来卖，县衙也在云家附近盖了一间牙市，负责管理这些商家，商家需要缴税，十五税一，农户不需要，这是云家特意要求的，当初允许农户在这里卖东西就是想给老百姓一个方便，如果缴税，还算什么方便。


新开的商家很多，周大福开的鱼市就是其中一间，从渔夫那里把鱼收上来，再卖出去，从中牟利，当然鱼是杀好的，把刺挑的干干净，买家只需要把鱼肉买回去，或蒸，或煮，再配上鱼店的调料，就是一顿美味，尤其是云家，每天都要，老奶奶最喜欢吃。


今日周大福就站在鱼店大门口，身上裹着围裙，不停地和周边的熟人唠着家常，说这生意，很是热闹，只是他的眼睛不时地往街市口看，似乎在等着什么。


当覆盖着油布的马车缓缓驶进街市，周大福的眼睛一亮，和旁边的人告一声罪，说是自己的新家当运来了，需要接交，就匆匆的迎了上去。


人来人往的街市上，覆盖着油布的马车很多，周大福的这两辆一点也不起眼，一直驶到后门，后门有一个大门，很大，足矣让马车驶进来。


院子里窦燕山就站在那里，派到玉山的杀手全部失踪，他就知道不好，远远地躲在长安城外，等待机会，李二在玉山的消息传来，让他又看到了希望，只是近身刺杀，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有远程才能奏效，远程攻击武器是朝廷严厉禁止私人拥有的，军中的弩箭，他还没本事弄出来。


作为土生土长的长安地老鼠，周大福却知道白老虎有这东西，花了大价钱弄来了两台八牛弩，这才有了刺杀的资本。云家门口的长街是李二回京的必经之路，在这里刺杀还可以起到一石二鸟的效果，一旦李二遇刺，不管成与不成，云家都会大难临头，军队在地图上以云家为圆心画圈圈，圈圈里的人啦，狗啦，都会是清缴的对象，这是惯例。


抚摸着油光发亮的木质八牛弩，窦燕山闭上眼睛，有这东西，李二被刺杀的可能性有八成，云家则是十死无生，想必爷爷的在天之灵，会很欣慰吧。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七节 无尽的财富


云烨在接到八牛弩失踪的消息后，撇下皇帝自己跑回家，开全家安全会议，奶奶，姑姑，姐姐妹妹，老婆，旺财，这段时间一个都不许出府，这是家主的命令，直到官府把那东西找到再说，家里也不许再从外面拿熟食吃，必须自己煮的才行，多养两条狗，用来试验毒性。


“烨儿，你不能慌，你一慌，家里就乱了，再说你现在因该和皇帝在一起，不是跑回家来，这样会让皇帝对你有看法。”奶奶在一边给云烨擦汗，一边劝解他。


“我才不管呢，只要家里没事，我管皇帝不皇帝呢，都是他要把人家全部干掉，现在被刺杀，关我屁事，记住了，不许出门，也不许爬墙头，小丫，说你呢，再敢站在假山上背着伞往下跳，我就把你的屁股打烂，不学点好的。”


云烨的方寸大乱，八牛弩啊，这东西在大唐威慑力不下于后世的导弹，就自己的小身板，一箭可以穿三四个，老兵得弄回来看家，不能总在树林子里转悠，家里才是根本。


如果窦燕山把小丫弄去当人质，不用说话，云烨就坚决投降，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带讲价的，幸好窦燕山没有发现云烨的这个致命缺点，要是发现了，估计早就这么干了，云烨头一回觉得礼教也是个好东西，至少家里的闺女不会随便跑到集市上帮人家买菜。


辛月很体贴的扶着云烨，本来很丧气，今天早上她的月事来了，气得她就要放火烧房子了，现在家里出了大事，怀孕的事早就丢到脑后。


“这些天妾身会看好妹妹们，不许她们出去，旺财也不许出去，妾身再发动庄户们帮着找弩车，毕竟弩车很大，总会有蛛丝马迹的。”


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挂起，当事情到了自己头上，只有硬着头皮硬上，窦燕山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必须尽早除掉，不干掉他，觉都睡不好。


家里安顿好了，老兵们也撤回家里，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恐怖分子是最难清除的，不信你看看后世的美国就知道，反恐战争打了八年多才把罪魁祸首除掉。


一整夜云烨都守在李二的小楼下，现在不是可以偷懒的时候，如果出事，后果太可怕，方圆三百米之内，被云烨和侍卫们如同梳子梳过一样，连地下云烨都吩咐必须用长矛刺一遍，就是担心会出现挖地道的事情发生。


李二不在乎，还有心情宠幸妃子，该死的叫声云烨站在楼下都能隐约听见，不过这样一来，大大缓解了守卫紧张，一切变得有条不紊起来，无舌的眼睛在晚上放着光，绿油油的和狼一样，现在谁要是猛然间跑到楼里，估计会被他撕成碎片。


洪城哭丧着脸，一整天，衣服就没有干过，夜猫子叫一嗓子，他都会抓着兵刃跳起来，好漫长的一夜啊，云烨现在只盼着皇帝明日起驾回宫，只要把他老人家安安稳稳的送回宫里，就完事大吉。


“云侯，做兄弟的对不住你，你制造的大好局面被我搞得一团糟，留下了后患，这事完毕后，我是再也没脸面留在百骑司了，你有没有好去处给兄弟安排一下。”


这混蛋前半句还满怀愧疚，后半句就成了要好处的二皮脸，不愧是混百骑司的，脸皮就是厚，想一口回绝，忽然想起了那个倒霉女人，还是得给她找个可靠的人手啊，一去岭南天高地远的，自己有没有半点人脉，靠着冯盎谁知道会出什么事，万一冯盎也烦她了，找个没人的地方把她干掉，就说水土不服，报个病死，谁拿他都没辙，云烨现在再也不敢相信那些所谓了英雄了，万一她真的有了身孕，岂不是连老子的儿子都遭灾？


“这回的事情说到天上去，也是你失职，陛下没有当面砍了你，已经是念在往日的情分上了，八牛弩啊，京城里藏着这样的祸害你竟然一无所知，还四具，你只有赶紧求陛下把你发配得远远地，才有活路，要不然朝堂上的官员会把你活活吞了。”


洪城苦着脸说：“我早就不想活了，总是出漏子，百骑司就不是人干的活，就算这次逃过去，下回呢？这狗日的老天就不让人安生，还不如在军营里带我的大头兵来得痛快。”


“老洪，想不想再建一番功业，让陛下对你另眼相看？”云烨斜着眼睛瞄了洪城一眼才说。


洪城一把抓住云烨的手说：“好我的兄弟啊，你是聪明人，哥哥就是长八个脑袋也赶不上你的脚趾头，你就给哥哥说说，到哪里才能有机会，草原上没我们立足之地，我一去就会被当成另类，玩不来。”


“北面不成，难道南面还不成？死脑筋。”


“不成啊，陛下不让我们招惹冯家，再说那里是他们的地头，哥哥去了说不定就回不来了。”


“名正言顺的去，寿阳不是要去僚地接管大权吗？你也是皇家的人，跟着去有何不妥，事情干好了，不但可以升官，还可以发财，最重要的是可以给子孙留下一份家业，如果不是你老洪，别人我会对他说？这种好机会我如果不是家里的独苗，头一个就会去。”


洪城瞪大了眼睛直愣愣的瞅着云烨似乎不认识他，最后艰难地说：“兄弟不要耍哥哥了，僚地穷的光屁股要饭了，哪里有升官发财的机会。”


“知道为什么我发财从来都比旁人容易些，你知道原因么？”


洪城艰难的咽口唾沫，摇摇头，话说，他对云烨捞钱的本事佩服得五体投地，只短短几年光景，云家就成了长安城里数得着的大财主，自己虽然也贡献了一些，但是却心甘情愿，说起打仗，他或许不服，说起捞钱，云烨说他屁股下面的石头是金子，他都相信。


云烨继续说：“我并没有你们想的那么聪明，而是这些年随师父走的地方多了，见识就广，僚人蠢笨如猪，明明坐在宝山上面却在饿肚子，你知不知道，就在那个不大的海湾子对面，有一种粮食可以一年三熟？你知不知道那里的山上漫山遍野的都是香料？你知不知道那里有一座岛盛产绿宝石？你知不知道那里的象牙只值一把烂铁刀？一个五文钱的罐子你可以换一百斤香料？”


“一百斤？”洪城的眼睛都要突出来了，长安市上的香料什么价格他还是知道的，一想到自己和衣衫褴褛的土人用一个瓷罐就换来一百斤香料的样子，再想想自己拿着一把破刀就换来一根三尺多长的象牙，眼睛直勾勾的流口水。


云烨悄悄躲开一下，人的贪念会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在知道这个秘密之后，哪怕是一座高山洪城也会把它踏为齑粉。


“这个生意算我一份！”一个清越的声音传了过来，云烨回头看却是李承乾，他这几天不是去了雍州吗，怎么回来了？


见李承乾过来，洪城虽然急得抓耳挠腮，却不得不离去，云烨和太子说话，还没有他参与的份。


“那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那里的灾民都安顿妥当了？”云烨看到李承乾满身尘土就知道他星夜赶路，才回来，前些日子，雍州差点闹民变，原因就是开了春那里一滴雨都没下，田地都干得裂口子，没法活了，有一个叫自号飞天叉子的家伙聚拢流民冲击官府，还打开粮仓，分粮食，两个县的县令都被他杀了，这还了得，皇帝命雍州刺史平叛，让太子带着粮食去安抚贫民，一个月的功夫，这家伙就完成任务回来了？这也太快了。


“有什么难的，我到了地方，刺史已经把飞天叉子抓住了，乱民也乖乖地被关在大营里等候处置，想不到吧，那个飞天叉子居然是个女人，三十几岁，长得五大三粗，大字不识一个，没武功，就是力气大，一两个男人近不了她的身，被十几个战兵围住，捅了七八枪，这才擒住，县令也没死，被她抓住当苦力，刺史找到他们的时候都没人形了，都是饿肚子才去抢粮食的，我会禀过父皇，父皇说随我处置，我不喜欢杀人，把其他人都放了，还给了粮食，派了官员帮着修水利，免了几个官员，这不，就事情平息了，我回来的时候，万民相送，想来，不会再造反了，飞天叉子被我带回京，等候父皇发落。”


“这个就好，这就好，大唐的人口本能来就少，能不杀就不要动刀兵，安抚为上策，大唐的百姓是天下间最好的百姓，勤劳，踏实，只要有一口吃的，谁会去干这掉脑袋的事，你在云家庄子附近煽动百姓造反试试，不用官府动手，百姓就会把他捉起来，高高兴兴地送到官府领赏，所以啊，大唐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百姓富裕起来，等富裕起来后，陛下想灭谁，就灭谁，还没有后顾之忧。”


“是啊，所以我发现我很穷，父皇也很穷，你有发财的机会绝对不能少了我，我发了财，就能帮父皇一些，百姓也少吃些苦头，话说回来，您还是很为我姐姐操心啊。”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八节 少年人


李承乾终究还是累了，躺在椅子上睡着了，云烨解下披风给他盖上，再把洪城的披风要过来给自己披上，山里夜寒露重，要是病倒就不好了，十五岁的少年人操着五十岁人的心，也不知这皇家富贵对他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父子不叫父子叫君臣，想要权利就需要沿着固定的路线前进。就如同蒙着眼睛推磨的老驴，自以为是在前进，谁知却在转圈。


岭南是一块巨大的肥肉，李安澜吃不下，云烨吃不下，就算把太子拉进来也是吃不下，利益太大了，好在勋贵之家好胃口的人多得是，扯进来一些人，以他们雄厚的底蕴，保住李安澜不出事应该可以做到，书院当然会插一脚，这是以后的经费的主要来源，不要张亮，此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个过于强势的股东加入，不是好事情，李孝恭的老兵就不用归还了，云烨借东西，什么时候有归还这种恶习。


老李当初把人借出，就没有再收回来的道理，李家老夫人前段时间来拜访奶奶，关在屋子里嘀咕了很长时间，也不知道敲诈走了云家多少好处，走的时候笑眯眯的，还在辛月脸上捏了一把，说什么新媳妇就是水灵，掐一把就出水，该死的老太婆，连我老婆的便宜都占。


反正家里的户口又多了一百多口，我一个侯爵弄得家里四五百户部曲，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想过来就过来，我又不咬人，磨蹭什么？”洪城不去休息，看云烨在想事情，就围着云烨绕圈圈，几次想过来，硬生生的忍住了，样子可怜。


“云侯在为我们想发财大计，可不敢打扰了，万一好主意没了，大家伙就亏大了。”洪城干笑着凑过来，这家伙不傻，知道这次的生意会有很大的牵扯力，万万不是一家人能做的，关节太多。


“想明白了？知道你这次风光大了，不光代表皇家，背后还有无数的地主老财支持，比你百骑司那个鸡肋位置强吧？”都是明白人，云烨就把话亮开了说。


“我老洪想都没想过去黄蛮之地还有这样的天大好事，谢过云侯。”洪城这种人一般不谢人，就是说一直都属于干指头蘸盐的货，绝对不会去欠人情，免得将来收拾起来有心理负担。


“老洪，你欠我一个人情，这个人情我要你还给寿阳，我亏欠她良多，我要你无论如何都要保证她的安全，让她快快乐乐的过完下半生，当然，如果有不长眼的想占她便宜，帮我干掉他，算我欠你的。”


云烨和寿阳公主的纠缠，洪城不可能不知道，只要不和皇家安危有关系，杀一两个人他才不在乎。


天边隐隐有点发白，远处的鸡鸣声也已响起，对云烨来说最痛苦的一天终于来临了，早饭过后，李二就要起驾回宫，杨妃，阴妃却不回去，需要住到工匠们把太液池的水全部换光再回去，对于这一点，云烨对李二有了新的认识，危险他不怕，也不会把危险转嫁到妻儿头上，刀山火海也是自己一个人闯。很有担当的一个人。


把承乾推醒，然后在他的身上淋上一些凉水，身上的灰尘也不替他拍去，塑造一副千里迢迢赶来护卫父亲的好儿子形象，洪城很羡慕李承乾有人帮，自己全身都被露水打湿了，也没人可怜。


“不用再给太子淋水了，我儿的辛苦朕知道了，把蒙人的把戏精细到这种地步，也就是你云烨能干的出来，太子，不可向他学习这些，做人虚头巴脑的也不实诚。”


李二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阳台上，探着脖子往下看，没有一点皇帝的样子。


“小子，朕的行程你都安排好了？最好用点心，要不然朕倒霉，你也不会好过。”李二的话说得很轻松，把刺杀没当成一回事，他自己就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这种场面见多了，他对自己有强烈的自信，更何况事前已经有了准备，要是再出事，死了都活该。


“微臣安排了三辆马车，一辆奢华，两辆普通，护卫的数目相同，就看刺客要攻击哪一辆了。”云烨对李二说。


“你打算让朕坐那一辆？”李二摸着胡子鄙视的看着云烨，不管坐哪一辆都会有危险，少年人办事情就是胡来，万一按他说的那么干，会被刺客笑死。


“陛下哪一辆都不坐，等微臣把刺客擒住，您再出发，诱敌的车队再有一个时辰就会出发，如果没有危险，它会直接回宫，如果有危险，这回刺客就是长着翅膀也飞不了。”


李二点点头，这样做才像话，皇帝就不是用来诱敌的。


云家的家将忽然跑了过来，在云烨耳朵边上说了几句话，云烨吩咐几声，那家将就领命而去，云烨抬头对李二说：“陛下，也许不用那么麻烦，有庄户发现了装弩车的马车，微臣已经让部曲将市集围了起来，虽然不知道贼人藏在哪一间店铺，想必在洪将军的搜查之下，定会无处遁形。”


李二也不惊讶，只是挥挥手让云烨和洪城去办事，把太子叫了上来，准备好好问问他这次独自去赈灾的经过，也含有考校之意。


窦燕山从来都把自己放在一个安全的所在，店铺里有周大福操持即可，这是一个九死一生的活，周大福不但没有害怕的意思，反而无比的兴奋，一想到就要有一位皇帝死在自己的手中，就激动地全身发抖，坐在小阁楼上再一次校对了八牛弩的角度，六枚攻城凿在近距离发动，神仙也会没命。


摸摸旁边操控另一架八牛弩的少年的头，温声说：“伢子，你爹就是被狗皇帝害死的，你娘也为了这件事自尽了，狗皇帝欠我们的血海深仇，今天就会有个了了结，你爹娘的在天之灵也会欣慰，一会不要害怕，叔陪着你，我们一起杀掉狗皇帝，青史留名。”


手里拎着巨大木槌的少年似乎比周大福还要镇定，对周大福说：“周叔，一会是不是只要用锤子把机括砸下去，弩箭就会飞出去？”


“没错，只要砸下去，狗皇帝就会死，你爹娘……”


没等周大福把话说完少年人就接话：“我没见过我爹几次，我娘也一天只知道哭，什么都不会，我爹死了，我娘就把自己勒死，两个废物罢了，杀皇帝只是我作为他们的儿子该做的事情，这件事做完，周叔你就不要再来找我了，否则我会杀了你，我只想让我娘不要到梦里来烦我，我还要娶妻生子，好好的过下去，老作这种梦可不成，事情成不成的也就这一回。”


周大福看着少年人冷漠的眼神，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如果两个人逃出去，周大福毫不怀疑这个狼一样的少年会把自己干掉，思想到这，后退两步，站在自己的八牛弩后面不做声了。


山间的薄雾慢慢落在集市上，隐隐绰绰的人影，已经开始忙碌开来，云家庄子的集市一向开得很早，勤快的商户已经开始准备开门做生意。


豹子一样的少年忽然对周大福说：“我们被发现了，来了很多人。”周大福心头一凛，掀开麻布窗帘一角往外看，市面上平静无波，没有什么不对，不由得回头看那个少年。


少年人一锤子就砸在机括上，攻城凿呼啸着飞向了街市中间的几个人，两个人没有躲开，被攻城凿生生的钉在地上，另一只攻城凿贴着一个人的后背带着风声钉在青石板路上，尾羽被猛烈的后坐力扯得碎裂开来，漫天飞舞。


无数的人影从各家店铺里冲了出来，向周家鱼店涌过来，趁着周大福发呆的功夫，少年又用木槌砸在周大福的那具八牛弩机括上，又有三只攻城凿飞了出去，在密集的人群中顿时开出三条血路，看着遍地死尸，少年人嘿嘿一笑，手一抬，硕大的木槌就砸在周大福的脑袋上，他的脑袋一下子就碎裂开来，整个人如同一个沉重的麻袋，瘫在地上，一只被震出的眼珠掉在地上，犹自带着迷惑的神情。


少年人又拎起锤子把周大福的面目砸的再也无法辨认，脱去身上的血衣，盖在周大福头上，他轻轻一跃就抓住阁楼顶层的檩子，腰腹一用力脚上头下就滑上了屋顶，屋顶的中脊给了他很好地保护，蛇一样滑过周家鱼店，趁着对面屋顶巡游的弓箭手对鱼店里残余的黑衣人发起攻击的时候，他轻盈的越过一重又一重的屋脊来到街市边缘的一个小肉铺里。


从天井一跃而下，没有半丝的犹豫，就从架子上取过一把杀猪刀捅进了一头绑好的肥猪心脏，有几滴血溅在蓝色的麻衣上，这才满意的松开猪嘴上绑着的绳索，让这头猪可以发出最后的哀嚎。


猪在哀嚎，少年却在流泪，嘴里喃喃自语：“娘，孩儿给您报仇了，七八条人命足以让您满意了吧，从今后孩儿一定会好好经营这家猪肉铺，再无他念。”


门外开始有砸门的声音，少年大踏步的打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七八条大汉，个个手持横刀，盾牌横在身前，弓箭也已经张开，只要他有一丝不对，就会立刻攻击。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十九节 家事繁杂


少年人吓得大叫一声就蹲在地上，裤裆里已经有了水渍，为首的大汉把少年人拎起来，眼神忽然僵住了，他看到少年人身上有血渍，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后面的同伴见事情不对，横刀架在少年人脖子上，随时准备划过。


“身上的血渍哪来的？”大汉眼中有些疑惑，这个瘦弱的少年人不应该是杀手，杀手如果尿裤子就太可笑了，不过百骑司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人不可貌相。


少年人艰难的把手指向后院，剩下的几条大汉就交错着冲向了后院，除了一头正在最后抽搐的肥猪，什么都没有。


“店里只有你一个人？”大汉四处张望着问少年人。


“俺娘过世了，家里就我一个，我是杀猪的。”


几个大汉不再说话，反而帮着少年人把肥猪放到热汽腾腾的大木桶里，就离去了。


大汉走后，少年连湿裤子都没换，拿着浮石开始褪猪毛，鱼店外满地的死尸仿佛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是一个为了生活杀猪的少年。


把猪毛褪尽后，他轻易地就把一头两百斤的肥猪挂在架子上，在下面接上木盆，手腕子一翻，一把解手刀就出现在手上，随手一挥，猪的肚子就被刨开，肠子连着猪肺哗啦一下就掉在盆子里，再把猪的心肝肾全部切下来后，又从架子上拿下一把斧头，屏住呼吸，闭上眼睛，猛然间挥斧，只听一声轻微的嗤啦声响过后，这头猪立刻就被从脊骨出均匀的被劈成两半。


他把大锅洗刷干净，从井里拎上来几桶水倒进去烧，又给灶台下扔进去几块松柴，这才起身进屋子里换了一声干净的衣服。


猪肠子被他洗了三遍，已经很干净了，但是他还是用一点豆面再细细的搓一遍，这些活本来就是女人干的，云家那个花衫子的小娘子就很适合干这个活，手白的像葱白，指甲上才用胭脂花染过，红红的很美，反正他哥哥很喜欢吃猪肠子，了不起以后的猪肠子全给他，不知道这样能不能把她娶回来？


市集又开了，皇帝的车架已经离开，这些都与他无关，他的仇已经报了，猪肉很好，四指的肥膘子肉是庄户家的最爱，一头猪两个时辰就卖完了，看样子今晚能睡个好觉了，只是那个花衫子的小姑娘没有出现，难道说他哥哥今天不吃猪肠子了吗？


云烨哪有心情吃猪肠子，鱼店里那具凄惨无比的尸体让他呕吐了一地，白花花的脑浆子糊的满地都是。


两个眼睛珠子在楼板上来回滚动，像是要告诉他什么。


老兵们对于阁楼里的另外一个人是如何里去非常的感兴趣，老江按照当时的情形复制了一遍现场，先是一锤子敲开第一架八牛弩，然后又敲开第二架，再反手用木槌敲开假人的头颅，又站在地上把假人的头颅再砸几锤，抬头看着房顶上的窟窿，一纵声攀住了檩条，脚上头下的翻了上去，可他刚一露头，就被对面的弓箭手发现，连着几次都是如此，让他丧气无比。


“侯爷，这个人是一个真正的高手，军营里有这种身手的人不多，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老夫的年纪到了，身子没有了以前的灵活，现在这活干不了。”


听老江说完云烨更愁了，家门口有这样一个祸害怎么得了啊，这全家还出不出门了。


“侯爷不必担心，这人出手只会是一次，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是这些人的信条，他们绝不会再出手第二次，老夫很肯定。”


见老江信誓旦旦这样说，云烨只好选择相信，他对古人的这些莫名其妙的信条半信半疑，老江他们却笃信不疑，就连其他老兵也这样说。


窦燕山不见踪影，鱼店的十六个人死了十五个，还有一个失踪，这些都是隐患，不由他不头大，官府已经开始全力缉拿窦燕山，想必关中他是呆不下去了，天下这么大，他一定会隐藏在一个幽暗的角落里，等待下次的出手机会，他不会放弃的，云烨很肯定。


云家的人都在外围，动手的是百骑司的人，死了八个，洪城差点被攻城凿给钉在地上，至今还心惊胆颤，儿臂粗的弩箭就贴着他的背心掠过，那种要命的呼啸声，至今还在耳边响起，他不怕死亡，见得死亡也已经很多了，当他看到自己的六个兄弟被五尺长的弩箭串在一起的时候，从心里冒凉气，一个人只不过被穿过了大腿，可是还没等到云烨施救，他就早早的就失血而亡了。


京城里呆不成了，妖魔鬼怪越来越多了，从悬崖上往下跳都死不了的人现在一抓一堆，书院学生最喜欢的活动就是跳悬崖，说是想试试那种在高空飘荡的神仙感觉，打板子都禁绝不了，被打了板子一瘸一拐的满世界臭显摆的人会被当成英雄对待。刘献在悬崖上专门派了守卫，就是不允许有谁再跳，都是家里娇生惯养下的，出了人命没法子交代啊。


云烨顶着湿布帕子在树荫里呻唤，长一声，短一声的，辛月趴在她身边打盹，大丫穿着她最喜欢的缠枝花的粉裙子从水盆里捞出另一块湿布帕子，给哥哥盖在头上，十三岁的小丫头长得白净惹人喜爱，最难得性子温顺，一天都窝在绣房里不出去，和小丫那个混世魔王就不像是亲姐妹，要不是云烨打发她给自己买猪肠子，她一辈子都不愿意出府门一步，外面的世界对她来说非常的恐怖。


一头巨大的肥猪把后院的门悄悄拱开，小丫就骑在猪身上，那头猪很乖巧，小丫让往东就绝不会向西，忽闪着大耳朵喘着粗气哼哼的跑了过来，大丫来不及阻拦，那头肥猪就把湿漉漉的鼻子凑云烨脸上，拱两下，正在发愁的云烨转头就看见一张巨大的猪嘴似乎还要拱自己一下，一咕噜就爬起来，撒着鞋子就准备收拾小丫。


小丫咯咯的笑着喊：“憨憨快跑，憨憨快跑。”那头肥猪也知道事情不妙，扭着肥硕的屁股一溜烟的就冲出月亮门，还把抬水的两丫寰撞翻在地，在小丫的笑声中钻到花园里不见了。


新月连忙把云烨跑丢的鞋子给送了过来，捂着嘴偷笑，小声的说：“今晚不许亲我，刚刚被一头猪亲过，侯爷这可是没脸了。”


云烨颓然的倒在躺椅上，大丫赶紧给哥哥擦脸，现在就这丫头惹人心疼，剩下的没一个好的，云烨的放牧式教育完全失败。


小东现在成了财迷，一天到晚抱着自己的钱罐子数来数去，数量上如果觉得不满意，就会拉扯哥哥的衣衫，指指钱罐子，意思让云烨给她填满，反正云烨已经给她把许多罐子填满了，可是都不知哪里去了，现在还是抱着一个空罐子找哥哥要钱。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侯爷从不在乎，几十文钱，小意思，要了就给，直到昨天小东开始不要铜钱，反而塞给了他一大堆，又从哥哥荷包里掏出两个银饼子才心满意足的拿走。这才引起云烨的主意。


现在不知为什么，市面上的银子开始涨价了，一两银饼子换一千枚铜钱的事情没有了，现在需要一千一百枚才能换一俩银饼子，这丫头从哪里知道的？难道是天生的金融高手？


小南最喜欢呆在厨房里折腾吃食，自从哥哥上回用鸡蛋糖霜，面粉就烤出一种极为松软的点心给婶婶庆她就迷上了那东西，绵软松香，入口即化，是她最喜欢的点心，可是哥哥太懒，不愿意经常做，自己央求了两回，还被奶奶骂，说是不许再让哥哥下厨。


一发怒，就自己做，有什么呀，不就是鸡蛋糖霜，面粉么？一天之内烤了八回，云烨就尝了八回，吃的他想揍人，好东西全便宜小丫的那头猪了，忍无可忍之下，教会了她烤蛋糕，现在都知道给蛋糕上抹果酱了，一天到晚的不吃饭，就吃蛋糕，小嘴吃的红红的，已经胖的要不成了。


小西小北还好点，除了喜欢耍棍子没有其他爱好，屋子里全是程处默送的小刀，小枪，小弓，从早上就开始跟着旺财在花园里跑步，到了晚上，还要拿着小弓箭对着香头练眼力。


这都是程处默这个混蛋造的孽，不知道从哪里给请来一个女的二百五师傅，不知道学认字，刺绣女红，就知道练武，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整天穿的和男孩子一样，云烨都快认不出来了。


最让他伤心的是润娘，一天到晚的待在秦家，大姑娘家家的也不知道害臊，只是说秦家有两只猞猁，好看，云烨不能提秦霜，一提秦霜就急眼，猞猁这东西是猛兽，奶奶不许她把那东西带回家，一家子全是妇孺，伤着谁就不好了。


一娘在学习礼仪，看的云烨心疼，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一个时辰，眼看着汗水往下流，连擦都不许，本来要冲进去的，被婶婶死死抱住哀求：“知道你疼妹子，可是女孩子是一定要过这一关的，要不然嫁过去会有人说云家的女儿不懂规矩，丢云家的脸面。”


“哼，云家出了我这个长安三害之首，那里还有脸面可言，我妹子就该自由自在的活命，谁敢欺负她，我要他的命。”


最后善良的一娘都哭着说自己受得了，不要哥哥担心，云烨只好长叹一口气，独自去花园睡觉去，一睡着说不定就没有烦恼了。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节 阴魂不散


家里的安全是一个近乎无解的难题，思虑再三之后，云烨自己决定大着胆子跨出家门，为家里的妇孺探路，这是作为家里唯一男丁的职责。心中有一股近似悲壮的情绪，老兵们隐藏在暗处，手中全是弓弩一类的兵器，随时准备解决暗地里的危机。


奶奶以为云烨只是例常的去书院授课，婶婶姑姑也没有在意，小丫吵闹着要一起去，衣袍下的软甲是云烨最后的一点防护，笑着告别一无所知的家人，他艰难的从家里迈了出来。


能感受到云烨不安的只有辛月，往日无所不能的夫君笑容是那样的干涩，明知道夫君很有可能一去不归，但是云烨的叮嘱一直在她耳畔萦绕：“照顾好奶奶，小妹，我就算出了事，也不许惊慌，做你该做的，现在危机重重，云家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一趟必须走。”


大家族都有敌人，没有谁家会像云家一样拿家主的性命开玩笑，都是先派一些支系的亲人去趟地雷，最后家里的重要人物才会出现，这是常理。


在云家行不通，拿奶奶，小妹去试探，云烨认为还不如自己亲自来，自己出事要比她们出事，痛快得多，一刀而已，痛一下就过去了。


多日不露面的旺财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不安的刨着蹄子，马夫上前拉扯，又挨了一蹄子。牲畜和人相比要敏感得多，把脑袋架在云烨肩膀上，就一起出了门。


街市上人来人往，每个商贩都对云烨抱拳施礼，笑脸相迎，旺财连平日里最喜欢的稠酒都不喝，闻一下就扭过头四处寻找着什么。


从头走到尾，一里长的街市就走了个遍，什么危险都没有，杀手都被干掉了？那个超级杀手就如同老兵说的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了？


举着一大串玛瑙似的樱桃，云烨干脆放开心胸，在集市上游玩，樱桃也不洗，自己嘴里丢一颗，旺财嘴里塞一把，哥俩嚼着樱桃，再把桃核往天上吐，樱桃这鬼东西，肉少核多，还死硬死硬的，云烨只有一颗自然吐的远，还不会吐到人身上，旺财也不管，学云烨吐东西，牲畜就没有这功能，嘴里秃噜着连口水一起喷，桃核连着桃肉四处飞溅，让市集上的庄户们四处躲避。


败家子就该是这个样子，长安三害不干坏事怎么叫坏人？，说不定就有正义感旺盛的家伙出来为民除害，老兵们不是说了么，超级的杀手就会有超级的规矩，自己越轨做坏事，说不定就符合他们出手的条件了，集市上没有长相出众的民女，要不然调戏一下，就更加的有氛围了。


说实话，当纨绔子，当街调戏民女一直是云烨的心愿，只可惜，就没见着一个可以让自己有调戏冲动的女子，漂亮的女子在小户人家是财富，在大户人家是宝贝，谁会把他们从家里放出来，更别提单身，漂亮的单身女子上街，如果没有家人的陪伴，不用云烨这样的色鬼动手，就会被官府抓去，十五板子是逃不掉的，大唐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云烨到现在都不知道理由。


卖猪肉的少年看着云烨已经来来回回的经过三遍了，就是没看见那个穿花衫子的少女过来，再低头看看案子上的猪肠子，就动手把猪肠子用草绳捆好，来到云烨面前，把猪肠子举到云烨面前说：“你是不是在找肠子？这就是，你妹子为何不来。”


抬眼看着这个最多只有十五岁的少年，云烨一拳就照着这家伙的鼻子轰了过去，太不要脸了，你好好的卖猪肠子就好，居然惦记我妹子，该揍。


少年人脑袋稍微一偏，云烨的拳头就打空了，他往前跨一步，把云烨的胳膊架在自己的肩膀上又问：“如果我把以后的猪肠子都给你，把你妹子许给我怎么样。”


云烨都快要吐血了，左手却打出不要轻举妄动的手势，他要看看这个诡异的少年人到底要干什么，“你是杀猪的，我是侯爷，我妹子是你能配得上的？”


“这有什么，我爹是大将军，我娘是公主，你说我那点配不上你妹子。”少年人轻轻地在云烨耳边说，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胡说八道，朝里的大将军就没有我不认识的，嫁出去的六个公主，驸马我也知道，就是不知道他们还会有你这号的孩子，你去当强盗比较合适。”


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很像两个好友在叙话，集市上人来人往的也没人在意，少年向周围看了一眼，尤其是老兵们待的地方又说：“你又说对了，我祖宗就是强盗，我爷爷是，我爹也是，只是后来他想当大将军，就不做强盗了，我也不想当强盗，所以就卖猪肉，怎么样，我保证对你妹子好，这辈子就娶她一个，如果有其她的女人，让你妹子把那女人砍了就是，怎么样？男人说话痛快些。”


“你妹啊”，云烨快气疯了，从那钻出来的疯子，一挂猪肠子就想换走大丫，老子把你踹成太监，看你再胡思乱想不，想到这里抬起脚就照着这家伙的裆部踹去。


少年人看都不看膝盖一夹就把云烨的脚夹住，云烨只觉得自己的脚没了知觉，像是被虎台钳子夹住，一动都不动不了。旺财用头去拱少年，那少年也纹丝不动，急的旺财直叫唤。


老兵们从四周窜了出来，没动兵刃，怕刺激到少年，少年把云烨放开，一胳膊就把旺财的大头打到一边，把猪肠子放在云烨手上说：“这就算是聘礼了，我爹娘去世得早，没有长辈说媒，只好我自己来，晚上我会去找你妹子详谈此事，对了，大舅哥，我的名字叫单鹰，我来自二贤庄。”


说完在老兵们的围困中三扭两不扭像一条蛇一样滑出了包围圈，走的时候还抱拳对云烨说：“你尽可以布下陷阱，也让大舅哥看看妹夫的手段。”


云烨就像被雷击了一样呆在大路中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家伙一定就是那个凶残的杀手，只是他为什不杀我？以他的手段，想杀我只是转眼间的事，二贤庄？这地方为什么这么熟悉？


制止了老兵们要继续追赶的举动，吩咐全部会家，准备应付这家伙晚上的突袭，这种人云烨是头一回见着，也是头一回打交道，熙童算是高手，但是和这家伙比还是远远不及，这已经和传说中的空空儿，精精儿是一类人物，这家伙说晚上会来，说不定就一定会来。


“小子，我今晚会和大丫在书院的迷阵等你，只要你能破开迷阵，万事就随你。”云烨忽然高声对着天空大喊。


一个声音隐隐约约的传了过来：“好，痛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若失败，随你处置。”


“嘿嘿。”云烨笑了起来，小子，你身手好又如何，还不是要在老子面前喝洗脚水，那座迷阵这些天被喜欢稀奇古怪杀人方法的李二改造的一塌糊涂，公输木都赞不绝口。


云烨自付连十丈都走不过去，就不相信，你会闯过去？影壁的密码不知是李二故意的，还是真的忘记了，总之现在没人知道，不行，这家伙太诡异，还是找孙先生要些药物布在迷阵里比较妥当……


回到家，刚回到自己的卧室，辛月就哭的稀里哗啦，抱着云烨不撒手，仿佛一松手，云烨就不见了，任由她抱着，云烨抚摸着她的后背安慰她，他自己也感觉从地狱里打了一个转。现在回想，才发现自己的举动，实在是太鲁莽了。


把事情的经过讲给辛月听，辛月漂亮的小嘴张的老大，瞅瞅桌子上的那挂猪肠子，再看看自己，想想小小年纪就显露出温柔贤惠本质的大丫，这个十三岁的小丫头有如此的魔力？让一个杀人如麻的恶棍甘愿放下屠刀，自己往夫君的陷阱里钻？


云烨却在回忆二贤庄这个地名，却不由的低声唱起了一段秦腔：“弟观你文字好八卦灵验，命小子搬你到二贤庄前，你言说二贤庄莫可久站，修一座贤下府兄把身安这七月二十七秦母寿宴，我弟兄同拜寿贾家楼前。”


辛月迷惑的听云烨唱奇怪的小曲，自己从来没有听到夫君唱过歌，怎么今天这个时候居然有兴致唱起了曲子，声音古怪，曲调难听，却有一股雄浑的意味在里面。


全明白了，居然真的有二贤庄这个该死的地方，这个叫单鹰的小子，居然真的是单雄信的儿子，他老子武德四年被尉迟恭击败，最后被杀，部曲也被牛进达埋进万人坑，骑兵纵马两日，踏为平地，老程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唏嘘不已，自己与单雄信相交莫逆，最后却眼睁睁的看他被斩头，却无力营救，这是他一生中最痛心的事，牛进达也为此事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只说还是给单雄信留了一条根，没想到这条根如今长成了一颗带毒的野藤，说不定就会要人命。


从天上掉下来的小子，难道说准备要演绎出一场完美的复仇好戏？这事情还需要遮掩过去，这个混蛋既然今天没杀我，就说明他对云家没敌意，至于刺杀李二，云烨一直认为这是活该，手底下几十上百万条人命的血债，跳出来一两个想要干掉他的人，一点也不奇怪。


这事情得小心了，李二当年既然没杀单雄信全家，现在只要不知道这家伙刺杀过他，说不定也会放过单鹰。


事情得有两手准备，一旦单鹰还准备完成自己的复仇大业，今晚就应该是他的最后一个夜晚，如果事情还有挽救的余地，应该把他迅速的丢给程牛两家处理，自己不沾因果。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一节 诛心


推开那道散发着松香气息的木门，云烨发现小院子非常整洁，没有屠夫家里常有的那种血腥气，泥土地被夯的很平整，木架子底下有一层新土，是那小子把带血的泥土铲掉后又垫上去的，用来烫猪的大木桶倒扣在墙角，一条绳索斜着拴在院子里，刚好到人的咽喉部位，绳索很细，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云烨用手碰一下绳索，绳索就发出低沉的嗡嗡声，这他娘的就根本就是一个割人头的机关，绳子没见过，不是钢丝，如果是，云烨会问他要手机号码。


“这种绳子你有很多么？不如送我一些。”云烨对这空无一人的院子发问，他才不相信单鹰会离自己很远，不把这家伙拖住，老兵怎么去找孙思邈要让人浑身发痒的花粉，上回见老孙让学生收集了一大包。


果然，头顶上有人回答：“这是铁线蛇的皮，一条两尺长的蛇，身上的皮只有半尺能用，我收集了好久，才有一些存货，如果你喜欢，这些就送你了。”


云烨不客气，马上就开始解绳头，绳结很奇怪，不是关中人常用的绳结，有些像水手结，八字缠绕很复杂，云烨以前学过，从根部的花结上一拉，绳索就垂落下来，他慢条斯理的把绳子缠绕起来，这些有弹性的绳子两三丈长的一截握在手中却很少，分量却不轻。


单鹰从屋顶跳下来饶有兴趣的看云烨做这一切，见他把绳子揣到怀里才说：“你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人，你知道吗，我观察你好久了，尤其是你前几天对那个百骑司将军说的话，我很奇怪，你怎么知道那里的情形，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就是再强大，他孩子的本性还是暴露无遗，好奇心正是他这个年龄阶段最要命的缺点，和李泰一个德行。云烨骑在院子里的木杠上，背靠在后面的架子上，反手从木架子背后掏出一大包蚕豆，打开看看，没有发霉的，这才扔嘴里一颗，吃的香甜。


“你怎么知道我会把蚕豆放在木架子后面？”单鹰更加惊奇了，他确定云烨进门以后没有看过木架子后面，身体都绷紧了，如同一头将要发动的豹子。


“你院子里最舒服的地方就是这根木杠子，恰好可以躺在上面看星星，我不找这里坐，还找哪里。光傻看星星不是年轻人的作风，最少有点零食才好，要不然该有一壶酒，当然这些都是猜测，最重要的是你不该煮豆子的时候放那么多的香料，我闻见的。”


单鹰在脑袋上重重敲了一下，这才放松了身体，吁了口气。


云烨很担心，他听到自己对洪城说的话，就证明那晚他离自己并不远，关系到自己的小命云烨从来都不会马虎，那晚上护卫们应该搜索的很仔细了，没想到他还能靠近自己，想想自己以前还教特种兵的那一套，后背的冷汗就往下流。


“你还想刺杀皇帝吗？”云烨开门见山，少年是一个人最鲁莽，又是一个人最多疑的时期，他们藐视一切，又怀疑一切，还是直接了当的好。


“不杀了，我发过誓，只出手一次，那晚上楼上打盹的宦官很恐怖，我没有把握在他手底下逃命，再加上你说的事情很有趣，我听得入迷，就把出手的事情忘了。”


单鹰很坦诚，看得出，他在努力的博取云烨的好感。


“你这个混蛋什么时候开始打我妹妹的注意的，一个杀猪的穷光蛋，居然打官家小姐的主意，你也不嫌寒颤，你养得起吗？到时候你杀猪，我妹子翻猪肠子？”


云烨边嚼蚕豆便问，把身份尽量的放在和他一致的地步上。


单鹰的脸涨得通红，被人家问到心底里最隐秘的地方，谁的脸色也不会好看，吭哧半天，跑回屋子里，拿出一个大包裹当着云烨的面打开，在夕阳下的映照下闪闪发光，少年人的脸上浮现得意之色。


云烨瞄了一眼，就叹口气，从杠子上跳下来，拿起一个绿色的玻璃杯，放在太阳光下看一眼，里面全是气泡，包裹里也全是一些三扁四不圆的琉璃珠子，在大唐或许是一笔不少的财富，但是在云烨眼里，这些就只能是一堆垃圾，谁要是在后世肯花十块钱买这么一堆破烂，会被人笑话死的。


把玻璃杯丢回垃圾堆，发出一声脆响，摔成两半了，单鹰的眼睛都快要红了，这东西是自己抢劫了一个西域商队才找到的最好的东西，谁知道现在就成两半了。


“眼红什么，一堆破烂还有脸拿出来显摆，丢不丢人，就这些破烂也想娶我妹子，你丢得起人，我还丢不起，快收起来，看的恶心。”


云烨鄙夷的神态非常的恶劣，把少年的自尊心用锤子敲得粉碎，云烨几乎能听见单鹰心碎的声音，单鹰咆哮着对云烨喊：“有本事你拿出比这还好的琉璃器，我就……佩服你。”


到底是个聪明小子，随你处置的话到了嘴边硬硬的换成了佩服你三个字。云烨很失望，眼巴巴的看着单鹰说：“光佩服有个屁用，不如发个重一点的誓言。”


“你当我傻啊，你家里是长安出了名的富贵人家，说不定有比这些好的，我才不上当，有本事你拿出来，我就服你。”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面只有一寸方圆的镜子，随手就抛给了单鹰，这是云家目前研究出的最好的无色玻璃，云烨用水银侵蚀银箔，最终只有三块一寸大小的完好镜面，就把它裁成三个小圆镜，一个给了奶奶，一个给了辛月，一个云烨自己留着，小丫骗了八回，云烨都没给，现在小丫还在生气中。


单鹰伸手捞住圆镜，只看了一眼，就面如死灰，镜子里的他剑眉炫目，鼻如悬胆，毛茸茸的汗毛覆盖在嘴唇上，眼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好一个美少年，就是脸色差点。


“还说你拿来的不是破烂？如果把这些东西给大丫看，大丫会笑死的，也会哭死的。”云烨开始发动毒舌攻势，准备一鼓作气将少年可怜的自尊心完全摧毁。


单鹰手捧着圆镜要还给云烨，谁知云烨撇撇嘴对他说：“这面你留着吧，刚才要了你的绳子，又把你的破烂摔碎了，算我赔你的。明天让家里的仆役，再给我做一个手掌大的，这面镜子太寒酸，弄得我都不敢拿出来让人看。”


单鹰把镜子放在地上，抬腿就把身边一根埋到土里的人腿粗的木桩子踢成两截红着眼睛问云烨：“我这样的武功应该配得上大丫了吧。”这是他最后的希望。


云烨看看断了的木桩子，再把单鹰的裤腿卷起来，指着一大片红肿说：“还不到家啊，我妹子是女孩子，自然不能学你这样粗野，动不动就踢木桩子，练武和做学问都是一个熟练加悟性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大丫可是从小就熟读经书，对算学已经算是入门了，对了我这里还有她今天做的两道练习题，你如果可以解开，我发誓，你们的亲事我同意了，少年英杰也不好找，你看，我多大方，发的誓言多狠，不像你，轻飘飘的我服了三个字，尽糊弄我。”


早就红了眼的单鹰抢过习题，他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跟随异人苦练了十年武功，对于学问一道也不陌生，他不认为大丫会有多大的学问，他之所以看上大丫，唯一的原因就是大丫的脾气说话都很像他记忆中的母亲，亲切感油然而生，作为强盗的后代，遇到这样的女子不抢回家更待何时。


看到习题，他的心就往下沉，他居然连上面写的什么都不知道，只看见一些圈圈，杠杠，还有葫芦，甚者还有半个葫芦，这是什么？


“别以为我在蒙你，这些东西都是从西域传过来的新学文，大丫早就掌握了这些学问，这些算学式子叫不等式，你听过这名字么？要不要我再给你讲的清楚明白些，你整天就在书院旁边，又不缺吃穿，到书院里好好地长些学问会死啊，今杀这个，明砍那个的，那一天是个头啊。


你父亲求仁得仁，大名必将光耀千古，你母亲为你父亲殉节，也是烈妇一名，他们一辈子活的何等的精彩，用得着你整天哭哭啼啼的为他们报仇，你母亲临终前说让你一定要复仇的话了？”


云烨在赌，赌一个母亲爱自己孩子的天性，她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树立李二这样强大的敌人，成与不成，都不是自己孩子的福气。


“你知道我父亲是谁？也知道我母亲是谁？你知道他们的事情？”


“二贤庄，除了单雄信还会有谁？公主，除了王世充的女儿你认为还会有谁？你如果不是单雄信的儿子，你以为我会冒着危险跑你家来说这些屁话？早就大军合围了。”


“我娘自杀前告诉我好好地娶妻生子活下去。”单鹰面无表情的说。


猛然间又直起身子瞪着云烨大喊：“我不甘心，师傅说我是练武的天才，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去，我要和你打赌，我一定会闯过你的机关见到大丫，如果我输了，我就听你的，如果我赢了，我也不要你把大丫许配给我，你只需要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是天下一等一的好汉子！”


云烨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怜悯的看着单鹰说：“如你所愿！”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二节 强势围观


小院子一下变得安静下来，管家老钱轻轻地敲一敲敞开的院门，得到单鹰同意后才走了进来，对云烨说：“侯爷，书院来人说一切都准备好了。”说完就弓着腰站在云烨身后不动弹了。


来的时候就说好了的，如果书院准备好了，老钱就来通报说还未准备好，如果没准备好，就说准备好了，这样无论云烨打什么主意，都游刃有余，有转圜的余地，听老钱这么说，云烨就知道书院那里一定出了岔子，不用说公输木那个老家伙一定有了更加歹毒的机关，准备拿单鹰试试手。


“我做事情从来不留后患，你就放心吧，没有人会以为我干了不该干的事，见过我脸的人，都死了。”除了年纪轻些，单鹰对人心的把握还是很到位的，见云烨犹豫，就知道他担心自己暴露，惹来其他的麻烦，就开言解释。


“我只是不明白，你是怎么和那个人有联系的，你们应该是两个世界的人。”云烨怎么也想不通事情的来龙去脉。


“有一天我去乡下收猪，一个女人背着一个小孩子在逃跑，身后有两个大汉在追，追上后就撕扯女人的衣服，本来不关我的事，奸淫掳掠，是强盗的本行，强盗不干坏事，难道干好事？他们好好的奸他们的人，我好好的赶我的猪，井水不犯河水。


谁知道他们见我过来，就不奸了，拿了把破刀子准备把我干掉，这就是他们的不对了，我只好勉为其难的把他们两个家伙给卖到朝廷开办的苦窑里去了，那里什么人都收，只要身强力壮，官爷总是觉得挖石炭的人不够用，死得又快，囚犯们供不上，我说那俩个家伙是强盗，官爷问都没问，就赏了我两贯钱，比卖猪肉划算，还告诉我，以后再有强盗尽管往他们那里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单鹰说的平淡，云烨，钱管家听得冷汗直流，那个石炭作坊，就是云烨和长孙的产业，云家占了两成的份子，长孙一个人独吞了八成，云家从来只管每个月拿铜钱，从来不管铜钱是从哪里来的，怎么来的，听单鹰说的恐怖，似乎只要把人送去，作坊里根本就不管人是怎么来的，是好人，还是坏人。


云烨瞪了一眼钱通，云家什么时候成了吸血鬼了？为了几个铜钱，把名声搭进去，太不值了。单鹰这家伙估计知道这是云家的产业，故意说出来恶心人。


“作坊用什么人关你屁事，你还没说你的事情。”云家做错了可以改，也必须得改，但是不允许别人挑刺，这是原则。


“不是说了么，那两家伙被我卖苦窑里去了么，在卖之前我不得把事情问清楚啊，听他们说自己烧了长安城，我自然高兴，就跟他们打听到底是谁干的，结果真被我问出来了，领头的就是集市上那间鱼店的老板，没想到胖胖的周大福原来是这么一个好人，所以我就无意中对他说了我家里的事，他试探了我好几回，最后看我身手不错，就邀请我干大事，就这么回事。”


单鹰说不留手尾，那就一定不会留下破绽，至于百骑司死的那几个特务，死了就死了，干特务的有几个好人，就是洪城死了，云烨最多去他家里吊一下孝，给孤儿寡妇送一份重礼，也就是了。


主要是这个单鹰，云烨极度的想弄回云家，年少幼稚，武功高强，又是强盗世家出身，江湖上那些鬼蜮伎俩，估计逃不出他的双眼，是性价比极高的好人才，只是这家伙总是打大丫的主意，这一点未免有些让人遗憾，云烨还不打算把妹子嫁给一个真正的亡命徒，做打手可以考虑，妹夫就算了。


“书院的迷阵变幻万千，我担心你受伤，如今天色已晚，我看就明天白日进行吧，你喜欢杀猪，就住在你的杀猪店里，没人会来找你，明日闯阵失败以后，你就去书院上学，将来弄个一官半职的，好好地找个老婆传宗接代就好，别四处飘摇了。”


“你如此确定我闯阵一定会失败？”单鹰不服气，艮着脖子问。


“你问问我的管家对你闯阵有没有信心。”钱通立马把头摇得像拨浪鼓，示意他没有一点信心。


“我就是娶老婆也只会娶大丫，大舅哥，你准备好嫁妆吧，这里有几封信，是我师傅给秦叔宝，程知节，还有李世绩的，你人头熟，我就不去了，你替我带到就是。”


单鹰从怀里掏出三封信递给云烨，云烨接过信看看落款，上面却写着知名不具四个字，如今，这三位，只有秦琼还在长安，剩下的两位都在军中带兵，要回来最少还有一个月。不过，有关系就好，这家伙的身份难题就由他们三位去烦恼，自己把人抓住就好。


“那三位都是你的长辈，喊一声叔伯，你会死啊。”听得出来，这小子心中说到底还是有怨念。


单鹰这回没有反驳云烨，低下头想了一下就说：“明天日出之时，我会去书院见识一下。”说完话一纵身踩在木架子上就上了房顶，不知去向。


回到家里，云烨第一件事就把大丫找过来，吩咐她今晚和辛月睡，自己睡在外间，这得看好了，万一被单鹰那头狼给叼了去，自己岂不是要哭死。


给老兵们下了格杀令，只要有人敢到后院来，就用长弓硬弩招呼，不用留情。


瞪着眼睛熬了一整夜，家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眼看天就要亮了，云烨伸个懒腰，探头看看里间，大丫和辛月还在睡觉，这才放下心，揉揉脸，推开门就要往外走，却听大丫的声音传过来：“哥哥，你能不能不要伤了那个卖猪肉的，他没有恶意。”


“睡你的觉，外面事用不着你管，你快快乐乐的长大就好。”这丫头难道说对单鹰有了好感？云烨嘀咕着洗漱完毕，背了一包吃食就套上旺财，坐着轻便马车去书院，老兵们也骑上马，在四周护卫。


到了书院门口，老公输红着眼睛精神焕发的厉害，远远地对云烨说：“你找的闯关的人呢？老夫昨夜又设计了两条机关，不知道你找人能不能安然度过今日，虽然不是要命的恶毒机关，但是想要毫发无伤的出来，依老夫看那是妄想。”


“比试过后才知道，你现在说，还为时过早。”单鹰从书院大门口的打一颗柏树上跳了下来，紧身打扮，头发梳成马尾，垂在脑后，自然有一番英武之气。


云烨从肩头取下包裹准备递给单鹰，让他饱餐一顿再去闯阵，李泰的手从旁边伸过来，毫不客气的把包裹拿走了，摊在地上打开，给嘴里塞了一个包子，手里又抓了几个，呜呜呀呀的说着话，把手里的包子给老公输送了过去。


单鹰恶狠狠地看着李泰，问云烨：“这家伙说什么？”


“他说没必要给你那么多吃的，你只需要一刻钟就会逃出来，吃那么多做什么。”云烨替李泰翻译。


“我能揍他么？”


“你如果成了书院的学生，在不打伤他的前提下，只要是上武技课，按理说可以。”


单鹰吃饭的速度很快，十几个包子迅速的进了肚子，打开竹筒水壶，喝了一壶凉茶，这才抹了一下嘴巴，向大门走去，走到半道回头对云烨说：“昨天上了你的当，白白浪费了一个晚上，让你把机关做了完善，不过看在你给我送早饭的份上，我原谅你了。”


现在还不到早课时间，书院里的好事之徒全都涌了出来，嘴里叼着馒头或者包子，手里端着粥碗，筷子上再串着两馒头或者包子，兴致勃勃的看猴戏。


果不其然，单鹰迅速的从对面的门里探出脑袋，往外看，有些不好意思，书院的学生顿时一片嘘声，在强势围观之下，脚下稳健的单鹰在重新回到门前准备再次进门，却在学生们的哄堂大笑下一脚踩空，差点摔倒，也亏得他身手灵活，单手撑地，又站了起来，惹得书院学子笑的前仰后合，话说，他们都有看新人在迷阵里出丑的恶习。


这回比较久，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从迷阵里传了出来，“这小子触动了弩阵，你不用担心，没有箭头，落在身上最多有点疼，沾些白灰，对了，小泰，我让你把机括的力道调整到三，你调整好了没有。”


“哎呀，弟子听差了，把机括调整到四了，下回一定不会再犯错，先生见谅。”李泰还是那副欠揍的模样，云烨只好祈祷单鹰的身手足够好，祈祷的词没想好，就听得甬道里轰隆隆的传来巨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滚动，只见单鹰从门里一下子就窜出好远，惶惶如丧家之犬，紧接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石球就带着万钧之力从门里滚了出来，看的云烨脸色煞白。


“无妨，这是空心木球，刷了一层水泥罢了，死不了人。”老公输瞟了一眼趴在地上的单鹰，慢慢说：“要是石球，他早被碾成肉饼了。”


趴在地上的单鹰听到这话，羞愧的无言以对，那些该死的学生，嘴里一边咬着馒头，一边围着单鹰评头论足，还有给他出主意的，最多的还是再看他的笑话。


单鹰就差把头埋进土里，心里咆哮着：“你们这些混蛋，等老子进了书院，把你们一个个轮着揍个遍。”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三节 再多一个又如何


生命的每一天都是从清晨开始的，六月里的关中，太阳还未升起，闷湿的气浪就在平地蔓延，书院的那口古钟还是按照平日里的节律咣咣的响起，虽然成立的时间不长，玉山书院却已有了几分古朴和淡然。


它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加入而有丝毫的变化，夏日里久坐本就是一桩苦差事，板凳在每次下课后都会变得湿漉漉的，所以需要有人每日里用清水擦拭一遍，本来有值日生，但是单鹰来了之后，低年级的桌椅擦拭就成了他的专利。


昨天是因为他在打饭的时候不小心撞了李佑胳膊上的麻筋，让他把一盆子稀粥扣在前面李黯的脑袋上，虽然是不小心，他依然被惩罚擦拭整间教室三日。


至于上一次，是他挑水的时候，扁担上的钩子忽然从水桶上滑落，甩起来以后，刚好勾在孟不同的屁股上，似乎有点严重，孟不同在床铺上趴了两天才能起身，之后每回见到单鹰都捂着屁股躲得远远地。


至于李泰在武技课上的遭遇足以让说者伤心，闻者流泪，本来纠集了一大群高手，准备好好地给新生一个下马威的，谁知道一刻钟之后，所有的高手都躺在地上摞成了一堆，最下面的就是李泰。


在拧干抹布之后，把他晾在墙角的绳索上，单鹰直起腰，拎起木桶，把脏水倒进一个水池里，然后就准备到门前的河水里洗刷木桶，这也是要求。


其实他喜欢干活，有时一天不干点活，浑身就不舒服，一间教室里就数他的年纪最大，一群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对他崇拜的不行，单鹰有力的保护了他们，不但把那些高年级的学霸揍得屁滚尿流，还总是抢着干活，这种人不做老大，谁做。


所以单鹰的书包里从来都不缺少各种糕点，这都是低年级学生回家时特意给他带来的，一个个像是在做贼，书院不允许学生从家带吃的，往往会被搜走，执行这一条例的就是高年级的那些纨绔，很是铁面无私，至于搜到的糕点，美食去了哪里，书院从不过问。


单鹰的书包没人敢搜，上回搜出糕点的家伙在被门板把手夹了之后，就再也没人搜他的书包，所以整个书院只有他可以把家里的食物带到书院，小弟们自然纷纷求他，哪怕要损失一半，单鹰把这种事视为理所当然，他老子，老子的老子就是坐地分赃的大盗，自己又何能例外？


李泰在吃了大亏以后学得很乖巧，专门邀请单鹰去闯迷阵，作为自己笑话他人的赔罪，每七天就会邀请一次，每次邀请完毕后，还会奉送大瓶的伤药，还找孟不同专门给他上药，是孙先生特制的药酒，想要把药力散发开来，就需要大力的搓，孟不同非常的卖力气，有时候还咬着牙搓，虽然知道这两个人不怀好意，单鹰还是很情愿接受邀请。


这一切都落在了云烨眼中，他并不去阻止，单鹰需要集体生活，这小子的三观有严重的偏差，矫正起来会很难，只有时间或许会慢慢抚平他曾经受到过的伤害。


云烨现在没时间考虑单鹰的教育问题，他有一个人物要接待，很重要的人物，云家庄子三十一户人家联名推荐的一位高人，据说仁孝才学一样不缺，是难得的可造之材。


云家的庄户现在全是把眼睛长在脑门上的人物，遇到外乡人都懒得打招呼，偏偏有这样一位居然取得他们的一致好感，还找家里人专门请托到老奶奶面前，面子不可谓不大。


庄户们的情面不好不给，只要云家不想落个看不起庄户人的名声，这个家伙云烨必须得见，还不能失礼。为了进入书院读书，有长跪门前的，有撒泼打诨的，至于走人情托关系的都算是正规渠道走庄户门路的，这位是第一位。


斯斯文文的少年人，蓝色的麻衣已经被水洗的发白，袖口早就变毛了，脚下穿着一双草鞋，虽然简陋，上面的花式却比别人的草鞋好看，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用一片麻布扎着，看样子是从衣服上临时撕下来的，假如云烨现在把他的衣服撩起，一定会看到某个部位少了一大块。


最引起云烨注意的就是那双眼睛，在眼眶里滴溜溜的乱转，很少停在某一个固定的位置，这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云烨的水杯已经被这家伙起身添了八次水，基本上只要喝一口，他就会添一次。


期间云烨一句话都没说，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从何说起，书院用来考校新生的答卷，至今还是一片空白，也就是说，这家伙什么都不会，为什么拒绝的话就如此的难以出口呢？


卷子最下方，只写了一句箴言：“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


“你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么？”斟酌再三，云烨开口说话。


“晚生知道一些，说的就是，天干了下作事，我们应当认为这是在放屁，当然应该捂住口鼻，不呼吸，忍一段时间，就过去了。先生以为晚生回答的如何？”少年人期待的看着云烨。


云烨的脸色有些发绿，看看那一行颇有几分章法的书法，再看看少年人那一张期盼的面孔，强忍着性子再问：“你进过学？先生是哪一位，我想见见这个人。”


“晚生从未进过学，这句话，是晚生从张家少爷口中听来的，觉得很有气势，就记住了，不明白其中含义，就去问张家少爷，张家少爷就是这么给晚生讲解的，晚生铭记在心，不敢忘记。”说着话，还朝门外面拱手，似乎在向张家的混账东西致谢。


“你不是良家子？”云烨再次问他，大唐的良家子还不至于被人糊弄到如此地步，张家少爷敢如此的侮辱学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少年人身在贱籍。


没料到少年却从怀里掏出一张户籍文书，脸涨得通红，大声说：“晚生是良家子，从一个月前就是，我娘也是，从一个月前就是，这是长安县衙给的文书。”


云烨从他的话里听出了端倪，没言语，接过文书，展开一看，果不其然，这是一张放良文书，是一个月前才生效的，但是上面的条文却让云烨大吃一惊。


为了一个身价只有八百文的瘸腿的奴婢老娘，少年人曲卓，整整在米商张家做工十年有余，不知道曲卓当初为什么要签订这样的合约，从合约上看，八岁的他当时因该是良家子，而不是奴婢。


他的身世很值得人同情，但是他的学识却远远达不到书院的收录标准，如果一时心软把他收下来，是对其他考试进门的学子最大的不公平。


“曲卓，你的学问差的太远，书院没有办法收录你，而且你也错过了考试的时间，所以你回去吧，把自己的学问基础打好再来。”


云烨有些不忍心看曲卓失望的样子，特意低下了头，他的遭遇和坚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让云烨对他生出了一些好感。


他没有听到失望的叹息，也没有听到哭泣，只有一声欢呼，云烨惊诧的抬起头，发现曲卓幸福的在笑，没有沮丧，只是单纯的在欢呼，在笑。


或许发现了云烨奇怪的表情，曲卓大声说：“先生，玉山书院是大唐最好的书院，是皇家书院，您说我被拒绝的原因是学问不够是也不是？”


“的确如此，就是你的学问不够标准，不是因为其他原因。”云烨忽然发现自己明白了他为何欢呼，也不由得笑了出来。


“不怕先生笑话，我认识的字不多，写字也是从石碑上描来的，我知道我的学问不够，所以晚生就不是来做学生的，我想在书院做杂役，先生以为如何？”


这话说得云烨想吐血，自己被一个狗屁不通的家伙彻底绕进去了，一口一个晚生，让云烨彻彻底底的认为这家伙就是想来当学生的，谁知他只想做杂役，学生没资格，杂役难道也没资格？


拒绝人一次，就不好拒绝第二次，尤其这家伙把后世职场的求职经验都弄出来，云烨实在是想看看这样的妖孽在书院里到底会走到哪一步。


反正书院现在全是妖孽，刚刚拎着水桶过去了一个，瀑布下面还有一个在摆弄铁家伙，图书馆里也有一个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就不离开的家伙，沙子地里总有两个蠢货在厮杀，孙思邈那里还有一个总喜欢把铁呀，铜啊，甚至从尉迟那里借来的银子往硫酸里扔的人，就是为了看有什么变化。


孟不同整天在看天，幻想自己有一天会飞起来，整天揪着黄鼠到处找古墓的金竹，坐在龙骨头房间想过去和未来的离石，整天用秤秤水的赵延龄，用柴火棍造小宫殿的公输一家子。


至于背着降落伞从悬崖上往下跳，在自己身上扎针的疯子，对着大树滔滔不绝演讲的，在书院已经是不算什么了。


曲卓弓腰塌背缩脖子一派奴仆像，眼睛却贪婪的盯着书架看，云烨莞尔一笑，妖孽已经不少了，再多一个又如何？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四节 南风渐起


俗话说得好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李纲安然的渡过了他七十三岁的难关，明日就要准备过大寿，由于不是整寿，他自己准备召集众老友宴饮一场即可，儿子，女婿都宦游在外，家中只有老妻与一个远房的侄儿守在身边，很是孤寂。


云烨有时候非常内疚，自认为把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家捆在书院不得与儿女团圆，是一种很残忍的行为，想请他休息一段时间，至少回来家看看才好，孰料李纲闻言却开怀大笑，说自己一生碌碌无为，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可以名垂千古的机会，如果因为儿女私情白白错过，那才是千古憾事。


云烨是个粗心思的，既然老李不在乎，他当然更不在乎，后世见多了空巢老人，老李有老伴侄子陪伴已经好了很多，侄子是个木纳的汉子，妻子也是小户人家的闺女，两口子只知道把老李夫妇伺候好，自己这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所以到也尽心，老李很满意，只是每个月的月初之时，老李都会一个人枯坐在自己的小楼里，谁也不见，脾气也不好，侄儿老妻都躲得远远地，不敢招惹他。


把蛋糕送进烤炉之后，云烨就扛着锄头去了花园，临去草原的时候，把一坛子黄酒埋在了那株梅花树下，想沾染一些文人的雅气，也不知道沾上了没有，刨出来看看，明天老李大寿，总得有一样拿得出手的礼物，免得被他们笑话。


见了鬼了，刨了半天，酒坛子不见了，地上挖了好大一个坑也不见踪影，“谁把我的酒偷走了？”


见侯爷在花园里大喊大叫，仆役丫鬟都战战兢兢地，丢东西这种事情在云家还是第一回，辛月扶着奶奶从屋子里出来，看见气急败坏的云烨揪着仆役挨个问，很不成样子。


“烨儿，什么东西不见了，值得发这么大的脾气？既然不见了，就算了，奶奶赔你。”奶奶笑着安抚云烨，还把当成小孩子哄，辛月在一边笑都要抽了。


“我前年走的时候在树底下埋了一坛子酒，现在没了，是我准备为李老先生祝寿用的。”云烨不依不饶，今天把事情不问清楚誓不罢休。


“哎哟哟，乖孙啊，那你可找错人啦，不关仆役们的事情，你该找奶奶才是，你就没发现园子里和你走的时候不一样了么？你挖的那颗梅树是开春才新栽的，那里会有酒坛子埋在那哟。”


四周打量一下，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多了好多的花树，光梅树就有好几颗，以前似乎满院子也就一颗，还换了位置，这下子糟了，除非把这一大片全挖开，否则是找不出来的。


算了，不找了，这片花树是奶奶特意找来的稀奇东西，全挖了有些得不偿失，还是另外找代替的东西吧，想想，葡萄酿也不错，程家的商队常年和西域打交道，找一些极品因该不成问题。


生气中差点忘记了炉子里的蛋糕，约莫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把烤好的蛋糕取了出来，不错，还行，一共烤了一大两小三个，把外面烤干的外皮切掉，不用担心会浪费，几个妹子早就张大了嘴巴在等候，她们最喜欢吃外面的焦皮，把小蛋糕摞在大蛋糕上，中间抹上一层薄薄的蜂蜜，就牢牢的被黏在上面，三层的大蛋糕就做好了，果酱现在还不能放，要不然就不新鲜了，等明日要送之前再抹上，放炉子里回一下，味道绝对让人喜欢。


用沾了水的湿纱帐把蛋糕盖上，警告了几个贪嘴的妹子不许偷吃，就准备给旺财套上车，准备去程家打劫，旺财越发的胖了，圆鼓鼓的肚子也不知一天吃了多少东西，别人家的公马早到了发情季节，就他还是一独自悠哉悠哉的到处吃东西，难道是离开马群太早，失去了这一功能？俯下身子看看旺财的私处，没问题啊，发育的很好，除了胖一些，没有其它的问题，昨天还看见它没羞没臊的耷拉着那东西满集市晃荡，怎么就对母马不感兴趣？为了他的子嗣问题，云烨特意把他和几匹母马关在一起，就马夫汇报说，母马倒是往跟前凑，可是旺财从不理会，还被那些母马把他的夜宵都吃光了。


肥胖会引起性欲的减退？这太严重了，旺财必须得减肥，而且刻不容缓，以后出门就让它拉车，不能让它再由着性子胡来了。


只是刚刚把车套好，旺财就把脑袋王云烨怀里钻，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像一个受到虐待的孩子，找大人诉苦，就差哭了，最受不了这家伙的这一套了，思虑再三，还是不忍心，又把它从车辕上解了下来，稍一得到解放，就故态萌生，咬着云烨的衣衫就要出门……


另外骑上一匹马，把旺财拴在后面，一路就杀向程家。


程家现在也不喜欢住在长安城里了，现在几乎所有的大族都不喜欢住城里，只要不上朝，一般都会留在乡下，城里的规矩越发的不得人心了。


进程家从来不用通报，门房只会弓着身子喊少爷，跟喊程处默几乎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熟人，把云烨的坐骑引进马棚，把护卫请进门房喝茶，至于旺财，那是爷，在云，程，牛，三家可以横着走，早就熟门熟路的去找那个总给它糖吃的女子了。


有些地方旺财可以去，云烨却很不方便，比如九衣那里，很久不见，往日的风尘女子早就成了豪门贵妇，虽然只是妾，可她是有品级的，按照程家的爵位，她已经是九品命妇的身份，肚子也很争气，早早就给程处默添了一个女儿，这已是最好的结果，如果生儿子，一旦公主进门，以清河公主李敬的脾气，她就可以早早的去投胎了。


女儿刚刚一岁，这会正趴在程处默赤裸的肚皮上睡觉，随着程处默肚皮的起伏，宛若在摇篮里，睡得香甜，九衣坐在一边给他们父女俩用蒲扇扇风，顺便撵苍蝇，眼里全是幸福之意。


旺财哒哒的走了过来，这是云烨就要过来的先兆，九衣把散乱的衣衫整理一下，就起了身，准备迎接云烨，别人家妾是不见外客的，一来没有那个身份，二来会被人认为是不端庄的表现。


人世间的规矩在云烨和程处默之间就不存在，程处默可以在云家把小丫抗在脖子上上蹿下跳，两个人能在跳棋盘上玩耍一整天，和老奶奶，辛月做一个桌子上吃饭而毫无顾忌，亲兄弟也不过如此。


或许是小丫头身上的奶味很香，旺财就伸出舌头在小丫头裸露在外面的屁股上添了一舌头，估计味道不好，甩甩头，打了个响鼻，喷了程处默一头的口水。


“下雨了？”程处默从睡梦里惊醒，迷茫的看看四周，看到旺财的大脑袋就在眼前，就没好气的把那颗大头推走：“滚远，才睡下，就跑来捣乱。”


抱着丫头起身，见云烨穿过月亮门走了进来，顿时笑了起来，哥俩这段时间就没见几回面，程处默被皇帝挂了一个内侍宿卫的头衔，整天在皇宫里当差，自然没有多少时间往玉山跑，现在见到，很是愉快。


“我才听门房说你今天休沐，怎么样，差事还好吧。”


“有什么好不好的，宿卫们都是功勋子弟，上了差吹牛，下了差就去吃喝嫖赌，公里就算是有差事，也轮不到我们去处理，那些百骑司穿插进来的家伙就会处理好，哥哥我最多穿着铠甲，站在殿门外当木头桩子，不过一身的光明山字凯，可是货真价实的，我穿上你看看。”


说着就把丫头塞给了九衣，准备穿戴起来，给云烨显摆一下。


“行了，狗肚子存不住猪油的货，又不是没见过，显摆什么呀，你去给我找一桶最好的葡萄酿，走的时候我带走，明天就是李老先生的寿辰，我特意来拿酒的。”


“哈哈，你也是知道的，最好的酒一般情况下都是最先进肚子的，不过老爹的小库房里应该还有两桶极品的宝贝，老爹回来要是知道是我喝了，一定扒了我的皮，如果是你拿走，他一定不说话，也不知咱俩谁是他亲儿子我还听说，尉迟大傻特意请了假，准备到南山转转，说是给李先生弄张虎皮回来，这事都传遍京城了，不知道成不成，老虎只有皇家的猎场有，不知他怎么去抓老虎扒皮。”


纨绔子弟们之间消息传递的快的惊人，云烨也是早上才知道的，谁知道程处默这就知道了。


“他是和段猛一起去的，皇家的园子一般人进不去，他们俩个应该有的是办法，打只老虎而已，没那么多的事情。”


两个人说话，就把旺财冷落在一边，它见等了好久都没有人给它拿糖吃，就不耐烦的拿头拱九衣，催促她快点，九衣娇笑着领着旺财去了后院，每回旺财都会给她带来一些难得的欢乐，旺财吃糖的傻样，最是有趣。


“家里多准备些人，过些日子准备去南边，最好是南方的人，识水性，我准备在南边再给咱们几家安顿一块家业，长安这里赚钱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书院只不过多招了三四百人，眼看着校舍又不够了，花销成倍的增长，先生们的要求也越来越多，赵延龄要求必须有观星台，刘献要求必须要有最好的练武场所，那个铺了木地板的练功房，已经非常的狭小，会影响学生练习的效率，孙思邈已经在筹建他想象中的医院，英雄帖已经散发了出去，三山五岳的牛鬼蛇神不日就要抵达书院，全是书院掏钱。


知道这是李纲他们的小心思，他们不知为何非常害怕云烨手里拥有大批的钱财，只要书院积攒下一些可观的钱财，他就一定要想办法把它们花个干净，想把云烨的脑子控制在赚钱上，少一些和朝堂大佬起冲突的机会，前些日子可能把他们吓坏了。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五节 寿比南山不老松


穿着褐色寿字外袍，戴着高冠，坐在太师椅上的李纲威风八面，书院里论年纪以他为长，论资历也是当之无愧的老大，所以今日既然没有外人，老家伙就坐在椅子上懒得动弹，看着满院子的学生忙里忙外得意非凡，这年头活得够久，就是资历。


书院里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惯，就是尽量不用仆役，很多老师家里最多只有一两个忠仆，负责庭院的洒扫，挑水，等粗活，院子里种的很少有花卉，都是一些蔬菜，或者粮食，是主人家自己亲自侍弄的，土豆这两年已经有了蔓延的趋势，先生们到云家讨一两个土豆种在花园里，已经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去年秋天皇家栽种的土豆，亩产达到惊人的五千斤，算是真正的把祥瑞的名头安到了实处，朝堂上对于云烨的一些传言也立刻烟消云散，都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不管云烨是不是一个恶棍，有了土豆的成功，这一条就足以让云家安享百年富贵，从皇宫到民间对于云家的爵位都没有丝毫的议论，认为是该得的，甚至有皇家过于苛刻的言论传了出来。


云烨现在逢人就笑，表现出一副有爵万事足的姿态，毕竟赞扬和捧杀还是有区别的，李二说了十年之内不会考虑云家的爵位问题，这是长孙在背后串掇的结果，云烨非常的感激，人得有知足的心态，心太大，或者太骄狂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侯爵配云烨十八岁的年纪非常好，早早的就把官位做到顶，你让皇家还怎么封你，只能混吃等死了。


程处亮的胳膊擦过花坛里的玉米叶子一下，李纲的脸就抽搐一下，随即就换成了人畜无害的慈祥嘴脸，当秦霜把一杯凉茶水随手倒进花坛的时候，老李就变得须发虬张，揪住秦霜训斥了足足一刻钟，还让他守在玉米旁边好好看着，谁要是再敢动一下玉米，就立刻埋到地里给玉米当肥料。


去年在云家就看到了玉米，很好奇啊，没见过这种粮食，云家老奶奶的屋檐底下挂着一串玉米棒子，金黄金黄的，还用纱罩罩起来，谁都不许动，谁动打折谁的腿，就连最调皮的小丫都不敢。


死缠硬磨的要来了十粒玉米，开春后就种在花坛里，浇水施肥都是自己亲自动手，云家的种子也争气，十颗玉米苗破土而出，老李特意为了这十颗玉米把花坛给加高了，除了老妻可以在他不在的时候浇浇水，谁动谁死，侄子因为多事，已经被踹了还几回了。


“老李啊，不就是几颗庄稼么，孩子无意中碰了，说几句也就是了，用得着在这大喜的日子动肝火？”秦琼见自己的小儿子站在大太阳底下可怜，就上来求情。


“你懂个屁啊”，老李现在横得很，一个学生家长什么时候也能和自己打哈哈了“家里的古董字画，瓷器，玉器，要是被孩子弄坏了，老夫一定会喜笑颜开，就当是岁岁平安了，谁去和孩子置气，可是这几颗庄稼就不一样了，这是新庄稼，听说将来产量会有十担，多育一颗，将来就会多一点种子，庄户们就能早一点吃几顿饱饭，你说我发脾气不对？”


秦琼的眼睛都要竖起来了：“老李，此话当真？”他进一步求证。


“这就是祥瑞啊，老夫一生最痛恨的就是什么狗屁的祥瑞之说，但是土豆和玉米这两样东西，说是祥瑞，老夫举双手双脚赞成，等到玉米成熟，老夫估量过产量以后，就会亲自上祥瑞表，这样的好东西，不在天下推广，那就是朝廷的不是。”


秦琼来到花坛前仔细看了看玉米，轻轻触碰一下玉米宽大的叶子，反手就抽在秦霜的头上：“仔细看着，谁都不许动这几棵庄稼，满院子的人命加起来都没他值钱。”


秦霜听老爹这么说，立马就站的笔直，房遗爱刚跑过来，离玉米还有一丈远，就被秦霜一脚踹到一边，看的李纲大为满意，放下心来和一众老友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眼看就要午时了，凉棚下面的酒宴已经摆好，就等客人入席了，从云家借来的仆役手脚麻利，把席子铺在厚毡上面，免得客人大热天坐久了不舒服。


房玄龄来了，杜如晦来了，魏征带着一坛子自酿的美酒也来了，唐俭与李大亮结伴而来，一辆轻车俩人自己赶车，一路观景，一路逍遥，就是礼物差点，一篮子面粉做的寿桃，还有一篮子核桃酥，就是他们全部的心意。


“李师居此神仙地，卧有高楼，起有名山，闲暇时育一二子，实在是让老夫羡慕。”杜如晦与李纲私交很好，只是近年来身体很差，已经有了田园之念。


“克明，你年纪轻轻，说什么丧气话，老夫没记错的话，你只有四十一岁吧，正当壮年，官居兵部尚书，正是大有为之时，怎么有了退隐的心思，身体不好就来书院住上几个月，让老孙，云烨给你好好调理一下身子，我大唐盛世就要拉开帷幕，陛下怎能缺少得了你，你看老夫年逾古稀，依然能吃能睡，做好了贮备打算好好活几年，看看大唐胜景，你怎可如此颓唐？”


对于杜如晦的断事之能李纲还是很欣赏的。


“晚生因为工部之事与云侯起了口舌，还望李师从中转寰才是。”上次杜如晦当工部尚书之时，的确起了与云烨一较长短的心思，后来如果不是皇后出手，会死的很难看，所以这回有事相求，就有些拉不下脸，但是身体的状况已经很糟糕了，刻不容缓，房玄龄这回带他前来就有与书院修好的意图。


“老夫年逾古稀可以无拘无束，玄龄，克明，你们是宰相当然会有容人雅量，云烨那小子就没心，是一个在同一个坑里能摔倒八次的家伙，克明，你尽管来，老夫去安排，还反了他了。”


给云烨擦屁股的事，老李干了无数回，如今既然杜如晦想要和解，这是一个好机会，不把握住实在是没道理，云烨就是一个闯祸精，能少树些敌人就少树些，杜克明不是坏人，没必要结仇。


润娘和云烨抬着一个大大的盒子走了进来，一路上蛋糕的甜香扑鼻，惹得路人侧目，谁会想到昨日里才做好的蛋糕会被旺财偷吃了一大块，等云烨发现的时候下面最大的一层已经只剩下一半，在花园里追打旺财好半天，忽然觉得好像冤枉旺财了，旺财很乖，别人不给吃的，它绝对不会自己下嘴，这是一个好习惯，至今还没有破例过。


把小丫举起来，闻闻她的嘴，很浓郁的甜香味，小南的也是，小西，小北也同样如此，罪魁祸首找到了，四个妹子挨个按在膝盖上噼里啪啦的打屁股，反了天了，自己偷吃也就罢了，还给旺财嘴上抹了一层蛋糕沫子，嫁祸于人这就不好了。


把她们揍完，扔院子里反思，把上面没动的蛋糕给奶奶，姑姑婶婶，姐姐们去吃，打了一下午的麻将也该饿了，第二层全给了辛月，她超级喜欢吃蛋糕，再加上小秋，没有吃不完的忧虑。


最下面的云烨自己挖一口，再给旺财喂一口，可怜的，白白替别人挨了一顿揍。不会开口争辩是个大问题啊。


重打锣鼓另开张，这回做了一个更大的三层果酱蛋糕，没想到程家居然有酸奶油，这是一个好东西，加上糖搁蛋糕上，巨大的寿桃就用它，街面上捏面人的喊进来一个，用干净的厚麻布把调了色的奶油装进去在角上剪个小口子就可以挤出很多的花色。


就是奶油不太蓬松，不过没关系，在云烨的教导下，一朵朵美丽的鲜花出现在蛋糕上，最顶上那个硕大的寿桃极为醒目，颜色鲜亮，都是捏面人的提供的植物色素，吃不坏人。


给捏面人的十文工钱，打死都不要，只是一个劲的恳求云烨允许自己以后也能这么干，聪明人，是他的手艺，不让他干实在说不过去。


四个妹子看的眼睛都直了，很有扑上来再吃一遍的冲动，上回那个蛋糕说好了每人只吃一点点，谁知就吃的刹不住车了，现在这个美轮美奂的蛋糕，明显的比上一个还好吃，不吃怎么行。


听说这是给李爷爷过寿辰用的，几个小不点决定一起去李爷爷家看望李奶奶，还每人都准备一份小礼物，午饭都没吃就催着管家把她们送去李纲家里，真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进了李纲家的院子，润娘就看见满头大汗守在玉米旁边的秦霜，很没义气的把哥哥甩到一边，专门跑到后院要了一大壶凉茶，给秦霜送了过去，让同样口干舌燥的云烨狠狠地瞪了秦霜一眼。


蛋糕就放在凉棚下的桌子上，四个小丫头拽着李纲的老妻，还有前来拜寿的其它内眷，小丫头们连吃蛋糕的小叉子，还有盘子都准备好了，一个劲的催促李老夫人快点让李爷爷准备吹蜡烛，她们好吃蛋糕。


李纲笑的畅快，吩咐仆役们把蛋糕的木盒子拿开，木盒子一掀开，蛋糕馥郁的甜香立刻笼罩了整间院子，栩栩如生的寿桃，惟妙惟肖的鲜花，还有几个用果酱写成的大字“寿比南山不老松。”


这是云烨对李纲最深切地盼望，他真的希望这位老人可以福寿延绵。


李纲笑的嘴张的老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离石立刻在纸上挥笔作画，只是寥寥几笔，仰天大笑的李纲形象就跃然纸上。


“这真是越活越有意思。”李纲说完，就按照云烨的指点鼓起腮帮子吹熄了那根青色的蜡烛，拿起长长的刀子，在众人惋惜的目光中切下了第一刀。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六节 奢华和财富


程咬金的酒桶从来都不是以精致为目的的，他个人追求的是粗旷，豪放，充满了浓浓的西部风情，泛着黑色的橡木桶往桌子上一搁，就把正在努力消灭巨型蛋糕的贺客们的眼光全吸引了过来，小丫爬上桌子，拍着比她还要高的酒桶对李纲说：“李爷爷，这是我哥哥昨天去程伯伯家打劫来的，他的酒埋在花树底下找不见了，还在家里发脾气。”


李纲宠溺的把小丫头从桌子上抱下来，按了一下她的鼻子说：“你程伯伯做了大半辈子的强盗，总是抢别人的东西，今天有人抢劫他，倒是难得，这酒得需要多喝几杯。”


满堂宾客哄然大笑，秦琼捋着胡须笑得前仰后合喘着粗气说：“我这位兄弟平生唯好酒而已，他的藏酒一定不是凡品，不可不饮。”


云烨尴尬的笑着拍拍手，四个身强力壮的云府家丁就抬过来一座冰山，往凉棚下面一放，暑气顿消，其中一个拿出一个木钻，只几下，就在橡木桶上钻出了一个小孔，一个带着小机关的竹节被嵌进小孔，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十分的顺畅。


其他的三个仆役，从篮子里掏出银质的小锤，小心的从冰山上敲下小块的冰，再细敲成指节大小的冰块，云府的丫鬟就捧着一个大木盘走了过来，木盘上摆满了白色的瓷碗，给每个瓷碗都放上一块冰，然后很熟练地把瓷碗摆成山状，木盘下面接着一口瓷缸。


宾客们不知道是何意，正要发问，却见那个健壮的云府家丁扭开了机关，殷红的酒浆就从竹管弯曲的一头流了出来，先是装满了第一个碗，紧接着酒溢了出来，沿着碗壁缓缓淌下来，再注入下一层的酒碗，红色的酒浆散发出淡淡的酒香，冲淡了刚才换徘徊在小院中蛋糕的甜香气。


沿着冰山酒桶，共出现了四座酒碗摞成的酒塔，略带着一点酸涩的果香味刺激着宾客的嗅觉，见仆役丫鬟们躬身退下。


李纲自己起身，率先从酒塔上取下第一碗酒，房玄龄，杜如晦，秦琼，尉迟恭李靖等人也好奇的自己拿了一碗，只有魏征长叹一口气，然后也取了一碗，离石，元章，玉山，公输也不落人后。


见长辈们都取了酒，剩下的诸人也各自小心的取了一碗，端在手中，却不饮用，等待宾客中间的某一人说祝酒词。


房玄龄也不客气高举酒碗对满园宾客说：“李公高寿，福泽绵长，这碗酒当为公贺，诸君，饮胜！”


顿时院子里的各种恭贺声不绝于耳，李纲满面红光，精神焕发。


在酒塔消失了一次，又重新垒起之后，仆役们又移上来一张张蒙着干净麻布的长条桌子，桌子上都是些制作好的美食，还有各类乳酪。新鲜的时蔬。


小丫一直腻在云烨怀里，见到吃的，立刻就忘记了哥哥的存在，很熟练的在桌子上找一些自己最喜欢的食物，用竹夹子夹到盘子里，给李纲送了过去，老李的笑意又浓重了几分，只是看着盘子里的炸鸡，和排骨有些犯愁，不知道自己的牙齿能不能消受这些。


趁着别人还不知道怎么吃这些东西，润娘也捡了两大盘子，一盘子全是一些蔬菜和豆腐，还有绵软的红烧肉，另一个盘子里全是肉食，临走的时候还狠狠地加了一大块肉排，这才给秦琼端了过去，把蔬菜豆腐给了老秦，把排骨肉排给了小秦，云烨两手空空的干笑，决心回去后整顿门风。


云烨，房玄龄，杜如晦，魏征四个人并排拿着盘子挑拣自己喜欢的食物，一边挑一边聊天。


“房相，你脾胃虚弱，克化不来肉食，多吃点豆腐，蔬菜为好。


杜相，听闻你肺疾每到冬春就发作的厉害，不如告一段时间的假，住在玉山让孙先生好好给您瞧瞧，冬天的病啊，夏天治是最好的时节，不可错过。


魏相，别皱眉头，云家的家财来路清楚明白，酒宴丰盛一些也无不可，李公大寿之期，稍微有些奢华，也是酬李公多年辛苦，本来应该含饴弄孙的年纪，被晚辈硬生生的强留下来整日操劳。说起来是晚辈对不起李公啊。”


“云侯何来此言，老夫不是仇富之辈，只是哀叹，云侯今日筵席别开生面，让人耳目一新，只恐世间多的是东施效颦之辈，学不来云侯的陶朱本事，只学会云侯的豪奢只能，这不是天下百姓的福分，如今长安成奢华之风渐长，需要把这股风气打压下去，勤俭持家才是做人的根本。”


魏征就是这样，所有的事都从最恶劣的一面去想，从不考虑它积极地一面，以为奢华就一定是错的，这可是一个大误区啊。


“魏相，如果你这样想，那就错了，都如你一般勤俭持家，我大唐就永远不会富裕起来，只会成为一潭死水，想要致富，勤俭是一方面，开源才是富裕的根本。”


“哦？云侯有何高见？”三个人全都停下脚步，不解的看着云烨，头一回听见有人说勤俭持家是错误的，如果是其他人，魏征都会扇他耳光，这话从云烨嘴里说出来，意义就大不相同。


“来来来，云侯，那处比较阴凉，我四人就在那里进食叙谈如何？”房玄龄很喜欢听云烨的奇谈怪论，好几回两人的谈话，都对他有启发，如今又能听见妙论，岂有放过之理。


云烨挥手叫过丫鬟，把四个人的餐盘放在木盘里，示意她端过去，又吩咐她拿几碗酒来，这才对魏征说：“魏相有所不知，财富的秘诀就在于流动，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蝼就是这个道理，勤俭持家固然是美德，但是他却阻碍了商业的发展，一切都顾足于自己自足的小圈子里，兜不出来，财富永远不会快速的增加，就像一盆水，无论你怎么节省，都只会有这么一盆水，不到也不少。”


“自古以来财富就是有定数的，你多挣一文钱，别人就少挣一文钱，朝廷每年铸造的钱币都是有数的，云侯为何说财富可以增加，还是无限制的。”


杜如晦似乎发现了云烨话语里的漏洞遂开言发问：


“小子就以今日的筵席开始说起吧，我们盘子里的肉食，蔬菜都是庄户们种出来的，所以就形成了货物，庄户们的辛劳需要得到报酬，所以云家就付钱从他们手里买来了鸡鸭，蔬菜，农户们有了钱，发现自己需要给孩子做一件衣服，所以他就去买布的人家用钱买来了一匹布，他很满意，卖布的人家也很满意，这样一来同样多的钱就已经干了三件事。”


“不错，用来买鸡鸭，用来买布，卖布的想必也会有需求，这些钱就会不停地流转下去，的确如此，可是那些钱还是那些钱，没有增补。”


魏征作了补充，却又发现了问题。


“钱财没有增多，东西却增多了，这些才是财富，一般情况下，是劳动创造了财富。当然还有创新。魏相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财富不会增长，我们把商周时代的钱财弄到现在，您觉得我大唐会是何等某样？所以说，财富这个水盆是一直在增长，不是一成不变的。云家创新了香水，水泥，还有一些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可如今他们都在养活着很多人，长安城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些新行当，而变得穷困，反而更加的富裕了，这就是明证。


过几天兴化坊的房子就会开始拍卖，魏相，房相，杜相到时候还请前来看看，看看我大唐民间的财富是如何的惊人，潜力有多么的恐怖，到时候会收回巨量的钱财，魏相可以看看朝廷到底会不会因此而失去一部分税收。”


三个人也不知道听明白了没了，或许更加的迷惑？四个人都不说话，默默得进食，很好地诠释了食不言，寝不语的好习惯。


门口忽然响起了一片嘈杂声，云烨回头望去，只见尉迟宝林。段猛抬着一头斑斓猛虎走了进来，俩人把老虎放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给李纲磕头，齐声恭祝先生福寿延年，长命百岁。


李纲走过来摸摸老虎斑斓的皮毛，再看看两个浑身血迹的学生，老泪横流，把他们两个扶起来，一一检查过后，发现没有受太重的伤，这才可口说：“宝林，段猛，你们都是尊师重道的好孩子，有你们这样的弟子，也是为师的福分，只是下回不可如此，太危险了，心意尽到足矣，没必要以身冒险，不值得。”


俩人低身受教，口中言诺，表示再也不干这种二百五的行径。


老尉迟黑黑的脸膛早就喝的分不清眉眼，张着大嘴只知道笑，末了大声说：“区区一只老虎，何足道哉，李师如果喜欢，等老夫闲下来，亲自去林子里，把老虎都抓过来，以酬先生大恩。”


他老子在那里吹牛，尉迟保林却在扯云烨的衣角，随他来到门外，却见外面站着两位官员，满脸的严肃，其中一位拱手说：“下官是南山猎场的管事，今有尉迟宝林，段猛二人率领一众恶徒，强行进入猎区，不但打伤了多名护卫，还肆意猎取了一头猛虎，下官前来，就是找云侯问个清楚，是否把恶徒交给下官带走。”


云烨有点发晕，看两个官员鼻青脸肿的样子，这一路上一定没少挨揍，只是他们为何找我？他们的老子今日都在宴席上。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七节 李靖的猜想


事情来得很突然，在云烨准备安慰一下两位饱受虐待依然刚直不阿的官员，尉迟恭打着酒嗝从后面冒出头来，同行的还有段猛的爹，段大将军。


段猛边走边嚷嚷：“你不是要见我爹吗？我请来了，有话对我爹说。”


还说什么呀，云烨站在旁边都感觉冷飕飕的寒毛直竖，两官员腿肚子都打哆嗦，舌头打着卷，唔里哇啦的用手比划。


“我儿子无礼？你知不知道，他老子比他还无礼？”段大将军揪住一个官员的脖领子，手一抬，那官员就上了树，死死地抱着树叉不肯下来，另一个也没好到哪去，也上了树，是另一棵。尉迟恭的杰作。


段大将军还吓唬他们：“大喜的日子跑来扫兴，不就打了一只老虎吗，这叫为民除害，至于跑家里来抓人？再敢下来，腿给你打折。”


院子里的客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继续喝酒，李靖端着酒碗围着玉米转圈子，还拿手碰碰玉米裸露在外面的紫色气根，回头对秦琼说：“这种新庄稼你吃过没有？”


秦琼摇摇头说：“听说那小子只有五颗种子，种了两茬了，现在也没多少，想要吃新庄稼，怎么也要等到明年，去年家里的土豆收了，老夫尝了一个，味道甘美，亦菜亦粮，在地窖里放了一个冬天，都好好的，今年种了半亩地，怎么也会收个两千斤，明年就可以种好多了。”


“土豆我也吃了，味道确实好，主要是能吃饱人，将来行军打仗可以多带一些这东西，淋了雨都不要紧，保存期长，我们将来就再无军粮之忧，我倒要看看，高丽，吐谷浑，这些杂毛能猖獗到几时。”


说起打仗，秦琼就有些黯然，他的身体虽然有云烨给输了血，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人松快了，就是全身的力气消失了，从此战场已经与他无缘，如今也只能在长安替老兄弟们看看家。


李靖翻眼看了秦琼一眼说：“叔宝兄，你的仗还没有打够吗？杀人者人恒杀之，你我都算得上杀人如麻之辈，能活着享受荣华富贵就已是老天开眼，想想往日的老兄弟今天活着的有几个，单雄信更是死在我们手里，听说他的儿子到了长安？”


“是，如今在书院里读书，没想到他居然有造化拜在定彦平门下，一身的武艺，在少年人中间已是无敌的存在，云烨说此子心狠手辣，心中没有多少对错观念，全是一套强盗规矩，想不到定彦平归隐之后，越发的偏激了。”


秦琼没有告诉李靖单鹰曾经谋刺过皇帝，这话对程咬金，云烨可以说，对李靖，李绩都不能说，事关三家的身家性命，由不得他不谨慎。


“定彦平？难怪他有一身好武艺，这个老妖怪居然还活着，现在快九十岁了吧，不过把小妖怪放在云烨这个大怪物的手中，想必他就是插翅也难逃了。”


李靖非常的幸灾乐祸，他现在快向李二看齐了，只要云烨倒霉，他就高兴。


“小烨到底不会武功，我担心他会吃亏。”还是秦琼厚道，对云烨多了一些关爱。


“如果武功管用，那些名震天下的豪杰何在？天下争霸，死的最快的就是他们，你的武功也是顶尖的，为何如今缠绵病榻，云烨既然把单鹰已经弄到书院，这就说明，他已经稳赢不输了，占了师生这个大便宜，从今往后，只怕你要担心老单的儿子，而不是云烨。


从草原回来，干掉窦家之后，云烨这小子一直在纳介藏形，在书院里搞风搞雨，就是死活不踏进长安城一步，短短时间，书院就变成了大唐第一书院，国子监，弘文馆俯首称臣，一道测试心性的考题，几乎收买了天下士子的心，无人不以加入书院为荣。


最妙的是他居然说动了陛下担任书院的院长，如今也已明旨昭告天下，从根子上把书院的后患一扫而空，在陛下招牌的掩护下，他就可以给学生灌输他那套让人恶心的怪理论，而没有半点的忧虑。


叔宝兄，你太小看你的这位晚辈了，书院才站稳脚跟，南方的号角就已经吹响，你家里的老人手是否也被他弄走了？别看我，我家里的也被弄走了，恐怕我们军方将领家里的部曲都被他一扫而空了吧，三千沙场百战老兵，在蛮夷遍地的岭南，山高皇帝远的，这是一股足以毁家灭国的力量。


领头的是百骑司原先的首领，你认为他们会有顾忌？不要说那些小国，恐怕就连冯盎现如今都在捶胸顿足，一顿饭好吃，难克化。


云烨与寿阳公主之间不清不楚的，定有私情，可怜的蛮王，居然打寿阳的主意，那才是真正的自寻死路，你当长安城里没有与寿阳相匹配的良家子？不是没有，是没人敢。


他说赚钱，我笃信不疑，抄家灭国要是不赚钱才是活见鬼了，那怕他说岭南的天上往下掉金子我都信啊，你看着，不出两年，岭南就会出现第二个足以与冯盎封庭抗礼的人物，那就是寿阳公主，如果时间再长些，只怕冯盎都要认输，钱的力量太恐怖了。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是这小子的人质，那三千大军在外征战，一定会捞的盆满钵满，回家以后，对这小子肯定是感恩戴德，我们自然也会有大收益，不会有人对他不满。


不信你看着那些死在岭南的老兵家属都不会对他有怨言，然后他就可以从老兵的子弟中间再寻找新的兵员，一代又一代，世世代代为他所用，还忠心无比。


最可怕的是这小子没野心，就是想办个书院，再把家里安顿好，舒舒服服的把这辈子过完，一面是雄才大略，一面是小肚鸡肠，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就把别人家需要成百上千年才能做到的事情，在短短数年之间完成，你回头看看，他其实没有出什么力，人是我们的，钱是我们的，谋划是我们做的，可是最大的好处却是他的。


我的老哥哥呀，你大概还不清楚吧，他在草原上有一个小情妇，还是一个其蠢无比的突厥女人，可就是这个突厥女人，现在是阴山下最肥沃牧场的主人，她什么都不会，就是会捡东西，今天捡了那曲部落的几十只羊，明天又捡了公牛部落的几十头牛，只要人家去找她讨要，就会哭，然后就去找大唐驻军，说是被欺负了，那些驻军如今的补给和战利品买卖全由大唐最大的商号天和号供应，据我所知，皇后的股份占到了七成，剩下的三成，云家占了两成，那个何胖子占了一成，你说，驻军会向着谁？


我走的时候只给她划分了百里的地界，现在三百里都不止，听说那个蠢女人现在开始捡牧民了，可见他们牛羊多的已经放不过来。


书院正在进行准备一项研究，据说打算用羊毛来织布，一旦成功，那些牧民再也不会脱离我大唐的控制，生生世世的在草原上放牧剪羊毛吧，寇边这种事在以后的史书上再也不会有了。


秦兄，我说了这么多，现在，你该明白他和单鹰两个人那个是狼那个是羊了吧，如果有一天，他跳出来和老夫堂堂正正的作战，我二话不说就会驳马就逃，这说明他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一席话听得老秦汗水哗哗的往下流，他是一员勇将，中规中矩的战争是他的强项，但是涉及这些强大的阴谋诡计，就有些落伍，他想不到一个人怎么能同时做这么多事，云家前两年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家族，云烨也被这些长辈们呼来喝去的，动不动就会屁股上挨脚踹，如今也能踹，可是为何心里发虚呢？知节啊，你到底捡回来了一个什么样的怪物？


转头看去，只见云烨正在门外笑吟吟的劝说那两个官员从树上下来，还保证不再揍他们，笑得很真诚，老秦心里却在发冷。


“你也不要担心他会算计我们，这小子虽然心底龌龊，确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为了一个歌妓就能冒着天下之大不违朝千年的家族发难，干的干脆利索，虽然留下了点后遗症，那也是百骑司的人的疏忽，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信念，就不是一个恶棍能拥有的。重情重义，狡计百出，我实在不敢想象他的恩师到底是何等人物。”


云烨好不容易把两个官员劝下树，还给他们包了两包银子，并且答应寿宴过后，就会去车马司回复，并且缴纳罚款，这才让人赶着马车送走了这两个不知道是倒霉，还是幸运的官员。


见秦琼和李靖还站在大太阳底下，就把一把大伞，支在两人的头顶，对秦琼说：“秦伯伯，您的身体虚若，站在太阳底下容易中暑，再来一场大病，会损伤元气的。”说着还让人端来热茶捧给秦琼，又说：“葡萄酿对您虽然有好处却不可加冰，多饮也没好处，刚吃完饭，您还是喝杯热茶吧。”


秦琼接过茶杯，抿了一口，又看看云烨，忽然哑然失笑，这世上有能耐的人多了去了，云烨只是一个孝顺的晚辈罢了，李靖的话，只是一种猜测，事情到底如何，只有天知道，自己几十年的人生历练，自认双目不盲，还分的清楚好坏。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八节 误事


一大早云家就喜气洋洋的开始洒扫庭院，大姑姑一个人在忙里忙外的操持，连平日里不太去管的死角都不放过，指挥丫鬟们的声音很大，如同魔音贯脑。丫鬟们很讨厌，擦窗户就擦窗户，老说个什么话啊，和辛月忙乎了一个晚上，腰酸背疼腿抽筋的，也不让人睡个好觉。


辛月早早就起身，不知去忙什么，这一会风风火火的跑进来三回，其中一次还把云烨往床里推，还以为她又来了兴致，大喜之下云烨准备这回一鼓作气的将她拿下，不给她留喘息的余地。


谁成想人家根本就没那个意思，把云烨推到里面从褥子下面取出一个东西，又跑了，看看剑拔弩张的兄弟，云烨叹口气，这觉是睡不成了。


洗脸没人伺候，梳头没人伺候，一怒之下找了条带子，把头发胡乱的拢一拢，弄成一个马尾巴在背后甩来甩去的很是标致，没人管是吧，老子就今天就这样了，丢人丢一天。


不就是新姑爷要登门吗，裴家的小子今天不拾掇死他，前些天就来了书信，是亲家公的亲笔书信，亲家公如今已是益州别驾，两年的时间从上县的县令一跃而成为天下四大名城之一益州的二号长官，不能不说仕途一帆风顺的历害。


当了大官，自然要为儿子考虑，他有三个儿子，除了小儿子今年只有八岁离不开爹娘，剩下的两儿子当然要上进，别人家进玉山书院是要打破头的，可是自家儿子要进，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吗。亲家公很嚣张啊，除了自家两儿子，顺便把刺史家的公子也一趟送了过来，说是想拜在云侯门下随时提点一下。


又在信里提了一下云家大肆采购金丝楠木，刺史大人出力不小，如今那批木头已经顺流而下了，想必不日就会到达长安。


云烨的回信才走了一个月，昨日就接到前面探路的裴府官家的报信，说是他家少爷今天就会抵达玉山，看来啊那边一直在等回信，信一接到就立马启程，否则速度不会如此之快。


妹夫的名字叫裴玉，字延寿，他弟弟叫裴鞅，字延熹，一个十七，一个十五，都是家学渊源的好少年，云烨并不介意给书院再找两个好学生，只是益州刺史家的公子叫令狐德操，让云烨犯愁，他现在见到复姓就头大，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因为复姓的人给他的刺激太大了，没一个好惹的，从皇后到他哥哥，每个人都不是省油的灯，这民族一融合，血统一乱，就胡出妖孽，远没有单纯的胡人，或者汉人好骗，都精的跟猴似得。


坐在大厅里喝茶，可怜的侯爷连早饭都没人管，喝了三杯茶了，越喝越饿，奶奶进来一趟，喊了声乖孙，就又出去了，估计连孙子的脸都没看清楚，要不然见云烨披着头发早就发飙了。


无奈，只好自己去找吃的，从厨房里找着一大块卤好的熟肉，还冒着热气，把锅盔掰开，肉切成巴掌大小的片，切的足有一指厚，本来打算夹一片，心里呕气，就夹了两片，才出门发现刚才还在的厨子也不见了踪影，怒气愈发的旺盛，返回厨房，又加了一块心里才舒服一点。


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饭量，一壶热茶，三大块卤肉，半拉锅盔，吃的云烨直翻白眼，打嗝打个没完没了，这需要溜溜食，大清早的不开门，旺财趴门缝里朝外看了好几遍了，买稠酒的也等得着急，这都什么事啊，来了新姑爷，就把家主扔到门外？


打开侧门，被旺财簇拥着就出了门，外面的阳光就是舒坦，晒得人皮肤火辣辣的，走两步就想喝水，旺财也没了逛街的兴趣，哥俩蔫头蔫脑的逛着街，忽然发现了单鹰的小店，灵机一动，就来到后院，手在门框上摸一把，果然钥匙就在那里。


打开院门，先给旺财打了一桶冰凉的井水，让他喝个痛快，自己拿湿抹布抹把脸，再往那个粗大的杠子上一躺，阴凉地就是舒坦啊。


昨晚身子亏得厉害，现在躺下就想睡觉，告诉旺财，睡半个时辰记得把自己叫醒，旺财站在旁边眯缝着眼睛打个响鼻就算答应了。


终于可以安静地睡一觉了，单鹰的小院子就是好啊，离人群远不说，还有一棵大树遮荫，实在是一个睡觉的好地方。


一觉醒来精神大振，鼻子里却闻见一股腥臭气，头后面有动静，爬起来一看，一头赤裸裸的肥猪就挂在身子后面，单鹰一个人蹲在地上正在翻肠子，行动之间没有一丝的声音，这不可能，云烨奇怪，自己睡得再死，也不可能连猪临死前的惨叫都听不见。


“你杀猪怎么没动静？”


“你是客人，在我家睡得香甜，实在不忍心吵醒你，所以杀猪前就把猪嘴绑了起来，虽然这样不好放血，也只能将就了。”单鹰头都没回随口就说。


“现在什么时辰了，你怎么没去上课，这可不好，你的底子本来就差，这样会跟不上进度的，越拉越多，你就会失去学习的兴趣，最后一事无成，成为一个蠢货。”


单鹰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瞅瞅云烨又蹲下身子继续翻猪肠子，他已经不准备搭理他了，作为先生把学生放羊，自己躲起来睡大觉，懒惰的令人发指，还有脸质问自己，他已经觉得云烨比他更合适当强盗。


“现在早就过了午时，是我的午休时间，我以前答应了街尾的刘叔帮他杀一口猪，好给自家儿子成亲时用，人无信而不立，答应了自然要做到。”


“操，已经午时过了，小子，你干嘛不叫醒我，我家里今天还有客人，这多耽误事啊。”


“我问过旺财了，它在摇头，换不许我过去，估计你不愿意别人打扰你的好梦，所以就这样的。”单鹰一脸的无辜，他当然不会告诉云烨，云家人找他，都找的要发疯了。


云烨苦笑着拍了旺财一把，指望它听懂人话，估计还得再过几百年才成，揉把脸，从木杠子上跳下来，拉开院子门就要往外走，就听见单鹰说：“你把头发这样束着，很好看，明天在书院我也这么干，成不成？”


“不成，书院有书院的规矩，你必须遵守，我是先生不在此例。”


“你就不怕把学生都教坏了？”


“我平时也不这么干，今天没人伺候，是专门跑出来丢人的。”说完就扬长而去。


单鹰把门合上，继续翻他的猪肠子，手上的动作忽然慢了下来自言自语地说：“明知道我是杀手强盗，还敢在我家睡得如此香甜，云烨，就冲着你这份心胸，你的妹夫我是当定了。”


还没到家，街面上就冲出几个云家的家丁，哭嚎着说总算找到侯爷了，要是再找不到，老奶奶就要把家烧了，少夫人也急的发疯，家里的客人都顾不上了。


云烨一跨进家门，乱成一锅粥的云家立刻恢复平静，原先翻井盖的仆役立刻装出一副打水的模样，低头看荷花缸的丫鬟也若无其事的装作喂锦鲤，姑姑，婶婶推开窗户瞅一眼云烨，擦一把眼泪，不到一分钟，算筹码的声音就从屋子里传了出来。


辛月一见到云烨，咬着牙死命的掐他肋下的软肉，都快拧两圈了。


“住手啊，再拧我晚上都不回来。”


“新姑爷都登门一个多时辰了，你这个做家主的不见了，你是没见，找不见你，家里都乱套了，奶奶陪着新姑爷说话，都不带笑脸，一娘躲在屋子里哭，姑姑婶婶他们的麻将都不打了，府里翻了个底朝天都找不见你人影，厨子说你吃了一块锅盔就不见了，旺财也不见踪影，才知道你出门了，你干什么去了。”


辛月嘟嘟囔囔的一大串话听的云烨烦躁，扯着她往里走，边走边说：“要听谎话到客厅里听，免得一会还得说一遍，下回再敢当我是影子，我就跑山里当野人去。”


辛月这才发现云烨换了新发型，拐个弯就把他扯进屋子里，三两下就把头发挽好，戴上紫金冠，这才允许他去见客人。


客厅里奶奶的声音明显恢复了正常，开始有说有笑的和裴玉交谈，问那些已经问了好几遍的废话。


“延寿，怠慢了，为兄今日清晨去遛马，谁知道看见一只蝴蝶正在从蛹里往外爬，就起了兴致，想看看蝴蝶是如何从虫子化身为蝶的，没成想这一看就是几个时辰过去了，不要在意啊。”


云烨打着哈哈跨进门，先给奶奶见了礼，然后对坐在椅子上难受不堪的裴玉说。


不等裴玉开口，奶奶就说：“好了，年轻后生陪我这老太婆已经一上午了，怪难为的，你们郎舅好好叙叙，我乏了，要去睡一会，年纪大了，不重用了。”奶奶絮絮叨叨的说着话，被丫鬟扶着去后堂歇息。


“这位公子想必就是令狐公子吧，果然是一表人才，令尊为地方干吏，上次他进京叙职时我们有过一面之缘，不知现在是否安康？”


听到云烨问候自己的父亲，令狐德操赶紧起身，谢过云烨后才说：“家父一向自诩体健如牛，说当一个亲民官就需要有一副好身板，所以现在依然吃得好，睡的香，无病无灾，倒是常常提起云侯，每回都赞不绝口，说云侯是我大唐少年中第一俊彦，命我这回一定要向云侯早晚请益。”


“说什么请益不请益的，不过尔等进入书院，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想来书院的规矩你们也是知道的，一切都需要自己动手，不得假于外力，否则定会遭到严惩，你们知道么？”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二十九节 血汗银子


知道他们最希望听到的消息是什么，云烨没有掩着盖着，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们书院可以进，但是进去后，不要指望从他这里得到某些特权，平日休沐，可以回云家住宿，但是只要在书院，那里的每一条规矩都不允许触犯，如果触犯，不但不会得到减轻处罚的好处，反而会更加的严厉。


一娘是个好姑娘，还很聪明，知道哥哥的权威不能触犯，不敢大明大方的出来见客人，只在门口露出了半只绿色的绣鞋，不停地动动上面的毛球，通过这种方式告诉自己的不满，客人在大厅里坐的时间太长了，需要赶快结束谈话。


“好了，我的话就交代这些，延寿，延熹，令狐，你们初来乍到，还没有游览玉山，给你们三天的假期，三天后就随我去书院上学，中途不得回家。”


在三人的礼送之下，云烨背着手从大厅里出来，看都没看就说，这几日不用学什么礼仪了，陪他们好好玩三天吧。


却听到咕唧的一声笑，再一看，是润娘，就说么，一娘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胆子了，上前揪着润娘的耳朵就往后院走去。


客人自有姑姑去招待，他们的身份还轮不到云烨作陪，如果硬坐在那里，他们会更加的不自在。


钱管家这几天不在府里，自从上回从单鹰那里听到云家作坊现在就出现了血汗工厂，这是云烨所不能容忍的，钱管家被扣除了三个月的工钱，怒气冲冲的带着云家的护院要把云家的产业细细的梳一遍，云烨打算看看事情到底严重到了那种地步。


下午的时候，钱管家回来了，站在云烨面前汇报自己这五天来的调查情况，只看他风尘仆仆面目阴沉的样子，云烨就知道事情不会太好。


“侯爷，老奴用了五天的时间，把咱家的产业细细的梳理了一遍，问题很多，有些地方老奴都看不下去，可是说了也没人听，咱家在那些作坊里没有多少股份，管事的有一个个牛气冲天，凶神恶煞的，老奴一到就要拉着老奴去长安喝酒，不去都不行，所以老奴就长了个心眼，让护卫留下，自己陪他们，也是想把他们引开，好方便护卫们查探。


咱家的护卫都是咱庄子上的人，都是信的过得，他们自己掏钱给作坊里的小头头们买酒，官场的惯例都是瞒上不瞒下的，听他们说，煤场每个月都死人，最多的一次还塌进去了十几个人，以前在作坊里做工的庄户们，现在都被替换了，全是牢里的囚犯，还有不知从哪弄回来的人在做工，那些人什么都不知道，光知道死命的挖煤，咱家以前还用粗木料把洞里撑结实了，才允许挖煤，就这样您吩咐过，不许挖到十丈以上的深度，现在他们不撑木料就敢挖到三十多丈。


您说过再深一点就会有毒气积累，现在这群杀才都敢挖到四五十丈深，长安城里煤又不愁卖，所以都红着眼睛把人往死里逼。


还有水泥窑，咱家的没问题，哪怕天气再热，也没人敢把口罩解下来，庄户们也习惯了戴口罩，您后来又给他们做了猪嘴，庄户们听话，都戴着，难看归难看，知道侯爷是为了他们好。所以咱家的管事把这件事情看得很重，都盯着呢。


侯爷，官家的窑上就看不成，水泥撒的满地都是，风一吹灰蒙蒙的只能看见人影，窑上的工匠，嘴里鼻子里全是水泥，老奴上去给官家管事说这个事情，还被嘲笑，说庄户人家谁家不吃几斤土，都皮实着呢，还说云家是钱多了烧的，工匠们带上那东西喘不上来气，要少干好多的活。”


“混账”！云烨再也听不下去了，矽肺的可怕程度不亚于肺痨，看似强壮的汉子在得矽肺之后，连走路都困难，一个人彻底就废了。


“昭国坊的蜂窝煤，铁匠，铁皮，作坊怎么样？他们有没有按照我说的去做？”云烨现在只有先紧着自己人查看，自己把工业这头猛兽放了出来，就必须把它控制好，如果失控，还不如不要这些东西。


“为什么不说话？我问你昭国坊怎么样了？”


“会侯爷的话，不太好，铁匠还是老一套，给的防护都不穿，都放在家里当新衣穿，还有的人家把工作的衣服改小了，给孩子穿，还说这种布料结实耐穿。其他的小作坊也都是如此。”


云烨捂着额头不言语，总算明白后世的工作服为何都是那样的难看了，就算不难看的，也会绣上各种难看的图标，原来根子在这。


“后天把所有作坊窑厂，工地的管事都给我叫回家，我要给他们开个会，再这样下去，云家就算是彻底完蛋了，把和朝廷合办的那几个窑厂，矿场的契约找出来，云家不要了，是不敢要了，咱家是清清白白的人家，不是喝血吃肉的野兽，就算是再多的钱咱家也不要了。”


“烨儿啊，咱家不要那些血汗银子是小事，不要就不要了，可是这样做会不会让皇后娘娘难堪？”奶奶不知道在外面听了多长时间，听到云烨做了决定，这次发话问他这样做是否妥当。


“奶奶，顾不了那么多了，咱家的银子都是干干净净的银子，不沾染半点血腥气，如果这种赚血汗银子的事情传出去，云家这些年积累的名声就完了，孙儿明日就进宫一次，和皇后娘娘好好谈谈这件事，如果不能更改，孙儿就会立刻把所有的股份送给皇后娘娘，咱家再也不沾这些行当。


后天我会召集所有的管事，把这些事情定成永例，谁都不许触犯这些，谁触犯，最轻的就会被赶出家门，重的，我可能会动用家法。妹妹们明天也要参加，血汗银子不但云家不沾，就是她们将来嫁了人，也不能沾，谁沾了我会立刻断亲，绝不容情！”


奶奶知道云烨在生气，没想到云烨会如此生气，他对几个妹妹可都是疼到骨子里去了，如今说出这种话，可见他对官家的做法是如何的痛恨。


家主做出了决定，老奶奶都不能否决，哪怕是错的，奶奶也会坚定的站在云烨一边，今晚就要把家里的妇人都叫过来敲打敲打，这是孙子的底线，触碰不得。


云烨当初就进到过血汗工厂，眼睁睁的看着工友被机器把手掌碾压成肉饼，却无力营救，工厂的安全措施几乎没有，却要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出了事黑了心的老板一句话“违章”就把所有的事情推得一干二净，看着伤员被抬走，撕心裂肺的哭号，却无人理会，云烨转身就把辞职信递给了老板，那一次，四百多人的工厂走了足足一大半。


远山如黛，明月如钩，那些逝去的往事又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眼前，我是草根，从来都是，以前被人家蹂躏，现在何尝不是，以前只是肉体在痛苦，现在痛苦的又何止只是肉体。人还是需要一点自虐精神的，唯有自虐才可以让自己迸发出更加强大的力量。


严守做人的本分，这是在大唐云烨给自己定下的一条戒律，生命都重新来过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重新来过的？上辈子懦弱，无能，云烨决不允许再蔓延到这一辈子，如同在海边把搁浅的鱼儿扔回海里，能扔一条就一条，虐殇人命的事，能阻止就阻止把。


云烨在后花园转悠了很久，不是不想睡觉，而是白天睡得太多足，现在睡不着。痛苦这种事情，只要一会就足够了，要是一直痛苦，那就是牛虻一类的人物，不会有好下场。


辛月带着两丫鬟走了过来，一个丫鬟手里还捧着一个木盘，盘子里有几样小菜，一壶酒，还是老婆好啊，刚才自己还急的在嘴上抓挠，这时就有人送吃的过来。


一盘子家常豆腐，一盘子凉拌荠菜，几条炸得干干的小鱼，再加上一盘子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牛肉，云烨很满意，搓搓手，就在石桌子跟前坐了下来，辛月把他又撵起来，在石头凳子上铺上坐垫才允许他坐下，灯笼就挂在亭子里，把丫鬟赶走，小亭子里顿时就成了夫妻二人的天下。


“夫君莫恼，朝堂上就没有干净事，咱家就过咱家的日子，眼不见为净，您指望那些蠢货们能干出几件合您心意的事，咱家又不是小户人家，什么钱都要，奶奶今晚给我们说了事情的原委，几个妹妹都被吓坏了，一个个的发誓赌咒的说不干缺德事，管好咱家就行，外面的事情咱家少管。”


说着话，一边给云烨倒酒，见云烨喝了，再倒上一杯又说：“您吃着，喝着听妾身给你扯闲篇，也缓缓心思，整日里为政务操劳，都顾不上家了，夫君是我的凭什么整天被恶心事烦着。


您是一个富贵人，天生的少爷命，我听婶婶说呀，您是在咱家最倒霉的时候生的，阿娘为了给你争条命，刚生产完，就抱着你冲出家门，阿娘过世了，你却被老神仙带走，日子过得比富家少爷还要好，苦日子是一天没过着。


这就是说啊，老天爷都不想让你受苦，想想阿娘，想想公爹他们，都不是为了让你好过些，才豁出命去的，所以啊，您就舒舒服服的躺在家里，不要想那些龌龊事，妾身跟前伺候了享福就好。”


听着辛月不知所谓的安慰话，云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哭笑不得的情况下，把辛月一把就扯到自己怀里，辛月吓了一跳，在云烨肩膀上捶了两下，才吃吃的笑着伏在怀里不动弹。


少男少女的体温很高，夏日里又闷热，两个人腻在一起很快就出了一身的汗，辛月的胸围子半解，露出大半个酥胸，一壶酒两个人很快就喝了个精光，辛月的酒量一点都不好，搂着云烨的脖子让他闻自己新抹的香水……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节 云烨告状


在前往甘露殿的甬道里，有三个人磨磨蹭蹭的前行，太子李承乾带着一副精致的小枷锁在前面带路，似乎有些兴奋，云烨戴着另外一副走在中间，手里还捧着一卷文书，何胖子戴着一副真正的枷锁愁眉苦脸的走在最后。


时值清晨，早朝刚刚完毕，是皇宫里最忙碌的一段时间，甬道里来来往往的宦官和宫女很多，见三人过来，都躬身行礼，眼中惊讶的意思遮都遮不住。


太子三人连理都不理，依然走在自在无比，眼看就要到甘露殿了，何邵抠着砖缝再也不肯往前走，带着哭腔说：“我的两位爷啊，你们这是要我的命啊，您们一位是太子，一位是侯爷，就我一个人是小小的子爵，还是商贾，陛下万一发起怒来，砍我脑袋连三议都不用，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马好不好。”


太子停下脚步回头问云烨：“你觉得这个法子可行？我们三个不会被父皇处罚？就算我父皇不在乎，我母后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不管结果如何，一顿揍肯定是跑不了的，想清楚。”


云烨还没说话，太子的话却给了老何莫大的勇气：“殿下，您说咱三最多挨顿板子？不会被砍头？”


“砍个屁的头啊，这事得赶紧处理了，要不然到以后就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些狗日的已经尝到甜头了，趁着只有苗头，赶紧用重手掐了，现在只是舔血阶段，要是到了喝血的时候，陛下就是砍多少头把种事都扳不过来，这是资本的惯性，他是要吃人的。”


云烨不耐烦对两个人再说，来的时候，李承乾都说了，几个煤窑，水泥作坊罢了，他走一趟就足矣让那些魑魅魍魉烟消云散，不用弄到状告皇帝这么严重。


结果被云烨大大的嘲笑了一番，那些都是宫里的奴才，为了主家的利益才这么干的，为主家大规模的降低了成本，带来了更加丰厚的利润，站在资本家的立场只应该受到奖赏，而不是惩罚，你一资本家的儿子用什么去借口和理由去惩罚他们？不怕伤了人心？


“如果受压榨的是外族俘虏，太子，这种事情我只会奖励那些管事，不会过问，可他们现在虐待的是自家的子民，这就不行啊，子民是根本，咱们要想一直稳稳当当的享受荣华富贵，就需要善待他们，让他们都有肉吃，有衣穿，这样他们就会一直支持我们无耻的富贵下去，那怕你娶八百个老婆，最多说你是淫棍，不会拿起刀枪恨不得干掉你，说不定在你准备欺负其他外族的时候还回拼命地帮你，大唐的百姓是天底下最好的子民，不善待他们才是头被驴踢了。”


“这倒是实话，父皇前段时间说，百姓是水，皇家是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还要我不能轻视百姓的疾苦，要把他们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样李家的江山才能永固，烨子，这趟揍我陪你们俩挨了。”


李承乾现在说话水平提高了许多，动不动就引经据典，拿他老爹的话来充门面，这事干的溜熟，满朝文武都在赞颂太子英明，已有了一国储君的泱泱风范。都是陛下教导有方。


在云烨看来，说的都是一些空洞的屁话，没有半点实质内容，可是在臣子眼里，这是最好的皇帝继承人，这些年太子一点不好的苗头都没有，对人真诚，对敌勇敢，办事果决，对臣子宽容，简直是陛下的翻版，远不是隋炀帝那种伪善之辈能相提并论的。


“你就捡好听的说吧，你以为这些事跟你没关系？皇后娘娘刚刚生产完，给你添了一个妹子，没见过，听说非常的可爱，就是身子弱了些，等再长几岁，我就会把公主带到书院去，请孙道长给她从小调理身体，这样她一定会健壮的长大。


陛下给她起名叫兕子，不就是想让她长得壮壮的吗，皇宫里气氛不好，想要长得壮实还要看书院的。娘娘心忧小公主，没时间管那些小事，你这个做儿子的不顶缸谁顶。”


“烨子，别说了，好多不该说的话，你敢说我还不敢听，只要不砍头，挨顿揍小意思，哥哥陪你。”何邵终于弄明白了，云烨就没准备把这件事捅到朝堂上去，鬼鬼祟祟的跑来找皇帝要政策，一想到主犯是皇帝，皇后是头号从犯，太子也是从犯，自己这个排末位的从犯就立刻变得高大起来，能和皇帝一起犯案子，祖坟上怕是已经浓烟滚滚了。


甘露殿里李二正在喝粥，孙思邈开的荷叶粥他从来都没有断绝过，似乎很有效果，头疼病居然很久都没犯过了，大肚腩也小了好大一圈，让他极为开心，听到内侍禀告说太子，蓝田侯，和政县子前来见驾，李二依旧在喝粥，只是抬一下手就是以让他们进来，云烨如果没事，打死都不来皇宫的人，今日居然自己往虎口里钻，是何道理？他就没看见内侍那副奇怪的表情。


三个人的装扮到底换是让李二吃了一惊，自从进来，三个人就趴在地上不起来，一副请罪的摸样，太子，云烨还好，何邵的脸贴在地上，浑身还瑟瑟发抖，标准的干了亏心事的样子。


“汝等三人干了什么坏事，以致自戴枷锁，说出来，朕会发复有司审理。”


“孩儿身为储君，见恶事而不报，是为职司有亏，请父皇降罪。”


李承乾的一举一动自己都清楚无比，这些日子更是勤勉有加，赈灾的差事也办的中规中矩，没听说有什么错，见恶事而不报，哼哼，一定是那个胖子奸商干的好事，云烨还不至于犯那些错误，太子看在云烨的面子不好下手，云烨偏偏反其道行之，自己把盖子掀开，想求得赦免，一定如此，只是，小子，朕正愁抓不到你的尾巴，如今送上门来，正好一起收拾之。


想到这里，李二开心的露出了门牙，他不相信云烨会犯什么原则性错误，最多就是一个失察之罪，现在自己请罪，一定做好了善后，这小子的善后一向做的不错，不过还是先打了再说。


想到这里就开心的命令：“来人啊，把云烨，还有何邵拖出去重责三十大板，太子回宫悔过，禁足三日，以观后效。”


太子傻眼，云烨傻眼，何邵也蒙了，皇帝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打板子，可见皇帝想揍人的与网友多吗强烈。


“陛下的责罚微臣自然领受，只是微臣三人只是从犯，任由主犯逍遥法外，是不是过于而下了。”


“还有主犯？速速说来，朕会一同处置，让你挨板子挨得心服口服。”


云烨赶紧把文书呈了上来，内侍取过后，在李二的案子上铺开，只看了一眼奏疏的标题，他就愣住了，心中隐隐觉得不妙，再看内容，一桩一件列的清楚明白，他也不由得头疼起来。


帷幕后面的长孙可能刚刚给小兕子哺乳完毕，听见内侍禀告后觉得有热闹可看，就抱着女儿来到前堂，见地上跪了三，李二拧着眉头一言不发，就问：“陛下何故愁眉不展，他们三个能有多大的事情让您烦恼，责罚一顿也就是了，犯不着费心神。”


她和李二一般的心思，不认为会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情发生。


“皇后，你来的正好，这地上跪着三个从犯，还有两名人犯没有带到，朕在为此事烦心。”长孙一听好像事关朝政，立刻哑口不言，准备退回帷幕后面，她从不在朝政大事上发言。


“皇后且慢，你就不想听听和这三个混账一起犯案的是谁么？”李二转头问皇后。


“妾身是后宫之主，朝堂的事不该过问，更不该多嘴。”嘴里说的好听，脚步却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准备听听到底是谁有这个本事让太子做从犯。


“哼哼，依云烨奏疏所言，主犯是朕，皇后你是头号从犯，你且听听这几句，臣尝闻，上德不修，下必效焉，今煤山之上，鬼鸣啾啾，九地之下，冤魂不散，离地狱只有数尺之隔，水泥有毒，以飞沫填胸臆，不出两年，精壮之士再无缚鸡之力，人间酷毒，犹此何甚。文章还看得过眼，就是所奏之事，尚待商榷，以下告上，先是有罪，来人啊，把他们三个都拖出去重责二十，再论其他。”


长孙的眉毛都竖起来了，恶狠狠地扫视了三个家伙一眼，对内侍说：“拖下去重重的打。”


李承乾很想说自己很无辜，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明白这顿板子是自己替老娘挨得。云烨的脸苦得像黄瓜，李二似乎很想揍自己，上次就出言威胁，不料这次就成为了现实，自己把奏疏直接给了皇帝，没经过三台，就是已经考虑到皇家的颜面了，再说自己和何邵认罪，就是说已经准备承担后果了，就是想要一个旨意，由自己出面整顿煤矿，让它有序的进行正常的作业，连替罪羊都给备好了，可以说已经很周到了，谁知道一顿板子依然没有逃掉。


何邵咧着大嘴偷笑，这是何家的荣耀啊，回家就可以给妻妾们吹嘘，自己和太子，侯爷一起被陛下打了板子，原因是上书说陛下，皇后的不是，谁家有这种胆子，除了何家就没人啦，当然，云家会被他以春秋笔法带过，满怀兴奋的等着挨揍。


看着三个人被侍卫拖了出去，长孙就打算请罪，她知道云烨这人没有证据不说话，他说有这种事，就一定有。


“你怀身孕十个月，又才产下孩子，哪有精神去管理内府的事情，有罪也是朕的，与你何干，云烨这件事处理得很好，直接把奏疏给了我们，让我们有一个转圜的余地，他自己还甘做替罪羊，难得啊，皇后，你的管教到底还是起作用了。”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一节 孩子的未来


大唐的等级划分已经严格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同样是被打板子，李承乾就趴在软床上，好心的宦官还在太子屁股上放上来一块垫子，还是虎皮的足有一寸厚，一尺多长的竹板上还裹着绫子，抽在虎皮上面蓬蓬作响，打的李承乾都快要睡着了，难怪这家伙对于打板子没有丝毫的畏惧。


云烨趴在竹床上，外袍被脱掉，两尺长的竹仗，也裹着绫子，明显的没有李承乾的厚实，屁股上没有垫任何东西，一仗下去，云烨闷哼一声，屁股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火辣辣的疼痛如同蜘蛛网一般扩散，揍人的宦官还说：“云侯忍着点，前几仗有些难熬，后面麻木了就感觉不到了。”


云烨很想破口大骂，那些该死的矿工农户关自己屁事，吃饱了撑的才去胡乱管闲事，如今竹仗一仗仗的打在自己屁股上，才知道什么叫痛入骨髓。


先下来的是汗水，紧接着就是鼻涕，最后是眼泪，似乎还有尿裤子的前兆，太丢人了，整个打板子的过程其实就是云烨在和的膀胱做斗争的过程，疼痛都已经是次要的了，保证不丢人才是头件大事。


李承乾在一边咬着牙吸凉气，抽抽着脸，直到二十板子抽完，才松懈下来，云烨的脸已经看不成了，眼泪鼻涕长流，他发誓不是自己忍不得痛，这是自然反应，是神经自己做出的选择。


“侯爷您还是起来动动，把淤血化开就好了，小的下手轻，保证不妨碍您走路。”执刑的宦官还在一旁催促云烨起身。


“起你妹啊，老子的屁股都要成五花肉了，还动，动你妹，哎哟，我的屁股啊！”云烨胡乱喊叫着，一边往起来爬，宦官是说的有道理的，可是再有道理云烨还是破口大骂。


爬起来后，摇摇晃晃的往外走，李承乾问：“烨子，你在这里走就好，还去哪？”


“我要去茅厕，你管得着么。”云烨头也不回的说一句，就去了茅厕，等艰难地一泡尿尿完，就听见一阵杀猪般的声音传了过来，害的云烨差点尿在裤子上。


等疼痛稍微缓解一些，一步一挨得回到揍人的地方，发现可怜的老何趴在条凳上已经快要驾鹤西去了，嘴里咬着一根木棍，肥硕的大屁股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揍他的换成了水火棍，两个宦官咬着牙下死力揍，皇后娘娘说了要重重的打，只要不出人命，就没关系。


云烨恶狠狠地瞪了两个行刑的宦官，艰难的蹲下身子摸一下老何的颈侧的动脉，还好，跳的十分有力，生命没有危险。


两个宦官被云烨看的心虚，可能觉得自己受皇后之命，不用怕云烨，又把胸膛挺了挺。老何的一口气终于缓上来了，扯着嗓子开始嚎哭。


听着他哭出来，云烨才放下心，这次老何是受了自己的牵累，挨得冤枉打，自己是活该，什么都不考虑就把不符合这个时代的东西弄了出来，这顿揍就权当是给那些冤魂出气了。


老何一哭，云烨就忍不住落泪，这个该死的世道，就不是一个适合好人生存的世道，自己每回只要想做点好事，就会碰的满头包，来长安一次，就倒霉一次，下次就是八抬大轿来请，也绝不踏进长安一步。


李承乾给皇帝叫走了，空空的院落里只留下两个痛哭的倒霉蛋，老何的屁股已经是血肉模糊，云烨把他的裤子褪下来，一会被血迹粘住治伤的时候还要揭开，那可就糟了。


来的时候早就有准备，从海里掏出孙思邈配置的白药，效果没有原先的好，听老孙说是少了一味重要的药材田七，他准备远走一趟南诏，准备去云烨所说的文山去找找，如果能找到，就准备引种。


老何很胖，云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架到竹床上，软榻早就被收走了，把药粉均匀地洒在老何的屁股上，准备让老何给自己的屁股也撒点，去发现一点都没了，这混蛋的屁股都比别人的大，孙思邈给的可是三人份的。


老何一个人躺在竹床上睡着了，刚才消耗的体力太大，屁股上的疼痛才缓解，就遁入了休眠。门外面有一个大石墩子，原来是垫柱子用的，现在柱子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有一个石墩子杵在哪里，扶着墙来到跟前，往上面一趴，貌似舒服了好多。


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人解自己的裤子，这还了得，正要开口骂，回头却发现是李安澜，两个多月没见，她有了很大的变化，头发也改成了妇人的式样，穿着一袭黑纱衣，映衬的脸色更加的白皙，解云烨的裤子她似乎没有一点的难堪，见到是她，云烨又重新趴了下去。


她的手指很冰凉，药粉也涂得细致，刚才那一瞥，云烨就知道李安澜已经有了身孕，从她愈发高耸的胸部，越发水润的肌肤，就看得出来，这是孙思邈交给他的。


等她把药粉涂完，吹着凉气想让屁股上渗出的细胞液快点晾干，这时候，云烨忽然问她：“孩子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句话问的生硬无比。


“这是我的孩子，我当然会把他生下来，等给我老了，也好有一个给我披麻戴孝的人，做孤魂野鬼我可不干，云侯问我的孩子作甚？”


李安澜不以为甚，偏着头奇怪的看着他，似乎这个孩子真的和云烨没有半点关系。


“云家的孩子受不得委屈，这一点你要明白，我也不会让他受委屈，这是我的长子，如果你敢让他做傀儡，或者做筹码，我会把你撕成碎片。”


其他事情好说，一牵涉到孩子，云烨半步不让，死盯着李安澜等着她回答。


“这也是我的孩子，也是我的长子，我当然会把他培育成材，无论男女他都会是那片八百里之地的王，我是一个苦命的女子，这一生只会有一个男人，一个孩子，云烨，如果你敢把他从我怀里抢走，我就和你拼命。”


李安澜轻轻抚摸着肚皮柔情万千，话语却说得斩钉截铁，让人不看小觑她的决心。


云烨点点头，不再言语，大人造的孽，实在没有把孩子扯进来的道理，只要他可以健康的长大，云烨不在意他到底姓云还是姓李。


见云烨默认，李安澜吊了两个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以云烨神鬼莫测的手段，她毫不怀疑他会把孩子从自己身边夺走，如今有了承诺，终于放下心事，脸上开始有了笑容。


“喂，你夫人是不是不会生啊，这么长时间了也没见喜讯，你云家可就你一个独苗，要是娶一个不会下蛋的母鸡，你家老奶奶会气的跳河。”


说完话还专门跑到云烨面前把她那扁扁的肚子往前挺一挺。


“我孩儿就是个有福的，不但可以继承为娘的八百里封地，还可以继承他那没良心的老子一辈子幸幸苦苦的置办的诺大家业，哈哈，想到这里，为娘心里的什么气都出干净了。”


“以你的智商，还八百里封地，有八里地安身就不错了，岭南是个什么地方你知道吗？冯盎的势力连你爹都不敢轻视，上阳山至今还囤积着六千甲兵，日夜警觉，不敢有丝毫松懈，你有什么？最多带着铃铛，一辆马车，十几个护卫，还八百里，军国大事也是你一个妇人家可以玩得转的？”


李安澜立刻没了刚才趾高气扬的摸样，取过团扇，给云烨屁股上扇风，她很清楚，没有云烨的帮助，她远去岭南能活过两年算是命大。


“你放心，我都安排好了，就是不管你的死活，我还要为我儿子的安全着想，哼，冯盎，如果你好好地按照承诺的去做，大家你好我好，如果有不该有的心思，我会让你生死两难，岭南远，我就拿你没法子了么？”


以前李安澜就最喜欢听云烨说大话，现在云烨又表现出那种霸气，这种气质很是让她迷醉，如果云烨那时候只要表现出哪怕一点野心，李安澜也不会放弃云烨，另寻他人。


“你听着，我给你安排了洪城做你的亲卫头子，他现在办事不利，被陛下贬官夺爵，虽然倒霉，却依然是陛下的心腹，战阵上也不含糊，有他带着三千百战老兵，想必你的安全就没有问题，记住，不要去招惹冯盎，岭南的西面是冯盎的领地，不要有丝毫的窥视，他只能成为你的盟友，不能成为你的敌人，一旦成为你的敌人，你在岭南就会万事皆休。


你可以向最南面发展，那里靠海，还有河流，都是你发展的命脉，如有可能，你要控制好梅岭古道，保持它的畅通是你的第一要务，我在邗沟给你备好了木料，足够你造十几艘大船，那三千老兵大都是熟识水性之辈，操舟的人也给你找好了，我还在给你准备造船的人，前期过去的人手太少，公输木介绍的曹氏父子还没到，他们才是造海船的行家。


记住了，千万不要任性，对这些人好些，至少不要露出你皇家的嘴脸，将来就算倒霉，有他们在，你逃跑的成功率也会大大的增加。你走的时候我还会有章程给你，假如你不耍小性子，我保证你十年之内成为岭南最有实力的人。”


李安澜怔怔的听云烨说完，忽然重重的一口就咬在云烨的屁股上。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二节 龙善于破坏


屁股被她咬的很疼，她在下死力气咬，不可理喻，好不容易把她的头推走，云烨的屁股就开始冒血。李安澜很镇定的给他擦去血迹，敷上药，似乎还欣赏了一下，屁股上肯定有一个压印，今晚回去，可怎么解释啊，这婆娘就他娘的是故意的。


他老子才把屁股打得血肉模糊，她又上来留记号，李家的人就没有一个好鸟，李承乾也不出现，自己和老何这副鬼样子怎么回家，晾在这里就不管了？四周静的吓人，连知了也不叫唤了。


“我现在很怕你们李家的人，决定这次回去后，再也不从玉山出来了，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只要和你家沾上半点关系，就会变得不一样，落不是的永远是我，好心给你出谋划策，你也狠得下心咬我，更不要说今天挨得这冤枉揍，你离我远些，我就活的舒坦一点，离你父皇母后远些，我就可以长命百岁。”


李安澜似乎有点伤心，低着头对云烨说：“你这些宏伟的打算都是看在你儿子的份上吧，这一切都是给他做的准备，你早早的策划这些事，筚路蓝缕之下最少需要十几年才能见到成效，我就是那个给你儿子去掉荆棘，打好底子的最佳人选吧。”


云烨站了起来，在李安澜的帮助下提起裤子，走动了两步，见院子里一个外人都没有，才说：“我是他父亲，你是她母亲，就算我们之间只有历害关系，作为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开路有什么不妥吗？大唐需要开发南方，北方的土地在经过数千年的开垦，已经非常的贫瘠了，只有把眼光放到南方，好好经营，才是正理，那里的土地肥沃，资源丰富，大河，大江纵横，气候温暖，是上苍赐予我大唐最好的礼物，相信我，如果好好经营那片土地，福泽子孙万年没有问题。


收起你的小心思，你是李氏子孙，这些事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使命，你以为我是为我们的孩子才这么做的吗？


你也太小看我云烨了，我是大唐的蓝田侯，虽然俸禄少的让我恼火，可是食君之禄，为君分忧的道理还是知道的，大唐如今不停地向西，向北扩张版图，根子就出在均田制上，天下一旦恢复太平，人口就会猛增，田土是有数的，这样一来为大唐夺天下立下汗马功劳的均田制就会崩溃。


陛下高瞻远瞩，看到了危机，所以才有了出兵草原之事，我这次联络皇家，豪门，大户，就是让他们不要把眼睛盯在北方的土地上，陛下努力地削爵位，其原因就是豪门大户占据的田土太多，这样下去，土地的兼并就会势不可挡，百十年后，皇朝的危机就会出现，还是无解的危机。


你只想把眼光钉在那八百里的贫瘠之地上，就从来没有为整个国朝考虑过吗？”


云烨的眼神寒冷的像冰，李安澜愧疚的低下头，忽然又仰起脖子，眼中全是无奈和悲伤，云烨很想笑，可是脸抽搐着笑不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墙外的知了又开始鸣叫，云烨无力的坐下来，却又跳了起来，屁股的伤势似乎又严重了，刚才只要稍有不慎，就会是回家灭族的危机，熬过这段，才感到一阵脱力似疲惫。


“你都知道了？”李安澜问云烨。


“你咬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再加上知了都不叫了，我如果再猜不出来，就该死了，陛下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我的警惕，无论我做了什么，帝王那颗冰冷的心也不会有半点的融化。”


“你还会帮我吗？”李安澜面对着云烨笑的苦涩。


“计划不会变的，只是我们再也捞不到那么多的好处就是了，陛下看样子是要介入，他一介入事情就会变得复杂十倍，将来会充满不确定性，龙其实更善于破坏，而不是建设。”


李安澜轻轻地把云烨拥在怀里，她没有云烨高，踮着脚尖，在云烨的唇上吻了一下，然后说：“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最聪明，最善良，也是最勇敢的男人，我这具身体是你的，别人不配拥有，如果你想要，就给你。”


她的声音发抖，把云烨的手抓住放在胸膛上，让云烨感受她激烈的心跳，停了一会，就带着泪花匆匆离去，想必是李二还要找她问话，有些话李二在墙外面可能没有听清楚。


云烨进到屋子里，唤醒了沉睡的何邵，把他架在肩膀上，艰难的往外走，何邵强自忍着疼痛，脸扭曲的非常难看，忽然说：“烨子，刚才公主亲你屁股的时候我看见了。”


猥琐的人永远是猥琐的，说到这件事情，他立刻就忘记了疼痛，完全沉浸在八卦的海洋之中不可自拔，公主亲屁股啊，这种劲爆的事情只有自己知道，想想都让人血脉贲张。


云烨不能告诉老何那是李安澜为了提醒云烨特意咬的一口，那样一来，胆小的老何会被吓死，想了想，李安澜怀孕的事情因该告诉老何，让他知道自己在岭南的大笔投资是有着落的，不是扔到水里听响。


“烨子，想必公主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你的手笔吧，我就说么，凭什么把大笔的钱财往岭南那个鸟不生蛋的破地方扔，想要发财咱哥俩只要多盖几间房子就成，至于那么劳心费力，远不说，还不好控制。现在明白了，原来是为大公子铺路，这就有了源头。有大公子在那里，我也把老二弄过去，将来大公子长大了，也有个帮手不是？”


云烨吃惊的看着老何，这混蛋是如何知道李安澜怀孕的，亲一下屁股是怀不了孕的。何邵瞅一眼云烨，嘿嘿笑着说：“看什么呀，你忘了哥哥我以前是干什么得了，教坊司管事，整天就是看女人身体有没有变化，怀孕是大事故，如何不会用心，早就练出来了，公主怀孕最少两个月了，有八成是男胎。你云家终于有后了，用不用哥哥使点小手段把孩子给你换出来？跟着公主没得糟蹋了你的好种？”


“不用了，就让他跟着公主吧，要不然一个疯狂的孤身女人会坏事的。”云烨继续架着老何往外走，他现在一门心思的只想离开皇宫。


黄门终于出现了，对云烨说：“陛下宣云侯觐见。”说完就有四个宦官拿着软兜把两个人抬到了甘露殿，老何被放在殿门外的门廊下，云烨被扶了下来一瘸一拐的去见皇帝，他有一种被放在油锅上煎的感觉，李安澜的事情到底没有瞒过李二。


大殿里只有皇帝夫妇和太子，其他服侍的宦官宫女都不见踪影，没话说了，被人家拿了活的，还解释个屁啊，乖乖听他们怎么说吧。


“云烨，寿阳怀孕了，你来告诉朕，是何人所为，寿阳腹中的孩儿是谁的种？岭南的黑猴子大概还入不了寿阳的眼。”李二在笑，只是笑的阴测测的，大殿里的温度似乎都下降了几分。


“臣惶恐，恐怕是微臣的。”云烨拜伏在地闷声回答。


“唔，还算是有担当，不狡辩，不推脱也算是一个男子汉了，只是你置皇家声誉于何地？”见云烨承认，李二的声音顿时大了起来。


声誉？云烨在心里嘀咕，你们李家有过这东西吗？自从你把哥哥，弟弟干掉，把老子逼进了后宫，再把嫂子，弟媳弄进自己的后妃群，这两字恐怕和你李家就绝缘了，还有脸问我。


“臣自知罪该万死，请陛下降罪。”没什么好说的，李二就是要逼着自己认错，握一个大把柄在手里，要不然岭南那么大的动静，他放不下心。


“奸淫公主，你好大的胆子。”长孙也在旁边狐假虎威。


对于皇后云烨很难升起畏惧之心，听她颠倒黑白，罔顾事实不由的脱口分辨：“娘娘，这话反过来说也成啊。”


李承乾面色憋得通红，想笑不敢笑，父皇母后就没打算把云烨怎么样，今天父皇借着机会狠狠地揍了云烨一顿，母后还说打的重了，犯了皇家威严，只要打何邵一个人就好，太子和云烨教训一下就好，用不着连云烨一起揍，会伤了他的心。


李二的脸一下子就成了紫色，长孙也哭笑不得，事情的经过他们早就清楚，如果云烨真的敢奸淫公主，哪怕他再是重臣，李二砍起头来也不会手软，云家一家子一个都别想活。


“朕不管，你坏了安澜的身子就要娶她，现在你就把发妻休掉，娶安澜过门，再说了，你云家一脉单传，现在有了后，也是喜事，如何。”


很看不起李二啊，直接说重点不就完了，不就是想把皇家在岭南的股份扩大一些么，用得着如此逼人，要是我一口答应娶李安澜回家，你才会没猴耍呢，没办法，你是皇帝，戏还得陪着他演下去。云烨心理早就无数匹美洲绵羊呼啸而过，却表现得大义凛然。


“陛下，您还是砍了我吧，休妻之事提也休提。”话说出来，李二，长孙其实都松了一口气，李安澜的婚事他们不操心，他们在乎的是岭南的长治久安，要知道，就是李二自己也没有办法把长安勋贵们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心甘情愿的花钱把自家的精锐送去蛮荒之地。


只有云烨用利益把所有人联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对冯盎这个岭南王造成威胁，才能让岭南真正成为大唐版图上的实地。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三节 转移视线


“陛下，这屋子里就咱们四个人，微臣也算是娘娘的弟子，再加上安澜的事情，我们说是一家人并不为过，您有什么话就明白白的说出来，猜来猜去的容易起误会，人与人之间交流很重要，小子不善于用朝堂上的语言和您讲话，您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小子心里很明白，您要达到什么目的，做到什么程度，都请您吩咐下来，小子去执行就是了，这些话我知道讲的很无理，您如果要惩罚，请下手轻些，刚刚被打完，实在受不起了。”


云烨烦躁之下，干脆实话实说，两个人试来试去的像两个蠢货，明明一句话可以交代清楚的，非要绕一个大圈子。


李二紧绷的脸一下子松懈下来，长孙笑的前仰后合，李承乾冲着云烨伸大拇指，敢和他老爹这么说话的就云烨一个人。


“也不知你那师傅是怎么教你的，油滑不说还无赖，说明白的？可以，你是不是发现了朕在墙外听你们谈话了？如何发现的？还说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屁话，真恨不得再让人揍你三十板子。”溜墙根的行为在李二嘴里变成了正大光明的事。


“陛下，这种事情您明显没有经验，您站在树底下吓得知了都不敢叫了，微臣要是还不知道有一群人在墙外偷听，就未免太对不起家师的教导了。”


话音刚落，长孙又大笑起来，这回还捂着手帕，也不怕被闷死。李二的脸变成了猪肝，一个多年统御大军的主帅居然犯这种错，实在让他颜面无光。


李承乾从来没有见过老爹有过这种时候，想笑又不敢，只好苦着脸揉肚子，估计肚子早就笑抽筋了。


“哼，这次算是朕失策，小子，安澜你如何处置，站在皇家立场，岭南之地决不允许再有封王出现，无论是名义上的还是实际上的都不允许，至于发点小财，朕还不在乎。”


或许岭南一直以来都是李二的心病，作为一个帝王，命令不能通达九州，这是李二绝对无法忍受的，更何况听云烨那番话之后，发现岭南并不是一块鸡肋，而是一块宝地，这让他如何的割舍的下。


“陛下千万不要小看岭南的收益，经营得好，说句大话，您的国库那几百万贯未必有岭南的收益大，安南以南的地方有一个国家叫麻邑那里有一种水稻，每年可以种三次，每次不到百日就可以成熟一次，最适合岭南种植，如果得到推广，北方有土豆，玉米，小麦，高粱，大豆，小米，这些作物，南方有一年种三次的稻米，大唐如果还有饥馑之忧，微臣把头给您。”


李二是贪婪的，他对土地的渴望可以说饥渴无比，诱之以利，对他非常的合适。


“世上真有这样的粮食？”李二紧盯着云烨的眼睛看，想要看出端倪。


“土豆您都见识过了，有三茬的稻子有什么不行的，世界大着呢，中原根本就不是世界的中心，越过吐蕃就会有一大片富饶的平原，那里的耕地是我大唐的五倍有余，切气候温暖潮湿，就是所谓的佛国，玄奘和尚要去的地方就是那里。”


“玄奘的事情朕知道，你给了他一副地图，却要绕过遥远的昭武九姓之国，你让他千里迢迢的奔波是何道理？”


“他要去求那些没用的佛法，对我大唐有弊无利，可是沿途的地貌风景，人情气候却是我大唐非常需要的，微臣告诉他此去堪称九死一生，他依然心志不改，这样好的探子，微臣怎能拒绝他的要求。”


李家一家子看着云烨很奇怪，原以为他们听到这句话会笑出来，现在他们的样子很诡异，一家三口没一个笑的，到让云烨不安起来。


“小子，你如此对待一个虔诚的高僧，就不怕良心不安么？”李二没说话，长孙开始口诛笔伐，看她的样子恨不得把云烨再拖出去揍一遍才甘心。


“微臣早就给太子说过，我大唐百姓是天下间最好的百姓，他们勤劳善良，忠厚淳朴，凭什么每过几百年就要遭受一次重创，为什么就不能平平安安的过下去，每一次改朝换代，我们的文明就会遭受一次重创，然后我们再从废墟上建立新的文明，耧车失传，炒钢失传，琉璃失传，就连鲁班造的在天上飞了三天三夜的木鸟也失传，我们丢掉了太多的好东西，我问过公输木，木鸟原来是有的，在东晋过江之时消失了，如果那东西还在，微臣就可以造出带着人在天上飞的东西，可惜没有实物啊。


就在离长安不远的咸阳，有一片土地，我书院的金竹先生考证了三月有余，方才肯定那里就是大名鼎鼎的阿房宫，雇佣乡民挖开地表，犹见焦土黑泥，当年楚人项羽的一把大火，把百姓心血一扫而空，如果我在那个时代，一定会把他五马分尸。


家师曾经做了一首赋，就是专门说阿房宫的，微臣这就背给陛下听：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六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李二，长孙都沉浸在杜牧先生的弘文之中而不可自拔，长孙更是提笔就写，这篇洋洋洒洒五百余言，道尽了荣衰悲欢，损毁是如此的容易，建设却是如此的艰辛，虽然这篇文章是杜牧写给李二的子孙唐敬宗看的，那个骄奢淫逸的蠢货如何会理解此文的精妙，还是送给李二看好一些。


“云烨，朕终于相信你有一个神仙一样的师傅了，以前朕总是猜疑，到底有没有你所诉说的那样一个道德高士，如今此文一出，朕相信了，你就是再聪明，也说不出：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这样的话，这些话非悲天悯人者不可说，观音婢，给朕备笔墨，朕要把全文摘录下来，刻于屏风之上日夜观摩，以为警句。”


被文章感染得心生哀痛的李二，似乎忘记了岭南的事情，用他那手漂亮的飞白在一张大纸上开始书写，不知为何，他们的记忆力很好，云烨曾经在老师的督促下足足背了一个礼拜才记住的文章，李二夫妇只听了一遍，就摘录的一字不差，连云烨背错的几个地方也修改了过来。


写完后，李二还让云烨再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才说：“你就是一个混账东西，你师父留下的宝贝都被你糟蹋了，一些通假字都没有认完全，就敢在书院做人家的老师，还好有李纲他们，要不然朕会立刻让青雀他们回来，误人子弟犹此何甚。”


“陛下，今日天气已晚，微臣身体很是不舒服，能否放微臣回家，待伤势好转再说岭南的事情？”看李二心情好了一些，云烨就打算开溜。


“身体不适？不就挨了二十竹仗吗，有什么不舒服的，更何况寿阳已经给你抹了药，没有大碍，朕当年也在一个姓云的手下当部将，板子也没少挨，谁让你姓云，听说那家伙和你家还沾着亲？那可是一个卑劣的小人，为了荣华富贵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还好，你小子不像他，要不然朕第一个就砍了你。”


你在云定兴手底下挨的板子，凭什么要我来还债，本来就对云定兴讨厌透顶，现在提起来，云烨就感到恶心。


“陛下如果您看微臣不顺眼，就再揍一顿好了，不要拿云定兴来恶心我云家，现在找不到他，如果我知道，会亲手把他撕了的，我云家灾难就是因他而起，没有那个脑子，偏偏野心还很大，害死了我家满门男丁，如果陛下找到了他的下落，请告诉微臣，虽千里万里，我也要把他碎尸万段。”


“唔，倒是义愤填膺的摸样，找不着了，小子，当年朕与薛举大战的时候，云定兴就在薛举军中当偏将，被朕一把大火烧的狼奔琢突，乱军之中踩踏而死的数不胜数，估计早就死了，你想复仇，大概没机会了，云定兴也幸亏死得早，要不然落在你小子手里，啧啧，朕都不愿意想他的下场。”


“云烨，你就住在东宫和太子住在一起，何邵本后会派人送回去，今日诸事繁杂，本后需要仔细衡量一下，明日待陛下空闲之后，我们再接着说岭南，你今夜也准备一下，你说的不错，我们是一家人，你给不了寿阳名份，皇家也不允许公主做妾，这样的状态最好不过，谁也不亏欠，岭南之事陛下还需要你给出意见。”


长孙把话说得清楚明白，寿阳的事情就这样了，云烨得到了一个孩子，寿阳有了依靠，皇帝有一个靠得住的人管理僚地，众勋贵有了一个新的发财地点，皆大欢喜，没必要再节外生枝。


的确没必要，用《阿旁宫赋》来转移李二的视线，是云烨早就准备好的话题，要不然总在李安澜身上打主意，这会让云烨极度不安，大人也就算了，孩子还禁不起折腾，早些把事情定下来，早些安心。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四节 发财通行证


皇后把云烨往宫外撵了两回，都没有成功，他打定了主意在东宫养好伤再回去，要不然屁股上的牙印说不清楚，辛月或许不会闹，大唐的环境就是这样，可是云烨心虚的厉害，如果在后世，辛月早就把他撵出家门，让他光屁股打天下去了。


李二这些天召集了好多人，李靖，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还有张亮，冯盎，甚至还有几个鬼鬼祟祟的家伙，黑斗篷蒙着脸，就露出两眼珠子，阴测测的让人害怕，云烨就站在一边看，不许说话，李二吩咐他，只需带着耳朵，不许带嘴。


和云烨粗糙的计划相比，朝中的几位大佬三言两语就拟定了一个超级计划，官员们自愿入股，掏多少钱，就占多少股份，云烨的贵族发财大计胎死腹中。


私人计划变成了朝堂方略，李二的勃勃野心显露无疑，岭南的开发比历史上整整早了一百年。云烨暗自偷笑，土地对自己没有半点用处，有用处的就是一个小港口，只要有这个小港口的存在，钱财就会源源不断的被运进来，至于可以种三季的稻子，就有劳司农司官员们去操心。


“娘娘，您看您穿的这条裙子，都有了毛边了，上面的金线已经缺失了不少啊，牡丹花都没了花蕊，蝴蝶哪去了？有花没蝴蝶，实在是一件失败的裙子。”


长孙抱着兕子在前面说着叽里咕噜的外星话，母女一个说，一个应很是自得，李承乾和云烨跟在后面，太子不说话，只是一心一意的给母亲摘花园里的鲜花，准备插瓶子里显摆一下，云烨喋喋不休的评论着皇后的衣着，就是想挑起皇后的爱美之心，谁知道，长孙根本就不理会，逗弄着女儿自得其乐。


“娘娘啊，您头上的宝石簪子，实在是配不上您堂堂一国之母的身份，和米粒一般大，掉地上就找不见了，您跟陛下说说，让小子在岭南给您弄一个拳头大的蓝宝石，那才彰显您的身份。您的衣衫配蓝宝石最是好看。”


可能受不了云烨的唠叨，长孙撇着嘴说：“乡巴佬，牡丹就没香气，不招蝴蝶，你认为我穿着蝶戏牡丹的衫子像话吗？再者，我去和陛下说说？你给我弄来一个拳头大的蓝宝石，我能顶在头上么？还不知道你，给你一条小缝，你就能穿窟窿。


到时候给我一个大宝石，你就会把岭南的蓝宝石都挖出来，让子孙们用什么？”


子孙们用什么云烨管不着，斯里兰卡的蓝宝石上辈子就在高级商场见过一两次，小小的一点还卖的死贵，钻石还没有被人们接受，现在最多的是用来当切割其它宝石的工具，各色宝石大行其道，尤其是蓝宝石，最是紧俏，辛月花了大价钱弄回来一个，被奶奶点着脑门骂败家子，如果不弄几个可以和海洋之心相媲美的宝石，云烨死不甘心。


“微臣就弄几条小船去找宝石，怎么会把所有的宝石都弄回来，再说了，那里的香料漫山遍野的都是，春荣秋枯的白白糟蹋了，我大唐的香料却少的要死，食物没那些东西都不好保存，现在满世界风调雨顺的，连个蝗虫都不起，前两年积攒的一点蝗虫粉都被边军将士们吃完了，嚷嚷着还要，说没那东西吃饭都不香，我想养些蝗虫，才对陛下说了，就被他差点骂死，要不是我旧伤未愈，说不定又是一顿揍。”


长孙似乎想起来她吃蝗虫的样子干呕两下，拍拍胸口，狠狠地瞪了云烨一眼：“上次的蝗灾关中官民一个个的都倒霉，还有为了蝗虫丧了命的，就你云家大发国难财，赶快把你养蝗虫的心思灭了，想起来都害怕，有那功夫你多养些牛羊，哪怕是猪也行。”


“娘娘啊，牛羊猪，养多了没有香料您叫大家怎么吃得下去，就宫里的浑羊殁忽那道菜，没有两斤香料都做不下来，前些天，咱大唐的宰相想要招待客人，都买不到香料，还是微臣支援了五斤这才让客人满意，香料钱都被胡子赚走了，您就不心疼？”


云烨说完，还在李承乾后背上拧一把，示意他也说说好话，做一个吃白饭的，谁会喜欢，该用到的地方就要用。


“母后，烨子说的也在理，咱们和他一起找些香料来卖，有何不可，父皇每年都要赏赐大臣们好多的香料，这钱可都让胡子给赚走了，太不应该了。”李承乾咧着嘴赶紧敲边鼓，云烨赚的钱里面总有他的一份，老是不作为也不好，这种无关国体民生的忙一定要帮。


“拉两船香料的事，是家事，还用不到你父皇开口，母后就可以做主，说好了，就只许这一回，下回不许，劳命伤财的没个正经事做了，就知道钻钱眼里。”


长孙总算是答应了，心里还有点不放心准备再叮咛两句，回过头却发现没人了，两个家伙正在飞一样的往东宫跑，看样子是去做准备。


“哎，也不知道答应他们去做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长孙刚儊起娥眉，怀里的女儿就大哭起来，让她把心思又关注在女儿身上，至于云烨和太子做什么勾当已经抛在脑后。


俩人离开皇宫就坐上马车一路急急惶惶的奔向李孝恭家里，今天说好了要开股东大会，各路勋贵们都在那里等着听云烨和太子的音讯，能不能发财就看这趟了。


岭南的土地没人在意，就是给了，能有多大产出，在意的是云烨所说的大宝石和香料。大厅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屏着气，焦急的等待好消息。


马车到了王府，大门早就打开了马车一直驶到前堂，李承乾这才扶着云烨下了马车，刚才的一顿急跑，伤口似乎又绽开了，裤子上血乎乎的一片和女人一样。


所有的人都站在门口等他俩发话，李承乾激动地点点头，众人顿时喜笑颜开，李孝恭一拳砸在手掌上，嘿然一声，转头就回到大厅，一张巨大的地图，早就挂在墙上，按照以前的分派，李靖，李孝恭，尉迟恭，秦琼，李大亮五个人就围了上来，随着手指在地图上不断延伸，不停地有将门的家主拱手走了出去，整个套路就像造反，为了钱财，他们焕发出了极大的热情。


后堂里云烨趴在矮榻上，努力地想要遮盖住屁股，可是众目睽睽之下，那个该死的医生，偏偏把摊子掀开还说：“侯爷是受了棒疮，千万不敢遮掩，要多见天日才好。”


五个老变态仔细的看了一下伤势，秦琼说：“不打紧，小伤，三两天就会好，只是上面怎么会有一个牙印，谁咬的？下口如此狠毒。”


秦琼是厚道的，只以为云烨是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替他忿忿不平，李靖就恶心了，似乎他老婆总这么干，很熟练，瞄了一眼就说：“这是风流债，上面的牙印是女子留下的。”说完，还在云烨头上拍了一巴掌：“不学点好的。”


李孝恭呵呵笑道：“他云家人丁不旺，多惹些风流债也是人之常情，他家的老祖宗恐怕早就等重孙等急了吧，老妻还说，这云家没后让人不放心啊，云家奶奶看我家孙子都红眼。呵呵呵。”


“小子，老李说的对，多娶几个，靠一个婆娘能留几个后，男人家在外面劳心劳力的不就指望给子孙留下福萌吗，这没后，还操个什么心，不如败了去。”


后面的牛见虎，程处默不敢多嘴，咧着嘴偷笑，牛见虎一想到云烨，程处默戏弄他的情景，再看看云烨屁股开花的惨状，心里就非常的畅快。


“说说，小子，依你小子的滑头，这回挨揍挨得如此之惨，一定有缘故，给老夫等人说说其中缘由。”李大亮心细，发现了苗头。


“小子看到了一些不法之事，就向陛下告状，没料到元凶非常的凶恶，状告不赢，还被打。”想起这顿冤枉揍，云烨的火气就不打一处来，李二接到状子的当天，就派出了内府的官员彻查，煤矿的苦工都被遣散，还补偿了铜钱，罪有应得的却没人可怜，煤矿上的俩管事获得提升，而水泥作坊的管事被撤换，新管事从云家购买了防尘工具，严厉的督促窑工们必须戴上，不戴的会被撵回家。事情得到解决，云烨的揍也挨了，算是对他做事马虎的一个教训。


“小子，你有告谁了，现在你是长安可以横着走的大爷，谁还敢招惹你？”李靖很奇怪，云烨才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情，怎么会如此莽撞，更离谱的是居然没告赢。


李承乾苦笑着说：“何邵，烨子，我，我们三个人是从犯，主犯是我父皇和母后，原因是煤窑里胡乱抓人，水泥窑里罔顾他人性命，李大将军，你以为我们三个能告赢么？一人挨了一顿揍。”


几个老将一起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种事情一般都是魏征才能干的出来的事，如今发生在云烨身上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几个人都不解的看向云烨，想听听他的解释。


“诸位叔伯，不用感到奇怪，小侄一向见不得百姓受苦，所以见到恶事隐匿不报实在是心里过意不去，就是想让自己赚钱赚得心安，如此而已。”


“好一个赚钱赚得心安！”门外有人大声叫好。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五节 阴险的捧杀


是程咬金的声音，从甲叶哗哗作响的声音里云烨就知道，老程还没有回家，估计去兵部缴了令就匆匆的赶到李孝恭这里来了。


云烨的鼻子有些发酸，怔怔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老程看都不看在座的诸人，抬手就把毯子给云烨盖上，医生才要张口，程咬金就把他拎起来扔到外面，沉声说：“老子挨军棍挨了无数，每天宁可连着肉扯布片，也不会赤裸裸的露在外面，小子，能走么？如果能走就和老夫回去。”


云烨二话不说，放下外袍就站了起来，程咬金踹了一脚程处默，又瞪了一眼牛见虎，两个人赶紧掺住云烨抬腿往外走。


程咬金走了两步，又回头说：“都是千军万马的主帅，也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汉子，怎么一个个就对一个十八岁的没爹孩子下死手欺负，岭南的生意我程家不沾，我老程祝你们财源滚滚。”说完就大踏步的离开了，李靖的脸面顿时成了大红色，李孝恭，等人也讪讪地低头不语。


到了马车跟前，程咬金见云烨上了马车，自己跨上战马，云烨掀起车帘叫了声：“程伯伯”老程看他一眼说：“别装瓜怂，有话回家再说。”一抖马缰，枣红马当先起步走在前面。


没几步就到了程家，程夫人迎了出来，老程却阴着脸一言不发，任由丫鬟给他解衣卸甲，程夫人躬身站在一边，不敢言语，程处默更是早早就跪到了院子里。牛见虎见状也跪了下来。


穿着短衣的程咬金捧起茶壶咕嘟咕嘟灌了一壶，一巴掌就拍在桌子上，对程夫人说：“我不在的这一年多，听说家里产业增长很快，很是兴旺发达啊，夫人持家有方啊。”


从来都是人前教子，人后劝妻，连云烨都听出老程话语里浓重的讽刺意味，更不要说与他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老程这一次是真的动怒了。


“老程家都有些什么人才，有什么样的本事，我会不知道？如果没有云家帮衬你们会发财？以前连酒馆都经营不好，现在风光大了，成千上万贯的钱财如同流水般的往家里涌，还要跑到岭南去占地，你们就不怕有一天野心大了，连天下都想拥有吗？


你们送到军前的信老夫看了，越看越害怕，越看越担心，却什么话都不能说，强忍着直到陛下调我回京，两千里地，我跑了六天就回来了，还好赶上了，富甲天下的名头程家担不起，你云家也担不起，小子，你现在搞到在京城寸步难行的地步，原因就是你太聪明了，记住了，小子，记到心里，没人愿意和聪明人打交道，宁可和傻子结伙，也没人会相信聪明人。


小子啊，老夫有时候衷心的盼望你傻一些，可是你总能从绝境里逃出来，还毫发无伤，皇帝开始给你下绊子，一向疼你的皇后也给你下绊子，他们无非想看看你的极限在哪里，直到今日，你的底限他们还没有探到，一个穷困的岭南在你的手下变成了遍地黄金的富饶之地，三千精锐老兵，小子你也下得去这个手？你知道三千老兵代表什么吗？


有这三千老兵，你在一年时间里可以用他们做骨干组起十万大军，这么庞大的一股力量谁会不胆寒？跟何况你云家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这简直是天造地设的造反良机。


陛下起于军伍会看不出来？李靖号称军神会看不出来？李孝恭，李大亮，尉迟那个不明白，可有人给你提醒过一句么？


都安得什么心思？文臣里老于世故者不知凡几，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唐俭那个是不是见惯了刀光剑影的老狐狸，他们都在等，小子，他们都在等你欲望膨胀的那一天。”


说到这里，老程哈哈大笑起来，抚摸着云烨的头发说：“好孩子，你是一个真正的善良孩子，这些心底龌龊的混蛋一次次的失望，因为他们从你身上看不到半点欲望膨胀的意思，一个血气方刚的十八岁孩子，无视那些海市蜃楼，把家里的钱都用来盖了书院，哈哈，你知道我得到这个消息是如何的欢喜，整整喝了一夜的酒。


幸亏你对皇帝没有半点隐瞒，一切都摊在光天化日下进行，让那些想要找你麻烦的家伙无处下嘴，最妙的就是你居然把洪城弄成这些老兵的头子，这一招想必陛下都想不到，没人喜欢百骑司，没人喜欢，就你不避讳，明明白白的告诉陛下你就是想发财，盖书院，顺便给自己的孩儿留一片产业。


小子，寿阳腹中的孩子真的与你有关？”


说了一大通话，老程才喘口气，好奇的问云烨，程夫人也回过神来赶紧给老程张罗着洗浴，还有饭食，程处默长松一口气，把牛见虎扶起来，两个人殷勤的给老程拿来葡萄酿，还对云烨挤眉弄眼的希望他说几句好听的话，让老程的心情更加好一些。


哪里知道云烨此时已经汗流浃背，心悸不已，自己到底还是被所有人坑了，他们不再和自己作对，而是都大开方便之门，捧着，哄着自己发挥出最大的能力为他们所用，这就是传说中的捧杀。


长孙，李二一再的警告，自己似乎过于相信历史了，以为那些名臣勇将们都是善良的好人，偏偏忘记了他们都是经过无数风雨的老狐狸，自己太嫩了，如果自己但凡有一点野心，就会被这股风潮推到高潮，站在风口浪尖上的感觉很美妙，也很危险，这个世界上肯对自己说破这些事情的只有老程和老牛两个人了，最多还有李纲，其他的几位还认识不到这些。


现在回想，老找自己麻烦的魏征出发点都未必是恶意的，在兴化坊工地上严格的检查，对云家各项产业的调查，其实都是一种爱护。


转变的太厉害了，好人一瞬间变得狰狞，坏人刹那间成了慈眉善目的善人，这让云烨的大脑混乱成了一团浆糊。


“如人在荆棘林，不动即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有心即苦。无心即乐”云烨把这句话颠来倒去的念了好几遍，忽然很想去天水麦积山走一趟，见见檀印老僧，熟悉的地域，熟悉的环境也许可以让自己得到几分安乐。


“小子，问你哪，寿阳果然怀了你的孩儿？”程咬金的声音似乎来自天外，把云烨从迷惑中解脱了出来，呆呆的望着老程，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如果寿阳怀的孩儿是你的，小子，陛下难道没有处罚你？”程咬金又问。


云烨指指自己的屁股，示意这一顿板子就是因为这件事挨得。


“就这些？”老程瞪大了眼睛问云烨。


“就这些，我挨了整整二十竹仗，一下都没减免，也一下都没被放水，挨得结结实实。”云烨的话让程处默，牛见虎迷糊，却引起了老程的一阵大笑。


“小子，你现在最想干什么？”


“小侄安排好家里，准备带着拙荆去找一下檀印老僧，好好学一阵子佛法，看看佛祖能不能感化我这颗铁石一样的心。顺便看看佛祖能不能为我带来一位孩儿。”


云烨笑着对程咬金说，并且给程咬金深深地鞠了一躬。


“去吧，檀印老僧不在麦积山，如今在嵩山少林寺当监院，他的前一封书信里还特意提到了你，希望能和你讨论一下佛法，老夫很想看看到底是你带坏他，还是他感化了你。”


对于云烨的举动程咬金大是赞同，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只有这样才会看清楚整个局面，不被万物所扰，才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处默，见虎，想不想去少林寺见识一下，我们都带上家眷，一群人去少林寺比较热闹，我听说那里有七十二项绝艺，三十六门神通，寺庙里藏龙卧虎，高人无数，武功最高的是一位扫地的老和尚，藏经阁不可不去，《易筋经》《洗髓经》为天下至宝，不去就太可惜了。”


为了不至于太寂寞，云烨努力地忽悠两兄弟和他一起动身去少林寺旅游。


程处默的眼睛都亮了，赶紧像小狗一样可怜巴巴的瞅着自己的父亲。


“想去就去，看老夫作甚，只是，小子，你从那知道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老夫去少林寺也不是一两回了，为何闻所未闻，难道是那些秃驴骗了老子？”


“伯父您就好好的在长安将养，我们也就去两三个月，秋天就会回来，再好好孝敬您老人家，如果少林寺有好东西，小子一定弄回来请您品鉴。”


“将养个屁，你在岭南弄了一大摊子事情，老夫不得帮你收拾干净，再顺便赚俩钱花。”


“可是您说岭南的生意程家不沾的。”程处默觉得老爹不厚道，刚说完的话就要吞回来。


“傻小子，程家当然不会粘，但是你娘可以沾，如果必要，我们和离，这样程家就不沾了，裴家沾就是了。”老程把自己不要脸的风格发挥到了极致。


只是没有注意到背后正在咬牙切齿的程夫人。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六节 做亏心事的下场


“小鹰啊，想不想去少林寺见识一下，我听说那里有七十二项绝艺，三十六门神通，寺庙里藏龙卧虎，高人无数，武功最高的是一位扫地的老和尚，藏经阁不可不去，《易筋经》《洗髓经》为天下至宝，不去就太可惜了。”


一大早云烨不顾伤势就带着旺财从家里逃了出来，书院不能去，玉山先生还等着问话呢，只有单鹰的小院子最安全，顺便看看能不能把单鹰忽悠去做保镖，窦燕山给他留下的阴影太浓重了。


“少林寺？去那里干什么，一群秃驴，有什么好看的，人一过六十岁气血衰竭，身体僵化，哪会有高手，《易筋经》《洗髓经》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我师父一代绝顶高手，现在一晚上还不是要起好几回夜，骗人。”


单鹰现在很喜欢旺财，在那里给旺财刷毛，一个劲的说胖胖的旺财很讨人喜欢，就是不能骑。走两步就尥蹶子，见了好吃的走不动路，好好地一匹马被糟蹋了。


“你要是再不给旺财减肥，他一定活不过十年。”


单鹰抓着旺财肥嘟嘟的肚子，对云烨警告说。


“旺财是我兄弟，我总是舍不得它吃苦，再说了，旺财多乖啊，现在每天都要努力地跑两三里地。”


“然后，再自己满街市的买东西吃？马就是吃草的，最多加点豆料，一天到晚的吃果子，锅盔，喝酒，我还看见有把煮好的肉片子往它嘴里塞的，你就不怕它吃出毛病？”


云烨一直都很担心旺财的身体，自从旺财跟随自己开始，云烨哪怕自己不吃，也要先照顾好旺财，如今这个弊端逐渐显现了，就是它的嘴越来越馋了，吃惯了精细食物，要它吃一点干草，那还不要了他的命，前些时间为了给它减肥，云烨把最好的青草晾干喂它，谁知道这家伙一口不吃，肚子饿了，就跑到云烨房前用头拱开门，叼着云烨的衣服，让他把院门打开，好让它出去买东西吃，可怜巴巴的眼神一次又一次的把云烨好不容易才硬下来的心击得粉碎。


如今单鹰旧话重提，让云烨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别的马三四岁早就发情了，旺财还傻乎乎的只知道跑街市上找吃的，春夏之交是马匹发情的季节，特意把它和一群母马放在一起，谁知道母马都被它踢跑了，自己舒舒服服的躺在干草堆上睡大觉。


谁家的马躺着睡觉？马就该站着睡觉，这可是从祖先时代起就养成的习性，如今在旺财身上消失了，一匹马可以活三十年，云烨希望旺财可以陪自己一辈子，要是连十年都活不过去，他连杀人的心都有。


“不过呢，你运气好，碰到了我，把旺财交给我，用不了半年，我就会让它成为最好的战马，你看看它的耳朵，看看它的鼻孔，再看看他的前胸，后腿，不管从哪看他都该是一匹好马，是你害了它。”


“旺财是匹好马我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再说一遍，他是我兄弟，不是战马，我不想它受苦，做什么战马，只要好好的长命百岁就好，谁敢没事干让它上战场，我会砍死他。”


在荒原上哥俩就商量好了，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逍遥自在，云烨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他不希望旺财的幸福再被夺走。


“他是你兄弟？”单鹰瞪大了眼睛问云烨。


“比亲兄弟还亲！”


“你打算放纵他一辈子？”


“那是自然，作为兄长，他的娶妻生子，日后生活我全包了，有我一口吃的，我会分他一半。然后再逍逍遥遥的老死，如果我们能一起死掉就最好了。”


单鹰不可能理解云烨在荒原上最孤立无援的时候，那种孤寂苍凉的心态，如果没有旺财，他不一定能够挺下来，这时候谁还管他是不是一匹马。


“我陪你去少林寺，不过旺财我来照顾，一路之上你不许干涉，哪怕见他吃苦，你也不许过来，马就是马，你不能把他当人来养，想要他长命百岁就听我的。”


云烨艰难的点点头对单鹰说：“好吧，让他再随我两天，家里收拾好，咱们就上路，到时候我会把旺财交给你管教。”


旺财乖乖地跟在云烨身后回家，家里现在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炼狱，奶奶高兴地活不成了，早早的给皇宫递牌子请求觐见皇后，说不定可以顺便见一见寿阳，她老人家眼里只有重孙子，哪里管得着重孙子的母亲是谁，至于云烨被惩罚，在她老人家那里也得不到半点同情，还落个活该的评价。


屁股上的牙印到底还是没有逃脱辛月的眼睛，如果是歌姬一类的女人留下的，她连看都不看，可是在知道是公主留下的之后，就开始冷潮热讽，直到最后听说公主有了身孕，就彻底爆发了。


和云烨想的不一样，辛月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骑在云烨身上，无差别的乱扭，乱掐，除了屁股没动，身上其他的地方都是淤青。一边掐还一边咒骂那个该死的风骚公主应该放猪笼里活活淹死。


蜀中女儿啊，不经事的时候总是哭泣我该怎么活啊，经历事情了，反倒不哭了，晚饭吃了三碗，眼中凌厉的目光四处扫射，做了亏心事的云烨差点把头埋进饭盘里，丫鬟仆役们战战兢兢走路都夹着腿，就连晚饭后习惯性找云烨聊天的旺财也被她一脚踹走。


如果给别的大唐男人早就发飙了，可是云烨不同，他是长在红旗下，受教育多年的新一代好孩子，封建主义的嘴脸还没有侵扰到他，别家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招摇，甚至大被同眠都没问题，到了他这里，这种事情只能是脑海里的意淫，被妻子抓住这么严重的小辫子，只是骑身上揍两下，云烨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那里还敢反抗。


脚都没洗早早的钻被窝里不吭气装死，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辛月自己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粗暴的把云烨扯起来，没反应过来脚就被塞进水盆里，很烫，知道她是故意的，云烨硬是咬着牙不吭气，有本事你把两只脚烫成猪蹄。


辛月的大眼睛撇着云烨，手底下下死力气嘴里说：“一个不洗脚的臭侯爷，也不知公主看上了那里，莫非她就喜欢臭一些的？妾身可是听说吐蕃人一辈子才洗两回澡，怎么就没嫁到吐蕃去，那里的男人才适合她，可以臭一辈子。”


这个比喻太恶毒了，长安城里有时候也会有一两个吐蕃人使者出现，真正的顶风臭十里的主，比官府喝道的衙役都管用，吐蕃人一出现，街上就没人啦，最后被巡街的官差送回鸿胪寺，勒令不许出门。


洗了足足一柱香的时间，脚都被泡的发白，辛月可能觉得不能再洗下去了，再洗这双脚会废，然后自己再照顾瘸子有些不划算，这才放过了云烨。


平日里云烨都是睡床里面的，大唐男人不睡外面，被老婆半夜从身上跨来跨去的不吉利，今晚不同了，辛月如同推麻包一样的把云烨推到外面，自己睡到里面。


“出去，谁家女人睡里面，还没一点规矩了。”


“夫君啊，不知道您和公主怎么个睡法，咱家就这样睡，说不定这种睡法，能让妾身早点怀上孩子，我问过人了，皇家的规矩和咱家的规矩都是反着来的，夫君和公主睡了这么多天难道没发现？”


这话让云烨无言以对，难道告诉辛月自己和公主就睡了一次，还是在石头巷子里？估计这话会把辛月打击致死，她们俩累死累活的忙了两三个月，赶不上人家春风一度，让她情何以堪。


辛月忽然转过头，亮晶晶的眼睛瞅着云烨说：“夫君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别家这种事情都是明着做的，做了还理直气壮，就夫君一个人想做了亏心事，由得我耍小性子，一副任打任罚的赔礼摸样，看得让人心酸。”


“你的意思是我明天出去再找一个，然后回到家里把你再打一顿，这样子你是不是就不心酸了？”接受不了辛月奇奇怪怪的理论。


“您啊，估计也就和公主眉来眼去的，府里的漂亮丫鬟那么多，有好些都在您面前晃荡好久了，不就是上杆子的想做妾么，您不也是装傻不理会人家么，草原上的来信妾身也看了，漂亮的突厥女人在您帐子里睡了一冬天还是完璧，我看了都笑的直不起身，如果不是妾身知道您的身体没毛病，否则真的就成长安的大笑话了，您是为了妾身吗？”


说完话还把云烨脖子上的香囊扯过来看，还是那个旧香囊，已经没有香味了，辛月扯开一点，露出了一撮头发，取出来在自己的头发上比划一下，满意的点点头又塞了进去，从枕头下面拿出针线包，又一点点的缝好，这才继续躺下，似乎松了一口气。


云烨看的眼睛红红的，把她揽在怀里，慢慢的把和公主的事情一点点的给她讲清楚，辛月软软的身子慢慢变硬，听到最后，怒不可遏，掀开薄毯子光着身子坐起来，破口大骂李安澜，如果李安澜在这里，云烨相信辛月绝对会给她一锤子。辛月的胸膛起伏不定，美好光景让云烨眼晕。


辛月忽然转了口风：“夫君，要不然我们也试一下那个春风散。”


云烨的头重重的摔在枕头上，顷刻间鼾声如雷。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七节 白玉京的呼唤


对于出门旅游这件事，辛月爆发了极大的热情，尤其听说是要去少林寺求子，更是欣喜若狂，先是发动全庄子的妇女缝制僧袍，三百件，都是上好的麻布，天青色，赭色，都有，出家人穿的芒鞋，也编上三百双，香油足足带了两百斤，尽管云烨说了不需要带香油，洛阳就有得卖，几百里地去运这些东西，得不偿失。


辛月不管，尤其见老奶奶从皇宫喜气洋洋的回来，就咬着牙又添了一百贯钱，还有十瓶香水，也不知道和尚们用香水会不会很奇怪，云烨刚要说话，见辛月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就干脆放手不管，随她由着性子胡来。


老奶奶捧着茶碗笑吟吟的站在房廊下看辛月忙乎，对云烨招招手，祖孙俩就进了屋子，辛月咬咬牙，摸一把眼泪，把自己的玉镯子，又加在了礼单里。


“烨儿啊，奶奶看那个寿阳公主是个好生养的，才两个月就有些显怀了，一定是小子，丫头还长不了这么快，不管将来姓什么，总之是云家的种就好，就是皇帝不许她再停留，很快就要和那个叫冯盎的回岭南去了，你这时候去少林寺妥当吗？”


“事情都安排好了，在长安相见徒惹人争议，唯有在路上相逢，才是良策，如今世道不古，人心不定，善恶真假难以分辨，咱家更是被顶在风口浪尖上不能自拔，若是没有她腹中的孽障，孩儿一定不会行此险着，我云家遭逢大难，子嗣艰难，哪一个都不敢轻易舍弃，再说咱云家不是那些大户，人丁永远是第一位的，这回是孙儿行为不检，还请奶奶责罚。”


“有什么关系，只要有重孙儿，就是这场富贵舍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辛苦了辛月这孩子，你要好好待她，不要让她心里起疙瘩才好，只有她生的孩子才是云家的嫡传正宗。”


有孙万事足的老奶奶人也似乎年轻了几岁，走起路来脚下生风，给云烨交代了两句，就去找姑姑商议给寿阳配备岭南的仆役，家里的几户南方仆役，这次就是要随寿阳回岭南，也算是云家给她一个交代。


老奶奶把她的镯子给了寿阳，见她的小楼寒酸，还哭了一鼻子，没办法找长孙的麻烦，就命长安的仆役火速采买，把小楼装满才罢休，尤其是安胎的补药，更是打发老庄飞马找到孙思邈，拖了一车，才罢休，听服侍奶奶的丫鬟说，寿阳公主一样都没拒绝，全收了下来，没人在跟前的时候，还给老奶奶磕了头。


事情变成了一笔糊涂账，云烨都没有预料到，他这只蝴蝶的翅膀扑腾了两下，风暴在几千上万里的岭南会掀起滔天巨浪，西南的那些尚处在奴隶社会时期的小国会被这些巨浪逐渐淹没，连残渣都不会留下，程咬金说的没错，三千武装到牙齿的精锐老兵，在那里会是一股无敌的力量。


李安澜的那一拜，也不知会有多少无辜的冤魂产生，云家发动了，长安的众勋贵也发动了，皇家也发动了，平静的长安城酝酿着一股如同火山般的发财热情，远不是程咬金说两句酸话就可以扑灭的，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冯盎的脸现在一定和包子没有区别吧。


轻拍着院子里的白果树，云烨脑海里全是欧洲强盗侵略美洲的残酷场景，想必这些大唐的作战机器，不会比他们更加的仁慈，资本从他出生就是血淋淋的，这是，普世法则，大唐又何能例外。


“我要是走远了，你如果也这样伤心，就是死了我也心甘。”


辛月一脸醋意的站在一边说话，手里捧着云烨的茶壶，“看你好一阵子了，脸色千变万化的，一会高兴，一会哀伤，一会还恶狠狠地拍公孙树，小心把白果拍下来掉头上。”


“你说什么？”刚从最深的意淫中醒过来，云烨没听清楚她讲了些什么。


把茶壶塞云烨手里，辛月又说：“要是实在想得厉害了，就去看看，放心，妾身是正妻，该有的肚量还是有的，一个嫁给黑猴子的女人，就你把她当宝贝看。我可是听说，她在宫里可不受人待见。”


云烨拧拧辛月的鼻子说：“少从那装贤惠，我要是真的去了，你会把屋子点了，我刚才在想岭南的事情，这一回固然会带来大笔的财富，恐怕也会血流成河呀。”


“岭南的林子里有人？不是说都是些蹲树上吃果子的猴子么？”辛月瞪着无知的眼睛看云烨。


云烨苦笑一声，蹲树上吃果子的猴子，这就是大唐对那些蛮荒之地的看法，连辛月都没把那些岛上的土人当成人，指望军伍里的杀才们会有分辨能力？


在云烨对那些土人心怀怜悯的时候，却不知在遥远的北极，一个伟大的生命刚刚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升上裹着厚厚的毛皮，躺在青色的苔藓上，身畔开满了紫色的小花，远处黝黑的海水排击着海岸，几只白色的巨熊在对着遥远的冰山咆哮。


人死了，就会变成尸体，不管高贵与否，熙童跪坐在苔藓上，想用手里的长刀为田襄子挖一个墓坑，谁知道，这片该死的土地上，只松动了薄薄的一层泥土，下面的土地依然坚硬的像块铁板。


他想起云烨说过，当你们在黑夜里见到绵延数百里的霞光时，就离目标很近了，剩下的就要看你们的运气了，如果有缘，你们会见到一片新的世界。


波浪一样的五彩霞光每个人都见到了，美的让人心悸，回想起田襄子疯狂的大笑，熙童就很想哭，这是一片属于魔鬼的土地，只能看见模模糊糊的天光，太阳永远在地平线上，不升起，也不落下，就像永远的黄昏，也像永远的清晨。


百多人的队伍沿着霞光行走，不停地有人死去，那些白死的巨熊，总是来找麻烦，只要稍有不备，就会被它叼走一个人，也有些人在光洁的冰面上行走，忽然就消失了，一人多宽的裂隙，就像一张张噬人的大嘴，深不见底，只有同伴的惨叫还在冰缝里萦绕不去。


越是死的人多，田襄子就越是兴奋，神仙地不是随便哪一个凡夫俗子可以轻易涉足的，只有他这样大气运的人才能真正踏入那片土地。


永远的黑夜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永远的白天，田襄子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被裹在冰雪里的绿色植物，迅速的重新活过来，舒展着枝叶寻找太阳的位置，这是是神才能做到的事，他们不愿意只看到白色的冰雪，所以就把植物冻在冰雪里，等到雪化，就重新活来。


这就是田襄子对北极植物的解释，当一个被白熊拍了一巴掌已经肋骨断裂了一半，只能嚎叫着等死的同伴，在痛苦中吃下了那些黄色的花朵，慢慢的居然清醒过来，不再嚎哭，似乎已经忘记了疼痛，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这一发现更加为田襄子的话找到了注脚。虽然那个人还是死了。


太阳挂在空中永不落下，天地似乎永远变成了白天，田襄子带着他们在亘古的荒原上流浪了整整半年，当最后的两个同伴也倒了下去的时候，田襄子也病倒了，这个在熙童眼中如同神一样的老人，在大喊了两声“白玉京”之后也离开了他。


我们不是有缘人，已经摸到了天国的影子，却不得不其门而入，人生百年徒然捞月，老天啊，你是何其的不公，云烨那样的无耻小子能入天国都不去，为何老夫这样虔诚的人却被拒之门外。田襄子悲痛的声音还在荒原回荡，那些喜欢吃尸体的白熊却又跑了过来，速度很快。


熙童一个人在梦幻和现实间徘徊，直到那只大熊举起巨掌向他拍下来时，一个武人的警觉，让他自然回避，插在地上的宝刀掠过白熊的脖颈，一颗硕大的头颅就滚落下来。


得赶快离开啊要不然会有更多的白熊跑来，现在是永远的白天，还会有狼。这些天已经杀熊无数，也杀狼无数的熙童忽然想起云烨嘱托他的一件事，给他带回去两三件上好的白色熊皮。


咧着嘴无声的哭嚎一声，他流着泪剥下了熊皮，也不知这张没有头的熊皮合不合云烨的口味，他很后悔自己去向云烨要那些笔记，云烨说过这是九死一生的勾当，自己为何还要来到这里？


生死兄弟一个个的葬身在荒原，恩师也死了，这些白色的魔鬼连尸体都不放过，神仙地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剥皮的时候，又来了两头，熙童继续砍杀，这回没有断首，只是用长矛刺进了巨熊的眼睛把脑浆搅了个稀巴烂，承诺还是要兑现啊，就算是死，也要完成朋友的嘱托，熙童一向守信用。


熙童拖着一个爬犁在荒原上艰难的前进，爬犁上是田襄子已经发臭的尸体，还有四五张白色的熊皮，他已经能感受到温暖了，这让他有一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头一回看到了森林，他砍了一堆干柴，把田襄子的尸体放在柴堆上，点燃了。火苗很快就吞噬了田襄子干瘦的身躯，看着升起的浓烟，他大声的喊叫了一声“白玉京”，衷心祝愿老师的灵魂可以到达他最向往的神国。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八节 身不由己


今天是一个好日子，外面艳阳高照，没有敌人追杀的日子对窦燕山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从简陋的竹床上爬起来，他感觉到腰椎在发出嘎巴嘎巴的叫唤，自己都对半个月时间跑了五千里路的自己佩服不已。


窦三给他端来了洗脸水，水面倒映出一张沧桑疲惫的脸，胡茬子爬满了脸，足足老了十岁，头发披散在肩上，散乱而枯黄，相对的，身形却健硕了好多，捏捏自己的胳膊，硬邦邦的，往日的白皙少年再不见踪影，两条腿也有了骑兵化的发展，并拢之后，巴掌宽的缝隙出现在小腿上，走起路来像鸭子。


自从在朗州被百骑司盯上，他已经记不清楚到底跑了多少路，死了多少人，那些忠勇的窦家子弟一个个前赴后继的向百骑司的探子冲去，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只是一路狂奔，需要跑的比那些信使还快才成，没有什么计谋，没有什么好的计划，只有拼速度，因为不管用什么法子，他们都不可能比百骑司的探子更加的精通。


直到钻进了大山，那些讨厌的尾巴才逐渐消失，这里是南诏的地盘，唐人不会进来。探戈女王的领地一向都是唐人的禁地，窦家用了十几条人命才联通了这条逃生的道路，每年供应的大批的锦缎和粮食没有白费，探戈女王的领地也成了窦家最后的庇护所。


今天要去见见那个痴肥的女王，世家公子的风范要保留，老管家窦三给他刮了脸，剪了鼻毛，头发挽好，戴上金冠，换去了残破的皮靴，鹿皮的短靴就是舒服，一炷香之后，一个翩翩的佳公子再现人世。


竹楼下的猪叫再一次提醒了窦燕山自己身在何地，这里不是锦绣长安，也不是温暖舒适的庄园，而是恶劣无比的南诏，想到自己昨夜和一群猪睡在同一个竹楼里，他就想吐，天气很热，一股股的恶臭从竹子的缝隙里传了上来，在四周萦绕，强忍着胃里的不适，窦燕山准备去参加女王为他准备的筵席。


进了女王的大竹楼，窦燕山就痛苦的无以复加，他宁可和那群猪住在一起，也不想和女王呆在同一间竹楼里，不论别的，只因为女王的竹楼下养了更多的猪，也更加的肥壮，所以猪骚味也就更加的浓重。


如果只是臭味，多日来历经艰险的窦燕山还能忍受的话，那么竹楼里的淫靡场景就让他有自杀的冲动，不是没有经历过香艳场景，在燕来楼，在春风阁，那些女子的胴体在轻歌曼舞中摇曳，薄纱下的美妙景致总是让人迷醉，木勺斟酒的淅沥声，丝竹婉转的鸣音配合着脂粉的甜香，感官的刺激达到了极致。


他闭上眼睛，过了好久才睁开，只希望刚才看见的都是幻想，是噩梦。只可惜一切都是真实的，四五个身体黝黑的裸体大汉在争着抢着向一个躺在竹床上的肉山献媚，一个稍微白一些的汉子甩着裆下一大串赘物在给女王剥香蕉，自己咬去了顶端不好的果肉，把剩下的一部分塞进一张硕大的嘴里。


窦燕山发誓自己没有看到有咀嚼的动作，那根香蕉就滑了进去，哼唧了一声，两只肥硕的手掌推开在巨大的乳房上磨蹭的两个乱蓬蓬的头颅，坐了起来，肥肉如同水波在荡漾。


这是一个他妈的女巨人，坐在床上也比站着的窦燕山高，陷在肥肉里的两只小眼睛一看到窦燕山就变得明亮起来，这种眼神窦燕山经常见到，他自己也有过，只是他只有看到绝美的胡姬之时，才会流露出这种欣赏的眼神，恨不得吞到肚子里的贪婪眼神啊，多久没有过了？


有男人在仇视自己，窦燕山是一个敏感的人，他能感受到云烨对他那丝淡淡的恨意，也当然能感觉到那几个挺着小兄弟的男人对他不加掩饰的嫉妒。


作为客人去别人家做客，自然要携带礼物，从身后已经傻眼的老管家手里接过檀香木盒捧在手里，尽量不看那对在眼前晃荡的巨大乳房躬身说：“在下从遥远的长安前来托庇与女王陛下，受尽陛下恩惠无以为报，只有一点薄礼献上，聊博女王陛下一笑。”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黑壮的女王拉着窦燕山的手嘿嘿直笑，揉搓了好久才接过木盒，当面打开，见不是那些闪着光的石头就有些不高兴。


被那双汗津津的不知道抓了什么东西的手揉了半天，窦燕山浑身寒毛直竖，他决定回去就用干沙子把手细细的搓一遍，如果再抓一次，这双手窦燕山就不准备要了。


强压着胃里的不适，赶紧解释：“陛下切莫小看这些黑色的膏药，您如果把它放在火上烤，每日嗅这些膏药冒出的青烟，您就会长生不老，青春永驻，每天都会让您极乐无边，这个膏药有个美丽的名字，我们都把它称之为忘忧草……”


所谓天道酬勤，是一个真正的真理，路途再远，熙童也会慢慢走回来，处境再艰难，窦燕山也不会熄灭心中复仇的火焰，就像长孙从来不会停止琢磨云烨一样都是事物发展的必然。


李泰是个好孩子，从云烨那里拿到了新编的算学课本，同意了代替他教学的任务，他的进度赶得很快，做这个任务绰绰有余，当然，先生的一切权利李泰也不会放过，他的仇人多着呢，武术课上挨得那些拳头让他永生难忘，从出生到书院之前这段时间自己就没挨过揍，谁料想，这两年把前面没挨的揍加倍补了回去，有时候回宫里，乳母见了他满身的淤青抱着就哭，还准备到皇后那里去告状，告状没用，李泰早就试过了，只有不停地安慰乳母不要伤心，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还回去的，保证一拳头都不落下。


嫉妒好学生，这是学校的通病，云烨管不着，李泰是一个很有分寸的人，知道孰轻孰重，最多就是一顿拳头的事，有什么呀。


李纲给道信和尚写了很长的一封信，云烨揣在怀里都感觉鼓鼓囊囊的，洛阳白马寺云烨是知道的，也只知道一个关于白马非马的诡辩论调，道信就拄锡在哪里，一指头禅也不知是天龙和尚所创，还是道信所创，没记住，云烨很担心见了道信，无论自己说什么，他都伸一个指头来回答，这样就糟了，所有事情靠猜的，这样忽悠人的法门实在是一个妙招，如果道信不知道一指头禅，自己倒是可以拿来用用。


去吏部请假，天官不在，留下了备案就准备匆匆赶回家，长安少呆为妙，走在大街上感觉好像少了些什么，再三思虑，云烨才明白，少了那些带着鹰犬胡闹的纨绔，如今那些纨绔都在玉山书院里接受刘献的再教育，这对长安来说是一个福音，街面上带着侍女家仆胡逛的富家小姐也多了好多，姹紫嫣红的很吸引眼球，只可惜少了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啊。


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比如妓院和赌场少了消费的绝对主力，生意清淡不少，看吧老鸨子急的，大中午的跑街上开始拉客了。


如果拉别人是一场喜剧的话，拉自己就成了一出悲剧，街上的佳人齐齐的射出鄙夷的目光，让云烨很没面子，就连老庄都有些惭愧，难道自家侯爷就是这条朱雀大街上唯一的色鬼吗？


带着浓香的手帕丢在了云烨怀里，然后就丢个媚眼，扭着肥臀走了，惹得街面上的无赖汉齐齐的叫声好，云烨很想把手帕丢掉，却发现上面写满了字。


从来就没有指望过李安澜是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帮李安澜是一回事，和她背后的势力结交是另外一回事，一群见不得光的贱人，也有和云家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云烨把手帕揣在怀里，看了一眼旁边的小楼，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一群人，抑或说一群女人，站在二楼一个阴暗的房间里眼睁睁的看着云烨里去，一个年长的女子低声说：“云侯到底是心高气傲，看不起我们这些卑下的贱奴，想要和他联手已不可能。”


“我早就说过，他是一个骄傲到骨子里的人，你们不可能成功，他对窥探大内的隐私没有半点兴趣，你们不听，这下子，他又会把气撒在我的身上，原本，他就对我的做法很反感，这回更加讨厌了，他怎么对我没关系，我只希望他不要把气撒在我腹中的孩儿身上，失去了他的眷顾，我孩儿前途堪忧。”


李安澜就坐在椅子上，似乎对事情的发展早就有预料，椎帽下的面孔古井无波。


“我们想了很多年的事情，对他而言易如反掌的做到了，如果可能，我们这些卑贱的人想依附在他的羽翼下讨口平安饭吃，如今看来弄巧成拙了，寿阳说的都对，你腹中的孩儿才是重点，他是云侯的骨血，云侯不可能不管不顾，想要找主子，他才是最好的人选。”


阴影里一个佝偻着身体的宦官用嘶哑的语声慢慢的说道，停了一下，他又说：“云侯恐怕早就有所察觉，只是看在安澜的份上没有揭破此事罢了，他想要出手对付我们，那才是大灾难。以后停止一切对他的无端试探，让时间亲情慢慢侵蚀他那颗七窍玲珑心肝，从而生出几分对我们的怜悯之意，这才是万全之策，他这回远避少林寺恐怕就是存了把自己从漩涡里摘出来的心思，岭南说到底，还需要我们自己努力。”


李安澜高傲的抬起头，看着这些往日让自己极度恐惧的人，在自己男人的威压之下，如同野狗见到了狮子，除了屈服，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抚摸着稍微有些突起的腹部，心头充满了快意，自己脖颈上的那块木牌，才是自己和孩子最大的护身符，有了它，神鬼辟易。生平头一回有一种被人保护的温暖感觉。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三十九节 上位者的感觉


长安越发的肮脏了，什么妖魔鬼怪都跳出来晃荡，云烨现在很佩服李二一个人玩八个球的本事，历史上记载的卑贱联盟真的存在，武则天就是依靠他们的无处不在勾搭上了李治，李承乾的背背山似乎也和他们脱不了关系，一群最卑微的人，完成了李二无数敌人做梦都想完成的事情。和他们黏在一起，后果难以预料，云家不沾，沾不起。


信马由缰过闹市，从西市里穿行，一声长长的吆喝声响起，围着云烨推销美酒的胡姬，给云烨展现精美地毯的胡商，拽着年幼的胡姬展现柔美曲线的奴隶贩子们仿佛被施展了定身术，木呆呆的站在原地不做声，那些乘机卡油的不良子弟，在胡姬的身上大施魔爪，胡姬也忘记了反抗，任他施为，云烨还看到一个无赖子从胡商的手中拽过地毯，一溜烟的跑了，胡商也不为所动。


哭声响起了，那些胡商们用头撞地，撞破后还把血涂在脸上，模样极度渗人，很奇怪，这么干的只有黑头发的胡商，那些五颜六色头发的胡商都露出一种心灾乐祸的模样，还不停的指指点点，心情愉快之极，在地上打滚哭泣的一个胡商不小心碰到了马蹄子，要不是眼快的老庄把他从马蹄子拽出来，云烨坐骑砂锅大的梯子就要踹脑门上。


市场里乱了套了，个个牙市的打手成群结队的出现，手持木棒左右开弓，边揍边嚷嚷：“死了娘老子了，这么哭，狗入的，害老子大中午的挨骂，晦气。”


胡商都被打怕了，一个个的往云烨这边挤，很有眼色，直到云烨是贵人，那些天杀的打手不敢过来，很有规矩，先让老人妇女孩子靠近云烨，最后才是年轻力壮的支着后背挨揍。


看不下去啊，尤其见这些杀才尽往人家的下三路招呼，胳膊粗的棒子抡圆了招呼，挨两下会要了命，对老庄挥挥手，老庄上前一脚就踹翻了一个揍人揍得最凶的家伙，喊了声：“都住手，侯爷有话要问。”


那个打手可能横惯了，爬起来刚要张嘴开骂，却发现老庄衣角绣的纹饰，立马老实了，乖乖地站在那不动弹，老庄上前拍拍那家伙的脸说：“小子，的亏你没骂出来，要不然，来自会敲掉你满嘴牙。”


等众人都消停了，云烨对一个年长的胡人说：“怎么，你们的圣地被攻占了？刚才听到你们表示最悲痛的长音，那就是说，你们的家园没了是吗？”


那个满脸悲痛的胡人抚胸施礼：“最尊贵仁慈的少爷，我们的家园，天堂一样的麦加被野蛮的叛徒攻陷了，我们的家园毁了，再也回不去了，安拉，救救你的奴仆吧！”说完之后又是泣不成声。


“没有大碍，默罕默德没有屠杀平民，反而保护了你们的财产家园，死亡的只是那些神职人员，还有最大的商人和官员，如果你们不在乎你们的‘麦克白’神殿被毁的话，就没有多大的事。”云烨耸耸肩膀，他能做的就是这些，安慰一下这些在大唐做生意的可怜人。


看看眼前人头涌涌的长安街市云烨忽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现在的欧洲野人，连被长安城管揍的资格都没有，一个土头土脑的乡农进城，和胡商起来争执，不用说，最后的胜利者一定是乡农，而不是腰缠万贯的胡商，在这个连接受胡商礼物都是耻辱的时代里，云烨不自觉的就把腰杆又挺直了几分，只有上位者才能将给予弱者同情，云烨的心情很好，准备施一回恩。


看到云烨准备偏鞍下马，立马就有胡人跪在地上，用自己的后背充当下马石，如果是唐人云烨会断然拒绝，胡人吗，就算了。


踩着胡人的肩背下了马，人群自然分开，几位牙行的行首接到消息已经赶来，都是熟人，为首的就是上次去云家谈判的老苏，远远就躬身施礼：“底下人胡闹，这就被侯爷抓了活的，没法子，认打认罚，求侯爷下手轻些，手心手背都是肉，割不起啊。”


“谁管你牙行的烂事情，我问你，那些有招牌的人家没有为皇家抹黑的吧。”云烨还惦记着上回批发李二名头的事情。


“侯爷只管放心，不管哪家得到招牌都看的比命还要重，黄铜刻得招牌老夫恨不得睡觉都搂着，哪里敢胡作非为的糟蹋，给宫里的建万民殿的东西，老夫等人可是挑了又挑，检了又检，云侯如果见到有以次充好的，只管拿老夫问罪，万民殿是商贾首次参与朝廷大事，谁出了差错，老夫等人会生生活吞了他。”


老苏满面红光，这次的亏本买卖做的心旷神怡，通体舒泰，一年要是有这样以一宗，老家伙会活到一百岁都舍不得死。


“我听说工部给你们颁发了良善人家的招牌，听说你们都供在家里不让人见，可有此事？这样可不好啊，你藏起来谁知道你是良善人家。”云烨笑着打趣。


几个行首听罢都捧腹大笑起来，商人嘛，只要不牵扯到利益，一个个都是事情知趣的好人。


等寒暄完毕云烨就说：“这些胡人扰乱市场秩序着实可恨，只是看他们可怜，就拦了一下，这些人的老家被叛军攻克，家破人亡，所以大哭，老苏，就找个地方让他们哭一会，不要处罚了如何？”


和老苏他们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说话就不能生硬，仗着位高权重就不顾规矩的胡乱插手，那是纯粹的脑残行为。


“云侯发话了有何不可，这些胡子今天合该走运，攀上了贵人，要不然会揭下他们的皮，一个个没规矩的，市场是他们嚎哭的地方？还不去马市，等着我请那。”


一个胖胖的彪形大汉，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把云烨的面子给了个十足，有对胡子们疾言厉色的训斥，圆滑的官场手段刷了个十足。


等胡子们哭哭啼啼的去了马市，那个上了年纪的胡人从怀里掏出一个精美的银盘，高高的举起，想送给云烨，这是伊斯兰最高礼仪，不接不好，就随手接了过来，对胡子说：“你家如果不是权贵之家，就没有大碍，默罕默德也活不过明年了，后年再回去吧，说不定会没事。”


老胡人半信半疑的走了，他不相信云烨会对万里之外的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却没有发现云烨有骗他们理由，只好把这事藏在心里，等待验证。


婉拒了老苏他们的宴请，把盘子扔给老庄，说声送你了，就打马回家，心中满是做好事之后的愉悦。回到家里，云烨把李安澜有人帮助并非孤身一人势单力薄的事情给奶奶讲了一遍，谁知道老奶奶一点都不惊讶对云烨说：“乖孙，寿阳把一些事情给我讲了，还求我不要告诉你，她有时候一点办法都没有，她也知道这些人很可怕，以前就发现那些人想要利用你，她就把你撇开，害怕你被那些人利用，所以，你就不要再怪罪她了，有一个愚蠢而又顽固的母亲，她没有一点办法。”


“愚蠢，这种事情那里有忍让的道理，一旦忍让，他们就会得寸进尺，当时她要是告诉我就不会受这些煎熬，恐怕她自己也是想利用那些人为她博得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利，她权利欲是长在骨子里的，不信你吧辛月放在那个环境里，辛月第一个就会向我求助而不是犹豫，自作自受，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奶奶，你给孩子找几个可靠的嬷嬷照顾，她身边的人，不许接近孩子，我会给他从退休的百骑司人里找一个贴身护卫，谁要是敢打我孩子的注意，我要他连死都不安宁。”


云烨不愿意再在寿阳的事情上多耗费心力，李二已经开始行动了，自己还是少掺乎为妙。


“对就这么办，谁打我重孙的主意老太婆都不放过他。”


想到自己即将出世的可怜重孙，一向心慈手软的奶奶都疾言厉色起来。


大清早云家就人声鼎沸，这次家主出门难得的大阵势，旗号，护卫齐备，丫鬟仆役齐备，要出远门，自然要抖一下云家的威风，这是辛月最喜欢的环节，平日里穿着四品的诰命冠带会被人家笑话，如今要出门了，在自己门前显摆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快上车，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再不走天热了就走不成了。”云烨把走路和乌龟一样的辛月扶到车上，大热天穿一身厚重的诰命服饰也不怕悟出痱子。


车马动了，前面全身甲胄的护卫开路，后面跟着一长串的马车，一个时辰之前，探路打前站的已经出发了，到灞桥与程牛两家的车队会合。


云烨装着看不见旺财可怜的眼神，一个劲的想找云烨救他，单鹰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鞍子上拴着旺财的缰绳，旺财嘴上套着绳子编的嘴笼子，想叫唤都不成，更不要说去吃商贩们递给他的各种吃食。


单鹰全身披着软甲，背后背着一张弓，鞍袋里装着俩匣子箭，横刀跨在腰间，马的身侧还挂着一只马朔，矛尖闪着寒光，让几个老兵不停地往后看。


“侯爷，您把这小子也弄回咱家了，这下好了，咱家就是缺一位冲锋陷阵的好手，现在都齐全了，老头子们这趟回来，可以安心喝酒养老了。”


“还不知道呢，这小子野性难驯，不知道能不能留在咱家。”云烨没把握。


“侯爷放心，只要是个人到了咱家就没有愿意到处乱跑的，老夫这些人都是野惯得人，到了家里，就没有一丝儿想要往外跑的念头，这小子也不会例外。”老江拿起酒葫芦大大的灌一口舒坦的眯一下眼，就把辛辣的酒浆咽下了肚子。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节 谬论


云家既然是带了仪仗，自然要遵守规矩，作为武侯云烨不能坐车，骑马是他的唯一选择，到了大唐他才明白那些可笑的仪仗到底有什么用，官员出京是必须要用仪仗开道的，迎接重要嘉宾也是要用仪仗来迎接的，要不是会被认为是对他的羞辱。


李纲每回来云家，都嘟囔着说云家没规矩，他老人家来了，连个仪仗都没有，传到长安会被官员们笑话，老程，也有同样的诉求。


后来云烨干脆就把仪仗摆在大门，谁来了，都让仆役们举着去迎接，谁料想，差点把前来云家拜会的蓝田县令吓死，远远看见仪仗就落荒而逃，还给云烨来信哭诉说云家想害死他，这件事又成了长安城里的笑话，云家的仪仗忽然变得不值钱了，也因此云烨被皇帝下旨罚去了一年的薪水。


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就像塞翁失马一样，有坏的一面，也就有了好的一面，仪仗不值钱，所以到云家的客人也就多了起来，没人再提仪仗的事情，满长安的人那怕要饭的上门，也会在云家门房看到那些富丽堂皇的东西。


云烨想吧云家平民化一些，但是遇到了极大的阻力，以奶奶为首的封建主义的狂热分子对于云烨不知所谓的举动，集体投了反对票，这次的出行就是云家封建势力的反扑，能带的全带上，八个丫鬟，十六个仆役，再带上两位老嬷嬷，云家收养的孤儿也带上四个，有能力的护卫倾巢出动，连在蒸酒作坊里养老的老兵都不放过。


光粮草就装了七八车，再加上帐篷，桌椅，毯子被褥，油灯，马桶，也装了五六车，拉车的马只要漂亮的，不要有力气的，直到老钱骑着一头驴子也跟上来，云烨就知道，长安城里新的笑话又产生了。


程处默不算，他带着小老婆，没资格显摆，牛家也是一长串马车，小牛夫人的谱摆的比云家还大，三个女人见了面，叽叽呱呱的说个不停，最后商量了一下，觉得云家马车最大，最舒适，三个女人就钻进了云家的大马车，过了一会辛月还把云家的老嬷嬷叫进去，于是，麻将声就响了起来。


车队很快就上了官道，长安到洛阳的官道又宽又平整，道路两侧长满了树木，有树木遮荫，行路倒也是一种享受，看看大路两边的村庄，一望无垠的原野，心胸中自是海阔天空。


“烨子，咱们为什么要去少林寺啊，你和我爹的谈话，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你走之后，我娘可是哭号了一宿，说我爹没良心，自己领兵在外，就不管全家老小的死活，我爹哄了一宿。”


程处默的脑子有僵化趋势，到现在都没有看明白局势，牛见虎见程处默犯迷糊就说：“这回啊，咱们的那些叔伯不知为什么都把烨子架在火上烤，往常谁都不服谁，见了面大眼瞪小眼，现在倒好，一团和气，云家拔了头筹都嘻嘻哈哈的不在乎，听调遣，听得不乐乎，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咱哥三年轻，要不是程伯伯看的明白就被骗了。”


听牛见虎这么说，程处默顿时涨红了脸，蹙着嗓子说：“这些老家伙眼睁睁看着我们往坑里跳也不说一声，还帮着别人整我们？”


他在问云烨，他想听云烨对这件事的看法，他有些想不通这些平日里被自己一口一个叔伯的喊着的人会合起伙来坑自己。


“处默，见虎说的没错，那些叔伯们的确有这个意思，虽然搞不清楚他们的目的，但是我总觉得他们仿佛没有恶意，或许被称为一种试探更合适，要知道这回去岭南，主要的人手是他们的，钱财也大部分是他们出的，如果我有了什么不好的想法，他们也难逃干系，没有人愿意这么干，赔上身家性命下赌注，这回我离开长安就是想让心静一静，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想个通透，老狐狸们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既然没有目的，没有打算，三家的车队在程处默的怂恿下拐进了小路，大路虽好却没有什么景致好看，小路艰难了些，却有美景无数，路程也会近了许多。


在山间小路上纵马疾驰，路边的草丛里不时的有野鸡，野兔窜出来，程处默箭不虚发，野鸡才窜起来，就被他一箭射了下来，牛见虎也不错，居然射死了一头獐子，云烨自问没这本事，就抱着手笑呵呵的看他们两个卖弄自己的箭法。


老江头几个人半眯着眼睛不理睬，酒葫芦不停地在几个老兄弟之间传来传去的，每个人都醉意盎然，不理会小年轻们的胡闹。


单鹰就很看不起程处默的卖弄，对于这种小把戏不肖一顾，不停地牵着旺财上山下坡锻炼身体，旺财哪里受过这种苦，想跑到云烨跟前却没有单鹰的力气大，只好喘吁吁的跟着跑路，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


旺财是家里的开心果，也是宝贝，云烨装着看不见，辛月看的不忍心，让丫鬟给旺财送来一盆子冰镇好的醪糟，让它解解暑气。


“不行，它才跑热，不能喝凉的。”单鹰一口拒绝了辛月的好意，还把盆子端起来一口气喝光醪糟，急的旺财拿头去拱单鹰，被他一把推到一边。盆子甩给丫鬟，带着旺财继续上山下坡。


眼前的山就是骊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地方，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大，博得美人一笑，这个愚蠢可怜的王最后成为戎人的俘虏，历经各种凄惨而亡。


很奇怪，坐在火堆边上听云烨讲故事的程处默，牛见虎，单鹰，还有三个妇人，都表达了对褒姒祸国殃民的不满，单鹰还说，如果那个妖妇在眼前，定当一剑杀之。云烨老婆，小牛老婆，程处默的小老婆都对单鹰投以赞成票，不知道一个个脑子是不是都坏了。


“有一天我为了让你高兴，把云家点了，然后然大家都骂你不骂我，处默，见虎，还有他们老婆说是我被你这个狐狸精迷得颠三倒四，罪魁祸首是你，然后就有单鹰这种二百五侠客来取你项上首级，你还觉得这件事情里的你该死吗？”


“妾身怎么会让你把家给点了，如果真那么干，就是被骂，被杀都是该的，夫君你和别人的想法不一样，莫非是这条石瓮谷里不干净，有妖祟作怪？”


辛月的答案让云烨有昏厥的倾向，不行，今天要把话说明白，要不然，可怜的褒姒被人家骂了这么多年，那条冤魂不作乱都要气得跳出来作乱了。


“什么女色误国，还把什么事都往一个可怜的遭丈夫宠爱的女人身上背，我最看不起记录这些历史的人，明明是男人家自己把事情没做好，就把屎盆子扣在女人身上，这种没有担当的鼠辈，死了都是活该，庄户家都知道自己老婆做了坏事都揽在自己身上，知道说婆娘家懂个屁，有什么都冲着老子来。怎么到了帝王将相就变得狗屁不通，一个女人家能干什么，后院里嚼嚼舌头，欺负欺负妾侍，打打丫鬟就到头了，军国重事关她们屁事。


处默，见虎，单鹰，你们会拿军国重事开玩笑么？你们会把诸侯遛来遛去的玩么？不会吧！明明自己是个混账偏偏要说自己英明，只不过是受了女子的诱骗罢了，我呸！”


见云烨说的激动，牛见虎撇着嘴，灌了一大口葡萄酿才说：“写历史的没错，传历史的也没错，为上者隐，为尊者隐，为亲者隐，这是人伦大道，人伦大道是历朝历代的根本，谁家不是遵照不虞，怎么到你这里就拿出一些狗屁不通的歪理来诋毁，我才呸呢。”


“就是，身为妻室，为自家丈夫背骂名是该的，男人家还要出去谋生活，如果他没了脸面。全家还怎么活，所以这种事情。女人家背了最好。”


小牛老婆也跑出来说云烨思想不对头，需要反省，惹得辛月不愿意了，她才不愿意自己丈夫被其他人指责，用棍子捅一下火堆问云烨：“夫君，你埋得泥疙瘩不知道烤透了没有，妾身饿了。”


云烨正仰着头看着黑黝黝的群山向褒姒这个美丽而屈辱的女人道歉，没办法，我说不过他们，他们连人伦大道都搬出来了，实在一个铁证，对于你的冤屈，恕我无能为力，我去吃叫花鸡了，你自己再忍忍，到了清朝会有一个叫袁枚的才子为你们正名。


扒开火堆，炭火下的四个泥疙瘩已经被烤干了，用带叉的木棍挑到青石板上，三个妇人好奇的准备看一团烂泥怎么就能做出美味来，程处默早就吃过，不稀罕了，牛见虎和单鹰则很是期待，因为程处默说是天下美味。


云烨用石头敲开泥疙瘩，一股浓香顿时窜了出来，清亮的油从缝隙里流了出来，掰开泥壳，去掉荷叶，雪白的鸡肉顿时出现在众人面前。


单鹰手快，也不怕烫，抱着一个泥疙瘩跑了，牛见虎见状也不示弱，也抱着一个和自己老婆分赃去了，九衣一个劲的捅程处默后背，她也很想吃，程处默嘿嘿一笑，很有经验的用木棍挑着一个到别的石板上开砸，这时候，云烨已经把一只鸡腿撕下来，递给了咽唾沫的辛月。


男人家就没怎么吃，一整只肥肥的野鸡都被妇人们干光了，一个个摸着油光光的嘴不好意思的相互打趣。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一节 游戏的作用


云烨起得很早，蹲在小溪边拿柳枝清理牙齿，山间的晨雾很浓，裹在身上凉丝丝的，像马一样把嘴凑在水面上长长的吸一大口水，在喉咙里咕噜两下，再用尽全力喷出去，散开漫天的水雾，总看见离石这么干，在画完一副画之后，就灌一口水，仰着脖子喷出去，眼看着水雾沁染了浓墨，散发出一股晕染的效果，就得意非常。


唐代的绘画多以人物为主，还总是把主角画得非常大，有一种力压群雄的架势，《吾皇夜宴图》就是这样，看到李二向他显摆阎立本的这幅画，云烨的怒气就不打一处来，老阎这个马屁精，把李二画的威猛绝伦，把冯盎画的气势逼人，把房玄龄画的睿智无比，到了云烨就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个子只有李二的一半，宽度也只有一半，正在拿着一只螃蟹大嚼，背后还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不停地捅后背，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向李二请求把这幅画赐给自己，回家好挂起来早晚膜拜，李二的回答只有一个字，滚，他很清楚以云烨的小心眼，这幅画要是能见天日才是见鬼了。


回到家云烨就请离石过来，想请他也画一幅《吾皇夜宴图》不要求夸张，只要求正确的把场景表现出来就好，离石现在是姑父，很好说话，按找云烨描述的提起笔就画，画一完成，就被云烨大怒之下撕了，和阎立本的就没有区别，云烨只有更加的猥琐，比阎立本画的还要不堪。


离石自然暴怒，揪着云烨就要出手，被姑姑劝住，云烨怒气难平之下决定自己画，就用墨汁，让这些土鳖见识一下大名鼎鼎的水墨画，照着窗外伸脑袋看云烨的旺财的模样就画，半个时辰搞定，掏出印章就该在上面，名曰《宝马良骥旺财图》。


请旺财看了，它很满意，谁知离石跳了出来，举着竹板就要揍云烨，谁劝都不听，拿着云烨的大作对奶奶说：“这是马？我看是猪，马的耳朵像蒲扇？”说完又要开揍，还说要尽一尽做长辈的职责。


说着说着忽然闭嘴了，自己拿起毛笔照着旺财的样子开始画，全是用墨，只是浓淡不一罢了，画完之后总感觉不对，有些生硬，就把正在喝水的云烨拽过来，让他看看哪里不对，云烨虽然画画的不行，眼光却是一流。


在白纸上画的旺财堪称栩栩如生，惊得云烨一口水就喷了出去，一些水雾就落在画上，离石恨不得掐死云烨，这幅画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只要把小毛病去掉，就可以开宗立派，被云烨一口水就给毁了。


他强忍着怒火，闭着眼睛养气，却听姑姑咦了一声，把他拖到画跟前，睁眼一看，以为早就毁了的《旺财图》居然变得生动起来，色度也看起来柔和了好多。


想起这事云烨就得意，自己无意中掌握了定画的诀窍，离石那张脸要多难看就有多难堪，奶奶抱着云烨就亲了一口，自己的乖孙捣乱都比别人家的小子会捣乱。


得意之下云烨决定再来一口，正要吸水，发现一只马头凑过来一起喝，想要赶走却发现是旺财，这就没关系了，哥俩一起吸水，云烨的气没有旺财的长，嘴也没有人家的大，吸水的时间自然没有旺财长，灌了一大口水，仰天喷出去，然后自己感受水雾弥漫的感觉，太舒坦了，旺财没这功能只能打两个响鼻意思一下。


“我终于知道旺财的那些坏毛病从哪来的，奸懒馋滑占了个遍，原来根子在你身上。”单鹰清越的声音传了过来，这混蛋就从来不知到什么叫客气。


云烨这才回头，发现河边站了好多人，辛月的头都要揣怀里了，程处默，牛见虎满脸愕然，他们的老婆满脸的八卦。仆役丫鬟们把头扭到一边，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


“如此美景也没有把你们那些凡尘俗子的心清洗一遍么？见山观山，见水戏水，才不枉我们千里迢迢远游一次，如果不能放开心胸享受山水之趣处处与长安一般模样，待在长安就好，何苦奔波。”


遇到尴尬事情，一定要把别人弄得比自己还要尴尬才成，这样大家又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才能交流下去，兵法有云，敌进我退，敌退我扰，敌疲我打，诚为金玉良言。


果然，首先仆役丫鬟们就被云烨争取了过来，纷纷用崇拜的眼神看云烨，这才是高人啊，自家侯爷一向都是高人，鄙视的看一眼旁边程家，牛家的仆役，这种高深的学问岂是你们两家凡夫俗子能领悟的。咱们跟着侯爷多年才受了一点熏陶。


云三作为新晋的侯爷长随，自然被熏陶的更多，趴水面上满满吸一口水，在众目睽睽之下仰天喷出漫天的水雾，然后站在水雾里享受那一丝柔软的清凉，真的很舒服。


水雾散尽，云三欣喜地叫一嗓子迫不及待的又趴下去吸水，这回趴水面上吸水的人更多了，一时间小溪边上全是水雾，就连一些胆大的丫鬟也喷的脸红脖子粗。


然后就乱了，你喷喷我，我喷喷你，乱成一团，看他们玩的热闹，程处默都跃跃欲试，在云烨对着他们两口子喷了一口水之后，程处默终于爆发了，吸了一大口水找不见云烨，转头就喷在牛见虎头上，于是战团继续扩散，直到小牛老婆也趴在水面吸水的时候，单鹰就彻底傻掉了，刚刚给旺财割的青草从手里掉地上都不知道，就知道张着嘴发傻。


辛月弄不明白刚刚还是夫君在丢人，怎么一瞬间间就变成了一种山间的野趣，眼睛瞪得溜圆，云烨拍拍她的肩膀对她说：“这些日子让你为难了，趁着现在痛痛快快的玩一会，你会忘掉烦恼。”


甜甜的对云烨一笑，辛月抹去了眼角的泪渍，也不管溪水浸湿了她的衣衫，就像一个孩子趴在水面吸水，然后喷出去，让水雾把自己裹起来，一次一次的不知道停止。


云烨换了一身干爽的衣衫，从帐篷里出来，背着手施施然的走了过去，手心里藏着一块迎春糕，趁着单鹰挠头的机会，把糕饼塞进了旺财的嘴里，旺财很聪明三两下就吞了下去，见单鹰往这边看，就立刻住嘴不动，只是嘴上的糕饼沫子未免有些明显。


“云家就是这样管理仆人的？”单鹰指着好几个朝辛月喷水的丫鬟问云烨。


“对呀，就是这样，他们只要平日里把自己的活干好，就没人管他们干什么，只要高兴就好。”云烨对着朝自己挥手的辛月挥挥手，漫不经心的回答。


“你不怕没了规矩，家里出乱子？”单鹰不死心，继续问。


“云家从立府到现在，就没出过一个不好的仆役，在云家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一个仆役跑，更加没有出卖云家的人出现，我入狱的时候，他们宁可守在家里听天由命，也没有给自己找出路的，这样的仆役，长安城其它勋贵家里没几个吧，小子，我云家全是。”


单鹰的逻辑彻底混乱了，他的师父，他的母亲就没有教过他还有云烨这样的家主，单家迟早要兴旺的，他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如果不是云烨用书院困住了他，他就打算回河北重整二贤庄，以自己的身手打遍那些桀骜不驯的绿林好汉，恢复复单家对绿林道的统治，这是单家的传统，也是他的责任。


如今他感觉自己的想法有点偏差，又不能向云烨求教，这是一个习惯性把人往沟里带的高手，必须远离，越远越好。他忽然感到了孤单，在这群人里他就是一个异类，他们都是那样的快乐，只有自己背负着振兴家族的使命，一点都不快乐，此时的他极度的怀念恩师，怀念和恩师在一起的简单日子。


老江拎着酒葫芦走了过来，对他说：“小子，怎么不去和他们一起玩耍，你看云三他们现在开始拿盆子泼水了，我要是年轻三十岁一定不会放过，人老了就没了心气，来喝口酒，给棒小伙子提提心气，心里要是不痛快，就和老汉说说，老汉年纪大，见得事情多，说不定能解开你的心结。”


单鹰不知不觉的就灌了一大口酒，火辣辣的酒浆下了肚子，顿时舒坦了许多，被老江牵着，两个人坐在巨大的石板上就尅是聊天，一老一少不时有笑声传过来，似乎非常的投机。


云烨看都不看两人，只是对面朝自己的老江伸出了大拇指，就匆匆的加入了新的战斗，貌似女眷那边已经浑身湿透，一个个曲线玲珑的很有看头。


很是失望，从帐篷冲出几位老嬷嬷，手里拿着布帘子，迅速的把女眷和男人们分开，胆敢有往这边瞅的，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


游戏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一个个这才感觉到又累又饿，穿着湿衣服强撑了做了也不知是早饭还是午饭，几口吃完后就躺在阴凉处的石板上等着衣服晒干。


路是赶不成了，钱通瞅着东倒西歪的仆役对云烨说：“侯爷，今天恐怕是走不了了，不如就在此地扎营休息一晚如何？”


云烨看看已经醉的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单鹰，就笑着点点头，不得不佩服这些老家伙，能让一个杀手醉到这种地步的人，实在是不简单。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二节 聪明的响马


两山夹一沟，太阳在山的那一边，山间的小路虽然崎岖，却无碍马车的行进，这是先秦古道的一部分，就是这些阡陌交通的小道，给了关中平原极大地交通自由，也给长安带来了极大地安全隐患，一入函谷千里平原就再也无险可守。


自古秦兵耐苦战，这话是不妥当的，秦兵也有崩溃的时候，比如安史之乱，百年的安逸生活会侵蚀每个人的灵魂乃至于肉体，想要一人的力量为天堑，这是历朝历代的君王们心底里最深的美梦，无奈，这种美梦总是一次次的破灭，成为千古的笑话。


在这种天然的歌唱大厅里，不唱一嗓子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回想起辛月前些日子总是对自己唱什么，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唱着唱着还把自己唱哭，自己被自己感动的笨蛋，哭完了还有脸抹着鼻涕问，她赴清池，云烨会不会自挂东南枝？


“那可不会，清池咱家附近没有，你如果从鹰嘴崖上不背降落伞跳下来，目的也会达到，我绝不会自挂东南枝，西北枝子也不干，把你风光大葬之后，马上就会再娶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让她用你的镜子，穿你的新衣服，吃你的美食，再把你的诰命一夺，哈哈，生活的快乐无边。”


听到这话，辛月立马不哭了，而是跳到云烨背上连抓带挠，最后还下嘴，拽都拽不下来，晚饭一个人吃了一笼烧麦，哪有半点要求死的心思。


女人啊，就是这样，老想着自杀的就是那些对生活没有一点希望的蠢货，辛月从来不是，就算云烨死了，她也会坚强的活下去的那种女人，哭号告软可不是她的性子，当初和云烨只见了一面，就杀伐果断的把自己嫁过来，自认看人不会走眼，自杀？天下人死光了她都会好好地活下去，大家族没个这样的女人撑家怎么行。


都是该死的李安澜闹的，她一怀孕，辛月的压力就增加了无数倍，有了压力就会发急，她一发急，云烨的苦日子就到了，牛马配种也不过十几天的时间，云烨却夜夜笙歌，早晨骑马腰都不得劲。


坐在马上运足了丹田气，张口就唱，“六月，里的黄河，冰不化哟，扭着俺，成亲的，是我大，五谷里，数不过豌豆圆，人里头数不过，女儿可怜，女儿哟。”


还行，嗓子保养的不错，把旁边的程处默吓了一个趔趄，山谷里的鸟雀乌泱泱的飞了起来，盘旋着不肯落下来，一只五彩斑斓的锦鸡从草丛里没飞两下，就被单鹰用石子给敲死了，脑袋都被敲碎了。


辛月把脑袋从马车里伸出来诧异的看了丈夫一眼，以为他又在抽风。


“烨子，刚才那两嗓子吼得是什么，怪得劲的，给哥哥说说，咱俩一起吼。”一句话就说的云烨眉花眼笑，终于有人懂得欣赏什么叫美了，早就受够了唐朝软绵绵，古朴沧桑的歌曲，哪有信天游带劲，再说了，走在山沟里不唱信天游难道说唱孔雀东南飞？


“这就好，小弟教你，这歌曲叫信天游，就是男人家唱的歌，带劲，我来教你，这个词啊……”云烨无视牛见虎鄙夷的目光，和程处默嘀咕半天，然后两人一起吼。


“我站在山梁梁上哟，你站在河沟沟里，想要见面容易，拉话话难，想得我心疼哟，招一招手。”


旁边的骑士们纷纷离两人远远的，弓箭都拿在手里，就害怕把什么猛兽招出来伤人就不好了。两人自得其乐，边唱边笑，云三听了两遍，也扯开嗓子吼，反正他认为侯爷会的都是高档货。


唱歌也会唱出祸事来，谁会想到在离洛阳不到百里的地方会遇到响马，一声梆子响，道路两旁窜出俩骑，周边的小树不停地胡摇乱晃，似乎藏有千军万马。


为首的胖子骑着一头比驴子大不了多少的马，高声断喝：“呔，前面的狗官听着，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留下钱财，爷爷饶你等一命，要不然，管杀不管埋。”说完还晃晃手里的巨大的厚背砍山刀，另一个把两个比人头还大的锤子摇一摇，示威。


老江看看自己腰里香瓜大小的链子锤，再看看壮汉手里大的离谱的锤子，摇摇头对云烨说：“侯爷，这两个混蛋您是打算清蒸还是红烧？”


云烨不说话，把头转过去看单鹰，程处默，牛见虎也转头看，最后众人齐齐的看单鹰，只见单鹰脸红的快成红布了。


在众人的注视下，单鹰只想跑头鼠窜，太丢人了，太给绿林道丢人啦，今天过路的是三家武侯，仆役们早就见多识广，家里的石狮子老被那些喝醉酒的老爷子，小爷子搬来搬去的当石锁耍，你没见连丫鬟都把头探出来看活生生的响马是什么样子的，几十个护卫早就钻到树林子里找你所谓的千军万马去了，你他娘的还拿着木头做的兵器骗人。


他想撕碎这两个混蛋，太丢人了，自己昨晚还在对云烨，程处默，牛见虎吹嘘绿林道是如何的藏龙卧虎，多么的讲义气，千金一诺，孤身杀贼视为常事，千里取人头，万里赴戎机，是为慷慨，他娘的话音才落，就出了来这样两个夯货，你也不看看胯下的驴子腿都在发抖，能不能扛得住你那么沉重的兵刃。


还没等单鹰出手，老江的链子锤就飞了出去，拿大刀的响马都没来得及躲，只能拿大刀挡一下，咔嚓一声，大刀就被击得粉碎，链子锤去势不减，砸在响马的胸口上发出“镗”的一声响，响马连停都没停一骨碌就从马上掉了下来，嘴里全是血。


使锤的大汉见状，大喊一声：“二弟啊”扔了锤子就下马，扛起受伤的响马就准备跑，从背后包抄过来的护卫，抽出横刀就准备把这两个家伙砍了。


使锤的大汉把他兄弟放下跪地抱头一个劲的喊：“我兄弟有病，要砍就砍我，注意是我出的，砍我，别砍我兄弟，我是主谋。”


护卫见云烨没有要砍这两个混蛋的意思，就找来绳子，把这两个家伙捆了起来，老江挠着稀疏的头发走了过来，在那个受伤的响马怀里一掏，掏出一面破碎的护心镜，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对云烨说：“侯爷，老夫刚才还纳闷，这家伙挨了老夫一击，居然不死，原来是有护心镜挡着。”


钻林子里的护卫也出来了，牵着四五只羊，对云烨说：“侯爷，林子里没人，这就是两个剪径的小贼，把羊绑在四五颗小树上，只要羊一踢腾，树就摇晃，扮伏兵，怪聪明的。”


车队里的仆役丫鬟顿时哄笑起来，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云家大马车里也传出快要断气的笑声。估计里面的三个妇人快活不成了。


单鹰的脸黑得像锅底，一只脚一挑，一个巨大的锤子就落在手里，随手舞动两下，呜呜的风声煞是吓人，如果不是遇到这三家，别的镖局，护卫想必会丢弃财物落荒而逃吧。


云烨也捡起一个，最多十几斤重，有意思，这是两个聪明的响马，这年头用脑子打劫的人不多了，没杀伤力就是说这两个家伙没杀人，刚才兄弟情深的一幕让人感动，人才啊，云家需要这样的聪明人。


大树后面还有一辆板车，护卫把他们两人骑的马套上拉车，俩响马被反捆了手脚扔板车上，随着车队继续赶路。


这回新鲜了，见着活的响马了，云家小丫鬟没见过响马，只听说都是红眼睛绿眉毛的妖怪，这回侯爷抓了两个活的，不看看那成，一个个借口给响马送点水，都来看看响马长的是什么样子，好回到家里给其他姐妹讲讲自己的奇遇。


一个人送水齐橙觉得是好事，嫩白的小手给他喂水那是纯粹的享受，他很想咬一口，看看能不能咬出水来，直到十几个丫鬟统统给他为了一遍水之后，肚子鼓鼓的就再也不想见到美女了，有胆大的丫鬟还揪揪自己的胡子，看是不是真的，呲着牙吼两嗓子，吓得丫鬟吱哩哇啦的往回跑，然后就被丫鬟的爱慕者一顿臭揍。


在离洛阳三十里找了个有水有靠山的地方扎下营寨，两个响马的名字也搞清楚了，一个叫齐橙字木登，叫马刺字嘎啦，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给自己起这么个怪字，不过很贴合身份，听到他们的字，云烨对自己不器这个名字还是很满意的。


西京洛阳天津桥边上的无赖子，专门以坑蒙拐骗为生，前些天被地头蛇龙三撵出西京，扬言只要他们哥两出现在西京，就挑断手脚筋，做讨钱的招牌。


两人无奈之下花光了积蓄，置办了这一身行头，谁料想，第一回就踢到了铁板上，生死难料，齐橙一直央求云烨，砍了他，放了他兄弟，他兄弟头被人打过，然后就缺根筋，坏事全是自己干的，不关一个傻子的事。


“大爷，您要是想逛逛西京城小的给您带路，那里的青楼姑娘最好，那位歌姬的曲子唱得最好，哪位的舞娘腰最柔软，小的全知道，包您乐不思蜀。”


“知道给自己起字，知道乐不思蜀，齐橙啊，你的学问从哪来的？”云烨笑眯眯的问。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三节 追踪溯源


一提到这些，齐橙的身子就挺的直了一些，哪怕是倒攒四蹄的捆绑着，也努力的抬起头，想要看看云烨的相貌，想要知道自己到底栽在什么人手下。


泼皮混混是一群最知命的人，在还有一丝希望的时候，那怕滚在烂泥里，也要求活，一旦知道自己绝无幸免，也会低头挨那一刀，绝不喊冤。


“我的学问是俺娘教的，只可惜她教了俺一年就病死了，这位公子，齐橙落在你手里，要杀要剐随你，只可怜我那个傻兄弟，糊里糊涂的就随着俺见了阎王，马刺啊，挺着点，你千万不要死啊。”


“你母亲居然识字，那就不会是小门小户人家出来的，最少也是读书人家里的闺女，齐橙，你只要告诉我你那个用木头刀枪骗人的把戏从哪得到的，我说不定就会放过你们兄弟。”


隋唐战乱时的各种英雄里，云烨是实上最喜欢的就是那两个拿着纸糊的大锤到处吓唬人的英雄，齐国远不知道与这个家伙有什么渊源，如果有渊源，以单鹰那种重情重义的刚烈性格断然不会见死不救，这样一来，这里面可就大有文章可做。


“是俺娘当笑话讲的，俺娘是官宦家的小姐，被俺爹抢到山上当了压寨夫人，俺娘开始不同意，俺爹也不逼，后来乱世来了，俺外家被溃兵杀了个精光，俺娘就嫁给了俺爹一起过日子，拿木头锤子吓唬人的事，还是俺娘交给俺爹的。”


事情很滑稽，但是云烨却没有发笑，本身力量不足的时候，适当的借用外力并无不可，动物界里，这种事情屡见不鲜，刺豚鱼，蛤蟆，就是代表，遇到危险把身体撑大来吓唬敌人，是一种保命的手段，保命的时候用什么手段都不算过份。


“你不要告诉我你爹是齐国远，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么巧的事。”云烨不管了，连诱供都使了出来，不管他承不承认他爹叫齐国远，云烨都打算让齐国远当他的爹，这种事情，老江干起来最是拿手。


齐橙呆住了，把身子侧躺着看云烨，他不明白，这个锦衣公子一看就是贵人，为何会认识他爹，国远这是老爹的字，是娘给起的，要不然齐二愣子这名号实在不怎么好听。


“你为何知道俺爹的字，你年纪幼小，不可能认识我爹的。”


云烨愣了一下，转眼间就眉开眼笑，朝着正在溜旺财的单鹰大喊：“小鹰，小鹰，过来，我介绍你兄弟给你认识。”


这话是病句，可单鹰偏偏认了真，几步就纵掠了过来，对云烨说：“你不要骗我，谁是我兄弟。”


云烨指指正在对自己眨着眼睛献媚的齐橙说：“这就是。”


单鹰大怒，揪着云烨的衣领子说：“你羞辱我。”


云烨都被拎了起来，依然面色不改，笑着说：“单鹰，这件事你没的选择，你爹和他爹是生死兄弟，他爹是可没有对不起你单家，反过来说，他现在成了这副样子，就是你爹害的，你有师傅有家仆护送，他可没有，和老娘在洛阳城里受尽白眼，现在，你还不准备认你这个倒霉的兄弟吗，哦，你现在是大高手，自然看不起烂泥一样的兄弟，不如我替你代劳，把他一刀砍掉，一了百了如何？”


云烨的毒舌喷吐着毒液，一句句就像在切割单鹰的心，他松开云烨，嘶声问道：“他爹是谁，我爹何时欠了他家的债，说清楚，要不然休怪我翻脸。”


“齐国远的名字你娘如果没对你说过，就当我在说胡话，你爹身边剩下的最后两个兄弟里，其中就有他爹齐国远，这个人情你单家欠大了，怎么样要不要我砍了他？”


秦琼早在接到云烨告知单雄信还有后人的时候，就把那件事情经过详详细细的给云烨说过一遍，齐国远就是单雄信最后的兄弟，在最后一场战役中战死沙场，到死都没有后悔跟随单雄信。


单鹰从小孤单，最看重的就是亲情，这个混蛋就是那种传说中视兄弟如手足，视女人如衣服的那种混账男人，云烨打心底里不愿意用大丫作为牵绊单鹰的一条线，再说这条线不见得牢靠。现在从天上掉下个齐橙，对云烨来说简直比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还要让他欣喜，如果说女人这条线只能拴住他的一根手指，那么兄弟这条线就是一根牛皮绳，可以把单鹰捆绑的不能动弹。


对单鹰来说富贵荣华就是个屁，唾手可得，可是对于齐橙恐怕就不是了吧？云烨心中高兴地想要再高歌一曲《兰花花》来抒发一下自己的心情，不过看到单鹰痛苦而又欣喜地表情硬是压下了自己唱歌的欲望，把单鹰推到齐橙的身边，自己背着手高兴地去找辛月，不知道她把最拿手的雕胡饭做好了没有。


程处默，牛见虎一人端着一大碗饭，上面堆满了红烧肉，很没贵族风范的坐在石头上吃，见云烨过来，就问：“你把单鹰弄疯了？你看把他高兴的，和那个响马搂在一起大哭。”


“处默，算起来那个响马和你也是兄弟，他爹是齐国远。”说完就进帐子准备给自己拿饭，留下再也没有胃口吃饭的程处默和牛见虎在帐子外面发傻。


云家有一种魔力，就是那种把人带坏的魔力，帐子里的三个贵妇，也是一人端着一个比她们头还大的碗吃饭，饭量都很好，就连娇弱的九衣都已经吃下去半碗饭了，这些天活动量很大，又都是十七八岁正能吃的时候，有这饭量不稀奇。


前几天他们还有点害羞，不好意思吃太多，现在早就无所谓了，见云烨进来，辛月放下碗，给云烨装了一碗饭，又捞了好些红烧肉在上面，端给云烨后，又坐下来和其余两个女人继续边吃边聊。


端着饭碗出了帐子，发现程处默，牛见虎在看着又哭又笑的单鹰出神，饭碗都放在一边，似乎连吃饭的心思都没有了。


云烨刨了一大口饭，点点头，辛月的手艺越发的好了，又滑又软的雕胡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简直是绝配，比西北的糁饭还要好，心情好，胃口自然大开，何况还有兄弟相逢的苦情戏可看，一碗饭转眼间就不见了踪影，不能再吃了，再吃晚上就会难受。辛月把茶壶给云烨拿了出来，温度刚刚好，娶个贴心的女人就是好。


苦情戏在继续，只是齐橙明显的不在状态，总是偷偷看云家仆役碗里的肉块，要知道从清晨到现在他可是一口饭都没吃，昨天什么时候吃的饭，他都不记得了，现在看别人吃美食，肚子一阵一阵的抽着疼。


其实云烨一直很奇怪，大唐的人都把祖先的约定看的比命还要重，指腹为婚之后很少会会出现赖账的可能，那些嫌贫爱富的人是极少的例子，所以才能被编成段子流传。


两个人做好约定互相帮忙成为富翁，其中一个抽到短签的人就会一心一意的帮助另外一个人，整个过程十年到二十年不等，等到抽到长签的人成为富翁后，不用担心他会卸磨杀驴，他是一定会帮助另外一个人也成为富翁才会罢手，这时候他们的约定才算是完成。


这在云烨看来是荒谬的，但是他偏偏每时每刻的发生在自己的周围，让自己从内心里越发的看不起自己。这两个从未见面的人，在把事情讲清楚后，立刻就成为了生死兄弟，连程处默，牛见虎都跃跃欲试。


牛见虎脸上的灰败之色，云烨很清楚他的缘由，拍拍牛见虎的肩膀说：“牛伯伯当年把单雄信旧部一夜之间全部杀死，陇右的时候我就知道，其他的人都缺少担当，牛伯伯的杀伐果断，小弟佩服万分。”


“烨子，你认为我爹当年做的是对的？杀自己兄弟也是对的？”这个问题困扰了牛见虎很多年了。只是一只埋在心底，今天终于问了出来。


云烨狠狠地一巴掌就抽在牛见虎的脸上，把旁边的程处默下了一大跳，不解的看着云烨，要知道不管他们犯了什么错，云烨都没有暴怒过，现在却红着眼睛想要吃人。


牛见虎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云烨的一记耳光反而让他心里舒服了好多，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擦也不擦，抬起头笑了，对云烨说：“烨子，这记耳光抽得好，我就不该对我爹的行为提出质疑，我应该相信我爹，这么做一定有不得已的理由，我是他儿子，那怕天下间所有人都觉得他冷酷无情，十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我也应该站在他的一边，和天下人作对。”


“牛就虎，你给我记着，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你质疑牛伯伯，再有下回，我会立刻割袍断义，以你的智商，有什么理由质疑牛伯伯的决定，当时要不是牛伯伯当机立断，秦家，程家，李绩家，还有你牛家休想有一个人活着，既然站了队，就要站稳，不要后悔，左右摇摆才是大忌，你以为当时的秦王殿下没有留下后手？你们四家新降，单雄信就是秦王试验你们立场的试金石。


当时天下一同已成定局，单雄信不识时务，为了一个三军统帅的位置硬要和全天下为敌，丝毫不顾天下百姓的痛苦，把自己一个人的快乐凌驾于别人的痛苦之上，他效忠的王世充是个什么货色你们不知道？杀之毫不为过。牛伯伯一生都在为天下间没有饿死之人这一宏伟目标努力，为了土豆，他以大将军之尊向我这个毛头小子道歉，杀几个珉顽不灵的人算什么，他们是太平世界的祸害，你知道吗，隋末之时天下丁口七百余万户，现今才不过三百万户，那四百余万户哪里去了？都死了，十八路反王，三十二股烟尘，这些都是吃人的猛兽，是他们把四百万户人吃了个殆尽，为了少死些人，那些祸害不该死吗？你以为我费尽心血的设计单鹰是为了什么，如果他有这种造反的苗头，我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四节 快意恩仇


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慢慢的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的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云烨站在远处看得仔细，不用偷听，他就能猜得出来那哥俩在说什么，牛见虎一侧的脸红红的，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羡慕，程处默也是，这就是江湖义气的魅力，他可以蛊惑的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却又是残酷的。


地狱里的花，悬崖上的蜜糖都是世间绝色，也是无上美味，有这种义气的人一般都把自己活的如同炮仗，短时间里可以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然而，这种光芒，只是一瞬间的事，爆发过后，也就不见了。


给牛见虎，程处默一人一巴掌，一个大家族的顶门杠子，如今羡慕起那些光棍们才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头被驴踢了，拖着一家老小，哪里会活的那么随意，必要的时候装狗熊，也比拿着刀子当街捅人有勇气的多。


“这种事情脑子里想一下就好，千万不敢把自己带进去，他们可以这么干，你们不行，上面有老的等着送终，下面有小的等着长大，想快意恩仇下辈子吧。”


“烨子，为什么我想哭，我有点羡慕，咱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程处默居然还问。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坐在桌子上打麻将，顺便骂骂儿子，训训孙子，摆一摆老太爷的谱，如果还有精力上青楼就最好了，这样过一辈子就是我的心愿。处默，在草原上找我三天三夜的事情要禁止，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干。”


“那还叫什么兄弟？”


“能帮着我把这辈子顺顺利利过完的就是兄弟，这个问题等我们老的不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你要我陪你抢劫皇宫我都陪你，现在多想想你未来的老婆李敬，清河公主你去看过几回？”


云烨一边看着钱管家拿着蒸饭的木桶给齐成添饭，加肉，一边头都不回的问程处默。


“天杀的，清河今年才十四岁，我和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


“我记得你纳九衣的时候就是十四岁下的手，现在怎么不变禽兽了？”牛见虎阴阳怪气的损程处默。


“九衣生俺闺女的时候差点死了，要不是烨子和孙道长，时上早就没她这个人了，那种事情，我不想在清河身上再发生一回。”程处默想起这件事情就后怕，九衣抓着他的手哀求，要他帮自己一下，那种惨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有第二回。


“告诉你，皇家的女子娶过来就要好好过，那个狗屁的公主府，最好不要去，把清河接回家，一个女人家住在冷冷清清的公主府里也可怜，你幸好娶得是清河，天性温和，如果换成其他的公主，你会死的比猪还要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合浦，一个兰陵，这两位，嘿嘿。听说合浦许给了房遗爱，兰陵许给了他自己的小舅舅，哈哈，真是天作之合。”


“烨子，你为何会笑的如此渗人？有什么说道吗？”牛见虎小心的问云烨，因为按照他的经验，每当云烨发出这种夜猫子一样的笑声时，总会有人倒大霉。


“哥俩给我记住了，房家，窦家，这两家子的事情不要掺合，更不要和这两个公主打交道，哪怕起了争执，也要退避三舍，这是两个能让全家死光光的主，谁沾谁倒霉。”


哥俩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烨不明白他的自信从哪来的，不过从以前的种种事情来看，还是相信他的话比较好，要不然吃亏的时候再找他帮忙，就难张口了。


天光暗了下来，黑色的乌云从山的那一边涌了出来，转瞬间就把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钱管家忙乎着指挥仆役们赶紧把帐篷再加固一下，把低处的帐篷搬到高地，给帐篷周围挖排水沟，云家的仆役干得井井有条，程牛两家的仆役则手忙脚乱。


钱管家冲着六神无主的齐成踹了一脚，把一顶小帐篷甩给他，要不然一会暴雨下来，马刺的病情铁定加重，可是齐成不会搭帐篷，抓着钱管家不松手，老钱还有很多事要干，哪有空帮他，甩开齐成就匆匆的朝几个程家的仆役大吼：“不把你家主子的箱笼搬到高处的帐篷里去，等着被雨淋呢？”


程处默站在高处看得明白对云烨说：“为何你家的仆役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我家的就磁笨，不拨不动弹？”


云烨没理会程处默的傻话，走下山坡来到齐成面前，把帐篷抖开，开始安装骨架，云家的帐篷骨架都是厚铁皮卷成的空心铁管，上面有楔口，只需要把相对的楔口对正插好就行，麻布做的帐篷刷了厚厚一层桐油，防水性能极好，帐篷恰好把板车罩在里面，齐成什么话都没说，对着云烨拱拱手，就钻进帐篷照顾虚弱的马刺，能在老江的链子锤底下挣一条命，马刺的运气算是逆天了。


一阵狂风刮过，平地起烟尘，惊雷滚滚，天昏地暗，临时搭建的马棚被狂风一下子就掀去了顶盖，仆役们又冲了出去，喊着号子和狂风作战，油布兜着风，难以固定，程处默看的不耐烦，冲了出去一只手就把快要被风吹走的油布按在地上，立马有云家的仆役拿着木楔，三两锤就固定好了，程处默双臂较劲，肌肉坟起，迎风面的油布也被他固定在位，没了风，嘶鸣中的战马立刻就安静下来，程处默哈哈大笑着向云烨显摆他健壮的身躯，迎接他的是云烨和牛见虎伸出的中指。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的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西门进，东门出。”


“杀了多少。”


“六十有三。”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五节 欺上瞒下的由来


昨夜的大雨洗去了所有的疲惫，三家的护卫开始顶盔贯甲，乌黑的甲叶擦得锃亮，战马也洗刷的干净，鬃毛被细心的丫鬟绾成一排小髻，再配上全部配饰，显得富丽堂皇，雄壮如山的身躯，背上高大健硕的战马可以说这是一队华贵到极致，也武装到了牙齿的精锐。青石板的道路在中间磨损的地方还积存有一洼洼雨水，被马蹄踏得四处飞溅。


三十里路转瞬即至，洛阳巨大巍峨的城门已经遥遥在望，云，程，牛三家的大旗已经展开，两百多人的队伍缓缓向城门走去。


三家在洛阳的掌柜早早就在守在城门口，见到车队出现赶紧迎了上来，云烨三人坐在马上，看着戒备森严的城门有些不悦，对掌柜的说：“咱家前往少林寺进香的文牒已经递送给了洛阳刺史，为何城门还是如此的守备森严，当我们是响马吗？”


见主人发怒，三家的掌柜赶紧跪倒，云家的掌柜连忙解释：“侯爷，文牒三天前就已经递送了刺史衙门，刘刺史也答应今日前来迎接，谁知就在昨日傍晚，有一悍匪自西门而入，手持长刀，在环寿坊连斩六十三人，将一个洛阳无赖帮派斩尽杀绝，而后从东门扬长而去，刘刺史已经将此事上报了洛阳留守侯大将军，至今还在留守衙门等候回音，所以无法前来，就让洛阳别驾韦寿，长史杜延，前来恭候侯爷，小公爷，小侯爷大驾。”


既然有地方官，云烨下了马，缓步向前，程处默，牛见虎随在后面，跟在云家掌柜后面的是两个中年人，没等云烨问话，就拱手见礼：“下官韦寿添为洛阳别驾见过云侯，见过程校尉，牛校尉，昨日洛阳不斳，让云侯见笑了，失礼之处还请海涵。”


“云烨身为武侯，地方上的事情与我无关，本侯只是去少林寺进香，其他的一概不理会，也不会理会。”知道这家伙抱着什么心思，就是担心云烨再插手此事，让本来可以压下去的事情再起波澜，大唐文武本来就不太和睦，落井下石的事情，互相没少干。


云烨巴不得这件事情被深深地埋藏在地下，昨晚单鹰的行为吓了他一大跳，六十三个人就在刹那间被他杀得干干净净，这他娘的快通天了。


韦寿见云烨没心思管这件事大喜过望，对长史杜延丢个眼色，杜延笑着上前拱手道：“常在家书中听闻云侯，不想今日得以亲见，实在是三生有幸。”


这家伙没用官场礼仪，用的是平辈礼，也不知他是谁家的晚辈。云府管事连忙提醒：“侯爷，杜长史乃杜相的亲侄，咱家在洛阳的家业受长史照顾良多。”


云烨哈哈一笑挽住杜延的手说：“原来是杜兄，小弟可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啊，杜相如今在玉山将养肺疾，临来时，特意告知小弟，如有难处可以找杜兄援手，如今我可是恶客登门，还望杜兄不要将小弟撵走才好。”


杜延闻听云烨讲到长辈，后退躬身施礼道：“不知家叔，病体康泰否？”


云烨站直了身子正色道：“杜相只是略有违和，如今有孙神医出手应当无碍，在下临走时，还见杜相与赵延龄先生一起乘竹筏笑谈饮茶，康泰的紧。”


杜延闻听云烨这么说，也就松了一口气，杜家现在全靠杜如晦支撑，是万万不能出毛病的，正待向云烨致谢，却听程处默说：“酸了半天了，还有完没完，三家子人还等着进城呢。”


云烨杜延相视而笑，杜延作请的手势，手未落下，程处默，牛见虎已经上了马，就要进城，视别驾，长史如同无物。


云烨对着韦寿，杜延苦笑一下说：“两位不要见怪，他俩在长安就是这幅德行，我是管束不住啊。”


韦寿是浸淫官场多年的老狐狸，喜怒早就不显于色，对于他们二人的失礼，见怪不怪，笑着说：“下官在春风一品楼略备薄酒，为云侯洗尘，不知可否？”


“云烨此次乃是奉了家祖母之命前往少林寺进香，岂敢饮宴失礼，尚请别驾见谅。”


韦寿早就料到这一结果也就不再强求，与云烨一起步行进入洛阳。


洛阳果然不愧天下雄城之称，城墙高有八丈，仅次于长安，城墙下的护城河水流湍急，足有三丈宽，城墙上斑驳不堪，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犹存，无不记录着战争的惨烈。


抚摸着那些遗迹云烨想象着十八路反王齐攻洛阳的场景，箭如飞蝗，命如稻草，尸体不断地从城墙上滑落，在护城河里溅起一朵浪花就消失不见。


用尸体堆积出来的胜利，李二胜得极险，那些反王的尸骨早就喂野狗了吧。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云烨不知为何会想起孟子的名言，不由自主的念了出来，听到掌声，才发现是韦寿，杜延在抚掌轻和，就笑着说：“乍一见洛阳城就想起陛下百骑大战窦建德的往事，遥想陛下雄姿，于万军中纵横捭阖，所向无敌，就连这样的雄关漫道也无法阻止陛下的脚步，真是令人神往。”


“云侯博学多才，遍览诸子百家，想不到对孟子也是熟捻无比，刚才入定必有所获，老夫已经休矣，日日与洛阳为伴，却毫无所得，这才是人间憾事。”


韦寿的言语风趣，和这样的人一起谈话倒也不烦闷。在一起恭祝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万寿无疆之后，三人相伴骑马入城。


就算有强人进城杀人，洛阳的繁华也半点不减，街面上人来人往，没有长安的拘谨，却多了几分写意，少了几分厚重，却多了一点烂漫，东西两市早就圈不住商人们求财的渴望，不能摆摊，却不妨碍他们把货品顶在头上的笸箩里向行人兜售，挑着担子摇着手鼓的货郎，叫卖声押韵合辙，煞是动听，更有美艳的胡姬怀里抱着酒坛，向行人抛着媚眼，想要让他们尝尝自己新到的美酒。


“诸位确是干吏，只看这满城繁华就知道诸位是如何的呕心沥血，云烨佩服。”必须把单鹰造的孽，给解决掉，要不然总是隐患，这混蛋杀一个龙三也就罢了，偏偏把人家的老巢给剿了，你让人家刘刺史，韦别驾，杜长史如何给你掩盖。


“只恨那强贼，太目中无人，光天化日之下，血溅洛阳城，老夫等人已经准备了请罪奏表，等待朝廷降罪。”说到这里，韦寿脸上的失意就显露无疑，杜延也是一脸的灰败之色。


“百姓伤亡惨重？”云烨怒不可遏。


“这倒不是，都是些逞凶斗狠的恶徒，只是官府没有确凿的证据，无法将他们绳之于法，谁能想到，他们惹了不该惹的人，也算是自食恶果，强人一击即中，便远遁千里，天下之大要我等如何追捕。”


杜延也是豪门大族出身，并不忌讳云烨，就把心理话说了出来。


“我以为是良善百姓被人无辜杀死，准备让家将追捕，原来是几个无赖子，死了就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帮派械斗岂是官府能控制的，前一段时间，长安大火就是这些混账东西干的，陛下大怒，将什么白虎盟连根拔起，居然在他们老巢里发现了攻城弩，所以啊，你们的这点事就不叫事。”


本给他们找一个推脱的理由，初唐的这些官员还没有学会欺上瞒下，这种官场的惯例不会那里成。一个个都清如水，明如镜，云家还混个屁啊。


果然，两人的眼睛立刻就变亮了齐声问：“云侯所说可是真的？”这件事李二引以为耻，并没有明发天下，知道的人不多，洛阳的外委官员还没有知道的资格。


“杜兄，这件事杜相知之甚详，只需快马向杜相求证即可，有什么为难的，死几个泼皮，洛阳的秩序只会更好。”云烨继续启发这两个官员，也不知他们是怎么混到地方首脑的。


两人都对云烨深深地施礼，而后安顿好云烨，就告罪匆匆离去，想必是去找刘刺史一起商议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能性。


云烨对他们充满了信心，这是地方官员的本能，自己只是唤起了他们最原始的本能而已，他们自己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得妥妥贴贴，用不着云烨自己费脑筋。


程处默，牛见虎，单鹰坐在大堂里等候云烨，每个人都阴着脸，就连单鹰也是一副懊恼之色，自己本来只想杀龙三一个人，谁知道正好遇见这些家伙在吧一些孩子往坛子里装，混惯黑道的单鹰哪里会不知道这是在制造侏儒，过几年好卖给杂耍班子，让大家取乐。


那些孩子的苦难就没人理会了，所以盛怒之下才大开杀戒，将这些家伙斩尽杀绝，将坛子打破，把孩子全部放了出来，给他们分发了财物，让他们自己回家。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云烨，程处默，牛见虎都没有责怪单鹰，他们知道，如果是自己遇到这样的惨事，下手只会更狠，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官府的追查，如果用心，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永久的秘密。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六节 侯君集的智慧


在很久以前，云烨就向老程，老牛请教过关于武功的秘密，那些传说中的强人是否存在，以一敌百有没有这种可能。


老程对这个问题不屑一顾，老牛却对云烨做了一个称得上完整的回答，以一敌百在战场上是存在的，勇气上来了，就是兔子都可以撵狼，在那种环境下，百骑破万敌一点都不稀罕。


老牛说所谓武功高低，就是看谁比谁更加的强壮，身体更加灵活，技巧更加熟练，斗志更加旺盛，意志更加坚强，懂得使用和调动全身的力气对敌，知道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获。


比力气，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比十个人的力气大，但是一个接受过严格武术训练的人可以轻易的打败十个普通人，想要击败同样接受过武术训练的十个人，在不考虑斗志和意志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


云烨在书院里做过实验，李鹏程在学子中几乎是无敌的存在，段猛，李恪每个人单独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李恪和段猛两人联手，李鹏程就只剩下挨揍的份了。


程处默，牛见虎之所以对单鹰尊敬有加，那也是打出来的，他们二人联手，根本就不是单鹰的对手，而且以程处默的武痴状态，居然没有再去找单鹰的麻烦，可见那次的失败是如何的打击人心。


这个世上总有些让人仰望的人物存在，当云烨看到单鹰一只手提着一头两百斤的肥猪，边褪猪毛边和自己聊天的时候，就知道单鹰真的是一只雄鹰，云烨不想让这只雄鹰有翱翔九天的时刻，所以想尽一切的办法也要把他牵绊在地上。


老江曾经也说过，老夫就是个打闷棍的大头兵，这就是为何老夫专门练习链子锤的原因，正面交锋，老夫连程少爷都打不过，但是在乱军里，程少爷这样的好手死在老夫链子锤下的不少于三个，诡秘到了连军功都没法计算的地步，否则，自己最少也该是一个校尉才对，见到单鹰，他的链子锤就不敢出手，一旦出手，老江认为，自己如果还能活着，一定是祖宗保佑的结果。


见客厅里的三个人不做声，云烨笑着说：“如果不出所料的话，这件事就会到此为止，洛阳刺史会以黑帮火并来结案，所以，你们三个人没有必要苦着个脸。


官府的海捕文书你们也见到了，上面是一个豹头环眼，肌肉虬结的巨汉，小鹰，你干活的时候都会戴上张飞的面具不成？”


云烨一开口，三个人的表情立刻就松弛下来，单鹰苦笑着说：“我只不过把头发打散盖在脸上，家师说过，这样的效果可以脆裂敌胆，谁知道会有这样的效果。”


程处默，牛见虎顿时笑了出来，云烨说这件事会到此为止，那么，他就一定会到此为止，虽然不知道云烨是怎么干的，事情的结果一定会向这方面发展，不会有意外。


单鹰高兴地去找他的新兄弟齐成，齐木登，马刺，马噶啦，准备去拜访一下自己父亲当年老部下留下的那些孤寡，尽尽自己的心意，很无耻的找云烨借了一千贯钱，还把云家的管事也一同借走，这种事情需要专业人士，他办不来。


云烨，程处默，牛见虎带着礼物去洛阳留守侯君集家里去拜访，这是老程，老秦特意吩咐过的，不敢大意，按照云烨的小心思，远远地闪开才是对的，这家伙将来是要造反的，但是老程，老秦的吩咐他还不能不遵守。


洛阳留守府的前门围满了等待办事的官员，车水马龙的，云烨赫然看见韦寿，杜延也在其中，正围着一个长须老者激动地争辩着什么，见此情景，程处默把马头一拨，直接去了后院。


程处默在侯家很是嚣张，一脚踹开后院的小门就大声的嚷嚷：“候二，候二你这家伙跑哪去了，哥哥到了洛阳，你也不出来迎接，皮痒痒了是吧？”


满脸横肉的家丁拿着棒子冲出来准备揍人，到了跟前却扑通的一声跪了下来：“程少爷，您就行行好，我家老爷这两日脾气不好，二少爷多说了两句话，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您这不是要小人的命嘛。”


不用说是熟人，这位求完情，就满世界的找其他仆役，拴马的拴马，接礼物的接礼物，都不用请示自家老爷，通家之好，没必要走场面。


不多时，一个清秀的少年人瘸着腿被家丁搀着来到了后院，脸抽抽着发笑：“知道三位哥哥今天来，可是小弟说错了话，被我爹揍了一顿板子，下不了床，没去迎接，哥哥们不要见怪。”


没等云烨客气两句，程处默，牛见虎淫笑着围住少年上下打量，牛见虎说：“小杰，几年不见，小屁孩也长大了不少嘛，以前是挨侯叔的大脚，现在改挨家法了，有长进。”


十五岁的少年人被人戳到痛处，正在变声的嗓子如同公鸭，嘎嘎叫着就要反驳，程处默粗暴的把他扒拉到一边说：“谁有耐心听你说原因，我是来拜见婶婶的，自从你家搬到洛阳，我挨揍时连个躲得地方都没有，想念婶婶的紧，站后面的是你云家哥哥，认仔细了，有半点不敬，哥哥会揍得你连婶婶都认不出你，不过用不着哥哥操心，你马上就要去玉山书院读书，就会在他手底下，会知道厉害的。”


在侯家，程处默比在自家还随意，一路大摇大摆的往后院走，惹得丫鬟们鸡飞狗跳的闪躲，才进了月亮门，一根棍子就照着程处默的脑门飞了过来。


程处默哈哈一笑，随手就抓住棍子，对着花丛后面说：“怜儿妹子，你躲什么躲啊，马上就要嫁到长安城做太子侧妃了，上回和太子喝酒的时候还谈到你，我怀里可有太子的书信哟，你不出来就不给。”


以前云烨总以为太子娶得第一个老婆就是太子妃，谁知道第一个娶得是侧妃，娶太子妃是要昭告天地的，秘书丞苏亶长女苏媛才是真正的太子妃，这门亲事是太上皇定下的，李二都不能改变。


在程处默戏弄侯怜儿戏弄的正得意之时，一个宫装美妇从后面过来，一巴掌就拍在程处默后脑勺上，嘴里说：“你这个死没规矩的惫赖孩子，远远地来看婶婶，怎么又和怜儿纠缠起来了，不知道她现在马上要出嫁了，不能见人。”


程处默挨打挨得心旷神怡，转身就给跪下了，恭恭敬敬的请安，这一套云烨也很熟练，在程家，牛家，秦家，早就跪过无数遍了，同理，在这个孝道大于律法的时代，程处默他们见了老奶奶也是把头磕的梆梆的，没得选择，你只要自认为后辈了，这套礼仪就躲不过去，入乡最好随俗，这时候拿自己后世高人的架子，是纯粹的没脑子的表现。


见礼完毕，程处默就把手伸进云烨怀里猛掏，掏出来四五个精美的小瓶子，谄媚的拿到侯夫人身边对他说：“婶婶，这就是长安城里最盛行的香水，这是兰花味的，这是梅花清香，这是栀子花味的，桂花味的最浓厚，俺娘一直用月季味的，说是最适合她，您也试试。”


侯夫人拿过香水，却对着云烨说：“烨哥儿第一回来，不像他们两个熟门熟路的，到了这里，就是到了家，千万不要拘束，等我家到了京城，我会亲自上门拜见老夫人。这香水我就收下了，你怜儿妹子就要出嫁，用得着。”


“婶婶见外了，给怜儿妹子的，家祖母早就准备好了，就在礼单里，新人出嫁，香水不能用杂，用一种就好，这是给婶婶的，每一种都拿一些，您先试试，喜欢哪一种，云家在洛阳的掌柜会给您送过来。明日拙荆会登门拜访，婶婶告诉她即可。”


侯夫人早就听说了香水的大名，只是洛阳太少，云家不肯把那东西卖的满世界都是，每年云家送来的年礼，都有香水，品质越来越好，也是侯夫人最喜欢的礼物，拿了香水笑吟吟的就要去后堂试验，临走时，又抽了程处默后脑勺一下。


饭菜早就准备好了，候杰陪着哥仨畅饮，酒也是云家的酒，在酒桌上程处默才想起来问侯杰为什么挨揍。说到这件事，侯杰的脸就抽成了包子，小心的挪一下屁股才说：“哥哥们今日进城，想必也知道昨日的事情了吧，洛阳城来了一位绝顶高手，一人一马一刀从西门进东门出，总共用了半个时辰，洛阳水龙帮就被斩尽杀绝，可谓片甲不留，临走还带走了龙三的人头。


洛阳震恐，人心惶惶，小弟不服，这是不给我侯家面子啊，准备带着家将去找这个人，把他捉拿归案，还没出门，就被我爹责罚了二十大板，说我自不量力，不知死活，罚我在家悔过。”


三个人听完，想到单鹰恐怖的身手，打了个冷战，齐齐的伸出大拇指赞扬这个不知死活的二百五，侯杰干笑着吞下了这只大苍蝇。


侯君集来了，没等三人见礼，就大马金刀的坐在上首，连干了三杯酒，暗红色的脸膛不见喜怒，目光如电，在三人脸上不停扫视，在云烨脸上逗留的最久，沉思片刻，夹了一筷子秋葵叶子，嚼在嘴里可能觉得不对味，就吐了出来，又灌了一杯酒，把身子俯下来看着哥仨低声问：“这件事是你们哥仨谁做的？”


云烨，程处默，牛见虎对视一眼，很有默契的一起摇头。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七节 栓在地上的雄鹰


侯君集又撕下一条鸡腿，在嘴里漱了一下，再拿出来，就剩下一条骨头了，把骨头扔桌子上，看着云烨三人说：“小子们，这样回答就对了，在陛下面前最好也这么回答，这就叫宁被人知，莫被人见，宰几个恶迹斑斑的无赖子有什么，杀了就杀了，将门子弟将来就是要杀人的，祸害幼童的家伙，老夫遇到也会把他们五马分尸。


云小子，你我是第一回见，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杰儿，多和烨哥儿亲近亲近，将门里出一个满肚子坏水的不容易，给韦寿，杜延出的好主意啊，天大的事情变成了黑帮互殴？小子，想平事情呢，就不要自己出马，随便找个人去给他们漏点口风就足够了，也是侯爵了，就不知道避点嫌疑。”


侯君集还是不行啊，云烨暗叹，要是李靖，程咬金早就会看出云烨为什么要赤膊上阵了，只有侯君集还肤浅的认为应该躲到黑暗的地方出阴招。


他后来的造反恐怕就和他这种想要死占便宜不吃亏的心理有关，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不付出代价可不行。云烨把自己放在前台，一是为了保证事情的成功率，确定可以把事情压下去，二来就是给所有人看，也给韦寿，杜延看，云烨一个侯爷都对这些恶徒痛恨不已，自己作为地方官更加应该同仇敌忾，第三就是万一有一天东窗事发，调查起来事情简单明了，没有过多的权谋，只有一个一心为朋友解难的没脑子少年，原谅起来都容易。要是搞复杂了，李二心里难免不会犯嘀咕，那才是最可怕的。侯君集的智慧足够，情商太少。


如果李二问起来，以他老谋深算的性格，没有把握不会问，一旦问起来，那就是说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这样一来再撒谎，就会在他面前彻底暴露自己的弱点，所以，只要李二问起来，云烨会连磕巴都不打一下的老实交代，只有这样才能逃过一劫。


想想历史上侯君集的造反阴谋早就暴露了，李二问了他两会，他都没有承认，所以在事情彻底爆发以后，他们之间的最后的一点情份也消耗光了，死亡就必然会降临。


“老夫铁腕治理洛阳已经三年了，洛阳有什么样的妖魔鬼怪，老夫岂会不知，小子们，偏偏在你们来的前一天发生了这种事，老夫不怀疑你们怀疑谁，一个个的家里都是藏龙卧虎之地，有一两个高手没什么出奇的，虽然他用头发护住了脸，让人看不清楚，但是只要查一下你家三十岁以上的高手，就一定会水落石出。


不过刘刺史已经把这件事定性为黑帮互殴，那就互殴吧，这件事到此为止，如果再起波澜，老夫会把你们三个捆起来，送到你们长安的府邸问问长辈是怎么教的。”


侯君集一看三个晚辈都战战兢兢地听他训话，没有胡乱张嘴的，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语声也变得和蔼：“小烨，你是玉山书院的，走的时候把杰儿带走，让他拜在玉山先生门下好好长进长进，你们几个也互相砥砺，互相帮助，好好地活出个人样子，不由每日章台走马的胡闹，你们去少林寺进香？一个有武僧，整天吃肉的寺庙会有灵气？胡闹。”


他仿佛每天都是生活在怒气里，别人也需要承受他的怒气，刚才他说话的时候，云烨发现侯杰的腿都在抖，可见他在家中是如何的霸道。


侯君集又对程处默说：“那你爹上回托我找的西域白水晶，我攒了一些，走的时候拿走，见虎的脚有旧伤，老夫找人炼制了一些虎骨膏，对身体大有好处，多用些，养好身子，多给老牛家留几个后，总是单穿，还不太平，让人操心。”


俩人赶紧拜谢，侯君集拍拍他们的肩膀，表示了一下亲热，又对云烨说：“既然来了，就多留些日子，多陪陪你婶婶，你妹子怜儿就要出嫁，她心里不舒服，多开导开导，老夫强硬惯了，说不出软话。”


叹息了一声，老侯就走了出去，门外传来备马的吩咐声，有仆役大声领命，而后就悄无声息。


房间里的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爆发出一声欢笑，刚才老侯的气势实在是太压抑了，多年养成的杀气都快变成实质得了，只看了云烨一眼，他就感觉像是被马蜂蛰了一口。


程处默把礼物打开，从里面掏出一副麻将，拽着牛见虎就要去后院陪侯夫人打麻将，他知道云烨有些事情需要安排就没有把他算在里面。


回到了住的地方，云烨才开始打量这里的环境，四进的宅子，坐落在玉泉街上，这里是云家一处重要的商业据点，自己家的货物就是在这里被运往全国各地，钱通的大儿子已经十九岁了，被派来这里学习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掌柜，如果有悟性，就会接替原来的掌柜成为这里的话事人。


辛月正在召集掌柜们开会，这在云家已经成为了惯例，女人掌管家里的生意，男人不管，当然，这也是因为云家就一个男人的原因。


站在石榴树下听辛月在里面讲话，语声清冽，寒气迫人，少奶奶的架子端得十足，估计和老侯是一个路子，先敲打，然后再给一个甜枣，懒得听，老钱和云家总账房老霍一天能把账本翻八遍，再加上云家借贷必定相符的新式记账法，出现贪墨的可能性很小。


再说也划不来，只要这些掌柜的勤勤恳恳的做满二十年，就会成为云家的供奉，子孙后代就会一直在云家的生意圈子里做事，如果家里的子孙有争气的，会被侯爷送到玉山书院上学，将来捞个一官半职不在话下，为了这一条，你让他们在云家白干二十年都乐意。


都是为了小家，从商贾一跃而为官宦，这是所有商人梦寐以求的好事，一入商家万事休，不是一个玩笑，而是大唐商贾的血泪呼声。


云烨轻轻地摸一摸青色的石榴果，石榴已经长到了婴儿拳头大小，上面的顶花尚未褪去，干干瘪瘪的挂在上面，死不相弃。


云烨最喜欢吃石榴，每年奶奶总是会给云烨挑选最大最好的石榴，只需要用小刀去掉顶上的花冠，再沿着白色的隔膜部分开一个个小口子，石榴就会自己涨开，如同盛开的花瓣，有时候云烨就是不吃，也喜欢切石榴，最后便宜了经常赖在云烨房里不走的旺财。


云烨在等候单鹰回来，早在单鹰进城杀龙三之前，云家的一位管事就已经先一步出发，他需要调查洛阳城到底还有多少因为单雄信事件而成为孤寡的人家。


今日管事的汇报让他的心彻底凉了，四百余人，这个数字比云家足足大了十几倍，现在全都成了洛阳城的烂泥人物，单雄信当年，造孽造的太大了，单鹰这辈子都没可能还请楚这笔债。


果然勇猛无敌的单鹰耷拉着脑袋回来了，少年的心一定遭到了重创，就算他从生下来就是一个响马，这时候也一定会被震撼的不轻。


“云烨，我可能很久才能把欠你的钱还上，只希望你还能借给我两千贯，我有急用，日后你但要有所求，我一定不说二话。”


让骄傲的单鹰把头低下来，比杀他还难，这些话想来是经过了一番挣扎才说出来的。


“小鹰，你肯张嘴向我借钱，我很高兴，说明你当我是兄弟才张嘴，两千贯好办，你随时可以拿走，但是你总是要这样接济他们么？会把你活活拖累死的。”


“那我怎么办，我只会杀猪，或者杀人，你知道吗，足足四百余口子人，我没本事把他们的嘴都填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单鹰的眼睛变成了红色，江湖好汉讲究的就是有仇报仇，有冤抱冤，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如今他发现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填饱四百余张嗷嗷待哺的嘴才是人世间最艰难的事。


雄鹰还没有展翅就被粗大的铁链牢牢地拴在地上。


“云家打算在洛阳开一家火柴作坊，需要很多的妇孺，来制作火柴梗还有糊一些小纸盒，虽然不能变成富户，但是吃饱穿暖还没有问题，小鹰你看如何？”


要想让这些妇孺吃饱穿暖，就只有靠他们自己自力更生，云烨决定把火柴制造出来，这样妇孺们就会有一条活路。


火柴也不是云烨想出来的，早在北齐战败的时候，在连火种都成问题的情况下，宫里的那些宫女们就用黄磷，硫磺造出了世界上的第一根火柴，在北齐《陆艺志》上有过描述，只是语焉不详罢了，云烨没有在意，谁料想，一个叫纪雨宁，字慕辰的学子居然把火柴鼓捣了出来。


当他兴冲冲的跑到云烨面前划着了他制造的火柴，云烨差点被黄磷熏得晕过去，在把他按在桌之上臭揍了一顿之后，告诉他，如果可以把硫磺和黄磷分开，而火柴依旧可以点燃的话，书院就会花两百贯钱买下他的发明。


事实证明人的潜力是无穷的，纪雨宁在付出被黄磷熏得流鼻血的代价下，成功的制造出来第一根安全火柴。他舍弃了害他流鼻血的黄磷，取而代之的是红磷，再把硫磺和磷研碎混和后用腊沾在木棍上，在涂有红磷的纸片上一划，就会冒出火焰。


看着一无所知的单鹰，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木盒，取出一根火柴，轻轻地在盒子上一划，一朵明亮的火花就在木棍上跳跃。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八节 盛开的夏牡丹


云烨发现很多的发明其实都只是脑海间的灵光一闪，比如火柴就是，这是一个需要很多人力才能做好的一件事情，不需要多高的技巧，也不需要多高的灵性，只需要吃苦耐劳就好，大唐最不缺少的就是吃苦耐劳的人，面朝黄土背朝天，汗水摔八瓣还吃不饱肚子的百姓来说，制作火柴说不定都算不上是一种劳作，新的行当创造新的财富，这是最好的解决妇孺吃饭问题的好办法。


单鹰接过火柴自己又划了一根，火焰依然冒出，把他的眼睛照的亮晶晶的，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把精巧的匕首，双手捧给云烨：“这是家母给我的遗物，我一直未曾离过身，如今就把他作为我单鹰向云家借债的抵押，债还完之后，再来取这把刀。”说完转过头去，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刀松开。


“那是当然，你借了我那么多的钱，没点抵押怎么行。”


云烨接过刀，一按压簧，这把刀就立刻弹出一寸，雪亮的刀身上涂着一层薄薄的油脂，抽出刀，云烨随便耍了两个刀花，又凌空砍下一根小树枝，刀毫发无损，单鹰却看得心都在滴血。


耍了一趟不知道什么刀法，云烨把刀插进刀鞘，随手抛给单鹰说：“记住了，这把刀现在是我的，只是交给你保管，不许弄丢了。”


说完也不看单鹰惊喜交加的脸，就要去接刚刚开完会的辛月，心里暗想，一个个都是土鳖，把那把破刀看得比命还重，就当谁都要抢你的宝贝一样，和乞丐手里的干饼，恶狗嘴里的骨头一样。不过当云烨看到袅娜聘婷的辛月从屋子里出来，就不由得心情大好，这是老子的骨头，谁要抢就要谁的命。


洛阳住了三天，侯夫人特意邀请辛月去了一个富贵人家看他家特意种植的夏芍药，其实就是夏牡丹，大唐的初年没那么多讲究，统统叫芍药。


别人家的芍药都是四五月开放，只有他家的芍药在六月盛开，据说有几本花木可以一年开两次，端是神奇，辛月一回来，就意犹未竟的缠着云烨要牡丹，还说人家的那几朵绛紫色的牡丹最配她，戴上之后一定很漂亮，辛月是一个很自律的女人从不缠着云烨要这要那，这些天怎么了？变脆弱了？


不过这也就是的的确确的云家人的脾气，高雅的学不来，一门心思的扎在实用上不回头，眼看着再有一两天花期已过，那些美丽的倩影就会化为污泥，辛月就觉得可惜，认为与其让它自然脱落，不如用来当头花戴，云家有一种药水可以让鲜花保持四五天不败。


陪辛月一起去的小秋都和主人家暗示了几次，种花的宋家就是装着听不懂，让主仆二人很是难堪，既然从不张嘴的老婆开口了，云烨认为老婆说的没错，就是抢也要抢回来。


喊管家，叫掌柜，听罢云烨的叙述，钱通和白掌柜就怒不可遏，女主人都说了非常想要那几朵芍药，准备拿回来用药水泡了插头上，那家主人就是个不懂事的，不知道赶紧剪下来给少夫人送过来插头上，他家的花能插少夫人头上是给足了他家面子，是可忍孰不可忍，没见过这么不懂事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把家业糊弄的那么大。


管家还不熟悉洛阳的事，掌柜的就首先发飙了，义愤填膺的大骂宋家没眼色，光知道种芍药，祖宗八辈把几本破花看的比命还要重要，他这就亲自去宋家摘花，把开得好看的全摘下来，好让少夫人每天换着戴，也不至于让那些芍药明珠暗投。


辛月就在哪里点着头附和，还不停的鼓励掌柜的多摘些回来，那些黄色的，粉色的也好看。到时候和小牛老婆，程处默小妾每人都挑一些。


看着白掌柜带着几个护卫杀气腾腾的出了门，云烨就说：“咱夫妻二人也算是绝配，你夫君我砍人家茶树，我娘子就去摘人家名花，两两相映妙趣横生，哈哈，实在妙极了，对了，老婆，你就不怕人家喊咱俩为采花大盗么？”


辛月掩着嘴发笑说：“夫君是大名鼎鼎的长安三害，妾身这做妻子的名声太好了也不行啊，这个世道讲究的就是个夫唱妇随。”


在辛月鼻子上扭一下，云烨背过手看了一会石榴，见两天没见也没有成熟的意思，就转过头来慢慢说：“你呀，不知道你这么心急做什么，家里的事情将来还不是都要交到你手里的，奶奶年纪大了，自从咱们成亲，他老人家就不管家事了，还不是由着你折腾，现在早早的把洛阳的白掌柜往死里逼是何道理？”


辛月不自然的扭着手帕，把身子挨近云烨说：“妾身才不是嫌弃奶奶管的事多，她老人家那么疼我，家里所有的东西迟早还不是都要交到我手里的，妾身只是担心落在了后面，再也不讨你的喜欢了。”


云烨愕然道：“落在谁后面，谁能抢在你前面？”


“夫君不知道，草原上的收益很大，运到关内的犍牛就有五百头，夫君说的羊毛，他们也开始起运了，今年秋天就会有第一批羊毛运回来，书院的公输先生已经在琢磨怎么把羊毛纺成线，最后织成料子，在咱们出发前，公输先生派人送来一小匹料子，现在还很粗糙，老先生说，只要继续再探究下去，就一定会织出柔软细腻的料子。


妾身娘家就是做丝绸生意的，妾身怎会不知道这里面的利润，更何况，羊毛除了运费和加工费用就不摊本钱，妾身算过了，这是一笔大财，将来会比家里的收益都高。


还有那个该死的李安澜，您给她铺了一条捡金子的好门路，做的都是没本钱的买卖，就妾身可怜，云家庄子要名声，长安城里要名声，只要对庄户们不好一点，您就会生气，奶奶也会生气，您想想满长安有谁家的雇工和庄户拿那些工钱，这些都是要摊到本钱里去的。


她们俩个倒好，一个满世界捡劳力，给口饭吃就是积了大德，另一个干脆就是带着将士们做强盗，是没本钱的买卖，妾身一个做正经生意的，哪里能比得过她们。”


云烨被辛月一通控诉，脸都成关公脸了，字字句句的在说云烨就是一个负心郎，薄情汉，把好处全给了外面不三不四的女人，家里就留下正牌老婆一个人吃苦。


“胡说八道什么，我就娶了一个老婆，没影的事不要胡说，那就是两个倒霉的女人。”


“倒霉？您都倒霉出孩子了，妾身这个大房反而肚子瘪瘪的，草原上的那个今年秋天就会来长安，也是找你要孩子的，夫君啊，真正的好本事。”说完还拿出一封信晃呀晃的。


云烨劈手夺过来，顺手在辛月屁股上抽了一巴掌，瞪着眼睛说：“看看你现在惯得没个样子，都开始偷看我的信了，没规矩。”


如果是别的事情，辛月还有害怕的时候，可是说到家事，她都敢单枪匹马的杀上凌霄宝殿，自己占着礼，只是说说，谁料想还挨揍，本来要哭，立马就不哭了，仰着脖子四十五度望天不语。


不理会这个傻婆娘，这两天不知怎么了，就是脾气暴得厉害，赶紧抽出信，草原上维系着云烨的希望，能不能让草原和内地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共同的利益链条，就看那日暮每年能不能供应大批的羊毛，这件事情一旦成功，对草原民族来说是一个惊天的恐怖噩梦。


既然欧洲可以上演“羊吃人”的惨剧，没理由那一大片广袤的草原上不会出现，汉民族不是没有力量入侵草原，而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利益，有了足够的利益，就算所有的草原人都躲在旱獭洞里，红着眼睛需要有人给自己放羊的大唐将士也会把他们一个个的挖出来，送进自己的牧场。


荒原不再是荒原，不毛之地成了流淌着奶和蜜的花园，懦夫也会成为不可匹敌的勇士，从蒙古草原到北极之地，都会是大唐的牧场。


那日暮干得很出色，牛羊增加很多，还很会来事，有事没事就会给军营里送些捡来的牛羊，云烨让车队送去草原的东西，也有一些送给了边军将士，所以人缘极好。


至于将领们忽然发现自己家多了一小块牧场，上面有几十只羊在哪里晃荡，据说是自己家的，那日暮只不过是在替他们放牧属于他们的牛羊，至于这块牧场，军营里的老粗们用粗大的手指在最小的地图上划过，发现当初李靖大将军分给那日暮的牧场就那么大，没错，不信你看俺手指划过的路线，是不是和大将军一个样子。


捡牛羊的人忽然多了起来，尤其是边军，他们也开始在草原上捡拾牛羊，有几回，在薛延陀的领地内，都捡了好几百头。


这该是宦娘的主意，一个在权谋圈子里被煎熬成老妇的少女，绽放了她全部的智慧光彩，怪不得她不肯回到中原之地，原来想试试自己的能力。


云烨哑然失笑，都是些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主，这个世上的人才也太多了些吧。


“你在笑什么？小情妇的话很贴心？”


云烨转过头，刚刚还在做望天状的辛月，现在就趴在自己肩头，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瞅着自己。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四十九节 金水河啊！


云烨伸手揽住她，薄薄的绸衫下是有些冰凉的肌肤，辛月哼唧两声就不再说话，两人相拥着在石榴树下溜腿，这是辛月最喜欢的走路方式，当然是在没人的时候。


她的做法没错，一个家里想要安定团结，一个强势的女主人必不可少，辛月就是以女主人自居，当然她也是天经地义的女主人。


女主人首先需要控制家里的重要仆役，比如白掌柜，牡丹花只是一个由头，辛月需要的是白掌柜无条件的站在她这一边，看来，老白领悟的不错，那怕就是弄不来牡丹，弄回来一片叶子，辛月也会高兴地夸奖他办事得力，无关任务成败，只看立场。


院子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一轻一重，不用说是牛见虎，程处默回来了，两天两夜不间断的麻将生涯，不知道他们还有多少精气神可以挥霍。


辛月跐溜一下就从云烨的肋下钻了出来，一溜烟的回了自己的房间，小秋奇怪的把头探出来看看云烨，似乎云烨欺负了辛月。对着她邪恶的一笑，舔一下嘴唇，小秋打个寒颤，又把头缩了回去。


两只熊猫出现在面前，嘴里喷吐着酒气，连话都不说，只是扬扬手就算是打了招呼，牛氏，九衣迎出来，分别扶着两人，去了自己的卧房。


“烨子，咱们明就走吧，我实在是不愿意打麻将了，候家轮番上阵哥哥就是铁打的也扛不住，明就走。”程处默迷迷瞪瞪的边走边给云烨说。


旺财现在学得很乖，嘴里叼着一些青草装样子，云烨知道它根本就没吃，是装给单鹰看的，这几天单鹰被那些孤寡搅得焦头烂额，再也没心思管旺财，这就给了它可乘之机，脖子下的锦囊被单鹰给没收了，家丁们也不许旺财出门，没了吃的，旺财只好来找云烨混。


云烨吃饭，它就站在窗户外面看，不做声，只是看，每回看的云烨都吃不下去饭，单鹰的交代早就抛到脑后去了，只有把一盘子迎春糕全部给它喂下去，再给它喝些凉茶水，云烨才能自己去吃饭，每回都被辛月埋怨，说旺财就是云烨给宠坏的，如果长得和小丫的那头猪一样，可怎么得了。家里絮絮叨叨的让人烦，决定带着旺财出去转一圈，溜溜腿，顺便看看洛阳的街景。


钱元就是钱管家的大儿子，见侯爷要出门，招呼了六个护卫，加上自己和云三，前呼后拥的陪着云烨出了家门。


洛阳明显的没有长安大气，街道弯弯曲曲的，不像长安这头可以一直望到那头，只有窄窄的三丈宽，拱形的天津桥横款在金水河两侧，这条河流是一条人工河，虽然并不宽，却足足有俩丈深，水流缓慢，舟船行驶于其上，如同踱步，到了有些地方甚至会行驶的很慢，几乎感觉不到船在走。


河边没有树木，连青草都不见几根，河岸两边是两条麻石铺就的小路，已经被脚踩的油光水滑，每隔数十丈地上就会有一个孔洞，插着粗大的石条，石条上全是被缆绳勒出来的印痕。


就在这两条麻石小径上，曾经有数千半裸的妇人拽着高大的龙舟在这条河上蹒跚而行，钗环叮当作响，皆作盛装打扮，步伐也需要整齐，“所谓盈水不起波澜”，这段古话就是指这些拖拽龙舟的妇人，不能让龙舟上装满水的杯子起一点波澜，“否则斩旗手。”如果起波澜的话就会把最前面扛着旗子的妇人斩首，老天爷，这是一个需要变态到何等地步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所谓一步一冤魂就是指这里，一个平缓的几乎没有落差的平原要造出一条自然流动的河流，是需要怎样精湛准确地测量，全长十二里，落差只有五尺，这十二里是完全没有必要修建的，洛阳城一条宽阔的陆路就在他的旁边，完全可以满足洛阳的货物吞吐，这十二里路，只是为了满足一个疯子狂妄的美梦。云烨忽然讨厌起这段河道，拽着旺财离开河道，他害怕再待一会会听见那些亡魂的哭泣声。


都说麻叔谋善吃孩儿心，最喜妇人乳，说是世间美味无出其右者，听到这句话，是一种痛苦，来到事发现场，则让人的心在发冷。这是一个肮脏的城市，聚集了人世间最无情的疯子，和最可怕的恶魔。


听着有商家在遥呼羊乳饼新鲜出炉的叫卖声，云烨捂住了嘴，想要呕吐，云三从腰里解下水壶递给了云烨，云烨连喝三大口才感觉舒服一些。


得尽快离开这座城市，要不然脑子里的那些画面会把我折磨成疯子，云烨喃喃自语。


旺财看着小贩竹筐里的青果流口水，白色的馋涎拉的老长，云烨掏出手帕替它擦干净嘴，示意钱元去买一些回来给旺财吃。


很便宜，钱元三个大钱就买了一大堆，用袍服兜着去旁边的酒楼让伙计给清洗干净，云烨没进酒楼，他实在是受不了那些发酵过度的绿蚁酒的酸骚味道。


老板亲自把青果装在盘子里送了过来，弓着身子等候云烨的吩咐。伙计这时候，已经开始扯着嗓子用婉转的声调报自己的菜名。


云烨笑着倾听，市井的生活气息是如此的浓厚，或许只有生活的气息才可以稍微掩盖一下前隋留下的腐臭气味。


连着听了三遍，方才满足，云烨取出一枚金瓜子，抛给了受宠若惊的伙计，老板就带着笑意躬身退下，他看出来了，云烨没有要喝酒吃饭的意思，只是想歇歇脚。


云烨其实很讨厌逛街，只要人一多，他就仿佛处在梦里的感觉，所有的人和事一下子就好像变成了电影里的道具，自己是这部电影里唯一的外来者，如梦似幻。


旺财咔嚓咔嚓大嚼果子的声音把云烨从古怪的状态里拽了出来，看旺财吃的香甜，自己也捻起一个果子尝一下，不错，味道很好，是一种云烨没见过的青皮果子，味美多汁。


“那个人和一匹马吃一个盘子里的果子。”


“富贵人家的怪癖，不要多嘴。”


“可惜那些青果了，都喂了牲口，要一文钱一斤呢。”


这些议论声云烨不是没听见，他只是觉得有趣，除了说青果喂了牲口这句话让他满脸黑线外，对于其他的议论他反而有些窃喜，也不知道是自己脑子的那一部分坏掉了，总之，就是喜欢听。


护卫们只把刀抽出来一点，那些围着观看的人就一哄而散，其中的一个小孩还被吓哭了，这让云烨心情极为舒畅，来了洛阳城不干点坏事怎么成。


“侯爷，马上就要宵禁了，您也该回府了。”钱元在云烨身边低声说，他看得出来，这趟逛街侯爷很不高兴，虽然侯爷在努力地让自己高兴起来，但是效果明显不佳。


“没听到净街鼓的声响啊。”云烨确定自己的耳朵没有问题，就是没听见鼓响，一百零八声呢，怎可能听不见。


“侯爷，就长安敲鼓，其他地方是不敲的，洛阳也是如此，您看，武侯都开始巡街了。”钱元耐心的给云烨解释洛阳和长安的不同之处。


“原来如此，那我们就回家吧。”云烨把最后一个果子塞进旺财的嘴里，拍拍手就带着旺财回家，一路之上，没有一个武侯敢上来问话的，就这一点，洛阳就和长安没法比，长安城里只要过了宵禁，不管是谁，武侯都有问话的权力。


辛月站在院子里等云烨回家，见云烨回来就高兴地迎上去，却发现丈夫似乎很落寞，在脸上挤一个笑容给自己，很生硬。


“夫君，今日是妾身的不是，不该耍那些小心思，更不该说些胡话气您，那些摘来的芍药这就给人家送回去，妾身去赔礼，只求您千万不要生气。”


“瞎扯什么，我不高兴是应为今天逛街逛得闹心，和旺财吃一盘子果子，还被全洛阳的人笑话，还有说果子都喂了牲口的话。明明我也吃了。”看满脸恓惶的辛月，云烨胡乱找了一个借口，把下午在河边怀古的忧郁掩盖掉。


“这些杀才，钱元，云三，还有护卫们是干什么吃的，连家主都护卫不好，要他们何用，妾身这就去处置这些没用的，夫君受了委屈，先歇着，妾身去去就来。”


“算了，你又发疯，有那功夫不如挑几朵好看的牡丹戴头上，好让我心情好起来。”把辛月夹在胳膊底下就回了屋子。


屋子里摆满了牡丹，估计喜欢种花的宋家花园里所有盛开的花都在这里了，姚黄魏紫，异彩丰呈，每朵花都如碗口大小，艳丽非常，就是没有香味，牡丹从来就没有香味，只有一股子青草的味道。


辛月挑出一朵紫色的牡丹，让云烨给她插在高髯上，果然，花比人艳，人比花娇。


辛月又跳了一朵大红色的给云烨插在耳后，说男人家最称的就是大红花，还把脸凑过来和云烨贴在一起，作鸳鸯状。


感受着辛月细腻的粉脸呢，闻着她身上馥郁的甜香，云烨不由自主的在想：宋家一门老小，现在一定哭的活不成了吧。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节 伤离别


洛阳是大运河的中心地段，板渚无疑是运河上的明珠，守在通济渠的顶端，南北货物的中转站，大唐建国只不过十余年，这座小县城就已经有了勃勃生机，操着不同口音的商贾在小小的县城摩肩接踵，几乎汇成了一片海洋。


河道里帆樯林立，无数穿着短褂子的挑夫，在长长的木跳板上穿梭不断，这时候一定不会少了县衙的收税官员，码头上拿着水火棍，腰挎横刀的就是，验货估值就在一瞬间。


程处默很奇怪云烨为何舍近而求远，明明直接去嵩阳县就好，为何要绕远路来到板渚，这样一来路程足足远了一倍。


想要问，却被牛见虎拦住，哥俩使个眼色，就躲开云烨嘀嘀咕咕起来，一个谆谆教诲，一个侧耳倾听，做恍然大悟状。


日头才爬到头顶，云烨就吩咐在板渚停留一天，也不住店，没有一个能容纳得下两百多人的客栈，辞谢了板渚县令邀请自己去县衙居住的邀请，车队一直来到黄河边驻扎了下来。


云烨只带了单鹰和旺财，和辛月打了一个招呼就出了营寨，在辛月不解的目光中，在程处默，牛见虎熊熊的八卦火焰缭绕中，云烨施施然的去了黄河上游。


黄河边到处是圆润的石头，棱角全都被水流磨没了，河边的这座石山，也是如此，黄河水轻轻的拍击着石头的空隙，发出咕咕的响声。


黄河的土腥味很重，夏日里的河水有些浑浊，由于地处平原，河水流得缓慢，只是水面上不时出现的漩涡显示着水面下的不平静。


想起自己小时候光屁股在浑浊的黄河边游泳，被母亲揪回来狠揍的往事，云烨就对这条河越发的亲切了，拣一个薄薄的石片，顺着水面扔出去，石头不停地在水面跳跃，溅起了一连串的水花。


十一朵，云烨很满意，单鹰随手捡起一个，在手上掂一掂，一抡胳膊，那颗石头就飞了出去，不知道溅起了多少水花，扔完石头，就抱着胳膊站在河边，一派高手摸样。


“小鹰，一会有船队经过，我这里有一封信，你帮我送到船上去。”云烨掏出一封没有糊口的信封递给了单鹰。


“你在等谁？不像是等好人，莫非是你的情妇？送淫信这种勾当我可不干。”单鹰给了云烨不同的答案，见云烨诧异，又说：“牛见虎的悄悄话，说得比别人大声说话还要夸张，我想听不见都不行。”


“这里面的事情说不清楚，总之这不是什么情信，是我对岭南的一些安排，京城里不好露面，正好在这里安排一下，小屁孩想那么多干什么，不干，那就把我的宝刀还给我，我要剁石头玩。”


单鹰的心都抽了一下，用那把刀杀人他都舍不得，更不要说剁石头，一股贫贱少年万事哀的情绪升上心头，气急败坏的说：“好吧，好吧，我帮你送信，债务减掉一百贯。”


云烨这下子就满意了，这孩子终于学会了怎么赚钱了。


旺财跑东跑西的在柔软的沙滩上踩脚印子，闻闻带着土腥味的黄河水打个响鼻，这水不合它胃口，又跑回云烨身边躲着单鹰。


一个巨大的船队从上游顺水而下，船头挂着的飞凤旗迎着风呼啦啦的响。云烨站在河边的巨石上背手而立，青衫也被风卷起，显得潇洒风流。


原以为自己这样特殊的造型一定会被船上的李安澜看见，谁知竟然无人理睬，船上的船夫还指指点点的，这些杀才嘴里就不会有好话。


单鹰很想藏起来，可是云烨交代了，他必须把那几封信送到船上去，他把几封信绑在箭上，取过自己的长弓，对着那艘最大，最豪华的船，张弓就射。


长箭带着呼啸声就钉在了桅杆上，船上就响起了有刺客的呼叫声，无数持刀的汉子来到船舷，叫嚣着要上岸，把河边的两个小子碎尸万段。


骂声很难听，云烨对单鹰说：“小鹰你能不能让那个骂我们骂的最凶的混蛋闭嘴？”


单鹰的脚一搓，一个鸡蛋大的石头就跳到掌心，也不见他用力，那颗石头就飞了出去，居然带着破风的声音。


那个跳脚骂人的秃子立刻就闭嘴了，云烨甚至看到了他牙齿飞起来的样子，巨大的石锚立刻就被投进了河心，大船只往下飘了少许，就停在了河心，船头轻轻地摆动，像一头被拴住的野兽。后面的小船也依次停了下来，在黄河里这样下锚是危险的，船上所有的人都开始鼓噪，几个穿着绿袍的宦官，叫骂声尤其刺耳。


桅杆上的箭被取了下来，侍卫只是看一眼就匆匆的进了船舱，马上，穿着湖绿色的裙子的小铃铛就跑了出来，冲着云烨招手，一身白色衣裙的李安澜也站了出来，那些侍卫如同潮水般褪下。


头一回发现平静的黄河发出的也声响很大，就像在永不停止的叹息，小铃铛的话断断续续的传了过来：


“云大哥，你保重，我们去岭南了。”


听得出来她在哭，很伤心的样子，甚至有些哽咽，在那个冰冷的皇宫里，云烨是她唯一的朋友，在长安上船的时候，其他的人似乎都有人送，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就像这天地间一朵随风飘零的蒲公英，没有人会在意她飘到哪里，她在人群里找了好几遍，都没有发现云烨的影子，她以为云烨早就把她忘记了，自己就要和公主去那个人世间的地狱，现在陡然间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心头的苦楚似乎有了倾诉的对象，就不管不顾地哭了出来。


铃铛从来都是一个简单的姑娘，在她简单地思维里，只要每天有可口的食物，不要有太多的活计，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就是最美的生活。


谁知道，命运总是和她作对，她喜欢吃好吃的，却没有美食，她想少点工作，却有无数的事情找她，她想平平安安的生活，命运却偏偏要她去最可怕的地方。


李安澜搂着铃铛，搂得很紧，她生怕云烨把铃铛带走，她发誓要给铃铛最好的生活，不再让她受一点委屈，云烨的出现，也让她那颗酸涩的心有了一丝的甜蜜。


看着云烨在岸边走来走去，想要安慰自己和公主，却束手无策的样子，铃铛忽然笑了出来，扯着嗓子喊叫：“云大哥，你有空就到岭南来，我会想你的。”喊完这句话，铃铛就捂着脸跑回了船舱。


云烨有些后悔，自己是不是应该在长安多留几天，送完她们再去少林寺是不是更好？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不妥啊，事情就像大船一样，没有码头就没办法靠岸，宁要人知，莫要人见啊。


云烨也不想惹得过于让人瞩目，这样就挺好，看见李安澜解开了头发，用小刀割下来一缕，抓在手上摊开，让风把那些头发一一带走。


云烨很希望那些风可以把头发带过来，可是头发还是被它们吹得不知去向。云烨眼睛酸酸的，背过手，冲她招招手，就下了巨石，他担心被李安澜看穿自己的软弱。


云烨躲在石头背后收拾情怀，旺财把脑袋探出去替云烨查看，单鹰忽然跳得老高在风中一伸手，似乎抓住了什么，云烨捶捶自己的脑门，这才平静了下来。


起锚的吆喝声传了过来，云烨很清楚，这只从广通渠出来的船队马上就要拐进通济渠，再进入淮水，过邗沟到达江都后再沿着江南河到达余杭，最后在冯盎的接应下，进入僚地，开始整合僚地，做真正的领主，八百里之地，够她折腾的了。


自古人生伤离别，一个现代人是体会不到古人的悲哀，一次分别很有可能是永诀，不像现在，坐三个小时飞机就会跑到繁华的岭南享受海风的清爽。


这就是铃铛为什么会在最后喊叫着想念云烨的话，现在不说，就没机会了，铃铛晓得云烨的身份不允许他随随便便的就跑到岭南，虽然只是念想，她也想喊出来，让云烨知道她的心意。


“给你。”单鹰把手伸到云烨面前，手里握着一根头发，这是唯一一根飞到岸边的头发，单鹰看的很清楚。


“谢谢你。”云烨接过头发，把它拴在荷包上，就带着旺财往回走。他走的很快，拳头握得很紧，这个该死的世道看看都干了些什么，根本就不容许人世间拥有美好的事物，高兴的时日永远也比上悲哀的时候多。难道说世间的事十有八九不合人意，这句狗屁的话难道是真的？


这念头才升起，辛月的脸庞就出现在云烨面前：“都送走了？”


辛月忽闪着大眼睛问云烨。


“是啊，都送走了，你跟着我干什么，不是昨天就给你讲了这件事么。”云烨有些气急败坏，送别的女人被老婆看见，实在是有些尴尬。


“妾身就不问公主是谁，就是想问问那个穿绿裙子的漂亮宫女是谁？妾身才不在乎公主，她就是有天大的能耐也嫁不到咱家来，不担心，就是想看看我夫君的眼光如何，不过如此。”


从辛月鄙夷的语气中，云烨知道，她现在可以徒手杀死一只老虎。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一节 少林寺


地理上的距离的确可以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距离也一同拉开，在李安澜离开后云烨的心情也得到了释放，他不再装模做样的骑马，骑马实在是一件苦差事，马背上坐一天，足以把一个人的精力抽干，有马车可以坐，干嘛要委屈自己骑马？


夏日的嵩山充满了野趣，漫山遍野的都是茂密的树木和野草，山岭间偶尔可以看见开垦出来的小块田地，种地的都是些有头发的和尚，穿着僧衣，念着佛号，却不是正宗的僧人，他们是居士，寄住在寺庙里的俗人，出家的度牒不是能轻易得到的，他们都在等待朝廷给他们做和尚的资格。


一个提着小篮子，穿着花袄的小姑娘就跟在云烨的旁边，头上有两个包子一样的孩童发髻，对躺在板车上的云烨似乎很感兴趣，云烨邀请她上车，小姑娘笑着拒绝了，这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小姑娘，十岁不到的样子，手里的篮子并不轻，她仿佛没有知觉，脚下走得飞快。


看出来她很想坐车，她对云家丫鬟的漂亮衣服也很向往，但是她却跟着云烨的板车跑，一个大老爷们坐车，让一个小姑娘跑路，这不符合云烨的道德观，所以他再次邀请小姑娘坐车，如果不喜欢和陌生男人坐在一起，就和那些漂亮姐姐坐一辆车也行。


这回没有拒绝，一纵身就坐在车辕上面，甩着腿很自在的样子，对于一个几岁的小姑娘可以带着十几斤的篮子跳上马车这件事，云烨毫不稀奇，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是少林寺，天下武学的泰山北斗，有几件出人预料的事情，实在不是没有什么不可想象的。


云烨不喜欢坐带棚子的马车，认为那样会妨碍自己看山景，云三就把板车铺的厚厚的，让侯爷躺在上面，自己赶车，见一个漂亮的小丫头跨坐在马车上笑嘻嘻的看自己，就更加的来劲，马车赶得飞快。


天上阴沉沉的，看样子就要下雨了，却一直没有动静，旺财脖子底下围着一个布兜兜赶了上来，该死的单鹰把丫鬟给自己的好吃的挂在脖子下面，只能闻，不能吃，急坏了的旺财匆匆来找云烨，希望他可以帮自己吧兜兜移到嘴巴下面。


单鹰和云烨制定了约法三章，不能这么干，也不能允许别人这么干，所以云烨就摊着手，对旺财表示爱莫能助。


小姑娘被旺财的古怪造型吸引了，从篮子里摸出一块枣糕，想了想，掰了一半，放回去一半，然后就把手里的枣糕放在旺财嘴跟前，想看着旺财吃。


最喜欢甜食的旺财哪里会放过这种机会，舌头舔一下，就从小姑娘的手里吃起糟糕来，小姑娘被旺财粗糙的舌头舔的发痒，缩着手咯咯的笑个不停。


“你叫什么名字，丫头。”云烨侧眼看了小姑娘一眼，这将是又一个将要被旺财迷住的女孩子。


小姑娘不说话，露出洁白的牙齿只是笑。


少林寺的山门远远在望，不怎么恢弘，就是几根木料搭建下的，连漆皮都没有，冷冷清清的也不见香客，难怪侯君怀疑干嘛要去少林寺进香，这里就不是一个做法事的寺庙。


远远地就看到有穿着黑衣的知客僧飘然而至，见过礼后，黑衣僧就不再理会云烨，而是对小姑娘说：“莳莳，你怎么如此的没有规矩，修行不是让你贪图一时的舒适，我们是要以，诚，敬，来侍奉佛祖，期望有一天得大自在，让你走十里山路，也是对佛心的一种磨练，今日功课，你需要加倍才成。”


小姑娘没有辩解一句，而是双手合十说：“谨遵师叔教诲。”说完就挎起竹篮有对云烨施了一礼，就随着黑衣僧进了寺庙。


程处默跳下马，回头看看又闭上的山门，对云烨说：“烨子，这些秃驴似乎不欢迎咱们，哥哥我觉得他们似乎有敌意。”


“这不奇怪，自我大唐建立起来，就对佛教大加约束，光大道教，僧人的度牒取得艰难，你没见山谷里都是些自垦自食的居士，少林寺为天下名寺，在规矩上，是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这些僧人当年在陛下进攻王世充的时候，帮了不少的忙，佛家都希望他们能够说动陛下放松对佛家的监管，多分发一些度牒，前些年，玉林僧，觉远僧就曾经去过长安一趟，被陛下拒绝，失望而还，自然对我们这些勋贵抱有一些敌意，可以理解。”


牛见虎说：“这门口连通报的人都没有，我们总不能闯进寺庙吧。”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咱们就在这里扎下营寨，我就不信，这些僧人敢无礼到和种地步。更何况，白马寺的道信大师就在少林寺做客，我与檀印老和尚算是旧识，就冲着这一点他们也不会不见我们。”


云烨从板车上下来，吩咐管家开始扎营，自己带着程处默，牛见虎，单鹰一起沿着台阶来到庙门前，叩响了门环，铎铎的敲门声传出好远。


一个四十余岁的僧人打开门对云烨说：“善信士请回，本寺是修行寺，不接待香客，还请善信士去其他寺庙礼佛。”


瞅着僧人那对木纳的眼珠子，云烨说：“我是檀印大师的旧友，这次前来就是拜访大师的，我身上还有一封重要的书信，需要面呈道信大师，还请大师行个方便。”


和尚虽然木纳，却很有礼貌，让云烨稍等，他自去通报。对于大唐时期的少林寺云烨极其有兴趣，侧着耳朵听了好久，也没有听见，那些武僧练武发出的响动，难道说后世少林寺里那些坑都是后来才有的？否则寺庙里为何只有木鱼的咚咚声，却听不见练武的声音。


檀印老僧来了，后面跟着觉远僧，都是老熟人，云烨笑着就上前见礼：“檀印大师，你我麦积山一别已有四载，大师面色红润，想来佛法又有精进，真是可喜可贺。”


“云烨小友不远千里而来，老僧甚为感激，还请进寺一叙。”檀印黑瘦的脸上也没有笑意，只是机械性的邀请云烨入寺，没有半点欢愉之意。


在客舍坐定后云烨又问：“大师已经超然物外，为何还会有忧虑，若是俗家烦恼，尽可告与小侯，想必还能为贵寺进一番心意。”


“小友见笑了，我少林为禅宗一脉，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不立于文字，若有烦恼，也是魔障丛生，自当见佛杀佛，遇魔斩魔，以期精进，小友多虑了。”


云烨四处嗅一嗅，对檀印说：“生老病死，老和尚还看不开么？你们常说世间万般苦，这位高僧就要去西方极乐世界，你应当为他高兴才是。”


程处默，牛见虎在后面嘿嘿直笑，有病了还把烨子往外面赶，实在是蠢的不可救药。


“玉林大师圆寂就在眼前，云侯就是不念他一代高僧，也当敬他九十岁的高龄，为何出口相机？”觉远到底是武僧，檀印还没有发话，他就怒不可遏的把底掀开了。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二节 泼皮玉林


云烨见觉远发怒，也不在乎，起身前往方丈的驻锡之地，那里离客房很近，药香领路，转过三俩个回廊，云烨就来到了花木深处。


有一个年轻的和尚正在房廊下煎药，手里的蒲扇轻轻扇着松柴，黑色的砂锅里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清秀的面容无喜亦无悲。


云烨无理的闯进了方丈室，就连檀印老僧都有了怒意，觉远僧把拳头捏的吱吱响，屋子里随侍的小和尚，起身就要往外撵人，被程处默给拦住了。


坐在云床上结印的玉林僧，忽然睁开眼睛，念了声无量寿佛就对云烨说：“贫僧以为会是谁来，没料到居然是云侯，真是佛祖显灵，贫僧等待多时了。”


云烨不理会老和尚说什么，拎起老和尚的手腕摸一下脉搏，发现脉象刚劲有力，比自己的脉相都好，想死都困难。


“老和尚，你完蛋了，看你的脉象活过一百岁都不是什么难事，现在好了，不死都要死了。”云烨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态。


檀印，觉远刚要发话，就被玉林僧撵了出去，程处默也被檀印揪着脖领子薅了出去，连反抗都做不到，牛见虎很自觉，听到云烨说话，就知道事情不简单，把单鹰也拉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下玉林僧和云烨。


云烨摊开四肢躺在木地板上懒洋洋地说：“老和尚，吹牛皮吹过了吧，现在你可是自作自受啊，好端端的拿自己的寿年打什么赌，现在人家来要赌注，你怎么交代。”


玉林也打个哈欠，侧卧在云床上，白色的眉毛抖动一下，居然做了一个鬼脸，这个动作把云烨吓了一跳，一轱辘坐起来说：“老和尚，你真的不怕死么？还是打算赖账。”


“贫僧到今年足足活了九十岁，再有三天就要过九十一岁寿诞，多活几年，少活几年有什么要紧，云侯，想吓唬老和尚你还不够格。”


云烨叹口气，谁能想到一代高僧大德现在活得像个泼皮，水火不浸，刀枪不入。


“云侯，只要陛下答应每年给我佛家多发放一成的度牒，我庙产不受俗世侵犯，你马上就可以把老和尚抬去火化，说不定你还能捡几颗舍利子供奉在家庙里，很是风光啊。”


“您上回和陛下说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张嘴佛祖，闭口佛祖，禅机打的高深，话语晦涩难懂，在下愣是没听明白您到底说了些什么。现在说话的方式像个泼皮。何解？”


云烨就搞不懂了，老和尚修为精深，知道自己的死期毫无困难，为何非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老和尚念佛念了八十年，对我来说，狗屎是佛，泥土是佛，泼皮也是佛，我化身千万，现在是泼皮，你奈我何？”


说完为了表现的像个泼皮，居然把袖子都撸了起来，从篮子里掏出一块枣糕，吃的香甜，云烨也不示弱，也掏出一块，上面的半块两人都没动。


“老和尚，你为何不吃上面的半块，偏偏吃底下完整的。”


“你不是也没动吗，那半块上面沾着牲畜的味道，滋味只剩了一半，老和尚喜欢有始有终，不喜欢断章取义。”


听了这话，云烨手里的糟糕都吓得掉地上，艰涩的问玉林：“您是如何得知另外的半块喂了我家旺财？”莳莳小姑娘只不过掰了半块喂了旺财，没下嘴咬，他是如何知道的，难道说真的有神通？


“你们这些俗世子，就是少见多怪，简单的事情为何总是把他往复杂里想，就不能是莳莳告诉老和尚的吗？那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难得的芝兰钰慧，岂会说谎话。”


云烨的脸涨得通红，的确有些丢人，可是在玉林这样的著名神棍面前，谁不是把事情往复杂里，一定是这个老和尚有了神通，可以观一毫而知来龙去脉，就没想到是别人告诉他的。


“老和尚，你佛家把人家皇帝卖来卖去的，最后没成佛，反而被活生生的饿死，有这种先例在前，那个帝王不对你佛家心存警惕，陛下没有把佛家全部干掉，已经是看在少林寺的份上了，你还敢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以性命相要挟，现在因果轮回，老和尚你还有甚话说？”


玉林第一次面现痛苦之色，念了一声佛号，才对云烨说：“梁武帝之事，的确是佛门的过错，一个笃信佛祖的狂信，就被那些佛门败类为了区区珠玉瓦石，生生的给毁掉了，让天下人对佛门怨念盈天，度门，法源啊，你们是佛门的罪人，原本只要你们帮助武帝让天下安定，百姓富足，一个纯正的佛国就会出现，积亿万香火信源的好事，被几枚铜钱生生祸害了，佛门有今日之灾，源于贪婪，一啄一饮，早有定数，现在就是佛门付出代价的时候了，云侯，老僧的臭皮囊偿还不了孽债，如果能够偿还万一，老僧也一定会含笑就戮。”


老和尚现在没别的门路走了，和历史上不同，现在的李二对待佛门更加的强硬，寺庙的庙产都开始需要纳税了，小孩子剃度，罪同拐卖，官府一天恨不得有八只眼睛天天盯着寺庙，那些多年积累的财帛，再加上放贷所得，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和尚们只要稍一越轨，就会招来毁寺之灾，这样下去，不出五十年，佛门就得退出中原，更何况道家处处打击，排挤佛门，信徒日渐减少，根基一旦被毁，就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


“你佛门占遍天下名山，贞观三年铁瓦林岩寺的修建更是轰动天下，耗费精铁十万斤，雷电击于其上，铁水融融，光耀九州，只此一点可见你佛门底蕴之深厚，能力之强大，老和尚，你佛门太贪财，却对天下没有丝毫助益，陛下不拿你们开刀，拿谁开刀？”


云烨坐了起来，开始正色与老和尚交谈，这是李二和长孙交代的任务，玉林和尚病重，有消息传入长安，李二就想起当初和玉林说起过，如果玉林可以准确的说出自己的死期，就可以考虑对佛门留一线生机，玉林立刻说自己活不过九十岁，现在听到玉林病重的消息，那里会不明白这是玉林在催促他兑现诺言，既然云烨要去少林寺进香，正好把任务一同完成，李二的底线就是佛门必须控制规模，必须缴纳税费，不得参与俗世经营，一心念佛就好。


玉林的面色愈发的悲苦，从云烨的语气中，他听出来李二的强硬态度，就算这次自己如期死去，李二遵守诺言，放开一线生机，可是谁能保证以后会不会更加的严厉，现如今南朝四百八十寺都已经荒草凄凄，兰若之地尽是鬼狐栖身之所，官府，道家煎迫如火燎，佛门的地位一落千丈，再无往日风光。


“无量寿佛，贫僧已经竭尽所能，但愿天下罪孽归于我身，让一团红莲火化尽我佛门罪孽，云侯既然来了，就为贫僧观礼如何？”


说完这些，玉林又恢复了那副玩世不恭的形态，哦，就是他说的泼皮形态。


“谁有心思看火烧老和尚，我前来少林寺是为了求子，云家人丁单薄，如果再眼睁睁的看着老和尚烧死，还捡几颗舍利子回家卖钱，说不定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孩儿了，所以啊，这事我才不管，你爱烧就烧，你的倒霉舍利子，云家不敢要。”


玉林眼中精光乱射，俯下身子悄声说：“云侯乃是聚天下灵慧而生之人，凤毛麟角之辈，没听说过麒麟一胎生七八个的，子嗣会有的，但是绝不会多，只有猪才七八个的乱生，七八头猪自然和一只麒麟无法相提并论，不知云侯有何妙策可以救我佛门？”


听着玉林胡乱比喻，云烨终于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恶气，对玉林说：“宗教的本源是什么？你们背弃了自己的信仰，在邪路上越走越远，凭什么想有一个好结果？”


“云侯此言差矣，佛陀从不勉强别人去做他不喜欢的事情，佛陀只是告诉众生，何者是善？何者是恶？善恶还是要自己去选择，生命还是要自己去掌握。所以没有所谓的本源，只有虚无。”


云烨没想到玉林会如此解释佛法，不由得大感兴趣，对玉林又说：“按照你的说法，学佛就是在学做人而已。你如何看那些歪着嘴念经的和尚？似乎他们才是你佛家的主流。寺庙盖得金壁辉煌，佛像唯恐不大，香火唯恐不盛明面上道貌岸然，暗地里污秽横行，老和尚，你不改良佛教，就算你这回逃过一劫，迟早有一天你们会被所有人唾弃。”


“正人行邪法，邪法亦正，邪人行正法，正法亦邪，一切唯心造。”玉林和尚似乎又变成了一位高僧大德，坐在那里宝相庄严，让云烨极度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善变从来都是佛家能够两千年不衰的原因，自天竺出现佛教以来，历经了不知多少风雨，如今依然长盛不衰，佛法东渡，多少道德高僧屡经改良，去其糟粕，留其精华，造成我大唐国土之上万法纷纭，人人都有改良的心思，却没有一个人行动，云侯，老僧缺少一个契机。”


“契机会有的，有一个比你还傻的和尚万里迢迢的去了天竺，想要改变现在你说的万法纷纭的局面，我估计，明后年就该回来了，到时候你们如何修改佛经，改良教义，就不关我的事的，这些话出了这个门，我就会完全忘记，只记得自己是来少林寺进香的。”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三节 扫地僧的传说


“云侯还记得玄奘？他能够成功吗？”玉林站了起来，满怀希望的向云烨求证。


“苦心人天不负，玄奘会成功的，我在荒原上见过他一面，那时候他已经在石国，昭武九姓的人不会伤害一个一心求法的和尚，我换等着看他写的西域游记呢。”


“我佛慈悲，请保佑玄奘顺利回归，佛门的振兴希望就寄托在他的身上了。”玉林僧极度虔诚的双手合十向西方朝拜。


“老和尚，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动不动就把某些巨大的责任压在某一个人身上，自己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等待奇迹出现，如果你们都抱着这种念头，不如早点解散寺庙比较好。”


话说到这里，玉林已经基本知道了皇帝的底线，不会灭佛，也不会弘扬佛法，保持压制是他准备继续进行的基本政策，只会对佛门的财产感兴趣，不会对教义大加干涉，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云烨想了一下又说：“不知道大师有没有兴趣在草原上立庙？小子在草原上有一小块草场，牧民已经有了四五千人，很想让他们有一个心灵的寄托，不知大师意下如何？”


“现在立庙当然可以，只是度牒需要云侯费心，贫僧听说云侯在南边也有影响力，不如老僧在南边也建立一座寺庙如何？”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能随随便便糊弄过去的高人，云烨才打算让和尚们帮忙收一收草原牧民的心，他就已经把主意打到了李安澜王国头上，也罢，语气让那些树上的野人们，信奉那些奇奇怪怪的需要人血才能显灵的古怪神灵，不如一起念阿弥陀佛算了。推开门从牛见虎手里要过来一个木盒，递给了玉林和尚，揉揉鼻子说：“大师，这可是在下从陛下那里花了大价钱才弄回来的度牒，共计一十六张，都是大和尚度牒，也就是说，您一共可以建立一十六座寺庙，当然，在关内，河东，河北，剑南淮南淮北陇右这些地方是不行的，草原和岭南没问题。”


“地藏菩萨发誓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老僧自当筚路蓝缕再开法门，为那些蛮荒之地的善民开一道往生之路。”


这样说话，云烨就感觉自然了好多，虽然云烨打死都不承认自己是一个伪君子，但是为君子的说话方式的确是最让人心旷神怡的，以后说话就这么说。


门被推开，那个小和尚端着一碗药汁走了进来，放在案几上，准备伺候玉林喝药，和孙思邈混的久了，云烨也能闻出来汤药的功效，比如这碗败火清心的连翘汤就很适合自己，这几日赶路赶得心火上升，需要降一降。刚刚给老和尚送了一份大礼，喝他一碗汤药应该无碍，再说了，他也不需要。


云烨从不知客气为何物，做客的时候客气只会委屈自己，这是程伯伯的教导，需要认真执行，等自己混到云伯伯的地步，这门功夫也就该炉火纯青了，想到这里端起汤药一口气就喝了下去，很苦，居然加了黄连，从傻了眼的小和尚手里接过漱口的橘皮水，狠狠地咕噜两下，再吐出来，样子极其无礼。


小和尚待要张嘴呵斥，玉林先发话了：“辨机，不得无礼，云侯有些心火上身，这药汤对他很合用，道岳一向赞你小小年纪就戒行圆深，道业贞固，如今为何如此孟浪，还不退下。”


小和尚向云烨颌首致歉，刚刚还怒气勃发，瞬间就变得平静祥和，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个小和尚，刚才在门廊下的时候，就隐隐听见别人称他为辨机云烨就很想看看这个小和尚到底是何等样人，是不是一个心思深沉的花和尚，现在看来，会发怒，就不是可以干出大逆不道之事的人。


“云侯对辨机为何如此上心，不惜借汤药试探他的反应，所为何事？”人老就成了精，和老狐狸打交道云烨经验多多，也不多解释，只是说：“大师在立庙的时候最好把辨机带上，五十岁之前别不要踏足长安，否则，会有奇祸。”


说完就笑眯眯的向玉林告辞，把李刚给道信的书信拜托玉林僧转交，背着手就离开了玉林的房间，准备好好游览一下少林寺，再看看传说中的七十二项绝艺。


檀印，觉远在门口守着，隐隐约约听见云烨和玉林相谈甚欢，也就放下心，安静的等候，檀印已经想到了玉林大师这次病的蹊跷，明明没有病症，却一副要死的摸样，没有人知道方丈为何要这么做，或许云烨知道些底细。


见玉林大师满面红光的送云烨出来，檀印就晓得大师的心病已经被治好了，没了担忧，自然更加的随和，云烨想去那里就随他去那里。


大雄宝殿是云烨到的第一处所在，见寺拜佛原是应有之意，该殿是面阔五间的重檐歇山式建筑。殿内正中供奉的为现在佛——释迦牟尼如来佛，左为过去佛——东方净琉璃世界的药师佛，右为未来佛——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殿内东西山墙悬塑的是十八罗汉，屏墙后壁悬塑的是观世音。少林寺大雄宝殿与其它寺院大雄宝殿的不同之处，在于这里的三世佛左右各塑有站像达摩祖师和被称为少林寺棍术创始人的紧那罗王。


给佛祖上完香，云烨就被大殿中央驮着梁柱的两只麒麟吸引住了，整个大殿里供奉的全是深眉广目的胡人形象，就连飞天都是裸着上身，的胡族女子，唯一能给云烨一点安慰的观世音菩萨，还被挂在屏墙后面，只有麒麟是彻头彻尾的华夏产物，虽说长着龙头，牛身，身披鱼鳞，样子惨了点，却让云烨大生亲切之情。


云烨对与观世音菩萨的好感来源于他的一段话：“善男子，汝观天人及三恶道一切众生，生大悲心，欲断众生诸烦恼故，欲令众生住安乐故，善男子，今当字汝，为观世音。”


这段话云烨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知道他发下宏愿要拯救世人，只是对观音脸上的胡子心生怨念，后世见到的观音菩萨都是慈眉善目的女士形象，猛然间看到她帅气的男人形象有点接受不了。


檀印见云烨有点惋惜，就笑着说：“有些地方供奉的是菩萨女身，是以妙庄王三女的传说为根据塑造的，加入了我华夏的孝道，自成体系，不管如何，大慈大悲观世音有万千化身，度一切苦厄，云侯礼之敬之总不会有错。”


知道这个传说，奶奶总是说有孝心的人总是好的，那个妙庄王的女儿为了给老爹治病，献出了自己的一只眼睛，一只手，结果被佛祖赐予了一千只眼睛，外加一千只手臂，是千古的孝顺典范。


云烨和奶奶打趣，如果有一天您病了，孙儿也把眼睛挖出来，再把手砍下来为您治病，您看如何，万一佛祖没看见孙儿的孝行，忘记给孙儿一千只眼睛，一千只手臂，那可就惨了，话说回来，如果真给了，孙儿每天拖着一千只手和一千只眼睛到处跑，会不会把别人吓坏，玩笑的结果就是云烨被奶奶狠狠地敲了两棍子。


藏经阁门前真的有一个扫地的老和尚，老的已经分不清年岁，程处默，牛见虎，单鹰围着老和尚上下打量，云烨的故事里，这位老和尚有通天彻地之能，一把扫帚就打的两位绝顶高手落荒而逃。


如今现实和传说相差甚远，这个瘦到极致，也老到极致的和尚似乎一阵风就能吹倒，程处默看的是老和尚的松弛干瘪的肌肉，牛见虎观察的是老和尚虚浮无力的下盘，单鹰则是听老和尚急促的喘息和胸腔里的鸣音，不管从那里看，这个老和尚能施展的只有倒地神功，和高手半点边都不沾。


处于尊老，三人都没有提出比试一下，檀印对老和尚施礼，很是崇敬，牛见虎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檀印：“这位大师不知法号如何称呼？”


檀印接话说：“牛小侯爷，这位扫地僧，从我来少林的时候就在藏经阁扫地，那是他还没有这么老，老僧在少林已经五十余年了，也就是说他在此地已经最少五十年了。”


牛见虎听到这话，心中更是犹豫不定，如果说那时候的老和尚有五十岁的话，岂不是现在已经一百岁了，说不定这位就见过一苇渡江的达摩祖师。


不管他是不是有武功，光是年纪就值得众人尊敬，不约而同的几人一起合十双手，想老和尚礼敬。老和尚似乎对这些充耳不闻，依旧在一扫帚一扫帚的清扫已经很干净的地面。


到了藏经阁，《洗髓经》《易筋经》不可不看，云烨说那是天下间最高深的武学宝典，等闲不得一见，如今有监院大师陪同想必可以的尝夙愿。


听到牛见虎三人的要求，檀印笑呵呵地说，易筋经尚在，只是洗髓经被慧可携走不知所踪，易筋经不过是十二式外家功法，看你三人都是喜欢武学的，看看何妨。


听到檀印如此说，牛见虎三人迅速的就冲进了藏经阁，云烨慢悠悠的随后跟上，只是不知为何，云烨感觉那位老和尚似乎看了自己一眼，等他转身再看时，不见有其他人，只有那个老和尚依旧在慢慢的扫地。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四节 纷乱的雨雾


云烨没有进去，转身坐在台阶上，目不转睛的看老僧扫地，百年的人瑞这个世界并不是很多，相比起活生生的人瑞，那本叫《易筋经》的秘籍对自己已毫无吸引力。


老和尚依然在扫地，扫帚似乎有一种可以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云烨看着扫帚把一只死去的蚱蜢带走，蚱蜢腿上的锯齿勾住了扫帚的枝杈黏在上面不肯离去，原以为心怀慈悲的老和尚会停下来，把蚱蜢的尸体取下来，说不定还会埋进土里，彰显佛家的慈悲心。哪里知道，老和尚依然没有改变自己扫地的韵律，眼睁睁的看着蚱蜢被坚硬的青石地面磨的支离破碎，天上的雨丝终于飘落了下来，云烨固执地认为这是老天在为那只蚱蜢哭泣，在控诉那个老和尚的铁石心肠。


院子并不大，扫了一柱香的时间总会扫完的，他终于放下了扫帚，用一只葫芦锯开的瓢，从木桶里挖出水，泼了出去，晶莹的水花四溅，落在青石板上非常的均匀，哦，云烨想了半天才明白他是在洒水，只是抬头看看天，细密的雨丝在不停的落下来，青石板上早就湿漉漉的，为了确定自己没疯，云烨伸出手，感受冰凉的雨丝落在手上的感觉。


再一次确定自己没疯以后，云烨就对老和尚说：“大师，天上在下雨，您为何还要洒水？”


老和尚充耳不闻，依然从木桶里挖水往外泼，很神奇，云烨发现他从不泼已经泼过的地面，虽然到处都湿漉漉的无从分辨，他好像知道那里没有泼过水一样，很有法度。特意站在一块没有泼过水的地方被老和尚淋了一头的水之后，云烨就感慨，这是一位视外物如同无物的高人啊，雨水，再加上自己这个大活人，在他眼里都是不存在的，待会得好好谈谈，说不定会有好处。


“云侯为何不进藏经阁躲躲雨，还被扫地僧泼了一身水，你为何不躲开？”檀印的身影从藏经阁中出来。


“檀印大师，小子忽然对这位扫地的高僧非常的敬仰，想向他请教一番如何？”老和尚不理他，只有希望檀印的监院身份能够满足在自己的渴望。


“向扫地僧求教？”檀印一脸的愕然。


“是啊，我看这位大师一行一动之间无不暗藏玄妙，小子心中疑惑之处甚多，希望这位大师可以为我解惑。”云烨头一回放下架子，向檀印求助。


“云侯说笑了，扫地僧早在三十年前就患了脑疾，一直痴痴呆呆的活了三十几年，除了知道扫地洒水，其他的一概不知，就连吃饭穿衣都需要别的僧侣帮助，方丈说佛祖慈悲，就由的他去，所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下雪，就由得他在藏经阁扫地，没想到一扫就是三十几年，你看看青石板上都被他扫地扫得没了棱角，难道云侯打算向他请教扫地的心得？”檀印强自忍着笑意，向云烨解释。


听完檀印的话，云烨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居然被自己看成世外高人，这个脸可就丢大了，檀印见云烨羞愧的无地自容，很体贴的回藏经阁去了，留下雨中的云烨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没脸进藏经阁，云烨准备独自一人在雨中游览少林寺，今天的雨丝飘得极其温柔，背着手拾阶而上，空旷的寺庙里见不到人，只有一阵阵的诵经的声音穿透雨丝进入云烨的耳朵。


道信大师躲着不见，不知道是什缘故，洛阳白马寺见不到他，说是在闭关，两天闭关期结束后却被告知大师远游去了少林寺，这位特立独行的高僧在耍什么把戏？


迈过后院的门槛，云烨准备去达摩面壁的地方去看看，后世的洞壁上的确有那么一团乌起码黑的影子，如今可以看到最原生态的遗迹，实在是一件乐事，至于初祖庵里的道信，不见也罢，云烨自信对佛门没有任何诉求，希望少林寺去草原和岭南建庙也是一个共赢的想法，道信以为云烨会有更大的诉求，才避而不见的，他太看得起自己了，太看得起自己掌握的那点钱财了吧？云烨想通了，道信不见自己的症结原来在这，只是一心想从你们佛门弄钱的是李承乾哥仨，与我何干，这事我问都没问。


不是所有的人都对他们那些钱财心怀不轨，至少云烨就不在乎，就算有两百万贯，被死死地藏在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地方，没有参与流通，就和废铜烂铁没有区别。


用的着抓住你道信，老虎凳，辣椒水的逼你问那些财富的下落？那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方法，李泰的水力冲压机成功在即，大唐只需要日夜不停地冲压精美的新式钱币，提高币值就行，你道信就算有再多的钱，也只能化了做铜器，金子的产出极为有限，问过房玄龄了，还远远达不到能够成为货币的程度，市场上流通的主要就是铜钱。


李恪设计的一文，俩文，五文的钱币图案已经交到了李二手中，钱币图案精美，李二的头像赫然在目，一改过去青铜钱发脆，容易被损毁的弊病，这些新钱币提高了铜的含量，黄光灿然，完全不是那些发青的铸钱能比拟的，一旦试验成功，李二没理由不同意让天下重新发行这种新钱币，在兑换的过程中，朝廷只需要回收旧钱，发出新钱，就可以从中捞取两成的利润，铸钱过程中损耗过大的弊病也消逝无踪了。


这些只是第一步，等到用白银冲压的银币出现，乃至于黄金冲压的金币出现，铜钱的需要量就会大幅度减少，减少的后果就是铜价大跌，道信啊，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还不知道把握么？


寺庙里有高大的铜佛，数之不尽的各种铜器，这大概就是你们藏钱的秘密吧，百骑司已经知道了泥胎雕塑里的秘密，你还想隐藏多久？李纲的信件都不能让你在第一时间见我吗？


走在雨地里，云烨觉得世上的有些事情非常的可笑，这次由李承乾，李泰。李恪哥仨发动的针对佛门的金融战争，自己就是一个站在外面冷眼旁观的闲人，没有教导，没有提醒，远远地躲开，就是想看看李家到底能不能做到百战百胜，这种和满天下结仇的事情，还是让李家的人来做，云家担不起啊。


道信的纠结关我屁事，还是多欣赏一下这雨雾里的少室山来的自在。


看到雨水就又想到了那个痴呆的老僧，他就是在按照身体的习惯在做事，至于脑子，在后世都对它的了解少得可怜，更何况现在，不是没见过痴呆症患者，老和尚的样子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个世界有很多神秘的事情是常理解释不通的，比如自己的到来，就是一个最大的秘密。


管他那么多呢，只要于自己无害，就好，随意揭穿他人的隐私，是一种最不道德的行为。


莳莳从弥漫的浓雾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只黄色的小狗，亲昵地在脸上不停地蹭，小狗很胖，看样子营养很充足，和瘦小的莳莳形成强烈的反差。浓雾里的水分一定很多，她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前额，衣角也在往下滴水，也不知道她在雨地理待了多久。


雨下的越发的大了，莳莳跑进了云烨躲雨的小山洞里，见到云烨在里面，红着脸就要出去，这是一个十分害羞的小姑娘。


“跑什么跑，外面的雨下的那么大，不怕被浇出病来，小姑娘家家的，哪来那么多的毛病。”云烨硬是把莳莳拽进了山洞，小黄狗还用乳牙咬云烨的手腕，和它主人一样多事。


进了山洞，莳莳倒是不害羞了，把小黄狗放在地上，自己从山洞里抱出一些干柴，又找了一些干草，就熟练地用两块石头石头敲击，火星不时地闪烁，这就是火镰？云烨饶有兴趣的看莳莳生火，可能是空气里水分太大的缘故，她敲了好久都没有点着干柴，可能觉得用的时间太久有些不好意思，抬头看一下云烨，见云烨正盯着自己看，又赶紧低下头继续敲火镰。


云烨掏出火柴，划一下，明亮的火焰就瞬间燃起，在莳莳敬佩的目光中，点燃了干草，莳莳先是把枯枝放在干草上，然后把粗一些的干柴架在上面，很正确，很熟练的点篝火方式。


火着了，结果浓烟也出来了，只一会功夫，两个人和一只狗就不得不跑出洞外喘气，莳莳拍拍自己的脑门，把小黄狗交给云烨自己就顺着山崖往上爬，云烨高呼这让她下来，下雨天山壁太滑了。


爬到两丈高的地方，莳莳从山崖上拽出一大团干草，这才往下走，眼看就要到地面了，她抓的一块石头猛地断裂了，云烨扑上去想要接住，谁料想，接了个空，莳莳的身子在空中一扭，就来了个后空翻，稳稳地站在地上。


“你爬那么高干什么，万一摔着了，怎么办。”莳莳嘻嘻的笑着不说话，只是拿手指山壁，云烨抬头看，只见浓烟从莳莳刚才掏草的地方冒了出去，原来那个洞是出烟的地方。


重新进了洞，里面已经没有了浓烟，只弥漫着一股烟熏火燎的味道。莳莳搬了两块石头，就当是两个人的座椅，雨中的山间梁爽宜人，但是对穿着湿衣服的莳莳来说，就有些冷了。


云烨脱下有些潮意外袍递给莳莳，她摇着手不肯要，：“赶紧的把湿衣服换了，把这件先穿上，等烤干了再换回来。”云烨有些火了，都是些什么破规矩，小丫头光板一样的身材还怕人看不成。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五节 双喜临门


站在山洞口看着少室山迷蒙的烟雨，听着背后悉悉索索的声音，云烨想笑，到底是一个孩子，对年纪比她长的人有一种天性上的信赖。


“好了。”一个小小的声音传了过来，转过头去，云烨噗嗤的一声笑了出来，衣服太大，莳莳抓着衣摆不让它落在地上，捡起小丫头的衣服，找一根木棍撑开，插在火堆的旁边，等着烤干。


少林寺只吃两顿饭，辛月担心云烨饿着特意给他怀里装了一些吃食，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装着一个硕大的胡饼，里面夹着腊好的羊肉，把饼撕成两半，给莳莳递过去一半。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经受住食物的诱惑，这个年纪的孩子，最是贪吃，云烨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总感觉是馋的，妈妈让去买盐，都能把手指舔湿了蘸着吃盐，可以说只要是能吃的都试过，知了，蚂蚱，麻雀，河里的小鱼，都吃过，与饥饿无关，就是想尝尝别的味道。


果然莳莳的反应和自己小时候别无二致，在掏出几片羊肉喂给小黄狗以后，她就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速度很快，一会儿，半张饼就进了肚子，云烨把水壶扔给莳莳，自己依然慢慢的吃，腊羊肉很咸，她一定口渴了，看她翻来复的不知道怎么打开水壶，云烨就放下手中的饼，扭开水壶，现在云家庄子已经出现了可以车木头螺纹的铁质机床，对于钢铁还没有办法，找不到合用的车刀，只好放弃。


抱着水壶喝了一些水，莳莳就偷偷的看眼前的男子，他吃饭都吃的那么斯文，听说读书的相公都是这样斯斯文文的，庙里的那些和尚，除了方丈，都不喜欢笑，他还有一种一擦就会冒火的东西，自己的火镰已经用了好久，现在都打不着火了。


“你爹爹呢？怎么让你一个小姑娘满山跑。”云烨问莳莳，庙里的和尚对她的态度很奇怪，像是长辈，又像是有些隔阂。和尚庙里有小姑娘本身就不合情理。


“爹爹要念经，还要教其他武僧练武，住在寺庙里，我一个人住在山下。”莳莳抬起头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云烨。


他爹爹是和尚？云烨忍了半天才没有问出这句话，怕伤了小姑娘的心。对于小小年纪就自力更生的坚强孩子云烨从来都是佩服的，他们用不着怜悯和关心，打破头都会自己从沟里爬上来。


云烨很想看看自己怀里辛月到底给装了些什么，就一样样的往外掏，先是火柴，然后是汗巾，接着是一个荷包，唔，不错，还有一包牛肉干，一些干果，很丰盛，自从没了香烟这东西，云烨就喜欢上零食，空闲的时候如果没有东西嚼一嚼总感觉少点什么。


把零食摊开，邀请莳莳一起动手，小嘴嚼的飞快，牛肉干被她含在嘴里，似乎想要里面最后的一丝丝滋味都要品出来，眯着眼睛享受美食带来的快乐。


在一个愉快的下午茶时间里，有再多的好吃的也满足不了两个喜欢享受美食的家伙，火堆旁边的衣衫已经不再冒白气，握在手里暖哄哄的，把衣衫递给莳莳，云烨又出了山洞，外面的雨在不知不觉已经停了，空气里带着树木的清香，吸一口凉丝丝的全身舒爽。


莳莳也从洞里走了出来，两人相视一笑，很是投缘，非常自然的就把莳莳的小手握在手中，拖着她下山，事实似乎也很喜欢这样的方式，山洞的一场偶遇，很自然的就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对于莳莳，云烨从心底里喜欢这个孩子，顽强懂事，就像山间的小花，朴素自然。


少林寺就在山脚下，旁晚，有僧人敲响了铜钟，声音古朴悠扬，带着颤音在山间游荡，后门开着，俩人轻手轻脚的就要进庙，谁料想，觉远就站在后门里，见云烨和莳莳牵着手进了门立刻就对莳莳说：“每日晚课之前下山，这是规矩，你忘了吗？怎么还打扰贵客，更是不该。”


“觉远大师，今日我请莳莳带我在雨中游览少室山，如果不是他知道那座可以避雨的小山洞，在下非被淋成落汤鸡不可，请大师看在在下的薄面上就原谅她一次，这回错在我啊，莳莳可是被我牵连的哟。”


听云烨这么说，觉远脸上才浮出一丝笑意，连说不敢，有对莳莳说：“这回看在你带着云侯游览的份上，就放过一次，下回如果再犯，决不轻饶，去吧，收拾一下，这就下山。”


“是，爹爹，孩儿这就下山。”莳莳看了觉远一眼，就松开云烨得手，去禅房准备带着篮子下山。原来花和尚是觉远，堂堂的武僧首座，不但可以吃肉，还可以娶老婆？这也太有突破性了吧。


见云烨狐疑的看着他，觉远苦笑一声说：“云侯不知，贫僧曾经犯下色戒，就有了这个孽障，贫僧也被戒律院惩罚担山，你看庙门前的那座土山就是贫僧五年的苦工堆积而成，可是惩罚再严厉，贫僧也舍不得抛弃这孩子，不知不觉已有十年，眼看着这孩子一天天长大，再也不能住在寺庙里，这才在山下给她盖了一间房子暂时安身，白天她可以到庙里来，夜晚必须回到山下的房子里去住，有时候贫僧担心的整晚睡不着觉，却无可奈何，有了牵挂，梵心大损，这比犯色戒还要可怕。”


这还算是一条汉子，犯了色戒就犯了色戒，有什么大不了的，挑土堆积了一座足有五层楼高的土山，也算是对寺庙的戒律有了一个交代，只是女孩子不方便住寺庙里，觉远也表现了一个父亲的担忧，只是后两句话就不像是人话了，明明是你害了孩子，还有脸说梵心大损，犯色戒的时候干甚去了。


莳莳拎着篮子给觉远，云烨施了一礼就要下山，小黄狗摇着尾巴跟在身后，看得让人怜惜，云烨心头一动就说：“莳莳，等等，你过来，我有话说。”


莳莳乖巧的走了过来，还不停的看觉远的脸色，她也不想离开父亲，觉远把头扭过去，不看他们俩。


云烨上前一步摸着莳莳的头顶说：“我叫云烨，字不器，官居三品，称爵蓝田侯，算学一道说不上是天下第一人，与我比肩之人也寥寥无几，你我相逢也算有缘，我甚爱你品质纯朴，也怜你孤苦无依，你可有意拜在我的门下，研习算学。”


莳莳睁大了眼睛不知道如何是好，觉远却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一把就将莳莳按倒在地，这对莳莳来说，是一桩天大的机缘，如此良机怎能不把握住。云烨的名头莳莳不知道，觉远岂有不知的道理。


“善哉，善哉，张莳能得到云侯眷顾，实在是她的福份，也是觉远的福份。老僧谨为云侯贺。”玉林僧不知何时出现在云烨背后鼓掌赞叹。


莳莳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觉远作为家长跪在侧面也磕头拜谢，这是应有之意，云烨受了莳莳三拜，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他就是莳莳的师傅，对莳莳几乎拥有与父母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云烨再次抚摸着莳莳的头顶说：“入我门下，当知廉耻，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研习典章当勤字为先，为人处世孝字当头，我们不信神佛，只尊祖宗，靠我们的双开自己的天，辟自己的地，处绝境而不自哀，居死地而努力求生，这些你能做到吗？”


云烨的教诲让玉林，觉远张大嘴巴，从来没有听说过师傅是这样教诲弟子的，没有详细的规章，只有大而化之的范围，不信神佛，只敬祖宗，怂恿自己的弟子为了活命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这是哪一门的门规，这样的先生教出来的弟子，相信哪一个都是桀骛不驯之徒，想要成为谆谆君子，绝无可能。


莳莳却欢喜的应声：“弟子一定做到。”


闻听此言，云烨哈哈大笑，一脚踢飞了脚下的篮子，抱起莳莳就大踏步的往自家的营帐走去，莳莳趴在云烨肩头，流着泪向自己的父亲告别。


云烨扛着一个小娘子回到营帐，自然引起轰动，等到云烨把莳莳的身份告知众人时，云家仆役都上来拜见小娘子，程处默，牛见虎也有礼品奉上，单鹰用刀子立马刻了一个木头人偶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辛月有了第一个晚辈，恨不得把莳莳的脑袋当成展览台子，上面插满了明晃晃的头饰，小牛夫人，九衣也一同兴奋不已，把莳莳当成了布娃娃打扮。


辛月正在给莳莳翻料子，准备裁新衣，忽然一阵干呕，眼泪鼻涕齐流，慌的其他两个妇人赶紧扶住，准备唤医生前来。


“师娘要生小弟弟了。”莳莳忽然插了一句话，辛月听到这话，眼睛睁得溜圆，指着莳莳说：“你再说一遍。”


“崔婆婆说了，妇人只要干呕，就是要生小弟弟了。”莳莳忽闪着大眼睛又说了一遍。


生过孩子的九衣在脑门上重重敲一下，这么明显的征兆自己居然没有发现，还要靠一个十岁的小姑娘来提醒。急火火的就冲出去找医生给辛月号脉。


辛月只说了一句天啊，就缓缓地躺在床上，刚躺下，又慢慢爬了起来嘴里念叨着：“慢点，慢点，可不敢伤了孩子，可不敢伤了孩子。”唤过莳莳，在她脸上小鸡啄米似得亲个不断。


大呼小叫的小牛夫人，立刻就把营地闹得鸡飞狗跳，虽然还没确诊，老钱已经哭得老泪纵横，云家有了后，就说明自己一家老小可以继续靠在云家享受富贵生活，早年间想要出人头地的想法，早就烟消云散了。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六节 双喜连击


老崔是被老江架在马上驮回来的，他原本想好好地在树林子里找几样草药，给车队的人熬几锅清火的汤药，解解暑气，天快黑了才从林子里出来，看见老江急匆匆的骑着马过来，以为他有事情要办，就想打个招呼意思一下，谁知到了跟前，连话都没有就被老江擒住，趴在马脖子上就被带了回来。


老崔是云家庄子的医生，一向受人尊敬，在跟随孙神仙学习过之后，更是以名医自居，庄户们见到老崔都要躬身唤一声崔先生，老崔对云家庄子庄户看病也上心，虽然孙神医，云侯都算是医学的大高手，可是你患个头疼脑热的小病也去找他们两位，就不合适了，所以给庄户们看病最多的还是崔先生。


云家庄子的人都很势力，只相信自己庄子上的人，外庄上的医生就算医术再高明，也瞧不上，有孙神医和云侯的地方那里轮得到别家的医生唧唧歪歪。


一听说少夫人不舒服，本来准备发火的老崔立刻就没了火气，赶紧喊人去他的帐篷里拿药囊，自己净了手，就要进帐子看看少夫人哪里不舒服。


进帐子之前，管家老钱拽住老崔再三叮咛，看仔细了，多看两遍也没关系，主要是把原因看清楚，如果出了岔子，全庄子的人都饶不了你。


“不要听他们的，崔先生，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就像往常一样看就是了，少夫人也没什么大病，就是身体有些不适，医生不给自家人看病的规矩你是知道的，所以你就放心大胆的去看好了。”等候在帐门口的云烨见老崔被老钱吓得汗都下来了，就出言安慰。


云烨没进帐子，就在外面走来走，程处默，牛见虎陪着他晃荡，都不说话，他们清楚辛月怀孕对云家来说意味着什么。


原来四处忙碌的云家仆役全都放下了手里的活计，眼巴巴的瞅着少夫人的帐子，侯爷有孩子这对整个云家庄子意义很重要，意味着云家的福萌不但自己可以享受到，就连子孙也跟着受益，一个个心里早就念了无数声佛祖保佑了，但愿少夫人的喜像是真的，不是空欢喜一场。


帐子里忽然传出小牛夫人的欢呼，九衣也叫了出来，莳莳掀开帘子跑出来对云烨说：“师傅，师傅，师娘真的有身孕了，那个看病的先生看了几回都说没错。”


云烨喜笑颜开，程处默抱着莳莳在转圈子，牛见虎高声向云烨贺喜，底下的仆役丫鬟立刻就疯魔了，轰的一声营地里到处都是欢笑的声音。


云烨忽然问了一句，“怎么不是崔先生出来告诉喜讯”？


莳莳立刻就说：“看病的崔先生又在给牛婶婶看病，牛婶婶说她也不舒服。”


这下子又轮到牛见虎发傻了，上一次妻子就怀上了，谁知道回娘家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孩子没了，老牛夫人哭了三天，小牛夫人整整半年没笑过了，随小牛夫人回娘家的仆役全部被撵出府，如果不是小牛劝说，牛婶婶一定会杀人，云烨去探望的时候，被婶婶拽着哭诉了好几个时辰，如果这回再怀上，牛家的人也会乐疯过去。


三家人都知道三家的事情，听莳莳这么说，老钱立刻就做手势让大家安静下来，仆役们掩饰不住眼中的兴奋之意，只要三家人丁兴旺，就是这个小集团的最大福音。


老崔哆嗦着嘴走了出来，他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有如此好的运气，两个大家族的长子，或者长女都是由自己判出来的，话都说不利索了，不停地对云烨和牛见虎拱着手贺喜。


“你他娘的倒是说话啊，我牛家哥哥是不是也要有后了？”程处默急不可耐的摇着老崔的肩膀问。


“恭喜侯爷，恭喜牛小侯爷，两位夫人都有了身孕，脉相虽然轻微，那也是才怀上的缘故，但是我老崔确定无疑两位夫人都有了喜。”


话音刚落，云烨，牛见虎一人一个玉佩就塞给了老崔，把一旁的仆役管事看得眼热，就这两玉佩，足够老崔再娶两小老婆的。


小牛老婆红着脸从帐子里被九衣扶了出来，看得出，她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之中，小牛张着嘴笑的眉眼都抽在一起，过去扶住老婆就回了自己的帐子。


程处默很不高兴，他觉得老天爷在这件事上和自己作对，俩个兄弟的妻子都有了身孕，那么自己的妻子也该有身孕才是，为什么偏偏落下了自己，在那里对九衣发脾气。


“好了，发什么疯，九衣要是有了孩子你才难做，清河马上就要嫁过来，现在九衣有一个丫头傍身最好，要是有一个男娃，那才是你的不幸，到时候长子不是嫡子，你打算如何安排家事？”


李二嫁女儿的目的就是为了拉近和这些功勋们的血缘关系，形成一个紧密的共同利益集团，是为了以后李家的长治久安做的准备。


程处默呆滞了片刻，就拉着九衣回自己的帐子里去了。


老钱很有眼色的把莳莳带走，说是有一顶带花的帐子需要莳莳小娘子去确认一下，要不要用，再说了也需要给小娘子配两个丫鬟，一辆马车，今后就是大家闺秀了，这些都用得着。


帐子里辛月像个土拨鼠一样满世界乱翻，箱子全部被打开，衣服首饰扔的满地都是，她还在翻箱子底，也不知道在找什么。


“消停一会，谁家孕妇像你一样动个不停，小心别摔倒了。”看着满地的东西云烨很发愁，这才是刚开始，前几天还视若珍宝的各色牡丹，现在被踩的稀巴烂，这样下去如何得了。


“您还记得我把那个平安缨络放到哪里去了，明明记得就在箱子里，谁知道怎么找都找不见，您快帮我找找。”辛月把头杵在箱子里瓮声瓮气的对云烨说。


怀了孕就是不一样，以前就是家里被火烧了，辛月都不会喊云烨去救火，今天找一个破璎珞。就敢随意吩咐家主了。


云烨把她抱起来，轻轻地放在床上，对她说：“找东西你去让丫鬟帮你，少安排我干活，大老爷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说完装作起身就要走。


辛月一把拽住云烨，把脸贴过来说：“这可不行，女人家能在夫君面前耍脾气，就这么几天，这时候你是骂不得，打不得，您还不许我逍遥几天。”说着还得意的摸着肚子向云烨示威。


“人家曹操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你倒是学了个十足，携儿子以令蓝田侯，也罢，就让你得逞一时，说吧，想干什么，我随时候命。”


怀孕的女人情绪变化无常，想想他们怀胎十月的辛苦，云烨认为这时候如果再和老婆拧着来的都是蠢货。手搭在辛月的肚子上，轻轻抚摸，虽然还是平平的，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云烨从心里感受了不同，就在这层肌肤下面一个新的生命正在蓬勃的生长，虽然这种感觉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云烨依然感激造世主的恩赐。


辛月等了一会发现云烨不说话，只是抚摸着她的肚皮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立刻就红着脸往床里面缩，以为云烨又起了怀心思，把自己用毯子裹紧，只露出一个一个脑袋，咬着嘴唇说：“这可要一年呢，妾身的身子您可碰不得，您外面不是有相好的么？找她们去就是，不过也可怜，一个在草原，一个在岭南，留下夫君一个人孤零零的恓惶，小秋您又看不上眼。”


口是心非的鬼话啊，如果云烨真的敢跑去草原或者岭南，她不把云家烧成灰烬才是怪事情。拿个布巾子把她的脸盖住，拍拍她的头问：“想吃什么就说，我去亲自下厨，趁我现在还有心气，赶紧说，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听到云烨这么说，辛月立刻就把布巾子扯掉，坐起来说：“多久没吃过您做的饭菜了，妾身想起来就流口水，那个红烧排骨就很不错，糖醋丸子也要，您熬得莲子羹就是比别人熬得好喝，鱼就算了，刺多吃起来麻烦，您调的小野菜也香，那个煮的白白的鸡块也好吃，暂时就这些，您去忙，妾身得歇息一会，饭好了，您打发丫鬟来叫我。”辛月掩着嘴打个哈欠，身子像蛆一样扭几扭，又钻进毯子里去了。


云烨哑然失笑，以前辛月没怀孕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长气的安排自己干这干那，现在孩子给了她足够的理由，造成这一切的，其实是自己，披着一个学问大家的皮，不论在朝廷，还是在家里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恶心摸样，给辛月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这不是夫妻的相处之道，需要改进啊。


在吩咐丫鬟把帐子收拾利索后，云烨就会到了厨房，发现莳莳正抱着碗吃一碗黑乎乎的烧焦了的饭，这立刻就把云烨激怒了，“谁做的事？”云烨大声的叱问。


老钱闻声赶了过来，连忙把莳莳手里的饭碗夺下来，对云烨说：“侯爷，刚才厨子们都忙着听两位少夫人的喜事，就忘了管火，结果饭就烧焦了，小的已经让他们重新做了，老奴也不清楚小娘子怎么就吃上烧焦的饭了。”


“师傅，不是他们给我的，是我自己挖的，看他们都在吃，所以也就吃了。粮食不能浪费。”既然这件事不是别人给莳莳难堪，云烨也就不以为甚，再看看老钱也吃的是糊饭，就点点头，带着莳莳进了做厨房的帐子，准备亲自动手，做几道菜。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七节 两个和尚


选好了主料，云烨就开始做菜，把剁好的排骨装进锅里煮一下去血水，再吩咐厨子剁肉馅子，摘那些挖来的新鲜野菜，泡好的莲子也被抽去了莲芯，用刀轻轻拍一下，和糯米一起放进砂锅里慢火熬煮。鸡很方便，都是已经煮好的，只要用手撕开，就好，每一样云烨都做了很多，足够三个人吃的。


莳莳拿着一根很大的葱剥着，旁边放着抠好的生姜，是一个爱干活的好孩子，相比之下，小丫就只喜欢吃，做饭对她来说就是一种煎熬。


这些女人不知为什么都喜欢吃油水大的东西，原想着丸子只用油轻轻炸一下上色就好，再上笼屉蒸熟就是了，上回吩咐厨房这样做了，结果一个个都抱怨不好吃，没有油水，吃起来干巴巴的。这回干脆就用油炸个透。


看着油锅里焦黄的丸子冒着泡上下浮沉，莳莳的口水滴滴答答的往下流，用笊篱捞起已经炸好的丸子，给莳莳在小碗里放了几个，瞅着她抱着碗小心的给丸子吹气，希望早点凉下来的样子，云烨就感觉很舒服，这才是孩子的摸样，那些秃驴把孩子都教成木头了。


吃完丸子的莳莳似乎非常的满足，拿着小勺子小心的搅着莲子羹，云烨又往里面放了一些银耳，从没见过这些东西的莳莳很稀奇。


师徒二人躲在厨房里一人啃了一块好大的骨头，这才等到莲子羹熬好，三荤一素一碗羹汤，就是云烨慰劳两个孕妇和一个受了委屈的女人晚饭，虽然晚了些，不是说好饭不怕晚么？


让厨子把程处默，牛见虎喊了过来，一人给了一个托盘，牛见虎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这样降低了云烨的身份，程处默一手抓着托盘，一只手已经抓着排骨往嘴里送。


“身份这东西都是给外人看的，自家兄弟说这些就可笑了，赶紧的，把东西端走，自己去哄老婆，辛月还等着吃呢。”


把程处默再一次伸向盘子的手打了下来，撵走二人，云烨又把一盆子炒好的骨头让厨子给单鹰送过去，他吃的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要味道好，份量足就行，这家伙饭量奇大，一顿饭吃三只肥鸡还要再吃一个锅盔才说吃饱了，看来武功高，饭量也高，高手就是靠饭量撑的，没有饭，高手也会站不稳，晚饭就吃了一肚子的糊饭，自然不会吃饱，现在正是需要骨头进补的时候。


辛月磕着管家从洛阳带来的青皮果子，好不容易等到云烨端着饭盘走了进来，就一屁股坐在案几前拿着筷子准备吃饭。


莳莳给辛月一样样的把饭菜摆好，一声师娘叫的辛月爱心大起，拽着莳莳坐在身边，挑了一大块骨头给她啃，要知道大骨头一向是辛月的专利，她掏着吃大骨头里面的骨髓可以吃一个时辰，这时候把最爱的东西能给莳莳，可见她对这个小姑娘有多喜爱了。


刚刚才吃了好多东西的莳莳，又开始口水滴答的啃骨头，辛月也没有一丝的贵妇风范，两只手一起开动，油腻腻的就往嘴里塞东西吃，样子看不成了，叹口气，就这吃法不给她们俩准备山楂水是不行了。


老江也喜欢啃骨头，和单鹰两个人坐在星光下面，一口酒，一口肉吃的自在，山间的夜晚有些凉意，仆役们点起一堆堆的篝火，围坐在火堆旁边唠嗑，云家的人就不缺酒，仆役们只要喜欢喝酒的，每天都会有一小碗酒，用来解解乏，程牛两家也有类似的规矩，一个个掏出小酒葫芦，抿一口酒，再说几句闲话，心情舒畅，日子过得悠闲。


背后的少林寺已是黑漆漆的没有一点灯火，和尚们都秉承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和大唐的子民们都是一样，只是今晚一定还有两个和尚睡不着觉，云烨看着紧闭的寺庙大门暗笑。


不用找了，松树枝子上就坐着一位睡不着觉的和尚，舔犊之情就连和尚也不能免俗，单鹰在云烨过来的时候，就指了指树枝，所以云烨知道觉远一定就在上面，不知道他坐在上面多久了，估计时间不会太短，莳莳和云烨一起吃东西，一起做饭的场景一定给了他很多的感慨，这些快乐本来应该是他的，也不知在他心里青灯古佛和天伦之乐孰轻孰重。


“觉远大师，可有共谋一醉的念头吗？”云烨取过一个酒葫芦，喝了一口，扬声问道。


三丈高的地方，觉远直直的就跳了下来，落地的声音却很轻，夹手夺过云烨的酒葫芦仰着脖子就猛灌酒，单鹰远远地看了一样，就低声和老江嘀咕，爆发出一阵猛烈的笑声。


云家的酒性炽烈，单鹰是品尝过的，他很乐意看和尚出丑，一部《易筋经》只看了一个时辰就被收走，实在是小家子气。


果不其然，觉远的脸都涨的通红，被烈酒呛出一串剧烈的咳嗽，惹得那两个家伙笑得更加猛烈，觉远压下酒气后，不但不恼，反而竖起大拇指赞了声：“好酒。”


看到觉远如此表现，老江也赞了声“好酒量”，对于酒国知己他从来都不吝啬，腰间的一个棕黄色的小酒葫芦甩了过来，声音也远远地传过来：“大和尚，这是云家庄子酒坊酿造的头道酒，甘美异常，就是喝过后第二天头疼欲裂，不过我等好酒之人，能尝到这样的美酒，头疼一些算得了什么，尝尝。”


觉远接过酒葫芦，合十双手感谢了老江的美意，扭开葫芦，轻轻地抿了一口，让酒浆在口中来回翻滚，味蕾充分感受了美酒的个中滋味，然后咽下，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咽喉一直滑到胃里，又散发到全身，的确是人间绝品。


云烨笑眯眯的在旁边看这些武人的交流方式，狮子还是和狮子比较有共同语言，他们或者暴烈，或者慷慨，或者生死相交，或者性命相搏，都是转瞬间的事，意气相投一碗酒下去就是生死兄弟，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也是常事，他们要纯粹的多，至少云烨是这么认为的。


“云侯，莳莳能拜在你的门下，是她的福份，贫僧一无所有，只有在这座古寺里日日为你祈福，他日，待莳莳长大成人，还请云侯多费心，为她寻找一个好人家嫁了，好好过日子，生儿育女，就让她忘记她还有一个做事龌龊的父亲，此生莫要再提起。”


酒喝多了，控制能力自然下降，看着觉远潸然泪下的样子，云烨心里也不好受，觉远是担心有自己这样一个父亲，会让好人家看不起，耽误莳莳的亲事，一个父亲做到这种地步，就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不管他是不是和尚。


云烨指着旁边的土山对觉远说：“亲情是割不断的，你五年间担土造山，山造成了，亲情却越发的炽烈了，一个高僧，又是哭，又是笑，还醉酒，哪里还有什么道基，佛家也不是非要割舍一切才能成佛，那些亡去的，被人缅怀的高僧大德，那个不是心怀悲天悯人之愿，立下无上功德，才会成就佛心，敲木鱼念经就可以成佛的话，这世上的佛也太多了些。或许成佛是看你怎么做，不是怎么说。”


“南无阿弥陀佛，云侯实为世间有大智慧之人，觉远，你身在彀中，还不醒悟么？”一个枯瘦的老僧从黑暗里走了出来，单鹰眼中头一回有了警惕的意味。


“这个和尚和你念得佛号不一样啊，觉远大师。”没有理会这个突然出现的老和尚，自己三番两次的求见都远远的躲开，以为老子是瘟疫么？


“道信大师出身天台宗，是佛门著名的大宗，实在不是少林寺可以比拟的。”觉远向道信施礼后给云烨作了解释。话语里还告诉云烨，这个老和尚不好惹。


云烨的无礼似乎一点都没有对老和尚形成障碍，他依然笑呵呵的走了过来，手里捏着一串佛珠，不是普通之物，在火焰的照耀下，竟然闪烁七彩的光芒。


这个该死的老和尚，不知从哪里知晓自己对这些神奇的宝物没有一点抵抗之力，拿着一串佛家的宝贝来找自己谈事情，这还让自己如何再装下去？


“哎呀呀，原来是道信大师当面，小子云烨给大师见礼了，不知这串佛珠您是从哪里买的，小子祖母一心向佛，总是念叨自己的那串檀木念珠不太顺手，有好几次把念经的次数都记混了，既然有这样的做工的佛珠，小子一定买来孝敬祖母。”


听到云烨这番无耻的话语后，觉远的酒劲立刻就醒了，怀疑自己是不是把女儿所托非人，单鹰手里的骨头掉了都不知道，只有老江从心底里佩服家主的揽财手段，嘴上赞叹不已。


“这串佛珠本就是老僧准备请云侯带回交给云老夫人，听说她一心向佛，这等法器配上老夫人的皎锡德行正好相得益彰，云侯万万不可推辞。”


道信本来就是一个人情通达的高僧，与少林寺里那些只知道敲着木鱼念经的木讷和尚是两种人，见过无数的达官显贵，早就对这些人情世故了如指掌，云烨借着讨要佛珠来发泄自己三番五次避而不见的怨气，岂能瞒得过他，再说也是人之常情，求人嘛，不下礼可不成。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八节 打劫这回事


事情谈的很顺利，其实云烨就说了八个字，“危如累卵，祸在旦夕。”有这八个字想必已经足够，甩着手里的念珠愉快的准备回去监督辛月喝山楂水。


回头看看老和尚如同鬼火一样闪烁的眼睛又说：“老和尚，钱财不足持，看在念珠的份上我就额外再送你一句话。”此话一出，鬼火就在一瞬间消失了，瘦小的身躯也在一瞬间就隐入黑夜。


云烨摇摇头，自己也算是对得起老和尚的宝贝念珠，无论如何，能少一点杀戮，就少一点杀戮吧，一旦李承乾开始下手，后果难料，总有一方需要退让，作为弱势的佛门，还是安份一点吧，云烨不愿意看到武宗灭佛的惨烈重现人间。


帐篷那里老崔正在发火，拿着棍子没头没脸的乱抽厨子，云家可没有这样欺负人的，你老崔就算是刚刚立了大功，也不能跋扈到如此地步。


还没等云烨到跟前，老崔先冲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山楂片问云烨：“侯爷，这是你吩咐厨房给夫人熬山楂水的？”


没见过老崔发过火，如今敢质问我，实在是有些奇怪，云烨决定等事情弄明白了再决定如何处置，见老崔问，就点点头。


“糊涂啊，侯爷，山楂水就不能给孕妇喝，山楂吃多了会伤及胎儿，妇人怀孕就不能吃这东西，侯爷，以后夫人的食谱一定要在下过目，否则不能给夫人吃。”说完就走了，临走时还踹了厨子一脚。


云烨尴尬的朝他背影拱拱手，云家庄子的老人就这德行，只要自己做的是对的，除了对老奶奶，对上谁都一副牛哄哄的场景，李泰，李恪他们嘴馋摘桑葚，把桑树枝子掰折，被老农撵着后背骂了一路，赔钱人家还不要，就是要哥俩知道桑葚可以摘，但是不能破坏桑植。还好这哥两现在知道农家的辛苦，也不还嘴，老农也不知道哥俩的身份，要不然会吓死。


李二知道这件事后，当着文武百官的面狠狠训斥了哥俩，又重重赏赐了他们还说这哥俩不知农家辛苦，不识桑植的重要性，为贪嘴破坏桑植，理应重惩，但是两兄弟能虚心改过，不以权势压人实在难得，所以应该赏赐，功是功，过是过两者不可混为一谈。惹得满朝文武马屁如潮。


不行啊，这得回家啊，没个老人照顾实在是太危险了，吃个破山楂都有谋害自己亲儿子的嫌疑，这要是再满世界的旅游一个月，还不得众叛亲离？看看众仆役担心的眼神就知道，老钱在那里抹着汗珠子，脸都黄了，厨子抱着头蹲地上，哭的伤心。


云烨安慰厨子说：“这事不怪你，是我的错，咱明就回家，夫人交给老奶奶照顾，都是大老爷们，都不知道这些，你这顿揍就算是替我挨的。”


厨子哭的越发大声了，边哭边说：“侯爷，小的挨顿揍是活该，要不是崔先生发现得早，小的就把山楂水熬好给夫人端去了，要是小少爷有个好歹，我就没脸活了。”


这是实话，如果出事，他的确是活不成了，就算云家不追究，满庄子没人会饶了他。示意老钱安慰安慰厨子，自己撩开帘子进了帐篷。


还好所有都瞒着辛月，她还不知道，和莳莳两个人抱着肚子窝在床上哼哼，都吃多了，一见云烨进来，辛月就问：“山楂水呢？我吃的太多了，莳莳也吃多了。”


“才知道孕妇不能喝山楂水，差点惹了麻烦，赶紧的都起来去外面溜溜腿，免得晚上积食。”云烨轻描淡写的说了两句，就把她们撵起来，准备去外面走走。


云家的仆役们连夜准备回家，除了帐篷今晚还需要，其他的都装上了车子，留给少林寺的礼物全被老钱摞了起来，准备明日一大早交给少林寺，自己好轻装回家。


小牛也抱着同样的心思，只有程处默嫌弃出来的时间太短，没机会好好玩，嵩山都没好好玩一趟，被九衣捏着胳膊上的一小块肉转圈。程处默蛮恨的转过头对九衣说：“想抓就使点劲，不疼。”


晚上莳莳和辛月睡，云烨自己躺在星光下的板车上和单鹰说话，他身上有一股淡淡淡的香气，山蚊子都不往跟前凑，他喝了好多的酒，有点醉了，敞着胸膛晒月亮，被下午的雨水清洗过的天空，格外的黑，星星越发的像宝石，只是在满月的辉映下一个个都躲得远远地发光，满月下狼会嚎叫，海水会涨潮，人就会变得多愁善感，尤其是对单鹰这样精力无处发泄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烨子，人世间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牵挂？我以前以为自己只有一个人，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可以横冲直闯，师父也教我要有一颗无畏的心，没想到洛阳一行，才发现抛不下那些老弱妇孺，你不知道，他们的境遇太惨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六十岁的老妪还在涂脂抹粉的去卖笑，你知道价钱么？一文钱，或者一斤糜子。”说完就笑了起来，只是流着眼泪让人看得心酸。


“她捡了两个孩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住在一个窝棚里，里面小的进不去人，老妪每天都洗澡，说洗干净些，说不定会有客人，用井水洗，大冬天也是如此。我给老妪钱，大点的男孩以为我想欺负老妪，抱着我的腿咬，你说好笑不好笑。”


妈的，本来是找他说辛月怀孕之后，自己有多的高兴，想要显摆一下云家将来的辉煌前程的，谁知被这个煞风景的混蛋说的笑话，弄的人鼻子酸酸的。


“我说我是单雄信的儿子，那个老妇就把我往外推，连我给的钱财都不要了，只求我不要再带着那里的青壮去打仗就好，她可以养活两个孩子，她说她的生意很好。烨子，每天用红纸和白灰涂脸的老妪生意会有多好？你是做生意的奇才行家，你给我说说她的生意怎么才会好？”


这就坐不住了，这个混蛋就是来埋汰人的，一个老妓女的生意也来麻烦老子，一脚就把单鹰从板车上踹了下去，武功高超的单鹰，就那么直直的掉在地上，没躲也没有还击，就那么躺在地上嘿嘿的对云烨笑，这孩子被生活的现实折磨得不轻，云烨也没有想到在自己的推动下，把单鹰送进了一个火坑，或者说送进了一个烂泥潭，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出来，缚手缚脚的，像个瘟鸡，是不是这剂猛药的药性重了一点？


趴在板车上看着板车下面的单鹰就说：“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妪就选错了生意，她如果选择另一门生意做，就不会饿肚子了，她们不会选择自己的活路，需要有人指引，你就是那个指引的人，你爹造的孽，父债子还，天经地义，那个老妪现在做火柴盒相必就可以糊口了，有资格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小孩子长起来很快的，稍不注意就会变成大小伙子，不过几百人而已，一个火柴制造作坊，就足以把他们安排下来，对了，你跑到少林寺来，谁在帮那些妇孺？”


“齐成，马刺，还有我从你家借来的三个管事，我把钱都给了他们，他们在办事，如果钱不够，我打算和你回长安找个有钱的一打劫，应该能凑够，你知道长安谁家最有钱？你家除外。”


这话单鹰说的很认真，云烨一点都不怀疑他的打劫能力，响马的血液至今还在他血管里燃烧，只要遇到难题，第一个反应就是打劫。


有了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啊，这是什么逻辑啊，好像满天下的有钱人都是一只只待宰的肥羊，老话说得好，穷生奸计，富长良心，一点都不假，自从有了钱，云烨就觉得自己心地善良好多，听到单鹰讲的悲惨故事知道悲伤，这是一个进步，下回听的时候要更加的悲伤才对。


“打劫这种事情，有好多种方法，你选的那种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付出太多，收获太小，还影响太坏，名声一点都不好听，你要打劫的斯斯文文，让肥羊们心甘情愿的把钱送给，到了不收还不行的地步，你会发现你的成就早就超越了你单家的列祖列宗，打劫完了，人家还感恩戴德，这才是打劫的精髓所在。”


单鹰听得口水都流出来了，吸了一下口水若有所悟的对云烨说：“就像你刚才打劫老和尚一样？价值好几千贯的翠玉星光念珠被你打劫走，还一副感激的摸样，我看见他在黑暗处对你施礼了，老江说，这才是侯爷的本分，也是为何我是穷鬼，他是酒鬼，而你是侯爷的原因，你教教我，这样打劫太有意思了。”


云烨很想抽他，一个正常的礼仪交往，被他看成打劫，如果这是打劫，那李承乾哥仨现在做的简直就是飞天大盗才干的事，打劫全天下，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这次回长安，我有一个拍卖会需要你保驾护航，里面全都是奇珍异宝，只要你保证他平平安安的不出岔子，你会分到五千贯，足够你在洛阳买一大块地皮，盖房子了，安置几百个妇孺小意思。”


想到全国各地就要回来的船队，云烨心理就很舒服，李二的宫殿就要盖好了，现在就在等楠木柱子，和一些细微的雕刻，楠木本来需要自然放置两年才能用，云烨决心建立一个自然烤房，把木头去应力的时间从两年缩短到十天，虽然没有自然放置的效果好，用在宫殿建筑上足够了，那些长安城里的土鳖权贵们从没见识过的好东西会一一展示，保安的问题很重要啊。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五十九节 又起惊雷


程处默纵然万般不愿意，也不得不随着云烨，牛见虎回家，长途的颠簸会损害两个孕妇的健康，所以回家的时候，云烨选择了坐船，溯流而上虽然慢些，却更加的平稳。


黄河两岸的景致实在是没有什么看头，低矮的灌木，凄凄的荒草构成了主要的景色，每年的一次桃花汛，会摧毁所有高出水面的植物，云烨最喜欢趴在船头看水面，这会给你一种水不动，两岸却在自己移动的诡异画面。


辛月就坐在一边，拽着云烨的衣服，她很担心自己的丈夫掉下船去，莳莳在另一边抓着云烨的脚，每当他想更加贴近水面感受这种由于参照物不同而带来的愉悦感受的时候，辛月和莳莳就会把他拖回来一点，辛月没有莳莳的力气大，她一个人就可以拖动云烨。


没意思，两个女人很是煞风景，云烨转过身，仰面朝天的躺在甲板上，丛竹棚子缝隙里看太阳，身在黄河里，六月的太阳似乎都似乎失去了威力，不再是毒辣辣的。


从怀里摸出一颗松子，很轻易的就磕开了，这是由于松子挨了无数大力金刚掌的缘故，不是说笑，是真的挨了大力金刚掌，才变得这样松脆。


觉远花了一夜的功夫才炒好的一袋子松子，最后用掌力生生的把每一颗松子的外壳砸开，这是他专门给女儿准备的零嘴，可怜父亲是一个和尚没有好东西留给女儿，只好这样表示一下父爱，莳莳舍不得吃，云烨尝了一颗之后，就每天用莳莳的桂花糕和她换，小女孩最喜欢吃甜食，受不了桂花糕的诱惑，被一碗一碗的骗取松子，现在已经不多了。


不知他为何不用工具，非要用手，云烨就不得而知，说不定他在学习那个为了不让蚊子叮咬母亲，而把自己脱得光溜溜喂蚊子的家伙，都是一群懒蛋，野蒿草长的满世界都是，拔几颗晒干点着就是很好的驱蚊剂，非要用这么白痴的方法？


单鹰身上的香味就来自这东西，只不过加了几样草药和香料就成了最好的驱蚊剂，云烨本来打算用两百贯问单鹰把方子买过来，谁知道这家伙变聪明了，问清楚云烨打算做什么以后，他就把自己的脑袋在门板上撞得咣咣响，云烨，程处默，在一旁看得直吸凉气，候家客房的门算是要不成了。


现在那些妇孺们不但制造火柴，还要制作蚊香，为了买材料，单鹰不得不又欠了云烨五百贯的债务，这回跟他回长安就是以保安队长的身份去还债的，洛阳的事情，齐成，马刺做得很好，尤其是齐成，穿上袍服谁还能看出来他前几天还是拎着假锤子到处做响马的人？


洛阳城平静如昔，强人入城杀人的往事变成了一个模模糊糊的传说，再过些日子，说不定连传说都不是了，龙三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为了几个恶贯满盈的泼皮大动干戈的实在划不来，刘刺史把龙三的宅子变成专门收留孤寡的福寿堂之后，刺史大人的声望忽然间就拔高了好几节，洛阳市民还专门起了万民折要求递送朝廷，请陛下奖掖刘刺史这样的好官员，上下都满意了，韦寿，杜延，更是喜形于色，在刺史大人面前功臣的摸样，让人很有抽耳光的冲动。


侯君集装聋作哑，他认定了这件事就是这哥仨做的，却查无实据，只好捂着鼻子认了刘刺史的功劳，咬着牙在万民折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到底没看见侯怜儿的样子，只闻见屏风后面浓烈的香气，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用香水洗澡，云烨很为李承乾担心，云家的香水卖得很贵，也不知太子殿下能不能供应的起。


侯夫人喜气洋洋的又请了好几个郎中，再一次确定了辛月和牛氏有了身孕，就和两个妇人躲在屋子里嘀嘀咕咕的说了一整天的话，回了来后的辛月就对云烨做了无数条规定，其中饮酒之后不得进入卧房，晚上安寝之后，只能动上半身，不能动腰肢腰下，这是厉禁，违者撵出卧房决不宽贷。弄的云烨晚上只要翻个身，就会被辛月拿脚踹到一边，一张床一个东头，一个西头的已经睡出楚河汉界的意味。


侯杰是个好孩子，差点把候家搬空，虽然云烨告诉他去书院这些东西没一样可以带进书院的，他却不信邪，认为有云烨这个靠山，带点东西不成问题，他还不知道刘献是怎样的一个恶魔。


被辛月把花采光的宋家这回得了一个大彩头，云烨决定把他家的芍药选几本最好的贡献给喜欢大花朵的长孙，长孙就是喜欢没香味的花朵，说是有香味的花朵容易招蜂引蝶，在宫里显得不庄重，现在这种没香味，还能在冬天开放的芍药一定会引起她的重视，这是宋家的无上荣光，哭了快十天的宋家立马就不哭了，宋家的老太爷，那个爱花成痴的老头子亲自用撅头挖了六本芍药，让儿子随云烨进京，献给皇后。


船在潼关就一路拐进了广通渠，关中平原让人一下子就视野开阔了许多，作为家主，云烨这时候离开是不合时宜的，田野里的麦子早就收割了，只露出一尺多长的麦秸，唐朝的农夫们还是和往年一样的老习惯，只收麦穗，不收麦秸，等到枯黄干燥之后，一把火又会把麦秸烧成灰，还给大地。


没有家主作傩戏的云家庄子也不知收成如何，庄户们往云家库房里运麦子的场景，云烨百看不厌，虽然不值几个钱，没有一个人敢小看，金石珠玉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只有粮仓里装满粮食人心里才不会慌，这是一个定心丸，少了他不行。


离长安还有五十里地的时候，就看见老庄带着两个护卫，骑着马在河岸上奔驰，手卷成喇叭大声的朝船上喊话，听了好一阵子才听明白，老奶奶就在前面的码头等着云烨的到来。


可以肯定的是，她老人家绝对不会是来迎接云烨的，这些日子，老奶奶已经越看云烨越不顺眼了，把自己的大孙子给了一个没名堂的女人，就这一条，就足够了，现在听到快马赶回家里送信的仆役报的喜，家里是坐不住的，还有老牛夫人，老牛也在？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由于是顺风，三十里路眨眼就到了，辛月抱着肚子站在船上志得意满，女人就靠肚子混面子，这在大唐是千古不易的真理，莳莳扶着辛月，小秋打着伞，看见码头上黑压压的一大片人，辛月伸着白皙的脖子努力地看来迎接她的人到底够不够规格。


上了岸，老奶奶看都不看自己往日宝贝的不行的孙子，拐杖都不拄，就拉着辛月左看右看，一个劲的说，富态了好些，肚子也起来了。


不到两月肚子能鼓起来才是怪事，老孙极不情愿地被老奶奶喊过来，在辛月的手腕上摸了一下脉就对老奶奶说：“没错，是喜脉，快两个月了。”说完就站在焦躁不堪的老牛身边等着第二艘船上的小牛老婆好再摸一下脉搏，给牛家吃一颗定心丸。


云烨的见礼老牛哪有心思理会，他老牛家现在也是一脉单传，老牛夫人急的抓着老牛的胳膊不松手，眼见艄公靠岸的动静大了一点，眉毛就竖了起来，可能想着人多，不好发火，强压了下去，心底里估计早就杀了艄公不止一千刀。


小牛夫人下了船，老牛两口子就撵了过去，孙思邈摸完脉以后给了肯定的答复，这才让牛夫人放下心来，一个劲的夸赞少林寺的佛爷就是灵验。


老程家就来了一个管家，九衣的身份还轮不到老程夫妇出马，程处默有点不高兴，九衣也一副随时要哭出来的样子，见到别人家热闹，自家冷清，两个人的心里都不好受。


老牛笑完之后才想起很久么见云烨了，笑着对云烨点点头说：“一年没见，到底是长大了，现在马上就要做爹了，好好地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朝堂里的是是非非还是少管一些，直接回庄子，长安城就不要去了。”


这话说得云烨心里发紧，现在他极度敏感，从老牛的话里听出来朝堂并没有表面上这样平和，暗流涌动的一定很厉害。


岭南的事情说到底还是有后遗症的，军方系统的大手笔一定引起了文官系统的不安，利益没有沾上，所以他们就在朝堂上力求主动，想要把失去的权柄从其他地方捞回来。草原很有可能首当其冲，毕竟云烨有瓜田李下之嫌。


“牛伯伯看到您回来了，可是草原上又有了变故？”云烨问老牛。


“李绩现在一个人管束草原上的六万大军，力有不逮，所以朝廷决议派一些文官进驻草原，协助李绩管理草原上的民事，你要与心理准备，这回他们是红了眼睛要找茬的，你那个小妾做事情做的首尾不干净，被人家拿了活的，现在草原上的其他部族都向陛下哭诉，她的恶行，希望朝廷给一个说法。”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六十节 小武的遭遇


魏征在沉默了半年之后终于爆发了，在三天前的大朝会上，手拿着勿版怒不可遏的指责勋贵们贪婪成性，为了钱财不顾朝廷体面，四面出击，御使百姓如同牛马，驱使将士类同盗匪，长安城内铜臭之气熏天，酷吏盘剥，野外捉人已成惯例，作坊之中疑为地狱。


总之就是说天下的百姓已经到了造反的边缘，必须严厉打击那些黑了心的商贩，让朝廷百姓的价值观重新回到以农为本的黄金时期。再任由那些商贾横行将人心不古，人欲横流，淳朴的民风将会不复存在，这就是魏征所希望的，宁可饿肚子，也要保持节操。


李二的财政在刚刚得到了缓和，去年终于在财政上有了结余，户部是绝对不理会什么人心败坏的，只希望库房里堆满财货，一旦朝廷有用钱的地方，自己能掏出钱来，才是户部的责任。


勋贵也从这两年的大贸易中间得到了不菲的好处，没有人希望再重新回到穷困潦倒的黑暗时代，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是恒易不变的道理，魏征的话激怒了所有的勋贵，一时之间口诛笔伐从未停止。


文官们这回很团结，就连户部尚书长孙无忌，这回也闭口不言，作为一个从武职转入文职的勋贵，骑在墙头看热闹。


李承乾心中暗暗的为云烨担心，毫无疑问，他是事件的核心，云家这几年窜起来的太快了，这些新的财富风潮有一半多是云烨带起来的，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实行的货币改革，李承乾全身就发冷。


李二对于勋贵们做点生意不在乎，他在乎的是人心，如果一个个百姓都是心里长草，对现实不满，自己这个皇帝就很难坐稳，愚民之策不是一个好办法，但是很有用。


清查天下，这就是李二的决定，先从内府查起，长孙又一次作出了表率，李承乾就知道云家这回恐怕要受大损失，没人敢针对皇家，就是魏征也不敢，但是云家就不同了，不大不小用来顶缸最合适。恐怕那些利益既得者，也就是勋贵们也抱着这种心思吧，死道友不死贫道用来比喻最是恰当不过了。


朝堂上暗流涌动，云家依然优哉游哉，辛月被老奶奶带上了玉山，祖孙住在云家的小楼里，决定不问世间俗世一心养胎，家里全部交给云烨管理，这种风云激荡的时刻，她和辛月还应付不来。


小丫打不过莳莳这让她很不甘心，加上憨憨也不是莳莳的对手，在莳莳楸着耳朵骑着憨憨跑了三圈以后，憨憨见着她就跑，再也不敢往身边凑，不甘心自己的哥哥被人家霸占，小丫联络了小西小北，一起教训莳莳，结果依然不好，一直在练武的小西，小北也不是少林寺小姑娘的对手，被打的落花流水，小东小南已经十一岁了，自觉是大姑娘了，不和小丫一起胡闹，这就逼迫的小丫找外援。


武家的二姑娘和小丫一向交好，只是住在山上的小楼里轻易出不来。小丫还是在集市上认识这个小姑娘的，自己不小心算错了帐，差点害的卖菜的老婆婆亏本，幸好武家的小娘子给纠正过来，让小丫没有出丑，这个小娘子很聪明，为人十分豪爽四海的小丫立刻就引为知己，把哥哥交给自己的那些枯燥的学问统统教给了她，就连哥哥书房里的新书也偷出来，交给小武让她好好开开眼。


坐着轻便马车就匆匆来到武家，站在楼下喊：“小武，小武，快出来。”玉山上没有人不认识小丫，也没有人会不喜欢小丫，武家的大人见小丫在喊小娘子，也就不加理会，任由小姑娘们在一起瞎闹。


一个穿着粉裙子的小姑娘很快就跑下来，熟练地坐上小丫的马车，就要拿缰绳，准备赶马，事实上小丫的马车不叫马车，应该叫驴车，一头灰色的温顺老驴，被选出来做小丫的马，小丫喜欢老驴那对长长的耳朵，还一个劲的说自己的马最像兔子，小武给她解释了好几回说这是一头驴子，不是马，可小丫不管，她认为自己的驴子是马，那它一定就是一匹马，一匹长着长耳朵的马，小武见事不可为，也就装作自己坐的是一辆马车，小丫的固执没人能扳过来。


自己的东西小丫就不允许别人碰，那怕再好的朋友也不行，抢先抓过马缰绳，抖抖缰绳，那头老驴就乖乖地转个弯向云家走去，焦急之下，小丫头一回对自己的马使用暴力，谁料想，这匹马依然迈着不大不小的步子往家里走，怎么催促都无济于事。


趁着回家的功夫，小丫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小武听，专门用了大量的语言讲述了莳莳的残暴，憨憨被她说成是一头可爱的，善良的受害者，小武握紧了拳头，愤怒的不能自制，在她的心里，憨憨早就该送去屠夫家里，然后变成餐桌上的美味，被莳莳虐待也是正理，一头只吃饭没有产出的废物，如果连娱乐主人的功能都失去了，就活该被虐待。


她的愤怒来自云烨，自己这样聪明伶俐的漂亮小姑娘都不能入他的眼界，偏偏从荒山野地里找一个野丫头做徒弟实在是不能容忍。


云烨是她见过最和善，最渊博的人，他用盆子泼水就能制造出彩虹，他可以让水渠里的水自己通过烤弯的竹管越过堤坝自己流进田地里，甚至可以造出一架在空中不停盘旋的木鸟，以前以为求师问道都是男子才能做的事，没想到女子也可以拜师，为何不是自己？小武很想看看那个野丫头何德何能可以让云烨这样的宗师收在门下。


云家永远是那么热闹，每个人似乎总是在笑，不像在家里，一个个都战战兢兢的，父亲的身体不好，母亲生性懦弱，两个哥哥虽然住在书院里，却总是跑回来羞辱母亲，母亲还不敢告诉生病的父亲。


后花园里的凉亭底下，莳莳正拿着毛笔笨拙的一笔一划的描着大字，握惯锄头的手，拿起笔是那样的别扭，脑门上汗水滴答滴答的，用衣袖擦一下汗水，还好，没有滴到纸上，还有一个大字，今天的课业就会完成，莳莳很高兴。


站在旁边看了好久，小武不由自主的撇撇嘴，描红描的七扭八歪不说，整张纸还被揉的皱皱巴巴的，上面还有不少的墨滴子，这就是云烨选的好徒弟？


一把就将莳莳的描红卷子扯了过来，揉了几下扔地上，还踩了几下，讥笑着说：“你这也算是写字？比狗爬的好不了多少。”


莳莳抬头看了小武一眼问：“那你说字该怎么写。”


小武拿过毛笔，在一张新纸上不一会就写了一大篇子，每个字都清秀挺拔，一看就是下了苦功的，莳莳点点头说：“的确是好字，你写的比我好多了，师父说我只要功夫下到了一样可以写出一手的好字，所以你的字好，也不奇怪，我总有一天会追上你，算不得本事，只是你把我的字都揉坏了，还用脚踩，这种行为很过份，就是师父说的欠抽，所以你会挨揍。”


小武一下子就笑了起来，肚子都笑疼了，她实在是不能理解，女孩子家哪有动手打人的，那是泼妇才会干的事，等她笑够了刚直起身子，鼻子上就挨了重重的一拳。


站不稳吧唧就摔在地上，莳莳骑在小武的身上，用拳头一拳一拳的揍小武的屁股，每揍一下，还数一下，整整揍了四十九拳才罢手。


“你毁了我四十九个字，我揍你四十九拳，两清了。”说完也不理会一手捂鼻子，一手捂屁股的小武，坐回亭子重新拿一张纸，从头再写五十个字，师父说了每天五十个大字必不可少。


以前挨了小丫的欺负，莳莳都悄悄忍了下来，直到一天师父说：“莳莳，你这几天受的委屈师父都看在眼里，为什么不管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怎么应付这样的事情，你选择了委屈自己，这是一种女子的好德行，却不是我们这一门的规矩，记住了谁欺负你，就还击，不管是谁，你有一身好武功，不用可惜了，他们欺负你一次，你就揍她一次，欺负你两次，你就揍她两次，我想没人会再欺负你第三次，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一昧的忍让，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揍两次就好了。”


从那回以后，小丫再来欺负就会被莳莳骑在身上揍屁股，揍了两回以后，果然清净了许多。莳莳就认为师父说的话，都是正确的。


小武的鼻子流血了，屁股很疼，她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虐待，因为漂亮可爱，所有人都宠着她，想要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今天的教训让她彻底明白了，没有详细的了解敌人，就匆匆动手是非常愚蠢的。


漂亮的小姑娘鼻子流着血，眼泪流得哗哗的，不是伤心或者疼痛导致的，而是鼻子挨了一拳，眼泪鼻涕都忍不住会流下来。


小丫吐着舌头把小武拽走，蹑手蹑脚的，她可害怕莳莳也这样对付她，鼻子破了很疼的。嬷嬷给小武鼻子里塞上了两团麻布，这才止住了鼻血，又用手巾给她擦拭了小脸，这才好看一些。


小武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红鼻子，还有两块从鼻子里露出来的麻布，眼睛瞪得溜圆，这个丑八怪难道就是自己？

第六卷 我爱我家 第六十一节 驾驭


自己后花园的事情云烨还没有精力去管束，任由她们胡闹吧，那怕知道小武就是可怕的武媚娘云烨也不在乎，自从来到大唐，他已经见过无数的牛人，武媚就算是其中一个比较特殊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风从虎，云从龙，每一个枭雄的崛起都会伴随时事的变化，只有大地上上起了风云，他们才能趁势而起，搅动天下，如果风平浪静的，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有用，最多搅动一下自家的池塘就了不起了，一个女人依靠侥幸侥幸再侥幸才登上了那张至高无上的宝座，现在李唐平安无事，她只有找个人家嫁了，造就一个传奇家族罢了，有什么了不起。


云家所有的作坊全部放假，水泥窑拆掉，砖窑拆掉，酒作坊酿出来的酒也不卖了，全部藏进家里的地窖里，工部的官员看着一孔孔的窑，在云家庄户的手里全部变成了废墟，心疼的都要哭出来了，拉住云家的管事问为何要把这些宝贝全部拆掉，得到的回答是，云家打算在这里种点粮食。


建过窑的火地能种庄稼？那些工部的官员立刻就傻了眼，要知道很多的城池还等着要水泥来加固，很多的建筑还等着红砖来盖，现在云家把这些窑洞全部都拆了，不知会影响多少大事。


在给军方运走最后一批军粮，完成了合同之后，就坚决不再接受新的订单，一说起来，就是干活的庄户们要全部回家种地，云家打算今年再开辟三千亩荒地，人手不够，这些奇巧淫技的小事就全部放弃了，庄户人么，不种地怎么叫庄户人，那是不务正业。


何邵也把所有的股份都退了出来，全部给了云家，云家把原来的股本也都褪给了何邵，连太子，皇后的股本都一次算清，折算成铜钱一车车的拉去了皇宫。


云家不玩了，谁爱玩谁玩，云家不玩了，家里的香水作坊，那只是妇人们捣鼓的一点化妆品，用不着在这些胭脂水粉一类的东西上较劲吧。


不止云家，程家，牛家也一样，都关闭了作坊，程夫人特意把慈恩寺后面的铁匠，木匠，皮匠各种小作坊也都一一的卖给了那些做工的百姓，程家，牛家这几年挣的钱足够花了，今后一心只种地，再也不沾商贾的事情，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


朝廷的文告还没有出，这三家就已经完全从商业圈子里撤离出来，全家现在只种地，就连老程都在花园里开了一片地，准备钟点罗卜，之类的蔬菜，好把家里的开销节省一下。


“老夫已经三天没吃过肉了，怎么样，老魏，今天请兄弟打打牙祭，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每回下朝老程就冲着魏征嚷嚷。


“老程家里好歹还种了一点萝卜，有罗卜叶子还能撑几顿，可怜老夫只有每日去河边钓鱼，靠着钓几条鱼来充饥，饥一顿饱一顿的混日子，今日魏公请客，不能少了兄弟。”


“听说尉迟昨天就没打着猎物，要不是半路上擒了一只猴子，说不定全家就要打饥荒，百十口子人围着一只猴子吃的恓惶。”这位说着还从怀里掏出半个迎春糕，闻一下，又放回去，说是给小孙女留着，自己舍不得吃。


魏征狠狠地拂了一下袍袖，咬着牙不做声，这世上的深仇大恨莫过于断人财路，云，程，牛三家把铺子全部关掉了，不做生意了，勋贵们没了替罪羊，自己又不想当出头鸟，也只好关停自家的铺子，全都目光烁烁的盯着文官，只要有一个文官敢开店，就会有无数的勋贵们上前去赊欠，无赖些的直接就抢，话说得漂亮，都是同僚，不能眼看自己饿死不是？


魏征最坏的想法里也没有面前的一幕，玉山东边密密麻麻的窑洞全都不见了，往日里浓烟滚滚的场景消逝无踪，只有一大片平地，地基都被收拾的干净整齐，打好了田垄，一副准备开耕的摸样。


他的心都在滴血，那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说拆掉就拆掉，没有一丝的犹豫，也没有半点的不舍，杀伐果决之极，而这颗苦果却只有他魏征来咽下去了。


云家没有要挟谁，就是遵循朝廷的倡议回归农桑不做买卖了，算是洗心革面了，可是巨大的市场需求由谁来填补？皇家的几座半死不活的窑洞就烧不出多少和用的水泥，现在每个城关的守将都知道水泥好用，又好用的东西谁会再去用石头和糯米来加固城墙？


军方把粮草的供需又堆在了兵部，云家的复合军粮没有了，一下子回复了原来的传统，本来云家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拒绝军方，无奈满朝文官看中了云家的这份买卖，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交易，接连上了无数弹章。要求云家退出，一个国家的要害不能握在一个家族手里，那怕这个家族只有一个男丁，李二同意了这份弹章，只要求云家接受检查，想着以云家做事的风格，不可能出漏子，只是为了堵那些文官的嘴而已。结果云家借口什么卫生条件不合格，主动向兵部请罪，被喜笑颜开的兵部尚书杜如晦罚了两千贯钱就此了事。


云家剩下的事情就做的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们连夜拆掉了作坊，等官员们发现时，原来的作坊已经变成了谷场，上面堆满了麦草。云家没本事照料好大军的吃喝，这回能全身而退，全是朝堂大佬从轻发落的结果，云烨带着礼物专门去拜谢了，苦笑连连的杜如晦。


云家不做生意了，这是云烨在面对李二询问时说的话，这些日子深受各位重臣的教诲，明白了无奸不商的道理，差点带坏了大唐的百姓，为此极度的不安，还好，时日尚短，百姓受云家毒害不深，还有挽救的余地，所以云家决定捐出一万贯钱在长安多建立几座学堂，以赎罪业，为云家的后代积一点福萌。


“观音婢，云烨这回做事的方法不像是他的为人，抽身抽的干净利落，没有辩解一句，也没有向你我求情，原来朕以为他至少会做一番抗争，说不定还回反击一下，朕很想看到这件事情最后的发展结果到底如何，不管好坏，都会给朕带来启发和教训，没想到他玩了一招釜底抽薪，不知道这是他以退为进的策略，还是他心灰意冷想彻底借机抽身？朕知道他进宫和你说了一下午的话，都说些什么？”


只要是云烨的事情，李二总会征求长孙的意见，毕竟长孙更加的熟悉云烨，而云烨对长孙似乎有一种孺慕之情，这点李二看得很清楚，这也是他总是对云烨大戒小惩的原因之所在，对于这种感情，李二很欣慰，至少说明云烨绝对不会对皇家不利，从他尽心的帮助太子成长，尽心的管教自己的其他四个孩子，把自己的定位放在一个兄长的位置上，现在看来成效斐然。


有几次，李二甚至动了把云烨收为义子的想法，想想云家只有他一根独苗，就算了，否则一旦收为义子，云烨只好叫李烨了。


长孙把怀里的兕子轻轻放在摇篮里，边推边小声的说：“云烨让妾身准备一些钱财，数额很大，说是有一个计划要运作，但是不肯告诉妾身，威胁他也不行，只说是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些蠢货，不知道他说的蠢货都是谁，太子那里也接到筹钱的信，妾身觉得这回，朝堂上的文官算是把他彻底惹毛了，妾身不管朝堂上的事情，您也不必告诉我，妾身就准备些钱财，好好地把皇宫库藏弄得满一些，别像以前似得空荡荡的可以饿死老鼠。”


“他把所有的作坊全都拆掉了，这是何故？”李二想想朝堂上没有什么空子可以让云烨钻的，也就不关心这些粗枝大叶，有皇后监管云烨足矣。


“我听太子说，这些作坊的拆迁早就在计划中了，云烨想要逐步改造的，谁知道朝堂上又起了风波，所以干脆一次性拆除，免得将来麻烦。这件事妾身是早就知道的，这是内府和云家，何家早就商量好的，有文本存在的，那时候妾身刚刚生产，内府是由太子掌管的，他们做的决定。”


李二想不通为何要把好好的作坊拆掉做什么改造，但是云烨既然这么做了，就有他的道理，直到现在，李二最佩服的就是云烨点石成金的手段。


“兰陵，高阳一直想去云家庄子和玉山看看，恰好明日泰儿恪儿休假回宫，就让他们带着妹妹们去书院走一趟，说实话，那里住着的确舒坦，朕准备在那里修一座行宫，那里的小楼虽然精致，却小家子气一些，就让他们按照小楼的陈设安置，那里的那个叫洗手间的一定要有。”


“陛下不担心朝堂的那些勋贵和文官闹将起来？”


“闹啊，不闹朕怎么当皇帝，要是齐心合力才是真的麻烦，现在一个看一个不顺眼，这样才是一个朝堂的样子，朕居中调停，不让一方坐大即可。”


李二伸了一个懒腰，这次打压勋贵是早就想好了的，草原和岭南的动静也太大了些，一个个脑满肠肥的快成猪啦，不拎出来放放血怎么成。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一节 开幕


云家庄子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从一个红红火火的半工业化的村庄又回到了鸡犬相闻，牧歌对唱的农家田庄，在细雨里还有勤快的农户在赶种糜子，强壮的耕牛在前面被小童牵着慢悠悠的走，后面掌犁的汉子不时地吆喝几声，云家庄子的牛都是从草原上来的，还不会自己耕田，需要有人操持才行，后面拿着耙子的农妇不时地把地里的草根耙出来堆在地头上。


土地泛着黑色，攥一把似乎都会出油，一看就是上等的好地，农家的脸上都带着喜色，云家和别家不一样，收租子只收头一茬麦子，这一茬糜子的收成就全归了庄户，虽然是佃农，一年落下的粮食说不定比那些自家有田的人家还要多，耕牛是主家的，随用随牵，只要把用牛的费用折合成糜子就好，这些糜子也不是主家要，是要蒸煮了冬天喂牛的。没有庄户认为不应该，主家不种地，养了百十头牛还不是为了方便庄户。


田福抹了一下汗水，掌犁本来就是一个力气活，就算是身体强壮，也撑不了多久，怜惜的看了看前面牵着牛走了一上午的儿子，笑笑，农户的儿子，不吃苦可不行，就算是现在跟着先生求学，这些庄稼地里的农活也必须会干，在田福看来，这些才是立身的根本。累一些不打紧，小孩子的力气就是练出来的，和春草一样，割了还会有。


婆娘把水罐子捧了过来，里面装着浆水，酸酸的正好解渴，瞅见婆娘把一个煮好的鸡蛋悄悄塞给儿子，田福装着没看见，长身体的年纪，吃几口好的也是该的。


儿子不喜欢吃蛋黄，喂给了母亲，看到这田福就从心里往外冒喜气，一个农家的儿子，哪来那些少爷脾气，不喜欢吃蛋黄？吃鸡蛋也是这两年才有的事情，只是心疼母亲罢了。


要不是侯爷下令把作坊都拆了，家里的日子还会更好一些才是，光是农闲时节在窑上挣得工钱，就足够全家老小过上好日子，都是那些朝堂里的杂碎，就见不得云家庄子有好日子过，逼得侯爷不得不把窑全都拆了，现在好了，全庄子都种地，看你还能咬了屌去？


官道边的柳树下就站着一位官人，远远地看庄户们种地，田福吐了口唾沫，喊儿子继续牵牛准备耕田，你喜欢看庄户们下苦，老子就下苦给你看。


站在柳树下的是魏征，他穿着官服，这两天一直在云家庄子转悠，他就是想看看云家庄子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从富庶的天堂被打回原地，会不会有什么变化，他到底失望了。云家庄子依然按照他原来的步调顺利的运转着，那条街市依然热闹，骡马的买卖依然兴旺，只是多了粮食的交易，云家庄子难道说粮食已经多得吃不完了吗？


三成，三成的粮食增长幅度这简直是一个谣传，在县令的陪同下，打开了几户的粮仓，竹子编制的粮垛里，金黄的麦米满满当当，特意找来了检验粮食的戳子，刺进粮垛里，农户家老人非常不满意官府把自家的粮垛戳的到处都是洞，就打发孙子，把粮垛子用斧头劈开，散开的粮食几乎淹没了魏征的脚面。


还从来没有农户对自己如此无礼，以前到哪里，农户听到自己的名头，都是恭恭敬敬请他这位农户的代言人到家里坐，如今想进农户家需要县令的强力命令了。


拜访了云烨两次，他都不在，魏征知道云烨一定就在后面的花园里，只是人家不见，自己也徒呼奈何，好一个进如山崩海啸，退如江海溃堤，云烨的反击把事情做到了极处，也把文官们推到了危险的境地，现在长安市上极为萧条，商人们仿佛都闻到了危险的气息，都在极力的藏匿自己的财产，害怕朝堂上再生什么大变故，一个月没有一家新的商铺开业，反而歇业的不计其数，这股风潮还有蔓延的趋势。


户部尚书长孙无忌在咬着牙坚持，去年占到所有税收三成的商税，今年能有两成就很不错了，长安从来都是商税的主力，一座城占到了所有商税的三成，甚至还多。以前毫不起眼的商税，现在是已经是一股不可小觑的财政收入。


云烨带着妹妹们正在云家的一块地里除草，麦子收割了，套种的玉米，现在正是疯长的时候，不多，也就小半亩地左右，今年开春，云家就把几乎所有的玉米播在了麦田里，玉米的根系深，麦子的根系浅，两者互不影响，另外一块和黄豆套种的麦田也只剩下黄豆，毛茸茸的叶子几乎铺满了田地，这样做对土地很有好处，黄豆根系会留下大量的氮肥，现在云家庄子只要不种糜子的庄户，都是这样套种。


云烨小心的避开玉米的裸根锄去了行垄里的野草，小丫跟在哥哥后面，把野草装进篮子，很乖巧，莳莳在另一边的行垄里，锄头用的远比云烨熟练，武家的二娘子就跟在她后面拾草，不知什么原因，两个人打过架后，反而成为了好朋友，现在小武教莳莳写字，教的很认真。


至于一娘早就把农田里干活当成了一次约会，裴玉在前面锄草，一娘在后面捡拾，眉来眼去的耽误干活，云烨都锄了两垄地了，他们还在后面磨蹭。


“有完没完，当我不存在啊，半年以后亲家来长安就要给你们成亲，有多少话说个没够，耽误干活，赶紧的，没见雨越下越大了，土松不完，你俩在雨地里自己干活。”


棒打鸳鸯就这样的，一娘性子内向，很容易害羞，云烨一说，就捂着脸蹲地上，裴玉一副皮厚的样子，对云烨说：“大哥，书院里管得严，我平日里难得回来一趟，话不免多了些，见谅啊。”


原来的温文尔雅的公子哥不见了，只几个月的功夫，书院就把一位浊世佳公子变成了泼皮，听说现在也是球场上的悍将，光着上身拍着胸脯在球场上学狼叫的就有他一个。


“在书院里的学业如何？听说你现在在跟随元章先生学史，这是一个好现象，元章先生对史学的造诣精深，现在又要打算编篡隋史，正是好时候，不可不学。”


云烨担心裴玉去学自己的那一套，这不好，这条路注定是曲折蜿蜒的，没有大毅力是没有办法坚持到底的，将来也一定是困难重重，私心只希望裴玉不要对算学感兴趣，跟着李纲，玉山，元章，都好，哪怕跟着离石学画也是一条出路，算学，物理化学就由自己和李泰来做吧。


“大哥，书院这几个月，是我过的最开心的日子，虽然劳累了些，却让我留恋不已，不光我这么说，小鞅和令狐也是如此，每日清晨起床锻炼，然后洗漱，吃饭，上课，下午上课之后开始游戏，都乐不思蜀，令狐给他父亲的回信说，这里是学问的天堂。他追随的先生是玉山先生，现在已经准备修人物志了”


云烨笑笑并不作声，提着锄头就来到了田垅头，让魏征等的时间长了并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起码的礼仪还是要讲的。


“魏公今日怎么有空来到这乡下僻壤之地，却不知有何见教，云烨洗耳恭听。”远远地就对魏征躬身施礼，话语之中却并不客气，对于这种反历史潮流的家伙，实在是没好感。


“云侯哪里话，一招釜底抽薪就让老夫求告无门，不得不登门求教，那里有什么教诲可言。”魏征苦着脸，强挤出一点笑意说。


肩上扛着锄头就请魏征去地头的棚子里去歇歇，这棚子是云家盖了专门派家丁看护玉米的，现在每一株玉米都珍贵无比。


坐定后，魏征也不客气，张嘴就说：“云侯，你打算闹到什么时候，你云家这次算是彻底抽身了，就不为天下百姓考虑一下吗？难道说在你眼里云家比全天下的百姓还要重几分吗？”


这话如果是别人说，云烨会把猪粪抹到他的嘴上，但是魏征说，你还真的没法反驳，这家伙一辈子就是这么干的，他自己把天下百姓看得比家族重，就要求所有人向他看齐，这不现实，说心里话，天下人的分量还真的没有云家的妇孺重要。


“小子就是一个泼皮，在长安都臭大街了，要是在朱雀大街上喊一嗓子，狗都会跑没影，我这样的人，您指望造福天下吗？”


“云侯，你是聪明人，所以老夫就不绕弯子，你不担心这样把事情做绝，会招来奇祸吗？长安市面萧条，商贾人心惶惶，都在赶紧出货，只求不要有莫名的罪孽加身，如此下去，那怕娘娘再护着你，一旦朝野盈沸，我不信你还能安然无恙。”


“朝堂上认为商贾都是蝇营狗苟之辈，道德低下，人品不堪，提出要强力约束，云家遵从官员们的意见，自己关闭了作坊，潜心改过，一心种地，难道这也错了？朝堂上的诸公到底要云家怎样才满意？说出来，遵从便是，只求放过云家一马即可，不行的话，我立刻散尽家财，纳入国库，魏公以为如何？”


魏征闭目不语，云烨既然可以关闭作坊，逼急了会真的把家财全数献出，这对云家实在算不得什么，只要云烨在，万贯家财顷刻间就会聚附，这世上没人怀疑这一点，可是这样一来，商贾在大唐就会消失，也就是说，除了豪门，就不会再有什么商贾了，到时候危害尤烈，他魏征除了一死以谢天下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节 大希望


“云侯，人世间不只有财帛能动人心，你的心不在也不在财帛上，为何一心要天下间充满铜臭气？割裂那些先贤创立道德体系，所为何来？你云家的契约老夫研究了壹拾贰种，据说都是出自你的手中，那里没有丝毫的人情可言，只有冷冰冰的数字和条约，一条条列举的清楚明白，一旦有了纠纷，官府甚至不用多想，按照条约宣判就是，云侯，大唐百姓淳朴，善良，经不起你的算计，云侯你知晓体恤百姓，处处为他们着想，难道你指望所有人都有你的修养和学识么？


老夫对可以天发誓，从来都没有你云家的财富动过心思，只是出于忧虑，才在朝堂上开言，我担心你的契约文本一旦流传开来，世间所有的信任都不复存在，现在我们相信他人一诺千金，相信这世间大部分都是好人，相信朝廷的每一句话，你恩师在三字经开篇就讲，人之初，性本善，为何你却抱着人之初，性本恶的理念？你难道连天地都不敬畏么？


老夫眼看着前隋轰然倒塌，眼看着息王李建成死亡，心中再无他念，只想用我孑余之身，守护这些善良的百姓，不让他们受到太多的伤害，你的行为具有强烈的欺骗性，一时的富足，带来的是道德理念的轰然倒塌，老夫认为不值，所以才有了这件事情的发生。


云侯杀伐果断，万贯钱财说弃就弃，没有片刻的迁延，一夜间形势急转直下，文官团体顿成众矢之的，你云家在混乱中得到了脱离其它世家牵绊的绝世良机，好算计啊，好谋划，老夫实在不知在你年轻的皮囊下面到底是一个怎样的魔魂在居住。


人人都说你是一时负气，或者胆小退缩，老夫知道你不是，这一次的退缩之下，不知会有怎样的滔天巨浪会席卷而来，老夫愚钝猜不出来，但是我知道，你的反扑会让文官们斯文扫地，朝堂上再无话语权，云侯，你以为满朝堂全是勋贵，是一件好事吗？


老夫恳求云侯，就这样安心种田可好？收起你的怒火和雄心，羊群里不适合出现一匹狼。刚才老夫站在雨地里，看着你带着妹妹们侍弄庄稼，从心底里期望这美好的一幕可以长久的保留下去。”


魏征的头发已经有些斑白了，这是一个可敬的人，至少他的心是干净的，云烨感受得来，这些话都是发自肺腑的真挚情感，不是作为说客的修饰性语言。


谁能比自己还请楚道德体系崩坏之后的样子，当你救了人之后被诬蔑为凶手，当你看到倒地的老人不敢扶起，看到乞丐不能施舍，甚至当你救人死亡之后，自己的尸体还被人家用来卖钱，你情何以堪？


魏征说的没道理？有道理啊，至少云烨不想在看到经济浪潮冲击下大唐的百姓也成为后世的样子，大唐没有核武器可以威慑，如果连这些正直的勇气都丢失了，还凭什么把家国一代代传承下去？


昨日还在为单鹰的纠结发笑，现在看来，魏征的话说的没有一点错，自己就是一头混迹在羊群里的饿狼，被斩首弃市的恶匪，也没有自己对大唐的危害大。


原来以为百姓嘛，只要吃饱了穿暖了就好，唯独忘记了人这东西会变，学好三年，学坏三个时辰就够了，我是来给大唐添砖加瓦的，不是来留下千古隐患的。


钱财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一个好东西？管仲造福了齐国，而齐国从桓公之后再无寸进，连小小的燕国都几乎将他灭国，富庶的威尼斯联邦也是如此，最后都消亡在历史的长河里。


人生识字烦恼始，地位高了，操的心也就多了，云烨现在就是后世所谓的规则制定者之一，不再是一个吃饱了全家不饿的光棍汉，每一个举动都有人模仿，每一个做法都有人赞叹，更何况商人是最善于学习的一个种群，死不悔改绝对不会出现在商人中间，那怕你用新方法比我多赚了一个铜板，第二天我家就会有你的新方法，随着商路，云家的记账办法已经早就传播开来，上回听说连倭国来的人也在用云家的法子，让给云烨气的不轻。


想要富裕，还想要人心醇厚，这世上有这种好事？总算明白后世的高层为什么会有，经济建设和道德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么个宣传口号了，这他妈的是有道理的，不是在作秀，道德毁坏，钱再多，世界也只会倒退，不会前进，最后唯一的结果就是自我毁灭。


站起来揪一根草根叼在嘴里，没有香烟真要命，在棚子里四处转悠，一个木盆挡在路中间，一脚就踹到一边，该死的木盆，脚趾钻心的疼，脸上很痛苦。


见到云烨烦恼，魏征却似乎变轻松了，云烨放在桌子上的松子抓一把慢慢嗑，瞅着云也像头拉磨的老驴转来转去的，充满了得意之情。


现在他的烦恼变成了云烨的烦恼，自己没办法解决的事情，就看云烨有没有办法解决，原来烦恼着东西也是可以转嫁的。


裴玉带着女孩子们干完活回家去了，似乎都很快活，冒着小雨一个个蹦蹦跳跳的往云家走，今天云烨吩咐厨子给他们做一顿好吃的。


“这几乎是一道无解的难题，魏公，我们除了加强教育没有其他的道路好走，穷困不是盛世该有的现象，我朝初现盛世苗头，不可能被你们几句话就随意湮灭，我们只有把自己变得更强大才成。否则依然逃脱不了政权更迭，百姓离乱之苦。


不要和我说五德终始这种屁话，每一次的更迭都是有原因的，邹衍骗了世人千年，如果按照他说的，我大唐也逃不脱毁灭的命运，我从来不信天，只相信我自己，天对我没有半点的神奇，曾经上去过，除了白云就什么都没有。


我原来想通过新的财富增加来改变农夫的境况，云家庄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通过半农半工，他们很快就会富裕，如今看起来，他们还没有被财富迷住眼睛，简朴，善良依然是主流，从他们接纳灾民就可以看出来，人心依然是金子做的。


我可以放弃对文官们的报复，或者说我从来就没有在意过他们，去年的商税占了全国税收的三成，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你无须担忧，既然每个朝代都难免出现道德败坏的一幕，那么，我们做一个新的尝试又如何？


你想想，如果商税继续增加，占到四成五成，陛下开拓西域之后我敢断言，商税就会占到八成，出现这样一个情景那又如何？


农夫们靠天吃饭，土地的产出稀薄，还要经受天灾人祸的盘剥，几千年来，他们一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纳税主体，穷困的人纳税，富裕的人反而不纳税，造成的结果只会是穷者愈穷，富者愈富，不造反才是怪事，你我到了没饭吃的那一天也会造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没有农夫参与的造反那只配叫叛乱，没听说过有平不下去的叛乱，可是一旦农夫造反，那就表示着这个王朝的终结，孰轻孰重，魏公知否？”


魏征吐出嘴里的松子，从桌子上的茶壶里倒一杯水喝了下去，对云烨说：“云侯，你说的很有道理，老夫没上过天，却上过高山山顶上也有云雾，老夫学道之时也曾经喜欢在云雾里穿行，你说的或许有道理，只是你说商税会占到国家税收的八成，有这个可能吗？”


云烨也抓过一把松子，扔嘴里一颗，含糊着说：“下个月，我打算办一个拍卖会，魏公，准备好钱财，拍卖会上一定会有让你动心的好东西，到时候让你见识一下我是怎么在十几天之内赚到半个国库的，你就会明白，大唐的有钱人其实非常的多，那些胡人也非常的有钱。”


“云侯，话说大了吧，去年我大唐税收为三百六十万贯，你虽然有财神的美誉，老夫还是不相信你会在短短时间里赚到两百万贯，大唐没有那么多的钱财。”


“魏公，我就不和你打赌了，你是著名的穷鬼，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赚这么多的钱财最后的目的是要实现一个重要的目的，那就是农无税，农家连税收都没有了，我就不信还会造反？”


魏征手里的松子撒了一地，嘴角还挂着没有吐出去的松子皮，云烨早就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倒一杯茶，漱漱口，刚才吃了一颗坏了的松子，忒苦。


这是云烨唯一能够说服长孙的借口，傻子都会知道农无税是一个怎样的目标。


天下大同，海晏河清，尧舜再世，上古的理想世界就是如此，如果李二做到了农无税，他就是华夏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有谁会想着推翻一个让农民不交税的家族，千年王朝就不会只是一个美梦。


这也是云烨之所以甘冒这天之大不韪对朝堂上的官员无视的底气所在，现在只有有足够的商税，农家的税务就会减轻，随着商业社会的全面来临，农无税的确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美梦。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节 皆大欢喜？


谈话很无聊，和魏征谈话更加的无聊，怕天上掉石头还不出门了？云家庄子终归是要走向富裕的，或者说云家庄子现在就已经是最富裕的庄子了，小雨只下了一会，就停了，只是阴沉沉的，山后面还有更加低垂的乌云扑过来，一场大雨已经不可避免。


穷困是一种病，是封建王朝诞生以来一直伴生的一种病，无论怎样的盛世都没有治好过这种病，归根结底来说，就是负担太重，皇帝，大臣，勋贵，文士，都是有他们来供养的，一旦没有东西来供养，他们就会吸血，云烨一直想让他们换个吸血的对象，比如商人和外族就是两个不错的目标。


现在还不能对魏征说，这家伙的表现和历史上记载的有出入，如果再大发一篇宏论，自己这个披羊皮的狼的名头就坐定了，不想在著名的中山狼之后再来个云烨狼，惹得人家千年唾骂。


田福扛着犁路过云烨种的这片玉米地，放下犁，仔细看看玉米的长势，翻开叶子看底下，没看见有虫子，放心的拍拍手，就准备离开，抬头看见山上的雨云，就拿过云烨立在棚子旁的锄头，三两下就刨出来一条小沟，对云烨说：“侯爷，这马上就要下大雨了，田里没有引水沟可不行，这玉米小的没侍弄过，可是庄稼都怕水淹，还是留条沟好些。”


“老田，你是种庄稼的老把式，你看着弄，咱家过两年都要种这东西，有了它，糜子咱家就不种了，吃着扎喉咙不说，产量就那么一点，废工废人的不划算。现在是种子田，你多操点心，我就不会种庄稼，魏公来了，我就是装个样子。”


云家的庄户和云烨说话都很随便，他也喜欢这种交流方式，明明可以站着说话，非要把腰塌下去一截，无聊透顶，那种姿势说话，累不说，还听不到实话。


田福似乎没看见魏征一样赤着脚蹲在田埂子上再看看玉米，爱惜的不行，翠绿的叶面从粗糙的手上划过，大概对这种新庄稼充满了希望，云家给每户人家都分了几个土豆，家家都当宝贝一样，存在地窖里，今年都选了最好的田地种了下去，再有两月就长成了，听说这东西一亩地要产好几十担粮食呢，为了不让土豆被别人偷走，云家的护卫和庄户们轮流着值夜，有敢偷宝贝的打死勿论。


“侯爷，听庄子上老人说，玉米每亩也能产几十担？这庄稼长得跟小树似得产量一定不低。”


“胡说八道，土豆是菜也是粮，所以高产些不奇怪，玉米可是纯粹的粮食，我估摸一亩地有个五六担就很好了，听说过有产十担的，不知道怎么种的，咱学不来，有五六担就比麦子都划算，知足吧，明年每家都分些，就这样子种，至于怎么样才会种的好，你们自己摸索，问我一个不会种田的算怎么回事。”


庄户间的谈话就是这样，事情问清楚了，谈话也就结束了，田福扛着犁，和云烨道个别，就大踏步的回了家，从头到尾的就没有理会魏征。


魏征就坐在那里听云烨和农户聊天，看见乌云压顶也不着急，笑呵呵的等他们谈完，自己跑到玉米田里研究一下玉米，回头就问云烨：“云侯还有这样的宝贝为何不献给朝廷？”


“拉倒吧，献个土豆得个小爵位，你们都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了，土豆已经快四年了，除了大户人家有几个，其余的就没见着，等你们推广，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土豆烧牛肉这道名菜，还是我自己来吧，到时候产出多了，再给陛下送去。也是一样的，警告你们啊，这两样东西不许流出我大唐疆域，否则，就别想我弄出好东西再给朝廷送去，告诉你，三季稻明年一定会被弄回来，到时候你们看不上的岭南之地，就会成为鱼米之乡，也就是你老魏，我才说，别人我懒得理会。”


有些话还是需要对魏征说清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很重要，很多误会就是交流不畅引起的，在他眼里，云烨就是一个喜欢疯狂敛财的人，也该让他知道一些自己的布置。


“贞观二年之时，满朝都说冯盎欲反，只有老夫力排众议，为他分说，果不其然，不到两月，他就遣子入朝，表明心迹，岭南遂不动刀兵，安然无恙，如今云侯的大举动不会刺激到冯盎？”


在作物一事上，魏征不好多说，土豆都被皇帝藏起来了，长孙收藏的严密，估计太子都不知道，只要是女人都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长孙也不例外。他今日好不容易找到云烨，自然要把话说个透彻，沿着田间的小路俩人边走边聊。


“冯盎现在自身难保他有什么资格造反？三千老兵入岭南发财，谁要是敢阻拦，就会成为死敌，更不要说后面还有无数红着眼睛的勋贵，就算出了事情，老魏，相不相信，在钱财的刺激下，那些老兵会有十倍的战力，每个人都武装到牙齿了，装备精良的我都嫉妒，孙先生又给配置了防治蚊虫，疟疾的良药，那是无敌的存在，用不着你操心，洪城和那些老兵的家眷都在长安，造反不可能，每个人只要在岭南捞足了，就会回来享福，然后我们再派下一批红眼睛的饿狼去，来来去去的三五趟之后，冯盎自己说不定都会跑回长安避难。”


“以利驱人，尤其是以大利驱人，云侯倒是熟捻无比啊，听说你许给他们每人三百贯，为了三百贯，老夫都有杀人的心思，更不要说他们。三五批，岭南一定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有三成的利益，人就会动心，有十成的利益人就会藐视法律，有三倍的利益，杀个人算什么，再说了，岭南之地从来就没有真正归属过朝廷，不临之以威，如何管束？将士们将远去交趾，从哪些化外之地获得财富有何不可，留着他们在中原祸害百姓啊。”


魏征事实上也不是好鸟，和云烨把话摊开以后，就开始谈利益，刚才忧国忧民的高人形象荡然无存，想想也是，历史上就是他主张对外族临之以威的，他也是把外族根本就没当人看过，只要不祸害自家百姓，他才不管那些财富是不是都沾着血。


谈判很顺利，魏征得到云烨不戏弄文官的承诺，做出了，不找商户麻烦的保证之后，在大雨就要来临前在路口拱手而别，很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


站在大雨中，老庄给云烨撑着一把伞，就站在小山上远远地看着披蓑衣的魏征在雨中疾驰的模糊身影，笑的有些阴险，老庄把头扭过去，实在是不想看见自己尊敬的侯爷有这样可怕的笑容，不禁为远去的魏征感到悲哀，惹谁不好，偏偏惹侯爷，侯爷也是你能惹得起的？陛下在揍了侯爷一顿以后，都吃了一顿美味的鲤鱼，你算得什么。


坐在书房里一个人冷清的历害，莳莳被小武拖走了和小丫三个躲在房里嘀嘀咕咕的没完，婶婶，姑姑姐姐都被奶奶带走了，嫌几个小的闹腾就一个没带，要不是一娘还在，云烨就想逃跑。


一娘是不是谈恋爱谈的忘记给准备饭了？润娘的婚事也定下来了，就是秦老二，现在也忙着绣嫁衣，终于有点闺秀的气质了，前些天趴在云烨背上撒着娇想要知道自己有多少嫁妆，被云烨臭骂一顿，哪有还没出嫁就惦记着把家里的钱财往外搬的，嫁妆没有，最多把小丫的那头肥猪陪过去，对那头猪腻透了。


云烨若无其事的边吃饭边听润娘的哭号说没人疼她，捂着脸半天见哥哥无动于衷，就把手放下了，果然一滴眼泪都没有，跺跺脚就恨恨得跑出去了。


前天还有润娘来送饭，今天连润娘都不来了，这个侯爷做的丢人啊，正在犹豫要不要喊丫鬟去厨房端饭，还好，大丫推门进来了，把食盒里的几样饭菜摆在桌子上，一海碗羊肉面片揪的细发，配上辣椒，香醋，绝对是美味，一小壶酒，两个凉菜，一荤一素，搭配的合理。远不是润娘粗制滥造的饭食能比拟的。


狠狠夸奖了大丫几句，端起海碗就吃，小丫头的饭菜做的越来越好，这样的宝贝得多留几年，至于单鹰，滚他的蛋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梦！一挂猪肠子就想做聘礼娶走大丫，想什么呢。


这孩子太内向，受了委屈也从来不说，自己给她的礼物都被小丫骗走了，现在打开首饰盒子都空荡荡的，整个人就像一只容易受惊的小鸟，一有事情，就跑到云烨身边躲起来，似乎哥哥可以为她遮挡所有的风雨，她的夫君一定得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要不然外面的风雨他承受不起，算来算去，身边认识的人也似乎只有单鹰合适，那个一诺千金的混蛋如果把响马性子去掉，绝对是最恰当的人选。


看哥哥吃着吃着停了下来，以为自己做的饭不合口味，大丫又把那碟子腊羊肉往云烨跟前推一推，夹了一筷子羊肉塞嘴里继续想。


老子才不管你什么雄心壮志呢，我是要打造一个完美的妹夫，从小吃了那么多的苦，现在收委屈还有天理吗？单鹰，你等着调教现在才开始，一个好好地少年整天琢磨着打家劫舍，需要好好教育。


想通了，心情就好，心情好，胃口就开，一海碗面片下肚，整个人都精神焕发，回头发现大丫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就奇怪，这孩子从不提条件，也从不张口要东西，难得张一回嘴，说什么也要答应。


“大丫，有什么话还不好跟哥哥说？想要一支簪子？还是镯子？西市上的花料子你如果想要，哥哥就带你去买回来。”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节 我要上学


“哥哥我想上学”，大丫抬起头斩钉截铁的说出一句话，把云烨吓坏了，这不是一千四百年后的中国，大丫也不是因为贫困上不起学的失学儿童，她有先生教，一位胡子白白的七十岁老儒。


“你不是在上课吗？颂远先生教的不好吗，他可是哥哥专门从长安请来的好先生，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上颂远先生的课业么？”


“先生说我天资聪颖，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我的了，这几天就要向哥哥请辞，这样我就没有先生教了，哥哥，我真的很喜欢做学问，你让我去书院上课好不好嘛。”


大丫头一回拉着云烨的衣袖晃来晃去的撒娇，这种事情以前都是小丫她们的专利，大丫从来没有过。


“好，好，哥哥头晕，你让哥哥坐下来，我们慢慢谈这件事，不是还有润娘，小丫，东南西北她们几个么，颂远先生难道也没有东西教她们了么？”


心中有点不高兴，你作为先生好学生你得教，差学生你也得教，不能挑挑拣拣，如果先生都像你这样，学生还不都放了羊，上进个屁啊。


“润娘姐姐就没有上过课，小丫总是跑，我追不上她，小东整天算钱，小南整天鼓捣吃的，小西小北跟着护卫们练武，上课的就我一个。”


为了上学，大丫终于把上课的事情交代了出来，原来如此，这件事情恐怕也是奶奶同意的吧，她老人家就不喜欢女孩子上课，总说女孩子上课没用处，将来如果学问太好，会让夫家难堪，认识字就好了，能写信就算是合格，自己的孙子太聪明，如果女孩子也一样聪明会惹得老天嫉妒，说不定会降下什么灾难来，所以那几个丫头只要达到能写信的程度就不管了，随她们胡闹，大丫这是喜欢上学，所以一直坚持了下来，直到文夫，文颂远教无可教才作罢。


“云三，把家里的几个小娘子全都给我叫过来，我有话要问。”云烨很生气，才刚刚脱盲，就一个个的不愿意上课，这是云家的耻辱，别的事情都可以原谅，唯有这件事情不能宽容，一个知识渊博的母亲会带给自己的孩子怎样的影响云烨太清楚了，他可不希望云家的下一代，一代比一代蠢，到最后都流着鼻涕放羊，如果是这样的后果，自己还办什么书院。


几个妹妹一个接一个的走了进来，原本笑嘻嘻的推推搡搡，看到云烨本着脸，就一个个的安静了下来，就连最调皮的小丫都乖乖地站在那里不做声。


“谁允许你们不上课的？我不是把道理都告诉你们了么？怎么还是一个个没心没肺的傻玩？润娘，你是她们几个中最大的，你来说。”


不知不觉中云烨的语声开始变得凌厉，这是几个妹妹从来都没有经历过的，往日的哥哥都是细声细气的和她们说话，现在一下子有了巨大的反差，有些接受不了，看着他们几个战战兢兢地样子，尤其是小丫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云烨有些心软，可是一想到后果，就只能硬下心，继续追问。


“哥哥，奶奶说女孩子不需要懂得太多，能看信，写信就够了。”润娘大着胆子说。


“奶奶上了年纪，这些事情是过时的想法，能写信看信？和目不识丁的荒野鄙夫有什么不同，我云家就不出废物，女孩子也必须精通诗文，通晓世事，这次我原谅你们，从今后你们必须好好进学，不得懈怠，每三日我会考校你们的功课，润娘以后不许再往秦家乱跑，大姑娘了，要知道矜持，小丫不许再去市场上胡闹，小西小北也不许练武，把课业补上之后才能继续，小东如果我看见你再摆弄钱罐子，我会没收，小南也不许鼓捣吃的，一心向学，这次与其说是你们错了，不如说是我这个做哥哥的没关心到你们。


上学是一辈子的大事，现在看起来没用，将来你们会知道有学问和没学问的差距。你们以后会成为人家妻子，母亲，一个个都不明事理，如何相夫教子，如何掌管家业，狗屁不通还家财万贯的，能坚持到几时？记住了，不管以后你们嫁给谁，过什么样的日子，都要记住教育的重要性，这事关子孙后代的大事，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记住了么？”


几个妹妹都小声的回应，见她们都有了表示，云烨才放松绷紧的脸，小丫哇的一声就扑到云烨怀里，哭的肝肠寸断，其她几个也围着云烨哭泣，大丫内疚的不行。


抱着安慰了几个小的，对一娘说：“这些日子你也需要学习怎么管家，家里你嫂嫂不在，你就操持起来，好好向钱管家请教，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事，几个妹妹的学业你也要抓一抓，其实对你我觉得是最亏欠的，现在还有时间，能学就学一点吧。


今天要不是大丫提起要上学的事情，几乎会害了你们一辈子，我这个家主不合格啊，光顾着书院和朝堂，把你们冷落了，是哥哥错了。”


“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是我们太懒了，不想着学问只想着玩，以后不会了，我们会好好向颂远先生求教的。”一娘也哭着对云烨说。


这时候，白胡子的文颂远先生踱着方步走了进来，老先生有个特点，那就是从不快快赶路，那怕房子着火了，也会慢悠悠的不慌不忙，他很注重调理，据老钱说，文夫先生的头发都梳的整整齐齐，虽然不多，却显得非常有精神。


“颂远先生，这些日子是云某怠慢了，致使先生课业无法进行，是在下的错，还望先生莫要怪罪，几个不成器的妹子在下也教训过了，还请先生念她们无知，重新教过才是。”


文夫扫了一眼几个女娃，捋着胡须说：“教书是老夫的本分，何敢推辞，自然听从候爷之命，只是贵府的大丫小娘子老夫已经倾囊相授，这孩子天资聪颖，有举一反三之能，老夫惭愧，学识浅薄，不能再教这孩子了，免得误人子弟。”


对于云家，老先生还是充满好感的，家风淳朴，几个小娘子虽然不喜进学，却也是规规矩矩的好孩子，对他这位先生也是礼敬有加，女子读书原本就不受重视，云家这样已是难得的开明人家，所以他也从不过问几个孩子上不上课。


“从今往后还望先生严加教导，就当她们是男孩子一样来教，戒尺一类的惩罚，云家不会在意，请先生尽管放手施为，大丫既然已经从先生这里肄业，就请先生开出荐信，在下再去给她寻找新的先生。”


文夫老先生自是频频点头，把女子当男孩子教，这就容易许多，要知道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加畏惧惩罚，这样一来，自己的课就会教的轻松许多。


学问这东西云烨还真的没法判断，只有带着大丫去了书院，请李纲先生考校一番，看看到底到了何种程度，三年时间，一个小姑娘会把一位老儒肚子里的学问掏空？云烨有点不信。


李纲也很好奇，不过出于对云家尽出妖孽的现实，还是很愉快的和玉山先生考校了大丫整整一个多时辰，还好大丫对李纲，玉山先生很熟悉，这才自然一些，如果是别的先生，估计光是害羞就让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考校完毕，云烨等到老先生的评价，谁知李纲抖抖手问云烨：“这样的妖孽你云家还有多少？如果还有小两岁的，许给我那个小孙子如何？”


“不知道，剩下的都顾着贪玩了，还看不出来，如果你家小孙子有本事自己去云家找，我不反对就是，估计你家小孙子会在她们手底下死的很惨。”


“那就说定了，我家孙子也不是泛泛之辈，过几天就会来书院读书，如果真的把你云家的女子勾跑，老夫不负责任。”


老家伙现在活的自在之极，儿子李少植天性愚钝不堪，就不是一个混官场的料，有老爹撑腰愣是待在河北老家观州，做一个司马，随着李纲的年纪越发的大了，云烨干脆动用军方的关系把他调到长安任职，官职也小小的升了一级，这是李纲交代过的，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他很清楚，做六品小官还行，如果放到独当一面的位置上一定会出岔子，按照他的交代，被安插到司农寺做散官。


对儿子李纲早就绝望了，只是对自己最小的孙子李安仁，却疼爱有加，今年只有十一岁，据李纲自己吹嘘，有过目不忘只能，是不是不知道，反正是印证了一代强，一代弱这个怪圈。


玉山也喜欢大丫，被大丫搀扶着出了屋子，喜笑颜开，一个劲的夸奖云家又会出现一个谢道韫式的才女，他当年是因为辛月不在身边，如果在自己身边长大，不输给大丫。惹得李纲云烨哈哈大笑，直说玉山先生是彻头彻尾的嫉妒。


元章先生下了课，端着自己的茶壶饮了一口，问清楚几人为何发笑后，随口问了大丫几句话就说：“你哥哥如果没有那些异人传授的学识，给你提鞋都不配。”


几个老家伙年纪大了，早就看破了世间百态，最喜欢看见小儿女的嬉闹，对朝廷大事充耳不闻，把自己锁在象牙塔里，优哉游哉的过日子，研习一些自己喜欢的学问，想到了就随便写几笔，自然有弟子整理成册，刊印成书，对他们来说，泛着油墨味的新书，是他们的最爱。


书院里都是读书成癖的怪人，只知道教书育人，前两年还有想在仕途混一下的想法，谁知道在书院待的久了，一个个忘记了自己的初衷，爱上了书院这个地方，做官也未必有在书院当先生更加的受人尊敬。


幸好云烨找到了许敬宗，这位喜欢权利的家伙，每天对着无数等待批阅的文件，痛并快乐着，偶有闲暇，总有一种被人算计的感觉在全身萦绕。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节 钱庄（1）


两个月过去了长安萧条依旧，西市上除了胡姬依然努力的叫卖之外，听不见其他南腔北调的杂音，逛市场的人也少了许多，看着堆积如山的货物，和源源不绝到来的驼队，胡商的脸上再也见不到往日开朗的笑容，胡姬的衣服穿得越发少了，腰肢扭得越发频繁，很可惜，勋贵大户们都在约束自家的子侄，不许到青楼集市里去。


便宜坊超市现在没有云烨的份子，也没有老何的份子，他一向是随云烨的脚步走，云烨一抽出自己的三成股份，老何想都没想就把自己的两成份子变卖他人，长安勋贵里有的是拿钱等待的人，这五成份子被卖的很碎，都是半成半成的发卖的，所以价格也就高了好多，谁都想为子孙找一个永久的来钱门路，便宜坊无疑是个最好的选择。


买东西不去自家的店铺里购买那是败家子，便宜坊什么都有，离得又近，货物也好，犯不着去外面买，股东们买东西都有折扣，比外面便宜一大截，拿了货物到月底统一结算，从红利里面扣除就是，每到月底的那一天，都有家主或者当家夫人在家里等着便宜坊的管事上门，自家一个月吃用了多少，花费了多少，都有详细的账目可查，从根子上杜绝了家里管事上下其手的可能，家里的生活水准在不降反升的情况下，花费减少了一成。


在那些家主，当家夫人们发现了这个功能以后，只要便宜坊可以买到的东西就绝对不许去外面买。便宜坊掌柜又实时推出了大户人家消费明细，只要消费到一定的数额，到月底就会有账单送达大户人家，受到了那些大户人家的好评。


便宜坊大股东是一个叫明月的女人，从来不管事情，只是每个月花五天时间坐着马车绕着长安城走一圈，把所有店铺都看一遍，然后就随着装银子或者金子的马车一起回宫，注意，是一起回宫，现在如果长安勋贵们如果还不知道明月就是皇后娘娘的贴身婢女的话，会被人家嘲笑。


外面的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店铺都在萎缩，粮价已经降到了一个危险的水平，这个时候，大慈大悲的皇后娘娘，为了给灾年备些粮食，从内府拨出了大笔的银钱，满长安收购粮食，不管是麦子，还是豆子，糜子，没关系，都要，价格超过市面一成，粮商们嚎啕大哭，不为别的，娘娘只收农户家的粮食，不要商人们的粮食。以前受尽粮商压榨的农户，现在挑着担子，赶着牛车，眼睛都不看粮商一眼的把自家的余粮统统卖给了皇后娘娘。


当皇后娘娘坐着蒙了轻纱的小马车，在粮仓里转悠的时候，皇帝陛下也下了旨意，命令天下州府，除了遭了灾的需要救济的州府，没有灾荒的州府全都以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收购百姓余粮，不许让农户吃亏，至于商贾，圣旨里没提，所以也就不在官府帮助的范畴。


“娘娘，今年共收购粮食一百七十三万担，关中的余粮估计都在这里了，不管是麦子，还是豆子，糜子，都是一等一的好粮。”管库的官员拿了一个长长的戳子，随手刺进一个粮屯，抽出来后，捧给宫女，让宫女送给皇后验看。


戳子送了进去，长孙把戳子里的粮食倒进倒进一个银盘里，用手铺平了验看，麦子颗粒饱满干燥，捻几颗放嘴里嚼一下，很好，没有发霉，也没有异味，的确是好粮食。


长孙站起来撩开轻纱，看着密密麻麻的粮仓，有些出神，她在梦里都没有想到过仅靠内府，就可以收购整个关中的余粮，家中有粮，万事不慌，百姓们没有吃亏，其他的人在这次的大动荡里，是死是活，谁去管他，喝百姓血这么些年了，不吐些出来怎么行。


大唐依然是一个巨大的自给自足的大家族模式，军械有军器监，舟桥有将作监，只要钱粮具备，天下就没有什么大事。


云烨说要重新洗牌，不知道洗牌是什么意思，总之就是要重新整顿一下商贾，把大家族的势力从商贾中间赶出去，对于大家族，看的出来，云烨和自己一样的厌烦。


到了九月底的时候，长安很多就要上吊的商贾忽然高兴了起来，前些天那些被自己依为靠山的大家族纷纷开始撤股，撤的很干脆，有些不要脸的把干股也要算成钱抽出来。


有一个叫黄志恩的高人开了家叫钱庄的店铺，听说背景强大，钱财多的数不胜数，看到商贾们日子过得恓惶，不忍心看着他们一个个的家破人亡，决定把自己的钱借给商户们用来周转，只要是有需要的商家，都可以拿着东西去抵押，给的都是现钱，不拖延，不耽搁，听说利息也不高，有这好事？不会是骗子吧。


锦丰号的曹掌柜实在是撑不下去了，戴家把股份抽了，不管曹家死活硬生生的把锦丰号用来进货的钱财一扫而空，还把曹家多年的积蓄搜走，看曹家实在是没有了油水，这才罢手。


如今就要进入冬季了，正是锦丰号麻布生意红火的时候，眼看着到了收麻布的时候，柜上却拿不出钱来，如果今年熬不过去，锦丰号就会破产，自己的妻儿说不定都会被官府判为奴隶。现在只要能有人给锦丰号注入资金，就算是恶鬼，曹掌柜都认了。


咬着牙对周围围观的商贾说：“诸位掌柜的，曹家撑不住了，就是鬼门关，俺老曹也要闯一闯，也算是给大家探探路，这年月，就没有俺们的活路了。”


其它观望的掌柜的都躬身施礼，眼看着曹掌柜一脸悲愤的走进了那座富丽堂皇的大门，他已经不求锦丰号能有什么好结果了，只求能够让自己的妻儿老小逃过一劫，就算成功。


刚进了大门，就有青衣伙计迎了上来，把他迎进了一座偏厅，隔着花窗他可以看见大厅里有许多的柜台，每个柜台后面都有一位账房先生，有好几位都是熟人，只是现在都一身青衣，坐在柜台后面喝茶，等着顾客上门，柜台的上方，拉满了铁线，还有一个个的竹夹子，上面夹着一些纸片，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桌子上还有一个奇怪的东西，方框里都是一串串的珠子，还分成上下俩格，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诡异的寂静，让老曹几乎就想拔腿就跑。


活计给他端来了青绿色的茶水，这让他的心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这是云家才有的东西，他见过，瑞源号掌柜的和云家有些来往，被云府管家赠送了一小管，一寸粗，半尺长的竹管，老马自从得到，就给大家显摆过一次，只让闻闻味道，没请大家喝。


这茶从不往外卖，听说就给皇宫，书院还有一些亲近的长辈送一些，其他人想都不要想。瑞源号好福气啊，云家在他家的生意里面掺了一股，这回云家也撤股，钱却没拿走，时间足足给了老马三年，这狗日的好福气啊。


老曹的手在激动地发抖，如果这生意是云家的，事情就坏不到哪去，云家是长安有名的良善人家，虽然侯爷的脾气大了些，那也是少年高官该有的脾气，有一个长安三害的名头，没见着欺负过谁，就揍了两个不长眼，这都不算事，从瑞源号的境遇来说，云家良善之名不是假的。


黄志恩笑着走进了偏厅，对老曹说：“老曹啊，咱们虽然没见过，你锦丰号的名头我还是听过的，在下黄志恩，字鹏扬，你称呼我老黄就好。”


“黄兄，小弟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这回的风波眼看着就要把小弟淹没，还请黄兄施以援手，小弟感恩戴德，就是八辈子都念黄兄的恩德。”


“曹兄既然着急，小弟也就不说客套话了，在这座钱庄里，小弟的身份和老曹你一样，都是掌柜的，你不但是掌柜，还是东家，小弟可就是一个掌柜，你不要问是谁家的盘子，我只能告诉你，这里的每一文钱都是干干净净的钱，所以放心，想要借钱，就需要有抵押，不知曹兄可有抵押之物？”


曹掌柜是生意人哪有不明白的道理，包袱里早就准备好了地契，房契，商铺的契约，希望能用这些东西借到足够的钱财。


有账房过来，把老曹的各种契约拿去计算，眼巴巴的老曹望着自己最后的一点财产，心里祈求能够多算一点，自己的地契，房契最多只有八百贯，他早就知道，事情的成败就在店铺到底能抵押多少，八百贯是远远不够的。


在焦急的等待中老曹喝了一口茶水，润润自己发干的嘴唇，茶叶到底什么味道都没有尝出来，他只看见自己的各种契约在铁线上滑来滑去很热闹，等到一整密集的劈啪声响过后，他的东西就随着铁线滑到了黄志恩手里，摘下夹子上的东西，黄志恩看了一眼，把契约还给曹掌柜，就问：“曹兄的近况小弟都知晓了，不知你打算借多少。”


“不瞒黄兄，小弟急需现钱收购麻布，现在已经离收购的日子没几天了，如果能够借到两千贯以解燃眉之急就好。”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六节 钱庄（2）


“老曹啊，咱们还是这么说话实在，你锦丰号一切正常，就是没了现钱，只要有现钱，立马就是一个红红红火火的买卖，两千贯只够你收购麻料的，其他开销你打算怎么办？不如一次贷给你三千贯，利息一成五你看如何，三千贯还用不找你用宅子作抵押，商铺就足够了。”黄志恩看着账房送来的数据对曹掌柜说。


“真的，黄兄，谢谢，月息一成五，这个利息很厚道，小弟谢过了。”曹掌柜听到黄志恩的话，眼泪都出来了，以前寺庙最好的温汤利就是月息一成五，没想到钱庄居然没有趁火打劫，给了最好的优惠。


“老曹，你没听清楚，是年息一成五，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印子钱，你一年需要支付一成五的利息，如果到期本金支付不起，在缴纳了利息之后，可以申请延期，你有两次延期的机会，这回听清楚了吧。”


曹掌柜喉咙里咯喽，咯喽的响个不停，只觉的天地都变了颜色，只有年息这两个字在脑子里盘旋，这是老天爷开眼了吗？我不能晕，一定要坚持把合约签了再晕，万一是老黄脑子糊涂了呢？我要安静下来，安静下来。


多年生意场养成的冷静习惯让老曹接过合约一个字，一个字的看，没错，用锦丰号作质，贷给铜钱三千贯，年息一成五，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这不是做生意，这是菩萨下凡了。


印章，手印，签字，老曹足足按了四五个指头印子，他恨不得把自己抹上印泥趴上去，好了，签好了，就差拿钱了，就差拿钱了，列祖列宗保佑，让我拿到钱。


“老曹，你按那些手印干什么，契约成了，那边有官家的书吏，咱俩在官府留个底子，将来好有个凭证。”黄志恩看着一团糟的两份合约，觉得老曹快疯了。


书吏老曹认识，就是长安县的老书吏，熟人啊，老书吏在看了契约之后就问：“是不是双方都同意的？”黄志恩点一下头，老曹快成啄米的鸡了。


官府有了备份，老曹就放心了好多，还没等他问钱的事，黄志恩就问他：“老曹，你要去乡下收麻布，自然是铜钱好些，你看这样行不行，给你一千贯的金子，一千贯的银饼子，一千贯的铜钱你看如何？”


“黄兄想得周到，小弟还有什么话说，这样最好了，铜钱和乡民交易，银子和官府交易，金子和其它商家交易，钱庄想的周到，小弟佩服之极。”


为了扩大影响，黄志恩特意带着老曹来到银库，铁门一开，老曹就有一种夹不住尿的感觉，成箱子的金块，满架子的银饼子，堆得和山一样高的铜钱让他几乎喘不上气来。


金子掂过，银饼子挨个上嘴咬过，铜钱的成色也一一验过，铁马车载着钱财就要给老曹送去，钱到手，老曹多年养成的生意人习惯就出现了。


“黄兄，这可是一笔大财啊，小弟如果带着这些钱财说不定会给家里招祸，不知你这里能不能继续保管这些钱，小弟出保管费你看人如何。”


“老曹，你是头一个顾客，小弟光想着让你拿到钱了，忘了还有一种法子，叫存钱，就是说，这三千贯钱，你一时肯定是用不了的，不如继续放在钱庄里，不用你付保管费，每个月钱庄还要给你利息，年息是一分，给你一个凭证，你随用随取，这样就不担心招祸了。”


曹掌柜就觉得今天心思不够使唤的，钱庄给他的冲击一波接一波，天大的好事掉在自己头上，现在把钱让人家保管，不但不收费，还给钱，这是什么道理？


把黄志恩拉到一边，先作揖再说话：“黄兄，这不是做买卖的路子啊，现在小弟也借了钱，您就给小弟透个底，这买卖是谁家做的？云家？程家？牛家？还是他们三家一起合股的？不知道底细，小弟心里不踏实啊。”


“想什么呢，云，程，牛三家敢做这种邀买人心的买卖？你也不看看库房守卫都是些什么人，还不明白，多年的生意经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老曹的眼睛瞪得溜圆，他已经不敢想了，回头看看披着战甲，刀出鞘，弩上弦的护卫打扮，长安人如果连内卫都认不出来，有脸叫长安人？


老曹艰难地指指天，被黄志恩一巴掌拍下来：“不要胡说，这是娘娘和太子出的钱，前一段时间商贾的境遇不佳，破家，破产者无数，娘娘看的不忍心，就筹集了钱财准备帮这些商贾一把，娘娘可是连脂粉钱都拿出来了，裙子现在短的都盖不住脚面，太子殿下不忍心让娘娘吃苦，就把自己准备成亲的钱都拿了出来，听云侯的主意办了这样一个钱庄，不为赚钱，就是不想你们家破人亡。”


如果刚才老曹还有占了便宜的想法，现在除了感激，就再也没了其他心思，收拾一下衣冠，趴在地上对着皇宫方向端端正正的拜了下去。


老曹一脸正经的从钱庄走了出来，对围上来的商贾说：“我们活在这个太平盛世，是何其的幸运，诸位，需要钱的，就进去吧，不需要钱的就不要凑热闹，我老曹用身家性命担保，需要钱的你会得到你要的钱财，不需要钱的，你也要感恩戴德，有谁再说一句皇家的不是，我老曹就和他拼了。”


说完就带着装着铜钱的马车回了自己的店铺，准备大展身手，他从来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戴家的撤股，现在让老曹有一种卸掉一座大山的感觉。


身后站着巨人，只要自己好好经营，按律纳税，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俺的股本里可有皇家的钱，皇后娘娘的脂粉钱，谁再想掺和进来咬一口，俺就拼命。


钱庄里哭声一片，听得躺在后院竹椅上的云烨一阵伤感，这其实都是自己造的孽，让这些商人的心在地狱和云端飘荡，把世家大族的势力从商贾中撵出来，必然会有阵痛，只是有的能熬到，有的熬不到罢了，上吊投河的人不下百人，甚至有一家老小全部服毒自尽的，自己什么时候也开始漠视人命了？


赚钱赚成了菩萨，年息一成五，实在算不上一个低的利率，可是在这个普通借款都是三成利息的世道，确实有当菩萨的资格，却没有人去计算，随着存款的增加，皇家股本会逐渐撤出，最后就会变成用他们的钱来赚钱的一头巨兽，现在只是在长安实行，等到有了资本，不用想，皇后和太子也会把钱庄开遍大唐，到时候就会变得和后世没多少区别。


黄志恩为了钱庄足足做了三年多的准备，在云烨一鳞半爪的提醒下，他竟然自己摸索出一套看似幼稚，却行之有效的法子，并且说服了皇帝，准许他在长安试验。


今天一大早，就把云烨从玉山拖到了长安，说是没有云烨坐镇，他心里不踏实，皇后，太子的十万贯钱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愿他能撑过去，只要那些商贾不是一股脑的把钱搬走，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钱庄从早晨送走老曹以后就一直在忙碌，闻听消息的商贾们蜂拥而入，准备贷款的队伍从店里一直排到了朱雀大街上。


“云侯，掌柜的让告诉您，现在已经贷出三万四千三百五十贯，取走的有一万二千三百七十贯，这样下去，我们的钱财会不够用，掌柜的问要不要限额贷款是不是好一些。”


“没关系，你告诉掌柜的，不管是谁，只要抵押的东西合适，就贷给他，不管多少，现在是商贾用钱的高峰，一定要给他们，这里的钱财无穷无尽才行。”


长安有多少商户需要贷款？云烨计算过，不超过一千家，就算他们全部贷款，也不过五十万贯而已，更何况在皇家信誉的保证下，没有谁一股脑的把钱都取走，放在皇家的库房里和国库有什么区别，换一个人做这事，商贾们都不会这样放心，只有被他们把钱取光光的份，唯有皇后和太子才有这样的召唤力。


长孙的名声太值钱，有她的名声就可以省下一半的钱，如果以后皇后知道自己拿她的卖钱的话，会不会收拾自己？


净街鼓响起的时候，活计准备关门，在排队商家的哀求下，钱庄给他们分发了号牌，明日依然按照号牌交易，让他们放心，如果没有宵禁这一说的话，朱雀大街上会睡很多人。


太子没有云烨的悠闲心态，今天从早上一直就坐在二楼的客房里看交易情况，从老曹的感激声里，他就听出做这个生意会对李家有百利而无一害，虽然那些钱都被借了出去，没关系，一年以后，云烨说这些钱就会回来，三年以后，就会变成一百万贯，十年以后，钱庄的钱会比户部还要多。


他不敢想象有一天自己手里的钱会比国库还要多，那是一个怎样的场景，他不敢想象，云烨告诫的话也在他脑子里回响，这些钱不是你的，都是百姓的，如果你李家不想要江山了，你就贪墨钱庄里的钱，你可以导引这些钱的去向，决不能从那里拿一文不该拿的钱，一旦出事情，告诉你，比兵灾还要可怕得多。李承乾深以为然，决定一旦钱庄稳定下来，就要以律法的形式界定钱庄和国家的区别，为后世子孙立一条厉禁。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七节 美人


一天都没心思吃饭，现在消停下来，李承乾觉得胃里空空的，饿的难受，见云烨正在喝粥，就给自己也盛一碗，坐在云烨的对面夹了一条腌萝卜，伴着稠粥吃，内侍护卫都很自觉的走了出去，在外面警戒。小院子里就他俩在喝粥吃饭。


“烨子，和我回宫去吧，母后有话要问你。”


“不去，都净街了，这时候我一个年轻男子进宫会遭非议。”


“胡说八道，你进去的次数还少了，我姐姐都被你在宫里那啥了，你还有脸要清白，再说了，问完话，你就跟我回东宫，谁让你留在后宫里。”


“你那里我更不去，丢不起人啊，听人说，你叔叔给你找了一个漂亮男人，你现在一天都形影不离，断袖分桃的浓情蜜意，万一咱俩再传出一些恶心的话，我就不活了。”


“哪个天杀的胡说八道，孤现在就去拔了他的舌头，叔王的确给我送了一个，名叫称心的乐师，我这些天忙着筹备钱庄都没见过，怎么就断袖分桃了。”


李承乾听到云烨的话，像中箭的兔子，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男人家被说成喜欢娈童，谁都受不了，看起来，这家伙还没有混成变态。


“装，你就好好装，我一躲在玉山教书的闲人都听说了，你还说你没见过，我听说呀，那个称心长得面若桃花，身如绵柳，吐气如兰是内有乾坤，你八叔和我说起来口水都流了三尺长，还说他在汉王府见过，长安城最漂亮的女子都赶不上，你最近老是不来玉山闲逛，看来很忙，一定是被里佳人墙外红花笑，夜夜春宵，不知秋叶落，真真是羡煞几多旁人啊。”


云烨的话说的实在是太恶劣，怪声怪气，再加上样子古怪，动作滑稽，李承乾气的鼻子都冒烟了，站起身拖着云烨就要去东宫验证。


“孤今日就和你一起看看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佳人，让所有人念念不忘，一剑杀了，谁喜欢，就把美人头送给他，敢嘲笑孤，气死我了。”


“你别拽我，我自己走，万一被别人看见，把你和称心的事再编排到我头上，我一定投河自尽。太恶心了，你怎么会喜欢男人？承乾，侯怜儿我没见着人，听声音就是个美人坯子，有美人不去怜惜，至于找男人吗，你八叔好这口，你不会也随他了吧，你松手啊，我快被你勒死了。”


轻便马车现在在长安很是流行，公子哥要是没一辆长安牌的都没脸见人，清一色的骏马，仰着脖子蹄子抬得老高，不用看人，看马就知道主人有多么的嚣张了。


一众护卫簇拥着李承乾的马车就进了朱雀门，门官还没来得及施礼，就被李承乾一鞭子抽到一边去了，连皇宫里不许驰马的规矩都不顾了。


这种事情自然会有人禀告皇帝，皇后。李二正在喝酒，闻言笑了笑，依旧端着杯子喝酒。一定是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否则，太子，云烨不会吵闹着进了宫还纵马狂奔。


“到底为了何事，说清楚，太子和云烨为何起了争执？”长孙放下筷子问太子的内侍。


“奴婢只听见云侯笑话太子喜欢一个叫称心的男人，结果太子就大怒，说绝无此事，云侯就说很古怪的话激怒太子，现在太子要去把那个称心斩了，抓云侯去作证。”


李二含在嘴里的一口酒噗的一下就喷了出去，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挥退了内侍对皇后说：“怎么样，朕说的可有错？你前两天还担心太子被蛊惑，朕说有云烨在他要是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才是怪事，事关内帷，你我都不好出面，怎么办都是麻烦，说不定还会让太子心生逆反之意，只有云烨出马，才没有后患，他可以嘲讽，可以规劝，可以吓死手，选择很多，都是出于朋友之义，承乾心里绝不会有疙瘩，所以说啊，有些事情，朋友去劝比我们动手好一百倍，现在，云烨选择了嘲讽，承乾就算是不舍，也会把那个娈童处理掉，元昌，你做事情越发的没有顾忌了。”


前面还说的发笑，后面语气就变得阴森，长孙叹口气，站在李二背后给他揉颈项。


一路鸡飞狗跳墙的回到东宫，临下车时，李承乾忽然问云烨：“我忽然认为这件事情不简单，不管我怎么做，似乎都不占理，叔王送一个乐师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传成娈童事情就不对味了，我的私事你从来不管，也不问，为何这次如此刻薄的损我，这里面一定有原因。”


“啪啪啪”云烨的鼓掌声从车里传了过来，跳下马车对李承乾说：“我以为你到明天才会回过味来，没想到你现在就有了疑问，好啊，陛下这两年在你身上花费的心血没有白费，既然有了疑问，你就自己找答案吧，我去厨房，刚才就喝了一碗粥，现在还饿着呢。”


“你不去看面如桃花，身如绵柳的美人了？”李承乾呲着牙对云烨笑。


“如果是女的，我会非常的有兴趣，如果是男人，我讨厌这个世界上所有比我帅的男人，那种人妖见了我会吐出来，为了我的胃口着想，不见为妙，你去看看，说不定会一见钟情，如果相爱，我祝你们比翼双飞，鹣鲽交颈，在你们准备断袖分桃之前，记得给我找一间离你们最远的柴房将就一晚就成。”


说完就嘿嘿笑着直奔厨房，太子府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无论如何，称心都是李承乾的私事，云烨才不会傻乎乎的参与进去，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私事有绝对的主导权，告诉李承乾自己的看法是做朋友的义务，至于怎么处置，是李承乾自己的选择，云烨就不信，和自己这样的阳光男处了这么久的兄弟，会去喜欢男人，李承乾都变了一个人了，李元昌还用历史上的手段去引诱，这不是自己找麻烦么。一想到李二和长孙，云烨都为李元昌感到悲哀，落到那两位活阎王的手里，能留下一块好皮，算他运气好。


靠，都说了不许随便杀牛，太子厨房里就有刚刚煮出来的新鲜牛肉，挑选两大块最好的腱子肉，让厨子包好了，准备明天带回家，天杀的，就没见过碗大的螃蟹，不错，都吐好泥了，在清水里吐泡泡，这不能放过，先蒸两只，厨子屁股上踹一脚，快去准备姜末，香醋，没见本侯爷都流口水了。


东宫的厨子对他这个总在厨房里踅摸的侯爷早就有了抵抗力，听候爷吩咐，那就没错，赶紧用荷叶包牛肉，洗姜块，准备剁姜末，该死的，渤海的大对虾这里有一缸，黑乎乎的趴在缸底的是什么？老天爷啊，是海参，活的，谁这么大本事能把活海参运到长安，这东西又吐肠子又掉皮的，没飞机，怎么干的？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今晚有葱爆海参吃。明天辛月有海参可以进补，胖厨子的刀工一绝，牛肉片切的隔着肉片可以看见对面的亮光。


葱丝切的规整，把螃蟹绑好了放在蒸笼里蒸，不一会就变得通红，海参切成段，和葱段爆炒，翻几下锅就成，要不然就不新鲜了，新出锅的馒头夹上一点炼好的猪油，撒上细盐，这是美味，一般人都不告诉他。吸着口水等待厨子把好吃的端上来，今天一定要美美的大吃一顿。


听得动静不对，回过头就满脸的不高兴，无他，长孙就站在后面，皇家的人就这点不好，走路没声音，和李承乾两个饶有兴趣的看云烨上下忙活也不吱声，等搞定了准备开吃就一起现身。


“别不满意，这是我家，我和母后吃自己家的美味还用不着看你的脸色。”李承乾就没去处理称心，而是跑厨房看云烨要干什么，现在一顿美味，绝对比什么称心重要得多。


“就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你恩师万般的好本事没一样学会学精的，就知道整天在嘴上抓挠，也就这样了，大唐的不幸，什么好东西到了大唐老天爷都要打个折扣，给个奇才也是这样，下回去老君观，一定要好好求求祖宗，给个不在嘴上抓挠的。”


对于长孙的夸奖，云烨早就绝望了，自己坐在桌子边上往空盘子里扒拉海参，眼看着一半就没了，牛肉也拿？过份了，满共两螃蟹，挑个大的装食盒里，说是送给皇帝当夜宵，这几天批阅奏折到很晚，身体瘦的让人担心，补补。就没个准话，云烨的意见是李二应该减肥，肚子都突出来了，还补？


长孙满脸的喜气，给了云烨和李承乾一人一个螃蟹的大钳子，自己用勺子挖蟹膏吃，前些天还一副观音菩萨的模样四处收百姓家的多余粮食，还自己动不动就亲自现身，现场查看收粮食的大斗有没有作假的，擒住一个内府的蠢货，当场就抽了三十鞭子，惹得百姓眼泪涟涟的，如同见到亲娘。


现在如同一个骄傲的女王，分给俩晚辈一人一个夹子就算是恩典了。黑乎乎的海参看着吓人，吃了一小段以后，筷子就下个不停，葡萄酿也连干三杯，气都不喘，面也不改色，只说今年收成好，应该庆祝一下。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八节 乾坤大挪移


当着长孙的面李承乾提都不提称心的事，长孙也不说，三个人喝着葡萄酿，把最后的一点菜都吃光，长孙才带着食盒回了太极宫。


李承乾很开心，和云烨一人咬着一个夹了猪油的热馒头边吃边聊，一个坐在地上，一个躺在歪脖树上，从今天钱庄的事情到塞外的烟云，顺便随口猜一下李安澜到底能带来多少收益，咬着牙咒骂一下贪得无厌的勋贵们，要那么多的钱财陪葬啊。


少年人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新鲜事，李承乾话里话外全是打听侯怜儿的话题，说自己从来就没见过，到时候一成亲，发现长着满脸麻子怎么办。


“少打听，我也没看见，我去洛阳的时候，候家就不许她见人，连我们这样的通家之好都见不着，只看见她用棒槌扔程处默，很有力气，听声音是一等一的美女噢，程处默也说小时候侯怜儿长得很漂亮的，看她母亲就知道，不是美女才是怪事情。”


这话说得李承乾更加的忧虑，猜想这种事情是最靠不住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就是说猜想，在幻想的世界里，母猪都会变貂蝉，他一向对程处默的审美观点持不同意见。


“就算差点，你就当是为你李家江山献身了，老侯这些年给大唐开疆拓土的对得起你家，值得你献一回身，不是还有一个苏家小娘子么，听说是难得的族茂冠冕，庆成礼训，贞顺自然，言容有则。你没见过？”看着李承乾苦笑的脸，云烨确定他没见过自己的两个老婆。


“如果明天我去拜访苏壇，你说我会不会看见他女儿？”


“没可能的，苏家现在绝对不会让她见任何男子，再说你去看我很不放心。”李承乾躺在树干上慢悠悠的说。


“我看起来很像一个色鬼吗？”躺在椅子上问李承乾。


“是不是色鬼不知道，反正我姐姐的肚子大起来了，和你脱不了干系，你站在黄河边上对着船队挥手，又叫又跳的，我姐姐还把头发剪下来抛在风里，两情惬意的让人嫉妒，就算你们成不了亲，有过这一段也不亏了。”


“天杀的，你居然跟踪我。”云烨恼羞成怒了，是害羞不是生气，如果是跟踪就不会告诉自己。


“我给姐姐派了六个护卫，谁知道其中一个还没到洛阳，就被你的手下，一石头打掉满嘴牙，不回来不成了，没了牙，去岭南就是找死，回来向我哭诉，说是你打的。”


“那混蛋在哪，我要把他的舌头也割下来。”云烨跳起来就要去找那个家伙的麻烦。


“算了，那个家伙没了牙，有碍观瞻，被我打发到军队里熬资历去了，你把他的牙全敲光了，今后只能喝稀饭，还要怎样，帮我想想办法，怎么能看到我老婆是正经。”


“一位是帝国的继承人，一个是堂堂侯爵在夜幕里讨论如何去看良家妇女的容颜，是不是不合适？这个时候，这种环境我们应该讨论一下如何让别人上当而不自知，这才配的上我们的身份。”


“你到底去不去，哪来这么些废话。”李承乾不耐烦了，这家伙就是没耐心。


“做这种事情需要一位内应啊，咱哥俩都不能进苏府，否则目的就暴露了，只有派一位内奸进去，把苏家小娘子引出来，咱哥俩才好下手。”云烨摸着下巴说。


“谁做内奸合适呢？”李承乾也在挖空心思的想这个人选。


想半天都找不出合适的人选，远远地看见长乐公主在宫女的陪伴下来到了东宫，云烨推推李承乾说：“看看，内奸来了，长乐是最合适的人选，你请长乐去苏府，就说要和苏小娘子一起去慈安寺进香，不就有机会看见了？”出完主意，云烨觉得自己很像王婆。


“你不是不知道长乐什么性子，这种胡闹的事情她会参与？就她的性子连撒谎都不会，怎么可以。”李承乾知道自己的妹妹是什么性子，不相信能干出这种事情。


“承乾，你对女人的理解太肤浅了，女人天生就会撒谎，老实人骗起人来才要命，再说了，我还知道长乐对你的镂空熏香花球早就垂涎三尺了，如果你舍得的话，估计你看见自己老婆长什么样子，不是一个多大的问题。”


两人正谋划着，长乐已经到了跟前，规规矩矩的给李承乾施礼，又和云烨打了招呼才说：“大哥，母后说你明日还要继续盯着钱庄看，不容有失，所以遣小妹来催促您早些安寝。”


话语柔柔的，文文静静的一个漂亮女孩子便宜了长孙冲这个人渣，云烨怎么看都为长乐感到不值。长孙冲就是一个超级色狼，风流是这家伙的天性，猥琐简直就是与生俱来的，能对着佛门飞天图流口水的就他一个。


这时候总是狗头军师先开口：“长乐啊，我刚才和你哥哥商量他的婚事，可怜的，连自己妻子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成亲的时候让人家用丫鬟换了都不知道。”


长孙张大了红红的嘴唇，非常吃惊，谁敢把太子妃换掉，不想活了，这种故事里的事情也会出现在现实里？云烨以前就讲过一个用丫鬟把正主换掉的故事，让涉世未深的长乐深感惊奇，还有一丁点的刺激。


再看看哥哥孤独的看月亮的颓废模样，也不由得为哥哥担心起来。


“那怎么办，万一苏家姐姐要跑就坏事了，他家会被满门抄斩的。”长乐既为哥哥担心，又为苏家担心，很害怕一不小心血流成河。


“如果你过两天能把你苏姐姐约上一起去慈安寺上香，我和你哥哥又恰好路过，不就能看到你未来的嫂嫂了，这样苏家就没法子用丫鬟来替换了，皆大欢喜，多好，你哥哥刚才还说，你是他最疼的妹妹，你不帮他，谁帮他，你看太子把心爱的镂空花球都要送给你，他多疼你啊。”


李承乾非常配合的把镂空熏香花球给妹妹系在腰带上，拍着长乐的肩膀做亲热状。


“那好吧，我大后天出宫，就去邀请苏姐姐一起去上香，你们记得来啊，万一错过了，就见不着了。”说完还抱了一下李承乾安慰了一下自己的哥哥，就带着宫女回去了。


李承乾心情大悦，从云烨那学来的甜蜜蜜就随口哼了出来。


“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喜欢娈童的传闻没去掉呢。”云烨见不得他高兴的样子，就给他泼泼冷水降温。


“那个麻烦现在不是我的了，和我没一点关系。”李承乾很不在乎的说，似乎和他真的没关系一样。


“何解？不是你的，难道说是我的不成？”


“你说的太对了，从现在起她就是你的麻烦，不是我的，魏征给我上课的时候上了一节很奇怪的课业，他说烦恼这东西事实上是可以转移的，如果自己解决不了，不妨把自己的麻烦转嫁给一些强力人士，这样事情往往就会得到解决，而自己也会落得轻松，他说人力有穷时，自己努力做不到，做不好的对强力人士来说，说不定就是举手之劳。孤深以为然，所以决定了，把称心转送给你，对外面就说，称心是我特意从王叔那里为你要来的，这样孤落得一身轻松，你看如何。”


“李承乾我杀了你。”感觉被坑了的云烨扑上去就要准备揍他，谁想李承乾早就有准备撒丫子就跑，边跑边说：“反正你喜欢抱着甜瓜睡觉，再多一个娈童也没什么……”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在你最得意的时候，就会出岔子，比如被李承乾坑，倒霉的时候他就不会一次倒完，而是接二连三的倒霉。


长乐是个老实的孩子，云烨忘了老实孩子还有另外一个毛病，就是喜欢对大人说实话，比如长乐现在就满脸忧虑的把刚才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李二和长孙。


长孙满脸怒气：“这个云烨就不能教点好的？偷看自己未婚妻子算什么本事？还有没有一点礼仪了，马上就要成亲了，传出去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李二笑呵呵的说：“云烨的做法是对的，引导太子去瞧瞧自己的未婚妻虽说有些荒唐，可是和娈童比起来，就不算什么，少年慕少艾，这是天地间的正理，人伦正道，朕看没什么不合适的，将来夫妻间说起来，也是一桩乐事，就算传到外面，满朝文武大臣也会一笑了之，谁还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由他们去闹吧，你不用发火，让长乐帮他哥哥一次也就是了。”


“下作，哪有这样的，没成亲就私下会面的，云烨，我饶不了你。”长孙其实最重礼仪，大名鼎鼎的《女诫》就出自她手，自然不会容忍太子，云烨胡闹。


“观音婢，你以为咱们没成亲前我就没有偷偷看过你？”李二怪笑着对长孙说。


长孙长大了嘴巴，看着李二说：“你看过我？”


“当然，还是你换衣服的时候。”李二仰天大笑。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九节 美人识香


每天的洗沐，整理容颜对称心来说非常的重要，现在是在东宫，没有丫寰伺候，只好自己打一盆水，梳理长长的头发，看着水面映出的娇媚容颜，称心不由的莞尔一笑，拿手指轻轻地点一下水盆里那张顽皮的笑脸，顿时泛起一圈圈的涟漪，水葱般的指头抓着一把象牙梳子梳拢倾在一侧的长发，头发乌黑亮泽，非常的滑顺。


当他仰起脖子的时候，云烨居然没有发现喉结，这他娘的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侯爷，是男人，只不过从小就被当成女人养，男人都有两个蛋蛋。他就没有，很小的时候就被割掉了，所以皮肤才能变得如此滑腻。他的那话儿也就停止了生长，和三四岁孩子的没有区别，如果侯爷有兴趣，小的让他脱光了给您瞧瞧。”


“呕，滚，你觉得老子吐得不够惨是不是？”一脚把陪同的宦官踹到一边，自己扶着树又是一顿狂呕，一大早，李承乾就去参加朝会去了，告诉云烨赶紧把自己的娈童带走，免得玷污自己这个太子的名声。


喊了李承乾的随身宦官去见识一下名扬千古的人妖，第一眼还以为是女子，不过粗粗的嗓音怎么也掩饰不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在清晨梳理自己的秀发，会被认为是一种美，但是一个美丽的人妖，撅着嘴扮顽皮，还是算了，云烨决定再吐会。


称心必须弄出宫去，再恶心云烨也得忍着，历史上的承乾其实并没有犯什么了不得的大错，一个喜好龙阳的名头，在他和朝臣之间划了一条巨大的鸿沟，再加上脚伤，让他彻底的变成了另外一个残忍阴鸷的李承乾。


云烨在前面开路，称心挽着一个小包袱怯生生的跟在身后，程处默远远看见了，嘴张的可以塞进鸭梨，跑过来就对云烨说：“这事是做哥哥的不好，明知道弟妹有了身孕，不能伺候人，你家里又没有看得上眼的，你憋得慌，哥哥知道。今下了差。哥哥就带你去燕来楼好好松快松快，用不着带只兔子回家吧。”


事情就没办法给程处默说，看着程处默痛苦扭曲的脸，这家伙是真的讨厌兔儿爷。


“滚蛋，就不是你想的那回事，你讨厌他，我也讨厌啊，从早上到现在吐了好几回了，这不是没办法么，有办法谁会这么做。”


程处默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恶心样子，瞅瞅称心，再看看云烨就问：“你打算怎么安置？”


“可怜人，给他一条活路就是了，动不动杀人的那是变态。”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子，才提到变态，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变态，李元昌，不知道这家伙的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明知道李二强大的几乎是一个巨人，绝对不是他这种蝼蚁能够伤害到的，却偏偏抱着精卫填海的志愿，要把李二从宝座上拖下来，这些年小动作就没断过。


“称心，你敢私逃不成。”明明眼前站着一位侯爷，一位小公爷他视而不见，只顾着去看称心，这是哪家子的礼貌。


称心趴在地上瑟瑟发抖，李元昌三角眼里全是淫猥之色，在大众广庭之下，就准备伸手去摸称心的脸蛋，称心不自觉的往后退缩，哀求的看着云烨，居然让云烨有了几分想要护花的念头，再一次确认自己的性取向比较正常之后，云烨一扇子就把李元昌的手打了下来。


“汉王，这里是皇宫大内，你还是检点些比较好，你已经是万人厌了，怎么，还想更进一步？”


“大胆云烨你居然对本王不敬。”云烨手上的折扇是檀木做的，就几把，是云烨用来装才子时的道具，夏日里揣上一把，随时随地的轻摇两下，很是吸引眼球，檀木做的扇骨打在腕子上一定很疼。


“赶紧滚远，耍威风去你的封地耍，那里已经被你糟蹋的民不聊生了，就不要再跑到长安来祸祸人。”对于李元昌这种只会耍小计谋的蠢货，实在是提不起精神周旋。


说完对程处默拱拱手，就要带着称心离去。


“本王可以不追究你刚才的无理之罪，但是称心你必须给本王留下。就算本王欠你一次。”李元昌也知道云烨并不好惹，在他看来一个娈童和一个王爷的情份孰轻孰重已经一目了然。


谁知道云烨头都不回冲着他弹出中指，晃一晃就出了宫门，称心紧紧地跟在后面，似乎很害怕李元昌，只留下暴跳如雷的李元昌在哪里高声咒骂。


云家侯爷这回可是出了大名了，睡觉的时候不但喜欢在被子里放甜瓜，现在又为了一个娈童和汉王大打出手，听说汉王的手腕子都折了，这是真正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听说太子殿下很是内疚，朋友有怪癖还不知道，从礼品堆里翻出个妙人儿送给朋友，谁料想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这全是自己的错啊，这是太子对其它纨绔解释事件的时候如是说。


“全是太子的错，那个混蛋为了把自己摘出去，就把屎盆子扣在你夫君头上。”听到谣言的辛月哪里还坐得住，一大早就把云烨堵在被窝里质问。还掀开被子扑上去闻闻，见没有其他的怪味道这才安下心来。她看见称心了，的确是很漂亮，身段脸盘比女人还耐看，虽然确信自己的男人没有那种古怪的爱好，从看到称心的第一刻起，这种信任就变得动摇不定。


“那你怎么处置这个人，大男人搔首弄姿的让人恶心。”把云烨的头搬正，辛月就开始给称心安排出路，安排了许多，却发现没一样适合称心干的，就烦躁的扒拉云烨的头发。


“他现在啊，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从小把他当女孩子养大的，所以动作，体力就和男人家没法比，说他是女人，也不对，他既不能生儿，也不能育女，所以说，他基本上除了给人家当玩物，就是废人一个，不过，云家是什么地方，一更烂铁条都可以卖两万贯的家族，怎么可能会找不出废物利用的法子？”


坐在铜镜前让辛月给自己梳头发，这两尺长的头发，云烨从来就没有弄利索过。有时候恨不得一剪子剪了去，留个光头多舒坦。


经过两天的观察，云烨发现称心似乎嗅觉极度发达，隔着好几个院子，他都能从中间分辨出香水作坊到底用了什么样的原料，这让云烨很惊奇，决定给他一个自食其力的机会。


在一间密闭的屋子里，只有称心被蒙着眼睛坐在一个椅子上，两个才洗过澡，没有一点香味的丫鬟，把一个小瓶子放在称心的鼻子下面晃一下，然后就拿走。


“这是栀子花香，混合了一点点的茉莉。”


“这是兰花香，很纯，没有混合。”


“这是丁香。”


“这是麝香，混合了冰片。”


丫鬟捂着鼻子把一小块散发着腥臭味的东西放在他的鼻子下面，准备看他出丑。称心皱着眉毛吻闻了一下，忽然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说：“这是龙涎香，没有加工过的龙涎，还没有到年份，需要三十年以后才能用。”


云烨鼓着掌走了进来，辛月抱着刚刚鼓起来一点的肚子跟在后面，仆役们打开门窗，丫鬟还用力的扇风，就是不想让屋子里再有一点点的香味，少夫人现在只要闻见香味就会吐个不停。


“称心，你的境遇我想不用我说你就很清楚，今后你有什么打算么？如果还有家人，我给你盘缠，你去投奔家人，如果无家可归，那就暂时住在云家庄子上，可是云家不养废人，你必须凭你自己的两只手吃饭，不能再依靠他人，你作何选择？”


称心立刻趴在地上不停地磕头说：“奴婢早就没有了亲人，只求侯爷不要赶奴婢走，只要出了府门，奴婢就是死路一条，侯爷为人方正自律，自然看不上奴婢的姿色，只求侯爷可怜可怜奴婢，给碗饭吃就足够了，奴婢自幼就喜欢分辨香料，如果侯爷用得上奴婢一定会尽心尽力。”


“很好，从今日起，你就是云家的仆役，为期三年，三年后，我给你良人文书，你可以选则自己干，还是和云家继续签订合约，好了不和你说了，不懂的地方就问管家，把衣服换了，大男人家的穿什么花袍子，绣花鞋，脸上也不准涂脂抹粉，再敢有恶心样子，家法伺候。”


云烨刚走，管家就来了，后面跟着一个小厮抱着一大摞的东西，老钱先让称心把合约签了，在看清楚合约之后，称心小心的问管家：“钱叔，云家真的允许仆役从良？”


老钱笑笑指指小厮说：“你让他给你说说。”


“你吃饱了撑的才会去要那张什么都不算的放良文书，咱家从来都不骗人，说三年就三年连一天都会差，到时候一定会给你放良，你自己再到官府上户口，等着分地，然后自己买牛，盖房子，娶老婆，一辈子从土里刨食吃，这就完蛋了。


俺们现在都想着如何能让侯爷把合约再签下去，俺还有三个月就要到期，愁得不行，万一侯爷不要俺，上哪去找又挣钱，又安逸的地方，你居然想着放良？家里哭天抹泪的不是进府的，是要出府的，刚好和别家弄颠倒了。在家里干一辈子我都乐意，仆役就仆役，有什么大不了的。”


签完合约，老钱催促他赶紧换上蓝色的仆役装束，给他正了正帽子夸一声漂亮小伙子，就把他半个月的工钱现支给了他，到了云家，仆役们都是如此。


看着床上一小堆铜钱，称心感觉那些铜钱看起来很舒服，他从来没有过钱。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节 我也挪一回


长安城似乎有一股暗流在涌动，文官们马不停蹄的四处串联，准备展开新的一轮攻势，上蹿下跳的都是言官，风闻奏事是他们的特长，云家在关中不做生意了，可是塞外他们可什么都收，听说连羊毛都收了回来，要这些废物做什么？擀毡？不，这是明目张胆的资敌，要不然谁会用粮食，陶瓷，铁锅之类的去换那些没用的东西？这里面有猫腻啊，必须查出来。云何两家的车队于是不停的受到检查，面子上非常客气，实际上却搜查的非常仔细。


“老高，这些天沿途的官府是不是都疯了，咱家的车队已经被查了四回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车队的护卫头子问管事。


“眼红呗，还能如何，看咱家挣了钱，一个个都想上来捞一口，结果侯爷一怒之下把买卖全停了，一处都没留，这些畜生见关中捞不到好处，就想卡我们的脖子，我估计，要不是二夫人在草原，侯爷说不定连草原上的交易都会停止。”


“什么二夫人，老高不要瞎咧咧，都没影的事，虽然盘了个妇人发髻，可是一看就是姑娘家家的，这话要是被少夫人听到了会掀了你的皮。”


“你别说，我以为这事是迟早的事情，草原上的这位可没有少夫人漂亮，再说了，少夫人现在有了身孕，咱家开枝散叶兴旺发达是迟早的事情，到时候草原上诺大的产业怎么能便宜别人，二夫人丑了点，估计为了家业，侯爷选择的余地不大吧。”


两人带着车队边聊天边赶路，不知不觉就到了渡口，每个多都有官家的税务码头，想要过河，就必须先要交税，云家的税从来都是在长安一起结算，不知为何，今日的典吏居然要求云家缴税，这让高管事大吃一惊，事情严重了，这就是说那些家伙一点脸面都不顾了。


税不能缴，一旦交了，云家就会名声扫地，高管事只好把车队退出码头，派人星夜前往长安，请侯爷定夺。


就在此时，御史台里也是吵闹不休，不为别的，就为云家诡异的交易，一部分主张以强硬地手段断绝云家的商道，其中最慷慨激昂的就是御史黄佑，坚决认为草原虽然已经平定，但是，那里从来都是降而复叛，没有半点信义可言，只可临之以威，不能怀柔，云家的这种做法更是要坚决取缔。


有人开了头，自然就刹不住车，御史台从来都是一个敢想敢说的地方，只要有一点的蛛丝马迹，他们不介意把他渲染成滔天巨祸。


魏征坐在案几后面不作声，闭着眼睛仿佛魂游天外，等到那些御史们达成一致以后，这才睁开眼睛看看属下们放在自己案头的奏折，数了数，足有二十封。


“这些都是你们弹劾云烨的奏折？”


“是的，魏公，我等例数云烨大罪有六，中罪有七，小罪一十三条。”


“这些罪证，你们都有确凿的证据？”


“我等身为御史风言奏事是我等的职责，不敢怠慢。”


“黄佑，想清楚，你我都知道这些罪证的可信程度有多大，一旦云烨反击，我相信带给你的只会是粉身碎骨，窦家何其的庞大，一日之间烟消云散，这可是前车之鉴啊。”


抬头看了眼冷汗涔涔而下的黄佑，魏征接着说：“其实都是利益闹出来的，原以为商户要垮了，你们从商户家里把股份抽了出来，谁知道娘娘办了一间钱庄，把自己的钱用极低的利息借给商家，商户们又恢复了活力，你们想重新入股，都被拒绝了吧，老夫一向看不起商贾，但是这回老夫觉得商贾们没做错，换了老夫也不会要一个无情无义的合伙人，他们的生意里有娘娘和太子的钱，你们不敢为难，所以就以为云烨好欺负，准备在他身上泄一口恶气？”


袖子一拂，案几上的奏折都被扫在地上，抓着案几前倾着身子嘶吼道：“云烨说朝堂里没几个好人，老夫犹自不信，现在总算看清楚了，一个个冠冕堂皇却恬不知耻，为了几文铜钱赤膊上阵，连官场最起码的礼仪都不要了，云烨挣得钱我们都知道用在哪去了，他三年时间建立了我大唐最大，门类最全的书院，自己却食用简朴，我听说诸位家里连切葱丝都有专门的厨子，可谓食不厌精，云烨手里抓着两包子，坐在书院台阶上吃饭的样子你们谁见过？


论到吃，他吃过的比你们见到的都多，他做出来的饭食是人间美味，老夫尝过一回就难以忘记，他把我们叫什么，你们知道么？土鳖，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从你们的作为看起来，还真的没说错。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不用你们出手，老夫就会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你看看，塞外割地称王？周围全是大唐精锐之师，几百个牧民要造反，黄佑，你信么？


奇巧淫技荼毒学子，这一条你好歹等你学问超越了李纲再说行不行，文官是应该团结一些，可是不能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吧，我知道有些人已经通知了地方官在云家的事情上使点手段，我只希望你们没有涉入太深，要不然谁都救不了你。”


说完这些话，魏征就出了御史台，让他们自己考虑自己的事情，作为长官，该做的已经做了，他不敢想象一旦羊毛供不上，早就因为先羊毛太少而暴跳如雷的李泰，会做出什么样恐怖的事情来。


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就为盯着织机工作，每断一根线，李泰就抽搐一下，跟他被刀子剜了一下似得，最后织出来的料子虽然不好，却能看见雏形了。


事情就要成功了，魏征当然知道一旦羊毛可以做衣服，对大唐的治理会起到何种左右，草原和中原就会结成一个密不可分的利益团体，再也不会有什么蛮夷乱华之说了。


工作状态的李泰暴戾而无情，整个人就像一台机器，讨厌所有的不守秩序，他随侍的宦官已经换了三个了，都是因为催他吃饭，或者睡觉遭到的殴打，而且是身边有什么就用什么打，比如刚刚被抬出去的宦官就是被一把锤子砸胳膊上，给砸骨折了。


“烨子，我需要羊毛，我需要大量的羊毛，让你婆娘把草原上的羊都给我剃光，我要羊毛，我就要成功了。”看着疯疯癫癫的李泰，云烨非常的担心他的健康，自从他的水轮机成功之后，他就从老公输手里接过了羊毛纺线织布这样的难题，几个月的时间，胖胖的李泰瘦了一大圈，人也变得黑了，以前的衣服穿上直晃荡。


“先不去管羊毛，听刚才被抬出的内侍说你一天没吃饭了，你的肝火也太旺盛，先休息一下，羊毛马上就会给你运回来，听那日暮说，这一茬的羊毛很好，够你用一阵子的了。”


“烨子，帮我给刚才那个宦官给十贯钱，我已开始干活就控制不住自己，你让他们以后在我干活的时候不要来烦我就好，羊毛一旦可以做衣服，烨子，你我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我大唐要开万世基业，就需要从地基打起，我们给后世打一个最牢靠的地基，将来就算他们不争气，也能多败两年”


从来没有听李泰这样说过话，云烨有些愕然，他原来还有这样感性的一面，推推他的肩膀，把他从意淫中推醒说：“先过好你自己的日子吧，不要想得太远，以后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你大哥特意给你带来了几样好东西，说是让你好好补补，这些日子瘦的让他心疼。”


“我以前太胖，你一直笑话我来着，怎么现在又想给我补身子，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谓。”嘴上说着胡话，手底下却很快的就把食盒打开，半尺长的大虾认识，螃蟹也认识，牛肉没什么稀奇，就是那些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


不管了，看菜式就知道出自云烨之手，云烨出品必是精品，这是早就验证过的，不用怀疑，李泰下手的第一道菜就是那些黑乎乎的东西，好东西，吃到嘴里才感觉到海参的鲜美，李泰一向喜欢吃辛月做的雕胡饭，别的菜都没动，就着葱爆海参吃了一大碗饭，才放下碗筷，把其余的菜吩咐护卫给参与研究的织工们吃，自己抱着一个小茶壶漱口。


老钱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手里有一封信，一看抬头原来是拉羊毛的高管事送来的急信，黄河渡口受阻，现在就是缴税都不许云家的车队过去，说是需要清查。


云烨一拳就砸在柱子上，半天不言语，李泰不耐烦接过信一看，眼珠子立马就变成红的了，喊过自己的侍卫头子恶狠狠地说：“你现在就给我骑上快马，去渡口把羊毛给我运回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出了事我给你担着，我只要羊毛。”


侍卫头子喊了声诺，就窜了出去。李泰看着空荡荡的洗羊毛池子，大声的喊一嗓子：“老子就是要一点羊毛而已，就这，你们这些王八蛋也要捣乱么？”


老钱把云烨拽出工地悄声的对他说：“侯爷，王爷会不会捅出大篓子，那样可就划不来了，咱用这样的激将法成不成啊。”


“是他李家的大好事，我只不过从中赚点钱而已，他不出头谁出头，就是刀山火海也该他去趟，咱家分红利就好。”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一节 疯狂的李泰


李泰穿着散发着羊骚臭味的工作麻衣天没亮就去了长安，据他说，他要看看朝堂上的那些混蛋们还有没有一点人心，自己和八十岁的老师在没日没夜的为大唐的长治久安操劳，你们不帮忙也就罢了，还从后面使绊子，到底安得什么心？


朝阳初升，太极宫依旧洒满光辉，宦官和宫女们在擦拭完最后一个廊柱后，宫门大开，今日是大朝会，云烨跟在牛进达身后抱着勿板面色平静，似乎市面上的那些传闻与自己毫无关系，老程，老牛问他有何对策，云烨笑而不语，只说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云家小小侯爵拉出来不够丢人钱，老程，老牛深以为然，兴致勃勃的准备看一场好戏。


云烨伸长了脖子没看见先他一步来长安的李泰，估计这会正在和长孙哭诉，李承乾站在文官之首，看着云烨似乎有些担忧，不过看到云烨靠在柱子上闭目养神就放心了提着的心，二十封言官奏折，十七封文官奏折就摆在李二的案头，言辞慷慨激昂，心意坚若磐石，一心要为大唐斩除一个毒瘤，而这个毒瘤就是云烨，众矢之的之下，不信他可以安然无恙。


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唐俭这些真正的大佬无不是眼观鼻，鼻观心，岿然不动，那些侍郎，各部仓曹主管，反而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兴奋难耐。


勋贵们也没了往日吵闹的兴趣，除了秦琼，李靖，尉迟恭紧锁眉头之外，剩下的全部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文官们反扑得太厉害，勋贵们不愿应战。


朝礼过后，没等宰相向皇帝汇报天下舆情，御史黄佑抢先发言，这是极不礼貌的，黄佑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昨日里魏征的一番斥责，不但没有让他们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又联络了许多四五品官员准备一起向云烨发难。


“陛下，臣黄佑有本启奏。”


李二不带任何感情因素的声音传来：“讲来。”


“臣弹劾蓝田侯云烨不法事，共二十六条，其一，罔顾皇恩，中饱私囊，其二蓄结死士，图谋不轨，其三连接外藩，意图不明。其四，奇巧淫技，蛊惑人心，其五纳天下奇士为己所用，其六：遣死士南下岭南，形同造反。其七……”


一顶顶大帽子扣下来，只要有一桩罪过坐实了，发配岭南穷边去钓鱼都是最轻的，长孙无忌的嘴角微微抽动，杜如晦脸色精彩之极，房玄龄捅捅身边的魏征小声问：“你昨日就没有教训他们一顿？”


魏征翻了一个白眼说：“我就差告诉他们这些事其实都是陛下干的，他们是一群蠢驴，听不进去人话，家财受了损失，就想从云家捞回来，利欲熏心，自寻死路，怪的谁来。”


“其二十六身为堂堂国侯与藩王为一娈童厮打不休，有辱国体。微臣弹劾云烨这二十有六条，条条都经过查证，件件属实，请陛下诛此恶贼，以效天下。”


说完就长拜不起，等候皇帝裁决，这时候还有三十几人一起出班喊着“附议”一同叩拜，等待云烨的末日来临。


“云烨，朕以前总以为你人缘不错，人又聪明，左右逢源之术应当非常的熟稔，你恩师也教导过你，如何与人相处之术，怎么会闹到几十个人一起想要你脑袋的地步，这事发生在魏卿的身上真不奇怪，发生在你身上，朕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说说，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李二带着恶趣味，准备看云烨的笑话，事情是怎么回事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见云烨被这么多人围攻，不由得就想看看这小子如何让自己脱身。


云烨苦笑着出班施礼，直起身后就对满朝文武说：“黄佑黄先生乃是饱学宿儒，每每对逝去的先人心怀愧疚，只说自己年届半百只留下八个儿子，四个女儿实在是心中有愧，就跟微臣索要壮阳之法，决定再生十七八个子孙才算是对得起祖宗，被微臣拒绝，所以才有了今日之事。”


哪些疑问没有一个是可以大明大方的说出来的，没法子，云烨只好随口编瞎话，话一说出来，顿时赢得满堂哄笑，黄佑涨红了脸嘶声说道：“一派胡言。”


等朝堂之上安静下来，云烨笑着说：“当然是一派胡言，我随口编的瞎话，没有你编的好，二十六条，很多啊，你摸着自己的胸口问一下自己，这些罪状你自己信不信？”


“我是言官，风闻奏事乃是职责内的事。你作恶多端，老夫今日与你不死不休。”


“老黄啊，不就是你想去入股那个被你前些时间抛弃的什么福瑞号，被人家赶出家门吗，几千贯的一点小财至于让你发这么大火吗？还要置我于死地，你以为你是谁，一个蠢货而已，我要是犯了那么多的大罪过，用得着你发现？”


“你与草原上的那个头人有私情，用粮草铁器换一些没用的羊毛，铁证如山，如今你的羊毛就被扣在黄河渡口，你还有何话说？”


没等云烨说话，一个恨极了的声音传了过来：“原来就是你把我的羊毛堵在河边不让过来。”黄佑刚刚打算回头看看到底是谁，只听一阵风响，一根棍子就出现在眼前。


“噗”的一声响，云烨吸着凉气倒退两步，黄佑的满嘴牙估计是剩不下几颗了，浑身散发着臭味的李泰怒不可遏，越想越气，自己死乞白赖的拖着八十岁的老师没日没夜的干活，却被这些混账拖后腿，现在还要杀云烨，和云烨一起生活了快三年，他的重要性岂会不知，就这样杀掉？


丝毫不管已经昏迷的黄佑举着木棍继续猛抽，又看到其它复议的官员，在人群里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胡乱砸了起来。


殿前卫士在挨了好几棍之后才把李泰的棍子夺走，李承乾上前抱住瘦的没人形的李泰大哭起来，李二这才发现那个疯子是自己的宝贝儿子，从龙椅上下来，看到李泰的惨状，怒火不由得窜起半天高。


“云烨，你书院里有吸血鬼吗？我的青雀儿为何短短三个月成了这般模样？你必须给朕一个交代，否则，朕会把刚才的二十六条全部扣到你头上。”看着咬牙切齿的李二，这会已经不是帝国的皇帝了，这会他纯粹就是一个疼爱孩子的不讲理父亲。


“陛下，不管是谁，只要三个月每日只睡两个时辰，劳作不休，都会成为这样子的。”云烨赶紧给李二解释，要不然就会发飙。


解释了也不行，李二揪着云烨的脖领子继续质问：“你就让我的青雀儿，每日劳作不休，他是亲王，不是苦力啊，你竟敢如此对待一位亲王。”


“陛下，您还是让青雀自己说吧，他要是不愿意，谁能强迫一位亲王殿下。”李二想了一下，的确是如此，就松开云烨，吩咐侍卫把黄佑以及其他几位头破血流的官员带下去请御医诊治，自己来到抱头痛哭的两兄弟面前对李泰说：“青雀儿，你来告诉父皇，受了委屈，自然有父皇为你做主。”


李泰想起这三个月地狱般的磨练顿时心酸不已，本来父亲不在，再多的苦自己也会承受，但是父亲这一问，顿时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


“父皇你不知道，我先生公输木发明了一种机器，可以把羊毛纺成线，然后织成衣料，这种衣料厚实，有极好的御寒效果，可是试验了几次都不成功，衣料虽然出来了，却不理想，云烨几次都否定了，说还没有成功，孩儿突发奇想，把麻混进去一起纺线，是不是就会出现不易撕裂的结实耐用的衣料，孩儿和八十岁的师父，日夜吃住在工地，盯着织工们做一次次的试验。


说料想实验做得多了，羊毛就不够用，孩儿就让云家去草原上收购，孩儿的老师八十高龄硬抗了一个月实在扛不住就病倒了，人烧的都糊涂了，还念念不忘衣料的成败。


父皇，你说孩儿哪里敢有半点的懈怠，云烨换着花样给孩儿做吃的，可是衣料不成，山珍海味孩儿也难以下咽，现在试验到了最紧要的关头，他们却把羊毛扣在黄河渡口不让过河，没有羊毛，孩儿那什么做实验，听云侯说，只要这个东西试验成功，大草原就永远不可能再成为中原的敌人，会变成中原最可靠的盟友，或者一份子，价值堪比百万大军。”


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块试验失败的衣料捧给李二看，李二摩挲着粗糙的衣料，再看看瘦的咣当的儿子，眼睛变得红了起来，这哪里是布料，这分明是自己孩儿的血肉，以前只不过是一个胖墩墩的喜欢撒娇的小小孩儿，现在已经能够为自己分忧解难了。


以李二敏锐的眼光如何会不知道一旦无用的羊毛成为一笔巨大的财富以后，那么这片小小的布料，说不定真的可以顶的上百万大军。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二节 三生石，有这东西？


事实证明，理智这东西对谁来说都是稀缺品，千古一帝的李二同样也缺少，大怒之下，做的决定就会离谱一些，御史台捕风捉影，肆意妄为，给事中魏征，降爵一级，御史黄佑远窜三千里，其它附议者全部罚俸一年，云烨做事孟浪，不知检点，也罚俸一年，这是国朝开国以来头一回因为风闻奏事而被处罚的言官，一时间朝野震动，再要弹劾他人，没有确实的证据，还是谨慎些好。


没有人再去提及那二十六条罪状，就像这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哪怕是刚刚还在太极宫附议要求把云烨脑袋砍下来的家伙们，也一个个笑吟吟的拱手作别，仿佛哭号着被禁军押走的黄佑自己从来都不认识，云烨从他们热情的笑容里面，感受到了极大地威胁。


李泰被皇帝下令在皇宫中修养一月，等身体恢复了，再去书院和老师公输木一起研究，为了一个布片，把两个不世出的人才毁在上面不值。


云烨不在乎俸禄，从他当官起，只要在京城，俸禄总是被罚的一干二净，相对于贞观初年平稳的朝政，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已经算是惊世骇俗了。


还好赶在自己开始抢钱之前，让这些讨厌的乌鸦闭上了嘴，如果这次捞钱成功，自己就准备远游一次，避开即将开始的佛道冲突。


李淳风已经来过三回了，希望云烨能够参加老君观的华诞蘸会，到时候一起期待日全食的到来，这次计算长安日全食，是袁天罡，李淳风师徒会和无数道家高人演算的结果，据他说时差不会超过半个时辰。这个数据已经很惊人了，要知道计算太阳轨道，黄道，和计算月亮轨道，白道都要耗费极大的人力和物力，在全民都用算筹的时代，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


数据给了云烨，云烨用自己的手机又演算了一遍，日食一定发生在朔，即农历初一当日，所以就给了云烨极大地偷懒机会，只需要计算那一天的轨道相交时间即可，精确到分的话，有些侮辱道家的智慧，没办法，云烨只好把时间精确到了盏茶的时间。


就这样都被李淳风惊为天人，一夜之间就把那么多繁琐的数字简单化，这是神才能做到的事。正准备膜拜一下神人，就被躺在摇椅上养身的李泰给说破了：“他有算盘，比起筹算快了不知几十倍，一晚上算出那些数据一点都不奇怪。”


云烨当然不会告诉他自己满共算了不到一个时辰就算出来的事实，只好承认李泰说的是事实，大丫现在就待在云烨的办公室里，自己一个人自学，遇到不懂的就会跑去请教李纲，玉山他们，云烨实在没胆子把大丫安排到教室里去，美其名曰，照顾自己。


接过大丫送上来的茶水，躺在李泰旁边的躺椅上，回头看看对着算盘发傻的李淳风，然后就问李泰：“陛下不是不允许你到处乱跑吗，为何你又跑到玉山来，试验场地被禁军封锁了，我都进不去，你还跑回来做什么，明年你就要就藩了，早些做准备还是好一些，免得将来去了封地两眼一抹黑，到时候无意中祸祸了百姓都不知道。”


“烨子，我现在极度的讨厌政务，看到那些东西就头疼，你教育我的目的不就是让我迷上算学和物理几何，化学生物这些东西吗，我知道你不愿意见到我和大哥争夺皇位，而且，你也从来都没有掩饰你的目的，现在成功了，为何又要劝我对政务感兴趣？”


云烨发现大唐就没有几个人是傻子，其实自己的目的早就被李泰看穿了，不是云烨计谋得逞，而是李泰自己选择了自己想要的道路。如果他不喜欢，根本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


“青雀，我给你讲一个小故事吧，你听过后一笑了之就好，在很久远的古代，有一位英明的帝王，他有很多的儿子和女儿，在他们小的时候这位帝王说，自己的孩子一定是天地间最优秀的孩子，老天保佑，他的孩子果然如同他想的一样出类拔萃。结果，问题也就出来了，皇位只有一个人能够坐上去于是……”


李泰听得很认真，一直听到那个英明的帝王孤独的死去，不由得泪水纵横，“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二摘使瓜强，三摘尤尚可，四摘抱蔓归。”李泰一遍又一遍的念着云烨刚才故事里的帝王悲痛的叙述。


“烨子，我知道这个世上可能有一种石头叫三生石，可以看到过去和未来，我对你的本事一直持怀疑态度，没有人可以博学成你这样子，我自认是聪明人，事实也证明了我是一个聪明人，我总是想不明白，为何你看到故事的开头就知道结尾，你凭什么指责我还没有做的事，告诉我，这个世上是不是真的有三生石这类东西。”


事实证明李泰就是一个贱人，前面还在凄切伤感，后面立刻来了一个大转弯，还准备从云烨嘴里掏出一些他极度想知道的秘密。


“小泰，明天我会非常隆重的接待一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如果你有兴趣，就一起来吧，记住，你只需带着耳朵，不需要带嘴，听他讲一些你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故事，从来没有接触到的东西，他说会有礼物给我，我很期待啊。”


“是你的神仙朋友？我今晚不回去了，就住你家，我不想错过这件事情的一毫半点，从现在起我就不离你左右，如果你想变化，就在我面前变化好了，我有心理准备。”


告诉李泰一些正经的事情完全是个错误，因为他会执拗的把自己的理解加进去，从而把你的正经事搅成一团浆糊，或许，一个好的科学家都是这种德性。


安排了李泰教授李淳风习算盘，云烨自己来到窗户边推开那两扇雕花的木窗，整个玉山似乎都一下子扑进了自己的怀中，真想化成风揉进去算了。


两百人的队伍，最后活着回来的，只有熙童一人，其他的都葬身在亘古的荒原之中，云烨知道这是自己的罪孽，所以他拒绝了熙童要和他随意见面的请求，明日，就在太阳出现的那一刻，云家的大门就会打开，准备迎接这个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根本就不在乎他是不是朝廷通缉的要犯。


云烨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渡过永夜的，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在荒原上整整活了一年的，不管他们的出发点如何，都是英雄。


“哥哥，你怎么哭了。”大丫站在身后，他从来没有见过大哥哭过，所以很担心。


“哥哥只是在怀念一些死去的老朋友，他们每个人都很勇敢，哥哥是这群人中间最没用的胆小鬼。”要说探索新世界，云烨无疑是最好的人选，出于自私的目的，他把田襄子一群人送到了绝地，让他们抱着最强大的希望在荒原上逐一的死去，也不知田襄子死的时候有没有合上双眼。


伤感的时间一定不能长久，否则就会陷进去，为田襄子默哀一会就行了，更何况刚才还掉了眼泪，足够偿付自己的罪孽了。


拎着水桶的曲卓已经从云烨眼皮子底下溜过去三趟了，当他鬼鬼祟祟的第四趟溜过去的时候，被云烨喊住了：“曲卓，你不去那边除草，拎着水桶来回跑是何道理？”


“黄鼠先生要为自家的小店接上泉水，他砍了好多竹子，把竹节一一打通，准备连起来，从瀑布那里接水，还说现在东羊河的水有一股子脚丫子的酸味，所以小的就多跑了两趟，准备黄鼠先生成功以后，从他家给先生们拎好水泡茶。”


“你母亲怎样了，现在能下地了吗？”


“还不行，孙先生说怎么也要三个月才成，现在腿上有知觉了，我在书院里接了一点缝补的活计给俺娘，现在俺们活的很好，谢谢先生。”


见曲卓拎着桶走远了，云烨也发现自己的郁闷也消散了，难道说做完恶之后，马上开始做好事，会有效地治疗自己的心理创伤？难怪佛家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要自己心情舒畅，不成佛也得成佛啊。


李泰今天关于三生石的猜测或许是正确的，自己说不定就是一缕逃脱孟婆汤劫难的幽魂，三生石上也不会有我的名字。


只要和田襄子接触，云烨脑海里的无神论的根基就会弱化一些，好在他已经死了。


只是一想到那样一个伟大的人物只能葬身荒野，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李纲就想的很开，只问云烨要一副金丝楠木的棺椁，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想要长生不死的已经死了，随时准备死的，现在活得黑头发都出来了，李二特地为这个祥瑞，题写了匾额，上书“不老神仙”。


明日见到熙童不知道能不能把他留下来，漂泊了半生，总需要有个落脚之地把，这回不再想着什么为我所用的屁话了，只想给他一片自己小空间，让他可以舔舐伤口。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三节 田襄子的石头


熙童到长安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前天他给云家留在长安的仆役送去了自己到来的信息，原想着云烨一定会挑一个僻静的场合和自己会面，没料到，云府的管家亲自来到他寄住的地方，告诉他，侯爷在玉山的家中敬候贵客的光临。


一年时间内，思想和肉体的双重打击，把一个昂藏的八尺关西铁汉折磨的骨瘦如柴，全身褴褛，身无分文，只有背后硕大的包袱，才能让人感觉到这是一个人，不是一只恶鬼。


寄住的人家是他早年一位老兄弟的家里，这位兄弟与熙童有恩，家主人已然病逝，剩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寡母，如果不是母亲强留熙童住在自己家里，他早就被那两个势力的小子赶出去了。


老钱的到来，让这户人家的极度吃惊，光是老钱身上那套价值不菲的蜀锦袍子，就可以买下他们全家的家当，更不要说腰间挂着的云纹玉佩，玉匠出身的老大早早就估了四十贯的最低价。


这个气势不凡的管家，居然给形如乞丐的熙童行礼，而且看不出有丝毫的做作，完全是当成贵客相邀，管家背后的马车，护卫，无不显示着是一户豪门显贵邀请熙童前去做客。


“两年不见，你家侯爷一向可好。”熙童挤出一个笑脸问。


“劳贵客动问，侯爷一向体健，府中马上就要添一位小主人，大小康泰。闻听有故人从极北而还，欣喜异常，正在洒扫庭院，大开中门迎候贵客。”


“山野之人见不得大场面，那些虚头巴脑的场面就算了，见着害怕，闻听你家的酒不错，饭菜也好，叫他多备些，在下困顿日久，正该好好进补一番。”说道这里熙童露出森森的白牙，笑得极是爽快。


“好叫客人得知，我云家的美酒也算得上长安一绝，家主人昨日在花园里挖了一天，终于找到早年埋下的美酒，想必一定是极好的，贵客乃是世间少有的高人，不妨与家主人共谋一醉。”


“不和你这老奴说了，某身子困乏的历害，留下些钱，就走吧，告诉你家主人，我在日出之前一定会抵达贵府。”老钱鞠躬如仪，一个小小的檀木盒子就被留了下来，告辞离去。


熙童看都不看一眼盒子，对老妇人说：“大嫂，那里有些钱财，您就留着防身，你那两个儿子靠不住啊，有些钱财至少不会饿死。”


一句话把兄弟两个臊的满脸通红，臊归臊眼睛却盯着檀木盒子眨都不眨。老妇心灰意冷的对熙童说：“叔叔说笑了，亡夫走后，独留下老妇一人受罪，些许钱财，就留给他们吧，就当是你这个做叔叔的赏赐。明日叔叔出行，老妇就不相送了。”


两人谁都没有理会那贪财的兄弟二人，各自回了房间，熙童原想看在老妇的份上留下一点香火之情，结果，自己两个儿子的做法，彻底断送了老妇的念想，用一盒子钱财了结了和熙童的恩怨。


趁着城门还没有关闭，熙童背起自己的大包裹，提着刀，往玉山走去，他不想借助外力，既然自己能从那个地狱里爬出来，就没有必要再接受任何人的怜悯。


他的腿明显的还旧伤未好，每向前迈一步，都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停顿，可是往前的欲望很强烈，他就是靠着这股欲望从极北的冻土地带，回到了久别的中原，只要再把包袱送给云烨，自己就完成了自己所有的承诺，无牵无挂，自由自在，朝可饮东河之水，暮可宿西山之颠，只要愿意，就是给那个婆娘做一辈子的伙计也没关系。


他走一阵子，就歇一阵子，虽然有不少的牛车希望可以捎他一程，他都一一笑着谢绝了，既然云烨大礼以待，自己就不能让这种礼仪受到丝毫的玷污。


狗子请他吃了一个大麦面馒头，老兵请他喝了一碗酒，虽然已是深夜，他并无停留，大笑着对老兵说：“老子说过，日出之前一定会到，让云烨准备好酒饭，老子要全部吃回来。”


这个世界上只有云烨知道自己和死去的两百来人到底去干了什么，死的无声无息连野狗都不如，这不是熙童想要的，如果最早先大家都是为了神秘的白玉京，那么后来，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如果不想他们连野狗都不如，那么就必须让云烨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更何况，自己还带来了确凿的证据，五张完整的白熊皮。


瞅着露出半个脑袋的太阳咒骂一声，到底还是晚了那么一丝丝，云家的正门洞开，门前的集市一个人都没有，店铺也没有开门，原因就是云家今天有贵客，所有的店铺晚一个时辰开业。


门板后面都是人，门缝里都是一双双好奇的眼睛，原以为是一个怎样的贵客会到来，原来是一个瘦的如同骷髅的大汉，看他蹒跚的脚步，风都会把它吹倒。


有经验的商贾看出来，这个人一定走了很远的路，脚下原来精致的马家皮靴，号称穿五年，走千里之地也不会损坏，如今变得破破烂烂，只有马家的独门戳记还留在靴靿上，像是一个笑话，集市上马家的掌柜很想扑上去，拿一双好靴子，换下那双烂靴子，这位爷到底走了多少路，戳子是两年前才和云家学来的，穿着这双鞋子，纯粹就是来抽马家的老脸的。


老钱换掉了奢华的衣物，现在穿着青衣小帽等候在门前，熙童有些歉疚，对老钱说：“某家到底来的晚了些，你看太阳露头了。”


“刚刚好，今日的太阳冒头早了些，或许是我家急躁的主人催的。”老钱的回答极是风趣。


熙童听完哈哈大笑，一个劲的说不愧是大户人家的管家，话都说得让人舒坦。也不客气就用那双脏脚踏上了红地毯。老钱在地毯外面相陪，顺便告诉他，除了主人以外，还有一位客人，身份很贵重，不宜冒犯，不过他的话算是白说，熙童完全沉浸在一种荣耀里面，对他告诫性的语言充耳不闻。


地毯尽头的浓荫下，有一片席子，上面铺上了白毡，一个不大的方桌就摆在席子上，云烨坐在主位，旁边的客位上坐着一个瘦小的少年，眼中全是好奇之色。


看到熙童到来，穿着青色麻衣，头发披散在背后的云烨叹了口气说：“那样恐怖的环境都没有把你留在那里，你的命实在是硬的吓人，以后一定要减少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否则打雷的时候，只劈我，不劈你，就已经是大大的不划算。”又转头对李泰说：“小泰，这才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正解，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命硬的和蟑螂一样的怪物存在，给你一个忠告，远离他们。”


“你要的东西，我给你带来了。”似乎没有听见云烨尖酸的评述，熙童高兴地把大包裹扔在地上，大马金刀的坐在主客位，对着李泰呲牙一笑，就算是打了招呼。


黧黑的面孔上布满了伤痕，嘴里还少了两颗牙，这样的笑容让李泰全身都有些僵硬，心中想笑，又有点害怕，这种感觉很刺激，异人嘛，不奇怪能叫异人？


刚坐定，几个盛装的丫鬟就端着温水，给熙童擦脸洗手，等她们做完事情，云烨这才从鼻孔里取出两小团纸，长出了一口气。


“你现在爱干净的毛病越发让人讨厌了，老子衣服虽然破一点，却还不会散发臭味。”云烨的这个怪癖自从看见孙思邈培养的霉菌后就变得越发的严重了，每天不洗七八回手，就感觉不舒服。


一个青瓷的小坛子被云烨丢了过来：“尝尝，好东西，你走狗运啊，我找了好久的藏酒，昨天终于被找到了，天下间就这么几坛子。”


熙童揭开上面的蜡纸，一股浓郁的香味就立刻窜了出来，喉头来回滑动，仰脖子就灌下去了半坛子，憋着不肯出气，好久才从胸中吐出一口闷气，只觉得全身毛孔都在张嘴呼唤。


面前绛红色的带把肘子一口气嚼完，熙童把油手在麻布上擦一下对云烨说：“田师死了，我带着他的尸体见到森林才给火化了，当时情景鬼蜮，我太累了，就找了一点木柴想要把尸体烧化，准备不够的时候再去找，我担心野兽来吃他，谁知道，就那一点木柴，就把尸体化得干干净净，好像尸体自己在燃烧一样，对了，这里有尸体烧完之后留下的舍利子，他不信佛，怎么会有这东西？”


说完就从怀里掏出七八颗色彩斑斓的石头，放在桌子上，继续找可口的食物准备大吃。


云烨和李泰都被那些石头吸引了，从来只听说过这东西，没见过，后世大部分人认为舍利子这东西是假的，现在他就实实在在的摆在云烨面前，还七八颗之多，白色的舍利子是骨骼的，黑色舍利子是属于头发的，红色的舍利子是肌肉的，那这种绿色的石头是属于哪部分的？田襄子死了也不让人消停，算是又流传下来一个关于神仙的传闻，只要看看李泰激动地样子，就知道这个流传很快就会散布开来。


以前听人说起过在火化的时候用慢火细烧，在人骨还成型但是已成灰的一个温度下，会有一个遗骨还不曾被灰化。那是头盖骨中的一个人型骨，酷似一个坐着的人，能代表一些精髓，很多人在火化亲人的时候都希望能留下那东西，没见过，不知真假。


唯一能肯定的就是两年前傅奕老先生曾经用羚羊角击碎过番僧号称佛齿的金刚石，不知道羚羊角会不会把舍利子一起击碎？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四节 聪明人的绝症


“你不留下来做个念想？”


“屁的念想，人死如灯灭，上不了天，就活该在人世间受罪，那个皮囊，有个屁用，如果不是尊敬田师的话，我连尸体都不会拖出来。这就是几块石头，听说是很吉祥的东西，送给你几个妹子当嫁妆。”


李泰急的直搓手，他老子的寿诞就要到了，正在为礼物发愁，眼前这东西就是最好的礼物，又吉祥，又珍贵，可遇而不可求，至于舍利子是出于高僧还是田襄子对他来说没有区别。


“喜欢就拿两颗，看你的样子丢不丢人。”看着想要又不好开口的李泰在煎熬，云烨就开口为他解围，免得一会干出强盗的事情就丢人了。


在喝了一大口酒之后，熙童抹一下嘴巴又说：“不知你和你师父当年是如何去的，老天爷那鬼地方一连半年都是晚上，就天边有一抹鱼肚白，就像永远是天将要亮的摸样，风吹过来，像小刀子在割肉，我听见了鬼叫，呜呜呀呀的不停地在你身边围绕。”


李泰听得口水滴答滴答的，这孩子就这毛病，只要是没见识过的，都有兴趣知道一下，性子虽然高傲，但是遇到高人，这家伙绝对矮的下身子，用公筷不停地给熙童夹菜，酒也不停地满上，伺候的周到，待嘴里的菜演下去后，一拍大腿继续说。


“天上没下雪，可是旋风把地上的雪沫子卷起来望你衣缝里钻，要不是你提前告诉我们衣服最好不要有缝隙，所有的地方都用带子抓紧，折在白毛雪上的人就会超过一半，冷还受得了，盖一间雪屋子就好，你说的那种海豹子傻乎乎的满海滩都是，抓两头过来熬油点火都不错，那东西满身都是肥油，就是肉太腥，不好吃。”


云烨满脸的惨然之色，熙童说得轻松，实际上境况一定糟到了极点，自己在草原都冻得受不了，更不要说比草原寒冷了好几倍的极地，李泰对面前的食物动都不动，对熙童所说的事情充满了向往。


一根鸡腿在他的嘴里转一下出来就成了一根光骨头，用筷子指着盘子的鱼说：“你以前说这个世界上有鲲，我换以为是胡说，路过风暴海的时候，海面上有巨大的水柱喷起来，以为是怪物，谁知道一大片海水都被搅了起来，趁着每日短暂的天光一看，妈呀，是一条好大的鱼。”


说着伸长了双臂可能觉得不足以说明鱼之大，就指指云家的小楼，示意那么大。


“一条鱼和房子一样大？”李泰觉得有些不可信，就发出质疑。


“想得美，房子那么大的是鱼头。”熙童不肖的看李泰一眼，对他的小家子气，很是不以为然。


“说句您不高兴的话，我怎么觉得您在编故事。”李泰很勇敢，虽然熙童的样子很可怕，还是大胆的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估计熙童以前也给别人吹嘘过，没人信，徒呼奈何，现在有了证人自然谈兴大发，指着云烨说：“不信你问他。”李泰又把脸狐疑的转向云烨。


“熙童说的没错，这还不是最大的鱼，这间楼房算什么，据我所知有一种能产龙涎香的巨鲸，名字叫抹香鲸，刚生下来就有两三丈长，成年抹香鲸足有七八丈长，重量最少有十万斤，而另外一种叫蓝鲸的，一条舌头就要六七千斤，所以熙童说看见比房子还大的鱼，实在是不算什么。”


李泰拱手向熙童赔罪，还给他斟满了酒，熙童扬眉吐气的一口抽干，又说：“我们走了好久，总是没看见你说的极光，很多人都是你骗了我们，要回来把你撕成碎片，田师说没有必要，既然你所说的极夜，巨鲸都出现了，没理由不会出现白熊和极光，让大家稍安勿躁。谁知……”


说到这里熙童哽咽不能言，李泰毫不犹豫的贡献出了自己的手帕，只希望熙童能够止住悲伤继续给他讲故事。


抽泣了几下，熙童苦笑着说：“都在怀疑，谁知道，就在下一刻就会遇见白熊，一两千斤的身子扑过来就咬啊，老周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一屁股坐死了，老梁出了名的铜筋铁骨，谁知道就一巴掌，一巴掌就被扇的找不着了，等我们齐心合力杀掉白熊，再找见老梁，前胸都贴到后背了，内脏都从嘴里吐出来，惨啊，这下子，谁都不说找你算账的话了。”


李泰把豆子嚼的咯吱咯吱的，这种故事最合他的胃口了，旁边端菜上来的老钱也听得入了迷。赖在一边不走，说是没人伺候，显得不好。


一大片猪心又进了嘴，熙童喝了口茶，觉得好喝，又喝了一口才放下继续说：“我和云侯分别的时候，就答应给云侯带几件那里的皮或，还好，我后来找到了一个杀熊的好办法，这样才减少了伤亡，包袱里是五头白熊的皮，给你带来了，也算了了心事。”


李泰站起来就跑到包袱跟前，解开包袱，让老钱帮他把熊皮展开，嚯，李泰惊叹一声，巨大的白熊皮铺开来足有五尺方圆，可以想象这头熊活着的时候有多么的巨大，一两千斤，熙童说的绝对是谦虚的话。


“不许张嘴要，其中的两张我要献给陛下，给熙童要一个赦免的文书，他今后要过日子了，不再四处漂泊，所以一个身份文书很重要，其他的我要在拍卖会上拍卖，筹集一些钱财。给你们添一些新的实验器具，所以，免开尊口。”


听到云烨这么说，李泰嘟嘟囔囔的说：“我也可以开这种文书，不用专门找我父皇吧。”


“胡说八道，你开的怎么和陛下开的相媲美，这关系到熙童一辈子的大事，必须找陛下开出来才算数，这件事你记着，不许掺乎，你不明白田襄子代表着什么。”


老钱见状，立马就把熊皮卷了起来，扛上包袱就跑回后院去了，没听见客人说这是答应给侯爷的礼物，再不拿走，王爷要是看上了，就会少上那么一张两张的，那得少多少钱啊，再说了，少夫人还等着听信呢，到底是怎样的客人前来，闹得把她都特意从山上叫下来。


熙童若有所思的问云烨：“云侯，你说这种熊皮会非常的值钱？”


“那是当然，皮毛一向以白色为尊，跑出来一两只白老虎都算是祥瑞，那皮毛不过是白化病的产物，白的有些病态，你拿来的白熊皮，白而有光泽，又是极北之地的产物么所以啊，一张价值几千贯不成问题。如果送去拍卖，遇到有特殊用途的人家，卖出万贯也不稀奇。”


“云侯，如果明年我再送过来十张，托你寄卖，不知会不会换来很多的粮食，还有日常用品。”熙童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烨等他的回答。


“如果是在我大唐境内，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是异族，粮食，铁器是不会允许运出去的，那怕钱再多都不行。”这件事情云烨看的很重，熙童回来的路上会经过高丽，还有摩碣的土地，这两个国家和种族都是大唐必征之所，云烨不会允许留下任何的后患。


“是在河北路，都是大唐的子民，要是高丽人，还有野人我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熙童似乎有点害羞，一定是和女人有关的事。


“如果是大唐子民走的时候你要多少粮食就带走多少粮食，云家，程家有商队去河北，顺路带上就是了，赶紧说后面的事情，等着听那。”


李泰强压下得不到熊皮的失望，坐下来继续听熙童讲故事。


“云侯，这世上真的有五彩霞光，如同波浪从天边铺过来，就像是一条彩色的路，我们随着霞光的流转从左走到右，有从前走到后，直到霞光消散，永昼来临，都不得其门而入。


很多人都在这个时候悄然死去，就剩下我和田师的时候，他也不肯放弃，最后在一片美丽的花海里遗憾的闭上了眼睛，他至死都在感激你，云侯，是你让他离自己的梦近的只有一步之遥，他只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不对，才让白玉京对他关上所有的大门。


他在霞光消失前忏悔了自己的罪孽，发誓来生一定会不杀一人，不害一命，重新来过，我相信他来生一定会登上那条霞光的大道。”


田襄子其实早就疯了，从见他第一面云烨就知道这是一个有着理智的疯子，强大的智慧，让他硬生生的把所有的疯狂锁在内心的深处，一旦到了智慧再也压制不知的地步，天才会知道他到底会干出，或者能干出什么事情来，只要爆发对大唐的伤害有可能是致命的。


这种人不给他一个远大的目标是不会停止自己疯狂的脚步的，恰好，白玉京符合所有条件，北极符合所有条件，就让他去和天争吧，如果真的成功升天，云烨会为他焚香祷告，那时候田襄子就是玉帝的麻烦，不是自己的麻烦，看起来，他没有成功。


李泰吃惊的把手指塞嘴里咬着，对于自己知道了天地间最大的秘密而兴奋，这一刻，他仿佛看见自己站在最高的云端之上俯视大地，而自己就是神，田襄子失败了，是他自己太蠢，看到了希望却毫无寸进，是无能和愚蠢的最高体现，我李泰如果走到那一步，绝对没有失败的可能。


云烨意味深长的看了李泰一眼，聪明人都有同样的毛病，就是看不起别人，总是认为自己一定能成功，田襄子何尝不是抱着同样的心思在荒原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五节 蔺相如一样的任务


太阳才走到头顶，熙童就醉了，醉的很深，四仰八叉的躺在毡子上，鼾声如雷，李泰眼睛直愣愣的盯着面前的酒杯不吭气，云烨缓缓地喝下最后一杯酒之后，就吩咐仆役们把熙童抬下去洗澡换衣，一会儿孙思邈要给他检查一下身体。


“田襄子死了？”孙思邈依然一身麻布道服从树荫后面走了出来。


“是的，这回是彻底死了，没有复活的可能性，他的宗派也只剩下两个人，或者还有一些年轻的弟子，不过精华已经损失殆尽，想要重新出现一位大能学者，已不可能了，道长，毁掉一位奇人异士，原来并不能给人带来愉悦，只会带来惋惜。”


云烨看着孙思邈有点不好意思，自己有这样的矛盾心理，就不是一个权谋者该有的心态，老孙早就说过，站在什么位置上就要做什么事，这和能力，智慧无关，只和你所站的高度有关，现在出现犹豫，好像有点愧对他的教导。


“你让人喜欢的一点就在这里，把感情看的比其他东西重些，这样也不错，你的事情你自己做主，稳稳当当的走下去，别听其他人的言论，守好本心，就足够了，给世人看看，不铁面无私，心狠手辣也能做成大事，顺便告诉你，青霉的效果不错，对伤口的愈合很有好处，尤其是对已经红肿的患处，很有效，就是提纯是个问题，你还需要想想办法。


我有显微镜的事情不要到处乱讲，尤其是佛门，我很奇怪，他们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这句话从哪里来的，还说一滴水里有十万生命，这简直让老道不敢相信，这些话你在朔方就和我说过，我查了佛经，居然真的有这两句话，我在一滴水里的确发现了活着的东西，不只一两个，如果显微镜再精良一些，说不定还会有所收获。


你再找些纯净的水晶，你造的那些玻璃就用不成，全是气泡，对了，你弄那么些好看的玻璃器物做什么，我去找玻璃的看见了，满满一屋子都是，得亏老道对这些东西没看在眼里，俗人见了会发疯的，你又打算干什么，准备坑谁？”


孙思邈现在不看道家典籍，整天捣鼓一些乱糟糟的东西，青霉就是其中一种，在孟有同的帮助下，整个屋子里全是那些东西，发霉的馒头，甜瓜，蔬菜，只要上面长绿毛的，孙思邈都喜欢，刮下绿毛后敷在伤患的发炎部位，效果不错，就是看起来很恶心。


显微镜是他的重宝，专门让人给他打制了一个巨大的铁柜子，找公输木制作了锁具，是那种铁锤都没法子的巨锁，光钥匙就有半斤重，挂在腰上从不离身。


云家对老孙就没有秘密可言，只要是云家的地方没他不能去的，制作玻璃很早就开始了，为此云烨特意把云家收养的那些孩童全部抽调到玻璃作坊，火炷是首领，云烨也不懂怎么造玻璃，只是把上回云家石灰窑无意中烧出来的东西给火炷看，再把窑里所有的东西给他找齐，就散手不管了，都有成品了，把那十几种东西换着烧一烧，就一定烧出玻璃的。


火炷不愧天才儿童的称谓，只烧了一个月，就给云烨拿来了一大块绿油油的玻璃，虽然还有好多杂质，也算是把东西烧出来了。


十四岁的火炷并不满足，找来磁石把石英矿里的铁粉吸去，就有了一些接近无色的玻璃，云烨不管他们，就请离石教他们塑造东西，反正喜欢什么就塑造什么，用一根铁管子吹，再加上模具，就出来了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离石喜欢玻璃，亲自上手，趁着热硬是塑造出了第一个合乎要求的提梁透明水壶，美丽至极。孙思邈自己的铁柜子里，也有好多厚实的玻璃器皿，只是很容易损坏，轻易不用。


“您不觉得长安城里的有钱人着实多了些么，一个个都拿钱藏了起来，据说市面上的铜钱都不够使了，钱庄现在银子和铜钱的比例在下调，以前是铜贱银贵，现在一两银饼子只能换九百文铜钱，就是这些家伙们把铜钱藏起来造成的后果，等弄出来以后就好了。”


“老道不管那些，你客人的身体不容乐观，多处内伤不说，脚趾只剩下六个了，好在大拇指没事，要不然好好地一条汉子就彻底残了。”


“多长时间才能让他回复如初？”


“想都不要想，能恢复到原来的七成就偷笑吧。”


孙思邈说完话就走了，药方子已经给了老钱，等熙童酒醒过来，就开始治疗，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和云烨扯皮，话说完就坐着牛车回了玉山，现在，只要有可能，他就不会下玉山一步。


李泰躺在毡上问云烨：“玻璃又是什么？你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怎么。不再幻想自己有一天能登上五彩霞光了？你想事情的时候怎么会如此的恶心，口水滴答的，像个孩子，改改，刚才你听错了，没什么玻璃。”


或许是知道了大秘密，对一些赚钱的小门道就有些看不起，没有继续追问，喊过内侍护卫就要准备回宫，今天可谓收获满满的，两颗舍利子，足够他在李二生日宴会上显摆一下了。


“等我一会，我去拿了皮子和你一起进宫，熙童的事情早一天结决，早一天放心。”


云烨匆匆回到后院，后院这会还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子呢，就辛月的脾气，见到好东西哪有不霸占起来的，果不其然，秋天虽然有点凉了，辛月全身裹着一件熊皮，和丫环们商量裁成什么样子才好看，多余出来的是不是做两顶帽子？热的满头大汗都不脱下来，女人对皮草的狂热，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理会发疯的婆娘，从桌子上抱起两张熊皮就要出门，这下子可算是挖了辛月的心头肉，紧紧抓着熊皮不放，打死都不愿意让云烨拿自己的熊皮去走人情，在她看来，只要进了云家后院的东西，都是她的，哪怕是一只老鼠，要杀要剐也得听她的安排才成。


“你这婆娘怎么这么不懂事，这两张熊皮是要送给陛下和娘娘的，用来给客人求一条生路，人命贵？还是两张破皮子贵重？再说了，这皮子就是人家的。”


“求情你拿家里的紫貂皮子去求情，熊皮咱家留着，我还要给孩子做襁褓呢。”辛月故意把大肚子挺过来，好让云烨看见自己是孕妇，不能生气。


“这东西也就珍贵这几年，等客人的伤养好了，你要多少都有，就是穿熊皮内裤我也由得你，没个长远眼光，今年的皮子咱家一张都不留，过段时间我会把皮子都拍卖出去，用来筹集资金，书院的二期工程就要开工，没钱可不行。”


云烨不同意，辛月没办法，就在云烨胳膊上咬两下撒气，万般不舍的松开了熊皮，样子很可怜，看的云烨心疼，就从怀里取出两颗舍利子塞进她手里哄哄她。


“不要，不给熊皮，给两颗烂石头哄人。”辛月赌气的把舍利子随手扔地上。


“那可不是一般的石头，是一个绝顶聪明人死后化出的舍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吉祥的宝贝，远不是一两张熊皮能比的。”不和孕妇一般计较，把事情说明白了，辛月一定会知道取舍。


“啊？”辛月惊叫一声，赶紧满地找她的舍利子，丈夫从来都不在这些事情上哄她，说是舍利子，就一定是舍利子，皇家都没有的宝贝啊，有了这东西，熊皮就可以缓缓，只盼着客人的身体早点好起来，好去给她扒熊皮回来。


皇宫里永远都有一股子压抑的气氛，阴阳怪气的太监，涂脂抹粉的宫娥，器宇轩昂的护卫，就连水池子上挂的兽头都比普通人家长得狰狞一些。


皇帝在处理完一天的政务后，正在小睡片刻，皇后去给太上皇请安还没回来，云烨背着包袱急得团团转，这事情不能直接找皇帝，给他一说，事情准会坏菜，一句话，叛逆拿去砍了，熊皮上缴做大衣，既去了心腹大患，又落了实惠，这是皇家办这种事情的标准流程。


如果是文人，皇帝说不定会显示一下自己的虚怀若谷，武人？性格桀骜不驯，为人有眼无珠，自己这样的明主都不来投，偏偏跑去依附贼人，砍了就对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云烨站在皇后寝宫前一种蔺相如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既要达成目的，还不能肉包子打狗，更不能坏了熙童的性命，实在是一件艰难的任务。


所以云烨从开始就打算从皇后身上下手，不同其他皇后，李二的皇后可以做大唐三成的主，虽然自我标榜从不干涉朝堂事务，可是这世界上还有人说的话能让李二毫不犹豫的相信的，就她一个，现在就看看女人爱裘皮的普世法则能不能在她身上奏效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六节 贿赂是一门学问


长孙在皇宫里永远是最耀眼的凤凰，虽然有些老，却用永远是其它年轻的妃子需要仰视的存在，如果李二是太阳，月亮就只能是长孙。


美人易老，将军白发这是时间法则在起作用，就算长孙依然美丽，在十几年连续生了五个孩子之后，难免的会让她骄人的身材走形，好在她不但美丽，智慧也是超一流的，在发现美貌并不足以凭致的时候，果断的走智慧的路线，从目前的状态看起来，不能不说智慧比美貌更加有用。


据云烨所知，李二起码一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是和长孙在一起的，其他半个月还是被长孙撵出去没地方睡觉才随便找一个妃子睡一晚。


长孙寝宫是云烨在后宫里唯一能够待的地方，如果去其它地方想去看看李二庞大的后妃群，立马就会有宦官站在面前目无表情的盯着你看，如果再不知好歹，他们尖利的嗓音就会传遍皇宫。


太液池刚刚被三位皇子联手清理完毕，称得上碧波荡漾，垂柳依依，就是里面没什么鱼，偶尔有那么两三条红色的锦鲤出现，也是惊鸿一瞥，现在云家的池塘里反而有好多，前些日子还给书院运去了一些，书院里那些天杀的混蛋，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把满池塘的鱼，变成了烤鱼和鱼汤。


不是没给他们肉吃，而是他们在和黄鼠学会烤鱼之后，总认为自己的手艺被埋没了，没地方显摆，抓两条鱼请同窗品尝一下也就成为了一种时尚，外面黑不溜秋的鱼有什么味道，丢不起那个人，只有书院池塘里的红色锦鲤，才是无上珍品。


李二自从吃了云烨给他做的红烧鲤鱼以后，就对吃鲤鱼这件事不再禁止，虽然没有明说，官府现在看见商贩挑着鲤鱼叫卖，已经不管了。


日头眼看就要偏西了，长孙还是没回来，厚厚的官服穿在身上，已经快要被汗水湿透了，靴子里汗津津的很滑，袜子也黏在脚上，很不舒服。


看看四周，只有两个无精打采的宦官靠在门廊上打瞌睡，李泰把云烨扔在这里就跑的不见踪影，大概是找人去鉴定舍利子的真假，这家伙从来就不相信别人的话，总要自己求证过后，才会相信，这是书院给他养成的恶习，这辈子大概没希望改过来了。


脱掉靴子，把袜子洗一洗，气味很恐怖，反正云烨是闭着气洗完的，把袜子晾在石头上，估计一柱香的功夫就会烤干，靴子翻开，跑跑味道，脚塞进水池子里，冰凉的清水拂过脚面，舒爽异常，脚的咸度可能很大，鱼都被吸引过来，围着脚打转，很享受这股味道。


长孙一定是陪着李渊打麻将来着，李渊现在就指着麻将过日子呢，每天不打个十几圈就不舒服，效果斐然，自从有了麻将，他造人的速度终于减缓下来，两年才给李二添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算是正常的增添速度，要不是麻将，将来还不知有几人称王，曹操的干了一辈子的功绩，在大唐也就和麻将一个档次。


柳树下静悄悄的，也没人给送个垫子来，屁股在青石板上坐久了，容易得痔疮。堂堂侯爷在皇宫里还没有金水河里的王八大，没看见宦官们正在给金水河里的那对千年王八搭防晒的棚子，新鲜的秋果子，整个的菜瓜，不停点的往里扔，甚至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肉，这让坐在石头上的帝国侯爷情何以堪啊。


终于听见宦官那尖细的声音了，云烨赶紧窜起来，三两下穿好袜子，套好鞋子，把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调整到最佳位置，拍拍腮帮子，熙童的性命就看这张嘴了。如果说李二到现在都不知道有一个逆贼进了云府，这话打死云烨都不会相信。


百骑司的新首脑听说是一位追随李二很久的皇宫供奉，这些变态的家伙，能力早在李二登基就显露无疑，一步一计，十步一杀着，阴险绝伦，狠毒无情，这种人不适合在朝为官，只适合养在深宫里当供奉，别的皇帝一般都把这种人在用完后就会砍掉，只有李二养在身边，一个都没杀。


上回皇宫里摆家宴，云烨被李承乾硬拖了去，不知不觉多喝了两杯，就被那些老家伙问东问西，有好几次差点就要露馅，幸好他们听不明白云烨说的那些现代词汇，以为喝醉了在胡言乱语，要不然就麻烦了，找地方坐都喜欢找黑暗的地方坐的一群人啊，谁敢小觑。


“大热天的你往皇宫里跑什么。”长孙看来赢钱了，情绪很好，见了云烨也没有再讽刺挖苦。


“娘娘不知，寒舍最近从薄荷里提炼出一种油，听孙先生说对于妇人的皮肤极有好处，微臣听到有这妙处，就赶紧给娘娘送了过来，虽然娘娘用不着这些俗物，只是晚辈的一片心意，还请娘娘笑纳。”


“哦？孙先生说有用，那本后倒要见识一下，薄荷一般用来提神醒脑，被用在这方面换是首次听闻。”从宫女手里接过小瓷瓶，打开软木瓶塞，左右晃一下，一股薄荷的清香就立刻弥漫开来。让人精神一振，这东西就是称心这段时间的心血结晶。


这家伙现在再也不涂脂抹粉了，每日除了去香水作坊干活，就是在集市上窜来窜去的，小吃买了一大堆，恨不得连生菜都扑上去咬两口，开始不理解，后来听他说才知道，李元昌为了让这家伙遍体生香，不许他吃别的，只许吃一点米饭。然后就是吃各种花瓣，连花蕊都一起吃，这种日子持续了足足三年，所以现在恨不得立马把世间的所有食物都品尝一遍，现在特意把薄荷油榨了出来，就是为了在夏日里抹脸，让皮肤水润一些。


“还不错，本后收下了，没事情的话就回去吧。”长孙收了礼，连缘由都不问就打算赶云烨出去，翻脸无情果然是皇家专利。


云烨故意把大包裹往上提一提，只要长孙问起，自己就有足够的借口向她陈述熙童的事情，长孙的眼光果然被吸引过来，打量一下说：“有什么事情就说吧，用不着在我面前用欲擒故纵之计，如果事情重大，你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够你就给我试着。”


最喜欢长孙的直接了，摊开包袱，把白熊皮露了出来，正要吹嘘一番，就厅长孙大怒的声音：“我当是什么好宝贝，原来是黑熊皮，你是在戏弄本后吗？”


黑熊皮？这明明是白熊皮，怎么会成了黑熊皮，这两者有可比性吗？仔细看看，没错啊，是白熊皮，透明一样的白色，她干嘛说是黑熊皮？


“娘娘，这是白熊皮，怎么可能会是黑熊皮？”云烨挠着脑袋看着长孙，这婆娘不会是想黑吃黑吧？


长孙很疑惑，明明是黑熊皮，云烨干嘛说是白熊皮？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作假，难道是我今天麻将打多了眼花，可是仔细再看一眼，的确是黑熊皮。


“花娘，你看看那是白熊皮，还是黑熊皮。”长孙对旁边站立的贴身宫女说。


宫女犹豫了一下说：“娘娘，奴婢看到的是灰熊皮。”


这句话把云烨和长孙都听得愣住了，云烨往旁边站了站再看地上的熊皮，果然变成了灰色，再往远了走，居然发现颜色越来越深，长孙也围着熊皮走来走去，她也发现近处看，熊皮是白的，远处看就是黑的，这是为何？


云烨和长孙面面相觑百思不得其解，云烨若有所思的对长孙说：“娘娘，莫非这熊皮上的毛是透明的？靠在什么地方就会变换什么颜色？”


经过证明，熊皮的确会变色，随着光线的明晦变化颜色会逐渐由白变成黑色，这是宝贝啊，长孙很喜欢这张熊皮，世间仅此一张啊。


“礼物不错，算得上是稀世之宝，有什么事情就说吧，先说好，朝堂上的事情不行，那得陛下开口才行。”哪怕被熊皮迷惑了，长孙依然很有分寸，恪守自己的底线一步不让。


当云烨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长孙的脸阴沉下来：“你确定田襄子已经死了？”


“如果他能在那样严酷的条件下活下来，微臣无话可说，他的舍利子都要被青雀当成礼物敬献给陛下了，微臣认为十分可信，就算他活下来又如何，没有了爪牙，最多也是一个八十余岁的老人，怕他作甚。”给云烨信心的不是熙童的话，而是孙思邈的判断，在云烨和田襄子见面的地方，他发现田襄子有严重的肺疾，能活过一年就算命大，再结合熙童所述，云烨选择相信田襄子已经死了。


“观音婢不用多想，田襄子的确死了，潞州的老巢已经人去楼空，人员星散，那些主要的魁首，去了漠北再也没有再出现，只有一个半死不活的残余爬了回来，本来想看看他会去找谁，没想到他居然正大光明的去了蓝田侯府，还有一位皇子相陪，交谈甚欢，算你小子有眼色，没有糊涂，你可知百骑司已经在你家附近布网准备擒杀此人，顺便将你带回来问话，所以这张熊皮只能买你的小命，要想朕饶过那个残余，小子，再拿一张熊皮来换吧。”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七节 熙童的二十一个老婆


李二提起熊皮抖一抖，皮毛像波浪一样翻滚，吹口气，会出现一个漩涡状的坑，这都是好皮子的特征，检查完油光水滑的熊皮，似笑非笑地对云烨说：“小子，想通过皇后走通门路，用一张熊皮就想蒙混过关，没那么容易。你敢正大光明的把逆贼迎进家门，勇气可嘉，现在做个选择吧，要么逆贼死，要么把你发配岭南永世不得还乡。”


李二就没安好心，李安澜这才到岭南，一定是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这早在云烨的预料之中，白手起家，哪有那么容易就安定下来，这个阶段需要最少一年时间。


李安澜想要做女王，不付出代价怎么行啊，手里握着三千精锐武卒，再差能差到哪去？保住性命还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多的名臣勇将做她的参谋，如果连几个撩人都对付不了，早些回来才是正理。


“陛下，臣还是选第三条吧。”说完跑到刚才洗脚的地方，从大石头下又拿出一张熊皮，回到殿里给李二铺到脚下。


“其心可诛，其心可诛，敢在朕面前耍心眼，你这是找死。”李二恼羞成怒了，一脚就把熊皮踢到一边，甩甩袖子就会后面去了。


“陛下，您可是答应啦？”云烨扯着嗓子问，只要占着理，就没有什么不可说的，李二在这一点上有着极好的信誉。


“好了，得了便宜还卖乖，就不怕陛下真的发火，你就是拿八十张熊皮都没用，给你的客人说好了，这次就算了，只要他再有一桩丑事传过来，天上地下，可就真的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你要记住，皇家的恩典是有限度的，你以后少掺乎这些事情，神神怪怪的对你没好处。”


长孙的话稍微安抚了一下云烨，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这个时代的好人坏人没有一个可以衡量的标准，被李二杀掉的也不一定都是坏人，立场不同，看人的侧重点就不一样，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就是这个道理。


云烨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太短，感觉不到特殊的仇恨，倭人那个带着原罪的民族除外，云烨对这片大地上所有的人都持平等的态度。


骑着马艰难的回到家，今天从清晨一直忙到晚上，全身就像散了架子一样，坚持着去客房看了一下熙童，把今天的事情给他叙述了一遍。


黝黑的脸膛变的更丑了，让他自己去求饶的话，他死都不会去，作为朋友，只好代劳，虽然感情没有到生死相托的地步，再加上云烨对那些死去的冒险者的歉疚，促成他作出了这样一个冒险的举动。


熙童眼睛有些湿润，却扭过头端起药碗，一口气就把所有的药汁子喝得干干净净，再转过头来又变成了那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进入河北的时候，我实在是撑不住了，全身烧得厉害，我想趴在河边喝口水，结果只喝了一口，就昏倒在河边。等我醒过来时，我躺在一个草棚子里，身上被盖着草，我以为我已经死了，没有害怕，就是很遗憾，我打了我扒了五张白熊的皮，给你送过来，就是想告诉你，你和你师父当年去过的地方，我们也去过了，其实还是好胜心在作祟，结果没死成，是被一些女人救了，她们说现在男人很少，再死一个就可惜了。


河北这地方男人都随着窦建德打仗，快死光了，所以一个村子里大部分都是妇孺，我躺的地方，就是一个女人的家，她能取暖的地方就是那个草垛子，四月的河北寒气逼人，看着妇人不知不觉的往我怀里钻，我就想笑，她长得不漂亮，也不丰腴，就是眼睛很美，你知道不，就是那种看起来让你很舒服，心里痒痒的，禁不住想抱一下的女人。


我在发烧，因为暖和她才往跟前凑的，我看看熊皮还在，就给那个妇人盖上了，谁知道她睡醒了以后就说，皮子留着卖钱，好多买些粮食回来，一家子人还等着吃饭呢。


我很奇怪，我熙童独来独往，赤条条无牵挂，哪来的一家子人，烧退了才知道，我昏迷的时候已经拜过堂，成果亲了，现在我有二十一个妻子，八个孩子需要抚养，她说是一大家子人，没说错，加上我三十口人呢。对了，你干嘛不笑，我一路上给别人说我有二十一个妻子他们都乐不可支。”


“我他妈的就笑不出来，满世界的英雄好汉都只记得皇帝陛下百骑破十万，唯独就忘了，那是十万条人命，不是十万头猪。”


听到熙童说完，云烨对今天在皇宫里发生的事情就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埋怨，自己做的没什么错。轻重拿捏得很好，不算出格。


“难道说一个村子就你一个男人么？”


“那倒不是，还有一个少一条腿的，他有十个妻子，估计也快要改嫁给我了，云侯，要不然和我去河北吧，我分你十个，你可以先挑。”


“我还是算了，无福消受，你打算就这么把这二十一个老婆认下了？”云烨看看熙童，想不到他居然没有否认，而是真的打算娶这些妇人。


“云侯，你太小看我熙童了，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她们为了救我，把仅有的一点粮食给我吃，要知道，四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光屁股的小孩子直愣愣的看我喝粥，我要分他们一点，他们说爹喝饱了，我们才有饭吃。就这一声爹，云侯，我有了八个孩子，三男五女，等他们再长大点，送你这来上学，小孩子不念书可不成，说好了啊。”


“你的伤最少要修养三个月，三个月后再回去吧，我给你多准备些粮食。”这个该死的世道就没有一件事情是正常的，熙童娶二十一个老婆，本应该口诛笔伐才是，现在就不是那么回事，娶的老婆越多，就说明这个人越是好人，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啊。


云烨忽然想起古人说过齐国的乞丐都有两个老婆，这个典故很可能是真的，金庸先生也借黄药师之口笑话儒家说；乞丐何曾有二妻，至少这句话是站不住脚的，战乱过后，熙童都能娶二十一个老婆，乞丐娶两个真不算什么。


熙童活动活动脚腕子说：“孙先生已经把我错位的脚筋给复位了，我答应过十三，一定赶在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回去，明日给我多准备些粮食，还有布料，保暖的皮子也给我一些，再给我装上一桶酒，我就回去了，现在都九月了，我怕那些妇人撑不到下雪。”


云烨鼻子一酸，推开门走了出去，独留下犹在呵呵傻笑的熙童在屋子里。


钱管家就站在门后面，已经哭得站不住了，云烨停下脚步对老钱说：“你按照百人份的东西准备，再给他准备些铜钱，还有银子，拉车的牛选犍牛两头，母牛五头，再给他准备两匹马，这些事情你看着办，现在想哭就离我远些，看的心烦。”


一夜无眠，辛月还以为是自己白天耍小心眼把丈夫气着了，就贴过来，小声的哼唧着赔罪，搂着辛月半天没动静，忽然问了一句：“我要是娶二十个老婆会是什么样子？”


辛月怵然一惊身子变得僵硬，可是马上就软了下来笑着说：“您是侯爷，想娶多少个还不是由着您来，谁敢阻拦。”


“口是心非啊，知道么，在河北那个鬼地方，只有好人才娶好多个老婆，坏蛋都不好女色，你说奇怪不奇怪。”


“你说的是寡妇村子，天底下到处都有寡妇村子，你不知道，以前蜀中也有，她们把自己关在大院子里，以织绸缎为生，听说那里的女人到死都不会再见男人了。”


说起这些，辛月就立马来了精神，趴在云烨胸膛上，绘声绘色的给他讲二狗和鸾娘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她已经讲了好多遍了，依然乐此不疲。


佛摸着辛月的头发，云烨透过薄薄的纱帐，眼看着一轮圆月从窗前升起，金黄金黄的，带着月晕，明日或许会有大风，不是一个出行的好日子。


就算不是一个出行的好日子，它一定会是一个劫财的好日子，长安城里到处充斥着肥羊，或者在西市买醉，或者在青楼纵歌，脑满肠肥之余再干点风花雪月的美事，实在是人生乐事。


引导这些盲目的消费者云烨觉得是自己的责任，一点都没有投资眼光，光知道买房子扩地，买点玻璃什么的保值不好吗？


听说所罗门王的宝藏里全是玻璃碴子，你看看人家多会聚财，后世的贪财鬼门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藏，打开后除了一千年前的玻璃就没有其他东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笑话之一。


等各地的商队齐聚长安之后，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都市里会上演一出疯狂掠夺财富的好戏，眼看着月亮从窗前渐渐消失，云烨的笑容变得非常的甜美，给辛月拉一拉毯子，她早就睡熟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八节 廉价的宝物


熙童走了，带着自己的承诺，还有责任走了，他和单鹰很像，都属于那种喜欢给自己脖子上套枷锁的人，一个为了老爹遗留下的责任放弃了心爱的响马事业，一个为了能多要几个老婆，甘愿放下自己的游侠的架子，向云烨求救。


傻子啊，全是傻子，自己周围这种傻子越来越多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老牛家的仆役合同正在向云家看齐，老程家也是如此，听说老秦家也准备把仆役的放良年限改成三年。


心安理得的把他们压榨一辈子不好么？云家是没办法，老奶奶心善，再加上家主是个败家的二百五，种田都能种出笑话来的人家，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你牛家，程家，秦家跟着发什么疯，一个个都是杀人如麻，全身都被鲜血泡透了的人，也会有善心？


“把头拧掉，再顺着伤口手上用点力气往下一撕，皮就掉了，小子，你会不会剥皮？”老哥仨坐在房檐下面，一人一把茶壶看着悠闲，老程不时地嘲笑一下正在树荫下面给兔子扒皮的云烨和程处默。


一大早就带着弓箭出去打猎的三位老将，只不过转悠了一个多时辰，就带回来十几只兔子和野鸡，既然是长辈亲自打的，那么云烨就只好亲自收拾，老牛别的不在乎，对于长幼尊卑却看得极重，好在程处默也在，两人动手快好多，当牛见虎赶回来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三四只野鸡。


把剩下的活交给牛见虎，云烨就洗洗手，来到三位老爷子跟前说：“伯伯，这回小子请您三位大驾来玉山，是有一个重要的事情给长辈们说一下，顺便请伯伯们给小子拿个主意，这件事情委实太大，牵扯的人和钱财太多。”


“小子，你要做什么？好好地过日子，没事干多去书院教教书，你把诺大个书院办起来，自己却每天和铜钱打交道，这不是长久之计。”老程现在对云烨的折腾能力有了新的认识虽然每一回都会有大收获，却也伴随着各种心惊肉跳。


“伯伯们先看看再说吧，咱们先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再说这件事情能不能做，等一下，太子也会来，我们先好好的商量一下。”


云烨一行人来到了花园假山旁边，只见坐在小亭子里喝酒的老江扯动身后的铁链，一个黑洞洞的地洞门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里原本是云家调配香水的地方，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家祖母，看的甚牢，不让传出去，说是泄了秘密，会让子孙没有饭吃。”


云烨想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谁知道三个老将都没有要笑的意思，老程扒拉云烨一把：“赶紧的，小子，我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这回麻烦大了。”老秦老牛也点点头，表示同意。


地道里也不昏暗，被灯笼照得明晃晃的，旁边的小房间里不时地有云家女眷出没，云烨甚至在一间小屋子里看到称心正在陶醉的嗅着香水。


老程好奇的想要看个明白，却被婶婶一转身就把门关的死死地，摸摸鼻子笑着说：“老夫就是看看，好奇而已，好奇而已。”


老秦没好气的推老程一把说：“这是人家家里的机密要地，能进来已经当是一家人了，连点做客的礼仪都不懂了。”


越往里走，香味就越发的浓郁，这里都是库房，奶奶砌这个库房的时候可是下了死力气的，周边全是一水的麻石，水泥勾的缝子，一看就是那种坚不可摧的摸样。


两个老兵坐在一个小桌子上下棋，狼吃娃娃棋，听到脚步声抬头看一眼，见是云烨，又低头继续下自己的棋。


最中间的铁门上挂着一把巨大的锁，婶婶拿过钥匙，递给云烨就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去了。打开门，云烨点燃了屋子里的油灯，随着油灯被一盏盏的点燃，三位老将的眼睛也从密封状态变成了环眼。


“老天爷啊，小子，你是不是打劫了东海龙王？”老程看着晶莹璀璨的一屋子玻璃饰品，彻底就发狂了，摸摸这个看看那个，觉得那一件都好，那只站在石头上准备展翅的鹰，那匹四蹄腾空脚踏飞燕的骏马，咦，这两头肥硕可爱的猪也不错。


老秦在吸凉气，老牛发愁的抱着头蹲地上，他们可没有老程欣赏宝物的心情，满满当当的一屋子，每一件拿出去都是罕世的珍宝，这可怎么得了啊。


云烨拿起一个拳头大小的透明玻璃球问老秦：“伯伯，你看这个东西卖多少钱合适？”


老秦接过去仔细看看玻璃球里面飞翔的飞天，然后说：“老夫不会定价，但是别人告诉我说这东西是他花了五千贯买来的，老夫一定相信。”


门背后的铜铃响了一下，云烨对三个长辈说：“太子来的比预料中快，伯伯们既然也拿不准主意，那就让皇家来定吧，晚辈只想把这些垃圾赶快清理出去。”


“垃圾？小子你口气太大了吧。”老程正拿着一匹飞马在研究，听到这话，很不乐意。


“程伯伯，满屋子的东西都没有您腰上挂的玉佩值钱，说白了，这些东西都是用沙子烧的，您说会摊多大本钱，一千贯已经是小子吧本钱扩大了十倍说的。”


老程似乎听见自己的心都碎了，看看手上的飞马，再看看腰上的玉佩，怎么看自己的玉佩连一只马腿都买不来，可是云烨是不会骗他的，说没有玉佩值钱，那他一定没有玉佩值钱。


“小子，你的意思是这东西你想弄多少就会弄多少？”老牛从云烨的话里听出来了另外的一重意思。


“胡子用这东西骗我大唐多少钱财，老祖宗早就把这东西造出来了，就是没传下去罢了，小子重新找到了造玻璃的法子，原来简单地令人发指，现在，到了那些该死的胡子们还债的时候了。”


“小子，我看你是打算连长安有钱人一锅端掉啊，管家给我说，你的木头已经运到了长安，现在正在打捞，还有紫米，龙涎香，听说还有舍利子，有会变换颜色的熊皮，再加上你家的香水，宝刀，马车，你打算抢劫这些勋贵们么？”


“抢劫，谁要抢劫，这里可是黑灯瞎火的地方正好下手。”李承乾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转过墙角，就对三位长辈施礼问安。


问候完毕就问云烨：“烨子，你说的大麻烦是什么，有什么事情是你现在解决不了的？”


“钱太多的麻烦。”云烨苦着脸对李承乾说，玻璃一旦放出去，会对大唐脆弱的经济造成怎样的冲击云烨一无所知，只知道，弄不好，会惹出滔天大祸，所以找李承乾来，就是准备找一个可以抗下这件事情的大头。


“钱多你说话啊，孤家都快要穷死了，马上就要成亲，东宫还是破破烂烂，你把钱给我，我来替你烦恼。”他以为云烨在开玩笑，就开玩笑似地大包大揽。完全没有看见三个老家伙幸灾乐祸的笑意。


“太好了，有你这句话就好，现在这些钱都是你的了。”说完云烨就闪开挡在门口的身影，李承乾茫然的抬头看，只见一屋子的奇珍异宝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让他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烨子，你说，这些东西都是给我的？”李承乾艰难的转过头，望向云烨。


“没错都是你的，现在你是有钱人。”云烨亲热的搂着李承乾的肩膀温情的对他说。


李承乾嗓子眼里咯喽两声，差点背过气去，不过还好，大唐未来的继承人到底是见过世面的，硬是挺了下来，把开云烨就扑到屋子里东看西看，还是老毛病，见到大小合适的就喜欢往口袋里装。


把他从玻璃堆里拽出来，对他说：“我负责做东西，你负责把他们卖出去，钱我们三七分账，你七我三就成，你现在可以回去和娘娘商量去了，我是不去皇宫了，去一回倒霉一回，你能不能把那匹马放下，你的口袋还装不进去。”


也不知道李承乾听见没有，光看见他包弄那些玻璃了，云烨又说：“你给娘娘说清楚，如果国家想要秘方，没问题，派可靠地官员来学，这种钱也就能赚三两年的样子，三两年以后，我会把这东西卖的比瓷器还要便宜。”


李承乾浑身鼓鼓囊囊的满载而归，至于云烨的话他听没听见就不晓得了。自从知道满屋子的宝贝就是沙子烧的，老程一下子就对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没了兴致，最多觉得好看而已。世上的所有事情都禁不起推敲，一旦穷根问底之后，光环褪去显露出本质，就如同玻璃，它终究只是一堆沙子的变形体罢了。


当几个人围着铁锅吃兔子的时候，老秦对云烨说：“准备迎驾吧，估计最迟明天你就会见到陛下，或者皇后，这两位中的一位，皇宫里今晚恐怕会有人睡不着觉啊。”


“伯伯们多虑了，小侄保证陛下今晚会睡得安稳香甜，说不定还会从梦里笑醒，他一直想要削弱门阀的势力，现在天赐良机，哪有不动手的道理，只不过这回是从钱财上动手罢了，杀人不见血才是最高的手段。”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十九节 利齿


猎狗是不能喂饱的，否则就不会撵猎物，鸬鹚也需要在脖子上绑绳子，才能防止它把大鱼吞下去，李二竭力的想要扮演猎人和渔夫的角色，却不太成功，门阀依旧兴盛，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真是一鸡死一鸡鸣，如同长在身上的毒瘤，不能全割掉，全割掉会丧命，只有一点点割，不让他大到危害生命的地步。


所以大家都在苟且，只要眼前过得去，没必要闹得沸沸扬扬，在皇宫里云烨和李二有过一次很深刻的谈话，这一次，李二终于向云烨展现了他勃勃的野心，有了羊毛布，攻伐草原不再是无利可图，无边的草场就意味着源源不断的财富，薛延陀，吐谷浑，将是下一个征服的目标，看到了贸易的好处，准备打通那些阻碍商路延伸的绊脚石，只是现在国内依然千疮百孔，财政弊穷，而战争这种事情，打的就是一个勇气，一旦时间拖得久了，将士们脾肉顿生，再想拿起横刀就很困难了。


更何况高句丽就在东边虎视眈眈，这个击败了大隋的国度，一时间野心膨胀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已经开始有计划地把触角向西边延伸，战争迟早还会到来。


先发制人是李二一向的主张，只要你对我有敌意，那么你就是我的敌人，只要时机合适，从背后捅刀子李二都干，所以这一回与其说是为自己赚钱，不如说是为了筹集军费。


在书院学生暗地里统计长安富豪的时候，有心的学生居然做了另一个统计，长安附近三县的土地官员和勋贵就占据了其中的三成，皇家占据了五成，在这个人口最浓密的地方，数百万百姓只占有田亩的两成。


这就是马周的调查报告，事情不掀开，大家不知道严重到了何种地步，一旦有了详实的数据，再美妙的语言也无法掩饰真相的残酷。是锥子总要出头的，这回就算没有常何的推荐，马周依然是书院诸多学子中最出类拔萃的人物。


《论土地分配疏》一出，一下子就把马周和满朝的勋贵官员割裂开来，云烨看了这倒奏疏，堪称字字血泪，处处珠玑，不但有历朝历代的详实资料，也有长安现在的田亩状况，他甚至给出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把勋贵们的田地，从关中给换到其他需要开发的地方，这样可以借助他们的财力好好地开发边远穷荒之地。给出最远的地方居然是海南岛。


云烨无所谓，哪怕你把普吉岛给我都行，我带着全家去那个有天堂美誉的地方去住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一竿子捅翻得何止是一船人，连他的学友都不同意这么干。


书院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所以在饭厅里给他们摆开战场，由得他们去争论，云烨布置的课业，就是要他们必须相互妥协，相互让步，最后达成合约。


学子们分成两个阵营，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谁也不敢轻易松口，一旦达成合约，书院就会以奏折的方式呈递朝廷，请满朝文武和皇帝陛下裁决。


路过书院饭厅的时候，看见里面坐满了人，有人还在激烈的争辩，内容云烨不想听，马周提出问题的能力很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却很差，过于理想化了。


长孙对钱财的反应很快，中午接到了李承乾的报告，下午就有禁军来家里布置警卫，还好丫头们都被奶奶带到玉山去了，家里就云烨和姑姑婶婶在家，随他们折腾。


第二天天刚亮，长孙的车架就到了云家，连客套的话都没有就直奔假山地洞，花园里全是禁军，地洞里也被细细的搜查过，昨天晚上，云家就把香水作坊搬出了地洞。


长孙看着流光溢彩的玻璃制品，看得出来，她的腿有点软，把贴身侍女还有护卫全都撵了出去，关上门，只留下云烨和太子。


“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些东西。”长孙很严肃的问云烨。


云烨笑了，随手抓过一只玻璃天鹅，手一用力，天鹅的脖子就被撅断了，看的长孙一阵心疼。把断成两截的天鹅扔到墙角才对长孙说：“娘娘，这些东西就不值几个钱，这一屋子的玻璃其实都是沙子烧成的，胡子的玻璃也是沙子烧的，烧的还没有咱们好，都是拿他骗钱呢，可笑还有人上当。”


说完特意瞅瞅长孙腰间的绿色玻璃配饰，听说是花了大价钱才弄到手的。


长孙一把扯下配饰没好气的说：“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看着本后出丑也不说一声，天天看我的笑话？”


“娘娘谁会没事干老去看你的配饰，我就是说这些玻璃就不是个值钱东西，一再强调这句话，就是想告诉您，我打算拿它去骗钱，过两年就不值钱了，和家里的瓷器一样都会成为必需品。”


“不许骗大唐子民的血汗钱，你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子，和你在一起都是罪孽，庄户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一年，抵不上你用一把沙子烧的东西，你已经很有钱了，行行好，放过那些庄户们。”


只要事态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长孙立刻就会换一副姿态和云烨打商量。用护蛋母鸡的态度防备云烨却祸害那些脆弱的农户。


“娘娘，您把我看成什么人啦，庄户们就算榨成人干，能有几两油水，我这回的目标是那些胡商还有巨富之家，他们的钱财太多了，还总是埋在猪圈里不拿出来，这回我打算办一个盛大的拍卖会。”


长孙见云烨不从百姓身上打主意就放下了一大半的心，那些巨富豪商，还有满世界的胡子，都是长孙很讨厌的人物，从他们身上取点钱财，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这就是你和魏征打赌可以捞够两百万贯的底气所在？你有没有想过，一旦你把这些东西卖了高价后，过两年价格掉下来，你在长安还怎么立足？难道说你就打算捞这一票之后就打算归隐玉山，不问世事了？你云家还要不要一点脸面了。”


很好啊，长孙终于肯替云家考虑一下了，要是每一件货物都卖出高价，云家以后就会被人家说成最大的骗子家族，这样的家族没人愿意理会的，有机会，谁都会踩两脚泄泄火气。


“这次朝堂上的官员恐怕都让你伤透了心吧，你又是一个小气的人，不出一口恶气你是不会罢休的，我只愿你下手轻些，多为自己的将来着想，不要为了一时之气，毁了你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一切，还有你前几天干的那些事情，都不能再干。”


“娘娘不知，我一直都在权衡利弊，只选有利的，不选对的，前几天我那个朋友来，从他身上我忽然学到了一些东西，您知道吗，他有二十一个妻子，是一夜间就有的，都是河北嗷嗷待哺的饥民，他没有拒绝，笑呵呵的答应了，决定自己把二十一个妻子还有八个孩子养好，他觉得是一种幸福。这样的一个人，娘娘还觉得把他放掉亏吗？”


长孙叹口气，摸摸冰凉的墙壁，拍着墙说：“好人和坏人是相对的，云烨，人有时候会做一些自己都不愿意干的事情，生在豪门大户与其说是幸运，不如说是悲哀，你这样的家主满长安就一个，有人说你败家，败不败家的他们哪里知道，有人说你是二百五，谁会知道你其实心细如发。看看这满屋子的奇珍异宝，它竟然是沙子所化，平庸和神奇的确只有一步之遥。”


长孙在亲自看了玻璃之后，就带了两件回了皇宫，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太子李承乾处置，想必皇帝早就有安排，钱财的分配到何时放出，再到准备坑谁，一定会有一个详细的计划。


天黑了云烨却没有睡意，和老江沿着石板小路去书院，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奶奶和辛月了，想得慌，路过书院大门，看见马周独自坐在黄鼠的小店门口喝醪糟，手里握着一卷书，吟哦有声，黄鼠的老婆闺女早就回去了，只留下黄鼠趴在桌子上打盹，他的小店从来没有把人往外轰的习惯。


摇摇头避开他们从阴影里穿过，不一会，就来到了云家的小楼，站在楼下看着灯火通明的家，想要上去，又想单独享受这些温馨，变得犹豫起来。


听到一娘抓小丫洗脚的动静，也听到润娘埋怨大丫的声音，还不时有打斗声传下来的，不用说，这是小西小北在胡闹，辛月的身影映在白色的窗纱上，正在绣东西，想到辛月的秀活云烨就想笑，也不知现在她又在绣什么，但愿我儿子将来穿出去不会丢人。


莳莳像一只轻盈的大猫，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云烨的身后，张嘴说：“师父，你干嘛不进去，师娘这两天都在埋怨你。”拉一拉莳莳的小辫子，云烨小声的对莳莳说：“师父马上就要去干一件大事情，所以现在不敢分神，莳莳是一个好姑娘，帮师父照顾好她们。”


决定还是不要打扰她们的幸福生活，苦脏累的活原本就该是男人干的，他们只要开心就好，想到这里，心里居然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洒脱的摸摸莳莳的头，转身就下了山，该看的都看到了这就足够了，明天把爪子磨利些，好多抓些猎物回来养家。


遥望长安方向，想着那些还在睡梦里的土豪们，云烨裂开嘴就笑了起来，经济时代的信息轰炸能不能撬动你们那颗贪婪的心？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节 大唐歌剧院


秋日总是让人欣慰的季节，青绿色的糜子逐渐变成褐红色，沉甸甸的谷穗也低下了头，高粱穗子远远看去就像一片燃烧的火海，有谁不喜欢丰收呢？昨天陛下还亲自去了城外的农田里看了嘉禾，与耄耋老农谈笑甚欢，家国兴旺，四海升平，大唐也该过几年平安日子了。


有高兴的，就一定会有倒霉的，有顾家的，就一定会有败家的，长安大名鼎鼎的败家子云烨，准备把恩师遗留下来的宝物通通拿出来拍卖，云家这几年就是靠着变卖祖宗遗物过日子，现在好了，连最后的家底也不放过，如果他那个近似神仙的师父地下有灵，一定会活活的再气死一回。


你听听，一百贯，一件宝物就卖一百贯，这和白送有什么区别？据玉山别墅区传来的消息说，云家老奶奶已经带着孙媳妇在玉山住了好一阵子了，就是看不惯孙子的败家做法，为了不至于气病，干脆来了个眼不见为净，听到这种消息的大家族都备好了钱，准备买一两件传奇宝贝呢。


新化坊建好已经两月了，却迟迟不见发卖，无数的官宦人家都等着买呢，有心急的去问，人家说这些房子卖不卖都说不定呢，云侯要是一发疯再拆了都有可能。


大朝会结束后，云烨笑眯眯的站在大殿门口，手里抱着一大摞子的请柬，只见大红请柬上面是金粉写成的字，龙飞凤舞的气度不凡，也华贵到了极致，一般金粉都是用来漆佛像的，拿来写字，还是头回见。


“啊，房相，您看小侄打算明晚在兴化坊歌剧院举办一次别开生面的拍卖会，请您和婶婶一定要来啊。”云烨笑的像个福娃娃，把一摞子请柬捧了过去。


房玄龄奇怪的取过最上面的一张，没错，是自己的，再看看下面，是老杜的，就扬声对杜如晦说：“杜兄，你也别跑，这里还有你的请柬，估计其他同僚的也都在这里了。”


云烨的请柬可是少见，这小子封侯都没有请客，这回怎能放过，听说这次拍卖会上，会出现无数的奇珍异宝，所以众官员纷纷在那一摞请柬里翻找自己的。


“哎呀，这是李兄的，这是王兄的，孙兄的刚才还看见了，这会不知去了哪里……”


忙乱过后，云烨给拿到请柬的众官员说：“诸位长辈，诸位同僚，在下明晚在兴化坊歌剧院特意备了些瓜果蔬菜，邀请大家看看歌舞，听几曲唱词，务请光临，在下感激不尽。


另外还有一些不入眼的小东西请诸位品评一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凑个趣如何？”


看着诸位官员答应后纷纷离去，云烨的笑容变得更加的灿烂。靠在柱子上研究请柬的魏征走过来对云烨说：“你真的打算下死手坑他们？”


“给事中说的哪里话，有您在有我捣鬼的份吗？您身为给事中，有查奸纠佞之责，谁敢啊。”


“我不相信一件琉璃五彩壶标价一百贯，你骗鬼啊，如果真的是琉璃，千贯也不多啊，还有这个舍利子？你确定是舍利子，不是石头？三张会变换颜色的白熊皮？世上有这东西？金丝楠木就不说了，老夫都想买一根回去做棺材，紫米，你从哪弄来的这东西？香水，龙涎香这些你一定有，不奇怪，为何一小瓶子水，你要卖一千贯？大蚂蚁一对五十贯，融尸水一桶三百贯，你要干什么？”


魏征取下帽子不停地挠头，他怎也想不通，明明价值千贯的标价百贯，明明一文不值的东西偏偏标价极贵，这是什么道理。


“明晚您就知道了，建议您做好给我贵玉兄买宅子的打算，兴化坊的宅子是可遇不可求的，记得把婶婶贵玉大哥一起带来，您的包厢在二楼。”说完就对着魏征眨眨眼就往后宫走去。


同样的谈话一样出现在偏殿里，给李二的请柬是奏折式样的，自从当皇帝以后李二就没见过有人邀请他去参加什么会，一般都是他邀请别人，所以很好奇，翻来覆去的看。


看看李二桌子上摆的两只做工粗糙的玻璃鹰，云烨觉得很丢人，就对李二说：“陛下，您把这对破烂扔了吧，摆在您的案子上很丢人。”


“朕把它摆在这里不是因为他很值钱，是要让它提醒朕，粪土可以变膏粱，泥沙可以化珠玉，这个道理，同样，在人的操纵下，珠玉一样可以变成泥沙，这些都要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小子，你知道朕有多长时间没有收到请柬了么？从我当上秦王的时候就只有我请别人的份，说说，打算让朕去了看什么？”


李二似乎有些伤感，但是很快就赶走了这种情绪，他身上不需要这些无聊的情感。


“陛下，微臣在兴化坊建造了一间专门用来看歌舞表演的房子，那种感觉绝对是您在皇宫里无法感受到的，秦王破阵乐，在那里演奏，绝对会让您吃惊。”


兴化坊两月前就盖好了，只是最中心的一座奇怪的大房子没人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老何找来各种工匠把房子装饰一新以后，大家就更加的迷惑了，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椅子，背后还有号牌，二楼之上还有好多的小房间，其中位置最好的一间，更是被修建的金碧辉煌，绵软的波斯地毯几乎能埋掉脚踝，房间里铺设了好多根儿臂粗的铜管子，夏日用来循环冰水，冬日可以连接到煤炉子上变成暖气，这是书院的一项新成果，云烨发誓，自己只是提了一个构想，就再也没有过问过，当要求经费的报告送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东西已经快要成型了。


圆形的穹顶，回音壁设计的回廊，只要你在舞台上说话，整个大厅都会听到，李恪，专门找来宫里的乐师在这里演奏过，乐师们无不欢喜一场，还有玻璃制造的强力聚光灯，只需要几盏明亮的牛油蜡烛，就可以吧整个舞台照耀的如同白昼。


云烨为此还设计了幕布，三层，找来画师，画了许多的舞台背景，准备把皮影戏变成真人来演出，要知道，皮影戏在关中可是最火的戏剧，就是段子讨厌了些，全是些孝子的故事，要么就是泼水休妻一类的逆袭段子，毫无新意。


为此，云烨不得不把《白蛇传》拿出来，给书院的那些自号诗赋双绝的才子一个展现的平台，据说，已经有人看戏看的走火入魔了，分不清楚现实和戏剧的差别，有功夫好的，还往戏台子上扔石头，辛亏他没有单鹰的本事，否则会出大事。


带着辛月大丫小丫，莳莳看了一回，当看到他们生离死别的时候，辛月，大丫，已经哭得不成了，莳莳咬着牙，不让眼泪流下来，只有云烨和小丫两个人没心没肺的打闹了半晚上，就小丫的话，如果她是那条白蛇，就先把许仙那个没用的吃了再说，哭哭啼啼的没点样子，获得了云烨的好评，也收获了辛月和大丫的白眼。


“想什么呢，朕说话你听到没有。”后脑勺挨了一巴掌，在把云烨从回忆里拉回出来。


“陛下您说什么？微臣刚才有点恍惚，没听清楚。”云烨迷茫的看着李二，刚才真的没听清楚李二说些什么。


李二的手掌变换了好几次形状才把自己安抚下来，在皇帝面前敢走神的，满大唐就这么一个混蛋：“朕说，为何还有皇后的请柬，你一个外臣，给皇后请柬，不觉得失礼吗？”


你老婆我都见了无数回了，连我耳朵都揪的皇后少见，现在才在我面前想起礼法来了，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说：“陛下，微臣可不只请了皇后娘娘，我还请了房夫人，杜夫人，魏夫人，我程家婶婶，牛家婶婶，秦家婶婶也会一起来，尉迟婶婶不请的话，微臣会挨揍，所以一起请了。”


剧院是云烨的，安排包厢却没有云烨什么事，李二看着包厢的平面图，自己拿着红笔在上面勾勾画画，总算给云烨面子，把紧邻着头号包厢的一个中等包厢给了云家。


“陛下，这些包厢都是要收费的，价格不菲哦。”李二对于敢向自己收费的人一向好奇，抬头讥讽的看着云烨，想看看这家伙到底敢不敢向自己收费。


“陛下，微臣敢打包票，只要您去了一次，您就会喜欢上那个地方，今后一些庆典说不定都会搬到哪里去，这座剧院，可是集我书院学问之精髓，才建造成功的，自然价格不菲，每年的修缮，养护费用就是从包厢费里出的，也不敢问您多要，您一年给一千贯如何？”


李二似乎听到自己的心都在呻吟，这个混蛋还真敢要，一千贯，宰相的俸禄都没有这些，咬着牙挤出几个字：“如果朕不满意如何说？”


“只要陛下不满意，微臣一定不收您一文钱。”李二这才缓口气，他决定以后少和这个混蛋在一起，把给长孙的请柬扔给云烨说：“皇后那里你自己去求恩典，朕不管。”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一节 皇宫的烂事情


长孙拿着请柬翻来覆去的看，连背面的戏文介绍都没放过，说句让人不能相信的话，长孙居然从来没有收到过请柬，就是云烨给她的这种正式的请柬，不是皇后的时候，外出聚会都是跟着李二去，永远都是二号人物，就算是有请柬，抬头也会是李二，绝不会出现自己独占一张请柬的可能。


“兕子还小，需要我照顾，可能去不了。”长孙有些惋惜，但是母性的本能让她还是拒绝了云烨的邀请，小女儿要吃奶，长孙的孩子都是自己亲自哺乳，从不假手他人。


“娘娘多虑了，歌剧院里为您和陛下准备了专门准备了包厢，这次出行，您就把它看作一次休闲，与国事无关，与朝政无关，就是单纯的出去听听乐师演奏，伶人放歌，顺便买几件自己喜欢的东西回来，告诉娘娘，这里可有书院的织娘们专门设计的新样式裙子，还有公输家设计的几样精美绝伦的首饰，云家制造的新香水，名字都起好了，叫勾魂夺魄。”


贴身女官瞪大了眼睛希望的看着皇后，如果皇后去的话，她是一定会去的，如果皇后不去，她只好躲在宫里哄孩子，现在听到云烨的介绍，多年孤寂的皇宫生涯，早就给了她一颗想要飞翔的心。


长孙犹豫不决的时候，云烨又说：“娘娘，关于给小公主哺乳的问题，微臣早就想好了，这是一只奶瓶，是微臣给自己未出世的孩儿准备的，现在先送给娘娘，您只需要把奶水保存在奶瓶子里，等到公主饿了，用热水温一下就可以给公主喂奶了。”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玻璃奶瓶，玻璃好弄，上面的乳胶差点把云烨折腾死，为了找干净卫生的替代品，使用了无数材料，最后没办法，只好把牛筋捶烂了，熬成胶，再放到模子压成型，哪知道等牛筋干了，该死的奶嘴子立刻就变得硬邦邦的，谁家的小孩子会喜欢硬邦邦的奶头？


公输木开始不知道云烨在干什么，等知道后，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连连说云烨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现成的材料不用，反而自己费脑筋，费工夫，实在是愚蠢之极，老家伙只要有嘲笑云烨的机会就绝对不会放弃。从自家的院子里砍下一根白色的木头，用手就把那棵树掰成两半，递给云烨一截说：“这东西关中遍地都是，你拿刀子削成奶头状不就完了，软软的很合适，俺重孙子的磨牙棒，就是这东西做的，绝对没问题，云烨接过来，拿手一捏，脸立刻就变得通红，他奶奶的，怎么就没想到软木？”


长孙稍微一愣，居然没有脸红，而是接过奶瓶子仔细看，还吩咐宫女洗干净灌些牛奶进去，自己拿起来吸允几下，又倒过来，看白色的奶液慢慢从软木瓶嘴上滑下来，又放到嘴里咬几下，很满意的点点头，对云烨说：“你请本后去，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个奶瓶可就属于本后了。”


“原本就是送给娘娘的，这没什么好说的。”


“本后是说这东西是我吩咐你造的，明白吗？”长孙拿着奶瓶子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这东西原本就是娘娘吩咐微臣造的，谁人敢有疑问，微臣就和他拼了。”看到云烨挺胸抬头一副义字当头忠肝义胆的模样。长孙和她的爪牙那个一起威胁云烨的贴身宫女满意的点点头，主仆二人一样的可恶，奶瓶子是小事，只要她明晚肯去歌剧院做活广告，就千值万值了，卖奶瓶子能卖几个钱。


搞定了李二两口子，就是大成果，云烨背着手准备悠哉悠哉的出宫，刚刚转过太极宫，迎面就看见一群大小萝莉走了过来，没办法，这得回避。才打算从侧门穿过去，直接去东宫找李承乾商量一下他的婚事是不是不要找自己做伴郎，太子的伴郎一般都是王族子弟，自己一个小小侯爵就不要掺乎了。


“喂，你给我站住！”一声清脆的娇叱让云烨不得不停下来，因为这片地方除了自己就只有那几个大小萝莉，明显是在喊自己。


转过身，迎面一个绿裙子的小丫头就跑了过来，不得不承认李二的闺女长得都很漂亮，尤其是面前跑过来的这位，十二岁的年纪了，梳着环环头，可能刚刚去钓鱼了，手上还有一副竹子做的吊杆，腰间居然挂着鱼篓，似模似样，只是看她轻松的样子，鱼篓里一定没有鱼。


“云烨，你干嘛鬼鬼祟祟的，你偷东西了？”小萝莉的眼睛在云烨全身上下打量，一副抓到窃贼的模样，很兴奋。


“合浦，你还是先入为主的坏毛病，皇宫里有什么值得我偷的，你看看墙上都长草了，还没有我家房子新，有两样宝贝还是我送的，显摆什么呀。”对于未来强悍的高阳公主，云烨从不假于辞色，这丫头就是被李二宠坏的，不教训不行。


“你敢说你家比皇宫还要好，这是找死，我要告诉父皇，把你挂在旗杆子上风干。”美女一发怒，就不好看了，小丫头尖着嗓子咆哮。


“我是朝廷重臣，陛下才不会把我怎么样呢，合浦，听说你的封地盛产珍珠，什么时候送我一斗，我就不在书院里惩罚房遗爱，要不然，我会让他每天背着石头跑步，把高个子压成三寸丁。”和历史上说的有点不一样，高阳和房遗爱关系很好，这让云烨有点摸不着头脑。


“那个傻子，你就是把他折磨死我都不会在乎，对了，我上回听黯哥哥说你给佑哥哥换了一颗大羊的心，是不是真的？”合浦一脸八卦的凑近云烨，天热，胸围子里连肚兜都没穿，小半个胸脯就露在外面，这纯粹是故意的，这丫头就是一个妖精。


往后退一步，云烨若无其事的说：“他原来的心已经被污秽蒙住了心窍，学不进去新学文，没法子我只好给他换一颗心，李佑没给你说每到午夜之时，他的心会很疼吗？前些天娘娘还说，要不要你们也去书院学一点新学文，将来也好管理封地，我很期待你的到来，你是如此的骄傲，也是接受不了新学问的，说不定你也需要换一颗平实的心，你看，牛的心如何？”


云烨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测测的，一想到李黯涕泪交流的叙述，李佑痛不欲生的样子，合浦不由自主的打个冷颤，低头看看自己的胸膛，不敢想像自己安上牛心会是什么情景，尖叫一声就跑开了，仿佛云烨就是世上最可怕的恶魔，李佑被换了心，长辈们没一个相信的，合浦相信，因为李黯从来就不会骗她。


合浦跑了，兰陵又过来了，拖着一只小狗，卷毛的狮子狗，看着云烨大声地说：“狗狗很可爱啊，为什么和你一样被称为长安三害？”


狮子狗善咬男人要害的事情怎么跟这丫头说？十岁的小女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只好转移话题：“我喜欢吃狗肉，所以他就有幸被列为三害了。”


“你做的饭很好吃，我们把这只狗吃掉好不好？”兰陵听到这个解释越发的开心，她也喜欢吃狗肉。


脚底下的狮子狗还一无所知的在云烨脚下盘旋，不知道自己的主人已经看上它的肉了。


和没心没肺的二五仔小丫头没话说，只有掩面狂奔，身后还传来小萝莉不停地说这只狗已经很肥了的诱惑性语言。


皇宫里只有东宫才是净土，李承乾正在办公，坐在椅子上交头接耳的小声攀谈，李承乾坐在高高的案几后面，不停地用毛笔勾勒着什么，看到他在忙，云烨就径自去了花园，打算等他办完公再去找他。


花园里很清静，喊一个内侍给自己搬一把躺椅，沏一壶茶，准备小睡片刻，等自己睡起来，茶也该就凉了，正好痛饮之。


睡得迷迷糊糊地时候，有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云侯，你真的不肯给我们这些劫余之人一条活路吗？”这不是梦，云烨听得很真切。


翻身坐起四处张望，身边没人，只有树底下的一个老迈的太监在除草，把目光盯在老太监的身上，云烨说：“我不做声，就已经是给你们一条活路了，李安澜的事情不许你们插手，我的孩子也不许你们触碰，否则，我会叫你们生死两难。”


果然，那个飘渺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公主走的太远，我们没办法伸手，你的仆役不许我们靠近公主，公主似乎也更相信你的人，你到底是她的男人，我们只想求一条活路，昨日，又有两个老宫女自尽了，云侯，我们是卑贱之人，命如草芥，只想老了之后有一条活路，请云侯垂怜。”


没看见他说话，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民间奇人奇技见得多了张口就说：“你以为会腹语就很了不起？有手有脚就不能自己给自己谋生路？我如果出手帮你们，在野心膨胀之下，你们自己就会成长为毒龙，将来会祸患从生，好不容易安定的天下说不定就会四分五裂，后果太严重，我不敢为。”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二节 商贾满长安


“云侯博古通今，小小伎俩自然不放在眼中，我等只求有一口饱饭，有一卷草席裹身，不至于让尸体被野狗吞食，就心满意足。”老太监依然目无表情的看着云烨。


“授人以鱼，莫如授人以渔，把你们所有的钱财在明日送到云家在长安的府邸，我只能为你们求得一个立身之基，其他的就看你们自己了。”


看不下去啊，心软的毛病总是在折腾云烨，老太监刚才的目光里透出一股死寂的味道，自从上回知道这些卑贱者的存在，就专门去看了关于宫里太监宫女的生存状况，只能用一句话形容，凄惨至极，年老不堪驱使被赶离宫的时候，基本上只有几贯钱，再加上生活在皇宫里太久了，根本就没办法融进人群，人群里也不接受他们这群异类，钱财用光，只能乞讨或被饿死，男女都一样。


老太监趴在地上亲吻了云烨的脚面，而后就拎着锄头离开了花园。


再也没心思睡觉了，只有在明天利用他们的钱再赚一些，给他们在偏远的地方买些土地，雇些农夫，就让他们以佃租度日吧，这样不会养虎为患，有年轻的太监照拂，总会活下去的，云家不给钱，所以就不沾因果。


李承乾这些日子很开心，云烨问他苏氏到底长得如何时，他居然一脸的警惕，似乎很担心云烨图谋不轨，只说还看得过眼，但是从他得意洋洋的脸上就知道，苏氏一定是一位绝色美人。


“你成亲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让我做那个倒霉的傧相，我成亲的时候程处默都快被打傻了，你是太子，他们不敢打你，我还不得被活活捶死？”


茶水白泡了，都被李承乾对着壶嘴喝光了，这是和云烨学的，长孙就哀叹，自己就没有把太子和云烨的臭毛病改过来，反之，李二倒不是很在乎，说是不用再把两人绑起来训练姿态，这才让二人得脱大难。


“我满共就你一朋友，叔伯家的兄弟见了我就像老鼠见了猫，气都不敢喘一下，你就受累，也让别人松快些，也就几十棒子的事，忍忍就过去了。”反正不是自己挨揍，话说得轻松。


“拍卖会准备的怎样了，听说前面的歌舞很有看头，我会带着弟妹们去看看呢，头一会新鲜，听说整个长安都等着你败家呢。”


“你少做梦了，还带你家弟妹去，你就一间六尺见方的小屋子，你弟妹那么多装不下。”云烨转身躺回椅子翘着二郎腿给李承乾说。


“你少赚点钱会死啊，给我那么小的一个包厢当然不够，我都给他们吹出去了。不行，给我换个大的，六号就很不错。”


云烨把李二安排的包厢图扔给了太子，让他自己看。


“啊，我父皇为何只给了我一间这么小的屋子，嗯？你的也这么小，青雀，小恪就没有？这怎么行啊，我还给苏氏说可以让她来看看呢。”


“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你又说服不了陛下，我也不敢私自调换包房，你说怎么办。”


“叶子想想办法啊，要不然我丢人就丢大了，我是太子不能丢人的。”李承乾这下子急了，原本说好的大包厢被李二给了李道宗，没人敢改李二的决定，太子也不敢。


“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你把包厢让给弟妹，你如果有本事能把苏氏骗出来，我给你找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看戏，如果你能乘机把苏氏拿下，做哥哥的祝福你。”


“胡说八道，那是我老婆，我着什么急，算算时间也就两三个月了，下个月和侯氏成亲，下下个月和苏氏成亲，不着急，你确定很隐蔽？谁都看不见？”


“一楼和二楼之间有一个突出来的小平台，那里本来是我给自己准备的，现在只好给你了，那才是看戏的最佳位置。不过承乾啊，我怎么感觉我有点像淫媒？你不会这么看我吧。”


“我当然不会这么看你，不过我告诉苏氏，让我妹妹把她骗出来的主意是你出的，她已经说你下做了，说下会见了你，饶不了你，你小心些。”


两个男人说些有盐没味的话实在是糟心，好在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歌剧院里今日要进行彩排，云烨要去看看效果到底如何，如果差了，就立马换节目，八九个胡旋舞高手已经做好了准备。人家胡旋都是一个人跳，结果云烨要求九个高手必须一起跳，要做到整齐划一，虽然高手都有尊严，不愿意同台献艺，但是在云烨大棒和铜钱的双重威胁下，不得不含泪同意，跳不好要砸断腿啊！


走进剧院，心中顿时充满骄傲之情，雪白的圆形穹顶，上面镶满了灯池，只要点着最前面的灯池，一整排灯池就会被点亮，镜子做的反光镜会把所有的亮光都漫射到整个剧场，不需要亮光的时候，只要拉一下把手，就会有薄铁板翻过来把灯池扣死，灯火就会熄灭。


本来想用沼气的，结果那玩意太危险，已经爆了两回了，书院已经把它列为危险项目，目前干这活的人都穿着铠甲，要是在李二面前爆一回，云烨死的一定凄惨无比。


抚摸着圆弧型的木质椅子，云烨很怀念以前家门口的那个老剧院，就是这种可折叠的椅子，一排排呈圆弧状的被摆在剧场里，如果有其他的活动，这些椅子还会被收起来空出老大的空地来。


门很多，足足有六扇门，每个门都是极其的宽大，遇到火灾之类的情况可以迅速的疏散人群，楼上的包厢自然都右后门，可以方便的从天桥进出。


舞台就在正前方，这次找来的伶人和舞姬都是声音很大的那种，没办法，没有麦克风，只好凭嗓子吼了，没有唱腔，只有对白，为了做到煽情，书院的才子们耗费了无数的醪糟。


舞台上身穿白色纱衣的女子正在对同样是女子的许仙说：“你这赠伞公子，为何行色匆匆？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燕子双穿雨，湖边并蒂生，这样的美景，也留不住你归家的脚步，因何不再多看一眼春色？”


听到这句话，云烨就笑的直打跌，这就是书院最赤裸裸的调情语句，就这句话让书院的夜晚多了许多声凄厉的狼嚎，如果那爱你一万年之类的话说出去，不知道会不会让这些家伙肝肠寸断？


座位上已经坐着不少书院来帮忙的学子，尤其是哪些贡献了对白的才子更是听得如痴如醉，不知道会不会合那些大佬的口味，管他呢，反正也只是拍卖会之前的游戏。


再检查了一遍所有的机关，包括李二包厢内的防护机关，一切正常，这才松了一口气，但愿，明日可以顺顺利利的达到目的。


何邵提着一个油纸包走了过来，胖胖的身体越发的珠圆玉润，坐在云烨旁边的椅子上把纸包打开，里面是酱的红红的两个猪蹄，也不客气，云烨拎起来一个就啃了起来。


“小烨，胡商这次非常的想进入大唐的主流社会，为此，他们不惜花费巨量的金钱，我带去的五十张请柬，在半个时辰内就被瓜分一空，他们形成了好几股势力，波斯的那些贩卖椰枣，胡饼三勒浆的商贩自己组成了商团，还有昭武九姓的胡人也组成了商团，龟兹、疏勒、高昌、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商团，高丽，倭国也有商团，这些家伙的钱财很多，油水很足，给我的谢礼就有两千贯了。”


“本地商家找到代言人了吗？”云烨咽下去一口美味的猪皮问何邵。


“你放心，都是老熟人了，长安市上的大商家和咱们有密切的关系，你说的允许他们参与竞争那些琉璃器，但是最后回收为了什么？他们有些不乐意。”


“琉璃起就不值钱，一百贯的起拍价，我们都赚足了，过两年那东西要是能卖到两贯钱你来问我，就是沙子烧的烂玩意，以后会和你喝水的茶碗一样廉价，你说不收回等着让他们破产啊。”


“可是那东西很美啊，晶莹剔透的看着就是宝贝。”


“家里一库房呢，你要喜欢，等事情结束了自己去库房里挑。”


“一库房？”何邵果然是商人中的佼佼者，只愣了一下，就高兴地跳了起来，压低了嗓门对云烨说：“那我们岂不是要发了？”


“你说呢？不为发财我费这个劲干什么，告诉你，光是这个拍卖场你只要经营好了，就会成为长安有数的豪商。这一次，我要让那些土鳖们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何邵高兴地嗓子里的小舌头都在颤抖，这是真正的大生意啊，可是一想到那些官员心头就发虚问云烨：“烨子，胡商咱们可劲的坑没关系，那些官宦人家掌握的商家不听指挥，硬要是捣乱花了大价钱买来破烂，将来返利啊怎么办，还有外地的那些准备从云家身上咬块肉下来的商家怎么办？”


云烨犹豫半晌才叹口气说：“算了，这回放他们一马，给他们把招呼打到，这是长安商家为了弥补前些日子的损失特意找的财路，请他们高抬贵手，楠木，紫米，舍利子，熊皮随他们叫价，甚至兴化坊的房子也由他们叫价，琉璃不许，否则后果自负。”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三节 魏征的发现


新的一天开始了，今天是云烨整整布局一年才有的盛况，一根根合抱粗的楠木被运进兴化坊，一包包精美的米包被扛进了兴化坊，无数美丽的歌姬，帅气的伶人被马车载进了兴化坊，当几辆香车缓缓驶进兴化坊的时候，围观的人群顿时沸腾起来。


“看，抱着琵琶的是关娘子，只是带着面纱看不清楚样子，听说就是她迷得马大少卖了祖产想为她落籍，结果落得人财两空啊。”


“抱着剑匣的是公孙家的剑士，啊，他家的三娘子亲自出马了，云侯这个二百五一定是出了大价钱。”


“那个瞎子是谁？怎么瞎子也来凑热闹。”一个青皮刚说完这句话，后脑勺就被一位夫子重重的抽了一巴掌：“什么瞎子，我看你才是瞎子，那是琴翁，长安市上弹琴的第一高人”说完捋捋胡子怀念的说：“前几年有老友高中，被遣到外地为官，老夫等人为他送行，就在燕来楼，在灯红酒绿中听到琴音，以为仙乐，酒醒后以为身在梦中啊”。


“窈娘的胸，狐女的腿，张家女的屁股，老先生品尝了几样？”青皮被打不甘示弱，听到夫子去过燕来楼就张口相讥，夫子怒，顿时引发一片混乱。


兴化坊是进不去的，比别家高了好多的坊墙上面全是铁刺，大门处几个全身披挂的护卫漠然的看着人群不作声，众人挤挤挨挨却不敢向前一步。


一个胖胖的管事笑呵呵的出来，拱手唱诺：“诸位高邻，今日是兴化坊重开的好日子，家主人命在下带来一些小小的礼物酬谢众高邻，还请排好队，由家里的仆役们为大家一一分发。”


听到有这好事，人群顿时从水泄不通变成细长的四排，青衣小帽的仆役抬出来几个大竹筐，每个竹筐里都有好多个小麻布口袋，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青皮身强力壮的挤在第一位，伸着手等待领取礼物，仆役憨笑着把口袋放在他手里，示意他可以离去了，出了队伍，急不可耐的打开口袋，却发现里面有几个荷叶小片包裹好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块肉粒，闻闻非常的香甜，丢进嘴里发现真的是阴干的肉粒，有甜味，鲜味，还有一丝咸味，用力的嚼几下，发现没嚼一次香味就浓郁一分，不知不觉的，手里的肉粒就吃完了。


看看还是长长的队伍，就有些郁闷，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就没给小妹留一点，后回归后悔，竖起了耳朵想听别人怎么说。


“这是风干牛肉啊，好东西，一斤要一百文钱呢”。听到别人这么说，青皮越发的后悔，在自己的嘴上狠狠地抽了几巴掌，想到小妹没吃到牛肉时的失望的假笑，就心疼，不能再去排队，青皮还丢不起那个人，耷拉着头准备回家，连美女都没有看的心思了。


忽然有人拍他肩膀，回头看却是那个胖胖的管事，手拿着两个小袋子塞进他手里说：“带回去给弟弟妹妹尝尝，这是草原上的特产，咱长安可没有，杀牛是要挨板子的，今天人多，不能给你太多，就是尝尝罢了。”说完又拍拍青皮的肩膀，又匆匆的跑回去给其他的人发放礼物。


被官府打了三十板子都没有掉眼泪的滚刀肉，只觉得鼻子一酸，眼泪自己就流了出来，怕被看见丢人，头一低就快步跑向家里。


几头牛就这么被送了出去，何邵没有一点心疼的意思，笑吟吟的看着人群逐渐散去，就知道风干牛肉这道著名的小吃就要在长安风行起来了。


禁军来了，先是如同狼进羊群一般把众人围成小块，然后再一一记录名字，住址，保人等等，见过大世面的公孙三娘忽然醒悟过来，今天难道说陛下会来？心情由不悦变的兴奋，回头对琴师说：“今日的剑舞不用绿腰，用急雨，公孙家的名头能否传出去，就在今晚。”


身畔的关娘子难以置信的看看公孙三娘，都是同行，公孙三娘就给她点点头，意思自己知道就好，关娘子立马盘膝坐下，就在后台开始仔细的调整自己的琵琶，还换了一根弦，手上的包着的假指甲，也一一褪去，看着修长的手纸，涂着蔻丹的指甲，今晚不借外力。


临到傍晚，仆役们抬来一大筐吃的，每人一个小饭盒，一个竹筒，饭盒是薄铜皮打制的，上面有荷花的图案，一看就是出自高手，每朵荷花都是一样的，饭盒也是一样的。


从美艳的花魁到最低等的丫鬟，从胡旋高手到抬箱子的苦力，每人一份，没有任何区别对待的意思，一个粗壮的胡人拉住仆役的手说：“你就给我吃这个？和苦力吃的一样？”


仆役笑了，掸开胡人的手说：“这是俺家的规矩，今就吃这个，如果不够您发话，我去给您再装一些，想吃别的，没有，我家侯爷吃的都是这个，要不要把侯爷的饭盘给您拿来瞧瞧”？


说完依然带着笑容，理都不理那个胡人，给一个不知道怎么吃这些东西的小丫鬟打开饭盒，扭开竹筒，告诉她这里面是醪糟，还教她怎么用勺子，没有一点不耐烦。


饭菜很好吃，这是相对而言的，大块的红烧肉就是公孙三娘吃了都赞不绝口，禁军没想到还有他们的份，为了稳妥，禁军首领特意吩咐分成三拨进食，一盒饭吃光，一竹筒醪糟喝完，晚饭也就结束了，仆役们给今晚要演出的人搬来了躺椅，可以小小的休息半个时辰，还专门把男女分开，免得不便，这是公孙三娘她们享受到的唯一的特殊照顾。


长安城今夜没有宵禁，这是云烨努力争取来的。当太阳缓缓地落下西山的时候，络绎不绝的马车就从各个坊市出发，齐聚兴化坊。


由于很多人都带着女眷，一路上莺莺燕燕笑不绝声，隐隐有暗香浮动，长安城的今夜注定要被载入史册，这是大唐开国以来头一回在不是元日的夜晚取消宵禁，整个长安似乎一下子就变得活了起来，各种小贩挑着担子，顶着笸箩，挎着篮子向路人兜售自己的东西，满脸胡须的胡人把毯子披在身上，向路过的贵客炫耀自己的地毯是如何的精美。


站在太极宫门口的李二俯身遥望长安，发现以前死气沉沉带着肃杀气的长安变得活泼起来，路上游人如织，仿佛有一条灯河在向兴化坊流淌。


这混蛋搞得好大气势，看来今晚一定会是一个精彩的夜晚，帝王多寂寞，李二又何能例外？皇宫里的歌舞一个人看也是极度的无聊，只有在人前自己才是高高在上的帝王，现在有好戏上演，让他如何按捺得住啊。


长孙给他披上了披风，秋日的晚上已经有了丝丝凉意，看看同样披着披风的长孙，李二握住她的左手说：“云烨的邀请你答应了，现在就由朕陪同你去赴约，看看那个混球今晚能闹出什么动静来。”


长孙莞尔一笑，用右手从李二肩上摘下一片晚风带来的黄叶才说：“妾身衷心的祝愿他今晚大吉大利，财源广进，心想事成，骗尽天下人。”


李二闻言哈哈大笑拖着长孙大踏步的出了太极宫，他实在是想早点看看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们是如何吃了哑巴亏，还不能声张的。


魏征早早带着夫人儿子来到兴化坊，他就是想看看云烨是如何完成这场戏法的，他到现在脑子里都是一团浆糊，明明知道云烨会有手段，他就是猜不出来是什么手法，不过老妻今晚却带来了全家的积蓄，她早就看好了兴化坊的一处小楼，魏家过于破落，明年就要为长子贵玉娶亲，次子仲玉，三子叔玉都比长子有才，所以魏征不愿意长子袭爵，只好在钱财上对他多些补偿。


站在阴影里看云烨笑着迎接贵宾，身后自然有管事把贵宾一一带到自己的包厢，当看到一大群奇装异服的人出现在兴化坊，云烨的笑容更加的灿烂了，拉着为首的一位高大的胡人就开始哈喽哈喽的胡言乱语，看到这里，魏征的心就放了下来。


从云烨的笑容等级就可以大致分辨出他准备怎样对待今晚的贵宾，太子，魏王，蜀王带着一群弟妹来的时候，他满脸的嫌恶，很明显这些人带不给他任何财富，反而是来消耗财富的，面对程，牛，秦，尉迟四家是发自内心的欢迎，笑容自然，李靖来的时候笑得诡异，房玄龄，杜如晦来的时候分别在他们耳边嘀咕一阵，看来是在交底，至于剩下的官员他就笑的很爽朗，很帅气，充满了诚挚，最后那些胡商他就像看到了亲爹，尊敬而热烈，给人感觉这就是一位好客的主人家。至于看到从楼梯下面进出的商贾，他的眼睛没有笑意，只有冷漠和残忍。


所以魏征有理由相信，今晚最倒霉的会是胡商，再次之一定是商贾，最后会是官员，只是不知他将如何对待李靖，这是一个难题，不过李靖一向智谋出众，两人一定会有一番拼杀吧，想到这里，魏征就全身发热，很期待拍卖会早点到来。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四节 秦王破阵乐


魏征等待官员们全都进去后，自己也从天桥上回到自己的包厢，不看里面的装饰，只看到黄铜制成的门把手，还有门上雕刻的夔龙浮雕，就可以想象里面的豪奢。


推开门，门后站有一位青衣女婢，头上插着一只铜簪子，再无其他配饰，就连女子特有的眉饰都没有贴，素衣素面，却又温柔知礼，蹲身一礼之后，就趁势蹲下来，脱下了魏征的鞋子，又给他换上了软底的布履，而后又施一礼，悄无声息地退回门后，依旧拱手肃立。


脚下软绵绵的地毯，踩上去甚是舒服，抬头就看见老妻正在逐个的看包厢里的陈设，几盆绿色的花卉，最是起眼，墨绿色的叶子中间夹杂着米黄色的花苞，整间屋子都沉浸在一股浓郁的兰花香气里，这是托钵僧从最南边带来的珍奇花木，想不到这里居然也有。


儿子贵玉憨笑着扶自己的爹爹坐下，自己也老老实实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就是总不停地扭动身子，魏征事实上最是疼爱这个长子，原因就是这孩子头受过伤，醒过来以后就变得憨憨的，再也没有小时候的那股子聪明劲。软椅旁边的矮几上摆满了各色吃食，自己只要不动，这孩子说什么都不会动的，所以魏征就挑了一个自己以前在云家吃过的麻花，递给儿子，这东西脆生，有嚼头。


“阿郎，你能不能和云侯说说，请他把宅子卖的便宜些，妾身总觉得咱家的钱不够，你看看满长安城的富贵人家都来了，到时候卖不起可就难看了。”


魏征随着夫人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剧院里已经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无不是身着绫罗绸缎之辈，熙熙攘攘的随着青衣仆役寻找自己的座位。


这些人都是云烨的收成啊，有人以庄稼草木为收成，有人以牛羊猪马为收成，也有人以金石铁木为收成，可惜啊，他们统统都遇到了以财主为收成的云烨，今晚注定是云烨收割的好日子。


“夫人不必担心，钱不够那就不给，先欠着，等有钱了再还，没钱就不还了，贵玉的婚事有些对不起亲家，虽说是指腹为婚，但是贵玉患了头疾，人变得憨厚，木讷，咱家好几次向亲家提出辞婚，都被亲家拒绝，那么。咱家就只有在钱财上多为孩子们考虑一些，房钱不给他又岂奈我何。”魏征的这几句话，把老妻震惊的张大了嘴，这还是自家清如水，廉如镜的阿郎么？


“夫人不必担心老夫会贪渎，若是别人，给座金山老夫也会嗤之以鼻，唯有云烨，他的便宜能沾一点就一点，老夫不会有一点的犹豫。”


魏征把占便宜的话说的理直气壮，似乎不如此，不足以表达自己仇富的心理，他现在就已经执着的认为，现在歌剧院里的这些人除了少数是看客，剩下的全是待宰的羔羊。


“阿郎，云烨如此败家，只可怜了他家的老祖母还有辛月那孩子了，咱家不占便宜，全部的钱给他，如果不够就欠着，不赖帐。”魏夫人说的斩钉截铁。


“夫人啊，你们真的以为云烨是败家子？也对，这名头都传遍长安了，夫人稍安勿躁，且等今夜过去，你就知道他是如何的败家了。”


歌剧院里的灯光忽然变得明亮起来，魏征站了起来，如果不出所料，陛下该来了。果不其然，一声长号过后，最中间的包厢灯光大作，亮如白昼，穿着便衣的李二和皇后站在包厢露台上接受所有宾客的见礼，有远方来的客商更是激动地纳头就拜，山呼万岁。


李二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都坐吧，就回到了包厢，那里的灯光瞬间就变得柔和，再无一丝霸气，刚才的一幕，给众人留下的印象太深，然如一头巨龙从洞窟里探出了头扫视一下自己的臣民，就又退了回去，李二淡淡的一句话，把自己才是世间的主宰表现的淋漓尽致，话多了，反而少了威严。


回到包厢，李二就甩去鞋子，赤着脚踩在地毯上转着圈的欣赏包厢的布置，能用金子的地方就绝不会用黄，能用珠玉的地方绝不会贱料，露台和包厢的隔断用的珠帘都是大小一致的珍珠钻眼串出来的，满意的点点头对长孙说：“我还以为那小子要一千贯是在狮子大张嘴，没想到还真的值这个价，这个戏台子朕很喜欢，让内府给他一千贯。”


长孙正站在帘子在后面看底下的黑压压的人头，听李二这么说，就回过头笑了，挽住李二的胳膊说：“云烨再是狡猾，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却是明白的，这座包厢装饰下来，没有几千贯是不成的，这两盆早菊开的热闹，回宫的时候带走，放在这里糟蹋了，又没人看。”


夫妻间正谈的高兴，忽然觉得大厅里的灯火暗了下去，那间戏台子却变得明亮起来，一个战战兢兢地胖子站在台子上惊恐的四处张望，等四周安静了下来，才结结巴巴地说：“今日拍卖会，得到了陛下，娘娘，太子殿下，还有我大唐所有的贤达的捧场，我等感激不尽，唯有准备了一些歌舞，希望不会让大家失望。”好不容易念完，脑门上的汗水像小溪往下流，坐在近处又看见的，一宣扬，顿时惹得众人哄堂大笑，看着胖子背后湿淋淋的一片，笑的更加畅快。


“如此酒色之辈，狐朋狗友也敢拿出来献宝，云烨这是身边没人了，丢人啊，我辈家族如果出此败家妖孽，当活活打死，白白的把这个歌什么院修建的如此富丽堂皇，云烨技止此耳。”包厢里的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大是感叹，只觉得那些毛头小子就没有一个能成事的。


李承乾坐在一二楼之间的台子上笑得直打跌，身边的黄衣丽人紧紧地抓着他，怕他掉下去，两人之间好像没有隔阂，很亲密。


“檀儿，你知道吗，这家伙就是装的，平日里最是胆大狡猾，现在吓得汗流浃背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你告诉你父亲今晚千万不要买琉璃器了吗？”李承乾在问话的时候，手已经抓到了黄衣姑娘的小手，还不放手，后面监视的长乐正要开口说话，让他们离远些，这是母后吩咐她的任务。


谁料想一只手从后面伸出来，捂住了她的嘴，把她从门里拖了出去，很快就有人抱着她的腿，扛着她飞快的往包厢里跑，天桥上的侍卫仿佛没有看见一般，继续木桩子一样杵在那里。


长乐吓得快要晕过去了，却被人放了下来，就听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傻妹子，大哥明显要私会自己妻子，你杵在那里干什么，没一点眼色。”


长乐本来要流出来的眼泪一下子就没了，回过头，只见李泰，李恪哥俩站在她背后挤眉弄眼的朝她做鬼脸，老实孩子很少发火，一旦发火很可怕，抓过李泰的手就狠狠的咬了下去，还不松口，一直叼着。看着吱哇乱叫的李泰，李恪侧过身小心的让过他们兄妹，自己回包厢去了。


刚回到包厢就听到舞台上鼓乐齐鸣一个撕心裂肺的声音在嘶吼：“：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李泰听到这里暗叫一声坏了，赶紧又出去把李泰，长乐拽了进来，对长乐说：“快松口啊，破阵乐开始了，不站好了，会被母后惩罚的。”


两人这才松口，李泰搓着手腕问李恪，“云烨疯了，把一百二十八人才能演奏的破阵乐拿来在这里演出，他头不对啊。”说着就往舞台上看，果然，现在正好到了甲士起舞的时刻，巨大的锣，巨大的鼓，响亮的胡笳，婉转悠扬的龟兹曲调混成一团，看的满剧院的长安人士热血沸腾。


耳朵里塞着纸团，云烨正在和破阵乐的编篡者之一的李百药攀谈甚欢：“云侯果然高明，这破阵乐在这剧院里演奏起舞的确效果果然最好，锣鼓之声回旋于耳，龟兹古乐翩然而至，台上队伍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鹳，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战阵之形，每变为四阵，有往来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你听，现在到了中篇。”


耳朵里塞着纸团，那刺耳的魔音依然传了进来：“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一个演员喊也就是了，偏偏剧院里的上千人一起喊就要了命了，在后世就没喜欢过摇滚，现在自作自受的让自己痛苦，不就是一百来个人在那里跳团体操吗，奥运会上万人的大场面都见过，看一百来人为了突出中间那个穿白甲上蹿下跳的白痴而狼奔豖突，欲逃无门，云烨就想起熙童的二十一个老婆，歌功颂德没问题，这是胜利者的权利，但是，你好歹给那些快要饿死的妇人找好老公你再颂啊。


“如何？云侯，你看看气势恢宏，气象万千，间杂四海之乐，最妙的就是龟兹之乐，高昂而且美妙，大鼓震天响，传声上百里，可以感天动地啊。”


李百药把嘴凑在云烨的耳朵根上大声说话，却不知他这会早就生不如死，只盼着最后那几句：“主圣开昌历，臣忠奉大猷；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赶快念完，好把命救一下。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五节 最后的欢乐


历史书上把秦王破阵乐吹嘘的庄严工整，气势不凡，事实上在云烨看来都有些拙劣，跳舞的，跳的不够高，腿劈的不够直，配合的不够工整，配乐像噪音多过像音乐，尤其这曲子是李二亲自配的，就能想像他有多么的糟糕。


还好，在可怕的灾难也有过去的时候，在众人的疯狂喧嚣中，鼓不敲了，锣也不响了，魔音般的龟兹乐也远去了，终于把这段熬过去了，还没来得及庆幸，乱糟糟的“陛下百战百胜，万寿无疆”的马屁声又滚滚而至，听着身边李百药的欢呼声，云烨不得不也投入进去一起喊。


踉踉跄跄的推开门，趴在栏杆上休息了好久才缓过来，下次有破阵乐的聚会打死都不去了，何邵满脸红光，沙哑着嗓子来找云烨，问下一步的打算，从他的状态云烨可以看出他很享受这种感觉，尤其李二最后出现在露台上频频招手的时候，有好多人都泪流满面。


“还能怎么办，按照商量好的办法进行，歌舞最多只有半个时辰，下面就要看你的了，我没办法出面，把他们哄高兴了，就要开始拍卖，成败在此一举。”


“刚才的武乐实在好看，我都要鼻子冒血了。”何邵舔舔肥厚的嘴唇又说：“很多人都意犹未尽，不如我们再来一次如何？”


连踢带打的，把白痴撵走，直直的躺在宽大的栏杆上，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场子里实在是不敢进去了，有人抓住了云烨的衣角，侧头看原来是莳莳和辛月，艰难的笑一下说：“你怎么不进去，歌舞很好看，不用理会我，我只是有点累，休息一会就好。”


“妾身就在这陪陪你，不说话，你躺一会，我抓着你就好。”新月哭过了，是谁欺负她了？


刚要问，辛月把他的手按在自己脸上，泪流的更多了。


“没人欺负我，也没人敢欺负我，就是看到你疲惫的样子心里不好受，你一个人要对付整个剧院的人，我怕你累坏了，烨子，我们不要钱了，我们回家好吗？我伺候你睡觉，盖得暖暖的，什么都不管，回家，一觉睡到天亮，就像我们新婚时的样子好不好？”


话说的云烨差点掉下泪来，不成啊，这里面所有的家伙都欠自己的债，不讨回来怎么行，老子这次要把长安搬空，还要让这些家伙都欠上李二的阎王债，不能软弱。


鲤鱼打挺没打起来，只好爬起来，活动活动脖子，对辛月说：“妇人家懂得什么，好好地去看你的歌舞，看你的戏高高兴兴地过日子才是正紧，其他事情是男人的事，不要问，我还死不了。”


说完话就把辛月，莳莳推进去，自己来到一个窗户前，透过窗棂往里看，只见关大家的袖子甩的漫天飞舞，三四丈长的袖子也不知是如何甩起来的，这比耍流星锤可难多了，盈盈的腰肢仅堪一握，到了下面却急剧的膨胀，浑圆的屁股上只绷着一条薄纱，奶奶的，上回在燕来楼她可不是这么耍的，皇帝一来，就恨不得脱光，妖精！


云烨不记得自己说过妖精这两个字，难道是回音？能说出心里话的回音罕见，听得后面有动静，回头看，只见很多的女眷都跑了出来，关大家的艳舞可不是这些妇人能受得了的，再说它原本就不是给女人看的，估计都是受不了自家男人的丑态专门躲出来的。


耳朵一紧，程夫人已经怒气冲天，揪着云烨的耳朵就问：“好好地歌舞，你怎么找了个妖精来闹场子，你看看里面，一个个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哪有一点庄重的样子？”她一发话，一群年纪大的妇人都围了上来，连挽袖子的都有，正在危难之际，何邵又爬了出来，对着云烨喊：“烨子，烨子，快来看啊，关大家在学飞天反弹琵琶啊。”好兄弟啊，这是看到了刺激的地方，来找云烨一起去看的。


“诸位婶婶，请这些歌姬的事情，小侄委实不知，都是何邵在搞，您们去问问他可好？”兄弟有时候就是拿来卖的，尤其是遇到现在这种状况。


大唐的妇女是彪悍的，尤其是房玄龄的夫人，手里抱着的一只雪白的狸猫惨叫着就冲着何邵飞了过去，更恐怖的是，尉迟的夫人会武功，还很高，裙子一撩，脚就出去了，狠狠地踹在何邵的肚子上，何邵的腰一弯，就蹲地上吐酸水，那些妇人拳打脚踢，还有拿簪子扎的，看的云烨直哆嗦。


好不容易出够了气，何邵已经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了，连裆部都有几个纤细的脚印，妇人们仰着脖子又进了剧院，云烨赶紧把老何抱起来，脸都肿了，捂着裆部惨叫，过了一会，老何停止了惨叫，对云烨说：“这顿打不能白挨，等会我拍卖的时候坑几个人成不？”


“只要你愿意，就是坑我都没关系。”


“可惜啊，关大家的缩臀抬胸反弹琵琶你没看见啊，那腿儿抬得高的，如果灯光再亮些就好了。”老何挨揍都挨出经验了，虽然鼻青脸肿的却无碍行动，就是后背上有几个血印子看的渗人。


“这个关娘子怎么如此无礼，这是陛下和娘娘在看，成何体统啊。”说起这事情云烨就恼火，这不是在妓院，是在舞台上，如此豪放的表演在后世算不得什么，但是在大唐，绝对有失风化。


“关娘子问过我，说是做一个小修整可不可以，我就答应了，我哪里知道，她会跳舞，还跳的如此风骚。”何邵就是见不得女人，家里已经有了七八个小妾了，这还死心不改，这顿揍挨的不冤。


里面又轰动起来了，云烨赶紧往里看，还好公孙在舞剑，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只是舞着舞着，她手里的剑就飞了出去，马上就要刺到最前面一个商人的胸前，却又折回飞了回去，仔细看原来剑柄上绑着一条白色的绫绢，控制着剑四处飞舞，这他娘的难道就是杜甫诗里描述的，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这不用凝什么清光了，都吓尿了，那个商人嘴吐白沫，旁边的人都捂着鼻子，不用到跟前就知道。


一个跳著名的《浑脱》舞，一个玩险到极点的《剑器》都把看家的本事拿出来了，就为了博李二一笑，现在李二早就超越了褒姒的水准，全大唐的百姓都以他为公关对象，的确让人羡慕。


别人发飙没关系，长孙发飙会要命，赶紧来到皇帝的包厢前，请宦官通禀，进了包厢，却发现李二看的喜笑颜开，长孙也笑意吟吟，还不停的评价两下，两口子似乎都很享受。


准备悄悄的再退出去，李二发话了：“很有意思，这个公孙就让她进宫教一些舞娘剑舞就好。”这就动了淫心了？


看看长孙若无其事的样子，只好躬身答应，公孙大家等这个消息都等得心急了吧。


终于有丝竹之声传来，琵琶演绎的天籁，几个口技名家，绘声绘色的演绎出深山老林的宁静气氛。一只竹子编的蛇身上面蒙上染了色的麻布，一条白色，一条青色，在搭好的假山上游来游去，眼睛一个幽绿，一个火红，在灯火的渲染下，就仿佛两条真的蛇一样，剧院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红红的蛇信子不停地伸缩，这是书院的学生装扮的，那几个歌姬还做不来，一阵烟火升起，掩盖了蛇身，当烟火散尽，地上却趴着两个娇媚的女子，一青衣，一白衣，做睡梦初醒状……


云烨没时间看这些粗制滥造的东西，在后台和何邵准备拍卖会，云家的仆役手里端着一个个檀木盒子，坐在后台，每个都有编号，丝毫不乱。


先开始拍卖的是金丝楠木，底价就是三百贯，只售卖十根，剩下的准备在盖完宫殿之后，再涨价卖出去，紫米还没等售卖，就被皇家，还有云家，程家，牛家，秦家瓜分光了，这是养生的好东西，只有龙岩溪这个地方才有，产量稀少，价格倒是不贵，只是没人知道就是。


离戏剧结束只有不到两柱香的功夫了，场下的人大概听到那句笑死人的情话，唏嘘不已，转眼间，狂风大作，地动山摇，小青被金甲神人一箭射死，鼓着肚子的白蛇竭力与诸神作战，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长空，手持三股托天叉的神人就要一叉子扎下去，结过扎不下去，须发虬张的尉迟一把夺过叉子，还把神人给踹下台子去了，就这种白痴行为，下面还有叫好的，可能觉得不对，尉迟又把叉子还给爬起来的金甲神人，自己讪讪地下台子去了，就蹲在下面看。


透过缝隙云烨看到李二夫妇笑的前仰后合，直到托着钵盂的法海老僧走了上来才止住笑意，：“妖孽，人有人道，妖有妖道，如扰乱天机，私自与凡人私合，罪不可恕，老僧将你压在雷锋塔下，塔倒你生。”眼看着巨大的钵盂从天而降，白蛇大叫着把孩子抛给了远处的光头许仙，钵盂轰然落下，一座画在幕布上的高大石塔矗立在舞台中央……


戏完了，拍卖就要开始，何邵有些艰难，眼睛肿成了一条缝，今晚上不成了，只有自己亲自出马。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六节 勾魂夺魄


站在被灯光照耀的惨白的戏台上，云烨朝四周施了一礼，笑着说：“云家前些日子，把所有丢人臊性的买卖都关了，谁料想，家里居然还有一些货物被陆续的运过来，堆在家里不好看，就看看在座的诸位有没有兴趣接手，都是些不值钱的破烂，看着给几个钱就好，在下还打算多给书院盖几间房子呢。”


刚说完，底下就一片哄笑，有财大气粗的人立刻就嚷嚷：“云侯，你就开始吧，老夫今日过来的时候就带了五百两金子，云家有困难，我等不会见死不救。”


包厢里的奶奶，辛月气的都要跳起来了，却发现云烨依然满脸堆笑，还拱着手说：“如此，云某多谢了，一会请不要客气，货到卖场，就好比人到法场，免不了一刀啊，天色已晚，我们这就开始。”招一招手立刻就有云家仆役端上来一截木桩，这是从原木上截下来的一截边角料，特意打磨了一番，涂上油，金丝纹理清晰可辨，随便摆放在台子上。


“诸位知道前些日子的盛况，长安百姓心忧陛下的身体，担心潮湿的旧宫殿会对陛下的风湿不利，所以集资为我大唐修建万民宫，所需的金丝楠木都是从蜀中运过来的，好木料啊，只是多了十根，现在拍卖，每根要价三百贯，每加价一次为一百贯，诸位请。”


终于等到了发财的时候，场子里变得异常安静，迟迟没有人出价，过了一会，一个声音传过来：“老夫年事已高，该准备棺材了，这种好料子长安难求，老夫出价三百贯。”


循声望去，原来是李纲，老头子坐在第一排，身边围绕这着诸多弟子，原本他是有包厢的，谁知道老头子把包厢让给了弟子带来的女眷，自己挤在椅子上看热闹。


“先生出价三百贯，好，这根木头就是您的了。”云烨没等别人开价，就一锤子定了音，有便宜也需要自家人来占。


买木头的都是些老家伙，给自家盖房子用金丝楠会违制，做家具，棺椁还是没问题的，人都是贱毛病，越是稀少就越是抢的厉害，拍卖的价格逐渐攀升，除了第一根是被底价买走，其余的最高出到了八百贯，最少也有五百贯，把李纲乐的见牙不见眼。


龙涎香，被端了上来，仆役截取了一小块，在银盘里点燃，袅袅的青烟升起，剧场里立刻浓香四溢，云烨敲了半天桌子，才让会场安静下来，龙涎香啊，这是可以延年益寿的好东西，尤其是胡商更是对他垂涎三尺，胡人多食牛羊，身体有体臭，最是喜欢以香料遮掩，见到人头大的一块龙涎香，那里还忍得住。


“这块龙涎香是海边的一家渔户无意中得到的，渔户以十贯钱准备卖给云家，云家再不肖，也不会赚穷家小户的钱，给了渔户三百贯收下了这块龙涎香，当然，对于诸位，云家不会客气，所以底价一千贯，请诸位出价。”


高丽的使臣才喊出一千贯的价码，立刻就被大胡子胡商以一千五百贯超越，李家好香的王爷笑着给了两千贯的高价，这才把龙涎香收入囊中，叫价，叫的不热闹，原因就是都等着宝物的出现。


云烨笑笑，把一个精美的琉璃瓶子举了起来，也不打开瓶塞，暗红色的液体在灯光下显露出一种妖媚的紫色，众人的眼睛都被瓶子吸引，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觉得此物一定不是凡品，光是那个流光溢彩的瓶子就绝对价值不菲，如今宝贝瓶子被用来装东西，那些液体的珍贵就可想而知。


“这东西是女子用的一种奇香，采自一种名叫罂粟的花朵，罂粟也叫地狱花，艳丽非常，当然毒性也猛烈，不过这东西没毒性，就是不小心喝了，也没问题，洒一滴留香三日不绝，其它的效果我不说，你们只需知道它的名字即可，它的名字就叫勾魂夺魄，世间仅此一瓶，以后也不会有，底价一千贯。”


剧院里顿时就炸了锅，云家的香水原本就神秘，流在外面的也不多，只有几家关系好的富贵人家才有少量的获赠，至于卖出的最便宜的都在五十贯以上的价格，就是如此，也是有价无市。


如今云家连地府里的花也弄来造香水，不能不说神通广大，地府里的女鬼最是会魅惑人，听名字就知道这东西会迷死男人。


“皇后如果喜欢，让云烨送过来就是。”李二现在好奇心高涨，勾魂夺魄是个什么滋味，自己从来没有尝过，很想试试自己被迷得五迷三道的感觉，发生在别人身上可能有后果，抹在皇后身上欢实没关系。


“妾身早就见过，这东西很好，就是与妾身的身份不符，谁家皇后是靠勾魂夺魄过日子的，只有那些狐媚子，才这么想，妾身还要给孩子哺乳，用这东西不好，就您铁石一样的心肠，抹什么都不会有用。”


碰了一鼻子灰的李二讪讪的摸摸鼻子，只好放弃品味一下的心思。


“一千贯！”有大胆的妇人，比如房玄龄的夫人，这一声叫价，震惊全场，李二都不由自主的坐了起来，长孙却笑靥如花，一个劲的鼓掌。


“老房这还有活路吗？”同样坐在前排的程咬金低声问秦琼，他们都是被女眷给撵出来的，这几天长安城里女人最有面子的事情就是能邀请自己相好的女伴去自家的包厢看戏，一旦有了外人女眷，家里的男主人只好四处流浪。前面一大排全是高官显贵。


房玄龄面如土色，一个劲的给云烨使眼色，示意他不要把这东西卖给自己老婆，拱手作揖的样子极其可笑。他是真心怕自己的老婆。


“一千一百贯。”右面的六号包厢里的一位婢女高声喊出来一个新的价位，萧瑀的老脸顿时扭曲成了麻花，不用说，这是自己新娶得的续弦报出来的价，老夫少妻平日里骄纵过度了。


还没等唐俭嘲笑的话出口，他自己的包厢里又爆出了新价格，看到都是高官显贵之家在争，底下坐着的商家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惹恼这些人，回头再收拾自己，哭都没地哭去。


开了场子，就没有让它冷下去的道理，云烨命家里的女管事捧着瓶子每个包厢都转了个遍，瓶子口稍微打开一些，仿佛是甜香，又像是乳香，还有一股兰花香气，最可喜的是，味道并不浓重。却凝而不散，只是稍微晃一下，便满室生香。


妇人们失去理智是极可怕的，王妃也好，公爵夫人也好，心中狂热的占有欲都被点燃了，只是转了一圈，价格就哗哗的升到三千贯。


底下的诸位大佬都用仇恨的眼神看云烨，身体不好的都有些哆嗦，这个时代讲究财不露白，都是装着三餐不继的过日子，现在忽然间为了一瓶香水，就自爆家底，俸禄养匹好马都费劲，现在一个个都是家财万贯的，让自己如何自处？让李二又是恼火，又是伤心，全天下原来就自己一个穷鬼，盖个宫殿都需要百姓帮忙。


河间郡王李孝恭听到自家报出三千五百贯的报价，再也坐不住了，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捂住那个败家婆娘的嘴。


不能再闹下去了，再闹下去，谁的脸面都不好看，不知道今晚回家有多少三品四品的诰命夫人会挨揍，一锤子就定了音，花落河间郡王家。李孝恭指着云烨大声咒骂，明知这小子在报复，却又无可奈何。


在把全部女人都撵到小厅里看服装发布会后，云烨明显感觉到会场里的人都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第一件玻璃制品被摆上了桌子，场子里顿时热闹了起来，玻璃本身就反光，再被强烈的灯光一照，更是显得玲珑剔透，宝光四射，说不是宝物都没人信。


云烨没有再长篇大论的解释这是什么，手随便拍着这尊马踏飞燕造型的玻璃马，对着下面眼睛都要红起来的宾客说：“一匹马，底价一百贯。”


等着云烨好好说道说道这件绝世珍品的人，听到这句话，几乎厥过去，萧瑀戟指云烨怒不可遏，甩开准备搀扶他的年轻官员，三两下就上了台子，迷醉的绕着玻璃马转了一圈，把云烨撵到一边。


自己大声说：“一匹马？无知小儿，宝物落在你手，真是明珠暗投啊，一匹马？此物原名叫马超龙雀，老夫看了一圈按照相马经中所述的良马的标准对比此物，几乎无一处不合尺度。


更兼得形象矫健俊美，别具风姿。马昂首嘶鸣，躯干壮实而四肢修长，腿蹄轻捷，三足腾空、飞驰向前，一足踏龙雀，龙雀惊回首，寓意大胆而风趣，一百贯，连这匹宝马脚下的龙雀都买不来，如果没人要，老夫一千贯算是收下了。”


说完就准备抱起来拿走，一声断喝喝止了他的行动，孔颖达走了上来，打掉了萧瑀的手接着说：“老萧不老实啊，好端端的一件相马法式，你打算一千贯抢回家？老夫出一千五百贯。”


高丽使臣回原佑高声叫道：“两千贯。”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七节 价高者得


场面一下子就静了下来，人人都用很奇怪的眼光看回原佑，仿佛在看一个疯子，在大唐的人没有充分满足购买欲望之前，其他外族的人是不能张嘴的，这是李二平灭突厥人之后形成的一个惯例。


萧瑀仿佛没有听见那两千贯的叫价，对云烨说：“小子，一千六百贯，老夫是穷人，你如果还敢涨价，我就把马砸了，谁都得不到。”


“一千六百贯，有没有比一千六百贯高的价？刚才萧公说了，这是宝贝，想出高价的现在是最后时刻，我数三下，锤子落下，就没机会了，一……”


云烨才张嘴数数，回原佑又开口了：“我出三千贯”。


没人理他，云烨接着数：“二，三，成交，这匹马为萧公所有。”咣的一声锤子落下，交易完成。其实云烨很想把玻璃卖给回原佑，但是这时候，面子比钱重要。满场子没人觉得奇怪，连惊讶的都没有，似乎云烨高价卖给高丽人才是怪事。


没人知道这种精美的不似人间所有的宝物还有多少，卖掉一件就少一件，长安的商贾见官员们已经拔得头筹，剩下的自然不会落于人后，早就准备好了云烨事先发出的号牌，随时准备开始搏杀，有实力的大家族根本就不会自己出手，直接出手的都是些坦荡无私的官员。


高丽使节气得浑身发抖，回原佑直接站出来，指着云烨说：“云侯，你既然说今晚拍卖高价者得，为何我出了高价，你却偏偏把珍宝给了低价者？我要控诉。”


云烨正忙着从箱子里往外掏玻璃，听到问话头也没回的说：“那是针对我大唐人而言，对你们不算数，如果有剩的，自然会轮到你，急什么。”


大厅里的大唐官员商贾轰然大笑，差点把大厅的顶棚都掀掉了，回原佑，还有其他国家的商贾，又羞又气，怒火已经在熊熊的燃烧，只是环境不对，一个个把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准备扭头就走，离开这个让他们感到羞辱的大厅。


可就在这时，云烨又从箱子里掏出一只孔雀，一只身上坐有一个四肢胳膊的人，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凡品，红嘴，蓝毛绿斑点，栩栩如生，人物也塑造的精妙无比，慈眉善目的。


回原佑眼中冒出贪婪之色，其他的胡人也停下了脚步，眼中除了蓝孔雀之外再无它物，一群人围成圈子嘀咕一阵，回原佑作为被推选出来的代言人对着李二的露台躬身施礼，大声的向皇帝陛下讨说法：“尊敬的大唐皇帝陛下，我们高丽一向对大唐亲善有加，每年的供奉未曾有丝毫的短少，我国陛下的国书尊您为长辈，为何今日我等在这里遭受如此羞辱，请陛下裁断。”


可怜的大唐现在还没有达到她辉煌的顶点，放在李治时期，高丽使节敢这么说，早就拉出去喂狗了，还能容他如此嚣张，现在大唐在准备薛延陀，吐谷浑的事情，没力量三面受敌。


云烨心中暗喜，终于有机会先坑一把这些家伙了，有他们抬价，想必那些坐在前排的老家伙们，一定会变得更加疯狂，很期待李二为这些使节和商队说话。


果然，李二慵懒的声音传了过来：“云烨，不许再无视使节的要求，你要公平的对待今日的所有宾客，宝贝么，有德者居之，你不是说谁钱多就给谁么，就这么办好了。”


云烨躬身领命笑着对回原佑说：“陛下发话了，我一定会谨遵无虞，上一个就算了，从这只蓝孔雀开始，我一定谨守陛下的吩咐。”


见到目的达成，那些高丽，薛延陀，吐谷浑的使节也不以为甚，在众多胡商的吹捧声中又坐回了原位，等待拍卖开始。


一个高眉深目的番僧走了上来，对云烨说：“云侯，你千万不要在蓝孔雀，蓝孔雀的称呼这尊佛像，小心将来入无间地狱受无尽煎熬。”


“这和尚是谁？”云烨问站在身后的猪头何邵，何邵努力地睁开眼睛，连忙双手合十说：“这是鸠摩识大师，来中原已经三十年了，是有数的得道高僧，不能无理。”


云烨做恍然大悟状抱抱拳，笑着说：“大师，这明显只是一只孔雀，为何您偏偏要说这是一尊佛像呢？这其中可有我不知道的缘故，还请大师解惑。”


鸠摩识还了一礼就说：“云侯是俗家人，不解佛事也情有可原，就让老僧为各位解说一遍就是，佛家有一位大能名曰孔雀明王，也称为佛母。灭一切诸毒怖畏灾恼，摄受覆育一切有情获得安乐，你看孔雀座上的佛陀呈一面四臂之相，手持莲花、俱缘果、吉祥果、孔雀尾，所持四物中，莲花表敬爱，俱缘果表调伏，吉祥果表增益，孔雀尾表息灾。这是一尊难得的佛家宝贝。”


云烨那里知道这些，图样都是离石画的，他见多识广，又看不起云烨的不学无术，自然不会给他讲解这些晦涩难懂的学问，听鸠摩识这么一说，他也感觉这是一个可以要高价的好东西。


“贫僧愿出两千贯向云侯求这尊明王法相。”


鸠摩识很有钱？这不是都自称贫僧，怎么一转眼就拿得出来两千贯，要知道两千贯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一斗米的价格也不过四文钱，一贯钱整整一千文，两千贯可以卖多少的米，这些家伙到底收了那些可怜的信徒多少钱？寺庙看起来还是很赚钱。


“大师想要自然遵从，只是陛下刚刚有喻令，价高者得，但愿您能如愿。”话才出口，立刻就有其他人附和，回原佑想都不想就张嘴叫价：“三千贯。”这回他是抱着志在必得的心态，不要说这是一件宝贝，哪怕是狗屎都抢定了。


薛延陀的使节跳出来生硬的说：“三百头牛。”


李二躺在软椅上脸不由得抽搐一下，大唐的牛从来就没够用过，这次他还在发愁如何付给薛延陀五千头牛的绸缎粮食，还有铁器，没想到一堆沙子就换来三百头牛。


“二郎，这些玻璃不能任由云烨祸祸了，既然一只孔雀就可以换来三百头牛，对我大唐可以说几乎是没本的买卖，可以换牛，就可以换战马，还可以换羊，还可以换高丽的铁器，朱砂，我们什么都不用付出，最多就是一些沙子，前面我们失策了。”


长孙一想到自己可以无偿的得到全天的财富，面孔就一瞬间涨得通红，李二也坐了起来，想想，又重新躺了下去，对长孙说：“云烨现在满肚子的怒火，如果不发泄一下，就不会尽心做事情，这回，就让他尽情的玩一次吧，我们亏欠他良多。”


长安的商人还很不习惯现这种一掷千金的氛围，都长大了嘴巴，看着他们三家逐渐把价格抬上去，心中大是羡慕，这一件宝贝所赚的铜钱，就足矣让自己赚一年的。


看着薛延陀人最后以五百头牛的代价，从满脸惋惜，恋恋不舍的云烨手里拿走了孔雀明王像，厅子里的大唐商贾似乎被人抽了一记耳光。


魏征的心和每一个毛孔都在高歌，无论那尊明王法相如何的值钱，在他眼里都没有五百头牛的价值高，金石珠玉饥不能食渴不能饮，有了这五百头牛，可以多开垦出多少田地啊，这才是大唐的根本。


云烨又从箱子里捧出来两尊一模一样的琉璃巨狼，这两匹巨狼正在做啸月状，尖牙利齿，粗壮的四肢附于地上，遒劲有力。


照耀两匹巨狼的灯火瞬间熄灭，满剧院的人吃惊的发现，两匹巨狼的四只眼睛仍然会放出光芒，寸许长的绿光将这两尊雕像映照成惨绿色，似乎狼的恶灵正依附在这两尊雕像内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灯火再次点亮，绿色的毫光逐渐隐去，巨狼依然战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刚才的一幕让所有人以为身处梦境，静悄悄的一言不发。


阿史那家族就是草原上真正的主宰，他们的祖先据说就是狼，每一个阿史那家族的人胸口都纹绘了狼头纹身，正是这种啸月形象。


薛延陀人立刻站了起来，一千头牛，云烨不为所动，只是把头转向吐谷浑人，年迈的长老喘着气说出了一千五百头牛的价格。


云烨清楚，他们也清楚，就连闭着眼睛的李二也清楚，只要他们两族把这两只狼送到大漠深处的西突厥，立刻就会有一个强大的盟友。


房玄龄，杜如晦，李靖，唐俭等人立刻就站了起来，李靖大叫：“云烨，这东西不能卖，会给大唐带来麻烦。”


云烨咧着嘴对李靖笑了一下说：“陛下说了，价高者得。”


薛延陀现在身处大唐铁骑的威胁之中，这次前来大唐就是希望能够和大唐达成协议，不受战争的威胁，谁知无意中发现这件献给天狼神最好的宝物，只要送给西突厥，就一定会达成同盟，共进退，拼了老命也要得到。


吐谷浑人也抱着同样的心思，这次来的是一位大长老，同样发现了这两匹巨狼雕塑的重要意义所在。


在李靖等人焦灼的劝说下，云烨依然一副生意人的摸样，不为所动。为了不至于夜长梦多，薛延陀人与吐谷浑人也达成了合约，两家共出肥牛两千头，买下两尊雕塑，一家一尊。


云烨笑的像只狐狸，从袖子里拿出一只小锤子，在其中的一只巨狼头上敲了一下，狼头顿时被敲得粉碎。


在所有人呆滞的目光中，云烨对两个买家说：“现在只有一匹狼了，我要三倍的价格。”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八节 图腾的代价


随手就把残破的狼身子掀下桌子，随他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从怀里掏出手帕，仔细的把剩下的一头狼擦拭一遍，见到去除不掉的污渍，呵一口湿气，垫着手帕仔细的扣两下，才满意的点点头。


吐谷浑大长老颤微微地走上台子，把四分五裂的玻璃块揽在一起，似乎想要粘起来，浑浊的眼睛里蕴含着泪花，手被玻璃的锋口割破好几道口子，鲜血淋漓。


沾着血的玻璃很快就显露出一种妖艳的红色，老头子颓然的把碎玻璃放在地上，绝望的对云烨说：“你为何这样做，你所有的宝物统统开价一百贯，我们给了你近三百倍的价格，为什么还不满意，草原上的牛羊虽然多，可他们也不是荒草遍地都是，一头牛犊长成大牛也需要两年时间，这其中要度过两个恐怖的寒冬，牧人们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也要赶着牛群在草原上觅食，每过一个冬天，最少会有三成的牛羊熬不过去。


每死一头牛，都是在饥寒交迫的牧民心头割口子，都说汉人是最和善的种族，为何你就没有半丝的怜悯之心？六千头牛是一个万人大部族的所有财产，给了你，就会有上万人熬不过今年的寒冬，这难道就是你一个大唐帝国领主的慈悲之心？”


一番话可能说到了游牧民族的伤心地，几乎所有的胡人都低下了头，甚至有脆弱的在大哭，就连剧场里的商贾都感慨万千，价值一两万贯的财富就在一瞬间毁于一旦，心头流血的绝对不止胡人一群人。


李靖的眼珠子滴溜溜的在转，魏征狂怒的几乎要从楼上跳下来，就连与美人唧唧我我的李承乾也惊得站了起来，房玄龄，杜如晦如丧考妣，唐俭面如土色，萧瑀全身抖得像筛糠。


长孙脖子上青筋都冒出来，眼睛几乎喷火，如果不是在剧场，她一定会把云烨最少打三十板子，不，五十板子，一锤子下去一千头牛没了，这已经不是在败家，是在造孽啊。


李二面无表情的看着下面众人的反应，忽然无声的笑了，给长孙说：“朕有点累了，小憩片刻，云烨卖完狼以后再叫我。”说完，就把身子埋进软椅笑着闭上了眼睛。


云烨很无奈，这些人怎么就不懂得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后世卖元青花的，如果有两个一样的瓶子，一般都是砸碎一个，把剩下的一个卖三四倍，甚至十倍的价格都不稀罕，怎么到了这里，一个个都变成了蠢蛋，老子好不容易有这样一个拿刀砍人的机会错过才是大大的傻蛋。


“自古以来游牧民族就生活在朝不保夕的恶劣环境里，与天争，与地争，与人争，还要遇到各种灾害，牛羊的瘟疫，旱灾，白灾更是年复一年。


我在草原上生活了大半年，深受其苦，夏日的蚊蝇，冬日的寒冷，都让我吃尽了苦头，我看见白雪下面冻得硬邦邦的尸骸，也见到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的死人头颅，饥寒交迫之际，那些抱成团取暖的牧人，把老弱放在最外面，把孩子和青壮包在人群最里面，那些挨冻的老弱彻夜发出惨叫，以抵御寒冷，想到这些，我的心都要碎了。”


任何人只要见到那样的惨状，怜悯之心都会油然而生，大唐的人都是善良的，听到云烨的叙述，自己都觉得遍体生寒，那些胡子更是感同身受，顿时剧场里的胡人哭成了泪人，不管坚强的，还是不坚强的，抱在一起才能感到一点安慰。


大长老抬起头泪眼婆娑的对云烨说：“剩下的这头狼我们出价四千头牛可否？”


云烨也在哭，想到自己在草原的遭遇更是悲从心来，听到大长老开价，他抹了一把眼泪，哽咽着说：“不行，少于七千头牛不卖。”话声不大，却坚定异常。


尉迟恭一屁股就把椅子坐塌了，看着云烨像是见到了鬼，抓着同样目瞪口呆的程咬金问：“你去了地狱？怎么把这样的一个魔鬼带回了人间？”


老程木讷的摇摇头，又碰碰老牛说：“这是你教的？咱几个老兄弟里也只有你能狠得下心。”


牛进达烦躁的推开程咬金说：“老子砍人没问题，但是要老子一边为对方悲伤地流眼泪，一边下死手坑，老子没这本事。”


李靖看看流眼泪的云烨，再看看已经处于石化状态的大长老，忽然觉得自己刚刚操的都是闲心，刚才还想着如何对付这些该死的胡人，现在发现，这些胡人回草原的时候，如果有条裤子穿就算是他们的大神在全力保佑了。


小台子上太子和自己的未婚妻刚刚升起的一点暧昧之意，已经荡然无存，苏氏担忧的问太子：“这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李承乾点点头，忽然笑的很开心，在台子上狠狠地转了两圈，把苏氏扯起来抱着头就猛地亲了下去，不待苏氏反应过来，一只手就钻进了苏氏的胸围子，揉捻起来……


长孙腿一软就坐在身后李二的腿上，捂着脸不做声，她发誓，云烨绝对是他这辈子见过心最黑，脸皮最厚，最无耻的一个家伙，自己以前只要稍微做些对不起他的事情就内疚，现在看起来，这完全是自己太过心软，太过愚蠢的缘故。


李二睁开一只眼瞄了一眼皇后，也不管坐在自己腿上非常不雅的妻子，拱拱头换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觉，他打算今晚把这场好戏从头看到尾。


暴跳如雷的薛延陀人有好几个准备冲上台子和云烨拼命，被云家的老兵一一挡在外面，单鹰现在连和云烨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看看对方没动静，云烨又把小锤子举了起来，在巨狼的脖子上比划，只要大长老和薛延陀人敢说半个不字，他会毫不犹豫的把雕像砸碎，他很清楚，西突厥人不稀罕他们的牛羊，阿史那家族控制着东起金山西到西海诸国的庞大领土，薛延陀，吐谷浑的几千头牛羊还不足以成为左右西突厥的砝码，现在西突厥贵族林立，谁都说自己是天狼神的正统传人，都在打压各派，吐谷浑，薛延陀如果想避免大唐的兵锋，结好西突厥贵族，他们少不了这匹狼。


大长老回头看看面如死灰的薛延陀使者，两人交换一下眼神，默默的点点头，大长老佝偻着身子显得愈发老迈无助，张开满是鲜血的嘴艰难的对云烨说：“成交。”


刚刚还满脸泪水的云烨立刻就笑逐颜开，搂着大长老的身子说：“这样多好，买卖成功了，我想，不会再有人开更高的价了，长老，你这笔生意多么的合算啊，一些牛羊罢了，就换得如此宝贝，您看看这匹狼，气度是多么的高雅，你看看这牙齿，锋利的……


何邵！何邵！赶紧去城外的牛圈里挑七千头好牛出来，拿我的牌子出城，明天一大早就把牛赶到咱们的牛圈里，多挑些母牛，你上回从草原带回的大部分都是公牛，被草原上的蛮子骗了，这回一定要小心，公牛，母牛你还认识吧？”


猪头何邵笑的胖脸上只能看见大嘴和白牙，在云烨身上摸索着摘下牌子，努力睁着眼睛就去找薛延陀人，吐谷浑人交涉结款的事宜。


抱着玻璃巨狼的长老听到云烨的话，几乎一步一呕血的下了台子，把巨狼交给上来搀扶他的薛延陀使节，才软软的倒地昏迷，他只希望这匹巨狼能成为西突厥的图腾，为吐谷浑人争取到十年的和平。


高丽的使节幸灾乐祸的瞅着胡人倒霉，自己能站在岸上看别人在水里扑腾挣命，是一种享受，棒子从来如此，一千多年以后也没有多少改变。


薛延陀人，吐谷浑人都走了，那些一直站着没座位的商贾趁机占了座位，作为商贾，他们很享受云烨的表演，并不觉得云烨这么做有什么不对，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人存在的价值体现，今日看到这一幕，个个受益匪浅，觉得三十贯的入门费用实在是花的太值了。


一鸡死一鸡鸣，人们对于宝物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有些身负使命的家伙，早就跃跃欲试了，那些大件的宝物无缘于自己，小一些的东西难道也没自己的份？


拍卖会不会因为一个糟老头子吐几口血就会戛然而止，而是更加的热烈，去看服装表演的妇人们也心满意足的回来了，唧唧喳喳的讨论自己的那些首饰才能配得上自己的新衣服。侍女手里捧着的檀木匣子里，装满了刚刚挑选的玻璃首饰，尤其是各种颜色的步摇，发夹，让她们心摇神醉，有心急的已经插在自己的头上显摆，如果她的男人看到这些，一定会暴怒的掀桌子，云烨的东西哪有便宜货？没见刚才把最会做生意的胡子都弄得吐了几十两血？


仆役上台很快就清理干净了台子，有细心地还端来水盆，细细的把大长老吐出来的血都擦拭干净，还给台子上喷了一点香水，自家侯爷可是个爱干净的人。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二十九节 琉璃大倾销


云烨的东西果然很贵，一个提梁壶就要一百贯，再配上六个酒杯大小的茶盅，算是添头，这是看在同僚的份上给的优惠。


云家遭了灾，都是被这些官员害的，作为同僚，恻隐之心还是要有的，不能看着云家满门老小拖着打狗棍子去要饭，这也妨害朝廷的观瞻不是，在那些大佬纷纷自重身份，不肯出价的时候，一群侍郎，洗马一类的中级官员本着最厚道的善心纷纷出手救济云家。


什么？每次叫价不得少于一百贯？那岂不是一个茶壶就要卖五六百贯？大怒之下决定不买，就让云家全部去喝西北风，一个破茶壶老子出一百一十贯居然被撵出来，奇耻大辱。


高丽人打算把在长安赚到的铜钱全部换成琉璃带回去，没多久，两万多贯铜钱就变成了几箱子琉璃宝贝，回原佑迷醉的抚摸着每一件光滑如玉的琉璃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腿，完全沉浸其中，他的样子恶心了很多人，却无人指责，他们希望自己也有恶心别人的资格。


在云烨拍卖第三十号拍品，也就是第二十件琉璃器时，云三从后台跑上来在云烨耳边轻声说：“侯爷，咱家的商队已经到了辽河，林掌柜说带去的六十一件琉璃器无一损坏，杜大将军给咱家准备了渡船，明日就会到高丽境内，送给了杜大将军一件琉璃牡丹，他很喜欢。”


云烨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六十件琉璃器足矣把高丽，新罗，百济的市场完全占领，老于世故的林掌柜常年跑辽东三国，对于高丽，新罗，百济非常的熟悉，这次就是他早在两个月前就带着庞大的四家联合商队去了辽东。


云烨要求必须带回来大量的高丽参，剩下的东西看不上眼，那就大量的收购粮食，有多少要多少，全部供给边军，如果粮食还有剩余，就地酿成烈酒转卖给粟末一族，换回战马和皮毛，这是一个长期的生意，如果可以形成稳定的贸易往来就最好，持久的消耗高丽的粮食，酿酒师已经随他们去了十余人，只要酒坊运转，就会消耗高丽大量的粮食。


至于给军方的粮食，自然会有兵部从军费中给云家拨给，云家从长安就可以收到辽东的钱财，兵部也不需要再千里迢迢的给边军运粮，两全其美。


云烨扭头看看回原佑，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钱财都买成了玻璃，回去以后价格暴跌，如何给高丽荣留王交代，或者他是给泉盖苏文交代？


云家终于做到了让所有人满意，八十件琉璃器全部销售一空，云烨家中也就剩了七八头那种用一个模子倒出来的玻璃巨狼，就一无所有了。


西突厥已经成了诸侯分制的好环境，每个大的部族都说自己是天狼神的儿子，都在斥责对手是污泥一样的血统，不是纯正的狼神子孙，只是都没有证据说明自己是真的，打打嘴仗就是最大的限度了，云烨挠着脑门一直在想，如果给他们每个大部族都送一座巨狼的雕塑，他们会不会打起来，说不定会出现一两个志向高远的英雄人物，想要把七八头狼都要收集齐，就像黄帝收齐九州鼎一样。


这样一来，战争就不会少了吧，自顾不暇之下，也就没有心气管什么薛延陀，吐谷浑，高昌，龟兹一类的外人了吧。


礼部侍郎黄璧一六百贯的价格把云烨腰上的琉璃佩弄走后就一直把玩不休，这是云烨为了应景，专门在出发前随便找了一个挂上去的，黄璧没拍到琉璃器，大怒，为了平息他的怒火，只好把身上的饰件也当做货物卖了出去，一张银行的兑票拍在云烨手里，黄璧毫不客气的把琉璃佩从云烨腰上解下来，现在这东西是他家的了。


舍利子一出来就被鸠摩识抱着痛哭，他不是痛哭已经死了的高僧，他是在痛哭佛门至宝舍利子居然被当成货物被发卖，这是亵渎啊，不管是哪位高僧的，身为佛门中人都不允许这种渎佛事件的发生。


能够肉身结成五色舍利子，如果说不是一位得道的高僧，打死他都不信。他只有八千贯，却死活要五颗舍利子，如果你不给，就准备坐化在拍卖台上，弄得拍卖场上没有一丝半点的气氛。没人叫价，也没有人愿意弄死一位著名的高僧。


他的无赖战术成功了，捧着舍利子扭身就出了拍卖场，只留下准备付钱的多宝僧。


李靖，红拂女等了好久才等到现在，他们夫妇对于琉璃不感兴趣，对财宝不感兴趣，能引起他们兴趣的只有那三张传说中的变色白熊皮，想从云烨嘴里打探到虬髯客的下落。


前一阵子参与设计云烨被人家看穿，弄得自己没法子直接找他问话，听说他有朋友从白玉京附近回来，不知道见没见着自家三弟。这是他的心病，足足埋在心里二十年之久，快把他们两口子弄魔怔了。


看着一张熊皮被高高的挂起，灯火照耀处亮白如雪，灯火暗处却漆黑如墨，果然神奇，不是那些穷荒绝野，出不来这样的绝品熊皮。


“诸位，都听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不可知之地，这张熊皮就来自于一个半年黑夜，半年白昼的地方，请相信，这不是顺口胡诌，是真的，穿在身上再寒冷的天气，你也如沐春风，不多说了，就这样，如果想要就开价吧，今日拿到台子上的东西都是要卖的，可以上来参观以辨真假。”


说完就跳下台子，坐在程咬金身边歇歇，今晚实在是太累了。


“小子，你确定这东西是真的，那人没骗你？”老程若有所思的问云烨。


“程伯伯，你就放心吧，绝对没问题，这种皮子，只有一个地方有，假不了，您要是想要等明年吧，小侄会给你弄一张，到时候行军打仗的时候当褥子盖，再冷的地方也不怕，免得总是犯老寒腿，刮风下雨就遭罪，您和牛伯伯，秦伯伯都会有。”


老牛硬挤了过来，指着台子上那些鉴定毛皮的朝廷大佬说：“都想着来占便宜，老脸都不要了，小子，一会老夫在兴化坊的宅子不要了，你一块卖掉吧，多些钱总是好的，老夫家里人口简单，三口人要哪些房子做什么。”


“牛伯伯马上就不是三口人了，弄不好会是五口人，前几天孙先生还说要见虎带着夫人再去他那里一趟，说是他感觉我嫂嫂腹中的孩儿会是两个，准备确认一下。”


“果真如此？”老牛猛地站起来，连椅子都带倒了，那里还顾得上什么房子，皮子，回身就往自家的包厢跑，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会比子嗣更加重要的了。


达官显贵就比其它人显得更加的有风度，这种宝物不是那些低级官员，和商贾可以染指的，一个个又是看，又是吹气，又是计算面积的，总之在做各种测试。


“如果诸公没有意见，这张皮子，老夫八千贯买下了，不知诸公可有其他的价位？”长孙无忌今晚沉默了一夜，他总是觉得事情一定不对味，又猜不出哪里不对，今晚的商贾气很浓厚，都在谈钱，自己看不透事情的前因后果，只好保持沉默，这是他的自保之道，别人看见琉璃如同见到了宝贝，恨不能全部拥有，但是长孙无忌在看到云烨努力地把琉璃一个劲的卖给高丽人的时候，就感觉不妙，严厉的禁止自己的买卖往里凑。


但是，人在江湖飘，哪能自由自在，如果今夜他不出手，日后万一大家论起来不好做人，只好自投罗网，发现这张皮子之后，果断的认为皮子绝对值这个价钱，不可能有虚假，遂放心大胆的出了高价。


第一张被长孙无忌买走了，云家的仆役把熊皮叠好，装在一个精致的绸缎袋子里，捧给了长孙无忌。


有了第一个，杜如晦就以病体违和为由，也是八千贯拿走了第二张，至于第三张就没等挂起来就被程咬金拿走了，嚣张的喊：“不管你出多少钱，我都比你们多一百贯。”


李二休息够了，站起来看看有些寂静的剧场，打个哈欠对长孙说：“云烨目前捞了多少？如果少于百万贯，那就太对不起他这一番心血了。”


“妾身大概算了一下，应该到这个数了，这是大唐每年赋税的三成了，妾身现在已经不怀疑他能把泥土变成金子，商贾一道他算是机变到了极点，只是他把那匹狼卖给薛延陀和吐谷浑就没有问题吗？”


“你告诉他，赶在朕回宫之前如果看不到至少两匹完好的巨狼雕塑，朕会揭了他的皮。一会把那瓶水用三千贯买下来我们就回宫，都二更天了，朕乏了。”


婢女怀里的小公主已经甜甜的睡着了，就算睡着，还抱着奶瓶不松手，李二看看自己的闺女，在小脸上摸一下，满意的喝一口葡萄酿，等着云烨把其他的巨狼送过来，他才不信云烨会不留后手。


果然几个宦官抬进来两只箱子，打开后李二就看见八只巨狼雕塑被整齐的码在箱子里，做工更加的精致，浑身上下镶满了各色宝石，体型也比薛延陀，吐谷浑人拿走的大了好多。


“观音婢，你看，这小子很坏，准备让阿史那一族混战一生啊。”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节 曲终人散


一晚上的操劳，几乎榨干了云烨所有的精力，趁着所有人在看房子模型的时候，偷偷的来到后台，随意找了一个躺椅，就躺了下去，准备稍微眯一会就开始把兴化坊预备卖出的房子全部卖掉。


时间很紧，李二就给了一个晚上，到了明天，大唐长安依然会恢复它原有的节奏，这次的破例，也只不过是给平静的水塘里丢了一块石子而已。


椅子上有一股糖果般的甜香，也不只是谁睡过的，云烨抽抽鼻子，很喜欢这股味道，让云三守在身边，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仿佛有人在低下头看自己，这种感觉很奇怪，云烨不知自己何时起有了这样的一种神通，能感受到目光。


仔细一想心中就充满了悲愤，都是该死的李二祸害的，一个帝王，没事干最喜欢的就是偷窥，害得自己都有野兽的能力了，不过，总不是这个变态的帝王这时候又在偷窥吧。


睁开眼睛，一双大大的眼睛就俯在脸前，手似乎在够什么东西。


美女，绝对是美女，大眼睛，高鼻梁，瓜子脸水汪汪的一对大眼睛蕴含秋水。


她很难堪，偷吻别人被人家发现，谁都会尴尬，尤其女子。


“如果你想亲我的话，你可以继续，我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


云烨的话说的非常得体，也非常的君子，眼中没有流露出猴急之意，心中却在唱歌，没想到自己的完美睡姿也能让美女情不自禁。


为了不至于让美女难堪云烨特意闭上了眼睛，随时做好了让美女亲吻的准备。


想得有些多，女子捂着嘴吃吃的发笑，对云烨说：“我只不过是想把椅子那边的包裹拿过来，谁要亲你。”


转头看，才发现靠墙的一边放着一个浅绿色的包袱，这女子是今晚演出的歌姬？


早就见过大场面了，这种小小的误会还不至于让云烨脸红，歌姬么，爷现在是侯爷了，就是把她抢走，满长安也只会说这是一段风流韵事，而不会被认为是刑事案件。


侯爷是给人提包裹的？不可能，所以就只能让美女自己取，侯爷打死也不从椅子上起来。


果然美妙，软软的身体挤挤挨挨有说不出的美妙。


女子也是个大方人，不介意被云烨小小的沾点便宜，甚至有些主动，还有一些魅惑的意味在里面。


占便宜归占便宜，进一步的行动云烨却没有，那个女子有些失望，还有些不甘心，似乎有把包裹再放回去，再拿一遍的冲动。


“侯爷真是不懂的怜香惜玉，让奴家自己拿这么重的包袱，也不帮帮人家。”


“不是不想帮，我怕帮了以后你会跑到我家来，说什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最后把整个人都报答给我就糟了。”


“妾身蒲柳之姿入不得侯爷法眼？”


云烨也不回答，站起身，笑着朝她挥挥手，再把站在一边云三踹了两脚，就准备回到前面去，李靖估计已经快疯了。


“侯爷，小的刚才去给你准备茶水，没发现关娘子进来。”


云三很委屈的对云烨说，云家的仆役严重的不够用，摊子铺得太开，信得过的人太少，只有自家的仆役出马，还好，一个个都很争气，出了门把家里的东西看的很严实，那些掌柜的如果需要拿自家的货物走人情都要再三的核实，很傻，但是绝对忠心。


魏征大踏步的走过来把云烨扯到模型的一角，指着一栋房子说：“老夫看上这栋楼了，这是一千贯，明天让管家把房契送过来。”


“魏公，这趟房子标价似乎是两千贯，您给的是不是少点？”


“那就算老夫欠你的，以后再还，你贵玉哥哥要娶亲，到时候你少送些贺礼就成。”


“小子给您送一千贯的贺礼您也敢收？”对于魏征这种大鸣大放的索贿手法，云烨很是惊奇，千古人镜也会受贿？


“别人的钱财老夫受之有愧，因为会拿了钱不办事，你家的钱财老夫多收些，也只会增添雅趣，有何不可？就算老夫想给你大开方便之门，你恐怕都不会答应吧。”


说完话，就把一千贯钱的例引往云烨手里一拍，带着他的傻儿子满意的瞅着那栋房子互相傻笑，头一回看到魏征慈父的一面，云烨觉得给老家伙一个五成的折扣也不是不可以。


那瓶子水被李二蛮横的拿走了，还不许声张出去，长孙说从红利里面扣除三千贯给孙思邈，不许云烨贪污这笔钱，违者重罚。


一瓶效能不明的消炎针剂，在李二眼里远远地比什么熊皮珍贵的太多了，军阵出身的李二见多了因为伤口发炎而死去的军士，战场上真正战死的士兵并不多，死人死的最多的是伤兵营，往往会达到恐怖的六成。


不知道老孙是怎么控制青霉标准的，这瓶子药剂，云烨打死都不打算给自家人使用，只有李二这种病急乱投医的人才胡乱用药。


高尚社区就必须住高尚的人，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就不是下里巴人住的地方。


当然高尚和庸俗也就一墙之隔，比如这位胖胖的满身戴满玉佩走两步路都需要丫鬟扶的胖子就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高尚人士。


“云侯，在下家中虽有几座朱砂矿，累世巨富，想沾些文气，您看看我出八千贯能不能匀给在下一座宅子，如果钱不够您说多少就多少。”


这样的高尚人士如果不能入住，那么谁还能入住？全是魏征这种给一千贯钱，还要索贿的人进来，才是云烨的耻辱。


“价钱当然没问题，只是您这栋宅子紧挨着魏公的府邸，不知他会不会有意见？”


“如果您能让在下出资为老国公布置新宅，在下就是出一万贯又何妨？”


商人果然没有一个是蠢得，一万贯的宅子，左邻右舍全是高官显贵，如果自己家时不时的请这些贵人饮宴几次，区区两千贯还真的不算什么。


最喜欢现在的淳朴民风了，只要是邻居，偶尔串个门子请个客，谁也不会贸然拒绝，哪怕你再高的官位也耍不到邻居家来，长孙家的邻居是一个小户人家，宅子是祖宅，还没有长孙家半成大，可是这家儿子娶亲的时候，给长孙府上递了请柬，长孙无忌硬是坐在一群贩夫走卒中间喝酒喝得昏天黑地，熏熏而返。


商人有限度的放进来几个，对于社区建设是有利的，平日里收个卫生费，垃圾费之类的，或者赞助个活动，都是掏钱痛快的主，不像那些官员，个个恨不得石头里挤出油来，现在买房子踊跃，到时候掏管理费一定会牢骚满腹的。相比之下商人就纯粹的多。


李二走了，走的悄无声息，连官员都没有惊动，虽然有细心地专门在天桥上恭送，李二也只是点点头，就坐着宫女抬的座舆一闪而过，没有不高兴，只有满肚子的愉快。


当所有的房子都敲定的时候，外面已经能听到鸡叫声了，头一回有通宵达旦的机会，唐人还是很珍惜，趁着这个机会与多日不联系的老友在烛光下攀谈几句，饮几杯佳酿也是应有之意。


云家在兴化坊的宅子早就布置好了，辛月带着老奶奶早早就回去安歇了，小丫头们也被带走，只有莳莳支着下巴打瞌睡等师父忙完了一起回家。


皇家的王子公主们似乎更加的兴奋，一向温婉的长乐也没有丝毫的睡意，坐在包厢里看哥哥们打纸牌，李承乾的美人被老父亲接走了，他形单影孤之下毅然决定和李泰，李恪打纸牌，只可惜完全不是在书院熏陶过的两个弟弟的对手，脸上贴满了纸条，除了眼睛已经看不到鼻子和嘴了，这全是长乐下的手，只要一局结束，就立刻裁纸条给三个哥哥贴上。


再长的夜也有过去的时候，长安城的钟鼓再次响起的时候，每个人都怅然离去，昨夜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娇媚的歌姬，雄健的舞蹈，一掷万金的豪客，流光溢彩的宝物，造型奇特的衣饰，美轮美奂的房宅，还有云烨对异族的冷血无情，让这个夜充满了传奇的色彩。


那种奇怪的故事叙事方法，第一次走进了大唐人的生活，原来故事还可以这样讲。


大唐的夜晚太枯燥了，日出而作，日暮而息，漫长的夜只有靠睡眠来打发，感觉不到生气，昨夜，颠覆了这一传统，让人有一种犯禁之后逃脱的愉快。


人走光了，现场一片狼藉，云烨打个哈欠，准备回家睡觉，这三天不要指望他从床上爬起来。


天桥上李靖站在风里，沐浴着朝阳，手里攥着一张熊皮，见云烨出来，就把熊皮一抖，沉声问：“我三弟在哪里？”


看着熊皮上的编号，这是长孙家的熊皮，李靖结果来说事的。


“没有见到，这此去那个地方的有两百人，回来的就熙童一人，就连恶名昭彰的田襄子也死在那里，你三弟的境遇堪忧。”


李靖转过身子，大概不想让云烨看到他的悲伤，又问：“田襄子死了？”


“当然死了，要不然我哪来的舍利子拍卖，这家伙的尸体居然可以烧出舍利子，实在是让人惊奇，难道说这个世道变了？有人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云家就是善良事做得太多，才会总有麻烦找上门。”


“小子，少拿话来挤兑老夫，你就不是一个善良人，给你安上尾巴，你比狼都狠，你以为老夫看不清楚你的为人？”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一节 旺财的祥瑞


最喜欢躺在绳子编的吊床上感受落叶飘零，稍微有些寒意，但是手掌大小的梧桐叶子不断地落在身上，没一会，就堆叠了厚厚一层，一株青玉立，千叶绿云委，不记得是谁说的话，只记得这句诗让自己吃尽了苦头。


该死的丰子恺，该死的《梧桐树》美文，当初为了讨好喜爱文学的老婆，硬硬的把这篇文章背了下来，然后装作是自己写的，念给老婆听。


结果不言而喻，找篇文章太有名了，有名到自己老婆都知道它的出处，碰了一鼻子灰，还被嘲讽。


相比之下，辛月就好多了，挺着个大肚子，喜滋滋的坐在云烨的吊床下面，不时地推一把，看着丈夫在空中荡来荡去就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意。


只要是云烨嘴里念出来的诗，她就固执的认为这是自己丈夫作的，那怕别人刚刚念过，那也是丈夫作的，如果不信，就让老江去问问到底是谁作的。


李靖一直在追问熙童的下落，他知道从云烨嘴里套不出实话，只有从熙童那里下手。


没关系，熙童已经洗白了身份，李靖的人去，正好帮自己带些礼物一起过去，顺便带回来一两封信什么的。


李二在朝堂上大发雷霆，怒斥官员们在天下未安之际就不思进取，生活腐化，作为表率，他自己首先捐出两只琉璃雄鹰，准备卖给胡人好筹备些粮食，用来救济河北的妇孺。


长孙也捐了一套琉璃首饰，太子捐了一件琉璃球，李泰，李恪也把自己手里的琉璃器捐了出来，就连长乐也捐了一件琉璃佩饰。


信号很明显，那就是大唐王朝的陛下，不喜欢见到奢侈品在大唐蔓延，所以那些买了琉璃器的人家，想不捐琉璃器都不成。


胡人的胃口很大，对于精美的琉璃器来者不拒，买下来的，全是高价。


如果说贞观五年商贾们从大唐带走最值钱的东西，那就非琉璃莫属。


卖完琉璃器，李二发现钱有点多，就把百官购买云烨琉璃器的本钱还给了他们，至于那些隐匿不交的他也就装作不知，任其在心中偷笑。


云烨不知道该感谢还是该生气，自己的报复计划被他这么一搞就完全破产了，但是将来一定会出现的后患也被他消弭在萌芽之中。


魏征收了云家的贿赂，依然铁面无私，算计云家在拍卖会上的收益，精确到了文，所以该交的商税也精确到了文，没给云家一点腾挪的余地。


拍卖会后，很多的大家富豪开始自觉得纳税，大家族的买卖也不再掩饰，长安城的夜禁也比以前晚了一个时辰。


云家堆积了数不尽的铜钱，李纲看到后立马要求开始书院的第二次扩建，熟悉天文历法的赵延龄毫不客气的地递交了三千贯要款文书，说是要在书院建立自己的天文图。为了直观的显示，他准备把星星都嵌在一个圆弧型的大房顶上，好留下证据，看看贪狼，破军，七杀三座凶星有没有变化，万一有了变化，也好给朝堂示警，做好天下大乱的准备。


不知道这三颗恒星和天下局势有什么关系，但是看着赵延龄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狰狞面孔，云烨毫不犹豫的批给了他三千贯。谁知道他在看星星之余，会不会发现点别的？科学研究本来就和买彩票没有什么区别。


说不定在研究猪的尾巴长短的时候，会发现牛为什么会有四个胃，这里面的神奇，一般人理解不了，当然，云烨也不理解，只是认为一个满肚子学问的人忽然不研究茶叶了，改研究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这就是一种进步。


梧桐叶子继续往下落，落得很快，开始还落得很有诗意，可是后来就一层层的往下掉，就连辛月的脚也被埋在树叶子里，辛月从云烨脸上取下两片遮盖了脸的大树叶，抛到一边，对云烨说：“刚刚还落得缓缓地好看，现在就像狗撵一样的往下掉，没了意境，烨子，我们回去吧，你要是睡着了会冻出毛病的。”


话音才落，云烨就打了两个非常响亮的喷嚏，鼻涕都出来了，赶紧捡一片树叶子擦掉，才对辛月说：“我为什么有一种危险临近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很不好。”


夫妻二人冥思苦想了好久，也没有发现自己到底会有什么危险。


最后辛月就说：“您是病了，这就伤了风，全身发冷打摆子，就是症状。”


旺财从门外面跑了进来，依偎在云烨跟前不愿离开，难道说它也感受到了危险？不停地用头拱云烨，似乎想要干什么。


被旺财推着就来到了马厩，只见旺财不停的在木杠子上咬来咬去的，似乎有好东西要和云烨分享。走进马厩，云烨就抱着头蹲在了地上，感觉自己的意识形态彻底崩溃了，马厩专门给旺财用来磨牙的柞木杠子上居然生出一朵朵的木耳，也就是说，旺财用口水种出了木耳。


家里房梁上长灵芝那是天大的祥瑞，是要奏报朝廷的，云烨一向认为这种大梁上长蘑菇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大梁朽了，房子快塌了，但是依然拦不住那些喜欢歌功颂德的文人雅士们四处吹嘘，歌功颂德。


现在旺财种出了木耳，实在是好事一件，辛月在旺财的长脸上亲一下，一只手托着自己的大肚子，用另一只手给旺财挠肚子，边挠边对云烨说：“咱家就是个有福的，夫君切莫说什么大难来临的话，您看看旺财都能种出木耳这种上品补药，还有什么坏事会找到云家。”


专门照顾旺财的云七，一路嚎叫着就跑进了后院，绘声绘色的给老奶奶讲述旺财种出好东西的传奇经历，一下子就让云府翻了天。


老钱瘫在地上嚎啕大哭，似乎这是天大的荣耀，不大哭一下不足以表达自己内心的骄傲。


老奶奶在云家供奉祖宗的地方把头磕的梆梆响，一个劲的说，这是祖宗保佑，云家合该兴旺啊。


从祠堂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警告单鹰，以后不许欺负旺财，它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长得胖胖的看起来还喜庆，减什么肥啊，庄子上才死了的胖老头，不是也活了八十岁吗？谁说瘦子都长寿来着？瘦成穷形怪像的就好看长命？不见得吧。


单鹰在仔细观察了那根柞木杠子，确定不是云烨从其他地方找来哄他的，就直着眼睛上下打量旺财，想看看它到底是怎么把木耳这种高档货种出来的。


只要单鹰出现，旺财立刻就会躲在云烨身后，后来发现躲在云烨背后不保险，就把大头藏在老奶奶的身后，至于硕大的屁股是否露在外面就顾不得了。


这种祥瑞必须报官，蓝田县令亲自察看了祥瑞之地，又和云烨仔细探讨了旺财是否是一匹神马的可能性后，匆匆的回了县衙，不一会，就有快马出了蓝田县城，向长安驰去。


旺财种出木耳是事实，但是云烨极力否定了旺财是神马的可能性，万一李二要用神马的某一部位做药引子，自己倒是给不给啊。


李纲带着书院的诸位先生在马圈里整整待了一个多时辰，而后就有几位先生当场就吟诗作赋。


原始要终，靡究萌兆。是以圣人体于未肇，故设言以筌象，立象以显事。事既悬有，可以象知；象则有滋，滋故生数。数则可纪，象则可形。可形可纪，故其理可假而知，今有雄马育宝，建木生春，……


几位老先生无不摇头咏哦，沉浸于美文而不可自拔。


看到肥美的木耳，云烨打算摘一朵尝尝，结果被奶奶打掉了伸出去的手。


“乖孙啊，你要是想吃木耳，让云七去药店称一些回来吃就是，这些祥瑞可不敢糟蹋了。”说完自己再看看满满一杠子的木耳，喜不自胜。


才到中午，云家立刻就成了喧闹的场地，李承乾带着太监特意前来查看祥瑞，他原以为是云烨搞的鬼，抱着看戏的心态前来。


再仔细听取了云烨的介绍之后，又听了老奶奶的叙述，这才相信旺财真的种出了木耳，在马圈里查看后，看着云烨一脸的茫然。


程咬金也来了，看完祥瑞之后就随口说：“草原上最后一批商队就要到长安了，你那个突厥小妾也来了，明日就会抵达长安，你派个人去迎一下，给家里立了功的，不要让大房随意祸祸了，这样的女子难得。”


云烨这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了，这个死丫头不声不响的就从草原来到长安，也不提前说一声，现在好了，突然袭击之下，云烨没有半点准备。


辛月还有几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需要心情愉悦的时候，如果这时候出了岔子，云烨会把整个云家一把火烧了。


“夫君，你脸色很难看啊，出了什么事？”辛月见从外面回来的丈夫似乎兴致不高，就放下手里的针线活，问云烨。


“没什么，就是不喜欢他们把旺财拨来拨去的，心里堵得慌。”云烨只好找一个借口敷衍过去。


“烨子，有件事情我需要给你说，你不要生气，今天程家伯伯来了，瞒恐怕是瞒不过去了，草原上的那日暮妹妹被我叫回长安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二节 那日暮的眼泪


女人从来都是善变的，为了去接那日暮，云烨特意给辛月安排了她最喜欢干的活，那就是数钱。


何邵从长安一车车的往家里拉钱，都堆在大库房里，乱糟糟的一大堆，也没个数，何邵现在数钱从来都不一串串的数，都是用大秤称量，所以在云家账房记录的时候，钱都是用重量来计算的，这让前来计算云家收入的魏征黯然神伤。


看着云家缴纳十万贯赋税，再看看云家堆积如山的铜钱，有几次他都想张嘴让云家多缴纳一些赋税，反正云家的钱来得容易，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无他，现在，满长安勋贵自动缴纳赋税的就云家一家而已，后来才有何家，现在或许还多了程，牛，秦三家。


辛月抱着肚子坐在椅子上，看着仆役们如同蚂蚁一样的进进出出的搬钱，脸上没有一丝的笑意。


金子和银子都被老钱存到钱庄去了，剩下的铜钱就是云家为准备书院准备的钱款。


小东跟在仆役后面一趟趟的数，顺便捡一些散落的铜钱，她很珍惜铜钱，被踩进泥里的也要，一枚枚的挖出来，洗干净之后收好，这些钱自然就成了自己的，美其名曰，捡的。


辛月在记账，记着记着，烦躁的把手里的笔扔出老远，喘着粗气看门口。


云烨站在长安三十里外的亭子里，那日暮今天就会到达，程家的商队远远地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云烨从鞍袋里拿出嘎啦汗放进怀里，每次那日暮都要看，这个傻女人似乎认为只要云烨还保存着嘎啦汗就会一直喜欢自己，这是一个什么大神说的来着？


草原上的大神很多，连水塘都有一个大神，反正只要你出了帐篷，总归会遇见一位神灵，虽然看不见，那日暮却虔诚的相信，她身边充满了神灵邻居，所以她去水塘里提水会祷告，打草会祷告，连点堆火都会向火之神祈求赐给她火种。


虽然是云烨给她火折子，她依然固执的认为是火神让云烨给自己的，所以她从不感谢云烨，只感激天上的神灵。


远远地听见一声马的嘶鸣，没错，是大青马的声音，云烨不管养什么动物，最后都会和他相处的非常融洽，闻到了云烨的气息，自然要打个招呼。


一道火红的影子风驰电掣的飘了过来，身后的披风被风扯得笔直，一个汉家女子装束的骑手，熟练地驾驭者胯下的战马，远远地有“哥哥”的呼声传来……


大青马的前蹄高高的扬起，还没等落下来，那个穿着火红色衣服的女子就直接扑到云烨怀里，一下子就把云烨扑倒在地，也不管路人奇怪的眼光，那日暮就骑坐在云烨的肚子上，手开始在他的怀里掏了起来。


嘎啦汗刚好被体温暖热，那日暮把它在自己的脸上蹭蹭，又小心地放回云烨的怀里。


在云烨脸上亲一下骄傲地说：“我漂亮吧，现在我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女人，色楞他们都说需要五百头牛作嫁妆才能把我娶回去，你就给了我一块石头”。


说完就很委屈的从脖子上取下云烨的白玉佩，放在云烨眼前让他看。


两年没见那日暮长大了，且不说跨坐在云烨肚子上的圆润的臀部，就她胸前那一对突起的丰盈，就足以让男人为之疯狂，面容之上虽然有一些风霜的痕迹，却也多了些富贵之态。


云烨小心的在她的颈项间闻闻，还好，只有一股子淡淡的幽香，居然是云家产的极品栀子花香，没有以前那股子牛羊的骚味。


见了云烨那日暮非常的兴奋，连说带比划的给他讲草原上的发生的一切事情，什么捡牛羊了，什么袖子里装着生姜在军营的向那些唐将哭诉了，什么所有的羊都被剃的光溜溜的样子滑稽了，说到最后，就趴在云烨怀里开始哭泣，说好几回都梦见云烨去草原上看她，醒来以后，脸上只有泪水，不见人。


云家仆役很懂事的背对着围成一个圈圈把云烨和那日暮圈在里面，自家侯爷被女人骑在肚子上的样子还见不得人。


云烨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抚摸着那日暮的头发，让她尽情的倾诉，她的眼泪很多，把云烨的衣服都浸透了，胸膛的肌肤能感受到那些眼泪里蕴含的悲凉。


那日暮把云烨的手抓着按在自己饱满的胸膛上对云烨说，是不是变大了？我每天都喝牛奶，就是为了将来养一个壮壮的孩子，让他成为草原上的大英雄。


不能再让她骑在自己的肚子上了，禁欲多时的云烨经不起这种香艳的刺激。


把那日暮抱了起来，她却不肯从云烨的腰上下来，咯咯的笑着挂在他的身上像只大树懒，双手环着云烨的脖子，两条腿把云烨的腰夹得紧紧的。


这样子骑马会被长安所有的道学先生们诅咒，所以坐马车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宦娘两年时间能把那日暮调教成这个样子，实在是难能可贵。


回头看看坐在程家马车里的宦娘，她似乎变得年轻了一些，圆圆的脸上饱含着笑意，看着那日暮对云烨撒娇，就仿佛再看自己不懂事的女儿。


“这两年辛苦你了。”云烨没有说其它冠冕堂皇的感谢话，直接就说最中心的内容。


“侯爷说错了，这两年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我梦想里的生活也不过如此，感谢侯爷对草原上的一切支持和包容，没有你，我们不会取得成功，那日暮还是孩子心性，您多怜惜。”


那日暮挂在云烨身上，看看云烨，一会又看看宦娘，很不理解为什么一家人会如此的客气。


纯洁的心容不下那些暗影里的污秽，云烨，宦娘相视一笑，不再说话，今日里，不该有什么算计和顾虑，相逢应该开心才是。


那日暮一刻都不愿意离开云烨的怀抱，坐在马车里叽叽呱呱的诉说自己的每一项成就，她只愿意让云烨为她感到骄傲。


跟随的突厥少年们忽然骑在马上唱起了苍凉的古歌，听不懂意思，只单纯的感到歌声里蕴满了祝福。


那日暮忽然害起羞来，鸵鸟一般地把头蒙在云烨的怀里，屁股却翘得老高。


“他们唱的什么？很好听啊。”云烨拍拍她的屁股问。


“是送亲的歌，哥哥，我来嫁给你，有他们送亲，却得不到大阿满的祝福，我请了大阿满，我答应给他十头牛做谢礼，他也不肯，说我总有一天会被天神惩罚。”


提起天神，那日暮就恐惧的浑身发抖，云烨心中的怒火顿时熊熊燃烧，看来，大唐的暴戾手段依然不能让他们低头，他们还是固执的相信自己的神灵。


给那日暮擦去了泪水，云烨笑着说：“你现在是汉家的媳妇，以后会有汉家的神灵来保护你，大阿满不同意你嫁给我，还要诅咒，那么云家的历代祖先当然会惩罚他，不但会惩罚他，还会惩罚所有的阿满。”


单纯的那日暮听不懂云烨话语里森森的寒意，只是觉得自己很幸福，有一群强大的祖先保佑自己。


“祖先会喜欢我吗？不过没关系，他们一定会喜欢美丽的那日暮。”她永远都是那么的自信满满。


夕阳下的云家牌楼，显得更加的高大巍峨，辛月才让人重新刷了两遍漆，富丽堂皇，庄严肃穆已经无法诉说他的资质，辛月这是下了血本啊，就为了给那日暮一个下马威。


没效果，她精心准备的一切对那日暮没有一点效果，她只单纯的认为云家的牌楼花花绿绿的很好看。辛月的钱白花了。


那日暮走在即将收摊的集市上，活波的像只小麻雀，她什么都喜欢，只是郁闷一点，就是这里的东西不能检，需要给钱。


明知道家里的人都在等，云烨也不催促那日暮，陪着她在集市上漫步，直到那日暮要把两口巨大的锅子要往马车上搬，云烨才制止了她的不理智行为。


这时候马车上已经被各种各样的东西塞满了，什么漂亮绸缎，新式的椅子，涂了红漆的马桶，小孩子的拨浪鼓，风车，还有各种秋日里才下来的果子。


她自己抱着两个云烨给她掰开的石榴左一口，右一口吃的得意，把石榴籽嚼的咯吱咯吱直响。


那日暮失望的看着摊贩们纷纷离开，草原上只有天神生日的时候才会有这么多的人聚在一起，每回的离别，说不定都是生离死别，所以那日暮不喜欢离别，一点都不喜欢。


“明天日出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来的，每天都是这么热闹。”


“真的？明天他们不去放羊？”


“不去，他们就靠着卖东西生活，就像你在草原上看到的商队一样。”


单纯的人，哀怨来得快，去得也快，听云烨说他们只不过是回去睡觉，明日日出还会出来，心中立刻就没有了悲伤，只有满心的欢喜。


云烨做好了那日暮在家里闹笑话的准备，也做好了救场的准备，只要看看辛月扬起来的脖子，就知道那日暮将会遭受怎样的刁难。


事实与云烨想的不一样，那日暮拜见老奶奶的时候礼仪标准的近乎无可挑剔，无论是称谓，还是跪拜，都合乎标准。


奶奶高兴的把那日暮扶起来，上上下下的打量，笑的最都合不拢，丰乳肥臀从来都是一个好生养的标志，云家现在只有两个孩子，太少了，如果不是云烨极力反对，奶奶早就给云烨娶了不知多少房妾侍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三节 夫妻夜话


那日暮非寻常羡慕辛月的衣服，绯红色的袍子，上面全是绣上去的花朵，头上戴着一顶珍珠冠，一只颤微微地金步摇插在头发上，上面的孔雀似乎要振翅飞翔。


看得出来，她很想要一个那种簪子，可是辛月板着脸，让她不敢乱动，瘪着嘴委委屈屈的给辛月见了礼，回头就拉住云烨的手不松开。


指着辛月头上的簪子，不停地摇云烨的胳膊，她也要。


辛月的鼻子都要气歪了，刚要发作，又立刻变成了笑脸，她想起前些日子，自己给那日暮向鸿胪寺申请的衣袍，七品的命妇服饰，侯爷的小妾就是享受这个七品待遇。


脸上堆着笑意，向那日暮招手，从身后的衣箱里拿出那日暮的那套官服，雪青色的，还有纱做的中单，珠冠也有，就是上面的珍珠没有辛月的珠冠上的大，没有她的那么繁复。


辛月还是很有分寸的，知道自己耍威风只能在那日暮和云烨面前耍，不能让外人看见，否则云烨会生气，自己脸面上也不好看。


那日暮笑的像只小狗，看到有漂亮的衣服穿，左右看看，立刻把门关上，几下子就把自己扒了个精光，准备试着穿自己的新衣服。


云烨的鼻血都要流出来了，辛月的下巴快要脱臼了，那日暮近乎完美的身体就暴露在两人面前，高耸的胸部，浑圆的臀部，纤细的腰肢，结实的大腿，全身呈一种妖艳的美丽。


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衣服，不用刺绣，不用挂珍珠，健康本身就是一种美。


辛月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再看看自己的腿，再比划一下胳膊，最后把目光落在高高的肚皮上，才找回来一点点自信。


作为大姐，自然不会任由那日暮自己随便光着身子研究衣服到底该怎么穿，站起来帮着那日暮一件件的穿好，这才对云烨说：“人说娶妻娶德，纳妾纳色，还真是没有说错，你在草原上都能找到人间绝色，夫君好本事。”


瞅着呀牙切齿的辛月，云烨只能摸着鼻子苦笑，鬼才知道，那日暮两年间居然会出落得如此美丽，以前那个干巴的小姑娘像是气球一样被吹了起来，整日的骑马劳作，让老天给了她一副最匀称美丽的身体。


那日暮不停地在云烨，辛月面前显摆自己的新衣服，小姑娘穿诰命服饰，居然被她穿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辛月算是看出来了，那日暮就是一个什么事情都不懂的蛮子，自己想用礼仪，地位压制完全是在对牛弹琴，虽然脸上一副无奈的表情，心里却在得意的大笑，这样的女人是没能力，也没资格掌管云家的。


威胁去了，笑容就越发的和善，挽着那日暮站在自己的大镜子面前可是帮助那日暮打扮，不管怎么说，云家的小妾，美艳过人总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云家二夫人的美艳之名立刻就传遍了长安那些勋贵的府上，娶个妾，还不值得家主出马，府上的那些夫人，如夫人，通房丫鬟却个个都伸长了颈子，准备看看草原上的美人是一个怎样的风情。


草原上的女子从来都不忌讳展示自己的美丽，爽朗的性格，大胆的举动，都让这些自幼长在深闺里的妇人极其的新鲜。


传到最后，就成了云烨娶了一个祸国殃民的漂亮小妾，李承乾都问了八回了，那日暮有没有妹妹，如果有不妨请到中原来，由他好好招待一番。


“你娶小妾的时候千万不要让我做那个倒霉的傧相，上回你娶苏娘子的时候，我的内伤到现在都没好，棒槌上连绫子都不裹，就往身上招呼，受不了了，你如果和你爹一样有那么多老婆，我每回都挨一回揍的话，估计会早早没命，拜托了，求你再找一位傧相好不好，比如你弟弟李泰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


正在喝茶的李泰呛咳几声，摇着手说：“那些妇人都是疯子，我看见有拿长针的，烨子，你的屁股还好吧。她们下手很凶残。”


李恪摇着扇子大冷天的扮斯文，轻声说：“烨子，你的傧相做的极好，我看等我明年成亲的时候也请你作傧相好了。”


李泰笑嘻嘻的附和说：“我们三兄弟的傧相都由你来算了，我算了一下，每成一次亲，你会挨三十余棒，皇家的规矩，大哥会有十二个妾，我俩每人会有八个，这样算下来，你会挨八百多棒，再算上三个王妃，也就一千棒的样子，你还能撑得住。”


“如果允许我在你们成亲的时候穿光明铠那就没问题，否则免谈，要不然我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做傧相而被妇人们活活殴死的典范。”


“旺财的祥瑞表已经报上去了，你家旺财会有封赏，估计就是一些财帛罢了，你出的馊主意就不要提了，我朝的官位清贵，还没有沦落到许给牲口的道理。”


这就是三个专门来祝贺云烨纳妾的家伙，嘴极臭，心地恶毒，其中一个还在打云烨不存在的小姨子的主意。


把兄弟三人连哄带赶的弄出家门，回到后堂，去发现辛月拖着肚子在新房里忙忙碌碌的操持，给茶壶上包厚垫子，给蜡烛剪灯花，还不停的把毯子掀起来，看看下面有没有核桃之类会硌人的东西。


那日暮坐在床前，眼睛忽闪着对云烨使眼色，示意可以吧辛月撵走了。载单纯的女子也不希望自己的新婚之夜还有一个女人围观。


“太子走了？怎么不多聊一会，时间还早，我们成亲的时候，你可是很晚才回来，怎么，舍不得你的美人？”


辛月坐了下来，斜着眼睛瞄云烨一眼，忿忿不平，似乎云烨和那日暮多呆一会，也是一种罪恶，自己就吃了大亏。


“不想走就留着，今晚还不知道怎么哭呢，在跟前我看着也好。”


没来由的一阵心疼，她哪里是在干活，纯粹是在给自己找借口，好留在新房里，看那日暮如何霸占自己丈夫的。


话音才落，辛月就钻到床上去了，毯子盖到鼻子尖上，露出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的准备看两个人如何开始。


这还开始个屁啊，睡觉，在那日暮兹里哇啦的叫声里，把她的官服脱掉，推进毯子里，自己也脱掉外袍，躺在最外面，一口气就吹灭了蜡烛。


床里面传来辛月憋得很辛苦的笑声，让人直想抽他，鉴于她现在是孕妇，不好动暴力。


那日暮不停地嘟囔着，还用手在云烨的肚皮上画圈圈，被辛月在屁股上抽了两下这才安静下来。


如果说那日暮什么都不知道那可是冤枉她了，那天在辛月面前脱掉衣服，就是存着炫耀的心理，当然这也吧辛月打击的不轻。


闹得辛月唯恐自己因为怀孕没办法色诱丈夫而失去他的宠爱，所以才有了今晚奇怪的举动。


“你们两个听着，我这辈子如果不出意外，就守着你们两个过，阿月已经有了身孕，估计会是男孩，我这辈子就没有生女儿的命，尽管我非常的想要一个女儿。


一辈子很长也很短，阿月，我原本打算就娶一个妻子的，你也知道，后来事情赶到这个地步，我不娶那日暮是不成了，草原上风云变幻的，不是她一个傻姑娘能应付得了的，这孩子把命都给了我，从情从理我都没有抛弃她的理由。


我从不相信命运，以为所有的事情都该在我的把握之中，很可惜，我到底还是在随波逐流，既然到了这一步，我们就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活着，不要难过，也不要悲伤，等到我死的时候，你们就把我截成两节，一人留一节做个念想，就当是我赔罪了，这件事情说到底是我的不好。”


那日暮紧紧地搂着云烨，几乎用了她最大的力气，不说话，就用行动告诉云烨，自己是多么的在乎他。


辛月从毯子里爬出来，哭着拍了云烨一把说：“大好的日子还说丧气话，嫌弃妾身就说，撵出去就好，偏偏说这些话在心里扎刀子。”


“衣服脱了，躺好，听我说话，不准插嘴。”云烨爬起来三两下又把辛月的衣服给脱掉，再给塞回毯子里。


“咱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长安城里虽然有名声也还是一个二流的家族，未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我在草原做了一些布置，李靖非常质疑我的选择，但是没有把柄，他无从下嘴。”


“这个老混蛋占了咱家那么多的便宜，还和咱家过不去，良心都喂了狗了，夫君为了赚点钱，都累得没人形了，一个个还下死手坑，夫君，不行的话，咱们全家就躲在雨山不出去了，那日暮妹妹也搬回来，咱家的钱足够花十辈子了。”


“要不然搬到草原上去，姐姐也去，我们白天放牛，晚上听哥哥讲故事，看星星，草原上的天是最蓝的，我们让宦娘给我们看孩子，老奶奶坐在帐篷里熬茶，好不好。”


“这两种日子其实是我这辈子最想过的日子，等到妹妹们都出嫁了，我们就不管朝堂上的事情，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去草原，下第一场雪之前我们回玉山，这是神仙才有的好日子啊。”


不知什么时候云烨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中间，两个女人一人抱着一只胳膊，在他耳边轻轻的诉说自己的理想，一会儿是玉山的安逸，一会儿是草原的辽阔，带着笑意，云烨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所有人的理想都在飞翔，手轻轻一招，就会有最甜美的理想华为甘甜的果实任他品尝……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四节 那日暮的惊喜


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一起睡了一个晚上，情况就得到了好转。没得选择之下，顺其自然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宦娘一大早看到活蹦乱跳的那日暮就叹气，谁家新娘子第二天起来不是步履蹒跚，满脸病容，为何自己这个比女儿还亲的傻姑娘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居然在和小丫比赛爬树。


老奶奶笑成了一朵花，婶婶，姑姑都在都陪在老奶奶身边捂着嘴偷笑，辛月脸红的像要渗出血来，绞着手帕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昨晚三个人在一个屋子里睡的事情，家里几个老人都知道了，再一看那日暮大清早的就在上蹿下跳的参观自己家，那里还不明白辛月的小心思。


老奶奶现在一天什么事情都不管，就是整天笑眯眯的准备抱孙子，每天早上一碗牛奶，两个鸡蛋，从不间断，说是要多活几年，看着云家子孙满堂的才准备去见老祖宗。


云烨和莳莳趴在桌子上吃早饭，还是莳莳乖巧，每天都陪着师傅吃饭，不像小丫几个，数钱的数钱，练武的练武，每一个有良心的，云烨发现，自己教育出来的妹妹，似乎和其他人家的女子不一样，独立性似乎更强一点，自尊心似乎也强得要命。


一娘出嫁，辛月给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云烨又添了不少，奶奶婶婶，姑姑都从自己的例份里拿出一部分补贴这个没娘的孩子。


当云烨把一娘背出家门要往马车里放的时候，她揪着云烨的衫子不肯松手，眼泪把脸上才画好的妆容都弄花了。


云烨也不舒服，一娘一向温婉可人，如今就要嫁给那个骑在马上得意洋洋的家伙，这家伙便宜占大了。


“一娘，如果那小子敢欺负你，就告诉哥哥，回头我把他的腿打折。”


不管云烨愿意不愿意，一娘都要出嫁的，看着接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离去，云烨的心情就越发的糟糕了。


润娘现在很听话，躲在家里不出门，认真的跟着文夫先生学，前些天已经能把千字文背下来了，很好，就是秦家送过来的那两只猞猁不好处理，每天都要有人牵着出门去溜一圈才行。


那日暮很喜欢家里的花园，见到菊花，就摘了一朵大的，插在头上一个劲的问云烨自己好不好看。


柿子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秋柿子，经了霜才好吃，那日暮不管那些，自己拿了竹竿子往下捅，让丫鬟给她接住，可怜的丫鬟，拿裙子兜，看不准就砸在头上，顶着一脑门子的柿子浆，想哭又不敢哭。


云烨看不下去，把她的竹竿子拿过来，用薄铁片给她弯了一个弯钩，下面再缝上一个布口袋，这下子只要用铁片把柿子勾下来，就会落进口袋里，柿子完好无损。


摘柿子的问题解决了，吃柿子又出了问题，傻姑娘连皮都不剥就往嘴里塞，等云烨发现的时候，嘴已经麻的说不出话来，不明白那么涩的柿子她是怎么吃下去的。


看她还是一副很想吃的样子，云烨无奈之下，只好给她做柿子饼。


把去皮的柿子放在面粉坑里，剁得稀烂，再活好面，加一点牛油，最后放在铁板上烙，还好，很成功，味道香甜，清香宜人。


云烨的耐性永远也只有一瞬间，做好了一锅，就绝对不会去做第二次。不过看到那日暮把一盘子柿子饼给奶奶，婶婶，姑姑，还有宦娘送了过去，自己像只小狗一样又跑回来准备让云烨再做一次。


“啧啧啧，果然是只记得新人笑，不记得旧人哭，做个吃食都没我的份，看来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没人疼了。”


辛月虽然和那日暮相处的极好，但是嘴上却从不饶人，最见不得云烨和那日暮独自行动把自己抛在一边。


这还说什么呀，如今的日子就像是煎熬，和那日暮睡个觉都要时时提防辛月闯进来。


好不容易有了和那日暮独处的机会，完成了周公之礼，天还没亮，辛月就嚷嚷着要看新媳妇，新郎官不值钱，被推到一边，自己掀开被子看光溜溜的新娘子，才浸完井水的冰手就在那日暮的身上胡摸，惹得兹里哇啦的叫，然后心满意足的在新郎官的光脊梁上拍两下，仰天笑两声，就得意的出门去了，只留下两个拥着毯子的新人面面相觑。


“想吃就吭声，不要说怪话，再做就是了。”


这婆娘现在快疯了，惹不起，云烨继续刚才的工作，柿子饼一出炉，就被辛月霸占了，自己拿三个，才给那日暮一个，分得清楚。


摇摇头，把俩婆娘拽回屋子说：“咱们这样子被全家看笑话，这样吧，咱们三去小楼里住，谁也不带，就我们三个，丫鬟都不要，自己过几天宽松日子。”


这个提议获得了两人的一致同意，不过不去小楼，而是去长安，去兴化坊的院子里住，丫鬟必须要，家丁也要，不然会被笑话，有敢嚼舌头的立刻板子伺候。


看着诰命夫人大发神威的指手画脚，云烨对那日暮说：“就你的气势，还不行啊。”


有样学样，那日暮觉得自己有必要加强学习，就跟在辛月的身后一板一眼的学，从发式到穿衣，再到走路，说话的语气，无一不学，就连辛月骂丫鬟的茶壶样子也学了个十足。


北风紧了，草原上该飘雪了，那日暮回不去，云烨也没有让她回草原的准备，大冬天在草原，就是受罪，现在草原上有云家的外族管事在操持，那日暮回不去也不要紧，等到春暖花开了再回去，草原上的花朵呆在温室里会枯萎的。


那日暮这几天总是提到那些羊羔能不能平平安安的过冬，云烨知道，她想草原了。


“如果想草原了，就唱唱歌，你不是一直都想唱歌么？唱就是了。”


“不行的，哥哥，这里是长安，不是草原，我胡乱唱歌会被别人笑话你。”那日暮蹲下来，把云烨的鞋子脱掉，给他换上一双烤的暖暖活活的拖鞋，仰着脸对云烨说。


“没关系，今晚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你在那里可以好好唱歌，我陪你一起唱，夫人也去，就我们三个，如果你喜欢，我们就唱一夜，那日暮的歌，我永远也听不厌。”


大唐女子就听不得情话，不管是都市里锦心绣口的才女，还是草原上天真烂漫的少女，听到云烨枯燥无味的情话，都会眼睛里含泪，全身发烫，腿发软。


辛月的肚子越发的大了，行动起来很吃力，看她的样子就像吞下去了一个篮球，整天抱着肚子哼哼。


有好几回，云烨掀开她的衣服，看她被撑得发亮的肚皮，就为她担心，上面细细的青色血管都清晰可见，总担心她的肚子被撑爆。


怀孕的女人干什么都显得笨拙，伺候辛月穿衣，套鞋子，云烨从不假手他人，就连晚间频繁的起夜，云烨都亲自服侍。


她很容易抽筋，每天按摩小腿和脚，云烨规定死了时辰，从不间断，至于小家以外的事情，他充耳不闻，就连程处默，牛见虎，都见不了他几次。于是长安就开始笑话云烨沉浸在温柔乡不可自拔。


这是小事情，今晚给那日暮的惊喜才是云烨关心的大事，至于薛延陀惹怒西突厥，被人家把使者的人头穿在铁矛上警示四方这种小事情就不在云烨的关心范围。


吐谷浑的大长老一头碰死在大唐延年殿的门柱上就更和云烨扯不上关系，自己要死，谁也拦不住。


林掌柜果然不负众望，据传回来的消息，高丽国主极度喜欢琉璃器，尤其是一件琉璃球，被他誉为人间少有，世上难寻，不顾大臣的反对，执意用永安三州的存粮交换了三十件精美的琉璃器，现在这些粮食已经被运回辽东，本慷慨的杜大将军全部买下，昨日兵部就把铜钱换成了金子存入云家的户头，连折扣都没打。


辛月站在床上精心的为那日暮梳妆打扮，特意把她的头发打散结成辫子，穿上云家特制的皮袄，一个美丽的突厥少女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夜幕刚刚降临，那日暮就催促云烨赶紧准备，她等不及要去看看自己唱歌的地方是一个怎样美丽的地方。云烨已经夸了一天了。


没有去城外，也没有去皇家园林，就在兴化坊的剧院里，只要是房子里，那日暮就不喜欢，虽然不高兴，她依然装作欢喜的样子，只是眼睛里的失望之色谁都能看得出来。


马车停在天桥上，几个云家的剧院管事施了一礼就去准备了，今晚的灯光，安全还需要他们掌控。


舞台上长满了绿色的小草，足足有两寸高，七八只白的像白云一样的小羊羔在啃草，还有一顶毡房就扎在舞台中间，旁边的木桩子上还拴着一只大狗，旺财把头伸进毡房里好奇地打量，这位群众演员是自己跑来的。


牧民是离不了羊群的，看到羊羔，那日暮就飞快的跑了过去，抱着小羊泪流满面。


“夫君，你是怎么把草种在那个石头台子上的？”辛月用肩膀拱拱云烨问道。


“简单，麻包里装一层薄薄的土，再把草籽撒进去，草自己就从麻包的窟窿里钻出来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五节 自娱自乐


那日暮甜甜的对云烨一笑，再看看身后画在布上的蓝天白云和草原，这是云烨求离石用了三天时间才画好的，不过历史也因此知道了比例这个东西，一上手就捻熟无比，近处的草，远处的山，天上的云彩惟妙惟肖。


抱着羊羔亲昵几下，又揉揉那只牧羊犬的头，把旺财的脑袋从毡房里推出去，在里面柔软的地毯上打两个滚，熟练地从锅底捏出一块奶渣，这是她的家，云烨按照她给自己描绘过的样子，建造了这个不大的毡房。


从地上揪起一株小草，含在嘴里，又远远的吐了出去，这是真的草。不是在做梦。


她欢快的跑出来，把云烨和辛月迎进了自己的毡房，就像在迎接自己敬爱的人。


两人相视一笑，一猫身就进了毡房，没有牛粪，让那日暮很纠结，自己的客人来了，却没有热奶子迎客，实在是太失礼了，好在云烨解决了这个难题，他从身后提出一个小小的红泥炉子，里面已经有了红红的炭火。


那日暮顿时高兴起来，从木桶里舀出新鲜的奶子，装在锅子里架在火上，把酥油，盐放进去，搅拌，后来拍拍后脑勺，从木格子拿出一小罐茶叶，这是云烨教她的，那日暮很喜欢喝这种酥油茶，每顿都离不了，只是茶叶太贵，别的牧民喝不到，只有自己和宦娘每顿饭才喝那么一点。


酥油的香气飘了上来，新月却一副要呕吐的样子，她受不了酥油的味道。好在那日暮很体贴的给了她一碗鲜奶，这才把她的命给救了。


那日暮的酥油茶和后世的酥油茶很像，只是一个用水，一个用奶而已。


银质的小碗，上面雕刻着花鸟虫鱼，褐色的酥油茶散着浓香被那日暮捧到眼前，就像一位温柔的妻子在服侍自己百战归来的丈夫。


接过银碗，手指在银碗里蘸一下，朝天上弹一下，就算是经过天神了，云烨笑着小口的喝热腾腾的酥油茶。


那日暮在对云烨，辛月行了一个大礼之后，就跪坐在地上，唱起了自己最喜欢的回家曲。


天上的雄鹰哟，


在毡房上飞


绕了三个圈圈哟


不离开。


草原上的马儿哟


在地上跑


绕了三个圈圈哟


不离开


亲亲的哥哥哟


去打草


走了三天哟


才回来


边唱边给云烨脱鞋子，至于辛月，这时候完全沉迷在幻想中的那日暮是不会理会的。


婉转的歌喉在不停的拔高，眼波里的柔情似乎快要溢出来，一个焦急的等待了三天的新婚女子见到情郎安然归家的心绪表露无遗。


突厥女子的娇媚在这一瞬间被放大到了极致，想起后世的那些粗豪的草原汉子，和自己的心上人一问一答的唱歌，那日暮唱了歌，云烨就必须回应，要不然会被认为没有心。


端着茶碗云烨清清嗓子，也低声的唱了起来。


远处的青草哟


长又长


哥哥打草哟


三车车


来了一群狼哟


多又多


哥哥打狼哟


三叉叉


剥下的狼皮哟


软又软


给妹子做衣哟


三件件


辛月从没想到过云烨居然也会唱歌，还唱的很不错，看到那日暮依偎在云烨的怀里一幅柔情蜜意的样子，火气就不打一处来，自己堂堂的侯爵府正牌夫人，居然没有一个小妾更受自己的丈夫疼爱，这还了得。


古代的恶婆婆一般都是在做焚琴煮鹤棒打鸳鸯的恶事，那日暮没有婆婆，却有一个凶狠的正房姐姐，在脑门上挨了好几下，才从梦幻一般的甜蜜爱情中走出来。


迷茫的看看辛月，那日暮忽然大哭起来，缩在云烨怀里不出来，在她的梦里面从来没有过辛月的存在。


“你会唱歌？为什么从来没对我唱过？不行，今晚你也要对我唱一首情歌，要比唱给那日暮的好听才成。”


云烨哈哈大笑，说：“今晚本来就是属于我们三个人的，想唱歌就唱，你只要想唱，我一定陪你，这是一个极好的日子，我们今后就要相依为命，快乐的日子把握住才是正理。”


辛月羞涩的垂下头，平日里的大胆泼辣在这时候见不到踪影。


那日暮止住哭泣，泪眼迷蒙的看着笑得极为愉快的云烨，有些不理解。爱情的排他性，让她一时间手足无措。


女人娶多了纯粹是在给自己找麻烦，除非你并不在乎她们的感受，只是单纯的享受肉体的愉悦，这样子没心没肺的自然可以过的昏天黑地。


如果你还抱着一丝获得幸福生活的指望，最好的结果，就是娶一个，云烨脸上笑的愉快，心里早就成苦瓜了。


满足一个就要得罪另一个，而且这里面没有第三条路可走，骑墙派只会更加的遭罪。


他不敢想象李安澜再掺乎进来的可怕景象，如果有那一天，他果断地会离家出走，带着旺财浪迹天涯。


三个人坐在草地上，旺财卧在云烨的身后，自从在马棚里的柞木棒上，发现了木耳，旺财的幸福生活又回来了，脖子下面的钱袋里装满了铜钱，现在云家的主子们，只要没事，就往它的钱袋里塞钱，单鹰为它制定的减肥计划再次宣告失败。


辛月还是唱不出来，张了好几次嘴都唱不出来，惹得那日暮躲在云烨的背后偷笑，结果被辛月扯出来抽了两下，才放过。


“唱山歌来


这边唱来那边和，


山歌好比春江水来”


才唱了三句，辛月就拍打云烨的大腿，不让唱，固执地认为，一个侯爷这样唱有失体面，她就是这个样子，自己不痛快，就不会让所有人都不痛快。


那日暮蹦回毡房，从炉子上端下锅，里面的羊肉已经煮熟了，突厥人吃羊肉，只要有盐就成，不过很奇怪，就是白水煮肉，煮出来的羊肉却劲道味美，远比皇宫里用香料炮制出来的美味一百倍。


都是大块的羊肉，云烨，那日暮抓在手里，沾上盐吃的吧唧吧唧的，才开始吧嗒嘴，就被辛月一人一巴掌，谁家侯爷和七品命妇吃饭会吧嗒嘴。


吃饭没声音，就像吃饭没盐一样没滋味，一小口，一小口的撕咬，三个人吃饭能吃出鬼蜮的意味，有吃人的嫌疑。


今晚就睡这了，云烨本来打算缓和一下家庭气氛，事与愿违，又回到了原点，辛月打死都不放弃自己的高贵身份，虽然羡慕云烨和那日暮的琴瑟和鸣，却不肖于自降身份，演唱下里巴人的歌曲。能和他俩坐在草地上吃羊肉已经是她最大的让步了。


睡在毡房里的那日暮似乎回到了草原，前几日，夜不安枕的烦躁没有了，张着嘴打哈欠，她很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睡眠。


闻着青草的气息，很快就睡着了，当然，她要搂着羊羔入睡的念头被辛月强力镇压了。


云烨就躺在青草上，头枕着辛月丰腴的大腿，感受她腹中胎儿的律动，不敢把头压实，害怕辛月不舒服。


夫妻间很奇怪，该说的话早就说完了，只剩下无言的默契，辛月无聊的挠云烨的头发，给他的感觉就像一只猴子在讨好另一只猴子。


“看到我和那日暮在一起心里不舒服？”云烨问辛月，没必要和她遮遮掩掩的。


辛月骄傲的抬起头说：“当妾身是妒妇一样，我可是念过《女则》的，不是目不识丁的蠢妇”


看看高傲的辛月，在她屁股上抽了一巴掌：“你还不算妒妇？我就快要溜墙根走了，谁家侯爷娶个妾像是在做贼。满长安就我一个吧。”


“那您可说错了，还有一位房夫人呢，再说了尉迟伯伯不也是拒绝了陛下送的美妾吗？有好好的例子不学，偏偏学坏的。”


云烨忘记了他和著名的喝醋夫人生活在同一个年代，这是妇女的楷模，至于尉迟恭，绝对会让人尊敬。


“妻虽鄙陋，相与共贫贱久矣。臣虽不学，闻古人富不易妻，此非臣所愿也。”


一句话就把人的品性说个通透，仗义每多屠狗辈，和铁匠出身相对的是那些累世公侯，家里妻妾成群的勾心斗角。


辛月在云烨脸上亲一下又说：“咱家算是长安最干净的人家，在家里妾身耍个小性子，您也尽是包容，说些大逆不道的话您也一笑了之，所以啊，妾身的胆子是您给的，是你把我宠坏了，放心，那日暮妹妹我还容得下，您也就这点爱好了，最多，和某公主勾搭勾搭，娶一个您就险些崩溃，要是像人家成群的往家里吆，不说妾身，就是您自己恐怕都受不了，最喜欢您这点，把所有的人都当人，都用心去对待。”


“胡说什么，又不是鸡，还一群群的吆。”


“妾身算是看出来了，您这是在布局，咱家人丁不旺，您只有通过这种法子给家里打根基，到时候孩子们都守着自己的一摊子，有自己的家业，我腹中的孩子是最有福的，他会继承您的爵位，把家业一代代传下去。”


“那完了，你都看出来了，满长安的老贼，一定通透啊，皇帝恐怕都在琢磨这件事。”


“您多虑了，谁家不是这样的，不光是咱家，就是那些宗室都在努力的把家业往散里走，鸡蛋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大道理，都在遵循，咱家换算不得什么，比起那些不停地买地的大家，您就是赚了两个小钱罢了。”


“这些日子，您躲在家里不出门，外面的事情您不知道，也不问，太子成亲您也就去了一天，一娘嫁人，您也只是把她背出门，豪门里都传遍了，这次薛延陀结盟不成，就是您在居中调度，吐谷浑向我大唐称臣，就连辽东都是出自您的谋划，妾身在外面别提脸上多有光彩了，夫君，您到底在躲什么，我们朝拜皇后娘娘的时候，她还说让你不要躲在家里不出门。说大唐还没有功高盖主这一说。”


云烨坐了起来，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对辛月说：“你的肚子越发的大了，再有两个月就要生产，这些天不要出门，谁家的邀请也不去，咱家……”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六节 曲卓的故事


云烨坐了起来，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对辛月说：“你的肚子越发的大了，再有两个月就要生产，这些天不要出门，谁家的邀请也不去，咱家准备向李靖看齐，闭门谢客，谁也不见。”


当第一场白雪飘落的时候，云家还是大开中门，迎接天使的到来，是老朋友唐俭。


云烨身着青衣，站在中庭等候唐俭宣旨，老家伙这两年有越活越年轻的趋势，熊皮大氅油光水滑，雪花落在上面就滑了下去，不会有一点的积存，不像云烨只站了一会，就满头的白雪，貌似比唐俭还要苍老。


“唐公不辞劳苦万里之行，草原之上纵横捭阖，弹指间就让薛延陀使节灰飞烟灭，真是好手段，谨为大唐贺，为唐公贺！”


唐俭好像没听到云烨发话，脱下自己的大氅抛给身后的少年，少年张着满嘴的白牙对着云烨笑，仔细看了好久，才发现居然是书院的小厮曲卓，三个月前书院是有一批学子进入大唐的中央部门供人驱使，这里面不会有曲卓，他不是学子，还没这个资格。


“怎么看到自己的得意弟子在草原上建功，心里不舒服？要你万里奔波，和杀你差不多，所以建功立业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我们来是陛下特意吩咐的，准备让你知道事情的原委，免得以后你只管放火，不理后事。”


曲卓是我的弟子？还去了草原立了大功？云烨睁大了眼睛再看看长身玉立的曲卓，果然，这家伙抱着熊皮大氅立在廊下低眉浅笑，一副我很得意，我很自豪，但是我要谦卑的恶心摸样。


现在不是揭穿他的时候，他是以书院的名头去的，无论如何都已成为现实，此时拆穿，有害无益。


“唐公，一会把我这混账弟子留下，我要好好的问问他在草原的一些课业。”


看了一眼曲卓，不理会他谄媚的笑脸，径自与唐俭一起进入内宅。


“我是冻了一路啊，蛮胡之地八月飞雪，整整三个月只能吃肉，见不到一点绿菜，先给老夫来些疏食，你家的好酒也来上一壶，我们边吃边聊，教训弟子，有的是时间，待老夫酒足饭饱之时，你再教训不迟。”


每当天使驾临的时候，总免不了要在云家吃一顿饭，这几乎快成规矩了，看唐俭风尘仆仆的样子就知道这才回京，家都没有回，就被李二打发到云家了。


酒菜须臾之间就已摆好，最当中一猛盘饺子，让唐俭摸不着头脑。


“云侯，这不年不节的为何会有馄饨？难道说这其中有老夫不知道的典故？”


“自然有，回家的饺子，滚蛋的面，这是俗语，云家是乡下人，唐公自万里而还，自然要用饺子招待，什么馄饨啊，那都是城里人的叫法，我家就叫饺子。”


“哈哈哈，原来是老夫孤陋寡闻，云侯盛意，老夫就不推辞了。”


风卷残云，又见风卷残云，老家伙看来是真的饿了，直径尺半的一盘饺子，转眼间就下去了一半，韭菜鸡蛋馅的饺子看样子很合他的胃口，剩了一小半的时候，唐俭停下筷子，把盘子递给了跪坐在旁边曲卓。


“长者赐，不敢辞，晚辈失礼了。”曲卓很干脆，接过盘子就往嘴里扒拉饺子，速度犹胜唐俭三分。


唐俭明显的很喜欢曲卓，对曲卓明显的有一种长辈对子侄的爱护，就连一盘饺子，也要分一些给他。


酒过三巡，唐俭舒服的拥坐在火炕上，腿上搭着一条薄毯子，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大雪，有些出神，上了年纪的人总是有些伤春悲秋的不奇怪。


“云侯，这次万里之行，恐怕是老夫最后一次作为大唐使节出行，我已感觉到了老迈，不堪驱使也就是一半年之间的事，老夫有个不情之请，还清云侯答应。”


不用想，只要看看他特意把曲卓带来，又说自己已经老了，就明白他想说什么。


“不行，曲卓是一个养猪的好人才，如今书院里每年要增添上百头的猪，少一个合适的猪倌，曲卓就很合适，明天他就要去猪圈上任，责任重大，不可轻离。”


唐俭脸都绿了，一拍桌子指着云烨破口大骂：“暴殄天物，暴殄天物，一个机变无双，玲珑巧对之人，你居然驱之以贱役，就不怕引来天罚么？”


“贱役？我书院何曾有过贱役，你以为我没喂过猪？还是李纲先生没喂过猪，素来有洁癖的蜀王经过猪圈的时候都知道往里面扔把草，许敬宗难得的清贵士大夫，如今都快要搂着猪睡了，你居然说是贱役，真是夏虫不可语冰。”


“唐师切莫恼怒，小子在书院由挑水的变成猪倌，的确是抬举，不是羞辱，您不知道，书院有一个正在试验中的养殖体系，源头就是猪，猪粪可以喂鱼，鱼塘可以养鸭子，塘泥是最好的肥料，有了肥料庄稼可以多三成的收成，魏王千岁还把猪粪储存于地窖，连接上管子，就能生出火来，用来做饭，照明，取暖都是好选择，这是一个研究课题，一旦成功，就能造福天下农户，虽然脏了一时，却是一件流芳百世的大功业，如果先生命我前去做猪倌，小子一定欣然受命。”


唐俭挠挠头，这世上的一切只要经过书院一掺和，就完全变味了，贱役都能变成抢破头的好事情，自己原本想着把一身所学倾囊相授予曲卓，听他们这样一说，还真的不一定有养猪的诱惑大。


立身，立功，立德，立言这是每一个士子的必由之路，如果养猪可以做到立身，立功，立德，自己所学的一身纵横家的学问，岂不是变成了天大的笑话。


“唐公，你的纵横之术，的确是精奥绝伦，透过表面看事物的本质，分析起事物的本来面目更是鞭辟入里，这是一门了不起的学问，只是你们一脉相传，从不泄露，藏于南山的典籍，这些年虫吃鼠咬的大概所剩无几了吧，你就不怕传承断绝吗？”


外交场上的老油条，从云烨的话里再听不出弦外之音，就白学了一肚子纵横术。


“云侯何以教我？”


“无他，您只需要每月来书院讲授一天的纵横术即可，如果答应，曲卓就归您了，如果不答应，我会让他铲一辈子的猪粪。”


唐俭笑了，摇摇头说：“老夫打了一辈子的雁，如今算是被被大雁啄瞎了眼睛，好一个假痴不癫之计，老夫早该想到，书院如果都是嫉贤妒能之辈，如何能在短短数年之间成为大唐诸学府之冠，你这个做老师的也算是为弟子尽心尽力了，担心老夫留一手，抬高弟子的身价，让老夫不由自主的更加重视他，还顺手牵走老夫这只羊，每月为书院讲一天课业，好算计，哈哈哈，老夫允了。”


云烨起身长揖而敬，曲卓匍匐在地上，哽咽着为两位老师行五体投拜大礼，自已一介寒衣，能得当世贤者为他动心思实在是三生有幸。


下面的话就进行的愉快多了，云烨与唐俭谈笑风生，讲一些大臣间的逸闻趣事，尤其是好色恋花的云侯更是重中之重。


被人扯出来当成玩笑，云烨早就习以为常，即使是唐俭也休想撼动他的神经。


笑话的当事人不为所动，自然就失去了笑话的笑点，不知不觉间，谈话就从长安奇闻，变成了草原风云。


“你拍卖会结束第三天，老夫就接到行文，命我星夜前往西突厥，与西突厥的掌权者实行远交近攻之策，自统叶护被他叔叔杀死以后，西突厥纷争不休，虽然强大，却日薄西山矣，原以为到了千泉会和肆叶护进行商谈，把你的琉璃巨狼献一只给他，让他同意不理睬薛延陀就是，再把其他的几匹巨狼，给一些大族就是，埋下祸乱的种子，咱们只需等待种子发芽即可。


谁料想，肆叶护在去年就被人杀死了，现在名义上的掌权者咄陆只能控制千泉一代，连石国都蠢蠢欲动，老夫料定，不出一年，咄陆必定败亡，所以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我把其中的一头狼，献给了咥利失，此人权谋之心极重，又惯于隐忍，实力强大，在千泉还是说得上话的。


小子啊，你料的极准，一只诱饵下去，咥利失顿时失去了理智，答应不理会大唐和薛延陀的纷争，只要不损害他们的利益就好。如此鼠目寸光之人，在西突厥也有谋虎之称，老夫担心有意外，准备派人四处打听消息，无奈身边之人被咥利失看得很严，不许随意出入，只允许仆役四处采买。


云侯，你想不到吧，老夫都没想到，曲卓居然通过买东西，认识了沙哱罗的幼子，在沙哱罗知道老夫是大唐使节后，当即动用兵马把老夫等人进进了他自己的家，当然一头狼作为礼物是少不了的，这一次的纠纷，彻底为老夫揭开了蒙在西突厥头上的面纱，一个纷乱不堪，相互掣肘的统治集团，是没有希望的，只需拉拢分化就可轻易达到目的。


薛延陀人，吐谷浑人带着你卖给他们的那头狼也来到了千泉，只可惜，在热闹的宴会上，那头狼被沙哱罗幼子不小心碰在了地上，摔得粉碎。


薛延陀，吐谷浑人当场大怒，刀子都抽出来了，沙哱罗见事不可违，遂下令将薛延陀，吐谷浑使者当即斩首，宴会之上，堪称血肉横飞。云侯，几只玻璃造的巨狼，就让两个亲密的如同兄弟的国度，转眼间变成了仇人，老夫估计，在我大唐行动之前，薛延陀，吐谷浑会联合攻打西突厥一次。”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七节 当世第一败家子


“谈判的过程也没有我想象的神奇，说白了，都是一群谁有好处就和谁混的主，我以为会有各种斗智斗勇，间杂有阴谋诡计，说一句话，需要考虑八年的那种。”


云烨很失望，原以为曲卓一定是立了什么盖世奇功，比如杀个人，做个间谍，泡了人家公主之类的传奇段子，原来就是因为走狗运，凭着自己的一张嘴，和自来熟的性格，认识了一个纨绔，结果这个纨绔帮了一点小忙而已。


唐俭的眼中的鄙夷之色越发的浓重了，最后忍不住了才说：“你以为谈判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谁能占到便宜就算谁赢，当初匈奴王冒顿给汉太后条件就是要汉太后陪他睡一晚。汉太后都没有生气，只是推辞说自己年迈色衰，给人家送了好些美女才了结此事，从这里你就能看出来谈判是怎么回事，就是强大的欺负弱小的，弱小的想通过谈判少损失一些，就这么回事，你以为国家弱小，你个人强大就能谈出花花来？


投笔从戎的班固凭借一百人就敢在人家的国土上肆意杀人，纵横西域，最终凭此封侯，你以为他仗的什么，还不是大汉朝的赫赫声威，如果大汉弱小，他的那一百个人早就被斩成肉泥了，狮子和老虎可以达成合约，狮子什么时候会在乎羊的感受。”


“唐公，你确定不会把我书院的学生统统教成见风使舵之辈？晚辈实在有些担心。”


唐俭的人生观有问题，他的理念就是只要有欺负别人的机会就绝对不能放过，一旦放过，说不定人家就会欺负回来。


曲卓一直跪坐在炕沿上，竖起耳朵听两位先生的谈话，这些话不是在课堂上可以听到的，书院的一年多时间，早就把一个连别人讽刺话都听不出来的白丁，演变成一个知书达理，通晓世事的干练之才。


这世界上有三种人不能读书，第一种就是好好的一个人读过书之后会变成坏蛋，而却比白丁坏蛋要坏一百倍，因为他从书里面吸取了足够多的作恶本钱。


第二种就是人生识字糊涂始的那群人，自己朴素的人生信条在读过书以后，和书里教的起冲突，分不清楚对错的糊涂虫。


第三种人就是曲卓这样的人，识字即可，不能钻研学问，否则书里的道理会压制他自己的灵性，读过书以后对他绝对是一场灾难，所以这种人还是不读书的好。


让他从生活和先辈的事迹里汲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最终形成他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处事方法。


道法自然么，不是都这么说么，那就随他自己闯荡，以他谨小慎微的性格还闯不出什么大祸来。


在雪中送走了唐俭，微醺的酒意染红了他的脸庞，摇摇晃晃的钻进马车，曲卓就跨坐在车辕上，赶着马车向长安驶去。


白茫茫的大地被车轮碾出两行平行的轨迹，没用多久，又被不断落下的雪花掩盖，消失的无影无踪。


雪后空留马行处，可惜什么都没留下，时间会涤荡人世间所有的痕迹。


不去想李二烦人的计划，你打仗就打啊，该我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今天派个没意思的人跑来嘀咕两句，明天又派来一个，有完没完，老子从长安搬回家都不安生，怕我躲在井里不出来？


书院现在的发展也出乎云烨的预料，科学研究这东西，就是洪水猛兽，只要脱开枷锁，就会按照自己固有的规律运转下去。


李泰已经在纠结大地不平的问题，从云烨这里知道了光的速度之后，就追问云烨是如何测知的，结果被云烨用暴力解决了。


老天爷，我就是一教学流水线上的生产的次品，能知道布莱德雷的光行差法这个名词就已经说明我在上学的时候没有偷懒，还敢让我帮他做实验，真是找打。


他从古书里找出例子，又把墨子的小孔成像做了一遍，得出了一个结论，光的传播路线是直的，虽然云烨知道爱因斯坦证明了光会弯曲这一事实，也不打算告诉他，因为他没有证据能驳倒李泰，再讨论这个问题的话会被他问得哑口无言。


你如果敢提黑洞和极限质量的话，说不定会被鄙视，连人品都会受到质疑，认为是胡说八道，他的小孔成像已经是硬邦邦的证据，有本事你拿出一个黑洞来看看。


水磨已经在长安大大小小的河流上运转，是自然力量运用的一大进步，现在成了祸害，不少的富贵人家为了多架几盘水磨，肆意的修改河道，河道受到了淤积，自然会排水不畅，一旦洪水来临，两岸百姓就会遭灾。


魏征开始着手清查长安八水上的水磨，听说只要发现一座有害于河道的就会处理一座，弘化公主家的水磨已经被他给拆了。


弘化不依不饶的告到哥哥李二哪里，李二很想和稀泥，让魏征给道个歉就算完事，结果可想而知，去道歉的魏征把弘化公主骂了个狗血淋头，不但指出公主的骄奢淫逸，还说她贪财戗民，不但有失皇家体面，蝇营狗苟的连米粒大小的财源都不放过，是长安之耻。


云烨躲在家里都不安生，屁股中箭已是家常便饭，朝堂上早就见怪不怪了。


但是这回不一样，弘化指责魏征表面上清如水，廉如镜，实际上吃拿卡要的事情就没少干，比如云家，就是可怜的受害者，明明三千贯的豪华宅子，只给了一千贯就被蛮横的夺走，可怜的云家惹不起御史大夫，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含泪认了这个闷亏。


别人怕魏征，弘化公主不怕，今天就是为云家出口恶气，仗义执言。


听到这和消息云烨很想问候弘化公主祖上三代，鉴于李二的凶恶，放弃了这一想法。


你有事就去闹，去撒泼，去打滚都好，就是别把云家扯进来好吗？云家已经低调的快从长安消失了，老百姓都时不时的问一声，云家那个败家子哪去了？是不是被陛下给收拾了，大快人心的好事情。


魏征听到弘化的证词，哈哈大笑说的确有这事，还是自己亲手交易的，就给了云烨一千贯，没多给，想起来自己实在是给多了，魏家邻居的房子是一个卖朱砂的富户花了一万贯买的，现在每日饮宴不休，一介贩夫走卒整日里与显贵豪门来来往往，都是因为他是魏家的邻居。


自己的名头都被云烨拿来赚钱了，你说说谁占了便宜谁吃了亏？


这话一出长安哗然，好多人家看看自家的邻居，不由得捶胸顿足，只要是显贵之家，他们的邻居无一不是商贾大户，而且都是些土财主，除了钱以外再无其他的下等人家。


声讨云烨的呼声顿时就响彻了长安城，再一次被云烨坑了的人家，准备联合起来找云家要回自己的房钱。


可惜晚了，云家的钱都变成堆积如山的各种材料，一问云家的管事，都哭哭啼啼的说，侯爷把钱都花光了，就买了这么些破烂。


百万贯啊，听到这个消息的勋贵人家无不捶胸顿足，这才是真正的败家子，全长安的败家子加起来，也没有他一个人败家败得狠。


辛月带着那日暮出门去拜会那些长辈，一说起自家丈夫的花钱手段就珠泪盈盈，强笑着说不碍事，家里还有些结余，庄户们把租子都交了，省一省还过得下去。


“夫君，您看妾身的这个表情如何？”辛月窝在炕上，拿头发轻轻地挠云烨的鼻孔。


装睡的云烨无奈的睁开眼睛坐起来，看看辛月泫然欲泣的作怪模样，在她鼻子上捏一下说：“这下好了，你夫君我的败家子名头算是坐实了，今天长孙冲来看我还说，要是家里过不下去，就言语一声，他随时就会让家丁把钱财送过来好让咱家渡难关。”


那日暮嘻嘻哈哈的趴在云烨的背上娇气，昨天辛月还带着她在库房里数金子，她偷偷拿了一块，准备让集市上那个白胡子的老金匠，给她打一条粗粗的镯子，还有一只金步摇，辛月的金步摇有好多，自己才两个。


爱财如命的辛月哪里会给她偷钱的机会，从手里把金子夺过来，放在架子上欣赏半天，然后就在那日暮的屁股上抽两巴掌。


草原上的实诚孩子，挨揍都不知道跑，硬是站在那里等着挨打，回来就对云烨告状，结果又挨了一顿。


云烨从自己的钱箱子里好不容易找到了两个金锞子，拿给那日暮，让她尽情的去打造自己喜欢的装备，还给了好几颗珠子，和石头。


辛月的脾气就是这样，看到云烨啃罗卜，都要抢过来咬一口，然后说不好吃。现在见到了钱财，立刻就眼红，和那日暮两个在炕上抢成了一团，辛月有身孕，那日暮不敢和她争，眼看着自己只有两个金锞子，其她的都被辛月抢走，急的扯着云烨的袖子哇哇哭。


这不是第一回了，云烨只好对辛月说：“你盒子里的石头和珠子满的快装不下了，怎么还和一个孩子抢东西。”


“你孩子在这，就你这年纪还生不出那么大的闺女，这又是夫君，又是哥哥，又是孩子的，到底算那样啊？”


辛月指指自己的肚子，然后坏笑着对云烨说。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八节 寒冷不相同


长安在下雪，南诏依旧绿草如茵，窦燕山从竹楼上下来，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从腰间取出一卷书来，绕着美丽的竹楼开始漫步，长发披散在肩背上，没有挽起来，他觉得这样随意地披在身上，很舒服。


早起读书一直是他的习惯，只是这里的书太少，比如现在他手里拿的就是一本历书。


乙卯月葵巳日，宜动土，宜破土，宜安葬，这是一个好日子，总得找点什么事情做，要不然不用李二派人来干掉自己，自己就会逐渐腐朽烂掉。


他的竹楼下面没有养猪，地下干干净净，只有一层毛茸茸的细草，草长得不好，原因就是这里撒了太多的硫磺粉，蛇虫蚂蚁都不能在这片土地上生存，所以窦燕山的小楼很干净。


老管家依然忠心耿耿的处理着部落里大大小小的事物，每天派人去林子里找食物，这是每日必须的劳作。


粮食永远都不够吃，尤其是这几天，当窦燕山看到老管家都吃力的啃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的骨头的时候，就知道该出去找粮食了。


本来想依靠部落里的人出去抢劫一些小部落，弄回一些粮食来，谁知道三百大军扛着竹竿穿着藤甲浩浩荡荡的杀进丛林的以后，回来的只有不到一百人，其他的都喂了蚂蚁，没有人会在这个丛林野兽都饿疯了的时候出动军队去四处讨伐。这时候出动无疑是在和整个丛林作对。


窦燕山把自己的粮食主动减少了一半，剩下的就靠一些竹笋和山药来填补。


猪圈里还有猪，但是没有人同意窦燕山要杀猪的意见，就连老管家也不同意，猪是整个部落最后的救命粮，现在明显还不到最困难的时候。


窦燕山的肚子在响，他第一次发现，原来饥饿是如此的恐怖，全身的每一根骨头都在呻吟，心肝脾肺肾，全部在呐喊，看到什东西都像是食物。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顿正经饭是什时候吃的，昨晚在梦里倒是一个人吃了一整只烤肥羊，作为世家大少爷的窦燕山，现在急迫的想要一张夹了羊肉的胡饼，哪怕是下人们常吃的锅盔也好。


再一次趴在猪圈上看着里面哼哼唧唧的肥猪流口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总共有二十二头大大小小的肥猪，他已经堕落到了每天都要数一遍的地步。


猪圈里有二十三个黑黑的东西在爬，他很希望那最后一只黑黑的和其他猪一起抢食物的东西也是猪。


当她抬起头来死死的盯着窦燕山看的时候，你会发现，那的确不是猪，是一个人，一个女人。


“探戈，你看我多好，现在部落里，只有你每天有吃的，虽然差了点，总比没得好，我快要饿死了，你们怎么这么穷啊，我们只有三十个人，就把你们储备的粮食吃光了，太懒了，你就不能趁着粮食多的时候，多存一点么？”


探戈女王站了起来，从嘴角扯下半截青草，高大的身子依然魁梧，胸前的巨大乳房却有些干瘪，唯有腰间绑着一块破布，她咆哮着扑向窦燕山，却被一根铁链扯住，链子绷得笔直，让她无论多么努力，也不能靠近窦燕山一步。


“探戈，我知道你们每一个部落都有藏起来的宝贝，有的据说已经有一千年了，是你们祖先用淘来的金沙炼制的，只要你告诉我那些金器的下落，我就放了你，你还是做你的女王，我带着我的人远远地离开，再也不回来怎么样？”


探戈见没有办法靠近窦燕山，就坐了下来，从石头凿成的食槽里抓一把猪草，塞进嘴里继续嚼，再也不看窦燕山一下。


两个人的这种游戏已经进行了整整大半年，探戈哪怕在遭受了最可怕的酷刑之后，也没有吐露一个字，现在进入了长期的对峙期。


窦燕山叹口气，自己不是没钱，可是钱都在中原，自己还回不去，派出去的四个人一出丛林就杳无音讯。


他们不会逃跑的，这些人是窦家培育的死士，为了家族上刀山下油锅都不会眨一下眼，不见了踪影，就说明他们要么死了，要么被那些百骑司的家伙们抓住了。


这是要我活活困死在丛林里啊，窦燕山还没来及感慨几下，一阵浓雾就从山谷里飘了出来，他痛苦地哀嚎一声：“又来了。”


到了冬天，浓雾就不会断绝，还很准时，只要不见太阳，就会有大雾降临。


沾衣不湿杏花雨，很美的意境，这些水雾和杏花雨有同样的功效，沾在身上虽然不会把衣服弄湿，但是那股沁人心脾的寒意却会往骨头里钻。


三两步钻进竹楼，这种只在缝隙里填塞了泥巴的简陋小屋，抵挡不住那些无孔不入的晨雾，火塘里的火苗似乎都暗了下了去。


窦燕山裹紧了裘衣，在火塘边瑟瑟发抖，心底的怨恨也从骨子深处冒了出来。


李二，我要杀了你，云烨，我要让你和猪生活一辈子。


憨憨用嘴拱开门，长长的鼻子忽闪忽闪的动来动去，它的目标是屋子里的那一盆苜蓿草，那是云烨看到那日暮在刷牙的时候总是牙龈出血，就特意从书院弄回来一些苜蓿草，准备炒了给那日暮下饭，这东西对于止血有极好的疗效，孙道长已经在试验它的效果了。


屋子里好像没有人，憨憨挤进了门，肥硕的身子居然很灵活，刚来到大花盆的旁边，一只鞋子就飞了过来，砸在它的耳朵上，机灵的憨憨扭头就跑，屋子里有人。


乙卯月甲午日，宜祭祀，宜入门宜祈福，云烨手里也握着一卷书，和窦燕山别无二致，都是万年历。


“按照周期计算，李安澜该生了，说不定就是今日。”


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就把万年历放在桌子上，双手合十，为李安澜和孩子的平安祈福。


不知道万里之外的李安澜母子是否平安，云烨的心就像被油煎一样坐卧不安，眼皮跳的跳得厉害。


长吸一口气屏住呼吸，快要憋死了，也安静不下来，上一封信还说自己一切安好，胎儿平安。


云家仆役也来信报告说一切安好，就是公主过于劳累了些，那些土人一点都不听话，总是找麻烦，洪将军已经杀了三波了，还有作乱的。


很明显，他们没有用怀柔的那一套，想用绝对的武力快速的把僚人镇压下去，好开始自己发财大计。


那些急于发财的老兵，下手一定不会轻，整个僚地现在恐怕已经人头滚滚了。


一支没有军纪约束的队伍，就是一群强盗，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更有效率，更有组织，也更加的凶悍。


僚人死不死的，云烨管不着，也没法子管，鞭长莫及，就算是皇帝的旨意，在上万里之外也不会有多大的约束力。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不是一句空话，一封信跑到地头，事情早就过去了几个月了，尤其是岭南这个鬼地方，穷山恶水不说，拥兵自立的家伙层出不穷，百十个人就敢说自己是应天大王，他们为了粮食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但愿前期的杀戮李安澜遵照自己的安排不要去参与，在大军杀戮过后再进行安抚，军队做的过份了，要有限度的阻拦，好不好的先把人心收拢住。


脑子里胡天胡帝的跑马，一会是孩子的啼哭，一会是满地的死尸，两种画面不停地交织在一起，难舍难分。


辛月推开门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盘子枣糕，这是她唯一会做的一种点心，云烨都吃的快要吐了，说是枣糕，全是枣，见不着几粒米，甜的发苦。


她自己乐此不疲，最是喜欢吃甜食，一个人吃一盘子都不腻。


献宝似地把盘子放在云烨鼻子下面让他闻闻是不是很香。


事实上枣子蒸熟以后有一股子说不上来的恶心味道，云烨从不吃煮的，或者蒸的枣子，只是碍于辛月的一片好心，才每回咬着牙吃一点，就说自己不喜欢吃甜的。


还有两个月多月就要生了，云烨总是催她不停的活动，多运动一下，对她和孩子都好，将来生的时候也容易生产。


眼前的大肚婆在不停的晃悠，万里之外还有一个在和老天挣命，这个时代，生孩子和进鬼门关差不多。


“夫君今日的脸色很难看啊，是不是昨晚没睡好，也是，那日暮睡觉就不老实，明明晚上是竖着睡的，到了早上往往就会变成横的，昨晚就把腿搭在妾身的胸口上，害我做了一夜的噩梦。”


知道云烨的习惯，辛月撕了一小块糟糕塞进云烨的嘴里，按着他的下巴上下活动两下就当是嚼了，自己撕了一大块，心安理得的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那日暮冻柿子吃多了，闹肚子，哼唧半天了，也不知现在好些了没有。


给辛月腿上搭一条毯子，外面已经冷的伸不出手，屋檐下面挂了一长串的冰溜子，老钱正在拿竹竿一一的捣下来，这东西万一掉到头上很危险。


外面的天空响晴响晴的，太阳照得努力，云烨却感觉不到一点暖意，小风吹在脸上像刀子在割，但愿那日暮今天会好起来。


云烨搓搓手，不由自主的想。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三十九节 有子万事足


日出日落三百六，周而复始从头来。草木枯荣分四时，一岁月有十二圆。这是最朴素的计日歌诀，在他的面前，世上所有的荣衰枯华都只是一次日月的变化罢了。


大唐在风调雨顺中进入了贞观六年，草原上刀光剑影终日不息，薛延陀联合吐谷浑还是向西突厥亮出了獠牙，西突厥人匆匆停止了互相的残杀，组成联军去对付自己以前的仆人。


云烨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年了。十九岁的青春少年已是大唐三品侯爵，这是一个异数，身着绯袍，立于当朝大佬之中，英武之气毫不逊于他人，苍老的面容中间一个年轻的面孔显得如此刺眼。


“你踮着脚尖做什么，没规矩。”旁边站立牛进达拽他一把，让他规矩些，不要踮起脚尖一副傲视群伦的样子，到处都是前辈不要让人认为他已经骄傲到了目中无人的地步。


缩缩脖子赶紧站好，老牛今天已经批评好几次了，云烨不想把老头惹火了给自己添麻烦。


祭天而已么，灰蒙蒙的长空里不知有哪些神灵等待今日赴最豪奢的宴会。


这样的仪式，李二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只是今年有些特别，供桌上不但有三牲，还有几个滚圆的土豆，皇家经过三年的培育，终于培育出了足够多的种子，官田种的全这东西，据说已经足够种植一千亩的。


云烨心里高兴啊，家里的憨憨把苜蓿草毁得一塌糊涂的都不生气，小东又在抱着罐子数钱，见到云烨来了，赶忙藏在身后，低下头等着哥哥教训，没想到哥哥拿过罐子看看，又给罐子里扔了两块银饼子，树叶落得如此的有韵致，尘土扬的就是美，混在尘土里就像腾云驾雾的妖怪，还是黄风怪。讨厌的长安城今日看着就喜庆。


这几年的晦气一扫而空，李安澜到底给自己生了一个胖胖的儿子，足足七斤六两，从她的信里就看得出完全一副母鸡下了蛋的功臣模样。


书信的最后还说，如果辛月生不出儿子，他儿子李容，完全可以过继给云烨继承香火，名字改成云容都没问题。


有子万事足，李安澜有了儿子自然会狮子大张嘴，要东西要的理直气壮：产后身体虚弱，需要五千担粮食来补补，孩子身体不好，总是得病，需要药材若干，总之全是以车为单位的，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哪里不对，居然要这么些药材，足够吃两辈子的了。


孩子没有亲爹给打的泥塑玩具，总是哭的恓惶，让人心里发酸，就是收了一百斤金子也不稀罕，就要一车泥塑，必须在孩子百天的时候送过来，那天她这个做娘的会把所有在岭南能请到的僚人都请来，告诉他们，僚人的王诞生了，虽然只会哭着吃奶，但是谁要是不听王的指令，后果一定会极其悲惨。


新生了孩子，家里的仆役不够用，僚人都是粗手粗脚的不会照顾孩子，还是云家的仆役好使唤，指名道姓要云家的老仆，不要那些新晋的仆役，孩子没人保护也是个问题，必须再送来三十副铠甲，只要明光铠。


除了铠甲，老奶奶完全答应，五千担粮食够干什么的，云家在威州不是有掌柜的吗，赶紧给送过去，就从当地筹集。


孩子的小衣服装了满满两车，云烨捏了一天的泥人在窑里烤硬了，一起送过去。刘进宝为了博个好出身，自告奋勇的要去岭南，带走了足足六名护卫，都是家里的幼子，继承家业无望，只能去岭南拼一下。


云三被专门派去照顾小少爷，同去的还有他老婆，离开了云烨，这家伙见不到半点的伤心，反而意气奋发的厉害。


“小子，怎么一会像猴子，一会像个傻子，自言自语不说，还傻笑，莫非有甚好事不成，给老夫说说，稀罕的紧。”


老程把脑袋凑过来，他的位置要比云烨和老牛靠前的多，不知怎么就靠过来了，似乎注意云烨很久了。


“程伯伯，牛伯伯，祭天之后，咱们就去兴化坊，小侄做几样小菜，咱们好好饮上几杯，心里高兴，只是在这里不方便说。”


老程，老牛深以为然，点点头，继续站好听李二对老天说长篇废话。


家国天下，在戎在祀，云烨相信每一回祭天，李二都是诚心敬意的，提前三天开始吃斋，每日早晚沐浴，好色如命的李二这时候当然会禁绝房事，一个人清心寡欲的住在祈年殿里吃萝卜。


巨大的铜号吹响了，声音低沉，像乌鸦一样在低空盘旋，每回李二都要站在最高处，张开双臂做拥抱天下状，那些打着赤膊的力士就会擂响牛皮巨鼓，然后就是铜锣，最后再以铜号压轴。


烧纸钱，云烨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特意去问了史官，褚遂良对云烨的问题嗤之以鼻，在他看来，只要是个人从生下来，就该会给祖先烧纸，云烨追问这个问题，有违孝道。


不但他鄙视，旁边无意中听到谈话的孔颖达也斜着眼睛看云烨，就像看到了一坨大便，在他们看来，孝道这东西就是人本身就该有的，就跟人为什么要长两只手一样不需要问。


“可是纸这个东西直到东汉才被宦官造出来，难道说在这之前，我们烧竹简？再之前，我们烧龟甲？石碑？还是青铜器？”


“竖子无理。”两个老家伙完全就不讲理，他才不管事物是不是符合现实，只知道，孝道大于天，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的基础。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都是人间美景，只有云烨这种穷根问底的不肖之徒，才是人间的耻辱。


老程，老牛嘻嘻哈哈的看热闹，对于云烨和几位宿儒的争论假装看不见。


云烨很想给他们讲讲，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出根由来的，稀里糊涂的可不行，就像褚遂良记录的云氏烧砖法，全部就那么六个字，和泥入范烧之。


没错，就六个字，这个掌握着大唐最重要典籍记录内容的家伙把一项对国家军事经济都有极大作用的，巨大发明，就记录了六个字。


不知道谁可以按照这六个字烧出砖来，倒是下面记录云烨的来龙去脉，祖先，籍贯考据的极为详细，祖系表，云定兴这个混蛋都赫然在目。这是在给历史丢脸，也是给云家抹黑。


“登善公，伯施公，云家小门小户的实在是登不得大雅之堂，小子只希望您在考据云家的时候，将云家一笔带过就好，不值得您多费笔墨，只是那些制砖，造水泥，工程建构之法，还请您多多的费心，把它们写上去，将来传于后世，造福子孙才是大事。”


褚遂良，虞世南相视一笑，对云烨说：“诸侯世系，乃是显名声，耀祖宗的大事，多少人恨不得上溯三代，你为何不孝至此？”


“二位先生学贯古今，见识学问，非小子，一介黄口孺子可比，小子只是认为，那些奇巧淫技，既然可以强国家，富民生，就应该多一些字句描述而已，区区六个字，实在是不能尽数其中奥妙，要是断了传承，就会是我们民族的一大损失，小子宁愿自己的家族永世默默无闻，也不愿意那些书院的心血被埋没了。”


“今后谁要是再敢说云烨是败家子，什么长安三害之类的话，老夫一定会大嘴巴抽他。”虞世南上前把勿板交在左手，在云烨肩膀上拍两下，又从袖子里抽出一卷书，拍在云烨手里，哈哈大笑着与褚遂良相携而去。


书没有名字，外面只是一张硬皮，打开首页，一行文字映入云烨的眼帘。


贞观四年春，有异人门徒云烨者，集百工智慧，以奇巧之计做人所不能为之事……窑出万砖，一日万砖，十日百万，起高楼，建城池，善莫大焉。


云烨再翻书，只见土豆的种植，云家肥料的运用，耧车，耕牛的穿鼻之法，冬日青菜的种植，上面全有，古代翻车，练车，渴乌，纪年，历历在目。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羞惭无地的云烨把书揣进怀里，追上前行的褚，虞二人给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拱拱手就冲进了祈年殿。


这是云烨首次从大唐的官方得到的最温馨的礼物，无需珍贵，只需用心即可。


这些年就没干别的，就是想告诉大唐的所有人，不要忘记自己曾经为世界做过的每一份贡献，哪怕是最微小的一丝，也需要铭记，量的积累会引发质的变化。


看来他们明白了，这就足够了，长安市民现在丛窦家毁灭中已经知道自己拥有力量，勋贵豪商家的仆役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


没有人再随意打杀仆役，杀人如同屠狗的时代终归要结束。


只要持之以恒的保持现在的做法，让每个人都吃饱肚子不是梦想。


长长的同号想再次响起，云烨第一次认真地向老天祈福，老子终于是大唐的一员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节 不管事的救世主


从云家庄子朝北走，有一条青石铺就的小道，这两年已经被马车牛车碾出一道浅浅的沟槽，石板上还有一层薄薄的如同霜一样的白色雪层。


抄一条斜插的小路走下去，远远就瞅见笼罩书院的青苍苍的柏树。


曲卓踩看溜滑的积雪终于下到书院后门口，仰头就看见门楼嵌板上雕刻着的麒麟和蟠龙的图案，耳朵里又灌入悠长的诵读经书的声音。他进门后，目不斜规，更不左顾右盼，而是端直穿过院庭，一直来到云烨的办公室等待先生下课。


云烨的办公室被誉为风可进，雨可进，学生先生可进，独魏王李泰不许进。所以曲卓安心的坐了下来，靠在椅子背上观察云烨的屋子。


一间不大的屋子，从上到下，都刷了白灰，简单素洁，屋子里摆看一排排书架，架上搁满一摞摞书，进入后就嗅到一股清幽的书纸的气息。西进隔开形成套间，挂看厚厚的蓝色土布门帘，靠窗置一张宽大的书案，一只精雕细刻的玉石笔筒，一只玉石笔架和一双玉石镇纸，都是云烨的心爱之物。除了这些再不见任何摆设，不见一本书也不见一张纸，整个四面墙壁上，也不见一幅水墨画或一帧条幅，只在西山墙有一张奇怪的大唐疆域图。


曲卓每次来都禁不住想，那些字书条幅挂满墙壁的文人学士：其实多数可能都是附情风雅的草包，像云烨先生这样其有学问的人，其实才不显山露水，只是装在自己肚子里，更不必挂到墙上去唬人。


窗外的钟声响起，云烨肋下夹着一本书，手里拿着一个木头做的尺子，还有一个很大的三角从外面匆匆的走了进来，才放下手里的东西，曲卓立刻就把那壶不烫不冷恰到好处的茶水捧了过去。


云烨笑着接过茶水，就着壶嘴吸了一口，而后就把茶壶放在桌子上问曲卓：“你不在唐公哪里研究学问，为何会跑到我这里来？”


“先生三日前就命我在此守候，缘何不承认了，三日前送别之时学生肩背上的三巴掌如果还说明不了问题，小子就无话可说了。”


“我那三巴掌只是勉励你好好进学，勿要胡思乱想，做人实诚一点还是好的。哪来这些奇奇怪怪的小心思。”


“先生休要哄我，小子一个奴隶出身之人，蒙先生不弃，简拔于庶人之间，无以为报，饮水思源之心尚有，只要先生下令，虽刀山火海我也不怕。”


云烨把跪伏在地上的曲卓拉起来，笑着说：“书院从不示人以恩，再挟之以恩，我们所作所为都可以站在蓝天白云下任人检阅，你是一个聪明的学生，说的没错，那三巴掌就是给你的试探，如果你能领会，自然会有极重要的任务交给你，不过现在你最重要的事情是学好唐俭的本事，日后你会有大展身手的机会。有一个好的职位，正好需要你这样的人来担当。”


“先生叫我来就是说这些？”


云烨笑着点点头，对他说：“这个世界最珍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人，我这么认为，书院也这么认为，陛下也会这么认为，每出现一个可造之材，他就必须接受相应的考验，你做好准备，因为他是痛苦的，有时候还会有性命之忧。”


喝了一口茶又说：“你从三巴掌这件事里能听出弦外之音，我为你感到自豪，小子，受着吧，你会有无数的麻烦接踵而至，但愿你能挺得住。”


“家母才从奴籍得脱，经不起风波，但是小子自己，您就别把我当成人，我自幼就在困苦中颠沛流离，曾经差点被耕牛顶死，也差点在风雪中冻死，能活到现在已是上天垂怜，小子之所以能活下来，就是因为没把自己当成人，先生，您就不该告诉我，让我在恐惧中爆发岂不是更好？”


“你听说书院何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过任何人，路是自己选的，不要后悔，去吧，你既然已经答应，那么就受着吧，我们不会帮你，也不会额外添加难度，经受得住，你会获得推荐，经受不住，书院再也不会管你，任由你自生自灭。”


目送曲卓离开，云烨大笑起来，喃喃自语地说：“小子，老师只能帮你到这了。”


事情的起因很平常，普通的就像我们每天都要吃饭一样。这小子在此次出使中几乎占尽了便宜，鸿胪寺的官员对他早就耿耿于怀，尤其是唐俭的小儿子，唐善治也对自己父亲把传家的学问交给外人心存不满，放出话来要那个牧牛儿好看。


云烨不介意给他一点帮助，但是更希望他能熬过这场风波，不管从礼法，还是到地位，他都不是那些人的对手，只有给他错觉，认为这是一场考试，或者他会挺过来，世上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如果连这些事情都处理不好，还能指望指望他别的吗？


需要帮助的不止曲卓一个，透过花枝，一个高大的青衣男子，捧着一卷书在郁郁独行，别的学生快步的从他身边穿过，看都不看他一眼，把他当成了空气。


如果不是因为知道他后来是如何的飞黄腾达，云烨就打算让他在书院里教一辈子书算了，在和一大群纨绔的交锋中失败得一塌糊涂，土地兼并问题似乎成了一道不可解开的难题，每个人都认为大唐有数之不尽的土地，足够让所有人都得到自己的一份。


最多就是远近不同罢了，马周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世家豪门享受无上尊荣之时，就该多承担一些责任，比如远处的土地更应该分给贵族，而不是平民，作为弱小的一方，平民更因该受到照顾。


这些天云烨在冷眼旁观，眼看着马周遭受口诛笔伐也不上前帮他一把，现在，这个穷困的学生似乎已经陷入了困境。


他自己的团队被那些该死的纨绔们分化拉拢，诱惑之后如同大难来临前的麻雀，乌泱泱的一哄而散。


那些纨绔们没有用强硬手段，只是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把这些学生的后顾之忧解决了而已。


这在书院是合理的，每个人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是合理的，以势压人，不是不可以，只要不威胁，恫吓，就可以。


贫家子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需要另辟蹊径，靠别人的施舍不是长久之计，国际歌都说，从里都没有什么救世主，高僧也说过，拜佛就是把自己，对于这些推卸责任的话，云烨爱死他们了。


智慧的力量是无限的，马周明显还没有发现对方的破绽，看到云烨过来，就想请云烨为贫民们说一句公道话，在他看来，先生是如此的大公无私，自己一定会获得支持，只是他忘记了，先生也是纨绔，还是最大的一个。


“云侯，您是书院的先生，难道您也眼看着大唐一步步的走向深渊也不拉一把么？”一开口就是大义，或许他以为先生和他一样是一个慷慨激昂眼睛揉不得沙子的人。虽然求错了对象，但是现在懂得向他人求助，这是一个好开端啊。


“马周，你求错对象了，按你的理论，我也是受益的一方，你在缘木求鱼，向既得利益者请求帮助，与要求老虎把吃人的狼杀死一样无理，狼吃人，老虎就不吃人？”


拍拍马周的后背，云烨扬长而去，丝毫不理会如丧考妣的马周。他自己不想出办法，没有人能够帮得到他，不过云烨对他有信心，千古名臣不会只有这两下子。


书院门口的小店依旧热闹，这里是唯一一处可以让学生们放纵的场合，不管他们如何的吵闹，黄鼠都笑眯眯的趴在油光发亮的柜台后面，瞅着他们笑闹，这时候他一般在柜台上放一小碗酒，就着几颗在炉子上煨熟的黄豆，喝自己每日里的那一小碗酒。


他喜欢这种日子，老婆说每天只能喝二两，他就喝二两，绝不会多喝一两，也不会少喝一两。


今天的黄豆煨的极干，嚼在嘴里嘎巴脆，一个清秀的小姑娘趴在他旁边，给他把散乱的黄豆拢在一起，只是为了要自己的爹爹拿起来顺手一些。


云烨毫不客气的把黄豆全抓了过来，一颗一颗的扔嘴里嚼，他不喝酒，就是喜欢抢黄鼠的豆子吃。


有这毛病的不是只有云烨一个人，李泰也是这样，为这不知道挨了多少小姑娘的白眼，太熟了，一个刚刚开始抽条的半大孩子，还不知道王爷和侯爷代表着什么，只知道这是两个恶人，都喜欢变着法的欺负自己的爹爹。


“黄鼠，你这些天闲的可以啊，书院每月给你两贯钱不是要你闲暇时给自家看店的，庄子上现在好多人家都在挖窖，你就不去盯着看看，万一要是窖塌了，死了人，看你怎么办，老脸往那搁。”


“侯爷，现在咱庄子上的人家都疯了，家家都在挖窖，有几户人家挖得窖足以把全家埋进去，就这还不满意，用木头顶了继续往深里挖，还不是莲藕和土豆闹得，家家户户去年挣了钱，今年都想多存些莲菜，全指望着开春多换些钱，破莲菜也敢要两文钱一斤，这庄子上全是大大小小的窖，有几户还挖通了，再这么下去，庄子就被挖空了，到时候有个水灾，塌下去麻烦就大了。


我才骂了几户人家，贪财贪得连命都不要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一节 五十岁的处女问题


李靖在研究草原地形，李绩在前方调兵遣将，杜如晦在准备粮草器械，李承乾做好了随军出征的准备，李二在准备大规模从民间抽调府兵的诏令，房玄龄忙着准备随军的文官。就连长孙都开始吃素，为将士们祈福，大唐这架战争机器已经开始运转，上上下下的一片忙碌。


只有云烨悠闲得厉害，兵部的两次行文都被他以病体未愈的借口搪塞过去。相比战争，他更加喜欢和黄鼠聊天。


“你一天躲家里不出去，围着老婆转你还有没有一点男人样子。”


“侯爷，小的以前独来独往，经历过凶险无数，现在就想守在婆娘娃跟前，日子无趣了些，小的没出息，就是喜欢现在的这种无趣，婆娘肚子大了，现在还出不去。”


黄鼠的理想就是这样，做个小老板，平平淡淡的过日子，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都是天注定的，只是他没想过自己和黄鼠就没有一点差别，前面说黄鼠的话，还是老程训斥云烨自己的话。


旺财拖着马车把云烨往家里拖，人和马都不愿意回家，用最慢的速度往家里赶，路边枯草里有动静，就跳下马车，用棍子抽打一下，看能不能惊出一只兔子来，看到树梢上落下休息的一大群麻雀，就扔一块石头把他们都惊起来。


家里的大肚婆现在肚子已经很大了，再有一个月就要生产，怀了孕，脾气变的一塌糊涂，各种小性子耍得无法无天，最喜欢让那日暮伺候，哪怕她笨手笨脚的服侍不好，也要让那日暮陪在自己身边。


原来想着那日暮会很委屈，谁知道那日暮自己也喜欢往辛月跟前凑，被指使的滴溜溜转，也无怨无悔，一整天都张着嘴露出白牙傻笑。


为这事云烨已经说了辛月好几回，可惜还是屡教不改。


“那日暮泡的茶就不能喝，她会往死里放茶叶，那么些丫环你就逮着她一个人使唤啊。”


才回家，正在给旺财解缰绳，辛月就迎来上来，把一起迎过来的那日暮推回去，让去准备茶水，自己很殷勤的拿刷子给云烨刷身上的尘土。


“那日暮在家里待不了多久啦，您是男人家不懂，咱们这个家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的，只有多干活，多忙碌一些，心里想着怎么和我折腾，这样才不会感到寂寞，才会对这个家有念想，您以为我喜欢她给我洗脚啊，洗一回我的脚疼了两天，就是让这个傻女人心里畅快一下。”


辛月只要说起这些，就一副智珠在握的淡定模样，远比李大将军谈军事方略要有把握得多。


“两个变态，一个喜欢欺负人，一个喜欢被人欺负，我是没话说了，弄不懂你们这些婆娘的事情。”


“您要是说军国大事，妾身一窍不通，那是您该管的，女人掺合进去就是不懂事了，您没见娘娘都不掺合朝政么？您的地图妾身也看不明白，上面都是点兵遣将的大事，您就胡乱摆在桌子上，要是被探子看了去，还不知道会死多少将士，这是钥匙，全给您收起来了，让江叔他们多盯着点，前面还看见莳莳和小武围在您标了小旗子的地图上瞎看，这可不成。


至于家里的事情，您就少管些，那日暮不会被我欺负，她有宦娘帮她出主意，逆来顺受的，别以为妾身看不出来，就是装可怜，讨您的心疼，您以前可是从来不说我的，现在才几天啊，您就说了我四五回。


别看那丫头傻兮兮的，心里头明白着那，您可是小瞧了自己的小妾。”


拿过辛月手里的刷子，顺便给旺财也刷刷，冬天里的旺财，毛色靓丽，闪着油光，现在的皮毛颜色终于纯正了下来，枣红色，长脸上有一块白斑，还在眉心位置，四个蹄子根上也是白的，如果是黑马，就是有名的乌云踏雪。


李淳风就是一个找骂的，还敢说旺财有泪槽，是个扫把星，需要赶快把这匹马处理掉。


处理你妹啊，你说把我处理掉都行，我他娘的才是真正的扫把星，这名头在长安是出了名的，处理旺财？这是纯粹找死，谁家的马有旺财招人疼？我家一向都把他当招财猫来供着的。


眉心的白斑是泪槽？那是宝马的标志，当时就把瘦弱的李淳风按在马槽上揍了一顿，直到他改口说是一匹宝马才放过他。


和旺财相比，李淳风屁都不是，在云烨看来，一个骗吃骗喝的道士，一整天忽悠这个，忽悠那个，据说可以看到后五百年的事情。


不是云烨看不起这对在大唐被当作神仙一样的师徒，你他娘的最多看五百年，老子对以后一千五百年的事情门清，小武在他面前逛了八十回了，就说了一句骨骼清奇，将来一定是个美人坯子。


至于他自己那句著名的关于武媚娘的预言，从没听他说起过。看来又是那些该死的马屁历史记录者加上去的。


只要云烨坐到炕上，那日暮就一定会趴在云烨身上，软软的身体挤挤挨挨得两个人都很享受。


辛月也很想爬上来，可是大肚子妨碍了她享受这一夫妻间难得的温馨时刻。


云烨回家总是最晚的，这时候他们都已经吃过饭了，小炕桌上摆上三四个菜，一碗面条，就是云烨的晚饭了，对吃的就现代而言最多算得上中等，一只鸡腿，一碟子青菜，几片羊肉，再加上一点腌菜，就是全部内容了。


有时候云烨都在想，人生在世，不过吃穿二字，人们的生活一般情况下就是围绕着这两字在进行。


至于功名利禄，那都是吃饱了没事干才捣鼓出来的怪东西，是末节，提不到台面，至于女人就更加奇怪了。


两性之间不过就是一种种族延续的本能罢了，所有的物种都想把自己的基因，传播的更多，所以狮子才会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狮王，就为了霸占更多的母狮子好延续自己的后代。


这和李二的行为是何等的相似，只不过人家狮子把自己霸占的母狮子每一个都不放过，李二的这种能力还有待提高，免得皇宫总有五六十岁的处女出现，前些天就送到庄子上七八个。


五十岁的处女，这是一种煎熬，玉山以西就有一个破落的庄子，是云烨这次用太监宫女们自己的钱运作了一下，把金额提高了十倍，买下来的一个庄子。


四五个退休的老太监被长孙派来跟云家管家老钱学习怎么管理庄子。


皇宫里的事情不通知长孙会有大麻烦，无舌自己亲自向皇帝求告，希望将来的退役太监宫娥有一个能养老的地方，不至于被冻饿而死。


李二把这件事情交给了长孙，自己不管，长孙自然很顺手的把这件事交给了云烨，自己还掏了一千贯钱，算是仁至义尽，只是从此以后，后面的老太监，老宫女的养老她就不管了。


吃一口饭，把鸡腿塞给身后看他吃饭，看得吸溜口水的那日暮，这女人完蛋了，从小恶下的毛病，见不得被人吃东西，明明自己吃得很饱，看到别人吃东西依然羡慕。


辛月在那日暮的胸口掏了一把，对云烨说：“才吃完饭，一整只鸡都被她吃了下去，连汤都喝完，这身子肥成猪了，胸比我这个马上就要喂孩子的都大，回到草原不知道还有没有能驮得动她的马。”


女流氓的动手动脚让那日暮很难为情，草原上的人，只要有吃饭的机会，就决不会放过，一定要多增加点脂肪来准备过冬，牛羊是这样，人也如此。


云烨回头看看前凸后翘的那日暮，很好啊，腰肢还是很细，至于别的地方变大，也不错啊。见那日暮吃完鸡腿，还在看羊肉，于是把羊肉又给她递了过去，多吃点。


脑子就不得闲，接着想，长孙一定知道宫里的事情，说不定就在看云烨到底打算参合到什么程度，然后再调整应对的策略。


这种事情不能找李承乾，他如果进来啦，对他将来继承皇位没有半点好处，自己也不能加进去，谁知道这里面有多少肮脏事，沾上了三年都洗不干净。


谁沾了这些人却不会有后患？筷子支在下巴上脑子里的一个个面孔在飞快的闪过。


忽然一大排人定格在脑子里，这些人应该没问题吧，家丑不可外扬，还是李家自己人掌管好了，自己如果不是一向谨慎，陷进宫闱冲突，恐怕早成了一把骨头。


你李家盛产强人，不论男女都是彪悍人物，与其把心思用在勾心斗角上，不如多为那些卑贱者用点心思。


管理一个庄子，是一门学问，她们出嫁后不是也要管理自己的家业吗？弘化公主那种没脑子的奇葩就算了。


常乐，高阳，兰陵都是好人选啊，出嫁前替皇宫里管理这些死太监，出嫁后交权给其他没出嫁的公主，自己只需要培训一下李二那些没脑子的公主就好。


想通了，云烨都为自己的睿智喝彩，大麻烦甩掉了，那些死太监既然喜欢公主，那就把皇宫里的公主们喜欢个遍，一个都别放过。


脑子里不想事情，胃口就大开，准备把自己的面条全部干光时，才发现碗已经空了，那日暮斜靠在靠枕上直哼哼，肚子鼓鼓的，又怀了？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二节 公输木的烦恼


女人喜欢逛街这是天性，尤其是云家现在有两个女主人，再加上无数的姑姑，婶婶，姐姐，妹妹到了年根自然要好好购买一下，一大早就赶着七八辆马车，十几个丫鬟，一大堆的护院就准备浩浩荡荡的杀向长安城。


“等着，把莳莳也带上。”喊住了要出门的大丫，小丫，拖着莳莳把她交给大丫，这孩子一个人躲在门后面偷看女人们欢喜得样子，自己却不想去，原因很简单，她想把师父给的钱存起来，给和尚老爹买一把最好的刀，爹爹的那把刀已经被磨的没了钢口，用不成了。


从怀里掏出钱袋子，把两个银饼子塞给了莳莳，拍拍小姑娘的脑袋：“你呀，也不要太懂事了，小孩子就是玩的时候，想给你爹买刀，用不着委屈自己，这次去多买点爱吃的，买点好玩的，给自己买个簪子也好，不许再把钱存起来。”


莳莳很听话，笑着对云烨答应一声，捧着银饼子眉花眼笑的就上了马车。


正当云烨一脸满足的看着家人兴高采烈的准备去花钱的时候，有人拽他的衣衫，低头看，原来是小武，一只手拽衣衫，一只手伸的老长，她也要钱？


“小武，你是国公家的丫头，家财万贯的怎么也问我要，要是给了你，你爹爹会觉得我没规矩，故意让你家出丑。”云烨弯下腰对小武说。


这丫头现在在云家已经扎根了，蹭课，蹭吃，蹭喝，蹭玩，蹭衣服，这是小事，要是他爹知道还在里面蹭钱，云烨估计，老武绝对会发疯，国公府的脸面会丢光。


“你是我师傅，我不问你要钱和谁要，我娘没有钱，每个月就给我五文钱，爹爹也不给我钱，只给哥哥，我都叫你师父了，你给莳莳银饼子，也就该给我，两个！”


小丫头眼泪明显的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流下来，两根嫩白的指头伸在云烨眼前晃荡，要钱要的理直气壮。


“你什么时候叫我师傅了，我怎么不知道，拜师这种事情你爹不答应，能行吗。”


“前天你在太阳底下睡觉的时候，我喊了，你还答应了，现在要赖皮吗？”


云烨挠挠头，有这事？不过自己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说不定会有这种事情，瞅瞅泫然欲泣的小姑娘，实在是狠不下心，也罢，徒弟嘛，一个是教，两个也是教，再说了，教着念书的是文夫老先生，又不是我，未来的武媚娘智力上没问题，那就是把，明天给老武一张帖子，一个破落公爷，这点面子是必须给我的。


银饼子又不见了两枚，小丫头在钱袋里翻了两个看起来最大，最白净的，才小心的装在自己的小钱袋里，虎跳着就爬上了马车。


辛月撩起帘子在一边看，笑着不说话，那日暮要把头伸出来，被她蛮横的推了回去，这个小妾总是没规矩，不知道程夫人，牛夫人他们见了会不会发笑，很伤脑筋啊。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炉，隔着窗户递给辛月，拍拍她的俏脸，挥手示意她们启程。


今天和公输木有约，要不然云烨也很想去长安血拼一番，一年到头光挣钱不花钱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回到后花园，见奶奶在丫鬟的陪同下正在打理屋子里的青菜，老人家已经把菜园子当成自己活动筋骨的好地方，准备养好身子抱重孙，这几年由于云家又起来了，老太太心情大畅，整天笑的和弥勒佛似的，现在更加的慈悲了，云家庄子已经没有可以让她施舍救济的对象了，经常招来老太太的怨言，穷人都上哪去了？


穷人都上哪去了，很多，不过云家庄子是见不着了，发了财的土鳖，一个个的赛着盖房子，满世界的都在喝乔迁酒，就认准了青砖大瓦房，讲究些的人家，屋子里用白灰活着短麻线，齐齐的抹一遍，白白的好看，映衬着屋顶的细柠条编制的屋顶，煞是好看。


农户家都用黄土夯成围墙，不高，就到胸口，除了云家有一丈多高的围墙，其他人家都是半人高的，立在庄子里极为碍眼。


茄子要把不要的顶花掐去，要不然就会疯长不结茄子，这时候的茄子可是金贵菜，一个个只有婴儿拳头大小，美其名曰，昆仑紫瓜。


奶奶正在用簸箕颠那些被水泡得鼓鼓的豌豆，上面的白色胚芽已经露了出来，再有三两天就会自己抽出茎叶来，奶奶细心的把里面坏的，变黑的，腐烂的豌豆挑出来。再把好的倒进衬有麻布的木盘里，用手抹均匀，放在阴凉的位置上。


云烨上前帮着把另外的几盘子也搁在架子上，就听奶奶说：“烨儿，小月最喜欢吃这嫩嫩的豌豆苗子，昨天清炒了一盘子被她一个人吃完了，那日暮好像也喜欢，就是小月不让她动，这些天奶奶没问过家事，不知道你处理的如何了，后院不宁，是豪门大忌，有多少人家就是败落在家里人互相勾心斗角上了，咱家可不敢出这种事，有些话你不好说，奶奶去说，小月是大的，就该容得下小的，几口青菜而已，想吃了就炒两盘子，一人一盘就是了，咱家不缺这点吃食。”


“奶奶，您就是炒八盘子，该抢她还是会抢，没有一个女人喜欢见自己丈夫被别的女人抢走，孙儿现在纳妾，其实最对不住的就是辛月，她有点小脾气，很正常。”


“家里就该有规矩，你堂堂侯爷，只有一个妾，连通房丫鬟都没有，算是高官里面的异类，房家虽说没有妾，可是喝醋夫人的名头好听吗？一个妇道人家，这些事情就不该管，云家多子多孙才是她该操心的。”


老奶奶现在气场很足，对于自己没有一大群重孙子围着，很是不满，要不是岭南实在太远，她早就跑岭南去看自己的大孙子去了。


给孩子云烨准备了好多东西，泥人就捏了十几个，放在砖窑里烤得硬硬的，再上了色，很漂亮。


奶奶不满足，硬是用自己的体己钱又准备了无数大小衣衫，怕孩子起夜冰了屁股，硬是找来两块暖玉，镶在小马桶上，看得云烨直心疼。


“奶奶，咱家就是要允许人说话，要是把委屈藏在心里不说出来，到时候相互捅刀子，那才恶心人，就这样挺好的，那日暮开春就回草原，草原上还一堆事呢。”


“那好，奶奶不管了，只是这些天不许辛月再跑到你屋里，大着肚子不方便，就和我在一起。”


奶奶就这样，看不惯云烨无节制的宠着家人，润娘被老奶奶打发到别院里专门接受两个老宫女的教导，据小丫眼泪八叉的汇报说：“惨不忍睹。”然后就抱着云烨恳求，千万不要把自己也送过去，她最多不再让憨憨捉弄家里人。


看看日头，已经到了午时，公输木还在等自己，和奶奶道别，云烨就匆匆的套上旺财，坐着马车向书院走去。


老公输这两年老的厉害，原因就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吸血鬼徒弟，在李泰孜孜不倦的压榨下，老头子在一一种近乎悲壮的心态在教学生，就云晔看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就是在说老公输。


一个整天奇思妙想不断，又有坐起而行能力的人，科研是他，工匠是他，如果这两年不见老，才是怪事情。


茶泡好了，老公输也到了，李泰在外面伸长脖子往里面看，不敢进来，云烨说过，只要他进来，见一次打一次，上次把云烨的茶壶送给老爹，被云烨足足揍了三回。


被揍还没地方讲理，老爹根本就不听他的诉苦，只是告诉他，有本事就自己揍回来，和老子说算什么本事。


可怜的李泰肉体搏击完全是弱项，脑子又没有云烨转得快，自然处处吃瘪，被压制的死死的，在吃无数的闷亏之后，终于知道远离云烨才是保命之道。


“云侯，说出来不怕你笑话，魏王千岁天资聪颖，更难的是肯下苦功，这两年老夫学的那些东西，已经被他掏的干干净净，从飞鸢。到水磨，再到织机，老夫已经是在疲于奔命了，终于熬到现在，教无可教之下，再也无法忍受这种被后辈赶着狂奔的感觉，所以特意来向云侯请教，如何教魏王殿下，再如此下去，老夫会没命的。”老公输一脸的怅然，以前自己引以为傲的学识，竟然有被掏空的一天，想想自己违背组训，将家中的许多不传之秘都倾囊相授，就唏嘘不已。


云烨没说话，这样的学生过于混账，看来李泰还没有学会如何体谅他人，这样做人是不完整的，如果不给他一点教训，是学不会这些的，一昧的索取，这是皇家的坏习气，要改啊。


从办公室角落里拎出两个铁做的半球，其中一个上面有一个细细的管子，管子口上有一节中空的牛筋，不知道是做什么用途的，云烨在半球的口面中间抹上猪油，再把它们扣起来，用一个小小的风箱，使劲的拉，没几下，就抽不动了，云烨把管口的牛筋部位紧紧的扎起来，抓着管子就把半球拎了起来，公输木惊讶的发现，下面的那一半居然掉不下来。


他站起来用力的扯几下，还是扯不下来，茫然的看看云烨。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三节 智多近乎妖


李泰从门外也发现了这一现象，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蹲在地上看看那个奇怪的圆球，还拿手巴拉一下，看着铁球在地上滚了一圈，又抱起来放在桌子上，用力的拽一下，没动静。


朝身后喊了一嗓子，立马就有两个膀大腰圆的侍卫走了进来，对云烨，公输木抱拳施了一礼，就开始拉扯半球，李泰在边上紧张的观察。


云烨就不理会他们主仆三人，用小茶壶在两个极小的茶盅里斟满绿色的茶水，请公输木品茶，公输木粲然一笑，端起一个小杯子，放在鼻子下面嗅茶香，再轻轻的呷一口，不咽下去，让芳香尽情的在口中荡漾，陶醉非常。


云烨也端起一个，边喝边对老公输讲茶叶的妙处。


“先生不知，我以前听说过一种茶饼，这种饼子放得时间越长就越是珍贵，据说还有放了两百年的茶饼，每一口下去，就和喝金子差不多，可惜只是传闻，不得亲见，实在是遗憾，据说那滋味才是人间绝品。”


“两百年，那茶叶岂不是早就腐朽了，就这，还能喝？”


“的确可以喝，而且美味异常，这一点我还是肯定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奇妙，有许多我们根本就无法解释得谜团，物理学就是这样的一门学问，从行动坐卧走来解释我们的世界，我时常就在为从这个世界得到一点小小的发现而窃喜不已。”


两个人谈话谈得极为投入，公输木长须飘飘，云烨青衣黑发，不时间发出一声会心的大笑。


房间里已经人满为患了，一边五个光着上身的彪形大汉在扯绳子，青筋暴露，拴在铁球手柄上的绳子被扯得笔直，汗水如同蜿蜒的小蛇在肩背上滑落。


铁球犹自岿然不动，一方的力气稍微小了一些，被另一方扯倒，一个不小心撞翻了云烨的花架，花盆被摔得粉碎。


云烨不满的皱皱眉，来到被扔在地上的铁球边，把绑在牛筋管子上的绳子解下来，双手一分，铁球就被拉成两半，随手扔在墙角，对瞪大眼睛的李泰指指外面，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李泰轰走了那些侍卫，自己却留了下来，殷勤的给云烨和公输木倒茶，态度恭敬，这混蛋就是这样子，别看他卑躬屈膝的样子，他是在敬重你肚子里的学问，不是在敬重你这个人，哪怕是乞丐，只要对他学问有帮助，这混蛋也会一天看八回。


等把你的学问掏干净了，他全部学到手了，就会立刻翻脸，该是乞丐你就是乞丐，不再是那个让他尊敬的人，这种特点和倭人没有区别，现在的恭敬，只不过是为了将来更好的羞辱你，魏王的便宜岂是好沾的？


有一个恐怖于斯的学生，难怪公输木会如此憔悴，每天都在为教他些什么犯愁。


得英才而育之，是每一个名师的渴盼，可惜的是世界上还有一种英才叫变态，是专门为了折磨老师而诞生的，比如眼前的李泰就是，举一反三已经不足以说明这家伙的资质，他就像一个口径巨大的潜水泵，不把老师肚子里的学问榨干榨尽，是不会罢手的。


云烨没有这种顾虑，如果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李泰把核潜艇造出来，那就是莫大的幸福。


“青雀，你为何放弃了对织机的研究，整天无所事事的晃荡，这也是你做事的原则？”


李泰眼睛瞅着墙角的两个半圆，心不在焉的回答：“父皇说这东西先不要研究了，要我慢慢来，说现在造出来有害无益，所以我就停下来，尽量的不去想他，先生，这铁球为何你拉开拉的如此轻松，我却费尽全力也做不到，我知道这里面一定有我不知道的新学问，还请先生为弟子解惑。”


“我天生力大无穷，两膀有九牛二虎之力，拳头上可以站人，胳膊上可以跑马，岂是尔等凡人可以比拟的？”


李泰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鄙夷，大声说：“我看到你松开了绑在牛筋管子上的细绳，奥妙一定就在那里，可是没有看见里面有其它东西，你用什么法子让两个半球黏的如此结实。上面有猪油，很明显猪油没有这么大的黏性，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到最后李泰开始咆哮起来：“你不要和我打赌，我也不会和你赌，这种当我已经上了无数回，再也不吃这种亏了，你快告诉我！”


这家伙现在已经快疯了，现在已经彻底具备了疯子科学家的所有潜质，对于封地的事情，他已经好久没有理会过了，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别人都和傻子一样，当然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云烨是一个没有毛的猴子，剩下的都披着厚厚的皮毛在树上摘果子吃。


不能再戏弄他了，云烨请公输木又喝了一杯茶，对李泰说：“我说过我们的世界很奇妙，有一些无形的力量在控制着世界上的一切，为什么果子数量一定会掉下来，而不是掉到天上去，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必须脚踩在大地上，而不是漫天的飞翔，这个铁球就可以解释其中的一种力量，很神奇吧，现在给你看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看仔细了，我只做一遍。”


云烨在李泰师徒的目光中给茶杯斟满了水，几乎都要溢出来了，从案子上取过一张纸，慢慢的扣在茶杯口上，然后把茶杯倒过来。


李泰想不明白，为什么那张纸就能挡住满杯的水不让它们流出来，为什么？


他用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那张纸，那张纸被捅破了，杯子里的水哗的一下就洒了一地。


李泰没有迷茫，却像个发现了新玩具的孩子，自己躲到一边拿了一大叠纸，一盆水，一个茶杯，就开始了自己伟大的发现之旅。


“云侯，这是什么缘故？”公输木一生都在研究天地的奥妙，见到神奇的事情，自然难以掩饰自己的好奇。


“先生，这是空气的力量。”云烨没办法给他解释什么叫大气压强，只能这么说。


公输木用宽大的袖子来回的扇扇风，若有所思的对云烨说：“这么说空气也是一种阻碍是吗？风就是一种？他能推着巨舟在大江大河上航行，也能阻碍举伞的行人？”


“先生说的没错，空气也是有重量的，我们在空气中行走，其实和在水中行走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一个的阻力大，一个的阻力小，仅此而已。”


“我已经称量了一百六十一种东西在相同体积下的重量，难道说我还要称量空气吗？老天爷啊，我要先造出足够精确的秤，然后要把相同体积的空气放在秤上秤，我要如何把空气隔绝？不让它影响称量的准确性？


上回我把一个时辰，分成了七千两百份，现在还要把一斤分成一万份吗？你是在欺负人，这是一个精细活，我上回用沙漏来分时间，现在用什么来分割重量？


我们的重量起源于粟的份量，但是他依然很大，称不出空气来。”


李泰颓然的跌坐在地上，很沮丧的样子，他很想完善自己的密度表，可惜太难了。


云烨见自己刚才似乎给他的打击有些大，就温言说：“青雀，世上的伟大者，无一不是从艰难困苦中披荆斩棘而来的，你找到了路，就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最后找出真相，说不定人世间都会为你而改变。”


李泰翻翻眼睛，这家伙现在只会一种表情，那就是鄙夷。


“你以为我失望了，还是退却了？说一些狗屁不通的胡话来安慰人？


我是那种需要安慰的人吗？刚才只不过有点沮丧，让自己轻松一下，准备好心情就去干这件事。


别以为你刚才把事情做的滴水不漏，铁球和杯子，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你把空气都赶跑了，一个用反装的风箱抽出空气，一个用水把空气挤出去，我只需要弄白你为何要一定把空气赶跑就行，说穿了就是多做几回实验，就一定会找出规律，你还唬不住我，哈哈哈哈。”


李泰大笑着背着手走了出去，似乎对于自己的研究前景非常的有把握。


云烨看了公输木一眼，两个人一起苦笑摇头。


“公输先生，我现在彻底的领会到你的痛苦了，这就是一个妖怪。”


“老夫一定会短寿的，这是我的命，是老天在惩罚我，让我又痛苦又愉悦。”


怏怏而别，抱拳道珍重，公输木现在大有易水相别的悲壮。


李家不出别的，尽出妖孽，拳打脚踢的把前来汇报钱庄事宜的李恪撵跑，开个破钱庄，现在就已经演变出来汇兑业务，这样下去，这世界还有别人家混的余地吗？


一个在整天想着怎么把他的廉价金银铜币，推向整个大唐，一个总是在琢磨怎么让老百姓把所有的钱都存进钱庄，好让全天下的人都成为李家的债务人。


最可气的是第三个，一个劲的向上天要真理，想要窥破人世间所有的秘密。


三驾马车开动，大唐如果还不能繁华几百年，就实在是没道理。


现在皇位对李泰，李恪没有一点的吸引力，因为他俩都明白，那是一个绝对会让自己束手束脚的位置，就连李承乾都更加的喜欢纵马四方，驰骋天下，不再把皇位当成自己的唯一选择。


郁闷的或许还有一个人，那就是李二，自己费尽心力，抢来的皇位，现在自己的三个最优秀的儿子，没人把它当成一回事，让他有一种空落落的失望感。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四节 无知者无畏


躺在马车上，缰绳就挂在马背上，旺财知道去哪，每天这时候都是云烨回家的时候，雷打不动。


马车在山路上缓缓行驶，旺财迈着悠闲地步伐拖着云烨回家，偶尔有一片残留的枯叶从树干上飘落，都会引起它的驻足观看。


走走停停，一人一马沐浴在夕阳里，都懒洋洋的，空气里似乎都弥漫着慵懒的气息。


旺财忽然停了下来，回头朝云烨打了一个响鼻，告诉他前面有人。


抬头看，像是被马蜂蜇了一下，云烨顿时就窜了起来。


李二背着手站在小路上，身边只有一个满脸胡须的魏征，似笑非笑的看着云烨。


“滚下来，前面带路，享福享的都造孽，朕一天到晚不得空闲，你却单人独马的享尽清闲。”


李二的胡须也越发的浓密了，而却还窜了一脸，梳理的整齐，油光光的发亮，身上一股龙涎香配制的香气顶着风都能闻到，穿着一件普通的衣衫，只是腰间挂的大玉佩，暴露了他的身份，谁家的平民敢用五根指头的玉雕？


“陛下白龙鱼服，实为不智，若有丝毫差池，就是魏征的不是，臣弹劾魏征不忠不敬，致陛下于险地，当重重责罚才可平息微臣心中怒火。”


李二自己坐上马车，就照着云烨刚才的样子斜躺在马车上，眯缝着眼睛说：“你知不知道，你学大臣们样子很恶心？一没有文臣风骨，二没有武将威势，从头到脚一个利字当头，脚下拴着两只大银饼子，真是所向无敌啊，可谓见佛杀佛，见魔杀魔，朕的治下，怎么会有你这种怪胎出现，人家是五百年必有圣人出，到了朕老天就给了你这么个货色，也不知朕造了什么孽，老天要这么罚我。”


叹息一声，满脸的凄凉，李二在旺财屁股上踹一脚，示意它可以前行了。


云烨怒气冲冲的看着一脸无辜的魏征，目光如果可以杀人，魏征早早就死无全尸了。


“别看我，这次出游是陛下的主意，我只是被抓来陪同的，陛下想在玉山休惬两天，散散心，过了这段时间，想要再偷闲，恐怕就没机会了。”


路两边的草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不用说百骑司的高手正在潜行，李二出行怎么可能会没有护卫。


“云侯对我老魏积怨很深啊，一见面就想让陛下处罚我，为何？”


魏征和云烨一左一右的跟在马车两边步行，魏征明知故问的问云烨。


“御史大夫高见，小子的确对你很不满，一个欠了人家巨额债务的家伙，还能活得如此写意，实在是吾辈楷模，不如明日请卢国公去你府上催债如何？”


“你拿老夫的名头卖钱，还未找你算账，你还敢提起此事，我那可怜的孩儿现在天天受商贾的铜臭之气熏陶，前几天已经知道向老夫借钱做生意了，听他说，河北的铁矿石价格低廉，准备贩运回来大发一笔，你如何解释？”


“早就听闻贵玉哥哥异于常人，没想到居然有如此气魄，在下钦佩万分，如果贵玉哥哥的铁矿石运到长安只要比市价低，有多少小子要多少，要不然小子先下定金，预购十万斤如何？”


也只有魏贵玉这种脑子缺弦的人才会想起来把河北的铁矿石运到长安来，估计他忘了计算运东西还有运费这回事了。


魏征没好气的瞪了云烨一眼，还没开口，就听马车里的皇帝陛下发话了。


“玄成，你就让贵玉离这小子远些，朕的好孩子就毁在他手里了，一个疯疯癫癫的整天只知道摆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致封地于不顾，一个现在钻钱眼里拔都拔不出来，只要张嘴，浓浓的铜臭之气就能把人熏个跟头，好在太子是由朕亲自管教的这才得脱他的魔掌，贵玉是个憨厚的孩子千万不要被他带坏了。”


李二调侃的话语从马车里幽幽的传了出来，他现在对自己的三个孩子没有因为皇权而勾心斗角很不满意，他早就做好了应对这种情况的准备，却英雄无用武之地，甚为遗憾。


帝王的心思很古怪，只要事情在自己预料之内，不论好坏都会坦然接受，只要失去掌握就会涌起浓浓的不安，哪怕是好事情。


三人一路笑谈，几里长得小路很快就到了尽头，站在山口，俯视山下的云家庄子，现在正是农户们做晚饭的时候，云家庄子现在每日吃三顿，所以晚饭要比其他的地方晚。


炊烟缭绕，整个庄子似乎都笼罩在一片薄雾之中，鲜艳的红砖红瓦，被夕阳镀上了一层近乎于火焰般的光芒。


这是云烨的骄傲，从不怕任何人前来观看，探查，房玄龄来过，杜如晦来过，虞世南来过，就连迂腐的孔颖达也来过。


没人事先通报云家，都是悄悄的来，悄悄地走，来时疑惑，去时迷茫。


“这也许是大唐最美丽的农家宅院了吧。”李二看得极为贪婪，他恨不得明天一觉醒来全大唐都变成这个摸样。


“陛下，微臣这些年作为观察使，四处巡视，见过的乡村屋舍不计其数，这样的盛景委实只有这一处，其他次一些的农户，也在云家庄子周围。”


李二转过头来看着云烨说：“小子，朕给你一州之地，你用多少年能把它也变成你家的样子？”


云烨考虑的很认真，盘算良久，才说：“陛下，您如果给我一州之地让我管辖，说不定一年就会大乱，两年就会民不聊生，三年百姓就会扯旗造反，您也会把我的头砍下来挂在起杆上示众。”云烨苦笑着对李二说。


“为何把你说的如此不堪？我看你不像是在开玩笑，难道这就是你自己的看法？说说道理。”


李二，魏征都很惊讶，怎么也没想到云烨会这么说。


“陛下，魏公，我绝对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说的心里话，亲民官不是那么好当的，一口锅调百口，这需要一位好厨子，他也许做不出绝世美味，但是却能让大部分人都满意，这需要手段，智慧，见识，甚至狠毒做调料才能做好这样的一锅饭，这些东西都是微臣所欠缺的，站在岸边给您和同僚们出出主意没问题，但是要我下水，一定会被百姓这股大浪吞灭。”


李二诧异的神色慢慢退下，逐渐被肃穆的表情代替，有些失望地说：“你说的是对的，朕管理这个国家，也时常感觉到力不从心，有时安寝之后，却彻夜难眠，披衣而起，面对案头那些千头万绪的奏折，再三研判，唯恐出错，朱笔一落，万事成定局，想更改都不可能，唯有小心小心再小心，就这样也有遗憾的事情发生，朕不明白，那些遴选出的进士为何会有满腔的雄心壮志给朕说要建立一个个的王道乐土，凭什么？”


李二像是在对云烨说，又好像是在对自己说，转过身继续看云家庄子不言语。


“陛下昨日考校了所有的新科进士，结果合格的只有不到一成，优秀者寥寥无几。”


魏征特意给云烨讲解了李二说这些话的缘由和背景。


“陛下，无知者无畏，这句话说尽了他们的心态，光靠学问是治理不好百姓的，想当然而，一个个都在依照书本上的东西来治理天下万民，岂不知学问这东西有局限性，千年以前的道理放到现在就是一个笑话，我们都在日新月异的勇猛精进，他们却在钻故纸堆，我听说现在还有滴血认亲的？”


李二喃喃的重复一句：“无知者无畏，果然如此，越是经年老吏，就越是小心谨慎，越是青年才俊，就越是大胆豪放，如何取材，朕还需谨慎。”


李二的颓废来得快，去的猛，刚才还自伤自怜，转眼间就变得神采风扬。


指着云家庄子说：“没什么大不了的，眼前不是已经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吗，我们仔细研究，再一个县一个县的推广，一年一个县，我大唐总共不过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县，最慢也只需要一千多年就可完成，朕对大唐万年基业有信心。”


不知道大人物的这种豪情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往往会把事情绝对的简单化，据云烨所知，一千五百年后是另一群人在主导国家，李家早就烟消云散了。


“陛下，既然我们来了，那就下去看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都说云家庄子富庶，不亲眼看看可不成。”


“玄成之言深得我心，咱们着就去看看。”李二当先起步，马车也不坐了，向山下大步迈进。


越往山下走，树木就越是稀疏，道路两旁不时的有彪形大汉窜出来，拱卫在李二的周围，等到了庄子口，已是浩浩荡荡的百人之多。


被身后的那些凌厉的目光刺的浑身不自在，抢先一步上前对李二说：“陛下，这样浩浩荡荡的一大队人马，您还看什么呀，庄户们早就被吓跑了。”


李二朝身后摆摆手，那些大汉一个个就悄然退下，迅速隐没在周围树林和草丛里，只能看见枯草在不停的摇动，向远处蔓延，云家庄子现在一定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五节 李世民是白痴


李二走得很快，云烨和魏征虽然口角不断，一个在拆一个的抬，但是关乎李二的安危，两人却有志一同，不敢稍离，一个大胡子的壮汉，虽然被李二驱赶了好几回，依然跟在他的身后，云烨发现，这家伙的汗毛似乎都是竖起来的，如果现在有人突然出现，轻则断胳膊掉腿，重则人头会飞起来。


回头冲侍卫笑笑，回报他的确实极度憎恶的眼神，想发火，脑子里转了一下，又释然了，李二只要擦破一点油皮，这家伙就算是活到头了，现在面对让李二身处险境的罪魁祸首，他要是有好脸色才是怪事情。


关中人蹲墙根底下吃饭的恶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比头还大的黑陶大老碗装满了糜子米，上面盖一片油肥油肥得猪肉片子，舍不得吃，这是用来给别人看得，一碗饭吃完，猪肉片子毫发未损，依然躺在碗底，就是那些干菜，还有一两片绿菜消失得无影无踪，肉片子留着下回再堆碗上继续让别人参观。


云家庄子的庄户早就对前来参观的大人物不好奇了，昨天还有一位户部来的官员混了一碗饭才走。


至于庄主，没事干就喜欢跑到家里看锅灶，有时候还指着房梁上吊的猪后腿问为什么不吃，大冬天的尽吃干菜。


庄主的面子要给，农家并不缺少智慧，所以云家庄子就形成了碗上有肉片子，却不吃的习惯。


上了年纪的老爷爷还说：“这才吃了几顿饱饭，就开始败家？吃肉？不年不节的吃什么肉啊，庄主是败家子，难道全庄子都要跟着一起败家？”


云烨无意中听到这句话，唯有掩面而走。


李二不知道，他只是看见庄户们每人的碗上都有粮，有菜，有肉，顿时龙颜大悦，他走南闯北的见识过天下疾苦，当然知道百姓们有干饭，有肉代表着什么。


正要夸奖云烨两下，却看见一个壮得像小牛犊子似的半大小子，三两口就把那片让自己垂涎已久的肉片子吃了个精光，还傻兮兮的准备连他爹碗里的那一片也干掉。


他老子自然是勃然大怒，放下碗就开始满世界追杀自己的败家儿子。


好不容易擒住了，鞋底子在儿子屁股上噼里啪啦的响了几下，还远远的指着云烨教训自己的儿子，太远，听不清楚，估计是一个反面例证免不了。


拽着眼泪鼻涕一起流的儿子回到墙根，把自己碗里的肉片子塞进儿子嘴里，看他吃得香甜，屁股上又扇了两巴掌。


李二笑得见牙不见眼，魏征更是笑弯了腰，就连身后的侍卫，冰霜一样的面色也渐渐熔化。


“小子，你庄子上并不缺少一口肉食，我何他们依然节俭如斯？还弄一片子肉当颜面？”


云烨的脸都黑了，这些笨蛋就没一个涨脸的明明一个个都是殷实人家，偏偏要把自己活得像叫花子，麦子装满了粮囤，就是舍不得吃，云家庄子就不种糜子这种产量低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拿麦子换来的。


新衣服都有，就他娘的过年的时候显摆两天，然后再收起来，明年再穿，还是新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都把钱藏起来，还没脑子，大部分都藏在猪圈，云家庄子守卫最森严的，莫过于猪圈，只要猪一哼哼，立马就有提着粪叉出来巡视的大汉。


弄得云家庄子出去的铜钱都带着一股尿臊味，真正的铜臭。


“微臣是没治了，粮食不缺，肉食不缺，鸡蛋也不缺，就连青菜也不缺，每人都有新衣服，说不定还不止一身，可他们就是不愿意享福，喜欢拿麦子去换糜子，喜欢把肉吊起来每天看看，喜欢穿烂衣裳，我上回训斥过他们，所以每家到吃饭的时候都会在碗里搁一片子肉糊弄我，遇到年纪很大的老人还总是说我败家，微臣很想打掉他们为数不多的几颗牙，又不敢，只好听着。”


李二狂笑了起来，笑得眼泪都下来了，魏征扶着路边的一棵树直喘气。


笑着笑着李二不笑了，回头对云烨说：“庄户们还是有危机感啊，总是担心来年粮食不够吃，饿怕了。”


说完就来到几个老人面前，拱拱手就问：“诸位老丈，我看这云家庄子屋舍如云，想必是一个富庶的庄子，为何老丈们的凡是如此简单，身上的衣衫，可是有什么隐情？”


一个白胡子的老郝头低头看看自己的碗，还有衣衫，大剌剌的坐在那里不动弹，以为又是工部或者户部的小吏，仗着自己已经八十六岁高龄，是不必卖这些小官员的脸面的。


不理李二回头对云烨说：“这家伙是几品官？当官都当傻了吧，老夫碗里有菜，有肉，还有重孙媳妇刚刚给剥好的鸡蛋，敢说这饭食简陋？看清楚，老夫吃的是干饭，就是陛下的饭食大概也就这样子，你四处看看，关中一天吃三顿饭的就咱家庄子，这享福都享的造孽。


老夫活了八十有六，能吃上干饭的年头一巴掌都数得过来，还要算上这几年。


去年娘娘来庄子，还和老汉唠了几句家常，神仙一样金贵的人，穿的裙子都露脚面，就是为了省一点衣料，老夫穿的衣服暖和干净就够了，农家哪来的那么些讲究，细水长流才是正理。


你是庄主也不能随便就把这样的败家子往庄子里带，坏风气。”


训斥完，喊一个年轻的后辈把自己搀起来，佝偻着腰端着碗，把碗里的鸡蛋颤巍巍的塞到自己小重孙的嘴里，瞪了一眼李二，扭头就走，似乎多待一刻就会被李二污染。


云烨的脸绿的不能再绿了，侍卫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个混账老头干掉。


李二却听得津津有味，对于老郝头称呼他为白痴和败家子毫不在意，仿佛那话是在说别人，老头走得时候，还拱手说受教了。


“陛下，老家伙年纪大，活糊涂了，您千万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他就是这样，微臣深受其害。”


李二拍拍云烨的肩膀说：“古人说的好啊，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诚不我欺，老丈说朕是白痴败家子，很是中肯，朕的话就问的不对，挨骂是必然，这种骂朕即使天天挨，也不会生气，小子，你家里总是能给朕一些惊喜。”


“陛下，微臣也是如此认为，老丈没有说错，大业三年，天下饿殍遍地，大业五年，十月不雨，大业六年旱魃横行，易子而食实为常事，就是我朝立国之初，也是灾害连连，三年前的蝗灾若非应对有方，一定又是一场人间惨事，所以微臣也认为，老丈的话并无不妥之处。”


李二点点头又说：“居安方能思危，只要我们在努力几年，把我大唐周边之不臣之地平灭之后，我们就开始为天下百姓某福，真希望天下所有人都能吃上干饭，我们君臣共勉吧。”


云烨，魏征，包括那个侍卫一起躬身称诺。


云家庄子的路面全是青石板铺就的，道路两边都是农户之家，趴在齐胸高的围墙上往里看，李二笑容满面，院子里跑着一群鸡，还有几只大白鹅，墙角的麦草堆里伏卧着几只正在下蛋的鸡，小院子很干净，当中还有一口水井，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正在摇辘轳，发现墙外站着几个男人，正在看自己，一阵慌乱之下，手一松，刚吊上来的水桶又掉了下去，小姑娘捂着脸跑回屋子里去了。


看得李二又是龙颜大悦，指着院子里晾晒过的麦子堆对云烨说：“好家伙，这足足有十担麦子啊，这都是她家的？”


“微臣认为，咱们很快就会知道。”云烨的话音才落，屋子里就冲出一个手持鸡毛掸子的农妇，正要喝骂，却发现是庄主，立刻就换上一副笑脸对云烨说：“侯爷可是来看我家粟娘的？不是我自夸啊，粟娘的针线活可是庄子里最好的，如果能送到府上当丫鬟无论伺候那一位小娘子，都是极好的，您看了可还满意？”


李二，魏征听到农妇的话，一起鄙夷的看云烨，魏征鄙夷也就罢了，你李二乃是色中饿鬼，凭什么也鄙夷我？云烨心中大怒。


“你家有这么多粮食，你别说连闺女都养不活，要送到我家帮你养。”


“侯爷您不知道，家里的粮食不缺，囤子里装得满满的，这些是去年的存粮，被老鼠咬了，当家的准备晒干了，卖到京城里去给那些达官贵人们吃，咱家自己吃新粮，闺女送到府里是要她跟着老奶奶学点大户人家的样子。”


李二一巴掌就抽在云烨的后脑勺上，恶狠狠地说：“你就是这样教你家的庄户的？皇后现在正在给皇宫收粮食，你准备让朕吃老鼠吃过的粮食？”


农妇见闯了祸，一缩脖子就溜回屋子里去了，躲在门后面偷看。


云烨苦着脸喊冤：“陛下，这农家卖粮食谁家不是把陈粮卖出去，自家留下好的，粮食放一年多，哪有不招老鼠的，您冤死微臣了。”


李二想起自己早上才吃了一大碗面条，联想到老鼠，就有些作呕，拿指头点点云烨，扭头就走。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六节 大家业


李二背着手在前面走，魏征，云烨在后面跟着，没有目标，就在庄子里胡乱转悠，旺财等了一会，见云烨不理他，自己拖着车子回了家。


李二看什么都新鲜，见到人家院子门开着，就走进去转悠两下，不客气，就像回自己家一样自然，这样做也许是有道理的，整个大唐都是他家的。


想当年刘邦得天下后问自己老爹，以前您说我不如大哥会积攒家业，您现在看看你，我置办的家业如何？


他老爹和文武大臣一起祝贺刘邦创下巨大基业，没人提出异议，高明如张良者都没有意见，可见，所有人都认为天下是刘邦的家业，同理，现在的天下是李二的。


李二喜欢看农户家里的粮垛，喜欢看原木制作的简陋家具，看到房梁上吊着的肉块就愉悦，伸手从麦草堆里掏出一个热乎乎的鸡蛋就眯缝着眼睛傻笑，拿在手里也不还给人家。看的农户家的小子直撇嘴。


农户家里的牲口的屁股被他拍了个遍，靠在墙角的农具，他也要检查一下是否为完好。人家好不容易找点漆料新刷的门廊，他也要抠一下漆皮，看看是不是刷的够厚。


庄户们是善良的，他拿走鸡蛋没人找他要回来，他拍家里牛的屁股，也没人指责，就连抠漆皮这事主人家心疼得吸凉气，也没人说他的不是，憨笑依然如故。


走到了最后一家，看着院墙外空旷的原野，李二对云烨说：“朕多么希望这样的盛景永远看不完，路的那边，山的那边，大河的那边，都是一样的美景，那该多好啊。”


大人物就有大心思，云烨自认是一个小人物，所以只要自家的农户生活的幸福愉快就好，别说大河那边，就是路那边云家要是插手都是大事件。


天色暗了下来，云家庄子没有宵禁哪一说，农户们家家点着灯，围坐在炕头一家人做活的做活，念书的念书，农家就该是这样子，安静祥和才是主流。


透过窗户上的蒙纸，一个小小的少年这在读书，声音传了出来。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李二站在墙外倾听童子读论语，如同听到了仙音，闭着眼睛听了良久，才睁开眼睛对云烨说：“这孩子少背了一个”之“字，想必明天先生的责罚是少不了的。”


云烨听到这话，笑着说：“他背错了，就该挨揍，云家请的先生还没有一个不方正的，都是严厉的好先生，这小子受了责罚或许才会明白细心的道理。”


君臣相视而笑，很是期待那小子受罚的摸样。


“云侯，我听说你们这里的财富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地下，可有此事？”


魏征很是多嘴，多日来一直在云家庄子转悠，对农户家里的情况很是熟悉，为了在李二面前邀功，把地窖都捅出来了。


“云家庄子里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吗？”没好气的问魏征。


“很多，我都不知道，比如你家的马都能种出木耳，现在让长安市上的木耳价格大跌，我夫人从来不买这些昂贵的东西，昨日可是狠下心称了半斤晒干的，足足五百文，怎么种出来的除了你家，没人知道，这是在种钱，不是在种庄稼。”


李二在一边看着不吱声，看云烨如何回答。


“没道理啊，你们还让不让云家活了，做生意你们一个个都捞的脑满肠肥的，就是不许云家做生意，现在我不做生意了，回家种地你们也唧唧歪歪，是何道理，难道云家把嘴扎起来，你们才满意？”


这就来了火气，不就是地窖里种出蘑菇来了吗，家里几个闲的没事情做的老仆仿照马棚的环境，从野地里采来一些野生的蘑菇，在自家的地窖里试着种了几次，没想到居然成功了，云烨只是告诉他们，蘑菇就是靠那些孢子繁殖的，至于什么是孢子，连解释都没有，几个吃饱了撑得没事做的老家伙，硬是种出来啦，头一茬就要献给老奶奶尝尝。


云烨大怒，野生蘑菇到驯养成功，是要经过脱毒试验的，你找一只羊，一头猪都没意见，你拿云家的老祖宗做药物试验，杀了你都是轻的。


老家伙里有倔脾气的，听云烨这么说，勃然大怒，从盘子里拿一朵生蘑菇就塞到嘴里大嚼，一个劲地说鲜美，吃完了又拿一朵……


整整一天老家伙都活蹦乱跳的，还总是在云烨面前晃悠，显示自己超人的活力，还得云烨被老奶奶训斥。


如今魏征把主意又打到了云家蘑菇种植上来了，着实可恶。


“消停，嚷嚷个什么，魏卿不过就是说说你云家的家底，谁不许你种地了，在朕看来，你多捣鼓出来一些新的粮食，远比你开八十场拍卖会有用得多，再说了，谁不许你做生意了，才狠狠的大赚了一笔，转眼间就被你全给花掉了，我听说你还有商队去了辽东三国，还不知道会给你带回来多少利润，好在皇后那里有股份，到时候就知道你到底把那三个国家搬空了没有。”


魏征这回就是想借着皇帝的威势让云家低头，把这些利国利民的好东西让出来，好让全天下的百姓受益，他最看不起就是那些有宝贝都藏起来，不让天下人受益的守财奴，倒不是对云家抱有敌意。


最后一家人的旁边还有灯火，一个胖胖的土财主正带着三个儿子把靠在墙角的青石板，嘿呦嘿呦的挪过去，和原来的石板路接起来。


看父子四人的装扮，不是雇不起民夫的人家，李二想不通，就上前问道：“你们为何在夜间铺路，明日雇几个民夫岂不是更好？”


骑坐在青石板上的胖财主抹一把汗，把簸箕里的细沙填进石头缝，这才回答。


“这位兄台，想必是不知道云家庄子的规矩，老汉买下了后面的这片空地，准备建个宅子，云家庄子盖房子自然有工匠出马，还用不着老汉动手，盖房子之前，路先得铺好，家里也不少这点铺路的工钱，可是这条路都是庄子上的主人家自己亲自铺好的，老汉哪里还能雇人做这件事，人家都是自己铺路，到了俺家，用仆役，这让老汉日后如何在庄子上见人？


这些年行商于各地，唯有云家庄子让老汉生出了长居此地的想法，既然要长居，那就要按照庄子上的规矩来，免得将来子孙不受人待见，别的地方干活会被其他商家笑话，这里则无碍，听说云家老奶奶每日在府里都耕作不休，云侯也放过猪，锄过地，老汉什么身份，铺个路有什么不行的，白日里铺子里太忙，只有趁着晚间每日铺一点。”


李二点点头对财主说：“原来是这么个典故，这路的确该自己修。”


财主立刻打蛇随棍往上攀：“您是了不得的贵客，小人的店铺就在庄子东头，买些扬州的漆器，如果您有需要，派个人说一声，就给您准备好送府上任您挑拣，不是老汉夸口，都是名家的手笔，最新的嵌蛋壳漆器都有。”


李二笑而不语，回到大路上，对云烨说：“你家的庄子，朕算是没话说了，今日太晚，看得不全，明日再看看，你家的地窖到底是什么摸样，现在去你家，朕饿了，你敢再给朕吃鲤鱼就试活着。”


李二一来，云烨就逃不掉做厨子的命，还好，早就有准备，厨房也被百骑司齐齐的搜检过一遍，家里的胖厨子做就见过大世面了，面对搜检不紧不慢的做准备工作，还不时的拽两个百骑给自己打下手烧火，材料准备好，侯爷回来自然会操作。


李二不愿意惊动云家的人，所以就和魏征坐在花厅里的热炕上谈话。云家的妇孺还在长安买东西，今晚还回不来，都住在兴化坊。


李二偏爱油炸的食物，尤其对糖醋丸子念念不忘，他是一个高血压患者，吃这些东西对他没半点好处，可是不给他吃，云烨的后果更严重，尤其是在长孙不在的时候。


拳头大小的红烧狮子头，他一个人吃了两个，再扫空了一盘子小丸子，对于云烨做的藕合嗤之以鼻，认为是妇人吃的东西，土豆丝也吃了一盘子，只是边吃边喋喋不休的说他的确是败家子，种子也拿出来吃掉。


当一碗羊肉面片端到面前，他终于闭上了嘴，把辣椒调的红红的，自己添了一点醋，满满的一大碗饭吃了个底朝天，头上汗水涔涔。


“回头让你家厨子把这个饭食教给御厨，皇宫里的饭食的确没你家的好吃。”


端着茶壶啜一口绿茶，故意摆在云烨面前，看得云烨悲愤异常，自己养了两年的茶壶到底是回不来了。


休憩了片刻李二就回了玉山行宫，魏征伴驾随行，那些不知道猫在那里的侍卫，如同幽灵一般冒了出来，前呼后拥的随着李二的车驾上了山，远远望去，侍卫手里的火把如同火龙一样向玉山蜿蜒。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七节 恶鬼临门


李二到玉山不是来渡假的，而是来逃难的，皇宫住不成了，李渊不知为何疯病发作，要搬回太极宫居住，谁劝都不成，一个劲的说新宫殿里有鬼魅出没，要找他索命，一夜三惊，不似作伪，更加之有旱雷落下，两个值夜的美人被击为飞灰，头饰熔化成金水。


其实做噩梦的不止李渊，还有李二，杀人太多，亏心事做的也太多，当然会有噩梦这种事情发生。


太极宫安装了避雷针，所以两年来从无雷电骚扰，宫里的法师就说太极宫是皇宫里最吉祥安全的地方。


李二是儿子，大唐又以仁孝立国，无奈之下，只好把太极宫让给李渊作为寝居之地。


搬离了太极宫的李二居然也做起噩梦来，来势比他老爹还要凶猛，辗转反侧之下，想起了玉山的行宫，虽然小了点，却让他睡觉睡的香甜无比，看看又到了让他极为难受的晚上，所幸快马出城，来到玉山准备睡个好觉。


听完辛月回来后爆的八卦，云烨这才明白为何昨日李二看起来精神不佳，很容易伤感和颓废，原先这两种情绪可不会出现在李二的身上，威霸天下才是他唯一该有的气势。


李二做噩梦不奇怪，云烨对这事没兴趣，他把头贴在辛月的肚子上，感受胎儿的律动，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比孩子更重要，李二吓死了，李承乾继位就好，从他这两年的表现中就可以看得出来，李承乾绝对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皇帝。


那日暮抱着云烨的胳膊摇啊摇的，就想让夫君看看自己两天来的血拼成绩，傻女人，买东西买了两天才花了六百贯，辛月的一套头饰就价值这个数。


满满当当的三大车，看得云烨有点眼晕，都是些什么东西啊，七八个大阿福，两面很大的鼓，十几口锅子，四五套木工用的家伙是，还有一大车的盐，几个漂亮的马鞍子，锋利的斧子，好看的刀子，听辛月说，要不是她拦着，那日暮会从集市上买回好多的云家外销的劣质烈酒。


看着那日暮抽出锯子，三两下就锯断了一根胳膊粗的木棒，拿着两截断木棒向云烨显摆，满满三车东西除了大阿福，就没有给自己买一件东西。


莳莳抱着一把精美的横刀谁都不许碰，刀把上镶了绿松石，从横刀的雪花纹理就知道这是一把真正的百炼钢刀。


她的钱不够用，问辛月借了好些钱才买下来这把刀，给云烨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年都不再需要零花钱了，饭也可以少吃一点。


相比莳莳的憨直，小武给自己买了一堆东西，头上戴的，身上穿的，脚下踩的，一品轩的锦丝肚兜，据说穿上舒爽无比，小武也给自己买了一件，不小心被云烨看到，委屈的哇哇直哭。


大丫带回来一箱子书，小丫带回来一堆玩具还有各种糕点，蜜饯。


小东赚了好多的钱，把别人手里的银饼子通通用铜钱换了过来，一个沉重的钱袋挂在腰上，拽的她走路直打趔趄。


回到屋子里，那日暮看着辛月从盒子里一样样的取首饰，这才发现自己错过了什么，手指头含在嘴里羡慕辛月的那一堆闪闪发亮的首饰。


云烨从辛月的首饰堆里挑出一套粉红色的，这套首饰和那日暮很配，戴上之后看起来越发的娇艳可人。


辛月很警惕，可是回过味来的那日暮笑嘻嘻的戴着云烨插在她头上的首饰跑了。


辛月无奈的在云烨腿上锤了两下，连忙把自己的东西收起来，放进自己的木箱子里，还落了锁。


“你的箱子里都装满了，你又不戴，这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行为。从那日暮进门，你就戴着这个黄玉发夹，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运价的正牌夫人似的。”


辛月从头上解下发夹，用丝绸小心的擦拭干净，亲手放进枕头边上的檀木盒子里，拍着盒子说：“那一箱子首饰不稀罕，妾身有这一件就足够了，别的首饰都是凡人打的，只有这件就连最高明的大匠都是举世难求，就不是人可以做出来的，一定来自神的国度。”


“夫君啊，您说说，师父他老人家到底是不是神仙啊，您见过他老人家施展神通了吗？”


“对我而言，师父代表着我的过去，有没有神通就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上看了，他有许多的神奇之处，我却不能一一给你说，你理解不了，也想象不到，还是不知道为妙。”


提起过去云烨心里就开始烦躁，不知道自己披着骗子的外衣还要坚持多久。往事被他尘封在心底，不能提，一提就痛彻心扉。


“夫君啊，是妾身不好，让你想起以前的事情了，师父他老人家对你有养育之恩，称为爹娘都不为过，您不要伤心了，要是想师父想得厉害，就去灵堂祭拜一下，妾身陪你去，我给你守着门，不让任何人进去，你和师傅好好说说话，他老人家是神仙，说不定能听见你的话。”


云烨和辛月来到专门供奉师父灵位的房间，辛月搬了把椅子，就坐在门前，告诉护卫，不许任何人打扰，违者严惩不贷。


每个人心头都有最虚弱的一点，云烨最虚弱的一点就是斩不断往事。


抬头看着那个虚拟化的灵位，还有那幅虚拟化的人像，上了一炷香，不为祭奠先祖，只为祭奠自己永远失去的往事。


跌坐在大蒲团上，努力的回想那一张张模糊而又清晰的面孔，很自然的他们会和现在认识的那些人的面孔重合，过去，现在，未来，都是虚幻的，自己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对于后世是来说，自己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对于大唐来说，自己又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只有现在永恒的属于自己。


就像一个站在十字路口的人，不管朝哪个方向走，都是崭新的旅程。


香烧完了，怀念也该结束了，一昧的沉浸在往事中不可自拔，是对现在的不负责任，理智的人都不会选择沉迷，尽管他看起来更像是一种背叛。


推开门，辛月依然坐在门口，安详的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圣洁的就像是一座雕塑，云烨上前拥住她，在她耳边轻轻地说：“谢谢你。”


李承乾来了，在客厅里坐了许久，管家告诉他侯爷在祭奠师父，所以谁都不见，他本应该礼貌的告辞，可是一想到自己父亲，爷爷两个人黑黑的眼圈就不顾世俗的礼法，坐在客厅里静静的等待，他到云家，还是头一回这么安静。


“承乾，你怎么这时候匆匆赶来了？现在回京恐怕城门都要关了。”


李承乾对云烨深深的施了一礼说：“你今日祭奠恩师，是大日子，我本不该来烦你，但是皇祖父和父皇日渐憔悴，被鬼魅所惑，日不能安，夜不能寝，母后也跟着受罪，我是在没有法子了，烨子，帮帮我，想个能让他们安然睡觉的法子，哪怕一夜也好。”


心理疾病有时候也会传染，李二就是被自己父亲的症状感染了，本来没事，看到父亲惊恐万状，不自觉的也担忧起来，这一担忧，晚上难免会有一些胡思乱想，自乱心神，不做噩梦才怪。


“这种事情你不去找袁天罡，李淳风，找我有些不对路子吧。”


不想管这些事，皇家的秘密知道的越少越好，掺和进去没好处，只有坏处，不如推给那两个著名的神棍。


“没有用，法事也作了，连一向不用的和尚也请了，没作用，夜晚依然有恶鬼来袭，袁天罡说这是过度思虑所致，神志虚弱导致外魔入侵，他自己法力低微，无法驱除，让我母后另寻高人，比如你。”


看着李承乾焦虑的样子，云烨推辞的话是在说不出口，自己是有办法，很简单，只要把麻沸散给他们父子使用，就会立刻入睡，保证连梦都不会有。可是导致他们无法入睡的罪魁祸首是他们自己造的孽，如果不去除心魔，迟早还是会犯的，看来不出动两大门神是不行了。


“好办，不算个事情，那些外魔活着都被太上皇和陛下干掉了，死了又算得什么，今晚把他们一起干掉不就好了，只是需要你去请两位战功彪炳，杀人如麻的悍将，全身披挂了，为陛下守住殿门，剩下的交给我，小事情。”


既然缩头是一刀，伸头还是一刀，为何不痛痛快快的应承下就是，历史书上讲的明白，李二不就是依靠两大门神守卫才得以入眠的吗？


李承乾激动得直搓手，对云烨说：“我就知道你有法子，你从来都不会让我失望。你看找那两位老帅给我父皇守门呢？”


“这还用说，尉迟，秦两位国公就是最好的人选，找他们全身披挂，兵刃不能少，总之战场上怎么穿，今晚就怎么穿。


前天陛下还到家中来吃了一顿饭，但是怎么就没对我说这些事情呢？”


嘴上说的轻松，云烨这时候已经决定不把那一对把自己推进火坑的神棍师徒教训一下，实在是难消心头之恨。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八节 袁天罡的表演


当云烨走进朱雀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冬日的白天很短，朔风从北面吹过来，掠过树梢，有呜咽声传来，在空荡荡的皇宫上空盘旋不去。


宫里的太监宫女都夹着腿一溜小跑，眼中全是掩饰不住的惊惶之意。


云烨四处看看，点点头，这实在是一个拍鬼片的好地方，环境已经足够恐怖的了，再加上那些宫女太监的客串表演，气压顿时就会降低好多，这样的地方住久了，不发疯才是怪事。


身后的皇城大门咣当一声重新关上，城门洞子一下子就变得黑越越的，像一个随时准备噬人大嘴，无舌不知道从哪里飘了出来，站在云烨身后，要不是早就习惯了他的神出鬼没，没准会被吓出病来。


“下回再出来能不能脚底下带点动静，猛然间站在身后，没病的也会被你吓病，俗语说的好啊，人吓人吓死人，你下回再出现脚底下好歹带点动静，要不然好人都会被你吓出病来。”


无舌哑着嗓子嘿嘿的笑着说：“云侯是神仙弟子，也会害怕鬼魅？”


“相比之下，我比较害怕人，鬼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我只见过人害人，没见过鬼害人，所以家师说过：敬鬼神而远之，当然夫子也说过，可见这些东西实在是没什么可怕的。”


两个人边聊天边往内城走，内城还是很大，走了一炷香的时间才到湖边，不知道是那个缺心眼的在湖里种满了莲花，枯叶如同帽子一般顶在干枝上，风一吹，声音非常的恐怖，如同人在走路一般，沙沙的。


站在湖边，伸长了手扯个干莲蓬，摇一摇，里面的莲子格朗格朗的响个不停，就像一个小型的沙锤。


云烨脚不停步一路向西前进，无舌很纳闷，皇帝在北面，正在接受袁天罡师徒的护佑，做一天中最重要的晚课，不知道云烨跑去西面干什么，以为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也就跟了上来。


晚饭就没吃，骑了一路的马，有点食物也被颠地不知去哪了，云烨往西，没有其它含意，只是因为御膳房在西面。


不错，云家的厨娘现在是大厨，看到云烨过来，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看样子在皇宫的混得不错，身躯越发的庞大了，走两步浑身的肥肉乱颤。


“花娘，给我来一只鸡，要烤的，有现成的最好，快饿死我了，赶紧的。”


花娘知道侯爷是个不经饿的人，吃东西就要立刻吃到，要不然就会发脾气，赶紧从壁炉里拿出一只烤得油黄的肥鸡，用荷叶包了，拿给云烨。


接过花娘送上来的烤鸡，把手里的莲蓬递给她说：“再去采一些莲蓬，取出莲子，熬粥，放点银耳就成，糖只要一点，有些味道就好。”


说完就扯下一只鸡腿吃了起来，无舌实在是没耐心等他吃完，抓起他就快步的向太极宫走去。


太极宫里香雾缭绕，檀香似乎不要钱一样点的到处都是，一枚八卦镜子挂在门口，云烨扯下来照照脸，样子难看，嘴里还叼着一只鸡腿哪。颠了颠份量沉重，不用说，是加了金子的，挂门上太浪费了，揣怀里收好，回头给润娘当嫁妆，上回袁天罡给一娘的贺礼就是一封八字批命，忒便宜他了。


李二，李渊父子就坐在大殿中间，道士打扮得袁天罡正在他们四周拿着把桃木剑游走，仔细一看居然脚踩八卦，每一步都踩在点上，分毫不差，从他脑门上的汗珠子来看，走了有一段时间了，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坚持了这么长时间的，这样的小圈子，云烨转两下就会晕。


李泰，李恪捧着香炉一脸愁容的站在门边看着中间的父亲和爷爷，很是担忧。


骑马就是个苦力活，尤其是李承乾嫌马车太慢，要赶时间的时候，腰都被颠地有点不合适了。


大殿上空荡荡的，除了高高在上的龙椅，连椅子都没有一把，往常上朝时供百官坐下来的垫子也不见踪影，无奈之下，云烨盘腿坐在地板上继续吃他的鸡，顺便看袁天罡耍猴戏。


自从经历过穿越虫洞这件事情之后，云烨就完全不再相信那些神神怪怪的事情，或者说他是想通过鄙视神仙，让他们拿出证明自己存在证据。


袁天罡，李淳风的大名可谓是千古的传奇，《推背图》《称骨算命》风头一时无二，但是云烨找袁天罡算过命之后，得到袁天罡信誓旦旦的说他只有十六岁之后，就对袁老头再无一丝敬意，老子明明活了三十几年，你说十六岁，还给算出来幼时命运坎坷，注定颠沛流离，这更是胡说八道，老子出生的时候爹妈都在，是家里的第一个儿子，姐姐们都疼爱不已，欢欢乐乐的长大成人，虽说不富裕，却也没有什么大的灾难。到他这里就成了颠沛流离？


拿云烨自己编的故事往上套，亏他还一脸正经高深莫测。


李泰抽抽鼻子，他很确定自己闻到了一股子烤鸡的香味，他的鼻子很灵敏，在浓郁的檀香里都能发现异味，这是他一向引以为傲的优点。


抬头见爷爷，父亲都在闭着眼睛念经，母亲跪在老子骑牛图下面祷告，没人注意自己，悄悄的回头看了一眼，只看了一下，他就呆住了。


只见云烨就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正捧着一只烧鸡在厮杀，恶行恶相的没一点风度。见到别人吃东西，李泰的肚子也在骨碌碌的响，他才想起来，自己的上一顿饭还是早餐。


不知为什么，他看到云烨在啃烧鸡，心里的担忧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这家伙一定有办法把宫里的鬼魅驱除掉。


脚尖轻轻的碰一下李恪，李恪很不满的看他一眼，示意这是一个隆重的场合，不要胡闹，却发现李泰在朝后面努嘴，很神秘。


虽然不想破坏父亲和爷爷的大事，还是没经住好奇心的诱惑，回头看了一下，他也发现云烨在对付烧鸡，还悄悄的把撕下来的鸡屁股丢在柱子的后面。


他强忍着笑意对李泰丢个眼色，哥俩很默契的齐齐后退一步。


袁天罡舞动的越发的急促，长衫飘飘，大袖飞舞，脚下的步伐已经从八卦步，变成了北斗七星，站在天权位上大喝一声，袖子里飞出无数的黄裱纸，他的桃木剑只是一刺，就有一张纸穿在上面，回手的时候掠过七星灯，那张纸一下子就变成了火球，在袍袖的鼓荡下，飞散的黄裱纸居然没有一张落地，手里的火球四下里飞舞，顿时就把飞舞的纸片子全都点燃了，他的剑依然在挥舞，不时的拨打一下火球，飞洒的火球居然慢慢聚拢成一个大火球，在明灭的烛光映衬下，如同一轮红日，就是这轮红日有点发青，如果说纸上没有抹硫磺和磷粉，打死云烨都不信。


云烨吃惊的连手里的鸡都忘了啃，对于袁天罡不佩服都不成了，为了骗人，这是下了苦功啊，就着一手，到集市上卖艺也会赚的盆满钵满，如今被当成安慰李家父子精神世界的安慰剂，可惜了，不过，想来他得到的报酬一定很可观，不是卖艺能比拟的。


火球逐渐熄灭，袁天罡也打完收工，左手剑诀，右手一招苏秦背剑，桃木剑就安安稳稳的回到了背上那个古色古香的剑鞘里。


“陛下，太上皇，贫道法力低微，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剩下的就看世间其他高人的了。”袁天罡汗流浃背，厚厚的夹袄都被汗水湿透了，站在阴冷的大殿里浑身冒着热气，像是被放在蒸锅里蒸过一般，谁要是敢说袁天罡没尽全力那是在昧着良心在说话。


尽力归尽力，效果归效果，这人世间的有些事情不是你尽了力就能有效果的，这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大道理，只要有一点思维能力的人，都会认同这个道理，袁天罡尽了力，剩下的事情是他能力以外的事情，与他无关，老家伙现在可以全身而退了。


李二，和李渊今晚能不能睡着觉他不知道，反正袁天罡今晚一定会睡的香甜无比。


长孙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揉揉酸麻的膝盖，对袁天罡行了一礼之后才说：“幸苦真人了，我们也是在尽人事听天命，如果有用那就是最好了，如果无效，那也是邪魔入侵之故，真人先去偏殿休息，明日再出宫吧。”


“贫道还受不起娘娘的礼仪，只是今日耗损过巨，需要连夜回观中恢复元气，请娘娘遣一黄门送我出宫既可。”


袁天罡捋一捋湿漉漉的胡须，一副疲惫到极限的状态，云烨敢打赌，只要袁天罡回到他的青牛观，立马就会生病，一定会病得很严重，见不得人，见不得光，见不得风的那种，尤其是不能再进皇宫。


这个病什么时候会好，就看李二父子合时能睡一个好觉了。


袁天罡疲惫的随着小黄门出了太极宫，仰头看看灿烂的星空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正准备要离开的时候，云烨嘴里叼着鸡翅膀拦住了去路，一只手朝他伸的老长，还烦躁的抖两下。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四十九节 仕女图


“云侯，没想到你也进宫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袁天罡立刻笑逐颜开，心中的最后一丝担忧也不见了，有一个大头被找出来了，成功了，绝对有自己的一份功劳，失败了全云烨扛着与自己没有一点关系。


云烨不说话，把手伸得更长一些，都快到袁天罡的鼻子上了。


“云侯这是何意，你打算要什么？贫道身无长物，可比不得你云家豪奢。”


看到袁天罡装傻，云烨取下鸡翅，三两口吃完对他说：“老袁，你也太不厚道了，你搞不定的事情干嘛把我扯出来，看样子黑锅是背定了，替你擦屁股，你就不出点血？都是明白人就不要装糊涂了，快点，陛下还等着我呢。”


“贫道法力低微，实在是无能为力，只有靠云侯这样的大能才能把陛下的失眠治好，驱除鬼魅，还皇宫一片清宁。”


“老袁，你如果不给我好处，我就大喊你在黄裱纸上涂硫磺粉，磷粉这回事，让全长安的人都知道你的把戏。”


袁天罡的脸都绿了，咬着牙说：“云烨，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你我都是出自道家一脉，我不信你会到处宣扬我门中秘法。”


“如果你给我好处，当然不会，这件事也不用你操心，我自然会处理好，说不定还会有你的一份功劳，为了你的青牛观香火旺盛，你必须给我好处堵嘴。”


“钱你是看不上眼的，你说，要什么？”都是熟人，早就交锋过无数次了，相互之间很是了解，袁天罡知道如果不给足云烨好处，这件事情说不定还会有其他的变化，为了不留后患，准备挨宰。


“你背后的桃木剑很是不错，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就他吧，我放在家里辟邪用。”


“天杀的，这是老道吃饭的家伙，你连它都不放过，祖师爷传到我这一代都两百年了，不行，换其他的。”


“那就《黄庭经》不能再让了，再让我就不干了，现在立马躺在地上生病，你该明白我的手段，说生病就生病不耽搁。”


袁天罡心都在滴血，手里的桃木剑不能给，那是自己这一脉的象征，将来是要传给李淳风的，万万不能落于他人之手，《黄庭经》乃是王羲之手书，小楷，一百行。为黄素绢本，此帖其法极严，其气亦逸，有秀美开朗之意态。由于是道士用一笼肥鹅换来的，又名《换鹅贴》价值连城，乃是青牛观的镇观之宝。


思虑片刻，袁天罡还是答应把《黄庭经》给云烨，并要云烨发誓一辈子都不许拆穿他的法门。


有了《黄庭经》傻子才去干这样的事情，拉仇恨，没好处的事情要少做。


笑呵呵的告诉袁天罡自己明日会派管家去青牛观讨要《黄庭经》，鼻子都气歪了的袁天罡甩甩袍袖，大步流星的离去了，再无一点疲惫之意。


肥鸡还剩下半只，准备接着消灭完，回头却找不到了，刚才明明就放在栏杆上，还用荷叶包好了的。


柱子后面有吧唧吧唧吃东西的声音，转过去一看，李泰抓着肥鸡吃得正欢，要不回来了，任何东西到李泰手里都要不回来，这是真理。


“你刚才不是在捧香炉当童子么？怎么溜出来了，你爹，你爷爷睡不着觉，你就不担心？”


云烨可以表现的不在乎，李泰不行，一旦被人家知道他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指责的。


“你来了，还一副毫不在意的神态，那就一定有法子解决，我从早上到现在滴水未进，休息一下不行吗？你快进去吧，母后等你都等急了。”说完继续低头吃鸡。


大殿里的气氛宽松了好多，李渊依坐在矮榻上，神情萎靡，旁边李二正在给他端茶，见到云烨进来，长孙立刻走过来问：“云烨，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太上皇，还有陛下已经两天没有好好休息过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在云烨面前长孙从来都没有皇后的气度，现在就是一个为公公，为丈夫操心的妇人。


“当然有，小毛病啊，我前天还见过陛下，陛下没有说，要是说了，前天就好了，至于把皇宫弄得乌烟瘴气的。”


李二哼了一声说：“你这是在埋怨朕？朕睡不安寝你不主动问候，还要朕张嘴么？云侯好大的面子。”


这种人最擅长的就是推卸责任，老子是皇帝，你就该一天到晚的，守着我，出了错，也是臣子的错，与皇帝陛下无关。


“说这些作什么，小子，有手段就使出来，老夫好些天没有正经睡过觉了。”


李渊有气无力地说，似乎很想睡觉，却又不敢睡觉，睡梦里那些血腥的场面会不停的煎熬他。


“太上皇，今晚月明星稀，正是我们开赌的好日子，您为何要睡觉啊，小子带了金子，绝对不会再出现欠账的事情。”


李渊猛然间坐起来，看了云烨一会，见他好像很认真，真的从怀里掏出来一袋金子，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小子，你确定我们不是要睡觉，而是要开始赌钱？”李渊又追问了一句。


“赌钱赌困了您自然就会睡觉，而且会一觉睡到天亮，梦都不会有，小子正是要趁着您精神不好才趁虚而入，赢点钱好过个肥年。”


李渊稍微一愣，立刻就大笑起来，对李二说：“这小子念念不忘输给我好多金子的事情，想要捞回来，我们给不给他这个机会？”


“大人既然想给他一点教训，孩儿陪着就是。”李二斜着眼睛看了云烨一眼，就把李渊扶起来，父子二人率先走进了偏殿。


小小的偏殿很暖和，地龙烧得滚烫，在李承乾的安排之下，整个房间的窗户都被毯子遮得严严实实的，屋子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有一副麻将牌已经放好。


李二把李渊扶到主位上，自己坐在侧面，对云烨指指下首的位置，原本李承乾要上，却被长孙拦住，自己做了过去。


云烨李渊是对家，李二夫妻是对家，四个人坐好就开始打牌，李承乾站在李渊的背后看，李泰站在长孙的背后，李恪当然站在自己父亲后面助威。


很奇怪，在所有人进入屋子之后，一张黄色的大纸就从门框的上方垂了下来，李二也不问，装作没看见，稳稳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准备打牌。


打了三圈李渊明显的支持不住了，不停的打哈欠，揉着太阳穴强自支撑。


李二看来云烨一眼，眼神里全是探究之色，风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吹得黄纸哗哗响，云烨不耐烦的把一张麻将牌扔了过去，嘴里喊了一声：“烦不烦，每天都跑出来。”


很奇怪，麻将牌打在黄纸上居然出现了血印，李渊的睡意一下子就消散了，瞪大了眼睛看那张还在哗哗作响的黄纸。


李二安稳如泰山，坐在哪里捏着一张牌，似乎要捏出花花来，长孙虽然镇定，却一连两次出错了牌。在云烨打出一张五饼之后，李二沉声问他：“你能给朕解释一下为何会有五张五饼出现吗？”


云烨不做声，却把李渊的牌推倒，只见李渊的牌里面居然还有三张五饼，长孙从自己的牌里面拿出来两张五饼，云烨又拿出一张，而李二手里还足足有四张五饼。


“陛下，现在不只有五张，是有十张五饼，该死的东西，搅扰的我们连牌都打不好。”李二似笑非笑，这个男人就没有畏惧过什么东西，虽然只要睡着，那些血淋淋的往事就会跟上来，让他伤心，内疚，悔恨，却不会有半点的恐惧。


李渊这些年的安逸日子已经彻底的摧毁了他的意志，额头的青筋直跳，强自忍耐着不让自己跳起来。


长孙却安静了下来，瞪着眼睛要从云烨的脸上看出端倪。


“太上皇，小子斗胆请您在那张黄纸上喷一口酒。”


李渊嗓子里咯喽咯喽的响了一回，当年积存的勇气依然给了他力量，从酒壶里倒了一杯酒，含在嘴里，对着黄纸喷了出去。


酒雾溅在黄纸上，一个身着宫装的血红色丽人像就出现在黄纸上。


长孙捂着嘴指着那个人像却没有说出来，她认识那个女子，尤其是头上的那支飞凤簪。


李二在云烨的耳边说：“快些结束，要不然太上皇的心神受不了。”


李渊坐在地上，看着人像泪眼婆娑，想要去抚摸，又缩回手，一个劲的说：“我也不想的，我也不想的……”


云烨不敢听皇家的秘闻，也不想听，就对李渊说：“太上皇，她已经死了，现在不去阴曹地府，而是徘徊人间这是不对的，尘归尘，土归土，您还是送他去投胎去吧，重新做人有何不好，尤其降生在盛世，也算她的造化了。”


李承乾告诉云烨，太上皇其实是被以前的一位妃子的鬼魂所迷惑，每夜都来向太上皇索命，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原因，导致李渊连觉都不敢睡，因为只要闭上眼睛，那个妃子就会出现在他的眼前。


其实这种病，只要让李渊看到那个妃子的模样就会消解，所以云烨让画师用姜黄在黄裱纸上画了一位简易仕女图，只要画上代表性的装饰，就足以蒙混过关，比如那只飞凤簪子。连长孙都信以为真。


李渊稳下心神问云烨：“如何送她走，你替我送送她吧，我毁了她一次，不想再毁她第二次。”


云烨笑着说：“都说死亡恐怖，可是没人死了之后再跑回来告诉您，我们对自己不了解，不知道的事情总是充满了敬畏，死亡不一定都是坏事，说不定是一个新的旅途，新的开始。”


“真的？”李渊像是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家师说过，我们活着的不只是肉体，还有灵魂，肉体死亡了，灵魂哪里去了？您刚才看到的就是灵魂，她没有灵智，只是依靠本能不愿意离开自己以前熟悉的地方，所以我们送走她不好么？让她重新开始自己的生命旅途。”


云烨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弹了一下黄纸，立刻，一股蓝色的火苗凭空出现，吞噬了那张黄纸。


李渊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似乎在为那个妃子送行。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节 门神


李渊目光呆滞的坐在椅子上，手里无意识的捏着一张麻将牌，回手把那张五饼踹到怀里，对云烨说：“开始吧，我需要好好睡一觉，养养精神，她对我的惩罚还不够，我得多活几年，多遭些罪才能去见她。”


云烨很想捂住耳朵，这些话能不听还是不听为妙，李二的脸都阴沉的能拧出水来。


“太上皇说笑了，您春秋鼎盛，陛下，太子对您恭顺有加，是该养好身子多看看这锦绣江山。您现在已经无碍了，想睡觉就睡吧，听说您晚饭都没有吃，我让厨子熬了些新鲜的莲子羹，热热的喝了，再睡一觉，明日醒来，又会是一个艳阳天。”


云烨从门口的食盒里取出一碗加了麻沸散的莲子羹，端给李渊说：“这碗羹汤里微臣加了一些有助于睡眠的药物，您喝了以后，会很快就睡着的。”


李渊不做声从云烨手里拿过瓷碗，一小碗粥三两下就灌了下去，抹了一把嘴笑着对云烨说：“不错，粥熬得恰到火候，就是有一丝药材的苦涩，影响了美味。”


说完就靠在矮榻上的靠枕上闭上了眼睛，不一会，鼾声响起，两位内侍轻手轻脚的把李渊放好，给他盖上毯子，李二招招手，除了伺候李渊睡觉的内侍，其他人都随着李二走出偏殿。


大殿外面寒气逼人，刚从温暖的房间走出来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个寒颤。


李二站在白玉栏杆前，拍拍栏杆上的狮头雕塑，幽幽的声音传来过来：“云烨你也打算对朕用你的那套鬼把戏吗？”


“父皇，那没什么奇怪的，就是一张姜黄水画的人像，麻将上，酒水里有一点碱，两者相遇就会变成红色，是一个很简单的化学实验变化，云烨不过是做了一点变化而已。”


李泰刚刚吃了云烨的半只鸡，所以跳出来替他解释，事实上这种牵扯神怪的事情由李二自己的儿子戳破最好。


李承乾又说：“云烨来的时候就说，皇祖父的病是心病，需要心药来医，麻将牌是孩儿趁大家分神的时候换上去的，云烨说前期需要保密，所以孩儿就没有说破，请父皇降罪。”


“特殊的病就该有特殊的治法，云烨做事不拘一格，天马行空，朕心里只会高兴，哪里会去怪罪他。”


长孙愁眉苦脸的说：“你们就不该把这件事情揭破，你父皇知道了缘由，这法子就没用了。”


李二带着笑意问云烨：“你还打算用这种法子来给朕看病？”


云烨笑着摇摇头，拍拍手，拎着食盒的内侍就走了过来。云烨指着食盒对李二说：“陛下一生征战不休，气吞万里如虎，那种上不了台面的把戏对年老体衰，神思恍惚的太上皇有用，如果对陛下依样施为，会被您笑话的。”


李二哈哈大笑，他刚才的确存了笑话云烨的准备，一个漏洞百出的把戏也想骗他？他对自己病情比父亲严重，也更加难治，很是得意，皇帝嘛，得个病也要比其他人难治才是正理。


“陛下睡不着只是因为心忧太上皇，受他影响自己乱了心绪，其实只要治好了太上皇，陛下的病情就会自然痊愈，当然，如果您喝了这碗粥，会睡的更加舒畅，就算真的有什么妖魔鬼怪，有两位国公在，也会神鬼辟易。”


李二惊诧的顺着云烨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太极宫门外有两位顶盔贯甲的大将，手持利刃守在门口，一位身披黄金锁子甲，手持熟铜宝锏，背上有弓，腰间带着箭囊，在牛油巨烛的辉映下如同天神下凡，另一位身披镔铁凯，手里握着竹节钢鞭，背插六只短矛，脸上戴着面凯，只有两个眼洞里散发出森森寒意，这就是一位地狱来的魔神，这种装扮一般在战场上才会见着，没想到现在出现在自己的寝宫门口。


李二快步走到宫殿前哽咽着对殿前的两位老帅说：“爱卿何至于此，朕只是稍有小恙，如何能劳动两位爱卿如此厚爱。”


秦琼沉声说：“如今天下万民皆系于陛下一人身上，大军将要开始征伐不臣之地，陛下心神不安实为大忌，这大门由老臣守卫，就不相信还有什么魑魅魍魉敢踏进殿门一步。”


尉迟恭也桀桀发笑：“臣与老秦，这辈子杀人如麻，如果真的有冤鬼索命，早成了枯骨一对，现在还不是每餐饭一斗肉十斤，活的舒坦，陛下乃是主帅，这些年过于仁慈了，什么东西都敢找上门来，活着的时候都被我们大卸八块，死了老子就拿它没办法了？


老秦身子弱，一会来了猛的，交给我，你观敌暸阵就好，让云小子架起油锅，老夫斩一个，你就炸一个，天寒地冻的正好用来下酒。”


“尉迟，你忘记朕也是战阵里厮杀的好汉，不是何不食肉糜的蠢蛋，今晚朕就睡他个酣畅淋漓，明日我们再议如何荡平天下，哈哈哈。”李二再无客套话，大笑着进了宫殿，连云烨准备的莲子羹都不喝，准备去梦里和那些死鬼厮杀。


长孙对秦琼，尉迟恭躬身一礼，也笑意盈盈的进了宫殿，全然不见先前的憔悴。


李承乾不知何时也披上了甲胄，手握横刀站在台阶下，李泰李恪也不甘示弱，各自披甲，李泰还对尉迟恭说：“尉迟叔叔，一会不要把恶鬼杀尽了，给小侄留一个练练手。”


秦琼，尉迟恭一起大笑这说好，还称赞他虎父无犬子。


云烨捂着厚厚的皮衣，招呼宫人们抬来几个炭炉子，上面盖上铁网，如此寒夜，不做点烧烤怎么对得起自己。


亲自动手，不要厨子搭手，皇宫厨房里所有的鸡翅膀都卸了下来，冻好的羊肉切成薄薄的片子，豆腐切成大块，选了一些合适的青菜。土豆拿了七八个，等一会烤土豆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体型适中的鱼，三四条，红辣子带着花椒大料炒香，御厨房里的鸡汤装了一大锅子，这才兴冲冲的杀向太极宫。


李二不需要人家来杀鬼，只需要足够的信心和人气，哪怕再恐怖的场景里，有欢声笑语传过来，是个人就会增添无穷的勇气。


他躺在温暖的床上，盖着厚厚的毯子，长孙拥着他，听到殿门外的欢声笑语，不由得嘴角上翘，断断续续的听到李泰和云烨抢鸡翅膀的嘈杂声音，没有丝毫的不悦，只觉得很温馨，在长孙的耳边轻轻说：“观音婢，朕有你这样的皇后，老秦尉迟这样的臣子，乾儿，青雀，恪儿这样的孩子，云烨这样的晚辈，上天真的待朕不薄啊。”


长孙在李二的额头吻了一下，轻轻的拍着他不说话，李二很想去宫殿外面参加聚会，因为他闻到了辛辣的香气，可是如同潮水般的困倦顷刻间就淹没了他，他隐约听见尉迟恭大骂李恪的声音，为什么？好像是土豆熟了，被李恪抢走了？


李二睡着了，鼾声如雷，秦琼示意殿外吵闹的几个人轻声些，害怕影响李二的睡眠。


云烨抢过一条羊肉然后对老秦说：“伯伯，无妨，皇宫里太冷清，陛下需要听见这些来自人间的气息。”


宫殿外面的六个人都知道没有什么鬼怪会来，自己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让皇帝安心，所以吵闹的越发的厉害了。


长孙一觉醒来，发现已经三更天了，自己的丈夫依然睡的香甜，没有做噩梦的征兆，遂披衣而起，轻手轻脚的宫女给她披上了裘皮大氅，推开门，只见秦琼依然卡在殿门前，手里的兵刃不离手，虽然旁边堆着两个酒坛子，眼睛却炯炯有神的四处扫射。


左面面的尉迟屁股下面垫着一个酒坛子，手里抓着一只羊腿，在面前的炭炉上烤一烤，再拿刀子削下来一片，吃的很愉快。


李承乾端坐在地上，脸被炉火映的很红，不知不觉间，长孙发现自己的长子嘴角已经有了一些黑黑的绒毛，他已经成人了。


秦琼，尉迟对皇后点点头，并不动弹，李泰上前拉住母亲的手，把一个烤得焦黄的土豆放在母亲手里说：“母后，这土豆烤着吃实在是美味，您尝尝，孩儿再给您烤一点别的。”


云烨对着长孙展颜一笑说：“陛下睡熟了吧，以后陛下不会再受噩梦的折磨了，只要过了这一关，以陛下的雄才大略，盛世降临并不是一场梦。”


“让你费心了，这些日子算是皇家对不起你，让一个满腹才华的俊才，我在书院教书，大材小用了。”


“娘娘此言差矣，这些日子的宁静，其实是我最向往的，我没有雄心壮志，只希望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把这辈子过完，行军打仗，治理天下，不是我所长，前些天陛下还问我，给我一个州让我治理会不会把它变得如同云家庄子一样富庶。


微臣的回答是不能，自知之明必须有，治理一国，一路一州一县一个家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娘娘想看到微臣被斩首示众就尽管把重任托付给微臣吧。”


长孙掰开土豆咬了一口，舒坦的眯上了眼睛，等吃完一口，才说：“你就是一个懒虫，今年也不过十八九岁，学什么都不算晚，以你的聪慧，哪有学不会的。”


“娘娘，聪明人有个缺点，很致命，在有危机的时候，聪明人往往会选择躲避，由于聪明，很可能被他躲了过去，不想那些中人之姿的人，知道躲不过去，就迎头顶上去，一次，两次很多次之后，就会铸造出坚韧不拔的性格，这才是做大事的人该有的品性，聪明人永远在躲，躲得时间长了，就没有迎难而上的勇气了，只要一次躲不过去，就是灾难性的后果。”


“你说的很有道理，一个历经艰难困苦脱颖而出的人，的确要比依靠单纯依靠小聪明的人要强大的多，可是这个道理用在你身上不合适，如果小聪明已经强大到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的时候，它本身就是一种强大，无关乎勤奋，是天赋的问题，比如你，比如青雀。”


云烨没有接话，只是抬头望天，湿冷的寒雾升起了，有细细的雪粉零散的落下来，这是霜，不是雪，透过薄雾，月亮变成了诡异的紫色。


“再有一个月，我的孩儿就要降生在这个世上，为人父母，我必须为他创造一个合适的空间好让他平安成长，这个世界上我最看重的就是生命，什么事情都不会比一个小小的肉团长成一个伟岸的男子汉更加让人心动的了。”


提起这个话题，长孙有点不悦。


“如果本宫没记错的话，你还有一个孩子已经降世了，为何不提他？”


站在奶奶的角度看，云烨对李安澜的孩子的莫不经心让她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


“李容那孩子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等过了五岁，我会把他接回来亲自教养。”


这是云烨早就确定了的，虽然有这孩子的经历曲折，但是只要是云家的骨肉，就没有放弃的道理，让孩子姓李，这是云烨做出的最大让步。


长孙吃完了那个土豆，接过李泰送上来的茶水漱漱口，似笑非笑的对云烨说：“但愿你有足够的智慧可以应对将来的事情，云家也算是豪门大户，传出嫡庶之争才丢人呢。”


她又回到宫殿里去了，云烨搓搓脸，把炉子上熬的鸡汤盛出来两碗，给秦琼，尉迟送过去，两个老帅，只要接到军务就绝对不肯苟且，那怕明知没有鬼魂接近，也不肯离开自己选定的哨位。


喝汤喝得极为豪迈，俩人都是咣当一下就灌了下去，期间兵刃还不离手。


李承乾依旧端坐在小路的尽头，横刀就摆在膝头，云烨特意给他捞了一只鸡腿，让他暖和一下，铁片子穿身上绝对不会太舒坦。


“刚才你母后来了，为何不搭话？”


吃着鸡腿的李承乾闷声说：“我是大人了，一天到晚的围在母亲身边算什么事，那是青雀才该干的事情。”


一句话就把云烨噎得哑口无言，决定不理会这个蠢货，自己找个地方猫一下才是对自己负责任的做法。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一节 金子般的人心


不管多长的夜总有过去的时候，当黎明来临的时候，两位门神的甲胄上沾满了霜花，李承乾不停的在小路上来回踱步，他很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否恢复如初。


早起的长孙看到缩在大氅里面的云烨还有李泰，李恪，捂着嘴笑了一下，就上前去感谢辛劳了一夜的秦琼和尉迟。


眯着眼睛看冉冉升起的红日，两位老帅告辞了长孙，拖着疲惫的身体出宫去了。


云烨昨晚就用烧红的炭火烤热了一块石板，所以寒冷对他并没有造成威胁，只是李泰，李恪钻进来之后，坚硬的甲叶咯的浑身酸痛。


“陛下昨夜睡得很好，现在都没有醒来，太上皇也是如此。”


听到长孙这么说，云烨立刻就让李承乾给自己弄一辆马车来，他要回家，不睡个两天两夜是不准备再起来了。


给别人看病，最多费些心力，给李家的人看病却要冒着生命危险，该死的袁天罡，这次又会有便宜好占，要他一卷《黄庭经》实在不为过。


回到玉山，辛月与那日暮的战争以辛月的胜利告终，一个怀着孕的大家闺秀的气场，还不是那日暮一个牧羊女能抵挡的，乖乖的把屁股支起来，让辛月用鸡毛掸子狠狠抽了两下。


当然也不是没收获，辛月把自己不戴的首饰分给了那日暮一大盒子，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游戏，辛月玩得极为纯熟。


傻呼呼的那日暮看到首饰盒子，居然忘记了刚才被辛月殴打的仇恨，彪呼呼的问辛月，如果再抽几下，能不能给她更多的首饰。


辛月的眼白都翻出来了，自认为有效的调教方式在那日暮的无知面前，没有起任何作用。


见到没有首饰可拿，那日暮就在云烨准备睡觉前脱掉衣服，让云烨看自己被辛月施暴的证据。


大肚子孕妇还抽不了，只能嘴头说几句，辛月看着躺在毯子里恩爱的不行的两个人，脾气大发。


蛮横的躺在两个人中间，把脱得光溜溜的那日暮推了出去，说什么大白天的就胡来，也不怕遭报应。


很和谐的家庭气氛啊，困倦之极的云烨在辛月的敏感部位抓两下，幸福的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橘红色的炉火的光芒从缝隙里透过来，暖洋洋的，懒得睁眼睛，听见那日暮和辛月在小声的说着话。


“家里可不是只有咱们两个女人，还有一个是不要脸的，她还给夫君用了下三滥的药，如今孩子都生了。”


“这种女人不是都该淹死吗？宦娘给我讲过的，为什么没淹死？”


“她是皇帝的女儿，那一家子就没一个干净的，好在她离得远远的，夫君也不待见她，要是在京城日子就没法过了。”


“是该打发的远远的，比草原还远吗？”


“当然，你有一个月就到家了，她得走三个月，你是家里开侧门抬进来的姨娘，有八品的诰命在身，是这个家里的堂堂正正的二夫人，她虽然是公主，却没名没份的，还挂着一个寡妇的名头，到了家里，狗都不理她。”


“那孩子怎么办，是夫君的孩子，咱们要不要把孩子夺过来，草原男人不要的女人是不能带孩子走的。”


“孩子当然是云家的，咱家人丁不旺，家里只有夫君一个男人，我肚子里的还不知道是男是女，那个坏女人倒是个有福的，老天爷居然给了她一个儿子，真是不长眼。”


“姐姐肚子里的一定是男孩，我娘生我弟弟的时候，我说是男孩，结果真的就生了男孩。”


“唔，我也觉得是男孩，你要加把劲，再生一个，咱家好大的家业，一个孩子可照顾不过来，将来我肚子里的孩子也好有几个帮手。”


“你把草原理顺了，就回来，好好的侯爷如夫人不当，却放什么羊啊，待在家里让下人们伺候了享福。”


“我也想要孩子，可是肚皮总没动静。”


“傻女子，想要孩子，你就该这样……”


听不下去了，两个嚼舌根的女人在一起就没有好话，那日暮一个淳朴的草原姑娘，现在已经被辛月带坏，都知道欺负丫鬟了，光看看给她捶腿的丫鬟就知道日子不好过，要敲的有力，还要有节奏，不能把她满脑袋的簪子震下来。


辛月从云烨越来越粗的喘气声里就知道他醒了，拿一个湿布巾子给他擦脸。


“找热水把巾子打热，在脸上捂一回，昨晚在寒风里睡了俩时辰。脸都麻了。”


那日暮跳下炕，大呼小叫着准备热水和饭食。丫鬟被她指使的团团转。


睡了大半个白天，困倦一扫而空，不要别的食物，就一碗面片子，吃下去，才觉得生活是如此的美好。


撒上鞋子，踢踏踢踏的就出了卧房，回了家，奶奶那里还没去请安呢。


奶奶已经没有前两年坐着马车四处巡视云家产业的兴致了，现在对佛祖很感兴趣，长安四周的寺庙都留下来她的脚印，布施起来也毫不吝啬，尤其是长安城里的慈安寺，听说云家老奶奶在这里给家里求了一个侯爷，所以这两年香火极度旺盛，如果佛祖把这些人的愿望一一达成的话，大唐的侯爷绝对遍地都是。


老人家每天傍晚的功课不可或缺，跪坐在佛堂里，敲着木鱼，数着云烨从道信大和尚那里弄来的七彩佛珠，神情虔诚，也有几分慈悲之意流露出来。


待老奶奶念完经，云烨走了进去，从袖子里掏出一副卷轴，递给了老奶奶。


“奶奶，这是道家的宝贝《黄庭经》，王羲之手抄的世间可就这一副，您收好了，这是咱家的传家宝。”


老奶奶接过《黄庭经》在佛堂的柱子上摸了一下，柱子中间就裂开了一个洞，老奶奶把《黄庭经》又重新捆扎一下，才放进洞里，在雕花的柱子之上再摸一下，那个洞口就自动合上，很是神奇。


见云烨好奇，老奶奶就说：“这个藏宝阁是奶奶请公输先生给咱家特意制作得，不畏火，不畏水，是个好机关，就是贼偷也找不到机关在那里。”


摇摇头，老奶奶现在还收着云烨前两年画的图纸，藏宝阁里反倒没有钱财，有的就是云家的身份牌子，一些图纸，秘方，再加上刚才放进去的《黄庭经》，她固执的以为，这些才是云家的根本。


扶着老奶奶回到卧房，陪着说了一会话，就退了出来，几个妹子的房间挨个看过去，现在都是大姑娘了，不能轻易地推开门查看究竟，只在窗外叮咛几声，小心屋子里的炉火。


就转到前院，单鹰的房间空荡荡的，他已经回洛阳去了，几百口子老弱妇孺，已经把他牢牢的栓在洛阳城动弹不得，据管家说，单鹰每日游走于火柴作坊和工地之间，日日不得闲。


老钱提着灯笼也在查看，在月亮门遇见了云烨，举着灯笼给家主照亮，主仆二人一起在府里溜达，一边谈话。


“家里还都安稳吧。”


“回侯爷，咱家一向安稳，就是派出去的人多了些，咱家人手不够，尤其是护卫，这回往岭南大公子那里派遣完毕之后，咱家的护卫就剩下不到三十个人，往几个重要的地方一放，家里其他地方实在是招呼不过来。”


“人手不够就多找些，选那些知根知底，良善人家的子弟就好，不要找那些武功好，心性不好的人来凑数。”


“侯爷您不知道，想到咱家的游侠儿多的数不过来，都是些二百五，老汉瞅都不瞅他们一眼，那些人都是贪图咱家的工钱，没一个好的，还是从以前的老兵家里找好一些，再就是咱庄子上的后生，都来家里也好调教。”


老钱现在眼光很高，游侠儿名声太臭，认为找回来会有辱云家门风，他最相信的还是云烨带回来的老兵，还有自家庄子的人，总认为别人配不上自家清清白白的好名声。


“那你看着办，开了春二夫人就要回草原，身边没有自家的人手可不成，到时候你别弄得家里无人可派。”


“侯爷您放心，老奴明天就给老兵还有庄户家里打招呼，就说这次招收的人手是要去草原的，如果没人报名，老奴再去找其他退伍老兵，他们虽然上了年纪，却个个身手了得，他们只要听说是咱家要用人，一定会来好多，更不要说还有一大群辅兵等着进咱家门呢。”


“今年解除奴籍的有多少？”


提起这事老钱就一脸的骄傲：“侯爷不知，这可是放生的大功德啊，别人家听说有着等好事，一定会打破头往进钻，个个都想当人，不想当奴仆，咱家反过来了，您每年都给十个名额，老奴前两天就给仆役们说了这事，到现在给老奴说想脱籍的就一个，还是因为自己的孩子书念得不错，不想耽误孩子前程，就这他还向老奴打听只给孩子一个人脱籍成不成，他们两口子还想在家里执役。被老奴唾了一脸的唾沫。”


说到这里老钱嘿嘿的笑了起来。


这就好，家里还没有什么需要云烨操心的地方，家和才能万事兴，不知道长安城里的老财们是不是一个个脑子被驴踢了，大唐的百姓淳朴善良，你只要给他一点恩惠，他们就会记一辈子，危急时刻会用命来报答你，还没有是非观念，你看看窦燕山就知道，这家伙到现在依然逍遥法外，不知在哪里快活，这些都要归功于它有一大批忠心耿耿的家仆。


窦家即使没落了，依然生死相随，这样的人心，用金子都换不来。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二节 措手不及


经营一个家和经营一个国家有多大区别呢？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这句话本身就是不完整的，宏观的理念放到微观世界并不一定适合，所以我们又创造出了众口难调这句成语。


中国的历史上许多的理念都是相悖的，我们提出一个著名的理念，好像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了推翻他，有人说这是一种进步的体现，可是我们真的把它贯彻到极限了吗？


卖油翁的故事告诉我们，手熟了，就会出现神奇，从自己那些来自后世的理念不被人接受，到处碰壁，云烨就知道不是大唐百姓错了，错的是自己。


我们每一个人从出生就开始寻找归属感，想要在人类的群体里找到自己的合理位置，这个位置其实就是让那个自己可以活得更加愉快的一个代称，其实无所谓形式，身心愉快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云家的仆役打死都不愿意脱籍的原因。


在他们看来，外面的自由民连吃饭都成问题，自己一天三顿干饭，还有肉吃，主家也没有奸淫自己的妻女，也没有把自己的工钱用于花天酒地，更没有让自己干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虽然侯爷的脾气不好，败家，可是侯爷最恼火的时候也不过上来踹两脚罢了，又不是没被踹过。


傻子云十八都在祠堂里找到了扫地的活计，老奶奶拜祖先的时候他顶着风扫地，弄得家里的老祖宗满身灰尘，祖宗牌位上也落了厚厚一层灰。


这搁在别人家是要被活活打死的，老奶奶就念了两句阿弥陀佛，让家里的丫鬟教云十八洒了水再顺风扫地，还把献祭完的供品点心给傻子包了一点。


有点能力的都在外面跟着管事满世界的跑，给家里挣钱，憨笨些的就留在家里干家务，如果有特别聪明的，还被侯爷弄到书院执役，除了要干点活，和那些高贵的学子没什么区别，都是一个先生教出来的，云九就在书院里很有名气，连书院的老先生都赞不绝口。


这样前程似锦的漂亮小伙子侯爷要给他脱籍，让他不要顶着一个仆役的贱籍被其他人耻笑，这是恩情，子孙后代都还不完的大恩，他偏偏不干，跪在老奶奶房门前一整天，死活不肯脱籍，气得侯爷在他背上踹了好几脚，说他是烂泥扶不上墙，指着他鼻子说，喜欢做仆役，那就去喂猪，猪如果不能肥的屁股冒油，就别想干别的。


聪明人就是聪明人，不到两天云九就拖着小丫八娘子的那头猪找到侯爷，指着猪屁股上流着的猪油说自己办到了。要侯爷给他换个差使，比如随二夫人去草原就是个很合理的差使。


侯爷手里的茶壶都差点掉地上，猪屁股的确在冒油，没错，他真的把猪喂到了这种程度？


没办法，云家人讲究一口唾沫砸一个坑，不管他如何办到的，这是事实，侯爷就打发云九去找书院里的大名士许敬宗先生学习怎么搞阴谋诡计，如何变得更坏，这就是侯爷对云九的处罚。


“夫君啊，云九真的把猪喂的屁股都流油了？”


辛月对这个问题很好奇，小丫的那头猪已经养了三年了，看样子五六百斤还是有的，可是再肥，也到不了流油的地步吧。


那日暮也觉得不可能，她是养羊的行家，知道这不合情理，就扶着越发行动不便的辛月在一边帮腔，认为自己夫君被人骗了。


“好好的女人家整天把屁股两个字挂在嘴边你害不害臊，云九就是耍了一个小聪明，虽然上不得台面，但是也合理，是个坏种，让他和许敬宗学学怎么变的更坏，对咱家没坏处，一个家里好人得有，坏蛋也得有两个，咱家前面吃亏，就吃亏在全是好人上了，让他在草原帮那日暮几年，砺练出来再回长安，我倒要看看这小子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


辛月没好气拿手帕在云烨脸上晃两下又说：“您还没说他耍了什么诡计，为什么猪那个会流油？”


“这臭小子给憨憨屁股里塞猪油，当我看不出来？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这和许敬宗那是一脉相传啊，不好好教教实在是可惜了。”


才说完，辛月就不成了，软着身子往下溜，那日暮抱都抱不住，云烨赶紧把她抱起来，没见过人还有笑成这个样子的。


手揽着辛月的腿，要把这个笑得瘫过去的婆娘扶到炕上，手上忽然感觉湿漉漉的，云烨大惊，羊水破了。


“来人，夫人要生了，稳婆，找过来，快！”云烨轻手轻脚的把辛月放在一直备在屋子里的担架上，那日暮抬一头，他抬一头，这就要把辛月送到产房里去。


产房在北屋，一间吸收日头精华最充足的房间，整间屋子都被烈酒齐齐的抹擦过四五遍，床单都是新麻布，用开水煮过，放在日头下面晒干，稳婆请了方圆百里之内最好的婆婆，不请有福相的，只请手艺精湛的，官家那里的稳婆名册，云烨和辛月都快翻烂了，才挑出三个，专门给豪门大户接生的，有时候宫里有了难产，也会请过去帮忙的牛人。


开始人家还不愿意来，看不上云家小门小户的，觉得掉价，云烨长安三害的名头是白叫的？


几个护卫一拥而上，把老婆婆架了就走，剩下的把老婆婆的接生工具打了一大包，和人一起塞到马车上就要回云家，老婆婆做刑部掌固的大儿子刚刚准备阻拦，就被云烨一鞭子抽在脑袋上，告诉他：“如果一切顺利，钱财包你满意，如果有个好歹，就准备收尸吧。”


辛月进了产房，半天没动静，云烨急得团团转，老奶奶也坐不住了，和云烨一个朝东转一个朝西转，急躁不堪，全家老小都守在院子里伸长了脖子往屋子里看，什么都看不见，被帘子遮得严严实实的，就是发急。


已经快马给玉山先生报了讯，程家，牛家也去了人，云烨走不开，钱通骑着马一路狂奔着就去找孙思邈，没他老人家坐镇，实在是没什么信心。


小秋掀开帘子出来了，她是辛月的贴身丫环，虽然已经许了人家，这时候少不了，她最熟悉辛月的脾性。


全家围了上去七嘴八舌的问，小秋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对老奶奶说：“夫人现在又没了动静，稳婆说还需要一点时间，夫人说她想吃甘蔗。”


“不好好生孩子吃什么甘蔗，生完孩子，奶奶给她把长安的甘蔗全买下来让她吃个够。”


话虽这么说，立刻就有手脚麻利的仆役就窜了出去，给辛月买甘蔗，家里害怕几个丫头吃坏牙，一般是不准备的。


玉山先生风风火火的赶了过来，一进门就一连声的问生了没有。


“孙先生不是说离生产还有二十天么？怎么现在就要生了，是不是摔了？”


云烨摇摇头，告诉老头今天辛月笑得太猛了，不知道哪里不对羊水破了，现在就要生产了。


老头子无奈的坐在椅子上喘粗气，女人生孩子就是要过鬼门关啊，稳婆自己夸下海口说，自己接生了一百多个孩子，出事的才五六个，是了不得的成绩。


听到这话云烨想拿刀把稳婆砍死，要是在后世，接生一百多个，出事五六个，早就被产妇家属剁成肉酱了，还有脸四处显摆。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她的成绩的确了不起，官府都是有记录的，这年头生孩子，是大事，有钱的自己找技术好的稳婆，没钱的生孩子就由官家给他找稳婆，稳婆不得拒绝。每生一个孩子，都会严格的记录在案，如果有不幸夭折的，也需要记录在案，所以弄虚作假几乎不可能，因为人口增长也是官员的升迁的指标。


如果像后世那样随意给人打胎的，会遭到严厉的处罚，罪同杀人，尤其是大唐初年，人丁不旺，李二对这种事情深恶痛觉，虽然说孩子不落地，不算是一条人命，李二宁可从严，也不肯宽衍。


削好的甘蔗送了进去，站在院子里都能听到她咬甘蔗的咔嚓声，很有力，这就给了云烨极大的信心，自己从辛月怀孕起，就非常的注意，肚子起来后更是没少运动，吃饭也不是给辛月一昧的大补，膳食平衡还是要做到的，就是担心营养过剩，导致婴儿肥大，这会要了她们母子的命的。


老孙离得近，很快就到了，对他老人家实在没什么可避讳的，进了产房，没一会就出来了。


对云烨说：“辛月那孩子身体很强健，孩子虽然早产了一些时日，也不打紧，脉象有力，等一会就生了，急什么？”


等待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院子里静悄悄的，调皮的小丫也乖乖的趴在婶婶的怀里，等待自己的第一个晚辈降生。


云烨以前对自己的耐心还有一点自傲，可是现在耐心却消失了，坐卧不安，他现在极度的想要一支香烟来舒缓一下他的神经，嘴里咬着的枯草杆子，已经不能带给他平静了。


辛月的呻吟声从屋子里传了出来，听得云烨心头一紧，奶奶发话了：“润娘，把妹子们都带回屋去，小武和莳莳也回去，孩子没出世不许来这个院子。”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三节 长子嫡孙


把女孩子全部撵走是为了不给她们留下心理阴影，云烨认为这样做是比较妥当的，免得将来她们对生育生出恐惧之心来。


辛月的叫声很大，每叫一声，云烨的心就抽紧一分，一个多时辰过去的，她依然在叫，很明显，她的声音无力了好多，凭着多日夫妻间的了解，辛月已经疲惫了，三个小时似乎耗尽了她的精力，都说头胎难生，难也不能难到这个地步。


稳婆走了出来，云烨的眼睛都红了，如果老太婆敢说一句要大人，还是要孩子的话，云烨一定会会把这个老太婆撕成碎片。


“侯爷，夫人要见你。”稳婆不敢看云烨，只能怯生生的给云烨传话。


顾不了许多，三两步冲进产房，只见辛月支着腿，无力的呻吟，见云烨进来，张着嘴无力的说了一句话，不用出声云烨都知道那是“救救我”三个字。


心如刀割，云烨强自冷静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里面装得是人参的粉末，这是孙思邈从好多人参里提炼出来的精华，人参在大唐还没有得到认可，现在只是辽东地区一种土方子，在得到人参之后，检校过药效后，孙思邈欣喜若狂，这是一种无毒性的大补药材，可谓是草药中的瑰宝。


脸上尽量带着笑容，用小碗调好药汁后，对辛月说：“当母亲哪有那么容易的，受罪是免不了的，别担心，有我和孙先生在，你就不会有危险，看看，这是我早就给你准备好的良药，喝下它，你就会精神的连老虎都会打死。”


辛月想笑，可是剧烈的疼痛让她的脸扭曲起来，努力的张着嘴，要丈夫赶紧给她灌药。


或许是药效，或许是心理作用，辛月的叫声重新变得有力起来。


“夫人，再加把劲，看见孩子的头了，头上的头发黑黑的，一定是个壮壮的小公子，您再加把劲。”


稳婆见产妇有了精神，立刻就给辛月打气，辛月也攥着云烨的手用力，指甲深深的嵌入他的手背，云烨还是笑着鼓励辛月，似乎那只手就不是他的。


“头出来了，小月，好样的，很快就好，很快我们的孩儿就要出来啦。”


哪怕是在神思混乱的时候，辛月都不愿意让云烨沾染太多的晦气，她听人说过了，妇人产子不洁，会给男人带来晦气，所以死死攥着云烨的手不让他去后面看。


云烨单手又给辛月喂了一点人参汤，拿手帕给她擦头上的汗水，他才没有什么晦气不晦气的观念，后世男人看自己妻子生孩子都成了一种时尚，到了唐朝就把喜事变成晦气了？


三个稳婆不停的在辛月的胯下捣鼓，云烨发现带着血的麻布，有很多，心头一颤，真要质问，就听得三个稳婆一起欢叫起来“生了”！


只见一个稳婆手里抱着一团红红的软肉，另一个拿起烈酒煮过的剪刀剪断了脐带，剩下的一个稳婆把连接着孩子的那一节脐带用细麻绳牢牢的绑了起来。还倒拎着云烨的儿子，在屁股上扇了一巴掌。


只听一阵响亮的哭声响了起来，孩子嘴里还不停的往外流着羊水，原来倒着扇屁股还有这说法，刚刚升起的不悦，立刻就烟消云散。


先不管院子里如何欢腾，辛月支起头，紧张得问云烨：“是男是女？”


稳婆连忙笑着回答：“恭喜夫人，贺喜夫人，您生的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您看看这个小雀雀，多精神。”


辛月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看看那团红红得肉团，瘪着嘴对云烨说：“好丑。”


“夫人有所不知，新生儿都是这摸样，过几天就好了。”


辛月嘴里说着丑，却张开双臂要去抱自己的孩儿，对自己一片狼藉的下体不管不顾。


“侯爷，婆子们要给夫人清洁，您还是出去吧，孩子顺利产下，稳婆的底气足了好多。


云烨笑着点点头拍拍辛月的脸，就推开门出去了。


院子里闹翻天了，老奶奶趴在门框上迫不及待的要去看她的小重孙，小秋在孩子哭出第一声的时候，就把云家添了一位小少爷的消息传了出去。


玉山先生正一脸得意的接受老牛，老程的祝贺，程处默拎着一个巨大的礼盒咧着大嘴冲云烨笑，牛见虎身后还有摞的小山一样的礼品。


程处默扔掉手里的盒子，上前拥抱了一下云烨，大声说：“烨子，好样的，做哥哥的在这里恭贺云家子孙延绵，万世隆昌。”


说完又转头对牛见虎说：“见虎，你们的媳妇几乎是在一个时间里怀上的，烨子这可是旗开得胜，头一个就是儿子，剩下的就看你的了。”


牛见虎恭贺过之后对程处默说：“我自然也会生一个带把的出来，哪怕是女儿，也和你打个平手，再说了，你老婆今年芳龄十四岁，烨子说了这年岁生孩子，那就不是生孩子，是要命。咱哥三里面你的嫡长子，是最后出生的。”


一句话就把程处默打蔫了，事实就是如此。


书院的先生们都一一赶来，公输木亲手制作了一辆婴儿车做礼物，漂亮至极，也极有面子。


吗离石带着肚子已经鼓起来的姑姑也来祝贺，姑姑似乎变得富态了，一到家就钻进产房看自己的小侄孙去了，这些日子，不是家里有事，她一般不会登门。


一娘两口子不喜欢住在长安，她是一个安静性子最是受不了吵吵闹闹的环境，再加上裴家老爷子这些年到一个为官就娶一房妾室，现在家里已经有人满为患的趋势。


那些三姑六婆住在一起，是非多的让人头疼，一娘的身份太高，还不是那些小妾姨娘们敢得罪的，只是看到一娘堆积如山的嫁妆，不免上门来哭哭穷，讨几件首饰占点便宜而已，一娘自然来者不拒，看上自己的首饰了，立马摘下来送人，反正自己最喜欢的那一套哥哥送的，放在箱子里，不让别人看，那些送人的，本来就是准备送给她们的。


裴老爷看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丢人丢在自己家还罢了，要是传到豪门贵戚那里去，自己哪里还有脸混官场，所以咬咬牙，在玉山给小两口另外安了家，严厉禁止家里的小妾们登门，只有裴玉的母亲时常来住一住，日子过得很舒服。


如今小侄儿出世了，自然满心欢喜，从得到消息就守在家里，现在代替那日暮招待各方的内眷，这种大场合，那日暮还应付不来。


今日或许是老钱最风光的一日，这家国公府进，那家国公府出的，忙碌不堪，每家都需要把招呼打到，要不然就是很失礼的事情。


云家的嫡长孙出世，自然是云家的头等大事，不管平日里是不是起过龌龊，这时候都是一片恭贺声，如果这时候说反话，会结死仇的。没人愿意和云家这样一个只会给自己带来好处，没坏处的人家结仇，云家又不参与朝政，所以就没有政见不同这回事，祝贺一下惠而不费有何不可。


和云家是共同体的何邵接到消息，高兴得泪水横流，比他自己生儿子还要高兴，前些天他的N房小妾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家伙现在足足有七个儿子，三个女儿，正妻生得小女儿现在刚一岁，嫁给云家的长子做正妻恐怕还不够格，如果做妾，他又不心甘，心头很是纠结，不管如何，云家有后，就说明何家还能指望云家几十年的护佑，这是大喜事，必须大操大办。知道云家现在没几个仆人了，所以就带着大队人马锅碗瓢盆，浩浩荡荡的向云家开进。


李承乾带着十几个护卫骑着马用了半个时辰就到了云家，见到云烨二话不说，一个黄丝绦上拴着两颗龙眼大小的珍珠串子就送了过来，这让见惯了珍珠宝贝的云烨大吃一惊，连忙推辞。


“太子殿下，这是从小带到大的信物，如何可以送给小儿，犬子年幼，承受不起。”


“有什么承受不起的，如果不是因为你云家不认干亲，否则我就会认这小子为干儿子，区区明月珠，实在是不值一提。只盼着这孩子长大后能继承你的衣钵，为我大唐盛世再添砖瓦。”


“明月珠乃是极为吉祥的宝贝，太子殿下已然成年，自然用不到了，如今送给云侯之子，正是物尽其用。”


旁边传来一个酸溜溜的声音，原来是大病初愈的袁天罡，身边还跟着一位俊逸的少年道士，只是眼睛似乎有问题，眼珠子从不在一个地方多待，不偷都像贼，不用问，除了李淳风没旁人，这家伙对算数的兴趣超过了对道法的追求，经常说自己准备驭神算而测无常，准备别开蹊径，利用算学的规律来测算事务的发展，只可惜在云烨的面前总是铩羽而归。


所以他来云家，唯一的目标就是云烨的书房。


“贼老道又来家中行骗，今日不给我孩儿好好排排生辰八字那可不成。”


“满大唐说老道士行骗的就你一人，前些日子是谁骗走了老道的《黄庭经》如今思来我的心都痛如刀割，你反倒说老道行骗，这世间就因为有云侯这样的存在所以黑白颠倒，已无公理。酒来，老道今日不醉不归。”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四节 云烨的《隆中对》


和别人家不一样，人家都是在喝孩子的百日酒，孩子刚出世，就是来送一下礼品，然后离开等着孩子满百天过来喝酒就好。


很明显这一条对老程，老牛，秦琼尉迟恭这几位老帅没用处，酒宴没开，老程自己就去酒窖里提了两坛子酒上来，找了一个暖和的屋子，拉着李靖几人进去，把门一关，就在屋子里自斟自饮，连酒菜都不要，门外还站着两个大汉，不许云家的仆役进去。


在回房间看了一眼熟睡的辛月后，就站在一边仔细的看自己的儿子，还没来得及取名字，小孩子先有个小名叫着就好，老奶奶一个劲的叫心肝，把襁褓打开，看着小雀雀笑个不停，极小心的逗弄两下，再把襁褓合上，一个人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平日里视若性命的念珠甩在一边，都不记得拿起来。


不打扰老奶奶的幸福时光，云烨回到自己的书房，李承乾一个人坐在书桌边自斟自饮，李淳风在云烨的书架上翻翻拣拣，袁天罡早就醉的不省人事，云家的酒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烈了。


从书架最上方取出一本《算学初探》扔给李淳风，这家伙立刻就迷了进去，他对云烨的从左到右的写法很认同，对阿拉伯数字也不陌生，毕竟这些年大唐在不遗余力的推广这东西，商人作为其中的主力功不可没。


拽着李承乾来到云家的灵堂，云烨在柱子上摸了一把，立刻就有一个洞口露了出来，从里面取出一卷画轴，再把洞口合上，没必要在李承乾面前装神秘，云家已经够神秘得了，如果再多一些别人不能理解的东西就会变成诡异。


神秘和诡秘是两个概念，一个让人向往，一个令人怀疑，人心就是这样的奇怪。一字之差，一天堂，一地狱。


“这是什么？”李承乾很想知道云烨从这么隐秘的地方取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不要多问，一会去老将军们那里，只要带着耳朵，眼睛就好，不要问，不要回答，你迟早要去战场的，这次大唐攻伐不臣之地，是你建立功勋和威望的好机会，记住了，千万不要干涉将军们的指挥，你在军中好生听话就是，让你往东你就不要往西，只要你去战场转一圈就好。”


李承乾血气方刚，他一向认为自己就该是横刀立马，笑傲三军的主。听云烨这样说，有点不服气。


“梗着脖子说，那我去军中做什么，当个乖孩子还上什么战场。”


云烨揪住李承乾的脖领子说：“战阵之道你懂个屁，军中最可怕的事情就是令出多门，你的太子六率，都是些没见过血的新兵，你也从来没有领兵作战的经验，你老爹算是人中之龙，不也在云定兴手底下乖乖做了好几年的校尉？


今日带你去那个房间，除了侯大将军对你亲厚之外，其他的人都对你不假辞色，这无可厚非，你父皇春秋鼎盛，正是拓土开疆的好时候，所以人家都不理会你，一是为了避嫌，二也是为了避嫌，三还是为了避嫌。


所以你现在要为你以后做准备，你将来注定是要做皇帝的，这些老将，是陛下的左膀右臂，将来也会是你的肱骨重臣，给他们留下一个谦虚谨慎的好印象比什么都重要。


你想上阵杀敌？这是蠢猪才会选择的做法，你就算是砍死了一百个，一千个敌人，这无关大局，人家只要砍死你，就是大胜。”


李承乾被云烨的一番话说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云烨会用最恶毒的话语来评论他的满腔热血，不知不觉得有些愤怒。


“我想带着十万铁骑横行天下，建万世奇功，我要在日出之地观日出，我要在南方烟瘴之地擒巨蟒，我要在西疆绝域铜标铁柱，我要在北方热海牧鹰，你休要把我变成一个缩在父辈羽翼下的可怜虫。”


“啪啪啪啪”云烨笑着鼓起掌来，李承乾的这些雄心壮志大概是第一回说起，李家血脉里就蕴含着这种勃勃野心。


看到云烨鼓掌，李承乾的愤怒才平息了下来说：“你认为我的想法如何？”


“当然不错，作为未来的帝王，你就该有这样的胸襟，万世一宇，很好，就是说话说的蠢了点，我来让你看点东西，好让你看看自己的理想是如何的愚蠢。”


李承乾又要发火，却发现云烨打开了手里的卷轴，平铺在地上，指着卷轴说：“这就是我们现在的世界，有些地方我去过，有些地方我只是听说，但是我有一幅地图，就让我来指着地图给你说说你的理想是如何的愚蠢吧。”


李承乾发现自己对云烨就发不出火来，即使有，也会自动熄灭，听他这么说，就和云烨一起跪在地上看地图。


看了半天他疑惑的指着东方那一小块土地问云烨：“我大唐就这么大一点？我大唐有十道，三百六十军州，一千五百五十七县，横跨万里之遥，居然就这么大一点？”


李承乾看着世界地图，对大唐只占了小小的一块地方很是不满，在他看里，大唐就该是占有大地上最大的一块份额。


“这个该死的天竺居然比大唐还大？这个该死的罗马帝国居然把一个海当成内湖，他们真的有那么大？”


极端的民族主义者李承乾同志对于世界的划分不满到了极限，一连串的问题从嘴里咆哮而出，每一句都是赤裸裸的妒忌。


“喔，罗马帝国崩溃了，很多年前就分裂成了东西俩个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灭亡了，就剩下东罗马帝国依然存在，很强大，波斯人的历史也很长，现在的萨珊王朝也就是波斯，一直在和东罗马帝国大战，就没停止过。不过我要你看的是这一片土地。”


云烨把手指指到耶路撒冷这个地方又说：“一个强悍的家伙一手拿剑，一手拿《古兰经》统一了这片土地，很快就会向外扩张，他们非常的具有攻击性，他们有一句名言就是，抢无可抢得时候我不介意抢我的兄弟。这些家伙会先攻击波斯，就是那个萨珊王朝，然后才会轮到我们，不过时间还早，你还有时间准备，还有这片土地。”


云烨又把手指指向了青藏高原，点了几下说：“有一个叫松赞干布的家伙，已经统一了这片地方，他们作战勇敢，并且占着地利，从上往下攻，总比从下往上攻容易，而且他们对南诏虎视眈眈，所以我说，这些年的战争是你磨练自己的场所，不要表现，你将来的麻烦大着呢，将来打仗你会打到呕吐，现在你急什么。”


李承乾瞪着无知的眼睛看着云烨说：“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为什么我大唐对他们从来都只有只言片语，而且你说的好像都是真的，至少我是信了，因为你从来都没骗过我。”


“不是给你说了么，我流浪了整整十四年，我师父又是高人，要是不知道才是怪事情，那个古怪的地方用了很久的时间才逐渐摸清楚了我们这个世界的大概摸样，所以便宜你了，这幅图送给你，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大致范围不会错。”


这幅地图是云烨花了好长时间才从自己的手机上瞄下来的，光是比例尺就让云烨费尽了脑筋，有些地方的地貌还和现在不同，比如黄河的出海口，长江的出海口，拿着大唐疆域图四处对比，再添加上世界的大概形状，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给李承乾也是无奈之举，今日的明月珠子彻底的把云家和太子扯在了一条绳子上，想跑都没地方跑，好在李承乾不是历史上那个混蛋，所以云烨就把将来保命用的东西拿了出来。


李承乾小心的把地图卷了起来，解下头上的丝带扎好，抬起头问：“你把他给我要我怎么利用这东西？”


“当然是拿去糊弄那些雄心勃勃的老帅，他们总担心仗打完了，会遭受兔死狗烹的命运，所以告诉他们，仗还有得打，他们这辈子是别想把他打完，让他们永远觉得兔死狗烹的日子不会到来最好。然后进宫拿给你父皇看，告诉他你的理想，就刚才那样子，极好，初步估计，等你过完打仗的瘾，陛下也就会老了，这个世界也就到了你掌控的时候了。所有人都安心，都有劲朝一处使，最大的减少内耗，我相信你会给华夏民族在这块大蛋糕上，切下大大的一大块。”


一想到李承乾将来的雄姿，云烨就心潮澎湃，后世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如今也能在地图上指指画画，何其的快哉。


“烨子，这是你给我的《隆中对》么？未出门而知天下事，你让我惊讶之极。”


“想的美，我才不做什么诸葛亮，一来我没有人家聪明，二来，我比较懒，事情你去做，我在后面享福，活活累死这种事情不要找我，就现在每天上课，我都觉得累。等将来你成功了，就给我封一个高高在上，光拿钱不办事的位置，让那些欺负我的家伙们，一见我，就要行礼的那种官，每天出去，不为办事，只为欺负人就好，这就是我的梦想，记着一定要让我的梦想成为现实。”


李承乾仰天大笑，拉着云烨的手说：“我们一言为定，我去征讨四方，你在京城里欺负人，我们一起快快乐乐的把这辈子过完。”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五节 又被坑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知道是谁说的这句话，很有道理啊，尤其是两个刚刚满脑子幻想的少年，一个自比刘备，一个自诩诸葛亮，满脑子都是将来理想生活的幻想。


准备拿出大杀器嘿唬一下满屋子的将帅，让未来沿着自己的想象中的道路前进，李承乾都准备好接受大家的恭维了，还一路上和云烨探讨自己应该表现的自信一些，还是谦逊一些，两人一致认为，谦逊一些比较好。


地图拿了出来，李靖看了一眼就勃然大怒，李孝恭也怒不可遏，牛进达眼睛似乎要冒火，程咬金，侯君集捂着额头一副不忍目睹的样子，尉迟恭早就拎着李承乾，云烨的脖领子口沫横飞的破口大骂。


“有这东西为什么不早拿出来？知不知道老夫等人为了那边的地形愁白了头发？如果在军中，一个知情不报的罪名你们休想逃脱，人头早被老夫砍下来挂旗杆上了。”


云烨是侯爷，在这群人眼里屁都不是，可是旁边还有一个太子殿下也被人家拎起来左右晃荡就不对了。


“李承乾，这次出征你在老夫麾下充任裨将，老夫责罚你那是名正言顺，如今你还未到军营报道，先犯军法，老夫看你是屁股痒痒了，要嘛三十大板，要嘛四天的禁闭，小子，选好了告诉老夫，这回挨板子，可没有垫子给你垫。”


牛进达阴恻恻的声音传过来，话语里没有一点通融的可能性。


“云小子，知道你对老夫没好感，岂不知老夫对你也没好感，这幅地图如果不是太子殿下今日以诚心待你，你还不肯拿出来吧。


耍心眼耍到这样的地步，你也算是到了极致了，你知不知道，因为地形不熟，老夫的大军就不能快速推进，因为地形不熟，就会给薛延陀，吐谷浑，高昌这些杂毛留下回旋的余地？


你身为我大唐的侯爵，不思精忠报国，反而处处留一手，你留一手不要紧，可怜多少关中子弟会因为你的小心思命丧皇泉，你这是良心都被狗吃了，我就不信你庄子会接不到召集令，到时候，老夫就让他们去给全军探路，看你心疼不心疼。”


不对啊，这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啊，明明我们是来接受恭维和表彰的，怎么就良心被狗吃了？没表扬反而又是军棍，又是禁闭的。


老子没日没夜的躲在书房里画图容易吗，我老婆挺着个大肚子，帮我把门容易吗，老子的手机多用一下，就多耗损一下，你们知道个屁，全家守在太阳能充电器旁边等着充电，容易吗，为了保密，老江都要自挖双眼，劝了好久才让他放弃这种想法，老子全家为了这幅地图那可是血泪斑斑啊。


云烨想要反驳，却看见旁边的李承乾羞愤欲死，似乎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副随时准备自杀谢罪的状态。


门被打开了，两个人被扔了出来，咣当一声又合上，李孝恭让两人好好反省反省，一会儿商讨完军机大事之后再找两人算账。


躺在地上，就没起来，屁股被摔的生疼，估计李承乾也是一样，尉迟恭这是下了死手啊，冬天树叶子没落尽，偶尔还有两片子落下来，院子里的柿子树上还挂着几个没被那日暮摘下来的柿子，都有些干瘪了。


事情不对啊，云烨有一种强烈的被坑了的感觉，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才出生而已，云家的面子还没有大到所有勋贵都来祝贺的地步，比如房玄龄，杜如晦他们就没来，只是派人送来了贺礼，书院的长辈们也是匆匆来看了一眼就离开了，说不定还是看在玉山先生的面子。


凭什么武将系统的勋贵一个不落的全来了，来了也没关系，那里不能商讨军机，偏偏要在云家的院子里商讨，还偏偏就把自己和太子刨除在外，这里面有鬼。


云烨一骨碌爬起来看着悔恨的李承乾问：“你给我儿子明月珠是早就有心，还是临时决定的？谁给你出的主意？”


李承乾有气无力地说；“我先前是准备了一面最好的玉佩，上面刻了祥瑞花的那种，是我老婆挑了好久，才选好的，明月珠子是我从小就佩戴的宝物，虽然没有玉佩值钱，可他是我的心爱之物，你就是拿十个玉佩我也不换。


到了你家，王叔问我准备了什么礼物，我就说是一面上好的玉佩，王叔就说你是难得的人才，要我换一件自己用过的好东西，这样一来，咱们的关系就会更近一步，成为通家之好，我也觉得咱哥俩的交情，送玉佩太掉价，所以就送了珠子。”


明白了，这他娘的就是一个圈套，自己前些日子专门给学生说到了西域的地形，还随手画了两副简易的图纸，好让学生看得明白，现在知道了，学生把课业拿回家找老爹讨教，自然就暴露了自己知道西域地形的事情。所以这些家伙害怕不给，就设下了这样的一个圈套让云烨自己往进钻。李承乾这个傻孩子被利用了都懵然不知，现在还内疚的要死。


“起来，咱俩去喝酒。”把李承乾拖起来，看着他伤心的脸，云烨苦笑着说。


“别难过了，咱哥俩就玩不过那些老贼，被骗了还在这里伤心，这下子你知道那些老混蛋就没一个好人了吧？”


“中计？中什么计？我拿到地图的时候也起了要藏起来的心思，只是没想到后果如此可怕而已，这次即使受罚，我也没话说。”


李承乾还是那个心底单纯的好孩子，云烨这些年的精心维护还是有成效的，会为别人伤心，会为多死几个将士难过，还没有学会狼心狗肺那一套。


“你没发现咱们进门的时候他们有一点商讨军机的摸样吗？他们是在喝酒，就等着咱哥俩自己送上门去，地图被骗走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圈套，你岳父，我淳朴善良的程伯伯，牛伯伯，都是罪魁祸首，合起伙来骗咱俩个傻子，现在真相大白，咱俩不喝酒浇愁还能干什么？”


李承乾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他也不傻，稍一回味，就知道怎回事，楞了一下对云烨说：“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说我是战阵上的白痴了，这话一点不假，如果我和他们交战，一定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拖着李承乾往外走，云烨边走边说：“现在知道那些老家伙的可怕了吧，你这是头一回被坑，说不定连你爹都知道，就是不拆穿，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呢，顺便给你当头一棒，到了军阵上才好管束，这些老家伙，不佩服都不行啊，看起来你要想纵横四方，我想满长安的欺负人，怎么也得先混成李老爷子和云老爷子，这样才好下手。”


回到书房，李淳风不见了，他的酒鬼师父也不见了，当然，云烨的手抄本的《算学初探》也不见了，知道是贼，还领进家门，所以被盗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把被一群老贼打击的失魂落魄的李承乾安排好，云烨抽空看了一眼自己的孩子，很好，母子二人都在睡觉，老奶奶还是沉浸在巨大的幸福当中不可自拔，看一眼小重孙就呵呵笑两下，今天是缓不过来了。


大唐没几个能吃辣的，云烨吩咐，给老帅们的每道菜里面辣椒如果少于一两就提头来见，还必须色香味俱全，让他们欲罢不能，好让他们知道云家的饭食好吃难拉。


给李承乾弄了两个猪蹄子压压惊，现在只要是云烨喜欢吃的，李承乾一般都不放过，什么猪肉是贱肉，他现在羊肉都不太吃，专门吃猪肉，长安市上也是如此，这是在云家的菜谱传出去以后的事情。


没什么讲究，哥俩就一盆子猪蹄子，全是前蹄，反正云家为了给辛月催奶，准备了一车猪蹄子。一人一个酒壶，嘴对嘴的喝，为了不伤心，只好化悲愤为食欲。


两个傻蛋谁都没有说话的欲望，抓着猪蹄子咬得非常的有力，如同两只野兽在大嚼自己的猎物。


吃着吃着，李承乾颓然的把啃了一半的猪蹄子撂在盘子里，对云烨说：“烨子，这些老家伙如此难缠，你说我爹是怎么驾驭他们的，我在他们面前根本就不是对手。”


“你知不知道长安城里我为什么不常去么？”云烨也把猪蹄子放下，提起酒壶喝了一口，才对李承乾说。


“为何，我就是很奇怪，兴化坊那么美丽的宅子你一直空着，为什么？”


“原因就是长安城里的妖魔鬼怪太多，我实在是受不了，就我这样的，如果不躲远些，现在啊，呵呵，大概骨头都可以敲鼓了，还是我自己的皮蒙的鼓面。”


“你爹是我畏惧的人，见到他老人家我就没好日子过，你娘是我最恐惧的人，见到她，我总是没办法拒绝她的要求，而且是不论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至于其他人我还能过两招，你没发现我总是在复仇吗？没办法，这都是被坑完之后做的报复。所以你不用为你爹担心，他老人家才是真正的厉害人物，有本事的人玩鹰，没本事的玩麻雀，咱哥俩现在最多玩玩猫头鹰，而你爹，哪可是玩老虎的人物，忤逆他没半点好处。”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六节 农家的情谊


老帅们一个个吸溜着嘴，剔着牙齿挺着肚子有说有笑的准备离开，云烨咬着牙堆着笑容送老帅。


“云家的饭菜不错，就是那个什么辣椒放得多了点，不过正和老夫的口味，明天把辣椒给家里送一车，年纪轻轻的一点礼数都不懂，等着长辈要你才给，没一个孝顺的。”


“小子，看在你今日添丁见喜得份上就放你一马，这是给我才生下来一天的小侄孙面子，好好想想，到底以后该怎么办，有好东西不要藏着掖着，老是留什么杀手锏，只要老夫们活一天，就不会让云家败落。”


“小子，没事干多留几个钟，多娶几房老婆，俺家孙女一大堆，都等着嫁给云家，看上俺闺女了就吭声，彩礼送过来，明就把人抬过门，俺家的人，使出了名的好生养。”


每一个老帅离别都要嘟囔一堆，反正到最后老牛出门的时候，云烨如果想娶老婆，早就把后院塞满了，还收到一大堆要东西的要求，要厨子的要求，有不要脸的还准备和云家合伙开饭店。


“小子，这次委屈你了，不过能被李靖精心设计也是一种荣耀，我们这就要进宫和陛下商议进取西域的事情，你做好被召唤的准备，都是手心手背的，将士们折损了你也伤心不是，就不要心存不满了，等把西域打通了，就看你小子的手段，如何把那些蛮族国库掏空，这才显你小子手段高明，老夫等人最多算是一个开路的。”


老牛担心云烨憋屈，特意留在最后开导。


“牛伯伯，这东西才画好，本来就是准备献给陛下的，为大军西征做准备，没想到被李帅坑了，下回需要多长个心眼才是，见虎的孩子恐怕也就是这两天该生了，这东西您装好了，等产妇体力不支的时候用水调了，喝下去，会补充体力。”


对牛进达这样的人，云烨就生不起来气，有时候高尚的人格的确会让人盲目的信任，这种感情发自内心，不受理智左右。


牛进达接过小瓷瓶，在云烨肩头拍了拍说：“你是个好孩子，一直都是，离朝堂远远的，不要陷进去，站在岸边就一直是个干净人，老夫喜欢看见你干干净净的。”


大队人马都走了，冬日里的土路上扬起了尘埃，如果事情顺利，当青草发芽的时候，这些尘埃就会往西边蔓延，直到天地的尽头。


被骗了就不要想太多，这是李靖正大光明的挑战，大人物之间的争斗早就超越了拳脚相加这个层次，斗智才是主旋律。


败给了李靖不丢人，老牛说的没错，这几乎是一桩美谈，这个世上值得李靖动用智慧才能索取得东西不多，只是在美谈里充当被愚弄者，这实在是让人不舒服。


远远的想喊一声下回再见分晓，又没胆子，旁边老钱就在伸着脖子，一脸羡慕崇拜的目送那些老家伙。


“老钱，你去准备马车，太子喝醉了，他现在成亲了，必须回东宫。”


老钱赶紧吆喝仆役们去套马，准备送太子回家。


淳朴善良的大唐太子有生以来第一回遭遇骗子，还一败涂地，这给了这个不满十八岁的少年沉重的打击，以前自以为是的想象，在现实面前被击得粉碎，好在有云烨垫底，这才让他脆弱的心灵得到了一丝安慰。


他现在不需要安逸的巢穴，而是该放到激流里锻炼一下，多受几次打击，就会和云烨一样变得聪明好多，这是好事，不是坏事。


要想变得成熟，首先就得从自律做起，每日回家睡觉，哪怕已经喝醉，虽然只是个不起眼的细节，却会增加自己对家的依恋，有了依恋，就不会对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兴趣，想做好国君，先从家长做起吧，守成之君，感情才是他最大的，最有力的武器。


李唐的杀戮太多，李二的皇位备受争议，并不能因为你是一个好皇帝就把你的坏事一笔勾销，这种影响是深远的，从历史上李唐的皇位血淋淋的争夺就能知道李二开了一个多么恶劣的头。


李承乾嘟囔着被抬到马车上，他最信任的侍卫长亲自驾车，谢过云烨之后，也会了长安。


云家庄子安静了好多，就连街面上买卖家都停止了吆喝，若有大嗓门的人说两句话，立刻就会招来所有人厌恶的眼神。


少夫人和小少爷在睡觉，要是惊扰小少爷，啼哭不止，岂不是无意中做了恶人。


云府很大，就算你有再大的嗓门，声音传了五百米之后也没有多大动静了，所以云烨宁可把这种行为认为是对云家的一种尊敬，也不想认为这是一种恐惧。


庄子上最老的老人家坐在云家客厅的椅子上，脚下有一篮子鸡蛋，红色的颜料染的很均匀，老奶奶面前已经有一些蛋壳，她老人家已经吃了一个。


“咱家庄子上的鸡蛋就是油水足，咬开一看啊，蛋黄跟金子一样，长安城里就不好吃，蛋黄发白，孙子买来一些，都吃不下去。”


奶奶笑意盈盈的对老郝头说着家常话，农家最喜欢听自己的东西比别家的好，听到老奶奶夸奖，张着嘴傻乐。


“老夫人过奖了，咱庄子上的鸡那可都是吃虫子荤食长大的，可不是长安城里那些在土堆里刨食饥一顿饱一顿的鸡能比的，少夫人这回给府上添丁，这是大喜事啊，农户家里没什好东西，就一篮子鸡蛋给少夫人补补身子，好吧小公子养的壮壮的，咱庄子可都盼着云家公侯万代着哪。咱们这些庄户也跟着过几天好日子。”


现在夸老奶奶，不如夸他出世才一天的小重孙，只要受到恭贺，立马笑的弥勒佛一样，农家的礼物虽轻，人情却厚。


进了厅堂，给老郝头见了礼，人家坐在厅堂上就是长辈，是贺客，轻慢不得。


“郝爷，这鸡蛋的个头都一般大，少见，不会是您老一个个挑的吧。”


云烨从篮子里拿出来一个，在案子上磕破，剥掉皮之后吃了一口，点点头。


老郝头笑得越发的开心：“侯爷，您一天山珍海味的，也喜欢吃咱家的鸡蛋？庄子上的日子好过了，以前守着鸡屁股等鸡蛋出来，没盐没米的时候恨不得下手去掏，现如今好了，自家的孩子嘴馋的时候也能吃几个，家里养的鸡多，两天就是一篮子，城里哪个便宜坊还专门每两天到家里收一趟，就是总到月底才给钱，弄得人心里不舒坦。”


“郝爷啊，整天大鱼大肉的吃多了容易伤脾胃，我就盼着回到家里喝小米粥，一碗小米粥下肚，那个舒坦劲就别提了，现在看见酒肉就发恶心，可是这酒宴总是不停点，陛下赐宴，谁敢不去。”


云烨在胡吹，可是乡亲们就喜欢这样的胡吹，说出去都是荣耀，自家侯爷总被陛下赐宴，这是全庄子的荣耀，如果跟着一个没人宴请的侯爷自家也没脸，在他们看来，侯爷天生就该花天酒地，妻妾成群的被人家伺候，皇帝用金锄头锄地，皇后每天吃葱油饼，都是他们眼中最奢侈的生活。


老钱把鸡蛋拎下去，然后给篮子里装满了各种点心，蜜饯，说是给家里的孩子尝尝。


云烨估计，等孩子吃到，要嘛就是点心硬的像砖头，要嘛就是块坏了，否则是吃不到的。


乡亲们络绎不绝的来到云家祝贺，刚才见府上全是达官贵人，不敢登门，现在没关系了，都是自己庄子上的，有商贾想要混进来，都被他们板着脸撵了出去，小公子出世，商贾凑什么热闹，话一出口，何邵满脸黑线，貌似他是长安著名的商贾之一。


礼物都是些花馒头，腊肉，活鸡，富裕些的人家牵一只羊，就可以傲视群伦了。


礼物虽然不贵重，笑脸却是诚挚的，这样的礼物云烨从来都不嫌多，见到可口的立马下手吃一些，夸赞两声惹得庄户们哄笑不已。


来时不空手，去时也满满当当，老钱早就准备了海量的点心，蜜饯，谁来都有，还再三的告诉乡亲们等孩子过百天的时候来府上喝酒，全家都来，一个都不许少。


地主家和佃户居然相处的有情有义，谁说一个剥削一个来着？


云烨现在早就变成了封建社会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的一员，高高在上的自鸣得意，剥削起他们来也不手软，看到佃户们推着一车车粮食往自家的仓库里放，心中的幸福就在全身荡漾。


辛月醒了，抱着孩子在喂奶，那日暮趴在旁边流口水，一副很想喝的样子，回头见云烨在冲她笑，立刻就羞红了脸，把头埋在毯子里不露头。


辛月生完孩子变得豪放了好多，以前要看她的胸部，需要费好大的劲，现在当着两个人的面给孩子喂奶毫无羞涩之感。


别人家妇人生完孩子一般两三天才会有奶水，辛月很骄傲，她生完孩子就有了，而且固执的拒绝了家里请乳娘的建议，她说自己的孩子自己喂养，找个不相干的人来做什么。


屋子里全是一股酸酸臭臭的味道，她仿佛没有闻到，眼睛里只有自己小小的孩儿。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七节 仓充鼠雀喜


管云烨如何预防，书院到底还是出事了，自古以来民不与官争，穷不与富斗，书院里的几个愣头青，还是走上了这条路，马周执笔，几人在得不到书院支持的情况下，上了万言书。


文章里历数历朝历代崩溃毁灭的原因，最终去除其他原因，找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土地的分配不均，皇家以及豪门贵戚，富户地主以一成的人口，占据了九成的土地，他们认为豪门大户们对土地无节制的兼并，才是导致王朝崩溃的根本原因。


大唐现在的土地多，人口少还来得及挽救，如果等到五十年后，人口繁衍起来之后，土地不够分配，那时动手就晚了，建议现在皇家不能无限制的给皇族分封土地，勋贵的土地分封也要限制，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有的土地都需要纳税，不能越贫困者缴纳的赋税就越多，这是不公平的，富裕人家理所应当的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文中还强烈抨击了徭役的不公平性，把李二制定的自以为傲的租庸调制度批判的一无是处。


说李二也就罢了，他自诩明君，对民间的言论一向放得很开，千不该，万不该在文章的最后加了一句，“仓充鼠雀喜”。


这下好了捅了马蜂窝了，这就是说洪洞县里无好人啊，只要是做官的，都是鼠雀预备役，都红着眼睛等待盛世的降临，准备大大的捞一笔。


几十个人往皇城门前一坐，一码色的天青色衣袍，士子装扮，一遍又一遍的念着自己写的《田赋论》面目肃然，表情庄重。


历朝历代以来，还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作为朝廷的中流砥柱士子，会如此激烈的畅所欲言。


作为宰辅房玄龄上表待参，窝在家里等待皇帝的宣判，五城兵马司不知如何对待目前的状况，只好把士子团团围住，把他们和越来越多的长安市民分隔开来。


刑不上大夫，似乎不适用于目前的状况，可是从前面一批人的去向来看，他们似乎已经是预备官身了。


皇城的大门洞开，马周已经来到城门口，面对刀枪剑戟无所畏惧，把自己早就散布开来的万言书交给了守卫，请他们呈递给皇帝，尔后又回到士子中间跪坐在那里，大声的诵读“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云烨的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逗弄自己的孩子，听到马周他们的作为，摇晃了两下，差点摔倒，今日是星期天，是学子自由活动的日子，几十个人结伴去长安再正常不过了，谁会想到他们居然会去上访。


从云烨自己知道的历次学潮看，就没有好结果的，在文风最盛的宋朝，学生领袖陈东也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更不要说后面的公车上书。


统治者不会接受这种带着胁迫性的意见，当他准备启程去长安的时候，又传来噩耗，这回书院的平民学子听到这个消息从四面八方涌到朱雀门前，一起跪坐在那里，人数足足有两百人。


快马加鞭，再快马加鞭，一定要赶在李二颁下旨意之前，把学生们都带回来，否则，对书院来说，会是灭顶之灾。


在城门口遇到了同样狼狈不堪的许敬宗，还没等云烨问，许敬宗就大声说：“李师他们已经进去了。”


听到这话，云烨的心放下来一大半，只要李纲能赶到，事情总有个转圜的余地。


谁料想许敬宗的下一句话，彻底把他打进了十八层地狱，“李师，玉山，元章，离石，赵延龄，金竹等先生也加入了静坐的行列。”


云烨只觉得天旋地转，这些方正的夫子们，他们真的以为有理就能走遍天下么？


老庄跳下马来，赶紧扶住摇摇欲坠的云烨，许敬宗也赶了过来，两人把云烨抬到城墙根，给他掐人中。


过了片刻，云烨才修整过来，又跳上马，丝毫不管城门官的喝骂，一溜烟的奔向皇城。


皇城那里已经是人山人海，长安人爱看热闹的毛病一直没改过，把路堵得死死的，他们不明白那些高傲的学子们要干什么，不知道这些学子是在为他们争取权利，只知道有热闹好看，有些精明的人甚至把笸箩顶在头上大声的叫卖各种干果，看热闹的必备食品。


心头的悲愤无以复加，马周这是早有预谋，他清楚的计算了各方面的反应，包括自己的那些恩师，如果事情不闹大，先生们或许会斥责他们几句，如果事情闹大，先生们绝对会替他们出头，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人生烦恼识字始，这话说的太对了，越有知识就越反动，似乎也有道理，他们从书院学懂了如何算计，如何利用自己手里的力量，在经过头脑的周密安排，终于形成了现在不可收拾的局面。


他们对死亡没有一点的畏惧之心，只要青史留名，何惧刀斧加身。


他们对自己有着明确的认识，知道朝廷对他们这个阶级薄待了，所以想为自己争取自己应得的那份权力，只是他们不明白，所有的权利都是皇帝的，只有他给你的份，你没有权利向他索要。


李纲白发苍苍，坐在最前面，双手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其他两位老先生也坐在他旁边，抿着嘴不言语，赵延陵甚至拿出心爱的茶壶，在那里模拟倒茶的姿势，如何才能用最优美的姿势倒出一杯茶来。


离石在作画，金竹在吹箫，就连一向不理世事的孙思邈都拿着笔在白纸上写着什么，老公输低头摆弄自己的建筑模型，其余几位先生，都从怀里掏出一卷书在看，后面还不停的有学子加入，不管是富贵的，还是平民学子，都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看着皇城。


许敬宗长叹一口气，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这种情况已经不受控制了，自己是学监套是逃不了了，只有加入进去，才是明智的选择。他的脸上似乎浮现出一股难得的坚毅。


书院两年，是他平生最愉快的经历，梦寐以求的东西都得到了，尊敬，爱戴，财富，官职，一样都不缺，学子的尊敬，爱戴是发自内心的，他最喜欢背着手在书院里转悠，遇到他的每个学子都会恭恭敬敬的称呼他一声先生，尔后才去干自己的事情。


他的家就在书院，他却从不在家里吃饭，也不去先生的小灶吃饭，不是舍不得那点钱，自从把钱交给云烨运作，赚回来的钱已经足够他一生花用，他喜欢看着学子们排着队买饭，只要自己出现，最前排的学生立刻就会把位置让给他，他总是笑着拒绝，自觉的排在后面。


一面问学子们对饭堂的意见，一面大声喝止厨子们的各种不干净，不卫生的动作，每回都会引来学子的喝彩。这才极为儒雅的端着自己的食物去先生们的桌子上进餐。


书院是他的舞台，如果可能，他想一辈子在这个舞台上表演。


云烨绝望了，许敬宗的选择是有道理的，这时候想要把学子们全部带回去已经不可能了，作为他们中的一员，只有加入进来等待李二的判决，他现在已经能想象到太极宫里的李二是如何的暴跳如雷。


不管李二如何生气，自己的性命一定没有危险，这一点还是可以保证的，如果这次静坐不是发生在大战前夕，云烨不会如此绝望，只需把责任推到李二这个校长的身上就好，有可能会挨揍，但是比起现在奇虎难下要好上一千倍。


越过所有人，云烨坐在了最前面，李纲先生年纪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许敬宗的资历还不够成为替罪羊，如果老许早些进书院，云烨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推出来挡箭，不管他愿意不愿意。


李纲先生歉疚的看着云烨说：“你何苦趟这趟浑水，我来之前没有通知你，就是不想把你扯进来，学生都是老夫教的，好坏就有老夫来承担吧。”


云烨惨然一笑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学生们一句”仓充鼠雀喜“彻底的把百官得罪光了，这个罪名他们还承担不起，许敬宗又不够格，您已经年过七旬，早该含饴弄孙，尽享天年，是小子硬把您留在书院，这些事情就有我来背吧，我也想看看书院到底在朝堂上有多少份量。”


离石抬起头对云烨说：“小子记住，事不可为的时候就把罪名朝我们几个身上推，你没事，书院才会没事，记住了，不许逞能。”


玉山，元章也点点头，说：“学生们没说错，没做错什么，这个大唐是李家的，也是天下百姓的，他们能有这番见解，老夫欣慰异常，至于身后事，谁去管他。”


云烨坐了不长时间，李泰，李恪也从皇城里出来，坐在云烨前面。


“你们两个头被驴踢了，书院这是在向陛下施压，你们不帮着自己的老子，凑什么热闹，嫌事情闹得不够大怎么的？”


“你脑子才被驴踢了，我看了万言书，说的没错，很有道理，要是我家的亲戚把土地都分光了，百姓还不得都饿死，再说了，这又不是造反，我的先生，同窗都在这里，不来怎么在书院混，这时候我是臣子，不是皇子，怎么样，够义气吧。”


李泰得意洋洋地问云烨。


云烨忽然发现，这是天上掉下来的两个盾牌，不利用一下，实在是对不起李泰嚣张的做派。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八节 都是戏子


书院的学生越积越多，百姓们也从开始看热闹的心态，转变成了一种肃穆的神色，小贩的叫卖声小了许多，就连一样没遮拦的游侠，也降低了嗓门。


气氛会传染，没过多久，整个朱雀大街上就变成了一片死寂。


一只黄狗夹着尾巴从人群里挤出来，顺嘴带走了一个妇人放在篮子里的一条子肉，被妇人发现，一路怒喊着要从狗嘴里夺过自己的左挑右捡才买到的肥膘子肉。


杜如晦踱着官步，气派十足，来到队伍面前，扫视了一眼，目光盯在马周的脸上足足有盏茶时间，马周却毫不畏惧，把手里的《田赋论》又往上捧了捧，与杜如晦对视而毫不退让。


杜如晦紫衣玉带高冠巍峨，怀中抱着的勿板上面黑压压的写满了蝇头小楷，心中慨然，事情出现的太突然，谁都没有料到一件小小的见解冲突会演变成现在这样一副无法收拾的场面。


他不再看底下的学子，那里有好多自己熟识的晚辈，尉迟家的傻小子坐在那里如同铁塔，段家的小子的光头甚是显眼，当他从人群里看到自己儿子的时候，嘴角不自觉的抽了一抽。


“云侯，陛下宣你上殿。”说完扭身就走，一刻似乎都不想停留。


马周站起来想要和云烨一起进去，被云烨瞪了一眼，又乖乖的坐了下来，不是他胆怯，而是他现在没资格上殿面君。


进了朱雀门，杜如晦叹了口气问云烨：“何至于此？”


“我哪里知道，刚才我在家中抱自己的孩儿，快乐逍遥，谁知道一个时辰之后会坐在皇宫门前逼迫陛下。”论起怒气云烨比他尤甚。


“你不知道？”杜如晦一脸的惊讶，他原本以为云烨想要在朝堂上找自己的位置，从而掀起了这场巨浪，为自己造势，这是官场上上进的不二法门。


“那你坐在那里做什么，还不赶紧把你的弟子都带回去，莫名其妙。”


“说的容易，如果能带回去，李师，许敬宗他们早就带回去了，用的着我出马，书院的学生和太学不一样，和弘文馆也不一样，书院讲究，畅所欲言，百无禁忌，尽量的保留每个人的天生特质，现在一个个倔的像驴子，书院的先生们都被他们捆在战车上，动弹不得，明知是火坑，也得跟着往下跳，我也如此，现在就希望陛下把怒火都发泄在我身上，不要波及到他们。


杜相，一会见了陛下，还请多美言几句，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处罚我一人就好。”


杜如晦也是刀山火海里趟过来的人，脾气火爆，听到云烨这番话，怒从心头起，一把揪住云烨的脖领子恶狠狠地说：“老房现在待在家里听参，老夫也被骂成鼠雀，你还要老夫替你们求情，这个世间有这等便宜的事情？


你自己放火，自己收拾，老夫不落井下石已是顾全了颜面。”


云烨嘿嘿一笑，拉着杜如晦的衣袖说：“杜相啊，你不求情，到时候我就说这里面的大头目就是杜衍，我屡劝不听，这才被他们胁迫弄到这个田地。”


杜如晦颤抖着手指着云烨说：“无耻，无耻之尤，老夫与你同朝为官，视为平生之耻，看来陛下要是准备处罚你，你也打算拿魏王，蜀王说事，是也不是？”


“杜相高见，小子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不光是陛下，就是百官那个不放过书院学子，我也会拖他一齐下水，至于小子，这百十来斤，就随你们处置，只要你们平息怒火，把这件事情压下去，任何后果都由我来承担，杜相你看如何？”


杜如晦长叹了一口气，拂掉云烨抓他衣袖的手，瞅着云烨认真的说：“你作为师长是合格的，那些学子有你庇护，是他们的福分，老夫看在你一片爱爱护弟子得的仁心上，能说的一定说，你小心了，陛下非常的震怒，自己小心。”


一前一后的进了大殿，朝堂上的气氛非常的压抑，百官坐在自己的垫子上，眼观鼻，鼻观心，如同老僧入定，外面的纷扰似乎与他无关。


李二坐在高高的御座之上，通天冠遮掩了面容，看不出喜怒。


“臣云烨拜见陛下。”乖乖的趴下来请罪，这是罪臣的待遇，好好的谁会去做磕头虫。


李二嘿嘿的冷笑声像乌鸦在低空盘旋。


“云烨，你好大的胆子，恃宠而骄么？竟敢鼓动学子静坐皇宫，向朕施压，以为朕就杀不得你这个居心叵测的臣子么？”


云烨闭上眼睛，一言不发，这时候多说多错，只有等待李二的怒火宣泄一下，才好求情，否则李二现在正在火头上，多说话只会坏事。


“朕对书院一向放纵，现在看来，恃宠而骄的不只你一个，整间书院都是如此，李纲，玉山，元章，离石，许敬宗都是如此，朕可以建立书院，也可以关闭书院。”


这不行，好好的怎么说起关书院的事情，自己几十万贯的银钱砸下去才有了现在的规模，凭什么你这个既得利益者说关就关，这不是要老子的命么。


“陛下，书院是大唐的书院，不是微臣的，如果说学子们现在聚众进谏是逼迫陛下，微臣不敢苟同，他们没有一个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争吵，都是为了大唐的长治久安，每一个人都期望大唐绵延万载不绝，如果说有错，那也是方式错了，不过微臣以为，学生向校长阐明自己的主张，还分什么时候。”


“启禀陛下，云烨这是巧言令色，想要把逼宫的大罪轻描淡写的化去，陛下，微臣请斩此巧言令色之辈。”


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出班启奏，他是弘文馆的主教，早就对书院的兴旺极度不满，弘文馆已经有两年没有招到资质过人的学生，这是在挖他的跟脚，一有机会哪有不把云烨置于死地的道理。


如果他只是说严惩，说不定李二就会答应，在李二看来，云烨缺少管教，可以给与惩处，杀掉云烨这个念头从来没有在他心里出现过。


杜如晦，孔颖达，褚遂良都暗暗的叹口气，令狐德棻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果然，坐在班首的李承乾大怒，指着令狐德棻说：“只是一件小小纠纷，学子们也不过是爱国心切，程序，方式错了，作为先生，勒令他们改过可就是，为何要提到在朝堂杀人，朝堂已经两年未闻杀戮之音，如今要为一件小事情，再开屠刀么？陛下，儿臣以为令狐德棻公报私仇，有失大臣风范，请将此人逐出朝堂，以正朝纲。”


太子的话说得很严重，令狐德棻黯然的低下头，不敢再和太子争辩，后果太严重了。


“陛下，学子们心忧天下，所提出的建议有理有据，我皇就算暂时不能接纳这些建议，为何就不能对他们宽容一些，微臣进宫之时，四面刀枪齐聚，稍有不慎，就会流血，后果更加的堪虞。”


李二把案几上的万言书抛了下去，对云烨说：“你看看，你看看他们都说了些什么，租庸调制自行使以来，天下皆安，可以不论，仗着心中有几分才学，就敢藐视天下臣子，斥为鼠雀，心中可有一分对前辈的尊敬，你是一个胆子大的，难道你在书院，就把朕的学子通通教成了胆大妄为之辈？”


好一个偷梁换柱的李二，一句话就把自己和学生放在同一立场，云烨被踢了出来，很明显，这次惩罚的板子，云烨休想逃脱。


“学子胡为，罪在师长，云烨身为书院督办，罪无可恕，大理寺酌情查办。”


这就是说所有的黑锅云烨一个人背了，李二就没给云烨把李泰，李恪，推出来的机会，自己宣召学子进御花园与校长联欢，云烨一个人孤零零的随大理寺卿戴胄去大理寺领受责罚。


“戴叔，小侄身子虚弱，您看能不能少挨两棒子？”


戴胄笑眯眯地说：“这次不打板子。”


“关禁闭？大理寺什么时候也学会这套了。”


“也不关禁闭”戴胄的话说完，云烨的心就往下沉，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兆头，不打板子，不关禁闭就说明事情比预料的麻烦。


“云小子，你没觉得今日的朝堂，你过关，过得有些轻松？除了令狐，满朝堂就没有一个大臣出来说话？你以为谁都害怕一个刚成年的太子吗？”


看着戴胄老狐狸一样的笑容，云烨就好像赤身裸体的站在冰雪中，一股寒意浸入了骨髓，的确，玩笑一样的交锋和先前紧张的气氛十分的不协调，那么只有一种可能。


戴胄拍拍云烨的肩膀，接着说：“你想错了，你以为书院和陛下串通了来陷害你？不是那么回事，你的弟子不错，那些老先生也不错，都想瞒着你把这件事情揽下来，你就没有怀疑过给你云家送信的人？”


“这么说，没有什么学子闹事，也没有什么针锋相对的事情，一切都是陛下演的一场戏？”


“老夫不知道，老夫只知道陛下想看看朝廷对书院的控制力，可能见你过于投入，陛下，就阻止了大臣们继续往下进行这场戏的演出，你家的大剧院天天演戏，你知道是怎么回事。”


“哦，对了，陛下让我告诉你这些的，还叫你不要再轻易地相信别人，是陛下趁着书院的两级矛盾未彻底爆发之前，先给捅了出来，这样风波就会小了好多，也容易控制，不要小看你书院，老夫就看你不明白，一群好好先生教出的弟子，一个个都是豺狼虎豹，再有十年，老夫一定要求告老还乡，朝堂上太危险了。”


戴胄捋着胡子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云烨劝诫。


“这么说，不会有惩罚，也不会有谁会遭殃，可怜我书院的先生们，被自己的弟子利用而不自知，可悲，还是可叹？”


“你错了，书院的确了不起，那些小小的人儿，就能推波助澜，见风使舵，给朝堂上的百官一个下马威，这是你教育的结果，怎么，见到自己的努力即将结满硕果，心头不喜？”

第七卷 死水微澜 第五十九节 别来无恙乎


云烨独自一人出了大理寺，老庄还在皇宫门口等待自己的侯爷出现。


没心思理会这些琐事，满脑子一片混乱，一群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开始跑步的家伙啊，怪不得如此的齐心，前几天还在混战不休，现在就开始拧成一股绳向朝廷索要与自己才华相匹配的位置。


马周就是用这个理由说通了书院所有高年级的学生？一步一步的利用情谊把自己的师长，同学带进了自己早就设好的陷阱。


他甚至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现在恐怕依然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吧。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似乎自己没有教过他这样做吧，李纲也不会，书院里的其他先生更加的不可能。


在他的心里为了广大的穷苦百姓的利益，云烨，李纲这样的人用来做桥段，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吧。


《田赋论》会成为经典，不管朝廷用不用，他都会成为经典，云烨坚信，李二会把这封策对留下来，作为自己日后思考土地改革的依据。


大理寺门口站着一个人，青色衣袍极为整洁，头发也光可鉴人。头上没有戴帽子，只有一只荆簪锁住头发，见到云烨出来，躬身施礼，一言不发。


“陛下给了你什么官职？”


“弟子受命入中书省做列席官。”


“不错，这才不枉你一番苦心，他日得遂凌云志的时候，记住，做事不要如此操切，摒绝人寰，会让你最后成为孤臣，这样一来，你一生一世都将注定孤身战斗，老师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就送你一个拥抱吧，这或许是你离别人的心最近的一次。”


云烨伸开双臂，马周哽咽着抱住云烨，痛哭失声。


云烨拍拍他的后背，在他耳边说：“做先生就是要随时准备做人家的阶梯，我不介意做阶梯，但是请告诉我一声好不好。”


说完就松开马周，笑着朝他摆摆手，转向宫门。


远远的听见马周凄厉的喊了一嗓子“先生”而后就悄无声息。


旺财是和马周一起来的，他很聪明，知道带着旺财，云烨的心情就会好很多。


或许感觉到云烨的心情不好，旺财伸出舌头添乱了云烨的头发，如果以前这样做，云烨会把旺财的毛发也弄得乱糟糟。


今天没心情，摸着旺财的长脸，轻声说：“今日不陪你玩了，被人家伤害了，没有心思啊，旺财，我有时候很想跑回荒原，就咱们哥俩，抛开人世间所有的烦恼，自由自在的好不好？”


无论云烨说什么，旺财都打着响鼻应和着，四岁的公马，早就长得比云烨还要高，可它还是和小的时候一样喜欢把头放在云烨的肩上，一人一马，乘着夕阳还在，步出了长安城。


没打算骑着旺财走，就这样一步一挨的往家走，周围不知何时人多了起来，一个锦衣公子大冬天摇着折扇，走上前来，双手做恭。


“云兄，一别经年，我兄别来无恙乎？”


老庄在皇宫门前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云烨，眼看天就要黑了，宫门都要关闭了，这才发了急，自从太子成亲以后，侯爷从不在宫中留宿，今日是怎么了？


参加御花园联欢的学子们酒足饭饱之后，从侧门走了出来，老庄急忙抓住一个学子问：“我家侯爷出来没有？”


“先生被陛下遣到大理寺，据说是和大理寺卿商议事情，他是直接从中书出去的，你该去大理寺看看。”


老庄骑上马快速的奔向大理寺，身后的护卫也紧紧跟上。


到了大理寺，一问才知道，云烨早就走了，最后看见他在和马周谈话。


找见马周的时候，他正在一瘸一拐的从专治跌打损伤的铺子里出来，腿上全是血迹。


“马周，我家侯爷呢？”


“先生和我分别后就带着旺财出城去了。哦，我腿上的伤是我自己刺得。”


老庄没心情理会他的伤从哪来的，带着人又奔向了城门，好在城门还没有关严实，抛给关门的士卒一包铜钱，立刻打马出城。


一路回到云家也没见侯爷，老奶奶严令全家出动去路上找，漫山遍野都是火把。


数千人在不足五十里的大路上巡梭了三遍，依然不见云烨的踪影。


老庄嘶哑的喊声里已经带着哭腔，打死他都不相信，这条路上有什么野兽。


到了天亮，依然没有结果，皇帝知道了，勃然大怒，下令封锁关中，皇后知道了，怒不可遏，太子知道了，立刻就带着数百护卫出了长安城。


程处默，牛见虎疯了一样的漫山遍野的找，那日暮骑着大青马，在山顶一遍又一遍的唱歌，她只希望自己的哥哥是偷懒睡着了，躺在草窝子里，准备吓自己一大跳。


马周长跪在云府大门前，只要云家点头，他就立刻自尽，他以为云烨的失踪与自己有关。


五十里长的路上几乎被人站满了，沿着道路两边搜索，终于有了发现。


在离城不足十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布条，老庄一看就是云烨的，那棵树的一块树皮被刮了下来，在白茬口上写着一行字：我有长辈万里而来，我欲侍奉一段时日，不必寻我。一月十八日。


当众人齐齐的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百骑司的密探，脸却黑的像煤炭，一言不发，就快马进了长安。


“烨子这孩子做事情怎么还是毛毛躁躁的，有师门长辈来了，也不知迎回家里，四处飘泊算怎么回事。”


辛月强笑着说：“您也知道，夫君的师门都是些神仙一样的人物，不见我们这些俗人，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那日暮撅着嘴，不满的说：“也不都是好人，上回在那个精美的驼城里，就有一些家伙想要把我的头骨敲下来做酒杯，幸好夫君听到我的叫声，救了我，还听说，为了迎接夫君，他们死了好几百人，一个把自己挂在铁环上的怪人找夫君喝酒，后来夫君和我就睡着了，听说睡了四天，要不是程大哥找到了我们，我们就会睡死。”


一番话把老奶奶和辛月的脸都吓白了，谁都没想到，和云烨打交道的人都是这样的人，明显视人命如同草芥，太危险了，这些事情，云烨从未提起过。


辛月见奶奶很担心，就转移话题说：“孩子还没有满月，连个名字都没有，他就甩着袖子满世界的闲逛，一点当爹的样子都没有。”


正准备再唠叨几句，却发现孩子哼哼唧唧的胡乱动弹，只好住嘴，打开襁褓，果然，孩子又拉了，素来有洁癖的辛月却没有一点嫌弃的意思，亲手给孩子换尿布，还看看孩子的便便颜色是否正常。


她不在乎，那日暮却剧烈的反应起来，伏在痰盂上一个劲的反胃，呕不出来，全是清水。


辛月刚要骂，老奶奶却止住了辛月，吩咐丫环把医生请来。


果然不出老奶奶的预料，那日暮有喜了，听到这个消息，辛月很是不服气，自己用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怀上，怎么那两个狐媚子就能轻易的怀上，对这件事情，辛月耿耿于怀。


那块被扒了皮的树干被运回了家，老奶奶和辛月一眼就辨认出这的确是云烨的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尔后，树干又被送到了皇宫，李二没有看那一行字，却在看底下那一排竖着写的日期。


沉声问身后的无舌：“第一页，第十横，第八个字是什么字？”


“回陛下，原始的阴符经里，这个字是豆子的豆。”


李二长吸一口凉气，面色有些灰白，挥挥手让无舌退下。


长孙从帷幕后面走出来问：“二哥，云烨说些什么？”


“他被窦燕山掳走了。”李二一拳就砸在案几上，恨声说：“这家伙在长安放火，在云庄狙击朕，如今居然还敢潜回长安，那些百骑司的探子是干什么吃的，不是说窦燕山已经他们赶入了穷山绝域，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在出现了吗？谎报军情，其罪当诛。”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这句话虽然有点夸张，但是当天下午，百骑司的大头目的人头就被割了下来，挂在百骑司的中门上示众，皇帝以前杀人还有的商量，这一回利索无比，根本就不听他的解释。


同一时间，天使到达云家，封云烨的长子云寿，为云骑尉，名字也是皇帝起的，起名为寿，就是希望这个孩子长命百岁。这是极为隆重的赏赐。


李承乾不相信云烨会给他连招呼都不打就去侍奉长辈，这句话他一点都不信，以云烨的性格，不把自己的长辈弄到书院供起来才是怪事，怎么可能会被长辈骗走，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他想起那天百骑司人的脸色，想要问，却不敢，因为百骑司是父亲亲自掌握的，除了他自己，无论是谁都没有权力去过问他们的事情，太子也不能。


当他知道百骑司中门上挂的人头后，心中痛如刀割，云烨一定遇到大麻烦了，父皇知道，但是他不会对别人说，只会假装云烨的确是追随他的长辈走了。


月上中天，虽然只是残月，李承乾平生第一回向苍天许愿，只要云烨平安回来，他宁愿吃斋三年。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一节 冤家路窄


听到窦燕山温文尔雅的招呼，云烨摇摇头，再看看从四周围拢过来的壮汉，勉强的挤出一个笑脸拱手道：“离别经年，小弟安朗如昔，倒是窦兄清减了许多。”


窦燕山笑得腰都弯了下去，好不容易止住笑意，上前一步抓住云烨的手说：“云兄身在富贵乡，风采依旧这是必然，不像小弟在颠沛流离中求生，在艰难困苦中活命，能有个人的形状见到云兄已是大幸，安能要求更多。”


云烨推开窦燕山的手，正色道：“我今日落在你手中，自然不做他想，给我一个体面的死法如何？”


窦燕山眼中有掩饰不住的喜意，偏偏板着脸孔说：“云兄这是什么话，你我兄弟重逢，自然要连床夜话，怎么就提到死这个可怕的话题，小弟在南诏承蒙探戈女王照顾，有了一片小小的基业，加之探戈女王对小弟解衣衣之推食食之，不觉间已经在那里住了一年有余，烦闷之余，想到长安还有旧友无数，就回到长安访友，不想在这里就遇到了云兄，实在是小弟的大幸，不如请云兄同回南诏盘桓一些时日，可否？”


云烨抬头看了一下天色，此时已是倦鸟归巢的时候，却不知自己这只疲惫的倦鸟，还有没有机会归巢。


“小弟猜想，那位解衣推食的探戈女王，现在一定已经长眠于地下，窦兄的盛情，岂是一般的蛮族女王能够消受得了的。如今盛情这东西又到了小弟面前，拒之恐怕不妥，也好，早就听说南诏风光绮丽，与窦兄把臂同游又有何妨，只是能否允许小弟给家中老祖母修书一封，免得老人家牵挂。”


窦燕山眼角跳了一下，微笑着同意，命部下在树干上削出了一片白茬，拿出笔墨给云烨，自己在一边观看。


见云烨写完，窦燕山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致歉：“啊呀呀，你我兄弟一场，怎么当得起长辈的称呼，云兄过谦了，过谦了。”


“你也不想满地官兵，导致自己寸步难行吧。”


窦燕山不再多说话，率先起步，一群人沿着林间小道，不多时，就来到了灞河边上，河面上停着一艘大船，挂着上书河东检校的气死风灯，应该到地头了，云烨摸摸旺财的长脸，和他告别，只希望这个贪吃的憨货还记得回家的路。


一行人上了船，船夫用竹篙抵着河岸，大船渐渐的离开了岸边，向河心驶去。


旺财似乎才发现人都走了。把自己孤零零的丢在岸上，一发急就沿着河岸奔跑起来，不停的叫唤，见大船还没有停下的意思，一纵身就跳下河岸，在黝黑的河水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努力的向大船游过来。


无奈船上已经起了帆，又是顺流，旺财不论如何努力，都追不上大船，河面上不时传来他焦急的嘶鸣。


云烨泪流满面，旺财如果回家，这是最好的结果了，他却偏偏有自寻死路。


“停船，窦燕山，否则你现在能得到的也只是我的尸体。”


窦燕山饶有兴趣的看着在河水里挣扎的旺财，再看看泪流满面的云烨，笑着说：“云兄，不就是一匹马嘛，小弟打赌他还能坚持一炷香的时间，你看如何。”


“停船！”


云烨低沉的声音似乎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一条腿已经跨过船舷，只要窦燕山还是坚持继续行走，他就准备在这里结束自己的性命，虽然不知道窦燕山为何不立刻杀了自己，既然不杀，那就是有用，性命现在是云烨唯一的筹码。


窦燕山恶狠狠的对云烨说：“我无数次在梦里见到你，都恨不得立刻将你碎尸万段，可是见了你，我却犹豫了，杀了你这种人，是对上天的不尊重，所以我就想把你带回南诏，准备看看你在穷荒绝域是不是也有同样的能耐，你死不死，我并不关心，只要能让你感到痛苦，我心里就舒坦，想要我救你的马，就必须付出代价。”


云烨立刻从腰间解下玉佩，对窦燕山说：“有了这枚玉佩，你就可以在洛阳钱庄里支取黄金五百两。把马救上来，告诉你密语。”


所有人都转头看着窦燕山，从他们隐含菜色的脸上，云烨知道他们缺钱，非常的缺。


窦燕山有些不好意思，的确，让一个坐不垂堂的千金之子，沦落成马贼，在他高傲的内心里无法接受。


每个人都有弱点，窦燕山自己可以高傲，但是他的手下需要食物和衣服，两年的困顿生活，让他们每一个人对金钱的渴望攀升到了极致。


五百两黄金，只需要救一匹马而已，看着老管家白发苍苍的头颅还有哀求的目光，窦燕山无奈的摆摆手。


立刻船锚就下到了河底，大船停了下来，旺财已经在无力的踢腾着腿，随时就会被河水淹没，见到云烨在前面等他，立刻就来了精神，顺着水流漂到了大船边上，张嘴咬住船上的缆绳再也不松嘴。


那些人看在金子的份上用绳子兜住旺财的肚子，用绞盘把旺财捞了上来，其中一个居然用绳子勒旺财的脖子，见旺财被勒的舌头都要吐出来了，云烨大怒，冲着那个蠢货的腿就是一脚，奴仆就是奴仆，知道云烨是侯爷，习惯性的准备跪地求饶，却猛然间想起云烨只不过是一个囚犯，想要回踢一脚，又忍住了，悻悻的上前继续帮旺财上船。


旺财一上船，连身上的水都不抖，大脑袋抵在云烨的怀里撒娇，似乎在埋怨不该丢下他。


正在欣赏玉佩的窦燕山被漫天的水珠子惊醒，怒气冲冲的抬头看，却发现旺财正在浑身颤抖着甩自己身上的水。


不好和牲畜一般见识，把玉佩收在怀里，对正在给旺财擦身子的云烨说：“云兄，这样的玉佩小弟以前也有几个，只不过到最后都变成钱粮，不养家不知道其中的艰辛，这次家中大变，才知白手起家是何等的艰难，对云兄生财的翻云覆雨手，实在是仰慕的紧，不如我们探讨一下如何。”


给旺财擦干了身体，又把自己的外袍脱下来搭在他的身上，才接着窦燕山的话说：“你到底想要什么，你家是我毁掉的，咱们两个用仇深似海来形容也不过分，没见过你这样复仇的，再谈下去我们一旦成为知交，你九泉之下的祖父，父亲也不会原谅你。”


“哈哈哈。”窦燕山狂笑起来，盘腿坐在气死风灯下面，看着黑漆漆的河岸，一字一句地说：“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你以为你煽动一些暴民就能把传承千年的窦家毁掉，暴民中率先攻破窦家的是藏在他们中间的百骑司死士。


如果只有暴民，窦家的护院只要杀死为首的几个人，他们就会狼狈逃窜，还敢进攻窦家？


我不相信你的能耐大到可以指挥百骑司，那是皇帝的权力，谁碰谁死。


是皇帝要灭掉窦家，你不过是其中的一颗棋子而已。


阴家掘了李家的祖坟，不一样好好的在长安作威作福，只要对家族有利，你我这点仇恨算得了什么，祖父，父亲也会为我的英明决断鼓掌称快。”


河面上的寒风冰冷刺骨，云烨没心思和一个想做皇帝的自大狂说话，旺财已经冷得受不了，安顿好旺财远比和一个疯子说话来的有意义。


“我的舱房在那，你不会让我睡在甲板上吧。”


“不会，我会给你一个好舱房的。”


云烨的舱房果然不错，很大，里面堆满了干草，腥臭之气怎么也散不出去，这间舱房本来就是放马的地方。


旺财很想喝点酒，窦燕山派来监视云烨的两个家伙就在喝，闻着酒香，旺财叼着钱袋送到那个勒他脖子的仆役面前，想换点酒喝，旺财大爷从来都不白喝人家的酒。


酒没有喝到，钱袋也没了，脑袋上还挨了一巴掌，被人抢劫的旺财只好钻到草堆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干草。


“他娘的，富贵人家的马都有钱袋，钱还不少，钻林子里两年，咱兄弟混得还不如一匹马。”


“少说话，少爷这些日子为了钱都愁坏了，咱家有钱，可是都藏在长安，取不出来，兴化坊现在修的漂亮极了，咱家都找不到，钱就没有了，不知道便宜了哪个王八蛋。”


云烨此时才有心思躺在干草上考虑自己和旺财的处境，连日来的打击，让自己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敌人的存在。


李靖，马周他们把云烨的骄傲和自尊撕扯的支离破碎，现在又加上窦燕山。


不用想就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样的处境，窦燕山的每一个字都说得文雅，内心中的恨意云烨可以清晰的感受出来。


李靖每一个行动和说法，都是为了大军的百战百胜。


马周宁可给自己一刀，也要背叛云烨和书院，说是为了天下的农户。


都有理由，都是冠冕堂皇的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难道说所有的错都是我的？


如今命在旦夕之间，为什么自己还不担心命运，挤进脑子里的依然是那些无耻的背叛和算计？


就不能好好说话么？非要绕着圈子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智慧？


窦燕山的表演让人恶心，日后的路途不知道能够走到何种地步，只可惜，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儿了……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节 故地重游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是李白发出的感概，云烨站在窄窄的栈道上，抬头看这绝壁，犬牙交错的怪石似乎要从头顶滑落，脚下是深不见底的河谷，不知道叫什么河，只知道窦家的仆人都叫他死人河，意思是这条河里吞没过许多的人，听说当地的土著也把死人丢进河水里，希望这条连接着上天的河流，可以把自己的祖先带到和美的天堂。


云烨试图逃跑了两次，可惜都被那些精通追踪之术的仆役抓了回来，现在他嘴角的淤青还没有消下去。


还有过一次收买，一百两黄金的悬赏让其中的两个游侠儿出身的仆役动了心，无奈窦燕山早就有所防备，两个贪财仆役的人头还挂在最后面的独轮车上。


云烨的黄金给了窦燕山极大的帮助，几十辆独轮车上装满了粮食，走在摇摇晃晃的栈道上，让人心惊胆颤。


旺财是记仇的，没有忘记那个抢劫自己的窦家仆役，云烨眼睁睁的看着旺财硕大的屁股，挤了一下那个仆役的身子，正在小心翼翼控制着独轮车的仆役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粮食是重要的，经历过饥饿的仆役知道它的可怕，想要控制好自己将要侧翻的粮车，习惯性的往左面跨了一步，他忘记了外面是悬崖……


仆役的惨叫在山谷里拖出悠长的回音，所有人都在看越变越小的那个身影，直到掉进水里，才回过神来。


窦燕山狐疑的看着双手被捆起来的云烨，云烨把双手扬了扬，示意自己没办法把那家伙推下去，牵着云烨的仆役也发誓说没看见云烨有其他的动作，只说是那个倒霉蛋踩空了，自己掉下去的，至于忽闪着大眼睛一脸无辜像的旺财就没人理会。


窦燕山为自家的忠仆，祷告了一番，就催促着重新上路，粮食没损失，损失的是人，这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重新调整了队伍，窦燕山亲自牵着云烨的绑绳，走在最前面，作为家主，窦燕山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是合格的。


初春的蜀中阴冷而潮湿，山谷间时常有大雾弥漫，衣衫永远是潮湿的，旺财很不习惯这里阴冷的环境，经常用头拱着云烨想往回走，它明显的更喜欢长安干爽的天气。


价值百贯的扳指，只能换到一个散发着臭味的烂毯子，窦燕山很喜欢看云烨陷入困境的模样，也不阻拦，但是也不允许仆役们随意拿走云烨的东西，事实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除了一团丝线，就不剩什么了。


云烨的小刀子挂在窦燕山的腰间，他对西域匠人的手艺赞不绝口，不告而取岂是君子所为，一把两寸长得铁片子和云烨换取了镶嵌着宝石的小刀。


出门在外，没有一把小刀子会饿死，所以窦燕山给云烨留下了最后的尊严，让他不至于用手和嘴来撕咬自己的食物。


出了栈道就来到了天府之国，云烨彻底明白了成都平原为什么会被称为天府之国了，不是因为他的富庶，而是因为从艰险崎岖的山路中出来，一看到大片的平原，无论是谁，都会泪流满面，以为到了天国。


想用一把小刀在数十名训练有素的大汉面前逃跑，或许有人能够干的出来，这群人里面绝对不会有云烨，即使到了蜀中，也没有一点机会，或许旺财的办法才是好办法。


善于学习是云烨的一个优点，自从来到大唐，跟程处默学，跟老程学，跟牛进达学，后来跟李纲，长孙，李二，这些人学习，去芜存菁做不到，所以就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奇怪的变异体，李承乾总说云烨的做法他似乎很熟悉，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除非他把云烨经历过的重新经历一遍，否则没有可能理解。


现在准备向旺财学习，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一群人活得像老鼠，昼伏夜出，当云烨从树林子里找到一些干蘑菇，泡在水里准备做一锅美味的蘑菇汤，至于蘑菇里面隐藏着几朵颜色鲜艳，味道鲜美的蘑菇，云烨就装作没看见。


没人给云烨锅子，只好就地取材，蜀中遍地是竹子，有些竹子能用来做竹筒饭，有些则不能，借了一把砍刀砍倒了一根竹子，截取了一截，用刀子钻了一个小孔，然后把米灌进去，装上水，又把那个窟窿堵死，把竹筒埋在炭火堆里，不一会，香喷喷的竹筒饭就做好了。


窦家的仆役看不惯云烨和一匹马分食一份饭食，自己砍了一根更加粗大的竹子，照样施为，也吃到了香喷喷的竹筒饭，皆大欢喜，只是第二天有一点小小的后遗症，全身起了大片的红斑，奇痒难忍，忍不住挠一下，会有黄色的水珠渗出来。


“云烨，怎么回事，你给他们下了毒？”窦燕山有自己的锅子，不喜欢用竹筒做饭，所以逃过了一劫。


“公子，是竹子用的不对，不是他下的毒。”老管家是蜀中人士，这点常识还有。


“他也吃了竹筒饭，为何会没事？”


老管家苦笑着说：“他运气好。这片竹林里有朱砂，你看竹子的纹路隐隐泛红，丹毒就是这个样子，都是老奴疏忽了，没注意这片竹林的异状，云烨医术高绝，不会不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他就挑选了那一丛没有红色的竹子，这些人被他算计了。”


窦燕山阴沉着脸来到云烨面前说：“你看到他们用有毒的竹子做饭，为何不提醒？”


“窦兄，小弟是囚犯，如果可以，小弟巴不得他们全部都被毒死，换你在小弟的处境，会不会提醒？”


“云烨，你现在就是我的聚宝盆，好好的想一些发财的法门才是你的活路，否则，你的日子会过得苦不堪言，看你有食物给马吃，明日起，你的粮食减半。”


其实很好，每个人都要负担自己的粮食，云烨在成功的弄病几个人后，身上的负担也减少了一半，背着粮食袋子走山路，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旺财的身上背负着两大袋粮食，那是窦燕山的配给，明明山下就有平坦的大路，自己跟着窦燕山只能走小路。


走了大半夜的小路，一是人困马乏，尤其是旺财从来没有被人家当成过牲口使用过，现在倒好，每天背着重物，在山路上行走，虽然也曾躺在地上耍赖，虽然也曾故意把粮食袋子在树上蹭得掉下来，迎接它的只有窦燕山的皮鞭。


见云烨红着眼睛要扑上来找他拼命，窦燕山抽得更加的起劲，旺财的大眼睛里全是泪水，哪怕单鹰强迫它减肥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它一指头，如今每抽一鞭子，浑身的肉就抖一下，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天亮的时候，云烨从新生的草芽里给旺财寻找伤药，可惜，只有蒲公英，无奈之下，云烨把蒲公英连根拔起，捣成糊糊，给旺财敷在身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一个心理安慰。


旺财的大肚子以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每天云烨都能听到它的在响，它总是处在饥饿状态。饥饿让它不得不重新拾起一匹马的本能，开始自己寻找鲜嫩的青草。


粮食这东西会越背越轻的，一队人马满载着从蜀中购置的粮食去了大路，这里已经是蜀地和南诏的交界处，窦家多年的经营还是有效果的，老管家领着他们以做生意为名，出了最后的城关。


窦燕山发现自己的队伍开始莫名其妙的死人，一个在小解的时候，踩中了猎人的小陷阱折断了腿，被晃过来的尖刺扎成了刺猬，还有两人在吃完饭的时候忽然发了疯，为了一点小口角开始斗殴起来，开始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多日的野外生活，让每个人都积蓄了一肚子的不满。


当其中一个一刀捅进同伴的肚皮的时候，众人才发现不对劲，想要按住发狂的同伴，却被他舞着刀子追杀的四处逃窜。


无奈之下，窦燕山一箭放翻了发狂的同伴，眼见他嘴里吐着血沫子，还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叫，众人心中全是兔死狐悲的哀伤。


窦燕山把云烨从头到脚搜索了一遍，没有毒物，浑身上下除了一团丝线再没有其他的物件，不可能是云烨捣的鬼。


接受搜查接受的心安理得，一边刨着碗里的蘑菇，一边看热闹，看到云烨舒坦的样子，窦燕山的牙都要咬碎了。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林子里的生物也多样化起来，云烨甚至看见了几只涂着红嘴唇的猴子，在山间快速的攀援，难道说自己已经到了南诏？


一道巨大的瀑布彻底让云烨知道了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巨大的轰鸣声让人心悸，只有云烨知道，这道在世界上都数得着的瀑布，现在一定更加的壮观。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黄果树瀑布远没有后世那么壮美，水流湍急，从断崖上落下来，气势极为雄宏。


可惜只往下掉了十几米就落地了，后世他可是整整掉了近七十米。


“如何，云侯，你应该是第一位到达这里的大唐显贵，想不到荒蛮之地，也有如此奇异的景致吧。”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节 是个人都想熬鹰


窦燕山背负着双手，迎着河谷里烈烈的风，头发被风吹起，竟然多了一份出尘的意味。


生活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两年来的艰苦磨难，已经让窦燕山彻底的成熟起来，一击不中，远飙千里，这次在京城无意中得到了云烨，他就立刻放弃了原来制定的计划，一刻不留的回到南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


从一开始的切骨之恨，到后来的逐渐冷静，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云烨身负财神之名，这是他极度需要的。


窦家的财富已经被朝廷抄没，剩下一些没有被波及的族人，也已经依附在了窦忠的麾下，几次的接触，除了给予少量的钱财支援外，再无其他，有几次如果不是窦燕山提前发现不妥，安排了后路，早就被自己的族人抓起来送到李二面前邀功去了。


如今看着气势磅礴的瀑布，雄心壮志油然而生，只要收服云烨，窦家一定会在纷乱的南诏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一路上莫名其妙死的几个人，他很清楚这是云烨的手笔，虽然他不明白云烨是如何办到的，却很肯定的知道一定是云烨干的。


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窦燕山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李家的统治，他有无数的同盟。


如果云烨连不知不觉得杀死几个人都做不到，才会让窦燕山感到失望。


仇恨可以放在一边，这没问题，如果云烨真心投靠，共谋大业，两人成为至交也不是不可能。


或许只有敌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云烨心无大志，却才华横溢，拥有这样奇怪性格的人只此一人。窦燕山迫切的希望云烨能够加入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他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熬鹰。


他在小的时候就养过一只鹰，是祖父送给他十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即将成熟的幼年鹞鹰，祖父告诉他，除非他降服了鹞鹰，这只鹰才是他的，否则，他会把鹰杀掉。


窦燕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降服这只鹰，虽然他的手和肩膀无数次的被这只鹰抓伤，眼睛也差一点被啄瞎，可是当他带着鹰第一次出去打猎，听着响亮的鹰唳，看着它在天空展翅盘旋，再看着它箭一般的扑向猎物，激动得泪流满面。


在他的眼中，云烨就是他的新鹞鹰。


如果李二知道窦燕山的心思，一定会轰然大笑，云烨不是什么鹞鹰，他就是一个颗煮不熟，蒸不烂，砸不碎，响当当的铜豌豆，这是文雅点的说辞，如果非要李二说出另外一个形容词，想必滚刀肉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长孙已经放弃了对云烨的教导，和他相处的久了，她发现自己只有用更加无耻，更加卑鄙的手段才能制住云烨，这是长孙一直纠结的一点，自己的温婉柔淑就是毁在云烨的身上。


李靖现在也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教，虽然战绩卓著，却发现自己和云烨已经越来越远，调教的快成敌人了。


窦燕山面对着瀑布心潮澎湃，不能自己，他的属下们仰望着公子的雄姿，心折不已。云烨却早早的脱了鞋子，站在浅水里，洗脚，还把旺财带下来，用手鞠着水，给它洗刷身上的汗渍。


到了黄果树瀑布，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到了后世贵州安顺，那里有一条河，好像可以通到珠江，如果顺流而下，就会见到李安澜，自己答应过铃铛会去看她的，顺便看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健康活波。


有了主意，心情立刻就轻松了下来，回想起以前来黄果树看瀑布的时候，吃了一碗米粉被宰了五十元，再看看在那里吹风的窦燕山，旧恨添新仇。


妈的，老子要是有一天得了势，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瀑布堵上，让他换个地方淌，不能因为旁边有个瀑布你就一碗米粉收我五十块钱，老子要断了你了财路，让你一辈子躲在山里种苞谷。


窦燕山发完神经，满意的从石头上下来，估计被冻的不轻，身子都在发抖。


一群人继续启程，窦燕山对云烨忽然好了许多，把他的刀子还给了他，还把粮食给云烨补齐，旺财也不需要再背着沉重的粮食袋子走路。


倒是窦燕山自己率先扛起一袋粮食，哼哧哼哧的赶路，除了被云烨鄙视以外，其他的随从个个精神大振，恨不得自己扛两袋子。


窦燕山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云烨会逃跑，一路上见过无数的虎豹豺狼，一个人在这样的山林里，活不过两天，有一次云烨甚至看见一只熊猫在追杀一只豹子，愤怒异常，也悍勇绝伦。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就是那种躲在熊猫馆里，以卖萌为生的家伙。


南诏野人的家都安在河谷里，只有这里才能有一点土地，供他们进行可怜的种植业，现在已经能见到有人在地里忙活。


很简单，用木棍在地上戳个洞，然后撒进去几颗稻谷，拿脚踩一次就好，云烨确定他们是在种稻子，不是在种苞谷。


老天爷，种稻子不是该插秧吗？没见过撒种子的，只见过插秧，这样种他娘的会有收成？


“可笑吧，云侯，你是种田的大行家，你见过这样种稻米的吗？”


窦燕山擦一把汗，见云烨吃惊，就停下来和云烨搭话。


“老窦，这样种稻子会有收成？”继续瞅着那些腰里围着兽皮，裸露着干瘪乳房的妇人种稻子。


窦燕山对老窦这个称呼很是享受，当然，只限于云烨可以这样叫他，满南诏就云烨一个人的身份与他相当。


“种一葫芦收俩瓢而已，每年都有人饿死，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我为什么不顾脸面的敲诈你五百两金子，就是因为没粮食，我去年冬天差点饿死，知不知道，我回了汉界，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饭馆要了一桌子的肉食，吃了足足一个时辰，撑得我一晚上没睡。”


回想起自己的惨事，窦燕山还是有些黯然。


窦燕山惨不惨云烨不在乎，如果他不把人做成蜡烛，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依然会做他的公子哥，获得逍遥快乐。


李二清除了很多人，云烨能感觉的出来，朝堂上总是有熟悉的面孔消失，让人伤感，但是窦家，他觉得应该消失，李二没做错，混在人群里的恶狼不赶快杀掉，难道说还要留着害更多的人么？


在一小块，一小块的田地里劳作的都是妇孺，小小的孩子挺着硕大的肚皮，在母亲后面在地上练习扎窟窿，云烨不止一次看见，那些孩子从地里刨出种子，连泥土一起塞嘴里吃下去，很自然的，会招来毒打，挨了打，也不哭，只是在寻找下一个偷种子吃的机会。


大肚皮绝对不是吃得太多撑的，云烨知道是怎么回事，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竹叶包好的饭团，放在小孩子面前转身就走，他不想看见孩子的吃相，那会让他难过，可是他错了，没看到比看到还要让人心酸，身后传来的吃东西的呜呜呜的声音，就像野狗在抢食，一边吃，一边发出护食的威吓声。


“老窦，你别告诉我这里的男人都被你杀光了，如果那样的话，我会看你不起。”


“听闻云侯一向杀伐果断，区区几个野人，值得你大动肝火？我也不喜欢杀人，杀人是最后的手段，也是无能的表现，我有好东西，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只要尝过滋味，永生难忘。”


云烨吃惊的抬起头，他在一瞬间就知道了窦燕山使用的什么办法，话语在嗓子眼里转了许久，才涩声说：“窦燕山，忘忧草是什么东西，你不会不知道，难道就不怕报应再次降临么？”


“善良这种东西很昂贵，我在京城做贵公子的时候心地一向善良，见到乞丐也会施舍，见到弱女子也会怜悯，不管你信不信，人烛这件事家里没有人告诉我，是我三叔大怒之下做的决定，等到我知道的时候，那尊人烛已经点燃了，你庇护了裴英，否则，他会是第二尊，做这种事情的不止我窦家，其他的人家也有，仆役犯上会被五马分尸，有得会被放在火上烤，把烤熟的肉再用棍子捅进他们的喉咙，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肉，云侯，你知道做这件事的人家是谁？”


云烨捂住自己的耳朵，不想听，以前在故事里知道有这种事情，那是故事，或者电影，如今在现实的生活里出现这样的事，彻底摧毁了他对人性的认知。


“云侯，我确信你在李渊那里大骂窦家的确是发自内心，你有资格骂，也可以骂，你最狠的不过是把一个家伙打成了太监，可是李家，他李家的恶行超越了窦家百倍，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窦家的狠毒都是和李家学的，一个囚父，杀兄弟的人，凭什么获得你的效忠？就因为他作恶之后，又做了好事，如果我能达成目标，一定比他更加的英明，仁慈，云烨，你信是不信？”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节 落难的女王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在挑战云烨的各种底线，在他把底线一降再降之后，依然发现降得还不够，他们做事没有底线的存在，只要对自己有利，从不在乎会死多少人，也不会在乎造成什么后果。


越是高高在上的人，道德的观念就越是淡漠，越是处在低层的人，就越是高尚，这是一个什么道理？


凭什么，凭什么好人注定要被恶人统治？凭什么善良在丑恶面前毫无招架之力？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行，上则……”一篇《正气歌》念完，云烨并没有变得慷慨激昂，而是变得落寞异常，没有思想感情的文字感动不了人，甚至连自己都感动不了。


生活到底让他明白了上古的先贤，是如何的寂寞，自己这样一个有点良知的混混都几乎没有立锥之地，那些古仁人该是何等的悲哀。


窦燕山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留下来，我们一起在南诏冲杀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改天换地的力量，这里是蛮荒，虽然贫瘠，对你我来说，他只会是一片沃土。


祖先既然可以赤手空拳开创华夏，你我为何不能在南诏建立自己的国度，李家是胡种，是窃权者，你我都是正宗的汉种，我窦姓起于上古，你云家一样，复我汉家衣冠你我责无旁贷。”


“我一直以为高贵来自于灵魂，不是来自权力，窦燕山，你我理念不同，就像两辆背道而行的马车，只会越走越远，不会有交集的可能，更何况你的做法从一开始就走近了歧途，你饱读诗书，可曾听说过有依靠忘忧草建国的吗？不要给我说这是才发现的新东西，你知不知道，这东西在遥远的罗马帝国一直被当成草药用来治病，而没有用作他途，不是他们没有发现它的特性，而是没有一个帝王敢于大规模利用它，其他东西最多要命，这东西会要人的灵魂，两者之间，你如何取舍？”


窦燕山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人都说无毒不丈夫，你偏偏长了一个女人心，只要达到目的，就是一条好路，我给你时间，你会想明白的。现在不说，我请你参观我的国度，现在虽然小了些，不过很快就会变得强大起来。”


窦燕山似乎永远充满信心，从没有沮丧的时候，艰难困苦给了他几乎无穷的力量。


贫穷或许会让更让人失望，真正让人绝望的是看不到希望。


村寨里游荡者许多男子，或者躺在墙角捉虱子，或者打着哈欠流眼泪，稍微有点良心的在手臂中间围拢着一个瘦弱的孩子，不管大人，还是孩子，眼神都是冷漠，或者说是麻木，只有见到窦家仆役的时候，才会眼睛泛着光芒围上来，伸出枯槁的手臂，向他们讨要着什么。


一颗龙眼大的药膏被抛了出来，所有的男人都像捕猎的饿狼一样扑了上去，只有摔在地上的孩子发出凄厉的哭声。


“老窦，你就打算靠这些废物去完成你的梦想吗？”


窦燕山摇摇手笑着说：“我在去年的时候派了一群人去其他的寨子抢粮，谁知道被丛林里的野兽吃了近一半，要知道我派出了三百人，都有武器。从那次之后，我就对他们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是一群只知道吃饭，睡觉，要无忧草的废物，如果不是因为把男人杀光了寨子会灭亡，我早就把这些废物清除干净了。


云侯，你也知道，三百名有武器的关中汉子，在丛林里绝对是百兽之王，只有他们吃肉的份，哪有被野兽吃了的道理。”


窦燕山把话说的轻描淡写，他对丛林还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一片蛮荒的丛林里，野兽才是主人，遇到一些极度可怕的生物，勇气没有一点作用。


比如蚂蟥和蚂蚁，还有一种能够把卵产在人皮肤下面的昆虫，它就靠人的血肉存活，等到长成成虫，就会咬破人的皮肤钻出来，去寻找自己的配偶交配，尔后再找下一个目标。


至于作为寄宿体的人，不用去想他的后果，因为那种虫子一次可以产一千枚肉眼看不见的卵。


这就是最早人们口中传说了上千年的蛊，当然，它们的目标不一定是人类，更多的是野兽和牲畜，天地间有自己的法则，越是厉害动物，数量就会越少，比如老虎，比如狮子，或者比如李二？


窦燕山急不可待的领着云烨去看看自己的财富，自从经历过那次可怕的饥饿之后，一头头肥猪就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如果猪圈里只有肥猪，看着一个个圆滚滚的生物，云烨会感到赏心悦目，可惜的是猪圈里还有一个用铁链子拴着的人，一个几乎赤身裸体的女人。


这个女人以前一定很胖，因为她胸前吊着两个巨大的干瘪乳房，拴在脖子上的铁链子锈迹斑斑，这个女人有着高大的骨架，魁伟的身材，现在却像一条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噏张着缺了几颗牙齿的嘴，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有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还有仇恨流露出。


云烨感到了一阵眩晕，这些场景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宁愿看到一具尸体，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人被糟蹋成这个样子。


“老窦，这个女人给我把，开个价，我接着。”


窦燕山正在旁边的水槽里洗手，听到云烨的话大为惊讶，甩去了手上的水珠回头问：“你不是和我一样好洁么？怎么会想到要这个女人，我知道一定是你的女人心思又占了上风，知道吗？当初这个猪一样的女人竟然敢拉着我的手，说喜欢我，想起来我就恨不得把手剁掉，我特意留着她的一条命，就是想告诉她，她只配和猪在一起，你竟然能忍受她的存在。”


云烨开始烦躁起来吼着说：“我把她要过来一刀杀了，那又如何，你给不给？”


窦燕山摸着下巴说；“给你不是不行，可是这个女人身上有个大秘密，她们历代藏起铜鼓和祭器的地方只有这个女人知道，要知道那些祭器可都是金子做的，我很想知道，可是对这个女人用尽了办法，她也不张嘴，如果你……”


“窦燕山，你还要不要一点风度了，几百两，几千两含有杂质的金子你也放在眼里了？你他娘的当初把燕来楼包下来我们彻夜狂欢的时候，哪一次不是上百两黄金，现在见了金子就眼红？”


一席话说的窦燕山面红耳赤，多年养成的富贵气，让他耻于谈钱。如果窦家没有破家，他的确看不上野人手里的那点钱财，问题是现在破落了，蚊子的腿也是肉。


“云烨，你他娘的以为我想钻钱眼里？买粮，买马，买兵器哪一样不需要用钱，这点金子我还没放在眼里，可我的手下需要钱来安抚，我现在人在蛮荒，让我从那去弄钱，一句话，除非告诉我金子在哪，否则这个废人就和猪继续抢食吧，废人，跟猪抢食都抢不过。还有脸号称勇士。”


云烨转过头对那个女人说：“告诉她金子在哪，回头我帮你铸造更好的金器。”


那个女人努了半天嘴，一口浓痰就吐了出来，只是过于虚弱，没吐到人，反而落在她自己的胸口上。


窦燕山瘪着嘴冲云烨摊摊手示意自己无能为力。


“老窦，你说个数字，我去给你弄金子，你不会连他们采金的地方都不知道吧。”


“我看过，就用篮子，皮囊找金子，慢的要死，一天都采不了多少，还不如我从外面弄钱呢。”


窦燕山赶紧走过来，凑在云烨身边和他套近乎，如果山里能有金子被大量采出来，对他的帮助极大。


“赶紧说数字，金子这东西和其他金属不同，不能贪心，否则会有奇祸降临。”


窦燕山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天降不降奇祸，先把金子弄到手是正经。


刚张嘴说了一个十万两，见云烨目光鄙夷，连忙改口：“五万两，不能再少了。”


“那你拿着这个女人去喂猪吧，告诉你，猪是杂食动物，不要以为猪就是吃粮食和草的，有肉的话，它们也不介意。”


“那就一万两，不能少了。”


“老窦，五千两，我帮你采五千两，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去采。”


窦燕山和云烨击掌三次，算是达成了交易，一枚钥匙被扔了过来，尔后，就不见了他的影子，贵族之间的一个承诺，往往比契约更加有效，哪怕他们互为死敌，窦燕山在蛮荒之地以贵族自居，虽然他是一个逃犯，为了祖先的荣光，他比任何人都在乎自己的体面。


云烨跳进猪圈，捂着鼻子撵开了那些猪，云家的猪圈就不会有这么些粪尿，庄户家的猪圈里只要有一点，立刻就会有人铲出来，用黄土掩埋好，捂熟之后好给自家的地里增加一点肥料。


摸索好久，在那个女人松弛的皮肤里找到了锁，那个锁锈蚀的很厉害，云烨花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才给女人打开了锁。


才扶她起来，就闻见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传了过来，一条冰冷的铁链子就勒在云烨的脖子上。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节 两个有洁癖的人


云烨怵然一惊，正待反抗，铁链却自己滑落下来，那个如同野兽一样的女人歪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丝绝然。


忽然间，云烨明白了她这个举动的含义，她想死，她想利用这个机会找死。


方才云烨说猪也会吃人的话吓坏了她，如此悲惨的命运是她所不能接受的，死在刀下，要比被猪吃掉要幸福得多。


想通了起因，心中的愤怒就平息了下去，蹲下来对那个女人说：“我的处境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你是囚犯，我也是囚犯，一样要被他压榨，过了今日，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所以啊，你不要对我怀有敌意，细论起来，我们应该是朋友才对。”


“唐人没有一个好的，都是丛林里的蚂蟥，都要吸我们的血，你也一样。”谁能想到粗壮的如同男人般的咽喉里竟然可以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声音，难道说猪食有改变嗓音的功能？


一时半会给她解释不通，把她背起来弄出了猪圈，两个人已经一样臭了，旺财溜达过来，云烨不愿意把臭味在传染给它，就在猪圈外面，用荆条捆扎好一个简陋的担架，挂在旺财的身上让它拖着走。


有竹楼可以住，还不错，就是东南西北风都能钻进来，把那个女人放在竹床上，对她说：“我要给你洗澡，不要以为我要占你便宜，再说你也没便宜让我占。”


说完就准备把女人腰间的烂皮子解了下来，许多地方已经和皮肉黏在了一起，云烨小心的用刀子一点点割下来，等烂皮子和她的身体分离，腰间已经是血肉迷糊。不敢再碰，等伤口不再流血，才能给她清洁。


金创药窦燕山不给，那些愚蠢的土人又不会辨识草药，不是说他们是大山的孩子吗？为什么连这些常识都不知道？


在火塘上吊上一口锅，这是窦燕山给云烨的最大优惠，一个饿了一年的人是不能吃干饭的，加点水，倒进去一些米，开始熬粥。


火塘里扔进去几块石头，等石头烧热以后，就把它夹进陶土罐子里，五六块石头放进去，罐子里的水就变成了温水，这才拿出一块麻布开始给那个女人清洁身体。


“我们算是同病相怜，你就不告诉我你是谁吗？这很不礼貌。”


她的身体脏极了，有时候为了把陈年污垢弄下来，不得不用力擦，看到女人因为疼痛而绷紧的肌肉，云烨开口说话，希望可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我是这片土地的王，探戈王，我从母亲的手里接过权杖，所以我才是这里的王，那个唐人是外来者，是最卑鄙的客人。”


“你是一个失败的女王，探戈，你没有尽到保护你子民的义务，让他们沉沦在地狱的最深处，怎么样，你还想要忘忧草么？”


不用说，这个倒霉的女王一定是吸食了鸦片，才被窦燕山所控制，她最忠心的属下一定也吸食了这东西，所以窦燕山才能在这片土地上立足。


提到忘忧草，探戈女王就恐惧的把身子缩成一团，看样子，她的戒毒之路一定很凄惨。窦燕山唯一的错误就是不该因为愤怒而把探戈关在猪圈里，这给了她唯一的一条活路，否则，再过些日子，忘忧草一定会把她最后的防线也撕得支离破碎。那样，窦燕山会轻易地得到族群的祭器，完全不必费那些事。


老天爷，云烨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多污垢的身体，黑黑的污水顺着竹子的间隙哗哗的流下去，可以肯定，今年竹楼下的草会长的十分茂盛。


人总是要站队的，站在窦燕山哪里迟早会没命，云烨需要一个队友，比如这位探戈女王就是一个合适的队友。


只要这个女王的智慧在水平线以上，就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云烨不相信一个曾经的王，会没有一两样后手。


只是找队友从给她洗澡做起，就有些强人所难，窦燕山说的没错，云烨是接受不了探戈女王的，现在他的胃里面就已经开始翻江倒海。


最后一竹勺的清水浇下去，总算没有了令人发狂的黑色污水，给她擦干身体，云烨拿出好大的一块布，在最中间挖了一个洞，套在探戈女王的头上，在两边肋下的位置，拿麻线缝几下，最后拿一根绳子拴在她的腰间，很好啊，一件标准的麻袋装就成型了。


事实上衣服对探戈来说有些多余，外面的那些女人那个不是腰里绑一块兽皮，透皮露肉的满世界跑，云烨是为了自己，免得自己以后看到其它女人的身体，就联想到探戈恐怖的身体。


旺财闻到了米粥的清香，站在外面把头搁在门口往里面看，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喝过米粥了，可怜的旺财以前是不喝粥的，加了银耳的粥也不喝，给云烨准备的银耳莲子粥它尝过，不好喝，最喜欢醪糟，可惜这里没有，连喝口粥都成了奢侈的理想。


滚热的米粥在锅里冒着泡，探戈的鼻子不停的噏张，旺财伸出舌头舔着竹子，嘴角都有白涎流下来。


探戈对云烨把一锅粥的一半给了旺财很不满，而且云烨只给了她一碗，那一碗粥对她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倒是那匹马喝粥喝得吧唧吧唧的。


云烨把自己碗里的粥倒给了探戈，这一举动，让心怀不满的探戈多少感到了一丝暖意。喝完粥，探戈就盖着一床毯子沉沉的睡去了，在梦里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同样健壮如山的女人……


云烨穿着里衣，在青石板上使劲的揉搓自己的衣服，在水里淘一下拽上来再闻闻，发现那股子猪骚味似乎永远也请洗不掉，烦躁的把衣服丢在石板上，准备再洗一遍。


“哎呀呀，云侯居然会洗衣？这太出乎小弟的预料了，原先以为云兄的洁癖是装出来的，原来是真的，你的衣服已经洗了八遍，再搓下去就烂了，莫非云兄也要效仿这些野人穿兽皮不成？”


“窦燕山，少说风凉话，有皂角就给我，要不然我就只能穿着内衣到处跑。”


一大包皂角扔在云烨面前，窦燕山就蹲在边上看云烨洗衣服，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了，只要云烨在艰苦中挣扎，他就喜欢，然后自己再装出一副神的模样来搭救一下，窦家上上下下的仆役都很吃他这一套。


衣服到底洗干净了，云烨又把全身洗了一遍，皂角刮的皮肤生疼，这东西滑溜溜的，不好抓不说，还全是细细的木刺，所以这一个澡洗得很不舒服。


窦燕山站在河边的一颗榕树下看，云烨本来要把这家伙赶走，可是看到榕树垂下来的根须上爬满了水蛭，闻到了他的气味个个把身子探的老长，就放弃了赶走他的打算，都是男人，看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窦燕山说不定会损失几两血。


搭在石头上的衣衫被太阳晒得热哄哄的，穿上去很舒服，窦燕山耳朵后面带着几条子水蛭就打算上来和云烨说话，每一条水蛭都把血吸的满满的，就好像窦燕山猛然间长出来几根肉柱。


水蛭是出了名的吸血鬼，只要叮上不吸个够是绝对不会罢嘴的，这东西一边吸血会一边吐口水，这种口水会麻痹神经，并且会阻止血液凝固，被叮咬的人毫无知觉，比如现在的窦燕山。


“窦兄，你耳后何时长出来了几条子肉柱，这样一来，我兄的确威武了许多。”


窦燕山很奇怪云烨会这么说，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耳后，摸到一只水蛭用力的撕下来，满手都是鲜血，水蛭只揪下来半截，还有半截依旧牢牢地盯在他的后脖颈子上。


窦燕山狂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很快，一转眼就消失在他自己的竹楼里。


带着旺财来到窦燕山刚才站立的地方，指着那些如同蛆虫一样扭动的水蛭给旺财看看，动物天生的本能让旺财不停的后退，一直退到榕树树干笼罩的范围外面，才停下脚步。


很好，旺财现在知道怎么辨别水蛭了，不需要为它操心，人如果能回去，是不是给孙思邈带些水蛭回去，老道士已经为血液凝固的问题伤透了脑筋，说不定他能从水蛭的身上悟到些什么。


回到了自己的竹楼，云烨在竹楼门口铺上了一块竹排，好让旺财进到竹楼里，这里的夜晚太危险，后世很少的吸血蝙蝠之类的东西，现在一定很多，就算没有那东西，光是蚊虫就会让旺财吃尽苦头，单鹰给的小荷包还在，里面的药草还是在发挥作用，只要带着它，屋子里一般就不会有蚊子。


南诏的气候古怪，远比千年以后暖和，这才三月天河谷里就已经很热了，可是远处的山顶，却似乎还有白雪存在。越是往上走，就越是寒冷。


把丝线绷在门口，牢牢地拴在柱子上，这间屋子里，云烨，旺财睡觉的时候才不会乱动，至于探戈女王会不会动就不去管她了。


想到白天那根勒在脖子上的铁链，云烨又在自己的床边拉上几道。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六节 世上就没傻子


云烨以为自己已经熟悉了丛林的日子，哪里知道会一夜三惊，从火塘顶端跑烟的窗户里向外望，只能看见不停闪烁的星星，这在丛林里是极难得的景致，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这是后世对这片土地的评价。


不敢想家里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奶奶，辛月，那日暮，哦，还有自己小小的孩儿，不知道辛月把给孩子喂奶时拍他后背的毛病改掉了没有，总是弄得孩子吐奶，还敢说孩子吃饱了，奶奶今天的佛经念完了吧，不知道没有自己陪着说话，会不会赶到寂寞？那日暮应该不会再从辛月的首饰盒子里捡首饰了吧，上回被辛月狠狠地揍了一顿，也不知长没长记性。


润娘，现在哥哥不在，你就不要再去爬墙头会见自己的情郎了，秦老二已经为这事，挨了好几顿家法了，大丫，千万不要和单鹰眉来眼去的，那个混蛋是个穷鬼，还欠着咱家一屁股烂账。


再想到几个小的，还有莳莳和小武，云烨就感觉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憋闷的喘不上起来。


但愿他们能看懂自己留下的标记，如果李二能看到的话，一定能够发现秘密，他就是一个专门为了发现别人的秘密而存在的人，字面上的浓厚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外面没有风，一丝动静都没有，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猿啼，让这个黑夜更加的沉寂，鸟鸣山更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索性披衣而起，把身体埋在干草堆里的旺财警觉的抬起头，看见是云烨，又把头埋进草里，闭上眼睛继续睡。


“我很饿，如果你还有米，现在可以再给我一点。”


探戈清脆的声音从对面传来过来，如果只听声音，在黑暗里会带给人无限的遐思，可惜云烨知道对面床上睡着一位大女人，很大只的女人。


用竹管吹着了火塘里面的木炭，很快，就有橘红色的火苗钻了出来，探戈有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想要到火塘边上来。


“小心，我在屋子里栓了几条丝线，慢一些，不要伤着你。”


“我看见你栓丝线了，细细的绳子能伤着谁？你就靠它给你保护么？”她刚走了两步，就被丝线勒住，借着火光，云烨看见有血流了出来。


探戈止住步子稍稍后退，看看自己胳膊上的伤口说：“你的绳子很结实。”


云烨不置可否，拿着一截干了的山药，放在火上烤，外面的山药皮很快就焙烤成了黑色，手一挫，皮就掉了，指头粗的干山药散发出一股近似烤馒头的焦香。


递给爬过来的探戈半截，再把剩下的半截往身后一送，立刻就有嘎巴嘎巴的声音传过来，只要是吃的，旺财从不错过。


食物很少，聊胜于无，三两根山药干无论如何也填不满两个人，一匹马的肚子，怪不得窦燕山说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饥饿如何可怕，当你的胃抽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食物，你的脑子里不会有其他的东西。


窦燕山很刻薄，他只提供了云烨一个人的口粮，如果煮粥，勉强够两个人吃的，但是加上一匹马，就远远不够了。


这是他防止云烨逃跑的新办法，没有食物，走不出丛林，这是孩子都明白的道理，世界上最简单的办法，往往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不要说一个人凭借自己的丛林知识就能穿越洪荒，那只是一个传说，为什么一个探险小队，最少也需要三个人，这是有道理的。只有三个人才能勉强做到互为支援，两个人都不行。


丛林里的确有很多的食物，但是大部分是为野兽准备的，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胃，消化不了那些原始的食物。


“你为什么要给你的马喂粮食，哪怕自己挨饿，也要让它吃饱，马不是就该吃草么？”探戈没见过谁会对自己的马会这么好。


“我只解释一遍，你听好了，对我而言，旺财是我兄弟，他不是一匹马，是我的伙伴，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几个生命里，旺财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想给她讲旺财的事情，这些事给辛月都没有说过，有些秘密或许藏在心里比较好，旺财是最贴近自己秘密的生物，云烨对旺财甚至有一种亲人的感觉。


在云家谁都知道，伺候侯爷的时候不小心怠慢了，没关系，侯爷会一笑了之，可是慢待了旺财，侯爷就会大怒，处罚起人来毫不留情。


小丫是云烨最疼爱的妹子，闯了什么祸都不会受到责罚，唯独在用蜡烛烧了旺财尾巴的时候，云烨的脸黑了三天，从那以后，小丫再也不敢捉弄旺财了。


“你是谁，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的客人很骄傲，但是他对你似乎充满了友善，你说你们是敌人，这可能么？”


“窦燕山以前是一位贵公子，现在跑到南诏来就是因为他的家被人给毁了，爷爷被吓死，父亲自杀，他的家人流落四方，有的为奴为婢，知不知道，我就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所以我们之间没有可能和解，只会生死相搏。相信你也不会和他共处在一片蓝天之下，所以，我们是天然的盟友。”


探戈到底是做了好多年的女王，事情考虑的很周全，想了一会儿，才艰难的问：“你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我们太穷了，祖先的祭器我不会给你，我们的粮食不够吃，也不能给你，我听说大唐的女子很美，所以你也看不上部落里的女人，我们只有这些，你到底想要些什么，阿妈说过，想要得到帮助，就要付得起粮食，我害怕付不起你要的粮食。”


“你阿妈是个谨慎的人，我要得报酬就是你得把我送出丛林，我是繁华世界的人，在你们这里一天都呆不下去，我对你们没有任何企图，我只想回家。”


“我不相信唐人，南诏的头人都不会相信唐人，你们占据了最富庶的土地，最平缓的河流，你们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听说你们的衣服也很多，每个人都有两件吧？为什么你们还要抢走我们最后的一片可以活下去的土地？阿妈说过，你们对土地有着没有尽头的欲望，总想霸占所有的土地，你们就算每个人都有雪山那么大的一片土地，你们也种不过来啊。


如果你真的是他的敌人的话，那就不要帮助他，让我杀死他，为我的六个男人报仇。”探戈有着其他土人所没有的远见卓识，不管云烨说什么，她都不在相信，就算云烨现在说天黑了，她也会反射性的摇头，窦燕山给了她刻骨铭心的教育，比如说她六个男人的死。


联盟没有结成，就算是最愚蠢的土人，在吃了一次大亏之后，也会选择自己姓动，宁愿战死，也不肯相信一个不靠谱的朋友。更何况这个朋友看起来比上一个更加的危险。


事情谈不妥，也就死心了，云烨躺在自己的床上顷刻间就睡了过去，现在愁肠百结没有半点作用，不如养好精神应付明日的考验。


天亮了，却没有太阳，天上飘满了云彩，空气里都仿佛湿漉漉的，吸一口沁人心脾，这是森林氧吧的作用，伸个懒腰，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先把那些细绳收起来，这是自己最后的防线。


带着旺财出了门，窦家的老管家神色郁闷，见到云烨躬身问好，他是一个很有素质的人，明明知道云烨是自己家的生死大敌，他依然牢牢的记着自己的身份。


“云侯昨夜睡得可还安逸？小处简陋，委屈侯爷了，如果在长安，我家的小楼铺陈奢华一定会让侯爷满意，可是那座美丽的小楼，老奴眼睁睁的看着他化为飞灰，不知云侯可还记得那座小楼？”


云烨仿佛没有听见老管家话语里的讽刺之意，大刺刺的说：“昨日见窦兄忽然多出来几根肉柱，看上去威武不凡，不知那些肉柱有没有长得更加大一些，不如我前去探望窦兄一番，好尽尽客人的本份。”


老管家即使有再好的脾气，一想到少爷的头肿的和猪头没有区别，指着云烨大声说：“云侯，你莫要欺人太甚，昨日你明明看见榕树上有蚂蟥，偏偏不说，害得我家少爷生生的被十几只吗蝗叮咬，你好毒的心。”


想到昨日窦燕山后脖颈子全是吸饱了血的红色的水蛭，奔跑起来水蛭乱抖，就像是脖颈子上长了许多红色的毛发，让云烨既是欣喜，又是心惊，丛林里的东西没一样是简单的。


“老窦，你在窦家执意最少有五十年了吧，怎么就越活越回去了，把人做成蜡烛这种事情你也干的出来？你就没有女儿，孙女，要是你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被人家做成蜡烛给点了，你会是什么心情，所以老子做的事情堂堂正正，窦家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人家要是还好好的没报应，老天还有眼吗？”


老管家想要分辨，被云烨止住了，他说：“你家公子不就是想要点金子吗？你家仆役里有没有会一点木匠活的，我需要他的帮助，做好几个物件，好去淘金子，免得你们一个个的被饿死在丛林里。”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七节 杀心渐起


不窦燕山伤得很厉害，蚂蟥咬破的伤口想要把血止住很不容易，一般需要整整一天，十几个伤口在一天时间内，会让他失去大量的血液。


高烧不退，估计被脏东西侵入了，在云烨去看他的时候，他的神志还算清醒，肿的猪头一样还能挤出一副难看的笑脸，就是云烨也不得不说一句“好汉子！”


给窦燕山清洗了伤口，让老管家用仅有的一点烈酒给他擦拭腋窝，耳后，熬了柳条水，清洗他的伤口，但愿这东西有用。


长期出野外的人都知道一点常识，那就是被吗蝗叮咬了，立刻需要用野牡丹的叶子捣成糊糊，贴在伤口上，这样很快就会止住流血。


云烨很饿，旺财背上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虽然窦燕山楼下就有好大的一丛野牡丹，云烨也假装看不见，忙忙碌碌的帮助窦燕山用酒降温。


“云侯为何对我这个敌人如此上心？”


他到这个时候还是不放弃和云烨做朋友，看到云烨四处忙碌，心有所感，特意问一句。


“我其实很希望你死掉，可是想想你的为人，就不敢让你死了，因为在你死之前，你一定会拖我陪葬，这样你黄泉路上就不会感到寂寞了。”


窦燕山想笑，可是皮肤绷得太紧，在那里艰难的拍着手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云侯也，我若是好好的活着，你就不会死，如果我的雄心壮志都化为飞灰，云侯，你就是不想陪我走一遭地狱，也不成。”


“那你就好好活着吧，加把劲，把烧先退下去，如果在长安我有无数的办法把你的体温降下来，可是在这个鬼地方，就看你自己的意志是不是够强，这时候你需要静养，顺便说一句，你也需要大量的金子来安抚你惴惴不安的属下，我就不陪你了，去弄金子，不是为了你，是为你家里那些受到无辜牵累的妇孺。”


“我窦燕山一生中最讨厌肮脏，下来就是蠢人，肮脏的蠢人我只要见到，就有一股想要掐死的冲动，云侯，知不知道，和你谈话很舒坦，和你一起喝酒很舒坦，你告诉我一句实话，假如窦家没有人烛这件事，你还会参与李二的计划吗？”


“不会，根本不会，你家坐大关我屁事，那是皇帝的事情，收留裴英是皇帝硬砸过来的，你在书院大门里进出的时候，老太监无舌，就在书院，你不会不知道无舌是谁吧？”


“原来如此，又无舌那条毒蛇在你哪，你想要放水都没机会。”窦燕山无力的躺在床上，老管家托着他的头，脖子上缠着的干净麻布，好像又湿透了，殷红一片。


采金子最好是自己人，窦燕山不允许土人把这一门手艺学会，特意安排了窦家最忠心的七八个仆役供云烨使唤，只要他不逃跑，这些人都需要听他的。


采金子很简单，只需要一个溜槽，一个溜扳，再加上已和采金盘就齐活了，丛林里最多的就是木头，溜槽上布满了一个个的小阶梯，只要铺上麻布，两边用镶条压紧，这样做的好处是比重比石头泥土大了好多的金矿就会留在一个个的小阶梯上，大的鹅卵石会从上面被耙子刮下去，一遍遍的用水流冲刷过后，收起麻布，把上面的金矿收起来，倒进采金盘里，最后拿着采金盘，贴着水面不停的摇，用离心力把轻的废物淘出去，最后从很少的精矿里把小小的金粒收起来就好，很可惜，水银这东西在大唐太昂贵，都被一些爱好长生的人士高价买走，炼成丹药吃下去了，所以窦燕山这个穷鬼没有，要不然云烨连最后的一点金子都不会浪费。


部落的金子来自于河流，一条蜿蜒的小河从一个洞窟里流了出来，两岸甚至还有发过洪水的痕迹，看着洞窟，云烨就知道，这座山里有一个储量丰富的金矿，要不然，河沙里不会有这么些金子，土人采金子很有耐心，抓着一把沙子放手上挑，老天爷，怪得他们铸造一套金器，最少需要一代人的积累。


山洞里一定会有更多的金子，但是云烨不打算告诉窦燕山，古人对洞窟有着天然的畏惧之心，尤其是这种产金子的洞窟，认为金子是上天的赐予，有多大能力就采多少金子，如果一昧的追根溯源，会招来老天震怒，降下奇祸。


云烨爱死古人的这种习俗了，李二都捧着一个破碗吃饭，就是嫌自己的碗太完美，特意把碗敲一个小缺口，意思是只有献给上天的礼器可以十全十美，自己不敢和上天比肩，用一个破碗就好。


云家以后不做生意了，现在已经招摇的让人恨了，以后没事干就找一两座金矿，淘点金子也好，自己出现在大唐的地方后世称之为白银市，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到处金子和银子的地方，虽然最多的是铜，可是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金铜不分家，有铜的地方，一定会有金子，如果闲来无事，就去那里找金子去。


支好了溜槽，窦家的仆役就开始往溜槽上堆沙石，那头有人一桶一桶的往下浇水，虽然只需要起一个小坝把水位抬高到溜槽的位置，就可以让水自己冲刷溜槽，云烨决定不这么做，窦家的人当牲口使，没什么错，更何况，负责倒水的家伙刚才居然想让旺财替他背那些沉重的工具，混蛋，你就一辈子倒水吧，回头需要特意在窦燕山面前夸奖一下这个家伙，说这家伙倒水倒的最好，其他人都不成。


没想到啊，这里的金矿品位居然如此之高，只冲刷了四遍，溜槽的小平台就被金矿填平了，止住了仆役们的动作，吩咐两个仆役把麻布上的金矿倒进采金盘，光是肉眼看，云烨就发现了好些金砂。


亲自脱鞋下水，站在水里摇晃采金盘，不到半个时辰，采金盘底子上就基本剩下金砂了，把水倒出去，用猪鬃做的小刷子小心的把金子倒在一个木桩子上，等水分蒸发干，收拢起来，颠一颠，足有一两，云烨惊讶得合不拢嘴，而那些仆役眼珠子都红了，不用催促，自己就开始疯狂的劳作起来，那一小包金子，给了他们无穷的力量。


旺财离大树远远的四处找好吃的嫩草，云烨自己躺在新做的躺椅上，晒着这个地方难得出现的太阳。


有一种青草很好吃，就是不多，需要往草丛里多走一点，刚走了两步，一条胳膊粗的蛇就缠在了旺财的前腿上，蠕动着身体往紧里缩，旺财大惊，抬着一只前腿，就往云烨身边跑。


听到旺财的嘶鸣声云烨一下子就蹿了起来，大声的喊着窦家的仆役上前帮忙，以为出现了猛兽。


到了跟前一看，旺财的前腿上居然缠绕着一直蛇，吐着开叉的舌头就要往旺财的脖子上缠，云烨从地上捡起一把锄头，抡圆了就砸在蟒蛇的头上，蟒蛇的头耷拉了下来，身子却依然不动，还是牢牢地缠在旺财的前腿上，疼得旺财直叫唤。


那些窦家的仆役一个个裂开了大嘴笑嘻嘻的看热闹，没有一个上来帮忙的，云烨强自冷静下来，掏出自己的小刀，抓着蛇头狠狠地刺了几下，然后再沿着刺破的口子，把蛇头割了下来，割断蛇头，云烨清楚的看到，蟒蛇晶莹的白色肌肉，迅速的膨大起来，细细的身子也一瞬间就变粗了，缓缓地从旺财的腿上滑落下来，尾巴犹自不停的抖动。


把蟒蛇踢到一边，仔细的给藏在自己身后的旺财检查一下，除了腿上出现了几圈血痕之外，没有其他的伤痕，幸好是一条蟒蛇，不是毒蛇，要不然云烨现在哭都没眼泪。


厌恶的看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混蛋，云烨这一刻很想杀人，侯爷做得久了，也就有了一些威严，那些仆役们纷纷低下头，继续干活，仿佛刚才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掏出一块糕点，这是看望窦燕山的时候从他那里拿的，虽然很粗糙，好歹也是糕点，塞进旺财的嘴里为他压惊，到现在，它还在浑身发抖。


丛林里只要有补充热量的机会就绝对不能错过，把蟒蛇的尸体用木楔子钉在一颗没有蚂蟥的树干上，小刀从砍掉头的位置上开始剥皮。


皮剥得很顺利，近两米长的蛇，足有十几斤，野外蛇其实很脏，蛇皮下面有好多的寄生虫，这就是云烨一直不喜欢吃野味的缘由，野生的东西一般都有寄生虫，后世场夺走许多人生命的大瘟疫，就是因为没有管好嘴吃出来的毛病。


他不打算放过这条蛇，窦燕山身体虚弱，需要一些高热量的东西来将养一下，用这条蛇，给他补充一点营养也算是尽到了朋友的责任。


老窦喜欢吃脍，对生的东西情有独钟，说不定会喜欢吃蛇脍，听说三国著名的谋士陈登就是因为喜欢吃脍，结果吃的满肚子的寄生虫，到了末期腹大如鼓，身体消瘦，满满一肚子都是虫子，云烨看着蛇肉上不停蠕动的寄生虫在太阳的暴晒下慢慢钻进了蛇肉里，满意的点点头，这的确是一个大补的好东西。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八节 天若令其亡，必先令其狂


从看到采金盘里看到第一粒金子的时候，云烨就知道窦燕山死定了，探戈女王或许不会相信云烨，可是人类在金子面前还有多少理智，云烨很清楚。


南诏可不是只有探戈这么一个部落，他是成百上千个部落的总称，云贵高原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如果让他们知道有一个部落已经沦落在唐人手中，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如果说在驱除敌人的时候他们还会考虑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但是在金子面前，那些已经知道金子宝贵的部落头人一定会以死相搏的。


“探戈部落发现了黄金海。”云烨轻描淡写的把这句话告诉了探戈女王，今天一天的产量，五两金子被装在小布袋里，被轻易地扔在地板上。


探戈半信半疑的打开布袋，把金子倒在了饭碗里，黄色的金沙刚刚没过了碗底，她看得很仔细，良久之后抬头对云烨说：“没错，都是金子，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你的客人有一种工具，使用了这种工具，两个人，每天都会采这么些金子，我昨天就告诉你了，你不相信，我把金子拿过来给你看一下，还要给你的客人看看，这几天他一定会多制造一些工具，你们南诏的金子很快就会被他采完。”


云烨说完，就拎着蛇肉，端着金子去找窦燕山，身后的竹楼里传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小楼也颤抖了一下，他的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


窦燕山的血到底止住了，睡了一整天有了一些精神，斜倚在床上听自家的仆役汇报今日的成果，当他听到一天之间就采来五两金子，立刻就坐了起来，想要大笑，又担心伤了身体，精神很是健旺，正要夸奖仆人两句，就停竹楼外传来云烨和老管家的声音，他又躺了下去，装作身体虚弱的样子。


云烨把装金子的碗随便搁在窗前的桌子上，君子耻于谈钱，拎着那条剥了皮的蛇，来到窦燕山床前，把蛇在他的眼前晃晃，放在他的床上看书的矮几上，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让窦燕山伸出舌头看了舌苔，这才坐下来对窦燕山说：“金子的事不出我们所料，采来五两，不说这些阿堵物，让管家去处理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烧退了，性命无碍，今日我无意中抓到了一条蟒蛇，告诉你，这可是益气补血的好东西，自己没舍得吃，给你拎来了，你需要这东西，赶快把身子养好，我准备看看你到底如何扬威于异域。”


窦燕山果有君子风范，对金子看都不看，拿手碰碰矮几上的蛇肉，只觉得晶莹剔透，很是美味的样子，想到多日没有吃过鲜美的脍，不由的口中生津。


“云侯美意，窦燕山愧受，不如就让厨下将此美食飞刀斩成脍，小弟这里还有上好的黄芥，不如我们共谋一醉可好？”


“你吃蛇肉没问题，酒还是不要喝了，你的脑袋肿的如此大，你不觉得碍眼，我还觉得难受呢，酒是发物，你还是不要喝为好，你多给我点粮食，我家旺财总是吃不饱，小气的，在长安，旺财一般都是自己去街市上买吃的。”


窦燕山笑呵呵的答应，旺财在云家的宝贝地位没人不知道，现在过得的却惨了点，遂吩咐老管家给云烨一斗米，顺便把腊肉也割了一条子，让云烨下饭。


眼看着云烨出了门，窦燕山起身一个健步就来到窗前，端起黑陶碗里的黄金仔细看，在落日的余辉中，金子闪闪发光。


“公子，这云烨真的一天就弄来这么些金子，老奴小看这个纨绔了。”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云烨聪明绝顶，有这样的奇迹发生不算离谱，可惜这样的人最后无论如何也是必须要杀掉的，太可惜了。”


“公子您前些时日不是还想尽力招揽他么？为何今日起了杀心，要杀他为何不在长安下手，带着他的首级，我们还方便些。”


窦燕山指着自己脸说：“这种人会看透别人的心思，我站在那棵大树下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在我面前设防，结果，他若无其事的在洗澡，对我的羞辱不加理会，他之所以忍耐这种羞辱，就是想看着我被水蛭吸血，若不是他预料到我死之日就是他自己的末日，绝对不会提醒我身上有水蛭，现在想想，我都遍体冷汗，我先前幻想让他为我所用，真是可笑，我不过稍一疏忽，就差点被他刑杀于无形，他还有一种本事，就是让人不自觉的对他心生好感，他害死我全家，我面对着他，居然生不出一点恨意，除了遗憾，什么都没有，可以预见，在我杀了他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开心。”


“此人心地恶毒，公子，我们还是尽快下手为好，莫要再被他所欺，这条蛇一定有毒，老奴这就把它扔掉。”


“不会的，云烨现在绝对不想我死，我问过其他人了，这条蛇的出现绝对是意外，所以蛇没有问题，你去吩咐厨下把它做成脍，我很想吃。”


“公子，不可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说不定会有无穷的后患。”


“山叔，我不是一个蠢货，这是对我的心境的一种考验罢了，云烨出了题，我就必须接着，三国时期，魏国大将羊牯敢吃吴国大将陆抗送来的药，我为何不能吃云烨送来的蛇？欲做大事，胆大心细必不可少，不会有事的，你放心的去做吧。”


老管家山叔无奈的拱手告辞，拿着蛇去厨房让厨子做准备，再三叮咛让厨子做好以后，先找个土人的小孩子试试，到底有么有毒。如果蛇肉有毒，他决定先杀了云烨，再去跟公子请罪。


云烨不敢轻易的走进丛林，黑越越的林子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机，站在竹楼里，隔着门看远处最高的那棵树。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不用看就知道，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大树的霸道的生存方式，几乎让他们无路可走。


后世把这种法则叫做丛林法则，强者占有所有的资源，弱者一无所有。


丛林法则是一个社会学政治学概念，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专制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


上学的时候死记硬背下来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了重新的理解，云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只是身在彀中，想要逃脱，却如黏在蜘蛛网上的飞虫，束手束脚，只能垂死挣扎。


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如果自觉自愿的接受李二，长孙，李靖他们的改造，想必自己的生活一定会过的舒坦无比，公侯万代谈不到，三五代，云烨还是可以保证的。


回想起来，自己所有的苦头都是自找的，所有的麻烦也是自己找的，一个后世的人来到大唐，难道说要重新接受一次封建主义教育才能在这里立足么？


探戈一直在殴打那些男人，可是没有效果，东边赶起来，西边的又会躺下，在猪圈里都没有损坏的嗓音，这时候已经有些沙哑了，无论她说什么，那些人都只是耷拉着脑袋。


窦燕山脸上的浮肿已经消散，又恢复了他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趴在栏杆上看探戈忙碌，老管家递上来一颗药丸，窦燕山随手抛了下去。


底下那群被探戈刚刚鼓起来一点勇气的土人，立刻大乱，小小的药丸不停的在那些肮脏的手里传递，不知是谁先给别人来了一拳，这些人这时候好像才想起来自己有手脚，会打人，刚刚衰弱的连站立都成问题的人，这时候变成了一匹匹的恶狼，红着眼珠子，用手用脚，用牙齿相互厮打，争夺。


探戈女王疯狂的扑进人群里，把那些瘦弱的男人一个个的抛出来，自己抢到了那颗药丸子，在那些人狼一般的眼神中，把那颗药丸子，远远的扔进了小河里。


捶着自己的胸膛冲着白衣飘飘的窦燕山大声的嘶吼：“魔鬼，魔鬼！”


窦燕山和煦的笑了，甚至有那么一丝羞涩，从管家手里又拿过两颗药丸子，朝着人最多的地方扔了下去，明亮的眼睛里还带着一点好奇。


探戈女王还想把药丸子抢过来，却被那些野兽一样的人群淹没，两个最强壮的人得到了药丸，现在早就看不出药丸的颜色，更像两个泥球，一到手，就立刻把药丸子吞了下去。


很快他们就在那些人羡慕的眼光中倒在地上，剧烈的抽搐，折腾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教无声息的躺在那里不动了……


窦燕山在看，云烨在看，躺在泥沼里的探戈女王在看，窦燕山捂着鼻子后退了一步，那两个男人失禁的气味伤害到了他。


云烨却在衡量在这样的严重的刺激下，探戈女王会不会发疯，至于死去的那两个鸦片鬼，他实在是生不出同情之意，不管是被动吸毒，还是主动吸毒，都不会有太好的下场，在后世见得多了，现在，或许到了自己该走的时候了，探戈答应给自己造的竹筏，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九节 女王之死


探戈女王有一种本事，那就是无论刚刚收拾得多么干净，她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己弄得和猪一样脏。现在她又成了一个泥人。


窦燕山不在乎探戈的存在，认为这只是一只嗡嗡叫的苍蝇，只要自己想，随时都可以一巴掌拍死，他在等待他的大军，大唐总是有一些梦想发财的家伙会愿意来到南诏，金子就是最好的召唤。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拥有几千名勇士，窦燕山就兴奋的彻夜难眠，他很想让云烨看看自己的力量，在他最惊讶的时候，杀死他，也算是对他的一种尊重，窦燕山甚至想好了凭吊云烨时的悼词。


找一片风景最美的地方把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埋葬在那里，一定很有雅趣，只要自己一有空闲，就会来到云烨的墓前给他讲述自己的每一个丰功伟绩。


窦家残余的人马全部到了南诏，三百余人的队伍挤满了整个寨子，南诏的地形已经被他画成地图，挂在墙面上，日夜苦思进军的策略。


没心思管束自己的部下，他们在窦家遭受重创之后还能追随自己来到深山老林里，本身就是好样的，至于杀个人，强奸一下那些土人妇女，在他看来这都是小事情。


云烨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居然会看见曲卓，那个油滑的小子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一位管事，他见到云烨的时候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不过这种情绪很快就变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呼喝着那些大唐来的游侠儿从骡马上往下搬运各种器械，粮食，仿佛从来没有见过云烨一般。


没有机会说话，尽管云烨很想问问家里的状况，却没有一点机会，曲卓一会儿指挥搭房子，一会儿嚷嚷着让那些人把粮食摊开晾晒，免得受了潮。


探戈每看到一队唐人到达寨子，脸上就多一份狰狞，站在云烨的立场，它既对土人抱有一分同情，又对那些唐人多了一点希望，最后得出结论，这些人的死活和自己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那个该死的老管家现在对自己看管得极严，快要做到寸步不离的地步，只要云烨想要去外面溜达，他一定会在半路上等待云烨，执礼甚恭，只是嘴角的嘲讽无论如何也掩盖不掉。


路过曲卓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明天早上把管家拖住半个时辰。”就进了窦燕山的竹楼，现在这间小楼已经变成了帅帐，案几上堆满了各种文书，旁边还有两个文书在帮着窦燕山处理文书。


“云侯，你来了，你是军阵上的行家，你帮我看看这些计划可有纰漏？”


“丛林作战我们唐人既不占天时，也不占地利，所持者只有人和这一条，这里山高林密，地势险要，你既然想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准备毕其功于一役，否则那些土人遁入山林，想要再一一剿灭，那是做梦，他们无休止的偷袭，会让你疲于奔命，活活累死在丛林里，所以，你要做好以少击众的准备，将士们的想要以一击十，必须做到兵坚甲利，窦燕山，我知道你急于建功立业，你先做好准备，一定要做好扎实的准备，不出手则罢了，一出手就必须尽全力。”


“云侯果然是金玉良言，你我皆是华夏子民，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一个国度是如何的振奋人心，到时候这片土地由我勤劳的中原百姓来开发，一定会比桃花源更加的令人向往，云烨，你我携手如何，就算日后你我会兵戎相见那也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先让我们把林子的那些猴子清除掉如何？”


云烨毫不怀疑窦燕山此刻的真诚，所有的伟大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把前景描述的无比的美丽动人，随时随地的真心对待每一个有用的人，只是这种真心是有时间限制的，就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见不得阳光。


“老窦，南诏是你的，你历尽苦楚，才有现在的成绩，不要被我这个不相干的人分走你的荣耀，你有理想，我何尝没有，如果可能我们会各自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我不想隐藏在你的光芒下，为了我的理想，死也不会。”


云烨说完这番话拱拱手走了出去，一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几乎被汗水浸透，从窦燕山惋惜的目光里，他知道窦燕山绝对不会让自己活着出这片林子。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讲那些话，难道说和探戈女王相处的久了自己的智商在下降？连虚与委蛇都不会了？


回到自己的竹楼，彻夜难眠，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猛然间坐起来，害得旺财也没有睡好，或许它感受到了云烨的不安，把头耷在床边上，靠着云烨整整一夜连个响鼻都没打。


天就要亮的时候，探戈女王不知道从哪里钻了进来，对已经穿好衣服的云烨说：“你如果想走，现在是最好的时候，那个管家和大部分看着你的人有事情被叫走了，他留下两个人，已经被我杀了，如果你要和他们一伙来欺负我们，就当我什么都没做。”


听了这话，云烨大喜，拍拍旺财就要出门，探戈拉住云烨，从自己的背后掏出来一把刀子对云烨说：“幸好你选择离开，要不然我现在就会杀了你。我们这回聚集了九垌十八寨的力量，要把所有的唐人全部杀光，你的选择让我舒服了好多。”


“少说屁话，赶紧跑路，有多少蠢货就是因为话太多才丧失了最好的逃跑时间。”云烨拉开门急匆匆的往外走。


探戈女王在小路上纵掠如飞，云烨骑着旺财在后面紧紧追赶，才到河边，云烨就听到后面有急促的马蹄声，声势很大。


顾不上许多，赶紧跳上探戈女王从河茬里拽出来的竹筏，旺财以前经常在东洋河上坐竹筏，见到筏子，欢喜得叫一声，也跳了上去，一上了筏子，就立刻卧在筏子上似乎在等待小丫她们给自己挠肚皮。


探戈女王奋力的把竹筏推进河里，自己跳上河岸，拿着一个巨大的竹竿就向来路冲了过去……


云烨听到人叫马嘶的声音，却不敢停留，回到岸上除了陪探戈一起死，没有半点用处，咬着牙把竹筏拼命的往河的那一边撑。


披着皮甲的窦燕山出现在河边，大声的朝云烨喊话：“云侯，你如果还顾惜探戈的性命，就把筏子撑过来，否则，我会立刻砍下她的头。”


听到声音的云烨回头一看，胸口就有些发闷，探戈被两个壮汉拖着站在河边，身上插满了箭支，低垂着头，生死不知。


正在云烨天人交战的之时，探戈女王忽然抬起头，大笑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在山谷间回荡：“我是大山的女儿，用不着你们这些唐狗来救！”


云烨跌坐在竹筏上眼看着探戈张嘴咬在一个壮汉的咽喉上，一节带着血渍的刀尖从她的前胸露了出来。


探戈抱着壮汉如同甜蜜的情人相拥着一起倒在地上，狂怒之极的窦燕山举起横刀一到就斩下了探戈的人头，那颗头颅像皮球一样滚进河水里。


云烨抱着旺财嚎啕大哭，就像一个无助的孩子……


河面上箭如雨下，云烨似乎忘记了躲避，也没有拿起探戈给他准备的竹子做的盾牌，任由竹筏带着他随波逐流。


窦燕山的身后有黑烟升起，云烨知道那是九垌十八寨的土人动手了。


窦燕山恨恨的射出了自己的最后一支箭，那支箭才道河心就失去了动力，轻飘飘的随风飘落，笃的一声落在竹筏上，没有钉在竹子上，弹了一下，就掉在云烨的手边。


拾起箭，把他从中间折断，抛掉尾羽，把带着箭头的一半揣进怀里，或许将来的某一天这只箭会插在窦燕山的胸膛上。


窦燕山走了，如果他沿着河岸继续追赶，说不定会在某一处狭窄的河道上拦截住云烨，可是身后的厮杀声愈演愈烈，他作为主帅离开指挥位置本身就是一种失职，他没有片刻的迁延，拨转马头就向浓烟升起的地方冲去。


河谷里似乎还有探戈的声音，云烨聚精会神的侧耳倾听，他想牢牢的记住这个甜美的声音，自己欠南诏人一条性命。


其实是自己亲手毁灭了探戈的王国，如果自己不释放了金子这个吞噬生命的恶魔，说不定探戈他们不会死，虽然日子会苦一些，却无论如何不会死，窦燕山想要在南诏立足，就不会把自己的奴隶都杀掉。


窦燕山注定不会有好结果，曲卓这样的混蛋都混进了他的队伍，而且还是管事，那么一定会有很多的百骑司密探也环绕在窦燕山的周围。


如果李二能窥破云烨留下的密语，说不定那些后来的游侠儿都会是大唐的职业军人。这是云烨的猜想，最理想的猜想，只是窦燕山，你千万不要死在李二的手里，一定要从李二这个权谋大师的手里逃掉，否则，自己百年之后如何去面对探戈的亡灵？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节 远方的信


一大群鸽子腿上绑着小竹管，在群山峻岭之间努力的飞翔，穿越巴山蜀水本身就是一件极度艰苦的工作，更何况这片土天空里饥饿的老鹰，鹞子，满世界都是，它们比鸽子飞得高，飞得快，脚爪，长喙也更加的有力，作为天空的霸主，只要是天上飞的，基本上都是它们的食物。


鸽子又何能幸免？只是这些霸主们在啄食食物的时候，是不会去管食物腿上到底绑着什么的，只觉得很碍事，一口就把竹管啄下来，扔到脚下的山谷里去了。


鸽子为了回家，忽闪着翅膀努力的飞回到了那个有很多两条腿动物的城市，当它们看到城墙的时候，十六只鸽子，就剩下三只，两只飞去了城里，还有一只径直飞回了云家。


老钱阴郁着脸，背着手在院子里指挥仆役们把从库房里的搬出来晾晒的粮食往回收，不时地抬头看看和他的脸一样抑郁的天空骂几声。


一只蓝色的鸽子摇摇晃晃的从天空落下来，就落在粮食堆里，不管不顾的开始啄食。老钱眼睛一亮，抓住鸽子，从它的腿上取下竹管，抽出里面的一小块涂了腊的布帛看，手一抖，鸽子掉回粮食堆里，仆役们正要把鸽子捡出来，这东西总是边吃边拉，会弄脏粮食，就听老钱大吼一声：“就让它吃，就让它吃，爱吃多少吃多，把清水给它备好。”


说完就嚎啕大哭着向内院奔去。


“侯爷有消息了，侯爷有消息了，老天爷啊，可是有消息了。”


内院里辛月正点着那日暮的脑袋教训她不许光吃肉，青菜也要多吃，乍一听老钱在院子里吆喝，才听清楚他喊些什么，腿一软就歪倒在地上。


丈夫给家里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离家四个月，只说是要去伺候长辈，辛月从不相信这句话，自己的男人自己岂有不了解的，就算是要去伺候长辈，也一定会把长辈请回家，让家里人见见，把所有事情安排妥当，才有出门的可能，绝对不会抛下一大家子人独自跑出去。


除非遇到了危险，非常大的危险，才会这样做，辛月对自己丈夫在外面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就算知道，也只知道一些快乐高兴的事情，苦难和危险丈夫从来都不说，辛月也不敢问，她就是再耍小性子也不敢问云烨不愿意说的事情。


这些天辛月把孩子交给两个乳娘照顾，自己亲自打理云府，就算丈夫回不来，她也会把这个家打折干净，交给长大成人的儿子，然后就能去见自己的夫君了。


那日暮把满满一碗青菜丢在桌子上，抱着微凸的肚子就来到了门外，云烨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的消息，这让她很是委屈，如今有消息了，自然着急。


从老钱手里抢过布条，看了半天才想起自己不识字，又把布条给了辛月，瞪着眼睛等辛月给她说说。


辛月恢复了诰命夫人的本色，从容的接过布条，只见上面写着：“南诏乱，窦燕山叛，交战甚急，云侯现，乘竹筏，遁入大江。”


辛月在一瞬间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夫君落在了窦燕山手上，现在乘坐竹筏逃到了大江上。


一想到那里战火纷飞，云烨正在艰难的求生，大颗的泪水就滑落下来，心痛如刀割。那日暮急切的拽她的袖口，想知道丈夫到底在哪。


抹一把泪水，辛月对那日暮说：“夫君在南诏，正在办事情，等事情办完就会来，让你乖乖的听话，去把那碗青菜吃光。”


对于云烨那日暮从来就不会拒绝，草原上男人家出门半年一年的很正常，只要平安就好，自己把身子养好，到时候生个胖胖的儿子给他看，他一定会喜欢。想到这里，就高兴得端起饭碗吃饭。


辛月瞅了老钱一眼，老钱会意的点点头，一躬身，就出了屋子。


辛月攥着布条，艰难的来到佛堂，自从丈夫失踪，老奶奶就整天跪拜在佛堂里，一部祈福的经文不念够一百遍不罢休。


刚到佛堂门口就听老奶奶的声音传了出来：“可是烨儿有消息了？”


“有了，人在南诏。”


“把话一次说完，奶奶我丧夫，丧子，什么哀痛没有尝过，再坏的消息也顶得住，一次把话说完，不许隐瞒。”


“奶奶，夫君落在了窦燕山手里，现在趁着南诏战乱，逃了出来，坐着竹筏从大江上走的，现在没有其他的消息了。”


辛月把布条递给了老奶奶，老奶奶接过来，瞄了一眼，拿着佛珠的手轻微的抖了一下，很快就稳了下来，对辛月说：“烨儿不在，家里你就是顶梁柱，那日暮有身孕，不要让她担心，有什么事情，你挡着就是。”


说完又闭上眼睛，继续念经。


李二在看同样的布条，良久，才把布条子放在案几上，一言不发，身边陪侍的李承乾想要问，又不敢多嘴，急躁不堪。


“稳住，你是太子，喜怒形于色这可不好，云烨活着从窦燕山手里逃出来了，这小子做到这一步，就是你父皇我都不得不说干的不错，他居然能在不可能之中在南诏掀起滔天巨浪，南诏九侗十八寨和窦燕山拼杀的你死我活，势均力敌之下，现在进入了对峙期，只是云烨孤身一人从大江遁走，生死不知，这小子难道就不能再忍耐几天，等窦燕山击败土人，他的大军就会四分五裂，到时候他就能平安回来了。”


李二敲着案几，慢悠悠的说。


“陛下，窦燕山能把云烨留到现在不杀，一定是其中有变故，既然他发现了我们的人，毅然选择遁走，只能说当时的情形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时候，容不得他多停留。”


长孙从帷幕后面出来，手上也拿着一根布条，只是上面密密的写满了字，不像云家的布条只有寥寥几笔。


“皇后说的有理，云烨能把命留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朕若是处在窦燕山的地步，见了面一句话都不说，先把头砍下来是正经。”


长孙捂着嘴轻笑两声说：“不见得吧，是个人都知道云烨难得，杀人之前都会盘算一下，云烨如果年长几岁，在您打天下的时候遇到，您就算是和他有天大的仇，也会想想有没有收服他的机会，您看看您的百官，有几个是从晋阳就追随您打天下的，还不是打一路，收一路，窦燕山是在学您呢。”


李二哈哈大笑，良久才停下来，对太子说：“你看看，窦燕山就是个有雄心壮志的，想在南诏建立自己的国家，而且坐起而行，就这一点，比他祖父，父亲就强的太多，可惜他遇到的是云烨，如果他能静下心来用十年时间打根基，说不定会成功，可惜啊被云烨的一座金矿迷了眼睛，那座金矿不但没有起到好作用，反而起到了拔苗助长的作用，欲速而不达。


成乾，你记住，大唐现在需要的是稳扎稳打，不需要突飞猛进，每一次作战，我们都有明确的目标，比如这次，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打通商道，让大唐和遥远的诸国有联系，云烨的地图经过确认，很准确，至少在我大唐境内很准确，那些波斯商人也确认了西域位置的准确性，世界如此之大，朕小觑了天下英雄。


原来山的那边还有山，海的那边还有海，朕的眼光只盯在中原未免可笑，既然我们的眼光变了，成乾，心胸也要跟上，既然有无边的土地可供我们驰骋，那么我们就为后世子孙打下一片辽阔的土地。


马周现在活得众叛亲离，李纲亲自将他逐出书院，并且焚烧了他的学籍，认为他是书院最大的耻辱，并且声言，他即使死了，也会在地狱里诅咒他。


听说马周在书院门口长跪三日，不饮不食，最后昏厥，也没有取得书院的原谅，他付出如此惨烈的代价，不过是想朝廷杜绝土地兼并之风，非是为了一己私心，只是碍于见识，再加上朕在后面推波助澜，所以才会让他陷于死地，你此次出征带上他把，他这一生都没有可能回到中原了，就算是皇家给他的一点补偿吧。”


李二很少和李承乾说这么多的话，把自己从简短的情报上得到的推断一一讲述给了李承乾听。


他们父子一个谆谆教导，一个洗耳恭听，长孙坐在一边看，一会看看李二，一会看看成乾，眼中全是幸福和骄傲。


“父皇的教导，孩儿铭记在心，开眼光，扩心胸，学本领，此次出征，孩儿一定会多看，多听，多做事，少开口，把那些老帅的本事学好，学精，学透，这回被李帅算计，让孩儿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一定会收起骄傲自信，只是孩儿出征至少需要一年多才能回来，还请父皇母后多多保重，按时进餐饭，寒时多加衣，莫教孩儿在万里之外担忧。”


李承乾跪在地上，给李二，长孙恭敬地叩拜，尔后起身，大踏步的出宫去了。


云家的人现在一定很着急，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把云烨平安的消息传递给云家，哪怕会违反父皇几个月前的禁令。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一节 辛月发威（1）


草原上传来的消息并不好，犹豫云烨失踪的消息传到了草原，总有一些人会起一点小心思，在他们看来，是失踪就和死了没什么区别，你没见战阵上报个失踪，最好的结果就是找回来一把骨头，他们认为云家的现任家主还是一个吃奶的娃子，用不了那么些牧场，所以就想给自家匀一点，自家人口多，饭都不够吃，都是军方一脉，你碗里肉多，夹俩筷子到我碗里也是同袍之责。


刚开始有这个打算的人很多，被赶到草原的李靖一顿大棒打得屁滚尿流，好像还被老程，老牛弄死了几个，程处默还把人家的脑袋摘下来当球踢，结果他的校尉官职变成了什长，整天带着十个人四处晃荡，还放出狠话，谁要是再敢打云家的主意，他准备放火烧了他们全家。


草原上消停了，那些人连云家牧场的方向都不敢看，只要朝那个方向看，程处默就会认为他心里已经起来坏心思，需要教育。云家牧场趁着这个机会，又从周边捡了很多的牛羊，牧场越发的兴旺了。


宦娘早早就告诉那日暮，不要去管牧场的事，好好养胎才是正经，只要有了孩子，那些东西迟早还会回来，那日暮也很认同，就是想回草原，可是草原上生孩子太危险，辛月不许她回去，给她在庄子后面的山坡上种了好大一片草场，发给她十几只羊，想放羊了，就去那里放一整天。


美丽而富裕又会唱歌的牧羊女天底下就那日暮一个，想云烨的时候就在草场上抱着小羊羔子唱歌，只要那日暮唱歌，辛月就会躲在屋子里流眼泪，出了门，依然是那个威风八面的诰命夫人。


这一天，得知自己丈夫还好好的活着的那日暮，早早就来到草场，准备找一只最漂亮的小羊，好好的说说心里话，这是她最快活的时候。


庄子后面的草场毗邻着别人家的土地，听说是张亮家的土地，他家里有好多个干儿子，其中一个最英俊的叫张慧，这些天总是有事没事的在自家庄子上溜达，他听自家的仆役说，有一个美得不像话的女子，经常到那片草场上放羊，看样子是富贵人家的小妾。


张慧天生了一张好面皮，很是得自己义父的欢心，以前知道云烨惹不起，所以老老实实的待在长安城里祸害那些小门小户的女子。


现在知道云烨不见了，就壮着胆子想去看看那个女子是如何的美丽，他听说那个牧羊女在草原上有好大的一片产业，强来的话，谁都护不住他，光是他义父就会扒了他的皮，如果你情我愿的话，别人就没话说了，他对自己的脸很有信心。


把想法给义父说了，义父没有反对，也没有赞成，一句话也没说。


没有反对就是赞成，张慧就是这么认为的，当他听到仆役说那个女子又出来放羊了，特意穿上自己那套淡粉色的衣袍，腰间挂好明月珰，还从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上拽下一绺让它遮住一只眼睛，在铜镜里，立刻就出现了一位极有风度的翩翩少年。


“这样的美男子，就是潘安，宋玉，也不过如此吧？”吹一声口哨，就急匆匆忙忙的准备向草场走去。


一出门就暗叹一声，天助我也，不知何时，纷纷扰扰的桃花雨下的正美，这样的天气里，不需要打伞，张慧偏偏撑着一把淡粉色的仕女伞，远远看去，就像一片灿烂的桃花。


放缓了脚步，从一个极为恰当的角度切入，恰好在绿衣牧羊女一抬头就可以看见的地方穿过，和煦的笑容，优雅的姿态，张慧在等待那个牧羊女脆生生的喊自己一声：“这位公子，请留步。”


这样的经历太多了，不管是大户人家的娘子，还是小户人家的碧玉，稍微有些胆色的都会说这句话，而长安的女子最不缺的就是勇气。


牧羊女身边的侍女已经脸泛桃花，双手捧心了，那个牧羊女却连头都没有抬，依然絮絮叨叨的和怀里的羊羔子说着什么，说道热烈处，还不停的拿手比划，很是投入。


只是露出半张脸，就让张慧心驰神醉，如此女子怎能被弄来放羊，云烨真的是在暴殄天物。


张慧决定再走一遍，如果不是离牧羊女有一个虬须老汉，他早就上前搭讪了，小侍女在偷偷地看他，张慧很清楚，牧羊女估计是有心事，否则早就看到自己这样的美男子了。


来来回回的走了六遍，牧羊女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和那只羊羔子说话，张惠这个美男子在他眼里还不如小羊重要。


张慧失去了耐心，他以前勾引那些女子从来都没有这样麻烦过，哪一个不是手到擒来，现在遭此羞辱，让他失去了往日的狡狯。


三两步来到那日暮面前温声道：“这位小娘子，为何愁眉不展？美丽的人儿本就该多受到上苍的眷顾，这里有草，有花，还有桃花雨，而小生这里有萧，就让我为你吹上一曲《凤求凰》，但愿它可以稍解你的愁颜。”


那日暮正在给小羊讲述自己和云烨在草原上的故事，猛然间听到这句话，愣住了，一抬头就看见一张油头粉面，脸上还带着贱笑。一股子浓郁的香水味道直往鼻子里钻，不由得害怕起来，大声的喊：“江叔，江叔。”


老江刚刚去山包后面撒了一泡尿，才回来就听见二夫人在喊自己，再一看，刚才还在草场外面溜达的男子居然站在二夫人的身边，你在自家的土地上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敢跑到云家地头闹事，这是在找死。


手在腰里一抹，拳头大的链子锤就飞了出去，张慧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自己向女子献殷勤，却吓着了她，正要解释，就看见一团黑影出现在眼前，他听见自己脸骨碎裂的声音，第一时间，他担忧的不是性命，而是自己的脸还会不会回复如初。


八瓣的金瓜锤，不但击碎了张慧的脸，牙齿掉的满地，就连一只眼珠子都被震得耷拉在眼眶上，非常的吓人，小侍女惨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裤子立刻就湿了，那日暮在草原上见过的死人比活人都多，这点惊吓还对她造不成影响，放下羊羔子，站起来，在昏迷不醒的张慧升上踹了两脚解恨。


她虽然天真，却不傻，张慧一出现她就看到了，毕竟他从那个角度出现，想看不见都不行，开始还以为是巧遇，还觉得这个男子长得漂亮，赞叹了一声，可是发现他没完没了的在眼前晃荡，就知道他的心思了，宦娘说过，长安城里有好多这样的人，靠着一张面皮混碗软饭吃，只要沾上，女子的名节就完蛋了，非常的恶毒，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名节，但是自己的一切都是夫君的，什么都不能给外人，这是那日暮的坚持。


“江叔，把这个吃软饭的从咱家地面上扔出去，免得脏了咱家的草，咱家都是吃干饭，不吃软饭。”


老江冲着那日暮挑挑大拇指，笑呵呵的拽着张慧的一条腿，抡起来就扔的远远的，假如刚才挨了一锤还没死的话，现在这一下，就该死的硬硬的了。


“二夫人，如果人家问起来，就说是老汉见他到了咱家地面撒野，结果被老汉打死了，千万不要提起你，传出去名声不好听。”


老江看了一眼远处一动不动的张慧，那日暮不知道，老江很清楚对面的地是张亮家的，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就是新来的庄主，听说还是张亮很喜欢的一个干儿子，这件事情，不会善罢甘休，现在侯爷不在，自己家需要忍，了不起自己赔他一条命就是。


“才不是呢，江叔，只要夫君不在乎，谁去管他们说什么，刚才我可是帮忙了哟，我还踢了两脚。”


老江嘿嘿的笑了起来，云家就没有孬种，连一个女子都是如此的有担当，在这样的家里干活，的确舒坦。


小丫环也从地上爬起来，刚才被死人脸吓得尿裤子，羞得在后面夹着腿慢慢走路，打定了主意，只要谁问，就说是下雨下湿的，只是刚才那个漂亮的男子，真是可惜了。


老江带着那日暮，丫鬟赶着一群羊才回家，树林子里就窜出一个锦衣汉子，在胸口还有轻微起伏的张慧身上，又一连捅了七八刀，手法利索，身上一滴血都没有沾到，再看看四周，没有发现外人，又悄然退回树林子里。


这一回连树上的小鸟都似乎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偶尔抖一下羽毛上的水珠，躲在树干下面再也不肯露头。


雨逐渐变大了，冰冷的水珠敲打在张慧血肉模糊的脸上，血渍就是冷水才能洗去，无色的雨水顷刻间就变成了红色，汇成一条血泪把他先前涂在脸上的白粉冲刷出一道道的印痕，空洞洞的眼眶里没有泪水，只有挂在眼眶里的眼珠子在直直的看着阴郁的天空。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二节 辛月发威（2）


不愧是军阵上的人，办事从不拖拉，那日暮回到家，把前因后果给辛月讲了一遍，又告诉辛月这件事是她让老江出手的，所以是她的责任，不管老江的是，有什么冲这她来就好，为人很光棍，很干脆。


前脚说完，张亮的十八位义子已经拖着张慧的尸体，气势汹汹的登门问罪，个个身披甲胄，手持利刃，围在云府大门前鼓噪不休，虽然被云家的护卫围住，仗着人多，也丝毫不惧，口口声声的要求云家说的上话的人出来答话，否则就会攻进云家，找云家老祖母问话，这已经是嚣张到了极点。


那日暮怀孕后，辛月一个指头都没有再动过她，家里的饭食先紧着她的胃口安排，所以现在那日暮一点都不怕辛月，可是现在看到辛月寒光闪闪的目光，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去，不敢和她对视。


吩咐家丁打开大门，辛月站在门前，没有施礼，也没有惊慌之意，淡淡的对为首的张甚几说：“死人的尸体在那？”


“云夫人，我敬你四品诰命之身，又是女流之辈，张慧的尸体惨不忍睹，面目全非，又身中七八刀，夫人还是不看为好。”


辛月的眉毛一挑，又说：“你随便带着具尸体到云家就说是我家杀了人，不看清楚怎么行，要是明天我也带着具尸体去张公府上问罪，是不是也不用给你看？”


张甚几闻言大笑起来，对辛月说：“既然夫人想看，我有什么不愿意的。”说完摆摆手，立刻就有仆役掀开马车上的麻布，张慧凄惨的尸体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脸上的血泪都没有拭去，他们专门留着用来恶心人。


辛月强忍着看了几眼，又见老江冲她点点头，就知道这是正主。


遂抬头问高踞马上的张甚几：“不知道张公什么意见。”


“我义父怜悯你家没有成年男人，只要你给张慧的家人一些补偿，再到他的灵前磕头上香，这件事就算了啦，这还是看在都是军方一脉的份上，要不然今日就会踏平你云家。”


辛月点点头，吩咐管家端来五十两金子，放在张甚几的马前，然后说：“五十两金子已经足够赔偿，你这就回去吧，念在你不知道云家的规矩，这次就放你一马。”


张甚几还没说话，其他的太保们不干了，指着辛月七嘴八舌的开始嚷嚷，兵刃也抽了出来，似乎只要一声令下，就要立刻冲杀。


张甚几回头吆喝了一句，先让自己的兄弟安静下来，笑着说：“你我两家都是勋贵之家，也都在军中执役，找寻文官判对错，有失颜面，我们就以军中的规矩来决断，强者为王，只要你们家能找出把我们兄弟还要强大的家将，我们认栽，灰溜溜的带这张慧的尸体回去，从此不再提这件事，如果我们胜利，你云家需要立刻让出阴山牧场如何？”


一丝了然之意浮上辛月的面颊，果然不是为了死人出面，一个长得漂亮的家仆还不值得张家大张旗鼓的打上门来，原来目的就在草原牧场上。


辛月笑了起来，对张甚几说：“如你所愿，我们需要加上一条，如果你们战败，需要加上每人的一条腿，放心，云家有不少的医护兵，会把你们的腿小心的锯下来，不会让你们丧命。”


张甚几很迷惑，他不明白一个妇道人家为何会有如此的底气，和自己打这个赌，心头升起一丝疑惑，现在却没有一点的退路，不管好坏都只有咬着牙上了。


辛月最大的底气来自于自己丈夫的话，单鹰这家伙的武力已经可以排进天下高手的行列，能打过他的，最多不超过十个，这十个人中的一大半都在皇宫里，剩下的都是老将，尉迟恭，秦琼，李靖，段志贤都在其中，就是没听说过有张亮，所以这个赌，她才不会在乎，云家憋屈了好几年，由于夫君的缘故，一直小心谨慎，担心行差踏错，现在没顾虑了，夫君生死不知，这件事正好是云家立威的好机会，自己一个妇人，做出什么事情都是有情可原的，闹得再凶，也不会让皇家忌惮。


单鹰青衣小帽的出现在门口，自从云烨不见了，他就发动四山五岳的响马朋友帮自己打探，自己守在云家等待消息，自从昨日知道了云烨的消息，他就准备一个人进入南诏，去寻找云烨，都准备出行了，出了这种事。


云九坚持不让单鹰穿着自己的衣服出去，而是给他换来一身仆役的装束，问过单鹰有几成把握之后，又从家里找出来一杆最破最旧的蜡杆子大枪，拴上半截牛尾巴甩子，就权当是枪缨，而且给他起了个很牛气的名字，云三十八。


新出炉的云三十八往门前一站，就被一片耻笑声淹没，张甚几为了占领道德的制高点，不惜拿着张亮的名帖，请动了几位长安的小世家前来作证，想把事情做成让云家无从反悔的铁案。


云府的门前被人围得水泄不通，云家庄子的庄户们提着粪叉，铁锨，锄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眼睛里冒着火，只要辛月一声令下张家的十几位太保就要葬身在云庄。


张甚几有些惶然，现场的状况出乎他的预料，看得出来，云家的庄户们真的敢向他们伸手，义父为了贪图牧场失策了。


单鹰笑着对张家的十八太保说：“我叫云三十八，是家里专门扫地的，平日里最喜欢打架，一向是一个人打一群人，今天夫人说了，要你们每人都留下一条腿，那就留下吧，不要走啦。”


也不等张甚几有什么反应，自己抢先攻了上去，张甚几也不是泛泛之辈，见一朵枪花在面前闪烁，大喝一声，劈面一刀就砍了出去，刀走空了，心道不好，准备躲开，却发现身边出现了一大团黑影，躲是来不及了，左手的短刀就已经递了出去。


只听噗嗤一声，短刀入肉，依然挡不住黑影的来袭，黑影重重的砸在他的身上，把他从马上砸了下来。


等他揉着发昏的脑袋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可恶的家丁正站在他面前，那刚才自己拿刀捅的人是谁？


低头一看才发现是自家的老二，嘴里往外涌着大股大股的鲜血，肚子上还插着自己的那把刀。


“你是谁？”打死张甚几都不相信这人是一个扫地的仆人。


“我就是一个仆人，我叫云三十八，喜欢打架，可惜你们一点对阵的勇气都没有，甚至连混混的勇气都没有，如果有空，我很想和张亮较量一下，看看谁更加厉害。”


老钱不管不顾的让仆役们把铡草的铡刀抬过来，两个上过战场的老兵，抬过一个太保，不管死活，把一只大腿放在铡刀下面，摆开铡草的姿势，就准备让太保们兑付赌注。


“且慢，我有话说。”张甚几发了急，张亮虽然号称有假子五百，但是武太保只有不到百人，其他的都是些文太保，屁用不顶，顶着张亮的头衔四处招摇撞骗，已经快成长安的公害了，如果这十几个人失去了一条腿，不用想，只会被张亮抛弃，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凄惨无比，张亮从来都不养废人，哪怕这个人管他叫爹。


“云夫人，张甚几认栽，求夫人看在同为军方一脉的份上，放过这些可怜虫，只取我一人的大腿如何？”


“我不管，我是一个女人，不知道外面有什么说法，既然敢打云家的主意，就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如果我们失败了，你会不会放过云家满门妇孺？我夫君教过我，打蛇不死，遗祸三年，所以你就忍着吧。”


听见夫人没有松口的意思，老兵高兴得就把铡刀按了下去，一边的医护兵早就准备好了烧红的烙铁，腿才掉下来，就把烙铁按了上去，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过后，一股烤肉的味道弥漫在人群里，不少的人立刻就呕吐了出来。


辛月的脸色苍白，对那几个前来作证的小家族说：“瞪大眼睛看好了，他们的今日，就是你们的明日，想抱大腿，你最好找根结实些的，不要是这种随时就能掉下来的大腿。”


为首的刘姓老者，趴在地上不停的叩头，：“夫人开恩，不是我们自己要来的，是他们拿着勋国公的名帖找来的，实在是不敢不来。”


辛月拿定了主意要利用这件事情立威，宁可自己背上一个恶毒妇人的名头也绝不退让，要是万一夫君回不来，自己就必须变得坚强，家里百十口子人还指望自己做主呢。夫君留下来的产业，不管是谁想抢，辛月都会和他拼命。


有人快马赶到，从马上跳下来就看到旁边的油布上整整齐齐的摆着九条人腿，另一边躺着九个缺了一条腿的人，有的在哀嚎，有的在哭泣，和周边围观的庄户们兴奋的笑脸形成了两个极端。


来的人正是张亮，他本来躲在自家的庄子里听好消息，一想到自家马上就要多出来一片巨大的牧场，光是每年的牛羊，就是一笔大钱，谁知道有人给他带来了噩耗，他的太保们打不过云家的仆人，现在就要被人家把腿砍掉了。


假子虽然只是自己豢养的看门狗，如今要被人家统统杀掉，自然也有些狐悲之意。


已经被放在铡刀下面的张甚几连忙呼救：“义父救我，义父救我。”刽子手出身的老田，丝毫不理会，又是用力的把铡刀按了下去。


张亮怒极，指着辛月说：“你这个恶毒的女人。”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三节 辛月发威（3）


辛月上前规规矩矩的给张亮施了一礼，而后说：“我是一个妇道人家，不知道什么叫人情理法，我只晓得，夫君留给我们娘俩的财富，我会完完整整的交给我的孩儿，不管谁抢，我就和他拼命，拼不过，死也要咬他一块肉下来，张公，你是陛下的老臣子，我夫君嘴里的长辈，如今却干出如此下流卑鄙的事情，对我夫君已经有身孕的小妾，使用美男计，你是哪门子的老臣，哪门子的长辈。


你居然说我恶毒，如果我夫君回来，打上门去的，会是我夫君，不是你，他只不过去侍奉几天神仙一样的长辈，你们就急不可耐的跳出来，抢夺云家的财产，明日我会丄殿，问问我夫君用命换来的爵位还能不能保住，如果不能，我会立刻带着奶奶，孩子躲到深山老林里，再不出来。”


张亮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一个好好的计划，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样子，云家那个仆役拿着一把破枪，眼睛盯着他的咽喉，好像随时准备把矛头刺进去，他发现无论自己如何躲避，都逃不出那杆破矛的攻击。


身后还有一个老书生，没有任何动作，就是站在那里，张亮绝望的发现，如果云烨的老婆想要杀了自己，自己一定没有活路。


上一回这种感觉还是自己激怒了尉迟恭，被他揪的双脚离地时才有，那一刻他发现尉迟恭真的很想杀死他。


他看的很清楚云辛氏真的有杀他的心思，如果他不是国公，今天铡刀说不定就会落在他的腿上。耳边听着一声声惨嚎，那是他的假子们在受刑，每一声惨叫都教他的心哆嗦一下，这个女人好狠的心啊。


一般的女人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受刑的环境，辛月之所以没有昏过去，就是在一遍遍的念叨云烨的话：“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夫君是世界上最有学问的人，他的话一定不会错，夫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他的话一定不会错。


辛月一遍又一遍的念叨着这句话，想要从云烨的理念里汲取力量，只有这样她才能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那日暮走了出来，握住辛月的手，低声说：“姐姐，你没有在草原上生活过，如果你到了草原，看到冬天里孩子们踢着冻得硬邦邦的人头，你就会知道，对你的敌人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受伤害的就会是我，就会是我们的宝贝，就会是老奶奶，大丫，小丫，您的决断是对的，现在死的是敌人，否则死的就会是我们的亲人。”


辛月终于看完了行刑，铁青着脸对张亮说：“张公，我们明日金殿上见，我宁可受三十脊仗也要面君，我们在御前好好地论一论今日的事情。杀你一个贱籍的仆人，不过罚铜十斤，算不得什么，弄残废一个仆人，也不过罚铜五斤，我立刻就让管家算钱给你，云家不欠账，谁的也不欠”


老钱很机灵的站出来，从怀里掏出一颗金锭，双手捧给张亮说：“勋国公，这是五两金子，是上好的足赤，您死了三个儿子，伤了十六个儿子，云家应该赔付铜钱，按照大唐律法，我家夫人有爵位在身，所以可以依律减半，所以这五两金子，请您收好，顺便给我家打个收条就好。”


张亮冷静了下来，多年的官宦生涯，虽然抹去了他的悍勇，但是处变不惊，还是能勉强做到，从盘子里拿过毛笔，随手写了几笔，就抛下手中的笔，对他带来的仆役们一招手，那些人就匆匆忙忙的把所有少了一条腿的太保搬上了马车，张亮看着旁边堆积的人腿，迟疑了一下，对辛月说：“这些腿你就还给他们吧，让他们将来也好有个全尸。”


“不行，这些腿要挂在庄子口，供人观赏，为后来者戒。”辛月不给张亮一点机会，说完，挥挥衣袖，堵着张亮退路的庄户们就散开一条路，让张亮他们通行。


走了一截路，张亮回过头大声说：“云辛氏，这件事不会就此完结的，明日金殿之上，老夫等着你。”


等到他们都走远了，辛月对前来帮助的乡亲们施了一礼，大声说：“多谢诸位高邻前来护佑，云家感激不尽。”


庄户们乱糟糟的回着各种各样的礼，有的还指着离去的张家骂骂咧咧自然被其他人嘲笑，仆役们拎来清水，一遍遍的泼洒在青石板上，刚才还浓厚的化不开的血腥气，立刻就减少了好多。


辛月在那日暮的搀扶下回到卧房，门才掩上，辛月就趴在痰盂上一阵阵的干呕，似乎要把心肺一起呕吐出来。


这是男人家才该有的经历，一向被云烨保护的很好的辛月，终于迈出了她作为当家主母的第一步，只是这第一步，来的太迅速，太猛烈，也太残酷了。


泪水活着鼻涕一起往下流，整个身子在竭力的缩成一团，哭号的声音才发出来，就被自己的手生生的捂了回去，只发出一声类似猫叫的残音。


那日暮抱着辛月，不停地用手来安抚她，两个人相拥着坐倒在地上，一直过了许久，屋子里逐渐变得昏暗，又一天过去了，只是这个白天太漫长。


时间不过三更，辛月就坐起来，那日暮也揉着惺松的眼睛坐了起来，辛月把那日暮按倒在床上，给她盖好毯子，拍着她的脸说：“你就是一个享福的，夫君在的时候，偏你，疼你，夫君不在的时候我又要照顾你，总之一辈子活在屋檐下，不用经历风雨，不用到外面厮杀，多好。


时至今日，我才知道夫君的心里有多么苦涩，一天到晚的装出一副嘻嘻哈哈的模样哄我们姐妹高兴，嫁了这样的男人是我们上辈子积了德，我以前还总是耍小性子，让你连个新婚之夜都过不好，姐姐欠你的，以后好好地还你。”


云烨以前上早朝就是三更天就起身了，洗漱完毕，简单的吃点东西，辛月给孩子饱饱的喂了一顿奶，这才坐上马车，在离石先生的陪伴下，直奔长安。


事实证明，在长安没有什么秘密可以保住，辛月在朱雀街就下了马车，徒步来到皇城前面，老秦，尉迟恭已经站在那里等候，昨夜秦夫人，尉迟夫人已经联袂拜访过辛月，不多时，连从不出府门一步的红拂女也来了。


在参观完云家的人腿京观之后，秦夫人，尉迟夫人连连的念佛，只有红拂女哈哈大笑，拍着辛月的肩膀说：“咱们女子，有时候也要狠得下心，要不然这贼老天就不给我们活路。丫头，干得好，如果在我家，我会亲手斩下他们的头颅做京观，人腿总不是那么回事。”


辛月知道红拂女的话算不得数，因为丈夫曾经告诉过她，红拂女的脑子不对劲，也不知现在还疯不疯。


“侄媳妇，听说你昨天一口气斩下来十八条腿？好样的，你家的人腿京观还需不需要一些腿来凑数，如果需要，老夫这就去张亮家里再斩下来几十条，反正他儿子多，他娘的足足五百个。”


尉迟恭一见面就大大咧咧和辛月开玩笑，他自己最看不起张亮这种马屁精，上一次居然敢坐到自己的上首，实在是不知死活。


“小月啊，你要做好准备，张亮不会善罢甘休，听说他已经给皇宫里的某些妃子传了话，想要左右陛下的心思，不过他一定是徒劳的，后宫里能说得上话的妃子寥寥无几，陛下也不会听，最多在你的廷杖上做点手脚，魑魅魍魉之辈不要在意，把廷杖忍下来，到了金殿，自然有我们为你说话。”


再次拜谢了两位长辈的好意，这时宫门大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宦官，打开一张黄绫子，抽着嗓子高声说道：“皇后娘娘懿旨，云辛氏听旨。”


辛月连忙站出来，躬身听旨，“云辛氏端庄明慧，着免三十脊仗，赦其女子上殿面君不敬之罪。”


没头没尾的念了一句话，就把旨意送到辛月手里，转身离去，让辛月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来得及说。


张亮黑着脸来到辛月面前，拱手：“云夫人，我张亮认输，此事还请不要再提起，您也不要上殿了，云家庄子后面的那个庄子老夫以一文钱的价格卖给云家，就作为老夫对云家不敬的赔偿如何？”


辛月不解的回头向秦琼求教，她实在是想不到堂堂勋国公会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向自己道歉，就张亮而言，这已经是非常痛苦地惩罚了。


“丫头，这事就到此为止，回头让管家去接收后面的庄子，你不知道，现在想要一个离京城近点的庄子已经不可能了，陛下说了，以后的封地只会在大漠草原，或者岭南之地，中原的土地只会分给百姓，没有我们什么事啦。”


尉迟恭打着哈哈对辛月说，这一定是皇帝给张亮的教训，如果在上朝前，张亮还是不能和云家达成和解，等待他的一定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张亮努力的想要保住自己的颜面，一直不愿意屈服，总想着三十脊仗会让辛月退缩，这是他最后的稻草，谁知道，就在刚才，被长孙的一道懿旨击的粉碎。


太阳出来了，辛月坐着马车往家赶，怀里抱着一个匣子，里面装着张亮赔付给云家的庄子，她抚摸一下匣子，喃喃的说：“夫君啊，你快回家把，我又给咱家挣来了一个庄子。”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四节 绝地


南诏的大河和其他地方的大河不同，有时候一开始还烟波浩渺的大河流着流着就变成了涓涓细流，一路上云烨就看见了好几个巨大的山洞在吞噬着河水，心惊胆颤的避开那些地下河的入口，溶岩地貌造成了地下河流的纵横交错。实在没有去溶洞里探险的胆子，能在河面上飘着就已经是一种幸福。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想起这句诗，云烨就很想知道李白的祖母是谁，河面越来越窄，水流越来越急，竹筏快逾奔马，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两面犬牙交错的山崖飞一般的往后退，前面还有震耳欲聋的巨响传过来，不用说，前面就是一个该死的瀑布，拼命地往岸边划，可是云烨个人的力量在湍急的水流面前，几乎不起作用。


还好，好像进入了一个小小的湖泊，水流缓了下来，瀑布的声音却更加的大了。趁着最后的机会，云烨把竹筏撑到了河岸。


在竹筏上趴了两天的旺财，急不可耐的跳下浅水，好好地在岸边的沙地上打两个滚，云烨把竹篙穿过竹筏，将它固定在浅滩上，也上了岸，仰面朝天的躺在暖暖的沙滩上，他听见自己的脊椎在舒坦的欢唱，是个人在经受了两天两夜非人的折磨后，最渴望的就是好好地睡一觉。


云烨不能睡，也不敢睡，必须找一个安全的栖身之所才能没有顾虑的睡一觉，绕着小湖泊走了半圈，云烨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简直就是一座天然的牢狱，唯一的入口就是那条湍急的河流，唯一的出口就是那条瀑布，不知道对面的是什么情况，就云烨的看来，也不必报太大的希望。


爬上来的这面是向阳面，向阳这个概念也只是相对的，峡谷里一天见不到多长时间的太阳。


有一片凹进去的平台，勉强能够遮挡一下风雨，看看自己已经被水泡的发白的手掌，苦笑一下，完美的逃跑计划，总会出现纰漏，后世的探险规则之一就是沿着河流走，就会进入文明世界，云烨忘记了现在是古代，不是有着六十亿人口的后世，只要能立脚的地方就会有人，现在看到人的概率太低了。


整个南诏都不会有一百万人，在数量上，可能连熊猫都比不上，摇摇头，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赶走砍下一根小竹子当扫帚用，将里面乱七八糟的枯叶，还有鸟粪统统清扫出去，再铺上两张毯子，这就是自己临时的家，现在不能考虑更多的事情，赶紧恢复体力才是当务之急。


把丝线密密麻麻的绷在洞口，告诫旺财不许碰这些丝线，它吃过丝线的亏，所以现在绝对不会靠近丝线两尺之内。


看到包袱里的食物，云烨的心情就变坏，这些粮食都是探戈一点点从她的子民家里收集来的，为了储存粮食，云烨整整饿了两天，就以野菜，蘑菇度日。


看着琳琅满目的包袱，云烨的泪水就止不住的流，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欠别人一条命，欠钱可以赖，欠情可以还，可是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用了就没了，这个包袱太沉重了。


米被炒熟了，云烨胡乱的往嘴里塞几口，又给旺财吃了一把，然后就收起来，枕着旺财的肚皮进入梦中。


第二天云烨被山谷里阴冷的潮气弄醒，见旺财不耐烦的在台子上转来转去，就解开丝线，把旺财放了出去，自己也下到河边，掬起清水洗漱了一下，河水散乱的倒映着云烨扭曲的身影，这一刻或许才是云烨的真实写照，他从来都是一个心理扭曲的人。


在没有找到出路之前，储备足够的食物才是生存之道，炒米不敢再浪费了，哪怕旺财撒娇也不能再给了。


砍一棵竹子，破成两半，打掉所有的竹节，合在一起绑上绳子做成一根竹管，然后再砍下来一截，破成网状，套在竹管的末端，一个简单的抓鱼陷阱就做好了，小心翼翼的把竹管用石头压在瀑布顶端，让湍急的水流从竹管里灌进去，然后从尾端的竹网流出，假如有鱼经过进水口，会被吸进竹管，最后掉在竹网里，简单而有效，这样的陷阱云烨做了三个。


砍一根趁手的竹子，做成竹矛，又砍了几节短的，把最前面的一截竹管削开一个口子，灌满沙子，让它的重心靠前，投掷了几次，很不错的标枪，就是准头差点。


回到沙滩，旺财用嘴拱过来一个圆乎乎的东西，鹅蛋？这里有鹅蛋？不过看到旺财粘糊糊的嘴就知道，这家伙已经吃过了，这颗蛋是给云烨留的。


没有白疼这家伙，云烨掏出手帕，把它满嘴的蛋液擦干净，才准备收拾这颗蛋，能不吃生的，就不吃生的，找了一个薄薄的石片，放在火上烤热，准备煎蛋吃。


磕了一下，没破，又磕了一下还是没破，云烨抓抓脑袋，这颗蛋怎么会如此的结实？又重重的磕了一下，才磕破蛋，看到蛋液在石板上凝固，满心欢喜，折了两根细竹子当筷子，在蛋黄就要凝固的时候，云烨把石板移开，嘴凑在蛋黄上一吸，满嘴的蛋液让云烨幸福的都快哭了，虽然有点腥，在野外，这些小细节就不要太在意了。


当太阳出现在头顶的时候，云烨终于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东西的蛋了，一条不算尾巴都有两米长的鳄鱼在沙滩上发疯，尾巴把沙子拨的漫天飞舞，张着大嘴四处寻找偷蛋贼，就连那丛竹子都不放过，大嘴把人腿粗的竹子一口就咬断，身子还翻转两下，直到把竹子彻底弄断，才罢休。


云烨小心的趴在平台上看地上到处肆虐的鳄鱼，旺财躲得远远地，连最喜欢的响鼻都不打，无辜的像个圣人。


蛋自己也吃了，当然不能怪旺财，问题是现在下面有一个要命的祸害，怎么才能把它赶走？


和鳄鱼搏斗这种事情云烨从来都不去想，要是脑子发热想做个屠龙英雄，去招惹那个杀星，估计成为一堆鳄鱼粪便的可能性很大，竹子做的武器还不是鳄鱼的对手。


鳄鱼的大嘴扯下来一根白藤，这东西的韧性很强，指头粗的一根足以吊起来三五个云烨，但是被鳄鱼轻易地就扯了下来。


一只猴子成为了旺财的替罪羊，无意中跳到一棵孤零零的小树上，小树被鳄鱼一口就咬断了，云烨发现，鳄鱼的速度很快，以猴子的身手都来不及反应就被人家连皮带骨的含在嘴里，只吞咽了两下，整只猴子就消失在鳄鱼的嘴里。


山谷里响起其他猴子的悲鸣，偶偶的叫着向鳄鱼抗议，弱者的抗议没有任何意义，鳄鱼报了仇，又吃了一顿甜点，满意的在沙滩上巡梭一番，见到咬断后掉在地上的猴子尾巴，抱着不浪费的原则，也吞了下去。


猴子们疯狂的摇着树，似乎在威吓，鳄鱼不管不顾的又刨开一个沙坑，趴在那里产卵，看到鳄鱼在下蛋，云烨和旺财都来了精神，美味谁都喜欢啊。


鳄鱼产完卵，绕着圈子看看自己的成果，还拿下巴碰一碰，一副慈母的样子让人恶心，然后就用后腿把温热的沙子盖在蛋上，还在沙子上轻轻地留下几个爪子印，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狡黠模样，看得云烨直发笑。


鳄鱼慢慢的滑进水里，摇着尾巴溯流而上，就连湍急的水流都对它没有形成多大的威胁，母鳄鱼一般不离开自己的卵，也不会把卵埋起来，不明白这只鳄鱼为何会离开自己的孩子溯流而上，为了吃饭？还是为了其他的事？


真正的偷蛋贼，从台子上下来，在一大群猴子的偶偶声中，刨开沙子，小心的把里面的七八颗蛋放进藤条编织的篮子里，放在竹筏上，准备离开，这地方住不成了，等明天鳄鱼再来数自己的蛋，发现一个不剩，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说不定会一直守在蛋的旁边，自己岂不是会被活活饿死？


三个机关不错，都有收获，里面有五条一尺多长的鱼，两条已经死了，还有三条好好地活着，用藤条穿了鱼鳃，一起堆在筏子上，等旺财上去后，云烨撑着竹筏向对岸划去，天阴沉沉的，好像要下大雨。


到了岸边，云烨气恼的捶捶脑袋，自己到底还是被自己喜欢右边的毛病给害了，这边的空地明显的比对面大得多，树木也多，还是一片香樟树林，这种林子里就没有什么水蛭之类的东西，有天然杀虫剂的地方，不是虫子的福地。


几颗野橘子树，远远地长在树林的外围，旺财欢喜的吃一颗橘子，结果被酸的呲牙咧嘴，口水就不停的往下流。


这时候顾不上旺财，先找个躲雨的地方再说，上了一个斜坡，就有一个洞，只是里面黑幽幽的看不见底，点着一根干柴，扔了进去，才发现很浅，里面黑黑的，原来是被柴火熏得，这里有人？


摸一把才发现被熏黑的地方已经有很多年头了，连黑色的炭灰都被固定在岩石上，门口那些干净的地方，还有一些杂乱的线条和一些简单的图画，笔法很粗旷，带着一股原始的意味，被离石强迫熏陶这些年，看看画还是没问题的。


既然有人能到这里，那岂不是说明一定有出去的路？云烨的心一下子就热了起来。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五节 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是一个很有历史研究价值的山洞，只看那些赭红色岩画上记录的故事就知道，古代的部落是如何的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如果历史学家看到，一定会欣喜若狂，以为见到宝藏。


云烨不是历史学者，所以对这些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能不能在暴雨来临之前弄到更多的干柴和吃的。


湖边的枯木，躺在沙滩上七零八落的，云烨每拾到一堆干柴，就用白藤捆起来放在旺财的背上，然后自己也背上一捆，一人一马在山洞和沙滩间穿梭。


水洼里有一些鱼，水只剩下了浅浅一层，它们互相吐着泡泡相濡以沫，如果今晚有暴雨，它们的坚持就会收到回报，重新回到大河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很可惜，云烨看见了它们，一个随时受到饥饿威胁的人是不会伤春悲秋的，跳进泥潭就开始捉鱼，抓到一条就抛上沙滩，不一会，沙滩上满是挣扎着摇头摆尾的鱼，一条条的装进网兜，那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鱼，连指头长的都不没过，属于真正的竭泽而渔。


在贪婪地巡视了一遍后，确定没有漏网之鱼，他才离开，旺财最喜欢吃蒲公英，不管是老的还是嫩的，都喜欢，脖子下面挂着网兜，云烨挖一棵，它就偷偷的从网兜里吃一颗，挖了好久，云烨回头再看，网兜里还是只有俩三棵。


舍不得责怪它，只好重新挖，这回网兜挂在了云烨的脖子上，野外最大的乐趣就在于你总有惊喜，刚刚还在为发现了一大片蒲公英而高兴的时候，下一刻就在一丛竹子下面发现了好多的竹笋尖。


找个结实的棍子扒开沙子，肥嫩的竹笋就出现在眼前，收获这种感觉谁都喜欢，他长在我们的骨子里，无关乎人品，无关乎贫富，也无关乎贵贱。


直到旺财的背上堆满了竹笋，云烨才罢手，也不得不罢手，一道叉子状的闪电，撕裂了黑压压的乌云，而且这柄叉子还点找了山崖上的一棵大树，一瞬间，那棵大树就变成了火炬。


赶紧催促旺财回到洞里去，云烨拿着白藤牢牢地把竹筏拴在一颗大树上，为了保险，他足足缠绕了七八圈。


闪电逐渐变得密集，雷声比闪电慢了好多，这不是个好现象，说明这片雨云非常的大，大雨一时半会的停不了。


旺财站在洞口等云烨，洞里太黑，它不敢进去，依照惯例，云烨在洞口还是缠绕了密密的丝线，确保不会有什么东西爬进来，在南诏没有硫磺简直活不下去，这里是虫子的天堂，你见过，没见过的虫子才是这里的主宰，好在这里全是香樟树，蚊虫不敢进来，就是蛇也不愿意靠近樟树，就像人也自觉不自觉的会远离毒药一样。


云烨依然把大块的硫磺洒在门口，在火堆里又扔了一块硫磺，希望它能把藏在缝隙里的虫子全部赶出来。


果然不出所料。随着洞里黄烟滚滚，不少的虫子爬了出来，沿着山洞的顶端仓惶逃窜，其中一条一尺长的红色蜈蚣最是显眼，被云烨一竹棍抽下来，掉在地上缩成了一团，这东西应该是孙思邈的最爱，他总是说关中的蜈蚣毒性不够猛烈。


还有一只拳头大小的蜘蛛，云烨没敢去碰，蜘蛛背上的人脸图像让云烨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面蜘蛛，要是被它咬一口，云烨就会考虑截肢了。


等黄烟散尽，缩在洞口，口鼻上缠着湿麻布的云烨，旺财，这才松了一口气，从现在起，这个洞才真正的算是他俩的家了。


把白藤绕在两端的石壁上，那里有犬牙交错的石柱，正好用力绑吊床，打上横隔，铺上砍来的树枝，最上面铺好毯子，一张舒适的大床就成型了。


虽然硫磺的味道很刺鼻，云烨已经很满意了，他准备每隔一段时间就烧一次，想到那个狰狞恐怖的蜘蛛，难闻一点，就难闻一点吧，后世硫磺熏制的食品吃了无数，还不是好好地，现在哪来那么些讲究，活着就是老天开眼了。


云烨用树枝子把所有的鱼都洗干净穿起来挂在火堆的上方熏烤，自己也烤了两条开开荤，调料只有盐巴，就这，已经让云烨再次感谢探戈和老天了。


鳄鱼蛋给旺财补补身子，可怜的，才几个月的时间，肋骨都能看见了，虽然变得更像一匹宝马，可是云烨还是喜欢圆滚滚的旺财，那时的旺财一脸的福相，谁看，谁喜欢。


一人一马挤在洞口准备观赏雨景，雨却迟迟的不下，光是没完没了的打雷，闪电也没看见有叉子状的，弯弯扭扭的没个好形状。


这就是典型的吃饱了撑的，人一旦衣食无缺，自己站在高处，就喜欢看一些别人家倒霉的桥段，比如长安城里的经典话题，不知道那个被狮子狗要掉半截下体的官员痛不痛苦，光看他娱乐了全城的人，就知道他的半截下体被咬掉的有多么的值了。


大雨迟迟不下，云烨就没了看闪电的心思，才要回到吊床上睡觉，就听得一阵隆隆的鼓声传了过来，急忙他出头去，这才发现雨已经开始下了，不到两秒钟，云烨探出去的头就被淋湿了，这他娘的就不是在下雨，是在从天上泼水。


视线最多可以穿透两米远，远山近树消逝无踪，只能相像他们的样子，天地之威，竟至如斯。


下雨下成瀑布，南诏这地方还有一点正常的地方么？从外面看瀑布或许很壮观，从里面看瀑布，就没有那么诗意了，阴冷潮湿的水汽一个劲的往山洞里倒灌，无奈之下，云烨只好在山洞口挡一些树枝，多少可以隔绝一下水汽。


一觉起来，外面还是黑洞洞的，山洞里只有星星点点的余火，忽明忽暗的发出暗红色的光，天还没亮？从柴火的燃烧程度来看，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说不定是一天一夜，毕竟人腿粗的木桩子烧的一点不剩，需要时间，再加上肚子非常的饿，所以云烨倾向于自己睡了一天一夜的想法。


点着了火把，映照的山洞一片光明，旺财忽闪着大眼睛，似乎有些不适应，重新点着了火，山洞里的寒气立刻就退散了。


云烨没有锅，也没有碗，只有两节带着竹节的竹筒，里面装着炒好的米，现在，一个竹节已经空了，云烨从山洞口接了一竹管水，把炒米放进去，架在火上烤，准备熬些粥。


把竹笋剥了外皮，露出鲜嫩的部分，喂给旺财吃，从地上散乱的竹笋外皮来看，它已经吃过一顿了，蒲公英也不见了踪影。


拿了一条鱼放在火上烤，不一会，满山洞都弥漫着烤鱼的浓香，竹管里的米粥冒着泡，旺财在咯吱咯吱的咬着竹笋，如果没有那些牵挂，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


李二的提防，那些官员的敌视，他不在乎，了不起自己不出头，大隐隐于朝就是了，最后给了云烨重重一击的是马周，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不惜抛开师生之情，同窗之谊，把事情做的狠绝之极。


想必他现在已经陷入万人唾骂的环境中了吧，那是个想做事情的傻子，大唐百姓有没有土地关你屁事，至于给自己一点后路都不留？


鱼烤焦了？看看手里一半焦黄，一半黑炭的鱼，苦笑一声，粮食不敢浪费，焦黄的这面还可以吃，想不到炒米熬成的粥如此的香甜，就着干鱼，云烨喝完了一竹筒的米粥……


山洞外面已经听不到雨声，瀑布的轰鸣声也减退了，一丝亮光透过树枝钻进洞里，云烨伸个懒腰钻出洞外。


雨变成了蒙蒙细雨，竹筏子已经不见了，香樟树也东倒西歪，前天的山洪一直漫到了离山洞不远的地方，湖岸边散乱的倒着许多的大树，有些树足足有一抱粗。对面看样子被水整个漫过去了，连那个平台上都有一尾搁浅的大鱼在跳跃。


忽然云烨听到了人的声音，没有错，的确是人的声音，一个悲愤的声音在向上天控诉。


“老天啊，我窦家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如此的仇视，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让我一次次的看到希望，你却一次次的让我含恨而归，为什么？”


绝望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疯狂，这个声音如此的熟悉，除了窦燕山，没人能发出这样的悲鸣。


队伍里有无数的探子，窦燕山还能活着跑到这里，这家伙还真是命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和山洪作斗争的，云烨很想知道。


一棵大树飘了下来，是一棵很大的树，看它粗壮的树干，不长个几百年是长不成这样子的。


窦燕山跨坐在树干上，手里拿着一把横刀，胡乱的砍着四周，后半截树干上趴着一个人，肩背上还有两支箭插在那，看不出是死是活。


窦燕山发现了瀑布，拖着那个受伤的人就向对面游去，他的水性很好，很快就到了那片沙滩，没有停留，背上伤者就爬上了平台，然后就回头看着他栖身的那棵大树随着水流，一头栽下瀑布。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六节 屠龙


窦燕山看到了那条嘴一张一合的大鱼，一刀就把大鱼的脑袋剁了下来，急不可耐的用手撕下一条带着鱼鳞的鱼肉就要往嘴里送，管家的呻吟声打断了他进食的动作，稍一犹豫，还是把那条鱼肉，送进管家的嘴里。


见管家已经能够慢慢吃东西了，他的优雅姿态似乎又回来了，从腰间掏出一把小刀子，开始慢慢地剖鱼，小心的把鱼肉，鱼骨，鱼皮一一分开，用小刀子给管家喂一口，然后自己再吃一口，老管家流着泪大口的吃鱼，只觉得自己这辈子活的值了，这个时候，就是亲儿子也未必有这样的举动。


“少爷，你多吃些，积攒些力气，好走出这座野人山，老奴怕是不行了，不能再拖累少爷了。”


“山叔，我是你看着长大的，如今，我就剩下你一个亲人了，长安城里的那些蛆虫，他们不配姓窦，这一次是我被金矿迷昏了头，有了钱，就想着招兵买马，忽视了里面存在的危险，李家皇帝日思夜想的要杀死我，岂能容我大肆的招揽五湖四海的英雄而无动于衷。是我的错，把一个好好地复兴机会断送了。


你一定要好起来，我就是背，也要把你背出野人山，我刚才看了一下，你的伤不重，再休息一会，我替你拔箭，我们离得远，这两支箭没多少力道，只是刺破皮肉而已。


我窦燕山现在几乎一无所有，只有我们主仆相依为命，所以，我不会允许你死去，你要好好活着，将来还要给我带儿子，孙子，贼老天总是和我作对，我们不能软弱，也不能退缩，披荆斩棘之后，总会有我们的好日子过。”


管家流着泪笑着点头，少爷只不过是运气不好，智慧不缺，老天爷不给他机会而已，管家对自己的主子有绝对的信心。


窦燕山把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全部喂给了管家，自己艰难的嚼着鱼骨，一条两斤重的鱼，实在是不够两个饥饿的大男人吃的。


俩个人躺了一会，窦燕山把一截竹棍塞到管家嘴里，又从自己的内衣上撕下两大块干净些的布片，笑着对管家说：“山叔，你忍着些，我这就把箭起出来，咱们的火折子都湿了，点不了火，要不然用火把伤口炙一下，会好得多。”


管家忍着疼痛对窦燕山点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


窦燕山抓住箭杆右手用力往外一拔，箭就出来了，还带着一蓬鲜血，窦燕山赶紧把手里的布条紧紧按在伤口上，大声的喊着要管家撑住，过好久，管家嘴里的细竹棍掉了出来，脸色煞白，颤抖着对窦燕山说：“少爷，再来，一口气把剩下的那支箭一起取出来，时间久了，老奴受的罪更大。”


窦燕山点点头，见血流的不那么急了，就松开手，又抓住另外的那支箭在管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把箭拔出来，然后用布条紧紧地绑好，这才长松了一口气，疲惫至极的主仆二人互相依偎着在泥水里沉沉睡去。


云烨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见两个人不动了，就准备冒险游过去，杀掉他们，在这个环境里，如果不先动手，到时候死的一定是自己，窦燕山文武双修，绝对不是自己一个半瓶子水的人能比拟的。


刀子，标枪准备齐全，腰里拴好丝线，如果有意外，还可以拽着丝线游回来，刚刚下水，游了两下，又赶紧游回来，屁股中箭一般窜到沙滩上，还一巴掌把旺财四处张望的脑袋抽的低下来，不是云烨不想去杀窦燕山而是上游留下来一截枯木一样的东西。


云烨太熟悉了，那条鳄鱼走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现在不知为什么水流变得缓慢了，云烨差点没发现那个杀星。


躲在香樟树后面偷偷的看鳄鱼到底去哪，如果上了自己这边，云烨就决定带着旺财从瀑布上跳下去，摔死也比喂鳄鱼好一点，权当是给鳄鱼的孩子们抵命了。


鳄鱼看样子很担心自己的蛋，毫不犹豫的就爬上了对面沙滩，扭着尾巴刨沙子，蛋又没了，鳄鱼张着嘴无声的咆哮，四处巡梭着凶手，忽然它把头扭向了平台，那里有浓重的血腥味，这是它的最爱，迅速的爬到平台底下，用尾巴支撑着趴在平台沿上看看到底有什么，找到凶手了，鳄鱼看见了云烨放在平台夹缝里的蛋壳。


嘶嘶的叫着就要窜到平台上，窦燕山听到动静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张长满利齿的大嘴冲着他咬了过来。


他不愧是在艰苦历练中成长起来的，身边没有合用的物件，一把拽过半昏迷的管家，塞进了那张大嘴。


鳄鱼不管，只要嘴里有东西，它就会用力的咬下去，身子也从平台沿上掉了下去，云烨在对岸都听到一声凄惨至极的叫声。


“少爷，救我！”管家被鳄鱼叼在嘴里，四肢无力的晃荡，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现在，他能动的也只有一张嘴了。


看到在地上翻滚准备把管家咬成两截好吞咽的巨蛟，窦燕山两腿发抖，就要转身逃跑，可惜背后只有绝壁。


没退路了，窦燕山咆哮着跳下台子，这个时候，不要说一头蛟，就算是一头巨龙，窦燕山也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


管家的身子被咬断了，那只蛟正在吞咽他的一条腿，看到窦燕山扑下来，犹在焦急的喊着让给少爷快跑，他不知道是少爷把他喂到巨蛟嘴里的。


窦燕山一步跨过管家残缺的半截身体，趁着巨蛟仰着脖子吞咽的时候，一刀就刺进了巨蛟脖子下的软肉处，锋利的横刀沿着受力方向继续往下切割，巨蛟受到重创，嘴里叼着人腿，一时吐不出去，身子重重的砸在沙滩上。


窦燕山没了横刀转身就跑，只觉得后腰处似乎被攻城锤砸了一下，身子飞了起来，重重的掉在平台上，一瞬间，窦燕山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嘴里已经有血沫子涌了上来。


管家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眼睛里还是浓浓的担忧，他到死都没有对自己的忠心有过一丝的后悔，只有浓烈的化不开的遗憾。


窦燕山半躺在平台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在沙滩上翻腾不休的巨蛟，这头蛟活不了了，被横刀刺穿了心脏，没有多少时间可活了，他努力地坚持着，不想在这头蛟死去之前闭上眼睛。


这一生最大的希望是屠龙，谁料想一只未遇风云的巨蛟，就让自己的所有雄心壮志都付诸东流。


巨蛟不动弹了，窦燕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准备闭上眼睛，好好地享受一下自己最后的生命，活着的时候太劳累，现在到了好好休息一下的时刻了。


闭眼的一瞬间他看见云烨光着身子从水里爬上来，又见故人，窦燕山莫名的欢喜起来，至少有人把自己屠蛟的故事说给所有人听。


“云侯。几日未见，风采如昔，真是可喜可贺。”窦燕山知道自己的仪表很糟糕，所以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雍容一些。


见到窦燕山第一眼，云烨就知道他没救了，脊椎骨都断裂了，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就露在外面，能活着把话说得平缓已是奇迹。


云烨躬身一礼：“窦兄千里而来，小弟身无长物，待客寒酸，还清我兄见谅。”


“有只蛟龙已是意外之喜，安敢奢求其他。”


“小弟这里有蛟龙卵一只，不知窦兄可有品尝一下的意愿？”


“正该如此，我与蛟龙激战，两败俱伤，蛟龙先死，我大嚼龙卵，走火入魔而死，这一点云侯他日教导弟子之时不可不说。”


“为勇者讳，这一点可以做到，他日长安市上一定有窦兄大战蛟龙的典故肆虐长安，荼毒游侠，让皇帝瞠目，让百官惊讶。”


窦燕山无声的大笑一下，嘴凑在云烨磕破的蛟龙蛋上，用尽全力一吸，蛋壳为之一轻，窦燕山舔舔嘴，喃喃的说：“无上的美味啊。”


“窦兄，到了现在，你还不悔悟么？”


“为何要悔悟？云烨，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那就五鼎烹好了，我纵心胸，快意恩仇，三步之内以死相博，如今战败，不过一死，死前尚有仇敌送葬，何憾之有？”


一句话说的平淡无奇，仿佛就该如此，窦燕山真的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他害人无数，死在他手上的人也绝不在少数。却落得个心安理得，云烨想要做个自己意愿中的好人，却举步维艰，夜不成眠，这是何道理？


“云侯，我将远行，不知可有诗赋为我壮行？”


“你看悬崖上的那棵松树，我就以他为题，为你作歌。”


“好极了，只是快些，我担心听不完，那样可就太遗憾了。”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摩万击还坚韧，任而东南西北风。就这四句，你执着了一生，想必到了阴曹地府也不会消停，我唯有祝你继续坚持，但愿你有旌旗十万斩阎罗的一刻。”


窦燕山仰天大笑，笑的极为畅快，笑的鲜血从身下涌出来，也笑的五官渗出血丝，嘶吼着说了一句“痛快！”就此寂然不动。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七节 牛头金


窦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会死，死了也会招来大片的苍蝇，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会有他们。


南诏气候温热潮湿，一天的时间，尸体就会生虫长蛆，不到三天，整具尸体上的血肉就会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干二净，只会留下一具洁白的骨骼任由风吹雨淋，最后回归最终的本源。


窦燕山死了，云烨发现自己并不开心，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些苍蝇到了撵都撵不走地步，肆无忌惮的在他的脸上，还有伤口处下蛆，竹枝子抽过去，打死了一片，顺便把窦燕山的皮肤也抽破了，云烨不管，反正他已经死了，就他自己的洁癖来说，破点皮远没有苍蝇在身上下蛆来的可怕。


云烨在用窦燕山的横刀挖坑，这是一把宝刀，刀面上带着美丽的菊花纹，这样的宝刀没有人会这样粗暴的对待它，无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阁，闲暇之时用最柔软的绸布轻轻擦拭锋刃，直到它见血的一刻。


宝刀没有铲子好使，这是云烨现在的感触，为了不让更多的苍蝇把蛆下在窦燕山的身上，云烨努力的刨着坑。


窦燕山身躯雄伟，是标准的关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云烨必须挖一个两米长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长得高没好处，穿衣服废布料，吃的也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连坟墓都比别人费地方。撵走了苍蝇，拖着窦燕山的脚，把他拽到坟坑边上，虽然从台子上下来他的头在碎石头上磕的梆梆作响，窦燕山也没有表示反对，依然咧着嘴在发笑。


没有什么话好对他说了，该说的都说了，郑板桥的诗都给他念了，看，一个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垫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盖了一些，权充棺木了，一向爱好风雅的窦燕山想必会很喜欢，书里面不是说了么，宁可食无肉，也不可居无竹，这样的安排风雅透了，一般人没这待遇。


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把探戈带了过来，还是探戈把鳄鱼带了过来？云烨不想追究这件事，探戈斗不过窦燕山，所以还是别埋到一起，一个准备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家伙，实在不是探戈一个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云烨给管家堆好坟，找来两根木头，削出一片白皮，用横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后，分别插在两个坟墓的前面，气派的坟墓就完工了，总觉得少点什么，云家的坟一直都有供品，虽然总是被云十八偷吃，但是总是有的，四时八节不断，这两个坟堆惨了点，什么都没有，不想用石头来骗鬼，探戈都来了，南诏这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


捡起一个石头对着悬崖上看热闹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边上的野果子还击，如同暴雨。上回它们就是这么对待鳄鱼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没问题，从基因链上看，人和猴子没有多少区别。


绿茵茵的野果子摆在墓前顿时生色不少，当精疲力竭的云烨躺在沙滩上，咬了一口果子，被那些恐怖的酸液从迷茫状态拉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提着横刀，胳膊底下夹着探戈的头骨，三蹦两窜的就回到了对岸，上了岸，总觉得不对劲，自己今天的状态不对头，好像忽略了什么事。


为了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头，云烨决定把刚才过河的步奏再重复一遍，只是刚刚回过头，就知道那里不对头了。


湖水不见了，浅浅的一点水居然在倒流，怪不得有一阵子没听见瀑布的轰鸣声了，从来不相信神怪的云烨，几乎就要跪在地上向苍天祈求，原谅自己曾经对他老人家的不敬。


后来想起那些自己飘在河面上看到的溶洞，就把要跪下去的膝盖直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是这条河就要变成地下河罢了。


刚刚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出去，现在不用想了，沿着河道往前走就是了，说不定能回到探戈的国度，曲卓那家伙还在那里，探戈的家，现在一定是大唐的领土了。


旺财见到云烨回来，欢快的跑过来撒欢，云烨抱着他的大脑袋用力的揉了几下，算是安慰了他一下。


今天走不了了，做好准备，明日开拔，走夜路会死人，如果不想变成一堆食肉动物的粪便，就最好晚上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


拴好丝线，给自己做了一点吃食，闲暇时给旺财用鳄鱼的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枕着香樟木的枕头准备睡觉，看见探戈的头骨像是在对自己笑，没好气的扔过去一块麻布，把她遮的严严实。


那些傻猴子又在偶偶的叫，叫声里充满了愉悦，它们在虐尸，那只鳄鱼的尸体明天早上就会完全消失，猴子，有时候也吃肉……


嘈杂声响了大半夜，而后就寂静无声，似乎一切都进入了梦乡。


梦里可以飞跃时空和距离，在那里云烨是一位无所不能的人，一会是现代社会的繁华，一会是燕来楼绝美的歌舞，一会是那日暮憨憨的笑脸，一会是辛月眉毛倒竖的样子，甚至还有小铃铛害羞的情形，有一张脸看不清楚，一会儿背景是高楼大厦，一会儿是青砖碧瓦的皇城，掩在红日里，若隐若现……


孤独是原罪，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云烨不知疲倦的在现实与梦想间奔波，穿梭在现实与未来，天亮的时候，云烨感觉非常的累，一夜的休息，不但没有补回精力，反而消耗了很多。


旺财支棱着耳朵无话可说，他没有办法控诉云烨昨晚用脚狠狠地踹了它一晚上。


该走了，打包完毕后，云烨留恋的看看供自己短暂休息的小山洞，双手合十，给这里的先民行了一礼，牵着旺财去寻找出路。


窦燕山坟墓上插的那根青竹，依然青翠，在濛濛细雨中摇曳，似乎在向云烨告别。对着坟墓招招手，云烨记了一下地形，如果可能，希望窦家的人能来这里收取他的遗骨。


“红线的那个绿线线，蓝格盈盈的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在是爱死个人……”


最喜欢信天游的调子，尤其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高亢嘹亮的信天游似乎要刺破天空，再加上悬崖两边的热情观众，铺天盖地般的洒下青果子，比起掷果盈车的潘安不遑多让。


云烨拱拱双手，答谢那些热情过度的观众，为了报答它们给自己扔了两块石头的恩情，云烨又开始吼起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一，二三，四，听说过，没见过……”


一路狂歌，一路诗，一路水果，一头包，云烨欢快的一连走了足足二十里地，方才停下脚步，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因为看到了人间奇景。


上游滚滚的波涛一到这里，就立刻被一张大嘴吞噬，点滴不剩，那张大嘴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不停下来，再往前走，有可能会遇到坍塌。


从河床爬到岸上，水声轰鸣，下面黑洞洞的看不见底，关中有泾河老龙一气喝干三条河水的传说，难道说这里也有一条爱喝水的老龙？


玩心大起，解开腰带，痛痛快快的朝着河里撒了一泡尿，正准备要对河水说一声助你一尿之力，脚底下立刻就不太平，远远地一道裂缝延伸过来，正好在胯下，云烨亡魂大冒，领着旺财屁滚尿流的狂奔，不敢看身后，只听得地动山摇，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就在脑后，脚底下一滑，吧唧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闭着眼睛等死，没动静，悄悄地睁开一条缝，没有什么老龙王，身后不足十米之地，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大洞。


心跳的像打鼓，不知道曹操在华容道说的话有没有那么准，自己只要稍有不敬，立刻就会招来灾祸。


恨恨的踢了一脚绊倒自己的那个石头，没踢动？云烨蹲下来，小心的把上面的湿泥擦掉，才发现，这是世界上最有用，而又最没用的天然金属——黄金，这是一块实打实的牛头金。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八节 远方的客人


牛头金是采金人中永恒的传说，见到这东西，就说明跟前会有一条储量丰沛藏金带，经验丰富的采金师甚至能根据牛头金的成色，推断出矿脉的储量，很是神奇，由于天然金块形成需要很多条件，所以大块的天然金就被赋予了各种更美好的祝愿在里面，牛头金成神，狗头金成家，这就是西北之地采金人代代相传的神话。


野外之地身上没用的东西越少越好，这是生存法则，云烨没打算放弃金子，老天爷给的，没理由放弃，是自己的，牙签都不放过。


听说过因为背着铜钱被水淹死的典故，所有人都认为要钱不要命是一种最愚蠢的选择，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这个世道上，那一文钱不是挣得血泪斑斑？只要有一丝的希望，谁会舍弃？有时候生命在钱财面前没有那么重要。


老钱为了十贯钱，自卖为奴，就是说，云烨掏了钱，就连老钱的生命一起买下来，如果云烨不是让他做管家，而是杀着玩，那么，老钱的命就值十贯钱，为了给老婆看病，在钱和自己的生命两者之间，老钱一定会选择钱。


只有那些富家老爷，才会站在河岸上看着那个选择背着钱的人被沉重的铜钱拽进河底而大发感慨，为了钱送命不值，从而表演自己的睿智。


旺财的负重已经很多了，脖子上都挂着几串竹笋，云烨只好解下一条毯子，把金子包起来，绑在自己身上，路还远，没钱可不行，至于官府，云烨还不想惊动，早就想逃避这个残酷的现实，现在正是机会，不管会不会遇到危险，他决定不理会，他要给自己的心放一个长假，不管是家里，还是国家，这时候离自己太远。


单纯的为自己活，单纯的为生命奔波，就想睡在林子里，就愿意吃糠咽菜，这是我的生活，我自己做主。


窦燕山的死给了云烨很大的打击，探戈的死让云烨再也高兴不起来，与其说这次是被窦燕山绑架，不如说这是一次艰苦的自我放逐，越是接近事物的本源，就越痛苦，羡慕窦燕山有理想，羡慕探戈可以自主死亡，羡慕曲卓可以大展才华，羡慕，羡慕世界上的其他人，自己嫁接的生命，让自己能够从一开始就知道结果，这对于云烨来说已经是一种痛苦，站在上帝的位置上矫正他人的失误，并不愉快。


金子很重，锋利的尖角顶着他的肩背，痛楚心扉，没有调整金子的位置，这样的剧痛可以让云烨继续保持清醒，不至于陷入到各种幻想当中。


痛苦来自生活，来自大脑，来自于自己想得太多。现在起就做一个纯粹的人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窦燕山坚持了这么久，还不是和一只鳄鱼同归于尽，不管了，自己开心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既然上天给了生命，那就尽情的享受。


微雨里穿行，横刀不停地斩落挡路的藤蔓，无视树枝上缠绕的蛇，也无视那朵正在吞噬兔子的巨大花朵。这是一段自己找死的旅程，云烨无惧无畏……


眼前豁然开朗，脚下是一大片香蕉林，很多动物都在吃香蕉，尤其是一群大象，忽闪着巨大的耳朵。挺着长牙，长的鼻子不停把香蕉树拔起来，抛到身后。立刻就有一些小象嘟嘟的叫着从香蕉树上用鼻子摘下一大串，一大串的香蕉，不管绿的黄的，统统塞嘴里。


猴子在吃，山羊在吃，熊猫在吃，野猪在吃，于是云烨也决定去吃，这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所有的动物都跟在大象的后面吃东西。


旺财咬了一支绿香蕉，云烨一把就夺过来，吃了这东西，嘴涩的还能吃别的？给它嘴里塞了一根扒好皮的熟香蕉，一人一马吃的正愉快的时候，眼前一黑，一头巨大的，少了半边牙的公象站在云烨面前，眼睛里闪着寒光，长长的鼻子不停地在云烨头顶晃悠，左右看看，云烨才发现自己离小象太近了。


赶紧把手里一大串黄澄澄的香蕉递了上去，只希望它能放自己一马，公象也许以为云烨和那边的山羊一样没什么危险，鼻子灵活的从云烨手里卷走了香蕉，认同了他的存在。


旺财还跑过去在公象的腿上蹭两下，讨好公象，这时候动物们或许更有共同语言，一大团大象粪便掉在地上，还是热的，旺财毫不犹豫就踩两蹄子。


公象这才甩着短小的尾巴离开，难道说这是一种认同的方式？旺财为什么会知道，西北荒原上的马，不可能见过大象。


这还真的是一种仪式，踩大象粪便的不只有旺财，那些猴子还往身上涂一些，野猪吭哧吭哧的跑过来打个滚才罢休。


不干，打死都不干，云烨强烈拒绝了这种做法，老子是人，是万物之灵长，打死不干这种丢人的事情。好在旺财的味道很浓郁，有它作掩护就好。


云烨想在这里找到人工的痕迹，很可惜，这里杂草丛生，是一片野生的香蕉林，做梦都想不到香蕉里面居然有籽，黑黑的很硬，吃下去一定消化不了，平生第一回吃香蕉留核，这是一个怎样该死的世道。


大象是天然的开路机，巨大的身躯让它无视所有的危险，一寸厚的皮肤不在乎任何毒蛇的叮咬，见路，开路，见树拔树。强悍无比。


在亚洲看到犀牛，让云烨的脑子都不够用了，再三确认，的确是一头犀牛，这东西生存年代久，进化的方向是厚皮，不是脑子，一根筋，无所畏惧，挡在路中间，刨着蹄子，就向最前面的公象冲了过来。


大象很灵活，鼻子卷住犀牛的脖子，长长的独牙就刺进了犀牛的肚子，把犀牛挂在牙上掂两下，犀牛就只剩下喘气的份了。


没有精彩的大战三十回合这种事情，一瞬间见生死，可怜的犀牛心脏都被捅穿了，踢腾着四蹄，很后悔的惨叫着，反应慢一拍的家伙啊，让人无话可说。


趁着犀牛的尸体还软和，云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犀牛角挖下来，一大一小，都不放过，长安市上的犀牛角粉末都是论撮卖的，天价！


吃饱了就要喝水，大象的生活就这样子，如果到了天黑还到不了河边，今夜就只能夜宿在丛林里，旺财背上的一捆香蕉树叶子但愿能够挡得住蚊虫的袭击。


沿着象路下了山，平坦又安全，大象到处，虎豹辟易，蛇虫遁形，这座大山里，大象才是真正的主宰。


很遗憾，没有其它脑子缺根筋的犀牛，没有了意外收入，云烨的对前面那条必定存在的河流，就少了很多期待。


现在的路程对云烨来说，像观光客，多过像逃命的人。


河如玉带，蜿蜒曲折，大象进到河水里欢快的洗澡，母象用鼻子吸了水，喷在小象的身上，小象软塌塌的鼻子吸了水，到处胡喷，不小心喷到那只一颗牙的公象身上，公象嘟嘟的喊一嗓子，小象立刻就钻进妈妈的肚皮下面，再不出来。


告别了大象群，云烨带着旺财沿着河水往下游走，河水的流向大多是向东，当然也有向北的变态河流存在。


河水很浅，堪堪没过膝盖，这让云烨想起了东羊河，这么美丽的地方会没有人？巴国哪里去了，夜郎国哪里去了？按照历史记录，它们就该在这里才是。


转过竹林，越过小溪，在油菜花最烂漫的深处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鸡在草丛里啄草籽，山里人最常见的黄狗，也不见踪影。


柴扉随意的敞开着，院子里还有晾晒的衣服都没收，衣服都是蓝色，带着一些放射状的浅色条纹，宛如一朵盛开的菊花，这是扎染？


村子外面有咚咚的皮鼓声，在太阳刚刚落山的时候，一蓬火焰就腾空而起，代替太阳燃烧，谁会在那么高的地方点火？


带着旺财小心翼翼的走近，才发现人都在谷场上，蓝色的衣服上镶着美丽的花边，头上缠着厚厚的一层麻布，坐在最中间的老人头上缠的尤其厚，看直径足足有半米，也不知道他的脑袋是如何承受的。


“尊敬的客人，你远道而来，请把你从远方带来的祝福，送给这里的每一个人把。”老者见到云烨出现，从人群里走出来，摊开双手，笑着向云烨打招呼，说的居然是流利的汉话，还带着一点蹩脚的长安口音。


三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在野人山能遇到一个懂的汉话的人是云烨的福气。双手抱拳，云烨随着老人的话语说：“我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无意中看到您燃起的篝火，是温暖和光明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尊敬的长者，我多么希望可以在这里歇歇脚，希望您看在上天的份上允许我留宿一夜。”


“大山是所有人的大山，我们不过是先来者，为您倒一碗热水，准备一点食物，也是我们的荣耀。”


老头子越说越来劲，估计是从来没有机会在族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博学，现在见到一个汉人，立刻就用诗一般的雅音准备和云烨畅谈。


只需要看看他那些一头雾水的族人就知道，他们没听懂，根本就不知道云烨和老头说的是什么。


和其他蛮族一样，总是最聪明的人才能成为首领，最勇敢的人成为族人的保护神，至于又聪明又勇敢的人，一般情况下会考虑自己能不能统一自己脚下的土地。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十九节 我是奥德赛？


一直以为，语言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现在才发现笑容才是最好的交流，你无须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不必去管那个小孩子好奇的揪着你的头发看，只要带着笑容，就会有香喷喷的饭团，粘糕，有大眼睛的姑娘给你一个甜甜的果子，然后跑开，立马就有半大的小后生冲你呲牙咧嘴，有些熏熏然，拍着牛犊子一样壮的少年肩膀胡言乱语。


没问题，你寨子里的姐姐是你的，妹妹也是你的，如果你喜欢，那些准备带我回她家去住的寡妇也是你的，哥只想多喝两杯。


黑黑的罐子里不知道是什么酒，酸酸的，甜甜的后劲还不小，就是一群人围着一个罐子用芦苇吸着喝不太卫生。


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谁去管明天的事，做了好几年的骗子，还不允许我放纵一回，做点真事？


篝火映红了脸庞，巨大的月亮也出来了，老人笑得和蔼，不时地拍拍云烨的肩膀，夸一声正在抢酒喝的旺财一声“好马”。


姑娘们围成圈子，踏着蟒皮鼓鼓点跳舞，很简单，跺脚，迈步，摇脑袋，小伙子打着旋子在周围相和，宽大的裤腿灌满了风，像两个很粗大的罗卜，云烨就把他叫萝卜舞，汉人男子扭腰甩袖子的舞蹈现在一比比简直就不堪入目，那就不是男人跳的舞。


哟哟两声之后，姑娘们解开头发，疯狂的上下甩头，长长的头发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海浪，小伙子旋转的更加起劲，高高的跃起，在空中做各种动作，娴熟而优美。


老头子捋着胡子指着月亮对云烨说：“小郎君，为什么低着你的头？为什么锁着你的眉？多美的月亮啊，拜月的时候为什么不去跳舞？那里有美丽的姑娘。”


其他的老人也在催促，几个壮小伙子一提就把云烨提走了，一群人围着他蹦蹦跳跳，不得不说，他们的舞蹈原始而美丽，云烨努力的打着旋子，没有人家高，也没有人家优美，看起来不像雄鹰，更像一只被抛飞的蛤蟆。


都在笑，小伙子笑的从半空里掉下来，姑娘们笑的弯下了腰，老人捶着地嘴里的酒都喷了出来，云烨也在笑，不顾一切的打着旋子，当最后一丝力气耗尽，依然趴在地上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好心的姑娘们把他扶起来，指着依然大笑的小伙子们大声指责，还把云烨的头发解开，让他和自己一起跳摇头舞。


头发一般的长，甩起来很带劲，左手拉着一个姑娘，右手拉着一个姑娘，后面还有小气的小伙子们不时地挤一下，撞一下，跌跌撞撞的跳舞自然不会好看，却很痛快。


鼓停则舞止，瘫倒的不止云烨，许多的姑娘也瘫坐在地上，小伙子热汗淋漓，有胆大的抱起姑娘就跑了……


老人们把云烨拖回座位，酒坛子立刻就递了过来，大口的吸着酒浆，酒浆如同涓涓细流，心肺间一片润泽。


高潮是不会断的，气才喘匀，歌声又起，有山的地方歌声总是辽远宽宏的，西北的信天游，这里的转山歌，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嗓子就唱不出来山的韵味，黄土的厚重。


都说圆月的时候人总是会发情，就和狼喜欢啸月是一个道理，姑娘的声音如黄鹂婉转，犹如百鹊齐鸣，清脆而婉转，小伙子的歌声雄浑而高亢。歌声相和，犹如黄鹂与大鹏齐飞，高傲的大鹏扶摇直上，温顺的黄鹂居然也能相随相伴。


头昏眼花之际，就到了云烨唱歌，转山歌，从字义上就知道是要大家转着唱歌，一个不能少，想推出去，继续装傻，却发现唯一能推的对象旺财，已经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耍酒疯，没退路了，比窦燕山遇到鳄鱼强不到那里去。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低沉哀伤的歌声响起，谷场顿时安静下来，他们从来没有悲伤地歌曲，只有爱情和甜蜜。


云烨的思绪又飞回了那个繁华的时代，岁月的变迁，时光的逆转，让他不得不重新做一回人，重新从零开始，自己追求的理想处处碰壁，自己与整个大唐格格不入，不论自己如何努力，强大的世俗力量总是让自己回到起点，愤怒油然而生，自然也会带进自己的歌声里。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一句云烨连续唱了四五遍，直到哽咽不成声为止。


善良的人总是多情的，小伙子沉默了下来，姑娘们泣不成声，老人围着云烨低声安慰他，没有人责怪他搞坏了拜月会，没有人因为他是一个陌生人而对他有一丝的排挤。


一个黑黑的少年上来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的话，老头子笑呵呵的说：“蒙鲁说了，你很可怜，你可以追求蒙娜，只是你要高兴起来，哭泣的汉子追求不到蒙娜的，把握机会哟，蒙娜可是寨子里最美的姑娘。”


“尊敬的长老，请你告诉蒙鲁，蒙娜那样美丽的女孩子，只有他这样的勇士才能保护好，我是一个懦夫，没资格去追求美丽的姑娘。”看着惴惴不安，向那个头上首饰最多的姑娘陪着笑脸，云烨不这么说，还说什么。


听到长老的翻译，小伙子明显松了一口气，怪了，小伙子没事，姑娘却冲上来在云烨的胫骨上重重的踹了一脚，很疼，自从被窦燕山绑架到南诏，他的耐疼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虽然想哭，想大喊，该死的姑娘你木头底子的鞋子，踹在干骨头上，谁受得了，她一定经常用这招，小伙子满脸都是同情之色，还有些害怕，手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胫骨，看来没少挨。


没事，小姑娘的一脚而已，大爷忍得住！脸上布满了最和煦的笑容，只是眼角有点抽，姑娘大怒，从来没有人能在她的脚下全身而退，见云烨好像没感觉，山里的姑娘从来都是不信邪的，所以又踹了一脚……


双腿残废的云烨被老人们迅速的抬了回来，安慰性的把酒罐子塞给他，抱起来猛喝，芦苇管子太细不得劲，挨了第二脚，就轰然倒地，钻心的疼，这样的姑娘王八蛋才会喜欢，满腹怨念的云烨唯有高歌：何以止疼，唯有杜康！


止疼药喝多了就和旺财一个模样，高处的火堆熄灭了，地上的火堆也熄灭了，小伙子全部抱着姑娘跑了，几个老家伙，还有几个中老年妇女摇摇头，用两个担架，把云烨，还有旺财抬回了寨子……


早晨一睁眼，双腿依然传来钻心的疼痛，拉起裤管一看，两处泛着黑色的淤青，这姑娘下脚太重了，昨天不就是谦让了一下么，难道说，昨晚要是勇往直前的把她抱在怀中，然后去草堆后面一趟才能免去这两脚之灾？


顾不上许多，找点草药好好治治才是王道，虽然不是重伤，可是很疼！


一瘸一拐的走下竹楼，旺财躺在草堆里依然睡得香甜，厚厚的嘴皮不停地翻着，似乎还在回味酒的味道。


拍了旺财一把，一匹马懒成这个样子也算是奇葩了，它艰难的抬起头半眯着眼睛看看云烨，嘴里秃噜一声，又一头倒了下去，还把耳朵塞进干草堆里。


指望不上了，只好自己去找些草药，没出寨子，就看到长老背着竹篓拎着一把锄头从外面走进来，看到云烨哈哈的笑着说：“远方的客人，你昨夜睡的可好？蒙娜踢人可是受她母亲的遗传，我当年就没少挨踢，哈哈，幸亏我们这里有药材，要不然会疼好几天。”说着话从背篓里拿出一株植物，连带着根须，每株长三个叶柄，每个叶柄生了七个叶片，这不是三七，还能是什么？最少长了十年。


药草里的金不换，补气人参第一，补血三七第一，云南白药里的主药，有了它，白药重现于世，就不遥远了。


“老人家，这是一种极好的药材，治疗跌打损伤有奇效，只要这里有这种药材，寨子里的日子就会好很多。”


长老叹息着摇摇头说：“好日子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我们光有祝福是不够的，我们原来的王，在长安病死了，光明之王把女儿嫁给了他，还有了一位可爱的王子，可是这位公主殿下就不管事情，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贪婪的冯家管理，原来我们每个月都会有拜月会，现在只有半年才能举行一次，粮食，他们总是要粮食，这次粮食才下来，就被他们拿走了一大半，寨子里就要饿肚子了，大家一起说在挨饿之前，再快乐一次，这才有了这次的拜月会。


听说冯家的人正在向公主求亲，要做小王子的父亲，他家的三个儿子抢着向公主献媚，想要做我们的王。”


“听说公主手下不是有很多的强大战士么？怎么会容许他们放肆？”


“公主的手下坐着大船去了大海，只剩下两百名武士，所以不敢动。”


“你们喜欢公主么？”


“喜欢，那些强大的武士在这片土地上烧杀抢掠，是仁慈的公主制止了他们，把他们打发去了大海，这里才有安宁的日子可以过。”


“长老，我说你们马上就会有好日子过，你信是不信？”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节 探路


回到竹楼，长老捣碎了三七的根茎，包在云烨的双腿上，虽然笑意盈盈，眼底深处却有浓浓的担忧之意，欢快的日子过去了，剩下的就要考虑如何度过这段漫长的饥饿时光，僚人总是先享受，而后接受苦难，寨子里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是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他们总是认为长老会用智慧处理好一切事物。


可惜这回长老面对的不是愚蠢而又遵循古老规矩的图王，以前还可以通过蒙骗等手段让土王免去自己寨子的贡献，毕竟土王从来都只娶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绵延了好多年，到了这一代土王，长老总是能够轻易地应付土王，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


土王或许是一只愚蠢的土狗，只要嘴里有食物，就不会无谓的狂吠，可是冯家不同，冼夫人的威名传扬天下，冯盎勇力天下无双，一箭定昂山的名头，岭南之地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他的儿子虽然多，却没有废物，如果再想通过小聪明解决问题，就没有那个可能了，仓库里的粮食不多了，谁能想到才丰收，就要饿肚子？


长老的手艺很好，两片大树叶绑在云烨的胫骨上像是两只绿色的护腿，美观而舒适。僚人从大自然里学到了如何创造美丽，并且把它们变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没有文字，却有美轮美奂的图案，这些图案无处不在，衣服上，头饰上，装水的陶缸上，盛饭的木碗上，神灵的脸谱上都有那些图案。


就像语言不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笑脸才是，图案就是他们的笑脸，随便拉出一个孩子，都会告诉你每一个图案的含义。


长老背着云烨送给寨子的礼物去了邕州，安排完寨子事务就匆匆走了，一刻都等不及，带回来粮食才重要。邕州是去年大唐皇帝才命名的，以前大家都叫晋兴，带去的还有一块小小的玉牌，上面刻了字，长老并不认识，他的汉语还是当年去给隋朝进贡时跟着老土王在大兴鸿胪寺学的，土王学不会，作为领地里最聪明的长老，就没有问题，一年时间就学会了这种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可惜不识字，也不会写，如果他识字，就会看到玉佩上刻着云氏之主四个字。


公主的行宫就在三百里之外，云烨却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他准备先看看，看看现实和自己想象的有多远，刘进宝就在公主府里看护自己的儿子，找他来问问不就一切都清楚了？如果李安澜被权力迷昏了头，认为依靠冯家就可以自立，那么云烨会立刻带着自己的儿子，赶回长安，云家所有的人也会撤离这片土地，岭南之地就随她去折腾，就当是为自己生儿子的报酬。


如果还有其他原因，云烨觉得做一回奥德赛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冯家，欺人太甚！以前云烨觉得手上沾血是一件很糟糕的事，自从被窦燕山熏陶过后，他不再认为杀个人有什么不对，现在的国情就是一个鼓励杀人的时代。


牛头金对官府一定会起作用的，不过，在寨子里没效果，云烨原来准备炫耀一下看看长老惊讶，羡慕的表情，结果却换回来的是一句淡淡的“哦”字。


他认可的财富和云烨有些差别，冷冰冰的金子在牛羊，粮食，甚至外面跑来跑去的孩子这些天然财富面前，黯然失色，如果不是在长安待过一段时间，他是不会认同这东西也是财富的，祖先以及神灵的教诲里，这东西从来不是财富，雪亮的白银还能用来做姑娘们的头饰，这种黄泥一样软的东西实在是没有多少用处。不过把它献给公主，能换来足够全寨子吃的粮食，对这一点，还是很心动。


蒙鲁带着自己的新兄弟云烨去松树林子里找食物，在烤着吃了足足两斤松露后，蒙鲁，蒙娜他们同情的看着云烨，这个远方来的客人实在是太可怜了，这个有怪味，只有猪才喜欢吃的黑蛋蛋，就让他吃的流眼泪，为了安慰客人，他们找来了更多的松露……


香蕉林子他们居然没去过，云烨简直无话可说，那里有海一样多的香蕉，难道不是食物么？


云烨不想做一个吃闲饭的，就趴在地上画了很多的香蕉，然后指指自己来时经过的那座山。


谁料想，蒙鲁神色紧张，拖起云烨就要离开，在云烨不停地比划下，他也趴在地上画了一些图画，从图画里云烨知道，那座山里有一个魔王，喜欢没事用长矛扎人，一扎肚子上就一个大洞，那个大洞被画得很写实，很凄惨，只是魔神为什么很像犀牛？


没说的，那个猎手遇到了少了一根筋的犀牛，被犀牛的大角顶死了，然后踏了一脚。现在犀牛被大象干掉了，只要不激怒那头大象，砍些香蕉回来没问题吧。


女人就是祸害，蒙娜就是，见云烨嘲笑她，立刻就抓着蒙鲁，鼓动他一起去黑魔王那里找吃的，还对其他的年轻人演讲了一通，听不懂说的是什么，但是很有激情。


蒙鲁是一个为大家安全着想的好的领头人，可是权利立刻就被蒙娜篡夺了，一副想要劝，又担心害怕的表情让云烨乐不可支，最后蒙鲁在被蒙娜重重的踢了一脚之后，还是屈服了。


不过在出发前，蒙鲁板着脸说了一句话，就连娇纵的蒙娜也乖乖地答应，所以一副视死如归样子的蒙鲁拿着自己的桑木弓，腰里别着柴刀走在最前面。


人群里云烨是最轻松的，背上的竹篓里全是松露，一点都不重，汉家的宽袍衣袖本就是为了表现风度才弄成那样子的，书院的青衫又是被无数追求风度的纨绔们改良过的，这时候站在一大堆穿着短衣短衫，头上缠着麻布的僚人汉子群里，想不出众都难，更何况无数的大风大浪生死喋血，让他学会了从容，多年的高官显贵生涯给了他自信，再加上长孙的辛苦教导，一动一静之间极有风度。


姑娘们的眼睛似乎要冒出火来，不止一个凑到云烨身边唧唧呱呱的说着话，有胆大的还摸摸云烨的脸，然后就幸福的要晕死过去一样，蒙娜昨晚刚踢完人，不好意思往跟前凑，但是看得出来，他很想摸摸云烨那张白皙的脸。


不知道姑娘们到底用的什么香料，一个个都香喷喷的，一边走路，一边说笑，虽然互相听不懂，依然说的津津有味，云烨爱死了这种说话方式，再也不用装古人，一路操，靠，之类的话就不断地喷涌而出，自在的几乎以为自己身在云端。


路过犀牛被大象干死的那个地方，云烨指指犀牛的残骨，再指指自己，意思是自己把犀牛干死了，刚刚在姑娘堆里接受完崇拜，就被妒忌之火几乎烧穿胸膛的蒙鲁盯上，看样子是要准备和云烨单挑，自己辛辛苦苦的一路放哨，居然比不过一个汉家子的几句听不懂的胡话，要是这个家伙学会了僚话，寨子里的姑娘还有老子的份么？打死他都不相信一个打几个旋子就累得半死的家伙，能把黑魔王干掉，可是黑魔王的头骨就摆在地上，看样子还真的是才被杀掉的，这样的英雄不比较一下怎么行。


云烨伸出手去准备和蒙鲁解释一下，手上就多了七八条兽牙项链，想要和云烨比划一下的不止蒙鲁一个，伸出手就表示同意接受挑战，欣喜若狂的僚家汉子立刻就把信物送上，由于云烨是杀死黑魔王的英雄，为了尊敬英雄，他们准备一起上，既然云烨在收了一条项链后没有收回手，就说明英雄有着强烈的自信可以一个人打十个。


这下子连蒙娜眼睛里都射出浓浓的爱慕之意，僚家最敬重的就是一个打十个的好汉，如果干死一头野猪，就是勇士，干死一头老虎或者熊罴，简直就是寨子里的宝贝，如今有一个干死黑魔王的家伙，还接受很多人的挑战，这是大大的勇士。如果有美丽的姑娘用爱情把他留在寨子里，绝对是寨子最大的功臣。


一无所知的云烨咧着大嘴在笑，非常的豪迈，似乎刚才不是在接受挑战，而是在接受礼物，爽快的把那些各种动物的牙齿收回怀里，才指指他们身后的那片巨大的香蕉林。


蒙鲁的柴刀掉在地上，弓箭也扔掉，发一声喊，就率先冲进香蕉林，远处那十几头大象依然在慢条斯理的啃香蕉，对远处几个渺小的人类不屑一顾，毕竟香蕉林太大了，足够自己吃的。


蒙娜跪在地上，捂着脸哭，姑娘们都是如此，只有小伙子们冲进香蕉林二话不说就开始采摘，一边摘一边往嘴里送。


姑娘们也很快就清醒了，好像一个乞丐发现了一座金山，从云烨身边呼啸而过，刚刚还脸泛桃花，西子捧心状的她们，见到香蕉立刻就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个什么英雄。


英雄没有填饱肚子重要，长老说了，从今天起，寨子里的粮食不够吃了，为了能够支撑到下一季粮食下来，每个人必须限量，只能早上给三把，晚上给四把。话音才落少年们就不干了，这不够吃啊，会饿肚子的，经过蒙娜艰苦卓绝的斗争之后，长老无奈的答应，少年们很重要，必须区优待早上给四把，晚上给三把，这才安抚下了这些毛躁的少年。想到长老无奈的表情，蒙娜就一阵阵的骄傲，自己是年轻人里最聪明的。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一节 美丽的插曲


云烨听到长老给叙述自己是如何摆平这些少年的时候，差点笑的抽过去，认为他们就是一群大脑简单不谙世事的家伙，后来他才发现，不谙世事和愚蠢是两个概念，为了能一次性的搬走最多的香蕉，云烨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一会的时间里就造出了水陆两用车。


只要是干活就没有轻松地，如果有人说工作轻松愉快，那也是单纯的指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愉悦，而不是肉体，哪怕你再愉快肉体也会告诉你该休息了。


比如云烨的身体就告诉他，需要休息，可是其他人都在劳作，蒙娜的汗水从脑后流进了后背，蓝色的衣服已经湿透了，还是一趟趟的从香蕉林里往外运香蕉，每一串香蕉都非常的沉重，一米长的串子，顶上还开着花，蒙娜不让去掉，说是回去和肉煮在一起很好吃。


竹子绑成的滑车非常的沉重，后面堆满了香蕉，一辆车上就足足有好几百斤，姑娘们的滑车稍微小些，男子的滑车远比后世的架子车大。


蒙鲁的车子尤其大，看着他拉车，那简直就是力与美的结合，结实的肌肉，粗壮的大腿，坚贞不屈的面容，缓慢而坚定地步伐都说明这个才长成的汉子，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不时地回头鼓励一下身后的蒙娜，他没有办法帮蒙娜，只能在精神上鼓励她。


蒙娜鼓鼓的胸膛被藤条勒的现出原形，宽大的衣服遮掩住了美好的身躯，这丫头原来很有料。


或许是天生的倔强性格，她也把自己的滑车堆得满满的，这种依靠底下两根竹竿滑行的车子，需要克服的摩擦力很大，如果李泰在这里一定会摇头说一声“垃圾”可是在丛林里没有比它更好的车子了。


美女干活也不会好看到哪去，尤其是拉车的时候，呲牙咧嘴的面目狰狞，云烨看到她脖子上如同蚯蚓一样的血管，也看到她不停发抖的腿，她应该很累了，去一声不吭的往前行。


藤条勒进肩膀，被汗水一蛰，火辣辣的疼，这是云烨的感受，想必其他人的感受也是一样的。


本来多找些人就是了，可是这些白痴为了给自己的族人一个巨大的惊喜，也为了显摆自己是如何的能干，硬是不同意去找人，害得云烨也得混在人群里拉车。


大象走的路崎岖不平，尤其是这些家伙会边吃边拉，道路上到处是粪便，一堆堆的很壮观。蒙鲁总是用竹枝把粪便扫到一边，才允许车队继续通行，这让大家的速度又慢了好多。


旺财总是在云烨最凄惨的时候出现，作为兄弟它是合格的，这两天有酒喝，立刻就精神百倍，睡了一觉起来后发现云烨不见了，就一路闻着云烨的味道找到这里来。骄傲的拖着云烨的滑车一下子就超越了蒙娜，当然，有了宝马，自然不会少了美女，云烨把蒙娜的车子也挂在自己的车后。


蒙鲁在精神上鼓励了半天也比不上一位富家公子一个小小的举动，没了沉重的负担，蒙娜欢喜的在云烨脸上亲了一下，刺激的蒙鲁发疯般的往前面拉车。


云烨笑笑，摸了一下脸，把藤条挂在一个最瘦弱的姑娘车子上，帮着她一起拉，蒙娜也去帮别人拉车。


轻松了许多，拉车这种事需要一口气拉到目的地，如果半途休息，会更加的疲惫，那口气一泄，再鼓起来，就很难了。


终于到了河边，强壮如蒙鲁都把头浸在河水里纳凉，运动过后，不宜立刻用凉水来浇脑袋，否则会弄出病来。


云烨阻止了其他人这样做，等休息一下体温降下去再去喝点水，来自后世养成的强大习惯，他从来不喝生水。


拿柴刀砍了一截竹子，点着火，烧了一些开水，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慢条斯理的喝水。


蒙娜看看衣衫不整坐在地上一言不发的蒙鲁，又回头看看优雅的喝着水的云烨，心有些乱，还有些迷茫。


在水里拖滑车就太轻松了，只要扶住不让它侧翻就好，缓缓地河水会把香蕉送到寨子门口。


蒙娜在离寨子还有好远的时候，就尖利的嗥了一嗓子，几位在河边洗衣服的女人，惊讶地站起来看，发现了小小的船队，扭头就往寨子里跑。


寨子里所有的人都出来迎接满载而归的少年们，扑通扑通的跳下河，从少年们的手里接过车子，欢笑着在这个肩膀上捶捶，在那个身上摸摸，几个老人站在河岸上微笑，小孩子已经爬在车子上吃香蕉，有些妇人还撩起衣角擦眼泪。


云烨坦然的接受那些人的祝贺，捶肩膀，还是拥抱，甚至是抚摸都来者不拒，他忽然发现，自己来到大唐，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把一车子香蕉弄回寨子里，金銮殿上封侯的感觉也没有现在好。


旺财骄傲的仰起脖子，那些孩子开始给它挠肚皮，这是它最享受的一刻。


蒙鲁在黯然销魂，那怕全寨子人都在欢笑，他却在伤感，蒙娜真的喜欢上了那个汉家郎，如果那人是个骗子，蒙鲁一定会扑上去拼命，可是这个人是一个很好的人，还给寨子找到了吃不完的香蕉，有了那片林子，寨子再也不会挨饿了，而且是世世代代不再挨饿，蒙鲁从小就知道有恩必报，何况是这样的大恩，再说了，他哪一样都比自己强的太多，听长老说还会写字，这是了不得的本领，长老都不会写，他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更加聪明的长老的。


爱极了蒙娜的蒙鲁，这就准备回家拿点行李，准备在天黑以后一个人悄悄地溜掉，失败者留在寨子里会被笑话死的。


云烨一直在看蒙鲁，人精一样的他岂会看不出蒙鲁的少年情怀？尽管心里已经笑得快抽了，依然微笑着和所有人打完招呼在追上了蒙鲁。


发现蒙鲁不对劲的不止云烨，还有蒙娜，她远远地跟着他们两个人，非常担心他们会打起来，蒙鲁发起疯来，谁都拦不住。


蒙鲁正在屋子里收拾自己不多的几件衣服，打好包裹，准备再好好地看看自己的家就离开，却发现云烨推门进来，笑着冲他打个招呼，就熟练的从他的竹床底下拽出一罐子酒，又从门后面拿出两个苇管子，像是在自己家一样随意。


蒙鲁更加的哀伤，他才想起来，现在云烨住在他家，也好，他总是需要一座竹楼来娶蒙娜，现在的泪斑竹不好找了，自己在山里钻了半年才收集到足够的竹子，反正自己不需要了，一起送给他好了。


云烨拍拍蒙鲁宽阔的后背，示意他随自己过来，脚搭在平台上，酒搁在两人中间，很奇怪，中间还有一块石板。


云烨喝了一口酒，把酒罐推给蒙鲁，自己用一块碳条很认真的画了一幅女子的画像，外表看起来像辛月，可是手法不好，怎么也画不出辛月的美丽样子。


心境平和下来，手法就熟练了好多，辛月的眉眼逐渐变得清晰，家的感觉也变得浓厚，云烨很想拔腿就回长安，躲在玉山再也不出来，种地都是个最好的选择。


蒙鲁看着石板上那个美丽的女子画像，再看看云烨一脸的温柔，好像明白了云烨想要说什么，心咚咚的跳起来。


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打开结，取出一缕头发，给蒙鲁看看，又装回去，放在心口的位置，拍拍，指指在另一座主楼后面鬼鬼祟祟的蒙娜，又指指蒙鲁，把两根手指并起来，冲着蒙鲁大笑。


再傻的人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蒙鲁抱着云烨，拍着他的后背也大笑起来，只有偷看的蒙娜一头的雾水。


男人间有好多莫名其妙的高兴事，蒙鲁把石板抱起来放在云烨的床头，又从地上抱了一块更大的石板上来，拿着碳条在上面画，虽然只有简单的线条，表达的意思却很清楚，那是他和蒙娜小的时候……


蒙娜对男人更加的迷惑，两个本来应该打起来的男人居然坐在一起喝酒，还经常哈哈大笑，互相拍着后背很高兴的样子，他们就听不懂对方说些什么，只有蒙娜两个字能听清楚，难道说他们在讨论如何追求自己？可是他们是两个人啊。


如果天神把汉家子和蒙鲁糅合在一起那该多好啊，蒙娜眼色迷离的胡思乱想。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就是寨子里男人大出动的时候，从山里运回来香蕉无数，整个寨子都弥漫着浓郁的甜香，竹帘上晒满了香蕉干，一眼望去，一片白色，现在白色还不停的向寨子外面蔓延。


刘进宝见到云烨的时候，他正拿着小刀在切香蕉，旁边有两个孩子在身后帮忙，把云烨切好的香蕉片摆在竹帘上，摆满之后就拿出去晾晒，地上已经堆了好大一堆香蕉皮。云烨切的很用心，每一片厚薄都差不多，手法熟练，动作优美。


刚要开口问安，迎接他的却是云烨冰冷的目光，心头一颤，跪在地上，一句话也不敢说。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二节 可怜的云家大少爷


刘进宝见到云烨阴冷的目光，连忙跪了下来，家主从来没有用过这种眼神看过别人，难道说还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发生？


云烨从台阶底下把最后的一挂香蕉拎了上来，剥开皮，继续切，小刀动得飞快，很快那一挂香蕉就被分解成了均匀的薄片，两个孩子收到竹帘上，抬出去晾晒。


“容儿身体可否健壮？”


刚才云烨的确对岭南的长安人有了一丝怨愤，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怨气，总之无名之火在熊熊燃烧，转眼间又想到自己这样做实在是有些无理，自己给刘进宝的任务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儿子，其他的事情与他无关，所以才借着切香蕉，来平缓一下自己的情绪。


“回侯爷，小公子活泼开爱，无病无灾，饭量很大，公主一个人喂不过来，又请了一位奶妈，才将将够小公子吃饱，如果再长几天，一个奶妈估计也挡不住。”


刘进宝知道侯爷的脾气，郁闷了，只要想开就会没事，所以就拿小公子吃奶的事情，来让云烨开心一下。


果然，云烨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放下手里的刀子，从水瓮里舀出来一些水，递给刘进宝，让他伺候自己洗手。


“侯爷，您到了岭南，为何不带护卫？老庄他们都死了不成？”


“胡说八道，你以为侯爷我愿意来岭南，还不是被人家绑架到南诏，自己摸到岭南，吃了它娘的无数的苦头，刚才怒气还无处发泄，要不是你拿孩子逗我开心，今日你的一顿揍就逃不掉。”


刘进宝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眼珠子滴溜溜的四处转，想要找到绑架侯爷的凶手。


云烨踢了他一脚说：“好好倒水，侯爷我要是等你们来救，早死无全尸了，现在装什么样子，绑架我的家伙全死了，一个都没活成。”


“侯爷威武！……”


刘进宝一下子就对自家侯爷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全部化为马屁之音滚滚而来。


好些天没听人拍马屁了，乍一听，既熟悉又亲切，因为绑架带来的郁闷之气顿时烟消云散，还是自家人好。


长老站在院子外面，院子里发生的一幕都切切实实的看在眼里，在邕州威风八面，可以横着走的宝大爷在自己的客人面前乖得像只小狗。


从这一点就看得出来，自己的客人一定很不简单，如果自己和客人的关系更进一步，说不定寨子从此会高枕无忧，再幸福的回头看看空荡荡的后面，在山的那边，公主奖励的粮食该起程了吧。


“长老，不知你此次献宝，结果如何？”云烨笑盈盈的隔着篱笆和长老唠嗑，他喜欢和这个老头子说话，文不文，雅不雅的很有意思。


“客人，借你光，公主很喜欢那块金子，还赏赐了很多的粮食，这下子我们就有足够的粮食吃了，老夫也能多酿几坛子酒了，今晚，我就请客人开怀畅饮。”


“那好啊，我就不客气了，记得叫上蒙鲁，我们谈话谈的很愉快。”


“你和蒙鲁？”


“蒙鲁什么时候会说中原的话了？”


“长老，您是智者，难道就不知道谈话不一定要谈，还有其他方式么？”对于自己创造性的看图说话，云烨自傲不已，以后和蛮族说话，就这么说。


长老挠着后脑勺去找自己的族人问问，哪来的这么些香蕉，都是好粮食啊，晒干了，熬粥的时候加一些，香甜不说，能吃饱肚子才重要，从哪找来的？


云烨进了竹楼，刘进宝跟着进来，随他前来的都是云家的护卫，自觉地散开，警戒在竹楼周围。


“你这次出来没有告诉别人吧？”云烨拧着眉毛问刘进宝，他担心李安澜知道自己已经到了岭南，那样不利于自己看到一个真实的现状。


“侯爷没有让小的告诉别人，只说让小的来蒙寨，自然谁都不会说，就是楼下的自家弟兄，也是才知道的。”


“不错，老庄到底还是把你调教出来了，有一点独当一面的意思，我来到岭南就没人知道，家里，朝廷没人知道，或许陛下知道我被窦燕山绑架，但是他做梦都不会想到我会穿越十万大山来到岭南。”


“窦燕山？”刘进宝的神经再一次紧绷起来，这是一个绝世凶人，烧长安，狙击皇帝，给皇帝下毒，可谓凶名在外，让人不得不紧张。


“不是给你说了么，那家伙死了，要不然你家侯爷我会有心情在这个小寨子里度假？”


“您杀的？”


这话一出口，刘进宝就知道不妙，自己刚才还口若悬河的说侯爷勇猛无敌，杀几个毛贼如同捏死几只蚂蚁，这话出口，就说明刚才说的全是废话。


挨了一脚，刘进宝放下心来，侯爷肯踹人，就说没事。


“侯爷，那牛头金可是罕世之宝，您干吗不留下来，给小少爷们添点福气，献给公主做什么，好东西就该全是咱家的，就算公主是少爷的母亲，也是不一样的。”


“怎么个不一样法？”云烨明知故问。


“少爷是咱家的人，公主可不是，您给少爷什么东西都是该的，可是公主不同，她一门心思的扑在领地上，除了喂养少爷，从不关心云家，咱家的商号在岭南也是要交税的，交的还比别人家多。老刘掌柜找我说好几回了，让我劝劝公主，就算不给云家优待，至少要公平才是。您说她这是不是胳膊肘子朝外拐？”


“你他娘的就是一个多嘴婆，金子就不是给公主的，是给那些人看的，没有诱饵他们怎么到深山里去？不去深山，我怎么把它们都干掉？不干掉他们冯盎怎么打消独占岭南的心思？至于公主多收了云家的税，那是应该的，岭南的商铺本来就是给她的例份钱，她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一点小钱也争，真是没出息。”


听到侯爷的计划，刘进宝激动的，脸上的几颗红麻子都泛出光来，拍着胸口说：“侯爷您要小的干什么，就吩咐，一定干死他们，连点渣滓都不留。”


刘进宝激动地都要哭了，自家侯爷终于学会杀人了，在他看来，一个没杀过人的侯爷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侯爷，自己这把没见过血的宝刀无用武之地，白白浪费了自己的一身好本领，江叔说过，自己就是一个天生的杀才，有一天一定会死在刀剑之下，没关系，只要在临死前能杀个痛快，死了也没关系。


云烨被这家伙显露的杀气吓了一跳，这狗东西满脑子就是杀人的心思，看他的状态，似乎现在就想找个人来杀杀，怎么关中灵秀之地尽出这种二货。


“老实告诉我，到了岭南你杀了多少人？”没问杀了几个，从这家伙满身浓的洗都洗不掉的杀气看，死在他手里的人两只手恐怕数不过来。


“侯爷，小的也就随着大军去了一趟海那边，有个小国家的人不准咱家的商队在他们那里用勺子换宝石，香料，所以老刘掌柜就动了怒，咱家还有公主家，就出动了三百人，把那个小国家给灭了，侯爷，现在风不对头，船还回不去，要不然您会看到一船的珍宝，拳头大的宝石，绿莹莹的，还有猫眼石，老刘专门藏起来一些极品的宝石，准备回家的时候献给老奶奶，还说咱家的东西给了公主可惜了。”


云烨会心的一笑，辛月的影子无处不在啊，李安澜多收点税都会被掌柜的抵触，可想而知，堂堂的公主一定没有拿到自己的例份，混的连那日暮都不如。


“容儿的例份该不是也没有给吧？”


“侯爷，小少爷怎么会少，三间屋子的宝贝都堆到房顶了，何家大娘子掌管着钥匙，公主要了几回都没给，每个月和刘掌柜对一次账，小的作见证，一笔笔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小少爷百粹那天，刘掌柜还有何家大娘子招呼的，在邕州城里摆了流水席，三天，谁来都可以，只要给小少爷祝了福，给句口彩，随便吃，方圆三里地的羊都杀光了，刘掌柜还说菜式简单，人太少，对不起小少爷。”


云烨的嘴张的老大，这也简单？不过也是，岭南现在实在是没什么好吃的，海里的宝贝关中去的人吃不惯，山里的山珍还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唐朝没人爱吃野味，毕竟野生的东西瘦得厉害，没什么油水，还比不上云家庄子的菜式丰富，邕州城的常住人口撑死了两千多人，连关中的小镇都比不上，确实寒酸了些。


“你们把公主抛开，她就没生气？不是说城里多了好多前来求婚的人？”云烨不明白李安澜抱着什么心思，如果给辛月，自己的孩子百粹自己还做不了主，会把房子都一把火点了，蜀中的强悍女子，一个弱势的公主比不了。


“公主为什么有意见，咱家的少爷，下人们想要办得隆重一些，又不用她出钱，再说了，我们都是少爷的仆人，不是公主的，这一点刘掌柜，何家大娘子可是交代的清清楚楚，如果不是少爷离不了娘，小的们有心给少爷再建一座大房子，现在住在小小的公主府，委屈少爷了，想想咱家在京城里的房子，再看看少爷住的，何家娘子说一回，哭一回。”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三节 可怜的公主


在刘进宝眼里，自己可怜的小少爷得不到父亲的庇护，窝在穷山沟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埋头吃奶，几个瘦弱的仆人坚贞不屈的护卫着自己的小主人，憧憬着某一天少爷长大了，可以一飞冲天。他自己都被自己的想法感动了，却招来云烨的不满。


能不能一飞冲天云烨不知道，要是再这么宠溺下去，将来上西市砍头的机会会大许多，云家一家子好人养出个败家子就让人伤心了。


“以后少爷的教育交给公主，她是母亲，有这个权利，皇家的变态教育真好可以抵消一下你们几个对他溺爱造成的影响，你也不愿意自家小少爷变成败家子吧？”


刘进宝嘴张的足以塞进去拳头，神色闪烁，目光游离，好像还有一点不肖。


一瞬间云烨就明白了，在刘进宝的腿上再踹一脚说：“虽然你家侯爷我是长安第一败家子，可是侯爷我败家，也能兴家，万贯家财随手散去，翻手之间，又会风云重聚，这是本事，大本事，侯爷我就是再败家，也没饿着你们，一个个肥成猪了。”


刘进宝嘿嘿笑着不言语，想了一下才说：“侯爷，那些该死的土王好办，您杀了就是，可是冯家的三个人您怎么办？就是他们发起这次向公主求婚热潮的，现在公主府里热闹非凡。不相干的人进进出出的让人心里烦。”


“公主什么意思？”云烨笑着问刘进宝。


“回侯爷，公主这些天特意把何家大娘子调去伺候她，天黑之后就不再会客。”刘进宝一字一句的慢慢的把话说清楚，唯恐云烨有所误会。


“堂堂的李安澜也有害怕流言的一天？也罢，你既然为我守身，那么我就替你除掉那些苍蝇，还你一个富庶的领地。”


云烨看着外面将要落下的红日，敲着窗棂自言自语地说，刘进宝眼睛却已泛出红色，像一头即将出笼的猛兽。


邕州城里猛然间多了好多人，牛头金出现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城池里到处是带着刀剑的人，也有各种奇装异服的蛮族，甚至连胡人都从遥远的广州来到了这里，无他，都是为了黄金而来，冯盎派出快马，带着他的亲笔信来向李安澜打听事情是否属实。


牛头金就摆在李安澜的桌子上，清洗干净后，黄澄澄的闪耀着幽暗的光泽。李安澜双手托腮，看着这块黄金已经很久了，这的确是一块真实的天然黄金，她很喜欢，却也知道这背后一定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她嗅到了阴谋的味道。


岭南没有她来之前想象的那么荒僻，反而有好几座比较繁华的城市，比如广州，就已经有了十万人口，自己的封地也有丁口一万三千五百一十六口，这是她重新校对过后得到的确切数字。


案头摆放着薄薄的一本发展纪要，她几乎都能背下来，如果自己是皇子，那么就没有这么多的烦恼，治理好自己的领地她还是有信心的，只要按照云烨的想法，把荒僻之地的蛮族从山里搬迁下来，分给他们土地，让他们环绕着城市居住，只要二三十年，就不是蛮族而是自己的属民，一万多人，加上妇孺，也不过五万余人，这和云烨的最初估计相差不远。


拳头攥起来才有力，只有自己的城市变的繁华了，自己才有更多的话语权，而不是现在需要受制于冯盎。


自己那个英明的父皇为了不让任何一家做大，给了冯盎节制李安澜的权利，却没有给他节制属国的权利，这话看起来似乎很矛盾，冯盎的管辖权到了李安澜这里就戛然止步，不能深入，否则就是越权，因为真正的权利在李容手里，一个不满一岁的孩子，才是这片土地最终的主人，在这个主人没长大成人前，李安澜只是一个代为管理的人，迟早权利需要交给自己的儿子。


李二对自己的外孙将来能够掌管权利充满了信心，他有一个满脑子诡计，满肚子才华的父亲，他才不担心这个可怜的孩子没人管，自己只要掌握住他的父亲，就足够了，他总是能抓住要害。


李安澜恨得牙根都痒痒，自己付出了名誉，付出了身体，最后的便宜的却是躺在自己身边那个不安分的小肉团。


听到摇篮里的哼哼唧唧的声音，李安澜的恨意立刻就不见踪影，自己的心肝宝贝又尿了。


铃铛是最快活的人，自从发现这里没有食人族，她就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见人影，如果回家，一定是饭点，从小河边捡回来无数的花花绿绿的石头，堆满了屋子。


听见公主在屋子里吩咐何家娘子给世子洗屁股，她才蹑手蹑脚的准备偷偷的回自己的房间。


刚到门口，就觉得脖领子一紧，还是被公主发现了。


“铃铛啊，我一天快要累死了，你也不帮我处理一些家事，有点空闲就往外面跑，看看，又捡回来一大堆石头，你要这些石头干什么？”


李安澜很后悔自己当初答应铃铛到了岭南就随她活个自由自在，没想到她真的甩着两只手万事不管，说了好多回都不管用。


幸好宫里出来的女官朱环还有点用处，替她打点府里的大小事务，不过这几天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非要在朱环两字前面加上一个张字，女官改姓很麻烦，又不是嫁人，叫了好几年的朱环，猛地加了一个张姓，要多别扭，有多别扭，知道她代表着另外一股势力，李安澜不在乎，自己的王国现在就是一个大杂烩，势力多的可以扭麻花了，多一个少一个不在乎，只是张朱环似乎很怕何家大娘子，这没道理。


张朱环就在屋子里，她和铃铛一个屋子，不是没房子给她住，而是铃铛害怕吸血的蝙蝠从窗户里飞进来吸自己的血，拉了张朱环睡一起，要是蝙蝠真的来了，两个人也能壮壮胆子。


这就是李安澜唯一能够指使的两个人，外面那些被贬来的犯官，一个个如丧考妣的提不起精神，好像就是来岭南送死的，从来都不管政务。


铃铛又趴在李安澜身上撒娇，张朱环捂着嘴偷笑，李安澜一手一个把两人拽进屋子里，低声说：“你们两个也用点心思，这里是咱们最后的栖身之所，在世子长大成人前，我们需要好好的守住这片基业，不能让别人夺走她。”


“公主啊，你想的太多了，宝宝有一个非常厉害的爹爹，如果宝宝受了欺负，就叫他爹爹来收拾那些坏家伙，他一定有办法，我们高高兴兴的过日子不好么？你说是不是朱环姐姐。”


“再说一遍，叫我张朱环。”


“好吧，朱环姐姐。”


李安澜叹口气，心中苦涩的宛如黄连，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哪里知道云烨足足半年没有给岭南回信了，自己去了好几封信，结果都是辛月那个婆娘回的信，只说自己丈夫去了外地云游，不在家里，这哪里是出去云游，一个堂堂的侯爷会发疯一个人万事不管的跑出去云游？国法那一条允许他这么做了？是借口，是推辞啊。


狠心的人，难道你真的不管我们母子了？李安澜红着眼睛暗自伤神，两个丫头也不敢再玩耍，陪着李安澜不吭声。


李安澜的软弱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抬起头又是那个风姿飒爽的大唐公主，开始琢磨，那个牛头金到底会有什么用处，贡献牛头金的人，只不过是一个小寨子的长老，两三百人的小寨子还翻不出大浪，从得到粮食的那一瞬间，李安澜就知道这个老头子的目标的确是粮食，没有其他目的。


刘进宝一定知道些什么，却把嘴巴闭得严严的一句都不说，护卫起世子来更加的勤快了，好几次夜间给世子喂奶的时候，都能看见他的身影映在窗棂上，对世子可以说寸步不离。


这也是李安澜能够稳下心神的重要原因，洪城带着三千野兽一样的老兵在沿着海岸线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攻打，抢回来的财宝已经算得上堆积如山，就连自己的儿子也有好多，云家的分红全部给了世子，自己看的都眼红，可是到处是财富，却没有自己的份，没有钱粮，就没有办法邀买土人，没有办法建一座更大的城池，云烨给的蓝图，永远只能停留在纸上。


只是利用冯家的威望稍稍的加了一点税，就有好多的寨子不愿意，说如果交了，自己会饿死，冯家出动了一点人马，小小的吓唬了一下那些寨子里的人，帮了一点小忙，就盘算着让自己下嫁。冯盎的头被驴踢了？这是云烨最常说的一句话。


两个丫头陪着李安澜回到自己的屋子，牛头金依然摆在桌子上，冷冰冰的，李安澜总觉得刘进宝看牛头金的时候嘴角带着一丝嘲弄，何家大娘子抱着世子，也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再也没有前些日子的哀怨。


为什么只有自己在不安？


回头看看何家大娘子怀里抱着的胖儿子，小人儿流着口水，在何家大娘子丰硕的胸间一蹦一蹦的，还冲着她笑……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四节 发生了什么事？


李安澜从何家大娘子怀里接过儿子，小家伙立刻就往怀里钻，胖胖的小手在她的脸上划来划去，亲昵地把儿子的小手含在嘴里，母子俩嗷嗷啊啊的说外星话，刘进宝扫视了屋子一圈，就拉开门出去了，一屋子女人，他待在这里不合适。


“何家娘子，你今天看起来很高兴，有什么高兴事说出来，一起乐呵乐呵。”李安澜一边解衣服准备给儿子喂奶，一边瞟着何家大娘子。


云家来岭南照顾小少爷的仆役头子，就是她，从孩子落地，她就自然的接管了孩子的看护权，不论李安澜如何发怒，都没有用，就是在挨了两顿揍之后，也依然死死地看着孩子，不许李安澜从外面找的人碰小少爷一下。


她是农妇出身，丈夫死得早，仗着一副泼辣脾气还有一副好身板，硬是一个人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如今四十岁的年纪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自己的孩子已经有两个成了亲，有了一个小孙子，最小的孩子随着老刘掌柜来岭南学本事，放心不下自己的幼子，所以云家招募来岭南做事的仆役，她就第一个报了名。


一个寡妇带孩子，如果没有云家的大力照顾，还不知道会过成什么样子，弄口饭吃都难，还成家生子？她永远都记得自己的大儿子成亲的时候，老奶奶专门派人给送来了一条带着珠子的璎珞，这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贵重的馈赠。


二儿子成亲那天，侯爷，少夫人来家里喝了一杯酒，吃了一口菜，夫人走的时候，从头上摸了一支簪子送给了新媳妇，把原来看不起寡妇家的亲家，羡慕的两眼冒光。侯爷还踢了新郎官两脚，让他好好孝顺母亲，不许学他当败家子，惹得所有乡亲哄堂大笑。


这是什么排场？谁家寡妇家的孩子成亲有侯爷，诰命夫人来祝贺的，那条簪子可是白银打制的，上面带着凤凰呢，农户家自己去打这样的簪子，会被拖到官府打板子。


好强了一辈子的何家大娘子觉得这辈子没白活，小儿子生性跳脱，不是个守家的主，最羡慕那些行走四方做生意的云家管事，自己舍了老脸，趁着给夫人做针线活的机会求了夫人一回，没想到夫人第二天就打发人把三儿子领走了，说是先要学学家里的规矩，然后就派出去学本事，小儿子临走时抱着自己的腿嚎啕大哭，让她又是骄傲，又是心酸。


侯爷家的恩情这辈子是还不完了，小少爷是侯爷的骨血，就是云家的人，每回一想到小少爷居然姓李，她就对公主极度的鄙夷，不守妇道也就罢了，侯爷又不是不认自己的孩子，好好地云姓不赶紧给孩子冠上，偏偏要跟着母姓，这不是让孩子将来让人戳脊梁骨么？


“回公主的话，俺家小三子今天来府上，说他学会了打算盘，刘掌柜升他做了伙计，老婆子就是为这事高兴。”


何家大娘子当然知道侯爷到了岭南，就住在侍卫的房子里不出门，刚才还抱了小少爷，欢喜的眉开眼笑，亲了又亲，小少爷也喜欢侯爷，头一回见，不认生，还把侯爷的头发都揪乱了，父子俩嘻嘻哈哈闹了好一阵子，这才是小少爷该有的待遇，侯爷对那些想欺负小少爷的家伙很生气，这一回，那些家伙不死上一两个老娘跟他们的姓。


李安澜也只是怀疑，云家的仆役似乎变得更加的骄傲了，本来就看不起府上那些新招的仆役，现在连眼角都不抬。


宁可做一个看孩子的仆妇，也不做内院的大管事，除了眼睛里有小少爷，其他的事情都不管不顾，背地里还偷偷称呼自己的儿子为小侯爷，自己公主的头衔比不上一个侯爷？


不过也好，孩子的来历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对自己借助云家的力量统御领地，好处很大，虽然每回和刘掌柜要钱，他都愁眉苦脸的，但是每回都答应。


想起这些，李安澜就恨得咬牙，不是说岭南的产业都是给我的例份么？凭什么我就不能动？


“儿子，为娘现在没钱了，不如把你的钱先给为娘借一点？”李安澜看着在怀里吸允乳头的儿子，就把主意打到了儿子头上，老娘用点自己孩子的钱不算过分吧。


岭南最富有的人不是冯盎，也不是她李安澜，是自己正在吃奶的儿子，想起来李安澜就骄傲，作为地主，不管是谁都必须给这孩子给份子，如果有谁稍微不愿意，立马刘进宝就会带着人杀到门上去，前些天皇家说例份不给了，刘进宝硬是问他们要陛下，或者皇后娘娘的手谕，实在不行太子殿下的手令也行，拿不出来？那就乖乖给钱，刘进宝把刀子都插到自己大腿上了，从那以后，宝宝的钱库就流水一样的进账，皇家没有拗过刘进宝，因为这家伙再出去抢劫别的国家，不带皇家，只有他知道那里才有一些富庶的小国家，为了自己的收益，内府的大总管不得不给宝宝送上了一份厚礼，远比份子钱要多，只是不再提份子的事，皇家需要脸面。


小宝宝听得有动静，吐出乳头，朝着母亲嗷嗷啊的叫一嗓子，又埋头吃奶。


李安澜满意的点点头，理直气壮地对何家大娘子说：“宝宝同意了，你明天给我准备五千贯的钱粮，我有用处。”


原以为又会被拒绝，没想到何家大娘子躬身说：“小少爷同意了，当然没问题，老婆子今晚就给您准备，不知您想要金子，还是银子，咱们岭南铜钱太少，五千贯铜钱还拿不出来。”


李安澜惊愕的看看满脸堆笑的何婆子，在低头看看自己的宝贝儿子，早知道要钱这么轻松，自己早干什么去了，儿子现在说的话，自己怎么理解都成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什么事？”冯智勇也在问这个问题，牛头金现世的消息，自己全力封锁过，为什么现在满大街的人都在谈论牛头金？冯家想要独占矿脉，就需要暗地里进行，现在满世界的人都知道了，还独占个屁，现在的岭南可不是冯家一家独大的时候，高门大户的人在岭南多得像狗，遍地都跑，恨不得连山坳坳也拿锄头刨一下，冯家惹得起一家，惹不起他们所有人。


蒙寨的长老只说自己救了一位受伤快死的汉子，那汉子知恩图报，见寨子里没吃的了，就把金子送给了蒙寨，现在他本人就在寨子里养伤，想要知道金子到底在哪，需要问他本人。客人说了，等他的伤势一有好转，就立刻来到邕州，他准备把金矿的位置画成图卖给出得起钱的人，蒙家寨子的好客是出了名的，这话有一定的可信度，为了避免有人捷足先登，所有流窜在城里的游侠，浪子，世家，豪门做了一个约定，那就是等待那个人的出现，谁也不许私自出手，否则共击之。


邕州城里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那些流浪的武士们也结成了联盟对抗世家豪门，冯家就算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也对他们这些亡命徒无可奈何。


在一座破败的官衙里，云烨坐在一间倒了半边墙的房子里请主人喝茶，不是主人不想请，而是他请不起，透过漏风的夹壁，云烨甚至都能听到妇女嘤嘤的哭声。


“老刘啊，你他娘的也算是一个干吏，兰州县令做得好好的，前年还听说你要升一升，怎么他娘的升到岭南来了，还录事参军，这是个什么鸟官，连饭都吃不上算是个官员吗？”


眼前落魄的瘦子就是那个在兰州吃的脑满肠肥的县令，程咬金夸赞过这家伙，说是一个有本事的人才，将来朝堂之上说不定会有他的一席之地，云烨一直记着这句话，现在看到李福禄，云烨准备以后再也不相信老程的话，活脱脱一张乌鸦嘴，夸谁，谁倒霉，一想到自己被老程夸奖了无数回，后背就冒冷汗，自己的悲催日子都是老程夸出来的？


“我——的——侯爷——啊！”刘福禄一字一句的吼出这句话，哽咽着再也说不出来，一个大老爷们哭的像个月子里的娃，还一抽一抽的，不是委屈到了极点不会有这样的表现。好不容易等他哭完了，又没功夫说话了，吩咐护卫买回来的饭食摆在掉了一条腿的案子上，刘福禄如同饿鬼出世，又如猛虎下山，吃像见不得人，吃了一段时间，老脸一红，端起案子上的食物进了后宅，不一会抹着眼泪又出来了。


“云侯，但有所差遣，刘福禄无不用命。”


看到刘福禄这样子云烨心里也不舒坦，说到底还是老朋友，见他潦倒如此，不由得为他难过，犯了什么错会被发配到绝荒穷域，把一个体重足有两百斤的胖子变成瘦骨嶙峋的瘦子，只有旺财有这个经历。


“老刘啊，你干了什么缺德事会受到这样的惩罚？陛下是一代明君，不会无缘无故的将一个人处罚的如此厉害，你现在的情况他娘的就比满门抄斩好一点。”


“我宁愿满门被斩，也不愿意带着全家到这里受活罪，云侯，你信么？我就贪污了两百贯钱，就两百贯啊，就这，还不是从百姓身上抠来的，是从胡商那里捞的，谁料想啊，在我就要升官的时候，事发了，然后我就到了这里，完全是依照大唐律法，没有加罪，也没有脱罪，就是按照冷冰冰的律条，我有苦无处诉，以前最多不过罢职回家就好，没想到到了我，就是发配烟瘴之地为官，终生不得还乡。”


说完，又开始嚎啕大哭……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五节 大目标下的小牺牲


一个浑身包着麻布的汉子从牛车上被人掺下来，抬到一个小酒楼的平榻上，用剪刀把脸上的麻布解开，露出一张惨不忍睹的面孔，横横竖竖的全是刀口，有细心地还发现他的一只手少了两根尾指，脚也少了半只，这基本上就是一个废人了。


尽管很难看，酒楼里所有的人却如同看到了绝世美女，每个人都想离这家伙近一些，好听清楚金矿到底在哪里。


“我只想活下去，金子和我没关系了，成现在的鬼样子，只求大家赏我一碗饭吃，让我不至于冻饿而死。”


冯智勇掏出一个银饼子，足有五两重，抛在平榻上，那个废人俯下身子去感谢，一时间，平榻就被飞过来的银钱铺满，废人连忙摆手：“够了，够了，我一个废人，有一间屋子栖身，有些钱够吃饭就好，大家伙赏的多了，对我不是好事，是催命的阎王。”


冯智勇点点头说：“不错，你还知道适可而止，有你的这个表现，我就不问你，为何只有你活了下来，你这样聪慧的人能逃得一条命一点都不稀奇，既然钱财够了，那就说吧，我们都等着呢，如果你敢撒谎，我会让你死的惨不堪言。”


废人点点头说：“这是自然，公子，我这段时间就住在城里，准备买间小房子住下来，如果您发现我骗了大伙，随时来取我这条命。我这副样子跑不远的。”


冯智勇点点头又说：“如果事情是真的，我们回来对你还有赏赐，就算是一种报答吧。说吧，说的详细些。”


废人正要开口，却听得楼梯声咚咚的响起，全身甲胄的刘进宝当先走了进来，掏出一块银饼子放在平榻上，抱着胳膊一言不发，准备听废人到底讲些什么。


“你云家占尽了岭南的便宜，如今连金矿也要染指么？”坐在门口的一个山羊胡老者抬起头阴沉沉的对刘进宝说话。


“开发岭南本来就是我家侯爷的主意，云家多占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你张家难道不服？有本事自己去想个发财的法子，不要跟在我家侯爷的身后捡漏。”


刘进宝一点面子都不给，指名道姓的开始发作。


“刘进宝，你不过是云家的一个护院头子，等我向公主求亲成功之后，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奴才。”


刘进宝看看冯智勇身后的年轻人，嘿嘿笑着说：“你弄错了，俺是小少爷的仆人，不是公主的仆人，你就是走狗运娶了公主，也管不到老子头上，你向公主献殷勤的事情轮不到我这个做下人的多嘴，我家侯爷不日就到岭南，你有胆子和我家侯爷去说你要娶公主的事，到时候不用你来找俺，侯爷也一定会去找你，洗赶紧脖子等死吧。”


冯智勇神色大变，连声问：“云烨要来岭南？”


刘进宝嘿嘿一笑不理他，却不停地催促废人：“该拿的都拿了，赶紧说金矿在哪？俺的车马都备好了。”


废人凄厉的大笑起来指着所有人说：“我建议，没带脑子的，没胆子的，先退出吧，不是不让你们知道，让你们知道了只会让你们白白把命送掉，别金子没见着，命先没了。”


没人离开，一个都没有，这个世上聪明人太多，总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别人落到凄惨的田地都是愚蠢导致的，换了自己，一定不会。


“我们一行十四人，准备去深山里寻找一种良药，给长安城里的贵人服用……拳头大的人面蜘蛛你们见过么？被咬了一口，我兄弟立刻就全身发黑，浮肿而死，一尺长的红色蜈蚣你们见过么？那东西咬到我的脚，我穿着皮靴啊，要不是我大哥一刀砍下我的半个脚掌，我早就死了，沿着河水往上走，树枝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蚂蝗，闻到人肉味，一个个伸长了身体等着吸你的血，……


还没到地方，十四个人你们数数就剩了多少人？说的没错，就剩下八个，其他六个人都死了，最后，我们在那里看到了天崩地陷……。”


一屋子的人，喘气声都清晰入耳，没想到有金矿的地方，居然如此的险恶，丛林深处，什么事情都能发生，所以一些胆小的，打起了退堂鼓。


“哈哈哈，”刘进宝纵声大笑起来，“没胆子的全他娘的给我滚，富贵险中求，祖宗早就说过这话，如果你们都退出来，俺云家自己去找金子，到时候不要眼红就好。”


知道了地方，已经没有必要再停留，刘进宝转身就出了酒楼，废人趴在平榻上喘气，说了一大通话，似乎非常的疲惫。


冯智勇脸上阴晴不定，他身后的少年跳出来说：“六哥，我们还等什么，我冯家时代簪缨，难道会害怕小小的林子？我们只需多带些人马前去，一定会无碍的，不就是一点毒虫野兽，有什么大不了的，蛟龙爹爹也杀过几头，遇到不测，小弟正好试试自己的横刀。”


跳出来说话的是他的第十八个弟弟冯智慧，与他一母同胞，所以格外的亲厚，自从见到李安澜就惊为天人，一心想要获得公主芳心，把父亲的教导，三哥智戴的嘱咐抛到了脑后，在岭南，如果不是公主身份敏感，手下又有大批的护卫，冯智慧早就动手抢回去了，以冯家的地位，抢一两个女人实在算不得什么事。


“智慧，你惹得麻烦还小么？云烨不日就到岭南，如果一怒之下和冯家交恶，你就平白的为冯家树了大敌，爹爹对云烨都小心提防，我们要更加的小心，此人为了公主，费尽心力想出了让全部勋贵豪门在岭南发财的绝户计，把一个好端端的岭南变成了现在这样一副鱼龙混杂的局面，那里可以小觑，你小心了，爹爹说过，什么都可以做，但是什么都要自己担，我担心云烨不会放过你。”冯志勇在智慧的耳边轻轻说道。


少年人最不缺的就是勇气，他没见过云烨，只听说是一个和自己年纪仿佛的少年，哪里肯服气，对哥哥的态度极为不满，不帮自己娶公主也就罢了，还鼓动其他兄弟一起去追求公主，甚至招来一些土王以壮声势，让自己在兄弟们中间成为笑柄，现在又阻止自己找寻金矿，不知道安的什么心思，难道说六哥也对公主起了心思？


想到这里喊了一声：“小侯，出来。”一个眼珠子滴溜溜转的少年就从人堆里钻了出来，不说话，站在冯智慧身边等候吩咐。


“把我们的弟兄们召集起来，六哥不去找金子，我们自己去，发了财，人人有份！”


小侯笑嘻嘻的又从人群里钻了出去，冯智勇都来不及阻止，冯智慧对哥哥说：“六哥，你就坐镇邕州城，小弟带着人马去找金子，找到了金矿，就是云烨来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到时候我冯家的声望就会把这个小小的侯爷淹死在岭南，这里不是他可以大展拳脚的长安城。”说完他也走了，对冯智勇的劝阻就当没听见。


其他大家族都在观望，金子谁都喜欢，但是要有命来享受，没命什么都是空的。


云烨和刘福禄就坐在隔壁，那里的动静听得清清楚楚，刘福禄两天时间就恢复了往日的做官时的雍容，摇着蒲扇小声的对云烨说：“侯爷，您的计策似乎没有让这些人疯狂起来，如果我是管事，也不会允许把自家的精锐送到林子里冒险。退一步说话，刘进宝也准备去，下官不知道这是您的安排，还是出自他的本心？”


“今日的所有安排就会到此为止，知道有金子就会好，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慢慢来，他们会到丛林去的，至少他们已经知道丛林里也有宝贝，现在他们一定都在看远山的丛林，衡量自己的意志和决心，当欲望淹没理智的时候，会去的，以前他们不是也畏惧大海吗？如今不也坐着舢板就敢下海去其他小国家抢劫，大唐需要这股尚武精神延续下去，无惧于大海，无惧于草原，无惧于丛林沙漠，当世界上最严酷的环境里都出现大唐人的脚印时，大唐才算得上正真的强大。


刘进宝的行为是我授意的，我只是想看看公主殿下，会不会阻拦他，有没有被金子冲昏了头脑，是不是除了财富再也容不下其他东西。”


云烨抿了一口茶水，这些天他就离不了这东西，谁能想到一位侯爷在山洞吃完鱼之后，最想念的就是一壶热茶？


“侯爷，请恕下官斗胆，下官总觉得您的目的不在于培养大唐子民的尚武精神，是不是还有一些其他目的？比如弄死几个人？”


刘福禄最早认识云烨的时候，这位侯爷就算不得什么好人，难道说这几年修身养性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小心眼？他不这么认为。


“老刘啊，世界上的任何目的的出发点都必须是正确的，高贵的，我是一位贵族，自然要秉承这一原则，在大的目标下，有一点小小的牺牲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否则我们怎么警示后人丛林的严酷性？只不过我能控制到底由谁来牺牲，在这些讨厌的人群里，挑几个不顺眼的，也是人之常情，神灵都不会怪罪。”


“侯爷所言，字字珠玑，下官佩服，如果当初有人给下官说这些话，下官一定早就平步青云，那里会为了两百贯钱弄得全家差点被饿死。”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六节


公主府乱糟糟的，李安澜快要发疯了，名义上这是自己家，事实上却说话不顶用，比如现在，刘进宝根本就不顾她的三令五申，领了十几个护院，带着干粮武器，药物，就要去深山老林找黄金，何家大娘子还在一边鼓动，希望他给小少爷挖块更大的金子回来，口头禅就是：“云家人没什么不行的。”


刘进宝是李安澜在岭南安全上的最大保障，虽然总是不听话，却是她心底里最可靠的人手，一旦出事，能豁出命去保护她们娘俩的，一定是云家的人手，就算不忠与她，只要忠于儿子，就没有什么不能忍受的，这年头一个忠心耿耿的护卫，千金难求，她一直不理解云家出来的为什么都是一个样子。


“刘进宝，谁给你的胆子去找金子，这里面有问题，说不定是陷阱，你带走一半的护卫，我怎么办？世子的安全怎么办？”


李安澜的声音都带着尖音，小铃铛吓得瑟瑟发抖，张朱环站在李安澜背后支持公主的决定，现在洪城不在，刘进宝就是公主府里女人的依靠，不能出去。


刘进宝在胸前重重的捶了一下，对公主说：“俺云家就没有办不成的事，这些年家里的哪一个弟兄不是走南闯北的过生死关，除了回到庄子，谁不是每天晚上枕着刀子睡觉，你看看俺们身上的装备，是那些土狗们能比的？精铁打造的铠甲，刀枪不入，朝廷规定，私人不能拥有三十斤以上的重凯，俺云家的铠甲最重的也不过二十八斤，却比五十斤的光明铠还要结实，有这一身，就是刀山火海，按老刘也能趟他个七八回。”


李安澜一直想多要些云家的铠甲，可是辛月就是不给，后来云烨给她和铃铛一人做了一副女式铠甲，很美，也轻巧，防护力很变态，就是给铃铛可惜了，让她穿上，李安澜只不过想在她的铠甲上试试防护如何，刀子才拿出来，铃铛就抱着头蹲在地上兹里哇啦的乱叫，糟蹋了一身好铠甲，让她给别人还不干，非要自己留着，没事就拿出来擦一擦，上点油，甚至还洒香水，还经常对着铠甲傻笑，已经没救了。


李安澜忽然看见自己缩在何家大娘子怀里的胖儿子，一把就抢过来，塞给正拿着链子锤比划的刘进宝，慌得刘进宝赶紧撇了锤子，小心的抱着少爷，不敢再胡来。


李安澜笑着说：“你家少爷已经长大了，该见见世面，你这次出去就把你家少爷一起带上，找金子好啊，让你家少爷给他娘找两块大的，比屋子里那块小可不成。”


刘进宝垂头丧气的抱着小少爷，不吱声，朝其他护卫烦躁的挥挥手，护卫们一个个撇着嘴，摇着头就散开了，林子里是去不成了。


如果带着一个奶娃子去冒险，光是何家大娘子，还有老刘就会生撕了他们。更不要说后面奶娃子他爹还在偷看。


李安澜获得了胜利，喊过何家大娘子，带着铃铛，张朱环去儿子的库房挑宝贝，皇帝的寿辰就要到了，做女儿的总得有点心意才是，问过儿子了，他没意见。


宝库门一打开，李安澜就觉得眼晕，红松木架子上摆满了各种珍奇宝贝，当她看到架子中间一只晶莹剔透的琉璃兔子的时候，眼睛都瞪圆了，这是怎样的珍奇啊，眼珠子是红宝石，不带一点杂色，这只兔子就足以堪称价值连城，无论她走到哪里，那只兔子都好像在笑眯眯的看着她。


铃铛已经疯了，抱着兔子不撒手，张朱环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兔子，不停地拧自己，以为自己在发梦。


“公主，这只兔子可不行，是我家少夫人送给小少爷的生肖礼物，千挑万选才有这么一尊，小少爷也很喜欢，不能拿走。”


何家大娘子很看不起公主的土包子样，琉璃这东西在云家庄子就不值钱，她家里就有两只琉璃杯子，只是云家庄子的人从不对外人提起这事，别人说起琉璃如何如何珍贵，云家庄子种田的老汉都会微微一笑，然后离开，认定了刚才和他说话的人是一个土包子，不配和他站在一起说话。


“何姨，我就在这里看，不拿出去，你看好不好，让我多玩一会。”铃铛向何家大娘子哀求。


铃铛自然是讨人喜欢的，尤其是何家大娘子，自己没女儿，见到铃铛就欢喜。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李安澜努力的把目光从兔子身上拉回来，怨念如潮，当初自己要是没那么些乱七八糟的心思，这些宝贝不都是自己的？弄得自己现在像是一个不要脸的坏女人，被人家当家主母怀疑来怀疑去的，头一回，她有了一丝丝的悔意。


领地要发展，子民要吃饭，官员不管事，自己到子民那里去，迎接她的不是怀疑，就是仇视。


洪城把领地里的乱民杀了一茬，包括土王一大家子全都不见了，自己到这里，就住进这座干干净净的领主府，丫鬟，仆役都已备好，不需要她操一点心。如果和猪一样活着一定会平安幸福，可惜，李安澜总想做点事情，总想看到万民朝拜自己的情形。


云烨早说过这是一种病，需要治疗，李家大部分人都有这种病，还病的不轻，这种病很容易死人，还传染，一死就死一大片。


当初以为云烨在说笑，现在知道了，他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是金玉良言。


一个丫鬟站在库房外面，不停地呼唤李安澜，云家的护卫不许她过去，正在挑选宝物的李安澜烦躁的放下手里的一大块绿色的翠玉，她很喜欢这个东西，盘算着给自己打制一套头饰，被丫鬟打断，气冲冲的出了宝库。


“公主，冯家六公子来了，要觐见公主殿下。”


他来干什么？李安澜很纳闷，一向不是他弟弟们一窝蜂的来见自己么？怎么换人了？不过冯智勇是个人物，不是他几个草包弟弟能比拟的，想到那些他那几个弟弟幼稚的举动，李安澜就感到可笑，连逗着玩的兴趣都没有，如果云烨知道，他们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


来到前厅，冯智勇焦急的来回踱步，他对云烨的即将到来充满了忧虑，从父亲告诉他长安城显贵中有些不能得罪的人中，就有云烨，排名很靠前，父亲很少亲自教导自己庞大的子女群，都是要求他们自悟，能告诉他们的，都是他们必须知道，必须遵循的，自己的亲弟弟已经走火入魔，虽然他特意把其他的两个弟弟也塞了进去，就是希望这样做万一出事，能有一个浑水摸鱼的机会，说不定能救自己的亲弟弟一把。


“下臣拜见公主，唐突之处，请公主见谅。”


“公子客气了，如今我人在岭南，处处需要老国公的照拂，说唐突就见外了。”


一见到李安澜冯智勇就立刻自降身份，将自己完全放在臣属的地位上。他不知道云烨为何而来，带着什么使命来的，来了要做什么？想要从李安澜这里寻到蛛丝马迹，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智慧。


“这些时日，听说殿下一直在为官员的不得力而烦恼，下臣家中还有一些清谈门客，虽然没有什么经天纬地的才干，但是用来处理一些日常事务，银钱度之还是很有用处，最少可以减轻殿下的辛劳，其中有一人名叫笑苍生者，最是滑稽，常常听他清谈，可以分忧解闷，如果公主需要，下臣这就命他们前来府上听用。”


李安澜才不会让冯家的人进入自己的府里，这样有被架空的忧虑，自己的权利本来就不多，再分出一些，就完全变成了闲人，如果那样，自己好好的侯爵府当家奶奶不做，跑到穷荒之地折腾什么。


“多谢公子美意，只是一些小小的劳顿，还为难不住公主府，家里还有几个可堪一用的奴才，用惯了旧人，一时之间还不想换。”


“也是，殿下有云侯全力支持，自然不虞人才匮乏，云侯掌握着大唐最大的书院，只要稍微向岭南倾斜一下，公主可用的人才就会车载斗量，智勇孟浪了。听闻云侯近日即将抵达岭南，想必我岭南一定会有一些福音，不知殿下可否给下臣指点一二，好让家父洒扫相迎，家父时常向在下提及，在长安受到云侯的款待，一侯爵之尊亲自下厨，做出天下无双的美味，自从上次食过之后，常有天下食物再无滋味之叹。恨不能肋生双翅飞到长安，再尝美味，这次相晤，一定会让家父得偿所愿。”


李安澜没听进去其他，只听到一句云烨要来岭南，就欢喜的魂魄都要出窍了，脸上神色一会儿欢喜，一会儿担忧，一会儿又是哀伤，精明强干的公主殿下已经皆然无踪，只剩下一个自哀自怜的妇人。


冯智勇心地长叹一声，自己的弟弟没有任何的机会，公主的心思全在云烨身上，一旦与云烨交锋，冯智慧没有半丝的胜算，父亲是指望不上的，儿子太多，他对每个儿子都是毫不在意，任由自己的儿子相互厮杀交锋，他才会看中其中最优秀者，想到这里，冯智勇只觉得嘴里的苦涩的厉害，或许，智慧进入山中找金子未尝不是一个躲灾的好事情。


只是父亲你用养蛊的方式养儿子，就不怕又一天自啮己身吗？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七节 幸福的回忆


送走了冯智勇，李安澜觉得自己的腿都在发软，原来云烨不是不在乎他们母子，而是亲自不远万里跑到岭南来看自己和孩子，虽然她觉得云烨看孩子的可能性要比看自己的可能性大千百倍，她就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固执的认为云烨是来看自己的。


她即使再醉心权利和自由，依然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女人的特性，想到那次在皇城甬道里的往事，她就羞红了脸，在那些该死的老太监，老宫女的诱骗下做出了那样荒唐的事情，她却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在云烨侵入她身体的那一刻甚至有些兴奋。


如今他就要来了，不远万里的来看我了，我要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他？冷艳一些，还是温柔一些？不知道他晚上会不会留宿？


红色的裙子不好，他喜欢穿天青色，一定不喜欢鲜艳的颜色，玄色？我又不是真的寡妇，紫色？太贵气，他不喜欢，白色？孝服的颜色，穿上像鬼……


铃铛瞪大了眼睛看着公主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地上全是散乱的衣裙，公主只穿着亵衣，光着两条腿，东试一件，西试一件，直到一大柜子的衣服都试完了，也没有找出来一件合适的，颓然的坐在衣服堆里，满眼都是花花绿绿的衣衫，却不知那一件合适。


“公主，你在找衣服？”铃铛站在那里问李安澜，公主从来不在意自己穿些什么，有时候连男人衣服都穿，梳个马尾辫就可以晃荡一天，今日是怎么了？脸泛桃花，春情荡漾，上回自己在船舱里想念云烨的时候公主就是这么说的，现在她自己还不是这样。


李安澜一把抱住铃铛，丰满的乳房顶在铃铛的胸口上，看得铃铛面红耳赤，鼻子里闻着淡淡的乳香，不好意思的想要挣开。


“傻丫头，还不好意思，知不知道，那个负心人就要来了，这回算他有良心，知道来看我们。”


“谁？谁会来看我们？我们没有朋友。”铃铛很希望是云烨，可是一想到他的身份知道他没有四处乱跑的权利，至于其他人，她斯毫不关心，谁来都不关她的事。


“傻丫头，我们就一个朋友，或许算得上情人，我和他连孩子都倒霉出来了，他来看看我们有什么不行的，是谁站在船边大声喊来着？云大哥，叫的我心都酸了。是谁在做梦的时候都说，云大哥不要，不要的，你告诉我，他在梦里把你怎么了？”


铃铛活不成了，脸红的要滴出血来，再被李安澜在耳垂上亲了一下，浑身就发软，李安澜放肆的笑着松开烂泥一样的铃铛，这孩子就是这么敏感，还害羞？


千挑万选之后，终于找到一件满意的衣服，刚穿上，就愣住了，云烨现在还没来，如果刘进宝他们知道的话，就该是接到信了，从长安到岭南需要走三个月，他一时还来不了。


伤感的看着正在描眉毛的铃铛，心里发酸，傻丫头，不会描眉毛，越描越丑，现在像两只爬在脸上的虫子。


给铃铛搽掉重新画，上回，云烨也给自己擦掉了猴屁股一样的妆容，自己现在可是下了苦功的，没两下就给铃铛画好了眉毛，从梳妆盒里挑出一个火焰纹的花钿，细心地给她贴好，搂着铃铛轻声说：“傻丫头，他要来也是三个月以后的事情，我们高兴的太早了。”


兴奋地铃铛立刻就停了下来，垂下头落泪，“公主，我真的好想云大哥，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对我最好，我偷吃了他的鸡腿，他不但不生气，还给我打掩护，我偷吃了太子的饭食，他说是他吃的，小狗狗卡在树丛里，也是让人救出来的，他还站在河岸边上送我们，还让进宝来保护我们，还替我们杀了那个土王，要不然我一定活不成的，看到云大哥一个人站在石头上的样子，我当时好想跳下去，游到他身边，可是我不会游水，如果淹死了，云大哥就更加的伤心了，公主，我好想他，呜呜。”


李安澜怔住了，原来云烨已经替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还有好多铃铛不知道的，如果要她来数，会说出更多，自己现在能自由自在的享受自己的生命，都是拜那个男人所赐，而自己对他，只有伤害和欺骗，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在背后保护自己，李安澜就觉得自己强大无比，没有什么东西再能够遮住她的眼睛，怪不得辛月拼了命也要保住自己的男人，他和所有人都不同，和所有的大唐男人都不一样，温情，耐心，多才多艺，连一般人认为下贱的厨艺都精通到了大师级的地步，有这样的男人保护，李安澜头一回感觉到上苍似乎对自己很公平，没有抛弃自己，是自己抛弃了上苍。


两个女人相互拥抱着说着话，从认识云烨的那一天说起，李安澜说起自己把云烨打成熊猫眼，就乐不可支，说到云烨在先生面前陷害她，就咬牙切齿，而铃铛只记得云烨做了无数好吃的，自己的那段时间似乎就在天堂。


刘进宝抱着小少爷来到最里面的一间屋子，云烨了立刻就把儿子接了过来，小家伙还不会说话，看到那个身上很好闻的人又来抱自己，就欢快的在云烨怀里蹦了起来，一窜一窜的，活泼的像只小老虎。


云烨看到这孩子的第一眼就确定，这是云家的骨血无疑，和自己小时候的长得太像了，和自己的后世的儿子长得太像了，他甚至能描绘出这孩子一岁到十五岁的样子无他，手机里有照片而已。


看到这个孩子，他就感觉自己的生活又在延续，以前只不过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现在随着孩子的跳腾，那些模糊的情绪终于从他的脑海里被清除干净。


刘进宝抹了一把眼泪就拉开门走了出去，他不敢想像侯爷在丛林里到底吃了多少苦，明明可以少受点罪的，偏偏选择来到岭南，那个废人说的话，恐怕就是侯爷的亲身经历吧？


如今父子团圆，也算是上苍对侯爷的一种补偿，来到马厩，肥肥的旺财已经变得精神矍铄，身上一块块的肌肉棱角分明，站起来比其他的战马高了一头，可它就喜欢躺着，四个碗大的蹄子不时地踢腾两下，除了一身的肥肉不见了，旺财还是那副德行，见到刘进宝进来，发现他没有端醪糟盆子，又把头放在干草上，蹭蹭，这里的潮湿天气让它很不习惯。


旺财现在连以前从来不吃的桂花糕都吃的香甜，可见他遭受了多大的罪，侯爷总是说自己没遭罪，可是手上的茧子瞒不了人，何家大娘子伺候侯爷洗澡的时候，特意看了全身，没有伤痕，就是脚上也起了好厚的一层茧子，也不知道是走了多少路，才走成这样子的。


小少爷被何家大娘子接走了，看到侯爷依依不舍得样子，刘进宝就怒火万丈，外面那些狗日的，害的侯爷现在想和自己的孩儿多待一刻都不行，不如老子今晚就出去把那些混蛋全部砍光。


“进宝，把你的杀气收拢一点，不许出去找那些人的麻烦，明天一定会更加热闹，好好看戏吧，咱家的人要是光知道砍砍杀杀，那就那就太让我失望了。”


“侯爷，咱家的人已经全部抽回来了，洪城老大也就要回来了，您在顾忌什么，砍了他们，就不相信有谁敢来找咱家的晦气，这片土地是少爷的土地，让这些杂碎到处祸害，小的看得心疼。这地方和咱家庄子有什么区别。”


“叫你多读些书，你总是不听，要是杀戮能解决问题还用你说，我不想给这片土地上的人留后患，从蒙家寨子的人身上就知道，他们都是好人，没有坏道不可救药的人，最多是一些想要自己寨子吃饱饭的强人而已，他们没有系统的国家观念，也没有标准的为谁效命的观念，他们都是些崇尚自由，喜欢欢乐的人，这样的人其实已经不能称之为野人，他们已经具备融进大唐这个大家庭的资格了，所以耐心和教育不能少，需要引导，需要让他们看到加入大唐会让自己更加的安全，更加的富足，这样才能真正掌握这片土地，一旦获得他们的效忠么就会死心塌地，不生二心，所以说人可以杀，但是要分目标，缓缓吧，让他们再高兴几天，对一些要死的人我们不妨大度些。”


刘进宝应了声是，就出门巡视去了，从他刚劲有力的步伐中云烨就知道自己刚才的话算是白说了。


送信的快马已经走了三天了，不用催，他们也会马不停蹄的赶路，云烨特意让他们带了一小筐荔枝，不知道到了长安会不会坏，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想要试试，自家的效率能不能比唐玄宗邮递员的速度更快，早一天到长安，奶奶他们就早一天安心，辛月也就不用活的那么辛苦，这段时间，家里一定不太平，长安不怀好意的勋贵很多，但愿辛月能够应付过来，单纯的软弱可不行。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八节 健康的替罪羊


辛月抱着儿子进宫了，没有儿子做护身符，她是见不到李二的，还要挨打，儿子有官位，名正言顺的皇帝近卫，虽然现在还在吃奶，可以觐见陛下，虽然年纪小，也是有资格的。


抱着孩子走在御道上，她感觉自己要飘起来了，从接到云烨的平安信的时候那种孤苦无依的感觉一下子就消失了，腰板挺得很直，一位宦官给她们娘俩打着伞，夏日的长安日头很毒，这是娘娘特意安排的，让进进出出的大小官员侧目，他们都是流着汗，吐着舌头光着脑袋在太阳底下受罪，当然，这是辛月的感觉，站在伞底下，就是比那些晒太阳的人强，你看那个胖子流出来的已经不是汗，而是油，可怜的，还要继续等。


斜着眼睛看那些等待觐见的官员在小声议论，就把耳朵伸的老长，准备听听，好让自己的虚荣心进一步得到满足，可惜那些人很专业，听不清楚说些什么，当宦官扯着嗓子宣翊麾校尉云宝宝觐见，在那些官员惊愕的目光里，辛月抱着儿子进了太极宫，就连在站在太阳底下打盹的杜如晦都有些诧异。


太极宫微风徐徐，落地的纱幔不住的飘拂，上风处还放着好多装了冰的木盘，李二最耐不得热，这些冰是李泰用硝石制出来的，无偿的献给自己的父亲，母亲使用。


长孙走了出来，从辛月怀里接过云宝宝，抱在怀里不停地逗弄，却不说话，今天辛月是正式觐见，没有她插嘴的余地。


“云辛氏，见朕何事？你丈夫有消息了？”李二放下手中的笔，抬头问辛月。


“回禀陛下，拙夫如今身在岭南，这是他从岭南给陛下的奏折，需要妾身亲自呈上。”她手里一直攥着一个小布袋。


宦官用木盘接过布袋，打开看了看，有些诧异，就连盘子一起放在皇帝的案几上。


李二提起布袋抖了抖，从袋子里滚出几个荔枝，一张纸条，还有一卷封死的小卷轴，李二没管纸条和卷轴，拿起荔枝看看，又闻闻，果皮发黑，却没有异味，放下荔枝对辛月说：“算他有眼色，第一时间就来禀报平安。”说完就挥挥手，辛月施了一礼，就和长孙一起进了纱幔，去后宫谈话。


李二捡起纸条，鼻子都歪了，只见纸条顶端写着请假条三个字。


“臣因为被窦燕山绑架，不得不擅离职守，请陛下原谅，此乃不可抗拒之因，无法当面请假，此乃百骑司，巡城司之过也，与臣无涉，窦燕山与蛟龙大战三百回合之后同归于尽，臣得以逃脱，现在流落岭南，孤苦无依，还清陛下怜悯，再给臣一年假期，好让微臣徒步返回长安。臣，云烨百拜。”


“与蛟龙大战三百回合？胡扯！孤苦无依？胡扯！一年才能走回来？当朕不知道怎么回事么？小子，躲在温柔乡不愿意回来吧？算你小子还有些良心，安澜一个人在岭南迟迟打不开局面，才是你留下来的原因吧？让朕再看看你还有什么鬼心思，要是把冯盎弄得造了反，朕扒了你的皮！”


李二嘴里嘟囔着找了一把银刀，挑开火漆，展开卷轴扫了一眼，就大叫一声：“宣杜如晦进来！”


老臣就是老臣，在太阳底下站了许久，额头都不见冒汗，风度依然如故。


“给杜卿端一碗山楂水来，不是给你们造凉棚了么？怎么还是站在日头底下？”


“陛下此言差矣，奏对之时，立队严整，本就是礼法所求，焉能为了一时畅快，失了臣子的本分，因小失大，臣不为也。”


杜如晦最是讲究朝堂法度，今日他在班首，所以那些官员没有一个敢去凉棚底下纳凉，如果是房玄龄，官员们早就挤在凉棚下面去了。


“不知陛下刚刚召见的云宝宝是何许人也？微臣为何不知？”他是臣子里面排名第二的人物，天下官员都装在他脑子里，就是刚才的那个宣翊麾校尉云宝宝实在是闻所未闻，从七品上的官员他应该知道才是。


“那是云烨的儿子，名字还没起，只能叫云宝宝，那个妇人是云烨的正妻，云辛氏，是来给他丈夫请假来的，你看看。”


杜如晦看了一遍那张纸条，愤怒之极“一派胡言，被窦燕山绑架不假，后面说与蛟龙大战三百回和，流落到岭南，虽然远了些，那也用不了一年，一年时间，爬都该爬回长安了，陛下，如此无耻之徒，应当严旨斥责，命他即可返回长安，不得有误。”


“朕本来也这么想，但是看了这封卷轴，就改变了主意，爱卿不要动怒，喝口水，看完卷轴再下评判。”


杜如晦坐下来，端起案几上的山楂水喝了两口，稳稳心神，这才开始看云烨的卷轴，他从来对云烨写的东西都要反复琢磨，劲量堵死所有的漏洞，不给余地，这在朝臣中间已经形成了共识，工部的惨痛教训实在是前车之鉴，给一点口子，他就能撕开一个能让马车奔跑的大洞，最后他的成功，只能映衬出官员的无能，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次次这样，就会让官员们觉得自己是傻瓜，这让以智者自居官员们情何以堪。


就算是稳定了心神，杜如晦依然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的问皇帝：“陛下，他们已经灭国七十有四？”


李二挠挠下巴，头疼的说：“应该不假，百骑司也有来报，只是没有云烨说的详细。”


“积攒珍宝无数？香料如山，粮食不少于五百万担？”杜如晦吸着凉气，牙疼般的继续读这封荒谬无比的卷轴。


“三千乌合之众，居然拓土千里？臣看了一下，明年给陛下朝拜的国家这里已经消失了一大半，真腊？他们去那里做什么？狮子国？陛下您知道这个国家么？”


看完卷轴，君臣二人久久不语，忽然发现，自己千辛万苦绞尽脑汁的准备攻打薛延陀，吐谷浑，高昌等国，得到的收益还赶不上三千乌合之众的战果，这怎么可能？岭南荒僻之地，哪来那么些珍宝，粮食让他们去抢劫？


“胡说八道！”君臣二人不约而同的给云烨的这封卷轴下了定语。


“陛下，要不然，朝廷派个人去看看？”良久，杜如晦以不确定的语气又对李二说，毕竟，无中生有的事情，云烨干了不止一回。


长孙从后面走了进来，把手里的一颗拳头大的宝石放在李二的案子上，轻声说了一句话：“这是云烨从岭南带过来，是给臣妾的生辰贺礼叫大海之心。”说完又回去了。


李二的眼睛有些发红，拿手拨拉一下宝石，蓝盈盈的没有一点瑕疵，拿起来，在案子上磕一下，不是玻璃，李二很确定。


内侍把宝石又捧给杜如晦，老杜也立刻就被这颗宝石迷住了，完美无瑕，这是绝世珍宝，独一无二的东西，是天材地宝。


“杜卿，我们是不是多派几个人去看看？这些东西是不是都该运回来？西征，东征，都需要钱财。”


李二头一回把话说得不再铿锵有力，虽然这些财富很大一部分都是勋贵们的财富，但是国家需要，你不能不贡献出来，朝廷也不全要，一半的税务还是要缴纳的。


“陛下多虑了，诸位国公哪一位不是为民为国之辈，不如明日在大朝会上问问诸公，到底愿意拿出多少岭南的进项来贴补国库，这样，老臣才好统计出一个数据，看看到底能得到多少钱粮，诸位国公恐怕也不知道财富会是如此的惊人，明日一定会有一个好的答案。


如果云侯的奏折属实，想来他在岭南一定会记录出一个详细的数据做根底，他给陛下的奏折，恐怕原意不是告诉陛下岭南有多富庶，而是在打那些让他吃亏上当的老世家门阀的主意，他宁可自己破财，也要拉上所有发了财的高门大户，纯粹的损人不利己，恶名还让陛下来背，他断定了朝廷不会放过这些财富，想来，这个混蛋，一定在岭南笑的直不起腰来。”


杜如晦越说越觉得自己的猜测离事实不太远了，双手捶着桌子，愤怒不已。他家也有家将去了岭南，自然也会收获颇丰，如今自己知道了秘密，明日就要在朝堂作出表率，一想到那么多的钱粮，都要流入国库，心理又酸又涩，云烨这是正大光明的阳谋，自己不得不硬着头皮入彀，还不能说出去，李二给他看，不是不相信云烨说的话，而是没有一点的怀疑，这是在硬逼自己表态，自己跳出来顶缸，皇帝也不愿意一下子得罪那么多的臣子，最好的结果就是找个替罪羊，杜如晦一想到明日的朝堂上那些国公们慷慨的捐赠，就在埋怨自己的肺疾为什么要找孙思邈治好，云烨介绍自己去看病，难道说那时候就准备让自己健健康康的来做替罪羊？


“爱卿勿恼，那个小子的确是混蛋，你看看卷轴的最后一句话就知道冯盎在岭南的好日子要结束了。”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二十九节 杜如晦的大恩人


眼看着杜如晦走出大殿，李二的脸上浮起灿烂的笑容，自言自语地说：“云烨这小子虽然奸猾一些，却从未在朕的面前耍过滑头，他说的岭南的情况，朕岂会不知，这些天最忧心者就是这件事，一个个如果如果都家财万贯的，朕这个皇帝还怎么做，看样子需要封锁岭南的消息了。”


解了心头之患，李二胃口大开，召唤内侍给自己准备饭食，看到了案几上的几颗荔枝，就剥开一个，看着雪白的果肉，赞叹一声，就填进嘴里细细品尝。


长孙从纱幔后面出来，拿起荔枝给李二剥好，放在盘子里，看着四颗荔枝似有所悟的对李二说：“二郎，岭南明明如此的富庶，为何历朝历代都视而不见？”


“这是眼光和心胸的问题，这两项决定了一个国家能够走多远，你只需要看秦皇，汉武，所做的事情就会明白，这两个人都是在不遗余力的开发岭南，多次征战，才给后人留下了现在的底子，算起来，朕也是继承了他们的福萌，现在的岭南到了开始有产出的时候了。云烨的计划，只不过提前了几年而已，等到朕平灭了北方的强敌，就算云烨不做，朕也会开发江南，岭南，大片的土地，荒着可不行。”


给长孙喂了一颗荔枝，李二闭上眼睛，低声哼着小曲，心情极度愉快。


辛月再一次仰着脖子从官员们的身边走过，七八个宦官抬着皇后娘娘的赏赐，浩浩荡荡的跟在后面，云烨都没有享受过的注目礼被她一个人消受了。


衣锦还乡，就辛月这样的，浩浩荡荡的五六辆马车满载着东西招摇的从西市穿过，宦官为了讨好辛月，一个劲的给外人宣扬，云家得到皇帝和娘娘厚赐的消息不胫而走，云家家主如今就在岭南，等事情办完，就会回家。


张亮听到这个消息，就准备开始活动一下，外放算了，要不然等云烨回来，说不定两家就会爆发大战，皇家很明显的不支持自己，还是不要自讨苦吃的好。


回到家里，辛月就把趴在宝石堆上做梦的那日暮揪起来，发给她两颗宝石，撵的远远地，自己开始盘算剩下的宝石该怎么分配。


紫色的给老奶奶打两样头饰，自己喜欢黄色的宝石，那日暮给了两颗绿宝石，那丫头最喜欢绿色，润娘蓝色的就好，秦家明年就要过来抬人了，没两样漂亮的首饰垫底可不成，大丫已经是大姑娘了，和单鹰眉来眼去的，看来在家里也留不了多长时间了，只是单鹰太穷，现在还欠着夫君很多钱没还，算了，夫君一定不会要的，想到这里，又给大丫的那一小堆里放了两颗。


剩下的小丫头一人一颗，包括莳莳和小武，也不知怎的，小武的家人似乎忘记了小丫头的存在，不闻不问，现在都住在家里了，也好，聪明漂亮的小姑娘谁都喜欢，夫君的弟子嘛，将来最多一副嫁妆，云家出得起。


相比前些日子的杀伐，辛月更喜欢算计这些家长里短，看着堆在炕上的十几堆宝石，吩咐丫鬟去把家里的女人统统的找来。


一屋子的女人莺莺燕燕的吵个不停，小丫偷偷的想多拿两颗，被辛月在屁股上抽了两巴掌，这才委屈的放下宝石，撅着嘴说：“等哥哥回来就告状。”


辛月不理她，拿着一颗粉色的宝石在小东的头发上比划，小姑娘有一个粉色的头饰最是迎人。


老奶奶笑呵呵的看着家里的晚辈闹腾，孙子平安的消息传来之后，老奶奶就再一次拜谢了菩萨，当天的晚饭都多吃了一碗，只要孙子平安，她就打算多活几年，孙子出事，她也就对这个世道失望透了，再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云府的仆役们也开心，这段时间家里简直就没法过了，所有的主人脸上没一个带笑的，最顽皮的小丫娘子，都把憨憨用绳子拴起来，不让它到处跑着祸害人。现在好了，满天乌云全散了，太阳又照在云家庄子这座美丽村庄上。


云家举家欢腾，杜家愁云惨淡，家主从宫里回来，就长吁短叹，找了一辈子替罪羊的杜如晦，如今自己也成了替罪羊，这一次的黑锅背的不是一般的大，他都不敢想日后长安城里那些仇恨的目光，可是有没有好办法解脱，李二没有找房玄龄，就说明自己是最恰当的替罪羊，断人财路，有如杀人父母，这个仇算是结大了。


怪不到云烨头上，他想让皇帝背黑锅来着，只是皇帝一招漂亮的顺水推舟就把自己给撂进去了，千小心，万小心，还是没防住，云烨的东西是谁都能随便看的？


看着窗外隐没的日头，他多么的希望能够挂长绳于青天系此西飞之白日，让时间停止，无奈中长吁短叹也毫无办法，枯坐于书房，耳听得更鼓不断响起，一夜间苍老了许多的杜如晦，吩咐老仆给自己准备洗脸水，准备上朝，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一刀，避不得，也避不了。


老妻担忧的给他穿衣，眼睛里全是泪水，老爷只给她讲了其中的厉害，知道其中的难处，更为做了一辈子官的夫君哀伤，君王是无情的，杜如晦知道，她也知道……


全家都在恭送家主出门，就连一向顽皮的杜荷也没了惫赖模样，规规矩矩的跟在哥哥身后送爹爹出门。


杜如晦看了一眼家人，重振精神跨出了大门，他知道从今天起，杜家就会逐渐没落，谁也救不了。


做了多年的宰相，宁可站着死，也不能失了风度，我杜如晦决断第一，既然做了决断，那就走走，咬咬牙，杜如晦让自己胯下的马奔跑起来。


大朝会依然如故，各路大军在沿着预定的路线集结，各个军需供应之所也一一确定，户部尚书几乎被逼得跳河，三路大军，共计三十三万人马，准备一举拿下薛延陀，高昌，李靖问他要粮草军需，侯君集问他要，李绩从前线来函问他要，厉声的斥责他是不是把本该给大军的粮草贪墨了？


长孙无忌欲哭无泪，作为户部尚书，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筹备到足够的粮草，这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


才说了一下理由，立马有官员问，前次平灭突厥，不是都没有问题么？为何现在就有问题了？是无能导致的？


长孙无忌恨不能把这个白痴拽到地图跟前好好给他上一课，让他看看西突厥在什么位置，薛延陀高昌又在什么位置，两者相差了不止千里，人数比上回多，路途比上会远，困难增加了何止一倍，户部还是那么大，就是神仙也做不好这件事。


朝堂上骂声一片，户部虽然还有一些底子，可是也不能竭泽而渔啊，光顾了打仗，国内万一有了灾祸，谁敢承担？如果弃国内百姓于不顾，前隋的覆灭就是前车之鉴。


杜如晦知道该自己出场了，李二已经看他不止一次了，才要出班，有一个紫袍人却抢先出班，原以为这位也是攻击长孙无忌的，谁料想一开口就让杜如晦喜出望外，恨不得抱着亲上几口，这世上还有这种好人，是他救了杜家，老杜的眼眶都红了。


“陛下，国库的那些底子实在是不宜动用，臣以为，只要我等万众一心，小小困难不在话下，臣自愿捐献一些钱粮，以前听蓝田侯云烨说过，臣在岭南的收益颇为丰厚，如今也有一年了，想必积攒了一些钱粮，臣就把它全部捐献出来，为我大军解忧，不但如此，微臣自愿前往灵州驻守，以为大军后援，望陛下恩准。”


张亮的每一句话都让杜如晦感动，实在想不到这个世道里还有张亮这样的伟丈夫，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被攻击的焦头烂额的长孙无忌也接口道：“微臣在岭南也有一些收益，为了大军百战百胜，微臣也自愿拿出来。”


这两个说了，作为宰相的房玄龄只好站出来答应把那些受益捐出去，接下来就到了杜如晦表态，此时，没有一点心理压力的杜如晦自然紧紧跟随，只是为了各家族考虑，不让那些辛苦跑岭南的家将白忙活，决定捐出六成，剩下的全部分给家将，免得以后每家无人效力，对朝廷来说也不见得是好事。


李二盯着杜如晦看了半天，又看看张亮，老杜满脸笑容的朝皇帝摇摇头，示意不是自己蛊惑的，是他自己跳出来的。


李二呆了一下玩味的对张亮一笑，他才不管是谁先提出来的，只要自己的目的达到就好，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就这样吧，自己找死，别怨别人。


“既然诸卿一致同意，一片好心朕也不能辜负，朕的护卫有些也在岭南，那就如杜爱卿所言，朕也出六成，恰好蓝田侯云烨就在岭南，就命他负责收缴这六成的份例，速速运回长安，以解燃眉之急。”


杜如晦率先出班拜伏于地恭贺皇帝的英明举措，其他百官也在云里雾里的跟着跪拜心里不免嘀咕，这就英明了？岭南的那点财富就能把国库装满？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节 强盗做官


杜如晦骑着马一边走一边笑，老仆不明白早晨来的时候老爷都是哭丧着脸，为什么上了个早朝就变高兴了？


这是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一次，有人替自己出头，还不用感谢，自己给勋贵们留下了四成的份子，不用说，等到云烨从岭南押运那些财宝回来，整个长安城一定会变成愤怒的海洋，我老杜会使他们唯一感谢的人，或者还有云烨，那个奸猾的小子，一定不会放过做好人的机会，相处好几年了，杜如晦对云烨还是有一点了解的。


家里阴云密布，老妻已经开始准备疏散家人，让他们去自家早就准备好的地方修生养心，以图后势。


整个杜府哭声一片，听得老杜回来，老妻迎过来，远远看见丈夫面带笑容，心头一喜，莫非事情有了转机？


“让他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要哭哭啼啼的惹人烦，喜欢住在长安就住在长安，咱家哪都不去，过些日子，等岭南的收益过来，好好地乐呵几天，现在去给我准备饭菜，酒也来一些，吃饱了我就睡觉。”


老妻笑盈盈的答应，自家看样子没事了，老爷不知道废了多少心思，得好好补补，上了年纪的人，一宿没睡，不好，伤身体。


一口酒，一口菜，老杜只觉得全身轻松，这回是皇帝对不起自己，虽然事情没有按照皇帝的心思进行，却也达到了目的，没有意外，这对杜家来说是最好的结局。皇帝那里还欠着自己的一份人情呢。


听罢杜如晦简要的介绍，老妻也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公母两压低了声音，在内宅笑的开心。


云烨这几天就不停的在城里转悠，刘福禄陪着，两人转变了大街小巷，整个城市的格局已经了然于胸，云烨做好准备以后，就打算开动了，再不开动，等皇帝的旨意下来，自己就没有机会出手了。


不管世界上有多少聪明人，明明知道进入丛林找金子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看到别人大呼小叫的进了丛林，总是按捺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心，最后尾随着大队人马，进了丛林。


云家的护卫已经到位，云烨把一个个的竹管捆扎成一束，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点燃，只听一声巨响，整个山上的飞鸟立刻腾空而起，惊慌失措的往山里飞。


护卫们掏着嗡嗡作响的耳朵，看神仙一样的看自家侯爷，这些天没事干就拿木炭硝石硫磺鼓捣出来的东西居然有如此效果，看到被炸断的大腿粗的树干，一个个再也不能保持平静了，自己身上就背着一个个炸雷，侯爷从哪借来的神雷？


“这东西不要说出去，说出去的人就算我不追究，也会被其他人追究，咱家不需要这东西，这东西现世，有损阴德，将来死在它上面的人会数不胜数，今日用过之后，就把它忘记，切记，切记。”


护卫们赶紧答应，这是神仙的法器，不是凡人能消受的，这次能用法器，已经是福气了，多嘴的话会被神仙爷爷怪罪，侯爷不怕，自己还是小心些。


本土的游侠和豪强必须清除掉，否则李安澜永远也别想控制这片土地，云烨不想杀人，只想把这些树林里的野兽赶的和那些人混在一起起就好。


大唐原始森林里物种丰富，各种野生动物数不胜数，几乎一个山头就有一头猛兽，火药爆炸后的巨响，足以把这些草头王赶到深山里去，动物都是敏感的，上回在山洞里看到的那记惊雷就让野兽惶惶不安，没理由自己的火药会赶不上一道惊雷。


安排完，云烨就回城里去了，护卫们两人一组，沿着一个口袋型的曲线前进，每隔半个时辰，就放一个大炮仗，让那些野兽只能按照预定的路线前进。


还没进城，身后就影影约约的有一些雷声传来，所有人都在看天，天空阴沉沉的，快下雨了，光听雷声就知道，这会是一场大雨。


洪城不知道这些事情，他依然沉浸在得到宝物的欢喜当中，这次出击，又是捞的盆满钵满，所有出战的将士各个神采飞扬，就算受了伤，也笑逐颜开，只要立了功，都有大批的钱财版赏下来，没有歧视，没有优待，一切看军功，车子上的几具尸体已经发臭了，他们不在乎，今晚就会把他们烧成灰带走。死了也没什么，一条贱命买到了三百贯，怎么算都不亏了，五十来岁的年纪，死了也不算夭折，给婆娘娃留下一份家业才是大事。


城里有一家很大的妓院，原来没这么大，这些将士来了以后，在逐渐变大的，各地的娼妓纷纷来到邕州这座小城市里准备赚钱，所以城市里最豪华的，最庞大的建筑就是这座名叫翠凤楼的地方。


杀戮过后将士们总需要一个舒缓身心的地方，没几个人像刘进宝一样变态，喜欢杀人，刀子砍到肉里是个人就会叫，杀人杀多了就会变成疯子，如果没有妓院的存在，他们早就奸淫掳掠无所不做了。


洪城不允许出现这样的事情，杀人可以，抢劫可以，老子到这里就是干这个的，强奸不许，如果连这个最后一点禁令都没有，这支队伍就不再是军队了，而会迅速的沦落为野兽。


上一个强奸美艳王后的家伙，如今只能看着别人嫖妓，自己已经失去了某些功能，洪城的皮靴踩在上面，就是铁蛋也会踩扁，一连踩了十几个人的裤裆之后，队伍里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一个都没有，看到异族美女，为了其他兄弟不被祸害，军士们第一选择就是扬起刀，越是美丽，死得越快。


大军进城之后，除了押送钱粮的人，其他的人都一哄而散，主要目标就是那些摇着手帕的女人。


洪城嘿嘿一笑，扭头对剩下的军士说：“回去清点完数，咱爷们也去，老鸨子早就说好了，好的给咱兄弟留着。”


一群满脸胡须的壮汉嘿嘿怪笑着，赶着马车进了军营。军营地下有一个好大的仓库，现在已经有装不下的忧虑，洪城给陛下去了信，却没有收到回音，这让他很难做，手下的人已经很难再控制了，出来一年多了，该赚的钱已经赚够了，现在最迫切的就是回家，换下一批人再来。这里简直就是大唐最天然的宝库。没有了，来这里取就是了。


进了宝库，洪城愤怒的简直无法抑制，宝库里居然有人，背着手悠哉悠哉的欣赏，看到好的，居然敢顺手揣口袋里。


谁这么大胆子？不知道这么做会被五马分尸？看到那个家伙，把一颗鸡蛋大的珍珠塞到袖筒里以后，洪城立刻抽出刀子，他立刻决定，要把这家伙杀了，不杀上三天三夜，我就不叫洪城。


宝库里很暗，其他壮汉怪笑着等待看好戏，洪老大一定会让他们看到最血腥的一幕，可眼前的一幕让他们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洪老大怒气冲冲的走了两步，忽然把刀子搁在珍宝架子上，从里面找出来一颗更大，更圆润的黑色珍珠，拿给了那个人，那个人点点头，再次揣进袖子里，和洪城说了句什么，洪老大顿时仰天大笑，震得宝库顶上的尘土簌簌的往下落。


那个人居然踹了洪老大一脚，洪老大也不在意，抓着那个人的肩膀不知说些什么，说到激动处，还拥抱一下。


灰头土脸的两个人从幽暗的宝库走出来，云烨已经臃肿不堪，全身上下能装宝贝的地方都装满了，还一个劲的埋怨自己为何不带个麻包过来。


“见过侯爷。”壮汉们都认识云烨，知道这次自己能发财就是托了这位侯爷的福，立刻就明白洪老大为何是那副模样了。


“辛苦了，不过也算不得什么，每个人都挣了一份家业，如果有想要官职的到我这里报名，可以世袭，就三代，官不大，从八品的御侮校尉，每代递减一级，不过没好地方让你们做官，就在岭南，如果想干，就把祖宗八辈报上来，我给你们递上去，批不批的看陛下的旨意，反正为了你们，我已经上了折子，这回陛下的回信就在路上，过不了几天，就有准信，天上掉下来的好机会，一群走运的杀才。”


“侯爷，您说俺们这些大字不识的厮杀汉也能做官？”一个最粗壮的家伙哆嗦着嘴皮子，小心的问云烨。


“你们不做，谁做，再不识字，也是大唐的人，你们已经打下了这么大的一片疆土，总得有人治理，朝廷的官员很紧张，没有多余的派到岭南来，难道让陛下请那些蛮子土人当官？打下来了，就是大唐的土地，现在关中的土地已经不够分了，你们他娘的一个个生孩子像养猪，那个没有三四个孩子，一个人八十亩的口分田，二十亩的永业田，生十个孩子就是他娘的一千亩，赶上我这个侯爷了，陛下哪来那么些土地给你分，关中就屁大点，你分我分的还有的剩么？


这里土地肥沃，种粮食一年三熟，真正的好地方，你们来看了一年多，好坏自己有数。”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一节 最好的男人


“侯爷，俺们是粗人，不知道朝廷的事情，您可不敢糊弄俺们，我老莫，今年五十有三，没几年活头了，趁着还能动，准备给子孙攒点家当，如果您说的是真的，俺这就报名，祖祖辈辈当兵吃粮，俺家从来都没有出过当官的，要是俺能当正经的御侮校尉，您的恩情俺全家记一辈子。”


“怎么说话的，侯爷会骗你一个厮杀汉？”洪城走过来就咣咣两脚，那个汉子如同铁打的一般，身形动都不动，直勾勾的看着云烨，等他回答。


“老莫，你听清楚，我再说一遍，我已经给陛下上了奏章，准备把这片富饶的土地收归国有，既然要收归国有，那么就需要官员来治理，朝廷没有那么些官员，怎么办？就从你们中间挑选，第一，要对大唐忠心耿耿，不能今天做官了，明就造反，第二，岭南之地我们唐人太少，大部分都是土人和蛮族，一般的文官治理不来，就需要你们出手，第三，你们每一个人的年纪都已经五十出头了，已经为大唐效力多年，就算是为你们谋一点福利，也算对得起你们。”


老莫一下子跳起来趴地上，头磕的咚咚作响，嘴里大声说：“俺生是大唐的人，死是大唐的鬼，如果俺做了官，造了反，就让俺全家死于乱箭之下。”


在军伍里，这已经是最恶毒的誓言，云烨把他扶起来，给他拍拍膝盖上的土，对他说：“好，那就算你一个，我们一起等陛下的旨意，如果旨意下达，你们就随我进京，接受陛下检阅，然后带着家小赴任。”


老莫笑逐颜开，大唐的官职有多么难拿，他们心知肚明，见老莫拔了头筹，顿时一拥而上，纷纷报名，唯恐落于人后。


“你们啊，先到洪城那里登记，我会派一位官员，去一一核实你们的身份，出身军伍者优先。”云烨笑着说完，抬腿就准备上马，谁知道身上的宝物太多，很重爬不到马上去，老莫嘿嘿一笑，抓着云烨的腰，很轻松的就送到马上。


军伍里早就见惯了云烨这样的高官拿好处，如果不拿，底下的士卒才会担心，没有人认为不该拿，只要保证他们的利益，谁告密，谁就会成为公敌，无论到哪位将帅底下都是送死的命。


在大唐，只有侯君集和李靖拿东西倒过霉，不过那都是他们军功太甚的缘故，李二知道了，也不过斥责一顿了事，没人会认真。


李安澜最近就很认真，儿子手里抓着一个鸡蛋大小的黑色珠子扔来扔去，就非常的让她怀疑，刚从儿子手里夺过来，就听见儿子开始大哭，只好没好气的把珠子还给儿子，她不知道这个时候的孩子，正是对颜色感兴趣的时候。


羞恼的把孩子抱起来，把脸凑在他身上使劲的蹭，她的鼻子很灵，除了骚骚臭臭的奶娃子味道，还有一股很熟悉的味道，有时候这股味道会出现在梦里，萦绕不去。


她又把鼻子凑了上去，这一次很肯定，就是有一股清新的味道，很特殊，像是在阳光下晒过的新被褥的味道，这股味道只在一个人身上出现过。


李安澜立刻就嚎啕大哭起来，这个负心人来了也不看自己，偷偷摸摸的看儿子，也不看自己，只觉得自己的委屈无处诉说，那股味道就是一个叫做肥皂的味道，整个大唐就云烨一个人有用这东西的习惯，别人都认为用猪油做出来的东西恶心，只有他乐此不疲，云家的人只用它来洗衣服，只有云烨拿来洗澡。


说不定他现在就躲在一旁看着自己，所以李安澜哭的更加的肆无忌惮。


小铃铛不知道公主为什么哭泣，也留着眼泪陪着哭，满屋子的侍女也被传染的想起自己的伤心事也哭了起来。


只有趴在床上玩黑珍珠的李容大少爷，张着嘴笑的嘎嘎的。


李安澜见自己哭泣效果不大，那个狠心的家伙也不出来，在看到笑的开心的儿子，怒火顿时窜了上来，和他爹一样是个没心肝的，我哭你不在意，就不信你儿子哭你也不在意？有本事就继续藏起来。


李容大少爷玩的正开心，屋子里还有好多人在那里大叫，这种事情怎么能少了他，正要大叫两下，烘托一下气氛，就觉得屁股上传来一阵剧痛，大叫立刻就变成了嚎哭。哭声可谓撕心裂肺。


刚拧完儿子的屁股，李安澜就后悔了，赶紧抱起来哄，谁料想孩子越哭越大声，伤心的眼泪哗哗的，比她刚才伤心多了。


李安澜正要解开衣衫给孩子喂奶，哄哄他，一只胳膊就伸了过来，把孩子从她怀里抱了过去。


何家大娘子听到小少爷的嚎哭心都碎了，冲进门却发现侯爷在屋子里正抱着少爷，小人儿哭的眼泪鼻涕一起流，委屈的把脸在爹爹脸上蹭，糊了侯爷一脸。


李安澜把其他侍女都撵出去，自己摇着手帕，坐在椅子上看手忙脚乱的云烨，至于小铃铛早就傻掉了。


“哎呀呀，我以为云侯真的铁石心肠呢，我和小铃铛哭的死去活来您权当我们在唱歌，自己儿子才哭了两下，就忍不住了，啧啧啧，还真的是慈父呢。”


云烨没心思理会那个疯婆娘，把儿子放在腿上看哪里不舒服，最后在屁股上找到了一片红印子，不用说，是那个婆娘拧的。


黑着脸训斥：“发什么疯，你看把孩子拧的，屁股都红了。”


“我们哭不顶事，只有你儿子哭才能把你这个负心人哭出来，我有什么法子，万一你悄悄的办完事情又悄悄地溜了，枉费小铃铛在梦里都喊她的云大哥，那个伤心哟，你没听见？心肠狠到您这地步也算是罕见了。”


小铃铛的脸顿时就成了一块红布，拿袖子遮着脸，飞快的逃跑了，李安澜又指着何家大娘子说：“出去。”


何家大娘子不舍的看看不停抽噎的小少爷，还是出去了，顺便把门带上……


小少爷哭累了，李安澜接过孩子，当着云烨的面解开衣衫把乳头喂进孩子的小嘴里，轻轻地拍着哄他睡觉。


云烨拿手帕擦掉脸上的鼻涕和眼泪，就坐在那里看李安澜给儿子喂奶，她的乳房比以前饱满了很多，乳汁也丰富，小家伙太贪，吸得太猛，乳汁从嘴角溢出来，李安澜拿手帕轻轻地拭去，再把花猫一样的小脸也擦拭一下，她知道云烨在看，没有任何遮掩，反而把丰满的胸膛挺了挺，感觉很骄傲，自己喂养了一个健壮的孩子。


小家伙终于不再吸允，歪着脑袋睡着了，李安澜起身把孩子放在摇篮里，轻轻晃动，擦了一把眼泪，小声的问云烨：“来了多久了？”


“不长，只有十天的样子，哦，桌子上的那块金子是我带来的。”


“那就十二天，这些天，你都在府里吗？就站在一边看我们过日子，我说你家那些眼睛长头顶上的仆役忽然好说话了，我要什么，给什么，原来是你看到了孩子，给我的奖励，怎么样？你的骨血我养的还不错吧？”


“很好，你很好，孩子很好，铃铛也好，这就放心了，不枉我九死一生穿越丛林来看你们，很好，没有叫我失望，这是我此行最大的收获，刚才看你喂孩子，我想起了好多事情，很多往事，不由得对将来充满了信心，你要的我会给你，这片土地终究会掌握在你的手里，你付出了，就该得到，如果不出意外，领地上所有让你烦恼的人物都该死去了，冯盎也该来了，他需要给我一个交代。”


“城里这些天的风风雨雨都是你策划的？怪不得我觉得不对劲，却找不出对我不利的方面，你既然出手了，想必我和孩子一定会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孩子的命比我好，他有一个疼他，爱他的父亲，只要孩子受一点委屈，他的爹爹就会出现，帮他打跑所有的坏蛋，哥哥，我只有这个孩子，你不要抢走他好么？”


李安澜的一声哥哥顿时就把云烨坚硬的外壳敲得粉碎，这个女人终于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孩子是你生的，当然需要跟着你，他只需要知道自己有爹爹，只是离得远些，对他的疼爱从来没有少过一分，长大后，他需要跟着我学习很多只有云家人才能学得东西，等他到了十五岁，就送过来，或者我来接，不管成才也好，不成材也罢，都是我的儿子，该给他的，一样都不会少。”


李安澜抬起头，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的灿烂，拥着云烨喃喃的说：“我看上的男人不会错的，我看上的男人从来都不会错，这才是男人，原来男人是这样的，老天爷，我错过了什么？”


“收好你的心，不要显露太多的野心，岭南太显眼了，这里太富庶，为了安排好你和孩子的生活，我已经放出了一只魔鬼，现在死了好多……”


李安澜那没有让他把话说完，用自己的唇吻住了云烨的嘴……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二节 山神打鼓


一夜说不尽的缠绵，很多时候都是云烨躺在那里听，李安澜在那里讲，蜡烛一直燃烧到了天亮……


早上大少爷吃奶的时候，很疑惑，为什么自己的早饭少了很多，两只碗里的早饭都很少，大为不满，吐出乳头开始嚎哭，控诉那个偷吃了他早饭的人。


云烨很不自然，李安澜笑的前仰后合，恼羞成怒的侯爷捏捏儿子的胖脸，推开门出去了，门口围了很多人，刘进宝看侯爷的眼神充满了崇拜，何家大娘子忿忿不平，铃铛就不敢看云烨，头都要垂到胸口了，露出修长的脖颈。


每个人的反应都落在云烨的眼底，没时间解释，也没有解释的必要，洪城还在客厅等自己。


想要留下来的军士很多，足足上千名，这时候讨论这些人是谁家的家将没有丝毫的意义，只要留在岭南，那些世家的影响力就会降到最低，鞭长莫及这句话，在大唐有着切实的意义。


刘福禄也召集了一些被发配过来的文官，带着各种的穷形怪相，见到云烨就跪地痛哭，发配把他们最后的一点尊严也消磨殆尽。云烨叹了口气，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温言安抚了他们，看到他们一个个衣衫褴褛的模样，吩咐仆役带他们下去用饭，每个人再发给足够全家使用半年的钱粮，就算是补给他们的俸禄，实在不相信这些家伙，难道除了做官，就不会别的？岭南的野果子遍地，就是吃这东西，也不至于饿死人。


洪城一直咧着嘴在看笑话，他是传统的武将，对于文官的惨状，看到只会心生愉快。


“老洪，这些天你需要对所有的收入做个统计，估计陛下会需要用到这笔钱，每家每户都统计清楚，不要有所遗漏，给将士们的钱粮就先从里面支出，不能卖了一年的命，到头来两手空空的回家，云家的收益全部拨给公主府，只留下自家商行的收益就好。”


“云侯，难道说陛下准备把这些钱粮都要收归国库？这样会出大问题的，那些豪门大户出了人手，出了钱粮，不会任由陛下把这些都拿走的，我们这么干没问题？”


“有问题也不怕，怎么也没有所有豪门都富得流油更可怕，以陛下的智慧，一定会妥善安排好这件事，不需要我们多操心，你如果还想官复原职，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朝廷现在东征西讨，钱粮花的如同流水一般，国库早就入不敷出，这些东西正好给国库垫底，也给陛下一些信心，周边的不臣之地需要一一平定，这是大事，需要我们同心协力。”


洪城的愿望就是希望某一天能够封侯，上回因为窦燕山的缘故，被罢职夺爵，心如死灰之下才会答应来到岭南搏一把，现在曙光初现，哪里会放过，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希望，他也不会放弃。


给相关的人交代完公事，云烨就来到了内院的厨房，先炒了一些大米，然后吩咐厨房把它们磨成米粉，好给儿子添点主食，快一岁的孩子不能总是吃奶。自己开始做红烧猪蹄，铃铛跟在后面已经央求了好几次了，也好，李安澜也吃些，正好多点奶水，孩子都不够吃。


自从云烨出现，李安澜就抱着孩子不撒手，时时的把孩子举在云烨面前显摆，臭小子也咯咯的笑个不停，这是他最喜欢的游戏。


红亮油腻的猪蹄好了，没有其他菜，就一大盆子红烧猪蹄，只要云烨吃饭，旺财就会赶过来，给它嘴里塞了一个点心，就轰到一边，吃个猪蹄子也不消停。


李安澜吃东西的样子很秀气，用筷子夹着猪蹄啃，铃铛就不同，和云烨一样直接下手，柔韧的蹄筋，嚼起来最对胃口，一气吃了两个，才喝口酒，甜甜的米酒，不和云家的烈酒，这几日需要一个时刻清醒地大脑，用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小铃铛很能吃，跟前已经吐了一大堆的骨头，手还往盆子里伸准备再吃一个，李安澜一个都没吃完，一把拍掉铃铛的手：“不能再吃了，在吃会出毛病，剩下的留着晚上吃。”小铃铛这才悻悻的缩回手，不高兴。


“哥哥，你博学多才，小妹有件事情向您请教，您知不知道山神打鼓这回事？”


博学多才的评语谁都喜欢，可是山神打鼓，云烨的确不知道，吃完猪蹄最不好的就是手上黏黏的，从清水里洗洗手，这才反问：“什么山神打鼓？说说。”


“昨日下午和晚间，周边山里不时地传来轰隆隆的声音，整整响了一夜，山里的野兽鸟雀全都不见了，今天早上，有老人家说，这是山神在敲鼓，把山上的野兽都撵跑了，准备挑些肥的来吃。您知不知道这回事？”


这么说云烨就明白了，昨晚刘进宝他们放了一晚上的巨型爆竹，被乡民们听到，就以讹传讹说什么山神打鼓，他们的想象力云烨还真是佩服，总能找到一些貌似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自己不懂的事物。


“山神烦闷了敲敲鼓，也是常有的事，有人来问你，就说需要祭奠山神，摆几个猪头，羊头的供一下，然后再分给他们代替山神吃掉，大家找个机会乐呵一下，有什么不好？”


李安澜见云烨说的敷衍了事，就知道他一定知道这里面是怎么回事，看他不说，也就不问，重复的说了一句：“也好，山神敲敲鼓么，没什么稀奇，雷神还打雷呢，我明天就带着那些老人，去祭奠一下山神，吃了供品，他总得保佑我们这些可怜的人不是？”


拿猪头祭拜山神，不如让刘进宝他们吃掉，敲了一夜鼓的家伙现在正躺在屋子里睡觉，鼾声比打雷还响。


早上给云烨汇报的时候说，说情形极为壮观，老虎和熊一起跑，身后还跟着狼，山羊，野鹿也不怕那些家伙，身子挤身子的从小路上狂飙，可怜的，还不时地被大象踩死一两个。水桶粗的蟒蛇，扭着身子乱钻，看样子只要再修炼个一两百年就会化龙，狗熊不小心踩了一脚，就被活活勒死，也不吃，七扭八歪的扔在路边，被其他野兽踩成肉泥。


非洲野牛群受惊的时候，连狮子也需要躲避，不跑的都是被踩成相片的下场，两山夹一沟的险要地形，也不知道那些人能不能跑得过野兽。


云烨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万花筒，从程咬金身上学会了圆滑，从牛进达身上学会了执着，从李纲身上学会了坚持，从李二身上学会了权谋，这些都是好本事，可是到了云烨的身上就变了形，变得红不红黑不黑，让所有人看的奇怪，自己也郁闷。


事实上，对他影响最深的人却是窦燕山，这家伙和毒蛇一样阴毒，和狮子一样勇猛，又和狐狸一样狡猾，当然也和老鼠一样小心翼翼。如果插上翅膀，说不定就是一头会飞的毒龙，幸好和鳄鱼同归于尽了，对于他的死，云烨甚至感觉有些惋惜，总觉得能从这家伙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窦燕山是条毒龙。自己算是什么？野狗？就是那种长得猥琐，背上有条纹，专门躲在暗地里看狮子捕猎的家伙，然后找些同伴从狮子嘴里抢食吃的家伙？


什么时候两三百人的性命都在自己嘴里变成了祭品？祭品不该是猪头，或者羊头么？什么时候人头也算是祭品了？


儿子咧着大嘴，口水吧啦的出现在眼前，伸手接过来，让他站在自己腿上跳腾，刚才的沉默吓着了铃铛，云烨一沉下心思想事情脸就会扭曲，摸样非常的不堪，这是辛月的评价，每回云烨傻笑或者狰狞的时候，她就会把所有撵跑，害怕丢人。


“哥哥不喜欢杀人，都是为了我们娘俩才下的死手，你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人，本来就该站在讲台上给那些学子授课，教他们干干净净的学问，明明白白的道理，活的高高兴兴才是，都是妹子不好，让一个干净人变成现在的样子，对不起。”


“以后在我面前不要说这三个字，我干净不干净心里有数，做什么事都有我的道理，对不起这三个字是我最烦听的三个字，只要说了对不起，意思就是准备继续对不起下去，以后不许。”


李安澜乖巧的点点头，云烨想了一下对她说：“刘福禄这个人是个有本事的人，你身边没有心腹不行，对于他，你去拜访一下，多施点恩惠，政务上多听听他的意见没坏处，告诉你，贪官大部分都是可以用一下人才，在大唐这样严谨的官场里，被发现贪污而没有被斩首，是一种本事，使功不如使过，你自己从那些犯官里找有用的人，古人不是说了嘛，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你要想立足僚地，就必须自己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才好，朝廷一定不会给你什么高明的人才，但是犯官这个群体是他们忽略了的地方。


这些人现在一无所有穷困潦倒，只要让他们的日子好起来，妻儿无冻饿之忧，他们的命就会是你的。


僚地大有可为，有山，有水，有平原，有海港，没有任何理由不会兴盛起来，安澜，老天待你不薄，你父亲待你不薄，收起你刻薄的性子，学习做一个冼夫人一样的女子，让我们的儿子享受你带给他的荣光。”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三节 打老虎


冯智慧把身子紧紧地贴在悬崖上的一个小坑里，恨不能变成一只虫子，一只豹子刚刚从他身上借了一下力，锋利的爪子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了四道深深地血印，小侯作为忠仆，手里的横刀就没有停止挥舞过，娴熟的刀法曾经救过他无数次的性命，他执着的以为，这次也不例外。


他很享受这种无休止的杀戮，左一刀砍死一只山羊，右一刀把一头青狼的脑袋卸了下来，满身血迹，犹如杀神下凡，舔了一下嘴角带着腥味的血迹，他一把扯去了身上破烂不堪的衣服，健美的身躯，胸口刚才被一只狗熊抚摸了一下，三道血印子从胸口一直划到小腹，若不是他机灵，会被狗熊掏出肠子。


趁着兽潮减弱的功夫，他把少爷推进了那个小坑，另外两个少爷早就被野兽撕扯成了碎片，自己能不能活，就看能不能把小少爷救出来，手臂有些发麻，快速的用布条把刀绑在手上，准备继续厮杀。


兽潮减弱了好多，一条肚子鼓鼓的蟒蛇从身边蜿蜒游过，看它肚子的轮廓，那里面分明是一个人，居然还在蠕动。


地上有一把斩马刀，小侯用脚挑起来，用力的一掷，寒光一闪就钉在那团鼓包上，力大刀沉，斩马刀穿过蟒蛇的身体，牢牢地钉在地上。


蟒蛇吃痛，将斩马刀紧紧地绞住盘成一座蛇阵，两只黄澄澄的眼睛瞅着小侯，嘴里的舌头不住收缩。


一只和象群失散的小象跌跌撞撞的跑过来，准备穿过对峙的一人一蟒，小侯飞起一脚踹在肥猪一样大小的小象身上，小象倾倒靠在蟒蛇的身上，不小心碰到了斩马刀，早就疼的疯狂的蟒蛇，闪电般缠住了小象，还没有来得及绞紧，小侯的横刀就划过它扁平的头颅，大蓬的血液冲天而起，浇了小侯一头。


小侯睁眼望去，蛇血糊住了眼睛，天地一片血红……


小象在无力的哀鸣，小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拖开蟒蛇的尸体，在小象的脑袋上抚摸一把，笑着说：“兄弟，对不住，借你的身体帮哥哥一把。”


小象甩着软塌塌的鼻子依然在哀鸣，刚才的那一脚，小侯踹得不轻。


回头看看瑟瑟发抖的少爷，小侯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刚准备坐下，就感觉胸口一阵冰凉，一截美丽的象牙从前胸露了出来，艰难的扭过头，一头如山一般巨大的公象，瞪着血红的眼睛盯着他。


“我只是借用一下你的孩……”


话没说完，就被公象甩布娃娃一样的甩到树杈上，挂在树上的小侯眼睁睁的看着公象在少爷的身体上踩了一脚，又一脚……


挂的高，看得就远，以前还和少爷争夺统领权的那些寨主，如今都是以谷种姿态躺在山谷里，身上或多或少的缺了几块肉。


回想起夜间听到的那几声巨响，小侯有最后的力气拼命地喊了一声：“山神爷爷，饶了我吧！”


冯智勇来到山谷的时候，这里已经是苍蝇的海洋，无数的绿头大苍蝇，几乎铺满了山谷，嗡嗡声震耳欲聋，胆大的仆役用带着枝叶的竹子轰开了苍蝇，山谷里宛如升起了一片黑色的云彩。


走到山谷的尽头，他才看到挂在树枝上的小侯，粉色的肺叶挂在胸口上，上面沾满了黄色的苍蝇卵。底下的土坑里，有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从衣衫上他分辨出这就是他的弟弟冯智慧。


冯家从山里抬回来四具尸体，其中三具是冯家的子弟，还有一具是冯家的家将，惨不忍睹。冯智勇把尸体放在公主府门口，悲愤的大喊：“公主殿下，这就是你要的结果？”


李安澜听到动静，从府里出来，看到四具尸体，不由得扭身就跑，血腥气不是她一个没见过死人的富贵女子能忍受的。


刘进宝出来，看看尸体，享受的吸了一口气对冯智勇说：“你把死人弄到俺家做什么，苍蝇都下了蛆，不赶快埋掉等着养蛆呢？”


“他们都死了，为何你没死？”冯智勇指着刘进宝咆哮。


“俺就没去，公主不许俺去，如果俺去了，就让俺把小少爷一起带上见世面，你赶快把死人弄走，没见这里的苍蝇都多起来了？几个没用的废物，去找个金子也会死人，俺家少爷还等着收税呢，现在还收个屁的税，人都玩完了，真他娘的晦气。”


恶劣的态度引得冯府家将怒不可遏，抽出刀子就要扑上来，刘进宝把眼睛一横：“有种，他娘的既然把刀子抽出来了，就别收回去，今天俺家侯爷来了，有种的就继续耍横。”


“云烨来了？”冯志勇的瞳孔都快缩成针鼻大小了。


云烨手里抓着一卷书从府里走出来，看了冯智勇一眼，蹲下来用书掩着口鼻，仔细看了一会，站起来说：“他们不是死于人为，都是葬身于野兽之口，这个的致命伤在咽喉，似乎被狼一类的动物咬过，它一定是先趴在此人的后背，等他转身的时候，一口。”云烨说着用手做了一个咬的动作。


“这具尸体明显是被踩踏而死，死的如此凄惨，全身多处骨折，从蹄印来看，踩他的是一头成年大象。”


“这一具比较奇怪，胸口的抓伤不致命，致命的是被什么东西贯穿了胸膛，此物十分的光滑，从整齐的伤口上就能看出他生前一定挣扎了一段时间才死，谁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这一具全身发黑，明显死于毒物，我对毒物没有对少研究，所以不知，如果孙先生在这里，会看出是被什么东西咬伤的。”


“云烨，我不是要你判断它们是怎么死的，我是要你给我一个交代。”冯智勇眼睛血红，弟兄四个来到僚地，不明不白的死了三个，这个责任他背不起。


“他是谁？”云烨问刘进宝。


“侯爷，他是冯公家的六公子，地上的四个死人里面有三个是他的兄弟。”


“原来如此，冯世兄，你抬着尸体到公主府门口所谓何来？”


“云烨，我兄弟死的不明不白，作为僚地的领主，公主殿下就不该给我一个交代么？”


“放肆，你一个庶出的子弟，谁给你这样的胆子到公主府放肆，冯盎吗？”云烨转过身，指着冯智勇喝问。


庶出一直都是冯智勇心头的一块伤疤，他老子太能生儿子了，老婆也太多了，多到他老子连儿子的名字都记不住，这是他的悲哀，如果冯智戴在这里，云烨不会如此无视，可是自己，没有和云烨交锋的资格，他清楚，云烨也清楚。


“云侯，过几日家父就会到僚地，你给他老人家交代吧。”冯智勇说完就抬着四具尸体离开，他没有理由待在这里了，和冯家交好的寨主一个个都死了，傻子都知道这里有蹊跷，可是这些人都是死在野兽之口，没有一个死在刀剑之下，没有证据，就没法子告状，擅自动手，只会给云烨清剿的借口，从刘进宝杀气腾腾的模样就推断的出来。


“山神打鼓，山神打鼓！好一个山神打鼓！云侯好手段，借天地之威来杀人，清楚异己，自身不担因果，冯智勇受教了。”


街角处远远传来冯智勇悲怆的声音。


云烨嘿嘿一笑，掸一掸书卷上的灰尘，背着手进了公主府。


回到后院，看看摇篮里熟睡的儿子，把纱幔的空隙掩好，免得蚊虫伤害到孩子娇嫩的肌肤，自己躺在躺椅上，继续看手里的书，这本讲述鬼怪的杂记很有趣。


“哥哥，要是冯盎来了怎么办？”李安澜如同幽灵出现在云烨身后，给他端来一碗茶水，担忧的问云烨。


“你不要管那么多，继续收拢你的人心吧，冯盎来了也只会找我，不会和你过不去，最迟明日陛下的旨意就会到达，到时候还不知道谁给谁交代，你来僚地的时候，我特意做了饭请冯昂吃，就是要他多多的照顾你，他没有做到，反而把手伸进来了，不斩掉，你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我儿子将来也会是一个傀儡，云家的人会做木偶？冯盎也太看得起自己了。”


云烨抿了一口茶水，继续说：“陛下在五岭之外，布下了七千甲士，草原战事再紧，也没有动用，梅岭古道又控制在洪城的手里，就他那两万野人军队，对付对付土著也就罢了，想要在岭南自立，他是嫌自己命长了。”


李安澜静静地听完，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看云烨轻轻地摇晃摇篮，手很轻，频率很稳定，看不出半点的杂乱。昨夜想了好多，又睡的太晚，现在事情爆发了，反而感到困倦，不多时，就睡着了。


云烨给她盖上毯子，来到那颗荔枝树下，摘了一颗荔枝，剥皮之后，才想起这颗树上的荔枝还没有成熟。


扔掉荔枝，遥望着广州方向沉默不语，只是手攥的越发紧了。


冯盎，你来吧，我们好好看看到底谁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你不是你高风亮节的母亲，你的杀戮已经让这片土地上的土人对你离心离德，这是清除岭南大地上最后一个不安定因素的好时候。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四节 天理


说不紧张是假的，在大唐没有人可以忽视冯盎的存在，想当初冯盎进长安，李二动用了近乎与皇帝的礼节就知道，他是一个何等强大的存在。


在岭南这片土地上他就是无冕之王。


想尽了办法不和冯盎正面冲突，才使用了火药这个魔鬼，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出去。可惜啊，千算万算，算漏了一点，冯家不要证据，只需要大概两个字就足够了，就算错了，冯家也会把它弄成对的。


自己的儿子大概是被云烨干掉的，或许是被云烨干掉的，也许是被云烨干掉的，那么，就一定是云烨干掉的，这就是冯家的道理，在岭南已经适用了很多年，冯智勇就是依照这个理由来找李安澜麻烦的，只不过临时觉得云烨更加的可疑，就改变了目标。


对于一个一箭就平定一次叛乱的传奇人物的威胁，云烨需要更多地筹码应对。


这个世界有资格当救世主的人只有李二，如果冯盎是一头傲啸山林的猛虎，李二则是九天上的飞龙，作为鬣狗的云烨，现在在需要找一个外援，对付一头发怒的老虎，找条龙来才是正确的办法。


事实证明，李二是一位最善解人意的老大，他的成功之处就是从不会让自己的小弟失望，在云烨强颜欢笑，度日如年的时候，风尘仆仆的无舌，来到邕州。


顾不上寒暄，茶水都没喝，无舌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验军营的宝库，看到堆积如山的财宝，才松了一口气，恢复了往日阴测测的模样，查验过程中神不知鬼不觉的挑了两样揣怀里，笑着对云烨和洪城说：“这就好，这就好，咱家带来了陛下的旨意，一封是给云侯的，一封是给洪将军的，这是岭南，咱家就不宣读了，自己去看，咱家需要找个地方歇歇脚。”


没眼色的洪城居然想把一个太监安排在青楼里，这是脑子被驴踢了无数次的结果，云烨闭上眼睛不忍目睹，耳中已经传来洪城杀猪般的惨叫。无舌的大力鹰爪已经把洪城的全身关节招呼了个遍，都是皇帝家的忠心奴仆，洪城的没脑子是出了名的，这混蛋靠着赤胆忠心从十岁上开始混了三十年没被人整死，已经是李二宅心仁厚的结果了。


无舌来了，所有的烦恼就该李二来背，不要说冯家三个儿子被野兽咬死，就是所有的儿子都被野兽咬死了，冯盎该考虑的是要不要再生几个，而不是来找谁的麻烦。


一朝乌云散尽，带着无舌回了公主府，家奴就该住在主子家里，无舌很喜欢，大礼参拜了公主，各自叙述了离别后发生的趣事，主仆二人谈笑言欢。


免费的保镖来了，哪有放过的道理，给无舌安排的房子就在李安澜隔壁，无舌明白云烨为何会这样安排，看在自己将来还需要在书院养老的份上，也不在意，自觉地担负起李安澜母子的安全守卫。


回到房间，打开李二的旨意，满篇都是一个钱字，两百万贯是一个经过宰相，尚书反复核算过的数字，少于这个数字，云烨回去后会被当成军粮送到前线供战士们打牙祭。威胁过后就是夸奖，告诉云烨，满朝文武达成了共识，捐出岭南收益的六成，解朝廷的燃眉之急。让云烨火速押运财富回京，百官等着发俸禄。


最喜欢看见便宜行事这四个字，李二知道云烨需要很多的最低级武官的职位，所以让吏部给了五百张空白的告身，只是在岭南有效，同来的还有一位统领，四个偏将，带着百十位亲兵，他们才是岭南将来的主要掌控者，李二对于官员的控制，从来没有放松过，哪怕是在岭南这个烟瘴之地，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位成功帝王的一个主要原因。


以云烨在军方的人脉，居然没听说过这位四品的怀化中郎将，典型的关中人，国字脸，浓眉大眼，留着短须，手长脚长，骨节粗大，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一看就是一位勇冠三军之辈，李二的夹袋看样子是深不可测。


“末将孙仁师见过云侯，岭南军务，还需要云侯多多指点。”四十几岁的人给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行礼，求指点，没有半分的局促，为人很大方。


“将军客气了，我正在为得罪了冯公犯愁，一想到冯公要找小弟麻烦，就坐立不安，没想到将军这就到了，小弟一下子轻松了好多，外面的那些想当官的杀才，还是交给你来处理比较好，小弟正好睡个好觉。”


统兵权在第一时间交出去是大唐惯例，你可以把政务拖些时间，都是为了发财，处理一下手尾，大家都明白，拖个十天半个月大家哈哈一笑，谁都不会多说，可是兵权这东西烫手，新的将官都来了，你还把持着不放，你想干什么？


“云侯客气了，末将来时，陛下就说，荒蛮之地有荒蛮之地的规则，关中的那些常例在岭南恐怕行不通，所以要末将多向云侯请益。”


“无非是恩威并进就是，前期我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只是冯盎认为我弄死了他的三个儿子，现在正快马加鞭的赶过来找我理论，此事不得不防。”


“末将听说他的三个儿子是被野兽弄死的，为何会算在云侯头上？胡乱猜测岂是冯公这样的豪杰所为。”


这家伙看样子早就联系了自家在岭南的家将，知道了一些事情，刚才在宝库里，明显在抽着脸苦笑，也不知道李二把他家的钱财弄走了几成。


“这事也怪我，闲的发慌，在山里敲了几声鼓发散发散，谁知道岭南的野兽经不得吓，顺着山道全跑了，冯家的三个儿子，还有百十个不喜欢大唐的家伙统统的被野兽踩死，冯家的老六就打上门来，要我给一个交代，现在连冯公都惊动了，要找我算账。”


都是人精，想要人家给顶缸，就需要把事情交代清楚，否则会招来怨恨，给自己无端树敌，李二把他派来，就说明认可这人的能力和忠心，隐瞒是最愚蠢的。


“原来不是山神打鼓，该叫云侯打鼓才是，死几个心怀不轨之徒，算不得什么大事，在岭南，我们人少，不给一些警告，难道等他们爬脖子上拉屎不成，冯公这次来，末将去招待就是，都是军中袍泽，伤了情分可不好，冯公儿子很多，死几个算不得事，再生就是。”说完自己也觉得好笑，和云烨一起大笑起来。


“老孙，做兄弟的是要走了，陛下的旨意催促甚急，等粮食装好船，小弟就要离开，作为惯例，这发财的门道可是要交代的。”


刚才是公务，现在论私谊，云烨不再端从三品的架子，孙仁师也解下头盔，礼让一番，面对面坐好，开始喝酒，老孙人不错，幽默风趣，长安的典故随手拈来，市井奇闻，官员隐晦，美女花魁，无一不知，无一不晓，不觉间，已是日落西山。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孙仁师拱拱手说：“哥哥家里算是败落了，本来指着岭南的收益可以让家里宽松一些，被狗日的张亮给毁了，刚刚在宝库里看到那些宝贝，个个都有自杀的心思，六成，六成啊，那些东西到了长安洛阳，换成钱，军伍打到天边都够了，更何况，听说还有大批的粮食在海对面，这根本就用不了六成，两成就足够了。


这里面本来有哥哥的一份子，现在没了，兄弟，你是活财神，给哥哥说道说道，指条发财的路子。”


“别打僚地那些穷鬼的主意，就是榨干了也没二两油，有钱的地方在这里。”云烨领着孙仁师来到一张地图前面，把酒杯放在海湾的对面。


“那里只会更穷，人和猴子没区别，我家又不贩人肉。”


一听就是一个狠人，云烨喜欢，他对那里的人没一点好感，从怀里掏出一颗珍珠，龙眼大小，放在放在海边，笑着说：“采珠女听说过么？”


孙仁师盯着珠子摇摇头。


“这颗珠子就是采珠女采上来的，我家掌柜用了一袋子糖换的，一斤的那种。”云烨随手比划一下糖袋子的大小。


又从怀里掏出一块翠绿的碧玉，那里面仿佛在淌水，孙仁师没见过，凭直觉认为这一定是好东西。


“这东西可亏大了，我家掌柜的现在还内疚的不行，认为给家里造成了损失，他拿了十五口铁锅才换回来一车这东西，觉得林子里野人骗了他。”


“我家厨娘现在用材火都不喜欢用那些没香味的木头，认为做出来的饭不好吃，长安城里死贵死贵的香料，在这里就是当柴火的命，老孙，你觉得还有必要找僚人要他们的那点粮食？海湾那边，粮食一年种三季，多的吃不完，好多都烂在地里没人收。


光一个林邑小国产的粮食，快抵得上大唐了！”


孙仁师重重一拳砸在桌子上，暴跳如雷：“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五节 云烨的威胁


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套用大唐本地话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有道理，孙仁师认为自己的拳头不小，坚硬程度堪比花岗岩，三十岁的年纪正是野心蓬勃的时候，再加上云烨不停地拿财宝诱惑，他就坚持认为，好东西都该是大唐的，好的土地也该是大唐的，凭什么大唐的勤劳百姓整天忙碌也吃不饱肚子，那些懒汉却能随便撒一把种子，等上个几十天就能收获？天理何在？


他认为自己可以扭转这种不公平，身体力行，是大唐将军们最大的特色，恨不能一天就整顿好军务，明日就开始向这种不公平开战。


急火火的走了，他已经等不及要发财……


李安澜端着一壶茶掀开帘子走进来，发现云烨闭着眼睛，手在桌子上轻轻地弹动，正要说话，云烨摇摇手说：“安澜，不要打搅我，让我安静一会，心里很乱，非常的乱，这团麻理不出来，我一辈子都不会安心。”


李安澜放下茶壶，却没走，昏暗的屋子里只能影影绰绰的看见两个人影，一个坐在椅子上，一个依靠在柱子上。


天完全黑了，云烨依然从自己的世界里走不出来，在那个世界里，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在碰撞，在嘶鸣，在嗜血，血一样的天空下，只有杀戮。一会儿是老程，一会儿是老牛，最后变成了孙仁师，牙齿上沾着血，在咆哮，在控诉。


杀人者真的有理么？敌人，什么叫敌人？对自己不利的就是敌人，这是老牛教给自己的，两小儿辨日，谁的是正确地？都不正确啊，两条路都不是正确的路。


窦燕山死了，却在云烨的心里复活了，自己现在干的事情和窦燕山干的有什么不同？两百人死在手里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老牛杀了人，现在还不能释怀，自己杀了人，却需要依靠更大的强权来保护，还找了可笑的借口来掩饰，可怜的……


孙仁师的大吼把自己从无边的血海里捞出来，湿淋淋的扔在岸边，一口一口的呕吐着吞进肚子里的鲜血，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暴戾？难道说我骨子里就是一个嗜血的人？


“安澜，我该下十八层地狱。”


李安澜从后面抱住云烨的头，连连说：“不会的，不会的，你是好人，要下地狱，也该我下，是我害了你，都是我害了你，要不是为了我的野心，你不会杀人，一个都不会杀。”


“别胡说，我们点着了火，被火烧了，就该忍着，想要得到，不付出不可能，我发现我还是最适合做一个纨绔，领口上插着扇子，手里牵着恶犬，带着两个恶奴，刘进宝那样的，在长安街头调戏一下美丽的女子，欺负一下卖菜的老农，如果再强抢两个美女回家，就完美了。”


“不行的，哥哥，你会被长安的百姓打死，打不死也会被魏征那样的官员送官，最后会被发配八千里，还得来到岭南来祸祸土人。”


“你说我就是一个祸害？走哪都是？好好地一个孙仁师和我待了一个时辰，就变成了另一个洪城，你知道么，军队有组织的杀人，效率远远不是三千乌合之众能比拟的，孙仁师随便找个借口，哪怕是自己家的一头母驴失踪，都会杀进别的小国家去找，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母驴没找到，他从人家牵回好几百头水牛。说不定会把人家国王的肚子破开找找自家母驴的下落，岭南想要安定，等周边的小国家都被搬空以后吧。


那时候你们就可以安心的种田打渔了，在这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过上和美的日子。”


李安澜忽然停下来，在云烨的脸上拍拍：“醒醒，你是大唐的侯爷，不是什么乱七八糟国的侯爷，你的身份决定了你只能为大唐考虑，自家的子民都吃不饱饭，谁还管得着别人家的百姓，他们受欺负，是他们自己找的，我们不是没受过欺负，你是书院教书的，别说你不知道五胡乱华的惨事，汉人都快要被杀光了，你杀一茬，我杀一茬的，萧禹老先生讲这一段的时候，好几回都哭得语不成声，你跑到这里做什么好人，快快的把宝物运回长安救济百姓才是你这个大唐侯爷该做的事情。”


云烨勃然大怒，自己居然被一个胡人的女儿给教训了，这是奇耻大辱，得报复，不刺杀几百上千下那里消得了仇恨……


报复很累，尤其是腰，被刺杀的对象早晨笑眯眯的起床，帮刺杀者揉腰，一边揉一边鄙夷刺杀者：“自己面条一样的身板，逞什么能，怎么没刺杀一千下？妾身可数着呢。到最后一下当五十下数，以为我不识数？”


不理她，老夫腰疼，今日谁都不见，云烨裹着毯子准备从早上睡到明天早上再说。


刚刚眯了一会，李安澜又冲进来，一把掀掉云烨的被子，这还光着呢，就把官服往他身上套。


“你打算让我光着屁股去见客？”这就是一个没伺候过人的，连内衣都不给穿。


李安澜三两下从床里面找出内衣，一连声的催促：“快些，快些，冯盎来了，就在客厅，点名要见你。”


这可需要快点，越快越是穿不到身上，等衣服穿好，云烨也冷静了下来，洗了脸，上下整理一番，这才踱着方步来到前厅。


“哎呀呀，冯公大驾光临，云烨有失远迎，恕罪恕罪。”进了门见冯盎正在喝茶水，套话立刻就喷涌而出。


冯盎没动身，头都没抬，又喝了一口茶才说：“上回喝这茶还是在京城，不想在岭南也能喝到，实在是托了云侯的福，只是犬子的福薄，消受不了云侯打鼓的一片好意，惨死荒野，云侯就不给老夫说道说道？”


“我很想给冯公说鼓是山神敲的，但是见到冯公，觉得说谎话对您，对我都是一种侮辱，冯公，令郎抢我的女人，还准备做我儿子的爹，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就去山上敲了几下鼓，您要做什么，晚辈接着就是。”


“好！敢作敢当，我大唐果然没有废物侯爷，如果今日你还敢拿山神来蒙骗老夫，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忌辰。”


老家伙一巴掌就把桌子拍散架了，桀桀笑着说：“你拿山神说事，老夫难道就不会也拿神仙说事？你被神仙一巴掌拍死了，这也算是一个好借口吧。”


一句话就让云烨冷汗直流，老家伙不讲理的德行他清楚，没想到他居然有一见面就发飚的胆子。


“事情出了，那就解决事情，老夫死了三个儿子，算他们有错在先，让你赔三十万贯不算讹诈你吧。”


冯盎果然是老狐狸，自己有三十几个儿子，死几个他并不在乎，每个儿子给家里捞十万贯，是个好生意。


“还好小子只杀了三个要是都杀了，就是把大唐国库搬空也不够赔您儿子的。”既然如此云烨就豁出去了，该死的无舌，孙仁师也不知死到哪里去了，还不来救命。


“你不要拿京城智戴的性命来要挟老夫，你说的没错，老夫的儿子众多，多死一个也不算的什么，但是冯家的老脸需要维护，为了冯家的面子，智戴的命算得什么。”


“云家不同，我家子嗣艰难，到现在就两个，少一个都不行，不管少了那个，我都会用岭南所有人的命来填，冯公，你不妨试试。”


老家伙说起智戴，就是在告诉云烨，你也有一个儿子在岭南，如果你杀我儿子，我就杀你儿子。


“云烨，岭南的人命不下百万，老夫倒要请教你如何杀光杀绝。”


“冯公，你也许听说了我是从一个奇怪的地方来的，那个地方有很多的疯子，其中就有一些专门研究怎么样才能最快，最有效的杀光全世界的人，他们的研究进展很快，就我所知就有四种，其中的一种最是简单易行，虽然杀不光全世界的人，杀光岭南还是可行的，而且，三年之内，谁进入这片土地，谁死。冯公，你要不要试试？”


“神仙就是这么教弟子的吗？”


“那个地方太疯狂，所以我师父才会不要命的带着我跑出来，比着杀人实在无趣，冯公，不说别的，就天花一种，你不知道什么是天花，但是你一定知道什么事虏疮，有这东西，就足够让你岭南万劫不复。”


冯盎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指着云烨说：“你敢逆天而行？作此恶毒之事？就不怕老天收你么？”


“被逼急了，我有什么不敢的，谁碰我儿子，我就让他全家死光死绝，拖上整个岭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最好祈求我孩儿长命百岁，否则，你看看我敢不敢。”


虏疮对古人来说那是一个恐怖的恶魔，提都不能提，现在云烨忽然提出这个可怕的假设，让一代枭雄冯盎的头皮发麻，心惊胆颤，谁也没有胆子去试试那个可怕的可能性。


“云烨，你杀了我儿子。”


“没错，我杀了，除了赔命，你要钱我给，三十万多些，没那些铜钱，传家之宝代替行不行？”


“那要看什么宝物了，宝石就算了，冯家不缺少拿东西，如果有极品琉璃，还可以考虑。”两个人又回到正题，云烨不再提天花，冯盎也不再提人命。


李安澜从后院抱出来一只琉璃兔子，放在桌子上，冯盎哀伤的看着兔子，好像在看自己死去的儿子……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六节 亡魂大冒


“冯公，这东西的价值没有你想的那么高。”不知什么原因，云烨还是把这句话说了出来，李安澜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见他不动声色，自己只好坐在主位不吭声当木偶。


“云烨，老夫这辈子杀人无数，也见过数不清的英雄豪杰，马上马下真刀真枪的厮杀，我从未畏惧过，就算死在敌人手上，我也会笑着死，可惜这些年，胜利的一般都是我……”


看他一副很沧桑的样子，不明白他要说些什么，却看到他从身后的箭囊里掏出一支箭，放在云烨的手上。


这只箭有指头粗，长度几近三尺，黑色的尾羽，箭头很奇特，别人的箭头要么是尖的，要嘛呈三角形，冯盎的箭头却是一个小铲子，寒光闪闪，这样的箭威力比不上破甲锥，飞行也会受影响，不伦不类。


冯盎不言语，来到墙边，云烨这会才发现墙边靠着一张巨弓，没见他怎么动作，那张巨弓就已经被拉开，寒光闪闪的箭头就对准了云烨。


李安澜惊呼一声，趴在云烨身上，想要为他挡箭，云烨这时候居然没心思去管那支随时可以要他性命的箭，却低下头看李安澜，见她紧闭着眼睛，浑身紧张的发抖，眼角不停地有眼泪流下来，嘴哆嗦着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拍拍李安澜的肩膀笑着说：“傻女人，你的身体还挡不住那支箭，下回要挡，穿上铠甲再给我挡。”想推开李安澜，发现她居然把自己抱得紧紧的。


“云烨，老夫这一生无惧无畏的走到现在，刚才，就在你说出虏疮两个字的时候，老夫真的害怕了，别人拿这个来威胁老夫，老夫会在第一时间剁下他的头，只有你！我不敢！我儿智戴在追随孙思邈学医之时，听他说过，你对虏疮的认识极深，如果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够治好虏疮，那么就一定是你，你能治，那就说你已经制服了虏疮，你说可以让岭南遍地虏疮，老夫不敢不信。


大业三年，十五个寨子成为鬼宅，数十个活着的人满脸疮疤，比鬼还可怕，整日在山林里游荡，不敢见人，被誉为鬼人，这是老夫亲眼所见。


前隋仁寿一年，高州虏疮现，家母神仙一样慈悲的人，亲自下令封锁高州，城里惊惶嚎哭之声三月不绝，家母立于高台，血泪俱下，元气大伤，仁寿二年，家母就病逝于广州，凄惨如此，你叫我如何不畏惧虏疮？


云烨！离开岭南，离开，否则我一定会忍不住杀了你，三个儿子算得了什么，你就是全杀了，你看看老夫会不会皱一下眉头。


我生于斯长于斯，岭南虽然荒僻，却是我祖先刀耕火种，与野兽厮杀，和蛟龙搏斗后留下来的沃土，我冯氏族人也必将世世代代在这里繁衍下去，你是魔鬼，岭南不敢留你，你多留一日就会荼毒无穷，一个山神打鼓就让我门下两百多人死无全尸，一句岭南有无尽的财宝就让满朝的勋贵对岭南趋之若鹜，海峡对面战火不绝，离开，速速离开，带着你的财宝，带着你的粮食，带着你手下的一群野兽离开，再也不要回来，否则，吾誓杀汝！”


才说完，粗大的箭支就呼啸着从云烨耳边掠过，穿过厅堂，胳膊粗的竹子一连被射断了三根，浓密的树冠一头就栽倒在地上。


刘进宝趁机钻了进来，横在云烨和冯盎之间，只要云烨一声令下，就会扑上去。无舌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窗前。


“滚出去！”云烨，冯盎一起指着刘进宝斥骂，刘进宝只好委屈的收起刀子，灰溜溜的沿着墙角蹭了出去，不明白他们在玩什么，无舌自然也消失在窗前。


“老冯！你他妈的疯了，敢拿箭射我，知不知道刚才我的头发被弄断了好多根？你赔得起么？你以为我喜欢到这片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老死在玉山，埋进祖坟里，听清楚，老子是被窦燕山绑架到南诏，弄死窦燕山以后才流浪到岭南的，看看自己的娃，有什么不妥？


你的三个混账儿子居然敢打我女人的主意，被干死了又如何？顾着你老冯的面子，才用了山神打鼓这个法子，要是不管不顾，还他娘的山神打鼓，早就是云侯拆骨了，老子要是对你的女人勾勾搭搭，心怀不轨，你老冯早他娘的就把箭射过来了，还会想到留面子？


要是老子不过来，你儿子当了我儿子的爹，你不就是我爹了？这口恶气不出，老子回长安还不得被笑话死，怎么做人？


不用你催，要不是我儿子，女人在这，这个蒸笼一样的鬼地方，我一天都不想待，财宝，我当然会带走，还有你家的六成，一起给我拿出来，是陛下的旨意，不是我要的，粮食我也会带走，大军四处征伐，正好需要，那些野兽我会留下来一千名，好保证我不会被你那些儿子戴绿帽。


老冯，现在是千年未有之变局，盛世即将来临，我大唐铁骑注定要踏遍千山万水，你龟缩在岭南怎么行，造两只大点的船你会死啊，光知道在陆地上逞英雄，有本事你去下海，你不干，老子干，早就想当海盗了，小时候做梦都想。”


说这些话的时候，李安澜没命的掐云烨的胳膊，尤其说到戴绿帽一节，更是死命的拧。


“只要你滚蛋，我和公主怎么都好商量，陛下不是把孙仁师派来了么？难怪你的嘴硬了好多，一口一个老冯，一口一个老子，想做我老子，得先去问我爹，他老人家能力博猛虎，我娘也有万夫不当之勇，有本事你去，老夫乐见其成。


下海，你知道个屁，走近了没油水，走远了会死人，一船一船的死人，我倒是很好奇，为什么你的船上不死人？有什么说道，说出来，我三个儿子就不要你赔了。”


云烨走到院子里摘了一个青橘子抛给冯盎：“这是一种病，名字叫败血症，是体内缺少东西造成的，你别问，说了你也不懂，你只需要知道吃橘子就能把那东西补全乎了，再每天都吃豆芽，这样出海就没问题了，每天吃一两个青橘子，大补！”


老冯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想了一下说：“这种事情听你的没错，我三个儿子就当是死船上了，这事以后谁也不许提，你要老夫在岭南的六成收益，还是海峡对面的六成收益，说清楚。”


“当然是海峡对面的六成，要是岭南的六成，你家还有的剩么？”


“小子，你虽然阴险毒辣，却算的上是一个痛快人，没打我冯家几百年积累的主意，作恶做到了明处，这样的人还可以说话，狗日的张亮，这一会把大家伙害惨了，老夫下回再去长安，再给我做桌子菜算是赔罪，在这里就算了，你赶紧办完你的事，赶快滚出岭南，以后不要总来看你儿子，想了，就接到长安去，你女人喜欢的不行的话，也带走，我保证她的封地安然无恙。”


说完也不准备让云烨送，自己背起弓，拎着兔子耳朵就扬长而去。


冯盎一出门，云烨心神一松立刻汗如雨下，顷刻间衣服都湿透了，腿软的挪不了步子，刚才的交锋几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被冯盎用箭指着的时候，云烨就感觉自己已经死了，还好这些年练出来了，要不然，会像骑在太极宫顶上被雷劈的时候尿裤子，当一个人被强大的气机锁定的时候，那滋味，永世难忘。


“扶我回卧房，腿软，走不了道。”


这女人就是没眼色，云烨都要瘫地上了，她还鼓着腮帮子在生气，听到叫唤，才发现云烨的不对劲，赶紧架着他，半拖半拽的回到了卧房。


一进屋，云烨就开始撕扯身上的衣服，黏在身上极度的难受，看到云烨脱得赤条条的，李安澜一下子就跳到一边，以为他又要打自己的坏主意。


“大白天的，不行，到了晚上，随你。”


“想得美，我被吓得全身都软，谁有兴致理会你，赶紧给我弄洗澡水，全身都是汗，冯盎的箭你以为是吓唬人的，胆子小点的，吓都被吓死了。”


“我也被他瞄准，怎么腿不软？”


“你是后背被瞄准，我是眼对眼，再说了你光想着殉情了，我却想着怎么活下去，当然不一样。”云烨拿衣服在腋窝，胯下擦几下，把衣服远远地扔开，要不成了。


“要是我们死一起，会不会埋在一起？你会不会高兴？”


“你傻啊，要死了谁会高兴，下回想死了你自己去死，把孩子留给我，我还要看他长大，成亲生子，人世间的各种滋味没有品尝，怎么可能就死？你要是活腻味了，我的腰带就在那，挂脖子上，一会就成，我把你风光大葬之后，会念一首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长短句，然后悲怆的大笑三声，带着儿子回长安过幸福的生活去了。”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七节 船队


云烨洗了一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水温几乎可以褪猪毛的那种，全身被煮的好像大虾，痛快啊，从里到外的污垢全部一扫而空。


这时候才发现前几日的自怨自怜，原来都是压力下的产物，以及谋杀过人之后，从心底发出的忏悔。


忏悔和杀人是两个概念，这个世道一边忏悔，一边杀人的多了去了，也不多云烨一个，李安澜到底没有逃脱魔掌，一团烂泥一样的躺在床上哼哼，当然，外面艳阳高照。


家里来岭南的厨子给侯爷弄了一大碗的皮蛋瘦肉粥，就着糖蒜，吃了个痛快，想起还瘫在床上的李安澜，告诉铃铛，给公主也装一碗，就说是侯爷亲自熬的。


儿子嫌弃云烨吃完糖蒜嘴里有味，不许亲，把头左摇右摆的不让抓住，算了，一个好孩子，刚才还给老子碗里放一颗青橘子，想让父亲补补身子。


俊俏的旺财现在没事干总喜欢闻母马的屁股，抽了两巴掌也改不过来，马夫说旺财想母马了。


南方丙丁火，天热不说，人也上火，更不要说变成骏马的旺财，火大伤身，不能自己的问题解决了，就不管可怜的旺财，现在那家伙见到水牛都要上去闻两下，可怜的。


洪城这些天操劳的快没人形了，手下的老兵被他撵的像惊了槽的驴子，骑着马，挥舞着马鞭，到处收缴财货。


人不够，就剩了不到一千人，孙仁师带走了两千，不知道从哪里招募了三千新兵，为了对新兵加强训练，两千老兵一时还回不去，需要等到新兵成了老兵才能由陆路返回长安。


北海上有一个天然的港湾，云家建造的舟船云集在这里，吃水很深，上面全部是稻谷，可惜的是船太少，运不了那些粮食，朝廷水师的船也停在那里，准备一口气把粮食运到山东，朝廷其实对他们不抱太大的希望，总觉得把命运系在老天爷的裤裆里不妥当。


带船来的人是刘仁愿，见到这家伙云烨就想抽，一年前就想抽了，谁家学生上学上着，上着就跑了，满书院就他一个，听到云烨在闲暇之时胡吹加勒比海盗，就被那个头上裹着红绸，手里拿着弯刀，一只眼睛，没有左手只安了一只八宝龙凤勾的彪悍海盗迷住了。


缺心眼的要去海里找不老泉，顺便抓一只塞壬养在水缸里听她唱歌，他老子刘大俱对儿子百依百顺，花了大价钱才把儿子塞到水师，谋了个正七品的致果校尉，要是在六卫，就是散尽家财也不可能，但是水师就没问题，大唐不太在意水师。


光是他把楼船开到海里这一条，就足以把他五马分尸，所以云烨用鞭子抽这个家伙，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书院出了你这样的家伙纯粹是书院的耻辱，把楼船开到海里，还把艨艟带过来，一场不大的风浪就能把你带进海底，你死了不要紧，你老子有钱，其他的军士性命你他娘的也不顾了，有你这样的致果校尉，就有混账的宁远将军，抽死你，我要上本参奏那个混账的将军，把士卒的性命当儿戏，不把他弄到北海去牧羊决不罢休，让他比苏武还要惨上十倍。”


刘仁愿不敢反抗，好在身上穿着铠甲，抽几鞭子不疼不痒，可是听到先生连他上司都不放过，这才发了急，先生的本章皇帝还没有驳斥回来的，自家的上司是亲姑父，要是被弄到北海，那地方现在突厥人的地盘，到了那里估计连吃草都成问题。


“冤死了，冤死了，那就不是楼船，朝廷不许造巨舟，学生自己把船改造了一下，要是真把楼船开到海里，学生早被五马分尸了。”


云烨听他的话，停下鞭子，疑惑的看看海里飘荡的那十几艘船，高高的甲板，上面换缺心眼的加盖了楼房，最可气的是船头还有一架投石机，战船的尾巴轻飘飘的往上翘，这不是长江里用的楼船是什么？


这就怒了，扔了鞭子，满世界找链子锤，今天不把这个欺师灭祖的混球好好教训一顿，实在是对不起自己苦心孤诣的教导学生。


小仗受，大仗走，这是书院早就教导过学生的，就是担心那位先生被二百五学生气昏头了，一棒子把学生敲死，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学生这时候可以跑。


刘仁愿绕着圈子在前面跑，云烨拎着一杆狼牙棒在后面追，没两圈，云烨就跑不动了，今天报复公主报复的太用力，两条腿软软的，只能扶着狼牙棒喘气。


刘仁愿看先生不追了，离得远远的，给先生道歉，道完歉就冲着水军士卒一通猛喊，奇迹发生了，那些楼船的上层建筑一瞬间就像盛开的牡丹，一层层的绽开，在士卒的号子声里变成了一层新的甲板，前倾的状态也消失了，投石机也被三两下拆开，一架八牛弩威风凛凛的立在船头。


云烨抛掉狼牙棒，走到海边仔细观察这些船，还好，上面的帆也从一个屏风一样的硬帆换成了三个可以调方向的软帆，要命的是，那些软帆居然是绸布。


刘仁愿挺着胸膛站在云烨身边，指着船队说：“先生，您以为学生是傻子啊，我早就请公输先生，给小子设计了这些东西，三国时期就有锦帆出现，学生用这里如何？有了这些软帆，学生就能最大程度的借用风力，您的帆车，不就是这么来的？


至于上面的楼层，在大江大河上厮杀用得着，海里就没用，就如同您说的，一股小风就能把船刮翻，学生把楼层弄成活动的，回到河里，支起来，下到海里，收起来，还能加固甲板。


您不用这样看学生，木料的问题学生考虑了，用的都是海船的料。荔枝木、樟木、乌婪木为主，用铁钉连接铆牢，学生找了一群海上的汉子，他们给船捻缝的手艺勘称一绝，您的船学生看了，这方面还赶不上学生的船。”


说完这些话，就期盼的看着云烨，希望先生能夸奖自己几句。


“龙骨呢？我问的是龙骨，你的船用没用龙骨？如果没有，就趁早给我开回河里去，不要在海上丢人。”


“先生，我的海船还真的用了龙骨，一开始还不明白，找了好多匠人才明白它的作用，一个匠人无意中逮了一条大鱼，剔鱼肉的时候发现到底该怎么架龙骨，我家一直是吃水上饭的，您说的故事学生可都记着，每听说一样，就告诉家父去实验一样，交给我姑父，就是那个您准备弄到北海去放羊的那位，一样样的实现，最后有了这些船，所以学生才不告而别，去操弄这些船，为了它，我刘家几乎倾家荡产，家父每日只吃两顿饭，已经两年没吃过肉了，都是为了弟子想要去大海看看的梦想，如今……”


再大的家族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云烨还记得刘仁愿跑了之后，他的老父跪在李纲先生的面前苦苦哀求书院不要开除刘仁愿的学籍，给他的儿子一条后路。


可怜天下父母心，李纲到底没有下这个狠手，只要保留了学籍，刘仁愿如果失败了，还有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也是云烨为何见到刘仁愿不问青红皂白就抽他的原因。


二十二岁的刘仁愿早就褪去了在书院时的青涩，宽阔的肩膀，匀称的身材，再加上被海风吹得粗糙的脸，已经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这次随我回京到书院把你没完成的课业学完，一起参加今年冬天的大考，这对你很重要，想要让理想飞得更高，你就需要一个更高的起点。”


“多谢先生原谅。”刘仁愿躬身施弟子礼。


云烨拍拍他坚实的后背又说：“不好好学习啊，什么东西都只学会了一半，你会造船，却没有系统的学习如何利用这些战船给自己和国家收敛财富，你父亲两年没有肉食，都是因为你的愚蠢造成的，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


云烨摆足了先生的派头，跨上一艘小船，刘仁愿摇着小船，把云烨送到大船上，准备仔细的看一下这船到底如何，是花架子，还是真的好使，现在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母本，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不断地试验，不断地改进，也会不断地死人。


踉踉跄跄的走在甲板上，那些赤着脚的汉子，都投来鄙夷的目光，不明白自家校尉为何会恭恭敬敬的请一个旱鸭子上船，还要检查这艘让自己引以为傲的宝船，你一旱鸭子检查什么，站都站不稳，难道说来检查自家的船到底能不能爬上岸？


“缆绳没有盘起来，不合格。”


“舵居然是两根铁杆，就不能动动脑子改成圆盘？操作起来更加的舒适，也好操作，不合格。”


“绳结没有统一，乱七八糟，不合格。”


“舱室到处是尖角，风浪中会撞死人，不合格。”


“杂物没有固定，水桶货物到处摆放，有风浪的时候会移动挤伤人，不合格。”


“船上有老鼠，会带来疾病，不合格。”


“远航没有准备柑橘，豆芽，这是愚蠢，不合格。”


“一个个裤裆里骚气冲天，不卫生，不合格”


一个长着一只眼睛的家伙听到云烨一连串的不合格，顿时大怒，张着嘴巴，乌拉乌拉的说话，仔细一看才发现，他嘴里少了半截舌头……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八节 木兰舟


云烨回过头看刘仁愿，等他给自己解释，对于残疾人，他从来都有极好的耐心，不是因为怜悯，而是因为这种人一般很偏激，说不出来话，无法与他人沟通，怒火淤积在心里，很容易出现意外，他不想在坐船的时候有人偷偷的把自己扔下船。


“先生，冬鱼是个残疾人，求您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他是这只船队里最好的水手，学生这就让他闭嘴。”


看刘仁愿的脸色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云烨走到那个叫冬鱼的家伙身边对他说：“舌头少了半根，耳朵没问题吧？”


那汉子倔强的摇摇头，云烨又说：“男人只要屌不缺，我一般认为少了其他物件没什么大不了的，漠北之战，我亲自砍下来的脚趾，手指，耳朵不计其数，那些汉子没有一个叫着要别人对自己另眼相待，到了你水军，就有例外了吗？”


那汉子咆哮起来，隔着刘仁愿就要扑过来，刘进宝从船舷上露出脑袋，见到有人对侯爷不敬，手按着船舷就跃了上来，大脚从刘仁愿的肋下穿过来，狠狠地踹在哑巴冬鱼的肚子上，那汉子后退几步，大喊一声就踩着船舷急速的飞过来，很可惜，刘进宝是杀人的行家，在水里，十个刘进宝也不是冬鱼的对手，无奈，这是在船上，刘进宝把自己的身子固定在桅杆上，单手成爪，抓住了冬鱼的胳膊，他的皮肤似乎抹了一层油脂，身子扭一扭居然挣脱了刘进宝的爪子。


刘进宝轻咦一声，松开抓着桅杆的右手，一按绷簧，只听得呛啷一声，横刀出鞘，雪亮的长刀已经奔着冬鱼的脖颈砍了下去，刘仁愿大惊，想要出声却已经晚了。


刘进宝的长刀在冬雨的脖颈子上横着拍了一下，冬鱼扑通一声栽倒在甲板上，去势不减滑行了一截，人已经昏厥了过去。


“刘仁愿，这就是训练的军队？上官训话之时谁给他的胆子肆意咆哮，居然敢冲撞上官，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回侯爷的话，冬鱼是末将从东海找来的驭舟高手，原来是一个渔民，后来与官府发生冲突，逃亡海上，末将在海岛之上将他活捉，怜他空有一身水上本领，这才招募入伍，请侯爷发落。”


刘仁愿脸颊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流在甲板上，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冬鱼的行为，私自招募本身就是大罪，更别说冬鱼还是逃犯的身份。


冬鱼从昏迷中悠悠醒来，转头四处看看，发现自己的上官跪在地上不停地为自己求情，那个娃娃侯爷却背着手看海景。


不用说，自己死定了，在家乡只不过得罪了一个捕头，就让自己不得不逃到海岛当野人，现在冲撞了一位比捕头大得多的官，一定会死的惨不堪言，脖颈挨了一刀背，现在依然头昏眼花，浑身酸软无力，心里长叹一声，只能束手待毙。


“冬鱼，你对本候的评价似乎有些不以为然，你来告诉本侯哪里不妥，如果我说错，你以下犯上的罪名一笔勾销，如果我说的没错，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忌辰。”


冬鱼是海上的行家，哪里会不知道云烨说的很有道理，只是主观意识里看不起所有当官的，认为他们都是一群吃的胖胖的蛀虫，再一想到自己家乡的妻儿，心一横，咬着牙不作声，面对官府只能多说多错，不说也罢，闭上眼睛准备人头落地。


“刘仁愿，带上你的士兵，去对面苍船，和木兰舟上看看，见识一下什么是远航的船队，你的船队只配在澡盆里划水，把这个混蛋也带上，本侯要他死的口服心服。”


对面就是云家的船队，花了高价从李孝恭手里买来的，自己造的船现在还在船坞，等着下水。


爬上一艘木兰舟，这艘长达三十丈的巨舟，让刘仁愿羡慕不已，这就是传说中的可以装载一千名士卒的巨舟，外面的涌浪不停地拍击船身，却被暗红色的船身击得粉碎，刚才在自己的船上站不稳的云烨，在木兰舟上却走得稳稳地，老江的儿子是云家船队的首领，虽然只有一艘船，确实是海湾里最大的一艘。


拍着船舷云烨心里舒服了好多，当初还以为李孝恭八千贯的要价是在痛宰肥猪，现在看到实物，终于知道李孝恭的要价，已经很厚道了，这里是一个木头的世界，虽然云家把所有的尖角磨成了圆角，整艘船给人一种圆润的感觉，但是船头那只包了铜皮的撞角，告诉所有人，这艘船也能变身成杀戮的利器。


“侯爷，您留在咱家的船上就好，何苦去和那些蠢货治气，在澡盆子里划了两圈，就连天高地厚都不知道，只有咱家的人才知道您的那些建议会救多少人的命。现在皇家的船队也在学咱家，内府的管事为这事已经请小的喝了好几回花酒了。”刘进宝一上船就把事情的起因源源本本的告诉了江源，听到刘进宝的描述，江源都有干掉这些蠢货的冲动。


刘仁愿低下头，一点点的看云家的船到底如何，是花架子还是久经风浪，这些瞒不过他的眼睛，对于航海，他不是热爱，是狂热。


干净，整齐，所有可以移动的物件都被绳子牢牢的拴住，缆绳一圈圈的盘在甲板上，刚刷过的桐油，让整条船显得古香古色，一个圆上带了七八个把手，有这东西，就不用有人再去调整那两只该死的舵了，站在小房子里掌舵，一定要比在甲板上舒服。


冬鱼转两下舵轮，然后就跑到船尾看看尾舵的方向，很好奇，一个人来来回回的研究，居然把云烨要砍他脑袋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午餐是在船上吃的，云烨一个人坐在最前面的一张桌子上吃，饭食也比其他人丰富许多，这是船长餐，只有船长有这个资格，原来都是江源一个人吃，现在就只能是云烨，为了树立船长的权威，云烨煞费苦心，一点一滴都不放过。


刘仁愿端着餐盘去窗口领饭，他很习惯，书院的食堂就是这样，一个穿着白衣的厨子给他的盘子里堆满了饭菜，临了，还给了半个青橘子，一碗底的桔子酒。


冬鱼摸不着头脑，学着自己的上官也拿了一个餐盘，递给了厨子，厨子伸出脑袋看看冬鱼的身板，给他的饭食特意加了好多，人壮实，饭量就大，这是一定的，看到有酒，冬鱼一口喝干，把碗又塞了进去，示意厨子给自己倒满，厨子把他的碗从窗口扔了出来，土鳖，每天一两果子酒是定例。


冬鱼很愤怒，身份的低贱，使得他自尊心变得格外脆弱，扬起手就要把饭盘砸过去，又可惜食物，把盘子放下来，乌拉乌拉的叫的大声，刘仁愿面红耳赤的把手下抓住，指着自己的酒碗说：“每个人都只有这些，侯爷也不例外。”


冬鱼伸长了脖子四处看看，发现刘仁愿没骗他，有些羞赦，灰溜溜的端起自己的饭盘回到桌子旁，正准备蹲在凳子上开吃，却看到其他人都端端正正的坐在凳子上，瞪着眼睛看他，只好缩着脑袋坐好。


不得了，看到饭菜冬鱼才叫了声乖乖，饭盘最顶上居然有一只油汪汪的鸡腿，几根青菜，还有一些豆腐，最底下是白花花的米饭。


捡起鸡腿闻了闻，叹了口气，慢慢的开始吃，没有筷子，只有一只小勺子，他吃的很仔细，鸡腿的肉吃完，连骨头都嘎巴嘎巴的嚼碎咽了下去，这才开始吃米饭，他喜欢这样吃饭，这是最像人吃的饭。


他强忍着没有把最后一口米饭吃下去，而是端端正正的留在盘子里，像一个小小的粮屯，在家乡吃到好吃的，绝不会把它吃得干干净净，都要留下一点，象征着以后还有的吃。


“为什么不吃完？”一个值日官走了过来，袖子上带着红箍，这是云烨的恶趣味，他总是不自觉地把后世自己熟悉的一些东西加进来。


“报告值日官，这是冬鱼家乡的习俗，象征着来年还有余粮。”刘仁愿代替冬鱼回答。


“吃完，海上的人，只信海龙王，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许带到船上。”


冬鱼委屈的把剩下的一口饭也吃掉，觉得自己以后再也没有福气吃到这样的美味。刘仁愿叹口气，云家的规矩他是最清楚的，书院里也有这样的规矩，比如不许喝生水，不许随地大小便，不许剩饭，李泰不过偷偷的倒了一次饭食，结果被李纲先生看见，虽然不知道魏王殿下受了什么惩罚，总之，从那次之后，殿下的饭盘比狗舔的还干净。


饭后，所有人都离去了，只剩下云烨，刘进宝，刘仁愿还有冬鱼。


“刘仁愿，你现在看到远航需要做些什么了吗？你知道吗，只要上了船，这些人的命就掌握在你的手里，不是有几只好船就可以去大洋冒险，你的船太小，这次我们需要运送的东西太多，为了给朝廷一点对水运的信心，这次航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你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不等刘仁愿说话又对冬鱼说：“你无故顶撞上司，不遵号令，原本这是杀头的大罪，念在你是初犯，鞭笞三十以儆效尤。”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三十九节 蔚蓝色的向往


船队越聚越多，整个海边望去可谓樯帆林立，只是有一个大麻烦，就是船都是空的，孙仁师奸笑着说他听命于皇帝，陛下说了，让云侯把船装满了开回山东，到时候自然有大军会接应。


装什么？装石头明显不可行，回去会被李二用石头砸死，今年河南河北收成不好，李二已经免掉了这两道的税赋，现在眼巴巴的等着云烨装满了粮食财宝回去，便宜行事原来是这么来的。


岭南就算了，冯盎派人送来了十万担粮食，一船珠宝玉石，就缩回广州不出头，躲在家里准备看云烨的笑话，作为当事人，云烨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己不但要把各家族的收益送回去，还要就地筹集粮食。


李二就是这样，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大的，知道他想一下子把岭南的财富抽空，给自己争取时间，穷困的岭南无论什么再作安排都不算晚。


以前有皇帝把富户全部迁移到长安，繁荣国都的经济，比如汉武帝就这么干过，现在不行了，国家才开始稳定，动乱要不得，他又急迫的想做千古一帝，准备把周边的敌人全部干掉，自己将来好在后宫里混吃等死，过几年清闲日子，钱从哪里来？恰好云烨说岭南钱多，粮多，人傻，他想起自己几乎忘记了这片属于自己的土地，除了发配了几名官员到岭南，再无其他投入，他在指望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结出丰美的果实，现在到了摘果子的时候了。


“奶奶的，老子云扒皮的名声算是坐定了。”


李安澜赶紧给气的呼呼喘气的云烨捋胸顺背，怕他气出个好歹来，自从陪着云烨来到海边，没有一样是顺利的，操着各色口音的将领全部云集在大帐里，这个要粮食，那个要补给，还有几个说船烂了，需要修补，还说什么船底的贝壳太多，需要把船拉上来刮刮海藻贝壳。最要命的是他们一个个带着各种穷形怪相，与其说是军人，不如说是要饭的，大唐的军服虽然不好看，好歹也能蔽体，可他们就差光着屁股了。


不过看过军士之后，云烨笑了，大唐才百战立国，军人穷一些，自身的杀人技能还没有放下，才给几位军头换了军服，就拍着胸口要替云侯分忧解难。


用来骗土人的麻布全部都成了军卒们的衣服，冯盎先期送来的十万担粮食已经变成了军粮，孙仁师整理过人数后告诉云烨，他现在也是统领两万人的大总管了。


整整在海湾里训练了一个月，岭南的毒日头已经把云烨变成了一个黝黑的土人，就剩下一嘴的白牙。


不能等了，再有一个月季风就要开始，给云烨留下的时间不多了，洪城抢劫来的粮食还在海峡对面，据他说有五百万担，可是这个就没个准，他没有留下人手看管，留下多了没有人手组织进攻，留下少了会被土人撕成碎片，所以到底还剩下多少没准。现在，云烨需要重新筹粮。


把李安澜留下来，给大军准备回程的军需，自己带着船队空群而出，如同蝗虫一般扑向了海峡对面。


两天的航行，蔚蓝色的大海给了云烨极大地安慰，前有海豚开路，后又还有翔集，清澈见底的海水里到处可见各色的游鱼。


刘进宝给箭拴上绳子，不停地用弓箭射鱼，效果不佳，发起怒来要找几个大的来试试。云烨不许他杀海豚。


随着云烨到处走的冬鱼鄙视的看了刘进宝一眼，一纵身就跃进大海，这家伙在水里比鱼游得快，一个猛子扎下去，再浮上来，嘴里咬着一条鱼，两只手里各抓着一条，把鱼抛上船，自己拽着缆绳，三两下就爬上了巨大的木兰舟，张着难看的嘴傻笑。


沿着海岸线走，红树林长得郁郁葱葱，翠绿和蔚蓝形成两条明显的分割线，如此美景，在后世梦里都不会有。


战船在渡过海峡之后云烨才知道，交州居然有一个交州大总管，爵位谭国公，名字叫邱和，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个人，交州下辖十州，还有一个和他对立的人叫李皎，是日南州的太守。坐船上摆着两张拜帖，让云烨摸不着头脑。


“云侯，邱和是武德四年归顺朝廷的，李皎是被咱们打败了才归附的，末将来的时候陛下就要我问问，十几年的赋税哪里去了？为何不见上缴户部。”


孙仁师嘿嘿笑着给云烨解释。


“那就是说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的要粮食？”


“两个降将，在侯爷的威仪之下一定会俯首帖耳，不敢多嘴，咱们两万将士铺天盖地的杀过来，不给个满意的交代可不行，这三百余艘船总要装满了才好。”


“老孙，我这人一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所以我总觉得抓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自己的，你的大军不知道能不能为我控制住他们，我要他们动弹不得，我需要的，我会自己去拿，拿够了就回家，你以为如何？”


“侯爷高见，末将以为陛下既然要搜空交州，我等自然需要沿着海岸线一路推进，交、峰、爱、仙、鸢、宋、慈、险、道、龙十州。其交州领交趾、怀德、南定、宋平四县，这些富庶的地方不可错过。”听孙仁师这样交代，云烨深以为然。


强大的武力让交州在一瞬间就敞开了怀抱，在保证了邱和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后，这位谭国公下令放开所有的领地，以前洪城存放在这里的钱粮都被一一的搬上了战船，现在各个府库里已经空的可以跑老鼠了。


看过三季稻，云烨就不停的诅咒上苍，谁家的稻子长得比野草还凶？种稻子这回事简单的令人发指，只需要捋下一把长熟了的稻谷，扔地里，过个三个月，再来收割就好。士卒里面那些农家出身的抱着稻子不松手，这是天大的宝贝啊。


这里的土人还以为云烨的大军是来抢女人的，把自家黧黑的妻女打发到山林里，唐军不离开不许回来。后来发现他们对女人没兴趣，光顾着抢粮食，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看着唐人欢天喜地的用珍贵的麻布口袋把谷子全部运走。而地里的稻子又要成熟了。


老鼠掉进了米缸，这就是大唐士卒的感慨。


同样感慨的还有邱和，交州最不缺的就是粮食，那位谨慎的年轻侯爷，没有必要把自己关起来，新的收割季节到了，明年库房里的粮食又会堆得满满的，难道说，大唐缺粮缺到如此地步了吗？


这是大唐第一次有军人踏上交州内陆，如果这股强大的力量为我所用，林邑，这个心腹之患，岂不是唾手可得？


云烨陷在数字堆里无法自拔，一把新做的算盘，被他拨打的如同天音，别人听到会说嘈杂，云烨喜欢听这个声音，每一个算珠的拨动，都说明又一批粮食进了船舱。


“没空见什么谭国公，我现在恨不得一个人分成两半使，谁有时间和他磨牙。”


“侯爷，他说有一个地方您没去，如果去了，不要说粮食，就是珍宝也会装满您麾下的这些船。”刘进宝舔着嘴唇给云烨进言。


云烨想了一下，停下手里的活计，靠在软榻上想了一下说：“他所求的无非就是扩张，如今他南下有李皎拦路，向东发展有林邑，所以无非是想利用我们的力量达到他的目的，我不介意被他利用，能被利用说明我们有被利用的价值，可是，我很想知道，他付的起酬劳么？告诉他，黄金十万两，是我对付林邑的代价，李皎是大唐的臣子，我不会出手。”说完云烨就继续投入到他忙碌的计算工作里去了。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这是云烨的特点，不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就是自己的失职，大唐水军穷困潦倒如此，就是上苍都看不过眼。


厚重的黄土高原让厚土般沉重的大唐，一直忽略了对蔚蓝色的向往，现在该是把目光向海洋转移一下的时候了。


想到这些，云烨就把手里的笔放了下来，做强盗就干脆做到底，把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交到李二手里，想必会起到更大的作用，他才是最专业的强盗。


邱和拿不出十万两黄金，但是他说林邑有，只要大军攻下林邑，一定会凑够这些黄金，听说他们国王的宫殿都是镶满金子的。


孙仁师，刘仁愿，还有一大群的部将开始眼红，很可惜，邱和说的有些晚，季风即将到来，不管云烨如何的惋惜，也必须回家了，否则等待他的将会是最严厉的惩罚。


来的时候身轻如燕，会去的时候慢慢吞吞，在云烨一再的警告之下，好多的粮食被遗留在岸边，邱和恼怒失望的把手里的玉珏扔进了粮食堆，而后看都不看一眼，就回了自己的交州城。


米饭，米粥，竹筒饭，饭团子，年糕，关于米的各种吃法，迅速的在船队里流传开来，一条咸鱼配上米饭总是让他们难忘，瞅着船队里最庞大的那一艘，刘仁愿的心如同巨浪在翻腾，坚船利剑，就能让一个国家臣服，带回数之不尽的财富，这是怎样的传奇。


孙仁师却在回味自己在交州的点点滴滴，胸中充满了自豪，看和甲板来来回回忙碌擦拭的部下，想念着那座镶满了黄金的城池，不由得喃喃自语：“那是留给我的啊！”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节 纠纷的影响


看到身边若有所思的两个人，云烨并不会告诉他们，邱和所说的黄金城根本就不存在，交州盛产野人，却不盛产黄金，指望一群吃野果子的野人去建造一座黄金城？


这里现有的文明都是从中原传入的，直到秦始皇驾长车踏破岭南，三十万秦军进入这片荒蛮之地，这里才算有了真正的文明，后世出现的各种文明，都只不过是汉文明的延续而已，再加上印度佛教侵蚀，伊斯兰教南下，形成了次大陆畸形的文化繁荣。


邱和不顾一切，哪怕是欺骗也要大唐的军队替他清除林邑国，一个汉人为主体的小国家，顺便把李皎也干掉，这样一来，整座山林就可以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就算日后被拆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被唐军在自己的辖区多搜刮一下，说穿了，也就是一些粮食，宝石之类，他不稀罕。


云烨从一开始就不相信他的胡说八道，从来没信过，自己的目标是粮食，找到以后就满足了，运回长安就是胜利，节外生什么枝啊。


宝石拿得多，回到长安就不值钱了，就是现在的这些金器和宝石，云烨都觉得多，一下子多出来这么些好东西，你怎么都要考虑市场的容量不是？


饥饿的市场才是一个好市场，等到满长安妇女头上都插满了宝石，那还叫宝石么？那就是一些会发光的石头。


这时候粮食比宝石管用，可惜，穷疯了的孙仁师不明白，雄心万丈的刘仁愿也不明白，他们还是给自己弄了很多的石头。


自己现在跨越的海湾，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北部湾，有着优良的天然海港和丰富的渔场，许多的河流从这里注入大海，造成了多样的渔业资源，这里本该是鱼米之乡的，可惜的就是人太少。


太浪费了，这是对大自然恩赐的浪费，云烨远远地看着划着独木舟，拿着竹矛叉鱼赤身裸体的野人，就一阵阵伤感，可怜的关中土地已经被开垦了几千年，土地早就贫瘠不堪，固执的乡土之情，让那些勤劳的人依然日复一日的继续向那片土地索要收成。


大唐的眼睛一直盯在大河两岸，却不知那条暴戾的河流早就对人类充满了敌意，大唐将是它润泽的最后一个王朝，等到下一个王朝开启的时候，它才会张开自己血盆大口开始吞噬生命……


云烨坐在船头支了一个小小的烧烤炉子，烤鱼太大了可不行，绯红色的鱼肉一遍又一遍的刷上豆油，洒上细盐，再涂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其他的香料一概不要，云烨对香料没有多少爱好，甚至有些厌恶，现在的食物本身就极为鲜美，如果不是害怕寄生虫，他绝对会喜欢上大唐的脍。


鱼肉熟了，浓香四溢，就连出身世家的孙仁师都垂涎不已，云烨吃了一口，发现味道并不好，就停下不吃，对刘进宝指指，示意他可以吃了。


孙仁师自然不好吃剩下的食物，刘进宝，冬鱼两人却没有这个顾虑，一人拿一条尽情的享受低身份给他们带来的快乐。


给了孙仁师一杯酒，两人就伏在船舷随意的交谈。


“侯爷，我们明明还有五天的时间可以利用，为何您放弃了对林邑国的攻击，您一定知道那个小国家，一定在我们的攻击下撑不过一个时辰，末将想不明白，您为何会放弃那个诱人的目标。”


“孙将军，过于诱人的目标一般都是假的，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你真的以为丛林里会有那样一个国度？如果有，冯盎在岭南多年，他岂会不知，哪里会轮得到我们，你不会以为冯盎打不下来这样一个小国家吧？”


“邱和胆敢欺骗我们，他是活腻了！”拂去遮蔽眼睛的黄金后，孙仁师依然是一位有智慧的人，一瞬间就明白这里面的各种关节。


“老孙，你是大唐的将军，这次我们是来征粮，不是来作战的，虽然林邑我们可以在悄无声息间消灭，消灭后怎么办？让邱和一个人独大？这里有多么富庶你算是亲眼所见，我们拿走的粮食，不出两年，他依然会有这么些粮食。


骗了我们，我们又能奈他何？最多盘剥一下，杀了他不可能，陛下不会允许我们这么干，除非陛下派来官吏统领着地方，你才能放心的把林邑国干掉。”


“如此富庶之地，有它的存在，我大唐的国力会立刻倍增，没有粮草的忧虑，大军可以打到天边。”


将军永远只会从军事的角度考虑，有了粮食，第一件事就是可以当军粮，建功立业才是大事，至于打下来的土地怎么办，那是文官的问题，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和孙仁师谈政治经济学，云烨感觉自己找错了对象，一个将军就像一柄大锤，他对待敌人就像锤子对付钉子，一下子砸不下去，那就两下，三下，直到砸进去为止，这种日子过久了，看什么东西都像是钉子，自觉不自觉地就想砸两下，有了锤子，其他的工具就可以歇息了。


粮食运回来，笑的满脸皱纹的无舌亲自到每艘船去看，大热天的下到每个船舱检查，至于今晚的饭不用给他准备了，因为他在每艘船上都要抓一把谷子搓掉皮放嘴里吃，等他尝完粮食，估计也就吃饱了。


船舱不是一个放粮食的好地方，泡了水，一切都会完蛋，再加上岭南的雨季就要到来，必须赶在雨季来临之前离开这里，乘着海洋上刮来的东南季风沿着海岸线缓缓航行，环绕半个大唐把粮食送到山东。再由陆路运送到蓟州，沿着大运河送到长安。


走远路必然不会平安，这趟航行早就在孙仁师的安排下，进行了周密的安排。


想想都悲哀，如此重要的物资运输，满朝的文官武将都似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一群年轻人瞎折腾，无舌的密奏如同石沉大海，不知道长安发生了什么事，帝国的眼睛都盯在草原上，对遥远的南方，他们都选择了遗忘。


不是自己的不心疼，甚至有些怨愤，李二从他们的手里硬生生的掏走了六成利润，虽然有张亮这块遮羞布，怎么也遮不住皇家打压门阀成长的事实。


“运回来，一定运回来！”李二简短的书信让云烨感受到了他承受的巨大压力，李二大概是派不出一位得力的大臣来处理这件事了，从前来的效命的水军那里就知道，给的船唯恐不大，派的官员唯恐不年轻，给那些年轻校尉的补给唯恐不少，朝堂上下都在通过这种法子向李二表达自己的不满。


李二在登基之时，就和自己的手下立下了共富贵，不相弃的誓言，非谋反不用大辟，李二这几年执行的很好，不断地赏赐造就了一个新的利益阶层，可是有阶层就会有自己的利益，有些甚至是和国家利益相悖的。


可怜的马周甚至到现在都以为自己的见解被皇帝婉转的接受了，却不知这是李二在利用他向那些贪得无厌的贵族豪门释放一个信号，那就是希望他们收敛，结果并不好，马周成了万人唾骂的人物，这可是皇帝亲自赞许的人物，被糟蹋到如此地步，就是已经不顾皇帝的脸面了。


这一回，长孙无忌都站在了他的对立面，让孤绝的皇帝愤怒到了极限。


云烨流落岭南，给了他一线希望，或许这个孩子，能够给自己一个突围的机会，窦燕山的奇妙出现，让皇帝几乎以为这是上天在帮助自己，否则没办法解释这其中的关联。


李二深思熟虑之后没有给云烨再下第二道旨意，而是以家信的形式写了几个字，他相信云烨会理解他的苦衷，会竭力把粮食运回来。


长安的国库被以各种无法拒绝的理由掏的干干尽尽，如今，李二在赌，赌云烨可以把财货都带回来，救济一下贫瘠的国库。


长孙的来信就温婉了很多，只是要云烨竭尽全力平安归来，没有提粮食和财宝，一个字都没提，可是云烨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着火一样的急躁。


辛月的来信简单明了，什么都没说，只有云宝宝云寿的掌印和脚印。小小的印记，让云烨泪如雨下，皇帝的信，和皇后的信立刻就被抛到一边，对着阳光仔细的审视，这是人世间最美的图案。


“这是寿儿的脚印和手印？”


李安澜接过信纸，拿手比量一下说：“手脚没有容儿的大，辛月是怎么养孩子的，关中好地方养的孩子，还不如我在发配之地养的孩子强壮。”


说完就把儿子举到云烨面前显摆，接过儿子，抬起儿子的胖胳膊，看看腋下，再掰开孩子的屁股看看有没有皮肤损伤，岭南的潮湿闷热，对孩子的皮肤伤害很大，尤其是那些皮肤褶皱的地方，很容易溃烂，稍不注意就会淹着，没有爽身粉，只有勤看，勤洗澡。


“都是我的骨血，也都是我的命，好好长大，你去京城的时候一定要把孩子带上，奶奶一直念叨着要见见自己的大孙子，这事不敢耽搁，奶奶的年岁大了，我这次出事，说不定会对他老人家造成很严重的打击。”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一节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李安澜笑着答应，又捡起桌子上的两封信看了看说：“既然如此重要的公务在身，你为何会说起家事？战国时期名将赵奢每回领了公务，就绝对不再过问家事，你就不能学学人家？”


云烨点点头，表示受教，然后就把李安澜推出门，对她说：“我父子要好好研究一下大军行进的路线，从现在起，你不许见我，十年之后你我有缘再见。”


说完就把门关的死死地，李安澜在外面咚咚的踹了好几脚，见没人给她开门，只好悻悻的离去。


“儿子，你老子我最讨厌这种逼人上进的女人，今天你老子要是成了赵奢，明天你就敢成为赵括，男人家的事情，女人掺和进来就会坏事，你老子我在这方面可以说教训惨痛，想起来都会痛悔三生，你要接受你老子的教训，长大了不许没出息的跟在女人后面跑。”


孩子啊啊的应和着云烨，张着小嘴不停地往外流口水。


李二不是一直善解人意么，怎么这会变得如此的强硬？这些年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唯一让他丢脸的颉利如今也在鸿胪寺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只要想起来，就会被拉出来展览，给大唐君臣表演一下歌舞，上回听程处默说，这家伙腰里绑着两面小鼓，头上扎了红花，在庆典上载歌载舞，舞蹈跳得甚为漂亮，赢得了满堂喝彩，李二特地赏赐了黄金百两，准他每年可以出去逛逛长安，就三个时辰。


李二过于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不可能吧，这家伙可是扮猪吃老虎的祖宗，每当李二变得昏聩的时候，云烨就知道他离胜利其实已经不远了，这回又想干什么？


运送粮食的事情云烨并不担心，只要随着季风走就是了，这股大风会把自己一直送到辽东半岛，而且期间不会有大风浪，这是上天的恩赐，只要船不漏，自己沉掉，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但是自己不会画海图，这次的航行很重要，需要实地标注出暗礁，水道，一路上还要关注水文情况，对一些战略要地也需要实地考察，能开海港的地方要派人实地测量才行。


前面探路的船只一定很危险，不过找些冬鱼一样的家伙应该不是难题。他们喜欢座沉船，冬鱼总是对刘进宝表示如果船沉了，他一定能把侯爷带到岸边，二三十里的水面不在话下。狗东西，就不盼着点我的好，大海上说沉船，晦气。


一股沁人心脾的温热入怀，把云烨从沉思中唤醒，自家的儿子躺在老爹的怀里呼呼入睡，小雀雀正在喷涌一股清澈的水柱，不敢打搅孩子，等他尿完了，才把他放在桌子上，检查他的衣衫。


不愧是自己儿子，撒尿都撒的如此有水平，自己的衣裤上没有沾上一点，倒是他父亲的裤裆湿了好大一片，好像尿了裤子一样。


“有前途啊，儿子，以后事情就这么干，这才是贵族标准的行事方略。”


喊李安澜进来，没人答应，准备到前厅去找，才穿过月亮门，就听见刘福禄谄媚的声音。


“公主殿下，如今岭南被侯爷扫荡一空之后，其实这才是一个治理的好机会，山神打鼓把好多桀骜不驯的家伙都给打死了，如今您只需要把那五百名武官派下去，再由另外的五百名留下的军士组成衙役，交给我等文官统御，下官向您保证，不出三年，僚地一定会被治理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您也就能放心了，到那时，您有空去长安转转，住上个一年半载的也不会有事发生。”


“哎，我就是一个女人，不像你们男子可以做大事，我只求把领地治理好，富足祥和平安喜乐，将来留给我的孩儿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个女人只要一有机会就会装可怜，虽然这样会让刘福禄他们肝脑涂地，可是自己会很没面子。


这就怒了，忘记了自己的胯下还湿乎乎的一片，抱着孩子跨进门，对刘福禄说：“好好地治理岭南，如果能够戴罪立功，说不定会回到关中去，关中人都说少不入川，老不出关，干上几年，只要有机会就让你们自己把自己埋到祖坟里去。要是再把这里给我祸祸了，我就把你送进深山老林里，和熊瞎子为伍。”


十几个犯官一齐躬身致谢，在侯爷的威仪之下一个个战战兢兢地如同鹌鹑一样退出客厅。


“哎呀呀，尿裤子的侯爷好大的威风，小女子算是见识了，只是你尿了裤子能不能换换，就这样教训属下，未免失了几分威严。”


“岭南之地气候燥热，让人心烦意乱，本侯正须童子尿解毒，我那麟儿急老夫之所急，降下甘霖，为老父解忧，正是其时，有何不妥，你一介妇人女子，在客厅会见这些猥琐之辈，上无长辈监督，下无仆役陪伴，已是有失妇德，焉敢如此嚣张。”


李安澜听到这里笑着说：“这可是被抓了活的，郎君打算如何？妾身要是进了云家的门，会把你吓死，如果当年我不是耍小性子，如今云家的正堂大妇该是我的，容儿也是名正言顺的云家大少爷，辛月最多是一个小妾，还敢酸溜溜的对我耍脾气？要不，我明天就给我父皇上本，准备改嫁给你如何？我的清白可都是毁在你手里，娶了我，你也不亏。”


云烨摸摸鼻子，还是算了，和她没法把这事情论清楚，女人天生就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吃了亏，不知道这种理论从何时开始的，总之，男人就占不上理，本侯爷不和妇人一般见识，甩甩袍袖，这就准备逃跑。


“衣服都没换呢，跑什么跑，一身尿骚味的侯爷岭南可没有。”李安澜现在知道那些话该说到什么地步，看云烨转身要跑，心里酸涩，却不现于脸上，两年的煎熬，硬是把一个骄傲的女人变成了现在的小妇人。


把旺财从马圈里牵出来，这家伙现在一天哪都不去，就为这圈里的几匹母马转悠，云烨给马夫说了，不许旺财在这里亲近母马，南方的马匹都矮小，为了旺财后代考虑，还是让他忍耐一下吧，战马发情最多一个月，熬一熬就过去了。


才溜达了一会，就听见有一个人站在翠凤楼的栏杆上，大呼小叫：“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听到这句话，云烨差点傻掉，血一个劲的往脑门子上涌，居然能在这里遇到李白，实在是八生有幸。


带着旺财就进了翠凤楼，准备五体投地的拜见一下心目中的偶像，老鸨子见三个男人一匹马进了楼，赶紧迎上来，却被刘进宝一胳膊轮到一边，低着声音问：“刚才那个念诗的男人是谁？叫他出来，我家主人要见他。”


老鸨子的职业素养极好，被人家推到一边也不气恼，笑着说：“呀呀呀，您找的是笑苍生啊，他没钱了，想要赖账从台子上跳下去，被花娘拽回来了，您是他的朋友？”老鸨子低声下气得问，云烨不理他，冬鱼不会说话，自然只好问刘进宝。


“把他带出来，我有些话要问他。”云烨找了个软榻坐下来，顺手把案子上的糕点放在旺财的嘴边。


刘进宝大爷，老鸨子是认得的，见他都只能站在年轻男子的身后，立刻就晓得如何做了。


“花娘，把你男人扛下来，有客人要见笑苍生。快些。”说完这些话，她都有些不好意思，到青楼里不见漂亮姑娘，却急着见男人，自己这些年还没见过。


青楼里的枇杷味道不错，黄澄澄的让人看着就喜欢，云烨捻起一颗放嘴里慢慢嚼，准备等这个笑苍生出来，好好看看到底是何许人也。为何会念李白的诗，这个权利一向是自己独有的，难道说这家伙的来历也模糊不清？


一个胖大的锦衣女子肩头扛着烂醉如泥的青衣汉子从楼梯上走了下来，来到跟前把那个汉子放在另外一个软榻上，大着胆子说：“贵人，笑苍生只是一个落魄书生，平日里嘴巴或许臭了一些，但是他不敢得罪贵人的。”


云烨不接话，对冬鱼说：“把他弄醒。”


冬鱼咧着嘴一笑，就跨出大门，双臂一用力，把巨大的接雨瓮举了起来，瓮里还有满满的一瓮水，进得门来，把接雨瓮放在地板上，抓小鸡一般的就把笑苍生拎起来塞进水瓮里，连头都没掉，咕噜咕噜的冒水泡。


花娘大急想要救笑苍生，可是冬鱼的胳膊粗壮有力，还不是她一个女子能够扳动的，只能张开嘴咬了下去。


冬鱼一皱眉头，胳膊甩了一下，就把胖大的花娘甩了出去，撞倒了一个花架，被压在架子下面哀哀的哭泣。


“住……手，有什么事，冲着……我来，欺负女人算什么汉子。”


笑苍生趴在水瓮边上，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断断续续的说出了一句话。


云烨吐出枇杷，这东西吃多了嘴里发苦，擦了一把手，蹲在笑苍生的面前问：“那句诗哪来的？”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二节 乱点鸳鸯谱


笑苍生慵懒的打了一个哈欠才说：“这是在下读遍岭南五世家藏书之后，于高山之巅，观大河水波涛涛，只觉天下间文字处处无趣，字字怪诞，遂类比楚狂人，作凤歌笑一笑孔丘，你也是读书人，以为如何？”


听他这话出口，这两句诗要是他作出来的才是怪事，李白在《庐山遥寄卢侍御虚舟》这首诗里开篇即用典故，谁说出来都不足为奇，但是，绝不是眼前这个骗子能说出来的。云烨笑笑，回到软榻上，准备把另外一碟子绿豆糕喂给旺财。


冬鱼咧着嘴一笑，抓住笑苍生的头发，准备再请他喝点水，这家伙明显没有看清楚自己的处境，到这时候还准备骗侯爷，这是冬鱼所不能容忍的，自从他跟随云烨以来，吃得好，穿得好，自己也攒了一些钱，只要回到山东，把钱交给婆娘好好地把娃养大，他准备跟着云烨混，看样子，这是一个好主子。


以前之所以恨当官的，就是因为自己受欺压，如今自己身价倍增，就会把以前受的苦难忘掉，忘情的加入欺负人的行列，甚至比以前的官员还要恶毒。一旦下手绝不容情，这是一个悲哀的现实。


笑苍生准备开口，冬鱼却不给他机会，于是水面上又开始冒泡，两只手抓住水瓮的沿，想要站起来，无奈这只是徒劳。


花娘又开始嚎哭起来，她觉得笑苍生已经淹死了。


当笑苍生再一次被提起来时，已经在翻白眼，冬鱼把他扔在地上，一脚踩在他的肚子上，笑苍生嘴里高高的喷出一股水柱……


“大唐没有白衣宰相，也没有白衣可以傲王侯这一说，你既然吟诗把我引来，想必对自己的才学很有信心，那两句诗的确引起了我的注意，你成功了一半，现在只要你表现出与你口气一样才学，我不吝啬向朝廷举荐。”


笑苍生艰难的翻个身趴在地上，四脚朝天的确有失自己的风度。


“那两句诗的出处是在越州拱秀山的摩崖石刻，乡民不识，我发现后就说是我作的，云侯，我只是借这两句诗求一个幸进的机会，您既然识破，为何要如此羞辱与我？”


云烨的心这才放了下来，老祖宗没事干总有在石头上乱刻得坏习惯，当时楚地文采风流，对于儒家没有太多的好感，他们狂放，他们昳丽，他们在山水间吟诵，在青石上留下自己的佳句，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笑苍生，你不要怪我揍你，原因是你实在该挨揍，起了一个让人一听就想揍你的名字，自己不事生产，整日混迹青楼，听老鸨子说你还需要自己相好的救济才能活下去，是不是这么回事？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俊才，你以为大唐很稀罕么？


寻章摘句，皓首穷经，钻故纸堆，凭机巧混饭，吃一口嗟来之食，笑苍生，你既然准备这样混饭，就要做好受辱的准备，凭借一句诗词就想成为座上宾，你是在做梦。”


笑苍生艰涩的咽一口唾沫，自己这两个月来日日关注公主府，就是想找机会把自己推荐给京城里来的侯爷，希望能够借他的力离开岭南这片烟瘴之地，传闻中长安勋贵最是喜欢华府文章，艰险奇涩，诡怪僪伦的句子最是讨人喜欢，有人靠着一句诗词就平步青云，日日宴饮不绝，自己无意中发现了那两句诗歌，以为是上苍降福于己，谁料想一开口，没有想象中的宾主对话，只有无尽的羞辱。


自己原本就是渔家的儿子，不安于祖业，凭借着识得几个字，期望可以过上高人一等的生活，原来这一切都不过是自己在发白日梦而已。


“云侯，笑苍生受教了，我本就是渔夫的儿子，做什么一步登天的美梦，得罪之处，还请侯爷饶恕，这就回家，找一家船行，老老实实地绘几张海图，挣些银钱，给花娘赎身便是，这些天要不是有这个蠢女人帮我，我说不定会被活活饿死，她刚才的无理也请侯爷饶了她吧，与一个歌妓一般见识，传出去对侯爷声誉不利。”


当一个人回归本身的时候，自然有一股湛然的神采，不虚伪，不矫作，就剩下坦然，所以冬鱼很自然的松开了他，看他湿漉漉的从水瓮里爬出来，抬起花架子，好让花娘从底下爬出来。


“花娘，我本来想记着你的恩惠，等我发达之后百倍报答，现在看起来我失败了，我没有你想的那么无所不能，将来可能还是一个穷鬼，如果你不嫌弃，我就赚点钱把你赎出来，这辈子咱俩就凑活着过吧。”


胖胖的花娘哭的好像要断气，二楼的那些出来看热闹的歌妓一个个眼泪涟涟，就连老鸨子也不停的擦一下眼角，刘进宝嘴角上翘，冬鱼若有所思，美好的事物谁都喜欢，大团圆的结局虽说不太圆满，笑苍生没有锦衣华服的来娶花娘，但是这种穷小子的爱情更加的让人心里舒坦，一时间谁不夸一声笑苍生乃是一个有情有意的好汉子。


惟有云烨怒不可遏，对冬鱼说：“把这家伙再揍一顿，气死我了。”


冬鱼为难的看看侯爷，见侯爷似乎气的快背过气去了，心头的那一丝不忍立刻跑到九霄云外，拎着笑苍生一拳就打在肚子上，看在他可怜，临时收回了几分力道，就这样笑苍生身子立刻就弯了下来，像只大虾蜷缩成一团，花娘疯了一样冲过来，嘴里发出凄厉的叫声，张牙舞爪的，却被刘进宝抓着脖领子，一步都前进不得。


青楼里的气氛一下子全变了，刚才还笑呵呵的看热闹的人，都把脸绷的紧紧地，老鸨子好几次想上前，都被一个膀大腰圆的护卫拦住，只能和所有的嫖客，歌妓一起鄙夷的看着云烨，这让云烨回想起后世电影里的那些恶少作恶后被群嘲的场景，只是没有仗义的侠客出现，剩下的全有了，鄙夷，不肖，愤怒，敢怒不敢言，一样不缺。


知道就是这种结果，云烨更加的生气，在笑苍生屁股上，腰上接连踹了好几脚，才让冬鱼把这家伙拎起来面对着自己。


“混蛋，有两下子，转眼间就把本侯爷弄成了无恶不作的恶少，好本事，他娘的一会狂放不羁，一会儿柔情似水，为了把自己卖与王侯家，你这个混蛋还真是不择手段，那样一个可怜的女子都要利用一下，被骗的晕头转向还帮你拼命，你他娘的还有没有一点人性，当众表演了一场落魄才子与歌妓的美好爱情，还把本侯爷弄出来当反面角色，你纯粹是活腻了。为了报复本侯，你他娘的煞费苦心啊。”


听了云烨一番话，刘进宝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这混蛋是在做戏，枉自己刚才还在心里腹诽了侯爷两句，一纵身就要把这个混蛋打的连他妈妈都认不出来。


刚才还痛苦不堪的笑苍生一缩脖子居然从冬鱼手底下逃脱了，噔噔噔的就跑上了楼，站在高处说：“侯爷，在下的这点小心思逃不出您的法眼，在下只不过求一个画海图的差事，您看出来了就是了，为何不依不饶，我一个小人物，您就赏我一碗饭吃。”


说到这里再回头看看狞笑着逼上来的刘进宝和冬鱼就尖着嗓子喊：“不要过来，你要过来，我就跳下去。”


云烨摆手示意手下不要过于逼迫他，坐在软榻上问：“你真的会画海图？”


“真的会画，在下在胡人的船上流浪了三年，这些事情早就会做，小的会胡人语言，侯爷，小的真的会，不信您看看小的画的海图就知道。”说完就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大把纸浆，欲哭无泪。


“又骗我，胡人的海图都是写在羊皮上的，你拿纸浆来糊弄我？”对于这种家伙，云烨觉得怎么谨慎都不过份。


“侯爷啊，小的在其他事情上还敢耍点小聪明，海图这种事情弄错了会出人命，小的没这个胆子，这些图纸我都烂熟于心，您看见了，我就是一个穷鬼，哪有钱去弄羊皮，就这些纸，还是花娘从老鸨子账簿上偷偷撕下来的。”


听他这么说，云烨顿时安心，只要这家伙有真本事，进了云家再慢慢调教，老江他们现在一定闲的发闷吧。


才安静下来，就听得耳边出来低低的哭泣声，还有一连声的喝骂，只见老鸨子一副茶壶状，一只手在胖胖的花娘身上胡扭乱掐。


“你这个小骚蹄子，自己倒贴男人也就罢了，还敢偷偷撕老娘的账簿，今天要是不好好教训你一下，翠凤楼还要不要规矩了。”


云烨见笑苍生无奈的扭过头去，不忍心看花娘受苦，自言自语地说“这混蛋也不是铁石心肠嘛，既然刚才和花娘表演的有情有义，我怎能不成人之美？笑苍生，你这个混蛋这辈子想不有情有义都不行。”


嘀咕完了，越发觉得自己想了一个好主意，拍拍手，堆老鸨子说：“老鸨啊，花娘身价多少，老子赎了。”


老鸨子立刻就笑开了花，花娘年纪大了，已经没几个客人找她了，现在侯爷要买她，这是大好事，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花娘眼睛里的神采立刻消失了，流着眼泪绝望的看着楼上的笑苍生，希望他能够为自己求情，笑苍生想笑，却笑不出来拱着手对花娘说：“花娘子鲤鱼跃龙门，可喜可贺。”


“老鸨子，花娘值多少钱，去找刘掌柜要，我今天要借宝地办一场喜事，排场要大，客人要多，饭菜要好，花费我不管，还是去找刘掌柜要，我只要花娘和笑苍生好好的恩爱一辈子，不恩爱都不行！”云烨把话说的斩钉截铁。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三节 大食人


晨辉初初现，云烨从李安澜的腿臂纠缠中起身，军中传来信息，海浪已经泛起白沫，季风就要到来了，他不敢过多的留恋床第之欢，睁开眼睛就要准备去检查船队的准备状况。


“多睡一会吧，你昨夜批阅公文到了很晚，这样下去，你的身体会吃不消的，一路上海浪颠簸，你就更加的累了。”李安澜揉着眼睛也坐了起来，拥着毯子对云烨也说。


“事关大体，松懈不得，你父亲在和朝中大臣顶牛，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这些物资，只有平安运到长安，我才会松口气。”


“你不是一个勤勉的人，这回如此上心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而不是因为他是皇帝么？”


云烨知道她想问什么，笑笑不做声，在她的额头亲吻了一下，把她塞回毯子里，拍拍，就推门而出，隐隐约约听见李安澜说她希望季风永远不要到来。


大门口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女子笑得满面春风，男子却绷着一张苦瓜脸，一胖一瘦相映成趣。


“笑苍生和我去海边，花娘去找张朱环，让她给你安排食宿。”不等俩人下拜，云烨就发了话，刘进宝给了笑苍生一匹马，自己又从府里牵出一匹，一行人快马奔向了海港。


洪城这些日子一直在分配财物，在血腥的镇压之下，那些不想交出财物的世家，老老实实的吐出了应该交给国家的财货，如今站在海岸上，监督那些军卒把财物搬上那艘最大的木兰舟。


港口一片忙碌，背着木箱子的军卒在跳板上忙忙碌碌，像一个个搬家的蚂蚁，深海处停泊着五十六艘苍船和十艘木兰舟，艨艟快舟也有一些，主要是为了防备海盗的袭击。


“老洪，船装满了么？”云烨来到有些伤感的洪城身后，低声的问。


“云侯，再有不到一成就装完了，两个时辰就会完毕。”洪城的情绪非常的失落。


“云侯，把刀砍在平日里肝胆相照的朋友脖子上的确不是一个人干的活。”


他使劲的摇摇头，想把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从脑子里甩出去。这些天洪城一直在杀人，每天都杀，还都是昔日的袍泽，战场上铁与火建立起来的交情，被金钱击打得体无完肤，皇帝的六成份额是一个死的标准，不可动摇，那些家将为了给自己家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哀求者有之，哭闹者有之，威胁者有之，贿赂者有之。


当这些手段用尽之后，冲突爆发了，一夜之间，袍泽之情荡然无存，洪城是个杀伐果断的人，抢在他们动手之前先发制人，将不满分配方案的六十七人全部捕获，再三劝告之后，那些人依旧无动于衷，在无舌的镇压之下，全部人头落地。


“老洪，就当他们是战死在岭南的，这样处置好些，毕竟都是我的提议才让他们命丧黄泉，这次就从云家的收益里面拨出一部分，抚恤他们的家人吧，我想陛下也会同意的，就这么办，有麻烦我担了。”


整个舰队只有云烨有分配钱财的权利，但是他不准备动用皇家的那部分，在皇帝和勋贵们对峙的紧要关头，皇帝的权威必须得到加强，不能有一丝一豪的削弱。


“云侯的慈悲心又发作了，对那些目无君上的人，就该全部杀掉，妻女发配为奴，让他们清楚的知道和皇家作对是个什么下场。”


无舌这个家伙总是神出鬼没的，阴测测的声音就是从云烨耳后传过来的，害的他起了一身冷汗。


“无舌，你下回走路能不能带点声音，总这样突然出现，总有一天我会被你吓死，我才被窦燕山吓过，经不起吓。”


“云侯对老奴下杀手可是有所不满？”


“废话！都是唐人，你杀一个我都觉得心疼，要是倭国，高丽人你就是每天杀着玩，我都乐见其成，无舌，最后告诉你一次，这支船队里我是最高长官，没有我的命令，你不许再杀一个人，好好地留在木兰舟把财物看好，顺顺利利的交给陛下才是你该做的事。”


受了云烨的训斥，无舌居然不动怒，嘿嘿的笑着说：“这种菩萨性子就不是一个做官的料，心不黑，手不狠，也不知你是怎么稳稳当当的做好一个侯爵的，哪怕在你失踪的时候，你家的圣眷依然不减分毫，你不在，家里受了点委屈，你老婆就敢穿着诰命服上殿面君，奇怪的是陛下居然丝毫不以为怪，张亮一位堂堂的国公不得不向你老婆低头。我不敢想你回去以后，那位张公还有没有活路。”


“我会把张亮的五百个儿子的腿全部打瘸，第五条腿全部打断，以儆效尤。”


无舌笑的气都喘不上来，扶着莫名其妙的洪城说：“再凶残的人也希望有一个仁慈的上司，老奴也不例外，估计再有一年时间，老奴就会从宫里出来，到时候会搬去书院住，找几个资质好的弟子好好调教一下，过一把先生的瘾。这是你早就答应我的，不要食言。”


洪城这才如梦初醒，无舌这是在告诉他什么才是最好的保命法则，这次得罪的勋贵实在是太多，不管去哪里都会遭到报复，只有留在书院，才能既保住富贵又保住性命。


感激的看了无舌一眼，对云烨躬身说：“云侯救我！”


“我回去后，书院的教导长刘献，就该去军中任职，你如果有本事让陛下答应让你来书院，我没有意见。”


洪城和无舌相视而笑，嘿嘿两声之后，就信心百倍的冲到海边大声的斥责那些有些慵懒的军卒。


刘仁愿手里拿着一张图纸，嘴里叼着一个变蛋，这是他从云烨的房间里偷的，也不知云家是怎么把鸡蛋变成这样晶莹剔透的模样，总之吃起来不错，虽然有一股子生石灰的味道，刚才蘸了醋吃，味道的确美味。


手里的配载图纸他已经看了好几遍，佩服的五体投地，什么样的箱子装在什么位置，前后左右都有规划好的区域，最大可能的利用了空间，比他们胡乱堆放，节省了大量的空间，和时间，这东西一定要学会。


有蠢人给云烨出了个好主意，要他把所有的船只用铁钉钉在一起，上面铺上木板，就可以不畏惧风浪，被刘仁愿一拳就打掉了满嘴牙。


那个聪明人被揍了以后还没人给他解释为什么挨揍，最后问军中的文书，文书才告诉他，曹操这么干过，结果被一把大火烧的干干净净，现在这种做法，是水军的大忌。


天边有低低的云层压过来，海浪欢快的扑向海滩，云烨无论怎么看，也没看出来这些海浪和前些日子的海浪有什么区别，更不要说发现泡沫。


冬鱼不停地给云烨解释，甚至还捧起海水让云烨看看，可惜他越解释云烨越糊涂，算了，这些事情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自己搞好后勤就好。


只有旺财欢快的在沙滩上追逐海浪，虽然胯下的不文之物，垂在下面，依然兴致不减，可怜的旺财，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发泄多余的精力。


“侯爷，有几个胡人希望能和您见面。”刚才不见人影的笑苍生从人堆里钻出来，谄媚的对云烨说。


“他们要做什么？如果想搭船那不可能，这是军船，一个外人都不带。”云烨很烦，旺财嘴上挂了一只螃蟹，疼的不停地叫唤，自己忙着给它把螃蟹取下来，谁有空去见什么胡人。


笑苍生很熟练的在螃蟹壳上浇了一捧海水，那螃蟹松开夹子掉在地上，旺财立刻就躲得远远地，警惕的盯着螃蟹看。


“侯爷，那些胡人来自大食一个叫巴格达的地方，相和侯爷做一笔生意。”


“叫他们滚蛋，侯爷现在不缺那些象牙、犀角珍珠、宝石、珊瑚、琉璃，乳香、龙涎香，如果是椰枣我会抽他，骗到我头上来了，笑苍生，你别是收了他们的好处，合伙来欺骗我，如果是这样，你会死的很难看。”


笑苍生立刻就跪下了，大声说：“侯爷，小的就是长一千个胆子也不敢，那些东西小的知道您不稀罕，可是良马呢？上好的沙漠战马，小的看了，总共十二匹，每一匹都高大健壮，都是一等一的好马。”


好马顶个屁用，沙漠里的马到了草原本来就有个适应问题，你就是把最高大的顿河马弄来，适应不了，也没用。


不过看到可怜的旺财，忽然觉得给它找几个阿拉伯媳妇还是不错的。


“告诉他们，我只要母马公马一个不要。”说完就从腰带上解下一个琉璃貔貅扔给了笑苍生。


笑苍生小心的捧着貔貅去了远处的大食人的船，刘进宝好奇的跟着去了，不多时，就乐不可支的牵了五匹马跑了回来，笑苍生还端着自己的帽子，一起跑过来。


“侯爷，这才是宝马啊，您看看这头这前肢，这后腿，十足的宝马像，笑苍生不错，拿了您的配饰，换了五匹宝马，还给家里的二夫人换了三斤乳香，对夫人产后恢复身体大有好处。”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四节 有海盗？太好了


云烨接过笑苍生手里的帽子，帽子里装着七八块褐色的树脂，有淡淡的香味散发出来，还没有提炼就如此的醉人，如果提炼出精油，想必那味道一定更加浓郁。


“侯爷，这都是品质最好的乳香，只有黑人国才出产这些东西。”


“一个琉璃佩，在往日能不能换到五匹宝马？”


笑苍生愣了一下，摇摇头说：“不可能，侯爷，在往日，一个琉璃佩最多换到一匹好马，这些极品战马，不可能换到。”


云烨想了一下对笑苍生说：“你去把我的配饰要回来，再顺便把剩下的七匹战马也牵回来，告诉那些商人，我在礁石边等候，他们只有一柱香的功夫说服我。”


无舌嘎嘎嘎笑的像一只乌鸦，洪城似乎头一回认识云烨一般，指指远去的笑苍生，又指指云烨，回过手使劲的挠自己的头发，他不明白云烨为何会把一件无耻的事情做得如此光明正大，似乎占便宜的是那些胡人。


无舌拍着他的肩头说：“现在明白了吧，为何他是侯爷，你只能是伯爵，还总被陛下撤来撤去的，只好没完没了的杀人来挣功绩，比不上人家既接受了礼物，又卖了人情，最后朝廷还得利，这样的人天生就是做大官的料，你我好好地做奴才就好，心里不要起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这个世界是他们的，和你我没关系。”


旺财急不可耐的围着五匹母马转圈子，奈何那几匹母马对它似乎没兴趣，刚爬上去，人家就跑了，急的旺财哕哕的叫唤。


“侯爷，这几匹母马由于路途劳顿，至今还没有发情，所以旺财是白忙活了。”云家有的是养马的好手，只是观察一下那几匹母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三个身上裹着一块布的黑头发商人随着笑苍生来到云烨面前，抚着胸口行礼，嘴里快速的说出来一大段话。


笑苍生听了一会，对云烨说：“尊敬的侯爵阁下，您忠诚的朋友阿拉丁向您致意，在这个美丽的海边遇到您，是安拉的安排。”


阿拉丁很胖，非常胖，只是一个弯腰的动作，就让他气喘吁吁，不知道什么原因，云烨总是对胖胖的商人抱有极大的好感，不管是何邵，还是其余商贾，总觉得他们硕大的肚皮代表了自己雄厚的财力。


“我收了你的礼物，见你是应该的，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还是那样每年润泽你们一次么？”


“尊敬的阁下，那两条河是安拉赐给沙漠子民的礼物，每年河水泛滥之后，土地上都会长出大麦，那是一片流着蜜与奶的乐园，也是阿拉丁的故乡。”


“阿拉丁，你不远万里而来，到了我们的国度，你要得到些什么？据我所知，商人是不会做没有回报的投资的，说吧，如果事情不是很难办，我会给你这个方便，当然，一切都必须在我的权限之内。”


阿拉丁扑倒在云烨的脚下，拼命地亲吻云烨的靴子，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大通的话，好像非常的伤心。


“尊敬的侯爵大人，请您帮帮可怜的阿拉丁，从麦地那来的强盗夺走了我的三条船，我亲爱的小儿子也被他们掳走，就在离您不远的海上，他们随时在等待您的船队出发，准备在海上劫掠您的船队。现在安拉的神风已经刮起，我带着唯一的一艘船，历经艰险被海风到了这里，这是安拉的安排，要我向您来报告这个可怕的阴谋。”


云烨的瞳孔不由自主的缩了一下，阿拉伯海盗居然到了这里？难道东非航线已经被开辟？默罕默德已经死了，现在的哈里发应该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难道说，他们继承了默罕默德对土地无尽的欲望，已经开始了自己一手执《古兰经》一手执剑的传教理念，要把安拉的意志传播到全世界？波斯未灭，他们凭什么敢打大唐的主意？


“阿拉丁，来的是军队还是海盗？”


“尊敬的侯爵阁下，那些该死的海盗既是军队，也是海盗，他们接受哈里发的统治，却不接受哈里发的招募，凭借自己人多势众，已经封锁了海峡，阿拉丁拼命穿过海峡，被他们一路追杀，安拉保佑，终于平安的来到了中土，四条海船只剩下一艘，我可怜的孩子现在一定被当成奴隶在四处贩卖，安拉不会对我如此不公，求伟大的侯爵救救我的孩子，我宁愿把我带来的所有货物都贡献给您。”


“他们有多少人？多少船？现在在哪？”


“尊敬的侯爵，该死的海盗一共有十五条船，每条船上有八十人，再加上摇浆的奴隶，就有一百一十人，他们就守在海湾的出口，那里有一座小岛，守着出口，不让我们出去。”


云烨脸色铁青，对刘进宝说：“看好他们，不许他们离开，擅自离开者斩！”


把所有校尉以上的官员召集到大帐开会，准备想一个可行的方略把这些海盗干掉，打通自己的出海口，结果才把事情说了一遍，大帐里就乱了。


听到有海盗的消息，那些军卒居然兴奋起来，有不少人双手合十感谢苍天给他们送来了海盗，然后头都不回的就跑回自己的战船，准备扬帆出海，老天爷啊！多久没听到有海盗的消息了？


两年还是三年？这是水军最大的财源啊，这次居然有十五艘海盗船，还是刚刚劫掠完大商队的肥海盗，这些拿着一柄鱼叉就敢向海盗发起攻击的家伙，眼睛里只看到，数不尽的物资和军功，这些海盗是财宝，是军功，朝廷早有定论，抓获，杀死海盗类比杀敌，水军上下找点挣军功的机会容易吗，一年到头的在水面上漂，从东面把东西运到西面，再从西面把东西运到东面，军队的舰船不要说遇到海盗，就是蟊贼都没见着几个。年纪老点的军中油皮，这次也投入了极大地热情，机会难得。


等大帐里人都跑光之后云烨才发现自己还没有下命令，刘仁愿从帐篷外面冲进来，拉着云烨就往外跑：“先生，您还等什么？咱们也要赶快出发，晚了，就没有机会了。”


稀里糊涂的上了小船，趁着还有一点理智，命令孙仁师带着刚刚到来的长江水师守护财物，粮食，自己做着刘仁愿的坐船扬帆起航，远远地看见孙仁师在劝解那位刚刚到来就暴跳如雷的都尉。


海面上一整只船队很自然的形成三支箭头，船上都挂了满帆，船头劈开波浪，全速前进，章法？云烨没发现。


“刘仁愿，我们这样一窝蜂的冲过去，要是中了埋伏怎么办？”


“先生，大海之上无遮无拦，想要打埋伏除非在特殊水域，这些校尉几乎每一个都是好几辈子吃船饭，怎么在水面称雄他们早就烂熟于心，您没见他们自己已经安排好了冲锋，支援，救护的分工，水面上交锋比的就是谁的船大，谁的船多，胡人没有可能派一支巨大的船队到咱们家门口，路太远了，从这里到大食，顺风顺水都要跑九十天，现在起了季风，对咱们有利，他想逃跑，就需要逆风而行，这样的肥肉如果不吃，老天爷都不会原谅。”


“可是他们只听了敌情通报，没有接到命令就私自出发，这可是大罪。”云烨对与自己手下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很不喜欢。


“侯爷，您会下什么命令？就算是您下了命令，也会被这些家伙改的面目全非，咱大唐，现在不去找别人的麻烦，他们就该偷笑，居然有胆子跑到咱家门口晃悠，还他娘的封锁海湾，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咱们干，没事在别人家门口晃悠晃悠，比如高丽，新罗，这些国家，现在倒过来了，轮到人家封锁我们，现在有近一百艘中型战船闲着，您说这些人能不能忍住？”


算了，云烨无奈的坐在椅子上，冬鱼早就把自己的行头穿上了，其实就在腰间勒了一条布片，腰间的绳子上挂了一个明晃晃的大铁钩，还有鲨鱼皮绞成的一截绳子，明显是为了爬上人家的船，手里还有一根锋利的铁刺，嘴里叼着一把短刀，真正的武装到了牙齿，穿这身行头的不止他一个，后面一排光溜溜的大汉跳着脚催船跑的再快些。


刘仁愿前后不停地走动，大声的呼喝下浆，船头那架八牛弩的油衣也已经撤掉，五名壮汉在吱吱呀呀的绞弦，到位之后大喝一声，立刻就有一个汉子把楔子塞进挡板，三只带着倒钩的铁矛被放在箭槽里，铁矛的屁股后头，还带着一根根的指头粗的绳子。


站在桅杆上的家伙忽然大喊：“有船，在左前方，三艘！”每个字都喊得极为清楚，这是多年锻炼的结果。


船队里有十艘快船迅速的离开船队，向那三艘前后都高高翘起的胡人船只迅速靠近，那三艘船只看到如此庞大的舰队，打算绕个大弯子掉头准备后退，风向对他极为不利，大唐的船只是绕了一个大圈子兜过来的，想要回去，必须穿越整个舰队才行。


“胡人的船并不大么。”云烨回头问刘仁愿。


“侯爷，胡子有艘船能在海上跑就不得了了，还指望有大船？可惜了，这三艘船没咱的份了。”眼看着自己的十搜快船离那胡人的船越来越近，刘仁愿不甘心的捶一捶船舷。


忽然，敌人的船上有几个黑点飞了起来，冲着大唐的快船落下来，大部分落在海水里，只有一两颗落在船上，云烨的心不自觉地揪了起来。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五节 我离去时千帆竞发


一群彪形大汉围着圈子揍三个孩子，就是这场小小的海战所能说明的情况，快船走之字形路线逼近胡人的船只，自己虽然也有小型的投石机，可是那些满眼泛着金光的校尉不许投掷，船打烂了可惜，这是大家伙的财产。


隔着百十米，八牛弩发射的声音云烨在大船上都听得清清楚楚，粗大的箭支特意避过了那些桅杆等脆弱的地方，全部钉在厚实的船舷上，密密的如同蜘蛛网。


数十条光腚的大汉拉着桅杆上的绳子就荡到了胡人的船上，当然也有几个倒霉的，被稀稀拉拉的几只箭射中，半路就掉下了海，急的云烨跳着脚呼喊赶快救人。


等云烨的大船来到战场，战斗早就平息了，一个大胡子胡人愤怒的叫着什么，可是那些士卒听不懂，只管一寸一寸的搜集自己的战利品，当他脖子上的金链子连着牌子一起被拽下来的时候，他奋力的挣扎，想要把金链子抢回来。


笑苍生非常狗腿的呵斥了抢金链子的士卒，把金链子要过来，那给云烨看，那个士卒见自己的金链子没了，气的踹了那个大胡子一脚，继续从别的胡人身上搜刮，他是第一个跳上船的，有这个权利。


牌子做工非常的精美，上面刻着一个长着翅膀的大胡子。


“侯爷，这就是他们的神，看样子这家伙的身份不低，不是一个船长这么简单。”笑苍生给云烨解释完毕后，又对那个大胡子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句，那个大胡子立刻就愤怒的说了一大通。


“侯爷，这家伙说他是军官，在追捕逃犯，我们不能窝藏逃犯，要不然哈里发会派出可以填满海洋的军队来踏平这里，到时候一个都别想活。如果我们交出逃犯，赔偿损失，他会考虑给我们一条活路。”


云烨点点头，仔细的看了一遍大胡子，对他说：“听不懂我的话？”大胡子强装镇定的摇头，但是他到处乱转的眼珠子出卖了他。


云烨笑着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冬鱼说：“砍下他的一只手，注意，别弄死他。”冬鱼才迈进一步，那个大胡子已经崩溃了，趴在地上用字正腔圆的长安话求饶。


无舌奇怪的问云烨：“云侯，你是怎么知道这家伙会说人话的？”


“一个人不管多么善辩，都需要完全听清楚对手的谈话，很明显他没有，竟然知道拉大旗作虎皮，我如此年轻，有没有穿着官服，按理说胡人不可能知道我是这里的主宰，老洪和你比我更加的有派头，但是这家伙的每一句话都是冲着我说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无舌和洪城连连点头，心里却在不停地咆哮：“纯属胡扯，你他娘的站在最中间，笑苍生拿到战利品第一个送给你看，胡人要是不知道你是正主才他娘的是怪事，明明是被那几句话激怒了，想砍人家的手，胡人的话是被吓出来的，偏偏还要找一大堆理由来证明自己的睿智，这混蛋做官真是越做越油。”


冬鱼可不管那些，侯爷说了砍下来一只手，那就一定要砍下来，至于那些威胁，连他都不在乎，侯爷会放在心上？


不忍心看胡人被砍手，云烨就四处打量起这艘船，四十多米长的船呈流线型，船头是尖的，船舱里也有龙骨，上下分成三层，等他来到第三层的时候，惊愕的说不出话来，第三层里可谓臭气熏天，里面二十个奴隶被锁在船桨上，目光呆滞，手搭在船桨上似乎只要一声令下，就会机械式的扳动船桨，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笑苍生见怪不怪，把其中一个奴隶的嘴巴掰开让云烨看，只见里面和冬鱼一样，缺少了舌头。


“侯爷，胡人的船上都有这样的奴隶，他们的工作就是划船，有些船长为了保密，会把奴隶的舌头割掉，这样一来不识字的奴隶就没有办法泄露机密，这在胡人的船上已经执行了好几百年。”


这就是所谓的会说话的牲口？现在他们连说话都不会了，价值还比不上牛羊那些咩咩叫的牲口。


“带他们上甲板，让他们见见太阳。”也不知道他们多长时间没见过太阳了，一个个面色惨白的像鬼，“再给他们用海水冲洗一下，太臭了。”


回到自己的船上，冬鱼已经砍掉了那个大胡子的一只手，正在给他治疗，治疗的方式无非就是把烧红的烙铁按在他的伤口上，没有多少血，冬鱼是把那个家伙的胳膊用带子扎紧之后才动手砍得。


烙铁烫在伤口处，出来一股燎猪毛的味道，胡人只是像鱼一样抽搐几下，没力气喊叫了，刚才冬鱼砍了好久才把手砍了下来。


大船后面拖着胡人的船，速度自然慢了下来，等云烨到达螃蟹岛，天已经黑了，螃蟹岛的名字也是云烨刚刚给起的，他见到海岸上爬满了螃蟹，所以就用螃蟹给海岛起了名字。


阿拉丁说错了，不是十五艘船，是十八艘，这个精明的混蛋特意把自己的三艘没有算进去，不过现在，他们统统都是大唐水军的财产。


海螃蟹也是一种美味，褪赶紧泥沙就是一道美味佳肴，什么都不用，加点盐煮出来就美味绝伦。海岛前面的螃蟹不能吃，云烨看到他们在死尸上爬上爬下就没了胃口，还是海岛背面的螃蟹吃起来让人放心。


大唐军卒在战斗中从不懈怠，虽然把海盗全部抓获，他们也不肯有分毫的懈怠，十艘船游弋在海面上，彻夜不停，只要发现不对就会立即展开攻击，为海岛上的大部队争取足够的时间，海岛上也有岗哨，云烨巡视完了才安心的躺在帐篷里睡觉，在海浪有节拍的敲击声里睡的极为香甜。


天一亮船队就准备返航，特意留下了十艘快船驻守在螃蟹岛上，等到船队出发的时候再从这里归队。


李安澜抱着儿子在码头迎接大军凯旋归来，还组织了歌舞表演，翠凤楼里的歌妓舞蹈的水平着实不低，胖胖的阿拉丁在俘虏群里找到了已经被割了舌头的儿子，抱头痛哭，笑苍生笑吟吟的在一旁把他家的仆人还给他，顺便准备接受他的财产。阿拉丁说过，只要救出儿子，就把所有的货物都献给侯爷，作为一个有身份的人，不兑现诺言可不成。


一阵紧似一阵的风吹得公主府里的树叶子哗哗作响，当季风最强劲的时候，船队就要出发，前往长安报讯的红翎急使已经派出三拨了，冯盎为云烨举行了盛大的欢送仪式，金杯相碰之时，耳间听到冯盎最恶毒的诅咒：“云烨，你这个生儿子没屁眼的混蛋，最好被海龙王抓去做女婿，到那时老夫一定痛饮三百杯，来！诸公，饮胜！”


“冯公何出此言，犬子清晨刚刚清理完肠胃，量多而且味道浓郁，不如现在就让下人端出来让冯公一观如何？倒是您年纪大了，又被野兽弄死了三个孩子，少饮些酒，好好保重身体，再把三个儿子的缺额补足才是头等大事，听说您现在已经力不从心，只是可怜了那些美艳的妾婢，小心些，要是生出来的孩子像您的家将，可就让人为难了。”


“小王八蛋，句句阴损，老夫记下了，在岭南折腾你，人家会说老夫为老不尊，等我去了长安，好让你知道老夫的厉害。”


“燕来楼五百红粉小子会为冯公备好，春风散据说是人间妙药，乃是皇宫不传之秘，小子为了让冯公尽兴，一定会潜入皇宫为您弄来两斤助兴，有本事一夜斩尽五百红粉，才能彰显冯公男儿本色。来来来，诸公举杯，为冯公寿！”


连坐的两人面色之上尽是欢愉之色，冯盎大开大合，豪迈非常，口到杯干，云烨妙语连珠，谈话间自有风云生，满座尽是岭南奢华人物，高冠博袍，席间不时有高山流水之音，抑或有剑气破空的豪烈，只可惜……


只可惜冯盎空有千杯不醉之豪情，无奈倒酒的是何家大娘子的小儿子，冯盎高寿，他的酒坛子当然要选数字大的那种，而且越大越好，云烨年龄小，自然上面的数字越小越好，在木勺淅淅沥沥的倒酒声里，冯盎解去外袍，赤裸着胸膛，靴子甩去一边，帽子早就不知哪里去了，李安澜掩面奔走，直趋后堂再不见人。


在一拳打飞给自己披上衣袍的冯智勇，又骑在韦家老先生的身上逼着让他喊自己一声爹才堪堪放过，拽过云烨，胡蹦乱跳了足足一个时辰，方才轰然倒地，鼾声如雷。


冯智勇肿着半边脸背着老父，给韦家老人赔礼道歉，好话说了一箩筐，这才仓皇而逃。


酒宴停时已是红日初升，云烨抱着儿子在脸蛋上，屁股蛋上狠狠地亲了数口，在满脸期待的李安澜屁股上重重的拍了两下，在胸口抓了一把，才仰天大笑着扬长而去……


港口已是千帆竞发之势，几声长长的牛角号音袅袅的在天际回荡，两头猪被扔进了大海，贡献给海龙王，一连串的起锚声此起彼伏，两百一十一艘巨舟滑进了大海的深处，云烨看着螃蟹岛上挂的满满的胡人的尸体纵声大笑，唯一没看见的是李安澜磅礴的泪水。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六节 渎神


湛蓝的大海上，一只巨大的船队在海面上前进，强劲的季风鼓荡着风帆，快捷而又顺畅，沿着海岸线航行熟悉的地段还行，到了舟船从未到过的海域，就需要小心翼翼的前行。


刘仁愿的座舟行驶在最前面，笑苍生让人把自己绑在船头，手里拿着一根标了数字的软绳，不停地把铅坠扔进海里，然后再提上来，报出一个个的数字，船上有账房先生把这些数字一一的标在一张巨大的海图上。


一些光着上身，有着各种颜色头发的家伙趴在甲板上擦拭甲板，很用心，甲板如果不仔细擦干净，会严重影响船只的使用寿命。一声尖厉的竹哨声响起，那些奴隶从甲板上站起来，把水桶里的脏水倒进大海，又从大海里拎上海水，匆匆的洗了手，就齐齐的坐在甲板上，厨子抬着一个大桶，给他们每个人的盘子里盛了满满一盘子米饭，又浇上一勺子鱼汤，还给每个人发了一个橘子，虽然酸的不像话，他们却吃的津津有味，老厨子叹了口气，嘀咕一声：“作孽哟。”就抬着饭桶下了船舱。


云烨坐在甲板上给躺在旁边的旺财挠肚皮，这家伙终于心满意足了，五匹母马有三匹开始发情，旺财在后甲板上整整忙碌了四五天，这才有功夫想起云烨，见云烨坐在甲板上，自己也一头躺倒耍赖。


“云侯，我不知道你为何要把那些海盗全部杀掉，却把这些奴隶一个不少的要带回长安，他们没了舌头，再到长安这种地方，估计没办法活下去吧。”


云烨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对无舌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废人，只是他们没有放对地方，这些人要是在大食，估计连一年都活不过去，但是在大唐，有一个地方非常适合他们生存，或者说，那个地方需要他们这样的人，也只有他们这样的人才能守住秘密，虽然他们这一生不可能活着从那个地方出来，但是我保证他们会活的比在大食人的船上好一千倍。”


无舌也蹲下身，给旺财挠挠脖子，自从旺财给他叼了一块绿豆糕之后，他就对旺财好感大增，虽然不吃旺财咬过的东西，但是这家伙的一片好心还是值得嘉许的。


“你就不问问我准备把这些奴隶安排到那里去吗？”云烨玩味的问无舌。


无舌连头都懒得抬低声说：“我无病无灾的活了这么久，服侍过三位皇帝，就是靠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一招，秘密这东西知道的越少越好，只有这样才能活的长久，想必李纲先生也对你讲过这些吧。”


“无舌先生，我对于一些年纪活的久的人，都比较尊重，我总是认为，随着阅历的见长，智慧就会自动生成，所以对于一些老人的劝告，我从来都会记在心里，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细细的品味。我把这种品味称为自省。


有时候受到的教诲太多，一时品位不完，我就会积攒起来，抽一个夜深人静的好时候，自己和自己对话，每回都觉得受益匪浅，现在的人一个个太过功利，也太过匆忙，他们不懂得从教训中总结好的经验，只觉得人生苦短，需要追求的事物太多，于是不断地得到，不断地抛弃，最后发现自己得到的居然不是自己想要的，只可惜，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我绝不会错过生命里每一个让我感动的瞬间，珍惜他们，把它当成我最大的财富，所以我从来就没有失去什么，我得到的已经太多，很满足啊，就在刚才，从你这里就撷取了一朵小花，我准备插在耳后，好时时闻到它的幽香。”


头一回发现无舌的笑容很好看，先是眯缝起眼睛，然后两腮上的肌肉会堆起来，皱纹全挤在眼睛的部位，最后再舒展开来，宛如一朵盛开的千重牡丹。


话有时候很多余，无舌拍着旺财的肚皮，发出砰砰的声响，不由得对于自己的退休生活极度向往。


一个葛衣老者带着二三童子，在古松下，在清泉边，谈天说地，解释拳法要义，时而慈祥，时而严厉，那些童子乖巧而伶俐，捉着自己粗糙的双手，喊自己师傅，向自己提各种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要求。


眼看着无舌陷进了遐想，云烨微微一笑，不打扰他，起身回到了船舱底层，那个大胡子贵族被铁链拴在柱子上，直不起腰，又坐不下来，只不过两个时辰浑身就被汗水泡过一样，全身散发出一股强烈的膻味，这是胡人最讨厌的一点，有狐臭也不知道把大汗腺堵上，让人恶心。


冬鱼盘坐在地板上，对于狐臭完全无视，犹自一口肉，一口酒的吃的酣畅淋漓，见到云烨捂着鼻子走下来，赶紧把云烨扶住，底下黑咕隆咚的把侯爷摔着就不好了。


大胡子见到云烨无力的嘶喊：“饶了我，饶了我。要不然你就杀了我。”


冬鱼手里的链子一松，大胡子如同烂泥一样瘫倒在地板上。


“告诉我，你是如何想到来我大唐？九十天的航行，你们是如何克服败血症的考验？”


“我的祖先，伟大的穆拉，在一百年前就到过这片土地，在一个叫明州的地方居住了超过二十年，他是一个博学的人，在隋国他向那些有学问的人请教，钻研隋国文化，而且娶妻生子，死后就葬在明州，我父亲后来辗转回到了巴格达，就把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伟大的先知，先知听到那些故事之后感慨的说：“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就凭借这句话，我的父亲也成为了毛拉，我从小就学习这些知识，之所以会说你们的语言，是我从小就在鞭子的教导之下学会的。


先祖从隋国回家的时候，记录了各地的人情风俗，所以我知道哪里能够让我们取得补给，哪里能找到新鲜的食物，安拉保佑，我们一行人平平安安的抵达了父亲临死前都念念不忘的土地，父亲说了很多，唯一没说的就是你们这里的人不但有优雅，懦弱的人，还有你这样比野蛮人还要可怕的人。


我只不过想抢几名这里的女子，献给伟大的，智慧的，无敌的哈里发，顺便把安拉的旨意传播给你们，结果，我的同伴都被你捆在石头上杀死，死后还要接受野鸟的啄食，灵魂无法平安的抵达天国，他们为传教而来，死后却无法享受那些花园里的处女，你一定会受到安拉的惩罚。’”


“默罕默德死了才不到两年，他的教义居然已经传播到了巴格达，这样的速度实在惊人，鲜血染红了沙漠，才有了血天使的传说，一手持剑，一手持《古兰经》，温和的教义之下掩盖不了你们贪婪的本质，流着奶和蜜的花园，扯淡，还有七十二个处女，长生不老的仆僮，永远是处女的老婆，你们是怎么办到的？”


“《古兰经》以善良，善行为根基，为什么会有你船舱底下的那群可怜的人？你往大海里抛了多少具尸体？你信的《古兰经》和我知道的不一样？”


大胡子胡人激动地跳起来，听到云烨敢质疑他笃信的教义，虽然少了一只手，依然想要和云烨同归于尽，嘴里不停换的诅咒：“你会被从天而降的石头砸死，你会被漫天的蝗虫吞噬，你会被埋在最深的流沙下面不腐烂也不死亡。”


云烨后退了一步，对他说：“大唐对于任何想要靠武力踏上我们国土的军人，给与他的只会是死亡和无尽的痛苦，至于那座花园，你们是回不去了，在大唐，你唯一的选择就是下地狱。”


知道了自己该知道的，云烨就要准备离去，谁知道那个大胡子却发起疯来，一头撞在柱子的棱角处，几乎把自己的脑袋撞成两半，临死前还在祷告，希望无所不能的安拉饶恕他听到渎神的语言却无法捍卫神的尊严……


看着他的尸体，云烨愣了好久，信仰的力量能够超越一个人对死亡的恐惧，他知道有这回事，但是事实发生在眼前给他的震撼还是空前的，这些人活得很充实，至少在这一刻，他们获得了极大地满足。


死亡对云烨的触动不大，但是这种行为却让他对将来西域的战斗充满了忧虑，如果没有记错，高仙芝的西域之战，就是以失败收场，虽然有各种原因，强大的唐王朝在这次失败后，就彻底的失去了对西域的控制，得想办法啊，默罕默德给他们留下的精神财富，太恐怖了。


另一个仓房里全是这次战斗过后收缴的战利品，可谓琳琅满目，精美的银盘，华丽的地毯，洁白的象牙，五颜六色的玛瑙，数不尽的乳香，品级远远超过了阿拉丁献给云烨的那些，只可惜，那家伙到死都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


船到了明州，就会把这些战利品处理掉，然后分给那些出战的将士，留守的将士也有一份，只不过，数量就少了好多。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七节 被代表


明州城是一个小小的海港，与其说是海港，不如用渔港来形容更加的确切一些，船队进不了港口，只有几艘小船靠了岸，准备在明州把缴获来的海盗赃物在这里发卖。


早在岭南的时候，云烨就派云家管事从陆路通知了集结在五岭之外的各大商家，让他们云集在明州，自己有一些货物要发售，让他们不要担心货物不够，只需要担心自己的银钱是否可以让侯爷满意。


为了发财，商人的行动是迅速的，当那些满怀期望的商人站在海岸上，远远看见如云的樯帆，欢声雷动，这是一支何其壮观的船队。


很明显，海盗的赃物还满足不了这些商人的胃口，区区一个时辰，赃物就变成了铜钱和白银，这些小东西云烨不接受黄金，士卒们需要的是扎实的铜钱，银子也能接受，但是黄金这东西，离他们太远了。


买完赃物，现场一片寂静，几十位大商家同时把目光盯在云家的管事丁桥的身上，和云家其他掌柜的一个臭毛病，就是喜欢用一把小茶壶喝茶，吱溜了一口热茶，放下茶壶，才笑着对那些大商家说：“诸位掌柜，刚刚只不过是我家侯爷给将士们谋的一点小福利，是将士们打败海盗之后的缴获，所以场面小了些，对不住，是我丁桥没说清楚，这就给诸位赔罪了。”说完起身作了个四方揖。


“丁掌柜，我们可都是看着云家的面子千里迢迢的来到这座小城，你千万不要说云侯敢把给陛下的贡品拿出来卖，你家就是有胆子卖，我们也没有胆子买。银钱是好，老夫还不准备为了银钱把全家老小的命搭上”。


一时间整座大厅变得人声鼎沸，异口同声地要求云家给大家伙一个交代，贡品他们是绝对没胆子碰的。


丁桥忽然大笑起来，指着厅堂里的那些掌柜的说：“诸位也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之辈，怎么今日一个个变得愚钝起来了？”


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等丁桥说出一个道理来。


“诸位啊，且不说陛下给我家侯爷下的是便宜行事的旨意，我们来说说国朝到底需要些什么，不瞒诸位，我家侯爷的座舟，就是诸位看到的那艘木兰舟，船舱里装满了奇珍异宝，不怕诸位笑话，我老丁也算是见过一些场面的，可是我看到那些珍宝，可是尿了裤子的，脚都挪不动步子，还是被我家的家将夹着看完宝库的，你们就能想象那里的宝物如何的惊人。


国朝到底需要什么？是那些价值高昂，却不能给朝廷带来半点好处的宝贝？国朝需要的是铜钱，银子，金子，粮食，铁锭，铜锭，丝绢，麻布，盐，这些东西，官员需要银子，黄金发俸禄，将士们需要铜钱银子来犒赏，大军远征需要军械，粮草，总不能让陛下给官员们发俸禄的时候，这个给一架珊瑚，那个给一颗珠子，将士们打仗胜了，难道说一人发一块宝石？这还成何体统？


咱们的陛下，就不是一位喜好财货的君王，要是我家侯爷把一船的珍宝带回长安，你们想想，一下子把这么些珍宝卖出去，那还是珍宝么？他娘的就是一堆石头。


所以说啊，我家侯爷第一个就想到了咱们商家，只有我们能够把珍宝给陛下换成钱财，军械，粮草，布匹，绸缎，这些实在的东西，这些才是陛下真正需要的。


诸位，刚才你们也说了，要是随意把贡品变卖，会死全家的，你们有全家老小，难道我家侯爷就没有？我老丁没有？


这件事情你们也看到了，都是光明正大的进行，没有瞒着官府，刺史如今在船上和我家侯爷喝茶说话，还有陛下的贴身宦官也在，水军的八千将士也在，瞒得了谁啊？就算我家侯爷把这些人都买通了，你以为陛下就会不知道？


所以诸位，把心放回肚子里，拿出你们的钱财物资，准备发财吧，这绝对是一门好生意，现在珍宝太多，价格就不会太贵，不管是留给子孙，还是放到市面上售卖，那一样，哪一桩都是好选择。”


老丁说完，现场就乱了，刚刚的担心只是因为这些东西都挂着贡品的名义，下意识的以为这些东西都不能动，谁动谁死，仔细一想，的确是这么回事，皇家要哪些珍宝做什么，留给陛下一个人把玩？可能么？陛下养个鸟，都被魏征弄得活活在怀里给捂死了，要是这些东西都进了皇宫，还不得被朝臣们给烦死，老丁说的大有道理。


胆子大的已经在准备钱财，计算用丝帛合算，还是铁锭合算，胆小的犹自在观望，发卖的场所就在海边，当笑眯眯的明州刺史从船上下来，立刻就被商人们围了上去，准备听本地官员怎么说。


明州刺史梁楷双手虚按示意众人安静，等场面平静下来，他才说：“诸位想问什么，本官猜到几分，不就是陛下的贡品能不能售卖的问题，现在本官就回答，完全可以，这也是本官验看了陛下的旨意之后得到的结论，只要诸位在我明州纳税，就没有一点问题，呵呵，说实话，一会啊，本官也要买上两件，作为传家之宝，到时候诸位就不要和我一个穷官员争了，拜托，拜托。”说完就大声的呼喊自己的管家回家准备钱财。


这才打消了众商贾的最后一丝疑虑，准备好钱财就要大展手段……


今日船上很热闹，有资格上到云烨座舟上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钱庄在江南的大掌柜。


“老周，这太过分了，云家在钱庄也投入了一些钱财，为何至今还没见一文钱的收益？光听着黄志恩吹牛，说钱庄如何如何赚钱，东开一家，西开一家的，为何家里没收益？不会是被你们给吞了吧？”


大掌柜的脸苦的像黄连：“好我的侯爷啊，谁敢把您的钱给吞了，娘娘发了话，说钱庄对大唐很重要，现在需要全面展开，不许给股东分红，等以后再说，您说谁还敢分红。”


“我记得除了娘娘这个大股东以外，还有三个小股东，太子，魏王，再加上我，娘娘坑她两儿子我没意见，为何要连我一起坑？”


“娘娘既然连亲儿子都下得去手，侯爷，您被算计就不算什么事啦，要不您回京之后亲自去问问娘娘？”


“天杀的老周，你出的什么狗屁主意，我现在一天唯恐遇见娘娘和陛下，躲都躲不及，你让我送上门去是何道理？”


江南的大掌柜老周也是老熟人，钱庄开业的时候就有的老人手，今年才升任大掌柜，很有能力的一个人，不到一年时间就把业务弄得风生水起，黄志恩算是没看错人。


“侯爷，您是担保人，是不是借这次买卖把钱庄的欠账给清了，在下核算过，不多，也就四十万贯的样子，您看是用珍宝抵账，还是用铜钱来还账？”


正喝茶水的云烨一下子就把茶水从嘴里，鼻孔里喷出来，颤抖着手指问老周：“你说我现在不但没分红，还欠了四十万贯的债务？”


“是啊，侯爷，白纸黑字的赖不了账，您的签名这不是就在上面么？”


“为何我不记得自己曾经签过名，我记得钱庄账务纪律森严，就是我老婆都没有资格替我签名，我家的小子也需要成年以后签名才会有效。”


“没错，侯爷，的确如此，所以你的签名是娘娘亲自代签的，娘娘顺便连太子的，魏王的一起代签了，从钱庄拿走了三十八万贯低息贷款，本息合计四十余万贯，您看怎么还合适？”


云烨眼前一阵阵冒金星，这是被坑了，这是被坑大了，怪不得当初长孙会如此大方的分给云烨一成的份子，这是早就有预谋啊，关键时候可以拿来顶缸，享受和她两个亲儿子一样的待遇，这女人就是该遭雷劈，长个观世音的模样专门干潘多拉的勾当。


这个世界上哪怕最森严的条款对她都没有约束力，怪不得当初自己制定条款的时候，她笑眯眯的在一边拍手称快，说制定的好，现在看，这是给她一个人开了一个巨大的后门，好让她像老鼠一样的把钱庄掏空。


“这样的欠款总共有几笔？”云烨担心她会无节制的从钱庄拿别人的钱，这样会造成钱庄信誉崩溃，连带着皇家的信誉也会崩溃，这是一个可怕的事情，玩笑不得。


“侯爷放心，这是经过钱庄多次核算过之后得出来的一个借款数字，四十万贯还不影响钱庄的运行，黄大掌柜本来想让娘娘借七十万贯的，娘娘最后衡量再三，才做出借款三十八万贯的决定，娘娘说了，钱庄里的钱都是百姓的钱，她不能无节制的借，解了燃眉之急就好，并且说以后绝不再违反钱庄的条例，多好的娘娘啊，国朝有这样的皇后，是我等的幸事。”


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律就好，否则，她就等着百姓造反吧！


“既然是娘娘借的钱，你们为何不去找娘娘，却来找我？”


“嘿嘿，娘娘我们不敢找，太子殿下去了草原打仗找不到，也不好找，魏王已经把三个掌柜的扔出府门了，这不是听说您回来了，这就快马加鞭的找过来，这笔钱总算有着落了。”老周在椅子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似乎很愉快。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八节 老程危险了


云烨拍拍自己的额头，对刘进宝说：“把周掌柜从船上扔到海里去，小心点，不要打碎茶杯。”


老周愕然的看着刘进宝冲他走过来，正要开口说话，就被刘进宝横抱起来走到船舷边上，就要把周掌柜扔下船。


老周死死的抓着船舷不松手，凄惨的叫声震耳欲聋，让刘进宝一时不好下手。云烨看到岸边的人纷纷往船上看，这才让刘进宝放过老周。


“老周，你他娘的不敢去找娘娘，找不见太子，被魏王扔出来，就他娘的敢来找我？柿子捡软的捏，好本事，明知道我被娘娘坑了，还敢来找我，你以为我就不敢把你扔下海？”


老周看样子被扔出去不止一回了，这才回到甲板，就安静下来，像没事人一样回到椅子上，拿起茶杯喝口茶对云烨说：“好了，现在我已经讨过债了，你也把我扔下了海，我拼了老命才爬上岸，下回老黄问你，你记得这么说，这件事总会解决，我不着急，这是钱庄的规矩，我只是遵守一下规矩而已，听说规矩还是你定的，怎么回事你比我清楚。


我关心的是我江南分部的利润，云侯在明州大肆的发卖宝物，一定会有大笔的钱财进项，钱财运来运去的不麻烦啊，您只需让那些商贾把钱财存进钱庄，我给你打一张大大的银票，您去长安提现不是很方便么？


再说朝廷现在急需用钱，从娘娘不讲理的到钱庄拿钱就知道，现在好了，您只需把钱存进去，娘娘在长安提现，方便又快捷，钱庄也赚点差头，拿一点头寸，不是皆大欢喜？”


“这是一句好话，欠钱的是娘娘，找她要钱就好，做生意就要做生意的样子，我不希望这次钱庄只承担这点义务，既然你刚才讨债讨得如此威猛，我建议你可以给岸上的那些商贾放债，然后收回来，这是一笔好大的收入想想看是不是这样的？只要你少遇见几个我们这样的债主，绝对是好买卖。”


老周笑的很自信，拍拍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卷轴给云烨看，自己在一边做解释，“钱庄早就这方面的考虑，这次大额的金钱交易，一年里很难碰到，所以钱庄不会错过这一次的好机会，至于讨债，放心，敢赖账不还，还把掌柜的扔水里的也就你们几位，其余的，就是国公郡王，都不敢不还。”


没什么好教导的，他们集思广益出来的主意很完美，至少不是云烨这个半瓶子水的人能随便挑刺的，老周给云烨讲解了其中的某些重要的关联，就匆匆离去，准备参加珍宝的拍卖。


无舌亲自盯着看，一千水军把会场围了个水泄不通，现场见不到银钱，只有一张张的纸片，商贾们很享受这种见不到钱财的交易，闻不到铜臭，自觉高雅了很多。


便宜啊，四尺长的象牙就要八百贯，家里那个当宝贝的小珊瑚可以扔了，四五尺高的红珊瑚山，这东西摆在客厅才气派，什么？三千贯？这是在白送……


钱花完了，士卒们还是一船船的往岸上运宝贝，老天爷，这绿莹莹的能滴出水来的是什么玉石？翡翠？只听说过，没见过，拳头大小的翡翠只要找雕工雕出来，那会是什么价？


四千贯？买这东西只需要四千贯？专门做首饰玉器生意的掌柜顿时眼睛就红了，扯着老周的脖子说：“借我一万贯，我在长安还有一千亩地，三间宅子，不行我把老婆押给你也行，我只要一万贯。”


老周是好人啊，拍拍老掌柜的手说：“林掌柜尽管去竞价，不要管钱财的事，总之都是一分利的事情，钱我借给你，嫂夫人也不必押给我，就让她好好地伺候您，您五十年的声誉就不止一万贯这个价，咱们再提钱这种阿堵物就俗了。”


“老夫明知道你这混蛋是要在老夫身上吸血，却不得不借，年息一分还算厚道，老夫应了，你给老夫准备拮据，这就签。”


老周手里的空白借据很快就荡然无存，就连最小心的褚家都借了八千贯，数额越大，利息就越少，数额越小利息就越高，这本来就是钱庄的一个策略，巴不得这些家伙每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钱，都是些响当当的字号，云侯嘴里的优良资产。


宝物少了一半，只换了一张轻飘飘的纸，无舌看看那些被人家拿走的宝贝，再看看自己手里的纸片片，一种上当的感觉油然而生，尤其是刺史大人花了三千贯弄走了两颗猫眼石，他心里就滴血，更何况卖东西所得的钱财都被一个姓周的胖子搬走了，自己一文钱都没有收到，他很想把那些人用锤子砸个稀巴烂，再把东西抢回来。


回到船上把纸片片没好气的扔给云烨看：“云侯，咱们半船的宝贝就换了一张纸。”云烨拿起银票看看满意的唔了一声就不言语，九十三万贯又六百五十贯，很不错，把国库填个半满还是没问题，更何况今年的已经过去一大半了，秋后的赋税收上来，李二的经济危机就不存在了。


“云侯，这也太儿戏了，咱们拿出去的是真正的宝物，收回来的却是一张纸，您就不担心被骗？”无舌忍不住再次发问，洪城就聪明一些，闭着嘴等云烨解释。


“烦死了，也不让人好好睡个觉，和你说不清楚，到了京城你拿着这张纸片片去长安的钱庄，就会有人给你九十万贯，到那个时候，你就能看见无数的铜钱，银子，还有金子，保管好了，老周给你的口诀记好了，不能忘，明就开船了，让我好好睡一觉。”


无舌小心的把银票用油布包好，放在贴身的口袋里，不会到京城他不打算让这个小包离开自己。


税收大增的明州刺史笑逐颜开，大方的给云烨送来了新鲜的蔬菜，还有十几口猪，七八只羊，摔死的耕牛也送来一头。感谢云侯对本地官员的厚爱，今年的赋税任务已经超额完成，多出来的钱，准备在这地方修一个大点的海港，凭着直觉，他认为明州会因为这个海港受益匪浅。


补充了淡水，食物，简单维修了一下损坏的船只，就准备再次起航，军卒们意气风发，有钱人的感觉就是好，对海边那些摇着花手帕的歌妓看都不看一眼，老子的钱是要留着回家娶媳妇，传宗接代的，谁有心思花在你们的身上。


旺财很绝情，发情期过了，就不再理会那几匹母马，连踢带咬的把它们撵出自己的马棚，舒服的倒在金黄色的稻草上弥补自己这些天消耗的体力。


钱庄养了很多的鸽子，当老周发给云烨那张银票的时候，一群鸽子就腾空而起，脚上拴着一根竹管，竹管里的纸条上写着几个莫名其妙的字。


等它们一路辛苦的飞回长安被解下竹管后，就被供奉了最好的食料，温温的清水，它们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欢声雷动，只知道埋头大吃……


大唐的朝堂之上纷扰不堪，户部尚书长孙无忌的头发都有些星星点点的白发，这些天东挪西借了好些银钱，才堪堪补上了西征那个最大的窟窿，可是如今，河北道又发生旱灾，深州，恒州，定州，幽州，燕州几乎颗粒无收，地方府库已经全力救援，无奈这是杯水车薪，只能向朝廷发来急函求救。


燕赵之地民风彪悍，一个不好，就会揭竿而起，想当初王薄的一曲《无向辽东浪死歌》就让河北之地动荡不堪，更何况窦建德在治理河北之时，余徳不衰，江湖草寇占山为王者时时有之，灭不胜灭，如今为了西征，河北之地的府兵已经抽调一空，若有心怀叵测者，振臂一呼，必然形成万人响应的局面。


“陛下，西征之事亦不可为，正因为我朝擅动刀兵，所以上天才降下灾祸，警示我等，请陛下收回成命，暂罢刀兵，以免重蹈前隋之祸。”


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出班启奏，他是坚定的天人感应学说的支持者，认为人世间的所有灾难都是人君德行不修的缘故，这次李二触动了所有人的利益，才是这场灾祸的前因。


“左武卫已经西出沙洲，正在沙漠潜行，准备绕过吐谷浑人的眼线，突然之间出现在高昌，为我大军开路，这个时候放弃西征，就是要致我大唐两万将士于死地，令狐德棻，难道你要他们效仿西汉李广利旧事，一路拼杀，最后全军覆没吗？”


秦琼听到要停止西征的事情，怒不可遏，程咬金，牛进达两人带着左武卫为全军先驱，如今已经出发足足半个月了，要是后继部队不跟上，就会立刻陷入重围，想不当李广利都不成。


“舍小为大也是无奈而为之，秦公，我的幼子也在左武卫军中，你以为老夫提出这个提议，心中就不痛吗？若有其他办法，这样丧尽天良的话，我会说么？”


令狐德棻人虽然迂腐，却不是一个卑鄙的小人，他的德行还是人人钦佩的，要说他故意破坏西征的确是冤枉他了，他只是出于对隋末乱世的恐惧，才发出这个提议的。

第八卷 野人山 第四十九节 海市蜃楼


河北道的灾情火烧眉毛了，到了收割的季节却没有东西可以收割，长安的粮食已经悄悄地上涨了两文钱，和去年相比，已经上涨了一半，云烨以前就说过，谷贱则伤农，自己还笑话他一心钻钱眼里去了，盛世之下，首要的就是粮贱，只有这样才能喂饱天下千万张嘴。当时云烨还犟嘴说，总有一天市场会自己调节粮价，皇权在这件事情上除了杀人，几乎没有对抗的办法，的确，自己没有办法阻止那些粮商涨价，西市上已经斩下十几颗人头，可惜，粮店也迅速的少了数十家，杀人不是办法啊。李二觉得自己在这件事情上很无力。


令狐德棻的话这时又往他的心口插了一刀，想要发作，又没有理由，燕赵之地很麻烦，自己杀了多少人才平定了幽州，窦建德，罗艺，自己杀不胜杀，那片地方总是出一些最麻烦的敌人，不救不行啊。


如果不把皇后弄来的四十万贯钱全部拨到兵部，说不定自己手里还宽裕一点，打仗就是一个烧钱的买卖，不过上回征伐突厥，似乎没花多少钱，等云烨回来，好好问问战争财是怎么个发法，这家伙在岭南估计又给朕捞了很多钱吧！


李二坐在龙椅上想自己的事情，对朝堂上的纷扰充耳不闻，自己对于西征还是燕赵之地早就有方略，现在他们的争吵只不过是一些无意义的话而已，只是为什么，那些勋贵脸上居然有笑容？国家遭难，你们很喜欢么？


正要发怒，却看见一个黄门急匆匆的走上殿来，伏地禀报：“启禀陛下，宫门外有程裴氏，牛姜氏，云赵氏三位诰命，求见陛下。”


秦琼闭上双眼一脸的惨然，自己今日就是要在朝堂上做最后的努力，停止西征的谣言已经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的沸沸扬扬，程家，牛家，云家岂会不知，程咬金，牛进达远征，如果西征不进行，他们会死无葬身之地，昨日他们就征求过秦琼的意见，这是最后的法子，破家硬撑西征，至少要保证先期出发的将士都平安归来。


李二还以为他们三家是来哭诉的，想要自己继续西征，没想到，程夫人，牛夫人，云家的老夫人上殿之后不哭不闹，只是程牛两位夫人憔悴的厉害，只有云家老夫人开口说话：“陛下，这太极宫原本不是我们这些妇道人家可以来的地方，只是听说朝廷有意停止西征，原因居然是国内有了大灾，钱粮不济之故。


将士们在边塞为国征战，怎能缺衣少食，我们妇道人家不懂军国大事，家里的妇孺委屈一些没什么，只觉得不能亏待边关的将士，劣孙云烨一向花钱没个节制，云家穷搜家底也就凑了八万贯，和程家牛家，还有秦家总共凑了十五万贯，请陛下用这些钱为灾民买些粮食，多救一条性命也是好的。”


说完就从袖笼里拿出一张银票，放在了内侍捧着的盘子里，带着程牛两位夫人给皇帝行过礼之后，就出了殿门。


宫殿里静悄悄的，谁也不说话，李二纵声长笑：“好啊，我大唐真是山穷水尽了，到了要从妇人孺子口中夺食的境况了，不就是西征吗，缺少几个钱粮就把你们吓成了鹌鹑？河北之地也不过四州受损，一个个就成了惊弓之鸟？你们当年随朕气吞万里如虎的劲头哪去了？难道说太平日子过久了，就骑不得马，拿不得弓，杀不了敌了？当年草根嚼得，现在一个个娇妻美妾的消磨了最后的一点英雄气了吗？长孙无忌，你说，你还敢上战场么？”


长孙无忌起身回禀：“陛下，臣的宝刀夜夜嘶鸣，马棚里的良驹也不安于室，只要陛下下令，就是刀山火海臣也能踏两个来回。”


漂亮话这时候不说，估计以后就没机会说了，谁都看出来李二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这时候出言挑衅，绝对会死无葬身之地。


一时间朝堂的口径得到了高度的统一，一丝杂音都没有，程，牛，云，秦四家的家产皇帝当然不会要，他要的是一个和谐稳定的朝纲。


没有人知道在皇帝的袖笼里就揣着一张九十万贯的银票，这才是他最大的信心来源，上朝前长孙塞给他的，说这是岭南收益的一部分，其他的需要云烨处理完毕之后才能送到长安，毕竟，那些珍宝对这时的朝廷没有一点的用途。


百万担谷物就在大海上，云烨只需在幽州靠岸，就能立即扑灭燕赵之地的饥火，或许还会有许多的剩余。


相比李二在朝堂上煎熬，云烨就轻松愉快，由于到了北方，海面上就有很多的商船，来来往往的很是热闹，海面上云蒸霞蔚，景色昳丽多变众多的海岛在云雾中若隐若现，冬鱼到了老家，心情变得极好，乌拉乌拉的给旺财介绍他的家乡，一人一马似乎说的很投入。


如果不是遇到三艘倭国的小船，云烨的好心情会一直保持下去，一声令下，就准备把这三艘船送进海底见龙王，不管是不是海盗，反正云烨是信了，麾下的水军也准备相信这就是一群海盗，最多事后去搜集一下物证，相信一定会有，无舌也认为一定会有物证，因为只要经过云烨的手，想要没有都困难。


八牛弩已经上好了弦，投石机也已经把人头大小的石头放在竹筐里，所有人在不停地校正角度，准备第一轮轰击，就把三条小船砸个稀巴烂。


一个大唐的绿袍官员出现在倭人的船头，不停地向舰队喊话，云烨无奈的下令停止攻击，他实在做不到向自己人扔石头这种事情。


一条小船把那个绿袍的官员接了上来，云烨没好气的问：“你一个六品官，怎么和倭人挤在一条船上，丢不丢人，我大唐没船了吗？”


“回云侯的话，下官隶属于鸿胪寺，奉命去了倭国，现在回国要去长安复命。”


“见着他们那个女王了？是不是也染黑了牙齿，脸上涂满了石灰，怎么，他没找你借种？看你红光满面的，似乎不像是酒色过度的样子。”


“云侯说笑了，下官奉命前往倭国公干，是因为陛下听说他们那个地方盛产银子，要下官去看看，如果多的话，就命令倭国每年供奉一些，下官历经生死才到了倭国，从人也病死了，就活了下官一个人。”


听他这么说云烨就舒服多了，原来是去看银子的，不是去看倭国女人的，看把他可怜的，瞅着旺财的点心盘子都流口水，小心眼的旺财害怕这个人和他抢，一口就把最后的一个点心吃完，扭过身把屁股冲着这个叫何忠武的官员。


何忠武尴尬的冲云烨笑笑，搓着手不知想说些什么，又红着脸不好意思说，云烨怎么会不明白，在倭国不知道遭了多少罪，现在最想吃的一定是一大碗面条，关中人，没面条就活不成了。


老大的一个人捧着一盆子面条哭的稀里哗啦，吃了一口，居然放声大哭，眼泪巴拉巴拉的往盆子里掉，没人做声，云烨捧了一大碗面条陪他吃东西，一条八尺长的汉子哭的人心里不得劲。


好半响，何忠武才停止了哭泣，对云烨拱拱手说：“让侯爷见笑了，下官在倭国两年，开始还想念家里的亲人，后来梦里就全是面食，梦里咬锅盔，醒来才发现自己咬了一夜的木头枕头，不堪回首，不堪回首啊。”


“闭嘴，快吃，回到家了就好，我正好也要回长安，你就随我一起走，今起，你就住在咱们的船上，不要和倭国人搅在一起。”


“下官遵命，只是船上有倭国的遣唐使，八十六人，是不是也接到咱们的船上，他们的船实在不是人住的，狭小，肮脏。”


何忠武算是一个人才，居然可以一边吞面条，一边说话，标准的西北汉子，这功夫可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出来的。


“管好你自己，咱们是军舰，不是民船，你是官员，上来无妨，那些倭人有什么资格上来，刚才要不是你出来打招呼，他们早就被弄到海底喂鱼去了，还敢上船？”


一连吃了两盆面条，何忠武拍着肚子称赞厨子好手艺，称自己在倭国吃了两年的猪食，生活的连大唐的马都赶不上。


他的行礼被搬了上来，说来也可怜，只有两个银块，还是天然的，他想用这东西向朝廷说明倭国银子的确很多。


喝了云府佳酿，没几个不马上倒头就睡的，何忠武也不例外，酒醉，加上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倒在自己的床上睡得极为香甜。


天边隐隐约约的出现了一座秀美的山峰，浮在水面上，似乎真的是海外仙山。


“看呐，蓬莱仙岛！”不知是谁抢先喊了一声，所有的人都趴在船舷上看神仙，有虔诚的已经开始跪拜了。


云烨立于船头，仔细欣赏这难得的海市蜃楼美景，总觉得这座山峰有些熟悉，好像看到过，这太奇怪了。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节 云侯威武


天地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幕布，海市蜃楼也发的清晰，甚至可以看到两只巨大的老鹰在山峰盘旋。


看到老鹰云烨忽然想起昨天见过的那座山峰，不就是有两只黑色的老鹰在飞么？自己还幻想抓两只小的来养，问刘进宝能不能抓回来，结果刘进宝扭头就跑，不一会把傻笑着的冬鱼介绍给自己，示意这家伙可以去抓老鹰。


不忍心欺负老实人，还是放弃了要老鹰的打算，谁知道现在又看见了，几道细细的黑色柱子出现在海市蜃楼里，老鹰惊恐地飞向远处，消失在画面上，等柱子逐渐放大，才看清楚是什么东西。


“龙吸水，哈哈，龙吸水，海龙王过路了，这下子仙山要遭殃，不知道是神仙厉害，还是海龙王厉害。”


云烨的心跳的像打鼓，龙卷风的厉害他不是不知道，而且他知道一个更加可怕的事实，那就是龙卷风就追在自己的屁股后面，从画面上看到巨大的树都被连根拔起，自己的这些船在龙卷风面前就是一些小小的玩具。被卷到天上都有可能。


云烨惨嚎一声对着刘仁愿大声说：“赶紧的扯起帆，向着海市蜃楼的地方快跑，再晚一会就惨了，谁都别想活。”


“可是侯爷，那只是海市蜃楼，您刚才不是还说这是自然现象，要我们不要少见多怪。”


昨天一天就跑了几十里地，云烨很清楚龙卷风很快就要到来。


“刘仁愿，我命令你立刻张帆，通知所有的船只跟着我们快跑，如果违令，斩立决！”


云烨的声音都有了尖音，刘仁愿虽然不解，还是忠实的接受了云烨的命令，号角响起，所有的船都忙碌起来，号角声意味着有危险降临，必须全员准备。


云烨焦急的看着船尾的方向，嘴里不停地催促刘仁愿加快速度，还好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不多时船队从滑行状态变成飞速前进，船首激起的浪花有些都溅到甲板上，今天的风忽然间变大了，张了满帆会很危险，其他的船只不停地打信号要求解释，云烨只是回答必须紧紧跟上，否则军法从事。


何忠武揉着眼睛从船舱里出来，他被那些嘈杂的脚步声，和凄厉的牛角号的声音惊醒了，船坐的多了，自然知道这号声意味着什么。


“云侯发生了什么事？遇敌了？我们的海面上有敌人？”


云烨铁青着脸对他说：“闭嘴，回到舱房，不许出来，危险来了，你最好祈祷我们能够躲过去。”


海市蜃楼很神奇，船队不停地往前面跑，她却似乎在后退，画面上的龙卷风消失了，只留下一片被折腾的乱七八糟的山峰，两只老鹰又飞回来，一圈一圈的绕着山峰转。


这不是好现象，从画面上消失了说明它们已经跑出了海市蜃楼的位置，朝着船队追过来了。


“云侯，那些倭人为什么没跟上来？”何忠武还有心思问倭人，刚才船队开始逃命的时候，他们居然指指点点的再发笑，死不死的关我屁事。


天一下子就暗了下来，刘仁愿惊恐的指着远处，说不出话来，不用说龙卷风来了。天上的云彩都在旋转，五道十几丈粗的龙卷风带着沉闷的怪响，从后面快速的追了过来。


人力在天威面前是那样的软弱无力，冬鱼发疯一样的把云烨的座舟朝一座海峡驶去，他对这里太熟悉，知道哪里可以暂时容身。后面的船只也紧紧地跟上，现在没人问为什么旗舰会发疯，也没人问为什么要朝着海市蜃楼的方向开过去了。


那三艘倭人的小船这时候才开始准备跑已经晚了，两道龙卷风合成了一股，变得更加巨大，蓝色的海水被吸上天空，形成一条银色的巨龙，真正是上接苍穹下落黄泉，旋转着从倭人的船上碾了过去，何忠武痛苦地闭上眼睛，云烨却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看着龙卷风把船撕成碎片，再带上天空，甚至可以看到几十个黑点在空中手舞足蹈，这是人间的奇景。


冬鱼终于把船开进了海峡，乌拉乌拉的喊两下，立刻就有水手用斧头砍断了系船帆的绳索，船帆立刻就从桅杆上滑落下来，木兰舟的速度也在瞬间减慢，海峡里顿时响起了“下帆。落锚的”的声音。


此时的海面如同地狱，波涛汹涌澎湃，紫色的雷电不停地击打在海面上，升起一股股的白烟，暴雨如注，倾盆而下，云烨把自己绑在桅杆上，生平第一次向苍天祈求饶恕自己，只要有一只龙卷风进入了海峡，等待船队的就是灭顶之灾。


世界似乎进入了一个无声电影，耳朵里全是呼呼的风声，雨点打在身上火辣辣的疼，无舌一步步的向云烨靠近，可是没走两步就被风吹得贴在船舷上，动弹不得。


云烨听到木兰舟发出几乎要断裂的吱嘎声，仰天长叹，自己到底是反应的有些慢了，如果再快些，说不定就有机会躲到海港里去，毕竟现在离海港只有几十里远。


雨水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往进灌，头一回发现雨水是咸的，不对，这不是雨水，是被龙卷风带上天空的海水，想到这里，害怕的几乎叫出来，雨水没什么，除了水没别的，可是海水里的东西就多了，鱼，螃蟹，虾等等再加上倭人，被鱼砸死也就认了，被那些倭人砸死，云烨死都不会瞑目。


刚才为什么不躲到船舱里去？偏偏要在甲板上装什么英雄，眼睛滴溜溜的转，小心的看着自己四周有没有倭人出现，手里抓着刀子，只要发现不对就立刻割断绳子，宁可上天一趟，也不遭受侮辱。


刘进宝现在就像一只被放飞的风筝，腰上拴着绳子，手舞足蹈的在空中飞，旺财把脑袋伸出舱门不停地叫唤，这一切看得云烨心里一阵阵的发酸，一条黄花鱼飞了过来，云烨看得很清楚，的确是一条黄花鱼，金黄色的鱼身在闪电的印衬下显得极为华贵，扑棱着尾巴就冲着云烨的脸扑了过来……


很疼，非常的疼，云烨在昏迷的一瞬间才记起来，黄花鱼的别名又叫石首鱼，脑袋里有两块坚硬的石头……


一睁眼，才发现又是一个艳阳天，如果不是脸疼的厉害，云烨一定以为自己刚才是在做梦，床边站着一个木乃伊，从身形上看好像是刘进宝，那边缺了两颗牙齿披头散发的老头一定是无舌，现在他可以改名字叫无齿了。冬鱼的脑袋上有一颗鸡蛋大小的紫色肉瘤，何忠武也是鼻青脸肿，唉，伤兵满营啊，云烨没勇气照镜子，他知道自己的形象一定差到了极点，被一只肥大的黄花鱼砸到脸上，如何也不会太轻。


“损失如何？我们还有多少船，损失了多少人？”听到云烨开始说话，众人一下子就围了上来，木乃伊一样的刘进宝张嘴就大哭起来，冬鱼，何忠武也不停的流泪，就是向来面无表情的无舌也用衣袖擦擦眼角。


云烨心中一痛，自己的船是最大的，都损失的如此惨重，那些小的苍船，艨艟，一定会更加的凄惨。


一翻身从床上坐起来，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就爬上了甲板，刚来到甲板，就见甲板上站满了军官，一个个衣甲整齐，见到云烨出来，一起单膝跪倒大喝：“云侯威武！”声音传开，海峡里顿时响起了震天的轰响：“云侯威武！云侯威武！云侯威武！”


这是军中最隆重的礼节，非大智大勇之辈不可得。


云烨看看这个军官，再看看那个军官，在这个身上捶一下，在那个身上拍拍，再看看峡谷里完好的战舰，泪如雨下。


回到船舱安心的躺了下来，终于弄明白了，原来灾难全让云家的木兰舟给挡了，冬鱼这个狗日的为了舰队的安全特意把最大，最结实的云家木兰舟放在迎风面上，还是他娘的横着放，就是打算让木兰舟给后面的那些小一些的船挡风，海峡里本来就相对安全，再加上木兰舟高大的船身挡了一下旋转的狂风，后面的那些小船于是乎就平安的渡过了灾难，一个个趴在船舱口上看云烨把自己绑在桅杆上的英勇表现，一个个对云侯的敬仰之心如同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这也就有了后面将士归心的一幕，在他们看来，一个不贪财，但是知道给属下谋福利的领导人就是一个好的领导者，打败海盗把缴获全部下发就足以证明，再加上海峡中，用自己的座舟为大家拼死挡灾，而且是自己亲眼目睹，这就让人感动了，再说了身份足够高贵，有这样的主将将来不愁自己的军功会被埋没。有这三条就足够了，至于不太会打仗，这有关系吗？打仗的是军卒，不是统帅，只要统帅不胡乱指挥，海上的战斗无非就是那几样，接近，跳帮，夺船杀人，需要的是经验和勇气，不是智慧。


云烨知道后世的海军操典有多么繁复，远比陆军复杂，真正需要高智慧，高毅力才能胜任，不过现在是大唐，自己怎么着也能将就？


“无舌，打个商量，帮我把冬鱼揍得连他老婆都认不出来，如果你觉得不忍心的话，就想想你掉的那两颗牙！”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一节 英雄是怎样炼成的


再见到冬鱼的时候，他像一滩烂泥堆在甲板上，皮肤表面见不到一点伤痕，无舌没有按照云烨的说法对他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听木乃伊刘进宝说：“他宁愿被打的连老娘都认不出来，也不愿意接受无舌施展宫里面的不传之秘，冬鱼这样的一条硬汉子都被整治地尿裤子了。”


冬鱼艰难的把一个铜盆推给云烨，虽然遭受了酷刑，他整个人似乎变得轻松了好多，把主帅陷于险境，自己只不过受点皮肉之苦，他觉得很合适。


铜盆里装满了海水，一条金黄色的黄花鱼在里面游得畅快，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云烨左边的半边脸肿的像猪头，眼睛只有一条缝隙，都是拜这该死的黄花鱼所赐，手脚到处都有伤，自己下不了厨，吩咐厨子把这条鱼剔骨扒皮，做成羹汤，除了自己，谁都不许吃。


天上往下掉鱼，这是奇景，最大的连鲨鱼都有，至于海边翻着肚皮随波逐流的巨鲸也有十好几头，没找见倭人，最后从一棵大树上找到了一个屁股，也分不清楚是谁的，何忠武一脸的哀伤绝望。


有鱼就好啊，本着不浪费的原则，云烨下令，在修整船只的时候，能上海岛的全部上岛，把鱼统统弄成鱼干，多好的粮食啊，到了长安，又是一笔横财，听侯爷这么说，水军们个个兴致盎然，给自己干活就是不同，在海上吃鱼都吃腻了，谁会看上那些东西，可是到了长安，就是难得的好东西，这漫山遍野的鱼，剥洗干净了，卖给商人，没人又能分上一份，不愧是有财神美誉的主官，看来以后有好日子过了。


鲸鱼切成小块，抹了盐，腌上，这是美味。脑子里的鲸蜡，云烨岂会放过，这是最好的蜡烛原料，鲨鱼皮，鲸鱼皮，做铠甲绝对是好东西，只是没想到鲸鱼的皮足足一尺多厚，军卒们用锯子才把它们分开，特意留下了一条最大的鲸鱼头骨，准备哪会书院，让学生们开开眼。


足足在海峡里待了六天，才把那些鱼肉处理完毕，整只舰队全是鱼腥味，风一吹，浓烈的味道让人反胃，为了钱财，水军士卒们没有人埋怨一句，而是小心地日夜看护好鱼干，不让贼海鸥叼走。


木兰舟吱呀吱呀的航行着，似乎随时会散架，上层建筑已经面目全非，连帆都张不起来，只好由其他的船拖着慢慢前行，登州，就是云烨此行的目的地，不知道皇帝为什么要自己带五千水军上岸是什么意思，只说一看便知。


李二现在对云烨的旨意已经不再明确说明要他干什么，只说必须干什么，其他的自便，完成任务是首要的，其余他会装作看不见，等回到长安才会一起算总账，云家，就在玉山脚底下，跑不了。


登州港汇集了整个涿郡的官员，都坐在棚子里眼巴巴的望着大海，深州，恒州，定州，幽州，燕州，五州的刺史全部在座，登州刺史元大可作陪，虽然心如油煎，却必须保持镇定，否则那些惶急的下属官员和前来拉粮食的民夫会乱成一锅粥。


“元兄，云侯的船队已经比预期的归期晚了两天，是不是海上出了什么事？前几日听闻有骇人的龙吸水出现，不知云侯迟归，是不是与龙吸水有关？”


问话的是幽州刺史冯泰，如今幽州断粮已经两天了，乡民成群结队的在荒野间游荡，草根树皮，都要被啃食干净了，好在自己以身作则，拿出府里的粮食赈灾，可就是如此，也是无济于事。


“冯兄休要着急，海上的风大浪大，会有各种想不到的灾难发生，云侯从万里之遥运来粮食，想来也不是泛泛之辈，对于困难一定会有应对之法。”


元大可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在哀叹，那几股龙吸水，已经让他治下的商家损失惨重，最后看到朝廷水师的商船还是十日以前，现在却再也没有发现他们踪迹的报告，着急的不光是几个受灾地方的刺史，他这个登州刺史的日子也不好过，云烨出了麻烦，还不知道陛下会不会迁怒于人。


“云侯不至，我相州定会饿殍盈野，易子而食的惨剧将会重新上演，老夫宁愿自己被熬成肉粥，如果可以饱民，我又何惜此身。”


河北之地的粮食已经被调运一空，只有紧急从河南，关中，京畿之地调运，就连辽东的军粮都拨过来了一部分，只可惜远水解不了近渴，这场灾难谁都想不到，在庄稼扬花之时最需要水的时候，老天偏偏两个月之内再没有下一滴雨，田地里的禾苗眼看就要有收成了，却结满了瘪瘪的谷穗，手一撮，全是谷壳，一粒麦子都没有。


青黄接不上这是要命的灾害，河北久经战乱，农户家里底子薄，家家户户都没有存粮，所以灾害来的猛烈而迅速，打了大唐一个措手不及。


六位刺史相顾惨笑，眼看日头已经偏西，今日船队不会来了。就在他们准备回到驿馆，把希望寄托在明天的时候，海面上响起了一阵雄浑的号角声，一个桅杆从海平面上露出，紧接着，无数的桅杆帆影出现，不多时密密麻麻的海船出现在人们的视野，红底黑字的唐字大旗挂在桅杆顶上，其中一艘最大的战船上挂着云字帅旗，嚣张的被其他船只拖着航行。


港口立刻就炸了锅，冯泰跳起来给身后的属官，民夫们大喊：“船来了，粮食到了，谁说朝廷不管河北的死活，陛下把粮食运来了！”


“可是来了，可是来了。”相州刺史老泪纵横，其余几位也笑逐颜开，互相拱拱手，就散开准备等船靠岸，就开始装运粮食，这时候可不是客气的时候，要是稍一耽搁，起了民变，那就坏事了。


云烨跳着脚准备大船靠岸就上去，好好休息一下，他对船上的摇晃受够了，连吃饭都比往日少吃了一碗。


准备回头给手下说一声，放假三天，好好享受一下，却发现船上到处是伤残人士，手上被鱼刺扎了的，整条胳膊都被包起来拴条布带子挂脖子上，脑袋上被臭虫咬了包的，整个头缠的像土人，至于崴了脚的，那是重伤，需要两个人抬着走。


无舌笑的嘎嘎的，像一只鸭子，三下五除二就给云烨来了个全身包扎，还听见他不停的给抬自己的亲兵交代，侯爷这是和龙吸水搏斗的时候被天上掉下来的鲨鱼砸伤的。


刘进宝更是被当成了英雄四处传颂，为了保护侯爷，鲸鱼上船的时候一个人宰了两条鲸鱼，后来全身骨骼断裂经络扭曲，就这，还救了四十几个落水的军卒，抢救了十七八袋粮食，他简直就不是人，刘进宝听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无舌，你要干什么，还鲨鱼，一条黄花鱼就差点要了我的命，如果是鲨鱼，早就被砸成肉酱了，刘进宝那时候在放风筝，谁看见他和鲸鱼搏斗了，还两条？你们吹是吹，不要太过了，让人家笑话。”


“云侯，您是侯爷，怎么能被黄花鱼砸的晕过去，至少也得是鲨鱼，这样才和您的身份，刘进宝杀了两条鲸鱼没错，那两只鲸鱼的头就是他锯下来的，不信您去看看。”何忠武信誓旦旦的给刘进宝作保证，这一定是这家伙的主意，鸿胪寺里从来都不出什么好人。


“侯爷，现在河北之地民心鬻鬻，正是最危险的时候，干柴上已经泼了油，有个火星就是大祸，这种情况下官早年遇到过，房相就是这么干的，先要让百姓们知道，朝廷为了救援他们，派了一位最尊贵的侯爷去给他们找粮食，这位侯爷历经千幸万苦才弄回来了粮食，这不假吧？”


云烨点点头，想到自己在丛林里的惨状就伤心，千辛万苦这句话安在自己身上不为过。


“为了找到粮食您在南方和最可怕的野蛮人作战，率领水军将士浴血奋战，灭国无数，总算筹足了足够河北之地的百姓吃的粮食，征尘未洗，又日夜兼程的从大海里往河北跑，这也是事实吧？”


云烨再点点头，想了想说：“就是把土人说的太强大了。”


“不算过分，侯爷，您可不知道，三国时期孙权灭土人吃了多大的亏？秦朝时期三十万人征岭南，河北的那些有学问的人那个不清楚，所以土人很强大，非常的强大，水军将士付出了血的代价，才拿到了粮食，这是重点。”


云烨木讷的点点头，好吧，土人非常的强大，为了河北稳定我躺几天没关系。


义愤填殷的何忠武又说：“我们六天前又遇到了龙吸水，这样的天灾都被我们躲过去，您的睿智让我们所有人感激，就是夸大些，您问问将士们有谁会多说一句话？


您不在意这些，升官，发财对您是一个笑话，可是将士们需要这些功绩该升官的升官，该受表彰的受表彰，就是下官也需要从这里混一点功劳，免得有人把遣唐使的死亡算在下官的头上。侯爷，为了我们所有人，您就辛苦一些吧！”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二节 活着都是为了别人


人不能活成独夫，活着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总还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富贵荣华云烨不缺，不屑于使用歪门邪道来增加自己的身上的光环，但是水军需要，灾民需要，大唐也需要，无耻也罢，崇高也好，都是从实际需求出发的，现实决定一切。


登州有完善的海运码头，可以停泊千料的巨舟，早就被清空的码头全被水军的战舰塞得满满的，当欣喜地人群准备欢迎凯旋的将士的时候，却发现将士们的脸上没有多少笑容，更多的是严肃和悲伤。


长长的跳板被搭上码头，衣衫凌乱，少了两颗牙齿的无舌捧着圣旨从船上下来，也没有和几位刺史多说话，在让他们准备好仪式之后，当着漫山遍野的民夫，就开始宣读皇帝陛下的旨意，也不知道无舌身上到底揣了多少圣旨，总能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人面前拿出来一封，难道说，李二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圣旨里的语言充满了悲天悯人的情怀，一个为了子民宵衣旰食的皇帝形象被无舌漏风的嘴宣扬的淋漓尽致。


场面肃穆，万民跪拜，山呼万岁，民夫们听到了最强大的消息，一百万担粮食啊，都是白花花的大米，连一点的杂粮都没有，这才是他们最关注的，至于皇帝一定是一个好皇帝，能在灾年把百姓的肚子喂饱的都是好皇帝。


一张圣旨就足以抵消这些天在灾民中流传的所有怪诞的消息，什么三只眼睛的天神下凡了，龙王爷要收取人命税了，那个谁谁家的小子脚底板长了七颗奇怪的红痣了，张家堡的那个屠夫砍死了一条大蛇了，等等等等。


“黄门为何会如此狼狈，莫非途中遇到了不测？”元大可拱手问无舌。


“元刺史客气了，连番征战，万里之行，总会遇到麻烦，不过仰赖陛下洪恩，总算是不辱使命，粮食运来了，还有一些鱼干，这是那场风灾的恩赐，您还是赶快命人搬运粮食为好，救灾如救火啊。”


“黄门说的是，只是能否容下官等人拜见云侯，好代替这河北灾民当面致谢。”


“元刺史不知，云侯在龙吸水袭击船队的时候，大雨倾盆之下犹在指挥，可惜被水龙吸到天上的巨鱼所伤，今日才醒过来，还是不要打扰他静养为好，烦劳元刺史给安排一个清净之所，好让将士们好好休憩一下，粮食就不必给我们准备了，船上还有一些。”


元大可吃了一惊，就要上船探望，被无舌阻止，指指陆陆续续相继下船的伤兵说：“云侯也要下来，船上鱼腥味太重，不是一个谈话的场所。”


正在谈话间，就看到一群亲兵护卫着一个担架从船上下来，连忙跟上去探望，只见鼻青脸肿的云烨正在向他们点头示意，算是打了招呼。


何忠武在一边拱拱手说：“云侯伤重，不宜多说话，由下官来转述云侯的意见，其实就是一句话，云侯说请大家尽力救灾，粮食不够的话，他就再去找，怎么也要让河北之地不出现易子而食的人间惨剧。”


听到这话，相州刺史顿时嚎啕出声，他刚才看了，云烨的伤势没有半点的作假，自己伤成这样，还在惦念灾民，实在是官员的楷模，不够了再去找，去哪找？无非是要再去打仗抢劫，就凭这些伤残的士卒？这是要拼老命啊。


该死的何忠武把云烨像游街一样的抬来抬去，每到一处，就惹来一片哭声，云侯的爱民的名声顿时不胫而走……


太极宫上，李二接到了红翎急使带来的河北六州刺史上的万民书，众口一词的请皇帝为云烨以及水军将士庆功，六州百姓如今有了口粮，已经被安抚下来，田地里的秋粮也已经出苗，到了秋后，会自己解决一部分粮食，云侯还带着水军将士在大海里捕鱼，用于弥补粮食的不足，总之，河北之地已经暂时不需要朝廷操心。


万民折在太极宫当着百官的面诵读，当他们听到云烨被从天而降的巨鱼砸伤的时候，有人忍不住笑了出来。


“胡庆，你觉得云烨被鱼砸伤很可笑吗？”李二阴测测的声音在大殿上响起。


“回禀陛下，微臣认为河北六刺史一派胡言，哪里会有人被从天而降的巨鱼砸伤，难道是天河漏了么？臣弹劾云烨冒功之罪。”


胡庆避无可避，只有硬抗了，作为一个北方人，他认为云烨的胡说八道，为自己揽功，给的理由还非常的经不起推敲。


“前隋开皇三年，有龙吸水过洞庭，岳阳城落鱼千斤，大业八年，有龙吸水过甘旸，十里之外有牛羊从天而降。武德六年，衡阳有龙吸水过境，天上居然降下剪刀菜刀等物，胡庆，云侯被从天而降的巨鱼砸伤，你认为不可能吗？老夫刚好接到登州报讯，有五股龙吸水过境，自己无知，就不要满嘴胡柴。”


房玄龄出班一连举了三个例子，立刻就然胡庆哑口无言，李二的脸色更加的阴沉，缓缓的说：“朝堂里要不了那些尸位素餐之辈，要不得那些面对同僚遭殃，自己欢喜的人，胡庆德行不修，随意攀咬有功之臣罪在不赦，来人，将胡庆降职九等，发配崖州，遇赦不赦，终生不得还乡。”


胡庆凄惨的哀求声响起，朝堂里似乎更加的安静了，百官一个个如同木雕的菩萨，一言不发，直到胡庆被拖出朝堂，才开始继续议事……


李二下了朝，心中的怒火依然难平，在将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扫到地上，重重的坐在椅子上，嘿的一声，拳头砸在桌子上，国事繁杂，却处处有人掣肘，让自己空有大志不得施展，这些人安逸的太久了，早就没有了进取之心。


“陛下，您今日对胡庆的惩罚过重了，他即使有错，也是无心之失，陛下何必动无名怒火。”


“观音婢，程咬金牛进达兵进哈密，吸引正面之敌，侯君集联合锲必已然攻破高昌，这时候正是我大唐昭显雄威之时，却总有人无端指责朕杀戮过重，说草原乃是无用之地，取之无益，只是徒费国帑，说朕在犯汉武的旧错。”


“那您也不该在云烨的事情上发怒，让他将来不好做人。”


“观音婢，朕只有在自己最亲近的人面前，才不去想的太多，你说得对，云烨这小子居然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朕的心扉，只可惜他和澜儿虽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否则一定是一门好亲事。”


“二郎，云烨真的被鲨鱼砸伤了？”


“不要听他胡扯，是被一条这么大的叫什么黄花鱼给砸的鼻青脸肿，没有大碍。”李二伸手给长孙比划了一下鱼的大小，夫妻二人相视大笑。


李二低下声音又说：“随员里有一个鸿胪寺的官员，认为夸大其词对安抚百姓有益，这才说是被鲨鱼砸伤，不过也一定惊险万分，以无舌的武功都被磕掉了两颗牙，就知道情形有多可怕。”


“二郎，他这次回来，就不要让他奔波了，这次几次险死还生，也够可怜的，让他好好地过几天清闲日子。算是对他的奖赏。”


“朕也是这个意思，不过这小子办事，总是能够办得让人从心里佩服，等历练几年，把纨绔的性子磨掉，房玄龄，杜如晦都未必会强过他，可惜了，这几年朕算是看出来了，他真的对当官没兴趣，全心思的想着混吃等死，别人有他的那些本事，早就准备彪炳史册了，他居然给青雀说，最大的梦想就是数钱数到手抽筋，睡觉睡到自然醒。做官员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晚，一辈子忙忙碌碌的算是白活了，他准备三十岁告老，然后躲在玉山不出来，这样一个惫赖性子，真不知道他师父是怎么教出来的。”


长孙闻言笑的前仰后合，喘着粗气对李二说：“如果说这满朝文武都是天上的星宿，是上天派下来辅佐您的，他该是个什么星星？那天，袁天罡说起这件事，说其他人都有脉络可循，只有云烨来无影去无踪。他看不清楚。”


李二哈哈大笑说：“什么看不清楚，是不敢胡说，上回朕有心魔，被云烨接手，治好了，袁天罡乘此良机脱身，以为朕不知道？活该他被云烨勒索，《黄庭经》这样的好东西如今都成了云家的秘藏，朕都羡慕，王羲之的手笔啊，落在云烨手里算是明珠暗投了。”


李二在长孙的话题引诱下，心中的烦闷逐渐消散，心情也愉快起来，河北的困境解开了，一切都在向有利的方向发展，还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他开心了，辛月却一点都不开心，抱着儿子在落泪，丈夫在外面过的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好好地坐船也会遇到听都没听说过的龙吸水，还被天上掉下来的鱼砸的鼻青脸肿的，可怜，这次回来自己一定好好伺候，出门就受罪，咱家把大门关死，谁叫都不开，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哪怕一起种地都是好的。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三节 捕鲸记


渤海的海面上，到处是渔船，河北道的乡亲们没吃的，自然需要海边的乡亲们资助，没有粮食，可是海里面的鱼还是很多的，只要有足够的人手，捞就是了。


远海上有水军的巨舟在游弋，把竹竿塞进海水里用力的敲，唯一的作用就是想把鱼赶到浅海处。海豚从海水里高高的跃起，转几个圈又一头扎进海水里，这里的鱼很多，他们也在忙碌着捕猎吃鱼。


云烨脱去了外袍，就穿着短裤，短褂子，两条船拖着一条巨网，顺着风航行，眼角的淤青还没有消逝，眼睛里还有残存的血丝。


这回亏大了，自己掏钱把所有的鱼干买下来，分发给了几个刺史，面对嗷嗷待哺的灾民，云烨实在是说不出要钱的话，眼看着他们兴高采烈的把鱼干都扛走，云烨心痛的就说不出话来。


水军将士们以为就这样了，自己的鱼干送给了饿肚子的老百姓，和云烨一样很舍不得，却一句埋怨的话都不说，善良的人都是这个样子。


忍痛变卖了几个贪污来的珍宝，换了十几车铜钱，分发给将士们，自己做好人，不能让他们吃亏。


这次分钱，军官们没份，哪怕是火长都没份，只能对着钱堆咽口水，将士里有很多都是这一带的人，给他们放了半个月的长假，发了两袋子米，打发他们回家看看，临走的晚上，云烨的帅府门口，跪了一地的人，都知道私自给军卒假期是个什么罪过，但是大帅不在乎，刘仁愿劝了云烨好几回，被轰了出去，洪城也告诉云烨，这个罪过不是开玩笑。


“会不会被砍头？”云烨问洪城。


“这倒不会，就是您的军职会被撤销，陛下也会来旨意训斥，以后您要是再想带兵，那可就困难了。”洪城忧心忡忡，他很担心云烨的前途。


“太好了，这下子没人再逼着我领兵打仗了，被陛下骂一顿？他骂我的次数还少了？以前都是直接拿脚踹的。再想个办法，把我身上的文职也想办法给弄掉，有没有这种只剥夺职位，不挨军棍，不砍头的好办法？”云烨揪着洪城的衣襟让他想办法，他以前就是靠告密活着的人，这方面经验丰富。


吓得洪城扭头就跑，给无舌说云烨被那条黄花鱼把脑子抽坏了。


“消停，你以前也是个伯爵，做事情蠢得没边，谁脑子坏了，我看是你的脑子才坏了，放士卒回家这是礼，这是孝，这是仁，我估计云侯放他们回家另有安排，那些偏僻的乡间，见儿子带回来了粮食，钱，还有布帛，就是以前心里对朝廷不满，这下子也该顺口气了，再说了，他们自家的儿子还要去京城接受封赏，有大好的前程等着，这时候就是傻子都知道儿子必须按时回军营，家里的人也会消停，安安心心的做顺民，生怕给儿子带来坏的影响。


军卒按时回营，这就是信了，一件事情把仁，孝，礼，义，信全都占全了，就不是错，是美谈，陛下只有嘉奖的份，谁要是在这件事情上指责，立刻就会变成坏蛋，绝对是遗臭万年的坏蛋，就你这种傻子，还有脸跑去劝侯爷，你想想，自从你和云侯打交道以来，你占便宜，还是他占便宜？”


无舌放下手里的铜镜，痛心疾首的对洪城说。


“我头一回和云侯见面，用我全部的家财换了《阴符经》陛下很满意，就升我做了百骑司的头，我的家财没了。


第二回真正打交道是我们从康鞘利手里骗来了传国玉玺，我担惊受怕的扛着玉玺跑了几千里路回京，陛下很是喜欢，赏了我五百贯钱，结果他把康鞘利的财富全吞了，最少八千贯，我受累，受惊，担责任，收益全部归他。


第三回窦家惹了云烨，他忽悠全城的百姓去砸窦家，我们当前锋，结果，他除掉了大麻烦，还在窦家原址上盖房子发大财。我被陛下训斥。


第四回是在窦燕山谋刺陛下，用了八牛弩，他安全的把陛下送回城，立了功，受到嘉奖，我被陛下发配岭南。


第五回就是这次，我在岭南把所有人得罪个精光，杀人杀的手都软，结果所有的功绩都是他的，陛下在圣旨上把他夸成了一朵花，我只有一句，那就是洪城等人，天啊，我就是一头猪，被他占了无数的便宜，还以为他是我兄弟，就是现在都对他只有情义，没恨意。无舌先生，我是不是没救了？”


洪城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痛苦地直揪头发。


无舌从镜子里再看看自己缺少两颗牙齿的嘴，叹了口气，决定以后少说话，这对自己高手的风度有很大的影响。


“洪城啊，别难过，老夫比你好不到哪去，开始看他都不顺眼，最后还不是被他装到套子里了，见过多少身手了得的好汉，没受过一丝丝的伤，见他几回就磕掉了两颗牙不说，还几乎卖身给了他，从宫里出来就要去书院教徒弟，剩下不多的年岁就要在书院渡过了，还不是喜欢和他在一起？


这就是大人物的魅力，陛下的魅力带着杀伐之气，娘娘的魅力带着高贵的气息，太子的魅力在于和善，魏王的魅力在于聪明，蜀王的魅力在于执着，只有云烨，他的魅力在于让你不知不觉的认为他是一个好人，一个无害的人，和他在一起非常的轻松，只觉得花也红，草也绿，想骂人就骂人，想撒泼就撒泼，没人会见怪，于无声无息中对他放松了所有的戒心，被他骗都觉得他是出自好意，仔细想想，还真是好意，从来没有主动害过人。”


洪城精赤着脊梁，手里拖着网往回收网，以前干这事情觉得很丢人，现在自己干的热血沸腾，云烨每看到一条大鱼，就兴奋的大呼小叫，想起自己和无舌的谈话，猛然间觉得自己就该这么活，回去对陛下哭诉把爵位要回来估计不难，自己就去书院做训导长，管管那些纨绔子弟也不错，人脉也有，钱也有，不算是坏事。


新装的吊臂把满满一网鱼，兜了上来，这一网足有四五百斤，周边的渔民齐齐的喝一声彩，在甲板上把绳扣解开，一大堆银光闪闪的带鱼就掉在甲板上如同黄鳝一样扭曲着身子准备跑路。七八只硕大的螃蟹，还有好几只墨斗鱼还在不停地吐墨汁，扇贝捡了一盆子，又挑了两条宽窄合适的带鱼，准备炸的干干的洒上细盐，当锅盔吃。


云烨，无舌，洪城三个人就赤着脚蹲在阴凉的地方吃海鲜，都是海边人家的吃法，清水煮了撒一点盐，就成，巨大的螃蟹一只就足以让给云烨吃饱。


嘴里含着一只螃蟹夹子，极目远眺，忽然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黑幽幽的大家伙喷着水柱浮了上来，渤海里只有黄花鱼和带鱼，哪里来的大鲸鱼？看样子个头绝对不小，云烨指指那头鲸鱼对无舌和洪城说：“冬鱼这家伙回去看他婆娘和娃去了，咱们三个能不能把那头鲸鱼干掉？”


“老夫以为一般的刀剑对那家伙可没用处，上次被龙吸水弄死的那几条是用锯子锯开的，咱们没有称手的家伙，砍他一刀更挠痒痒似的，没用。”洪城深以为然，早听云烨说过，这只是一条大鱼，不是什么鲲，更不会变化成鹏，与其说和鱼相近，不如说他更像陆地上的牛羊，都是胎生，也有奶水，只不过他喜欢在水里而已。


云烨把八牛弩的弩衣卸下来，八只寒光闪闪的弩箭就露了出来，每支弩箭后面还拴着皮绳，是鲨鱼皮绞成的，非常的结实。


洪城从来都是豪迈的，古代有任公子吊鲸饱食河东之民，今天洪将军也要大显身手。找来几个身体强壮的水手，把绞盘绞紧，自己拎着木槌，看箭簇的方向，刚才云烨唯恐订不结实，特意加装了倒刺，大船尾随着鲸鱼喷起的水柱潜行，当那头鲸鱼再一次浮出水面的时候，洪城大喝一声，木锤敲击在机括上，嗡的一声，八只弩箭就飞了出去，重重的钉在鲸鱼身上。


鲸鱼立刻下潜，海水被染红了好大的一片。云烨眼睁睁的看着甲板上盘好的八条绳子在飞快的减少，当绳子到了尽头的时候，听见大船发出吱嘎的一声哀鸣，猛地往下一沉，拴着绳子的那条桅杆顿时从中间断开，重重的卡在了船锚上，大船猛地一晃，就开始逆风航行，从静止到全速前进也不过盏茶时间。


在渔民敬佩的目光中大船飞速的在海面上奔驰，鲸鱼一会潜入大海，一会钻出海面，高高的跃起砸在水面上，水花飞溅，声势惊人。


洪城欢声大笑，宛如少年，无舌手里抓着一只标枪，每当鲸鱼换气之时，总有一只标枪准确的扎在它的头上，当一只黑色的标枪钻进它的眼睛的时候，鲸鱼彻底变得疯狂了，绕着船开始兜圈子。


无舌哈哈大笑，瞅准了机会，把另外的一只标枪也射进了鲸鱼的眼睛，两只眼睛全部插着标枪的鲸鱼鼓动尾鳍，朝着岸边飞快的游动。


一路上不知道撞翻了多少渔船，站在沙滩上指挥民夫晒鱼的幽州刺史冯泰，见到一只山一样的怪兽冲着他有了过来，惊恐的喊叫了一声，就带着民夫四散奔逃。


借助强大的惯性，鲸鱼搁浅在沙滩上只能无力的拍打着尾鳍，激起阵阵水花，船身一震，云烨这才发现，自己的船也搁浅了。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四节 留下买路财


庞大的鲸鱼折腾了一个时辰，终于死了，刺史冯泰不敢动大鱼，还在建议云烨把这条大鱼弄回海里去，他就权当不知道此事，否则会有滔天大祸。


云烨眨巴着眼睛半天都没有弄明白自己杀了条鱼会犯了什么王法，难道说这条鱼是谁家豢养的？绕着大鱼走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标记，急的冯泰扯过云烨走到僻静地方才压低了嗓门说：“侯爷，您也是饱读诗书的人，难道就没有听说过，巨鱼死，王侯毖，这句话吗？”


云烨抓抓脑门子说：“满朝廷那么些王侯，恰好死那么一两个有什么打紧，喂饱百姓才是正理，不喂饱他们，还不知道会死多少王侯，我抓这条鱼，就是打算回京的时候给那些王侯长辈带些手信，大家一起吃，看看谁那么倒霉会被噎死。”


冯泰张着嘴说不出来话，没见过这样的夯货，你杀死了鲸鱼，按照史书上说的，巨鱼死，王侯毖，这已经是得罪了李家的那些王爷，还敢把肉当成手信送给他们，这不是找死么？这位怎么就不知道小心行事呢？到时候被群起而攻之，谁都扛不住。


见到把胆小的老头吓成这样子，云烨给老头顺顺气又说：“吃条大鱼算什么，抓大鱼的法子还是河间郡王李孝恭教给我的，老头子把早年间大嚼鲸鱼肉的往事当成功绩在讲，杀了那么多的鲸鱼，老家伙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听说才新纳了两房小妾，龙精虎猛的没一点要死的征兆，放心，我请陛下吃鲤鱼的时候，陛下赞不绝口，认为肉质细腻，是一种好肉食，以后应当多吃。鲤鱼都没事，鲸鱼算什么事，发动你手下的水军，用八牛弩多杀一些鲸鱼上来，估计到时候找你要鲸鱼肉的不是一个两个。”


冯泰咯喽了两下，就软软的躺在沙滩上，云烨过于奔放的语言，远远超越了老头子的心理极限，人昏过去了。


他昏他的，躺在沙滩上也该好好睡一觉，这些天老头子日夜奔忙，没见他休息过，喊过来两个仆人，给老头搭个布棚子，自己去找锯子，准备把鲸鱼大卸八块。


全民大生产的效率是恐怖的，富饶的渤海给灾民提供了数之不尽的食物，当云烨带头吃海里的一种绿莹莹的海菜的时候，老冯泰再次泪流满面，这东西渔民们有时候用来喂猪，人是不吃这东西的，现在堂堂侯爷亲自当着所有人的面，凉拌了一盘子，三两下就吃完了，似乎没吃够，准备再来一盘子。


作为宿儒的冯泰，当然要以身作则，现在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都是好东西。自己也调了一盘子，鲸鱼肉打死他都不敢吃，可是海带他敢吃，吃着吃着他惊奇的发现，味道好像真的不错。


“给乡亲们说，这东西我准备大量收购，以后云家的商队每年都收，让他们把这东西洗干净晒干了，十斤一文钱，算是给他们找个来钱的门路。”


冯泰看看浅海处长得密密麻麻的海带，疑惑的问：“侯爷，这东西没粮食的时候吃一点没问题，关中又不缺粮，您要他干甚，关中人会吃这东西？”


“你不知道，关中美食出云家，只要云家开始吃这东西，你会发现用不了多长时间，长安城里这东西就会供不应求，你还不知道吧，这可是好东西，吃了它，就不会再得那种脖子肿的粗粗的病，好东西啊，你尽管给我弄，有多少给我弄多少，八月初舰队会到涿郡运河接我，到时候全部带走。我还要带走所有的鲸鱼肉，小心别把鲸鱼头骨给我弄坏了，我也要带回去，如果你想给家里捎东西，我可以帮你一起运回去。”


“这些小事侯爷无需费心，下官自然会办得妥妥帖帖，只是幽州穷儊，没有好东西孝敬侯爷，让您带些不值钱的贱物回去，实在是丢人啊。”


“老冯，你想多了，如果想发财，我在岭南就发大财了，没心肝的才在灾荒之地发国难财，你以为鲸鱼肉，海带不值钱？哈哈哈，不告诉你，这是云家的秘方，等你到长安述职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东西卖的很贵，很贵，只有有钱人才吃得起。”说完就大笑着出门而去，依然是短裤短衫赤着脚，露出被太阳晒黑的四肢，快活的像一个海边的棒小伙子。


云烨没来之前，冯泰，元大可就为怎么招待云烨费尽了心思，云家奢华的名声早就蜚声大唐，作为云家的家主，一定是一个极难伺候的华贵人物，更不要说他简在帝心，要是在皇帝面前说几句自己的坏话，估计自己的仕途就会就此终结。


元大可准备全力招待，冯泰宁可拼着官职不要，也不肯趋炎附势，做好了被革职的准备，谁料想，云烨是被抬下船的，满身伤痕的人，什么都享受不了，就连元大可送去的美婢，也被云烨打发回来。


伤好了之后更是四处奔走为灾民找粮食，他的随从的吃食都是自己解决，从不骚扰地方，舰队到达海港的第三天卸空了粮食，鱼干，给一部分当地的士卒放了假，只留下五艘舰船，剩下的全部从黄河口溯流而上，准备进入运河，赶回长安，李二的旨意很明确，就是要亲眼看看这支舰队，考虑他将来能不能承担南粮北运的艰巨任务。自从知道岭南的粮食极多之后，他就开始打这个算盘了。


洪城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给了云烨五贯钱，说这是他现在的全部身家，要和云烨合伙做生意，很简单，就是海带的生意，云家占七成，他占三成，不要不行，前后追着云烨诉苦，说自己被坑成现在的模样，云烨难辞其咎，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再不给他一条活路走，就准备带着全家去云家吃饭。


云烨答应了，一口就答应了，没有还价，也没有讨价，这把本来不抱希望的洪城弄傻了，想了很久，决定自动退股，前面的惨痛教训，让他知道，这天下从来就没有白吃的午餐，云烨的便宜还是不要沾的好。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船队带来了已经抵达运河的消息，云烨也需要回京，那日暮再有一个多月就要产子，这是自己以前没有预料到的，为了孩子也必须尽早回去。


五千将士按照李二的安排，必须在河北五州游行一次，以宣示武力，按照无舌的逻辑，不杀几个人是不行的，大军出征，不见血不吉利。


大军在河北见得第一次血，来自一个迟归的士卒，老母病重，多留了一些时间，回营的时候晚了半天，按照军律，是要处斩的，军法官不理会侯爷的劝说，在那里磨着刀子说一定要把那家伙的头砍下来，大唐军法森严，不要说侯爷，就是陛下来了，也不能阻止他行刑，当然，如果侯爷拿得出先前准许他迟归的手令，可以免他一死，但是鞭子却无论如何逃不掉。


这混蛋明显想放过士兵，偏偏让云烨来顶缸，他自己正大光明，铁面无私的形象必须得到维护，不是上了吗，恩处于上，这是军队的传统。


当着军法官的面写了一张手令，这家伙板着的死人脸才松了下来，两个健壮的士卒拖着痛哭流涕的犯规士卒出去行刑，还算是一条汉子，一声不吭，就是眼泪流的哗哗的，行刑完了才嚎哭着说对不起侯爷。


大军开拔，耀武扬威，云烨被套上全身铠甲，在烈日下骑马上受罪，一杆漂亮之极的空心马朔挂在得胜钩上，如果给脑袋上插两只鸡毛，背后插些旗子，和戏台上的赵子龙区别不大。


到处别扭，就这冯泰翘着大拇指说云侯有古之名将风范，这一路必定让那些宵小之辈望风而逃，最后承诺一定派人把云烨的鲸鱼肉和海带干送到涿郡，至于剩下的那一半珍宝，无舌是不允许离开自己的视线的。


大军四处漫游，所到之处果然如同冯泰所说的那样，一些才拉起来队伍的革命者，就纷纷扔掉破刀破枪，重新回到田地里照顾自己家的庄稼，所到之处，告密者无数，见到那些蓬头垢面的告密者云烨就恶心，如果不是立场问题，他很想先把这些告密者干掉，不管从人情，道德上来说，这些人都是纯粹的渣滓，太恶心了，交给洪城处理就好。


河北之地绿林遍地，看看那五大车珍宝，很担心林子里窜出来一个红眉毛，绿眼睛的家伙大喊着，程达尤金在此，留下买路财。这可就糟了，一个劲的在心里劝慰自己，那个叫程达尤金的家伙，如今一个是国公，一个是侯爷，自己的儿子见了他们会喊爷爷，不大可能跳出来打劫自己。


可事情就这么怪，州府之旁，大路之上，一个肌肉似铁的大汉，站在路中间，指名道姓的要和勇冠三军的云家侯爷大战三百回合。


大汉身高足有九尺，穿着短衣短衫，掌中一柄大铡刀，挥舞起来水泼不进，密不透风，碗口粗的榆树一刀就劈成两截，剩下的半截树桩子也在一片刀花里变成了劈柴。


最后把铡刀指向了云烨，炸雷般的声音响起：“云烨，听说你也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没遮拦的汉子，今日你我就在此地大战三百回合，好叫你知道河北也有好汉，免得你目中无人，带着财宝满世界转悠，今日不留下买路财可不行。”


这就怒了，喝退了众军士，吐掉嘴里的草梗，云侯一马当先挺着中空的马朔就英勇的杀了过去……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五节 吹捧


云烨的武功的确了得，一会是百鸟朝凤，一会是军中搏杀术，一杆马朔使得虎虎生风，不停地在大汉的身边刺来刺去。


洪城大急，他看得出来，那个壮汉是个难得的高手，二十斤重的铡刀在手里轻飘飘的如同稻草，随意的就把云烨的马朔格挡到一边，气定神闲的陪他玩耍。


自己不好上去，刚才云烨说不许别人插手，不知道一向睿智的云烨为什么会昏了头亲自上阵，再看到刘进宝满不在乎的拿着一块桂花糕在吃，一巴掌就拍在他的后脑勺上，把他刚喂进嘴的桂花糕打了出来，急吼吼的说：“你家侯爷遇到硬点子了，我不好去帮忙，你去，仆人帮着主子天经地义。”


刘进宝揉着被打得生疼的后脑勺呲着牙说：“我家侯爷武功好着呢，一定会打跑这个蟊贼。”


“可是他已经被抓走了！”洪城指着扛着云烨扭身就跑的壮汉对刘进宝说。


刘进宝抓住洪城的战马缰绳又说：“这是我家侯爷的诱敌之计。”


暴怒的洪城正要一脚踹开刘进宝自己飞马赶去救援，才回头，后脑勺就被无舌抽了一巴掌。


“说你傻，你还不承认，那就不是蟊贼，是云烨的朋友，而且是关系非常好的那种，你没看见旺财都跟上去了，少说废话，咱们就地扎营，他们朋友相聚后，就会回来。”


听完无舌的话，洪城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怒火冲天的将士，然后就追着刘进宝满营地乱窜，最后被堵在无舌面前，恶狠狠地说：“那个人是谁？”


“洪爷，您就别问了，那个人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听我家侯爷说，那家伙几乎跑到了天边，差点当了神仙，同行的两百多人，就回来他一个，刚回来那会，全身上下都是伤，在我家住了好久，无舌先生该知道白熊皮的事吧，那东西就是他从天边带回来的。您别问我，我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就说嘛，这个世上哪来这么些绝顶高手，随随便便就钻出来一两个，你家侯爷，勇敢的十分可疑，只有对极度信赖的人，他才会有这种举动，罢了，你家侯爷的来路就很神秘，世外高人吗，都是这副鬼样子。”


无舌摸着没有胡须的下巴满是向往之色，洪城依然一头雾水。


乡间的小路上，两边全是半人高的茅草，这个该死的天气，粮食不长，野草倒是非常的茂盛。


熙同扛着自己铡刀，云烨拖着自己的马朔，两人边走边聊。旺财不时地把脑袋插在两人的中间。


“这是旺财啊，一年多没见，从一匹肥马变成了骏马，不错，很好，很好。”


“老熙，一年多怎么也没见你和我家里联系啊？我来河北就是想看看你，你也知道，我朋友不多，人来不了，来封信也是好的。”


“忙啊，一天到晚的为几十张嘴忙碌，不把他们喂饱了，我哪都去不了，你是富贵闲人，这次又领着大军转悠，想来一定混的春风得意吧。”


“屁的春风得意，好些回险死还生，刀尖上打滚，能活着见到你，算是我洪福齐天了。”这些从不在他人面前讲的话，在熙同面前说的滔滔不绝，就连一向胆大的熙同都为他捏一把冷汗。


“想不到你这段时日也是过的一日三惊，那些个富贵有什么好要的，为了它，把性命搭上太不值了，你也不喜欢在红尘里混，不如和我一起在这个小村子里安家算了，把老夫人，两个老婆接过来，好好地过些消停日子才是。”


熙同有了很大的变化，往日的刚烈豪雄之气在他身上消失了，如果不是那副钢铁般的身躯还在，几乎看不出来这是一位眦厓一怒，千里取人头的豪侠，裤脚上全是尘土，脸膛也变得黝黑，和军队里的那些民夫一般无二。


“我本来以为在这次河北大灾之中，你说不定会拉起一支队伍，杀官放粮，劫富济贫，纵马驰骋在河北的大地上，快意恩仇不是你一直向往的生活吗？”


“屁的快意恩仇，还杀官放粮，刺史家里都没有隔夜之粮，我杀他有个屁用，你别说，李家派到这里的官员算是不错的几个官员，小十三饿的直哭，我这当爹的也坐不住，晚上就去了府城，到了刺史家一看，一家老少喝的也是稀饭，他家的小女儿也在哭喊着要吃桂花糕，被刺史抽了两巴掌，哭都不敢哭，看得人心酸。我扭头就走，回来的路上，好运气，山里面居然有野猪跑出来，很是肥大，被我一刀就给杀了，准备回来给小十三煮肉吃，想到刺史家的小囡囡，就割了一条猪后腿给他送了去，挂到他家客厅，留了字，说是给孩子的。”


“哈哈哈，你总是干这种事情，刺史大概都被吓坏了吧？”


“没有，那刺史算是有胆子的，把猪腿肉割下来一块，煮给了孩子吃，剩下的煮熟以后，全分给了孤寡，老子这回算是没看错人，李家的官，要是都是这样的，合该他家坐万年江山，老子做顺民，也心服口服。”


熙同的这些话说得很认真，看得出来都是心里话，一个桀骜不驯的人总是有自己的底线的，就如同骄傲的人不会去欺负弱小一样。


“我记得你走的时候，奶奶给你装了好几车东西，虽然不会让你富得流油，但是全家老小几年的吃喝用度还是不愁的，哪去了？算了，你不用说，该死的一定是送给别人了，你这种人手里有钱是罪孽。”


熙同放声大笑，拍着云烨的肩膀说：“到底是老子的知己，我拖着车子一路往家赶，见到讨饭的就给一袋粮食，看到光着身子的，就给一块麻布，他奶奶的河北这地方太穷，光腚的人太多，到了家里，就剩下一车粮食，五六匹麻布，好在还有三头牛，就这，老婆们高兴地都不行，当晚，老子当了七次新郎官，哈哈哈。”


云烨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指着熙同说：“我以为你只是可怜那些妇人，你他娘的真的做了人家丈夫？”


熙同撇撇嘴不屑一顾的说：“看不起你们这些假道学，他们都已经是我老婆了，为什么不用，二十一个，老子一个都没放过，现在有五个已经挺着大肚子，你这个做叔叔的，把礼物准备好，家里孩子多，都盼着你这个有钱的叔叔给他们带好吃的。”


“孩子们也知道我的存在？”


“屁话，我就你一个有钱的朋友，不拿出来显摆一下怎么行，大晚上的，我总不能一直和老婆干那些勾当吧，也会给孩子讲讲他老子的过去，讲田襄子不合适，所以你是重中之重，孩子们都想见见你这位侯爷，你老不来，孩子们都是我骗人，听说你到了河北，老子只好把你弄回去，给他们瞅瞅，证明老子没胡说。”


“天杀的，我现在穿着盔甲，哪有地方装礼物，不行，我得回去，拿了礼物再来。”原先以为只有熙同一个人，两手空空无所谓，现在才知道这混蛋真的有一大家子人，这样去就失礼了。


熙同朝后努努嘴说：“你的斥候兵，就在后面跟着，给他们说一声去拉回来就好。”


云烨回头看，七八个人在草丛里鬼鬼祟祟的跟着，不注意看，都看不出来。


“滚出来。”云烨朝着斥候大喊。


斥候一出来，就迅速把云烨和熙同分隔开来，很警惕的盯着熙同看。


“这是我的老友，刚才是一场玩笑，你们回去几个人，赶紧给我拉几车礼物来，粮食，帛布，绸缎，都要，快去，送到前面的村子里。”


“糕点，最重要的是糕点，我给孩子们说了，云家的糕点是世上最美味的。一定要有。看在你是在行军，香水那些东西就算了，听说你在海边杀了一条大鱼，有多大？乡间都传说有房子那么大，你不会把鲲给杀了吧？”


说到这事云烨就一脸的得意，看着两个斥候飞快的跑回去，满意的点点头，这才说：“你不过杀了几头白熊，算个屁，老子这些天带着船在大海上撵鲲玩，被我用八牛弩射死了十好几条，当年任公子在东海吊鲸，用的是牛，一头鲸让河东之民吃了个饱。老子用射的，那鱼肉都堆成山了，还抓了一条鲸鱼让他拖着我的船在大海上晃荡，那个速度，啧啧，你做梦都想不到，最后玩烦了，就把它撵到岸上，杀了吃肉，你不知道，那鱼可比你家的破房子大，等一会他们就会给你送来一些，好好尝尝，见识一下你兄弟的手段，不信，你问他们。”


能做斥候的哪有傻子，听到侯爷吹嘘的厉害，赶紧凑趣，一个说侯爷当时射鲸的雄姿实在是让人难忘，另一个说侯爷在危难之中还不忘整理衣衫，实在是吾辈楷模，一头鲸鱼从万把斤迅速攀升到了数百万斤。


听的云烨连连点头，熙同听的长大了嘴巴，铡刀掉在地上都茫然不知……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六节 淫媒


依山傍水的小村子很美，只是很破败，到处都有残垣断壁，有些还有被火烧焚烧过的痕迹，焦黑的木头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土，变得灰蒙蒙的，好在还有炊烟升起，让人在绝望里看到一点希望。


“河北之地整整战乱了三十年，窦建德，王世充，高谈圣，李子通，铁木耳，这些人要么掳掠人口，要嘛杀人夺粮，除了好事不干，可谓恶事做绝，一个富饶的河北被祸害成，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的鬼蜮，如果老子早生二十年，一定要他们做我的刀下鬼。”说起这些，熙童就愤怒的不能自己，劈手从云烨怀里掏出精致的银酒壶，仰着脖子就灌，一滴都没剩。


“你怎么知道我会把酒揣怀里？”


“不揣怀里难道塞裤裆里？早就知道你有没事就喜欢喝一小口，丢人，给酒壶里装什么糖水，你家的烈酒呢？”


“我家的烈酒是用来骗塞外野人的，一壶酒一只羊，这买卖多合算，喝葡萄酒才是贵族风范，我比较注意自己的修养，不像你，逮着什么女人都要，什么酒都喝，谁的儿子都养，你一个人忙的过来么？”


“老子没工夫装清高，只要老子愿意，心里畅快就好，娃娃养大了不一样管我喊爹，你管不着，我就是喜欢乡下粗手粗脚的农妇，像这路边的野草，给点雨露就能活，你家的鲜花要是落到这种田地，早饿死八遍了。”


云烨不愿意和熙童讨论河北的旧事，那样只会勾起他的仇恨，熙童本就不是一般的人，他有能力，有本事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只是北极之行以后，最后的神仙幻想破灭了，就想着与草木同朽，心如死灰，所以才会给自己揽上承重的包袱，让生活磨练自己，免得有一天会狂性大发。


熙童家的院子很大，农家都是柴扉，院子里几个用蓝色麻布包着头发的妇人正在忙碌，有的在舂米，有的在用簸箕簸去谷壳，还有的在推磨，喂鸡，屋檐下面五个大着肚子的妇人在摇着纺车纺麻线，左边屋子里传出咣当，咣当的织布声音，还有几个半大的孩子在劈柴，看样子劈了有一会了，房檐下堆了很多。


“婆娘娃娃们，老子回来了，还带了客人，还不出来给叔叔行礼。”熙童一进门就开始嚷嚷。


妇人们扔下手里的伙计高兴地出来迎接自己当家的，孩子也从各种角落里钻了出来，喊爹的声音让云烨头疼。


可是他们看到云烨华丽的甲胄的时候，齐齐愣住了，一个大肚子的妇人哭着说：“军爷，行行好，不要把我们当家的拉去当兵，全家四十几口就全仗着当家的才能活命，要拉，您把我带走，我还能给大军做饭呢。”


孩子们也一个个缩回自己母亲怀里不敢过来，几个妇人还把大点的孩子掩藏在自己身后，对云烨是全力戒备，一个不大的小姑娘甚至拎着斧头，似乎只要不对，就和云烨拼命。


无奈的看看乐不可支的熙童，做了个罗圈揖：“各位嫂嫂，我是熙童的兄弟，只是带着兵路过这里，特意来看望兄长，没有其他的意思。”


“你是爹爹说的那个侯爷叔叔？你家有好多，好多好吃的？还有一匹肥肥的马，一头一千斤重的猪？”妇人背后闪出一个七八岁的小家伙，忽闪着大眼睛看云烨。


“没错，我就是，我家的好吃的去年就给你爹爹装了，要他带回来给你吃，可惜被你爹爹送人了，还有好吃的肉干也被他送人了，他就是一个败家的爹，下回想吃好吃的，就和叔叔说，不要让你爹知道，免得又送了人。”


云烨蹲下来，摸摸孩子的脑袋，挑拨他们的父子关系，熙童更是笑得开怀。


“才不是呢，爹爹把美味的糕点送给那些人，是因为他们要饿死了，我爹在救人，不是败家子，我爹说了，你才是天下第一号的败家子。”


“哈哈哈。”云烨和熙童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妇人们这才确定，来的这位将军的确是夫君的朋友，不是来抓夫君当兵的。


一个五六岁头发黄黄的小姑娘小心的挤过来问：“叔叔，爹爹说你来的时候会给我带漂亮的绢花，小禾都有，我没有。”


“绢花算什么，叔叔给你们每人带来了一匹绸缎，让你娘给你做最漂亮的花衣裳，花裙子，还有这颗漂亮的石头，那好了，将来做嫁妆。”


云烨笑吟吟的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给了小姑娘一颗碧绿的宝石，小姑娘的眼睛立刻就亮了，拿着宝石对着太阳看，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石头。


“小花，放下！”一个没有戴布帕的女子从人群里走出来，从小花手里要过宝石对云烨施了一礼说：“礼物太贵重，小孩子受不起，会折寿的，请您收回。”


云烨愕然的回头看看熙童，熙童走过来从那个女子手里拿过宝石又塞给小花，对那个女人说：“九娘过虑了，别人的财物收下来可能会有事相求，但是他的钱收下来天经地义，我们是兄弟，说这些东西就见外了，放心的收，大胆地收，他是大唐数得着的富户，不收他的收谁的？”


那女子依然忧心冲冲的想要说什么，但是为了维护男人的面子低下了头，小声说：“多谢叔叔馈赠。”


云烨笑了笑，把手里的袋子放在熙童的手里，才对那个妇人说：“您不必担心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回事，熙童大哥来看我时，价值万金的皮毛我眼睛都没眨收下了，区区一袋宝石您也太看重他的价值了。”


熙童小声的又对妇人说：“云兄弟对我有救命之恩，不止一次啊，你担心我会为了报恩给他卖命？你想多了，他的麾下高手如云，有一位连我都不是对手，所以啊，我的命要拼也只为你们拼，为这些孩子拼，其他的实在是过眼云烟，这家伙恐怕最希望的就是要我老死荒村，一辈子不出世才好。”


熙童从来都是一个聪明人，只是被表面的粗豪遮掩了智慧的光芒，云烨很好奇，刚才他说的那段话竟然有难得的温柔，这个女人有礼有节断然不是一个乡间农妇。


当刘进宝带着礼物来到这户人家，最欢乐的无疑是那些孩子，糕饼被装在食盒里，妇人给每个孩子分了两块，看着孩子双手抱着小心的舔，心里就一阵阵的酸楚，人群里的小花，舔了一会，小心的把糕饼递到母亲面前高兴的说：“娘，你尝尝，可甜了。”


就这一句话就让妇人泪如雨下，哽咽着摇摇头，曾几何时自己家也是钟鸣鼎食的大户，如今自己的女儿吃一口最普通的桂花糕都欢喜异常，老天爷，那场灾难最好永远不要再来了。


云烨和熙童坐在屋檐下，趴在一个木头桌子上喝酒，虽然只有两样绿菜，却不妨碍两人的酒兴，酒至半酣，云烨悄声问熙童：“你这老婆不简单啊，不像是农妇，怎么有一种我老婆身上的味道？”


“嘿嘿嘿，看出来了，大户人家的小姐，前些年有塞外的胡子骚扰河北，她家毁了，听她说，全家没跑出来几个人，当时她怀有身孕，被她丈夫藏在水井里才逃过一劫，原以为自己会生一个男孩，谁知道生了一个女娃，然后就心灰意懒的糊里糊涂的过日子，聚拢了些女人，一起帮衬着活了下来，后来把我捡回来，为了给那些个女人找个依靠，就答应嫁给我做我大老婆，不过，我到现在都没碰她，想等到她愿意的那一天。”


没想到这混蛋还是一个君子，捡起酒杯，哥俩互相佩服了一下，一口抽干。


“你就没想着改变一下现在的局面？还把另外几个女人给弄得怀了孕，这样一来，你娶到她的希望就渺茫喽。”


“你知道个屁，九娘做梦都想要个儿子，你哥哥我器宇轩昂，大有君子之风，为人坦诚，又懂得疼爱孩子，从不殴打妇人，这样的好男人，她不嫁我嫁谁？”


“此话大大的有理，从野兽的角度看，您毛色鲜亮，体格健壮，魁伟有力，四肢修长，骁勇善战，不愧为兽中之王，的确是一个配种的好对象，只是你是人，不是野兽，这些条件不是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感觉，感觉对了，立马洞房都没问题，感觉不对，同床异梦那是迟早的事，小弟实在不想哥哥将来头顶绿油油的，所以您需要另谋良策。”


“计将安出？”


“小弟知道，情欲的产生和这里有关。”云烨指指自己的肾的部位。


“废话，是个人都知道肾水的重要性，小时候师父教我武功的时候，就要求固肾为第一要务，而后才是强健筋骨，没有肾水，那是太监。”


“哥哥稍安勿躁，听小弟把话说完，女子大多害羞，有时候男子就该主动，反正你我之辈久经考验，脸皮厚实，不怕拒绝，再说小弟在长安，还有一件神器可资利用，有了它，对付女子无往而不利。”


“嘿嘿嘿”两个人相视而笑，甚是相得。


“什么神器，可否借哥哥试用一下？”


“当然可以，此物名叫春风散……”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七节 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两个男人间总有些猥琐的话题，不大的酒桌上两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时地指点一下院子里来来往往的妇人，胆大些的就啐一口，胆小些的就红着脸钻屋子里不出来。


“今日才知道兄弟能够一路做到侯爵，绝非幸至，做官的皮厚心黑不要脸这三样法宝你运用的收发自如，只是你确定那个春风散确实有用？九娘是历经过灾难的人，心智之坚不是普通弱女子可以比拟的。”


“小弟确定，任她是贞洁烈妇，用了此药，也难逃哥哥手心。”


“你怎么如此肯定？好像你吃过似的”说完这句话，看云烨不言语，惊奇地问：“莫非你真的栽在这种药物之下？谁啊，施药的是男人，女人？”问完话，还把身子往后挪挪。


“公主，大唐的长公主，现在你侄子都一岁了，要是男人，信不信我把长安城都给点了。”无论是谁，丑事被揭穿都有些恼羞成怒。


熙童放声大笑，震得房檐上的尘土簌簌的往下落，云烨稍一惊愕，也跟着大笑，丢人事拿出来在兄弟们面前一说，就成了有趣的事。


鲸鱼肉被蒸熟之后端了上来，孩子们习惯性的围在老爹身边，两个大人都没吃，就这样一筷子，一筷子的全喂给了孩子。


“这就是你的希望之所在？”云烨指指吃完鱼肉散去的孩子，看得出来，熙童看这些孩子看的眼角都带着笑意。


“是啊，老子今年三十有五，蹉跎了半生，在生死间徘徊了这么久，也该有个窝了，现在我老婆孩子一样不缺，你来了之后，连粮食都不缺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现在孩子的底子差，等九娘给孩子们教的字够多了，我就带着他们去长安找你，放在书院里好好教教，成才也罢，不成材也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我这个当爹的责任就算是尽到了，等到他们长大成人了，有能力养活自己的老娘了，如果你做官做腻了，咱们就一起再去天边走走。说实话，那里的风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说起这些，云烨长叹了一口气，想了一下说：“要想到达白玉京，几乎不可能，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就是白白送命，有些事情我不想瞒你，当初田襄子要去白玉京，我没有过多的阻拦，甚至可以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他必须死，盛世就要来临，我想看到长安八水之上白帆点点，商贾如云，我想看到百姓脸上带着自豪地笑容。


而田襄子，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大敌，他早就看破了世间百态，所有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包括他自己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不惜带着所有人一起去死，一个智者入魔有多么可怕，我见识过，大唐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所以你明知他到不了白玉京，却给他指明了道路，让他带着自己的梦想去死？”熙童哀伤的低下了头接着说：“他至死都在感激你。”


云烨的手一抖，杯子从手上滑落，掉在石板上摔得粉碎，算计人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哪怕是有着最崇高的目的。


“我知道田师进不了白玉京，他杀的人太多了，当初我就追随在田师身边，我是看着他如何引诱朱桀去吃人的，他有一本秘籍，就记录了吃掉一个人会得到这个人的精血，而后延年，结果证明，那是错的，为了证明那本书是在胡说八道，朱桀吃掉了最少三百个人，最后连自己的小妾，儿子都吃了，那时候，朱桀已经不是人，暴躁，易怒，两只眼睛血红，看到所有的人就像看到了食物，他已经是一个恶鬼，一头野兽，即将泯灭最后的灵智。


田师看到这种情形，只是说了声可惜，就烧掉了那本书带着我们离去，后来，朱桀就被全天下的人围攻，活活的烧死在他的府邸，我想他到了最后时刻，都想祈求田师给他一条活路走，可惜他是一个失败的废人，田师抛弃了他。


所以我以为，田师被你诱惑，最后在伤心绝望中死去，这是老天爷最好的安排，我之所以陪他走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老天到底有没有眼，结果，很好，很完美，他咽气的时候，我几乎要向老天朝拜，天有眼，他到底是公平的。”


话说完熙童倒了三杯酒，虔诚的献给了老天。


“我在野人山的时候，也曾经迷茫过，尤其是窦燕山死后，我埋葬了他，那时候我其实处在一种梦游状态，如果有什么毒蛇猛兽到来，我也会死，可是老天爷不让我死，丛林里的毒蛇猛兽似乎都避着我，一个可怕的东西都没有，就连水蛭这种随处可见的东西都仿佛藏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认为，我是上天的宠儿，天底下的万物我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我看到那个硕大无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运，大地塌陷，百兽避走，这是常识。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极为美好的回忆，是他们安抚了我的心，那些欢快的舞蹈，动听的歌声，善良的人，淳朴的爱情，把我心里滔天的杀人之意抚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点，也让我把两百余人活活的送进了死路，知道么？没有一个逃出我设计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还把我救命恩人的头颅剥去了残余的皮肉制成了一个骷髅，准备带回家收藏。我在龙卷风里大声的诅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带回我来的地方，可是他们不要我，谁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孤儿……”


云烨开始说话说得有条有理，可是后来，笑着笑着眼泪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翘，泪水划过嘴角，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来，那个笑容比哭更加的让人心酸。


熙童递给云烨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云烨透过泪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坛子上那个二十八的字样，就把拉到一边，挑了一个写着六十字样的坛子，拍开泥封抱着酒罐子痛饮，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头杵倒在菜盘子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云烨才爬起来，头疼的像是被一万头驴踏过，把头搁在桌子上，揉着太阳穴开始弥补昨天的那段空白记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话，在脸上抽了两巴掌，把自己扒的赤裸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么？


一个半大的小子把头从窗户外探进来，看到云烨醒了，就对外面喊：“爹爹，云叔叔醒了，在揉脑袋。”


头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脑袋探进来瞅了一眼笑着说：“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来你家的酒，数字越高的越烈，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给你灌三坛子数字最大的，在你家里，被你坑惨了，我一直纳闷，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个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样，回回醉倒的都是我。”


“我昨天给你说的赶快忘记，小心我杀人灭口，你知道的贵族灭起口来，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两百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个屁，杀几个人内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将军，干的就是杀人的活，内疚个屁，才两百多，老子当年杀山贼的时候，血把全身都染红了，这外面的世道不会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让老子选，老子宁可选择野人山，也不选择跑到外面受活罪。赶紧把你的事情干完，咱们结伴到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有个屁的尽头，你要是一直沿着一个方向走，走上个几年，你会发现你自己又回到了原地，不相信，你就试试看，我们将来要是从长安向南出发，最后一定会回到长安，就像拉磨的老驴，这种蠢事情，我才不干。”


“有这种事情？那他娘的南辕北辙这句话岂不是没错？”熙童一脸的狐疑。


“当然没错，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货才会以为这个典故是笑话蠢人的，其实啊，谁笑话，谁才是蠢人。”


穿着单衣把头浸在温水里，直到快憋死了，才吐几个泡泡把头抬起来，大口的喘气，有一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很美好，不敢再耽搁了，李二在京城里望眼欲穿的等着珍宝呢，准备好好地刺激一下那些权贵，现在看他们心痛的样子是李二最大的恶趣味。


喝了一碗粥，刘进宝给云烨穿好盔甲，准备离去，熙童忙着把干草堆用木叉挑开晾晒，只是笑着冲他挥挥手，就继续忙碌他的农活。


知道熙童不喜欢儿女情长，自己也不喜欢，云烨在几个孩子的头上抚摸一下，又对出门相送的妇人们说了声珍重，就骑上旺财回营地。


不错的日子，把真话留在河北，自己一身轻松地回到长安继续虚情假意的周旋在权贵之间也不错，人总要有真诚的时候，如果假的时间长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这是一种境界，自己还没到弄假成真的地步。


骑在马上重新揪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里，正在闭上眼睛品尝清新的青草味道时，身后好像有苍凉雄浑的歌声传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八节 难得有个仇人


没有听清楚后面的话，只记得那一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云烨在嘴里不停地低低的哼着这句话，用遍了各种腔调，心里暖暖的，这个世界上的倒霉蛋不止自己一个人，还有一个更惨的，想到这些，看什么都顺眼，旺财把脑袋搭在前面刘进宝战马的屁股上是如此的憨态可掬，路边上流着鼻涕的孩子是如此的可爱，揍老婆的瘸子这时候把手臂也挥舞的是如此具有美感……


这种状态足足持续了一整天，弄得当地官员以为侯爷魔怔了，因为侯爷居然在夸奖自己的三根鼠须，送瘟神一样的把高贵的侯爷送上了船，侯爷来的时候船上装满了稻谷，走的时候，却装满了海带，总之都是满满当当的，对于侯爷自己掏钱购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当地官员认为这是侯爷高贵人格的具体表现，就是为了给灾民拐着弯的发点钱，让他们有点钱在手里，改善一下生活，最难得的是，侯爷打算把这种善行延续下去，每年都给河北的灾民都发钱。


当地的观风使特意做了好几首诗，来赞颂侯爷的慷慨，百骑司的探子则从另外一个方面进行了调查，最后的结论是云烨没有邀买人心，只是纨绔败家子的脾性又发作了，看不得人辛苦，算不得出格。


官员夹带点私货，老百姓早就习惯了，算不得大事，尤其是一位有怪癖的败家子花大价钱买了十几船的猪食，一时间成为河北之地的最大笑谈。刘进宝郁闷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家侯爷，侯爷却哈哈大笑，说留不下美谈，留下笑谈娱乐一下百姓也是好事。


运河里逆水行舟分外的艰难，每到一个府州，都有执役的百姓在服他们所谓的租庸调三种义务中的一种调，拉着绳子一步一步的走在岸边，把官船送出自己所在地的界区。而官船都是在白白使用这些劳力，一文钱都不花。


异想天开的云侯又出了幺蛾子，他准备付钱，听到这件事的官员吓得魂飞天外，不得了了，如果云烨开了这个恶劣的口子，后面的官船还要不要付钱？官员家的私货用官船运输，是不是也要付钱？自己做官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图这些好处吗。没有这些便利，鬼才会为了五斗米折腰，老子没地方找到五斗米吃？


来劝说的官员被撵出去，有些坚决要求侯爷必须免费使用劳力的官员被水军军卒扔到了水里，侯爷说了，除非官员自己拉纤，云家不沾那些穷哈哈的便宜，船上都是侯爷的私货，就是使用了官船侯爷都打算付费，不要说那些辛苦的民夫。


无舌，何忠武，洪城都坐在船舱里听云烨讲为什么这么做的道理。


“自古以来，做官就是为了显父母，扬名声，高人一等的准备从百姓身上吸血，欺负人为快乐之本嘛，这种恶劣的行径在这片土地上已经绵延了好几千年，自从大禹有了私心，把自己的权利移交给了儿子夏启，王朝就出现了，所谓的家天下，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也就是从这时候人开始有了三六九等的分化。”


好不好的说不来，阶级这东西很古怪，有时候可以催人上进，可更多的时候就是压榨别人的借口，外面那些拉船的人，在做他们的职责，如果船上没有装海带，我会用的心安理得，我们是军舰，有这个资格享受他们的劳动，可是有了海带，我们的船就不再是军舰了，是商船，所以我们会付费，一文都不少，还原租庸调的本来面目。


让那些利用官船的黑心人，绝了这条路，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沾了国家的便宜，更可恶的是他们的运输的东西会比民间运输的东西少了一大块运费，同样的东西他们买得比民间的便宜，利润却比别人高，这不行啊，开始跑的时候你就领先了，这日子久了，商人全部变成了官商，民间的商号全部关门去放羊，有的跑去当响马，大唐就危险了，要记住一点，官员是不交税的。


一番话说完，云烨就出门去了，也不管他们听懂听不懂，程家的掌柜居然敢过来哭诉，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狠狠地抽一顿不解恨。娃样子就是这样做出来的。


云烨没发疯，他只是认为自己现在做了一个官员就把这个角色扮演好，回家做商人，就把商人的角色扮演好，必须一丝不苟的去做，做官员做到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个好官员，做商人做到自己能力的顶峰，做老师不培育出几个好学生怎么行，这趟险死还生的旅行，告诉了他一个道理，哪怕是演戏，也要全身心的投入。


云烨现在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位铁面无私的好官员，程家掌柜的被拖下去打了板子，然后被赏赐了十贯钱，趴在床上一边哼哼一边发笑。


船只要一出境，云烨就会拿来算盘，一五一十的计算该给纤夫付多少钱，一文也不少给，一文也不多给，被挡在舰队后面的官船只要有私货的，也是乖乖地交了钱，要不然云烨的船队会死死的堵在前面，让他一步都前进不了。


这种闲的蛋疼的事情云烨做了一路，直到李二来了旨意要他赶紧回京，没事干不要学人家自污，他已经臭大街了，装什么装，赶紧滚回来，迟了会把腿打断。


云烨仰天长叹三声，下令全速回京，李二就是人精，傻一点会死啊。


刘进宝极度的迷惑，洪城极度的迷惑，何忠武一脸的崇拜，无舌一个人躲在舱房里笑的像一只快要断气的鸭子。


害怕回京城，现在京城里就是一个巨大的马蜂窝，自己担任的角色就是捅马蜂窝的那根棍子，幕后黑手当然是李二，云烨想通过做一些狗屁不通的事情，让李二下令解除自己的统领职务，他不想当棍子，一点都不想，京城里的马蜂会咬人，一个个的嘴都有拳头大小，自己的身子有几两肉，架得住这么些马蜂咬来咬去？


李二不上当，撤职的事情提都不提，要撤职也是捅完马蜂窝以后的事情，李二一门心思的准备等云烨被咬成骨头架子之后才会撤去他在水师的官职，不行啊，得想办法啊，京城里的勋贵平日里都是称兄唤弟的，大家都有一大堆娇妻美妾等着养活，这样的一大笔钱财没了，还不得找人拼命啊，找李二拼命会没命，只有云烨不大不小不肥不瘦的揍起来不咯手，踹起来脚不疼，是天生的拳头靶子。


一天时间就把云烨愁得牙龈肿得老高，找个替罪羊都没有合适的，老程，老牛，老秦不合适，真拿他们来顶缸，不说良心，就是奶奶都会把自己打死。


李靖是个好替罪羊，可是他躲得远远地在边关，不好抓，李孝恭？也不行，上回老头还从家里拿了一万贯给自己救急，这个人情得领，长孙无忌？算了，想想他以后的威风就害怕，房玄龄，杜如晦自己的资格还不够拿他们当替罪羊。


一夜一夜的睡不着，腮帮子肿得发亮，后脑勺长了无数火疖子，就在他一咬牙，一横心，准备把这事情担下来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


老庄沿着运河跑了好久把家里的书信送到了，厚厚的一沓，看样子辛月有好多话要说，打开看才知道，里面装了好多的信，那日暮也在纸上歪歪扭扭的画了两个亲嘴的人，看不出男女，一水的方脑袋，扁身子，线条手脚，很有阴山岩画的风格，知道这个傻女人很想自己，把她的信捋展了压在枕头底下，晚上再仔细欣赏。奶奶的信里只是简单地要他照顾好自己，早点回来，大丫，小丫，东南西北，润娘，莳莳，小武，都有信来，满满的都是思念和担心。


辛月的信放在最后看，也数她的信最厚，家里每个人的近况都说了一遍，尤其是云宝宝云寿带着她怒闯金銮殿的事情，被她说的像神话，着重描写了云宝宝不到一岁就大有重臣风范，娘娘抱了许久都没有撒尿，是个最听话的宝宝，从皇宫里出来的时候，还呀呀的命令宫女，太监给他开路，不愧是将来做侯爷的料。


云烨看到信，感动的眼泪都要出来了，老子终于有一个仇人了，张亮，好人啊，你既然带头把岭南的收益捐了出来，替陛下背了一个大黑锅，那么替我再背一个小小的黑锅想来也不会介意，岭南之事都是被张亮逼的呀，他一位堂堂国公，指名道姓的要我把他家的财富捐掉，还必须一文都不许剩，否则国法难容，语言是尖利的，语气是肯定的，态度是坚决的，含义却是隐晦的，无非是要云烨睁只眼，闭只眼，随便上缴几个钱应付一下皇帝就好。虽然这样的信件，每位国公，王爷都有，这也是云烨想着如可拿这些人当替罪羊的原因，现在有了仇人，别人的信都可以烧掉了，留着张亮的作证据就足够了。


多好的人啊，及时雨中的及时雨，当晚，云烨抱着那日暮的信，做了一宿的春梦。

第八卷 野人山 第五十九节 李代桃僵


云烨站在船头张开双臂，迎着风作飞翔的动作，鼓起来的腮帮子已经悄然消肿，后脑勺的火疖子也不药而愈，刚洗了一个热水澡，穿着轻衫，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风从敞开的衣襟里灌进来，从胯下钻出去，实在是人世间的一大享受。正在飘飘然的时候，一艘楼船从旁边越过，一个锦衣男子指着云烨哈哈大笑，身边还有两个妖艳的女子依偎在怀里，笑的咯咯的。


笑也就是了，没大碍，云烨知道自己刚才的动作傻得冒泡，问题是这家伙还用果核来砸，这就过份了。云烨坐的是军船，一般的人都绕着走，如今河面宽阔，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没什么牵碍，互不相干就是，就算见到可笑的事情，笑一下无伤大雅，看到是战舰，故意挑衅那就是不知死活了。


云烨仔细看了看，不认识，那太好了，大唐排的上号的纨绔都见过，就是没见过这号的，不给点教训怎么行，水军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对面船上的家伙笑的更放肆了，居然一把扯掉一个女子的衣衫，把一对白花花的乳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更奇怪的是那个女子居然也不知羞耻的故意把胸部挺得更高一些，笑的也越发的放肆。


水军的士卒一个个眼睛都要冒出火来，全都扭头看云烨如何应对，有上官在，还轮不到他们说话。


云烨把船头的八牛弩的弩衣扯下来，喊了一嗓子：“来几个人给侯爷我张弓。”


立马有一群壮汉跑过来，迅速的把八牛弩张开，箭槽里放满了八只带着倒钩的巨弩，冬鱼已经脱得就剩下一条布带子，随时准备跳帮。


对面的人这才发现情况不妙，无奈想跑已经晚了，一个管家摸样的家伙赶紧把一面王旗打开，云烨仔细一看，原来是鲁王李元昌，这混蛋上回因为称心的事情已经和自己闹得很僵了，现在，换身衣衫自己差点没认出来。


这面王旗一打，士卒们就面面相觑，他们不认得字，但是那条四爪的黄龙旗他们认识，这是郡王才能有的旗帜，冒犯他，可是死罪，因为王旗和郡王不分开，对面的人只有可能是李元昌。


对面的李元昌以为已经震慑住了这群丘八，重新把头从女墙后面露出来，指着军船破口大骂，那两个女人还在为他加油鼓劲。


云烨掏掏耳朵，回头对无舌说：“孙嫔，还活着吗？”


无舌目无表情的说：“活着，不过已经五六年没见过太上皇了。”云烨点点头，先把八牛弩的弩箭对准李元昌，再从士卒手里拿过木槌，这就准备放箭。


李元昌又把头缩了回去，在洪城担忧的目光里，云烨一锤子就砸在机关上，老子现在唯恐祸闯的不够大，承乾和青雀都说过小时候被这个王八蛋欺负的不轻，尤其是青雀，对这个家伙可以说是恨之入骨，李二从前线回来送给了青雀一条猎狗作为生日礼物，谁知道李元昌看见了，非要抢夺，那时候的秦王李二还惹不起太子和齐王，长孙就把那条狗送给了李元昌，谁知道这家伙居然把狗杀了，剥了皮，做了狗肉给青雀端过来，吓得青雀尿了好几个月的床，这都是云烨和李承乾闲聊的时候说个他听得，所以，云烨认为，自己只要不把李元昌搞死了，就会屁事没有。


弩箭带着刺耳的呼啸声穿进了楼船，薄薄的楼船哪里敌得住这种杀人的利器，顷刻间整个楼船都在发出哀鸣，上面的小楼轰然倒塌，披头散发的李元昌扯着嗓子喊：“我是鲁王，云烨你们好大的胆子，孤要诛你九族。”


云烨撇撇嘴吐了口唾沫，对士卒说：“给我吧投石机装好，老子今天不把他的这艘破船砸成木头渣滓，我就不是云烨，奶奶的，当老子长安三害的名头是假的？”


士卒们继续去给侯爷准备投石机，一个个都把最大的石头给装在竹筐里，只要云烨劈断牵引绳子，冬瓜一样大的石头就会飞过去。那艘楼船想不成为渣滓都不可能。


“无舌先生，云侯这么干，会不会惹上麻烦？毕竟李元昌是郡王。”


“洪城，你我既然没有云侯聪明，那就待在一边好好看戏，聪明人有时候会做傻事，可是云侯不会，他很有分寸，你没看见刚才的弩箭射进了空楼，这就说明云侯没有杀人的意思，这是他的一种策略，你看着这件事李元昌吃亏吃定了。云侯说不定又会有好处可捞。”


准备投石机很慢，需要一点时间，李元昌看到士兵们嘿哟，嘿哟的把投石机推过来，怪叫一声，撒腿就跑，现在他确认对面的头领就是一个二杆子，敢用八牛弩，就敢用投石机，趁着他们准备的时候放了一条小船下来，自己跳了上去，催促侍卫赶紧划船，逃离这个恐怖的地方，那两个花衣女子，拼命地哀求王爷把她们也带走，可是李元昌光顾着逃命，那里管得了她们。


投石机到位，云烨狞笑着砍断了绊索，大块的石头就从楼船的顶部砸了下去，在阵阵巨响中，楼船已经严重倾斜，估计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沉没。


远远地躲在船头的鲁王府下人，纷纷跳船逃生，只剩下两个女人趴在船头大哭，哀求其他人也带自己走。


“冬鱼，把那两个女人带过来，我们是泄愤，不是杀人。”两只眼睛冒光的冬鱼腰里拴着绳子，一个猛子就扎进河里，三两下就到了楼船边上，猿猴一样的爬上楼船，把两个女人夹在胳膊底下，趁着楼船没沉，又跳进运河里，军舰上的士卒扯着绳子把他拽了回来，冬鱼怪笑着随着绳子飘过来，两只大手扣在两个女人丰满的胸部不时地揉搓两下，看得其他军卒大咽口水。


冬鱼才爬上军舰，云烨就下令对着楼船用投石机猛烈地砸，把他砸成碎片，免得沉了还要影响航道的安全。


雨点般的石头砸过去，彻底的就把一艘豪华漂亮的楼船砸成了碎木块，顺着河水往下飘，还有一些花花绿绿的女人衣衫，箱笼等杂物。


两个女人上了船，跪在甲板上没命的叩头，只希望云烨饶自己一命。


“你们是王府的妃子？”云烨很好奇的想知道李元昌是不是有胆子让自己的妾侍赤身露体的站在人前。


“回军爷的话，奴家不是鲁王府的妃子，是万花楼的歌妓，刚才是王爷要奴婢那样做的，不管我们的事，军爷饶命啊。”


原来是两个歌姬，云烨顿时就没了兴趣，给了两个歌姬两贯钱，就打发人驾着小船把她们送上了岸，然后再冬鱼的腿上踹了两脚，算是惩罚过他了。


李元昌的小船已经上了岸，身边围着几个湿淋淋的侍卫，跳着脚在岸边咒骂，云烨又把装好了箭的八牛弩瞄准了李元昌，李元昌被侍卫一把按得趴下，蚯蚓一样的扭着身子爬下了河堤。


“侯爷威武！”见到云烨的每一个军卒都站好恭恭敬敬的喊上一嗓子，军伍里就这样，面子第一，老命第二，自家主官强势，手下的士卒也会挺起腰板来，行军作战也会增添几分悍勇，主官的性格决定一支队伍的状态，强悍的主官，手下就没有几个孬种，以前水军在军伍里不受重视，地位如同辎重兵，从来都是被嘲笑的对象，现在有了一位强悍的侯爷，自己脸面上也有光彩，只希望侯爷一直是自己的主官，到时候大家军功，财富一样都不会缺。


洋洋自得的云烨吹着口哨打算回到自己的船舱睡个觉，无舌幽灵一般的出现在他的身后，阴阳怪气的说：“侯爷威武，只是威武过后，您打算如何收场？”


“收个屁的场子，李元昌还敢回京，明显的是想找不自在，我有个好学生，名字叫李泰，李青雀，自幼遭受了无数羞辱，其中一大半与李元昌有关，我只要快马告诉李青雀同学，他的仇人回京了，你认为李元昌还有精力找我的麻烦么？”


无舌瞪圆了眼睛，说了一句：“好一招李代桃僵之策，刚才的话，您就当我没说。”嘴里边赞叹边摇着头回了自己的房间，继续去教育那个忧心忡忡好的洪城。


看到无舌回来洪城赶忙迎上去问：“侯爷怎么说，他准备如何应对，李元昌一定会向陛下哭诉，动用军器，把人家的坐船砸了个稀巴烂，差点死了人，而且还是繁华的运河上，如果在无人的地方，还可以把他们全部做掉，如今众目睽睽之下，如何是好。”


无舌拿起自己的茶壶灌了一口茶水，对洪城说：“老天爷，老夫现在才发现聪明人和蠢人的差别是如此的大，同样的一件事情聪明人会处理的让人如沐春风，蠢人总会把事情办糟，弄得血淋淋的还说是为了自己的主子好，陛下把你发配到岭南实在是一点都没冤枉你，真不知道陛下是如何忍受了你这么些年，老夫和你相处了三个月，就恨不得在你一脚踹回岭南，陛下对你们这些故人，真是好的没话说。”


洪城愣了许久，吁了一口气说：“你是从什么时候起一口一个老夫的？以前你总是自称咱家，这么多天我心里居然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宦官，这是为何？”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一节 李二出丑


砸烂鲁王家的船后，水军在运河上就再也没人敢惹，岭南水师统领云烨和鲁王李元昌，为了两个歌姬，在运河上大战一场，最后云烨凭借坚船利器，打的鲁王落荒而逃，抱头鼠窜，如此劲爆的消息顿时就传遍了运河两岸，敢打王爷的侯爷，大唐不是没有，但是为了争粉头，动用军器，这还是头一回。


地方上的观风使认为这纯粹是朝廷之耻，不分青红皂白，弹劾的文书就雪片般的飞向了长安，奏章里没有偏向谁，也不论谁是谁非，只咬准了一点，那就是有伤风化，毫无贵人的体统，要求皇帝将这俩人一起处罚，反正都是败类，是非曲直没有过问的必要。


快马传递要比船快得多，云烨，李元昌还没进京，京城里已经知道俩人之间又起了冲突，善良的老秦唉声叹气，只觉得云烨就是一个闯祸精，自己这个被几家子留在长安的顶梁柱，实在是有些吃不消了。


尉迟恭拍着手大笑，认为这才是军伍里的汉子，自己的东西，谁抢，就揍谁，火气上来，天王老子也不放过，认为这一点，云烨是跟自己学的。


李二放下奏章，揉揉太阳穴，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小子，为了辞掉水师统领这个官职，你还真是煞费苦心啊，嘿嘿，你也有难受的时候？好好地继续做水师统领吧，朕还指望你能多弄些好船呢。”


李泰的眼睛里闪着阴测测的光芒，手拿着两只玻璃瓶子，一只瓶子里装着四五只火红色的蚂蚁，另一只瓶子里装着一只婴儿拳头大小的蜘蛛，看着焦躁不安的两种动物，叹了口气，把蜘蛛放回了架子，把蚂蚁放进一个小竹篮子里，出了书院的大门，准备回长安，好好地参加一下皇族的大聚会。


长安城里这些日子喜事特别的多，前方的大军捷报频传，红翎急使喊叫着大捷穿过朱雀大街，已经引不起百姓的围观了，只是叫声好，就继续干自己该干的事情，胜利不奇怪，要是哪一天传来不利的消息，才是稀罕事，大唐不打败仗。


陛下为了给太上皇祈福，特意下旨，死刑今后只存在两种，那就是绞和斩首，大奸大恶之辈才会被斩首，剩下的就是绞了，就是立个柱子，把绳子勒犯人脖子上挂上去就行，不见血，不像以前动不动弄得满地血，恶臭不说，还招苍蝇，不好，还是挂上去好，有好些人已经在幻想朱雀大街上挂满死尸的壮观场景。


死多少人犯百姓不关心，现在一年也死不了几个囚犯，想把朱雀大街挂满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可是丁口税没了，这才是值得庆贺的好消息，以前家里总是两三个小二，满脸胡子的那个叫小二，还在用尿和泥的也叫小二，现在不用了，可以放心大胆的小三，小四，小五的排下去。


长安城的有些规定在悄然的松动，自从上回特例宵禁晚一个时辰之后，这条旨意，长安两县一直遵照无疑，那些正直古板的官员们也似乎忘记了日落就宵禁的惯例，也喜欢在日落后，让仆人挑着灯笼，去东西两市转转，消消食也是好的。


兴化坊的剧院有了新的曲子，听说是两个私通的男女变成蝴蝶的故事，年长的婆婆，恨恨的啐一口唾沫，给家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说，下场，这就是不要脸的下场，私通变蝴蝶那是抬举了，怎么不变成猪？


不管是变成蝴蝶，还是变成猪，这都是小事，被家里大人允许去剧院接受女德教育的大家小姐，回到家里，一个个都哭成了泪人，还吱吱呀呀的唱两句戏词，看样子被教育的不轻，下回有新的曲目了，再去，连家里其她姐妹一起去，没见家里的姑娘现在整天托着下巴，望着窗外的梧桐树发呆，以前最喜欢的秋千都不荡了，姑娘家就该文文静静的等着夫家用轿子来抬。


没有抓住机会在兴化坊买房子的人家，现在后悔的捶胸顿足，春天梨花开的时候，兴化坊美得让人心醉，碧水，红楼，白花，绿草宛如身在神国，再看看自己家青嘘嘘的庭院，灰蒙蒙的像是古董，人家栽的是梨树，还是把成年的梨树整棵移过来的，梨花落的时候，风一吹，像是在下雪，自己家门口只有榆树，风一吹只有满世界的干枯榆钱掉下来，一天要扫好几回。


魏征没事干总是喜欢到兴化坊来转转，这里一点一滴的变化他都看在眼里，坊市门口的几条大汉见到魏征，都自觉的弯下腰，宰相不尊敬怎么行，虽然这位喜欢穿着旧衫子四处逛逛，可是身份摆在那里，不容人怠慢。


看着这些衣着整齐，手脸干净的人，魏征没有办法把他们和泼皮联系在一起，这些凶恶的人，现在腰里别着短棍，在兴化坊里每隔半个时辰就巡视一次，见到地上有脏东西，会捡起来，见到有孩子摔倒会扶，会把年迈的老人家搀到他喜欢的那颗梨树底下，最让魏征吃惊的是，他们捡到了金发簪，都会贴出告示，请失主来领取。


环境可以改变人，这是云家在兴化坊的管事给魏征讲的，捡个簪子送回来不算什么大事，相比自己一辈子的饭碗，那根簪子什么都不是，每个月九百文的工钱，足以让他改掉坏毛病，足以让他对金簪子无视，至于往日的狐朋狗友前来联络，准备里应外合的干一票大的，这些朋友现在无一例外的断着腿，躺在官府大牢里吃牢饭。


有一个体面地差事，不光自己好过，就连父母家人都高兴，以前狗都不闻的臭人，现在也有媒婆上家里来和父母嘀嘀咕咕说这家的娘子绣活如何的好，那家的小娘子做的茶饭如何的地道，父母也眉花眼笑的东挑西捡，以前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不吝，现在居然知道害羞，头一低就钻进自己的房间，躲在门后偷听，惹得父母和媒婆大笑，这才是一个正常未婚男的反应。


这个秋天，朝廷的抡才大典就要开始，全天下的文人墨客就会齐聚长安，准备参加朝廷的考核，行卷没什么用处了，卷子都是密封的，名字会被糊掉，现在还不知道谁是阅卷官，只知道主考官是房玄龄，副主考是长孙无忌，剩下的两眼一摸黑，往年间，豪迈些的考官会隐晦的告诉考生到底考些什么，但是今年，没人知道，考题还在皇帝陛下的书房里，那些士子不认为自己有能力从皇宫把考题弄出来。


他们不行不代表李泰，李恪不行，这哥俩就被皇帝陛下叫道了书房，然后皇帝陛下神神秘秘的把考题打开，要自己的儿子先做一份，到时候拿出去显摆一下，自己的儿子没资格参加大考，他很好奇自己的儿子到底有什么样的水平，能否取的好成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父皇，这道题孩儿做了不下十遍，其中孩儿提出的大同思想还被李纲先生作为范文在书院展出，这道题对孩儿早就没新意了。


又是韩信点兵题，只不过换了一个花样，韩信变成了牧人，士兵变成了鸡羊，没了纵列，多了腿脚，又成了鸡兔同笼的题目，万变不离其宗，鸡五十六，羊八十三，就是答案。


父皇，您叫我一个书院的高材生去计算土方？这东西孩儿三年前就觉得很无趣，黄鼠挖洞的时候，我就已经做过无数遍了，如果您吧密度概念加进去，孩儿还有点兴趣。


李二以为自己出的题目已经很难了，得到了房玄龄，长孙无忌的一致首肯，认为这些题目该是这些年最难的一次考试，谁知道却被自己的儿子贬斥的一无是处。


李恪是个有礼貌的孩子，见到父亲很不高兴连忙说：“父皇，这些题目不知是谁出的？怎么如此的轻率，太简单了，我大唐的官职就如此的不值钱？这些题目对小黯他们都不是多大问题，他们这样的水平也能做官？岂不是说书院的二年级以上的都可以当官了？父皇，您应该下旨严惩这个不负责任的官员，让他重新出题。”


李二的脸涨的血红，在两儿子的后脑勺一人给了一巴掌，大吼着说：“这是你老子我出的题目，房玄龄，还有你舅舅都说已经很难了，还有后面的为官纪要，我不信你们书院连这些需要实际操作的题目都没有问题。”


李泰捂着后脑勺委屈地说：“您出的实际操作的题，就是错的，衡量一个地方的富庶程度不是看他上缴了多少钱粮，而是需要综合性的看当地百姓的实际收入，牛羊的多寡，粮食的总产，教育的程度，商业的兴盛，有没有工业作坊，甚至人流量的多少，人口增长的速度，新生儿的成活率都要考虑，最后才是上缴的赋税，富庶是一个整体的提高，不是单纯的向百姓要粮食，百姓富庶了，大唐想不富庶都难，所以您的题是错的，至少是不完善的。”


李二一屁股坐回椅子，看着两个儿子说：“书院到底教了你们些什么？”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节 鲍鱼之肆


不信邪的李二连夜把李佑，李黯从书院叫回来，让他们当着自己和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的面把题目做了一遍，没说是大考的题目，只说是自己想要考校一下儿子的功课。


愁眉苦脸的两个少年打开卷子之后，就变得镇定下来，哥俩对视一眼，四个大人明显的看到他们眼中的窃喜，李二心里叹口气，青雀说的没错，这些题目恐怕难不住他们。


果然，半个时辰就做完了，李黯还着重驳斥了最后一题，认为只关注赋税是对大唐江山的不负责任，李佑则规规矩矩的把官府的应该做的各项职能重新列举了一遍，很谦虚地说这是自己的一点浅见。


君臣四人坐在昏暗的烛光下一言不发，李黯，李佑却兴高采烈的拿了父亲的赏赐去后宫探望自己的母亲。


看着门外远去的两个儿子，李二苦笑着说：“这是朕最顽劣的两个儿子啊，玄龄，克明，无忌，你们看，李佑，李黯他们的两道策论题回答的虽然青涩，却也中规中矩，其他的算学，天文，山川，一道不差。青雀，恪儿这两个孩子认为做这种题是在羞辱他们，玄龄，你的幼子遗爱也在书院，想来也难不住他，克明，杜荷在书院，听说成绩要比我的这两个逆子要好，无忌的老四老五也在书院，他们也会认为我们出的题目很简单，这道试题作罢，朕不想书院的十三四岁的孩子都涌到朝堂里做官。”


“陛下，您再用弘文馆的那些名士来试一试，就知道书院和其他的学子的学识到底有多大的差别，然后我们再想应对之策，臣等也把试卷拿回去，多找些人来做，看看结果把。”


房玄龄立刻就看出其中的问题，书院的学生在算学，天文，地理，人情世故上把握的极为精准，但是传统的策论，古言，典故，诗文却还在预料之内，这一科皇帝偏向于实际运用的学科，压缩了那些传统知识的篇幅，这就造成了书院弟子在篇试题上大放异彩的虚幻景象，当然，李泰这种妖孽不能计算在内，他的策论就是老房看了都拍案叫好。


李二忧心忡忡的回到寝宫，不准备去其他妃子那里，直接来到皇后的住所，长孙正抱着小女儿哄她睡觉，李二看到这一幕，自觉地坐在椅子上喝茶，等到孩子入睡之后，才准备和长孙谈话。


小女儿终于睡着了，长孙把她放在纱帐里，吩咐乳娘小心看护，这才来到前厅，从隔厨里取出一些点心，放在桌子上。


“二郎，吃些东西，这些糕点没有放糖，孙先生让你少吃些甜食。”


“朕那里有心思吃东西，李黯，李佑这两个逆子都把朕亲自出的难题一一破解，如果他俩参加大考，一定会考中的。”


长孙惊愕的看着李二，她不敢相信，以那两个小子的心性也能轻松做出丈夫出的难题，不过这种惊讶只是一瞬间，就笑了出来说：“人常说虎父无犬子，您的儿子做出您出的难题，也不是什么让人不敢相信的事情，孩子长进您该高兴才是为何愁眉不展？”


“书院两年的教育，抵得上朕十年之功，现在你何时听说过，李佑，李黯胡闹过？以前还会犯那些让人齿冷的错，可是现在回到宫里，不是陪着他母亲，就是在长安规规矩矩的游玩，皇宫里考校他们学问的先生都对他们刮目相看，可见皇家的教育到底是出了毛病。”


“陛下这是在责怪臣妾呢，教导不好孩子是臣妾的过失。”长孙也有些迷茫，李佑，李黯身上的变化可谓翻天覆地，骄纵，蛮狠，阴毒，渔色，这些毛病居然一样都没犯过，虽然没给以前欺负过的宫女，太监道歉，但是却给了他们很多的银钱作为补偿，现在这两个孩子如果没有以前的恶名声，谁都不会把两个文质彬彬的少年和那些恶事联系在一起，为此，阴妃为了感谢菩萨足足吃了一年的素。


“朕不是在责怪你，就是朕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变化，当初云烨说把他们交给书院，我们就不得过问，哪怕是一些奇怪的事情也不许过问，然后就有了李佑被云烨换心的事情发生，李黯就被绑在柱子上，声称自己亲眼看见云烨破开李佑的胸膛，挖出来了心，给他换了一颗大羊的心脏，虽然刘献把前因后果都给我讲了个通透，可是朕还是不明白，既然是假的，为何会有如此明显的变化？


云烨说久居芝兰之室，久而不觉其香，用这句话搪塞朕，现在想起来，这个混蛋是在骂朕，因为这句话还有上一句，久居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小子，敢说朕的皇宫是鲍鱼之肆，等你回来，朕就把你关进鲍鱼之肆，罪名是现成的，殴打郡王，孙嫔哭的让人心烦，就让李元昌得意一回。”


“陛下，不妥啊，云烨这回可是吃了大苦头，险死还生的给您运粮食，找财宝，有大功于国，一回来您就处罚他，恐怕不妥吧。”


“是有点不合适，那就等他下回犯错，一起处罚，反正他总是犯错，朕想抓他的尾巴，很容易，嘿嘿嘿……”


当李二说这些话的时候，云烨正蹲在船上拿着筷子捞鱼，标准的水煮鱼，锅子上面飘着厚厚的一层红油，青色的花椒串子散发出一股的浓香，洁白的鱼肉在锅子里翻滚，洪城嘴里含着筷子，就等着鱼熟的那一刻。


“嘴里的筷子你要是敢塞进锅里，我就把整口锅子扣在你头上。”云烨对洪城发出最严厉的警告，洪城这家伙吃起饭来总是舍生忘死的，什么礼仪都不顾了，何忠武就文雅多了，按照云烨的吩咐给自己调油碗，无舌也坐的端端正正的，面前放了两双筷子，随时准备出击。


锅开了，云烨才吃了一块，无舌就已经给自己捞了满满一碗，洪城也不甘示弱，烫的兮兮哈哈的也不住嘴，就连何忠武也给自己夹了两大块。


锅里已经没有了，只好再从旁边的鱼盘里倒进去一些，准备下一锅。


“侯爷，这是下官这辈子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咱们关中人原来不喜欢吃鱼，牛羊肉吃惯了，吃不来这些精细的东西，错过了如此美味，实在是不该啊。”说完有从自己的碗里捞出来一块，继续战斗。


“这次回家，说什么都不往外跑了，几乎绕着大唐的边境跑了一个大圈子，人家都是在名山大川游览，赋诗高歌，只有我那里倒霉去哪里，关中的好地方都没有去过几个，亏大了，所以回到家里，先蒙头睡他个昏天黑地，然后再好好地在家里陪老婆孩子，我的小妾就要生了，这时候我还在船上飘着，的确是不该，人一辈子到底想要些什么？什么时候是个够？我满足了，高官厚禄我有，娇妻美妾我有，对大唐我也尽心尽力过，所以我准备三十岁退休，好好地享受自己的生命，无舌，你已年逾古稀，不如趁这次立了大功，随我一起进秦岭混着，混着把这辈子过完，免得临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活得太冤屈。”


“云侯的话是正理，老夫回去就向陛下求告，希望可以得到恩准，这些时间，老夫越发的想要在林泉间悠游，钓鱼，喂鸟，下棋，这些老人家该会的东西老夫竟然一窍不通，老了才开始活命，这种滋味百味乏呈啊。”


听了无舌的话，云烨点点头，捞了一块鱼肉放在碗里，看着一脸尴尬的何忠武说：“你想在仕途发展，这又没错，尴尬什么，你对倭国山川风物了如指掌，正是朝廷需要你出大力的时候，多加把劲，倭国这个国家很特殊，你要多注意他们的动态，他们现在的谦卑，就是为了以后的猖獗做准备，虽然这个时间可能有点长，但是，绝对不能小看。


我们三个都是历经很多事情，只是更想这辈子悠哉悠哉的混过去，你不要苟且。继续向你的目标前进就是。”


何忠武拱拱手算是谢过，不再多言，无舌看了一眼河岸，对云烨说：“鲁王不死心啊，河岸边有他的死士在追随我们，你说要不要把他抓回来？”


洪城嘿嘿的笑着说：“最好鲁王能够打我们宝船的主意，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他零敲碎打的嚼得骨头渣子都不剩，只是这个没胆子的小人，估计只想着告状，现在监视我们。”


“人在哪？为何我看不见？桅杆上放哨的将士也没看见。”


“一点不入流的小法门而已，侯爷如果想看，那还不容易，且看老夫的。”无舌来到船头，抱着已经上了弓弦的巨弩，抵在自己的肩上，瞄着黑幽幽的河岸就射了一箭，弓弦才发出嗡的一声响，河岸上就传来一声惨叫，和一些凌乱的走动声。


无舌侧耳听了一会，放下巨弩，对云烨说：“那些苍蝇跑了，其中一个被我射中了胸腹，估计活不成了，大军在此居然胆敢窥视，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节 恐怖的长安城


船才到洛阳，早在这里等候的萧禹老先生就上了船，见了面不客气，直接命令云烨打开宝库，他要检查一下，估算价值，准备向天下宣布，顺便告诉所有的人皇家是如何的富裕。


露富这种事情只有皇家可以干，其他人都是偷偷摸摸的把钱藏在猪圈里，平日里喝稀粥，穿补丁衣服，逢年过节才会吃上一口肉，美其名曰节俭，只有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个人窝在猪圈里，数着发臭的铜钱，独自享受金钱带来的快活。


把钱藏猪圈这种事情云烨打死都不干，钱就是用来花的，房子修漂亮一点，吃的好一些，马车多挂一匹马，家里的女人穿的漂亮一些，仆人的赏赐多一点，大家都愉快，有什么不好，非得穿成叫花子的模样实则家财万贯的？


都说包子有馅不在摺上，可也不能一口找不着，两口咬过吧，萧禹老先生看过珍宝以后，笑的合不拢嘴，却要云烨低调，低调，再低调，不能再干那种为了争粉头就把人家的船砸成碎片的事，也不能晚上随便射箭，把人当兔子给射死，鲁王那晚就站在岸上呢，身边的侍卫被强大的弩箭带的飞了起来，王爷现在还在打着摆子说：“就差一点，就差一点。”


云烨认为伟大的皇帝陛下把萧禹老先生派来就是个错误，现在需要全国上下都知道国库有钱，而不是低调，人心惶惶的，都担心皇帝陛下穷兵黩武之下会不会加税，有聪明的人认为皇帝陛下免去了人头税其实就是一种策略。


所谓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聪明而又残暴的皇帝陛下先是取消人头税，就是打算让这些傻子先把自己的真实情况暴露，然后，嘿嘿嘿……


聪明人打死都不愿意把自家的八个小三改名字，警惕的看着衙役们横行乡间，忙忙碌碌的给那些隐没人口丈地分田，一边咬着牙说自家就三个孩子，一边羡慕的看着隔壁邻居家的四小子分了口分田和永业田，心里强烈的期盼着皇帝陛下快些把这些傻子的田地收回去，然后再罚款，让他们倾家荡产，那时候自己就会获得最大的满足。


运河两岸的人都看到了满船的奇珍异宝，黄金就堆在甲板上，太阳一照，眼睛都被晃得睁不开，老天爷，中间那株树是什么树？一丈高啊，血红血红的，摇钱树？


“乡巴佬，懂个屁，那东西叫珊瑚，一般的富贵人家有个一尺高的，就可以当传家宝了，皇家就要弄一丈来高的才能显出皇家的气派。”出过门长过见识的斜着眼睛嘲笑那些聪明人。


“萧先生，为什么要把洛阳的府库的金子搬空搁船上？”云烨在黄金组成的金字塔边上问萧禹。


“这是陛下的吩咐，你我照做就是，不要把金子往怀里揣，那不是你的，少一两，你项上人头不保，贪渎国帑，谁都救不了你的命。”


云烨讪讪的从怀里掏出一块金砖放在金字塔上恼羞成怒的说：“这不是诱人犯罪么？您老也知道，小子最是见不得金子，只能看不能动，太痛苦了。”


萧禹老先生很有风度的原谅了云烨的无心之举，站在船头吹凉风，关中闷热的天气是老年人的大敌，在他看来船头的凉风比身后的黄金更加有用。


“小子，老夫的《晋书补遗》雕了阴版，你的《算学初阶》却被堂而皇之的雕了阳版，还一连雕了三副模板，弘文馆里闹翻天了，好些个大儒准备一头碰死在金銮殿上，说是不堪受辱，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他的书就被雕刻成阳版，其他人的书都是阴版，娘娘的书是女人看的，雕成阴版天经地义，可是他们的书都是给男人看的，都是治国安邦的经典，也被雕成阴版，认为是奇耻大辱。


前两天大儒们可能认为碰柱子没意思，陛下给太极宫的柱子包上毯子所以他们也不碰了，准备等你回来去你家碰墙，烈性子的大儒呸了你半个老师李纲一脸的唾沫，九十岁的老人家面前，你半个老师只能唾面自干，说是等你回来就扒了你的皮，给老人家赔罪。”


听老萧这么说，云烨吓得一屁股坐地上，这事太可怕了，得罪勋贵没什么，了不起躲在玉山不出来，谁都拿你没辙，天下的百姓说不定还会以为你在劫富济贫，得罪了地主老财给穷苦人谋福利，伸个大拇指夸赞一声的事情还是有的。


得罪了那些大儒，全天下就只剩下骂声一片了，这个骂声不会只有几天，是会成年累月骂下去，不被骂成登徒子第二才是怪事请，这下好了，云烨和登徒子老兄一个好色，一个窃名，在历史书上交相辉印大放异彩，云家顶风都会臭十里。


且不说别的，云家的女儿就是倒贴也不会有人登门求娶，那样一来，东南西北还有小丫岂不是就会砸在手里，大丫无所谓，云家就是江洋大盗，单鹰也只会觉得门当户对，高高兴兴的把自己的强盗婆娶回去，不愁嫁。


这如何是好啊，以前面对的不过是几个活跃在政坛的伪文人，无论骂他们什么那些正统的文人也只会以为是在夸奖，因为他们骂的更狠，当了官，还算什么文人！


这些埋着头一辈子钻研各种学问的人，只要站出来一个，那些官员就需要矮人家一大截，惹不起啊，只要他们肯出山，皇帝陛下会用最隆重的礼仪欢迎，客客气气的请到书房里喝茶聊天，皇后都没机会见到，长孙如果胆敢跑出来见一下，说不定人家立刻就会拂袖离去，认为是一种羞辱。


一辈子没什么追求，就是想出几本书，教化一下天下，指点一下江山，臧否一下人物，给某件历史疑案定一下性质，如今被云烨抢了风头，这不是捅马蜂窝，这是李二生生的把云烨送进了恶人谷。


“萧师，您得帮帮我啊，要不然我就抢先一步碰死在金子上算了。”云烨拽着萧禹的袖子哀求。


萧禹脸上全是鄙夷之态：“小子，刚才见面，你称呼老夫老萧，见老夫对你藏金子的事不理会，你就称呼萧先生，现在听到大事不好，有求于老夫的时候你就称呼萧师，你这种赤裸裸的小人心态，让老夫如何帮你？阳版啊，开国以来才雕了三部，其中一部就是最新的《金刚经》云侯大才，老夫等着看你家门前车马簇簇，冠盖云集，哈哈哈……”


自古文人相轻，谁看谁都不顺眼，九十岁的老家伙除了颜之推还有谁？不说这个家伙是谁，光说他孙子就让云烨冒冷汗，他的孙子叫颜师古，考定五经，确定楷体文字，撰成《五经定本》，这还是去年的事，国朝为之大庆三天，有这样的孙子老家伙还说孙子考订《汉书》的时候不学无术，偷懒该打，居然窃用了他叔父颜游秦的文章观点来做注释，实在是不为人子。


老家伙北齐的时候就是超级官吏，现在为了阳版的事情打上门来，如何是好？怪不得李纲这样德高望勋的老人家都只有站着挨骂的份，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被他骂是荣耀，不是受罪。不管事情的是非曲直，云烨注定都是一个悲剧。


“萧师，既然大家都喜欢阳版，那就全部刻成阳版就是了，最多费些人手也就是了，钱不够，小子出也就是了，没必要闹得这么大吧？”


“嘿嘿，小子，你以为光是钱就能解决问题？现在全天下传遍了，你云侯的《算数初阶》是我大唐目前最重要的学术研究成果，老夫等人的成果什么都不算，只配出一本阴刻的书，朝廷算是给足了老夫等人面子，是可怜老夫年纪大了，以后再没机会出书，给的赏赐。你说这口恶气，那个读书人受得了，老祖宗都惊动了，小子等着挨揍吧，有本事老祖宗揍你的时候你跑给老夫看看。要是把老人家气出个好歹，嘿嘿嘿。”


萧禹阴笑着看云烨四仰八叉的躺在船上耍赖，心里畅快之极，一直以来都是他吃云烨的亏，现在见到云烨陷进了死局，还是满朝堂的家伙们齐心协力的把云烨送进了死局，看似高雅，为了云烨出书不遗余力，实际上已经把他塞进了火山口，他想知道云烨这回是不是还有什么神奇的办法逃脱。


躺在甲板上的云烨打了两个滚以后忽然跳起来大声的吩咐冬鱼：“冬鱼，冬鱼，咱们调转船头，这就回野人山落草为寇，长安太危险了！”


冬鱼傻傻的看着云烨，不明白侯爷为什么忽然要去做强盗了，这就不去长安了？刘进宝还答应自己到时候赏钱发下来，带自己去趟燕来楼的。


萧禹哈哈大笑，指着云烨说：“你有本事就逃，这件事情不解决，名声臭了，你逃到天边都没用，啧啧啧，阳版啊，三副啊，求都求不来的福气，哈哈哈。”


老家伙没说错，逃是没用的，这事情的确是需要当面锣对面鼓的讲清楚，关老子屁事，老子的书是给学生讲课的课本，用量自然很大，他们写的历史书，周易书，五经这些晦涩难懂的书，有几个喜欢看的，还有几个和尚没屁事干，翻译了几本佛经，也准备刊印出来骗香火，必须得说清楚。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节 献宝


无论如何，军舰还是顽强的把云烨带回了长安城，别人是近乡情怯，云烨是近乡害怕，长安灞水的水陆码头，人头攒动，虽然大家都是来看珍宝和黄金的，没人注意云烨，但是他总觉得浑身冷飕飕的，没一个地方自在。


女人就该呆在家里等远征的丈夫回来，可是这些规矩对那日暮不起作用，云烨需要在现场交接财物，离不开，只能远远地对自家的大肚婆招招手，那日暮站在车辕上，见云烨看到了自己，这才钻进车厢，吩咐离开，她知道丈夫今天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没有时间见她，只要见到他安然无恙就好。


很想立马回家，可是长孙无忌的脸色铁青，不管是谁看到本来属于自家的财富被装进国库都不会太愉快，拍拍箱子问云烨。


“这些就是岭南的收益？”他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家在岭南会捞到不下五万贯的钱财。


“这是其中的一半，还有一半被我在明州给卖了，都是些不值钱的物事，值钱的都在这里。”云烨把箱子也拍了拍。


“陛下前些天给了我一张九十余万贯的银票，就是你在明州贩卖珍宝所得？”


“没错，这样的银票共有两张，一张是领钱的，一张是用来核销的，核销的那张就在无舌的怀里，他不给任何人看。”


长孙无忌一把就拽着云烨进了船舱，压低了声音问：“我家的收益你小子不会真的按照我在信里说的，全部收回国库了吧？”


“长孙伯伯，您何时给过我什么信啊，小侄怎么不记得？陛下的旨意里说了，上缴六成，这是死规定，有无舌在一边监督，谁敢胡来，小侄当然对长孙家的收益结结实实的收缴了六成，只有鄅国公一心为国，决定一文不剩的全部上缴，小侄自然遵从，为这，洪城还动了刀子，砍死了好几个不愿意上缴的家将。您要是不信，张公的书信还在小侄的怀里揣着呢，每个字。每句话都要求小侄不要对他家的产业客气，所以小侄就没客气，一文都没给张公留下，这种视金钱如粪土的胸怀，小侄甚为佩服。”


长孙无忌叹口气说：“张亮与老夫同为天策府旧将，当初遭受酷刑也未曾吐露陛下的机密，不肯攀咬，我等对他的铮铮铁骨极为钦佩，想不到他在得到富贵之后。就忘记了往日的艰辛，你把老夫等人的信件全部不加理会，只留下张亮的书信，你这是要置他于死地啊，云烨，他打你家产的主意是他不对，陛下已经处罚过他了，他也把自己在长安的庄子赔付给了你家，此事就此作罢如何？”


云烨笑而不语，长孙无忌什么时候开始眷念旧情了？处理房玄龄家，杜如晦家，李绩家，活活的把李恪冤死，可曾有过丝毫的手软？这些事情虽然还没有发生，但是史书之上言之凿凿，云烨不相信他会有如此的好心，如果不找替罪羊，那就要自己顶缸，你长孙无忌站在岸边看笑话？树立一个仇人不容易，得用到刀刃上，现在就是时候，不是你一两句话就可以为他开脱的。


见云烨不说话，长孙无忌明白云烨铁了心要往死里坑张亮，因为自己的几句话还让云烨对自己有了看法。


遂摇摇头，上了甲板去清点财物，对于张亮的事情，一句话都不说。云烨把自己的书信略过不提，已是看在长孙冲的份上了，自己没理由为其他人操心。


钱财没到地方，云烨就必须一路相随，不能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这时候如果被坑了，就是张八十张嘴都说不清楚。


无舌自从到了长安，那副死人脸又出现了，洪城也是手握刀柄对那些珍宝寸步不离，每一件，每一样都刻印在他的脑子里，这些东西是自己在岭南一年多苦熬的见证，也是自己恢复爵位的依仗，不容有失。


水军开始在刘仁愿的带领下立寨，长孙无忌在灞水的分支上，划了一截水道专门供水军使用，满船的海带也被云家的管事全部拉回云家，等待云烨闲暇之后处理。


彪悍的军士抬着数不清的奇珍异宝穿过朱雀大街，后面的还在城门口，最里面的已经进入了皇城。


无舌面无表情的立在太极宫台阶之下，手里拿着厚厚的清单，每到一样宝物，就大声的念出来，在登州，云烨已经为这些珍宝制作了极为精美的包装，在猛烈地阳光下，各色宝物熠熠生辉，让前来观礼的官员和使节瞠目结舌。


“北海骊珠一十六颗，五色石山两座，青鼬石一块，翠玉宝石一颗，极品血珊瑚树一株……”


李二就坐在黄罗伞下底下，嘲讽的看着勋贵们脸上精彩的表情，耐着性子看着士卒抬着珍宝从他面前走过，一样都不打算漏掉。


有的勋贵牙齿咬的吱吱作响，攥紧了拳头似乎要择人而噬，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这些东西本该是有自家的一份，如今只能看着它们流入国库，此生要见，已是遥遥无期。


张亮的脸色白的吓人，关中的大日头底下，浑身冷飕飕的，每当无舌念出一个珍宝的名字，自己眼前的金星就要多冒一颗，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大的吓人，还带着回音，只觉得自己离这个现实已经越来越远。


日头偏西的时候，才看见队伍的末尾，云烨手里捧着一个木盒，走在最后，他前面的洪城两只手里抱着一块巨大的金块，见到李二，一句话都不说，把金块放在李二的脚下，自己跪在下面低声啜泣。


两年没见，李二瞅着晒成黑煤球一样的洪城，心里也唏嘘不已，站起来绕过金块，拍着他的肩背说：“这两年苦了你了。”


听到李二原谅了自己，本来有无数话语要说的洪城，顿时觉得委屈无比，不由得放声大哭，头不停地磕在地上，梆梆的，听得后面站立的云烨直吸冷气。


“滚起来，朕的麾下不要软蛋，不就是没了爵位吗，朕还给你，你这两年在岭南的辛苦，朕看在眼里，你的赎罪之心，朕也知道，只要是一心一意效忠朕的，朕何时让他吃过亏？站起来，不要失了大臣的体统。”


洪城抽噎着站起来，看到地上的金块，又抱起来送到李二的面前说：“陛下，这是僚地之主李容世子献给陛下的祥瑞，乃是一大块天然黄金，共计有二十三斤又七两六钱，天地生成，又有一个别称为牛头金，据说拥有此物就拥有上天的眷爱，世子自觉福薄，不堪拥有如此稀世珍宝，特地委托微臣献给陛下，恭祝我大唐千秋万世。”


“朕听说这块黄金上依附了两百多条冤魂，一个山神打鼓，就让庸碌俗子丧命于野兽之口，冯盎至今还在耿耿于怀，也好，宝物有德者据之，这东西也就朕可以消受，你送去后宫，见见皇后吧，她也很担心你的安危。”


洪城鼻子一酸，眼泪又流了下来，拜别了李二，低着头往后宫走去。


李二不知为什么看到云烨就来气，刚才洪城哭的哗哗的，就是心如铁石的人见了都会心生怜悯之意，自己主仆二人一个表现的有情，一个表现的有意，那些个大臣一个个点头嘉许，赞叹不已，只有这个混蛋没心没肺的在那里偷偷挖鼻孔，形象恶劣之极。强忍着要揍他的冲动坐回座位等着云烨觐见。


同样晒得黑黑的云烨一张嘴露出一嘴的白牙，笑嘻嘻的上前先恭祝李二万寿无疆，还没等他说别的，李二先发话了：


“你被窦燕山绑架，为何窦燕山死了，你却好好地活着？你的奏章里说窦燕山与蛟龙大战了三百回合，到底怎么回事，先把这事说清楚，朕迷茫了半年多，就等着你回来给朕解释。”


云烨伤心极了，委屈的对皇帝说：“陛下为何不问微臣是如何逃脱的，偏偏在这些小问题上纠缠？”


“滚蛋，少装出一副恶心样子，从你出事的那一天朕就对你充满了信心，只要窦燕山没有在第一时间干掉你，那么死的一定会是窦燕山，论机变，这个世间你是第一流的，百骑司说你在遁入大河，我就知道，你迟早会回来，只是没有想到你居然越过丛林去了岭南，好本事，快给朕说说窦燕山的事，朕太想知道窦燕山为什么会疯狂到去和蛟龙搏斗，如果朕所料不差，旁边一定有一位吃着东西看大戏的观众，这个观众除了你没别人吧？”


李二拍着座椅的扶手不停地催促，毫无帝王的威严。


“陛下，臣手里拿的可是稀世珍宝，光……”


“光什么，你回来比什么珍宝都重要，快说窦燕山的事情，我很想知道蛟龙的事情。”


见李二非要在这时候听窦燕山怒斩蛟龙的事情，就知道朝廷里有人对窦燕山的死抱有怀疑态度，李二这是给自己一个辩白的机会，免得有人背后嚼舌根，狗日的，给老子下绊子，今天要是不晒晕几个，老子就不姓云。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节 善恶不分


夏日的长安，就像个蒸笼，每天最热的不是中午，最难熬的是下午，今日好天气啊，万里无云，基于朝廷礼仪，帝王在黄罗伞底下，官员就必须立于青天之下，厚重的朝服穿在身上，在烈日下站了足足两个时辰，前面被珍宝和愤怒充满了胸怀，不知不觉间，已经有好几个年老体弱的人已经中暑，面色潮红的在努力坚持，不想失去礼仪。


偏偏李二见到云烨高兴之下，就忘记了他的臣子还站在大太阳底下苦熬，或者说，他明知故犯？


有岭南这碗老酒打底，云烨对长安的烈日还真的不是太在乎，皇帝想听故事，那就来呗，反正我想早点结束献宝的过程，皇帝不允许，我有什么办法，出口气也不错。


云烨把手里的盒子往珍宝堆里一放，顺势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坐下开始给李二讲故事：


“这件事要从臣那天从皇宫里出去说起……后来我在河边的沙子里发现有金子，就告诉了窦燕山开采的方法……”


李二听得入迷，他一生中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斗智斗勇的事情，沉浸在故事情节中不可自拔，对身后传来的咕咚咕咚的声音毫不在意。


“陛下，今日的天气过于炎热，还请陛下早些结束朝仪，现在已经有六位大臣出现身体不适，昏迷过去了。”


忍无可忍的房玄龄终于出声提醒皇帝，大声的把皇帝的心神从畅想里拖回来，李二不悦的往身后看了一眼，吓了一跳，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好几位流着口水的大臣，正在接受御医的治疗。


“哎呀，朕还以为身在军中，快快救治，尔等也快些去阴凉之处饮些去火的药物。今日陛见的时间过长了。”


群臣这才松了一口气，一群人来到太极宫里，抱着加了冰的酸梅汤狂灌了一气，唯有张亮不急不缓的很有派头，他根本就没有感受到外面太阳的热度，机械般的端起酸梅汤，一口一口的慢慢品。


“张公真是好气度，当初一口气把岭南的收益全部捐了出去，又给蓝田侯去信，要求他不得徇私，如今见到那么些珍宝，依然能够气定神闲，实在是我辈的楷模，老夫没有张公的那些雄心壮志，想做这个总管，那个总管的，只想带着全家吃饱喝足就好，如今在你的号召之下姚家损失惨重，若不是杜相求情，云侯又网开一面只征收了老夫六成的份子，一家老小早就饿死了，只是张公你自己要往上爬着做国公，做王爷，或者还有其他的念头，也就算了，为何要拉着我们一起倒霉？如今是不是该对我们有个交代？”


“财帛动人心啊，老夫是个没出息的，就想着家里多些闲散钱，给子孙治下些立身的根本，我们当年把脑袋栓裤腰带上搏命，不就是为了今天嘛，好啊，半辈子的基财如今没了，老张，是不是你给哥哥我补偿一点啊？”


张亮哆嗦着嘴皮子大怒：“当初在这里我只说捐献我家的，没说捐你们的，是你们自愿捐的，关老夫屁事。”


夔国公刘弘基是个暴躁性子，听到张亮这么说，怒斥道：“放屁，咱们勋贵本来就是一体的，当初云烨给大家伙找了一条发财的捷径，这条路好啊，既不违反国法，又不用去贪污受贿，正大光明得来的干净钱，如今没了一大半，你他娘的还嘴硬，要不是你把老子逼到绝路上没地走了，老子会站出来认捐？那时候就是不捐，岭南的最大头是陛下的，陛下的收益就足够支撑西征了，云烨在明州就给陛下在钱庄里存了九十万贯，他娘的还不到岭南收缴的一半，外面摆着的那些东西，里面就有老子的一份。你赔给老子么？”


“刘弘基，老夫在岭南的收益被云烨收缴的一文都没有，家将也被洪城，无舌给杀了，这里面就有云烨的影子，你们好歹还落了四成，老夫血本无归，找谁说去？”


“活该啊，老夫虽然好色，可没有胆子打后辈婆娘的主意，这张老脸还想活人，云烨不把你搜刮干净，搜刮谁啊？你看看这里除了你家的家将死的一个不剩，谁家无缘无故的死人了？除了沙场战死的，老夫家里剩了一条腿的都已经到了洛阳，剩下的四成份子钱一文不少的带了回来，云烨还把一些容易售卖，价值好的东西给老夫留下了，都是混军伍的，这份人情老夫领了，如果云烨要带人杀到你家，老夫说不定会暗地里踹你一脚。”


“你这匹夫……”张亮想要骂人，才张嘴，刘宏基的拳头就砸在张亮的脸上。


房玄龄和杜如晦端着酸梅汤碗，避过一只飞过来的靴子，躲在柱子后面悄悄说话。


“老杜啊，陛下这次把能用的将领都派出去，京师里就剩下这些粗胚，看来陛下是要好好整顿一下这些无法无天的勋贵了，一个个只知道给自己家捞好处，完全不把国家的安危放在眼里，这和程，牛，云，秦四家为了国战不惜破家支援，形成的对比太强烈了，你看着，这回大战结束，这四家一定会再上一个台阶。”


杜如晦伸长了脖子看看广场之上不时传来大笑的李二和云烨，接着话说：“云烨此子，的确对得起他的神仙弟子的名头，多次化险为夷不说，就是这点石成金的本事，陛下就会重重的依仗，户不加赋而国用足这是一种通天本事，他好像知道这个世界哪里有财富可取，如何取，你还记不记得他画的那个玉山书院规划图？当时我们还在嘲笑他自不量力，现在看起来，不出二十年，他就会完成，书院城建成之日，就是他成为一代文宗之时。”


房玄龄往柱子后面看了看，发现外面很安静，张亮一滩烂泥一样的倒在地上抽搐，口鼻处全是血，簇新的官服上全是脚印，胯下位置也有好多，光着一只脚，样子凄惨。


刘弘基还有裴家，张家，姚家好几位刚才动手的公爷，一个个在安静地喝酸梅汤，刘弘基还敞开衣襟扇着风，好像刚才张亮胯下的那几脚与他无关似得。


房玄龄指挥内侍把张亮的靴子给他找回来穿上，对御医说：“张公不小心中了暑，脸磕在台阶上了，你们小心的给医治，然后派人送他回家将养，老夫会给他告假。”


刘弘基呲着牙冲着房玄龄挑一下大拇指，然后继续喝酸梅汤，这多年不上战场了，晒会太阳，全身都不得劲。


广场上的君臣二人已经走到了金水河的边上，坐在柳树下继续攀谈：


“这么说窦燕山还是死在你手里了？”


“陛下，可不能这么说，他真的是和鳄鱼打架，两败俱伤才死的，不是微臣弄死他的。”


“哼哼，你和你的那匹马把鳄鱼蛋吃了，然后跑到湖的对岸，眼看着窦燕山带着受伤的管家去了危险的地方而不通知，这就是打算干掉他，还叫唤什么无辜啊。”


“陛下，窦燕山是乱臣贼子，微臣是故事里的正面角色，您是不是怜惜错人了？微臣被他绑架，吃尽了苦头，您就没有觉得微臣可怜？胖胖的旺财瘦的就剩下一把骨头，微臣现在也被岭南的太阳晒得如同黑人，您居然同情他？”


“你懂个屁，所谓识英雄，重英雄，这是为人君者必须有的情怀，抛去立场不谈，相比窦燕山。你更加的像一个老谋深算，狡猾奸诈的坏蛋，用金子把一个本来十分沉稳的枭雄变得激进，再利用自己先到一步的优势，逼迫窦燕山不得不与鳄鱼做最后的决战，两败俱伤啊。可惜啦，一个枭雄的好苗子。


你最后做的还算是有几分君子风范，埋葬了他，给他里了碑，如果你没有这么做，朕会看你不起，其实你最难得的是没有贬低你的对手，对他抱有三分敬意，把他和鳄鱼，也就是蛟龙大战的情形如实的说给别人听，君子之行隐恶扬善，所以善莫大焉。


小子，你做事情，总能让朕从心底里喜欢，该有的原则不缺，该有的风度不失，该有的坚持不让步，一个狡猾跳脱的浮滑小子，终于长成人了，你师父在天之灵，也该瞑目了。”李二唏嘘不已，一副眼见后辈成人的欣慰模样。


“陛下，微臣归心似箭，这就准备回家，请陛下革了微臣岭南水师统领的官职，微臣这就上缴印信。”


“留着吧，你这样的水师统领朕哪里去找你？别的统领只知道向朕要钱，要粮，要人，只有你可以把叫花子一样的水师，变得富足而且善战，还有钱财上缴，这样的人朕不用，那就太浪费了。回家去吧，朕准你一个月的假期。”


虽然没有达到目的，但是听到有一个月的假期，云烨还是很高兴的，拜谢了李二大踏步的就要往外走，走了没两步，就听李二又说：


“走也没关系，你把怀里的那盒子珍宝留下来再走，那东西已经算是入了国库，已经属于大唐，谁拿谁没命，朕不想这个时候再下令砍你的头。”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六节 李泰求教


封建社会就这点不好，总喜欢无原则的砍人脑袋，这东西又不是壁虎尾巴，掉了还能再长出来。


想到那件珍宝云烨就心痛如刀割，光明之山啊，这是云烨给起的名字，拳头大小的钻石，放在太阳底下反射出的光芒让人睁不开眼睛，是一个部族的珍藏，每到开春就会拿出来祭拜一下太阳，为了让钻石可以多反射几次阳光，他们硬是磨出来了几个简陋的切面。


洪城听说以后，就垂涎三尺，带着人把整个村子围了起来，要他们交出宝石，给他们两车麻布作交换，否则全部杀光，自己去拿。


信仰的力量很强大，村子里人咽着口水拒绝了两车麻布的诱惑，蠢货长老还拿出钻石给每个战士增加力量，让太阳神保佑他的战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这下好了，不用他们发动进攻，红着眼睛的洪城强盗自己就先杀了上来，不要说这些受到太阳神祝福的战士，被财宝迷昏头脑的洪城这时候就算面对太阳神都敢下刀子。


事实证明太阳神敌不过财富之神，那些战士在箭雨中纷纷倒地死去，大唐的弩弓不是披着一层太阳神光辉的土人战士可以抵挡的。


战士死光了，长老抱着钻石站在悬崖顶上，声称洪城如果不给他四车麻布，他就抱着钻石跳下去，最后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以三车麻布成交。


在大唐强盗们呆滞的目光中，长老得意洋洋的把钻石交给了洪城，自己带着剩下的几个战士拖着三车麻布回家，大车算是添头，不用说，过一段时间就会传出，土人长老是如何的睿智，拿一颗石头换了整整三车麻布，大家都有新衣服穿了，至于死掉的那二三十个战士，只是长老传奇故事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点缀。


越是原始的政治就越是残酷，减少了冠冕堂皇的环节，把现实赤裸裸的展现在洪城面前，听到这个故事的后续之后，得知自己成为故事里面被愚弄的蠢货，洪城没发怒，笑的涕泪横流，最后又变成了嚎啕大哭，从那一刻起，他就对这颗价值连城的光明之山充满了厌恶，连碰都不愿意碰，觉得那颗石头比狗屎都脏。


宁愿抱着二十几斤的金块子，也不愿意碰价值更高的钻石，云烨告诉他，那块金子上沾的人命更多，一根筋的洪城就愿意抱着他认为干干净净的金子，也不愿意碰那颗肮脏的宝石，他认为人命不会依附在金子上，那是云烨造的孽，不是金子造的，这种奇怪的理论让云烨迷惑了很久，也没有弄清楚原因，只能认为这是他个人的一种坚持。


财宝放下来，又被李二踹了好几脚，本来不挨踹的，就是被骂了一顿，结果李二打开盒子以后，看到在烈日下如同一轮新的太阳的钻石，顿时大怒，在云烨腿上一连踢了好几脚，然后指着宫门让赶紧滚，免得把他气坏。


什么人啊，我只不过想拿回家显摆几天，让书院里的学子看看先生一趟远行之后的收获，最后还不是要放回国库，这东西是臣子家里该有的？帝王也只能把它放在国库里压仓底，来了什么使节之类的拿出来炫耀一下。


李二现在最喜欢的摆阔动作就是装作不小心把琉璃盏打碎，上回军伍里出了一个猛人，就是那种百骑破万敌的那种，名字叫席君买，李二召见之后，为英雄庆功，席间与诸将畅饮，手持琉璃盏的李二亲手把杯子递给席君买，勉励他多多杀敌，为国争光，在席君买准备双手接过酒盏的时候，李二的手滑了一下，宝光四射的琉璃盏顿时摔得四分五裂，席君买当场跪地自称死罪，李二哈哈大笑说，有席君买这样的勇将才是大唐的福气，区区一个酒盏算得了什么，这样的酒盏还有一个，命内侍拿出来，斟满酒再次递给席君买，感激的席君买当场一刀子就把手拉出来一个大血口子，血流进酒盏，一口喝干，发誓说要为大唐流尽最后一滴血，满意的李二还把那个酒盏赏赐给了席君买，满堂宾客齐声恭贺，不用想就知道那时候的席君买李二就是要他抱着炸药包去炸敌人的碉堡，他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才被撵出皇宫，就遇到一脸奸笑的李泰，拿出一个小瓶子问云烨：“先生，您有没有办法让这东西只盯着一个人咬，不牵连其他人？”


云烨一看就怒了，谁允许他把书院迷阵里的大蚂蚁拿出来的？这东西太危险，一般都是养在巨大的玻璃槽子里，书院费了好大的劲才从一百来只，养成了现在的不到一万只，就这样还不能放到外面去，这东西的适应能力很差，在沙漠里纵横无敌，但是在潮湿多雨的长安，就没了生殖能力，还总是被那些雀雀鸟鸟的叨走一个两个的，弄的云烨想让它成为一道屏障都不可能，现在，这家伙居然把它拿出来当玩具，被咬上一口，跟被烧红的火钳子夹一下没有区别。


喜欢摆弄这些东西的火炷同学不小心被咬了一下，嚎叫了整整一天，这还是在孙思邈精心照顾的情况下。


“谁让你把这东西拿出来玩的，要是被咬了，你是知道后果的，孙先生都没有办法帮你止疼，太危险了，再说这东西要是产生了变异，在长安安家，那可就是大灾难。”


“你又吓唬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工蚁没有繁殖能力吗？谁没事干会把蚁后拿出来，我就是问你有没有办法让他只咬某一个人，不连累其他无辜？快说，我着急着呢。”


云烨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张欠揍的脸，不用说这些蚂蚁是给他准备的，想到这里云烨说：“上课的时候不好好听讲，这种大蚂蚁的有一种保卫蚁后的职责，他们忠心耿耿，为了这个目标宁死不渝，它们辨认蚁后的方式就是气味，记住了，千万不要被蚁后排泄出的一种露水一样的东西在自己身上，要不然，那些蚂蚁就会来找你。下回课堂上要认真听讲，不要只挑自己喜欢的课上。”


李泰非常有礼貌的躬身致谢，对于能解开他谜团的人，他总是非常的有礼貌，是一个好学生。


这次出宫，老庄就带着旺财寸步不离的跟在云烨身后，见到云烨从宫里出来，旺财就甩着脖子下面鼓鼓的钱袋就跑了过来，熟悉的地方让旺财的心情大好。


纵身上了旺财的背上，不用催，旺财哎呀呀的叫一嗓子，就沿着朱雀大街一路杀向了玉山。


旺财的体力真的好了许多，从长安一路疾驰，也没见流几滴汗，远远地见到朱红色牌坊，长嘶一声，速度又加快了几分，把老庄他们远远地甩在后面，铁蹄踏上石板路，就减慢了速度，摇着身子要云烨下来，它准备去购物。


牌匾口等待的云家仆役，见到侯爷回来，跪地上就哭得像死了爹妈，一人踹一脚，才止住哭泣，见旺财不满的打着响鼻，赶紧给旺财卸马具，另一个大喊着“侯爷回府了！”连滚带爬的往家跑。


集市上的人见到全身甲胄的云烨不停地躬身行礼，云烨也笑着回礼，都是乡里乡亲的，拿侯爷的架子可不好。


“侯爷远征辛苦了，听说大军平灭了南方数十个不臣之邦，给朝廷带来财货无数，劳苦功高，老汉的桂花稠酒加了果干，口味还算好，不可不饮。”


这不能拒绝，老汉一年就酿一次稠酒，每回都给家里送一些，得些糕饼之类的回礼，就能骄傲半年，这是他最大的体面，更何况老汉居然学会了文绉绉的劝酒话，看样子练习了很久，端酒的动作都是兰花指，就是不知道和那家青楼学来的。


很不错，正好有些渴，就忽视了老头的兰花指，端起碗一口气灌下去，伸着拇指赞了声好，老头子顿时满面红光，一连声的说：“侯爷大胜而归，小老儿家里还有些，就一起送到府上，请老奶奶也尝尝。”


贩卖醪糟的小贩抱着旺财的脑袋大哭，胖胖的旺财成了高大的骏马，一点都不好看，都是没喝醪糟的缘故，可怜的，都饿成这样了，今天的醪糟不卖了，学人家把糖腌好的桂花一股脑的倒进醪糟里，请旺财喝，旺财欢喜的把脑袋伸进木桶里喝的吱吱有声。


明明是被绑架了，偏偏家里摆出一副家主远征归来的架势，所有的人都在府门口迎接，老奶奶坐在一个太师椅上，扶着拐杖笑眯眯的看着，全身甲胄威风凛凛的孙子从门外跨进来，在她看来，不管孙子是在狼狈逃窜，还是勇冠三军，都是一样的，只要平平安安的回来，就好，至于建不建功，实在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老奶奶越发的苍老了，被绑架之前还是一头的黑发，虽然夹杂一些白发，却不多，只是一年，头发就全白了。


抢先一步下拜：“奶奶孙儿回来了。”老奶奶摸摸云烨的脸，流着泪说：“好，好我孙儿回来了，回来就好。”


旁边的辛月已经哭得都软了，怀里的孩子瞪着大眼睛看这个陌生的男人，那日暮挺着巨大的肚皮，被丫鬟搀着笑吟吟的看着丈夫，全家就她一个坚强的。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七节 潜水（1）


见礼完毕，小丫就炮弹一样的扑到哥哥怀里，抱着他大哭，抽抽噎噎的告诉哥哥，她偷听到奶奶和嫂子的谈话，知道哥哥这些天是被人家绑架了，还是被家里最大的仇人绑架的，她找遍了玉山也没找见哥哥。


给小猫一样的小丫擦了擦鼻涕和眼泪，抱着她说：“哥哥有多厉害你又不是不知道，被绑架的主要原因就是哥哥想把这些坏蛋全部干掉，现在好了，都被哥哥干掉了，以后小丫就可以再去集市上玩。”


小丫吹着鼻涕泡笑着点头，搂着哥哥不愿意从他身上下来，还是奶奶笑着骂她没一点大姑娘的样子，这才很不情愿的从哥哥身上溜下来，莳莳，小武看得很羡慕，现在撒娇这回事只有小丫做的出来。


云烨抱着儿子准备去洗澡，现在伺候他的总算不是那些长辈了，辛月低着头一副很娇羞的样子跟着丈夫进了澡堂子，那日暮大咧咧的扯着嘴也走了进去，奶奶吩咐，今天云家闭了门，谢绝访客，自家人吃吃喝喝就好。


管家老钱特意在大门外贴了红纸，上书，家有喜事，谢绝访客。嘱咐了门口的护卫，除了其余三家通家之好，可以禀报之外，其他的人一概谢绝。


安排完门卫，就开始张罗酒宴，仆役们一个个笑逐颜开的忙里忙外，杀猪宰羊，捞鱼，撵鸡，还从地窖里挑选年份足，味道好的存酒。丫鬟们开始装扮客厅，挂灯笼，抬桌椅，清洗碗碟。


在大唐这个缺少娱乐的年代里，表现自己的愉悦的方式就是吃一顿，如果心情愉悦的厉害，那就大吃一顿，碰到侯爷安全回家这样的大喜事，就狠狠地吃一顿，这样的方式虽然看起来有些庸俗，但是云烨喜欢，看样子全家都喜欢，喜欢到了极致，那就是家里的牛圈里又摔死了一头牛。


老钱看着刚刚还在吃草的，现在躺在地上不动弹的老牛，悲伤地对管事说：“咱家的牛摔死了，现在就去衙门里报备一下，告诉那些官员，咱家已经准备把牛埋了，不许他们上门来看，家里喜庆着呢。”


管事立刻就收起高兴地嘴脸，换上一副悲痛的模样从小门里出去，骑了一匹马，就去告诉官府这个噩耗。


云家的澡堂子很漂亮，荷花型的式样，人躺在花瓣处刚好可以睡觉，才脱了衣服，辛月和那日暮就笑的不成了，云烨低头看看自己白嫩的身体，再看看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四肢，自己也觉得滑稽，和熊猫一个模样。


把辛月扯过来在屁股蛋上抽两下，找一下手感，不错，弹性不错，忍不住又抽了两下，那日暮就算了，大肚婆不敢招惹。


不管婆娘们，三两下给儿子脱了个精光，抱着儿子扑通一下就跳进了池子，水温正好，舒坦啊，把儿子搁胸口上，让他踢腾着小胖腿打水花，自己半眯着眼睛靠在凹槽处休憩，外面奔波了足足八个月，几乎耗尽了心力，还是自己家舒坦，不用总想着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做，到底要不要把那个该死的家伙干掉，冯盎就算有和老天交配的能力也管不到长安来，今天就好好放松，什么都不管。


这话说早了，辛月的衣服一脱掉，云烨立刻就忘记了自己要好好放松的打算，以前她的身子就珠圆玉润的，现在不得了了，生完孩子，身材更加的了得，这还放松个屁啊，必须紧张，一定要紧张，鼻子都快要流血了。


男人就这样，有了孩子他娘，就不要孩子了，小胖孩扔给那日暮，让她们去外间的小池子里折腾，这里只留下孩子他娘就好。


那日暮抱着眼睛滴溜溜转的云宝宝云寿，笑的咯咯的带着孩子去了外间，还非常贴心的把帘子放了下来。


辛月嗔怪的拍了云烨一巴掌，自己还有些不好意思下水，云烨双臂一较力，就把辛月抱下了水池。


进了水池辛月不时地拍掉丈夫那双作怪的手，拿着毛巾给他擦身子，洗澡就洗澡，你给我洗洗，我给你洗洗，洗着洗着就洗出火气来……


那日暮在外间照顾踢腾水的云宝宝，耳朵却竖的老长，听到里面淫靡的声音，不时地发笑，自己的身体也有些发热，冲着里间轻啐了一口，就用毛巾包起云宝宝，从澡堂子里出去，回后堂给他穿衣。


天雷勾动地火，大火燎原之后就剩下一片死寂，两个人挤在一片花瓣里，把花瓣塞得满满的，一动都不动。


“我的腿麻了。”云烨对怀里的辛月说。


辛月扭扭身子不动弹，把头埋在云烨的胸口处，发出猫一样的咕哝声。


“臭婆娘，我的腿抽筋了。”云烨一下子窜起来，光着腚满地乱蹦，刚才的动作太过于激烈，抽筋了，狠狠地在地上踹了好几脚，才松开筋腱。


辛月在澡堂子里都快要笑的抽过去了，他知道云烨这毛病，刚才就是故意的，用来报复他的粗野。老夫老妻了对彼此的身体都了如指掌，平日里的一举一动都形成了习惯，比如云烨喜欢把头垫高了才能睡着，辛月喜欢把腿搭在云烨腰上，这都是一些生活的小细节，包括性事，这是互相取悦的过程，这其中的温柔滋味不是花几两银子买春就能体验到的。


云烨躺在竹床上，辛月给他擦背，看到他肩背上那些刚刚愈合的伤口，就落泪，丈夫不知道在外面受了多少罪，但是回到家，总是开心的，好像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能够难得住他的事情，他和窦燕山之间的交锋，绝对不会是信里说的那么平淡，可是他就说了一句，找了机会把窦燕山弄死了。


她喜欢听丈夫吹牛，总觉得自己的丈夫本来就该是这样的，被一条黄花鱼就给砸的晕过去，丈夫在信里把这件事情当成笑话来讲，可是先一步到家的刘进宝可不这么说。


按他的话来说，就是老天爷要收人了，侯爷把自己绑在桅杆上，手里拿着刀子，万一被龙卷风吸上去，就准备自杀，自己腰里拴了绳子，被风吹得在天上飘，要不是洪城他们拽住绳子，自己可就上了天了，天上什么东西都往下掉，木头，树枝，老鳖，死人，鲨鱼，还有那种把侯爷砸晕的黄花鱼。还有一种掉下来就扎在人身上的鱼，一种八爪的鱼黏在人身上不松手，取下来以后身上全是红色的斑点。


平日里不起眼的小树枝子，在风里面跟鞭子一样厉害，把衣服都抽烂了，好几百斤的大鱼，都被从水里吸上去，在半空里嘴还一张一合的，上百个倭人被龙卷风卷上了天，最后只找到一个完整的屁股，几万斤的鲸鱼被龙卷风带到岸边活活的撞死在岩石上，要不是侯爷发现得早，咱家的船大，一定会完蛋。


想到这些，辛月就恐惧的发抖，这个男人才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他，家里再也不会有什么笑容了，老奶奶整天在佛堂里念经，几个姑姑婶婶麻将也不打了，像没头的苍蝇满世界的找寺庙，道观，尼姑庵，求满天的神佛保佑。小丫，莳莳两个人结伴带着家将，跑遍了玉山，明知没有希望，却一刻都不停息。那日暮眼睛里冒着凶光，用鞭子抽自己带来的草原仆役，那眼光和狼一样吓人。


“想什么呢，赶紧给我搓背，弄干净了，好去祠堂上香，奶奶还等着呢，出去晚了又会被笑话。”


辛月在云烨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发怒说：“那一次不是你胡来，才害得我被长辈们笑话，上回婶婶还说，少年夫妻不要贪欢，日子长着呢，话说男人家的肾水有数，不要亏损过多。把我说的好像狐狸精一样，岂不知在岭南损失了多少，到头来却要我背黑锅。”


全身上下搓了个干净，人都好像轻松了好多，绵软的内衣，是丫鬟们特意拿棒槌捶地软软的才送了过来，很舒服就是不经穿，现在云家的内衣都会如此处理。


天青色的书院外袍，就是这么舒服，不系腰带，松松垮垮，四处钻风。


辛月红着脸跟在云烨的身后向老奶奶请安，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刚才出澡堂子的时候，两人还是说说笑笑的，转瞬间脸就红的像喝了酒，眼睛里却没有一丝的不好意思，还知道把那日暮往外撵，小妾进什么祠堂。


老奶奶不管这些，云家有资格进祠堂的就五个人，老奶奶，云烨，辛月，云宝宝，当然还有那个叫李容的，想起这个名字辛月就不舒坦，好在那个孩子注定要做僚人的王，回不到家里来，所以也就大度的忽视了他的存在。


老奶奶点着了香，云烨接过来，跪拜了三次才恭恭敬敬的把香插在香炉里，老奶奶低声的向列祖列宗祷告，感谢祖宗庇佑，孙儿平安归来，家业兴旺就在眼前，求祖宗继续保佑云家平平安安，子孙繁衍。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八节 潜水（2）


家里面整整热闹了三天，不见外客，只是在家人的围绕下，轻轻松松的过日子，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那日暮坐在炕沿上拿着针在学习刺绣，拿惯了牧羊鞭子的手，怎么也降伏不了那枚小小的绣花针。


云烨用手支着下巴，看那日暮绣东西，绷子上面有一只小羊，肥肥的，眼睛大大的，看着都喜庆，那日暮绣几下，总是皱起眉头又拆掉，皱眉头的样子憨态可掬。


手搭在那日暮隆起的肚子上，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生命的律动，见云烨醒了，那日暮放下手里的绣活，抓着云烨的手在自己的肚皮上转悠。


“哥哥，辛月姐姐说再有十几天，这个孩子也该降生了，你喜欢么？”那日暮看着云烨的眼睛认真地问。


“当然喜欢，是我的孩子，我为什么会不喜欢，不但我喜欢，奶奶也会喜欢，姑姑婶婶，妹妹们都会喜欢，辛月也会喜欢的。”


“哥哥，这个孩子生下来让他和我去草原好么？我很久没有见到大草原了，很想念那些牛羊，青草，我喜欢挤马奶，也喜欢挤牛奶，奶羊的奶不好挤，它们总是到处跑，我也喜欢坐在大大的帐篷里煮奶茶，看着帐篷外面的男人擀毡。嘿哟嘿哟的喊着号子……”


那日暮属于草原，在中原生活她会死的，过去的一年对她来说有多么难熬，云烨清楚，自己失踪，又怀着孩子，那日暮硬硬的压制了自己对草原的渴望，如今云烨回来，这种渴望如同脱缰的野马，再也管束不住。


“你喜欢草原，我也喜欢草原，我喜欢那里的蓝天，白云，牧场，那日暮不要委屈自己，如果喜欢草原，就回去，你是草原上的格桑花，自由自在的在原野里开放才是你的宿命，不要压抑自己，高兴，快乐的那日暮才是我的那日暮，不要学习怎么绣花，你是牧羊的好手，为什么要去学习你不喜欢的东西，如果喜欢那些绣品，就让庄子上的那些女人去帮你绣，绣的多多的，想要什么样子的，就让她们给你绣，自己挑好的要，不好的就赏给你在草原的姐妹，她们也一定会喜欢的。”


那日暮的眼角都荡漾着笑意，捧着云烨的脸说：“傻哥哥，好的才会送给别人，不好的只能留给自己，这是草原的规矩，客人来了，会有最好的乳酪，最肥美的羊肉，客人吃饱了，主人才能吃，这是草原的规矩，我的哥哥，你都忘记了么？”


那日暮兴奋地站起来，似乎要跳，云烨赶紧拉住她，一高兴连自己大肚子的事情都忘了，这个憨憨的女人。


“等到你生完孩子，明年开春的时候你就回去，要不然孩子太小，路上太危险，咱家的孩子还需要接种过一种东西才能带走，你也需要，马上就要成功了，这东西很重要，有了它，草原上最可怕的恶魔也会躲着他，让他平平安安的长大。”


“那是什么东西，祈福的咒语吗？草原上的大萨满也会念经，跳舞，跳的可好看了，我会为我们的孩子请来最聪明的萨满，请十个，不，二十个，让他们围着孩子跳三天三夜，赶走所有的魔鬼。”


云烨撸起自己的衣袖，让那日暮看自己的肩头，那里有三个淡淡的疤痕，那日暮一头雾水的问：“这是什么，你小时候受的伤么？”


“不是，这是一种预防措施，是要预防一种可怕的疾病，你夫君我小时候被师父在身体里注射了无数这种东西，所以，我才能一个人穿越茫茫林海，接受各种考验，没有被一些可怕的疾病打垮，可惜，你夫君没用，只能给孩子们接种其中的一种，相信我，那日暮，很重要，云家的孩子都需要接种，一个都不能少。”


看到云烨郑重其事的说明，那日暮出于对丈夫一贯的信任点头答应，丈夫说很重要，那么，他就一定很重要。


“哥哥，那日暮一定会给你生一个强壮的小男子汉，他会成为草原上的英雄，比雄鹰飞的都要高，比公牛更加的有力气，比萨满都要聪明，还要是一个美男子。”


云烨被那日暮的娇憨逗得哈哈大笑，光着上身坐起来说：“好好，我们一定会生一个强壮的孩子，将来好保护他的哥哥，弟弟，妹妹也保护那日暮。”


“他也会保护您的，让别人再也不能绑架你。”


“好好好，顺便连他没用的老子一起保护，哈哈哈。”


那日暮可能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把头埋在云烨怀里乱顶，两人嘻嘻哈哈逗乐，都觉得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也不错。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少巫婆的存在，才高兴了一会，辛月的脑袋就探了进来，看到两个人恶行恶相的玩闹，立刻就进来干涉。


“喂喂，还是大肚子，经不起您折腾，那日暮，你自己也不注意，伤了孩子怎么办，这么大人了就没个节制，您已经睡了三天了，是不是也该出去走走？几位老国公家，书院里是不是都要去看看？礼物我都准备好了，马车也给您备好了，现在去秦伯伯家还能赶上吃午饭，顺便把润娘的婚事敲定，都大姑娘了，再不嫁人，该有闲话了。”


揪着那日暮的耳朵往上提，看得云烨大怒，把这个扫兴的娘们一把按倒在炕上，照着屁股蛋子就是两巴掌，再浑身上下乱扭胡摸一通，那日暮也悄悄的趁机扭了两把，辛月很敏感，就不能被云烨折腾，一折腾立刻就浑身发软，现在又面孔红红的趴在炕上回气。


三两下穿好衣服，拖着那日暮跑出房门，把巫婆一个人留在屋子里发脾气。


知道侯爷的脾气，下人们早就给侯爷准备了一盆冰凉冰凉的井水，好让侯爷洗脸，大热的天里把头蒙在井水里，说不出的痛快。


辛月在下人面前从来都是贤妻良母的模样，给云烨拿来了绣好的毛巾，贤惠的给他擦脸，另一只手趁机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拧上几圈，下手很黑。


带着老钱出了门，赶着四五辆马车，没别的，就是一大块，一大块的鲸鱼肉，都是找松枝熏好的，除了有一点鱼腥味之外和熏肉没什么区别。


在程家，婶婶看到云烨就哭了一鼻子，指着京城里的那些勋贵骂了个遍，还要云烨把程咬金，程处默弄回来，说这些人就是想看着程伯伯父子回不来才满意。


如今程伯伯已经大胜，程处默也在李绩的麾下捞功绩，高昌已经被大军踏平，如今正在向薛延陀进发，只是吐谷浑不知怎么的，和大唐达成了协议，互不侵犯，而且还是李靖从前线极力促成的，目前还是机密，云烨不知道，不过十六万大军，全是关中府兵，已经汇合，正在一路狂飙，薛延陀，昭武九姓都会被这股洪流冲刷成历史的尘埃。


为了给心惊胆战的婶婶安心，特意来到程家的沙盘跟前，把几个小旗子往上面一插，大致讲解西面的情形，这才让婶婶破涕为笑。


牛见虎居然留起了短须，小胡子让云烨看的发笑，从怀里摸出一块翠玉的挂件，挂在怀里的小牛脖子上，小家伙刚长出来两颗牙，口水嘀嗒的，流了满下巴，还捞起云烨送的挂件就往嘴里塞，牛婶婶看得高兴，从孩子手里拿下挂件，抱过去猛亲，丝毫不管口水糊在自己脸上。


哥俩弄了两个小菜，天太热，就这葡萄酿下饭。


“你这个岭南水师统领是个什么官职，为什么和其他的几路水师将领的称呼都不一样，人家这个总管，那个总管的，叫着都顺嘴，就你一个人叫什么统领，你又不是百骑司的人，只有他们才这样称呼。”


“谁知道，不过你这个泉州别驾是怎么回事？刚才婶婶提起来我才知道有这么回事，你难道在宫里当侍卫的时候调戏了宫女，所以被被发配了？怎么还挂着一个中大夫的操蛋散衔，你是将门，到了地方也该是折冲府的都尉，怎么混文官了？”


“我就是想问你，不光是我一个，长孙冲是长吏，衡州府的，秦怀玉去了舞阳，李得誉去沧州，听说是李靖特意给儿子要的，奇怪的是，一个个都是文官，没一个武职，既然皇命下了我们就只好认命，据说能保留武职的现在就你和处默，还以为你知道，原来你也不知道，我现在就问你，有没有快速把泉州弄得富裕起来的法子？”


“有，不过关你屁事，你就是一个破别驾，上面还有刺史，给你出主意了，的好处的也是刺史，又不是你。”


牛见虎点点头，喝了一杯酒，又说：“我的事情不说，还有三个月才动身，你怎么办，鲁王可是放出话来要整死你。”


云烨从菜盘子里挑出一粒花椒，吃了一大口菜，慢悠悠的对牛见虎说：“我准备潜水，继续潜水，直到鲁王变成傻王再露头，还要躲那些闲的没事干要出书的老头，顺便弄清楚为什么将门都改做文官了，那难道说，文官子弟要改行当将军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九节 潜水（3）


牛见虎自己对出仕文职还是武职并不在意，自己脚上有残疾，这就导致他对马上封侯不抱有希望。但是作为军方的一员，他必须对这样的苗头报以足够的警惕，这些天文官们欢欣鼓舞，这是皇帝要对勋贵们下手的一个讯号，他们毫不吝惜的拿出文官体系中很重要的一些基层官位来安排这些勋贵子弟，很迅速，短短的半个月，就清理出足够的位置，然后就把皇帝的意愿落到了实处。


“文官也没什么不好，哥哥在泉州如果到了刺史的位置，小弟的船队就能排上用场，泉州此地本身没有多少特产，田地也贫瘠，有个好处那就是靠海，哥哥到了泉州，其他的事情都不要管，只要把泉州港扩大，扩大，再扩大，就好，如果有余力，就多建造船只，尤其是出海的大船，小弟保证泉州的百姓靠这个海港就可以活的很不错。”


云烨想了半天，最后得出结论，李二是在担心将门一代代绵延下去，最后会尾大不掉，趁着自己威望还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把那些出色的将门后辈的位置定下来，等到老将们大胜归来，木已成舟，再想改变已经晚了。这一回李二的意志很坚定，不容更改。如果不想造反，也只能如此了。


“小烨，哥哥我的事情不用担心，自从脚残了之后，我就万念俱灰，能有现在这样的结果我已经很满意了，不需要你多操心，只是哥哥我远走泉州之后，家里就多仰仗你了，家父，家母年迈，你嫂嫂又是一个不会管家的，你就多操点心，让弟妹勤来，指点一下，我不想母亲再为家事操心。”


牛见虎是独子，原本按照牛进达的功绩，他不必远走泉州，只需守在长安担任职务，这样家国两不误，是最好的安排，可是在冰冷的现实面前，他必须随波逐流。


从牛家出来，云烨的心情就不好，李二这是柿子捡软的捏，越是和皇家亲近的人，就越是要担负更多的责任，做表率，这三个字沉重而无奈，不管是奸臣还是忠臣，只要沾个臣字，就需要付出各种代价。


贞观朝没有真正意味上的奸臣，李二的光辉在大白天中也是熠熠生辉，只有几个傻子，会去触犯他立下的禁条，他是一个战斗的帝王，从历史上看，还属于那种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人物。


和老秦蹲在后花园烤鲸鱼肉吃，被烟熏过的鲸鱼肉很有嚼劲，表皮被炭火烤的发脆，再刷上辣椒油，蘸上调好的酱汁，的确是人间美味。


“秦伯伯，怀玉要去地方上任职，您就不担心么？”云烨给老秦烤好了一块鲸鱼肉，刷好酱料，放在他的盘子里才问。


“这有什么，老夫少年时就去了济南府当捕快，男儿汉就要四处闯荡一番才好成器，一辈子守家里有什么好的，小子，不要多想，不要多做，只要多看看就明白了，你现在自己满屁股债，先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就行，不要多管其他人的事，润娘这孩子老夫很喜欢，日子也到了，老夫准备让老二十月初六去你家抬人，你看如何？”


老秦不给云烨说其他事情的机会，只是催着他，赶紧准备妹妹的婚事才是真的，看来，他对秦怀玉当文官不太反对，甚至有些欢喜，也好，只要自己舒坦了，怎么样都好。


“如果是袁天罡看得日子您就没必要严格遵守，您自己随便挑个日子都比他看的更加合适，现在这老道的名声臭了，前些天才给张亮看过运程，说他即将远行，大吉大利，谁知道还没过两天，子孙根就被人家给废了，老道的话听不得。”


“胡说八道，袁天师就没说错，张亮的确要远行了，这次是去洞庭湖训练水军，的确算得上高升，至于身体上的残疾，还摆不到台面上，刘弘基这次含怒出手，小子别说你自己说干净的，没煽风点火。”


“小侄才进了长安城就发生了这种事，想做什么事情也来不及啊，这些天小侄就足不出户，灞河上的水军营地都没去看，说是出自小侄的挑唆就太过了。刘公他们还不是我一个小小侯爵能指使的动的。”


秦琼吃完鲸鱼肉，擦擦手，端起茶壶喝了一口水，指指门外，示意他可以走了，老将们都这脾气，只要话不投机就会立刻撵人。


还没走出花园就听老秦在身后喊：“记住了，十月初六，嫁妆备的丰厚些，我不准备给老二多少钱。”


回头应了声是，就匆匆离开，不打扰老秦带着女眷吃烧烤。


李孝恭，李道宗哥俩都在河间郡王府上，李泰，李恪哥俩也在，今天是李孝恭夫人五十大寿，没有叫外人，自己家的兄弟子侄关了门吃吃喝喝就算是庆祝了。


云烨来得正好，酒宴刚开，进了门才知道失礼了，赶紧打发管家去备厚礼，一车子鲸鱼肉实在是拿不出手。


老钱还没出门，李家的大门咣当一声就关上了，李孝恭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备什么礼物啊，等到老夫六十岁大寿，你再备厚礼不迟，今天遇上了就来喝酒。”


只好如此了，作为后辈，恭恭敬敬的给王妃行了礼，没有拿得出手的礼物有些难堪，正在窘迫的时候，李孝恭嗅嗅鼻子，忽然问：“小子，你带了鱼肉？”


“是啊，李伯伯，小侄在海上抓了几条鲸鱼，存了些鲸鱼肉，特意给您送来尝尝。”云烨无奈的说，鲸鱼肉就这点不好，腥味很重。


李孝恭怪叫一声，扔掉手里的扇子，撒上鞋子就跑到院子里看，转瞬间就抱回来一个巨大的荷叶包，用刀子挑开细绳，一大块泛着烟熏色的鲸鱼肉就出现在众人面前，腥味越发的重了，李泰捂着鼻子对云烨说：“太臭了，这东西能吃？”


王妃也嗔怪的看了丈夫一眼，唯有李道宗安坐，眼中也有向往之意。


李孝恭对李泰，李恪说：“你们哥俩没吃过这东西，别看现在腥味很重，可是只要料理得法，这是最肥美的美味，绝对不是牛羊猪之类的肉食可以比拟的，这小子是个吃货，一定知道怎么炮制，正好他今天没带礼物，就让他下一回厨，把这东西弄好，给我们尝尝。”


云烨笑着答应，自己虽然说现在的身份下厨很掉价，但是在长辈面前，就不会有人说三道四，老王妃过大寿，做一顿饭孝敬不算出格。


李道宗频频点头，对有些疑惑的王妃说：“嫂嫂有所不知，云侯少年随恩师远游，见识了天下间各种美食，恰好他恩师也是一位非美味不食的高人，所以在高人的熏陶之下，云侯做出的饭食堪称一绝啊。”


云烨笑着接话：“小侄不知今日乃是婶婶大寿之期，冒然前来已是失礼，且容小侄下厨给婶婶做一碗长寿面以表心意。”


“小子做什么面啊，把鲸鱼肉炮制了就好。”李孝恭急不可耐的要吃鱼肉，李泰的好奇心也被勾引起来，他也很想尝尝鲸鱼肉的滋味。


李泰，李恪和云烨一起来到厨房，云烨在和面，他们哥俩按照云烨的吩咐准备炭火炉子，由于在书院早就很熟悉了，不多时炉子已经备好。


剥着蒜瓣的李泰忽然问云烨：“烨哥儿，你说我准备了五六只大蚂蚁是不是有些少？”


“那看你要干什么了，让一个人吃点苦头五六只就够了，想要把一个人啃成骨头架子，那就是全书院的蚂蚁都不够，这种沙漠行军蚁，咬人虽然厉害，还有一点毒性，那其实不是毒，是一种叫蚁酸的东西，和孙先生提炼出来的那种硫酸很像，但是几只还不足以对人造成威胁，知道你的心思，你自幼富贵，李元昌可能是让你最痛恨的人物，狗的那件事我听你大哥给我说过，所以，我对这种骨子里就是恶人的家伙没一点好感。


知道么？我可以和他起冲突，我是外臣，但是你还是算了，这两天我想了一下，发想利用你来拖住李元昌是愚蠢的，他是你的长辈，不管他对你做出了什么事情，你如果含恨报复，就是你的错，我大唐以孝立国，如果你这么做，就要被铺天盖地的口水淹没，所以很不可取。”


“我不管，不弄死他我此恨难消，一条狗没什么，他的做法让我做了好久的噩梦，母后抱着我睡了两个月才不再做噩梦，对了，你如果把我尿床的事情说出去，别怪我翻脸。”


“不好笑，尿床这件事情一点都不好笑，小泰，你没发现你的噩梦加上尿床，改变了你的心性吗？这是一种病，很严重。”


“可你刚才说我不能出手对付他，否则会对我不利，会对父皇造成困扰，如今大军征战在外，大哥也在军伍，父皇又在忧心朝政，我不忍心再给父皇添乱。”


云烨笑着拍拍李泰的肩膀，多年的教育终于显现了他的成效，历史上自私自利的李泰消失了，杀子传弟这种混账话再也没机会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能给历史书减少一丝黑暗，增添一丝光明，云烨很欣慰。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节 兜售海带


李恪把手的葱放下对李泰说：“你是干什么的，研究了那么多的机关消息，找不出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法子？就算是全天下人都知道是你干的，没证据不就完了，又不是要杀死他，蚂蚁这东西谁都知道是书院的东西，可是马蜂才是刚刚养出来的，还没人知道，你给他洒上王浆，就算是现场有一万个人，马蜂也只咬他一个人，你呀，好法子不用，看来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云烨惊愕的回头看看李恪，书院的马蜂是黄鼠从秦岭里费尽心思找来的，个头大，分量足，尾巴上针足足有一分长，黑黝黝的让人心寒，孙思邈五天就取一次蜂毒，黄鼠在抓蜂后的时候手被蛰了两下，整只手掌肿的发亮，如同熊掌，八天时间才恢复原状，这还是趁早把针刺挑了出来，用了孙思邈的药，要不然还要麻烦。


李泰在自己脸上抽了一巴掌，拥抱了一下李恪，从怀里掏出小瓶子，把大蚂蚁倒进了炭火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一碗臊子面只有一根面条，上面还卧着一只荷包蛋，非常的漂亮，李泰不允许仆役动手自己亲自把这碗面端给了王妃，小时候最疼他的就是河间王妃，云烨和李恪拎着炭炉，仆役端着片好的鲸鱼肉和料汁等物一起进了门。


王妃高兴地端过那碗面，给李孝恭，李道宗显摆一下，在众人夸赞声里就准备吃了这碗面。


“婶婶有所不知，吃这个长寿面可是有讲究哦，这碗面只有一根面条，为了福泽绵长万万不可咬断。”


为了增添一点喜庆的气氛，云烨故意大声的把规矩说了出来，客厅里顿时笑声一片，尤其是李孝恭的几个儿子笑的最是大声，可惜李怀仁不在，否则会更加的热闹。


王妃笑骂了云烨两句，果然把面没咬断就吃完了整碗的面条，众人自然又是齐声喝彩，李孝恭拿起穿好的鲸鱼肉放在谈火上烤，等到外皮稍微发脆，再抹上酱料，辣椒油先给老妻给了一串，然后再给李道宗一串，自己这才拿起一串闻闻，大口的嚼起来。


一轮吃罢，李孝恭喝了口距，捋捋胡须说：“吃大鱼可有个说头，汉书上记载了，巨鱼死，王侯毖，指的就是这种鱼。”


这话说完，满场寂静，都愣愣的看看李孝恭，又看看云烨，不知道说什么好，要知道满座的除了云烨全是王爷，刚才大家只知道吃的是鲸鱼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现在知道了都觉得不可思议。


李孝恭哈哈大笑，一条腿踩在圆凳说：“别惊讶，云小子吃鲸鱼肉还是老夫教他的，所以他不算失礼，什么狗屁的巨鱼死，王侯毖，如果这是真的，大唐的王侯早该全死了，要知道老夫当年在明州，就没少杀死巨鱼，当时全军无粮，杀一头鱼，就可以满足一率的将士吃用，为这，秦王特意重奖了老夫，要知道，当时老夫还不是王侯，陛下还不是好好地活到现在？云小子，你在登州干掉了多少大鱼？”


“不多，三十几条，河北之地遭逢大旱，不打点大鱼实在是不够吃啊。”对于这点，云烨才不再乎呢，宫里面也没少送鲸鱼肉。


李道宗满不在乎的再拿起一串鱼肉送嘴里嚼，嚼完了才露出森森的白牙狞笑着说：“大军无粮，灾民无粮，莫说大鱼的肉，就是吃人肉又如何？史书上以人为军粮者数不胜数，吃条大鱼王侯就会死？我李唐也太不堪一击了吧？小子，记着把鱼肉给家里送一车，要最肥的。”


王妃念了声佛，捂着胸口说：“当年大军战乱，王爷带着大军与前隋交战，晋阳几经战火，没吃的，太上皇那里都只剩下稀粥，家里人口多，我带着几个年纪大的妾侍，在林子里抓青蛙，怀仁他们不是一样吃的香甜？所以说啊，这天生万物就是给人准备的，只要是为了活命，哪来那些讲究，都是那些读书人吃饱了饭，没事瞎捉摸出来的，要是按照他们说的，全天下都饿死算了。”


老王妃的话一出口，就算是百无禁忌了，将门出身本来就没有那些穷讲究，听到众人这样讲，就没了忌讳，再说鱼肉的确好吃，纷纷动手自己烤鲸鱼肉吃。


“小子，你从来不干没目的的事，你给老夫说说，冒险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李泰，李恪，李道宗也好奇的围过来，他们也想知道。


“小子，家里在岭南的收益被你收缴了六成，不过是为了大唐的江山，老夫屁都不会放一个，有新的发财之道指出来，没听你婶婶说了么，家里穷得都要吃青蛙了。”


李道宗，李泰，李恪，齐齐点头，意思是不要把他们也排除在外。


“小子最近有了一个新职衔，岭南水军统领，您知道吧。”


“废话，老夫当然知道，还是老夫举荐的，叫花子一样的船队交到你手里转眼就成了一只豪华的船队，老夫这点先见之明，还被陛下夸奖了，快说实在的。”


云烨请老李带自己去沙盘，准备照着地图给他们好好说说，自从书院把这东西弄成格式化，制定了严格的比例之后，将门家里要是没有一个这东西，都会被人家笑话，听说李二专门请公输家的高人，腾出一座宫殿，专门制作天下山川地理图，连河流都要求有，公输家打算用水银当河流里的水，被云烨堵着门臭骂了一天，这才作罢，现在还在制作，这是一门水磨石的功夫，没有几年时间是完不成的。


李泰在弄经纬度的分割，原点就是太极宫李二的屁股底下的御座，也只能用它作原点，极度自恋的李二对这点看得极重，现在的划分还非常的原始，没有人认同自己是住在一个圆球上，还不停的转动，要是转到下面，岂不是就会掉进虚无？


没理好讲，制定新的长度的时候，李二的手指道腋窝的长度就是一米，这个说法一出，满朝文武马屁如潮，认为非常可行，悲惨的云烨只好把已经做好的米尺，毁掉，重新做，民间还是用以前的尺，工部做工已经开始用米这个单位了。


李孝恭家的沙盘很大，一间屋子被占满了，四周留出空位，供人指点江山之用。


往沙盘边一站，李孝恭，李道周就开始浑身冒冷气，周边的小辈一个个都像阉鸡，耷拉着脑袋不敢看站在前面的几位长辈，云烨早就被磨练出来了，冷飕飕的很舒服，拿起长竹竿就点在扬州，明州，泉州，广州，登州，交州，这几个位置上，开口说话：


“诸位王爷，你们看，这是我大唐最适合船运交通的几个位置，从陆地上需要运转很久的货物，用船来作载体，就简单了，我大唐最大的木兰舟就是千料大船，这回云烨用一只船队就运载了百万担的粮食，将河北的饥荒消灭在萌芽状态，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没有这次海运，河北的灾情，朝廷就会鞭长莫及，等到远处的粮草运到，河北早就饿殍遍野了。


小子极度奇怪，大海之中的物产更胜陆地物产十倍，为何在海边的人却会挨饿？幽州刺史告诉我，巨鱼死，王侯毖，不能杀死阿，小子虽然官职卑微，却也勉强算的上王侯，杀了一条大鱼，小子没事，鲸鱼肉吃了三顿没见肠胃出毛病，还有八爪鱼不能吃，滑天下之大稽，我用铁板把八爪鱼烤了之后请刺史吃，他足足吃了两大盘子，第二天还问我有没有？没死啊，还一个劲的说脆生好吃。


小子带回来的海带，都说是没用的废物，可是小子泡好以后，拌了盘子凉菜，柔津津的很好吃，吃这东西还能预防大脖子病。一种依附在礁石上的黑色海菜，没人敢吃，小子采下来晒干，稍微烤一下，作出来的汤味道极为鲜美，等过几日，您几位有空闲，小子做给您尝尝，保证色香味俱佳。”


之所以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诸位，大海的产出非常的丰富，大鱼杀掉了一些，明年还会来，海带摘掉了，明年还回长，不要把眼睛都盯在这片黄土地上，这片土地养育了我们几千年，早就贫瘠不堪了。


还有我说的那几个海港，向南可以远到黑大陆，那片大陆上盛产象牙，犀牛角，黄金，宝石，向北可以到达渤海国，那里的明珠，皮毛，鹞鹰，哪一样在我大唐不是天价？大食，波斯的女奴，诸位垂涎已久了吧？那么倭国的白银，就不让人眼红？据我所知那里的银矿储量，比我大塘全国都多，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大，大唐不是世界的中心，在汉朝之时，西方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叫罗马帝国，国土面积之大骇人听闻，海洋都是那个国家的内湖，诸位就可以想象他是多么强大，如今那个国家还有残余，国土面积不比大唐小多少，又有一个新生的强大国家诞生，那就是大食，如今他们正在海洋上，陆地上向四处扩张，传播他们的教义。我在岭南抓住了他们的一支舰队，所有的人被我钉死在木桩上立在荒岛上，以为威慑。


“小子，这些话为何在皇宫里不对着群臣说，跑到这里兜售你的海带？”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一节 李二的怨念


云烨一缩脖子想溜，可是被一只死人爪子一样的手揪着脖领子动弹不得，李二皮笑肉不笑的不理会那些对他行礼的宗室，穿过人群来到云烨面前。


“接着说，接着吹，南方航线九十天可以到大食，再行四十余天可到黑大陆，你只说财富，怎么不说其中的艰险？还朝南，方向都搞不清楚就敢胡说八道？北方的渤海国现在风雨飘摇，四处受敌，有心情和你搞贸易？日本国的银子现在还在土里面，你就敢胡说他们比大唐的银矿还要丰富？


上次为了卖蚂蚱，你吹嘘那东西有神效，又是治夜盲，又是利国利民，为何最后只有你云家赚的盆满钵满，朕可怜的将士吃一口蝗虫都要花大价钱从云家购买？黑了心了，现在又把猪食运回来准备糊弄长安百姓，你就忍心骗这些憨厚的人？


每一次卖东西都和国计民生，朝堂大计联系在一起，似乎只要不买你的猪食，就是对朝廷的不忠，对国家的不关心，骗人骗到你这种地步也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李二才说完，一屋子憨厚的王室宗亲一起怒视云烨，刚才被煽动的热血沸腾，差一点就要每家弄几车海带尝尝，幸好陛下英明，及时的戳破了骗局，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脸发烧，一家子围着桌子大口的吃猪食，那情形实在是让人不寒而栗。


李孝恭奸笑着说：“小子，今天除了你婶婶是寿星，落了一碗不错的长寿面，我等今日原来是你准备要宰的猪，先拿出鲸鱼肉这种好东西，再勾引起我等对海带的兴趣，有鲸鱼肉在先，这海带无论如何也不该是太便宜的东西，再加上南北两条航线只要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发大财，如果不是陛下点醒，我等今日就成了长安城的大笑话，小子，老夫现在就让你吃海带，吃少了都不行。”


李道宗已经吩咐仆役们去外面的车子上找海带，如果云烨有心推销海带，外面一定会有，果不其然，仆役一会功夫就端来一盆子发好的海带，众人一看黏糊糊的样子，就觉得反胃，更不要说还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腥味。


云烨被身后那个高大的宦官提着脖领子动弹不得，只好干笑着说：“诸位误会了，小子只是来请大家尝尝鲸鱼肉，海带只是捎带着提一提，至于航线的事情，小子也是道听途说，有这个好机会，当然要请大家一起发财。”


李二坐在最大的一张椅子上，从案几上拈起一块芙蓉糕眯着眼睛慢慢品尝，对云烨的狼狈状态视而不见，坐稳了准备看好戏。


看到李道宗抓起一长条子黏糊糊的海带，就要塞云烨嘴里，只好叹口气说：“王爷，这东西需要做好了才能吃，生的吃了对肠胃不好。”


李道宗看看手里的海带，也觉得不妥，食物么，自然要煮熟了才吃，自己等人不会做，就对云烨身后的太监说：“断鸿，把他放下来，老夫今日要看看他能把猪食做出怎样的美味来，这就做。”


太监看看李二，李二挥挥手，太监的手一松云烨掉下来，揉一揉勒的发疼的脖子，在太监的脚上重重的跺一脚，发现那个叫断鸿的太监若无其事，自己的脚反而被硌得生疼，也不知李二哪来那么些武艺高强的太监。


拱拱手，云烨就带着端着海带的仆役大踏步的出了门，准备让这些土包子们见识一下海带的美味。


看云烨出了门，李二叹了口气说：“你们又失算了，那小子身怀易牙妙术，不要说勉强能吃的海带，就是一根木头经过他的手，你们也会啃的津津有味，他做出的东西味道一定不会太差，问题是你们买回来之后，有这个本事把它做的十分美味么？说到底还是他赢，你看着今天你们还是会买他的海带，还不少卖。”


李孝恭笑着说：“陛下多虑了，无论他说什么我们权当是耳旁风就是，他还能强买强卖不成？这里的可都是我李家的人，他一个侯爷还耍不了威风吧。”


李二烦躁地摆摆手说：“你们没见到他撺掇朕吃蝗虫，见到了就知道你们的赢面实在是不大，蝗虫这东西，皇后都吃了，青雀，恪儿也吃了不少，孝恭，道宗，你俩也没逃掉吧？”


提起这事，李恪的脸就发白，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蝗虫给这个孩子留下的印象太深了。李孝恭哈哈大笑，无所谓地说：“那场蝗灾到底是被我们吃了个干干净净，这些年再也没听说过关中闹蝗灾，有这个功绩垫底，老夫就算再吃些也无妨。”


“怕就怕你一会吃海带的时候也会这么想。”李二放下手里的点心，拿起云烨放在沙盘上的竹竿，指点着地形，给宗室们讲解南方航线和北方航线的区别，南方航线路途遥远，一路上经过的国家，港口众多，如果想做生意，这条航线最好，获利也最是丰厚，北方一直战火不断，所以有危险，在那里大唐的影响力还不足以对挹娄族的野人施加影响……


云烨被挟持到厨房才想明白，今天是李孝恭正妻的五十整寿，算得上是李家的一件大事，每遇到这样的事情，作为族长的李二就会和长孙一起来祝贺，联络一下亲情，毕竟这才是他执政的最大依靠，自己今天没选好日子，原来以为这些傻蛋很好糊弄，人傻钱多，指的就是他们，只要喊几句口号，再摆一些事实，最后给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目标，就会顺利的把海带卖出去，这种普通的商业手法，在后世都烂大街了，但是在大唐他总是那么有效。


可惜啊，遇到了李二这种除了自己什么都不信的顽固家伙，一点面子都不给，被一个该死的太监给拎着悬空中，太丢人了，要不是自己硬忍着没有手舞足蹈，会更加的丢人，算了，跟李二治气只会气死自己，李家的傻蛋是靠不住了，只能找另外一群傻蛋，不知道房玄龄他们在不在家。


李二如果知道云烨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一定会把他大卸八块，那里还能装出一副好族长的样子，给李家的人谋福利？


大唐是个很奇怪的社会，在朝堂上，作为皇帝的李二绝对不允许李家的人沾国家的便宜，但是只要身份一换，成为关陇李家的族长，他就会为家族出谋划策，制定长远的发展计划，同样的尽心。家天下造就了这一奇怪的现象。


李恪趴在门框上看云烨如何处理猪食，那些黏黏的海带真的可以吃？不过砂锅里的鸡汤味道真的很不错，亲眼见云烨把绿了吧唧海带扔进去的，为什么香味会如此的诱人？


海带还可以炖排骨？可以烧肉？那一盘子芝麻海带看上去颜色诱人，用一点辣椒炒出来的海带居然浓香扑鼻，这是什么缘故？他还把海带打成结和豆腐炖在一起，撒上香葱，颜色如此漂亮。


为什么把汤里的排骨扔掉？只留下罗卜和海带？装在一个个小小的白瓷小盅里看上去贵气逼人？一看就价值不菲。


不自觉地走进去，因为云烨正在吃排骨，事实上只要云烨吃的，李恪都不会太拒绝，除了蝗虫这样过于奔放的菜式，他和云烨的口味差不了多少，从盘子里捞了一块排骨，用牙尖咬了一口，还不错，味道很特别，特别的鲜美。


“烨子，这排骨太好吃了，你干么捞出来，可惜了。”李恪吃完排骨才问。


云烨不说话，把一个小瓷盅递给李恪，示意他尝一口再说，李恪接过来，闭着眼睛喝了一口汤，立刻就用勺子把剩下的全部干掉，满怀希望的看着云烨，他还想试试其他的菜。


“小恪，皇后娘娘是不是也来了？现在是不是在和婶婶们说话？”云烨若有所思的问李恪。


“当然在，这个时候娘娘怎么可能不在，现在后宅里一大群女人在哪里吱吱喳喳的说闲话，我妹妹也来了好几个，烦透了，以前大哥在的时候都缠着他，现在大哥去了边关，青雀你是知道的，没耐心，也无趣，所以现在纠缠着我，我在长安的宅子都要变成她们的游乐场了。害的我有家不能归，大多时候都住在书院，家里随她们去折腾。”


云烨叹口气对李恪说：“这里有好几样菜对妇人的保养最是有益，我想娘娘还有婶婶这些上了年纪的人最是需要这些东西，就是你母亲，也很需要，清心明目不算，海带有一样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去除赘肉，对娘娘的风疾大有好处，它在清理肠胃这方面的功效也是很明显的哦。”


“烨子，你就不要对我说这些没用的了，有什么事你说，能帮得上忙的，我一定帮。”李恪随云烨做过无数次生意，自然之道这些话都是些铺垫，都是为了后面要做的事情搭架子。


“其实，我就是想问问，咱哥俩带着这些饭菜，去后宅会不会太失礼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二节 完美的推销


“咱俩是通家之好的晚辈，给长辈请安是因该的，顺便带些美食孝敬，失哪门子的礼啊，你弄回来那么些海带不卖掉怎么成，我听说水军将士等着海带卖了发饷，这是你岭南水军开的先河，其他的水军可没有军饷这一说，为了他们，就算是失礼也要去一趟，最多被那些女人戏弄，又不会要了你我的命。”


李恪现在就是一个标准的商人，只要有利润，面子之类的可以统统不要，在他看来，海带卖出去才是大事，皇家都不吃海带，你指望百姓们会买你的海带？


两个大食盒，一人一个，李恪揪过厨房管事威胁一通，不许把两人去后宅的事情告诉那些正在沙盘房里讨论到哪里发财的男人们。否则会被打板子。


王爷和侯爷要去后宅拍皇后的马屁，不许其他人知道，李孝恭家的管事就是这么理解的，他的职责是厨房，不是后宅，所以就笑嘻嘻的点头答应，云烨还特意赏了一块银饼子。


路过沙盘房还能听见李孝恭杀气腾腾的话：“倭国向来与百济交好，新罗之地虽然心向我朝，却总是被那些百济人拖后腿，无法牵制高丽。如果说这里面没有倭国的影子，老夫第一个不信。如果不是敌情不明，老夫就会帅领大军踏平倭国，以除后患。”


李孝恭会不会去倭国云烨不知道，但是自己一定要去后宅推销海带才是正事，“强攻不成，还不允许我迂回一下？”


花园里很热闹，都是些丫鬟，婆子在出出进进，当然里面还夹杂着好些位讨厌的公主，郡主，比如兰陵就很讨厌。


云烨和李恪一进月亮门她就发现了，在看到两个大大的食盒，眼睛就冒光，云家的东西除了蝗虫让人反胃之外，其他的食物都很好吃，不过母后说那是为国分忧，吃了一点都不亏，是立了大功，如今云烨和三哥拎来如此大的两个食盒，里面好吃的一定很多。


十岁的小丫头有多烦人，云烨深有体会，自己家就要好几个，牙尖嘴利好奇心强，就是她们最显著的特点。


拽着云烨衣服的后摆，咿咿呀呀的要吃的，还要他把食盒掀开给她看看，大她两岁的合浦也跟了上来，她对吃的不太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云烨。


“云侯，听说你被一条这么大的小鱼砸到脸上，就给砸晕了，也太文弱些了吧。”


云烨瞅瞅她两根指头间不到一寸的距离，决定不理她，没工夫给她解释一条一尺多长的鱼从高空掉落之后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会有多可怕，这丫头一定没有学好数学，偷懒了，他的师傅该挨揍。


见云烨不理会自己，高阳也不依了，和兰陵一起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过两个小丫头片子哪有云侯的力量大，依然拖着她们昂然前进。


“云烨，这里是后宅，你就不能斯文一点，你看看把那些丫头吓得都钻到树后面去了”


侯怜儿睁着杏核眼出现在两人的面前，刚刚还在那里对着池子里的荷花念诗的一群公主郡主，现在全躲在桐树后面，躲就躲，干嘛用团扇遮着半边脸偷偷的往过看，小气的样子，让人恨不得现在就抓过来一个强奸，什么人啊。


“怜儿妹子，你就可怜我在你家挨了好几百棍子的份上饶了我吧，太子殿下娶你，我挨得揍最多，还有没有天理了，现在想起来还后怕，惹不起，麻烦您把我身后的两个累赘处理掉，小兄就感激不尽。”


侯怜儿用团扇遮住嘴扑哧的笑了出来，迅速又板下脸说：“你一个大男人欺负两个小姑娘，你还有理了，敢到后院来，就要做好倒霉的准备，对了，我弟弟在书院如何了？”


“还不错，听说偷看考试卷子，被李纲先生弄去搬石头，不垒起一座高有八尺的假山不算完。”


侯怜儿顿时就急了，尖着嗓子说：“你是他兄长，忍心看他遭罪？枉我娘还把你当亲儿子看待，有你这样做兄长的吗？”


“如果不把侯杰当亲弟弟看，他还遭不了这样的罪，男子汉大丈夫做了错事，接受处罚是必然，由于是我接进来的，所以他的惩罚被加倍了，书院在这种事情上没人情好讲，我也不会去讲情，你问问蜀王，他被人揍得时候，有没有找我讲过情？”


其他的事情都可以马虎，书院的事情云烨从不苟且，侯怜儿一想到自己的弟弟在烈日下背石头，就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终于有了点女人的味道。


“嫂嫂，进了书院就没有轻松日子过，小弟与青雀也是硬熬出来的，您看看只要熬到三年级哪一个不是一等一的人才，小杰也会，只不过需要磨练罢了。”


“可是他才十五岁，身子又单薄，你给他那么重的惩罚，我去告诉娘，让她收拾你。”


看着跑步都跑的身姿袅娜的侯怜儿，李恪小声的问云烨：“你把她弄生气了，一会会不会坏我们的事？”


“不会，教育的事情马虎不得，你嫂子也知道，只不过找一个台阶下而已，嘿嘿，我准备开一个女子班，把你几个妹妹也弄进去，比如高阳，兰陵就很合适，书院里为了取蛇毒，养了一些毒蛇，让她们去每天写观察日记最好不过了。”


云烨的话一说完，身后的两个人就立刻松开了他的袍子，兰陵干笑着说：“云烨哥哥，我要去看蝴蝶，好吃的下回再吃。”说完就拉着脸色煞白的高阳跑了。


两人相视一笑，带着食盒进了后厅。


后厅里全是冠带璀璨的贵妇，长孙和李孝恭正妻杨氏被围在正中间，东家长西家短的说闲话，看长孙兴致盎然的模样，没想到她对别人家的八卦也很感兴趣。而侯怜儿则拉着母亲不停地对云烨指指点点，似乎很愤怒。


长孙看到云烨和李恪走了进来，放下拉着杨氏的手，对云烨说：“怎么，今天你也来了？耳朵到尖，家里的喜事你也知道，手里拿的什么？”


俩人给长孙和一屋子的长辈行了礼才回话：“晚辈这是适逢其会，空着两只手到了王府，无奈之下，只好下厨做了一些饭食孝敬长辈，真是失礼了。”


杨氏笑着说：“有那一碗长寿面就足够了，偏偏就你礼数多，堂堂侯爷亲自下厨可是大礼哪，常听王爷夸赞你你的厨艺不输给古之易牙，今天吃了一碗面就觉得此言不虚，倒想看看你做的其他菜式，也让我们这些妇人家开开眼界。”长孙在一边含笑点头。


立刻就有丫鬟涌上来，在小厅里摆好桌椅，现在长安的富贵人家已经没几个人用案几，都是便宜坊定制的圆桌，或者方桌，只是分餐的习惯被保留了下来。


杨氏请皇后和一些有身份的贵妇落座，其他身份不够的就站在外面准备看看云烨到底做了些什么。


一道香辣海带丝，和一碟子蒜香海带就引来一片喝彩声，云烨知道这是客气，没见过海带的人，能知道它是否好吃？这是在凑趣。


“这是晚辈从海边带来的海菜，可惜当地百姓不识，有这样的美味居然在打饥荒，晚辈就研究出几种吃法，教给了当地百姓，现在大家都在吃这东西。”


长孙点点头说：“百姓见识浅薄，正该云侯这样的有识之士引导，世间多一门粮食蔬菜，饥荒的可能就会降低，冲着你这一片心意，本宫也要尝尝。”


长孙拿起筷子夹了一点，吃过之后满意的点点头：“不错，的确是美味，众位姐姐也尝尝，云烨说好吃，一把不会差到哪里去。”


众贵妇这才可使动筷子，侍女早就给每个人的餐盘里放了一点，就连外面站的那些也有份，吃过头两道菜，众人对海带的信心高涨，都睁着眼睛等云烨后面的菜式。


香酥海带，海带炖排骨一端出来，就被丫鬟们给众人分开，裹了鸡蛋和面粉的香酥海带带着一股淡淡的鱼的味道，十分的可口，海带炖出的排骨才是人间美味。


云烨上菜都是有选择的上，竟量让每一道菜式都给她们留下极深的印象，站在长孙身边一面用最温和的语言介绍菜式的优缺点，和它的营养价值，一面给贵妇们灌输海带可以减肥和美容这样的概念，李恪则紧紧随着云烨学习这种把垃圾变成黄金的绝妙手段。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一句话都不肯错过。


每尝过一道菜，云烨就请贵妇们漱一下嘴，再进行下一道菜的品尝，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的土包子们，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享受，长孙不是头一回享受这种待遇，在看到有清茶端上来，熟练地端过来漱了一下口，扭头吐在丫鬟捧上来的水杯里。


那些把茶水喝下去的，顿时面红耳赤，云烨脸上没有丝毫的嘲讽，而是娓娓动听的给她们讲述这样做的道理，还拿冯盎吃螃蟹时喝了洗手水的事情当例子，顿时引来哄笑一片。


长孙侧过头对云烨小声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佞臣，做这种有失身份的事情，不觉得难堪？”


“回娘娘的话，如果您身后也有一万多张嘴等着吃饭，您也会把这事做的尽善尽美。”


长孙点点头，深以为然。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三节 苦情销售法的胜利


狂风卷集着乌云，海面上波浪滔天，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有一支船队在艰难地航行，风帆已经被撕裂，那些强壮的水手在努力的扳动着船桨，一会儿爬上巨浪的顶峰，一会儿滑进地狱般的谷底，有些人被凶猛的海浪卷入大海，来不及呼救，就被山一样的巨浪压进深深地海底，活着的人还在努力的挣扎，继续搬动桨叶，如果什么都不做，船也会被海浪击打得粉碎。


一个精赤着上身的粗壮汉子竭尽全力的控制着船头的方向，让船头迎着海浪，一艘巨大的木兰舟冲破了海浪。从巨浪的顶端冲了出来，船头高高的翘起，发出一阵阵木材将要断裂的声音，掌舵的汉子被捆在船舵上，任凭冰冷的海浪抽击在身上，吐出一口刚刚灌进去的海水，疯狂的朝大海呼唤：“来吧，来吧，爷爷不怕你。”


云烨用诗一样的语言描述了海上的艰辛，擦一把眼泪，哽咽着说：“海浪逐渐平息，乌云也去了远处，那个掌舵的汉子依然牢牢地掌握着舵，似乎还在和海浪战斗，长官来到他的身边，告诉他可以去休息了，他不动弹，长官叹息一声摸摸他的鼻息，发现他已经死去了，手依然攥着舵不肯松开，没办法，长官只好把旧的船舵卸下来，换了一个新的，用麻布把他的身体和船舵裹得紧紧的，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把他们一起送进了大海，船上所有的汉子都站在甲板上送他离开，有人唱起了一首歌，我只记得一句，那就是，让苍天保佑我苦男儿，让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云烨低低的用沙哑的嗓子唱起了这句熙童唱过的歌，屋子里全是低低的哭泣声，座中泣下谁最多？皇后娘娘凤衫湿。


“说起来可笑，付出这么多的艰辛，只是为了给灾民多一些吃食，为了省下粮食，那些汉子自己每天都在吃海带。


我是个贪嘴的，您们都知道，我从小被师父宠坏了，粗粝的食物那里咽得下去，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把海带重新炮制了一下，惊奇地发现，他竟然是绝顶的美味，所以我就从海边带了很多的海带，准备在长安贩卖，给那些士卒换一点好一些的衣衫，精良一些的武器，闲暇时有口酒喝，能给家里的婆娘娃娃，捎上一匹麻布，或者给小女儿买一条五文钱的漂亮丝带就足够了。


刚才高阳笑话我被一条小鱼给砸的昏过去了，那不是笑话，是真的，我很庆幸只被一条小鱼砸着，因为我醒来之后发现，我旁边就掉了一条两三百斤重的鲨鱼，摔成肉酱了，就剩下一套牙齿，还挂在我脚上。”


说到这里云烨又抹了一下眼角，眼泪顿时哗哗的往下流，大声说：“我是娇生惯养下的，虽说跟着师父东奔西走，却没吃过苦头，去过大漠草原也被大军团团的围住，家将，仆役们伺候的周到，草原的日子过的虽然艰苦一些，还远远谈不到吃苦，这回就差一点，就差一点就没命了。”


云烨的一番话顿时又起到了催泪弹的作用，长孙流着眼泪，神色难明的看着云烨，杨氏早就大声的哭起来，侯怜儿也顾不上告云烨的状了，哭的都软了。


不愧是最佳的生意拍档，李恪抽泣着对云烨说：“烨子，你别难过，你的海带我要一千斤，五十文一斤，不许嫌少，这就给我拉回家，我准备每天都吃海带，换的钱给将士们调剂一下。”


人的爱心很盲目，尤其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海带很快就卖出去了好几万斤，这还是云烨不许她们多买，否则，十几万斤海带不够她们分的。


兰陵也拉着云烨的裤腿举着自己的钱袋说：“云烨哥哥，我也有钱，我也买，这钱给将士们的女儿买漂亮的丝带，五文钱的不好看。”


“做梦，别想用几贯钱就买通我，我看到你把两颗漂亮的宝石装起来了，你以为用几贯小钱就能免了你去书院受罪？我会给你找最凶的老师，不怕皇家的那种，每天都打你的掌心，完不成作业挨揍，调皮挨揍，不好好吃饭挨揍，反正你每天都会挨揍。书院里可没有老师替你挨罚这回事。”


兰陵哇的一声就哭了，一下子就引来了所有人的目光。


“好兰陵，好样的，你年纪太小，这些钱自己攒着，不用买海带，你要是喜欢吃，就到我家来吃。”云烨赶紧把她的钱袋还给她，一副安慰她的好人摸样。


“你欺负我，母后，云烨欺负我。”兰陵极力的辩解，自己本来就不想买什么海带，只是想让云烨觉得自己是一个好孩子，不用到书院遭罪，谁知道被人家看穿不说，还威胁了一通，长辈们还以为云烨是好人，不让自己掏钱，看到长辈们怜爱的目光，就知道自己被冤枉的没处诉说，所以哭声越发的大了。


云烨，李恪身轻如燕的从后宅走出来，李恪还不停的给云烨诉说某某王爷家买了两千斤，某某郡王家买了一千五百斤，某某公主府买了一千斤，某某公爵府买了一千斤……。


“记得把你自己答应买的那一千斤加上。”云烨使劲的擦拭火辣辣的眼睛，他妈的，应该选嫩姜，不该用老姜的，太辣眼睛了。


“烨子，我只是说说，就是为了给你开个头，你没必要连我都要坑吧。”李恪顿时叫起撞天屈，认为云烨把奸商的本色发挥到了极致。


“不知好歹，这是为了你好，你第一个说要买的，结果家里一斤海带都没有，让别人怎么说你，叛徒，奸细的帽子你扣得起？”云烨一提醒，立刻如梦初醒，对云烨拱拱手，自己兄弟的确不会坑自己，只是自家的一千斤海带该如何吃完，这是一个伤脑筋的问题。


李二在前厅慢条斯理的喝茶，所有的李氏宗亲也优哉游哉的相互交谈着一会该如何难为一下云烨，不过一个侯爷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每家买上个三五斤的，算是帮称了，好好恶心一下云烨，也算是为族长报了被骗吃蝗虫之辱。


等了很久，没见人影，李道宗就说：“陛下，莫非云烨见势不妙已经脚底板抹油溜了？”


李二摇摇头，想了一下说：“这小子的本事不该只有这两下子，临阵脱逃可不是他的性格，朕现在在想他还有什么手段没事出来，一会啊，不管他送来的饭菜如何美味，我们吃就是了，但是提到买海带，还是那句话，不买，看他还有何手段，朕很好奇，今天的游戏朕就不相信他还能翻盘，等他认输了，我们再买些海带回去尝尝也不晚。”


眼看着太阳已经偏西了，李二脸色忽然变了，站起来对李孝恭说：“事情有变，云烨一定另辟蹊径，孝恭，云烨可以进入你的后宅吗？”


李孝恭的脸色也变了，大叫一声“不好，这小子和怀仁是极亲密的好友，家里的后宅他去过可不是一次了，他要去，家里没人会拦他，我夫人也把他当子侄看待，从不避嫌。”


李二重重的坐在椅子上苦笑着对李唐宗室们说：“看样子，我们家里要吃好长一段时间的海带了，这小子赢了，是我们考虑不周。”


满屋子只有李二，李孝恭，李道宗想明白了，其余众人还是一头雾水，面面相觑，那三位却失去了说话的兴趣。


云烨洗了一下脸，用热毛巾捂了一下眼睛，这才恢复了几分往日的风采，溜溜达达的来到前厅，只见屋子里的人都盯着他看，看得人心里发毛。


李二苦笑着问：“小子，皇后买了多少海带？够不够皇宫里吃一年的？”


云烨小心的回答：“娘娘要买一万斤，微臣说五千斤就足够皇宫上下吃一年的，微臣拿回来的是干货，水泡发了以后，会有好几万斤，所以五千斤足够皇宫用了。”


“告诉朕价格，你千万不要说你买了很多钱。”李二喝了一口水安抚一下自己狂躁的心，劲量把语气放缓和了问。


“不太贵，微臣没敢涨价。”


“不太贵是多少？”李二的急躁的问，他不在乎花了多少钱，只在乎云烨的骗局有多大，自己是不是亏得厉害。


“每斤五十文，童叟无欺。”云烨扒着门框，只要这些人的反应不对，自己立刻就夺门而逃，傻子被骗之后，都会很愤怒。


李二安静的坐下来，李道宗一口茶水就喷在一个郡王的身上，咳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在海边收海带的时候每斤花了多少钱？”


“霍王爷，那东西在海边没法论价，都是那些渔民，一堆，一堆的买给我的，随便给几个钱就打发了，倒是运费花费了不少。”


李二，李孝恭对视一眼，大笑起来，这一天最有趣的时刻，就是现在，几位顶尖智谋大师，在稳赢的情况下被云烨翻盘，钻了空子，而且赢得让众人没话说，现在才明白过来的宗室一起放声大笑，惹得后院里的妇人们派了丫鬟来打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四节 魔鬼的笑容


多余的话再说无益，兴致到了就好，李二大笑着带迷惑不解的长孙回宫去了，王爷，郡王，公爵们也各自带着满脑子疑问的老婆回家，这是男人间的一场游戏，输了就的认，李家人的赌品很好，没有当着人的面抽自己败家老婆的，皇帝说了，这件事是一件雅事，以后还需要多多进行才好，王爷们深有同感，山水总有相逢时，都住在屁大点的长安城里，谁见不着谁啊。


李泰随云烨回书院，坐在马车上不停地问云烨为何为了区区几万斤海带，就哭得如此伤心，实在需要钱，卖给就是，几千贯钱也要费尽心力，不值得，更何况这样做会很没有面子，他自己就是一个很注重颜面的人。


“规矩，规矩很重要，青雀，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里，那么就不能只考虑自己，做一件好事，总要把他的好处发掘到最大，让受益的人群也最大化，这才是做一件流芳百世的好事情的基础，海带需要被长安人接受，最快捷的方法就是皇家首先接受，这东西不是只卖一年的事情，以后每年都会有海带送到长安，洛阳，扬州这些大城市里去的，这是一个新的产业，对每一个新产业，都要小心呵护，好让他们逐渐长成参天大树，大树长成就会带给我们无数的好处，海边的百姓因为海带而受益，中原的百姓也多了一门蔬菜，将来国家也会从中收取不菲的赋税，所以我不愿意拔苗助长，宁愿一点点的让大家接受，不惜耍一点小聪明，你记住了，青雀，以后遇到新产业，不要去干扰他，至少不要去伤害他，毛毛虫还没有蜕变成蝴蝶的时候，我们看不出好坏。”


李泰反驳云烨早就成为常态：“万一毛毛虫没长成蝴蝶，长成苍蝇怎么办？我培育了无数毛毛虫，最后全都长成了苍蝇，成了祸害，岂不是一无所获？”


“那就要看你的智慧了，我的智慧让我足以辨别哪一样是好的，哪一样是坏的，你的智慧还不够，所以你多养些苍蝇出来也正常。”


对于李泰，云烨也从不隐藏自己的心思，心里有什么说什么，说话的方式和语言也从不讲究，李泰也习惯了，所以和云烨在一起，他也很不讲究。


马车没有去书院，而是半路折向了灞水，岭南的水军就驻扎在那里，进了军营，李泰的随从被拦在营门之外，这是规矩，云烨亲自签发了允许李泰进入军营的命令文书，这也是规矩，看似纯属脱了裤子放屁，云烨李泰两个人却执行得一丝不苟。军营里的刘仁愿也没有丝毫想要省略这些流程的意思。


没有看其他的东西，云烨带着李泰去看那些没了舌头的奴隶，这些人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总算有了几分人的感觉，见到云烨知道扑到在地行礼，也知道感激这些黄皮肤的人对自己的善待。


三百三十四人，这是活着到达长安的人数，有一些在路途上就因为身体以前遭受了极度的虐待之后稍一放松，就一一死去了。


云烨仔细的检查了他们的嘴，确定他们每个人都没有舌头，对跟在后面的笑苍生说：“告诉他们，如果有识字的，我想雇佣他们，做一些书面的工作。”


笑苍生大声的把云烨的话传达给了那些人，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也对，大食人是不会允许一个识字的人上船的。


见没有人站出来，都在摇头，云烨点点头对笑苍生说：“笑苍生，你现在有一个选择，你立刻就会成为朝廷的六品官员，以后上升的可能性会很大，但是你注定需要不为人所知的默默无闻一生，但是封妻萌子一样都不会少，你的一生都会在朝廷的监管下，你和别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会有记录，考虑一下回答我，我只给你一天的时间。”


“侯爷，把花娘接过来吧，我只有这一个条件，剩余的不用考虑，我半辈子都在为成为官员这一目标努力，莫说以后不能见人，就是把我一个人关在大牢里只要有官服穿，只要我的后代成为官宦子弟，就没问题。”


李泰奇怪的看着云烨和笑苍生在互相交流，却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到云烨命人给了笑苍生两百贯钱，让他去长安舒舒服服的享受一个月，这才发问：“烨子，今天的事情一定很重要，你我都没有随意任命官员的权利，但是你刚才说的很有把握，莫非你已经被我父皇授权了？”


看着远去的笑苍生，云烨摇摇头，指着那些奴隶，对李泰说：“有一件极为隐秘的事情需要这些人去做，笑苍生是和他们交流的唯一渠道，除非皇家有更加可靠地人选，我才不会用他，你家有这种专门的语言人才吗？”


李泰摇摇头说：“没有，至少我没有听说过，这些不能与外界交流的人的确是做隐秘之事的，最好人选，你还没说到底是什么事。”


“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魔鬼，有了这东西，所有的坚城都只会成为瓦砾，你可以把它称之为神雷，是一种人可以掌握的神雷。我制作出来了一些，但是它的威力应该还能更大一些，这些就需要你自己去研究，于公于私，我不能再碰这东西一下。”


李泰的脸色煞白，他又回想起云烨坐在太极宫顶上四周闪电乱窜的场景，也就是看到了云烨如同神祗下凡的模样，才坚定了他一心想要在那些未知的领域里淘到珍宝的意志。


“人可以觊觎神的力量？”李泰看看四周无人，才小心地问云烨。


“青雀，你去寺庙道观里去看看就知道，神其实都是人，你家的先祖老子最初也是人，只不过后来被后辈们送上了神坛，也就有了各种不可思议的能力，神的能力其实都是人赋予的，这话我只对你说，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你能理解。等你学问再深一步之后，就会衍生很多的烦恼，当你不停的追根寻底之后，会奇怪的发现，一切神怪都是用物理能说得通的。”


李泰是整个大唐最接近现代人的一个人，这些年通过不断地学习，他不停在为自己发现了神的秘密而窃喜，现在听到自己也可以掌握神的力量之后，激动地浑身战栗。


云烨是不能拥有这些力量的，李泰很清楚，他同样清楚，只要自己接下了这个差事，同样会与皇权无缘，这个东西不重要，他只想看看神到底拥有什么样的力量。


两个云家的家将从船上抬下来一个用火漆密封好的箱子，在检查完封漆完好之后，云烨从脖子上取下一把钥匙小心的打开了箱子，只见里面用油纸包好的粗大竹管依然干燥完好，这才松了口气，这是自己在船上一个人配置的火药，还是威力最大的那种。


安排好了一切，又拉着李泰做了见证，这才往长安走，云烨执意要拉火药的马车离自己远远地，周围护卫的人还要少，不许超过三个，一柱香的功夫就要停下来检查一次，看看情况，走走停停直到天黑才进了皇城，箱子被云烨放在空旷的地方，不许其他人靠近。李泰特意找侍卫首领，请求把防卫的等级再提高一下。


李二用完晚饭，正准备休息一下，在花园里散散步休息一下，听到内侍禀报说魏王，蓝田侯求见，却不来他的寝宫，而是待在前殿不进来，这两个小子什么时候如此有礼貌了？


也不耽搁就来到前面，见云烨和李泰肩靠肩的抱着腿坐在宽大的台阶上，直愣愣的瞅着一个箱子，箱子周围还有持刀的护卫，侍卫首领也全身甲胄的守在旁边，太过分了，就算是再稀世的珍宝，也不值得如此劳师动众。


背着手轻咳一声，听到动静的云烨和李泰立刻就站起来迎接皇帝。


“那是什么？”李二指指那只箱子。


“臣在岭南时用来打鼓的东西。”云烨规规矩矩的回答，李二一定知道天神打鼓的事情，这些天一直不问，其实就在等待云烨给他解释，他相信云烨不会在这种问题上欺瞒他。


大踏步的走到箱子跟前，伸手就要掀开箱子，“陛下且慢。”云烨连忙喝止，李二不知道其中的厉害，万一出事就麻烦了，更何况他还叫那个提着灯笼的侍卫靠近一些，天太昏暗，看得不清楚。


不得不说李二有一个好习惯，那就是听人劝，云烨喝止了以后，果然停下不动弹了，云烨打开箱子，抱出来一个粗大的竹管拿给李二看。


“就这东西？你就靠这东西撵的满山野兽乱窜？”李二很看不起云烨粗糙的手工，竹子也不挑两截好的，疤疤癞癞的，竹子口上胡乱的塞着一截木头，钉的很紧，只有一个小小的孔洞里伸出长长的一截灰色的纸绳，完全和他想象中的神器不一样。


“把这东西弄响，朕要听听山神怎么个打鼓法。”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五节 放了两个爆竹


“陛下，这东西不适合在皇宫里演示，请陛下耐心等到明日，我们去南山演示如何？”李二不知道这东西的厉害，云烨自然清楚五斤重颗粒状的黑火药可以产生多少能量，更何况自己担心硝不纯，特意提纯了一下，这已经是准军事化的东西了，在皇宫里演示，会把后宫的美人们活活吓死。


“朕就不信一个小小的竹节能发出多大的响声，过年烧爆竹，你以为朕没见识过？点着药捻子就好？简单，断鸿，一次弄两个，朕好久没听过爆竹的声音了。”


云烨还要说话，却被侍卫拖到一边，李二兴致盎然的准备看这个比较大的爆竹，他从不相信什么山神打鼓，以为云烨烧爆竹的声音大了点，人多了点，就和他秋猎一样把野兽撵到一个固定的通道是一个道理，更何况今天在云烨手里吃了亏，自然想要找回自己的面子，刚刚还夸他能听进去劝谏之言，转瞬间就变得狗屁不通。


“陛下，求您了，一个个得放，要不然会死人的，否则太极宫都有危险。”李泰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这也说得太夸张了，雷电都没这本事一下子就把太极宫击垮。


“真的？”李二斜着眼睛看云烨，见他一脸的惶急之色，不似作伪，挥手就让侍卫松开云烨，挠挠鼻子，又对断鸿说：“那就埋到土里，就埋在真很喜欢的那颗鸭脚树下，有树挡着，不会有问题。”


断鸿比无舌听话的多，迅速的就挖好了一个坑，把两个巨大的爆竹埋坑里，只要李二一声令下，就准备点火。


那家伙手里晃来晃去的火把实在是吓人，给云烨一千个胆子也不敢在十斤黑火药旁边拿着火把到处乱晃。


想把李二拖到后面去，二十米的距离绝对会死人，可是拖不动，李二脚下站得很稳，云烨的力气不够。


“断鸿，你他娘的要是赶点火，老子一定把你碎尸万段。”云烨顾不上什么礼节了，努力的把李二往后推，李二来了兴致，笑嘻嘻的就站在那里不动弹，似乎云烨发急他非常愉快一样。


“李泰，快过来帮我。”断鸿他娘的手只要一抖，就会出大事，更何况这家伙一脸坏笑的把火把在药捻子上晃来晃去的。


李泰对云烨的话比较相信，见他说话都带着哭腔，咬咬牙，两个人一起把李二推到了宫墙后面。


“不错，不错，两小子都长力气了，以前你们可没有这种力气，好啊，算是长大了，云烨，这东西真的很危险？”李二到现在还以为是两个后辈在开玩笑，他很享受这种类似亲情的关心。


李二安全了，断鸿死不死的没人关心，可是一想到两个炸药包云烨就想哭，捻子的速度不一样，一个炸开了要是把另外一个炸飞，老天爷才知道会飞到哪去，哆嗦着对李二说：“陛下，一次点一个好不好，这一个点了，要是声音您不满意，咱们再点两个如何？”


“为了你们的孝心，朕才退到这里，当年就是千军万马，朕也从未退缩，小小爆竹何足道哉。”


“这不是爆竹，这是杀人的利器，爆竹我也放过，这东西是我弄出来的，虽然没有达到最好，却也不容小视，它和爆竹两者没有可比性，陛下，我们明日在南山实验吧，您要是在皇宫里试验，会有伤亡的。”


李二第一次开始认真了，瞅瞅远处的断鸿，再看看云烨，刚才的话让他的心里痒痒的，很想现在就看看。


“既然如此，此物就更加不可为外人道，就在皇宫里试验，断鸿，点火！”云烨很没礼貌的请李二张开嘴，捂上耳朵，李泰也被做了同样的要求，他自己闭着眼睛挡在李二的身前，不是他不怕死，而是李二出了事，云家就没活路了。


眼看着药捻子嗤嗤的冒着火花钻进土里，断鸿居然还在大摇大摆的往回走，不时地回头瞄一眼埋火药的地方。


云烨眼睛眨都不敢眨的盯着土堆看，准备看另外一个会不会被炸飞。


晴空霹雳都不能描述那一声巨响，断鸿被气浪推得飞了起来，李二喜欢的那颗碗口粗的鸭脚树也从中间折断。周围的侍卫全都抛掉手里的刀剑，耳孔里有鲜血渗出来。


云烨的耳朵嗡嗡的作响，他确切的只听到一声炸响，不好，还有一枚，眼睛滴溜溜的朝头顶查看，只有漫天的尘土，夹杂着泥土，石块从天而落，李二不愧是久经沙场的统帅，静定能力就是超人一等，一只手拽一个，就把云烨和瘫倒在地上的李泰拖到墙角。


三个人瞪大了眼睛找另外一个炸弹，没见踪影，只听见土块石头砸在墙上噼里啪啦的声响，这才松了一口气，惊魂未定就听见后宫又响起了一声巨响。一股灰尘冲天而起，三个人一起坐在地上，捂着脑袋，惆怅不已。


李泰忽然跳起来惨叫了一声：“母后”说完就撒丫子往后宫跑，云烨紧紧跟随，李二怔了一下，也跟着往后宫跑。


老天爷，还好长孙住的立政殿没事。太上皇的大安殿也没事，遭殃的是李二的寝宫甘露殿，大吉殿、百福殿、武德殿、承庆殿、万春殿这些嫔妃们住的宫殿也没事。就是满世界都是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跑的太监宫女，昏厥过去的也不计其数。


甘露殿倒了半边，手里拿着剑的长孙披着一件披风，里面穿着睡衣，凤眼圆睁，云烨看到她的剑上有血，不知是哪个倒霉鬼的，正在大声的吩咐太监宫女搬甘露殿的砖头瓦块。头一回发现长孙杀气腾腾的模样，很害怕。


“云烨，怎么回事？”长孙的眼睛里在冒火，这时候顶上去挨上一剑就太划不来了，只好装着耳朵听不见茫然的摇摇头示意听不见。


李泰嚎哭着就抱住了长孙，哭号的声音委屈之极，李二挠着下巴出现了，明显看到长孙松了一口气，身子摇摇欲坠，手里的剑也掉了下来，眼泪哗哗的，今天在李孝恭家就流了很多，现在依然很多。


后宫里好多的妃子宫女都衣衫不整，有的还光溜溜的身材不错，估计刚才是在洗澡，这里不是云烨和李泰俩个呆的地方，赶紧撤退。


拖着李泰的胳膊好不容易出了内宫，把李泰扔在花坛上，连忙去看剩下的四颗爆竹，现场太凄惨了，断鸿挂在树上直哼哼，从那截扎进肉里的树枝看，断鸿幸好是宦官，要不然不死都会再一次成为宦官。刚才还耀武扬威的侍卫统领，现在蓬头垢面的在地上爬，其余的侍卫也是哀声一片。


不管他们，云烨把翻倒的箱子正过来，见里面其余的四颗爆竹都完好无损，油纸都没破，爱惜的一颗颗抱出来，侍卫统领又看到这东西，蹬着腿往后蹭，动作比刚才迅速多了。


看看如同遭受恐怖袭击的大唐皇宫，云烨心满意足的把四颗爆竹搬到太极宫的台阶上，心头暗想，这样也好，李二充分见识了爆竹的威力，就会下大决心，大毅力研制这东西，要是老子辛辛苦苦研制出来的东西真的变成了什么药发傀儡一类的东西，才让人伤心，以后打仗，咱就不用刀子砍了，改用炸的，保证一死一大片。有了甜头，就会继续研发，说不定会出现硝铵炸药，苦味酸炸药，再这么畅想下去，原子弹出世也用不了几百年，到时候大家一起放来放去，最后地球又回归寂静，多好！


英国人的黑火药阴谋没能得逞，否则威斯明斯特宫早就不在后世的旅游手册上了，今天，大唐的皇宫却炸响了两枚，还是皇帝亲自下的令，不点都不行，英国人就是眼界狭小，没有一点泱泱大国的气度。


李泰回过气，地给云烨一罐子葡萄酿，看样子他也喝了不少，指着混乱不堪，人嘶马叫的长安城说：“烨子，这东西一出世，在岭南就夺去了两百多人的性命，现在又在这里炸响，长安以为末日，此物不是吉祥之物。”


“我从来没有说过这是一个好东西，但是再可怕的武器用在善，则恩泽无穷，用在恶，则灾祸连连，我们手里刀子可以杀人，也可以当工具，这东西也一样，用之开路，采矿，就会是好东西，用来杀人它也犀利无比，运用之妙在于一心。


我是大唐的人，有了这个东西当然就不会看着将士们用血肉去填敌人的城垣，不管好坏，都是我们自己人做的，作恶也好，为善也罢，都是我们留给后世子孙的一份保障，万千罪孽，归于我身又如何。”


李泰抬起头对云烨说：“这东西的功劳我一定要分一杯羹，将来遭受万人唾骂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一起挨骂，免得你一个人寂寞。”


“滚蛋，朕还没死呢，这种名扬史册的事情何时会轮到你们两个崽子，皇宫是朕下令炸的，早看甘露殿不顺眼了，炸了也好，云烨，把你知道的都教给青雀，然后就忘了此事吧，好好做你的万世师表，这些杀人的勾当还是朕来做，哈哈哈哈。”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六节 又见三岔口


不得不承认，李二这个家伙的确是一个敢做敢当的汉子，囚禁了父亲满天下人都知道，杀了哥哥，满天下人都知道，宰了弟弟满天人都知道，顺便奸了嫂子，上了弟妹，满长安好像没有不知道的，至于杀侄子这种小事情不值一提。


奇怪的是，长安百姓似乎都很大度，这些都不算事，皇家么，不就是你杀我，我杀你的，奸来奸去的只要不打我家婆娘的主意就好，把老皇帝关起来远远没有自家碗里多一块肉重要，虱子多了不怕咬，李二这种大无畏的精神需要好好的提倡。


当着衣衫不整的大臣的面，李二告诉他们自己在试验一种新武器，威力没有控制好，出了点小事故，让大家不要惊慌，过几天带他们去野外再试试，大臣们见皇帝没事，太上皇没事，听说皇后也没事，就建议皇帝加强一下皇宫的守卫，回家去继续睡觉。


长孙一手揪云烨耳朵，一手揪李泰耳朵往后宫走的时候，李二装作没看见，背着手吩咐太监给他准备洗澡水，他今晚打算睡在太极殿。


这时候云烨才知道自己高估了李二，他对朝臣说的是一套，对长孙说的又是一套，太极殿的侍卫是云烨和李泰试验爆竹的时候炸伤的，甘露殿也是爆竹被炸飞以后酿成的祸事，多亏自己伸手敏捷，才救了两小子一命。


听不清长孙说些什么，语速很快，一根食指左右摇晃，不时地在云烨和李泰的头上抽一巴掌，她对皇宫里无端端的出现光屁股的女人很愤怒，良好和谐的内宫环境，被两颗爆竹全给毁了。


哥俩只能低着头一言不发，总要她把怒火全发出来才好。


“谁家试验杀人的武器在皇宫里试验？就你们两个没脑子的敢在宫里胡作非为，还好，就伤了几个太监宫女，要是伤着了陛下，看我不扒下你们的两张好皮。”


云烨，李泰，张张嘴想说什么，又把脑袋低下去，还说个屁啊，李二不能有错，那么有错的只能是云烨和李泰。


可怜的很，哥俩被关进承太殿，晚饭不给，脏乎乎的脸也没人端水来给清洗，清冷的月光从破损的窗户里射进来，两人相顾无言。


就着接雨瓮里的水，洗了一把脸，打散了头发，像两只鬼蜷缩在破帐子后面，没有其他原因，蚊子太多了，承太殿是太极宫庞大的建筑群里最潮湿的一间宫殿，给人的感觉是全长安的蚊子都聚集到这里来了。


这里是皇子，公主犯错的时候被惩罚的地方，阴森森的，再加上两个少年人肚皮发出的咕噜声，给这里又增添了一份凄惨。


李泰好像想起了什么，站起来在一根柱子上掏啊掏的，终于掏出来几块桂花糕，只不过上面长满了绿毛，只能无奈的扔掉。


一个小小的声影狸猫一样熟练地绕过侍卫，来到承太殿的后门，手在门上用指甲刮出恐怖的声音，侍卫对这些声音好像听不见，从他们上翘的嘴角就知道，他们对这一幕很熟悉，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回发生了。


“兰陵，你如果不赶快把吃的拿过来，等你进了书院，你看我如何收拾你。”云烨半眯着的眼睛睁开，朝后门说话，李泰也眉花眼笑，以前自己倒霉的时候，就是高阳，兰陵她们来给自己送吃的，今晚看样子不会饿肚子了。


门被推开了一条缝，只穿着睡衣的兰陵从缝里挤了进来，手上有一个小篮子，一进门就撅着嘴说：“给我一个大爆竹，要不然不给你们吃的。”还小心的把篮子藏在身后。


“爆竹全被陛下拿走了，一个都没了，再说了，你要爆竹干什么，用来炸宫殿吗？我俩现在有多惨，你又看不见，记吃不记打的小丫头片子。”云烨嘟囔着从兰陵手里夺过篮子，往里面一看，全是各种点心，很明显这是皇宫看盘里的点心，也不知做好多长时间了，硬梆梆的，一根江米条子，云烨折了两下都没折断。


也就桂花糕做好的时间短些，用口水润湿了还能吃。分给李泰一块，两人艰难的开始啃桂花糕，兰陵三两下就把破帐子围成一个小世界，自己依偎在李泰的身上，学大人说话：“慢点吃，小心噎着，宫里的厨房塌了，胖厨娘被埋在里面，好几个人才把她从木料堆里拉出来，都尿裤子了，所以就没吃的了，我只好从长明殿拿一些供品，本来还有一个猪头的，我拿不动，只好倒点点心给你们，好好地在宫里放什么爆竹啊，像炸雷一样，我正在樱桃轩和小兔子翻绳，没用的小兔子被吓得晕过去了，我就跑去前面看到底出了什么事，结果，赵充媛，王美人光溜溜的站在院子里大叫，好有趣。”


李泰叹了口气，把啃了一半的桂花糕放下，对云烨说：“怪不得你要我接手那些胡子，这件事情的确只适合我们自己知道，要是泄露出去，再出现窦燕山这样的人物，就会出大事故，事发之前风平浪静，事发之时石破天惊，事发之后催人心魄，我既然接管了这桩事物，那么世上的一切都会与我无缘。


也好，你的安排总是有道理的，我那些手下，现在已经不安稳了，前些天还撺掇我趁着大哥不在，好好地在我父皇面前表现一番，看看有没有机会，取代我大哥做太子。


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富贵前途，无所不用其极，丝毫不管我是如何想的，父皇为了这个皇位已经付出了惨重代价，我干嘛要学我父皇？


大哥又不是一个无能的人，有他即位就很好了，我们一母同胞，他当了皇帝，无论如何我的一个亲王是少不了的，只要能让我静下心来好好钻研学问，我一定不会输给历代的先贤，因为我有庞大的资源可供我随意撷取，这是他们所不具备的，超越他们已经是必然之事，将来在史书上除了入不了本纪，其他的辉煌成就岂是一个皇位可以比拟的？在这一点上即使光芒遮盖了大哥，他也只会欣慰，而不会感到冒犯，多好的安排啊，烨子，你多年的苦心终于结果了，这或许是我最好的一条路。”


云烨不做声，依然机械般的啃着石头一样的糕点，想了一会，把糕点扔掉，很认真的对李泰说：“我曾经在幻境里看到你郁闷之极的活了三十四岁。”


“幻境？那是什么地方？”李泰盯着云烨的眼睛看，在幽暗的承太殿似乎要发出光来。


“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在做梦，你就当我是在做梦吧。”说完云烨又从篮子里拿出一块不知什么名字的糕饼继续啃，不再说话。


兰陵毕竟年纪很小，想着给四哥送吃的，却抵不住睡意，靠在李泰的怀里睡着了，小嘴里有一丝晶莹的口水从嘴角滑下来，李泰掏出手绢，仔细的给擦干净，换了个姿势，让她在怀里睡的更加舒适一些，手轻轻地拍着兰陵的肩背，轻轻地哼起一首古老的儿歌：“，朱公卖酒，朱婆赶狗，赶到三岔大路口，猪一脚，牛一脚，踢上阿婆屋背脊，大小姑娘出来缩一只脚，三岔口……”


皇宫里渡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当百官清晨入朝请安之时，皇宫里已经变得和往日没有区别，昨晚那些焦黑的泥土上，已经摆满了鲜花，带着露水在阳光里怒放，只是那株形如伞盖的大树不见了踪影，宫人们不停地穿梭，礼仪如常。


兰陵被长孙拿了活的，她昨晚其实非常的害怕，想找一个坚实的肩膀作为依靠，可惜皇帝的怀抱不可能，其他的妃子那里也不可能，她的母亲去世的很早，没有人安慰她，也没有人可以抱着她入睡，还好兰陵足够聪明，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最温暖，最坚强的怀抱，在睡梦里她听到了哥哥哼的歌谣，这是她用智慧换来的，所以她不愿意早早醒来。


所以当长孙来到承太殿的时候，就看到兰陵躺在李泰的怀里，身上裹着李泰的袍子，一双白嫩的小脚被云烨塞进怀里，要不然一夜蚊子的叮咬，会让这双脚面目全非。


昨晚李泰想了一夜，直到天明才睡过去，云烨早就睡得不省人事，可能是放下心事的缘故，也没有觉察长孙的到来。


看了一眼三个睡的恶行恶相的人，长孙又退了出来，吩咐拿一个毯子给他们三个人盖上，她觉得美好的东西换是不要破坏为好。


公输木一大早就被诏进皇宫，在观察了甘露殿的破坏情况之后对长孙说：“娘娘，甘露殿损毁严重，已经无法修复，唯一的办法就是重新盖一座，甘露殿相比万民宫小的多，地基又完好无损，加之万民宫即将完工，材料还有颇多剩余，微臣以为，只需要一个月，就能重新盖起来一座，花费比起重新修缮，还要节省，如何动工，何时动工，还请娘娘示下。”


长孙皱着眉头看看破破烂烂的甘露殿，也觉得修缮的可能性不大，就对公输木说：“先生是土木建造的行家里手，你所说的建议一定是最可行的，那就重新建造吧，不需过于奢华，只要安静舒适就好。”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七节 无舌回家


皇家是无情的，是冷漠的，是没有亲情的，才睡醒，云烨和李泰就被长孙撵出了皇宫，早饭都没给。浑身缠着纱布，跨着腿走路的断鸿依然在坚守岗位，不明白这位高手明明骨节都错位了，为什么现在却可以好端端的站在那里，明显的不符合事物的一般规律，这是何道理？


高手有高手的尊严，断鸿不说话，只是身子一阵扭曲，云烨就眼看着他全身的骨节又散开了，脸都扭曲成了长脸。脑袋啊似乎都变尖了，云烨，李泰目瞪口呆。


“古人有鸡鸣狗盗的说法，你现在看到的就是狗盗，可以从普通人不可能钻过去的地方穿过，是以前世家门阀，必须拥有的专门人才，这门功夫可让断鸿吃尽了苦头，其残忍之处，老夫都噤若寒蝉。”


无舌光着脑袋，穿着一件青布衫，从皇宫里走出来，见到云烨为断鸿地身手惊讶，就笑呵呵的解释。


断鸿的全身如同波浪一样抖动一下，立刻就恢复了原状，拜伏在无舌的膝下，小声的说：“恭喜老祖宗功德圆满，而今可以自由自在，断鸿为老祖宗贺！”


无舌把断鸿扶起来，感慨地说：“陛下是一位诚实守信的君王，我的今日，就是你的明日，好好地护卫陛下，这是我们这些阉人的职责，虽然没有后代，我们也会有传宗接代的法子，不至于死后就被人忘记，老夫是先行者，给你们探探路。”


断鸿在流泪，这让云烨感到奇怪，昨晚这家伙都没有人的形状了，还是一副呲牙咧嘴的丑模样，现在就为了一句话，哭的如此伤心。


无舌哈哈一笑，拍了断鸿一巴掌，就对云烨说：“云侯，老夫现在孑然一身，无处可去，到了你兑现诺言的时候了，房子，车子，仆人，厨娘，银钱一样都不能缺，老夫早就看好了，书院东羊河对面有一座精致的小楼，最适合老夫这样单身人士入住，就它了。”


“你还真会挑，那座小楼别看小，里面装修的却最是精致，杨妃娘娘的糖果盒可是万万比不上的，那里只适合金屋藏娇，你一个糟老头住那里糟蹋了。”


“老夫当了一辈子的奴才，现在自己做主了，当然什么东西都选贵的，不选对的，就那座小楼了，哈哈哈哈。”


断鸿羡慕的看着无舌，云烨，李泰登上马车，在一大群护卫的簇拥之下离开皇城，无舌的话似乎还在耳边萦绕，不由得振作一下精神，自己迟早有一天也会如此，如果到时候也能去书院就好了。


十六岁的狗子依然在三十里铺卖茶，老娘的身体已经大好了，俊俏的少年不理会长安城里出来的那些贵妇们烫人的眼神，神清气朗的给那些女人端上茶水，虽然手总是被摸一把，但是口袋里的簪子已经装了三个了，看在银子的份上，依然笑得甜美。


这条路上敢像野猪一样东奔西突的只有侯爷的车驾，老奶奶，少夫人，二夫人他们可都是斯文人，不会把云家车子催成这样。


灰尘滚滚的停在茶寮边上，云烨的声音就传出来：“狗子，赶紧的，一壶热茶，你老娘做的凉粉也给来三碗，辣油多放点。”


笑眯眯的狗子赶紧答应，先把一壶热茶送进了马车，然后从竹棚子后面端出三碗凉粉送了进去。


马车主人的嚣张行为引来一大群贵妇的白眼，只是看见马车后面一大群护卫，不好发作罢了，好好地温馨场面被一头野猪破坏了，这是她们的共同心声。


无舌接过一碗凉粉，视线无意中掠过狗子的十指，轻轻地咦了一声，反手抓住狗子的手，把他的五更指头往开分，只听得一阵骨节脆响，狗子的手似乎变大了一些。


强忍着疼痛的狗子把手抽回来，怒视无舌，因为这人是侯爷的客人，不好得罪，只能强忍，但是战士出身的狗子依然握紧了拳头。


“小子，我看你骨骼精奇，秀外慧中，是一个练武的好苗子，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有老夫在，你依然有望成为一流的高手，如果你肯叫我一声爷爷，我就教你。”


无舌的这句话说得很认真，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云烨把头转向狗子，点点头，从心里盼着无舌能收狗子当徒弟。


看到云烨点头，机灵的狗子顿时知道眼前没胡子的老头一定不简单，咬着牙说：“看你的年纪，我叫一声爷爷不吃亏，但是有什么本事总要我见识一下吧。”


无舌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变掌为抓，一爪子就把云家马车上名贵的檀木小几抓下来一块，送给了狗子，眯着眼睛等狗子叫他爷爷。


旁边帮忙卖茶的老兵一脚就踹在狗子的腿弯上，弯着腰对无舌说：“先生世外高人，能看上这孩子当孙子实在是他的造化，这孩子自幼丧父，寡母把他拉扯大，少了管教，请您不要见怪。”


无舌点点头，这时候狗子也跪在地上老老实实地喊了声爷爷，听到狗子喊自己爷爷，无舌张开缺了一颗牙齿的嘴笑的极为愉快，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银牌递给狗子说：“这是我门下的标志，三天后带着牌牌来书院找我吧。”


看狗子双手接过银牌，无舌吩咐马车启程，无意中发现一颗好苗子，让无舌很是喜欢，只想着快一点到书院给自己找更多的孙子，这一刻他已经盼了好久了。


云烨放下手里的空碗，把手伸给无舌说：“其实我也是骨骼精奇之人，只是我这人一向低调，不太喜欢炫耀，无舌先生，您不妨看看我的手，是不是也是万里挑一？”


正在吃凉粉的李泰呛咳了一下，差点把凉粉喷出来，看看云烨，又看看无舌，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凉粉。


无舌扫了一眼云烨胖胖的手掌，哼了一声说：“你的两只手只适合红烧，再没有其他用处。”说完就端起自己的一碗凉粉蒙头大嚼再也不看云烨一眼。


讪讪的收回手掌，恼羞成怒的对李泰说：“从明日起，就在我家地窖，你和我好好地学习如何制造那东西，学会以后，就赶紧滚蛋，只要有你在，我就倒霉。”


李泰无奈的把碗放下，怒气冲冲的对无舌说：“你就不能敷衍一下他，非要说实话啊，你不知道转圈打架最后吃亏的一定是我？”


对于旧主，无舌嘿嘿一笑再不做声，依然吃自己的凉粉，从李泰的话里他感觉到了一丝尊重，再也不是不是往日里高高在上的姿态，心头畅快，就更加的想要早些到自己的天地。


对于无舌的心思云烨看出来了，叫过来一个家将低声安排了几句，那个家将立刻就快马扬鞭迅速的向云家跑去。


等到了云家，云烨就吧无舌撵下车：“坐你自己的车子去，不要和我挤一起，好好地檀木茶几，又毁了，也不要去我家，你自己有家，回你家去，记住，以后不许动我家蹭饭，不许到我家破坏东西，我这双只能用来红烧的手招待不起。”


话说的很绝情，可是无舌半点都不生气，抓起自己的包袱就下了车，只见一辆两匹马拉的马车就停在路口，一个青衣少年仆人赶上来施礼说：“老爷爷，小的已经等您好一会了。”无舌感慨万千的上了自己的马车，东摸摸，西看看，马车算不得好，甚至比不上他在皇宫里马车，没有嵌金，也没有镶银，马车里也没有华贵的丝绸做装饰，只是简简单单的青色麻布，拉车的马也是驽马，可就是这样的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它切切实实的属于自己，这是自己在天地间拥有的第一样东西，自己和云烨闲聊的时候说过一次，没想到转眼间就拥有了，这让无舌老泪差点流下来。


“老爷爷，家里已经准备好了洗澡水，封三娘还托我问问您，您是喜欢吃面条，还是喜欢吃米饭。”


小孩子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都是些没多少意思的废话，但是无舌却觉得很有趣，见那个少年不停地催马，就说：“你叫什么名字？”


“俺叫小满，今年十五岁了，是云家的管家把俺从人市上买回来，伺候老爷爷的，还说，卖俺的钱会从老爷爷的薪水里扣除，老爷爷，什么是薪水啊。”


“呵呵，薪水就是工钱，不过老爷爷我的工钱可不是他云家给，是书院给的，小满，慢些赶车，这两匹马现在配合的还不是太好，不要伤着了……”


云烨回到家，莳莳就跑过来说自己现在已经认识很多字了，师傅是不是考一考自己。云烨习惯性的往墙角看看，果然，一个三丫髯就若隐若现，还能是谁啊，除了小武就没别人，撺掇着莳莳来找自己，其实是她自己想在云烨面前显摆一下，生怕云烨不知道，把头形露出来，表示自己的存在。


这丫头有了危机感，父亲去世，母亲带着姐姐妹妹回了蜀中，只有她硬赖在云家哪里都不去，武元庆和武元爽想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一个富户，上云家吵闹了三回，那时候云烨还没有回来，小武跪在辛月面前拿着剪刀明志，如果让她回去，就自杀。为此辛月拒绝了他两个哥哥的要求。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八节 小武的忧虑


说考就考，云烨不磨蹭，头一回听说有喜欢考试的孩子，这必须鼓励，一个香薰球就挂在小亭子里，这是第一名的奖励，当然，手里的竹板就是对最后一名的惩罚。


小丫，东南西北哼哼唧唧的不愿意到亭子里，婶婶好说歹说才给劝进去，一人一张小桌子，云烨在挂在柱子上的黑板上出题，题目都不算难，家里教书的老夫子背着手在来回巡视，不时地看看自己弟子回答的如何。


只要一考试就能看出来平时到底用没用功，抓耳挠腮者有之，左顾右盼者有之，当然胸有成竹奋笔疾书者也有，老夫子最喜欢站在小武和莳莳的背后，不停地点头，见到如同猴子一样的小丫，就不停的摇头，小东在数学上还算不错，小西很平均，小南小北也勉强回答上来几道题，小丫的卷子上就全是黑疙瘩，让云烨看得伤神，李泰拿着莳莳，小武的卷子扫了一眼，就拿出红笔，在卷子上给了一个好大的一百分，欢喜的两个小丫头，拉着李泰的胳膊不停地撒娇。


小丫瘪着嘴趴在哥哥膝盖上，准备挨板子，她知道自己考得不好，云烨把竹板扬起来好几次，舍不得打下去，小小的丫头咬着牙绷着脸，一副做好准备挨打的样子让人心疼，算了，这还打个屁啊，打在她身上，自己要心疼好几天，小丫的屁股不疼了，又跑出去玩，自己还在难过，太亏了，没好气的在她撅着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把她抱起来说：“多用点心，家里就属你学的时间最长，偏偏考得最差，将来找不到好婆家怎么是好啊。”


小丫高兴地搂着哥哥说：“我不嫁人，就留在家里，伺候奶奶，孝敬哥哥，一辈子都不嫁人。”说完，还在云烨的脸上啄一口。


这就满意了，女孩子只要心性善良，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小丫皮实一些，还不是自己给惯得，现在出了毛病，就不能只怪小丫一个人。


云家人都不太聪明，除了大丫喜欢读书，其它的没一个喜欢读书的，就大丫，还是靠下苦功夫才把那些书读完的，前些天给云烨说眼睛看远处模模糊糊的，是不是要瞎了，吓得小丫头直哭。


到底把眼睛看书看坏了，成了一个近视眼，仔细的检查了大丫的眼睛，孙思邈说内邪上升，需要多吃些返清复明的药物才成，还鼓励大丫多吃些猪羊内脏。


中医想要见效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云烨只有准备给大丫弄一副眼镜出来，找了最好的水晶，很可惜，工匠们总是掌握不好眼镜的弧度，达不到云烨的要求，这也需要慢慢的摸索。


第一名有两个，云烨看看一脸渴盼的小武，毫不犹豫的以卷面更加工整的理由判小武胜出，莳莳很大度的向小武祝贺。


小武紧紧攥着的裙角才松开，歉疚的看莳莳一眼，才对手里拿着香薰球的云烨跪下来哭泣着说：“师父，我不想要香薰球，只想求师傅一件事。”


“哦？什么事，只要师父能够做到，就一定答应你，小武考了第一名，是该好好奖励一下，好好地，站起来跟师傅说，咱家不兴跪拜，膝盖会打弯是用来走路的，不是用来下跪磕头的，我门下弟子不分男女，膝盖贵重着呐。”


小武爬起来哭泣着对云烨说：“我哥哥要把我嫁出去换钱，我不想嫁，我想留在家里哪里都不去。”


云烨阴笑着说：“你是我的弟子，我倒要看看谁敢拿你去换钱，要换也该你师父我去换，我家的小武是无价之宝，这个世界上出得起价格的可不多。”


小武顿时破涕为笑，旋即又哭丧着脸说：“可是他们是我哥哥，我爹爹不在了，《女戒》上说，我就该听我哥哥的。”


“傻丫头，你忘记了你师父我还有一个名头，那就是长安三害之首，背着这个名头不去干点坏事怎么行，你哥哥要是再敢登门，我会打折他们的腿，你就高高兴兴的读书，玩耍，其它的交给师父去做，保证妥妥贴贴，没有后患。”说完，就把香薰球给小武拴在腰带上，指着在亭子外面闹腾的几个小丫头，让她也去玩耍。


李泰捂着额头说：“烨子，你教训人怎么一直就这一招，嘴里嚷嚷着要打断这个的腿，要打断那个的腿，结果到现在，就打断了两个人的腿，其中一个还是不雅的位置，这不符合你侯爵的身份，要弄就弄死，别弄一半，不上不下的丢人。”


没话说，李泰从来就不是一个善良人，李元昌这回能不能活还在两可之间，别看他现在提都不提，可是一旦发动，李元昌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俩人从昨晚到现在就吃了一碗凉粉，兰陵拿来的点心没法吃，现在都是饥肠辘辘，一直以为，这世上没有比臊子面更好的东西了，什么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在两个饥饿的人面前，什么都不是。


人头一样大的碗，一人一大碗，酸香的汤水加上臊子，简直就是人间美味，云烨已经开始战斗了，李泰的护卫要跑过来尝尝李泰的饭食，被李泰一脚就给踹走，没有菜，一人一大碗面条，蹲在厨房外面的小桌子上吃的山崩海啸。


两斤面条下肚，俩吃撑的人就准备下到地窖里谈谈关于火药的事情。侍卫们抢先下了地窖，每一寸地方都仔细搜索过，就连四周的窖壁，地下都细细的用长矛捅过，这才请云烨，李泰下去。膀大腰圆的护卫守在地窖口，靠近三丈范围内的格杀勿论，这是李二亲自交代过的，所以这些家伙连警告这个程序都简化了。


地窖里只有几盏灯笼，照的地下一片通明，云烨来到桌子边上，从抽屉里分别拿出三样东西，每样都在麻纸上倒一点，又把其余的收好，才对李泰说：“青雀，火药的材料就这三样，硝石，硫磺，木炭，三样东西混合在一起就成了火药，记住了，它的配方比例就是，七比二比一，我只钻研到这一步，其余的需要你自己去研究，我还发现，把他们搅匀以后，加入蛋清，筛成颗粒，威力会增加一成，当然，这些都需要你以后去琢磨，这件事从今后我将不再过问，你记住搅拌的时候不能用铁器，只能用木器，要不然会出危险。那些奴隶，还有笑苍生，我也不会再去问他们的去向，你也不要对我说起。”


说完这些，云烨朝李泰笑笑，一身轻松地爬上地面，对侍卫头领说：“魏王在里面做研究，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不要打搅他，擅自入内者斩。”


见到侍卫抱拳称喏，这才一身轻松的离开，一个大麻烦，大包袱终于甩掉了。


那日暮很乖的在园子里散步，这些天，云烨就不许她长久的坐下来，总是催着她多走些路，上回辛月生孩子给云烨留下了浓重的心理阴影。


扶着那日暮散步，这是云烨唯一能做的，园子里早就溜烦了，带着两个丫鬟家将，就出了后门，沿着青石板小径走向田野。


云家庄子的人现在对石板路有着特殊的爱好，只要有机会，就会修一截石板小路，前面十几亩的地里种的全是玉米，这是三年不间断的种植才有的规模，为此云烨付出了极大地心血，如今成熟在望，只要种子不退化，云烨明年就准备把附近的山地全种上玉米，土豆这东西在云家庄子已经不是稀奇的东西，年纪大的老人，在大清早喝茶的时候，会顺便烤上两个土豆做早餐，就着浓茶，吃个热气腾腾的土豆，有着说不出的舒坦。


那日暮看着玉米悄声的向云烨撒娇，她要吃玉米，去年她就想吃，结果辛月不答应，老奶奶哄她说，今年多了就能吃，现在绿油油的一大片，她觉得已经很多了，丈夫给她显摆过煮青玉米有多么的好吃，孕妇就不能想吃的，只要想了，就没有一点的耐心。


吃点玉米算什么，想想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想吃天鹅，云烨也会义不容辞的去皇家园林里去抓，芙蓉园里有好多，占着一个小湖泊，忽闪着翅膀抓鱼，太浪费了。


玉米长得粗壮挺拔，饱满的玉米棒子斜插在玉米杆子上顶着褐色的丝绒，最顶上的雄花，已经开败，摇一摇，依然有无数的花粉落下来。


自己地里的庄稼，这还客气什么，云烨站在田埂上，咔嚓，咔嚓的就掰下来三个，想想既然开吃了就不要小气，又一口气掰下来十几个，看到一尺多长的玉米棒子沉甸甸的被家将抱在怀里，那日暮就一点都不想散步了，催着云烨回去给她煮玉米。


给云家看守玉米地的护卫交代好，让他们把没有玉米的空杆子全部砍掉，不要留着浪费土地的养料。


旺财没吃过玉米，云烨给它剥了一根，拿在手里看着它一点点的全部吃完，剩下的剥去外皮，只留下最里面的一层外皮，玉米把皮剥光了煮就没有那股子香甜的气息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十九节 李泰和隋炀帝


煮好的青玉米自然清香四溢，那日暮高兴地给奶奶，姑姑婶婶们端去了一盘子，丫鬟都不让沾手。


堂堂侯爵府吃个玉米都能吃出过节的感觉，高档货，辛月抱着玉米棒子啃得模样让人心酸，仔仔细细的一点渣滓都不剩，那日暮一口气吃完了自己的，又盯着云烨的看，只好又给她掰下来半截递过去，小丫数着玉米棒子上的玉米粒准备拿刀切开，数量不够，小丫头们只好一人半个。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云烨忽然间怒气勃发，天下人吃不吃饭的关老子屁事，一个破玉米，把自家人稀罕成这样，地里不是还有十几亩地的玉米么？自家人吃光一亩又如何？以前没有玉米的时候不是也没把所有人饿死么？


喜欢吃，今天就吃个够，亲戚朋友长辈的都送一些，自己人都吃不上指望全天下的人都能吃上？李二至今把土豆只在小范围里传播，这是做什么？云家庄子的老汉们都对土豆没什么稀罕的了，外面的人居然还不知道土豆是个什么东西。


连庄稼难道说也要分出个上下尊卑？土豆只许富贵人家中种植，就不许最需要这东西来充饥的百姓家种植？


虽然知道这是李二出于小心，自古农桑无小事，劝课农业从来都是封建王朝的基石，再小心都不为过，富贵人家能够经得住损失，就算忽然间没了土豆的收益也不会饿死，穷苦人家可不同，种了一年要是忽然间没了收成，那就是改朝换代的大事，稻谷，麦子，小米，糜子，高粱种植了上万年，才成为百姓的主要食粮，土豆横空出世的时间太短，需要验证。


可就是这样，云烨依然感受到了伤害，土豆怎么回事他很清楚，玉米更不用说，手里喝粥的小碗被捏的吱吱响，再看到莳莳一颗一颗的剥着吃玉米的可怜样子，彻底爆发了，把手里的小碗往桌子上一扔，扭头就出了门，弄得饭桌上的家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云烨发的哪门子的疯。


带着家将仆役来到玉米地，选了一块长得最好的，一声令下，仆役们就冲进玉米地开始掰玉米，云烨没打算把这一片玉米留下一株来，造福人间，最重要的是先要造福自己家人，他从不相信那些对自己妻儿老小都不关爱的人，这样的人不知道是不是还能算进人的范畴，不管自己妻儿老小，却悲天悯人的去为全世界受苦的人谋福利，看似伟大的背后往往掩藏着不为人知的丑恶目的。


这种人在大唐有很多，都是些地方官吏，京城里一个都没有，就连魏征这样的人都知道给自己的傻儿子买一套好房子，怕他将来没了衣食，舔犊之情看着就让人舒坦。


一亩地没多少，半个时辰就被仆役们给掰的干干净净，看着十几箩筐的玉米棒子，云烨这才消解了心头之恨。


奶奶拍拍云烨的手什么都没说，笑眯眯的去佛堂，准备把今天的课业补足，辛月刚要说话，被云烨一眼就给瞪回去了，那日暮欢喜的像个孩子，要云烨给她煮的多多的，她打算这半个月就吃煮玉米了。


又煮了满满一大锅，钱管家都分到一穗子玉米，欢喜的见牙不见眼的，小丫迅速的就把自己的存下的那点玉米啃个干净。


这就对了，那日暮端着一盘子去了自己的屋子，知道她准备拿给宦娘吃，小丫，小武，几个小丫头，一人分了两个，吃不完就剩下，全家都不许放过。


“您今天怎么了？平日里把玉米看得和命一样，怎么现在就砍了这么多？您不是说都是种粮吗，您还说，饿死爹妈，不吃种粮，今天性子改了？”


“我要是真的眼看着爹妈饿死都不吃种粮，这样的我，你还会喜欢么？如果大公无私了那就不是云烨了，什么天下，什么百姓，那不是我要关心的事情，我也是百姓的一员，也需要受到照顾，不能我去照顾天下了，自己全家半死不活的打饥荒，良心，那东西是吃饱饭以后才有的东西。”


辛月在云烨嘴边亲一下说：“您这样的夫君才是好夫君，妾身上辈子不知道积了什么德能嫁给您这样的好男子，给您生儿育女是妾身的福分，一辈子在您的羽翼底下暖暖活活的过日子，管仲不是说过么，衣食足乃知礼仪，先贤的话和您的话是相通的。”


辛月最喜欢看到一个顾家的云烨，见到他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赶紧又是鼓励，又是给丈夫的话找根据，好坚定一下丈夫的心思。


天黑透了，李泰依然不见动静，云烨在篮子里装了俩穗玉米，准备下去看看。统领见云烨给李泰送饭，感激的让开地窖门，放他下去。


李泰的爆竹已经做好了，但是这个勤快的小伙子依然在忙碌着，拿着放大镜仔细的研究那些不同纯度的硝石，硫磺，想做一个记录。


本子上已经记满了一些符号，这是云烨特意教给他的英文字母，纯粹是为了保密，李泰自己给每个英文字母制定了新的含义，就是云烨现在拿起他的笔记，也看不明白，他到底记录了些什么。


沉迷于工作中的男人是很迷人的，坚毅，刚强，不屈不挠，总之你会在这一刻发现你在他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的优点。


摸了一把茶壶，发现里面的茶水已经冰凉，趁着李泰休息一下的功夫云烨说：“青雀，多休息一下，火药已经被我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你想在这个基础上有新的发现，不会太容易，有好吃的给你。”


李泰冲着云烨笑笑，叹了口气，又做了个伸腰的动作，掀开篮子的盖子，惊叫一声：“玉米，今天怎么了，你怎么舍得给我吃这样的好东西，去年问你要一点尝尝，被你骂的狗血淋头，难道说见我太辛苦，特意让我补补？”


“先洗手，手上全是药粉，就不知道干净以后要养成工作完了洗手的好习惯，我不知道你将来还会研究些什么，如果介入到生化的范畴，光不洗手这一条，就会要了你的命。”


对于正确的意见李泰总是很虚心，放下盖子，自己去木盆边上洗手，仔仔细细的洗了两遍，才擦干水渍，从篮子里取出玉米，揪掉玉米须，扒开外皮，大口的嚼起来。


看他的动作就知道，书院的这些混蛋一定没少偷吃玉米，可怜自己强忍到今天才吃上一口。


来到李泰的案子边上，看他做好的爆竹，很细心，从大到小都有，抽屉里的配料已经所剩无几，拿起爆竹晃一晃，被塞得很严实，竹节上的小孔也钻的很秀气，很难想象这些东西都是出自一位亲王之手。


“青雀，你的韧性就连我都不服不行啊，你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勤奋加上天赋，你想不出成绩都难，我不敢想象你将来会达到怎样的成就，你哥哥和你实在无法相提并论，不管在天赋，还是勤奋，都不如你。”


李泰吐掉一口渣滓，翻着眼睛说：“那你还不是选择帮我大哥，我这样的优良品种你都视而不见，现在说这些不觉得晚了一点？”


“你想多了，如果光说做皇帝，我还是坚定地支持你大哥，你治理不好国家的，科学家当一个国家的元首，是那个国家的灾难，他们的性子里天生就有一股子疯狂劲，你不会不知道当皇帝会有多大的压力，依你的性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的把那股子疯劲释放出来，你偏偏又很霸道，你知不知道，你和杨广很像啊？”


李泰不言语了，低下头继续啃玉米，半晌才抬起头，无奈的对云烨说：“我想反驳你的，结果发现真的如你所说，我们很像，一样的文采风流，一样的天赋不凡，就他妈的连想法都差不多，运河这东西如果不赶时间，杨广一定是一位赫赫有名的皇帝，如果征伐高丽不是如此急迫的话，也不会造成隋朝的四分五裂。我们的性子都很急，都想把一百年的事情在几年之内做完，所以必定就不会太稳妥。”


“小泰，这就是我不愿意你去当皇帝的原因，上面的两条固然重要，最重要的一条你却没有弄明白，你看看你父皇这些年在做什么，就明白了，杨广不光是性子急，而是需要迅速的积攒人脉，隋朝末年，门阀横行，当然包括你们关陇李家，给杨广的压力太大，他需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好皇帝，所以选择东征高丽，将全国的力量都集中在那里，大量的消耗门阀的力量，如果东征成功，他一定会挟大胜之余威，处理掉国内的门阀，这就是你爷爷为何会一夜三惊的原因啊。”


国内他想通过运河的开凿，来奠定自己千古的业绩，很可惜，他东征失败，惨不忍睹。开凿大运河又用人不明，麻叔谋之辈食人如同野兽，国内民怨沸腾，他失去了贵族的信任，同样得不到百姓的信任，所以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节 孙思邈的价值观


和李泰的谈话进行的很愉快，一个对皇位不再抱有奢望的人心态是平和的，你可以和他讲述任何一种关于皇位的笑话，笑的涕泪交流之余，那股浓浓的酸涩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泰抱着做好的爆竹出了地窖，侍卫们下到地窖里拿走了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新扫出来的尘土，留给云家的是一间空空的地窖。


在地窖里教授火药的制法是李二特意交代的，他认为这是这是人窃天权，不可为天所见，须在九地之下进行。还好云家的地窖够大，也够深，除了没有挖出黄泉，其他的都好，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可是李二郑重其事的交代，云烨就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皇权比黄泉可怕的多。


李泰固执的从云家带走了一筐玉米，不要熟的，只要生的，他准备回到皇宫自己煮，自己劈柴，自己烧火，自己剥玉米，自己把玉米端给父母，他不会做饭，只有煮玉米可行一些，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李二和长孙，自己退出皇位的竞争，从此做一个太平王爷，研究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


人的背影往往会告诉你许多的信息，比如现在的李泰，开始垮着双肩，弯着腰，后来就慢慢挺起腰杆，身形也挺拔起来，冲着云烨招招手，说了一句话，就钻进马车，别人听不明白，可是云烨知道那句话的含义，李泰依然是李泰，从没改变过。


“夫君，魏王说他挑了几十只大的家伙，是什么意思？”辛月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李泰车驾若有所思的问？


“男人家的事情，女人问那么多做什么。”云烨回头就把满脑子八卦的辛月推回家，半夜三更的谁家女人还在到处跑。


李元昌会不会死云烨管不着，这种败类中的极品死一个少一个，几十只大的马蜂在身上乱扎，一定会让他欲仙欲死，李泰的郁闷需要有一个宣泄的地方，李元昌好死不死的遇上了有什么办法。


孙思邈还没睡，在院子里挂了只灯笼躺在躺椅上听蛤蟆叫，自从云烨进家门，孙思邈就被请到家里，那日暮就要生了，头一胎，没有老孙在，云烨心里就觉得没底，不过老道似乎也想来云家了，钱管家请了一次，就收拾了一个包裹下了玉山，随行的还有火炷的妹妹，小姑娘穿着道袍，头发上别着一只木簪，在孙思邈边上给他不停地挪烧着的艾草，好把那些蚊子全部撵跑。


老道起了凡心？这念头刚升起，云烨自己都觉得龌龊，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李二的身上，如何猜测都不过份，但是放在孙思邈的身上就是亵渎了，满大唐，云烨就遇见这么一位真正道德高洁的人，后面虽然说研究出来一些类似蒙汗药之类的东西，那也是为了医学研究，只不过是云烨没把他用到正途而已。


孙思邈的身边有一穗玉米，是生的，外皮已经剥去了，上面少了几粒，他还是那个坏毛病，见到陌生的植物，就往嘴里塞，不止一次看见他嘴肿的像挂了腊肠一样，做试验嘛，猪马牛羊，猴子，兔子都成，干嘛和自己过不去，神农就是这样挂掉的。


见到云烨过来，孙思邈招招手让他过来对他说：“那日暮的身子很好，产期就在这两日，你出去了八个月，好好陪陪这孩子才是，我看她有心结，这样可不好，日子久了，人就会得病，你这样忙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云烨坐在小道姑搬来的小凳子上笑着说：“那日暮是想草原了，总是在梦里梦见草原，我也答应她，只要孩子过了周岁，就可以随她去草原了，在这之前，我想把牛痘给孩子种上，大草原自从匈奴开始就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习惯性的拿病死的牛羊，甚至是人来当武器，抵御汉人的进攻，殊不知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汉人的生活习惯要比他们好，所以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自己，草原上一个孩子从出生一直长成为一个青年，要比中原艰难，十个孩子中有三四个能顺利长成，就算是神仙保佑了。”


“那你还把孩子让那日暮带走，我养着不行吗？人家小妾生的孩子不都是正妻带着的么？就咱家不一样。”辛月就是一只幽灵，随时都会出现在任何地方。


孙思邈笑笑不说话，他在云家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老奶奶开始就没人把他当成外人，这些话如果有别人在，辛月打死都不会说，可是在孙思邈面前，她就百无禁忌。


“吵吵什么，咱家是咱家，进了门都是我老婆，我娶了你们，就不会伤害你们，虽然娶两老婆已经算是一种伤害了，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就说这一步的情况，你有孩子，你带着天经地义，那日暮也要有孩子了，所以她带着也是顺理成章。”


辛月把手里的果盘放下来，居然是西瓜，只是上面的籽实在是太多了，个头也不大，碗口大小，不像后世一个个长得冬瓜一样大。


“寒瓜啊，老道上回吃这东西还是在芙蓉园给皇后看病的时候吃的，一晃眼已经两年了，今年的瓜长的大，雨水足，就这点好处。”


孙思邈这些年变得更像神仙了，什么事情在他眼里都是云淡风情的，引不起波澜，寒瓜这东西，只有皇家的园子里有的种，每年也就种个一两亩地，夏日里作为贵重的赏赐，分给那些王侯们一两个，不管谁家得到，都是一种荣耀。


一个小瓜，三两口就吃完了，云烨把瓜子小心的收起来，让辛月洗干净晒干，准备明年自己家也种上些。


“这东西官府不是不让种么？您收瓜子干什么？”辛月还是一副好良民的模样，可云烨这两年早就学坏了，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又不是头一回，和那些王侯之家一样，谁家把王法当回事啊，只要不造反，就是一等一的良民。


“皇帝把咱家的土豆拿走藏起来也没见有谁说过闲话，我种一点破寒瓜就絮絮叨叨的，你烦不烦啊。”辛月没好气的在云烨肩膀上抽了一巴掌，带着自己的一群爪牙回后院去了。


“你在野人山里爬了一个月，就没发现一些好的药材？”三句话不离本行，孙思邈见辛月走开，立刻就问重点。


“当然有，您一直想要找的田七那味药我给您找到了，带回来一些干品，回头就给您送去，我还看到一种吃肉的花，不知道有没有用，太臭了，我就没拿，捉了一只红颜色的蜈蚣，一尺长的那种，您不是老说这里的蜈蚣入药，药性不够吗？那一只，想必是足够了，还给您带来一样特产水蛭，个头大，吸血猛，咬一口舒坦极了，伤口会流一天的血，窦燕山试过被几十条一起咬过，差点没命，您看怎么样？”


“在哪？”孙思邈没工夫听云烨的瞎显摆，直接问最重要的。


“水蛭我养在水缸里，田七在库房，蜈蚣在我书房。”别看老孙性子温和，却是一个最没耐性的，云烨要是再多嘴，说不定会挨揍，赶紧把地方说清楚。


举着灯笼从水缸里捞出一条水蛭，孙思邈把它放在自己的手指上，黏糊糊青了吧唧的水蛭急躁的想在满是老茧的手指上下嘴，都是徒劳的，孙思邈的食指上茧子太后，它的嘴咬不开，只能到处转圈子找鲜嫩的地方下嘴。


手指一弹，水蛭被弹回水缸，看看自己的手指，很高深莫测的笑了一下，一头就钻进云烨的书房，一个硬木盒子里那只红色的蜈蚣跟活的一样，爪子都没掉几只，为了它，云烨可是下了苦功的，把蜈蚣包在宣纸里，放在通风的地方慢慢的阴干，最后拿绣花针固定在软木上，已经不是什么药材了，算得上是一件艺术品。


“很好，品相很好，看样子毒性也不差，是一味好药，息风解痛，恶疮，这些顽疾有了它，就好下手了。”说完，就把盒子扣起来揣怀里，然后示意云烨带他去云家的宝库，田七还在那里呢。


没事干参观别人家的库房，也就孙思邈干得出来，琉璃之类的看都不看一眼，就是对云烨拿回来的珍珠，挑了几颗装起来，说是要配药，刚刚给打开库房门的辛月，笑嘻嘻的给孙思邈建议，后面还有好些珍珠，看看老神仙是不是再挑几颗大些的？


这个败家娘们，珍珠那东西入药挑些歪七扭八的就好，反正都是碾成粉末的下场，干嘛要挑大的，好的？


架子上摆着好几个麻包，里面全是田七，都是蒙家寨子的长老让人采来的最好的田七，年份足，各个粗壮，根茎叶很完整，孙思邈对此很满意。选了几株，就出了宝库，皱着眉头对云烨说：“那些没用的东西你攒那么些做什么，珍宝是灾祸之源，别迷失在里头。”


出家人可以不在乎，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云家好大一家子呢，老秦还在那里发话，要云家把润娘的嫁妆弄得丰厚些，没钱怎么行？


但是老孙说了，也只能低头受教。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一节 大小姐出世


一夜的大雨洗去了暑气，到了清晨雨还在沥沥拉拉的下个不停，云烨一晚上没睡，不停地在屋檐下踱步，昨晚才到那日暮的房间，那日暮就开始肚子疼，这种疼痛一直持续了一个晚上，到了早上接生的婆婆才说二夫人可以生了。


人参汤早就炖好了，孙思邈看了两遍说没问题，辛月抱着孩子贼头贼脑的离云烨远远地，她知道丈夫在这时候会处在一种暴躁的状态中，离远些比较好，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哪怕在疼的死去活来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丈夫到丈夫的焦躁不安，现在相必是同样的情形。


草原上的姑娘还是坚强些，那日暮没有大声的嘶喊，只是低低的呻吟，这一回，稳婆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云烨再进产房，看到云烨有冲进去的意思，辛月顾不了许多，赶紧拉住，哀求云烨不要一意孤行，上回就因为进了产房，沾染了晦气，孩子没满月，就被窦燕山绑架，这回要是再出事，一家子就活不成了。


懂事的那日暮可能听到了门口的争执，再也不发出痛苦地呻吟，只有一阵阵急促的喘气声，煎熬，都在煎熬，奶奶在佛堂里已经派丫鬟来问过三次了。


孩子的哭声传了出来，没有云宝宝云寿那样响亮，哭声像小猫一样，这下子让云烨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看了辛月一眼就要进去，稳婆却笑着走了出来，蹲身行礼向他祝贺：“恭喜侯爷，贺喜侯爷，是弄瓦之喜。”


云烨才不管什么弄璋还是弄瓦，只要是自己的骨肉那就是心头肉，早想要个女儿了，这下子心满意足了，云家的打赏从来都是豪阔的，一颗指头蛋大小的珍珠随手就赏给了稳婆。


怪不得声音那么小，原来孩子真的很小，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一阵风都能吹走的样子，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小嘴还在张着哭号，就是声音小点。


这就是自己闺女啊，可得心疼，眼看着稳婆粗手粗脚的给孩子捆襁褓，云烨就想动手抽人，小孩子绑的和粽子一样，这是要干什么？


不耐烦的让收拾好的三个稳婆下去，抱着孩子乐了半天，才发现那日暮瞪着眼睛直直的看自己，眼泪哗哗的。


抱着闺女放在床头，让那日暮好好看看自己的孩子，谁知道她却把头扭了过去，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


“生个孩子就不通情理了，咋想的，天仙一样的女儿我都爱到骨头缝里去了，你还嫌弃，你不喜欢，我带，做梦都想不到我云烨有一天会有一个闺女，这是老天赏给我的，等孩子出了月子，百天的时候看我如何大宴宾客。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都喊过来，不来的我会打上门去，老子有闺女喽。”


那日暮把头转过来，还是在哭，女人月子里哭泣会留下病根，云烨给她擦掉了眼泪鼻涕，在额头吻一下，小声说：“谢谢你，辛苦了。”


“我想给你生个男子汉，生一个纵横草原的英雄，可是现在是闺女，我不要！”


“都生下来了，总不能再塞回去重生一遍，再说了，这次是个闺女有什么不好的，我心里都乐开花了。”


好说歹说才让那日暮欢喜起来，马上就开始做自己女儿是绝世佳人的美梦。云烨看看床头的影子里自己的样子，叹口气，就自己的长相，想生个倾城倾国的女儿出来恐怕不容易，被夸成天日之表，龙凤之姿的李二，生出来的几个闺女，也没几个好看的，李安澜，高阳，算是不错的，其它的统统被称之为温婉贤淑，大唐的官员还是要一些脸面的，不想昧着良心胡乱夸奖公主们是如何的美丽，只好夸公主们个个温婉贤淑，没长相，只有拿性格来说事，性格这东西弹性很大，怎么夸都不为过。


自己的闺女将来怎么夸？美貌就算了，血统不好，没办法，难道说自己也要夸孩子温婉贤淑？看看那日暮就知道这条路行不通。


那日暮忽然又喜欢起自己的闺女来，抱在怀里亲的不行，谁家月子里的婆娘就坐起来，被云烨塞回毯子里，母女两头靠头亲昵地不行。


辛月明显的想要大笑，呲着牙夸闺女长得好看，看她不停抖动的小舌头，再看她不停地把云宝宝往高举的模样就知道，她现在很想唱歌。


闺女好啊，只要一副嫁妆就可以打发出门，丈夫就是再疼闺女，无非就是嫁妆丰厚些就是，云家需要打发嫁妆的多了，不在乎多打发一副。


那日暮看到云宝宝羡慕的不行，再看看自己怀里的丑闺女就没了笑脸，又想哭。云烨好不容易把很想留下来的辛月撵了出去，老奶奶就来了。


姑姑婶婶们簇拥着进了门，抱着襁褓仔细看重孙女，笑的眼角的皱纹更加的浓密，好声好气的安慰那日暮，说她年纪还小，等到身子好了，再生就是了，这些鼓励很明显起到了作用，那日暮又高兴起来了。


云家喜添千金，何邵自然骑着快马来贺，这些天倒腾海带，把他忙的够呛，不但要教人家怎么把海带泡发，还要教人家怎么做海带，事情出乎云烨的预料，贫家小户最喜欢海带了，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图海带会变多，一小把在水里泡泡，很快就成了半盆，足够一家子吃的，价格还不贵，五文钱一斤，比吃粮食都划算。


宗室们只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云烨都宣传了，把那些个贵妇都夸成观音菩萨了，为了给将士们多添一件衣裳，花了十倍的价格买海带，不愧是豪门云云。


蓝田侯千金出世自然要大肆祝贺，宗室们以李孝恭为头，给云烨的贺礼里不约而同的加了十斤海带，还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一时间云侯一日无海带不欢的名声就传遍了长安的大街小巷，与云侯喜欢胡瓜的名声相得益彰。


“闺女的名字叫海带？谁传的，看我不撕烂他的嘴。”那日暮坐在骚臭骚臭的月子房里大发脾气，七月天长安能热死人的季节里，月子房被捂得密不透风，对这股味道那日暮并不陌生，相反还有点喜欢，以前她家就这味道，自从父母带着弟弟被裹挟到草原深处，就再也没闻见过这股子味道，那日暮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只能当他们都死在乱军里了。


小丫鬟见从不发脾气的二夫人发怒了，赶紧把辛月找来劝劝，在外面喘匀了气的辛月硬着头皮进了屋子，差点被那股子味道熏得晕过去，虽然她坐月子味道也不好闻，可是那好歹是大冷天，哪有这么夸张。


把手绢堵在鼻孔里瓮声瓮气对那日暮说：“没有的事，闺女怎么会叫海带，那是那些宗室不甘心被夫君骗，故意传出来的，你不知道啊，夫君把他们可坑惨了……”


“海带的事情可算不上坑，作为皇室宗亲，本就该为人表率，天下间多一门能吃的食物，只应该大肆庆祝，还敢抱怨？这才吃了几顿饱饭啊？云烨在这件事情上做的没有丝毫过错，老夫也吃了海带，味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可是它煮出来的汤水却鲜美异常，是一门不错的食粮，师古，你再去买上五百斤，价格就是五十文，宗室们不懂事，咱们颜家不能不懂事。”颜家的大厅里，老人家颜之推在大厅上教育自己的子孙，老头子今年九十六岁了，头上没有几根头发，却梳得整整齐齐，高高的帽子只戴在头顶，很大的头上全是老人斑，但是精神很好，语音依然洪亮，而且眼不花，耳不聋的，比自己七八十岁的子侄看起来还要精神。


“老祖宗，您吩咐的孙儿这就派人去办，颜家的确没必要沾百姓的便宜，云烨在海带上的事情就算做得不错，可是，文章乃是千古事，岂能让旁门左道占据巅峰。”


身材高大的颜师古躬身对颜之推进言，他可以容忍书院一枝独秀，也可以容忍云烨在出书的这条路上走走，但是绝对不容忍云烨一个人把这条路塞满。


所谓酸甜苦辣尝遍，才可识得滋味，一个弱冠少年就要站在巅峰上傲视群伦，这不是欺大唐无人吗？


“师古，你治学多年，《五经正义》让你名扬天下，但是就学问一途而论，你的确不如云烨，巧辩者与道多悖，拙讷者涉者必疏，宁疏于世，勿悖于道，你这些年已经有些无容人之量了，《算数初阶》原本就是煌煌之著，有些理论妙到毫巅，是堂堂正正的学问，不是什么旁门左道，孔子诛少正卯是有大义在身，就是这样，也被人诟病千年，我之所以不愿意他独揽风骚，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他被人捧杀，好好地一个宗师胚子，坏在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手里，记住了，我再给你说一遍，河有万条，终将入海，学有千样，殊途同归。你可记下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二节 小武的决断


为了哄那日暮高兴，云家大小姐的出世惊动了很多人，礼物堆满了三个房间，不管值不值钱，只要多，那日暮就高兴，弄得辛月老大的不满意，云宝宝出世就没有这样大张旗鼓过。


“你生了儿子还不够你臭屁的，和那日暮争什么争，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不懂事，她们母女俩还能在长安住多久？明年开春就要回去了，再待下去，那日暮会死的。”


看云烨有些伤感，辛月就不嘀咕了，把他的手抓着塞进自己怀里，头枕着他的腿，闭上眼睛，一起享受难得的安静。


夫妻间有时候就是这样互相讨好着过日子，一昧的强硬那是两个傻子纯粹和自己过不去，冥冥中一根红线把两个人串起来，如果想过舒心日子，说白了，就是不断地互相妥协，婚前文质彬彬的男人婚后就有了扣脚丫子，放屁的坏毛病，这你得宽容，装作看不见，说不定这是他人生中最幸福舒坦的时候，当然化妆后貌若天仙的老婆，卸妆之后如果变成贞子，男人也要流着口水欣赏，哪怕后半夜做噩梦。


真实的东西一般都不会太美好，小武就在一直作着美梦，期待着长大后有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来用栓了红绸子的马车带走自己，但是今天到云家门口来带人的是一个肥胖如猪的中年人，后面跟着她的五个哥哥，一字排开，很有气派。蓝田县令也硬被拽来当见证。


公爵府的驾贴特意镶了金边，武元庆拿着帖子想要递给云家门房，谁知道刚从府里出来的门房看了他一眼，就拿扫帚开始扫地，尘土飞扬的呛得武元庆连连后退。


“小武是我妹妹，她是我武家的人，我是他哥哥，给她找了一门好亲事，现在，你云家把人给我交出来。”


蓝田县令已经在心里操翻了武元爽的祖宗十八代，本来自这个县令当得轻松愉快，大风大浪有云家给顶着，自己在背后舒舒坦坦的捞政绩，前任现在已经是五品官了，自己只要再舒坦两年，升迁一下不是难事，最难得的是云家还从不多事，家里跌死头牛都会上报县里，乖乖地缴纳罚款，也从来没有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发生，现在好好的从长安跑来几个夯货，非要说云家隐藏自己人口，需要自己这个县令做个见证。


云家不欺负百姓，也不欺负小官员，但是对豪门却从来不手软，伸手剁手，伸腿砍腿，从不客气，也不知武家的这几个傻蛋犯了哪门子的病，非要从云家把云侯的徒弟拉走给卖掉，明面上说是出嫁，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想到云烨那个护犊子的毛病，就知道这几个傻娃娃，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


老钱从外面坐着驴车回到家，看都没看那几个败家子，对县令拱拱手说：“难得见到县尊，家里的茶水还算有些名气，不如进府饮上一杯如何？大热天的，喝杯凉茶还是要的。”


县令打着哈哈说：“正该叨扰一杯，钱先生请。”


老钱和嘻嘻哈哈的县令，主簿三人说笑着进了府门，没去打扰主人家，一拐弯就进了老钱的在前院的院子。


“钱老哥哥，应国公府上的蠢蛋，非要我们前来做个见证，小吏无能不得不来，还请老哥哥不要见怪。”


“县尊的难处我老钱怎会不知，我们就坐在这里喝茶聊天，其他的事情我家侯爷自会处理，你们不知道，我家侯爷就两个弟子，莳莳小娘子，和小武小娘子，都是聪慧过人的大家闺秀，在府里拿的可是和本家小娘子一样的份例，那就是说，我家侯爷拿着两位小娘子当女儿看待，如今武家为了几个臭钱，想攀附永嘉公主，把自己的亲妹妹嫁给贺兰僧伽的表弟当填房，小武小娘子才十一岁，真是丧尽天良，以前我家夫人一介女流不好出面，现在，嘿嘿，我家侯爷回来了，县尊，你说我家侯爷是那种眼睛里能揉沙子的主么？”


县令，主簿齐齐点头，云烨的恶名声传遍了长安，永嘉公主实在是不够看，窦家那样的人家都在一夜间被弄成废墟，这几位实在是自不量力。


云烨今天打算去书院找李纲好好地聊聊，颜之推老先生实在是得罪不起，看看有没有什么好法子把老先生应付过去，谁知一到府门就看到几个人在指着云家叫嚣不已，再一看小武用手帕捂着嘴哭泣，那里还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扯着小武的手就让她随自己出门，这件事情当着她的面处理比较好，才出门，武元庆就指着小武大骂：“你这个贱婢，还知道出来，我以为你会死在云家，一辈子不出来。”


小武仰着脖子就要说话，却被云烨止住了，温言对她说：“你是我的弟子，身份高贵，被狗咬了，难道说也要咬回去？见着疯狗把腿打断也就是了，不生气，人不和狗吵架。”


说完了，云烨挥挥手，狞笑着的刘进宝，冬鱼还有一群护卫就涌出家门，用刀背把武家的护卫打跑，捉住武元庆就押到云烨的面前。


“你看，小武，这件事情是不是很简单？狗不敢叫了，为了让狗长点记性，我把它交给你来处理，随你怎么处理，出了事，有师傅担着，师傅就看看你处理事情的手段。”


果然是未来的女皇帝，杀伐果决，没有一丝的犹豫，对刘进宝说：“刘大哥，你掰折他一条腿好么？他到底是我哥哥，我还下不了杀手。”


刘进宝最喜欢的就是打折人的腿，低下头却发现武元庆长着两条腿，犹豫了一下问：“小武，左腿，还是右腿？”


“我大哥是左撇子，用着左腿的时候多，你就掰折他的右腿吧，这样受伤以后也方便一些。”


武元庆打死都不相信小武敢弄折他的腿，依然在叫嚣：“贱婢，等公主来了，我会把你卖进青楼，你和你娘一样都是狐狸精，还是到青楼里当……”


话没说完，刘进宝，冬鱼就抓着他的右腿左右一用力，就听得膝关节咔嚓乱响，武元庆惨叫一声就昏了过去。


小武除了脸色白了一些，继续对自己的其余四个哥哥说：“还有谁准备把我卖到青楼去？”武家四兄弟面面相觑，武元爽的右腿软塌塌的扭曲着，脚跟都转到前面了，这辈子想要恢复已经不太可能了，转过头一起看着小武，头一回发现这个瘦瘦弱弱的女人居然如此的狠毒，纷纷避开小武仇恨的眼神看往别处，连地上悄无声息的武元庆也顾不得了。


那个胖胖的中年人依旧面不改色，笑吟吟的看着混乱的现场，上前一步，对云烨拱手说：“云侯请了，在下乃是贺兰僧伽的堂弟贺兰午多，这个烈性子的小娘子已经是在下的妻室，不如云侯就把她交给在下如何？日后永嘉公主定有厚报。”


云烨转过头对刘进宝说：“掰断他两条腿。”说完就带着小武驾着旺财拉的轻便马车往书院驰去，小武握着拳头竖起耳朵听后面传来杀猪一样的惨叫，忽然流下泪来，孺慕的抱着云烨的胳膊，把脸在他的胳膊上蹭来蹭去，云烨用另一只手揉揉小姑娘的头发，笑了一下。


“师父，我打断了我哥哥的腿，别人会不会认为我不是一个好人？”小武有些迟疑的问云烨。


“这个世界上一般来说，都是好人吃亏，以德报怨是书本里道理，但是呢，师父我不这么认为，凭什么呀，凭什么我辛辛苦苦的当好人，还要被欺负？我们敬天，是应为这个世界传说是他开辟的，我们敬地，是应为大地上长出五谷养育了我们，我们尊敬皇帝，是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他保护了我们，我们对他们臣服都是有道理的，都是从我们自身需要出发的，所以我们供奉他们，为他们付出是因该的，但是那些坏蛋，恶人，有什么地方值得我们去以德报怨？打断他们的腿，让他不能再为恶，就是对好人最好的报答。”


小武欢快的拿手拍旺财的屁股，希望它能跑的再快一些，她相信，自己的哥哥一定不敢再来难为自己。师傅说的是对的，对恶人，没必要宽容，打断腿就是在帮助好人。


书院这时候都在准备吃午饭，一个个拿着饭盆无聊的敲着，整个食堂就像一个嘈杂的打铁铺子，无舌背着手走在前面，狗子端着饭盘紧紧地跟在后面，找了一个没人的桌子，从怀里掏出一块麻布，仔细的擦拭了一遍，才请无舌坐了下去，给无舌准备好餐具，他才坐到对面，准备吃饭。


“兔崽子们是不是都皮痒痒了，敲坏了饭盆，你准备拿手捧着吃？再敲一下，就去教导处领罚。”洪城洪亮的嗓音传来，饭堂里顿时安静了下来，一个个乖乖地排着队准备打饭。


听到洪城的叫嚣，无舌无声的笑了一下，把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大嚼，鱼肉很是肥美，一根细刺都没有，狗子勤快的把最小的刺都给师父爷爷挑了出来。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三节 我们不做傻蛋


坐在办公室阳台上往下看，总能看到一些让自己赏心悦目的画面，小武给云烨泡了一壶茶水，小心的捧给师父，乖巧的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师父身边，眨巴着大眼睛往下看，看了一会，没发现什么好看的，回过头看师父，却发现师父笑的很开心，似乎，看到了人世间最美的画面。


“师父，下面都是一群人走来走去的，您为何会看的如此愉快？”


云烨拍拍竹椅的扶手，对小武说：“你没有发现这些人就已经构成一副最美的画面么？你看，许敬宗在苦口婆心的劝诫那两个把饭菜倒掉的学生，我知道，他自己其实也不怎么吃书院的饭菜，回到家都是赏给老仆吃，但是啊，他很喜欢这种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的感觉，因为这样不管学生的背景如何，都必须低下头接受训诫，在普世价值观强大的压力之下，就是皇族都必须屈服，这时候的许敬宗是强大无比的，为这事，哪怕与皇帝正面争执他也不会有丝毫的惧怕。小武，你听明白为师说的道理了么？”


小武漂亮的眉毛紧紧地皱着，努力的在思考云烨说的话，许敬宗是一个超级滑头，师父早就说过，这样的人一辈子都在避免和强权站在对立面，现在师父却说，就不浪费粮食这点，胆小如鼠的许敬宗却会有天一样大的胆子，为什么？


云烨也不再对小武说其余的话，道理自己领悟了才是自己的，如果是自己硬给灌进去的，道理就不再是道理了。


站在小楼上可以看到很多的风景，比如云七，这个内定的那日暮的管家，去了一趟草原后，就一头扎进图书馆，研究那里的风土人情，闲暇的时候，就和那日暮带来的仆役们混在一起，现在已经是那群人里绝对的带头大哥，宦娘有时候也把他找去，两个人关在屋子里会说上一整天的话，很明显，宦娘也喜欢云七这个狡猾的小伙子。


刘仁愿一到长安就被揪到了书院，换了一身青衫，怀里抱着一大摞子的书本，后面的金竹先生的竹板还总是敲在他的脊背上，嘴里叼着一个馒头，被人像赶驴一样的赶回教室学习，后进生的待遇当然不会好到哪里去。


无舌就像一个破坏狂，刚刚吃过饭，就站在树荫下手里抓着一块木头板子，随意的掰成一块一块的，表演自己的大力鹰爪功，成功的引来围观的学生一阵阵的惊呼，然后他就很猥琐的在那些年纪幼小的孩子身上摸摸捏捏，没有遇到何意的，就拍拍孩子的脑袋说他天生就是一个学文的好苗子，不敢浪费在武功上，遇到根骨不错的，就胡乱的给人家发牌牌，按他说的，不招够十大金刚是不会罢休的，老奴才活到现在才真正的活出味道来了。


李纲先生的谱也越来也大，明明身子非常的康健，一天走个几十里路不在话下，偏偏让公输给他造一个舒适的四轮小车，总有他的嫡传弟子在背后推着老头前进，老头子坐在车子上一手抱着茶壶，一手指天画地，臧否古今，听得学生个个激动地打摆子，这是老头子现在为数不多的爱好了。


几十个仆役在喊着号子把大鱼的骨头吊起来，安放在一个砌好的石头底座上，骨头上裹了一层厚厚的桐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学生们早就没了观看的兴致，刘仁愿回来的时候就把骨头一起带回来了，还请书院的学弟们吃了一顿鲸鱼肉，给他们讲解了大海上的故事，很励志，只是讲完故事后被他的老师金竹叫进办公室，不知挨了多少板子，出来后手肿的像猪蹄，脸上却笑的开心。


林荫最浓密的地方没有学生愿意去，早年栽种的小榆树，现在已经有一丈多高了，儿臂粗的坚实木叉形成了一堵坚实的墙壁，就是想要用刀劈开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劈开的，更不要说，树墙里还有一些奇怪的植物，汁液不小心粘在身上，就会让人全身起疙瘩，痒的让人发狂，可以说整座书院里，除了李泰对这里情有独钟，其他人能跑多远就跑多远，火炷不喜欢植物但是对树墙里的动物很感兴趣，只是一个人不敢进去，总是需要管理这里的仆役陪着才赶进去。


离石把这里当做自己的私人领地，把自己的办公室都搬了进去，这段时间画出来的画作阴森诡异，眼睛比鼻子还大的佛陀，丑恶之极沙门护法，狰狞恐怖的恶龙，像恶魔多过像人的将军画像，如果将来李二请他画凌烟阁将军画像，那座宫殿里就没人敢进去。因为离石说他现在已经不注重外表了，他现在只画本质，皮囊外表只是过眼云烟，有什么好稀罕的。


他的确只注重内涵，两个月前还很内涵的给云烨添了一个表妹，现在在书院就看不到这个家伙，产假一休就休了三个月，看样子还需要再休三个月。


李纲先生一天总要在太阳底下小睡一会，不管多么猛烈地太阳，他都会在小棚子里睡一个时辰，云烨带着小武从办公室下来的时候，老先生躺在四轮小车上睡的正酣，斑驳的阳光透过竹棚的间隙照在他身上，汗流满面，鼾声如雷。


见到云烨侯杰就想跑，跑了两步就讪讪的停下来，磨蹭到云烨的身边挠着后脑勺小声的说：“烨子大哥，你今天怎么到书院来了？”


“很奇怪么？书院几乎算是我家的，你说我为什么不能来？”云烨翻着眼睛反问。


侯杰搓了搓手，在脸上再抹一下，似乎把脸皮也一起扔掉了，粗着嗓子说：“您看，小弟就是小小的观摩了一下其他同学的卷子，就被玉山先生弄来垒假山，还不许其他人帮我，小弟认了，现在假山就要完成，再干一天就没事了，云大哥，你别告诉我娘和我姐啊。”


在书院别的没学会，书院传统的厚脸皮倒学了个十足，受了惩戒，还不让到处说。云烨不削一顾的说：“晚了，你姐姐听到这消息，满世界放风说要扒了我的皮，估计这两天就会到书院来看你，留神些。”


侯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大声的嘶吼：“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你知不知道，我姐的嘴有多毒？我宁愿再垒一座假山，也不想让她来看我，老天啊，你打雷劈死我吧。”


云烨蹲下来看着痛不欲生的侯杰问：“书院的座右铭是什么？”


“我们不做傻蛋！”侯杰回答的很迅速，看来这句话已经深入人心，很好。


“那你说我们的座右铭为何不是好好读书，天天向上？以前这句话也很好，为何全书院投票决定用这句粗俗的话来当座右铭？”


“因为没人喜欢当傻蛋。”侯杰弄不明白云烨为何要问他这些，当务之急是让姐姐找不到自己才是正事。


“抄袭这种事情，虽然是错的，但是还严重不到要你当苦力的地步，你就没想到其中哪里出错了？”


“我哪里知道，玉山先生非常的愤怒，抽了我十几板子，还罚我垒假山，你一说，我也觉得不对头，凌国宝以前抄袭也没有我这么惨。”


听到侯杰这么说，云烨顿时就怒了，手里的扇子没头没脑的就照着这家伙的脑袋一顿猛抽，可惜了，侯君集一代人杰，怎么就生了这样一个儿子。


“停，把事情说清楚再打，就是死，你也让我死个明白。”侯杰来了脾气，屁股蹭着地往后挪，双手胡乱的挥舞，气急败坏就他这模样。


云烨停了下来，让自己把气喘匀，小武蹲在后面给师父捶背，希望不要气坏了。


“小子，抄袭在书院不算大错，挨十几板子到头的事，可是书院的座右铭你不是不知道，我们不做傻蛋，你偏偏要做傻蛋，不罚你罚谁？”


“我怎么做傻蛋了，我娘说我比猴都精，说别的我认，说我是傻蛋你这是在侮辱我，我会找你单挑，就在假山后面，现在！”侯杰的愤怒火简直要从天灵盖里往外冒。


“让你抄的家伙是凌国宝吧？还说你不是傻蛋，凌国宝那次考试过关了？你旁边就坐着好几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何偏偏要抄凌国宝的？抄了他的就会过关？既然过不了关，为何要冒着被抓住的危险抄袭？”


云烨的一番话让侯杰一下子没了火气，抱着脑袋说：“的确不该，要抄也该抄冷月的，你打轻些，背上背石头的时候磨破了。”


云烨无奈的坐在他身边有气无力的说：“抄凌国宝的也就罢了，你干嘛连名字都要抄上去？这回不但你是傻蛋，就连你的先生也成了傻蛋，你还说你比猴都精？”


听到云烨的话，小武立刻就笑的活不成了，软软的靠在云烨背上，全身抖动的像风中的树叶。


侯杰的脸涨得通红，怒吼一声，揪着云烨的脖领子说：“我是傻蛋，活该背石头，但是你要是给其他人把这件事情说出去，我就和你割袍断义，老死不相往来。”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四节 高昌完蛋了


再三的安慰了侯杰，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绝对不会说出去，但是看到旁边小武忽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就知道这件事情不会如此简单的完结。


侯杰也意识到了，风度翩翩的请小武去树那边谈话，不知道签订了多少不平等条约，总之，从大树背后出来的小武笑的很灿烂，侯杰却垂头丧气。


没等到云烨和李纲谈话，老钱就气喘吁吁的来禀告，说陛下的旨意到了。需要云烨去家里听旨，宣旨的是魏征，同行的还有贺兰僧伽，不清楚旨意的内容。


小武听到皇帝下了旨意，一张小脸就变得煞白，刚才的欢喜立刻就抛到九霄云外，虽然担心，却依然坚定地随云烨回家。


才到家门口，就看见贺兰家的家将全身披挂，抬着不停惨叫的贺兰午多站在云家门口，刘进宝，冬鱼一干家将也站在门口，老江他们身上鼓鼓囊囊的也做好了火拼的准备，一个个都很兴奋，云家庄子太平静了，好不容易碰到一件能显示武力的事情，不显摆一下怎么行。


街市上依然热闹，人来人往的，胆小的规规矩矩的做自己的生意，胆大的伸长了脖子看热闹，自从上次少夫人拿铡刀铡了好多条人腿之后，云家庄子的人在对外面的人说话的口头禅都变了，再敢闹事就把腿给你掰掉，这句话很有威慑力，贼娃子，强盗，骗子都离云家庄子远远地，游侠都对云家庄子闭口不谈。


贺兰僧伽也穿着铠甲，坐在马上手拿着马朔，见云烨载着小武从石板小路上驾着马车驶过来，远远地就喊：“云烨，今日你要不还两条腿出来，此事绝难罢休。”


云烨在老钱的耳边小声的吩咐一句，老钱就跑到街市上的猪肉摊子上抱了两条猪腿，放在贺兰僧伽的马前，见贺兰僧伽眼睛都要冒出火来，赶紧又拿了一条猪腿放下，对贺兰僧伽说：“侯爷只让拿两条，是老汉自作主张的多拿了一条，驸马都尉见好就收吧，这条猪腿可是要扣老汉的工钱的。”


云烨笑嘻嘻的看着暴跳如雷的贺兰僧伽，这家伙也太不知趣了，如果不是自己把窦奉节干掉，你那里有机会娶永嘉公主那个骚货，不知道感恩，还跑到家里来捣乱，胆敢伤人，永嘉公主只好再做一次寡妇了。


杀老百姓是大罪，但是，杀贵族，真的没有没有多大的事，当然，前提你也是贵族，李二对于贵族间的仇恨持鼓励态度，总是和稀泥，不了了之，所以就造成了大唐贵族人人自危的态势，直到现在，这个策略执行的很成功。


魏征从府里走出来，有意无意的走到两人中间，对云烨说：“陛下命你闭门思过三月，除了玉山，哪里都不能去。接旨吧。”


云烨躬身从魏征手里接过旨意，低声说：“微臣接旨。”把旨意揣进怀里，冲着贺兰僧伽笑笑，就邀请魏征去家里小坐。


来到客厅魏征就说：“云侯，你这样胡闹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武家女是人家的女儿，你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论道理你亏啊。”


“魏公，这事落在你头上，你说不定会把事情闹得更大，小武是我的弟子，我会眼看着她掉进火坑而无动于衷？打折他的腿，我已经很丢人了，没砍下脑袋，说不定满长安的勋贵都在偷笑了，现在又在我家门口穿着铠甲拿着马朔，这是他在找死，怨不得我。”


魏征大惊，站起来拽着云烨说：“云侯不可，如果你们火拼，而且在大庭广众之下，造成的影响太恶劣了，到时候恐怕不是简单地禁足就能蒙过去的吧。”


“我看到武家的人也在，只要他们立个字据，说以后小武的婚嫁之事与他家无关，我就放过他，否则，今天就留在这里吧，现在的云家是帅帐，统领岭南水师，所以云家出现八牛弩之类的东西魏公不要奇怪。”


云烨的二愣子脾气，魏征太清楚了，这会子说不定，八牛弩已经瞄准了贺兰僧伽，只需一声令下，云家的门口就会变成修罗地狱，到时候，皇帝还能把云烨怎样，只要不造反，李二绝对不会动云烨，了不起发配岭南，可是发配岭南对别人是个威胁，对云烨来说还是夫妻团聚的好机会，寿阳公主和云烨的事情朝廷上那个不清楚？


“老夫就知道，陛下这是给了老夫一个苦差事，两个年轻人打架，老夫还需要作中人，世道真是变了。你们年轻人一个赛一个的狠，一个赛一个的厉害，长孙冲攻破伽师城，大索三日，据说血流成河，程处默在攻破高昌京城之时，都被射成刺猬了，依然第一个登城，八百人，就杀的高昌王鞠文泰丢盔弃甲，弃城而逃，是为军功册第一人，李怀仁在荒原上疾驰两天两夜，生擒高昌太子，至此，高昌国已经不复存在。


薛延陀一日三惊，夷男可汗已经连续派出三波使节到了长安，请求臣服，现在朝堂上没工夫处理你们的小纠纷，对薛延陀是剿还是抚，真让老夫头疼，和武家好好地商量，不要动刀动枪的。”


云烨听得直翻白眼，长孙冲从来就不是个善茬，一定是自己的手下损失惨重，所以才下了杀手，至于程处默，那就是一个二货，官职都被降得只能领八百人，还想着马上封侯的事，仗着自己的铠甲犀利，冒着箭雨攻城，幸亏没遇见滚木礌石，否则就该吊孝了。


稳重些的李怀仁一定是被那两个家伙逼得急了，只好不顾生死的千里追杀，捞个太子也不算是白跑一趟，只是，为何听不见李承乾的消息？打死云烨都不相信李承乾会出事。


如果李承乾出了事，这就不是大胜，是大败，军中不知多少人头会落地，老牛，老程，李绩这些人的脑袋都不会太安稳。


“太子如何了？”顾不上管门外面的蠢货，赶紧打听太子的动向。


魏征喝了口茶，捋着胡子欣慰地说：“太子此次出征，可谓中规中矩，有板有眼，老程，老牛纷纷夸太子知进退，明军法，可谓三军之表率，七万大军浩浩荡荡的横扫草原，太子的右率一直跟进，太子没坐马车，一直骑马随军，在白城子还有斩获，军报上说，三军士气顿时大振，一鼓作气的穿越了魔鬼城。


你书院这回也露脸，在沙漠里用油布取水，是怎么想出来的，水源都被污染了，到处是死牛死马，死羊，臭气熏天，早就不能饮用，如果不是你书院弟子想出来挖沙坑利用油布取水，给将士们好歹补充了一点水，否则会出大事。”


听到这里就松了一口气，李承乾只要不犯错，就是大功一件，中规中矩的评语最好，臣子没几个喜欢脑子里有三千个主意的皇帝，在老将眼里，只要守规矩就好，至于其他的，可以慢慢学，谁家皇帝没事干总在军营里待着。


魏征今天很健谈，扯着云烨把高昌战役讲了个通透，从他的描述里，薛延陀的国土好像也有一半变成了大唐的牧场。


军人们对牛羊非常的爱惜，不再像以前见到牛羊就宰杀一空，现在都知道牛羊值钱，军队的后面跟随着无数的商队，将士们的缴获，在战争结束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变成了钱财，虽然只是一张张的纸，通过何邵的邮局就可以把钱财寄给自己的家人，真金白银，童叟无欺，何邵的邮局虽然只比别人早开了三年，但是，老店的牌子已经挂起来了，这次可谓赚的盆满钵满，怪不得这些日子见不到这个打秋风的家伙，那日暮生孩子他也就打了个转，就走了，胖胖的身躯变得更胖以外，没什么变化。


魏征的目的达成了，自然要告辞回家，现在如果不出意外，贺兰僧伽早就跑的没影了，嘀嘀咕咕一大堆，无非就是想把云烨困在家里，没工夫出去找他们的晦气。


算了，一个全身上下都是绿颜色的家伙，在他身上花费过多的心思不值，圣旨只是不让云烨进长安城，为期三个月，从这封旨意里就可以看出，李二不准备干掉薛延陀，大军很快就会来，不多不少，正好需要三个月，到时候狐朋狗友都会回来，如果不许云烨进长安城，会把他活活憋死。


这也是李二向魏征传达的一个讯号，结束争论，薛延陀战役就此为止，打开了高昌这个大门，商道就会打通，薛延陀也再没胆子捣乱，大军在外多待一日，他心里就一天不得安稳，还是弄回来把府兵散开，回家种田是正经，等元气恢复，再去找高丽的麻烦，李二就是这么想的。


送魏征出门的时候，门口已经恢复了原状，街市上的很多人明显的很不满，对于云家虎头蛇尾的行为方式很鄙视。


“三个月，云侯，三个月很容易就过去了，你的那些好兄弟也就回来了。”


魏征对云烨诡异的笑了一下，这个老家伙也不是傻子。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五节 县令的赌注


去月子房里看了看那日暮，见到丈夫那日暮就委屈的流眼泪，瘪着嘴给云烨告状，说外面把自己的卓娅叫海带，让丈夫去吧他们的腿全部打折。


这可不行，要是想把长安城里一半的人变成瘸子，估计在行动之前，李二一定会在云家行动之前，就把云烨变成瘸子，再说了，海带也不错，富贵人家给孩子取名都往贱了取，比如青雀，比如丑牛，比如狗子，云家的大小姐叫海带也不错，这么些人为云家的小海带祝福，有什么不好的。


云烨把海带夸上天，才让那日暮破涕为笑，抱着自己的心肝宝贝一口一个海带的叫着，疼爱的样子让人从心底里喜欢。


月子房是个大问题，里面的气味实在是不怎么好闻，这样的环境对于细菌的滋生很适合，辛月想用香水来中和一下，被云烨严厉的禁止了，小孩子的各种器官都非常的娇嫩，万一被香臭中和之后的可怕气味伤着就不好了，云家大小姐将来会成为一个香喷喷的小美女，而不是一个香臭不分的小野孩子。


想把窗户打开通通风，被全家口诛笔伐的体无完肤，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就是在一千年以后，月子房里的味道都是大同小异。


皇帝不允许云烨出去，正好，守在家里过自己的小日子，土豆已经开始收割，去除枯黄的藤蔓。沿着起好的地垄，用铁锨挖，地底下果实累累，云家种了足足一百多亩，这可是县令特批的，全县都等着云家的土豆成熟，好称些拿回家当种子，明年，蓝田县要是不把土豆种的全县都是，那才是怪事。


收割土豆这种事情，根本就用不到云家出手，县令，主簿，县尉带着全县的里长，乡老，自己动手，农家也有些小狡狯，不亲眼看着土豆从田地里刨出来，是不会相信这东西的产量的，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


华县令这回可是下了重注，朝廷三令五申的要百姓对于土豆要小心种植，说这东西还不成熟，等富贵人家多种几年，彻底没问题了，才由百姓家大面积的种植，华县令是从小吏升上去的，这种屁话早就听厌了，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朝廷给富贵人家在谋福利，没见土豆都涨成啥价钱了，勋贵们黑了心的往家里捞钱，还都是百姓的血汗钱。


李二的好心被百姓们当成了驴肝肺埋进了茅坑里沤肥，蓝田县有云家这个大户，县令主簿，县尉三天两头的上门求告，请云家开一开方便之门，今年多种些土豆，多留些种子，好让明年蓝田县的百姓们也种上，多少吃上几顿饱饭。


云烨不在家，辛月不敢做主，老奶奶发话了，去年收割的土豆云家统统不许吃，全部放在地窖里留种，今年一开春，就把南面山坡种的满满的，如果有什么问题，老太婆担着。


老奶奶这个观音菩萨一样的行动惹得县令哭了好几鼻子，打了鸡血一样的冲进京兆府，拿了一根绳子勒脖子上威胁上官，如果不许来年百姓种植土豆这种好粮食，他就吊死在朱雀大街上。


他死不死的没人关心，但是吊死在朱雀大街上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混蛋立马就会以为民请命的名声留在青史上万古流芳。所以啊，千万不要以为华县令没有吊死的胆子，在这个名声比命重要的时代里，为了后世子孙，华县令会大笑着把自己吊死，吊死了，舌头都不会吐出来，眼睛闭得严严的含笑九泉。


不用想，他的后世子孙肯定会世世代代的受人尊敬，就是穷的讨饭了，到别人家要饭也比强盗理直气壮。


京兆府把这事推给了中书，平时见了各位大佬恨不得跪下来舔脚指头的华县令，这时候腰板挺得直直的语气铿锵的催促大佬们火速决断，农时不等人！


立下了生死文书，华县令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率先种植土豆的优先权，在百姓们的簇拥之下一路回了蓝田县，云家种植一百亩，官府会收购其中的九十五亩，剩下的五亩地给云家留着，也算是一项优惠政策。


书吏们拉着绑了红绸子的量地绳子，圈出来一亩地，里长，乡老，县令主簿，县尉带着衙役们往筐子里捡那些被挖出来的土豆。


捡着，捡着，县令抱着一个足足有三四斤重的土豆坐在田地里大哭，所有人都围着他哭，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就不许百姓家种植？一亩地产量现在还不知道，光是县令自己捡的土豆估计都有五六担了，还不算其他人捡的。


一亩地很快就被挖的一干二净，那些里长乡老，把大些的土坷垃都捏碎了找土豆，在确定全部都收干净以后，三千多斤的产量让所有的人目瞪口呆，谁听说过一亩地能有二十五担的产出？


云家还把土豆种在山坡上的旱地里，今年的雨水一般都有这样的收成，要是全部种到天字号田里，会是一个怎样的收成？


华县令哆嗦着嘴皮子，指指远处的一块地下令：“再量出一亩地，我们接着看产出，说不定这块地肥，产出出奇的高，做不得数。”


都是老庄稼把式，只要看看土壤就知道是不是好地，土壤发白，里面夹杂着沙子，石块，明显不是好地，但是没人吱声，一起转移阵地，去县令指定的那块地继续挖。


一辆牛车从远处慢慢驶过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雪白的老汉，穿着仆役的衣衫，看到田地里很热闹，就特意拐了一个弯，向这里驶来。


老仆拱手对一个看热闹的云家庄子上的老汉施了一礼问：“这位兄弟，怎么田地里到处是官家的人？这是在做什么？”


老汉回头见是一个比自己还要年长的人，连忙回礼说：“老哥哥也是来看热闹？这里呀，是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在给我家挖地，土豆，土豆您听说过吧，是我家侯爷从老神仙那里弄来的好东西，刚才一亩地收了二十几担，就把那个县令乐的抽过去了，就这还不相信，准备再挖几亩看看，老汉就是看个热闹。


今年的雨水少，影响了收成，去年俺家的一亩地收了四千斤，就这三千斤的产出，就能把县令乐的抽过去，老汉要是告诉他俺家收了四千斤那还不得出人命。”


对于华县令的表现，云家庄户很是不肖，土豆这东西作为菜吃，当然是好东西，虽然也能当粮食吃，可是天天吃谁受得了，只有那些饿怕了的人才会把土豆当命一样的看。


“如此说来，您今年也种了不少？想来家中一定殷实的让人羡慕。”老仆很会说话，两个人找了个树桩子坐下，就开始唠嗑。


“哎哟，我的老哥哥啊，土豆那东西产量是高，可它也伤地，种了一季土豆就要种一年的苜蓿养地，俺家今年就种了半亩地的，够全家吃就行了，皇家又不许随意的贩卖土豆，只有几个黑了心的富贵人家拿出来偷偷的卖，听说不少捞钱。”


“好粮食您也不多种些可惜了，一年收二十几担，就是种一年都比种两季麦子划算。”


“有什么好可惜的，土豆这东西灾年吃一些就好，谁家没日没夜的吃那东西，再说明年我们要种玉米，又是云家全种了土豆，其他的人还怎么活，庄主说了，俺们云家庄子不抢那些苦哈哈的吃食，明年让他们种，俺们种玉米。”


“玉米？这是什么东西？老朽活了这么些年，种地也有些日子了，怎么就没听过这种粮食，难道也是你家侯爷从老神仙那里弄来的新粮食？”


云家庄户哈哈一笑说：“那可不是，我家侯爷是个贪嘴的人，以前跟着老神仙到处跑，到处找好吃的吃，无意中吃过玉米，也想不起来在哪吃的，结果在自己的袋子里居然发现了几颗没吃完的玉米粒，就死马当活马医，随意扔到花盆里埋了起来，谁知道，到了秋后，居然有了收成，这不就引出来那么大的一片子。”


庄户乐不可支的指着那一大片子玉米地发笑，玉米好吃，这是侯爷说的，连侯爷这样的精贵的人都说好吃，能差到哪去，明年有了种子一定多种一些，皇家只说不让卖土豆，可没说不让卖玉米。


老仆摇摇头，感谢过庄户，回到牛车旁，小声的给车里的人说着什么，不时地指指远处忙碌的县令，又指指玉米地，似乎很激动。


听完老仆的汇报，车帘子掀开，一个带着高帽的葛衣老者从马车上爬了下来，光光的脑袋上只有稀疏的几根头发，眉毛一根都没有，狮子嘴，蒜头鼻，下巴上几根白胡子还左右不均，模样滑稽，却道貌岸然，让人肃然起敬。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就是颜之推老夫子，下了马车，瞅瞅天上的太阳，就起步往县令那里走去，来到田地里，看到已经浑身都是的泥土的胖县令正在往筐子里捡拾土豆，满意的点点头，拱了一下手发问：“县尊浑身泥土所为何来？”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六节 两个老贼


华县令抬起汗津津的脑袋，看到田埂之上站着一位面相奇古的老者，看不来年岁，说八十也对，说百岁也差不离，这样的寿星必须以礼相待，更何况老人家气度不凡，如此年纪却不柱黎杖，如果说是平民小户出身，他都不相信。


来不及放下手里的土豆，弯着腰回答：“在老丈面前实在当不得县尊的称谓，您唤我表字成多就好，这里太过炽热，晚生扶您去棚子下面避避日头，喝口水，您要说什么，晚生洗耳恭听。”


颜之推笑着点头，任由华县令扶着自己来到凉棚底下安坐，云家没派人到地里，只是给他们准备了几大桶凉茶供他们解渴，华县令挑了一个干净碗，用茶水涮涮，再倒了大半碗茶水，才给颜之推双手奉上。


颜之推也不推辞，接过来品了一口，只觉得稍微有些苦涩，后味却又甘甜润泽，笑着对华县令说：“好东西啊，看你满头大汗的，也饮上一碗，解解暑气，老夫已经有十年未出家门一步，子孙们都担心我死在外面不让出门，老夫看他们一片孝心，也就绝了出门的心思，如今看来亏大了，一出门就遇到收获千百年不遇的祥瑞，这是福分，听说一亩地的产出足足有二十担之多，成多你是亲民官，告诉老夫，老夫没听错。”


刚刚灌下一大碗凉茶的华县令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把刚刚收获的土豆用清水洗了洗，拿给颜之推说：“老丈切莫笑话晚生，晚生适才亲自收获了一亩地，是书吏们用测绳重新丈量过的，不会有错，足足收获了三千一百六十二斤又四两，为了担心是土地肥瘦的缘故，这不是又测量了一亩吗，准备做个比较，从现在收获的情况看，相差不会太远，这土豆，的确是我大唐第一祥瑞。”


颜之推闻言，也咧开嘴笑了起来，只要这东西在大唐铺开来种，必然不会再有饥馑之忧，拿着手里的土豆翻来覆去的看，越看越喜欢，又问华县令：“成多，这土豆做粮食可能填得饱肚皮？”


“能，能，土豆亦菜亦粮，做菜味道鲜美，蒸熟之后绵糯可人，正是老先生这样的寿星理想的餐食。”


颜之推抚掌大笑，对华县令说：“老夫能否买几斤回去尝尝，感受一下祥瑞带来的好福气，说不定还能多活几日。”


“正该如此，晚生做主送老丈五十斤，说来惭愧，这些土豆都是明年做种粮的，否则给老丈多送些都无妨。”


颜之推摇摇头对华县令说：“你做县令不易，如今亲自下田耕作，毒日头底下挥汗如雨，不辞劳苦的为百姓操持，老夫焉能让你德行染尘，有个三五斤足矣，饿死爹娘，不食种粮的道理老夫还是懂的。”


华县令见老人家一脸的肃然，点点头，回到田地里，挑了三个最大的给颜之推报过来，见到老仆准备付钱赶紧摇着手说：“老丈年高德劭，晚生送上一份敬仪乃是理所当然，若要收钱，就让晚辈汗颜了，您放心，送给您的是晚生自己掏钱买的，绝不会让老丈的心意付之东流。”


颜之推再次咧嘴笑一下，拍拍华县令的肩膀，在老仆的陪同下上了牛车，吱吱呀呀的往云家庄子驶去。


主簿凑到华县令身边看着远去的牛车问：“县尊您认识这位老丈？我看他气度不凡，一定不是普通人。”


“是不是普通人有什么打紧，光是那一把年纪就足够我们恭恭敬敬的以礼相待了，送三个土豆结一份善缘，这样的事情为何不做。”


主簿笑嘻嘻的说：“这土豆的产出如此骇人，等明年全县的荒地，坡地，都种上土豆，县尊的抱负一定会得到施展。”


“少拍两句马屁，多干活，我滚蛋了，你不就接了我的位子，都有好处的事情，把劲往一处使，明年先把土豆种出来再高兴不迟。”


两人互相打趣着又下了田地，看到被挖出来的满地土豆，胸中顿时火热一片。


颜之推坐在牛车里，看着身边的三个土豆发愣，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一定会驳斥为胡说八道，刚才站在田地边用点兵术扫视了一下身前刚刚被挖出来的土豆，再拿了一个土豆掂量一下分量，就知道华县令没有胡说，一亩地的确收获了三千斤，这做不了假。


牛车爬上了一个坡，到了最高处颜之推吩咐牛车停下来，撩起车帘子俯视山脚下的云家庄子，明亮的日光下，整个庄子显露无疑。


连接官道的是一条宽大的石板路，穿过云家高大的牌坊，一直延伸到翠绿的群山里面，山里面隐隐显露出几角飞檐，远远地有钟声传来，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


一大片高大的建筑在山脚下十分的显眼，不用说这就是云府，周边虽然都是半边房，都是红砖碧瓦的精致小院子，此时已经到了午食的时间，淡蓝色的烟雾从每一家的烟囱里飘出来，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舒坦感觉。


云府门前的那个小集市很热闹，人来人往的，就在刚才，有许多的双驾马车就从牛车边驶过，还能闻见一股股的幽香不知道是谁家的女眷。


颜之推再次笑了一下，吩咐老仆回头，去玉米地再看一下，现在的颜之推对玉米的兴趣远远大过了对云烨的兴趣，知识是精神的食粮，颜之推研究了一辈子这东西，早就不再拘泥于外物，他研究了很久发现自己总是在原地转圈圈，历史上的那些真正的好皇帝无不是从衣食住行起步的，只要百姓吃得饱，穿得暖，天下间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厚厚的历史书不外乎就说了两个字，衣食而已，有了衣食，外族就只能乖乖地臣服，有了衣食，学问就会遍地开花，有了衣食，不管谁的江山都是铁打的，百姓其实不在意谁当皇帝，正统不正统的只是士子文人吠叫两声，从来都与大局无关。


所以他很期待玉米能够再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小子，如果玉米也不错的话，老夫都会承认你是真正的神仙子弟。”颜之推自言自语地说。


牛车拐下来大路，沿着天地间的小土路慢慢的到了玉米地边上，高大的玉米伸展着长长的叶子静静地矗立在田地里，风一吹，哗哗啦啦的作响，顶上的雄花就会抖落下来无数的花粉，颜之推打了个喷嚏，攀着一株玉米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顶，这分明就是一株很大的高粱吗，高度很像，叶子比高粱宽了好多，杆子也比高粱粗壮，斜斜的插着一个圆柱形的东西，不用说，这就该是玉米的果实了。


没叫老仆，颜之推费力的掰下一穗玉米，撕开外皮，果然如此，饱满的玉米粒一排排的长在棒子上，用手掐一下，有乳白色的汁液流出来，颜之推剥下一粒玉米，填到嘴里细细的品尝，一股粮食特有的甜香溢满口腔，不由得再剥下几粒品尝这股清甜的滋味。


云家看护玉米的护院早就发现了这两个偷玉米的贼，真是胆大包天，青天白日的就赶来偷玉米，实在是不把大爷当人看，急匆匆的跑过来准备狠狠地揍两个贼娃子一顿，到了跟前，却动都不敢动，无他，两个偷玉米的贼实在是太老了，比他爷爷都要老，他发誓，其中一个是他见到过的最老的人。


人过七十，天下任何人都有供养的义务，这个义务不光是指国家，包括云家，包括庄户，就是犯了罪都不会有人来追究，了不起拿了他的子侄去顶罪，如果伤害了这种人，跑到天边官府都会把你追回来定罪，人伦大事，关乎孝道，同样的伤害年轻人，最多打几板子了事，伤害了他们，发配三千里算是轻的，还没人觉得冤枉了你。


五大三粗的护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个老贼肆无忌惮的拿着自家的玉米看来看去，只能急的在一边喊：“行了，行了，掰一个就好，再多掰我就发怒了。”


话音刚落，咔嚓一声颜之推又掰下来一穗，看都不看护院一眼，急的直搓手的护院跳着脚大喊“抓贼，抓贼。”却没胆子过来制止。两个弱不经风的老家伙经不起他的拳脚。


“小子，过来，给老夫说说这玉米怎么吃，总不会是生吃吧？”


见其中那个最老的老贼，冲自己招手，护院小心的挨过去，没好气的说：“两位爷爷，这东西天底下就这些，您多掰一穗，来年就少了一些种子，您不知道啊，全庄子把脖子伸长了等着种呢。”


“哪来那些废话，老夫问你这东西怎么吃。”颜之推忍着笑意问护院。


“还能怎么吃，煮着吃，成熟以后磨成面，侯爷说打出来的饼子那才叫一个香，比麦饼子都好吃。”


“唔，刚才尝了，味道的确好，你家侯爷为何不来看着玉米，就派了你这样的夯货看守，被人偷光了怎么办，太儿戏了。”


护卫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委屈的不能自己。看不懂这两个嚣张的老贼，偷了东西不跑，还在这里教训自己看护不得力，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七节 有眼无珠颜子善


颜之推哼哼唧唧的抱着玉米上了牛车，老仆吆喝一声老牛，见不动弹，才发现车轮陷进软泥里出不来。护院咧着大嘴嘿嘿的笑，老仆冲着护院就开始骂：“没眼色的东西，看见车子陷进泥里，也不知道过来帮忙，打死你这个没教养的混蛋。”


说完就要抡着鞭子抽，护院只好跑到马车后面下死力气往外推马车，赶紧把这两个比响马还厉害的老贼偷送走了事，只是一想到自己的工钱会被扣罚，心里就黯然的厉害。


牛车重新上了官道，颜之推却再无言语，这种新粮食的产量不会低于五担，如果真的可以磨成面粉，和麦子一样的吃法，五谷很有可能就会变成六谷，五谷的名字已经称呼了三千年有余，到了大唐就生生的变成六谷，这是什么？是大功德啊。


君子立身，立言，立功，立德，方达通天大道，云烨教化乡民，独善己身，这是立身，煌煌《算数初阶》四十三万言，字字珠玑，这是在立言，河北地拼死救灾，万民称颂，土豆玉米无私的献出，让这天下再无饥馑之忧，更是功德无量，难道说这小子齐头并进，准备立地成圣不成？


只是刚刚强抢人家闺女当徒弟，还把人家兄长的腿给掰折，就算不上是君子所为，他的徒弟也是，为了学些本领，视兄长亲情如同刍狗，从这点就可看出云烨在教化方面的缺失，贺兰家只是想要回自己已经下聘的妻子，就差点被灭杀当场，如果不是魏征用计拖延，说不定贺兰家此时已是满门戴孝，眦厓必报，迅如烈火，典型的少年脾气，也是，云烨才智高绝，少年得志，如果再没有一点少年人的暴躁，那也太诡异了。


颜之推想不明白，自己一天来知晓了两个极端中的云烨，哪一个才是他的本来面目？需要当面考校才是，天气闷热，老人家身子骨到底扛不住了，倚着牛车箱壁在半梦半醒间回到了长安郊外的颜家。


颜师古很担心祖父的身体，大热天里就带着一个老仆驾着一辆牛车就出了门，还不允许其他人跟随，现在日头偏西了还没回来，真是让人担心，心里不由的发急，老祖宗多活一天，颜家就多一份福气，可不敢出什么岔子。


外出寻找的家仆还没回来，一辆牛车慢悠悠的从牌坊口驶了进来，车辕上坐的岂不就是颜叔，三两步赶过去，正要发话，却见颜叔对他摆摆手，轻声说：“老太爷睡着了，不要打扰，今天出行，可是累坏了。”


颜师古也不废话，直接让门房抽掉门槛，让牛车一直驶到祖父居住的北房，牛车才停，就听就听见颜之推说话了：“到家了？老夫今日做贼，做的疲惫不堪，看来没几天好活了，颜寿，你去把那些不成器的统统叫过来，我有话说。”


从门里走出两个膀大腰圆的仆妇，抬着一个小步撵，颜师古扶着老祖宗坐好，低声说：“老祖宗，您如果闷了想出门看看景，吩咐一声，孙儿陪着您不好么，这些年长安的变化很大，孙儿也好给您讲解一二。”


颜之推翻着眼睛不理睬孙子，只是忙着吩咐围上来的那些丫鬟从车厢里把他今日的收获拿出来，拍拍步撵，就被抬进了大厅。


丫鬟们忙着给老祖宗更衣，洗手，净面，一通忙活过后，颜家满门的老老少少已经躬身站在大厅里等候老祖宗训话。


人很多，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稚子幼童，颜师古也老老实实地站在父亲身后不言语，他看得出来，祖父今日的出行并不愉快。


坐在软榻上的颜之推没有像往常一样让自己几个年纪很老的子侄辈坐下，一开口，不说怨，先说恩：“今日出门，得蓝田县令款待，喝了一碗不错的茶，还蒙他赠送了三枚土豆，师古，明日你亲自去他府上致谢，不可骄横，带着礼物去，代替我好好谢谢他。”


颜师古连忙应是，虽然对方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但是代替长辈去致谢，还不丢人。


“我颜家是不是败落了？满长安的勋贵都蒙陛下赐予了土豆这东西，为何只有我颜家没有？是我颜家德行败坏了，还是你们没有努力争取？”


颜家的大儿子颜子善连忙说：“父亲，咱家也得到了赐予，只是孩儿认为这是胡说八道，哪有一亩地就产二三十担的粮食，这无非是云烨哗众取宠，用障眼法弄出来的一个无聊的祥瑞而已，就像前隋出现的麒麟一样，在猪身上贴了金箔，就说是麒麟，只是朝堂上为了安定人心，采用的一种手段而已，那土豆长得丑陋无比，孩儿命人喂猪了。”


听了颜子善的一番话，颜之推不由得一阵咳嗽，好不容易喘匀了气，对颜子善说：“子善，你过来。”


颜子善笑着来到父亲面前，低下身子准备听听父亲有什么教诲，却见父亲颤巍巍的举起手掌，一记耳光就抽在自己的脸上。


见老父怒不可遏的样子，不敢问缘由，连忙跪了下去，连声说孩儿知错，请父亲责罚，莫要气坏了身子。


见到父亲被祖父打耳光，这是快六十年没有的事情，身后的颜家后辈全都跪了下去，请老祖宗保重身体，莫要气坏了。


“子善，你上回挨揍，大概还是你十五岁去青楼时挨得吧？”颜之推带着回忆之色对自己已经七十余岁的儿子说。


颜子善老脸微红，低头说：“那时孩儿少不更事，身子未长成就去胡闹，父亲责罚的是，只是没想到时隔快六十年，又领教了父亲的教诲，放眼大唐天下，有谁能在七十四岁之时还受到父亲的惩戒，这样的福气有几人能得到，孩儿只盼着这样的福气能一直延续下去。”


颜之推对儿子的宽心之举也不理会，自顾自的从矮几上拿起一个巨大的土豆，对颜子善说：“颜家尊崇祖宗，却不信鬼神，从祖先颜回时期，我们就在学问一道上精益求精，向老农学种地，向渔夫问水性，向乞丐求至理，从不敢自满，我们不信鬼神，但是相信事实，子善，是什么原因让你失去了探知事实的勇气？


谁告诉你土豆产不了二三十担的？你种植过这东西吗？你凭什么不相信云烨的话？只靠着臆测，就下了决断，把天下至宝当成废物喂猪，好一个有眼无珠的颜子善。”


颜子善大惊，抬起头看父亲，却见父亲闭上了眼睛，一脸的灰败之色，头脸之上的老人斑似乎更加的醒目。


只好把眼光看向随父亲一起出门的颜寿，老仆颜寿是这屋子里唯一的下人，见大少爷看自己，就回答说：“大少爷想差了，这土豆真的亩产二三十担，今日，老奴陪着老太爷去了种植土豆的地里，正好赶上蓝田县令在收割土豆，他们做的很细，量出来的一亩地里的确产出了三千余斤，为了确定平均的产出，他们又量了一亩地，老太爷估算过，产出相差不远，这些都是老太爷和老奴亲眼所见，不会错的。”


颜寿的话说完，颜子善就呆住了，这对他的冲击太大了，自己在人前人后不停地驳斥一亩地产出二三十担的传闻，那些种植了的人家之所以不吭声，就是在等着看自己的大笑话，可笑自己还以为他们被自己的言论驳斥的无言以对，自己等着看云烨如何收场，原来云烨也在等自己颜面扫地。


“老夫今日做了一次贼娃子，跑到云家庄稼地里偷庄稼，侥幸得逞，呶，就这东西，名字叫玉米，也是一门新庄稼，味道甜美，据说比起麦子不差分毫，可是产出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老夫估算了一下，一亩地最少也能产个五六担，这东西和土豆不同，是真正的粮食，土豆颜家喂猪了，那就喂猪了，我家不和猪争食吃，但是玉米是老夫偷的，既然偷回来了，那就是我家的，我问过了，再有一个月玉米就会成熟，等成熟之后，老夫会上云家再去偷一些成熟好的回来，明年多种些，老夫争取多活一年，看着玉米这东西在颜家生根发芽，否则我闭不上眼睛。”


“父亲，都是孩儿自以为是铸成大错，这上门去讨要玉米种子的事情就交给孩儿，哪怕再艰难，孩儿也会讨回来。”


颜之推在儿子的脸上摸了一下，笑着说：“我颜家什么时候低过头，你的脸面还值钱，不能轻易折损在云家，一个长辈骂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是看得起他，错了咱家也不认，你父亲我早就过了随心所欲的境界，偷他家玉米，他家的护院还不得帮老夫推车子。


我发现了一件妙事。”


颜之推苍老的脸上堆满了孩子般的狡黠，颜子善心头大叫不妙，父亲只要露出这样的笑容，就一定有惊世骇俗的言论发出。


充分享受了晚辈们求知的目光，颜之推才大笑着说：“老夫发现，做贼偷有瘾，这次得逞，让老夫神清气爽，这种愉快的经历只有一次怎么行，云家需要多光顾几次才是正理哈哈哈哈……”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八节 老寿星来了


云家最近的防盗任务很重，都是些老贼，成群结队的肆虐云家庄子，先是看看土豆的收割状况，自己量一亩地开始挖土豆，不用官府的人手，全是他们自己的家丁，挖出来称一称就不管了。没人敢指责。


华县令和主簿瑟瑟发抖的站在大太阳底下，连头上的汗水都不敢擦，一副随时就要哭出来的模样，这两天他们接到了无数的恐吓，必须照顾好老人家，只要一个出事，他们就会被剥皮抽筋。


云烨躲在玉米地里踮着脚尖看那些该死的老贼，他们家里都有土豆，可是谁都没当一回事，当初金銮殿上李二挖土豆，被他们看成是在作秀，皇帝参演的好节目，过了看戏的瘾，回头就把土豆这回事忘了，等到皇帝赐给他家土豆的时候，有些放在祠堂里供起来，有些随手放在宝库里发芽，等长了长长的芽子，再拿出来喂猪，结果，猪被毒死了好几头，由于是皇帝赐下的没人敢吱声，悄悄地处理掉了事，说不定养猪的猪倌都被灭口了好几个。


粗心大意的云烨这才发现，满世界种植土豆的只有云家，长孙家，牛家，程家，秦家，尉迟家，而且还是长孙无忌和几家家主商量好了，不告诉那些蠢蛋，自家种了好发财，所以云烨知道有偷偷卖土豆的，只是没想到供应商只有这几家而已。


怪不得皇帝不把土豆散出去，认知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每回云烨问起皇帝土豆为何现在还不能扩散四方，李二都是一副恶劣的模样，他就在等着这些人上门去求他，好狠狠地敲一回竹杠，白白得到的东西没人会爱惜，放置天下都是正理。


这些人不认同，老百姓就更加的不敢认同，云烨被云家庄子的虚假开明蒙蔽了眼睛，以为全天下的百姓都在翘首企盼土豆的到来，谁知道这一切只存在自己常去的几家，云家庄子的庄户都不把这个好消息往外传，媳妇回娘家，都不许让多嘴，要是泄露了庄子里的大事，就不用回来了，八十岁的老爷爷在这件事上说一不二，没有一个敢违反的。


这样的大环境还传播个屁啊，土豆发了芽，它本身就有毒啊，谁发了疯去吃发了紫色芽孢的土豆，那东西看着都不是善类。再说了，发霉的粮食吃了也会死人啊。


如果不是华县令捅开了这层窗户纸，云烨根本就不会知道，辛月躲着云烨，这两天已经挨了两顿揍了，随然挨揍的过程香艳无比，可是屁股上老是布满手印子也不好看啊。


老钱躲在洛阳不回来，说是家里在洛阳的生意需要仔细盘查一下，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完不了。


侯爷黑着脸已经三天了，家里的狗已经被踹瘸了两条，打鸣的公鸡脖子一扭，就进了汤锅，小丫娘子她们的课业更加繁重了，都一更天了还抹着眼泪写大字。


总之云家的上空铺满了乌云，电闪雷鸣的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的，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了，仆役丫鬟们个个战战兢兢，直到李纲先生的到来，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小子，发什么脾气，不就是土豆的事情么，你想想，如果没有这一遭，天下人能对这东西有这认识？你也不看看现在来的都是些什么人，都是每家子真正拿事的人，这些人一般不出家门，现在全涌到你家地里看土豆，就说明啊，明年这东西一定会全面铺开，皇家，还有你，伸不到手的地方都会种满，信不信？”


云烨给李纲斟了一杯茶水，放在他顺手的地方说：“都是些贱皮子毛驴，赶着不走，打了倒退，非要我狠狠地赚一笔钱才肯罢休。”


“那你就赚啊，没说不让你赚，这回是他们心甘情愿的送上门的，为什么不赚？你卖便宜了他们才不干呢，这是他们拐着弯的向陛下赔罪，嘿嘿，说不定现在，皇家已经开始大规模的卖土豆种子了，小子，你才种了几亩，皇家种的要是少于五千亩，你来问我。皇后娘娘精明过人，会把握不住这次的机会？你以为把你在家关三个月是怎么回事，总得皇家的土豆种子卖完了，才好见你。”


云烨垂头丧气的问：“难道说华县令也是娘娘事先安排的？”


“你说呢，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官员，敢给脖子挂上绳子威胁上官，还反了他了，如果没有皇后在后面支撑，借他八个胆子都不敢，你以为名声就是那么好传的？如果不是应为他离你云家近，这种好事会轮的到他，他算个什么东西。”


云烨发现自己在大局观的把握上差这些老家伙好几十条街，算计他人于无形之中，最后自己乖乖地把脖子伸出来往绞索里钻，李二夫妇果然不是好东西。


“去给我煮点粥，上回喝的那个玉米茬子味道就很好，年纪大了，克化不了那些大鱼大肉，只能喝点玉米碴子，我家里的玉米少，不能吃。”


陪着李纲先生美美的喝了两大碗玉米茬子，这才消了一点气，回过头却发现辛月，程夫人，牛夫人，长孙夫人，秦夫人，尉迟夫人这些妇人躲在云家后花园子里喝酒庆贺，程咬金老婆的大嗓门劝酒，隔着两个院子都能听见，好像都喝的有问题了，辛月居然在描述自己被打的情形，老天爷，这也是能说出去的？


等到天黑，辛月面孔红红的摇着手帕进了屋子，一张嘴浓重的酒气差点把云烨熏个跟头，攀着云烨的后背拿脸磨蹭，一个劲的说，今天真痛快。


能把那些古老的传统贵族逼得求到门上，这对这些新晋的贵族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传统贵族的圈子云家还进不去，这回不知道接到了多少请柬，反正怀里鼓鼓囊囊的一大叠，从她怀里把请柬拿出来，没心情看，都是利益闹得，这是辛月的领地，云烨一般不插手，衣服脱得光光的，床头给她放好痰盂，拍着她的光脊背给她缓解酒劲。


美女喝醉了吐也不好看，哪怕是光着的，脖子上青筋乱跳，撕心裂肺的吐胃液，看着心酸，屋子里的酒味浓郁的化不开，也不知道喝了多少。


第二天清晨，打着小呼噜的辛月果然没了时间观念，看样子一时半会醒不来，云烨吩咐丫鬟给她熬了小米粥，胃里吐得空空的，但愿她今天能有胃口喝粥。


颜家的帖子到了，俱名的是颜之推，皇帝接到这样的帖子都会兴奋一阵子，更不要说小小的云家，有资格接待这位老先生的只有云家老奶奶，昨晚想把李纲留住作陪，谁知道被李纲呸了一头的口水，说上次就是给云家顶缸，才临老了被人家一口唾沫吐在脸上，还不能擦，这口唾沫算是教训云烨不知道尊敬老人，大唐现在找不出比颜之推更老的人了，他在颜之推面前就是一个小娃娃，挨了揍都没地方诉苦，你自己惹的祸，自己挨着。说完就跑了，看样子他实在不想再见颜之推，挨口水了。


等到云烨把一切安排妥当，老奶奶的寿星衣衫已经全部换掉了，换上了当年当媳妇时的衣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插着一枚白玉簪子，拐杖也不拄了，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上，等着颜之推的到来，老家伙九十四岁了还不死，没皮没脸的来祸害云家。


可怜的辛月脸色煞白，早晨的小米粥一口没喝进去，喝多少吐多少，现在身子发软，脚底下打漂，需要丫鬟搀着才能站稳。


云烨远远地站在牌坊下等候颜之推的到来，礼数上不敢有半点的马虎，就是李二听到颜之推要见他，也需要到宫门口迎接，把老家伙搀到太极殿才会正式说话。


颜家是文宗，老祖宗是颜回，家里世世代代担任的都是清贵的官员，和那些世家豪门相比，颜家没有任何威胁，是每个王朝都不可或缺的一个家族。


家族讲究耕读传家，不参与朝政，只是埋头研究学问，颜回就是一个穷鬼，一瓢饮一単食清贫度日，被孔子誉为是品德最高尚的人，所以颜家远远谈不到豪奢。


颜之推坐着一头犍牛拉着的牛车，牛车的时日久远，枣红色的木料泛出琥珀的光泽，一只车轮是新的，另一只车轮是旧的，蓝衣老仆，弓着腰，牵着牛在前面开路，后面有一个健仆挑着一个礼物胆子，步行跟在后面。


颜之推到了，云烨赶前两步，接过老仆手里的缰绳，亲自牵着牛，进了云家庄子，老头子把光秃秃的脑袋伸出来，仔细的看两侧连绵不绝的商铺，再看看那些牛犊子一样壮的孩子，嘴里不停地说：“好啊，好啊，好庄子，好孩子！”


别看就这两句话说的云烨心头一热，老头子虽然是来找自己麻烦的，可是就这两句中肯的评价，就让云烨对老寿星的品格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是一个真正的学问人，他没有指责云家离商贾之地如此之近，有铜臭冲天之嫌，也没有说云家不顾民俗，自降身份，在自家的院子里办集市，他只关注到了庄户们的富足和孩子们的健康。


面对这样的老人，退避三舍又如何？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二十九节 不器君子印


进了门，云烨把老头扶下马车，四个健妇抬着肩舆把老头抬起来，进入内院，云家没这东西，是辛月昨天向长孙家借的，抬得很平稳，老头子似乎也很享受，彩衣健妇一路走来宛如行云流水，有一种韵律式的美感。


老奶奶站在二道门门口远远地下拜，云家内眷也一起拜倒在地，恭迎老头的到来，老头子在肩舆上俯下身子，看着头发已经花白的云家老奶奶说：“赵氏，云家遭逢大变之后，你抚养幼女，含辛茹苦，供奉祖宗，一日不辍，更难得日行一善，现在更是潜心修道，妇德谨守，德行无愧，云氏复兴，你当居首功，云氏祠堂灵位当有你一席之地。”


老头子的这些话堪称对老奶奶一生做出了极为中肯的评价，这个评价很重要，甚至于超越了皇家对老奶奶评价，如果说皇家多少还带有功利因素，颜之推对云家老奶奶的评价就代表着士林对她以前付出的辛苦有了一个公正的认知。


这必须磕头，云烨必须大礼叩谢，多少人家想要颜之推的一句评语，献万金而不可得，云家有幸，得到了，这是可以写进墓志的，甚至史家都会在青史上记载一笔，因为大唐的历史，有八成是由他家执笔完成的。


叩谢完毕，老头子也不坐肩舆了，那东西就是一个礼仪性的东西，辛月，那日暮赶紧把两个孩子抱过来给老头子看，老头子掀开襁褓，在云宝宝的肚皮上用笔点了一下，欢喜的辛月跪下叩谢不已，掀开海带的襁褓，见是一个女孩子，老头子愣了一下，不过立马就笑了，放下笔，伸手在那日暮的嘴唇上抹下一点口红，点在孩子的眉心，海带被弄得痒痒的，抿抿嘴，继续睡觉，激动地浑身发抖的宦娘，拖着那日暮哽咽着叩谢，在场的人都为她们娘俩高兴，只有那日暮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这下好了，以后绝对不会再有人拿海带的血脉不纯说事了，受了老祖宗的点礼，哪怕日后长成金发碧眼，人们也会指着海带说：“这是纯粹的汉家苗裔。”


云烨的脑子轰轰作响，给云宝宝肚皮上点墨，那是期待他日后一肚子墨水，文华流溢，这是应有之意，可是给海带点胭脂，这份人情可就大了，要知道李二生兕子小公主的时候，想请老头子点一下，老头子恶狠狠地说：“汉家血脉只余三分，不可混淆。”一句话把长孙噎的差点背过气去，却对老头子毫无办法。现在海带有了这份机缘，以后嫁人，嫁给谁都没问题，嫁给皇家，在士族圈子里那也叫下嫁，李二家的血脉是野人的血脉，那里赶得上我家海带的血脉高贵。


老头子做到这种地步了，云烨还能能说什么，准备回头就把《算术初阶》拿去烧掉，这辈子都不谈什么出版。没有这东西，就没有呗，反正历史上也没这东西，了不起大家一起去流鼻涕放羊，用堆石头的方法数羊也不错，几个破数字，哪里比得上我家海带的血脉重要。


大厅里老奶奶亲自给颜之推上了茶，辛月奉上点心，被宦娘教育了一大通如梦初醒的那日暮跪着敬献了自己亲手做的奶酪。


一直面带笑容的颜之推吃了点心，尝了乳酪，喝了茶，夸赞了两声，就让内眷们退下，被云烨邀请去了自己的书房，进了书房老头子就盘腿坐在太师椅上，瘦弱的身子在巨大的椅子的反衬下，显得更加瘦小，自从奶奶他们下去后，老头子就一直盯着云烨看，快一百岁的人了那双眼睛居然有鹰的光泽，看得云烨全身不自在。


“你师父逍遥子是汉人还是胡人。”


想了一千种可能，都没想到颜之推上手就问师父的种族，在他这种大汉主义侵蚀到骨髓里的人面前如果把亚里士多德，牛顿，爱因斯坦之辈祭出来估计下场不妙，脑子里赶紧想着汉人里的历代先贤，再把陈景润之流加进去毕恭毕敬，却又斩钉截铁的说：“老祖宗何出此言，家师自然是汉人，曾说过族裔自晋时渡河南迁之时就隐世不出，最后就剩下他一人。命我薪火相传，不得断绝。”


一句话说的老头老泪纵横，拍着椅子说：“大劫难，大劫难啊，多少文华毁于斯，胡人铁蹄踏破关山，中原士子豖突狼奔，惶惶如丧家之犬，二十载笔墨侵润，钢刀一挥顿成烟云，苗裔断绝，薪火熄灭，男子为狗，女子为粮，婴孩饿毖于野，老者困毖于道，嗷嗷乎惊惶之兽，慭慭乎冤鬼夜哭，此恨何及，此恨何及？”


听到老头子的嘶吼，云烨的心中似乎也堵塞了一块巨石，当初士子华族举家渡江，好好地中原成为了异族野兽横行之所，那一段历史，想想心里都不舒服。


担心老头子伤心过度，损了身体，赶紧闻言劝慰：“我华族历经三千年不衰，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不计其数如今不是又傲立于世界之巅，突厥人的性命掌握在我等指掌之间，高昌已经灭绝，薛延陀一日三惊，吐谷浑噤若寒蝉，回纥人远遁高原，正是我华族文道昌盛之时，从这次出版之争就能看得出来，多年孕育，一朝彰显，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老头子刚刚伤感了一番，似乎有些疲倦，蜷缩在椅子上问云烨：“你觉得一次有很多的书出现是好事？要知道这样一来，你的阳版书，就会受到威胁。”


“家师曾经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小辈这辈子大概都达不到这种境界，但是让出阳版请诸位长辈先行的恭敬之心还是有的。”


老头子又笑了，摩挲着椅子的扶手，低着头说：“你以为老夫给你奶奶评语，给你闺女点唇，就是为了让你让出阳版？”


“不敢揣测长辈心意，这是小子从内心里这样认为。”


“前面做的那些是为了酬谢你无私的把土豆献给天下人，也是为了你准备吧玉米这样的好庄稼分给庄户们种植这样行径的一种报酬。既然你替天下百姓的肚子担忧，老夫解除你的后顾之忧又有何妨，这是你该得的，是老夫给你的一点奖励，虽然作用不大，却也聊胜于无。


阳版是阳版，出书归出书，《算数初阶》四十三万言老夫拜读了整整半年，有些地方虽然还弄不明白，但是这部书，可谓是少有的巨著，教化万民不可替代，出阳版绝对够格，只是为何要连出三版？你为何要把所有的文官全部得罪，以至于让他们如此阴毒的对待你？”


颜家不干涉朝政，里面的好多事情不清楚，云烨就把前因后果讲了一遍，从万民宫的建造说起，一直到岭南收益收归国有招来许多的不满，一五一十，没有增减分毫，把事情的本来面目源源本本的讲给颜之推听。


“原来如此，朝堂就是一个粪坑，你一个好好地学问人，不在书院教书做学问，沾染这些臭气作甚，少年人的雄心壮志在作祟？”


“不怕您笑话，小子最喜欢过的日子就是教教书，看看山水，做几样美食，看儿女长大成人，把恩师传下来的学问一代代的传下去，清静无为的过日子，不牵扯那么多的因果。”不知不觉的云烨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现在的他对于朝堂上的倾轧厌烦到了极点。


“这有什么好笑的，做学问首先就要做到心静，人无欲则刚，只有这样才不会把学问作坏，你有这样的心思很好，替往圣继绝学原本就是少年人的责任，老夫听过你的《少年说》当初满腔的激情哪里去了？朝堂的事情，不要去理会，比你聪明的人有很多，用不着你东奔西跑的解决麻烦，以后人家要是再烦你，就说在陪老夫读书回绝就是了。”


听了老头子的话，云烨被巨大的幸福包围，有这样一个厚实的挡箭牌，实在是太妙了，瞅着椅子里瘦弱的老头子，真想在他的光头上亲一口。


“老祖宗不必为出版的事情担忧，不管有多少书，您只需交给晚辈来出就好，保证一个个全是阳版，现在要出的也不过三十几本而已，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大事。”云烨这种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脾气又爆发了，见到老头子在为那些书的印制发愁，就自告奋勇的大包大揽。


“没用的，小子，你就算家财万贯也没有用，不是钱的问题，以前都是雇人抄书，这几年才有了一种新的印书方法，那就是雕版印刷，没有几个懂行的，匠人太少，全部被皇家征辟了，雕版耗时太久，正因为不容易，所以所有人才会对你眼红。”


云烨诡异的一笑，从桌子上拿出一枚印章，粘了印泥之后就在老头子面前的纸张上按了下去，只见纸张上出现了五个字，不器君子印，这是一方元章先生亲手雕刻的印章，是云烨生日收到的礼物。


老头子眨巴着眼睛继续看云烨，他知道云烨不会只给他看一方印章的，云烨又拿出一枚印章，把两枚印章并在一起，沾上印泥，又按了下去，只见白纸上出现了九个字“梅兰竹菊不器君子印。”


颜之推似有所悟却又迷惑不堪，这回云烨又从印章盒里拿出一方印章，把三枚印章一起按了下去……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节 伟大的心


书房里的情形很诡异，一老一少，用各种排列方法把六七个印章摆来摆去，沾上印泥在白纸上涂鸦，这样的情形维持了足足一柱香的功夫，老头子这才问云烨：“你觉得可行？”


“自然可行，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一定要把字刻在木板上，难道就想不到把字刻在铅块上，或者泥巴上？我倾向于泥巴，只要刻好了，放到窑里烧一下就好，说文解字上也不过只有九千余字，两个工匠一个月就能刻好这些字，我们把所有的字给他刻上七八套，再把常用字，每个刻上百十个，想刻楷书就刻楷书，想刻草书就刻草书，不管是喜欢卫夫人的，还是喜欢王右军的，咱花一点钱去刻就是了。”


老头子欢喜的像一个孩子，摇着手说：“以后就不刻模板了，一套字就可以翻来覆去的用无数遍，只要把字重新排列一下就好，哈哈，这还争个啥呀，只要有工匠，多少书印起来都只是个时间问题，全是阳版，会把那些和你抢阳版的老不修活活羞死。”


很不习惯唐朝人坐起而行的习惯，老头子饭都不吃了，就催着云烨去书院，找元章先生在泥巴上刻字，能把元章先生当工匠使的也就他老人家一个。


不耐烦坐牛车，直接上了云家最舒适的一辆马车，把老仆丢在后面，急的老仆大声的呼唤，让老太爷等等。


老头子进书院立马就把书院搅了个鸡飞狗跳强，不管是上课的，还是没上课的，都跑出来给老头子行礼。


“该教书的去教书，该写文章的去写文章，李纲，元章留下，那个离石也留下，听说你会捏泥人，先去给我活二十斤胶泥回来。”


离石二话不说问清楚了要求，就取活泥巴去了，李纲苦着脸刚要上来拜见，就被老头子骂了一顿：“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是个死脑筋，这些年的饭全吃到狗肚子里去了，一说印书，就只知道耍滑头推辞，连个好主意都想不出来，让老夫抹下脸面问孩子，以后再收拾你。”


李纲撩起自己雪白的胡须，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成了年轻人，不过这话从颜之推嘴里说出来好像也没错，至于挨骂的原因，他已经想明白了。


抬手就在云烨的后脑勺上抽了一巴掌，自己昨天不肯来陪绑，惹发了这小子的小气毛病，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把老头子骗的高兴了，带到书院来祸害自己。


云烨捂着脖子委屈的对李纲说：“我昨天就想告诉你一种新的印书方法，你不听就走了，现在怎么又怨到我头上来了。”


李纲看看正在和元章先生说话的老头子，低声说：“我受了老头子的气，恼羞成怒之下自然要找出气筒，你看看是元章合适，还是你合适？”


既然老头子出马了，自然就用不到云烨多嘴，想到老头子还没有吃饭，只好下厨去给他做些软乎些的饭食。


雕胡饭就很好，又软又糯的很不错，一盘子豆腐盒子，用人参清炖了一只鸽子，拌了一小盘子荠菜，这本来就是今天给老头子准备的，刘进宝快马把材料给送了过来，包括那只已经炖好的鸽子。


离石的速度很快，有武功在身的人干什么都利索，一大块活好的胶泥就搬了过来，顺便做好了一个小小的木头模具，只要把胶泥塞满，再打开，就是一个规矩的长方体。


李纲，元章总算是明白了老头子要泥巴的初衷，离石先生是玩泥巴的大行家，觉得胶泥有些软，立马就重新活，几个老头子抢着在颜之推面前干活，好像真的成了年轻人。


云烨把饭菜端了过来，老头子不愿意离开办公室，就坐在椅子上等着元章先生刻好几个字，拿去窑里烧一下，看看能不能成功，不亲眼看着不踏实，这可是万世之功。


李纲从云烨手里接过饭盘，给老头子端了过去，小声说：“您的身子可不敢亏着，别的不敢说，那小子的饭菜功夫的确了得，您先进些饭食，休憩一会，其他的交给晚生就好。”


老头子很不信任的看了李纲一眼，可是被饭盘里的饭食所诱，勉强答应了李纲的建议，净了手，独自一人进食，云烨在一旁伺候，给老头子把豆腐盒子夹到小碗里，豆腐盒子里面包裹着肉沫，外皮微微发黄，云烨稍微用油煎一下，再上蒸锅蒸熟，去除火气，最是适合老人家食用。


颜之推手已经抖得很厉害了，年纪太大了，用不了筷子，云烨特意给他准备了勺子，好不容易把小小的豆腐盒子放进嘴里，老头子就闭上眼睛细细品味，吃完后才说：“确是人间美味，可惜老夫的牙只剩下三颗，否则绝不会放过你做的其他美味。”


雕胡饭不多，一小碗而已，老头子吃完饭，鸽子肉没吃，慢慢的喝了一碗鸽子汤，觉得精神好了许多，惋惜的看着剩下的青菜和鸽子，对云烨说：“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以前老夫最喜欢的就是荠菜，也喜欢吃鸡腿，自从牙齿掉光之后，就与这些食物无缘了，只能吃些肉糜，和清粥，我的时日不多了，老夫能感觉的到。”


云烨这才知道老头子发急的原因，不是因为什么万世之功，只是担心自己没机会看到活字印刷术的出现，所以一刻钟都不愿意浪费。


一辈子就想着把华族的文华传播给每一个汉人，他也为此努力了一生，李纲，元章，离石，京城里的大多数鸿儒都几乎受过他的教诲，在自己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的时候，能看到活字印刷这样神奇的技艺出现，而且由自己亲手实现，对喜欢书，喜欢到骨头里的颜之推来说，是最好的安慰。


元章先生的手稍微停顿了一下，就继续刻字，眼前就放着一本说文解字，他雕刻的很快，太阳偏西的时候，已经雕刻好了足够排出论语第一章的字。


颜之推逐个检查，是否有错误，检查完毕又亲眼看着那些字被送进书院的小火窑里烧制，这需要两个时辰。


老头子躺在躺椅上睡着了，毕竟今天他活动的太久，也太多了。颜子善，颜师古都来了，听到李纲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颜子善抱拳对云烨施了一礼，作为颜之推的儿子，他知道父亲不再乎是不是还能多活两天，只害怕自己的时间活的没有意义。


窑里的火已经停了，现在只需等待窑温降下来，就好，否则温度下降太快，会让那些泥字破裂，几个人小声的在窑前交谈，对于颜子善和云烨的误会，这时候在微微一笑中就消散的无影无踪。


说到字，云烨自然不会放过颜子善这位文字大家，吩咐学生去书院的藏书楼里拿出两片龟甲，让这些为夏商周历史争论不休的人开开眼界。


金竹先生对于钟鼎文最有研究，一直在说，最早的文字出现就在商朝，因为他手里的证据证明了这一点，他带着黄鼠去年走遍了传说中好的殷墟，也没有发现新的证据，所以他很怀疑仓颉造字的传说，那是一个相对愚昧的时代，记数的方式还是最古老的结绳记事法，我家今天抓了一只野鸡，就在绳子上系个小疙瘩，我家前天抓了一头野猪，就在绳子上系一个大疙瘩，后天一群人捕获了一只鹿，也在绳子上系一个不大不小的疙瘩。


大唐人日子过久了都记不清楚往事，更不要说古人，总之就是一本糊涂账，系疙瘩系不好，把鹿的那个疙瘩不小心系大了，和野猪没有区别，如果是同一个部族一起打得的还好，如果是和别的部族一起打得，那就麻烦了，分赃不均，就会出现战争。


学生捧来了龟甲，递给云烨，颜子善也停止了和金竹先生的争论，一起看云烨手里的龟甲，不知道他拿着药材做什么。


“这东西药材的学名叫龙骨，小子认为这是远古时期用来占卜的龟甲，有一天小子无意中发现，龟甲上有一些奇诡的线条，就有了一个猜想这些线条会不会就是那个时代的文字？”


金竹夺过龟甲，按照上面的纹路，小心的在地上写了好几个类似文字一样的东西。检查了四五遍确认无误，才让颜子善他们上前研究，七八个人头顶着头蹲在地上看着这些线条，各自的脑海里翻江倒海的转动，想要从中找出蛛丝马迹，来印证自己的观点。


躺在椅子上的颜之推嘴角上翘，露出一丝笑意，睁开眼睛，对云烨说：“炉子凉了？”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离石先生带着手套从炉子里小心的取出那些泥字，放在桌子上，等最后的余温散尽。


除了两三个泥字破裂之外，其他的都很好，字迹清晰，美观，剩下的就是把这些字固定在架子上，找到合适的墨，只要这一版印制成功，后面就可以大规模的制作了。


除了老头子嘀咕两句，说元章的字还没有中年时期苍劲有力，这些年被舒适的生活消磨了心志，按他老人家的说法，只有苦行僧式的生活才是正确的做学问的态度。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一节 阳光下总有黑暗


事情总是想的简单，实际操作起来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出现，比如现在就很倒霉，墨在泥活字上不沾，印出来的东西乌漆吗黑的分不清楚，纸张也太脆，多抖两下就四分五裂了，想法和现实离得实在是有些远。


再一次失败之后，众人都有些垂头丧气，只有颜之推兴致勃勃的拿着最后印出来的那张纸在看，乐不可支的指着子曰两个字说：“这不是印出来了么，子曰这两个字印的很清楚，那就是说夫子都希望我们成功，墨料不合适，那就找合适的，既然能印出来两个字，那就一定能印成千上万的字。”


事实证明文人就不是搞科研的料，满腔的雄心壮志在一次次的失败面前，逐渐被侵蚀一空，房间里的人在不断地减少，最后就剩下云烨和颜之推父子，颜师古在远处与元章先生讨论刻制印章的刀法，到底该有多少种，只要总结出来，就会形成一个现实的体系，流芳千古不是难事，他俩准备今晚就开始切磋，至于李纲先生有一堂很重要的课业要讲，离石，金竹俩先生义正词严的告诫了云烨一番，认为自己有必要重新研究一下印刷的历史，说不定可以从中找出缘由，为了找出原因必须去图书馆翻阅典籍。


这已经属于不要脸的范畴了，印刷这东西才起步，是拓印碑文得出的灵感，一切都还在摸索阶段，哪里来的历史文献供他们研究？


再一次失败之后，云烨开始反思毛病到底出在哪里？宋朝的毕昇能做出来，没理由自己做不出来，一发狠，云烨把一大块印泥倒了出来，均匀的抹在字板上，很不错，印制的极为清晰，间距，笔划都没有问题，正要向老头子显摆一下，却看见两父子向自己投来了鄙视的目光。


“小子，你的印泥是上好的沉香末，加了朱砂，矿粉，甚至还有防虫药，这样的东西的价格满长安有几家用得起？你居然用来印书，这样印出来的书谁买得起？怪不得人家叫你败家子。”


颜之推很不满意云烨的败家举动，在老头子看来，只有快速，廉价，优质的方式，才能让他满天下去发书，他早就盘算好了要印制多少启蒙读物，至于其他人的著作，全被老头子无限期的给推后了。


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云烨恨恨的把手里的墨块扔了出去，平息了一下狂躁的心，看看老头子萎靡的神情，心里有些歉疚，把一个百岁的老人弄来做研究，这是不人道的。


“老祖宗，您且宽心，泥活字不成，木活字一定可行，它只需要用雕版的墨料就足够了，小子问过了，松烟就可以，您不必在这上面多费心神，只要您列出需要印制的书籍，其他的交给小子来办，再有两个月，就是您大寿之期，小子会以此为贺礼，为老祖宗贺。”


颜之推抹了一把脸，点点头说：“你说的没错，老头子在这里只会碍事，让你分神，子善，我们回家，把事情交给懂行的人去做，比我们在这里瞎指挥要好得多。”


颜子善驾着牛车送自己的父亲回家去了，云烨送走了牛车，回头就吩咐管事请公输木，李泰，以及书院里的一群科研疯子。


很简单的思路，书院里喜欢雕刻的学生可不是一个两个，全部抓过来雕刻木头，写的一手好飞白的玉山先生写字模，由于必须反着写，云烨很担心会出岔子，准备告诫一下玉山先生，话才出口，就被轰了出来。


轰他出来的可不只有玉山先生，公输木，李泰抱着同样的态度，才进门就看到公输木指向大门的手，灰溜溜的转身就走，这对师徒进入状态之后，最恨的就是云烨这种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通的人。


好在其他的学生没有这几个人的臭毛病，刻字之余还给云先生送来了他心爱的茶壶，公输家的几个晚辈不停地在削木头，木块十分整齐，云烨拿角尺对过九十度之后发现，几乎没有差的，就连尺寸，也一致的惊人，他们没用尺子，就凭着一双眼睛和一把刨子，迅速的就把云烨需要的木条做好，金丝楠木这东西云家不缺，如果不是万民殿还在最后整修，云烨手里的楠木还会更多。


三次，就三次，试验了区区三次，李泰就把印好的论语拿给云烨看，对于花了一天也没折腾出成果的云烨，他鄙视到了极点。


也不管现在已经是二更天，派了护卫骑上马连夜送到颜家，如果不尽快送过去，颜之推会睡不着觉的，老人家耗不起。


木活字抓条狗来都能用嘴咬出来，这是公输木下的断语，言下之意云烨和其他几位先生没有长脑袋的必要。师徒二人趾高气扬的品着云家新下来的茶叶，拈着云家给老先生准备的千层酥，一边吃喝，一边埋汰云烨，尤其以李泰的那张臭嘴最是恶毒。


“两位大功臣自然需要钦佩，我明日就把您两位对颜之推老先生，李纲先生，元章先生，离石先生，金竹先生包括颜子善先生的评语如实相告于他们，告诉他们，在两位高人的智慧面前，我辈只能去吃屎，不知道在全天下人的口诛笔伐之下，公输先生是否还能保持这样的高人风范，至于小泰，颜老先生一定会去信询问皇后娘娘的教子之方。”


李泰一本正经的放下手里的千层酥，对公输木说：“泥活字烧硬之后一定比木活字印出的字体好看，而且更加的耐用，我发现检字，排字的速度还有待提高，应该有相应的工具能够提高一下效率，弟子准备闭关数日，好好研究一下，这就告辞。”


看着一脸愁容匆匆离去的李泰，公输木苦笑着对云烨说：“看到了？走一步看三步就是这小子的特性，我们才把木活字弄出来，他就已经在考虑如何提高功效，把木活字的效能发挥到最大，有这样的弟子实在是老夫之幸，只是把老师一人丢下顶缸，是何道理？”


“好了，你有这样的弟子算是烧了高香了，万民殿坯料用错，这样的大事故他问都没问的替你顶了缸，你家也不好好看看《礼典》，按照五德终始说我大唐崇尚火德，你非要弄成土徳，给别的匠人早就人头落地了，只有你家有弟子顶着，硬是编造出一个土为基，水为腰，火为苗的古怪说法，驳斥的那些大儒无言以对，别的朝代只有一种德行，这下好了大唐有三个，只去了主管刑杀的金，去了生机勃勃的木，好大喜功的陛下居然会相信，让你家逃过一劫，你替他受点小罪也是应该的。”


说起这事，公输木就一脸的后怕，本来以为只要有一座漂亮的合乎典制的宫殿出现就好，谁知道给廊柱上底料的时候，剩下了大量的黄色腻子，公输甲想都没想就用了上去，反正不论什么颜色，最终都会被漆料掩盖，没有想那么多，谁知道礼部的一位侍郎前来监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一幕，当场发作，下令停工，将公输甲打入大牢听参，当时云烨身在岭南，远水难救近火，只好请李泰出马。


魏王爷博古通今，一上殿就把礼部的典籍倒背如流，连其中多年以来演变的脉络也给整理出来，最后的结论是，这些都是无稽之谈，五行相生相克就站不住脚根，随着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不断的加深，迟早都会摒弃这些陈腐的东西，不应该抱着这些老教条来看新世界。


李二坐在上面瞅着侃侃而谈的儿子欣慰不已，虽然没有接受儿子的说法，却也没有处罚公输甲，只是勒令返工而已。


几个当过李泰老师的老令官，揪着李泰的脖领子要他说清楚五德怎么就不能相生相克了，李泰也不含糊，带着几位令官回了书院，几个人关上门挤在实验室里两个时辰后，令官们失魂落魄的离去了，只剩下双手插口袋，耸着肩膀的李泰独自在实验室门口，看仆役们打扫清洁收拾战场，对于实验室，李泰从不马虎。


“云侯，那些话，也就他能说，其他人说这些话早就被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西市砍头了，甲儿说到底还是大意了，皇家无家事，有一点点小事都会被放大成关乎国运的大事，事情很难做，没有利润，只能收获名声。


对了，你这回竭尽心力的应付颜之推，是为了什么？你奶奶，女儿的事情还提不到台面上，至于尊老，就更加的谈不到，田襄子也是老人，被你活活的送去极地送死，没见你有一分的不忍心。”


云烨蹲在门口，仰天看着璀璨的星河幽幽的说：“老头子是个好人，一个纯粹的学问人，不懂权谋，不知诡诈，到现在都保持着一颗稚子一样的心，活了快百年，就想看到文道大昌的盛景，满足一个老人最后的愿望有什么不对么？”


“没错，很应该，颜之推方正了一生，的确值得尊敬，只是我问的是你到底要干什么？不是问这些顺便带着的东西。”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二节 蜀道难


阳光下总有影子，再高尚的目标也会夹杂私心，云烨什么都没对公输木说，有些话，天知，地知，自己知道就足够了，透明人一样的日子不是人能过的。


李二到底对书院一家独大起了戒备的心思，准备把今年的大考，分成两个部分，书院一部分，外地保举的普通世子一部分，一场考试居然有两张卷子，实在是开了历史之先河，美其名曰，公平，他就没有考虑到这是对书院的最大的不公平。


从来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的李二，这回也一样，云烨不得进长安这件事如果不是他故意的，实在是说不过去。


朝气蓬勃的大唐，现在终于走上了正轨，建设多过破坏，突厥人被干掉了，高昌被干掉了，吐谷浑，薛延陀，回纥人都在大唐的铁蹄下瑟瑟发抖，高丽人小心的缩回了伸进大唐东北的爪子，外部环境良好，大规模的建设开始了，这就需要更多的懂行的专门人才出现，很可惜，朝堂都被一些忠心耿耿的家伙们占据了。


一个人干坏事不要紧，害怕的是专心致志的干坏事，退一万步讲，专心致志的干坏事也不要紧，可怕的是披着做善事的外皮干坏事，而且干得理直气壮，气吞山河，奋不顾死。


他们真的不怕死，蝗虫来了，没办法，点着了成熟的麦子烧死了几只蝗虫，顺便把自己也一趟烧死，长安被点着了，没有事前的预防，也不去积极找凶手，而是先把自己烧死，旱灾来了，不知道带领百姓找吃的，而是把全家锁起来，准备一起饿死。


干的慷慨激昂，做的惊天动地，错误的事情干了一件件，一桩桩，带着治下的百姓沿着死路狂飙，明明前面有大石头，偏偏的要往石头上撞，一次撞不死，再来，直到撞得尸横遍野，血肉横飞，然后自己站在死尸堆里，仰天咆哮：“今日之败，乃是天不佑我，陛下，微臣尽了全力。”说完就把烂西瓜一样的脑袋继续往石头上撞……


他们没有贪渎，没有枉法，清贫守制，品格洁白无瑕的可以做圣人，拼了老命做坏事，干的人人称颂，口口相传。


梁大，名建普，字多元乃是云烨纨绔中的好友，两年前任职褒斜道转运使，负责汉中和长安的物资转运事宜，这是一个肥缺，如果不是他老子是长孙无忌的老部下，他捞不到这个差事，你当转运使就好好的把东西从汉中运到长安就好，再把长安的东西运到汉中就算是立了功劳了，可是他偏偏不，认为只运东西不足以显示自己的才干，觉得汉中到长安之间的牛背山修建一座栈道才是自己该干的事情。


送别时，众兄弟洒泪而别，互道保重，只有刚刚到来的云烨听到这家伙准备在牛背山修建栈道，顿时大惊，还没等问清楚，梁建普就哈哈大笑着说，等栈道建好，一定要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就叫建普道，说完就被他的那匹健马带走了。


再见梁建普的时候是在云烨被窦燕山绑架之前，见面时几乎不认这个原来粗壮的汉子，以前的衣衫穿在身上直晃荡，手脚上全是厚厚的茧子，眼睛陷在眼窝子里像鬼火一样，闪耀着红色的光泽，他是回来接受处分的，四百六十三个民夫葬身在牛背山下，安慰了梁大，云烨认为此事就会从此作罢，谁料想，梁大只背了个革职查办带罪立功的处分，拜别了老父，告诫了孩儿，哄高兴了妻子，带着大批的钱财和更大的权力又去开凿自己的建普道去了。


就在颜之推到来的前两天有噩耗传来，牛背山崩塌，建好的三十八里栈道垮塌的只剩下十一里……


云烨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在丹霞地貌上建栈道，那里都是被风化的差不多的碎岩石和松散的红砂岩，一凿子下去，就会掉好大一片，就算是走狗运建好了，过几年岩石再次风化，栈道就会自己掉下去，这些知识来自于去汉中旅游时，导游介绍西汉高速建成时的艰辛事迹，后世都花费了远比其他高速公路更多的钱才修好的路，你梁建普没有炸药，没有盾构机，就打算干这件旷世的工程？褒斜道的栈道没有一处是选在牛背山的。


果然，一凿子就凿了好大的一个洞，大到足够把一颗参天巨木放进去，山垮了一半，梁建普带着六百名民夫被数不清的巨石埋在下面，挖出来需要愚公移山的精神。


噩耗传来，他老婆立刻就上了吊，辛月凭吊回来哭的都不成了，断断续续的给云烨说，他三岁的儿子趴在刚把舌头塞回嘴里的妈妈身上嚷着要吃奶。


朝廷给了无上的哀荣，作为狐朋狗友的云烨自然要去参加丧礼，大唐的人治精神再一次得到体现，虽然皇帝严旨勒令云烨不得进入长安城，但是丧礼绝对不在禁止之列，丧礼上遇到了几位令官，都装作不知，在一起只谈梁建普的身后事，绝口不提云烨被禁足的事。


老父亲依然坚强，腰板挺得笔直，戴着重孝的三岁幼童笑着抓爷爷的胡子，他以为母亲只不过睡着了而已。


新的旨意在云烨的脑海里炸响了，梁大的父亲一连上了四道奏折，请旨由他代替儿子继续完成栈道的修建，栈道不成，死不还乡。


完了，小梁埋在那里，现在他老爹也要埋在那里，上一次的大崩塌，造成了地质的二次破坏，再修建栈道，危险系数增加了五倍不止，李二这是在做什么，褒斜道虽然重要，但是子午谷也可以修建道路啊，为什么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一个错误的决定断送了一千人的性命，现在还要把这个错误继续下去，梁建普死了以后升官进爵，算是死的值了，可是那些民夫何辜？朝廷按照惯例给了抚恤，每个人六百文钱，没错，就是六百文，刚好就是两只羊的价钱。


几千只羊对云家来说算不得什么，云烨很想用那些羊把人换下来，给那些羊拴上绳子去吊在半空中抡锤子。


“祖父，祖父，我也要去修栈道，我长大了也要去修建普道。”听着孙子稚嫩的声音，老梁老泪纵横，点着头鼓励孙子：“好好，爷爷要是死了，你再续上，梁家总要把建普道修好。”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扪参历井仰胁息，以手抚膺坐长叹。


地崩山摧壮士死，好一个地崩山摧壮士死，够壮烈，也够英勇，可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非要在乱石山上修栈道吗？壮士死了，儿子接上，这是么哪门子的道理？梁建普害死一千，他老子再害死一千，现在轮到他儿子也准备害人了。


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起身就把孩子抱起来，老梁还问：“云侯这是为何？”


“为何，就是不想见你梁家绝后，你死了不要紧，给孩子留条活路好不好？”几个平日里交好的纨绔把云烨扯走，身后还传来老梁的嘲笑声，没胆子的孬货！


回到家云烨就坐在园子里难过，自己只想给朝廷多输送一些合格的官员有错么？让治水的知道怎么治水，让盖房子的知道怎么盖房子，让种田的知道种田是怎么回事，如果可能的话，还想让打仗的知道怎么打仗。这有什么错？一个忠臣不一定是一个好臣子，能臣，他们戕害起人命来，比那些奸臣更具有欺骗性。


脑子里跑马，时间就过得极快，不觉间已经天光大亮，大清早的朝霞就铺满了天空，颜子善用牛车把颜子推老夫子又送了过来，老头子早饭都没吃就要到书院，还说看过印书机之后在书院再吃也不晚。


坐在工坊门口，老头子和云烨对坐在一张小桌子上，一边喝粥，一边观看那些忙忙碌碌的学子在印书，印的书只有一种，那就是《论语》。


老头子一来就看过样书了，极度的满意，对每个参与印书的学生都感谢了一番，只有面对云烨的时候说了一句：“小子，老夫饿了。”


标准的书院饭食，小米粥，包子，咸罗卜，颜之推对于咸萝卜很喜欢，可惜没牙，只能在嘴里含一下再吐出来，羡慕的看着云烨把萝卜嚼得咯吱咯吱作响，食不言，寝不语，老头子很好的贯彻了这一点，直到给他泡的参茶端上来才对云烨说。


“小子，有什么条件就提，只要老夫能答应的，都会答应你，答应不了的，你就算是把书院都用书铺满，老夫也不会答应。”


“小子纯属一片孝心，见您老人家为教化天下发愁，自然要进一份力，用条件相威胁，岂是君子所为。”


“小王八蛋，有屁快放，你有什么打算赶紧说，过了这个点，以后老夫就不会认账，先前偷了你家玉米，总觉得云家东西不错，再不说，这印书机也当是老夫偷的。”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三节 枉做小人


欺骗是一种伪装，我们总觉得谎话比实话更容易出口，可以修饰自己的行为，事实上是错的，事实总归是事实，再华丽的谎话也无法掩饰，有时候说真话，反而会收获尊敬。


“陛下准备把今后的大考分成两部分进行，您知晓吧！”


“没错，陛下做好决定之后就派人征求过我的意见，我不置可否，告诉陛下，我已老迈，朝廷不必顾虑我的存在，想怎么做都好，官员是陛下将来要用的，他按照自己的标准选择是上天赋予他的权利。”


老头子慢悠悠的轻啜着参茶，很享受那股子人参的味道，对云烨的问话回答的云淡风轻，仿佛他真的看透了一切，不再关心外面的世界，但是从他对印书机的狂热来看，远不是这么回事。


“陛下口中的公平，其实就是对书院的最大不公平，怎么能因为书院成绩好就要迁就那些知识面狭窄的学子？您是文宗，我只想从您口中得知您对这件事的看法。”


“你书院资材雄厚，环境优美，有名师教导，有无数的典籍可供借鉴，藏书楼听说已经搬空了勋贵门第的藏书，天文地理，医卜星相，奇闻杂谈无所不包，连龟甲这样的东西都被你们研究出道道来，学子只需一心求学，无外物干扰，无衣食之忧，学问增长迅速原本就是应有之义，你倒是说说，这样对那些只能困守书斋，铁砚磨穿的外地学子公不公平？”


“眼界狭窄就注定思域无法开阔，这样的学子担任官员是对百姓的最大不公平，梁建普一意孤行，在不能修建栈道的地方修建道路，造成了山崩，千余条性命埋在乱石堆下面，有谁为他们可怜过？”


“梁建普是个好孩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勇，他始终站在凿山开路的第一线，从品德上来说，他没有瑕疵，小子，我们的先祖做的那件事情不是筚路蓝缕的开创，长城没死人，还是运河没死人？喝口水都会被呛死，如果到处谨小慎微，我们现在一定还处在刀耕火种的时代，想要喝口这种好茶，都是做梦。”


完蛋了，老头子对于梁建普的评价很高，他只是单纯的看人品，不看实效，只要人品上没有可以指责的地方，其他的都是末节，包括一千条人命。


“明明有不死人就能修好的道路，干嘛非要赔上性命，还不知悔改的一代代往里搭？”


“书念到狗肚子里去啦？金牛道栈道的开凿死的人可不止一千，山崩了也不止一回，腰里拴条绳子把命交给老天，在半山腰抡锤子，掉下去是必然，不死才是万幸，小子，他们的死，带来了一条栈道，把蜀中和中原接通，从此天府之国与中原之地互通有无，否则，蜀中还不知道有几人称王，战火延绵之下，死的人更多。”


看来了，老家伙心里也不舒服，很不满意士林现在的模样，找着茬来训诫云烨，他对云烨在算学上的成就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对云烨的节操持疑问态度。


算了，老头子这里说不通，就知道没办法沟通，这是根本没人会退让，更不要说老头子自己就希望建国之后，由文人来把持朝政驾驭那些桀骜不驯的武夫。自热也不会放弃每一个职位的争夺。


看到云烨颓然的坐回小凳子，耷拉着脑袋不做声，颜之推笑着说：“你一直在担心什么？你只是在计算这些身外的条件，为何就不去计算一下你书院得到的东西，在老夫看来，陛下这么做，才是对书院外的学子最大的不公平，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侮辱。”


“何出此言？”云烨惊诧的问老头子。


“弘文馆看不起国子监，考五经的看不起考杂学的，现在又要加上考书院题目的看不起考士子题目的，你在担心什么？就因为你书院考试难度加大了，所以明年你书院会更加的热闹，读书人就是贱皮子，越是不容易得到的，就越是趋之若鹜，书院弟子今后看其他读书人只会把头抬的高高的，一句考经学出身的，就会然别的士子汗颜无地，所以皇家把考试分成两部分，是一着臭棋，也是无奈之举，老夫不发话，就是对你书院最大的支持。”


听完老头子的话，云烨发现自己很像头猪，费尽心力的干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拿后世人的心态来考虑大唐读书人的节操本来就是一件滑稽的事情，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对于知识的渴求和尊重达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鲁迅讽刺过的孔乙己在大唐绝对不少见，对生僻字的认知和理解达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把生僻字都当成学问对待，更不要说书院那些打着天地至理的物理化学，生物知识了，今年的大考会是一个拙劣的笑话，敢去参加经试的学生不但不会得到尊重，反而会被唾弃为无耻之徒，为了进士毫无气节可言。


想通了自然就高兴了，到时候甩着袖子看李二的笑话，不让老子进长安，八抬大轿请都不去，把一个破烂城市当宝贝，三百层的高楼老子不是没见过。


让学生把李纲的坐车推过来，亲自推着老头子满书院胡逛，坐在车子上的老头是个很风趣的老人，妙语连珠，让热心旷神怡，来到长孙面前，也就是来到长孙意淫为自己的那个霸王龙头骨面前，给老头讲述这头远古猛兽的勇猛事迹。


老头子从车子上下来，围着头骨转了一圈，不由自主的去摸摸残存的几颗巨大的牙齿，唐朝人很崇拜牙齿？五颗牙都被抚摸的油光发亮，就和后世的色鬼们崇拜乳房是一个道理，你去各个城市的女性雕塑去看看，那个雕塑的乳房不被抚摸的黑乎乎的。


“小子，你是如何知晓这头巨兽在远古时的样子，还有他们的生活习性？不要告诉老夫你都是猜的。”


“老祖宗多虑了，小子说的自然有根据，信口胡诌可不对，您看，这是从这个头骨发现的地方采集来的石头，上面这些您从没见过的植物就是例证，吃草的，和吃肉的野兽，他们的牙齿绝对不同，一个扁平，一个尖锐，您看看狼和羊的牙齿对比就知道了。”


说着云烨从架子上拿来一个狼的头骨，和一个羊的头骨，让老头子看看有什么不同，书院现在有一群狂热的巨龙爱好者，疯狂的四处寻找关于巨龙的一切信息，有两个家伙为了方便寻找巨龙，今年考试志在必得的要去发现头骨的地方当官，工具都准备好了。


老头子捧着两骨头，仔细的观察了嘴和牙齿，点点头，确实如此，放下骨头，背着手又看到架子上的恐龙蛋，看看下面的铭文，吃惊的问云烨：“小子，如此巨大的猛兽居然是卵生？古老相传，盘古诞生于混沌，实在是让人惊讶，不过巨蛟也是卵生，有它作证，也就不难理解了。”


出了巨龙馆，又进了鲲鹏馆，云烨抓的那条巨大的鲸鱼骨架，就立在房子里。骨头上都被刷了腊，看上去有一种明亮的光泽，坐在车子上的老头笑着问云烨：“你杀了这头鲸，然后把它的肉卖给了王侯之家？小子，那些人没有揍你？”


“谁会相信巨鱼死，王侯毖这么奇怪的言论，汉时的王侯煎迫百姓甚急，百姓无力应付，仇恨也无从宣泄，有一条大鱼死了，正好一个王侯也死了，所以百姓就认为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其实是告诉大家，都去杀大鱼，把大鱼杀光了，王侯也就死光了。”


老头子张着只有几颗牙齿的嘴哈哈大笑：“你这小子，牵强附会之力堪比汉时东方朔，机变之力也像，只是你比他有节操的多，哈哈哈。”


一老一少说说笑笑的来到一个龙门吊架之下，这是一套用来教学用的工具，上面密密的全是各种滑轮，看到老头子仠弱的身体，云烨忽然有了一个主意，对老子说：“别看您已经年届百岁，小子看来，您千斤之力还是有的，不信的话您就试试看能不能把那颗巨石拉起来，小子相信您有这样的力气。”


“那颗石头有古怪？”老头子对自己认识的很清楚，所以就问云烨那颗石头会不会很轻，是不是一颗假石头。


云烨不解释，抡起铁锤就砸在石头上，火星四溅，很明显石头没问题，云烨吩咐维护龙门吊的工匠把动滑轮挂到极限，伸手扯了扯，这才递给老头子，疑惑不解的老头子和云烨一起用力拉动了绳子，惊讶地看到巨石居然晃了一下，又扯了一把，就看到巨石慢慢的升到了空中，不由得回头看着云烨，等他解释。


“其实这没什么，是力量的一种运用方法，您不用想的太多，这些东西最耗心力，对您的身体不好，您只需要知道格物是一门很有用的学问就好。”


“的确有用，筑城，盖房，搬运，水陆码头，用处很大，小子，既然提起了老夫的兴致，那就好好地看看你书院是一个怎样的藏龙卧虎之地。”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四节 黄鼠的买卖


老头子在书院玩的很开心，甚至让云烨把他推进课堂里，亲自给学子们讲授了一节《论语》然后在所有人拱手称谢之后心满意足的离去，至于玉山先生怎么解释和他讲的不一样，这就不是他该考虑的范畴。


书院的大门永远是每一个到书院来的人必定要去走一趟的必游之所，那些长安城里的勋贵们已经把大门当成了一个游乐之所，若有外地的朋友来访，去大门处戏弄一番，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情，大家族的小娘子不见外客，但是由父兄陪着去书院玩耍，却不在禁令里，只是你必须着男装而已，这一条是云烨努力争取来的，要不然一个全是男人的学校，会扭曲学子们那颗脆弱的心。


李纲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是看他态度坚决，也就勉强同意了，只是书院的学生添了一个坏毛病，见到长相俊美身体瘦弱的同学总是摸着下巴上下打量几眼，有一些超级喜欢幻想的已经编出了一个自己与女扮男装的美女同学一段不可与外人道的情缘。


看到门口进来的两位青衫飘飘，风姿飒爽，不可一世的同学，云烨就想推着颜之推早点跑，大姐啊，你扮男人好歹找条布条子把高耸的胸部绑一绑好不好，那些学生的口水都要留下来了，连快一百岁的老头子都来了精神，张着嘴看美女。


手里摇着折扇，这是这几年才出现的新鲜玩意，书院里人手一把，有骚包的冬天都要拿出来摇几下，否则不足以显示自己的风度。


“啊，云兄，小弟今日见日光明媚，不由得动了踏青之念，不觉间到了书院，还请云兄领路，带我与李兄四处观赏一下如何？”


“不行，我需要陪着老人家，给他老人家讲解书院的事情，您二位想玩耍，请自便。”


“你敢，我父皇说了，你要是敢怠慢我们，就对你不客气。”旁边稍小一些的那位李兄已经尖着嗓子指着云烨大叫。


“不要喊，再喊立刻就把你弄进书院读书，带着你嫂子去找侯杰，吵到了老人家，你父皇都救不了你，好好地来书院做什么。”


两个人现在才发现车子上坐着的老人，赶紧施礼，穿着男装行女子的蹲礼，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云兄莫怪，是我父皇命小王带着弟妹来书院参观一下，嫂嫂刚好要来书院看看侯杰，所以就一同来了。”


“少废话先给颜老夫子行礼，然后你们一家子就去书院找李黯，李佑，让他们带着你们四处走走。”李世民的七儿子李恽，胆小怕事，只喜欢享乐，自己曾说只要快活一生就好，这分明就是一个聪明人才能说出来的话。


颜之推很喜欢孩子，尤其是兰陵给了颜老头一块云家秘制的波板糖之后，更是挤上了车子，不停地借助颜老头的势对云烨呼呼喝喝，颜老头也不阻止，和梳着两个小鼓包的小丫头谈笑甚欢。


从大门口逛回来，就看见侯怜儿红着眼睛拽着垂头丧气的侯杰从教室里出来，窗户里伸出了好些个脑袋，准备看好戏。


“云烨，好啊，你在洛阳答应我爹要好好的照顾我弟弟，你看看这就是你照顾的结果？”说着就把侯杰粗糙的手从身后拽出来，让云烨看。


“很好啊，这是一双男子汉的手，有什么不对，侯杰凭借一己之力堆起了那座假山，你为何不去评论那座假山的雄伟，诡异，却偏偏那他的手说事，只有女人才会关心手是否变得粗糙，侯杰将来就要靠这双手给自己拼前程，细皮嫩肉的可不行。”


一句话说的侯杰很是得意，侯怜儿抬起头恨恨的看着云烨说：“就算你说的有理，可是你罚他垒假山，处罚的也太重了吧，他不就是看了一眼别人的卷子么。”


侯杰最害怕的就是有人提起这件事，谁提跟谁急眼，听了姐姐的话，臊的满脸通红，一把甩开姐姐的手，自顾自的跑了，侯怜儿还在后面大声的喊“小乖。”这是侯杰的乳名，这下子侯杰自杀的心思都用了，一个加速，就把姐姐彻底的甩在了后面，而那些探出脑袋的学生，顿时笑成一片，侯杰的名声完了。


老头子终于感到了疲惫，兰陵也被云烨赶跑，推着老头子回云烨房间休息的时候，老头子忽然睁开眼睛对云烨说：“别犯错，站的直直的走，我的路走完了，就看你们怎么走下去。”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坐在办公室里，如何也想不通老头子那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才安静下来，皇家的一群大小公主就围了过来，瞄了一眼心高气傲的高阳，看看机灵古怪的兰陵，再瞅瞅几个大小不一的小公主，难道说老头子指的错误就是她们？


老天爷，我躲都来不及，还有心去招惹她们？这里面有一个好的嘛？老头子，你多虑了。


李二这是不让自己有半点的空闲，把一堆公主弄过来缠着云烨，不让他有多余的时间干别的，一夜没睡的云烨现在嘴张的像河马，还要给一群小萝莉讲述海上的故事，不停地解释金鱼和鲸鱼的区别，自己不是被一条一寸长的小鱼砸晕的，而是被一条房子一样大的鲸鱼压在下年，不信就去下面的房子里去看鱼骨头，那是我吃完鱼肉之后，剩下的骨头。


好不容易轰走了那些烦人的小姑娘，云烨一头扎进玉山先生的房间，准备睡到明天再说，谁叫都不开门。


睡醒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了，闷热的天气里关着门睡觉，不知不觉的就捂了一身的汗，不过困倦的感觉消失无踪，书院的饭点已经错过了，只有去黄鼠家的小店凑活一下。


如果说刚开始见的黄鼠是一老鼠的话，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只黄鼠狼，两腮多了些肉，身子肥大了一圈，如果不是脚步依然轻盈的话，云烨都要怀疑这家伙已经被好日子把一身盗墓的好技艺全部给废了。


吩咐黄鼠给自己做一大碗哨子面，多辣子多醋，再加两瓣蒜，自己抱着木盆去东羊河里洗个澡，大夏天的，没有比这个更舒服的事情了。


很晦气，天上阴沉沉的，月亮，星星都被挡在云层后面，河边伸手不见五指，黄鼠挑着灯笼担忧地说：“侯爷，要不然您就在店里的大缸里洗，小的给您挑水就是了，外面太黑了，磕了，拌了可不好。”


“滚蛋，你店里的水缸装的是吃的水，你这家伙不会就是在水缸里洗的吧，如果这样可就缺德了，你家的饭还能吃吗。”


黄鼠叫起了撞天屈，拿祖宗十八代发誓绝无此事，他要洗澡就在河里，绝对不会在水缸里洗，为了证明自己没洗，脱得精光就下了河。


躺在沙滩上，让清凉的河水从身体上划过，凑着灯光还发现了两只螃蟹，只有铜钱大小，捉在手里，不停地翻转不让它们从手上逃脱。


“侯爷可是有喜事？”黄鼠蹲在水里露出脑袋问云烨。


“你看出来了，的确是放下了一桩大心事，下午美美的睡了一觉，才醒过来，错过了饭点只好上你这里混一顿臊子面吃。”


“侯爷的心思小的不敢猜，但是只要您高兴，小的也就高兴，说明啊书院一定是更加兴旺了，小的就是靠着书院吃饭，只想着把这碗饭一辈辈的给传下去，让小鼠再也用不着和我一样钻阴宅，如果有什么报应全都罚在我身上就好，就算天打雷劈我也认了，好日子，抓住了就松不了手。”


“给你透点信，今年书院又要盖房子了，明年的学生会多了好多人。”


“那敢情好，小的这小店，也该往大了扩扩，您受累，给重新起个名字，侯爷您是大学问人，小的起的名字实在是拿不出手，让人家笑话了好半天，这不，招牌才挂上去，就赶紧摘下来了。”黄鼠搓着手向云烨央求。


“你自己起的名字，叫什么？说来听听，一般情况下，自己起的名字是最好的，好些个一辈辈传下来的买卖，名字都不好听，可是叫起来却朗朗上口，简单好记，传的还快。”


“小的觉得自己叫黄鼠，就想把自己的买卖也这么称呼，就像西市的曹婆婆肉饼，王瞎子凉粉，刘浑乳酪，张一担茶汤，小的今年准备盖楼，就给起了个黄鼠楼，小的问过人啦，有一座楼叫黄鹤楼，小的买卖叫黄鼠楼也不过分吧？”


能有什么办法，黄鹤和黄鼠在这家伙心里是等值的，看样子请自己给他重新起名字也只是客气一下，不过也是，这是他的生意，他爱叫什么就叫什么，不过黄鼠这名字不好，不如叫鼠楼比较好，稍一念错就成了书楼，不错啊。


把意思说给黄鼠听，欢喜的黄鼠抓耳挠腮，喜不自胜，他一直就认为自己的买卖就该随自己的名字。


赤条条的站起来双手朝天大喊一声：“老天爷，我的买卖有名字了。”或许是胯下不文之物亵渎了上苍，一声炸雷就在两个人的脑袋上响起。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五节 小爷狄仁杰


生活原本就是平淡的，从激烈到平淡云烨不需要适应，现在的生活就是他最喜欢的，云家的芝麻已经有成熟的了，长安的气温高，三月就可以下种，不像河北之地需要到四月份才能种植，对于农事云烨还是知道一些的。


今天听说自家种了芝麻，云烨就很想弄些芝麻油出来，地里还是青绿一片，偶尔夹杂着一两株已将发黄的芝麻，今天的目的就是它们。


唐朝的镰刀一点都不好用，云烨只好用大剪刀把成熟的芝麻连杆子一起铰下来，一趟趟的来回于大田和地埂子之间，头上的那顶破范阳笠还是从单鹰脑袋上摘下来的，这家伙一个月回一趟长安，浑身泥土的就要进院子，知道大丫和他纠缠不清，但是云烨不打算去棒打鸳鸯了，胆子小的要命的大丫或许只有嫁给单鹰才不会被欺负。


十月初三，润娘就要出嫁，现在的她终于学会了害羞，躲在屋子里绣嫁衣，还特意吧姐姐一娘接过来帮她，带着孩子的一娘很高兴的就回了娘家，当然，她的丈夫也没皮没脸的一起过来，美其名曰照顾她们母子，小小的孩儿还没起大名，小龟，小龟的叫着，都知道转头了，自从到了云家，裴老大就脱下官服，穿上自己的青衫，胳膊下面夹着一本书就悠哉悠哉的去了书院装学生。


年前才给他谋了一个度支判的从八品小官，在户部活的滋润，那些小小的账目对于一个算盘高手来说就不算是事，再加上父亲也能帮他一把，人又活泛，大方，时不时的去云家和程家合伙开的酒楼请大家吃一顿正宗的云府菜，品一品才下来的新茶，没过多久，少年俊彦的名头就戴在头上了。


裴老大不在时，云烨问过一娘过的是否舒心，如果有什么不满意的，就说，哥哥会去长安打折裴家老小的腿。在这一点上，云烨跟偏执狂一样不可理喻。还好，一娘的态度告诉他，过得很好，或许是在哺乳期，人也胖了一圈，珠圆玉润的很有一股子当家主母的意思。


旺财站在田埂子上，背上一左一右挂着两只筐子，或许是芝麻的香味引诱了它。专门挑芝麻壳吃，舌头一卷，好些芝麻就不见了。


云家不缺少劳力，但是有些东西自己亲自完成更有趣味，踩着牛耳麻鞋，戴着范阳笠，身上再套一身麻布粗服，活脱脱的一个乡下少年的模样，出门的时候，辛月那日暮抱着孩子惊讶地都说不出话来。


颜老头不是要自己不要闯祸吗，咱就低调行事，装成庄户总不会还有人找麻烦吧，剪刀剪芝麻杆子还是很爽利的，没多长时间，两个竹筐就已经装满了，再次从地里挑了一株最高大，上面芝麻壳结的最多的，剪下来，拿在手里，边走遍搓芝麻，吹掉外壳，填到嘴里，味道很好，就是没多久，嘴边黑了一大圈。


自己吃一点，再给旺财喂一些，小小的泥土路上走走停停，非常的有野趣。


大路上人来人往，运砖料的牛车络绎不绝，刘家砖行的招牌挂在牛车上很醒目，刘三这家伙自从在皇宫的砖料上狠狠地出了一把风头之后，他家的砖行果然变成全长安最大的砖料行，听说现在正在向水泥行业伸出爪子，准备试试水。


这是和何邵聊天的时候听他说得，胖子王，就是那个把契约塞嘴里吞下去的家伙，现在成了长安第二大砖料商，至于其余的砖料商人，听说都不见了，没人用它们的砖头，这世道用得起砖料盖房子的人家，都想沾点皇家的贵气，就算是价格贵一点也不在乎，房子是要传给子孙的，一点瑕疵也不允许出现。


商场上的那点猫腻云烨只是一笑而过，这里面如果没有何邵的影子才是怪事请，刘王两家的生意里一定有他的份子，从他给云家每年多给好多没名堂的钱就知道，他涉足的生意绝对不止一两样。


这回书院继续盖房子，用的砖料也是从这两家定制的，只是所有人都想不明白，砌个围墙为什么一定要用砖，拿黄土活上麦草夯出来不行吗？


旺财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身子又长高了一些，变成了真正的高头大马，褐色的毛皮油光水滑，长长的鬃毛被丫鬟们给挽成一溜髻子，谁看了都说精神，只是现在又有横向发展的趋势，为了对得起旺财艰难的减肥过程，云烨不得不加大旺财每日的活动量，只要该用这个懒家伙，就绝对不会放过。


大路上的人都在夸奖旺财，咒骂云烨，好好地一匹宝马当成挽马使唤，背上驮着两筐子芝麻糟蹋了宝马，宝马就该骑着在大路上狂奔，芝麻就该穷小子自己背。


很多以为云烨是傻子的家伙，纷纷打着占便宜的心思和他搭讪，看着云烨吃过芝麻之后的黑嘴圈，就更加确定这是一个傻子。


“小子，大爷缺一匹拉车的马，不如你把马卖给俺，大爷给你五贯钱，让你爹娘好给你娶房媳妇。”一个扎着护腰板肋的家伙来到跟前忽悠云烨。


“娶媳妇好啊，我早就想娶媳妇了，二狗子都有媳妇了，我也要娶，你说五贯钱啊，不行。”云烨竖着眉毛大声的争辩。


“我说给少了吧，这是一匹宝马，怎么能五贯钱就卖你，小伙子是个机灵的，你看，老夫给你六贯钱，你看如何？不少了，一头牛才值七贯钱，马的力气可没有牛的力气大，给你六贯钱已经是看你可怜了。要娶媳妇的人，少了钱可不行啊。”一个带着圆帽的蓝眼睛胡子凑过来，小声的对云烨说。


“你们骗俺，给的太少了。”云烨愤怒的瞅着围上来的那些想占便宜的人。


“八贯，老子就出八贯，小子再敢涨价就把你的腿打折。”大汉有些不耐烦了，给了价钱顺便威胁一下云烨，认为这样比较有效。


“不行，少了……”云烨掰着指头数了半天才大喊出来：“少了四贯钱不卖！”


现场一片寂静，大汉脸抽搐着一阵子，咬着后槽牙说：“好，就四贯钱成交，谁敢和老子抢，别怪老子不客气。”说完，就从怀里掏出四个银饼子，抛给了云烨，笑嘻嘻的云烨接过银饼子，在嘴里咬了一口，高兴地快抽了，惹得那个胡人使劲的叹息，一桩好买卖从嘴边溜走了，那个大汉有意无意的露出了兵马司的腰牌，自己只能退让。


大汉高兴地要去抓旺财脖子，旺财最恨的就是五大三粗的人碰他，上回被这种人抽了好几鞭子，早就怀恨在心，现在只许马夫，丫鬟，小孩碰它，其他人碰自己，一律咬之。


电光火石般的在大汉手上咬了一口，趁着大汉叫疼的功夫，又转过身子，一蹄子就把大汉踹到路边的沟里去了，然后得意的叫了一嗓子，继续催促云烨给他喂芝麻，原来的频率就是一人一口的，刚才它看见云烨多吃了好几口，现在轮到它了。


大汉惨叫着从坑里爬出来，一边叫疼，一边说：“好马，果然是好马，今天爷爷发了，这一蹄子挨得不怨。”


旺财刚吃了一口芝麻，正准备吃第二口，那个讨厌的家伙又爬出来叫的难听，嘶鸣一声已经立了起来，眼看就要踹在那个大汉的身上，吓得大汉连滚带爬的又掉进坑里。


云烨笑笑，继续往前走，旺财见状紧紧跟上，大汉焦急的在后面喊，却畏惧旺财的凶悍，不敢追过来只能远远地跟上。看到云烨和旺财要走远了，咬着牙说：“那位好汉把那匹马牵过来，我以一贯钱相赠。”立马有好事之徒，准备过去牵马，旺财自然不干，连咬带踢，让众人不敢上前，只能围着打转，一时间道路上乱成了一锅粥，云烨蹲在路边看好戏，旺财今天的活动量严重不足，陪着这些人耍一会也不错。


一辆碧油车在四个护卫的驶过来，看到纷乱的场面侍卫不由得眉头一皱，断喝一声，混乱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旺财趁机回到云烨身边，休息一会，刚才踢了好几个人，有些累。


一个圆圆的小脑袋从碧油车里探出来，头上戴着一顶很小的金冠，上面还拴着一个红绒球，面目清秀，最多只有五岁，却装出一副老成的口吻问：“发生了何事，为何吵闹不休？”


云烨童心大起，决定逗逗这个可爱的小孩子，就可怜兮兮的说：“他们要抢我的马。”


“胡说，这匹马是我的，这位小少爷，路已经给您让开了，您尽管赶路要紧。”小孩子一下子就从马车上蹦下来，三两下就蹦到云烨面前，他家的护卫都来不及反应，刚才旺财的暴烈他们可是看在眼睛里的，谁料想，当小孩子的手摸到旺财的大腿的时候，旺财不但没有开踢，反而把脑袋伸过来准备让这个小孩子给他挠挠。


小孩子在旺财脑袋上挠了几把，又仔细地看看呆头呆脑的云烨，再看看呲牙咧嘴的那些捉马的人，斩钉截铁的对护卫说：“潘叔，这些人光天化日下欺凌弱小，我们可不能不管，这匹马是这位庄户的，不是那些人的。”


“这匹马是我花了四贯钱买的，是我的。”听了大汉的叫冤声，原本还有些犹豫的护院立刻就叫骂开来，“这样的一匹宝马，没有一两百贯都不要问价钱，你他娘的花了四贯钱，不是强盗，也一定是骗子。”说完抡起刀鞘就开始没头没脑的砸那些抓马的人。


大汉咆哮着远远地跑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还是知晓的。小子一蹦就蹦到云烨面前笑嘻嘻的说：“小爷我叫狄仁杰，就要去书院读书，有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字号，我帮你。”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六节 狄仁杰的委屈


云烨诧异的看了一眼身边胡乱冤枉人的小屁孩，这就是传说中断案如神的狄仁杰？果然见面不如闻名，也不知道将来会有多少可怜的大汉被他冤屈致死。


今天的收成不错，怀里四个银饼子沉甸甸的让人很有一种充实的感觉，以后没事干就要带着旺财出门溜达一圈才是，什么绫罗绸缎的一概不要，就穿着麻布衣服很好，下次再多沾点土，被人家当成傻子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碧油车的帘子掀开了，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妇人给丫鬟说了句什么，那个小丫鬟就跳下马车很有礼貌的问云烨：“这位大哥，现在离玉山书院还有多远？”


人家好好地问话，云烨自然不会失礼，虽然自己的黑嘴圈很滑稽，小丫鬟在努力的不让自己笑出来，看得出来还是很有家教的。


“不远了，就在云家庄子后面的山里，您只要过了集市，沿着石板路走就会到书院，小心了，进了牌坊就不许骑马了，要不然会被人家骂。”


旺财最喜欢桂花的味道，小丫鬟偏偏撒着桂花油，所以旺财拿舌头舔一下小丫鬟的脸也就没什么说不过去的，云府的丫鬟有几个没被舔过的，舔了也没事，最多被人家骂一句不正经的死马就过去了。


狄家的小丫鬟可没有这种经验，尖叫着就蹿回马车里去了，惹得众侍卫一顿大笑，尤其以狄仁杰笑的最为开心。


既然说了不能骑马，侍卫们也就下了马，牵着坐骑穿过牌坊往云家庄子走去，狄仁杰对于云烨和旺财不停的吃芝麻很羡慕，可是芝麻果的外壳很硬，他的小手还不敢搓，云烨摘了一个芝麻果教他：“你看把芝麻拿顺了，先把它揉松，它的顶尖就会裂开，芝麻就会掉出来，再把壳子扔掉，把芝麻的那层白膜搓掉，这样就可以吃了。”


狄仁杰欢喜的搓开了一个，虽然掉的芝麻远比手里的多，可是这孩子还是兴奋地拿给母亲尝尝，这一点一下子就让云烨对这个孩子有了极大的好感。


把狄仁杰扔掉的壳子捡起来，放进旺财背上的筐子里，石板路很干净，掉了垃圾很显眼，狄仁杰跳着过来，嘴里嚼着芝麻，看样子他母亲没吃。


吃生芝麻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护卫们见很有趣，也从筐子里摘了芝麻果搓着吃，没过多久，黑嘴圈的就不止有云烨和旺财了，多了五个，从牌坊到集市还有一段路，短短的时间里，云烨和狄仁杰就成了好朋友。


“云大哥，你们云家庄子姓云的很多吗？你知不到你家庄主，就是云侯爷，听说他是天下第一聪明人，有我这么聪明吗？我刚才一眼就看出他们是在抢你的马。”


“你怎么看出来的，万一冤枉了人怎么办？”


“我才不会冤枉人，爹爹说过，世上的一切事情都是有脉络可循的，旺财和你如此亲近，对那些人却很暴烈，牲口也是有感情的，谁对它好，谁对它坏，他很清楚，只要旺财不伤你，和你亲昵就说明它是你的，不可能有第二个可能，再说了那些家伙个个面目可憎，他们不是坏人，谁是坏人？”


“有道理，下回再遇见事情就这么处理，你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断案子的高手。”


狄仁杰得到了夸奖，很扭捏的搓搓手又问：“云侯爷也这么断案子么？辛伯伯说他女婿的智慧，不是一般人能企及的，还说我有三分像他，是不是真的。”


“不可能，云烨其实是一个蠢蛋，老是被人家算计，我们庄子里的老人都说他是一个败家子，你千万不敢学他，书院里，李纲，玉山，元章，离石这几位老先生才是真正的高人，云烨就是一个混日子的二蛋，全长安的人都这么说。”


“不对”狄仁杰红着脸跳起来大声的反驳云烨“云侯知道马蹄铁，造铁炉子，做煤饼，知道白玉京，一计定南诏，远征蛮荒，灭国无数，海运百万担粮食，擒巨鲸，解河北饥荒，这些不算，曲卓哥哥还说，云侯对算学，格物，几何，的理解当世第一，他身为学院弟子没学到万一，就匆匆出仕，是他的大遗憾。”


小孩的话最是质朴，他喜欢云烨是有道理的，少年成名，自然要比那些苦熬了一辈子才名扬天下的人对孩子的冲击力要高上一筹，但是这样夸奖，云烨还是有些害羞，只是等这孩子知道身边黑着嘴圈的家伙就是偶像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给他幼小的心灵带来伤害。


没等云烨开始伤害狄仁杰，旺财就已经开始伤害了，集市口有一家卖脆瓜的，旺财吃芝麻吃多了口渴，站在摊子跟前，叼了一个脆瓜，就开始大嚼，卖瓜的笑眯眯的不阻拦，反而帮旺财把脆瓜里的籽掏掉，分成小块让旺财不用那么麻烦的咬开。


狄仁杰刚刚夸过旺财是一批通人意的好马，现在就抢人家的脆瓜吃，他老爹教育过他，不许随便吃人家的东西，庄户们都是可怜人，指着地里的收成卖掉给娃子扯布料做新衣呢，旺财这么干是恶霸行径。


小小的人儿用尽全身力气想把旺财推开，很可惜，旺财动都不动，以为狄仁杰在和它闹着玩，很有义气的叼了一块脆瓜给狄仁杰，意思是一起吃，它请客，庄子上的娃子就是这么干的，旺财早熟悉套路了。


狄仁杰的人生观得到了极大地颠覆，满大街来来往往的人对这匹马的霸道行径好像看不见，有称脆瓜的人一边和摊主打交道，一边还和旺财说两句话，讨论一下脆瓜到底甜不甜，买了会不会上当之类的。


说到这里摊主总是得意的把脆瓜往旺财的嘴边挪一挪，给客人说旺财都喜欢的东西，哪有差的，这一会都吃了两个了，自家的脆瓜十里八乡那是出了名的甜。


眼看着旺财把瓜吃完，摊主给擦了嘴，从旺财脖子下的钱袋里掏了一文钱，拍拍旺财的头，说下次想吃了再来，好的给留着。


靠在马腿上的狄仁杰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问云烨：“云大哥，你家的马这么吃东西？”


“是啊，旺财是个挑嘴的，总是不爱吃家里的饭食，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熬，没办法，家里只好每天给它二十文钱，喜欢吃什么就自己去买。”


狄仁杰懵懵懂懂的随着云烨前行，总觉得云家庄子里的人很友善，每个人都对他笑着点头，而且非常的尊敬，这是他从来没有体验到的生活经历。


等旺财喝了一盆子稠酒之后，那些护卫也有些傻眼，买稠酒的不但拿出一个漂亮的盆子，还把别的客人撂在一边，专门伺候旺财喝酒，那些客人也不气恼，笑呵呵的看热闹，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场景，里面有古怪。不由得各个绷紧了神经，手扶在刀柄上，只要发现不对，就准备厮杀。


云烨对护卫们说：“不要紧张，既然是辛先生推荐来的，家里还是要去坐一下的，免得将来老人家说云家不懂礼数，云家的主母就是辛氏，想必会欢迎故人的到来。”


狄家来的是女眷，云烨不好出面，老丈人介绍来的，不能怠慢，说不定还有书信带到，该有的礼仪不能差，随手把怀里的银子扔到走街头陀的善信钵盂里，这次他身上挂的是为了为了给张邈寨修建学堂的噱头，虽然知道这些钱有一半能用到那里就算是好的，但是云烨一点都不犹豫，挂了牌牌就说明一定有这件事，头陀吃用一点也不算过分。


“云大哥，你真的把马卖了四贯钱？”


“没错啊，就是卖了四贯，不过我卖的是旺财身上掉下来的毛，他们害的旺财掉了好多根毛，这买卖亏了。”


“那些人没说谎，是你骗了他们的银子？”狄仁杰满脑袋汗都要崩溃了，实在想不通一个憨厚淳朴的庄户才是这场交易里面最应该被审判的人。


“怎么能说骗呢？我又没说卖的是马，他们非要给我钱，我不拿着岂不是拂逆了他人的好意？这种事情我从来都不干的，我是厚道人。”


狄仁杰还待在说话，他母亲从马车上下来，止住了狄仁杰，端端正正的给云烨施礼：“狄韩氏给云侯见礼了，方才在路上有眼无珠不识贵人，请勿见怪。”


“狄夫人见外了，方才是我胡闹，怎么能怪到你们身上，拙荆一直想念蜀中，只是家事繁忙不能归宁，现在蜀中故人来此，怎能不见上一面，快请。”


云烨说完，冲着狄仁杰做个鬼脸，就当先进门而去，旺财也迈着八字步，摇摇晃晃的进了门，自顾自的去了马厩休息。


狄仁杰强忍着没哭出来，瘪着嘴对母亲说：“娘，他骗我！”


狄韩氏捂着嘴笑着给儿子说：“你不是一向自付聪明吗？吃一次亏也好，你有这样的先生也不知是福是祸，不过奇士必有怪诞之处，看样子他很喜欢你，等为娘见过你辛姐姐，就知道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七节 小师弟的悲哀


辛月听到韩氏来访的消息，眼泪都流下来了，还没从蜀中出来的时候，韩氏一家子就是辛家的常客，如今听得有故人来访，哪里还坐得住，把孩子塞给云烨，想想不妥，又拿回去，上下打量一下云烨，眼泪流的更多了，孩子随手抛给那日暮，自己张牙舞爪的扑上来撕扯云烨的衣服，她感觉丢人的快活不下去了。


这时候的女人没道理好讲，只好站在那里任由她处置，才穿了一天的麻衣就扯出一个大洞，还被踩了两脚，站在她的立场想想也对，自己的闺中密友来了，本来是一个好好显摆一下侯爷丈夫，校尉儿子的好时候，谁料想丈夫穿的像叫花子，还带着一个黑嘴圈，活脱脱的一个乡下傻小子，偏偏被闺蜜看见，这让她怎么显摆？


“好了，好了，内裤早上才换的，不许脱，再脱的话信不信我明天背上背篓去大街上拾马粪，不就来了个婆娘家么，至于往死里折腾我。”


辛月不说话，咬牙切齿的把云烨从乡下的傻小子再次变成大唐侯爷，热毛巾的温度足以褪猪毛，在云烨的脸上不停地招呼。招呼完大的，再检查一下小的，看看儿子的胖嘟嘟的小脸，再看看屁股，没发现有尿的地方，很干净的臭小子，心疼的在屁股蛋上亲一口，就风风火火的拿着儿子去给韩氏显摆自己的成果。


那日暮是个好媳妇，捡起地上的麻布衣服，可惜的看着那个大口子，把闺女放在丈夫身边，自己拿着针线准备把口子缝起来，那日暮缝东西很明显的带着草原粗犷的风格，粗针大线的三两下缝完，满意的收起来，一副贤惠妻子的小模样招人怜爱，只是那衣服比缝补前还差劲，这衣服算是彻底毁在自己两个老婆手里了。


头戴紫金冠，用红绸带系在下巴上，身着绸料青衫，脚踩鹿皮软靴，腰间系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佩，手拿一卷《大荒经》。目光炯炯，神色肃然，八字步迈的沉稳，腰板挺得宛若青松，好一派朝廷重臣风范。


才缓过来的狄仁杰很想再哭一回，原本想在辛姐姐面前告一回状，平缓一下自己被欺骗的幼小心灵，谁知道，眼前如同高山一般厚重的人带给他极大的压力，告状的话是一句都说不出来。


“你是狄之逊的长子狄仁杰，今年几岁了？”云烨放下手里的书，瞄了一眼站在下首的小孩子。


“回侯爷的话，仁杰今年已经七岁了，只是这孩子不好好吃饭，身子骨瘦弱一些，我家郎君人在巴蜀任上不能轻离，无奈之下，由我带仁杰前来拜师，还请云侯看在辛先生的份上收下劣子，狄家满门感激不尽。”


“幼冲之龄离家千里求学，殊为不易，我若不收，就是不近人情，也罢，我就收下这孩子，岳父和杨受先生的颜面还是要顾全的。”


韩氏连忙带着狄仁杰跪拜，这是拜师必须有的礼仪，云烨坐在椅子上受了狄仁杰三拜，凝声重气的对他说：“入我门下，谨守做人之德，习勤，崇俭，谦谨，敬恕，不贪，去私，专一，有恒，这八德你可曾记下？”


狄仁杰跪在地上重重的回答：“弟子记下了。”


“如此甚好，在你之前为师还有俩名弟子，只不过她们是女子，你与她们必须友爱，互敬，互相砥砺，好好研习学问，不可胡闹，你可记住了？”其实云烨很想看看古灵精怪的小武和她传说中心高气傲的首相，是如何斗法的，这样的场景想想都有趣。


“莳莳，小武出来，见见你师弟。”随着云烨的呼唤，莳莳小武从门外走进来，规规矩矩的云烨和辛月，以及韩氏见礼，这两个孩子在辛月的摧残之下，妆容礼仪样样不缺，看得韩氏眼睛冒光，用看儿媳妇的眼光不停地打量两个丫头，长相没得挑，学问估计也不会差到哪去，家教？长在侯府，哪里会缺了家教。


越看越满意，一激动就从胳膊上撸下一副白玉镯子，一人一个的套在两个闺女的手腕子上，完全不顾这是在云家，不是在蜀中狄家。


师姐，师弟互相见了礼，云烨也赐给了狄仁杰一套笔墨，和一件青衫，小武看到立刻就撅起来嘴巴，她拜师的时候可没有这些东西，师父给狄仁杰的笔墨一看就是高档货，再想想自己和莳莳用的那些旧文具，心里就很不高兴，以前师父只有自己和莳莳两个徒弟，莳莳是先来的，她没办法，可是师父又收了自己这样聪明的徒弟，干嘛还要收一个臭男生，眼睛滴溜溜的转看样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收完徒弟云烨就离开了，只留下辛月陪着韩氏，两个人居然要了酒席，准备好好喝一顿，这不关云烨的事情，韩氏晚上又不能住云家，必须去玉山先生那里借宿。


才出后院，路过竹林的时候，就隐隐约约听见小武在说话，连忙止住脚步，侧耳倾听，只听得小武在恶狠狠地威胁狄仁杰：“小子，刚才和你说了咱们的规矩，现在要补充一点，莳莳是大师姐，她的功夫你刚才看到了，不服气就揍你，我是二师姐，你必须时时孝敬，比如你的笔墨就很好，不过是师父给你的我就不要了，但是我借用的时候，你不许推辞。”


“我娘已经给了你镯子了，你还想要什么？那对镯子我娘一直都很喜欢，说是要留给我媳妇的，不知道干嘛给你俩。”


云烨叹了口气，这混小子实在是不会说话，这话说出来哪里还有活路，妖孽间的事情，还是他们自己解决吧，摇摇头，仿佛没有听见狄仁杰传来的惨叫。


想着《大荒经》上记载的夔牛这种东西到底是以什么动物为原型创造的，外形像龙，还可以说这是古人把牛头，鹿角，马面，蛇身，鱼鳞这些东西融合在一起，弄出了龙，声音如雷，这是夸张了，不知道听到什么东西在叫，正好在创造夔牛，就把这些安在它的身上，只是一只脚，这实在是太过份了，担心创造出来的怪兽过于恐怖，专门只说它只有一只脚，万一这东西跳出来，自己好逃跑？


古人实在是太投入了，为了欺骗别人，先把自己给欺骗了，不过也对，骗人一定要先骗自己，自己都不相信，能骗得过别人么？


这一段时间云烨在潜心钻研《山海经》，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夔牛皮做的战鼓，一震五百里，连震三千八百里，这太夸张了，声波武器也没有这么厉害，要是人敲这面鼓的话，早就被震死了。


古人在吹牛皮？没道理，一个人坐在秋千架上胡思乱想，没什么目的，就是脑子里总要想点事情，免得锈死了。


小丫最害怕哥哥坐在秋千架上想事情，上一会想了一天一夜，千万不敢出这种事了，赶紧过来推哥哥，让秋千架晃起来。


“小丫，怎么了。”趁着秋千晃过去的功夫，云烨一把就把小丫揽住抱到怀里，兄妹俩一起晃秋千，小丫见哥哥没有陷进去，高兴地咯咯笑，不说话。


小丫头的黄头发终于消失了，换上了一头浓密的黑头发，她对自己的头发很爱惜，以前总是嫌弃肥皂有一股子味道，可是发现肥皂超强的去污能力之后，就喜欢上了肥皂，现在抱在怀里也是一股子清新的肥皂味道，小丫不喜欢用香水，说是闻见了发恶心，云家的人好像都不太喜欢香水，只有躲在地洞里不出来的称心总是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让人可怜。


小武牵着狄仁杰的手非常友爱的从竹林里出来，一起对云烨鞠了一个躬，说是要去莳莳师姐那里去看看小武新画的画作。


云烨笑着打发了他们，只是从背后看到狄仁杰的两只耳朵红彤彤的，小武的手一直在拧他腰间的软肉，只要慢一步，就会再拧一下，狄仁杰的这段路一定走的非常的辛苦。


“哥哥，你的新徒弟傻傻的，我能不能欺负他一下，小武只要被欺负了，她总是会大叫，害的我每回都被娘，和嫂子处罚，上回我只是说要揪她的发髻，她就坐地上哭，把衫子都弄脏了，结果娘过来揍了我一顿，她很讨厌，一点都不像莳莳姐姐，从墙上掉下来都不哭，膝盖磕破了都不哭，我喜欢莳莳姐姐，不喜欢小武。”


云家人的资质都比较平庸，读书读不过小武，练武练不过莳莳，小丫已经找云烨要了好几回聪明药，她听人家说哥哥就是吃了聪明药才变得如此聪明，她也想吃。小孩子的压力很大啊，逼得最不喜欢吃药的小丫都开始准备自找苦吃。


“哥哥，我没有小武聪明，也没她漂亮，你还会不会和以前一样喜欢我。”


这话问的云烨很心酸，搂着小丫在她额头亲了一口，笑着说：“哥哥最喜欢的就是小丫，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八节 该还的总要还


韩氏在玉山住了十天，正好云家的商队要返回蜀中，就决定搭伴回蜀中，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在狄仁杰的嚎啕大哭中韩氏硬下心肠洒泪而别，这时期的离别有好多时候就会变成永诀，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是有一定道理的。


经过几天的磨合，在小武确定了自己二姐的地位之后，就对狄仁杰好了起来，她母亲也去了蜀中，两个人现在也算是老乡，不管怎么说都有互相照顾的必要。不管从生活上，到学业上，小武都给了狄仁杰很大的帮助。


云烨这个老师其实很不合格，只是给学生简单的讲解一下数学题教会他方法之后，就撒手不管了，能学多少能学会多少就看个人的悟性，好在狄仁杰也不是泛泛之辈，加减乘除这些简单的题目很快就进入了状态，字加上小武的帮助，可以说突飞猛进，用不了多久，就会超越小丫，一年后超越莳莳不在话下。


天赋这东西真的很重要，有时候云烨不用讲太多，小武和狄仁杰就已经懂了，而小丫，她们还是眼睛冒着圈圈无辜的看着哥哥，每到这时候，云烨就会独自给小丫和东南西北再讲一遍，不要求她们彻底的弄明白，只要求她们对算学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今天讲完课业，窗外下起了雨，岭南水师已经能够奉命开拔，准备再去运一趟粮食，关中这地方，粮食从来都不够吃，不管有多少都会吃完。


李二没有获准云烨再去岭南，而是命刘仁愿暂时带队去运粮食，运来粮食直接送到河北，再由漕船运抵京城。


吐谷浑人的大长老再次抵京，给李二献礼，薛延陀的使节也到了长安，草原上的零星部族也派了使节到达京城，这次和往常不同，各个带着部族的美女，还有盛大的歌舞团一起到了长安，龟兹，于阗更是倾尽国内歌舞高手，操曲名家准备在长安献艺，这些只是讨好唐王朝的手段，真正高明的是把一顶万王之王的帽子献给李二，那就是天可汗，意思是上天派下来只改无上的王。


这是千古功业，李二大喜，全国轰动，官吏们齐齐上表参贺帝王，文人士子交相称赞，一时之间，长安盈沸，大有紫气迸发之势。


云烨和袁天罡坐在玉山的最高处，亭子外面的小雨依然没有停止，莳莳小武在煮茶，狄仁杰在斟酒，李淳风无所事事的靠在柱子上百无聊赖的看风景。


每当袁天罡杯中酒干的时候，狄仁杰就殷勤的再给填满，崇敬的看着眼前的这位活神仙，至于师父的杯子空了，需要敲桌子他才知道。


“有一道紫气驾临长安，不知道是哪一国的使节来为陛下贺。”袁天罡捋捋胡须，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让狄仁杰感叹不已。


“老袁，你说话的方式能不能改一改，不要总是装出一副未卜先知的恶心样子，山底下的官道上那么大的一支队伍，傻子都知道是朝觐的使节，不用你告诉我。”受不了这样虚虚实实的谈话，云烨干脆点破他神棍的本质，让狄仁杰精光闪闪的眸子迅速黯淡下来。


“云侯，你这人极度无趣你知道吗？你聪明，难道你能让所有人变得和你一样聪明？他们需要引导，需要教化，需要皈依，需要心灵的支柱，贫道就是干这个的，你这样下去，会毁了道门千百年来难得的大机遇。


如今天下间秃驴滚滚，你对佛教从无好感，为何要帮助那些秃驴，你编造的西游记如今已经成为佛门俗讲时的压轴段子，乡民无知，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神神怪怪的东西，如今佛门又有了死灰复燃的气势，这回万国来朝，听说他们组织了一百名所谓得道的高僧，准备为战死的亡灵大开三天三夜的悲济会，你要我等如何应对？”


佛道的交锋从未停止过，道信这一次是豁出去血本了，悲济会后世有个名字叫水陆道场，是设斋供奉以超度水陆众鬼的法会。


始传于梁武帝，传说又一次梁武帝在睡觉，梦里有一个和尚告诉他说：六道四生，受苦无量，何不作水陆大斋普济群灵？所以这个对佛门极度尊崇的皇帝就专门研究出一套仪式。在镇江建立了水陆道场，供奉上中下三种对象。


上则供养法界诸佛、诸位菩萨、缘觉、声闻、明王、八部、婆罗门仙。次则供养梵王帝释二十八天、尽空宿曜一切尊神。下则供养五岳河海大地龙神、往古人伦、阿修罗众、冥官眷属、地狱众生、幽魂滞魄、无主无依诸鬼神众、法界旁生。六道中有四圣六凡，普通供养。……未发菩提心者，因此水陆胜会，发菩提心。未脱苦轮者，因此得不退转。未成佛道者，因此水陆胜会，得成佛道。


不说效果，只说靡费，这是一笔极大地开销，需要建立专门的寺院，占地少于四百亩那就丢人了，工期紧，任务重，看来云家的建筑队又可以大捞一笔了。


“老袁，我怎么帮你每回有事求我，都到我家白吃白喝，甚至于白拿，人家道信就比你做事明白，问了我一句话，就给了我奶奶一挂最好的念珠，你空口白牙的也好意思登门。”


“你这个贪得无厌的小王八蛋，《黄庭经》都被你骗走了，现在还有脸面继续索贿，赶紧想办法，想出办法你要什么都有，想不出办法，我带着全观的到时到你家吃饭。”


莳莳本着笑脸给云烨端了一杯茶，却没有给袁天罡，云烨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老袁说了好几句秃驴，莳莳的爹爹就是一个秃驴，听了自然不会高兴。


“老袁，你如果肯把西华法师的《道德真经玄德纂疏》正本送给我，我就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悲济会只是一个噱头，真正重要的事情你不知道，也不了解，恰好，我是唯一知道事情真相的人，我上回问成玄英要，他不理我，说是道家法典密藏不示于外人。不就写了一本破书么，我也写了书，还是阳版，牛什么牛啊。”


小武眼睛冒光的看着师父勒索袁天罡，莳莳非常担心师父说出佛家的秘密，狄仁杰早就凌乱了，原来高人都是这种德性，师父骗人家银子，袁神仙也会骂脏话，而且也没有那么神奇，外人的话实在听不得，所有的事情都必须自己去挖掘真相，表面功夫会害死人。


袁天罡重新看了云烨一眼，发现他虽然笑着却没有一丝的开玩笑的意思，那就是说，想要知道真相就必须把成玄英视若生命的，《道德真经玄德纂疏》送给他。


“云侯，你该知道，《道德真经玄德纂疏》是我道家少年天才成玄英的心血力作，凭借此书他才获得了西华法师的称号，书里面有许多对我道家来说都是不传之秘的东西，甚至于对星象都有一定的理解，可谓是我道家这些年智慧的结晶，贫道愿以万金换取云侯一言，请云侯放过成玄英，没了这本书，他会死的。”


“他死不死的我不管，自从他在东海蛊惑无知的渔民将孩子扔进大海以求平安之后，他的死活我就不太在意了，如果不是因为他，老袁以你我的交情，我会免费告诉你。”


“云侯，成玄英已经悔过了，那时的他陷入了道法的魔障之中，认为满天神佛都需要血祭才能得到平息，大海波涛不止，是龙王怒火不得平息之故，你看扔了孩子之后大海两天后就平息了，水波不兴。”


“袁天罡！你竟然敢在我面前文过饰非，东南季风每年都有，始于三月，平息与五月，期间大雨滂沱，或者烈日炎炎，原本就是一种自然现象，成玄英竟然敢信口雌黄，将无辜孩童扔进大海，更可怕的是居然形成了一种固定的仪式，每年都需要杀死两个孩子，他悔过？也要看老天原谅不原谅他。莳莳，送客！”


云烨说完就抖一抖袍袖，出了亭子，走了两步又回头对袁天罡说：“这个秘密很重要，对你道家来说，事关生死，你看着办，如果不给我《道德真经玄德纂疏》也行，拿成玄英的舌头来，我也会告诉你。”


小武高兴地举着伞去追师父，莳莳板着脸送客，狄仁杰不知所措，刚才还谈笑风生的两个人，转眼间就翻脸了，比翻书还快。


小武追上师父垫着脚尖把伞打在师父头上，娇声说：“师父就是厉害，给那个牛鼻子老道一点厉害看看，他没事干总在我脸上看来看去，一定不是好人，最好咱家永远都不要他进来才好，贼眉鼠眼的，不是好人，师父威武。”


云烨宠溺的在小武的后脑勺拍了一下，接过伞对小武说：“小武你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漠视人命，这东西太珍贵，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丢了就没了，谈不到谁的命比谁的命低一等，你不知道，你冬鱼叔叔就是因为不愿意把孩子献给海龙王，才被东海的道门追杀，为了不让他吐露真相，居然被活生生的割掉了舌头，直到最近他和笑苍生学会写字，才告诉了我事情真相。”


“所以师父您才不顾和袁天罡的交情，也不管成玄英的盛名，一定要惩罚他，就像当初为绿竹姐姐讨公道一样？”


“没错，这世间总要少一些丑恶，多一些美好才是。”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三十九节 注定喂狗的舌头


道家倒霉就倒霉在动不动用活人祭祀，这种从古代巫祀时期遗留下来的坏毛病到现在都改不了。信仰到了极致以后，发现没有什么可以献给神灵的了，就拿人命来填，成玄英就是一个例子，隐居东海之时，想不通道家的未来，就用最激烈的手段来刺激信众的大脑，生离死别这些最刻骨铭心的情感，才是他祭坛上的礼物，至于孩子的生死并不重要。


成玄英自己都不会相信海龙王会收到自己的礼物，越是修行到了深处，就越是不相信神佛，曾经问过一位高僧，修佛到底在修什么，高僧说：“开始参拜的是神灵，后来参拜的是道理，再后来参拜的是自己。”


东海之上那些漂浮在惊涛骇浪里的孩子或许会告诉成玄英到底什么是恐惧，现在云烨准备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成玄英，《道德真经玄德纂疏》里面有太多的道家秘闻，一旦泄露出去，佛门就会利用这些道理专门制定自己的攻防之策，几百年之内，道家就只能另辟蹊径，之前的文化积累就会化作无用功，衰败已经是无法避免之事。宗教间的斗争从未平息过，惨烈之处唯有局内人才能知晓。


孙思邈来了，不说话，坐在云烨的书桌前捧着茶壶喝茶，等云烨给他解释。


“玄奘就要回来了，带回来无数的经书，他的佛法讲义在天竺得到了极大地尊敬，据说他还在瀚海遇到了三十三天佛，睡了几十万年，见到他醒过来了，说这个世界不好，准备睡到新佛出世再出来，你我都知道这是胡说八道，但是信徒们相信，陛下现在也需要一个契机来宣扬大唐盛世降临的消息，所以注定了玄奘会成为佛门的杀手锏，悲济会是幌子，玄奘会轻松地毁了你们道门这些年的努力。”


对孙思邈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如果连他都信不过，云烨就认为唐朝没有好留恋的，干脆驾船学虬髯客到海外建立自己的国度，桃花岛主也是个不错的称谓。


孙思邈与其说是道士，不如说他是一位医家，穿着道袍干着医生的事情，这些年就没见过他烧过香。


“小子，你要《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干什么，老道我看着都头疼，你有兴趣研究？”孙思邈对于玄奘要回来的消息一点都不惊讶，道门的兴衰对他没有多少意义。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这东西对我有什么用处，拿回来也会被我一把火烧掉，上面粘了孩子的血，污秽的东西还入不了我的法眼，我要的是成玄英那根造谣生事的舌头，把舌头拿来让我喂狗，我就告诉他玄奘回来的消息。”


孙思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端着自己的茶壶边往外走边对云烨说：“你要成玄英的舌头，就要舌头好了，提什么《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啊，袁天罡快吓疯了，以为你已经成为佛门的护法一类的人物，求我过来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只要你不入佛门，明显的帮着他们，其他的事关老道我何事，要舌头的事情，我会告诉袁天罡，胡说八道的人，多一根舌头也是多余，没了也好。”


云烨送老孙出门，远远就看见袁天罡守在大门外面，见老孙出来就围了过去，准备问个准信，老孙对他嘀嘀咕咕一番，就坐上马车回玉山去了，只留下袁天罡师徒面面相觑。


孙思邈才不会把玄奘过来的消息告诉袁天罡，最多告诉他，云烨就是想要成玄英的舌头，与人命有关，与道统无涉。


吩咐人给袁天罡一辆马车，他今天很忙，需要和很多人商量成玄英的舌头问题，走路可不是一个赶时间的态度，果然，师徒两要了两匹马，拨转马头就往玄都观奔去了。


两天之内，云家很热闹，各路大佬齐至，拐弯抹角的问云烨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云烨打着哈哈对他们说，事情一定会有，只要把成玄英的舌头拿来，就知道了，话说的客气，意志却非常的坚决。


晚上也不消停，屋顶上飞来飞去的全是人，打扰到了单鹰泡妞，于是飞来飞去的人，腿上都中了一箭，鸭子一样的掉下来，被云家的护卫提着就扔到门外，云烨连问都不问，护卫悄悄地告诉云烨有好几个是光头。


玉林僧拜访云烨，眼中神色明灭不定，他绝对是知情人，抱着探口风的态度来云家打秋风，赞叹了云家的茶叶，夸赞了莳莳的守孝，顺便给云家的家庙的佛像开了光，给老奶奶讲解了两个时辰的佛法，这才和云烨谈起了悲济会的事情。


“云侯，悲济会乃是佛门最顶级的法事，为这些年死难者超度往生，未入轮回者的解脱，未能入道者得大自在，幽魂享用血食，是大功德啊，为何云侯对它抱有敌意？”


“大师言重了，云烨自幼随家师修行，不信神佛，却也不抵触，只相信朗朗乾坤之下的天理公道，你佛门这次好大的手笔啊，水陆道场的事情云烨鼓掌称赞，超度死者，慰藉活人，的确称得上是一场大功德，只是玄奘法师万里回归，为何将消息封锁的如此之严密？


于阗的使节带来玄奘给陛下的信你佛门都敢私自截留，好大的胆子啊，趁着这消息陛下还不知道，送给陛下把，要不然你就是办一千场法事，也会得不偿失。”


玉林僧面如死灰，双手合十朝云烨施了一礼，就匆匆离去，让准备好好招待一下玉林僧的老奶奶很是惊讶。


云家的大门紧闭，谢绝外客来访，只是云家门外挂了一个木牌，上面写着一个数字十，每过一天，那个数字就变小一次，当这个数字变成三的时候，长孙来了，蛮横的无视一切礼法，自己开大门进来，直接去后宅把云烨从书房里挖出来，瞪着杏核样的大眼睛怒气冲冲的问云烨：“你知道什么，为什么非要成玄英的舌头？你打算炒着吃？”


“回娘娘，微臣就是吓唬一下袁天罡，准备把那本该死的《道德真经玄德纂疏》要过来当手纸，上回我问成玄英要他居然不给，这摆明了不把我堂堂蓝田侯放在眼里，微臣是个小心眼您知道的，就想了这么一出。”


云烨打算耍无赖，和长孙讲道理不合适，道理全是她家的，怎么说怎么有理，言出法随不是随便说说的。


“芝麻大小的官，金水河里的甲鱼都比你大些，还知道要脸面，成玄英是陛下才封的西华大法师，一年不到就被你把舌头要了去，陛下的颜面往哪里搁？”


云烨面无表情地说：“天下太平，百姓富足，将士英勇，拓土开疆，万国朝贺，这些才是陛下的颜面，一个鼓动如簧唇舌的神棍还当不起陛下颜面这一说。”


嘴上这么说，心里早就开骂了，老子什么时候混的连王八都不如了，该死的长孙，对别人永远是一副春风拂面的感觉，到老子这里就变成了毒舌。


“哟，几日不见，学问见长，居然知道拿大帽子扣人了，小王八蛋，你到底要干什么，被禁足了还不消停，陛下和我准备高高兴兴的看好戏，你搀和进来干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玄奘要回京了？”


老天爷，这还是那个温柔娴淑的皇后吗？云烨耳朵都要被扯成驴耳朵了，小王八蛋这种话都从她嘴里冒出来，似乎说的很得意。


“再扯耳朵就掉了！”云烨跳着脚气急败坏的嚷嚷，他拿长孙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掉了也好，长安最近不太平，你好好的在家里读书就行，两耳不闻窗外事有什么不好，偏偏就你多事，佛道两家的纷争搀和进来很好玩么？你家抓了几个刺客？别说没人想要干掉你，晚上黑咕隆咚的都能射箭的那个家伙是谁？才发现你云家藏龙卧虎的不好谋算。”


云烨赖在椅子上不起来抓着扶手说：“我当然知道，也是这么打算的，还准备偷偷去长安看看歌舞，听听龟兹的音乐，谁知道偏偏这时候让我知道了成玄英把小孩子扔进东海的事情，这种事情居然成了惯例，现在每年都要扔，尤其在他成为西华大法师之后，原来每年扔两个，现在变成每年扔四个，该死的东南季风每年都有，就是说这个传统会进行下去，陛下现在把大唐的人口看得宝贵无比，经得起他们每年往海里，河里，火里坑里的扔？


西门豹当年都不干的事情，现在这些混账干的如此起劲，要不是顾虑陛下的颜面，我就学西门豹把成玄英也扔进东海，我不管，这次我一定要拿他的舌头喂狗。”


长孙愣住了，以前只要自己一出面，不管多大的事情，云烨也会听她的，这一回，她听出来云烨的确是认真了。


颓然的坐下来对云烨说：“为这些孩子，你不惜挑起佛道两派的大纷争？”


云烨起身给长孙倒了杯茶小声说：“狗咬狗一嘴毛的事，有什么好在意的，乱局中陛下才会看得清楚，又不关乎百姓生计，也不关乎社稷安危，等陛下看清楚了，想要怎么做以陛下的智慧会有好结果的，在我看来，那些孩子的性命，比起那些和尚道士重要的太多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节 美食来了


长孙喝了一口茶，又对云烨说：“陛下也是这个态度，我和他说起的时候，他也说越乱越好，早乱比晚乱好，现在乱比以后乱要好，佛门一家独大不是好事，道家过于猖獗也不是好事，在乱局中找到一个平衡的办法最好。”


“陛下说的是正理，宗教需要引导，不能肆无忌惮，等到神权大于王权的时候，您就是想哭都没眼泪。”


“他们敢！”长孙柳眉倒竖，一巴掌拍在椅子扶手上，不愧是一国之母，怒气勃发的时候，整个屋子里就云烨一个人站着。其余的都把头伏在地上，像一只只鹌鹑。


这一幕正好被提着茶壶进来的小武看到，虽然吓得跪下去了，云烨却看到这孩子在咬后槽牙，似乎想要站起来，除了给爹娘，师父下跪没有心里没有抗拒，给其他人下跪她似乎都觉得是一种耻辱。


不行啊，这个傻丫头，你真以为长孙是吃素的？赶紧走过去，从小武手里接过茶壶，让其他人暂避。


小武混在人群里出去了，还不时地偷偷看长孙两眼，对于长孙拥有强大的气场很羡慕。


“云烨，你说的神权大于王权真的有这回事？”长孙怎么想都不明白，一些和尚道士会比皇家还要尊崇。


“当然有，有些国家的皇帝都是教宗封的，您说谁的权利大些？梁武帝四次舍身同泰寺，在那个时代，神权不就比王权大？”


“你上回让青雀带到皇宫里的玉米味道很好，陛下很喜欢，雉奴也喜欢，长乐一向吃饭吃的不多，却对玉米情有独钟，今天多摘些，我回去的时候带走，你以后不许偷吃，多好的粮食，剩下的留种子。”


“这就让人去摘，全摘了，留什么种子啊，土豆那么好的东西，还不是哪去喂猪了。”


一句话把长孙说的笑了起来，土豆的事情是几家妇人拿的主意，长孙才是领头的，世人对土豆心存疑虑，如果白白给他们一定不会珍惜，但是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就不一样了，这种贱皮子性格不止百姓有，就是那些豪门大户也有。至于和尚和道士的纷争也是利益闹得，给一棒子就安稳了，敢窥伺皇权，活的不耐烦了，说多了都讨厌。


“土豆明年就会大规模种植，这下子你满意了？玉米你好好的种，不要耍脾气，天下人不放在心上，我和陛下放在心里就好，想去长安看唱歌跳舞就偷偷的去，不要被令官抓住就好，对了，你家那个会晚上射箭的人送给我到皇宫里守夜不错。”


对于长孙的这个要求死也不能答应，单鹰到皇宫里守夜，他最想射死的人就是李二，上回没射死，已经很后悔了，要是再见到，说不定会再次起了要把皇帝干掉的念头。


“不行，他是一个贼偷，我妹子已经快被他偷走了，去了皇宫要是背走一两个公主，我的麻烦就大了，绝对不行，这家伙立志要当响马，要不是我拖着，说不定早早就占山为王干那些没本钱的买卖。”


长孙以为云烨骗她，撇撇嘴说：“看你的小气样子，你把无舌弄到书院当先生我都同意了，要你一个人就费劲，皇家多得是这种人，军中不知道多少神射手等着入宫当侍卫，跟你要人是抬举你家呢，不知好歹。”


嘴里说不要，可是惋惜的神情谁都看得出来，一路咒骂着云烨，出了书房，来到外面那个和蔼可亲的皇后娘娘又回来了，拉着老奶奶一通祝贺，又夸了辛月持家有方，连那日暮都得了一个簪子，两个孩子挨个抱过来看看，说两句吉利话，既有皇后的威严，又不失亲近，距离保持的不远不近，恰到好处，这一套她早就熟练无比。


稀罕的拿起云家护卫快马掰回来的玉米夸两句，就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会长安去了。小武伸长了脖子直到看不见才回府，刚进门就发现云烨笑嘻嘻的看着她，小脸一红就准备绕过师父，会后宅。


“喜欢这种排场？刚才在屋子里你可是很排斥这种被压制的感觉哦，后槽牙都咬碎了吧，想不想将来当皇帝的小妾？我和太子关系很好，太子妃你是没戏了，人家已经娶两个老婆了，你嫁过去最好的情况是当老三，如果不满意这个位置，你可以把上面的两个女人干掉，说不定其中的过程会非常的血腥，杀光碍你事的人，你才能坐到皇后的位置上，说不定在这个过程里你一不小心也会被人家干掉的。”


小武看着云烨说：“师父，我喜欢那种威凌天下的感觉，却不喜欢杀人，因为您不喜欢，莳莳不喜欢，小狄也不喜欢，书院里的先生们也不喜欢，所以小武也不喜欢，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做人家小妾，小武死都不会，我娘做填房都做得不开心，谁要当小妾，皇帝的小妾都不干，还太子。”


云烨笑了，自己一直在给小武灌输一种骄傲的心态，骄傲的人是不会让自己丢脸的，也不会做让自己丢脸的事情，十一岁的小丫头最是敏感的时候，从生理卫生的角度上说，这时候她的胸部开始发育，很快就会有初潮，身体，思想各方面都会有一个大的改变，也是拥有最佳人生观的时候。


这时候让小武处在一种骄傲的范畴，很重要，历史上的这时候的小武是人生最黑暗的时期，早早就学会了忍辱负重，面对几个哥哥的逼迫不得不过早的学会了权谋，现在不会了，云烨给了她绝对的保护，让她骨子里的骄傲可以尽情的释放，聪明才智用到学问上来书院下一代的山长，云烨很希望是小武，只有这样的强人，才能把书院推到最高峰，可是又担心她带着书院的学生去造反，很是纠结啊。


“师父你也不希望我进入皇家是不是？你从不允许我接触那些皇子，要不然过几年我长大了，那些傻傻的皇子我想嫁给谁，就嫁给谁。”


小武和云烨说话从来都是直来直去的，云烨知道她说的是实话，李泰见她一次就总是提起她，小武的聪明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再这么下去，李泰家里就会上演李治后宫的那一幕，现在才十一岁，就知道展现自己的魅力，如果再大几岁，老天爷啊，武则天就是靠美艳起家的，就算不嫁给李泰，以李黯，李佑这些人的智商，一定会被揉成泥巴的，更要说小武从自己这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见识和眼光，还有那些不知道有用没用的学问。


“少从那里得意，你就不能找个有学问的美男子成亲，非要打皇家的主意，你进了宫，就是那些妃子们的末日。”云烨爱怜的在小丫头头上拍一下。


“美男子？您是指那样的？”水葱一样的手指往院子里一指，嗓子里还发出一股子要呕吐的声音。


云烨回头看才发现称心从自己的院子里出来，拿着一个小铜镜在太阳底下修饰自己的眉毛，云烨一阵反胃，也想吐，师徒俩拉着手慌忙逃窜，情形太恶心了，只有几个无知的小丫鬟才眼睛冒火的往称心身边凑。


到了竹林边，小武忽然停下来斩钉截铁的对云烨说：“如果这个世上还有师父这样的男子，我就算与天下为敌也要嫁给他。”


“拉倒吧，这世上就没有一摸一样的人，你想嫁给我就明说，美死你，好好找你的情郎吧，现在你是在感恩，才觉得师父是最好的人，十一岁的小丫头知道什么，你有你的人生要过，师父有师父的人生要过，我们命运的交汇点就是师徒，你这话说给别的师父会招来大嘴巴子，就我这样的人才允许你胡说八道，等你以后长大了就会发现自己的这个想法有多可笑了，现在回去洗个澡，睡上一觉，把这事忘了，以后不许再提，这对师父是一种侮辱，对你也是侮辱。”


小武没心没肺应了一声跑了，云烨擦一把后脖颈子上的冷汗，太恐怖了，傻子才会想娶你，娶了你，家里还过不过日子了。


摇摇头，云烨就把这种心思扔到九霄云外，小武漂亮的外皮下面蹲着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霸王龙，比画皮可怕的太多了，谁喜欢搂着霸王龙睡觉，活腻味了！


长孙走后，云府一下子就安静下来，没有客人上门，房顶上也没了跳蚤一样的探子，让单鹰很是失望，他今天特意准备了一种带倒钩的狼牙箭，据说杀伤力惊人，和老江在院子里喝了一晚上的酒，也没人登门，十分的晦气。


等到云府门口的牌子上的数字变成一的时候，一个青衣道人来到云家门前，往云府投递了一张名帖，就施施然的往玉山的顶峰走去，一句话没说，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面带笑容，和蔼可掬，背后背着一把士子经常佩戴的宝剑，剑穗垂在肩头，每走一步，就轻轻晃动一下，剑穗呈金黄色……


云烨看到名帖，哑然笑了一下，眼中的寒意让人不寒而栗，穿戴的整整齐齐的带着单鹰也去了山顶，只是身后跟着一条土狗，伸着舌头，流着口水，颠颠的缀在后面，它清楚，今天有美食可以吃。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一节 神奇的舌头


中国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后世，总喜欢在饭桌上谈事情，山顶的追风亭里摆了两张案几，上面摆满了长安的各种美食，各种烤肉，还有从程家饭馆定制的云家菜肴，黑瓷坛子里装的也是云家的高度酒，亭子外面还有一个壮汉在摇着烤架烤一只羊，弄得满山都是刺鼻的香料味道，云烨非常的讨厌这股味道，单鹰却十分的享受。


自从岭南的船队回到长安之后，香料这东西的价格就一落千丈，现在平民小户人家都能称上一点回去做肉食，如果谁家里不飘出点香料的味道，人家就认为这一家的生计艰难，吃香料的人多了，价格似乎又上去了，人人都在等着岭南的船队再次到来，降价的时候囤积一点，免得自己顿顿鱼肉，却没有香料配合，弄得邻居看自家的眼神怪怪的。


美食就是被香料给糟蹋了云烨一直这么认为，饭菜百味，加了香料都给弄成一股子味道，闻起来不错，吃起来就难受了，家里辛月努力的装了两天有钱人，结果几个小姑子嚎哭着不肯吃饭，弄得没办法，云家又恢复了清茶淡饭的时代。


看到亭子前面把佛尘搭在胳膊上行礼的年青道士，云烨还没有说话，身后的黄狗抢先朝他吠叫了两声，道士眼中的蒙上一层黯然的迷雾，旋即就隐去了，笑着说：“久闻云侯大名，你我却没有细细的交谈过，造成今日的误会，真是造化弄人，也罢，事已至此，就不多说了，今日还有时间，就请云侯允许贫道品尝一下这些从未享受过的美味，好让我在以后的岁月里不至于没有回忆。”


“只要你能让那些孩子死而复生，云烨会亲自下厨给你做一百道大菜，让你尝尽人间美味，并向你叩头致歉。”


长相漂亮的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至少云烨遇见的不是色魔就是变态，李恪年纪轻轻已经有了十几房妾侍，比他小几个月的李泰现在就一个老婆，称心不必说，狗子拜了一位太监师父，如今也变得阴阳怪气，居然知道问云烨要肥皂洗澡了，他以前都是在河里用沙子搓的，现在面前的这个道士如果去掉道袍就十足的是一位浊世佳公子，极具欺骗性。


成玄英没有再做辩解，而是肃手请云烨入座，单鹰坐在云烨边上，鼻子嗅了一下对云烨说：“食物没问题。”声音说的很大，成玄英也听到了苦笑着说：“云侯尽管放心，今日的菜式都是贫道请长安名厨炮制的，想来他们还不敢做手脚。”


“我相信厨子，但是不相信你，一个能狠得下心把无知幼子抛进大海的人，做出下毒的勾当不足为奇。”


“云侯仅凭道听途说就为我安上这条罪名，恐怕难以服众吧。”


“成玄英，别让我看不起你，官府的谍报上都证明这件事是你做的，更何况本侯还有旁证，你要拿冬鱼的孩子祭海龙王，冬鱼不肯，嚷嚷着说你是妖道，结果，他的舌头就没了，当时你就在现场，不要说这件事也是假的。”


成玄英痛苦地闭上眼睛，点点头说：“没错，那个汉子叫冬鱼？我不是放过他的孩子了吗？为何他还是如此恨我？”


“你孩提时出了家，不知道亲情是怎回事，要是有人这样对待我的孩子，哪怕上天入地，我也会将他碎尸万段，冬鱼在长安看到你了，如果不是他说，我又清查了官府的谍报，还真的不知道你成玄英心肠狠毒如斯。”


成玄英忽然笑了，举起面前的酒碗对云烨说：“世事繁杂，对与错哪里说得清楚，云侯，且饮胜，酒足饭饱之时，正是割舌喂狗之日，你为一个歌妓不惜将窦家一日之间搞得灰飞烟灭，如今为了无辜稚子要我成玄英的舌头，已是从轻发落了，我怎能不知足。”


云烨端起酒碗遥遥的敬了成玄英一下，毕竟还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表一下敬意不算为过。


酒很烈，一股火线从喉间一直滑到胃里，山顶的微风带来的那一丝寒意顷刻间就消散无余，亭子里的三个人，都不说话，吃两口菜，就端起酒碗互敬一下，如果不知道原因的人，来到这里一定会以为是三个多日不见的好友在痛饮。


喝到一半的时候，成玄英从身后取过自己的宝剑，横在膝盖上抽出一段爱惜的拿手指抹了一下剑锋，对云烨说：“这柄剑不只是装饰，我少年时随恩师练剑，十五年终有小成，仗剑游天下之时，这柄剑也曾痛饮过恶贼的颈项间的热血，也曾斩过过无耻小人的头颅，云侯，这柄剑不曾辱没过恩师的教诲，你信是不信？”


云烨扔下手里的羊排，中肯的点点头说：“信，因为我发现你除了喜欢把孩子扔海里之外，其他方面的确可以做楷模，你说这把剑行侠仗义过，那是一定不活错的。”


成玄英点点头向云烨致谢，又对云烨说：“我道门从来没有用活人祭祀的习惯，只要发现不要说云侯这样的正义之士会追杀，就连道门也会不容，清理门户是常有的事。”


云烨挠挠头，他也很奇怪，一个有用活人祭祀历史的人，是如何成为西华大法师的，刚开始云烨对袁天罡的愤怒就来自于此，认为他们在包庇一个恶毒的杀人凶手，现在看起来好像有隐情？不对，不管他有什么隐情，孩子死了，起因就是他，哪怕他当时神经错乱，凶手也是他，更何况，明年依然会有孩子被扔进大海，恶劣的习惯养成他自己就会有惯性，最后达到不每年往海里扔孩子就不舒服的境界，那时候想要阻止就难了。现在要成玄英的一根舌头不算是过分。


看到云烨眼中的寒意，成玄英最后的希望破灭了，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把精致的小刀，寒光闪闪，看样子非常的锋利。从桌子上的糖碗里捏了一撮砂糖，放进嘴里很享受的品尝片刻，吃完了糖对云烨说：“我当初隔绝五味之时有一个小发现，舌头的尖部对甜的滋味最是敏感，所以我以甜味赔偿第一个死去的孩子，无论如何，都是我的罪孽。”


说完拿起刀子小心的把自己的舌尖割了下来，放在盘子上，不顾嘴里滴滴答答的流血，拿过笔在纸上写了一段话：“我以咸味赔偿给第二个死去的孩子。”让云烨看完后，又拿起刀子，小心的割下自己舌头的边缘，放在第二个盘子里。


喷出一大口鲜血，蘸着血液又写了第三句话：“我以酸味赔偿给第三个死去的孩子。”放下纸张，又把舌头的后部割了下来，放在第三个盘子里。


云烨冷眼看着成玄英的动作眼睛都不眨，如果想用这点血腥就吓退自己，太幼稚了，旁边的单鹰更加的不在乎，听到了新的知识，孜孜不倦的拿筷子蘸着各种调料往舌头上放，检验成玄英的话到底是不是正确。


摇摇欲倒的成玄英努力的伸出仅存的一点舌头，挥刀斩了下来，云烨看得很清楚，割得很彻底，比冬鱼的舌头短了好多。


成玄英这时候像个日本人，剖腹之后依然要保持风度，尽力不让自己的手有任何的抖动，字体不见丝毫的散乱上面写着：“我以苦味赔偿给第四个死去的孩子，云侯，满意否？”


云烨点点头拿过桌子上的半根羊腿塞给身后一直等待美食的土狗，看着土狗满意的啃咬羊腿，拍拍手说：“是条汉子，你的舌头就不喂狗了，用那只羊腿代替，这件事就这样了了，有些事在这里不方便说，你让袁天罡到我家找我，我会告诉他到底是什么事情，你这根舌头掉的很值，如果今天你不来，我会笑呵呵的等待道门衰落的转折点的到来。”


成玄英再次喷出一口血，抓了一把准备好的草灰填进嘴里止血，虽然疼的脸都扭曲变形了，依然想露出一个笑脸，努力了两次不成功，只好作罢，做出送客的手势，这混蛋从都到尾都礼数不缺。


才出了亭子，就听见成玄英疼的拿头撞柱子的声音，云烨对旁边刚才尝了一下黄连，现在苦的脸都抽抽的单鹰说：“你就不能学学人家，多有礼貌，舌头掉了礼数不缺。不要再翻我家的墙了，你喜欢大丫我知道，我不是没阻拦么，你就不能从大门里进出，好好的事情非要搞得像偷情一样。”


单鹰说不了话，一张嘴就流口水，只是拽拽云烨的袖子，示意他看前面，只见亭子下的空地上坐着八个老道，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剑，看着云烨一点都不友好，坐在边上的袁天罡发话了：“云侯，成玄英做到了你要求的一切，如果你没有一个切实的交代，今天就留在玉山把，我们也不多要，你赔成玄英一根舌头就是。”


“老袁，你确定想要我的舌头，不想知道佛门在干什么？告诉你，五天前玉林和尚跑我家来，已经知道我的秘密了，现在说不定正在作补救，你们已经晚了四天了，你确定要舌头，不想知道秘密？”


袁天罡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云烨满不在乎的神态，再加上背后那条黄狗在不停的舔嘴，彻底的让他暴走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二节 云雾里的和尚


一个头发斑白的老道止住了袁天罡，沉声对云烨说：“你羞辱道门的目的达到了，那就告诉我们，什么样的事情值得成玄英的一根舌头。”


“其实我应该再要你们八个人的一只手的，这消息买亏了，成玄英的一根舌头就抵消了自己的罪孽，道门的舌头值钱，我赔不起，还可惜我这人就这样，有多大的肚子，就吃多少饭，刚好道门这碗饭我还吃的下去，老袁，这世道必须有些傻子，蠢人，要不然就没救了。”


几个老道不再说话，却把剑抽了出来，袁天罡抽搐了一下脸，看着似笑非笑的云烨，又看看那边拿着一把横刀跃跃欲试的单鹰，强忍着怒火又问：“告诉我那件事。”


知道老袁很难做，云烨不再逗他们了，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了袁天罡，袁天罡打开那张纸，迷惑不解的问：“玄奘是谁？他回来很重要么？”


从这句话里云烨就听出道门是如何的狂妄和无知，背着手往悬崖边上走了两步，这里就是书院那些混蛋们背着降落伞跳悬崖的地方，只看下面翻腾的云雾就知道这些学生是如何的疯狂，孟不同这混蛋如今在军中苦熬资历，不知道他如今是不是还有跳悬崖的勇气。


“云烨，贫道相信你不会信口雌黄，但是你总要告诉我为何他一回来，就是我道门衰落之时，作为多年的老友，你就如此绝情吗？”


“你个王八蛋，现在知道跟我谈交情了，道门这些年走的太顺了吧，一个个除了揽钱财，骗那些无知的百姓，就没有其他的本事，玄奘是谁？


那是一个徒步走了万里之遥最后到达佛门发源地天竺，并且在那里得到了莫大欢迎的一个和尚，辩经折服那里的无数高僧，坐着白象游街，信众洒下漫天花雨的人物，带着无数佛门典籍回来，就要在我们这片大地上传播他的教义。


悲济会你们会用更加盛大的招魂法事对付，玄奘这样的大德高僧你用什么去对付？徒步万里，可谓心诚，不屈不挠可谓意坚，辩服天竺高僧，可谓大智慧，带回原本经书，可谓造福苍生，你们有一个成玄英勉强看得过眼，就他这样的人还喜欢把孩子扔海里，你觉得道门以后的日子会有多好过？


给脸不要脸，帮你们还以为有恶意，拿着剑准备干什么？捅我？有那个胆子吗？成玄英只要去东海平复了他的罪孽，我就装作不知道扔孩子这件事，你们可以把这件大功德记在自己身上，然后回来拿自己的舌头说事，再遇到玄奘，辩的过就辩，辩不过就当哑巴，装样子是你们的老本行，不会连这也不懂吧。”


“真有这样的人物？为何长安市上无人知晓？”八个老道互相看一眼，怎么都掩饰不住自己的惊恐，只有袁天罡追问了一句。


“老袁，要是以后没饭吃，就到云家来，我给你建一座小道观，多年的交情，你们师徒的饭食我还管的起。”


说完就很无礼的撞开拦路的老道，从他们中间穿了过去，单鹰嘿嘿一笑，纵身跃起攀住头顶的松树枝子，三两下就从老道们的头顶越过，笑着追云烨去了，大黄狗见主人走了，期盼着更多的美食，从老道们的胯下钻了出去，摇着尾巴向山下狂奔。


老道们齐齐的叹口气，快步走向追风亭，现在成玄英的死活很重要。


山道上云雾缭绕，如同仙境，玉山一年没有云雾的日子屈指可数，很奇怪，云雾只围绕在山巅，像一个巨大的云环套在山体上，刚刚兴起的长安八景，就有玉山环雾这一说，与灞桥别柳齐名。


最喜欢山桥这一截，云雾不高不低，正好到腰间，新修的朱红色栏杆在云雾里若隐若现，云烨与单鹰就像是两个腾云驾雾的仙人，欢快的拿手煽动云雾，看他们在身边翻滚，极有雅趣。黄狗趟着云雾努力的把头露出来，准备离主人再近些。


“无量寿佛，云侯为何如此欣喜，难道说看到佛门毁败，是云侯最大的欢喜？”微风吹过，云雾里出现一颗光头，看样子像是道信，云雾浸湿了他灰色僧袍，光头上全是水珠，长长的白色眉毛上也占满了水珠，老和尚不知道在云雾里坐了多久。


“那倒不是，我只不过想要成玄英的舌头了却一桩因果，没办法，只好借用佛门的密闻一用，我佛慈悲，想来不会介意。”


“整整三年，佛门将玄奘的事情隐瞒了三年，在最后关头被云侯一语道破，为何云侯就不知道成人之美呢？今日你种下了因，将来必会承受它结出来的果，却不知是善果，还是恶果。”


老和尚的话说的很恶毒，似乎还有事后报复的意思在里面，云烨自然不会被吓到，来到老和尚面前想坐下，但是看到湿漉漉的石板，还是觉得站着不较好。


“佛家最鼎盛时期是梁武帝时期，有诗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江南弹丸之地，就有兰若不下千数，你们的确有资格骄傲，能把皇帝卖了四回，千年帝王史上你们算是开了先河，梁武帝那样的一个狂信徒，你们眼睁睁的看着他活活饿死，大和尚，你们的心性薄凉至此，还想让人对你们抱有幻想么？


再看看你们都干了些什么，最大的地主是佛门，最狠的高利贷者是佛门，最有钱的还是你佛门的香积厨，你告诉我，我坏了佛门大计，将来会不会下十八层拔舌地狱？如果我以后会下地狱，你现在耿耿于怀的做什么，等着看我到时候受罪就好，让自己坐在云雾里，弄得湿漉漉的，博取同情？以悲情取胜？大和尚，我做事情由我不由环境，这一套心理暗示对其他人很有用，对我没用。”


道信缓缓站了起来，枯瘦的身子好像变大了，云烨摇摇手继续说：“我负责动嘴，你想动手找他，他喜欢动手，经常以天下再无对手而遗憾，经常感到寂寞。”边说话一边快速的闪到单鹰身后，老和尚很恐怖，比麦积山的那个檀印老和尚还要恐怖。


单鹰对于云烨刚才的吹捧很满意，伸出拳头说：“云烨说你的一指头禅可以穿金贯石，威力绝伦，正好我的拳头也不差，一般的石头也砸的碎，我们今日就看看你的一指头禅厉害还是我的拳头厉害。”


道信奇怪的看着单鹰身后很不好意思的云烨，纳闷的说：“一指头禅是佛门教义的一种，何时成为一种武功了。老衲的武学也不过是练过些拳脚，天下间哪来一指头禅这种功夫。”


单鹰疑惑的问：“那么九阳真经，降龙十八掌，蛤蟆功，一阳指，碧海潮生曲，打狗棍法这些武功你可曾听说过？”


道信很仔细的想了一下对单鹰说：“没有，从来没听说过，武功只不过打熬筋骨的结果而已，怎么会有这么些奇怪的武功。”


“你又骗我。”单鹰悲愤的冲着云烨大喊，他找云烨喝酒的时候，闲聊中听云烨说起这些让人高山仰止的武功，听名字就是不出之密，是武功中的精华，如今，连最老的老和尚都闻所未闻，自然是云烨杜撰出来的，害的自己为了练习弹指神通连手指都弹破了。


受了伤害的少年在云雾中两个起落就不见了，只留下云烨和老和尚还有一条浑身湿漉漉的黄狗。


云烨挠挠下巴，对道信说：“架是打不成了，我们再好好谈谈你们佛门和道门的恩怨。”


道信扭头就走，带的云雾翻滚不休，声音远远地传过来：“你就是一个混蛋，干这件事只是为了好玩，长安太平静，你就不舒服，被陛下禁足，就想搞出点事情来，现在搞大了，老衲看你如何收场。”


山道上很快就剩下云烨和黄狗了，拍拍狗头，云烨两只手抱在后脑勺上，吹着口哨下了山，虽然衣服的下摆已经湿透了，但是愉快的心情没有丝毫的改变。


提到梁武帝，道信如果还不明白神权和王权已经起了冲突的话，八十岁的年纪就白活了，李二不是梁武帝，眼睛里只要进了一点尘埃影响了视线，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连眼睛一起挖掉，杀伐果断之处，梁武帝就算是坐火箭都追不上。


佛家和道门其实就是互生的关系，一直喜欢玩平衡游戏的李二蹲在暗处看着两家拼杀，只要两家有一家独大，他就会狠狠地给强大者一棍子，拖到暗处猛揍一通之后，等两者武力值差不多之后，再放出来，继续维持平和的场面，等待下次再打胜利者一闷棍。


到现在为止，天下间的平衡维持的很好，官员得力，百姓淳朴，皇家父慈子孝，很美满，只是外面总跑着一只丑恶的鬣狗，让李二很头痛，打折腿，他心疼，不打吧，他总是在到处奔跑显示自己的存在，所以就给了三个月的禁令，眼不见心不烦。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三节 长安夜市


计谋没有我们想象的繁杂，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成功案例都是经典，把他们平均到五千年历史中你就会发现，他们只是大河波涛上溅起的几滴最耀眼的水珠，其他的为人处世之道才形成了厚重的长河，只要时间，地点，时机配合的恰到好处，就算是最直白的计谋，也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做了好事自然要庆祝一下，今天的一切都很顺利，除了被那只黄狗抖身上的水珠的时候溅了一头一脸，其他的实在是没什么可抱怨的。准备好行头等天黑就要潜进长安城，去听一听龟兹音乐，据辛月和那日暮说，那是天上的仙乐，让人魂飞欲散。


单鹰不愿意和云烨一起去，他对云烨骗他很恼火，就算云烨说出花来，他还是固执的摇头，哪怕免掉他三千贯的债务，也不行，直到大丫戴着锥帽出现，这家伙立刻就化身为一种用四蹄奔跑的动物，殷勤的准备马车，对面前的云烨看都不看一眼。


好在小丫准备穿上男装陪哥哥一起出去，让云烨抱着亲昵了半天，收拾好行装，马车里已经没有云烨的位置了，东南西北带着莳莳，小武把马车挤得严严实实，狄仁杰也想挤进去，被踹了出来，只好和云烨跨坐在车辕上，老老实实地赶马车。


刘进宝带着三个护卫骑着马在周围保护，马车踏着夕阳的余晖就一路奔向了长安，长安的夜禁取消了，如果你喜欢，可以晃荡到天亮也没人理会，只是巡街的武侯比以前多了好多，也更加的凶狠了。


才进长安城，就看见武侯用板车拉着一车的醉汉，倒进了城门边上的棚子里，盖上一堆麦草就当是盖被子了，人堆里不乏衣着光鲜之辈，如今只能和一个个粗衣大汉相拥而眠。


狄仁杰很自卑，八个小后生里就他最丑，其它的都长得如花似玉，只能靠近云烨找回来一点安慰。


云烨摇着扇子在前面开路，八个小后生紧紧跟随，刘进宝他们不时地在靠近队伍的无赖汉的屁股上踹一脚，走的很和谐。


多日不进长安，朱雀大街上都开始有商铺了，虽然是在坊墙上开了一个小洞，卖些茶点之类，绝对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要知道随意在坊墙上开洞，是要被徙一千里的，如今那些来来往往的武侯，好像没看见一般，有时候还把头探进去，要一碗凉粉出来猛喋。


街道两边不再是光秃秃的了，挂着一排排的灯笼，灯笼上面硕大的便宜坊的字号，在暗红色的灯光下很是醒目。


一股股的幽香传来，回头望，才发现是一排戴着锥帽的年轻女子招摇过市，多看了一眼，立刻就有膀大腰圆的护卫过来教训，被刘进宝一把推开，看到刘进宝比自己还凶，只好悻悻的走开。


走进西市，人潮汹涌而至，虽不至于摩肩接踵，却算得上络绎不绝，八个小后生手里全捧着糕饼，像小松鼠一样不停地吃，脸上沾满了乳酪和糕饼渣子，让那些喜欢孩子的妇人无不投来怜爱的目光。


捧着钵盂的头陀来到他们面前，小丫很大方的往钵盂里放了一把铜钱，小武不干，又从钵盂里拿回几个才罢休，还把吃剩的糕饼送给了头陀，头陀哭笑不得的说了一堆好话，祝福各位小公子学业有成，娶得佳人归，这种俗到不能再俗的祝福，却引来他们一致的好评。钵盂里顿时堆满了铜钱，就连小气的小武都多给了一文。


看到头陀，云烨就想起那个被夜陀带走的坚强的和尚，为什么只在天竺待了两年就匆匆赶回，历史上他可是足足待了一十五年啊，这不符合他一心求法的宏愿，除非遇到了什么变故，才会如此匆忙的往回赶，但愿是好消息。


“哥哥你也吃。”小丫拿着一块奶饼往云烨嘴边送，张嘴咬了一口，味道不错，牛奶的清香溢满口腔，饼也松软甜香，是一种不错的糕饼。


走累了，就在一家小店里暂时歇歇脚，几个孩子抱着加了冰的酸奶不松手，黑色的小罐子光可鉴人，插着苇子，和后世的喝法没什么差别。


悠扬的觱篥声响起，夹杂着羯鼓清脆的节拍，两个穿着皮袄的汉子开始在小店的门前起舞，抖肩松腰转圈子，云烨就看到这几种动作的组合，很无趣，场边的唐人可不这么认为，奔放的少年郎额头扎着红带子，就在场边开始学习，直到那些胡人跪在地上疯狂的旋转才作罢，跳起来重重的跪在地上这种高难度的动作他们还学不来。


男子跳罢，四个丑陋的褐色头发的女子露着肚皮出场，引来一阵阵的口哨声，不明白她们为什么遮着鼻子，一嘴的黄牙，在高亮度的灯火下甚是醒目，腰肢也不纤细，一圈圈的肥肉堆在腰上，让人倒胃口、就这还有流口水的，比如旁边的刘进宝。


不过她们很敬业，努力的抖动那些肥肉，海象一样的身躯顿时就泛起一圈圈的涟漪。强忍着没有把刚才吃下去的美食吐出来。


跳完了舞蹈，还有脸捧着坛子要赏赐，唐人的看法很一致，一哄而散，只留下几个舞娘伤心的收拾场子，客人远道而来，虽然跳的不好看，都是为了生活，就没有什么好自卑的，云烨从怀里摸出一个银饼子，递给小丫，让她赏赐给那些可怜的舞娘。


看到一个小小的少年郎出来打赏，舞娘立刻就堆着笑容迎了上来，哗啦一声响，一个三两的银饼子就被小丫甩在坛子里，坛子的底掉了，银子掉在地上，还散落着三五个铜钱，为首的老汉手抚胸口，恭恭敬敬的给小丫行礼，感激客人的赏赐。


小丫鼻孔朝天哼了一声就回到座位上，一个年纪最轻的舞娘把一条小小的彩色绳子拴在小丫的头发上，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堆的话，想来是一些祝福的吉祥话。


没有整理过的龟兹音乐只有一个评价，就是乱，模仿自然界的各种声音，而后透过乐器表现出来，没有表达好，各种声音混在一起就成了噪音，除了热闹之外，一无可取之处。


月亮挂在高空，星星就会少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有寓意，在刘进宝抱着年龄最小的狄仁杰准备推开前边的一个壮汉开一条露出来的时候，碰了一鼻子灰。


前面的那个家伙更横，刀子都抽出来了，发现刘进宝怀里睡着的孩子，放松了警惕低声喝骂：“不要命了，要不是看着你抱着娃子，今天你就进了大理寺了。”


云烨这才看到断鸿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大事不好，转身就想跑，李二阴测测的声音就传来过来：“朕记得你还在禁足的期限之内吧，是朕记错了，还是你明知故犯？”


跑不了了，只好上前见礼：“是微臣明知故犯，请陛下责罚，只是在小辈面前好歹给微臣存些颜面。”


“你的颜面很重要吗？朕的颜面才被你扫过，成玄英的舌头被你喂了狗，你还要朕给你存些颜面，无耻之尤。”


李二身后也跟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少年，李泰挤眉弄眼你的笑话云烨，兰陵梳着马尾甩着头发戏弄小丫，因为小丫和她一般的装束。


陪着李二继续逛夜市，一路上讽刺，辱骂，不绝于耳，最过分的是他闺女儿子买东西需要云烨付钱，当兰陵抱着一个比她还大的玩偶让云烨付钱的时候，李二脸上才有了一点笑意，看着繁华的夜市问云烨：“你觉得宵禁好还是不好？”


“不好，长安的格局本来就是为了战争做准备的，横平竖直的街道格局其实就是为了运兵方便才安排的，长安一百一十里坊，就是一百一十个堡垒，作为兵城，这样的格局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京城，就不妥当了，微臣不敢想象敌人兵临长安城下是一个怎样的末日场景。”


“这话还算是有几分道理，秩序，是京城最需要的特征，宵禁可以有限度的开放，但是格局决不能改，反而要加强，你说长安是一座兵城，也没有说错，大唐超过六成的常备兵力环绕在长安周围，这样的情况下还让敌人兵临城下，长安再坚固都没用。我以人为长城，不以城池的险峻为依托，以人为长城可以万世永固，以城池为依托，总有陷落的一天。朕未曾听说过有用不陷落的城池。


当初洛阳城沟深城高，在朕的兵威之下，王世充还不是乖乖献城投降，可惜啊，朕现在还有擒虎射熊之力，却无处施展，甚憾。”


后世有一位伟人也在为自己的敌人死光了而犯愁，于是没有敌人，就制造敌人，他只有在不停地斗争当中才能体会到自己的活力，和存在的价值。那些有着强烈战斗欲的伟大帝皇无不是一个德行，没有敌人就郁闷的要死，李二现在就很郁闷，不过等他东征高丽失败之后就不郁闷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四节 地主家收租（1）


晦气啊，逛个街还会被李二抓了活的，明明满京城只要避过他就好，偏偏好死不死的遇到了正主，好在李二多少给了些颜面，辱骂的时候都是在两个人之间进行的，听李二喋喋不休的讲述当年的英雄事迹，就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想不通的地方太多，明明挨了一记链子锤，肩甲上的虎头都被砸碎了，他还能拿着马朔把敌人挑于马下，明明被人家的刀斧手把马腿都砍一下来条，他居然能骑着三条腿的战马斩将夺旗。


知道他做了一些小小的夸张，这种事情云烨也干过，明明是被黄花鱼砸晕的，偏偏要说是一条巨大的鲨鱼，所以很理解李二的心情，他有胡吹冒聊的机会不多，在朝臣面前要当威严的帝王，在皇子面前要当一位严厉的父亲，在长孙面前还要装出一副多情的丈夫，至于在妃子面前是什么，云烨就不知道了，知道的都会被剁成两截。


云烨在他面前说晚辈行，说同辈不够格，最难得的是这小子识情知趣，自己一个人吹牛当然不妥，有一个不时问在点子上的谈话伙伴就愉快多了，每回云烨追问的细节，都是李二准备详细讲述的那部分，谈话进行的热烈，不知不觉间，时间就飞速的溜走，当几个年幼的孩子全部呼呼大睡的时候，神清气爽的李二这才挥手准备回宫，只是在最后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再敢私自进入长安就把腿打折。


李泰崇拜的看着云烨，能和他父皇吹牛吹得热火朝天的就云烨一个人，他自己看到父亲，每回都战战兢兢地，从来没有这样豪迈的时候。


“青雀，你爹是怎么骑着三条腿的战马英勇杀敌的？”恭送了皇帝陛下之后，准备和云烨一起返回书院的李泰就成了他的发泄对象。


“这没什么，你被从天而降的一千斤重的鲨鱼砸着都没事，我父皇骑着三条腿的战马冲锋陷阵有何不妥？”


“也对啊，这是一种谈话的高级艺术，一般人掌握不了，我们就不深究了，只是你父皇不好好的在皇宫里饮酒看歌舞，干嘛跑到街市上来，害的我被活擒？”


李泰撇着嘴说：“你有本事去干涉一下我父皇的行踪试试，白龙鱼服的时候多了，我小时候最喜欢跟在父皇身后逛街，听他给我讲述市井的奇闻，那时候我手里拿着一架风车，怀里揣着拨浪鼓，嘴里叨着肉饼，走累了，就赖着我父皇抱我，别人上来我会大哭，那时候父皇总是很忙，穿铠甲的时候远比穿常服的时候多，这样的时候很少，所以我总是很珍惜，可惜我已经长大了，不好再让父皇抱我，云烨，有时间你就多见见我父皇，你是女婿孝敬他也是该的，我很久没有看到他如此开心过了。”


李泰是在说屁话，皇帝注定就该是孤家寡人一个，谁靠近谁就离死更近一步，因为龙的天性注定了他自私自利的性格，一只鬣狗没事干总跑到巨龙的面前露着笑脸，心情好的时候陪你玩玩，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个翻身鬣狗就会是照片的下场。


除了长孙这种同样体积的动物可以靠近，别的动物，哪怕是大象最终的结果都是一堆龙粪，尤其是李二这种巨龙中的巨龙，打个喷嚏，人世间就会下大雨，远远避开为上策。


孩子们都睡着了，一辆马车明显的睡不下，只好征用了李泰的马车，俩人跨坐在车辕上有一句每一句的聊天。


“火药的事情进展的很顺利，那个笑苍生很不错，硬是给那些奴隶教会了怎么制作火药，前几天，我在南山试验了一下，开山裂石，功效非凡，父皇很满意，就是这东西不太稳定，已经自己炸了三回了，奴隶们死了十三个。再这么下去，那些奴隶们用不了多久。”


“本来就不是个善良的东西，你非要军事化，死伤当然免不了，研究出来的东西你不用告诉我，我也不想听，你知道就好，自己小心些。”


“烨子，在我看来，你和自家人没区别，为何你自己要把自己隔绝在李氏之外？难道说你总是担心那些没有影子的事情吗？”


“青雀，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世界，陛下给我脸面，我就要知道自觉，不能肆无忌惮的索取，陛下守本分，你守本分，我也有本分要守，只有都守了本分，这个世界才会平安的运转下去。”


“想偷懒就说，不要把什么都扯到皇权上，我现在听到这两个字就厌烦，和你谈好好地学问，你往那里胡扯？不愿意把你肚子里的那些东西掏出来就说，最恶心你这种故作高深的样子，我没完没了的做试验，浪费国帑，浪费人命，你就看的过眼？”


云烨不理他，自己吃苦得到的学问才是学问，这个道理李泰到现在都不明白，总想走捷径，这是聪明人的通病。


李泰捅两下云烨，见他不吭声，就知道想要结果的愿望落空了，叹了口气，只好在脑子里再过一遍自己掌握的东西，根据火药的特性，再琢磨如何把火药最大的威力开发出来。


到了家，八个小家伙揉着眼睛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吩咐他们的丫鬟照顾好他们，自己才美美的回到书房睡觉，至于李泰无理的借宿要求被直接驳回，再跑点路，去他自己的小楼里去睡，免得一天到晚问东问西的让人讨厌。


才睡下，辛月就过来了，抱着一床毯子，这几日天阴，担心丈夫受凉，听见很假的鼾声，粗鲁的把云烨拽起来。


“衣服脱了再睡，以后回来再晚，也回房间睡，我不怕打扰，一个人缩在书房扮可怜？”


最恨的就是睡下了还被人拉起来脱衣服，要求这，要求那得，才找了一个最舒坦的姿势，睡意一下子全没了。


脱衣服是吧，那就脱个精光，内裤都脱掉，赤身裸体的等她安排睡姿，辛月眼睛都不眨一下，饶有趣味的看着裸体，在云烨的光屁股上轮一巴掌说：“丑模丑样的显摆什么，还没我儿子的好看，赶紧收起来。”


这婆娘就是欠收拾，衣服脱了就不能浪费，再脱一遍衣服也不费什么事，辛月极力反抗，可事情就怪在这里，激烈的反抗中衣服脱得很顺利，没费多少功夫，当云烨扑上来的时候，她还知道拿扇子扑灭蜡烛……


天亮的时候惩罚人的家伙烂泥一样的在睡觉，被惩罚的却起了个大早，今天是收租子的日子，庄户们早就在仓库那里排着队等候了，主家可不能闹笑话，必须招待好，要不然会被人家传闲话。


蓝田县的主簿也早早的登门了，云家是全县最大的纳税大户，只要云家的税务收缴完毕，全县三成的赋税就有了着落，每年第一个收云家的税，这已经是惯例。


葡萄架子下面摆上云家特制的象棋，一壶香茶，主簿就和老钱开始了厮杀，眼睛看都不看收租子的场面，云家收租子恐怕是最无趣的，一水的小屁孩扛着麻布袋子，管事，账房喊到谁家，谁家的小子就咣叽一声把麻布袋子扔桌子上，嘴里就开始念。


“俺家租田四十亩，每亩两成的收成归主家，今年雨水好，收成不错，四十亩地俺家收了一百一十七担又三斗麦子，俺爹说了，算零头丢人，今年缴二十四担，多出来的让主家喂憨憨，长安市价一斗四文三，一担四十一文，俺爹说按照一斗的价钱算，按整担的算主家吃亏，俺家共计……”


算数没算完，就被管事一脚奔到一边去了，冲着孩子嚷嚷：“按完手印赶紧滚蛋，去外面棚子里挑些没吃过的点心带回去，时候不早了，再晚些时辰，上课就迟了，小心先生的板子。”


委屈的孩子哭丧着脸到账房那边拒绝按手印，提起笔写下了张二牛三个整齐的字，这才提着手里的篮子高兴地去棚子下面装点心，现在没人愿意蹲在棚子底下啃锅盔，嫌丢人，全庄子喜欢蹲着吃饭的就庄主一个人。


云家庄子的孩子都机灵，有第一个前车之鉴在前，每一个上来都直接报总数，看着管事，账房记录好了，就拿起毛笔签字，有几个孩子的毛笔字着实不错，账房总是笑眯眯的在孩子头上摸一把，夸一声好孩子，将来一定是进书院的料，赶紧去拿点心，好孩子就该受奖赏，多拿些。


“老钱，你家不收粮食？我看来交租子的怎么都是些孩子，这样的大事怎么不见大人。”


“大人来干什么，又不识字，也算不了算数，还没这些孩子清楚，自然是孩子来交租子的，俺家的麦子是侯爷从司农寺弄来的新种子，产量高些，可是做面食就不那么地道，庄户们都是把自家的麦子粜掉，然后再买回来那些好吃的麦子，一进一出，家里的全是好吃的麦子，不好吃的麦子给城里人吃，侯爷说了，城里人耐活，就是放毒药都毒不死。”


主簿张大了嘴想要说什么，揉揉脸暗地里发誓，再也不去长安城里买粮食了，恨恨的拿起棋子，惯在炮的前面，大喊一声：“马后炮！”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五节 地主家收租（2）


老钱输了棋局，自然不高兴，让仆役给自己弄一壶酒回来，有猪耳朵拌上一盘子，主簿是老朋友了，不会见怪，一壶酒，一盘子猪耳朵，俩人准备重开战局，再起烽烟。


每到收租子的时候，朝廷便会有御史巡视乡间，任务很明确，就是查看有没有欺负农户的事情发生，查奸究亢是他们的主要工作，手中握有便宜处置的大权横行乡里，让所有地主老财叫苦不迭，无他，这时候农户要是和主家起了纠纷，御史们会毫无原则的偏袒农户，给自己博一个青天大老爷的称谓。


长安下属的三县中，长安县在城里，万年县也在城里，蓝田县是新划进去的，那里一定充满了各种黑暗和各种不平等，年轻的御史们带着随员，绕过长安，万年两县，直接杀向了从未被阳光照耀过的蓝田县。


县衙里没人，县尊下了乡，主簿下了乡，县尉带着衙役去查看牛家村为什么会接连死了三头牛，都有公务在身，御史们对于蓝田县官员的勤勉还是持肯定的态度，不用招呼，自己去地主老财最多的地方，那里该有让自己扬名立万的机会。


不用说，玉山是首选，云家乃是恶霸之家，横行长安的不法之事罄竹难书，程家，牛家也不是什么良善人家，还不知道在缴租的日子里会有多少良善的百姓被逼的背井离乡，抛弃妻子，卖儿卖女，想想都让人心酸，这种时候怎么能少了自己？


被派出来的御史都是各州府简拔上来的年轻干才，在大唐朝气蓬勃的开明官场气氛中养成了敢说，敢做的大气度，多年以来，李二的这个看似糊涂的政策，却给李家带来了无数的光环，权贵之家在缴租的这段时间里就算是被罚，也无处讲理，只能自认倒霉，不过这种事情极少，百姓抱着民不与官斗的心思不会轻易地找主家的麻烦，一旦要找，那就是实在没活路了。


肥马轻衣行于陌上，少年得意正是好时光，杨柳依依披拂在身上似乎要挽留这些年轻的官员多驻留片刻欣赏一下自己婀娜多姿的神态，可惜，百姓处在水火之中，高门大户煎迫甚急，再好的美景也无心观赏，只愿那些地主老财不要过于心黑。


程家租子缴的欢天喜地，庄户们互相搀扶着往家走，面红耳赤的炫耀自己家今年多了多少收成，程家表示感谢的法子就是美酒，老程小程不在，程处弼被老娘从书院叫回来主持收租大事，庄户们胡乱把粮食往仓库里倒，管家，账房笑嘻嘻的记账，庄户们说多少，就多少，连大秤都省了。


交了租子就在棚子底下啃锅盔，喝肉汤，顺带着再喝一大碗烈酒，不喝都不行，程处弼已经喝得迷三倒四，敞着衣衫露出护心毛，十六岁的孩子也不知拿来那么些毛发。


此处没有不平事，躺在棚子里的几位，不是被打昏了，而是因为不胜酒力醉倒了，婆娘娃守在身边，顺便再吃几块锅盔。


程家的庄户都是跟随老程多年的老兵，才不在乎多收上三五斗粮食，程家从不靠地里的产出过活，庄户们的人心才是最重要的，主家决定了庄户们的性格，程家庄子的人从来都是脾性爆烈，却又豪爽过人的，在程家庄子好声好气会得到善待，稍微嚣张一点绝对会遭到痛击，比如现在就有四五个不长眼睛的混蛋，在庄子里纵马狂奔，没看见老人孩子妇人还在路中间行走？


都是老兵，谁还不知道点对付骑兵的法子，立刻就有扁担塞进马腿中间，几匹马立刻就轰然倒地，有酒量大的还保持清醒，见到官服知道不好，为了不给主家找麻烦，悄悄地把扁担捡回来，扶着喝醉的同伴摇摇晃晃的回家，明天问起来的时候，大家都喝醉了，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从马上摔下来其实很危险，折断脖子的也不是一两个，好在马速不是太快，庄户们也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在战场上一般这时候就该横刀上场了。年轻的官员气的浑身发抖，气愤的看着满大街醉醺醺的庄户，有气没处撒，这个地方就算是真的有冤屈，也是罪有应得，不值得同情。


不欢迎自然扭身就走，马腿有些瘸，只好牵着走，程咬金家里从来就没有好东西，自己是来给庄户撑腰的，如果找庄户们的麻烦，就会成为笑柄，宁可自己受委屈，也不能坏了陛下的大计。


蹒跚着到了牛家，这里也一样，庄户们很多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想想就知道都是老牛的老部下，谁会亏待自己的老部下？看看那些拍着管家的肩膀喊兄弟的庄户就知道这里没有他们希望的事情发生。


好在还有一个最大的恶霸那里没有清查，在小河边上清洗了脸，简单缝补一下摔破的官服，就着河水嚼一点干粮，振奋一下精神，安慰一下自己的随员，牵着马迈上了去云家的道路，百姓是淳朴的，看到有几位受伤的官人，腾出自己的牛车，请他们坐上去，这是他们自从到玉山，第一次感受到了人性的关怀。


“老人家，您也是云家庄子的？刚才看您满载着粮食从长安过来，这是为何？才夏收完毕，家里的粮食就不够吃了？”


“我家和别的家不一样，主家只要铜钱，小老儿这是把家里的粮食卖了，再买些粮食回来，留些铜钱给主家缴租子。”


“您需要缴多少钱粮。”


“说来官人不信，小老儿一家需要给主家缴六贯三百文钱。”老庄户笑眯眯的回答。


年轻御史的胸膛都要炸裂了，什么样黑心的主家才会跟庄户要如此多的钱粮，一头牛不过八贯钱而已，一个可怜的农户全家都不值这些钱，每年要一头牛，这是人干出来的事情吗？东海有底，人的贪欲却是无穷的，云家每年都向玉山书院投入大量的金钱，什么再世陶朱，他的钱原来都是从穷苦百姓身上搜刮来的，沽名钓誉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长安三害之首才是他的真面目，可怜陛下被奸佞蒙蔽，口口声声说他是官员中的楷模，哪里想得到，他才是吞噬百姓的猛虎。


看到老汉身上破烂的衣衫，心下惨然，虽然自己从国子监而入御史堂，如今不过从八品官位，在云烨从三品的官位面前什么都不算，但是今日哪怕崩掉一嘴牙，也要咬下这害民之贼的一块血肉。


“老汉今年算是缴的少的，家里的老二随程家国公在塞外征战，所以侯爷免了我家老二的那一份，整整少了两贯钱，云家都是好人，从来都不亏待庄户，王大糊涂家今年就没这好事，硬说自己家的老小才出月子，算不得一口人，哈哈哈，被管家老钱踹了两脚，说到底还是把那份钱给上缴了。”


年轻的御史悲哀的看着兴高采烈地老汉，不识字的老汉不知道，府兵出战，根本就不需要交纳钱粮，那个被云家恶仆欺负的百姓也不知道，孩子长到成年，领到口分田和永业田才开始正式纳税，老天爷，皇家都不敢下手征收月子里的娃娃的税务，云家凭什么敢？谁给了他这样的胆子？


老头子张着嘴唱着听不明白的小调，牛耳麻鞋里的那双黧黑的脚丫子表明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唱山歌，或许是他最后的一点乐趣了吧。


云家庄子很繁华，街市上人来人往，道路两边高大的瓦房无不显示着他的富庶，一匹马肆无忌惮的在小商贩的摊位上东吃一口，西吃一口，不但没有人敢阻拦，反而陪着笑脸给那匹马挠脖子，他甚至看见有的小贩在往那匹马的钱袋里放钱，一匹马都如此的跋扈，更不要说人了。


抬眼看看道路两旁高大连绵的屋舍，又低头瞅瞅脚下干净整洁的青石板，他几乎不敢踩，只觉得那上面都是百姓的冤魂，雪白的墙壁在他眼里慢慢变成了血红色，街道上那些虚假的笑容，伪饰的繁华，像一座巨大的山向他身上压了下来，他艰难地喘息着，手伸进怀里。紧紧攥着那份准许他便宜行事的手令，似乎这样自己才能生出一份勇气来。


云家大门里出来一个彪形大汉，敞着衣襟，满脸横肉，走起路来三摇八晃，路人纷纷闪避，随手从摊子上拿过一个脆瓜，一掰两半扣在嘴上吃，瓜汁子顺着嘴角往下流，形容粗鲁，商贩一口一个宝爷的叫的殷勤，还拿出最好的果子让大汉多吃些。吃完了没见付账，说了句没滋味，又拿起下一家的脆瓜继续啃，小贩敢怒不敢言。


风言奏事原本就是御史的职责，更何况现在亲眼目睹，御史这时候反而平静了下来，如此的恶行，在玉山这片罪恶的土地上至少存在了六年之久，藏污纳垢之地，也敢说是地灵人杰之所？


李纲不配为一代文宗，辛玉山有孙婿如此枉称大儒，元章先生自负道德高洁，原来只是一个笑话，今日，就是拼了命，也要为云家庄子的百姓讨回一个公道，还这片土地一片蓝天。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六节 地主家收租（3）


抱着会死在云家庄子的壮烈心态，年轻的御史黄宇送上了自己的名帖，准备当面会会恶贼，抱着手在门外等候，门房热情的请他进去喝碗茶他都笑着拒绝了，战斗从这一刻就已经开始了，先生说过，士有三不斗，不与君子斗名，不与小人斗利，不与天地斗巧。


云烨有君子之名，有小人之称，有巧匠的美誉，自己已经犯了三戒中的全部信条，到了这时候他才领会到先生说的无奈之意，博不过自己向往正义的心，博不过自己怜悯百姓的情，更加博不过自己捍卫先哲名声的信念。


街道上鼎沸的人声似乎消失了，黄宇凝神屏气，准备迎接自己这一生最大的挑战，空旷的侧门里似乎有云雾翻滚，好像下一刻就会有猛虎咆哮而出。


一个算不上英俊，却还算清秀的青年男子从门里走出来，看得出来，他的身体比较孱弱，脚步在发虚，手里摇着一把描金的折扇，这东西他也想有，可是两贯钱的高价，把他这样的名士隔绝在外。


“黄御史，久仰了，听闻御史在长安督导民生，到我玉山所为何事？这里百姓安宁，商贾繁通，百业兴旺，实在想不出有什么需要黄御史操劳的。”


云烨其实很不想出来，早上睡起来，双腿依然酸软无力，昨夜惩罚辛月惩罚的太厉害，自己累得要死，睡到日头偏西才起来，吃了一顿饭，刚刚准备在院子里的树荫下再睡个下午觉回复一下精神，门房就送来了不知道什么御史的帖子，闲着也是闲着，见见也好，如果人讨厌，打发走之后再睡不迟。


“早就听闻云家庄子富庶，下官蒙陛下简拔，督导长安三县的地租，到了玉山就准备好好向云侯学习一下致富之术，还请云侯成全。”


看着恭敬有礼长得器宇轩昂的御史，再看看他简单缝制过的衣袍，就心生好感，这是一个勤勉的人，自己总是睡觉也不是个事情，走动走动也好。


“黄御史过奖了，既然你身负皇命想要看云家收租的过程自然可以，看你风尘仆仆，不如进府里喝口水，稍微歇息一下，去去暑气，再看如何？”


黄宇不想给云烨任何准备的机会，拱手说：“下官还有两县未看，在云府也只能走马观花，实在没有歇息的福气，我们这就开始如何？”


这样的勤勉的官员云烨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带着黄宇一路向后院走去，云家的租子全在那里征收。


黄宇来到后院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巨大的棚子，里面坐着几位衣衫光鲜的老汉，正在喝茶吃点心，棚子一侧摆满了各色的点心，有些连他都从没见过，一棚子的甜香弥漫，让人感觉舒坦，中午就啃了一块干饼，现在闻到食物的香气，肚子不由自主的响了起来，这让黄宇很是尴尬。


“饿肚子是正常的，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整日奔波，想来也没有功夫用饭，这是你的骄傲，惭愧什么，就着点心喝口水，等你检查完毕，再给你来一碗臊子面，那东西才是填饱肚子的好东西，比什么酒席强的太多了。”


见不到撕心裂肺的哭号，见不到凶神恶煞的打手，一切都在平静中完成，他眼看着一个孩子把一口袋钱扔在桌子上，签了名，就跳着来到棚子里，提了篮子自己装爱吃的点心，桂花糕直接被无视，绿豆糕犹豫了一会才拿了两块，路过枣糕的时候是捂着鼻子的，明明香甜的红枣香味，那孩子却像是闻到了臭气，闪避开来。


云烨在孩子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好好地枣糕臭小子捂什么鼻子。”


孩子竟然不怕这个传说中的恶魔，无奈的松开鼻子说：“学堂里的二婶总是蒸枣糕，还把枣子放的比米多，我现在闻到就想吐，侯爷，我多拿点蛋糕没问题吧。”


“才吃了几天饱饭，现在的孩子闻见枣糕想吐？老天爷啊，老头子当年为了吃一口枣糕，被爹娘揍了无数次，做梦都能闻见那香味，总想着哪一天能美美的吃上一顿就好了，现在的孩子不知道惜福。”


一个葛衣老汉摇着蒲扇说完，在孩子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笑吟吟的看着孩子贪婪的拿木盒子里蛋糕。


云烨从盒子里夹出一块蛋糕放在盘子里递给黄宇，又让他的随员随意取用，大桶里泡着煮好的茶杯，用竹夹子夹出来一个也递给黄宇。


这是礼节，说的不好听这是云侯礼结下士，黄宇没有拒绝的资格，呆呆的接过来，他实在想不到云烨会是这种散淡的模样，哪怕是对自己疾言厉色，盛气凌人也比现在这样平易近人要让他来的舒服。


放下手里的吃食，正色对云烨说：“云侯，下官腹中不饥，还是看完账簿之后再吃不迟。”他决定先要看个明白，云烨的为人和作出的事情为何会走两个极端，小小的孩子都可以和他随意的说话，为何对那些庄户却如此的恶毒。


账房先生拿来了账簿一笔笔的指给黄宇看，字迹清晰，账面干净，一笔笔都有来龙去脉，只是黄宇就不明白，云家执行的是五抽一的租子，这在大唐已经是最轻的了，可是为何账面上的数字却大得吓人。


一个愁眉苦脸的中年汉子也来缴租，看看人家都是孩子来，自己就想跑，走了两步又无奈的回来，垂头丧气的排在孩子中间等着账房喊自己。


黄宇早早就看见了这个人，他觉得这个人该是个有故事的，如果今日有突破口，那就该从这个人身上打开缺口。


“焦老丫，到你了。”随着账房的喊话声，现场一片哄笑，调皮的孩子还一口一个老丫叔叫的嘴甜，想要发作的中年汉子哆嗦几下嘴唇，又无奈的低下头做贼一样的把麻布袋子扔在桌子上，低声说：“今年俺家缴租三贯七，果子还没长成，秋后再算。”


账房笑着说：“老丫兄弟，从你缴租子就能看出来你今年的收成不错，等秋后把果子粜了，又是一笔大收入，你果干做的好好地干嘛今年不做了？”


大汉没好气的说：“够吃够用就行了，攒那么些钱粮干什么，家里四个女娃，给她们留点嫁妆就好，不费那个心思。”


黄宇想破头都想不到这个大汉不是因为缴租子缴多了不开心，而是因为没儿子，想不开，自己生自己的闷气。


汉子不高兴，其他人也没必要那人家的短处来取笑，只有账房指着他的鼻子说：“没出息的样子，有四个如花似玉的闺女这是别人盼都盼不来的福气，你还抱怨，没男娃子那是老天爷不给你，有本事你日天去，前些天还听说你准备买一个高丽婆娘给你生娃，你就少造些孽，咱庄子可容不下一个高丽崽子，敢坏了庄子的风水，你祖宗八辈都会蒙羞，好好地把闺女养大，到时候招个上门女婿，才是正经，少弄些歪门邪道的出来。”


大汉欲言又止，点点头在账簿上按上手印黯然的离去，自己一辈子积攒的家业送给外人，总不是那么舒服。


“云侯，请恕下官直言，您能给下官说明一下为何您庄子上的庄户要缴纳如此多的租子么？您看，张全，缴租六贯三，张元，缴租九贯五，这个何大昌居然缴了四十七贯六，下官抽调过户部的账册，对这样的数字闻所未闻，不知云侯何以教我。”


云烨哑然失笑，云家的账簿的确会让人心生疑窦，在这个生产力普遍低下的时代，云家的多种经营就显得极为显目，御史能到现在才发问，已经是心性沉稳之辈了，要知道魏征没事干总喜欢到云家庄子，对于云家无话可说，长孙每回来都要很无礼的翻看一下云家的账簿，每回都要发一次火，说云家肥的流油，这是要把全天下的钱财弄回来填坟啊。


云家这条大河既然恣意汪洋的，庄户们的小河沟自然也满满的，便宜坊的蔬菜，粮油，禽蛋肉，还有各种点心，调料，尤其是辣椒，这东西让云家的庄户赚的盆满钵满的，别人家只能瞪着眼睛流口水，庄户们从不把种子给外人，云烨给了程家，牛家，秦家，尉迟家一点都被庄户们整整在背后骂了好几年的败家子。


棚子底下一个喝茶的老汉站起来说：“这位官爷，小老儿就是何大昌，今年缴租子缴了四十七贯六的就是我，本来想一口气缴八十贯的，可惜主家不答应，坐在这里磨账房刘先生，等老半天也不答应，您也觉得老汉缴的少了，您看，钱都背来了，您和刘先生说说，我今年一口气缴他个八十贯。”


黄宇还没反应过来，刘账房就跳着脚大骂：“狗日的何大昌，想得美，占主家的便宜也没有你这个占法，你把钱早早的缴清楚了，明年那个糕点铺子你就占了四成份子，明年你再多缴一点，不就过了五成，三五年你白落一个旺盛的好铺子，铺子每年赚的钱越来越多，你想用今年的份子顶明年的份子，想从老夫手里捞好处，死了心吧。”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七节 地主家收租（4）


账房的暴怒让何大昌面红耳赤，让黄宇不知所措，他怎么看这个老农都不会是年收入上百贯店铺的主人，更何况云烨就在跟前，他也毫不顾忌的想着占便宜，没把侯爷当回事。


云烨拍拍他的肩膀说：“你看，就是这个样子，云家庄子如果只靠着从土里刨食，收这样高的租子的确是丧尽天良。


但是你看看，庄子里就没有闲人，有人用闲散土地种菜，种果树，养鱼，养蜂产蜜糖，养猪，养羊，还有贪心的专门养吃肉的牛，这个不违法，是在官府备案了的，所以一家子收入渠道多了，产出也就多，大唐律法规定的又严厉，主家最少占有这些产业的两成，杂七杂八的云家就落下这么多。”


说完话就把蛋糕碟子放在他手里说：“放心的吃，云家的吃食都干净，不沾血，就是陛下到云家也吃的没有半点忌讳，昨天你们的御史中丞才到家里混了一篮子变蛋跑了，生怕我要钱，御史的职位清要，但是贫寒，对于你们我充满了敬意。


公主家你们敢弹劾，王爷家你们没放过，青雀和我弄塌了大内的宫殿你们也没有放过，很好，多看看，多听听，你们现在是在观政，打开眼界看世界，你会发现奇迹无处不在，其实都是这些泥腿子创造的。”


黄宇嘴里吃着抹了蜜糖的蛋糕，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苦涩，云烨的话让他的双眼有些潮湿，御史，御史，说起来好听，其实就是一个得罪人的活，是百官中的另类，其他官员私下里作些生意，补贴一下家用谁都哈哈一笑了之，唯有御史不行，他自己每个月八百文的俸禄需要养活一大家子人，长安米贵，农家孩子都认为枣糕是臭的，只有自己四岁的女儿每天都在盼着吃枣糕，以前还觉得节操比其他的外物重要，现在看起来他是如此的孱弱，就像沙滩上的城池，大浪卷过来就坍塌了，世道怎么了？


长安越发的繁华了，直径十八里之城住的满满当当，河面上帆影连绵不绝，城内摩肩接踵，坚持了数十年的宵禁在逐渐崩塌，新化坊梨花盛开的时节宛若天堂，曲江上的歌舞旦夕不休，惟有御史从未改变，朝堂上的每一次出奏，都如洪钟大吕，让所有的官员警惕。


强压下心头的感慨，对于云家，自己当然要再仔细地看看，不会错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想起云家的劣马和恶仆，正要告诉云烨不要因为这些小节毁了自己的名声，却发现那匹无聊的马走进了棚子，看到云烨在吃蛋糕，就凑上来，在云烨的手上咬蛋糕吃，云烨居然不恼火，而是把蛋糕摊在掌心任它食用。


几个老头子围过来，摸着旺财的脑袋，何大昌笑着说：“每回看到旺财就喜庆，可怜的，就是瘦了好多，岭南就没几样人能吃的，你看旺财都瘦成一把骨头了，这把钱拿着自己去卖些吃食，咱们就留在长安享福，哪都不去。”


黄宇眼看着一大把铜钱就装进了它脖子下的钱袋，沉甸甸的，心里发酸，旺财钱袋里的钱比他的钱袋里的钱都多。


“旺财就是个乖孩子，每次到老汉店里吃点心，不付钱就不离开，弄得老汉每回都要假装把钱拿出来，再给它装回去才走，比胡老汉都懂事，老家伙到我店里吃完，从来没有结账这一说，老汉可都记着呢，等你的烧鸡店开了，老汉也不付钱，拿了就走……”


见到没便宜可占，几个老汉背着手溜溜达达的出了棚子，互相打趣着去了集市。


云家见到的一幕幕彻底颠覆了黄宇的对世界的认知，随着云烨往棚子外面走，没去集市，而是绕到后面的庄户住宅区。


这里给黄宇的第一感觉就是干净，没有乡下常见的鸡粪，马尿之类的，不时地有挂着果子的树枝从矮墙里伸出来，有时候需要低头才行。


院子里晒满了各种菜干，还有各种各样的豆子，姹紫嫣红的非常醒目“这一家就是做菜干的，你可不要小看这些菜干，还有盐豆子，到了冬天可不少卖钱，听说现在他家已经不只卖菜干了，家里的婆娘聪明，发现把菜干和腌肉放在一起蒸出来，那滋味好的没法说，再撒上些辣椒，可谓人间极品。


去年他们家给府上送了一些，几个妹子就给抢光了，大人都没吃几口，今年听说他家的干菜不卖了，开始卖这种蒸肉，便宜的干菜一下子就变得身娇肉贵。今年想不发财都难，按照惯例，找了中人给家里送来了两成的干股，我说不要，这是庄户自己琢磨的独门生意，自家掺和进去做什么，谁料想几个妹子不干，说不要钱，每年就要几坛子蒸好的肉。”


“云侯，对于云家庄子的富庶下官已经坚信不疑，但是这样做真的没有问题吗？”年轻的官员看着院子里忙忙碌碌的妇人，担忧的问。


“你的这个想法很有道理，魏公也和我说起过，所谓仓禀足而知礼仪，我从不喜欢穷苦的善良人，都是一样的人不能做了一辈子牛马，到临死都没吃过一口饱饭，这是做人的失败，甚至可以说这是人的悲哀，至于礼仪这东西是后天养成的，如果每个孩子都受过正规而系统的教育，你的担忧该是先生的担忧才是，在其位谋其职，他们是先生就该考虑孩子的德行，你是御史，就该把天下间发生的事情告诉陛下，这是一种本分。”


挥手止住了要上来见礼的妇人，黄宇似乎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云烨给他的感觉像一位多年的挚友，多过像一位侯爷，不由自主的背着手，两人在庄子里指指点点，谈笑甚欢。


云家庄子风景的确很美，这种美不在于山水，在于人，不论是躺在竹椅上打瞌睡的老者，还是坐在树荫下纳鞋底子的婆婆，都让人从心里感到舒坦，年轻的少妇一边忙活，一边不忘记摇一摇身边的摇篮，胖胖的孩子伸出带着褶皱的胖胳膊想要碰眼前的布老虎，稍微大一些的孩子就裹着红肚兜，光着屁股满院子撵鸡，黄宇看到这里总是会心的一笑，人活到这份上，还要什么？这样富庶的庄子如果有那些黑暗的事情才是上天的不公。


“云侯，我来之时，听到一个衣衫褴褛的老汉说他一年需要给云家缴六贯钱的租子，您可知道我是如何的愤怒，尤其听说他的儿子出征在外，您才免去了他的租子，让我觉得您是天底下最狠心的地主，还听说您对月子里的孩子也要征税，这就让我生起了和您同归于尽的想法，请您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这样美好的庄子里不该有这些事情。”


云烨笑了，庄子上的事情他多少知道一些，管家经常在自己闲暇之余当成笑话讲给自己听，听黄宇这么说，就带着他来到后面几排屋子，还没走到，黄宇就看到自己遇到的那个老汉穿着短衣短裤，躺在树荫下乘凉，小桌子上还摆着一小壶酒，盆子里的煮黄豆荚已经被吃了大半，皮子堆满了桌子，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少妇正在收拾，看到侯爷来了，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回头喊了声爹，想要把老汉叫醒。


老汉睁开眼睛，立刻站起来邀请云烨和黄宇坐下，吩咐少妇赶紧再去煮些黄豆荚子送过来，云烨不客气，坐在躺椅上拿起酒闻闻，皱着眉头说：“你也算是庄子上的富户了，怎么还喝这种劣酒，去长安粜粮食好歹穿的像点样子，破衣烂衫的给云家庄子丢人。”


老汉一边拿热水烫茶杯，一边对云烨说：“侯爷，穿了好衣服，人家就知道是从咱家庄子出去的，一斗麦子卖给别人四文三，卖给咱家就要四文五，黑了心了，没法子老汉就在地里忙活了两天，也没洗澡就去了长安，果然啊，这招好使，咱家的麦子好看，卖了四文五，买他们的麦子用了四文三，老汉这身破衣裳可是给家里多挣了四百多文钱。”


黄宇就搞不明白，一买一卖之间怎么可能没有差价，那些黑心的商户怎么可能任由你一个价钱卖出买进的折腾，这样一来他还挣个什么钱，抱着这个疑问向老汉请教。


“商户当然不可能，那个商户不是扒了皮的猴子变的，咱家在他们手里哪有好果子吃，收粮食三文六，卖粮食五文钱，一斗粮食一文四的差价，这样干老汉岂不是会亏死，咱家的麦子产量高却不好吃，面条下到锅里就黏糊，总不能喝一年的糊糊吧。


好在陛下仁义，为了平缓粮价，对于大宗的粮食买卖都有保护，平进平出，咱家的麦子好看，被评为甲等，别人家的麦子不好看但是好吃，只能是乙等，这样一来一担麦子咱就有了三文钱的利，这可是大半斗麦子呢，老汉的二十担麦子平白多出来一担，这样的买卖上哪找去，明天我准备再帮乡亲们去多换些来，多出来的归我，就当辛苦钱，听城里人说陛下要当什么天可汗，这可得好好汗，不汗都不行。”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八节 第一个


“想说陛下是瓜皮就说，上回郝老头当面骂陛下是白痴，败家子，陛下还行礼说受教了，你想说陛下不懂得经营就说，种子的事情是我办砸了，谁他娘的会知道产量高的粮食不好吃，明年咱家再换回来，面食不精道，还叫面食吗。”


“陛下开常平仓是为了给灾年备粮，房相就是长八个脑袋也想不到能有人这样牟利，法不禁止就是准行的，庄户们这样做实在是算不得错，有理有据的，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就算是摆到朝堂上，陛下也会无话可说，只能说官家制定规矩，制定的不详细，老丈，如果想换粮食就抓紧，我回去后就要上奏这件事，晚了可就没有这种便宜可沾了。”


老汉笑的狡黠，土头土脑的庄稼汉居然也露出一种阴谋家的气质：“您是御史言官吧，看官服就知道，没我家侯爷的绯袍好看，您穿着浅绿的袍服，官职一定低于七品，今日天色已晚，您就是赶回长安，也不可能见到上官了，您去仓库也见不到管事，再说您就算是见到管事，管事也不会给您面子，因为把好粮食装进仓库才是他的功绩。


俺家的粮食颗粒大，饱满，颜色正，又是新粮，官家最喜欢了，小老儿干这件差事谁都没瞒，你以为仓库管事不知道？我从仓库里平价进出粮食，管事早就问过，听到了也是哈哈一笑，没往心里去，还夸老汉聪明，让我明天带更多粮食的去和他换，老汉明天四更出发，天亮到常平仓，那时候您的上官大概正在上朝，等下了朝您去禀告，老汉的粮食早就粜完了，如果早上朝廷事多，等您拿着手令去了常平仓，老汉早就回家了，您就算是再下令，于老汉何干？


当然了，如果您有我家侯爷的官位，老汉只好认输，快马进京，砸开大官的府邸讨一纸手令，老汉可真的就没辙了，可是，我家侯爷会帮你吗？”


黄宇几乎要跳起来了，一个目不识丁的老汉对朝廷的办公流程如此的清楚，这简直骇人听闻，就是一些读过书的，都没他清楚，转头看向云烨，看他怎么说。


云烨一脸痛苦的对黄宇说：“刚才不知道是不是吃坏了东西，肚子疼，需要静养一天。”说完就和老汉两个人一起抱着肚子大笑。


黄宇愣了一下，忽然发笑，老汉没做错什么，也没有必要去堵漏，再者，就和老汉说的，自己赶不及，再说，自己巡视乡里才是正事。


老汉笑的眉飞色舞，对于自己无意中发现了发财秘诀得意的不行。儿媳妇端来了一猛盘子黄豆荚，小声说这些是加了盐的。


老汉看看进屋去的儿媳妇皱皱眉说：“外庄子的孩子，就是带着一股子小家子气，客人来了怎么也要把香料加进去才好，只是咱庄子的闺女都嫁完了，二小子走的时候就不满意这门亲事，是老汉亲自给作的主，现在看啊，外庄子的闺女当家作主比咱庄子上的闺女差的太多了，也罢，事已至此，就这么过吧，等二子回来慢慢教就好了。”


三个人坐在桌子边上闲聊，豆荚都煮的软乎，带着咸香，吃到嘴里很不错，黄宇就沉下心思向老汉问起这些年的收成和家里的进项。


老汉也不含糊，见侯爷不喝自己的劣酒，小官员又推辞说正在办公不能喝，只有自己美美的咂一口，吃了两个豆荚才对官员说：“你就不该来玉山，该干什么我们都知道，玉山就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朝廷的王法就是最大的规矩，剩下的就是庄子的规矩，再加上老辈传下来的一些旧俗，我们需要遵守的就是这些东西，剩下的就看庄户们自己的心思了，把老人送走，把孩子养好，给婆娘吃饱穿暖，俺们算是做到了，剩下的就是把日子过的更红火才对得起陛下每年往庄子上跑的恩德。”


现在的日子五年前想都不敢想，前年每家还在腕上扣一片肉片子装富，现在，谁家没完没了的吃肥肉，卖肉的现在都知道把瘦的，还有骨头拿到云家庄子卖，把肥膘子弄到城里去卖，两头都是好价钱。


新种子种出来的粮食不好吃？老天爷啊，前些年谁敢抱怨？多一口吃的就把命救了，还管什么精到不精道。以前羡慕住在长安城里的人，闺女嫁到城里就算是进了福窝窝，现在，傻子才扔下家业进城，城里有些人家想把闺女嫁过来，都要看庄子上的娃娃们愿意不愿意，现在的小子越来越没个正形了，娶婆娘总想着从自家庄子上娶，娶没了，就打发媒婆跑百八十里专门找好看的闺女娶，不娶能干的，这都变成啥了。几年的功夫老汉都不敢想以前的日子，都是侯爷带来的福气，想当年，侯爷硬逼了大家养猪，还被咒骂……


回云府的路上黄宇总是偷看走在身边的云烨，当知道一个农户家里一个月的收入远远超过自己这个官员的时候，他就对云烨升起了极大地好奇心，与自己年岁相当，但是干的事情自己远远不及，小小年纪就拜相封侯的，实在是不简单。


跨进云府，就看见那个恶仆蹲在门口吃脆瓜，管家站在旁边看着，时不时的踹一脚，那个叫宝爷的家伙也不反抗，踹疼了，就挠挠屁股，继续低着头猛吃，从掏出的瓜子看，已经吃了不少了。


“刘进宝怎么了？”这一幕很奇怪，刘进宝不怎么喜欢吃水果，他更喜欢吃肉，这是怎么了？一个人吃一筐脆瓜？


“回侯爷的话，这狗日的不好好过日子，拿了工钱跑了长安去赌，输光了才回来，想起婆娘要他给孩子买脆瓜，口袋里没钱，这狗日的这时候想起来要脸，也不找别人借，喝了两口闷酒，自己跑去集市上赊，这也不算事，可能小贩说话阴损了些，他就打掉人家一颗牙，连着人家的摊子一起给砸了，人家爹娘找上门来，夫人佷生气，给人家赔了摊子钱，还有看大夫的药钱，买来一大筐脆瓜让他一次吃个够，丢人啊。”


刘进宝臊的快把脑袋塞裤裆里去了，云烨笑着说：“既然知道错了，那就到此为止吧，罚他吃脆瓜那是便宜他了，老钱看住了，他一个月不许喝酒，砸小贩就该受罚，要砸你也该砸了赌场，明天就带人去把赌场砸了，西市上的黑赌坊，刘进宝我就不信你砸不掉？”


刘进宝这才抬起头红着脸说：“侯爷，您被禁足了，小的怕给您惹麻烦，钱没了就没了，回来因为吃脆瓜的事情没压住火，小的发誓，就给了那个小贩轻轻地一拳，没敢下重手，既然侯爷说没关系，小的明日就去砸了那个黑心的赌坊，只是听说那个赌场有兰陵公主的份子，您和兰陵公主一向很好，所以小的才忍了。”


云烨就知道，刘进宝不是那种喜欢欺负弱小的人，但是兰陵公主十岁就知道放场子，这实在是奇葩，李二对女儿的管教也太松弛了吧。


黄宇见恶仆受到处罚，也就不再提起这事，但是听到兰陵公主私自开赌场，这可就引起了他的注意，刚要说自己准备弹劾，就被云烨严厉制止了，对他说：


“兰陵公主只有十岁，这些事情一定是她身边的人借了她的名头唬人，你不要动手，这样一来，对那个孩子没一点好处，皇后娘娘的管束一定会让兰陵吃大苦头，把赌场砸掉就好，开一家砸一家，砸到她不开为止，不必弄得沸沸扬扬。你搀和进来没半点好处，我就无所谓，砸了就砸了，陛下，娘娘不会心生怨愤，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兰陵可是宫里的小魔王，记吃不记打的主，你被她盯上，将来没好日子过。”


费了一番口舌才劝住了正义心过剩的黄宇，吩咐管家给俩人弄些臊子面来，黄宇算得上饿了一天了，花花绿绿的臊子面端上来，也没客气，稀里呼噜的就干下去了三碗，最后把面碗往桌子上一搁，笑着说：“真是痛快，黄宇今日吃了云侯一碗面一定不会辜负云侯的一片苦心，机变通达我此生可能无缘领会但是我一定会把我将来要弹劾的每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之后再去弹劾，兰陵公主的事，请云侯早些动手，否则我回京城之日，就是弹劾兰陵之时，不会因为她年级小就放过他，也不会因为她深得陛下，娘娘宠爱就退缩，十天之后，如果依然有打着公主幌子的赌场，我一定会进谏。”


说完这些话，也不告辞，给云烨鞠了一躬，转身就离去了，云烨手里还端着半碗饭，慢慢的一口口吃完，才放下碗筷，叹口气，自言自语的说：“这才是第一个，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没人能回答他，老钱总觉得侯爷今天很颓废，却不知道为什么。


院子东头的荷花缸里，一只粉荷悄悄地探出头，花骨朵不大，只有云宝宝的拳头大小，含羞带怯的靠在缸边，云烨想把花骨朵挪到荷花缸的中间去，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它依然紧紧的贴在缸边……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四十九节 生活的本能


这就算是较上劲了，云烨不相信自己掰扯不过一朵荷花，找了麻线，把荷花的花骨朵扯回荷花缸的中间，特意拿尺子量了，就在缸的圆心上，小时候的课本里不是有绑向日葵的故事吗？咱就绑荷花。


为这特意警告了丫鬟仆役，不许动，谁动就把谁栽进缸里当荷花养，每天都要仔细检查一遍，看看是不是起作用了，只要有效果，这一天的心情都是好的。


随着花骨朵的长大，效果也越发的明显，现在水底下的花杆子已经变成了一个弧形，并且有固定的趋势。强大的外力可以改变植物的生长方向，它是不是也可以改变人呢？


在书院张着嘴笑了一天，程处弼把题目没算出来都没有发火，虽然是很简单的一元一次方程，早就教过八十遍了，但是程处弼依然哼哼唧唧脸涨得通红，如同大便干燥，不难为这孩子了，虽然比云烨都高了，骨子里依然是一个孩子。


“程处亮，处弼到下节课的时候要是还答不上来这些题目，你就做好受罚的准备，如果期末考试不及格，你的暑假就不要休了，书院的假山还少一座，到时候就由你来完成。”


本来一脸不相干的程处亮顿时大吃一惊，期期艾艾的问：“先生，处弼回答不上来，为何要处罚我？我做的很好啊。”


“手伸出来！”听到程处亮这么说，云烨阴着脸走到程处亮的身边勒令他把手伸出来。在他的左手掌上重重的打了五板子，没有丝毫的留情，声音很响，看笑话的程处弼一下子就没了笑脸，吃惊的看着云烨。


“你可知错？”云烨板着脸再次问程处亮，语音也比刚才越发的严厉了，教室里鸦雀无声，学生们都把嘴闭得紧紧地一言不发。


想不明白的程处亮畏畏缩缩的把手右手伸了过来，做好了挨罚的准备，“换左手，右手需要写字，做练习。”


在程处亮已经变得通红的左手上又抽了三板子，都能听见他咬牙齿的声音，老程家的孩子要是被打的叫出来，才丢人。


“程处亮，你可知道今日为何罚你？”


“因为处弼没有学好，我没有帮助他。”云烨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坐下，走到讲台上才一字一句地说：“你与处弼是亲兄弟，然则，一愚一智是何道理？同样的环境，同样的老师，为何你的学业名列前茅，处弼的学业却明显的荒废了，你是兄长，有教导之责，为何从不见你教导他的学业，所以，他有错，但是不严重，只是没学会学问罢了，你的错却是大错，在书院里学问从来不是衡量一个好学子的标准，我们更注重品性的完美，所以受罚的该是你，服是不服？”


程处亮站起来给云烨鞠了一躬说：“弟子知晓了，今后一定督促处弼好好进益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云烨笑着说：“处弼顽劣，你打不过他，不过没关系，这柄戒尺你拿去，需要的时候就用，如果他敢反抗，程家的家法我用来使使，还是没问题的。”


说完就转身在黑板上写新的课业，程处亮恶狠狠地看了一眼程处弼，晃一晃手里的戒尺，见弟弟一脸的灰败之色，才满意的转过来继续上课。


上完课，在办公室与李纲先生说了一些书院的设想，有和许敬宗详细估算了新校舍的规模，和造价，就放手交给许敬宗督造，知道他家起了一个火窑，造了许多的砖，准备在这次书院的建设中给自己家的庄户谋点好处，这些事情无伤大雅，许敬宗不可能让不合格的砖石进入书院，这点节操他老兄还有，至于合格的砖石，用谁家的不是用啊。


旺财拖着云烨和大丫一路小跑着往家走，大丫现在跟在玉山先生身边学习，顺便伺候老先生，只是这孩子的眼睛实在是个问题，很愁人，已经让她少用眼睛了，就是不听，看来必须要给她准备眼镜了，书院的几位老先生眼睛也花的厉害，现在用放大镜才能勉强看书，这些老人里面只有无舌和离石没有出现麻烦，剩下的都不太妙，金竹先生年纪不大，眼睛却很糟糕。


可惜工匠们很不给长脸啊，两个月折腾出来一副眼镜，扣在大丫的眼睛上，美轮美奂是必须的，可惜最重要的部件镜片达不到要求，大丫只戴了两天就说眼睛很不舒服，这不行啊，明显是眼镜度数没有配对，赶紧卸下来，只有等待一整套检验眼睛的镜片配好之后，再给她选合用的。


一匹枣红马从身边疾驰而过，马上的骑士一伸手就把大丫从云烨身边捞走，喝骂了两句，眼见那个响马绝尘而去，云烨无可奈何地让旺财加快步伐，这就去单鹰的小院子里去接着骂人，光天化日之下，这还要不要脸了。


小院子没人，挂着锁，重重的在门上踹了两脚悻悻的回了家，余怒未消，才到家就看见大丫乖乖地坐在园子里的葡萄架子下面和辛月说话，单鹰自己拿着一个猪肘子，吃的汁水淋漓。才要上前骂几句，眼睛扫过门下的荷花缸大惊失色，早上走的时候还好好的荷花，现在不见踪影，只有半截秃枝子伸在缸外，这就怒了，谁这么大胆子？


咆哮如雷之下云府乱成一团，前院的仆役丫鬟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不知道好脾气的侯爷为何会发火。


不需要狄仁杰分析，凶手很快就被捉拿归案，云家大少爷，云宝宝云寿挥舞着花骨朵欢快的叭叭叭的叫着云烨，小脸上口水滴答，完全没有罪犯落网的感觉。


满天乌云顿时散尽，这小子就是聪明，知道这朵荷花的重要性，一眼就瞅准重点，干的干脆利落，揪花揪的很有气势，连底下没长成的莲藕都拔了出来，太有力气了，需要奖赏，至于拿着孩子的那个女人需要得到教训。


抱过自己的心肝宝贝，吧唧一声在脸上亲了一下，臭小子拿花骨朵当铜锤用，在他老子脸上抽的啪啪的，发泄心中的不满。


侯爷高兴了，仆役丫鬟们就像潮水般退去了，云烨这才发现自己家居然有如此多的仆役和丫鬟，既然有这些下人，为何自己早上洗个脸都是辛月或者那日暮伺候？有时候还有润娘和大丫，这四个人就没有一个会伺候的，辛月咣当一声就把盆子摔在花园的矮墙上，然后就不见踪影，说是见不得云烨拿青盐漱口时咕噜噜的恶心样子，那日暮倒来的水一般情况下都是凉水，手巾子擦脸的时候经常塞进鼻孔，润娘伺候哥哥洗脸完毕之后，一般都会从哥哥荷包里拿走一个两个银饼子，如果有小宝石，也会拿走一个两个的，说是报酬，太贵了，用不起，大丫眯着眼睛辛苦的样子云烨看到就不舒服，干脆自己来。


为甚，就没有一个甜糯的声音说：“侯爷请洗漱。”然后就有几根葱白一样的手指在自己脸上滑动？这样的场景云烨期待很久了，家里这么些丫鬟就真的找不出一个好的来？


看到辛月，那日暮拧着眉毛把丫鬟们都轰走以后，云烨觉得自己的这个愿望这辈子大概没希望达成了。


左手抱着儿子，右手抱着闺女，这样的幸福让云烨几乎乐的疯魔，女儿到底张开了，终于能看到几分那日暮的影子，这就好，不要随爹爹长歪了就好，最见不得那两个女人，脖子一扭，带着儿子闺女去了书房。


把儿子放在放卷轴的花缸里，把闺女放在书案上，看她不断地踢腾小腿，欢喜就像潮水一样的淹没了云烨。换尿布有点麻烦，不过难不住云烨，上一辈子这种活计干了无数次早就驾轻就熟，那日暮胡乱绑在孩子身上的一堆东西被他扯出来统统扔掉，在奶妈吃惊的目光中云烨熟练地给女儿换好了尿布，小被子三两下就裹好了，兜底一手，软布带子就把襁褓捆了个结结实实，手塞进带子底下，试试送紧，不错，虽然好多年没干了，但是手艺还在。


用不着奶妈，自己的孩子吃点牛奶还是没问题，儿子大了，给他自己发一个奶瓶子抱着咬，女儿的奶瓶自己拿好，一点点的给喂，关中的软木还不错，做成奶嘴很适合孩子稚嫩的小嘴。


现在这种奶瓶子据说成了皇后娘娘的伟大发明。是娘娘在奶孩子的时候突发的灵感，当时雷雨大作，有鲜花从天而降，香气从地缝里溢出，在这比仓颉造字还要夸张的环境里，娘娘完成了这件旷世发明，完全不顾角落里云烨悲愤的目光。独自接受世人崇敬的目光。


以为云烨会手忙脚乱的哀求自己把孩子抱走的辛月，那日暮，才进书房就被和谐的环境惊呆了，云宝宝咿咿呀呀的学说话，云烨咿咿呀呀的回敬，父子二人交流的开心愉快，从云烨温柔的眼波里就能看得出他听懂了儿子在说什么。


照顾儿子的同时，也不忘记照顾闺女，开水煮过的新麻布用手揉软了，沾上清水，给闺女清理口腔，手法熟练，动作轻捷。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节 活体实验（1）


带孩子是一种乐趣，前提是你带的孩子是你自己的，最有洁癖的母亲这时候也会对孩子的便便视若无睹，检查孩子的粪便，看看他的消化是否正常，这是幼儿母亲每天要做的功课，所以云烨看到自己的俩宝贝的时候，就像看见了自己。


“你上辈子是女人？”辛月奇怪的看着云烨，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会对照顾孩子的方式如此熟练，哪怕是庄户家的男人也没这本事，那日暮也很好奇，凑过来看云烨的手艺。


“是不是男人你俩会不知道？干什么事情都蠢兮兮的，男孩子现在穿开裆裤比较好，小鸡鸡露在外面多有面子，那日暮，说你呢，捆孩子又不是捆羊，你下那么重的手干什么，还有啊，白长个大个子，奶水居然没有辛月多，我闺女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可不敢少了食物，今天晚上，我给你熬点鲫鱼汤你把它全喝了，明天再吃两个猪蹄子，就不信没奶水。”


把两个女人轰出去，奶妈也没用，一起轰出去，今天的时间是亲子时间，容不得外人打扰，拖着闺女的腰，还有头，放在臂弯里摇晃，不敢晃得太厉害，要不然会吐奶，闺女粉红色的小嘴张着，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父亲，嘴里发出无意义的啊哦啊哦的声音。


在花缸里铺上一个厚毯子，云宝宝抓着花缸的边缘刚好可以站起来，一蹦一蹦的想从缸里出来，没有婴儿车的家庭里，男主人该送去喂猪，在把儿子闺女统统哄得睡着之后，旧在纸上写写画画，很快一个带着遮阳蓬的婴儿车就画好了，找来家里木匠，安排下去，木料选最好的，打磨的不许有一点的倒刺，所有的棱棱角角都弄成弧形，一个时辰做出来，不管用多少人，两个！


木匠跑着就去干活，侯爷一般不安排活计，一旦安排了就是家里的头等大事，找来管家，让他带着缝补的婆子，绣娘去木匠那里，给小车车做好垫子，遮阳蓬，赶紧，一会就要。


当侯爷就这点好处，只需要动嘴，其他的自然有人去操办，这些事安排妥当了，当老子的也要睡一会了，养精蓄锐迎接孩子们的下一波哭闹，听管家说两个败家婆娘已经坐着马车带着酒菜去东羊河泛舟，算了，就当给她们放半天的假。


孩子很麻烦，闺女醒了哇啊哇啊的哭，然后儿子也开始哭，云烨从床上窜起来，三两步就到了孩子的小床边上，儿子皮实先不管，抱起闺女摸摸小屁股，又尿了，似乎还拉了便便，温水盆子准备好，擦了一遍小屁屁，又用温水洗了，这才止住哭泣，至于皮实的儿子早就不哭了，拿着父亲的软帽套在脚上，用脚往嘴里送。


小丫来了想帮忙被撵走，小武来了被撵走，这孩子就不能靠近孩子，尤其是女孩子，莳莳就很乖，给云宝宝把尿，只是总低头看云宝宝的小雀雀。


管家和奶妈一人推着一个小车车高兴地走过来，从没推过婴儿车的人就这毛病，把孩子的小毯子铺在小车上，围得严严实实，外面的天空不阴不晴的正是带孩子出去的好时候。


和莳莳一人推一个就在花园里漫步，自豪感顿生，其他小丫头看到有好玩的玩具，围上来央求哥哥让她们也推一推自己的侄子侄女。


一娘从不问哥哥要东西，看到婴儿车眼睛都红了，拉着哥哥难得的撒了一回娇，就要婴儿车，她的孩子也需要这东西。


好在云烨早有准备，告诉她木匠还在做，如果想要去拿就是，听到话，一娘就松开大哥的胳膊一溜烟的跑去了木匠那里，没有一点当家少夫人的气度。


明月升起来的时候，两个玩闹的精疲力竭的女人才进了家门，自己也觉得过份，你推我搡的不敢进门，辛月用簪子捅破窗户纸，偷偷的往屋子里看，只见云烨用脚推着脚下的摇篮，怀里抱着儿子，两个人在看书，他甚至有功夫低头在茶壶里啜一口茶，每到翻页的时候，还特意征求一下昏昏欲睡的儿子的意见，父子甚是相得。


没有慌乱，也没有急躁，就像他办其他事情一样，还是那样的有条不紊，看到平静安详的屋子，辛月忽然觉得丈夫即使没有女人也会过得很舒坦，这世上到底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不会的？


做饭就不要提了，他做出来的饭菜在长安是出了名的，自己骑马都追不上，那日暮告诉自己丈夫在草原上也自己缝制衣服，手艺很好，就是现在，有兴致的情况下偶尔会告诉辛月什么样的衣服穿上更加的好看，对于那日暮红配绿的穿衣打扮丈夫从来都是持反对态度，无奈，这是那日暮最喜欢的装扮。


总要进家的，辛月轻轻推开门，正要给丈夫道歉，却发现云烨笑吟吟的放下手里的书，手搭在唇间示意她小声些，孩子睡着了……


大清早伺候云烨洗漱的是小丫，东南西北莳莳小武，也过来了，狄仁杰嘴绷得严严的，一语不发的拎来一小桶井水，夏日里，云烨最喜欢用冰凉的井水洗脸。


知道她们有事相求，也不点破，洗漱完毕，就坐在前厅等候吃早饭，几个孩子统统把自己昨日的课业拿来让云烨检查，不错，不错，昨日的课业都做得很用心，字迹工整，答案统一，这些孩子作假都不会做，你不能小武做错了题目，你们全部都跟着做错吧，再说了，狄仁杰一个人做五六份作业会累坏的。


“小杰，昨晚做作业一定很累吧，晚上要多休息，你还小不能熬夜。”


“不累，就是给小北写的时候手有些酸。”说完就看到六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自己，想要捂嘴已经晚了，干脆往师父背后一站大声说：“她们想让师父给她们造一座树上面的屋子，逼着我给她们写课业，我昨晚，写到了三更天，困死我了。”


听到狄仁杰的血泪控诉，云烨很同情这个可怜的孩子，女多男少的环境里，想要不受欺负是一件很难的事。自己以前给她们说过树屋的事情，她们没有多大的反应，以为女孩子不喜欢攀高下低的，自从昨天见到小车，这些孩子才想起这件事，觉得一定不错，这才有了早上的这一幕。


花园里就有几颗很适合做树屋的大树，把想法告诉木匠以后，云烨就不再管了，孙先生今日有一个重要的试验要进行，必须前去观摩，至于房子的样子，让她们自己去想，至于辛月和那日暮已经拿着婴儿车带着孩子去牛家显摆，夏收之后总是有好大一段时间的闲暇，从开春忙碌到现在的辛月的确需要休息一下。


孙思邈实验的对象是一头奶牛，奶牛饱满的乳房上长满了痘包，轻轻一挤，就有淡黄色的浆液流出来，这就是牛痘，今天孙思邈就要在活体上接种这东西，书院里一直都有药人，都是李二专门暗地里送过来的，比如今天的这一个，据说是犯了杀人罪，自愿来到书院做药人，如果不死，官家就会不再追究他以前的恶行，否则按照律法，是要被杀头的。


自从上次那个给老秦输血之后没有死的家伙大摇大摆的出现在长安市上以后，给书院做药人就成了死囚博取一线生机的最后机会。现在只要不是十恶不赦的重犯，在杀头前都要问一句要不要给书院做药人，如果答应就会暂缓执行死刑，关在牢里，等待书院的人前来提取，这一天几乎就是死囚的节日，到现在很少有死囚会因为药物试验死亡。但是失明，残废的却也不少。


明亮的房间里云烨仔细的给死囚胳膊消了毒，拿小刀划开一个小口，火炷把沾了牛痘汁液的棉签在伤口上来回的涂抹，等到确认涂抹到位之后，就把伤口包扎起来等待时间来检验效果。


实验一共做了五组，才结束，当云烨与火炷脱下身上的麻衣，来到了前厅，只见孙思邈闭目念经，很痛苦的样子，脸色也变得潮红，似乎生病了。


云烨赶紧摸一摸孙思邈耳后，发现烫得惊人，这不是受风感冒，是病毒引起的发烧，这个迂腐的老道士不会拿自己来做实验吧。解开老道的道袍，露出左臂，胳膊上赫然有两个已经溃烂的小伤口，消毒消得不彻底，已经感染了。


和火炷一起把老道扶到床上，打开窗户，用竹子做的喷雾器把酒精在屋子里喷了一遍，这是云烨唯一能做到的消毒手段，火炷取来白药挤出脓包，再敷上药，用酒精在老道的额头，腋窝，大腿根部擦拭，给他进行物理降温。


老道在是否用活人做试验一直持反对的态度，开始云烨也不赞成这样做，总认为这是不人道的，书院的督导刘献，许敬宗，却不认同，认为用死刑犯做试验并不违背道德理法，反而是在给子孙后世积德，给死刑犯一个活命的机会。


当淮南道的寿州传来因为虏疮死伤惨重的消息之后，云烨果断的同意使用活体标本，李二得知只要试验成功，就能灭绝虏疮，专门派人来对云烨和孙思邈说：“只要成功，不要在乎人命，罪孽在他，在天，不在孙，云。”为此专门焚表告天，以安孙思邈之心，没想到老道还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一节 活体实验（2）


孙思邈病得很重，与其说是身体上的，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活体实验给他极大地心理压力，他又是一个极度沉默寡言的人，这次在自己身上做试验他是下了死手啊，伤口远远地比云烨在囚犯身上割得要大的多，牛痘也涂抹得很多，这东西里全是细菌，就算是有益处，它也不能无限度的涂抹啊。弄多了一样的会要命。


书院的高层全来了，云烨抱着脑袋蹲在松树下，内疚的要死，自己一贯的认为孙思邈就是一座山，就是一片海，自己可以无休止的从他身上汲取养分很勇气，偏偏忽略了，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慈悲的道士，明知道那些实验会对人体造成损伤，自己却要一遍一遍的进行，药量从小到大，直到出现对人体的伤害为止，这对他的信仰和道德观是一个怎样的冲击。


孙思邈不知道731的故事，他只认为自己做的，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事情，好端端的人被自己折磨成残废，那些双眼看不见东西的死囚，凄厉的惨呼更加刺激了他那颗善良的心，所以，他就更加的沉默，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念过经了，不是他不想念，而是他认为自己不配去念那些圣洁的经文，可惜，云烨理解错了，以为他接触的现代知识一多，不再相信那些东西，从心里为自己的感染力骄傲。


今天是第一次牛痘培育成熟之后的首次试验，他昨晚就看了那五个忐忑不安的罪囚，惶恐，无助，绝望这种情绪会感染别人，孙思邈恰恰这时候是心中最慌乱的时刻，眼一闭，牙一咬，就给自己做了双倍的试验，只希望自己能够一次成功，免去那五个罪囚的风险，他就没想到，如果那五个人不做实验回去后，等待他们的将是闪亮的钢刀，这个单纯又善感的老笨蛋啊。


甘露殿被李二自己给炸了，现在只好住在立政殿，听了百骑司的汇报之后，久久的一言不发，长孙没有问，只是坐在旁边陪着他一起沉默。


“观音婢，朕何其幸也，大功业之下也没有迷失人的本性，虏疮横行天下防不胜防，只要谁能治好虏疮，就会立刻被捧上神位，在大唐将是连朕都要顶礼膜拜之人，如今，终于有人找到了成功的希望，却以为要杀死几个死囚，而产生强大的罪恶感。


将那些要使用在罪囚身上的不明药物，使用在自己身上，还是双倍，如今一个昏迷不醒，一个痛苦地一天都蹲在地上不言不食，这让朕从心底里感到骄傲，这就是我大唐的士人，高官显宦没有迷失自己的本性，明明做的事情和自己的品德相悖，为了后世子孙的安危强迫自己一心一意的去做，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做大唐的神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将来成功之后，才配接受朕的大礼。”


“昏迷的是孙思邈，蹲地上的是云烨吧，他们总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善心，云烨对成玄英的怒火就莫名其妙，扔孩子进大海其实是当地土巫的作为，成玄英竭尽全力减少了一半，是大功德啊，偏偏云烨就不放过他，事后道门给他解释，他也顽固的要死，说有一个孩子被扔海里，都是成玄英的罪孽，眼睁睁的看着事件的发生为了道门在东海的基础而不去阻止，非人也，能阻止而不去阻止非人也，下回有机会，他还想要成玄英的耳朵。真不知道这些念头从哪里来的。”


李二起身来到露台前，拍着栏杆又说：“一些在我们看来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他们眼中总要生些波澜，很多时候都是在和自己过不去，朕如果也和他们一样的心思，早就愧疚死了，还能有机会创造这万国来朝的局面么？”


“所以啊，您解决不了虏疮，他们也没可能当您，这样也好，两不相干，您好好做皇帝，他们好好地研究怎么对付虏疮，大将们就好好的作战，文臣们好好地治理州县，百姓们好好耕作就是了，天下不就太平了，有时候我们心狠，您炸掉甘露殿的那晚上，妾身可是杀了人的，一个妇人手里沾了那么些鲜血，只要您不心生讨厌就好。”


“哼，我们两个就是这天下的主宰，朕在前面覆雨翻云，你在后面为朕把风，龙行天下总要起波澜的，这些事情，孙思邈不明白，云烨明白一点，做大事没牺牲，那不可能，太医也不要派下去了，去了也会被云烨赶跑，有他在，孙思邈会挺过来的，朕对这小子总是充满了信心。朕修书一封，你也修书一封，给他们涨一点信念，就说有罪过不关他们的事，我们扛着就是，也是旧话重提，进一点心力也就是了。”


长孙点点头，就和李二一起拿起笔，稍一思考就提笔直书：“本宫尝闻有古仁人之心者。莫不以大局为重，小善修身，大善修心，道长慈悲如海，又岂知暴雨狂风也是天之恩泽……”


很快，给孙思邈的信就写好了，给云烨的信长孙就不考虑，提笔就写：“滚起来，赶紧去把治虏疮的药研究出来，寿州很有可能再次爆发，不想满世界死人，就赶紧去弄，这几个死人就算在本宫的身上，见了阎王本宫去分说，用不着你操心。”


俩人写完信互相交换着看了一下，心有灵犀的相视一笑，就命断鸿把信用火漆封起来，转给宫使快马送抵玉山。


孙思邈的命很硬，大概是神农氏给了他好运气，到了傍晚，高烧渐退，这就说明炎症得到了控制，当火炷点起蜡烛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看到须发皆白的李纲担忧的看着他，苦笑着说：“老哥哥，我还算是一个修道的人么？”


李纲见他醒过来，而且神智清楚，捋着胡须说：“你当然算，一辈子为百姓操劳，呼吸瘴疠之气与深山找药，不辞劳苦奔波于三秦之地，不知治好了多少人，功德不知积累了多少，老夫这一生算是望尘莫及。你能熬过这一遭，算不算是诸神保佑？”


云烨擦一把眼泪，哽咽着说：“你如果去了，我也不弄了，有你在前面挡着，我好歹过的舒坦些如果没有你，我绝对不敢碰这些人世间的禁忌，他们都说虏疮是上天降下来的灾难，不该治，也治不好，只有你的招牌能让他们闭嘴。”


“胡说八道，我们已经找到了虏疮的根源，现在就是在寻找对应之策，虽然我还不明白你说的道理，但是老道试遍对症的药石，均告势败，唯有最后试试你说的法子，虽然残酷些，如果有用，就是一个好法子。老道就是死了，你也要做下去，不要让我的灵魂在地下都不得安宁。”


云烨掩面大哭，在座的诸人无不落泪，洪城这样的汉子更是嚎啕大哭，许敬宗头一回不加掩饰的泪流满面，在绝对高尚的人格面前，任何阴暗的小心思都会在阳光下消失无踪。


皇帝，皇后的信来了，孙思邈摇摇头只是吩咐火炷把信锁进箱子里，自己闭上眼睛养神，帝后要说什么，不用看都能猜出八分，云烨更加的不看，李二夫妻给云烨的圣旨，信之类的东西从来没有好话，除了当侯爷的时候，那张任命诏书措辞的当，言辞优美之外，剩下的就是大白话，云烨反对了两次之后，李二讥诮说写深了，你看不懂，就大白话好，所以很多时候，云家的圣旨的开头都是小子之类的代称。云烨把这认为是羞辱，好多的人，包括奶奶都认为这是恩宠，需要留下来作纪念，奶奶最喜欢收集圣旨，弄回来就放在祠堂，能把这些东西对祖宗说上一整夜都不带困倦的。


这几天云烨就没离开药庐，没有体温计，就靠自己的手感觉，严格上来说，现在有六个药人，孙思邈极力要求把自己也放在囚犯中间，不停地给囚犯们讲述这样做的道理，还有成功的希望，带头吞下云烨送来的药，带头露出胳膊换药。


那些囚犯见孙神仙都在做药人，恐惧的感觉逐渐褪去，有时候还能说笑两句，高烧这种症状还是难以避免的来了，但是囚犯中有两个家伙身体强壮，对于小小的炎症几乎没有多少反应，依旧猛吃猛喝，还总是问云烨有没有酒给他来一些，总是把好酒抹伤口上浪费了。


三天后，症状逐渐消退，所有人都好好地挺了过来，孙思邈看着胳膊上的两个黑疤苦笑着说，但愿有用。


一个月后就要进行真正的考验，秦岭深处有一个大玻璃瓶子，里装着的一件麻布内衣，这是从寿州患者的身上取下来的，上面布满了天花病毒，这东西没人敢藏在书院，云烨在秦岭的深处，挖了一个山洞，三百名士兵守卫在这里，只要是从这里出去的，没有经过两个月的观察，杀无赦，不管是谁。


为首的军官白眼仁多，黑眼仁少，是李二从内卫那里挑出来的得力人手，在病毒运到之前，自己去过山里，云烨总觉得那个军官很想杀掉自己，因为他有事没事就上下打量自己，还特意在好下刀子的地方多停留一下。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二节 活体实验（3）


“等到孙道长他们六个人进去之后，就以断龙石封闭洞口，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不许打开，无论如何都不许打开，天窗是食物和水的进出口，用绞索送进去，绞索每日需要用烈酒浸泡，操作的人必须全身遮掩，口鼻带口罩，用一次就烧掉，接触的人越少就越好，如果在这样防护条件下，你们中还有人发病，你知道该怎样做，而后我会放火烧毁这片山林。”


云烨淡淡的对身后的军官说着世界上最无情的话，心中的痛苦却如潮水冲击着他的理智，条件太简陋了，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后世那些可以说严密的不能再严密的防护条件都有意外发生，现在仓促的做这些事情，太危险了，除了拿人命去填，毫无办法。


“云侯，弟兄们都知道这次的军务极为危险，也不知道危险来自何方，但是见到孙道长进了山洞，末将就知道事情绝对不会简单，陛下给末将手令要我们绝对服从侯爷的命令，山洞里在做什么，末将不敢问，只想知道万一我等死了，死的值不值？”


白眼仁将军说这些话的时候，瞳孔似乎又在缩小，云烨郑重的对他说：“陛下原本是要派一位皇子来做你现在的事，被我拒绝了，皇子可能比你可靠，但是在防卫能力上远不如你，告诉你，你如果死在这次的任务上，比你在万军中夺旗的功劳还大。”


“末将明白了，那么侯爷您如何自处？您刚才的命令是不许一个人出去，到时候您如果下不了手，就由末将代劳如何？”


头一回发现这个随时准备干掉自己的王八蛋，居然长着一嘴白牙，在阳光下都可以反光。事情必须交代清楚，自己是不会被天花感染的，所以不用死。


“就这一点来说，你比较倒霉，我比较幸运，因为体质的关系，我不会有事，你就不好说了，所以到时候你自杀的时候最好痛快一点，我不太会杀人，在家里鸡都杀不死，我帮你自杀的时候，说不定砍你几十刀你都死不了，到时候不要怪我刀法不精。”


两个人正说着话，孙思邈带着五个药人从林子里走过来，全穿着白色的麻衣，一言不发的很是渗人。


云烨上前想再对老道说些什么，孙思邈笑呵呵的阻止了，拉着他的手说：“你不必再劝我，也不要说用你来替我的傻话，你对这个病有免疫力我信，事实上你说的话我都信，以前还有怀疑，这些年也都一一验证了你的正确性，这次的试验太重要，老道不想假手他人，你也不行，我出身道门，恩师就是一位极为虔诚的修士，如果可以成功，这个功劳或许可以挽救一下衰落的道门，也算我为自己的信仰尽了力。”


拍拍云烨的手，就绕过他向山洞走去，在那里，有六件同样的衣衫等待他们去穿，这件衣衫会整整穿一个月……


当孙思邈带着五个人鱼贯进入山洞，一个巨大的石块就轰然落地，将洞口封了个严严实实，云烨跪了下来，对着山洞口郑重的叩拜，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从来都没有这样真心的跪拜过一个人，三叩首的礼节对李二都没有过。


白眼将军也跟着下拜，军卒们不管身在何处也朝着洞口跪拜，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跪拜，只是看到侯爷将军在拜，他们也就跟着跪拜，反正进去的人是孙思邈，拜一下也是因该的，见着孙神仙都是福气。


云烨在山洞口盖了一间木头房子，没有前面的墙壁，一抬头就能看见山洞口，这个月他就打算住在这里，等待老孙的平安归来，如果有琴弹奏，可以安抚山洞里那些烦躁的心，有了也没用，云烨不会弹，指望白眼将军不如指望一头牛，好在手机被老孙拿进去了，手机里的《清心普善咒》会给他们一些安慰，老孙知道只要按一个按钮，就会有最美的音乐演奏，他极度惊骇，却一句都没有问云烨，云烨告诉他，只能不间断的演奏三个时辰，也不知道电池现在还能不能达到这个效果。


心里煎熬，脸上却不能带一点焦急的神态，于是云烨的半边房里出现了奇怪的一幕，云侯在练字，肩背挺拔，笔下宛若龙蛇蜿蜒，纱帐飘拂不定，看得那些丘八各个心生敬畏，有学问的人天生就会被人尊敬。


云烨在写了四百遍王八蛋之后，又开始画水墨王八，一个大圆壳，上面打上格子，伸着舌头努力的要把龟头画的活灵活现一些，左偏还是右偏还是昂起头，这里面可都是学问，乌龟有没有舌头？不记得了，画上吧，多画一点时间就过得快一点，两颗绿豆眼，一张阔嘴巴，四条腿，一条小尾巴。


活灵活现的一只乌龟就出现在纸上，就是舌头碍眼。抬头看看天空西沉的太阳，很满意画乌龟消耗的时间，现在决定给乌龟上色，上完色天就黑了。


李二弄来了八具八牛弩，五具对外，三具对内，白眼将军似乎不需要休息，只要云烨睁开眼睛，总能看到他在四周巡视，有时候在草丛里抓着一条毒蛇剥皮吃肉，有时候在树梢上掏老鹰窝，云烨说过，连老鼠都不许放过，山洞里一只老鼠都不许有，到处都是拌了毒药的粮食，是孙思邈提供的毒药，据说见血封喉。


不管是谁没日没夜的画乌龟都会画出一定的水平，离石说过，世上之事，唯专一二字，云烨为了逃避心灵的煎熬，把全部心神放进了画作里，用离石教过的作画技巧画乌龟，乌龟在大唐可不是一个骂人的词汇，云烨就遇到好多名字里带龟的家伙，王龟寿，李龟年，韩龟之类的数不胜数，后勤官见到侯爷如此沉迷于乌龟，大为佩服，送补给的时候，专门送来了一盆子大大小小的乌龟。


在云烨画乌龟生涯最巅峰的时候，山洞的气窗上升起一面旗子，这时候云烨五根手指间正夹着三支毛笔，纸上的乌龟就差点睛了，看到旗子升起，画笔从指间滑落，掉在纸上，给乌龟添了三只颜色不同的眼睛。


柳枝水，石灰水，酒精已经准备就绪，猛火油洒满了山洞口，投石机上放满了油罐，八头牛拖拽着洞口的巨石往外拉，云烨站在石灰圈子外面，双手合十，祈祷老天不要让孙思邈这样的人折损在这里，历史上老人家活过了百岁，可是他也没碰到天花啊。


上天还是灵验的，很给面子，孙思邈赤条条的从山洞里走出来，手里抓着一个风干的猪尿泡，口子扎的很紧，后面跟着五个赤条条的大汉，每个人都很健康，只是长久不见日头，密封着眼睛，神情欢快。


这一刻起，他们不再是死囚，而是自由人了，孙思邈在暮色中跨进柳枝水里全身浸泡在水里，把头也埋了进去，其余的五个人早就习惯了向孙思邈学习，也跟着跨进柳枝水，如法炮制。


云烨颤抖的拉过白眼将军，把那幅乌龟图塞给他激动地说：“成功了，把这个给陛下送去，连夜去送，一刻都不敢耽搁。”


白眼将军虽然不清楚什么成功了，但是依然命令把乌龟图包好，用绞索传到悬崖对面，那里有另外一队军人在守候，隐隐约约看到几个敏捷的身影拿到布包之后，飞速的隐没在黑暗里。


孙思邈在柳枝水里泡了一柱香的功夫，又进到石灰水里继续浸泡，石灰水浸泡就没那么舒服了，老道依然在笑，这点疼痛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五个大汉也跳进了池子，嘻嘻哈哈的说笑，一点不在乎石灰水的刺激。


看到所有人都浸泡到了，孙思邈从石灰水里出来，跳下了一个清水潭，水潭边上写着标号的竹篓里有衣衫，手巾，还有大块的肥皂，白花花的大汉们哄笑着也跳进了水潭，从自己的标号对应的竹篓里取出手巾，肥皂，开始彻底的清洗自己。


他们才跳进水潭，白眼将军就一声令下，投石机将油罐子准确的投进了山洞，而后八牛弩粗大的箭矢带着一溜火光钻进了山洞。


顿时山洞里火光熊熊，暗红色的火焰立刻就从山洞里冒出来，通气孔部位的火焰足足有三丈高。山洞前面的地面也被点燃，一寸死角都没被放过。


清洗完毕的孙思邈头枕着手巾，从竹篓里拿出一个葫芦，美美的灌一口，香气四溢。其他人看到有这好事，也在翻检自己的竹篓，果不其然，一人一个葫芦，也各自抱着自己的葫芦痛饮，死里逃生的感慨让两个脆弱些的哭了起来。


孙思邈小声的安慰着他们，还对他们说如果生计有问题，就到书院里给他们找一份活计，又告诉他们，这次成功了，不但死罪没了，陛下还会有丰厚的赏赐颁布下来，让几条大汉欣喜若狂，早知道有这好事，早就该杀人进监狱了。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三节 事了拂衣去


大火整整烧了一夜，有些石头都被烧得通红，就着火光，云烨和孙思邈远远地对饮，白眼将军，也被云烨喊过来喝一杯。


“云侯，咱们的事情这就要结束了？”白眼将军对这些天的平静无波感到无聊，没有厮杀，没有阴谋诡计，陛下为何会把自己从边军中调回来，要知道边军里的事情远比这地方复杂。


“将军贵姓。”


“末将姓袁名启字中道，侯爷为何今日才问起末将姓名。”


“以前不问，是因为那样杀起来心里没负担，杀一个陌生人的感觉，和杀一个熟人这是两个概念，现在既然不用杀你，当然要问姓名。”


“如果出了岔子，您真的会杀末将？”


“当然会杀，如果是你的缘故造成失败，你会被陛下诛灭九族，不开玩笑。”


袁启的脸色发白，他从云烨的语气里听出来他没开玩笑，一时间后脊背的冷汗都涔涔的往下淌，想起临行前皇帝沉重的话语，此行万不可出丝毫纰漏，否则提头来见。


他们到底在干什么？为甚么孙思邈需要赤条条的从山洞里出来，为什么需要用大火毁掉所有痕迹，为什么透气窗里会飘出极美的琴声，他很确定山洞里没古琴，孙思邈他们也没有带进去，自己在护卫什么？云侯为何会画一张乌龟图给陛下？


死囚进去一趟之后，出来就成了好老百姓，这世上有这么奇怪的事情吗？有这种好事么？如果这样，将来谁还会害怕刑法？


“不要想太多，这件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就当做了一场梦，忘了吧！”云烨幽幽的声音传来，让袁启怵然一惊，这是的确不该自己知道，知道了才会有大麻烦。


传信的军士从秦岭里钻出来的时候已经三更天了，山脚下的特意安排的驿站灯火通明，值班的驿吏见狼狈不堪的军士从山里钻出来二话不说，就牵出五匹马，趁驿卒上马鞍的时候，端出来一大盆醪糟，给了五个军士一人一把木勺就远远的躲开，驿站在建立之初，上官就下达了封口令，作为人精，还是不说话为好。


一盆子醪糟喝完，五个人一刻都不停息，跨上马，给自己插上红翎急使的靠旗，大喝一声就像长安驰去。


四更天已到长安，朱雀门上的城门郎听到銮铃的声音，这种铃声属于红翎急使，不敢怠慢，自己从小门出来，站在门前准备验看文书。


没文书，黑暗中一个腰牌飞了过来，接住一看，赶紧把侧门打开，百骑司的十万火急腰牌，没人敢拦。


今日是大朝会，大内的宫门前已经有官员在等候上朝，房玄龄，杜如晦，就在其中，他们俩不喜欢坐在旁边的房子里等，就站在外面说些闲话，正说到墨汁不同，会不会影响写体的美观的时，耳朵灵醒的杜如晦猛然间回头看长街的尽头。


五匹快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正在街道上优哉游哉行进的官僚，纷纷闪避，李泰从马车里探出脑袋，看着使者，大笑起来，疑惑不解的百官向他投来询问的目光，他连忙捂住嘴，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他眼中的笑意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房玄龄来到李泰马车旁掀开帘子坐了进去，大唐对首相没有秘密，所以当激动不堪的房玄龄从马车里出来，一脚踩空，杜如晦急忙掺住，急声问道：“玄龄兄，到底何事，让你欢喜至此？”


“克明，你马上就会知道，为兄刚才问魏王，已是孟浪了，总之是天大的好事，你我做好礼仪上的准备，祈天殿的钟声马上就会响起，一百零八响。”


杜如晦惊讶地合不拢嘴，大军灭强国，克顽敌，擒酋首才会鸣钟九九八十一响，干掉高昌都没有敲钟，到底什么人立下了盖世之功，这样的功劳，皇帝需要躬身行礼拜谢，皇后需要亲自捧酒致意，太子需要跪拜，百官需要着朝服列于两侧，可以说已是人世间最大的荣耀，满座宾客皆低头，独耀一人，至于青史留名，作画留迹于祈天殿这是惯例。


还没等他从惊骇中缓过来，皇宫东北角的祈天殿的钟声就响了起来。李泰，房玄龄，杜如晦有准备，正冠，拂袖，面向东北肃然而立，其他官员手忙脚乱，骑马的从马上跳下来，坐车的从车上爬下来，喜欢显摆坐步撵的，一头从步撵上滚下来，纷纷面向东北正冠肃立，还以为是大军又打胜了，这不稀奇，最近总有战报传来，想着有个九响，十八响，最多二十七响就到头了，谁知道整整的响了一百零八下，这可就吓人了，是哪个王八蛋如此走运？官员等钟声响过就纷纷打听。


长安的坊市还以为开市了，刚打开坊门，就被有经验的老人抽头就是一顿巴掌，连显世钟都听不出来的家伙，也好意思说自己是长安人？


大朝会不上了，礼部的官员全部进宫，三省的大佬全部进宫，亲王进宫，这是皇帝召见的，还有皇后召见的，四品以上的命妇进宫，各位国夫人进宫，王妃进宫，总之皇宫里喜气洋洋的准备大宴。到处张灯结彩，采办的宫女太监被使唤的像一头头驴子，穿梭于集市和皇宫之间。


百官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原来那个王……高人是孙神仙啊，所有人立刻心平气和，高人神仙的不立下点盖世功勋能叫高人吗，孙神仙埋头几十载拿自己当药人做试验，终于找到了克制虏疮的药，容易吗，给自己下了药，然后穿着虏疮病人穿过的衣衫一个人在山洞里住了一个月，最后活着出来了，没犯病！不怕死的人大唐多的是，可是敢穿虏疮病人衣衫的就孙道长一位，其他的人想想都汗毛直竖。


这得好好酬谢，安个什么功劳都不为过，大家都山珍海味的过日子，忽然家里有一个得了虏疮，全家都跟着完蛋，那个该死的病还不分男女，老幼，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寒得病的几率一样多。


不会因为你家里吃肉多些就不得病，防不胜防，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落在自己头上，寿州发病，全城倒霉，死了一堆人，没死的，也活的和鬼差不多，寿州刺史一家子就死的剩下一个闺女，还变成了大麻子，据说跳了三回井也没死成。


现在好了，只要找孙道长要到药，在胳膊上挖个小口子，把药埋进去，最多发两天低烧，然后一辈子都不怕虏疮，听说就是和虏疮病人一个床睡，都没问题，这个低烧发的值啊。


礼部的官员在制作祭天的文表，专门请了大儒颜之推执笔，老人家多年不动笔了，听说这事，大喜，一定要亲自写文表，还说到时候亲自去拜谢孙思邈，问问自己需不需要发两天烧。


仪制规格之高骇人听闻，坐撵，翅屏，一样不少，李泰出行才打两扇小翅屏，这回给老孙的是六只翅屏，将军导路，宰相扶撵，礼部天官唱礼，帝后于朱雀街恭迎，道声辛苦。


最高兴的不是孙思邈，老孙躲在秦岭天天用酒精擦拭身体消余毒，最高兴的是玄都观的一大群道士，快乐疯了，袁天罡整天抖着小舌头给三清讲述自己这些在凡间的弟子是如何保住了道门的香火。


成玄英张着嘴长吐一口气，背着自己的松纹古定剑穿着草鞋又去了东海，有孙思邈珠玉在前，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丢脸。


“老道，听说长安城里很热闹，都伸着脖子准备看看神仙，你总躲在山里不是个事啊，天天用酒精擦身体，冰的要死，好人谁擦那东西。”


云烨从盆子里捞出一个乌龟的裙边，放在自己的盘子里，又舀了两大勺子汤，美美的喝一口乌龟汤，朝着对面的孙思邈唠叨。


“小子，这本该是你的功劳，老道领了实在惭愧。”


“算了吧，这礼仪就你受得起，我要是受了这礼仪，回头就会被那些人撕成碎片，为了我的小命着想，还是您领了吧，小子我溜个边子就好，你道门还一大堆麻烦呢，需要这个功劳去平息，再说您领，还是我领都是一样的，好处少不了我的，我干嘛要自找麻烦，将来牛痘的推广，还需要您的名头。”


孙思邈莞尔一笑，他的确没必要和云烨客气，名声对他来说已经是负担了，如果不是道门有需要，无论如何他也不会要这个功劳，对他来说，早日把牛痘推广开来才是大事。


日头升得老高了，云烨才睡醒，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在今天这个好日子里睡这么久，袁启他们准备行装的喧闹声都没有吵醒他，对面床上的孙思邈已经不见了，桌子上有两封信，看了给自己的那一封之后，云烨就想哭，该死的老道带着所有的药人跑秦岭里采药去了，说是半年以后才出来，担心余毒未清，害了世人。


习惯性的抱着脑袋蹲下来，愁死了，李二带着百官在朱雀大街等着呢，自己把人看丢了，这如何是好。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四节 功与名


老孙去了秦岭深处，他不耐烦那些礼节，觉得是在浪费他的时间，再者，他从骨子里就对虏疮有一种畏惧感，总觉得自己还不干净，总认为那些肉眼看不见的小虫子还在身上徘徊不去。


从他这些日子一天洗八回澡就知道，水温高的吓人，云烨的手伸进去一会就会被烫成猪蹄，可是老孙和那几个大汉咬着牙坚持，每回看到这一幕，云烨就伤心，老道以前不喝酒，这些天却没命的喝烈酒，云家度数最高的酒，他每天都要喝一小坛子，那些汉子也是如此，知道老孙不是在喝酒，是想用烈酒杀死肚子里的病菌，告诉他这样没用，但是老道却总是嘿嘿一笑依然如故。


如果不会因为牛痘还需要自己，老道就不想活了，从他看火堆的眼神中云烨发现老道居然很想跳到火堆里去，这完蛋了，一次活体实验给老孙留下了病根。


那些大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懵懵懂懂的，所以害怕也很有限，老孙不同，他是知根知底的，知道虏疮是以什么形态存在的，后果有多可怕，自然经受的心理磨难也远远比这五个大汉多得多。


这些事以后慢慢给老孙开解就是，但是眼下的麻烦可是真真切切的，李二，长孙，王爷，大臣百姓，还有辛月和奶奶都在皇宫门口等着，自己把主角弄丢了，可以想象李二会是如何的愤怒，这可是最好的收买人心的机会啊。


袁启自从上回和云烨说过话以后就很少出现在他的面前，以前认为自己是个狠人，现在才发现，云烨很危险，在他身边很容易莫名其妙的掉脑袋，甚至被诛灭九族，所以看到云烨愁肠百结的样子就格外的开心。


驱赶着队伍快速的向长安进发，早一刻到达，就早一刻甩掉自己的倒霉差事，他决定如果没事他绝对不轻易地回长安，在这里自己连蚂蚱都算不上。


听着窗外山崩海啸一般的欢呼声，云烨使劲的把头在车厢上撞得咚咚作响，如果能昏过去就好了，不看李二的那张黑脸，是云烨最期盼的。


马车即使走的再慢，也会走到地头，云烨早早的跳下马车，把孙思邈的信放在马车上，自己缩在马车后面，不想被李二看见。


马车到了，礼部天官大喊一声奏乐，立刻就有大汉吹响号角以为前导，全身金色铠甲的河间郡王李孝恭放下面甲，跨在马上手提马槊当先开路，两个金甲力士，甩着长长的响鞭跟在后面，提香炉的宫女，打翅屏的宫女迅速的围在马车周围。


笑呵呵的房玄龄出现在云烨背后，重重的在他肩头拍了一巴掌，差点把云烨吓死，哭丧着脸对房玄龄说：“房相，这回你要救我啊。”


“大喜的日子怎么说晦气话，你立了大功，陛下只会奖赏，不会责罚你。”


“我把孙道长看丢了，他老人家带着药人去秦岭采药去了，我没找着，一会陛下发脾气，您千万替我兜着点。”


房玄龄面色一变，不过迅速的又变成了惊叹之色，对云烨说：“这才是道德人品高洁之士的做派，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啊，没有这样的胸怀，焉能立下这样的慈悲功业，我辈整日蝇营狗苟想要达到孙道长的境界，难啊。”


说话间就到了宫门口，李孝恭提气开声大喝：“妙应真人孙道长到！”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大门缓缓开启，有乐声传出，仔细一听原来是《长春不老曲》这是迎神仙的曲子，笙、筚篥、龙笛、羯鼓、大太鼓、大钲鼓接连响起，慢慢变得悠扬。


李二穿着朝服，带着通天冠，哈哈大笑着踩着舞步出门迎接，长孙端着一个漆盘，上面有一个金樽，盛满了琥珀色的酒浆，一看就是好东西。


“真人为我黎庶出生入死，善莫大焉，请受李世民一拜。”看着李二两口子对着马车鞠躬，云烨努力的翻着白眼想要晕过去，可是偏偏晕不过去，他们两口子要是发现老孙不在，自己倒霉的时刻就会来临。


房玄龄等李二两口子拜完，才对李二禀告说：“陛下，妙应真人自觉为天下黎庶解难乃是分内之事，不敢受陛下大礼，所以给陛下留书一封，自己去了秦岭深处采药，真是高人风范啊。”


云烨感觉自己像被四只马蜂蛰了一下，不用说，这两口子都在朝自己怒视，抖抖索索的从马车里拿出书信双手捧给李二。


李二看完信，脸上恼怒的神色渐渐平缓下来，居然对着空马车再次鞠躬，然后对群臣说：“古人尝说，五百年乃有圣人出，如今我大唐品德高洁之士层出不穷，是朕的福气，也是天下子民的福气，虏疮之害，天下共知，甚于猛虎，恶于毒蛇，不幸染之，存活者十之一二，就这侥幸活下来的也大多数带有残疾，面目之上千疮百孔，视之不似人形，与恶鬼无异，大家也许听说了，寿州刺史的女儿最终还是投缳自尽，全家无一幸免。


造成全家罹难者，虏疮也，此恶疾一直是盘旋在我大唐上空的恶鸟，稍不留神，就会给我大唐带来无法弥补的重创，此恨何及？


今有妙应真人研制出旷世奇药，受之，则终生受益，再也不畏惧虏疮，孙真人为此几次三番涉险，这次更是亲身做药人，试药，问天下，除我大唐，何处还有慈悲至此之人。来诸位臣工，让我等君臣为天下贺，为孙真人贺。”


对于李二的机变云烨从来都是佩服的，转眼间就把一件尴尬事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这大概是帝王与生俱来的本领。别人学不来。


趁着别人都在激动，凑到长孙身边悄悄说：“娘娘，小臣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干嘛不说说小臣？”


长孙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说：“你以为本宫不知道？孙道长在山洞里挣命的时候，你在山洞外面扮名士，画乌龟，听说技艺一日千里，从你给陛下的那张乌龟图就能看出技艺果然不凡，既然喜欢乌龟，那就把脖子缩壳里，不要眼红人家用命挣来的荣耀。”


这还说什么？再说下去自己就成乌龟了，没功劳就没功劳呗，算得了什么，老子不稀罕，刚才就是怕那杯不知名的好酒浪费了才凑上去的，要不然，鬼才喜欢和你们两口子待一起，等会就回家，我的禁足时间还有几天才到呢。


没有主角，李二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主角，在接受了无数马屁之后，李二夫妻喜孜孜的回了皇宫，云烨这就打算开溜，就被断鸿给擒住，被押解着去了后宫。


总也想不通，自己一个大男人总是被弄到后宫接受教育，就不能在前厅吗？后宫总有一些无聊的女士站在自己的寝殿门口对着自己指指点点，有时候还扯过自己的孩子，指着云烨对自己的孩子进行现场教育。


李承乾进后宫都有限制，李泰，李恪需要提前预约，只有自己，只要李二，长孙在后宫，就绝对不会在前厅召见。


上回炸皇宫，看见几个光溜溜的美女，李泰早早的告诫云烨赶快忘掉，要不然害人害己，为这事，两人斗殴了一次，李泰要坚决护卫自己父亲妻妾的名誉，云烨则认为皇帝陛下后宫的素质有待提高，都是些小屁孩，身板和搓衣板没差别，站在远处男女都分不清。辩驳激烈之下，李泰在云烨的眼睛上来了一拳，但是很快就被云烨按在地上猛揍，最后找到了和谐点，那就是云烨不再批判后宫的素质，李泰也发誓把这事不说出去，皆大欢喜。


断鸿一直对云烨好感不深，自从上回点炸药事件过后，很聪明的拒绝和云烨进行更进一步的交流，第一次打交道就被炸药的推力送到树上，至今裆部还隐隐作痛，他不想第二次打交道的时候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


长孙只要和李二在一起的时候就变成标准的贤妻良母，李二在案子前写东西，她就在一边拿着墨条研墨，根据李二文章的长短，恰到好处的磨出一汪好墨，文章写完，墨汁恰好用完，夫妻二人已经达到了狼狈为奸的最高境界。


李二没让平身，云烨只好把身子弓着，幸好刚才没有施礼，腰没有弯的很深，现在才能一直坚持着。


一柱香的功夫李二才抬起头，瞅了云烨一眼问道：“你确定虏疮的问题已经解决？”


“没有，牛痘只能预防，却不能治疗，现在得了虏疮还是只能听天由命。”


“听你的意思现在必须尽快给每个人接种牛痘才行？”


“没那么些牛痘给所有人种上，没医生，没有牛，没有钱，没有渠道，微臣最多保证给皇宫，给微臣家里的人全部种上，这是书院实验室最大的效能了。”


“唔，还不错，知道带上皇宫，还以为你会优先考虑书院。算你还有点良心。”长孙抬起头，收拾好笔墨，插了一句话。


“回娘娘的话，书院现在已经开始接种了，微臣说的是书院用剩下的，才能轮到皇宫和微臣家。”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五节 你欺负我，我也折腾你


李二绕着云烨走了一圈，回头对长孙说：“皇后啊，这小子有时候还是有一点小坚持的，说他有风骨，谈不到，一顿板子就会眼泪鼻涕一起流。说他没风骨吧，这两天又把兰陵的赌场给砸了，安排接种牛痘，却紧着书院子弟先来，皇家都被排在第二位。


全是骨头的人比如魏征，也很讨厌，没骨头的朕又看不起，你说这小子软不软，硬不硬的倒是一个怪胎。”


长孙给李二倒过来一杯茶，然后指指茶壶，意思让云烨去给自己也倒一杯，李二随手把手里的茶塞给云烨，自己抄起小茶壶，就着壶嘴吸溜了一口。


“小子，如果朕把你那些瓶子里的衣服扔到敌人堆里，你说会不会……”


“这种病的潜伏期最多只有半个月，到时候就会大面积的传播，到时候您那些接种了牛痘的大军杀个回马枪，您的敌人死定了，没有出意外的可能。”云烨毫不犹豫的结过李二的话继续往下说，他不能让那句话从李二嘴里说出来。


自己说出来最多是一种幻想，李二说出来那就可怕了，他有能力，也有愿望，能让这种丧尽天良的战术出现在战场上。


“小子，你吓唬冯盎的话朕是不是也能拿来吓唬一下别人？”李二眯缝着眼睛征求云烨的意见。


一瞬间，云烨心中的警铃大作，一字一句的对李二说：“微臣可以说，最多人家认为是少不更事，血气方刚所为，陛下就不同，只要您说出来，就会有人认为他自己将要面临这种可怕的结果，虏疮不止大唐有，草原上也有，西域各国更是普遍，而且，陛下，类似虏疮的病毒有很多种，黑死病，霍乱，就是，危害比起虏疮来说更加的可怕，尤其是黑死病，中者难救，死人全身发黑，恐惧无比，听说极西之地就有过这种可怕的疾病，肆虐了一年多，整个城邦的人口减少了三成。”


李二舔舔自己发干的嘴唇，长孙被自己咽唾沫的声音吓着了，才想着把这东西用在军事上，就被云烨当头泼了一盆冷水，云烨的言下之意就是，你用虏疮，人家用黑死病，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病，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唐成了烈性传染病的交汇之所，这片土地，大家不用住了。


“看护好这东西，不许流传出去。”李二郑重的吩咐云烨。


“微臣早就准备好了，剩余的污染源，会全部交给陛下，这份责任微臣还担当不起，请陛下另选高明。”


傻子才会接这个烫手的山芋，出一点岔子就是大事故，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袁启有这个顾虑，云烨也有。


“小子，你不愿意担责任，朕知道你的顾虑，这件事总得有人去做，你有好人选么？怎么去做，想必你也该有腹稿，说说，毕竟你是这方面的行家。”


李二也觉得把这东西交给云烨不妥当，这东西太恐怖，稍不留神就会遗祸无穷，还是找个稳当些的人来做这件事比较好。


“陛下，这东西存放的地方必须是远离人烟的地方，深山比郊区好，海岛又比深山好，臣建议选一处荒无人烟的海岛，建一座小城，专门存放这些东西，必要的话，火药也该送过去，那座岛，除了工匠，军士，书院的研究人员，朝廷的官员，其他人等需要严格控制，万一出事，我们也把损失减少到了最小。”


“这主意不错，朕会选择一个隐秘的地方，会选派得力人手前往，刚才我们的谈话内容不许泄露出去，要是有人知道朕曾经打算用这东西来作战，朕也不砍你脑袋，打你一千大板，分批打，今三十，明五十的，总之要你活受罪。”


云烨咬着牙根摸摸屁股，这样下去，老子还有活路吗，不如死了算了，专门打板子的这群狗日的，一辈子就琢磨怎么才能把人打疼，上回就感觉屁股不是自己的了，那滋味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赶紧把脑袋摇的像波浪鼓，向李二保证不会泄露，可是看到长孙幸灾乐祸的样子，连忙补充：“要是娘娘不小心泄露出去怎么办？”


“那也打你，怎么，不服气？”李二从鼻子挤出这几个字，一脸怒容的看着云烨。


看着云烨怒气冲冲的出了立政殿，李二，长孙相视一笑，现在，没事干欺负一下云烨是这两口子为数不多的乐趣。


才出立政殿，就有一个可怜的小姑娘眼泪巴叉看着云烨，一副你是大坏蛋的样子，云烨烦躁的挠挠头，似乎自己真的欺负了这个小姑娘。


走到小姑娘面前蹲下来问：“因为赌场的事情不开心？”


小姑娘顿时嚎啕大哭起来，抽抽噎噎的说：“我没有娘，没让人给我攒嫁妆，我舅舅开个赌场赚点钱，给我攒嫁妆，你还派人把赌场砸了，还把我舅舅给打伤了，我没了嫁妆，到时候会嫁不出去。”


兰陵这是真的伤心了，虽然聪明终究还是个小孩子，被自己信任的人伤害，还是很伤心。觉得皇宫里再也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掏出手帕，给她擦干眼泪对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明明知道是你的赌场，还偏偏派人去砸么？开赌场，妓院的公主多了，我为什没去砸她们的，专门砸你的？”


兰陵哭的越发大声了：“因为我是没娘的孩子，容易欺负。”


“狗屁，因为这些公主里面我最喜欢兰陵，一个小美女，干嘛要去赚那些肮脏钱，想要嫁妆容易，给我说一声就好，我会给你出赚钱的好主意，小美女就该赚那些干干净净的钱，那样你用起来才没有顾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那些御史言官才不会三天两头跑到你父皇面前告状，到时候你父皇才会给你选一个长得英俊，又有才学的夫君。”


兰陵一下子止住哭声，红着眼睛问云烨：“真的？皇宫里你最喜欢我？”


“那是当然，你是最聪明的公主，从你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用脑子，你知道的，我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当然会喜欢最聪明的公主。”


“可我没有钱做生意，我现在只有两百贯，做不了大生意，别的姐姐都很有钱，我的份例很少的。”


“蠢货才去用很多的钱去做生意，你知道的，我一向都是做没本钱的生意，聪明人知道用脑子去那些傻子的赚钱，你看看皇宫里走来走去的那些人是不是蠢得让人生气？”


兰陵转头四处看看那些畏畏缩缩的宫女太监，还有一些专门在亭子里等父皇的妃子，还真的觉得自己周围全是蠢货，重重的点点头，这一刻兰陵觉得自己比那些人聪明的太多了。


兰陵刚才正在喝奶子，纯正的牛奶，眉头一皱，立刻有了主意，拉起兰陵的手说：“你看，咱们是聪明人，和蠢货待在一起就会变傻，我们离得远远地，免得被蠢货的气息污染了，让你见识一下，我是如何用一碗牛奶去给你赚第一笔钱的。”


两个人来到皇宫的厨房，云烨三两脚踹跑了厨房里的厨子，兰陵也拿着笤帚帮着赶人。焦急的等待云烨如何用牛奶去赚钱，貌似宫里面最多的就这东西，宫女都有的喝。


皇宫里有许多的海带，海带里夹杂着好多的褐红色的石花菜，云烨随手找了一小把，放在温水里浸泡，又把已经发好的酸奶倒进打酥油的木桶，不停地搅拌，不多时，酸奶上浮起来一层白色的东西，用扁勺子舀出来，告诉兰陵这就是奶油，尝了一下，还好，不酸。


又把泡好的石花菜放在锅里煮，不一会，就煮成了粘液，放在冰块上冰凉，取出上面的一层，还不错，稍微有点褐色。


最后在锅里放了一点豆油，抓了两大把糖霜，放在油锅里熬糖，等到冒泡的时候，把奶油，还有牛奶，煮好的石花菜明胶一起倒进去熬制，让牛奶彻底的收干变成了粘稠的液体，然后倒在案板上，晾一下趁着糖还没有固话，用手搓成一个细长条，用刀切成一粒一粒的，统统扔在冰上面放凉，等凉透了，就取下一粒，塞进兰陵的嘴巴，自己也尝了一颗，还行，多年不做了，手艺稍微有点潮，没有当年做的好吃，或许是材料的缘故。


一颗没吃完，兰陵已经在吃第三颗，糖霜的焦香混合着牛奶的绵甜滋味，实在是可口极了，虽然好吃，还是不明白如何去骗那些傻子。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颗蜡丸，拍碎之后，取出里面治嗓子的药，又把牛奶糖放了进去，小心的把软蜡封好问兰陵。


“两文钱卖给你要不要？”


小丫头一下子就明白了，跳着脚说：“两文钱当然要，这么好吃，我告诉她们一碗牛奶才能做一颗。”


一听就是一个聪明孩子，但是明显的还有羞耻之心，不懂得广告宣传的作用，拍着丫头的脑袋说：“你现在没成年，吃你父皇的，用你父皇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你就不用本钱，闺女想喝两碗牛奶，做父亲的还会不许？


至于牛奶糖呢，你该这么说，这是有一天你在睡觉，梦到了一位白胡子老爷爷，他在梦里教会了你这些，说常吃会养颜美容，皮肤变得细腻，更重要的是口气会变得芬芳，为此，你专门找了十几种药材请孙先生配伍之后才有的这东西，孙先生也说是好东西！因为是孙先生说的，所以一颗就会卖到十文钱，你哥哥青雀最是喜欢甜食，你可以从他那里获得口碑和名声，然后在宫里卖，不给和你关系不好的姐姐妹妹，知道吗？”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六节 逼良为盗


兰陵的确聪明，很快就找来了乳母，还有自己的四个宫女，央求云烨再做一遍，云烨笑笑，又重新做了一遍，这个活很简单，几乎没有技术含量，一个大人很快就带着五个小丫头把牛奶糖做了出来，味道似乎比云烨做的还要好一些，大唐从来都不缺做乳食的高手。


剩下的就看小姑娘自己如何做了，占领了皇宫市场，再开发其他市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只要迈出第一步，欲望和资本的力量会逼着她逐渐一步步走下去，最后变成一个巨大的糖果公司，兰陵明显的有这方面的潜力。


回到玉山，云烨没有进家门，而是转道去了孙思邈的药庐，在那里把自己从头到脚清洗了一边，又泡了柳枝水这才回到家，孙思邈的病菌忧虑症他多少也有一些。


才进门，就看见木匠和徒弟扛着一块好木料从后门折回前院的工房，见侯爷回来了，放下手里的木料，给侯爷行礼。


“不错的木料，家里这是要做什么？”


“回禀侯爷，咱家孩子车车的名声传出去了，小的这些日子不停地在做，才把鄂国公家的三辆送过去，这不，韩国公府上就送来了料子，请咱家也给做上三辆，便宜坊还给小的下订单，要一个月送五十辆过去，侯爷您看，咱家的事情都忙不过来，谁有空理会商户。”


“笨的，你教几个徒弟就好，让他们给商户做，你专门给富贵人家做就好。”云烨对自己家庄户的智商着急。


“侯爷，那不行，这是咱家的手艺，传给外人可不妥当，小的会被人戳脊梁骨的。”木匠像是被马蜂蛰了跳起来反对。


懒得理会，才要踹一脚，辛月就推着云宝宝走了过来，给木匠说：“咱家的手艺都精贵，谁稀罕几个钱，给几个长辈家的做好就行，何邵越来越过份了，敢提这种要求，就该一顿棍子打死。”


看到儿子笑的口水滴答的，谁还去管什么破木头，何邵现在肥的路都走不了了，弄了一个步撵让几个昆仑奴抬着，揍一顿也活该。


从车车里抱出儿子，这才是老子的心头肉，才和儿子亲昵了一会，正把小胖手含在嘴里咬，就发现小丫急急忙忙的从后院跑过来，簪子都松松垮垮的掉在耳朵后面，拿着一把柴刀，在小竹林里砍了一根手指粗的竹子，三两下砍成两节，就要跑回去。


辛月气的脸都红了，一把揪住，在后背上拍了两巴掌，这哪里还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乡下野丫头都没她这么胡闹的。


既然辛月已经在教育了，云烨就不管了，抱着儿子去找自己闺女，回到后花园，就傻了，那日暮站在树屋里，从小窗户里伸出脑袋，对着底下的几个小丫头吐舌头，还把绳梯收了上去，树底下的小丫头们愤怒的声讨那日暮，那日暮得意极了，还把闺女拿出来一起显摆。


云烨在发傻，辛月就已经疯了，勒令那日暮从树上下来，把闺女往云烨怀里一塞，揪着那日暮的耳朵就在后背上猛拍，几个小丫头还没笑两声，自己的厄运就来了，小丫刚刚砍的竹子正好用来教训她们，一时间花园里鬼哭神嚎。婶婶，姑姑把头从屋子里探出来看一眼，就继续打麻将，看样子这种事情已经很普通了。


多么和睦的一家子人啊，只是狄仁杰去了那里？树屋也不是只有一间，转过一个花坛，就看见狄仁杰一个人坐在树屋上手里拿着一卷书，摇头晃脑的背书，巨大的憨憨躺在树根底下，拿身子蹭树，猪脸上的肥肉把眼睛都要遮住了。见到云烨过来，费力的站起来，晃着屁股去找小丫救命。


很早就想把这头猪杀掉吃肉，每回小丫都不许，谁家的猪一养就是三年多？现在一千斤都有了，奶奶也说不许杀，家里多了一个活物总是好的，就是总偷吃不太好。


让狄仁杰把儿子接上去，再抱着闺女沿着梯子爬上去，看看树屋，总算是知道为甚么那些女孩子不来这个地方了。


一个个小小的软木板上用绣花针插满了各种昆虫标本，甚至还有一条菜花蛇的标本，嘴张的老大，看着都渗人，怪不得那些女孩子不上来，就是胆子最大的莳莳也不喜欢和蛇待在一起。


“小杰你很奸诈啊。”云烨让闺女在怀里躺好，把儿子放开让他在铺了地毯的地面上爬，自己取过标本仔细地看。


狄仁杰挠挠后脑勺说：“我总没个清静，她们最喜欢在我屋子里玩闹，在我的床上跳来跳去，还要穿我的衣服，没办法，只好把标本搬过来，自从进宝叔叔给我抓了一条蛇，就没人来了。”


“自己解决困境才是好样的，我一直在等你向我求助，但是你没有，能自己处理好琐事的，将来一定也会处理好大事，小杰，好样的。”


对于孩子云烨从来都不吝啬夸奖，狄仁杰听了总是眉花眼笑，帮着云烨把云宝宝一遍一遍的从窗口拉回来。


好孩子就该有奖励，这孩子最喜欢吃红烧狮子头，今日有空，正好给他做一顿，再说自己也馋了，山里面吃不好，睡不好的，亏了肚子。


人一得意就容易忘形，狄仁杰的海碗里装了两个拳头大的狮子头，自己才吃了一口，就去花园里显摆。那些女孩子还有那日暮二娘都被大娘勒令罚站，树荫底下站了一排，正在互相埋怨，就发现狄仁杰端着红烧狮子头出现了……


摸摸泪流满面的狄仁杰，再看看空空如也的海碗，云烨从笼屉里拿出准备当宵夜的狮子头，又给他分了两个，这一回，狄仁杰就坐在师父跟前吃，打死都不去花园里。


晚上睡觉的时候，那日暮赖在辛月的床上不下来，给云烨告状说辛月拿棍子抽她，还摆出证据给丈夫看，辛月顿时怒火上升，在光屁股上又是几巴掌，还把云烨推出去，说今晚要好好的收拾一下那日暮不可……


家里就这样子，还不错，很有活力，在大月亮底下独自一人品酒也很有意境，都说秦时明月汉时关，最是惹人遐思，唐朝的明月也很漂亮，青嘘嘘的挂在山头，像是挨了谁的几巴掌，现在没那么些念头，只想高高兴兴的把这辈子过完，有人在舞剑，剑器寒光烁烁，舞到极致，就只看见一团光影，看不见人。


一个少女在轻轻地吟哦“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这孩子要不成了，怎么能对着一个舞剑的响马说自己想嫁人，齐姜出嫁的排场算个屁，我妹子出嫁一定要比她强一百倍，一娘，润娘是表小姐，云家的排场用不到她们身上，大丫出嫁可就不同了，她是正牌的云家大小姐，一娘，润娘的云姓是云烨硬给加上的，但是上不了族谱，入不了祠堂，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要说别人，就是奶奶这一关都过不了，一娘出嫁的时候，奶奶都说迂礼了，让所有的权贵人家笑话，润娘马上出嫁，就不许云烨插手，想多给点钱，背地里给。


大丫要是出嫁，云家的仪仗就能出动，这个面子为尊的世界里，你就是一文钱陪嫁没有，只要出动仪仗，夫家就比拿了钱还要高兴地多，现在看啊，十六岁的小姑娘居然想嫁人了，白养了这些年，被一个响马把魂给勾跑了。


想到这里气不打一处来大声的对墙那边喊：“想的美，想学齐姜早早出嫁，先叫响马把欠咱家的钱还上，再净身出门，一个子都不给，没一个有良心的，大晚上耍剑，扰人清梦。”


大丫想不到哥哥就在墙后面臊的叫了一嗓子就钻进自己屋子，咣当一声把门关死了，很快，墙头就出现了单鹰愤怒的脸，也没见他怎么用劲，打着旋就翻了过来，手一抖，明晃晃的宝剑就插在地上，往云烨面前一坐，拿起酒壶灌了一大口，大咧咧的说：“大舅哥，我单家就我一根独苗了，您看什么时候把大丫娶过门合适。免得我总是翻你家墙。”


“娶个屁啊，你现在就一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房无半间，地无一垄，你让大丫随你去当响马？那丫头从小吃了多少苦，我才舍不得让她再受罪，等你，房子，车子，银子，全部弄好再娶，我再疼大丫几年再说。”


“谁说我是穷光蛋，洛阳好大的产业呢。”单鹰很不服气。


“我才看完账簿，你去年卖火柴一年赚了一百三十三贯，然后你又给那些妇孺盖房子，花去了一千八百贯，也就是说，你又欠了账上一千六百多贯，掌柜的找我哭诉，说你给那些人的工钱开的很离谱，要不然去年早就把本钱赚回来了，云家年底开会，他觉得老脸都丢尽了，求你嫂子另选高明，他准备去要饭。”


“她们很穷，你知道的。”


“你更穷，欠了一屁股帐，身上的宝刀都抵押了，现在讨老婆都没钱，救人先救己你不知道？”


“我会弄到钱的，小事。”说完就拍拍手站起来在树上借了一下力就消失了。


“哥哥，小鹰会不会出事，他去抢劫了。”大丫惊惶的从树后面钻出来拉着云烨的手急的直摇。

第九卷 小荷出水 第五十七节 大盗的智慧


大丫趴在哥哥怀里大哭，云烨皱着鼻子看天，明晃晃的大月亮依然挂在半空，这样的日子不适合大盗出动吧？


把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少年硬是给逼成了强盗，看来娶媳妇从来就是一个艰苦的工程，爱情很容易让人铤而走险。


单鹰一晚上都没回来，大丫担心的不行，云烨赶紧派出人手去长安打听有没有大盗落网，回报的消息让云烨头皮发麻，昨夜长安出现独行大盗，正真的是日走千家，夜盗百户，梁家的白玉璧，陈家的金狮子，孙家的夜明珠，陇西马家的玲珑塔，何家的白玉观音……


统统在一夜间不翼而飞。


大盗的行为简单粗暴，捉住每家的家主，逼问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梁家的家主才辩驳了一句，头顶的头发就被一剑削下来，现在很像回纥人，马家的家主才威胁了一下，一尺长的刀子就扎进了大腿，最可怜的是何家的家主何邵，全身被扒的赤裸裸的捆在柱子上喂了一夜的蚊子，老何就不是一个坚强的人，在大盗来的第一瞬间，就把抱在怀里的白玉观音送了出去，无奈，贼人认为他太龌龊，亵渎了神灵，专门惩罚他。


这是大事件，武侯，捕快，巡城司的兵丁，甚至百骑司像受惊的驴子，满城乱窜着追捕凶手，信誓旦旦的要把巨盗追捕归案，他们相信高大的长安城墙，贼人还出不去，一时间长安的城狐社鼠倒了血霉，被拿到官府，什么都不问，先抽三十鞭子再说，一时间飞天大盗的名声迅速的传扬开来。


早上到云家混饭的李泰对贼人的行为佩服之极，认为这比传说里的剑仙还要神奇，李恪则忧心忡忡的担忧自己的才弄回来的三颗极品猫眼石的安全。


“贼人只不过是为了筹集彩礼，娶老婆而已，我认为这样的男人值得原谅，也必须原谅，虽然老何惨了点，可是谁叫他抱着观音睡觉的，活该啊。”


“烨子这话就不对了，这样的人只要投身军伍，很快就会飞黄腾达，怎样的女子娶不到，干嘛要做贼，除非他喜欢当强盗，或者这是祖宗传下来的手艺不能丢弃，就像黄鼠一样，现在还不是最想下到墓坑里。”


李泰挑了一块咸鸡蛋黄，放到嘴里品尝一下，点点头毫不犹豫的驳斥了云烨的观点。


李恪担忧地说：“这种事情只发生过两回，一回是在洛阳，一个贼人悍勇无匹，手持长刀快马斩人头，等兵丁们反应过来贼人早就远遁千里。再一次就这回，听长安府尹说，贼人乃是一个老贼，连面目都不遮，可谓胆大之极。”


三个人正在闲聊，只见一身青衣的单鹰从外面走进来，伸了个懒腰说：“树上睡觉到底很不舒服，好久没这么干了，起来腰酸。”


李泰，李恪顿时大笑，李恪指着单鹰说：“谁叫你总喜欢守在云家大小姐屋外的，你也是穷鬼，就不能学学昨晚的飞天大盗，人家一晚上就捞的盆满钵满的，好些个珍宝都被搜刮走了，尤其是以老何最惨。白玉观音价值三千贯。”


“那东西这么值钱？我差点嫌恶心给砸了！”单鹰一脸的侥幸。


云烨的脸顿时就黑了，李泰手里的咸鸡蛋掉在地上都不自知，李恪的眼睛睁得很大，缓了一会李泰惊喜的抓住单鹰的手说：“达到原来是你啊，我小的时候就梦想有一天能做大盗，纵横山林，今天算是见着真的了。”


单鹰甩开李泰的手说：“我是穷鬼，为了讨老婆，没办法只好去别人家借一点，今晚准备再去借一些，多凑点，大舅哥是个势利眼，认钱不认人，没法子啊。”


李家哥俩一起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李泰继续说仰慕的话，李恪搓搓手说：“单兄，那些东西你拿在手里也不好脱手，不如卖给小弟，定然是高价，小弟对于那座玲珑塔早就垂涎三尺了。”


“我记得你们俩刚才还在声讨这种不义之举，为何现在就要同流合污？”云烨看不惯三个人的丑态，插了一句话。


“君子之所以人不及，就在慧眼善识人，我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这个道理，小小的瑕疵难掩大德，单兄身手高绝，一定感到寂寞，就如同我站在学识的高峰，四周望去，皆是庸碌之辈让人生厌，好不容易遇见一位，且莫用俗子眼光看待。”


李恪这就催着单鹰要去看宝贝，李泰一口喝完碗里的粥，也跟着要去看，三个人推推搡搡的就去了单鹰的小院子。


大丫悄悄地来到揉着太阳穴的哥哥背后，把一个绿莹莹的大珠子拿给他看，自己眼睛里全是爱惜之色。


“小鹰说我眼睛不好，晚上把这个珠子挂在屋子里照亮，一定很美，他说取得时候，有五色光美极了，哥哥，您帮小鹰把东西还给人家好不好，我不要什么珠子，我要小鹰好好地在我身边陪我，我晚上总是做噩梦，小鹰就在门外面陪着我，有时候给我小声的唱歌，有时候陪我说话，这颗珠子比不上他。”


“小鹰比你想的聪明，现在他拉了两个心知肚明的大头帮他一起担这事，就是担心娶你的时候出麻烦，他早就长大了，其实给你拿珠子才是他的目标，其他人只不过是一个遮掩，他费尽心思给你珠子，你就收好，要不然他会伤心，其他的事情小鹰会自己搞定。


他找老何就是给自己留了后路，说不定就是老何这个混蛋给他放的风，我就不信他对长安人生地不熟的，怎么就能知道谁家有宝贝，这厮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小鹰也是他能利用的？估计绑在柱子上喂蚊子，就是小鹰对他的惩罚。”


“可是，哥哥，我不要小鹰出事。”大丫眼睛红红的，看样子昨晚一夜没睡。


把大丫拉着坐下来，心里很不舒服，单鹰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要他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不如一刀杀了他，大丫以后担心的事情太多了，这孩子命苦，注定要担惊受怕一辈子，不过，这是她自己选的生活，谁也帮不了她。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跑，明知道是火坑，硬要睁着眼睛往下跳，爱情从来都不会给人一个正确的方向。


把珠子用手帕包好递给大丫，既然准备做响马的妻子，那就要有放风的准备。大丫低下头收起珠子，慢慢的挪回后院，不时哀求的看哥哥一眼。


“我不会看着小鹰吃亏的，万事有我，你好好的过日子就好。”听到哥哥的承诺，大丫的步子就变得有力多了，在她的印象里，哥哥无所不能。


老何嚎啕大哭着来到云家，才要诉苦，就被云烨按住一顿猛捶，见他还要问为什么，就按住再捶一顿，机灵的胖家伙马上就小声说：“这可怨不得哥哥，我正在和小妾办事，你那妹夫就站在帐子前面看戏，吓得哥哥我当时就不举，小妾嗷了一嗓子就昏过去了。


哥哥我还在女人身上趴着呢，他就问我谁家有最好的夜明珠？当然是拙政坊的孙家，他家的夜明珠听说比皇宫大内的都要大上三分，上回他家开宴席的时候专门拿出来显摆过，我见过，就给小鹰小小的指点了一下。”


“你个王八蛋，你就不能劝劝他，我们用其他手段弄过来就是，用不着背个贼名声。”


“你妹夫的性子你不知道？要是能劝得住，还用得着我，他除了对你妹子下不了手，剩下的人里面他要想下杀手，那可是真的能下得去手，以前我见着他就躲，现在这小子慢慢有点人味了，才敢和他来往，你教化一个人连妹子都赔上了，是不是有点亏？”


云烨颓然的松开手，单鹰的野性是从小被丁彦平养出来的，为了让他专心武道，除了杀人，讲义气，该死的丁彦平就没教他别的，现在成了一个怪胎，一个危险的怪胎，有机会见到老不死的，一定要他好看。


云烨不担心抢东西这回事，他有一百种法子把这件事平息，单鹰自己也在平事，从他抢了好多人家就看出来，他早有准备，李家兄弟两一定会把嘴闭得严严的，只要倒霉的不是皇家，他们就无所谓，至于那些连蝼蚁都算不上的城狐社鼠的死活，还放不到心上。


三个满足了所有愿望的人从门口走进来，李泰手里多了一把缠着丝线的小刀，这东西可以藏在指头中间，一握拳才会从指头缝里漏出来，是单鹰的一个小玩意，虽然李泰玩的还不是很熟练，但是看到闪着寒光的刀锋，还有呲着的白牙，不知道哪个倒霉蛋会栽在这东西上面，刀片薄如蝉翼，割一刀好半天才回流血，是下黑手的绝对利器。


李恪怀里鼓鼓的，手里还拎着一个包袱，笑的很得意，单鹰面无表情的看了何邵一眼，就去了后院，大丫现在一定很担心吧，每当他有这种思虑的时候吗，心里总是很舒服，很温暖。

第十卷 斗杀 第一节 替死鬼都回来了


“碧云天，黄叶地，秋风紧，北雁南飞，更难得秋色连波，好啊，好啊。”云烨收起手中的折扇，插在领子后面，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有样学样，对于云烨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发癔症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烨子，现在草还绿着呢，哪来的黄叶地，我在北海的时候，大雁正在孵蛋，没那么快就飞到长安，哥哥我行军千里，追逐高昌太子昼夜不舍，可谓劳苦功高，你在家里享福，就没再琢磨出来一些好吃的？刚才的那桌酒席，没吃头。”


李怀仁剔着牙齿问云烨，原来是准备到云家大吃一顿，谁知道，云家按照礼仪上的饭菜和自己家里吃的一模一样。


“书念到狗肚子里去了，烨子给咱们的酒宴那是从开国时期就订好的，碧湖醋芹，牡丹燕菜，雪夜桃花，正气鸭，明火水炼犊，再加上槐叶冷淘，主食黄粱饭，这七样是不能改的，陛下请咱兄弟也就是这几样，百战归来，王侯家款待袍泽是有讲究的，大块的猪肉上来，你让烨子还做不做人啦？”


长孙冲鄙视的看着李怀仁，觉得这家伙不像是出生在王侯家的少爷。


“就你们屁话多，能不能等我把最后一句念出来，你们再吵好不好，养了两年的雅趣，才憋出几个好句子，也不让我痛快完了，听着，最后一句是，波上寒烟翠，好诗，好句！现在可以问了。”


程处默抽抽鼻子说：“这片山林里异香扑鼻，一定别有洞天，好在刚才没吃几口，就知道烨子必定不会让我等失望。”


李怀仁迅速的嗅了几下，满意的点点头，对长孙冲说：“这就对了，陛下请老爷子们在刚完工的万民殿里吃吃喝喝，新漆的柱子，那味道能把人打个跟头，不知道老帅们是吃漆料呢，还是吃饭，还是咱哥几个自在。”


长孙冲符合着鼓掌，也认为这样的安排再妙不过了。


转过松林，一片小小的草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狄仁杰，小武，莳莳正在给一个矮桌子上摆盘子，满头汗的刘进宝从一个黄泥糊成的炉子里，拿出一头金黄色，吱吱冒油的烤乳猪，浓郁的香气就是拿头烤乳猪散发出来的。


三个孩子过来见礼，得知这是云烨的三个徒弟之后，程处默三人自然亲切有加，长孙冲从怀里摸出两个翠玉簪子给了两丫头，给狄仁杰的则是套在大拇指上的扳指，程处默简单，从后领子里抽出一把匕首给了莳莳，腰上的给了小武，肘后的给了狄仁杰，李怀仁硬说两个人不诚心，拿破烂糊弄孩子，他自己直接掏出三个金锭，给三个孩子一人一个让他们去买糖吃。莳莳还好，这孩子对钱财看得很淡，小武就不同了，笑的眉花眼笑，摆弄礼物至余，总是盯着狄仁杰的礼物看。


云烨取过一把铁锹，在一颗松树下挖了几下，就掏出一坛子酒，这是自己，三年前闲的没事想尝尝传说中的松风酒埋下的，本来都忘了，后来看自家的账簿上记载着自己埋酒的经过，数目，这才回忆起来，如今喝想来也该有几分韵味了。


程处默最是好酒，见云烨从地里挖出来的，看上面附着的泥土，不用想就知道是好东西，劈手夺过去，拿衣袖擦去泥土，去掉泥封，去掉蜡封，最后拿走封口的盖碗，晃一下，发现一坛子酒就剩下了多半坛子，酒的香味迅速窜了出来，让程处默心驰神醉。


“拿四个大碗，刘进宝没份。”咽着口水的刘进宝知道自己身份不够，只好在远处流口水。


原本无色的酒浆变得粘稠微黄，欢喜的李怀仁直拍胸口，正要倒酒，就听树林外面有人喊“三个无耻之辈，自己偷偷从酒宴上逃跑，为何不叫上我。”


程处默遗憾的对狄仁杰说：“小杰再去拿一个碗，有恶客上门，可惜了好酒。”


酒刚倒好，李承乾就从小路上过来，看他朝服都没换，看样子和那三个一样都是从皇帝酒宴上逃出来的。


“你还要陪老爷子，我们谁敢喊你，酒宴上我们三个是小虾米，有没有无所谓，你是太子在大场面上是要当半个主人的。”


“胡说八道，程叔叔在和尉迟叔叔吹牛，李帅在和我父皇谈前方的战事，李绩找我母后给他几个丑女儿做媒，我九叔在和十三叔拼酒，刘弘基他们在流着口水看歌舞，哪有我什么事，对了，我父皇把我小姑姑嫁给了薛万仞，那就是个傻子，小姑姑惨了。”


正滔滔不绝的讲述宫里的事，忽然发现三个捧着礼物的孩子在看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来的匆忙，身上什么都没有，灵机一动，从怀里掏出太子玺印，在三个孩子的青衣上每人盖了一个章，然后说：“给你们每人一次求我的机会。”


说完就坐在毯子上，没脸看三个孩子的失望的眼神。


云烨似笑非笑的对三个孩子说：“赶紧去把衣服换了，这是天大的机缘，太子可不轻易许诺，衣服收好，等自己有了难处，就去找太子。”


李承乾有了里子和面子，这才稍解了尴尬，端起酒碗，说了声饮胜，就一口闷干，只是一小碗酒，就让他觉得天旋地转，差点一头栽倒。那三个混蛋也是一样。


云烨嚼着蚕豆看四个白痴，“一罐子烈酒浓缩成了大半罐子，不兑上新酒能喝？”程处默好不容易坐稳了，摇着头说：“好酒啊，入口轻柔，为何到了肚子里就造反了？”


云烨给自己的酒碗里兑了新酒，慢慢的品，滋味确实不错，还好，四个人里面没一个傻的，迅速学会了如何和这种酒，场面也文雅了好多。


“烨子，我们进城的时候怎么没看见你，没看见哥哥马上的雄姿，是你的损失。”长孙冲撕着猪肉问云烨。


“我家的庄户出丁六十七人，回来的就剩下五十三个人，有十四个人战死沙场，还有两个残废了，我哪有心情去高兴啊，走的时候，可是我亲自送他们去的，我数了三遍，没错，就是六十七个人，回来的时候我也数了三遍，加上一个少了一只眼睛的，一个没了胳膊的，就剩下五十三个，心里堵得厉害。”


“狗屁的心思，上了战场哪有不死人的，茫茫戈壁，沙漠，走一趟都要命，更不要说还要作战，大唐想要商路，想要你说的棉花，想要人家国库里的财宝，想要土地，那就要靠将士们拼命，这些东西谁都不会轻易的给别人，不死人可拿不到。”


程处默喝一口酒，面无表情的对云烨说，随即，解开衣襟，露出胸膛，只见上面全是密密的伤疤。


“这就是我攻城的时候，高昌人给我的纪念，如果不是你给我造的铠甲管用，这会你大概在我家吊孝呢。承乾稍微好点，他俩比我好不到哪去，虫子的亲卫死光了，所以才下令屠城，坏人的屁股快成四瓣了，才抓住高昌太子，烨子，你现在也是将门，死了人心里不舒服也就是了，不要挂在脸上，我们就是吃这碗饭的，你在岭南征伐的时候没死人？”


“我要是告诉你们我带去的人都回来了，除了一两个残废了，剩下的一个人都没死，你们信不信？就是受伤的那些，还是打大食人的时候受的伤，我最后把抓到的大食人全部吊死的海岛上，你们没看好我家庄户，还敢多嘴，不许还手，让我一人揍一拳解气。”


“不可能，打仗会死人，千古亦然，谁都逃不掉。除非你没打仗，也就没缴获，白派兵了。”李承乾也跟着喊。长孙冲，李怀仁一起点头。


“我带回来一百多万担大米，解了河北的饥荒，给国库上缴了不下三百万贯的钱，把空空的国库填满，我还多了好几条船，你们和我有的比吗？”


“你说了一大堆屁话到底要说什么？”李承乾总算问到点子上了。


“没其他的意思，就想找茬揍你们一顿，王八蛋你们全跑了，把我一个人丢在长安，狗日的窦燕山绑架我，狗日的冯盎拿箭对着我，这也就罢了，偏偏满世界的人都算计我，张亮连我老婆的主义都敢打，处默，你老娘拽着我要我去沙漠救你，虫子，你老爹逼着我要钱，坏人，你老子硬是把我弄成水师统领，最可恨的就是你，承乾，你老爹老娘，总琢磨着要打我板子，一千大板啊，打完之后，估计我的铁屁股神功就会大成。


窦燕山我可以弄死，冯盎我可以吓唬住，可是剩下的这些，我敢动谁？老的动不了，就不允许我揍小的出气？”


喊完就冲上去一顿乱捶，打了很久，心里才舒服，原来有倒霉事，四个人五个人均分，落在头上就不那么凄惨，现在可好，动不动京城里就自己一个人，那些大人，还不见外，把自己当儿子使了还不落好，现在好了，有他们四个回来，这些人就心思找自己麻烦了吧？

第十卷 斗杀 第二节 青楼总有怪事情


没有凉爽秋风的日子不好过，至少对于五个已经醉了八成的人来说就是如此，长孙冲笑的很大声，翩翩起舞，李怀仁扶着树不停地亲吻树皮，李承乾把脖子挂在矮树枝子上站着呕吐，只有程处默稍微好一些，坐在那里把一根光骨头咬的嘎滋嘎滋的。


云烨躺在毯子上，莳莳拖着师父的头，小武擦嘴，狄仁杰等一会就给师傅灌一点醋，可惜全部都吐出去了。


李怀仁亲树亲的时间长了也就觉得无趣，喊了一嗓子要去青楼，这必须去，爬也要爬去，于是五个晃晃悠悠的人就坐上马车，被李承乾的侍卫送去了长安。


狄仁杰不知道什么是青楼，才喊一声说自己也去，就被小武扭着耳朵转圈，莳莳跺跺脚，喊过远处的家仆收拾东西，决定告诉师娘师父去找坏女人去了。


李承乾的口味很是刁钻，看看燕来楼老鸨子的大屁股，就摇头，看到明月阁那些庸脂俗粉也摇头，总之见了所有女人都摇头，李怀仁怒了问：“你到底要去哪？平康坊都转两圈了。”


“我不是不满意，燕来楼就不错，假母鸨子头的肥臀就甚好，我只是脖子不听使唤，总是摇摆。”


赶车的车夫赶紧把五个醉汉送到燕来楼，老鸨子居然没换，窈娘的身子五年间变大了好大一圈，胸前的那对男人的恩物更是雄伟，只是腰也跟着变粗，走起路来像尉迟恭，每一步都踏实无比，刚才还在后悔放走了几个大金猪，没想到金猪自己又回来拱门了，哪里敢怠慢，摇着手帕像是见了情郎，一下子就扑了过来。


李怀仁拿胳膊拦住说：“窈娘，你现在的身板，哥哥我可招架不住，想当年你的小蛮腰上哪里去了？”


窈娘趁机在李怀仁胳膊上轻轻扭一下，抛着媚眼骂没良心的，上次一别，就再也不来，害的自己伤心欲绝之下猛吃饭，结果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还是那么识情知趣，青楼里的话，听过就好，要是当真才是傻子，窈娘拖拽着李怀仁就上了楼，对于这家伙袖子里面沉甸甸的物事非常的喜欢。


一间房子占了一层楼，李承乾他们面前瓜果纷呈，点心摆了一案子，只有云烨的案子上摆满了胡瓜，外加几小碟子点心，窈娘对这位极度痴迷胡瓜的侯爷记忆深刻。


醉酒的人不好伺候，贵人清醒状态下给的赏钱才是钱，如果趁着酒醉蒙骗，后果很严重，倒是不在乎那几个钱，而是贵人没有被哄骗的习惯。


仰面躺在软榻上，一大排歌妓就端着盆子出现，给贵人擦脸，洗脚，不愧是专门伺候人的，手法老道，让人浑身舒坦，两杯夹杂着冰鱼的莫名饮料下肚，精神顿时好了起来。


看到贵人们一个个都精神了，窈娘笑的像弥勒佛，下巴上的肥肉都在抖，打着颤音说：“贵人们难得光顾，是小楼的荣幸，却不知贵人们先要看歌舞，还是要人陪侍？有从极西之地来的舞娘，跳的一曲好舞，裙子漂亮极了，跳起来像花蝴蝶。男子专门用头甩带子，一圈一圈的好看极了。”


“哦？在长安能见到纯粹的埃及歌舞的确少见，不过，这种舞蹈是信徒专门用来聆听神的教诲的，也有人肯跳？”


“哎呀呀，贵人就是见多识广，就是来自这个爱菊的地方，可怜着那，听那个会说人话的小姑娘说，满世界的人都要杀他们，说他们是不干净的人，可是奴婢偷偷看过，很干净，还没有味道，奴婢也是见他们可怜才收容他们，给碗饭吃。”


“窈娘啊，他们说的不干净，是脑袋里不干净，被神抛弃了，你就不怕他们的神来处罚你？”云烨头一回听说渎神者，所以就很想见一见这些人，一般来说，有本事的渎神者才能活下来，一般的早就被教廷烧死了。


“哈，奴婢才不怕呢，这里是大唐，奴婢害怕捕快，也不会害怕一个什么没名堂的神，贵人宽座，奴婢这就唤歌舞上来。”


双手一拍，立马有轻柔的音乐响起，宛如天籁，没有多少音节变化，就好像风吹过芦苇一样轻盈，又好像雪落在松枝上一样柔缓，几个戴着面纱的年轻女子从暗门里转了出来，脚步轻盈，随着身体的转动，彩色的裙子顿时飞舞起来，形成一个大大的圆，果然如同老鸨子说的，像一朵盛开的花，也想一只美丽的蝴蝶。


轻纱遮面，只有一双双平静如水的眼睛漏在外面。呆板，无欲无求，这本该就是这种舞蹈该有的神髓，可是眼睛里露出的不是崇敬和希望，而是一种麻木，这就不对了。


还没等云烨发问，暗门里又出来几个穿着白色袍子的男人，头上有一条很长的带子，男子一出来，那些人全部都把右手放在耳朵上，好像在聆听远处的声音，没见他们怎么动弹，袍子自己就飞了起来，带子也飘了起来。如果女子是一朵鲜艳的木棉花，那么男子就像一朵白色的喇叭花，音乐是一种类似于埙的一种乐器发出的，声音好像有人在远处诵经一样，没错，这种舞蹈就不是给人看的，是献给神的歌舞，如今他们拿出来卖钱，不是渎神者，是什么，怪不得教廷要把他们放到火里当柴烧。


李怀仁见不是肚皮舞，就很不舒服，这些女人都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不漏一点皮肉，没意思，老子要看肚皮舞。


“滚下去，把衣服脱了再上来跳，老子要看那种能把屁股扭成绳子的舞。”恶少的脾气一上来就难以克制，带了一袋子金子就是来图爽快的，不是来看几个男人女人把自己的袍子抖成花的。


老鸨子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冲着那些瑟瑟发抖的男女嚷嚷：“看你们可怜，特意给你们一个赚钱的机会，不好好伺候，居然把贵人惹怒了，真是该死。”


天底下的老鸨子就没什么好玩意，还从头上抽出簪子扎那些可怜的女子，嘴里还嚷嚷：“早就让你们穿的和外面卖酒的胡姬一样，你们不肯，一个赚钱的机会白白错过，就该活活饿死才是。”


所有的女子都在帮着最中间的一个女子挡着，宁可自己挨扎，也不肯让老鸨子碰中间的那个女子一下。


长孙冲鼓掌大笑，看着老鸨子如同虎入羊群，大声叫好，还把怀里的银饼子往外扔看好戏，李承乾没东西扔，抢过来几个银饼子，也往下面扔，窈娘大喜，于是扎的更加的起劲。


云烨微笑不语，他要看中间的那个女子能忍耐到什么程度，程处默则不肖于欺负弱小的人，抱着胳膊任由身边的歌妓往嘴里放葡萄。


慌乱中，一本薄薄的书本掉了出来，云烨给身边的歌妓说了一句话，那个歌妓就跑到中间把那本书那给云烨看。


没意思，很普通的一本《几何原理》欧几里得早在九百多年前就写出了这东西，这本书的重要之处不在于他有什么高深的理论，而是因为这是一本几乎完美的教科书，能起到锻炼人的逻辑思维的作用，尤其是经过希帕蒂亚补充完整之后，被一直沿用了一千年。


翻了两页，云烨就坐不住了，书很大，但是是硝制得非常好的小羊皮制作的，后面有一行行新的字体加入，字体娟秀，这不是男人的笔迹。


喝止了窈娘的暴行，还没等云烨再说话，一个女子就冲过来，一把夺走他手里的书，紧紧地抱在怀里，守卫在两侧的护卫就要冲上来惩罚这个冒犯云侯的卑贱女子，窈娘更是气势汹汹，那些男子把女子围在中间，后背朝外，准备接受处罚。


挥退了那些护卫，撵跑了窈娘，云烨来到他们面前，对那个人堆里的女子说：“我没有恶意，我的朋友们也没有，只不过他们从战场上下来，性子粗野一些就是了，我只想问一句，希帕蒂亚是你的什么人，她已经故去两百年了，为什么你会有她的手稿，另外我很想知道你们遭遇了什么，如果对大唐帝国没有害处，出于对希帕蒂亚的尊敬，我愿意帮助你们回归你们的国家，你们来自亚历山大城？”


中间的女子的嘴张的好大，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遥远的东方，也会有人知道希帕蒂亚的事情，这不可能。


李承乾他们也听不懂，洗什么牙的事情，压力山大也不清楚，这是一群歌妓，用不着有什么压力，看上了拿走就是，费什么话啊。


少女先是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云烨摇摇头对他说：“你既然懂得大唐的官话，就说吧，我听不懂你的语言，大唐不需要那些奇怪的语言。”


少女似乎有些愤怒，唧唧喳喳的又说了一些，云烨双手一摊：“我听不懂，你就算是说我是自大狂，我听不懂，你不是白说了？”


愤怒的少女推开护卫她的人走到云烨面前坐了下来，云烨很勤快的把案几搬过来，放在两人中间，自己也坐了下来，笑眯眯的看着她。


“唐国的人都和你一样骄傲？你们不担心会招来憎恨么？”


“大唐从来都不是让人喜欢的，它是用来让人害怕的。”


听到云烨这么说，李承乾，长孙冲，李怀仁，程处默一起笑着点头，就连躲在角落里偷听的窈娘也觉得侯爷的话很有道理，转身就在一个胡姬的屁股上踹了一脚。

第十卷 斗杀 第三节 希帕蒂亚的演讲


少女看着几个怪笑的大汉，不自觉地缩一缩身子，把自己的脸捂得更加严实一些，漫漫的万里路程，她们遭受了太多的磨难，美丽的埃及已经不适合真理的传播，沙漠里的国度都疯了，他们固执的认为神灵统治着天空，自己的幸福，磨难，悲欢，离合，都是神灵给自己的安排。


希帕蒂亚打死都不相信男人死后，会有一座结满了硕果，流淌着蜜和奶的花园在等着他，更加不要说还有九十九个无论伺候过多少男人都还是处女的女人在那里，想起这些，心里就升起浓浓的悲哀。


曾经多么辉煌了一千多年的建筑在烈火中倒塌，十五万册图书被焚毁，最早的希帕蒂亚努力的想要恢复埃及智慧上的荣耀，只可惜愚昧战胜了理智，在被蚌壳划破身体依然不悔之后，那些暴徒，竟然用斧头砍下了她的四肢，在手脚还在痉挛的时候丢进了熊熊的火焰……


最新的《古兰经》上有一句话挽救了自己这个将要没落的学派，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默罕默德的这句话，给了大家最后的希望，沿着商道从遥远的沙漠来到这片神奇的国度，在进入大唐之后，所有的苦难仿佛都一瞬间消失了。


那些人虽然喜欢看自己，但是能感觉的出来，只是出于肉欲，而没有其他恶意，好不容易到达长安，最后的钱财也没有了，这里的人似乎不知道学问得重要性，他们有自己学术体系和认知，自己没有办法靠智慧来谋生。


万般无奈之下，只有尝试这种舞蹈，这是自己在沙漠里学会的最后本钱。在青楼里表演是不妥当的，但是为了生存，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呢？


面前的这个自大的男子，他强大的国家给了他绝对的自信，他的国家的确是让人畏惧的存在，从沙漠里见到第一座城池，她已经不记得自己走过了多少地方才来到这座都市。当自己第一眼看到高大的城墙，几乎震撼的要跪下来，这是神的杰作，从不相信神灵的自己差一点就要怀疑自己坚持的信仰。


一个奇怪的贵族居然知道希帕蒂亚，居然知道欧几里得，居然知道《几何原本》这多么神奇啊，希帕蒂亚，是你在保佑自己的学生吗？在绝望中给我们最后的希望么？


“圆形之周长与直径之比。也就是圆形之面积与半径平方之比是多少，你知道吗？”希帕蒂亚很希望自己面前的是一位渊博的学者而不是一个纨绔子弟，所以就拿自己悬而未决的难题来考校一下云烨。


李怀仁粗暴的说：“祖率都不知道，装什么学问人，赶紧换上衣服去跳舞，要是跳的让大爷满意，一会在床上告诉你。”


李承乾，长孙冲一起愣了一下，就嘿嘿的淫笑起来，一个知道祖率的歌妓比较少见，不过也就那么回事，青楼里的大家小姐多了，一边谈论诗文，一边……才更加的有趣味。


“我看这女子双眉紧凑，淑乳如鸽，寒毛未褪，居然是一个处子，更难得知道一些算学，哥哥我最是喜欢，我准备今晚邀请她一起参研祖师的《缀术》高明兄，你看如何？”


长孙冲流着口水拿肩膀顶一顶李承乾挤眉弄眼的，让大唐太子殿下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躲远些说：“虫子，你喜欢就拿去，只要烨子不和你抢就好，不过我看啊，你的打算要落空啊。”


长孙冲再看谈话的两人，发现在青楼里居然有了一股子庄严的意味，就听云烨说：“我兄弟说的没错，我们把这种比率称之为圆周率，由于是两百年前祖师发现的，也叫祖率，它的结果是三点一四，大唐只要读过书的都知道，没什么好奇怪的，如果你喜欢研究，我请你去书院图书馆看看《缀术》这本书你就知道了。”


“唐国也有学院和图书馆？在老师的时代，亚历山大学院有一百六十名学生，那是一个多么辉煌的时代啊，没想到，在闭塞的唐国，也有学院的存在，太神奇了。”希帕蒂亚惊喜的对云烨表达她的欢喜，不过从几个男人紧皱的眉头来看，自己好像说错了话。


李怀仁撇撇嘴，吐掉葡萄籽傲慢的说：“一个还没有开化的野人也敢说书院的事情，以前听烨子说，你们最大的城市罗马，也就是一个府城的人口，穿着透皮露肉的衣服满世界瞎跑，人吃的连猪食都不如，挥舞着斧头嗷嗷叫着当海盗，这时候想当文明人了？”


希帕蒂亚缓缓站起来，解下面纱站在场地中间，立刻就有其他的女子给她披上一袭白色的长袍，在她的胸前挽了一个节，并且把她的头发梳成高髯，插上一根荆棘簪子，一顶枯黄的月桂树枝编成的桂冠戴在她的头上，她从云烨的桌子上取了一块胡瓜，在嘴里嚼了几下，然后吐掉，算是代替香料香口，再接过一杯清水漱口，之后面对着云烨五个人抚胸施礼。


强大的气场之下，就连生性如同野猪的李怀仁也顿首还礼，李承乾目光烁烁的看着面前的女人，想要看看她到底要做什么，长孙冲也从歌妓的怀里坐起来，至于程处默已经躺在地毯上睡着了。


这女人有一种震撼人心的美丽，绿色的瞳孔像猫的眼睛，褐色的头发被梳的一丝不乱，修长的脖颈，红润的耳垂在烛光下显得格外的美丽，稍微带点口音的官话缓缓响起：


“我来自伟大而辉煌的埃及，他没有大唐如此广袤的国土，没有这样多的子民，如今他已经笼罩在暴权的阴影之下，他们摧毁了一切美丽的事物，只有高大的冰冷的神殿伫立在那里，上帝已经成为了那里唯一的主宰，所有不同的声音都被放进火堆里化为灰烬。


这不是我同意这位先生污蔑埃及的理由，埃及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六千年前我们就有了文明，金字塔至今还在风沙中诉说我们往日的辉煌，它是用二百三十万块重达五千斤的石头垒成的，最重的石头超过了十万斤，它们中间的间隙连刀刃都插不进去，至于高度，按照大唐的算法，它足足有五十丈。”


说到这里，希帕蒂亚停下了下来，看着云烨，既然知道希帕蒂亚的存在，就没有理由不知道金字塔的存在，她需要为自己的说法找到注脚。


李怀仁问云烨：“烨子，她在吹牛是不是？”话说的底气很不足，希帕蒂亚的话似乎很真诚，李承乾，长孙冲也齐齐的看着云烨。


云烨摸了一下鼻子苦笑着说：“我也想说她在吹牛，可是我师父也是这么说的，他老人家是不会错的，还有一个巨大的狮身人面像她没说。”


希帕蒂亚朝着云烨施了一礼继续说：“感谢您，诚实的先生，您说的狮身人面像叫斯芬克斯，只是一个会说几个谜语的蠢货罢了。


我想说的是文明，不是非理智的神话，金字塔的高度平方等于塔面三角形的面积，塔底周长除以塔高正好等于圆围除以半径，我们对于金字塔的另一个猜测刚刚也从这位先生的口中得到了证实那就是底周长除以塔高的两倍，恰好等于这位先生口中的祖率，您相信这是一种巧合吗？


先生们，不提我们那些多若繁星的先哲，请问先生们，就金字塔这样的建筑是我们的祖先四千年前建造的，您还会说我们只是一群未开化的野人吗？拎着斧头嗷嗷叫的是北欧的海盗，肚皮上绑酒桶的是高卢人，不要把高贵的学者和粗野的野人混为一谈，若不是这位先生知道先哲希帕蒂亚的存在，我差点以为这里也是学术的荒漠。”


李怀仁郁闷的看着希帕蒂亚，最后在她的鼻子两侧发现了几个白麻子，顿时就高兴起来，这女人也不是完美无瑕么。


“美丽的女学者，您的雄辩滔滔让我汗颜，但是您说的都是猜测，大唐的人都比较注重证据，您说的有可能是一种巧合，我师父曾经说金字塔的建造超越了埃及人的能力，因为那个时代不可能有两千万人供法老驱使，所以它的成因还有待商榷。


但是您对数学的认识让我感到钦佩，您的先师希帕蒂亚对于《圆锥曲线》和《算术》有着很深刻的认识，所以有理由相信您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也继承了她的学识，如果您方便的话，我想请您去玉山书院做访问学者，玉山书院不是您说的，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它是一所综合性的学院，现在在那里学习的学生有两千一百多人。”


希帕蒂亚头一次露出吃惊的表情，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个时代有这样一所巨大的学校意味着什么。


“我的薪金可不低哦，我需要养活十六个人，所以你开的报酬必须与我的身份学识相匹配。”


“您尽管放心，这里连您的美貌都有额外的补贴。”云烨露出白牙笑呵呵的对希帕蒂亚说。


长孙冲痛苦地用头砸李承乾的肩膀，都他妈成书院的先生了，谁还能泡的到这个妞？李承乾不在乎，他也是书院的领导，再说他一向对异族女人没什么兴趣，只有李怀仁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嘿嘿的傻笑。

第十卷 斗杀 第四节 访贤人


窈娘就想不明白，刚刚还是她手下的一个歌妓，为什么转瞬间就成了书院的先生，这两个身份一个在地，一个在天，书院的先生也是燕来楼惹得起的？胖脸上堆满了笑容凑上去，小心的给希帕蒂亚赔不是，只希望这个胡子女人不要过于为难自己。


“你说到底还是一个善良的女人，虽然你对我们不好，可是，在我们最饥饿的时候，是你给了我们食物，所以，还是谢谢你，窈娘。”


希帕蒂亚拉着窈娘的手小声的劝慰她，直到窈娘确认她没有说反话，才松开手，云烨在杯子里倒了一杯葡萄酿递给希帕蒂亚说：“从明日起我们就要共事了，书院里有很多的长者，在他们自己的领域里都有很大的贡献，希望我们能够合作愉快。”


希帕蒂亚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对云烨说：“这是必然，我进书院本来就是准备边学习，边讲课的，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云烨从李怀仁的袖子里掏出来一包金子，放在案子上笑着说：“这是你们的安置金，明天早上会有书院的马车到这里来接你们，住宿的地方书院会安排，玉山是个很美的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


和希帕蒂亚告别，云烨觉得今天已经很尽兴了，无意中给书院捞了一条大大的美人鱼，学贯中西对这个女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定的。以后从西方弄回来的那些宝贝书籍，总算有一个靠谱的翻译了，让笑苍生翻译的几本书，差点没把云烨的鼻子气歪，一通的胡说八道。


那四个家伙已经不见了踪影，云烨吹着口哨下楼，才到一楼，就感觉不对头，断鸿笑眯眯的看着他，那四个家伙垂头丧气的坐在那里不吭声，见云烨下来，异口同声的指着云烨对厅子里的人说：“都是他，是他要来拜访什么学者，我们才来的。”


听到这话，云烨差点从楼梯上摔下来，这他娘的也太没一点担当了，断鸿有什么好怕的，老子就算承认又如何。


“好了，好了，都是我的错，又不是什么大事。”


“小子，算你有担当，诱拐太子进青楼，虽然太子已经成年，这个罪过还是不小，云烨，你打算如何领罪？”


这是李二的声音，他来青楼做什么，难道说也是来嫖的？三两步下了楼梯，这才看到里面的厅子里坐满了名臣勇将，李二，李靖，李绩，李孝恭，李道宗，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牛进达，薛万彻，薛万仞，好久不见的柴绍，张公瑾，也在，花厅外面还坐着一脸怒容的长孙无忌，一副不忍心看现场的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王圭则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这样的场面开朝会都够了，就是为了前来抓嫖？


“启奏陛下，臣带着太子前来青楼，其实是为了效仿古代贤君的故事，所谓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胶鬲举于版筑之间，微臣带着太子前来青楼，也是效仿先贤，何来罪责？为何要领罪？”


李二刚刚喝下去的一口酒顿时就喷了出去，杜如晦吃惊的拿手指着云烨说：“你拿古代先贤来比妓子？”他实在是担心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程咬金冲着云烨挑挑大拇指，不管如何，先有个理由搪塞也算是本事。长孙无忌一巴掌就抽在长孙冲的后脑勺上怒斥道：“孽畜，还不快快把实情道来。”


“哎呀，爹啊，我们真的是来访贤士的，本来好好的在玉山树林子里喝好酒，忽然发现白虹贯日，我们就认为有贤士道来，所以就坐上马车，最后道了燕来楼。”


李二的笑声像夜枭，刺耳又难听，笑完了说：“承乾，你就没有梦到白熊？”


李承乾在李二面前就完蛋了，懦弱的像一只小羊羔子，要是让他说，八成就会坏事，云烨赶紧接话说：


“陛下，您一直说我大唐绝不会让贤人遗落荒野，今日凑巧，不如陛下见见这位贤人如何？相信您见过之后，就不会责怪我们了。”成年人逛个窑子还这么些事，带着满朝文武来抓，也不管自己丢不丢脸。


“哦？既然如此说，朕见见贤人也好，免得一会惩罚起来，你又说朕不教而诛，朕今日与群臣饮宴，知节说皇宫里的饭食比不上他家开的馆子，所以朕就移驾酒楼，想不到在妓馆能看到太子的车架，于是朕就很好奇，想看看太子为什么不在玉山，而是在妓馆，头一回发现太子哄骗朕，云烨，如果贤人不贤，你们五个，一千大板谁都别想跑。”


云烨一回头就看见希帕蒂亚站在楼梯口好奇的看着云烨，胖胖的窈娘已经吓得快站不住了，裙子已经湿了一大片。


走到楼上小声的希帕蒂亚说：“哥几个的小命就看你的了，楼下是皇帝陛下，刚才其中一位是皇太子，陛下对于太子逛青楼很是恼火，我们就说是来寻访高人的，记住了，你就是高人。”


希帕蒂亚一脸的无辜说道：“你们本来就是来嫖妓的，凑巧发现了我而已，我为什么要帮你们，不过，帮你们也不是不可以，我的酬劳要加三成，我还要一座单独的大房子，否则免谈。”


“我发现学数学的人，包括我就没一个好人，太会算计了，坐地起价玩的溜熟，算了，我全答应，薪水加三成，独门小楼一座，没问题，对了，你不会不敢面对皇帝吧？”


“皇帝我还是见过几个的，又老又蠢，还好色，你们的皇帝不会也是如此吧？”


“把你见过最厉害的皇帝乘上十倍，就是你要见的这位，我在他手底下是没猴耍说完就拖着希帕蒂亚下了楼梯。”


果然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学者，素面朝天的下到楼下，很快就找到了穿着青衫的李二，盈盈下拜说：“埃及希帕蒂亚学派第八代学者希帕蒂亚拜见皇帝陛下。”


李二没回答，指着希帕蒂亚问云烨：“这就是你说的贤人？”


云烨点点头说：“没错啊，陛下，这位学者在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国度里地位相当于回回教的圣女，圣洁而博学，不是微臣夸口，如果微臣不参战，在座的诸位在算学一道上，没有能超越她的。”


李怀仁赶紧说：“陛下，您看看，她还是处子，这就证明我们不是来嫖妓的。”


听了这话，云烨恨不得拿针把这个混蛋的嘴缝上，李孝恭面红耳赤的一脚就跺在儿子的脚面上，李怀仁不敢张嘴惨叫，只能无声的忍耐。


见他受到了惩罚，怒气冲冲的希帕蒂亚这才缓和下来，又对李二说：“尊敬的陛下，为何因为我是一个女子就轻看于我？我万里迢迢就是为了学习世界各国的学问，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而后将它们整理成册，遗传与后世，不让我们共同创造的文明遗失，我做的就是这方面的工作，还请伟大的，仁慈的，睿智的，光明的陛下能允许小女子能在您的羽翼下安心的钻研大唐的文化。顺便将埃及的文明教授给大唐的学子。”


云烨对希帕蒂亚实在是满意的没话说，才接触了一下子就看穿了李二好大喜功，喜欢被拍马屁的特性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李二紧绷着的脸色松弛了下来，从这几句话里他已经看出希帕蒂亚绝对不是什么歌妓，依他看女人的毒眼早就看穿了这个胡人女子是处女的事实，这在胡人里面太少见了，尤其长得貌若天仙，身若扶柳，云烨说这个女人是算学的大家，那就不会差到哪里去，想到自己出的算学题连李黯，李佑都难不住，就决定问自己擅长的政治，军事，社会，李靖也不时插一两句，问一下西方军队的构成，房玄龄也来凑热闹，对于西方的法律体系做一个系统的了解。


希帕蒂亚也是来者不拒，云烨这时候才发现这个女人的确称得上渊博，不单只懂得算学，对于埃及的人文，地理，军事，法律，宗教，王权都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金字塔的宏伟让众人赞叹，尼罗河的丰饶让大家神往，马其顿方阵的运用让李靖，李绩等将军低头沉思自己遇到这样的敌人该如何作战，汉莫拉比法典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法律宗旨，让房玄龄等人纷纷摇头，当希帕蒂亚讲到第一代希帕蒂亚的遭遇的时候，李二甚至惋惜的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这样一位国色天香，人世间少有的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圣洁女子竟然遭受了世界上最可怕的刑罚，死无葬身之地。怒斥这是愚昧战胜文明的结果。


李承乾担忧的靠近云烨悄悄地问：“能混过去吧，这个女人确实不简单。”


云烨捞了一颗葡萄塞嘴里慢条斯理的说：“你们四个王八蛋，这是把我往坑里扔啊，还好我早有准备，要不然，一顿板子是逃不掉的，现在才发现，兄弟他娘的就是用来出卖的。”


“你是哥几个里面最聪明的，要是我们认了，后果比你认了要严重的多，你这不是想出办法来了么，知不知道，我们四个刚下楼，看到我父皇坐在那里，还有那么些重臣，吓得差点尿出来，正好你不在，只好推到你身上了喽。”

第十卷 斗杀 第五节 骄傲的乞丐


“美丽的学者，你对遥远的西方有着很深刻的认知，不知道对我大唐有什么看法，有什么都可以说，朕的面前不用掩饰看法，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朕想听听外邦人士的见解。”


希帕蒂亚略一沉思就回答说：“我从荒原进入那座叫沙洲的城市的时候，为了加强我的语言能力曾经逗留了三个月，对这个城市有了一个大概的认知，大唐人给我最深刻的认识就是一贯的骄傲。请恕我拿乞丐来举例，乞丐大唐也有，世界上所有的城市里都有这样的人群，他们都会向所有人乞讨，但是大唐的乞丐很奇怪，他们乞讨的对象只会是唐人，我看到一个瘦弱的人在路边乞讨，唐人给他半块饼就会非常的感激，见他衣衫破旧，我给了他几文钱，他却看都没看，还向我吐口水，当时我很委屈，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直到今天晚上和这位侯爵先生谈话，才找到原因。


我问侯爵先生，大唐人如此骄傲就不怕引来别人的憎恨么？侯爵先生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大唐从来都不是用来让人喜欢的，是用来让人敬畏的。出身于小国寡民的我从未有过这样的自豪，这或许就是一种大国，强国的心态，你们不用去讨好谁，只需要他们敬畏就好。


这些天长安来了很多的异族使节，尤其是还有凶悍的草原民族，但是看到他们在长安小官员的呵斥之下战战兢兢，我就知道自己来到了一个极度强大的国家，祝贺您，伟大的陛下，您统治着一个强大的国家。”


李二哈哈大笑，诸位将领更是哈哈大笑，就连平时脸上没表情的长孙无忌都露出欢喜的表情，房玄龄捋着胡须说：“美丽的学者，相信你现在已经是玉山书院的教授了，出于对你渊博学识的尊敬，老夫谨代表陛下邀请你参加一个月后的盛典，到时候这片土地上所有的国家都会前来朝觐，对你研习大唐的文化，政治，军事会有裨益的。”


云烨给希帕蒂亚小声介绍了房玄龄的身份，希帕蒂亚惊喜的躬身致谢，对房玄龄说：“非常的感谢您首相阁下，这样的邀请是我的无上荣光。”


看着希帕蒂亚在房玄龄的引领下逐一结识大唐的各位大佬，并且有礼有节，似乎天生就是在权贵圈子里打交道的人物，这可和刚才在窈娘发簪下瑟瑟发抖的女人完全是两个人。


拿肩膀碰碰李承乾说：“学着点啊，不要见了你爹就腿软，你看看人家，你好歹是大唐的太子殿下，该有的风范还是必须有的。”


“别说我，你还不是见了我爹就躲？有本事你在他老人家面前摆这副架子试试，早就拿大耳刮子抽了，怕我爹没什么丢人的，大唐谁不怕？你找出个例子来给我瞧瞧？”


“废话，一点不怕的早就埋土里了，我以后还是继续躲着他好点，总是拿一千大板来吓唬人，你说说，我真的犯了那么些错？需要打一千大板？”


“按照大唐律法，你挨一千大板一点都不多，想想你干的事情，有几件是合理合法的，总是在钻律法的漏洞，估计我爹早就想狠狠的揍你一顿了，到时候离我远些，不要连累我。”


长孙冲凑过来说：“这女人不错，我准备弄回家养着，你们看怎么样？”


“狗屁，我还想弄回家养着呢，到时候就看各自的手段了。”


长孙冲挺挺胸骄傲地说：“坏人，说道勾引女人呢，你大概还不是哥哥我的对手吧，哥哥我自幼熟读五经，又在书院补齐了天文地理，对这种胡子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你总不能掏出一堆银子来把这个女人诱惑回家吧。”


“你会的，我有什么不会，就算是比你差一点，可是哥哥我的骑射功夫是你能比的，美女配英雄古之亦然，这回在荒原上哥哥我千里追杀高昌太子，多有英雄劲，你总不能告诉美女你砍了一大堆的人头这件事吧，明就去书院找美女谈学问，先熟悉一下。”


对于这两个精虫上脑的家伙，云烨彻底没话说了，拉着李承乾钻到人堆里给叔伯们请安，至于希帕蒂亚从不嫁人这回事没必要告诉两个傻蛋。


皇帝在妓院里说出去不好听，总留在这里，不知道燕来楼的嫖客明天会有多少不举的，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去了街尾的酔风楼，云家有一半的股份，可是云烨还一次没去过。


希帕蒂亚被皇帝安排进了驿馆，作为皇帝的客人，有这个资格，高高兴兴的送别了皇帝，只是对云烨伸出了三根白皙的手指。


“那个女人不会是邀请你三更天去她房里吧？”眼睛从没离开过希帕蒂亚的李怀仁和长孙冲立刻就狐疑的问云烨，程处默，李承乾也是一副好奇的模样，从来没有人这样香艳的邀请过他们。


“说实话，我也很想三更天爬进她的屋子，尝尝胡人女子有什么不同，可是那三根手指的意思不是啊，为了救你们四个混蛋，我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她的薪水加三成，还要给她一栋独门独院的小楼，刚才她是在提醒我不要忘了加薪的事情。”


拍走了几乎点在鼻子上的两根手指，云烨恼火的给他们解释，精虫上脑的人没多少理智可言。


半信半疑的四个人瞅了云烨一遍，这才跟着队伍进了酔风楼。


和老家伙们喝酒是这个天底下最无趣的事情，他们喝酒，你得站在一边伺候，原因就是今日喝酒不论君臣，不论官职，只序齿！


论官职云烨还有一个座位可以坐，可是一序齿就完蛋了，一屋子里他和李承乾最小，于是，一个捧酒坛子，一个拿木勺子，给老家伙们倒酒，长孙冲被弄去敲鼓，李怀仁弄去捡花，至于程处默蹲在一个瓷瓶子跟前给老家伙们计算把箭往瓶子里扔的分数。


天气依然炎热，房顶的风帘不停地晃动，躲在屋子外面的两个扯帘子的人很辛苦，尉迟恭永远是一副霸道的模样，见云烨在他的酒碗里只放了一个冰鱼，很不满意，从盆子里抓了一把塞嘴里嚼得咔嚓咔嚓的，还大声的问云烨嫖妓的时候为何不喊上他的傻儿子。


“尉迟兄即将远行，到时候当然会有送别的晚宴，但是这时候不适合，您从延州守备归来，父子相聚的时日不多了，怎能在这时候叫他出来胡闹。”


一句话说的尉迟恭有些愣神，他对尉迟宝林很是疼爱，这次儿子去地方上当官，的确有些放心不下。


“宝林的性子直，你们多帮帮他，这孩子对自己当不了将军不高兴，其实也没什么，老子当了一辈子的将军落下了一身的病，老秦要不是你看着估计也没几年活头，李靖的腿听说已经出了毛病，日薄西山啊，都开始走下坡路了。只盼着你们兄弟几个将来相互扶持着把自己的路走完，老夫在这里先谢过了。”


老家伙倔强了一辈子，平生从不服人，现在为了子孙不得不低头求人，再坚强的人也有软肋。


“伯伯小看宝林了，您以为宝林在书院里就整天无所事事？他的课业之繁杂是您无法想象的，农事，历法，商事，律法，还有面对各种灾害的应对之策，书院里做过地方官的可不是一位两位，公文，奏折，人情世故，那一样他不需要学习，宝林虽然不聪明，但是毅力方面可是书院出了名的，别人背诵三遍就能记住文章，他需要六遍十遍，付出的多，得到的也多，好多回小侄半夜巡视寝室的时候，他还在苦读。


您以为李纲先生喜欢宝林是没有原因的溺爱么？所以啊，伯伯，宝林远比你想象的强大，京城筑桥，修路也是他的课业，他甚至带着一支云家商队去和塞外的商人交易，没人帮他，还不是赚了大笔的钱财回来，我还指望他在河北给我挖开一道运河，好让我的船队从河北就能直入京师。”


尉迟恭的眼睛亮的吓人抓住云烨的手问：“这些事宝林能做？”


“除了他，我想不出第二个人选，长孙冲聪明，可是吃不了苦，李怀仁也不差，但是性子一起来就会胡搞，处默除了当兵，干不了别的，这是我程伯伯求了陛下好多回才答应的，如今宝林他们正在加紧建构模型，估计已经完成了八成，您闲暇时去书院看看他们的成果就会放心了，朝中有您在，小侄不相信谁能阻止宝林建此功业。”


尉迟恭端起酒碗一饮而尽，一字一句地说：“谁敢阻挡我儿子立功，就是老子的生死大敌，小子，宝林成功以后，老夫带着他去你书院叩谢李纲先生。我父子一同叩谢大恩！”


放下心事的尉迟恭顿时开心起来，大声的吆喝着和老兄弟们拼酒，而且来者不拒，李二都没放过。看他快活的样子，李二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他太了解这个自己一手弄回来的降将了，这是在真的高兴。


他知道尉迟恭在为什么闹心，现在见他想开了，自己也少了麻烦，喝酒的兴致也就越发的高涨，忙活的云烨都来不及倒酒。


几个文官受不了这种喝法，老王珪手往桌子上一拍，大声说：“太欺负人了，老夫认为我们现在开始赋诗喝酒！”

第十卷 斗杀 第六节 杀猪般作诗


李靖大笑着说：“老王，喝不了酒就说，拿自己的看家本事算怎么回事。”


王珪反嘴回敬：“老夫五个人是斯文人，你们拿野人喝酒的法子来灌老夫，难道就不许老夫用斯文人的法子回敬，说好了赋诗，一人一首，赋不了的喝酒。”


李二坐在主位上看他们互相攻击，自己揪了俩葡萄慢慢品尝，赋诗也好，斗酒也罢，对他来说都不算是事，柴绍也安坐不动，他也是文武兼修，早年间浪荡长安的时候，是出了名的浪子班头。


李靖不怕，他也算得上是文辞斐然，可怜李绩出身响马，没有赋诗的本事，见到拿着鼓槌傻笑的长孙冲，立刻就揪过来按在自己身边准备拿他当枪手。


长孙无忌郁闷的问李绩：“你抓着我儿子干什么，要帮他也该帮我。”


“长孙，这话就不对了，你挤到文官那里去了，那是你的事，你儿子却是老夫麾下的校尉，主帅有难，他这个当校尉的就不该来顶缸？”


对于他的无赖手段，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更是嗤之以鼻，李绩干事情从来都是另辟蹊径，不走正道，嫁个闺女都要请皇后帮忙，给自己脸上涂金。


“小子，一会赋诗，我和你秦伯伯，牛伯伯，尉迟伯伯的那份你就代劳了，不用念得有多好，混过去就行。”


程咬金早早就给云烨安排了任务，至于李承乾已经被李孝恭，李道宗弄走了，李怀仁为此又挨了两脚，赋诗对他来说难度太大。


王珪也不在乎，几个小子而已，自己和房玄龄，杜如晦都是诗文大家，长孙无忌，柴绍也不是泛泛之辈，对面的人除了李靖算的上一号人物，余者不足以论，云烨算学高绝，诗文一道却是弱项，没听他作过什么出名的诗歌，长孙冲倒是小有薄名，但是对上他老子，就不信能翻出手掌心。


皇帝是当然的裁判，这让他很不满，有些失落，他很喜欢在宴会上赋诗，可是身份总是一个制约，每回饮宴，他都是万年裁判。


以李二的性子来说不满就会刁难人，自己没份，玩的不尽兴，就要其他人也不能尽兴，张嘴就把规矩定了下来，既然是赋诗，那就要中规中矩，要符合诗歌的格律，不能再像上回程咬金念得那首，哎呀我的妈，好大一树杈，之类的胡说八道，必须有意味才好。


规矩一出武将们叫苦连天，他们以前就是靠着一个大树杈之类的顺口溜来混的，陛下这是赤裸裸的偏袒文官。


“小子，有没有问题，陛下把难度拔高了不少，看样子不好混啊。”程咬金忧心忡忡的问云烨，他也知道诗文不是云烨的长处，但是武将丢人可以，绝对不能怯战，死也要咬下敌人三两肉来是大唐军人的传统。


“伯伯放心，小意思，您以前做的那首诗就不错。”


“胡说八道，那是老夫被逼急了，胡说的，完了，小子，你连老夫的诗都喜欢，这场诗赋比赛八成要输。”牛进达，秦琼，尉迟恭也觉得不妙。


“伯伯，他们做的诗文只是文字游戏罢了，把一些字排来排去就好，真正的大家作诗都是有感而发，将自己的灵魂，肉体融入其中，可谓精气神一样都不可或缺，这样出来的诗歌要嘛悲愤，要嘛慷慨，要嘛豪情万丈，要嘛忧国忧民，大格局才能现大气魄，拷问灵魂才能发人深省，余者只是堆砌文字而已，那里算得上什么诗。”


听云烨吹得厉害，程咬金等人终于放下心事，可是这番话却让坐在一边偷听到的王珪七窍生烟，大叫着说：“气煞老夫也，小子，竟然敢胡吹大气藐视先贤，今日你若不能给老夫堆砌出几首合辙押韵的文字来，老夫明日就打上玉山，看你还有何面目教授子弟。”


痛斥完云烨，还添油加醋的把刚才云烨对大家所做诗赋的评论又说了一遍，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柴绍的脸顿时就黑了，一起痛斥云烨不知天高地厚，将天下文华说的如此不堪，要他做个交代。


云烨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贞观年间出过什么著名的诗歌，李二存留的两首诗还是因为他是皇帝，史学家给他留了点面子才录上去的，至于其他人的，实在是没听说过。


“小子好大的口气，合辙押韵这是新的韵律，是我大唐初年才有的东西，你既然说的慷慨，那就给朕念出一首来好的来，否则，王卿打上玉山朕是不会管的。”


云烨起身给王珪行了一礼说：“小子刚才说的孟浪了，还请老先生原谅。”王珪的脸色才松下来就听云烨又说：“小子是学算学的，发现这天下间的事情都可以有据可循，诗文也不例外，用算学的排列法，的确能堆出好些个合辙押韵的诗歌来。有的还很优美，比如我程伯伯念得那两句诗就很美。”


王珪几乎要吐血了，用算学的排列来做诗？欺人太甚啊。


李二安抚了一下要暴走的老王珪，咬着牙对云烨说：“好好，你就给朕解释一下你程伯伯咏枯树叉子的名作，哎呀我的妈，好大一树杈，这两句美在何处？”


武将们都很担忧的看着云烨，连他们都没看出这两句那里好，就纯粹是一句大白话。


走到场子中间，云烨作了一个罗圈揖，笑着说：“诸位长辈，您们当时太心急，我程伯伯还有两句没念出来，只要连起来，就是一首绝妙的好诗绝对合辙押韵。”


“快念，老夫等着明日去玉山找李纲算账。”


“哎呀我的妈，好大一树杈，春来苔是叶，冬来雪是花。”云烨才念完，武将们顿时连声叫好，就连李二都不得不承认的确算得上是一首好诗，前两句直白，后两句立刻就把枯树的形态描绘的栩栩如生，没有大才，做不出这样的诗。


随时做好爆发的王珪呆住了，诗歌还可以这样做？这算什么？不对，是早就做好的，说不定程咬金找人想挽回面子，找的大家给续的，必须现场命题。


挥手止住了武将的喧闹，尤其是程咬金，早就给旁人说老子当初就是这样想的，是你们不给老夫出彩的机会。见到王珪想要大家安静，越发笑的起劲。


等众人笑闹结束，王珪说：“云小子，你如果再念出一首关于雪的诗来，老夫才会信服。谁知道这首诗是不是程知节找你书院的大儒做的。”


云烨笑着说：“凑字而已，简单，短时间字就不讲究了，合辙押韵就好，想要好诗回去拿着书院排列好的印书用的韵脚挑些好字回来就是，您听好了，天地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完了，千年文华，毁于一旦！”王珪一屁股坐回位子上惨叫一声，这首诗的确不算什么诗，偏偏在韵脚上无懈可击。


“烨子，你说我们回去之后，只要把所有的字韵脚分开，然后再分门别类，最后想要赋什么诗，把那些字组来组去，最后组通顺了，就成了诗？”


“好诗大概是拼不出来，但是应付酒宴足矣。”


听到云烨和李怀仁一唱一和的说话，王珪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在事实面前由不得不承认，一瞬间就急的满头大汗。


“原来写诗是这么回事，老王，老房，你们也太不地道了，早点告诉兄弟不就完了，让我们出了多年的丑，实在是不够朋友啊。”


李绩总算逮着话题，阴阳怪气的讽刺文官，李二忽然一拍案子大声说：“小子，差点被你蒙混过去，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再者‘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如果你简单的把赋诗称之为堆砌文字，也太小看天下士子了，有本事，你当堂堆砌出一首佳作，才算是能做跟脚，再说你的谬论不迟，就以面前的美酒为题，小子，朕等着你给朕一个意外。”


看着面前琥珀色的美酒，云烨忽然觉得李二的题目也不是太难，于是问侍者：“这是什么酒？”


侍者小声的回答：“回侯爷，这是兰陵美酒。”云烨点点头，要来一张大纸，开头写下了兰陵美酒四个字回头又问侍者：“这个酒泡了什么？”


“回侯爷，泡了郁金草，所以味道芬芳。”云烨点点头，又在上面加了郁金香三个字。写完之后跑到李二的面前看看他的酒碗，别人是瓷杯，只有他一个人用的是玉碗，仔细看了一会，又回到纸张面前写下了，玉碗两字，挠挠头又加了‘装满琥珀色’五个字，这五个字一出，王珪顿时嗤之以鼻。


长孙冲一个劲的对云烨小声说韵脚不对，云烨想了一下，又把色字改成光字，想了想又把装满改成盛来，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薛万仞笑着对柴绍说：“上回咱们在草原喝酒，我都喝的连帐房都找不到了，这种甜丝丝的酒，没有云家的酒好喝。”


云烨好像有了神助，一口气写下了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家乡。写完，就把笔放下，清清嗓子大声念道：“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李二把这首诗念了好几遍，长叹一口气，觉得赋诗很没意思，一件风雅的事情，被云烨宛如杀猪一般，掏肠子掏肺东拼西凑之下就弄出一首绝美的诗，原来诗歌这个样子也能做出来，全无意境。


王珪泪流满面，房玄龄，杜如晦面色铁青，长孙无忌面色阴晴不定，看云烨的神色愈发的狐疑。

第十卷 斗杀 第七节 乐极生悲


王珪赋诗的要求无疾而终，武将们喝酒喝得更加热烈，云烨，李承乾需要抱着酒坛子到处跑，明明酒楼里就有侍者，李二偏偏要让几个年轻人做这些事。


薛万仞趁机抓住云烨说：“兄弟，你也给俺作一首呗，陛下把妹子嫁给了我，听说是一个喜欢诗的，要好听的。最后如果说是哥哥我做的，就感激不尽。”


长孙无忌听到薛万仞的要求，就蹲在旁边看云烨到底是怎么捣鼓出一首好诗的，他还是不相信这样子就能做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几千年也没见传下了来几篇佳作，如果真的用拼凑的就行，还学什么呀，书院里面排字的工匠就是作诗的大家。


四处看看，发现李二正在和李靖窃窃私语，老程在教训儿子，李怀仁无聊的靠在柱子上挖鼻孔，眼睁睁的看见他把鼻屎随手一弹，就不知道那里去了，今晚的筵席，打死云烨，也不会再吃一口。


“老薛，我们是兄弟，这点小忙一定要帮的，你前阵子在哪驻守来着？我们就写边关的诗，这样丹阳公主说不定就会对你青睐有加，只不过诗写完曲江上的画舫酒宴可不能少。”


“这是自然，如果你来给哥哥我做傧相，一年的酒宴，哥哥我全包了。”这混蛋明显的不是傻子，现在长安的女人对男人下手又狠又毒，那个做傧相的不是鼻青脸肿的，骗傻子呢？李承乾的傧相都不做。自己得罪了好几个公主，这要是敢去，小命都不保。


“美得你，找个皮糙肉厚的去挨打，我不去，帮你作诗已经是极限了。”


见云烨不上当，薛万彻只好没好气的说：“那好吧，也不知道谁带的头，以前别人讨娘子可没有这样受罪的。咱们就写凉州的句子。”


“你到过凉州，我可没有经历过，快说说都有些什么，早点给你凑活完，我也歇会。”


“凉州除了沙子还有什么，风一吹能飞到云彩上去，就那么一座孤零零的城池，四周都是黑乎乎的高山，马都爬不上去，你看着凑。”


“那就黄沙远上白云间，一座孤城四面山，你看如何？”云烨看到长孙无忌在偷看，王珪也竖长了耳朵在偷听，故意写错了几个字。


“好好，一听就是一首好诗。”听着薛万彻一个粗人在夸赞白话一样的诗，长孙无忌实在是受不了了插嘴说：“老夫认为一座改成一片好些，四面山，改成千仞山更有气派。”


薛万彻大笑着说：“千仞山果然比四面山好些，我们为何不干脆写万仞山，万仞可比千仞多了十倍。”


云烨翘着大拇指夸赞一些，迅速改成了一片孤城万仞山，长孙无忌也不得不承认薛万彻信口胡诌的话，果然很有气势，不过气势写到了极致，就看这两个斯文败类如何兜回来。


“老薛，气势是足够了，可是我们也没办法往下写了，再写十万仞就把这首诗给毁了，所以写点别的，你们在军中都做些什么？”


“我一般就是练武，喝酒，军卒们有时候把笛子吹得乌拉乌拉的响，惹怒了老子，就拿柳条枝子抽，抽几下子就好了，你不知道，凉州的柳条子又坚又韧，老百姓拿它编背篓，抽起人来很得劲，那的柳树发芽晚，那东西能用半年，一发芽子就变得脆了，不好使。”


“挨揍的军卒就不怨你？”


“怨个屁，再怨老子还揍他。”薛万彻豪气干云的喝了一大碗酒，拉着云烨讲述带兵之道，当将军说来也简单，一个威字就说尽了一切，军中全是杀才，你要是软，他就硬，总之带兵就一个字“揍”两个字“狠揍”揍到他服服帖帖就好，这样他就会把怒火发泄在敌人头上，打起仗来才能勇往直前。


虽然云烨认为这么干，挨暗箭的机会多过鼓励军心的作用，但是为了凑诗句，挑着大拇指夸赞一下，还抱拳说声受教，然后就在纸上写了，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铁门关。


才写完，后脑勺就挨了一巴掌，老程怒气冲冲的说：“胡说什么，铁门关在焉耆，该是玉门关才是，就这样的还当统领，丢人啊。”


云烨赶紧把铁门关改成玉门关，程咬金这才作罢，长孙无忌脸色灰白的坐回座位一言不发，看样子被打击的够呛。


“云烨，你们又拼凑出了什么东西，拿来给朕看看。”发现有纷争，李二停止了和李靖的交谈，见云烨和薛万彻程咬金等人又在拼凑词句，好奇之下，就要过来看看。


纸上乱七八糟的涂满了黑疙瘩，皱着眉头念了出来：“黄沙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好诗，好气魄。”


薛万彻赶紧凑上去对李二说：“陛下，这万仞山可是微臣想出来的，前面的一片这两字是长孙的哈哈哈。”


程咬金也端着酒碗说：“玉门关这三字可是老臣贡献的。”说完就和尉迟恭干了一碗。


李二咬着牙接着读：“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薛万彻，你也知道《折杨柳》？”


“知道，微臣就是折了杨柳打那些吹笛子的军士，打到他们不敢怨为止。”


“羌笛何须怨杨柳，这句诗是这个意思？”李二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云烨，薛万彻，程咬金一起点头，就连苦笑的长孙无忌也点头承认，对皇帝说：“陛下，这首诗的意思是，沙子飞上了天，孤零零的城池周围全是高山，吹笛子的士兵扰人清梦，所以被杨柳枝子抽到不敢埋怨，春风到不了玉门关，又坚又韧的杨柳枝子可以一直当鞭子抽人。陛下，不要多想，它的本意就是这些，和曲子意境没有关系。”


老王珪喝了一大碗酒，掩面哀泣，房玄龄，杜如晦呆若木鸡，李二把那张纸撕了个粉碎，再踏上两脚，然后一脚踹翻了桌子，对断鸿说：“起驾回宫。”


武将们把皇帝还有文臣送出去，然后又回到酒楼，准备好笔墨，开始写自己的诗歌……


回到宫里的李二依然烦躁不堪，自己引以为傲的诗才比不上几个莽汉，这让自尊心极度高傲的李二那里受得了。


多美的诗啊，《凉州词》黄沙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前两句写在大漠高山环抱下的城池是多么的雄伟壮丽，让人心中豪气顿生，后两句哀怨缠绵，讲述将士们吹着《折杨柳》在怀念自己的故乡，荒凉与雄浑，哀怨与怀念，交织缠绵，情景交融，绝对是少有的佳作，就算日后成为绝世华章他也毫不奇怪，可是一想到长孙无忌给自己的解释，他就有一种呕吐的感觉。


用镇纸刷平纸面，蘸满了浓墨，在纸上重新誊抄了一遍，他写的一手好飞白，诗是好诗，字是好字，两者相得益彰，只是每看一眼，心里就多一些失落。


“呀，这首诗是陛下作的？气势雄浑，又婉转百回，好诗啊，好诗啊，陛下堪称诗文宗师，妾身这就把这幅字裱起来，收藏进宝库。”


长孙穿着纱衣，黛青色的胸抹子若隐若现，平日里只要长孙穿成这个样子，两个人就会很快去后宫安寝。


今日，李二却没有半点欲念，坐在案子后面看着长孙说：“如果朕告诉你这首诗其实狗屁不通，只是堆砌的结果，皇后，你信吗？”


正准备把字收起来的长孙愣了一下，接着又笑了，掩着嘴对李二说：“陛下又骗妾身，谁有这本事堆砌出这样的文字，有本事再堆出一首给妾身看看。”


李二叹了口气，拿起笔又在纸上写下了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家乡。写完之后，把纸推给长孙，自己坐在椅子上生闷气。


“谁干的？”长孙的声音立刻就尖了起来，怒气冲冲的问李二。


“云烨执笔，程咬金，薛万彻，无忌也凑了几个字，就成了这幅模样，日后谁再敢在朕的面前炫耀诗文，就给朕乱棍打出去，朕现在怀疑，上古的那些美文，是不是也是这样子弄出来的，如果是真的，千年文华就是一个大笑话。”


听李二说完事情的经过，长孙发现云烨的影子总在事件中间晃悠，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端起一碗粥放到李二的面前说：“陛下，放心，这些诗文绝对是好诗，不会是什么堆砌的结果，是实打实的上乘佳作，妾身敢肯定，这是云烨在搞鬼。


您忘记了他有一门学问就是专门研究怎么和人说话的，程咬金，薛万彻就算是念三十年的书，也做不出这样的诗，当世只有一个人能做出来，那就是云烨的神仙师父，陛下怎么忘记您手里还有一篇《阿旁宫赋》有这篇奇文垫底，妾身相信这些诗都是他那个神仙师父的作品。


哼哼，用诱导的方式让程咬金，薛万彻沿着自己安排的路径说话，自己再装模作样一番，给陛下添堵，一定是这样，您今天又处罚他了？”


李二匆匆忙忙的从装卷轴的文海里取出一个卷轴，打开看了一眼，把卷轴放下，对长孙说：“这个小王八蛋的一千板子，朕是打定了。”

第十卷 斗杀 第八节 女人喜欢女人？


皇帝走后，武将们最多拼凑出几首打油诗，但是就这样的诗，也让他们喜笑颜开，自以为打开了一扇学识的大门，当早晨开市的鼓声响起的时候，狂饮了一夜的将军们才摇摇晃晃的准备回家，云家的马车也来接云烨，刘进宝奇诡的笑容，让云烨很是生气，但是自己太累了，顾不上和他较劲，一头钻进马车大睡起来。


迷迷糊糊中回到家，趴在床上，踢掉鞋子，蛆一样的拱进床里面，准备睡到明天再说。辛月，那日暮像两个贼偷悄悄地进了门，辛月把丈夫的鞋子收拢起来放在床边，趴在他身上小狗一样的嗅来嗅去，可能没有闻到应该闻到的东西，又换上那日暮来闻，那日暮也没闻到，除了熏人的酒臭没有其他味道。


给丈夫盖上毯子，又悄悄地出了门，转过屋角，那日暮就没好气的说：“几个孩子瞎胡说，夫君才不会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那日暮多美啊，不来找我，干嘛去找那些丑女人。”


辛月学着云烨背着手来回踱步，走了两趟狐疑地说：“小武或许会说谎，莳莳可不会，听见他们说去青楼，那就是一定去了，可是刘进宝说夫君在咱家酒楼里陪着老辈们喝了一夜的酒，身上也没有胭脂气，看来是几个孩子听错了，把酒楼听成了青楼。”


那日暮很狗腿的点头，认为姐姐说的没错，正准备回自己房间看女儿，却听辛月咬着牙说：“你真的很美吗？难道我就是个丑八怪？”


辛月一向都是小心眼，那日暮回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快走几步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这时候的辛月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家里还有一大堆事等着处理，没工夫找那日暮的晦气，今天的天气好，库房里的皮衣都要拿出来晒一下，免得受潮，有些铜钱也生了绿锈，在药水里泡一下也是必须做的，找丫鬟把银饼子也该用刷子好好刷刷，黑不溜秋的看着就不舒坦。


内院是她的天下，她一直很享受当主宰的感觉，一屋子女人，除了老奶奶，剩下的都不得靠自己管理？润娘的嫁妆里的那些蜀绣都该见见光了，晒红妆吗，今天看起来是个好日子，将来家里的丫头们一个个都出嫁了，院子也该空了，花园太小，没有郡主家的大，都种满了花，虽说五颜六色的好看，香水也是家里的大进项，可这里是家，不是作坊，再有些年夫君也该升一升了，郡公就不指望了，做个县公还是很有可能的，花园子必须要修，水池子，锦鲤，刻几个兽头挂泉眼上，看着都气派，不像现在，到处是蜜蜂飞来飞去的招人厌。


见奶奶进了佛堂，小的被乳娘带上了树屋，辛月开始趾高气扬的在院子里发号施令，账房带着几个库管进进出出的搬钱，调配药水，丫鬟们把家里收起来的冬衣全部拿出来，挂在绳子上拿藤条拍子抽，自己坐在摇椅上喝着茶，东看看，西看看，不让小丫他们进来，只要那几个调皮蛋进来，家里就别想干成什么事。


姑姑婶婶姐姐们把自己房里的东西也拿出来，在自己丫鬟的帮助下一样样整理好晒一晒，然后再收回去，打麻将才是一天里最重要的事情。


内院就一个外人，那就是称心，院子里的女人没人拿他当男人看，再说了，他也不是男人，一天到晚穿的花花绿绿，拈着兰花指绣花，见了鬼了，满院子的女人没一个比他绣的好看，夫君说过，这世上各行最出类拔萃的都是男人，最好的厨子是男人，最好的裁缝是男人，胭脂花粉做的最好的还是男人，女人就剩下生孩子这一个用处了，自家夫君就是，做饭，缝衣，样样精通，样样都是好手，要嘛不干，干起来自己这些女人拍马都赶不上。


慵懒的呻吟一声，嫁给夫君这样的男人真不知是上辈子积了什么德，只要在家，自己就懒懒的一点都不想动弹，家业一点点变得壮大，孩子也在一天天长高，昨天已经能完整的喊自己娘了，想起这些，心里就舒坦，最好这样的日子永远没个尽头。


希帕蒂亚来了，辛月的好梦就醒了，看到希帕蒂亚那副精致的面容，亚麻色的头发，猫眼石一样的眼睛，玲珑有致的身材，辛月怎么看怎么讨厌，屁股那么大，还那么圆，胸口堆起老高，也不知道遮掩一下，实在是不知羞耻。


“云侯答应给我一栋小楼，我是来接受的，对了，还有，马车我也很需要，就请他一起给我置办好，我要的小楼必须能住得下我们所有的人，仆人就不需要了，但是我小楼里的蔬菜米粮的采购必须由你们负责，我喜欢清静，除了云侯，你们其他的人就不要来打扰我了。我需要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否则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希帕蒂亚的话说的很直接，既然云烨看中自己的学识，那么给自己提供一些必要的便利，这是天经地义的，其他人的想法无关紧要，自己委屈了这么久，也该扬眉吐气一下。


辛月的脸黑的像木炭，口中没有说其他的，但是心里却在咆哮：“凭什么，就凭你磨盘一样的屁股？我才是家里的正妻，你一个歌妓在我家里就敢颐指气使的命令我？”


喝了一口茶压下了怒火，对希帕蒂亚说：“这些事情拙夫还没有对我说起过，至于怎么办需要我丈夫睡醒之后才能决定。”


“天啊，作为一个学者，怎么能够如此的扼杀自己的生命，把宝贵的时间用在过多的睡眠上，这是对他自己的不负责任。”


辛月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你是什么身份，敢这样说我夫君，你一个胡女，大鸣大放的白日登门，已是不知羞耻，居然敢在我的家里说这些混账话，好大的胆子，来人，把她给我轰出去。”


立刻就有五大三粗的老妈子准备把希帕蒂亚扔出去，被她的随从给拦住了，希帕蒂亚稍微回想一下前因后果，立刻就知道哪里出错了，推开那些随从，对辛月说：“夫人，原谅我的冒昧，我想我们之间有误会，我可不是什么歌妓，我是书院的客座教授，刚才跟您说的啊些要求可是我的薪水哟。


另外，我还是皇帝陛下邀请的观礼嘉宾，我叫希帕蒂亚，来自遥远的埃及。”


辛月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确是这样，长安城里没有那个胡姬感这样对一个诰命夫人说话，敢这么说的，除非她是重要的客人。


让老妈子退下，辛月站起来对希帕蒂亚施礼说：“刚才是我鲁莽了，没想到您是重要的客人，拙夫没有对我说明，还请不要见怪。”


希帕蒂亚捂着嘴笑了，拉着辛月的手说：“美丽的夫人，您是我进入唐国之后见到的最美丽的人，您应该对自己的容貌有信心，而我，希帕蒂亚，在两百年前就已经嫁给了真理，八代希帕蒂亚没有一个结婚的，我们只是对学问感性趣，男人对我们来说，不是必需品，所以您不必担心我会爱上侯爵，我对他脑子里的学识，比对他本人更感兴趣。”


辛月这才真正的放下心来，这个女人是不嫁人的，那么，对自己就没有威胁，书院的老师都是大学问人，夫君对他们每个人都很尊敬，这个胡子女人既然能当书院的教授，就一定有两把刷子，对于学问，大唐从来都是尊敬的，不管你的屁股大不大。


告了一声罪，回到卧房，见丈夫睁开眼睛看房顶似乎刚刚醒过来，才要告诉他有客人来访，却被云烨拽到床上，三两下就把胸围子给解开了，刚睡醒的男人火气总是很大。


任由他的手在自己身上使坏，嘴里却说：“有一个胡子女人找你，来讨债的。”对于丈夫的表现辛月很满意，现在猴急，就说明昨晚没有胡来，是真的喝了一晚上的酒。


“晦气，那个臭女人怎么偏偏这时候来，晚点来会死啊。”云烨嘴里嘀咕着，把头从妻子的胸前抬起来，气急败坏的整理好衣服，准备去见希帕蒂亚。


辛月系好胸围子，笑嘻嘻的说：“还是外面的女人会勾引人，让夫君火气这么大，现在可不放心让你和那个大屁股女人在一起。”


“如果她不叫希帕蒂亚，我说不定会有兴趣，但是叫了这个名字，这个女人和男人就没了区别，说实话我更担心你和她在一起，这种控制欲望强烈的女人，说不定对女人的兴趣，要比对男人还要大。”


“夫君胡说那吧，哪有女人会喜欢女人的。”辛月不认为这种事情会发生。


“看看称心就知道，有些男人会喜欢男人，凭什么就不会有女人喜欢女人，你是少见多怪了，总之以后离她远点，我发现她对自己的婢女不是一般的好。”


辛月打个冷战，努力的把一些龌龊的画面从脑子里甩出去，紧紧跟在云烨后面去前厅见那个胡子女人。

第十卷 斗杀 第九节 大门难进


希帕蒂亚对贵族房间的布置很感兴趣，待在大厅里等待的时候，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开始苦涩的味道她并不喜欢，可是茶叶的回甘，却让她有些欢喜。


端着茶碗在厅堂里转悠，中堂上那一幅巨大的猛虎上山图，最是引人注目，这是离石先生画的，祝贺云烨平安归来，但愿他将来走上坡路。


其实上山虎云烨不喜欢，肚子鼓鼓的没一点凶恶的气势，不如下山虎饿着肚子四处觅食目露凶光，择人而噬的兽中之王气派。


没画成猫就不错了，这是离石的原话，肉不拉几的性子，拿在手里搓几下一会像猪，一会像狗，一会居然像毒蛇，最后总能搓出一个带笑脸的四不像，为了画好老虎，离石可是跑到山里抓了好几头老虎，大老虎野性难驯，被他做了虎皮褥子，两只小老虎如今养在家里说是给自己的孩子当宠物。


东方写实的画派，让希帕蒂亚大为赞赏，现在的埃及，偶尔还有几场人兽大战，奴隶贩子们为了赚钱，把这种古老的艺术形式加工了一下，变成女人斗兽，谁家有不要的女奴，或者被捉奸在床的女人，就会被送进去，特意穿上女式铠甲，拿着刀剑，只要把斗兽场里的狮子干掉，就能活下来，还能有好大的一笔钱。


奴隶贩子们都是很守信用的人，说给钱就给钱，绝对不会赖账，不过从来没有那个人领到过这笔钱，倒是狮子每回都悠闲地从嘴里吐出骨头，打个饱嗝，继续等待下一个猛士的到来……


希帕蒂亚如果不来东方，很有可能需要去和狮子打架，所以现在看到威风凛凛的老虎，总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云烨桌案上的毛笔是她的大敌，她不管怎么努力都写不出漂亮的方块字，所以希帕蒂亚的鹅毛笔就成了她唯一的书写方式，不过云烨的笔筒里还有几只削得很尖的木棍，拿起来，在铺好的生宣上写了几笔，不好用，很容易捅破纸张，摇摇头，又放了下来。


书架上的书，对她来说用处并不大，满篇艰涩古怪的文字，还不是才能流利谈话的希帕蒂亚能够理解的，所以，她强忍着不去看。


“有些书你还是能看懂的，就像我可以看懂你们祖师的手稿一样，数学有很强的规律性，更多的是在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不是文字识别能力，给你一张切割图，相信你能自己推导出答案和规律，等你到书院，图书馆里有很多你可以看的书，现在不着急，不过，这套《算数初阶》是我写的，你可以拿去看一下，对书院的学生水平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便于你教学之用。”


云烨走到书架上，取下两本书递给了希帕蒂亚，立刻就有侍女给希帕蒂亚拿来一个牛皮的包包很小心的把书本放了进去，希帕蒂亚对东方的纸张已经不陌生了，小羊皮，小牛皮制作的书本厚重而难闻，不像这里的书籍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油墨香气，希帕蒂亚对这股味道总是闻不够。


看到希帕蒂亚深情地嗅书本的味道，云烨决定还是不告诉他书院里为了控制油墨的酸碱性，特意在里面加了一些马尿。


旺财拖着轻便的马车自己来到前院，马夫的活计很轻松，只要给旺财套好车，它自己就知道该怎么做，见云烨出来，刨着蹄子，低鸣一声，在他的身上拱两下，意思是自己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要去小路上撒欢。


看到丈夫邀请希帕蒂亚上了马车，辛月浑身就不舒服，尤其是胡子女人抬腿上车的时候浑圆的屁股更加的丰满，这让她心里升起了浓浓的担忧。


石板小路上的景色让年轻的女学者赞叹不已，不时地撩开那些柔软的柳树枝条，对将要看到的学院很是期待。她的随从已经被云家的管事带去了她的住所，只有一个小小的少女跟在她的身边。


转过山脚，一个巨大的山谷呈现在眼前，白色的瀑布在轰鸣，一架水车在顽强的旋转，叶轮被水流冲击的不停转动，巨大的旋转架子上，无数个竹筒接连不断的把清水送到高高的木槽里，木槽蜿蜒着一直延伸到远处那些美丽的建筑里。


女人对于美丽的事物从来没有什么抵抗力。看到碧瓦红墙的别墅，攥着云烨的胳膊问：“慷慨的侯爵阁下，我是不是也能住到那些美丽的建筑里去，如果你能满足我的愿望，我可以给一个追求我的机会哟。”


“骗鬼去吧，希帕蒂亚会嫁人？还给我一个追求的机会，我就是追到八十岁，估计机会还是机会，从你抓着我的袖角来看，你对男人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好感，我这样优秀的男人你都在忍耐，别的男人估计到死都不会让你多看一眼。不过你放心，你住的地方在十九号楼，上下三层，里面有盥洗间，水自己流淌到你的屋顶，使用起来很方便，你如果自己不愿意做饭，算了，你们的饭食就不是给人吃的，像猪食，豆子吃多了还放屁，你还是在书院的食堂吃吧，见识一下华夏的美食也不错。”


“胡说八道，埃及的美食你见过没有，煮苹果，奶油汤，烤羊肉，煎甘蓝，那一样不是美味，大唐的食物也不见得好吃，就是在奢侈的放香料。”


“你吃的都是大唐最穷的百姓食物，有支鸡腿啃啃就算是过年了，可怜的学者，你还没有吃午饭吧，我请你吃一顿最普通的书院午餐，小心别把舌头吃下去。”


希帕蒂亚今年也只有二十三岁，一直被自己的随从保护的很好，从来没有吃过多少苦头，依然保持着少女的娇憨性子，听云烨这么说，眼睛里还是不自觉地流露出向往的神色。


对于书院的宏伟，希帕蒂亚惊叹不已，一直说只有雅典神庙可以与之比肩，这让云烨对这个女人的劣根性多了一层认知，那就是嘴硬，还死不认错。


“雅典神庙除了几根破柱子，一些破雕像还有什么，最多就是坚固这一条可以说说，还总是被当成金库使用，你拿它来和我的书院比较，是在羞辱我，再说了，雅典神庙又不是你们埃及的，少拿来充数。”


“你对我们很熟悉啊，为什么我却从来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我是大唐的侯爵，是一支舰队的统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学院的创建者，知道你们那些琐事是应该的，你只是一个关在屋子里的小女孩，不知道也是自然。”


希帕蒂亚大怒，嘴里又开始叽里咕噜的说土话，有些晶莹的口水都喷在了云烨的脸上，云烨举起袖子遮挡，好不容易等到她平静下来，才发现旺财已经把她们拉到了书院的大门口。


“旺财啊，这是大门，咱们需要从侧门进出，怎么忘了？”云烨在旺财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万分不情愿的旺财只好继续往侧门走去。


“我昨晚跟窈娘学了一些礼仪，只有贵客才能走大门，难道我不够尊贵？为什么我作为教授不能走大门？你这是歧视，是对西方学识的不尊重，停下来，我们就从大门进去。”


云烨叹了口气，只好让旺财停下，要不然这个死女人会从马车上跳下去，自己想找苦头吃，由得她了。


云烨坐在大门前的棚子里等希帕蒂亚出来，这个时间用不了多少时间，一盏茶的时间就够了。


果然，挠着后脑勺，气急败坏的希帕蒂亚从右面进去，又从左面走了出来，回到云烨面前愤怒的说：“谁把迷宫安在了大门上，难道说里面会有一个吃人的米诺斯牛？”


“你说的那个混蛋就是我，这东西是两个人打赌之后的产物，现在迷宫是静止的，我没让他们发动机关，要不然你这会早就变成尸体，被杂役从里面拖出来埋花树底下了。”云烨很无良的嘲笑希帕蒂亚，这女人从来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学不会谦卑怎么进书院当老师，要知道李纲，玉山，元章，离石，金竹这些先生那个不是宗师，和一个女人共事，她必须有近乎完美的性格。


“有人走过去吗？我是说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云烨指指自己的鼻子：“在下就做到了，一柱香的时间，你还是算了，我不准备让你在这里露宿，这对一位女士来说是不道德的。”


“凭什么你能走进去，我却不能，这里只是一些简单的几何变化就是了，如果他们不动，我总会找到正确的路径，刚才我已经找到了一些头绪，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从大门自己走进去，对了，如果我走进去，会有什么样的礼遇？”


“书院的大钟会敲响十二下，书院的所有先生和学生都会来祝贺一个新的牛人诞生，如果你想的话，这是你打入书院圈子最快的法子。”


“那我就解开这个谜题，你给我准备些吃的，这个迷宫有点难度。”


云烨打发门口的守卫去食堂里那些吃的回来，自己躺在棚子底下的长椅上对希帕蒂亚说：“吃的马上就来，包括饮料，我先睡一觉，解不开的话就告诉我，我们从侧门进去。”

第十卷 斗杀 第十节 宽容如海


秋老虎在肆虐关中，在丝丝凉风里睡一个好觉是何等的惬意，一觉醒来，满身都是臭汗，下到东羊河里美美的洗了一个澡，穿上黄鼠拿来的换洗衣物，要了一大碗加了冰的醪糟，边喝边去书院大门看希帕蒂亚的表现。


汗水粘着头发，浑身都是土的希帕蒂亚坐在大门口往嘴里塞包子，涂了蔻丹的指甲灰蒙蒙的，再无一丝优雅可言，样子很可怜，她的小侍女努力的在给她扇风，见到云烨远远地过来，就把包子全塞到嘴里，又一次倔强的走进了大门。


跟在云烨后面端着盆子的黄鼠问：“侯爷，这个胡子女人疯了？书院的大门要是谁都能进去，就不会成为书院三难之首了。”


“什么时候有这么个说法？我怎么不知道，说说”


“书院的门，元章的文，学生的臭脚天下闻，就这三样，小的也是在店铺里听其他学生说的，其实大门好说，没事干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大门碍不着谁的事。


元章先生最近在和颜家的先生拿着龟壳在研究，说是已经认出来两字了，上回半夜时分，硬是把小的喊起来，说是要喝酒庆祝，让我婆娘给弄几个可口的菜，元章先生对鼠楼这两个字还满意，就是颜家先生认为有什么蛇鼠一窝的意思，名字晦气，为什么元章先生那样的大学问人认出两个字，就高兴成那样？小的搞不懂，总之他们喝了一宿的酒。


您也知道，现在的小子踢球就没个完，大夏天的踢完球，也不知道到河里洗洗，嫌太累，回到宿舍就睡，您想想，那屋子还能住人吗？小的琢磨着是不是再开个洗澡的地方？找几个伙计给他们伺候一下，您说有没有钱赚啊？”


“只要你的洗浴城没有女人就行，你要是敢给我弄女人进去伺候，我会打折你的腿，不是吓唬你。去掉这条你的生意还是可以做的，书院里八成都是富家子弟，你要是让他们买月票，就是一买买一个月的那种，生意一定兴隆，毕竟好几千号人呢。”


“那就卖一年的，如果可能，从进书院开始卖起，一买四年这样多好，收一次钱就好，小的认为他们不会在乎的。”


奇怪的看看黄鼠，这混蛋现在也成人精了，后世上大学的时候就有人这么干过，不少挣钱，尤其是洗澡，理发，黄鼠什么时候也去了后世？


希帕蒂亚再一次徒劳无功，只是手上的白纸多了好多的线条，小侍女扶着她回到凉棚底下，见到黄鼠盆子里的醪糟，让侍女接过来，来不及倒碗里，举着盆子就喝，喝完了用袖子擦把嘴，对云烨说：“我找到诀窍了，是哪个混蛋把立体几何用到这里了，倾斜角被做成平面，平面被弄成倾斜角，再利用人的双腿不一样长的特性，故意迷惑人。”


说完抬起脚，云烨这才发现希帕蒂亚在自己的左脚上绑了一个木片，怪不得刚才看她走路一瘸一拐的。


“全部反着走才走到一个大门跟前，上面的那些数字又是谁弄得？九个数字有多少种排列方法你不知道，这么干已经不是在考学识，而是在考体力，我搬了一下那些数字，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搬动，设计这东西的人无耻。”


“本来很轻松，后来一个聪明的学生认为，来闯迷阵的都是些闲的蛋疼的家伙，精力过于充沛导致的无意义举动，所以就把助力系统去掉了，还特意吧连杆和水池连起来，只要搬一个数字，就刚好把一桶水倒进水槽里，好浇花。”


“我现在就找我的随从来搬这些数字，最多一晚上，我就会找到规律，你等着敲钟让学院全体到大门口来迎接我吧，对了，晚上我还要吃包子，味道很好，多给一些，我家里快二十口人呢，马上找人送我去十九号小楼，我要回去洗澡，吃饭，休息！”


云烨挥挥手云家的仆役就跑了过来，按照侯爷的指令带着狼狈的希帕蒂亚去自己住的地方休息。


“侯爷，这个胡子女人本事不小啊，居然能找到门，您知道她是什么来头。”黄鼠站在云烨背后恋恋不舍得看着远去的希帕蒂亚，对她丰满的身材很感兴趣的样子。


“少做白日梦，那个女人可不是你几个钱能买来的，她马上就是书院的先生了，专门教授算学和机关术，说不定还有她们的土话，人家是陛下邀请的观礼嘉宾，收起你的色心，这才有了几个钱啊，就开始打别的女人主意了，也不怕你老婆半夜阉了你。”


“侯爷说哪去了，我就是瞅着这个胡子女人长得漂亮，多看两眼也就是了，您说咱们要学他们的土话？有这个必要么？书院里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学的。”


“不学也要学，要是都不学，将来怎么到她们那里去骗钱？咱家里的东西现在越来越多，总要找个可以售卖的地方吧。前几年琉璃多好的价钱啊，如今你家都拿来装酒，都卖成麸子价了，侯爷我看着心疼啊。”


黄鼠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觉得侯爷说的很有道理，拿一个酒杯子就能换四五匹宝马的时代的确没有了，听说高丽国因为这个事情，砍了好多权贵的脑袋。这样下去的确不是个事，学会了土话，再去骗远处的土人，说不定自家的酒盅又会值钱起来。


会到书院见到了喝茶的几位老人，云烨第一句话就是明日有一个靠自己智慧闯过迷阵的西方学者，需要大家一起去迎接。


“哦？我书院又要多一位好先生了，能闯过迷阵看样子对算学和土木机关还是有一定了解的高人，这的确需要隆重欢迎。”


李纲对于书院有新的先生加进来一向持欢迎的态度，前提是这位先生不能误人子弟，否则他就不会有什么好脸色了，老先生现在年纪大了，只是偶尔讲一两堂课，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就是被仆人推着在书院里闲逛，逛了这么久，也不见老先生有半点的烦闷。


看到学生用功就欢喜，看到学生调皮也欢喜，看到受罚的学生就心疼，好多时候都给洪城讲情，对那些孩子不要过于施压，都是难得的好孩子，多教育两回就会改过，没必要总是在书院里垒假山，上回看到暴躁的洪城拿脚踹学生，大怒的老先生被仆人推着轮椅绕着圈的追杀洪城，直到洪城被他拿拐棍抽了满头包才平息。


这样的结果就是再倔强的学生，在李纲的面前都是绝对的恭敬，书院里经常可以看到李纲一群学生围在老头子的轮椅跟前，听他讲道理，或者一大群半大的小子抬着轮椅，嘻嘻哈哈的带着老先生去看球赛，少年人里面夹杂着以为皓首老者没有半丝的违和感。


“可是新来的先生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云烨把这个重磅炸弹在老头子们的中间点燃，就想看看老头子们吃惊的表情，或许会有几个破口大骂的。


“你确定这个女子独力破了书院的迷阵？”元章先生就问了这一句，其他人面色如常，云烨这才想起来，面前的这几位比高僧还要看破红尘，对他们来说，学问才是第一位的，至于学问的载体是骷髅也好，是红粉也罢，这是末节，不用多想。


想到了这里，云烨就吧希帕蒂亚的悲剧讲给了老先生们听，听罢故事，几个老先生齐齐的叹口气，李纲拍着腿说：“学问从来就没有顺顺利利的传播下来的，有学问就会有疑问，有疑问就会有纷争，每个人对世界的认知都不一样，对事物的看法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世界上学派林立，孔子都有诛少正卯的时候，遑论其他，这孩子进了书院，你们多照顾一些吧，可怜的娃娃吃尽了苦头，既然西方容不下她，就让她在书院里好好地做学问吧，看她能不能在书院里发展出属于她的学派，西方的学识，在我大唐生根发芽，老夫乐见其成。”


书院是宽容的，正因为有李纲这样心胸宽广如海，仁德如山的长者掌舵，才不至于让书院步入歧途，这几年快速的发展，却没有留下后遗症。


元章先生作为接替李纲先生的人，自然不会小气，特意安排书院的杂役们在迷阵里挂满了灯笼，还留下几个军士替她们守卫，书院的饭堂还专门遣人过来问要不要留饭。


许敬宗从不会错过关心后进的机会，特意跑过来寒暄，虽然希帕蒂亚的美貌让他有一瞬间的分神，但是老许还是很好的展现了自己的风度，笑呵呵的和希帕蒂亚闲聊了两句，就说不打扰希帕蒂亚学者的研究，回头就隐没到黑暗里，虽然站在树背后偷看希帕蒂亚的臀部流口水有些丢人，但是从树后面走进光明里，又恢复成和蔼可亲的模样，和几个看热闹的学生一起回到书院，谈笑风生中暗自琢磨，要不要去长安市上买一个胡人的侍妾回来？

第十卷 斗杀 第十一节 美女老师


书院总是被悠扬的钟声唤醒，就算是有天大的事情也不会改变他固有的节奏，该晨跑的晨跑，该读书的读书，皇帝陛下来的时候，那些贪吃的少年嘴里的包子也没有从嘴里拿出来，筷子上插着馒头，饭盆里装满了粥，咸萝卜条子就泡在稀饭里，用嘴叼上来一条子在嘴里嚼的咯吱咯吱的，剩下半截舍不得吃完，又吐回饭盆，继续咬馒头。


这就是把自己的饭费输掉的下场，书院里从不禁止赌赛，你可以赌别人的学业超不过你，你也可以赌自己跑的最快，你哪怕赌自己比别人尿的远也没问题，但是，绝对不要有麻将，骰子，扑克这些纯粹的赌具上场，只要被抓住，垒一座假山是最轻的处罚。


看到别人吃鸡蛋，喝八宝粥，买肉包子，自己啃咸菜也必须心服口服，愿赌服输，是书院的另一条规则，这里是聪明人的游乐场，如果认为自己做不了聪明人，那就做一个老实人也好，被骗的时间长了，怎么也会涨一些见识。


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同，端着饭盆的学生都在朝着大门看，有些还不停的看掉在钟楼里的大钟，那里有一个仆役随时准备敲响那口钟。


有一个胡人美女在挑战书院的大门，听说已经闯过了迷阵，现在正在破解最后的密码锁，虽然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离书院的记录还很遥远，但是光是一个前凸后翘的美女就足以吸引这些精力过剩的小子们。更不要说这个美女还在挑战书院的第一难。


见美女不能不梳头，不洗脸，穿着脏衣服，所以今日的学生都是面貌一新，有显摆的还弄了一把折扇插在领子后面蹲在地上刨稀饭。


眼看着连杆高高的扬起，就差最后一个环节就要脱开，李纲先生坐在轮椅上笑吟吟的准备看着一个新的记录诞生，那就是女子记录，想必这样一来，对书院的那些懒散的学生会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李泰一脸不削一顾的神情，在他看来，女人唯一的作用就是繁衍后代，好女人就是长得漂亮能生养这么一条标准，其他的全是扯淡，瞎猫碰着了死耗子才打开书院的大门，什么都说明不了，自己当年可没用这么久的时间，至于公输先生的帮助被他用春秋笔法一带而过。


牛筋还绑在门框上，不知道纸包里的面粉有没有受潮，开门的一瞬间立刻就会有面粉砸过去，李泰专门是来看一个嚎啕大哭的弱女子的，不是来看什么算学奇才的，世界上哪来那么些奇才，云烨一人李泰都觉得多，更不要一个蠢女人还要当自己的先生，云烨从青楼里找出来的奇才？到底她伺候男人的功夫强些，还是算学的功底强些，这些都需要时间来检验。


李纲看到最后一个节点也被揭开，就挥挥手，顿时，雄浑，悠扬的钟声响起，一声，两声，三声，……


书院的学子必须给智慧者一定的尊敬，肃容拱手，准备迎接新的先生。


骄傲的希帕蒂亚的面容已经出现在门缝里，看着那张精致的脸，李泰的笑容变得越发的邪恶，随着大门渐渐打开，他的笑容就越发的诡异。


大门打开了，希帕蒂亚昂着头才跨出一步，一个白色的影子就打在她的胸口上，白色的烟雾爆开，顷刻间，她就成了一个真正的白人。


李泰撇撇嘴，双手背插在袖筒里，迈着八字步心情愉快的去书院的后山去看他的宝贝机械，纺织羊毛的事情，终于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谁都料想不到会出这种事，李纲愤怒的要找李泰的麻烦，一转眼却找不见人，正要上去安慰希帕蒂亚，却听见满脸面粉的希帕蒂亚慢悠悠的说：“书院的欢迎仪式真是独特，我怎么就忘记了这是一个自由奔放的地方，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的地方，一个人最危险的时候，就是站在最高峰的时候，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难之后，最后取得了成功，殊不知，这才是危险时候，成功的骄傲让我们忘记了自己还身在险境，感谢书院在我一进门的时候给了我上了难忘的一课，我将铭记终生，一生都遵循谦卑，谨慎，一步一个脚印的把我自己的生命之路走到尽头，为此，我愿以此和诸君共勉。”


李纲笑的极为开心，云烨的推荐没错，这是一个天生就会育人子弟的好先生，其他的先生也不由得为这几句话动容，处变不惊不说，还能迅速的化解自己的尴尬，让一张恶作剧变成了教育学子的范例，这个女人不简单。


学子们更是给了希帕蒂亚潮水一样的掌声，刚才的恶作剧没有让她动容，但是这种热烈的欢迎，却击中了她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泪水喷涌而出，在脸上划出两道可笑的痕迹。


李纲走上前去，伸出双臂说：“欢迎你，聪明的孩子，玉山书院欢迎你，但愿你能在玉山留下你不朽的名字。”


希帕蒂亚连走几步，轻轻地拥抱了一下枯瘦的李纲，带着颤音一边行礼，一边说：“感谢您，仁慈睿智的长者，希帕蒂亚就像是一个流浪的孩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家。”


李纲牵着希帕蒂亚的手给她一一介绍书院的先生，她得体的语言和礼仪得到了书院先生们的认同，最后介绍的是云烨，趁着李纲在和元章先生交谈的机会，希帕蒂亚说：“尊敬的侯爵阁下，如果您不告诉到底是谁安排了这场闹剧，我就很有兴趣去和您的夫人说说我们相处了一夜的经过。那是一个让人怀念的夜晚。”


云烨就知道自己就遇不见什么好人，小心眼的女人刚才是在说场面话，骄傲如她这样的女人吃了大亏岂有不找回来的道理。


“你别奇怪，这倒机关可不是为你才单独设立的，皇帝陛下来的时候一样有，那时候是白灰，不过我还是告诉你吧，设立这道机关的家伙也是一个天才，今年只有十七岁，是一位亲王，今后你们有的是机会切磋，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说到底，关我屁事，这里可不是埃及，你如果告诉我妻子我们关系暧昧，那么你知道我妻子会怎么做？她会想尽办法让你成为我的侍妾，这里把这种行为认为是一种美德。不要小看一个诰命夫人的能量，说不定有一天我回到家里，就会发现你躺在我的床上。”


说完就哈哈的笑着去找许敬宗安排希帕蒂亚的办公室，很明显，她不能和其他的先生共用一间办公室。


洗漱一番，换过衣服之后的希帕蒂亚显得明艳动人，一举一动一笑一颦之间似乎都带着一股魔力，让书院的小男生们个个神魂颠倒，争着抢着要为希帕蒂亚带路，参观书院，用不着云烨出马了，这些混蛋一定会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自己的美女老师，如果老师想问他的祖宗八代，估计都不会有问题。


所有地方都走遍了，只有一间偏僻的房间没人带希帕蒂亚去参观，好奇的希帕蒂亚刚刚把头探进窗户，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就贴着脸钉在窗框上，不知道是胆子大，还是在故作镇定，希帕蒂亚问屋子里身材高大的男子：“我是新来的老师，你能告诉我你是在做什么？”


屋子里被一大片地理模型所占据，有高山，有平原，还有蓝色的大海，其中一条河流贯穿其中，这条河流里有水在流淌，河面上还飘着一些精致的小船的模型，另外一个小小的少年正在不停的往水里加沙子，很奇怪，他总是把沙子称量过之后才会加进去，看到希帕蒂亚在看他，羞涩的笑了一下，继续自己的工作。


身材高大的男子粗暴的把她推出去，然后把窗户关死，理都不理她。


旁边的学生赶紧解释：“先生，您不要生气，他就是这个样子的，他想在大海和黄河之间开凿一条运河，其他的事情都做好了准备，唯有那些沙子是最大的敌人，因为河水里夹着沙子，这个地段水流平缓，总有沙子沉淀下来，用不了多少年，河道就淤塞了，再说入海口也总是在延伸，总不能无休止的建造海港码头吧，所以他烦躁，您不要怪他。”


希帕蒂亚对学生说：“这样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他全身心的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里面，忘记了外面的世界，我相信他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是我们不该打扰他。”


“先生，我们还是带你去参观巨龙头骨，和大鱼的骨架吧，那里才是书院最值得观看的地方。”


“胡说，图书馆才是书院的精华，咱们书院的藏书可是天下之冠，这些天又印了好多孤本，善本，李纲先生说那里才是书院的宝贝。”


“都不对，蝴蝶馆才是先生该去的地方，现在那里有蝴蝶的标本超过了三百种，我回越州老家专门又抓了四种彩蝶，先生该去那里看看。”


“胡说八道，先生是算学名家，怎么都该去后山看看李泰那里的建构模型才是，他号称算学的天才，先生去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才是。”


“天才，你是说算学的天才么？”希帕蒂亚抬头笑着问那个激动地学生。

第十卷 斗杀 第十二节 都是报应


得知李泰就是那个陷害自己天才之后，希帕蒂亚就觉得自己作为老师的威望就该从这个刺头身上树立，在向云烨请教过得罪亲王的后果后，就满怀欣喜地去准备自己的行动。


原来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的事情，在这个国家里老师可以把亲王吃的死死的，就是揍了，也不会有半点麻烦，皇帝还会再处罚自己的儿子一顿，大唐国简直就是老师的天堂。


希帕蒂亚先生命令李泰来自己的办公室，说李泰在密度计算方面有一个小小的瑕疵需要解决，听到老师打算挑战自己最擅长的一面，李泰匆匆的就赶了过来，准备等先生的说法出现错误的时候，狠狠地讽刺一通，就飘然离去，云烨说过，在密度计算方面，自己是绝对的权威，如今权威受到质疑，这还了得？


才来到先生的小楼底下，一盆冰水从天而降，把李泰浇了个透心凉，大热天浇凉水不算什么，但是水里加了冰就不一样了，李泰惨叫着刚要开始叫骂，希帕蒂亚的脸就出现在露台上，惊讶地对李泰说：“你怎么了？我在试验你说的密度，不小心掀翻了水盆，是不是淋着你了。”


李泰勉强凑出一个笑脸摇着头说：“没关系，先生，大热天的浇点凉水也舒服一点，您认为学生编写的密度表有问题？”


李泰露出大白牙瞅着楼上的希帕蒂亚发问，只要这个该死的女人指不出错误，就是自己发飙的时候了，云烨走说找茬子要找的有理，有据，有节，作为男人实在不好和女人计较一盆子水，但是涉及学问就不同了，这个必须整出个对错来，和男女无关。


拿手攥了攥衣角的水，李泰踩着楼梯就要上楼，靴子里灌得都是水，每走一步都发出奇怪的声音，上了楼梯，才准备表现一下自己大人不计较小人过的王族风范，脚底下就不小心才到了一根小圆木，扑通一声就趴在了楼梯上，李泰没忙着起来，而是捡起身边的小木棒仔细研究一下，刚才上楼的时候没看到有木棒。


希帕蒂亚赶紧过来扶李泰，低身的时候一道深深的乳沟就落在了李泰的眼里，又大又圆，最重要的是很有弹性，在李泰胳膊的挤压下似乎还有点变形。


早就忘了自己来的目的，自己的那个十五岁的侍妾那里能和这个胡子女人相媲美，这是樱桃和胡瓜在比赛啊，正在李泰准备看得再仔细一点的时候，希帕蒂亚尖叫一声，连忙捂住了胸口，手自然收了回来，于是李泰只好再次重重的摔在地板上，楼板间隙里的尘土纷纷扬扬的飘落到了一楼。


听到希帕蒂亚的叫声，李纲先生摇着轮椅从办公室里出来了，看到一脸娇羞的希帕蒂亚在捂着胸口，李泰面红耳赤，湿淋淋的趴在地上，脸色顿时变得阴沉，正要呵斥李泰，却听希帕蒂亚小声的说：“不怪李泰，刚才他摔倒了，我去扶他，一时忘记了男女有别，是我不好，害的他又摔了一跤。”


听希帕蒂亚这样说，李纲点点头，鉴于李泰一向良好的操守，也愿意相信这是一场误会，胡人对于男女之妨不是太在意，闹点误会也是有的，就训斥了李泰两句，意思要他保持良好的君子之风，非礼勿视才好。


李泰站起来，躬身谢过先生替自己掩饰的恩德，劲量让自己不断抽搐的面颊平缓下来，温言说：“先生，不知弟子在密度方面哪里做错了，还请先生示下，弟子回去就改。”


既然谈论到了学问希帕蒂亚也顿时变了一张脸，两只手交叠着放在腹部，对李泰说：“我仔细看了一遍你的密度表，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但是你对事物的变化还有些生疏，不知道热胀冷缩的道理，只是一昧的追求在常态下的物体形状，不知道很多的物体在随着冷热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有些怕偏颇，你来，看看我做了一个实验，结果得出的结果完全不同。”


李泰看着脚尖，决定不去看希帕蒂亚丰腴的臀部，随她进了办公室，发现架子上放了两个铜盆，一个装满了水，一个装满了冰。装水的盆子没什么稀奇，但是装冰的盆子那些冰已经高出了盆沿，明显的比水要多。


“你看，水在不同状态下的大小不一样，都是同样多的水，结冰之后就比水多了一成左右，如果烧开之后变成气，又会大好多，所以啊，你的密度表需要重新补充，现在还不完整，你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去吧，我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


李泰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偷看先生的胸部，先生替自己瞒过去了，自己欠着先生一个好大的人情，再说先生也没说错，的确是自己的密度表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只能给先生鞠了一躬，转身一步一步的挨下楼去，等到了楼下长叹一声，咯吱咯吱的向后山走去。


希帕蒂亚看着李泰走远，伸手从装冰的盆子里摸了一块冰放进嘴里，吸溜着嘴，重新拿起李泰的密度表自言自语地说：“这家伙确实是天才，这样的东西也能弄出来，不知道脑子是怎么长得，想把天底下所有的物体都用算学表现出来，这样一来，对于人类认知自己的世界有很大的帮助。看来默罕默德说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这句话没有半点错误。”


回头看看自己案子上高高的一摞子书，叹了口气，拿起翻开的一本书重新投入到那个由数字和线条构筑的世界。


云烨的家里很热闹，颜之推，李纲，玉山，孔颖达，褚遂良，长安数的上的大儒全坐在他家里，等着云烨用乱七八糟的格式给他们作出一首绝妙的诗来。


“小子，今日作出来就罢，如果做不出来休怪老夫翻脸，如果诗歌如此简单的能做出来，还要我们做什么，老夫吟了八十几年的诗，也没作出一首黄沙远上白云间来，如果你敢拿你师父的诗词来骗人，老夫今日一定会打瘸你的狗腿。”


颜之推光溜溜的头顶都气的冒着热气，拿着拐杖不停地墩地，似乎不如此不足以表达他的愤怒。


云烨这时候肠子都悔青了，自己那天实在是酒喝多了，脑子失去了控制，热血上头之下就替武将们出头，实在是蠢到家了。


老家伙们就算了，可是帘子后面长孙正端着茶杯在喝茶，奶奶陪着，辛月在一边伺候，说什么今日是凑巧了，没想到能看到这样的大戏。


云烨一点都不怀疑这出大戏的导演就坐在帘子后面，自己如今骑虎难下，从长孙似笑未笑面容就知道，她今天就是赖打假的。


“小子，也不为难你，你就以地上的青草来给老夫凑出一首看得过眼的诗来。”颜之推瞪着牛一样的大眼睛看着云烨，他就不信随口命题云烨也能找出应景的诗来。


不做不行，跑都没出跑，褚遂良，孔颖达就堵在门口，看着云烨如同热锅上的蚂蚁，长孙笑的有些阴险，辛月担忧的瞅着丈夫，很是为他担心。


“离离原上草。”云烨念出了第一句，心里祈求白老先生原谅，自己实在是没法子，这些人逼得太紧了。


“嗯，还算对题，原上的草的确很茂盛。”颜之推闭着眼睛评价。


“一岁一枯荣。”这句也中规中矩，一年枯荣一次乃是常理，接着念，“如果下两句念不出采来，老夫就动手。”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云烨一口气把两句一起念完，颜之推脸上的愤怒顿时就消失了，把这首诗翻来覆去的念了几遍，对帘子里的长孙说：“这小子的诗作的却不错，皇后娘娘不用怀疑，就这一首诗在老夫看来尤胜那曲《凉州词》，作诗越是简单的字，其实就最是洗练，这首诗出来，老夫就心满意足，管他怎么作出来的，就算是野猪从地里拱出来的那又如何，一样是我大唐华章。”


长孙谢过颜之推，咬牙切齿的对云烨说：“你如果照着这幅画作一首，本宫才会相信。”长孙本来指的是中堂上的老虎，想想又不妥，又把手指指向了桌子上的一副山水花鸟图案，图案看着热闹，山水花鸟全齐了，没有架构，没有章法，是最低劣的图画。这根本就是庄子上的油漆匠自己画的一副吉祥图案，有谁会对着这东西作诗？


云烨的脸都抽成包子了，就连颜之推也睁开眼睛看了长孙一眼，咕哝了一句，又闭上眼睛，看样子对长孙的难题有些不满。


“怎么，做不出来？你师父没做过这样的诗吧？有本事你做出来给本宫瞧瞧。”长孙现在就差仰天大笑了，如果老先生们不在，她一定会这样做的。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云烨期期艾艾把这四句念了出来，拱手作揖哀求不要让自己作诗了，太痛苦了，以后再也不作诗了。

第十卷 斗杀 第十三节 兰陵的理想风暴


长孙回到宫里依然怒气难消，李二见到只是摇头笑笑就转过身去和端着小盘子的兰陵说话：“兰陵，这是你做的乳酪？”


“是的父皇，这是孩儿新做好的，请父皇尝尝。”兰陵踮着脚尖想把盘子举高一点，好让父亲方便拿到。


李二犹豫了一下，但是看到兰陵渴盼的样子，就从盘子里拿了一颗最小的，放进嘴里含着，翻了几下嘴，惊奇的对长孙说：“皇后，你来试试，兰陵这孩子做的甜食确实不错。”


长孙抬眼看了他们父女俩，倚在软椅上说：“您是该多尝尝，妾身已经吃过了，几十桶牛奶就做出来那么些东西，要是不好吃怎么行，您闺女就靠着这东西发财，妾身可是买了十贯钱的，杨妃，阴妃，她们也没有少买，青雀听说买了一百贯钱的，您问问您闺女这个月从宫里赚走了多少钱。”


听了皇后的话，李二又从盘子里拿起一颗，仔细看看，低下身子问兰陵：“给父皇说说，你是怎么想到用这东西赚钱的？谁教给你的？”


“那晚风雨大作，兰陵正在睡觉，梦见有一个白胡子老头在一个炉子上做这东西，我就站在旁边看，那个老头做好以后就对我说：学会了么？如果学会了就自己去做，孙神仙都说这是好东西，会发财哦，然后女儿就醒了。”


这个瞎话编的好，李二总觉得这话比较耳熟，长孙接着说：“不管谁问，都是这几句，也不知那个白胡子老头是怎么潜进宫里给兰陵托梦的，妾身问了好几次，就是不说，问急了还会哭，妾身只好认了。”


“皇后，你不觉得孙神仙都说好，这句话听着很耳熟吗？朕记得有个奸商向朕推销蝗虫粉的时候是这句话，买海带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现在一脉相承，轮到这小小的甜食了。对了，你今日去云家有什么收获？”


“有时候真恨不得把他的脑袋劈开看看里面到底长了些什么，收获了两首诗，还被颜之推老先生说教了一番。”


李二嚼着奶糖，把兰陵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对长孙说：“把那两首诗念给朕听听，不要说过程就好。”


“一首是《古原草》，颜之推说这首诗尤胜《凉州词》，只有四句，好像不太完整，不过就这四句，已是很难得了，您听好了，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寥寥二十个字说尽盛衰荣华，文字洗练到了极致。”


李二点点头又吃了一颗奶糖对长孙说：“确实是好诗，意境，寓意风格都是上上之选，文字没有多华美，却是质朴里见高明，另一首是什么？”


“另一首算不得好诗，但是论机变，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妾身担心他再拿自己师父的诗词糊弄，就让他照着桌子上的油漆画赋诗一首，谁料想，他念出来了，出乎预料的好。”


“哈哈，皇后，你也太狡黠了些，不过朕很想听听这小子是怎么做的这首诗，快快念来，朕等不及了。”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陛下以为如何？”


“没话说了，真是没话说了，算了，朕不在这上面费脑经，只是这小子毁了朕作诗的心境，让朕有些不甘，还是多想想重阳节大朝会的事情为好。”


“那可不行，您还是先解决宫里没有牛乳喝的问题吧，兰陵牵走了十一头产奶的牛，宫里还没人能问，您当年说过，能喝多少就喝多少，牛乳可不是禁品，所以现在兰陵派宫女每天都要把十一头奶牛的牛乳都给挤光，用大桶带回她的地方，支了一个大锅做甜食发卖，您也该管管了。”


李二挠挠头，自己闺女现在喜欢厨艺也是好事一件，明知那个白胡子老头就是云烨扮的，无奈兰陵死不松口，自己也无可奈何，小孩子就这么点坚持，需要鼓励。


“兰陵啊，君子守信原是美德，可是你为了自己赚钱，就让宫里其他人没了牛乳喝，你认为这符不符合先生的教诲？”


兰陵听到父亲似乎要收走自己的奶牛，顿时就泪如雨下，一个月的时间自己就已经装满了三个钱箱子，还给宫女们发了工钱，现在自己在宫里非常的受欢迎，走到哪里都有宫女太监来巴结，都指望调到兰陵公主的曦雨宫当差，不但活计轻松，还能有一笔额外的收入，这在其他地方当差是没法比的。


兰陵的法宝就是眼泪多，也不知小小的人，哪来那么些泪水，弄得李二手足无措，拍着兰陵的后背说：“没关系，兰陵喜欢奶牛那皇宫里就多养些，再进上十几头就是，我女儿高兴就好。”


长孙给这父女俩送上一个大大的白眼，对于李二无原则的宠溺很不以为然，但是看到李二抱着兰陵在哄，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父皇，十一头奶牛不够，孩儿现在欠了好多的奶糖，太子哥哥家的，四哥家的，五哥家的，还有河间王叔家的，总之欠了很多奶糖，那十一头牛拼命挤奶都不够用，还有宫里的糖霜也不够多了，那种褐色的海带也没多少了，父皇，我娘走得早，您要帮帮我。”


李二听到这些头都大了，回头看看长孙希望她能给自己解围，谁知道长孙低着头喝茶，不理会他们父女，对于做生意，他实在是一窍不通。


“父皇，白胡子神仙说了，我先把奶糖卖给所有皇族，这一点对孩儿来说并不难做到，长辈们都喜欢吃我做的奶糖，下一步就是卖给勋贵，最后是在集市上卖，等大唐各地都有奶糖卖的时候，孩儿就是一个大大的小富婆，父皇，孩儿要做富婆，最大的富婆。”


李二瞠目结舌，长孙大惊失色，兰陵的理想果然是宏伟的，如果她真的能把奶糖卖遍大唐，这笔收入，就连皇帝都不能小视，只是兰陵这是在做无本买卖，生意越大，皇家就亏得越狠。


“兰陵，你告诉父皇，你现在有多少钱？”


兰陵高兴地从脖子上解下三把大大的钥匙给父亲看：“这是孩儿钱箱子的钥匙，已经有三个了，我要攒够一百个！”


李二眼中光芒闪烁了一下，拍着兰陵的头说：“喜欢奶牛就去牵，没有糖霜就让内务府进，海带云家多得是，再买些回来就好，现在去玩吧，父皇要批阅奏章了。”


乖巧的兰陵见得到了父亲的支持，高兴地就回自己的曦雨宫，准备带着宫女去吧御膳房后面的奶牛全部牵回来挤奶。


长孙等兰陵走远了才问：“二郎这是何故？为何如此纵容兰陵？这样做，对其他的公主来说就很不公平，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道理您是明白的啊。”


“皇后，朕就是想看看兰陵到底能走到哪一步而已，会不会给将来的子孙闯出一条不一样的路来，封地，封国，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前汉就是例子，到时候随着子孙繁衍，皇室会越来越多，全部寄生在百姓身上可不行，这个矛盾迟早会爆发出来，兰陵能够自食其力，给自己闯一条富庶的路，我们就该大力支持，无论现在给她怎样的支持，都不会有她的封地造成的影响大。”


长孙点点头又问：“兰陵这是有云烨帮她，给她开辟了一条财源，所以才有她现在的规模，其他孩子没有这种便利岂不是会吃亏？”


李二的眼中寒光闪烁攥着袖子说：“皇后还没有看出来么？云烨这是在通过兰陵在给朕上奏折，希望朕停止无休止的封地，通过其他方法给自己的孩子一点补偿，而不是通过单纯的领地封赏。


青雀前些时间已经明确的告诉朕，他没有精力，没有时间管理封地，如果能行，想请我逐步收回那些封地，只要每年把封地的收益给他就好，他说如果不是做学问太费钱的话，他连收益都不想要。这样的要求可谓开天辟地，其他王朝封王唯恐自己的封国不够大，只有我大唐的亲王，对封地毫不在意，恪儿现在对封地也不是很关心，一心一意的打理内务府，似乎沉迷其中，对于货币之道也越发的成熟。这样看来，朕走过的老路，承乾他们不会再走了，这让朕觉得何其幸也。”


长孙不说话，要是没有封国，自己的孩子们好说，可是其他皇族，就会闹翻天，丈夫这是在做梦，在做一个最甜美的美梦，他日思夜想的就是不让自己的孩子重蹈自己的覆辙，现在虽说只是从乌云缝隙里钻出了一丝亮光，天空还是一片漆黑，他就忍不住去朝最美好的境界幻想。


出了一会神的李二奸诈的对长孙说：“只要堤坝上有蚁穴，迟早都会崩溃，你放心，朕不会现在就实行，青雀的封地也不会收回，既然朕有了办法，总会一点点的把梦想变成现实，当年我不是告诉你你会成为世上最尊贵的女人么？如今还不是达到了目的。”

第十卷 斗杀 第十四节 大礼仪（1）


云烨一个人坐在屋檐下手里抓着两个玉米棒子勤快的剥着玉米，黄灿灿的玉米粒随着两个玉米棒子的搓动，纷纷掉落在簸箕里，云宝宝坐在学步车里东跑跑，西跑跑，惹得旺财总是不停地躲避，这孩子现在正是练牙口的时候，逮着什么咬什么，旺财的大腿已经挨了好几下了。


如今，旺财也要做父亲了，四匹阿拉伯骏马有两匹成功的怀孕，不过这家伙除了播种以外，对其它的事情就撒手不管了，怀孕的母马想要到它的食槽里吃两口精饲料，都成了妄想，被自己没良心的丈夫连踢带咬的赶出自己的棚子才算完事。


如今旺财已经不大去市场上了，和云烨一样对大唐的物资供应严重的表示不满，翻来覆去的就那么几样吃食，早就吃腻了。


云烨刚才偷偷喂了旺财一大把玉米粒，被坐在身后的奶奶拿拐棍在后脊梁上捣了好几下，自从上回吃过青玉米之后，奶奶严禁家里再吃，还亲自给地里的护卫下了死命令，不许任何人再碰玉米地里的庄稼。


如今玉米杆子变得枯黄，大大的玉米穗子垂下头来，奶奶才允许家里的管家亲自带人去把玉米掰下来，运回家。从簸箕里捞了一把玉米粒，奶奶笑的和弥勒佛一样，眯缝着眼睛笑呵呵的说：“乖孙啊，你看看，多好的庄稼啊，这米粒可比麦子，稻子，高粱，谷子大多了，一棵上面结这么大的一穗子粮食，真是好东西，就咱家有这东西，到时候让庄户们全都种上这样的好庄稼，这可是胜造浮屠的功德啊。”


旺财见到老太太手里抓着玉米，以为是喂它的，赶紧把头凑过来准备去舔老太太手里的玉米，结果脑门上挨了一巴掌，只好怏怏的走开，准备去集市上找回一点自尊。


“您孙媳妇忙着晒银子呢，您干么不去看看，非要看着我剥玉米，给皇帝的礼物，让下人们动手也就是了，干嘛要抓着我干这苦力活？”


“哎哟哟，傻孙子，你媳妇晒银子有什么好奇的，冷冰冰的有什么看头，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兴致，能把库房最里面的银子都翻出来，铜钱的绳子都断了，现在还要一文文的串起来，还只让穿九百文，给奶奶说一两银子就换这些铜钱，穿多了家里受损失。这就不像云家的媳妇，咱家媳妇哪有这么贪财的。”


话才说完，就看到那日暮鬼鬼祟祟的从隔壁院子里溜出来，肚子的部位鼓鼓的，好像又怀上了一样，见到老祖宗和夫君在院子里，就挪着脚跟上前见礼，奶奶笑的亲切，云烨很不好意思，黑着脸说：“既然偷了银子那就藏好，免得一会被抓住又哭的兹里哇啦的，你知道，那婆娘疯了，现在见不得别人动钱。”


那日暮红着脸给奶奶一个大笑脸就钻回自己的屋子里去了，这婆娘以前不知道银子的重要性，辛月无论给她多少都高高兴兴的接着，如今在家里住了两年，总算会花钱了，银子也就不够用，经常从云烨的钱袋子里拿两个应急是常有的事。


辛月不是不给她钱，而是给了没几天就没了，五十贯钱足够小户人家吃用十年的，在她手里绝对用不了十天，如果买回来的是有用的也就罢了，可她总是会买好多的铁锅，铁铲，劣质的刀具也没命的往家里拉，明白人知道这是要运到草原去的，不明白的以为云家要造反。


平淡的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当辛月拿着鸡毛掸子追杀过来的时候，奶奶一脸的不高兴，那日暮从屋子里跑出来躲在奶奶身后装孝顺捶背，让辛月不好下手，咬咬牙，给奶奶施礼后，就怒气冲冲的回到前面继续当守财奴，说不定这会小丫也不安分。


云宝宝又推着学步车来到祖奶奶跟前，立刻就让老太太笑逐颜开，自从这个小肉团子降生之后，她的败家孙子的地位明显的一落千丈，重孙子立刻就填补了这个空白，爬桌子上从盘子里抓菜吃，笑呵呵的纵容，从云宝宝脚丫子上取下沾在上面的上面的菜，怕浪费，想不想的就放进嘴里吃，至于把最好的瓷瓶子放在床上当玩具来回滚，更是不在话下。


总算在日落的时候剥好了一斗玉米，云烨感觉自己的手已经要不成了，想攥拳头都困难，老奶奶细心地把玉米铺开，就着灯火挑里面不好的种子，重阳节皇帝要在南山开大会，听说来的使节足足有三百多个，达不到万国来朝，就连住在鸿胪寺的颉利，高昌的太子，都被算上，准备到时候翩翩翩起舞，为万寿无疆的皇帝陛下贺。


南山演兵场早就被三万兵马围了个严严实实，百骑司估计连洞里住的老鼠家都去访问过，长安街市也整整戒严了三天才开放，居民们从里坊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整个长安已经变成了红色的海洋，这次的仪式的主办者是鸿胪寺，再加上礼部，明明有黄沙，偏偏不用，从北山红砂岩上粉碎下来的细细的红砂铺满了长安街道，云烨从红砂子里就发现了有朱砂的存在，这些败家子嫌弃红砂子不够红，特意按比例加了朱砂，也不知道礼部谁家的亲眷是倒卖朱砂的。


有些后悔，干嘛要给皇帝这么些玉米，如今必须自己挑着担子在山路上行走，担子的一头绑着十几个玉米棒子，另一头是黄澄澄的玉米粒，都用红绸子裹了，看着只有三十来斤，可是从先农坛一路走到南山就要了命了，车马只有太上皇，皇帝，皇后，太子才有，其他的人就没这好命了，最尊贵的客人颜之推也不过可以坐着四轮的小推车被孙子推着走，同行的还有李纲的四轮推车，至于云烨这样的人，就只能挑着自己的礼物徒步行走到南山。足足三十里路啊。


不过风景不错，女宾那边齐刷刷的一色锥帽面纱，各色诰命服饰色彩纷呈，如果有风吹过，还可以偷偷猜测一下，这个胖大的贵妇到底是谁的老婆。


太上皇的车架过去了，车里面有莺莺燕燕的声音传出来，这个老色鬼去参加大礼仪，是李二的不幸，现在不知为什么老家伙更加热衷于造人运动，两年里又给李二制造了三个弟弟妹妹，他们母亲的年龄没有超过十六岁的。


长孙冲也挑着担子，上面都是一些粮食，很沉，最前面还捆着一株五谷树，都是早就选好的好粮食，籽粒饱满，谷穗子沉甸甸的有半尺长，看着都喜庆。他老爹摇着折扇缓缓地随大队行走，这家伙就只好挑着担子跟在后面。


程处默也跟在老爹的后面，他就凄惨一些，牛见虎去了海州，他就只好挑着一副装的很高的担子前进，这是牛程两家的礼物。


皇帝的车架过去了，皇后的銮驾也过去了，最后晃过来的是太子的车架，李承乾端坐在车架里，面目僵硬，他弟弟妹妹们都挑着担子在后面步行，只有他一个人坐在车里，这种滋味一定很不好受，尤其是他怀了孕的老婆也走在女眷堆里，这会坐车恐怕不会太舒服。


趁着没人注意，云烨把担子扔上了马车，还把扶着太子妃，还要挑担子的侯怜儿也解放出来，把她的担子也扔上了车架，回头看看挑着两个小花篮的兰陵，顺便把她连担子一起扔到车架里，驾车的侍卫想叫，却被李承乾恶狠狠地瞪了回去。


坐在礼物堆里的李承乾明显松快了许多，皇家的规矩就是这样，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你不能抢，也不能夺，除非你强大到了可以藐视这一切的地步。


在女眷群里看不见辛月，她要照顾奶奶，还不知道能不能走到前面，大礼仪一辈子有时候都遇不到一次，倒霉的现在就碰到这种晦气事，变态的礼官还不停的纠正服装，步伐，仪态，去你妹的，云烨再一次被告知应该把腰带扎紧，否则会被记录在案一次。


三十里山路啊，平时大家都是车马簇簇的谁会没事干跑三十里山路？正当云烨处在爆发边缘的时候，看见奶奶被辛月搀着有说有笑的过来了，旁边的那位就是希帕蒂亚，两个人搀着奶奶走路，看样子还很轻松，这就放心了，这个人高马大的西方女人体力不是一般的好，背上有一个大包裹，好像一点也妨碍她的前进，只是样子惨点，活像个逃难的。


长孙冲一个劲的朝云烨使眼色，看样子他也想让云烨把他的担子扔到马车里去，云烨点点头，转身就从旁边房遗爱的担子里挑了最重的五谷口袋放进长孙冲的担子里，房遗爱咧着大嘴嘿嘿笑，长孙冲才要说话，就被他老爹一扇子抽在脑门上，只好加快步伐跟上。


不知是哪个缺心眼的挑的时间，专门在太阳最猛烈的时候开始爬山，路两边为了防止有刺客，专门清空了两边的大树，现在没遮没挡的，实在是要人命。


插在脑门上的茱萸散发出辛辣的味道，胸前的雄黄粉这会快被体温升华成砒霜了，一股股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

第十卷 斗杀 第十五节 大礼仪（2）


在看到梁家老爷子吐着白沫倒下之后，云烨就忍不住问长孙无忌：“长孙伯伯，陛下干嘛要带着这些老老少少在大太阳底下溜腿啊。”


长孙从腰里摸出一个水葫芦，灌了一口，抹着胡须上的水珠对云烨说：“这是大礼仪，仿照当年黄帝出行，万部来朝的场景，前有应龙开路，后有雨师压阵，左有风伯，右有金甲神，浩浩乎，扬扬乎，万众随行矣。此之谓大礼仪。”


不听长孙的忽悠，听他的一定会掉沟里，最前面那些壮汉拿着一个竹篾子扎的龙头，后面是一截截的龙身子，还有两个举着两只翅膀，走一走，舞一舞，搅得尘土飞扬，这就是应龙？后面带着黑色面具的边走边洒水的难道就是雨师？混蛋啊，你好歹走在应龙后面洒点水降降尘也好。


左面带着獠牙面具扛着旗子累的吐舌头的人就是风伯？一点都没用，大热天里一丝风都没有，风伯当得实在是失职。金甲神倒是还有些威风，脚底下踩着高跷，身高两丈，豹头环眼，手中一柄开山巨斧，看样子没一千斤下不来，看他挥舞的并不算吃力，就明白了，这和单鹰的把兄弟用的锤子是一个道理，都是空心的。


“长孙伯伯，和他们比起来咱们就是一群杂鱼，陛下这时候一定算是黄帝，就是不知道娘娘愿不愿意当嫫母。”


长孙无忌合起折扇在云烨的头上重重敲一下：“小子胡说八道，拿长辈开玩笑实在是该打，问得也没学问，皇帝的正妻是嫘祖，嫫母只是妃子，记住了？”


“长孙伯伯教训的是，只是我们干嘛不选个清凉的时间再走，非要选最热的时候，如果是袁天罡那个家伙选的时间，晚辈一定不会放过他。”


“你还真的说错了，这个时间可不是道门掐算的，是上千年传下来的，重阳节本就是阳气最充足的日子，可以克一切邪魅，故而选择这一天，不是谁故意想折腾谁。如今万国来朝，正是国运兴旺的好时候，陛下要祭天，还愿与人文始祖皇帝，这也是傩戏的一部分，小子，挨吧，还要再走回去才行。”


这个消息对古代礼仪一无所知的云烨来说就是晴天霹雳，这个三十里可是指的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不是指弯弯曲曲的小路，实际路程要是少于五十里，云烨就抠出自己的眼珠子当泡踩，一来回百十里山路，不供应食物，这是要人命啊，自己受得了，奶奶也受不了，刚才梁家老爷子昏厥过去，只好由孙子背着，估计到了南山，老头子也该下葬了。


“长孙伯伯，您看梁家的老人这样子要是再不救治，估计熬不到南山啊，中暑的人会很麻烦，要是脱水，就完蛋了。”


长孙瞟了一眼梁老头对云烨说：“礼法大如天，更何况是这样的大典，就是死也要遵循规矩，你没见礼部的官员眼皮子都没眨一下么？”


云烨觉得没话说了，皇帝早就把伤亡算进去了，能狠下心让自己十一岁的闺女挑着担子步行上百里路，就知道他把礼仪荣耀看得比生命重要。


高阳总在云烨的面前晃悠，挑着两个小木桶，看样子很希望云烨把她也扔到太子的车架上去，可是云烨偏偏就装作没看见，所以小丫头的眼圈就红了，她不敢自己爬上去，找个替罪羊都没人愿意。


云烨悄悄地看身后那个傻蛋的反应，如果他再不下手，云烨就必须出手了，高阳快撑不住了。


果然，那个小子咬咬牙，接过高阳的担子，夹着高阳一抡，就把高阳放在车架的后面，自己挑着高阳的礼物，继续前进。


云烨冲着哭的稀里哗啦的高阳吹了一个口哨，引来一对白白的眼球，房玄龄在儿子的后脑勺拍了一巴掌，也就不言语了。


“虫子啊，你看看人家房遗爱，都知道把自己未来的老婆扔到车上去，你再看看长乐，那丫头从小身子骨就不太好啊，现在要走路你就不心疼？”


“你这个混蛋是故意在整我，不就是上回在燕来楼卖了你一回，小气的样子，你卖我们哥几个的时候还少了？我老婆我当然心疼，可是你看我全身上下那里还有空地方，高阳，兰陵上了马车说得通，都是孩子，长乐都十七了，再也不能失礼了。”


办法总是有的，云烨就帮着长孙冲把担子调整一下，再把房遗爱的东西还给他，目的已经达到就没必要再理会这个傻蛋了，把长乐的担子接过来，全部挪到长孙冲的担子里，也不知长乐傻还是怎么回事，担子里装满了乳酪，这东西死沉死沉的，云烨给自己怀里揣了七八块，剩下的全部装进去，看着长孙冲费力的挑起来，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长乐被那些妇孺们调笑，说些羡慕她有人疼的话，害羞的长乐快把头塞进胸膛里去了，长孙冲气昂昂的往前走，走了一会回头问云烨：“为什么你空着手？”


云烨没心情回答长孙冲的傻话，走到队伍的后面找雨师要了两个羊皮口袋，在上面用簪子扎了一个小眼，把水袋绑在梁家老爷子的头上，这样有水给他降温，说不定能熬到南山。


总算进了南山，有了一点阴凉，前面有礼官来回巡视，不断地吆喝着要有诚敬之心，必须一鼓作气的走到祭天的地点。


李泰挑着担子很轻松的走过来，那副担子好像没有重量一样轻飘飘的，出发的时候礼官可是称量过的，担子不许轻于三十斤，妇孺减半，云烨不相信那些古板的宗人府官员会放过李泰，给他开后门。


拿手掂一下他的担子，见鬼了，上面的红封完好无损，但是担子很轻，几乎没重量，和旁边汗流浃背的李恪没法比。


“青雀，你居然贿赂了官员？让他们放你一马？”云烨看看四周，没敢大声说。


“我用得着贿赂他们？没得丢了本王的脸面，我早就打听清楚大礼仪是怎么回事，所以我就打算献上明珠十颗，为了好看，专门把珠子冻在冰里面，加上冰不就有三十斤了？至于路上冰化了，关我屁事，谁有本事让冰在大太阳底下不化？”


现在的李泰做事情实在是让人没话说，这么好的法子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还数着颗粒的装玉米，想想都丢人。


李泰还是帮着弟弟妹妹们分担一点，还没成年的，都被他扔到太子车架上去了，太子李承乾感激的看了弟弟一眼，这样做让他彻底的从内疚里解脱了出来，从怀里掏出一封点心，递给了李泰，李泰接过来，才打开，就被云烨拿走了一半，李恪也伸出手抢了一块，正嚼着发现礼官过来了，立刻闭嘴，鼓着腮帮子看太阳。


云烨，李泰又被礼官狠狠训斥，嘴角的点心沫子不雅观，敞胸露怀的没一点贵族风范，看到李承乾马车里全是小孩子刚要说话，就看到李承乾狼一样的眼神，这家伙去了一趟战场，身上居然也有了杀气。


礼部官员咽了咽唾沫，回头又训斥了李泰和云烨一顿，巩固了一下自己的威严，这才转身离去，李恪艰难的用口水把点心泡软咽下去，对李泰和云烨说：“想我堂堂蜀王千岁，如今为了吃一块糕饼像做贼一样，刚才被吓得心肝扑通扑通的直跳。”


云烨把怀里的雄黄粉掏出来扔掉，虽然荷包很漂亮，可是为了小命，还是扔掉为好，那股子味道不要蛇虫不敢靠近，自己也不敢。


“烨子，你从青楼弄回来的那个妖精，让我吃了很多苦头，现在没命的催我完善密度表，你和她说说，这是一个水磨石的功夫，不是一两天就能弄好的，火药那里我还需要跟进，纺毛线的机械我也需要做好准备，大礼仪之后我父皇要用的，没时间补充密度表。”


李太烦躁的对云烨诉说他的烦恼，有些事情不能对希帕蒂亚说，被她催促也只能答应，却没有时间去干这些工作。


“你偷看人家的胸部，看得浑身都湿透了而不自觉，把柄在人家手里，我说话也不好使，对了，偷看女人也能激动地尿裤子也算是一大奇闻，青雀，你现在需要再找一个老婆了，要不然多尿几回裤子，就会损伤身体，等习惯成了自然就完蛋了。”


李泰的脸顿时涨的通红，再茫然的看看四周那些猥琐的面孔，李恪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他的裆部，房遗爱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长孙冲看他裆部一下，就叹一口气，程处默过来在他的肩膀拍了两下似乎在安慰他，场面温馨。


李泰不认为这些人都在关心他的身体，估计这会这几个人的屁眼都笑开了花，从这一刻起，他知道自己翩翩君子从不好色的名头毁了。


极目四望，终于找到了那个口口声声说会替自己保密的可恶女人，想要上去理论，却迈不开步子，因为那个女人冲着他舔了一下殷红的嘴唇……

第十卷 斗杀 第十六节 关于帐篷的怨念


作为聪明人李泰知道这时候如果让其他人去看那个胡子女人，一定是一副圣女模样，只好低下头，等他再抬头看，确认了自己想法的正确，那个女人正在和云家老夫人谈话，甚至很有爱心的把老太太的拐杖接过来，扶着老太太慢慢走。


长吸了一口气，安抚了暴躁的心，挑着弟妹的东西大踏步的往前走……


随着目的地的临近，行程越发的困难，云烨没办法偷懒了，女眷群里有些是没了男人的诰命夫人，拖着幼小的孩子拿着礼物踉踉跄跄的往前走，男人要吗病死了，要么就是战死在了沙场，如今为了孩子能够继承父亲的爵位，拼了性命也要跟上这支贵族的队伍，一旦掉队，没人会可怜他们，孩子继承的希望也就成了泡影。


妇人们很是倔强，关中女人的韧性显露无疑，大热天行军那里是妇人们可以承受的，汗水浸透了单薄的纱衣，胸围子都能看见，这时候没人管这些，老牛从自己战死部下的家属身上要过担子，挑在自己身上，老程也是如此，长孙无忌的肩上也有了担子，就连房玄龄也俯身抱起了一个年幼的孩子……


大礼仪名字好听，但是从来没有人想过这里的残酷性，实在走不动路的妇人跪坐在地上大哭的惨状让云烨心里顿时心生酸楚，为了高人一等，有时候受的罪实在是不足与外人道。


“大嫂，小弟失礼了，但是为了小的，咱就不讲究了，这爬也要爬过去啊，包袱给小弟，孩子小弟抱着，您拽着小弟的衣服，咱往前挨吧。”


云烨抱起那个哭号的孩子，背上包裹，让那个妇人拽着自己的衣服往前走，虽然脖子被勒的喘不上气来，还是坚定地往前迈步，狗日的李二，为了你的虚荣心，折腾死老子了，云烨敢打赌，这时候这样想的人一定不止他一个人……


终于到了地方，让礼部的官员勘验完腰牌，一口气顿时就泄了，一头扑倒在草地上，张着嘴努力的呼吸，就像一条被抛上岸的鱼。


妇人钗环横乱的躺在云烨旁边，如果换一个地方，人家会说这是一对奸夫淫妇，可是在这里，谁笑话谁啊，都累得像死狗一样，平日里养尊处优的，谁遭过这种罪，小孩子在云烨怀里睡了一觉之后，变得精神了，拽着他娘的袖子要吃的。


妇人爬起来带着孩子给云烨叩头，今天要不是云烨相助，他们娘俩到不了这里，祭天结束后的封赏也就和他们无关了。


从怀里掏出两块压扁的奶酪，送给她们母子，然后就翩然离去，做了好事不留名，一向是云烨做人的宗旨，虽然那个妇人一口一个云侯的感谢，那也不是咱告诉她的不是？


贵族的日子在今天过的连叫花子都不如，祭天的时候不许动烟火，还好有一点凉开水供应，现在大唐贵族没人对着溪水狂喝一气了，认为那是没教养的粗鲁表现。


奶奶和辛月那里有一点吃食，云烨没动，从太子那里拿回自家的玉米担子，陪着奶奶坐在大树底下缓力气，辛月掉着眼泪脱掉鞋子，让云烨看她脚底下的四五个大水泡，一抽一抽的。


“下回再有这种事，换那日暮来，她就是走上一百里路都不会叫唤，抗只羊都没问题。”云烨才安慰了辛月一句，就发现她的眉毛都竖起来了。


“她是什么身份，这种罪有她受的份么？等我死了，你把她扶正之后再让她来不迟。”话才说完，就被奶奶在后背上抽了一巴掌，怪她满嘴胡说。


嘿嘿发笑的云烨把怀里的奶酪一股脑的塞给辛月，自己准备到处看看，云家是侯爵，说不定能混一顶帐篷，在山野里露宿一宿，这是在准备全体喂蚊子啊。


“你，就是你，过来，本候的帐篷在哪？快带路，等着休息呢。”云烨嚣张的朝礼部的官员呼喊，都到了地方，谁还在乎一个七八品的小官。


这个小官员也是个趣人头都没抬的说：“侯爷，您想多了，今晚就连陛下都需要露宿，您还是省省吧，想要帐篷，您得去找太上皇要，就他老人家那里有几顶。”说完话，很有礼貌的朝云烨拱拱手，估计这侯爷长得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扭身就走了。


营地里切切实实的变成了哀鸿遍野，各种唉声叹气，和小声的咒骂充斥着营地，当然，都是骂礼部官员的，没人敢提皇帝怎么回事，给八个胆子也不敢。


不管怎么说作为高级官员都需要去给皇帝问一声好，顺便告诉他自己爬过来了，看到房玄龄，长孙无忌都在整理官服，就知道自己也少不了，才不整理衣服，就这模样去，恶心不死你，浑身的臭汗，就不去小溪里面洗，你能如何？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被老程，老牛抓住按在溪水里，胡乱秃噜了一下脑袋，拿散发着酸味的手巾子在脸上抹了几把，奶奶和辛月帮他整理好衣衫，这才被两个老爷子押着去见皇帝。


李二的兴致很高，正陪着太上皇说话，说的高兴，李二是没帐篷，因为他有一间屋子，还非常的大，估计今晚他会带着自己的子女一起睡在这个大屋子里，李渊不方便住在这里，所以才会有自己的帐篷。


李渊看到云烨就高兴：“小子，今晚是个好日子，我们就在着荒山野地里豪赌一场如何？听说你小子发了财，朕也要扒点皮下来，怎么样，小子有胆子吗？”


李二笑着作陪，神色不动，这也就是云烨，李渊可以随意的打招呼，邀请，如果是别的大臣，这回早就吓得快死了。


云烨规规矩矩的给李二见礼，然后呲着白牙说：“太上皇，您有兴致，晚辈自然舍命相陪，只是不知您老人家的赌注是否丰厚，如果不小心把帐篷输给晚辈就不好了，让您今晚露宿那就是晚辈的不是了。”


“父皇，您可小心啊，这小子在打您帐篷的主意，可不要让他得逞啊。”长孙皇后贤惠的给李渊，李二一人端来一碗奶子，上面居然撒了桂花，香气扑鼻啊。


李渊的笑点很低，居然笑得喘不上气来，呛咳着断断续续的对云烨说：“每回见你，老夫就开心，想要什么就直接发话，摆明车马的抢也好，夺也好，骗也好，做小人也做得光明正大，好，好，是个好孩子，刚刚赐给元昌的帐篷不给了，老夫要做赌注。”


傻子都听出李渊话里有话，李二的腮帮子错动了两下，笑容已经变得很勉强了，唯有长孙笑嘻嘻的说：“您赐给儿子的哪有随便要回来的，您要赌注，妾身让内务府再给您送一顶过来，用不着把给儿子的再要回来。”


李二似笑非笑的给云烨施了一个眼神，冷冰冰的很吓人，又把头转向李元昌笑着说：“元昌，你怎么看？”


李元昌恭谨的对李二说：“但凭皇兄处置就是，小弟身子康健，就算是被小人差点要了命也没有关系，运河之上小弟的坐船不也是莫名其妙的就沉了么，至于八牛弩的鸣响，更是让小弟魂飞魄散，却不知今晚不会有八牛弩吧。”


屋子里的李氏宗亲很多，李孝恭这种表兄弟也在坐。闻言就要站起来说话，却被旁边的李道宗硬是给按了下来。


李渊对着屋子里的太监宫女喝了一声，全都撵了出去，沉声对云烨说：“小子，你把这件事解释清楚咱们就开赌，你其实也算不得外人，老夫说你是李家的女婿，想必你不会觉得突兀吧，安澜给你把孩子都生了，一家人还是说清楚比较好。”


云烨的脸色都没变，依然笑着说：“太上皇，要不是陛下严令我不得让您伤心，汉王的首级这时候早就该挂在长安的城门之上了，那有什么活命的机会。”


李二点点头算是承认自己给云烨下过这样的命令，虽然说是长孙说的，那和他说的也是一样的。


“小子，老夫对你的为人还是知道一些的，重人情大过重得失，你给老夫说说这件事情的始末，由老夫来判断对错。”说完看了一眼李二，李二笑着点头。


“太上皇也是熟知军旅的，晚辈当时身为岭南水师统领，率领我麾下的船队行驶在运河之上，上面高大的唐字军旗猎猎作响，河面上的船只无不退避，给大军让开河道，等我大军过后，他们才能起锚，请问太上皇，这时候这条河面上是不是微臣的权力最大？”


“没错，大军过处，四民回避乃是正理。”


“结果，就在这时候有一艘官船居然靠近了舰队，因为知道是汉王，所以微臣放缓了船速，想让它先行，谁知道那艘官船上居然有两个裸女在搔首弄姿，然后，这艘船就被微臣用一架投石机给弄成木片了。”


“胡说八道，你动用了几十架投石机，父皇，云烨纯粹就是想要孩儿的性命。”


李渊不耐烦的说：“那是人家给了你逃命的时间，否则在巨石的轰击之下，你早就喂鱼了。小子，三军之气可鼓不可泄的道理老夫清楚，砸船的事情就这样了，你后来为何又要拿八牛弩射他，这回可不要说你不想要他的命。”


云烨对着李渊拱手说：“太上皇您可能不知道，当时微臣的船上载满了金子和珍玩，可以说大唐一半的国库就在微臣的船上，半夜之时有人在岸边窥视，您说微臣不用八牛弩射击，用什么？情况不明之下上岸？射死了算他倒霉。射不死算他命大，就这样。”云烨撇撇嘴，这件事说到天上去也是自己占理。

第十卷 斗杀 第十七节 马蜂来袭


李渊搓搓脸对云烨说：“我们去赌一赌今晚到底是欠老夫的金子，还是你有帐篷给你的家眷住。”听完云烨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之后，他就认为这件事没有什么必要再提起，李元昌的帐篷被他收了回来。


云烨一直搞不懂李渊为什么一直喜欢用那三个灌了铅的骰子，就因为它们撒出来的点子大？上回自己输急眼了才制作的宝骰子，如今成为了李渊运气的象征，打麻将不过瘾，掷骰子才是真正的技术活。


只要力道掌握合适了，掷出豹子不是梦想，上回赢完李渊之后就忘记了把它换回来了，现在这东西是李渊的了。赌桌之上无父子，李渊，李承乾，李元昌，李孝恭，李道宗，再加上云烨几个人头顶着头，围着一张桌子开赌，声音远远的传了出去，程咬金虽然很想掺乎进去赌一把，可是想到李二冰冷的眼神只好吞一口唾沫倒在草窝子里睡觉。


李元昌似乎和云烨干上了，只要云烨压大，他就必定压小，还没到一个时辰，他的帐篷就姓云了，太上皇李渊笑呵呵的让内侍给云家搭帐篷，自己拖着云烨继续开赌。


傻子都知道骰子有问题，扔十把，有八回都是大，但是赌具是李渊提供的，所以很快明白过来的李承乾，李道宗，李孝恭等人都是把把压大，只有咬牙切齿的李元昌带着自己的两个死党玩命的压小。


这样的赌局很无趣，月上中天的时候，李元昌就已经负债累累，当他再一次准备向父亲张嘴再借一些银子，却被李渊挥着袖子撵走了，说他纯粹就是一个送财童子，有多少都会输，不如早早找个草窝子去睡觉。


当所有人都压大的时候，赌局就没有办法进行下去，李渊只好把骰子换掉，和云烨，李道宗，李孝恭四个人开始打麻将。


李渊的赌瘾极大，一晚上不睡觉都精神百倍，可怜云烨，李孝恭，李道宗白天负重走了几十里山路，哈欠连天的陪着李家的上代家主打麻将，这样的精神状态下能打得过李渊才是怪事，李渊狂笑着连赢，精神更加的旺盛。


日出东方的时候，在李孝恭三个人再也困的受不了的时候，就听见帐篷外面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啊，马蜂，天啊马蜂，抱着头的李元昌一头钻进了李渊的帐篷，后面紧追舍的飞进来几十只指头蛋大小的马蜂，云烨抄起李渊脱掉的衣服就把李渊蒙住，把他按倒在桌子下面，再把台布裹在他的身上，如果李渊出了问题，几个人的罪过可就大了。”


很奇怪，马蜂一直在追着李元昌，对于拿着衣衫乱抡的李孝恭他们视而不见，内侍们拿着扑网涌了进来，很快就把马蜂捕捉个干净，然后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等着处置。


身上披了一件外袍的李二匆匆进来时，看到散乱不堪的帐篷怒气冲天，尤其看到把头埋在软榻上，屁股撅的老高的李元昌就气不打一处来，想都不想就要把内侍全部处决。


李渊赶紧从桌子底下爬出来阻止了李二杀他内侍的举动，就这几个贴心的奴才了，要是再被砍掉，自己连个抱怨的人都没有。


等李孝恭把李元昌从软榻上拽起来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才短短的时间，李元昌的头就和猪头没有区别，眼睛都睁不开了，一个头足足有两个大，歪斜着嘴角口水哗哗的，就这样还喊着说：“云烨是凶手，父皇给孩儿做主，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就连李二都用怀疑的眼神看云烨，云烨苦笑着摇头，一言不发。


李渊痛惜的看着惨不忍睹的儿子对他说：“你这回可真的是冤枉他了，昨晚直到现在，他就没离开过这间帐篷，就连解溲都是在净桶里，是父皇担心他们逃跑特意要求的，所以，这件事情另有蹊跷，与他无关。”


李元昌顿时就嚎哭起来，他这时才真的害怕了，如果不是云烨报复他，那就只剩下李二一个人了，这是要让他活活的被马蜂蛰死啊。


李渊流着泪对李二说：“放过他吧，放过他吧，我儿子不能再死了。”这个时候，年迈的李渊又想起那个血流成河的日子，禁不住失声痛哭，一句句的哀求李二放过李元昌。


“父皇，如果这件事情是孩儿所为，我必为雷电劈为齑粉，死无葬身之地。”说完就给李渊跪了下来。


听到李二的保证，李渊顿时止住了眼泪，二儿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知道的太清楚了，说了不是他干的，那就一定不是他干的，这点担当这个儿子从来不缺。


李渊扶起李二说：“冤枉你了，你既然说了，就不会是你，但是你要把伤害元昌的贼人找出来，碎尸万段以泄朕的心头之恨。”


李二点点头安排内侍收拾帐篷，自己带着李孝恭等人出了帐篷，才出帐篷，李二狼一样的眼睛就盯着云烨问：“小子，这事真的与你无关？如果你想骗过太上皇，就是在他眼皮子底下你也能做到。”


云烨露出白牙傻笑，摊摊手表示自己真的不知道，李二点点头，他对云烨还是信任的，既然说没做，那就不是他做的，这方面李二的判断力极准。


汉王千岁差点被马蜂蛰死，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营地，顿时谣言就传播开来，说什么汉王在祭天的好日子里被上天惩罚，这不是一个好现象云云。


营地查遍了，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再有一个时辰就到了大典开幕的时候，可不敢耽误了，瞅着云烨哈欠连天的死样子，李二无奈的让他下去休憩片刻，自己脑子里再重新过滤一遍，看看谁最可疑。


云烨当然知道是谁干的，除了李泰没别人，先前以为他放弃了自己的复仇计划，谁知道他居然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施行自己的计划。幼年时期的阴影对他的伤害太大了。


李恪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云烨，打开看才发现是一只油汪汪的鸡腿，叹息一声，又把油纸包包好揣怀里，今日午后还要走好远的路，奶奶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


“青雀有些莽撞了，这时候不该做这件事，会挑起皇家的纷争。”李恪在云烨耳边轻轻的说，不但他知道，估计李承乾也猜到了几分，但是从他刚才一言不发的情形来开，从开始就没打算出卖自己的弟弟，李恪现在也就是和云烨诉说一下他的担心，让云烨为李泰这件事事发后想条退路。


“这件事闹得很大，影响糟糕极了，我们能做的就是闭嘴，等大礼仪过去，估计青雀会对娘娘说的，陛下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这件事青雀会有完美的处理办法，我们静观其变就好。”云烨对与李泰的智慧有强大的信心。


云家的帐篷很嚣张的矗立在营地中间，昨晚，辛月邀请了和云家很贴近的各府女眷入住，哪怕人挤人，也比露宿在野地里强，最后，只有云家奶奶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夫人住了进去，再就是二十几个孩子，当云烨走到帐篷边上的时候，辛月拦住他，笑着说：“夫君辛苦了，云家还从来没有过这样大的颜面，妾身昨夜睡在野地里都开心。”


“你夫君我就不舒服了，打了一夜的麻将，现在快要困死了，你昨晚睡觉的草窝子在哪？我要去睡一会。”


果然是干草窝子，李二的大礼仪纯粹就是完全的复古，管不了那些了，身子才躺在草窝子里，鼾声就响了起来，辛月拿了一件衣服盖在他身上，坐在旁边给他轰那些讨厌的苍蝇。


希帕蒂亚鬼一样的钻出来，悄悄地对辛月说：“我知道那个王爷是怎么被马蜂蜇的”


辛月惊讶地快要叫出来，却又赶紧捂住了嘴，四处看看发现自己周围没人，这才问希帕蒂亚：“你对其他人说了没有？”


希帕蒂亚得意洋洋地说：“没有，我只有你一个朋友，当然第一个告诉你。”


辛月严肃的对希帕蒂亚说：“你住嘴，你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什么都没听见，你以为世界上就你一个人聪明？我夫君这样聪明的人，对这件事都一无所知，营地里其他的聪明人也是一无所知，难道他们的智慧比不上你？如果你想平平安安的活着在书院教书，就闭上你的嘴，什么马蜂不马蜂的关我们这些妇道人家什么事，那是男人们该考虑的。”


希帕蒂亚到底不傻，听到辛月的警告之后小脸顿时变得煞白，她忽然想起最早的一代希帕蒂亚就是因为参与到王权和宗教的纠纷里才会死的那么惨。


想到这里刚才的得意变成了无边的恐惧，下意识的靠近了辛月，想寻求一丝安慰。看到希帕蒂亚都要钻进自己怀里了，辛月不由得想起夫君对她说过，希帕蒂亚似乎更加的喜欢女人，这还了得，不落痕迹的站起来，坐到了丈夫的另一边。

第十卷 斗杀 第十八节 胡思乱想


皇帝就是皇帝，一个时辰的时间就把案子破了，罪大恶极的坏蛋韩龟，韩延年，即使绞尽脑汁用遍狡计任然难逃皇帝陛下一双能够洞穿云雾的双眼，被从三千人的队伍里揪了出来，准备在祭天之前砍脑袋，罪名就是谋害皇族，这可是吏部清选司的首脑啊。


云烨以前和这位老兄喝过几回酒，自己妹夫的职位就是拜托这位老兄搞定的，好人，酒量好，直爽，对人亲切，公务上一言九鼎，名节上清廉如水，除了喜欢鉴别一下金子的成色之外，没有缺点，云家一直在为弄不清金子的纯度发愁，听说韩选司有一手鉴别金子的好手艺，这如何能放过，高手难求，就冒昧的请老韩给鉴别一下。


可是老韩愁眉苦脸的说公务繁忙，没有时间，最后在云烨几乎翻脸的情形之下才勉为其难的帮助云家鉴别两百两金子，只是公务繁忙，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鉴别完毕，请云家耐心等待，专门为此打了收条，不让打收条，立刻就会翻脸。


人家答应帮忙，谁还能催速度，这不是厚道人的做法，所以快一年了，云家就没问过，直到妹夫进了职，韩家才派老管家把云家的二百两金子还了回来。


高手就是高手，金子成色鉴定的很准确，云烨很满意，旺财喜欢韩家送来的金子，趁着云烨给老管家打收条的机会，一口一个金锭，吃了个精光，没给云烨剩一点，韩家老管家走的时候，还特意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铜钱塞进旺财的荷包里，直夸这是一匹好马。


吏部清选司这个职位就是个放屁油裤裆的职位，也是个致死率最高的职位，老韩在这个职位上平平安安的渡过了五年已经是难得的异数，清廉的名头让他受益匪浅。


听着老韩义正辞严大喊着“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口号被刽子手一刀砍下头颅后，云烨心里就升起一股淡淡的忧伤，自己还有七个妹妹没出嫁，也就是说还有七个妹夫很有可能要用到老韩，如今他就如此壮烈的慷慨就义，这个损失可就大了。


下一个选吏司的主官怎么也要清廉一年的时间才会在不经意间暴露出那么一小点癖好，可是润娘下个月就要成亲了，早就给哥哥说了，秦老二要是没个好位置，自己就去找奶奶哭诉，还说秦老二是庶出，秦家现在不太管他的事情，要是再没个好前途，自己一定会郁闷而死。


和李泰站在一起挠着下巴忧伤，看着烈士的老婆很镇定的拿针线把丈夫的头颅和身体缝在一起，然后拿席子卷好，扎上绳子，就和自己不到十三岁的儿子准备一路拖回家……


“烨子，你说我是不是应该站出来？”李泰侧过头问云烨。


“大礼仪之下你和我一样都是路人甲，路人乙，跳出去臭显摆什么呀，韩龟人家对于这种死法，可谓求仁得仁，没听见人家刚才大声地喊着”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吗？你父皇用来立威的棋子又少了一个，你的算让你父皇的棋子再少一个？”


“大丈夫做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这算什么？我把那个混蛋干掉，父皇会把我如何处置我？夺爵？我连封地都不在乎，会在乎爵位？”


李泰非常的得意，他忽然发现只要自己不在意爵位，封地，在大唐可以横着走，现在可以，将来大哥当皇帝了更是如此。


礼部官员咣咣咣的在那里敲锣，整顿队伍做好了祭天的准备，李元昌肿的完全没有人形了，也必须出席，看到他的惨状，云烨后脖领子里全是冷汗，从没想到过一个人的头颅可以肿大到这种地步，七八个巨大的鼓包亮晶晶的，中间黑色的小孔里往外不断地流黄水，估计经过这回事件，李元昌引以为傲的俊秀面容就会毁于一旦，秦岭里的毒马蜂是连老虎都不敢招惹的存在，蜂拥而上的时候，狗熊都有被蛰死的先例，这东西自己不产蜜，专门抢劫其它产蜜的蜜蜂，连蜜带蜜蜂都是它的食物，凶悍无比，在秦岭绝对是霸王，当然，在黄雀面前就什么都不是了。


所有人下意识的离李元昌远点，云烨甚至没有看到李元昌的身体有反应，这家伙现在绝对处在昏迷状态中。


远处飘来一片不大的云彩，暂时遮住了太阳，这是这两天里上天做的唯一的一件好事，有了云彩，山里面就开始刮风，那个假装成风伯的汉子高兴地挥舞手里的旗子，礼部天官全身祭天的礼服，在一大群道士的舞蹈配合下用奇怪的语调诵念手里的祭表。


身穿各色艳丽服装的各国使节哟哟的叫着从台子下面开始表演，明显是礼部事先培训过的，动作整齐划一，偶尔有两个蠢货会跳错，比如颉利，每跳错一次就拿眼睛看一下李二的脸色，云烨和李泰就站在李二的身后，看得清清楚楚。


“烨子，这也是雄霸草原二十年的英主？”李泰一脸不肖的问云烨。


“本来是个很厉害的人物，我在草原上就听过很多关于这家伙的传说，说他一箭就能射下来八只老鹰，一只手就能摔倒最强壮的公牛，一顿饭能吃一头牛，饭后还需要三只羊羔当甜点，还能找见草原上最美丽的花，送给部落里最美的姑娘，能唱出比黄鹂还要婉转的歌，一个人就能看顾一万头牛，在闲暇的时候没事干啊，就去找草原上最可怕的恶魔打架，一头恶魔被他扔到了北海，躲在海子底下不敢出来，一头恶魔被他架在最高的山上，想起来的时候就去揍一顿。（参照格萨尔王传）”


云烨为了烘托一下李二的伟大在那里胡吹，听得李泰直吸凉气，努力的想把头转过去，可是旁边就是李元昌的猪头，只好又转回来，咬着牙撑着不让自己吐出来。


有理性的，就有非理性的，李道宗就很喜欢这个话题，对自己旁边的皇族说：“云侯说的听起来怪诞，可是在草原上他们就是这么形容一个英雄的，一点点小事就会被无限的吹嘘放大，老夫听过更加恶心的。”


一个嘴上还长着绒毛的少年皇族开口说：“九叔，这个颉利就算是再厉害，还不是被将士们在旱獭洞里抓到了？算不得英雄，现在看他的恶心样子，小侄回京之后就上门去揍他一顿，跳个舞都跳不好，晦气。”


在大家对那些异族人士指点调笑的时候，一个眼尖的皇族少年指着树林旁边的一群异族人问李道宗：“九叔，那些异族人为何不下场跳舞？”


李道宗瞄了一眼说：“急什么，都会下场跳的，现在不跳，将来他们会戴着镣铐跳，小子们，好好地操练，他们很快就会来大唐献歌献舞，听说高丽的手鼓舞很不错。”


扯闲篇的时候时间就会过得很快，本来天上只有一小片云彩，就这一会功夫就连成了一大片，还有变黑的趋势，礼部官员匆匆停止了歌舞，请皇帝祭天，要不然一会下雨，就没法祭天了。


趁着李二和上天谈话的时候，云烨在手指头上沾了口水，迎着风感觉了一下风向，旁边做着同样动作的李孝恭对云烨说：“小子，这就要下雨了，咱们不担心，可是老弱妇孺可经不起雨水浇，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司天监如果连备案都没有，小侄认为就可以把他们全部撵回家了，酒囊饭袋之辈留之何益。”


礼部天官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礼典》里面有无数的现成的礼仪格式不用，非要找一个最缺德的，从故纸堆里找出来一些脉络，自己再头脑风暴一下，就成了现在的样子，黄帝统治大地的时候，人身上有几片布都没搞清楚，就要遵循礼节？


一个部落没吃的了，带上全部家当换个地方找吃的，那是常有的事，可是你不能全盘照搬到大唐来，都是娇贵身子，走五十里路就跟逃难一样，重要的是，还全部是贵族，谁没事干不坐马车自己走山路？


心里忽然咯噔一下，这种事情有一个二百五皇帝干过，那就是著名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他为了很好的抢夺华夏文明，骗那些贵族说要远征中原，带着全部家当浩浩荡荡的挺进中原，当所有人吃遍苦头之后，他才说太累了，我们不回去了，不如就在这里建立我们的都城吧，于是鲜卑一族很快就融入了大汉民族，难道说这次的仪式，是李二他们这些鲜卑余孽在缅怀先祖？要不然，皇帝祭天，带着太上皇干什么。


人就是爱胡思乱想，越想就越是可疑，那些个应龙，雨师，风伯，金甲神怎么看怎么都像随意找来糊弄人的，黄帝时期要是靠着这几个笨蛋统一中原，早就被蚩尤抓去烤着吃了，还能成为华夏始祖？


太可疑了，尤其是一头自来卷的长孙无忌回头冲着云烨笑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更加的怀疑，这老家伙不但长相可疑就连名字都可疑。

第十卷 斗杀 第十九节 与国同休


和颜老太爷站在一起就舒服多了，虽然头发不多，半眯着眼睛听李二念祭表，不时地摇头晃脑一下，不过走近了，还能听见老爷子发出的轻微的呼噜声。


“我爷爷正在欣赏陛下的雄文，不要打扰。”一脸胡子的小颜警惕的对云烨说。


云烨只是来寻求安慰的，不是来打扰老爷子睡觉的，站在老头旁边就觉得很舒服，才扭了身子，为下午的长途跋涉做准备，老头子就睁开眼睛，朝着云烨把手伸了出来。


“拿来，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知道尊老敬贤，怀里揣着肥鸡，也不知道孝敬老人，老夫喝了两顿粥了，嘴里老觉得少点啥。”


云烨傻傻的把鸡腿取出来，给老头子双手捧过去，小声的问：“老祖宗，您这都闻得出来？”不是说人老了各种器官的敏感度就会下降吗？为什么他的鼻子还是如此的灵敏？


老头子取过鸡腿放在鼻子下面闻一下，砸吧两下嘴，惋惜地说：“老咯，不中用了，想当年，这样的鸡腿老夫一顿能吃八个，如今只能闻闻，过一下干瘾，遗憾啊。”说完就把鸡腿揣进怀里，拍两下，觉得那东西鼓鼓的存在，又闭上眼睛继续欣赏皇帝的文章。


风伯已经快要站不住了，被那面聚风旗带的到处跑，黑压压的云层已经快要压到头顶了，没人慌乱，就连小孩子都竖起耳朵听皇帝的旨意。


风带的走吏部官员的声音，却带不走大木板上写上去的字，先是皇族，接下来是王公大臣，程咬金进卢国郡公，牛进达进县公，云烨万年不变的蓝田县侯，何邵不知道走了谁的门路，伯爵的头衔居然没被撸掉，秦琼的翼国县公没变，尉迟恭的鄂国公爵位没变，却加了镇军大将军的头衔。


榜上有名的互相间弹冠相庆，因为这是在大礼仪期间的封赏，所以今后没有大过者不可能被捋夺，这是李二在安抚新贵们的人心。


当吏部官员写完最后一个字转身离去的时候，木板下面哭声一片……


“陛下，不能啊，老臣为大唐效命多年，您不能这样对我。”


“太上皇，您发句话啊，老臣的爵位是您版赏的，如今一句话就没了，我没过错啊，没过错啊，太上皇您发句话啊，当年您起兵的时候，我全家节衣缩食筹集军资，如今连口富贵饭都不给老臣享用么？”


“陛下，刘文静乃是罪臣，为何会有版赏，我全家何辜啊，要被死人压制？……”


在欢呼和哭号声中贞观七年的大礼仪，终于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大唐皇帝李世民用雷霆般的手段，剥去了俗世所有的纷争，利用大礼仪甩开了所有权贵的外部联系，以讯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确定了自己的新王朝，李渊时期残存旧人，还有一些不得不临时妥协产生的贵族都在这一次的大清洗中，完全彻底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在老弱妇孺的牵绊下，那些往日高高在上的勋贵们不得不低头咽下这枚苦果。


李承乾的太子地位再一次在狂风中得到了确立，昭告天下的旨意被狂风带上了九天，特许身着五龙袍。


李泰的魏王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得到了加强，并且以亲王的身份入驻武德殿，皇帝亲许不之官，并被加绶鄜州大都督及夏、胜、北抚、北宁、北开五都督，余官如故。


李泰与李承乾相拥祝贺过之后，就向皇帝父亲力辞都督官职，并且声明封地之事全部请皇帝代为管辖。


长孙欢喜之下，失礼的从帷幕后面走出来，拥抱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一时间兄友弟恭之名遍传天下，李渊当年在悲愤中发下的毒誓似乎已经破灭了，“我的儿子相互残杀，你的儿子也会血流成河。”这句恶毒的誓言随着李渊吐出的一口鲜血全被狂风和厚土带走了，再也没有丝毫的音讯。


李恪和其他的皇子也得到了丰厚的赏赐，李恪也得到了不之官的许诺，对于其他封赏李恪毫不在意，但是对于不之官这一条却幸喜若狂，在让云烨掐了他好几把之后才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封赏皇子这种喜闻乐见的事情关云烨屁事，可是礼部官员偏偏再一次念到了蓝田县侯与国同休的字样，这就是说云家完蛋了，子孙后世就只有这个爵位了，云烨想当公的希望胎死腹中，黑着脸问李恪：“我八十岁了也只能当侯爷？”


李恪点着头高兴地祝贺云烨，说这比当一个普通王爷都厉害，与国同休啊。


“这孩子怎么一点礼数都不懂，还不进去拜谢陛下的大恩。”程咬金一副长辈的慈善模样，和牛进达一起催他快去谢礼。


“以后一辈子当侯爷，这事值得庆贺？”


“侯爷不算什么，与国同休四个字值钱，就算你的子孙再不成器，将来也是稳稳当当的蓝田侯，以后这个爵位就是你家的了，老夫等人得封公爵，每一代是要递减一级的，你家的爵位没这顾虑，只要不造反，就没事，就算造反了，还有一次赦免的机会，这不是大封赏是什么，千古难遇。”


不情不愿的进了屋子，李二，长孙坐在上面像两个泥塑的菩萨接受一波又一波的拜谢，同时还有慷慨激昂的效忠誓言。云烨藏在角落里，等其他人都拜完了菩萨，自己准备上前施礼，然后就撤退，混在人群里逃跑。


“云烨留下，朕有话说。”有了这句话，云烨只好留在屋子里，等李二发话。


“云侯，本宫贺你云家世代兴旺，子孙延绵，万世永昌。”李二没发话，长孙倒是先说话了，一说话就把他吓了一跳，这句话听着就怪诞，好像不是平日里的贺词。


“娘娘言重了，云家承受不起。”


“以前当然承受不起，现在就可以，你以为与国同休四个字是陛下的笔误吗？”


“我本来准备过几年年纪大些，找些功劳当公爷来着。”对于长孙，云烨从来就是有话说话，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这对两个人都省事，免得猜来猜去的猜出误会。


“你不知道与国同休是什么意思？”李二奇怪的问了一句。


“就因为知道，才有些不愿意，云家以后想要出一两个出类拔萃的子孙就难了。”对于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


“这句话说得倒也恳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是一句老话，没想到你云家倒是遵行无虞，只是小子，你以为你云家可以占尽天下的便宜？你一个人占尽了你云家的五百年气运，天地间的灵气都是有数的，你多一些，云家的子孙就少一些，不以一代而费尽三代气运，这就是儒家讲述的中庸，小子，不信啊，你数数史书上的那些惊采绝艳之辈，再看看他们的子孙就明白此言不虚，朕为了感激你为皇家做的这些，特意赐给你云家屡世富贵，就是为你考虑，还不知足？


以朕看来啊，你当公爵现在就够格，岭南，河北，长安的这几件事情，足以把你送上国公的位位上，那么以后你立的功劳让朕怎么封赏？封王？朕没打算封异姓王，如果封了，这个人的岁数至少需要到颜之推的年纪才没有后患，你确定你想要？”


“小子当侯爷多好，现在立多少功劳都没有后患，全当是在为子孙积福，哪怕将来你后世的长子嫡孙是个傻子，也能富贵一生，享受你的萌庇，听明白了就滚出去，朕今日居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小子，你记住了，这种话除了皇后，朕就没对别的人说过，你明白？”


顶着一头的唾沫星子，云烨准备出门，长孙又发话了“云烨，李元昌毒气发作，双目已盲，医官说就算治好人也会成为一个怪物，面目永世不会恢复，只能苟延残喘而已，陛下去了他汉王的爵位，准他在京城养伤，现在，你能告诉本宫，是谁干的？”


“陛下的处置非常好，就是韩龟，韩延年干的，除了他不会有别人。”李泰自己还没说，打死云烨也不会现在就告诉皇帝夫妇。


李二阴笑着问：“你确定朕的处置没有差池？你对这件事知道多少？”


“微臣知道的很清楚，陛下的处置绝对是最好的，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很完美。”云烨低着头拿脚碾地，李二要是处置自己儿子才是怪事情，所以回答的很肯定。


长孙眼睛眨了几下，忽然想通了什么，就对李二说：“陛下，臣妾也认为您的处置没有不当之处，这样就很好了。”


李二两口子对眼之后，同时点点头，就不再问云烨，让礼官把云烨送了出去。


才出李二的屋子，云烨就看到旺财正在辛月身上乱拱，钱管家带着一大群仆役带着马车等候在帐篷外面，不是说大礼仪期间不许低贱的人前来么？怎么谁家的仆役都带着马车过来了？


看看那块在风中摇摆的木板云烨就完全明白了，李二不是在纪念拓跋宏，也不是在纪念黄帝，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掌握绝对的优势。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节 曲江宴（1）


大礼仪没完，只是进行了一半，剩下的就全是李二的独舞时间，祭天完毕，就要祭祖，祭祖完毕，就要祭那些战死的亡灵。


和尚们在曲江畔盖了一座美轮美奂的寺庙，全天下的高僧云集于此，在香烟缭绕里祭奠普世间的亡灵。


曲江畔平日里的衣香髯影的仕女和赋诗作贺的士子全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片红色的袈裟海洋，梵音禅唱充塞天地，五色米不要钱一样的往水里倒，曲江里那些肥硕的鲤鱼顿时就成了座上客。


“一千万钱铸就兰若，却不知天下的亡灵是否得安康？”长孙冲收起折扇，指点着那座大慈安寺指点一下，喝干杯中酒，又喃喃自语道：“若我麾下那些战死的亡灵得解脱，老子就是跪上个三天三夜又如何？”


李泰的腿有点瘸，是他老子打的，与其他人无关，今日听说长孙冲在曲江上宴客，就拖着烂屁股死也要来，这个宴会可有个名头，叫做少年群英宴，自己怎么说也算是少年豪杰，哪有不来的道理。


宴会的主持者是李承乾，长孙冲其实就是一跑腿的，太子殿下不好明目张胆的邀人饮宴，只好借一借长孙冲的名头。


王公贵族的少年人都来了，云烨听说有无敌的歌舞，丰盛的酒宴，不穿衣服的美女，也就在程处默的拉扯之下半推半就的上了船。


“啊，怀仁兄，气色如此之好，难道说是大礼仪带来的福分？”李泰的报复名单里没有李怀仁，但是出了一点小小的差错，有一只马蜂没去追逐李元昌，偏偏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点痕迹，到了今日，半边脸还是肿的老高。


“晦气，哥哥我只不过遭了池鱼之灾，昨天去了韩龟家里，准备砸个稀巴烂泄一泄心头之怒，去了之后才发现他家的仆人丫鬟都跑光了，就剩下老母还有老婆，幼子，不忍心糟践，就一锤子砸烂他家看门的狮子就回来了，哥哥我的心胸换可以吧？”


云烨挑起大拇指夸赞了一下，韩家的女主人不简单，这些天就守在家里等着往日的仇人登门复仇，专门把仆役丫鬟全部遣走，仇人登门了，就带着全家老少笑脸相迎，任打任骂不还嘴，砸了祖宗牌牌，也面不改色，这么一来，只要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会心生恻隐之心，把往日的梁子揭过去，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回旋的余地。


比如李怀仁这种人就中招了，按理说他差点没命，多两只马蜂就是要命的是，硬是在那个女人的哀求之下砸了一个石狮子就收队，不能不说是一种异数，韩家日后还有希望。


“哎呀呀，青雀啊，为何走路如此艰难，莫非有什么难言之隐？”云烨好心的帮李泰拍拍屁股上沾到的芦花，在他的惨叫声里，心灵得到了莫大的满足。


“该死的，你就不能大度一点，吃点亏就不饶人。”李承乾扶住弟弟，给他座位上放了一个软垫，才回头和云烨讲理。


端着茶碗喝茶的李恪对李承乾说：“大哥，这里面有个缘故，烂屁股是他自找的，所以有今日一劫，我们两个无缘无故受父皇的训斥，长春殿跪了两个时辰，您膝盖不疼了？怎么我的还在隐隐作痛？都是亲兄弟，倒霉就倒霉，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遭罪最深的恐怕是云烨自己吧，要不是那晚上他在和太上皇赌钱，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所以啊，泄愤是自然的，您看，我就没有半点的惊讶。”


兄弟二人的轻言细语，并没有妨碍那些端着酒杯或者茶杯的纨绔们，岸上有各种各样的光头可以取乐，谁有兴趣听别人的悄悄话。


“这个和尚真是古怪，脑门顶上陷下去了一个坑，难道说挨了一记大锤之后这家伙居然还没有死掉，佛家果然高深莫测，佩服，佩服。”


“看到那个在岸上划船的家伙了吗？老天爷，铁舟啊，陆地行舟果有其事，只是，他就不能用两条腿走路吗？非要在陆地上撑船？”


“别傻了，那是苦行僧，据说用折磨肉体的法子可以成佛，一种常见的修行方式，杜兄，脑门下陷据说是修行有成的高僧，不可亵渎。”


纨绔们对于从自己的坐舟旁穿梭而过的小船一个都没放过，果核，枣子，干果，蜜饯，点心不停地往下扔，那些高僧也果然是高僧，对于这些事情毫不在意，颇有唾面自干的意思，只是脸上的悲苦之色越发的浓厚了。


佛家的地位不妙，在李唐他们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压，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丝曙光，却被孙思邈万家生佛的名头击得粉碎，玄奘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这次的水陆道场，就是他们展现自己能力的一个展示场，全大唐的高僧都涌进了长安，就是为了水陆道场尽自己的一份努力。


老和尚很多，恰恰是佛门的悲哀，说明后继无人，大唐在度牒上管理的很严，私自剃度那是重罪，官家对于庙产早就垂涎三尺，只要犯禁，紧接着就是严厉的打击，有时候买通他人装作孤苦无依之辈到庙里哀求梯度，方丈经不住哀求就给剃度了，准备事后再补度牒就是，谁料想，官家一来，被剃度者立刻大呼救命，说寺庙强迫他剃度，结果不言而喻，那些被发配矿山做苦役的和尚，里面不乏曾经的高僧，只要开始斗争，就没有退路可言。


长孙冲哀伤了一会，就被何邵带来的一大群女人给吸引了，尤其是几个背着长剑一身劲装的女子更是让他心痒难熬，公孙大娘进宫了，见不着了，不知道皇帝把她藏在那个犄角格拉里去了，这些公孙十四五娘的，总不会还有大佬来抢吧，搓搓手，矮着身子就蹿进了二楼……


何邵才说了两句话，就看见一个头戴紫金冠的少年怒冲冲的对他指着舱门，意思是出去，平阳公主的大儿子柴令武从来就对身份极为敏感，何邵就是走了他家的门路才保住了爵位，所以在群英大会里看到何邵，就像吃了一个苍蝇一样难受。


老于世故的何邵没有半点的不悦，低头哈腰的说：“小公爷，我就是来送这些歌妓前来给诸位贵人们助兴的，没有久留的意思，这就走，这就走。”


说完，施了一个罗圈揖就转身出舱门，才跨出门，就看见云烨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老脸一红，揪着云烨的胳膊走到一边说：“别笑哥哥，这一次承了谯公大恩，对他的长公子退让一些也是该的，你不要节外生枝，那个傻孩子不够你一勺烩的，咱两在草原上谯公对我们也算是照顾有加，不看僧面看佛面，就当没看见。”


何邵能在风起云涌的长安城里混的如鱼得水，自然有他的生存之道，这回多少显贵都跌落尘埃，何家以商人的本质能够躲过这次风雨殊为难得。


“你都不让管，我干嘛要多事，只是听说你最近在大量的收购长安地皮，你要干什么，准备盖第二个兴化坊？猪不要太肥了，就像我家的憨憨，现在走路都困难，没几天好活了，要不是顾虑小丫的感受，早就杀了吃肉了，你也快了，告诉你，你这次的生意云家不沾，我需要躲着你走路。”


何邵这才发急了，一连声的问为什么，钱财不是越多越好么，怎么会有问题。


“你也是少有的精明人，知道现在朝堂对商贾的看法吧，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商税现在已经占到了国库总收入的三成，这可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最多占到长安的三成，我听说啊，魏征，虞世南，刘政会三个人正在琢磨怎么规范商税，你小心被当成娃样子被拎出来。”


何邵的胖脸一下子就没了血色，他的摊子铺的太大了，一时半会的那里收得回来，想要把尾巴一刀砍掉又太疼，只有长吁短叹的等云烨给他出主意。


“谯公现在就不错，现在没了军职，在家里闭门不出，你和他以前的部下来往甚密，你就该去找他给你出主意，你看看他儿子对你的态度就知道，他家也不想和你多纠缠，还不知死活的上杆子往上爬，赚钱赚个没够是吧？”


话里话外的给他说到，毕竟以前算得上兄弟，这几年被银子遮住了眼睛，看不清局势，光是他家的宅子就修建的比王府还要豪华，听说还打算往外扩一下。


拍拍老何的肩膀，进了舱房，话说里面的舞蹈已经开始了。


长孙冲请柬上的话果然没错，里面的歌妓果然穿的很少，肚皮和后背裸在外面，穿着纱衣在里面扭来扭去。看不见腿，但是葫芦一样的臀部轮廓若隐若现的让人热血沸腾。


柴令武别看年纪小，很显然已经是花丛老手，只要看给他倒酒的歌姬脸泛桃花，就知道这家伙桌子底下的手不老实。


摸了咸鱼的手也不洗洗，就去拿鸡腿，这小子也太不讲究了。云烨搬着自己的案子往窗户边上靠靠，免得一会不小心抓自己桌子上的食物。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一节 曲江宴（2）


以前幻想古代的青楼一定是一个几乎完美的歌舞场，谁知道现在真的处在这个环境才发现，自己错了，青楼永远不变的内容就是出卖色相，没其他好说的。


或者自己逛青楼的同伴选错了？和孔颖达，虞世南这些人一起逛青楼是不是会好一些，但是上回见过号称风雅之士的长孙冲的表现，就对他们的表现也不抱希望了。


无趣之外就是无趣，一群人抱着十几岁的小姑娘猥亵，实在是让云烨从心底里感到不舒服，自己虽然算不得好人，多年的人生戒条还是起作用的，船舱里待不成了，云烨端起一盘子葡萄走到外面，楼顶上微风徐徐，正是提神醒脑的好去处，李承乾，李泰不喜欢这些，早就出来到第二层下棋。李恪虽然喜欢，但是兄弟三人如果只有自己像个色鬼，也不像话，强忍着馋涎坐在旁边看那两个下围棋。


不打扰他们，云烨从外面上了船顶，没有脂粉气，没有乱七八糟的呻吟，很不错的地方，船板很干净，就地坐下，吃着葡萄欣赏曲江上的风光，船在水里慢慢滑行，底层有摇浆的，有一下，没一下的滑动，都是懒懒的。


“客人可要听曲？”一个小小的声音传过来，回头望，才发现一个穿着绿衫子的女子缩在角落里发问。


歌姬见了客人还要带面纱的比较少见，可能长得不好看，被船舱的那群禽兽给撵出来的，都要生活，没必要糟践人，云烨随手一个银饼子就甩了过去，把头枕在手背上吁了一口气说：“好啊，我想看看天上的云彩，再听着远处的梵唱，如果你有舒缓的曲子弹一首那就太好了。”


绿衣女子高兴地捡起银饼子，离云烨稍微近一点，取出琵琶，就开始弹奏，不知道谈的什么，但是让人很是松快，并且这声音融入到梵唱里并不让人感到突兀。


佛家的梵唱似乎特意改良过，节律一直都是平缓的，就像是一缕清风无意中掠过耳稍，又像是一汪潭水被风吹皱，涟漪涌动，一波一波的轻轻拍在岸上。


这些天见惯了长安的悲欢离合，有人欢喜有人愁，人世间的各种嘴脸在这些日子里全都看了一个遍，云家虽然紧闭大门，但是夜晚那些妇人的哭声会传的好远，每到这时候，辛月就会把头紧紧地埋在云烨胸前，再拿被子捂住自己的耳朵，奶奶念佛念得越发勤勉，不只是在庆幸还是在后怕。


想到这些，云烨就想唱两嗓子黑豹，可是这样做会吓坏船上的人，只好搜索枯肠，总算是拼凑出了一首能唱的歌。


清风笑，水涟涟，谁家富贵绵绵。


柳如丝，花如海，锦绣成堆笑无常。


昨夜寒窗寂寂，今日白勿满房，


且饮一杯，醉倒在名利场。


我自爱看碧水悠悠啊，不管他明日惆怅。


不三不四的随着绿衫女子的韵调随意哼哼，那个女子却把韵调又拔高了一些，最后停了下来，小声地问：“客人心里不畅快？”


云烨奇怪的看了女子一眼，这话她不该问，也不能问，明显的入行不深么，不过也好，那些假模假样的奉承也实在是听腻了，反正没人，就和她聊聊天也好。


“是啊，没意思透了，满世界都是这个样子，有哭的总有笑的，都想一辈子锦衣玉食，抓住了总也不肯放手，没了再继续去挣就是了，祖先不就是这么干的？”


“小女子不懂这些，只知道客人想安静一会，我再给您弹奏一段曲子好么？”


“你不用懂，只需要听着就是，想弹曲子就弹，你弹你的，我说我的，你弹痛快了，我也就说痛快了，各取所得如何？这些银子全给你。”


云烨从怀里掏出所有的银子一股脑的推给了那个女子，女子把身子往后缩一缩，小声的说：“小女子只是乐师，用不了这些钱的，您前面给的就足够了。”


云烨粗鲁的把银子放在她的裙子上，自顾自地说：“都想要点什么，和尚想要，道士想要，一个个非要把其他人踩在脚底下，头杵进烂泥里才满足，我的在是对的，你们说的全是狗屁……”


小姑娘弹没弹琵琶云烨不知道，一大堆无意的话从嘴里喷涌而出，一直说到口干舌燥才罢休，揪了七八颗葡萄放进嘴里，吸干了水分，再把葡萄皮猛地喷了出去，好一个天女散花。


别人想要安静下来就需要静思即可，云烨属于狂放派，需要发泄一下才会正常，又不是在家里，黑豹吼不成，软绵绵面的歌曲成了往烈火上浇油。


看到和尚就讨厌，尤其是满眼全是和尚的时候，嘴里唾液变得充足了，又站在船头，准备继续开骂，才骂出秃驴二字，一只破草鞋就凌空飞了过来，抽在了云烨的脸上，味道十分的不好闻，这那里受得了，云烨趴在船头狂吐，吐得全身都软，在绿衣女子的搀扶下回到甲板上，一连喝了三杯茶才舒服一些。


那些纨绔子见云烨被女子扶进舱房，好像腿软的都走不了路，那些歌妓就唧唧喳喳的说小话，纨绔们一个个的把拇指都要翘到天上。


还没等云烨招呼兄弟们去找拿鞋底子抽自己的混蛋，一个光头上全是呕吐物的黑衣僧光着一只脚走了进来。


柴令武刚骂了一声秃驴，就被一招乌龙摆尾给踹的贴到墙上。哼哼唧唧的说不了话。惹得歌姬尖叫着四处奔逃。


“刚才是谁站在船头骂人，还吐了佛爷一身的？”铁塔一样的巨汉，往那里一站顿时就威风凛凛，犹如天神下凡一般。


满船舱都是欺负人欺负习惯了得主，谁会被吓住，脸面还要不要了，程处默大怒，一拳就砸了过去，这小子也是练过的，战场上不少杀人，可是在巨汉面前像个孩子，眼看就要落败，李怀仁立马加入战团，长孙冲拎着一把椅子就砸在巨汉的后背上，巨汉仿佛没有知觉，理都不理会的一拳揍在李怀仁的肚子上，被揍的飞了起来。


刘弘基家里就不出好东西，刘正武的拳头眼看就要打中了，可是巨汉不在乎，软绵绵的拳头对他没什么作用，可是这混蛋手里攥着一把细盐，一下子就洒进了巨汉的眼睛。


巨汉咆哮一声，抬腿一脚光脚丫子就踹在刘正武的脸上，鼻血飞溅，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不动弹了。


今天为了自由，大家都把护卫撵到其他的船上，不许跟进来，这下好了，李承乾跳着脚喊护卫过来帮忙，自己才要扑上去，被李恪拦腰抱住往后拖，尉迟宝林仗着自己牛高马大，拖住巨汗一只胳膊，就这样身高九尺的宝林也被抡的飞了起来，后脊背撞在柱子上，咔嚓一声就把柱子撞断了。


腾出手来的巨汉双手四处乱抓，只要被他抓住的立刻就会被扔出船舱，掉进水里，程处默已经挨了两拳了，嘴角都有血丝子流出来。在裴家的老三再次被踢得像虾米一样乱蹦的时候，云烨把仓房里的帷幕扯了下来，立刻就把巨汉包在里面，看到有便宜可占，刘政会家的小儿子就全身压了上去，只看见布包上鼓起来的一个大包打在他的小腹上就知道这家伙已经没什么用了。


长孙冲扛着案几人躲在后面跳起来压了下来，就听见布包里面闷哼一声，看样子这样做比较有效，程处默照着好像是头颅的部位拿着圆凳就砸了下去，圆凳粉碎，布包抽搐一下，终于不动弹了。


护卫总是来得晚，等他们进了舱房，这里已经哀鸿遍野，纨绔们倒了一地，抱着肚子的，揉着腮帮子的，夹着腿走路的，鼻子流血的，捂着胸口吐长气的，当然少不了一个捂住屁股狂笑的。


李泰高兴极了，这里全是伤者，看样子没一个比自己伤的轻的，刚笑了两嗓子，就被李承乾在后脑勺抽了一巴掌，他自己也觉得不妥，捂住嘴不吭声。


巨汉和尚被护卫们用牛筋绑了个结实，和粽子没有什么区别。这时候才有人迷迷糊糊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云烨从案子底下把绿衫子的小姑娘拽了出来，小姑娘嘴巴闭得紧紧地不言语，还冲着云烨点点头，示意自己什么都不会说。


这场架打的莫名其妙，纨绔们受创严重，绝对是大事件，李承乾铁青着脸下令找出这个和尚的出处，他就没打算放过一个和这件事有牵连的人。


一桶凉水浇了上去，巨汉和尚悠悠醒来，眼睛被盐水蜇的泛红，张开嘴大声的咆哮，口中语无伦次的咒骂，问不出个所以然。


和尚忽然不叫了，安静了下来，但是这家伙的肌肉却在鼓胀，牛皮绳子勒进肌肉里，护卫赶紧扑上去要制止他，可是已经晚了，牛筋绳子被他崩的断裂开来，一个翻滚就撞破窗户，掉进了水里。


等云烨一群人趴在船尾看时，巨汉已经消失在了水面上……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二节 狂月僧


众人面面相觑，受伤的纨绔也不叫唤了，每个人的心里只想知道一个问题，这家伙是谁？李承乾捡起被崩断的牛筋绳子，放在手里扯一下，绳子没问题，有问题的是那个巨汉，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李承乾一点都不担心抓不住这个和尚，最多是迟早罢了，可是狼藉的现场才是他要考虑的事情。


云烨躺在担架上被抬回了家，那个绿衫子的小姑娘也跟着云烨要回去，胖胖的老鸨子才要发话，就被太子的侍卫一记耳光抽的晕头转向，不敢说话。


“把你弄出来没问题，就冲着你今天帮我，这个忙我帮了，问题是你和我回家就是问题了，要是说不清楚，你就有苦头吃了。”


绿衣小姑娘低着头说：“您是贵人，就让小女子在您的羽翼底下避避风雨，您的要求小女子无不遵从，只求您不要让我再回到青楼里去了，那个地方我一天都待不下去。”


“美死你，帮你一下就要以身相许，我才不干呢，好好地过你的日子去吧，我想青楼的老鸨子不敢来找你吧，就在云家庄子把家安了，刚才给了你好多银子，租个小铺面也能把自己养活，过两天让管家带着你去县衙落籍，没有文书不要紧，过个一年半载的找个好人家嫁了，这一辈子不就合合美美的过下去了？以前有什么事，都忘了吧，好好活下去才是正紧。”


早上好好的出门这才到下午就被抬回来了，兴化坊的家里又闹翻天了，云烨一轱辘从担架上坐起来，对抹着眼泪的辛月说：“我没事，就是挨了一鞋底子，鼻子有点流血，算不得什么事，主要是他们全被抬回去，我自己走回家不像话。”


“哪个天杀的敢拿鞋底子抽您，咱们绝不放过这个混蛋。”辛月怒气冲冲，还要穿上诰命的衣服去京兆府报案。


“算了吧，京兆府的官员快要吓死了，要不是有其他人挡着，今天太子的安危都成问题，你就不要添乱了，对了，那个小姑娘帮了我一把，咱家不亏待，给她在庄子上找个小铺子让她自己活命去吧，让老钱给她在县里落籍。”


“您确定不是您养在外面的外室？如果您有心收房，就留在家里，咱家可丢不起那个人，再说了妾身也不是一个妒忌的人。”辛月给云烨擦脸，还拿眼睛瞟那个小姑娘。


“少来，你不嫉妒，说出去有人信么？先把掐我的那只手松开，你夫君我行得正走得直，用不着拿话来套我，小姑娘的事情就这样了，我得洗一遍澡，那只破鞋子太臭了，总觉得身上总有味道，你一会帮我好好搓搓。”


辛月见夫君确实没有把小姑娘收房的意思，立马就对小姑娘热情起来，毕竟帮过自己夫君么，当恩人对待不会错。


小姑娘也是个有眼色的，立马左一个姐姐右一个姐姐的叫得亲热，不但把云烨在事件中说的很无辜，还和辛月一起唾骂了那个和尚。还说那个和尚本来已经被侯爷抓住了，都是护卫们没用，又让和尚跑了，至于程处默，长孙冲，刘正武这些人都不过是一群酒囊饭袋。听得辛月大喜，从头上抽了一根簪子就送给了这个叫九儿的小姑娘。


京兆府在大索，尤其是和尚必须全部登记，一个都不能少，捕头们拿着画影图形挨个对照，还找到住在荐福寺的道信，要他把人交出来，免得连累其他的和尚，这样做也没错，道信就是大僧正，僧人犯罪找他合情合理。


道信喟叹一声，合十双掌宣了一声佛号就跪在佛祖像前开始诵经，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得罪了几乎大半的勋贵，想要瞒，是瞒不过去的。


头顶凹陷下去一大块的道法抬起头说“诸位不必麻烦了，闯祸的是贫僧的弟子狂月。”


捕头大喜抖着铁链子对道法说：“大师，你们都是得道的高僧，本捕头也不想难为僧人，但是这件案子通了天了，是太子殿下亲点的要犯，我一介小吏，不敢瞒，也瞒不住，请大师把狂月僧交出来，我这就回去复命。”


道法大师抖着长眉对京兆府的捕头说“狂月僧是一个可怜人，早年间就失去了记忆，是我从南海把他捡回来，跟着我足足有了五个年头了，他虽然狂暴，但是从不伤人，今日之事，还请官人详查，如果要怪罪，就怪在老僧头上就是，他是一个痴人，如今受了重创，就放过他吧。”


捕头嘿嘿笑着命衙役们包围了禅房，只听一声大吼，一个巨汉就从禅房里冲了出来，头上包着白布上面还有斑斑的血迹。跨了两步就捉住被吓坏的捕头倒着拎起来就要从中间劈开，道法和尚喝了一声：“孽障，还不住手。”


巨汉愣住了，又把捕头放了下来，捕头踢腾着腿不停地往后窜，刚才他真的以为自己死定了。


道法和尚捡起铁链，把其中一头的枷锁拷在自己手上，又把拷脚的那一头锁在巨汉的手腕上，柔声说：“徒儿，不管如何，为师都陪着你就是了。”


听着道信念佛的声音变得有些激昂，道法转身朝着大殿内喝了一声：“无苦不拔，无乐不与。”道信念经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平缓和安详。


一行人出了荐福寺，没人再敢对狂月僧无礼，道法和尚安步当车，一边走一边对道路两边的信众合掌祝福，那道铁链似乎并没有成为他的枷锁，仿佛天生就该在他的身上，与念珠无异。


衙役们越围越多，捕头的腰板也越挺越直，路过西市的时候，狂月僧闻着酒香不走了，道法就拿着一只钵盂去给他向酒店的老板讨来了一钵盂，狂月僧一口喝干，虽然有些不舍，还是迈开步子向京兆衙门走去。


京兆的衙门一般没有主官，都是一些重臣轮流兼任，本来雍州牧的活是李泰的，但是如今的李泰对这个位置没有丝毫的兴趣，一个人沉浸在火药的研制里不可自拔，他认为，八十个雍州牧也没有火药重要。


如今坐在大堂上的是卫公李靖，今日接到太子的教令，知道是在追捕一个和尚，就下发了命令，自己坐在后堂看书，只是心中总有些不舒坦，慌得厉害，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放下书本，准备在花园里走动一下散散心。


就在这时一声熟悉的咆哮声从前堂传来，心头一惊，快步走到前堂，只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正在冲着衙役们咆哮，一个枯瘦的僧人嘴角流着血，坐在大堂中间，低声说着什么。


看到衙役们的水火棍就要落在巨汉的身上，李靖大怒，喝止了衙役，自己来到大汉的面前颤声说：“三弟，你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镣铐被大汉扭得哗哗直响，听到李靖的声音，举起手挠挠光头，扯着嘶哑的嗓子问：“你是谁？”他对李靖的声音也很熟悉，可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是谁，心里发急，又变的狂躁起来，捕头冲上来想要保护李靖，却被李靖一脚踹开。


李靖三两下就脱掉官服，摘下帽子，把头发打散，重新结成一个髻，从怀里掏出一根木簪插在头上笑着对巨汉说：“二弟，怎么连为兄都认不出来了？”


巨汉嘴里嗬嗬有声，指着李靖想要说话，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焦急之下，又拿镣铐砸自己的脑袋，鲜血顿时就流了下来，李靖抱住巨汉，不让他自残。


从捕头那里要过锁钥，打开镣铐。拍着巨汉的肩膀说：“不急，不急，想不起来就慢慢想，回到家里咱们和三妹一起想，总会想起来的。”


待巨汉安静下来，又给道法大师打开镣铐说：“大师，我二弟你是从哪里发现的。”道法眼中全是笑意，对李靖说：“狂月是贫僧五年前从南海之滨遇到的，当时他几乎一丝不挂，看样子是糟了海难，贫僧就带他回寺庙修养，他一直在发烧，嘴里念叨着蓬莱，方丈，这些传说中的仙境，整整烧了半个月，方才醒过来，可是他对自己的往事却一无所知，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老僧见他孤苦无依，就给他剃度了，只是见他每到月圆的时候就发狂咆哮，就给他起了法号狂月。”


李靖跪了下来，对道法和尚恭敬的三叩首，感谢他对自己二弟的救助，道法双手合十接受了李靖的拜谢，然后笑着说：“一饮一啄，莫非天定，冥冥中自有安排，无量寿佛。”


拒绝了李靖的邀请，抖抖袍袖，就径直回了荐福寺，只是欢喜的神色让他的面容显得多了一份生气，不再是先前的悲苦。


李承乾接到了李靖的书信，头立刻就大了，信里的话很直接，那些欺负他二弟的小兔崽子他不打算放过一个，躺在床上也不行。就是李承乾也需要给他一个交代，为什么他二弟会出现在他的船上，然后被人群殴？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三节 张仲坚


“侯爷，卫公从长孙家出来就直接去了，谯公家里，听说长孙冲已经被处以家法。”


听到刘进宝的汇报，云烨松了一口气，李靖这是疯了，为了给自己弟弟找回场子，这都亲自操刀了，谁知道那个疯疯癫癫的和尚是他的弟弟？


前几年还找自己要虬髯客的下落，不给就发疯，这下好了，云家他是一定会来的，不但要问问为什么要揍他弟弟，肯定还要问起当年的事情，不过，他弟弟也该告诉他了吧，认错人而已，我又没说那个人就是虬髯客。


云烨坐在客厅里脑子正转筋呢，就听见刘进宝气急败坏的声音：“侯爷，卫公来访。”


叹了口气，准备出迎，让刘进宝去应付李靖，那实在是太难为他了，才出门，就看见李靖匆匆走了进来，没穿官服，一身的粗布衣服，重要的是手里握着一柄连鞘的长剑，不像一位身经百战的统帅，更像是一个游侠儿。


“李伯伯光临……”


“云烨，你既然认出他来了，为何还要下此毒手？可怜他懵懵懂懂，心智不全，差点就丧命在你们的手上，今日不给老夫一个交代，休怪老夫手下无情。”李靖的眼睛泛红，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的趋势。


“李伯伯，您先告诉我，您在长孙家也是这么说的？”


“那是自然，教训完你们，老夫再去皇宫找陛下理论。难道你以为老夫是欺软怕硬之人不成？”


云烨摇摇头说：“伯伯，既然如此，小侄就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冒犯了长辈虽属无心，却也有错，您看着处罚就是。昨日挨了您兄弟一记鞋底子，脸还肿着，您轻些。”没办法了，李靖看样子是吧老命都要豁出去，给他的兄弟也要找回场子，长孙无忌都只能再把自己的儿子臭揍一通，事实上，这是最方便有效的法子，没人愿意招惹真正发怒的李靖，估计李二都不愿意，李承乾，李泰，李恪，三个人一个都别想跑。


“你手无缚鸡之力，想来对我兄弟还形不成威胁，所以就放过你一次，但是你必须去给他瞧瞧，一条铁骨铮铮的好汉，为何会变成那副样子，连我这个兄长都认不出来？”李靖话说得很慢，却极为坚决，面对这样说话的人，云烨一本都会仔细听，一个操持不好，就会是大事故。


虬髯客变成了傻子？昨天就知道那个大汉绝对不是普通人，只是没想到他是虬髯客罢了，古代野史上动不动就说这个人身高八丈，腰围也是八丈，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可以跑马，谁见过正方形的人？


“你是见过他的，猛虎一样的汉子，就剩下一把骨头，他总说要去找海外仙山，我问他白玉京的事情，他显露出极大地恐惧，难道说就是这个地方让他成为现在的模样？”


李靖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云烨看，不放过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茫然，准确的说云烨现在的样子就是茫然，田襄子有一个写着白玉京的玉牌，李白的诗里面有关于白玉京的描述，云烨找李纲，颜之推这些老人问过白玉京的事，他们都表示，这个名词的出处已经不可考据，只是单纯的认为这是形容月亮的，就像好多的词汇一样，说不出来龙，也道不清去脉。


虬髯客对白玉京有反应，就说明他是知道这个词的，甚至于对他影响很深，否则一个懵懂的人，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云烨忽然发现，自己对于神秘的白玉京也好奇起来，很想知道虬髯客经历了什么。


李靖没有打搅云烨的沉思，见他在院子里来回的踱步，不时地喃喃自语，也就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等云烨回神。


“田襄子死了。”云烨对李靖说。


“你确定那个老贼死了？他已经死了不止一次。”李靖早就知道田襄子的死讯，但是他从来没有相信过。


“这次我确定他死了，就死在寻找白玉京的路上，活着回来的就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确定的告诉我，是他亲手把田襄子焚化，还把他的舍利子送给了我，我卖掉了几颗，对了田襄子的一面玉牌就在这里。”


云烨想起熙童给自己的那个装舍利子的小袋子里，还有那面玉牌，留着也没什么用，让李靖看看也无妨。


回到后院，辛月担心的看着丈夫，她觉得李靖就是上门来寻仇的，自己丈夫打不过人家，很担心他会受伤。


进门的时候发现辛月倚着门框看他，就伸出爪子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哈哈的笑着打开床头的柜子，找到了布袋，取出玉牌再看看，没有发现有什么神奇的，就拿在手里，在辛月的娇嗔中回到前厅。


“玉牌最少也是先秦之物。”李靖把玉牌放下对云烨说，鉴别玉器一直是富贵人家的一种雅趣，李靖出身大富人家鉴别古玉是常识。


“白玉京我就知道一首诗，还是家师无意中泄露的，至于您的兄弟我就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白玉京的事，当初在荒原，我见到的大汉，不是你兄弟这样的。”


“当然不是，你可知道我兄弟当年可以生裂虎豹，为人更是豪迈非常，马上无三合之将，步战更是他之所长，九环刀过处，鬼神睥睨，当年纵横南海的七十二家盗匪，被他在十日之内杀的干干净……”


“别说了，伯伯啊，受不了啊，什么七十二家，有四五家就到头了。还十天，最少花了一个多月，甚至半年吧，一个人？打死小侄都不信啊，你们现在说话有没有谱啊，一说起陛下，就是龙章凤质，怎么个龙法？怎么个凤法？动不动三十六，七十二，八十一，一百零八，除了这些数字你们就不能说说别的，杀了一个，就是杀了一个，两个就两个，不要杀一个就说杀贼无数，掉悬崖下面摔死了俩，就说尸堆如山，这样形容很不准确，小侄是学算学的，对数字最是敏感，您说清楚您兄弟到底干死了几个敌人。”


李靖的脸有些红，平日里替自己兄弟吹嘘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口，被云烨加枪夹棒的挖苦一通明显的脸上挂不住，坐在那里喝茶掩饰自己的窘态。


“小侄一直想问您，您是军阵名家，技击一道也极为娴熟，婶婶也是女中豪杰，从上回发病飞上照壁来看，身手也不弱，您的兄弟更是海内外知名的猛士，为何婶婶会出问题，为何您的兄弟也会出同样的问题，别瞒我，我对这种病的发病原因知之甚详，您只需要告诉我，你们看到了什么？经历了什么？”


“小子，你别问了，你这种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好奇心强，西北沙漠里有一座鬼城，每到夜半鬼哭……”


“那是一座破土堆，由于岩石的软硬不同被风把软的地方吹走，剩下的是比较硬的部分，形成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形状，再加上那些土堆到处都是孔洞，沙漠里白日气温高，夜晚气温低，到了半夜气流就会上下浮动，形成风，风吹过孔洞就会出声，就像我们吹哨子一样，听说那里有一大群蚂蚁，所以进去的人畜都会变成白骨，有什么好稀奇的。”


李靖面色古怪，瞅着云烨说：“这种地方可不止沙漠里有，听说南诏烟瘴之地也……”


不等李靖说完云烨接着说：“你想说南诏的石林是不是？那里是没风，可是那里有水，那个地方的石头就是石灰岩，很容易被水侵蚀，您看滴水檐下的石板上都有小坑，更不要说那里常年雨雾绵绵，出现奇怪的地貌有什么稀奇的。”


李靖把手放在案子上不停地敲动，自己认为不可思议的魔怪现象，在云烨看起来没有一点的奇怪之处，处处都有道理可以说得通，貌似很合理，可是想到自己少年时的遭遇，心头黯然，自己遭罪也就是了，没必要在把云烨拖下水，只要云烨能治好仲坚的病也就是了，再强求，真怕又是一场纷争。


想到家中妻子兄弟皆遭惨祸，不由得难过至极，想要寻仇的心都淡了，对云烨说：“咱们这就走吧，他的病委实不敢再拖了。”


“那怎么行，想要给狮子治病除了狮子，就剩下老虎了，您看小侄那里像一头猛兽？除非您去找一位绝顶高手才行，您那兄弟的身手岂是一般的小杂鱼能敌得过的。”


“如何为他治病？”李靖想不通治病和身手有什么关系。


“治病是小侄的事，其他的事情是您的，比如您还要去寻仇，这是大事，怎能耽搁，河间王，谯公，英公，卢公，这些人家都没去，做事怎可半途而废？”


李靖奇怪的看着云烨说：“你确定这些人都是你的朋友？”


“当然是，有难同当本来就是做兄弟的本分，长孙冲倒了霉，李怀仁他们岂能独自快活，您快去，我去皇宫给您找一位绝顶高手，上一次这家伙在那样的情形之下都没死，不知道这回是不是还能逃过一劫。”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四节 唤醒狮子的办法


李靖算不上好人，这家伙绝对算不上好人，李渊起兵的时候他就出卖过李家，要不是刘文静从中说项，早就死的挺挺的了。


他总是在重要的时候站错队，李二要干掉自己哥哥，弟弟的时候请他出手，他居然选择了两不相帮，一方面军功之盛乃是大唐武将第一人，无奈政治上的欠缺总是让他处在一个极度尴尬的地位上，没有人的心胸宽阔到可以容纳万物，如果有的话，那也是大海，和人没关系，李二从来就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他只是会冷冰冰的判断事情和人对自己有没有利，如果有利，其他的都是小事情，可以一笑了之。


李靖现在对他很有用，威服四夷还需要李靖的威名，所以他就选择性的忘记了他曾经犯的错，现在，连侯君集都敢质疑李靖，这位名动千古的将军，就无时无刻不在为自己的后路着想，可惜啊，将军们的计谋大多有些粗糙，他只有学习秦朝大将王翦的办法，那就是自污，得罪这些勋贵，又不往死里得罪，眼下就是一个好时机，一群纨绔而已，自己处置了，最多招来不满，绝对不会招来仇恨。


云烨对与李靖的感情很复杂，他骨子里有些可怜这个一代名将，所以对待李靖总是一再的忍让，出于尊敬，将自己放在一个弱者的地位上。


想想也是，战场上的无敌统帅，只要回到长安，立刻就成了缩头乌龟，大门紧闭的过自家的日子，就连自己的部将，也觉得公爷凉薄了一些。


虬髯客是一个天生的战士，只有通过激烈的战斗或许能够通过肢体打开他的闭塞的心门。单鹰不行，要是受了伤自己会被大丫烦死，无舌？也不行，老家伙整天在忙着调教自己的徒弟，剩下的时间就是和其他几个老人喝喝茶，荡荡舟，有时候兴致来了，就去秦岭深处抓一头老虎回来，给自己的徒弟练手，退休的人了，还是不要打搅他平静的生活。


皇宫里总是有高手，似乎层出不穷，也不知道李二怎么弄来这些高手的，走了无舌，立刻就有断鸿补上，这家伙的身手似乎比无舌还要强上几分，不拿来用一下，实在对不起他那一身超绝的身手。


皇宫里最近人来人往的很热闹，一车车的礼物被运进皇宫，一队队的宫女被赏赐给这个，那个的，老程家都有俩。


刘政会那个老东西还有找女人的兴致？路都走不稳》看到他家的车马刚刚带走了四个宫女，长得很不错，绝顶漂亮算不上，楚楚动人还是一个恰当的比喻，昨天小腹遭受重创的刘正武，这时候一脸淫笑的给内侍行贿，估计啊，这四个宫女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为什么我家没有？”云烨恨恨的嘀咕一句，虽然弄回来一定是一个大麻烦，但是人家都有，干嘛自己没有？这是一种歧视。


“烨子，你要是想要，我那里还有八个绝色，回头就送你家去。”李承乾穿着五龙袍花花绿绿的，像一个布娃娃一样的站在云烨身后，估计来了一会了，听见云烨的嘀咕，就打了一句话。


“少来，你又不是不知道辛月是个什么脾气，娶了那日暮我胳膊都青了好几天，要是弄回家八个，那婆娘就敢立马抹脖子。为了家里的长治久安，还是省省吧。”


“你就是一个软了吧唧的性子，要是在东宫，苏氏一句话都不敢说。”李承乾故意挺挺自己的胸部，装出很有气概的样子。


“苏氏不敢说，我就不信侯氏也不敢说？将军家的女儿哪有省油的灯，你家的规矩大，她不敢造次，但是暗地里的小绊子大概也没少对你使吧？”


两人并排走进了皇宫，平日里从来没有人敢对他们两个无理，但是今天，宫卫偏偏拦住两个人，把他们从头到脚的猥亵了一遍才放行。


李承乾似乎早就知道，被搜身也没有反对，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云烨看到这情形，也只好听之任之，皇宫里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多出来一些规矩。


断鸿总是带着一张笑脸，可是你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家伙的笑脸从来没变过，刚好露出八颗牙，嘴角上提的角度永远在一个位置上，但是配上一双冷冰冰的双眼，就让人有一种想要动手的冲动。


李二没工夫见云烨，他正在接见高丽使节，听到内侍说云烨想要借断鸿去给李靖的兄弟治病，所以就很大度的同意了。告别了李承乾，告诉他李靖可能会找他的麻烦，就心情愉快的带着断鸿出了宫。


在马车里断鸿依然站着，弓着腰，头顶着车顶，虽然马车跑得很快，但是这家伙连晃动一下的动作都没有。


“马车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就不能坐下来吗？我要和你说话需要抬着头很辛苦。”


“奴婢还是站着比较好，万一发生了什么事，奴婢也好跑的快些。”


“做个马车去给一位病人看病，能有什么危险，我又不会坑你，坐下来，我们聊聊怎么给病人看病，你是主力。”


断鸿长叹一声说：“侯爷，您家里有无舌这样的高手，为何一定要拉上吧奴婢呢？那位和尚，没出家前是鼎鼎大名的虬髯客，如今陷入疯魔，像他这样的武人，想要记起以前的事情，最好是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或者进行一次感官上的大刺激，才会有效，您明显的选择了前者，想来奴婢就是那个和疯子大战的倒霉鬼吧。”


“你也知道这种事情？太好了，刚才还不知道怎么跟你说，但是现在就方便了，我看你在宫里闲的发闷，所以就给你找了个好活，武功到了你这种地步，一定是对手难求，有高手给你练手有什么不好的，你现在一定是激动不已吧。”云烨很吃惊断鸿也知道这样的办法，真是难得，不由得对这个家伙另眼相看。


断鸿的思绪早就飞远了，想到自己少年时的练功场景，心中就升起无限的感慨，练功练傻掉的不是一个两个，卸开骨节时的那种疼痛，根本就不是人能够承受的，想要把那些傻掉的家伙重新唤醒，除了战斗没有其他方式，自己参与过两回，其中肩膀上那个凹坑，就是被傻掉的伙伴生生的咬下了一块肉。


强忍着不去挠一下肩膀处的酸痒，郑重其事的对云烨说：“云侯，您就不要想着我会留手，高手间的纷争，若是没有必胜的信念必死无疑。”


“没关系，我在你们头顶准备了大网，只要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我就会降下大网，将你们困起来，不就完了，放心，我有准备。”


断鸿看着云烨那张漫不经心的脸，如何放心的下，只好自己为自己祈福了。


到了李家，后花园的亭子里，巨汉正在对付一只烤羊，连撕带咬，吃像恶劣，红拂女站在一边伺候，耐心的给他擦拭嘴角的油脂，顺便给他倒满美酒，地上已经乱七八糟的放了好几个空坛子，好一个酒囊饭袋。


云烨对与自己腮帮子上挨得那一记鞋底子，至今难以忘怀，只要看到虬髯客就来气，对断鸿点点头，自己来到红拂女面前施礼说：“晚辈云烨，卫公命我前来给这位长辈治病，您看现在就开始如何？”


红拂担心的看看虬髯客，自己擦了一把眼泪，回了云烨一礼小声说：“仲坚入魔太深，愚夫妇实在无法唤他清醒，就有劳云侯一施妙法，不管成与不成，愚夫妇都感激不尽。”说完就站在远处看云烨到底如何让虬髯客从懵懂里清醒过来。


断鸿拎着一个酒坛子来到亭子里，路过虬髯客的时候，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悄无声息地刺向正在吃喝的虬髯客的肋下，埋头吃喝的虬髯客猛地倒向一边，还是慢了半步，匕首已经在他的身上划出一条血口子。


虬髯客惊怒交集之下，一脚踹飞了桌案，桌案上的美酒羊羔各种瓜果点心雨点般的砸向断鸿，断鸿一矮身，就翻滚到了虬髯客脚下，闪亮的匕首再挥，就在对手的腿上再添一道伤口，虬髯客似乎没有感觉，举起双拳就重重的擂了下来，他力大无穷，这一拳带着风声呼啸着从断鸿的耳边擦过，躲过一拳，第二拳却没有办法躲过，只有双臂交叉硬抗，呯然一声，断鸿就飞出去，还没飞出亭子，一只手就勾住廊柱环绕一周之后又扑向了虬髯客，只是刀子已经隐没在肘后。


虬髯客一直在大声的呼喝，拳头带着风声从不离断鸿要害，头，胸，肋下，中腹只要挨上一下，云烨觉得要是自己绝对会没命，但是无论拳头的速度如何快，断鸿总能找到躲避的间隙，抽冷子还能给对手造成新的伤害。


不多时，虬髯客就已是浑身鲜血，粗犷的面容变得越发的狰狞，拳头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终于，断鸿慢了一步，发髻被一拳击散，好一个断鸿，脖子一扭，头发里的一把小刀就呼啸着刺向虬髯客的眉心……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五节 煎迫


云烨看的心惊肉跳，没想到他们之间的搏杀会如此的惨烈，断鸿真的没留手，是把虬髯客当成生死大敌来对待的，虬髯客也是招招要命，下起手来毫不客气。


红拂已经闭上眼睛，她虽然知晓断鸿已经手下留情了，可是搏杀的如此惨烈也实在出乎她的预料之外，自己的这位拜兄性如烈火，当初万贯家财拱手相送之后，就带着老仆远走南海，没想到再见面的时候已经物是人非，自己身罹奇症，时好时坏，没想到拜兄也歩了自己的后尘，今日的安排能否有效还要看老天的眼色。


想到这里，她就地跪了下去，双手合十向上苍祈祷，保佑自己的拜兄能够逃脱此难，她宁愿以身代之。


断鸿的小刀子被虬髯客咬在嘴里，吐气开声又喷还给了断鸿，见断鸿翻滚着退出亭子，挥舞着粗壮的双臂撩开从亭子上垂落的木料，红着眼睛追了出去。


断鸿脚下轻轻地后移，眼睛却从没有离开虬髯客，肘后的白刃一闪即没，在虬髯客即将到身前的时候，蜷缩着身子团成一团，冲进了对手的怀里，大开大牁的功夫他比不上虬髯客，唯有近身的小巧功夫才是自己所长。


虬髯客毫不在意，长胳膊一捞，就擒住了断鸿的一只胳膊，嘿嘿一笑就向后拗去，准备先把断鸿的胳膊卸下来一只。


云烨睁大了眼睛仔细地看，鸡鸣狗盗的功夫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这下子虬髯客该倒霉了吧。


果然，虬髯客也没料到断鸿那只被扭了快一圈的胳膊明显已经脱臼了，为何还能拿着刀子向自己的脖颈刺过来，勉强让过要害，那柄匕首一下子就刺在他的肩头，冲着断鸿大吼一声，竟然不管插在肩头的白刃，肩膀耸动一下，合身就向断鸿撞了过去，断鸿闪身藏在一根大腿粗的廊柱后面，虬髯客不闪也不避，肩膀重重的撞在柱子上，大腿粗的廊柱咔嚓一声断为两截，画廊顷刻间就坍塌下来，砖瓦木料带着滚滚尘土瞬间就把两个人一起淹没。


红拂对于这边的战况不闻不问，拜兄一生高傲，要他懵懵懂懂的活着，不如痛痛快快的战死，也算是对得起他了。


云烨把惊讶地快把整只手塞嘴里了，咬着手指伸长了脖子看这难得一见的奇景，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有超人一等的存在。


烟尘还没散尽，就听得废墟堆里传来一声长啸，巨人般的虬髯客双臂一振，推开了压在他身上的砖石木料四处寻找断鸿，恨不能将这个伤害自己的家伙碎尸万段。


在虬髯客四处寻找之际，断鸿却从画廊深处窜了出来，掠过虬髯客身边的时候又把一把匕首插在了他的大腿上，位置选的很准，不伤筋骨却让他一条腿失去了作用。


很可惜，虬髯客的肘部也重重的击在他的腹部，力量之大，足足让断鸿瘦弱的断鸿飞出去了一丈多远，翻身爬起来的断鸿一口血就喷在地上。


浑身鲜血尘土的虬髯客灰头土脸的从废墟里一步步的挪了出来，废了一只手，一条腿这家伙依然悍勇如狮，浓浓的杀气不减丝毫。


“看你也是一代武学名家，中了老子一肘还能不死，你是第一人，刚才自卸关节的功夫着实了得，老子这两刀子挨得不冤，来来，和老子再战三百回合。”


红拂惊讶地抬头看虬髯客，这种话才是他该说的，才要上前说话，却被云烨拦住，见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扔了过去嘴里喊着：“好一条汉子，大战方酣，怎能无酒，来来，痛饮一杯美酒，再来战过。”


虬髯客伸出蒲扇大的手握住酒瓶，拔开瓶子上绸布，只闻见一股醉人的酒香扑面涌过来，不由得纵声长笑对云烨说：“你这娃娃也不错，好酒。”


看着虬髯客一仰脖子就把云烨的美酒喝了下去，断鸿浑身的力气就散去了，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休息，他不认为云烨是一个好人，从见云烨的第一面起，他就没把这家伙归类在可以交往的名单之内。


虬髯客只来得及说一声好酒，就轰然倒地，躺在地上呼呼大睡。


红拂找来仆役先把断鸿扶到客房休息，正要让人扶虬髯客的时候，却发现云烨蹲在虬髯客的身边，在两个仆役的帮助下，往拜兄的身上缠一种丝线，缠的很密，还很紧，手脚上更是被绑的密密麻麻。


“云侯，这是为何，你的这些丝线是绑不住我拜兄的，我拜兄力有千钧，牛筋索对他都没有作用，你这样做太儿戏了，解开吧，免得他一会生气对你不利。”


“你们夫妻说话都是一个样子，为自己拜兄吹牛也有点限度啊，我就不信，一会就拿三万斤的石头压在他身上，看他能不能掀翻石头自己跑出来。”


云烨对刚才红拂的冷血很讨厌，你拜兄想死的话，抹脖子，跳河，上吊，都是不错的选择，奔放一些全身爆炸而死也行，干嘛非要拉上断鸿，之前就说好了的，断鸿是来帮忙的，不是仇人，刚才如果不是自己给了虬髯客孙思邈制作的麻药，说不定断鸿会死。


断鸿将来是要接无舌的班的，现在正是培训期，平白无故的死了，上哪里去找这样的高手，李二暗地里有高手无数，可是摆在明面的现在就一个断鸿，弄过来一个两个简直比虎口拔牙还难。为了治疗一个傻子折在这里，太不值了。


红拂被云烨一句话噎的无言以对，想不通那里得罪云烨了，但是被抬着去客房的断鸿却很清楚，眼睛里的寒霜稍微减退了一些，调整一下自己的呼吸准备休息。


虬髯客的伤也给包扎好了，红拂甚至很不顾嫌疑的亲自给虬髯客搽脸，这让云烨很怀疑这三个人的关系，李靖说自己是老大，但是听红拂说的又不像，难道说……


赶走了龌龊念头，先给虬髯客足够的刺激才行，刚才的大战，他的脑子似乎变得好了一些，说不定这里面还有程处默一凳子的功劳在里面。


才给虬髯客灌下了药汁，云烨就发现他手腕上的筋络在抽动，奶奶的，这才是最好的药人，抵抗力好，耐药性强，求生意志强烈，最难得的是他的体型足够大，可以试验最大剂量的药物，如果孙思邈见了，一定会非常的高兴，问题是，把这家伙弄回去试验药物，会被李靖杀全家，想想，还是算了。


“醒了就说话，不要试探，对你好的那两个人已经被我干掉了，现在就要拿你开刀，怎么样，要不要给你一点时间回忆一下过往？免得见了阎王还要做一个糊涂鬼。”


“卑鄙，你是武人之耻，老子一旦脱困，必定会把你碎尸万段。”虬髯客被捆的粽子一般，转头都困难，只能看着房顶咬牙切齿，他刚才试过了，不知道捆绑自己的是什么东西，很细却非常的坚韧，稍一用力，丝线就切割进肉里，非常的歹毒。


“怎么，不愿意想？你只要告诉我白玉京在哪，我就放过照顾你的那些人，你听听，他们就在外面，有几个女子长得不错，一会带回山里好好享用一下才是正理。”


“一群下人而已，算不得人，你想杀就杀，关老子屁事。”


“你想的不对，不光是下人，还有对你很好的那两个人的后代，听说他们是你的亲人，你不记得，可是他们记得，你这一句话，他们的一个孩子就死了。”云烨话音刚落，就听得外面传来一阵孩童的哭泣求饶声，还没有说两句话，求饶声就戛然而止，一股浓郁的血腥气就飘了进来。


云烨长吸了一口气，似乎很是享受血腥的味道，笑着对一脸惨然的虬髯客说：“白玉京在哪？你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田襄子告诉你的？”


“老子头部在风浪里遭受了重创，记不得了。”虬髯客艰难的对云烨说。


“记不得可不行，你会记得起来的。”说完就抱起一个粉嫩开爱的小姑娘在虬髯客的眼前晃晃，拉着这个只有三四岁的小姑娘的胖手抚摸了一下虬髯客的脸颊，然后又把小姑娘抱了出去，就听得屋子外面传来小姑娘大哭的声音。


“畜生，住手，畜生，你给老子住手。”虬髯客拼命地挣扎，丝线勒进了他的肌肉，鲜血顺着丝线一缕缕的流了下来，他自己懵懵懂懂的忘记了过去，可是那种类似亲人的感觉骗不了他，自己和那两个人一定有牵扯，说不定真的是自己的亲人，如今，这些人是他孤独的心里最后的牵挂，那里能不着急。


虬髯客又闻到血腥味，拼着被丝线割伤，转过头看到一个银盘里放着一截莲藕般白嫩的胳膊，上面鲜血淋漓，小手似乎还在动。而那个少年恶魔正趴在盘子上仔细的闻，口水滴答的，似乎很想吃。


云烨擦了一下口水，蒸熟的莲藕合子浇上糖稀，味道确实不错，自己已经快一天没吃东西了。但是办正经事要紧。就不相信这样还唤不回虬髯客的记忆，当然，自己还需要再加一点东西进去才行。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六节 加塞


云烨恋恋不舍的放下盘子，这东西凉了就不好吃了，不晓得自己能不能在虬髯客败退之前吃到热乎乎的莲藕。


虬髯客看到云烨清秀的脸上带着一丝对人肉的眷恋来到自己面前，不由自主的汗毛直竖，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但是在拿人肉当食物的恶鬼面前都不足论，如果手脚完好，虬髯客并不畏惧与这样的恶魔作战，但是现在全身被牢牢的缚在木板上，那些细绳子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然自己动弹不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叹一声，时也，命也。


“杀了我吧，不要折磨那些妇孺，冲着老子来就是，皱一下眉头老子就不是好汉。”


“知道你是好汉，所以才不找你，你在陇中荒原上见到了逍遥子和一个少年的事情，你还有印象吗？”


“老子不记得了，老子不记得了，刚才有了一些眉目，好像要想起老子是谁了，王八蛋，不要打搅老子想事情。”


“那不行，你好好想想，在六年前的一个秋日的午后，你来到了陇中荒原，荒原上有一间草房，一个白发的老人招待了你，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坐在一边听你们聊天，你说你知道了白玉京了，问老人家怎么去，老人家没有告诉你，你就扔下一个布袋子离去了，说是老人的友人送来的，你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这些你还记得吗？”


虬髯客瞳孔都缩小了，奇怪的问云烨：“你是谁？为何知道我过去的事？为什么我记不起来？”


“知道这件事的人有三个，老人家去世了，你说我是谁？”


“是了，是了，几年时间过去了，你也该长大了，你就是那个少年？”


“你居然想起我来了，那就告诉我白玉京在哪？你的脑子好用了许多，一定会有好多的生活片段出现，一片片的连接就是了，我们从你离开荒原去了南海说起吧，你去了那里？”


“我去了南海？我去了南海？我想不起来，想不起来，头疼，头疼，头疼的厉害，让我安静一会，滚开！”


云烨笑的越发灿烂，屋子外面小女孩微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虬髯客再次转过头，天啊，盘子里居然有了两条胳膊。


“恶贼，恶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无论虬髯客如何用力，只能把自己割得遍体凌伤，云烨怜悯的给他擦拭了鲜血均匀的把药粉涂在伤口上，要不然一会李靖回来，会有大麻烦。


“你去了南海那里？出海了？”云烨再一次问虬髯客。


“是了，是了，我出海了，我和六十个弟兄出海了，玉牌上就是一座海岛，听闻海外有仙山，飘泊于大海之上，由玄龟负载，上面有琼浆玉液，有四时不谢之花，有仙人飞舞，有衔芝美凤，骊龙游于山巅，白猿戏于水滨，好一座白玉京，我张仲坚既然有幸得一玉牌，得窥仙门，为何不求一求与天地同寿的执念？”


云烨鼓着掌说：“好啊，好啊，你终于想起来你叫张仲坚，可是当年你踢了我一脚，这个大仇怎可不报，你再想，把你以前的事情都想起来，你那些兄弟在哪？都是谁？六十个兄弟，够我杀一阵子的。”


张仲坚奇怪的看着云烨说：“就因为我在陇中荒原踢了你一脚，你就衔恨至此？”


“你以为呢？当初我只不过想看一下你的包裹，你就把我拎起来一脚踢开，我师父都没舍得动我一根指头你居然踢我？”


云烨说这段话的时候脖子上的青筋直跳，面目狰狞，拿着拳头在张仲坚的胸口不停地擂，完全一副被仇恨冲昏头脑的模样。


“老子一生纵横天下，见过无数恶贼，但是论险恶你当数第一，仙人子弟如此暴虐者，实在罕见，我当年踢你一脚，你将我碎尸万段就好，为何要迁怒于他人？为何我想不起你师父的名字，为何？”


云烨的脸涨得通红，跳到虬髯客的身上，掐着他的脖子怒吼：“你又羞辱我，你又羞辱我，我师父神仙中人，你连逍遥子的名字都忘记了？该死的。”直到虬髯客的脸色青紫，云烨才松开手。


“呵呵。”虬髯客剧烈的呛咳过后开始发笑，他对云烨极为痛恨，只要看到他不舒服，自己心里面就感觉异常的舒畅，哪怕代价惨重也不让仇人痛快。


“逍遥子也是一个老贼，教出你这样灭绝人性的畜生，我猜他一定是被五雷轰顶而死的吧？”


云烨又要跳起来揍虬髯客，可是又停了下来，嘿嘿笑着说：“你想激起我的仇恨，让我放过外面的人，是这样的吧？想死的痛快，你是在做梦！”


虬髯客才说了一声不要，就听得外面惨呼不断地响起，浓的几乎化不开的血腥气从敞开的大门外涌进来，门咣当响了一下，一个满身鲜血的青衣人冲着他的方向伸出了满是鲜血的手，随即就被一只大手揪着脖领子拽了出去，惨叫声才响起，又半途没了声音，钢刀砍肉的声音虬髯客捻熟无比，自然之道这一刀砍断了那个人的脖子。


云烨可恶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响起：“张仲坚，你拿到的玉牌是不是这样的？”虬髯客的眼角有鲜血流下来，嘴角也有，眼睛里流露出的不再是仇恨，而是哀求。


“杀了我吧，怎么杀都好，不要再杀其他人了，只要你答应，我就把知道的都告诉你，包括玉牌的事。”


“杀几个凡人对我没有一点用处，既然你要开口，那就说个痛快，说完后，我也会给你一个痛快，其他的人我无所谓，放他们一条生路无妨，本来我想把他家的小儿子蒸熟了给你送过来的，现在没这必要了。”


“你发誓？”


“没必要，我发誓你得说，不发誓你也得说，所以你必须告诉我你的经历，我也想去找海外仙山，也想去找白玉京，师父的遗愿我必须做到。”


虬髯客忽然变得高兴起来，他脑海里居然想起自己和兄弟们在惊涛骇浪里挣扎的场景，高山一样的海浪轻易地把巨舟抬起来，再重重的摔进波谷。还没到底，自己的兄弟们就被海浪带走，自己腰间拴着一个木桶，才得以逃生，海浪带着他来到海边，无情的把他拍击在悬崖上，不知道受了多少撞击，只记得最后头部重重的砸在石头上自己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而后的思绪忽然就连贯了起来，自己是一个大盗，海上最大的强盗，当初见到李渊的儿子，自觉不如他，远遁海外，招兵买马，很快就统治了南海七十二岛，自号扶余王，雄霸南海外洋，好不自在。


只是自己为何要去陇中荒原？那几个月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虬髯客清晰地记得自己背着一个包裹，去了荒原，踏着枯黄的野草，头顶有大雁南飞，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山谷，见到了一个叫逍遥子的人，那间草屋虽然简陋，但是屋子里的人却一点都不简陋，白发童颜的高士，一个梳着总角的青衣童子甚是活泼，在那里偷偷翻检自己的包裹，出于喜爱，拎起来轻轻地踢了一脚，这些细节都清晰地印在他的脑海里，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前因和后果，也许，可能，自己还是丢失了一部分的记忆。


五年时间，足够让自己的帝国灰飞烟灭，得力的六十个弟兄全死了，他不认为那些被自己慑服的各国海盗会安分守己的等自己五年，可惜了，五年青灯古佛的生涯浪费了啊，如今更是落到现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可惜了我的二弟药师，可惜了我的三妹出尘，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仙境全部葬身于此，张仲坚心中大恨，药师啊，到了阴曹地府，你当大哥就是，我再也不和你争了……


“你的玉牌上有白玉京三个字是吗？还有一些莫名的文字是吗？你附耳过来，我给你一个人说。”


“不去，你当我是傻子？我把耳朵送到你嘴边，估计我以后只能叫一只耳了，你要说，就大声说，我才不在乎被别人听见，最多我杀光他们就是。”


“你是少有的聪明人，为何心地如此恶毒？也罢，我就告诉你吧，那些莫名的文字其实就是一幅地图，你吧玉佩放在日光下，日光透过玉佩，光影照于墙上，文字的投影就会变成地图，可惜不全啊，如果你凑齐四枚玉佩，就会有正确的登天路，你这样聪明，一定会成功的，小子你可以杀了我了。”


云烨听着虬髯客的胡说八道，心里笑的快要打跌，忽悠别人去送死一向是自己的专利，没想到这个家伙也学会了，这家伙的故事编的委实不错，以后可以拿来用用，要是别人怀疑，大可正大光明的说这是虬髯客说的，有麻烦找他去就好。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葫芦，对虬髯客说：“你是好汉，我给你留一个全尸，让你们兄妹三人在地下相会的时候也好见面。”


虬髯客嘴凑在葫芦上一口喝干了苦涩的毒药，厉声问云烨：“你叫什么名字？莫要我做一个糊涂鬼。”


感觉到浑身轻飘飘的虬髯客最后模模糊糊的听到他说“小子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李怀仁！”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七节 跑路


确定虬髯客昏死过去之后，云烨解开了他身上的丝线，小心的缠好，单鹰那里也没有这东西了，他去山里找铁线蛇，忙乎了一个多月才抓到了七八条，只够做一根一米多长的绳子，想要和云烨的绳子一样长，没有十年时间的积攒恐怕不行。


两个书院的大夫进来细心地给虬髯客包扎，除了腿上，肩上的刀伤，其他的都是小伤，丝线勒的并不严重，有十天时间足够长好了，更何况，孙思邈研制出来的药粉被不要钱一样的洒满了全身，虬髯客心智身体都遭到了重创，需要深度睡眠才能解决，千日醉的秘方，孙思邈不给，要了好几回，都不给，担心云烨拿它去闯祸。


出了门云烨就后悔，两个小小的家伙趴在案子上吃两只胳膊，做哥哥的还给小的拿刀子把莲藕切开，吹凉了，才给妹子吃，笨手笨脚的惹人怜爱。


一头猪已经快要被剁成肉酱了，猪血流了一地，刘进宝在考虑要不要再多砍几下，拿回庄子包包子，几个青衣男子，还有白衣女子都高兴地围在那头猪跟前，对着刘进宝讨要满意的那一块，兴化坊的戏子，对于制造出来一点声音表示没有问题，女子的凄惨哭声，男子的告饶的声音，就出自他们之口，两个小演员更是表演的精彩，把恐惧和痛苦这两种情绪刻画的入木三分。


兴化坊剧院现在已经能表演一些小段子了，云烨把他们定位为舞台剧，《木兰诗》，《女驸马》。《霍去病》《苏武牧羊》这些剧本经过书院好事之徒的编译，早就风靡长安。


闺阁里如果传出“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为了多情的李公子……”这样的歌词，父母早就不以为怪，不会以为闺女是要和别人私奔，只是一种消遣罢了。


《苏武牧羊》这样的名曲，每到酒至半酣的时候就会有人扯着嗓子唱：“白发娘，盼儿归，红妆守空帷。”的悲凉调子，唱完了就会去找一个胡姬为苏武复仇……


都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那两个孩子是刘进宝从路上捡的，打听了很长时间，也没人认领，干脆就当自己的孩子养了起来，三个人相处的倒也融洽。


这些都是云烨给虬髯客编织的一场梦，一场可怕的噩梦，等他十天后从睡梦里醒来，就会发现什么都没有发生，或许会记得李怀仁这个名字，但是这和云烨有什么关系，倒霉的只会是李怀仁，云烨还没忘记在燕来楼就是这个家伙第一个栽赃自己的，不还回来可不成。至于虬髯客的十天时间会被省略掉，他的新生会从十天之后开始。


对于把没有的事情硬硬的塞进一个人的脑子里，并不稀奇，在后世就有一种把心理学运用到商业上的成功范例，比如传销，或者保险？简单的洗脑罢了，一个好人都会被忽悠成六亲不认的疯子，更不要说虬髯客这种懵懵懂懂的半傻子，太简单了。


事情做得很完美，在两个孩子脸上亲一下，鼓励他们把两只胳膊全部吃完，就背着手去找张出尘，也就是红拂。


“云侯，不知我拜兄的病情如何？”见到云烨进来，红拂就迎上来发问，刚才云烨把那个院子列为禁地，不许李家的人进去，红拂只能远远听见惨呼声，和虬髯客的咆哮声，其余的一无所知。


“回婶婶的话，您的拜兄现在正在睡觉，也许需要睡十天左右，他的精神，肉体都遭到了重创，不过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记忆恢复了，您必须告诉他，和别人战斗只是昨日才发生的事，为此我专门阻止了他俩处刀伤的痊愈速度，就是为了告诉他，他只不过劳累过度，睡了一夜而已。”


“小子，这是为何？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侠客打扮的李靖匆匆的进门，把剑挂在墙上，他对云烨的观点从来都报以怀疑的态度，明知道这样不妥，但是出于高人的自尊，也不由自主的要怀疑一下。


“夫君，云侯把仲坚的病治好了，再有十天，仲坚就会醒过来，他丢失的记忆就会全部恢复。”


“云烨，果真如此？”李靖的嘴皮子有些哆嗦，再坚强的人心里也有柔软之处。


“是的，不过让他沉睡十天，是为了让他的精神，肉体得到全面的恢复，现在我们以精神恢复为主体，肉体的损伤愈合放在次要的位置，所以小侄没有立刻给他治疗刀伤，就是为此考虑。


您也许听说过恢复精神需要对他进行极大地心理刺激，所以等他醒来后，您只需要说时间只过去一天，绝对不能说过去了十天，让他认为刚才的残酷刺激，只不过是一场噩梦而已，没有经历过那个场景，您无法想象他经历了什么，晚辈告辞。”


说完医嘱，云烨就拱手告辞，他现在还要去关心一下李怀仁他们，不知道李靖的报复的程度到了何种地步。


柴令武的屁股像个紫茄子一样露在外面，见到云烨进来，想要把屁股盖上，可惜毯子一挨屁股，就疼得冷汗直冒，看样子没有一个月的休整，是下不了地的。嘘寒问暖一番，孙思邈特制的伤药送了一大包，相约下次再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嫖妓，兄弟二人才洒泪相别。


李怀仁还在祖宗牌位前跪着，李孝恭与李靖多年战友，感情深厚，听说李怀仁殴打了虬髯客，李孝恭第一时间就揍了李怀仁一顿，罚他在祠堂思过。


对于云烨来看李怀仁，李孝恭还是比较满意的，当着一屋子客人的面训斥了云烨一顿，告诫云烨以后不得再和李怀仁瞎胡闹，应该确立远大的理想共同奋斗才是。


俯首帖耳的听他说完屁话，充分满足了老头子的虚荣心，这才夹着一个包袱去看李怀仁，打着给他看伤势的招牌撵走了看管李怀仁的家丁，放下包袱，还没说话，就看见李怀仁从包袱里翻出一只烤鸡，狼吞虎咽的开始进餐。


给李怀仁倒了一杯茶，让他吃的慢些，李怀仁边吃边含含糊糊的说：“我都饿一天了，那里慢的下来，明天记得再拿两只烧鸡来，我的思过还有一天，家里不给吃的。”


“兄弟知道你心里不高兴，凭什么疯子可以打我们，我们就不能打疯子，所以为了给兄弟几个出气，我给疯子看病的时候狠狠地折磨了那个疯子一顿。”


“是不是惨不堪言？”


“当然，眼泪都下来了！”


“痛快，痛快，恨不能亲手干掉这个贼人！”


“知道哥哥有这个心思，所以最后那家伙万念俱灰的时候问我是谁？小弟想起自己的名头不够威慑力，所以就报了哥哥的大名，怎么样？兄弟做的够意思吧。”


李怀仁手里的烧鸡掉在了桌子上，喃喃的说：“我有你们这样的兄弟，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刘鸿基家的小儿子，痛并快乐着，屁股和柴令武一样花花绿绿的，身边围绕着四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衣着清凉，刘正武的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才伸出爪子，不小心牵动了伤口，就呲牙咧嘴的吸冷气，估计有一阵子是当不成人狼了。


长孙冲夹着一卷书，斯斯文文的在花园见了云烨，除了眼角有一点淤青，全身上下居然不见一点伤痕，见他安坐不动的样子，就知道长孙家的家法，对他没起多大作用。


“既然是来看病患的，就不要把药拿走，孙先生制作的伤药家里多多益善才好，哥哥才躲过一劫，这次用不上，难道说下回还有这样的好运气？李靖想拿咱兄弟作法，演戏给陛下看，看他可怜，就陪他演一遭，家里谁还能真的打我不成？”


“我把虬髯客弄得睡了十天，所以我们还有十天的好日子过，过了这十天，就不好混了，李靖给虬髯客翻了案，佛门要是不找我们的麻烦才是怪事，他们就是希望长安乱起来，快想办法，咱哥几个怎么脱身，绝对不能卷到佛道两家的冲突里去，那就是一个烂泥坑，谁沾上，谁倒霉。”


“三天后我族叔过寿，我必须赶到洛阳去给老人家贺寿，你去不去？”长孙冲翻开书本，无意识的翻看几页，慢悠悠的问云烨。


“不去，孙先生还在秦岭，让人实在放心不下，我决定带着家里的家将去山里找，估计没个十天半月的出不来，处默也会去，怀仁也去，听说李恪也去，承乾很想去，可惜他是太子走不开，青雀不见人了，谁都找不到，不知去哪里了，既然你要去洛阳，那我就不管了，我们去秦岭。”


“胡说，谁说我要去洛阳，我也去秦岭，家里打猎的好手带上几个，我家的猎犬可是出了名的好。”


刘政会家的就算了，已经被他老子撵去封地管家去了，用不着别人瞎操心，和长孙冲约好了日子，就匆匆去了程咬金家里。


照例在老程家里大吃了一顿，把自己去秦岭的事情给说了一遍，程处默立刻就表示自己也去，老程笑吟吟的看着兄弟两谈论出行时的装备，欢喜的又喝了一坛子酒。


尉迟大傻不想去，是被他老子在后脑勺抽了两巴掌，才很不情愿的答应，嘴里不停地嘀咕说什么浪费时间。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八节 三岔口


风声不知道怎么就传出去了，当云烨来到出发地饿狼屿的时候，那里已经塞满了人，一千多全副武装的人是准备打猎还是准备造反？反正核准纨绔们入山的蓝田县主簿吓得快要尿裤子了，满头大汗的央求大家拿出一个章程来，最好组织有序的进山，不要乱糟糟的进去。


李恪的身份最高，被大家推选出来，成为了秦岭行军大总管，统一调配人手资源，程处默为先锋，李怀仁与长孙冲为左右护卫，云烨为后军大都督，官职选定，所有的纨绔全部挂上校尉的官职，一起发誓不把秦岭的最后一只兔子抓回来绝不收兵，然后就带着各自的爪牙，嗷嗷叫着杀进了秦岭。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聪明了，你说呢，玄龄兄？”杜如晦看到案子上蓝田县的快报，回过头问旁边的宰相。


“聪明些好啊，犬子遗爱也加进去了，与其在乱糟糟的长安让人担心，不如一起进了秦岭狩猎，荒山野地的，别人总不能再抓小尾巴了吧？打个猎还能犯了谁家的忌讳不成。”


“说的也是，犬子也去了，还说要带回来一张虎皮给老夫暖腿，以前可不是这样，整日里章台走马的让人担忧，书院到底还是一个育人的好地方，后辈学聪明了，就是我等的福气啊，玄龄兄，明日正是休沐之期，不如我们也结伴同游玉山如何？赵延陵先生的茶道据说越发的精湛了，正好去叨扰一下？”


“贤弟之言甚合吾心，整日里案牍劳形，不胜其烦，如今事情已经完成大半，你我的确是该松快松快了，那就明日把臂同游。”说完两人哈哈一笑，继续埋首卷宗之中。


李承乾没地方去，躲在钱庄数银子，如今的钱庄，已经成为了大唐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李恪走的时候，把账目交代清楚，请大哥帮着盘一下库房，这个举动让李承乾既欢喜，又是心酸，这是弟弟专门找的机会，让自己彻底了解一下钱庄的运作流程，知道钱庄的底子到底有多少，兄弟间如今也变得生份起来，再也不会有话明说了，难道说这就是长大的代价？


自己昨天才处罚了一个进言的幕僚，说什么魏王进驻武德殿，与东宫只是一墙之隔，陛下对魏王的恩宠过甚，将来说不定会威胁到东宫，需要尽早的做出对应之策，比如派出探子搜集魏王不法的证据，好供将来反击之用。


李泰为什么进驻武德殿，云烨讲的很清楚，那个地方现在已经成了禁地，如果没事干就离那个地方远一些，一个搞不好，说不定甘露殿的悲剧会重演，李泰现在管的，是一个巨大的天雷，而且一个操作不好，就会爆，不要没事干去打听那里的事情。


话说的云山雾罩，可是李承乾还是听明白了，那里是大唐秘密武器的研发地方，青雀的性子最是适合干这件事，所以进驻武德殿不是荣耀，也不是什么恩宠，而是一份极为重要的责任。


进言的幕僚被他贬到州县当地方官，并且严令今后不得有类似的言论，违者决不宽贷。此令一出，被贬的幕僚仰天长叹曰：“殿下，您一定会为今日不纳忠言而后悔。”说完就一驴一童孤独的上任去了，充满了有志难伸的抑郁。


长安城里少了章台走马的纨绔，却塞满了道士和和尚，有些豪迈的道爷还会光顾一下燕来楼，那些拿着锡杖，捧着钵盂的和尚就讨人厌了，寺庙里已经住不下了，那些和尚就住到一些富贵人家的家庙里，云家的家庙就住着四五十个老和尚，其中莳莳的爹爹就住在云家，父女俩难得一见，见了面却有些陌生了。


觉远怎么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贵气逼人的小娘子就是自己的女儿莳莳，见她脚下穿着鹿皮短靴，身上穿着一袭淡蓝色织锦短衣，一条同样颜色的裙子怎么看怎么合身，手腕上有掐金丝扭成的镯子，上面的宝石熠熠生辉，头发不再是以前乱蓬蓬的模样，行动之间自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身后的小丫鬟捧着一袭灰色僧袍，一双千层底的布鞋，一把古朴的长刀被女儿抱在怀里，这还是自己那个从小吃尽苦头的孩子吗？


明眸皓齿的小姑娘俏生生的喊了一声爹爹，才把觉远从梦幻里唤醒，小女孩抱着自己的和尚父亲嚎啕大哭。檀印老僧宣了一声佛号，就进了云家的家庙，去和老夫人谈论佛法，出家，出家，就是要斩断俗缘，如今觉远被孽债缠身，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尽头。


莳莳擦掉眼泪欢喜的把自己亲手缝制的僧袍披在父亲的身上，又蹲下去给父亲换上亲手纳的布鞋，见父亲打扮停当，这才把那把长刀捧给父亲。


“爹爹，这是女儿用自己的例份给您买的，师父说这是一把好刀，本来想请云家的商队给您送过去，女儿不愿意，害怕弄丢了，这次您回来了，正好把这把刀带走，您是武学大师，就该有一把趁手的兵刃才是。”


“莳莳，你在这里过的可好？”觉远结果长刀，放在茶几上，他更关心女儿的近况。


“您是知道的，师父一向都疼女儿，师娘对孩儿也好，老奶奶也好，大丫，小丫，小武，最近还加了小杰，女儿在师父这里很好，爹爹不要担心。”


觉远喝着茶，听女儿唧唧喳喳的给他讲云家的趣事，什么小丫的肥猪胖的走不动路了，旺财因为不小心吃了花椒，吐了一天口水了，小杰不小心看见小武洗澡被追杀了三天了，小丫学问没学好被先生打手心了，总之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就是这些小事情，让觉远焦躁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听得出来，云烨对自己的女儿很疼爱，完全是在当自己的孩子在养，莳莳一派大家小姐的风范，背后的小丫鬟也中规中矩的，这是大户人家才有的风范。


莳莳看样子不用担忧，但是佛门这次想借云侯的门路将自己的意见直达天听的愿望，看样子要落空了，云烨早不走，晚不走，偏偏在最要紧的时候离开长安去秦岭狩猎，不用说，这是在躲避自己，不想参与到斗争之中。


莳莳沉浸在自己的欢乐梦想里，想去求老奶奶让自己的爹爹永远留在家庙里修行，可惜啊，她不知道，自己的爹爹这次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为佛门争最后的一丝机会。


如果这次得不到最后的机会，流血已经不可避免，皇帝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俯瞰世间万物，道门独大，还是佛门昌盛都不符合他的利益，所以他选择了两不相帮，如同游离在羊圈的一头饿狼，随时在窥伺羊圈里两群即将斗殴的羊，老弱病残一定会进入它的腹中，成为最可口的食物。


云烨还是算错了一点，虬髯客没有沉睡十天，只是睡了八天就醒了过来，才睡醒，见四肢活动自如，大喝一声就从床上窜下来，准备和恶贼决斗，可是再强壮的人也经不住饿八天，每日里只能进一点稀粥，虬髯客下肢酸软无力，单膝跪倒在地，强提精神，四处寻找恶贼的下落。


门开了，一个红衣妇人走了进来，很熟悉，不由得唤了一声：“三妹。你不是已经遇害了吗？那个恶贼在何处，我要将他碎尸万段。”


“大哥，哪里来的恶贼，那天和您交手的高手是夫君请来帮助您恢复记忆的，您能记得小妹，实在是太好了，夫君上朝去了，他要是知道您已经痊愈，还不知有多欢喜呢。”


“没有恶贼？小妹你们定是被恶贼蒙骗了，他在这里肆无忌惮的杀人，还吃人肉，绝对是天下第一号的恶贼。待我休息片刻，就去找他算账，那个小女孩的双臂就是被他活生生的砍了下来，为兄亲眼所见。还能有错？”


说完就从红拂手里盘子里接过一碗粥，一仰脖子就倒进自己的嘴里，又对红拂说：“给我弄只羊来，腹中甚饥。”


说完自己跨出房门，神情一愣，院子里几个孩子在嬉戏，其中一个红衫子的小姑娘，不就是那天被斩断双臂的孩子吗？为何还能在院子里捧着一个硕大的鸭梨在啃？


“这是何故？”那个最后被砍断脖子的仆役挑着水桶从院子里经过，见到虬髯客还行了礼，才继续挑着水去了后宅。


伸出双臂，又摸摸自己的颈项，上面的皮肤还很完整，明显不像刚受伤的样子，可是为何腿上的伤口宛如昨日才伤的？


“小妹，我昏睡了几日？”


“您整整睡了十四个时辰，大夫说您精神肉体损耗过甚，需要睡三天，这才过去了不到一半，您就醒了，不要想太多，您在梦里也不停的喊恶贼，您只要醒过来，小妹就欢喜，其他的别想了，小妹先给您弄些吃的过来，大夫不让您吃荤的，说是对脾胃不好。”


红拂捂着嘴轻笑，唤过丫鬟让去准备食物，自己搀着虬髯客坐回大厅，不断地陪着虬髯客说话，生怕他再一次忘记过去。

第十卷 斗杀 第二十九节 入宝山而空还


虬髯客陷入了长久的思考，自己从荒原出来之后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从日出之时，想到日落，还是没有一点头绪，越想越是混乱，也就越发的狂躁，他是一个豪迈的侠客，一语相加，便会流血五步，如今这些细腻的思考却非他所长，无论如何想，就是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去荒原。


殊不知，他的思路从出发点，就被云烨带进了烂泥潭，首先确定了自己的确去过荒原，其他的想法都只不过是在完善这个错误的想法，没有的事情，又如何能够想的明白？


豪迈勇烈的人处理事情的办法也简单，想不通就不去想，老子只要钢刀在手，到时候杀他个天翻地覆就是。


虬髯客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就埋头大吃，给自己补充能量，只要填饱了肚子，力气复生，有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只是玩笑罢了，李怀仁啊，李怀仁，不管你出于好意，还是坏心，虐待老子这件事，老子迟早会还会来。


怨念是强大的，一瞬间就来到了秦岭，正在山顶比赛撒尿的李怀仁顿时就打了个寒颤，到手的冠军没了。


人常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花间饮酒，那么到了松林怎能不撒尿？尤其是站在高山之巅，俯瞰大地，长安城虎踞龙盘，渭水白亮亮的穿过平原，光秃秃的田野里，只剩下一片片火红色高粱，站在高处人就容易变得自大，看什么都是如此的渺小，七八十个少年人顿时觉得一泡尿就足以冲垮关中平原。


程处默最后获得了胜利，获得了鸟王的称谓，赢来的七八十面玉石牌子挂在腰间，对着绵延的群山大叫，引得回音四起，顿时雄风大振。


“怀仁，你出门用不着带着八十个家将吧！”程处默奇怪的问李怀仁，每个人出门带上十来个已经很威风了，李怀仁足足带了八十个，他家总共也不到两百个家将，弄不明白他倾巢而出是为了何故？


“小弟原来出门就不带家将，带两个小厮我都觉得心烦，自从我们在青楼里出卖了某个人之后，小弟就觉得我家的护卫人手严重不足，自己有大难临头的感觉，多带些人也是为了有备无患。”


程处默了然的点点头，对李怀仁说：“我听到风声说李靖原本准备放弃寻仇，后来被小人蛊惑，进了谗言，然后我们就遭了秧，我的问题不大，主要第一个出卖那个人的是你，小心了，认识他这么些年，兄弟也做了很多年，他的心胸从来就没有大度过，你多做些准备也是好的，虬髯客骁勇绝伦，咱哥几个还打不过。”


明知道这两个人说小话给自己听，说不定是早有预谋的，但是云烨还是装作没听见，陷害别人的时候很爽，现在也该尝尝被陷害的滋味了，当陷害成为一种习惯，以后说不定在其他事情上也会照方抓药，不能给他们贯这种毛病，必须根除。


虬髯客现在该醒了吧，也该知道都是为了给他治病才折磨他的吧，但是像他这种桀骛不驯的枭雄，在他人面前展现了自己脆弱的一面，就是一种极大的屈辱，如果是曹阿瞒，绝对会把给自己看病的人砍死，虬髯客没那么狠，所以一顿重捶估计是逃不掉，自己挨？凭什么，还是李怀仁去挨好一些。


秋日的秦岭充满了野趣，各种野果子数之不尽，尤其是成片的山楂，引来云烨的欢喜，辛月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去年做了一点，吃的牙齿酸软都不肯多分给那日暮一点。


提着篮子捡掉在地上的山楂，选个头最大的，准备带回去，再做一点，松子也是首先，这东西山里面多得出奇，刘进宝嘟嘟囔囔的捡着松子，说这是娘们才干的活，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就该和其他人一起去打猎。


今天才知道打猎的名堂很多，长孙冲选了一座大小合适的山谷，作为狙击阵地，其他的人都拿着锣鼓去撵野兽。


一时间，哟，哟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树林子里的小鸟扑棱棱的飞上天空，有几只色彩斑斓的锦鸡，也同时飞了出来。


云烨站起身，眼见着刚刚飞起来的锦鸡翅膀都没有忽闪几下，一支狼牙箭就飞了出来，穿透了锦鸡的脑袋，锦鸡就如同石头一样，掉了下来。


纨绔子弟说起来好像一个个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什么都不懂，其实大家族里出来的，有几个是无能之辈？


射箭一道，云烨连边都沾不上，柴令武举着弓闪电般的射出三箭，每一支箭都穿过那些可怜的动物的眼睛，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好皮子。


麋鹿，狍子，獐子，狐狸，甚至于还有一头熊，在这些杀才的面前唯一的命运就是死亡，箭不虚发，是及格，射到野兽的身上会招来耻笑，只有每一箭都正好射在眼睛里的，才算是好汉。


原来不明白尉迟大傻为什么要穿着明晃晃的光明铠，现在知道了，是专门用来和狗熊打架的，他严厉的禁止所有人攻击拿头黑熊，这是他离开长安之前，送给李纲先生的最后的礼物，先生年纪大了，怕冷，需要一件熊皮袍子，这头熊就很好，全身都是乌黑发亮的长毛，很适合做袍子。


看到他被狗熊拍了一巴掌，爪子抓在光明铠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尉迟大傻用头顶着狗熊的下巴，戴着铁指套的拳头，一拳拳的砸在狗熊的腰上，一人一熊在地上不停的转圈，就听得尉迟大傻狂吼一声，居然把狗熊一个背摔，重重的砸在地上，自己骑上去，拳头雨点般的砸在狗熊的头上……


云烨一直认为一个人的头脑最要，但是看到眼下的场景，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文明其头脑，野蛮其体魄。一个人和熊搏斗的场景，你不能不说，场景虽然血腥，虽然野蛮，但是这种粗犷的，原始的较量未尝不是一种美。


“杀戮场没什么好看的。”李恪手里拿着一个松塔，在不停的逗他肩上的一只松鼠，昨晚睡觉的时候，它钻进了李恪的靴子里。把早上准备穿鞋的李恪差点吓死，最后还是一个胆大的侍卫把松鼠抖了出来，腿受了一点伤，结果就赖在李恪身边不打算离开，可能是李恪喂了红枣的缘故吧。


“你不喜欢杀戮？”云烨问李恪，不喜欢杀戮的皇家子弟比较少见，云烨和他们一起上过学，知道他们的老师给他们到底教了些什么，杀戮就是先生告诉他们的最后的武器。


“我喜欢掠夺，但是讨厌杀戮，每个人活着都有价值，人是这个世界的财富之源，没有人就没有财富，没有人，财富也就失去了作用，叶子啊，想一想，这个世界如果就剩下咱们哥俩，我就算是有数不尽的财富那又如何？有价值么？


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这才是一种享受，人让他活着，我们不可能只掠夺他一次，就像庄稼，我们不可能只收割一次，我现在发现啊，经商有时候和天地的道理是相通的，我准备把这种观念贯彻进我的经商生涯里，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其实，你带着李家的大军抢劫可能更快一些。”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恪一眼。


他不是看不起商人，而是商人里面有李恪这种人才让人看不起。李恪挠挠松鼠鼓鼓囊囊的腮帮子笑着说：“你看，你只要开始嫉妒就会恶语相加，怎么，学生超过老师你不开心？你不是说过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这些可都是你说的，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致，小人哉。”


“你学了什么？不过是一点皮毛罢了，你知道什么是《资本论》吗？你知道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吗？你知道《货币论》吗？你知道《大环境下小经济的微循环》吗？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就没有一点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竖子不足与谋。”


李家的混蛋都是一个毛病，对于自己不知道的立刻就会刨根问底，至于学到手以后，师父一般都会抛到墙外面，这一点和倭国人很像。莫非遣唐使连这种行为都学去了？


李恪立马弯腰施礼，拱手的时候两只大拇指快要翘到天上去了：“李恪知错，还请先生指教。”


“刚才那些话也是在说我，我也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当初师父让我好好学学，说是治国安民的第一流的学问。”


“结果如何？”


“师父讲《资本论》的时候，我在底下看小书，师父讲《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我在偷看窗前走过的小娘子，至于那个什么微循环的名字，我是在梦里隐隐约约听到的，所以啊，你问了也是白问。”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怎么能把将来要教给我的学问弃之如敝履？天杀的，你赔我的《资本论》，你赔我的《政治经济学》，你赔我的《微循环》。


天底下有你这样的人么？身入宝山空手而还，你有何面目对我？天啊！老天啊，你降下一个雷劈死我吧。”李恪如丧考批，伸开双臂向老天祈求，想要请老天来结束自己的痛苦。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节 绿野仙踪


脱缰的野马说的就是这群富贵人家的子弟，平日里家里管得严，白白顶着一个纨绔的名头却什么坏事都没干。


说起来也可怜，只要有欺男霸女的事情，万年县的县令就敢把他们从家里拎出来游街示众，而且，这些底层官吏似乎特别爱这一口，没胆子对付身上有爵位的，但是对爵位继承人从来就没有手软过。


地方上的衙内还有招摇过市的时候，长安城里的纨绔，想要抖一下威风，马上就会有强项令出现，顶着从来没有过的压力，就要公事公办。


公主家只不过在河上多架了几架水车，开个磨坊，都会有魏征这样的青天大老爷出现，拆了磨坊抓走了恶仆，最后公主还要受罚，没一点人情。


家法比国法狠多了，念书时候的情形凄惨的就不敢想，柴令武屁股上的伤还没好，可是听到兄弟们自己去秦岭玩耍，没一个长辈在跟前，当即表示爬也要爬着去。


捉迷藏？没等云烨反应过来眼睛上就被蒙上布条子，必须从一年到一百才能摘掉布条，不知道多少年没玩过了，但是看着李恪跃跃欲试的情形，只好随大流，玩吧。


程处默，李怀仁，长孙冲这三个家伙不用找了，匿影潜行这三个家伙是练过的，据程处默自己说，只要自己藏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藏哪了。


他的语言匮乏，就靠着这些病句混呢，一脚踹在张公瑾家大儿子的屁股上，这混蛋也太藐视本大爷了，拿个树枝子遮住脑袋就算是藏好了？


抬头看着身边的大树说：“这种树叫枫树，分泌出来的汁液发甜，有一种黑毛毛虫最是喜欢，当然毛毛虫没什么可怕的，但是我要告诉你，这种毛毛虫掉脖子里，你会比李元昌还惨，到时候不要怪我没说清楚。”


话刚说完，树上就掉下来三个人。


“柴令武，你就不要想了，想想你爹他们是怎么抓到颉利的，你不想被老鼠咬死吧，说不定这是一个蛇洞，你自己爬出来吧，快点。”


柴令武把脑袋从洞里探出来问：“烨哥儿，你是怎么知道我藏在这里的？”


“下回藏洞里之前，你把洞口收拾一下，脚印都在呢。”


柴令武重重的拍了一下脑袋，怏怏的从洞里爬出来，跳着脚：“这次算你赢，你一定找不到我表哥藏哪里。”


云烨找来一把柴火，放在洞口点着，拿袍子的下摆忽闪，不一会洞里就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长孙冲一下子就窜了出来，被烟熏的眼泪鼻涕一大把，一巴掌就抽在柴令武的后脑勺上：“不多嘴你会死啊，云烨狡猾的跟狐狸一样，你一说就暴露了。”


有洁癖的李恪要是肯藏在野地里才是怪事，到他帐篷里一看，没人，那个装衣服的大箱子也不见踪影，不知什么时候，谁把帐篷外面的防火坑给填上了一截，上面居然还插着一根竹管，站在竹管旁边，听着竹管里呼呼的喘气声，就从怀里掏出一粒黄连丸，这是清热用的好东西，形容起来就一个字“苦”，孙思邈坚持不许给黄连丸里放蜜糖，说是会减少药性，得不偿失。


黄连丸一放进竹管里，一连串的咳嗽声就从地下传了出来，旁边的护卫赶紧把箱子从土里挖出来，扫干净了尘土，这才打开箱子，把呛得面红耳赤的李恪从里面扶出来，虽然不知道自己吸进去的是什么，但是从嘴里苦涩的味道判断不是什么好东西。


“烨子，我刚刚吞进去的是什么？”李恪担心的问一脸坏笑的云烨。


“今天还没洗澡，浑身发痒，就在身上搓了一下……”李恪铁青着脸已经在大口大口的呕吐，全身都抽了，“后来发现没什么泥，就拿了一颗黄连丸，放进去了。”


李恪闻身软软的倒在地上，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一下嘴角，心有余悸的问：“你确定是黄连丸，不是别的东西？”


李怀仁，程处默找不见，云烨也就不打算再找了，火堆里的叫花鸡已经熟了，再不吃就要烤成焦炭了。


看到云烨从火堆里扒拉出一个泥疙瘩用脚在地上踢着走，其余的纨绔也不是傻子，立刻就从火堆里开始扒拉，十几个火堆呢，一座山的野鸡都在这里，足够吃了。


赤条条的程处默从水塘里跳出来，光着脚在地上跳着走，蹲在火堆边上就开始找泥疙瘩，用小木棍左挑右选的找出来一个比较大的，这才罢休。


“处默，你好歹穿上短裤不行吗？知道你是鸟王，我们都承认，可是都拖到地上了，沾了灰就不好了吧。”


“管他娘的那么多呢，都是爷们，谁没有，让你们涨涨见识也好。”


“处默，你这就错了，这东西不是给男人看得，你需要给和男人不一样的那种人看才有威慑力。”长孙冲剥着自己的泥疙瘩，回头看了程处默一眼，好心的劝他。


纨绔们吃东西很有趣，不约而同的把叫花鸡撕成两半，一半给身边的护卫，让他们也尝尝，然后自己才吃剩下的一半，李恪这个王爷也是如此。


不知道半只鸡十几个大男人怎么分，但是看到那些护卫一脸感激的样子，就知道，这是贵族的必修课之一，笼络人心。


云家没这规矩，即使吃鸡也是一人一只，云家从来都是庄主吃什么，底下的人就吃什么，除了老奶奶例外，就剩下给孩子喂奶的那日暮了，再说刘进宝他们早就知道怎么做叫花鸡，乘早就给自己留了肥的，云烨用不着矫情。


山里的野鸡其实很柴，没有油水，烤出来有些干吧，云烨撕了一只鸡腿就把剩下的给了光屁股的程处默，这家伙饭量一向都很大，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武将没有饭一斗肉十斤的饭量，也叫武将？”对云烨送过来的食物程处默从不拒绝，风卷残云的一扫而空。


等大家安静下来，才发现李怀仁还是没有出现，这才让人担心起来，没人知道李怀仁藏在哪里，但是想到这家伙的身手，云烨不认为他会有什么危险。


果然，李怀仁匆匆的从树林后面走了过来，没有接云烨送过来的泥疙瘩，而是兴奋的说：“我发现孙道长他们的足迹了，就在后面，我仔细看过了，没错，就是能够满足六个人休息的一个临时棚子。”


云烨抛下手里的泥疙瘩，随着李怀仁来到后面，一座简陋的竹棚就坐落在这里，里面堆满了枯枝败叶，伸手摸摸火塘，发现炉灰冰凉，云烨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失望之色。


对于孙思邈，云烨实在是不知该如何表述，实验证明了天花在人体的潜伏期最多二十天，但是出于完全，这个受人尊敬的长者宁可带着五个人在秦岭里流浪，也不肯靠近有人的地方，秦岭里并不荒凉，李家的祖庭楼观台就在附近，孙思邈如果去那里会得到最好的照顾，他没去。


白鹿原就在山谷中间，那里常年都有人家，他在秦岭采药时，不止一次的去过白鹿原，到了那里，乡民们会给与他最热烈的欢迎，他也没去。


哪怕抱着最恶毒的心思去佛家的道场草堂寺，他也会受到尊敬，这位道士还是没去，两个月的风雨交加，餐风露宿，不知道把这位圣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云烨扔下手里的灰烬，问李怀仁：“你判断一下，孙道长他们已经离开几日了？”


“烨子，依我看，足有半个月了。”李怀仁的判断一定是准确的，或许这里还是离人群太近，孙思邈依然不放心，准备再深入一点。


云烨抬头看看云遮雾绕的太白山，咬着牙说：“兄弟们，咱们的目标改变了，我们不再是来游玩的，我们一起去寻找孙道长，只要把孙道长请回来，一定是大功一件。”


原本就闲的无所事事的纨绔们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全部轰然应允，派了几个家将赶回去告诉家里的大人，自己发现了孙道长的踪迹，准备再深入秦岭一些，把孙道长请回来。


牵来的猎犬在棚子里嗅嗅，去没有新的目标出现，光是围着主人的腿脚打转，云烨知道，时间太久了，更何况最近总是下雨，有痕迹，也被大雨冲刷的点滴不剩。


孙道长总是说秦岭是一座宝库，而且分地络之阴阳，从远古时期就被认为是华夏的三条龙脉中最重要的一条。


而且，八水绕长安，七水出秦岭，长安一百零八个坊市，三十八个坊市有湖泊，不能不说是秦岭护卫了长安，也孕育了长安。


孙道长喜欢水，也喜欢山，他是智者，也是仁者，云烨不觉得把最美的词汇加在他的头上是一种吹捧，反而认为，这些词语和他的行为比起来，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必须找到这位可敬的人，独自孤苦算什么，凭什么一个人就要把所有的苦难架在自己的肩膀上，现在那些躲在长安随时准备互相撕咬的人，凭什么得到他的庇佑？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一节 大秦岭


沿着能走人的山路，云烨与长孙冲，李怀仁兵分三路，各自沿着一条路向深山里进发，不想错过一丝半点的希望。穿过一个峡谷，又翻了一座山，面前依然是延绵的群山，孙思邈就在山里，只是云深不知处。


云烨不打算放弃，身后都是些精壮的汉子，在秦岭里不愁找不到食物，在全副武装的武士面前，任何猛兽都只不过是盘中餐而已。


真正让他绝望是面前的这条古道，孙思邈不会主动到有人的地方。虽然已是午后，古道上依然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牛车，马车，驮马，独轮车，充斥了整条古道，还不时地有快马从古道的右侧穿行而过。


正是这条五百多里穿山古道，把关中平原和富饶的巴蜀大地有限的连接在一起，这条具有血脉功能的狭窄通道就是大名鼎鼎的褒斜道。


这也是一条多灾多难的古道，张良伙同刘邦为了施行自己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策，一把火烧光了栈道，诸葛亮因为大意丢了街亭，也不得不烧毁了一段栈道，史书上讲的理性，说这是战争思想的一次闪光，说书人笑开怀，滔滔不绝的讲述那些大人物是如何骗过对手，上演一出出或悲或喜的权利闹剧，这些王八蛋就不知道修建一条褒斜道会死多少人吗？老梁家只是想开凿一小段，就已经付出了血的代价，包括哪些被埋在山谷底部的民夫。帝王将相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能毫不犹豫的对一条血脉一样重要的道路下这样的毒手？


谁会记得他们，当杀戮声渐渐平息，蜿蜒在秦岭腹地的古道上，只有来往不绝的商队，昼夜穿行；遍布秦岭的驿站把温暖的家书，传向南方与北方。面对绵延山岭和刚刚飘逝的烟云战事，过往的文人雅士，用手中的笔墨，留下了他们对大人物的慨叹。


在与大汉历史纠葛最深的褒斜道两旁，镌刻着数量众多的汉代遗迹。


十三块历经风雨，今天已经模糊不清的汉代石刻，就是两千多年以来，深刻影响着中国汉字演变和书法艺术走向的《汉魏十三品》。在此之前复杂难辨的篆字，到了汉代这个大变革的时期，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一种更简洁，更便于书写与辨识的字体——隶书，把中华书法推向了一个更加广阔的文明高度。


面对一个个斑驳遒劲，稳健雄厚的方块汉字，令人至今还能感到大汉王朝那囊括天地，气吞八荒的气象精神。


“烨子，这里有个王八蛋居然写了一个错别字，就这样的德行也好意思刻在石头上？那哥哥我也找几个石匠把自己的名字也刻上，怎么样？别咧嘴，不丢人，错别字都能上去，哥哥我的名字一定不会写错，上去有什么不可能的。”


程处默终于发现了一件事，原来自己还是很有学问得，迫不及待的就跳出来显摆。


“处默。你说的那个王八蛋的名字叫曹操，衮雪这两字是他和刘备争汉中失败之后在这里写的，当然还随手杀掉了杨修，一个比我差一点的聪明家伙。”


“开什么玩笑，老曹会写错别字？他写的《长干行》我就很喜欢，千里无鸡鸣这样的好句，当初哥哥可是背过的，这个衮字明显少了水字旁，不是错字是什么。”


“其实我也认为是老曹写错了，被手下人指出来了，老脸挂不住，就拿沟里的褒水说事，说什么有这样的河，还会缺水吗？”


“他拿沟里的河水当水字旁？”


“没错，史书上是这么说的，至于真实的情况，只有天才知道，我还知道有一个白痴写了‘虫二’两个字，拾人牙慧的叫什么风月无边，都是这种无耻的格局。”


“那哥哥以后写东西，是不是可以把木字旁去掉？俺是趴在桌子上写的，桌子是木头的，上好的金丝楠木！”


“好了，处默，你不要安慰我了，咱们追错了路，没找到孙道长，没什么大事，大不了折头回去就是，不过我们的粮食快没了，整天吃肉会吃出毛病的，我就是因为这个才为道长担忧的，在野外的时间越长，体力就下降的越厉害到时候万一发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没粮食？这不是商道吗，咱们两家的商队还会少了？就算是没有咱们家的，别人家的还没有吗？你看，牛叔叔家的商队不就过来了？问他们要粮食就是了。”


程处默和云烨往道路中间一站，那些小商人都不敢过来，百十个全副武装的大汉头发乱蓬蓬的，好似响马，又像山贼，胆小的都要跪下来喊“大王饶命了。”


牛家的管事牛久也算是见过世面的，自家的商队一般没人敢动脑筋，凑到队伍前面一看，顿时就笑了，是云侯和程小公爷带着家将打劫呢。


赶紧凑上去施礼：“侯爷，小公爷，您二位今天怎么有兴致玩响马这一套了，如果这堆人手里有红货，您二位说一声，小的这就把他们扒光了搜检。”


程处默飞起一脚，就把牛久踹了一个跟头，大声说：“胡说八道，你他娘的听说过有侯爷和我这样的当小公爷的人物跑出来劫道的，没工夫废话，赶紧把给我们准备些吃食，这就要进山找人，赶紧的。”


被踹了一脚的牛久也不生气，武将家里就这样子，不善言辞那就拿脚踹了，这两位和自家的公子没多少区别，连忙把商队里的粮食都给了程处默，自己不要紧，到前面的驿站再补充就是了，可是商队里的粮食不多，侯爷那里百十条汉子呢。


牛久在商队还是有些脸面的，招呼一声，就把其他商人手里的粮食都搜集了起来，打好包裹，送了过来。


“牛久，回去以后给家里带个信，就说我们发现了孙先生的踪迹，正在搜检，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找到先生的，叫家里不要担心。”


牛久点头应是，云烨把粮食分担在每个人的身上，挥挥手，就再一次钻进山里，这一回，如果再找不到，就只好打道回府了，莽莽群山想要找到六个人实在是和大海捞针没有区别。


“长安三千金世界，终南百万玉楼台”，“一片白云遮不住，满山红叶尽为僧。”就足以说明山里面的道士和尚到底有多少，云烨不想掺乎佛道两家的纠纷，无奈，这秦岭里到处都是道观和寺庙，事实上他们才是秦岭的主人，想要知道孙思邈的踪迹就必须向他们打听。


奇怪的是不管是道观，还是寺庙，似乎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观门紧闭，寺门也合的严实，就算是有应门的，也往往拎着棍子或者扁担，眼神凶恶，态度嚣张。


“烨子，这些狗日的要是再拿那种眼神看老子，我就活劈了他。”走了三家寺庙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程处默不由自主的发急，脾气也变的暴躁起来。


不行啊，必须修整了，在这样下去，找不到孙道长，先把自己拖垮了，每个人都是一副疲惫的模样，在山里不知不觉的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漫山的阔叶林经霜之后，就变成橘红色，霜冻的越是厉害，叶子的颜色就越发的红艳，远远望去，就像一片燃烧的火海。


云烨就把营地安排在山口，这是他和长孙冲，李怀仁约好的汇合地，明日如果还不能见到孙先生，就要回家了，云烨没有理由把长安城里的大纨绔们都困在秦岭里。


人陆续都回来了，长孙冲，李怀仁都是空手而归，当一个人存心躲着别人的时候，想要找到难度太大了，孙思邈出于对天花的恐惧，执拗的认为自己身体里还有那种类似小虫子一样的东西存在，按照他的理论，人体的循环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不经过若干个循环不可能将身体的余毒排干净，为了保险，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最大的循环值，那就是半年，不到半年，他是不会出来的，老道的脾气云烨太了解了。


一个月的餐风露宿，纨绔们早就没了刚来时的热情，现在支撑他们继续留在秦岭的原因，就是因为没人提出回家，都在咬着牙，等着第一个懦夫的出现，面子比命重要，他们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很可惜没有一个人提前退出，就算是已经闹了三天肚子的柴令武也没有。


今晚月明星稀，是一个好日子，每个人都缩在毯子里看着天空发呆，远处飘过来一缕阴云，可怕的是这股阴云居然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顷刻间密密的覆盖在天空，当所有人都毛骨悚然之时，云烨翻了个身对他们说：“没什么要紧的，这是南飞的鸟群，白天不敢过山口，这里猛禽很多，所以就选择了晚上，不要奇怪，有时候鸟也是很聪明的，你需要担心的是别让鸟粪沾到你的身上。”


有些飞鸟几乎是贴着众人的头顶飞了过去，有了云烨的一番话，大家也就安静下来，躺在地上看一个有一个的飞鸟从头顶快速的掠过。


隐隐约约的有惨叫声传来，还有火光，有些鸟居然直接飞到有光亮的地方去了，云烨听到了，捂住耳朵继续睡觉，身边的李恪觉得自己该去看看，毕竟自己是皇子。


才准备起身，就被云烨按住，塞回毯子里，低声的告诉他：“外面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二节 神仙的烦恼


李恪很明显的还不成熟，你只要听听长孙冲，李怀仁和其他纨绔忽然响起来的呼噜声，就知道成熟与青涩的差别，全世界的贵族都知道和尚一定会和道士打起来，皇帝也知道，但是和尚和道士都不在万民册里，官府的赋税账册里也没有这些人的名字，那就不算是皇帝的子民，所以李二不在乎死几个和尚活着道士的。


李二现在非常的讲理，你给我纳税，我给你保护，天经地义，童叟无欺，所以贫民百姓死一个就是大事，一定是要追查到底的，和尚死了，还是道士死了，则无关紧要，自从上回云烨和他说了契约精神之后，他就自诩自己是一个很尊重契约的好皇帝。


这次大庆典之初，李二就把监狱里所有的死刑犯放回家，让他们与家人团圆三天，三天后就必须自己领死，这事啊周文王干过，被人家称颂为万世贤君，在得到天可汗的大帽子之后，李二就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是万世贤君的料子，三百多名死刑犯大哭着回了家，感恩戴德之极。


果然，大唐皇帝陛下就是万世贤君，三天后死刑犯全部都自己回到监牢里，穿的干干净净的等待死亡的降临，这下子，全天下的子民都在赞叹皇帝的仁德，高兴之下的李二大笔一挥，赦免了全部死囚，让满朝文武目瞪口呆。


最悲苦的就算是百骑司大首领，自己和手下为了皇帝陛下的美名，整整三天都在暗地里监视那些死囚，关中人性子暴虐，杀了人的有几个好的，不逃跑才是怪事情，百骑司费尽心力的把那些要逃跑的家伙一个个的逮回来，最凶悍的一个家伙都跑到潼关了，为了抓他，百骑司一个战死，四个受伤，才抓住这个家伙，虽然免不了暗地里给他一点苦头吃，但是为了皇帝的面子，还是把他送回了监狱。


当那个家伙听说自己居然被赦免，狂笑着就要上青楼嫖妓，完全不顾百骑司众人铁青的脸色，虽然这个家伙当天晚上就死在了妓女的床上，那也是乐极生悲，据说死的香艳无比。


云烨从来都不相信死刑犯会因为感念皇帝的恩德而自己回来引颈受戮，这世上哪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如果是自己，跑的一定比那个跑到潼关的家伙都快。


这是大祥瑞，必须百官上表祝贺，云烨愁了一晚上，很想画一张猪头送上去，可是又没胆子，只好那任务布置给小武，必须给师傅写一篇花团锦簇的马屁文章，明天师父要用，不敢耽搁。


魏征为这事病了十天，当大朝会的时候云烨讥诮的看着他的时候，避无可避的魏征只能以袖掩面，落荒而逃。


现在又是这种事情，李恪还没有被污染，总想着自己这里好大一群武士，应该去阻止惨案的发生，也有能力可以阻止。


“在南诏这个地方，有一种奇怪的现象，那里的一些部族最喜欢把五种毒物放在一个盆子里养，养的结果就是盆子里只剩下一种，然后再把这组胜利的毒物和其他胜利的毒物凑齐五种，再接着放在一个盆子里养，经过也不知道多少轮这样的厮杀之后，留下来的一定是所有毒物中最恐怖的一个，这时候，饲养毒物的主人就会用自己的心头血来饲养这只毒物，据说可以达到与毒物心灵相通的把结果，最后把这个毒物活活闷死，焙干研成粉末，就成了蛊毒，使之害人无往而不利？”


“烨子，这些传奇我也知道哦，我还知道金蚕蛊扫屋子的故事，你要不要听听？”李恪谈话的兴趣大增，不由得开口问云烨。


“既然想说话了，那就闭嘴，睡觉，谁要听的讲什么鬼故事，只要你不去想那些着火的地方，随便你想什么。”


“你这是在欺负人，没头没尾的讲一个破故事，才把人家谈话的心思勾引起来，你又要睡觉，不行你得听我把故事讲完。”


“滚蛋，离我远一点，一个大男人动不动人家，人家的，叫的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男子汉大丈夫，变得女兮兮的，不许靠近我。”


无奈的李恪只好再一次钻进毯子，瞅着天上的大月亮发愣，鸟群飞过有一阵子了，远处的喊杀声也渐渐平息，直到燃烧的火堆被扑灭，秦岭也再一次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烨宣布今日回家，纨绔们一边掩饰不住自己的欢喜，一边又抱怨这次秦岭之行玩的不够痛快，程处默想说两句，有闭上嘴，这次秦岭的行动，纨绔们表现的已经足够好。


等早饭的间隙，纨绔们都围在一起小声的讨论着昨夜发生的事情，自己躺在毯子里睡觉，不代表家将不去，把自己得到的消息说出来综合一下，就生动的描绘出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么说，昨夜受到袭击的是金阁寺？金阁寺的长老还来过我家，为我祖母祈福，算得上是一位得道的高僧，家将说死伤的很多，也不知道有没有长老，如果有，那真是太可惜了，袭击者是道士，家将们听到杂毛，秃驴这两种称谓，那就是说，他们到底是撕破脸了，从口角之争，发展到真刀真枪的较量了，不过，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还是回我们的家为好，烨子，这段时间我还是住到我家玉山别墅里好一些，没事的时候去听听先生们讲课也不错，就不知道李纲先生还亲自授课不？”


长孙冲很明显的有其他事情不愿意说，粗枝大叶的给大家分析了昨夜的那场火拼，就把话题绕开，说起玉山别墅来了。


都是富贵人家，即使没有别墅在玉山的，也说好了去找相熟的人家去借，总之纨绔们受够了荒山野地的生活，准备享受一下精致的别墅休假生活。


秦岭里骑不了马，所有人的马都被放在饿狼屿，教给了蓝田县的主簿看管，自己回去后再和他清算马料这些东西的费用，主簿先生在这一点上绝对不会有半点通融的。


柴令武躺在滑竿里，无聊的张着嘴巴四处张望，秋日的山景姹紫嫣红，还是很有看头的，常年在长安城里待着也确实有些无趣。


当他目送一只离群的孤雁飞到天边的时候，忽然一挺身从滑竿上蹦了下来，拉着云烨的手，啊吧，啊吧的说个不停，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云烨的眼泪一下子就滚落下来，前面半山腰的位置上，孙思邈衣衫破烂，拄着一根木杖，笑吟吟的看着他们。


人群一下子就疯了，欢呼一声就涌了过去，程处默第一个到达，离着十丈远，就一个头磕了下去，长孙冲，李怀仁，尉迟大傻，包括李恪都毫不犹豫的纳头就拜，这时候在孙思邈的面前没有什么公子王孙，有的只是一群年少的晚辈。


云烨拉着孙思邈的手说：“您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身体可还安好？”


孙思邈笑着把纨绔们一个个扶起来，这个在后脑勺拍一把，那个训斥两句，最后谢了他们的一片深情厚义，少年禁不住又欢呼起来。


云烨看到孙思邈身后的五个药人，一个个头发胡须都分不清楚，乱草一样，但是精神都不差，背着竹筐，里面都是药材。


“他们五个以后决定跟着我炼药了，你去把他们的家眷迁到玉山，这一回是老道对不起他们，都是不错的好汉子。”


找到了孙思邈，军心自然大振，长孙冲本来有些阴郁的脸，现在也变得开朗，孙思邈就是不愿意看到和尚道士砍砍杀杀的，这才会出山，牛痘的成功给孙思邈增添了无数的光环，现在说他不是神仙，都没人相信。


硬是把孙思邈请上了滑竿，纨绔们轮流抬着老孙走，闹肚子的柴令武随侍在一边，不停地给老孙讲述自己这些人是如何的辛苦，不过最后结尾的时候总要说，就是累死都值得，这回进山，也许是他从小长到现在最辛苦的一段旅程，找到孙先生这样的大功，让这个少年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老孙抓过他的手摸了一把脉，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子，让柴令武吞下去，不要喝水，硬吞下去就好，治疗拉肚子这样的病，有奇效。


路过金阁寺的时候，看到焦黑的残垣断壁，孙思邈长叹一口气，却没有停留，那些和尚们看他的目光是那样的仇恨，这让老孙心头顿时沉重了许多。


一路走来，被烧毁的可不光有寺庙，还有许多的道观，那些无处可去的道士见到孙思邈都是嚎啕大哭，指着寺庙的方向控诉和尚们是如何的凶残，请求孙神仙救救道观，救救日益颓废的道门。


面对他们孙思邈还是一言不发，问云烨要了最好的伤药替他们包扎，自己还去大门清洗被砸坏的牌匾，在纨绔们的帮助下把神像一一复位，自己一个人在大殿里打坐了两个时辰，外表没有变化，只是精神委顿了好多，经常性的一整天都一言不发，云烨给他端来的米粥，也只喝小半碗，没有食欲，神仙也有无穷无尽的烦恼。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三节 到处都是断肠人


云烨以为所有的争斗只会出现在长安，谁能料到整个长安风平浪静，不要说杀人，和尚道士们连吵嘴这种事都没有，和尚还是在继续自己的水陆道场，道士们则忙着给百姓家里送平安符，好些白发飘飘的道士拎着拂尘，下到各个坊市给看不起病的人免费看病，并且连药都大度的赠送。


孙思邈坚持要回自己的小道观，短时间不准备回玉山，看着他孤独的走进道观，云烨心情沉重的命令刘进宝带着护卫守在道观外面，只要有丝毫的风吹草动就必须禀告，自己会马上带着大队人马赶到。


云烨才做好安排，一队右威卫的骑兵就飞驰过来，为首的校尉黑着脸赶走了所有的人，当云烨亮出腰牌，告诉他自己是一位侯爷的时候，那个军官也没有给一点面子，左武卫和右威卫从来都是冤家对头，用不着给谁面子。


李二安排的很好，不要说只派来一队百人的将士，就是只有一个府兵给孙思邈看门，和尚们也不敢打上门来。


李二的大礼仪还在继续，听说要八十一天才算是圆满，决定走一趟左武卫，准备探听些消息，长安安静的太诡异。进了军营，发现了很多陌生的将领，原来的老熟人不是被调到别的卫所，就是转成了文官，老赖抱着自己的东西站在营帐门口，苦笑着和云烨打招呼：“侯爷，您怎么来了，程帅进了柱国衔，今后不再管理营中琐事，只有出任一路总管，才能重新带兵，现在的管营是杜大将军，你要找大将军？”


“老赖，你搬着东西去哪，我记得你除了打仗好像就不会别的，这是要离开军营去哪？”一句话把这个挨了三刀都面不改色，依然大呼战斗的硬汉子问得眼圈泛红。


“侯爷，您知道末将是个什么料，你要末将带兵冲杀，刀山火海末将都敢闯，可是现在，杜大将军要考校兵法，末将虽然识得几个字，那里是那些后来的娃娃们的对手，两军交战，统帅当然要文武兼资，可我这样的游击将军不就是遵照大将军的命令照顾好弟兄们奋力拼杀用的吗？为何要问我粮草军资的事情，为何要我知道一个月的某一天月亮在那？末将手下一千五百人，冲杀起来锋矢阵最佳，防守起来五花阵就好，这是在战场上检验过的，是最好的，为什么末将要知道偃月阵？末将就问了两句，立马被开革出营，侯爷，您帮末将去求求情，放过俺这回，俺再也不敢了。”


看着扑倒在脚下委屈的嚎啕大哭的汉子，云烨心里很不是滋味，李二这是在给自己的军队更新换代，先把老帅们捧得高高的，再派人接收营盘，没了老帅们撑腰，像老赖他们这样的小虾米，还不是任人摆布？


李二真的以为有了炸药就能百战百胜？不再需要这些勇猛之士了？不见得吧，现在的炸药还处在最原始的状态，说句不好听的话，威慑力远远不够，刚开始或许能给敌人一个惊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战事的频繁，炸药的性质迟早会被敌人摸清楚，那时候你少了勇猛的悍将，怎么应对那些了解炸药，知道炸药的敌人？


别人不清楚，云烨会不知道？在枪这种东西发明之前，弓箭长矛依然是主力兵种，少不了的，至于枪炮，现在的大唐，铜用来造铜钱都不够，哪有余力造大炮，再一个，大炮这东西需要的技术太多，云烨自认没这个本事凭现在的原始手段就造出枪炮。


自己炼的地条钢，打几把刀子还凑活，要是浇筑大炮，一百们有一门成功就算是李家祖先显灵了，最可怕的是造出来之后，你还不知道哪一门是好的，哪一门是坏的，浇筑过程中产生的气泡，裂纹都在铸件里面，在没有探测仪的时代，只能靠猜的。


等老赖哭的差不多了，就对他说：“哭什么，左武卫什么时候出了你这样的孬蛋，这里待不住，咱们换地方就是，老杜不要你，那是他没眼光，都是当兵吃粮，那就到我这里来吧，我去和老杜说说，收回你的开革令，换成调令，去岭南水师大营报道，正好，侯爷我准备成立陆战队，你去陆战队里当继续当游击，老人里还有谁待不住，都叫过来。”


老赖几乎高兴地要跳起来，岭南水师说是地方守备的军队，可是大营居然在长安，每年只需要走两趟岭南，押运物资回来就好，听说现在一个个都肥的流油，侯爷把海边猪都不吃的海带都卖出天价，现在长安人吃海带都成习惯了，不愁没有粮秣发放。


手里的东西往旁边一扔，就窜回军营，不一会就带了七八个老人走了过来，见了云烨齐刷刷的单膝跪地，称呼大帅，军营里对于一应主将都叫大帅。


有了大帅撑腰，自然胆气壮了许多，刚才还垂头丧气的老赖，这时候立马就恢复了平日里的豪迈气质，说话声音也大了许多。


一个穿着铠甲的年轻军官走过来大声的斥骂老赖：“你这黑贼，已经被大帅开革，还不滚出营地，等着砍头哪？”


又抬手指着骑在马上的云烨刚要大骂，就被云烨一马鞭抽在脸上，到底是军营的汉子，挨了一鞭子，也不畏惧，吐了一口血唾沫，看样子准备说比刚才还要难听的话，并且把刀都要拔出来了。


他居然指着脸对云烨说：“小子，有种的给爷爷再来一鞭子，一鞭子爷爷挨得不过瘾。”


听他这么说，云烨自然不会客气，这几年玩马鞭子也玩出一些道道来，两尺长的马鞭子带着哨音就抽在了这家伙的脸上，第一鞭子是在抽嘴，第二鞭子结结实实的抽在眉心，等他松开捂着脸的手，那张脸已经见不得人了。


云烨低头对那个军官说：“我又抽了一鞭子，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再来一下？”年轻校尉就像被激怒的狮子，跳起来就要找云烨拼命，拳头还没到云烨跟前，一个腰牌就垂在他的眼前，上面写着左武卫行军长史背面的桃心圈圈里写着一个醒目的云字。


刚才不知道他还可以装傻，现在知道了，再敢冒犯云烨，就立马会被云烨身后的老赖他们给剁成肉泥，冒犯长官这一条军律，就足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还没等云烨说话，一个四十余岁，留着三绺长须的白面男子就笑着走了过来，大声的和云烨打招呼：“哎呀呀，云侯，那阵风把您给吹过来了，一向听说您在水军得意，没想到您还是左武卫的长史，杜预失礼了，主要是的腰牌太多，哥哥没记清楚啊，莫怪，莫怪。”


“老杜，你是知道的，我这个长史就是挂个牌牌，欺负一下小兵用的，你们不用管我，我今天来呢，就是为了这几个不争气的属下来的，听说他们连大将军的基本考核都过不了，丢人啊，准备带回水师去再重新调教，调教，老杜，这个面子你可得给兄弟我啊。”


杜预是杜如晦的侄子，这次被安排进左武卫的官职就是行军长史，但是李二好像忘了，这个职位虽然从云烨的身上卸下来了，牌牌却没有收回来，他见云烨的时候，十次里面有八次是在发怒，还有两次一定是乐不可支，所以他忘记了，云烨也假装忘记了，有了这个牌牌，宵禁之后可以在大街上瞎溜达也没人过问，有了这个牌牌，可以随便欺负人而不必担负后果，就像现在一样。


杜预嘿嘿一笑说：“云侯不忘旧情，实在是让兄弟敬佩，只不过这几个人都有一点小问题，担心会给云侯惹来麻烦。”


“什么小问题，有麻烦也是杜相的麻烦，当年工部的事情，杜相一句话，就让小弟差点成为穷光蛋，就不知杜兄现在是不是也要说同样的话。”


云烨不必给杜预颜面，上次如果不是杜如晦多嘴，自己根本就用不着盖什么皇宫，现在好了，一座万民殿，彻底成了万民宫殿群，工程量暴涨了一倍还多，到现在都没有完工，云家的好些工匠都被圈在那里回不了家。让云烨很不满意。


杜预知道自己惹不起云烨，真正激怒了云烨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他叔叔杜如晦，也差点脱层皮，如今，云烨的爵位已经与国同休，算得上是天子面前的第一宠臣，得罪了没好处，这几个人的能力他很清楚，原来准备放在手里拿捏一番，再为自己所用，谁知道偏偏被云烨捡了便宜。


从云烨手里拿过那面行军长史的牌子，揣进自己的怀里，叹息一声就命军中文书去给老赖几人开具了调令，五品一下的小武官，还用不着皇帝点头。


云烨自己也写了任命文书，命刘进宝带着他们去渭河边上报道，自己死气沉沉的往家里赶，大环境下的小人物命运，从来就不曾掌握在自己手里。


老赖他们如此，孙思邈如此，李承乾大概也是如此，恍惚间，云烨有些怀念自己那个充满了怨愤的时代，至少，可以说，不像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憋在心里，给谁都不能解释，给谁也不能说。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四节 饿鬼上门


长安城阴云低徊，路上的行人脚步匆匆，青衣小帽的仆役说话的声音都小了三分，李二的龙威笼罩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让所有人都不得开心颜。


最底层的百姓反而是最平静的，虽然也有一点紧张，但是绝对没有高门大户们的那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在长安这座城市里，见识过太多的权力更迭，兴衰荣辱，如果第二天起来，发现皇帝换人了，他们都不会有太多的惊讶，他们对于工钱的变化，要比对朝堂的变化关心的多。


云烨懒洋洋的躺在房间里，辛月，那日暮卖力的在他身上揉按，一个多月的野外生涯，让他白皙的肩背多出来几分肌肉的轮廓，对于云烨发出的怪叫，两个女人无动于衷，不管怎么样，只要这个男人回来就好。


把手放在辛月丰满的屁股上捏了一把，被人家在手上抽了一下，小动作被那日暮看到了，就觉得丈夫很可怜，抓过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屁股上，还冲着辛月嘻嘻的笑……


秦岭里发生的事情瞒不住人，金阁寺死了三十七位僧人，云台观死了十四位道士。官府给出的答案是正在追查凶手。


不过听说刑部最为老辣的办案高手都被远远地派到延州调查猛虎食人案。那么调查出家人死亡的任务就被分派给了新晋的捕头，听说也是一个猛人，名字叫贺天殇，据说生有一对阴阳眼，左眼看阳，右眼看阴，无数奸恶之徒被他送进了法场。


一个不小心采错了花的采花贼，被他狂追了三千里，最后在河东之地被他擒获，只是送回长安的时候，这个采花贼已经没有人样子了，五肢去其三，眼耳鼻，只剩下几个洞，他还大度的替采花贼求情，请求官府免了采花贼的死刑，改为坐牢，而且遇赦不赦。


每年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忌日，贺天殇都要用铁链子牵着赤身裸体的采花贼去给小女孩上坟，每回都要招摇过市，已经持续了三年，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长安市上的采花贼绝迹了。


如今这位铁血捕头就站在云家的门廊下，递了帖子求见云侯，管家认为太丢人，那有侯爷见捕快的，随手就把帖子搁在门房，让他等着，自己到隔壁的院子找账房先生喝酒下棋去了。


贺天殇知道自己会遭遇怎样的待遇，所以并不着急，标枪一样的站在云家门前，等候云侯的传见，从早上一直到日落，云府的侧门都没有开，只有后门里进进出出的仆役丫鬟，所有人权当他不存在，有些仆役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还鄙夷的瞄一眼，觉得这人很讨厌。


净街鼓响起来的时候，贺天殇朝着大门拱拱手，就转身离去，躲在大门后面从门缝里看他的仆役们嘿嘿的笑着，嘲弄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吏。


住在长安很讨厌，开市的鼓声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总是往你耳朵里钻，云烨痛苦地睁开眼睛，从腰上扒拉下来一条腿，有从脖子上去掉一只胳膊，那日暮睡觉总是不老实，辛月光光的躺在最里面，可怜得很，没被子盖，只能蜷缩成一团，这个世界上论到抢被子，那日暮绝对是第一高手，自己的被子在床底下，辛月的被子在身子底下，现在云烨的被子也有一大半在她的身上。


云烨挠挠头，记得昨晚最后睡觉的时候辛月在中间的，为什么中间就成了那日暮的地方？辛月贴着墙，那日暮的一只脚还蹬在辛月的背上，自己半个身子在床外面，翻个身就会掉下去。


赶紧把那日暮的那条腿收回来，再把被子给辛月盖上，要是等辛月醒来，那日暮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盖被子的动静大了一些，辛月打个哈欠也醒了，睁开眼睛看到云烨在给她盖被子，笑着说了声“夫君。”


“日头还早，再睡一会，昨晚太累了，我去告诉厨房让他们给你熬些粥喝。”云烨摸着辛月的头发安慰她，辛月缩着脖子吃吃的笑，大概也想起了昨夜的荒唐，有些害羞。


用柳树枝子捅完牙，再嚼了一片橙皮香嘴，洗干净了脸，这才精神抖擞的准备迎接新的一天，适当的锻炼还是很有好处的，昨夜荒唐到了三更天，今日依然龙精虎猛的，很不错。


撵走了送饭的丫鬟，自己端着木盘，准备一家三口来一个浪漫的床上早餐。进了门，就知道自己想要浪漫一把纯粹就是奢望，辛月正骑在那日暮的腰上，拿巴掌抽那日暮的屁股，那日暮咬着牙不叫唤，辛月的手很重，屁股上都有手印子了。


“好了，好了，不就是抢你被子吗，至于总是欺负她。”云烨头疼的把盘子放在桌子上，把辛月从那日暮的身上抱下来，从地上捡起她那件绿色的胸围子递给她。那日暮则一脸委屈的要云烨给她穿衣服。


看着云烨帮那日暮穿衣服，辛月咬着牙说：“你就好好的贯，现在越发的没规矩了，昨晚赖在床上不走，还把我蹬了一夜，要不是她又抢被子，又蹬我，我还不知道，以为腰疼是受了风寒，你还一大早的给我盖被子替她遮掩，哼，总有一天她会爬到你头上睡。”


“我婆娘趴在我头上睡又怎么了，只要我不喊脖子疼，有什么关系有本事你也来。”


见云烨训斥辛月，那日暮就喜欢，把头靠在云烨怀里娇气，还冲着辛月伸出长腿摆弄脚趾头，这下子完了，辛月拽过长腿，在那日暮的屁股上狠狠地掐了几下。


穿个衣服就穿了半个时辰，明明每回都是那日暮吃亏，她偏偏还要撩拨辛月，被打了还乐此不疲，弄不明白女人心思，只是早饭全凉了。


辛月招呼丫鬟重新拿热的饭菜来，云烨从不吃热过的饭菜，夫妻多年早就清楚。现在云家大少爷的名头早就是云宝宝的了，两岁的孩子刚学会走路，一到大厅里，傻乎乎的给爹娘行礼，看他手抱在胸前，撅屁股的样子，让云烨心疼的不得了，抱在怀里，拿了一个肉包子就要喂儿子，辛月恼火的推开丈夫的手说：“孩子还小，吃不了那些东西。”


“胡说八道，我两岁的时候，我师父就拿肉骨头喂我，虽然没有肉，啃骨头就是为了练牙，谁家孩子两岁了还吃奶，今后不许。”


话一说出来，跟了云宝宝两年的乳娘立刻就眼泪哗哗的，其实云烨到现在都没搞清楚，这个时候的女人，为什么会有两三年之久的哺乳期，当年自己的孩子不过吃了一年的奶水。两岁的时候，青菜，米饭，大鱼大肉的就开始招呼了，云宝宝现在还吃奶，要多怪异，有多怪异。


出于对奶妈的尊敬，云烨就说：“韩家的，你不用伤心，孩子只是不吃奶水罢了，夫人喂了这孩子快一年，你也喂了一年，夫人是他的母亲，是该的，但是你的恩情云家不会忘，只要你喜欢，就一直照看这孩子长大吧，但是奶水就不必喂了，云家的孩子今后喂奶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半，长了牙，就该吃饭。”


由于云烨是在大厅里说的，辛月，那日暮即使再不愿意，也只能点头答应，并且以后会严格遵照执行，这就是家主权利的威严性所决定的。


云宝宝估计也不喜欢吃奶了，那东西什么味道都没有，那里有大肉包子吃起来过瘾，虽然只是一个包子皮，还是吃的津津有味，并且在不停的窥伺他老子碗里的小米粥。


丫头还小，云烨抱了一会，就换了两身衣服，虽然云烨不在意，但是辛月绝对不会允许带着尿骚味的侯爷出现在长安大街上。


吃完饭，云烨在院子里看书，书院送来了元章先生的《文字考据》一书，这本书的目的在于要推翻仓颉造字的传说，他认为现在的文字都是从生活中得来的，或许仓颉进行加工整理，但是文字的出现绝对要早于他的时代。


他在拿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到现在的各种字体做了比较研究，把同样的字逐一列出，就看到了一条明显的发展脉络，的确了不起。是一本好书。


书院现在总有新书出现，赵延陵拿了一笔钱，雇了很多人，在不同的地点，同样的时间观察星象，他发现岭南看到的星象就和北海看到的星象不同，所以也就很烧包的给自己也印了一本《天像论》，这是一本除了他，谁都看不懂的书，云烨也不懂，赵延陵说那个当初和自己辩论《甘石星经》的卢寿卢子安或许能看懂，只可惜那样一个高人，被云烨给活活气的吐血而亡，可惜了，世间又少了一个知音。


合上书卷，拿着书卷子敲敲脑袋，看着桌子上高高的一摞子图书，心中满是得意，都是书院最近的成果，云烨要求书院的作品不要求把语言精练到极致，用不着省印书的人工，和显摆自己的学问，先把事情交代清楚才是最重要的，绝对不允许出现“积木，连车，纺车成。”这种白痴一样的介绍，谁他娘的可以从这七个字里知道纺车是怎么制造的。


书院现在连公告都是印出来的，再用这样的语言，就是在侮辱人了，李纲先生，元章先生也是大为赞成，认为写书就是给人看的，想把自己知道的学识传播开来，你写的云山雾罩的，谁能弄明白，写的越是直白，受众就越多，知识传播开来不好么？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五节 弱小的屠龙手


管家已经探了好几回脑袋，也不知有什么事，不过看样子不会是什么大事，不是大事就不该管，这个家是辛月和那日暮的，她们喜欢管这些小事情，自己总是早出晚归的，家里的事情不了解，万一管错了，会伤了辛月的威仪，所以不管为妙。


这是一封书信，李靖的，他在信里说自己的《六军镜》已经完成，问云烨有没有胆子给印出来卖的满世界都是？为了支援云烨，他决定只要一文钱的稿费。


太好了，这个必须赞成，书院就是教书，印书的，《孙子》《孟德书》《六韬》《吴子》《尉缭子》都已经做到了书院学生人手一本了，上回李二来书院还从书院图书馆借走了十几本，相对于书，他更喜欢自己那本编号零零零零一的借书证，还非常无耻的把第二号借书证给了长孙。


他连《史记》这种大路书都借，虽然说这些书都是经过玉山，元章，金竹先生编校过，特意分了段落，你也不能一借就是三个月不还，这不行，口子一开，到时候王公贵族每个人都这么干，图书馆的书还有的剩么？


反正今天闲着没事，去皇宫里催一催书，读书人偷书不算偷的恶习，不能给他们养，现在那个贵族来到书院要是不顺路借走几本书，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到过玉山，天杀的尉迟老傻，《素女心经》不是黄色读物，你一个只能勉强看懂书信的家伙看得懂那些深奥险蜮的文字？许敬宗已经抱怨好多回了，说图书馆的藏书在迅速减少，只见借出，不见送还，好些不要脸的把书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冒充自己的藏书，他见了不止一两次了。


今天是大朝会，现在一定没有下朝，自己到太极宫去催书，一定很有效果，文人做起贼来，尤为可恶。


想到这里，云烨吩咐备马，穿好官服就要去皇宫，路不远，走两条街就到了，兴化坊就是占着这个便宜才卖的如此贵。


辛月打扮的花蝴蝶一样的跑过来，她一般不这么打扮，一打扮就是要去和那些贵妇们去看马球，云烨看了两回，就对这种运动嗤之以鼻，缓慢的节奏，不大的场地里马就跑不起来，撞在一起也没有足球运动撞在一起好看，书院的足球现在正在向野蛮化发展，不少牛高马大的壮汉颇受球场边上的无聊女士们的欢迎。


“夫君，今日校场上有马球，您不是也没事吗，陪妾身去看球赛如何，今日是韩王和寿王家的比赛，据说赌注是一只华龙簪，上面的宝石就有核桃大，最是华贵不过，陪妾身去看看吧，您还没有陪我们看过马球呢。”


看着辛月的小妇人摸样，云烨那里还记得自己要去催书这件事，马球，今天就去看马球，瞅见那日暮偷偷的往过看，连忙改口：“去，当然去，全家都去。”


那日暮把女儿塞给奶妈就快快的赶过来，还是素面朝天站在云烨边上，辛月的脸色顿时就变黑了，那日暮仗着自己好看，这是在故意气她。


气归气，球赛还是要看，不许那日暮和自己并排走路，必须垂着头走在后面，妾么，就该有点妾的自觉。


骄傲的那日暮从来都不知道低头这回事，把头昂的高高的，那气度跟女王差不多，辛月总是要摁她的脑袋，看得云烨头疼，从怀里掏出一包奶糖递给那日暮，这招管用，那日暮立刻就低着头吃自己的奶糖，再也不抬头了，因为她只要一吃好东西就会流口水，这草原上养成的习惯总也改不掉。


马车才出门就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传过来：“刑部微末小吏贺天殇见过侯爷，下官有罪案要请侯爷验证，请侯爷拨亢一见。”


云烨听到这话，掀帘子从马车上下来，很恼火，谁喜欢见刑部的那些恶鬼，现在居然在街口就大声嚷嚷，懂不懂规矩，就算是刑部尚书李绩，为了公事也需要依例拜见，云家不是一个排不进官品的小官能进的。


面前站着一个青衣小吏，衣袍都很旧了，鞋子上甚至于还有补丁，腰间挂着一柄横刀，从明亮的黄铜刀锷上能看得出来这把刀用了已经很久了，说不定是祖传的，人虽然低头施礼，但是腰板挺得笔直，见云烨下了马车继续说：“云侯，下官失礼，但是事关五十一条人命，还请侯爷恕罪，等罪案查清，下官一定前来认罚。”


腰硬的人一般胆子也硬，别的捕头到了云家估计连头都不敢抬，但是这个人居然敢当街叫住一个侯爵，要求他配合自己查案子，云烨对着个人忽然有了兴趣，看他的装扮家境一定不好，难道说这个人想借自己来成全名声？


“既然你已经叫住了，本侯也出来了，有什么就问，我赶着去看马球，至于惩罚之类的，我会问李尚书。”


贺天殇脸上有一丝黯然，但是依然抬起头问云烨：“敢问侯爷，您九月三十日身在何方？身边还有谁，在那里干什么？请侯爷回答。”


“哦，九月三十啊，当时我在秦岭，带着好些人打猎，都是勇猛之士，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如果没有，那我就去看马球了。”


云烨抱着胳膊看着面前的捕快，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法子从自己嘴里问出那夜发生的事情，别人遇到这种案子躲都来不及，只有他接了，不知道是被同僚害了，还是自己接的。


“侯爷有所不知，就在当夜，秦岭金阁寺，云台观各有极重的死伤，两家主事之人都是一问三不知，不知道侯爷有没有看见当晚发生了什么事，据小的调查，您当晚就夜宿在离他们两家不远的地方。”


“人家主事之人都不在乎发生了什么事，你一个小小的捕快为何要追根问底？如果你没地方推了，本侯给你出个主意，你看啊，本侯当晚就在案发地，而且身边有很多彪悍之辈，你干脆告诉上官，我因为讨厌秃驴和杂毛，就带着人把他们干掉了，你看这样汇报如何？”


听到云烨在调侃自己，贺天殇咬着牙说：“侯爷，下官的官位再小，也是官，大唐律法规定下官有辨恶查奸之职，莫非侯爷就是如此看待官家不成，您可以看不起我，但是下官以大唐律法的名义再请您回答一遍。”


这种人能一直当捕快实在是不容易，长安的捕头虽然官小位卑，油水却不会少，所谓龙游天，蛇游地，各有各的道，别的捕头哪一个不是家境殷实，有些极品甚至富的流油，这家伙居然穿着带补丁的鞋子，也算是奇葩了。


“你说的没错，那本侯就告诉你，我那晚在睡觉，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没看见，一觉睡到大天亮，睡得很舒服，早晨起来煮了一碗粥，味道不错，散了一泡尿，在松林里拉了一泡屎，心情大好。”


辛月，那日暮的轻笑从马车里传了出来，贺天殇的脸红了变白，白了变红，最后只能颓然长叹一声，对云烨躬身一礼说：“侯爷，既然不愿意说，下官这就告退，原以为侯爷为了一个娼妓一怒掀翻豪门，现在面对五十一条人命为何熟视无睹？难道说真的是闻名不如见面？只可惜五十一条人命就将冤沉海底，再无昭昭之日。”


云烨看着他转身离去，笑一下就上了马车，马车往前行驶，很快就追上了那个捕快，云烨从窗子里探出头说：“你算是一个不错的捕快，但是这件案子你就随便结吧，五十一个人没有一个是被冤枉的，在我看来死了就死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相信我没人会去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有这个时间，去看看谁家的牛丢了，都比你清查这个案子强。”


“侯爷谬矣，人命就是人命，没了就要查，至少要知道到底是谁要为这桩血案负责，您既然说透了，小的也告诉侯爷，这件事我会一直追查下去，小民虽然卑微，命不值钱，但是绝对不能任人玩弄于股掌之上，您告诉我的已经够多了，至少小的已经知道调查的方向，多谢侯爷。”


贺天殇迈开两条腿很快的就消失在人群里，平凡的几乎认不出来，只是他的腰比别人似乎挺得更直些。


云烨不由自主的也把自己的腰拔了拔，昨夜的荒唐对腰部还是有点影响，然后就趴在马车里让辛月给自己再按按。


有意思，现在有人在追查李二，真是太有趣了，那个盘踞在皇宫里的恶龙，如今正鼻子里冒着火，卷着血红的舌头，在石头上一边磨爪子，一边看着天下间的那些忙忙碌碌的肥羊们，随时准备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吞之。


不知道贺天殇这个屠龙英雄是不是恶龙的对手，不过云烨按照以往的经验看，恶龙无疑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肥羊最终会被他吞进肚子，当然在排泄出的龙粪里，贺天殇的家传宝刀或许还能留下来？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六节 飞来的福气


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同样的道理，马球这种吐蕃人发明的游戏，现在也开始盛行于长安，听坐在身边的长孙冲说，现在的马球戏并不完整，吐蕃人的马球戏才真正的好看，陛下说马球戏可以锻炼马上的功夫，家里不组建一个不好，自己这些人书院出来的更喜欢足球，来马球场不过是凑个热闹。


相信长孙冲的话才是傻子，李怀仁，程处默说喜欢足球自己绝对相信，长孙冲说喜欢，还是算了吧，一个刚上场就被尉迟大傻撞得鼻子流血，提着刀要杀人全家，结果又被尉迟大傻猛揍的人会喜欢足球？


看着场子里来来往往的马匹，云烨总觉得没什么章法，就是仗着战马和人的配合熟练度欺负那些没自己熟练地生手，不过一个个穿上皮甲，倒也显得英姿飒爽，时不时的在女眷的看台边上呼啸而过，尽显武士风范，还引来一阵阵女人们的尖叫。


“烨子，马球是咱们富贵人家专有的，你看看，青骢俊骑，翩翩男儿，手持半月杖，于冲锋陷阵中尽显男儿雄风，这场比赛不可多得啊。”


“我看到那几个孤零零的吐蕃人在吐舌头，很是不肖一顾的样子，要不然长孙兄出手一趟，教训一下，让他们知道大唐马球不容侮辱？”


长孙冲随着云烨手指的方向看了一下，就坐了下来，对云烨说：“我一介侯爵，和一个化外野人计较什么，他们懂得什么。”


云烨拍拍长孙冲这个伪球迷的肩膀说：“马球就是人家家的，大唐学了个四不像，你们打得如此烂，还不允许人家吐唾沫？说实话，我也想吐。”说完就离开恼羞成怒的长孙冲去找自己老婆，辛月这个败家娘们，见了那些男人在对自己行礼，一激动就把头上的簪子拔下来扔下去了，不过，她拔的是那日暮的簪子。


别人家的女人都这德行，抖着手胡乱往下扔首饰，还有扔手帕的，也不知是谁家的风骚娘们干的，估计回家后一顿打是逃不掉了。


那日暮见了云烨就哭诉，说辛月把她最喜欢的一个簪子扔下去了，拽着云烨要辛月赔她两个，全要宝石的，不能拿金子的来糊弄她。


云烨拉着那日暮的手安慰她：“没关系，我现在就去给你要回来，还没有一点王法了，自家掉个簪子都有人捡，等着。”说完就要去下到场子里去要簪子。


辛月死命的拖住云烨不让他去，这要是下去了，明天云家就不用活人了，全长安都会知道云家是一个给了赏赐又要回来的无赖人家。


“你下回要是再欺负那日暮，我就一定这么干，反正我是长安三害，我怕什么，最多喊我大唐三害又如何。”


那日暮靠在云烨的肩头使劲的点头，你不能指望一个总是能捡到人家牛羊的女人有太多的是非观，草原上脸面不太值钱。


这一招戳中了辛月的软肋，她是一个把脸面看得比命都重要的女人，按她的说法，自己就是在为这张面皮活着，云烨如果真的这么干了，她能臊的去跳井。


坐着马车往回赶，不小心路过了珍宝阁，那日暮对于门脸上那三个金灿灿的大字很是看重，认为这里面一定有自己喜欢的簪子，现在趁着夫君在，好好的挑两个簪子，让辛月狠狠地出一次血。


“不行，要簪子回家给你拿，珍宝阁的东西都是加了价的，一贯钱的东西这里卖十贯，出了名的黑心，咱家可不花这种冤枉钱，想要簪子姐姐回家给你从库房里拿，拿大宝石镶一个。”家里从岭南拿回来的宝石还有好些，辛月为了不让那日暮胡乱花钱胡许愿，看到那日暮比划的宝石大小，云烨笑的差点喘不上气来，不知道核桃大小的宝石怎么镶到簪子上去。


马车才起步，云烨的眼睛不小心扫到了从天而降的两片白色的小东西上，喝止了马车，自己跳了下去，捡起地上的白色物事仔细看了就看，又拿手掰了一下，抬头看着珍宝阁楼上的小窗，下令云家的护卫进楼搜索。


珍宝阁是皇后的产业，嚣张惯了，笑眯眯的掌柜看着一个贵族公子走进店铺，像是看到了亲爹，堆满了笑容迎了上来，不用说，又来了一只肥羊。


但是看到后面涌进来的一大群护卫，脸就立刻拉了下来，进珍宝阁用不着护卫，这是皇家的买卖，没有什么贼人有胆子在这里生事，刚要把这些护卫赶出去，为首的公子哥却揪着他的脖领子问：“楼上住的什么人？”


“小的不管您是什么人，进了珍宝阁最好把招子放亮一些，这里容不得你嚣张。”掌柜的一点都不害怕，早瞧出来少年公子的身份不简单，可是你再不简单，也大不过皇家去，所以有持无恐的劝说云烨。


珍宝阁的护卫才涌上来，就被刘进宝揍得哭爹喊妈，掌柜的不相信长安的贵族有谁会不知道珍宝阁是皇后开的，不在乎皇家的人只有一种，那就是响马。想到这里，裤裆都湿了。


这些响马很奇怪，对于店铺里的财宝看都不看一眼，留下两个人把风，其余的全部窜到楼上，叮叮咣咣的砸门，似乎一间都没放过。


“侯爷，小的找到了，往楼下扔东西的就是这个胡姬。”一个金发碧眼的胡姬被刘进宝从楼梯上拽着头发拖了下来。


对于刘进宝的粗鲁，云烨早就没话说了，现在却顾不上那些礼貌问题，摊开自己的手露出那两片白色的小物事问胡姬：“这东西在哪？”


胡姬吓得快要死了，见云烨发问，哆嗦着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小袋子递了过去，云烨赶紧接过来，打开袋子倒出来一些，闻闻，还不错，没被炒熟。


“这东西还有没有？”云烨把小袋子收回去之后又问。


“没有了，就剩下这点了，是我从故乡带来的，吃的就剩下这些了。”这是一个高素质胡姬，会说大唐话，长得也不错，珍宝阁的掌柜艳福不浅。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金锭递给胡姬对他说：“如果你知道谁有这东西，就让他卖给我，还是这个价，我是蓝田侯。”


听到云烨是一位侯爷，掌柜的立马就不害怕了，伸手拦住往外走的云烨说：“侯爷，您殴打了小店的护卫，就不给小店一个交代吗？”


云烨抬手就是一记耳光，刚才楼上的那几个房间里，有好几个女人，最小的连十岁都没有，早就看这个混蛋不顺眼了，如果不是今天心情好，绝对会打折他的一条腿。


“好好，打得好，我是奴才，等我主子问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尿裤子。”本来已经走到店门口的云烨听到这话，又转了回来，抬起脚在掌柜的裆部重重的跺了下去。


在掌柜的惨叫声里，云烨回到马车上，在辛月，那日暮吃惊的目光下，小心翼翼的打开那个布袋子，里面全是白色的南瓜子，个个都很饱满，数了数，只剩下不到一百粒了，真是太可惜了，这是好东西啊，都说瓜菜半年粮，有了这东西，再配上土豆，云烨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吃观音土这么奇怪的事情。


“夫君，珍宝阁是娘娘开的，您鲁莽了。”辛月担忧的对云烨说。那日暮也一副知错的样子，以为是自己要东西的缘故，才给夫君招来了大麻烦。


“知道个屁啊，娘娘开的如何，就算是陛下开的，今天为了这东西，也要闯一闯，你知道这东西种一亩地能收多少这么大的瓜么？要知道，这瓜可是能当粮食吃的。”云烨笑这对辛月解释，早点安安她的心也好。


“夫君，只要是新粮食您就不会有罪过，说不定您还有奖励。”辛月现在都不说升官的事情了，自己家的官职算是做到头了，不过啊，与国同休呢，官做的够长才长脸。


“绝对是新粮食，而且产出和土豆有一拼啊，要不然你夫君我会发疯去招惹娘娘那头母暴龙？我躲他都来不及。”云烨说完，就在辛月那日暮的脸上亲了一下，搂着两个婆娘又说：“你们真是旺夫命啊，出来看场球都能捡个大功劳不服不行。”两婆娘顿时大喜，三个人在车厢里纠缠在一起，愉快的往家走。


留下来十颗，剩下的南瓜种子被云烨小心的收到小木匣子里，派刘金宝快马加鞭的送到庄子上，让奶奶放在地窖里，等明年一开春就种下去。


回到家还不到半天，长安街市上就有蓝田侯当街抢劫胡姬零食的说法，被有心人胡乱编译后，顿时变成无数个版本在街巷间传播。


“蓝田侯也算是少年英雄，怎么有这毛病，早年间抢胡瓜，现在发展到抢零嘴，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我听说这就是一种病，富贵人家才有的，得治啊。”


“我听说他对胡姬倒没什么兴趣，珍宝阁的掌柜听说拼死抗拒才得脱虎口，但是胯下也遭受重击，也不知云侯看中哪个掌柜那点好了……”


听到这样的谣言，云烨笑呵呵的，不理会，但是有内侍传他就不能等闲视之，娘娘要给自己的学生治病，听说工具都准备好，内侍说，治起来会很凄惨。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七节 又被骗了


讨厌的皇宫大门，非常的讨厌，上一次有太子陪着，还好，这次自己是被太监带着，简直就是在遭受猥亵，李二太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了。


才到两仪殿，那个猥琐的掌柜就幸灾乐祸的冲着云烨呲牙，一副你有本事再来揍我的臭模样，看他撇着腿走路，这是要出宫去啊，告了状就想跑？云烨很不满意，在擦身而过的时候，抬起腿，在掌柜的双腿间又是重重一脚，看他虾米一样的蜷缩着倒地，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大殿里走去。


“侯爷，孙元凯本来就是宦官，侯爷您干嘛要踢他的下体，害他夹不住尿？”随行的太监幽幽的问云烨。


“他是宦官？”云烨瞪大了眼睛，一个宦官养那么多的女人做什么。


“侯爷，您不知道？”太监发现云烨的表情不像是在作假，吃惊的反问。


“我就是看他藏了好多女人，才揍他的，最小的还有十岁的小姑娘，以为是个老王八蛋，难道说我打错了人？”云烨嘴里这么说，但是脚底下一点没停，他不准备去道歉。


“好我的侯爷啊，那里的女人都是官奴，都是罪官的家属，娘娘有时候心软，不愿意让他们被糟蹋，就放在珍宝阁做点活计，算是恩典。”太监平日里收了云烨不少好处，这时候见他还被蒙在鼓里，赶紧说清楚。


“那怎么办，揍都揍了，难道要我拉下脸去道歉？”云烨转头问太监。


“侯爷，您的道歉他还受不起，您还是多想想怎么给娘娘交代吧，为这事您挨一顿板子不值得。”太监的意思是让云烨赶紧向娘娘认错，给皇后认错不丢人。


只要是好意，云烨一般都会感谢，告诉太监，自己会给南山的庄园划过去十亩地，算是他将来的产业，这和太监不用说就是那伙卑贱者里的一员。太监闭上嘴，悄悄施了一礼，就随着云烨进了两仪殿。


这里是长孙秋天住的地方，装修的还是那么没格调，到处摆满了菊花，黄不拉几的，长孙还给云家送了一车，辛月说这是富贵色，一般人家可没有。


长孙宫里的宫女都不漂亮，根本没有后世那部电影里演的那样，如果到处都是露着奶子的美艳宫女那还了得。


每回见长孙，她都是一副娴淑的模样，不过很快就会变身成为暴龙，云烨早就习惯了，都是一个套路，先是敲打，然后是讲理，最后是施恩，没什么新鲜玩意。


“云烨，好胆子，居然欺负到本宫的头上，这些年是不是本宫对你太好了，让你变得较横跋扈，没了敬畏之心？今日本宫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皇家的威仪。”


这会长孙连装娴婌都免了，直接以暴龙的姿态面对云烨，不过她这一招对付云烨这样的老油条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威慑力。


不过皇后发火，你总要表示一下敬畏之心的，如果谁要是连这个桥段都取消了，那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蠢得蠢人，打死都是轻的。


“娘娘恕罪，微臣一向对娘娘敬重有加，那里敢有半点的不敬之心，只是事关重大，不得不用雷霆手段迅速达到目的，否则我大唐就要与一桩天大的好事擦肩而过，如今微臣想起来后背都生凉意。”


长孙愣住了，自己的店铺里有祥瑞，自己为什么不知道，想要说云烨胡说八道，可是无数的事实证明，云烨的信用一向坚挺，说有祥瑞，那就一定有祥瑞，绝对不会把一头沾着金箔的肥猪当麒麟给自己送过来。


李二手里拿着一卷书，从屏风后面转出来，云烨看得仔细，书上面有书院的藏书印，假不了，算了，今天一趟把事情办完，皇宫能少来就少来。


“小子，把祥瑞拿出来给朕看看，到底是什么祥瑞能让你如此的失态，从一个胡姬手里抢东西，拿出来吧，朕不吃惊，在你身上发生什么事情，朕都不会太吃惊。”


云烨从小袋子掏出五颗南瓜子放在案子上，李二和长孙看得很仔细，他们一致确定这东西是种子，想到云烨手里的土豆和玉米，李二的脸色变得肃穆起来，问云烨：“朕也算是种粮的行家里手，为何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种子，从外形看有些像瓜类的种子，小子，如果是寒瓜，就算了，那东西太伤地力，只能作为水果食用，得不偿失。”


从这两句话里云烨惊奇的发现，李二真的通农事，能从种子的外型上就能判断出粮食的种类，很不易，他简直就是皇帝里面的农学家。


“陛下说的极为有理，这的确是一种瓜，微臣把这东西的名字叫金瓜，或者南瓜，亩产惊人，与土豆不相上下，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瓜也是亦菜亦粮，没有其他粮食，吃南瓜也不会被饿死，最难的是这东西极耐储存，地窖里放一年都会安然无恙，陛下如果对外地用兵，少不了这东西。”


李二点点头，把长孙案头的一个锦盒里的宝石全部倒了出来，还吹了一口气，吹吹那里面并不存在的灰尘，把五颗种子放了进去，快要盖上盒子的时候，又停了，把手伸向云烨，对他说：“剩下的都给朕，全掏出来，你是一贯的偷奸耍滑，以为朕不知道？”


云烨只好苦着脸把另外五颗种子连着袋子一起送了过去，李二拿过来，抖抖袋子，惋惜的叹口气，把种子都放进盒子里交给长孙。


好像有点恼怒，回头就对长孙说：“这个孙元凯有眼无珠，祥瑞就在眼皮子底下居然置若罔闻，实在是该死，好好地东西都被当零食吃了这么久，害的好东西如今就剩下这几颗，罪不可恕，你下了他的职权，派去做杂役吧。”


看到长孙一副不忍心的模样，云烨赶紧说：“陛下息怒，这事还真的怪不到孙元凯，谁能想到祥瑞就在眼皮子底下，如果不是微臣还有几分见识，说不定也会与南瓜失之交臂，您让一个宦官去辨别庄稼难为他了，再说微臣已经揍了他两顿了，您就饶了他吧。”


李二斜着眼睛看了云烨一眼说：“你总是做好人，也好，心存善念，总比心存恶念要好，你来说说，朕当年在收到菠菜种子的时候，就大谕天下，说只要有新的作物种子，朕一定不会吝于奖赏，为何只有你送来了三样？既然有三样，那就一定会有三十样，三百样，已经四五年过去了，为何其他人杳无音讯，有你在前面做样子，这可是天下间获得爵位最轻松可行的法子，为何无人领赏？”


李二的想法特别的讨厌，或许大人物都是这个样子，有土豆和玉米简直就是你李家祖坟冒了青烟，才把我从后世给拽来，要不然，想吃土豆玉米，一千年以后吧，还三百种，不是所有的作物都适合在大唐生长的，引进的太多了，也会有麻烦，就像鲤鱼肆虐美国一样，会出大麻烦的，没一点生物常识，自己捡的都是在这片大陆上被证实安全有效的东西，谁敢把什么东西都运过来。


“不是有一句老话吗，人离乡贱，这作物也是一样，都有一个适应期，不是所有的作物都适合在我大唐播种，这个世界上虫吃草，鸟除虫，然后鸟再被其他东西吃掉，最后所有的活物都回归于大地，青草在它们的尸骨上长出来，这是一个循环，如果破坏了其中一个一环，就会酿成大灾难，没了鸟，虫子就会泛滥，庄稼就会被吃光，前几年的那场蝗灾就是关中土地被耕作过甚造成的灾难。”


李二点点头，对云烨说：“看来欲速则不达啊，朕总是喜欢毕其功于一役，忘记了事物总有自己的规律，我李氏祖先就说过，道法自然，我这个做后辈的居然急功近利，是有些急躁了，小子，你今天的话朕听进去了，不该急躁的，匆匆忙忙的总不是一个做事的法子。”


不知道李二又联想到了什么，好像很黯然的样子，转回屏风后面再没动静。


长孙笑着那指头点点云烨，意思是她很满意，然后指指殿门，意思就是他可以滚蛋了。


了解，李二又需要皇后的安慰，就是不知道会怎么安慰，怎么做了皇帝还是一副小孩子脾性？老子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也从来没有找辛月要安慰。大人物有时候总是需要装出一副脆弱的样子，想想也是，所谓柔不可守，刚不可久，男人软弱一下总会多哄骗一些关爱的。


回家就装可怜，看看辛月是怎么安慰自己的，然后再以此推断一下长孙是怎么安慰李二的，就这么定了。


出了宫门才想起来自己被李二骗了，南瓜种子就这样没了，书也没要回来，自己的想要办的事情没一件办成的，该死的李二，故意装出一副受伤的模样，把自己该得的赏赐给吞掉了，发现了南瓜，这是大功劳啊，没爵位你给些钱也好。


越想怒火就越大，那个珍宝阁的掌柜嚎哭着抱着云烨的腿说着做牛做马的感谢话，怒火烧昏头脑的云烨，抬起腿，就在这家伙两腿之间来了一脚，在他的惨嚎声里，终于感觉好了一点。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八节 谁是猎物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云烨发怒，没有半点作用，家里的人该干什么就干什么，除了辛月把丈夫抱在怀里捋捋头发，然后说一句，心疼的很，就跑出去给润娘准备嫁妆，再有三天就是秦家老二过来迎亲的日子。


全家又从长安回到了玉山，李二剩下的大典继续进行，派快马把他的表章送去东海，祈求风调雨水，派快马把表章送去泰山焚化，祈求统继延绵，派快马把表章送去北邙焚化，希望和阎王达成和解，不要弄走他太多的子民。最后派快马带着诏书安抚四夷，表示自己现在不想再起刀兵，想要专心的发展国内的经济，当然，辽东之地又派去了两万兵马，用的借口就是商路不靖，四民不安，至于为什么会一直跑到高丽边城，原因就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大将自作主张而已。


高丽的使节疯了一样在长安拜见各位大佬，想邀请大佬们一起去曲江看看高丽歌舞，珍宝美女送了无数，那些大佬对于礼物来者不绝，笑呵呵的答应去看歌舞，并一再的对高丽使节说带兵的大将张士贵就是一个蠢货，地图都不认识，会下令命他回转的。倒是听说高丽王高建武在修筑长城，却不知这是何意？


高丽使节回答说：“是为了防备北方的蛮族。”众位大佬大笑而还，至此，兵发高丽的事情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云烨躲在玉山，但是源源不断的消息却不停地传到耳朵里，秦岭里和尚和道士的争斗越发的激烈了，直到有一天，莳莳哭着问师父要最好的伤药的时候，云烨才发现，住在自己家庙里的几个和尚都已经是伤痕累累了。


叹息一声，拿了医疗包来到家庙，水盆里的水已经变成了殷红，觉远坐在圆凳上，任由莳莳给他擦拭后背，一道一尺多长的口子往外翻裂着，莳莳想用药粉糊住伤口却无济于事。


云烨推开莳莳，从医疗包里拿出丝线，开始缝伤口，直到全部缝好，才敷上药粉，打好绷带，期间觉远一言未发，云烨一句没问。


莳莳在照顾父亲喝完药之后，耷拉着脑袋站在云烨背后，师父去那，她就去那。


“莳莳啊，你润娘姑姑明天就要出嫁，你不去她那里，跟着师傅做什么，女孩子就要喜欢女孩子的事，其他的事情啊，你不要管，有师父在哪，出不了事，你爹爹也是在为他自己的理想奋斗，是生是死怨不得别人。”


“师父，你不要把我爹爹赶出去，他实在没地方去了，才来咱家的，外面的捕快追的很凶，师父求求您，不要赶走我爹爹。”


“放心，不会赶你爹爹出门的，现在也好，他受了重伤，就不能出去打架了，好好地在家里养伤很好，但愿这场风波早些过去。”


“可是有个捕快一直盯着我爹爹，他说我爹爹杀了人，怎么办啊，师父，他就在咱家门外面守着，我看了好几回，他动都没动。”


“他喜欢看，就让他看，你爹爹可是和皇帝有交情的，他一个小捕快，不敢进咱家，好了，你爹在休息，你也去帮你润娘姑姑准备嫁妆，看好了，到时候，师父按照那个样子，给你也准备一份。”云烨揉揉这个懂事的小姑娘的脑袋，看着她羞涩的离开。


莳莳一走，云烨的脸就阴沉下来，皇帝到现在还不满意？佛道两家的这次大杀戮，已经如此惨烈了，为何还不叫停？现在连觉远这样的高僧都开始受伤，可想而知，其他的僧侣死伤会是何等的惊人。


说来可笑，有些和尚根本就是在故意找死，自己死了以后可以把衣钵传给自己那个从未剃度的弟子，为了传承，已经是顾不上命了，据云烨所知，从去年三月至今，官府未曾发放过一个度牒，不管是和尚，道士，都没有发放。


以前李渊生日的时候会有八十一张度牒发放，从未间断过，今年的寿诞却换成了布施米粮，让翘首以待的僧侣不由得大失所望。


失望变成了绝望，绝望的人是没有什么理智的，只要出现一个小火星，就会立刻燃起熊熊大火，就是不知道这个小火星是谁点的。


平淡的日子似乎是帝王的毒药，尤其是李二这种没事找事型的，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敌人在自己的爪牙下匍匐哀求，云烨发誓，这辈子都不打算让自己成为李二的战斗目标。


天没亮，就被忙乎了一夜的辛月给推起来，妹子今日出嫁，有很多的客人要来，现在就该起来了。


好像没人愿意当男方家的宾客，长孙冲，李怀仁这些人早早的就赶来了，至于程处默，则被老爷子天不亮就抓到秦家去了。秦怀英要娶润娘，老程家是天然的男方嘉宾，怀英没有找到傧相，原来打算让自己大哥凑活一下，现在有了程处默就用不着大哥倒霉了。


云烨进了绣楼，看到润娘直着身子不自在，那里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冷着脸对辛月说：“把润娘背上的绣花针去掉，你当年遭的罪怎么就忘了。”


润娘笑着说：“大哥，我不疼，这是老规矩了，当年嫂嫂受过，姐姐也受过，妹子是妇人，受着个罪是该的，您疼我，我一辈子都记得，妹子这就要嫁人了，谢谢哥哥疼爱我。”


说完就跪在云烨身前，恭恭敬敬的叩拜，每回妹子出嫁，云烨的心情就不会好，辛月知道自己丈夫的习惯，见润娘跪拜完了，就跟着说：“您啊，这是舍不得润娘，知道您在发脾气，但是现在要给润娘开脸，您一个大男人在这里不合适，还是去招呼朋友吧。”


待在全是女人的房间里确实不合适，怏怏的下了楼，准备去看看旺财，还有旺财的几个媳妇。才到马厩，就看见单鹰躺在一根横木上，似乎在和旺财说话，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在这个日子说的话，很有可能和大丫有关。


“来了就过来，不要躲在背后听人家说话，你又没这个本事。”单鹰懒洋洋的朝着马厩旁边的花坛说道。


云烨从花坛后面支起身子，没有一丝偷听时被人捉住的尴尬：“你想娶大丫，可得等几年，你们这帮家伙，东剜我一块肉，西剜我一块肉再这么下去，我自己还有的剩么？”


单鹰看了云烨一会说：“你这个兄长当得确实合格，我看了润娘的陪嫁帖子，一个表妹，你就肯陪得如此隆重，我在想，大丫出嫁的时候会不会更加的隆重？毕竟，大丫才是这个家里的正牌大小姐。”


“钱财算什么，只要你将来好好待她，要多少我都舍得，你如果亏待她，我的身手没你好，但是要杀你，还真的不算太难，你记住我这句话。”


“用不着你来杀我，我单鹰这辈子就喜欢大丫，给我一个貂蝉都不换，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杀我，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你，对了，有件事给你说一下，我师父来了，据说有人下了大本钱，不知道要干掉谁。”


云烨刚刚坐到木杠子上，立刻闪电般的站起来，对单鹰说：“你师父最少也有八十岁了，我不相信一个八十岁的老人还有多少体能应付混乱的局面。”


“有些人就不能以常人视之，庄子上八十岁的老爷子，一晚上要起夜四五回，站起来都吃力，但是我师父，还能在山上徒手捉住野兔，两只手还能拧断布匹，他的飞蝗石，准性不减，听说他还把一种叫饭铲头的毒蛇的毒液涂在飞蝗石上，见血封喉啊，所以啊，这几天你就留在家里，我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甚至有可能是我。”


“他是你师父，怎么会……”


“他早就说过，自己已经老了，精力不济了，但是我有一个师兄背叛了他，被他杀死之后，很奇怪啊，他似乎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娶了小妾，还生了一个儿子。我估计他一直在想，如果把我也干掉，他自己会不会再年轻二十岁。”


“你也不要出去，都待在家里，我们谁都不出去，好好地在家，过自己的日子，你和大丫在一起，读读书，或者唱歌也行，如果有什么亲昵地动作只要我没看见就好，不要乱跑，外面谁死都没关系，只要家里的人没事就好。”


“哈哈，大哥，这是我头一回喊你大哥，不为别的，就为你刚才的这番话，你在拿我当亲人，虽然当缩头乌龟惨了点，但是我听得心里暖暖的，不过无妨，现在长安乱局，正是我辈大显身手之时，我单鹰总有一天要攀到武学的最高峰，这点风雨还难不住我，你要是不想大丫一辈子不嫁人，最好给我找到饭铲头的解药，老家伙的飞蝗石太可怕了。”


单鹰说完，就攀上墙头匆匆离开了。


云烨站在喧闹的人群里感觉孤独无比，把润娘背上了花轿，叮嘱了几句，就回到了家里，掩上书房，从白天坐到了日落。

第十卷 斗杀 第三十九节 糊涂的老怪物


自古乱世出妖孽，只要一乱，各路的牛鬼蛇神都会倾巢而出，在黑暗里四处巡梭，找到机会就会趁机咬上一大口，如今连丁彦平这种沉没在水里老鲨鱼都露出脑袋来了，长安那地方，还是人待的地方么？佛门，道家，你们到底要干什么？不就是缴个税么，有这么难受吗？你们占了大片的田地，缴点税会死啊。


也是，从你们出现的那一刻起，就自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出家，出家，都出了家了，国家关我屁事，李二不就是要三成吗，给他不就完了，和尚道士难道不该整日里青菜罗卜的度日？如果整天大鱼大肉的话，全天下的人都想出家了。


说到底还是善财难舍，袁天罡的小道观里，豪华的不像个样子，穿的道袍都绣了金丝，和尚们也很夸张，寺庙建的要多大有多大，佛像刻得要多高有多高，上面的金子涂得要多厚有多厚，都要干什么？怎么，要点钱修路，建造关隘，挖条水渠，再给皇帝盖几座宫殿你就不满意？现在好了，总有人会死，想停都停不下来，鲜血浇灌出来的除了仇恨之花还能是什么？


丁彦平找不见，单鹰都找不见，他只是看到了老家伙在长安城门上留下来的印记，这是召唤他的印记，他必须去看看。


天黑透了，单鹰还是没回来，家里的客人都走了，辛月见云烨很不高兴，就告诉宾客，丈夫在发烧，如今一个人在屋子里发汗，见不了人，虽然很失礼，但是没人责怪，云烨给了长孙冲一张纸条，让他立刻滚回家，关上门不要出现在长安街市上。


看到了纸条的长孙冲立刻就写了五张同样内容的东西，分给了程处默他们，他们坚持着喝完了酒，上了马车，急急忙忙的回家去了。


丁彦平的名字太吓人了，程咬金，长孙无忌，秦琼，尉迟恭对这个老家伙一点都陌生，罗士信和他交过手，结果就成了刘黑闼的俘虏，最后人就没了，秦琼说过，罗士信的武艺是他们这些老弟兄之首。所以程处默看到这张纸条，无不把尾巴夹得紧紧地，立刻滚回家，打死都不会随便出门。


云烨急躁的在花园里等单鹰，这家伙到现在都没回来，无舌看着焦急的云烨安慰他说：“小鹰的身手了得，就是老夫都没把握留下他，你放心，他会回来的。”


孙思邈拿起拂尘掸掸桌子上的落叶问云烨：“你凭什么说老道会是丁彦平的目标？老道一生从未与人起过纠葛，他杀老道作甚。”


对于云烨今天把自己死啦硬拽的弄回云府，很不满意，自己这些天正在撰写关于虏疮的医案，突然间来到云家无所事事，让他有点烦躁。


“丁彦平已经不是将军了，现在他是杀手，听单鹰说别人花了大价钱才请来，如果是我请来的，我会把这场乱局，搅得更乱，杀掉你是最好的途径。


道家会发疯，佛门张一千张嘴都说不清楚，陛下也会暴怒，和尚们就完蛋了，当然，干掉路途中的玄奘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只不过完蛋的会是道家。


这场风波起来的蹊跷，我以为是陛下干的，结果那天见到陛下，感觉又不像是他干的，现在他在看热闹，准备到最后收拾残局。”


无舌笑着说：“你看啊，总有得利的，最后谁得利最大，那么八成他就是始作俑者，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是没多少人肯做。”


刚说完这句话，无舌就站了起来，眼睛盯着墙头看，只见单鹰趴在墙头上对云烨说：“你最好找到了解药，要不然我就完蛋了。”一句话说完，就一头从墙上栽了下来。


云烨抱起单鹰快速的回到屋子里，检查了一遍他的身体，最后在腿弯处，发现了一处伤痕，血液发黑，无疑，这是中了那个什么饭铲头的毒药。


早就准备好了抽管，孙思邈拿小刀迅速的在伤口上划了一个十字，暗淡的血液顿时就流了出来，云烨把竹子做的抽管死死地按在伤口上缓慢的拉动内芯，拉一阵，就停下来，看看血液是不是恢复了鲜艳，直到抽了两管子，血液才变得正常，云烨拿了准备好的肥皂水，仔细的清洗伤口，尽量不让毒素在上面有残留。


孙思邈的解毒药已经熬好，拿指头一按单鹰的下颌，把一碗冰凉的药汁子灌了下去，云烨无奈的看着孙思邈折腾单鹰，没办法，自己没有血清，只能指望孙思邈了。


等处理完毕后，孙思邈手搭在单鹰的脉门上摸了一下脉对云烨说：“不打紧了，虽然还有余毒未清，不过性命保住了，老夫的七花散是治疗蛇毒的良药，没想到这回差点失效，好烈的蛇毒，这是要致小鹰于死地啊。”


云烨听着单鹰在平缓的呼吸，不像刚才那样急促，这才放下心来，给单鹰盖上被子，自己来到外面，找不见无舌，屋顶的老庄对云烨说：“侯爷，无舌追出去了，还拿走了一张强弩。”


云烨点点头，看来丁彦平是一路追着单鹰到了云家，没亲眼见到单鹰死掉，他大概不放心。结果被无舌发现，现在就不知道两个老家伙，谁厉害了。


才准备回屋，无舌就从花园外面走了进来，手里的弩机上已经没有弩箭了。


“好厉害的人物，奔跑跳跃之间还能听风辨物，三支弩箭都被他躲过去了。”无舌把弩机放在桌子上又说：“依老夫看来，这个丁彦平好像是冲着你来的，他对你云家周围的环境很熟悉，比老夫还要熟悉，居然追丢了。”


云烨的鼻子都要歪了，高高在上的李二你不去杀，文质彬彬的房玄龄你不去杀，一代军神李靖你也不去杀，干嘛非要找上我这个混混？老子只想混口太平饭吃，没敢挡着谁的路。


听到屋子里有单鹰的咳嗽声，赶紧进屋，就看见单鹰半躺着，孙思邈在给他喂甘草水。见到云烨进来艰难的说：“确定了，目标是你，不是别人重金诱惑，这个老家伙疯了，想长生不老，听说你手里有白玉京的地图，非要我夺过来，我知道那玩意对你没用，问你要你会给我，但是老家伙不信，说我骗他，突然间就翻脸了，我们斗了一阵，结果，我就挨了一飞蝗石，赶紧逃回来找你救命。”


云烨从怀里掏出那一面玉牌，对单鹰说：“咱们明天就把这东西挂在大门口，让那个老东西拿走，惹不起啊，既然喜欢去找白玉京，那就去死，谁管他。”


无舌笑的像猫头鹰一样，笑完了才对云烨说：“没用，他不会相信的，只会以为是你的陷阱，你送到他手上，他都不会相信你，而且，你看过地图，像他这种心狠手辣的枭雄不干掉你，不独占白玉京是不会罢休的。”


见单鹰也跟着点点头，云烨头皮就发麻尖声对单鹰说：“你不是说你师父很慈祥么？对你如同亲儿子一样吗，怎么现在就成了恶魔？”


“没错啊，我小时候他确实是拿我当亲儿子养，可是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小姑娘，生了一个儿子，然后，我就连狗都不如了。”单鹰笑的苦涩极了。


见过无数这种悲剧的云烨点点头，这个世界上最蠢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爱上小姑娘的老头子，再一种就是爱上小伙子的老女人，在这种奇怪的感情面前，不管老头子，还是老女人以前是多么的睿智，爱上之后都会变得不可理喻，俯首帖耳的任他们驱驰。


丁彦平这算是走火入魔了，原以为老家伙收了谁的钱，要到京城搞风搞雨，弄了半天是在担心自己年纪大了，陪不了小娇妻几天了，所以就挖空心思的找长生不老之术，偶然听说了白玉京，就疯了一样的扑过来，只是，这消息是谁传出去的？


无舌说的没错，现在就算是把玉佩给他，他也不相信，在他看来，在长生不老的诱惑面前就是拿自己全家的性命相要挟也不会把宝贝交出来，至于挂在大门口纯粹就是一个大笑话，骗傻子呢？


他想让单鹰替他偷出来，期间都已经脑补了其中的艰辛过程，说不定单鹰都会丧命，可是听单鹰说，如果师傅想要，我去给您要过来就好，听到这句话，丁彦平立刻就认为单鹰早就背叛了自己，这是合起伙来要谋害自己，所以心狠手辣的老家伙立马就下了杀手，倒霉的单鹰差点没命，如果丁彦平现在看到单鹰的哭脸，就知道他有多冤枉了。


这段时间麻烦不断啊，虬髯客，贺天殇，再加上一个丁彦平，这些混蛋都在打自己的主意，家里已经不安全了，李怀仁说虬髯客已经找过自己了，长孙冲说贺天殇居然有了皇帝的令箭，现在丁彦平又来找麻烦，很好啊，矛盾总有爆发的时候，就不信没有解决的法子。


可是一想到家里的老老少少云烨的腿就发软，不行啊，全家还是住到皇宫里比较好，不知道李二会不会同意，实在不行就住到太子那里去，等自己解决了问题再接回来。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节 搏命（1）


一个草莽之辈想要控制一个侯爵，这实在是太可笑了，可是云烨看到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仆役，就笑不出来了，云家的家主的确可以走，但是你阻止不了他躲在暗处伤害仆人，老奶奶不打算离开家，这是她的家，还轮不到一个野人来决定自己的行止。


仆人们只是单纯的被石块打伤，并没有中毒，丁彦平的卑劣手段成功的激起了云烨的怒火，来到这个世界这些年，也见识过一些厉害人物，凭什么你一个老的快要入土的混蛋就敢随便威胁我？


戴上鹿皮手套，从书房的暗格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瓶子，瓶子里只有薄薄的一层粉末，被软木塞塞得紧紧地，他费力的拔开瓶塞，用棉签沾着那些粉末涂在自己的鞋子边上，确认涂抹的足够量了，这才收起瓶子，穿上铠甲，准备出去。


辛月很害怕，她听说来了一个很强大的仇家，抱着云烨的腰不让出去，全家就待在家里，看那个仇家有什么办法。


事关白玉京，云烨没法子给他们讲清楚，李二都有几次有意无意的提到白玉京，见云烨不愿意说这个话题，也就没有追问，这个事情现在变得很诡异，自己无意中套用了李白的一句诗，谁会想到现实里真的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好些有大智慧的人都为了寻找这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


一旦李二知道事情的真相，那么，全民寻找白玉京的序幕就会拉开，当年徐福可以带着三千童男女去了扶桑，难道自己要带着人去美洲？那不行，云烨从来就没打算做一个开拓者，移民美洲的先祖五月花船上活下来的没剩几个，自己只想快快乐乐的在关中老死。


无舌需要照顾全家老少，免得被老贼乘虚而入，甩开哭哭啼啼的辛月，那日暮眼睛冒光的把把她的吉祥物挂在云烨脖子上，草原上的汉子从来都不知道畏惧。那日暮的丈夫又怎么可能是一个胆小鬼？


“放心，一个丁彦平还伤不了我，能杀死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云烨环视了一眼全家，丁彦平既然想要玉牌，就不会一见面就杀死自己，只要死不了，就该你丁彦平死了，云烨这时候很有把握。


单鹰苦笑着对云烨说：“你千万不要自大，他是一个老成精的人物，天下间的英雄人物他都会了个七七八八，是真正打出来的好汉，小看他的人都死了。”


云烨哈哈一笑对着屋子里的人拱拱手，大踏步的就往外走去，虽然走得豪迈，心里却在打鼓，路过佛堂的时候看到倚在门口的觉远，见他双手合十说：“云侯，贫僧祝你安全归来，我会在佛祖面前祈愿，为你增福。”


“觉远僧，我从不信佛，收起你的怪念头，我这就去会会那个丁彦平，如果我要是死了，最少也是一个同归于尽的局面，呸，想占老子便宜的人，到头来都会痛悔三生。”


门廊下刘进宝已经把旺财牵了过来，他自己也是全身披挂，云烨抱着旺财的大脑袋揉了两下，在它耳朵边轻轻的说：“兄弟，今天咱哥俩的命，就看你跑的够不够快。”


旺财刨着蹄子长嘶一声，似乎在回答。云烨又转过头对刘进宝，老庄说：“替我争取一盏茶的时间就好，让他来追我。”


刘进宝，老庄几个人一起躬身应诺。云烨从不相信丁彦平会是一个人，自己如果傻傻的一头出去，一定会落进圈套，老家伙打伤云家仆役，就是要把云烨逼出来。


敢围堵云家，就说明老家伙的人手并不缺，一个人是没法子去找白玉京的，其实最简单的法子，就是向李承乾求援，无舌想要跑出这个稀疏的包围圈，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大军合围，他就是长着三头六臂都必须跑路。但是，丁彦平一定会把注意打到云家人的头上，不彻底解决丁彦平，这个事情就没个结束。


大门外的街市依然热闹，人来人往的，买卖红火，庄户们还不知道自己的身边发生了什么，只见侯爷穿着铠甲，以为是要去军营，自觉地让开道路。


云烨坐在马上手里把玩着一枚玉佩，四处看看，大声说：“丁彦平，你想要的东西在这，有胆子就过来拿。”


“小子，好胆子，看在你还算是一条汉子的份上，交出玉佩，老夫饶你不死。”就在云烨正前方不远的地方，一个戴着斗笠的老头子忽然发话。


在他发话的一瞬间，刘进宝，老庄，几个人手里的强弩一起对着老头子攒射，老家伙似乎早有准备，扯过两个路人挡在自己身前，只听得几声闷响，那两个路人已经被射成了刺猬，见弩箭已经射空，刘进宝取下横刀，咆哮着冲了过去，同一时间老庄的链子锤已经发了出去。


云烨来不及看战果，拍一把旺财的屁股，旺财立刻就悄无声息地往前冲，它可能也感觉到了危险，连平日里嚣张的嘶鸣都不做了，低着头向前猛冲。


只一招，刘进宝就打着旋飞了起来，在踹飞了刘进宝的同时，老家伙袖子里滑出半截短矛，矛尖在链子锤的铁链上挑了一下，那个婴儿脑袋大小的锤子就倒着飞了回去，重重的砸在老庄的左肩上，肩头的狮吞兽立刻碎成几瓣。


丁彦平看到云烨要走，嘿嘿一笑，拔腿就追，剩下的几个老兵死命的挡在他的面前，侯爷说了，留住老家伙一盏茶的时间，他们已经不打算要命了。


可惜，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连阻挡片刻的能力都没有，丁彦平的短矛只是吞吐了几下，他们的身上就开始往外飙血，此时，云烨才不过跑了十丈。


丁彦平从怀里掏出一块石头，正要甩手打出去，一阵劲风呼啸着从脑后响起，丁彦平急忙把身子往前一趟，兵刃破风的声音就从身边掠过，恼怒的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粗壮的和尚抡着一柄陌刀大叫着又朝自己砍了过来。


刀沉力猛，丁彦平不敢镝其锋锐，只好再次往后退，却见和尚发疯般的一刀一刀的朝自己砍了过来，似乎要不死不休。


“老杂毛，路上那么多的人，你扯谁不好，偏偏把老子的两个师兄扯过来当替死鬼，现在，你给老子死去吧。”


虬髯客今天到云家，就是来找云烨的晦气的，自己不认识路，又不能给李靖知道，所以就去寺庙里找了两个师兄带自己一起来，他有太多的疑问要问云烨，没成想才到云家，两个师兄就被人家当成盾牌挡了箭，这让心高气傲的虬髯客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刘进宝，老庄看着已经跑远的侯爷吐着血嘿嘿的笑，其他几个老兵，也长输了一口气，开始想办法给自己止血。


丁彦平懊恼之极，接连几矛，逼退了虬髯客仰天长啸了一声，侧耳倾听却没有回音，越发的着急，撇开虬髯客撒开退就沿着大路追了下去。


旺财驮着云烨飞快的奔驰，这是它头一回拼尽全力的在跑，云烨只觉得风从耳边不停地呼啸而过，道路两边的数目成排的在倒退，终于有点后世骑摩托飙车的感觉。


转过一个弯，云烨不管不顾的先是激发了弩箭，只见一个青色的人影闪了闪就到了一颗大树后，不知为什么，地上还有好几具尸体还在淌血。


现在顾不上这些，跑到书院迷阵里才是正经，要不然小命难保，只有在迷阵里，自己才有干掉丁彦平的可能。


等云烨风一样的奔过转弯处，大树后面的青衣人才从树后面转了出来，喃喃的道：“怎么今天谁都想杀我？”


作为捕头，贺天殇当然要验明这些要杀自己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蹲在地上搜检死尸是很有必要的，银子铜钱这些东西他很不客气的揣进自己的怀里，大唐的百姓商贾出门必须有过所，否则会以流民论处，很奇怪，这几具尸体上并没有过所，衣衫的样子也古怪，不像是中原人，倒有些像渔夫。


正在思索这些人的身份，猛然间听到一阵脚步声，才站起来，就发现一个白发飘飘的精壮老汉站在自己面前。


“这些人是你杀的？”老汉很嚣张的发问，完全无视自己一身的捕头装束，才要回答，一柄闪亮的短矛就当胸捅了过来。


泥人都有火气，更不要说贺天殇这种自视甚高的人物，今日接连不断的遭受狙杀，早就怒火万丈了，现在一个长得结实点的老家伙都敢对自己无理，都是悍贼，必须捉拿归案，回去得挖一挖，看看有没有案底，说不定就能了结几桩无头公案。


动上手才发现老家伙果然是悍匪，一柄短矛使得出神入化，居然能从各个方向攻击自己，才跳起来，就发现短矛已经朝着自己的脚底板捅了过来，大惊，在空中扭了一下腰，勉强躲过一矛，小腹上就已经挨了重重一脚，后背撞在松树上，疼痛入骨。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一节 搏命（2）


丁彦平看看已经快要到书院的云烨，回头对贺天殇说：“今日老夫有要务在身，无暇取你性命，来日再取你性命祭奠老夫的家仆。”说完又匆匆的去追赶云烨。


贺天殇揉揉肩背，心中暗自吃惊，自己的一身武艺已经算是高手了，想不到今日居然见到如此人物，自己竟然在他手下走不了十个回合，这老家伙是谁？


才把尸体都拖到路边，就听得耳畔又响起一阵咚咚的沉重脚步声，一个壮汉扛着一把百十斤重的陌刀从山脚处跑了过来，那壮汉见到贺天殇在搬尸体，伸出大拇指赞叹一声说：“好汉子，劫道就该如此，一个对八个还能全部干翻，这才是做买卖的好手。”说完就继续迈开大步追丁彦平。


贺天殇大怒，这都是些什么人，前面那个骑马的不由分说的就拿强弩攻击，如果不是自己身手不错，早被射死了，后面来的那个老家伙，说这些歹人都是自己的仆役，那他就是贼头，后面的那个粗壮的和尚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什么做买卖，还赞扬，一定也是一个罪案累累的大贼，看这几人身手都非常的了得，说不定玉山的血案就要落在这些人的头上了，想到这里，抛下路边的尸体不管，也追着那个和尚往书院的方向跑去。


由于在大礼仪期间，书院里一直在放假，偶尔有几个闲的没事的贵族到书院的图书馆借几本书消遣一下时间，如今书院的大门前冷冷清清，只有那个守卫无精打采的靠在墙上打盹。


听见急促的马蹄声，睁眼就看见旺财喘着粗气站在自己面前，侯爷全身甲胄，背上还有强弩，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不要问，赶紧打开迷阵的所有机关，有大麻烦，赶紧，打开机关以后，带着旺财跑远些，不要露头。”云烨不等护卫反应过来，就下达了一长串的命令，自己扭身就进了书院的大门，临进门的时候朝后看了一眼，丁彦平竟然离自己不过一里路，从云家到书院足足十里路，老家伙居然跑的比马慢不了多少。


进了门就听见机括咯咯的响声，迷阵这就算是被启动了，不能随便在受力点上踩，只要你给了机括多少力，机括就会发动相应的陷阱，这是公输木最得意的一点，不需要外力就能让迷阵自己运转。


云烨没本事让自己的两只脚平均的担负身体，只好趴下来，像蛆一样的往前爬，受力面积大了，也平稳一些，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在丁彦平出现之前爬过这片平坦的通道。


眼看着就要拐弯了，云烨不由得大喜，加快了爬行，却听得背后的大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了，丁彦平看到趴在地上的云烨狂笑着就要追过来。


才踏出一步，就感觉脚下的方砖微微的在下沉，心中一惊连忙拔地而起，一柄尖锐的铁刺就悄无声息的从脚下钻了出来，再慢一点，他的脚绝对会被铁刺扎穿。


他到现在才明白云烨为何要到书院来，为何要在地上爬了。眼看着云烨拐了个弯消失在弯道上，手腕子一抖，一枚飞蝗石呼啸着击打在对面的墙壁上，反弹之后，就听见咣当一声，还夹杂着云烨的叫声，这是打在铠甲上了，丁彦平懊恼的准备回头，却发现书院的大门不知何时已经关上了，怎么打都打不开。


他不知道书院的大门在机关没有打开的时候最多只是让你迷路，从左面进去把你从右面送出来，但是只要打开机关，这里就是一个杀人的机器，大门除非从外面推开，里面的人是没有办法打开大门的，李泰认为进了迷阵就该勇往直前，直到找到最后的路径，否则，死在里面算了，出不来的都是废物，死了还少糟蹋些粮食。


丁彦平又从背后拿出一柄短矛，用两只短矛做拐杖，身子居然腾空，矛尖点着方砖快速的移动，想要用最快的速度通过这段通道，他相信机关之术只不过是用来迷惑人的，算不得什么高明手段，过去的几十年里，他不是没有遭遇过，不是都被自己闯过来了吗？


走了三步他就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因为墙两边的小洞里不停地在往外飞弩箭，不管他的身手如何出色，小腿上依然挨了一箭，箭杆很短小，但是上面布满了狼牙倒刺，想要拔箭，就要连着肉一起拔下来。不愧是见多识广的人物，手在短箭的尾部一拍，短箭就刺穿了小腿，从另一端抽出那支箭，强忍着疼痛大吼：“云烨，老夫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老王八，有本事你就来，看爷爷怕不怕你。”云烨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


狂怒的丁彦平忽然也趴在地上，学着云烨的样子扭动着往前爬，快到拐弯处的时候突然发出一声闷哼，整个身子被一截木桩子重重的顶了起来，遭受重击的丁彦平嘴角都有血丝滑出来，丁彦平相信自己并没有触动机关，为何自己会遭到攻击，回头望的时候不由得目眦欲裂，原来是那个和尚推开大门触动了机关。


那个巨汉和尚狞笑着推开书院的大门，锃亮的光头反射着阳光，一步就跨进了大门，看着被木桩子顶起来的丁彦平狂笑起来。


太有趣了，一个高手居然在学狗爬，还被木桩子顶的像只大虾，这是难得一见的奇景。丁彦平狞笑一声，不理会和尚，从木桩子上下来继续往前爬。


虬髯客笑了一会，也觉得无趣，但是他的双脚就像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这时候他如果再看不出来通道有古怪，就白白纵横天下这些年了。


从怀里掏出一块银饼子，重重的砸在地上，还好，没动静，他立刻收起那块弹起来的银子，一步就跨在银子砸出的白点上，丁彦平看到和尚如此探路，不由得老脸一红，也站起来，用飞蝗石探路。


在他转过弯角的时候，一块飞蝗石从肋下钻了出来，朝着虬髯客的光头飞了过去。虬髯客刚刚准备迈脚，耳听得有破空之声，扯过背上的陌刀横在脸前，啪的一声飞蝗石击打在陌刀上一时间碎石乱溅。


脚下感觉一软，立刻知道不好，陌刀带着风声就往脚下砍去，一阵刺耳的金铁交鸣过后，虬髯客只觉得冷汗直流，脚下的方砖已经翻覆，一杆铁枪断成两截，枪头掉在脚下，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快，这时候已经被铁枪串成肉串了。


听到背后又有开门的声音，虬髯客赶紧背贴在墙壁站好，唯恐重蹈那个老头的覆辙。怒气冲冲的看着那个要进门的人。


贺天殇追了好一阵子，才追到书院大门外，他知道书院的大门有古怪，早就被传成龙潭虎穴一样的存在，思虑了良久才推开大门，一进门他就看见一块巨石马上就要从墙头掉了下来，而下面正好站着那个和尚，不由得喊了一声：“和尚小心头顶。”


虬髯客闻声迅速的往回退，一块巨石轰然落下，砸在离他不到一尺的地方，看到这一幕，虬髯客就萌生了退意，却无奈的看着那扇门缓缓合拢，只好再往前走，走之前不忘提醒贺天殇一句：“兄弟，沿着有白点的方砖走，这地方古怪绝伦，走错一步就会小命不保。”


贺天殇自然从善如流，两个人费了很大劲才转过墙角，抬头就看见丁彦平像个老鼠一样的钻来钻去，看样子折腾的有一阵子了。


看到仇人，虬髯客立刻就挥刀冲了上去，贺天殇见了丁彦平也怒气难平，刚才的那一脚踹的他实在是郁闷。


丁彦平并不和两人纠缠，他伤了一条腿，和这两个人纠缠没有半点好处。沿着一条岔路跑了进去，顷刻间就不见了人影。


云烨来到影壁前面，三两下打开影壁上的门，一头钻了进去，然后关上门，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影壁后面的小树这几年已经长大了很多，虽然被深秋的寒风带走了树叶，依然挺拔的立在那里，没有树冠，矮粗的树身密密的靠在一起，形成俩堵结实的树墙。


一些很大的蚂蚁忙忙碌碌的背着树叶排着队往自己的洞穴走，有几个甚至拖拽着一只老鼠，往回走，难得有出来的机会，蚂蚁都忙着储存粮食。


这些巨大的红蚂蚁在经过云烨脚的时候，全部绕了一个大圈子，对云烨似乎没有半点兴趣，云烨的出现没有打乱它们正常的生活，看着蚂蚁拖着老鼠从自己身边走过，又看着蚂蚁拖着一只乌鸦从自己身边走过，这一幕云烨很熟悉，大蚂蚁的力量很大，百十只大蚂蚁就能举起一只鸡，李泰喂蚂蚁的时候云烨看得很清楚。


影壁外面有金属敲击的声音，声音似乎越来越大，丁彦平居然能够找到这里，这家伙的确凶悍，翻板，流沙，都对付不了他，看来只有动用杀手了。


墙上有一个红色扳手，旁边写着轻易不得动用的字样，这时候不用更待何时，云烨重重的把扳手按了下去，一阵闷雷一样的声音从影壁外面传来，听见丁彦平绝望的大叫了一声。云烨长长松了一口气，不理会外面的地动山摇，赶紧把绞盘上的面粉换下来，换上旁边的生石灰，生怕不够，又往袋子里加了俩锹才作罢。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二节 搏命（3）


丁彦平此时已经感觉非常的疲惫了，一路上数之不尽的陷阱让他吃尽了苦头，小腿上的伤口又在流血，头发也被墙壁上的猛火油烧去了大半，只余下一小绺披散在背后，胸腹间一阵阵的烦躁让他几欲呕吐，这是受了内伤的征兆，内脏被木桩重击，估计已经有些移位，衣衫也被荆棘林撕成了布条，只有手里的两根短矛依然银光灿然。


多年来未逢敌手，想不到今日在阴沟里翻船，又让他对云烨充满了恨意，瞟一眼肩头稀疏的白发，长叹一声，艳娘少艾，而自己已经老暮，虽说白发红颜也是一桩美事，可是每回替艳娘梳拢头发的时候，看着镜子里一个貌美如花，一个鸡皮鹤发，自己从心里都感到别扭，虽说艳娘不在乎，总是劝慰自己，说喜欢自己的年长，温柔，可是镜子是不骗人的。


为何自己少年时遇不到这样好的女人呢？丁彦平大恨，鼓起余勇，准备破去眼前的影壁，将云烨揪出来，拿到玉牌之后，再把他碎尸万段。


影壁上的那些奇怪的字符，他看都没看，都不认识，谈什么破解，不就是一堵影壁么，撬破便是。


当他的矛尖触到墙壁的时候，就知道在墙上打洞是做梦，抬头往上看，墙壁高达三丈，还好，墙壁上总有些缝隙，他把两根铁矛交替着刺进墙壁，这样一来，总有上到墙顶的时候。


天不遂人愿，最高处的大洞里忽然有了动静，丁彦平跳下墙壁，背靠着一堵看似结实的矮墙，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当他看到三枚巨大的石球从洞里滚落的时候，绝望的都忘记了矮墙上的钻出来的铁刺，后背的刺痛，让他强自镇定下来，四处巡梭可以躲避的地方。


当石球带着风雷之势滚过来的时候丁彦平躺在地上把自己的身子紧紧地贴在矮墙的墙角，不知道这个恶毒的机关是谁建造的，矮墙上全是密密的铁刺，为了节约空间，他不得不把身体靠近矮墙，让那些铁刺深深地扎进自己的身体里，当石球滚过身体的时候，丁彦平平生第一次发出了绝望的惨叫。


听到动静的可不只有云烨，虬髯客，贺天殇也听到了，丁彦平的惨叫他们也听得清清楚楚，两个临时结成伙伴的家伙，远比丁彦平幸运，一路上走过来虽然也惊险万分，总算是在互相帮助的情况下安然度过险境。


这时候听到轰隆隆的声音和丁彦平的惨叫，两人互相对视一眼，脸色有些发白。贺天殇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对虬髯客说：“老头子完了，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厉害的机关，让这样的高手都折在这里了。咱们小心些。”


虬髯客点点头对贺天殇说：“兄弟，原本想着这次事后，哥哥带着你去南海打天下，陆地上的天下，是李家的，咱斗不过，但是海面上的事情，老天爷都要给俺几分颜面，到时候咱兄弟醇酒美妇享用不尽，现在先度过难关再说吧，云烨这个天杀的，居然有这么恶毒的布置，这家伙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贺天殇奇怪的看了一眼虬髯客，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心里已经决定，只要一出去，立刻就把这个海上巨寇捉拿归案。


轰鸣声越来越近，两个人的脸色越来越白，当石球露头的一瞬间，虬髯客怪叫一声，转身就跑，跑了没两步又跑了回来，背后跟着一个更大的石球，贺天殇怪叫一声，一脚就跺在一块之前他死都不会去碰的方砖上，一柄铁矛电光火石般的钻了出来，在他的大腿上留下一条尺余长的伤口。


虬髯客看到地下的大洞，大喜，一刀就砍断铁矛，自己当先跳进坑里，贺天殇也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


跳进去之后就发现虬髯客苦笑着看着他，这时候一阵钻心的疼痛才从脚底升起，坑底下铺满了铁蒺藜，是两军交战时阻挡骑兵用的那种。


两枚石球在他们的头顶轰然撞在一起，石屑纷飞，落在两人的头上肩上，尖利的碎石划破了虬髯客的光头，也划破了贺天殇的肩背。


外面静悄悄的，好像所有的危险都过去了，虬髯客惨叫一声，从铁蒺藜上拔起脚，趴在洞口四面看一下，艰难的爬了上去，再把已经陷入昏迷的贺天殇从铁蒺藜上拔下来，拖了上来。


看着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抽搐的贺天殇，虬髯客现在对于自己曾经遇到云烨师徒坚信不疑，只有那样的神仙高人，才能教出这样出类拔萃的弟子，也只有那样的神仙高人，才能设计得出如此精妙的迷阵。


他在努力的回忆，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秋天啊，一个须发皆白的仙人对着自己招手，要自己去喝杯水，一个聪慧调皮的少年躲在仙人的背后冲着自己做鬼脸。


水很普通，可是能让自己忘记尘世的喧嚣，茅屋虽然破旧，可是一梁一柱都是那样的雅致，自己为何记不得仙人对自己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仙人那张慈祥的笑脸？


对于自己踢了那个小少年一脚的事情，虬髯客此时充满了歉疚，一个长久跟在仙人身边的调皮孩子，好奇心自然重了一些，翻检一下自己的背囊实在是人之常情。


可惜啊，自己身入宝山而空回，向仙人求教一下长生之道，岂不是要比自己拿着一面玉牌瞎闯要好上一千倍？


从脖子上解下那面玉牌，苦笑了一声，云烨如果不是仙人子弟早就把这面玉牌拿走了，他根本就看不上，可笑自己还多方面隐藏，哪怕面对那天梦一样的场景也没有吐露一句，还不知道云烨那天给自己治病的时候是怎样的鄙视自己。


“和尚，我们的脚都伤了，剩下的路大概要爬过去才好，此地危机重重，不宜久留，鼓起勇气来，咱俩现在需要挣命啊。”


贺天殇悠悠醒转过来，看到了堵塞在通道上的巨石，又转头看到了迷茫的看着头顶的虬髯客，知道是虬髯客把自己从铁蒺藜上拔下来的，心头不由得升起一股暖流，这次就算了，最多下次再见到他为非作歹再捉拿不迟。见到和尚似乎沉浸在迷茫中不可自拔，连忙唤醒他，再迷茫下去，血就要流干了。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互相帮忙包扎好双脚，对视一眼，一人一边从拱起的石球边爬了过去，地面上留下两道殷红的血痕……


丁彦平依然坚强的活着，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很糟，背上不知道有多少血洞在流血，左腿不规则的翻转着，两只陪伴自己多年的铁矛弯曲的不像个样子，可是没有这两只铁矛改变了一下石球的方向，自己这时候早就成了肉泥了吧。


一只石球脱离了轨迹砸在了影壁上，将那道墙砸了好大一个洞，云烨正伸出脑袋好奇的看着自己，见到自己在看他，又迅速地把脑袋缩了回去。


甩掉手里的铁矛，丁彦平抓着墙上那些带血的铁刺站了起来，不捉到云烨这只老鼠，将他碎尸万段，如何泄老夫心头这口恶气？


眼看着僵尸一样跳着过来的丁彦平，云烨的心剧烈的跳了起来，老家伙都这样的还不放过老子？杠上了是吧？


看着脚下那些不停抖动触角的蚂蚁，它们似乎闻到了血液的味道，这对它们来说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感觉到食物很多，互相碰一碰触角，一些很快就钻到树根底下去了，另一些开始抖着触角寻找食物到底在哪里。


云烨干脆打开影壁的大门，自己站在大门口等待，丁彦平的到来，怎么说自己也是堂堂男儿，怎么会被一个半死的老头子吓着。


马上他就知道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丁彦平还没来，飞蝗石却先来了，带着刺耳的破风声，敲在云烨的两个膝盖上，如果不是穿着盔甲，云烨都怀疑自己的膝盖会被打碎。


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两条膝盖以下似乎失去了知觉，云烨大骇，这个老混蛋就他妈的不是人，这时候还有力气打出飞蝗石，这下子老子要遭殃了。


还好，丁彦平跳的很慢，也很艰难，现在他全身都是伤口，动一下都疼得要死，见自己的飞蝗石奏效，沙哑的笑了一声，继续跳着逼近云烨，他已经决定了，不管能不能要来玉牌，他都要把云烨撕成碎片。


没办法，云烨只好拖着两条失去知觉的腿往树林子爬，离这个老家伙越远越是安全，不知道是谁的主意，偏偏在这里修建了很多的台阶，每爬一级台阶，膝盖就磕一下台阶，钻心的疼。


爬了不到十米，丁彦平就已经出现在门口，丝毫不管扭曲翻卷的小腿，任由鲜血滴在台阶上，露出一张狰狞的笑脸，一跳一跳的逼近云烨，可惜啊，飞蝗石没有了，否则，再打断云烨的两只胳膊，这只可恶的小老鼠，就彻底无路可逃了。


刚才没有捡几块石头备用实在是失策，现在每动一下都无比的艰难，虽然只有几步路，丁彦平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步步的逼近云烨，一点点的看着云烨惊恐的表情，这已是自己最大的享受了。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三节 搏命（4）


血液灌进靴子里有些湿滑，丁彦平每跳一步都会留下一个血脚印，他没有回头看，所以他也不知道他的脚印上爬满了蚂蚁……


云烨不爬了，翻过身子看着丁彦平，他看见有好几只蚂蚁已经爬到了丁彦平的腿上，还有好多，排着队在等待他落脚，好继续爬上去。


“怎么，小兔崽子，认命了？你怎么不爬了？快爬，老夫追上你的时候，会一口口撕下你的肉。”


云烨把手枕在脑后对丁彦平说：“老丁，你不好好的在海岛上享受你的美人，跑到中原来干什么，如今把命葬送在这里，冤不冤啊。”


“为了找到白玉京，小子，你说值不值得？田襄子邀请我去极北之地寻找白玉京，当时我的爱妾马上就要临产，老夫放心不下，就没去，现在老夫感觉自己精力大不如从前，为了我的爱妾和幼子，你说老夫是不是应该多活几年？”


丁彦平依然在逼近云烨，云烨的话语他认为是在拖延时间，好让自己的帮手过来，闯荡天下这么些年，这些伎俩见得多了。


“田襄子死了，同行的两百多人就活着回来一个，他看到了五彩霞光，却不得其门而入，是被活活气死的，你就这么肯定你能进去？”


“老夫是丁彦平，不是田襄子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进不去，凭什么老夫也进不去？”丁彦平离得越发的近了，染血的牙齿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癫狂。


云烨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为什么越是聪明的人就越是自信？不知道他们的自信都是来自哪里，都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也不明白到底强在那里，他的那条独腿上已经黑压压的爬满了正在喷吐酸液的蚂蚁，他凭什么还要找自己的麻烦？


丁彦平忽然觉得自己的腿像是着火了，这种疼痛似乎来自于灵魂，低头一看，顿时大惊，伸出双手去扑打腿脚上的蚂蚁，很可惜，越扑打，爬上来的蚂蚁就越多，不多时，两只手上也沾满了这种红的发黑的蚂蚁。


吃惊的看了一眼爬在地上，浑身上下却没有一只蚂蚁的云烨说：“你好毒的心。”说完纵身一扑，就想扑在云烨身上想来个同归于尽。


早料到他有这一手，云烨往旁边翻滚几下就靠在树上，看着在自己身边翻滚的丁彦平，大蚂蚁是一种很有秩序的动物，咬人也不会胡乱咬，咬的很有秩序，现在是深秋，储备粮食才是第一要务，所以云烨看着一只只的蚂蚁扛着米粒大小的血肉排着队往洞里钻的时候，大是感叹，没有一个偷吃的。


蚂蚁们就钉在丁彦平的四肢上不停地切割血肉，虽然丁彦平在不停的扑打，依然没有妨碍它们高效的工作，不一会，云烨就看见了丁彦平的雪白的脚趾骨。


虬髯客恨不得挖了自己的眼睛，贺天殇也在浑身发抖，他们从来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残酷的死法，那些平日里被自己踩死无数的小东西，居然如此的让人感到恐怖。


两个人趴在地上，把下巴搁在影壁大门的门槛上，想到自己如今绝对跑不过蚂蚁，就面如土色，虬髯客大悔，自己已经吃了亏，为何不离这家伙远远地，还要自己送上门来。


贺天殇却在佩服皇帝陛下的知人之明，以前以为云烨得居高位完全是幸进，对他很是不肖一顾，现在看来，陛下早就知道云烨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机关高手，身居高位的，每一个是酒囊饭袋，他不由得对朝堂上的兖兖诸公钦佩万分。


让虬髯客恐惧的不是蚂蚁在给丁彦平分尸，而是云烨那双饶有兴趣的眼睛，他居然拿着小棍子把丁彦平自己抓下来的碎肉拨到蚂蚁群里，这让他从脚底板一直凉到头顶。看到云烨朝自己两人在笑，虬髯客和贺天殇都不由自觉的打了冷战。


“云侯，你不能执行私刑，这个老儿就算是犯了天大的罪行，你也不能私自杀了他，只能由国法将他明正典刑，云侯，你是国家重臣，不要知法犯法。”


“我可没有杀他，是蚂蚁要杀他，他居然敢杀了我家的家将，仆役，就该有这个觉悟才对，云家的人命一向值钱，贺天殇你给我闭嘴，这里轮不到你来说话。”


“云侯，下官职小位卑当然算不得什么，但是对于陛下的金毗令箭您也无视吗？”看着贺天殇从怀里掏出一枚黄色的令箭，虬髯客奇怪的说：“你是捕快？杀人的捕快？”


贺天殇不理会虬髯客的呱噪，一副期盼的样子瞅着云烨，他希望所有的人，包括勋贵之家都遵守自己制定的《唐律疏议》，为了维护这本法典的权威性，他不惜赔上性命。


云烨盯着贺天殇看了一会，见他没有丝毫的退缩之意，点点头，自己也实在看不下去蚂蚁吃人的场面。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把一丝晶莹的液体倒进蚂蚁群里，很有效果，那些大蚂蚁立刻就四散开来，不再叮咬丁彦平的皮肉，连地上散落的血肉也弃之不顾，乱哄哄的钻进树根底下再也不出来了。


看看小瓶子，云烨对李泰真是很佩服，他是怎么想到从蚁后的身上提取这些分泌物的？就这样还没把蚁后弄死，回去之后得好好问问是什么道理。


丁彦平的伤口非常的整齐，一只脚掌上面只剩下森森白骨，两只手也被叮咬的到处露着骨头，最为奇怪的是一滴血都不流。


虬髯客，贺天殇瞪大了眼睛瞅着眼前的奇景，一言不发，云烨却知道这是蚁酸在起作用，那些看起来殷红的血肉现在其实都是一块块的死肉，血管早就被蚁酸烧灼的封闭了，孙思邈以前还想用蚁酸来疗伤，但是那种疼痛没人受得了，他给自己滴了一地，都疼得泪流满面，所以只好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


丁彦平居然在笑，这让云烨不佩服都不行，老家伙确实称得上是一个一个硬汉子，刚才被蚂蚁撕咬都只是在怒吼，没有求饶一句。


“小兔崽子，爷爷算是中了你的奸计，为什么不把蚂蚁召唤出来给爷爷一个痛快，半死不活的算怎么回事，你要是弄不死爷爷，等爷爷缓过劲来就弄死你，你家的人爷爷杀的太少了，总想着给孩子积点德，早下杀手何至于有现在。”


“我很想杀你，真的，但是那里有一个捕快不让杀，否则看着你变成白骨，我会很高兴，你可能觉得可笑，那个捕快和我说国法，我原本可以不理会，但是想想，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唐律疏议》是给每个人制定的，包括我，云家既然是与国同休的世家，那么就要首先遵守律法，这样才能把富贵延绵下去。


所以你的激将法对我没用，如果想要报复，你不是有妻儿么，找她们就是了。”


“你敢？我家在海岛之上，有谁知道？就算是单鹰那个逆徒也不会知道的，你上哪里找我的妻儿，小子，想报仇就快快的杀了爷爷。”


“不知道你这种蠢货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你飞蝗石上涂着的毒液是饭铲头的毒液，那种蛇，难道说满世界都有？不就是那几个特殊的海岛上有吗，很难找吗？老子麾下的岭南舰队，战船不下八百艘，会找不到你的老巢？”


丁彦平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家似乎没有想象中安全，嘶声说道：“不要伤我的妻儿，老夫任你处置，就是到阴曹地府也不抱怨一声。”


云烨才要说话，就听得贺天殇幽幽的说：“云侯，《唐律疏议》里可没有一人犯罪，连坐全家的条律。”


“你他娘的是哪边的，这个老混蛋要抢老子的东西，还伤了我家的家将和仆役，你他娘的不替我说话，怎么还总帮着老混蛋说话。”云烨非常的愤怒。


“侯爷，您也不想律法里有牵连全家这一条吧？”贺天殇很诚恳的看着云烨慢条斯理的说。


云烨愣了一下，点点头，对贺天殇说：“你说的没错，我也不希望将来我一个人犯错牵连全家，好，好，我不追杀他的家眷，老子去泡他婆娘难道这也犯法？”


贺天殇，虬髯客，丁彦平一起吃惊的看着云烨，他们不明白什么是泡。


“敢问侯爷，什么是泡他婆娘？”贺天殇小心的问云烨，总觉得云侯现在处于暴走状态，不能刺激。


“老王八蛋的婆娘今年才二十岁，老子今年也二十岁，要是坐着大船不小心在他家的海岛上靠了岸，到了人家的地头，作为贵族总要去拜访一下主人家，老子长得不丑，又是大唐侯爷，家里钱财无数，给主人家送些礼品这是应该的。


他老婆总要出面招待一下客人的，老子只要言谈举止文雅一些，手头阔绰一些，仆人侍女只要举止得体一些，总会给他婆娘留下好印象。


一次陌生，两次陌生，三次算是熟人了，四次之后说不定就会变成通家之好，五次以后嘿嘿嘿……”


丁彦平大叫一声滚过来一口咬住云烨的铠甲不松口，似乎要活活把云烨咬死，甲叶子都被咬的吱吱作响。


虬髯客调转身子就要往回爬，贺天殇拉住他说：“你傻了，回去找死啊。”


“老子宁愿被分尸，也不想和这个小子待在一起，狗日的，连人家婆娘的主意都打，这样的恶人，老子惹不起，还是躲远些比较好。”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四节 多出来了两个猎人


大唐行事总有他自己的规则，每一个贵族既是独立的，也是一体的，个人的危机必须自己克服，只有危害到了群体，大家才会群起而诛之。


云烨在很久的时候就知道这条规矩，虽然处于担心想把妻儿送走，但是他绝对不能躲，奶奶明白，辛月也明白，但是爱情的自私使得她故意忘记了这条规矩，想带着自己的男人躲得远远地。


当云烨被书院的杂役抬回来的时候，辛月几乎昏厥过去，她非常担心抬回来的是一具尸体，老天保佑，他看到丈夫躺在担架上朝自己微笑，她满是泪水的脸上顿时就绽出笑颜，只要人平安回来就好，受点伤已是最好的接过了。


抬进家门的担架总共有四架，看到担架上凄惨无比的丁彦平，单鹰揉了两遍眼睛还不能相信，那个一只脚成了白骨，一只脚翻转扭曲，两只手上伤痕累累，披头散发浑身尘土的人就是自己那个一向高高在上的师父。


虬髯客嚷嚷着要回李靖家，他不想在云家停留一刻钟，但是云烨还是把他留了下来，孙思邈需要给他们疗伤，那些铁钉，铁蒺藜之类的早就生锈了，云烨不想他们最后得破伤风死去，那样就真的没法对李靖交代了。


“孽畜过来，难道要老夫求你不成？”丁彦平沉声对单鹰说。


单鹰习惯性的走到丁彦平身边，却见丁彦平眼睛里居然有泪水，颤抖着对单鹰说：“我不求你别的，只求你赶快到舟山岛上去，告诉你师母，带着孩子远走他乡去吧，那里是待不成了，让她把我的孩儿养大，我就算在九泉之下，也感念她的大恩。”


听着一代豪雄软语相求，单鹰呆滞的点点头，忽然想起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赶紧问：“要不要告诉小师弟您的遭遇，将来让他好为您复仇。”


替别人带话，总要把话带全，单鹰不管师父的仇人是谁，该要说的还是要说，不会因为师父的仇人是云烨他就有所隐瞒。


“报仇的事情就算了，那孩子不会是云烨的对手的，记住，云烨是这个世上最恶毒的人，我只希望我的孩儿能够无忧无虑的娶妻生子，至于复仇还是算了，老夫今年八十有五，不管怎么死都不算夭折，随他去吧。”


单鹰瞅瞅坐在软兜里和无舌寒暄的云烨，他怎么都想不通云烨是如何把师父弄成这副模样的，而且能让师父连报仇的话都不敢提，他到底遭遇了什么？


他从担架上把师父抱起来，放回自己住的客房，拿过刀子对师傅说：“您的脚已经没用了，弟子需要把骨头砍掉，再请孙先生看看您的另外一条腿，不知道还有没有得救。”


丁彦平点点头，只见刀光一闪，自己已成白骨的右脚就掉在了地上，单鹰拿着麻布把脚骨包起来，放在丁彦平的枕边，拿过茶壶，一点点的给他喂水。


隔壁又响起虬髯客的惨叫，那是孙思邈在扒开他的伤口清除铁锈，清除完毕之后，虬髯客苦笑着接过一葫芦酒，一口气喝个精光，准备醉倒算了，丢了如此大的人，都有些不好意思见李靖夫妇。


贺天殇拄着拐杖不停地在云烨身边转悠，大家都是不良于行的人物，躲都没法躲。


“云侯，下官仔细勘察过最先受到攻击的寺庙和道观，接过下官发现都是同一伙人所为，他们的武器很奇怪，都是弧形的怪兵刃，与我中原的刀剑相差甚远，案发当日，只有您和其他几位贵公子离现场最近，请云侯想想到底那晚上发生了什么。”


云烨听到贺天殇的话，差点从软兜里坐起来，这太吃惊了，既然是栽赃陷害，为何要用奇怪的兵刃，回想起那天晚上群鸟夜飞的场景，不由得也在暗暗怀疑，佛门与道家虽然交恶，但是明目张胆的械斗，互相攻伐，却不是一个上策，自己以前总觉得和尚道士们太蠢，难道说这里面还有隐情不成？


想到这里就派人把刘进宝找了过来，看到刘进宝病恹恹的样子，就越发的痛恨丁彦平，家里现在可以算得上伤病满营，都要拜这个老混蛋所赐。


“那天晚上，就是他亲眼看到了他们之间的攻伐，有什么事情你就问他，刘进宝，贺捕头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不要隐瞒。”


说完就让仆役把自己抬回后院，这件事他现在不想掺和进去，不管幕后的黑手是谁，都和自己没有关系。


云烨的膝盖只是被飞蝗石打伤了，青了好大一片，休养了两天就恢复了原状，但是云烨并不打算站起来，坐在轮椅上在后院里享受妻妾的悉心照顾，自己连饭都懒得往嘴里送。


那日暮喜欢照顾英雄，自己丈夫就是最大的英雄，三个强大的恶人都被丈夫打瘸了腿，如今都在前院里哼哼唧唧的，只有丈夫最坚强，睡梦里都没叫一声，晚上甚至还动手动脚的，英雄就该是这个样子。


“那日暮，不是给你说了，我最讨厌吃柿子，你喜欢吃就多吃些，我腿脚好了，就给你多晒些柿饼，开春以后啊，带到草原上去吃。”


云烨摇头躲开那日暮要喂给自己吃的柿子，这东西吃一两个就好，吃多了连大便都解不下来，除非是经过霜的柿子，才是好东西。


听到云烨说起草原，那日暮又是欢喜，又是哀伤，她做梦都想回到广阔的草原，可是这个地方，也是自己的家，她喜欢草原，也喜欢玉山，一个让自己愉快，一个让自己留恋，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取舍。


云烨哑然一笑，把那日暮揽在怀里，抚摸着她缎子一样顺滑的头发说：“你是草原上最美的花朵，你在这里已经留了三年了，知道你很希望回到草原，多少回你都在梦里面哭泣，我就感觉让你留在这里对你是一种摧残，这不公平，去吧，过两天我会给宝宝，还有闺女种疫苗，等他们渡过这个冬天，开春雪化的时候，你就和宦娘带着女儿回草原，云七会成为你的新管家，好好地活着，等你厌烦了草原，再回来，再说了，我也会去草原看你。”


感觉那日暮的眼泪濡湿了自己的衣衫，云烨总觉得伤感，只是这种伤感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辛月来了，故意扭着身子在月亮门外，走了两个来回，形同抓奸。


“想看就进来看，不要鬼鬼祟祟的，看着就让人想发火。”


“您两位背着我郎情妾意的就不许我看看，来，让我看看，呀，你这个死丫头，夫君才穿上的衣服就被你的口水弄湿了一大片，也不管人家做衣服的辛苦。”


云烨抬手就在辛月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明明眼睛哭的红红的，偏偏要说是口水，她最见不得云烨疼爱那日暮，总觉得这一切都该是自己一个人的才是。


辛月趁机伏倒在丈夫怀里撒娇，把那日暮推得远远地，好在云烨让人做的轮车够大，挤两个人倒也轻松，那日暮这时候也不哭了，猴子一样的攀在云烨的背上，云烨费尽的转动车轮，才在院子里走了两个来回就气喘吁吁……


好日子总是过的很快，当天上再也见不到一只大雁的时候，刘进宝送来了贺天殇的调查报告，看完之后，云烨捂着嘴笑了起来，世界上那有蠢人，李二以为自己是坐山观虎斗的卞庄，谁又能想到看两虎相争的可不止他一个人，拜火教，摩尼教都要插一杠子，希望佛道两家赶快完蛋，好由自己来代替，这些年随着东西文化的交流，被那些喊着“真主伟大的”的家伙把中亚，西亚的宗教都给赶到大唐来了，其中以拜火教和摩尼教为首。


这次大军进击薛延陀，高昌，带回来了无数珍藏，但是也带回来一些不好的东西，昭武九姓信奉的摩尼教，就趁机进入了长安，当他们与早期进来的拜火教接触之后发现，大唐实在是一个传教的天堂，佛门道家两派水火不相容，这种千年不遇的机会实在难得，所以果断的下了手。


大笑不已的云烨让莳莳去把他爹爹请来，上回只不过是背上被人砍了一刀，现在连腿都瘸了，走动之间，有血迹从裤管上渗出来。


云烨大笑着把手里的调查报告递给了觉远，准备好好看看这个大和尚的反应，自己被人家当蠢驴一样的戏耍，不知道他会不会发怒？


觉远相信云烨不会骗他，只觉得心头烦躁，这些天来一直恶斗不休，身体得不到休整，一口黑血就喷了出来。


莳莳吓得大哭，云烨却低头看看觉远吐出来的血块，笑着对莳莳说：“傻丫头你哭什么，你爹爹这口血吐出来才是好事，不吐出来麻烦就大了，好了，乖孩子，师父带你去厨房，我们今天炸肉丸子吃，不要打搅你爹爹修养。”


云烨不理会靠在墙上面色蜡黄的觉远，带走了莳莳，这个时候，觉远僧需要的是安静，而不是什么安慰。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五节 李代桃僵


看遍了世间百态，云烨也开始自我检讨，白玉京彻底成了一个大麻烦，总是有你想不到的人物来找麻烦，拿手指头掰着数数，没有一个好对付的，文的武的全上，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丁彦平到了现在的地步还贼心不死的想念着玉牌。


一次次的逼着单鹰来偷玉牌，想不清楚唐人的想法，都对自己徒弟下杀手了，为什么还这么长气的呼来喝去？骄傲的单鹰居然也不拒绝，好几次到云烨面前吱吱呜呜的想说又没脸说，总是说到一半就红着脸出去了。


虬髯客走的时候，又给了云烨一面玉牌，这两个玉牌一看就是从同一块玉石上切割下来的，如果把两个玉牌并排放在一起，上面的纹路都能连接起来。


放在太阳底下看过，没有稀奇，放在月亮底下也看过，也没动静，甚至于用强光也没什么作用，玉牌就是玉牌，没什么出奇的。


云烨想起自己前年伪造的一块玉牌，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当时是自己闲的没事，想起来后世那些伪造古董的手法，就做了一个实验，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在花园的那棵牡丹底下云烨用汗巾子捂住鼻子，费了不少的劲才挖出来一副羊的骨架，在骨架里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块被泥土包裹的玉石，收起来之后，又把骨架埋了进去，牡丹花别看开的热烈，实际上这东西就是一种吃肉的花，如果谁家有什么死羊，死牛，死狗，死人之类的埋进去，来年这棵牡丹开的一定旺。


在皇宫里欣赏牡丹的时候，自己当时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话，惹得长孙勃然大怒，还把自己给撵出皇宫，并且以后不许靠近牡丹，如果违犯，会被立刻剁碎了当花肥。


不就是问了一句这花开的如此的旺盛，一定吃了很多人肉吧，这话一听就是在赞美牡丹开的艳丽，长孙至于发那么大的火吗？除了做贼心虚，没别的解释。


回到书房，关好门，一个人躲在里面清洗玉佩，本来就是古玉，只不过重新雕刻了一些笔画而已，这和原来的玉佩区别不大，外形，材质，雕工看不出破绽，就是上面的花纹云烨做了一些无伤大雅的修饰，比如在空白的地方添上两道子，在线条密集的地方减少几条，这样才会疏密有致，比较符合云烨的审美情趣。


玉佩上总有一股子淡淡的腥臭气，离石姑父当时雕刻好拿来的时候，也没有这股子味道啊，只不过当云烨想到这块玉石在死羊的肚子里待了两年，也就释然了，云家有调配好的龙涎香，问称心要来一瓶子，把玉佩放了进去，就不相信，强力的香气会掩盖不住玉牌的那点臭味。


三天后云烨取出玉牌，玉牌果然香气四溢，让称心的那只狗鼻子专门闻过，他都没闻出来玉佩上有其他怪味，只是一个劲的说可惜了那些价值千金的龙涎香了。


那两枚玉佩既然看不出名堂，也就不再理会，在书院的蚂蚁窝跟前刨了一个坑，把装玉佩的小盒子埋了进去，云烨想不出还有谁能把盒子取出来，至于李泰，两玉牌玩了两天，最后的结论是就是两块玉，他只要对什么东西失去兴趣，就再也不会看一眼。


李二的大礼仪终于结束了，足足搞了两个月，连秋天本来就该进行的大考都耽误了，他没有能力平衡书院和其他学子，只好硬着头皮把考试挪到明年，已经在考虑云烨说的三年一大考的建议。


云烨挂在床头的玉佩终于不见了，这让云烨大为开怀，不用说，丁彦平也不见了，同时失踪的一定还有单鹰，这个把情义看得比命都重的小子，到底没有扛过丁彦平的死缠烂打，帮着师父偷走了玉佩。


屋子外面在下雪，这是一夜北风的结果，这样的天气里单鹰带着一个只有一条腿的瘸子走不了多远，还是再等等，让他们跑的再远些，云烨觉得自己绝对是一个很有情义的人。


云宝宝拖着爹爹要去雪地里打滚，他刚才这么做了，被母亲在屁股上狠抽了两巴掌，两岁半的云宝宝已经能辨别这个家里到底谁说话才算数，只要爹爹带着自己，就算是把天捅破了也不会有人来管。


关中的第一场雪总是很讨厌，雪掉到地上，就成了水，很快就会混着泥土成为烂泥，儿子既然喜欢在烂泥里踩，当爹的有什么理由不一起踩，花园围墙上的雪积了厚厚一层，一人一个雪团子，父子俩撵着刘进宝追打，最是愉快。


“侯爷，单鹰昨晚就不见了，小的去看过，丁彦平也不见了，是不是被单鹰给救走了？您不要责怪单鹰，他这人就是太重情义。”


“你是不是想说，既然单鹰带着他师父跑了，咱家就该装着看不见？你知不知道，他还偷跑了家里最重要的一块玉佩，那块熙童送给我的玉佩。”


刘进宝的脸一下子就涨的通红，单鹰带着师父跑路，他认为无可厚非，但是抢走了家里最值钱的东西，这可就不可原谅了。


云烨带着儿子继续在烂泥里踩来踩去的玩耍，前院里已经是人叫马嘶，抢先出去的是给官家报案的快马，刘进宝全副武装的带着四十几个家将，牵着五六条猎犬就沿着大路狂飙了下去，单鹰想要走远路，必须有马车才行。


封锁了云家庄子十里之内，没有消息，单鹰早就跑出这个距离了，刘进宝想再画个五十里的圈子，被老庄在脑袋上抽了一巴掌，谁有胆子把长安划进去？


人手严重不足，水军大营里的老赖他们也接到了云烨的手令，云烨有权利调动三百人的亲卫队，当到处都是穿着盔甲的武士们到处寻找单鹰，丁彦平的时候，满长安都在猜测，云家到底被贼骨头偷走了什么，这么不依不饶的。


城东的船帮已经接到了云烨的手书，要他们严密主意一个少了一只脚的人，只要有这样的人想乘船，必须接受云家的辨认，对于云烨这个新的水上瓢把子，船帮立刻就高效的运转起来。


长安城的那些小帮派和地痞混混们在听说云家拿出来一千贯的赏金，也立刻迅速的行动起来，青楼，客栈，没有放过一个地方。


程家，牛家，秦家，尉迟家，在得到消息之后，家里的家将也加入了追捕的队伍，贺天殇得知消息后，作为金批令箭的持有者，也立刻把画影图形贴满了关中的各个要塞。


云烨在前院发完脾气以后就会到后院，正打算调整一下自己脸部的表情，就看到大丫直挺挺的跪在泥地里，哭的像只花猫，眼睛本来就不好，这么哭下去，会哭瞎的。


拦腰吧大丫夹在胳膊底下，把她放在椅子上才对他说：“我在追捕丁彦平，就是那个老头子，不关单鹰的事情，只要把玉佩找回来就好，其他的可以不论。男人家的事情，你操那些心做什么，回去好好睡一觉，醒来就会没事。”


低着头的大丫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哥哥，把头垂的更低了。


云烨强忍着笑意看完了单鹰的诀别书，说自己从小被师父养大，现在虽然师父要杀自己，但是自己忘不了养育之恩，必须帮师傅这一次，只要把师父送到安全的地方，他就会自己回来，自杀谢罪。


“唔，还不错，总算是没养出一个白眼狼来，重情义是好的，但是拿走咱家的宝贝就过分了，他我可以不追究，但是那枚玉佩一定要追回来。”


大丫从背上解下一个小包裹，小心翼翼的推给哥哥，云烨打开一看，顿时哭笑不得，包裹里全是自己这些年送给大丫的首饰，还有奶奶，辛月，那日暮，姑姑，婶婶给她的，她这是想替单鹰还债。


“什么道理，这些东西也是咱家的，你拿咱家的东西替那个败家子还债？拿回去，这些是你的嫁妆，收好了。”


大丫见哥哥不要顿时大哭起来，抱着云烨的退恳求哥哥放过单鹰，这些年他对哥哥的认识就是，哥哥是无所不能的，世上没有什么事能难得住哥哥，哥哥既然要去抓单鹰，那就一定能抓住，刚才她还看到很多的军士都被派了出去，一个个凶神恶煞的，要是万一出个意外，单鹰就活不成了。


“夫君，如果只是一个宝贝，您就答应大丫算了，咱家不缺少宝贝，多一件少一件无所谓，就当是给大丫当嫁妆了。”


辛月看不下去，小心的替大丫求情。


“如果只是一个玩意，我会在乎吗？那个玉佩上记载了白玉京的图形路线，一旦传出去，不知道会死多少人，所以必须找回来。”


听到丈夫这么说，辛月立刻闭嘴，白玉京的事情他还是知道的，中间牵扯的事情太多，绝对不是一玉佩那么简单。


“大丫你放心，哥哥一定给你把单鹰好好地带回来，但是玉佩必须找回。”


听到哥哥做了保证，大丫的心这才放了下来，他知道如果只是什么宝贝，哥哥不会在乎，他那么疼自己，才不会心疼什么宝物。心头不禁暗自埋怨起单鹰来，拿点别的东西不好么？非要拿那个该死的玉佩。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六节 虎视眈眈


“云烨丢了什么东西？怎么闹这么大的动静？”李二放下手里的朱笔，按一按太阳穴，随口问站在旁边的断鸿。


“回陛下的话，奴婢听说云侯丢了一块玉佩，据坊间谣传，这块玉佩和白玉京有关，所以云侯就发了疯。”


断鸿完全是一副幸灾乐祸的口气，上回和虬髯客打架，他的胸口到现在还在隐隐作痛，该死的云烨利用完自己之后，就把自己撇在李家不管了，连看望一下这种表面文章都不肯做，但是，他却给了自己一个纸条，上面讲明白了自己到底该收那些人做自己的弟子，还说他会帮自己留意，鬼才会相信他的话。


“白玉京？怎么这个传说又起来了？当时不是已经被认为是虚无缥缈的事情吗，现在为何又起争端？”虽然只是闲聊，白玉京这三个字却成功的勾引起了李二的兴趣。


“陛下您不知道啊，这次有个厉害的人物前来长安，硬是逼着云侯要那个玉佩，这个人很厉害，陛下您也知道，他的名字叫丁彦平。”


听到丁彦平三个字，李二猛地站了起来，来回走了两步之后又问：“云烨受的伤可重？丁彦平这个老匹夫，还有胆子敢来长安。”


李二不用问就知道，云烨这次一定会倒大霉，丁彦平号称双枪将，马上，步下的功夫堪称一时无两，罗士信基本上算是栽在这人的手上，云烨在他的身上没有便宜可占。


“陛下您这可想错了，云侯是受了伤，但是绝对不重，倒是丁彦平这回如果不是捕快阻止，早就被云侯杀掉了，就这样，云侯也生擒了丁彦平，可惜啊，丁彦平在转到大牢里以后，就被他手下的爪牙救走了，据说还盗走了云侯的玉佩。”


李二吸了一口凉气，咬着牙问断鸿：“你说丁彦平被云烨生擒？”


“是的陛下，丁彦平双腿俱废，几乎不成人形，据捕快说，当时云侯因为恼怒丁彦平打伤他家的仆役和家将，所以当时很暴虐。”


“哈哈哈，兔子一样的人也会呲牙了，看来啊，这只小兔子长成大兔子了，丁彦平既然已成废人，就不足为虑，不过对于白玉京，朕很好奇，那面玉佩皇后看过，太子看过，青雀也把玩过，这个小混蛋就是不肯给朕看，知道他害怕朕迷恋长生之术，害了国家，难道说朕的意志不够坚定吗？胆敢小瞧朕，真是该死，断鸿，宫里的那些供奉，也该活动活动筋骨了，云烨把玉佩弄丢了，好啊，朕找回来，就是朕的了，到时候就放在案头，看看它到底能不能让朕迷恋。”


断鸿一脸忧愁的领命而去，皇后早就交代过，不许在皇帝面前提起白玉京，但是今日是陛下发问，不回答可不行，想到这些，他在去后宫供奉处的时候，拐了个弯，去了两仪殿皇后的住处……


江湖传言，仙人宫殿已经被发现，想要求得长生，必须先进白玉京，而去白玉京的路线，就刻在一枚玉佩上，只要参透这枚玉佩的秘密，就能找到正确的路进入白玉京，这枚玉佩原为蓝田侯云烨持有，只是不小心被丁彦平所盗，如今流落于江湖之上，想要长生不老的有为强力人士有福了。


云烨躺在椅子上吃葡萄，听到刘进宝的报告，肠子笑得都要打结了，但是脸上依然保持着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挥挥手让刘进宝下去，自己叹口气对坐在对面的长孙冲说：“那玩意你也见过，算不得一块好玉佩，但是干系却不小，如今更是弄得天下粥粥，虫子，你说说该如何是好。”


“依我看，好事情，那东西你拿在手里这些年不是也没弄明白么，如今长安那个乱啊，到处都死人，不过和尚和道士不打架了，他们好像转移了目标，不再互相争了，却把目光都盯在了你的那块玉佩上，你没发现长安清静了好多？


那块玉佩给了所有人一个台阶下，包括陛下，要不然被拜火教，摩尼教的那些妖僧占了便宜，才是大唐的耻辱，很不错，现在都去找玉佩去了，我爹说了，我家也派人找了，不过如果找到，你就不要想着能要回来。这是我爹的原话，还要我亲自告诉你。”


“不管是谁最后找到都不可能会还给我，我很清楚，现在我就当那东西从来没存在过，谁找到就谁的，云家人少力微，不找了，免得人财两失，不过玉佩你们拿走我认了，单鹰你们要给我好好地带回来，否则，休怪我翻脸。”


这时候是云家和长孙家在谈判，不是云烨和长孙冲在交谈，所以话语里对于各自的利益互不相让，没有通融的可能。


长孙冲点点头对云烨说：“记住了，只要不伤到单鹰，其他的事情你不再管，是不是这样？”长孙冲需要确认云烨的话中的含义。


“是的，就这样，虫子，玉佩你们爱谁得谁得，但是看在你我兄弟一场的份上，不要伤了单鹰，大丫已经哭了好几天了。”


“你放心，我也喜欢大丫妹子，不会让她没未婚夫的。”说完就抱了一下拳匆匆离去。


像长孙冲这样的客人，云烨今天已经招待了七八波了，都是来告诉云烨，找到玉佩之后就不会再还了，云烨也没想能收回来，只是要求不得伤害单鹰。


大丫从后堂走出来，小猫一样的伏在云烨膝盖上，一言不发，她不敢想象单鹰现在要面对怎样可怕的场景，几乎全天下的人都在找他和丁彦平，只能希望哥哥的承诺有效。


单鹰回头看了一眼背后高大的潼关城墙，想要把师父背起来继续赶路，这一路上他已经记不清遭遇了多少次战斗，对手一次比一次强，人数也越来越多。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好说，往山林里一钻，他相信就算是敌人的人数再多一倍，自己都会轻易逃脱，可是现在要照顾师父，只能一路沿着大路飞奔，师父说只要到了黄河，自己就会安全，现在黄河已经在望。


身体上的伤痛他并不在乎，只是一想到云烨待自己如同亲兄弟，还把自己最喜欢的妹子许给自己，而自己回报的却是偷走他的珍宝，救走他的仇人。他都不能相信这种狼心狗肺的事情是自己做的，大丫的泪眼似乎一直看着他的后背，这让他的心里痛如刀绞。


等了一会，并没有等到师父爬上自己的后背，等到的却是肋下一麻，不由自主的躺在泥地上，不解的看着站在自己旁边笑吟吟的看着自己的师父。


丁彦平站的稳稳地，断掉的那只小腿上绑着一个木棍，另一条他认为已经废了的腿，居然活动自如，这是为何？刚才自己背着他奋力拼杀的时候，他明明连站立都不可能，为何现在会站的如此的稳。


“小鹰，我的好徒儿，你是一个好孩子，背着师父跑了三百里地，很不易，一路上看你的刀法也大有长进，为师甚为欣慰，现在啊，你还需要帮我一个忙，就是躺在这里等死，等那些追兵拷问你，好给为师多留一些时间，为师需要在这个世间消失一阵子。”


丁彦平说完就要离开，却听得单鹰艰难的问他：“为什么，你就不担心云烨找你的妻儿泄愤？”


丁彦平停下脚步回头对单鹰说：“小鹰，你没有尝试过被万蚁吞噬身体的痛苦，所以不明白生命有多么的珍贵，云烨是恶魔中的恶魔，他最喜欢玩弄人心，在我就要死的那一刻，我忽然想明白了，女人，没了可以再找，儿子没了可以再生，只要老夫能够长生不老，这些都是末节，我抢了云烨长生不老的机会，把儿子女人留给他泄愤是应有之义。”


匆匆说完这些话，丁彦平听着远处传来的狗吠声，一矮身就钻进草丛里消失不见。


单鹰头一回涕泪横流，自己从小被父亲抛弃，与母亲艰难求生，丁彦平的突然出现满足了他对父亲所有的幻想，再加上云烨这个大哥，大丫这个知己，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并不缺少什么，但是就在这一刻，他感到了强烈的无助，丁彦平在他的肋下刺进去了一根细木刺，就是这根木刺让他全身动弹不得，连张嘴都变得困难无比。


想到即将到来的命运，单鹰闭上了眼睛努力的回忆自己和大丫在一起的一点一滴。


“妹子，你哥哥喜欢吃肠子，明天我就拿着肠子去提亲，了不起这一年的下水全给他……”


“你眼睛瞎呼呼的到处看什么，我在树上，晚上守着你，快去睡……”


“还不是你大哥那个守财奴逼得，要不然我才不去做贼呢，我喜欢当响马。”


想到大丫单鹰的脸上就浮起笑意，那个娇弱的像丁香花一样的女孩子，自己这辈子算是无缘守护了，不过他有一个强悍的哥哥，想来也会幸福一生吧。


“死了没？没死就滚起来！”一个尖细的声音传了过来，单鹰睁开眼睛，他从来都没想到无舌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是如此亲切，和蔼。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七节 云烨的游戏


无舌也是大行家，岂会看不出单鹰的身体受制，在他的肋下摸索一会，就抽出一根半尺长的木刺，拿在手里感叹道：“小王八蛋都遇见的是些什么人啊，这么恶毒的手段也被人用上了，一根木刺控制你的五脏六肺，和皮肉骨血，手法稍微差一点，你那有命在，不用说，是丁彦平这个老家伙下的手吧？”


单鹰手脚现在虽然能勉强动一动，但是那一针泄了他的元气，浑身酸软无力，狗儿把单鹰弄到担架上，让另外两个师弟抬着，他自己从腰后面拿出一副镣铐，咔嚓一声就把单鹰锁在担架上，一边整理铁链子，一边对羞愧无言的单鹰说：“侯爷说了，玉佩没了就没了，那是个祸根，被偷走那是福，不是祸，你们要把单鹰给我带回来，那个混蛋死要面子活受罪，说不定送走丁彦平之后就会跑的没影，你们给我把他绑也要绑回来。怎么样，侯爷对你好的没话说吧，大丫娘子专门拜托我师父一定把你平安带回来就好。


也不知道你哪根筋不对，背着老混蛋跑了几百里地，还被人家把你弄翻，留下来当替死鬼，这样的师父不要也罢，你看看我师父，自从拜了他老人家，尽是享福，差别啊。”


无舌听得老脸越发的慈祥了，看着流眼泪的单鹰，给徒弟们说：“你们看看，江湖险恶啊，小鹰的身手算是好手了，他师父想要正大光明的制住他也没有太大把握，加上情义就不同了，情义这东西害人啊，所以你们一定要慎重，引以为戒，我门下弟子需要牢记，性命第一，自己的性命绝对不交给其他人掌握，师父都不行。”


几个弟子一起躬身应诺，然后就要抬着单鹰离开。无舌走在最前面，走了没几步，就看到树底下站着两个宦官，看不出年纪，像五十，也像三十，站在那里向无舌行礼。


“老师您现在的日子果然赛过神仙，游山玩水，顺便教导一些小师弟，真是让人羡慕，听说，您在玉山可以随心所欲？”


无舌哈哈大笑，这一年来老家伙越来越像男人了，出了没胡子，剩下的气概风度一样不缺，对树底下的宦官说：“你们的身份老夫就不点破了，你们那里规矩大，在玉山，老夫只拿钱，没人管，准备教几个徒弟给我送终，日子过得自然痛快，你们要去追丁彦平，那就要快，那个老东西一定给自己留了后路，晚了就追不上了，玉佩的事情老夫不管，云侯只请我把这小子带回去。”


单鹰艰难的举着没被锁住的那条胳膊，指了指草丛，两个宦官就对无舌拱拱手，踏着枯黄的乱草追了下去……


一只鸽子落在鸽舍前面，老钱从鸽子腿上取下纸条，看了一眼就匆匆的往后院走去，听到有脚步声，大丫又推开窗户往外看，见是管家，就要怏怏的把窗户关上。


老钱笑着说：“小娘子啊，单鹰被无舌先生找到了，正在回家的路上，这下子该放心了吧，老奴早就说过，没有侯爷办不到的事情。”


大丫听出管家在逗自己，虽然羞涩，依然止不住欢喜的流泪，辛月让管家把消息告诉侯爷，自己抱住大丫，轻轻地叹口气说：“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只猴子满山跑，你这个夫君可不就是只猴子么，今后啊，有你受的，我苦命的妹子，哪一天是个头。”


云烨正在桌子上画王八，画了一张又一张，管家不明白侯爷为什么只在纸上画一只，空白处好多，都浪费了。


他当然不知道，云烨自己画的每一只王八都是有名字的，比如这张头上长包的王八名字就叫李二，那只肥硕些的，不就是长孙无忌么，这只眼睛乌溜溜的不就是李孝恭么？大唐的风气不好，怎么谁对长生不老都充满了无穷的追求，既然喜欢长寿，那就一个个做王八算了，这东西活的时间长。


单鹰没事就好，这件事情就算是完美的落下了帷幕，至于玉牌是被丁彦平拿走，还是落在别人手里，都与自己无关，就算是有智慧通天的人物能破解玉牌上的线条，云烨就不信那些自己加上去的，和减少的，也能起作用，反正都是找死，早死早托生，死的人多了，说不定就没人惦记什么白玉京了。


单鹰回来自己不能给好脸色，演戏一定要演全套，不能在落幕的时候出岔子，加重一下单鹰的负罪感，免得这小子在无法无天的瞎胡闹，收收性子也好，要不然，大丫以后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套上旺财去书院，今天和李泰，希帕蒂亚约好了要共同完成一件伟大的工程，这个工程只有自己亲自完成才显得有趣，假手他人，就没意思了。


车轮碾着落叶，轻快地行驶，旺财总想着和那天一样奔跑，可是云烨不允许，不停地骚扰旺财的屁股让它慢一点，自己要去接希帕蒂亚，不能跑的跟个疯子似得。


每回看到希帕蒂亚，云烨就想舔嘴唇，口干舌燥的厉害，波斯长袍是个好东西，面袋子一样的挖三个洞套上多好看，这个女人偏偏要在腰里栓一条腰带，大唐的棉布很少，也很贵，希帕蒂亚不喜欢棉布，跟不要说麻布了，现在这个女人最喜欢的就是蜀锦，说是穿在身上滑滑的，非常舒服，可是蜀锦有个毛病，它有静电，喜欢紧紧地贴在人的身上，在没有防静电洗衣液的时代里，希帕蒂亚那副玲珑有致的身材可想而知会对书院的那些禽兽们有多大吸引力了。


希帕蒂亚居然很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对于自己硕大的臀部从不知道遮掩一下，让李纲先生不知道教训了多少回，最后警告希帕蒂亚，如果再敢由着性子来，就中止她上课的权利，在申诉无效之后，希帕蒂亚只好委屈的找辛月帮她缝制大唐的衣衫。


今天不错，穿的很得体，胸围子遮住了深深地乳沟，但是隔着薄薄的绸衫，俩粒小小的突起依然清晰可辨。


“希帕蒂亚先生，您就不能多穿两件衣服么？今日天寒地冻的，小心着凉，爱惜自己方为上策。”


希帕蒂亚指指小侍女怀里抱着的皮裘，得意的说：“你们唐国的人实在是不禁冻，在我的家乡，一件长袍就足够我们过冬了。”


“胡说八道，那明明是没得穿，只好嗷嗷叫着挨冻，非要说自己不怕冷，我见过不怕冷的人，挤成一大堆过夜，第二天全部冻死。”


“大唐富足我看到了，就不信你们国家里没穷人。”


“当然没有，你看到云家庄子谁家挨冻了，都说家里太热，不习惯。”


“亲爱的永世侯爵阁下，您说的是个案，不能代表一个国家，您以为我是罗马来的傻子么？”


“希帕蒂亚先生阁下，您的衣衫如果穿在大唐妇女的身上，那么这个妇女的命运是悲惨的，被装进猪笼里沉浸在水塘里是她唯一的命运。”


“又胡说，我在燕来楼住的时候，看到了那些美丽的仕女，她们的装扮和发式，都让我羡慕，我有美丽的身体，为何不展露出来赢得大家的赞叹？”


云烨这算是没话说了，拿出卖皮肉的歌妓和自己相比，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讲究，算了，只要李纲看得过眼就行，权当是书院的一项新福利。


图书馆里已经被空出了好大的一块地方，色彩缤纷的多米诺骨牌已经能铺满了半个大厅，今天就是最后完善的日子，原来请了李纲先生他们一起来参观的，但是执拗的老先生认为这是一个游戏，拂袖而去，认为云烨，希帕蒂亚，李泰三个人不务正业。


不管老先生们如何看法，云烨，李泰，希帕蒂亚三个人玩的不亦乐乎，笼子里的松鼠已经开始奔跑，转轴上的绳子不断地缠在主轴上，细绳子不断地收紧，一个竹管被拉的倾斜起来，一个雪亮的铁球滚落，砸在一个小木板上，木板的另一头翘起，绑在上面的一把锋利的匕首割断了细绳，细绳上绑着的第一块骨牌恰好落在停靠在水槽里小船上，把小船上面的机关砸倒，只见小船缓缓地动了起来，一直向对面驶去。


三个人趴在地板上，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小船看，只见小船走的笔直，船头伸出的长长桅杆刺在了岸边的骨牌上，在三个人的欢呼声中，骨牌一个个的倒了下去，越过高山，走过平原，跨过小溪，穿过山洞，发出叮叮的轻响，一个砸倒一个，非常的有节奏感。


当最后一面骨牌倒下的时候，希帕蒂亚想要拥抱两人，结果被两人严正地警告了一番，不许这个女人和自己有身体上的接触。


希帕蒂亚没好气的抛掉手里的骨牌，拍拍手说：“这个游戏其实很有道理，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可能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这个道理适用于政治，军事，和生活，为什么那些古板的老先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道理？”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八节 落不定的尘埃


当一个人的思想和整个社会开始脱节的时候，麻烦就会接踵而来，落后于社会的这种人一般都被认为是傻子，领先于社会的这些人呢，我们一般都称呼他们为圣人，或者疯子。


云烨自认没有资格被大家当成圣人，当然了，被人家当成疯子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所以这些年他在努力的扩大自己的思想圈子，只有当一大批人的智慧都明显的高于其他人的时候，这时候多出来自己这样一个异类也就不奇怪了。


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放一把火，然后扭身就跑，最后躲在人群里和大家一起讨论火势的大小，说不定还要讨论一下如何灭火。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嚣张的宣布火是自己放的，这种人一般下场都不太好，比如商鞅，比如晁错，一个被车裂，一个被腰斩，连累全家倒霉，放火的人最后落个自然死亡的，好像就只有一个王安石，当然，张居正也是，只是他死之后，全家老少就倒了楣，老母亲都被活活饿死。


所以云烨打定了主意自己光放火，不管结果，从这几年的效果看，貌似不错，大唐人的吸收融合能力是如此的惊人，龟兹的音乐我喜欢，沙漠的歌舞我喜欢，只要是好的东西大唐人都喜欢，换了一张外皮之后，就成了自己的，敢说不是的，都被李二砍头了。


云烨喜欢这个霸气绝伦的时代，所以他对李二的统治持欢迎态度，顺从也罢，拍马也好，这是他自己从心里对于一个强者的尊敬，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强者，云烨自己就绝对做不了，上辈子最羡慕的就是官二代，接过父亲去世得早，没能达成这个愿望，来到了大唐，鬼使神差的成为了官一代，他就只想着让家族延绵下去，一点都不介意一千五百年后这片土地的主人任然姓李。


从小到大就没有搞清楚过什么是政治，只看到主席台上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懵懂的认为政治就是权利的交接，至于怎么交接的，完全不知道，只是看着台面上一个个笑逐颜开的样子，善良的认为他们都很高兴。


贺天殇现在没事干就喜欢到云家讨杯茶喝，虽然云烨送给了他足够喝一年的茶叶，他也没有改变这个习惯，好像从上回的遭遇过后，他就自认为是云烨的朋友了，要茶喝的时候还不空手，每回都要带些小礼物，要嘛是一包不值钱的点心，要么是一只才被扭断脖子的野兔，云烨认为这是一个好习惯，必须发扬光大，不像虬髯客来到家里总是嚷嚷着要喝酒，喝完酒就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最后总是需要云家的车马送他回李靖的府上。


“上回听云侯所说的骨牌道理，在下回去思虑了良久，发现大大的有理啊，引起事端的总是一些微小的小事，可是为了掩盖这些小事情，我们就不得不做一些更大的事情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问题是小事端总是存在，我们总有遮不住的时候，所以，杀人，犯罪就会层出不穷，不知云侯有没有良策让这些小事端被解决在萌芽里？”


“没有可能，粉饰太平和文过饰非，是我们的天性，总想着小事情总会被遮掩过去，谁知道却总是失败，越是聪明人就越是想取巧，一遍又一遍的向老天展示自己的愚蠢，这就是我们被称之为人的原因和我们必须拜祖先或者佛祖，或者神灵的原因之所在。”


“受教了，只是您的玉佩到现在为止已经有超过五十人为之丧命，不知云侯如何看待？”贺天殇拱着手求教。


“贼骨头想偷东西，谁有办法，这可要怪你这个维持地方治安的捕快了，没有吧事件消灭在最初，是你的失职啊。”


说完之后两人相视大笑，贺天殇笑着说：“为何下官总有一种云侯在看笑话的感觉，您的家人，从最初的着急到找回单鹰之后，您家里就立刻恢复了平静无波的生活，无论是谁都要夸赞一声云侯不为外物所滞的高人风范，下官或许是多心了。”


“没多心，你的看法很准，我就是在看猴戏，满长安的勋贵人家都在给我表演，我为何不看，玉佩在我手里的时间最长，但是我没有解开他的智慧，或许其他人有办法吧，解不开里面的奥妙，那块玉佩对我来说就是一块玉牌，家里虽然是小门小户的，但是一个玉佩还真没放在眼里，所以啊，我可以坐在城楼观风景，人无欲则刚，我不指望长生不老，只希望把这辈子舒舒坦坦的过去就好，长生梦还是让其他人去做吧。”


贺天殇重重的点点头，伸出大拇指夸赞一下云烨博大的胸怀，旁边的虬髯客微微的撇撇嘴，自己才交给云烨另外一面玉牌，也不见他淡泊名利的不接受。


“丁彦平固然厉害，但是少了一条腿，就让他的身手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在百十个好手的围追堵截之下，愣是把玉佩带到了河北，您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贺天殇故作神秘的低声对云烨说。


“还能怎么死，最狠不过碎尸万段而已，还能如何？”云烨知道丁彦平死定了，从他拿到玉佩的那一刻就死定了，所以云烨根本就不去过问。


“丁彦平在临死的时候硬是把玉佩吞进了肚子，那个玉佩足足有半个巴掌大，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吞下去的，可是吞下去又如何，还不是被人家破开肚皮从胃里取走了玉佩，尸体在荒山野岭之地喂了猛兽，可怜一代豪雄，起了一时的贪念，落得个似无葬身之地的下场。现在这枚玉佩又落在了河北的一伙响马手里，依在下来看，这伙响马的末日已经到了。”


贺天殇把身子靠在椅子背上，喝口茶，吃一块蛋糕，舒服的呻吟一声然后对云烨说：“这种点心从来没见过，不知道云侯能否惠赐一些，让在下带回家给老母，幼子尝尝。”


“恬不知耻啊，你都拿了三回了，现在又问，我说不许，你会不拿吗？还总是打着老母和孩子的借口，让人看不起。”


贺天殇从容的把桌子上的蛋糕小心的放进自己带来的食盒里，又把一碟子兰陵特制的奶糖也倒了进去，这才扣上盖子，对云烨说：“下官从来没有拿人家东西的习惯，唯恐有朝一日，人家求到头上不好拒绝，你家就算了，我就算是拿了再多，也没关系，到时候该拒绝的还是拒绝，用不着良心不安，家母脾胃不好，每餐饭食都吃的很少，只有这样点心最是合胃口，你说我为何不拿？”


“哦？既然是伯母身体不好，自然应该多拿些，这些已经凉了，我吩咐厨房再做些新鲜的，老人家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才是。”


听到云烨提到母亲，贺天殇站了起来，恭恭敬敬的谢过，然后对埋头饮酒的虬髯客说：“和尚，我听说你懂得化外的语言是也不是？”


虬髯客嘿嘿笑着咕哝了几句谁都听不懂的怪话，然后自己放声大笑，貌似得意。


“这家伙在骂你。”云烨趴在桌子上对贺天殇说。


“您是如何知道的，难道您也懂这些话？”贺天殇很奇怪。


“不懂，但是我和师傅在一起的时候，有些番子很讨厌，我就用大唐的话骂他，还是笑着骂，样子和这个和尚的表情很像。”


贺天殇摇摇头说：“被他骂一两句不要紧，只要他真的懂，就好，拜火教也就罢了，这些人还算是虔诚的信徒，摩尼教就不同了，这些人总想着要打破旧的秩序，建立新的秩序，这样下去，迟早就会对大唐的稳定不利，所以需要消灭在萌芽中，我刚才问你的话就是这个意思，我手持陛下令箭，怎能容忍这些暴徒在我国为非作歹。”


对于贺天殇这种忠于职守，却又懂得变通的人，晕烨非常的欣赏，伸出拇指夸赞一声，两个人一起看醉眼朦胧的和尚。


“不就是去杀人么，老子会害怕？这就去，云小子那天念得诗句不错，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归，好句子，比那些腐儒们做的诗中听多了，咱这就去杀个痛快。”


虬髯客留在长安有志难伸，做什么事情都缩手缩脚的，唯恐给李靖带来麻烦，通过这些天的了解，他很清楚李靖的处境，想要出走，李靖难得见他，死命的不同意，红拂这时候又在发病，他只好留在长安，整日来云家谋求一醉，恰似猛虎卧荒丘，如今听到贺天殇邀请他一起去杀人，哪有不应允的道理。


送走了两个要去杀人的人，云烨回到后院就看到希帕蒂亚正在和辛月两个人坐在屋檐下喝茶，对于茶这种饮料，希帕蒂亚极度喜欢，尤其是云烨加了茉莉花的那种茶叶，不知道从辛月哪里混走了多少。


见到云烨过来，举举自己的茶杯就算是打过招呼了，她今天是受了辛月的邀请，一起去长安看最新的戏剧的，现在只不过是在消磨午后的闲暇时光。


没工夫理这个女人，云烨瞅瞅大丫的绣楼，决定去教训一下单鹰，这个混蛋窝在大丫的绣楼里三天都没出来了。

第十卷 斗杀 第四十九节 开解


大丫在叮叮咚咚的弹琴，这是和街对面那个小歌姬学的，只能弹一首最简单的《化音》这是练指头用的曲子，但是躺在软榻上的单鹰听得非常陶醉，手里拿着一个酒壶，摇头晃脑一会，就会喝一口酒，去掉弹棉花一样的噪音，这绝对是一副绝美的图画。


大丫弹得深情，单鹰听得陶醉，弄得云烨都没办法进去，不过想想后果，一个大汉躲在自家妹子的闺房里三天了，那个当哥哥的能容忍，一咬牙，就掀开门帘子走了进去。


见到哥哥怒气冲冲的进来，大丫吱溜一下就躲在单鹰背后，把头埋在单鹰身上不出来，单鹰扬扬手里的酒壶对云烨说：“大哥今日怎么有空到这里来？”


“我这人一向大大咧咧惯了，跟着师父的时候也没学会多少礼数，所以云家的礼数不多，可是你如果再在大丫的房间里待下去，云家就没礼数了。”


“大哥乃是世间少有的智者，为何也拘泥于人世间的禁忌，小弟与大丫情投意合，谁去管他世俗的流言蜚语。”


听了单鹰的这句混账话，云烨一巴掌就抽在他的后脑勺上，暴跳如雷的说：“我们活在人世间，不是活在神仙府，在人间就该遵守他们的道理和规矩，狂放不羁的都是些蠢材，想娶大丫没人拦着，赶紧去准备彩礼，花轿，找媒婆上门，对八字，选日子，然后你们就算是天天腻在一起，我也只会高兴，屁都不会放一个。”


单鹰挠挠后脑勺，无所谓的说：“大哥您就烦累了，小弟如今孑然一身，云家就是小弟的家了，这些东西您看着操办就是，入赘都没问题。”


单鹰的话让云烨的眼睛都有些泛红，这哪里是一个少年豪杰说出来的话，丁彦平对他的出卖，让他彻底的心如死灰，如果不是惦记着大丫对他的感情，估计这个混蛋当和尚的心思都有，伤害他的人中间，自己也有份，说不定还要承担主要责任，自己耍阴谋诡计，玩的很圆满，唯一没有考虑单鹰的感受，经过这几年的相处，他的确喜欢这个直率的少年人。


想到这里，来到书桌前提笔写了一纸婚书，递给单鹰，单鹰接过来看了，准备笑嘻嘻的感谢，但是看到云烨铁青的脸，又不知如何是好。


“如今，我是你真正的大哥，有资格替你父母教训你，你给我跪下！”这些话是云烨从牙齿缝里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的。


听云烨这么说，单鹰毫不犹豫的跪了下来，大丫又是羞涩，又是惶恐，也跟着跪了下来，看着跪在面前的两个人，云烨长吸了一口气，从桌案上拿起竹尺重重的抽在单鹰的背上，大丫想要开口，却被哥哥冰冷的眼神阻止，只能流着眼泪看哥哥抽打单鹰。


当竹尺裂开的时候，云烨抛掉竹尺，问单鹰：“你可知错？”


挨了一顿揍得单鹰仿佛占了便宜似得笑着说：“大哥教训的是，小弟不该拿家里的东西给外人，更不该惹您发怒。”


“那个烂玉佩我早就想扔了，又不是什么好东西，那玩意就是我造出来的，要多少没有，值得你去偷拿？你问我要，我会不给你？丁彦平本来就是我计划中的一员，你就是不拿我也会拿给他，李代桃僵之策你不明白？现在，你觉得你这顿揍挨得冤不冤？”


单鹰眼睛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期期艾艾的说：“您本来就打算把玉佩让丁彦平拿走，替家里挡祸？我是中间那个自己一头闯进来的傻子？”


“你说呢？家里放着这样一个祸患，谁能睡稳觉？这次是丁彦平，下次说不定就是王延平，李燕萍之类的家伙出现，咱家还过不过日子了？如果不是这家伙还有用处，我会容他活到前几日才死？


你以为我就没有一下子送他去地狱的手段？大哥的有些手段，你做梦都想不到，我苦心孤诣的安排陷阱，好么，你自己傻乎乎的闯进来，还把自己弄得身体，心里都受了重创，有什么事你跟我打个招呼行不行？都是一家人了，有什么话不能说出来？所以这顿揍，不是打你拿东西，也不是打你待在大丫这里三天，是打你对自己家人没信心。


现在滚到洛阳去准备成亲的宅子，彩礼，去书院找个有身份的先生来替你求亲，云家是长安的豪门世家，丢不起人，赶紧滚。”


教训完了，云烨背着手就出来了，全家上下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小丫的憨憨终于还是胖死了，害的小丫趴在床上哭，不见人，想想都让人烦躁。


大丫看着哥哥进了小丫的房间，回头再看单鹰的时候，发现他笑的快喘不上来气了，赶紧给他捋前胸后背，好半天单鹰才回过气，郑重的对大丫说：“以后在我面前不能提这件蠢事，提一次小心我揍你一次，另外，我这么蠢，你不许看不起我。”


大丫的脑袋点的和小鸡啄米一样，捂着嘴笑说：“我夫君还是那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虽然比不上我大哥聪明，也是少有的机灵人，小妹很满意。不过，先让我看看你的后背，刚才大哥可是下了死手打，尺子都打裂了。”


单鹰呲着牙扭扭肩膀对大丫说：“大哥文弱，想打疼我，太难了，你好好在家待着，我去洛阳找好房子，准备好彩礼就来接你，我没多少钱，记得问大哥多要些陪嫁，过去了有几百口子等着吃饭呢。”


说完就抱了抱大丫，精神抖擞的扬长而去，没了心理负担，他感觉浑身轻松，只是为自己破坏了大哥的计划有些歉疚。


小丫抱着自己的枕头缩在床脚，小武正在吃辛月给小丫准备的美食，狄仁杰偶尔也夹一筷子，似乎还有点害羞，觉得自己是来劝慰小丫的，不是来吃小丫的食物的。


小武夹了一大块蛋饼放进嘴里边嚼边说：“小丫，你的那头猪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爹死了我都没流眼泪，你把眼睛哭得肿肿的，只有师父心疼，干嘛要为了一头猪让师父担心？这些天家里不太平，师父忙里忙外的和人斗智斗勇，你还耍小性子，不应该啊，师娘送来的松花糕味道好极了，听说是西市华家的不传之秘，放嘴里就化了，你不吃我就吃完了，你看，狄仁杰已经吃了好多。”


“小武，你又诬陷我，我就吃了一小块，剩下的全是你吃的。”狄仁杰最是受不了冤枉，红着脖子反驳。


小丫看到哥哥走了进来，瘪着嘴趴哥哥怀里抽泣。云烨拍着她的后背说：“憨憨大概是世界上死的最幸福的猪了，是活活肥死的，别的猪哪有这么好的运道，是你照顾得好，小丫要照顾谁，就是谁的福分，你们说是不是啊，小武。”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是谁家的小娘子，小丫威武！”小武嘴里的松花糕都没有咽下去，滔滔的马屁声就传了过来。


听到大家都说自己的好，小丫羞涩的低下头，这孩子长了一对大耳朵，耳朵梢子都羞得红了起来。


“那就快去吃松花糕，要不然小武会吃完的，你知道的，她吃起东西来就没个够。”云烨才说完，小丫就从他怀里下来，扑到桌子上去，她其实早就很馋了。


嘱咐三个人好好玩，不许抢吃的，云烨看着往后院奔走的单鹰，笑笑，家里合合美美的才是长久之道。


云烨窝在家里冬眠，一个多月里那都没去，隐隐约约听说一间新起来的胡人寺庙被人一把火给烧成了平地，问来家里蹭食物的贺天殇，他很无辜的摇头，说这是一桩血案，凶手连最小的童仆都没放过，为首的几个传教的老僧侣，都被活活的给烧死了，拜火教的几个头目，其中一个自己把自己放在火里烤，据说是嫌弃长安的冬天太冷，准备好好地暖和暖和。


什么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完全没了信的必要，如果经手的人不是贺天殇，云烨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这家伙如今已经是刑部的掌固，算是入了品级，他手里的令箭，皇帝没有收回来，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令箭这东西都是一次性的用品，做完一件事，就必须上缴，看来这家伙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虬髯客终于等到了红拂恢复正常，说是要陪伴自己的师父道法老和尚回东海，李靖为此特意找云烨借了一条船，指名道姓的要一条坚固的海船，水手他自己配，连船钱都早早的解送到军营，不用说啊，这就是给虬髯客准备的，虬髯客从云家搬走了好多的酒，看样子他是不准备回来了，说不得要在东海重整雄风，看看自己的家底还剩下多少。


那枚引起各方纠纷的玉佩忽然消失在河北地头上，只听说最后的得主是一个彪形大汉，听到这句话，云烨总有一丝不好的念头，他总觉得这枚玉佩会自己长腿跑回云家，如果是这样，那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就为了让玉佩转一圈？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节 元日前的游行


再有三天就是元日了，云家还是像往年一样热闹，庄户们杀了猪，羊之后，习惯性的给云家送来一条腿，再提走一篮子糕饼点心，这些糕饼，庄户家里还做不出来，云烨其实很不耐烦做这些东西，家里的四五个厨娘忙活三五天，最后就换来堆得和山一样高的猪腿，羊腿，是在做等价交换。


老奶奶却很喜欢，亲自守在门房里，和几个庄子上的老人喝着茶，聊聊今年的收成，说说庄子上的闲话，那个谁家的小媳妇一次生了两个小子了，那个谁家的婆娘因为脚大被婆家休了，那个谁家今年卖果子，卖的发了财了，老人家最喜欢听这个。


庄子上的胖小子扛着猪腿来家里，老奶奶就欢喜的摸摸孩子的脑袋，夸赞一声，还拿手按按猪腿，说是上好的猪腿，赶紧拿着篮子去装点心，都挑些，家里摆盘子里好看，不许只挑爱吃的。


然后那个一笑就冒鼻涕泡的傻小子就嘿嘿的笑着去拿点心，却被爱干净的厨娘，一巴掌抽在后脑勺上，让去擤鼻涕，洗手，要不然不许动点心。


和庄户家的互动是必须的，辛月也让家里的丫鬟串了很多的珠串子，每个上面都有三个比黄豆还小的珍珠，谁家有小姑娘就发一个，以至于有好些抱着月子里女娃找上门来，掰开孩子的腿让辛月鉴别这是女孩子，有资格领珠串子。


最长气的就数酿桂花稠酒的罗家，一车黑陶罐子运到府上来，不去找账房领钱，只是央求老奶奶，在宴客的时候，给客人们说说这桂花酒出自罗家就好，以后逢年过节就送，绝不耽搁，笑的弥勒佛一样的老奶奶总是点头答应，许愿说，就算皇后娘娘来了，她也介绍。


云家的礼车穿梭于长安的大街小巷，管家老钱，账房老孙，云家的那些姑姑婶婶，辛月带着那日暮，云烨带着云宝宝，很辛苦的到处送礼，没办法，王公侯爵里面就数他辈分低，年纪小，没有让年长的人先给自己送礼的道理。


程咬金把云宝宝架子脖子上喝酒，不停地叹气，清河公主今年才长到十五岁，要到明年才能嫁给程处默，所以他家里就只有九衣给他生的一个孙女，他自己想要孙子，还要等两年，对于云烨子女双全很是羡慕。


“家里的丫头可惜了，不是正室所处，没办法嫁给云家当儿媳，你如果努力些多生几个男娃，这丫头就有机会了。”仰脖子灌了一碗酒，把碗撂在桌子上遗憾的对云烨说。


“家里倒是没这个讲究，将来只要两个孩子看着顺眼，我是不会阻拦的。”云烨给老程倒满酒，给他说宽心话。


“胡说八道，孩子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宝宝儿是长子嫡孙，身份金贵着呢，你是神仙弟子，身份配谁家都够了，你媳妇的身份就低了些，当初你成亲的时候老夫不在，否则怎么也不会允许你娶小户人家的女子，要不然，你的成就不止于此。将来你的孩子的日子也会好过的多，家族，家族，就是要求盘根错节，枝枝累累才好。”


“伯伯这可是小看晚辈了，小子宁愿光屁股打天下，也不愿意受那些大家族的气，您看看那些大家族的女儿，有几个能看的，整天板着个脸，和菩萨一个样子，小侄可是敬鬼神而远之，惹不起，咱也不惹，现在舒舒坦坦的过日子有什么不好的。”


“人一老就容易操闲心，你不要见怪。”老程一脸的欣赏之色，笑着对云烨说。


“伯伯是在替我家着想小侄岂有不知的道理，进入长安也是您给小子带的路，这份恩情云家是忘不掉的。”


“知道你是一个重情义的，所以我和老牛才不遗余力的帮你，如今你已经算得上功成名就了，给伯伯说说今后的打算，你眼光看得远，程家准备踩着你的脚印走。”


“这可不行，云家从今年起就要闭关自守了，减少在人前面露面的机会，您家可不成，处默还好说，处亮，处弼的前途还没影，您还是需要捞功绩才行。”


程咬金哈哈一笑，把云宝宝从脖子上取下来，喂了一只鸡腿，瞅着云宝宝在那里撕咬，自言自语的说：“当老子的就逃不掉劳心劳力的命，老夫一直眷恋沙场，不是老夫喜欢杀人，而是就我家这样的人家，想要家族兴旺，除了刀头饮血，实在是没有其他的法子。”


“那您可就说错了，处弼也许随了您，但是处亮可未必，元章先生看中了他，准备收为关门弟子，还托我前来问您的意见呢，处亮跟了元章先生，今后恐怕是拿不成刀枪了。”


程咬金猛地站起来问：“小子，此话当真？莫要逛我，我程家也要出秀才了？”


“自然是真的，小侄怎么会骗您，元章先生特意嘱咐过我的，您带着处亮一问便知。”


程咬金高兴地搓着手在地上转圈子，对云烨说：“你不是要去老牛家么，赶紧去，饭不要吃了，给孩子多拿两只鸡腿充饥就好，哈哈，老程家要出秀才？”


看到老程高兴地失态，云烨也替他高兴，李纲硬是把一个身高九尺的巨汉训练成一个擅长写簪花小楷的变态，这手本事尉迟大傻在书院排名第一，如今又在往水利工程学家方向转化，天天往工部，将作监跑个不停，地图不知道拿了多少，带着一群感兴趣的学弟，整日计算工期，土方量，地形差，还要避开那些土质疏松的地方。


两百八十里的运河已经初见雏形，尉迟老傻为了给儿子开路，担心工部不给借资料，亲自上门，说是自己准备在河北练兵，要看看地形图。也不知他一个京城将领如何去河北练兵，工部硬是捏着鼻子相信了他的理由，眼看着那对父子几乎把工部河北的地图，一扫而空，尉迟家还派快马星夜去河北将地方的府志，县志，统统拿了回来，供自己的儿子研究。程咬金对这些极为羡慕，如今听说自己儿子被元章看中，哪有不立马敲定脚跟的道理。


牛见虎去了海州，牛家就显得冷冷清清，老两口守着诺大的牛府，相看两无言，管家见到云烨带着儿子来了，大喜，家里总算是有点热乎气了。


老牛这些年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不知道在回忆什么，云烨非常担心老牛会患上忧郁症，必须给他找点事干。


用不着通报云烨直接进了后宅，见老牛一个人坐在暖亭子里发呆，这些大佬的军权，只要回到京师都会被收回，由副将把持，他们自己也是为了避嫌，一个月也去不了军营一次，忙碌的人一旦闲下来，就会是这幅模样。


云宝宝最喜欢大胡子的牛爷爷，两只手里握着从程家弄来的两只鸡腿，哒哒哒的就跑进了暖亭，把手里的鸡腿举得高高的请牛爷爷吃。


一阵开心至极的笑声从亭子里传了出来，一老一小在暖亭里胡闹，云烨笑笑不理会他们，让老头子高兴一会，自己在抹眼泪的管家带领下去给牛婶婶送礼。


“少爷您应该常来，老爷现在一天的话真是越来越少了，大少爷当初不肯带着家眷去海州，让少夫人和孙少爷陪着老爷，结果硬是被老爷给撵走了，如今也就您和程少爷来的时候还能看见一点笑脸，其他时候都不太说话。”


老牛做了好多年的军法官，所以军中的同僚都不是太待见他，嫌他当年下手太狠，从来就没个容情的时候，打仗的时候还好说，这几年老将们都不太出战了，代替他们的都是年轻一些的将领，比如侯君集，薛万彻，薛万钧这些中年将领，慢慢的，也就没人上牛家来扯关系了。


“牛婶婶，家里就您和伯伯两个人，守着这么大的宅子做什么，平原上还冷的要死，小侄已经把玉山的小楼给您收拾出来了，您和牛伯伯住到山里去，房子小，显得热闹，拜完祖宗就去，我姑姑婶婶可等着您呢，打麻将都念叨，少个好搭子，小侄要和牛伯伯研究兵法，没时间照顾您，您正好去家里凑搭子打麻将。各有各的乐子。”


牛婶婶擦擦眼角说：“守着大宅子也没用，就你们几个晚辈过来送年礼，空荡荡的让人不舒服，只要你能说动你牛伯伯，婶婶随便你安排。”


正和牛婶婶谈话，老牛就抱着云宝宝走了进来，嘴里叼着一只鸡腿，一老一小啃得欢实，见到老牛进来云烨起身要行礼，老牛摆手阻止了，把云宝宝在手上垫了几下，高兴地说：“不愧是个胖小子，足足有二十几斤，多吃点，不要和你爹一样长得一阵风就能吹跑。”


管家开心的去吩咐厨房准备饭菜，云家少爷是出了名的嘴刁，自己亲自去暖房里摘青菜，准备做一顿丰盛的宴席。


“小子，你玉山虽好可不是俺老牛的家，这里才是，大过年的怎么也要守着祖宗才好，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放心，老夫一时半会死不了。”


“牛伯伯，小侄可不是请您去度假的，我估计啊，大唐马上就会有大麻烦，咱爷俩就算是不能力挽狂澜，至少也要做到心中有数才好。”


“好，等我拜祭完祖宗，就去玉山，一会吃完饭，你就去别家走走，不要和老夫一样活成独夫。”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一节 李二的猜测


带着云宝宝在长安城里逛了一大圈，包括太子妃都已经认识了云家的长子嫡孙，嚣张的云宝宝满身珠翠的坐在马车里玩弄自己收获。


老牛准备祭拜完祖宗就到玉山来住，对此云烨深为自己的说客手段自豪，一个老头子不整天想想怎么把李二从高句丽这个烂泥潭里拽出来，总是回忆往事算什么事，反正李二要失败三次，一点都不比杨广输得少，能救一回，就救一回，少伤亡几个士卒也是好的。


世道真是乱了，怎么谁拿着一把破刀，就要杀人越货，还没到云家庄子，就听见乒乒乓乓的打斗声，这还了得，这是云家的地界，要杀人去李二的地方，没人管，少在我家的地方杀人。


刘进宝大喊一声就杀进战团，全身都是甲胄，远比其它人厉害，等他杀进人圈子，就听得一个洪亮的声音传了过来：“刘兄弟，是云侯让你来接应我的么？”


刘进宝愣住了，仔细看了半天才发现眼前站着的汉子居然是熙童，在云家其余护卫的强弩的威胁下，那些大汉每个人脸上都是不甘愿。


吩咐奶妈照顾好儿子，云烨这才下了马车，看着面前浑身血迹斑斑的熙童，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个血性的汉子一定是在河北听说云烨的玉佩被抢走了，所以一门心思的就想替云烨抢回来。


熙童憨厚的笑起来，从怀里掏出那枚血迹斑斑的玉佩，抓着上面的绳子递给云烨，那些围在四周的大汉们齐齐的叹了口气，玉牌回到云家，其他人再想要得到，就比登天还难，云家不是普通的贵族，而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得罪云家后果极为可怕。就连站在大路边上两个宦官打扮的人都一脸的黯然。


云烨张开双臂搂抱了一下熙童，从他手里接过玉佩，颠了颠，大声说：“为了你这个破玩意，险些害我兄弟没命，要你何用！”


说完就远远地朝着树林子里扔了出去，那些汉子再也顾不上旁边还有强弩环伺，一窝蜂的冲进了树林子，趴在地上寻找玉佩。


熙童的脸色一变，又迅速变了回来，云烨牵着他的手来到马车前，让奶妈把云宝宝抱了出来，云宝宝胆子很大，见到浑身鲜血的熙童也不害怕，朝着云烨伸出手臂不停地喊爸爸。


云烨接过儿子，随手放在熙童怀里对他说：“这才是咱家的宝贝，至于一个坡玉佩，也值得你出生入死？”


熙童开始还担心自己身上的血渍弄脏了云宝宝的衣衫，见云烨说的豪迈，也不由得露出往日的豪气，拿粗指头逗弄云宝宝的胖脸两下。


“熙童兄，你看看那些人，像不像一条条的狗？”云烨指着那些趴在地上寻找玉佩的人问熙童，他现在的心理极为复杂，又是感动，又是悲哀。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谁是猪狗，谁又不是猪狗？你哥哥我刚才不是还在拼杀么？还是斗得最凶的一头恶狗。”


“如果不是因为这东西是云家的，你会和他们千里玩命？如果和云家没关系，想必你连看的兴趣都没有，这个世界上能让你不要命的，除了情义，还有别的么？”


“走走走，我们回家，好好地洗个澡，小弟下厨给你烧一大盆的土豆牛肉，再来俩缸酒，你我兄弟不醉不归，这些猎狗的斗场，就留给别人吧。”


说完要过两匹马，和抱着云宝宝的熙童一起上马，在护卫的簇拥下向云家庄子疾驰而去。对于身后的那些人连看都没看一眼。


一个宦官打扮的人从树后转了出来，手里拿着那枚玉佩翻转着把玩，喃喃的说：“轻物重人，的确是一个侯爷该有的气度，只是敢说老夫是狗，小子，等老夫完成陛下交代的活计，再找你算账。”一想到自己从长安追到河北，再从河北追到长安，总是慢一步，心中的怒火就熊熊燃烧，瞅着那些围上来的壮汉，与另外一个宦官对视片刻，怒笑一声就冲进了人群……


云家很热闹，到处披红挂彩，管家正在指挥门房把两个硕大的红灯笼挂在门前，手里拿着糕饼的孩子到处跑来跑去，不停地有出门采办的仆役把鸡鸭鱼肉，往家里搬，蓝田县的主簿大人就坐在门厅和账房下棋，他是担心过年的时候云家病死太多的牛。


辛月笑吟吟的拜见熙童，那日暮抱着闺女也出来见过了熙童，局促的熙童两只手直搓，自己没有带见面礼，很是不安。


“叔叔为了寒家千里征战，已是无上厚德，岂敢再接受叔叔惠赐，请叔叔先洗洗征尘，而后再由拙夫相伴饮酒，你们故人重逢，理应多喝两杯才是。”


熙童笑着点点头，他从辛苦激烈的战斗环境里一下子跳进了富贵乡，人有些茫然，手里捏着横刀，用了很大的决心才放下。


梳洗过后，云家的医生给他包扎了伤口，换上一件锦袍，才来到小亭子里，就看见云烨端着一个大盆走了过来，后面跟着几个仆役，一个拿着一个小小的炭炉，一个怀里抱着两坛子酒，另外几个端着的木盘子里，都是一些瓜果时蔬，颠沛流离的战斗已经让她几乎精疲力竭，现在看到美食那里忍得住，可是看到站立在旁边的仆役，又不好失礼。


云烨把铜盆安放在小炭炉上，就让仆役们离开，自己拍开酒坛子上的泥封，递给熙童一个，自己留下一个，熙童专门凑过来看过云烨酒坛子上的数字，这才放心的坐下来，看云烨指着自己大笑，也不由得大笑起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肥瘦相间的牛肉非常的美味，两个人不约而同的脱掉鞋子，蹲在椅子上，在大铜盆里猛捞，谁还顾得上说话，就是打招呼也是呜呜啊啊的声音。三十度的酒最适合大口饮用，一人抱着一个人头大小的坛子喝一口酒，吃一大口菜，不多时，就吃得满头大汗。


云烨在土豆烧牛肉里创造性的加入了很多的辣椒，松香绵软的滋味里又多了一股辛辣，不过两个人都喜欢这一口，所以吃的极为舒畅。


当盆子见底的时候，云烨已经不行了，躺在椅子上哼哼，只见熙童依然速度不减，一张大嘴宛如无底洞，土豆牛肉，甚至于肉汤，扔进去今不见了。


当盆子里最后的一块土豆也进了肚子，熙童这才打个饱嗝，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剔牙，剔完牙，又喝了一大口酒把剔出来的肉丝冲进肚子这才问云烨：“我怎么感觉那个玉佩和我给你的那个好像哪里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那个玉佩就是我自己找了一块相同时代的古玉仿制的，我还把上面的花纹作了修改，要是一样才是怪事情。”


熙童哈哈一笑，指着云烨说：“你真是够坏的，抛出去一块肉骨头，让那些虎视眈眈的盯着你的人去抢，自己躲在后面看恶狗打架，高，真是高啊。”


“小弟一向认为，劳力不如劳心，用脑子可以解决的问题，咱们还是不要动用武力，那样不但弄得血琳琳的不好看不说，还容易给自己家里拉仇恨，所以还是这样做比较含蓄。”


“含蓄个屁啊，死的人更多，你是不知道，光是我杀那些山贼，就足足杀了三十几个，更不要说那些想要杀我的人，现在的人怎么还是疯子？拿到玉佩有个屁用，还不是去找死？”


当云烨和熙童两兄弟吃饭喝酒的时候，那两个宦官已经进了皇宫，没见两个人对李二下跪，大唐不行跪拜之礼的人中间，绝对没有宦官。


李二静静地听宦官讲述完事情的经过之后，拿起盒子里的玉佩，看了看，一扬手就把玉佩从窗户里扔了出去，笑着让莫名其妙的宦官退下。


长孙从后面出来奇怪的说：“二郎，您不是一直想看这枚玉佩么，为何又把它扔了？又不想看了？您息了想要求仙问道之心了？那可是大唐臣民的福分。”


李二皱着鼻子长孙说：“云烨这个小王八蛋，这一次就是在拿天下的那些想要长生不老的人溜着玩，顺便看看到底都有哪些人对白玉京有兴趣，朕这一次，不小心落进了这小子的圈套，真是气死朕了，那个玉佩一定是假的。”


“不会啊，玉佩妾身见过，就是那个样子，上面的图案也像。云烨不会糊弄妾身，妾身当年看到的一定是真的。”


长孙斩钉截铁的对李二保证。


“你当年，还有承乾，青雀，三个人看到的都是真的，朕虽然看不出破绽，但是朕绝对敢说这枚玉佩一定是假的，轻物重人？那小子配吗？你能想象一个为了钱财敢和朕订立契约的家伙，会有这样的胸怀？那小子从来对于国家的，朕的，他的，这三样东西分得很清楚，只要是他的，哪怕一根毛你也别想白白从他手里拿走，除非他愿意。


所以啊，观音婢，这个玉佩一定是假的，朕敢说，真的玉佩一定还在他手里，很可能就藏在书院的迷阵里，那小子不会吧祸害放在家里。”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二节 当游戏成为现实


元日的前一天，官衙开始封印，皇帝开始封笔，全民的娱乐休闲活动正式开始，以前只有正月十五长安城才会金吾不禁，今年从元日就已经开始了，整整一个月啊，商贾们几乎乐疯了，万民殿在正月十五这一天也会正式启用，李二找来了一百名长安的长者前来万民殿观看歌舞，当然了，你必须有七十岁的高龄才成。


除夕夜守过岁之后，就给家里大大小小的丫头们发红包，狄仁杰穿着母亲特意让人从川中给他捎来了新做的冬衣，还有皮裘，没心没肺的在院子里拿骨头逗狗，莳莳也陪着自己的和尚父亲静静地坐到了天亮，其他的和尚都回到各自的寺庙去了，只有觉远陪着道信，准备年后参拜皇帝，做最后的努力，如果努力不成，寺庙纳税就无法避免。小武的心情很差，武家的人似乎忘记了她的存在，包括她的母亲也没有来一封信，更不要说有东西带过来。


云烨在给小丫头压岁钱的说了一句：“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凭什么让别人控制你的喜怒哀乐？”


小武想了一会，就回到屋子把自己积攒的一些零用钱包成一个小包袱，准备请云家去川中的掌柜年后动身的时候捎走。


云烨那都没去，窝在家里和牛进达一遍遍的推演大唐进攻高句丽的战争，当牛进达再一次无功而返之后，长叹一声把小旗子扔在了案几上，一言不发。


推演的人开始只有他们两个，后来李承乾来了，就变成了三个人，程咬金趁着过年拜访完元章先生之后，屋子里就变成了四个人。


李绩拜访完李纲之后，也来云家转转，结果，两天都没回家了，还派人快马把李靖请来，当最后屋子里都塞不下人的时候，李二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也骑着快马赶来了。


云烨的面前有一个巨大的辽东沙盘，上面的城寨密密麻麻，居然还有一条长城从扶余一直修到了大海里。


当李二的眼睛从熟悉的辽东城，白岩城，扶余城，新城，盖牟城，安市城，以及乌骨城，卑沙城，一一掠过的时候，不禁勃然大怒，指着云烨说：“谁准许你把地图改成这个样的？这道长城那里来的？安市城什么时候高达八丈了，扶余城那里来的护城河？盖牟城北面的山林哪里去了？这个新城是怎么回事？乌骨城属于高句丽吗？作战的时候，百济人为何会帮助高句丽守城？还断我军后路，笑话！”


“回禀陛下，微臣现在是高句丽王高建武，大唐对我高句丽一点都不友善，所以本王就做了一点小小的防御，总的来说，就是城高，池深，坚壁清野，不管您如何挑衅，我只要守好城池就好。


长城丢了，我就退居鸭绿水和干山，您就一点点啃吧，只要您有一座城池没攻下来，那就等着被我断掉粮道吧，新罗人，有百济去牵制，我还要联系薛延陀人，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没理由不懂吧，渤海国的那些余孽，相比对大唐也不会太友善吧，还有树林子的那些野人，都是我利用的对象，哪怕不能和您正面作战，牵制骚扰一下还是能做到的，陛下，您看微臣这个高丽王做的可还合格？”


惊怒交集的李二重重的在云烨后脑勺抽了一巴掌，怒声说：“你有这样的情报，为何不禀报给朕？知不知道这是军国大事，不是任你游戏的小事。”


“陛下，这本来就是微臣为了给我牛伯伯解闷，出的一道题目，免得他过于烦闷，为何要禀报与您？”云烨很委屈的问李二。


李二的脸色稍微好了一些，只要不是真的就好，他以为这是云家商队在高句丽打探来的消息，刚才还纳闷，为何百骑司没有上报，所以才失态。


李靖叹了口气对皇帝说：“陛下，这种猜测，可能要成为现实了，九月边城军报上说，扶余城囤积了大量的筑城物资，并且高句丽人以打冬柴为名，囤积了无数木材，还听说，高句丽全国的罪囚全部被征发到了辽东，几项印证下来，恐怕高句丽是真的准备筑城了，还很有可能就是云烨猜想的这种长城。”


李二的瞳孔缩了一下，正色问云烨：“这幅地形图真的是你胡思乱想出来的？”


“是的，陛下，不光是我，还有青雀，公输木，希帕蒂亚，洪城也参与了，这本来就是微臣做一个战争游戏，是书院将来进行课外游戏的一种方式。”


李二立马对断鸿吩咐道：“速速把云烨说的这几个人给朕找过来，朕有话要问。”


断鸿立刻领命而去，不多时，就把正在云家喝酒的洪城给招来了，醉醺醺的洪城一看到李二，酒意全部化作冷汗就从后脊梁上渗了出来。


李二阴着脸问：“洪城，你且告诉朕，这副沙盘的那一部分是你做的？”


听到皇帝问这个事情，洪城顿时放下心来，指着盖牟城和新城对皇帝说：“陛下，这两座城池是微臣制作的。”


“为何砍掉了盖牟城外的那片林子？还有，为何要在这里盖一座新城？”


“微臣也领过军，守过城，自然知晓城边就不该有林子，如果敌人进攻，那片林子既能藏军，又能砍伐下来制作攻城器械，微臣为何要留下这片林子？


这座新城的地方办证好处在俩山夹一沟的险要上，只要建一座城，立刻就会掐断大路，咱们大唐的很多城池都是这样子，比如函谷关，之类的，微臣需要守卫这地方，当然要建一座城池。”


“没有人提醒过你这样做吗？”


洪城奇怪的说：“云烨和魏王不懂军事，公输木只需要设计城池的样子，希帕蒂亚只负责比例尺，剩下的摆兵布阵自然是微臣的事情，开始不是这样子的，结果我们玩了很多回之后，就成了现在的样子，能想到的漏洞都填补了。”


李二闭上眼睛，再次走到沙盘跟前问李靖：“如果有十万精锐之师能否攻下辽东？”


“陛下自己就是军阵大家，怎会不知，十万大军掠地足矣，攻城不行，想要吞并辽东，没有五十万的大军不足以达到目的。”


李靖说完自己的意见，就不再说话，他的每一句，每一个字都似乎是斟酌之后才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


“五十万大军的粮草我们根本就没办法供给，十万大军已是极限。”长孙无忌穿着燕居服饰，凑到李二面前诚肯的说。


“哦？那朕就要问问这位高丽王了，你给朕说说十万大军如何可以攻破这些坚城？”


李二又把头转向云烨，似笑非笑的看得云烨心里发慌，这家伙只要表露出这种这种表情自己就会遭殃，如果想不出办法，一定会倒霉。


不过高句丽的事情云烨三年前就开始着手准备，老崔如今都混成高句丽的贵族了，因为姓崔，所以在那个国度里，一向以高句丽人自居，这为云家的生意带来了很多的便利。


“陛下，微臣认为十万大军足够了，只要您的大军够勇猛，其他的不是问题。”云烨才说完，秦琼，程咬金，牛进达几乎一起大喝：“云烨慎言。”


李二笑的很得意，朝三个急疯了的老将摆摆手说：“不妨事，让他说，今日我们只是在讨论一个游戏，不要太认真，有什么话都可以说，朕不会怪罪，云烨啊，李大将军都说最少需要五十万大军，为何你认为十万就够了呢？说的有道理朕会向你道歉，就为刚才抽了你一巴掌，如何？”


“您刚才抽的我好疼！”云烨揉揉后脑勺，继续讨价还价，白挨打可不行。


“你不是一直喜欢朕书房里的那面铜镜么，那可不是什么青铜铸造的，据说乃是海外石精磨制的，当世就这一面，朕拿它当赔礼如何？”


云烨满意的点点头，李二今天已是少有的低姿态了，自己见好就收吧，朝着牛进达三人笑了笑说：“陛下，您发愁其实就是在愁在一个坚城的坚字上，如果高句丽的这些城池是云家督造的，陛下想要什么样的城池还不是您说了算？”


“高句丽已经从辽东购买了不少的水泥，你有应对之法么？”李二郁闷的对云烨说。


“他们怎么会有水泥？这东西全部都在工部的控制之下，大唐子民想要一点万分困难，他们怎么会有？”云烨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闭嘴，这是太上皇赏赐给高建武修建王宫用的，也是你能腹诽的？”李二的自己满肚子埋怨，却偏偏不许云烨埋怨，想想也是，不郁闷都不行，李渊收了高丽的大批财宝，听说高丽王只要一点修建皇宫用的材料，立刻就大笔一挥，同意了，还命李二派人把水泥给送过去，恨得牙齿都痒痒的李二当着各国使节的面也只好答应。


“父皇，高建武用的水泥是孩儿拨付的，您不用担心，他们会有多么坚固。”李泰匆匆的从外面走进来，正好听到云烨在和父亲说水泥的事情，就从中掺了一句话。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三节 繁荣的高句丽商业


李二愕然的看着自己这个少言寡语的儿子，又把头转向太子问道：“承乾，还有什么是朕不知道的，一起说出来。”


李二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小看了这几个年轻人，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准备听听这些年轻人，到底在这几年里干了些什么？


李承乾从人堆里钻出来，站在李二面前说：“父皇，孩儿与几个伙伴，在前几年就对高句丽很不喜欢，所以提前做了些布置，如今高句丽最大的粮商是孩儿的门客，至于最大的药材商人，是三弟的门客，至于最大的毛皮，珠宝商人应该是云烨，辽东最有名气的建筑商人出自青雀门下，主事的是公输家的一个子弟，如今在高句丽已经被尊为‘巧圣’。高句丽富贵人家的住宅，包括皇宫的修建，他们都会去问问这位巧圣的意见。”


李二倒吸了一口凉气，儿子说的这些话太让他吃惊了，他只知道太子，青雀，李恪，云烨都在高句丽发财，只是没想到他们会搞得这么大，怪不得云烨会把辽东的地形当成玩具，怪不得青雀会把太上皇的赏赐给弄成废物，只是，这么些唐人今日高句丽，还把持如此重要的生意，难道向来还算英明的高建武会不知道？


“太子，你给朕说说，那高句丽的王，也就是高建武，他为人并不昏聩，你们是如何做到这一步的？”


“父皇，儿臣的门客就是高句丽人，只不过他喜欢在大唐居住，梦寐以求的就是能够获得大唐的户籍，所以，为了这个目标，他一直都很努力的在高句丽为孩儿做事。”


李承乾笑着给自己的父亲解释，话说的轻描淡写，但是落在那些老将的耳朵里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意思，太子把锻炼谋划，军政的心思全部放在了国外，怪不得，长安虽然现在乱糟糟的，却依然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安定祥和之气，只要没有内耗，大唐怕过谁来？


李泰接着说：“父皇，公输梁原本就是高句丽的使节，花了重金，从荒野之地聘去高人，他从来都只参与设计，却不会过问其他事，并且在高句丽娶妻生子，教书育人，极受尊敬，见高建武也只是以平辈礼相见。”


“你家呢？听说抡起忠诚，你云家的仆役当属第一，你家的大掌柜不会也是高句丽人吧？”李二饶有兴趣的看着想缩到人群里的云烨。


“回陛下的话，我家的大掌柜姓崔，听说祖上从高句丽的始祖朱蒙时期就已经是贵族了，只是后来家道中落，高建武登位之时，砍了他全家，他带着一个幼子，匆忙逃到大唐，发誓要把高建武全家干掉，顺便让所有的高句丽人都成为别人的奴隶，因为他做了别人家八年的奴隶，他的孩子也因为没有照顾好，变成了傻子。”


李靖见皇帝问完，就插话问云烨：“高句丽如今九十七城，你们的势力能达到多少城市？”李二也点点头，接着看云烨，等他回答，这里都是名臣宿将，不会有泄密的可能。


“我经营平壤，丸都，国内，尉那岩城，这里都是富足之地，太子喜欢产粮的长安城，城邑城，至于青雀他只对高建武感兴趣。”


李绩阴森森的说：“你们忙着赚钱，就没有为我大唐征伐不臣之地做准备吗？辽东城，白岩城，扶余城，新城，盖牟城，安市城，这六座城池卡在我大军必经之路上，你们居然对这些要地不闻不问，是何道理？”


长孙无忌翻着眼睛看了李绩一眼说：“安市城，是我长孙家的经商地，你很希望太子他们去和我家抢利润？”


李绩看看周围几个对自己怒目相视的老将，这才明白过来，整个高句丽的商业，已经完全比这些黑了心的同僚瓜分的一干二净，自己这几年在为大唐东征西讨的时候，长安城里的人却在挖空心思的赚黑心钱，自己好像亏大了。


李二对这一幕很是满意，也就不再追问其他几个城市是谁家的狩猎地，这样很好，都跑去了国外发财，一来削弱连自己的敌人，二来贵族到底是要受到优待的，以后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不损国力，不压榨子民，对于控制土地的兼并也有大好处，头一回发现商贾也是军国利器，高建武就算修建八道长城，在根基尽毁的情况下，又能有什么作用呢？李二相信，皇后应该才是最大的高句丽商贾，只是不知道大到了什么地步，回去好好问问才好。


兴致尽了，李二就不愿意待在云家，今日皇宫里有阴妃她们排练的歌舞需要观赏，自己如果不是听说一群将帅聚集到了云家，也不会自降身份的大过年的到云家来，来的时候骑马，会去的时候侍卫们已经准备好了暖车。


有火药在手的李二已经想通了如何征伐高句丽，现在让他为难的就是粮草的运输，大唐的国力现在才开始慢慢恢复，等上两年，想必时机就会成熟，前隋的耻辱到底还是要靠朕来雪。


皇帝走了，老帅们也走了很多，只有程咬金，牛进达，秦琼，尉迟恭留了下来，暖亭子里，四位老帅开怀畅饮，今年家里的收成不错，孩子们也各自有了自己的前程，作为老辈，可以喘一口气了。


老人家的场合不需要云烨伺候，钱管家跑前跑后的张罗，土豆牛肉这道菜已经上了三遍了，看样子还需要第四次再上。


李承乾护卫着自己的老爹会长安去了，只有李泰拿着一大块牛肉在不停的抱怨：“你家杀了牛，怎么就没想起来送我一条腿，我母后严令我们不许私自宰杀耕牛，都知道好吃，偏偏动不得，你家病死牛这事，是长安出了名的，明天让下人牵几头送到你家，必须很快病死，我还打算给母后送几块呢。”


云烨奇怪的问李泰：“凭什么你家病死的牛要算在我家的头上，你不知道官府会处罚的么？蓝田县的主簿已经在哀求管家，今年不敢再病死牛了，再病死几头，他这个官位就没法坐了。”


“你家总有些奇奇怪怪的人，以前总有一个喜欢蹲在树上看你妹子的小子，现在那小子不见了，又多了一个喜欢挂在树屋上喝酒的人，这么冷的天露出胸口，不怕着凉么？”


李泰指指花园树屋里垂下来的一双大脚问云烨。


“你懂个屁，奇人必有奇行，有本事从你家找到一个这样子喝酒的，算你李青雀厉害，满魏王府都是一些文士，子曰诗云的酸气冲天，很有面子么？要不要我去做两首诗，镇压他们一下，免得目中无人。”


“屁我倒是不懂，不过《括地志》我是一定要编出来，书院图书馆里的书我的确是拿的多了些，你也用不着让许敬宗一天一趟的上我家催讨吧，正用着哪。”


“你们借《山川地理志》这些我理解，但是把《山海经》全套借走，为什么？你打算按照《山海经》来编译你的《括地志》？如果我把玉佩给你，你能不能帮我把白玉京在哪找出来？”


“就知道你不会吧真的玉佩让人家拿走，最后得到的是我父皇，我父皇听完经过，想都没想就把玉佩给扔了，你干嘛不给我父皇看那东西？”


云烨站在树下等李泰靠近了才小声说：“不一样，你看了，最多花点钱去找找，娘娘看了最多满足一下好奇心，给你哥哥看，就是为了让他知道长生不老就是一个笑话，你爹才把吞服铅丸子这种事情戒掉，要是起了求仙问道的心思，给三千童男童女，是你带着去找蓬莱，还是我带着去找方丈？还是把心思用在军国大事上比较好。”


李泰把最后的一点牛肉全部塞到嘴里，嚼了很久，吞下去之后才看着云烨说：“你是一个厉害人，一个破玉佩，就耍的天下人团团转，得亏最后是我父皇得到了，要是别人家得到，现在一定是家破人亡了吧？你也别拿高句丽说事情，都是聪明人，不就是想把我爹的注意力吸引到高句丽吗，我们以前不是说好了，要把高句丽挖的屌干毛尽才住手，你现在捅出来为自己挡灾，实在是不仗义。”


“欺瞒这种事情啊，一定要有个极限，现在你爹知道了无关大局，要是到了你爹真正着急的时候你再说，哈哈哈。”


云烨干笑了两声，不言语了。


李泰也扯着嗓子跟着干笑，被云烨推了一把：“你现在就是一个书呆子，不明白我为什么发笑，跟着瞎笑什么，笑的像猫头鹰似得。”


“谁说我不懂，等我爹着急了才说，虽然功劳大些，但是一定会引起我爹的不高兴，不管告诉他事情真相的是谁，将来都会倒霉，这事就是我娘都不愿意干。”


“说的太好了！不过这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我一直认为陛下就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万世明主，没想到从他儿子的嘴里得知陛下还有小肚鸡肠的一面，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啊。”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四节 沙滩一躺三年半


“什么？朕是天底下最大的奴隶贩子？云烨，朕要把你碎尸万段！”两仪殿里传出李二疯狂的咆哮声，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皇后操持的生意居然是贩卖人口。


这是一种很古老的生意，从原始人有了阶级意识，就有了这种生意，它和皮肉交易，杀手买卖几乎并称为世上最古老的三种生意，只是难听了些，李二知道长安城里忽然多了很多的高丽婢，新罗婢，以为是大唐的威名让这些外国女人不远万里的来长安谋生，没想到这里面有皇后在大力的推动。


“陛下这可就想差了，奴隶的买卖可是妾身自己从那几个小子手里要过来的，我哥哥，还有程家，秦家，差点为这门生意打破头，您不知道啊，大唐这些年在您的操持下，国力蒸蒸日上，听说商税已经占到了全部赋税的一半，只要商税再多些您就可以轻徭薄赋，给天底下的农户减一些担子，让天人都尝尝盛世的好滋味。


可是商人多了，种地的人却不能减少，所以啊，都在打周边这些国家的主意，您征伐高昌，还有薛延陀大胜而还，为什么那些将领宁愿抢着要战俘，也不想要金银珠贝？原因就是家里的作坊里没人了。


关中人不愿意经商，作坊里就找不到劳力，贩卖大唐子民会被您砍头，所以只好贩卖别的国家的人了，妾身是在为春天就要到来的大批羊毛储备劳力，只要女子，到时候草原上的羊毛山一样的堆在长安，您怎么办？没人手，总不能妾身带着宫闱里的人手亲自上吧。


自古以来大草原就是祸害中原的罪魁祸首，您是一代英主，铁腕手段让那些蛮子服服帖帖的，可是您的子孙不可能每一代都是英主，到时候就要靠利益，把他们牢牢地拴在咱家的马车上，有了外敌，他们上，有了灾难他们挡，这样我们才肯给他一碗饱饭吃。


所以啊，妾身这才不顾脸面的揽下这种杀千刀的买卖，再说，这种买卖只有在妾身的羽翼下，那些高丽，新罗来的女人才不会太悲惨，您看看您的手下，除了妾身，还能找到一个善良人吗？云烨是善良，可是这小子对大唐子民没的说，但是您看看他在岭南的举动就知道，这小子就不算是一个好人，听说他把人钉在木架子上，摆满了一个海岛。”


听完长孙的话，李二就觉得心里舒坦了好多，自己做这件事纯粹是为了做善事，程咬金？长孙无忌？秦琼？这些人都是沙场上沾满血的人，确实算不得善良。


“云烨把人钉在木架子上的事情，今后不要再说，敢擅自进入我大唐领地的军队，这样做都是轻的，如果被朕遇到，他们的下场会凄惨一百倍，所以，这件事没什么错，只有功，没有过，就算有人要说，让他来和朕说，嘿嘿……”


长孙咬断手里的丝线，把一件柔软的长袍披在李二的身上，蹲下去扯扯下摆，再往后走两步，拍着手说：“您穿上这件棉袍，真是合身极了，承乾送进宫五十匹棉布，说用来做外袍，既暖和又轻巧，有了它，您就不必穿那些厚重的皮裘，的确是好东西，怎么这些好东西大唐就没有。


您是天子，好好地向老天问问，为什么把土豆，玉米，棉花这些好东西都给了蛮子，咱们这些好人想要棉花，就要打仗才行。”


长孙的俏皮话，惹得李二开怀大笑，身手抓过长孙的手，拖着就往外走，回头还笑着说：“咱们也过个好年，阴妃她们编排了歌舞，听说光是宫灯就用了三百盏，这就好好的去欣赏一下，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熙童酒醒了，大着舌头要求云烨给他准备三匹最快的马，他要一路不停地跑回河北，第十九房小妾掐指头算算就要生了，不敢耽搁。


云家的马除了旺财自然随他使用，除了一大包奶糖，四个金锞子，其余的什么都不要，穿着云烨的熊皮大氅，一溜烟的就没了人影。


今天是初二，是闺女回门的日子，姑姑又挺着大肚子回来了，云烨不满的看了一眼离石，离石难得的老脸一红，低着头喝茶，姑姑则在云烨的胳膊上重重的拧了一把。


一娘也会来了，一进门就把头上的珠翠撸个干尽，换回闺女的打扮，拖着大丫就去了自己以前的绣楼，这房子一直空着，云家本来就人少，房子大，干脆就把嫁出去的闺女的房间依照原样给她留着，这样回门的时候也好有个念想。


润娘回家就哭，像是受了很大的委屈，暴怒的云烨揪住秦老二就要施暴，被润娘赶紧拉开，一个劲的说自己没受委屈，只是想家想的厉害。


“每天一大早就要去给爹爹，大母请安，这也没什么，但是还要给大哥，大嫂请安，然后就是二三四娘，最后才是亲娘，我贪睡一阵子，晚了些，二娘就说我没规矩，还说咱家没教好我，是缺少家教，大娘嫌她多嘴，抽了她一记耳光，她就要跳井，说是被小辈欺负，还说她头上的首饰，还没我头上的一件值钱，我给她簪子，还被她给扔了。”


听完润娘的哭诉，再看看低着头不言语的秦老二，云烨说：“怀英，这是你的家事，我不会管，润娘确实是我疏于管教了，过完年我会向老爷子道歉。”


秦怀英涨红了脸连连摆手，给云烨行了礼才说：“大哥，这不怪润娘，润娘在云府是被当成大家闺秀养的，虽然只是表亲，但是和大丫她们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在家里就没受过委屈，是小弟没用，在家里不受重视，二娘只是见小弟娶妻娶得比三弟好，妒忌心发作而已，过几天就会好的。”


云烨点点头说：“你这样看很好，你也在书院学习了三年，我看也该是到地方上，或者军伍里历练一下了，水军不要，想入军伍你看看右威卫如何？考核过后，我会给尉迟老爷子打招呼，你没有资格享受萌庇，只有按照条例担任宣节校尉，这已是正八品上的官职，算是特例了，你看如何。”


秦怀英高兴地才站起来准备致谢，却见润娘拽着云烨的胳膊说：“大哥，怀英是书院的高材生，想要入军伍，到哪里都会是宣节校尉，小妹想让怀英到您麾下的水军里，跟着船也就是了，不想让他上战场。”


云烨笑着不言语，秦怀英对润娘说：“不要再烦大哥了，进入右威卫已是很难得了，去水军里做什么，让大哥难做，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我去右威卫，驻扎在洛阳，侯叔叔，尉迟叔叔都在，亏不了我，你也去洛阳，我们在那里安家。”


听说可以过自己的小日子，润娘又开心起来，拉着秦怀英就去了自己的闺房。只有老奶奶看了润娘一眼不做声，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


“奶奶，大户人家的规矩就是多了些，人多，事情也多，没必要争一时之长短，避开就是了，去洛阳自己安家，我能帮一把就帮一把，怀英也是人才，到了那里都会露头，润娘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从小就这样，没心没肺的。”


见两个人走远了，云烨小声的劝慰奶奶，不要生气。


“这一个两个的都来麻烦你，奶奶担心会给你带来的影响不好，你才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能折损在这些小事上，其他的几个丫头，能帮就帮，不能帮的话她们就认命，穷日子都熬过来了，就不信富贵日子就没法过了？”


云烨搀着老奶奶来到门房，门房里已经有好几个老婆婆，老爷爷坐在那里喝茶，奶奶的身子骨脆弱了好多，佛堂这段时间也很少去了，倒是喜欢上和这些老人们坐在一起喝茶聊天，有时候云烨也会礼貌性的陪坐一会，听他们天南海北的胡吹，说说庄子上的趣事，有谱没谱的总是说的极为热闹……


离石在云烨的书房里翻看他画的好些王八，不时地拿起一张点点头，表示满意，他一直都没弄清楚云烨为什么只单攻王八这一条路。


两个月没见他画了，这画王八的技艺真是越发的精湛了，以前云烨就给他说过，有人一辈子专门画老虎，有人画龙，有人画驴子，有人画虾，至于画牛的都上不了台面，自己决定专攻画王八，到时候给人家伸出拇指夸奖，云侯的王八画的真是一绝，请惠赐下官一副王八图如何？大笔一挥，一只活灵活现的王八跃然于纸上，看起来憨态可掬，寓意也吉祥，是馈赠亲友不可多得的礼物。


他总觉得云烨的说这话的神态很奇怪，似乎有点嘲讽，又有点小人得志的感觉，可是在大唐送人王八的确是长寿福禄的象征，没什么不妥当的，就是皇帝也送得。


翻看到一张带着诗句的王八图，他才似乎有了一点心得，只见上书：沙滩一躺三年半，今日浪打我翻身。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五节 元宵节


大格局底下才有大变迁，连续三年的丰收，给了大唐王朝无比的底气，王权也在这一时刻变得强大无比，周围的邻居们战战兢兢地向天可汗表示臣服，无数的商贾蜂拥出大唐边塞，开始了第二轮的侵略。


辉煌的万民宫今夜彻底点亮了，矗立在龙首原上，光明无比，那时天上的宫殿啊，长安市民把指头含在嘴里，看得如痴如醉。


“漂亮吧，万民宫的漆料还是俺刷上去的，你们只能看到一个轮廓，俺可是挂在吊架上看了个仔仔细细，大殿里面铺的都是木头，金黄金黄的，就和金子一般模样，周家老三，拿着砂石一点点打磨，弄得比给他老婆画眉毛还细发。”


“吹什么呀，俺爷爷今晚就在里面和陛下共饮，听说来的宾客年纪总共要凑够一万岁，说是要祝贺大唐万年。”


“胡说八道，怎么那么凑巧就凑够一万岁，不知道就不要胡咧咧，滚远些，不要妨碍老子看夜景。”


“听说要是不够一万岁，就找一位勋贵当添头，凑够一万岁有什么困难的，咱大唐的勋贵比狗都多，想找个合适的太容易了。”


云烨坐在马车里听着外面那些市民的喧闹声，脸黑的像锅底，没错，他就是那个添头，凑不够一万岁，自己被礼部官员临时喊过来凑数，说什么公爷们的岁数太大，侯爷里只有您合适，就差二十岁，简直是天造地设出来的。


今晚云家在进行游园活动，云家的花园对全庄子的庄户开放，里面挂满了灯笼，灯笼上有谜语，猜中了谜语，就能把灯笼拿走，只是花园门口挂着一个云烨亲自写的牌子，书院学生与狗不得进入。


昨晚是对学子开放，结果花园里的灯笼被拿的一只不剩，黑乎乎的宛如鬼蜮，那些对云家用红绸子做蒙皮的灯笼垂涎三尺的学子，准备今晚再次来个大扫荡，谁料想，人家不许。


听着花园里的小童子抓耳挠腮的猜谜语，急的心如火焚，蠢货啊，刘邦笑，刘备哭，这个谜语用得着猜吗？项羽死了刘邦笑，关羽死了，刘备哭，羽死合起来不就是一个翠字么？不知是谁家的傻蛋居然能猜成玲珑的玲字，王令是谁？


跳着脚在花园外面叫嚷，连云家漂亮的丫鬟都没心情多看两眼，尽管那些丫鬟都打扮的花枝招展的。


一个胖小子趾高气扬的挑着一盏灯笼出了花园，把灯笼往坐在女眷堆里混吃喝的母亲手里一塞，在妇人们的赞扬声里又冲进花园，准备把云家的灯笼都拿走。


书院的学子看着上面简单的数学题，直拍脑门，揪着看守花园的护卫说：“我要进去，云家还讲不讲理了，昨日我们的灯笼上写的全是一些晦涩难懂的句子，要嘛就是希帕蒂亚老师都没讲过的算术题，怎么今天就变成这些脚趾头都能算出来的东西？”


被揪着胸口的护卫也不生气，笑呵呵地说：“您们都是读过大书的秀才公，出的题目当然要难些，今日来的都是庄户和小娃娃，出的题目当然简单，就是出难题，你们不也把俺家的灯笼全拿跑了，家里黑黑乎乎的过了半夜。


您看，韩家小娘子在对您忽闪眼睛呢，您不去攀谈两句？俺家的丫鬟，可都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来的，看您的日子过得不甚宽裕，如果娶了韩家小娘子，她老子的陪嫁，就会让您吃用不尽了。”


学子们这才好像看到了那些端着茶点，浓妆艳抹的女子，一时间兴趣大增，知道云家的家风，那些丫鬟一定都是好女子，经过太侯夫人调教过的侍女，可比普通人家的闺女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再说了，有李靖红拂的珠玉在前，学子们对于这样的风流韵事极为向往，如果弄回家一个做老婆好像也不错。


揉揉脸，调整一下嗓门，看到了中意的，就踱着方步晃过去，拿起丫鬟盘子里的一块点心，塞进嘴里，三两下咽了下去，摇头晃脑的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不知小娘子年方几何啊？可曾婚配人家？”


当然，得到的回答不一，甚至有挨耳光的，云家的丫鬟可不是那些卖身进府的女仆能比的，都是没签身契的自由人，顶着个丫鬟的名头学本事来的。关中女子的性子烈，看顺眼还好，看不顺眼，大耳刮子抽人从不犹豫。


想必云府的欢乐，云烨在万民宫就过得生不如死，乌泱泱的一片老头子，老眼昏花者有之，说两句话就要睡一会的有之，放屁打呼声不绝于耳，清醒些的不是闷头喝酒，就是大口的吃肉，对于礼官在上面说些什么根本就不管不顾，这些老家伙都是被大唐律惯得无法无天，宴会没开始就已经一片狼藉了。


“小伙子，来，把这只鸡给老夫撕开。”云烨身边的一个胖老头递给云烨一只肥鸡，理直气壮地吩咐云烨干活。


“多谢老丈，小子不饿，还是您吃吧！”云烨以为老头子要分半只鸡给自己，因为条案上就一只鸡。


老头子把眼睛一瞪说：“谁要分给你了，整只的鸡老夫不好下嘴，吃半只，留半只，明天再接着吃，老夫的儿子可是长安县的书判。”


虽然很想把整只鸡扔在书判老子的脸上，但是看到李二喜洋洋的模样，不敢扫他的兴致，云烨咬着牙根替老家伙撕开了鸡，吐了口唾沫在里面，才递给老头子。


云烨在老家伙让自己给他剥鱼刺之前，匆匆的起身，朝着对面的小单间走去，宁可伺候颜之推，也不想和那个假公济私的老头子坐一张桌子。


颜之推身份尊崇，自然独占了一张桌子，正在眯着眼睛打盹，见云烨凑了过来，大喜，立马把一块油肥的猪臀肉推了过来：“小子，赶紧吃，肴肉可是好东西，当年樊哙放在盾牌上吃的就这东西，还是没煮熟的，你运气好啊，老夫垂涎了半天，无奈没有牙，只能徒呼荷荷，这东西就要吃出一股气势来，方才和景。快吃。”


云烨也着实饿了，哪里顾得了许多，接过来，就是一顿狮子摇头，猴子挠腮，顷刻间一盘肥肉就下了肚子，肥而不腻，绵软酥烂，确实是好东西。


颜之推咽了一口唾沫说：“怎么样？老夫说的不假吧？皇宫里的饭食也就这一道和老夫胃口，其他的都是样子货。”老头子年岁越大，越发的像小孩子，云烨喜欢这样的老头。


从怀里拿出一包奶糖，请颜之推吃了一颗，老头子非常喜欢，没牙的嘴里一口气扔进去三块，把嘴撑得鼓鼓的，闭着眼睛享受牛奶的芬芳。就这样还不忘记，把剩下的全部揣到自己怀里，习惯性的拍拍，越发的满意了。


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为大唐万年贺。”云烨就端起杯子，大大的喝一口。杯子没放下就听得又有人大喊：“为陛下万年贺！”。云烨只好再端起来继续。


一尺长的青铜尊，上面还带着两只耳朵，两只手捧起来沉甸甸的，不知道那两只耳朵是干什么用的，只觉得每回都往鼻孔里钻，很不舒服。


颜之推又睡着了，嘴里还含着糖块，不敢打搅，虽然大殿里火龙烧的很旺，云烨还是把自己的大氅给老头盖上，自己慢慢地品着葡萄酿，还吩咐太监给自己那些冰快来，葡萄酿不冰镇一下，喝起来不够味道。


人不能闲着，闲着就会出事，对于万民宫云烨还是充满好奇的，当初公输甲就不允许自己靠近这座宫殿，说什么，自己是建筑的丧门星，尤其是听说云烨不小心炸了李二的寝宫之后，更是对云烨下达了最严厉的禁足令，那就是不许云烨从嘴里说出万民宫这三个字。


如今公输甲不在，他没资格参加这样的宴会，那些戴着黑帽子的太监，忙忙碌碌的在大殿里穿梭，穿着彩衣的舞女在翩翩起舞。李二坐在最高处端着酒杯狂饮，大殿两侧的编钟引起了云烨的主意。


一个拿着小锤的女乐师，竖起耳朵听着音乐，不时地敲一下，李二很小气，编钟不该是青铜的么？为何万民殿里的编钟是玉石的？


好奇的拿手里的青铜爵敲一下最边上的玉块，声音清脆悠扬，煞是好听，原本以为嘈杂的环境里有谁是来听音乐的，都是来吃美食，顺便看美女的，音乐有没有都一个样子。


那个女乐师吓得脸色煞白，珠泪盈盈的看着云烨，哀求他快点滚蛋。打乱了雅音，那是重罪。


都说曲有误，周郎顾，如今李郎也不差，正在喝酒的李二立刻就怒冲冲的往编钟的地方看过来，只见云烨醉态可掬的在拿酒杯砸编钟。


李二脸上笑意不减，但是眼睛里的寒光已经冒出来了，对长孙努努嘴，长孙看了一眼就惊讶的合不拢嘴，现在敲编钟的可不光云烨一个人，睡醒了的颜之推，也拿着酒杯砸编钟……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六节 量变诱发质变


颜之推今晚也喝了好多的酒，习惯性的睡了一会，就看见云烨站在编钟前面，拿酒杯敲编钟，随意而潇洒，看得老头子大是欢喜，他讨厌那些弯弯扭扭的龟兹音乐，对于宏达雅正的雅乐，倒是极为喜欢。


两人从低音一直敲到了最高音，会合之后还干了一杯。


“小子，能歌否？”颜之推掀掉帽子露出光头问云烨。


“当然能，小子的《黑豹》堪称一绝，至于那些一口气喘半天的龟兹音乐我弄不来，如今汉家朝堂充满了胡乐，小子不喜欢。”


颜之推听罢大喜，终于找到了知音，自家的孩子一个个都喜欢龟兹音乐，并且把它奉为经典，如今听到云烨说自己不喜欢西域的音乐，真是越看越顺眼。


“你老师一代高人就没教你点其他的词曲？《黑豹》一听就是少年人喜欢的慷慨激昂的调子，今日上元佳节，你凑一首平缓优美的曲子出来，我们唱唱。”


“当然教了，家师的一曲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可谓脍炙人口，被人家奉为圣典。只是需要古筝相和，再加上笛子才好唱来。”


“无妨，颜师的古筝天下无双，笛子么，朕也能吹上两曲，只是没有工尺，如何演奏？小子，你这就立刻写下工尺，朕与颜师看一遍就好。”


李二对于云烨师父的仙音很是向往，本来气冲冲的过来准备收拾一下云烨，可是一听到云烨师父居然也通音律，大是好奇，决定听过音乐之后再考虑要不要发怒。


“小子不会，只会唱，工尺这东西从来就没用过，是什么？”云烨瞪着眼睛问颜之推，老头子抹了一把脸，不理会云烨，对皇帝说：“陛下，就让他清唱一遍，您来记下曲谱，老朽眼花手抖，干不了这活。”


李二大笑着同意，长孙立刻就吩咐宫女端来笔墨纸砚，供李二使用。等李二坐定，拿起手中笔，瞅着云烨说：“仙人词曲，定当有仙人风范，如果你拿其他的东西来糊弄朕，小心你的皮。”


云烨对李二的威胁充耳不闻，听胡乐都听傻了，不就是要仙人气么？苏东坡的词，再加上后世的配乐，就不相信，让李二听不出仙人气来。


长孙最喜欢云烨这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因为每到这时候，他总是能做的比想象中的都要好，拿过金杵，敲敲金钟，大殿里立刻就鸦雀无声，有几个睡着的老头，也被宦官叫醒，直愣愣的看着编钟的方向。


颜之推身前已经有一面十三根琴弦的古筝，随手一拨，就算是试音完毕，低垂着头准备把云烨的曲子记下来，颜之推从来都认为云烨是一个仗着几分灵气胡来的少年，但是经过雕版印刷和凑诗句这些事情之后，他就不这么认为了，世上的人分千百种，有愚钝的，自然就会有极度聪明的，没什么好奇怪的，云烨就是那种上天的宠儿。


云烨喝了一小口葡萄酿，润润嗓子，这才对着大厅里的众人说：“今日恰逢上元佳节，小子特意献歌一阕，为诸位长者寿。”


李二点点头，云烨再有万般不是，礼数一道上倒是从不缺少，长孙也笑吟吟的等待云烨放歌。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才唱了四句，李二一巴掌就拍在案子上，大声的叫好，打断了云烨唱歌，这几句很符合他的神仙诗的要求，回过神来看到颜之推很不满的看着他，不由得老脸一红，挥挥手，让云烨继续。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等云烨唱到了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的时候，颜之推潸然泪下，古筝虽有十三弦，却无法扑捉这首歌曲的高远意境。


待云烨唱完，对李二说：“陛下这不是人间文字，这首长短句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高歌，尘不能染，垢不能加，老夫不信人世间有谁能与之媲美。”


李二点点头说：“这恐怕才是仙人格调，曲风不似我大唐所有，带着几分慵懒，几分无奈，说是神仙曲毫不为过，朕在想，白玉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地方？”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李二的眼神已经变得迷离，思绪早就跨越了镜湖月，不知飞到了那里。


“呔！醒来！”颜之推手在琴弦上重重的一拨，五音响起，一下子就把李二从迷幻中惊醒：“陛下，这不过是一首长短句而已，您一向心志坚如铁石，因何为一首曲子陷入魔障，还不自省么？”


这段话满大唐恐怕只有颜之推能对李二说，他是天下之师，教训谁都是有资格的，李二连忙起身，双手抱拳对颜之推躬身施礼说：“颜师教训的是，晚生的确被这首曲子迷惑了心智。”给颜之推行完礼就恶狠狠地对云烨说：“你是如何不受魔音侵扰的？”


魔音？云烨指指自己，看看四周，附近那些有修养的老头子，都是在闭目沉思，就连皇后也是如此。远处那些粗俗的老头，自顾自的喝着酒，没受什么影响啊？


“魔音？这是我师父有一天喝了酒，觉得寂寞，就随便吟唱的一首歌，怎么就成了魔音了，小子早就唱了几十遍，也没见对谁造成了影响。”


“小子，你是习以为常了，所以不在意，你看远处的那些粗俗之辈，悠然自得，最多觉得这首歌好听罢了，你再看看近处这些饱学之士，哪一个不是沉迷其中，越是学问高深的人，就越是容易被这些词曲所惑，不过没关系，多听几遍就会好了。”


颜之推笑着摆摆手，又对李二说：“曲子就是用来听的，陛下政务闲暇之余，听听这首曲子也无大碍，修心养性于天籁，也是雅事啊，因噎废食要不得，假如你今后不再听这首曲子，你的心魔才会丛生，如果经常听，感悟其中的道理，品味其中意境，才是两全其美之道，最后到了这小子的境地，就可以无视所有的五色迷惑，有何不好？”


“颜师说的有理，只是这小子的破锣嗓子毁了这首曲子的意境，朕已经有一种焚琴煮鹤的感觉了，等宴席结束，朕就重新把这首曲子编排一下，让它成为我大唐的国宝。”


颜之推拈着鼠须点头轻笑，伸个懒腰说：“老夫已是困倦不堪，陛下，微臣这就告退。”说完朝云烨招招手，示意云烨扶他出去。


长孙眼睁睁的瞅着云烨和颜之推说笑着离开，自己准备好好问问云烨关于白玉京的事情，看样子今日是问不成了。


云烨师父的《阿旁宫赋》还在皇帝书房，里面还有云烨凑出来的几首诗，再加上今晚这首勾魂夺魄的曲子，长孙已经从心里认定，白玉京一定是存在的，因为这些文字风格寓意各不相同，如果是一个人作出来的才是怪事，神仙也不行！


出了皇宫颜之推不愿意坐自家的牛车，让云烨送自己一程，伺候老头子上了马车，云烨这才钻了进去，一进去就看见颜之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没看错，谁家一百岁的老人家有这样的一副眼睛。


“小子，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不可知之地么？如果真的有海外仙山，那该是如何的美丽？”


“老爷子，别做梦了，蓬莱，方丈，我去过，就是两个破岛，上面没有长生不老之药，有的只有乱草和那些钻来钻去的毒蛇，还有漫山的猴子，被人骗了我不少钱财。”


颜之推见云烨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就叹了口气说：“那些文字真的不属于人间所有啊，云烨，但愿你说的是正确的，没有海外仙山，也没有什么神仙洞府，否则，后果难料啊，我观陛下已然心动，到时候要是走了秦皇覆辙，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颜师啊，那些文字小子确定的告诉您，那就是人间的文字，您写不出来，并不代表别人也写不出来，我就见过一个写诗的高手，他的诗就像是从嘴里喷涌出来的，喝一大罐子酒，您要多少诗，那也是张嘴就来，小子相信，大唐的盛世只要再延续百十年，这样的人物一定会出现，而且一出就会是满世界都是，到了那时候，您再看这些诗歌，他就是一首好点的诗歌，怎么有事没事的都往神仙鬼怪上靠拢，谁说有妖怪，告诉我，我去看看。”


颜之推一脸奇怪的看着云烨说：“你怎么知道百十年以后，这种大才会大量的涌现？”


“老爷子，小子学的学问里有一门叫物理，我以前把他们叫恪物，后来才改成这个名字，那里就有一种道理，叫做量变诱发质变，随着读书人变得多了，作诗的也就多了，在浩如烟海的诗词中间总会出现一些特别优秀的诗句，和诗人，没什么好奇怪的，您老啊，再活一百岁，就绝对能看见这种惊才绝艳的人物。”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七节 冬天到底还是来了


颜之推脸上浮现出向往之色，稍顷，又靠在马车箱壁上说：“老夫能不能活过今年还是未知，岂敢再盼着活百年，春荣，夏长，秋收，冬杀，万物如此，人也该是如此，老夫勉强算的上是冬日里的寒蝉，只要一场大雪，就会回归大地，你描述的盛景，老夫是看不到了，将来如果你能看到，有什么特别出彩的记得到老夫的坟前烧了，让我也乐呵乐呵。”


“才不那么傻呢，您要是完蛋了，不赶快去投胎做人，待在坟墓里做什么，大盛世就要来临，这时候做人最划算，您这辈子苦熬了一百年，下辈子定会是那种诗赋风流的人物，脍炙人口的诗篇说不定就是出自您的笔下，到时候您在青楼得意之时，记得喊上我，给点暗示就好，老爷子，您认为咱俩见面眨左眼好，还是右眼好些？”


“哈哈哈，”颜之推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拍着自己的胸口说：“和你说话，真是舒坦，家里的孩子，唯恐在我面前提起一个死字，只有你不忌讳，好啊，如果有那么一天，我过奈何桥的时候没有喝那碗孟婆汤，还记得前世今生，一定给你暗示，哈哈哈。”


颜之推家里在兴化坊也有一座宅子，坐落在果林的深处，春日里梨花盛开的时候，这里一定是人间胜景，颜之推被云烨搀扶着下了马车，坐上家里早就备好的轮车，咕噜咕噜的向大门口驶去，老头子没回头，只是举起一只手摇一摇就算是作别。


云烨站在梨树下，直到颜家大门紧闭这才回到马车上，身后的梨树上最后的几片叶子，也被寒风摘了下来，打着旋，翻卷着被风吹上高空，逐渐陷进黑暗，不知道落在了那里。


辛月坐在纱灯前面的小桌子上支着下巴等丈夫回来，本来那日暮也在等，可是她刚才在给孩子喂奶，孩子吃饱了奶水睡着了，结果那日暮也睡着了，饱满的胸脯就露在外面，殷红的乳头上面还挂着一滴奶水，实在看不下去的辛月，起身给那日暮掩好衣襟，看到丫头就胡乱睡在母亲身畔，而那日暮却把枕头搂的紧紧地，无奈的摇摇头，把丫头抱起来，送到里间的摇篮里，自己又坐在桌前等待。


门开了，云烨走了进来，夹带着凛冽的寒气，见到辛月要起来，摆摆手，自己脱下大氅，挂在衣架上，把全身在铁炉子边上烤热了，这才搓着手来到辛月边上小声问：“怎么还不睡？都三更天了，如果我不是借着颜老爷子的方便，这时候啊，还在万民宫呢，不是都给你说了，不要等我么，皇宫里的宴席开到天亮都不稀奇。”


辛月给丈夫倒了杯茶笑着说：“您不会来，谁有心思睡觉，不像床上的那位，喂完孩子连衣服都不知道穿好，就那么挺着胸脯抱着枕头睡着了，倒是把孩子扔到了一边。”


“她就是那么个脾气，到现在还是孩子脾气，开春了让她带着孩子回草原，我真是有点放心不下，只是没孩子在身边，那日暮也就太可怜了，只好如此了，罢了，不说这些烦心事了，你也困倦的厉害，明日就要赶回玉山，早些睡吧。”


辛月应了一声，端过炉子边上的木盆，添了些热水，给坐在床边的云烨洗脚，以前云烨很不习惯别人给自己洗脚，这几年却慢慢习惯了，不是辛月，就是那日暮，在岭南的时候，李安澜也是如此，这是大唐的一种表示亲昵地方式，不是谁压迫谁，辛月那日暮坐月子的时候，云烨给她们也没少洗，后来就不洗了，因为一洗她们就哭的眼泪把差的，不够烦人钱。


那日暮在睡梦中似乎感觉到了丈夫回来了，扔掉枕头又拱进了云烨的怀里，才掩好的衣襟又散了开来，辛月不满的一边给丈夫洗脚，一边看丈夫手忙脚乱的给那日暮盖被子。恨不得那一对雪白的乳房当馒头给吃掉……


城里面养鸡这是一个恶习，天不亮就喔喔喔的瞎叫唤，昨晚云烨就没睡好，丫头半夜里忽然哇哇的大哭，乳娘怎么劝都不行，那日暮抱着也哭，喂奶也不吃，乳头才放进嘴里，立刻就会吐出来，那日暮急的团团转，云烨接过丫头之后，这孩子立刻就不哭了，非常的神奇，其中的道理云烨也想不通。


“一定是夫君回来太晚，带了不干净的东西回来，惊着了丫头，妾身和奶妈，还有那日暮都是女子，阴气重，镇不住邪魔，只有夫君一身的阳气才能让邪魔退散，明天一定要请几位法师作作事才好。”


听着辛月的鬼神怪谈，云烨没好气地说：“你确定不是你昨晚的叫声吓着了孩子？”那日暮连忙点头，拿手比划一下高度，示意辛月昨晚叫的很大声。


恼羞成怒的辛月钻进被子，还把那日暮拉走了，只剩下云烨一个人抱着孩子坐在床头打盹，丫头不干了，又开始扯着嗓子嚎哭，没办法，云烨只好站起身抱着孩子来回走动，嘴里还需要唱歌，这孩子才会安静下来。


等丫头睡着了，云烨也困得东倒西歪，才准备睡一会，那只该死的公鸡就开始打鸣，恨得云烨差点想冲到鸡窝跟前，把这个勤快的家伙扭断脖子，再扔到厨房里当午餐。


天亮了，丫头睡着了，云烨也睡着了，辛月见丈夫不愿意起来，无奈之下，就告诉护卫，侯爷今天不回玉山了，等明日再回去。


不回玉山云烨也没觉睡了，他忘记了他自己是岭南水师的统领，人到哪，门口就必须摆放节钺，就是一根绑着很多红缨子的长把破斧头，样子很怪，是权力的象征，就说明正主一定在家，正主在家，难免就有客人，一般的客人回绝就是了，就说主人染病不宜见客。但是有些恶客，是不理会这一套的，比如长孙就这样。


长孙一夜没睡，依然容光换发的厉害，快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样的精力实在是让人佩服，长孙来了，云烨就没必要装样子，有一句没一句的和长孙说话，人缩在椅子上像一滩烂泥，努力的坚持着想要把长孙应付走好继续去睡觉。


“这才几年，一个好好的少年人就陷在温柔乡里不知节制，大清早的就像烂泥一样，辛月，给他弄盆凉水，让他好好清醒清醒。”长孙见云烨所问非所答的敷衍，顿时就怒了，辛月不敢违逆，立马端来水盆，给丈夫拿凉水擦脸。


一下子就清醒过来的云烨苦笑着说：“娘娘，昨晚丫头哭了一宿，除了微臣抱着不哭，任谁都拿那个小小的孩子没办法，到了天亮才消停。”


听云烨这么说，长孙的脸色缓和了下来，有问云烨：“你把玉佩藏哪去了？本宫想再看看，你昨晚唱的那首曲子，真的很像仙宫里的妙曲，所以本宫很想看。”


“娘娘，玉佩当然在，微臣把它藏起来了，您要看没问题，就算是送给您也无所谓，但是陛下看到就不是好事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您看完了，咱们把它砸成粉末最好，这样一了百了，谁都不要去想什么神仙地了。”


云烨真的有些烦了，明明没有那种怪地方，非要说有，还一个个死认真，非要把老命送到这上面才罢休，死的还全是精英人士。


长孙有些犹豫，她很清楚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德行，要是真的拿到了玉佩，迷了进去，那可就是大大的不妙了，现在丈夫是拉不下来脸面问云烨要玉佩，还要维持自己明君的脸面，等到某一天这种好奇心再也无法克制的时候，不出大事才怪。


“也好，本宫不看了，你吧那东西藏好了，不要再往外丢假的，丢一回，天底下就会死好多人，现在本宫已经勒令皇宫里不许提那件玉佩是假的这回事，反正就那么几个人瞧见了，封口也容易。”


听长孙说的容易，云烨脑海里已经是尸横一片，以前看皇宫戏的时候，妃子意外怀个孕都要死一大片人，更不要说白玉京地图这种超级机密，那岂不是有好多人已经被扔进了水井？怪不得皇宫里那些有职权的人喝的水都是从山上的泉水，只有没办法的才喝井里泡过尸体的水。


看到云烨不寒而栗的样子长孙拍拍桌子说：“胡思乱想什么，本宫是那种残忍好杀的人么？一个破玉佩还没有人命值钱。难道说本宫在你心里就是一个恶毒的妇人不成？”


云烨诺诺的小声说：“上回炸皇宫的时候，还看见您提着一把带血的刀子，吓得我都不敢往跟前凑，万一您心情不好，给微臣来上一刀，微臣就冤死了。”


一句话说的长孙没话说了，敲敲桌子，走了两圈，猛地来到云烨跟前，一伸手就抓住了云烨的耳朵用力的扭，疼的云烨一个劲的喊疼。


“你算是我的弟子，如此看待师长已是大不敬，今天就好好和你算算旧账，一个与国同休的侯爵，混成你这样的惫赖性子，是老天瞎了眼，今天居然有胆子腹诽本宫，下回就有胆子咒骂陛下，不过，你大概已经这么干过了吧？揍你一顿不算冤枉你吧？”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八节 部下的野望


谁家皇后会像泼妇一样拽着人家耳朵不撒手？确定了，就只有长孙，以前看她虐待李承乾，自己还非常的惋惜，现在自己的耳朵被揪的像驴耳朵一样。云烨心里就开始咒骂司马光，《资治通鉴》里的长孙几乎是完美皇后的代言人，这个混蛋躲在地窖里脑补长孙的美貌和温婉，流着口水写出一代贤后的本纪，害的自己一见到长孙就先是尊敬八分，仰慕两分，被人家拿在手里揉来捏去的不敢反抗，现在好了，长孙变本加厉了。


历史上不是说她只能再活两年么？快呀！不是说她缠绵病榻一年多么？快呀！不是说她带着病还生下了金城公主么？快呀！


也许是上苍听到了云烨的渴盼，长孙扭着云烨的耳朵，扭着扭着忽然松手，拿手帕捂着嘴对着痰盂一阵干呕。


云烨抠抠耳朵，很干净啊，没有耳屎之类的脏东西，为什么长孙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心惊胆战的辛月凑过来，给皇后倒了一杯热茶，长孙接过来一饮而尽，而后自己坐在椅子上给自己把脉，这样也可以？云烨瞪大了眼睛看着闭着眼睛的长孙。


过了一会，长孙睁开眼睛，似乎很开心，拉着辛月说了一阵子女人话，把云烨赶得远远地，躲在柱子后面啃着包子的云烨看到长孙喜孜孜的走了，莫名其妙的问辛月：“怎么了，揪完我耳朵之后皇后是不是凤颜大悦？看来以后啊，你只要遇到不高兴的事情了，揪我耳朵就好，告诉你，典故就是这么来的。”


辛月没好气的在云烨身上抽了一巴掌，挽着云烨的胳膊说：“娘娘这是有喜了，刚才还问我有没有，夫君啊你说咱们这都一年多了，为何就没有孩子呢？”辛月急躁的挠着肚皮问。


“这有什么，只要我们努力一些，总会有的，现在有两个已经快要了他老子我的命了，再来？老子我还有活路吗？”


“不管啊，咱家人丁总是单薄些，就宝儿一个男丁，这可不好，咱家最好也有五六个才能继承您的家业，宝儿继承爵位，剩下的继承您的学问，一样样的都不放过。”辛月说的豪气干云，似乎已经看到云家满院子跑的都是孩子。


这个女人不能要了，嫉妒人家是公爷，自己家是侯爷，嫉妒人家有八个孩子，自己家只有俩，现在连人家皇后的大肚子都嫉妒，看着她那根指点江山的手指，云烨就感觉身边有一万只苍蝇在绕着自己飞舞。


“好了，想要孩子咱这就进屋去制造，不要说废话，这就去，不耽搁。”听见丈夫发怒，辛月讪讪的又抽了云烨一把，拿手指头在丈夫红彤彤的左耳朵上轻轻弹了一下，在云烨的咆哮声中咯咯的笑着跑进了屋子，关上门一个人傻笑。


支棱着耳朵云烨坐在大厅里接见了老赖几个人，都是自己的部将，没必要客气，一客气反而坏了规矩，他们四个人就直挺挺的站在大厅里，一个个穿着戎装，铠甲虽然有些破旧，但是却很实用，每人脚下放着一副云家特制的铠甲，黑黝黝的，上足了桐油，自从硫酸被孙思邈无意中弄出来之后，云家的铠甲就多了一层钝化工艺，虽然难看了一些，但是比起以前的那些铠甲来说，更加的耐腐蚀，再也不惧雨水了。


“赖传峰，杨月明，杨月礼，苟峰，你们四人的兵部告身可曾发到大营？”云烨坐在正中间的虎皮交椅上沉声问四个手下。


“会大统领的话，标下四人的告身已经全部下达，标下的职位涨了半级。二杨校尉和苟校尉的官职也同样涨了半级，标下谢过大统领的提拔之恩。”


老赖说完，就带着三个人撩起战袍，单膝下跪，云烨摆摆手让他们起来，此时大厅里只有全身戎装的刘进宝腆着肚子站在云烨的下首，门外站立了八个全副武装的家将，丫鬟仆役们都不敢经过大厅，就连辛月都不敢，这种事情，程夫人早就教过辛月，女人不能过问军伍里的事情，连看都不能看。对于这一点，辛月非常的遵守，她也知道军伍里规矩大。


“这也是你们四个有底子，要不然我就是想提拔一下也没借口，好在本帅在兵部还有几分面子，他们把事情做得倒是够快的，跟着我就不会吃亏，更不要说你们四个是知根知底的老人，咱们水军不缺钱财，就缺功劳，奶奶的，老子的官算是做到头了，要了功劳屁用没有，一个与国同休的帽子扣下来，陛下就是不打算再给我封赏了。


所以啊，就便宜了你们，只要立了功，咱岭南水师就没有隐瞒不报这一说，本帅麾下一万三千名将士，八百余条战舰，如今担负着南粮北运的事情，可以说任务极为繁重，长安的粮食总是不会够吃，人太多了。


既然我们领了这个差事，就要做好，你们这些天多少也知道营里的规矩，那就是不许胡乱伸手，谁伸手，就会被砍掉，是连脑袋一起砍，喝兵血这种丢人事情我们水师里不许发生，犯了错打板子，关禁闭，砍脑袋，就是没有克扣军粮这一说，你们也必须遵照执行，都是府兵，出来当兵，都他娘的是没有饷银的，不过啊，咱水师有，空船的时候我允许载一些货物，但是，那是咱水军自己的货，外人的货物一粒米都不许载运，你们记下了么？”


“喏！”四个人一起大声地回答，云烨点点头，继续说：“你们也知道，大帅我在兵法上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所以啊，给弟兄们找出路，升官，发财，这些事情是本帅的，被人家欺负了也可以找本帅给你们出头，弟兄们没了吃喝，没了银钱，立了功劳没官升都可以找我，甚至他娘的黑锅都可以找本帅，本帅一定会给你们一个交代，但是冲锋陷阵，奋勇杀敌，攻城拔寨，这些事却是你们的，明白吗？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提出来，我会把你送回原处。”


“大帅！狗日的才会认为不公平，上阵杀敌本来就是末将的本分，我等不怕流血牺牲，就怕将来没个下场，末将等才入水军大营，饷银平白无故的涨了一倍，婆娘娃都有了住处，更不要说还有最好的先生教导我等的孩儿，这样的恩遇，末将等人百死不能报答，若有谁敢质疑大帅的决定，先问问末将的横刀答应不答应。”


云烨满意的点点头，自己是什么东西自己太清楚，两军对阵一个弄不好就会全军覆没，与其瞎指挥，不如交给这些有经验的悍将，只是自己需要的人一直没有出现，这让他很是挠头。大唐从来都不看重水军，所以云烨才有独自统领一军的机会，与其说李二是看中他的军事才能，不如说看中的是云烨的捞钱本事，一支舰队，现在不但不需要朝廷投入，反而可以每年收到不菲的好处，更不要说舰队每年都会从岭南运回几十万担的大米，光是这一条，李二就觉得很满意了。


现在其他地方的水军将士，都是削尖了脑袋的想进入岭南水师，云烨乘机收拢了几个水上的悍将，弄得其他地方的水师统领都在上奏折弹劾云烨，对这种事情，云烨是一概不理会的，不管是兵部，还是尚书省，都不会把这种小事上报给皇帝。


见礼完毕，公事也交代完毕，场面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云烨让四个人坐下来，上了茶水点心，笑着说说以前军中的趣事，沟通一下情感。


“侯爷，末将刚才好像看见娘娘的车架从府里出去了，难道说今日娘娘到了府里？”赖传峰仗着和云烨熟悉，小声的向云烨打听。


云烨苦笑一声，指指红彤彤的耳朵说：“昨晚在万民殿参加宴会，不小心得罪了娘娘，这是前来找我算账的，耳朵都要被扯掉了。”


“娘娘今日登门就是为了来扯您的耳朵？”四个人一起瞪大了眼珠子瞅着云烨。


“那还能是为了什么，娘娘算是我的老师，我只要犯点错，就会揪住不放，往事不堪回首啊，当年为了教我和太子贵族的仪表，娘娘可是下令把我们绑在椅子上练习坐姿，那滋味，不好受。”云烨故意提起自己和娘娘的渊源，就是为了给这些悍将留下一个印象，自家的主帅手眼通天，在这里混一定没错，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尤其是在军伍里，抱住一条粗腿很重要，如果人没跟好，轻则一生不得意，重则殒命。


四个人对视一眼，面对云烨的时候显得更加恭敬，喝了一盅茶，吃了两口点心，四个人就起身告退，准备赶去水军大营，继续操练陆战队的一千将士。


“把你们那身垃圾都扔了，这里有四副甲胄，水军里面就你们四个人看着寒酸，这是云家的巧匠打制的新凯甲，上回跟你们要身材的尺寸，就是为了这个，拿走吧，这东西看起来轻巧，但是防御能力不次于光明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奶奶的，当个兵还要老子自己掏钱装备部下。”


四人大喜，大唐最好的铠甲一向出自云家，只是云家控制的很严，很少有铠甲流落出去，市面上有价无市，一听说自己四人获赠，怎能不幸喜若狂。

第十卷 斗杀 第五十九节 慵懒的塘报


部下走了，云家又重新获得了往日的安详，看着管事送走了四位将军，辛月进了大厅，见丈夫独自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喜孜孜的趴在云烨背上贴着耳朵问：“夫君啊，这四位将军是你从左武卫请回来的吧，杜家娘子可给妾身说了，您占了大便宜，杜将军这些天一直发脾气，说是左武卫的悍将都被您给抽空了，他现在就是一个光杆将军。”


云烨把身子往后仰仰，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一些，无奈的对辛月说：“还没听出来啊，杜家这是在要好处，公事上他棋差一招，就想从其他方面把脸面捞回来，不过这回就让他得逞一次，咱家和杜家有生意上的往来么？”


“皮货生意上有些纠葛，杜家原来就是经营皮货的，但是咱家接了辽东的皮子，他家的生意就不好做了。”辛月这些年已经锻炼出来了，杜家的夫人说起这些事情，无非就是想从云家的生意里捞到一点好处，所以她才特意说给丈夫听。


云家和别人家都不同，自己的皮货，只在自己家的集市上卖，便宜坊的掌柜要求了几回，都被辛月拒绝，辽东乃是苦寒之地，所以那里出产地皮毛为上品，其它地方出产的，要比辽东出产的差一截，当然价钱也就天差地别。


“在庄子上给杜家一个铺面吧，挑地段好的，准许杜家的皮毛进入集市售卖，咱家只做最好的皮毛和批量最大的羊皮，中间的市场让出来吧。”


云烨想了想，对辛月说出了自己的决定，辛月点点头，下回贵妇们聚会的时候，自己就会把这个消息婉转的传递给杜家，让他们知道云家不是光占便宜不吃亏的人家。


晚上没睡好，这时候云烨的脑浆早就成了一锅浆糊，还冒着泡，如果再不睡觉，作出来的决定也一定会傻得冒泡。


义正辞严的告诉辛月，自己病的很重，需要休息，现在，不管谁来都闭门不见，好好睡一觉才是当务之急，长安的水深浪急，需要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脑袋瓜子。


当云烨一觉醒来之后，才发现外面的天色早就黑了，一夜没睡，再加上恩爱过度，休息了这么长的时间，依然感觉浑身酸痛，躺在床上脑子里不停地挣扎，是到底要起来吃一顿饭呢？还是继续睡觉。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火炉在发出明暗不定的光芒，火炉上的架着的水壶在呜呜的往外喷着白雾，滚开的热水要是冲泡一杯花茶，味道一定不错，茉莉花的香味一定会弥漫整间屋子，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唾手可得，只要呼唤一声就好，立刻就会有丫鬟把一切都弄好端到嘴边，可是云烨就是不喊，这种又累，又饿，又渴的滋味很久没有尝试过了。


人没有受不了的罪，却有享不了的福，荒原，丛林，沙漠自己都经历过，每回从那些地方出来都发誓再也不去了，但是现在思绪却飘飞到了岭南的那个小小的山洞里，当时自己也是孤独的面对着火堆，火焰跳跃着，洞壁上的简笔画人物似乎活过来一样，有的拿着长矛刺杀野鹿，有的跪坐在地上烹调食物。


还有一些围着火堆在跳舞，如果不是云烨仔细辨认，绝对会把简笔画的太阳，当成飞碟。一些人在对着太阳膜拜，柴堆上架着一具尸体，那些人似乎不是在悲伤，而是在庆祝。


生亦何哀，死亦何苦，这是拜火教教典上的一句话，说的或许是有道理的，有了时间，去拜火教的小圣殿里去瞧瞧，贺天殇那里很奇怪，到底是怎么个奇怪法，去看看才知道。


生和死才是人的大魔障，看不破，瞧不透，参不熟也悟不透，一个长生的念头，就让那些希望长生的人匆匆的付出了生命，也不知道他们在临死前，有没有后悔？真正的做大事惜身，见小利忘命，曹操冤枉袁绍了，这些人才是。


躺在床上斜着眼睛看火炉，也不知过去了多少时候，当云烨在渴死和起床之间奋力做选择的时候，辛月回来救了云烨的命。


见丈夫直勾勾的看着桌子上的茶壶，哪有不明白的，倒了一杯凉茶，想想不妥，又给里面添了些热水，这才送到丈夫的嘴边，一口抽干茶水，云烨又瞪着眼珠子看茶壶，辛月无奈，只好再给茶壶里添加了热水，捧给了云烨，就着壶嘴真是饮如长鲸纳百川，直到喝干了茶水，吐出两片茶叶，方才罢休。


很好玩，重新躺下去的时候，肚子里咣当，咣当作响，就像才饮了水的驴子，云烨不由得再晃晃身体，咣当咣当的声音又起，自己现在就是一层皮包着一罐子水。


辛月挠着头发弄不清楚丈夫这是到底怎么了，行为古怪，而且一言不发，只是直勾勾的看着炉火发愣，莫非真的中了邪？


丫鬟非常的讨厌，端着一簸箕煤炭，掀开煤炉子，就倒进去了一簸箕煤，铁炉子里顿时黑烟滚滚，再也没有那些美丽的火光了。


云烨一下子就窜了起来，撒上鞋子边跑边解裤带，辛月急急地跟在后面，见他一头冲进茅厕，才撇撇嘴，站在院子里等候。


来如银河倒灌，去如江海溃堤，这泡尿似乎带走了云烨身上所有的疲倦，打了个冷战之后，更是精神百倍。


穿好裤子，看到院子里的辛月就大声的嚷嚷：“你这个婆娘莫非要谋杀亲夫不成，到现在也不给我准备吃食，要活活饿死我啊。”


“您这一觉睡了五个时辰，现在都三更天了，妾身看了您几回，您都是在呼呼大睡，饭食都热了几回了，您又不吃剩饭，现在想起吃饭了。”


辛月嘴里这么说，却早早就吩咐丫鬟给云烨下了一大碗哨子面，蹲在亭子里，给面里重重的加了辣椒，和醋，再嚼上两瓣蒜，一巨碗面条下肚，浑身舒畅，这时候就是去打老虎都不成问题。


撵走了辛月，云烨独自来到书房，拿出年前积累的文书开始批阅，水军里刘仁愿，冬鱼他们打理的很好，今年一共来回了三趟，再有一个月就会回来，提前完成了朝提下达的各项任务，有足足三个月的假期可供消耗。


人不能闲着，尤其是当兵的，一闲着就会出问题，对于这一点，云烨深有体会，他自己就是这个样子，兰陵订购海菜也如数运到，琼脂这东西，没有海菜就做不出来，兰陵想要扩大生产奶糖，就必须准备大量的海菜，水军将士也能从中大赚一笔。就是不知道皇宫现在有没有变成奶牛场。


李承乾很有意思，塘报里的报道说他现在几乎是兄友弟恭的表率，不管干什么事情，都会拉上自己的两个弟弟，再这么发展下去，吃狗屎也会三个人分成三截，一起吞下去。


都学会了利用中华的传统美德，当哥三一起穿着戏服给自己的父皇演戏，庆祝父亲成为天可汗之后，国朝上下，就掀起一股兄友弟恭的风潮，现在满大街都能听到：“啊，小弟，这枚梨子给你吃吧。”


“啊，大哥，这明明只剩下了梨核，小弟还是吃那个小的梨核把！”


明明心里面恨不能砍死对方，自己一个人好继承家业，硬是要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模样。把弟弟撵的远远地，还说是为了弟弟着想。


摇摇头甩走了这些怪念头，这几天脑子里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些让人费解的东西，问过李纲了，老先生说这是蝶在茧中之兆，只要熬过这段困难时期，一定会破茧成蝶，到时候个人的修养学识会更上一层楼。


云烨不这么认为，人生又不是过关斩将，砍死一个又一个的自己，最后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很有趣么？


毛毛虫挺好，身子一拱一拱的吃树叶，多好，变成蝴蝶就没多少日子可活了，云烨是一个只追求生命长度的人，对于质量他不是太在乎。与其焰火一样的灿烂刹那光景，他更愿意默默无闻的活的像只龟。


大唐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让所有人有些陌生，常年活跃在塘报上的魏征，如今似乎变成了透明人，不再听到他四处弹劾别人的奏章，那些骄横拔扈的勋贵们现在也变得文质彬彬，很少再听说谁把谁家的孩子扔进了井里，往日的纨绔们不是在边关苦熬，就是在书院被压榨，要么就成为文官后努力的建功立业，最差的也接掌了家里的生意，天南海北的为几枚铜板奔波。


没人知道大唐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皇帝越来越像神灵，明显感到轻松地农人们把李二这位从来不加赋税的皇帝供在祖龛里，在香烟缭绕中让人更加的畏惧。只是离自己远了好多。


广告出现在塘报上，惊得云烨差点掀翻桌子上的笔墨。虽然只有一行小小的字，上面写着：出关中，过云中，那里是无穷无尽的土地，关中十亩荒地换云中良田百亩。大唐贞观七年。

第十卷 斗杀 第六十节 移民出塞


当天亮以后，云烨骑着马出城门的时候，城门口围了好多人，不要说车马，就是一匹马也休想挤过去，不是说大唐人口凋零么？这黑压压的一大片都是什么？


大唐的兵威威慑四海的时候，哪怕是边塞也和内地一样安全，十亩荒地换取百亩良田，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更不要说免税三年的新举措。


早就听管家说现在不管是谁，只要申请去云中的，就会得到官家的资助，不管你是不是关中人，只要你找到保人，就能带着全家去边塞种田，甚至于流民，官府都会装作不知道，重新给你填报户籍，再把你全家护送到云中去。


唐武德二年（619）二月，大唐初定租、庸、调法，五年以后与均田制同时颁布执行。它以每一男丁授田百亩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实行“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的赋役，这在大唐初年是合理的，藏兵于农，平时为农，战时为兵，所谓无恒产者无恒心，当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哪怕最怯懦的瘟鸡，也会变成野兽。


但是这种好办法注定不可能长久的实行下去，随着人口的增多，官府手里的土地会逐渐减少，到时候，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土地平均的分配给每个人。


兼并土地一向是权贵们最大的爱好，云家老奶奶直到现在都认为，云家最值钱的还是两千亩的封地。至于仓库里的钱财，她没有多大的兴趣，人虽然老了，每个月坐着马车巡视一遍云家的土地，依然让她乐此不疲。


库房里少了一千贯钱，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平日里接济流民，从不心疼钱，但是谁要是敢砍云家土地上的一棵树苗，她都会发现，并且会大发雷霆。


云家现在种庄稼都已经快成负担了，可是每年里的头等大事依然是农稼，拜神，祷告，穿破衣服捡麦穗，新庄稼收到库房里贴上大红的封条，写上吉祥的话，仓房里的老鼠都会受到优待，从祖宗起就传下来的习惯，想要改变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自从马周揭露勋贵们兼并田亩的事实后，国朝的土地管制就达到了极限，一连三年，云烨没听说有谁家的土地大面积的增长过，亲王也是如此，倒是云家在塞外忽然多了一块田地，就在阴山脚下，连着那日暮的牧场，听说锲必这个家伙羡慕的直流口水。想拿自己的大片土地和云家交换，那日暮宁可跳井也不干。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那日暮最喜欢唱的歌，虽然她喜欢唱所有的歌，尤其是那首唱过的圈圈歌，是她的宝贝，开心的时候总是要唱上一段。


都说人离乡贱，但是在良田的诱惑下，为了自己的永业田，好多的庄户都打点好行装，准备远出塞外，去那里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道路上总是能见到推着独轮车，或者挑着担子的汉子，独轮车上坐着老婆，或者两口子一起挑着担子，一个挑家什，一个挑孩子，不同于流民的孤苦无依，他们都在大声的笑着和同乡打招呼，黝黑的脸膛上全是希望。


只有自发的才是最有秩序的，官府这回也拿出最大的诚意和耐心，皇帝特意派出了右威卫的三千大军护卫，一路上杀气腾腾，绿林道倒了大霉，被清剿了无数的山寨，最后这些强人也变成了要去云中垦荒的农民，只不过他们需要在刀枪的监视下劳作，各地官府送来了很多的大牲畜，几乎每三口之家就会分到一匹，这样一来就免去了移民的千里奔波之苦。都咬着牙赶路，到了地头，春天也就来了，还来得及种头茬庄稼。


乡民们不知道，云烨却很清楚，心狠手辣的侯君集，如今就在大草原上进行新一轮的清洗，只要是稍微有些杂音的部落，往往会在一夜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当别人问起来，官府的回答就是那些牧民迁到别的地方去了。


马周就在那里，还住在那日暮的牧场里，他和云七很熟悉，特意把自己的官衙设在那日暮的牧场里，这里也是他唯一不会受到白眼的场所。


大草原经过侯君集的这一轮扫荡，估计连野狼的屁股上都盖满了大唐红艳艳的印章，关中的移民马上就要到来，开始大规模的养羊，种田，这是李二给大唐准备的产羊毛的地方，不容有失。只有云烨知道，农耕民族会对草原造成怎样的破坏，大汉民族本来就是喜欢种地的民族，每到一个地方，都要试着在土地里种点什么才会安心。


所以在，戈壁，在荒原，在沙漠，在海岛，在高山，只要是人迹到达的地方，土地里总会长出庄稼来，而土地也总是很听大汉民族的话，种什么活什么，当你看到高山上层层叠叠的梯田，沙漠里葱茏的庄稼，还有鲜嫩的蔬菜，不要奇怪，一个能在全是石头的海岛上种出西瓜的民族，那些奇迹就不算是奇迹，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毛呢料子如今已经少量的出现了，价格很贵，云烨除了弄些回来做斗篷，再没干别的，以前的大红斗篷虽然好看，骑着马非常的飘逸，甩在身子后面，但是肆意流淌的眼泪鼻涕总是破坏了豪迈的气概。


毛呢最适合做毯子，挺括的面料也最适合做军装，只有这种面料，才能把军人的气质衬托出来，李二对于云烨的这番话表示了深切的赞同。


关中大地上唯一没变化的就是云家庄子，集市上依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杜家新开的店铺门口，活计正在声嘶力竭的招揽着顾客，云烨奇怪的从小窗口里问辛月：“两天的功夫，杜家的生意就已经开张了？”


辛月捂着嘴笑着说：“我的糊涂夫君哟，杜家本来就在集市上有买卖，只不过地方是租咱家的，现在把地皮盘给他家，这买卖可就真的属于杜家了，不像以前，咱家想赶他走，他就必须走，心安不下来，生意就做不大，如今地皮，店铺都成了他家的，当然精神头会不一样，昨天妾身给了杜夫人一封信，说是准备把他家租的那块地皮卖掉，问她有没有兴趣接手，结果，管事的回来就带回了八百贯的票据，说是不够再补。人家早就料到了，价钱都打听好了，就等咱家点头了。”


有这种脑子的，也只有杜如晦杜克民这个老家伙了，云烨笑笑，路过杜家店铺的时候往里看了看，顾客不少啊。


云家庄子里见不到年轻人，不论男女，都看不见，只有老头子，老婆婆，坐在长椅上晒太阳，不时地推一下身边的摇篮，还有几个才会走路的孩子，穿着开裆裤到处爬。


进了门，旺财就跑了过来，几天没见了，想得慌，旺财和云烨一样都不喜欢长安，云烨是不喜欢见到李二和长孙，旺财则是因为总是有善良的人准备把自己牵回家去养，它已经踢伤了好几个了，所以它觉得长安就是一个大马厩，到处都是马夫。


钱通早早的拿着牛尾掸子，给侯爷掸去灰尘，云烨伸开胳膊，接受钱通的殷情，等他干完了活才问道：“管家，我一路上看到好多人拖家带口的准备出塞，咱家有多少，你统计一下，让他们跟着咱家的商队一起处法，用不着和那些人挤在一起。”


钱通听得愣了一下，等想明白侯爷的意思之后笑着说：“侯爷，您多虑了，咱家庄子上没人出塞，自己家庄子上的人手都远远不够使唤的，谁有心思出塞，二流子才出塞，商队的管事总是问老奴要人手，点名要咱家庄子上的，但要是头脑活泛些的，老奴都给塞到商队里历练历练，至于头脑一根筋的那些，就老老实实的在家种地，在家里的作坊上做工，一年到头的没个闲人，老奴恨不得那些娃子们一下子就长成大小伙子，整天都要揪揪耳朵，可是那些孩子总是长不大。”


老家伙在说笑话，话语里全是满满的自信，蓝田县的主簿也到云家庄子打问过，到底有没有愿意出塞的，结果很不好，坐在招牌底下等了一天，没一个上门的，好不容易有一个上门的，还是一个小屁孩，指着招牌硬说有一个错别字，鄙视主簿没上好学，连一个字都写的少了很多笔画，准备在沙盘里教教主簿，被黑着脸的主簿一脚奔出去好远，连草书都不认识，就敢来教训老子？


听完管家的笑话，云烨咧着嘴从前院走进了后堂，给奶奶请了安，陪着老人家说了一会话，准备回书房，再看看那些新的塘报，现在塘报上总是有很多有趣的事。


还没走到月亮门，就听得外面有程咬金，牛进达的声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两位老帅的声音都充满了惶急之意。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一节 虎口拔牙


鸭绿水畔野草萋萋，狐狼穿行于林间，黑鸦啼鸣于野树，三十尺高之荒冢，有鬼夜夜啼哭，幼狐扑击骷髅为野戏，巨鼠磨牙于肱骨，惨不忍睹兮断人肠。


老程居然一字不差的把这段话背给云烨听，老牛也是悲痛的闭目长叹，老程说完这段话以后，就和牛进达一样闭目不言。


“这么说，小侄必须去辽东了？”云烨坐在下首，抬起头问程咬金和牛进达，大唐如今可谓谋士如雨，猛将如云，取回前朝将士的骸骨的重任，怎么也轮不到自己。


“如今与高句丽对峙的是张俭，我朝兵马未动，张俭有力难施，唯有出奇兵，沿着辽水溯流而上，再偷偷取回将士骸骨，方为上策。”


程咬金咬着牙硬是说出了原因，大唐最强悍的一支水军就是云烨统领的岭南水师，如果兵部准备达到目的，岭南水师无疑是做合适的一支军队。


“为何不派使节前往，正大光明的收回尸骸，小侄不信外交手段达不到这个小小的目的，以我大唐的赫赫声威，高句丽不可能连这点事情都不肯答应。”


在后世呆久了，云烨一向认为谈判或许是个不错的手段。程咬金，牛进达，哈哈哈的大笑起来，阴森森的语调让云烨觉得像是在地狱。


“这世间哪有如此便宜的事情，杀了我的袍泽，垒成京观，夸功耀世之后，还需要我等低声下气的恳求，才肯归还尸骸，云烨，你觉得这滋味如何？”牛进达面对云烨的建议一脸的鄙视，老程也看都不看云烨，深呼吸强压自己的怒火。


明白了，云烨算是彻底明白了，这些人根本就没打算向高句丽低头，宁愿流血，也不肯自降身份，这两人来找自己，恐怕那些军方大佬早就拟定好了计划，因为自己的身份特殊，所以专门派了程咬金，牛进达上门来做说客，如果自己不愿意去，他们没有丝毫的办法，岭南水师如今已经是皇帝的亲军，自己有一万个理由可以拒绝兵部的命令。


“辽水全长千余里，大部分都处在高句丽的控制之下，一路上，大王城，白岩城，乌骨城都在辽水边，您要我统帅水军一路过关斩将之后，再去高句丽带回战亡将士的骸骨吗？”如果是家事，不用老程老牛发话，云烨自然会遵从，现如今说的是国事，关乎麾下一万三千名将士的安危，云烨就必须把各方面都考虑周全。


“小子，这种事情是为子孙后世积大功德的好事，不要打自己的小九九，死几个人不要紧，死了多少人，回头老夫会加倍补给你，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程伯伯言重了，小侄不是一个不知厉害的人但是小侄从骨子认为，活着的人远比死去的人重要，如果为了大唐子民，岭南水师就算是死的一个不剩，小侄也绝不会眨一下眼睛，如今为了几具骸骨，就要赔上一万多条性命，小侄觉得不值，除非，兵部给我全权，并且承担这件事情引发的全部后果，否则，小侄是不会答应出动全部兵马的。”


其实去辽东并没有他们想的那么困难，沿着辽水溯流而上六百里，还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冬鱼对那片海域很熟悉，只要控制了金岩坪岛，就能阻止其它船只进入辽水，这对才完成基础训练的陆战队来说并不困难，但是想完全控制金岩坪岛，就必须控制卑沙城，要不然就有后路被断绝的危险，攻城掠地，那就要背负擅起边衅的罪名，就算是李二同意自己出发，但是他绝对不会现在就打破大唐和高句丽目前的这种安静局面。


程咬金，牛进达见云烨很固执，也只能放弃劝诫，反而给云烨讲起了为将之道，强逼云烨的事情，两个老将不愿意做，只是因为军方需要展现自己的实力，顺便告诉天下人，大唐的军人远比前隋的将士强大一百倍。


王薄的《无向辽东浪死歌》不是随便唱唱的，里面那句“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就这一句就说尽了辽东的形式的险峻，当年隋炀帝杨广自认为并没有做错什么，隋朝的门阀早就遍布大隋的朝野，如果不寻找一个强大的敌人，顺便把门阀武装消耗在辽东，大隋的统治就会岌岌可危，只是天不遂人愿，他的愿望没有达成，反而把父亲积累的财富和运道统统消耗在了辽东，自己的江山转瞬间就四分五裂，只能摸着自己的头颅说：“大好的头颅，不知谁能斩下。”


程咬金牛进达都是亲自经历了那场灾难的人，尤其是牛进达，父亲就是在第一次征高丽失败后，被溃兵抢劫，害的全家除他一人其余的全部生生的饿死。所以牛进达从那个时候，就对高句丽恨之入骨，日思夜想着大唐早日向高句丽开战。


送走了两位长辈，云烨坐在椅子上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去躺一会，去辽东的事情恐怕无法避免，所以也就不费那个心，大唐的那些将帅，一定会给自己制定最完美的军事计划，到时候自己只要遵照执行就好，大唐水师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对手，更不要说自己的这支武装到了牙齿的舰队。


云烨写了几个小纸条，派家将送给几个该送的人，而后自己就在这个温暖的午后，拥着厚厚的毯子，沉沉的进入梦乡，有机会睡觉是好事，只怕到了辽东就再也没时间睡觉了。


云家的商队这些日子不断地向水军大营运送木桶，也有商队从绥州运来了那里的特产，一种散发着刺鼻气味的黑油，侯爷要的批量很大，掌柜的虽然不明白，但是侯爷总是能化腐朽为神奇，想来这一次也不例外。


黑油到了军营，侯爷又开始拿大锅煮，和蒸酒一个道理，不知道侯爷会从黑油里蒸出什么东西来。


看到长长的铁管子里流出稍微发黄的液体，云烨又闻到了那股子熟悉的味道，自己当年在农村的时候，有一个很坏的毛病，就是喜欢闻汽车跑过去之后的味道，并且乐此不疲，直到后来才晓得，那是汽油燃烧过后的尾气，这个秘密对谁都没说过，想不到现在又见到了老朋友。


问李二要火药被严词拒绝，不但不给，反而给他下达了封口令，今后不许再提到火药这回事，更不许偷偷的制造。至于去辽东，他可以装作不知道，但是如果失败了，就会按照军律来处置，绝不容情。


还讲不讲理了，没你的同意，满大唐谁敢擅自出动超过自己亲卫人数的军队？没有军令，云烨就是把话说到大天上去，也不会有人追随他一起发疯。


没火药，那就只好制造燃烧弹了，这两样都是云烨能做到的威力最大的武器了，汽油流着流着就没有了，剩下的全是没有和柴油的混合物了，小心的让人用瓷坛子封好，放的离军营远远地，他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如今的辽东还处在一片冰天雪地之中，大辽河也处在一片蛮荒之中，自从渤海国消失之后，高句丽这些年趁着中原战乱，悄悄地把触角伸过了辽水，准备用蚕食的法子，一点点的从大唐身上撕下一块块的血肉。


高建武说到底还是一个睿智的人，想当年他带着五百敢死之士，硬是把攻进平壤城的隋朝大将赶出了城池，这些年虽然一边悄悄地修建长城，随时准备应对大唐的攻击，另一边在不停的向大唐索要道教的经典，装出一副恭顺的样子，他骗得过别人，怎么可能骗得过云烨，历史上李二攻击了高丽三次都没有成功，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将军，难道说咱们水军这次要有仗打了？”老赖看到云烨站在校场边上看他们操演已经快半个时辰了，就凑过来发问。


云烨看看他浑身黝黑的腱子肉，吩咐亲卫给老赖拿来衣衫，让他穿上，这才说：“恐怕我们要做大事了，只要陛下同意我的要求，很快我们就要乘船出发，等我们到了地头，也就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了。”


“嘿嘿，末将知晓了，辽东，只可能是辽东，却不知我们水军是要押运粮草，还是作为后勤？”老赖问得没错，大唐水军很少独自成军去攻击敌方，一来缺少必要的攻击手段，除了对付敌人的水师之外，实在是没有太大的用处，就算是运送军粮那也得看老天爷的脸色，按照大帅们的话说：把胜负关键交给水师这和把自己的命运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没什么两样。


“老赖，做好苦战的准备吧，这一回我们没有左翼，没有右翼，也没有援兵，只能靠自己完成一件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看看山头上站的那些老家伙了没有？就是他们准备把咱们送进虎口里去拔牙。”


随着云烨的手指，老赖远远地看见了山坡上站着的一大群人，都是老帅，一个个对着大营指指点点，似乎在谋划着什么，看到这一幕，老赖的热血一下子就涌到了头上。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节 必须有垫背的


水师大营里云烨高坐正中，李靖，李绩，李孝恭，李道宗，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牛进达，邱文忠等一干老帅都围坐在大厅里，对着辽东的地形喋喋不休。


“小子，只要你的速度够快，就一定能在高丽人反应过来全身而退，老夫对你的逃命本事很是信得过，只要你不去招惹，新城，大王城的高丽人，成功的希望至少有五成，我等都是武卒，五五开已经是大赢面了，剩下的就看你的神仙师父保佑不保佑你了。”


“的确如此，最坏的局面就是你被大军合围，但是你在河里啊，他们那你没辙，只要你扯开风帆，撒丫子跑他娘的，绝对能跑的掉，不管你死多少人，小子记住了，一定给老夫吧那些骸骨带回来，死了的兵卒老夫补给你。”


“河间王说的没错，这么好的水师如果不用来打几仗见见血，谁知道好用不好用，将来老夫东征高丽的时候，还准备指望水师给老夫运补给呢，到时候老子轻骑突进，就不信那些高丽人能快得过老子的马蹄子？”


大厅里众说纷纭，这些老帅似乎一下子都失去了脑子，一个个狗屁主意滔滔不绝的从满是胡须的嘴里喷涌而出。站着说话不腰疼啊，都希望水师打头阵，给他们探探高丽的虚实，前隋百万大军都没有征服的国度，要是能够轻取，才是天大的笑话，程咬金，牛进达一言不发，剩下的一个个像个二愣子一样的给云烨胡出主意。


他们才不管死多少人，只要云烨能吧那些骸骨带回来，自己这些人立马就有了开战的借口，如果云烨不小心全军覆没了，那么，这场战争一定会打的不死不休。


太过瘾了，现在天底下歌舞升平，那里有仗可以打，对于这些嗜血的屠夫，天下太平就是他们最大的悲哀，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些话一直是垂在他们头上的一柄利剑，没有了战争，这些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他们很清楚。


前段时间李二下令蜀中伐木造舟，谁知道竟然能逼得三个州造了反，就这么屁大点的事情，居然满朝的将军抢疯了，都要去带着大军平灭匪患，最后一位上柱国，带着两位云麾将军率领一万将士去平叛，往日里这绝对是杀鸡用了牛刀，现在谁还在乎这些事，只要有仗打，谁去管天底下到底谁家会人头滚滚。


李靖拍拍手，示意大家安静，他笑着对云烨说：“你是水军的主帅，到底要不要出战，你给个痛快话，你也是军方一脉，现下的形式你看的很清楚，我们需要一场大战来证明我们的用处，你看看这一年里有多少老将倒霉就清楚了，军人不打仗，就没有话语权，治国论事我们不是那些文官的对手，只有两军对峙，他们才会乖乖地听从我们的调遣，你身为军方的一份子，不可优柔寡断。”


李靖的日子越发的难熬了，现在文官们连他在薛延陀战争期间任命了两个随军司马的事情都抖了出来，他任命的其中一个司马，居然成了证人，死死地一口咬住自己的恩人不松口，把李靖在草原上临机专断的事情兜个底掉，听说那些言官已经准备了足够多的弹劾折子，准备对他发起攻势。


云烨很清楚李靖的心思，可怜一代军神现在居然需要靠战争来保住自己不受伤害，也只有战事一起，言官们为了大局着想，才会偃旗息鼓。


“小子上回提出的两件事，不知道诸位老将军考虑的如何，您们说的对，我作为军方一脉自然没有见诸位身处难处不拉一把的道理，只是我的条件满足之后，一旦舰队返回，我就会立刻杨帆东进，不把将士们的遗骸找回来誓不罢休。”


光想着捡现成的，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现在不是以前了，你们一忽悠，我就会上当，乖乖地给你们当挡箭牌，现在你们不做出承诺，休想水师大军移动一下。


“小子，你对老夫说说，你到底要干什么，只要你偷偷的把那些遗骸带回来就是我们军方的福气，千万不要节外生枝。”李绩转悠着眼睛慢条斯理的对云烨说。


“诸位老将军都是带惯兵的人，兵凶战危的道理您们不会不明白，小子只想要一个保证，小子自己无所谓，但是小子麾下的将士在搏命后，我不想他们流血又流泪，我在带兵的第一天就告诉我自己，这种事情绝对不允许出现在岭南水军大营里，将士们只要奋勇拼杀了，那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奖赏，那就是我这个主帅的失职，所以，我不想说大道理，我只想给他们要一个保障，不至于让他们在战后背黑锅、到时候欲哭无泪。”


站在云烨下首的水军将士齐齐的跪倒在地，一声不吭。云烨的一番话说得李绩有点脸红，他自己一向的作风就是找别人背黑锅，自己坐享其成，危难的时候连女婿都不放过，做过山贼的人这种劣根性一辈子都改不掉。


在没有来到唐朝之前，云烨对与智将一向充满了崇敬之情，但是自从在这个大时代里混的时间久了，才发现，怪不得所有的开国皇帝都会对智将没有多少好感，除了他们自身的威胁之外，他们猥琐的人格也占了很大的一条，因为比其他将领都聪明，所以想的也多，一件简简单单的把事情都要办成一个复杂的事件，似乎不这样，不足以表现自己智慧，岂不知，他们越是聪明就越是讨厌，遮遮掩掩的把自己藏得深深地，不知道到底要干什么，这样的心腹大患不提防，还提方防谁？


李靖如此，李绩同样如此，将来还要加上一个侯君集，都是一副皮里阳秋的模样，做事情总是少了一份正大光明的意味。


程咬金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做任何事情都是当着李二的面做的，抢功，夺利，胡说八道这些事情没少做，偏偏皇帝对他的信任从来都没有减少过，哪怕很多时候让皇帝很难看，但是李二从来都没有处罚过他，同样的事情落在李靖头上就会是滔天大祸。


牛进达咬着牙站出来说：“云烨，你要的保证老夫给你，我这就进宫，向陛下立下文书，证明出兵辽东是我们怂恿你这样做的，与你无关，与将士们无关。”老牛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程咬金也点点头，拍拍桌子说：“也算老夫一个。”


云烨坐在帅位上摇着头说：“您二位的保证没有半点用处，将来你们出事了，小子还要去捞人，更麻烦，再说我也不想让两位疼爱我的婶婶伤心，所以您二位，还是算了吧。”云烨对老程老牛说完就把目光盯在李靖的身上缓缓的说：“军方需要把死难者的遗骸迎回来，一振军心和民意，我麾下一万三千名将士就要出生入死，难道诸位连这点保障也不肯给我吗？同为军中袍泽，他们的死难和牺牲引不起你们一点的同情心？”


李靖再三看了一遍地图回头对云烨说：“老夫知道，只要给了你这个保证，你一定会把天捅个大窟窿，虽然现在老夫还不知道你怎么在大军合围之下捅破天，但是你一定会这样做的，你眼睛里已经流露出狂热的杀意，一个从未领过兵，上过阵的小子也不知你那些浓烈的杀意是从哪里来的。”


说完再低头看看地图，又看了沙盘一眼，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眼睛里没有丝毫表情的看着云烨说：“好，老夫亲临杀斗场无数，还是头一回被一个小子逼到墙角，既然你有信心，老夫就下了赌注，这就起草奏折，为你等开脱，万事罪我一人即可。”


李绩咬咬牙，也跟着点点头，李孝恭，李道宗，邱文忠等也跟着点头，表示自己也会上奏折，敦请皇帝陛下派出亲军取回那些战死将士的遗骸。


云烨从帅位上走了下来，对着这些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而后说：“诸位是棋手，小子是那枚过河的卒子，这一去定当奋勇向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只要陛下的文书到了，岭南水师下个月返回长安，交卸粮食之后，我就会扬帆东进，一刻都不会迁延。”


李靖拍拍云烨的肩膀说了一句：“好自为之。”就率先离开军营，跨上马绝尘而去，其余的人见目的已经达到，也纷纷告辞，只有秦琼，尉迟，程咬金，牛进达留了下来，再一次围拢在沙盘前面准备为云烨找出一条不需要奋力厮杀，就能达到目的的方法。


看着碍眼的人都走了，云烨让自己的部下全部退了出去，自己给四位老将一人倒了一杯茶，轻声说：“小子早就看过了，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小子也不是什么领军的高人，所以啊我准备一路打过去，只要毁了这三座城池，我想在辽水边干什么都没关系，不要说挖坟，就算是种地，高建武也必须等到我秋收之后才能派的出兵力来围剿我。”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节 云烨的准备


“这不可能，孩子，大王城虽然不大，但是城高壕深，整座城池全部是青石垒成，借地利的优势城墙足足有五丈之高，守城的也是高丽悍将，你的兵马严重不足，不可能攻下来。虽说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坚城，但是大王城，没有十万之兵，三个月的时间，是耗不完那里的兵力的，再者说那大王城就是一座纯粹的兵城，咱们几家的商队进不去，所以你就不会有内应，天时地利人和你一样不占啊，这样的坚城非人力所能克服，当年封罗睺就是陨落在大王城下，你要知道封罗睺也算是真正的悍将，论及马上功夫，老夫都不及他。”


秦琼摇摇头，这些人中他的年纪最长，当年进攻高丽，他已经是校尉了，对于辽东的情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秦伯伯，您看看这座小山，小侄可以占领这座小山，将点火之物抛进城里，用大火炼化这座坚城。”云烨指着大王城旁边的一座小山包说。


“没用的，大王城里有专门的水道而且是从辽水里引来的活水，水源不缺，只要你攻不破城池，大火很快就会被扑灭，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当年这一招不是没被用过，效果不好，而且啊，这座山包上本身就有投石机，不过那是高丽人的寨子。”


秦琼，扔下手里的茶碗，叹息一声，对云烨的辽东之行忧心忡忡。


“秦伯伯，小侄的大火不是水就能扑灭的，恐怕你浇的水越多，大火会烧的更加猛烈。”云烨给秦琼的茶碗里添满了水，若无其事的说。


“不行的，小子，你想用白磷这东西来烧城还是不行，大唐举国的白磷都给你也不够，再说这东西非常的不好运输，一个小闪失下，你还没烧到敌人，先把自己给烧了。”


程咬金摇着头否决了云烨的想法，作为军中大将，他如何会不知道白磷的特性，那东西就如同跗骨之蛆，如果在身上燃烧了，除非你把那块肉割下来，否则白磷烧不完，火焰不会熄灭，是杀场上的恶鬼，只可惜这东西取之不易，所以在大战里，很少用到这东西。


“小侄也不喜欢用白磷，拿东西的效果太差，烧的也不猛烈，也不会爆炸，造成的危害太小，小侄既然想活火融城，用白磷怎么行。”


老牛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烨说：“你又弄出了什么东西？那个火药你对我们几个说过，我们老哥几个也问过陛下了，陛下说那是天神的武装，老夫对陛下的话深信不疑，但是现在你不可能从陛下手里要到火药，你自己也不能制造，孩子，听伯伯一句话，把火药的配方从此忘记，提都不要提，你要的石漆，咱们几家的商队日夜不停地从绥州高奴县采办就是，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怎么都来得及。”


“石漆不好用啊，点起来麻烦，粘糊糊的，要是你把风向弄不好，会烧到自己人的。”尉迟也对石油的这一特性很不满意。


云烨也不解释，带着四位老人来到后营，对赖传峰吩咐了几句，不多时，就看见十几个士兵小心翼翼的从后营空地上那座孤零零的库房里搬出四个大瓷坛子，把其中的一个瓷坛子里的汽油淋在模拟的城墙上，然后自己快速的跑了回来，几个弓箭手，早就把八牛弩搬了出来，这具八牛弩的箭槽里，放的是四支长长的火箭，瞄准之后，什长就下令让其余的军士跳进壕沟躲起来，只见什长用力的拿木槌砸下机括，嗡的一声响之后，四只火箭就钉在了墙上，那个什长也快速的跳进壕沟小心的看着自己的头顶，还拿着一把盾牌遮住自己的上方，一副极度恐惧的样子。


秦琼等人虽然不知道云烨为何要自己这些人下到一个齐胸高的壕沟里，壕沟的上方还搭建了坚固的棚子，只余下正前方有一道尺余宽的缝隙供大家看前面的演示场。


程咬金惊讶地看到墙面上浮起来一层蓝色的火焰，顷刻间，火焰就变成了一丈多高，整堵高墙似乎被火焰包围了，砖石都在燃烧。


才要笑着夸奖云烨两句，就听得一声巨响从高墙后面响起，紧接着一股气浪扑面而来，将他刚要出口的话语生生的堵了回去，他艰难地转动脖子向前面看，只见一团巨大的橘红色火焰陡然间升起了十余丈高，火星四溅，带着一道道的散乱的轨迹落在地上，火星落在哪里，那里就会燃烧，有一团小小的火星落在观察口的青石上，火焰很弱小，云烨端起一碗茶就泼在火苗上，那朵火苗不但没有熄灭，反而变大了许多，直到上面的油脂烧完，火焰才渐渐熄灭。


用来演示的那堵土墙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校场上到处都散落着零星的土块，还有一大团一大团的火焰。浓烟滚滚，黑烟几乎弥漫了整座军营。


云烨拿着手帕捂住口鼻，瓮声瓮气的对老程还有其他三位长辈说：“伯伯，你们也捂住口鼻比较好，这种浓烟有毒，闻得时间长了没好处。”


老牛也掏出手帕，捂着口鼻问云烨：“小子，现在外面不会再有什么大动静了吧？”见云烨点点头，率先出了壕沟，五个人小心的跨过一出出小火堆，在乱土块堆里一点点的检查这东西的效力，最后来到土墙的边上，整堵墙只剩下尺余长的一截残根。


老牛看着墙后面那个三尺余深的大坑问云烨：“火药也能造成这样的结果？”云烨点点头说：“同样重量的火药，造成的危害，恐怕要比现在大很多。”


老牛点点头，对其余三位老将说：“他有这东西，我们就不必为他操心了，大王城本来就不大，这东西只要被倒进引水的沟渠里，然后点燃，那座大王城里水道密布，还都是活水，自然会把灾祸引遍全城，如果这些黑烟再恶毒一些，城里的活人就不会剩下多少。”


“小子一定要先把几个城门的大火点起来，瓮中烤鳖的滋味一定请高丽人尝尝。”既然云烨手里有杀手锏，尉迟的心情顿时就变得好了起来，至于意外，喝水都会被呛死，上了战阵，谁还去顾忌那些。


水师里的军卒很快就在口鼻上捂着布条子拎着竹筐冲了出来，见到了火堆，就拿铲子把竹筐里的沙子铲出来，覆盖在火焰上，很快的，校场上的火焰就逐渐消失，只有空气里还残余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气息。


“小子，这次出去，不要独断专行，你没有打过仗，陆地上多听听赖传峰他们的意见，水师里多听听那些常年在海上讨生活的部下的意见，事不可为的时候保住自己回来就好，不要听他们说什么死了也要达成目的的屁话，战阵上比的就是谁活的时间长，充英雄的早就全死了，老夫先是大隋的官将，后来投靠王世充，再后来差点投奔窦建德，思前想后才跟了秦王，不要说老夫骨头软，下决心的时候心里跟刀子剜一样难受，后来还不是做了顺臣？


我们既然从一开始就做不成什么皇帝，那就矮下身子做臣子也是一种选择，当今陛下是一代雄主，有气吞斗牛之志，你在他的手底下讨生活不算冤屈，而且就老夫看来，陛下和皇后这是在拿你当子侄看待，这也算是前所未有的恩遇了，好好做事，你的日子还长，到时候我们几个老朽死了之后，几家子人都要靠你来撑门面，就是存了这个私心，要不然，老夫怎么也不会让你上战阵，我们没死完，还轮不到你。”


程咬金看着将要落下去的红日，一边往外走，一边给云烨交代，皇帝的新政慢慢的出台了，勋贵们逐渐变得只有荣耀却没有实权，这多少让这些往日手握重权的人不由得生出英雄迟暮的感叹。


所有的外人都走了，军营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校场上的乱石土块早就被清理的干干净净。今日这些老帅的到来，让水师大营里的军卒议论纷纷，往日见到最多的是商贾小贩之流，今日来的全是传说中的名臣勇将，真是大开眼界，眼看着老帅们一一离去，自己大营里的聚将鼓就响了，校尉们纷纷穿上甲胄去帅厅里听令，不知道有什么样的重要任命落在自己等人的头上，当兵就是冲着功勋来的，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滋润，无忧无虑，但是那些建功立业的梦想，还是总在梦里出现，或许，今日就是一个机会。


“前隋的时候，我们出动了百万大军，准备去征讨高丽，结果不太好，大家都是当兵的，对于当年的惨败都很清楚，我要说的不是要怪罪谁，那是皇帝陛下和史家的责任。我要说的是，在辽水边上，有一座巨大的京观，那里埋得全是我们自己的父兄，如今他们的尸骨被野兽扒开覆土，肆意的凌虐，不知道你们怎么想，我总想着把他们带回来找片风水好的地方安葬，既然是我们自己的袍泽，总是要回家的。”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节 曲卓的侍妾


“大帅，您说的可是高丽的那座京观？”赖传峰小声的问云烨，他不能确定自己这一群人领到的任务会如此艰难。


“老赖，你说的没错，就是那座，听说有三万五千具骸骨需要运回来，当然了，高丽说有十万具，我们需要把他们全部烧成灰，带回大唐，你觉得怎么样？”


云烨看到赖传峰脸上的精彩表情就知道这个任务给了他多么大的震撼，大帅前面就说了自己没有援兵，没有侧翼，有的只有这支孤军，深入到高丽境内，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大帅，为何是我们？我们只是水军，不善于陆战，要挖坟，那是一定要上岸的。”赖传峰在云烨的注视下，目光有些散乱。


“没什么别的原因，因为我们是大唐水军里最精锐的一支，而那些和高丽对峙的大军，现在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深入到高丽境内，再说陛下也不好希望现在就开战，所以我们现在就是他妈的该死的海盗，只不过我们只抢劫尸骨而已。”


“明白了大帅，属下这就开始针对这些条目开始操练将士，只是不知道您能给属下多少时间，这些陆战队的兄弟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操练才好上战场。”


很快的赖传峰就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既然逃避不掉，那就硬着头皮上，当兵吃粮的要有遇到这种事情的准备。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大唐人手不足，高丽的人手他同样的不足，辽东乃是蛮荒之地，千里平原上零零散散的分布着几座小城，我们沿着辽水溯流而上，只要把沿河的三座城池全部毁掉，就会大摇大摆的进入辽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算不得难事，我一个没上过战阵的主帅都不怕，你一个裨将怕什么。”


“大帅不可，我们在就说好分工的，您坐镇长安，这些事交给属下们去干就好，属下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您在，家里的妻儿定会受到照顾，您出了事情，属下们就算是圆满达成目标也是得不尝试。”


听说云烨这回要亲自去，不光是赖传峰阻拦，就是杨月明，杨月礼，苟峰都表示不同意，云烨去了辽东也只是一个摆设，起不到作用，还会眼中的拖累大军，能不去最好就不去。


“我也不想去，可是你们谁知道怎么用汽油？那东西一个操持不好就会酿成大祸，老赖，你们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做准备，同时啊，汽油的准备不能停，只有把这东西准备的多多的，我们才有赢得希望。


大军都全体出动了，我一个光杆大帅待在营地里看门，那样会被人家活活笑死的，所以啊，不去不行，再说我去了之后，将来万一看到不好的结果，心里也好受一些。”


苟峰出列说：“大帅说的是，您去了辽东只需要在后面压阵，冲锋陷阵自然有我等来完成，这几年没打仗了，上回去薛延陀就没有我们的份，这回一定要杀个痛快。”


一件对于岭南水师来说算得上滔天大事的行动，在几个人的交谈之下，逐渐变得妙趣横生，下面的校尉也各自表态一定要在这次难得的行动中过过杀人的瘾。


见部下的心思已经稳定了，云烨就趁着月色，一路赶回了玉山，才进门就看到一个家伙蹲在屋檐下面正在大口的吃面，看身上的衣服明明是七品官府，但是看吃饭的样子，纯粹就是一个饿死鬼投胎，管家在一边照料，给这家伙扒着蒜瓣，一边劝他：“用不着这么急，厨房里多得是，这都第三碗了，小心撑坏了，吃口蒜，吃面不吃蒜那可不算是关中人。”


“好我的钱叔啊，我在荒山野地里足足待了快三年啊，整日里吃烤肉，要不然就是炒米，吃几口野菜算是过年了，这一路上的驿站，我都强忍着没吃他们做的面食，生怕坏了胃口，这些年您知道我最馋什么？就是府里的面条，就盼着到了府上，好好地迭上七八碗。明日再去书院，弄上高高的一盘子红烧肉，一点土豆都不要，就着一碗酒，吃个痛快。”


说完又低下头，西里呼噜的吞下去了一碗面条，没见他有嚼的动作，面条的一头都到了胃里，另一头还在碗里。


“曲卓，你回来了，太好了，总担心你一个人在深山老林里，现在回来了好事啊，不错，不错，这么快就青袍上身了，二十岁的人就做到了七品正印，不容易，看过你老娘了？”


曲卓听到云烨的声音，鼻子一酸，差点流下眼泪来，擦了一下眼角，艰难的站起来，给云烨行李说：“学生在边野三年，蒙先生照顾家母，容学生大礼拜谢。”


云烨抢前一步扶住了曲卓，仔细的打量一下这个昔日的杂役，脸上的青涩早已褪去，取而代之的一双坚毅的眼神，还有一张轮廓分明的脸。


“是你自己给自己挣的脸面，谁都不谢，你先生我也没有脸面把学生的功劳往自己身上揽，朝廷七品官正印的奖励是实至名归，比起你以前的挂的从六品虚衔高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荒野三年苦熬到底把一个油滑的小子熬成了栋梁之才，来来，我也没吃饭，陪着我再来一碗。”


吃面最舒服的方式就是蹲在屋檐底下，一人捧一个大老碗，碗越大越是显着大气，想当年回老家的时候，光屁股的小屁孩都捧着一个比自己头还大的老碗在屋檐底下猛刨，功夫是从小练出来的，一只手拖着碗底，嘴搭在碗边上，吃的那叫一个豪爽，如今变成富贵人家了，怎么能忘本，三个人一起蹲在屋檐底下吃面条，很是壮观。


一碗面条下肚，回头看看旁边吃的起不来的老钱，问道：“你应该早就吃过了，干嘛陪着我们吃第二顿？”


老钱的老脸微红，放下碗，接过云烨的空碗不好意思地说：“刚才看您和曲卓吃饭吃的舒坦，老汉就忍不住也来了一碗。”


三个人一起大笑起来，碗确实有些大，吃了满满一大碗饭有些撑住了，回头看看空碗，不由得哀叹年华不再，去年还能吃两碗的，今年就减半了。


和曲卓漫步在花园子里，边遛食边听他讲解南诏的发生的趣事，很明显的曲卓是在挖空心思的说一些欢乐的事情，云烨如何都不会相信，那里只有欢乐，没有悲伤。


“就这样子，先生，自从您从大河里遁走之后，学生就趁机煽动那些游侠叛乱，大唐百骑司的暗探也趁机起事，杀退了那些蛮王之后，窦燕山的亲信就已经死的差不多了，黄金也被那些游侠哄抢一空，只可惜，他们注定了有命拿，没命花，蜀中的府兵，围住了所有的出口，只要搜到身上有黄金的，直接就是一刀砍下脑袋，连第二句话都不问。”


“那些人注定是要死的，窦燕山干的就是砍头的买卖，他们既然敢掺和进来，就要做好死的准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人诚不我欺啊。”


曲卓点点头接着说：“没过多久，百骑司就来了一位副统领，命令学生继续四处结交南诏的土王，蒙舍诏，还有乌蛮，白蛮学生都有过接触，我大唐的在南诏的三十六个羁縻州，学生可以说是跑遍了，对那里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蛮人和我们完全不同，只是行事颇有古风，很长一段时间学生以为自己来到了圣王时代，只是看到了那些奴隶的惨状后，学生才怵然惊醒，南诏的这种秩序，建立在奴隶的痛苦之上，头人对待那些奴隶的刑罚之残酷，学生几乎不敢言之。”


“有什么不敢说的，我就知道一种，把一种虫子的卵放进活人的嘴巴再封闭他身上所有的窍门，那种虫子就会借助这个人的血肉慢慢长大，很奇怪，这种虫子能把人的骨头都慢慢吞噬掉，但是绝对不会去触碰这个人的皮肤，到最后的时候，整个人就变成了一个大皮囊，那些虫子就在皮囊里交配，再产卵，直到虫子的数量撑破人皮为止，据说，这东西的名字叫做”茧人“，感觉如何？”


“您果然是见过的，您为何没有阻止？”曲卓提到这件事就似乎变得有些激烈，云烨奇怪的看他一眼说：“你阻止了？”


曲卓点点头，指着站在阴影的一个少女说：“就是她，我不忍心看她被人家做成茧人，就用玉佩把她换了下来，本来想让她回家，她打死都不回去，没办法，大唐不许蛮人出林子，我只好以侍妾的名头把她带回大唐，您看如何？”


云烨回头看看缩在阴影里的弱小女子，小小的，瘦瘦的，最多只有十岁。回手一巴掌就抽在曲卓的后脑勺上怒声说：“王八蛋，那还只是小小的孩子，书院的仁义礼义廉耻这些东西你都学到哪里去了？”


曲卓张着嘴还没有来得及辩解，那个小姑娘就扑过来，一口咬在云烨的大腿上。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节 家事和信心


小人儿能有多大力气，更何况云烨本来就穿的厚实，她最多只能咬到云烨厚厚的棉裤上，看着抱着自己的大腿撕咬的小女孩，云烨的心里泛起阵阵的酸楚，曾几何时，也有一个小小的女子也是这样咬自己，只不过，她咬的是铠甲罢了。


往事不能回忆，云烨只要想起往事就会不断地回忆下去，总会触碰到他心底里最柔软的那部分。涩声对曲卓说：“好生对待她吧，如果将来你不喜欢她了，也不要伤害她，随她去吧，人一辈子能有几次得脱大难的机会，活下来的都不容易。”


曲卓把小女孩从云烨身边带走，笑着对云烨说：“侯爷，这是我妹子，您也知道，学生的差事就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差事，一年中难得相聚一次，把小妹放在老母身边尽孝，我也就了无牵挂的为大唐效力，说不定会有穿朱带紫的一天，那时候，我再回来孝敬母亲就是。”


云烨朝他摆摆手，准备回到后堂，刚才小女孩上演的那一出，已经让他完全没了谈话的兴致，走了两步又回头对曲卓说：“此去高丽，万事小心。”


曲卓看着云烨走进了月亮门，弯下腰深深地鞠了一躬，牵着那个不停的转着眼珠子的小姑娘向云家大门走去，今晚，要和母亲好好地说说话。


那日暮才放下孩子，掩好衣襟，正要去看看夫君回来没有，身后却有一双臂膀紧紧地抱住了她，才吃了一惊，准备挣开，却又软软的靠在那个人的怀里，那股子熟悉的肥皂味道，自己就是到了黄泉都不会忘记。


云烨不说话，那日暮也就不问，女子的温柔本来就是用来安慰男人用的，宦娘早就给那日暮上过这一课，更何况自己的夫君还是一个大大的英雄，能被夫君这样的大英雄喜欢，那日暮想想就高兴，在自己最无助，最倒霉的时候，夫君总会出现，比草原上的神灵还要灵验，或许啊，夫君就是自己的神灵。


她最喜欢靠在夫君怀里的感觉，每到这种时候，那日暮的脑子里就会涌现无数的怪念头，总是把自己想成一朵娇柔的小花，在风雨里摇曳，或者一只可怜的离群的小羊羔，咩咩叫着四处寻找羊群，她喜欢这样想，因为只要自己变得弱了，夫君的身体就变得高大强壮无比……


嗅着那日暮身上甜美的乳香，云烨满脑子里都是熊熊的火焰，自己到高丽就是专门去放火的，烧城池，烧草原，烧树林，说不定连大河都要燃烧。


只有把自己的懦弱和温柔放在家里，自己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统帅，一万三千将士如果因为自己的懦弱而丧生在高丽，这才是云烨所不能原谅自己的。


都在逼自己，几乎是全大唐的人都在逼自己，文官，武将，还有那位高高在上的帝王，没有皇帝的首肯，谁敢这样大鸣大放的逼迫一位带兵的将领？大唐出动千名府兵就需要皇帝的首肯，很明显，李二默许，或许纵容了那些老帅们的野心。


高丽总是要打的，找个人来探一下虚实也是好的，数遍朝中将领，云烨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出动陆军精锐，一来需要大规模的准备，二来，没有后勤支援的陆军走不远，试探不出效果，只有云烨的部下够精锐，而且主帅是一个没有战争经验的纨绔，如果连这样的将领都能打败高丽，顺利的取回那些骸骨，自己再振臂一呼，天下间的将士绝对会风从云集，不用像杨广那样大规模的征发兵役，只需那些自愿去平高丽的将士就足以打赢这一仗，杨广的惨痛教训，李二没有忘记。


辛月得意洋洋的回来了，今天杜家的夫人宴请宾客，她是主宾，多喝了两口葡萄酿，如今头有点晕，自己原来就没准备喝酒，实在是碍不过情面这才喝了点，谁知道，只要有了开始，想要结束，就绝对不是她说了能算的。


都想着占自家的便宜，辛月摇着手帕，自言自语，说到底被人家奉承的感觉很不错，有三分恼火，又带着七分得意。


路过那日暮的房间的时候，见里面点着蜡烛静悄悄的，好像没人，这个死婆娘，没人还点着蜡烛，就不知道省省，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


才跨进门就看见那日暮闭着眼睛靠在夫君怀里一副意乱神迷的样子，夫君的脸上也是一副肃穆的样子，似乎两个人都没有发觉自己的到来。


辛月心里不停地泛酸水，这种水乳交融的场面自己和夫君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但是场面的确很温馨，辛月也不忍打断他们两人间的这种交流，只是慢慢地往近靠，才靠过去，就被丈夫一把拽进怀里。


辛月还没有从窃喜里反应过来，丈夫的手就伸进了自己的胸围子里，这不一样，那日暮的衣服都穿的好好地，夫君却要在自己的身上摸索，下流！


见情形不是自己要的那种，辛月把丈夫的手从胸围子里掏出来，气鼓鼓的坐在床头，轮到自己就成了赤裸裸的肉欲，这让她很不满意。


那日暮也不满意，自己才想到小羊羔在前面奔跑，大饿狼在后面追赶的紧张时刻，美梦就被辛月破坏了，所以就恶狠狠地盯着辛月看。


小妾也敢这样看大房夫人？气急败坏的辛月当然不会放过施暴的机会，拎起牛尾巴拂尘就狠狠地抽了那日暮两下。


云烨今天的心情一点都不好，汽油里面加了一点石油，一下子就把燃烧弹的威力加大了好多，更要说自己准备再往里面加点白磷，辽东之行，注定了是一场大屠杀，没有心情管妻妾之间的战斗，自己仰面躺在床上，看着帐子的顶部继续发呆。


辛月这才发现丈夫似乎很消沉，不由得担心起来，放过那日暮，坐到床头抱着丈夫的头小声的问：“夫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您这两天心情不好，整日里不停地接见将士，快马文书也送走了好多，是要打仗了？”


“是啊，是要打仗了，所以从现在起，家里的所有事情都不必告诉我，等到二月二龙抬头的那天，你把宝宝和丫头送到孙先生那里去，请孙先生为两个孩子种上牛痘，另外，小丫，狄仁杰他们也必须去，那日暮和你，也不能缺少，去了听孙先生的，不许追问缘由，也不许问为什么，种完牛痘，会发两天低烧，不要紧，这是副作用，你记住了，以后云家的孩子必须接种牛痘。”


辛月一下子紧张起来，听丈夫的话音，似乎在二月二之前他就会离开，去边关打仗，没听说那里有战事，而且话里话外还有交代后事的意思，不用说，这回出战一定会危险万分。


想到这些，辛月吓得魂飞天外，哆哆嗦嗦的拉着丈夫的手塞进自己的胸围子里，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流。


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将门，知道将门的规矩，一旦发生大战，恶战的时候，家里的男主人就会对家里下达这样的命令，抛开全部家事，一心一意的为战争做准备。


“夫君，您就不是一个能上战场拼命的人，为什么朝廷非要您去，战场上枪来剑往的不长眼，要是有个闪失，妾身怎么活啊，咱不要军功，不要荣耀了，妾身只要您好好地待在家里，我和那日暮两个伺候了享福，哪怕被人家骂成窝囊废妾身也不管，咱家有侯爵就够了，实在不行侯爵咱也不要了。”


云烨不停地给辛月擦眼泪，越擦越多，把她垂下来的头发挂到耳后笑着说：“你夫君什么时候被人小看过？说我是败家子的有之，说我是滑头的有之，说我是佞臣的有之，说我是恶毒小人的有之，但是，谁敢说你夫君我是胆小鬼，窝囊废，皇帝都没资格说，我这个与国同休的侯爵，不是靠拍马屁得来的，是你夫君用祥瑞土豆，用军功换来的，我云家享用万年血食享用的理直气壮，凭什么不要？


这一次的战阵虽然与往次不同，那又如何？只要我达成最初的战争目的，云家的爵位就是铁打的，你夫君我怕过谁来，更不要说我麾下还有一万多的悍卒，到时候我会把天捅个大洞，让那些看云家眼馋的人睁大了狗眼瞧瞧，你夫君杀起人来，一样不含糊。


你留在家里，孝敬奶奶，照顾好小的，只要没见到我的尸体，就不要说我已经战死了，又不是什么刀山火海，你夫君我这就去会会天下的英雄，看看鹿死谁手。


那日暮二月底就立刻赶回草原，云七会带着一些家将去帮你，草原的根基不能丢，我云家要壮大，不是要颓废，这条坎越过去，云家就正式进入了勋贵的行列，到时候只会让人仰望，到时候你夫君我就是卸甲归田，也没人敢说半步不字。”


云烨的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辛月，那日暮盈盈下拜，自己的丈夫从来都不会让自己失望，这一次也一样。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六节 眼泪渗不回去


第二天云烨起的很早，辛月伺候着吃完早饭，就披上甲胄，准备去长安，既然要作战，就要像个武将的样子，云家是武侯，不是文侯，穿铠甲才是正理。


许敬宗站在云家的前院，看着那棵柿子树上残留的两颗柿子发愣，见云烨走了出来，指着柿子树上的柿子说：“云侯，为何不把树上的柿子摘干净？”


看着这家伙在明知故问，就配合他一下好了：“老许，这是为了留一点念想，不摘尽，也是报答一下这颗柿子树，给它留下点种子，不至于辛苦一年最后一无所获。”


许敬宗点点头，背着手来到树下，拍着树干感慨地说：“云侯啊，你好心为这棵树留种，却不知大风，严寒，白雪会对它苦苦相逼，到了最后，再好的愿望也是一场空。”


云烨哈哈大笑起来，拍着许敬宗的手背说：“老许，我的路我自己去闯，这个世间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有信心闯出一条大路来。你不必为我担忧，我不是什么柿子树，我是秦岭的红枫，遇雪尤清，经霜更艳，更何况我就算是柿子树，那也不错，只有经过霜打过的柿子，才是最甜美的恩物。


看好书院，老许，我这次就不想和书院有一丝一毫的牵扯，你是明白人，那些夫子们教书育人没有问题，但是书院想要长存下去，老许，这是你的责任，我知道你活到现在，还没有坚持过什么，但是老许，请你看在我们共同奋斗过的份上，不要让书院遭受玷污，书院是我的，也是你的。”


许敬宗的眼睛似乎变得有些红，但是依然满脸笑容，脸颊哆嗦了两下，冲着云烨伸出了手，像是在讨要什么东西。


云烨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自己的确没有看错人，许敬宗就是一个纯粹的人，从怀里掏出一枚印章和一卷羊皮，把它重重的放在许敬宗的手里。


这是书院钱粮调拨的凭证，有了这两样东西，许敬宗就能从钱庄里得到源源不断的钱粮，李纲没有想到要这些，元章先生没有想到要这些，玉山，离石他们都没有想到，他们总是认为云烨会平安回来。


这群人里面，只有许敬宗是一个理智的人，云烨要深入高丽，这件事情在贵族圈子里并不是什么秘密，万一要是云烨出事，书院的钱粮就会减少，只有皇家和国库里分拨的那点钱财，不足以维持这个庞大的学院运转，所以许敬宗前来，就是想劝保留一点火种，特意拿柿子树来解释他狗屁不通的道理，想让云烨留下来，不要在意外面的毁谤，见云烨心意已决，自己的劝说无效，就立刻伸手要印章凭证，没有半点的犹豫。


拿到了东西，许敬宗扭身就走，走了几步转过头对云烨说：“如果你回不来，这两样东西，我会一直保管到死。”


云烨笑着点点头，也不再理睬许敬宗，跨上马，带着一群亲卫直奔水军大营。许敬宗看着云烨的身影消失在山脚，喃喃自语的说：“许敬宗啊许敬宗，你接了一个烧红的木炭啊，难道说今天的脑袋被驴子踢了不成？”


水军大营如今已是人声鼎沸，处处都有黑烟冒起，蒸馏石漆的工作在继续，罐子的密封条件不好，所以很危险，已经有七个人被泄露的油气烧伤了，好在云烨后来改变了蒸馏的环境，把明火和蒸锅分开，才好了一些。


“大帅，这些天咱们一共弄了最好的一遍油两千坛子，二遍油三千四百多坛，三遍油五千余坛，如今这些猛火油已经足够，还请大帅示下。”


“老赖，把一遍油按照十比一的比例加入石漆，十份一遍油加一份石漆，密封好待用，三遍油按照十比三的比例加入石漆封存，至于二遍油，就让商队拿去街市当灯油卖掉吧，我们总要收回些本钱，不能为了把那些骸骨取回来，让几家的商队全部陪着咱们赔本吧，这不是做人的样子。”


“大帅，如今舰队再有半个月就要回来，咱们的火油依然不多，为何要拿去贩卖？那些商贾如果多事，让他尽管来找我老赖，属下就姓赖，赖上一赖也无妨。”


“赖传峰啊，以后这种丢人的事情少干，咱们和人家合作，哪怕关系再亲密，都要亲兄弟明算账，该有的好处不能少，要不然以后就没人和我们合作了，弟兄们以后的衣食都会受影响，不划算啊。”


看着赖传峰怏怏不乐的去找商队的管事，云烨摇摇头，还是看不起商贾啊，如果国家能够承担得起所有军费，云烨自然不会搞这些名堂，国家拨给水军的钱粮，永远只够填饱肚子，就这样还只能一天吃两顿，岭南水师里一天吃三顿饭的事，已经被兵部严厉的呵斥过了，认为这样对军心不利。


云烨才不管这些，自己的军士在炼油的过程中发现了三种油，这和蒸酒的样子很像，把煤油拿出去卖，一定会受到好评的，玻璃小瓶子现在在长安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了。


听说有些西域来的商队带了大量的半扁不圆的玻璃球，准备和往常一样在大唐贩卖，想着大赚一笔，谁知道被全长安的人士鄙视，根本就卖不出去，没了生计，最后不得不卖身为奴，在长安的权贵府上做下人，才没被饿死。


人总是有一个认知的过程，琉璃这东西从最早的价值万贯，如今流落到比不上瓷碗的地步，就是长孙在背后大力的推动。


当初花了大价钱买了琉璃却没有接受长孙回购的那些人，这时候才知道皇后那时候的确是好意，不想赚自己子民的钱，琉璃这东西是专门用来坑那些胡子的。看着自己花了大价钱买来的琉璃器，很有一种想要砸掉的冲都。


李泰现在的样子很像一只鬼，面色百里透着青灰，这是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太阳的缘故，没有全身长出绿毛来，已经算是奇迹了，听他说，这段时间自己呆在地底下，就没出来，连现在是什么日子都不知道，如果不是笑苍生说起云烨将要去高丽偷尸骨的事情，他还不准备从地下爬出来。


他来到云烨的蒸锅跟前，闻闻那些散发出来的油气对云烨说：“味道不错，我喜欢。”


这一句话很适合云烨的胃口，他自己就喜欢闻汽油烧过的味道，没想到李泰居然喜欢闻没烧过的汽油味道，好习惯啊，真是青出蓝而胜于蓝。


“我一直不明白，你一个纨绔为什么要带着一万多将士去冒险，不过，你不必对我解释，我不想知道是为了什么，不外乎和那些让人作呕的利益有关，你一个聪明人把自己陷进死地，实在是不智，本来想说你那里有我聪明的，但是看到你在煮石漆，居然煮出了名堂，就勉为其难的承认你比我聪明些。”


靠在架子上眯缝着眼睛晒太阳的李泰懒洋洋的对云烨说着话，如今他对朝堂里的事情不闻不问，自得其乐的在地窖里准备变成一只有皇室血统的吸血鬼，并以此为傲。


“为了给你弄些火药保命，太子和我可是倒了大霉，如果父皇不是看我最近身体不好，说不定这时候和我大哥一样在宗人府受刑，本来给你准备了三车，但是我们俩没瞒过我爹，只弄出来一车，你省着点用，都是威力最大的颗粒黑火药，我亲自调配的。”


“程处默，李怀仁，你也不用见他们了，这时候屁股大概变成八瓣了吧，两个蠢货一人拉一车火药也会被抓住，很是没用，我父皇这次真的发怒了，他对火药看管的很严，少了一点他都知道，这一车还是我实验室里的存货，没入账，不要说话，千万不要说你自己会配的话，我拿给你，和你自己配制是两个概念，当初你既然说了不再配制这东西，还是遵守诺言比较好，我最多也被揍一顿，没什么大碍。”


李泰好久没和人好好说过话了，一找到合适的谈话对象，立刻就滔滔不绝，云烨几次想插嘴，都没机会。


“怎么样？很感动吧，你的兄弟都是好样的，没人出卖你，被我父皇逼成那样了太子还是一口咬定说是自己的主意，与你没有半点干系，气的我父皇暴跳如雷，要不是我母后说好话，你以为打板子就能把这件事抹过去？好了，现在你可以说话了。”


云烨气的直发抖，三个蠢货，或许是四个蠢货，干这件事情之前为何不同自己通个气，否则不会捅出这么大的篓子。


虽说生气，心里却酸酸的，相流眼泪，他们不通知自己，就是不想自己跟着倒霉，一个是储君，两个是功勋之后，他们就是仗着这个身份才敢胡来，如果是别人，李二早就下令碎尸万段了。


仰着头看天没话说，李泰接着说：“别仰头看天，眼泪这东西流出来，自己渗不会去，我试过，没什么用。”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七节 他们杀人，我放火


李泰独自回了自己的基地，他不准备陪着云烨进皇宫遭罪，走的时候拿走了三罐子油，每样一种，还有一车石油，军营里的蒸油设备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还从袖子里拿出一把青铜制造的卡尺量了一些数据，用铅笔在小本子上记录了下来，对于新的发现，李泰总是那样的兴致盎然。


到了皇宫门口，云烨的仪刀被没收，靴子里的匕首被没收，腰里挂着的精巧弩弓被没收，背上的装弩箭的革囊也被没收了，宫门口的侍卫还指指旺财背上的长弓，鸟翅环上挂着的马槊，马屁股上耷拉着的连枷一个劲的问云烨为何来皇宫的时候都要全副武装？


云烨阴冷的目光让这些宫门的守卫者们心生警惕，见云烨不说话，就说自己需要禀报皇帝才能决定是否让侯爷进宫。


高大巍峨的城墙挡住了不来就不强烈的阳光，人站在阴影里，只消片刻的功夫就会遍体生寒，城墙不但挡住了阳光，也挡住了寒风，高处的气流带着微微的呼啸掠过豁豁牙牙垛墙，低处的气流冲击到城墙上，卷带着尘土打着旋在城墙前徘徊，想要冲破这面城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宫门打开了，那些气流似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一下子就扑了进去，出来传旨的断鸿无论武功如何高强，也顷刻间就被弄成了灰头土脸。


吐了两口沙子，拿袖子擦擦嘴，上下打量一下全身甲胄的云烨，噗嗤的笑了出来，居然还掩着嘴，这是一个很女性化的动作，看来这家伙不但身体有了残疾，心理也有了很大的问题，不像无舌，只要黏上胡须，就和老爷们基本上没差别。


“侯爷，这些家伙您会使么？连枷您选的也太大了，二十斤的铁家伙，您能抡几下？这种三石的硬弓，且不论您能不能拉开，光是开弓的技巧，就够您学三年的，马槊这东西的难度就更大了，您需要向马槊名家尉迟将军请教，您看啊，挂的位置都不对，万一滑掉，顶在地上，不用敌人砍，您自己就会被自己的马槊顶的掉下马，如果马速快一些，就会飞起来，想要毫发无伤，啧啧，那可不容易。”


“断鸿，你他娘的是来消遣老子的，还是来宣旨的，有事你早点说，别以为你武功高我就干不掉你，上回被挂在树上的可不是我。”


“咱家惹不起您，不说了，陛下宣你觐见，对了，让你骑着马进宫，他很想看看你全副武装杀气腾腾样子，刚才门官禀报说你杀气腾腾的，他们都不敢得罪，陛下很好奇，就命我带着您这位杀气腾腾的侯爵进宫面圣。”


云烨哀叹一声，效果不好啊，自己出来的时候光想着示威了，忘记了李二根本就是一个杀场上的老油条，什么样的将军没见过，回家吓唬一下辛月没问题，要是想吓唬李二，张飞再世都不行，刚要迈步子，就听断鸿又说：


“您骑着马，陛下特意吩咐的，让你一直骑到万民殿前面，他在那里等你，对了，不要说我老断不讲交情，告诉你，陛下也找了一根马槊。”


既然已经准备做戏，那就必须把戏做足了，云烨一扯旺财的缰绳，旺财腾地就直立起来，两只硕大的蹄子凌空踢腾两下，嘶鸣一声，就冲进了皇宫。断鸿一把捞着旺财的尾巴，居然也腾空而起，三五步点一下地面，紧紧跟随。


穿过太极宫，跑过太液池，万民殿就在眼前，大广场上李二大马金刀的坐在一把红木制作的太师椅子上，这东西早就风靡长安城了，便宜坊从来就不出凡品。


椅子边上插着一杆马槊，血红色的缨子随风飘舞，见云烨骑着马进来，很有兴致的站起来，害怕椅子拌了战马，把云烨摔死，马槊朝后一抖，就见那把椅子顿时就四分五裂了，万民宫的栏杆上趴着的好多妃子宫娥齐齐的叫声好。


云烨心里的郁闷之意别提有多浓重了，李二为了显摆，还让自己的后宫群齐齐的跑出来为自己助威，只见李二一身的青色常服，袍子下摆掖在腰间，手里的马槊点在面前的地面上，比他妈的黄飞鸿还黄飞鸿，他的后宫群都已经开始发花痴一样的尖叫起来。


云烨很想在往前冲一下，谁知道旺财不干了，前面有一个锋利的枪头等着自己，打死都不往前再迈一步，更何况李二它认识，以为又是一场游戏。


旺财不往前走，回过头很不满意的看着云烨，李二在妃子们山崩一样的欢呼声里自己走上前来。


云烨臊的捂住了脸，该死的旺财，这个时候耍小性子，害的自己又成了笑柄。


“小子，这时候捂住脸，上了战场那就是取死之道，敌人都到了身前，这时候你该拿着连枷应敌，想当年，朕的马槊折了，长弓断了，横刀也劈断了两把，就是靠着连枷在千军万马里纵横，小子，你还打不打？”


云烨从战马上爬下来，撇着嘴说：“在您的龙威之下，旺财都不敢上前，微臣是马上的将军，步战不擅长，您当年在千军万马里横行，仗的也是这一招吧。”


这话说出去，云烨自己都脸红，拍马拍的已经到了没节操的地步，可是呢，不把李二哄高兴了，怎么帮李承乾，程处默，李怀仁这三个笨蛋。


果不其然，李二哈哈大笑起来，把马槊插在地上，从旺财背上取过连枷，手腕子一抖，铁链子就被抖开了，云烨就看见一个黑黝黝带着尖刺的铁球在李二的周身飞舞，风声响的呼呼的，李二抖得高兴，最后一连枷就砸在青石铺就的地面上，顿时碎石纷飞，硕大的青石板被他生生的砸成两截，看样子他拿着连枷纵横不是吹牛。


耍过了连枷，在宫妃们的叫好声里，又取过长弓，抽出长箭，只一个呼吸间，三支长箭就飞了出去，远远地钉在对面的墙上，排成一个完美的品字。


李二把弓箭放回旺财背上，拖着自己的马槊往回走，云烨赶紧跟上，从一开始就没有和李二比武的打算，他真算得上是一员悍将，百骑冲阵，这事他真的干过，自付没办法打得过他，只好智取。


“想要救太子，程处默，李怀仁，小子，你就要拿出真本事，朕和皇后打了赌，朕赌你三个时辰之内一定会来皇宫，现在，才过了一个多时辰，朕赢了，不过你全身披挂的过来，倒是出乎朕的预料，皇后说你一定会发疯，从这一点上，皇后也算是赢了，所以啊，朕和皇后的赌算是打了一个平手。


太子伙同程处默，李怀仁偷火药的事情不是一个小事情，不过朕真的不生气，青雀给他们提供方便，朕也不生气，这说明什么？知道吗小子，这说明你真的没有私自制造火药，对朕的旨意你是在严格的遵守，上下之分，轻重缓急你还是分的清的，这也是让朕心里最舒服的一点，宁可去偷，也不私自制造，算你小子还懂得其中的厉害。


怎么样？被人架在火上烤的滋味不舒坦吧，你以为朕是万能的？这一次文武百官一起要求你统帅的岭南水师去高丽取回前朝战死将士的骸骨，可谓名正言顺，水到渠成，朕都没有拒绝的借口，你是武侯，上阵杀敌是本分，大唐没有临阵换将的习惯，所以你这一趟高丽算是去定了，不过，去归去，成不成功那是另一说，这件事情本来就是由愤怒促成的，不是理智，你就算是没有成功，别人也没有怪罪你的借口，怎么样？听了朕的话，是不是打算去高丽海面上兜一圈就回来？”


李二没回宫殿，对着那些妃子们招招手，就带着云烨在太液池边上转悠。


“兜一圈？这怎么可能，我岭南水军是军队，又不是戏子，到了那个地方，不好好的展现一下军威，空手而还，这是对军队的一种侮辱，微臣对于高丽的富庶城池很是垂涎，不捞足了，拿够了，想让我离开，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我水军走一趟海边，都要收入近万贯的财货，到了高丽，为什么不拿？”


云烨跟在后面给李二交代了自己的想法，没有隐瞒的必要，造反起家的李二比谁都清楚大军出动是怎么回事，靡费了国帑只是为了游玩一圈，他也不愿意。


“打铁还要自身硬啊，你就是一个软塌塌的将军，怎么去砸高丽这枚铁钉？别弄得丢盔弃甲才好，损失太大了，你一样交待不了，丧师辱国，从来都是大罪。想清楚。”


李二很清楚云烨是一块什么料，只要不是明刀明枪地方，云烨都会有法子让别人大吃一惊，但是涉及到堂堂正正的两军交锋，就不是聪明就能解决问题的。


“陛下，所谓战争不过就是杀人放火而已，微臣的几个部下都是杀人的行家，至于微臣，则对放火有一点小小的心得。”


李二的眉毛一挑哦了一声，居然拱拱手说：“愿闻其详。”


云烨也不说话，从旺财背上的褡裢里拿出一塞着木塞的瓷瓶拔掉塞子，取过一个布条拿火折子点燃，随手就扔进太液池里的假山上。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八节 猪队友


瓷瓶子碰在太液池里的假山上顿时碎裂，一团橘红色的火焰爆裂开来，将整座假山包围起来，一些粘稠的液体滑落到水里，也没有熄灭，在水里依然在熊熊燃烧。假山上的一棵长青的小松树，只保持了一会的青翠，就化作一只燃烧的火炬，火焰似乎不会熄灭，整整燃烧了顿饭的功夫，包围假山的火焰才逐渐消退，此时的假山早就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被烧得变酥的假山，李二用手里丈二马槊，点了一下，立刻就掉下来一大块。


他点点头，又从褡裢里拿出一个瓶子，拔开软木塞，放在鼻子下面闻闻，又在倒出来一点，让云烨点着，自己仔细的观察这种黑黑的粘稠物体，最后把瓶子塞上，拎在手里问云烨：“这东西里面的油不像是猛火油，猛火油烧不了这么长的时间，也没有这么猛烈地火势，你给里面加了什么？”


“没有加什么奇怪的东西，就是加了些糖霜和石漆。”和李二说道理他不愿意听，也听不明白，直接告诉他结果，是他最喜欢的。


“小子，这东西你有很多？听说你家里的商队，还有程家，牛家，秦家，尉迟家的商队都在帮你运石漆，这个人情你打算怎么还？不会是拿这东西顶账吧。”


李二拎着瓶子对着太阳看看，若无其事的问云烨。


“陛下，您不知道，石漆是个好定西，它里面可以蒸出许多的好东西，小子把瓶子里的这种油称之为汽油，这种东西用之于军事，剩下的另外两种可以当灯油卖掉，用它来还人情，想必是够了吧。


这东西性子暴烈，只要见到明火就会燃烧爆炸，威力恐怕不逊于火药，更可怕的是这东西有着燃烧的特性，只要点着，水是没有办法将它扑灭的，只有用沙子覆盖，才能有效的控制火势，但是如果着火面积过大的话，微臣建议，逃跑是最好的选择。”


李承乾，程处默，李怀仁，李泰四个的愚蠢就是表现在这里，出发的时候，李二一定会拨给自己一些火药的，现在一口拒绝，不就是想看看云烨在军营里又弄出什么好东西了么？也不用脑子想想，如果李二不肯给，李承乾，程处默，李怀仁他们要是有本事接近火药禁地才是怪事情。


李泰到现在都为自己拥有伟大的友谊自豪，这个研究东西，研究的傻掉的家伙也不想想，他老子是一个什么人，你以为不在账上的火药，他就不知道了？


人家明明就是要抓把柄，先让所有的人着急，去打火药的主意，然后他再人赃俱获，还放走了一车，云烨的面子，里子都给了，就这，还必须感恩戴德才行，四个蠢货想在比狐狸还要狡猾的李二面前搞小动作，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好不容易弄出来的汽油，这就要便宜李二了，遇到猪一样的队友，云烨算是认命了，不但需要献上秘方，还要感激李二的宽宏大量，虽然其中的两个是他的儿子，云烨也必须感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道天堑，就跨不过去，李承乾李泰必须先是臣子，而后才会是儿子，这条规矩，谁都不能破坏，也不敢破坏。


“陛下，水师大营，会在渭水河畔建立蒸石漆的作坊，每年的汽油产量，朝廷采购走八成，给我水师留下两成如何？”


听云烨这么说，李二顿时笑得喘不上气来，那个样子很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当然，他有资格得意，四只小老鼠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如果没人欣赏，那就太让人失望了，只有自己的阴谋转化为阳谋，才能让他的好心情继续保持下去。


“小子，到底是聪明人，你是怎么看出来的？这一次朕自付没有露出马脚，你居然一眼就看破了，看样子下回朕一定会布置一个更合理更严密的局，等着你来破。”


李二直起腰，接过断鸿送上来的手帕擦擦眼角，对云烨下了新的挑战。


“因为微臣知道，想要从陛下您编织的网里找漏洞，就必须比您高明，很可惜，这样的人微臣到现在还没发现，微臣只能在事发之后才能猜出来一点过程，用已知的去推算未知的，只要条件足够就一定能推导出正确的答案，青雀只是给我说了结果，微臣就知道自己输了，输的心服口服，有太子和青雀，程处默，李怀仁这样的朋友既是微臣的福气，也是微臣的悲哀，微臣一边在为自己朋友的忠贞感到自豪，一面又在为自己的心血在流逝，心痛如刀割，其中滋味，又哪里是区区几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李二又开始大笑旁边的断鸿也跟着大笑，三个人走走停停，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两仪殿，长孙亲自到殿前迎接，手里还拿着一个绣花用的绷子。


“陛下难得如此开心，您和云烨的战斗有结果了？”长孙指着云烨一脸的轻蔑之色，“您也是的，堂堂一国之君，战阵上也是独来独往的英雄，和一个拿不得刀，拎不动剑的文弱小辈置什么气，他要是能做您的对手，必须等到黄河断流之时。”


李二把手里的瓷瓶子显摆的对长孙晃晃说：“这就是朕的战利品，这一回朕赢得也算艰辛，如果承乾他们提前和云烨通气的话，朕也拿他没办法，但是，他既然重情，朕就从这里下手，果然得手，只是这个法子只能用一次，第二次效果就不好了，这些小子的成长速度惊人，过上十年，就轮到朕头疼了。”


长孙想去把李二手里的瓶子接过来，李二却没有给她，回手给了断鸿，命他送到一个单独的屋子里存放，然后才对长孙解释说：“这东西太危险，弄不好你这做两仪殿就要步甘露殿的后尘，你有了身孕，少接触这些东西为妙，云烨弄出来的东西，好的不多，夺人性命，倒是很厉害，也不知他的师傅是怎么教出这样的弟子的，你说他是好人吧，满大唐你找不出第二个比他心思还要阴毒的小子，你说他不是好人吧，他却干下了很多好人都干不出来的好事，好在，我大唐举世升平，要是把这小子生在乱世，这天下还有没有活人还两说呢。”


云烨见他们两口子说话说个没完，插不上话，这皇宫后面的宗人府里，还有三个倒霉蛋在受刑，这时候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好不容易得着个空隙赶紧说：“陛下，娘娘，我三个朋友还在受刑，陛下，您看能不能先让他们停下来，不要再打了，再打下去，会出人命。”


李二长孙对视一眼，就让云烨自己去传旨意，停止三人的刑罚，改为回家闭门思过，云烨施了一礼，就急匆匆的跑向皇宫后面的玄武门，宗人府就在这里。


瞅着云烨的身影迅速的远去，李二对长孙说：“朕怎么就没有这样的朋友？这件事情，朕做的有些下作，利用了这些美好的情感来达到目的，总觉得不太舒服。”


“您是皇帝，国家才是第一位的，至于其他的感情，您有些奢求了。”


李二听长孙如此说，叹了口气，点点头，孤家寡人，孤家寡人，高处不胜寒啊。


云烨一头冲进惨嚎不断的宗人府的时候，看见李承乾和程处默，李怀仁三个人正坐在三个锦墩上，一人手里捧着一杯茶，斜着眼睛看案子上趴着的两个光屁股的家伙受刑，一脸的不肖。


李承乾见云烨来了，举起茶杯表示一下欢迎，就继续看宗人府执行刑罚，好像他能从别人的屁股上看出花花来。


既然三个人都好好的没挨揍，云烨就准备好好看看到底是谁在挨揍，能到宗人府接受训诫的，都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纨绔，没有自己不认识的。


把其中一个家伙遮在脸上的手拿开，这才认出来：“求欢兄，莫怪小弟失礼，刚才看屁股实在是没认出来啊。”云烨这才给满脸痛苦之色的纨绔兄弟见礼。


李景恒，李道宗的长子，字求换，不过云烨等纨绔一直叫他求欢，大概是他老爹对自己生出来一个这样的玩意不满意，就专门起了一个求换的字，很明显，就是请老天把他拿走，给自己再换一个出来为好，可是，李景恒是长子嫡孙，注定了他以后要继承李道宗的王位，李道宗一只想用次子来代替这个长子，可是皇帝就是不允许，他自己是老二当了皇帝，所以对这种事情，极为痛恨，自己破坏了规矩，却严厉的要求别人必须遵守嫡子继承的原则。


李景恒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败家子，当初云烨还在长安混的时候，长孙要教的学生里面，就有这头禽兽，每天在皇宫外面的馆舍里居住的时候，依仗十四岁的小身板，硬是让两个伺候他的丫鬟怀了身孕，事情做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十四岁当爹的又不止他一个，王府里养几张嘴还是没问题的，可是这家伙害怕他爹发怒，没胆子承认，其中一个女子，绝望之下就跳了井。


长孙知道后大怒勒令李道宗亲自把儿子领出皇宫，不许他玷污皇宫净土。为了这个混蛋，喜欢没事调笑一下宫女的云烨没少受到长孙的警告。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九节 试验


李景恒尴尬的冲着云烨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又把头埋进垫子里，看样子是不准备再露脸了。


人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朋友，有些人能随你走到最后，半路上有些人会掉队，比如李景恒，他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再和云烨，程处默，李怀仁这些往日的兄弟们混在一起了，地位不差，东平王府的长子嫡孙，但是做的事情总是让人看不起，纨绔里面不是没有好色的，但是像李景恒一样总还是欺负婢女丫鬟的就很少见了。


这一次不知道又犯了什么事，估计还是这种事情，他没胆子犯别的事情，李道宗英雄一世，想不到有一个这样的儿子，真是丢尽了脸面。


坐到李承乾的身边，拿肩膀顶一顶他，指着那两个挨揍的人说：“怎么样？再看自己一会怎么挨打？你是储君，不会也是这待遇吧？上回咱俩挨揍，你什么事情都没有，我屁股被打的开了花，这回最多处默和坏人倒点霉就是了。他两经常挨揍，不碍事。”


“烨子，对不住，兄弟帮不了你了，挨不挨揍是小事情，可是你的事情才是要命啊，处默，坏人想和你一起去，求了我父皇半天，没求下来你一个人去总是让人不放心。”


“谁说我是一个人去，还有我麾下一万三千将士，别操闲心，我一定会把任务完成，顺便发上一笔大财，回来的时候，算你们一股。”


正说着话，就见那两个满脸横肉的老太监，已经把李景恒拖了出去，死狗一样的扔在外面，连个搭理的人都没有。


李承乾站起身就要往案子上趴，老太监已经做好了要揍的准备，好像没有什么优待，程处默咧着嘴过来，拦在李承乾面前说：“我先来，先去耗耗他的力气，接着是坏人，你最后，哥三里你最弱。”


三个人都没什么好心情，事情没办成，都有点落寞，话都很少。


“好了，你们都不用挨揍了，陛下饶过你们了，咱们这就走，去给你们压压惊。”云烨没好气的对三个垂头丧气的人说。


“挨顿打还舒服一些，事情办砸了，你到了辽东日子不好过，都是做哥哥的没用，连一件小事都办不好。”程处默心里的憋屈一下子就爆发了出来，一脚就把案子踹个底朝天，对于云烨被逼着去辽东他心里很不舒服。


如果是自己，他欢喜都来不及，越是危险，就越是合胃口，可是云烨不一样，他从来都是躲在大军背后，看风头，别说真刀真枪的杀敌了，就是杀人的场面都没见过几回。


“谁说离了那东西我就没法子了？你们打仗靠力气，我打仗靠脑子，你们说靠力气的人厉害，还是靠脑子的人厉害？”


“这有什么好比的，百人敌和万人敌没有可比性，哥哥我是百人敌，你又不是万人敌，朝中算的上万人敌的，满共就三个，怎么算都没你。”李怀仁没好气的对云烨说。


“那你说拿着上好弦的弩弓的孩子厉害，还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大汉厉害，前提就是这孩子的弩弓用的很熟练，准性很好。”


“当然是那个孩子强一些，我们去给你弄火药，就是要把你这个小孩子武装起来，只有这样你才能勉强和那些大汉较量一下，谁知道还没成功。”


“青雀还是给我弄了一车，有总比没有的好，再说，兄弟我还有比火药更厉害的东西，破火药算得什么，一泡尿就能滋灭，看不上，所以才给了陛下，咱有更好的。”云烨不打算把李二算计哥几个的事情说出来，一来这话伤人，二来会给他们增添烦恼，对自信心是一种近乎于毁灭性的打击。自家兄弟，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让他烂在肚子里比较好。


云烨说完话，就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旺财还在万民宫那里不知道在干什么，皇帝也知道旺财的脾性，所以就没找人把它牵走。


没一会，旺财就得得得的跑了过来，背上的武器和褡裢都在，李承乾摸着旺财的长脸笑着说：“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和旺财，一起渡难关，一起出生入死，你身边的人和物，只要和你处得久了，都会显得有灵气。”


云烨不回答他这种二百五的推断，从马肚子下面的挂包里又掏出三颗燃烧瓶，往台阶上一放，手指着三个瓶子说：“如果心烦，就用这三个瓶子把你的东宫烧了算了，看着都来气，一天到晚死气沉沉的，好不容易小象儿出生了，你却不去照顾，偏偏的要忙什么军国大事，吃饱了撑的，只要你这些年不犯错，到时候总有你大展雄风的一天，现在孝敬好你父母，照顾好妻儿，团结好弟妹就行。”


李承乾揉揉鼻子，无奈的说：“我有你说的这么差么？我是太子，必须为国家考虑，为父皇分忧，这是天职，也是责任，逃不掉，东宫很大，你这三个小瓶子还烧不掉。”


“真的？”云烨拧着眼睛蔑视的看着太子：“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怎么知道这三个小瓶子就烧不掉你的东宫？告诉你，我这次去辽东就是赶着去放火的。”


程处默，李怀仁是两个动手快过动脑的人，已经一人拿起一个瓶子翻来覆去的看，发现瓶子上贴了标签，上面写着怎么使用的说明书，这是云烨来的时候特意贴上去的。


读懂了说明书的两个家伙，就立刻打开瓶塞，从内衣上扯下布条子，塞进瓶子里，等汽油把布条浸湿之后，就迅速的点着，随手就扔进花园子里。只有李承乾手里还拿着一个伸长了脖子等着效果。


云烨没听到瓶子破碎的声音，叫声不好，拖着李承乾，程处默就躲到矮墙后面，李怀仁见云烨紧张的样子，知道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也赶紧躲起来。


瓶子没摔碎，那么就只有一个结果了，那就是爆炸，一声闷响过后，一大团橘红色的火焰立刻就腾空而起，粘稠的糖霜被爆炸推得漫天飞舞，掉在哪里那里就立刻燃烧起来。


还没等四个人喘一口气，又是一声闷响，另一个瓶子也炸开了，同样的场景再一次出现，只是这次火焰有了叠加的效果，猛地腾起一丈多高，火雨的散落范围也大了许多。四个人从矮墙后面探出头来，只看见花园里烈焰蒸腾，那些树木和干枯的花草立刻就成了最好的助燃剂，火势在迅速的扩大，四个人面面相觑。


随着一声尖利“走水了”的太监声音，皇宫迅速就陷入了慌乱，那些太监，拎着水桶从四面八方跑了过来，云烨刚想阻止，想了想又立刻闭上嘴，既然烧的只是花园，那就看看大唐的救火效率也好。


为了更加的真实，他又悄悄地从惊呆了的李承乾手里拿过最后一个瓶子，也没点火，一扬手就扔进了大火里。


一个太监正在往火上泼水，一桶水下去，火焰不但没有熄灭，反而越发的旺了，正在惊疑的时候，一声沉闷的响声在他前面响起，只见火焰一下子又腾高了很多，还带着火星子到处飞，腿一软，扑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以为自己泼的不是水，是油。


一桶桶的水泼上去，火势丝毫不减，依然在熊熊的燃烧，宫里的侍卫这时候也赶到了，架起水龙死命的往火上浇，或许是汽油已经烧光了，在七八架水龙的同时工作下，火势终于慢慢的变小，最后终于熄灭，直到这时候所有的人才松了一口气，冬日里天干物燥，大唐皇宫里走水也不是一次两次，只是那一次也没有这次凶险，幸好是白日，如果是晚上，后果不堪设想。


内卫首领刀子都抽出来了，指着跪了一地的太监宫女说：“是谁放的火？自己站出来，只死一个，如果被查出来，那就全死吧，连带你们的家人都活不了。”


“老周，老周，我知道是谁放的火。”云烨高举着手从矮墙后面走了出来，太子，程处默，李怀仁也从里面走出来，眼珠子转个不停，不知道云烨会指证他们中的哪一个。


“云侯，如果你能看见了，就请告知下官，下官一定秉公处理，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内卫首领老周见云烨和太子几人走了出来，大喜，以为这几人看到了纵火犯，赶紧向他们询问到底是谁放的火。


“老周，你还是别问是谁放的火了，你不敢管，也不能管，太子殿下也看到了，他也没敢管，你说你来管合适么？”


老周的眉毛立刻就竖立起来咬着牙问道：“云侯尽管告知，我就不信有人在皇宫里放火，居然没人敢言语，这是大唐，陛下才能这么干。”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忽然变小了，眼睛惊疑不定的瞅着云烨似乎要看出花来。


“想起来了？上回我在宫里的时候，甘露殿是我炸的？当时怎么回事你就在跟前，怎么回事你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刚才的那把火是我们四个点的。其余的你就不要问了。”


“云侯，委屈了，我老周什么都不说了，你是可怜我们这些人才顶罪的，您顶了最多受一顿训斥，下官们顶了，就是人头落地的事啊。”


回头就对跪在地上的太监和宫女说：“这一回是太子殿下，云侯，救了大伙的命知道吗？谁要是嘴不严实说出去，决不轻饶，这次的火是柴草放的时间长了自己着的。再没别的原因，都知晓了吧？”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节 不完全的军法


“你在诬陷朕？”李二在听完老周的汇报之后，略一思索，就弄白了前因后果，“也是啊，这种会死人的黑锅，还是朕来背比较好，最喜欢你小子的这一点，珍惜人命的人上天都会保佑，很好啊，你们四个还算不上混账，没有随便拿那些宫女太监来顶罪，这让朕心里很是舒坦。


不过云烨啊，你不会这是在提前给朕一个警告吧，你马上要去辽东，会不会弄一个更大的黑锅来让朕背啊？说说你的计划，朕听听，有漏洞的话，也给你补充一下。”


李承乾吃惊的看着云烨，刚才的他和老周说话的时候，自己光顾着看燃烧效果了，没注意，听自己父亲说完，才知道云烨诬陷的对象居然是自己的父亲。这太大胆了。


“陛下，您和文武百官们既然把小臣放了出去，那就要做好接受不好消息的准备，微臣没有什么太好的计划，一切行动都准备绕着一万三千将士的安危，和前朝遗留在辽东的那些尸骨来进行，微臣不管什么好法子，坏法子，只要能达成目的的法子就是好法子。所以有时候会做一些天怒人怨的事情，您多担待。至于十六禁令，四十八斩的军法微臣一定会严格执行。”


李二坐在椅子上笑的前仰后合，指着云烨大声地说：“战阵之道本来就是无所不用其极，只要你达成目标，还能把一万三千将士平安的带回来，做了什么事情，都是朕的，史书上要写，文官们要骂，朕给你背着，算不得什么大事，至于其它邦国的意见，嘿嘿，小子啊，我大唐需要考虑他们的意见么？”


总算是从李二嘴里要到了这句话，云烨微微欠身以示尊敬，李二大笑着就回了后宫，云烨几人目送皇帝回去了，这才吁了口气，出了大殿，坐在台阶上聊天。


“烨子，你刚才是不是说错了，军法明明是十七禁令，五十四斩，你干嘛说只有十六条，四十八斩？”李怀仁总算是聪明了一回，咧着嘴笑话云烨。


同样的问题回到后宫之后的李二也被长孙问起，李二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顷刻间就变成了一位威风八面的统帅，拍着椅子扶手对长孙说：“这小子是故意的，你看着，等他出兵誓师的时候，军法里的第九条：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奸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第十条：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这两条要是出现在云烨口中，朕才会奇怪。”


长孙怵然一惊，放下手里的茶碗，急忙问道：“陛下，您这就准了，老天爷，这要是出去，还不得弄得天怒人怨啊。”


“全大唐都在逼着云烨去辽东干这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情，他们的生死悬于一线，这时候如果再强令他遵守军令，那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残酷。云烨有了这见识，朕对他能够完成军务平安归来的信心，又增强了两分。”


“陛下，没有这两条军纪约束的军队，那就是一群洪水猛兽，大唐多年积累的声誉会毁于一旦，如果后来有人效仿，如何是好？”


“不会的，因为云烨出了大唐国境，就会变成海盗，只不过这股海盗的人数多了一些，有组织了一些，装备也更加的精良一些，至于海盗们要去干什么关我大唐何事，岭南水师奉命去岭南运粮，在老老实实地做自己的事情，海盗与他们何干，将来有谁敢犯这些军纪，莫非认为朕的剑杀不了人么？”


长孙听完李二的解释，依然忧心忡忡的朝殿外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也就不再言语了，一时间，两仪殿里的帝国的君王和王后都沐浴在夕阳的余辉里，陷进了沉思。


云烨不打算给李怀仁解释这件事，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只能装出一副自己忘记了的模样，挠挠头，李承乾眼中的神色惊疑不定，想要问，却被云烨阻止了。


“烨子，真的好羡慕的，你这次去辽东，大战一定是接连不断，可以杀个痛快，更难得的是，这回你是主帅，想要怎么干，就怎么干。就算是战死疆场，也痛快无比，不像我，只能待在长安，整天在皇宫里守卫，太无趣了。”


“想得美，这次我去辽东，就是再给你们打前站，试探一下高丽人的反应，一旦发现缺口，大唐的兵马就会蜂拥而入，到时候就看你们的了。”


云烨起身挨个拥抱一下哥三个，牵着旺财就出了宫，从今日起，他就算是正式接受了皇命，只能住在军营里，直到大军凯旋归来。


程处默无精打采的回到了家，给老子娘，请了安，就要回到后院去看自己的闺女，也在家里面，也只有闺女能让他开心一点。


“回来，老子还没问话呢，你瞎跑什么？看孩子等回去，你在皇宫里闯了大祸，爹爹不怪你，为了自己兄弟，这点祸闯得值，问题是事情办得怎么样了？”程咬金戴着软帽，穿着宽大的常服坐在软榻上叫住了准备离开的儿子。


“三车火药就弄出去了一车，孩儿和太子，怀仁被内卫给逮住了，要不是烨子跑去求情，孩儿这时候已经受过刑了，爹爹，我们操的心有点多，烨子自己又弄了一种厉害的东西，有没有火药都是一个样子。”


“爹爹知道，那东西威力很恐怖，比起火药的确不遑多让，给小烨弄点火药也是为了以防万一，既然有了一大车，那也就够了，把你们今日在皇宫的经历细细说来，你为什么会知道燃烧弹的存在。”


“烨子说的，他还在皇宫演示了怎么用，的确很恐怖，人要是沾上那东西就活不成了。”


“他在皇宫演示？”听到儿子这么说，程咬金惊得站了起来，前些天看完演示之后，云烨还请几位老帅保密，说是要给自家人掌握的军队里配上，到时候战力一定会大增，等自己家人捞够了军功，再散布出去不迟，怎么今日就在皇宫演示了？


程处默看着惊讶地父亲，不知道父亲为何这样看着自己，烨子不就是在皇宫演示一下燃烧弹么，有什么好吃惊的，上回还演示火药来着，甘露殿被炸了不是都没事么。


程咬金是何等聪明的人，脑子里一琢磨，事情的经过就被他猜个八九不离十，看看懵懂的儿子，无奈的挥挥手，让他下去，云烨既然没说清楚，就是没打算让程处默有心理负担，自己也不能毁了云烨的好意。


等儿子一出去，程咬金就长叹一口气，一拳就砸在桌子上，躺在太师椅上，一言不发，程夫人见丈夫心情不好，担心儿子闯祸的事情有反复，就小声的问丈夫：“夫君为何闷闷不乐，可是孩子的事情有什么反复不成？”


程咬金不耐烦的睁开眼睛，对夫人说：“几个孩子都中了陛下的计了，陛下的目的就是为了小烨手里的宝贝，当初小烨说，这东西只装备咱们几家，等到了战场上就会给咱们几家多挣很多的军功，偏偏陛下也知道了，不好意思直接讨要，就设了计，让太子，魏王，处默，怀仁去武德殿偷火药，结果当然是这几个孩子被他活捉。


小烨哪里会看着自己兄弟受罚，只能乖乖地献出燃烧弹，没有别的选择，小烨这样做了，还不告诉咱们儿子，自己领了处默他们的人情，夫人啊，老程家这是祖上烧了高香了，才让老夫捡回这样的一个孩子，燃烧弹这样的军中至宝，他为了处默几人，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就交了出去，云家绝对是一个可以托妻寄子的人家。”


听到丈夫这么说，程夫人立刻就跳了起来，尖着声音说：“陛下怎么能这样，小烨子去辽东还不是为朝廷效力，处默几个去偷火药也是为了战事顺利，又不是私人使用，凭什么就要烨子手里的宝贝，那是烨子给夫君和处默准备的法宝，他怎么能这样。”


“小声，瞎嚷嚷什么，等烨子从辽东回来，他一定有新花样，陛下想要宝贝，那就给他，但是怎么使用，还要看烨子这回在辽东的使用的效果才能评判，咱家不需要领先人家很多，只需要一步就好，你一个妇人家懂得什么，门里门外的差别，那就是一在天，一在地，到时候，该有的军功，还是咱家的。”


“可是妾身很为小烨子担心，前隋一百万大军都没有打下来，烨子带着一万多人就要去硬拼，你们这些人的心也太硬了，为了几具尸骨就要逼着烨子去拼命，那是前隋的死人，干嘛要拿我大唐的将士的性命去换？”


程咬金把拿着手帕擦眼泪的夫人扶的坐下，柔声说：“这个世道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人人都是为了一张颜面活着，国家也一样，不管是前隋还是现在，我们都不会容忍自己同胞的尸骸被人家当成荣耀的象征，高丽，不付出代价怎么行！”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一节 远程打击


庄主出战，亲卫怎能不跟随，云家庄子里一片喊站之声，当年在朔方训练过的那些医疗兵也从四面八方归队，足足八百人的亲卫，外加百十人的自愿府兵，让云家庄子几乎成了战兵的海洋。


云家老奶奶坐在大门前，看着每一个从面前走过的战兵，都俯身致谢，辛月更是一次次的拜托，挽着珊瑚的璎珞就放在木盘子里，每过来一个战兵，辛月就把璎珞给他们挂上，那日暮也在一边帮忙，云家未来的家主，三岁的云寿，穿着最小号的官服，也跟着娘亲拜托那些亲卫们照顾好父亲。


等全部战兵从云府门前走过一圈之后，云家老奶奶从椅子上起身，对着密密麻麻的战兵施礼，大声说：“此去山重水复，前途多艰，妾身只盼得诸君凯旋归来，我等在家中，必当奉养双亲，抚助幼小，门户紧闭，不敢有私，若有违之，天地共弃。”


刘进宝站在最前列拱手大声谢道：“家中事托付于汝，边疆事我等一肩挑，待我凯旋，共饮之。”


刘进宝说完后，摘下头盔，单膝下跪，请年长者保重身体，福寿延绵，年少者茁壮成长，无病无灾。


不管是前来看热闹的商户，还是庄子上的人家，也都单膝跪地，大声言诺。恭贺将士们百战百胜，荣耀满身。


仪式进行完毕后，刘进宝率队走出庄子，向渭河边走去，那里还有程，牛，秦，尉迟，四家送来的两百家将，也将随同云烨奔赴辽东。


等大家都走了，狗子赶着一辆马车也向渭水边走去，马车里的无舌闭着眼睛养神，看着狗子不耐烦的扭着身子就说：“小狗儿，战场老夫还没去过，谁说只许你们年轻人去，就不许我这老头子也去战场上瞧瞧？好好赶车，到了军营，我找云侯给你要一套最好的铠甲，不用感到不好意思，等咱们回来，老夫还要给你张罗媳妇呢，当你们这些小狗崽子的师父，真是亏大了。”


听到无舌这么说，狗子立刻就高兴起来，他早就对云家的铠甲垂涎三尺了，至于媳妇这东西，他从来都不认为这会成什么问题。


快到军营的时候，就听得后面有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过来，狗子厌烦的把马车向道路的右边让让，这种路上还纵马狂奔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人，到处是碎石子，一点都不知道爱惜马匹，败家子才这么干。


不过他很快就高兴起来，因为败家子是单鹰，很羡慕有铠甲穿的人，尤其是全身都是黝黑的云家秘制铁甲，单鹰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比别的马至少高出了半个头，得胜钩上挂着马槊，背上插着两杆短枪，腰里缠着飞爪，战马的右侧还有长弓和箭囊，肋下别着横刀，马屁股上还有一对锤子，整个人看起来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狗子，你和无舌先生也去辽东？”单鹰勒住缰绳，奇怪的问狗子。


“我以为就我自己去，结果俺师父也要去，老人家嘛，迁就一点就好。就顺便捎上了。”狗子得意的给单鹰解释，准备再继续说的别的，就被马车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在后脑勺上重重的扇了一巴掌，只好低下头，乖乖地赶车。


单鹰哈哈一笑，轻轻地磕一下马肚子，就一溜烟的向军营跑了过去，狗子才要准备埋怨师父两句，就听师父又说：“狗子啊，等到了军营，师父也给你弄这么一身，老夫的徒弟怎么也不能比丁彦平那个死鬼的徒弟差，这次大战，就让师父好好检验一下你这两年来学的东西，都学会了没有。”狗子高兴地回答一句：“好嘞。”就催着马欢快的向大营驰去。


水军大营里可谓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一点都没有大战前的紧张气氛，新到的将士排着队在队官的吆喝声里，走进了自己的营房，商贾们拱着手在军营的外面见礼寒暄，一边说着话，一边拿眼角盯着营门，只要插着自己小旗子的马车一出来，就连忙告辞，去清点自己的货物，大营里面出产的灯油实在是个好东西，点起灯来亮度高，还没多少油烟，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只有菜油的一半价格，虽说赶不上蜡烛，可是小门小户的人家谁会没事干点蜡烛，败家子才这么干。


平日里家里都吃不上油，谁还能总点着油灯，如今好了，有了煤油，灌上一瓶子，足够家里用好久的，所以煤油从一面市，就立刻供不应求。


赖传峰和苟峰两个站在碉楼上看着下面乱糟糟的场面，只不过一个喜笑颜开，一个忧心忡忡的。


“老赖啊，咱们马上就要出战，这军营里没有丝毫的战前气氛，我担心这样下去会对军心不利，侯爷是不是有些因小失大了。”苟峰担忧的对赖传峰说。


“疯狗啊，你他娘的是不是吃错药了，依我看，这才是安定军心的大举动，军营里的又不是新兵，一个个他娘的打仗都打成油皮了，你没见有几位队官，比咱哥俩的资历还老，这样的人怎么安抚？说两句为国为民的漂亮话就能打动他们？只有一串串的铜钱才能让他们忘命，侯爷昨天的训示的好啊，打仗他不行，养家我们不行，的确如此啊。


都说两军交战要考验统帅的智慧，可是这种时候不多，最多的就是人多欺负人少，精锐胜平庸，当了这么多年的兵，老子从来没有这样富裕过，加上侯爷的亲卫咱们就两千五百人，八牛弩就有三百具，听说战舰上的八牛弩更多，我也不明白八牛弩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廉价了，以前整个左武卫才有一百具，侯爷给八牛弩安上了轱辘，上弦的时候只要摇那个轮子就好，四个人才能上好的弦，昨天老子一只手就上好了。


八牛弩不算，咱们还有一千具强弩，侯爷这是从哪弄回来的？全是新的，上面的牛油都没有擦，还用油纸封着，明日就会下发，这岂不是要达到人手一具强弩么？


侯爷就没有短兵相接的打算，远处用八牛弩，近处用强弩，我们还有数不尽的燃烧瓶，有这样的装备，老子就算身在地狱都能杀他三个来回，十万人的包围圈，老子想要撕开，举手之劳而已。”


“你说的有道理，可是哪来的那么些箭矢？长弓虽然不好用，但是准确性高，高丽人全是这东西，一旦咱们的箭矢跟不上，就是大灾难。”


“疯狗，你他娘的是不是变傻了？咱们现在不是陆军，咱们是水军，辎重粮草不需要人背马驮，咱有军舰，多少辎重运不走？你看看那些商贾，就是给大营送箭矢杆子的，将作监不许民间造箭，可是没说不许削木头棒棒把？咱们减少了箭矢，使用最多的是弩，所以只要给这些木头棒棒上安上铁箭头就好，到时候不需要准头，我们只需要一片一片的覆盖就好，疯狗，不要多想了，能跟着侯爷杀敌是军人的福气。”


苟峰也满意的点点头，都是悍将出身，有这样的装备就算是被人家包围，只要不是死地，来的人越多，也只能是死的越多而已。


“攻城凿现在到位了多少？”云烨站在大厅里不断地指着账簿上的每一项问管理辎重的司马，辎重的重要性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次，如果能用器材解决的问题，他就不打算用人命填，十天跑了八趟将作监，连威胁加恐吓的，最后用煤油交换了一大批的攻城凿，近日该运来了。


“大帅咱们的攻城凿早就超编了，现在已经有六万杆了，咱们用不了这些，再加上咱们自己造的，足足有八万杆。”司马已经是一肚子苦水，攻城凿这东西是用来钉在城墙上，让将士们抓着这东西爬城墙的，他想不通干嘛要这些。


“我不管，我不打算攻城，我是要用它来对付骑兵的，老子在战阵前面摆上一大排，等着骑兵前来送死。”


司马不由得打个寒颤，攻城凿对付骑兵？想到八牛弩可怕的威力，他也认为是个好办法，就是价格不合适，一只攻城凿的造价足足有三百文，就算是减少了铁料，造价也不会少于两百文，一万贯铜钱才能打造五万支，这还是官价，不说攻城凿了，就是一万贯铜钱也能压死好多人，这不是打仗，这是去败家。


对于自己做的准备云烨还是很满意的，强悍的大唐军队恐怕还没有谁如此富裕过吧，精锐的战士，配上强悍的武装，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里应该能弥补自己在指挥上的缺陷吧？


咱只要不贪功，不冒进，稳扎稳打，像推土机一样的平推过去，就不信高丽的那些杂毛能耐我何。这其实是云烨深思熟虑的结果，自己不懂军事，但是麾下的将校们懂啊，只要有一个参谋团，形成制度，就算是出不了什么奇谋妙计，稳稳当当的应该不成问题吧，陆战问赖传峰他们，水战问刘仁愿他们，就不相信自己闯不了辽东。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二节 风雪出长安


云烨带着自己的三千部下，在一个飘雪的早上离开了渭水河畔，长安来的商贾们看着空荡荡的营房，直发愣，但是看到自己的货物依然被一车车的推出大营，就乖巧的闭上了嘴，军国大事还不是他们敢问的，只要自己的货物到手，其他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辛月在接到家将的禀报后，就失声痛哭，才哭了一声就捂住嘴把头埋进被子里，担心自己的哭声让别人听到，等宣泄完毕了，特意给脸上擦了粉，遮盖一下憔悴的面容。


云宝宝拿着一个硕大的冻柿子，跳着进了门，把柿子往母亲嘴边送，辛月强自露出笑容，在柿子上空咬了一下，云宝宝就欢呼着出了门，奶娘紧忙的追上去，护着他，担心他摔着。


辛月看着儿子走远，就从柜子里取出一套厚厚的棉衣，这是侯家从高昌带过来的棉花，夫君说给布里面塞上这东西，最是暖和不过了，夫君的话从来不会错，这次也一样，辛月把棉衣套在自己身上，一会的功夫就开始冒汗，果然是好东西。


只是这样暖和的衣服，夫君却没有穿上，想到这里，辛月就后悔的敲脑袋，怎么就没有早早的开始做这件衣服，听人说，辽东冷的连石头都能冻裂，有这件衣服的话，或许会好过一些，夫君最怕寒冷了，听那日暮说，在草原上的时候，夫君很少从帐子里走出来。


夫君不在，那日暮也没了笑容，咬着牙在准备回草原的行礼，一整天都留在屋子里忙忙碌碌的，这两年多，夫君给她买了好多的东西，她连那些泥娃娃都不放过，整整准备了三四车，看到这些，辛月不由得心酸起来，以后那日暮就要靠这些东西渡过自己的每一个寒夜。


必须走出去啊，辛月挺挺胸，最后一遍检查了自己的仪容，这才喊丫鬟，叫仆役，准备巡视一下家里的产业，奶奶一大早就坐着马车去看云家的封地有没有被人家侵占。男人不在，自己就是家里的主人，吩咐了一声，云家的马车就碾着地上的雪粉向长安驶去……


程处默回到家，抖干净了身上的雪粉，把全身烘烤暖和了，这才从九衣手里接过丫头，扛在肩上，满屋子乱窜，丫头笑的咯咯的，但是程处默脸上却一丝笑容都没有。


“夫君，您要是不痛快，就骂妾身几句，那怕打两下，出出气，也比您这样把心事憋在肚子里强。”实在看不下去的九衣小声的对程处默说。


“哼，没有不开心，我兄弟这就要建功立业了，我这不是很开心么？打骂女人算什么本事，要打，也该去找个身手好的去打，你这句话提醒了我，曹家的老大上回骂我，没找到机会揍他，今日正好，找他松散一下筋骨。”说完就把丫头从肩膀上取下来，放在地上，父女俩脸杵脸的亲昵一会，程处默就披上大氅，在九衣的担忧中，掀开帘子又走进了风雪里。


自从来到大唐后，或许一切过于顺利了，云烨对与辽东之行想了很多，唯一没有想到的是身边的这条黄河，到了三九之时，这条河居然会结冻，船队进不了黄河，不但是黄河，就连运河也冻得硬邦邦的，黄河上用爬犁很不安全，但是运河上就没问题了，只要给马订上带刺的马掌就没什么问题了。


这时候出发，李二他们一定笑得前仰后合吧，一军主帅连这一点都没有考虑周全就敢叫嚣着要胜利归来？怪不得前些日子问他们讨要各种物资会给的如此痛快，他们以为云烨根本就没办法把这些物资运走。


赖传峰也已经问过云烨好几次了，为何不等到三月开河之后等舰队来到长安，再出发，这样省时也省力，将士们用不着走远路，物资也会被大船一次全部运走。


云烨没办法告诉他，如果现在不出发，等到舰队赶来长安，一个来回之后，最少会有两个月的时间被白白浪费，如果战事不顺利到了八月，海面上就会有可怕的飓风，辽东的冬天也会降临，到时候恐怕真的就会生死两难。


虽然不理解，赖传峰他们还是严格的遵守了命令，带着绵延五六里的车队在风雪中沿着运河向河北出发。能节省一点时间就节省一点时间，按照现在的条件，辽东这片地方，每年能够自由活动的时间不会超过六个月，其余的半年，都是漫长的冬天。大地也被冰雪覆盖的严严实实，历史上李二三次征高丽，失败就是败在时间不够上了，每回都是五月到达高丽，想用三个月的时间征服一个大国，谈何容易。


浑身甲胄的云烨早就被冻得全身冰凉，更何况铠甲这东西最是吸热，云烨甚至感觉不到自己全身还有血液流动了，似乎血液也被冻得凝固住了。


一口云家的高度酒下肚，似乎暖和些了，云烨知道这是一种错觉，喝酒不会使人感到温暖，只会加速身体热量的流失。


羡慕的看看那些穿的和熊一样的军卒，他们不必顾什么颜面，穿着皮甲正好保暖，外面再套上羊皮坎肩，走着路赶着车，浑身热气蒸腾，寒冷对他们来说那只是一个笑话。


看看自己周围那些冻得和乌龟一样的亲随，云烨决定不再摆架子，从马上跳了下来，牵着旺财在冻得硬邦邦的土地上行走。


果然有效果，走了不到一里地，浑身就暖洋洋的，亲卫们也开始有说有笑起来，只有两个二货依然骑在马上，鼻涕都被冻出来了，依然不下马，一个是单鹰，另一个就是要和单鹰死抗的狗子，两人的铠甲很像，狗子甚至给自己准备了一对锤子。他对老兵的链子锤很是欣赏，所以也给自己打制了一对，人家的是一只，他的是一对，不知道他准备怎么耍。


全副武装五十里就足够了，云烨一声令下，大军开始扎营，这次没有立寨，大冬天的土地都被冻得和砖头一样瓷实，只能把大车围成一圈就算是扎了车营，大唐的规矩很讨厌，不许大军进入州城府治，没人敢违反这条，上一个违反命令的将领的人头都已经挂在城头上风干了。


云烨检查完营寨后，就一屁股坐在火堆旁，和自己那些喝着热汤的部下聊天，赖传峰递给云烨一碗羊肉汤，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问了出来：“大帅，咱们已经离京三百里了，大帅为何如此行色匆匆，能否告知末将，我等也好共同合计一下。”


如果主帅是老程，或者老牛，他是不敢问的，如果是李靖或者李绩，就这一句话，他的人头就会被装在盘子里端上来供大家欣赏，但是云烨早就说过，这次出兵，自己绝不独断专行，任何事情大家都可以商量着来，一旦作出决定，就必须严格执行，所以赖传峰才会有这样对主帅很不礼貌的举动。


云烨喝了一口羊汤，搓搓手这才对围在自己身边的将领说：“这回我们去辽东，就没有什么好果子吃，高丽王高建武这个人早就对大唐有着很强的戒心，我们去辽东，只有这条辽水可以利用，咱们如此庞大的舰队想要人不知鬼不觉的偷过城关，这纯属痴人说梦，好在辽水两岸，人口稀少，高丽人只有三座城池，如果我们把这三座城池攻下来，几个月之内，高丽援兵无法到达辽水河边，我们也就有足够的时间把那些骸骨起出来，带回长安交差。


在咱们出发之前，有很多的商队已经出发了，目的地就是，大王城，白岩城，乌骨城，如果可能南苏，木底，这两座城池也会是我们的目标，至于赤峰镇。延坪岛这是必须要攻下来的，你们想想，我们有这么多的事情要做，区区的半年那里做得完，必须抢出每一个时辰来，时间越长，对我们就越有利，这就是我为何要大家千里奔波的原因。”


赖传峰几个人掏出高丽地图拿手不停地在上面比量，得出的结果的确让人丧气，云烨说的那些地方，的确是自己必须要攻下来的，尤其是大王城，京观就在这座城池的旁边，想要取骸骨，这座城池无论如何都绕避不过去的。


“大帅说的是，我们的时间的确很紧，要在最少的时间里做最多的事，能早出发一天就多一份把握，末将明白了，明日就全力赶路，片刻不得迁延。”


瞅了一眼慷慨激昂的赖传峰，云烨扯了他一把让他坐下，没好气的说：“取骸骨的事情很重要，但是去发财的事情也不能耽搁，赤凤镇是高丽的产金子的地方，据说每年都有五万两金子的产出，我们这次花了这么多的钱，如果连本钱都收不回来，我干嘛下这么大的力气。都说是苦差事，有谁知道这里面有无穷的利益可以挖掘。”


赖传峰没有听见云烨说的什么成本之类的废话，脑子里只有五万两金子在熠熠生辉，并且发出震耳欲聋的轰响，让他的眼前金星直冒，努力的直起身子问云烨：“大帅，我大唐军律不许我们抢劫，犯了军律军中的司马不会饶恕的，您不能诱惑末将。”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三节 刘仁愿的理想


三千人马终于艰难的出了潼关，云家的商队早就准备好的爬犁已经在运河上等待，黄河不敢去，那里的冰面一点都不结实，驮马才跑了几步，冰面就裂开了，连马带车一起掉进黄河冒了几个泡泡就消失不见。


云烨习惯性的躺在爬犁上，两只手枕在脑后看着蓝蓝的天空出神，这碧蓝的天空云烨怎么也看不够，就像一面巨大的蓝宝石玻璃扣在头顶上，无舌在旁边无聊的吃着炒黄豆，故意缴的咯吱咯吱的。


“先生，您不是掉了两颗牙么，怎么还这么喜欢嚼豆子，也不知道好好保养保养，说不定这口牙还能多用两年。”


“你懂个什么，越是没牙的人，越是喜欢吃硬东西，就像老夫，明明已经风烛残年了，偏偏游兴大发，关中的精致看得腻了，想去辽东看看白山黑水，也是人生一件乐事，前几十年活的太亏，现在有机会了，干嘛躲在玉山等死。


这一趟很值啊，不但可以游览风光，看看两军交战，最重要的是可以杀人抢劫，老夫白白拥有一身好武功，连抢劫杀人这种事情都没做过，甚憾。”


云烨吃惊的爬起来，看着无舌说：“您没有杀过人？”


“废话，当然杀过，老夫是说，那是替别人杀人，从来没有为自己杀过人，更别提杀人劫财了，娘的，想想都过瘾，一刀子下去血飙起老高，然后搜尸捡财，难道不是人间的一大乐事么？”


单鹰在旁边接话：“老先生如此有兴致，不如您带着徒弟，再加上晚辈，咱们三个去高丽都城平壤，大闹一番如何？高丽皇宫里想必会有好多的宝贝，地图晚辈特意从公输木先生那里要来了，咱们三个一起在皇宫里发财，这不是比杀人劫财更有趣，说出去也好听。”


云烨看着兴致浓厚的无舌坐起来和单鹰嘀嘀咕咕的商量怎么去平壤，有些头疼，这两个无业人士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还胆大包天，龙潭虎穴一样的高丽皇宫，被他们看做一只不设防的肥羊，必须约束他们，否则捅出娄子来不好收拾。


“咳咳，无舌先生，咱们这次是大军行动，不许独自出动，身在异国他乡，一切以谨慎为上。”


无舌轰苍蝇一样的朝云烨摆手，嘴里还说：“你出了海都就成了海盗，难道还不许我们爷俩去皇宫打打秋风，老夫穷了很多年了，小鹰还等着娶媳妇呢，你这个黑心的舅子哥听说不少要彩礼，不去皇宫上哪去弄那些钱去？”


单鹰深有感触的点点头，仿佛云烨真的在把自己的妹子卖了一样。


说了不听，就没了劝的必要，还是躺下来继续看自己的蓝天白云，才躺下，眼前就出现了赖传峰那张毛茸茸的脸，带着一丝谄媚，又带着一丝难为情，小声的问云烨：“大帅，您说咱们这趟出去，只执行十六禁令，四十八斩？不知您打算少那一条？卑职觉得第九，第十两条最是可恶，不知大帅是否有同感？”


“老赖，我给陛下没有明说少那一条，那就是说我们可以挑出来一条合适的不执行，我已经给你说了三遍了，不想再说，至于详细的条例你去问军司马，他会给你解释，不要挡着我看蓝天。”


赖传峰哦了一声就消失不见，云烨终于静下心，准备研究一下为什么白云会跟着自己走，这一奇特的自然现象。才想起这事参照物的因果关系，眼前又出现了一张胡子拉碴的丑脸。


“杨月明，你如果在我数三下之后还不消失，我就命军法官重责你三十军棍，等到了登州，你就给我看好大营，不许去辽东。”


很有效的威胁，杨月明的丑脸瞬间就不见了，知道他们都很急，大唐府兵一向以军法严苛著称，李二为了打天下，军中军纪从来都没有放松过，国内打仗时，尽量做到秋毫无犯，哪怕在高昌，突厥，薛延陀作战的时候都没有丝毫的松懈，侯君集多捞了一点钱财就快被言官们喷成筛子了，如今狼狈不堪的上表给李二解释。


李二从来没有把云烨当成一位将军，也从来没有把水师当成主力，一个纨绔带着一群健壮些的士卒，去高丽捣乱，这就是他对云烨这次行动的认知，所以当云烨说起军律的时候，他才会一笑了之，他对云烨知之甚深，在国内，接他两个胆子也不敢胡来，但是在高丽么，李二觉得就没必要那么讲究了。


想到李二轻蔑的看着自己的样子，云烨就对着蓝天呲呲牙，喃喃自语地说：“陛下，这是您同意的，您也答应黑锅由您来背，所以啊，小子我就不客气了，祸如果不闯的大一些，怎么对得起您的谆谆教导。”


很多的爬犁划过冰面，很自然的就在冰面上划出两道明显的印辙，马蹄哒哒的敲击在冰面上，爬犁平稳而舒适。


云烨被这种安详侵润的懒洋洋的，一连在永济渠的冰面上跑了十天，终于快到地头了，这比坐船还快，就这一条，全军上下就对大帅的法子钦佩的五体投地。


一条被寒冰封住的道路居然成了一条通行无阻的大道，房玄龄接到相州刺史的公文，眩晕了好一阵子，他很想抽自己的脸，被冰雪覆盖的永济渠，真的是一条平坦光滑的大道，爬犁这东西，早在西征突厥的时候就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了，枉费自己日日发愁，总认为大雪严冬阻断了运河，让河北和长安失去了联系，就是通信都极为艰难。


解决的办法原来如此的简单，还如此的有效，云烨从长安拖走了山一样多的物资，听相州刺史说似乎还有余力，这小子的脑袋是怎么长的。


李二看到奏报后，在朝堂上就哈哈哈大笑起来，伸出右手说：“朕敢打赌，赌云烨一定会平安的把京观毁掉，还把将士们的尸骸带回来，一万三千将士的损伤不会超过三成。哪位爱卿要和朕打这个赌？”


“陛下，两军交战不是小聪明能弥补的，老臣从一开始就不愿意派遣一个黄口孺子率领大军征伐，所以老臣来和陛下打这个赌。”


文官队伍里的老王珪走了出来，走到李二面前很痛快的同李二三击掌，击掌结束结束才说：“如果云烨真的不负众望，完成所肩负的重任，凯旋之日，老臣出城十里相迎，如果事有不谐，还请陛下日后派遣将领的时候三思而后行。”


李二笑着点头，这个赌就算是成了，他又看了一眼李靖和那群武将，再次笑了出来，这些老帅如今也不敢肯定云烨是否有本事完成任务了。


水师原来驻扎在明州，必须等到开河才能进入内河，大海解封永远比内河要快，当春风还在长江以南徘徊的时候，大海已经恢复了旧日的模样，海浪一波接一波的拍击在沙滩上。


刘仁愿站在船头，看着战舰劈开破浪，在鼓荡的风帆牵引下，跳跃着在波峰谷底穿行，军舰摇晃的厉害，但是他的脚下却纹丝不动，多年的水上生涯练就了一身的好本事。


冬鱼赤裸着胸膛，站在桅杆上向他摇旗子，瞄了一眼就清楚，前方发现了不明船队。刘仁愿一声令下所有的军舰就向不明船只扑了过去，这是大唐的海域，哪怕是一条鱼，如果没有大唐的户籍，刘仁愿都准备问问，更不要说是一支船队。


那支船队居然有十一艘船，这在民间已是巨大的船队了，看到铺天盖地的军舰朝自己扑了过来，整只船队立刻就散了开来，准备四散逃命。


刘仁愿不知所谓的摇摇头，不知道这只船队的主人是谁，自己有三百四十二艘战舰，他们如何能逃得掉。主力舰队依然沿着预定的航线行驶，一支小小的舰队却散开追了上去，不用考虑他们的命运，被活捉是他们的唯一归宿。


“如今大帅就在登州等候，我们只需要在登州卸下粮食，今年的活计就算完成，陛下有秘密任务交代给我们岭南水师去完成，我级别不够，还不知道是什么任务，但是到了登州一切就会明了。”


刘仁愿小声的对身后跟着的副将说话，可惜他的话才出口，就被海风吹走，副将没有听清楚校尉说的是什么，往前一步准备问清楚的时候却见刘仁愿转过身，大声的对副将说：“我们等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不用再运粮食了，我们有重要的军务要完成，大帅在信中没有明说，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话语里的沉重气息，一定是一个九死一生的要务，老天！我刘仁愿日思夜想的就是一个这样的机会，如今它自己送上门来，叫我如何不开心，不欣喜。”


副将听到刘仁愿这么说，也高兴不已，但是他的脸色却立刻就变了，指着前方对刘仁愿说：“校尉，哪些狗日的居然往海里面扔人，等追上之后，请容许属下……”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四节 奴隶船


副将听到刘仁愿这么说，也高兴不已，但是他的脸色却立刻就变了，指着前方对刘仁愿说：“校尉，哪些狗日的居然往海里面扔人，等追上之后，请容许属下亲自处置凶手。”


刘仁愿回头看了一眼，对副将点点头，这些事情原本就是他的职责，海上跑了几年，对于海盗的凶残行径他是知晓的，大唐海面上漂浮的舰队就只有岭南舰队，剩下各个地方的巡检司船只，都只是小猫两三只，对付商船还可以，对付穷凶极恶的海盗就力不能及了。


只是今天这些敢当着舰队的面把人往海里扔的，就比较少见，真当大唐水师里的人都是死人？


副将一声令下，主帅的木兰舟就迅速的张起了两面副帆，船速陡然间提升了一大截，船头重重的扎进海里，又陡然跃起，八牛弩上特制的钩锚已经装好，军士迅速的把楔子敲进甲板的固定孔里，负责瞄准的大汉已经开始锁定前面的船只。


丢进大海的那些人刘仁愿已经不抱希望了，救不上来的，今日的海浪足有三尺，大船靠近落水的人，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把那些人压进海里，放小船下去更不可取，近距离之内，无法掌握位置，小船也会被大船撞成碎片。


海面上的人如果是大唐人，刘仁愿或许会想些法子，但是看到那些脑袋上剃的秃了一大片的脑袋，就没有多少救人的心思了，自己吹了好一阵子海风了，还是休息一会比较好，这次去登州，最好不要遇见书院里的夫子，要不然再被逼着看《山海经》就麻烦了，金竹先生一直希望自己能弄回来一条活的美人鱼让他看看，好用来驳斥云烨的那些奇谈怪论，对于先生们之间的争论患失不要掺合的好。


才在吊床上躺了一会，副将就走了进来，高兴地对刘仁愿说：“副统领，咱们今天算是发财了，船上全是女人，是新罗的女人，这伙人是高丽人，他们从新罗抢来好些女人，准备卖到咱大唐去，被扔到了海里十几个，但是还有好多。”


“八艘船全是？以后叫我校尉，少他娘的叫副统领。”刘仁愿惊讶地抬头问。


“您已经是归德中郎将，干嘛还叫校尉，大帅不是说了么，您升官的旨意就在他那里，为何叫不得副统领。”


“少扯点闲篇，一天没宣旨，我就是昭武校尉，军中这些事情不能马虎，你没让那些女人上船吧？违反了禁令，你就一颗脑袋，经不起随便砍。”


对于这么些女人刘仁愿不在乎，但是对已让外人上船，他却很忌讳。水军早就有禁令，外人上船必须观察十五天，这一条是铁律，云烨早在岭南水师建成的那一天就宣布了这条禁令，到现在一直被严格执行，没出过纰漏。


“校尉，没有，末将没有让她们上船，只派了些弟兄下到那些船里接管了船只。”


刘仁愿穿上靴子，又来到了船头，只见舰队又恢复了原来的军阵，军阵里多了八艘高丽商船。


“校尉，末将派到商船上的全是有家有口的水手，料来不会胡为。”副将见刘仁愿看着高丽商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以为他在担心军纪，赶紧补充。


“谁问你那些女人了，我是问你那些高丽人哪里去了？”


“高丽人？问清楚了老巢在哪，丢海里了，留着他们干什么。上了船的弟兄回报说船上的那些女人就见不得人，大冬天的衣服都没有，挤在一起取暖呢，船舱底下和地狱没什么区别，看了第一眼，还以为见了鬼。”


“算了，给那些船上弄过去一些粮食和弟兄们的旧衣服，到了大唐，怎么说都是人，就得有人的样子，告诉那些家伙们，咱们不欺负可怜人，还有十天就到了登州，二月了，登州海面该解封了，咱们快些，大帅还在登州等着呢。”


解救这些女人只不过是航行途中的一个小插曲，刘仁愿并没有放在心上，每年在海上航行总会遇到一些海盗和人贩子，遇到了海盗就把他们干掉，如果找到老巢，总会有很丰厚的别收获，如果遇到人贩子，就把人贩子扔海里，这是标准的流程，岭南水师现在有很大的一部分收入，就来自海盗和人贩子。


刘仁愿才要重新回到仓房里继续睡觉，却发现旁边的一艘商船忽然间起了骚乱，几个衣衫褴褛的女子向着大船拼命地呼唤，招手，声音隐隐传来，居然是汉话。


副将的脸顿时就涨的通红，刚才自己上了那艘船，没见有人说自己是大唐人，怎么现在就冒出来几个？


刘仁愿抓着揽绳，立刻就荡到了那艘船上，指着其中一个女子问：“你们谁是大唐的人？”那些女子光是磕头，话都不会说了。


副将也荡了过来，气急败坏的吼：“刚才问你们谁是大唐人，怎么不说，下在瞎叫唤什么，既然是大唐人，见了我们害怕个什么劲。”


刘仁愿阻止了副将，自己蹲下去温言道：“不要害怕，既然会说我们的话，那就和大唐有些渊源，只要说出来，我们查明之后，自然会送你们回家。”


“军爷，小女子姓田，夫家姓方，原本是河间人士，随夫君返乡祭祖，因为夫君好友是海商，所以就乘坐海船，没想到在海面上遇到了这些强人，就杀了奴家的夫君和友人，将奴家掳掠至此，他们见奴家长得有几分姿色，就……”


“这位大嫂不必哀伤，那些贼人都已经尸沉大海喂了鱼，你如今得脱大难，好好地活下去才是正理。”


说完劝慰的话，见那个妇人衣衫实在是破烂不堪，就从自己身上解下外袍，给她披上，指着另外的几个女人问：“她们也是大唐人？”


“不是的，她们是可怜人，要不是有她们几个帮忙，奴家早就追随拙夫去了。咱唐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奴家斗胆把她们带出来，向将军祈求一条活路。”


刘仁愿惊讶地看了一眼眼前的这个瘦弱的妇人，见她说话条理清晰，言辞文雅，说不定是一个识字的，这就难得了，尤其是在这个时候还知道报恩，这样的妇人实在是不多见。


“你说的没错，我大唐人就是如此，这伙贼人居然敢在我大唐海域恣意妄为，尤为可恨，我们这是杀进贼巢，斩草除根。”


说话间，从大船上送来了好多旧衣衫，方田氏很自然的指挥那些妇人穿上衣衫，再把其余的衣衫送进船舱，自己又对着刘仁愿施礼说：“将军，奴家已是残花败柳之身，无颜再回家门，伺候将军的话也说不出口，只求将军赏一口饭吃，容许奴家管理这些妇人，都是些可怜人，还请将军慈悲。”


刘仁愿对这个妇人很是欣赏，他出自书院，虽然也看重贞洁，但是书院的说法是，妇人在强大的外力之下失贞，丢人的是男子，不关妇人的事。早就被书院教导的心高气傲的学生都很同意这句话，一个连老婆都保护不了的男人，还有何脸面指责妇人失贞。


“很好，方田氏，军中都是男子，的确不适合管束这些女子，你来管理甚好，只不过靠岸之后，你们的去留要看侯爷的安排，你不必担心，侯爷总是有办法的，这女人既然到了大唐，恐怕也回不去了，就算是回去了，你认为下场会有多好？”


方田氏黯然的点点头，三个月的朝夕相处，她已经能说一些新罗话，对那里的风俗也有了一些了解，如果不是寒冬封了港口，她们早就被卖到大唐各地了，而等待自己的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人贩子敢贩卖大唐妇女，就是再手眼通天的人贩子也不敢，只要自己到官府鸣冤，牵扯到谁，那个人都会是重罪，所以大船靠岸的前夕就是自己命丧黄泉的时候，那些被扔到海里的倭人，就是自己的下场。


刘仁愿回到大船上之后，就把这些女人抛在脑后，拿出河北道的地图，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把海船开到辽河里去，朝中的大佬们就不知道，海船开到河道里，就是纯粹的在自取灭亡么？


溯流而上，这是开玩笑，木兰舟怎么开到河道里去？大江或许可以，但是辽河绝对不行，为什么非要开进去，大帅为何非要跑到高丽人的身后，又不是国战，没有后援，前方也没有战事，只有自己一支孤军，不行啊，必须早点见到大帅问个清楚。


他在烦恼，却不知云烨的脑子都要炸了，大佬们给的办法没一个能用的，辽河水流湍急，河道狭窄，根本就不适合船队航行。


海的对面就是卑沙城，城墙随山势构筑，绵延约十里，伟岸奇俊，蔚为壮观。城内峡谷蜿蜒，城外四周悬崖绝壁，安营扎寨于城中，进可攻，退可守，是一处易守难攻的营寨，只要自己在辽河口有一点动静，驻扎在三山浦的高丽水军就会倾巢出动，把自己堵死在辽河上，到时候想不全军覆灭都难。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五节 可怜的响马


枯坐营中也不是个办法，按照赖传峰的说法，卑沙城也不是没人破过，来护儿就破过这座城，并且斩首千级，咱们比来护儿厉害多了，为何不能破之？


这种没脑子的话也亏他说的出来，来护儿是前隋的悍将，听长辈说，那是真正的能够胳膊上跑马，拳头上站人的猛将，带着三万将士日夜不停地强攻了两天才把这组城关攻下来，最后也不过斩首千级，没人知道来护儿的部下死了多少，就是隋炀帝也只知道自己的大将攻下了卑沙城，不知道死了多少士兵。自己有一百万的兵马，少上个一万两万的没人在意。


来护儿有一两万士兵可以折损，云烨可没有，死十个就要了他的老命了，还敢死一两万？当初程咬金说什么陆战不决问赖传峰，纯粹就是一句屁话，只有到这个时候，云烨才发现自己的部下都是些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夯货。


国难才思良将，反正舰队到来还有十几天，到时候坐上船到处看看，说不定就有好主意了，现在还是放宽心吧。


单鹰到了河北，就像是到了家，今天去找一位早年的长辈去喝酒，明天再去一家狗肉铺子里吃肉，云烨也被招待了很多回了，除了主人长得猥琐，面目可憎之外，没有什么好说的，尤其是那一锅狗肉，做的真是地道。


没人知道云烨是侯爷，单鹰给别人介绍的时候一律只有一个头衔，那就是大舅哥。


“小鹰，这些人该不会都是响马吧？登州城就屁大点，却是商贾云集之地，我怎么看那个卖狗肉的家伙像是销赃的，你不能学坏也跟着去做响马。”


“带着你认识几个好汉，你怎么这么多事，你要是不愿意去，下回我自己去。”单鹰很是不耐烦，在他眼睛里只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好汉，没有什么正义和邪恶的区别，云烨这个堂堂的侯爷，在他看来，就是大舅哥没别的，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认识也是人性之常情。


今天的这位比较豪爽，大冷的天气里敞着怀，黑魇魇的胸毛连着胡子，系腰带的地方都是毛茸茸的，头上戴着一个皮毛头套，就露出嘴巴和一只眼睛，这个家伙如果不是一个悍匪，云烨宁愿把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


手里抓着一个猪蹄膀咬的满嘴流油，吐出一块骨头，又喝了一大碗酒，大概头一回喝云家的烈酒，酒劲上了头，涨红了脸冲着单鹰伸伸大拇指，把头上包着的皮毛头套一把掀掉，云烨这才看清楚，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太有特点了，嘴大，眼大，鼻子大，就连牙齿也大，一颗足以顶云烨两颗，眼珠子可能大的太显眼，被人家给弄瞎了一只，挂着一只毛皮眼罩，坐在那里，要多凶悍，有多凶悍。


“人熊叔，咱爷俩三年没见了，您的身子骨还是这么壮实。”单鹰陪着喝了一碗酒，拿起巨大的酒葫芦又给这位人熊满上。


“这是你大舅哥？看着斯斯文文的，做不了咱这行当，不过去集市上当个内应还是不错的，细皮嫩肉的招娘们喜欢，把好风，踩好点子，事后分他一份也不是不可以，你小鹰儿的面子总是要给的，来满上，这酒不错，回头给你叔弄两车。”


我这就他妈的成了把风的小贼？云烨怒气冲冲的看着单鹰，谁知道单鹰像是没看到一样，继续对人熊说：


“叔啊，有些人不能看外表，您别看我大舅哥长得斯斯文文的像个读书人，您可不知道，我师父就是栽在我这位大舅哥手里，当时可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啊，师父和大舅哥有了冤仇，小侄我夹在中间难做人，只有两不相帮，谁知道师父栽了，我实在是不忍心看他落难，就从我大舅哥手上把人偷走，结果，哈哈，被我师父反手就给卖了，不是大舅哥救我，小侄早就死了。”


单鹰笑嘻嘻的说着自己的沉痛往事，似乎一点都不在意。


听单鹰这么说，人熊才放下酒碗，独眼盯着云烨看了好一阵子，看着云烨对单鹰说：“早就给你说过要你防备你那个老不要脸的师父，你就是不听，你从你大舅哥手里把人偷走，你大舅哥还救你，就说明啊，他把你当自己人看，把你弄回来最多揍你一顿了事，这样的亲戚才能走动，自从和你师父合伙做了一笔买卖，他自己独吞了七成，我老熊就看不起他，三十几个弟兄分三成，亏他下的了手。”


单鹰端起酒碗，和人熊碰了一碗一口抽干之后说：“熊叔，您才是高人，大舅哥就是这么干的，小侄被揍了一顿，却心服口服。”


人熊不理会单鹰和云烨干了一碗，放下酒碗，转身就要离开。


“熊叔，这是何意？酒才喝了一轮。”


“小鹰，你如今被你大舅哥洗白了身份，就不要再趟进来，绿林道上估计已经容不下你了，你大舅哥贵为国侯，肯把亲妹子嫁给你，是你的造化，丁彦平在他手里被揉捏的如同面团一样，我惹不起丁彦平，更加的惹不起你这位手握兵权的大舅哥，我老熊为人虽然粗豪，但是还知道那些人能惹，那些人不能惹。


单二哥就是惹了不该惹的人，这才身死族灭，小鹰，你能好好地在长安，在洛阳落地生根，也是借了你爹的福荫，当年他们做的太过，心生愧疚，所以才放你一马，好好地过你的富贵日子去吧，不要再来看你老熊叔，权当我死了就好。”


“人熊，你今年四十多了吧？看你的样子，这一生里一定有很多的不如意，你想过好日子，想安定下来娶妻生子传宗接代吧，从你疼爱单鹰的情形看，你一定没有自己的孩子，你知不知道，你的祖先在底下怒号着骂你不孝，晚上睡觉的时候，你听见过他们的声音了吗？


我有一个三岁的儿子，一岁多的女儿，我睡着的时候他们总是拿小手在我脸上胡摸，很烦人啊，不过一睁眼睛，看到他们滴溜溜的黑眼睛，就什么火气都没了，你就不想你的孩子拿小手摸你的胡子？”


说完话，云烨端着酒碗，啜了一口，准备听老熊怎么回答。


“哈哈哈，我老熊天生地养，没见过祖宗，没见过父母，活着是一堆肉，死了是一抷土，过了今日，谁去管明天，云侯，你管的太多了。”


“好了，老熊，给你五个名额，只要帮我把前隋死难将士的遗骸取回来，你们六个人，就能正大光明的在街上走，我保证没人烦你，官府找你，那也是要给你量地，口分田和永业田你总还是要种的，每年的税务要按时交纳。”


“没有别的赏赐？没有封官许愿？没有子女玉帛，就只有口分田和永业田，我他娘的还要交税？那座京观在辽水河畔，深入高句丽六百里，堪称九死一生，你就拿这个打发我？”


老熊转过头来愤怒的朝云烨咆哮，似乎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你他娘的真的是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老子认了，想要富贵荣华让你儿子将来去考，想要子女玉帛就他娘的赶快成亲，这回你要是在军阵上立了功劳，我会给你有赏赐版下来，金子，银子，铜钱，土地，随你挑，就是没官职，我大唐的官职还没有那么廉价，一口价，名额增加到十个。”


单鹰傻傻的看着两个脸红脖子粗的人，捶着脑袋也想不通他们两个人是如何在讨价还价的，自己大舅哥开出来的条件，似乎就不是条件，但是老熊叔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啊，对兄弟仁义，为人也四海，怎么可能会把口分田和永业田这样的东西放在眼里。


在单鹰惊恐的目光中，老熊居然跪了下来，把头磕的梆梆的，这还是那个铁打的汉子么？这还是那个被人剜掉了一只眼睛一口吞进嘴里嚼碎了咽下去的好汉么？


“侯爷开恩啊，我老熊有三十二个弟兄，拖家带口的百十号人啊，伤残者就有一半，您发发慈悲，让他们一起下山种地吧，我不要金子，银子，铜钱，您就让官府给我们划一块地，我保证他们都老老实实的种地，绝不生事。”


单鹰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睛已经没了焦距，老熊的丈二陌刀还插在地上，威风凛凛，但是它的主人却跪在地上哭的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老熊绝对不怕死，单鹰敢拿脑袋做赌注，纵横白山黑水的汉子要是怕死，早就死的骨头渣子都没有了，忽然，他想起了自己在洛阳的遭遇，那个老妓一口咬在自己的胳膊上，肉不疼，心里却针扎一样的疼痛，想通了这些，单鹰也单膝跪下，帮着老熊向云烨求请。


“唉，老熊啊，如今天下底定，人世间就要开始大治，长安城里皇帝你很清楚那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如今盛世就要来临，你们不会再有生存的空间，你知不知道，蜀中三个县发生了暴动，朝廷一次就派了，一位上柱国，两位云麾将军去平叛，告诉你这些事，不是说朝廷小题大做，而是让你知道，现在天下的武将想打仗都想疯了，他们的眼睛迟早会盯上你们的，大军合围之下，老熊，你们想活命，比登天还难。”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六节 得道者多助


“好汉子为妇孺，为兄弟下跪不丢人，再说了，我是堂堂与国同休的国侯，受得起你的跪拜，我云烨献良种活人无数，就是在你河北道上，也称得上是万家生佛，所以我受人尊敬不是因为我侯爷的身份，而是我做的事情值得尊敬，人熊，你们当年经历了生离死别，也过了这么些年颠沛流离的生活，我知道你过够了，抢劫这种事情已经越来越难做了吧？


府兵们都回乡了，他们都是上过战阵的好汉，都算得上是硬茬子，只要他们联群结社，就没有你们生活的空间了。


你刚才吃像很难看，那不是豪爽，而是因为你饿了，你看着小鹰露出的目光是哀伤和羡慕，我就知道你最近的日子不好过，你把头套摘下来，就是想让我看清楚你是谁，你知道小鹰的大舅哥就是我云烨，所以你想让我去掉戒心。


陌刀插在地上你想告诉我你还正值壮年，还能抡得起刀，杀得了敌，这是你唯一的砝码，也是你唯一的凭借，想看看我是不是会收留你，顺便解决你现在的危机，我都知道。


哈，如果我给你开出很高的条件，你是不是就要马上离开，带着那些老小遁入深山自生自灭，你也知道那些不可信？


人熊，不要和朝廷的官员斗智，你是一个粗人，从骨子里就是，只是我很好奇，你这一套是谁教你的？我不相信你自己能想的出来这些，这是官场的游戏，你不可能懂。”


云烨端着酒碗站起来，看着跪在地上汗流浃背的人熊，一字一句的又问：“那个人是谁？在我看来，他远比你有威胁。”


人熊猛地把头杵在地上，有血流出来，单鹰哀求的看着云烨，希望云烨不要再逼这个可怜的响马。


闭上眼睛想了一下，云烨接着说：“人熊，起来吧，你的条件我答应了，等水师回来，就让他们去抓一些高丽悍匪回来，砍掉头，就说我已经把你人熊的寨子剿灭了，你们只不过是我从海岛上带回来的前朝移民，朝廷有这方面的政策，会给你们安排好的。”


“大哥，你不问谁教的熊叔这一套么？”单鹰高兴地问云烨，这家伙越来越像一个正常的年轻人了。云烨苦笑一下说：“有你在，我总是狠不下心，算了，只要是锥子，他总会从布袋里露头的。”


云烨放下酒碗，走到门口回头对依然跪在地上的人熊说：“去把你寨子里的人都接回来吧，我会给刺史说这件事的，元大可欠我一个人情，不会在土地上为难你，如果心有疑虑，就问问小鹰，他知道我的信誉如何。”


刘进宝在屋子外面忐忑不安的往里张望，见侯爷出来了，大喜，赶紧把旺财领过来，刚才进屋子的那个人实在是不像什么好人。


一只脚刚刚踩上马镫，云烨又把脚退了出来，朝着一个在小巷子里晒太阳的老人走了过去，他躺在一个破旧的软榻上，虽然上面的锦缎都已经磨破了，从木料和做工上依然能看出这个软榻以前是如何的豪奢，只是上面的金片和银饰已经不见了，软榻边上的金鱼眼睛也没有了，想来以前这地方应该镶着一对宝石。


老者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麻衣，十指修长，留着长指甲，右手握着一卷书，云烨偏着头看了一眼，是一本《左传》，老者似乎已经睡着了，左手覆在脸上，用来当住阳光，有轻微的鼾声传了出来。


云烨心里都已经笑的直打跌，怎么古人都喜欢这一套，自己是用程门立雪的故事呢，还是用三顾茅庐的典故？这人或许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如果李二见了，最少也该是演绎一下茅庐三顾，可是自己刚刚被李二坑完，凭什么帮他找厉害的手下？还来三次？


“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先生在大太阳底下睡觉，而云烨站立于一旁，左丘明耻之，云烨亦耻之。”


“云烨，云不器，这就是你尊老敬贤的做派？而何德何能敢与左公，夫子相提并论？如今你是一条困于浅滩的鱼儿，望大海而不可及，头顶又有骄阳当头，濡沫之鱼尚自骄横无理，也不知颜师为何如此看重与你。”


“颜师偷了我家的玉米，被我活捉，自己也觉得颜面扫地，见我要拉他见官，于是就拿了一个木头牌牌给我，说如果见到喜欢咬文嚼字，又自命不凡的老头子，就把牌子拿出来，命他做事，如果他不遵从，就说从此之后休要说自己乃是儒家一脉。”


“胡说八道，颜家哪来的什么木头牌牌，你云家倒有，拉着颜师去见官，会把官吓死，不过偷你家什么来着？”


“玉米！新粮食。”云烨赶紧补充。


“这倒有可能，颜师这些年越来越有童心，道心已经铸成，只在等候褪去皮囊的一天，到时候得大自在，也得大圆满，更算的上大解脱。”


“老头子，你到底算是儒家，还是道家，怎么佛家的话你也说，夫子不是说过子不语鬼力乱神么？你信的是元始天尊，还是释迦牟尼？”


“小子无理，天下的道理殊途同归，哪里有什么你家，我家之分。研究到了极致，都是一样的道理，信口胡柴，怎么做人家师长？”


“我教的是算学，是一门最需要理性思维的学科，需要见佛杀佛，见魔杀魔的，眼中只有事实，才不会去信那些虚无缥缈的道理，驭神算才能测无常，老头子，等我把这门学问研究到了深处，你不用说我也知道你是谁，能干些什么，不过我现在修为不够深，所以请教老先生大名，晚辈准备如雷贯耳一下。”


“哈哈哈，好狡猾的小子，也算得上是个妙人，想要知道老夫的名号，容易，只要你把那些可怜的响马的问题解决了，老夫就告诉你。”


“就知道那头笨熊的话是你教的，你们就不能好好说话？非要弄得神神叨叨的，写个报告递到我的案头，自然会处理，你看看把那头傻熊吓得，脑袋都磕出血来了，还死硬着嘴不肯交代是谁教他那么说的，费不费劲啊。”


“小子，你以为你是谁？要不是看在你这回是为了取回那些将士的遗骸，你以为老夫会自动送上门来让你找？皇帝找了老夫十几年都没找见，你一个小小的侯爷也配。”


听了这话，云烨笑的见牙不见眼，张着大嘴笑了好久，才对老先生施礼，弯着腰不肯起来，这个老家伙这么傲气，一定有好办法解决目前的难题，自己现在是面对高丽人的乌龟战术一点办法都没有，不知道从哪里下嘴，天上掉下来一个强力的助手，难道说这就是古书上常说的得道者多助？


“小子，因何前倨而后恭焉？”老头在从锦榻上坐起来盘着腿戏谑的问云烨。


“没办法，和刚才那头傻熊是一个道理，他为了百十个妇孺残废就把脑袋磕的梆梆的，可怜小子却是为了一万多身强力壮的汉子，如果能把他们全部完好的带回长安，别说施礼，就算是磕头云烨也绝不含糊。”


老头子破天荒的从锦塌上下来，穿上鞋子，居然给云烨还了一礼，拍着手说：“颜师看人果然慧眼有加，老夫佩服，原以为一个少年得志的纨绔，对于人命没有什么认知，想不到你没把那些功劳放在第一位，首先关心的是那些兵卒的性命，难得啊，冲着你这一片心意，老夫助你一臂之力。”


“先生大才，高丽的这些跳梁小丑一定在先生的雷霆一击之下灰飞烟灭，那些前朝将士的骸骨也会平安的回到故乡，长安城里的和尚很多，到时候找他们再做一场水陆道场，让他们也享受一些香火和血食。”


云烨在小心翼翼的拍马屁，高人一般都不好伺候，不管怎样先把高帽戴上，马屁拍上，再看结果，这才是上策。


谁知道马屁没拍好，老家伙居然在大太阳底下流泪，一连说了七八个呜呼哀哉，然后又疯疯癫癫的说什么痛断人肠的废话，最后流着眼泪伸展开双臂大喊“魂魄归来兮！”


不用说啊，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一定有过极为惨痛的经历，要不然不会成为目前这个样子，很有可能这个老家伙就参与了最后一次的高丽战争。只不过不知道是谁。


“云侯，辽东之地，周为太师之国，汉家之玄菟郡耳。魏晋以前，近在提封之内，不可许以不臣。若以高丽抗礼，四夷必当轻汉。且中国之于夷狄，犹太阳之于列星，理无降尊，俯同藩服。你说，这高丽征是不征？”老头子说这话的时候须发虬张，面容恐怖之极。


“当然该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云烨这次进入高丽就是为了东征打前站，老先生，莫要耗费心神，留些精力，我们一同看高丽如何毁灭如何？”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七节 纵火专家云烨


“呸！就你一介黄口孺子，也敢大言不惭的说什么以为前驱的话，想入辽水，取回骸骨，就必须攻克卑沙城，灭掉三山浦的高丽水军，那卑沙城处在大黑山之上，城高俩丈，四周丛林密布，交错横叠，山林中又有高丽人设置的数不清的陷阱，想要攻城，只能从正面进攻，正面的道路只有三丈宽，你认为能摆开多少军马？


来护儿当年攻克此城，在三千守军面前，足足耗损了一万八千军卒，卑沙城的城墙硬是被尸体堆平了，这才攻下来。”


云烨眨着眼睛问：“那怎么办？我只有一万五千将士，攻个城就全部完蛋，这种事打死我都不干，再想别的办法。”


老头子嘿嘿一笑说：“有本事你就把整个大黑山上的树木全部烧掉才行，这样这座五里之城就处处都是漏洞了，你想怎么玩都行。”


老头子是一句戏言，是在捉弄云烨，巨大的大黑山想要烧个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可行性，当年来护儿就这么干过，结果大黑山地处大海边，当时有事多雨的春日，草木潮湿，找了那么多的干柴和硫磺，才烧了一个山脚，就这还在林子里死了好多的军士。


云烨瞅瞅天上的太阳，再看看路边上的光秃秃的树木，地上掉的到处都是的枯叶，忽然发现，把大黑山全部烧掉好像没有多少难度，自己来得早，只要赶在春至阳生之时，海面上的风向大陆吹拂的时候，一场巨大的山火过后，卑沙城就没什么人了吧？


“老先生，说的太好了，咱们就把大黑山烧掉，好了，卑沙城解决了，您再说说怎么把三山浦的高丽水军干掉，把它们都干掉了，咱们就坐着筏子去苍岩城，听说那里是高丽人的物资屯储的地方我们杀进去，好好地赚一票。”


老头子瞠目结舌的愣了一下子，急忙问：“卑沙城这就解决了？你真的打算把大黑山烧光？你知不知道，来护儿当年负薪万石，都没有达成？”


“来护儿，来护儿，您听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夯货，他懂什么放火，放火需要进行合理周密的安排才行，每个放火点都要考虑周全，点火也有先后的次序，什么时候点什么地方，还要考虑风向，气压，树林的稀疏，甚至人的心情，还有那些去点火兄弟的撤离速度，一样都不可或缺，来护儿这种人哪里懂得这种放火的艺术，如果需要我可以把大黑山烧成一个心的形状，就是没有什么美女好让我献殷勤。”


云烨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通，老头子听得心烦意乱，怒火上扬，看到云烨正在得意洋洋的指着太阳说何时放火为最佳，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怒气，一巴掌抽在云烨的后脑勺上，颤巍巍的指着云烨说：“完了，完了，一万五千大军跟着你这样的白痴主帅，算是一脚踏进鬼门关。


李世民啊李世民，你这个无道的昏君，你手下能人无数，李靖，李绩，这些虎豹不派，你好歹把薛万仞，薛万彻之类的犬马派来也好，为何偏偏派了云烨这样的一头猪来？可怜辽东之地，旧魂未安，又添新鬼。”


云烨本来说的正高兴呢，被人家在后脑勺一巴掌把口水都抽出来，才要准备发怒，就看见老头子眼泪滂沱，哀伤欲绝，软软的坐在锦榻上，拍着锦塌大骂李二，似乎很伤心的样子。


连忙上前安慰老头子，还没张嘴，就被老头子一脚踹开，指着鼻子好一通臭骂，老头子是好人，不知道中华大地上的那些精彩的骂词，只知道翻来覆去的拿猪猡来比喻云烨，没法子，只有等老头子心情平复了再和他说燃烧弹的事情，有了那东西，别说山上还长着树，就是不长树，全是石头，云烨也能把它点着了。


老头子骂完了，心灰意冷的往巷子里走，云烨在后面背着手跟着，再后面是刘进宝，至于单鹰和人熊两个人早就听见动静，趴在门口伸长了脖子看云烨和老头子交锋。


老头子的家在小巷子的最深处，一栋破旧的独门独户的小院子，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子迎了出来，喊了声爷爷，就扶住老头要进院子。


看老头子进去了，云烨也准备进去，老头子回过头用沙哑的声音对云烨说：“云侯乃是贵人，贱地还是不要踏的为好，你进来对我家的风水不利。”


“老先生，不如咱们打个赌吧，小子如果完成了刚才说的那些事，当然了，您老见多识广，小子八成是要输，您看，如果我完不成，今后一定听您老人家的话，老老实实地作战就好，要是万一小子做到了，您看？”


就凭这老头子对颜之推如此熟悉，对云家也了如指掌，就这两条，云烨就认为这个老头子绝对不是普通人，李靖，李绩这两人在他眼中只是虎豹之流，看样子老家伙自视甚高啊，这种有真本事的人，怎么能不去书院教书，当什么隐士，浪费材料。


听云烨这么说，老头子的瞳孔似乎都缩小了，上上下下的看了云烨好几遍，坐在孙子拿来的凳子上考虑了良久才说：“刚才老夫过于激愤了，忘记了你这个人的一个特性，那就是逢赌必赢，房玄龄，杜如晦，李靖，颜师，甚至皇后，这些人和你打赌好像都没赢过，李纲的书信里也说你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难道说老夫今日也会输？不过，你如果有本事让老夫输的心服口服，老夫也就随你安排如何？”


听到老头子答应打赌，云烨自然眉花眼笑，但是听到李纲书信这四个字立马就不淡定了，怪不得自己身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些老头子全都不露面，原来早就给自己找了一个强力的援助，云烨挠挠下巴，有些不好意思，还以为是自己的王八之气让老先生自动效力的，奶奶的这个世界上就没有那么便宜的事，任何事情都是有渊源的。


“您和李师他们熟识，那就最好不过了，小子看您在这里过的孤独，环境也不甚好，您的小孙子也需要受到最好的教育，等仗打完了，小子就接您一起去玉山如何？您老的生活有人照顾，小孙子也可以接受名师指点，闲暇时与几位老友荡舟河上，听琴，饮酒，品茶，这才是老先生过的日子。”


“顺便帮你玉山书院教教学生，代代课，是也不是？”


“先生真是睿智，小子的一点小心思逃不出您的法眼，咱们这就走吧，先去水军大营安歇几日，等舰队到来，我们接了那些尸骨就会长安。”


老头子猛地站起来说：“赌注还没实现，你凭什么认为老夫会和你走？”


“哎呀，老爷子，赌注您输定了，不要说烧树林子了，就算是烧石头也没问题，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我云烨烧不了的东西，大黑山过几天就会成为飞灰，喂，刘进宝，快来帮先生搬家，人熊，你他娘的还不过来，把板车拖过来，能拿的都拿走，小鹰，扶老先生上马，咱们回去。”


既然有了赌注，云烨这时候是不会去理睬犹豫不决的老头子的，怀里掏出一把奶糖，就把老头的小孙子哄得高高兴兴的上了刘进宝的战马，看到孙子骑在马上，腮帮子被糖块撑的鼓鼓的，老头子喟叹一声，就在单鹰的搀扶下上了旺财的背。人熊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几个汉子，响马抢劫一样的给老头子搬家。


卑沙城的事情被无意中给解决了，来护儿烧不掉，是因为这家伙没见过汽油，现在正是天干物燥的好时候，最难的是今年的雪下得很少，以前白皑皑的山头如今黑黝黝的，好气候啊，只要解决了卑沙城，三山浦的高丽水师，云烨并不在乎，自己的水师已经堪称武装到了牙齿，要是连几个高丽小破船都对付不了，早早的弄沉算了，免得丢人现眼。


到了军营，老头子也不去营帐，坚持要先看云烨放火的家伙，没时间陪他，喊过赖传峰，让他带着老头子去找个隐蔽的地方试验，自己骑着马来到了登州府衙，找元大可解决人熊的事情，原来想把这事办得人不知鬼不觉，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人熊纵横辽东多年，对于辽东地势最是清楚不过。


大唐追捕他的时候，人熊就躲进高丽，继续做买卖，高丽追捕他的时候就跑回大唐，总之对这里一些人所不知的小路，捻熟无比，不是自己早年派过的探子能比的，这样的人才不好好利用一下可不成啊。


“人熊？人熊在那里？他到了府城？天哪！录事参军，快去调集衙役捕快，多带步弓手，一定不能让这个巨寇在登州胡作非为，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撵出登州境。”


云烨才和登州刺史坐下聊了两句闲话，才说起人熊的名字，元大可就像被屁股上中箭一样的跳起来，这就要召集人手，把巨寇赶出登州。


“老元啊，那个人熊被我擒住了，这回去辽东需要他带路作死士，估计是回不来了，他的手下也一样，我答应他照顾好那些妇孺和残废。你给他们划块地，让他们自食其力去吧。”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八节 自己的战争


元大可不愧是官场上的高手，听到云烨的话之后，抖抖袍子，又坐了回来，挥挥手那些涌进来的书办和幕僚就立刻潮水般退下，超着云烨拱拱手说：“让云侯见笑了，下官最是听不得有巨寇祸害百姓，刚才的举动有些失礼，还望云侯莫怪。”


“哪里，哪里，元府君心忧百姓，乃是真正的爱民之人，云烨岂有见怪之理，那人熊如今在我大军之中，想要活命就必须奋勇拼杀建功立业才行，府君今后再也不用为他头疼。”


元大可笑着应是，捋了捋胡须对云烨又说：“只是捉拿人熊之事下官没有尽到地方官职责，实在是让人遗憾啊。”


都说地方官油滑，云烨算是见识了，这家伙居然还想领一份擒贼捉寇的功劳，摆明了的，如果云烨不答应，那些丁口的安置就会出问题。


“本侯是在登州地面上抓获的贼寇，怎么会少了登州府衙的配合，不过我认为这是小事一桩，不值得上报罢了，既然府君有心，就请大笔一挥，代本侯上奏，到时候我俱名就是。”


元大可欢喜的一张胖脸都皱成菊花了，云烨不在乎，他可在乎，绥靖地方安定，本来就是他的职责，这样一来，他自己在清吏司那里的履历会更加的好看，拱着手满嘴应承：


“云侯放心，我大唐律法一向仁慈，既然首恶已经伏法，那么余丛之辈，放之逃生，给一条活路也是应当，下官这就命人给他们清丈土地，这登州之地啊，现在渔民多于农民，空置的土地还有一些，给他们往富裕里丈量也就是了，自从侯爷教会那些渔民做咸鱼，捞海草，这海边的渔夫可就多了一门生计，比起从土地里刨食，可是好了许多啊。这可是造福万民的好事，下官正要上奏此事，还请云侯不要怪罪下官擅自做主啊。”面对花花轿子人抬人的举动，云烨和元大可只能相视大笑。


心情愉快的离开府衙，云烨一路奔回大营，帅帐里才坐定，就看见赖传峰领着老头子走了进来。


“回禀大帅，刘先生已经检验完燃烧弹，对于燃烧弹的效果很是满意。”云烨点点头，让赖传峰下去，自己从桌案后走到老头子面前，笑吟吟的等着老头子夸奖自己。


“老朽刘方见过云侯，云侯果然少年英雄，心思缜密，有了那个燃烧弹，大黑山定会成为一片火海，卑沙城将会不攻而破，老朽佩服，佩服，输的心服口服。”


老头子刘方也笑着对云烨拱拱手，算是服输。


云烨咽了一口唾沫，艰难的问：“敢问，您就是万里行军大破林邑，安定岭南的刘方，刘云山？”


老头子呵呵的笑着说：“正是老夫，见到老夫是不是很奇怪？世人传闻，老夫征罢林邑，就因足疾病死军中，现在见到老夫你不怀疑？”


“您身上一定有李师的书信，对于他老人家，我比对自己都有信心，他老人家说您是刘方，刘云山，那么您一定就是。前隋的卢国公，晚辈怎敢不敬。”


说归说，身份还是要确认的，刘方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递了过来，云烨也不矫情，打开从头看到尾，注意了一下李纲写信时一般不用的密押，这的确是李纲的亲笔信。


“刘先生，你把小子害的好惨啊。”看着刘方云烨还是没忍住发出一声哀叹。


“这是何故？老夫与你今日相见，恐怕还是第一次见面吧，云侯何出此言。”刘芳也想不通云烨为何会这么说。


“您带着大军在岭南肆虐了整整半年，而后满载而归，在您征伐林邑不到四十年后，晚辈也带着大军去了安南，您把好东西早在四十年前就已经搜刮一空，晚辈在安南敲骨吸髓的弄宝贝，也没有几样看上眼的，土人们都说几百年的积蓄都被您弄走了，我就是杀了他们也拿不出珍宝来。


晚辈几乎空走一趟，差点没法对朝堂的百官交代，那时候，小子连马援钉在那里的地标铜柱都想挖回来，晚辈如此之惨，还不能埋怨两句吗？”


刘方笑的前仰后合，指着云烨说：“你这小子，你在安南的事情以为老夫不知道？带回来的钱财几乎塞满了长安的国库，更不要说救济河北灾情的米粮，现在那里已经成了大唐补充余粮的风水宝地，还不知足么？”


“刘先生，不如等这里的事情了结之后，咱们远征一趟真腊如何？听远航回来的商贾说，那里非常的富庶，干一票等于我们大唐一年的赋税，您看如何？”


“云侯，你来告诉我，为何你带兵深入安南，士兵没有患脚弱的毛病，各个平安归来，这是何故，要知道老夫当年可是九死一生啊，三万军卒，十之四五亡于各种疾病。”


云烨不吭声，而是从文海里抽出一张卷轴，在案子上铺开了指着地图对刘芳说：“刘先生，要在这些地方发财，必须避开雨季，必须在七月以前撤出安南，否则绵绵不绝的大雨，不但会伤害脚，还会伤害下身有褶皱的地方，经常处于潮湿之中，皮肤会溃烂，而且那个时候，也是蚂蟥蛇虫最可怕的时候，您在八月行军作战，疫病横行，一点都不奇怪。


小子去安南，大部分时间将士们是在坐船，走路很少，小子又准备了足够的药材，将士们快速战斗，快速收集战利品，所以我们去安南没事。”


刘方看着地图叹口气，拍着桌子说：“陛下宁愿去造龙舟，也不肯多打造几艘战舰，否则何至于此。”


这几句话说得云烨很害怕，知道他嘴里的陛下指的是隋炀帝，不是李二，现在云烨有些担心这个老家伙会不会鼓动自己去造反？才到登州就听说蜀中的叛乱已经平定了，只是黎人的人头被人家用石灰腌了，拉回来一两百车。


云烨不希望有一天自己的人头也被人家用石灰腌了，装在盒子里拿给李二看，唐朝初年，不管你如何的厉害，只要是造反的，最后都逃不掉这个命运。


“好了，老夫不说了，前隋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老夫当年如果不是见机得快，说不定尸骨也会被埋在辽水边的京观里，把那些故友的尸骸带回家，也算是老夫为前隋尽了一份心力，咱们不去管那些，还是好好想想如何干掉三山浦的高丽舰队吧。”


“好啊，好啊，您看看，这是我家商队传来的地形图，您看看还需要些什么，您看啊，这是三山浦高丽舰队的构成，好家伙，整整五百搜战船，虽然小了点……”


人熊带着赖传峰等五十条汉子，装扮成客商，带着大唐这边特有的香料去了卑沙城，至于单鹰和无舌，还有狗子三个人早就不知哪里去了，在军中，他们三个人是自由人，谁都管不了，也不会管。


云烨每天都会去看海边的冰情，小船可以靠在海冰的边缘来回穿梭于高丽和大唐，可是那些沉重的战舰想要靠岸绝不可能。


今日一大早，云烨就骑上旺财往海边疾驰，身后的亲兵护卫紧紧跟随，昨日里已经有一些大块的冰开始脱离冰床，不知道今日如何了。


海边的冰结的快，消失的也快，当云烨来到海边时，海面上已经飘满了浮冰，互相碰撞着，在海浪的带动下，逐渐的向大海飘去。


“开海喽。”一群疯跑的孩子赤着脚在已经有些松软的沙滩上飞奔，不停地呼唤着开海的消息，沙滩上倒扣着的渔船边上，全是忙忙碌碌的渔家汉子，拿着一些柔韧的树皮和麻线往船底的缝隙里填充，海滩上散发着浓郁的桐油味道。


妇人们在忙着织网，补网，手里的梭子不停地来回穿梭，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的气息，海面上已经出现了一些早到的海鸥，在浮冰的间隙里找寻鱼虾，依然有些寒冷的海风吹在身上，用不了多久，就会手足冰凉，但是依然掩盖不了渔民们对于开海的喜悦。


云烨看到不少商贾打扮的人在不停的拿着一些白纸让渔民们按手印，按完手印之后，就会把或多，或少的铜钱放着憨笑着的渔民手中，这是约定，等渔民们打上来海产，应该第一时间卖给他们。


一身甲胄的云烨站在这些欢乐的人群里是如此的不协调，所有人都远远的绕开他，好像靠近了就会沾染上晦气。


确实如此啊，这些都是一些好人，一些善良的人，只有自己腰间的横刀是要饮血的，明天或者后天，大唐最恐怖的杀人利器就要靠岸，城墙一样高的船舷，白云一样高的船帆很快就会布满这片海域。


猛兽出槛，哪有不吃人的，云烨在暗自庆幸，自己生在一个无比强大的时期，如果是这片土地上最黑暗的时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渡过。


“大帅，兵部有公文过来，请大帅回营处置。”一个传令兵骑着快马跑了过来。


云烨回头又看了大海一眼，只要开了海，战争就要开始了，只不过，这是自己的战斗，与大唐无关，因为所有参战的人都只是海盗而已。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十九节 军略


从遥远的长安带过的信息让云烨心中充满了沮丧，不问战事问鬼神，这一句话就足以说明李二的心态。


一个坐在高高皇位上的帝王，居然像个孩子一样的憧憬大海上那些漂浮着的仙山，要云烨找找仙山的信夹杂在兵部的军令文书里，也算是李二自己还有一点羞耻之心。


李二的这种信，他绝对不会轻易地给别人，比如李靖，李绩，程咬金这些人，能给云烨就说明他从心底里信任这个晚辈，忍耐不住之下，就把自己心底最深的渴望寄托在云烨身上，希望可以找到一条长生之路。


“你想当皇帝当多少年啊？”云烨把李二的信件投进火盆，眼看着它烧成灰烬，然后拿火钳子捣碎，这件事他决定对谁都不说……


兵部的公文里详尽的说明了张俭现在的动态，与高丽对峙的最前线最近会有一场声势浩大的武力游行，草原上来的契苾何力带着三万骑兵将会从云中出发，最后与张俭汇合，虽然只是一场演示，相信能把辽东高丽的大部分兵力吸引到正面，至于云烨如何动作，就取决于云烨自己。


李靖的确是一位合格的将军，尽管云烨这次出战带着许多对他不满的情愫，他依然在尽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两路兵马的汇集，会吓破高丽人的胆子，大唐不是前隋，高建武清楚，高丽的贵族也清楚，一座简陋的长城，挡不住大唐的铁骑。


刘方从沙盘上抬起头，看看有些黯然的云烨说：“小子，就是这个样子，朝中总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传到军中，带兵的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这不足为奇，你需要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定力，否则，这仗就不用打了。”


“没什么，晚辈只是在感慨一下人心的贪婪，您看，这是军部的文告，张俭与契苾何力将在辽河源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武力游行，用来震慑一下黑水的野人，其实就是在给我们吸引敌人的目光，让他们把大部分的兵力调到辽河上游，给我们制造机会。”


刘方不答话，而是拿起两个红色的旗子插在辽河源头，思考了一下，又拔起三面蓝色的小旗子插在红旗对面，一把按倒了大黑山上的蓝色旗子，又从后方拔起一面蓝旗往前挪了一下，拿手指比划一下距离，对云烨说：“咱们有三个月的时间攻克，苍岩，大王，木底这三座城池，而且不动手则以，一旦动手，就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让其他两城的援兵来不及援救，有了立足之地，我们才好逐步推进，依老夫看，先拿下苍岩城作为基地最好，你家的细作不是说苍岩城里囤积了大量的军资么？


木底城地处荒原平地，周边无险可守，而且一面临水，里面的守军不足五千，老夫看过了，你的军队里居然有大量的八牛弩，操作起来比别的八牛弩更加的方便，只需要两个人就能操作，好东西啊，在平原上，有这东西，骑兵来多少都只有送死的份，更何况你门还有海量的强弩，当年老夫若有你的这些装备，足够老夫一直打到天边。”


云烨站在沙盘边上点点头，笑着问刘方：“您为何不说说大王城？”


刘方叹了口气说，“大王城不比木底，苍岩二城，老夫敢说，只要你在平原上击败了木底城的骑兵，剩下的高丽人一定会快速的撤往大王城，这座城池，只有强攻，也必须强攻，小子，战场上其实没有那么些奇谋妙计供你施展，力量才是决定胜负关键，这就是为什么兵法里总是提到堂堂之师这四个字。


阴谋诡计只能在以弱对强的时候施展，这其实是一种很无奈的选择，计谋是相对的，兵家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选择冒险，一旦计谋被识破，到时候一定会死的连尸体都找不回来，所以小子，少打些鬼主意，你就希望你漫天的箭雨能够带给你的敌人以最大的杀伤力吧，只有一点点的消耗掉敌人的兵力，最后一鼓而下，才是你要选择的。”


“老爷子，您不知道，咱们有一种黑油。”


“大王城全部是以巨石垒成，你以为那些被俘的将士都是战死的？一大半都是因为修筑大王城活活累死的，城池里水道密布，根本就不怕火烧，更不要说，那座城里还有无数的藏兵洞，他们躲在里面你没有一点办法。”


作为一位极为正统的军人，刘方实在看不起云烨的那些小伎俩，汽油能把大黑山点着已经极度的出乎他的预料了，大王城不同于大黑山，这是一座真正的兵城，是战争的堡垒，他在建造之初，就考虑到了各种攻城的可能性，并且做了相对的防御。


“老爷子，您前几天没发现咱们的那些火，水浇不灭么？它还有一个特性，就是比水轻，可以飘在水上，在水上也能点着，就算烧不死敌人，它冒出来的黑烟也能让人窒息，您还不知，当大火燃烧起来的时候，它会抽干周围的空气，躲在藏兵洞里的高丽人只会死的更快，全部窒息而亡。


对付大王城，我们只需要选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把那些油倒进水道里，水道就会自动把黑油送到城池的每一个部分，然后在水道上把火点着就好，如果敌人发现截断水道，也没有关系，咱们有那么多的八牛弩，做成火箭往里面射就是了。总会把整座城池变成一个大火炉的。”


听完云烨的介绍，刘方像是见了鬼，这小子果然很会放火。


“如此一来，你就不怕杀伤太多，找来天谴？白起如此，项羽如此，古之名将只要是杀戮过盛的，都没有太好的下场，小子，这事我来干吧，你还年轻，不像老夫胸中充满了仇恨，日思夜想的就是如何宣泄这口恶气，遭了天谴，也是应该，老夫年已七旬，死不为夭。”


“老爷子不要相信那些屁话，其实都是政治斗争失败的结果，什么天谴，您难道不知道小子骑在太极殿的屋脊上周边全是雷电也毫发无伤的旧事了？”


刘方笑着拱拱手，算是表达一下对于神仙子弟的尊敬，见军略已经拟好就和云烨一起走出帅帐，此时天色已晚，头顶的天空上挂着一轮明月，银白色的月光铺满了大营，帐房里的军卒都已经入睡，只有苟峰带着一队巡逻队在大营里转悠。


说了一天的话，谁都没有再说话的欲望了，踩着月光绕着营帐漫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扁瓶子，递给了刘方，见他不知道怎么打开，就扭开了盖子，再递过去。这是书院的最新成就，制造出了螺纹，并且给它制定了标准，现在还没有法子直接在钢铁上刻出来，但是经过模具，已经能造出一些简单的螺纹，比如云烨手里的玻璃酒壶。


刘方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下瓶子口，闻见了烈酒的清香，就放到嘴边抿了一口，笑着对云烨说：


“好东西啊，如果老夫随你去了玉山，别的东西都不要紧，这样的美酒，必须给老夫供足了，我只有一个孙儿了，那是我活下去的全部希望，给他一个安宁舒适的环境也好，你知不知道，如果当初老夫没有选择归隐，而是投了李家，现在的爵位应当不在李纲之下。”


“只会更高，您诈死之后，杨广很伤心，给您的评语很高，卢国公啊，我程伯伯现在的爵位就是这个，您要是打算做官，可不能把卢公这个爵位抢跑，要不然我程伯伯一定会吹着胡子拎着斧子找您拼命地。”


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刘方摆着手说：“够了，老夫把这个官做得够够的，刘家人做了几百年的官，到了我这一代，如果不是诈死逃遁，在荒山野地里娶妻生子，哪里会有血脉留下来，老夫这个早就该死的人偏偏死不了，我的孩儿和媳妇，再加上老妻，却先后过世，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来丧子，人生的三种苦痛我一样没落下的品尝了一遍。


呵呵，我也是这几年才逐渐看开，孙儿也大了，将来就算是不做官，但是书还是要念的，听闻李纲就任玉山书院的大祭酒，我的心里就活泛开了，想把孙儿托付给他，他却一心一意的要我去做官或者去书院教书，我一个带兵打仗的，去了书院能教什么？还不是依仗老友的脸面在书院混白食。


我刘方虽然需要把孙儿抚养长大，但是骨气还有，人活到老夫这份上，就剩下一点骨气了，如果连这东西都丢了，那还活个什么劲？你说是不是啊小子。”


“老而弥坚就是说您呢，小子总是认为活下来才是第一要务，如果为了我的孩子，我磕头下跪不会含糊，如果为了全家，刀山火海我也笑呵呵的溜两圈没问题。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见了老虎都想摸两下屁股，现在不成了，有了家室妻儿，这条命可就不光是自己的了，玩不起啊！”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节 李靖和渔民的待遇


“云烨，老夫一直没有问过你，你这次出兵，是出于对那些战死将士的怜悯，还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军功？”刘方走着走着忽然问起这件事情的初衷来。


“老爷子，如果可能我想这辈子待在玉山不出来，结果做不到，朝堂上的武将如今正在倒霉中，他们发现啊，取回阵亡将士的骸骨或许是一个能让战争再起的好借口，那些大佬们板着指头算自己手里的资源，结果发现，我云烨是最好的一个大头，麾下有精锐的战舰群，有很强的人脉，还能引起陛下的关注，最重要的是，大唐多我不多，少我更显得清静，水师么，不就是用来干这种活的？所以我就来了，没人问过我的意见，也没人管过我的死活，他们只管下命令，我只管执行。”


“云烨！作为军人战死沙场是你的本分，你享受了武侯的待遇，就要付出武侯的代价，没有谁对得起你和对不起你这一说，如果你是百姓，没人会把一万多人的性命交到你手里，你回去后可以跳着脚咒骂，或者打上让你来辽东的那个人家里，都没关系，现在，你唯一能考虑的就是完成任务，把将士们完好的带回去，其他的不能想。”


听到老头子的厉声呵斥，云烨弯腰施礼受教，刚才自己因为李二的那封信，失去了一些理智，有些自暴自弃。


“你有极度充分的准备，有非常厉害的武器，还有一万多能够在你一声令下就赴汤蹈火的将士，有什么好怕的，这次的任务，依老夫看来，确实没有多少难度，只是你就不想想你在辽东大肆放火，到时候生灵涂炭，这个黑锅谁来背？”


都是打仗打油了的人精，怎么可能会看不清眼前的局势，对面的敌人算不得厉害，回家之后才有大麻烦，这种不分军民的屠杀，绝对会招来铺天盖地唾骂。


“这个不要紧，来的时候就让李靖将军他们做了保证，会替我背黑锅的，如果他们的脑袋不够大，还有皇帝陛下，他说了，不管我在辽东做了什么都算在他头上就好。”


“哈哈哈，”刘芳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那你还担心什么？谁家的将军在仗还没打的时候已经有了背黑锅的人，当初隋帝如果也有今上的胸襟，何至于连一个高丽都拿不下来。所有战败的将军都受到了惩罚，只有皇帝一个人没错啊。”


“老头，你那么激动干什么，如今的这位皇帝经常把黑锅往自己头上扣，算不得什么大事，夜深了，你好好休息，大方向我还能说两句，到了真正行军布阵的时候，就看你的了，咱们不但要把尸骸挖回来，还要弄些钱财回去，这才像话。”


“那是你的事，这种龌龊事，老夫不为。”说完就回自己帐房去了，云烨伸伸手想把酒瓶子要回来，见老头装着什么都不知道，也就作罢，今天还要给皇帝回信，一堆烂事情等着干呢，只好回自己的大帐，挑灯夜战。


天亮之后再次来到海边的时候，惊喜的发现海里大大小小的冰块，已经不见了踪影，几艘小小的渔船已经在近海上不停地抛网，收网，还有一些黧黑的渔民也在忙着往海里抬船，赤着脚踩在湿漉漉的沙滩上，好像感觉不到寒冷，一艘挂着帆的艨艟出现在海平面上，不停地把绳子扔进海里，又提上来，这是在检测航道的先锋船，每回开海之后都要进行的例行公务，这是登州港的公务船。


等舰队回来，云烨还要对那些陆地上的将士进行必要的船上演练，时间很紧，如果这个时候下一场雨夹雪，整个辽东就会成为烂泥潭，给大军带来意外的灾难。


昨晚给李二的那封信很难写，乌龟驮着海岛满世界乱窜的胡话也不知道李二是从那里听来的，居然要自己在完成任务以后，去找找这只乱跑的乌龟，如果可能，就把乌龟活捉带回来让他看看。


他总是对自己的军队充满了自信，认为大唐武卒天下无双，只要自己下了命令，就是没有乌龟，将士们也能变出一只乌龟出来。


“微臣听说过海中有巨大的铁船，天上有会飞的铁块，就是没听说过海里有如此大的乌龟，如果有这样的瑞兽，以微臣之力恐怕有所不逮，微臣曾经听说李靖大将军有通天彻地之能，如果……”


李二知道虬髯客是海外奇人的事情，现在不见了，说不定又去找海外仙山去了，李靖既然能把去辽东挖骸骨的事情推到老子头上，为什么找海外仙山的事情就不能推到他身上，有虬髯客这样的专业人士，一定能很快的找到青春不老泉。


大清早就困倦，单鹰他们不知道去了哪里，赖传峰和人熊也没有消息，舰队说好了这两天就到，也不见踪影，既然没事干，不如回去睡觉。


不过那个光溜溜的渔民拎着一个鱼篓子从船上下来，看他满脸笑容的样子就知道有好东西，亲卫立马就把光溜溜的渔民喊过来。


赤身裸体的人在面对全副武装的军士的时候，显得特别的猥琐，一个破篓子不知道该掩在前面好，还是后面。苦着脸走到云烨面前。


云烨一把夺过鱼篓子一边翻检一边说：“都是男人，有什么好害臊的，下海捞参，不光着难道穿衣服？咦，你今天收获不错啊，一篓子全是上好的紫海参，好东西，居然还有两个海蚌？不知道里面有没有珠子。”


把亲卫撵开，云烨和渔民蹲在地上用刀子剖开海蚌，渔民这几天已经熟悉了这位将军的存在，从来没有见他欺负过别人，渔民打到了好东西，他也是照价买下来，听他说起捞海参必须光着身子，心头就暖和，说的没错，谁家捞海参还穿衣服，不要命了。


“好运气啊，一颗紫珠，还长得这么大，到了京城能卖个好价钱，这东西只有富贵人家才能用，平民小户用了就是犯律条的事情，收好了，少于十贯钱就不要卖。”


云烨从海蚌里挖出一颗鸽子蛋一样大小的珍珠，拿手帕擦干净了，放在渔民手里，告诫他不要贱卖了。


“这些海参侯爷我要了，一只十文钱，不数了算你三十只，找那个人要三百文钱，赶紧穿衣服去，侯爷我穿着大氅都冻的和乌龟一样。”


说完话，就要拎着鱼篓挂在马鞍子上，渔民嘿嘿的傻笑着又把手摊开，紫色的珍珠在朝阳下流光溢彩，很漂亮，呲着白牙对云烨说：“十贯。”


事实再一次证明，世间就没傻子，这颗珍珠到了商贩手里，能给他两贯钱就算是运气了，刚才这位侯爷说了十贯钱，那就果断卖给他，十贯钱，不讲价。


云烨大笑了起来，接过珠子，问刘进宝要来一个十两的大银饼子放在他手里对他说：“侯爷我没有带很多铜钱的习惯，这个银饼子你拿着，在庄子里你花不掉，拿去城里的钱庄，让他给你换十一贯钱，记住了，现在银贵铜贱，十两银子换十一贯铜钱，不要被人家骗了，最好多找几个人去。”


渔民抱着银饼子给云烨叩了一个头，就撒丫子往庄子上跑去，至于穿衣服，有了十几贯钱谁还穿衣服。


笑着吩咐刘进宝把人家的海参钱给人家送去，都是下苦人，云烨还没心思在他们身上捡便宜。


有好材料自然要做一顿好吃的，葱爆海参，绝对是美味，宴请了元大可，刘方，没其他菜式，就一大盆子葱爆海参，一坛子酒，军中的铜盆，足够三个人大吃一顿了。


元大可埋头吃了好多，才抬起头，喝了一口酒，朝着云烨伸伸大拇指：“早就听说侯爷有易牙妙技，这黑黑的不起眼的东西经过侯爷之手，实在是人间极品美味，下官在登州为官三载，一直以为这里乃是穷乡僻壤之地，想不到这样的极品美味就出在下官辖地，真是有眼无珠啊。”


“说他算学高妙，精通百家，七窍玲珑之类的，老夫还不服气，但是就这一盆子海参，老夫也不得不说一声服了，老夫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皇宫里的饭食和你这道菜相比，也相去甚远，今日口腹之欲算是满足了，只是不知何时才能一雪心头之恨。”


元大可很聪明的没去问刘方的根底，巧妙地把话题岔开，请教如何才能把这种美味送到长安卖个好价钱。


“老元，海参这东西是个金贵东西，你是没办法把它活着运到京城的，除非你不计成本，一条船就运几百条，我上回从东宫见了几只，估计就是这么运的，你如果想把海参做成你登州的一项产业，那就只有做干海参了，记住了，去掉内脏，拿海水煮海参，煮好之后拿盐裹一遍，再拿草木灰裹一遍，在阴凉处晾干就好，回到京城只要拿水泡开就好。


不过啊，想吃鲜货，还得到你登州来。”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一节 聚将


夕阳落山不久，西方的天空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大海，也被这霞光染成了红色，但是，它比天空的景色更要壮观。


因为它是活动的，每当一排排波浪涌起的时候，那映照在浪峰上的霞光，又红又亮，简直就像一片片霍霍燃烧着的火焰，闪烁着，滚动着，消失了。而后面的一排，则又闪烁着，滚动着涌了过来。


整整一天，云烨都守在海边，不是为了等待舰队的到来，而是因为赖传峰他们三天都没有音讯了。


舰队不需要关心，它们就在大海上航行，只要老天不发威，它们就是最强大的存在，唯一需要担忧的是赖传峰他们，云烨一直不认为他们会是好的细作，一个个凶神恶煞的，能吓哭孩子，不管谁看都不是什么好人，这样的人进了卑沙城，还不得引起高丽官方的严重关注？但是人熊说没问题，卑沙城他去过无数次了，与那里的高丽守军很熟悉，有时候还帮着那些高丽人买些大唐特产。反正是做强盗的，太弱小反而会让人家起疑。


天上的明月照着海面，波光粼粼，偶尔有鱼会跃出海面，海面上就会泛起银色的波浪在这幽美的夜晚中，云烨踏着软绵绵的沙滩，沿着海边，慢慢地向前走去。海水，轻轻地抚摸着细软的沙滩，发出温柔的“刷刷”声，晚来的海风，清新中带着寒意，云烨的心里，却有说不出的担忧和焦躁。


在云烨已经认定他们不会回来的时候，海面上出现了一艘不大的海船，伴随着潮汐快速的向岸边驶来。


“侯爷，赖将军他们回来了，小的认识那艘船，两只桅杆，没错，一定是他们。”刘进宝跳下礁石，飞快的跑到云烨面前禀报。


其实用不着他说，云烨已经看见了，直到那艘船靠岸，他依然坐在海边的那个礁石上，一个一个的数人数，没有错，都平安回来了。


“侯爷，末将幸不辱使命，您要的东西给您带来了。”赖传峰见到云烨大半夜的还守在海边，多少有些感动，走到云烨面前见礼。


“很好，都平安回来了，这就好，你们画的地形图全部交给刘先生，现在就去，然后去管营那里领五坛子酒，吃饱喝足之后就抓紧休息，明天舰队到来之后，还要上船演练，这是大事不敢马虎。”


“喏，末将遵命，只是舰队明日能来么？”


“不能来？你知道失期是个什么罪过么？那是要砍头的，刘仁愿就算是爬，也要在明日这个最后期限爬过来，否则本帅就会行军法。”


赖传峰听云烨这么说，咕咚一声咽了口唾沫，这时候才想起来，面前的这位年轻人才是舰队的统帅，自己常年在陆地上跑，意识不到这些，到现在还认为自己是陆军，和水师不搭界。


不会来都不回来，要回来就会一起回来，才准备回营，就发现海面上又有一艘小船飘过来，狗子嚣张的声音隔着二里地都能听得见。


如果说赖传峰他们一群人像是强盗，那么从船上下来的三个人纯粹就是小贼了，每个人都背着一个好大的包袱，脚步很沉，踩在沙滩上留下了很深的脚印。


“老天爷啊，全是黄货，那个老爷子的背上全是红货，这三位一定是找到了大肥羊。”人熊羡慕的眼睛都要竖起来了，这年头，这种肥羊可不好找。


“大哥，我回来了，出门给大丫采办一点聘礼，还不错，您说的那个赤峰镇，还真是难找，要不是小弟会看山，说不定就找不到。”


“老夫头一回发现原来武功可以变成钱，高丽的官员很肥啊，这一趟我们必须多留些日子，老夫现在喜欢上做蒙面大盗了。”


“先别得意，有没有惊扰到了对方？下回不许去，那是我们大家的财源之地，水师这次出动的花销全指望那地方了，等我们回来之后，要把那个地方的财物搬得干干净净。”


人熊嘬着嘴吃惊的问：“侯爷，军伍里也容许抢劫财物？”


“到了海上，我们就不是大唐军人了，到时候我们就是世上最可怕的强盗，只要是舰队能到达的地方，都在我们的劫掠范围之内。”


“还是您厉害，小的做了三十年的强盗，一辈子打劫的财物也抵不上您一次打劫的零头，就这还被官府撵的像狗一样到处乱窜，小的入错行了，一开始就该干官军。”


云烨一脚踹在人熊的腿上，压低了声音说：“你懂个屁，就粮于敌这是有效削弱敌人实力的好办法，能和你打家劫舍相提并论么？”


单鹰嘿嘿的笑，狗子哈哈的笑，只有无舌的笑声宛如夜枭啼哭，可能感觉到自己笑的不好听，尴尬的抹把脸，催着众人回营。


昏黄的烛光下，刘方看着大黑山的详细地形图，脸上的神色极度的狰狞，迅速调整着沙盘上的小旗子，等他调整完毕了，脸上的狰狞模样也消失不见。


无舌嘎嘎的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小卷布帛，打开看之后，原来是三山浦海港的布置图，云烨指着图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圈圈问无舌：“这是什么？”


“大圈圈是大船，小圈圈是小船，都是战船。”


“这些三角形又是什么？”云烨又指着大圈圈，小圈圈之间的三角形奇怪的问无舌。


“还用的着想么，三角形一定是商船，这些商船处在军舰的团团包围之中，一定是些很值钱的货物，狗子潜水过去看了，回来说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人，但是船舱被封闭的很严，商船的吃水线都被压到最大限度了，估计里面都是好东西。”


眼看着军事会议要变成抢劫大会了，刘方把最后一根红旗子插在三山浦对云烨说：“云侯，我们的人手足够，老夫认为可以两边同时进行，一旦大黑山起火，就是水军攻击三山浦之时，这样可以收到奇兵之效。”


“我们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明日舰队到来之后，我们再细细讨论，现在全部去睡觉。无舌，小鹰，狗子从现在起你们不得离开军营再去高丽，免得打草惊蛇。”


无舌很痛快的答应，狗子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在云烨面前不敢表露出来，单鹰看看他们两个，自己孤立无援，也只好答应。


第二日清晨，云烨点齐了兵马，一大早就来到海边，这些人恐怕一辈子都没有见到巨型海船到底是什么样子，云烨把椅子安在礁石上，不时地瞟一眼安放在空地上的日晷，午时三刻不至，刘仁愿想活都不可能，这是最后的日期。


失期者斩，这一条对谁都适用，不会因为主将的仁慈而有任何改变，舰队如果过时不至，军司马上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斩下刘仁愿的人头，摆在盘子里送过来。


今日的海边一个渔民都没有，元大可早就通知了渔民，今日不能出海，也不能去海滩，更加的不许偷窥，还特意命令看好自家的孩子，万一孩子出现在海滩，会被杀头的。


对于大军老百姓从来恐惧中带着好奇，虽然什么都看不见，每家的门缝里都趴着好几双好奇的眼睛。


等了没一会，就听海面上传来了三声低沉的号声，像是巨人发出的喘息声，随着号声结束，海面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桅杆，为首的一艘战舰似乎是从太阳里直接跳出来似得，巨舰的头部描画着一只巨大的兽头，喷火的眼睛，从口中翻出来长长的獠牙，这就是传说中的狴犴，可以吞噬狮子的神兽。


一艘小船在前面领航，在靠近海岸后逐渐收帆，最后停靠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这种巨大的木兰舟，是靠不到码头的，随着一声哟喝，巨大的铁锚就缓缓的沉进了海底，头尾各一个，一下子就牢牢的锁住了漂浮不定的战舰。


后面的小船一一的靠近码头，当跳板搭上，人开始往下走的时候，云烨的脸黑的像锅底，因为他居然看到从几艘怪莫怪样的船上下来了很多穿着军服的女人，手不禁握住了椅子扶手，难道说这俩年的放纵，让刘仁愿到了把女人带上战舰的地步么？


那些女人抖抖索索的站在寒风里，不知所措，从头发的式样看，不是大唐女子，如果说是大唐女子的话，云烨连问都不会问，就会把刘仁愿斩首。


“云侯，战舰上出现大群女子，这位水师的副统领恐怕也给你一个交代吧，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老夫认为，这个水师副统领，可以斩首示众了。”


云烨点点头，水师出现女子，那是大忌。


刘仁愿急匆匆的下了船，立刻来到云烨坐的礁石底下，双手抱拳施礼，大声的报名：“岭南水师昭武校尉刘仁愿报名入帐，标下战舰三百四十三艘，实到三百一十五艘，尚有路途间俘获的贩奴船八艘，请大帅示下。”


听到刘仁愿这么说，云烨的脸色松懈了下来，那些女人八成就是被解救的奴隶，还好，不是他擅自带女人上船。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二节 生活，回归了


人的习惯很可怕，当你熟悉了船上的生活后，对陆地的生活却会变得陌生，云烨当初从船上下来，走路都走不稳，总感觉大地在摇晃，可是到了摇晃不定的船上，却没有这种感觉，长途坐船的人总归是需要休息的，云烨一声令下之后，水军士卒们排着队下了军舰，同时岸上排队的那些陆战队却上了船，如今，他们必须尽快掌握坐船的技巧和船上格斗的能力。


冬鱼看到云烨笑的像一朵花一样，搓着手不知道该如何搭话，这样子明显需要被骂一顿才能恢复正常。


“你现在虽然是品级虽然低，只是陪戎校尉，但是，你有点校尉的样子行不行？明明有鞋子，怎么总是光着脚，滚回去把鞋子穿上再过来。”


果然，这一招很奏效，冬鱼从腰上取下鞋子，也不套足衣，坐在码头上就把鞋子穿上，咧着大嘴冲着云烨傻笑。


“你婆娘和娃，已经迁到庄子上去了，你是官身，做不得佃户，夫人给你家特意换了地，就在庄子附近，听说不错，你上回寄回去的钱，你婆娘买了两头犍牛，听说在用犍牛换劳力，替你家耕作，家里的事情用不着你操心，等这次的仗打完了，你就和我回长安一趟，把你们夫妻分开两年，我也不忍心。”


冬鱼的两只手摇的和风扇一样，拍拍自己的胸脯，意思是自己挺得住，云烨笑着在这家伙胸口捶了一拳，不再说话，踩着跳板就上了船，刘方，赖传峰，苟峰杨月明，杨月礼也跟着上了船。


云烨的目的是那艘最大的木兰舟，也只有在那艘船上，自己才能少遭点罪，单鹰这时候高兴地像只猴子，和狗子两个人抓着绳子，从这艘船荡到另一艘船上，玩的不亦乐乎。


自从经历了丁彦平的事情之后，云烨发现单鹰有了很大的变化，再也不是那个拿着一挂猪肠子就喊别人大舅哥的阴鸷少年，现在终于有点十九岁少年的样子了，狗子比他大，二十岁的男人只比云烨小一岁，可是这小子已经被无舌惯得没个样子，没有一点成年人的自觉。


无舌照例给自己找了一个舒适的舱房，开始煮茶，他对赵延陵的那一套茶道简直是入迷，拿着小刷子不断地搅拌茶汤，碾成细末的绿茶叶子苦的不能入嘴，他就慢慢的给里面加肉蔻，加丁香，还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调料，他总是随身带着葱姜蒜，还都是鲜嫩的，不知道从哪找来的，他自己的手劲很大，姜块子拿在手里攥一下，就有姜汁滴进煮茶的小锅里，葱蒜切得细发，大小一致，最后加入细盐和小块的猪油就算大功告成，每回看着无舌喝油汤，云烨总想呕吐。


不去管它，云烨捂着嘴路过无舌的舱房，决定把自己的舱房和无舌的舱房分的远远地，只要不闻不见那股子怪味，就算是把命救了。


“云侯已经定下章程，这次作战就依靠这些条例进行，赖传峰，苟峰，杨月明，杨月礼，人熊已经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现在就剩下水师将领需要熟悉你们手里的计划，今天你们需要尽快熟悉这些目标和计划，明天，会有战前会议要开，每个人都需要清楚自己的位置和作用，如果明日你们还不熟悉，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大帅就会按律处置绝不容情，听到没有？”


听着舱房里面整齐的应答声，云烨对自己请来的幕僚很是满意，刘方也是带惯大军的人，穿上铠甲，那一股子气势绝对不输给程咬金等人，眼睛一扫，云烨的头皮都发麻。


赚大了，谁会需要一个只知道子曰诗云的老头子，书院里要多少没有，但是这个半吊子文人却是一个厉害的武将，这就难得了，程咬金他们能把文书写整齐就算是不错了，想想都得意，今后老子打仗还会怕谁？一个程咬金级别的大将做自己的幕僚，不，或许是参谋长，就算是吃了败仗，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云烨哼着小曲把两只手搂在脑袋后面摇摇晃晃的往自己的舱房晃去，耳朵里还能听到刘芳对诸位将领布置任务的咆哮声。


“大舅哥，你好像很得意。”单鹰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钻了出来，猛地出现在云烨面前，手里还抓着一只烤的油黄的鸡。


云烨从鸡身上撕下一条腿，咬着鸡腿拍拍单鹰的肩膀，继续往自己的舱房走去，吃完鸡腿，就需要给辛月写一封信，人一闲下来，就会思念自己最亲近的人。


事实上要写的书信很多，老牛的，老程的，李孝恭的，太子的，皇后的，秦琼的，尉迟的，甚至还有孙思邈的，李泰的，想想都头疼。


那些女人云烨一下子就推的干干净净，全甩到元大可的头上，他是地方官，照顾好这些女人是她的本分。


元大可很痛苦，这些女人不是大唐人，再说了，这河北之地，本来就是女人比男人多的多，娶一个老婆的被人家看不起，娶两个的，算是合格，娶三个的，别的女人就会感激，如果那个男人娶了四个，官府都会上门祝贺，像熙童哪样一群群的娶的，绝对是模范，只是不知道这家伙搞定他的大老婆了没有，回程的时候去看看。


你来我往的打仗打了上百年，河北这片地方从来都没有安宁过，前隋太平年间，这里又是突厥和隋朝交征的地方，反正啊从来没有过太平年，能不饿肚子，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情，云烨给出的从大海里要粮食的办法，逐渐在改变这里是穷鄙之地的名声，光是兰陵现在需要的海菜，就养活了足足三百人，这还是云烨在登州发现兰陵别院的时候才知道的。


人和猪的口味其实差不多，只要是猪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能吃，这句话云烨记得很清楚，这是教自己野外生存能力的老师说的，很精辟。


一连写了四五封书信，这才停手，给皇后的信里着重说了兰陵的成就和那些高丽女人的事情，皇后现在愁人手，愁得头发都要白了吧，开春就会有数不尽的羊毛运过来，大唐的女人没有人愿意当佃户，只能从外族的这些女人身上打主意了。交给元大可，只不过是走一趟程序，让这些女人变成合法的奴仆而已。


以前云烨对于强制他人为奴这种事情很反感，这些年才慢慢弄明白，大唐看起来好像很不富裕的样子，可是和周边的这些国家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他们过的简直就是神仙日子，吐蕃的女人和牲口没什么区别，突厥的也一样，至于高丽，新罗，百济的女人更是凄惨，这三个国家总是打仗，一打仗就会死男人，战事紧张了女人也会上战场，女人上了战场有多凄惨不用脑子都能想到。


想到这里，云烨呵呵苦笑两声，那人变成奴隶居然是在帮她，自己的这种心态，从什么时候发生了变化，就是个没出息的，传说中别的人有自己这样的机会，都是想着法的演变古人，只有自己这个没出息的跑到大唐被古人演变。


云烨仓房里的灯火一直亮到了三更天，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和自己也和那些亲近的人一次灵魂式的交谈。


铺开最后一张素笺，提笔又写了抬头：“高明吾弟如唔：为兄此时正居于木兰舟之上，提笔前心有万言，谁知落笔时，却不知从何说起。”


临别匆匆，心中雄心万丈，来到河北，发现现实与幻想有着天地之别，辽东局势瞬息万变，为兄只有仰赖手中利器做博浪之博，届时整个辽东必定会风起云涌，虽说凶险万分，却又让为兄欢喜莫名，天下风云出我辈……


折好书信，云烨把它装进信封，烧了火漆按在信封口，看着案子上高高一摞信件，云烨打了一个哈欠，耳边还能听到刘方铿锵有力地声音，把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子使用到了这个地步，云烨还是有些内疚的，潮水般的睡意转瞬间就把这些愧疚冲的七零八落，外衣都没有脱，扯过一个毯子，吹熄了蜡烛，不一会，就传来轻微的呼噜声。


早上还在做着美梦，就被沉闷的牛角号从睡梦里拽了出来，刚要准备发怒，看到船舱里的摆设，这才想起自己如今身在木兰舟上，军中就是这个样子，没什么好埋怨的，整理整理衣衫，敲敲窗户，刘进宝立刻就端来了一盆清水，军中不供应热水洗脸，冰凉的清水一下子就赶走了云烨残余的睡意，出了舱门，伸了一个懒腰，就看见冬鱼咧着大嘴送来了一个瓦罐，这个东西云烨喜欢，冬鱼这家伙别看长得粗俗，可是这鱼片粥做的那叫一个地道，对这东西，云烨百吃不厌。


“刘先生起来了没有？”打开罐子闻了一下鱼片粥的香气，回头问刘进宝。


“早就起来了，刘先生如今在船头看将士们训练，说是要做一个评估，看一下将士们的精锐程度。”


“很好，刘进宝，把这罐子粥给刘先生送去，他年纪大了，需要滋补。”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三节 刘禅和以身作则


世界上的事情不怕难，就怕你去做，做了之后你会发现一个个的真相，比如说两军交锋，强大，就是强大，这是一个事实，绕不开，避不过，这时候总有人想着利用小巧功夫辗转腾挪，以为这样就会有一丝活路，现实生活中，这样成功的例子太少了，只有那些迎着艰难无畏而上的人，才能获得大成功。


这一番满是漏洞的语言不是云烨说的，是刘方说的，他对于云烨举出的那些利用计谋成功的例子嗤之以鼻，周瑜火烧赤壁？八公山上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甚至于孟尝君的那些鸡鸣狗盗的伎俩？


一口唾沫就喷在云烨的脸上：“你不看看几千年里有几个这样的例子？这些东西为什么会被千古传诵？不就是因为少？两千年的战例，刨除取巧获胜的年份，你数数剩下的一千九百年里，谁不是在规规矩矩的打仗？凭什么你要出奇制胜？”


云烨抹了一把脸，脸上还有一股子鱼片粥的味道，那一罐子粥，老头子一点没剩的全喝完了，知道刘方是在给自己讲经验，不是在讲道理，所以有些蛮横，有些恼羞成怒也就不计较了，谁和一个七十岁的老头一般见识！


大唐如今就是这个世界上的超级大国，大国做事情就会做得大气，想要灭掉你，那就是要灭掉你，你偷了我家的一头猪都能成为开战的理由，直到我把你家的猪全部牵回自己家这才算完，敢吱吱两声的，说不定连你家猪圈都给你毁掉。


所以啊，突厥的金狼王如今在长安以卖艺为生，为了伺候好李二这唯一的顾客，听说已经开发出来了腰里拴金铃铛这样富有创意的造型，高昌的鞠文泰死了，他的儿子如今也在刻苦学习舞蹈技巧，准备在将来的各国领袖舞蹈班上大放异彩。


看着冬鱼一脚就把一个关中大汉踹到了海里，云烨的心里一抽一抽的，栓绳子你好歹拴在腰上，拴在脖子上算怎么回事？关中大汉秤砣一样的往下沉，看着已经没顶了，冬鱼就把绳子拎一拎，大汉不知道喝了多少海水，手脚拼了老命的扑腾，水花都能打到船上来，后面的那些关中大汉，一个个面如土色，身如筛糠。


一个人也就罢了，等那些不会游水的大汉全部被揣进大海之后，整个海面像是开了锅，哭号之声整耳欲聋。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鲨鱼”，云烨就跳了起来，准备让那些水兵把关中的旱鸭子全部提上来，要是被鲨鱼咬死一两个，麻烦就大了，刘方不耐烦的把云烨按得坐下来：“坐下，哪里有鲨鱼，那是其余水军顶着鲨鱼鳍在海里吓唬人，今天，我们好好说说为将之道，听好了，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凡兵之动，知敌之主，知敌之将，而后可以动于险，魏将邓艾率兵伐蜀汉，从阴平小道行无人之地七百余里，用绳子拴着士兵从山上坠深谷，如果不是蜀汉后主刘禅昏庸无能，那么百万大军也可以坐而捆绑擒获。邓艾本来就对刘禅轻慢，所以才出兵于危险之地。因此，古代的良将，能用大军去试探敌人的强弱、虚实，同时也用敌人的反应来衡量自己，这样就可以决定行动方针了。”


“不对，晚辈知道的刘禅可不是什么昏晕之主，相反，他是一位智慧卓绝的帝王，蜀国历经了多年战乱，人口疲敝，百业凋零，蜀中上下已经厌战到了极点，偏偏诸葛亮不放弃，六出祁山，九伐中原，每一次都无功而返，每一次都劳民伤财，蜀中人口只剩下十万户，军队也只剩下十万，这是这个国家的极限了。


失败不可避免，所以才任由邓艾直入蜀中，自己投降，免得战火再次涂炭百姓，这是一个丝毫不计较权位的圣人啊，其实小子对于他对司马昭说的那就话佩服的五体投地啊，好一个‘此间乐，不思蜀。’不但保住了自己的小命，并且能够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多好啊，多么聪明的人啊，你看看同时被抓住的吴国的孙皓死的多么凄惨，而刘禅却富贵终身，从这一点上看，咱们就不能不承认人家刘禅是个聪明人。”


刘方颤抖着手指着云烨问：“你觉得刘禅很聪明？投降是为了蜀中的百姓？为了自己一时苟安，抛弃了祖宗基业，是对的？”


“是啊，没错啊，基业是刘家的，关别人屁事，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对自己也没有太大的伤害，不要就不要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至于在史册上骂了人家这么些年。”


“真是朽木不可雕也，夏虫不可语冰，老夫从今后如果再教你战阵之道，老夫誓不为人。”说完这些话，站起来一脚踹翻了瓦罐，气冲冲的往后舱去了。


“侯爷，刘老头不教您学问了怎么办？”刘进宝一脸担忧的问云烨。


“侯爷我就不喜欢学那些东西，会的越多，越麻烦，你喜欢你家侯爷我带着这群大兵满世界跑着和别人干架？吃饱了撑的，刘老头会打仗不就完了。”


“可是侯爷，刘老头都七十岁了，您今年才二十一岁，他帮不了您几年的。”


“进宝啊，这个世上从来都不缺人才，只缺少发现人才的人，侯爷我就是一个很会发现人才的人，等刘老头打不了仗，带不了兵的时候，我们再找一个不就完了，让他继续替咱家卖命，咱家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不好么？”


“侯爷高见，以后小的也会帮您看着点，弄几个会打仗的到咱家帮工，银子多给些也就是了，咱家人都金贵，犯不着傻兮兮的上战场拼命。”


云烨点点头，对于刘进宝的话大是赞同，贵族么，不就是专门享受生活的那一群人么？干嘛把自己弄得比狗跑的还要欢实？


冬鱼他们下手太狠，云烨自然需要抚慰这些可怜的关中汉子，一辈子最多在小河沟里光着屁股扑腾两下脏水，就这还没少挨爹娘的揍，如今被人家一脚就踹到深不见底的大海里，喝几口盐水也就认了，可是后面老有鲨鱼在转悠，这就要了老命了，这些见了老虎都敢提着刀子拼两下的汉子，自从见了鲨鱼那张恐怖的大嘴，这东西就成了梦里面不可或缺的元素。


好不容易熬到了午饭时间，见侯爷亲自拎着大木桶，装满了肥肉，拿着木勺不停地给自己加菜，心头的委屈一下子全爆发了出来。


“侯爷，您让小的到岸上去吧，千军万马小的都没怕过，可是我总是学不会凫水啊，咱关中人就不是凫水的料子。”


看着那个抱着自己的腿大哭的壮汉，其他的汉子也不由得悲从心来，放下手里的大碗，一起哀求，宁愿一上岸就去当敢死队，也不愿意下水了。


“狗屁！咱关中汉子上山擒得了虎，下海捉得了龙，不就是凫水么，小事一桩，下午，侯爷我也下水，就不信了，咱们连刀法都练得好，凫水不算个事情，这些海上的混蛋，不就是会凫水么？有种的上马，和咱们拼上七八个回合，看看谁比谁厉害，你们都是好样的，知不知道，老虎会上山没什么稀奇的，但是一头会凫水老虎，又会上山的老虎，你们说厉害不厉害？”


围在旁边的军卒一起点头，这样的老虎当然很厉害。只是听说侯爷也要下到冰冷的海里，不由得暗自惭愧，军中大将只要说出来的话，就没有不算数的，侯爷说下午下水，就绝对不会等到明天。


他这样的金贵人都准备在海里扑腾，自己这纸身草命的陪他走一遭又如何，抱着云烨腿的汉子也不哭了，端起碗大口的吞咽，红烧肉总是这么对胃口。


“你要下海？”刘老头不知从谁跟前听到了消息，来到云烨的仓房里，见穿着一件短裤的云烨正在做拉伸运动，忍不住问了一句。


“是啊，这是必须的，大唐的将军还没有出现食言自肥的，说下水就下水，不耽搁。”云烨扭着腰，边运动边回答。


“你下水真的是为了鼓励将士？身先士卒的做表率？”不放心的刘方又多问了一句。


“不是的，这段时间海鲜吃多了，身子居然变得痴肥，这可不行，人只要一肥起来，就容易得病，必须把多余的赘肉减掉才行，凫水就是一个最好的法子。”


对于云烨的无耻，刘方已经是见怪不怪了，点点头，就回自己的舱房去了，不管云烨是不是为了鼓励士卒，他都做到了一个统帅该做的事情，没什么好指责的。


从舱房里光着身子出来，云烨就后悔了，中午说的话有些大了，三月里的登州还需要穿皮袄才行，自己就要光着身子往冰冷的海水里跳，这不是岭南的海滩，这里是春天才到来的辽东，话说出口，没有更改的余地了腰里栓了绳子，心一横，眼一闭，就从船头跳下了大海。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四节 战斗总是要来临的


海面上绿水悠悠，白帆点点，头顶上海鸥翔集，身体下面游鱼涌动，太阳暖暖的照在海面上，云烨痛苦的在水里挣扎。


把一条滴着水的鱼扔进油锅里估计就是这幅摸样，早上还在嘲笑那些旱鸭子打起的水花过高，这时候，云烨居然发现自己居然能扑腾起更高的水花。


全身都被冰冷的海水刺得生疼，只有努力的扑腾，才能不让自己的身体变得僵硬，冬鱼也跳了下来，就守在云烨的身边，乌拉乌拉的叫唤着，好像有话说。


这时候命都不是自己的了，谁有工夫理会他，继续扑腾，足足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云烨才顺利的掌握了自己的身体，海水也没有刚下来的时候那样冰冷了。


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冲着船上的那一大片脑袋大声的喊：“快下来来，水里很舒服。”说完后，云烨的脚在船身上一蹬，猛地就窜了出去，开始进行漂亮的蛙泳。


“侯爷现在很像蛤蟆啊。”一个聪明的见多识广的汉子摸着下巴给云烨优雅的游泳姿势下了定论，只是才说完这句话，一只大脚就踹在他的屁股上，人打着旋子就掉进了海里。


或许是人的劣根性在作怪，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今大帅都在海里面泡着，这些大头兵们泡在水里就感觉舒服了好多，也开始按照水兵们教的样子开始划水，当然，每天喝一肚子海水是少不了的。


水里比水外面暖和？这是云烨得出的结论，埋头蛙的姿势游起水来最是畅快，看到云烨居然会游泳，冬鱼就放心了许多，虽然不知道侯爷从哪里学来的怪姿势，但是游得好像并不慢，冬鱼学着刨了两下，摇摇头，还是不习惯，依然侧着身子，划着水跟在云烨的身边。


记不清上回游泳是什么时候了，云烨绕着木兰舟游了两圈，就实在是游不动了，在水里翻个身子，只把脸露在水面上仰泳，恢复一下体力。


这样的感觉很奇妙，耳朵浸在水里，好像能听到大海无休止的叹息声，水波就在眼前荡漾，一个小小的海浪扑过来，云烨闭上眼睛，屏住呼吸，等海浪过去之后，再次睁开眼睛，立刻就有一种自己依然活着的欣喜。


怪不得那些冰化得如此的快，这该是一股暖流才对，再一次游过船舷的时候，看见刘金宝那张担忧的脸，冲着他摆摆手，继续游。


冬鱼在照顾云烨的间隙，顺便抓了三条鱼，嘴里叼着一条，一只手各抓一条，凭借着两条腿，就在海面上露出来大半个身子。


身体又开始麻木，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这是体能下降的讯号，云烨游到船边，抓着舷梯就上了甲板，寒风刺骨。


这样的训练整整进行了半个月，这段时间还是云烨从长安走到登州挤出来的时间，那些汉子们虽然对于游泳还是陌生，但是现在腰里绑两块软木，在海里短时间里已经淹不死了。


刘方，刘仁愿，赖传峰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见人，当云烨见到他们的时候，大黑山模型上已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旗子。


“云侯，不能再等了，这些天海面上吹来的风已经带着水汽了，老夫很担心会给这一代带来一次充沛的降水，如此一来，我们的计划就会作废，再有三天就是月末，月亮到寅时才会出来，前半夜漆黑一片，正是我们泼油放火之时，人熊他们对于大黑山的树林已经摸得通透，林子深处就交给他，给他三百精卒就行，没人负重五十斤，一万五千余斤猛火油，应该足够烧透这片林子了。但愿云侯你的说法没错，大火会把空气抽干，卑沙城里的人会活活窒息而死。”


刘方把云烨请到作战室以后才说出这番话的。云烨看了看计划，合上计划书说：“我去大黑山，刘仁愿去三山浦，给我五十艘船就行，其余的你全带走，攻击海港时你需要他们。”


“老夫也是这么认为的，三山浦的攻击队伍，一定要在寅时到达攻击位置，大黑山的火起，就是攻击讯号，记住了，一旦攻击得手，迅速撤离，上岸清缴人员要全部撤回来，一个都不能少，尸体也要带回来，我们不是在攻城掠地，而是在给我们自己抢时间，取消所有大唐徽记，衣衫，我们是海盗，记住了，一定要给所有的上岸将士说清楚，闭上嘴巴，不许出声，违令者斩。”


水师大营里进入了戒严期，严禁任何人出入，就连元大可想要见云烨通报长安信息也被拒之门外，元大可看到戒备森严的军营一言不发匆匆离开，他能闻到军营里弥漫的战争气息，虽然云烨没有告诉他，元大可却把登州的警卫提升到最高级别，所有的衙役兵丁，散布乡里的府兵，都接到了联社自卫的通知，城里的外族人士一律不得出城，违令者斩。


紧张的气息笼罩着整个河北，地方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急忙向岭南水师大营去询问，等使者到达海边的时候才发现，布满整个海湾的舰队消失了……


“大帅带着舰队回岭南去了。”这是守营的老兵给出的回答，元大可知道，舰队去了辽水，也不说破，和几个同僚笑呵呵的回了登州，但是他却再一次下达了新的戒严令，严格遵守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城市禁条，原来登州可是没有宵禁的。


在太阳将要落下海平面的时候，云烨下了船，来到了三山岛，看到已经堆起的烽火，不由得暗自庆幸，幸好自己请无舌，单鹰，狗子他们先上了海岛，否则烽火一起万事皆休。


“大帅，以前这座岛上没有人烟，一直都是海盗藏身之地，这些人上岛也是最近的事情，否则下官没有不知道的道理。”


老熊脑门上黄豆大的汗珠子噼啪的往下掉，出了这样的纰漏，他实在是没有想到。


“不怪你，老熊，没人能是万事通，你看看这些盖房子的木头，都是新茬子，也就是说他们上岛的时间也就是开封以后的事情，你去问问那两个活口，到底怎么回事。”


人熊匆匆的跑去审问那些活口，云烨看着地下乱七八糟的尸体，发愣，这就是高丽士兵？有连鞋子都没有的士兵？那些劣质兵刃一看就有些年头了，有的上面甚至有大业的年号，和唐人看不出有太大的区别，除了骨瘦如柴，就剩下粗大的手脚了，这些人都该是农夫才是，不种地全部来当兵了？


单鹰的刀很快，无舌的手很毒，狗子的锤子也是极为凶狠，那些残肢断臂的，一定是单鹰的手笔，那些脑袋歪到一边看不到伤痕的，一定是无舌做的，至于那些脑袋被砸的像烂西瓜一样的人，不用说就是被锤子伤害的。


“侯爷，对上了，七十五人，一个不少，这是高丽一个队的人手，从他们的存粮来看，每队守卫的时间为三个月，粮食还剩下大半，我们的时间很充裕。”赖传峰，苟峰跟着云烨，杨家兄弟则去了刘仁愿的手底下。陆战好手他们也需要。


“侯爷，您就在三山岛上座镇，由末将带着将士们前去，一切的准备都已经做好，每个人负重五十斤，三万斤黑油和一千个燃烧瓶子，足以把大黑山烧成灰烬。”


“小心了，我让小鹰和狗子和你们一起去，我就不去了，去了帮不上忙说不定还要扯你们的后腿，万事保重，封锁出口的弩箭这些东西不要节约，能用武器解决的就不要用人，知道了么？”


云烨其实很担心，自己的人手毕竟不够，只有三千人，他们有的人需要背黑油和汽油，有的人需要背弩箭，还要拿着自己的武器，扛着分解开的八牛弩，负重几乎是达到了极限，云烨把手里的水兵又抽出来八百人，才勉强帮着他们分担了一点。


卑沙城里的守将也不是傻子，看到大黑山着火，一定会带着人往外跑，都是为了逃命啊，不知道赖传峰和苟峰能不能守住。


将士们又登上了船，只留下两艘战舰停靠在海湾里，趁着天边还有一丝亮光，校准了方向朝着卑沙城驶去。


云烨强忍着不去看他们，把自己的心思放在三山岛上，岛上的山巅还有一点亮光，海雾升腾，如海市蜃楼，堪称人间仙境，云烨忽然想起，这里本来就被称为无双神仙地，洞府第一家的，有空带李二来转转，就算是帮他找到神仙府邸了，他不能有更高的要求了。


无舌把酒壶塞给云烨说：“万事谋划一定，成与不成就看老天的了，不是有句老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么，担心是没用的，放松性情过好每个时辰才最重要，老夫垂垂老矣，人家过日子论年过，老夫过日子就是在论时辰，每快活一个时辰，就赚一个时辰，你年纪轻轻，前途远大，就不要愁眉苦脸了。


知不知道，你来的时候呀，陛下就没指望你能成功，只希望你带着兵见见血就成，还托断鸿给老夫带信，希望能帮你一把，你以为老夫好好地玉山不待，喜欢跑来吹海风？”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五节 高丽人


“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无舌故意拖长了声音说。


“别人战败了，不是砍头就是降职，只有你战败了屁事情没有，那些将帅还要给你赔不是，你是学问人，读过史书，你看看这份宠信有谁能比？最多就是冠军侯可以和你比一下，谁知道还是一个短命鬼。”


“呵呵，我这人一向有福气，只要对谁好，人家就会对我也好，总是一个有福气的。”说起这事云烨就得意洋洋，自己在大唐总的来说还没有结下生死仇敌，好不容易有一个张亮，现在还被皇帝弄到博州去了，如今估计正在啃咸菜。剩下的就算是有点心心眼，也是从各自家族利益出发的，这个没办法，李二和他们家族的利益起冲突的时候都不依不饶的，更不要说自己一个小小的国侯了。


“老夫和你不一样，是个倒了一辈子大霉的倒霉虫，也就是这两年和你在一起才享了一点清福，腰杆越来越硬，不用整天躬个腰，小子，你知不知有多舒坦，现在的日子老夫想都不敢想，总以为会一个人死在冷冷清清的宫殿里，被人家用芦席卷了埋在乱坟岗子，任由野狗吞噬。


如今，至少我知道老夫死了之后，至少你会难过一下，给我弄口不错的棺木，找个风水好的地方埋了，逢年过节说不定还能收到你的手信，一个太监，有这样的结果还求什么。”


听得无舌把自己说的凄惨，云烨接话说：“要是害怕死了以后寂寞，等我回去，就让袁天罡找一块风水绝佳的地方，给你们把位位排好，李纲先生说不回祖坟了，玉山先生，元章先生也是这么想的，离石，就是我那个姑父，身手好，身体也没毛病，估计不愿意埋在那里，到时候你们做个伴，岂不快哉。”


听到云烨一点不顾忌的说这些身后事，无舌哈哈大笑指着云烨说：“好主意，好主意，老夫的位置要向阳坡，阴了一辈子，死了之后不能变成阴鬼害人，多晒晒太阳，有好处。”


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全黑了，亲卫们点起来一堆火，这是云烨特意吩咐的，有火光就证明有活人，大黑山上的哨台才不会起疑心。


刘进宝给云烨端来了饭食，都是他平日里最爱吃的，可是今日云烨吃在嘴里味同嚼蜡，他一向是天大地大吃饭最大的人，可是今天，实在是吃不下去。


无舌忽然放下手里的饭盘，一挥手，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再听了片刻，阴着脸对云烨说：“有船过来了，还有喊杀声。”


云烨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上，这时候有喊杀声，难道说自己的大事有变？提起脚下上好弦的强弩，随着无舌向声音的来处走去，刘进宝一挥手，立刻就有一个家将向战舰跑去，让他们做好接应的准备，其他的人快速的向云烨追了过去。


穿过树林，云烨和无舌站在黑漆漆的树林子里，看着前面不远处的沙滩，在昏暗的星光下，不时地有寒光闪过，里面还夹杂着女子的尖叫，听声音，不像是大唐人。


“两伙人都是高丽人，一伙只有五个，其中一个是女人，另一伙足足三十一个，都是好手，不过那五个人中间有一个使刀的高手，你看到的寒光就是他的刀光，每一刀都是必杀，这家伙背上还有三把刀，一个人使四把刀，一定是悍勇绝伦的战阵猛将。”


云烨的心这才放下来，只要自己的计划没泄露，狗咬狗的事情，没心情去管，所以就和无舌一起站在暗处看那些模糊的身影不停地厮杀。


刘进宝他们形成一个半圆的包围圈，把云烨和无舌围在圈子里，每个人都背着横刀，手里拿着短矛，腰间挂着强弩，现在都把强弩卸了下来，端在手上，只要云烨一声令下，沙滩上的那些高丽人别想有一个活着。


总归是打发时间，看看高丽人的战斗场面也不错，原来看到死人就难受的云烨，现在听到兵器砍在骨头上的声音觉得极为刺激。


眼看着自己的手下就要死光，背着四把刀的汉子忽然把背上的女人远远地抛开，空出来的另一只手也从后背上抽出一把刀，两把刀舞成一团光球，就像敌人群中杀了过去，不断地有惨叫声和兵刃撞击的声音传来，看的云烨不停地搓手，太过瘾了。


“果然是个使双刀的好手，高丽的武学花俏太多，比不上咱们的唐手，战阵搏杀，这样的招式，会死的很惨。”


“可是他很厉害啊，你看他快把那三十一个人杀完了，哇，你看看，那个人的头飞起来了，血飚的老高。”


“小鹰如果在，那三十一个人早就死光了，狗子要是在，那些人也死光了，现在还有五个，就是他和小鹰，狗子的区别。”


当最后一个敌人的脑袋被削去半个之后，沙滩上终于安静了下来，那个女人跌跌撞撞的跑到男子身边，低声哀哀的哭泣。


男子打着了火折子，点着了一堆枯枝，借着亮光，仔细检查了自己的五个手下，其余的三个人不管，抱起了一个不停哀嚎的汉子，叽里咕噜的说了一些话，云烨看得很清楚，他手里的刀子从那个受伤男子的肋下就捅了进去，那个伤者的叫声立刻就停了，杀了人，这家伙还吱吱呀呀的唱了一首歌，旁边的女子和另外一个受伤较轻的汉子一起跪在地上唱，一直唱了三遍，才停下。


他放下那个已经死了的汉子，从自己身上扯下布条给那个轻伤的男子包扎，包扎完毕，那个受伤的汉子立刻就在那些死尸上搜检，半天也没见搜出什么东西来。


云烨看得无趣，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眼泪都出来了，才准备擦拭一下，无舌就站到他的身前，手一伸，就抓住了一把闪亮的长刀。


云烨吓了一跳，王八蛋，老子只不过打个哈欠你就拿刀子镖我，找死啊，扭头看了一眼刘进宝，咬着牙的刘进宝什么都不管，手里的强弩一下子就发射了出去，其他家将的强弩也一起发射，一时间箭如飞蝗，那个受伤的家伙立刻就成了刺猬，使刀的汉子把手里的长刀不断地舞动，他武功即使再厉害，也挡不住强弩，护得了上身和身后的女子，却没有办法防护双腿，当他腿上插着四五只弩箭的时候，跪在地上还在努力地击飞那些来袭的强弩。


云烨阻止了家将准备把他干掉的念头，从林子走了出来，无舌背着手走在后面，那个双膝跪地的汉子把女人揽在自己的背后，大声的说着什么。


刘进宝走到那个汉子面前，一刀就击飞了汉子手里的长刀，把他踹倒在地，脚踩在他的脖子上，回头对云烨说：“公子，您看要不要砍下他的狗头。”


那个女子拼命地板着刘进宝的脚，被踢飞之后，又爬过来继续板，嘴里大声的说着高丽的怪话。


“你们是唐人，为何会到我们的土地上，难道说，战争开始了么？”脸贴沙滩上的汉子转过头，看着走近的云烨艰难的问。


“我只是喜欢这座岛，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宅子，留着将来养老，这里风景很美，是一个养老的好地方。”云烨低下头看着那个汉子缓缓的说。


“这里是高丽的土地，不是唐国的，你没这个资格。”


“怎么没有，我是唐人，我看上的东西都是我的，当然，如果这座岛是你的，如果我喜欢，那也会变成我的，这是唐人的福利。”


“唐人都是这么自大么？我记得辽水边上还有一座巨大的京观，那里有很多唐人的尸骨，你们这么快就忘记了？”


“没忘，我这回，就是来取那些尸骨的，顺便收些利息，对了，还没问你，你抢了别人的老婆，给人家戴了绿帽子，被人家追杀？”


“做梦，你敢进辽水，卑沙城的守军就会知道，三山浦的水军就会把你堵在辽水里，像杀龟一样的杀死你。”汉子的胳膊被另外两个家将扭到身后，用一截很细的丝线绑了起来，自从上回有虬髯客的前车之鉴后，云烨再面对这种武功高强的家伙的时候，就只相信自己的丝线，对于什么牛筋，麻绳从不相信。


家将在地上所有的死尸身上又拿短矛捅了一遍，这才向海边走去，那里停着两艘不大的商船，搜检一遍之后，对云烨说：“侯爷，船里没人，有两个小丫鬟已经死了。”


云烨点点头吩咐家将把船藏起来，自己带着那个半死的汉子回到自己扎营的地方，女子不用管，哭哭啼啼的跟在后面，没有一点要跑的意思。


看看天色，依然黑沉沉的，月亮还没有爬上来，就和无舌坐在火堆跟前取暖，吩咐家将替那个汉子取出弩箭，顺便裹好伤口，云烨总觉得这个家伙不简单，似乎很有用，他从不浪费社会资源。


汉子面对拔箭时的疼痛面不改色，看着云烨说：“看你的样子也该是贵族，我妻子身体孱弱，给她一个毯子吧，我也是贵族，这是我应该得到的尊敬。”


云烨哦了一声，扯过身边的毯子卷起来扔给那个女子，女子赶紧把毯子裹在汉子身上，依偎在身上低低的啜泣。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六节 背着四把刀的渊盖苏文


篝火映红了所有人的脸庞，一个不大的酒葫芦在人群里传来传去，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的很有节制，只有传到那个汉子手里的时候，他才会大大的喝一口，看在他的两条腿上都绑满了纱布，刘进宝也就不计较了，这次出来，侯爷就带了这么一葫芦酒。


“小弟渊盖苏文，不知这位兄台如何称呼？”


听到他的名字，云烨稍微愣了一下，高丽人的贵族他就知道两个人，一个是荣留王高建武，另一个就是这位渊盖苏文了，高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英雄，一个连着三次击败大唐军队的盖世豪杰。


英雄就是英雄，一个能把强悍的大唐军队击退三次的人，有这个称呼不为过，至于他把高建武干掉，血洗平壤这种小事情，就像李二干掉自己兄弟一样都是小事情，不值得一提。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云烨眼睛里的寒光大盛，几乎第一时间就要下令砍掉这个人的脑袋，可是在一口酒下肚后，他就改变了主意，大唐对高丽现在只是一种试探，一种威慑，下一个用兵目的还不是他，是吐谷浑人，留着这样一个人物在高丽，好像没什么坏处，当然，前提就是告诉高建武，渊盖苏文准备造反。


“我的名字叫云烨，来自长安，能见到渊盖兄伉俪也算是不虚此行。刚才看渊盖兄雷霆般的刀法，小弟甚是仰慕啊。”


“云兄见笑了，这位不是我的妻子，是我们大王的妃子，小弟这次肩负的任务就是将荣华妃送到大王城，交给他的哥哥，不知道云兄能否行个方便。”


所有人都吃惊的看着这个人，自己这群人大冷天的跑到辽东来干什么，不就是准备要把大王城干掉么，这人怎么能提出这样的要求？


云烨似笑非笑的看着渊盖苏文没有作声，渊盖苏文坐直了身子说：“作为交换，你们可以拿走一些尸骸回去交差，你我各取所需如何？”


“我还是叫你盖苏文吧，加个渊字怪怪的，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我大唐要东西需要交换了？只要我们需要，就去取，一般都是使者先去讨要，如果不给，那就只好让大军去要，盖苏文，大王城我也要，那是我国将士的血汗砌成的，那座城是要被毁掉祭奠亡灵的，如果你运气好，说不定就能回高丽，运气不好，就和这个女人结成夫妻，把下辈子混过去算了。”


盖苏文脸上怒气一闪，又变的平和，取下身上的毯子裹住那个女人，抬头对云烨说：“帝王之威你不知晓么？你们皇帝的妻子别人也能窥伺么？”


云烨手里的挑火的木棍一下子就抽在盖苏文的脸上，擦擦手对依然梗着脖子的盖苏文说：“那不同，我从小就出入皇宫，对于我来说，陛下后宫里的那些妃子都是长辈，亲近没问题，猥亵？这是你们高丽人的传统么？你们两个明明有私情，还跟我说这些该死的屁话，你忘记你现在的处境了？”


云烨揍盖苏文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把头埋在盖苏文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他，不希望他进行反抗遭受不公正的对待。


“卑沙城会让你们流尽鲜血，那座城池我检查过，固若金汤，如果你以为依靠偷袭就能达到目的，那就太可笑了。”


盖苏文脸上有一道子黑印，那是被烧火棍抽的，鼻子滴答滴答的流血，这家伙不管不顾，依然呲着大白牙嘲笑云烨。


看着山头爬上来的半个月亮，云烨怒气冲冲的问：“怎么还不点火？这点火堆怎么够，要冻死人么？”所有人都在看海的对面，没有人有心思给火堆添柴。


刘进宝指着海对面大声地说：“侯爷，点着了，他们把火点着了。”说完就站了起来，扯下身上的毯子，欢呼起来。


先是一团不大的火光猛地跃起，紧接着无数的火光映红了山脊，烈焰夹杂着黑烟，将刚刚升起的月亮都笼罩在黑雾里了。


“你在烧山？大黑山是点不着的，那里的松树很少，缺乏油脂，你的柴火烧尽了，大火也就熄灭，起不到半点作用，你以为我没有作过试验？想拿下卑沙城，就拿人命往里填吧，高丽的勇士们，杀光这些骄横的唐人。”


云烨不理睬盖苏文的嘶喊，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让它从指缝里滑落，海风不大，但是依然把沙子吹得偏向了海对面，满意的点点头，这才对挥舞着手臂欢呼的盖苏文说：“没关系，我的柴火很充足，一定会把整座大黑山少个精光。”


月亮升了起来，海风也就来了，篝火也被吹得火星四溅，盖苏文的脸色越来越差，猛地对云烨说：“只要你停止放火，我答应你，把所有的尸骸都送给你，让你带回去，这样总可以了吧。”


“那座京观没有卑沙城重要吧，你果然是一个只注重实力，不在乎脸面的人，你的要求很合理，也很有诱惑性，可是，我不干啊，好不容易从长安跑出来，不过过大将军的瘾可不行，大唐注重军功，把尸骨要回来，和抢回来是两个绝对不一样的概念，迎回尸骨的时候，如果没有祭品，那些亡魂会不安。”


盖苏文咬着牙说：“为了军功，你就不惜挑起两国的战火？”


“关大唐什么事，你没看见我是海盗么？”云烨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眼罩戴在脸上，挥舞着横刀大声的对刘进宝他们说：“我是恐怖的独眼王，我是死亡之神，交出你们的金子，交出你们的银子和女人，我就饶你一命。”


穿着皮甲的刘进宝赶紧回答：“禀报大王，您看，那座山已经全部点燃了，饶不了命了，您还是继续带给他们死亡比较好。”


盖苏文看着短短的时间里，整座大黑山都已经被大火笼罩，恐怖的火焰甚至飞到了空中，将海峡映得一片通红，黝黑的海水这一刻就像血一样红。


“你这个屠夫，卑沙城里还有三万多平民。”盖苏文仿佛忘记了自己的两条腿都受了重伤窜了起来一头撞向云烨，刘进宝一扯手里的丝线，几乎把盖苏文的人头割下来，脖子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伤口，血液顺着丝线蜿蜒而下。


不光是脖子，他的手腕子上也已经血迹斑斑，铁线蛇的筋做的绳子，不是一般的好用。


“你觉得我应该在点火的时候先说一声？”云烨如同看白痴一样的看着盖苏文说。


“你会遭到报应的，一定会的，高丽大军一定会把你撕碎在大王城下，我期待着看到那一天，看到你被碎尸万段，如果可能，我会亲手把你的人头放在京观的最顶上，让你们这些龌龊，下流，卑鄙的唐人知道侵犯高丽的下场。”


他的嗓子已经哑了，刚才丝线已经伤害到了他的喉咙，说话的时候，气管在漏气，那个女子尖叫着替盖苏文包扎伤口。


戴着眼罩的云烨此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诸葛亮再世，一把火就把一座坚城烧成了平地，越想越是愉快，眼睛迫切的朝三山浦的方向看去。很满意，那里也有火光升起，虽然听不到厮杀声，只要看到月光下一缕缕的黑烟升起，他就非常的愉快，那是燃烧弹特有的。


正在得意的时候，发现海峡里有几十艘船快速的驶来，那不是赖传峰他们的坐船么，不在卑沙城出口阻击高丽人，跑回来做什么，真是胡闹。


匆匆忙忙的下了山，在海边等候他们，准备问过究竟，难道说他们被人家打败了？云烨百思不得其解，一群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对付不了一些乱军？


看到云烨站在海边，赖传峰从小船上跳进海里，趟着海水走上岸，见到云烨就大声的禀报：“回禀大帅，末将回来了，火点找了，兄弟们没人被关在火里。”


“我记得你还有一项任务，就是把高丽人困在城里，你竟然不战而逃？”云烨一点都不高兴，高丽人如果跑了，对于自己以后的行动影响很大，有戒备和没戒备是两回事。


“大帅，还阻击什么呀，弟兄们如果不是跑的快，也就交代在大火里了，今晚的风向很怪，一会东，一会西的，没一个时辰，满世界都是大火，末将最后一个撤离，要不是小鹰扯了我一把，说不定末将就成唯一个殉国的人了。”


云烨看看赖传峰到处都是破洞的罩衣，还有被烧掉一大片的头发，点点头，看样子刚才一定很凶险，风向不定，谁知道大火会朝那里钻，撤回来也好。


“侯爷不必担心卑沙城，末将走的时候看到卑沙城已经是一片火海了，山火把城里的房子也点着了。”


“云烨，卑沙城里全是茅草棚屋，一点就着，你的一把火烧的痛快了，但是你就不担心那些冤魂找你索命？”


“那些冤魂不知道是谁点的火，所以找不到我身上，说不定以为是灾祸。我们都不出声，就没人知道，将来我要是下了地狱，见了阎王，我也不承认，没有证据其奈我何？”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七节 火着的过份了


云烨或许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要求阎王爷讲证据的人，盖苏文愤怒的几乎要发狂，却没有一点的办法，那些丝线过于阴毒，让他有力难使，云烨给他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那就是睁眼说瞎话，现实摆在面前都不承认的人，人世间还能有谁可以让他说实话？


都说主帅的性格会决定一支军队的风气，这句话非常的准确，当来三站在登州刺史面前的时候，也是振振有词：“府君，俺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黑山会起火，大帅带着俺们就是去海上打渔的，您是知道俺们岭南水师的，将士们都是些闲不住的人，这一边练兵，一边打渔早就是俺们的传统了，每年不是都在这么干嘛，没什么好奇怪的。


将士们的钱粮少，总是吃不饱肚子，大帅见俺们可怜，就开了这个口子，晚上就住在三山岛，大帅在烤鱼的时候才发现对面起火了，以为是高丽人不小心引起了山火，这和我们没关系，俺们可没有去海对面，大帅派了哨兵就让俺们睡觉了，真的不知道怎么起的火”。


元大可狐疑的看着来三明显被烧焦的头发眉毛，还有破破烂烂的军服，又问了一句：“你知道高丽被烧的，都是哪些地方么？”


“知道，被烧得是卑沙城，不知道那里的人怎么样了，大火还烧着，人进不去，可怜的，就是想帮把手，也没出下手。然后大帅就派人去通知三山浦的高丽人，让他们去救火，都是高丽人，出手方便些。”


元大可揉揉眉心，又接着问：“高丽三山浦的水军有没有去救卑沙城？”


“哎哟，府君您可不知道，那些高丽人一听卑沙城着火了，疯了一样的就去救援，大火烧得有几十丈高，他们都敢往进钻，最后他们都去了卑沙城，现在不知道结果，老天保佑，能救出来一些人。”


“这些事情都不说，你带着两百多艘高丽战舰来登州干什么，那些高丽人一个不剩的全去救火了？”


“府君圣明，高丽人都是倔脾气，拉不住啊，最后剩了好多船，大帅说，把船扔在海面上怪可惜的，就命末将带着这些船来到登州，给他们找个好主人，也算是给那些高丽人一个交代了，大帅说了，一定要交给好人，比如长安来的何邵何爵爷就是一个大好人，府君您也是好人，要是喜欢船，给孩子们弄上三条，打渔玩也不错。”


元大可点点头，让来三下去用饭，自己铺开了奏折，准备给皇帝上本，抬头结束后，开始的第一句就是：


“臣登州刺史元大可于千里之外顿首，今蓝田侯，岭南水师统领云烨大破卑沙城在先，又破高丽三山浦水军于后……天火娆娆，烟灰落于三百里之外，臣奏报时，火犹不息，烟雾遮天蔽日，登州尚闻烟火气，俘获高丽战舰完好者五十有余，余者破烂不堪，有商贾欲重金购置，被臣所阻，不日之后，这些完好的战舰将献于陛下阶前……”


写完了奏折，这才命人把来三喊过来，对他说：“挑选最好的战舰六十艘，等待长安来人处置，剩下的破烂货，就发卖了吧，老夫家中还有一点存银，你看着挑上三艘木头多些的，卖给给管家就好。”


来三立马笑得像一朵花，连连拱手说：“末将一定好好挑选，最好的给陛下留着，木头多的一定挑出三艘卖给管家，只是都是些烂船，没什么用处，您弄回去只能当劈柴烧，送给您也无妨，就是怕对府君的声誉有碍，军中的事您也知晓，都是有账目的，末将不敢徇私，每堆木头一贯钱，少了不卖。”


元大可点点头就进了后堂，管家笑嘻嘻的说：“也就是我家官人好欺负，谁家烂木头能卖一贯钱，你把烂木头开到我家的码头上，我再付钱。”两个人挤眉弄眼的搭着肩背就去了海边。


何邵靠在一张巨大的锦榻上，一个美丽的胡人侍女给他嘴对嘴的喂了一颗冰葡萄，这颗葡萄已经被她含的快化了。


肉山一样的何邵在侍女的帮助下艰难的翻了一个身，指指案子上的金钟，另外一个侍女拿起金杵，轻轻地敲了一下，一个戴着皮帽的胡人管家就走了进来，弯腰施礼。


“我尊敬的主人，您的仆人等待您的吩咐。”


“一会水军那里有将领过来，你招待一下，有一百艘高丽人的战舰需要接收，不过现在都是已经把武器全部卸掉的民船，你就按说好的价格，把钱付给他，不用对他特别礼遇，只要钱不少一文，他就什么话都不会说，也不要送礼物，饭都不要管，如果必要，茶水也省了，这些人你就算是给他自己天大的好处，该要的钱，他也不会少要一文，平日里的那一套，就不要在他身上用了，太浪费，一个家需要勤俭才能长久啊。”


何邵说话的时候手也不闲着，不知道摸在侍女的什么部位，侍女咬着牙，眼睛里水汪汪的，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叫声，胡人管家低着头不敢看，答应一声，就匆匆退下。


“你父亲真是越来越能干了，打理起生意来头头是道，需要给他多加些薪水，将来你们回那个威尼斯的时候也能多些金子，我对你们那个建在淤泥和海岛上的城市很好奇，有一个人世间最聪明的人告诉我，威尼斯人都是做生意的好手，我这才收留你们的，不过，这次玻璃球的生意真是太蠢了，大唐早就有数不尽的玻璃球，孩子手上的玩物也比你们拿来的漂亮，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说你们是好商人。”


说起这些那个侍女就变得哀伤起来，将何绍肥硕的头颅靠在自己的胸膛上，然后说：“那位聪明人没有说错，威尼斯人的确是很会做生意，可是这一回的失败，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我的父亲雄心勃勃的想要把玻璃的生意做遍整个有人居住的地方，上一批回到家里的商人，的确赚到了很多钱，谁知道只隔了两年，玻璃就变得一文不值。”


“哈哈哈，桃子，你不要担心，只要你和你父亲用心为我工作，只要五年，你们就会回到家乡，说不定，我给你们的赏赐比你们靠玻璃赚的还要多。”


那个胡女甜甜的笑了，低下头温柔的吻在何邵香肠一样的嘴唇上……


相比何邵的身处温柔乡，云烨就烦躁的想要杀人，他在三山岛上已经停留了八天，海峡对面的大火还是没有熄灭，而且还有向内陆蔓延的趋势，没人能在这时候渡过这条窄窄的海峡，只要大船经过，就要做好船帆被火星子点燃的准备，更何况为了让船帆结实一点，很多地方都涂了桐油，见了火星子要是不烧起来才是怪事，如果把船帆用水泼湿了快些走也可以，但是刘方说三山岛是个好地方，轻易不要乱动。


原来想的法子没用了，现在辽东的敌人都知道卑沙城着火了，只不过不知道到底是人为，还是天灾。情况不明之下，警戒的等级必然会大幅度提升。


刘方喝着茶水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见云烨又踢了总缠着他的老熊一脚，笑呵呵的对他说：“老熊人不错，想投在你家作家将也没什么不好，你家的家将的人数还是有些少，传命侯一般都有三百亲卫，更何况你是水军的统领，全家就百十个家将那里够用。”


“没见过这么些想做仆人的，做了家将就没了出头之日，他不清楚？没听说做了家将有谁半路退出的，那样一来，他还做不做人了。”


“你的怪念头都是从哪来的，做了你家的家将，就和你家共进退了，你家好，他跟着沾光，你家倒霉，他跟着吃糠，你今年只有二十出头，堂堂的传命国侯，说出去比一些公爵府都长脸，跟着你三代人就没了后顾之忧，你以为这样的机会很多？”


刘方这回是彻底见识了火油的厉害，一场大火烧的到现在都灭不了，冒险爬到对面查探的探子回报说，对面的灰尘足足有一尺厚，地面烫的脚就没法子挨，踩着高跷勉强进去了一点，没看见人，卑沙城的城墙都被烧成白色的了，城门上的铁条都给烧化了，探子说，如果城里还有活人，他宁愿受军法处置。


所以他对将来的战事毫不担心，高丽人如果想要重新控制这片海湾最少需要半年的时间，如今大火截断路径，他也不发愁，筏子是早就准备好的，月圆时间不到，海潮涨不到最高，怎么进辽河口。现在才刚刚春至阳生，风力弱小，靠人把筏子撑到大王城，还没打仗呢，将士们全都会被累的瘫倒，还是等春风吧。


现在离进军的时间足足还有十二天，所以他不着急，每日观赏三山岛的锦绣风光，颇有些乐不思蜀的样子。


自从上回给云烨讲解兵法之后，他就绝口不提什么将军的修养和为将之道，很多时候，都是他自己亲力亲为，他认为这样亲自做，也比给云烨讲解兵法来得轻松，他想再活几年好看着孙儿成亲生子，现在还不想被云烨气死。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八节 谁调教谁


睡在皮毛堆里的云烨汗流浃背，眼皮子在不停的抖动，手脚蜷缩在怀里，如同婴儿一样，眼角不停的涌出大颗的泪珠，不一会就把他柔软的枕头，浸湿了大半。


在梦里，他不停的在草原上奔跑，身后烧起了大火，满地都是荒草，没处躲，也没处藏，明明知道自己只需要跳进前面的河里，就能逃脱，谁知道不管怎跑，也到达不了，因为那条河也在跑，就像天上的明月，你走他也走，就像天上的白云，你停它也停。


草原上的野火，就是最能奔跑的野狼，最后也难免精疲力竭的倒在地上最后成为一具焦尸，人和野狼没法比，无论如何是跑不过野火的。


云烨见过被烧死的人，也是野火，几个孩子在荒原淘气点着了一片草甸子，聪明的顶着风跑了，只有一个半傻的孩子，被野火撵着跑，等大人找到他的时候，发现他藏在一个狭小的石缝里早死了，没人知道他是怎么钻进去的，因为那条石缝是如此的狭窄，和他同样大的孩子无论如何也是钻不进去的。


大人们撬开岩石，把他取出来的时候，没人敢看，只有他的父亲用白布把他紧紧地裹起来，放了一晚上之后，厚厚的一层白布都被油脂浸透了，这时候人们才知道，这个孩子几乎被烤熟了……


云烨不想被烤熟，所以就拼命地奔跑，他都能感受到背后火焰传来的灼热感，终于跑到了河边，看着清凌凌的水一个飞跃就跳了进去。


没有清水，迎接他的是干裂的河床……


云烨起的很早，他喝了好多的水，吃了一罐子的鱼片粥，最后又找来两只已经变黑的梨子吃下去，才好受一点，心头的火焰暂时被扑灭了。


被关在木头笼子里的盖苏文，冲着他桀桀的发笑，那个该死的女人也露出幸灾乐祸的模样，只是她好像不关心这些，只是跪坐在盖苏文的身边，拿着一块湿布仔细的给盖苏文擦拭头发，披头散发的盖苏文，这时候配上一副红眼球，就像一只鬼。


“昨晚你做了一夜的噩梦吧？我一直盯着你看，你的样子太好笑了，像是个吃奶的孩子，还流眼泪，哈哈，你还是被恶鬼缠身了吧，你知不知道，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是这样，坐了一夜被鬼追的梦，不过等我杀了十个人以后，就不再做梦了，这次你杀的人比我杀的人多多了，所以报应也是我的千百倍，慢慢熬吧，云烨，杀人并不愉快。”


“我知道，所以没杀你，只是把你关在笼子里，还亲自看押，没有辱没你吧。”


“云烨，我是高丽国的四品大相，你不能把我关在笼子里羞辱我。”


“那你的官职可没我大，我是从三品，还是国侯，与国同休啊，见官大一级比你厉害多了，闭上你的嘴，晚上不睡觉偷看别人，是一个官员的做派么？再多嘴，我就把你倒着吊起来，看你还能不能嘴硬。”


听到云烨在发火，那个女人赶紧把盖苏文的脑袋抱在自己怀里，祈求的看着云烨，希望盖苏文不要再受到伤害。


“都趴在人家奶子上了，还说你们没私情，老盖，你连承认的这点胆子都没有还做什么四品大相，老子喜欢的女人，就算是公主，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出手，就你这个模样，白瞎了这么漂亮的女人。”


那个女人似乎能听懂汉话，听云烨这么说，赶紧缩到盖苏文背后，垂着头不敢看云烨，担心被人家看上，盖苏文才要说话，就被云烨给堵了回去。


“闭嘴吧，知道你要说什么，我是贵族，丢不起那个人，那种事情你情我愿的才有滋味，要死要活的有什么好，估计也就你们高丽人有这爱好吧。”


盖苏文忽然笑了，搂过那个女人在她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一口，然后不管那个羞臊的无地自容的女人，直起腰对云烨说：“确实如此，你知道么，在我高丽，像我这样二十五岁达到如此地位的年轻人几乎没有，现在遇到一个差不多的，就升起来要比一下的心思，云烨，我们打个赌如何？”


云烨对与打赌一向都很有兴趣，尤其是在这个只要打了赌，赔上老命都要遵守规则的时代更是他的最爱，听到盖苏文要打赌，不由得伸长了耳朵，准备听听他怎么说。


“我在辽东负责修建长城，如今已经修了三百多里，虽然和中原的长城没法比，但是也算是一出坚守的好防线，你我以土堆为城，木片为兵，石子为将，演示一遍如何，看看你能不能突破我的防守，如果你能突破，我渊盖苏文对天发誓，一定拆毁京观，恭恭敬敬的把那些遗骸送回大唐如何？”


“如果突不破怎么办？”云烨笑着问。


“如果你突不破，我不用你管，你只需要把这个女人送回大王城就好。”盖苏文这些话说得斩钉截铁，很让人有好感。


云烨还没有说话，那个女人就叽里咕噜的对着盖苏文说了一大堆的话，盖苏文的脸色一变，啪的一声就抽了那个女人一记耳光，很重，女人的嘴角都流了血，看得云烨都直吸凉气，这混蛋也下的去手。


女人被一记耳光打懵了，只是愣了一小会，被抽的通红的脸上居然有了笑意，拿起盖苏文的手捧在手心，然后贴在脸上，好像很幸福的样子，盖苏文轻轻抚摸着女人的长发，叹息一声，再也不理睬进在咫尺的云烨。


这个场面让云烨很不自在，他发现自己现在居然扮演者反派的角色，在爱情面前，自己这个猥琐的坏蛋，一定在他们心里一文不值。


挠挠下巴，摇着头准备离开，却听那个女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将军，我知道您根本没有将我们放走的打算，尤其在我们知道了您的秘密之后，更不可能，妾身只求将军在将我们杀死之后，把我和苏文埋在一起就好，妾身在这里谢过将军了。”


笑吟吟的交代着后事，仿佛面对的不是高丽的敌人，而是一位多年的故友，云烨心里居然涌上一股酸意，怒冲冲的说：“我才不会杀你，要杀只会杀盖苏文。”


说完这句话，就觉得不妥，面对着盖苏文似笑非笑的面孔，赶紧低下头，看看自己的影子上是不是长出来一副驴耳朵。


“云兄没有尝过这种同生共死的感情？”该死的，云烨居然从盖苏文的声音里听出来一股子怜悯的意思。


“大丈夫醒握杀人权，醉卧美人膝，这两者缺一不可，以你我今时今日的地位，醒握杀人权很容易办到，难得的是醉卧美人膝，美人易得，知心难求，所以《诗经》开篇就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先哲果然是达人，知晓我辈所求，可惜无酒，否则定当浮一大白。”


云烨哑然失笑，从腰间解下酒葫芦，灌了一口，把剩下的扔进了囚车，头也不回的向沙滩走去，不一会，那里就有甜美的歌声传了过来。


海湾里停满了战舰，迎着冰凉的海风，云烨长吸了一口气，开始每日例行的工作，检视舰队，小船随着波浪起伏，每到一艘战舰跟前，立马就有当值的哨官站在船头大声的报告自己这艘船上的状况，铿锵有力地声音，似乎带给了他无穷的阳刚之气。


虽然自己穿着儒衫，光着头，只插着一只青玉簪，舰队所有的将士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卑沙城，三山浦两场大胜，云烨在他们的心里已经被彻底的认可，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如今杀敌何止一万，自己一方却损失轻微，这不就是名将风采么？


刘方躲在躲在阴影里，笑的极度奸诈，如果云烨在他身边就能听到老家伙的喃喃自语：“小子，名与利就是一对亲兄弟，你贪财好利，又如何逃得脱名缰利锁的牵绊，不学兵法？兵法是能学的会的？程咬金他们有几个是兵法名家教出来的？很不错啊，已经有了将军的架子，他娘的还是儒将，再有十年历练，老夫就不信弄不出一个合格的将军来。老夫的孙子还要靠你撑起一片天，你不成器怎么行。”


检校完舰队，就是例行的公务处置，几处轻微的违纪，也懒得判谁对谁错，都是战友，居然拳脚相向，一群混蛋，各打三十板子好了。


火油这一战居然用去了三成，还好大部分是黑油，燃烧弹还好没用多少，这东西野战的时候还要用，三山浦之战，是趁着敌人慌乱，不知所措的时候强攻进去的，等高丽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发白了，想要趁着黑暗逃跑，已经没了机会。


刘方没有留活口，刘仁愿回报说敌人誓死不降，只好斩尽杀绝，云烨清楚这是借口，如果敌人不投降，哪来的那么些完好无损的船只被你缴获，他不准备说破，自己这时候不是收拢战俘夸功耀绩时候，马上就会有新的恶战就要到来，俘虏只会成为累赘。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二十九节 自励


夜色再一次笼罩大地的时候，海峡的对面只剩下几点暗红的火光在浓烟中时隐时现，这场大火到底还是在渐渐熄灭，只有散乱的海风偶尔挑逗一下将死的火焰，让死灰瞬间明灭几下，而后就永远的沉寂了。


海岛上不能再停留了，前来窥探的高丽探子已经出现在一百里之外，大唐不害怕这件事情暴露，但是能隐瞒一时，就隐瞒一时，鳄鱼装成木头的时候才是最可怕的。


盖苏文的腿伤一直不见好转，但是也不见恶化，伤口总是不好好愈合，云烨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药粉是他交给军医的，上回给虬髯客用了之后，还剩下一些，这次就给盖苏文用上了，当那个女人再一次打开盖苏文腿上的绷带之后，她看着鲜红的伤口，开始哀哀的哭泣，盖苏文看了躺在皮毛堆里看书的云烨一眼，毅然命令女人用清水给自己冲洗伤口，每一个武功高手都是精通治疗伤患的高手，已经受伤十天之后的伤口不该是这个样子。


云烨支起身子，饶有兴趣的看着盖苏文，拿着一把小小的匕首割自己腿上的肉，直到伤口再一次开始流血才罢休。


拿盐水擦拭伤口亏他想的出来，看着盖苏文额头上坟起的青筋，再瞅瞅那张显得格外狰狞的脸庞，摇摇头，继续躺下来看自己的书，篝火的光芒明灭不定，看两页书就看不下去，这种竖排版的书籍，看起来实在要命，标点符号都不打，想看书，先断句吧。


盖苏文这一次拒绝再上药，女人流着眼泪替他用晒干的绷带包扎好，就温柔的伏在那家伙的身边，像一只安静的小猫。


烦躁的抛下书，云烨走到囚车前面瞪大了眼睛看着闭目养神的盖苏文，对于面前的这个英俊的家伙，云烨最想做的，就是把他的那张脸打成猪头。


“云兄昨晚做了一夜的噩梦，现在一定很困倦吧，何不早些入睡，盯着我看是何道理？”


“没什么意思，你睡你的，不要管我，你昨晚看我睡觉，今晚我看你睡觉，公平合理，就是不知道你睡觉会不会磨牙。”


“也好，既然你我都睡不着，那就聊聊天也好，云侯，你能告诉我在你眼中的高丽是个什么样子的国家么？”盖苏文睁开眼睛，直直的盯着云烨看，想要看出花来。


“高丽？你让我说对他的印象？你觉得我有好话说给你听？”


“不管好话坏话，总归是你这样一个侯爵说出来的，我都会认真听，然后从中总结出道理，如果有幸能够回到高丽，我会认真对待你的话。”


盖苏文说完这些话，很有礼貌的朝云烨鞠了一躬，弄得云烨也不得不回礼，这些礼仪上的事情，和谁是俘虏，谁是狱卒无关，只与一个人的修养和品性有关。


“说句实话，我对高丽知道的很少，甚至于谈不到仇恨，因为在你们打败前隋军队的时候，我不在这个世界上，所以说没有什么刻骨的仇恨。”


“一把火就让卑沙城五万军民化为灰烬，你还说没有仇恨，我都不敢想像谁和你有仇的话，他的日子该怎么过。”


盖苏文这些天瞪大了眼睛准备寻找云烨战胜后擒获的俘虏，毕竟对他来说，只有自己和荣华，也显得太孤单了，他很失望，云烨手中除了自己和荣华，没有外人。


“你看，你们死几个人你就这样激动，我们族里的人头被你垒成京观，我都没有你那么愤怒，我说对高丽没有那种刻骨的仇恨，你偏偏不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从需要出发的，辽东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土地，你们前些年像个小贼一样偷偷的占领了好大一块，这不行啊，我自家的东西闲着归闲着，你不能拿，拿了就要挨揍，还要从你家割一大块，或者全部的土地来赔，这样我们的心里才会顺畅，然后再把地放在那里闲置，等待下一个贪心鬼来抢。”


“你大唐如今这样庞大的土地，就是这样得来的？”


“是啊，要不然你以为怎么来的，世上就没有龙，这种东西，其实龙的出现就是和中原与外敌作战的过程中演化来的。


云山书院有一位喜欢研究龙的先生说，我们的祖先最早的图腾是蛇，后来祖先被鱼族欺负了，于是他们就干掉了鱼族，连他们的人口土地一起吞并，看到鱼族图腾的时候，发现鱼身上的鳞片和尾巴很美，然后就给自家的蛇画上。


后来鹿族又欺负了老祖先，然后老祖先又干掉了鹿族，后来见到鹿的角很漂亮，于是就给自家的蛇头上又画上了鹿角。


世界从来就没有一个安宁的时候，牛族，马族，鹰族等等都来欺负我们老祖宗，然后我们的图腾上又多了好多东西，最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对于盖苏文这样的顽固高丽人，需要让他知道中华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了显得有说服力，云烨特意把书院的猜测拿出来显摆一下。


“为什么你的话里面都是别人欺负你家祖宗，你家祖宗再反击，道理总是在家么？”盖苏文拿手攀着囚车柱子，问得毫不客气。


“那当然，我们从远古时期就学会了谦卑和善这两样美德，我们是第一个知道羞耻的族类，当你们的祖先光着屁股漫山遍野的撵狼的时候，我家祖宗正在山洞里用树叶子做裤子穿，当你们的祖先和野兽交欢，并且突破性的跨越种族生下一个个怪胎的时候，我家祖宗已经在制定人伦，当你们祖先茹毛饮血的时候，我家祖宗已经在吃叫花鸡了。


你说说，我们的祖先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们能看上你们那些比乞丐还惨的祖先的破东西？就像你盖苏文，你会去抢大街上那些乞丐手里发霉的粥？


不会吧，倒是那些乞丐心里想着要把你这个衣着光鲜的贵族扒成光猪，我家祖先对于你家祖先来说，就是那个衣着光鲜的贵族，你说说，老盖，这样一来，道理要是不在我家祖宗手里难道会在你家祖先手里？”


“辽东空置了千年……”


“住嘴，你这话说的真是不要脸，乐浪四郡这个名字你不陌生吧，是不是故意忘记了，不过怪不了你们，你们都是野兽的后代，记忆力混乱也情有可原。”


“大唐不会放过高丽，是也不是？不管我们如何的卑躬屈膝，拍马逢迎你们都不会放过高丽，是也不是？高丽一定会给你们最惨痛的教训，让你们忘记这片土地曾经有过那些传说中的名字。”


“盖苏文，你现在还有信心，不过这一路我都会带上你，让你好好看看我们是怎么攻破那三座城池，取走骸骨的。


你还不明白，我们的皇帝一直在感叹山野间的虎豹渐少，每回行猎都不尽兴，大将军们也都一个个坐在府邸里哀叹脾肉渐生，文官们汇集在长安对于自己无法管理更大的土地而忿忿不平。


更不要我们的百姓，对于自己分到手的贫瘠土地越发的不满意，你如果身在长安就会听到那些从骨子里迸发出的呐喊，不需要全国大征，只要我们陛下振臂一呼，前来辽东的英勇将士就会塞满高丽，将一切敢于反抗的人全都踏为齑粉。


盖苏文，你们打错主意了，你们以为做了那么多的坏事情不用偿付代价？做梦。”


囚车里的两个人呆呆的看着口沫横飞的云烨滔滔不绝的说话，两只手臂还总是在做配合，脸上表情也一会狰狞，一会欢喜，神情激动，斗志昂扬，当他说完最后一句话之后，表情完全放松，吁了一口气，似乎很满意，背着手回到裘皮堆上，重重的躺了上去，打了一个哈欠，不一会，就有轻微的呼噜声传来……


“苏文，他刚才在做什么？”伏在盖苏文肋下的荣华小声的问。


“他在给自己打气，坚定自己的意志，也是为了不让自己做噩梦，荣华，他昨晚做的梦一定非常的可怕，一定是的，只是不知道我们的噩梦何时醒来，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这次我们的噩梦一定会更加的恐怖，也会更加的漫长……”


做噩梦的不止他们三个，还有一位也在做噩梦，手拿捏着的战报几乎都成了一团，脸色铁青，不住的呐呐自语：“就知道不该把他放出去，就知道不该把他放出去，老夫少年从军，死于老夫大军屠刀下的人数不胜数，像他这次做的这么绝的还从没遇到过，卑沙城都被烧化了，那里面还有活人么？


三山浦的战船就要运到京城里来，三山浦还会有活人么？小子，老夫之是想借助你的智慧达到出兵的目的，不是要你用油墨重彩在地图上涂抹，知不知道，你涂抹掉一处，那里就寸草不生。


明日的朝堂，老夫不去也罢！


老福，老福！


老爷我身体不适，你明日去尚书省给老爷我告假！”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节 辽东猎人狗子


狗子笑嘻嘻的穿上自己的兽皮装，把弓箭背在身后，箭壶里插着十六支自己做的鸡毛箭，腰里绑上柴刀，还有一卷子麻绳，朝着云烨扬扬手就钻进了树林，他这回就是去接应已经去了苍岩城的单鹰。


“你不担心狗子？非要他自己一个人去？”云烨奇怪的问伸着脖子看狗子的无舌，无舌对于狗子向来都疼爱，这两年几乎是倾囊相授，两人相处的宛如亲祖孙，从不让狗子卷进那些无聊的朝堂纠纷里，否则，以他的人脉，给狗子弄个官做还是很容易的。


“狗崽子长大了，就该自己觅食，你觉得老夫还有多少年头好活，不趁着现在把狗崽子放出去试验一下，难道等将来老夫蹬腿了，再去试验不成？”


无舌的心情不好，伸长了脖子见狗子不见了，不耐烦的回答了云烨一句，抖抖袖子就要回到船上去，走了半截又折回来问云烨：


“你确定要在那个高丽人身上使用那套恶毒的针法？孙思邈上回已经狠狠的驳斥了老夫一顿，说什么，银针是救命用的，硬是被我们这些阴人给玷污了，还告诉老夫，这套针法如果敢传给狗子，他就立刻给狗子接两条狗爪子，让他一辈子都用不了银针。”


“谁叫你在大唐人中间用这东西来了，孙先生在自己人身上做病理试验都不肯，你跑去告诉他，你有一套盗人元阳，枯人骨髓的不传法门，这不是自己找骂么，这种恶毒的本事当然不能传给狗子，那是一个多好的孩子啊，你不能让人家以后背上一个魔头的名声。


我看啊，你就传给我好了，我是纨绔，又是三害，更是官员，你看，人世间最恶心的三种人我占了个全，这套针法天生就是给我准备的，有我这样的徒弟，是你老人家的福气，聪明，能干，心地善良，注定了我不会把这套针法到处乱传的。”


“一个刚刚烧死了几万人的屠夫有脸说自己心地善良，以后绝对不和你站在一起，老天打雷劈你的时候，要是劈错了怎么办？你想学针法没问题，反正你已经头顶长疮脚底流脓了，再多一样也不显眼。”


等年纪大了变得絮絮叨叨的无舌上了船，云烨看了一眼老熊，老熊点点头，带着十个人也一头钻进了林子……


长安的万民殿现在热闹的如同菜市场，各种声音混在一起就变得嘈杂起来，几位夫子咬牙切齿的指着李孝恭几个人说：“早年间战乱不堪，用重典也无不可，只要能快速的把战乱平息，就是积了大德，老夫等人从未指责过你们的滥杀。


现在天下太平，为什么还要见血光？突厥已经平定，薛延陀也拱手称臣，虽然吐谷浑人受了重创之后依然贼心不死，但是现在不一样乖乖地派遣了大祭司前来朝觐。高丽人在修长城，那就是说他们准备把自己关起来。


老夫等人渴盼了数十年的太平就要来临，为何要在这时候把一个不愿意打仗，也不会打仗的年轻人逼上战场？岭南水师每年运粮有什么不好，长安粮价连续两年保证在四文钱一下，就是他们的功劳，比起你们杀人放火有用多了，好好地一个年轻人硬是被你们这些老贼逼得去杀人放火，如今捅出来大乱子，你如何向陛下和天下万民交代？”


老何稠作为年纪最长的令官，对面前的那些在武将视若无睹，痛心疾首的指责，李靖告病，据说腿疼难忍，李绩躲在最后面，李孝恭避无可避，只能仰着脸接唾沫。


“稠公，云烨此行是为了接回前朝阵亡将士的骸骨，也是为了扬我国威，何错之有？”李孝恭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捅了马蜂窝。


虞世南站了出来，指着李孝恭说：“那个要你们多事，我已奏请陛下加封荣留王高建武为上柱国，辽东郡王，只要遣使宣慰就能安定其心，到时候要回将士遗骸乃是水到渠成之事，何用大军征伐，此次云烨孤军深入辽东六百里，稍一反复，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如果云烨战败，罪不在他，在你们！”


房玄龄继续当自己的佛陀，一言不发，杜如晦也不吭身，他们两个身份敏感，还是少说为妙，只有魏征站了出来捧着勿板向皇帝禀告：“陛下，如若征伐辽东，微臣没有意见，高丽贼子野心，鹰视狼顾，对我国土垂涎三尺，的确是必伐之国。


征辽乃是大事，需要倾国之力才能奏效，为何悄悄地派遣云烨孤师出征，臣等竟然只听见流言，未闻朝堂相商，这是何故，难道臣等不值得信任不成？”


李二坐在皇座上看着下面众臣争论不休，也是大为头疼，他知道的远比下面那些臣子知道的详细，百骑司里就有人早早就禀报了战场上的前因后果，对于云烨的狠辣，也是心惊三分，一想到那座被彻底烧成灰烬的卑沙城，李二就隐隐觉得自己好像又上当了，云烨取回骸骨并不困难，为什么要下如此的黑手？这么一来，高丽不战都要战了。难道说高丽人有胆子兵进大唐？


“魏卿哪里话，朕只是派云烨去办一件小事而已，还用不着告知天下，算起来，也是朕的私事，所以就没有告诉大家。”


“天子无私事，陛下所有的私事都关系到国计民生，岂能如此轻慢，……”


事实上朝堂上没人去关心高丽死了多少人，该不该死，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权利和地位，这两年无战事，军方的权力已经被压缩到了最小，除了在外镇守的几员大将，剩下的老将基本上都在家里无所事事，管皇宫大门的就有四位老将，其实用不了这么些人，李二为了安抚那些将军，显示自己对他们的绝对信任，不得以才把自己的大门交给四个人看管，现在要进皇宫，需要经过四道关卡。


文官们这些年一直在积极的展现自己的才干，从各方面向那些勋贵集团发起攻击，都是既得利益者，都想抢到最大的份额，傻子都知道那些老将为什么会派遣云烨去辽东，偏偏没人拆穿，就要逼着那些老将自己承认派云烨去辽东，就是为了挑起战火。只有这样文官集团才有好把柄下手。


身在烂泥团里的李二终于怒了，在案子上重重拍了一把，等所有人自动回班站定之后才说：“云烨是朕的亲兵，派出去做点小事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出了，我们就要做好防范，令张俭全力戒备，契苾何力加快行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与张俭汇合，守卫辽东，不得懈怠，众爱卿，这件事情没完，朕敢说，现在只是开了一个头而已。


我们静观其变吧，没什么大事，取骸骨而已……”


狗子肩膀上套着绳子，拉着一架木棍绑成的爬犁，爬犁上躺着一头野猪和一头鹿，爬犁架子上还绑着几只松鸡，他身上的皮袄已经在经历了几天的丛林生活后变得破破烂烂，脚下的鞋子也露出了大拇指，苍岩城就在前面，他觉得自己一个辽东猎人进入苍岩城应该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作为一个合格的探子，这些天和人熊已经学会了满嘴的辽东话。


苍岩城是方圆三百里之内最大的城市，这里的人口就占据了辽东人口的两成，也是高丽人在辽东道的治府所在地，人口混杂，高丽人，唐人，前隋的遗民，黑水人，百济、靺鞨人，都在这里交易，其地位之重要仅次于安市城，镇守这里的就是高丽北部的大耨萨高惠真，此人也是高丽出了名的勇士，当年孤军守安市城，逼得隋炀帝退避三舍的就是他，他也是经过那一战之后，才有了名将的头衔。


高高的城关上没有大唐城池里的那么些旗子，有的只有挟弓何剑的武士，城门洞子里畏畏缩缩的走出几个山民，很明显，这里已经开始防备了。高惠真作为一个百战的将军，嗅到了令他不安的气息。


狗子才走到城门，一个胖胖的掌柜模样的人就从城门里跑了出来，一出来就冲着狗子大喊：“狗子，狗子，你怎么才来，打个野味也耽搁了三天，再晚些，城门就要封了。”


狗子虽然不认识这个人，但是看到这个人脖子上挂着一个木头雕刻的老鹰，那里还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内应，拖着爬犁紧走两步，抱怨说：“掌柜的，您是不知道，我遇到了熊瞎子，那家伙在树底下守了我两天，要不是我爬的是刺坷垃，他就爬上树；来咬我了。”


掌柜的一发怒很可怕，一巴掌就把狗子的皮兜头打掉，又在后面骂骂咧咧的催他赶快，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铜钱就随便的抛在地上，对于城门两边的高丽人看都不看，狗子好奇地朝后看那些抢铜钱的高丽人，小声的问掌柜：“这就是高丽兵？”


“小子，这是奴兵，高丽人自己都看不起这些人，等你见到高惠真的亲军，就知道这些狗日的，也不赖。”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一节 毒手


狗子见到单鹰的时候差点认不出来，平日里脑袋永远朝天的小鹰，如今嘴里叼着一把杀猪刀，两只手正在从用木盆接猪血，看到血流的差不多了，从旁边抓了一把盐，用筷子快速的搅拌起来。


“掌柜的，小鹰现在是屠夫？”狗子不敢相信的问那个掌柜，都是从云家出来的，早就很熟悉了。


“小鹰自己要干这个，老汉我也拦不住，这样也好，小鹰在云家庄子的时候就是杀猪的，现在重操旧业，也没有什么不妥。看到他杀猪，我总是想起庄子上的事情，那时候总是打发大小子去小鹰那里割上两斤，全是四指厚的肥膘子肉，煮熟了加热馒头里，做梦都流口水啊，如今不行了，山珍海味吃到嘴里也就那么回事。”


单鹰处理起肥猪来，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掌柜的就抱着胳膊站在院子里看，小伙计也给狗子拿来了热茶和饼子，让他先垫垫饥。


等那头猪成了白晃晃的两片之后，单鹰在热水里洗洗手对掌柜的说：“方叔，你在苍岩城里还能再待十天，十天之后你们就要全部撤离，高丽你们估计是没法子走了，那就和大军汇合，办完事情之后一起回去，估计你以后是没机会再到高丽来了。”


掌柜的笑着说：“我们早走，说不定会引起人家的怀疑，高惠真不是窝囊废，看到事情不妙，会提前做准备的，这回家主亲自领兵，小鹰，你就当你方叔也是军卒，云家庄子厚养老汉多年，把命卖给侯爷也是该的。”


狗子嘿嘿一笑，拎着茶壶就进了屋子，这些天在荒野里走了几百里路，实在是有些疲乏，准备吃饱了就睡一觉，补充一下体力。


一觉睡到三更天的时候猛然间睁开了眼睛，看见单鹰像一只猫一样的钻进了自己的屋子，一套黑色的衣服抛了过来。


这就是所谓的夜行衣，三两下穿好，把自己随身的物品挂好，就随着单鹰窜了出去，路过掌柜房间的时候，在窗棂上轻轻敲了一下，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咳嗽，两人相视一笑，盘着墙头就没入了黑暗……


云烨还以为无舌会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可以盗人元阳，枯人骨髓，原来不就是通过银针伤害一个人的肾么，让他无休止的尿血，生生的把一个健壮的人弄成废人，最后的结果就是此人的肾脏再也不起作用，变成尿毒症患者，最后全身水肿而死。


这不需要通过银针，拳头也没问题，没有谁的肾脏可以坚强到不怕拳打脚踢的地步，弄清楚了原理，云烨的兴趣就大大的减少。


只不过才三天的时间，盖苏文就能勉强站起来，他好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囚犯，隔着囚车和云烨兴致勃勃的讨论起太史公来。


“我自有便有神童的美誉，十岁的时候就能诵古文，可惜啊，高丽没有那么多的书供我读，我就只好看《周易》《尚书》《春秋》《左传》《战国策》这些鸿文巨制，这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史记》。


这是一本有骨气的书，这个人虽然自称刑余之人，却比后面陈寿之流有更直的腰板和史官的节操，你中国从不缺少学贯古今视野广阔的人，秦始皇搞了一次废书坑儒，汉武帝又来了一次独尊儒术，思想的大道逐渐就变成一条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了。催生思想的沃土逐渐变得贫瘠，具有原创性的天才几乎灭绝，以至于你中国的学说从董仲舒之后就再无寸进，倒是很多的注释家蜂起，他们只能解释前人的思想，却没有自己的主意。


你中国难道说真的是上天的宠儿么？在思想受到最大程度的禁锢的时候，眼看就要病入膏肓的时候，那些骑着马的异族来了，他们杀光了腐朽的老人，吃光了那些唯唯诺诺的妇人，只有那些知道机变，知道从敌人身上汲取养分的人活了下来。


百年生聚，百年养息，你们又一次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我觉得，你们应该感谢那些胡人，而不是把他们赶尽杀绝，相比于思想的拓展，肉体的伤患实在是不足以论。胡人的介入，对你们来说是有利的，为什么你们总认为是一种耻辱呢？”


云烨仔细的用酒擦拭着手里的银针，在和盖苏文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在他的身上施完了针，每一组只有六根针，盖苏文感受不到多大的痛苦，像是被蚊子叮咬了几下，他唯一不知道的就是自己的肾已经被银针戳的像个筛子。


中医治疗的疗效比较慢，所以中医的伤害手段也比较慢，每一次下手施针，都恰好在身体的自愈范畴之外，每施一次针，这种伤害就会累加一次，直到身体的抵抗力完全没有办法抵抗的那一天，才会彻底爆发。


“盖兄的这些话说得很对，等我把高丽干掉之后，一定会把新的思想传播到高丽，相信我，我一定会倾囊相授，绝不徇私。


我大唐就算了，我家的垃圾在别的国家也是宝贝，比如倭国，就算我们的祖先有万般的不好，盖兄，在你成为一个大唐人之前，没资格评论，要批评我家祖先，我们上过香之后会自己来，至于老祖宗发怒，是要打板子，还是面壁，都没关系，自家人关起门来，就是下跪，撒泼，打滚又怎么样，这是我家的事情。”


盖苏文笑着拱手致歉，又对云烨说：“云兄说到倭国，我倒是见过他们国家的一个惊采绝艳的女子，她的名字叫高山羊，她对中国的列子极为倾佩，就大着胆子给自己也加了一个子，所以她现在就叫高山羊子，刚才的这番话就是出自羊子的口中，用不了多久，她就会继承她父亲舒明天皇的位置，成为新的王，这些年倭国派往唐国的使者都是她推动的，她对唐国的一切都非常的着迷，所以，云侯，你们有机会相见的。”


“哈哈，这倒是奇了怪了，她就是那个传奇王子？倭国人称呼她为智源王子，原来是个女人，不知道姿色如何？我在长安见过一些倭女，最善于在脸上涂白灰，嘴画的那么小，牙齿涂得很黑，我看了一眼，一夜没敢睡。”


一句话就把盖苏文和荣华女惹得大笑起来，尤其是荣华女笑的花枝乱颤，盖苏文指着云烨说：“原来云侯也不是正人君子，倭国的一些旧俗未褪，相信我，高山羊子殿下一定会让你惊艳万分，到时候云侯有可能做入幕之宾，记得不要忘记我的介绍啊。”


“老盖，你说实话，那个高山羊，你是不是已经……”


“打住，我渊盖苏文这一生就打算娶荣华女一个，至于其他的女人，我还真的没放在眼里，高山羊子，也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主，听说她要找的第一个男人必须要合乎她的标准，云侯乃是少年人中的龙凤，一定会大大的有机会。”


云烨收拾好自己的针盒，对住在囚车里的盖苏文说：“人生就是这么无趣，盖兄，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最是重要。”说完就带着护卫走出了这座放置囚车的帐房，并且好心的放下了门帘。


云烨出去后，盖苏文就站起来活动四肢，手指在自己的全身用力的按，够不到的地方也由荣华女给自己仔细的检查，尤其是云烨施针的地方，更是检查的仔细。


“苏文，你感觉怎么样？哪里不舒服？”荣华女担忧的看着盖苏文。


折腾了好久的盖苏文坐了下来，凌空打出了两拳，听着拳头凛冽的破风声，一脸迷惑的说：“我知道被他用针会很不妥，但是我就是不知道哪里不妥，人的恐惧就是来自于无知，荣华，不要理会他的这一套，我们只需要努力的活着，就有希望，云烨的前面还有三座天堑挡在面前，他没那么容易达到目的，只有混乱，我们才有机会，云烨是一个可怕的敌人，这次我们不但要想办法离开，如果可能，还要带走他的人头。”


英雄发狠的时候总是会得到美人的青睐，荣华女抓着盖苏文的手放在自己高耸的胸膛上，这是自己能给自己心爱的人最后的一点慰藉……


海面上的战船已经只有寥寥的几艘，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的木筏，面前就是滚滚的辽河水，有些发黄的河水和碧绿的海水看起来有点泾渭分明的意思，筏子只要靠近河水就会被推回来。


云烨不懂这些，只能担忧的问刘方：“先生认为晚上涨潮之后海水会倒灌？”


“这是必然，钱塘潮一次可以倒灌三百里，辽水没有它那么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河口同样是喇叭形，倒灌百里还是可行的，我们就趁着这股海潮，一路深入辽水内源即可。”


两个人同时抬头看着山巅刚刚升起的月亮，心里都盼着它能发挥最大的力量，把自己送的更远一些。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二节 倒霉的女人


骑在墙上的狗子郁闷的看着头上的大圆月亮，对同样骑在墙上的单鹰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今晚的月亮明晃晃的，咱俩的衣服也穿得不合适，走在路上，就像两只和尚脑袋上的虱子那么明显，你确定咱们今晚就去闯城守府？”


单鹰刚刚把一个趴在墙头的暗哨干掉，刚才一直捂着他的嘴不让出声，现在那个暗哨的脑袋都被扭的转了两圈，自然不会出声，这才把尸体靠在墙头，回头对狗子说：“我们的任务就是制造骚乱，杀几个高丽人而已，你害怕了？”


“别对我用激将法，我不是侯爷口中的菜鸟，我上过战场，所以这一套对我没用，杀人而已，有什么好怕的。”说完就从墙上跳了下去，落地的时候一个前滚翻就卸掉了力道，一丝声音都没发出来。


后花园里总是不缺风流韵事，城守府也一样，狗子手里的短矛刚刚从两个正在偷欢的人脖子里拔出来，刚才听到叫声，差点以为自己已经暴露了。把人干掉以后才发现是怎么回事，一口唾沫就吐在两个光溜溜的肉虫身上，晦气，大冷天的也不怕着凉。


目标在前院，两人翻过了重重地院落，一直向前面摸去，一路上为了给自己留下退路，清除了所有的明哨暗岗，清新的空气中有血腥味在飘散。


两个人互相交替着往前走，最后来到了一座灯火通明的房间，听到里面铿锵有力地声音，虽然不知道在说什么，狗子敢肯定，正主一定在里面。


回头刚要找单鹰，却看见单鹰换了一身仆役的装束端着一个大木盘走了过来，还把一套衣衫和一个大茶壶塞给了他。


衣服大小很合身，套在夜行衣上刚好，拎起茶壶，狗子才发现单鹰的木盘底下有一把上好弦的强弩，这是书院特制的东西，除了皇家配备了百十具，就只有书院里有几把，不知道为什么单鹰会有，自己对这东西垂涎很久了。


好在自己腰部的皮腰带里也有二十六把飞刀，手在腰部一抹，两只手里就出现了六把薄薄的飞刀，对视一眼，单鹰端着盘子低着头就匆匆的向那座屋子走去，刚到门口，站在两边的护卫就伸手拦住，准备接过他们手里的东西，并且不允许他们走近。


或许是已经后半夜了，守卫们都有些困倦，虽然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却没有往日那么严格，等他发现面前的这两个人都不认识的时候，已经晚了，他的咽喉有刀尖从后颈露出来，单鹰的那柄锋利的唐刀在月色下显得格外灿烂，每次出手，都会有守卫殒命。


狗子手里的茶壶重重的砸在一个守卫的头上，整个人已经缩成了一团，咣当一声就撞开了房门，人在不停的翻滚，手里的飞刀却已经飞了出去……


等他站起来的时候，地上已经躺着三个人，坐在主位上的那个人胳膊上插着三把刀子，已经被部下团团围住。


狗子见这家伙居然用一条胳膊做代价，保住了一条命心中很是愤怒，一转身，缠在腰里的飞爪就直直的向主位上的老者抓去。


暴喝声起，七八柄长刀一起劈向了飞爪，还有两柄带着尖啸就像狗子劈了过来，狗子手一抖，飞爪就如同毒蛇一般缩了回来，转了一个小圈，就紧紧地抓在其中一个穿着铠甲的大汉的咽喉。


喉管被飞爪扯了出来，那个男子被带的旋转起来大蓬的鲜血顿时喷涌而出，在屋子里形成一道鲜血喷泉。


另一把长刀还没有挨到狗子，长刀的主人就捂着咽喉瞪着眼睛倒在地上，他的咽喉上插着一支无羽箭。


狗子手里的飞刀再一次飞了出去，却没有受到好的效果，屋子里的人都穿着铠甲，只要低下头，一只手护住眼睛，就完全不用担心受到飞刀的伤害。


狗子身后的机括声响了三下，前面的高丽人就倒下了三个，以软钢为动力的无羽箭足以穿石洞金。


一个高丽武将大喊一声，掀翻了案几，抓在手里就向单鹰扑了过来，他身后已经有两个人紧随身后，也一起冲了过来。


狗子的飞爪再一次抓向主位上的长须男子，他让开了那三个高丽战将，一门心思的要把长须男子干掉。


料错了，那个长须男子竟然一脚踢在案几上，自己的身子在后退，才两步的功夫，完好的右手已经抓到了放在剑架上的一柄长剑，抖了个剑花，狗子的飞爪立刻就断去了一只手指，铁链子带来的强大力道带的狗子向侧面扑飞。飞过来的案子重重的砸在狗子的后背上，差点背过气去。


狗子控制好身形准备再一次扑上去发现那个长须男子又被其余的高丽将领护卫在人墙后面，才准备要扑出去，就听身后的正在厮杀的单鹰忽然大声的喊了一声：“扫戴斯乃。”


云烨把自己绑在桅杆上，这次没有龙卷风，但是身后一人高的巨浪扯着白线，呼啸着冲了过来，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感觉。船尾高高的翘起，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埋进水底。


当前狼狠狠地冲进河口的时候，在月亮的引力作用下，后面更大的波浪又在形成，站在木筏上的水军将士换好些，那些才学了半个月游泳的陆军将士个个脸色惨白，就连赖传峰苟峰这样见惯死亡的将军也心惊不已。


木筏都是被成片的连接在一起，能有效地抵御风浪，云烨抱着桅杆清楚的看到木筏子组成的方阵像一片破布一样被海浪抖得高低不平。


由于事先有准备，所以所有的将士都牢牢地把自己固定在船上或者木筏上，咬着牙与海浪抗争。


云烨的对面就是被绳子勒的和蚕一样的盖苏文，在自己安全方面云烨从不马虎，盖苏文这种人还是自己亲自看管为妙。


“云侯确实大才，我渊盖苏文就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进河之法，今日算是开了眼界。”盖苏文仰着头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


看到总体在飞速前进的船队，虽然少了那些巨舰，看到目前这座浮动的船城，云烨多少有些自傲，看到对面船上无舌抓着刘方，在声嘶力竭的说着什么。方阵也一次次的调整方向，始终处在辽水的河心，曹操的铁索连环，谁说是错的？谁说学曹操一定就会倒霉？


人在最得意的时候就容易出岔子，比如曹操在华容道，比如云烨的现在，他考虑到了所有因素，就是没有考虑到一个人，那是一个女人。


因为她是女人所以云烨很大方的把她关在舱房里，因为她是女人，云烨手头没女人看管这个人，因为她是女人，云烨就用了一把锁把这个女人关在船舱里。


现在出事了，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会撬锁，还是很聪明的用衣服当绳子转着圈的绞断了门闩，如今赤条条的出现在甲板上，正口手并用的帮盖苏文解绳子。


云烨大急，来不及解自己身上的绳子，提起手里强弩冲着盖苏文就按下了机括，一箭三发，恰好在这个时候坐船被巨浪高高的掀起，三支箭从盖苏文身边掠过，其中的一支正好钉在荣华女的肩膀上，她惨叫一声，立马摔倒在地，此时的甲板变的倾斜，荣华女呲溜一声就向船头滑了过去，盖苏文撕心裂肺的大喊了一声高丽话。


云烨幸灾乐祸的看着陷入癫狂的盖苏文，那家伙如今像野兽一样朝着自己咆哮，云烨笑着抱紧了桅杆，这时候松开自己身上的绳子纯粹是在找死。


在云烨惊奇的目光中，一条光洁的胳膊居然从船头伸了上来，一个光屁股女人爬船，实在是和美丽扯不到边，见她艰难的爬上了船，云烨居然松了一口气，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手里有强弩，说不定自己会鼓掌也说不定。


这个女人疯了一样的又爬了过来，饱满的酥胸上血迹斑斑，肩膀上也到处流血，刚才的那一跤，那支箭都被摔得扎透了她的肩膀，云烨眼睁睁的看着她拔出了那支妨碍行动的箭，在肩膀上鲜血如注的情况下撅着屁股狼一样的撕咬盖苏文的绑绳。


云烨再一次举起手里的强弩，按下了机括，很可惜，强弩上的三支箭已经被自己放光了，把自己绑在女墙上的刘进宝提刀割断了自己绑绳，摇摇晃晃的准备走过去干掉那个不知羞耻光着屁股的女人。


云烨也在松开自己的绑绳，盖苏文逃掉后果太严重，必须阻止。刘进宝在光滑的甲板上努力的控制自己的身形，刚刚站稳，就被一道卷上甲板的海浪冲回了女墙。


盖苏文的身上的绳子已经解开了一半，他的两只手已经被解放了出来，云烨拼尽全力又给弩箭上好了弦，举起来才要射击，就见一对染着鲜血的乳房向自己扑了过来，紧紧地抱住了自己。


盖苏文终于解开了绳子，刚要冲上来，就被刘进宝死命的抱住，云烨挣开那个女人，再一次扳动了机括，很好这一箭虽然有点偏，但是还是命中了盖苏文的胳膊。


在女人撕心裂肺的大叫声里，盖苏文挣开了刘进宝，看了一眼紧紧拖着云烨腿的女人，像狼一样嚎叫了一声，就跳进了大海……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三节 情圣盖苏文


狗子不知道单鹰说的是什么，却知道这是撤退的信号，双脚在地上一蹬，身子就几乎贴着地窜了出去，在靠近单鹰的战圈的时候，手里的一把飞刀就刁钻的飞进了一个甲士的下档，那个甲士狂叫一声，手里的长刀就砍在窗框上，紧接着脖子里就出现了一道红线，咯喽一声，重重的摔倒在地。


单鹰拖着狗子从房间的才窜出来，两个燃烧瓶子就飞进了屋子，两个甲士挥刀劈在燃烧瓶上，一瞬间汽油飞溅，一条极为明显的火线从蜡烛上燃起，两个浑身沾满汽油的甲士立刻就成了火人，同一时间，整间屋子就成了一片火海。


听着屋子里传出来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单鹰又从身上取出两个燃烧瓶丢进了火场，两声沉闷的响声传来，汹涌的火焰从窗户，大门里往外喷涌，这样的火势不要说人，就是铁人也会化为铁水。


狗子站在门外欣赏了一会火势，听着远处传来人的喧闹声，这才嘿嘿一笑随着单鹰爬上了墙头，两个人狸猫一样的在墙头快速的奔跑，很快就来到后花园，才跳下墙，就看到一个提着灯笼的高丽女子瑟瑟发抖的看着他们两个人。


按下单鹰扬起来的横刀，狗子大踏步的走到已经吓坏的女子面前，看着那张红润的小嘴，竟然情不自竟的低下头吻了下去。


直到脸上挨了一记耳光之后，才哈哈的笑着拽着单鹰快速的穿过花园，跳上墙壁，冲着那个高丽女子挥挥手，就消失在夜色中……


云烨此时的心情简直无法描述，自己一直在避免养虎为患，想不到还是让盖苏文跑掉了，他不认为盖苏文会被海水淹死，这种人如果这样轻易的死去，他也不会有后来的那些传奇经历。


低头看着那个还把自己紧紧抱住的女人，恼怒地说：“好了，好了，人都跑了，你打算抱到什么时候？”


女人这才惊叫一声，松开了云烨抱着自己的胸部蹲了下来，这个女人的确是少有的尤物，光洁的皮肤在月色下竟然呈现出象牙色，身体的线条很美，蹲下来之后，云烨才发现她纤细的腰肢下面居然有一个夸张的臀部，虽然粘着海水和血液，却给了云烨一种别样的诱惑。


咽了一口唾沫，云烨也把自己从桅杆上解了下来，此时的海浪已经平缓了很多，刘方晃动着手里的气死风灯传递着张帆的信息，整个船队一片忙乱。


趴在船尾朝海里打量，盖苏文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下子麻烦了，自己装什么高人，装什么高人啊，一见面就该一刀捅死的，为什么还要做哪些计划？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啊，重重的一拳砸在船舷上，生疼！


“云侯，我能回到舱房里去么？我没穿衣服。”那个该死的女人到了现在还楚楚可怜的发出请求，本来想拒绝的，你既然喜欢光着乱跑，那就一直光着吧，很可惜，这种事情云烨还真的做不出来，看着那个光溜溜的女人像个骄傲的天鹅一样回了舱房，云烨又把脑袋在船舷上撞得梆梆直响。


整个船队快速的在水面上穿行，两边茂密的森林挡住了海风，强劲的风只有从河道上挤进森林，辽水很奇怪，河水黑黝黝的，这是明显的白山黑水的特征，一些奇怪的红颜色的鱼，随着船队一起向内陆进发，每一条都是肚子鼓鼓的，看样子它们准备到辽水的源头去产卵，这些鱼很傻，云烨眼看着好几条就这样直接窜上了木筏，那些军卒们高兴地举起手里的鱼，比量谁捡到的大些。


这时候如果不弄些鱼籽吃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了，这东西只要拿盐腌一下就是绝顶的美味，不过在云烨吃了一口之后，就吐的稀里哗啦，浓重的鱼腥味，实在是要命。


森林逐渐变得稀疏，河岸边到处都是一人高的枯草，看着野鸡在草丛上扑腾，云烨很想下船去打猎，棒打狍子瓢舀鱼，这是后世对辽东的赞美，如今，这片很少有人迹到来的荒原，一定要比后世更加的富饶。


探马到了岸上走了不足十里，就不得不退回船上，河岸两边根本就没有可以供人马通行的道路，而且大部分地段都是大片的沼泽，只不过半天时间就损失了三匹战马。


“那就不要了探马了，这是没办法的办法，只能随机应变，探马的速度还没有船快，即使有情况，等他们通报过来已经晚了。”


刘方的这些话说得很不负责任，刘仁愿他们却一起点头，认为如今之计，就是和盖苏文抢速度，在敌人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打仗就是冒险啊，就看谁能撑得住气，谁能咬着牙坚持下来，再看看老天爷站在谁的那边。”老头子似乎非常的感慨。


“古书上不是说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么？不是有这样的将军么？”云烨插了一句话，问船舱里的诸位。


“没见着这样的人，按理说本朝也有几位可以称得上名将的人，但是打起仗来，没发现谁躲在后面，就能轻易取胜的。”赖传峰挠着脑袋回答云烨，至于刘方根本就不理他。


云烨战场也上过两次，回想起大草原上李靖为了追击颉利，冻得和乌龟一样，李二嘴里喋喋不休的洛阳之战，也是亲自骑着马拿着剑在和敌人厮杀，没有躲在后面光动嘴皮子，想到史书上不绝于耳的描述，云烨就认定，那些史官都是浪漫派的，和李白师出同门，一泡尿一样大的瀑布，到了他嘴里就变成了疑是银河落九天，头发有三尺长已经了不得了，偏偏要说白发三千丈，今天算是弄懂了古人的写作方式，除了司马迁写的，其他人的描述都要除上个一百倍之后再看，鉴于大唐人生性豁达，云烨准备以后再听他们说话，就会把可信度减少两百倍之后再说。


河道在收窄，水流就越发的湍急，前后三片风帆全部挂起来，船上的桨叶也落了下去，水手们努力的扳动船桨，准备克服水流的冲力。好在后面有不断涌过来的海浪，能给船队一些帮助……


那个女人一直躲在船舱里唱歌，似乎非常的快乐，对于盖苏文逃跑的事情，水师上下没人指责云烨，就连一直拿云烨当徒弟看的刘方都一言不发。在他看来，这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了，盖苏文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抢到自己这些人前面赶到苍岩城。


“云侯来到妾身舱房，可是要妾身侍寝？”每回到了荣华女那里，这个女人都会恭恭敬敬的下拜，问候过云烨之后，就会很直接的问这一句话。


“算了，我没有强奸的习惯和兴趣，把你的小刀子放下来，整天顶在下巴上你也不累？那么一把小刀子你还杀不死自己。”


“妾身知道杀不死，我只是准备把这张脸划破就好，如果侯爷准备用强，妾身只好拿刀子在脸上刻棋盘，不知道血淋淋的丑女人侯爷是不是也喜欢？”


这个女人别看笑嘻嘻的说这些，云烨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要干些什么事，她拿刀子划破脸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盖苏文跑了，你怎么办？我办完事情之后就会回到大唐，我也不准备把你交给盖苏文，你就在大唐为老盖守一辈子的节吧。不过你在高丽活的也不舒服吧，看看那些要干掉你的死士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出来的，你们给高建武戴了绿帽，我想他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你的，说不定高建武连盖苏文都想干掉。”


“云侯您这就看错高建武了，妾身嫁给高家成为侧妃，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我，我一直住在娘家，只背着一个侧妃的名头而已，我五岁的时候就告诉苏文，我要嫁给他，这个念头从来没变过，他在高丽贵族中间是那么的优秀，和那些令人作呕的纨绔子弟们完全不同，他总是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开始练武，而后研读兵法，钻研诸子百家，十八岁的时候他就是高丽年轻人中最有才华的一个。


和他一样的高丽贵族到了十八岁都已经妻妾成群，只有他依然孤身一人，皇帝要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他，都被他一口回绝，我知道，他在等我，如果我说一句，我们私奔吧，他一定会抛下所有带着我走。


在我父亲死后，我没了牵挂，就想把身子给他，然后自杀，不能害了他呀，他是那么的优秀。


结果，哈哈哈，结果身在辽东监督修建长城的他千里迢迢的赶回来，带着我杀出了平壤城，一直逃到了三山浦，因为他家里的势力都在辽东。


那天晚上是他的诱敌之计，想把潜藏的敌人引出来全部杀掉，他做到了，可惜遇到了你，苏文说，你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他想杀死你，他一定会做到的，他从来就不会让人失望。”


“有件事情没有告诉你，我已经把盖苏文带着我们烧了卑沙城，毁了三山浦的消息传了出去，不知道有没有人肯信？”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四节 弩兵


猛然间抬起头来的荣华女吓了云烨一跳，那张本来惨白的脸上充满了无穷的恨意，不过，她只是看了云烨一眼，又把头低了下去。


“高建武不是傻子，苏文没有任何理由帮助唐国，他的家，他的祖宗都在高丽，他不会背叛的，作为唯一和你打过交道的人，他们只会把所有的罪孽都投放在你的身上，高丽史官也会记录，云烨烧卑沙城。”


“你说的都是假设，等盖苏文逃过这一劫再说吧，风高浪急，这样的夜晚跳下船活命的希望不大，你做好他已经消失了的准备吧。”


盖苏文不在，云烨就失去了和这个女人谈话的兴趣，打好目前的这一仗才是关键，单鹰，狗子，人熊如今都该身在苍岩城，按照小鹰的性子，有了狗子的帮忙，他一定会制造出一片混乱来，就是不知道混乱的程度如何了。


苍岩城很乱，非常的乱，这座只有四座城门的三里之城，如今在大肆的搜索，昨夜内城的血案，让整个城池的人都在瑟瑟发抖，高惠真死了，火扑灭之后，才发现，屋子里的十七名将官，全部葬身烈焰之中，如今统帅苍岩城的是高惠真的大儿子高玉龙，他下达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关闭城郭，闭门大索。


三里之城，必定就会有七里之郭，住在内城的都是高丽人，只有住在外郭的才是值得怀疑的人群，他忘记了，金钱在任何时候都会有莫大的能量，住在内城的也不全是高丽人，也有很多有身份的富商，比如老方就是其中的一个，崔还，是高丽出了名的富商，为了做买卖方便，他雇佣了很多的唐人，老方作为崔还手下的大掌柜，自然会有超人一等的身份。


高玉龙在外郭一无所获，就把眼光盯在了内城，此时，高玉龙已经不再认为这是敌人的手段了，很有可能出自内鬼。


这样一来性质就会发生变化，权利倾轧之下就会催生很多不为人知的黑暗，有人想要我家世代统御边城的权利？


那些被高丽富商雇佣来的唐人可以无视，因为边城的权利继承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那些只知道一门心思给别人赚钱的傻子，不值得自己花费太多的心力。


狗子躺在院子里的草垛上，叼着一根麦秸问单鹰：“小鹰，事情是咱哥俩干的，那些高丽人怎么总是找别人的麻烦？”


单鹰正在给自己的战马刷毛，听到狗子问自己，丢下刷子说：“你还有脸问，那天把那个女人一刀干掉，就什么事都没有，你居然亲了人家，再这么下去，你就会变成采花贼，我觉得很有必要把你弄成你师父的样子，才能断根。”


“那可不成，我准备找两个漂亮的婆娘多生几个娃，我家留几个，再生一个让他跟着师父的姓，你给我断了根可不行，我师父会找你拼老命。”


两个人正在胡言乱语的时候，老方走了进来，关上大门，小声的对他们两个说：“侯爷的大军到了，如今就在五十里以外的辽水里，大军已经准备妥当，你说咱们该怎么配合大军打开城门？”


单鹰听了老方的话之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把一个小本子拿了出来，指着上面一个个店铺的名字说，“这些都是咱们大唐的商家，共计二十一家，怎么也能凑出两百人来，外郭不用咱们操心，侯爷一定能轻易地攻破，这个内城，就看咱们的了，方叔，你去联络他们，要他们全部做好准备，他们的家主也该给他们有过交代，若有违命不听的，就地斩杀，人熊他们也该在城里，让他们配合你。”


“听命这事不用担心，只要是大唐的人，不听命的话，不但他回去活不了，就连他们主家，都会臭大街，这是要命的事情，没人敢马虎。”


老方接过小本子仔细的看了几遍，脸上就浮起笑容，这些人都是平日里走的很近的几家铺子，大家都在高丽，谁都不敢说实话，如今一看，原来都是大唐的人，怪不得在这些人家办事情极为方便，有这个因由在里头，怪不得。


海盗杀进内陆这种事情极少，但是也不是没有过，只要是有河道的地方，出现几个海盗，河盗的不稀奇，高丽那些住在城外的农民们忽然发现地平线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海盗，除了很少的几匹马，都是在步行，硕大的一面骷髅旗迎风招展，这些很有纪律的海盗，风一样的掠过他们，直接杀向了苍岩城。吓坏了的高丽农民这时候才醒过身来，跑回家拖着妻儿就消失在荒野里。


战争来的突兀，当高玉龙听说海盗来袭的时候，站在院子里哈哈大笑，不知死活的海盗以为杀掉城里的守将就能攻破苍岩城，大肆的掳掠？他们忘记了苍岩城是高家的领地，只要高家还有一个人活着，就不会溃散，自己只有在野战中击溃这些可恶的海盗才能把高家的声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这些混蛋全都该被剥皮抽筋，插在尖木上以儆效尤，注意打定了，就点齐了三千步兵，两千骑兵，准备出城迎敌，在他看来，对付一些乌合之众，自己已经是过于小心了。


刘方看着城头的旗帜对云烨说：“你的运气很好，人家准备出城战斗了，你看人家升起了主将旗，还有五面飞马旗，算上主将的亲卫，不会少于六千人，老夫准备看看你是如何把敌人消灭在视线之内，保持零伤亡的。”


“我们难道不摆出什么阵势，再分派一下左翼，右翼之类的么？就这么排成几行，等着敌人冲上来？”云烨看着城里面不断涌出来的兵马，人家也是盔明甲亮，军阵严整，不像自己的队伍，就简简单单的派出一个一字阵型，没有掩体，没有章法，没有人家那么厚实的军阵，怎么看，怎么像乌合之众。


“打仗是什么，小子，学着点，就是拿你最强的一点去对付敌人最弱的一点，你的军队，最强的一点就是弓弩，和用之不竭的弩箭，更可喜的是我们的射程也比高丽人弓箭的射程远得多，老夫很想看看在密不透风的弩箭之下，高丽人如何冲上我们现在身处的这个小山坡，不知道高丽人打算用多少尸体来填满这道河沟。”


“田忌赛马可不是这么说的，好像失败的一方才是这么干的。”云烨不放心的问刘方，可是老家伙已经走到别的地方去了，他不想被云烨气死。


高玉龙站在城头就看到了那些该死的海盗，不到一万人就敢打自己苍岩城的主意，实在是不知死活，再看到海盗们乱糟糟的阵型，就己经觉得自己稳操胜券了，这一站如果自己不亲手杀死几个海盗，如何对得起父亲的在天之灵。


少年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大英雄，自己也是一直在努力地向父亲看齐，如今终于有了一个好机会，深吸了一口气扣上头盔向城下走去。


云烨还以为一定会有一个大将站出来指着对方大喊：“爷爷在此，谁敢前来送死！”结果，很失望，高丽人比自己还不讲究，中军没动，两翼的骑兵就呼啸着冲过来，还好刘方很有经验，两头放的都是最有杀敌经验的陆军，一头是赖传峰，一头是苟峰，杨家兄弟就在自己身前不远，回头再看看旺财就在自己身后，这才放下心来，战事如果到了实在没法支撑的时候，跑起来也快些，云烨从来没有为大唐力战殉国的念头。


无舌今天破天荒的套上了铠甲，黑甲白发，看起来极有男子气概，抓着一柄铁枪，正在闭目养神，刘方这个老家伙不停地在舔嘴唇，铠甲上挂着的横刀都被他无意识的抽出来半截，老家伙才不会害怕，这个样子完全是因为离开战场太久，今天重操旧业，一定思绪万千，不想打搅老头子的情绪，看着呼啸而来的骑兵，云烨悄悄地离旺财近一些。


赖传峰大口的吞咽着水葫芦里的水，眼睛慢慢的变成了红色，手边就有一架八牛弩，上面放着三支响箭，只有自己的响箭在战场上响起，自己负责的左边才会万箭齐发。


高丽人已经靠的很近了，那些骑兵们扭曲的和鬼一样的面庞都看的清清楚楚，在他们将手里的长枪端平的时候，赖传峰大笑着砸下了机括，如此近的距离，八牛弩是无敌的。


尖啸声同时从队伍的左右两边响起，苟峰也同时发动了。


以前对八牛弩云烨的认知有一个误区，总认为他没有现代化的枪械厉害，但是现在看着那些穿透了第一个骑兵，再把第二第三个人串在一起往后飞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的离谱，因为一米半长的箭矢，在强大的推力下，完全是一支支的毒龙，三支箭穿过之后，那架八牛弩的对面就空了。


八牛弩射尽箭矢之后，站在后面的军卒就上前几步，按照事先训练好的模样，不管前面有没有人，就按动了机括，然后看到不看自己射到了没有，再一次后退，又换了一组上前，等三组弩兵射完之后，八牛弩上又架满了黑色的攻城凿。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五节 攻城


云烨笑着拍拍旺财，喊刘进宝给自己拿一个凳子来，把眼罩掀了上去，一只眼睛看起来很不方便，焦距还总是不对，就在顿饭的功夫，那些骑兵就消失在云烨面前，都说弩箭是对付骑兵最好的兵器，果然如此。


满地都是战马的哀鸣和高丽人临死前的惨叫，能完好的在战场上溜达的，只有寥寥几匹战马，哀鸣着在寻找自己的骑手。


军阵后面的那些辅兵快速的跑进了战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只长矛，只要是躺在地上的人，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都狠狠地刺上一矛，果然，战场上还真的有好些装死的，见到辅兵们在清场，爬起来就要跑回苍岩城，只不过跑了几步，就被强弩一一射杀，战场上没有半点人情好讲。


旺财听不惯同类的哀鸣，把脑袋靠在云烨背上找寻安慰，云烨轻轻捋着旺财的耳朵问已经完全镇定下来的刘方：“先生，您看我们现在该干什么？”


“对方的主将已经准备退缩了，你看他在缓缓地后撤，所以该我们进军了。”刘方说完挥一下手里的令旗，立刻就有军中司马在声嘶力竭的呼喝：“进军！”


撤退的高丽人从严整到有点骚乱，再到溃散，最后到一窝蜂的往城门里钻，似乎只有隔着一道城墙，自己才能感受到一丝安全。


两百丈的距离对于大军来说也就是那就不算是距离，如果高丽人有序的进入城门，估计都有机会回去，但是乱糟糟的你争我抢，就严重的阻碍了进城的效率，当赖传峰呼喝着再次发射的口令的时候，至少还有一千人没有进城。


弩箭过后的场面几乎让人不忍目睹，攻城凿可以把人拦腰截断，强弩的箭矢在近距离可以轻易的把人射个透心凉，那些穿了皮甲的高丽人就更加的凄惨，全身带着箭矢，大力的砸着城门，希望刚才把千斤闸放下来的同伴能把门打开，让自己进去。


三两个小杂鱼引不起赖传峰的兴趣，仰着头看这座城郭，泥土夯成的围墙也不过一丈多高，或许用不着走城门？


八牛弩再一次发动，很快就在墙上订满了攻城凿，赖传峰，苟峰把横刀咬在嘴里，哈哈一笑，就踩着攻城凿往城墙顶上攀登，他的身后无数军卒也把强弩背在背上，咬着横刀跟着自己的将军往上爬。


高丽人只要一露头就像一只中箭的小鸟从上面掉下来，不过那些该死的高丽人躲在垛堞后面往下扔石头，云烨眼看着几十个士兵就被砸了下来。


刚要准备命令军士们使用燃烧弹，被刘方阻止了：“云侯，对于军人过度的珍惜他们的生命这不是好事，这样的军人耐不了苦战，说不定在你最需要胜利的时候他们就会溃败，军人见识一下死亡，没坏处，这一战我们赢定了，不见高惠真出来，我就知道高丽人没有一点机会，这一次你就当是练兵吧，你想在大唐立足，手里有一支精锐之师，才是你最大的依仗，燃烧弹能不用，就不用，八牛弩，强弩，再加上衣甲，他们已经被你武装到了牙齿，现在是他们给你交成绩的时候了。”


说话间，赖传峰和苟峰已经站在了城头，果然是悍将，面对蜂拥而上的高丽人死战不退，并且还在城头牢牢地控制了一片区域，苟峰背上插满了高丽人的箭，挥舞着手里的横刀，还有功夫大声的催促部下赶快登城。


赖传峰不知道从哪里捡了一把连枷，一锤子就把对面举着盾牌的高丽兵连人带盾一起砸下城墙，守住了一小段城墙，很快就有更多的军卒爬上城墙，轻快地弩箭又一次密集的响起的时候，云烨看到高丽人在不断地退缩。拿下城郭已经不成问题，最多需要一点时间来完成清剿而已。


城门被打开了，云烨扣上面甲，跟着刘方进了城，到了里面才发现苍岩城果然名不虚传，无数的店铺密密的布满了街道，这里的店铺都是中转性质的，每日都有商队从这里采购大宗的货物，或者进入大唐，或者进入高丽，也有黑水，靺鞨的野人来这里交易皮毛，如今，大街上静悄悄的，每家的门户都紧紧闭上，即使有孩子发出哭泣，也很快就被大人捂住，生怕有一点点动静就招来海盗的光临。


地上到处都是残肢断臂，血液在石板上汇集成一个个的小小的池塘，刘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云烨发现老家伙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走过一个门板的时候，一剑就刺穿了门板，抽出宝剑的时候，那上面血迹斑斑。


“先生，你就不怕门板后面是一个老弱妇孺，这样下杀手，不合您的教导的堂堂之师吧。”云烨没兴趣去翻看门板后面到底是高丽兵，还是高丽民，对他而言两者没有区别。


刘方眼睛四处巡梭，一字一句的对云烨说：“堂堂之师，那是在胜利之后才有的名词，在这之前，先保住性命为第一要务，不管门板后面是兵还是民，都有心存不轨的嫌疑，我们要做的就是清除所有潜在的危险。”


云烨点点头，吩咐刘进宝和家将把自己围得密一些，这才随着大队前往内城方向，围三缺一本来就是事前做好的计划，给人家留一条活路，免得人家跟你拼个鱼死网破。


高玉龙站在城头把自己用密密的盾牌护起来，一个穿着高丽官服的文官死命的扯着嗓子朝着城下的水军将士喊话。


“他们喊些什么？”云烨问刘方。


刘方听了一会就说：“高家告诉你，这次抢劫算你赢了，城郭里的商家财富随你搬运，但是你要保证不进攻内城，否则大家拼个鱼死网破。”


“外郭里的财富本来就是我们的，我没打算放过，赖传峰，你说呢。”


“大帅，别听他胡扯，外郭我们要，内城我们也要，值钱的东西都在内城，来了白走一趟可不行，再说了，咱们的战马很少，这到大王城还有三百里路呢，末将看了这家伙把马匹都放在内城了，不打下内城我们怎么搬东西。”


“你们这些狗强盗，爷爷不怕你，有种的就来攻爷爷我把守的城门。”嘈杂的战场上居然传来字正腔圆的唐音，所有人都像是看死人一样的看着城门上手舞足蹈的狗子。


“他怎么跑到城门上去了？”云烨好奇的问刘方。


“这有什么，高家的守城兵力不足，一定是发动了城里的商户，大家一起保卫内城，这是常用手法，有什么好奇怪的，对了，那些拿着兵刃的人都是谁？”刘方就认识狗子，单鹰，还有人熊，对于旁边的两百多人一个不认识。


“那是我家的掌柜，还有活计，苍岩城我家也有一个小铺面，见不得人。”云烨无所谓的对刘方说听得一边的赖传峰和杨家兄弟眼睛都直了。


“你家有多少产业？”刘方总算是替大家问出了心声，这样荒僻的地方都有百十个伙计，不敢想其它繁华的地方会有多少。


“家里的事我一般不管的，都是贱内在操持，想要知道我也得问她才行，说这些做什么，咱们现在就攻城吧，早点攻下来，我们休整一夜，明日还要继续进发呢，就从城门开始进攻吧。”


刘方没有采纳云烨的建议，一挥手，飞蝗一样的箭矢就冲着高玉龙所在的边墙飞了过去。那个喋喋不休的文官立刻就被射成了刺猬，闭上嘴从城墙上摔了下来，两丈高的石墙上也有稀稀疏疏的箭矢往下攒射，双方你来我往的射了个不亦乐乎。


守卫城门的高丽校尉塞给了单鹰一把弓箭，厉声的命令他朝城墙下面的海盗射击，单鹰接过弓搭上箭随手一扯，那张弓就被拉成了满月，高丽校尉还没有来得及夸奖一句，就发现单鹰冲着他的脑袋把那支箭射了出来。


尖锐的箭头贯进脑子之前，他才模模糊糊的觉得哪里不对，等单鹰一连杀了三个校尉之后，高玉龙才明白那里不对头，刚要大喊城下的这些人是大唐的军队，就感觉自己肋下一阵剧痛，那个刚才站在城门楼子上大喊大叫的唐人就站在自己旁边，手里的一把匕首已经深深地没进了自己的肋下。这个人是自己把他叫到自己身边的，还以为是一个勇士……


人熊的陌刀在高丽人群中三荡三决从无对手，一个人就从大街上杀到了城门洞子里，他的三个弟兄见老大已经杀进去了，狼一样的嚎叫一声，挥舞着横刀死命的劈杀，不想让自己的老大独自面对危机。


老方抖抖索索的把自己藏好，年纪大了，抡不动刀子了，一会侯爷进了城，自己随着伺候，这才是自己要干的活，至于抡刀子杀人，年轻人多干些也就是了，藏进一间屋子里，才发现好几个老熟人都藏在里面发抖。


见到老方进来，于德轩的老掌柜抖着胡子问：“老方，你家侯爷进城了没有啊，要是打不进来，咱们这些人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您老放心吧，我刚才看见高玉龙已经被狗子杀了，人熊也杀进了城门洞子，用不了多长时间，内城就破了，放心，咱们几家的损失，侯爷一定会给咱们加倍赔偿，一想到终于可以回家了，老赵，你就不想？”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六节 占便宜和吃亏的辩证关系


平日里需要五名大汉才能打开的城门被人熊一个人用肩膀顶开，张着血盆大口呼喊着让赶快进城，他整个人都已经快成刺猬了，云烨看到他的面颊上都插着一支箭，用不着云烨多说，杨家兄弟就已经杀进了城门洞子。


战事并不激烈，因为高家的人已经骑着马从放开的那一扇城门里跑了，整个苍岩城前低后高，后门连接着一条通往木底城的道路，当云烨站在城守府往山上看的时候，只能隐隐约约的看见几辆马车消失在山脊的背后。


狗子很着急的在城守府里东找找，西找找，连打开宝库门都只瞄了一眼，就怏怏的坐在墙角休息，平日里最喜欢宝藏的人，现在对满架子的金银珠宝不屑一顾，单鹰陪着他蹲在墙角说：“别难过了，那个女人看身份就不简单，一定是高家的闺女，你刚刚把人家的老爹爷爷全部干掉了，就是见了面，那也是找你拼命，还是不见的好。”


“小鹰，你有没有见到一个女子，只看了第一眼，就喜欢上她？咱们那晚太匆忙，说实话，我就记得她有一双大眼睛，其它的全都模模糊糊的，现在，就是想见那双眼睛，你说怎么办？”


单鹰拿出自己小酒瓶子喝一口酒，把瓶子塞给狗子，感慨地说：“有啊，我见到大丫的第一天，就知道那是我媳妇，别的念头就没有，拿了一挂肠子就去找大舅哥提亲，差点把我大舅哥气死，不过后来啊，他还不是乖乖地认了我这个妹夫，你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女人了，真可怜。”


“那不一定，我们不是还要继续推进么？我去木底城找，找不到我就去大王城找，要是再找不到，等我们灭掉高丽之后满世界找，就不信找不到她，你不知道，我晚上做梦都梦见那双大眼睛。”


少年人谈女人总是会很投缘，对于狗子这种宁愿把高丽翻个底朝天的举动大是赞成，约定好了两个人一起找，找到之后就用最快的速度送进洞房，单鹰告诉狗子，只要女人被睡了，就会老老实实地听你的。


云烨被一群商贾围得水泄不通，吱吱喳喳的要求在战利品里分一杯羹，他们认为自己也是出了大力的，每家都把自己想要的货物列了一个很长的单子，要求采购，只不过他们这回不打算付钱而已。


“东西可以给你，但是你们没办法享受胜利者的荣耀，为了高丽国里其余大唐商人的安危，你们必须被满城的人亲眼看着被处决，处决完了，你们就能带着大批的货物跟着我回国，不过啊，船费你们是要付的。”


“侯爷，您说处决？我们？您都处决了，我们还怎么回去，难道说是尸体？”老掌柜小心翼翼发问，并且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就是在地上挖个坑，把你们丢进去，然后盖上土，就好，必须让高丽人全部看见。要不然你们以后想再到高丽做生意，就难了。”


“活埋？侯爷，老朽不要那些财货了，只求侯爷放老朽一条生路，我们刚才可是立了大功的呀，您就算不可怜我们这些下人的小命，也求您看在老公爷的份上饶了我们。”


“谁会要你们的命，大坑里挖一个短地道，你们进了坑，然后顺着地道爬到旁边的坑里，我们把这个坑里装上高丽人的死尸，埋掉就好，记得自己给高丽死尸上穿上你们的衣服。高丽人说不定将来会挖出来看看的。”


“可是侯爷，咱们是要骗谁呢？跑掉的高丽人很多，很多人都看到我们在帮助你，您总不能把全城的人都杀掉吧。”


老方当然不担心侯爷会把自己活埋，他只是觉得这样做很没有必要，人家都看见了，证据确凿之下，那里需要再去挖坟坑。


“我们是海盗，不是大唐的军人，就算是全天下人都知道我们是大唐军人，我们也要告诉自己，我们是海盗，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一定会无原则的相信我们是海盗，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这两个人一个台阶下，只要他们认同我们是海盗，那么，我们就一定是海盗，绝对不会是什么大唐岭南水师，知道么？”


老方听得眼睛都在冒星星，还是没听懂，只能再问：“侯爷，您说的那两个人是谁，可否告诉老奴。”


“这都听不懂，一个是咱们陛下，一个是荣留王高建武，陛下现在还没有做好攻打高丽的准备，所以不想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也不会承认，高建武也没有做好防御的准备，所以也不想把这件事情戳破，我们是海盗，这对谁都有好处，大家只要都说攻破城池的是海盗，那不就没有你家侯爷我的事情了，一座城池的财富，咱家得多少年才能挣回来，你不要管了，赶紧把货物清点出来就行，回程的时候装上。”


云烨的解释也让身边围着的那些掌柜统统放下了心，无不为侯爷高屋建瓴的想法折服，匆匆的去为自己家捞钱去了。


军队是一个有纪律的强盗组织，当他们抛开最后的一点矜持之后，效率和手段要比山野里的强盗恐怖的太多了。


城池是硬被攻破的，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进行三日，五日不等的屠城，以示自己的威严，尤其是攻破外国城池，这一条是必须要进行的，不能临之以威，那就只能临之以刑，云烨实在是下不了这个命令，被刘方讥讽为妇人之仁，赖传峰他们也很不满，但是云烨是主帅，既然下了命令，自己只有乖乖地听着。


老方他们做的要比云烨想的要高明得多，他们找到当地最大的商家，和他们谈判，告诉他们这些海盗的目的就是为了抢钱，自己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说服他们不屠城，但是为了补偿人家，财货是少不了的，只要凑够足够的金钱，他们就不会打这些富户的主意。


“朴公啊，您也不看看外面都是些什么人，那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啊，您到现在换死死的抱着钱财不撒手，这可如何是好，我家在海面上有买卖，所以认识这位大王，好话说尽了，才讨来这点好处，您就从了吧，我家的买卖也按照总值交出去了五成，您要是再犹豫，唉，您看看您膝下的满堂儿孙，要他们为那些金子银子殉葬么？”


老方的这些话不停地在高丽，靺鞨，百济的富商中传播，为了保命，这些人无奈之下，只好交出了自己一半的家产保命，很不错，都是体积最小，最值钱的东西，当刘方，赖传峰他们看到了堆积在院子里的金珠宝贝，对云烨佩服的五体投地。


赖传峰他们也破过城池，可是从来就没有这样丰硕的成果，抄家的时候，总是会有大部分的钱财被藏起来，自己没时间，也没有能力挨家挨户的搜刮，如今不费力，那些人就送来了如此之多的财宝，比自己搜刮强的太多了。


受了伤的苟峰驱赶着那些平民正在拆除外郭和内城的城墙，务必做到毁掉这座城池，云烨给他留下了三千的兵马，自己和刘方带着大军继续向木底城进发。


木底城是一座很小的城池，他没有外郭，城墙也很低，大军走到木底城下，也没有人露头，探马悄悄地进了城，才发现这座城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城，里面驻扎的三千军马不知去向，单鹰，狗子，人熊在周围搜索了三天，才确定，这些军马已经全部进了大王城。


云烨大喜，这就要命令大军进城，却被刘方在脑袋上重重的抽了一巴掌，鄙夷的看着云烨，就像看到了一泡屎。


“有你这样的将军，真是将士们的悲哀，不明之地你也敢带着将士们往里走？告诉你，只要你进了这座城，就别想再出来，为将者上能查看九天之风云，下能洞死海之微澜，你没有发现这座城里留下的草料木柴实在是太多了些么？告诉你，如果你有办法掀开地皮，你会找到很多藏在洞里的高丽人，应该全是悍卒。我们带着如此多的油料，进了城，人家只要放一把火，嘿嘿，这里就是第二个卑沙城，你信是不信？”


云烨脑袋上的汗水都下来了，让刘方看得不忍心，慢慢的对云烨又说：“我们这是在打仗，诱之以利，是常有的事，战场上就是在看谁能禁得起诱惑，很多名将都是毁在利益上了，却不知贪小便宜会吃大亏的，以后你要记住，你的缺点就在得失之心太重，不能踏踏实实的做事，不要把对手想的太蠢。”


云烨从马上下来，恭恭敬敬的给刘方鞠了一躬说：“今日幸亏刘师点醒，云烨知错，下次绝对会小心行事，不敢再有丝毫自得之心。”


刘方满意的点点头，小声的在赖传峰的耳边说了一些话，云烨眼看着五百将士走进了木底城，片刻之后城里有浓烟升起，赖传峰带着五百将士狼狈的从木底城跑了出来。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七节 射雕手


大火着了一会，云烨就看到百十个人咬着牙从城墙上往下跳，杨月明带着一千将士围拢过去，那些高丽人一瘸一拐的还要冲上来战斗，云烨带的兵和他本人一样，能简单处理的，绝不往复杂里搞，手里的强弩射击了一轮之后，那些高丽人就抱着大腿，在泥土里翻滚，有些刚强些的，自己把刀子往自己身上一捅就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剩下的被提到刘方面前，有些还在用高丽话骂人，刘方挥挥手，那些咆哮着骂人的高丽人的头就掉了下来，现场一下子就安静了。


只是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血腥气，好几个高丽人的裤裆都湿漉漉的，刘方用很熟练的高丽话审讯过那些高丽人后，很不讲信用的又把那些人也杀了。尸体都不埋，全堆在木底城下，也不知道能不能被大火烧成灰。


木底城在着火，自然住不成，云烨现在学乖了，老老实实地下令加固这两天立好的营寨，刘方在查看了辽水的水情后，还是让人把寨子立在山包上，敌人在上游，万一截断了水流，再放大水下来，那就糟糕了，不得不防。


云烨看着波涛汹涌的辽水，怎么也不认为高丽人能在短短时间里就截断一条三百米宽的大河，用工程机械估计也要费好大的力气，现在的高丽人想做到这些，做梦比较容易。


“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你想不到，不代表别人想不到，聪明人不止你一个。”刘方这段时间里总是在打击云烨的自信心，这是他在战争的间隙里最大的乐趣。


晚上的月亮扁扁的挂在天上，月色也没有那么白，有一种诡异的黄色，老方才服侍云烨睡到皮毛里，就听得营寨外面鼓声大作，隐隐约约的有呐喊声，似乎千军万马已经杀了过来，云烨一惊翻身坐了起来，老方赶紧给侯爷披上衣衫，帮他穿上鞋子，见侯爷出去了，自己也咬着牙拎着一把横刀跟了出去。


营寨里非常的安静，刁斗里的杨月明抱着横刀坐在那里，嘴里不停地撕咬一只羊腿，对于外面的喧嚣声充耳不闻，赖传峰领着一队军卒来来回回的在营地里巡视，无舌正在陪着刘方饮酒，下棋，云烨发现除了自己和老方，其他的人似乎都没把喧嚣声放在眼里。


果然，喧嚣声在继续了一段时间后就停止了，云烨讪讪的回到帐房里继续睡觉。谁知道刚刚睡下，战鼓声又响了起来，这一回还有马蹄子踩着大地咚咚作响。


这又是高丽人的疲敌之计？云烨不想跑出去丢人，那样会显得自己很没有素质，但是声音似乎越来越大了，这怎么行，万一是高丽人真的来偷营怎么办？


咬咬牙，又掀开门帘子走了出去，这一回只看到杨月明坐在刁斗上，赖传峰，无舌，刘方他们似乎都回去睡觉了，云烨掀开一个帐篷，只见那些军卒们睡的鼾声如雷，这不好吧？云烨放心不下，被刘进宝扶着，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下了山包，直到他看见寨墙后面密密麻麻的八牛弩和强弩，这才放下心，值守的校尉见大帅过来，抱拳说：“启禀大帅，高丽人依然在不停地骚扰，只有几十骑轻骑，刚才从我边墙经过的时候，已经全部被射杀。”


说完就搭上一支火箭朝着外面射了一箭，果然，在山包底下月亮照不到的地方，躺着些死人死马，那片地方的插满了弩箭，箭杆子就像庄稼一样，立得整整齐齐。


拍着校尉的肩膀说一些鼓励的话，云烨心情愉快的又回到了帐房，这次发誓，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事，都要好好的睡一觉。


躺在皮毛堆里数绵羊，数了一千多只才迷迷糊糊地睡着，隐约听见四更天的梆子声在响，猛然间，天崩一样的声音传了过来，云烨触电一般从皮毛堆里跳起来，连声问门外的刘进宝：“进宝，进宝，出了什么事。”


“侯爷，没什么大事，高丽人袭营了，刘先生让您接着睡觉，不要管，只是一次试探性的袭营，杨月明会处理好的。”


这都他娘的被袭营了，谁能睡得着，三两下穿好甲胄，在刘进宝和一干亲卫的严密保护下，再一次来到边墙。


看到杨月明他们在照顾伤患，地上散落了很多大小不一的石头，就连八牛弩都被损坏了四五架，心里咯噔一下，就问：“老杨，高丽人用投石机了？”


“是的侯爷，这些狗日的也算是下了大本钱，能把笨重的投石机运到这里来，也算是本事，不过发射了一轮，然后就被攻城弩上绑着的火箭烧成了木炭，您看，现在还着着哪。”杨月明对于从自己面前抬过去的死者伤员毫不在意，吐了口唾沫，给云烨讲了事情的经过。


云烨刚把头探出去要看，却被刘进宝一把拽住，另一个家将就把身子挡在云烨前面，只听那个家将惨叫一声，就软软的靠在了云烨的身上。


杨月明大怒，指着早就标好位置的地方下令射击，这次射出去的全是火箭，那块地方被照得通明，一个穿着铠甲的高丽武将全身扎满了火箭，倒在地上像火炬一样的在燃烧，风里面传来一股燎猪毛的臭味。


家将身上插着一支拇指粗的长箭，这只箭远比别的箭长，家将的身体都被穿透了，还好，伤在肩胛的位置，一时半会还要不了命。


云烨拿着从家将身体上取出来的箭，坐在油灯底下仔细地看，杨月明说，能射出这一箭的弓，绝对是五石硬弓，想不到高丽还有这样的箭手，到时候攻打大王城的时候，需要注意了，这样的人，绝对是一个可怕的敌人。


箭杆子上刻着黑齿两个字，该死的高丽人说的是扶余话，用的却是大唐文字，这种蚕头燕尾的汉隶书法，已经被他们掌握了，箭杆上的两个字，刻得中正大气，估计是出自名家之手，云烨一怒之下想把箭杆折断，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只好抛在一边。


走进帐篷的无舌把那支箭捡了起来，拿在手里掂一下，“咦”了一声对身边的刘方说：“没想到这里也会出现传说中的射雕手，铁木为杆，白银为簇，雕翎为羽，非上位者不杀，小子，你是怎么从这只箭底下逃命的？你的命真是够大的。”


“不是小子命大，是我的家将拿自己的命换了我一命，这个叫黑齿的，抓住以后，我要剥下他的人皮作纪念。”


“剥人皮算不得什么大事，人熊就很拿手，这种人很不容易抓住，就是整天躲在暗处算计人，老夫刚才看了，那个被点了蜡烛的武将绝对不是那个射雕手，只是他的一个替身罢了，小子，以后不要出现在战场正面，人家只要射死你，我们做的事情就没有任何意义，刘进宝，照顾好你家侯爷，必要的时候拿你的命来顶。”


刘进宝答应一声，就坐在云烨身边，看样子是不打算离开了。刘方带着无舌从帐篷里出来，指着手里的长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舅子哥，听说你差点被人家干掉？”单鹰火急火燎的从外面钻进来，见云烨毫发无伤，吁了一口气，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咕咚咕咚的连喝了三杯之后，对云烨说：“大哥，我去了大王城，现在那里已经全部戒严了，城里只要不是军士的，全被赶了出来，如今四门紧闭，苍蝇都飞不进去，城墙很高，非常的高，小弟我就没见过这么高的城墙，我觉得啊，那城墙，比长安的城墙还要高一些，咱们一万人拿它没办法。”


“有机会啊，大王城现在最大的劣势就是人手不足，老方他们对我说，大王城的物资补给一向是由苍岩城供应的，每个月押解到大王城的物资都是有数的，但是从两个月前，押解到大王城的物资只有平时的一半，这就是说，有一半的人马被调到了辽河源，去应对张俭和契苾何力他们去了，他收拢了木底城的人马，几句说明他一直想自保，准备借助城垣，让我们流尽最后一滴血，哼哼，等我们扫清了四周的敌人，再考虑大王城不迟。”


单鹰耸耸肩膀，表示与自己无关，这本来是云烨的招牌但是自从单鹰学会了以后，云烨就不做了，一个人这么干很有韵味，两个人这么干，就蠢的冒泡。


敌人已经两天都没有动静了，这样耗下去对云烨不利，所以刘方就准备主动寻找敌人，决战，这一次没有船可以坐，所有人都背负着自己的兵刃和弩箭，成捆的弩箭被分散到每个将士的身上，云烨要求，能带多少就带多少，长长的弩枪被装载到马车上，被战马拖拽着前进，八牛弩除了那些用来警戒的几十架之外，其它的都被卸成零件，装在马车上，等到了战场在进行组装，这样做实在是无奈，因为没有那么多的马车来运载。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八节 昂贵的胳膊


一路上高丽人的骑兵总是不停地出现，明明没有任何杀伤力，还要跟上来送死，架在马车上的八牛弩总是处在激发状态，只要那些高丽骑兵跑出来表演自己的骑术，就会被八牛弩射的飞起来，由于无舌先生喜欢上了这种打猎方式，所以那些游骑只要出现在射程之内，就会成为猎物，这段时间，那个射雕手消失的无影无踪，知道无舌这么做想吸引那个射雕手的注意，减轻自己这里的压力。


对于有些人感激的话不用说，说的多了反而让人讨厌，无舌，刘方都是成了精的老人，人情世故，在他们看来一文不值，或许只有从心底发出的感情，才会被他们接受，越是虚伪者，在他们看来越是讨厌，因为这是在侮辱他们的智商。


越接近大王城，遭受到的抵抗就越是强烈，有一些高丽农民都开始不安份起来，一队进入村庄探查情况的十人队消失在村子里之后，云烨问村民，他们都闭着嘴不说话，当军士从猪圈里找到十具被剥的一丝不挂的尸体后，村子里的长老才开始跪地求饶。


云烨对他们的思维很不能理解，明知道大军就在外面，还敢杀戮进村子的军士，难道认为只要自己跪地求饶，大军就会放过他们？


被村长点着名字推出来的二十几个人面如死灰，还有一群妇孺在追着村长咒骂和殴打，似乎只要村长不供出他们的家人，他们就是安全的？笑话，就没有人想到自己面对的就是一群杀人机器么？


云烨一句话都没说就打马离开，与此同时，赖传峰手里的横刀已经出鞘。


身后传来凄惨的哀嚎声，钢刀砍进骨头的声音像钻子一样的往脑子里钻，云烨努力的专注旺财脑门上的那一撮白毛，到底是四十三根，还是四十四根，刚才风迷了眼睛，没数清楚，现在需要重数一遍……


每一回扎营的时候，无舌都把自己放在营寨外面，一个人坐在一辆箱车上，一架八牛弩就安置在车上，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上下的俯仰角也很富裕，这些天他射杀了无数的高丽游骑，再加上今天赖传峰他们屠尽了村寨，想必这个射雕手一定非常的愤怒吧。


愤怒总是会让一个人丧失一些理智，当一个非常冷静的射雕手，心中充满了愤怒的时候，他控弦的那只手多少会有一些发抖，只要他慢上那么一丝丝，就会被无舌杀死在八牛弩之下，五石弓的射距里，正是八牛弩无可匹敌的距离，你只会听到弦响，但是那个时候，粗大的攻城凿已经刺穿了你的身体。


无舌悠闲地坐在马车上喝茶，就在他的马车厢壁上，挂着一长串人的耳朵，这是他这些天来的战绩，一只耳朵，代表着一条人命。


辽东的枯草凄凄，上面白色的茅草杆子被风一吹就会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如果你低下头，就会在茅草里发现一些似有似无的绿色，只要再有两天，这些绿色就会迅猛的成长，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抽穗，长叶，拔节，开花，结籽这一整套生命的流程。


远处不知道是谁家的孩童点着了茅草，火墙借着风势，迅速的向无舌扑了过来，面多那道火墙，无舌似乎没有看见一样，依然悠闲地喝着手里的茶，这杯茶他已经喝了快一个时辰，杯子里没有水，只有风。


在噼噼啪啪的茅草爆裂声里，一声清脆的弦响，无舌偏了一下头，一支粗大的箭支贴着他的耳朵呼啸而过，还带走耳边的一绺白发。


无舌的双手才接触到机括，机括就暴裂开来，少了机括的八牛弩完全没有一点用处，火焰后面一个全身黑衣的男子站起身，一张巨大的弓已经被拉开半弦，上面赫然搭着三支箭，他的面容上已经有了笑意，因为对手死定了，从来没有人能逃得过自己的一箭三发。


箭飞了出去，他才看见那个白发老头的身前不知何时升起了一块薄薄的板子，他不认为这片薄薄的板子能挡得住自己的重箭。


云家总有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面前的这块铁板就是，这是云烨马车里的衬板，以前就试过，效果没试出来，反正八牛弩只能在它的面子上留下一小块凹痕。


五石强弓虽然已经是无双的利器，可是它无论如何是无法和八牛弩这种机械力相提并论的，三支箭只不过在铁板上弹跳几下，就无力的掉在地上，射雕手隔着火焰，看到了那个白发老头那张充满了讥笑的脸。


火焰在那个老头子的前面不远处渐渐熄灭，因为站起来以后他才发现那里少了一大片的草，火焰烧不到那里去。


射雕手箭壶里还有八只箭，他控制五石强弓的极限就是十三只箭，等他十三支箭射完，他的双臂需要休整足足两个月，才有力气拉动这把弓，现在他站在灰烬里一动都不能动，就在老头子的身后，又有四架八牛弩缓缓升起，只要他一动，十二支攻城凿会立即把他撕成一堆碎肉。


战场上拼命地一般都是小兵，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没什么价值，落到敌人手里只会被处死，将军们就不这么想，只要时机得当，自己总有回来的时候，或被交换，或被放回，很多时候，敌我两方的将领在战场上拼的你死我活，但是下了战场，成为生死之交丝毫不奇怪，他们把这个叫做公私分明，就是不知道那些战死小兵的阴魂看到他们饮酒寒暄的时候会怎么想。


射雕手扔下手中的硬弓，立刻就有军士上前用一种细细的丝线将他捆了起来，他试了一下，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挣不开这些丝线。


唐军的探马在草垫子上呼啸奔走，几乎踏遍了所有地方，这才安静下来，云烨带着自家的那个受伤的家将走了过来，才打量了两眼就听那个射雕手说：“我是高丽射雕手，我的名字叫黑齿长，与你们营州都督，护东夷校尉张俭也算是至交，如果你把我送到张俭手里，一定会得到他的赏赐。”


“张俭？他与你有旧？一个大唐官吏，一个高丽贵族，你们之间居然相交甚密，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写信问问张俭，他因为什么会和一个高丽人称兄道弟。”


“你这是什么话，我们虽然不属一国，难道这也妨碍我们成为朋友么？难道你就没有一个异族的朋友么？”


“有，一个成了我的小妾，替我生儿育女，还有一个叫渊盖苏文，不过，我把他老婆抢了过来，还把他丢进了海里，大致就是这样，你把我家的家将一条胳膊废了，那就用你的一条胳膊来还。”


云烨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盖苏文的事情让他后悔莫及，他决定不在这个黑齿长的身上犯同样的错误，喊过刘进宝，就准备让他拿刀子把这家伙的一条胳膊砍下来赔给自己的护卫，这样忠心耿耿的好家将，云烨没打算让他吃亏。


“一个家将的胳膊如何能和我的一条臂膀相提并论，我是射雕手，就是你们的皇帝陛下也只会招揽我，绝对不会下此毒手，你去我臂膀这是暴殄天物，这双臂膀，百万人中难得一见，你大唐也没有一个人堪称射雕手，你怎能如此，你只要把我献给皇帝，皇帝一定会对你重重的赏赐，你难道不知道一个国家有射雕手意味着什么？”


黑齿长不住的往后退，想要离刘进宝远点，因为刘进宝已经在挑选从哪里下刀子比较好。赖传峰张了几下嘴，最后还是没说话。


刘方叹了一口气之后对云烨说：“黑齿长的确没有说错，射雕手是一种荣誉，不管哪个国家得到了都会士气大振，要知道，每年各国间都会有较技，弓马骑射一直是重中之重，有这样一个人，就会保证大唐在比赛中获胜，这样的人的确都是不世出的人才，杀之不祥。”


“我没打算杀他，我只要他的一只胳膊，他把我家将的胳膊弄残废了，就该赔他一条臂膀，天公地道，什么射雕手，射龙手今日也要赔我家一条臂膀，长了一双好胳膊就可以杀了人不偿命？你们喜欢这条胳膊，完全可以在我砍下来之后，用盐腌了，长久的保存纪念就好，谁敢再劝我，军法从事！刘进宝，你他娘的在等什么？”


云烨看到军中的那些将军一个个的都想说情，干脆一句话就绝了他们的心思。


听到云烨把话说得如此决绝，诸将只好惋惜的低下头，不忍心看这世上如此珍贵的一条胳膊被砍下来。


刘进宝哪里会管那么多，侯爷说了砍，就是天王老子的胳膊也砍了，踹倒了黑齿长，一只脚踏着黑齿长的脖子，手里的横刀斜斜的就挑了上去，黑齿长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顿时就昏厥了过去。


刘进宝取下那条胳膊，顺便把丝线也解了下来，准备洗干净之后还给侯爷，拎着那条胳膊递到那个受伤的家将跟前笑着说：“看看，兄弟，你的仇，侯爷给你报了！”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三十九节 看见了京观


“小子，自从来到辽东，你好像变了一个人，那个快乐，善良，稳重的云烨去了哪里？怎么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阴毒，狭隘，自私，不依不饶的人？”无舌瞅了一眼被抬走的黑齿长，有些感慨的问。


“我也不想变，可是身上背着一万多条性命呢，不变的话，这些将士怎么办？这个世道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好人吃亏，恶人大行其道的世道，我不想让自己的部下陷进危机，那就只好把危机转嫁给别人，老爷子，我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从来都不是，您看不惯我也没办法，事情都是我做出来的，任由别人评说去吧。”


无舌呵呵的笑着说：“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相反，对你的这种变化很欣慰，这才是一个主将的样子，我们平和的时候或许会仁慈，但是绝不是现在，说起老夫以前做的事情，嘿嘿，小子，你做梦都想不到，我从那个圈子里跳出来了，所以你看到的都是老夫人性的一面，以前的做的那些恶事，老夫从未后悔过，小子，男子汉大丈夫做了决断就不要后悔，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这都是你当时最正确的选择。”


看着无舌从那支长箭上取下自己的那绺白发，细心地挽成结，放进一个小盒子里，云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早日回到长安。


云烨急躁，刘方却不急躁，整支军队像一个精密的机器一样恪守着原来的步调，狗子，单鹰，人熊都被当成探马撒了出去，大队人马与辽水上艰难航行的筏子相互照应着逆水而上，刘仁愿用尽了平生所学，利用一切能利用的风，总算还能跟得上大军，水军不容有失，一旦没有了水军，大队人马的物资补充就成了问题。


强弩和八牛弩的确是克敌制胜的好武器，但是消耗也是惊人的，还没有和最强大的敌人交手，物资已经损耗了三成，虽然已经把射出去的弩箭都回收了回来，却没有太多的时间来进行休整。


每日行军三十里，这是刘方制定的决策，他宁愿在旷野上面对大股的高丽精锐，也不愿意进行攻城作战，云烨的计划他知道，但是他好像完全不加以理会，依然固执的按照平日行军作战的那一套推进。


既然把指挥权交给了刘方，云烨知道自己就不能再越俎代庖，军中无二令，否则就会把将士们彻底的送进地狱。


当大军行进到安阳岭的时候，刘方在击退了一大股骚扰的高丽人之后，建立了坚固的营寨，下令将所有的武器全部组装起来。


安阳岭就是云烨大军的攻击基地，山脚下就是辽阔的辽水，水军的营寨也在山湾建成，刘方一共建立了七座可以防守的小寨子，高丽人想要攻破主寨，需要先拔掉那七座梅花状的小营寨，水军担负的那些辎重也全部被转移到了大寨里。


初春的第一场小雨还是降临在这片土地上，感受不到多少美的意境，如烟如雾的小雨裹挟着寒意粘在身上，冷入骨髓，小雨只下了一会，就变成了鹅毛大雪，被太阳烤的温热的土地，很快就把它们转化成雪水，这对云烨的计划更是增添了几分难度。


大王城就在视力可及之处，它依山面水，扼守着南北的通道，是辽东的第一坚城，八千名高丽精锐守卫着这座城池，周围的村庄都是死一般的寂静，他们早就做好了坚壁清野的准备，整片地方的高丽人都被撤进了大王城的后方，村子里如同鬼蜮，不要说牛羊，想找到一只鸡都不可能。


“大王城的情况也不乐观，高丽王为了控制大王城，特意命令大王城非战时不得存粮，他的粮草都是依赖苍岩城补给，如今苍岩城落在了我们手上，他的粮草也就断绝了，想要得到安市城的补给，需要翻过整座龙岗山，路途艰难，现在就看谁忍不住，先下手了。”


站在安阳岭上，白雪阻断了视线，只能若隐若现的看到那座雄城，云烨忽然在大王城的旁边，居然看到了一座金字塔一样的建筑，塔尖几乎高过了城墙，就在辽水与大王城之间。


“那是什么，高丽人也有弄这种建筑的兴趣，这种建筑一般都是被当做坟墓来用的，怎么这里……”


云烨才说了一半，忽然止住，刘方抽出腰上的剑在自己的脸上重重的划了一道大声嘶喊：“苍天作证，我刘方一定要高丽狗贼血债血偿，否则，死不还乡。”


有这动作的不止刘方一个，杨月明，杨月礼，赖传峰，还有那些校尉，也拿着刀子割自己的脸，云烨想不割都不成了，他娘的，还没杀敌人呢，就先给自己一刀，亏大了，手里拿着刀子犹豫着割不下去，看见别人都血流满面的发誓，自己融不进人群怎么当统帅？都说了死不还乡，难道就自己一个人回去？


脸上一凉，无舌袖子里寒光隐没，他刚刚割了自己一刀，见云烨犹豫，顺便就帮着云烨下了决心。


这一刀很准，割得不深不浅，偏偏血流的很多，不一会云烨就满脸都是血，多余的还顺着下巴往下淌……


总算是明白刘方为什么会带着全部将校站在雪地里看大王城了，他想让那座京观，激起所有将士的热血。他达到目的了，军营里每个人都脸上流着血疯子一样的呼喝着“杀，杀，杀。”的怒号，如果现在去攻城一定每个人都不怕死，当然，云烨除外。


战前教育的目的达到了，就该全部回营疗伤，他娘的，这回彻底算是伤兵满营了，始作俑者，就是刘方这个老贼，对于让自己破相的刘方，云烨怨念颇深。


狗子和单鹰回来之后，对于所有人都割破了脸发誓，唯独自己没有，觉得很不男人，很快的就给了自己一刀，捂着流血的腮帮子问云烨发的什么誓来着？


这一场雪下了足足一天一夜，大雪初晴之后再看大王城，云烨就高兴的合不拢嘴，因为白的是地，黑的是水，果然如同传闻中所描述的，大王城水道密布，护城河黑水滔滔，绕着城池转了半圈之后就灌进了城里，城里水道密布，房子整齐的就像菜畦，无数的桥梁搭建在水上，都是那种拱形的小桥，河水里小船穿梭的忙碌，似乎在往城墙上运输物资，没想到这条河还有这个用处。


“要是我们能把大辽河截断就好了，河水倒灌就能把这座城淹掉。”云烨兴致勃勃的说，却发现手下似乎都在忙别的，就当自己在对空气说话。


“看清楚，引入城里的那条河可不是辽水，是从龙岗山流下来的一条小河，你没发现大王城的地势比外面高出来好大一截子么？你准备建一座多高的大坝，才能淹掉大王城？”说话的是刘方，别的人知道自己的主帅不识军阵，所以都给主帅留面子，只有他不依不饶。


“那条河的水流过于湍急了，很不适合放火，如果让水流缓下来，就好了。”云烨没有不好意思，都是自己人，不存在丢不丢脸。


“我本来就要截断那条河，攻城的时候本来就要填平护城河的，这件事我去做。”刘方说完就走出帐子开始安排军士们砍树造云梯，除了简单的云梯之外，还有抛石机、投石机、攻城塔、冲撞车和大盾牌。


这是一项繁复的工作，好在云家本来就是以奇巧出名，家里从不缺这样的人才，只要图纸下发，来自云家庄子的军卒就会带着其他人去伐木制造。


唐朝的攻城战就是这样，一旦城墙遭到破坏或攻城塔已经就位，自愿上阵的士兵就会发动突击。这种部队以“凄凉的期待”而闻名，因为他们都已经做好伤亡的打算。但是，在这种部队中能成功生存下来的人，都会在晋升、头衔和战利品上得到最高的奖励。


巨型抛石机又称配重抛石机，是大型的投石器，由沈重的砝码（通常是大袋子的石块）来增强它的威力。投石机的长投掷臂一端会装上大石并藉大量的砝码向下拉张。当投掷臂被松开，投掷臂便会因重力骤失向上弹升，使大石以很高的弧形弹道猛力地投射出去。由这种武器所投掷出去的投射物，会急速下坠，最理想的情况就是用来粉碎大王城密布的箭塔，人家也有强弩，虽然少一些，威力不如云烨军队里的那些改造货，可是人家占着居高临下的优势，如果云烨不加以防备，倒霉的一定是自己。


投石机也不是万能的，除非投射物能够刚好击中城墙的顶端，否则很难光靠巨型投石机破坏垂直的城墙。如果在装配巨型投石机时没有弓箭掩护，可能会在守城士兵突围后被发现并遭毁。巨型投石机最适合用于粉碎木制的屋顶，并且可以把燃烧的油罐投射出去。


这东西自从三国时期被马均造了出来，就一直以取材方便，制造简单而获得所有攻城将领的喜欢，云烨又何能例外？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节 战场上的礼貌


骚扰，无休止的骚扰，高丽人从山上，水上，草丛里，地底下，不停地向云烨发起进攻，虽然在大唐军人眼中这种低烈度的骚扰，实在是不算什么，但是一直蚊子在你耳边嗡嗡的久了，也会让人心烦气躁。


去树林子里砍树的将士不停地在受伤，大部分都是伤在腿部，那里的陷阱密布，高丽人估计到了云烨会需要很多的木材，也想到了只有这片松树林子才能供给云烨大量的木材。他们有些自大了，或者舍不得把这片林子烧光，所以就做了这样的安排。


云烨没有那些顾忌，一旦采集到了足够的木材，就一把火点着了树林，强弩在外面守着，那些藏在树林里偷袭的高丽人被大火撵了出来，然后一个个像猎物一样，被强弩射杀。


都说怒不兴兵，高丽人似乎不这么想，一个举着高字大旗的人带着两千高丽人在天快亮的时候勇敢的冲进了大唐的营地，进了寨子才发现这是一个空寨子，想要退出去，刘方没给他机会，半夜劫营这种老套的把戏实在是不够刘老头玩的。


当两千余人的尸体被堆在大王城前的时候，一声悠长的号角从城里传了出来，一大队骑兵站在城门外面，野地里钻出来好些高丽人，他们很有秩序的进入了大王城，看样子是不打算再骚扰了。


一个使者带着一个随从来到了营地前，向云烨递交了高丽太大兄全砚池的一封信，要求云烨准许把那两千高丽人的尸骨带走，并且准许云烨从京观上取走两千具尸骸，作为回报。刘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但是要求高丽人自己从京观上挖出尸骨来交换。


“这只三条腿的鸡是什么意思？”云烨翻着信件，问那个高丽人。还没等高丽人回答，他带来的那个随从就高傲的回答：“那是三足金乌，我们的神，唐人无知，只知道鸡，不知道金乌的存在么？”


恼羞成怒的云烨就下令砍了那个随从的头颅，然后被装在盘子里被送了上来，那个使者满眼含泪，想要回随从的尸骨，云烨却严词拒绝，除非再拿五百具尸骨来换，否则就要把这个英勇的高丽随从喂狗。


暴怒咆哮着的使者答应了这个要求，后来发现云烨又好奇的看着他的脖子，就一溜烟的回到了大王城，准备向太大兄全砚池禀报自己随从的坚贞不屈，这样的英雄，在高丽人中很罕见，一个胆敢在敌人的千军万马面前驳斥对方将领无知的英雄，需要让所有高丽人知道。


见到使者走了，云烨迅速的会到帐房，只见那个高丽人的随从正在刘进宝的伺候之下吃饭，报着烤鸡啃的样子见不得人，刘进宝一边给他倒茶水，一边劝他慢些。


“慢个屁啊，老子足足当了两个月的奴隶，整天一口肉星星都不见，好不容易逮着了，这不得吃个够。”


“你上回不是说你把肉吃的够够的么？喊着要吃面条，今天怎么倒过来了？”


云烨没好气的问，这家伙天生一副熟人脸，当奴隶也能当成使者的随从，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曲卓咽下去一大口鸡肉之后，抹了把嘴对云烨说：“这野鸡太柴，没庄子上的鸡肉油水大，我这回估计到大军会被阻碍在大王城，所以早早就到了辽东，在褥奢元和家里当仆人，他们喜欢会说大唐话的奴隶，我贿赂了他家的管家，捞了一个采办的差事，所以能在大王城走动，你看这是我画的大王城地形图。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


云烨看着曲卓从衣服里撕下一大块布，拍拍他的手，让他继续吃东西，自己带着那块布来到了帅帐。


“这是大王城的内部地形图，被咱们的细作刚刚带出来，你们看看我们进攻那里为好？”云烨说着就把布片放在桌案上，刘方没有看布片，却先问云烨一句：“此人可靠么？”


“不用怀疑。”云烨说的斩钉截铁。


刘方这才仔细的看着布片上的线条逐片逐片的对照自己的地图，看完后朝云烨点点头，表示认可，最后指着靠河的西门说：“我们的进攻地就在这里，稳固了西门之后，我们才能着手下一步的动作，你的计划，只有在战事胶着的时候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刘先生，我不希望攻城的时候用将士们的尸骨去填，如果是这样，我宁愿这就折返大唐，相信满朝文武没人能说出我的不是来，那个计划我只试验一次，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立刻下令拔营回家。”


刘方点点头说：“我们不具备攻下大王城的实力，全砚池也知道，他一门心思的想把我们耗死在大王城下，你看看这里，大王城可不止一道城墙，足足四道，只要我们进了第一道城墙，如果没有攻下城墙，到时候城门上的千斤闸落地，我们被困在瓮城，绝对是死路一条，所以，攻城一开始，就需要以绝对优势压制敌人，再派小股的精锐去毁掉他们的水源地，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完成你的计划。”


“水军是我们唯一的退路，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只要我们脱出辽水，到了大海上就是我们的天下。”


刘方的话让云烨无眠了一个晚上，老家伙没有随意敷衍的意思，没有打算触碰一下大王城就了事，而是真的准备攻城，就是不知道他如何填平那道宽阔的护城河。


旭日初升，牛皮战鼓咚咚咚的响了起来，云烨骑在马上，跟在无舌的身后慢慢向大王城走去，越往前走，发现大王城越是高大，当走到离城不足三里之地的时候，眼前的这座高的城池几乎压得云烨喘不上气来。


就算是做了最充分的准备，云烨也不认为这座城是能够依靠血肉之躯就能攻破的，没有耀武扬威的战将跑出来要求单打独斗，也没有人扯着嗓子朝着城头喝骂，这些不入流的玩意，在实际战争中没有半点作用，云烨这个只是从《三国演义》里知道古代战争的军事白丁，心中充满了对罗贯中的怨念。


战场上静悄悄的，城墙上也一个人都没有，突然间，城头响起一阵山崩海啸般的呼声，从低矮的垛堞之后忽然涌出来无数的高丽军士，顷刻间就布满了城墙。


刘方不为所动，挥挥手里的旗子，云烨就发现一大排举着高大盾牌的军卒从严整的军伍里走了出来，一步一停，一步一喊杀，声威丝毫不落下风。


那些光着脊梁喊着号子推着攻城车的汉子在初春的寒日里浑身蒸汽缭绕，一步步的把攻城车推向了离城只有半里地的位置，后面伸着长胳膊的投石车慢慢的跟上来，牛车载满了石头艰难的在后面跟随。


云烨有点失望，今天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布置攻势就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完成的。只攻打一座城门，还有三座城门可以供敌人迂回，自己兵太少，怪不得兵书上说，十倍围之，五倍歼之，一万两千军马，去攻打一万人固守的城池，本身就是一种找死的做法，如果不是云烨的装备超级豪华，还有火油这个利器可以使用，打死刘方都不会接下这个活。


长安城里的那些老帅们都在等着云烨大败而归的消息，只要这个消息传到京城，将士们死伤惨重，那么，这场仗不打都要打了，没人认为云烨能办到这一点，攻破卑沙城，歼灭三山浦的高丽水师已经是出乎他们预料之外的事情了，大王城？没有十万以上的兵马拿下来就是一个笑话。


“我不该和这些老家伙斗气的。”云烨喃喃自语，看着眼前这些因为相信自己，就不远千里的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作战的朴实汉子们，云烨哽咽的快要说不出话来。


“收起你的眼泪，战场上最见不得的就是这东西，气可鼓，不可泄，挺直你的胸膛，抬起你的头，大声的告诉你的将士，你们将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奇迹。”刘方在旺财的屁股上重重的拍了一巴掌。


哕哕叫着的旺财背着快速的在阵前来回穿梭，云烨没说话，只是抽出自己的横刀，一路拨打着他们的他们的武器，兵刃与兵刃的轻轻碰撞声霎时间就在战场上回响。


两个健壮的军卒砸下了机括，投石车粗大的臂膀就把几块巨石远远地投向了城墙，由于距离有点远，落点不太好，只是重重的砸在城墙上，石头就变得粉碎，最后掉进护城河里，大唐的士卒齐声呼喝，赞美自己旗开得胜。


如同做戏一般，城墙里也飞出来几块巨石，重重的砸在离投石车不远的地方，由于不是圆形的石弹，砸在泥地上，只弹跳了两下就不再动了。


刘方居然在鸣金收兵，那些已经出阵的士卒就缓缓退了回来。


这就完了？云烨看看稍微有些偏西的太阳，时间还有，干嘛不再轰击城墙了？


“这是警告，也是见礼，告诉他，不投降就是死，人家也告诉我们，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誓死一战。”刘方的白牙看起来很像野兽的牙齿。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一节 崩溃


晚上安静极了，天亮之后的战争却来得如此的迅速而酷烈，数不清的弩箭如同暴雨一般的射上了城头，云烨看着那些高丽人在箭雨中仆倒，哀嚎，然后又被别的弩箭扎满了全身，他们有巨大的盾牌护卫，但是箭雨太密集了，而且很多的箭矢上面都有火。


趁着箭矢覆盖的时候，很多的辅兵就扛着土袋子，抛进了护城河，整整半个时辰的弩箭覆盖，辅兵们终于成功的截断了从山上下来的这股水流，并且引导去了别处，原以为护城河的水位会很快的降低，谁知道，护城河里的水，只不过比平时减少了四成。


“大帅，那护城河本身就是由好多股小泉眼组成的，末将亲自去查看过，护城河里虽然没有外来水源的补充，河底却有泉水涌出来，想要截断这条护城河，很难。”


杨月明脸上漆黑一片，身上也穿着普通的铠甲，左臂上血迹斑斑，他只不过去看了一眼护城河，就已经受伤不轻。


“原来如此，怪不得那条河的水如此汹涌，原来如此，下令，弩手后退，投石车发石，攻城车前进。”面对这样不利的因素，刘方反而吁了一口气，再次下令。


弩手们退了下来，退下来的却不是全部，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好些人，他们的死状都很惨，几十斤的石头从城墙上被投下来，那股恐怖的力量，绝对不是肉体能抵挡的，伤者都被带回来，但是死者，想收拾尸骨都没办法找齐。


云烨闭着眼睛竭力的不去看战场，再看下去，他就有一股想要冲上去的欲望，老刘说过，恐惧到了极点就变成了勇敢，这句话好像是对的。


投石车的大筐里放满了捆扎好的草木油脂，点燃之后，立刻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球，无数个这样的火球，如同流星般一头扎进城池，城里又响起来大声的惨叫和哀嚎，云烨用的火球里添加了大量的白磷。


点着之后，哪怕在水里都会继续燃烧，白磷没有烧完，就不会熄灭，如果不小心沾到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刀子把着火的皮肉切掉，否则它们会往肉里钻。


城头忽然窜出来无数的箭手，两侧也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高丽人还是没有忍住，派来了骑兵准备破坏投石车。


唐军似乎一下子就变成了乌龟，巨大的盾牌严实的遮在头顶，就是不露头，任凭箭雨在自己的头顶肆虐。


刘方嘿嘿的笑着给两边发令，那些掩藏在小土堆后面的八牛弩已经严阵一待，当烟雾里的高丽人呐喊着冲出来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却是无情的弩箭，从来没有一支军队装备过如此多的八牛弩，粗大的箭杆排成队，带着颤音横扫了过去，紧接着云烨手里仅有的一千骑兵，分成两队钻进了战场上的滚滚浓烟之中。


烟雾遮挡了视线，看不清那里的情形，云烨只能从人熊暴烈的呼喝当中知道大唐的骑兵还在战斗。


烟雾中钻出来一个浑身血迹的高丽骑兵，手里摇着钩锁，想要套在投石车上把他拽到，他还没有来得及甩出绳子，一支攻城凿就穿透了他的身体，把他牢牢地钉在投石车的挡板上，恼怒的唐军把他从挡板上卸下来，装进筐子，然后砸下了机括，那个高丽骑兵，划出一道弧线又回到了大王城。


浓烟散尽的时候，城墙上响起了急促的锣声，这就是传说中的鸣金收兵，高丽人不管如何努力的鸣金，也不见一个高丽骑兵出来。


一阵大风彻底扫清了战场上的烟雾，城头的高丽人在哀嚎，城下的云烨也是捶胸顿足，战场上只有稀稀疏疏的不到百人还能坐在马上，剩下的都躺在地上，被自己的战马拿鼻子拱来拱去……


云烨尽量把头抬高，不让泪水滑下来，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有人为了土地打仗，有人为了女人打仗，有人为了钱财打仗，偏偏自己是为了一堆尸骨在打仗，为了不让那些尸骨流落他乡，自己不得不在异乡留下更多的尸骨，他娘的都是为了什么？隋炀帝的错误为什么要我来背？这一刻云烨恨透了那些逼迫自己来辽东的将帅。


“大帅，末将幸不辱命，斩杀高丽骑兵八百骑，自损三百八十八骑。”赖传峰全身浴血，站都站不稳，云烨挥手让他下去休息。


杨月礼是被抬着过来的，云家的盔甲有效的帮他躲过了很多的灾难，但是从变形的护心镜就能看的出来，他挨了重重的一连枷。嘴角血迹斑斑，这也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斗，五百唐军，回来的不到五十骑。


云烨从不委过于人，只要是自己的错，都是自己担，看到遍地的尸体，心里的无名怒火高涨，瞪着血红的眼睛恶狠狠地看着刘方。


“云侯，这就是战争，没有什么仁慈可讲，我们侥幸得胜已是难得，高丽人出动了两千骑兵，儿郎们以少胜多甚好！”


“刘方，高丽人死多少我不管，我不想再看我的手下再死一个了，不管成不成，我都会在今晚烧城，如果成功，我们去挖尸体，如果不成功，我们扭头就走，一刻都不停留，我会带着将士们的尸骨，去问问李靖，这是为什么？凭什么为了一堆能用谈判手段要回来的骨头，让我的手下白白牺牲，这是人命，都是我的袍泽，我的心都碎了。”


云烨抠着胸口冲着刘方咆哮，如果这时候刘方再敢说生死寻常事一类的屁话，云烨绝对打掉刘老头的大牙。


“好吧，你是主帅，你要这么干我没有异议，但是一定要把手里的火球，石块全部扔进城里之后再进行，现在水流缓慢，源头又在我们的控制之中，只要天一黑，我们就倒油，还要进行激烈的佯攻才行，必须让敌人的注意力转移到城头，我们才会有机会。”


云烨咬着牙根答应了刘方，只要不死人，器械随他用，现在就是拿投石车往进扔银子能把敌军砸死，云烨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投石车之间的较量很无趣，那些粗大的悬臂不停地扬起，落下，只要是能装进筐子里的东西，统统都被装进去，然后扔回大王城，包括那些战死的高丽骑兵。


“云侯，尸体还是不要扔了吧，我们毕竟是大军，不是野兽。”刘方走到正在给受伤的将士治伤的云烨跟前，小声的建议。


“我只尊重活着的人，死了的高丽人对我来说只是一堆肉，和石头没有区别，扔进去又如何，当然，我们自己战死的兄弟一定要收回来，烧成灰，我要带回去，还给他的家人。”说到这里，云烨的眼泪又开始哗哗的流。


“云侯，你不对敌人讲规矩，敌人也不会对你讲规矩，这会给你带来极大的恶名。”刘方想要继续劝，却被云烨烦躁的打断了：“都他娘的是敌人了，就该无所不用其极，有什么情意好讲的，如果那边躺着的弟兄能活过来，我他娘的给高丽人叩头都行。”


无舌把还要说话的刘方拉走，他看了出来，这时候的云烨没有理智可言，整个人没有崩溃掉，已经算是奇迹了。


投石机的战斗以唐军的胜利告终，高丽人的投石机毁坏的很严重，到了天暗下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几架可以使用的了。唐军这边的却不然，只要有毁坏的，立刻就有军士把损坏的部位换下来，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件，就从其它损坏的投石机上往下拆，这个时候，依然保证了六成的投石机完好运作。


“预备！放！”这三个单调的命令一直在战场上回荡，高丽人的投石机早就销声匿迹，只有唐军的投石机依然在不紧不慢的往大王城里投掷着石块。


攻城车也时不时的在靠近城墙高高的箭楼上面，密集的弩箭在横扫着城头的敌人，高丽人东奔西走的躲避从天而降的巨石，或者尸体，整个外城的房顶，树木，横梁，到处都有高丽骑兵的尸体挂在那里，就像是一个人间地狱。


没有人发现再一个横切过来的壕沟里，一队队的辅兵扛着油罐子钻进攻城车的阴影之处，当攻城车底下铺满瓷罐的时候，一条黑色的油龙正在张牙舞爪的汇进护城河，在泉水的带动下，偶尔反射出一丝亮光，悄无声息地向大王城的水道蔓延……


等到了后半夜，唐军居然在四座城门口，都布置了兵力，在强大的弩箭攻势下，就连身披重甲的高丽重骑，都只能躲在城门的后面，龟缩不出。


有进水口，必然就会有出水口，当单鹰在出水口看到了大量的黑油之后，就打出了信号，站在西门口被包扎的像具木乃伊的赖传峰狞笑着往水里扔进了一枚点着火的燃烧弹，与此同时，那些投石车也全部换上了火球，一声令下之后，火球就飞上了天，在漆黑的夜色中旋转着扑向城垣显得灿烂无比。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二节 捡骨


刘方冷眼旁观，云烨决定这把火自己放，不管成功与否，自己总算是尽力了，如果不是心里还有一丝执念在支撑，他早就带着大队人马跑路回长安了，至于战局的胜负，事件的影响，完全不在云烨考虑的范畴之内，只要自己的部下还能跟着自己高高兴兴的运粮食，打渔，卖海带就好，谁去管军方能不能捞着仗打。


云烨抱着这种最朴素的想法带着大军在四个城门口放起了大火，与此同时，三千名辅兵开始挖开京观抢运尸骨，没有哀怨的余地，也没有任何仪式，就是挖开京观把里面的骨头全部运走，辅兵们背着一袋袋的尸骨，就像背着一口袋粮食，来回于辽水与京观之间。


不需要照明，火焰冲天的大王城就是最好的蜡烛，护城河像一条流动的熔岩河，狂暴的燃烧着，顺着低矮的水道进入了城池里，十万斤黑油和多达三千斤的煤油，不知道能把这座城池祸害成什么样子，云烨不在乎，他只需要辅兵们运尸骨的时候大王城里的人不要出来捣乱就好。


高丽人终于感到了恐惧，他们不知道这场大火会燃烧多久，为了活命从城门口冒着火焰往外突击，投石机不断地把油罐丢在城门口，想要从火海里突击出来，完全不可能，他们依然执着的往城门口浇水，想要扑灭大火，由于方法不对，火焰燃烧的愈发的猛烈了。


“尸骨运走了多少？如果在火油烧完之前，还运不走，剩下的我们不要了，立刻准备撤退，不许违令。”脸上黑一道子白一道子的云烨此时非常的滑稽，但是赖传峰却不敢有半点的违逆，连他都看出来，自己的主帅已经处在了暴怒的边缘。


“大帅放心，现在已经运走了一多半，再有三个时辰一定能够全部运走。”


“那就好，以四个时辰为限，到时候所有人必须登船，传令，刘仁愿做好撤退准备，这片该死的地方，我一刻钟都不想多待。”


赖传峰看着从火焰里往外跑的高丽人发呆，有一些跑了几步就摔倒在地上，张着嘴想要叫唤，却没有声音传出来，身子逐渐蜷缩，抽吧，最后也开始燃烧，直到变成焦炭，这副地狱一样的场景，让这位见惯死亡，从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悍将，咽了两口唾沫，才让自己安定下来，看云烨的眼神愈发的敬畏。


云烨骑着旺财在城外来回奔驰，他脸上绑着布巾子，旺财嘴上也帮着布巾子，不是为了挡脸，而是因为浓烟滚滚，实在是受不了。


天色微明的时候，云烨发现那座熔岩河流不再冒火了，城门口的火焰，也在逐渐熄灭，或许是高丽人修建的这座城池过于坚固，大火之后，除了由青色变成了黑色，其余的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就连城门楼子都完好无损。


一千多骑兵猛然间从城门里跑了出来，根本无视飞蝗一般的弩箭，身子贴在马上，忘命的飞奔，好多的战马，跑着跑着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嘴里无助的吐着黑色的口沫，马是这样，人也如此，好多人一边跑，一边疯狂的咳嗽，像是要把肺也吐出来。


刘方指着那些在荒原上狂奔的漏网之鱼说：“如果听我的，在那里埋伏一支骑兵，绝对不会有什么漏网之鱼。”


“你说得对，确实是我失策，我没想把人全部杀光，我只想把尸骨搬回去，他们只要不阻碍我搬运尸骨，我连这座城池都没想着怎么样。”


“这不是一个将军应该说的话。”刘方叹了口气，就郁郁寡欢的回到营帐里去了。


当兵的跑了，城门口又跑出来无数背着包裹的妇孺，她们比那些军人还要勇敢，就那么互相搀扶着，好像看不见那些虎视眈眈的大唐军卒。


这已经不算是人了，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是乌漆吗黑的，脸上还有被眼泪冲出来一道道的痕迹，簇拥着，呼唤着，哀嚎着，沿着高丽骑兵的尸体指引的方向艰难的前行，有些人走着，走着就一头扑倒在地上，后面的人就把她扶起来，继续艰难地走。


云烨趴在旺财宽阔的背上，手支着下巴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妇孺从眼前走过，从头到尾没说话，没有听到云烨下令攻击，即使是大唐最无情的兵卒，也不由得吐了一口气，觉得全身轻松。


城门洞子里再也没有人走出来，胆大的军卒好奇的探着头往进看，却什么都看不清楚，自己这一面已经是阳光满地，城门里却黑烟翻滚，宛如地狱。


抬头看看太阳，云烨只是挥挥手，就带着所有的兵卒向水师的方向走去，走了半截，云烨发现地上遗落了一只腿骨，跳下马，把腿骨捡起来，插在自己的箭囊里，一路上散落的骨骼很多，云烨就一一捡起来，自己抱不下，就让刘进宝也抱上一包，这样子不像是在捡拾人的骸骨，更像是一位勤劳的农妇在麦地里捡拾麦穗。


“大帅，咱们剩下的投石车，攻城车如何处置？”一个校尉匆匆的过来问。


“烧掉，全部烧掉，点火之后，立即跟上队伍，我们回家！”


本来沉默的队伍听到大帅的这句话，顿时欢呼起来，原来自己的仗已经打完了，紧紧地随着云烨，在荒野里捡拾枯骨，捡到一支脚骨的，算是收获不错，捡到手臂骨的会受到别人的称赞，要是捡到一只骷髅，简直就和捡到金子一样高兴。


这个时候没人觉得那些骨头肮脏，也没有觉得上面依附着什么怨灵，这些人其实都是自己的袍泽兄弟，他们能从怀里抱着的骨头上感受到无比的欢愉。


云烨回头望的时候，前些天还矗立在那里的京观，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巨大的石碑，这座碑前些天还铭刻着京观的来历和缘由，如今，上面的字全部不见踪影，只有“云烨破大王城于此”这八个大字，字体血红，在阳光下反射着渗人的光芒。


云烨的运气好极了，居然在水边捡到了一截指骨，这截指骨被河水冲刷的非常干净，他拿着手帕擦干净上面的水渍，把骨头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里，一提缰绳，旺财欢快的嘶鸣一声，就踩着脚下松软的沙滩狂奔起来。


无舌看着在河边纵马狂奔的云烨对刘方说：“这个孩子很不错，即使做不成将军，他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我们为什么非要让他上马能管军，下马能管民？谁说杀人多的才是好将军？这些天，你看他都成了什么？旺财都不开心。”


“老夫着像了，总想着在临死前把自己的一身本事都教给他，总想着将军就该有他该有的法式，现在看起来，多余，也罢，高高兴兴过一生也是很不错的一个选择，但愿我的风儿也能像他一样无病无灾过百年。”


解缆，起锚，木筏顺水而下，春日的辽水滔滔，雪水融化后汇入大河，整条大河显得更加的雄浑，虽然没有冬日的清涟，浊水滔滔却让云烨总是想起陇中的那条长河。


云烨躺在甲板上，敞开衣衫，想让春日的暖阳驱走心底最后的一丝阴翳，旺财凑过来，卧倒在他的身边，拿嘴拱着他，以前云烨躺在甲板上的时候，总是靠在自己的肚皮上，今天干嘛躺在地上？


身子往后凑一凑，脑袋枕在旺财的肚皮上，自己舒服了，旺财感觉也舒服，老方以前就是云家外院的管事，既然见了侯爷，当然要干老本行，从船舱里泡好了茶叶，小心的刮去沫子，检查了一遍，见茶水金黄这才满意，云家的厨子就在船上，给云烨做了两样小点心，玫瑰酥做的有点硬，桂花糕做的又太甜，老方撇撇嘴，在厨子的屁股上狠狠踹了两脚才算是消了点气，这样的夯货，如果在家里，只配给下人们做吃食。


端着木盘走到甲板上，慢慢放在云烨旁边，现在身子发了福，弯下腰做这些事情已经变得艰难，但是他依然做的一丝不苟。


闭着眼睛的云烨忽然说：“方叔，咱们分别了一段时间，怎么就生疏了，我不是一个太讲究的人，把自己弄得那么累做什么。”


“侯爷，咱家也算是长安有名望的人家了，您也不能太放纵我们这些下人，家里过的舒服，谁都知道，可是舒服得久了，就不愿意走动了，您看看，这些杀才现在连两样简单的点心都做不好，委屈侯爷了，您连番大战，斩将夺旗的，全家都荣耀，小的们伺候您是福分，在您这颗大树底下，做只小鸟捡两条虫虫吃，是祖宗八辈子积了德了。”


“好了，方叔，您这爱拍马屁的习惯还是改不掉，不过有其主必有其仆，我就好这口，你想回家里继续做管事，当然可以，家里的人跑的满世界都是，钱叔一个人忙不过来，你回家了也好，帮着钱叔管管家也不错，一大把年纪了，老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不好，安定下来就好，外面的事，让小子们去跑就好。”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三节 恶魔的传说


衣衫褴褛的盖苏文站在林子里，悲苦的望着脚下的河流，那里有一支很大的木筏队伍满载着欢声笑语在顺流而下，他甚至看到了躺在战马肚皮上喝着茶，吃着点心的云烨，旁边还有一位胖胖的仆人在替他收拢头发。


他对前方已经绝望了，那股直达天际的烟柱，在响晴响晴的天空下是如此的显眼。全砚池，你也失败了么？


大王城是他心里最后的一道防线，如今也轰然倒塌，眼睛无助的看着那支远去的船队，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几乎让他昏死过去，躺在土地上，眼泪顺着眼角止不住的滑下来，那个海潮翻滚的夜晚，荣华赤裸的身体，哀求的目光，还有滔天的巨浪，这些都是他在这些日子里做噩梦从不缺少的桥段。


他想大声的朝船队喊一声“荣华”，又不敢，只要喊了，那个正在喝茶吃点心的恶魔一定会抢先听到，以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还应付不了那些虎狼一样的唐军。


盖苏文挺直了身子，努力的不去想荣华会受到怎样的虐待，直直的朝着黑烟升起的地方走去……


一起往大王城狂奔的可不止盖苏文一个人，还有大唐司农丞丞里玄奖，作为十万火急出使高丽的大唐高官，在听说国内准备出兵强取京观后，大吃一惊，事实上他已经快要说服高建武把京观毁掉了，只不过需要一些钱粮罢了。


他在来高丽的时候祭拜过京观，知道大王城是一个怎样的存在，那就不是区区万把人能做的事情，跳着脚咒骂了一遍京城里的蠢猪之后，火速拉上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高权和，禀报过高建武之后，就一路快马扬鞭的往大王城狂奔，只希望能在云烨全军覆没的时候救云烨一条小命。


高权和一路优哉游哉，总想拉着里玄奖饱览高丽的秀美山川，在历城磨蹭了三天之后，在唐朝使者苦苦相求之下，才动身西进，不过他这种优越感并没有保持太长的时间，卑沙城被天火烧成白地的消息让他坐立不安，三山浦水军消失在大海上的消息，更是让他觉得天塌了一半，里玄奖不知道这些消息，只是觉得每天赶路的时间在延长，每天的马速在增快，虽然不解，却也正中下怀。


当苍岩城，木底城变成废墟的消息传来之后，高权和就不得不坐下来和里玄奖好好商谈一下罢兵的可能。


听着高权和若无其事轻描淡写的叙述，里玄奖脑子里就像有一万只巨鼓在擂响，大唐的一万多兵马，烧掉了卑沙城？摧毁了苍岩城？毁掉了木底城？还把高丽水军弄没了？如果这样的话，自己去大王城干什么？云烨攻不下城池，难道就不会跑？他本来就是水师的统领，辽河在没有水军的情况下，那就是他一个人的大路。


于是，里玄奖病了，病的很重，号称发烧到了八十度，这是长安城里的新名词，就和云家的高度酒一样，度数越高，酒性就越是猛烈，自然度数越高，病的就越发的厉害。


强忍了三天，高权和就找了一辆马车，把重病中的里玄奖装上马车，风风火火的往大王城狂奔。


才翻过龙岗山，就看见大王城方向浓烟滚滚，直冲云霄，高权和，里玄奖谁都没有想到大王城的战斗会激烈到这种程度，双方似乎不分出个胜负就绝对不会罢手，面面相觑了一阵子，不约而同的跨上战马，里玄奖此时绝对不像是一位高烧八十度的病患，一磕马肚子，跑的比高权和都要快上三分。


还没到大王城，先遇见了一群黑人，这是真正的一群黑人，除了牙齿，露在外面的皮肉全都是纯黑色，嘴里还在不停地咳出黑色的浓痰。


高权和认了半天，才从担架上找到了全砚池，一见到高权和，全砚池放声大哭，揪着高权和质问他到底带来了多少兵马，他要去找云烨拼命。


才哭了两声，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就打断了他的悲伤，高权和捋着全砚池的后背，想让他安静下来，自己好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气死我了！”全砚池好不容易说出来完整的四个字，就直挺挺的倒在担架上，昏厥了过去，里玄奖伸长了脖子往人群里看，从这些人的惨状来看，似乎自己人取得了大胜，这就好说了，如果现在自己去的话，说不定还能搭上顺风船回长安，比起什么马车之类的舒服到哪里去了，哈哈，不枉老夫千里奔波，不但他高兴，他的随从也不觉得把自己的胸膛挺得高一些，自己家的大军就在附近，没什么好担心的。


“还我大王城！”高权和劈手就抓住里玄奖的胸口怒声质问，里玄奖撕开他攥的发白的手，笑着说：“那是当然，如果这些人是我大唐军人的话，老夫当然会为高兄说话，就是不知道统军的是谁，老夫能不能说得上话，你也知道，我大唐的将军个个都是桀骛不驯之人，老夫乃是文官，和他们一向不太友善，就不知道人家肯不肯卖给老夫这个颜面。”


里玄奖说的极度轻松，大唐这回出兵的目的就是为了那些尸骨，至于大王城夺下来也不可能守得住，四周全是敌人，一无粮草，二无援兵，疯子才会完成任务之后不撤退，留下来固守城池。大王城就算是再坚固，也守不住。


听到里玄奖这么说，高权和这才安定下来，催着队伍赶快启程，早一些到达大王城，自己也好早些开口要回城池，全砚池丢失要地是死罪，这不关他的事，如果自己空口白牙的把大王城要回来，这可是大功一件啊，由于要用到里玄奖，所以态度越发的恭敬，亲手替他扯平了自己刚才抓的皱皱巴巴的衣襟，连声邀请里玄奖快些启程，至于全砚池，就让他自己慢慢回高丽王城吧。


发烧的里玄奖又钻进了马车，在护卫的簇拥下，浩浩荡荡的直奔大王城。


盖苏文两只手都插进了泥土里，眼前这座黑色的城池，那里还有半点往日的雄伟气概，此时，整座城池都弥漫着一个大火过后的焦臭味，还有一股让人烦恶欲呕的味道，他撕下了一截衣袖，弄成布条之后，才从城门口进了大王城。


死尸，到处都是死尸，人的，牲畜的，狗的，老鼠的，遍地都是，还有几个黑乎乎的人像行尸走肉一样在城池里游荡，这里是一个黑色的世界，黑的墙，黑的水，黑的土地，黑的草木，还有黑色的尸体，抬头看看天空，盖苏文喃喃的说：“这里不是人间，这里是地狱的最底层，云烨，你要的是京观，不是大王城啊！”说完之后，盖苏文就仰天大叫一声，宛如离群的孤雁，又像濒死的幼兽，声音无力而苍白。


许久之后，他站起来，从那些死尸身上，总共摘下来五把刀，面无表情的把三把背在背上，两把插在腰间，他以前就用四把刀，现在他觉得自己需要用五把刀，前四把应敌，最后一把用来自杀，有云烨这样的敌人，做这样的准备，很有必要。


那些游荡的行尸走肉不知不觉的晃到了盖苏文的身边，有男子，也有女子，很奇怪的是居然没有小孩子，看到他们没有丝毫情感的眼睛，盖苏文抽出腰间的两把刀，走向了人群……


高权和也看到了那些游荡的人，他也看到了盖苏文在面无表情的砍杀那些人，就像砍树一样，一刀一个，死亡或许对这些人来说是更加好的归宿。


“渊盖苏文，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督造长城么？”高权和这辈子都没有用这样平和的语气和渊盖苏文说过话，两个几乎敌对的家族之间，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今天不同，渊盖苏文就算是再可恶，他也是这座城里唯一一个清醒，并且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高丽人。


“云烨来了，他抢走了荣华，烧掉了卑沙城，毁掉了苍岩，木底，现在连大王城都被他毁了，高权和，我不再鄙视你了，我们需要一起抵御这个恶魔，你没有见过他，我见过，相信我，他是一个真正的恶魔，哪怕你的力量再低微，也是我们需要的，如果我们再内讧，高丽会有灭国之灾。”


说完这些话，他把刀子插回腰间，伸出了自己的手想要高权和和自己握一下手，高权和目无表情的从他身边走过，鄙夷的回头对渊盖苏文说：“这一次他是侥幸，下一回再遇到他，我一定会把他的头颅做成最奢华的酒杯，你是失败者，没资格和我订交。”


渊盖苏文点点头，而后就大踏步的向东走去，那里还有安市城，或许在那里会有和自己志同道合的人。


里玄奖看一眼前面的大坑，就喝一大口酒，念一遍碑文，又喝一大口酒，拿手比划着碑文写了几下，忽然恼怒的说：“一个学算数的果然算不得文人，这几个字他娘的就像狗爬，这样的碑文，这样的气势，这样的盛事，糟蹋了啊！”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四节 昂贵的货物


逆流而上的时候慢得像龟爬，顺流而下的时候，在春潮的涌动下，堪称一日千里啊，滔滔辽水，满载着尸骨，在喧闹中回到了苍岩城。


如今的苍岩城已是满目疮痍，只有外郭的土坯城墙还剩下了几段，内城的石墙，已经被苟峰拆的半点不剩，他居然在大唐的那些商贾的帮助下，把城墙上的石头全部卖给了荒野里的靺鞨人，城里的高丽人敢怒不敢言。


靺鞨人也需要建造自己的城市，他们对于集中居住这种诱惑无法抗拒，大的部族很希望自己能够结束成年累月不停飘泊苦日子，希望在漫长的冬天里有一间足够结实的房子来抵御寒风，每年新生的孩子，总是还没有长成，就被寒冷带走了生命，自己不会凿石头，也没有工具来凿石头，现在既然有人在便宜的处理大量凿好的石头，自己为什么不买呢？靺鞨人是强大的，只要自己认为不错，高丽人怎么想他们不在乎。


云烨挠着头想了很久，也没有记起靺鞨人建立过什么城市，不过没关系，现在建也不晚，高丽人的地盘矗立起一座靺鞨人的城市，一定非常的有趣。


对于唐国商人，这样错误的做法，必须严肃处理，海盗唯一的做法就是杀人，在那些高丽人幸灾乐祸的眼神里，唐国商人全部被活埋了，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唐国人还是那副不怕死的臭德行，一个个整理衣冠，把自己收拾干净，不像是送死，更像是一趟远行，最可恶的是他们进土坑的时候还非常有礼貌的客套一下，年纪最长的走在前面，年轻的跟在后面，从头到尾，没有求饶一句。


人死如灯灭，所有的仇恨都消失了，唐国商人为自己的无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那么，剩下的仇恨，就只好由那些活的非常愉快的靺鞨人来给自己一个交代了。


海盗坐着木筏子走了，带走了钱财，带走了物资，还带走了从靺鞨人手里买来的好马，辽水几乎都要被木筏子覆盖了，苟峰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制造木筏，选的木头还都是最大最好最值钱的好木料。


那些本来应该在泥土底下慢慢腐烂的商人，现在都围着云烨转圈圈，叽叽喳喳的向云侯陈述自己家在这次战争里，付出了多大代价，他们自己遭受了什么样的折磨，为此损失了多少钱才。


“说吧，你们想要多少钱？给个数，只要不离谱，侯爷我就会答应。”


“云侯欺人太甚！”为首的老头子大怒，他是长孙家的一位老人，长孙冲见了他都要喊一声族叔，是长孙家在高丽的大掌柜，一言九鼎的人物。


见到云烨的眉毛快要竖起来了，连忙说：“云侯，怎能如此看待我等商贾，区区一点财货损失，我长孙家还不在乎，作为大唐子民，这是吾辈该做的事，相信在这里的各位都不会在乎，我等只想问问云侯，打开城门，里应外合的功劳，可有记载在功劳簿上？”


老家伙刚刚还是一副怒气勃发的模样，转眼间，那张老脸就变得谄媚猥琐，云烨实在没法和这样的老油条发火，周围的商家全部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就等着自己发话呢。


他们不在乎财货这事是真的，在辽东做了这么些年的生意，谁家都是捞足了的，区区钱财，真的对他们不算什么，但是军功就不同了，大唐赏赐，以军功为第一，只要和军功沾上点边的，就会的得到国家的赏赐，这种赏赐一般都是名誉上的，但是只要有这点名誉，他们回去了就有脸说自己为了大唐征战过，并且为此抛家舍业，在自己的父老乡亲面前摆功，荣耀乡里，唐人不看重钱财，他们对于颜面和身份却看得极重，传给子孙钱财，不如传个好名声，这在八百里秦川，已是普遍的共识。


云烨点点头对他们说：“打开城门你们的确尽了力，并且赌上了自己的性命，家财，这一点没有丝毫的虚假，我这个人呢，只会给部下争功，从来都不会隐没部下的功劳，一会我会让军中司马拿出功劳簿给你们看，该是你们的，那就会是你们的，军中从无戏言。”


听到云烨这么说，商贾们各个喜笑颜开，拱手施礼之后就要回去盘算如何通过主家，把这份战功变成实实在在的荣耀。


“其实，我们之间也是有生意可以做的，何不坐下来好好商议一下。”云烨看到他们喜笑颜开的样子，若有所思的对他们说。


“侯爷不说，老朽也要向侯爷提起，军中缴获甚多，您云家还吞不下这么大的买卖，这里面啊，有我长孙家急需的精铁，您即使把这些精铁运到长安，最后还不是要卖给我长孙家，不如，就地卖给老朽如何，您少了麻烦，我家里也多些进项，侯爷您看如何？”


“侯爷，高丽所产的麻料，小人想一口吞下，您看可否？”


“等筏子到了登州，就没什么用处了，侯爷，小人全要了。”


“侯爷，药材啊，我惠静堂全要了。”


云烨笑着阻止了他们继续说话，让他们都围着自己坐下来，才慢慢的说：“你们要的那些东西，都好说，可是有一样最贵重的货物，怎么没人要啊？”


“哦？请侯爷赐教，我等洗耳恭听。”


“这一次本帅带兵东进，可谓功德圆满，你们看，前隋将士的尸骨被我们全部带了回来，可以说陛下交代下来的活，我们干完了，你们也知道，大军一路攻城拔寨，所向披靡，克雄城，歼顽敌，杀敌无数，可以说辽水之滨，高丽人没有十年之功，休想恢复原状，可是军中的策勋，最高九转，这一次幸赖将士用命，每个人都会有功劳，并且获得晋升，陛下下旨褒奖，也是应有之事，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云侯是说，将士们还有很多的功劳会被浪费掉？”一个胖胖的商人瞪大了眼睛，浑身抖得像筛糠一样激动地快活不成了。


见到云烨点头，毫不犹豫的从怀里掏出几张钱庄的汇票放在云烨跟前，趴在地上哀求道：“云侯，小人这一次就只有这点财货，再加上小人这回留存的货物，求云侯给我邱家划拨点将士们多余的功劳，如果不够，回到长安，我一定会再去筹集。”


在其余商贾目瞪口呆中，云烨派人把赖传峰找了过来劈头就问：“老赖，你这次斩首几何？会被策勋几转？”


“回大帅，俺老赖这一次斩首一百三三级，如果按照军功算，三十级就够末将策勋九转了，奶奶的多出来一百多，亏了。”


姓邱的商人连滚带爬的把云烨面前的汇票又推到赖传峰跟前，他算是看出来了，赖传峰才是卖家。


“从你的军工里面抽出五十级斩首分派给你那些战死的弟兄，再拿出来三十级卖给这个人，你看如何？”云烨喝了一口茶问赖传峰。


赖传峰的腿一软，扑通一下子就跪在了地上，他看见了，那个姓邱的商人推到他脚下的汇票足足有十张之多，都是金边的，每一张就是一百贯，也就是说，不算那些货物，自己已经是身家千贯的富豪了。


咽着唾沫碰了一下那些汇票，又回头对云烨说：“侯爷，这是天大的好事，那些人头对末将没什么用处，分给战死的弟兄们当然没问题，可是卖掉会不会连累侯爷。”


“你想的太多了，我们这一次出战，是个么缘由你也知道，军部上下，每个人都欠我们的，我只是把我们自己立的功劳重新分配一下，没有虚功冒领，已经是看在陛下的份上了，谁敢多说半句话，就等着我们的弹劾吧，每一件功劳，都是记录在案的，经得起推敲，把你的钱拿上，去行军司马那里改过来吧。”


有了云烨这句话，赖传峰笑的嘴都合不拢了，一把就抄起那些汇票塞进怀里，拉着老邱就去找行军司马，只要不冒领虚功，行军司马一般不会阻拦，最多事后上报百骑司备案而已，百骑司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得罪领军大将，归档之后一切就会烟消云散。


“去把杨月明，杨月礼，苟峰，还有杀敌有功，超过策勋九转的弟兄们喊过来，不要闹得动静太大。”刘进宝听到云烨的吩咐赶紧走了下去。


长孙家的老族叔一脸神秘的说：“云侯，老夫刚才看了一下，三十三贯一颗首级，算上老邱的货物，也就是四十贯一颗，可对？”


云烨点点头，表示认可，老家伙闪电般的从怀里掏出来一沓子汇票，拍在云烨面前，豪迈地说：“老夫要一百级！”


卖完人头，杨月明也就罢了，杨月礼在那里捶胸顿足的后悔，自己下令把好些的高丽士兵用投石机扔回大王城，也不知道这些算不算自己的功劳，亏大了，一颗人头四十贯！自己以前足足两年的俸禄啊。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五节 谁都别想太舒坦


“小子，私相授受可是大罪，你想好了再做，军功乃国之重器，不容轻慢，你分军功给战死的袍泽，这是美德，不会有人出来指责，毕竟人都战死了，怎样褒奖都不为过，可是你这样拿军功出来售卖，到时候如果事发，你必定会千夫所指。”


刘方一脸忧愁的出现在云烨身边，作为军中老将，他比别人都清楚这么做的危害性，会导致军功的威信和公信力下降，也就是说，云烨这么做，就是在出卖军中所有人的利益，后果十分的可怕。


“刘师，你说的没错，这样做的确对我没有一点好处，说不定会招来大祸，可是您想想，我不这样肆意妄为，他们就会觉得岭南水师非常的好用，到时候攻个坚，当个死士，什么地方危险就给我弄到什么地方过去，您说说，这样的日子还怎么过，这一回战死了一千五百六十三人，我就觉得没法活了，下一回呢？会不会战死两千人？再下去会不会战死三千，等我过几年之后看到我所有的属下全都换了一茬，我是不是还带着他们继续换下去？不行，我受不了。


与其让我眼看着他们一个个的倒在战场上，不如让我消消停停的带着他们运运粮草，捞捞鱼，把这一辈子平平安安的交代过去。”


听了云烨的话，刘方的脸上布满了悲哀，胡乱的摇着手说：“当兵，就是要英勇杀敌的，就是要为国捐躯的，马革裹尸不是一句空口白话，你有足够的智慧可以应对战场上的风云变化，怎么就不想着去带领更多的军马，只有在最优秀的统帅麾下，将士们的生存才会更有保障。岭南水师的确是一支少有的劲旅，攻如野火燎原，退如大海回波，在逆境中也能奋勇酣战，面对大王城，一般的军队早就心生寒意，但是在岭南水师，我没有发现这种情节，这些已经是悍卒的标准了，小子，不要把高贵的军人和污秽的商贾牵连到一起，那是对他们的侮辱，也是一种最大的伤害。”


“刘师，将士们的信心来源于自己精良的装备，和平时艰苦的训练，再加上没有半点后顾之忧，这样他们才会悍不畏死，您说说，这里哪一项离得了钱财的支持？


小子和您的认知不同，我认为，让将士们抱着一股崇高的信念穿戴着简陋的战具去战场上厮杀搏斗这才是不人道的，让他们抛弃妻子不管她们的生计自己去战场上厮杀才是最大的耻辱，所以啊，您不要再劝我了，到了书院，您有的是弟子需要教导，他们中间一定能够出现您所期望的将军，我就算了，只想着自己身边的人，高兴快活，富足的过完一生，才是我要的，我讨厌自己的部下死亡，我讨厌看见自己那些慈祥的长辈老去，这里面也包括您，您是一位战术大师，您的才华不应该湮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书院里有很多渴望去疆场展现自己才华的学子，您会喜欢他们的。”


看到刘方还是一副担忧的样子，笑着又说：“您不必为我担忧，朝堂上的事情我很清楚，这些年我就没干别的，整天在和那些人斗心眼，战场之上我不行，但是说到朝堂上的自保功夫，老爷子，您恐怕不行，就从您当年诈死隐身这一点来看，就做的很不妥当，不是小子说您，您……”


“闭嘴！”刘方被云烨说的面红耳赤，完全忘记了自己来找他谈话的初衷，听到云烨不断地掀他的老底，不由得恼羞成怒，怒喝一声之后，拂袖而去。


云烨见刘方老头子进了船舱，吁了一口气，回头就笑着对那些商贾说：“我这里还有一位射雕手，不知道哪位有兴趣，他可是活的哦……”


岭南水师现在很习惯用金钱来衡量自己的身价，这一次，从厨子到将军上上下下都有军功，卑沙城烧死了至少五千敌人，苍岩城也杀了不少，大王城就不用说，军中司马很干脆的写了杀敌万余的数字，云烨悄悄地问过司马，这样不负责任的写，会不会招来麻烦，谁知道不属于云烨管辖的军中司马仰天大笑着说，写少了谁信啊，军中很多的功绩就是这么写的，他自称已经写过无数的军功，就数这一次的最为真实，如果有人胆敢质疑，就去找他当朝对峙，他不把那些嚼舌根的家伙骂个狗血淋头，就算他白当了这些年的司马。


所以当厨子都具有亲冒矢石，送饭到前线的功劳时，岭南水师上下一片欢声笑语，只要回到大船上，大帅就会宣布所有人的赏格，军功是回到长安以后的事，可是钱财，上了岸就会有，没看见那些浑身上下一个铜板都没有的商贾，为了凑船钱，在加紧计算财货，估值，这些人都是最好的账房。


躺在木筏子上晒着太阳，就会不由自主的谈起自己这趟的收入。


“大哥，小弟这回还是亏大了，和高丽骑兵对砍的时候，偏偏没被选上，要是和大哥一样被选上，说不定我也会多卖几颗人头，弄得现在就卖了一颗。”


“知足吧，你这回是三转军功，回到乡里，弄不好能去县衙里当捕快，对了，你狗日的不会光顾着卖人头，没给战死的弟兄分功吧？”


“咱岭南水师从来都是死者为大，小弟还做不出这种事情，多出来两颗人头，一颗算在栓子头上，另一颗被我卖了四十贯，那个商贾还想要小弟送给栓子的那颗，俺没给，要不然栓子没有人头在身，怎么风光大葬啊。”


听了这话，准备跳起来揍他的大哥这才重新躺下，把手枕在脑袋后面说：“死了的弟兄不是没军功，就是赏赐的微薄一些，朝廷对战死将士的抚恤就是一头驴子的钱，大帅知道不合适，是在变着法的给战死的弟兄做补偿，战死了，又有功劳在身的，家里的赋税是要被免掉的，而且劳役也会免除，再由咱们水师给家里补贴一点，一家子就能熬到孩子长大，记住了，这件事不许外传，大帅是背了责任的。”


听了老兵的话，年轻士兵点点头，发誓会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谁也不说，这股保密的暗流悄悄地传遍了全营。


长孙老头坐在船舱里笑眯眯的验看着手里的丝麻，扯出来一股子，捻成麻绳，找来勾码，挂在上面，直到挂了三个勾码，才在面前的账簿上记录下了丝麻的成色等级和数量，看到老掌柜在捶腰，年轻的活计就说：“老太爷，您都有十几年没碰这些事了，还是我们来吧，您老多歇会您看啊，手都屠戮掉皮了。”


长孙老头哈哈一笑，看看自己的手对心腹伙计说：“我这是高兴的，离哥儿，煌哥儿，燕哥儿他们的出身有了着落，你说我不该高兴一下，三房的节哥儿，不是补了一个九品小吏么？他父亲可没少在我面前显摆，弄得夫人总是埋怨说我不懂得去本家走动，现在好了，三个孩子这回都在我身边，赶上了这场泼天的富贵，咱家斩首一百六十五级，三个孩子最少都会是车架检校官，离着皇族最近，三房的那个文部小吏，实在是不够看。”说完之后又是一阵大笑。


“老掌柜，这也就是娘娘下了严令，不许咱们走她老人家的路子，要不然，以咱家三个哥儿的品性人才，早就出仕了，还用得着我们现在欠了一屁股的债，帮着干活。”活计这些年也早成大伙计了，对这些粗活也好些年没干了，猛然间干起来，很不高兴。


“你懂个屁啊，就是娘娘发话了，三个哥儿就能有军功了？云侯这事办的很漂亮，不同于别人克扣将士军功，自己捞钱，在这里都是我们面对面的和那些有功的将士说好了的，一手钱，一手军功，两不相欠，由将士自己去监军司马那里改过来的，没有人有怨气，所以不存在手尾，就算是有一两个被人家收买想要把事情捅出来，估计还没怎样呢，就会被别的将士弄死，这就叫犯了众怒，跟何况咱家燕哥儿的确亲手砍死了两个高丽人，所以这个军功咱家要定了，现在干点活怕什么，回到家里，有你占便宜的时候。”


主仆二人哈哈一笑，接着忙起手里的活来。


无舌翻着手里书，看几眼，就拿起钵子里的豆子往嘴里填几颗，嚼得嘎嘣嘎嘣的，对面的刘方不厌其烦，好几次想要说说无舌，最后还是强忍了下来，拿起自己手里书，翻得哗哗的响。


“刘老弟，你心不静啊，往日老夫嚼豆子的时候你可没有这么不耐烦吧，还在为云侯的事情操心？”


刘方重重的放下手里的书对无舌说：“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你也是在皇宫里混了一辈子的人，你说说，你见过这么胆大妄为的人么？”


“见过！”无舌回答的斩钉截铁。


一句话把刘方噎的没法往下说话了，喘了口气又问：“谁啊？”


“外面那位，老刘，你在河北，不知道长安的事情，云侯这回出征，那可是有缘由的，他是被满长安的勋贵硬是给逼出来的，这回运气好打了胜仗，完成了任务，这趟回去，你看着吧，他不会让所有人好过，知道他为什么要立那个碑么？你以为他是在彰显军功，错！他从一开始就没把这点军功放在眼里，他是在给满朝文武添堵，让他们去给高丽人解释，你看他刚开始还知道藏头露尾，后来他的手下死了一千多，心里就立马不舒服，他不舒服，凭什么别人就要舒服？大家一起难受才是正理。”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六节 我的金子！


融化的雪水汇成小溪，沿着发青的草梗汇入了辽水，清澈的河水变得有些浑浊，云烨趴在船边，呆呆的看着翻滚的河水发愣，什么都不做，这个动作也只保持一会，就翻过身子，胸口被挤压的很痛。


不算不知道，一算就会吓一大跳，这一路上，自己的部下战死了一千五百六十三人，伤残了两千四百零六人，云烨挨个看过了，战后能自理生活的只有不到两千人，剩下的五百多人，不是少条胳膊，就是断了腿的，还有十几个双目失明的人，少了腿的，自己到时候搜集材料给他们安上假肢就是了，剩下的人今后该如何生活啊？


云烨的座舟已经变成伤兵船，两个辅兵，悄悄地抬着一个担架想从后面溜过去，担架上用白布蒙着一个人，很明显，又是一个伤重死去的军卒。


“等一下，我看看。”他站起来，来到死去的部下面前，掀开麻布瞅了一眼，这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少年，胸口有一大片糜烂的伤口，是被高丽人的投石机投掷的热油烫伤的，看了一阵子，他又把麻布轻轻地盖上，挥手让辅兵们抬走。


再一次来到船头，看着河水继续发呆，旺财撂着蹶子，来到他的身边，每回云烨感到孤单或者无助的时候，旺财都会过来，不说话，也不会说话，就是拿它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以前的时候，云烨会絮絮叨叨的对旺财说话，旺财偶尔也会打个响鼻回答，可是今天，云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船上还有十几个人会死，没办法，伤的太重了，筏子上还有成堆成堆得尸骨，一到晚上，磷火会透过布袋子明灭不定，面前的一切早就超越了他的承受范围，这一次售卖军功，与其说是为了将士们找点福利，不如说这是他在发泄，发泄心中的怒火。


关中人喜欢战斗，陆战的主力就是他们，水军相比之下，就损失的很少，战死对于关中人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父战死于前，子斗伤于后，女子乘亭鄣，孤儿号于道，老母、寡妻饮泣巷哭，遥设虚祭，想魂乎万里之外”这是蓝田县志上记载的一段话，云烨记得很清楚，当年看的时候就觉得很蠢，现在看起来，好像更加的蠢。


尸骨的味道不好闻，哪怕经过了这么些年，还是有臭味飘过来，时间还没有把这人从人们的印记里消磨干净。


从怀里掏出荷包翻检出那枚指骨，这几天不停地揉捏，指骨上居然带着一丝油光，对着太阳想看看小孔里到底有些什么，里面当然什么都没有，骨头如此的润泽，一定是一个年轻人的，不知道他有没有相爱的女子在盼着他回去。


“可怜辽水河边骨，尤是深闺梦里人。”云烨篡改了陈淘的那首诗，只觉得现在这种环境里，只有它最贴切了。


“好诗啊，好诗，不过作为将军吟这首诗，就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你杀的人很多，这两句由心而发的诗句，用来抽你的脸最贴切不过了。”


“刘师，我这会心情很不好，很想骂人，但是在船上找不到一个应该被骂的人，已经憋得要死了，您就不要撩拨我了。”


“老夫没有找骂的瘾，只是来告诉你，咱们已经入海了，船队却没过来，只派了两艘战舰前来接你，听说其他的战舰在和什么人对峙。这是你的活，老夫无权过问。”


“大海上还有什么人敢拦截我们？”云烨蹭的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大步流星的就来到船舷边上，果然，两艘巨舰已经在不远处等着，船上有人不停地挥旗子，看不懂，抓过刘仁愿问到底怎么回事。


“统领，前面的船送来的消息说，冬鱼他们正带着船队堵截一支倭国战船，剩下的，就不是旗语能说的清楚的了。”


“百骑司干什么吃的，都是些蠢人，简化信号已经交给他们多少年了，居然连一套能说清楚话的旗语都没弄出来，一群饭桶，回长安之后堵到他们的门上去骂。倭国，怎么，这片海域经常有倭国的船经过吗？”


“回禀统领，商船常见，唯独战船很少见，敢和我们对峙的战船就更少见了。”刘仁愿也很纳闷，因为统领的缘故，岭南水师上下对于倭国人都没有什么好感，平日里在海面上戏弄一下倭国人那是常事，遇到的倭国人也很知趣，从来都是陪着笑脸，小心应对，如果是商船，还总有些孝敬送上，冬鱼他们今天怎么搞的，有这样跋扈的倭国人直接送到海里就是了，干嘛还困住不动手？


坐着小船上了木兰舟，命令另外的一艘巨舰看护着筏子，先把伤员都给弄到大船上，自己带着刘仁愿，还有无舌，狗子，单鹰扯起风帆，直奔大海深处。


船行了三个时辰，在快要落日的时候看到了其余的大船，在密密麻麻的战舰中间，有五十几艘高桅樯的日本船在左突右奔，无奈他们的船没有岭南水师的大，被困在中间一时脱身不得。


“升我将旗，不对，还是把海盗旗升起来，就是那个黑色的骷髅旗，我倒要看看什么样的倭国人居然让我们的大军不敢下手。”


海面上顿时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水师战舰看到木兰舟上高高飘扬的黑骷髅旗，那里还不知道这是自己的主帅到了，既然是主帅到了，不用说，高丽战事已经结束，自己舰队的任务也一定是完成了。


其它船只立刻鸣号表示欢迎，海面上的号角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被困在中间的倭国船也停下不动了，他们也知道对面来了大人物。


大人物总有大人物的派头，云烨戴上了眼罩，老方搬来一把椅子请侯爷坐下，大船越过其它船只，来到倭国战船前面不足五十丈的地方才下了锚，对面的那艘最大的倭国船也跟着下了锚，一顶黄幢被升到了船顶。


“那是什么东西？”云烨好奇的问无舌，无舌看了好久才说：“这是皇家的东西，但是咱们陛下现在不太用这东西，如果老夫猜的没错，对面的该是一位皇族。”


“倭国皇族？他们来这里干什么？”云烨又把目光投向了刚刚爬上船的冬鱼，冬鱼手舞足蹈的说不清楚，他身后的一个年轻校尉施礼说：“回禀统领，您走的时候安排末将等人，攻占赤凤镇，给水师弄些钱财，谁知道等末将等人去了之后，发现这些倭国人正在烧杀抢掠，末将等人就商议，等他们把金子抢到之后，我们再去抢他们就好。


谁料想末将等人好不容易在海上拦住他们之后，准备攻击的时候，他们居然说自己是倭国派往大唐的使节，您知道的，我大唐从来不伤害使节，末将等人又不甘心他们抢走咱们的金子，就把他们困住，等统领回来定夺。”


“这些人抢了咱们的金子，还不交还给我们，是这么回事么？”


“正是如此，统领，他们还说自己是受了什么舒明天皇的旨意，要去长安朝拜陛下，同行的还有一位皇女，也是去给陛下朝贺的，所以末将等才不敢造次。”


云烨点点头，不知道对面的倭国人到底是谁，自己就知道一个高山羊子，这还是从盖苏文那里知道的，回头对那个校尉吩咐一声，让他去把后面筏子上的荣华女找过来，说不定他见过这些倭国人。


“统领，有小船过来了，船上是几个带着兵刃的倭国人，似乎还有一位女子。”刘进宝见云烨在发愣，连忙提醒一声。


“带他们上来吧，我就在甲板见见这些倭国人，拿了我的金子不交出来可不行，我们千里迢迢的跑到海上吹海风，弟兄们出生入死的打仗，如今，功劳有了，金子却没了，倭国人实在是欺人太甚，以为我们都是泥捏的不成？”


两边的将校一起大声地应诺，云烨背对着太阳坐下，眼看着木兰舟放下舷梯，八个浑身捆着布带子的人上了船，从身手上看，都很矫健，包括前面那个带着大唐妇人常戴的锥帽的女人，他们走路很奇怪，那个女人动，其他的人才动，似乎他们要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从那个女人那里得到的启发，一样的动作，一样的步调，就连脸上的笑容都是一模一样。


“云侯小心，后面的七个人都是宦官，他们戴的高帽里有武器，木屐里面好像也有问题，不过没有动手的先兆。”


听到无舌这么说，不用云烨吩咐，刘进宝立刻就让家将挡在那些倭国人前面，手里的强弩已经挂上弦，只要那些倭国人有半点不对劲，就立刻先下手为强。


“日出处皇女高山羊子见过上国侯爵，我此番前来，没有恶意，只想分解我们两方的误会，请侯爵阁下撤去刀兵，我们详谈如何？”


云烨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女人的长安官话说的比自己还顺畅，不知道跟谁学的，想起上回和自己一起回长安的鸿胪寺官员，难道说是跟他们学的？


这种娇媚的青楼腔难道是因为要满足自己的恶趣味才教给这个女人的？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七节 你的也是我的


贵人不落贱地，这句话很适合眼前的这位皇女，不用想了，这个一定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人，云烨见多了这种人，比如李承乾，比如李泰，比如高阳他们。


那股子高贵的味道是渗进骨子里去的，李承乾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把一件衣服穿上两天，衣服可以破，可以旧，就是不能脏，最讨厌的是这个家伙即使穿上最破烂的衣服，看起来还是像个太子，站在人堆里，你一眼就能分辨出谁才是最高贵者。


说话的腔调也是这种德性，听起来像是在和你很有礼貌的商量，可是骨子里那种命令式感觉让你不由自主的想去遵从，古往今来的大人物都有这种特质，绝对不是云烨安排几个全副武装的家将就能弥补上这种差阶的。


越是有教养的人，越能感受到这种威压，当然，还有一种人也会无视这种玄之又玄的感觉，那就是没有教养，很粗鲁的那种人，比如云烨现在就很粗鲁，眼睛上扣着眼罩，身边站着几个彪形大汉，无论从哪一点看，他都不像是个斯文人。


“高山羊子，把我的金子交出来，你就可以继续你的旅程。”云烨开门见山的说。


“侯爵阁下似乎一点都不知道讲道理，那些是我的武士们的战利品，为何要交个阁下，难道说您还能半路抢劫不成？”


“我在为那些高丽人不值，他们本来应该受到我的抢劫的，谁知道被一些还没有开化的野人抢劫，我想他们的心中一定充满了怨愤，为了平息他们的怨愤，我准备把原该属于我们的东西要回来，如果不能，我们就抢回来，高山羊子，你认为这个理由足够充分么？”


云烨的话不但让高山羊子吃惊，就连船上的这些将领也吃惊的合不拢嘴，他们想不明白，被侯爷抢劫就一定比被倭国人抢劫来的幸福？


“我见过很多的唐人，有英武的，有儒雅的，有和善的，也有憨厚的，就是没有见过侯爵阁下这样人，似乎在唐国，您也是特立独行的一位。”


“鸿胪寺就是这个样子，总是把最好的人摆出来给你们看，像我这种，只能远远的躲在角落里，唯恐被别人发现，今天没办法了，大海之上只有我一个算得上头面人物，只好出来献丑，你把我的金子还给我，等你到长安之后，你会发现更多的好人，每个人都文质彬彬，谦恭有礼，你这样的美人儿，他们一定会请你去燕来楼做客。”


“放肆，你也为我不知道燕来楼是一个怎样的所在么？你以为我不知道平康坊是一个怎样龌龊的存在么？你一位帝国侯爵，难道对于客人就没有半分的礼遇？”


云烨皱皱眉头，隔着人墙小声的说：“你一个女人怎么连男人寻欢作乐的场所都知道，莫非你很了解长安城？带了这些人准备去攻打长安？”


“让开道路，否则我会向唐国的陛下申诉，请他为我一个弱小的女子评理。”


“知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云烨见到高山羊子的气焰消退了下去，笑着让部下散开，自己笑眯眯的问高山羊子。


见到云烨一副万事不在乎的模样，高山羊子忽然打了个冷战，猛地抬头对云烨说：“如今我现在的处境，是羊在虎口，你也许想着将我们全部斩尽杀绝，然后装出一副从来没有见过我的模样，是也不是？”


云烨摇摇头，挠着下巴小声的说：“没打算杀光，比如你就不会被杀，我在大唐见到的倭女让我呕吐了三天，难得见到一个顺眼的，你说我会如何？”


“云烨，字不器，唐国难得一见的传命侯，统辖岭南水师，同时还是玉山书院的实际掌舵人，妻室云辛氏，育有一子名寿，妾乃是草原蛮族名曰那日暮，育有一女，当然，您与大唐公主那些小小的风流韵事就不是我一个外邦皇女所能言论的，我说的可对？”


见到高山羊子轻描淡写的将自己全家说个底掉，云烨笑的开心极了，他发现自己终于有大开杀戒的理由了，用不着有半点的愧疚之心。


“五天前在我还没有攻伐赤峰镇的时候，我就派出了一艘快船回国，将我的打算禀告了我的父亲，三天前，在我发现大唐水军的第一时间，我有派了一艘船去了登州，告诉你们的官府，我日出处皇女高山羊子将会前往长安拜见大唐皇帝陛下，云侯，现在想要杀我，是不是有些晚了？我相信，你们登州的官员现在已经派船出来迎接我了。”


云烨把眼睛上眼罩去掉，对高山羊子说：“你既然知道我的底细，那你就该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拿了我的金子，想要独吞这不可能。”


高山羊子打了一个漂亮的旋坐在了云烨面前的甲板上，也把面纱撩起来，的确，盖苏文没胡说，这的确是一个妖精，不像其她倭国女人把自己画的像鬼，唇红齿白再配上一张狐狸的瓜子脸，真正是眉如远山，眉梢有一点风流痣，也不知道是故意点上去的，还是天生就有，老天爷，这样的狐狸精见了色鬼李二，如果小小的告一状，自己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云侯，这就对了，这样才是商量事情的语气，看在你空跑一趟的份上，我船上的黄金有你一半。”


云烨拍着手大笑，这样就最好了，马上吩咐手下去倭国人的船上取金子，然后自己亲自给高山羊子倒了一杯茶，讲解了喝茶的好处，还有各种茶叶的特色，一时间两人并排坐在甲板上聊的很开心。


在船队忙忙碌碌的拿金子的时候，从辽水过来的筏子队伍也慢慢的靠了过来，高山羊子指着筏子上堆满的麻布袋子说：“云侯难道已经取到了那些前隋将士的遗骸？那也就是说，大王城已经为你所破？”


本来一男一女说话，最合适的距离是三尺，高山羊子和云烨不知不觉的就靠在了一起，云烨感受着肩臂处传来的温热大笑着说：“那是自然，高丽人既然不听劝，当然只有毁灭一途，高丽人都不知道的突袭，倒是皇女殿下知之甚详。”


“这就是交流的好处，唐国如今百业兴旺，我等小国寡民自然需要处处向上国请益，听说云侯执掌的玉山书院乃是大唐第一书院，不知我能否入学院日夜向云侯请教算学？”


云烨笑而不答，高山羊子似乎变得更加温柔，俯下身子给云烨斟茶，她穿的衣服本来就宽大，袖子用一个银钩子挂起来，只是一撇只间，云烨好像从袖筒里看到了一座雪白的山丘，上面樱红的一点都历历在目。


这也太不讲究了吧？云烨端起茶杯边喝边思付，前奏都没有，这就直接上了荤菜？难道他以为大唐的男人都是色鬼？


所有人都在趁着落日前把筏子上的货物还有尸骸运到大船上，否则晚间的风浪不是木筏这种简陋的东西能够抵御的。


“云侯，您看，您要的金子我已经如数支付，那么我就要回去了，多谢你的款待，这种香浓的茶叶，的确是无双妙品，羊子受教了。”


看到这位鞠躬施礼准备退下的倭国皇女，云烨笑着说：“皇女且慢。”


“云侯我上了你的船已经是不该如果在你的大船上留宿，那就有失国体了，这就告辞，明日再见也是一样的。”说完还冲着云烨摇摇她那双雪白的小手，这个时候一下子就变成了贞洁烈妇，好像刚才抬胳膊显露春光的不是她。


“皇女误会了，你是倭国皇女，云烨岂敢造次，只不过我们需要好好商量一下金子的问题，这是大事，怎能轻易地避过不谈。”


高山羊子的眼睛一下子就眯了起来里面的寒光在晚霞的映衬下，居然泛出一缕红色的光芒：“云侯，我们好像说好了一人一半的，金子都运到你船上了，怎么，还有问题？”


“自然有，运到船上的那是我的金子，我们来讨论一下你船上的那些金子。”云烨说的很陈恳，脸上也是一副一本正经的表情。


“你船上的金子是你的，那么，我船上的金子也就该是我的，这有什么好讨论的，云侯难道要食言自肥不成？”高山羊子显得更加的愤怒，他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皇女说错了，我船上的金子当然是我的，很明显，你船上的金子也是我的，大唐的规矩就是这样，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云烨的这句话说的铿锵有力，斩钉截铁，高山羊子从中居然听出几分愤怒的意味来。


“我从不喜欢和人分享，尤其是不喜欢与倭人分享，我辛辛苦苦的烧掉了卑沙城，干掉了三山浦的高丽水军，打探好了赤峰镇的一切，在我就要动手的时候，你居然敢去钻空子，你以为大唐水师是什么所在？只需要你卖弄几下风骚，就能抵得上五万两黄金？最贵的女人也没有这个贵法，如今，你在我的船上，我只要一声令下，你们所有的人就会喂鱼，想清楚，要命，还是要金子！”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八节 琐事


云烨揉着腮帮子在船舱里查看那些要回来的金子，一袋一袋的全是金沙，打开一个袋子，抓了一把，手稍微一倾斜，金沙就从掌中滑落，在烛火的照耀下，金光灿灿。


“侯爷，那个该死的女人居然敢打您的耳光，还把您摔倒，实在是太过份了，要不要末将现在就追上去，把他们全部干掉？”


“用不着，不过那个我女的皮肤倒是很软很滑，我只不过想擦一下她眉梢的那一点痣，结果就受此虐待，野人就是野人，刘仁愿，你说是不是。”


“统领说的极是，您只是好心，那个倭女不知好歹，末将这就去把他们干掉，将那个倭女抓回来请统领好好研究。”


云烨揉揉脸，又按按自己酸痛的腰，对于刘仁愿的提议很是动心，可是转眼一想，就意兴阑珊了，不提那个倭女是一个皇室成员，单单她一个使节的名头就让自己动弹不得，高山羊子其实没说错，在知道他们是使节的那一刻起，他不再抱杀人灭口的想法了，这个时代有很多道德准则需要去遵守，比如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这一条，这是一条普世法则，就连最野蛮的部落也会遵循这一法则。这种文明进步的法则需要小心陪护，而不是粗暴的践踏。


“算了吧刘仁愿，知道你心里不舒服，这次出征，你总觉得水师的作用并不彰显，有点低人一等的意思是么？


没必要这样想，在这次军事行动里，水军扮演的就是腿的角色，赖传峰他们扮演的是手，攻击防御当然要多用手，要是没腿配合，这么远的路，光是走路就会要人老命，更不要说还有那些山一样高的辎重，首功给了赖传峰他们，次功给了你，别不满意，那些死了的人，除了地位和银子什么都没了，我都不知道回家之后如何面对他们的家人。”


刘仁愿奇怪的看着云烨说：“统领，我们这次可谓大胜而归，两月之间进军千里，破坚城，所向披靡，战强敌，如摧枯拉朽，这是百年难遇的大荣耀，为何要悲伤，战死的将士他们全家都会享有无上的尊荣，更何况我们只不过战损了一成的人马，就取得如此战果，末将相信关中父老，不会有人指责统领。”


云烨烦躁的摆摆手，和这些战争狂人没有办法说那些细腻的感情，整天嘴边挂着战死忽如归的人，哪里会想到自己战死之后家人的伤痛。


为了静心，把无舌的茶具借了过来，请他和刘方喝茶，出门的时候辛月特意给他装了一小包茶，据说是那些未嫁人的女孩子用嘴咬下来的绝顶好茶，说是喝了会有提神醒气的作用，一想到那些不知名女孩子把茶叶咬下来，再吐到布包里，最后揣在怀里吸收自己的汗臭，云烨就想呕吐，这样变态的法子是谁想出来的？回去好好问问。


云烨没有吃人口水的习惯，但是把这个典故说给无舌和刘方之后，他们两个人的兴趣大增，都说要尝尝这种妙趣。


水沸成龙眼状，云烨提起水壶洗了茶具，闷了茶，最后给他们倒了两杯子，自己重新给自己泡茶，没闻出来那种茶叶有什么不同，估计有香味也会被汗臭遮盖，自己还是喝自己的花茶比较好。


无舌喜欢的是喝茶的过程，刘方喜欢的事喝茶这种意境，都与茶本身无关闭着眼睛赞美了一通好茶，最后惋惜地说比不上无舌烹制的茶汤滋味来的醇厚，两个老头子喝完了云烨泡的茶叶，并且把那一小包茶叶要了过去，无舌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小小的碾子，把茶叶倒进碾子慢慢的碾了起来，还不停的给刘方讲述茶叶需要碾的越细越好，等回到书院，一定要有隐士的风雅，不能让那些毛头小子小瞧了。


云烨受不了两个老头子的互相吹捧，抱着自己的茶壶出了舱门，还能听见无舌在赞美自己住的那座小楼，是如何的雅致，自己躺在躺椅上听着松涛观书的绝妙意境，估计刘方已经听得入了迷。


激烈的战事过后，所有人都松懈了下来，大海上也是平静无波，偶尔有鲸鱼在喷气，水柱子高高的涌起，云烨叹了口气，还是不能上甲板，自己脸上的指头印子一晚上都没有消下去，这个该死的倭女下手很重，后槽牙都有点松动。


无意中往船舱外瞟了一眼，发现狗子这个家伙一个人坐在横过来的桅杆上，喝一口酒，然后就嘀咕几声，好像有很重的心事。


才要派人去把狗子叫下来，就看见单鹰猴子一样的爬上了高高的桅杆，冲着狗子骂了几声，最后还一脚就把狗子踹了下来，自己也跟着跳了下来，云烨大急，从船舱里窜了出来，赶紧趴在船舷上往下看，只见大海里翻涌着白色的涌浪，半天不见人，大声的喊冬鱼下水去救人，冬鱼才跳下水，就看见狗子一脸郁闷的从船舷边爬上船，手里的酒葫芦都没丢。单鹰也浮出水面，拽了一把缆绳，带着泼天的水花就从海里跳上了甲板。


云烨劈手就给两个家伙一人一巴掌，桅杆的高度足足有十丈，就这样随意的往下跳？见到云烨发怒，狗子越发的郁闷，一个后空翻又跳进了海水里，半天都不肯露头。


“有本事就别上来，等回了家，找头母驴给你当老婆，洪城的女儿怎么了？那也是富家千金，怎么就配不上你了，你们两个小王八蛋，偷看到人家洗澡，总有一个需要出来负责的吧，小鹰已经定亲了，你不出头谁出头。”


忍无可忍的单鹰跳着脚说：“谁会去看一个丑女人洗澡，那个池塘是我和狗子平日里练完功之后的澡堂子，书院上下谁不知道，为这事已经揍了好几个抢水塘的人，就那个女人不知羞耻的脱得光光的往水塘里钻，还什么都没看见呢，丫鬟就嚷嚷着非礼，我们跟谁诉苦去。”


云烨气的都要翻白眼了，洪城的闺女都上吊八次了，一问起来就说是清白没了，出征前云烨没心思管这些屁事，可是仗打完了，不管不行了，这是书院有史以来的第一桩风化案子，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等处理结果呢。


“没看见怎么知道人家脱的光光的，那就是看见了，老婆这东西胡乱娶一个，应付一下老子娘，至于有喜欢人，那就再往家娶，算不得大事。”


“我不干，洪城的女儿长得和他老爹没多大区别，我打死都不娶。”狗子才浮出水面就听见云烨在安排自己的婚事，惨叫一声，又钻进了水里。


所有人都笑呵呵的看着海里扑腾的狗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配上一个丑八怪女子，这是喜闻乐见的好事，至少站在男人角度都是这样想的。


胜利者本来就该有欢笑，只是云烨钻进自己的小圈子里出不来，弄得大家都不开心，今天大帅看起来心情不错，开始处理起琐事来了，军士们也一下子就从沉闷变得欢声不断。


倾听者欢声笑语向其他船上蔓延，云烨喝了一口茶，把那些抑郁的念头抛开，回头对全身铠甲，侍立在身边的刘仁愿吩咐道：“除了酒水，今日只要船上有的，都拿出来，让厨房卖些力，我们好好吃一顿，三天之后靠岸登州，我们大庆三天。”


“喏！”刘仁愿大声的回答，脚步轻快的上了甲板，立刻就听见他那粗大的嗓门在海面上响起：“大帅有令，今日加餐，只要船上有的，放开了吃，上岸以后，犒赏三天！”


欢闹的声音越发的大了，南腔北调的小曲也开始满船荡漾，都是些哥哥，妹妹的淫词滥调，语言之大胆，曲风之猥琐，让云烨不忍卒听。


路过荣华女舱门的时候，发现舱门是打开的，荣华女很是有礼貌的跪坐在地板上，像是等候自己好长时间了，看见她这幅有礼貌的样子，云烨就怀疑，高山羊子和她是不是把身份弄错了，一个为了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一个为了爱情宁愿粉身碎骨，都是很有特点的女子，只可惜和自己无关。


“我不进去，一进去你就怀疑我要强奸你，有什么话还是在这里说吧，我舒坦些，你也不用那么紧张。”


荣华女不施礼不说话，云烨的调侃她仿佛没有听见，施完礼之后把双手交叠在膝盖上很是庄重地说：“云侯，我有了身孕。”


云烨差点被吓得栽一个跟头，稳住心神恼怒地说：“你坏了孩子，要找也该找盖苏文，找我做什么，又不是我经手的。”


“您不会允许我去见苏文的，我甚至怀疑，这个孩子可能是苏文唯一的骨肉，我们在最后相处的几天里，我是女人，能感觉得到苏文的阳精在减少，这就是你对他施针的后果是吗？”


“盖苏文，这个人我从来没有小觑过，他以后绝对会是高丽的英雄，你也许觉得奇怪，我为何会对他做出如此歹毒的事情，这和我的性格不符，原因就是因为他具备成为英雄的所有条件，他成了英雄那么倒霉的就会是大唐，所以我就毫不犹豫的这样做了，与个人喜好无关。”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四十九节 后顾之忧


荣华女的眼泪哗哗的往下流，哽咽着说：“你毁掉了一个男人最后的骄傲，我宁愿你杀了他，也不愿意你这样糟蹋他。”


“不，不，不盖苏文活着有活着的用途，如果要杀他，我在见他第一面的时候就会下手，你们高丽人想出一个英雄不容易，尤其是渊盖苏文这种既有本事，又有野心的英雄更是难得，我大唐有句古话说的就是这种情形，那就是杀之不祥。”


荣华女擦干眼泪，坐直了身子，显得更加有礼貌，从自己的头上取下一支长长的发簪推到云烨脚下说：“我只有这支簪子值点钱，能不能用来保住我的孩子。”


云烨笑着拿脚把簪子踢回去，温言说到：“这是我和渊盖苏文之间的交锋，还牵扯不到孩子，你就好好的养胎，等靠岸了，我给你找两个高丽侍女，等我们之间的事情结束后，你想回高丽，还是愿意留在中原，随便你。”


“这是你贵族的骄傲吗？还是你从心里看不起苏文，我只要在你手里，苏文就会畏手畏脚，如果加上孩子，苏文还怎么和你争斗？”


“那是他的事，你知道的，人的身体一旦残缺心理就会变得阴暗，你看看自古以来的宦官都是一副阴沉沉的样子，不过盖苏文那么喜欢《史记》说不定他会效法先贤，身残志不残的干出一番大业，也不是不可能，我觉得他很适合和高建武火拼，并且赢面会很大。”


云烨把话说完，就小心的替荣华女关上舱门，隔着门对她说：“今天我们吃排骨和红烧肉，为了你的孩子多吃点，不要总是留在舱房，多出去晒晒太阳，对胎儿有好处。”


听到船舱里的闷哼声，云烨耸耸肩膀就一头钻进了舱房，刚刚躺下来，老方就脱了鞋子，走进舱房，手里捧着厚厚的一叠账簿。


“侯爷，东西的价值都估算出来了，这一趟，咱们不算那五万三千四百两金子，从苍岩城得到的货物和金银玉器，长孙掌柜给估了十六万七千八百贯，再就是泡在海水里的那些木料不好估值，只有到了登州才能算的出来。”


云烨接过账簿，随手翻看了几页，合上账簿之后，哀叹一声，还是亏了啊！自己为这场战争做了大量的准备，黑油，弩箭，攻城凿，铠甲，船只，粮秣衣装，就花费了不下九万贯，欠了无数的人情不说，还有那么多的将士阵亡，这是平生做生意，做的最亏的一桩。


“老方，这一次咱家就不要利润了，把所有的成本取出即可，就取九万贯，剩下的全部打入公帐，你去把参军找来，我对他说。”


不一会，录事参军就进了舱房，云烨把公帐和私帐统统交给他：“把云家的私帐平掉，不取息，不收耗损，不取人工，云家花了多少就刨掉多少，剩下的入公。”


“大帅，这样不妥，大军出征之前卑职很清楚云家为此垫付了多少，这样一来，府上会亏本，将士们心里也不会落忍。”


“哪来那么些屁话，仗打胜了，就是我最大的好处，云家出了一点小钱，将士们是在拼命，你看看后面那只船，我都不敢上去看，一千五百多人，整座木兰舟都快摆不下，这时候还提什么钱不钱的。”


录事参军见云烨心情又开始变坏，连忙应诺，当着云烨的面把公私两账平掉，请云烨签了字之后，大礼参拜之后，悄悄地捧着账簿退出舱房。


岭南水师每次出战，都会有补贴发下来，按照等级每个人都有，职位越高，补贴也就越多，这东西是最基础的东西，如果立了军功，朝廷当然会有赏赐，而水军也就不会再进行第二次，只有战死的将士才会有丧葬补贴。伤残的将士会有伤残补贴，这些钱的数额都很大，足够他们的家眷和伤残的将士生活很久。


现在看起来不能总是靠战场的劫掠，毕竟这方面的收入很有限，而且很不稳定，现在海面上连海盗盗都没有几个了，自己是军队，总不能明目张胆的做远航生意，夹带点私货，已经是朝臣们容忍的极限，没有自己的实业，实在是不行啊。


“张生，牛大力，来福，石头，魏老干……出列！”随着队官大声的念名字，一个个年届五十的老兵一一出列。


“今查张生，牛大力等一十三名将士，在攻击大王城一役中身负重伤，不堪驱使，着令此一十三人卸甲！”


刚刚还吃了三碗米饭，一碗红烧肉的牛大力，仔细的上下打量一下自己，胳膊腿完好，浑身上下好像一根毛都没有掉，早上一个人扛了两百斤的米袋子跑了七八趟，怎么现在就不堪驱使了？难道说大帅不要自己了？


“队率，老吴啊，你可不能这么对待你老哥哥啊，在军队里熬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吃饱了肚子，你不能就这么把老哥哥我一脚踹出军营。”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兵一听到这样的命令立刻就炸了营，嚎哭着有之，咒骂者有之，红着眼睛准备找队官拼命的也有。


“闭嘴，狗日的，老子这是把好事往你身上推呢，不知道好歹，你们知道个屁。”


“你个老狗日的如果不给老子把话说清楚，今天就别想走出甲板，现在咱岭南水师，谁不是消减了脑袋往进钻，你这个王八蛋是不是看老子年纪大了，就想把老子开革出去，好让你龟孙养的小王八犊子进来，是不是。”


一群老兵七嘴八舌的围着队率指着鼻子臭骂，这两年自己没少往家里送钱财，都是平日里积攒下的，大帅时不时的就有赏赐版下来，全家的日子都跟着好过，琢磨着再混五年，到时候家里什么都有了，年纪也到了，再退伍不迟，谁会想到今天会有这样的晴天霹雳砸到脑门上。


队率见没人听自己的，干脆抱着胳膊一屁股坐在甲板上准备等他们骂完了再给他们讲解其中的道理。


等老兵们骂的声嘶力竭之后，自己擦一把头上的口水，笑着问：“都他娘的骂完了，骂完了就听好了，这是大帅的命令，你们年纪大了，再到军伍上拼杀不合适，咱们这一战，好多的弟兄战死了，还有好些人残废了，大帅当然不会眼看着不管，所以啊，就想了一个法子，让你们提前退役，组成一个水运商行。


这个商行大帅出钱，那些战死的，伤残的弟兄们也出钱占份子，你们这些没事的弟兄们用人力出份子，这从南往北的海运到底有多赚钱，你们不清楚？大帅说了，他的份子会逐年递减，也就是说最后这个商行可就是咱们兄弟自己的，等到商行自己能够运转的时候，大帅就会抽身，所有战死，残废的弟兄加上你们就会成为这个商行的主人。


娘的，要不是老子不到五十岁，那里轮得到你们，从岭南往长安运东西，再从长安往岭南运，这一来一往，傻子都能发财，在海里面，有大帅做靠山，谁敢惹咱们，整片大海还不是由着你们横着走，现在知道了？现在明白了？刚才骂老子这件事怎么算？”


舰队的骚乱很快就平息了，这种好事不赶紧抓住的才是傻子，大帅本来就有财神爷的美誉，做个谁都会做的小生意，不发财才会被其他人笑话。


“小子。你军伍里伤残的人数一下子就会飙升到三千三百人，多出来的一千多人你真的打算成立一家海运商行？”刘方看完了云烨的统计表，仔细的问。


“那是啊，我想了想，咱们这次战死和伤残的人数达不到京城里那些白痴的预计，为了不让他们显得更蠢，我决定主动增加一些伤残，您看看，现在多好，战死了一千五百多人，伤残了三千三百多人，我岭南水师战力一下子就十成去了三成，这才符合破坚城，克顽敌这样的战役实际，咱们如果报的少了，说不定人家会以为咱们在胡说，弄不好到军营里挨个数人，那就难看了。


与其让他们难受，我不如乘机让年纪大的将士卸甲归田，都去新成立的水运商行，何邵那里有一百多艘高丽战船，再加上现成的退役水军，这家商行只要跑上几趟，就会完全回本，我再抽身出来，谁能说我的半个不字？以后岭南水师的伤残，战死的将士就会有一个稳定的生活来源，我心里也少一点愧疚。”


刘方半天不吭声，走到门口才回头对云烨说：“做你的部下的确是一件心旷神怡的事情，如果老夫当年有你这样的本事，何至于跑到荒郊野岭的忍饥挨饿三十年。”


“刘师，您别忙着走，我这里还有一份合约需要您签一下。”刘方疑惑的走过来，见云烨拿出几张纸，上面的字写的密密麻麻，刚要看看，云烨就不耐烦的指着一个地方让他把字签了，然后盖上印章，一式三份，交给了刘方一份，自己留下了一份，另一份放进一个木头匣子里归档。


摸不着头脑的刘方回到舱房，细细的看过后，眼睛潮湿了好一阵子，郑重的把合约放在自己带来的锦盒里，这是孙子以后生活的保障。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节 糊涂海


舰队靠岸的时候，岸边已是缟素一片，登州官府特意从各州府借调了大批的仵作，专门用来整理那些尸骸，骨骼早就散乱不堪，仵作们能做的无非就是把一个人的骨骼凑全，这些死难者生前是袍泽，死后就连尸骨都不分彼此了。


云烨看这些尸骸被比划来比划去，总觉得这是一件很有趣的工作，那些仵作在尸骨堆里翻检的样子，很像是在考古。感受不到半丝的悲伤。


但是，等自己那些战死的手下被抬上岸，他的心里就像缀了一块秤砣，靠岸时的喜悦，这时候又不见了，这需要躲避，一个大将军当着三军的面哭的像孩子一样，实在是不妥。


仗打完了，云烨自己都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什么用处了，趁着大军休整的功夫，自己还是躲到何邵在登州的庄子里比较好。


走的时候大地上还是一片萧条，如今回来了，登州已是草木葱茏，这里的梨花开的很晚，雪白雪白的汇成雪海，何邵是个猥琐的人，但是这个庄子的景色，实在是让人喜欢。


“小烨，如果喜欢，就送你了，咱们能不能不走了。”何邵喘着粗气，不时地拿手帕擦擦汗水，一边走路，旁边还有一个胡女不停地给他扇扇子。


“你的破庄子我不稀罕，就是这些梨花很讨人喜欢，春有花，夏有叶，秋有果，算你多少沾染了些风雅，看看你现在都肥成什么了，前些年旺财变肥，孙先生都说会减少寿命，你这个样子比起旺财可胖多了，圆脑袋，圆身子，再加上两条短腿，肯定对寿命有碍，好日子才开始，你就不想多活几年？”


何邵把自己硕大的身子靠在梨树上，顿时就震落了无数花瓣，云烨伸手接住几瓣，又吹了口气，让它们继续飞舞。


“烨子，我何邵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有数，如今能创下着这么大的家业，都是哥几个给面子，有了好处从来没忘记过我，我很满足，真的，很满足，不想再往前走了，烨子，我痴肥一些，人人都知道我就是一个暴发户，有了钱财就想着吃喝享乐，没人觉得我是一个威胁，我想大家也都喜欢看到我这样子吧，既然都喜欢我痴肥，我豁出去这条性命，让大家看个笑话，那我这条命还何家的平安，我认为很值。”


梨花总是有一股子淡淡的幽香，不浓烈，却很隽永，从树枝上折下好大的一枝子放在鼻子下面轻嗅，闻了一会花香对跟在身后护卫的冬鱼说：“明天啊，你就把何邵弄到船上去，每顿只给青菜豆腐米饭就好，不要太多，一天游三个时辰的水，我想两个月之后，他的体重就能减到我们在朔方城的样子，这家伙现在还不能死，死不得啊。”


冬鱼躬身一礼算是答应了，看着浑身发抖的何邵就像看着一个死人，关中来的将士，现在还需要训练，正好把这头肥猪也弄进去，就不信三两个月下来，把他的油肚子减不下去。


“小烨，你不能这样对待哥哥，我宁愿肥死，也不想变成一副精明强干的样子给人家当借口来图谋我的家产，我死了，家里就剩下我三个不成器的儿子，没人再会伤害他们。”


“胡说什么，谁会伤害你，你肥死了就不会有别人打上门来？肥猪谁都想宰，你知不知道，自从这回看到我手下死了一千五百多人，我就发过誓，绝对不会让自己的部属，朋友，早早的离开，死一个我都不干，我指望着将来一群一起去老头子去逛青楼，喝花酒，横行长安市上，都成为老泼皮，如果今死一个明死一个的，到时候就算我称霸长安街头恐怕都没几分意思，你说是不是？”


眼泪顺着何邵圆滚滚的脸上横流，他能感觉的出来，云烨这两年一直在刻意的疏远自己，没有云烨拿他当兄弟一样来看以后，他在不停地给何家找靠山，柴绍家，长孙家，杜家，房家，甚至他还试过投靠长乐公主，太子三兄弟，他不敢去，云烨说过不许和他们三个有牵连，否则，会死的很快，他相信云烨的论断，所以从不登三位王爷的府门。


每个人都想从他身上割肉，准确的说是在剔肉，剔肉之后也不拿他当人看，这些年他不停的暴饮暴食，就是抱着及时行乐的主意，想用这种颓废的心思，来压制自己对于未来的恐惧，今天云烨这么说，他心里所有的委屈顷刻间就爆发出来，只有紧紧跟着云烨，他这种另类的商人才有一条活路。


“好，好，哥哥我就去凫水，这两月什么都不干，就是凫水，先把这身肉减下来，到时候我们再痛痛快快的回长安大干一场。”


陪着云烨继续往果园深处漫步，何邵撵走了胡女，腆着肚子，学着云烨背着手，嘴里又开始拿梨花比喻起胡女白玉般的肌肤。


“我们现在并不缺钱，缺的是福泽，你和我家不同，云家献上土豆和玉米，已经足以让云家三代无忧，再加上书院，云家的将来已经可以预期，只要家里没有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从书院出去的官员，一定会庇护云家几分，师生之谊还是很有前景的。


何家就不同了，你发展的过于迅猛，根基都没有打好，就妄想着建高楼大厦，却不知这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危机，你啊，就毁在一个贪字上了，什么都想插一手，什么生意都敢做，长安的地皮被你卖的价格飞涨，你以为朝廷没有怨言？只是暂时找不到你的把柄就是了，一旦想要收拾你，你就算是学玄奘跑到天竺都没用处。


云家急流勇退的时候，你红着眼睛到处发财，你赚了钱，就一定会有人亏钱，上一回柴家替你渡过了一劫，让你家的爵位好歹保住了，要不然，哼，看你怎么死。”


“那是三万贯买来的，柴绍说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一个伯爵的头衔三万贯实在是贵了一些。”


“古代人发家之后从来都没忘记修桥补路，赈济邻里，处处谨小慎微与人和善，你以为他们都是吃饱了撑的？


现在的你需要装糊涂，往海里糊涂，做生意不再是为了赚钱，现在你要拿钱财买名声了，会赚钱不算本事，会花钱才是本事，把你的家里人收敛一下，不要到处斗富，听说你弟弟为了一个歌妓，缠头一夜就花了百万钱，这是取死之道。”


云烨在前面说一句，何邵就在后面点一头，大唐的新兴贵族其实都是些没有底蕴的家族，身份的提高，全赖李二的拔苗助长之功，所以第二代子弟多出纨绔。


在后世的时候云烨就听说过一句老话，富贵三代才会穿衣吃饭，这句话很正确，只有富贵过了三代，才能体现出真正的贵族风范，新兴的贵族们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表现出自己粗鄙的一面，这也是那些世家看不起现在这些勋贵的原因。


云家不同，他们看不懂云烨的做派，仙人弟子的身份不比他们差什么，再说了，论到吃饭，云府的饭食自成体系，能有幸到云家吃一顿宴席，都会认为这是一种荣耀。


就连李二，也只会在宴请最重要的客人的时候，才会请云烨到皇宫里做两样菜，被宴请者会认为这是最高的礼遇，从李二宴请过冯盎之后，只有李靖，李绩，程咬金少数的几个人在大破薛延陀之后，吃过一回，文官里也只有房玄龄在五十大寿的时候，从皇宫里带走了八样云烨做的菜肴，已经被人传诵说圣眷无二。


有趣的好玩的东西一般都是从云家传出来，婴儿车这种东西如今已经是富贵人家必备的东西，好些个生了孩子急于显摆的贵妇，就会把孩子放进婴儿车里，自己亲自推着小车车东家进，西家出，逛一整天都不喊累。


“做善事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要什么善事都做，有些善事只有皇家和官府才能做，千万不要脑子发抽，告诉陛下，你看着长城墙破旧，准备帮他修城墙，这种蠢事，你如果他娘的敢做，不用陛下动手，我就先砍了你。”


何邵的肥脸上全是油光光的汗渍，他刚才还准备告诉云烨他准备出钱把长安的道路修整一下，听到云烨的话，忽然发现自己真的好像不会花钱。


“你开一家药铺，平价进，平价出，但是一定要长期搞下去，药材要地道，不能欺骗人，有钱的给俩钱你收，没钱的就让他赊着，记住了，不能不收钱。名头啊，就说这是给你老母祈福，派你最放心的手下去做，赊欠的人到时候还你一斗麦子也好，还是还你一只猪仔也好，都要，那怕挑一担土，帮你把药铺门前的路垫一下也成，我估算着，这一年的费用不会超过你弟弟给歌妓的缠头，但是，哼哼。”


“到时候何家就会是长安城出了名的良善人家，烨子，我派去的人一定要有笑脸，不管是谁进了门都是先给人家抓药，没钱主动就告诉他，先把药拿回家去给老子娘治病要紧，至于药钱，等老人的病好了再给不迟，如果再请两个坐堂郎中……奶奶的，说着，说着，连我自己都被自己的善行感动了。


有了好名声，不管谁动我，首先他自己就会成为千夫所指，就是那些大家族，见了何家的药铺也要伸个大拇指赞一下。”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一节 伤心总是难免的


老何说的很愉快，但是，他说着说着，就变得愤怒起来，跳起来揪着云烨的胸口质问：“这么好的法子你两年前为何不告诉我？”


云烨用手里的花枝子抽了老何的脑袋一下恶狠狠地说：“两年前，你这个王八蛋忙着抢地，忙着贩卖草原上的牛，正是你日进斗金的时候，那个时候给你说这些话你能听的进去？不吃点亏，怎么才能幡然醒悟？”


老何松开手捡起地上的散落的梨花花瓣一片片的放嘴里嚼着，胖脸上布满了无奈的神色，委屈的对云烨说：“这他娘的是什么世道啊，没钱不行，有钱也不行，我想给孩子留点吃饭钱，难道就这么难么？”


“你留的钱够你家吃好几百年饭的，你打算一个人把你家里一千年以后的事情都解决掉？皇帝都没这本事，老老实实地做你的事，随大流走，混在人群里慢慢积攒，这才是道理。”


费了好大得劲才把何邵拽起来，又给他安排了海运公司的事情，让他派一些懂行的活计上船，同时需要筹备货源。


“你抓紧了，把这事办完，就努力的为你的老命打拼，两个月估计会让你吃尽苦头，不过这样也好，当初在草原上冻得差点没命，那股子狠劲现在应该还有，我会在长安等你，早些把你家的药铺，医馆开起来，早一些积攒人气，少在那些胡女身上消耗精力，你身子底子本来就差，这样旦旦而伐，我担心你陪不住我们。”


云烨把手的花枝子放在马背上，就带着冬鱼离开了梨园，世上的人都是这样劳心劳力的奔走，不是因为你是富家子弟就能躺在祖辈的功劳簿上睡大觉，如果一两代人还没有寸进，诺大的家族就会四分五裂，落魄的子弟只能坐在门槛上捉着虱子想象祖先的荣光。


荣华女就下榻在登州府衙，元大可给她找来了两个姿色还算不错的高丽女人伺候她，云烨也住在这里，只不过是在其他院子，看到荣华女正在院子里晒太阳，云烨笑着把那枝子梨花放在她的怀里，就沿着回廊，进入了自己的办公区域。


在书房里坐定，看到桌案上堆积如山的信笺，先把家信挑了出来，至于那些老将们的书信不看也罢。


奶奶的书信，越发的长，也越发的絮叨，从字体上可以看得出来是大丫的笔迹，前面还是奶奶的口气，对自己问长问短的，后面几页就变了，云烨不打算再看了，这是大丫给单鹰的，喊过躺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单鹰，把信笺交给他，黑着脸回到自己的书房，这还有没有一点家法了，这都明目张胆的信笺往来了，谁家没出阁的闺女会是这样子？


辛月的，那日暮的信笺揣进怀里，等到晚上躺在床上看，到时候可能会哭，那日暮如今也该到草原上了，不知道和那些老将，名臣，王公家的管家，管事相争会不会占到便宜，最重要的是闺女，不知道安稳不安稳，孙思邈一定给所有的孩子都种了牛痘，至少已经能够抵挡这种烈性传染病了，这让云烨放心不少。


李承乾的书信打开之后，云烨的心情就好了许多，从抬头到结尾，没有问一句关于战事的事情，他知道自己的朋友很讨厌战事，这个时候，无论胜败都不愿意提及，所以他的书信里通篇都是自己的孩儿李象是如何的健壮，还有皇宫里的一些趣事，朝堂上的轶闻，什么魏征害死了自己父皇的一只鹦鹉了，兰陵现在是皇宫里最有钱的小富婆了，高阳不愿意嫁给房遗爱，结果房遗爱放出话来说自己也不愿意娶高阳，结果两个人都被父皇惩罚，跪在朝天门外，房遗爱脱下衣服替高阳挡雨，惹得高阳哭鼻子了，都是一些高兴的事，最后只在末尾提及了一下，自己决定铸造金钱，银钱，和铜板，准备向朝廷上书，取消纷乱的货币体系，今后朝廷只承认这些新铸造的盛世通宝，其他的绢帛，之类的在今后五年间会逐渐退出货币体系，今后它们和粮食一样，都只会成为货物，而不再有货币功能。


云烨不担心李承乾的改革，佛家，道门如今元气大伤，暂时处在休战状态，他们找到了后退的台阶，居然连拜火教都懒得理睬，攻伐了一阵子就销声匿迹了。


只要这两个世上的大金主，不跳出来捣乱，良币驱逐劣币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只要长安铸币厂的印模不丢失，其他人是没有办法，弄到那些超越百炼钢存在的印模，更不要说水力冲压机了，信封里夹了一枚金钱，一枚银钱，还有一枚铜钱，金钱上面是神农像，背面是五谷禾穗，周边有小齿，是为了防止他人从上面刮金，银币的正面是伏羲，背后是八卦图，一样的也有小齿，铜币只有一百文的，是赤铜板冲压出来的，正面是李二骑着马的画像，背面是《秦王破阵乐》的乐舞排阵，这个人天生这副臭显摆的德行，估计后面小面额的铜币也不会逃出他的魔爪。


李泰居然真的把呢子织出来了，从送来的那张毯子来看，工艺一流啊，云烨趴在上面闻了好久，都没有闻见异味，好东西啊，自己水军的军装就要用呢子来做，现在的麻布衣服，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很丢人。


程咬金的书信里只有通篇的大笑，看着信纸上杂乱的哈哈哈，心生感动，老程的第一个哈哈，乌黑亮丽，墨汁很饱满，但是到了最后的那些哈哈，就像是被扫帚扫过一般，若隐若现，最后一个哈哈，简直就只有几丝淡淡的墨痕，可以想象，老程接到大军返回，顺利完成任务的军报时，是何等的幸喜若狂。


老牛的信里也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好，好，回家大庆！


这些人的信看完，云烨就失去了看其他信笺的兴趣，整理好书信，随手就抛在书桌上，一封奇怪的信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眼球，上面的字歪歪扭扭，只写了爹爹两个几乎认不清楚的大字，赶紧打开，一时间泪如泉涌。


“爹爹，我会写字了！”没有落款，没有抬头，只有这七个字，加上信封上的爹爹二字，不过九个字，却在云烨心里掀起了万丈波澜。


把信封捂在脸上贪婪的闻着，直到泪水浸湿了墨迹，在脸上印出黑黑的一坨，这才赶紧抽泣着，拿李泰送来的毯子小心的吸着信封上的泪渍。


“老子的大儿子会写信了？”云烨的思绪一下子就飞越了万重山，好像看到了一个胖胖的孩子跪在矮桌边上，拧着小脸，伸着舌头，一笔一划的写着字，场面温馨，就是旁边站着一个狐狸一样的美妇。


想到美妇，云烨的心就安静下来了，谁家三岁的孩子会写字，穿开裆裤的年纪，学什么字啊，一定是他母亲手把手写的，这个女人很清楚孩子父亲的软肋在那里。


怒气冲冲的在信封堆里翻检，果然，找到了李安澜的信笺，用刀子裁开，直接省略掉前面的那些灌迷汤的废话，再省略掉中间要东西的清单，直接看最后。


“容儿今年也已三岁，好在上天庇佑，孩子身子康健，无病无灾，妾身在岭南也好，无需牵挂，如今容儿也会写字了，虽然字丑了一些，但是写给自己的爹爹，想来无碍，我父皇今年正好过四九大寿，普天同庆之下，妾身也拟回京祝寿，妾只盼回京之时，夫君已奏凯歌，沙场风高浪急，命如悬卵，盼夫君珍之，重之。”


合上书信，坐在桌子前面，用力的揉搓一下脸颊，又在清水盆子里好好地洗了一把脸，那热毛巾又敷了一下眼睛，这才推开门准备散散心。


刺史府的东面浓烟滚滚，还有道士念经，和尚禅唱之音传过来，这样的黑烟已经冒了足足三天，和尚道士们也忙碌了三天三夜，尸骸很多，仵作们每拼好一具尸骨，就会有辅兵抬走去火化场烧化，最后都装到一个个的毛瓷坛子里，等待云烨回京的时候带走。


也是该去送送他们，尘归尘，土归土，如果还有什么不满的，或者耻辱，现在也该都散尽了，自己的部下，这次也是这样的待遇，唯一有区别的是他们居住的毛瓷坛子上都有姓名，云家庄子有三人战死。


诺大的一条七尺汉子，血肉被烟火化尽，如今就剩下小小的一堆骨灰，仵作们等骨灰凉了，就拿簸箕把骨灰装进坛子里，一股怪风吹过来，簸箕里的骨灰竟然被风吹散了不少，仵作尽然不管不顾，很随意的就把剩下的骨灰装进坛子里。


“拖他们下去，重责三十大板，每个都是如此，受完刑之后，再继续焚化将士遗体，如果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就地斩首！”


四周的水军将士顿时就拖起那些仵作到外面行刑，云烨来到下一个将要焚烧的死难将士面前，给他整理了一下仪容，架好了柴火，然后亲自泼上油，点燃，看着火焰逐渐吞没了这个年轻的身躯，冲着尸体摆手作别。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二节 好事做多了就成了神仙


院子里摆满了毛瓷坛子，成玄英在小心的擦拭坛子上灰尘，蓬头垢面的，身上的道袍也油渍麻花，好几处地方都有破洞，那里还有半点西华大法师的超然气概。


“闭嘴，其实是最好的修行。”成玄英笑呵呵的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放在云烨手里，自己盘腿坐在那些坛子堆里，默默地念经，他没了舌头，没了华丽的道袍，云烨却觉得这家伙好像更加的像个修士，眼睛里蕴含的慈悲意，让人不由自主的就想靠近他，似乎只要靠近了他，就能让人平安喜乐。


成玄英这些日子踏遍了东海之滨，没有骑马，没有坐车，就靠着一双脚板，走遍了村村寨寨，他在宣扬他的道理，不是用嘴，而是用自己的行动。


他把自己的钱财散给了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把自己华贵的道袍献给了一位只有一个道士的小道观，因为在那个破旧但是信徒香火不绝的小道观周围，乡民们只相信三清，不相信其他的神灵，哪怕就在不远的风景绝佳之处就有一个很大的寺庙。


他在小道观里对那个风烛残年的老道士执弟子礼，亲手把道观所有破损之处一一修好，每日看着老道士给前来上香的乡民祈福，消灾，看着老道士给乞儿一针一线的缝制衣服，看着老道士帮助受冤屈的百姓伸冤，也看着老道士用他并不高明的医术给乡民们治病，有些药方开的并不准确，成玄英相信，老道士治死的病人，绝对比救活的要多。


再一个雨雪交加的夜晚，老道士死了，不是被谋杀的，而是因为他的年纪太老了，以至于他在睡梦里就去了天国。


成玄英坚持说老道士死的很安详，脸上带着一贯的那副慈悲意，是微笑着走的，临死前一定已经解脱了皮囊的束缚，达到了另一个境界。


喝了一口茶水的成玄英在纸上继续写道：“那是真正的一人死，万人哭，乡民携家带小赶来，带着家里最好的吃食，来为老道士送终，还有几位耄耋老人把自己的棺木送给了老道，自己本来准备停尸六日就把老道士送进坟墓，谁知道四十九日之后还有远处的乡民赶过来，为这个老道送葬。”


乡民们无视成玄英的存在，也不管道士入殓时不洗澡，不换衣，不入棺的规矩，硬是执着地按照自己亲人去世的样子，大操大办。


“云侯，老道士停尸四十九日，依然容颜不改，栩栩如生，甚至他的头发，胡须，指甲还在生长，乡民们坚信，老道士已经得道，也已飞升，没有把尸骨葬在地下，而是给他建造了一座塔，虽然不高，只有五丈，都是青砖砌就，现在乡民们拜完三清之后，就会去祭拜老道士，显然，老道士已经成神，成仙。”


“成玄英，你这次找我就是为了说这些？如果有所求，请直言，看在你这段时间踏遍东海揭露陋习的份上，我会答应的。”


成玄英张开嘴呵呵的笑了两声，手底下继续疾书：“云侯，我只想请你把这些战死将士的骨灰存放在登仙观，所谓信力，愿力皆香火，将士们留在这片吉壤，一定会喜乐安宁。”


“我调查一下，如果真如你所说，我会把战死的本地将士的骨灰存放进登仙观，关中子弟的骨灰我依然是要带回长安交给他的家人的。”


成玄英单手偮胸笑着答应，似乎很有信心的样子。


“如果道观过于窄小，我可以出钱修建一座大些的道观。”


“不需要云侯费心，信众们已经开始扩建道观了，一砖一瓦都来自捐赠，贫道准备把这所道观建成百姓自己的道观，所以不需要官府介入，也不愿意豪门大户捐赠，我宁愿在乡间一文一文的求布施，也不会用云侯的钱财。”


“那好把，成玄英，这里有一袋子金沙，你拿去吧，不要把它看成钱财，只需要把它看成建筑材料，不管是佛像，还是神仙像，都需要金粉，你想在乡间布施到金子，恐怕很难，这一百两金子，就磨成金粉吧，不算是布施，这是给你保存将士骨灰的酬劳，不必客气。”


成玄英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自然不会把一百两金子看得有多重，低一下头表示感谢，就扛着一袋子金沙离开刺史府，等待云烨派人去调查自己的登仙观。


问过了将士，也问过了死者的家眷，他们一听说准备把骨灰存放在登仙观，立刻就同意了，好些个准备把骨灰迎回祖坟的人家也纷纷的改变了主意，看来这个道观的名声，风水不是一般的好。


礼部的官员带来了李二的旨意，命令云烨即刻动身赶回长安，将士的骨灰自然有当地官员和礼部的人员处理。


四月二十日，宜出行，宜祭祀，云烨在涿州登船，告别了水师留守的将士，带着一万余人返回了长安，来的时候带了好多的坛子，想不到走的时候，依然是满船的坛子。


水师回京，最欢喜的就是纤夫，那些每年付出劳役的纤夫，最喜欢的就是遇到岭南水师的船队，一样都是干活，只有给水师干活，才会有工钱和足够的食物，所以云烨在欣赏两岸风光的时候，还能听到纤夫们免费赠送的号子。


云烨到处，鬼神辟易，上一会在运河上把王爷的座舟拆成碎片的事迹，这条河上经常跑的船家没有不知道的，现在只要看到船上挂着的斗大的云字，纷纷靠岸躲避，没人敢接近五丈之内。


船到洛阳，单鹰就带着狗子上了岸，给谁都没说，单鹰是要看看自己的房子盖好了没有，狗子则是为了躲避洪城的女儿，能想到他的痛苦，一个英俊，有前途的青年难免被那些胆大的女子倒追，云烨总认为这件事情的背后有洪城的影子。


“洪城家的孩子老夫见过，不错的孩子啊，圆脸，屁股大，一看就是个会生养的，狗子这孩子怎么就是看不上呢？老夫在皇宫里见过的美人不计其数，有什么好的，外面貌美如花，内地里凶狠恶毒，那里有红丫头憨厚，老夫最喜欢这样的孩子，洪城再不济也是一位正牌的伯爵，红红这丫头又是大房所处，正经八百的好闺女，他凭什么看不上人家，这小子就是混一辈子，估计也混不到爵位，现在有个伯爵家的闺女看上他了，还不上杆子往上爬，等什么呢？老夫没几年活头了，就不能让老夫看看自己的乖孙再死？岂有此理。”


无舌在舱房里暴跳如雷，好几次都想冲到岸上去把狗子抓回去，恨不能一回去就立马成亲，第二天就有娃养出来，他自己缺少功能，所以就把生孙子的全部希望都搁在狗子的身上，云烨怎么看无舌，怎么像自己家里的那位老祖宗，当年云奶奶就是这德行。


“强扭的瓜不甜，老兄啊，您能不能消停一会，这都骂了快一个时辰了，人家小伙子都不着急，你着急个什么劲，难道你还能替他入洞房不成？”


“你个老不死的揭老夫的伤疤是不是？今日老夫手痒的厉害，有本事去甲板走两招，看看你的嘴缺德，还是老夫的掌力阴损。”


提到打架，刘方八个加起来也不是无舌的对手，举着手自己拎着茶壶带着小孙子出了舱房，暴怒中的人没理智，伤着自己就不好了。


对于无舌来说，这种俗世间的烦恼是他最大的享受，一辈子没有经历过这些琐事，现在一旦经历，就沉湎其中不可自拔，与其说他是在训斥狗子，不如说他是在享受这种感觉，顺便给刘方显摆一下自己徒弟的高品位，刘方就是听出无舌的弦外之音了，这才出口反击的，互贬互损，这也是两个老头子的乐趣之一。


一大群鸽子从头顶飞过去，直奔长安城，云烨本来打算找人把这些鸽子全部射下来晚上煲汤喝，回头一想，又把这个念头打消了，就让长安城里的那些人在恐慌中等待吧，不知道高丽，倭国的使节有没有去抗议，他们还不知道这趟军事行动到底造成了什么样的危机和麻烦，如果现在还不想和高丽，百济，倭国撕破脸皮，他们就必须忍耐那些使者的口水。


云烨的战报写的极度模糊，就报告了自己把将士的尸骸全部请回来了，对于如何攻破城池，如何烧杀抢掠只字不提，更加不会在军报里明说自己顺便抢劫了倭国公主，等事情全部爆发之后，他们就会知道自己的黑锅背的有多么恐怖了。


李二正在揉着太阳穴唉声叹气的看战报，旁边还有百骑司的密报，看一眼战报，又瞅一眼密报，觉得自己的头疼症越发的严重了。


“小王八蛋，你在高丽都干了些什们？烧杀抢掠，劫掠民财，除了奸淫，军规里只要能犯的，你他娘的统统犯了一遍，好啊，还有卖人头？这东西也是能卖的？一颗四十贯？奶奶的，朕都想卖了，下回朕打完仗，人头都交给你去卖，卖不了四十贯，就定你贪污国帑……”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三节 李二的梦想


“卑沙城五万人化为灰烬，三山浦只见船不见人？苍岩城天高了三尺？木底城就剩下了城墙？毁村拔寨数不胜数？大王城是真正的人间鬼蜮？什么？还抢劫了倭国公主，如今倭国公主去了高丽？”


坐在亭子里纳凉的李靖，这时候不用纳了，他只感觉自己的心在不断地往下沉，眼前一阵阵得发黑，额头的冷汗如同小溪一样的往下淌。


“计毒莫过绝粮，计恶莫过放火，你不绝粮，大概是受了牛进达的影响，所以你放火，小子，老夫扛不住了，长孙冲只不过屠城三日，老夫这个主帅就被人说成屠夫，有白起之噩，如今，至少十万人被你烧成灰烬，老夫扛不住，小子，你自求多福吧，老夫从今日起，腿疾发作，闭门谢客，惹不起，老夫惹不起，老夫藏起来还不行么？


不过小子啊，好本事，好本事，只要你来，家里的兵书全给你，新写的也给你，有你在，我李靖的锋芒就没有那么显露，一个摧城拔寨如同摧枯拉朽的少年英雄到底出现了，再过一二十年，军中的旗子你来抗，老夫不干了，现在的年轻人一个赛一个的狠，一个赛一个的毒，我孩儿已经是少有的纯良之辈，幸甚，幸甚。”


李靖一个人在亭子一会发愁，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抱起茶壶猛灌，一会儿又拎起酒坛子喝上两口，等酒坛子一滴酒都控不出来之后，远远地抛开酒坛子回到书房，研好了墨提笔开始写告假的折子。


“娘娘，云侯遣人送来了一千八百名高丽妇人，说娘娘这里需要大量的劳力，是登州刺史元大可遣人代云侯送过来的。”一个宦官来到正在查看账簿的长孙面前低声的禀告。


“哦？有这等事？”长孙迷茫的抬起头，想不清楚云烨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妇人，只是这种迷茫只在她脸上呈现了一刹那，就转变成了滔天的怒火。


“大胆！这样明火执仗的劫掠民家女子，云烨，你好大的胆子，你不要脸面，大唐难道也不要脸面了么？”


“娘娘，这些妇人可不是云侯从高丽劫掠的，是云侯抓住了一些奴隶贩子，这些人都是从奴隶贩子手里解救出来的，原来只有不到千人，后来水师攻破了奴隶贩子的老巢，这才又加了一千人，云侯前面有书信来，当时娘娘去了九成宫避寒，一直没有回来，奴婢也担心会伤及娘娘的身体。”


听到贴身女官这么说，长孙总算是平息了怒火，让女官找出来云烨的那封信，从头到尾瞧了一遍，这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一千八百名妇人的安排是个大事，怠慢不得，长孙思前想后，还是命人把这些妇人安排进了自己的庄子，羊毛就要运过来了，也不知道云烨信里提到的方田氏靠不靠谱。


正在写敕令的时候，李二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居然端着一个硕大的花盆，后面跟着两个面色紧张的宦官。


长孙扔下手里的笔就要训斥，李二笑着摇头，自己把那个大花盆放在桌子上，仔细看着花盆里长出来的那株玉米，已经一尺高了，足足有拇指粗细，发青的叶子，已经抽出来六片，中间的叶脉卷曲着，看样子用不了多少时间又会抽出来两片叶子。


“陛下，喜欢玉米园子里种的就有，为何还要亲力亲为的做这些事情。”


“皇后，这你可就不懂了，朕在盆子里种植玉米，就是因为没有时间去花园时时观瞧，现在种在盆子里放在案头，公务之余抬头看看，给它松松土，浇浇水，除除虫子，一来可以舒缓头脑，二来可以准确的掌握农时，你看啊，玉米从发芽到抽第一对叶子，朕可都是记录在案的，另一个神奇的作用皇后可能不知道，朕在午睡的时候，有这东西在身边，居然从来没有发过梦，总是一觉就睡足半个时辰，醒来之后精神健旺，哈哈，这的确是嘉禾，所以朕就把它搬到后宫来试试，让你也睡个安稳觉。”


长孙上前仔细看看皇帝的新宠，长得的确健壮，轻轻地拂动一下长长的叶子笑着说：“只要对陛下有好处就是好事，咱们宫里就是要多些祥瑞才好，上回恪儿说在秦岭里发现了食铁兽，那才是吞噬恶鬼的瑞兽，妾身已经下令内务府去捉，等捉到了，咱这皇宫里一定会更加的祥和。”


“没那个必要，皇宫里现在就很祥和，乾儿在外面东奔西走的准备钱币，青雀躲在武德殿不出来，整座宫殿底下都快被他掏空了，恪儿在打理内务府，听说前一阵子他把皇宫上上下下的账目从头到尾的清理了一遍，如今的皇宫的花费，比起以前减少了三成，这都是皇后教导有方啊，对了，你在干什么？”


李二把头凑过来好奇的看看长孙的敕令，一看不要紧，这一看顿时浑身哆嗦，无力的坐在椅子上哀叹道：“这个小王八蛋居然还掳掠了人口，这下子总算是凑齐了。”


“陛下，什么事凑齐了？”长孙看看自己写的敕令，不知道力而为何会这么大的反应。


“朕的麾下，有一只无恶不作的军队，杀人，放火，抢劫，欺骗，不宣而战，再加上掳掠人口，总算是把所有的恶事干尽了，最让朕恼火的是，罪名是朕的，因为朕当初答应过他，只要把将士们的遗骸找回来，万事不究，罪名朕来背。刚才还在庆幸，他们总算是有一点没触犯，就是劫掠人口，如今看到皇后的敕令，看来他们连这事都干了，你知不知道，云烨搜刮钱财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寺庙口挂的牌匾，都被他们拆了回来，唯一的原因就是那块匾，是铁木制作的。”


长孙笑的前仰后合，软软的靠在李二身上说：“确实做得够过份的，不过这些妇人可不是掳掠来的，是云烨从人贩子手里夺回来的，是积德行善的好事。”


趁势环住长孙的李二惊诧的问：“果然？”长孙点点头，肯定的回答说：“果然！”


“这就好，这就好，朕以为这些人是被掳回来的，当年董卓，曹操旧事，我大唐不做也罢，朕如果想让天下归心，就不能把所有的事情做绝。


以后云烨还是不要出征了，他出征一回，朕的名声就差几分，如果再让他打上几仗，史书上还不知道怎么编排朕呢，颜家如今做了史官，看样子不会为朕这个尊者有半点隐晦，也好，就给后人留下一个真性情的李世民，让子孙后代知道朕是如何驾驭群臣，威凌天下的，如果真有可能，真希望将来朕的谥号为仁皇帝，而不是武皇帝。


不过，这个东西也只能想想，死后万事皆休，如果朕的麾下再多两个云烨这样的臣子，估计武皇帝都没机会做。”


“陛下如今雄姿英发，擒虎射熊乃是小事而，怎么会想到身后事，妾身一直贪心的想陛下永远不老，妾身陪着过完上天赐予的寿数，不管仁皇帝也好，武皇帝也罢，就算是桀皇帝又如何，陛下酣衣宵食为这个国家倾注了全部心力妾身都看在眼里，外人要说什么由得他们，我们夫妻一体，将来就算是被列祖列宗问起，妾身陪着夫君就是了。”


见长孙说的豪迈，李二很不好意思的对长孙说：“朕给了云烨一封私信，让他在海上游荡的时候，如果看见了蓬莱，瀛洲，方丈这些仙山，就告诉朕一声，朕很想见识见识。”


长孙一下子笑的浑身发软，直往下出溜，高耸的肚皮是重点保护对象，李二不敢用力，只好慢慢的让她坐在自己脚上，黑着脸问长孙：“朕只不过想满足一下好奇心，很好笑么？”


坐在地上的长孙也不急着起来，反手抱住李二的双腿笑着说：“陛下，您的这封私信，给谁都行，就是不能给云烨，他一直担心陛下抛开万民去寻找什么神仙地，所以啊，那块玉牌，给谁都看了，就是不给您，如今您居然托他帮您找仙山，实在是所托非人，他就算是找到了，回来也会告诉您什么都没找到，妾身是在笑陛下英明一世却糊涂一时。”


李二把长孙掺起来，有些失落的说：“这种信，朕也只能给云烨，如果给了别人，你信不信，立刻就有不问苍生问鬼神的谏言上来，并且会被弄得天下皆知，只有给云烨才没有这种后患。


朕在很小的时候就对月亮很好奇，阿母告诉我那上面住着寂寞的嫦娥和玉兔，朕见月亮挂的并不高，就在屋檐上，朕曾经站在宫殿的最高处，想拿竹竿子去把月亮捅下来，谁知道上了屋顶才发现月亮又跑到了山巅，等我有机会去了山巅，又发现月亮漂浮在湖面上，当时非常的恼怒，这个该死的月亮是在和朕捉迷藏，不管朕到了何处，它都会出现在另一个地方，于是，我就拿自己的例份偷偷的请人打造了一个粗大的铁链，想着如果有一天月亮被朕抓到，就用铁链子拴起来，让它永远的挂在我家的屋顶！”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三节 我回家时灯火阑珊


船队沿着运河一路向西，船上的人逐渐变多，货物却在逐渐变少，每到一处大的埠口，就会有一些青衣小帽的商贾接走一些货物，尤其是在洛阳，所有的货物都不见了踪影，大唐王朝这些年默许商贾扩张的效果逐渐显现，如此大宗的货物投进市场，连个水花都没有泛起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船上多了好多的达官贵人，齐刷刷的全是四品官，只是好些人带着家眷，缩在自己的舱房里不露头，其中带头的就是礼部左侍郎岑文本，每个官员都只是和云烨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的告辞，好像云烨得了麻风病，没有一个愿意多说一句话。


云烨也不在乎，让人给他们安排好了，也就对他们不闻不问，而船队依然漂浮在运河上缓缓而行。


水师的将士在钱庄都有自己的户头，没看见明晃晃的钱财拿在手里显摆，但是洛阳钱庄的活计，拿了一大箱子轻飘飘的纸片分发给了每一位将士。


“张大哥，这就是俺的八十贯钱？”一个睡在吊床上的年轻军士问旁边正在准备行囊的老兵，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一两百斤重的铜钱和这张纸片联系在一起。


“二孬，把存折收好，不要掉了，这东西就是你拿钱的凭据，虽说丢了，别人不知道你的数字，也取不走钱，但是你要到参军那里开具文书不是也麻烦么，记好你的数字，千万不敢忘了，如果忘了，就取不出钱了，你放心，大帅说给你八十贯，那就是八十贯，虽说取钱的时候会少上几百文，那也是人家帮你保存铜钱的费用，别磨蹭了，起来收拾，船就要到渭水了，咱们到家了。”


“俺才不会忘了自己的生辰八字呢，张大哥，这次回家，栓子没了，咱们怎么给栓子他爹交代？一起出来三个人，就回去了咱们两个，俺怎么想怎么不得劲。”


“有什么不好交代的，咱们是去打仗，又不是去闲逛，打仗就会死人，栓子运气不好，被灰瓶子把全身都烫烂了，就是活着也是遭罪，死了也好，这不是还给家里挣下功劳了么，还有三十贯钱，也只有咱们岭南水师的人命才值三十贯钱，别的军伍里，人命也就是一头驴钱，栓子还有四个弟妹，老人不愁没人养老。”


年轻军士烦躁的甩甩头，从吊床上窜下来，也开始收拾自己的行囊，大帅说了，这趟回来之后，每人都有十五日的假期。


恶战归来却近乡情怯的绝对不止云烨一个人，如果不死人，云烨会嚣张无比的进入长安显摆，如今看着甲板上堆积如山的骨灰坛子，他没有丝毫想要显摆的心情，甚至于连船头的云字帅旗都吩咐刘仁愿降了下来，叠整齐，包好，让刘进宝打进了背包，这面旗子是辛月一针一线绣的，如今已经被太阳晒得有些腿色，上面也有两三个很大的窟窿，那是被大王城上的八牛弩射的。


高丽人很奇怪，城墙下面密密麻麻的人不射，偏偏让自己仅有的几架八牛弩没完没了的追着自己的帅旗射击。


云烨和自己的帅旗不在一起，举着旗子的一直是刘进宝，岭南水军都知道自家的主帅不在旗子下面，自己听的命令都是刘方从后面传来的，将士们都知道自家的大帅不会打仗，这一点从将校到小兵都知道的清清楚楚，自己的每一个行动都是所有校尉加上刘老爷子一起商量好了之后才实施的，所以大帅的旗子不管出现在那里都不奇怪，虽然说帅旗居然和最前面的府兵在一起，让人吃惊，这也没什么担心的，掌旗的是一个高手，八牛弩从远处射过来，他还是能躲掉的。


岭南水师和大唐其他的军队都不一样，队率才是真正控制军队冲锋陷阵的人，好多时候校尉们都不会处在第一线，他们的参谋作用要大于冲阵，当然，赖传峰他们四个是个例外，不习惯，也不愿意缩在后面当缩头乌龟，所以这一次的战事，就数他们四个受创最重，当然，赏赐也是最重的。


云烨一直想把岭南水师的队率都集中起来，进行最系统的军事教育，老师都给选好了，就是刘方，结果事与愿违，刘方不愿意教，队率们不愿意学。


一个认为自己的东西不能传的满世界人都知道，将来要是万一出现一两个祸害，自己会被牵连，不是世家子弟，他打死都不教。一个认为自己就是抡刀子砍人的主，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学兵法？会被人笑话的。


妈的，一个自恃清高，一个自甘堕落，弄得云烨一点办法都没有，走上船头，看到那些走路都躲着自己的队率，上去就是一顿脚，这已经不是爱踹人，实在是不踹几脚，对不起自己的苦心孤诣。


荣华女站在船舷边上遥望着地平线上的那一道黑色的高墙问云烨：“云侯，那就是长安城？我只是听人无数次的说起过，没想到自己也有能亲眼见到的一天。”


“是的，那就是长安，不过没什么好羡慕的，你们高丽不是也有一座长安城么？我听说那座城足足能关的下好几千只羊。”


荣华女早就习惯了云烨的冷嘲热讽，痴迷的看着越来越近的城墙不言语。


从古到今超级都市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不要说荣华女这种从蛮荒之地来的野蛮人，面对运河上一眼看不到头的白帆，码头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就已经惊愕的说不出话来。更不要说那些高高耸立的城墙，已经重重的压在了她的心上。


“满城尽飞花，风吹落谁家，秋冬逐春夏，长安是我家。”看到土包子荣华女痴迷的看着长安，云烨不由得诗兴大起，随口就是一首五言。


从洛阳搭顺风船的岑文本，叹息一声，对云烨说：“云侯，你就不能好好地把你的辞藻再修饰一下么？这首诗的意境，气势都很好，为何就不能再细细雕琢一下？老夫相信，只要您再琢磨一下，这首长安古意，又会是一篇佳作。”


“老岑，自你上船之后，我就一直想问你，为何你们自己有官船不坐，偏偏要挤到运兵船上来，再说了，你也不老，做一个老夫，右一个老夫，难不难受啊。”


“云侯，难道就没有听说过借运这个说法么？如果不是你这次大捷而归，谁会有心思带着家眷上你的运兵船。”


“借运，借什么运？”云烨挠着头奇怪的问岑文本。


“云侯这次在我高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自身却没有受到多少损失，所以大家都认为您这次乃是鸿运高照，才能全身而退，这是一种福萌，这些上船的人都想借一些好运，有的想借着船上的无边杀气，去去自己的霉运，这就叫借运，只是有谁可怜我高丽子民的哀痛，卑沙城化为焦土，大王城成为鬼蜮，云侯遍身鲜血，自然鬼神辟易，妾身在这里祝愿云侯公侯万代，万世其昌。”


岑文本大怒，自己虽然也不喜欢云烨的暴行，但是这种事情，只适合自己家关起门来指责，现在一个高丽囚妇，就敢皮里阳秋的指责，实在是不成体统，莫非是云烨看上了这个女子的姿色，所以才多加忍让的？想到这里皱着眉头看着云烨不吱声。


“老岑，想错啦，我可没动这个女人一指头，但是我也不能放了她，她的情夫很厉害，我必须拿她做人质，要不然她的情夫会发疯。”


岑文本鄙夷的看了荣华女一眼，又厌恶的看了云烨一眼，没心思理会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抖抖袖子，回了自己的舱房。


云烨强忍着自己要抽这个婆娘一顿的念头对荣华女说：“赶紧进舱房，不要再出来，我怕我忍不住要把你丢到河里去。”


大军回归，悄无声息地进了军营，那些坐船的达官贵人们从长安码头就下了船，军营里冷冷清清，只有自己的留守的部下站在码头上跳跃着，欢呼着欢迎大军的归来。


没有马前掷花，没有美酒佳肴，没有那些娇媚的妇人们瞥过来醉人的眼波，也没有天官那种尖利的宣旨的声音，云烨这一趟回来，悄无声息，就像一个流浪多年的游子，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回归。


掀开船头的油布，云烨抚摸着那些骨灰坛子，流着泪说：“对不起，没有让你们享受到该有的荣耀，其罪在我。”


“大帅，您不欠弟兄们的，咱们这趟活本来就是九死一生，您带着大家这不是回来了么，战死的弟兄也不亏，这些年荣归的大军多了，威风是威风，可是谁口袋里像我们一样装满了银子，你们说是不是啊，弟兄们。”


赖传峰的一句话，顿时就让心情低落的军卒们在一瞬间高兴起来。


“没人祝贺我们，我们自己祝贺我们，弟兄们，今日谁要是不喝醉，谁就是龟孙子！”杨月明也在中间喊了一嗓子。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四节 悲喜两重天


回想起那些从洛阳就上船的官员，云烨不由得惨笑出声，他们不是来借什么运的，而是奉皇帝的旨意出迎百里的大臣。


由于这回杀戮过甚，那些文官们认为云烨是在故意挑起大唐和高丽的仇恨，好达到出兵的目的，好让那些武将们重新获得统治一道兵马的大权，所以他们曲解了皇帝的旨意，出迎了三百里，却绝口不提自己是来干什么的，岑文本几次三番想要说话，又咽回了肚子，武将们高兴之余，却在担忧由谁来背这个杀戮的罪名，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充当缩头乌龟，富贵了几年，再也没有往日的慷慨豪迈。


李二鄙视他们是有道理的，收取他们手中的权利也是有道理的，小富即安，这是武人的通病，自己没胆识，那就不要怪文官们取走他们的权力。


事实上从他们把云烨推出来，让一个小辈出来顶缸，估计李二心里就已经在对他们看轻了几分，想要得到，却不愿意付出，这是蟊贼的心理，不该出现在这些身经百战的将帅们身上，云烨现在才明白李二同意自己出征时，为何会是那副痛惜的表情，他不是为自己痛惜，而是痛惜自己那些往日的战友们的血性已经消磨殆尽了。


就算这些将帅们不适合出战，难道军中真的找不出来一个可以胜任的人？大唐足足有常备军力六十万，长安就有近四十万，四十万人里果真找不出一个来？


老钱痛哭流涕的拜伏在地上欢迎家主凯旋，身后跪拜着上百名仆役，还有上百辆的大车，云家的厨子都在，就连九儿也抱着琵琶出现，称心穿着女装，妖娆多姿，头发垂下来。长达俩丈的广袖缠绕在身上，这是他准备给大军起舞，而且是标准的《出车》装扮，一个山鬼，这本来应该由岑文本派遣礼部歌姬在洛阳就表演的。


称心缓缓走出来，抖着长长的袖子，边走边唱：“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召彼仆夫，谓之载矣。”


云烨愤怒的耳朵都在左右错动，为了身后那些将士，依然张嘴应和：“王事多难，维其棘矣，我出我车，于彼郊矣。设此旐矣，建彼旄矣。彼旟旐斯，胡不旆旆。”


等云烨唱完这一段，从船上下来的将士齐声高歌：“昔我往矣，黍禝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涂。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称心装着一副寻找人却找不见的模样在军士堆里东寻西顾，最后哀伤的跪坐在地上哀哀的唱歌：“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既见君子，我心则降。赫赫南仲，薄伐西戎。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


云烨抽出横刀重重的插在地上，身后的将士也把自己的刀子插在地上，捶着胸口大声怒吼：“执讯获丑，薄言还归。赫赫南仲，玁狁于夷。”


唱完了这曲，《出车》本来就压抑的队伍，顿时嚎啕大哭，就和歌曲里所述，我们为了王事，去遥远的地方作战，这都是我们心甘情愿的，不管多么艰难，我们都无所畏惧，我当年走的还是杨柳依依的好时候，如今归来却是雨雪霏霏，家人，山鬼都找不见往日熟悉的面容，我们不后悔，如今擒获了敌酋，正是欢庆的好时候。


不后悔？云烨这时候后悔的想把心挖出来，当初为什么要接这趟差事？当时只需要把这件事捅给魏征知道就行，就算是那些老帅们如何逼迫，自然有文官去对付，用不着自己出面，自己也不会有两千多部下伤亡，如今战胜归来，却没有受到应有的荣耀，这是奇耻大辱，云烨已经做好了明日骂殿的准备。


“老钱，把所有的锅灶支起来，把所有的酒坛子打开，九儿，弹起你的琵琶，称心跳的再妩媚一点，我们喝酒，来，弟兄们，卸甲！”


“大帅令！卸甲！”军中司马跳上一个桌子，声嘶力竭的冲着所有人大吼。队率们也跳出来，冲着自己的部下大喊“卸甲！”


一时间，到处都是哗啦哗啦的卸甲的声音，不一会每个人身边都放着一堆甲具，横刀，长矛，强弩，箭匣，身上只留下切肉的短刀。


最后从船上下来的荣华女，笑吟吟的走过来，对云烨说：“这就是大唐上国对凯旋的将士的欢迎礼仪么？好像简慢了些，连我们高丽的仪式都不如。”


云烨瞪着血红的眼睛慢慢说：“你如果再敢说一个字，我会立刻让人把你扒光，让你为将士们跳舞，由你来跳艳舞，想必将士们的感觉会好一些。”


荣华女看到云烨已经明显的处在爆发的边缘，听到云烨的话之后，抱着自己的双肩就一溜烟的跑了，她这时候只想离云烨远远地。


云烨很愤怒，将士们很委屈，但是留守的那些军士却一脸的荣幸，如果不是今日是一个胜利回家的好日子，云烨绝对不会放过这几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军营里的露天锅灶早早就砌好了，军中的厨子也在帮助云家的厨子，一筐筐的白馒头，葱油饼，都被搬了出来，一大锅一大锅的冒着热气的肉块也从被端上了桌子，酒坛子被云家的仆役一一打开，放在热水里，被热气一激，酒香四溢，云烨用自己的刀子从锅里叉了好大一块肉，三两口吃完，连羊肉，猪肉都没心情去区分，抱起酒坛子，第一回没去看酒坛子上的数字，大口大口的就把一坛子酒喝个精光。


可能拿错酒了，酒劲有点大，一坛子喝完之后，云烨的脚步就有些踉跄，推开准备上来扶自己老钱，也不理会担忧的看着自己的无舌，刘方，一个人晃晃悠悠的准备去后帐上完厕所就去练武，现在让自己的部下看到主帅失态不太好。


九儿在很高兴的弹琵琶，曲子越发的激昂，真的很像大珠小珠落玉盘，称心笑的也很开心，两只袖子被他抖成了各种花样，分不清称心是男是女的那些笨蛋们热情的围着称心献殷勤，有些会跳舞的，居然也跑上去一起跳。


酒意上涌，刚才那一坛子酒如果不是他娘的五十度以上的烈酒才是怪事，云烨发现自己如果不耍一些小聪明，正正经经的走常人的路子，运气差的惊人，一般情况下，只要能想到最恶劣结果，那么自己就一定会遇到最糟的情况，不会有例外。


妈的，前面是谁？竟然敢私自在军营点火？这还有没有一点纪律性了，岭南水师大营和其他军营不一样，到处都堆满了油料，这么干实在是很危险。


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帐篷，从外面看里面居然人影绰绰，并且还有香味传出来，这股味道很熟悉，好像从哪里闻到过，在哪闻到的？


记不清楚了，一把掀开帐篷帘子，看到里面的场景，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看到老牛系着围裙，正在不停地翻烤一只羊，抬头见云烨进来，拿刀子片下来一块，递了过来：“尝尝，这只羊老夫拿调料腌了一天，还喷了酒，再有一柱香的功夫就好了，你看啊，烤羊就是讲究个火候……”


云烨嘴里塞着一块肉，耳朵嗡嗡的响，眼泪哗哗的淌，只看见程处默刚要站起来，就被老牛一巴掌抽的低下头继续照料柴火。


程咬金光着上身，露出黑魇魇的胸毛，拿着一把巨大的刀在剁肉馅子，没剁两下刀就砍进了砧板，秦琼，不紧不慢的坐在小马扎上捡着手里的青菜，至于尉迟恭，拿着一把火叉挑着一只猪头正在燎毛，铁塔一样的尉迟大傻，冲着云烨咧开嘴傻笑一下，随手就把手里的那只肥鸡扭断脖子，扔进开水盆子里。


长孙冲脸上全是面粉，从来没有干过厨子活的纨绔公子，想要把面团揉到一起，这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李怀仁端着一个大盆，愁眉苦脸的看着程咬金剁肉馅子，一看到云烨进来，随手就把盆子扔了，一把抱住云烨使劲的勒，只是哥几个以前最喜欢的游戏。


等云烨给老程，老牛，老秦，老尉迟见过礼，眼中的泪水就已经不再流淌，在被程处默，大傻，长孙冲勒个半死之后，心中最后的一点不愉快已经消散的无影无踪。


只要自己在乎的人没有忘记自己，别人算个屁啊。


“你来的早了，承乾，青雀，小恪，现在还没来，他们需要等陛下退朝之后才能来，现在才是午后，青雀答应把皇宫里那条最凶的黑狗偷出来做今天的主菜，不知道得手了没有。小恪说有好东西给你，不知道是什么，知道你没吃饭，再等等就好。”


听到程处默的絮叨，云烨这时候才从恍恍惚惚的境地里钻出来，笑着接过尉迟手里的猪头，把一根铁棍烧红了，在猪鼻子里，耳朵眼里，狠狠地烫了几遍，才说：“尉迟伯伯，做出一道最美味的猪头，首要的条件就是要干净，您光烧外面的猪毛可不成。”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五节 回家的饺子


有这些就足够了，用不着再有什么特别的待遇，牛进达和程咬金抬着自己烤好的羊肉去了外面，整只羊被烤的金黄金黄的，脊背上插着一把刀子，秦琼，尉迟恭肋下夹着两大坛子酒，把帐篷里的活计交给了几个小辈，自己准备去狂欢。


狂欢是胜利者的权利，尤其这几位都是统带大军的老手，自然知道如何让军士们满意，程咬金粗豪的嗓门远远地传了过来，还听见尉迟恭撵称心赶紧滚蛋的吼声。


云烨没有跟出去，只是一心一意的对付眼前的猪头，做好一个猪头需要的手段很繁杂，把整只猪头劈开，放在文火里慢慢煮，等到煮的六成熟了，就要放进笼屉里蒸，蒸到八成熟，就把猪头取下来，把肉从骨头上剥离，猪鼻，猪舌头，猪耳朵这些有脆肉的地方被云烨小心的一层层夹进了还有弹性的猪头肉里面，肥瘦搭配好之后，就用纱布包起来放在木板上，让刘进宝搬来一块洗干净的大石头压在猪头肉上面，眼看着晶亮的油脂被石头挤压出来，沿着木板滴滴答答的往下淌，喜欢吃油的刘进宝专门拿着馒头蘸着滴下来的油脂大吃。


没有人问云烨辽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云烨已经胜利归来，自己死了多少人没人问起，高丽死了多少人也没人问起，战事结束了，自己的晚辈，兄弟，朋友平安归来，才是大事情。


“烨子，我看到三个高丽妇人藏在帐篷的角落里，其中一个长得真不错，莫非你去了趟高丽还夹带了私活不成？眼光不错，胸高屁股大的，闺房中的无价之宝啊。”


长孙冲对于女人从来就有一种天生的感觉，那三个婆娘战战兢兢地藏在一顶小帐篷里他都能发现。


“虫子，别说做兄弟的没提醒你，那个女人不简单，是高建武的妃子，这一条不算什么，她的情夫才是厉害，本来都被我抓住了，一个不留神，就被他跳下大海逃了，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渊盖苏文这个人。”


“没听说过，什么阿猫阿狗的都要咱兄弟记住，谁有那个功夫。”


“虫子，坏人，处默，大傻，你们最好记住这个人，年纪和我们差不多，绝对是一个好对手，还有一个倭国公主，风骚的紧，也不容小觑，我总觉得在长安我们还会遇到他们。”


“长安？他们敢来长安？这可是我们兄弟的地盘，到了这里，我就不信什么烂蒜敢充大爷，咱哥几个都是长安拔尖子的人物，公平较量都算哥哥我欺负他。”


李怀仁总算找到了说话的茬口，大大咧咧的对云烨吹嘘。


“渊盖苏文这个人的武功很厉害，用四把刀，怀仁，你打不过他，这里就咱兄弟几个，我就不说场面话了，估计处默还能应付几下，咱们想要干掉他，很难。武功只是一方面，这家伙也算是智计百出的人物，对我们大唐极为熟悉，我们对他却知之甚少，哥几个见了他，不要大意，免得阴沟里翻船。”


哥几个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估计都记到心里去了，云烨说那家伙厉害，那就一定有两把刷子。


从长孙冲手里接过面团，继续揉，这个家伙已经快成面人了，本来只有一小盆子面粉，他不停的往里面加水，结果就变稀了，只好再加面粉，再加水，如今已经足够二三十人吃的了，如果再不接手，军营里的面粉都会被他糟蹋光。


外面的动静已经变了，喝彩之声轰然响起，不知道几位老帅在搞什么，总之好像很热闹的样子。


“还能干什么，军中当然是相扑为戏了，我爹就喜欢这口，好多时候自己都光着膀子下场。”尉迟大傻有一刀没一刀的剁着肉馅，眼中全是幽怨。


面活好了，肉馅子也快调好了，包饺子这种活是从云家传出去的，牛进达，程咬金，秦琼，尉迟恭几个人极为喜欢，现在每隔两天，家里就要吃一顿饺子，否则就浑身不舒服。


长孙冲泪流满面的把一大把葱又放进肉馅子里，拿着一个小木棒顺着一个方向猛搅，给肉馅子上劲，这家伙对这个活却很熟练，当初学会以后，没少给他老子显摆。


刘进宝猪油吃的有点多，满面红光的说自己吃饱了，告罪一声就跑到外面看相扑，云烨拍拍手上的面粉，也跟着走了出去，准备去看看外面到底如何了。


到外面一看，抽着脸又回来了，外面的场景见不得人，一大群馋鬼守在云家厨子跟前拿着空盘子等着装菜，还有一些脱得就剩下兜裆布，光溜溜的在摔跤，现场尘土飞扬。


尉迟恭穿着四角内裤，一只胳膊夹着一个一扬手，就扔出去了两个壮汉，看那两个壮汉在不停的抽鼻子，估计不是被败在气力上，而是被强烈的狐臭熏晕了。


程咬金在给那些骨灰坛子上挨个倒酒，牛进达在挨个看受伤的将士，秦琼从军中司马那里要过来功劳簿，一样样的核对，有时候还让人把军卒找来当面询问，担心有人隐没将士们的功劳。


李承乾来了，特意穿着五龙袍，身上的冠冕一样不缺，就连依仗都一丝不苟，他来了，所有人都必须出迎，君臣之礼不可废，李承乾是储君，自然有自己的法度。


全军集合，听太子训话，他说的话云烨听的很费劲，将士们估计就听不懂，全是骈五骈六的骈文，长孙冲听得很享受，将士们听得也很享受，虽然听不懂，但是不妨碍他们享受这种来自皇家的赞扬。


念完太子教，一队宦官，一队宫娥，走了出来，一队人盘子里装的是小小的金锞子，每一个上面缠着丝线，像饰物多过像金钱，一队人盘子里捧的是绢帛做的花，上面压了金线，也就是所谓的宫花，普通人家如果有这东西，足够摆在盒子里显摆几辈子的。


念到的名字的第一人就是赖传峰，跪在地上膝行几步，双手举得高高，等着宦官把赏赐放在他的盘子里，一对金锞子，一对宫花，赖传峰已经颤抖的不像样子，头像榔头一样砸在地上，砸了七八下才被李承乾扶了起来，得意洋洋的走回自己的队伍。


头功双份，其他人都只有一半，这才是将士们最注重的东西，军功赏赐那是陛下的事，太子不敢簪越，做为储君这样光明正大的来到军营本来就不合适，如果换一个人，李承乾无论如何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会招来皇帝的猜疑，太子六率才是他的亲军。


赏赐完毕，李承乾换了衣衫，打发走了宦官宫女，紧紧地拥抱了一下云烨，眼睛微红小声的说：“好样的，痛快！”


“这算什么，还有更痛快的，我在军报里什么都没说，所以陛下知道的并不是全部，高丽的情势不容小觑啊，如果不是我这回有火油，大王城会让我流尽最后一滴血。”


“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消息我每天都在关注，如今平安归来，我想父皇不会再让你出征了，这样也好一劳永逸。”


秦琼笑呵呵的走过来对太子说：“好了，有话以后再说，现在你没穿冕服，老夫就不客气了，都去后帐，不知道那几个小子把饺子包好了没有。”


来到后帐，云烨看着面前一个个拳头大小的饺子，不知道说什么好，包子都不带这么大的，长孙冲笑得开心，他面前的饺子大小均匀，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可是，程处默，李怀仁，尉迟宝林面前的饺子，实在是不好形容。


老秦也不恼怒，指着那些饺子对他们三个说：“你们今晚就吃这些包了皮的肉块，我们自己重新来。”


很难想象，几位老帅居然对于包饺子这种事情很熟练，尤其是老牛，包出来的饺子不但大小合适，而且还很美观。


“牛伯伯的手艺，晚辈是没法比了，您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一手？”李承乾吃惊的问牛进达，这种事情在以前根本就不可想象。


“没什么好奇怪的，这段时间老夫一直住在玉山，就我和老妻俩人，儿子去了岭南，两孙子也跟着走了，闲的没事，就在嘴上抓挠，老妻最喜欢吃饺子，几乎百吃不厌，所以长时间下来，这手艺就越发的精进了。”


李承乾有些难堪，朝廷放任这些老将们自生自灭，是一个整体的决定，不是他能轻易改变的。


老牛抬起头看看红着脸的太子说：“你不要想岔了，老夫这些话不是要和你说朝堂上的事情，我只是给你说老夫现在过得很舒服，陪着老妻纵情山水很愉快，杀人放火的军阵日子早就过腻了，现在如果可能，老夫以后都不想上阵了，蓝田县今年种了几万亩的土豆，老夫就想亲眼看着秋后土豆是如何堆积如山的，世上少饿死几个人才是功德。”


李承乾点点头，老牛这是告诉他，自己今天来，没有和这些老将们商量别的，就是在一起吃了一顿饺子，商量了一下蓝田县里近十万亩的土豆，这是一种很贴心的安排。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六节 与时俱进的重要性


饺子到底没有吃上，又来了一群人，最先来的是李纲，玉山，元章，还有离石，接着颜之推也来了，在所有人欢聚一堂准备开始煮饺子的时候，李二来了。


李泰，李恪愁眉苦脸的跟在后面，皇帝不夜行的，所以来的人就是李二，这种概念很是让人头疼，云烨也是费了很大的劲才捯饬清楚这两者的不同。


穿上龙袍的才是皇帝，可以号令天下，玉玺随便盖，横行天下，为所欲为，脱下龙袍就不是皇帝了，办个事情都只能用明月翁这个私章，权威性大减，李纲坐在那里只是欠欠身就算是见礼了，至于颜之推嘴里含着一片猪头肉眼睛都没有瞟一下。


李二穿着圆领的青袍，带着纱帽，两只乌翅甩在脑后，像冬烘先生多过像一位皇帝，寒暄之后，就自然落座，李二还要欠身问候颜之推身体如何，见老头子费劲的吃下去了一大片猪头肉，这才笑着恭维两句，等着别人给他上餐具。


原本准备让厨子做这些事情，现在不可能了，长孙冲去煮饺子，李怀仁去端盘子，程处默在不停的扒蒜，云烨准备去调制油碗，尉迟宝林低着头一言不发的往炉灶里添火。


李承乾很聪明的给父亲介绍了自己包的饺子，虽然难看了些，李二还是准备吃儿子包的，他是一个很容易改变主意的人，当牛进达包的饺子端上来之后，他就没有碰过李承乾包的那些瘪瘪的饺子皮。


年轻人在大唐几乎没有什么人权，程处默他们包的拳头大的饺子只有自己享用了，在煮了小半个时辰之后，长孙冲从锅里捞出来十几个硕大的肉丸，皱着眉头，给云烨和自己一人碗里放了一个。所以回家的饺子云烨没吃上，他吃的是很大的肉丸子。


皇帝白龙鱼服，将士们只好早早入寝，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每个人的心中都如同大海的波涛，起伏不平，现在，谁还记得自己回来时候的冷清。


云烨端着肉丸子不停地给大家讲述海外的见闻，风景秀丽的蓬莱岛，碧水蓝天的沙滩，卑沙城的险要，苍岩城的富足，最后重点讲到了大王城的宏伟。


“陛下有所不知，那大王城全是青石垒就，城墙高过了长安城，城下就是碧水环绕的护城河，冬日也不结冰，究其原因，居然是护城河底下全是泉眼，有些还是温泉，您也知道涌泉是不结冰的，所以只需要每日进行简单的疏通，大王城的护城河就是在寒冬也不会结冰，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呵呵，高丽人也算是将地利之势用到了极处，云烨，你认为大王城现在还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恢复旧貌？”


听了李纲的问话，程咬金笑着说：“永远也不可能恢复旧貌了，一座从未被攻破的坚城，如今被人攻破，这对于军心士气的打击都是毁灭性的，就好像出嫁的妇人，再也不可能成为处子一样，失去的就找不回来，永远都不可能。”


“知节虽然说得粗俗，但是话糙理不糙，大王城辽东天堑之说可以休矣。”对于饺子，李二似乎也很喜欢，吃了一大盘子，才想起儿子一直站在背后，夸赞了一声老程，就把面前一盘子已经冰凉的饺子递给了李承乾。


谁都没有问战事，也没有问战况，胜利就是胜利，不容抹杀，常年统军征战的李二很清楚这里面的道理。


吃了两口猪头肉，就吩咐断鸿，去后面再挑些好的带回皇宫，这道菜很合乎他的胃口。


云烨拿胳膊捅捅蹲在自己身边吃肉丸子的李泰，小声的问：“你不是说弄一条黑狗回来么，怎么空着手来。”


“黑狗多了，我又看不上外面的那些普通狗，说不定是吃屎长大的，不干净，所以我就看中了宫里的那条大狗，抓的时候被我爹发现了，结果我们就一起来了，狗也没抓成，想吃狗肉这事包在我身上，总有得手的一天。”


旁边一样吃肉丸子的李恪听见两人说的恶心，悄悄地往外挪了一些，离这两个恶心的臭人人远些。


谁都知道李二来的目的，所以在吃完饭之后就一一告辞，最后就剩下他们一家子还有云烨，李二对于外面的月色很喜欢，决定去散散步。他在前面走，李承乾带着云烨，李泰，李恪跟在后面，断鸿像鬼一样在军营里乱窜。


李二转过头恶狠狠地盯着云烨说：“好胆子，别人是屠城，你是灭城，张俭的八百里急报已经到了朕的案头，高丽人正在大规模集结，似乎有重兵压境的嫌疑，他上书向朕求援，辽东至少需要再加派五万兵马才能绥靖，里玄奖也有快马来报，说高丽人已经处在疯狂的边缘，你在大王城立下的那块石碑，已经被他们砸成了粉末，人家说了，如果朕不把你的人头送到高丽，难平怒火。”


云烨笑着说：“这不就是那些将微臣派去高丽的人所希望的结局么？”


李二嘿嘿笑了一声阴狠地说：“你就不担心朕用你的人头去平息战火么？”


云烨奇怪的看了李二一眼极度肯定的说：“臣比较担心明日上朝复命的时候，那些夫子们的诘难，至于拿自己人的人头换取短暂的和平，就是最迂腐的夫子都不会答应，您会答应？高丽人居然如此羞辱大唐，看样子微臣明日的处境会好许多。”


李二哈哈的大笑起来，拍着云烨的肩膀说：“的却如此，高丽人如果摇尾乞怜，你的处境就会很糟糕，他们却选择了威胁，哈哈哈，一向只有我大唐威胁人，还没有谁能威胁到我大唐，别说你是一位有功于国的国侯，就是一个农夫，朕也不答应。”


李二大话都说出来了，云烨和李承乾，李泰，李恪只能单膝跪地大呼“吾皇威武！”


“小子，你还年轻，慢慢等，慢慢熬，等到老家伙们一个个都老的动不了了，这个天下才能真正的掌握在我们君臣的手中，死几个高丽人就说我们内圣外王，有人告诉朕，需要用德化来让那些蛮族归附，这样才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后达到万国来朝的圣王境地，到时候四海升平，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所有士族都过上诗赋风流，醉生梦死的好日子，所有的百姓也就能衣食无忧，小子，你说可能么？”


云烨的眼睛瞪得老大，那个蠢货是这样给皇帝建议的？司马家这么干了，最后是什么结果？汉人被杀的从第一大族，变成了少数民族，怎么还不长长记性啊？


“好笑吧，小子，朕听到这样的建议下巴差点掉下来，所以朕就把他派去安抚川中的那些僚族，长孙顺德快把那里变成白地了，杀自己人他们居然大肆的赞扬，说这是在征讨不臣，需要用重典，你没杀自己的百姓，杀的是高丽人，他们就认为是在损伤大唐的仁德，岂有此理！幸好啊，他们还知道要一点脸皮，朕把高丽人的条件说给他们听，总算是没有人不顾脸皮的同意把你的头送过去，如果他们同意，朕会立刻杀人。


哈哈哈，你这一战让朕看清楚了很多人的本来面目，承乾，你要记住，用人就要不停的观察，一遍两遍你是看不清楚的，诸葛亮的用人之道里，其中就有一条醉之以酒，以观其性，你们不能只看一个人平日里说什么，还要观其行。


朕不喜欢曹操的做法，却不得不承认他的用人之道，取士取才不尚德，乱世还行，清明世界里就不行了，可惜啊，世间多的是有才无德之人，少见的是德才兼备之士，所以朕打算制定一套帝王的准则，很早以前朕就有这种想法，现在该动手了。”


李承乾，李恪躬身祝贺，云烨，李泰却皱起了眉头，李二看到了四个人不同的两种反应，太子和李恪同意他能理解，但是云烨和李泰反对他就弄不清楚，好在四下里没外人，就不悦的问：“青雀，云烨，你二人可有不同意见？”


“父皇，您的才能天下共知，总结归纳出的范例一定是准确而精辟的，儿臣相信，将来大哥按照您制定的条例治理国家，一定不会有问题，儿臣担忧的是以后，您制定的条例将来一定会成为祖宗法度，后世子孙一定没人敢轻易触碰。


父皇，这世间的所有学问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变得跟不上后世的步伐，您看看我们现在的大唐，可谓一日三变，军中马上就要开始出现火器，孩儿相信，随着火器的研发，今后我大唐的军伍，一定会变成以火器为主的新式军队，它涉及到很多的元素，以前的那些旧的指挥方式有许多都会被逐渐淘汰，所以孩儿担忧。”


李二眯起眼睛，思虑了一会，又对云烨说：“你也认为朕的规则会成为后世子孙的绊脚石？”


云烨没有犹豫，重重的点点头说：“臣还是不习惯在您面前说违心的话，的确如此，陛下咱们暂且不谈这事，微臣请您再观察两年，您春秋鼎盛，现在说这些太早，臣敢打赌，两年后的大唐一定会逼得您需要不断地补充完善律法，才能满足大唐的需要。”


李二背着手笑着点点头“那朕就再看两年，看看贞观十一年到底会如何逼迫朕修改律法。”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七节 吓人的摊牌


“这场战争我们不必再提起，你奉命去迎回那些前隋将士的尸骨，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朕不记得有什么战争，至于和高丽人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冲突，就忘了吧，人世间有那么多需要我们回忆的事情，区区一丝波澜，谁记得住。”


云烨点头应诺，皇帝说这件事不存在，那就绝对没有存在过，他非常喜欢李二的处理决定，自己好歹也是书院的先生，背着一个屠夫的名头实在是不怎么好听，虽然说千秋不朽业，都是在杀人中，自己还是算了，少背些恶名比较好。


“明日的早朝你就不用去了，朕发现偶感风寒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你能把人头卖到一颗四十贯钱，实在是好本事，既然什么东西到了你这里都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你给朕想想法子，侯君集他们马上要去进攻吐谷浑，到时候如果有多余的人头，你也帮朕卖掉吧，四十贯，不二价。”


听到李二把自己的老底都掀了，云烨只好躬身请罪，知道瞒不过去，但是听到李二半真半假的要求自己帮忙，还是很惊讶。


“真没有和你说笑，你到现在都没有明白四十贯的价值，有这笔钱，一个五口之家就能富裕的生活十年，如果再去做些营生，一生衣食无虞是一定的，朕没有想到那些商贾，为何会为了一些没俸禄的虚衔，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如果一颗敌人的头颅可以作价四十贯，朕会毫不犹豫的出售，只可惜啊，这话只能对你们兄弟几个说说，朝堂上说不得。”


李二的感慨才落定，对商贾最是熟悉的李恪恭声说：“父皇，这不难理解，您整日忙于案牍，那些商贾是您接触不到的一类人，孩儿则不同，在处理内府事宜的同时，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这些商贾。


父皇，您恐怕都不能想象，家财十万贯的商贾，在长安已经算不得豪商，经过上次对商贾的限制和打击之后，那些商贾们正在逐渐脱离豪门大户的控制，有些已经跳出来这个圈子，开始独立经营，而豪门大户们也开始利用自身的优越条件经商，在国内会受到嘲笑和指责，所以他们就去了国外，高丽，新罗，百济，吐谷浑，薛延陀，还有昭武九姓的国度都出现了大唐商贾的影子。更有甚者，自明州，泉州，广州泛舟出海，远至师子国，最远到达黑人国。


以极低的价格收购象牙、犀角珍珠、宝石、珊瑚、琉璃及乳香、龙涎香等各种香料、玳瑁等物收购后输往国内，而我大唐的丝绸，纸张，瓷器等货物也漂洋过海，去了更远的地方，父皇您想想，这是一笔多么大的钱财。


人富有了，就要谋求身份和地位，而天下间能让人鸡犬升天，或坠入九幽地狱的，只有父皇一人，您订立的规矩里，以军功为最，商人不是为了谋求父皇给他们的那些微薄的俸禄，他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和达官贵人平等对话的身份，否则，以他们的身份，见到达官贵人都是一种奢望，更不要说两者之间有什么交流了，所以，云烨把一颗人头卖出四十贯的价格，孩儿毫不奇怪。如果父皇需要出卖人头军功，孩儿就能轻易办到，那些商贾现在如同饿疯的野狗，给点荤腥，就会勇往直前。”


李二吃惊的看着三儿子问：“十万贯算不得豪商？这些商贾富裕到了如此地步？朕只看到每年的商税在增长，却没有去考虑商人，云烨啊，朕恐怕现在就要修改商律了，等不到两年后了，等到了两年后，说不定朕的大唐就会出现家财百万贯的豪商，这可不行，需要限制。”


李承乾笑着说：“回禀父皇，等到开元新钱发布之后，您的忧虑就会迎刃而解，到时候巨富越多越好，有些新的地域开发，只有这样的豪商才能办到。只要父皇将钱币牢牢地把握在手中，就是再大的豪商，也翻不起什么浪花，如今钱庄已经成为远途交易不可或缺的一道关口，豪商们用来进行大笔交易的，都是一张张的汇票，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父皇，我大唐的铜钱根本就够用，甚至满足不了三成的交易要求，父皇您看，这样的一张纸片就代表了一百贯铜钱。”


从李承乾手里接过那张精美的汇票，李二没吭声，这种东西他见得多了，用的也多了，只是没有把这东西和控制商人联系在一起。


“以后多跟父皇说说这里面的门道，如今到了千年未有的变革时期，我们就张开双臂，欢迎这些东西，挑选其中好的进行巩固完善，剔除不好的加以鞭笞，如果可行，大业可期。”


“陛下也不要把这些看得太重，农耕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祖祖辈辈赖以谋生的手段，所谓家中有粮，心头不慌，商业虽然会给国家带来大量的财富，但是农耕依然是我大唐第一等的大事，不敢有半点的懈怠，在微臣看来，大唐的商业过于繁盛了，商人们为了求新，求奇，求怪，跑的过于远了。


不要忘了，我大唐的货币发行依赖的最基础的东西就是粮食，黄金？白银？铜钱？这些都是我们赋予了它价值，他才有价值，如果明天我们认为黄金太多了，不许它成为财富的代表物，它就什么都不是。


东西多了就会降价，当然，我们也可以把多出来的东西扔进大海里，然后依然维持高价，玻璃的往事陛下可还记得？”


李二坐在军营里一辆牛车上若有所思的说：“朕还记得你那晚拍卖玻璃的盛况，一件玻璃器成交的金钱都是以千贯来记得，可如今，朕在集市上看到富贵人家买最好的瓷器，添头就会是玻璃器，这才几年啊。”


“所以啊陛下，我们都需要在黑暗里摸索着前进，这些烦恼，都是前人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我们看不见明天会怎样，只能猜，您的胆量是以前的帝王所不具备的，张开双臂欢迎世界，不猜忌，不怀疑，不自我闭塞，微臣敢断言，贞观盛世一定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明的，辉煌的盛世。”


李二把自己的双腿盘上了牛车，背后就是一轮明月，那一轮明月正好就在出现在他的脑后，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壁画里的佛陀，云烨不知道李二是故意的还是无意中制造出来这样一副盛景，看到李承乾，李泰，李恪三个人孺慕的样子，感觉自己胃里有点恶心。


“小子们，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朕发现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个伟大的秘，今晚就告诉你们，是朕用自己作为范本总结出来的，你们知道一个人该怎么获得成功么？不要跟朕说勤奋，聪明，胆气一类的话，这些可以让你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却无法让你成为一个统治者。


朕很小的时候看到前隋皇帝的出行，前呼后拥，浩浩荡荡，看到那些裸妇盛装牵舟，去除那些暴戾的部分，你们知道那是一个何等壮观的场景，一个人站在天底下，指点江山，以天下万民为刍狗，那时候的隋炀帝，在朕看来他真的是天地一人。


项羽说过彼可取而代之的话，你们可曾知道，这话朕也说过，柴绍很羡慕，李建成觉得很威风，只有我！李世民，认为我可以取而代之！


从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是一个反贼了，哪怕表面依然谦逊，骨子里已经是一个反贼了，哈哈，从那个时候，从那个念头升起以后，朕的身边就络绎不绝的出现追随者，就像滚雪球一样，最后就走到了现在，它不以人力为之转移。


只要你想，就能得到，只要你强烈的想，就能得到，哈哈哈，想不到吧小子，朕的成功居然是如此简单吧。


只要迈出第一步，剩下的交给老天就好，他会把你一直送到成功的顶峰。所以，朕永远只走第一步，只要第一步没走错，剩下的老天会帮你完成，你们是我最亲近的孩子，每一个都有宏图大志，每一个都有与之相匹配的胆气和智慧，那就去做，如果有一天当你们的理想和朕的愿望相悖的时候，不要客气，小子们，那就来试试到底谁才是上天的宠儿！”


云烨的嘴都快要撇到天上去了，又是威压，又是激励，又是恐吓，然后打感情牌，这时候才感觉到无法驾驭这几个人是不是晚了点？


看到那哥三全都跪下，声称不敢，云烨自己把手举得高高的，大声说：“不关我的事，我打算明天就回玉山养猪，我的理想就是像猪一样的活着，刚才已经这样告诉我自己了，并且打算这么去做，你们的宏伟理想不要算上我。”


说完这句话，云烨立马就跑，跪在地上的李泰也觉得冤枉，蹭的从地上窜起来，大声地说：“也不关我的事，我只想做智慧的帝王！云烨，等等我。”


脑子总是慢李泰半拍的李恪这时候也想清楚了，对着皇帝说：“父皇，这事您和我大哥商量，你们的理想比较接近，我就是想找好多的美女，弄好多的钱，我去找他们俩个。”说完，也跑了。


李承乾脑门上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流，这时候神仙也帮不了他。


看着窘迫的长子，李二把他扶起来笑着说：“很好，他们三个能跑，也可以跑，跑的干净利落，借口看似可笑，其实都是心里话，来来来，咱们父子好好说道，说道……”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八节 惊魂后的应对


云烨李泰互相搀扶着跑到麻料堆，腿软的就走不动，一头扑进草堆一动不动，两个人剧烈的心跳似乎都能听见。


云烨的手搭在李泰的脖颈底下摸动脉，李泰的手搭在云烨的脖颈下摸，摸完之后两个人相视一眼，躺在草堆上不敢动弹，刚才实在是太吓人了，这时候心跳的还像打鼓。惊魂未定之下，就看见李恪撇着腿也走了过来，跳不起来，就软软的靠在两人脚底下。


“小烨，青雀，跟你们说个事不许笑话，我尿裤子了。”李恪黑着脸轻轻的说。


好笑？一点都不好笑，如果不是他们俩走得快，这时候也好不到那里去。


“我们躺在这里等会我大哥吧，估计他受的煎熬要比我们狠十倍不止，老子发誓，就算将来父皇传位给我，我也不干，再来几次，我还做什么智慧之王，做智慧之鬼差不多。”


“青雀，我就想风流快活，富足安康的过一辈子，你信不信。”


“信，我干嘛不信，那个位子很好玩？也就大哥有那个心思，我们谁要是想，谁才是世界上最大的傻子。”


云烨听着这哥俩在互相表白心迹，真是欲哭无泪，这是遭过严重惊吓之后的自然反应，李二选的好时机啊，本来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也跟自己扯不上关系，李二为了打破几个人心里的防线，故意把自己留下来说这些话，如果自己不知进退的话，估计下场凄惨。


由于自己首先退出，就给了其余两个人一个撤退的借口，最后留下李承乾好好敲打，这些天李二一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自己三个大儿子的所有情况，今晚他就是故意的。


“你们两个王八蛋，受这样的罪有情可原，因为你们是王子，我算哪根葱，被陛下拿出来做法，下回需要离你们远远地，太危险了。”


云烨哆嗦着手从怀里掏出酒壶，自己灌了一口，然后给了李泰，李泰往嘴里送了两次都没对准嘴，最后两只手抓着，才猛猛的喝了一大口，喘息未定，又送给了脚底下的李恪，李恪接过来还没来得及喝，就听见李承乾颤抖的声音传过来：“别喝完，给我剩一点。”


四个人都喝了酒，总算是好一些了，李承乾解开衣服，吁了口气说：“你们跑了，我如同身在火炉，备受煎熬啊，父皇对我说……”


话刚说了一半，他的嘴上就捂着三只手掌，李泰恼怒的说：“不要说出来，你自己知道就好，你一个倒霉总好过我们四个一起倒霉吧。”


李承乾恼怒的把三只手从自己的嘴上掰开，呼呼的喘着气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呸呸的吐起唾沫，边吐边问：“刚才谁的手在最底下？怎么一股子尿骚味？”


云烨，李泰，嘿嘿的笑着不言语，李恪小声的说：“我刚才被吓得尿裤子了。”


李承乾点点头，表示知道，这时候尿裤子实在是算不得丢人，自己如果不是经历过阵战，说不定也会尿裤子，父皇那段充满温情的话，实在是太吓人了。


“我们的事情还做不做？如果你们三个打退堂鼓，我准备回蜀中封地去将养一段时间，长安我不想待了。”李恪忽然烦躁的发问。


“他们两怎么做我不知道，我准备回家闭关种地，陪老婆，争取今年再生个孩子。”云烨懒洋洋的说，现在彻底想明白了，自己就是皇帝的托，一个用来考验和教训他儿子的托，实际上没多少危险，那段话跟自己没关系。


“我准备进到武德殿地底下不出来了，大哥，你好自为之吧，不行，我今晚就下去。”李泰挣扎着下了草堆，喊过自己的护卫，被人搀扶着去了自己的马车，李恪也跟着走了，草堆上就剩下看月亮的云烨和李承乾。


“别看了，咱俩不是天狗，怎么看那月亮也不会缺一块子，想想办法啊，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对于什么时候当皇帝我不在乎，但是如果不能做事，那你说我活着干什么，货币的事情刚铺开，如果我不去看着，说不定会出麻烦。”


“闭嘴啊，你以为天底下就只有你一个人是能人，其他的人都是酒囊饭袋？信不信，这件事有好多人在背后推动，才成了现在的样子，你父皇才不是担心自己的皇位，你们哥三加起来不够他一个人嚼谷的。


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们四个已经是天底下最能干的四个人，哈哈，我出征打仗，打的高丽屁滚尿流，你制作的金钱非常的漂亮，也合乎规范，钱庄已经遍布州府，青雀先是制造出纺织机，现在又在主持火药，不知道的人以为青雀无所事事，知道内情的才清楚青雀的地位是如何的重要，小恪一出手皇宫的费用立马降低了三成，哈哈哈，真是四个好样的，外人说不定会这么想，只要这四个人联手说不定陛下都要忍让三分。”


李承乾一咕噜爬起来厉声对云烨说：“钱庄，货币改革是我的心血，我一定要执行下去，这样好的东西我不能让他不见天日。”说完从怀里掏出一把钱币，排在手里，让云烨看。


看着泪流满面的李承乾，云烨就知道他已经屈服了，如果不屈服，这时候该是一副坚毅的表情才对。


“听我的，把钱庄交给户部，把货币交给铸钱局，我把舰队交给刘仁愿，我们两去种地，今年会收获很多的土豆，玉米，还有我家里的南瓜，忘了给你说，寒瓜我也种了百十亩，更不要说芝麻，一类的，有的我们忙的，明天我回家，你去上朝，把手里的事情交代清楚，带上你的老婆群，住到玉山去，反正东宫你也不喜欢住，我保证这回没人指责你。”


“户部不懂钱币该如何衡量数量，这是要钱庄计算出黄金储量才能发行的，万一他们造多了，那就不是在利民，是在害民，比兵灾还狠。”


“你想多了，户部会办好的，你把事情的巨细全部写成文档交出去，再把这些年的资料也给送过去，自己不要有半点的保留，当然，咱们的一些猜测性成果就不要说了，那些都是些不成熟的想法，交出去没得被人笑话，这叫藏拙。


都是你李家的基业，你也不希望这些人胡来是吧，把所有的事情交代清楚，我们就去种地，划船，唱歌，打猎，过农夫的快乐生活，你现在也只有一个儿子，太少了，怎么也要三个才行，侯氏拉着我家婆娘快把长安的寺庙道观拜便了，你给她一个孩子行不行，免得她老是骚扰我老婆，妨碍我家生孩子。”


李承乾在草堆上开始撒欢，把马匹的草料折腾的到处都是，最后顶着一脑门子的干草，恶狠狠地说：“好吧，我全部交出去，半点不剩，他们如果给我把事情办得祸国殃民，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少吹牛皮，户部尚书是你舅舅，搞砸了你能动他一根毛？抛开了就不要去想，今年我们兄弟比赛生孩子，生一个及格，生两个优秀，生三个满分，就这样，回你的东宫去吧，你爹已经走了很久了，不给你留宫门就惨了。”


目送着李承乾出了营门，云烨搂着后脑勺就回了帐篷，帐篷里还有人，刘方在和无舌下棋，都在等云烨，今天回营的欢庆也总算是彻底结束了。


“我看到陛下独自走了，你们几个没一个送行的，出了什么事？”无舌慢腾腾的问云烨，根据自己的经验，无舌看出来今晚李二和云烨四个人的谈话不会太愉快。


“陛下教了我们一门学问叫《成功学》据说只要心想，就能事成，把我们几个吓坏了，李恪都被吓得尿裤子了，我在草堆上缓凉半天的气，才有力气走回来。”


刘方放下妻子抬头问云烨：“那你准备回家以后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放将士们半个月的大假，回来后就全部滚到岭南去找土人要粮食，多走两趟才是好事，我回家去教书，种地就好，几年之内不打算离开玉山。”


刘方，无舌对视一眼，点点头，就收起了棋局，佝偻着身子，回自己的帐房休息去了，云烨的应对没有半点的差错，白操心了。


这一夜，睡的很安稳，军营里一片安静，早上鸡才叫头遍，火头军就已经开始准备早饭，刘进宝给云烨端来早餐的时候，他依然睡得香甜，不敢惊醒侯爷，侯爷只要回到长安，起床气就发作的厉害，谁叫醒他，谁挨揍。


将士们早早吃完饭，眼睛都眼巴巴的看着营门口，钱庄的掌柜说好今天到营里来兑现将士们手里的汇票，鸡都叫三遍了还没人影。


“六哥，该不会是不来了吧？”新兵忐忑的问老兵，正在慢慢拿刀子削指甲的老兵翻了一个白眼说：“就你心急，也不看看现在才什么什么时辰，长安的城门都没开，钱庄的人能出城门？”

第十一卷 战血 第五十九节 谣言


云烨还没起来的时候，钱庄的银车就到了，老掌柜给军营里的将士们做个团团揖抽着脸道歉，不是钱庄不愿意早来，将士们都等着拿钱财回家，知道心急，一大早就到了城门口，可是城门他就是不愿意早开啊，谁说都，都没用，累大家久等了，这就开始兑付。


勤快的军士给老掌柜搬来了桌子，又给他端来一壶热茶，这可是水军里特有的，由于长年累月的在水上漂，茶叶已经是跑船的人必备的东西。


云烨被外面的喧闹声吵醒，胡乱搽了一把脸，就端起粥碗吃饭，不知道被热了几回了，一点都不好喝，就是咸菜还脆生，皱着眉头喝完了粥，就放下筷子，背着手出了帐篷。


看到将士们都在忙着换钱，对他们来说，只有真金白银拿在手里才踏实，拿着纸片片实在是让人心里发憷。


有换钱的，就有换汇票的，这个时候就很容易把云家庄子和其他地方的府兵们甄别出来，云家庄子出来的正兵和辅兵，都是在只有寥寥几个人围着的存钱的地方守候，在登州的时候就已经有过一次实物赏赐，大多数都是铜钱，他们在登州就把铜钱换成了银子，方便存储，对于银铜之间的汇率他们很清楚，登州银贱铜贵，长安银贵铜贱，这一来一去，足足有一成的差价，自己只是换一下钱财，就比别人多出一成来。


在外地将士们不解的目光中，他们又把手里的铜钱统统存进了钱庄，好几十斤的重的铜钱又变成了一张薄薄的纸片。


云家庄子的人很独，平日里自己的袍泽问自己借上个百十文钱，都是小意思，还与不还都成，可是涉及到赚钱，他们就会习惯性的闭上嘴巴，自己换钱的时候，如果其他弟兄跟着，那没问题，但是，他们绝对不会主动告诉你这个诀窍。


六月里的长安，草长莺飞，背负着铜钱，又要背负着铠甲战具的将士们在各自的队官带领下，成群结队的向各自的村庄行军，军中十二司马，带着一长溜马车载满了阵亡将士的骨灰，还有他们应得的赏赐，按照村户发放，云烨本来想跟着去，被刘方劝回来了，没必要，军中司马去，已经是殊荣了。


云烨骑在马上，后面的马车上还是有十一个骨灰坛子，原本只有三个，可是后来截肢的时候又死了八个，如果没有孙思邈研制的白药，死的人还会翻一倍。


每个人都走的很轻快，云烨特意穿上甲胄骑着旺财走在前面，这是一条很熟悉的道路，旺财总是想跑起来，可是云烨不停地安抚它，让它安静下来。


云家牌坊下面缟素一片，阵亡名单已经发到了家里。那些披麻戴孝的人一定是阵亡者的亲眷，呜呜呀呀的喇叭声，让云烨的心情在一瞬间就陷入了低潮。看着那些翘首期盼的云家庄子的百姓，他有一种想要落荒而逃的念头。


硬着头皮进了牌坊，面对那些老幼妇孺，云烨竟然无话可说。刘家婆婆从人群里出来，给云烨施礼后问：“大将军，我儿作战可还勇猛？”


“刘栓作战勇猛刚强，斩首两级，策勋三转。”


刘婆婆点点头，流着泪说：“这就好，这就好，不负老妇人重托。”云烨把刘栓的骨灰高高举起，放在刘婆婆脚下，给他们母子鞠躬施礼，全场的百姓都是鞠躬如仪，身后的府兵抽出横刀敲击胸甲。


“张永身中六矢依然酣战不绝，死不旋踵，斩首六级，策勋六转，不日会有黄册与你家，永世为凭。”


“张胜死于大王城，……”


云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这些战死将士的功绩一一说明的，自古秦兵耐苦战，这些家中有府兵的，早就做好了这样那样的准备，虽然只是骨灰，他们依然盛殓在棺木里，里面有一套簇新的衣冠鞋袜，原来他们准备作衣冠冢，现在有骨灰在，就能入祖坟了。


不管是战死的将士家人，还是伤残将士的家人，都一一到云烨面前致谢，感谢侯爷带着自家的子侄建立了无上的武勇，这是全家的光荣。


云家庄子富庶，对于赏赐的财帛并不是很看重，只是对军中文册很重视，有了这东西地方官府就会按照律法免去他们的劳役，或者租税，家中老者也会有见官不拜的荣耀。


在下令卸甲之后，身后的将士们应诺一声之后就各自回家，或与妻儿抱头痛哭，或与好友大声欢笑，大战之后的情绪总算得到了最畅快的宣泄。


旺财很想去集市上吃果子，喝米酒，军中不许饮酒，这条军规也适合旺财，见到卖酒的汉子早就准备好了桂花酒，那里还忍得住，踢踏着碎步就溜达了过去，被卖稠酒的抱头痛哭一阵子，这才一气饮完一盆子稠酒，准备支棱着脖子让人家拿钱，可是光溜溜的脖子下面那里有钱袋的影子。


卖稠酒的笑着说：“你才回家，手头不方便，明日再说。”不想管家老钱从旁边窜出来，四五个大子就扔给了卖稠酒的：“两文酒钱，剩下的是赏赐，我家旺财什么时候白吃过，是个人就想请我家旺财喝酒，也不看看你的身份。”说完就带着旺财回府。


云烨只要出征归来，全家除了老奶奶，剩下的都会跪迎，云烨早就习惯了，一进门奶奶就厉声喝问：“此战胜负如何？”


“大胜，斩首八千，歼敌十万，全师而归。”云烨弯腰应答，前两次自己不是主帅，没有这个资格，这回是了，奶奶自然要问，这也是光耀门楣的一个举动，只是不知道如果战败，是不是还有这样的待遇。


“我儿辛苦，戎马倥匆，且卸甲以休憩。”奶奶的话一说完，辛月就冲上来，死死地抱着云烨不松手。


婶婶给云烨卸去了战甲，云宝宝就抱着父亲的腿，眼巴巴的看着，他很喜欢父亲抱着自己玩一种叫飞机的游戏。


一把抄起儿子，在粉嫩的小脸上重重的亲了一下，不想却把儿子亲哭了，这几天没顾得上打理，胡茬子已经冒出来了。


上回回家，夫妻二人还在澡盆里荒唐，今年不行喽，云宝宝不打算离开父亲，准备去游泳，家里修了巨大的澡堂子，鲤鱼嘴里喷出来的都是热水，听说是家里准备打井的时候，不小心打出来的热泉，这可是大好事，辛月立马就修了一个澡堂子，出门五个月，家里又有了很大的变化。


云宝宝在水面上漂浮的大木盆里撅着光屁股划船，云烨躺在鲤鱼背上让温热的泉水从胸口流下，很舒服，辛月穿着纱衣，总在云烨的面前晃荡，玲珑的曲线若隐若现的让人口干舌燥。


“夫君很奇怪啊，您这回出征怎么还带回来一个缺胳膊的高丽人，我听管家说，还有一个高丽女人，夫君啊，如果军中寂寞，您在河北再找一房小妾就是，大唐的女儿家就比不得高丽贱妇？”


趁着云宝宝忙着吃蜜饯的时候，新月被一把扯了过来，背着云宝宝在他娘的屁股上狠狠抽了一巴掌，这才说：“我这辈子到现在好像就你们三个人，别人还是算了，那个高丽女人是我的俘虏，我要用她来对付一个人，你们三个就足以让我精尽人亡了，谁有工夫搭理高丽女人。”


挨了一巴掌的辛月媚眼如丝的趴在云烨胸膛上，那对丰满的乳房都被挤压的扁扁的，夫妻二人才亲亲摸摸的酝酿出一点情绪，就听背后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传过来：“娘，娘，我也要亲亲。”云宝宝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升着莲藕般的胖胳膊要娘亲抱抱。


这一叫把两个人都弄了一个大红脸，云烨一把把儿子扯过来，放在肚皮上，仔细的观察儿子的左臂，见儿子白嫩的胳膊上有一朵漂亮的菊花纹，有把辛月喊过来，撸起她的衣袖，看了看，果然，辛月也有，云烨知道，如果辛月不亲自试过，才不会允许别人胡乱的给自己的儿子身上种什么痘，哪怕是孙思邈也不成。


“丫头和那日暮是不是也有？”


“都有，家里就奶奶没有，老人家说岁数到了，没必要浪费珍贵的药材，剩下的全都种了，莳莳，小武，小杰都没有错过。”


见丈夫在问正事，辛月赶紧回答。


“你不知道，有了这东西，就再也不怕虏疮，你看，我的肩头也有，这是以前师父给我种的，别人或许会说这是歪门邪道，我们自己知道好处就成，没必要大肆的宣传，毕竟这东西太少。那日暮去了草原，那里的卫生环境更是糟糕，咱们要做到有备无患才好。”


孙思邈在信里就告诉了云烨这件事，云家种了很多人，可是这段时间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一股怪风，说这东西是无稽之谈，孙思邈当初为何要遁入深山，就是因为实验失败，没脸见人，现在更是不惜血本的造假。

第十一卷 战血 第六十节 痛斥


早晨起得很早，鸡叫了两遍，就爬了起来，看看身边海棠春睡的辛月，很是得意，就这样也敢嚣张？小样，拾掇不死你。


穿着白色的绸衫，踩上一双木屐，踢踏着来到院子里，敞着怀，早上有些微凉的风吹拂着胸膛，带来家中花园子里浓郁的花香，回家就是好啊。


眼瞅着一缕阳光透过厚厚的云层，天地在刹那间变得清晰明亮起来，朵朵白云在阳光下，变得绚丽多彩，一丝丝，一缕缕，一朵朵在天际翻滚着，幻化着无数迷人的图案，云烨站在假山上，呆呆地注视着这美丽的晨景，直到太阳光由温柔的笑脸变得有点刺目，才恋恋不舍的从假山上下来，准备做自己一直都想做的事。


旺财从来都能在无意中发现宝贝，回到家才两天，他就发现了一个好东西，就是苦竹笋，后院外面的小山包上，种了一大片苦竹，是庄户们用来扎笤帚用的，这种竹子长得低矮，枝杈又多，是做扫帚的好材料。


旺财当然对扫帚不会感兴趣，云烨对那东西也没什么好感，但是苦竹笋却是一个好东西，去年的时候孙思邈就说夏日里吃点苦竹笋，具有清热除烦，利水的功效。


啤酒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如此炎夏，吃点苦东西对身体是极好的，拎起竹篮，拿上锄头，打了一声呼哨，就打算带着旺财出门。


才走了两步，胡乱在身上扎了条单子的辛月就趴在门框上喊：“带上你儿子，一起去，回家才两天，就惦记着瞎跑。”


这就醒了？云烨有点失望，看来昨日晚间自己的功力还是不够，今晚再努力一些就是，只是太阳刚出来，云宝宝大少爷这时候应该还在睡觉吧，出不来。却不防一个胖墩墩的身子从辛月的单子下面探出脑袋，看着老爹满脸的希冀。


这还说什么呀，辛月是被自己儿子闹醒的，带着就带着，才伸出手去，云宝宝就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辛月见儿子走了，打个哈欠，准备回去继续睡觉。


长把的篮子挂在旺财的脖子上，把云宝宝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带了一个，就会带上两个，有了两个，剩下的小姑娘都要跟上，只有狄仁杰拿着一卷书认真的看，但是不断地往这边瞟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云烨在他脑袋上揉两下，对他说：“想跟着师父出去呢，咱们就走，你这样子也看不进去书，今天散散心也好。”


话音才落，狄仁杰就已经拎着自己的小锄头出现在旺财的身边，不过他总是躲着小武，小武在左面，他就一定会出现在右边，自从上回不小心看见了小武洗澡，他就躲小武躲得厉害，这都半年时间了，情形还是没有好转。


小丫已经踩着旺财的大腿爬上了它光溜溜的脊背，也就是旺财脾气好，要是给了其它马，早就踢开了。云宝宝很不满意自己只能骑在爹爹脖子上，伸长手要小姑姑抱自己。无奈之下，云烨就把他也放在旺财的背上，警告了旺财一番，这才出门。云烨只要一出门身边总会跟着四个护卫，哪怕是离家只有几百米，这都是窦燕山事件带来的后遗症。


小山不高，但是郁郁葱葱的招人喜爱，阳光闪烁着从竹隙间穿过，斑驳的影子让人好像进入了一个梦幻的世界，脚下是嫩嫩的，柔柔的小草，争先恐后的争取着难得一见的阳光，走了两步，木屐上就湿漉漉的，草尖上的露珠还没有被阳光带走。


小山连接着云家的后花园，在一片翠绿中，有无数槐花开的正浓，白茫茫的挂在枝头，勤快的云家丫鬟正在忙着采摘，这也是做香水的重要材料。此时，山下槐花早就开败了，云家的小槐树夹杂在高大的桐树从里，加上地势高，开的要比关中平原上的那些槐花晚一些，这是云家特意而为的，这样一来这些花就能从四月初一直采到五月底。


奶奶对苦竹有成见，不允许种到花园子里，这事好像和一个倒霉的传说有关，云烨不想给老太太添堵，自然就此作罢。


竹子的根部已经有大片泛着红色的竹笋长了出来，云烨每挖好一根，就递给身后帮忙的儿子，看着他跌跌撞撞的走到旺财身边，把竹笋往篮子里放，旺财太高，见他够不着，腿一弯就卧倒在青菜地上，才要夸奖旺财两句，就发现它已经把头埋进篮子里把竹笋嚼得咯吱咯吱的。


云宝宝不去管，在他执着的心灵里，把竹笋放进篮子里就算是完成了任务，至于是被旺财吃，还是带回家自己吃，不管他的事。


莳莳是一个朴实的孩子，跪在地上卖力的刨着竹笋，挖出来一根，小武就会用指甲掐着拎到篮子里，生怕弄脏了她的花裙子。


小丫姐妹五个已经找不到了，刚才不知道谁喊了一声蝴蝶，她们就扔下锄头去抓蝴蝶去了，狄仁杰做事最是有章法，手脚也快，看他脑门上挂的汗珠就知道，他是在和莳莳比赛，身边放了一堆竹笋，依然奋力的继续挖。


云烨挖好了一根，往身后递过去，却递了一个空，云宝宝不在，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云宝宝在把旺财的耳朵，折来折去的玩，更不顾不上帮自己老爹的忙。


“云侯真是好兴致，大清早的就来到这里挖竹笋，真是羡煞旁人。”魏征从竹林后面转了出来，身上还穿着官服，勿板也被抱在怀里，脚下却穿着一双薄底的快靴，弄不清楚他是在搞什么，都不知道拿什么礼仪与他问好了。


“云侯勿怪，老夫来的匆忙，失礼了，这云家我是一年要来好几回啊，每回来，都有新的见识，每回来都有新的发现，云侯真是治家有方啊。”


“老魏，您别和我客气，治家有方的那是我奶奶和老婆，你如果是来办公事的，有事就说，说完之后，快马加鞭回长安，估计还赶得上朝廷提供的午膳，如果是私事，那就好说了，咱俩一起挖竹笋，一会到家里我亲自下厨，做一道苦笋肉片汤请你尝尝，现在，你说说，到底是公事还是私事。”


云烨擦擦手，把云宝宝抱起来，旺财被折腾的够呛，至于魏征，随他的便。


“云侯心知肚明，何必话里话外的挤兑老夫，这一回确实是岑文本他们做的过份了，陛下下旨，那些前去郊迎的人每个都被罚铜百斤，当庭呵斥了岑文本，云侯听到这些是否满意？”魏征的话说的十分恳切。


“魏征，你可知道本帅此次出征，麾下健儿损伤无数，劳师远征在其次，身位军人，沙场搏命视为本职，我等凯旋归来时，只有一些文夫在搭船，绝口不提郊迎之事，他们的心肝都是铁打的？看不见甲板上那一千五百余只骨灰坛？看不见甲板上哀哀呼痛的伤残军卒？我们为大唐出生入死，百战归来，为何得不到应有的尊敬？


魏征，欢迎不欢迎我云烨没关系，我是传命侯，大唐能给的荣耀我都有，就是战死沙场也是应该的，可是那些将士何辜？你要他们流过血之后再流泪吗？


这就是大唐文官，云烨领教了，和你们这些文采风流，文章耀世的正人君子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我们应该感到羞愧。


我终于知道了，我们他妈的战死是活该，伤残是活该，尸体掉在海里找不回来也是活该，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凶手。


对于高丽人你们知道怜惜，对于高丽人你们知道理解，所以辽水边那座美丽的京观，我们挖了一天一夜毁掉它有罪，前天晚上陛下要我闭嘴，所以我闭嘴了，我来到后山挖竹笋还不行么？我像狗一样的躲着你们，还要我怎样？要不要我把舌头吐出来，再把爪子伸出来？汪汪叫着博你们这些士大夫一笑？我呸！


罚铜百斤？让他们全部排队站好，我用鞋底子抽脸从头到尾来一遍，这些铜钱不用他们出，老子出！”


云宝宝不停地拿小胖手给爹爹擦眼泪，小武咬着牙恶狠狠地看着掩面而逃的魏征，狄仁杰捡起土块，扔向狄仁杰的背影，莳莳已经把锄头捏的紧紧地。


把云宝宝交给莳莳，云烨蹲下来对自己的三个弟子说：“相信自己，依靠自己，只有自己强大无匹，才能随心所欲，否则，师父的今日，就是你们的明天，靠山山倒，靠人人走，你们记住，自己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师父今后难道说要依靠那些勋贵？依弟子看来，文官靠不住，他们也未必就靠得住，如果我们和最亲近的程家，牛家，秦家，尉迟家结盟，就会让人攻击为朋党，后果更加的严重，所以啊，师父，我们谁也不靠，书院才是咱们家的根本，师父只要修心养性二十年，桃李自然满天下，到时候，师父想做什么都可以。”


云烨哑然失笑站起来对小武说：“我建立书院之初，就没有想着把它当成博弈的筹码，我只想让他们尝尝心灵自由的滋味，知道了这种滋味之后，就没有人舍得放弃，老天爷都夺不走，小武，你记住，如果你想把书院作为自己争权夺利的筹码，我死都不会饶恕你！”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一节 希帕蒂亚的募捐


魏征走了之后，很久没有人再来玉山骚扰，对高丽人的屠杀事件也在李二的压制下渐渐没了声息，李恪向皇帝禀报过之后，带着全家老小去了蜀中封地，走的时候给云烨伸出来三个手指头，那就是说他准备三年后再回来。


送李恪的时候，云烨见到了青雀，面色发青，越发的像吸血鬼，被李承乾强押着去了孙思邈的药庐，接受老孙的治疗，每天云烨和李承乾从土豆地里回来，最大的乐趣就是盯着青雀喝各种各样的药。


“苦死我了，孙先生，我没有病，为何要喝如此多的药？莫非您把我当药人了？”


“闭嘴，还没病，人就是要接触雨露风霜阳光才能活，少了一样就会五脏不调，地底下潮湿阴冷，短时间还没有问题，时间长了，人出来就会怕风，怕光，关节肿大，你已经出现不调之症，如果你再长时间的待在地底下，将来你会不会有子孙都成问题。”孙思邈依然不紧不慢的拿着大铡刀铡药材，脸上看不出来丝毫开玩笑的神态。


“会影响生育？”李泰的眼睛睁得很大，端着药碗的手都在发抖。


“嘿嘿嘿，阴气入体，你说会如何？阳气会慢慢被阴气侵蚀，男人没了阳气，你觉得会生出娃来？”孙思邈随意的一句话，简直要把李泰的魂吓飞了，二话不说端起药碗，一口气喝个精光，一点药渣子都不剩。


“大哥，烨子，你们检查的土豆田怎么样了？”李泰干的事情不能随便打听，所以他想和云烨，太子说话，就只能谈他们正在干的事。


“很好啊，再有一个月就能收割了，我们挖出来几棵看过上面接的土豆很多，今年会有一个好收成，你这些日子也不要回去了，我们就在田地里走走，晒晒太阳，免得我总觉得你会变成西方的一种怪物。”


“会变成什么？僵尸？旱魃？那些东西都是传说，你弄一只放到我眼前，我才会信，你不是说过，要敢于怀疑，去伪存真么？不过啊，老鼠吃了盐变成蝙蝠这事我倒是亲眼所见。”


“好好，给你一罐子盐，一窝子老鼠，你如果不能把老鼠变成蝙蝠，你看看我怎么收拾你，种类都不同，你的课业都学到哪里去了？”


“好了，你们两个不要争，希帕蒂亚今天不是有一个伟大的试验要做么？我们去看看，听说她邀请了好多的豪门贵妇，都准备看她用一瓢水怎么把一个密封的木桶胀裂。”


李承乾对云烨和李泰的争执很是无奈，有时候他们争论的东西自己都听不懂，所以很郁闷，只好拿出希帕蒂亚的实验来化解纷争。


“不去，那个大屁股女人就不是什么好人，上回陷害我的事情还没有了结，这回搞了点小花样骗那些贵妇给自己掏钱建什么实验室，精金，秘银，这都是什么玩意？烨子，你听说过？还说她自己发现了一种溶液，能把铜丢进去，最后变出金子来，胡扯，不过，我们去踢她的场子也不错，哈哈哈哈哈。”


想到了如此有趣的事情，李泰马上就兴奋了，完全忘记了孙思邈说他有可能生不出儿子的话，在他看来，现在驳斥希帕蒂亚找回面子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人家都在忙着收割麦子，田野里到处都是忙碌的人群，云烨，李承乾，李泰肥马轻裘的在浓荫里漫步，就显得格外的醒目，看着金黄的麦浪翻滚，不论是谁的心情都会好起来，李承乾跳下马，来到农田边上，摘下一穗麦子，在手里揉搓之后，吹去了皮，看着手里饱满的麦穗，对云烨说：“怪了，怎么你家的麦穗好像比人家的都长，我数数，咦，这是真的，你家的麦穗上结了二十粒麦子，我记得念书的时候，司农寺的人告诉我一穗麦子上最多有十八粒，一般都只有十五粒，我再看看。”


李承乾把手里的麦粒填进嘴里，又随意的摘了一穗，继续揉搓过之后，数麦粒，数完之后高兴地把手摊开让云烨和李泰看。


“你们看啊，这一穗麦子足足有二十二粒麦子，我看这片麦田麦穗都是差不多大，我就取个中，算他二十粒，这也是了不得的成就，烨子，你家有良种为什么不拿出来啊，要是关中都种你家的麦子，就把大事办了。”


李泰好奇的走到麦田中间闭着眼睛也摘了俩穗，揉搓过后也数了数，对李承乾说：“没错，大哥，我摘了两穗，总共有四十二粒麦子，这家伙把好种子藏起来不给我们用，基本上没有什么良心，枉我抓条狗吃肉都想着你。”


“瞎咧咧什么，种子还是一样的种子，我家的农户舍得施肥，你以为兴化坊的那些粪尿都上哪里去了，不都是还了田地，你们嫌脏，觉得自己的田地里不该有这东西，帝王家么，讲究些也是对的，不过，你对土地讲究，土地也就对你讲究，光从土地里索取，不知道回报，能种出十五粒麦子，都算是陛下偏心，把好地都给了你们。


还去不去书院了，这些东西等我们闲下来好好说说，一时半会的也说不清楚。”哥俩对视一眼，把自己手里的麦子扔嘴里，爬上了大路，继续溜达着往书院走。


书院今日堪称衣香髯影，到处是穿着清凉的贵妇在丫鬟或者自家孩子的陪同下到处乱窜，见到大鱼骨头，鬼叫几声，见到霸王龙头骨，还有跪拜的，拉都拉不住，让站在一边的自家子侄面红耳赤。看到风车自动的把水倒进木槽里，居然提着裙子，跟着水跑，打算看看水到底会流到那里去。


有些人痴迷的看着蝴蝶房里那些千姿百态的蝴蝶，发出花痴一样的怪叫，胆子大一些的还要去见识一下书院出了名的大门，她们当然弄不清楚其中的奥妙，只觉得自己在一直往前走，怎么总是会从另一边的大门里出来。看着她们钗环横乱的样子，让人很想拉过来糟蹋几个出气。


李纲身边围绕着很多的妇人，到了李纲的年纪，早就无视什么男女大防，被那些妇人们推着，一样样的介绍书院的景致。


“刘家的媳妇，这座假山可是出自你儿子之手哦，臭小子不听话，大半夜的爬上鹰嘴崖，准备背着降落伞往下跳，要不是被守卫发现，说不定会出事，结果被洪城处罚，花了两月功夫垒了这座假山，你去看看铭牌，上面还有你家小子的悔过书。”


“该的，老爷爷处罚他是对的，这孩子尽长胆子不长心眼，他爹爹就是上阵杀敌的武将，小妇人的品性在他身上没有显性，倒是和他爹爹像了个十足十。”


“孩子当然是好孩子，在书院打磨几年性子，放出去又是一个栋梁之才。”李纲从来都不说那个学生不好的话，在他眼里，所有的学生都是需要接受教育，否则，要书院做什么，正因为孩子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才会被送进书院接受教育，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称职的先生，所以，他对书院里的先生要求极度严格，有时候都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搞得好多先生哀叹，书院的高额薪水不好拿，嘴里这么说，但是没一个想走的。


“你们看看，这就是陶家孩子和另外十一个孩子的杰作，你们是妇道人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老夫告诉你，这东西叫抽水机，拿脚一踩，这里面的刮板就会源源不断的把水送到高处，司农寺可是奖励了整整八贯钱。


就是钱太少了，说出去丢人，多好的抽水机啊，有了它，高处的旱地就能有水灌溉，把旱田变成水田，奖励八贯钱，哼，一群短视之徒。”


和这些妇人们讲这些，有些对牛弹琴，但是这些妇人们却把耳朵竖的高高的，只要从李纲嘴里听到自己的孩子的名字，不管好坏，都会乐成一朵花。


正在和李纲说笑的开心的时候，就听见书院的小铜钟当当当的响了起来，李纲抄起自己的茶壶笑着说：“书院的希帕蒂亚先生开始宣读自己的讲义了，我们一起去听听，老夫想知道她到底发现了天地间的什么秘密，这样兴师动众的。”


妇人们簇拥着李纲来到了小礼堂，她们对于讲台后面好大的一块黑板非常的好奇，那里还有一张半圆形的桌子。桌子下面是一排排连接在一起的椅子，好多的学生已经坐在底下，准备听课，云烨，李泰，李承乾站在讲台侧面的小门口，准备看看希帕蒂亚是如何给自己募捐到足够的钱，去买所谓的精金，秘银。


希帕蒂亚当初可没想着去募捐，她正儿八经的打了报告，说自己在研究中发现了一些神奇的现象，只是自己手头的材料不够灵敏，无法将自己发现的这一微观现象放大，必须拿到感应更加灵敏的材料，比如，传说中的精金，秘银。


钱当然没有批，希帕蒂亚在被云烨喷了一头的唾沫之后，倔强的性子发作，准备通过讲课，来向大唐的贵妇们募捐到足够的金钱去买精金，秘银。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节 女人的公敌


希帕蒂亚从侧门一出来，云烨正准备咽下去的一口水，一下子就喷了出来，李承乾恼怒的看着云烨，这口水一点没浪费的喷在他的脖子里，李泰的眼睛睁得像铜铃，都被希帕蒂亚的恐怖造型镇住了。


平日里她穿着女式唐装，除了眼睛的颜色和稍微有点差别的头发，和其他女眷看不出多大的差异来，但是她今天穿着智者的白袍子，露出一条膀子，披散着头发这就有点吓人了。


这要是出去，一定会把下面的学生和家长吓坏的，还募捐什么呀，不被关到猪笼里扔河沟里淹死就算是万幸了。


“姑奶奶，您换换，换换衣服，求您了，这要是出去，不要说您的性命不保，就连我的性命也堪虞，到时候别说你讲课了，能活着出来算你厉害。”


“怎么会，燕来楼的姑娘穿的比我还要暴露，你们不是看得色眯眯的么？我这是最传统的智者才能穿的袍服，是埃及最正式的衣服。”


“你不知道啊，大唐男人不在乎女人穿多还是穿少，大唐的女人倒是很在乎，燕来楼的那些女人那个能站到讲台上讲课，赶紧换衣服。”


“来不及了，我说好要在这个时候讲课，就要在这时候开讲，信誉很重要，当然，如果你答应给我批款，我毁约也没关系。”


“做梦，你要六千贯买两样不存在的东西，这是把钱往水里扔，我绝对不会答应，要么你去换衣服，要么我上去告诉她们这堂课不讲了。你看着办。”


“好了，古怪的唐国人，把你的衣服脱下来给我，我穿着书院的长袍不算离谱吧，我们差不多一样高，没问题。”


云烨匆匆的脱下自己的外袍，夏天很热，谁会在里面穿别的，只好抱着光膀子躲在墙角，把李承乾扯过来替自己挡着点人。


希帕蒂亚居然无视李承乾和李泰两双烁烁的贼眼，很大方的脱掉自己的白袍子，就穿着一件胸围子，当着那哥俩的面换衣服，云烨很清楚的看到李承乾，李泰哥俩瞅着希帕蒂亚饱满的酥胸咽唾沫。


把白色的袍子扔给猥琐的云烨，希帕蒂亚把自己的头发扎成马尾巴，潇洒的甩甩头发，云烨的衣服除了胸围不太够之外，剩下的部分居然非常的合身。


她把厚厚的一叠讲义抱在胸前，妩媚的冲着李家哥俩一笑，立刻就换上一副矜持的淑女嘴脸，走路的姿态端庄的无可挑剔，缓缓地走到讲台前面，还没讲话，云烨就发现这个女人的这一身中性装扮，已经把底下的那些少男的心紧紧地攥在手里，就连后面的妇人，也一个个心驰神醉。


希帕蒂亚把讲义放在讲台上，轻启朱唇，字正腔圆的官话就喷薄而出。李纲听得连连点头，古板的元章先生也听得津津有味，至于他身后的程处亮，更是把眼睛瞪得溜圆。


“诸位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在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中，隐藏着无穷无尽的秘密，好在我们的历代贤者用他们的智慧给我们打开了一扇智慧的大门，我们作为后来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将他们的智慧传承下去，并且竭尽所能的发扬光大，伟大的西方先哲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类所需要的学问只是有三：理论，实用，鉴别，有了这三样基础，我们就能够在浩如烟海的卷幅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人生最终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


话音才落，礼堂里顿时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那些手足无措的妇人们，看见自己的孩子们在鼓掌，李纲，元章先生也在鼓掌，立刻笨拙的开始鼓掌。


“烨子，咱们那趟燕来楼去的太值了，你说说，你是怎么把一个跳不好舞的歌妓弄成这样的，如果可能，我想回去在东宫瞅瞅有没有这样的女人。”


“大哥，算了吧，这个女人就不喜欢男人，我看他八成喜欢女人，你看看，她对那着些女人把媚眼抛得那叫一个勤快，再这么下去，我大唐的很多勋贵会被一个女人扒灰，这女人就是一个狐狸精，为了我大唐千秋万代，你万万不可有这样的心思，如果有可能，小弟倒是可以去会会这个女人。”李泰挠着下巴若有所思的对李承乾说。


“我以前一直以为李家的人都是一些不错的人，当然，除了你父皇，现在看起来你们哥俩也不是什么好人，色鬼的面目如今彻底的暴露在人前，你门还有什么话说。”


“呸，当然有话说，你说我们哥俩也就是了，干嘛捎上我爹，他说不得，评论不得，你不知道？”李承乾最听不得人家腹诽他英明的父亲，当然他不在此例。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西方学问研究在走过了漫长的时间之后，如今迎来了她最漫长的冬季，智慧者被谋杀，被污蔑，被活活扔进火堆里烧死，当神的旨意去决定所有人生死的时候，我为了不被送去和狮子搏斗，不得不远涉千里，在荒原，在沙漠在草原苦苦追寻学问的伊甸园，终于，我历经艰辛来到了这个伟大的国度，我发现，在这里，思想的种子可以生根发芽，理智的光辉笼罩着这座天赐之城，光明之城。这里有贤明的君王，睿智的大臣，是我理想的自由之地。”


“哈哈，烨子，你看，这个骚女人要耍小心眼了，前面不停地吹捧，煽情，诉苦，现在要露出真正的面目了，要钱，没错，就是要钱，死女人，一会大爷赏你一文钱买糖吃。”


看到激动的手舞足蹈的李泰，云烨郁闷的说：“你省省吧，孙先生才说过你很可能会失去那种功能，不好好将养，那么激动作甚。”


听了云烨的话，李泰恨恨的甩了一下袖子，不说话了，李承乾担心的问李泰：“青雀，你给哥哥说实话，刚才那个死女人换衣服的时候，你有没有反应？如果不行，找孙先生好好看看才是正经，女人多得是，想要什么样的，等你病好了，告诉哥哥，什么样的哥哥保证都能给你找来。”


云烨感觉自己快要昏过去了，李泰揪住自己哥哥的胸襟低声咆哮：“我正常得很，刚才反应激烈，找女人我自己会去，不要你管。”


云烨怕自己笑死，把那件袍子裹在自己的身上，伸长了脖子准备看看希帕蒂亚如何从这些贵妇手里骗到足够多的钱财，好去买自己需要的东西。


“我经过长期的研究之后发现，在我们的每个人周围都有一种奇妙的力量，我还没有为这种力量命名，大唐最聪明的侯爵云烨先生曾经用一个简单的方法证明了这种力量的存在，他在小范围的试验中发现，这股力量通过一张纸，就能托起满满一杯水，现在我就给诸位演示一下这个过程。”


“烨子，这个死女人想要偷你的学问，你不出去骂她两句不要脸的话？”李泰一边看着场中希帕蒂亚用一张纸覆盖在杯子口上，然后小心的倒过来，在那些贵妇人们惊讶地眼神中，那张纸依然覆盖在杯子口上，杯子里的水一滴都没洒。


“我他娘的都写进书里了，谁还管她怎么用，你如果妒忌的话，为什么你不去给所有演示，现在说这些酸话有个屁用。”


“我是王爷，不是耍猴戏的，死女人能这么干，我们这么做还要不要脸了。不过有这个小实验垫底，骗骗那些无知的妇人问题不大。”


“云侯爵曾说过，这个力量他是如此之大，能让我们的双脚坚实的才在地面上，而不是四处飘荡，它能让成熟的果子掉在地上，而不是掉到天空……”


听到希帕蒂亚这么说，云烨笑了，这和女人还是没有搞清楚，什么事万有引力，什么是大气压强，李泰也听出来了，当初为了这个问题，他和云烨争辩了很久，现在听到希帕蒂亚胡说八道，高兴地蹦了起来，拿手活动一下自己的下巴，准备一会就跳出去驳斥希帕蒂亚的谬论，务必要这个女人知道自己的厉害。


还在得意的时候就听见希帕蒂亚又说：“贵国有一位极为睿智的皇子，李泰亲王，他自己就对物质的密度方面有着极为深邃的认知，他的才华和奋斗精神一直是我所钦佩的，但是，这位睿智的王子殿下，却对我们妇人充满了歧视，他认为一个女人不可能对人类探索未知的领域有丝毫的贡献，在我和他讨论了关于水和冰的变化差别之后，他对自己的无知视而不见，却总是在我们妇人求知，求强，求进步的道路上设置障碍，难道我们妇人存在人世间唯一的作用就是繁衍后代？


不，我不这样认为，我们应该有更高的理想，美丽的夫人们，当你们仰望星空的时候，看到闪烁的明星，按照大唐的信仰，每个人都是天上的明星一颗，难道说这些明星就没有一颗是我们妇人吗？为什么？凭什么？这不公平！”


云烨回头看看面色苍白的李泰说：“青雀，你完了，这辈子想找到好女人恐怕是幻想了，这个该死的女人毁了你后半生的幸福，你的病，治不治就那么回事了，你是女人的公敌。”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节 希帕蒂亚的天堂


“青雀，你还准备去揭穿她报告中的漏洞吗？”李承乾乐不可支，如今长安的妇人们已经越来越彪悍了，贵族间娶亲，为难的已经不是如何攀上一门好亲事，而是发愁从哪里找到一位地位身份都足够的傧相。


男人和妇人之间的争斗，不论是否男人占理，最后的结果都是这个男人会被嗤之以鼻，吃了亏，人家会说连个妇人都弄不展，占了便宜，人家会说这个男人心眼太小，竟然与妇人一般见识，这一准则适用于大唐所有男人，从宰相到贩夫走卒统统适用。


房玄龄家一直是大唐妇人们为之自豪的榜样，和房玄龄谈话，你可以纵论天下风云，臧否历史豪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都没有问题，你们一定会谈笑生风，房玄龄也会让你有宾至如归之感。


谈谈孩子也行，老房的两儿子一文一武，都是少见的少年英杰，尤其是房遗爱在大礼仪路上把高阳扔上太子车驾的事情，更是在妇人中间传为佳话，一直认为这样有胆子，有情义的夫君才是女人的首选。每回说起孩子，房玄龄总是捋着下巴上稀稀疏疏的几茎胡须摇着手谦虚：“犬子胡为，叫几位仁兄见笑，除了一个傻大胆，就剩下一些情谊，成不成器的不要紧，关键是成人就好，呵呵。”


云烨和房玄龄这些年见面的次数也不算少，从来没见过有人敢和房乔房玄龄谈论内宅的，哪怕是通家之好也不会提及房夫人半个字。至于颜之推这样的非人存在的人物当然不在此列，指着房乔的鼻子骂他不懂得相敬如宾的道理，母鸡司晨一定会导致家宅不宁，一身的骨气胆量都不缺，怎么就在这事上怯懦如鸡，真是士大夫的耻辱。


老颜骂人不管是谁都只有缩着脖子听的份，房玄龄的脸都黑成锅底了，也必须低身致歉，看得云烨只能本着一张扑克脸，不敢显露出半点的幸灾乐祸的容颜，房玄龄发起怒来，虽然比不上皇帝那样会让天地失色，但是让你家变色还是不成问题的。


好男不和女斗，希帕蒂亚敏锐的发现了大唐男人的这一致命缺点，在书院里胡作非为，横行霸道，只要她上起课来，讲义没讲完，就一定会拖堂，明明知道外面下堂课的教授已经抱着讲义站在课堂外半个时辰了，也必须等自己讲完课，至于道歉，就是一个明媚的笑容，或者一块被烤的乱七八糟半生不熟的肉块。


书院里都是斯文人，人家都道歉了，自然不好发作，肉好吃不好吃的那也是人家的一片心意，一个孤身的胡人女子能把肉烤的七八成熟已经不易了。


这一套在书院就对两个人没用，一个是云烨，一个是许敬宗，云烨早就看透了这个女人的心肝脾肺肾，从来不把她当女人看，送来的肉块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了书院的看门狗，无论她是撒娇也好，哭泣也罢，不能答应的事情，打死都不同意，所以希帕蒂亚在云烨面前反而正常好多。


许敬宗看人从来都是从坏处出发，把自己看成一只弱小的老鼠，其他人都是凶恶的猫，不管这只猫对自己多么的友善，他都认为其目的就是为了吃掉自己，所以希帕蒂亚这只漂亮的母猫，不管摆出什么样的造型，都没有办法迷惑他，唯一受不了的就是希帕蒂亚的哭泣，这个女人只要开始流泪，他就会立刻把自己的办公室的大门打开，窗户支起来，喊来仆役站在自己身边，好证明自己没有见色起意或者故意欺负希帕蒂亚，他把自己的好名声看的比金子还重要。


老许就算是这样谨慎的防备，依然在不知不觉中给希帕蒂亚开了好多的口子，云烨不在的日子里，希帕蒂亚的办公室成了书院中最豪华的，设施最齐全的，她可以十二个时辰不受限制的出入图书馆，甚至于能从图书馆的珍藏里拿出两片漂亮的龟甲，摆在自己的办公室做装饰，在书院里，希帕蒂亚享受着比公主还要好的待遇。


李泰就是属于那种不解风情的人，事实上他不需要解什么风情，一般情况下都是美女来解他的衣服，天生的优越感和让他对女人从来都是呼来喝去的，十八年了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纰漏，现在，这个该死的女人重重的击打在自己最脆弱的部分上，让他暴跳如雷却无可奈何，他忽然发现，自己拿这个该死的女人没办法。


每个月这个女人都会进入皇宫给皇后讲解西方学问，有时候，皇帝也会旁听，要是自己和这个女人真正闹起来，不管对错，都会是自己受惩罚，这事想都不用想。


如果是一个男人这样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污蔑自己，用不着自己动手，无数的皇家崇拜者就会把他撕成碎片，但是，希帕蒂亚是女人，大唐的政治生活中没有女人的身影，哪怕是皇后也只能坐在后宫，等皇帝和自己提起了，才能发表一些见解。


所以很多人都只是会心的一笑，认为李泰在垂涎希帕蒂亚的美色，想要引起美女的注意，故意设置了一点小小的障碍，是男人追求女人的一种小手段。


李泰从帐幕的缝隙里看到那些一点都不愤怒，或者惊讶地贵妇，长长的叹了口气，本来就苍白的脸，越发的苍白，云烨发现这家伙现在白的有些透明了。


“希帕蒂亚孤身东来，身无长物，只有十几个忠心的仆役跟随，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苦难，他们都对我不离不弃，给了我一个安稳的研究环境，所以我才有了新的发现，诸位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看，这是一个装满水的木桶，它是由坚固的木材制作的，箍桶匠也是西市上有名的好工匠，手艺我们不用怀疑，哪怕是装上一桶铁块，也不会破裂，现在我们把它密封起来，在上面插了一根铜管子，这根管子就花费了我整整一个月的份例。”


听到这里，底下坐着的许敬宗心里开始破口大骂，这是你找人做的？是书院请将作监的高手匠人做的，快俩丈长的铜管子，也是随便一个工匠就能做的出来的？李纲笑着朝他摇摇头，示意他接着往下看。


“我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单位面积越小产生的力量越大，我现在还不知道如何称呼这种现象，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越是尖锐的物体，就越是容易刺进别的物体，就像我们常用的针，钉子……”


李泰眼看着希帕蒂亚站在小礼堂的露台上才往管子里加了一大勺子水，底下的木桶就立刻被涨开很大的裂缝，似乎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在挤压木桶里的水，奇怪的问云烨：“烨子，这是怎么回事？你以前没有讲到过这个概念。”


“我只知道这种现象的名称叫压强，其他的东西都已经还给了我老师，你想要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在名气上超过希帕蒂亚，我建议你做另外一个实验。”


“这种现象我们以前讨论过，你还准备了两个巨大的铁半球，学院以前用几个学生做过实验，显示不出效能，如果我用好多匹马来做这个实验，一定会在声势上碾压过这个丑女人，我回去就准备。”


李承乾羡慕的看着李泰说：“我当初没有到书院进学，实在是遗憾，你们交谈的很顺畅，我却一句都听不懂，宇宙万物的至理啊，有多少人想一窥门径而不可得，我却因为人间俗事一再的错过，真是不可原谅。”


“大哥，你懂这些干什么，这些东西非常的费脑子，也费时间，作为将来的储君，你不学这些是对的，我现在把治理封地的时间都投入进去，依然感觉时间不够用，如果你也迷进来，将来谁去治理大唐江山，你做帝王我完全认同，后面的那些弟弟们去做，我会非常的生气，他们还没有那个资格。”


“是的，承乾，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我对青雀将来成为智慧的帝王毫不怀疑，所以你必须成为世俗的帝王，这样各有所得，有什么不好，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才能发挥到极致，总比盯着那一个位置要好得多，现在说的太早了，你当帝王最少还需要三五十年，青雀就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再过十年，二十年，就该是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承乾你看着，他的成就不会比一个帝王底，说不定会成为孔子那样的人。”


李泰咕唧一声笑了出来，但是转头就看见希帕蒂亚带着两个仆人在女眷堆里不断地得到钱财，心里就很不高兴，那些愚蠢的妇人，只不过见了一个小小的把戏，就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脱下来捐出去。


“五凤朝阳金步摇是能拿到市面换钱的东西？明月珰有哪家铺面敢收购？妈的，结玉连珠长命锁不是自己送给长孙家的贺礼么？怎么好东西都出现在这里了？”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节 无懈可击的希帕蒂亚


“烨子，我忽然认为，把这里的情况告诉巡城司的官员，你认为怎么样？”李泰看着希帕蒂亚的贴身小丫鬟盘子里的珠光宝气的首饰问云烨。


“走吧，我还要去换衣服，你不要再费神了，哪怕你告诉宗人府也没用，那些东西一定会变成钱，看样子没有一千贯也差不多了，如果小恪在，他就绝对不会像你一样的胡说八道，商业上的事情你不懂，就不要丢人现眼了。”


“我丢人现眼？怎么可能，你看看那些东西，就没有几样允许私人售卖的，她要是敢拿出去卖，一定会被抓起来，巡城御史的头头是魏征，不会徇私的。”


云烨把白袍子裹得更加的紧一些，希帕蒂亚要过来了，见李泰还是不依不饶的样子，叹口气说：“这些妇人们的捐赠，过几天就会拍卖，买的人呢，还是这些妇人，给学问人当面送钱太难看，到时候这些东西被希帕蒂亚拿出来一卖，就好办了，张家的东西还是张家的，李家的东西还是李家的，除非两个妇人商量好了准备换首饰，才会相互转让一下，你也不看看送的都是什么东西，好多都是传家之宝，如果不能拿回来，这些妇人估计连家都回不去了，这样一来多好，自家的宝贝也让别人看了，显摆的也足够了，自己的身份地位也炫耀完了，最后自己花一些钱把自己的东西买回来，面子里子都有，还落个资助学问研究的好名声，你以为人家都是傻子，那支五凤朝阳金步摇，作价一千贯都会有人抢着要，谁家会败家的把这东西送出去。”


李泰挠着后脑勺看看自己的哥哥，见李承乾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只好耷拉着脑袋随着云烨往外走，不准备看希帕蒂亚嚣张的面孔。


云烨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找出来一件长衫穿上，这才好过一些，给李承乾，李泰倒了两杯凉茶，眼看着火热的太阳就要下山了，就吩咐仆役给自己三人送些饭食过来。


李承乾从云烨的桌子底下拎起那两个半球不断地研究，一会扣上，一会打开，云烨想要解释，被他摇头拒绝，准备自己解开其中的奥妙。


“烨子，那个臭女人算是发财了，她如果把价格定得高高的，岂不是会一夜暴富？”


“你怎么还在想这事情，她活腻味了才会那么干，真要这么干，她在长安连一天都待不下去，做人还没个底线了，告诉你，不管人家捐赠了什么，到时候起拍的价格统统都是一贯钱，如果你想多捐一些，就多出些价，如果不想多捐，就出一贯钱，不过这么干，那个女人明天就会羞臊的自杀，总之希帕蒂亚这回收到的钱财绝对不会少于一千贯，已经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了。”


李泰烦躁的把云烨桌子上的沙漏翻过来覆过去的倒腾个不停，忽然拍了一下大腿，兴奋的对云烨说：“我今晚就派遣侍卫把这些东西从她那里偷过来，等她发现东西没了，明天就会哭着喊着来求我们帮她找回东西，到时候还不是任由我们捏扁搓圆？”


“呀，青雀啊，你能不能消停一会，那个女人傻了才会把这些东西放进自己住的地方，书院有的是极度安全的地方，比如那片树林迷宫里，晚上正好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出来觅食的好时候，现在我都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前几天进去查看了一下我藏起来的玉牌，一会的功夫就遇见了两条蛇，七八只大蜘蛛，还有很长的蜈蚣，蚂蚁窝现在快一人高了，你爹还弄走了好些，树梢子上的马蜂窝挂在树枝上像是挂满了果子，嗡嗡嗡的声音听得我头皮发麻，书院里最重要的东西都放在那里，一个柜子一个柜子的，还都是铁柜子，据说是公输家的新发明，老头子这两年就在搞这玩意，看样子出成果了，看见那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数字，估计都是有密码的，谁能拿出来啊。”


李泰躺在椅子上不出声，那里面的情形他是最清楚的，那种铁柜子最多的地方不是书院，而是皇宫里，而且以他管辖的武德殿最多，不知道密码，就是折腾一天都不一定能蒙准。进入书院迷林，必须穿上铁罐子一样的衣服，戴上铁手套，最要命的必须在自己的脚上涂上蚂蚁王后的分泌物，要不然，就算是进去了，也是死路一条。自己进去没问题，但是如果这样做，李泰自己都觉得自己面目可憎。


李承乾终于成功的把两个半球合在了一起，拿旁边的小风箱用力的把空气抽了出来，自己用尽力气也拽不开，打开气阀，铁球立刻就掉在地上成了两半，然后再合起来，玩的不亦乐乎。


饭送来了，是洪城亲自送来的，听到太子，魏王要在书院吃饭，他可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厨子做好，自己亲自送过来，当然，在这之前，三份饭，每一份他都舀出来一点尝过，这才敢送过来。


饭菜很简单，和其他书院学生吃的都是一样的，一人一份盖浇饭，云烨的是青椒肉丝，李泰的是土豆红烧肉，李承乾的是带汤汁的红烧排骨，一人一碗汤，半只香瓜，就是全部内容，对于这种饭食，李家兄弟二人很是习惯，洗了手，就坐在桌子前面一手筷子，一手勺子开始进餐。


站在旁边伺候的洪城还在他们吃饭的间隙不停地汇报希帕蒂亚的行踪：“王爷，希帕蒂亚先生穿着铁甲衣去了迷林，进去了顿饭的功夫，如今，正在书院先生饭堂邀请那些妇人们用餐，和我们吃的都是一样的，没有谁特殊，也没有例外，李纲先生也被请了去，老先生硬是自己付了钱才进餐的。”


“那当然，老先生才不会允许那个女人假公济私，拿书院的钱粮来给自己捞好处。”


“不是的，王爷，老先生说希帕蒂亚先生是为了研究学问，邀请来的人都是书院的客人，所以他老人家请所有的外来人吃饭，就是仆役们的饭食他也请了，还都是一模一样的。有些妇人担心这样不分尊卑的不太好，老先生就说，到了书院，就是陛下以前来的时候，吃的也是这些，书院没有什么身份上的讲究，只要是咱大唐的人，进来了都会一视同仁。”


云烨，李承乾偷偷发笑，李泰的心里从来到书院到现在就没有舒坦过，以前他最喜欢书院的氛围，拿一卷书，随便找个草坪躺下，翻几页书，打一会盹，吹吹凉风，半天的时间就过去了，如果有兴致，就去球场踢两脚球，脑子里什么烦人的事情都没有，想要多痛快，就有多痛快，他把书院视为自己心灵的休憩地，自从那个阴魂不散的女人来了之后，好日子就算是到头了。


“烨子，我会抓紧准备实验的事情，到时候把长安城里勋贵大家全部请来，让他们开开眼界，顺便知道一下我李泰绝不是浪得虚名。”


云烨，李承乾闷头往嘴里刨饭，只是各自伸出一个大拇指表示支持，李泰见这两个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也只好低下头开始吃饭。


冰凉的醪糟汤下肚，刚起来的汗一下子就被让全身粘糊糊的难受，大夏天的，谁去黄鼠家的澡堂子找难受，好不容易见到三位大贵人过来，黄鼠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看见三位贵人端着自己的木盆，穿着短裤下到了河里，这得过去伺候着，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


“黄鼠，过些日子叫你肥猪算了，你看看你现在哪有半点黄鼠的影子，肚子撅起来了，屁股跟他娘的磨盘一样，还能打洞么？”


“王爷，这您可怪不到小的，现如今国泰民安的，小的又不敢去做以前的旧营生，书院里的活计也变得轻松了，没有多少事情找小的干，这要是再肥不起来，那就是小的不是了，您试试，这是小的闺女，做的香胰子，擦在身上滑溜溜的，洗一遍澡全身都舒坦。”


云烨接过来看了一眼，什么啊，就是给肥皂里加了一些劣质香水，不过，里面好像还加了别的，涂在身上的确清爽，仔细闻了闻，才发现是薄荷。


“黄鼠，你从哪弄来的这东西，我记得关中没有这东西。”


“侯爷，您是贵人，怎么会认识这东西，小的祖籍陇右，这是山里的草薄荷，去年小的去祭祖，见坟堆边上长满了这种东西，就装在花盆子里带回来一些，没成想，到了今年，就引成了好大一片，乡下人都叫草薄荷，闺女喜欢这股子凉凉的味道，就碾碎了加进肥皂里，效果还不错，书院里好些贵人都喜欢，尤其是希帕蒂亚先生买回去了好多，一会您洗完了，小的给三位贵人都包上些，贱东西，就是用这东西洗过澡之后，身上不长痱子，小孩儿用起来最好。”


李泰拿过来狠狠地在毛巾上打出泡沫，拿着毛巾在全身擦了一遍，惊讶地对李承乾说：“大哥，这东西还真的不错，小象儿用起来一定很好，象儿长得肥胖，全身都是褶子，用这东西洗澡的确不错。”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节 月明自是故人来


在长河里涤身，洗去的不知是尘垢，还有心里的灰尘，身如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然尘埃。


托钵僧神秀的这段揭语在云烨少年时期是不屑一顾的，总认为神秀是一个失败者，比不上慧能的本事，人家都说了，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这样超牛的解释自己偷懒的原因，实在是让人仰望。


弘忍和尚云烨见过，但是没见着他那两个厉害的弟子，或许这个时候他们并不出名吧，不知为什，洗个澡都能想到弘忍这个老和尚，云烨有些想笑，当初云烨没有答应那个看起来落魄，实际上豪奢无比的道信和尚向皇帝进言，送他们出门的时候，就是这个弘忍转过头看了自己一眼，他的眼神很深邃，云烨把自己看不明白的眼神统统称之为深邃，实在是这种眼神和白痴的眼神没有多少区别，你都万事皆空了，还紧紧攥着钱财不肯撒手，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评论这些高僧，或者你看的比我远，现在你好歹先把没用的钱拿出来救一下自己也好，真是不知所谓啊。


“烨子，你在想什么？”李泰把云烨掉到河里的毛巾捞起来甩给他问道。


“没什么，忽然没理由的想起一个和尚，就是那个弘忍和尚，刚才看着河水，不知为何就想起他从我家出去的时候看我的那一眼。”


“烨子，你对佛门有歉疚？”李承乾坐在河底的软沙子上，只露出一个脑袋问云烨。


“没有，我这人很少有歉疚这种感情，上一次出现还是看着我儿子觉得没好好陪他，心里才生出来的这种感觉，对于一个贪财的和尚不至于。”


“你知不知道，新钱出来之后，受创最严重的其实就是豪门和佛家，当然，道家也会受到影响，只是多与少罢了，这个世界就要慢慢走近他本来的轨迹，就算一时间还原不了本来面目，一直在靠近也是好的。


自从我们对佛门道观征税以来，关中的田土，第一次出现了增长，寺庙道观把他们种不了的田地卖给了官府，州县官府手里的土地终于有了一些富余，我父皇为此在皇宫喝的敏酊大醉。”


“不说了，我们不说这些，不是早就说好了我们现在只关心农稼，其余的万事不问，我刚才就是无聊才想起来一个和尚，说不定是这家伙对我使了什么妖法，明日就找他们的死对头道士，帮我好好看看，驱驱邪。”


云烨说完就一头钻进水里，潜泳了好一段距离才露头，太阳完全下山了，这必须抓紧上岸，要不然蚊子一会儿就会把三个人的血吸光。


李泰不回皇宫去，溜达着就回到自己在书院里的房子，还是那间不大的屋子，里面的陈设都没变多少，这是他吩咐的，不许任何人动这间屋子。


王子多少都有些怪癖，以前云烨接触的王子，不是喜欢变成蛤蟆，要么就是喜欢偷吻睡着女人的变态，李泰有一点轻微的恋物癖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李承乾也回到自己自己的别墅里去了，只有刘进宝带着三个家将护卫在自己身边，玉山夜晚的风清凉如水，云烨没有骑旺财，就让它在自己身后跟着，今天想到和尚是一种警兆，云烨对与自己的这种感觉有很深的认知，上一回在皇宫就出现了一次，如果不是那种刹那间的警觉，让自己知道了李二在隔墙偷听，说不定就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从而让李二对自己有其他的看法，而不是现在这种无害的状态，今天，这种感觉他又来了。


云烨的确应该感到威胁，因为在同一片月光下面，盖苏文正在快马加鞭的奔向长安，他身后是长长的使节队伍，作为此次出使大唐的副使，他的心像着火一般，恨不能一步跨到长安，向云烨讨回自己的荣华女。


正使是渊盖家族的一位老人，经受不了这种颠簸，开到半死不活的老家伙。盖苏文无奈的让队伍停下来，在荒郊野外扎营，自己窜上了一颗高大的树木，将自己的双腿绑在一根横枝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干粮，淡黄色的月亮怎么看怎么像云烨那张可恶透顶的脸，从腰间抽出一把刀，抱在怀里，努力的不去想云烨和荣华女，强迫自己尽快入眠，到了长安，自己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去做，没有一件是能轻松完成的。


腰肋间还是在隐隐作痛，他不知道是这是自己的错觉还是真有其事，找遍了高丽名医，都说他身体很健康，没有任何问题。


盖苏文不相信啊，云烨那样恶毒的小人会轻易地放过自己，从他一开始不会给自己治疗伤口的金疮药起，盖苏文就相信，云烨想杀了自己，一直都想杀了自己，糕饼从手里滑落，盖苏文终于沉沉的睡去了。


云烨的厄运不止如此，在燕来楼后院的一间大房子里，高山羊子只穿着胸围子，正在向窈娘学习如何才能把男人迷得晕头转向。


“贵人啊，有胸就要露胸，没胸就要露背，这是咱们这一行的老话了，可是现在的男人挑着呢，有身份的男人都是贱骨头，您露的太多了。他们反而看不起您，胸，臀这些地方，不能轻易给人看，女人家可怜，拿刀子拼不过男人，只有这副身子可以做武器，所以啊，我们就要把自己的本钱用足了，一颦一笑都是对付男人的杀手，男人通过杀戮获得权势，我们呢，只要征服男人也一样可以获得这些，您看看，妲己，褒姒，西施都是如此，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说的就是我们的力量。


您的姿容足够了，胸也是漂亮的碗型，弹性，肌肤都是上上之选，腰肢纤细，臀圆，双腿修长，十指如葱白，双脚也小巧玲珑，所缺的不过是一些技巧罢了。”


高山羊子骄傲的看着窈娘的双手在自己的身体上摩挲，对于自己的身体，她有着绝对的自信，可惜，倭国的女人总是喜欢把自己涂成鬼的样子，在唐国住了十几天，她现在看到倭国女人都皱眉头。


窈娘像狗一样的在她的腋下闻来闻去，两边都闻过之后笑着说：“咱们女人还有另外的一样本事，就是体香僚人，用香水算不得本事，只有真正的体香才能让男人发狂，您是处子，但是却没有处子的芬芳，燕来楼有一样不传之秘，那就是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让您遍体生香，就是价格贵一些，不知道贵人能不能付得起？”


高山羊子想都没想就对自己的侍女点点头，立刻，一块拳头大小的金块就被扔在桌子上，窈娘的手在桌子上一扫，高兴地像只刚下过蛋的母鸡，扯着嗓子就对屋子外面的龟公大喊：“给客人准备百花汤，再将我卧房里的美人过花堂拿过来。”


吩咐完之后见高山羊子很惊讶，就陪着笑脸说：“好叫贵人得知，这是燕来楼的祖师爷传下来的方子，珍贵无比，咱燕来楼百十年来一直是长安城里的风月班头，靠的就是这两样东西，药方奴家就不给贵人说了，您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说出去，燕来楼两百多姑娘还要靠着它吃饭呢。”


门开了一个小缝，龟奴很有职业素养的把药包塞了进来，眼睛绝对没有往里看一眼，不是他身处青楼见多识广，对女子的身体没了兴致，而是门两边站着四个抱着长刀的黑衣蒙面大汉，只要他敢往里看一眼，说不定那些刀子就会落在自己的脖子上。


窈娘取过药包，从里面取出一只锦盒，小心的打开，里面装满了梧桐子大小的白蜜药丸，推到高山羊子身前笑着说：“贵人，这就是美人过花堂，每日按照朝三暮四的服用方法就好，就是早上服用三粒，晚上服用四粒，连服一个月，再每日用百花汤沐浴，一个月之后保证您遍体生香。”


高山羊子不动声色，她背后的两个高大健壮的仆妇冲了上来，将窈娘按倒在地上，从锦盒里随便拿了四粒药丸，塞进窈娘的嘴里，其中一个仆妇一指头点在窈娘的腮帮子上，只听咕咚一声，窈娘就咽了好大一口口水，口水活着药丸一起下了肚子。


窈娘被松开，好像并不奇怪自己会受到这样的待遇，只是一连声的说：“贵人啊，可惜啦，可惜死了，我一个过了气的老婆子吃了这样珍贵的药丸子，真是糟蹋了呀。”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勋贵人家的规矩，这样试药，她已经不是第一回了。


喝完药丸，躺在满是花瓣的浴桶里，高山羊子仰着头靠在浴桶边上，看着天窗外的那轮明月，脑子里不断地思念着一个青衣金冠的青年，她是如此的想念，以至于长长的指甲在浴桶壁上都掰折了犹自不知。


同一轮明月下，三个人都在看月亮，可惜这轮明月寄托不了相思意，起风了，月亮的周围出现了一轮巨大的光晕，都说日晕三更雨，月晕午时风，却不知这股风在明日会不会来，或者它还在等着谁……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六节 凄婉的洪果儿


苦竹笋在清凉的井水里泡了一夜，清早用开水焯一下拌上红油，拍几瓣蒜头，过了油的花椒研碎，带着一小把清香的芫荽，放在上面，滚热的醋水往上面一浇，随便撒点细盐，就是无上的美味。金黄的小米粥一大碗下肚，再来一张葱花饼，神仙的日子也不过如此。


今天是个悠闲日子，初一十五是李承乾和李泰雷打不动的给自己老爹老娘请安的日子，云烨也就难得的清闲一整天。


才吃过早饭，陪着奶奶说了会闲话，又和姑姑婶婶谈论了一会大丫的婚事，就准备带着辛月去东羊河泛舟，小秋去不成了，如今挺着一个硕大的肚皮一点都不方便，去年就嫁给了家里的一位年轻管事。


辛月也不知怎么想的，小秋嫁了人，依然是她身边的大丫鬟，这在富贵人家里可不多见，小秋的夫君也是云家庄子上人人称赞的能干人，积攒的家业，足够小秋使唤十几个丫鬟，可是小秋就是不干，虽然不住在云家了，每天天一亮必然就会出现在辛月的房门口，等着夫人使唤。


云烨不能说，只要一说换丫鬟的事，小秋就会大声嚎哭，辛月也会说丈夫没心肝，小秋伺候了自己夫妻这么些年，哪有说换就换的道理。


其实这很不方便，人家都成亲了，有些事情就不方便使唤了，有时候还会招来风言风语，云烨把自己的担忧讲给管家老钱听，想让他想个好法子。


谁知道老钱的老脸都涨红了，怒不可遏的说：“侯爷，这是哪个混账东西在您耳朵边上嚼舌头，小秋是嫁人了，可是在咱家，就是在伺候侯爷和夫人，咱家可是干干净净的好人家，这么些年了，那里有过那些豪门大户里的户的脏事情，丫鬟就是做事的，挣自己的工钱，清清白白的进门，清清白白的出门，您是不知道，别人家出来的丫鬟想嫁个好人家难，咱家丫鬟出了门都被庄子上的好人家抢着要。


咱家一屋子好人，侯爷战无不胜的名身在外，夫人贤惠持家的名头也在长安是出了名的，咱家老祖宗又是一个得过颜祖宗当面夸赞过的人，家里的姑奶奶，小娘子们也是和善人，虽说几位小娘子喜欢捉弄人，这也是孩子心性，这两年长大了，不就没这事了，侯爷，家里的这些事您不必担忧，老奴眼睛亮着哪，有辱门风的事情一定会杜绝。”


这就好，家里就是一个心累了休憩的场所，如果乌烟瘴气的，吵闹不休，会烦死人，自己拎上一个大竹篮，里面装着一篮子吃食，云宝宝架旺财的背上，辛月打扮的妖娆多姿的扭着腰就跟着出了门。


黄鼠早早的就给准备好了筏子，有小木船，云烨不喜欢，没有宽宽的筏子稳当。黄鼠咧着吹嘘了一通自己做的筏子是如何的结实，话音刚落，旺财就跳了上去，别的马打死都不愿意上船，只有旺财喜欢，上了筏子一下子就把另一头压得高高翘起来，慌得黄鼠赶紧跳上另一头总算保住了自己的颜面。


骑在旺财背上的云宝宝高兴地手舞足蹈，对于刚才的小事故好像很喜欢，云烨把辛月扶上了筏子，自己也跳上去，把旺财撵到中间，云宝宝也被辛月抱在怀里，虽然不满意的哇哇大叫，也没人理会，看着旺财习惯性的卧下来，云烨就来到篷子底下，坐在躺椅上，准备好好地消磨一整天的时间。


东羊河的河水里现在有好多的锦鲤，也不只是那个好事之徒往河里倒了好多的小鱼苗，还每天都喂食，弄得这些红色的鱼赖在这一段河水里哪里都不去，哪怕被人家钓走了好些，也不离开，就现在，只要往河水里一看，就能看见一群群一尺长的红色锦鲤肆无忌惮的游来游去。


关中的夏日那是彻底的赤日炎炎，太阳升起来不久，湿热的气浪就很快的缠绕在每个人身上，如今书院的学生都在放假，只有一些路途远的学生没有回去，他们一个个打着赤膊，在东羊河上讨生活，不管家境是不是富裕，在书院里都是穷光蛋，放假期间的膳食用度书院是不会管的，你必须自己挣到才是本事，家长寄存在书院账上的钱没有人愿意去支取，那会遭受管账的账房和先生们的鄙视，就是在同学中间，也不会有人羡慕，人家用自己挣来的钱吃馒头啃咸菜，自己用家里的钱大鱼大肉的享受没人会羡慕。


如果是开学时候，你有一份好菜，总会有一群无耻之徒围上来，帮你品尝一下这道菜到底做熟了没有，免得你吃坏了肠胃，只是人走了之后，你的好菜能剩下盆子底就算是他们嘴下留情了，但是放假后，你再吃好菜，如果是自己挣钱买的，依然会享受前一种待遇，如果是爹妈的钱，所有人会立刻离你远远的，哪怕你的菜再好吃，他们宁愿啃咸菜，也不会碰一下，吃你的血汗他们认为理所应当，吃你父母的血汗，书院子弟不为也。


所以你看到那些光着脚，卷着裤腿的少年在努力的撑筏子，不要有半点的轻视，说不定那里面就有刺史家的公子，或者别驾家的少爷，对于靠自己努力赚来的钱，书院上下绝对不会有人有半分的轻视，而且这样做，到了毕业的时候，考评语也会好很多。


洪城家的船就在云烨的筏子后面，看到一个穿着红杉子胖胖的闺女踮着脚要往云家的筏子上跳，云烨的牙根子都酸，嘱咐辛月坐好，再看看旺财耷拉着脑袋在睡觉，闭着眼睛，不忍看将要发生的事情。


筏子猛烈地在水面上弹跳了一下，旺财被吓得睡意全无，云烨安抚了好一阵子，才让它安静下来。


“云叔叔，你知道狗子去了哪里？我去过他家，婶婶说他去了洛阳，过几天就回来，怎么到现在也不见人影？”


“丫头啊，下回要过来等筏子靠了岸再上来，这样不安稳，大姑娘家家的掉进河里可就不好了，你说狗子啊，他在帮着小鹰准备新房，你也知道，小鹰和大丫的婚事就在今年，他们很忙。”


“云叔叔，你说我和狗子也今年完婚完婚好不好。”听到洪果儿的话，辛月捂着嘴笑的快不行了，云烨被一句话问的瞠目结舌。


“果儿，你确定狗儿会娶你？我看他好像不是很愿意。”咳嗽了半天云烨好不容易问出一句话，洪城家的闺女实在是胆子很大。


洪果儿不好意思的扭扭身子，蹲在辛月面前逗弄云宝宝，说出那句话，已经是她的极限了，现在就是竖着耳朵想听听云烨对这件事的看法。


“我们果儿多好的一个闺女啊，狗子这个小混蛋还挑三拣四的，有这样的好闺女看上他，就该快快的娶回家藏起来，哪有这么不知好歹的。”


云烨叹口气，看看洪果儿粗壮的腰身，辛月明显是在胡说八道，狗儿是云家庄子出了名的美男子，据说排位仅在称心之下，对于称心，闺女们自然是早早就死了心，但是对于狗子这样的阳光少年，都摩拳擦掌的不愿意放过，洪果儿只不过是最彪悍的一个罢了。


“果儿啊，这件事你需要和狗子好好商量才行啊，你是富贵人家出身，又是嫡女，你的身份由不得你胡来，你这样和云叔叔说没关系，传到外面，你爹的脸面还要不要了。其实你看看河面上，那些撑船的学生里就有好多希望能和你家结亲的好孩子，能放下身段撑船挣钱的学生，我可以保证他们将来都会前途无量，没必要非要找狗子，给自己找难受。”


从云烨这里得不到帮助，洪果儿黯然的低着头，给云烨两口子道了别，抓着自家的船舷，费力的往上爬，爬着爬着忽然放声大哭，哽咽着转过头对云烨说：“云叔叔，您帮我给狗子传个话，他如果月底还不回来，我就要嫁给襄城侯家的傻子了。”


看着洪果儿胖胖的身子蛆虫一样的往船上拱，红着眼睛的辛月怒气冲冲的对云烨说：“回去就写信，把那个小混蛋揪回来，坏了人家的清白，就想一跑了之？如果不是狗子看见了果儿洗澡，她何至于嫁给襄城侯家的傻子，不管狗子愿意不愿意，他都要娶果儿，如果不娶，你看我如何收拾他。”


“你这脾气发的没道理，又不是我看了果儿的身子，要写信，你去写，我不写这种倒霉信，果儿太任性，这下子吃了大亏，长长记性也好。”


“嫁人这种事情怎么长记性，嫁过去你以为还有反悔的余地么？襄城侯还欠咱家好多银子，如果他敢娶果儿，我就让他全家去喝西北风。洪城如果敢阻拦，我连他一起收拾。”辛月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头上的金步摇在阳光下刺眼睛，诰命夫人的嘴脸显露无疑。


云烨摇摇头，这女人一旦发起疯，没道理好讲，辛月如今也是长安妇人里的大姐大，吼一嗓子，襄城侯家里一定会倒霉，更不要说还有何邵这个忠实的狗腿子帮他，说让襄城侯全家喝西北风，他家就喝不成稀粥。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七节 云烨的噩梦


虽然说游玩的兴致被洪果儿毁了，云烨到底还是偷了一整天的闲暇，如果辛月不算计别人，不在云烨耳边唠叨，这一天就会是完美的一天。


不过，好日子到此为止了，这才回家，就看见有人带着大大小小的箱笼进了云家，奶奶眉花眼笑的抱着一个胖孩子亲个没够。


“头上两个旋，是咱家的种。”没等云烨开口问，奶奶就喜孜孜的把胖孩子推到云烨面前，把孩子抱起来，在李容的小脸上亲亲，孩子长得很壮实，就是话少，看来他已经模模糊糊的感受到了什么。


“容儿，你娘呢？”云烨小声的问李容。


“你是我爹爹么？”小孩子嗫喏了两下，还是鼓起勇气问云烨。


“那是当然，我是你爹爹，爹爹在岭南的时候你年纪太小，记不得了，不过这回来长安了，就能和爹爹在一起很长时间，来，看看你弟弟。”云烨从已经愣住的辛月手里抱过云宝宝，放在李容的面前。


小孩子总是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好友，看着奶奶带着两个孩子大呼小叫的跑进大门，云烨站起身子，冲着家里努努嘴说：“没法子，李安澜来了，这事情我对你有点亏心，你如果想掐我，现在下手最好，到了家里别当着孩子的面给脸色。”


“才不会呢，李容也是云家的种，都是我的孩子，倒是我没必要对孩子他娘有什么好脸色吧？”辛月笑容很灿烂，眼中的寒芒几乎能让人结冰。


“那是，没那个必要，这里面除了孩子没错，我和李安澜都算不得好鸟，如果夫人需要刀子就吭声，我一定给您递过去。”


“她不住在公主府，为何要住到咱家来？这是给我脸色看么？她就算是公主，在这个家里她也是三房，一个小妾，至于摆这么大的谱么？”


看着辛月怒气冲冲的进了家门，云烨拍拍脑门才跟进去，就看见奶奶把两个孩子往云烨手里一塞，笑着说：“你带着孩子去花园，这里的事情奶奶处理，女人家的事，你就不要过问，带好孩子才是正事。”


看着奶奶在姑姑婶婶的簇拥下威风凛凛的杀进了战场，云烨打个冷战，带着自己的两个胖儿子，准备开溜，单鹰的小房子还空着，到街市上买些东西，今晚爷三就住那里，家里估计三两天清闲不了。


带着刘进宝还有三个护卫出门的时候，还听见钱管家在影壁后面对仆役们训话：“这段日子，把眼睛睁大，手脚勤快一些，家里这几天日子不好过，嘴巴都给我守严实一些，家里的事不要嚼舌根，我要是听到一些不该说的话，不要怪老汉没把话说道前头。”


刘进宝打个哆嗦，他本来想问云烨自己为何要去小院子里住，听到老钱的话，连忙把要问的话吞回了自己的肚子。


云烨的脑子乱糟糟的，自己造的孽当然要自己来受，怨不得别人，辛月发火是有道理的，李安澜想进家门也是有道理的，奶奶欢天喜地这也是道理，只有自己一没道理，二没脸面，只好溜之大吉。


小房子依然干净整洁，大丫总是派丫鬟过来打扫，这里锅碗瓢盆齐全，柴米油盐一样不缺，很多时候，云烨都看见大丫幸福的给小屋子采办东西，窗户上的窗花都是新的，两进的小院子被打理的井井有条，簇新的被褥，还散发着太阳的味道。


两个小人围着云烨的腿互相追逐，这是真正的开心，看到两个胖儿子，云烨朝自家的方向看看，忽然发现，有了这两个小人，自己再遭些罪也算不得什么。


自己的儿子不用问，都是食肉动物，一大锅红烧排骨，骨头剁的要多大有多大，滋味腌的足足的，刘进宝在外面的大锅灶上蒸了一大盆米饭，他算是看来了，侯爷这些天不准备回家了。


吩咐刘进宝插好门，五个大人外加两个孩子，一巨盆米饭，一头猪的排骨，就是这人的晚餐。


云宝宝是人来疯，见到今天不用和娘一起守吃饭的规矩，大喜，等爹爹给自己一根晾的差不多的肉骨头，用力的撕咬，小脸上全是油。


李容就有点拘谨，但是在云烨的启发在前，云宝宝的样子在后，也认为肉骨头需要拿手抱着啃，才是正确的吃法。


旺财拿蹄子不停地刨门，看来家里面战火纷飞，它也呆不住了，开了门放进来，它好像松了一口气，打了一个响鼻就来到草垛子跟前，准备休息，云宝宝，李容两个那里会让它清闲，在它身上爬上爬下，旺财干脆倒在草甸子上装死，随他们摆弄就是不动弹。


院子里点起来火盆，白色的萘烟升起，把蚊子轰得远远地，两个孩子从来睡过草垛子，一个骑在爹爹的肚子上，一个趴在爹爹的怀里，听爹爹讲以前的那些恐怖的故事。


月亮爬到了半空，两个孩子都沉沉的睡着了，把孩子一个一个的抱进屋子里，看着两兄弟都脱得光溜溜的睡的香甜，云烨的心里舒坦极了，这才是自己的命根子。


李容这孩子对自己一点都不认生，都说父子间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联系，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把李容的左胳膊揪出来看看，没有疤痕，派人给李安澜送去的疫苗，这个婆娘就没有照做，真是该死，岭南本来就是天花的重灾区，不早早的给孩子种上，等什么呢。


举着油灯在帐子里追杀那些漏网的蚊子，直到全部诛杀干净，才躺了下去，躺了没一会，又听得好像有嗡嗡的声音，再次爬起来，点上灯，瞪大了眼睛继续找，不敢有蚊子，孩子的皮肤娇嫩，遭不起这个罪。


直到后半夜，云烨才睡着，梦见自己在大水里游泳，后面还有滔天的巨浪盖过来，吓得浑身一个激灵坐了起来，结果自己果然身在洪水中，两个臭小子全尿了……


大清早父子三人就挤在单鹰杀猪的大木桶里洗澡，一位传命侯，一个小郡王，一个小侯爷，在烫猪毛的大桶里嬉闹的不亦乐乎。今天要带着李容，云宝宝去逃命，顺便拜见一下那些长辈，这本来就是李安澜要求云烨必须做的事情，去长辈家，带着浑身的尿骚味可不是一个有礼貌的表现。


云家知道这间屋子的人基本都在这里了，老钱就是被打死，也不会出卖侯爷，这里是大丫的秘密，她也不会说，所以，短时间不会有人来打搅爷三的安宁。


清早起来，李容这孩子对于没见到母亲这件事表现的很淡然，该死的皇家教育，快把我娃教成皇宫里的那些木头了。


吃完了鲜肉包子，荷包蛋，刘进宝把轻便马车在老钱的帮助下偷了出来，自己顺便偷了四匹马，几个人一溜烟的杀向牛家庄子。


老牛夫妇的双胞胎孙子不在，这些天忙完夏收，正是闲的无聊，见到两个粉妆玉砌的胖娃娃，笑的嘴都合不拢嘴，孩子揪他胡子他喜欢，把果子扔到窗户外面他喜欢，把吃了一半的肉骨头放进他的碗里，也喜欢，咬着上面全是口水的肉骨头，笑的脸上皱纹都开了花。


“家里算是回不去了，牛伯伯，我打算在府上躲一阵子，过了风头再回去。”


“好，好，孩子也留下，家里就随她们去折腾，总不会那屋子点着，女人家的火气就那么几天，孩子都这么大了，还能怎样，云家本来就子嗣单薄，多个孩子多条根，有什么不好的，没一个懂事的，就住家里，有这样好的孩子还不知足。”


“老爷，您看看，这两个孩子长得多像啊，一样的俊模样，比求子庙里的泥娃娃还讨人欢喜，就是不知咱家的两个娃儿怎么样了，都说了不许让见虎出去，你非要把他们打发的远远地，想看孙子都不成。”


看到两个胖孩子，牛婶婶就不断地抹眼泪，不停地埋怨老爷子心狠。


“见虎还真的需要把孩子送回来一次，孙先生那里的牛痘必须给孩子种上，这样一来就不怕孩子出天花，给孩子多一层保障，不管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云烨的建议得到了牛婶婶的大力支持，牛进达看了云宝宝肩头的痕迹，笑呵呵的提笔给万里之外的牛见虎写信，孩子还是放在长安比较好。


牛婶婶立刻就把家里最厉害的护卫派去了二十几人，还有自己的贴身丫鬟，奶妈，要他们必须快快的把自己的孙子带回来。


云烨住在牛家，每日里就是带着孩子嬉闹，牛劲达，牛婶婶也是每日喜笑颜开。


“侯爷，家里情况不对啊，夫人和公主每天都笑吟吟的，好的像亲姐妹，夫人还把家里的宝库打开，请公主进去挑选首饰，老奶奶也高兴，听管家说老奶奶这几日饭量都大增，能多吃一碗饭了，好像咱们不在家，家里更舒坦了。”


刘进宝从云家打探回来，悄悄地给云烨报告。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八节 是祸逃不掉的


“你确定看到的都是真实的情况？”云烨担忧的问刘进宝。


“侯爷，这是钱管家告诉小的原话，他说他也看不明白，从第一天起，夫人和公主就没吵架，还有那个叫小铃铛的，在家里也是很得夫人喜欢，老奶奶无论如何都会向着侯爷，看老奶奶欢喜的样子，不像是有假，侯爷，咱们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不忙，还是观察几天再说，万一是陷阱，你家侯爷我可就万劫不复喽。”


不回去，打死都回去，云烨带着两个孩子这几天走遍了所有和云家有牵连的勋贵人家，没有避讳，两个孩子都喊云烨爹爹，傻子都会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算李容这孩子姓李，在所有人的心里，都明白，这是云家的大公子。


“云烨这些天在干什么？”李二揉揉眼角，放下朱笔，问伺候在身边的断鸿。


“回禀陛下，云侯这些日子很不好过，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在长安流浪。”断鸿一脸的幸灾乐祸。


“流浪？这是为何？”一句话就让李二来了精神，什么事情能让鼎鼎大名的云侯落荒而逃，这可是稀罕事，得问问。


“陛下，寿阳公主回京了，只是去了自己的公主府打了个转，然后就去了云家庄子，听说住进了云家。”


“哈哈哈哈。”李二狂笑起来，寿阳住进了云家？现在这事情没什么好隐瞒的，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不该知道的人依然不知道，寿阳住进了云家？这是一招狠棋，怪不得云烨在流浪，还带着两个孩子，唔，还算他有良心，知道疼自己的孩子。


上一次借着云烨回来的机会，警告了自己的三个儿子，现在不是他们朝政务伸手的时候，大狮子还年富力强，用不着小狮子来做大狮子的事。


效果好极了，李恪一溜烟的跑回封地去了，听说他好几年都不会露面，太子和云烨天天都在农田里忙碌，这就很好么，多关心一下国之根本也是很好的。


原来还担心太子呕气不肯把自己掌握的钱庄机要告诉户部，没想到太子从制造新币这桩事物中抽身很快，很彻底，长孙无忌在汇报的时候，对太子识大体，知轻重的品性大肆的赞叹了一番，肯定的对皇帝说，太子对于户部询问钱币事物的时候，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李二对于自己三个最聪明的孩子非常的满意，参政的时候就是想帮着父亲分忧，如今发现做的过份的时候，懂的抽身，不恋权，不揽权，很好，只是青雀如今在孙思邈处看病，实在是让人忧虑。


云烨脖子上架着李容，程处默脖子上架着云宝宝，四个人的嘴都没闲着，两孩子抱着香瓜在啃，云烨和程处默一人一个夹的鼓鼓囊囊的肉饼，边走边嚼。


“处默，清河今年十六岁了，我听说程伯伯已经向陛下请了婚期？”


“没错，奶奶的，总算是把小闺女盼成大闺女了，到时候我也要生几个这样的大胖小子，你都三个孩子了，哥哥我才一个闺女，对了，哥哥我成亲的时候，傧相不用找别人了吧？当初你成亲，我可是被那些婆娘差点打的昏过去。”


“知道，你成亲除了我谁还愿意做这个倒霉傧相，咱们家是军武世家，穿着铠甲去迎亲，岂不是很有面子？”


“我对你的无耻程度有了新的认识，当初你成亲的时候，怎么就忘了提醒我着甲？就算是不穿铁甲，穿着皮甲我也会少遭很多罪。


说实话，你家里有两个美艳绝伦的老婆，你干么还要在长安市上胡混？早早回家多生两个娃才是正经，咱们的家业越发的大了，孩子少了可不行。”


“回得去么？两个婆娘一个比一个狠，兄弟我想要享受齐人之福，估计做梦比较切合实际，只要脑子清楚，我就不回去。”


程处默本来就不善于劝解人，听了云烨的话，也就不再劝，一抬腿就上了一家酒楼，掌柜的要过来把孩子接下来，被程处默扒拉到一边，自己把云宝宝取下来，放在椅子上让站着，朝掌柜的吩咐：“干净的奶酪，在冰水里冰过端上来，不许加冰，两份，再来两大碗加足了冰的酸奶酪，赶紧的。”


云烨也吧李容拿下来，把两个孩子放在一起，不一会，掌柜的亲自端上来四份奶酪，还有一小盘子奶糖，看上面的蜡纸，标准的兰陵制造。


李容很有规矩的请爹爹和伯伯吃糖，见大人们不吃，就立刻和云宝宝就地分赃，你一颗我一颗的分的清楚，最后多出来一颗，云烨拈过来，撕掉蜡纸赛进自己的嘴里。


“烨子，孩子们不过是分个糖果，多一个少一个的，没必要这么苛求。”程处默放下手里的碗，见云烨的动作古怪，就怪他小题大做。


云烨给两个孩子把稀奶酪搅匀，加上糖霜，这才推到孩子们跟前，见两个孩子吃的香甜，才对程处默说：“公平，公平很重要，都是我的孩子，我绝对不会喜欢一个，厌弃一个，所有的事情都需要尽量做到公平，你以后最好也这样，都是自己的骨肉，论不起斤两。”


程处默想了一会，点点头，接着吃奶酪，说道公平，云烨忽然地发现，自己远远地跑开，其实对辛月和李安澜两个人是极度不公平的，说不定现在她们两个更担心自己，万一要是永远不会家，她们两个人就算是分出胜负又如何。


推开手里的碗对程处默说：“你刚才说的很对，好坏都是我造成的，是该回家了，这一眨眼，都出来五天了，再躲下去，有失男子汉大丈夫的气度，走吧，这就回家。”


父子三人都骑在旺财的背上晃晃悠悠的往家赶，旺财的耳朵自动过滤了两个孩子的大呼小喝，刚才喝了一点醪糟，心情不错。


远远地就看见一个身影趴在牌坊上朝这边看，从发式上云烨就人出来，是小铃铛，往日的小姑娘彻底变成了大姑娘，身材也挺拔起来，胸口鼓鼓囊囊的，见云烨带着孩子们回来哽咽着喊了一声：“云大哥！”


“哈哈，小铃铛，长成大姑娘了，好啊，这几天我带着孩子们去长安拜会长辈，怠慢你了，怎么还是那么爱哭鼻子，快回家，让我好好看看。”


这根本就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只是调笑两句，脸就变得通红，脖子也变成了诱人的粉红色。


回到家远远就听见奶奶在训斥辛月和李安澜：“都喜欢闹，是吧，男人不回来了，闹啊，这两天才安静下来，又开始埋怨，要是哥儿回来了，看到你们这个样子岂不是还得走，家宅不宁，谁喜欢待家里，你以为哥儿在外面找不到好房子住？”


“奶奶，我回来，辛月，赶紧给我准备洗澡水，两个孩子也得洗洗，这一身臭汗，天气热的要人命。”


云烨从影壁后面转过来，抱着两个孩子，臭小子们很沉，抱着压胳膊，必须装着若无其事，免得两个婆娘恼羞成怒。


李安澜笑着给云烨见礼，很奇怪，行的是夫妻礼，否则该是云烨给李安澜行礼才是，见辛月眼睛红红的就说：“两个孩子都到了见外人的时候了，我云烨有这样两个大胖小子，不好好显摆一下可不成。”


又对李安澜说：“不是让人你给你捎去牛痘了么？怎么还没给种上，岭南可是天花的高发地段，出了万一，我就活不成了，洗完澡再收拾你。”


见奶奶笑着回自己的房间去了，云烨就抱起两儿子准备去澡堂子，辛月很自然的就进去了，李安澜不知道该怎么办，云烨不耐烦的对她说：“赶紧进去，给容儿洗澡。”李安澜这才迈着小碎步进了澡堂子。


都是自己的女人，云烨不管不顾的脱了个精光，两个小屁孩已经光溜溜的在池子里扑腾，云烨旁若无人的躺在池子里，让温热的水包围了自己的全身，辛月忽然嫣然一笑，脱得就剩下一个胸围子，扯过云宝宝开始给儿子洗澡，一边洗一边嘟囔，都成臭孩子了。


李安澜愣了一下，马上也脱掉纱衣，给李容上上下下的搓洗，云烨眯缝着眼睛看着苦着脸呲牙咧嘴的两个儿子，心里暗自得意，好啊，李代桃僵的计划终于实现了。


很快，两个孩子就被奶妈抱走，辛月更加的得意，脱个精光扑通的一声就跳进了池子，溅起了好大的水花，来到云烨跟前拿起一只胳膊就开始搓。


李安澜倒是很优雅的脱掉衣服，掩着前胸下了水，拎起云烨的另一只胳膊搓了起来，刚开始云烨看着眼前的美景逸兴思飞，看看辛月的酮体，又看看李安澜娇媚的表情，心都要融化了，正在他蠢蠢欲动之时，两条胳膊上的传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夫君，您看这样的力道您还满意吗？”辛月揪起云烨的一块皮肉，缓缓地拧着。


“不对，夫君在岭南的时候喜欢的可是这样的。”李安澜用她练过武的双手狠狠地把云烨的胳膊往上提了提，放在自己的胸口，剧痛让云烨再也感受不到半点的温柔细腻。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九节 放纵


晚上果然是三个人一起睡的，不过有一点点小小的改动，从夫妻三人变成了父子三人，两条手臂又青又肿，动一下都疼得厉害，抱着儿子掂尿的时候像是像是断了，谁还有功夫拿尿盆，就坐在床边对着地上解决，两个胖孩子都尿完了，云烨这个当爹的也就安稳了，今晚不会再被洪水冲泡了吧。


伺候两个孩子睡好，云烨艰难的把胳膊放在肚皮上，心里其实有点小小的得意，要是在后世，敢这么正大光明的把小三带回家，估计下场比猪好不了多少，如果正正经经的娶妾，辛月还不会这样歇斯底里，这种事情在大户人家就不算是个事，勋贵家里的妾侍，身份比大牲口好不到那里去，大户人家三天两头的病死上一两个小妾大家都习以为常，辛月看重的不一样，云家每进来一个女人，都会和自己抢丈夫的感情，从那日暮的事情就能看出来，谁家小妾过的比人家正房夫人还大气，草原上巨大的产业就她一个人说了算，这在长安都被人家传成闲话了。


那日暮从主家的财产变成了财产的主人，本来就给了长安所有的小妾们一个巨大的冲击，辛月在这股风浪里被勋贵家的当家娘子们评为最没本事的当家女人，被一个小妾切割走了家里的财产，是贵妇人之耻。


其中的苦涩只有辛月自己清楚，丈夫从来没有把小妾看成私人财富，草原本来就是那日暮的，自己盘算了两三年，结果，草原还是那日暮的，就算那日暮今后生不出儿子，那片草原也是丫头的，丈夫好像很支持那日暮这么想。


最该死的就是公主，把持着岭南进项，现在还没羞没臊的住进家里，都要干什么，自己的地位受到冲击，儿子的地位也受到冲击，在这样的挤压下，辛月能保持这样的理智已经是难得了。


云烨如果把女人不当人看待的话，左拥右抱很容易，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就算是学张献忠拿女人当屏风也不是什么大事，大户人家有十几房妾侍很普遍，更不要说还有刘弘基这种一天往家里娶了八个女人的牲口。


人就是活生生的人，你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就让他长出驴头来，然后心安理得的把人当驴子看待，妾侍除了吃饭，她也有自己的感情和感受，云烨一个连石头拿的时间长了都舍不得扔掉的主，想要无视这些活生生的人，实在是做不到。


你既然不能对别人狠，那就只能委屈自己了，火气总需要有一个发泄的出口，自己的两只胳膊遭灾，总比两个女人弄得血淋淋的要好，再一次感受一下那些酸痛，一股自豪感顿时从心底升起，看着帐子上自己的影子，笑了，头很大，非常的大，快要遮满一堵墙了，这就对了，老子就是大唐最大的大头。


两个孩子睡的很安稳，云烨下床，吹熄了蜡烛，从门缝里看到对面屋子的烛火犹自未歇，轻轻地拉开房门，蹑手蹑脚的走到对面窗户下，偷偷的听听里面到底在说什么。


“辛月妹子，说到底你是一个有福气的，不管外面把夫君传的有多么的传奇，到了家里，他依然是最在乎你的，那日暮远走草原，我在岭南苦苦度日，虽说孤独，心里却不慌乱，就因为有他在，你不要嫌我们不知羞臊，就当我们两个是两只无意中安歇在你家屋檐下的燕子，找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我说什么呀，怎么说啊，今天你也看到了，为了让我撒气，胳膊被拧成那样子了，脸上还带着笑，看得让人心酸，带着孩子跑出去几天，就是想着让我们冷静一下，回来之后摆出一副任杀任打的样子，勋贵人家里，也就妾身有这个权利，就是房夫人，也不过是在拿自己的性命相要挟才做到的，我还能说什么。


有这样的夫君该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公主，你相信吗？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重话，当初你怀上容儿的时候，我几乎要疯了，那样逼他，都没有对我发火，要是给了别人家，可以休妻了，我算不得大家闺秀，小时候家里日子过得艰难，光着脚乱跑的日子也有过，看见有一家富户迎亲，那个排场当时看起来简直就是人世间最有面子的场面了，谁知，和我成亲时的排场没法比，嫁人的那一天我坐在马车里，背上的针扎的很疼，眼泪一直在流，心里却像是有一罐子蜜糖，夫君见不得我难受，帮我去掉那些针，可能因为是那些针去的早了，才让我变成现在的样子，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霸占。”


“你不知道，当初如果我不犯小心思，哼哼，嫁到云家做正妻，辛月妹子，你信不信我做的一定会更加的过份，现在晚了，只要容儿好，我就算是做什么都行，别把我当公主看，就当自家姐妹就好，夫君是这个世上最奇怪的男人，听说在高丽，他可是杀人如麻，没想到在家里就成了泥捏的。算了不说了，我们安寝吧，就是不知道夫君看着两个孩子如何好好睡觉，怪可怜的。”


听完两个女人的私房话，云烨一脸的怒火，都他娘的是自己惯出来的毛病，活该一个大男人照顾两孩子，还被自己的孩子摸着胸口要奶吃。


从明天起，不给她们好脸色，背着手准备回房，走了两步就听见背后的门开了，李安澜正要回房休息，没想到看见云烨站在屋檐底下，张着嘴刚要叫唤，就被云烨捂住了嘴巴，又是满院子的人都知道自己偷听，还活不活人了。


把李安澜推回屋子，刚刚躺下的辛月瞪圆了眼睛看着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刚刚说到丈夫，就看见丈夫很暧昧的把李安澜推了进来。


“都是我平日里把你们惯坏了，一个个没一点规矩，今天不施行点家法是不行了。”


辛月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压低了声音说：“夫君准备怎么施行家法？竹杖可在祠堂里供着呢，公主可不是咱家人，家法可用不到她头上。”


李安澜娇媚的靠在床头吃吃的笑着说：“算不得大事，岭南就见识过，来来去去的就那么几招，早见识了。”


这就是挑衅，赤裸裸的挑衅，顾不得胳膊疼，把李安澜翻过来，就在屁股上噼里啪啦的抽打，辛月不知为何也来了兴致，帮着云烨教训李安澜……


教训人可是一个体力活，尤其是一晚上要教训两个，担心孩子早上起来找爹，天没亮，云烨就揉着腰眼一步三晃的要回房，开门的时候回头看看帐子里的无限春光，又扑上去教训了一顿，这才满意的挪回自己的屋子。


两个光屁股小孩一起站在床上朝地上撒尿，见到老爹回来，开心的喊着要骑大马，这不行，老子的腰已经快要断了，再被当马骑，老命不保。


困的哈欠连天还要给孩子讲述一只蓝颜色的狸猫背着一口宝剑四处征战的故事，没看过天线宝宝的故事，只好给孩子们胡诌，两个孩子虽然不明白狸猫为什么站着跑路，还是睁大了眼睛听爹爹讲故事。


果然是这样，听到故事的人听着听着就开始自己玩自己的脚丫子，因为讲故事的人已经睡得不省人事，李容揪着爹爹的耳朵也没叫醒。都是好孩子，不哭不闹的自己玩。


等那两个女人红着脸从床上爬起来看孩子的时候，被面前的情形惊呆了，两个光屁股的胖孩子一个坐在爹爹的脸上，一个坐在胸口，互相数脚丫子玩，玩累了，还在爹爹的胸口上啃两口，男人带孩子，孩子能平安长大就算是老天照顾了。


李承乾来了，云烨偶感风寒不见客，李泰来了，云烨依然在病中不见客，孙思邈来了，给云烨开了一堆补药，指着鼻子臭骂了一通就回了药庐，说这样下去，能活到五十岁，算他命大，一本《皇帝内经》被留了下来，看不懂，有些内容实在不是撮尔小民能理解的，过于奔放，也过于野兽化了，孙思邈做了一辈子处男懂得什么房中术，养生就要节欲？开什么玩笑，一本破书随手就被云烨扔到了书架上沾灰。


李泰坐在树荫下扳着云烨的脑袋左看右看，黑眼圈，脸发青，四肢无力的垂着，这是标准的纵欲过度了。


“我的药方你要不要也来一份，我看啊，你现在的状态比我还惨，我只是阴气入侵，你大概是泡在阴气里了吧，都说相见欢，你不能半个月都偷欢吧，土豆都要收割了，蓝田的县令，主簿，县尉，都要疯了，现在把土豆挖出来，还赶得上种一茬糜子，庄户家也需要种些小青菜准备冬日的干菜，你和我大哥不发话，没人敢挖土豆，我看了，土豆的秧子都枯黄了，是该收割了。”


有些事情有了开始就刹不住车，尤其是两个女人都想着再要一个孩子，如果床第上也要争个公平，日子就没法过了，云烨对这一点理解的很清楚。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节 全民打鼓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的夫妻生活是自己的隐私，是一种极度隐秘的行为，结果，他看错了唐朝人，他忘记了这是一个历史上对性问题最开放的一个时代。


“夫妇敦伦，乃人伦大道，犹如阴阳融合，黑白交替，乃是天下生机之源泉，不可贪妄，亦不可断绝，树之长青者，自无斧斤折伐，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阳调和以育万物，天地间阴阳和合，乃为常态，不可讳之。”


谁能想到这段话就是堂堂给事中魏征说的，身后跟着两位老太监，拂尘搭在臂弯，笑吟吟的给云烨请安。


“云侯不必难堪，咱家就是宫中的阴阳使，奉娘娘之命特意前来传授阴阳秘法，前些时间丹阳公主，与薛大将军夫妇不谐，也是咱家二人教会了阴阳法门，这才夫妇和谐，家宅安定，如今又是云侯，奴婢二人何其幸也。”


云烨点着头请魏征去前厅落座，等魏征进了屋子，他抄起一根粗大的木棒就朝两个宦官身上抡，两个宦官魂飞天外，抱头鼠窜，云烨撵着两个宦官从花园一直来到大门，直到那两个家伙的身影从小路上消失才作罢。


回到家门口吩咐门房，再见到那两个宦官就往死里打，敢靠近云家庄子打死之后就地埋了，不必回报。


气死了，老子不知道夫妻间怎么交流么？不知道怎么制造小人儿？老子都制造出三个了，王八蛋，教老薛夫妻如何敦伦？知不知道老薛现在藏在玉山不敢见人？自己上门去找老薛要兵阵图谱，那家伙都是蒙着面见得云烨，没脸见人啊，老兄弟一见面，薛万彻一个八尺汉子，嚎啕大哭，丹阳看不起他，就说他连夫妻间的那种事都不会做，皇帝专门派人来给他们夫妻讲解，不听都不行。把老薛扔进磨盘里磨成肉沫，也比背着这个名声舒坦。


记录皇帝起居注的王八蛋，竟然把这事写进了起居注，作为帝王关心属下的一个著名范例，大讲特讲，薛万彻已经三个月没上朝了，据传言，老薛一直在努力学习夫妇如何敦伦中，三个月都没学会，估计还需要半年。


一个悍将的兵权就这样被轻易地解除了，还不损伤老薛的人品，外人只会认为老薛缺心眼，现在轮到云烨缺心眼了。


魏征老神在在的坐在前厅喝茶，上会被云烨骂的掩面而逃的事情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见到云烨怒气冲冲的回来，端起茶碗冲着云烨客气一下，继续喝茶。


“老魏，现在怎么什么事倒霉你干什么，什么事恶心干什么，都是怎么回事，我少年贪欢算不得大事，怎么就直达天听了？找了两个这样的人来恶心我。”


“好心啊，你上回骂的老夫掩面奔逃，差点撞在山上，这回听说你房事不谐，老夫就是来拍马的，专门给你找了阴阳使，还被你打跑了，看来老夫最近很不得人心。”


“拉倒吧，就你的脊梁骨，只要弯一次就会折，狗屁倒灶的事情你干不来，也干不了，堂堂给事中大人会清闲到这种地步？这次又是那个龟孙准备让我难堪？”


“公主住到你家，你又不是驸马，朝中议论纷纷，认为有失体统。公主失德，蓝田侯失德，岭南归德郡王的子嗣身份很有疑问，需要另派他人前往，被陛下当堂斥退，虽然陛下帮着你，朝中已经有人说你是佞臣，陛下对你的眷顾太深。”


“原来如此，却不知他们推选的谁去替代我孩儿？我很想知道。”


“没人去，冯盎不去，你孩儿的那片土地就没人敢去，他们推举了钦州宁氏，还有泷州陈氏，这两家都是岭南仅次于冯家的大家族，听到风声，这两家的家主说：岭南的山神会打鼓，一打鼓就会死人，没有福泽，是当不好归德王的，现在看起来只有李容小公子做归德王，山神才会安静，岭南人口不多，经不起山神总是敲鼓。两家的家主现在都病了。


云侯走了一趟岭南，就让一群宵小雌伏不敢动弹，实在是让老夫佩服，只是云侯啊，公主住在你家实在不妥，娘娘派来这两个宦官，恐怕就是在警告你，不如……”


云烨不待魏征把话说完就截口道：“公主明日回公主府，我们全家去公主府做客，魏公以为如何？”


“你怎么就不知道退避一下子呢？这件事情摆不到台面上，你与公主的事情满长安估计没几个不清楚的，但是做的如此明显就没必要了吧。”


“你们的权谋里面少算了一个人的感受。”


“谁的？你的？”魏征玩味的看着云烨，他没有弄明白一件事，让公主回到公主府有这么困难？避人耳目而已。


“李容的，岭南的那一片封地是这个孩子的，这个孩子就是为了这个才来到人世间的，八百里封地，算不得大，更不要说那里是蛮荒之地，这两年有了一些产出，怎么，一个个就眼红？如今李安澜带着李容已经逐渐让四民归心，开始重建那片不毛之地，每年给朝廷上缴的赋税快要抵上一个中等州了，更不要说岭南水师每年都要从安南取回上百万担的粮食，这些都是功绩，怎么就换不来一个小小的归德王位。这个王位恐怕在长安连一个伯爵都比不上吧，他们连这个东西都看在了眼里？


魏公，我听说过一个古老的传说，听说岭南不但有山神打鼓，听说河神也会打鼓，海龙王没事干也会敲鼓，搞得现在是个人就会敲鼓，敲着敲着说不定就会敲到长安来。”


“云烨尔敢！”魏征怵然一惊，一下子站了起来，带翻了茶碗，淡黄色的茶水顺着桌子边滴答滴答的流下来，最后变成了一条水线溅在地面的方砖上，屋子里静的吓人。


“天地间有无穷的至理，我研究的就是这些，对人心我却没有什么了解，我只知道如果在这些事情上有了第一次退让，哪怕只是拂去了一粒尘埃，那些欲壑难填的人总会找到借口让你一退再退，等你发现自己无路可退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他们会将你肢解的支离破碎，最后连皮带骨一起吞下去，吃干抹净之后还会吐口痰说：‘蠢货！’


老魏，所以我不退，有本事就来，明的暗的我都接着，谁敢伸手我斩手，敢伸腿我剁腿，从明日起，岭南水师将不许再运载任何私货，违令者斩！这本来就是军法的一部分，现在执行也不算晚。”


魏征怏怏的出了门，本来想通过传达一些不好的信息，让云烨懂得收敛，让公主回自己的住处，所有的人全部各安本位，所有人都消消停停的不再互相攻击，没想到反而激化了矛盾，云烨当着他的面下令岭南水师不得再夹带私货，以后岭南的货物想要出五岭险关，就只能走漫长的梅岭古道了。少了最重要的沟通渠道，岭南转瞬间就会回归原始和草莽。


那些在岭南有重大收益的人家就会损失惨重，本来攻击李安澜和李容的就是这些吃得太肥，想要得寸进尺的勋贵，云烨说剁手砍脚，他真的做了。魏征发现自己现在看不懂身边的人，现在为了利益，一个个没有半点交情可讲，面子上叫哥哥，背地里掏刀子捅人眼睛都不眨一下，现在一个个的吃相太难看，截断也好。


“云烨一步都不肯让，还命令水军不得载私货，违令者斩，他放弃了自己当初向陛下讨来的那点便宜，开始反击那些人了。”长孙挺着大肚子，靠在软榻上，她马上就要生了，所以现在说句话都很费劲。


“这就对了，军队给国家承运粮食这是国策，是应该的，他把军队弄成了四不像，朕早就想说他了，因为朕答应过他少一条军纪，所以不好说，现在他把军队回归本源，没什么不好，总是对岭南那块贫瘠的土地搜刮，不是长久之计，那里也需要休养生息。冯盎那里也不宜逼迫过甚，等到过上几年关中人口增长的多了，就再一次打开关口，放移民进去，只要汉人占据人口的多数，朕会在那里划分州县，最后那些封王们，享受税赋就好，地方的管理权总归是要握在我们手里才好。


也罢，云烨这么做还是鲁莽了，会让他仇人遍天下，来人，宣朕旨意，军中加派五蠡司马，专门纠察军中不法事。”


辛月，李安澜不知道那两个太监为了什么来到家里，以为真的是来教夫君房中术的，羞得带着孩子躲进了玉山，不敢见人。


奶奶也要去看自己的乖重孙，自然带着一大家子也跟着进了玉山，她们不知道的是，云家大门几乎要被那些勋贵们踏破了。


云烨笑吟吟的看着他们表演，哀求的，哭泣的，威胁的，撒泼的，义正言辞的，不管他们怎么说，云烨还是摇头，最后声泪俱下的对他们说：“云家扛不住啊！”


云烨的悲情招牌整整维持了三天，最后被实在看不下去的太子揪着去看丰收的土豆。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一节 惜命不重命


皇帝的旨意下达到各个军营的时候，勋贵们就不再来找云家了，很明显，不是云烨非要断绝他们的财路，而是皇帝要准备整顿军纪，遇到这种事，谁都没办法，云家或许早早知道会有这种事，所以提前向皇帝陛下表一下忠心，勋贵们都理解，给自家，也会这么做，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五蠡司马？专门管理各种囊虫的存在，没人见过这些人，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到了军营，先干的事情就是封存账目，然后自己带着人在一个独立的帐篷里审查，只看看帐篷外面披着斗篷，扶着腰刀杀气腾腾的样子，就没人敢过去招惹，有些领军校尉仗着自己资格老，面子大端着酒肉想过去攀一下交情，没有例外的被撵出来了，有几个不信邪的，甚至挨了揍，被关进了黑屋子，如果不是主帅求情，斩首都有可能。


留守岭南水师大营的将士们很自觉，录事参军就把自己的帐子搭在五蠡司马的帐子边上，让人送了一回茶水，带了一句话，就告诉上官自己在跟前，如果有什么想问的，随时恭候，态度好的一塌糊涂。


五蠡司马一一检查了粮库，检查了军器，检查了杂物库，检点了马匹，人数，想去看看油库，却被留守的录事参军一口回绝，任他说道天上去，还是笑着拒绝，人看起来是老好人，但是态度出奇的坚决。


“上官要看这东西，您先要拿出兵部的文书，先请李尚书批文，再找我家大帅批示，从大帅那里拿到令箭，才能通行，您就莫要为难下官了，出了纰漏，下官的一颗人头可不够砍的，您不知道，上回陛下要看，大帅也只是请陛下远远地看了一眼，拿出来一桶让陛下过目，这东西太危险。”


“你岭南水师就是仗着这东西把辽东四城烧成了白地，乃是军中无双利器，不查究可不行，本官只是查看了账簿，当然要看看实物是否与账目对应，闪开。”


五蠡司马要看，录事参军一步不让，争执的最激烈的时候，云烨闻讯赶到，看到两方人马剑拔弩张的样子，让录事参军退下，对五蠡司马说：“你要看也行，把文书签了，去掉所有金属配饰，赤脚进去，看完就出来，如果外人知晓了这里的机密，我第一个就会砍下你的脑袋祭旗。”


原本以为这样恐吓过后，事情就算是过去了，老子给你台阶下，你也退一步不提去油库的事就完了，谁料想，那位死人脸的五蠡司马，接过文书，想都没想的就签了大名，然后瞪着白眼仁多，黑眼仁少的死鱼眼睛瞪着云烨看。


李二从哪找来这些不要命的死士？只好让录事参军陪同，进入油库，看着他们两个人赤着脚拎着木桶进了油库，云烨忽然觉得这家伙就是奔着猛火油来的，要不然，就算是再执拗的属下，也不会和自己的主帅过不去。


三座油库全部检查了一遍，这家伙还从一些大木桶里抽出来一些倒进提进去的木桶里，瓷罐子里的汽油，柴油，也没有放过，各自抱出来一罐子，看样子准备检验一下。


云烨笑准备着看他如何检验，看到他准备在校场点燃汽油，录事参军被吓得魂都差点掉了，拉着那位五蠡司马来到河边，挖了两个大沙坑，才准许他点火。


汽油依然是那样威猛，飞到哪，那着火，一罐子汽油在河滩边上着了足足一柱香的功夫，那位五蠡司马的脸色也在发白，检验完毕后，冲着云烨抱拳赔礼。


“大帅，属下孟浪了，这的确是我大军的无双利器，的确不宜显露人前，卑职斗胆请大帅将看护油库的职责交予下官。”


云烨还没发话，一边的录事参军就竖起了眉毛，正要发作，却被云烨阻止，就听得大帅笑呵呵的说：“油库重地，闲人免进，一直都是我岭南水师的座右铭，你既然要看管油库，那么你就一定没有时间纠察军中的其他事物，万一其他人胡作非为，岂不是陷你于不利之地？想好了么？”


“大帅，岭南水师账目清楚明白，丝毫不差，将士们都是严守军纪之辈，下官就是不督导也不会出事，就算有点小小的差池也是在所难免，下官只想守卫油库，其他的军中事宜，自然听大帅调遣。”


他这么一说云烨就明白了，这家伙只想控制要害部门，其他的根本就不在乎，估计来军中的时候就得到了指点，李二这是要把持所有的要害，这次的五蠡司马，估计背负的就是这样的使命，完蛋了，军中只要有点用的地方不用说全归李二亲自掌握了。


“那好，这些个油库还会继续扩大，每个月都会有商队运来黑油，你需要看管熬制，区分，储存这一系列的工务，每个月都有累计数额，一个月我会查看一遍，这些事情就够你忙碌的了，至于你的其他公务，就由录事参军负责，好了，把看管油库的人培训好之后你就可以正式接管了。”


录事参军很得意，大帅到底还是重视自己人，那个油库又危险有没有任何油水，看着油库就和把脑袋放在大锤底下一个样子，出了岔子，除了要脑袋没第二条路可走，如今有人接手，正好解脱，还意外的获得了管理军营的差事，这才是油水丰厚的好差事。


或者是各取所需吧，五蠡司马也很高兴，呆板的脸上也有了笑意，对于录事参军夺走了他大部分的权利毫不在乎。


通过这件事情云烨知道了李二到底要干什么，那就是极度的中央集权，以前和他聊起过文武分制的想法，如今他正在实现，现在没听说有那个武将的权利大到了可以独掌一地程度，军中从来不会有超过三个月的粮草，金吾卫也不例外。


大军出动，符，节，绶缺一不可，少了一样军司马就能立刻把主帅砍死，哪怕是错误，事后都不会有人追究，自己只不过粗糙的和李二说些闲话，就被他琢磨成这个样子，了不起，趁着自己雄风犹在，把这事做了，等到李承乾执政的时候，想要做这事，难比登天。


出了大营拐了个弯就去了长安，长孙又生了，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能生，又一个闺女出世了，如果没算错，该是金城公主降世了，辛月去了皇宫，世妇们都要去给皇后祝贺的，云烨却是被李承乾邀请去参加自己妹子的洗礼的，这个孩子的平安降世，说明长孙不会在明年去世，因为云烨见到长孙的时候，她正在大口的吃饭，看她的饭碗，并不小，连吃了两碗才停下，虽说头上包着坐月子的布带子，可是精神健旺的足矣打死一头老虎。


孙思邈正在给皇后把脉，没有拉一根绳子，就是大大方方的，把手放在长孙的脉门上，听了一会就告诉皇帝皇后很健康，少吃点凉东西，注意不要诱发哮喘，就没问题。


“云烨，听说你家的孩子都种了牛痘？”长孙隔着帘子问云烨，她一直对于牛痘这东西有顾虑，现在新生儿降生，更得问清楚。


“回娘娘的话，犬子和小女都种了，家里的几个妹子和徒弟也种了，现在看没有什么危险，哦对了，太子和魏王，吴王，蜀王，齐王，他们也种了，您唤他们一问便知。”


“什么？太子他们几个全都种了牛痘？云烨，朕为何不知？”李二站了起来，大声的质问，一副很担心的恶心样子。


怪不得孙先生说只有给皇帝种上牛痘才算是成功，以前认为只要把道理掰碎，揉烂了给他们说清楚，就会有人自动来种牛痘，结果出人意料，就算是孙思邈亲自讲解，那些乡农甚至于富贵人家都不理解，认为是在把脏东西给自己埋到伤口里去，无论如何也不接受，相比之下，书院的弟子们就很容易接受，只是在书院里打了一声招呼，愿意来接种疫苗的去孙先生那里报到，结果，呼啦啦的全去了。


说全去也不完全，至少李黯，李佑两个人就不怎么愿意去，后来见到排在自己面前的希帕蒂亚老师，这才忘记了心里的恐惧，在和希帕蒂亚老师进行了一番热烈的交谈后，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上已经被弄破了一条口子，孙先生正在往伤口里涂浓汁……


“父皇，接种疫苗是孩儿自己去找孙先生接种的，云烨并不知情，孩儿接种之后，只是发了一天的低烧，就安然无恙了，至于青雀，孙先生回来之后他就去找孙先生接种了，听说还是他自己下的手，等象儿满两岁，孩儿准备给小象儿也接种上。”


李二解开儿子的外衣，看看那个小小的疤痕，皱着眉头拿不定主意，云烨孙思邈并不去劝说，接种疫苗这种事，谁愿意来，就种，不愿意来就不种，疫苗现在并没有丰富到了谁都谁都能种的地步。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二节 遗憾和愤怒


高丽使节的船停在了洛阳，一些早就来过大唐的高丽武士快马奔向了长安，盖苏文站在洛阳城前，不断地打量眼前的这座雄城，东都洛阳，这就是高丽文人一直憧憬的东都洛阳，看到高大的城墙，挡住了自己的视线，盖苏文随着人群走进了这座繁华的城市。


洛阳城很繁华，盖苏文将自己的纱冠正一下，抬腿就走进了正阳门前面的医街，这些天自己会莫名其妙的感到倦怠，有时候鼻子里也会有血流下来，这是身体不好的征兆，他没有对高丽正使说这些，穿着唐人的衣衫就进了城，准备找医生看看。


挑选了一家最大的医馆，走了进去，看到里面有很多的人在排队，他悄悄地随在后面等候，不急也不躁，有伙计见他样貌不俗，给他端来一杯水，他端起来轻轻地啜了一口，这水很好喝，加了一些清凉祛暑的药材，里面还有一朵白菊，吞进口里之后，有一股淡淡的苦涩味，这一路上看过无数的医生，都没有找出原因，或许这里能给自己一个确实的答案吧。


急不得，人急了，就会出岔子，盖苏文这次不想出一点的岔子，不管自己心里再着急，盖苏文依然表现得有条不紊。甚至看到一位老婆婆不断地咳嗽，神情凄惨，他起身把自己的座位让了出来，还让老婆婆排在自己的前面。


“年轻人，老人家是宿疾，药方是现成的，只要抓药就成，你过来吧，老夫先给你瞧瞧，你看起来不稳妥啊。”


白发医生看到了盖苏文的表现，对这个英俊有礼的青年充满了好感，笑着让他来到自己的面前，摸了他的一下脉搏，又看了他的舌苔，用双手在他的脊椎，肋下一点点摸索，每按一下，就会问盖苏文的感觉。


脊椎部位没有感觉，但是当老医生的双手按到肋下的时候，一股钻心的疼痛差点让盖苏文昏厥过去，看到他额头密密的细汗珠子，老医生叹口气对他说：“年轻人，你的肾阳遭受了重创，还好，只是一面，另一面虽然也遭受了伤害，幸好不严重，否则，你活不过三个月的。”


“老先生明鉴，晚生五个月前，落入贼手，他在晚生的身上似乎下了一种恶毒的禁制，晚生侥幸逃脱，还请老先生救我一救。”


“看出来了，实不相瞒，老夫出身于前朝皇宫，隐隐约约听人说起过这种禁制，先是以银针损你肾阳，再辅以辛燥的药物催发你的生机，一点点的耗尽生机，是一种极为恶毒的手法，听说早就失传了，为何在你身上重现，年轻人，伤你的人不一般啊，老夫倒是很想在你身上时时自己的方子，成与不成，就看你的造化了，有一点先告诉你，这会极大地损伤你的原寿，如果保养得当，老夫或许能让你续命十载。”


盖苏文的眼睛立刻红了起来，这个答案，比他想到的最坏的结果还要坏，见老御医好像还有话没说，就拱拱手说：“老先生尽管明言，晚生已经知道最坏的结果了，再坏能坏道那里去。”


“老夫一生行医，也算是见过无数疑难杂症，你的这个症状，出自人为，这样恶毒的手段为人所不齿，老夫自然会尽力，你只受了金针，却没有喝药，这是你唯一的生机所在，老夫需要用草药逼出你肾阳上的淤血，再配伍药方，慢慢让你的肾阳焕发生机，这是唯一能救你的法子，而且你在这段时间一定要绝女色，节怒，方可奏效，等老夫缓住你的病情，你可去长安寻访孙思邈道长，孙道长的医术已达天人之境，说不定他会有办法。”


盖苏文大礼拜谢了老御医，就暂时住在药铺的对面，等待老御医给他调配药物，他还从老御医的神情里得知了另外一个信息，那就是自己不可能有孩子了，不用老御医说，他也知道，这些天他从来没有过往日清晨那些熟悉的冲动。


“云烨，你害的我好惨啊，孙思邈与你蛇鼠一窝，我即使去求了，也不会给我治疗，十年，我渊盖苏文居然只有十年时间，这个世上没有那个大业能是十年间就能见效的，高建武日渐昏聩，国中大论都已和他日渐离德，给我渊盖苏文二十年，整个高句丽就会成为我掌上的玩物，如今，我只有十年，呵呵，十年，十年还不足矣让我把计划布置到完美的境地，出师未捷身先死，这是在说我渊盖苏文么？云烨，你这个英雄做好泪满襟袍的准备了么？”


低沉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仿佛活过来一样要穿透墙壁，把无穷的恨意传达到长安，盖苏文找了一个最黑暗的墙角蹲了下来，抱住自己的双臂，任由眼泪往下淌，他不是神，依然需要宣泄自己压抑已久的恐惧……


想必盖苏文的悲伤，高山羊子的日子过得极度开心，原来魅惑还有这么多的花样，不是露点肉就能让男人跟疯狗一样的扑过来。


窈娘总是能按照自己付出的价格，给自己找来最好的老师，当一个身材极度妖娆，面目却非常恐怖的女人到来的时候，窈娘问自己要了整整十锭黄金，还打包票说，如果自己不满意，她会双倍退还。


来的这个女人脸上都是横七竖八的伤口，一只眼睛没了眼脸，好像被猛兽在脸上抓了一把，鼻子少了一半，直接就是两个黑黝黝的洞口。


羊子几乎在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个女人为什么成了这幅样子，没有男人会这样伤害一个绝色女子，除非是女人才会这样做，这样处置女人，她也做过，一刀刀的毁坏完美的事物才会让人产生最大的快感，苏我家的女人命就是硬，杀了三天还没死，人明明就在自己卧室的大缸里，可笑的藤原为了保护这个女人，砍下来一个石头雕刻的狐狸头，回报说那个女人变成了一只石狐狸，他只好砍下狐狸头回来交差。


高山羊子没有看眼前的女人，而是把目光投射到门外那个高大的背影上，掩着嘴偷偷的笑，自己用苏我家女人的骨头做成刀柄，当成礼物送给藤原，没想到他会那么喜欢，难道说狐狸精的骨头也能魅惑人么？


那个女人坐在她的对面，去除了高山羊子所有的衣服，一寸一寸皮肤的检查，不停地揪起她的皮肤检验弹性，很疼，但是高山羊子很喜欢这种感觉，当那个女人拿着剃刀刮毛的时候，冰冷的刀锋掠过皮肤，竟然让她浑身战栗起来，不是害怕，而是极度的兴奋。


谁的腿能扭成那个姿势？高山羊子终于感觉到了痛苦，不管谁的腿被粗暴的扳到头顶，都会非常的疼，更不要说腿上还绑着木板，她觉得自己的腿筋快要断了，高山羊子疼的不断喝骂，却不允许自己的侍女帮自己把腿放下来，早就听说过《天魔舞》的大名，却从来没有真实的见过，佛国壁画上有，佛祖成佛的时候就有一大群妖娆的天魔在绕着佛祖飞舞，坚定地佛祖渡过了天魔的诱惑，这才在双娑罗树下成佛。


成为佛祖的不就是只有一个么？剩下的那么多的高僧都哪里去了？答案就是被《天魔舞》所迷，化为一顿枯骨，这样的好东西不学怎么行，腿断了都要学。


“我教会你天魔舞，你帮我杀一个人，两不相欠。”高山羊子看着那个丑女人放在自己面前的纸，欢快的答应，能试试《天魔舞》的威力她非常的喜欢。


药水泡澡，然后就是鲜花沐浴，睡觉的时候要用白绫子捆的结结实实，原因就是高山羊子的双腿并拢之后有一条很大的缝隙，倭国女人都有，不是只有高山羊子才有，那个女人很愤怒，认为一个美丽的女人两条腿中间不该有这么大的缝隙，只有那些经常骑马的野蛮人才会张着一副罗圈腿，想要改过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捆起来矫正，每天晚上高山羊子都能听到自己的双腿在痛苦地呻吟，一天，两天很难熬，三天之后，她发现了自己身体的一个秘密，那就是喜欢遭受疼痛的侵袭。而且是越疼越喜欢，所以，每回那个丑女人教自己新的舞蹈动作的时候，她都充满了期待。


最疼的时候会让她的神志模糊，总是这个时候，一张可恶的脸就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张着嘴发笑，而且是嘲讽的笑：“我们是不是该谈谈船上的黄金了？”


他绝对看见了自己的胸膛，自己当时抬起了胳膊，通过宽大的袍袖，应该看见了自己美丽的胸膛，能让藤原他们发疯的身体，居然连一船黄金都不值么？


“我的是我的，当然，你的在必要时候也是我的。”八嘎，这是赤裸裸的羞辱，我高山羊子从来都没有被人羞辱过，你云烨是唯一的那个人，上一个羞辱我的那个女人骨头被我做成了刀柄，她的情人用的很舒服，云烨，不知道你的头盖骨做成酒杯，是不是也会让我感到战栗？你会迷倒在我的《天魔舞》之下的。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三节 丰收的灾难


站在田地里，云烨暴跳如雷，指着还在傻笑的蓝田县令，主簿破口大骂，李承乾，李泰咧着嘴在旁边傻笑，乡民们看到县令被骂，也在那里笑呵呵的看热闹。


老天爷啊，云烨一屁股坐在田地里，看着面前山一样高的土豆堆，欲哭无泪，知道产量高还种这么多？前世的时候对农作物的产量没有什么概念，总听见什么十万亩试验田，百万亩试验田多了去了，不关心，不管种出来多少，一般都会消化干净，十几亿人呢，有多少吃不完？


可是，如今蓝田县两万亩土豆试验田是个什么概念？旱塬上的土地全种了土豆，在视线可及之处，巨型的土豆堆数都数不清。


今年雨水好，旱塬地里产出了近七千万斤土豆，足够长安人吃三年的，种是种出来了，土豆的样子也很不错，个头大，都是麻皮的沙土豆，可是，这些土豆，卖给谁去？


指望牛车，小船往外运？开什么玩笑，路费都不够，两倍不过百，五倍不过千，这是大唐商贾恪守的一条戒律，没有两倍的利润不去百里之外，没有五倍的利润不去千里之外，百十里路动不动就要走上两天三天，这些种土豆的乡民，还傻笑着等收益，亏不死你。


“烨子，为何发怒，如今粮食满地，牛羊满坡正是高兴的日子，为何独独你大发雷霆，这样对他们是不是太苛求了，蓝田县令，主簿有功于国，我这就上折子为他们请功。”


李承乾手里抓着两个巨型土豆爱不释手，也不管上面沾满的泥土，抱在怀里和李泰两人啧啧称奇，准备洗干净了当成祥瑞敬献给皇帝。


那别的东西当祥瑞会被官员们弹劾，文人墨客唾骂，拿粮食当祥瑞，只会招来一片赞扬，一颗庄稼上结了两个麦穗都会有一片祭天的文章送给上天，更不要说人头大小的土豆了。


自从来到大唐，从来都没见过吃的东西有多余的时候，大部分的百姓还是一天只吃两顿，而且闲时喝稀，忙时吃干，人们脑子里从来没有过，庄稼收的多了，也是祸害这么一个概念，不要说庄户们没有，就连李承乾，李泰这样的精英人士也没有这个概念，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粮食越多越好，这样天下人都能吃饱饭，他们把云烨的怒火认为是另类的一种喜悦。


“现在麦子一斗六文钱，这土豆十斤最少能卖到三文钱吧，咱们这两天就是以土豆为食的，很好的粮食啊，既好吃数量又多，从今往后，区区灾害何足道哉。”


李承乾笑着和李泰，还有蓝田县令，主簿，相互施礼庆祝，云烨走过来，恶狠狠地说：“太子和魏王如此喜欢，那就每家收购一百万斤土豆如何？价格不敢指望三文，您给俩文就成，这就派人往东宫，还有魏王府拉，不许阻拦。”


“烨子，一百万斤土豆太多，我东宫只有千人，如何吃得完？青雀府上的人数更少，两年他也吃不完啊，这样做就胡搅蛮缠了。”


“我胡搅蛮缠？你一千人吃不完一百万斤，长安七十万人就能吃完七千万斤？这东西最多放一年，吃不完怎么办？白白烂掉？种土豆的不光是蓝田县种，勋贵们也种，皇家旱塬上的土地种的全是这东西，简单算算，总量不会少于一亿斤，哈哈，这么多土豆，足以把长安城铺满了吧？”


云烨把话说开，李承乾就愣住了，李泰也僵住了，蓝田县令，主簿，面色如同死灰一般，刚才的骄傲，愉快，一瞬间全没了。


“谁真正的把土豆当主粮吃？灾年没吃的，有土豆当然饿不死人，如今是丰年，关中大熟，河东大熟，河北大熟，江南，江北大熟，蜀中今年也是不得了的好年景，满大唐，除了黔中道糟了兵灾，没听说那里遭灾，嘿嘿，一亿斤土豆吃不完，到了开春糟蹋了，你说上天会不会饶恕你们这种行径？”


一番话把县令，主簿，吓得当场就瘫倒在地上，李承乾手里的土豆，也从不知不觉的掉在地上，李泰现在回首才发现到处堆满的土豆有多么吓人了。一百万斤土豆无非两百贯钱而已，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根本就吃不完这些土豆，哪怕是府上天天吃，顿顿吃，也不行，远处欢乐的庄户们对此一无所知，依然欢天喜地的往土豆堆上堆放新挖出来的。丰收的场景的却能感染人，太子，李泰，云烨，带来的家将门也欢喜的去挖土豆了。


整整一百岁的颜之推坐着牛车来看丰收场景，本来笑的合不拢嘴，听了三个小子的话以后，脸黑的像木炭，李纲带着几位老先生也坐着自己的牛车过来，恭喜的话还没出口，就被颜之推劈头盖脸一通臭骂，听明白了以后，一个个也开始唉声叹气起来。


这个队伍还在壮大，房玄龄，杜如晦亲来避暑，听到这个消息，惊讶地张口结舌，却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欢乐在百姓中蔓延，愁容却在勋贵中传染，直到传染进皇宫，李二看着桌案上的巨型土豆欲哭无泪，粮食谁敢糟蹋？这是对后土最大的不敬，大唐从来没有经历过粮食过剩这回事，历史上也没有，文景之治的时候，也不过是官仓装满了粮食而已，如今，不止是官仓满了，民仓也差不多了，发动全长安百姓一起吃或许还有可能。


云烨见到土豆就生气，回到家里，院子里花园里铺满了这东西，李安澜，辛月带着两孩子闲的无聊数土豆玩，辛月见到云烨回来了，喜孜孜的迎上来拉着云烨的手指着满院子的土豆说：“夫君，咱家的地就是好，妾身种了五十亩土豆，您看看，就把花园都要摆满了。”


云烨斜着眼睛拍掉这个傻娘们的手说：“好啊，你既然喜欢土豆，从明天起，你早上吃土豆，中午吃土豆，晚上还吃土豆，宵夜也换成土豆吧，可以足足吃到明年新土豆下来，怎么样，美得很吧。”


辛月笑着拍了丈夫一巴掌说：“就是吃个意思，谁能把土豆当命看，家里只有几十万斤，相熟的人家送送，就剩不下多少了。”


李安澜放下手里的土豆，拍拍手冲着云烨说：“这可是夫君的功绩，有这些土豆，比你在疆场杀这些敌人都好，这才是彪炳史册的功绩。”


“都喜欢土豆，好啊，我给家里又买了一百万斤，你们母子四个没命的给我吃，吃不完不算完。”


“啊？”辛月立马就发了急：“夫君，您没发烧吧，家里的土豆都吃不完，您发疯买外面的作甚，一百万斤咱家也没地方搁不是，您这是笑话妾身呢。”


“没开玩笑，承乾买了一百万斤，青雀买了一百万斤，我也买了一百万斤，颜老先生买了五十万斤，书院购置了两百万斤，可是还有几千万斤没着落，我给水军订购了一百万斤，承乾回皇宫向陛下请旨，看能不能给十六卫也购买大量的土豆，总不能让那些旱塬上百姓的土豆卖不出去，咱家多些烦恼也就是了，不敢亏庄户们。”


李安澜，辛月把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看地上的土豆，再瞅瞅愁眉苦脸的夫君，这粮食少是灾难，如今多了居然也成了灾难，这是什么话。


云家庄子上只要家里没种土豆的全部来主家拉土豆，这几千年来，都是佃户给主家拉粮食，从来没听说过从主家往佃户家拉粮食的。一人拎着一个竹篮子，嘻嘻哈哈的来领自己的福利，结果被暴跳如雷的侯爷给骂了回去，一家子三百斤，你用篮子装？


边往自家的车上装土豆一边看侯爷的脸色，侯爷对于占自家便宜少的人很生气，拉少了都不行，板车堆得高高的，侯爷最后又把自己的篮子也装满挂在车辕上，让赶紧滚，还说如果吃完了，还能来家里拉。


这一回，长安的败家子可不止云烨一个，李承乾，李泰，还有不在京城的李恪，颜之推也当了一回败家子，都在没完没了的送土豆。


送了一轮，云烨看着田地里好像没有减少的土豆，愁得抓耳挠腮，蓝田县令一夜之间嘴上全是大燎泡，眼角全是眼屎，主簿也好不到哪去，田地里的土豆一日处理不完，他们就别想有好日子过，所有的农家都给自己留足了一年的口粮，麦子，糜子不算，这一年就打算吃土豆了。一天吃三顿。


书院里已是哀鸿一片，才开学的学生们忽然发现，自己的饭食全部变成了土豆，早上是凉拌的土豆丝，中午是加了肉汤炖的土豆块，晚上厨子们把土豆弄成土豆泥，配上调料沾着吃，以前不管什么菜都只给一勺子，现在，厨子狠狠地往饭盘里加两大勺子，还问你够不够？


小丫拨拉着饭盘里的土豆，撅着嘴才要发脾气，就被奶奶在后背上抽了一巴掌：“多好的饭食，还挑嘴，土豆怎么了，你哥哥没来接咱们的时候，有口米糠就不错了，现在有肉，有土豆还塞不住你的嘴？”


云烨放下筷子，原本家里吃饭都是狼吞虎咽的，现在一下子都变成了大家闺秀，小武刚刚把自己盘子里的土豆全部拨给了狄仁杰，狄仁杰的眉毛都扭成一疙瘩了，这行不通啊，总这么吃土豆，不是个事啊。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四节 知识产权在书院


在云烨绞尽脑汁变着花样翻新土豆的吃法，两个书院的学生的成就却让身为指引导师的云烨深感惭愧，司空见惯的东西居然需要学生来提醒。


凉粉世家的穷小子魏春鹏，爹娘成年累月的带着弟妹在西市卖凉粉，供他读书，这小子不负众望，在前年的考试中，一举进了书院，进入书院，才有效的减轻了家庭负担，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从进入书院的第一天，就在饭堂帮厨，挣一点铜钱补贴家里，他认为弟妹们都该读书认字，妹子自己教，弟弟果断送进学堂，由先生教导。


帮厨也好，勤学也罢，他的成绩在书院都不是顶尖的，幼时从私塾先生那里学来的简单粗陋的学识让他在面对书院一大群精英子弟的时候吃尽苦头，几乎没有谁会注意每日饭堂里都会有一个身体单薄的少年吃力的端着大盆给其他学子打饭。


这些天书院里顿顿吃土豆，魏春鹏必须每日削大量的土豆，这是一个简单而枯燥的活计，有一天他在准备清洗泡了土豆丝的木盆时，发现木盆底沉淀了厚厚的一层白色物质，还以为是谁不小心把面粉倒进了盆子里，准备挖出来晒干再做成酵母蒸馒头用。


当他的手碰到白色物质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不是面粉，滑滑的，很松散，往嘴里送了一点，发现和生面粉差不多，就煮了一锅糊糊，准备去喂猪。


猪很喜欢吃，书院里的野外知识里有过讲解，人和猪的食谱很接近，猪能吃的，人吃了也不会毒死，他很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就给自己也装了一点，尝尝，能吃，味道好像还不错。


糊糊看起来太恶心，也没有办法烹调，他就去找了自己的好友，兰玉树，准备一起研究一下怎么给这东西定型。


当两个人的研究经费申请报告送到云烨桌子上的时候，云烨又是欣慰，又是惭愧，自己连粉条这种大众性的食物也能忘记？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毕恭毕敬的学生，云烨在报告上批了几个字，合上报告，递给了魏春鹏，走到他们的面前说：“很好啊，非常好，玉山书院里果然没有傻子，魏春鹏，兰玉树，如果你们的研究能够成功，我一定亲自做一些这东西请你们父母尝尝，我很期待你们能够成功，一旦成功，漫山遍野的土豆就不再是累赘，而是宝贝了，你们的发明一定会让你们名垂青史，百姓们也会一辈子记住你们的大恩大德。


你们看啊，兰玉树研究出来的这个东西只要稍微改一下，变成圆筒，底下加上一块钻满空的铁板，上面……”


等两个欢天喜地的学生走出办公室，云烨把自家的仆役喊了过来吩咐：“回去告诉夫人，就说咱家大量的收购土豆，还有小猪崽子，不限量，能收购多少就收购多少，好事情！”


多日留存的阴霾一下子散尽，有了粉条，谁还担心土豆过多？那东西比麦子还要好吃，免得颜之推一百岁的老人了，还要每日啃土豆，这不人道。


云烨的心情极好，又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做粉条么，这个生意可以无限制的做下去，哪怕做的再大，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咒骂，在大唐，这样的生意才是好生意。


进到李纲先生的房间，把魏春鹏，兰玉树的报告存底，往老头子的案子上一放，自己得意的把茶壶灌满，给老头子斟了一杯茶。


老头子疑惑的打开报告，拿过自己的放大镜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疑惑的问云烨：“你看这两个孩子能成？”


“一定能成，老爷子，这个世上最重要的就是想法，有了想法，其他的事情都只是砖石，拿来填补空洞就好，学生们既然向书院申请了经费，那么书院对他们研究出来的东西就有八成的权利，小子想买过来，您看多少钱合适？”


李纲抬起头，鄙视的看着云烨说，“这东西一定能赚大钱，要不然你才不会这么着急，老夫不喜欢和人讨价还价，你还是去找许敬宗比较好，都不是好东西，这些事情看你们自己较量就好，不亏待那两个孩子，价格低了可不成。”


“老爷子，许敬宗什么德行您不清楚，那就是一个钻到钱眼里的货色，这次我代表的是云家，不是书院的先生云烨，他要是肯放过这个宰猪猡的机会，您觉得这还是他么？”


李纲笑的全身抖了起来指着云烨说：“你总是有理的，当初老夫等人就很不喜欢这个人，以为干干净净的书院里混进来了一匹饿狼，你非要说书院里不能全是正人君子，有一两个小人存在，用处很大，通过这几年检验，的确如你所言，和官府，和当地百姓，和商贾打交道，确实离不了他，他对书院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在最危难的时候都没有跑，尽职尽责的做了自己的事，好样的，是我书院的人，你们两个去争论好了，老夫乐见其成，哈哈哈。”


走出李纲的办公室，还能听见老人家在欢笑，只要老人家高兴就好，越高兴的老人就越会长寿，这是好事。


许敬宗拿着报告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每看一遍报告就瞅一眼云烨，最后把合同扣在桌子上笑着说：“先生既然代表云家，那么就不要怪我公事公办，虽然一时间还没有弄清楚这里面有多大的利润，我已经能很肯定的认为，这是一笔好买卖，而且小不了，既然我不知道买卖有多大，当然没办法给出一个合适的价位，你看这样可好，书院准备付给两个学生一人五百贯，买下他们的两成权利，想来这两个孩子不会有意见，至于书院和云家就不必做买卖了，我们以技术入股，云家只管制作售卖，最后的利润两家平分你看如何？”


“老许，你也太狠了，书院一文不出，就独占五成，不成，最多两成，要不然我就不买了，你拿着书院的发明下崽去吧。”


“这不要紧，书院的孩子们能发明出来，迟早就会弄清楚自己造出来的东西到底会有多大利润，长安商家很多，不一定需要找你云家吧，四成，不能少了。”


许敬宗今日就像王八一样咬死了，就是不松口，最后好说歹说书院拿走了三成的利润，合同签订之后，云烨苦着脸对许敬宗说：“云家亏大了。”


“不可能，云侯能把蝗虫卖出猪肉的价钱，孩子们做出来的东西一定不错，我还觉得书院亏了，刚才我要是咬死了要四成，看你的样子也会答应，现在，悔之晚矣。”


云烨驾着马车，愉快的回到家里，看到辛月在卧房里抽泣，这是怎么了？家里谁敢欺负她？李安澜都不敢。


“是你，就是你，惹得妾身被程婶婶，牛婶婶责骂，还被长安城里的贵妇们笑话，家里的土豆都吃不完，你还让无限制的收购，人家现在把妾身都叫瓜婆娘，跟着您一起败家。”


“一群妇人家，真是没见识，你以为土豆出来就只能啃着吃？知不知道，书院的弟子居然研究出一个好法子，把土豆磨碎了。沉淀出干粉，就像藕粉一样的东西，然后做成面条一样的东西，你说好不好，很简单，晾干之后放多长时间都不会坏，而且味道很好，到时候我给你做着吃一顿就知道了。


而且过滤出来的渣滓可以喂猪，这样的好事情上哪找去，一来解了百姓的燃眉之急，二来咱家也发一笔财，什么东西都是卖个新鲜，咱家以后不卖宝石了，现在的宝石卖不上价钱，改卖粉条了，衣食住行的买卖，才是好买卖，可以一辈子做下去。”


辛月就听不得钱，听云烨一说，立刻就笑颜如花的靠在丈夫怀里娇气，自从李安澜来了之后，她就粘人粘的厉害。


李安澜在家里现在长气的厉害，除了旺财不太理她，家里上上下下都拿她当主妇对待，辛月的脾气再大，也抵不过李安澜的身份高贵，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只要刻意的放下架子，身边会在一瞬间围拢一群人。


铃铛最喜欢云家的厨房，那里总能端出来无数的好东西，现在不同于在宫里，十八岁的大姑娘活的无忧无虑，只是看到云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拿眼角悄悄地偷看，如果云烨多看她一会，就能愉快一整天，云烨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不戳破，现在对于辛月，已经充满愧疚了，再纳妾，不好说也说不过去。


对于女人，云烨的心很淡，那日暮已经算的上是绝色佳人了，辛月和李安澜长得也超出了一般水准，他更在意的是感情的交流，而不是赤裸裸的肉欲。


羡慕过盖苏文和荣华女的那种感情，再回想自己的三个女人，结果发现，如果自己打算自杀，那日暮会无条件的追随，辛月会考虑之后，决定还是把孩子养大才是正经，至于李安澜，会悲伤几年，然后开始筹备儿子的大业。


这样很好，那日暮的方式不可取，把闺女孤零零的扔下去陪伴一具冰冷的尸体，这是脑残行为，必须改正，辛月的选择才是对的，李安澜从小就接受的是皇家利益教育，想要改过来，难了点。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五节 粉条的诱惑


既然都有了想法，手里又有了钱，把想法变成现实就很容易，做惯了凉粉的魏春鹏自然很快就掌握了如何把淀粉活成需要的面团，加入明矾就好。


兰玉树拿着钱去了昭国坊，一个下午就把器具做好，出于保密的目的，三块薄铁板是兰玉树自己拿着錾子一点点舂出小眼，从粗到细排列的整齐。


颜老先生也来观看这样的发明，老人家对于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事前就说明了，一旦学生造出来的器具可用，云家就不能廉价收购，老人家琢磨了很久，给出了三百贯的价格，在他看来，这已经是了不得的高价。


投进石磨眼的碎土豆块，很快就被磨成浆汁，沿着磨盘往下淌，两层纱布过滤十余遍之后，满满一大桶浆汁最后得到了两成左右淀粉，剩下的程序谁都看不见，魏春鹏和兰玉树躲在屋子里独自完成。


云烨笑眯眯的看着兰玉树往竹竿子上晾晒粉条的时候，颜之推已经掐下来一点，放进嘴里尝试，吃了几根之后，才说：“的确是好东西，比面条精到，配上调料就是一道好饭食，十斤出两斤的样子，很好了，小子，这东西能放多久？”


“晒干之后，只要不发霉虫蛀，两三年还是可以的。”


“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小子，你也不要想着一天到晚的赚钱，那东西多了没什么用，反而是招祸之源十斤土豆出两斤粉，你就按照十五斤土豆的价格卖，不要卖贵了，把好事逼成坏事。


少年人做事总是没个节制，总以为越多越好，殊不知，人力有穷时，财货增多，烦恼也多，当年那些豪奢之辈有几个得善终的，只有天下人都富裕起来，你在中间才不显得特殊，持中庸节最好。”


颜老先生的教诲，云烨自然低头受教，老先生说什么都是对的，过了一百岁，在金殿上大便都是允许的，教训晚辈两句就不算个事，这可不是胡说，是《礼典》里面特意记载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屎溺无忌也。”受教归受教，一斤淀粉能做两三斤粉条这么无聊的事情，老先生就不必知道了。


昭国坊的铁匠，再一次变得忙碌起来，云家庄子所有的磨盘都在磨土豆浆，辛月，李安澜都在院子里架了磨盘亲自动手，两个顶着碎花头巾忙碌不停地女子，看起来就是让人欢喜，铃铛最喜欢往开水锅里压粉条，婶婶忙着把过了开水的粉条捞出来，一把把的晾在架好的竹竿子上，花园里已经晾满了，现在不光是云家花园晾满了白花花的粉条，就连庄子上都是各种粗的，细的，扁的粉条，看着都让人从心底里喜欢。


“你家的家什也借给我几套，家里一百多万斤土豆呢，不拾掇掉几十万斤，不是个事啊，土豆吗，留上个几万斤，也就是了。”


“做你的美梦去吧，这些东西都是我花了大价钱从书院买来的，想要啊，你也去买。”


自从云家开始压粉条了，辛月是最得意的，前两天还骂她是瓜婆娘的那些老人们，这些天往家里跑的不停点，看着辛月，李安澜带着家里的仆役们全都在压粉条，羡慕妒忌的快要死了，除了给程家，牛家，秦家，尉迟家，送去了一些工具外，其他人想要，就只能去和书院商量使用费的问题，许敬宗这些天得意的走路都只看天，他对于自己没把权利卖掉这事得意的不行。


李泰新娶的婆娘到家里来了一趟，紧接着李泰就来了，找到躺在椅子上睡觉的云烨就要器具，很是理直气壮，见云烨不给，就骑坐在云烨身前的一颗歪脖子树上又说。


“问过了，许敬宗那个杀才，非要我家四成的份子，这事没得商量，我婆娘都说了，就几个破铁片，让我回家就自己造，刚才看了一眼，那些烂玩意，本王难道造不出来？”


“有本事你去造，造完之后，我立马就把你的织羊毛的机器造的满大唐都是，你信不信，想要好处就乖乖地去买，别人我管不了，你这样的一定要守规矩，你一旦破坏了规矩，比一千个百姓破坏规矩还可怕，以后还想再出现这些利器，可就难了。”


“工部也去了书院，想要这东西，听说准备给十五贯，这是大唐最高的奖励了，许敬宗笑着没说话，李纲先生跳出来，让那个工部小官拿上十五贯钱快滚，想要给百姓谋利益，先把书院的专利费给结清楚，两千贯，不二价，你总不能让我也掏两千贯买一个破铁器，怎么看，怎么亏得慌，一百万斤土豆都不值这个价钱。”


“千金市马骨的故事没听说过？书院不在乎那点钱，书院在乎的是这股子研究精神，谁研究，谁受益，你研究出来织毛机，知不知道意味着什么？大唐多出来一门手艺，多出来一门能养家糊口的行当，不提它对草原的羁縻作用，就只是单纯的说经济效益，我们在麻，绢布，丝绸之外多了一种叫毛料的蔽体之物，好处可以千秋万世的传下去，你说说，一千年的时间，你发明的织毛机可以创造多少财富？


陛下说的很对，民为水，君为舟，我还想发挥一点，那就是，民为水，君为舟，思想为帆，百姓组成国家，君王控制国家，不断开拓进取的思想才能让这艘船乘风破浪不断前行。


思想从哪里来？他来自我们各个阶层的精英人士，只有不断地打破旧的框架，我们才能一直领先于世界之林，才能更好的，更多的占有这个世界的资源，让他为我所用。


人都是利益动物，想要让他们有积极性，嘴上说说可不成，必须拿出真金白银来，或者给他们崇高的地位，你看着，只要这种风气蔚然成风，不是总嫌弃粮食产量低么？会有人拿出增加产量的办法，不是总有人埋怨铜铁不够用么？会有人找到这些东西拿来和朝廷换功勋，换钱财，将来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会让我们看到一个新世界，青雀，你还觉得两千贯多么？工部拿来十五贯，是在羞辱谁？当时我不在，我要是在，会把十五贯钱砸在那个官员的脸上，这就是颜老先生说的把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硬是给毁了。”


李泰听完云烨的话，想了想，让随同来的侍卫回家拿上两千贯去书院购买专利使用权，看到李泰认真了，云烨笑着说：“我就是想让你明白这个道理，不是要你多花钱，如果陛下在这里，我会更详细的说，想要天下人守规规矩，皇家就必须以身作则。”


“接着说，朕在呢，大夏天的听听你的胡言乱语也不错，就当是消暑解闷了。”听到李二的声音，云烨蹭的一下就从躺椅上窜了起来，骑坐在那颗歪脖子树上的李泰也从树上跳下来，就看见李二摇着扇子在断鸿的陪同下从月亮门里走了进来，老钱远远地跟着，头都不敢抬，李二进云家从来没有通报一说，抬腿就进，也不许别人通报。


可能走了很多的路，李二的额头全是汗珠子，三两步走到躺椅前，一屁股坐了下去，解开衣襟，让自己凉快一点，然后冲着茶壶指指，闭上眼睛纳凉。


云烨给李二倒凉茶，也给了断鸿一杯，李泰从架子上拿过一条新毛巾，在冰凉的进水里浸湿，拧干，给自己的老子擦汗，李二拿过毛巾，整个覆在自己的脸上，隔着毛巾说：“继续说，刚才朕在外面听得不仔细，明明就是书院想骗钱，还能扯到为国为民的大道理上去，这算是你的一个本事，接着骗，如果能把朕骗的相信了，让你得逞一回又如何。”


“陛下，今天天气太热，大家都心烦气躁的，不如微臣为这事专门起个折子，现在匆忙间也说不明白，这是一个真正的大道理，需要斟酌之后再上报陛下。”


“也好，到底是年龄大了，过了信口胡柴的年纪，知道斟酌了，好，好，朕就等着你的折子，今日陪皇后散暑，腹中有些饥饿，你就弄一些清淡的开胃小吃，让朕舒坦一些。给皇后的饭食，你也弄得清爽一点，天太热，大鱼大肉的不克化。”


西北人夏日消暑的小吃自然以酿皮为第一，自从云烨把这东西弄出来以后，家里女人多，一天都离不了，秘方就在辛月那里收着，就给李安澜抄了一份，如今皇帝要吃东西，那就它吧。


给皇帝的吃食云烨不敢假手他人，自己动手切了一大盘子，配上黄瓜丝，加上面筋，浇上醋、辣油、芥茉、蒜泥等佐料，就给李二端了过来。


云烨做的东西李二一般是不问的，接过来坐在椅子上就吃，吃了一口，点点头，继续吃，直到吃完了，才对云烨说：“这东西不错，回头把方子交给御厨，明天朕还准备吃。”


李泰咕唧一声笑了出来，他也问云烨要过，结果获赠了好多酿皮，但是方子没给，他很想看看云烨怎么处理面前这事。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六节 天魔舞是什么东西？


“陛下，您有一文钱没有？”云烨忽然问。


“有。”李二居然从袖子里真的摸出一文开元通宝来，随手撇在案子上，云烨捡起那文钱，塞进了自己的袖子，然后对李二说：“陛下，您走的时候就会有制作酿皮的器具和秘方，很简单，微臣保证，宫里的御厨一学就会。”


李二唔了一声就继续休息，还冲着云烨和李泰挥挥手，像撵苍蝇一般撵走了二人。


李泰鄙视的看着云烨，然后也从袖筒里摸出一文钱，拍在云烨手里说：“我也有一文钱，等一会，就让人把做酿皮的器具还有秘方送到府上去。”


“不行。”云烨摇摇头，对着李泰伸出来五个手指头，可能觉得便宜了，又伸出五个手指头才罢休。


“刚才我爹一文钱就够了，怎么到了我就成了十贯钱，这样狗眼看人低，好像不是君子所为啊。”


“售卖自己的专利要分人，主要是看买专利的人能不能给专利带来好处，如果有，就必须抓住，一文钱卖掉也是有好处的。比如陛下买走，就对我的这个小专利有促进作用，陛下都喜欢吃，没理由下面的人会不喜欢，如果我要靠酿皮开一家商铺，把它铺满大唐的州府，我就会在牌匾上写上，大唐皇帝陛下都喜欢吃的酿皮，这样类似的文字，有了这些文字，我可以悄悄地把售价提高一部分，用来弥补自己在给陛下售卖专利时的损失，说不定，我会赚的更多，所以啊，卖给陛下一文钱是好事，一文钱卖给你是亏本的，我又不是傻子，为什么要干吃亏的事？”


李泰无奈的点点头，悲凉的说：“如此说来，你的生意经就是不论交情，不论亲情，不论善恶，也不论伦常礼法，只论利弊二字，顶着我要赚钱四个字，左手孔方兄，右手黄金盾，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你说说，你到底要教会我什么？


这些年我感觉的出来，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时候午夜梦回回思自己的过往，陡然间发现，自己从入书院的那一刻起，李泰就不再是李青雀了，我以前骄傲，狂悖，除我父皇之外，看不起任何人，进了书院以后，我才发现，比我强大的人很多，褪掉我皇四子的身份，我比其他人强不到那里去，为了保持我的尊严，你清楚的知道我是如何努力学习的，最后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开始用人的眼光看世界，而不是用皇四子李泰的眼睛看世界，你刚才说的那些手段，很有用，如果要开酿皮店铺，一定可以开遍大唐所有州府，可是啊，哈哈，我不喜欢，不学，遇事只论利弊，不论交情，我干不出来，我是人，我有爹娘，兄长弟妹，这些没法子用利弊衡量，少赚点钱，或者不赚钱，甚至赔钱，我都要维系这些东西，所以啊，你就少拿你那套恶心的理论来玷污我，酿皮的方子你爱给不给，了不起我不吃就是了，算得什么大事。”


听了李泰的话，云烨叹了口气从袖子里取出一文钱，放在李泰手里说：“我也做不出来，你赢了，这文钱归你，方子器具马上就送到你家，我刚才就是在说一种人，一种纯粹的经济动物，你不能否认，他们的确存在于这个世上，有很多，堪称成功的表率，想要成功，你就要先把自己搞成一个纯粹的人，比如说一个纯粹的皇帝，一个纯粹的政客，一个纯粹的军人，一个纯粹的商人，一个纯粹的文人，我以前就听说过一句话叫做‘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我们两个成不了偏执狂，只能成为两个纯粹的傻蛋。”


李泰把那一文钱揣进自己的怀里，看着满院子的粉条对云烨挤挤眼睛说：“我认为做一个看着满院子粉条傻笑的傻蛋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因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要比因为自己的快乐而快乐的人要多出很多的愉悦，你说是吧？”


“别恶心我，整天都笑嘻嘻的那是村头的二傻子，谁家正经人总是高兴，每到那个修养，说这种话，怪恶心人的。”


云家院墙上都蹲满了侍卫，就没个安静地方，云烨李泰二人只能来到前院看辛月她们在棚子底下制作粉条。


长孙也在里面，刚刚生产完出了月子，整个人看起来富态了许多，头上也扎着一个兰花头巾，正在往石磨眼里放切碎的土豆，还不时地在拉磨的驴子屁股上拍一巴掌，整个人都好像被一股喜气缠绕着，精神健旺。


见老娘在干活，李泰走上去牵着驴子绕圈子，才走了几圈，就觉得晕乎，长孙笑骂着把儿子撵走，谁家驴子拉磨的时候，主人也跟着转圈子的。


云烨给长孙倒了一杯茶，请她歇歇，自己接替她往磨眼里塞土豆，长孙解下头巾，很自然的用头巾擦脸，农妇这么干不稀奇，长孙贵为一国之母这么干，怎么看怎么别扭，她从小就没干过农活，只有每年春耕的时候去比划两下，秋收的时候跟在李二后面捡几穗李二故意掉在地上的麦穗就算是下了地。


这动作一定是出行的时候从农妇那里学来的，要么就是从文学作品里看来的，觉得这么做很是朴实，又能表达自己的辛劳，给满朝文武和天下百姓们看，是一个很好的桥段，刚才就没看见她流汗，纯粹的作秀啊，能把戏演到这个地步的人，也是一个纯粹的人啊。


“小烨，真好啊，你昨日送进宫里的粉条菜谱很好，那个猪肉炖粉条，本宫最喜欢，晚膳就没吃别的，那道菜吃了整整两碗，真是又饱人，又美味的好东西，你这可是积了大德了，本宫代那些种植土豆的农家谢谢你。”


“娘娘见笑了，这可不是微臣的功劳，是书院学子魏春鹏和兰玉树的功绩，微臣已经答应请他们两家的长辈前来赴宴，到时候娘娘的谢意，微臣一定会转达。”


李安澜从云烨手里接过木盆，也接替了云烨的工作，好让云烨能和皇后正经谈话，长孙看到这一幕，笑了笑，和云烨来到井台边上，奇怪的问云烨：“寿阳和辛月很奇怪啊，你家也很奇怪啊，本宫很想知道你是怎么驾驭这两个女人的，能做到如此安逸和谐一般人可没这本事，好本事，给本宫说说。”


估计她已经奇怪了好一阵子，到了现在，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眨巴着眼睛开始发问，谁家的皇后会是这种德行。


“娘娘看错了，不是微臣驾驭她们，是她们在驾驭微臣，在目标一致的情况下，总能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忍让，共存共荣，最后就会形成微妙的和谐，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有规律可以遵循，任其自然就好。”


云烨自然不能说前些天自己的荒唐事，只能云山雾罩的胡乱解释一通。


“言之有理，以前皇宫里有一位绝色美人，姿容之艳冠绝后宫，这样也就罢了，偏偏她还精通各种舞蹈，很是受太上皇的喜爱，只可惜她总想着当皇后，犯了众怒，有些事情不瞒你，上一次你给太上皇解心结的时候，那个仕女影子，指的就是她，为了固宠，她不知道从哪里学会了一种淫靡之极的舞蹈，太上皇当时看她的舞蹈一个月未曾上朝，这就是不识大体的典范，当时陛下正在洛阳与王世充交锋，一个反复，就是国毁身亡的下场，太上皇不理朝政可不行，案牍上的奏表堆积如山。


当时裴寂进了皇宫，看了那种舞蹈之后大惊，说这是祸国殃民的《天魔舞》贯会毁人心智，哪怕是心智坚不可摧之人，也会慢慢变成绕指柔你知道那个美人是个什么下场吗？”


云烨想不同皇后为何要对自己说这些宫闱秘闻，只能木然的摇摇头，心里清楚，这个美人的下场不会好到那里去。


“群臣们听到裴寂的话，立刻全体闯宫，进到太上皇寝宫的时候那个美人正在起舞，群臣们的万丈怒火居然被她的一曲《天魔舞》消匿于无形，裴寂拿着红绫蒙住眼睛，才保持住心智，泣血苦劝太上皇将此妖妇斩首以儆效尤，没想到太上皇被那妖女迷惑了心智，居然不允，还要将他斩首，这如何使得，群臣纷纷为裴寂求情，那裴寂正值壮年，居然抢过殿上武士的铁手，照着妖女的脑门就劈了下来，太上皇帮着妖女用镇纸挡了一下，妖女没被劈死，可是一张脸却被铁手从额头抓到下颚，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一瞬间就成了真正的天魔。”长孙的脸上浮出一丝幸灾乐祸的笑意，可是很快就隐没了，女人的嫉妒心实在是可怕，这种情绪并不因为你是皇后就不存在。


“娘娘，这种故事没什么好说的吧，自古以来我们的史书上对于妖女的记载就层出不穷，妲己，褒姒，赵飞燕，这些女人的下场都不是太好，再出现一个算不得稀奇，什么《天魔舞》无非就是一些淫秽的舞蹈罢了，以色欲惑人，烂东西也值得娘娘如此慎重的讲解？”


长孙呆滞了一下问云烨：“你不信？”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七节 倭国动作片？


长孙问得很认真，云烨也不好嬉笑，本着脸说：“邪魔外道的雕虫小技，也敢放在光天化日之下任人品评，娘娘一笑置之就好，天魔舞？不过是以声色娱人之术，对付一般凡夫俗子还有可能，在陛下面前一定不值一笑。”


“你这么认为？”长孙一脸的狐疑：“裴寂乃是三朝老臣，在我大唐功勋卓著，为我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心智，品性都算得上一流。为何会看了一曲《天魔舞》之后就变得奄奄一息，御医说他的元阳损耗的厉害，活不过三天，这是何故？”


“有这种事？”云烨听的眉毛都要竖起来了，裴寂自己没少打交道，算得上是熟人，老家伙和李渊都是一样的货色，听说他们还互相交换女人开无遮大会，虽然只是市井间的传闻，但是无风不起浪，云烨是一位坚定地信谣者，每回见到裴寂都神色古怪，听了长孙的话，早就把他弄死那个美女的事情归类到争风吃醋的行列，这样一个在花丛里打了一辈子滚的家伙，也会中招？太神奇了吧。


“哼，你以为本宫会骗你？如今裴家已经在准备后事，灵棚都搭起来了，就等着人咽气之后下葬。”长孙见云烨还是不信，不由得有些生气，声音变得大了起来。


“娘娘，微臣不是不信，而是认为这事情过于离奇，那些个跳《天魔舞》的没被您抓住砍头？娘娘您是天下女子的楷模，这样的恶事，您岂会坐视不理？”打死云烨都不相信，长孙会没有办法对付几个舞女，天下的女人以她为尊。


“若是我大唐女子，本宫自然会下手处置，但是跳舞的却是倭国王女，是有正式国书的倭国使节，人家的借口也只是想给大唐勋贵们献上一曲舞蹈，除了裴寂，在座的好多鸿胪寺的官员也是丑态百出，丢死人了，你让本宫如何下手处置？”


“娘娘，陛下没去看过吧？”云烨凑近长孙身边，小声的问。


耳朵再一次落入了长孙的魔爪，远处站着的李泰都替云烨疼得慌，从他的位置看，云烨的耳朵恐怕是凶多吉少，母亲最近好像火气很大啊。


“人家说了，要请我大唐官员一起去看看日出之国的绝美舞蹈，这个女人很不要脸要在长安搭建一座高台，以锦幔为帐，檀香做柴，搜罗天下奇珍异果，举办一场盛宴，请大唐君臣品鉴倭国殊色。”


“这样也可以？”云烨惊讶地都忘记揉耳朵了，这样赤裸裸的勾引大唐君臣也是国家之间的礼仪？还不能拒绝？


“要你平日里多学着点大唐规矩，你怎么还是什么都不知道，臣服之邦，进献金银珠贝乃是常理，期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敬献美女五双，以示臣服，高丽，新罗，百济，吐谷浑，薛延陀，就连远处的昭武九姓，靺鞨，吐蕃，突厥，骠国，都有美女送过来，宫里的承泰殿都快要装不下了，你从小出入宫闱会不清楚这些？”


“微臣进宫，不是觐见陛下娘娘，就是去找承乾，最多去杨妃娘娘，阴妃娘娘那里请安，别的地方我知道那么多做什么，我也不该知道。”


“嗯，这点你做的还是不错的，寿阳的事情怪不得你，不过现在看着她们母子过得也不错，本宫就不追究了，《天魔舞》事关大唐脸面，你倒是想出一个好法子，解决这件事，如果到时候满高台的官员丑态百出，大唐颜面何存？那个倭国女子你该认识吧，熟人之间好说话，你去找她说说话，看能不能不要跳这个舞。”


“娘娘，您这是对我大唐的官员没有一点信心啊，说出去，岂不是伤了百官的心？”云烨巴不得看着那些平日里声色犬马的官员出尽洋相，很盼望看见大唐君臣集体出丑的壮观景象，到时候自己一定要在场参观才行。


“娘娘，您也知道，微臣抢劫过那个女人，如果不是大鸿胪唐俭告知，微臣还不知道这个蠢女人居然敢跑到长安来。”云烨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说：“娘娘，不会是这个女人跳的天魔舞吧。”


见长孙肯定的点点头，云烨哈哈大笑起来，眼泪都笑出来，老奸巨猾的裴寂居然被一个只知道露奶子的女人给弄得脱了阳，实在是太可笑了，想起船上那个女人透过袖管假装无意识的让自己看见一只奶子的情形，云烨笑的越发的放肆，老裴需要多饥渴，才会被一个青涩的女人弄得神魂颠倒。


“娘娘，微臣这就去裴家笑话裴寂，趁着他还有一口气，好好奚落一下他，被那样一个倭国鬼女人弄得马上就要死，不值得同情，是一个大笑话。”


“不要轻敌，狮子博兔都需要全力一击，你如果因为轻敌毁在这个鬼女人身上，才是大笑话。”长孙的眉头皱的紧紧地，对于云烨的轻佻很是看不惯，用这样的心态去对付那个倭国鬼女，恐怕不是一个好兆头。


“娘娘，那个女人和微臣交过锋，当时那个死女人抢了微臣早就盯上的赤峰镇，把那里的十万两黄金全都抢走了，被微臣堵在海上，她见敌不过岭南舰队，就上船和微臣商议交出一半的黄金，微臣假装答应，她上了船之后也对微臣用了美人计，嘿嘿，微臣最后还是把剩下的五万两黄金全部弄了回来，您说微臣会在意她么。”


和长孙谈话，云烨要轻松得多，李二的权谋心思太重，走两步就给别人挖坑，弄得全大唐的官员好像全都欠他的，感恩戴德的给他做牛做马，临了把脑袋一砍，做了鬼都对李二忠心耿耿，这样的例子云烨见了不是一个两个，刽子手的大刀都举起来了，被砍脑袋的还在嚎哭着说辜负了陛下的期望，自己罪该万死。


所以很多时候有些话能和长孙说，不能和李二说，和李二明明白白的说自己抢了倭国人的金子，说不定会被架到朝堂上做娃样子，当众做检讨，很丢人，主要是分不清，他什么时候是皇帝，什么时候是李二，他自己运用自如的在两个身份间转换自如，一会是和风细雨的长者，一会是雷霆万钧的帝王，用什么身份对你，全看他自己愿意。


“这么说她不是你的对手？”长孙也很疑惑，听云烨的话里意思，他们进行过真刀真枪的交锋，最后以高山羊子的失败告终，好像还是那种不堪一击的样子，为何那个倭女到了长安就能在不动神色间致裴寂于死地？


“娘娘，天魔舞是整个事件的核心，只要搞清楚什么是天魔舞，这件事就好办了，女色惑人固然厉害，绝对没有您想象的那么厉害。色欲惑人只能是暂时性的，很多的帝王之所以宠幸某一个女子，是因为感情，而不是什么色欲。而感情这东西要靠时间来培育，微臣不信，以裴寂的定力，会扛不住一个倭女的色诱？真是滑天下之大忌，一定有其他原因，微臣只要找出其中的原因，不难让这个倭女成为天下的笑柄。”


“可是史册上对于妖女的记载不绝于耳，你不知晓，宫人间也有无数关于魅惑的传说，有些确有其事，就本宫下手处置的就不下十人，云烨，你不要大意，免得步了裴寂的后尘。”


长孙警告完就甩着袖子就去找李二，不用说，这个主意又是李二的，自己担心出丑，先把云烨派去见识一下，神仙子弟对付妖魔外道正好合适。


这一回云烨可没有半点被算计的感觉，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天魔舞啊，没见过，后世也算是观摩了教学课程，对于那种最原始的运动，多少也了解一些，还是倭国女子中的精英教的，没道理会被一个看着就没多少兴致的女人迷住吧，如果能重温一回后世的生活，也算不虚此行，即使被李二算计都认了。


有免费的真实版的动作片看，催发了云烨极大地热情，李二夫妇一走，立马带着李泰快马奔向了颜老先生家，对于天魔舞自己还一无所知呢，要看动作片首先要哈搞清楚剧情才好加深理解，颜老先生诸子百家无所不通，天魔舞这东西一定在老先生的知识范围以内。


“所谓天魔舞就是‘河西赞佛曲’。舞者和乐队三四人，在狭小的有栏杆的密室里舞蹈，两名舞女上身半裸，斜披绸带，下着短裙长裤，戴冠，颈部、手臂有璎珞、臂钏、手镯等装饰品。二人各持长长的飘带，赤足相对而舞，算不得稀奇，小子，为何问起这东西？这东西不是一个吉祥的好舞蹈，听说已经失传，如果你有机会看到，记得叫上老夫。”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八节 全民都要看天魔舞


老太爷想看艳舞的话，云烨自动过滤，不敢想像一个百岁的老家伙，边看艳舞边流口水的样子，艳舞就该是年轻人看的东西，想当年看艳舞的时候，大口的喝冰啤酒缓和情绪，嘴里却发出狼一样的嚎叫，拍桌子敲板凳的豪迈的一塌糊涂，就是不知道带上程处默他们去看看，会不会有以前的豪情。


“小子，《天魔舞》跳的时候是以禅唱伴音的，激烈的时候，禅唱之音可破云霄，舒缓之时，禅唱之音又如行云流水，老夫当年自持身份没去皇宫看，现在想起来，甚是遗憾，如果这东西重现人间，老夫定当仔细品味。”


“老太爷，小子只是没有弄明白，这《天魔舞》为何非要在密室中表演，光天化日之下就不行么？”


“嘿嘿嘿，小子，收之淑房，独宠于密室本就是一种情调，可谓人间极乐，可怜老夫方正了一世，到了快死的时候，才明白什么是放纵，晚了，想痛痛快快的吃一顿肉都成为了念想，云家小子，你总是事到临头才会抱佛脚，《天魔舞》现世了？快给老夫说说在哪，咱们现在就去，不用你花钱，老夫请客。”


颜之推孩子一样的雀跃，小眼睛冒出难得一见的渴望之情，云烨，李泰一脸的愁容，老太爷要是去看了《天魔舞》万一有个好歹，不说颜家会如何，李二就会把两个人生撕了，老头子只要多活一天，对于大唐就是一个福兆，活生生的祥瑞。


“不成啊，老太爷，裴寂看《天魔舞》看得快死了，小子要是把您老人家带去，您要是有个好歹，小子百死难赎啊，您就当可怜一下小子，忘了这事好么？”


“狗屁，不就是活的时间长一点么，你过上几十年也会到老夫的寿数，他们一样会把你当长寿龟供起来，老夫难得有兴趣，不成，我去找皇帝，一定要去瞧瞧，能死在《天魔舞》下，老夫就是做鬼也风流。”


老头子从锦榻上跳下来，吩咐老仆给他准备牛车，这就要进宫面圣，颜家的一屋子晚辈都恶狠狠地看着云烨和李泰，好几个都要挽袖子准备揍人了。


狼狈不堪的从颜家逃出来，李泰怒冲冲的对云烨说：“你这是要害死我啊，作为兄弟，陪你去看《天魔舞》没关系，现如今，老头子非要去，估计我爹都拦不住，所有的不是都要我们两个承担，你是不是故意的？”


“鬼才会知道老头子为什么那么兴奋，不是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么？这是他们家的家教，墙上的条幅都写着这几句话，我能想到他会色眯眯的上杆子追着去看《天魔舞》找死？”


两个人垂头丧气的回到书院，等待李二的怒火降临，从中午等到晚上也没见有宦官过来，才松了一口气，就听见屋子外面传来颜之推的吹嘘声，云烨的手一哆嗦，茶碗就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李纲也要去，元章，玉山，离石，公输木，刘方，也要去开开眼界，看着他们一本正经的讨论《天魔舞》云烨身子抖得像筛糠，李泰也比云烨好不到那里去，最离谱的是无舌也要去，他们去也就罢了，不管还有没有那种机能，好歹算是一个男人，你一个太监凑什么热闹，如果《天魔舞》真的像传说中那么可怕，书院算是被一锅端了。


“青雀，咱们还是去弄清楚这个《天魔舞》到底是什么东西吧，要不然，咱俩就算是活到头了，外面的那些人，没有一个是听人劝的主，把孙先生请上，我们一起去裴家看看裴寂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头子聊发一次少年狂不要紧，云烨和被拖上贼船的李泰悄悄地往孙思邈那里钻，才绕过花墙，就看见希帕蒂亚躲在墙边偷听老头子们谈话，看样子很兴奋，嘴里的南瓜子皮不断地从那张殷红的小嘴里往外喷。


被人抓住偷听，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样子，毫不避讳的抓住云烨的手使劲摇：“那个《天魔舞》表演的时候记得叫上我，如果你敢不叫我，我就告诉你家里的两位夫人说你偷看我洗澡，对了，还带着李泰李青雀一起看。”


“没人会信你的鬼话，说到大天上去也不会带你去看，诬陷我俩没用，都知道我们是正人君子，你说是不是啊，青雀。”


李泰把胸口一挺，目光很自然的就落在希帕蒂亚胸膛上，这个女人大热天的也不知道多穿点，还偏偏最喜欢穿丝绸，一件薄如蝉翼的外袍完全掩不住她玲珑有致的身材，胸口的俩粒突起，也清晰可见，这是要李泰的命啊。


“哼，看着人家胸口流口水的正人君子真是少见，云烨，你胸膛上有一颗小小的红痣，别以为我不知道，如果我告诉辛月姐姐说你胸膛上的那颗红痣很漂亮，你自己想想会有什么后果。”希帕蒂亚不但不用手遮掩一下胸口，还故意挺挺胸，得意的对云烨说。


她不掩胸口，云烨紧张的抱住胸口在李泰怀疑的目光中问：“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偷看我洗澡了，天啊，你太过份了。”


“闭嘴，谁像你们那么下作，单鹰，狗子才偷看别的女子洗澡。不是都被捉住了么？你胸口的红痣是上回演讲筹款的时候你脱衣服给我的时候看见的，你和李青雀知道事情的原委，辛月姐姐和安澜姐姐不知道会不会相信哦？”


“都是一些女人脱光了衣服跳舞，你一个女人去看不合适，没什么好看的，你还是多研究一下，为什么总是先看见闪电，后听见雷声这种事比较好。”


“我研究了，也弄明白了，我找了一面大鼓，让人在远处敲鼓，也是先看见鼓槌砸在鼓面上，后听见鼓声的，这说明目光的速度比声音快，声音的传播速度我测出来了，目光的速度我还没办法测出来，那需要很多人配合才行，所以就暂时放弃了，以后条件成熟了我们再研究，我现在就想去看看《天魔舞》抱着研究的心态去，隔壁的老先生们不是也是抱着这种心态去的么？”


“云烨，你就带上希帕蒂亚，到时候我们研究的时候，有个女人在身边帮着检查哪些舞女也方便些，忙你的去，不要没事总是偷听老人家谈话。”


李纲都发话了，云烨还能说什么，恨恨的拿指头点点欢呼雀跃的希帕蒂亚，拖着李泰向药庐走去，请孙思邈检查一下裴寂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一定要做的。


“烨子，这个女人被那些老先生们宠坏了，都拿她当亲孙女看待，我经常看见他推着李纲先生在书院里散步，也看见他帮着元章先生捏肩膀，马屁精一个啊，你说我的仇还有没有机会报啊？”


“估计可能性不大，等老先生们一个个老去了，她一定会成为长安所有女人的偶像，到时候你我都动她不得，不是给你说了么，不要拿她当女人看，她就是一个披着女人皮的男人。”云烨加快了脚步，准备快点赶到孙思邈那里，裴寂估计活不了几个时辰了。


走着，走着，却听不见李泰的脚步，回头看却发现这家伙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背影嘴角在不停的抽动。


“快走啊，你又发什么傻！”云烨回头冲着李泰喊。


快步走上来的李泰忽然揪着云烨的胸口说：“你什么时候对我说过这种话？你知不知道，我爱妃来书院探望我的时候，希帕蒂亚邀请她一起洗温泉，她们一洗就洗了两个时辰，你说我是不是吃亏了？”


云烨同情的看着李泰，拍拍他的后背安慰他一下，被别的女人把自己老婆的便宜沾了个够，这没地方说理去。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这个该死的变态，我一定不会放过她。”到了药庐，李泰的咒骂声还是不绝于耳，孙思邈站在药庐前面色不善的看着两人，嫌弃两个人打搅了自己配药，旁边站着的两个药奴冲着云烨嘿嘿一笑，就继续坐在那里用铡刀铡药。


“孙先生，您听说过《天魔舞》么？”云烨开门见山的直接问老道。


“去休，去休，邪魔外道休进我门。”孙思邈本来就不高兴的脸上更是阴沉的吓人，大有撵俩人离开的意思。


“孙先生有所不知，如今有妖女用此舞害人，小子这是在想如何克制这种旁门左道，这不是请先生一施妙手，救人于水火之中。”


“别人救不救的老道不知道，你自己最近元阳亏损的厉害，旦旦而伐，就是铜浇铁铸的身子也扛不住，最近，你需要修心养性，青雀也是一样，都是好好地孩子，怎么就不知道节制。”


俩人都被弄了一个大红脸，嗫喏着不好意思多说话，拿脚踩着碾子碾药的药奴，笑的不成了，一脚踩空，槽子里药粉洒了一地，李泰上去狠狠踹了两脚才稍微解了点气。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十九节 铁手抓破美人脸


孙思邈不去，因为裴家没有请他去，他老人家还不至于自降身份的主动上门去给裴寂看病，看好了落不下人情，看不好落埋怨，里外都不落好，为何要去？


云烨狐疑的看着孙思邈，这可和老先生平日里的表现不符，老先生从来都没在乎过什么人情不人情的，今天怎么如此反常，不过也是，孙先生的医术长安第一，这早就没有什么可争论的，裴家知道孙先生在长安，没有出外云游，为何不请先生登门？


“小子，病家没请老夫，就说明有难言之隐，而且保住这个秘密的重要性要比裴寂的老命重要，害怕老道从病症上看出端倪来，因此才没有找到老道头上，找其他的大夫就没有这种担忧，要么凌之以威，要么迫之以命，总有办法让大夫闭嘴，这套办法对老道没用处，不找老道去看病很正常，做人要厚道，人家不想请我去看病，我们就没必要去。


至于你说的《天魔舞》就是河西流行的赞佛曲，除了华丽一些，没什么看头，几个女子搔首弄姿，卖弄风情，好好地禅唱都被玷污了，不过啊，就因为一个圣洁，一个淫秽，那种淫秽玷污圣洁的感觉让很多人迷醉，所以才有了诺大的名头，老道当年在河西见过，没什么神奇之处，但是这次裴寂中了招，想必还是有一些来历的。”


孙思邈手上不停地给云烨和李泰抓药，顺便把自己知道的《天魔舞》一一告诉了云烨，从他的话语里云烨听出了浓浓的不屑之意。


“这副返青汤，是固肾之方，喝了这副药，十五天之内不起情欲之心，肾水充盈之后，药效自解，乃是道家不传之秘，你如果去看《天魔舞》服下此药，定当无恙，顺便调理一下亏损的身体。”


孙思邈那两副药扔给二人，然后就让赶快滚开，拿着一张薄纸看得出神。


“烨子，听孙先生话的意思，喝了这副药，咱哥俩在十五天之内就和太监没什么两样是不是？你还打算喝么？”从药庐里出来，李泰拎着孙思邈配的那副药在云烨的眼前晃晃，小声的问。


“喝啊，为什么不喝，男人么，总会有点肾亏，精力不济的时候，保养身体很重要，再说了，这是孙先生亲自配的药，你不喝？下回还指不指望他再给你配药？”


“当然要喝，只是孙先生给的药有点多，这是好东西可不敢浪费了，不如多找些身体不适的兄弟一起喝你看如何，你刚才也说，男人么总会有点肾亏的小毛病，如此好东西不找一群兄弟来分享，你我二人也太没义气了吧，当然希帕蒂亚是女人就算了。”


云烨站住仔细看了看李泰说：“这一招有点狠，你打算让全长安的纨绔都做十五天的太监？然后一起去看看所谓的《天魔舞》？顺便再看着希帕蒂亚出丑？不错的计划，凭什么只有我们哥俩倒霉，他们一个个的躲在家里风流快活，能看看希帕蒂亚出丑，也是为兄平生之愿，这个该死的女人总是围着我老婆瞎转，存心不良啊，教训一下也好，不过万一她要是扛不住，咱们可要把她拖出来，免得没了性命。”


“这是自然，我只是想着报复一下，没想要她的小命，要不然她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召集弟兄们的事就由你来吧。”


“想得美，事后我一个人落不是？皇族的你来，公侯家的我来，这一次的声势务必要大，咱们都是章台走马的纨绔，就算是丢脸也是活该，不损大唐颜面。


孙先生说裴家有难言之隐，你去就不方便，还是我一个人去吧，看看能不能从裴寂那里得到些有用的东西。”


带着护卫连夜进了长安，李泰回了魏王府，云烨一行快速的来到裴家，远远就看见大门上挂着白幛子，灵幡没有升起，看来人还没死，就等着咽气，而后哭声大作。


裴家的老大吱吱呜呜的不肯让云烨去见裴寂，只说已经病入膏肓，看不看都是一样，心意领了，裴家丧期结束后会专门到府上拜谢。


“裴老大，我知道这事很让你为难，老爷子出了事情，还不太光彩，这时候一定觉得没脸见人，就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离开，我只告诉你一句话，你告诉老爷子，见不见我的他老人家说了算。”


裴老大惊讶地看看云烨，要是一般人听了裴家的这番告解，一定会留下礼物，折身返回，云烨这样做很失礼，虽然很恼火，还是耐着性子说：“云世兄请讲。”


云烨悄悄地在裴老大耳边说：“我感觉老爷子这次不是什么定力不坚的问题，恐怕是仇家复仇所致。”


裴老大猛地抬起头急声问道：“世兄认为家父遭了暗算？”


云烨点点头，裴老大告了声罪，快步走进内宅，如果云烨说的没错，裴家的事情就算不得丢人，被人暗算和自己心智不坚导致脱阳是两回事，一者是被动，一者是自身问题，当然要弄个清楚明白，如今裴家家主看个舞蹈也会看的病入膏肓，可见平日里从不干什么好事，整日里酒池肉林的侵吞民脂民膏，好些个自认家风严谨的人家都已经和裴家断了来往。


坐了一会，就见裴老大匆匆走出来请云烨进了内宅，一路上总有女眷偷偷的看云烨，一个个都穿着白衣，暮色中跟鬼一个摸样。


裴寂明显的已经是回光返照，拥着被子斜躺在靠枕上，见到云烨进来，也不寒暄，直接说：“老夫时日不多，就不客套了，云侯，你真的认为老夫是中了暗算？老夫少年时期荒唐不堪，临到老了也是经不住女色的魅惑，如果云侯只是担心裴家名声大可不必，老夫自己做的事，还能做到自己承受，虚词掩饰对我裴家没有半点好处。”


就这一句话，裴寂哪怕是个色鬼，也是一个让云烨高看一眼的色鬼，这种担当，不是所有人都有的，这句话也不是所有大人物能说得出来的，自曝其丑依然面不改色，云烨很希望自己也能修炼到这个地步。


“裴公，那个高山羊子晚辈见过，也被她色诱过，但是以小侄半吊子的性格都能视若无睹，为何到伯父这里就会殃及性命，小侄不是在夸耀自己的定力，伯父自称少年荒唐，晚辈却正处在荒唐的时期，谈不到有什么定力，所以小侄认为，这其中定有古怪，能否请伯父将当时的情形给小侄描绘一番，因为下一个要看《天魔舞》的正是小侄自己。”


裴寂低头想了一下说：“刚开始的时候，老夫观那女子也不过中上之姿耳，就是跳的舞蹈还有几分可观之处，随着禅唱起舞引起了老夫的兴致，那禅唱就像是有人在你耳边呢喃，不停告诉你场中女子是多么的美艳，多么的动人，每一句话都能说到你的心里去，铙钹的节点好像和你融为一体，心跳一下，鼓点就敲一下，场中的女子就呻吟一下，当时檀香的薄雾围绕着老夫，让老夫以为身在云端。


饮了几杯酒，再看那女子觉得美艳的不可方物，不怕贤侄笑话，老夫当时的确动了襄王神思，全身都激动莫名，只想着将那女子按在身下大肆蹂躏，最后连皮带骨伴着血肉吞入腹中，老夫好像真的这么做了，血是甜的，肉是咸的，骨头青脆如嫩芹，这是一场饕餮美宴啊，老夫就像地狱里的恶鬼，浑身血迹坐在残肢断臂之间大嚼……


美宴结束，老夫也醒了，看那个倭女依旧只是中上之姿，舞蹈依然只是仅堪入目而已，可是老夫下体却狼藉一片，直到血如泉涌，这时候老夫才明白自己大限已到，悔之晚矣。


事后老夫也想过自己是否糟了暗算，可是坐中鸿胪寺官员不下十人，虽然每个人都如老夫一般丑态百露，但是他们却没有性命之忧，唯有老夫最是丢人，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老夫从未离开座位一步，也未曾有人靠近过老夫，酒水都是从酒缸里舀上来的，檀香也是普通檀香，取回家中请匠人验看，都说是极品檀香，没有夹杂其它物事，哈哈哈，事已至此，老夫唯有躺在家中苟延残喘，等候限数到来。


云侯，若老夫是自取其辱便罢，若是被宵小谋算，还请云侯还老夫一个清白名声。”裴寂说完艰难的在靠枕上点点头算是大礼拜谢。


云烨面色古怪的看着裴寂说：“如果进门的时候晚辈还不确定的话，那么听完伯父所言，小侄已经能十成十的确定，您就是遭了暗算，而且不庸置疑。”


裴寂居然从床上坐了起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云烨问：“云侯此言当真？老夫虽然将死，也不容人可怜。”


云烨抽着鼻子对已经明显挺不住的裴寂说：“伯父刚强一生，临终之时自然不会蝇营狗苟，小侄也不是俗世中贯会安慰他人之辈，说您是遭到了暗算，那就是遭到了暗算，伯父可还记得那个被你用铁手抓破脸的美人么？”


裴寂眼中光彩顿生，仰天大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笑声骤歇，身体重重的倒在床榻上，就此气绝。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节 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裴家哭声大作，都等了好久，终于等到裴寂死了，可以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内宅的哭声让云烨很是烦躁，裴老大的样子也不知道是悲伤还是喜悦，总之很兴奋，两条腿勤快的跑来跑去的准备丧事，云烨坐在客厅里没人理会。


人在哭声中落地，又被哭声送走，除了降生的时候那几声哭泣是发自肺腑的以外，其余的哭声都不牢靠，比如那边那位嚼着鸡腿大哭的就很值得怀疑，看到云烨在看他，不好意思的把鸡腿收进怀里，继续大哭，声音洪亮。


不妨碍裴家用哭声欢庆了，云烨走出裴家准备回长安的宅子，裴老大听到自己老爹是被暗算死的，也无动于衷，好像现在哭号两嗓子远比替自己老子复仇重要。爵位了，财产了，女人了，这些东西比较要命，搞定这些事情之后，就不知道裴老大还有没有替自己老爹报仇的心思。


窦燕山明显的比裴老大更像一个做儿子的，为了给全家报仇，不惜与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做对，虽然死的惨了点，但是这样做才像个男人，裴老大现在要是带着家将去吧燕来楼里的人杀光，烧掉燕来楼，明日再被绑到西市斩首，都比现在忙前忙后的张罗老爹的后事更加的让人钦佩。


说燕来楼，就看见了燕来楼，长安的宵禁现在很松弛，晚上十点钟左右的时间，正是燕来楼最热闹的时候，花枝招展的女人迎来送往，莺声燕语的让人烦躁，窈娘圆滚滚的身子不停地在人群里滚来滚去，好像很得意。


愚蠢的女人啊，你想要活着还真是艰难，只要那个倭国女人离开，百骑司立马就会把你的一身的肥肉一片片的割下来，为了一点金子，真是连性命都不要了。


站在黑暗的角落里，云烨瞅着灯火辉煌的燕来楼大发感慨，裴老大不在乎老子的死亡，李二一定会在乎，多年以来给李家做牛做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不会让自己的手下白白的被人干掉而无动于衷，可以想像，燕来楼一定会在李二的怒火中化为灰烬。


两个很熟悉的王八蛋互相搀扶着走出燕来楼，从飘忽的双腿就能看的出来，这两位一定很需要补一补身体，孙道长的药，一定会对症的。


“啊，李兄，啊，柴兄，您二位可是长久不见了，看你们精神健旺的从那里走出来，身体那就不用问了。”


“唉呀呀，原来是云兄，怎么这个时候才来，正好，哥哥我还没有尽兴，咱们现在就进去，再厮杀三百回合，我就不信降不住那个河北女人。”


“拉倒吧，你现在路都走不稳，脚底下磕磕绊绊的，别丢人了，兄弟蒙孙老神仙赠送了一副药，最是有效不过，十五天就会起效，药有点多，不知二位兄台想不想也喝上一碗？”


“兄弟见外了，孙神仙的药小弟无论如何也要喝上三碗，上回找老神仙开方子，结果被撵下山，跑的慢一点，腿就折了，老神仙千好万好，就是脾气不太好。小辈们说不上话啊，云兄既然得此厚赠，万万不可藏私，待明日喊齐兄弟，我们一同补补如何？”


“理应如此，就劳烦李兄召集弟兄们，小弟明日下午煎好药，我们一同进补。”


柴令武不是个好东西，李傀也不是什么好鸟，巴陵公主宁死不嫁柴令武，让李二暴跳如雷却无可奈何，柴令武自己不争气，小小年纪就秦楼楚馆的到处瞎混，柴绍想送进书院，被李纲以他的学问不够跟不上婉拒，调皮的孩子和坏孩子这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李纲不想教出一个才华出众的坏蛋来。


李傀是李绩家的老二，自己兄长体弱多病，就曾在家中行巫蛊之事诅咒兄长早死，被气急败坏的李绩，打断了一条腿，并且发誓，就算长子病亡，爵位也不会给他，所以万念俱灰之下，言行更加的令人憎恶，因为都是勋贵之后，云烨想不认识都难。


告别了俩人，云烨骑着旺财回了兴化坊，家里只有几个老仆照看，丫鬟侍女都被辛月带回了云家庄子，别人家的仆役都是削尖了脑袋想要留在长安，只有云家的仆役只要有机会就喜欢去庄子，没人愿意留在长安守着空宅子。


老先生们要去，那必须把安全事宜做到极致，走在前面趟地雷的活谁有这些纨绔们合适干，只要他们喝了孙思邈的药，最多言行上出点丑，绝对不会有生命的危险。掩饰自己的目的也就达到了，高山羊子必定会很乐意给自己表演一下天魔舞。


坐在书房里掏出百骑司的报告，从头到尾看了三遍，有趣啊，早就想到那个宠妃没死啊，可是这样一来自己招魂时出现的女人是谁？


李渊不知道这个女人还活着吧，不过就算是知道了，一个鬼一样的女人想必他不会有半点怜惜吧，美丽的女人让人念念不忘，丑女人还是见鬼去吧，云烨才不相信李渊的感情会让他无视面容的差距，这回，昔日的宠妃大概就没想活着吧，干掉了裴寂，皇家也是她攻击的目标吧，没办法杀人，让皇家丢脸也就达到报仇的目标了。


不知道是她在利用高山羊子，还是被高山羊子利用，或许两个人在互相利用，不过目标很一致，都想让大唐在十丈软红中栽个大跟头。


云烨在洗澡的时候还在想，那些禅唱起的什么作用？节律和心跳一致？场中那么些人，心跳的速度是不相同的，想要让每一个人陷进幻境恐怕还需要其它的东西来辅助吧，如果不在密室，天魔舞还有个屁的威力。


一理通则百理通，拉开毯子睡觉的时候，云烨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李泰一大早就来到了兴化坊，告诉云烨，自己已经通知了皇室纨绔们下午来云家汇合，晚上准备一起去燕来楼去见识下能迷死人的《天魔舞》。


正在吃饭的云烨从桌子下面拿出两副水泥作坊工匠们佩戴的猪嘴，给了李泰一个，把红豆稀饭喝下去之后，看着李泰在熟练地把猪嘴往脸上套。把松紧配合适之后问云烨：“你觉得空气里有问题？”


云烨点点头，把自己的猪嘴也调整合适，晚上就要靠它来保持头脑的清醒，任何事都是经不起推敲的，云烨做好万全之策之后，决定今晚就去见识一下所谓的《天魔舞》，他不相信如果不用迷幻药剂，谁能让自己陷入疯魔。


才到午时，云家的客人就络绎不绝，老仆不断地把客人迎到后花园，向来清冷的云家立刻就变得熙熙攘攘。


二十三位贵客，都坐在花园里等云烨把药熬好，长孙冲已经赋诗三首了，程处默也已经从梨树上摘下七八个没有长熟的梨子，每个上面咬一口，就随手扔掉，一个劲的对云烨说家里的梨子不好吃。


李怀仁比较老实，安安稳稳的坐在大锅前面熬药，这些天他也总觉得力不从心，孙神仙是不开壮阳药的，满天下也只有云烨有这个面子让老人家破例，所以他很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的确需要好好补补了，长孙冲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云烨也是如此，程处默是因为正妻没娶，不敢放肆，要不然也会有好几个孩子，只有自己不管如何努力，家里的四个老婆连颗蛋都没下过，一个两个的还可以说是女人的毛病，这四个女人都没动静，看样子问题只能出在自己身上了。


去别人家都是喝酒，来到云家居然是集体喝药，纨绔们也是带着一半玩闹，一半新奇的心思嘻嘻哈哈的等候药煎好，晚上准备大闹燕来楼。


“烨子，哥哥我的身体强悍的可以打死老虎，就不用补了吧，你身子骨不好，把哥哥的那一碗也喝掉。”


“处默，必须喝，今晚说不定会很凶险，这药不是壮阳药，是抑制欲念的清心去火的药，《天魔舞》很凶险，不做好准备就去，智者不为也。”


听了云烨的话，程处默一口就把自己的药喝的干干净净，大笑着去纨绔群中，厮闹，长孙冲，李怀仁也从李泰那里知道了原委，也没有半点的犹豫就喝干了药汁。


云家摆上来丰富的酒宴招待，一边喝酒，一边等待日落。大白天就去逛妓院实在是不成体统，云烨却在等候所有人药力发作，当他已经感觉不到自己小弟弟存在的时候，就知道药效已经发作，李泰不自然的总是看自己下体，长孙冲也是一脸的恐怖之色，李怀仁已经问了云烨八回了。


没办法，这些纨绔们那里有什么定力可言，只要看到情浓之处，就算让他当场表演，他们也不会在乎，大家换小妾，换丫鬟的早就成了干兄干弟了，区区现场纵欢，还不是个事情，只有从根子上解决，才是最正确的解决办法。


纨绔们带着大批的恶奴纵马奔驰在长安大街上，一时间鸡飞狗跳，见到巡夜的武侯，还故意骑着马追赶，直到武侯掉进下水沟才大笑着打马而去。


云烨长孙冲，走在最后，眼看着燕来楼的大招牌就在前面，长孙冲不由得诗兴大发，笑着对云烨说：“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一节 淫为首？孝为先？


云烨知道在大唐人的朴素观念中，万恶淫为首，人们也都能通过各种方式控制这种冲动，毕竟我们是人，不能和孑孓一样把自己生命中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交配，也不可能有人和狮子一样，每天交配上百次，我们应该有更高的追求。


但是眼前的这些人渣就算了，他们的生命中，吃喝玩乐占据了绝大部分，虽然有几个清醒的，也是在无限制的往这个深渊里滑落。


纨绔之所以被称为纨绔，老婆数量就是一个衡量的标准，云烨有三个，在这个群体中已经是被嘲笑的对象，大唐律规定了侯爵可以有六个老婆，这六个老婆都是有俸禄的，由国家养活，用不着云烨操心，云烨从来都没有想着把国家的这个便宜沾足。


长孙冲娶了长乐，顺便把长乐的六个侍女一起收入房中，至于以前的侍妾就不要算了，这家伙连自己三个孩子的母亲是谁都搞不清楚，反正孩子们都在长乐的名下，也只能喊长乐为大母，至于自己的母亲，和其父亲的其他侍妾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姨娘。


程处默的待遇也不会比长孙冲好到哪里去，娶清河，就要连清河的丫鬟一起娶，这在所有人眼中，是一种积德行为，不这么做才是公主的耻辱。


人群里准备娶公主的人就有四个，还有俩个马上就要娶，这个纨绔群，已经是大唐等级最高的纨绔群，在长安的黑暗世界中享有盛誉。


窈娘笑的一朵花一样的迎了上来，还没张嘴，就听柴令武说：“不是给你说过了，见了爷们过来，立马就用扇子把脸遮住么？爷是过来看美女跳舞的，不是来看你这张老脸的，每回看见你，爷的心劲就少了一半。”


被团扇遮住脸的窈娘娇笑着问：“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长安城里所有的少贵人都来到小楼，没说的，这就清场，除了您几位，其他的人全撵出去，您看如何？”


“撵不撵人的，我们管不了那些，我们兄弟就是来找乐子的，听说高山羊子王女就在燕来楼，我们就是来拜访她的。”


“侯爷，那倭国王女只是住在燕来楼，贱婢那里能请得动她啊。”


“鸨子，你赶紧想办法，今天来的来的可有二十四位，人来的齐，没一个是你能打马虎眼就能阻拦的了的，现在你赶紧趁着爷几个心情好，把那个倭国女人找出来，来看她跳舞，是给足了她脸面。”


窈娘战战兢兢地去后面的小楼里找高山羊子商议，长孙冲很熟练的上了楼顶，推开一扇门，这里是燕来楼最大的房间，地上铺满了厚厚的地毯，浓浓的檀香味，让人几乎窒息，推开两扇窗户，透透气，长孙冲对屋子里的纨绔们说：“兄弟们这趟来，可不是白来，我们就是来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天魔舞》，听说这种舞蹈可以勾人魂魄，让人飘飘欲仙，魂不守舍，观此舞，听说有危险，不知道有没有要退出的弟兄，放心，担心小命的站出来，哥几个绝对不会笑话。”


“听说魏公前些天就是看了此舞精关不守，导致一命呜呼，昨日才过世，所以，不想看这舞蹈的兄弟请明言，直接在燕来楼找其他乐子就是。”


这件事情云烨必须清清楚楚的讲出来，福祸自担，如果不说，事后难免会被人诟病，和这些人开玩笑无伤大雅，但是装到套子里戏弄，那就是愚蠢了。


高士廉的孙子从腰里把猪嘴拿出来问云烨：“云兄这东西你发给了弟兄们每人一个，难道说你担心她们燃的香料里会有问题？”


“高兄说的极是，我们今晚喝得药材就是孙先生特意配置的固肾之药，调理身体最是有效，不过大家现在大概都没有情欲之念吧，十五天之后，小弟保证在座的诸位都会是龙精虎猛的汉子，现在么，哥几个就做十五天的太监好了。”


“我说呢，以前小弟进了燕来楼，全身就发热，今日进来，居然古井无波，差点以为不行了，原来如此，云兄都是在为弟兄们考虑，我等就安坐，等着看看这《天魔舞》有何神奇之处，能让魏公一命呜呼。”


听了云烨的话，纨绔们都各自找了桌子坐下，这样的场合已经属于被绑架了，谁能在这个时候说自己害怕，准备退出？还在不在长安混了。


屋子里安静了好多，程处默瞅着纨绔们低声说：“不管你们害怕不害怕，我们都要看，硬着头皮也好，我们现在不看，过两天就轮到老爷子们看了，我们身强力壮的不先弄清楚这个破舞到底是什么东西，谁敢放心的让老爷子们去看？”


屋子里更安静了，柴令武捡起一个茶杯重重的扔到楼下，丝毫不管楼下传来的惨叫，怒声说：“不如我们把这个破楼烧了，弄死那个倭国女人，不就万事大吉？”


坐在旁边的一个纨绔小声说：“令武，这是国事之争，不是我们平日里的玩闹，大唐是君主国，不能退缩的，我爹也给我说过这事，鸿胪寺现在都要疯了，上次丢脸的官员，已经被革职了，咱们丢脸不要紧，老爷子们丢脸才是大事故，哥几个现在就是拿绳子把自己绑起来，也要睁大眼睛看完。”


“如果她们开始燃香，我们就把猪嘴带上，虽然难看了点，安全第一才是最要紧的，现在藏起来，别让她们看见。”


话谈完了，众人的意见也取得了统一，事实上在座的人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万恶淫为首，百善却以孝为先，两者各走极端，这一刻却有着惊人的和谐感。


敲响了银钟，暗门里有侍女走出来，一言不发的给众人斟满了酒杯，倒退着走了下去，在座的纨绔各个就像泥雕的菩萨，一起恶狠狠地看着给铜雀炉里点香的侍女，恨不能一口吞下去，浑身发抖的侍女，用了很久才点着了檀香屑，云烨嗅着鼻子努力的分辨，没发现有什么不同，制止了大家要戴猪鼻的举动。


迎宾乐响起，披着锦袍的高山羊子风情万种的从门外进来，她的情报工作做得很好，一眼就分辨出在座的人中谁的身份最高，对着李泰盈盈下拜：“倭国王女高山羊子见过魏王殿下。”


李泰眯着眼睛说：“倭国向来恭顺，本王只有一事不明，你倭国何德何能被称为日出之国？却称我大唐为日没之国？是在嘲笑大唐日暮西山吗？”


“殿下学富五车，对这一段话一定不会陌生：下有汤谷，上的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木，一日居上枝，我们居住在扶桑之地，称为日出之国，有何不可？”


“好了高山羊子，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不要拿《山海经》来说故事，《梁书，扶桑传》里说的很清楚，文身国，在倭国东北七千余里，大汉国在文身国东五千里，扶桑国在大汉东两万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此为名，不要随便借用我们的书来证明你们话语的正确性，恰好我知道扶桑国在哪，不要满嘴胡言。”


高山羊子下拜的时候锦衣很自然的滑落到了肩头，这个女人除了锦袍，底下居然没有穿别的东西，云烨只能看到她蜜色的肌肤，还有精致的锁骨，想必坐在正对面的李泰看到的内容会更多。


“世人传言，云侯乃是神仙弟子，也曾经历上苍的八万里风云，世间大小迷雾都不曾遮住您的双眼，往往一言，入木三分，想来白玉京已是您掌中之物了吧？”


“贼咬一口才入木三分呢，说不好话，就不要说，白玉京？那也是你们倭人可以染指的？我很奇怪，那个教你的天魔舞的女人那去了？我很想知道？”


“云侯，羊子对于白玉京也是心向往之，却不知在您前往的时候，能否携带羊子一程？”


“不行，唐人可以，谁去都行，外邦的人不行，不是看不起你们，而是你们进不去的，那里是我们祖先的地方，带着你去算什么。”


“不如羊子给诸位少年英杰舞上一曲如何？不过我们有言在先，天魔舞也不是所有人有福气消受的，云侯给人神仙之地，那就由羊子带大家进入无间地狱吧。”说完话，高山羊子居然有了几分英气，拍拍手，一队带着佛冠，身披纱衣的女子鱼贯而入，臂上的金钏在烛火中显得金光灿然，镶满宝石的璎珞垂在腰间，白生生的小脚踩在绵软的地毯上寂然无声，怀里抱着铃，手鼓，有些嘴里含着芦叶，头发上插着一把把匕首样的发簪，小猫一样的卧倒在高山羊子四周。


高山羊子不只从哪里摸出一只金杯，衔在嘴上弯腰向众纨绔致意，腰间只是轻轻一抖，那件锦袍就像退去的残壳一般堆在脚下，前胸只有一缕轻纱，挺拔的胸膛就暴露在睽睽众目之下，她脸上带着媚意，嘴角噙着一缕嘲讽，腰杆却像将要出征的战士。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二节 丢盔弃甲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高山羊子带着那些舞女没有跳舞，而是随着清脆的铃声，坐在地上像个僧侣一样的开始诵念经文，两句一节，一节一止，一铃声，那些女子的声音都极为甜美，殷红的唇中急速的吐出一个个拗口的音节，开始很整齐，慢慢的总有两个舞女的声音脱离大队，一重复，二重复，三重复，到了最后，云烨耳中全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几句话她们念得极为清晰，而其他的句子却仿佛变成了耳边的呢喃。


想要努力的听清楚经文，结果只有空色，色空这两个字不停地在脑子里徘徊，仿佛要把色空二字硬硬的镌刻在脑子里。


银铃响了一下，目光不由自主的看望场中，那些舞女不知何时并排坐在众人面前，手臂挽着手臂，臂上的金钏居然扣在了一起，身子左右摇荡，乳尖上挂着小小的金铃，那声音就像春蚕在雨夜里嗫咬桑叶，面前不再是一些活色生香的美人，而是一道白玉色的波澜，乳尖上的金铃，就是夕阳铺在水面的碎金。


云烨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不让他随着舞女的韵律摇摆，转头看看其他纨绔，还好，李泰目光空洞，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长孙冲侧卧在软榻上，端着酒杯的手随着韵律起舞，程处默瞪大了眼珠子看得聚精会神，李怀仁流着口水一个个的看舞女的胸部，估计在计较谁的更加美丽一些。


后排的几个纨绔，已经把身子一高一低的随着舞女的起伏轻轻摇摆，柴令武被坐在他身边的两个纨绔按着肩膀，动弹不得……


有人在吹芦叶，宛如哀怨的女子在呼唤良人归来，风吹寒窗，寒夜寂寂，抱胸取暖，曲终人散，万声唤不回。


舞女眼睛里有大颗的泪水滴落胸前，双臂摇晃的却更加剧烈，鼓声响起，恰似良人远行的脚步，留不住。


芦笛才止，梵音又起，心如死灰，踽踽独行，山脚有僧，慈眉秀目，摩顶受戒，宽容而慈悲，良人回看一眼娇娘，发落僧成，芦笛起，鬼夜哭，东南枝上挂娇娘。


“以无所得故，菩提萨锤。依波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尖利的女声似乎要刺破人的耳膜，慈悲的佛偈，被念得恶毒阴森，风吹绳断，娇娘复活，发誓要诱尽天下僧。


当高山羊子蛇一样在地上扭曲的时候，云烨只不过想去搀扶她一把，太痛苦了，双肩的骨节好像都被卸开，头发散乱的披在脸上，脸上的汗水沾着几根头发，双目中有无限哀求之意，柴令武双臂一振，掀开按着他的两个人，伸长了双臂迎向高山羊子，脸上全是怜惜之意。


高山羊子的脸颊摩挲着柴令武的小腿，就像一只小羊羔找到了最温暖的怀抱，云烨看见高山羊子张开了嘴狠狠地咬在柴令武的小腿上，血都流出来了，而那个该死的柴令武居然表现出一副释然的表情，王八蛋，这就入了戏了？你又不是男主角。


和云烨想的一样的不止一个人，云烨只不过想想，那几个混蛋却已经在争风吃醋，你抱我，我扯你的，滚作一团。


长孙冲已经闭上了眼睛，好几个纨绔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淌，看样子也快撑不住了，程处默奇怪的到处看，李怀仁欣赏人家胸部欣赏的不亦乐乎。


看到高山羊子在柴令武的身上来回抚摸，却没有发现这家伙有反应，看到这里，云烨差点笑出来，你的魅惑要是比孙思邈的药管用，老子认输，柴令武现在只不过是被七情所迷，现在是一个充满愧疚的情人，你想让一个太监情人起反应算你厉害。


李泰这家伙居然能拿出一支炭笔在桌子上写写画画，看样子是在解一个极难的公式，这家伙要是进入了自己的世界，八头牛都拽不回来。


高山羊子看到云烨也走了过来，眼中充满笑意，扭动的更加起劲，才要攀住云烨的腿，却发现云烨避开了她，架着半傻的柴令武回到座位上，给他灌了一大罐子烈酒，这下子他成了醉鬼，就不信你还能拿他做法？


对着高山羊子做了个继续的动作，抱着胸口接着看表演，现在算是弄清楚了，天魔舞真的是一场不错的舞蹈，给人无穷的想象空间，就像一部催人泪下的电影，只不过所有的片段都是你自己脑补完成的。


受了刺激的高山羊子忽然尖叫了一声，披散了头发，从头上拔下一支簪子，在胸口上划了一下，一道尺余长的血口子一下子就出现在洁白的胸膛上，从一颗划过另一颗蓓蕾，乳尖上挑着殷红的血珠，起伏不定，一个人划破也就算了，一群人全部划破就显得太壮观了，空气里顿时有一股子血腥味，细细品味的话，居然还有一股子甜香。


甜香？不是没闻过血腥味，那里有这味道，不好，云烨快速的把猪嘴扣在自己的口鼻上，长长的喘了几口气，才去驱出掉那种晕眩的感觉。


长孙冲反应也不慢，程处默也把猪嘴扣上，李怀仁闻了两口，不情愿的给自己扣上猪嘴，顺便帮助李泰也扣上。


来得及扣上猪嘴的人就只有八个人，其余的已经淫笑着扑到舞场里，狗一样的围着舞女打转，这时候才是天魔舞最高潮的部分，那些魔女极尽挑逗之能，云烨甚至能看到那些舞女的嘴里还有一颗白色的小丸子，丁香暗吐之下就不见了。


戴着猪嘴的云烨的确谈不到帅气，眼睛却格外的明亮，程处默靠近云烨瓮声瓮气的大声喊：“这他娘的天魔舞确实名不虚传，老子刚才都差点陷进去。”


云烨很失望，没证据啊，药丸子已经被那些王八蛋当糖豆给吃了，只知道把头埋在人家胸前乱拱，算了，有没有什么危险，沾点便宜也好。


高山羊子见云烨还是没有反应，跺跺脚，脚腕上的金铃铛乱响起来，鼓声也嘭嘭嘭的敲起来，场中不知何时又多了一个蒙面舞娘，峰峦起伏的身材绝不是高山羊子这样的少女能比拟的，摆手投足之间，那股子成熟的意味让人发狂，如果高山羊子是魔女，这个女人绝对是鬼母，云烨头一回感觉自己的心跳的厉害，这才是女人啊。


想闭上眼睛又舍不得，心跳不由自主的随着舞娘脚上的铃铛的韵律跳动，现在恨不得就扑上去扯下她的面纱一观究竟。


面纱？想到这个问题云烨怵然一惊，这就是那个被抓破脸的美人吧，一向喜欢成熟女人的李怀仁已经疯了一样的扑进了舞场，脸上的猪鼻子已经不见了，长孙冲的脸憋得通红，眼睛都有了红色。最后提起酒壶在自己的后脑上来了一壶，才软软的躺在锦榻上。


心跳的厉害啊，咕咚咕咚的，快要跳出嗓子眼了，程处默的腿上插着一根筷子，李泰的手已经开始哆嗦了，眼睛总是忍不住的要往舞场里瞟。


猪嘴里已经全是云烨的口水，那股子甜香的味道好像一直在里面徘徊，这是什么东西，居然如此霸道？这个死女人的舞蹈勾起了男人心头最炽烈的火焰。


难怪裴寂会倒霉，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子，心跳的像打鼓，还一连这样跳了一柱香的时间，不心力衰竭才是怪事，再加上情欲的煎熬，能多活三天算是祖宗积德了。


很诱人啊，想上去抱一抱她的腰，还想把脸埋在她的胸口闷死算了，不管怎样都不算是白来人间一趟，至于亲亲她的嘴？


还是算了，这女人很丑！云烨给自己讲了一千遍不去这个女人身边的理由，才堪堪稳住自己的心神。


云烨不过去，那个死女人却在往他的身边走，边走边舞蹈，就像清纯的少女折下河边的杨柳，一步一含羞，一步一带怯的往过挪。


程处默大喊一声，一头撞破窗户把脑袋伸到了外面，汗水滴滴答答的从下巴上往下流。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三节 云家的天魔舞


心头的火焰在燃烧，却无处宣泄，云烨拽掉了猪嘴，长长的吸了几口气，才让有些缺氧的大脑恢复过来，带着甜味的血腥气依然浓烈，让人生出一种暴虐的快感，孙道长的药非常的管用，说禁欲十五天就十五天，在这样猛烈地刺激下，依然没有多少欲念，这是云烨今日唯一的依仗。


李泰鸵鸟一样的把脑袋扎进靠枕里，嘴里呜里哇啦的念着不知什么东西，隔着猪嘴模糊无比，这样下去，云烨很担心他会把自己闷死。


蒙面舞女的去路被群魔乱舞的纨绔挡住了，云烨这才有机会调整一下心神，既然已经中招，那就干脆中个彻底，彻底的释放一次自己压抑已久的心灵。


咬破了舌尖，口腔里也充满了血腥味，咸咸的，铃铛的声音已经变得杂乱，鼓声变得越发急促，高山羊子在云烨的面前蛇一样的扭动，脸上的媚笑，像是一个遥远的梦，有更精彩的谁没事看她，当高山羊子的红唇再一次靠近云烨做出想要亲吻动作的时候，云烨伸出手，粗暴的把这个倭国女人的脑袋扒拉到一边，妈的，挡着老子看真正的《天魔舞》。


媚笑变成了恼怒，然后变成了愤怒，最后脸色铁青，像一个女鬼，纨绔们都想去抓那个舞女，可是她像一条滑腻的鳝鱼，谁都没有碰到她，一只明亮的眼睛，漾着笑意，撇了云烨一眼，有点幽怨，好像还有点嗔怪。


美人的眼睛会说话，果然如此，当蒙面舞娘取下乳尖上的金铃抛向云烨的时候，他再一次咬破了舌头，才没有像狗一样的扑上去接。


金铃落地，在地毯上弹跳了两下，云烨的心也跟着跳了两下，虽然眼睛看着金铃，脑子里却被一对丰满的乳房塞了个满满当当。


房间里充满了淫靡的气息，只可惜那些纨绔们只能全身流汗，手脚哆嗦着倒在地上，一杯茶的时间，就好像耗尽了他们全部的体力，如果没有孙道长的药，这时的场面一定会让云烨羞臊一辈子。


再一次把高山羊子的脑袋扒拉到一边，给自己倒了一杯冰镇的葡萄酿，哆哆嗦嗦的端到嘴边已经撒了一大半，冰凉的酒液入腹没有其半点作用，倒像是往火焰上浇了一勺子油，只好从冰缸里捞起一把冰鱼填进嘴里，脸上依然带着笑意看着蒙面舞娘跳舞。


把寒冰吞进肚子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可是不吞不行，云烨觉得自己现在只要一张嘴就能喷出火焰来。妈的，这不就是吃了春风散的感觉么？老子吃过！


春风散有什么成分，云烨问过李承乾，他也不知道，好像只有断鸿知道，他的药就是跟断鸿要的，或许，可能，无舌也知道，问了孙思邈，被老道士一脚踹个跟头，看样子他也知道，就是不说，高人就这点比较讨厌。


搞清楚了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怪，满面酡红的云烨终于可以放开心神品鉴传说中的天魔舞，颜之推说过，天魔又叫天子魔，就是专门破坏和尚成佛的一种很人性化的魔王，名字叫云波旬，不管梵语怎么解释，看翻译过来的名字估计和自己是本家，云家就不出什么好人，处处给人挖坑，到处给人设置障碍，和自己现在干的活没什么区别。


想到这里再看天魔舞，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本家干的事，不管善恶，都应该大力支持，这时候只觉得天魔舞应该更加厉害才是，云家出品绝对该是精品才是。


音乐不好，简单，一分，好些个细节没法表现出来，呻吟的声音，如果配上强劲的音乐，一定会把层次再提高一下。服装不够华丽，肚脐上应该有大颗的宝石才好，这几个倭国美女长得也不够美，粗短的腿，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最夸张的是其中一个舞女的胸部居然一个大一个小，真是暴殄天物啊，该死的小日本，把好好的天魔舞给毁了，害的老子小肚子现在疼的厉害。


唯一一个拿得出手的高山羊子，还在舞蹈中间耍小孩子脾气，没有一点敬业精神，被扒拉了几次脑袋，就恶狠狠地站在那里瞪着自己，居然不跳了。


云烨脑子里不由得浮现出上回李二炸皇宫的情形，那些光着腿跑来跑去的妃子们才是干这活的恰当人选，胸高，腰细，屁股大的，啧啧，如果穿上最华贵的薄丝蜀锦，半露半不露的才真正要人命。


蒙面舞娘旋转着坐倒在云烨面前，拿起云烨喝过的葡萄酿隔着面纱喝了一大口，没喝好，红色的酒浆蛇一样的从嘴角滑到胸膛上，露在外面的那只眼睛疑惑的看着云烨，好像有话要说。


云烨的手现在变得很稳，用木勺子给酒杯加满了酒，还用竹夹子往里面放了两只冰鱼，示意舞娘继续喝，刚才的半杯酒一定解不了她的渴。舞娘也不推辞，继续喝的到处淌，很豪迈的一个女人。


“你今天输了，就我现在状态，再看下去说不定会睡着，不是天魔舞不好，而是因为你有猪一样的队友，这么好的舞蹈不找几个正经漂亮的女人，随便凑了几瓣子烂蒜，就打算让大唐君臣出丑？裴寂死了，太上皇躲在深宫里你够不着，天魔舞连我都魅惑不了，你指望能魅惑的了陛下？


我姓云，第六魔王叫云波旬，你看，这舞蹈就是我家的，云家的族长现在是我，所以从现在起，你就是我家的舞娘，春风散的事情我给谁都不会说，裴寂的死连他儿子都不在乎，所以啊，也就和你没什么关系，我也不会闲的没事就到处说，替死鬼都有，就是那边那个倭国女人，没了春风散，天魔舞一定会赢得大唐勋贵的喜爱，酒后助个兴还是很好的。”


“你是我见过最卑鄙的大唐官员，你认为我会跟着你回云家成为玩物么？”


“你想多了，我请你回去是要让你把天魔舞发扬光大，你想想啊，玉山书院里的学生，将来都会成为大唐的栋梁之才，酒色财气这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加强教育，到时候你教出来的舞娘，就会成为考验他们心智的一道关口，只有通过考试的家伙才能胜任将来陛下布武天下的宏愿，这是一个多么高尚的职业，何来玩物只说？


你在云家，就只是单纯的教授舞姬，你的脸不知道孙先生有没有办法，万一孙思邈道长有办法，你不就能够从新开始活人？”


“云烨，想得美，这个女人已经被我买下了，花了我百两黄金，我就是把这个女人剁碎了喂狗，也不会给你，做梦去吧。”高山羊子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云烨，一只手就要去抓蒙面舞娘的头发。


云烨一巴掌打掉她的手笑着说：“你知不知道，我是长安三害之首？抢个舞娘回家已经是一件很没脸面的事情，其实长安百姓都等着我把你抢回家，实在是没有抢你的兴趣，至于你花了一百两黄金，那钱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抢高丽人的，我说过，你的金子就是我的金子，上回在海上忘了搜你的船，让你存了些私房，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赶紧回去继续准备你的舞蹈，陛下寿宴你们还要献舞，找几个好的女人，不要把那种一个胸大，一个胸小的残次品也弄上来，很丢人。”


李泰戴着猪嘴凑了过来，心有余悸的指着蒙面舞娘问云烨：“你真的打算把这个女人弄回书院？让她做先生？”


“那当然不可能，她和希帕蒂亚不同，没可能做先生的，最多和黄鼠一样做书院的勤杂人员，做先生，全书院没有一个人会同意。”


“人是我的，我这就告诉鸿胪寺，说你抢劫倭国王女，让皇帝陛下惩处你。”


“青雀，咱们兄弟今天差点就栽在这了，真是横尸遍野啊，看个舞蹈还能看的一口气上不来昏过去，真是奇葩，处默，把你脑门上的血迹擦擦，就说是喝醉了摔的，他们都是喝醉了酒，这要是传出去，丢人啊。”


程处默把所有人的护卫喊了上了，各自带着自家的少爷回家，为了像一点，云烨在他们每人的嘴里灌了点烈酒，这才放心的让人抬走。


一个从乱坟岗上爬回来的女人，对于生命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越了一般人，没有像别人猜度的那样报完仇之后，仰天大笑三声，然后自杀，这是蠢驴的想法，死过一次的人，更加的恐惧死亡。


高山羊子眼睁睁的看着云烨把那个舞娘带走却无计可施，这里是大唐长安，她一个倭国王女在这里比不过一个唐国百姓，大唐的律法制定的很自私，大唐的人杀了别的国家的人，好像没听说过有谁受过惩罚，外国人杀了大唐人，跑回自己国家都不一定安全，云烨爱死了大唐的律法。


酒友喝醉了自然要挨个送回家，这是规矩，也是礼仪，需要对人家长辈告罪的，三个清醒的人分头送了人回去，做好挨骂的准备。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四节 颜之推请客


“克明兄，犬子前两天从青楼大醉而归，老夫心中却没有丝毫的嗔怪之意，只看他汗透衣衫，分明是昏厥了过去，程家小子却说是喝醉了，睁着眼睛说的假话，让老夫心头暖和。”


“这么说那天的《天魔舞》遗爱这孩子也去看了？犬子是被云烨送回来的，症状和遗爱一模一样，分明是昏厥了，云烨也说是喝醉了，这些孩子偷偷的去替我们打前站，害怕我们担心，就随便在身上洒点酒就说喝醉了，骗得了谁啊。”


“清晨遗爱醒过来之后和老夫有一番详谈，昨夜的《天魔舞》确实凶险异常，遗爱他们服下了孙道长给的禁欲药，依然被迷惑的晕头转向，戴上猪嘴都没有太大的作用，不过也有熬下来的，云烨，程处默，魏王殿下，三个人熬到了最后。”


“哈哈，都是好孩子，不管有没有熬下来，都是孝顺儿子，百样米养百样人，这些孩子只要恪守孝道就足以在长安立足，云烨，魏王不算，他们本来就是人中极品，程处默都能熬下来，没道理老夫等人会熬不过去？哈哈，你我一生都在和凶险打交道，这次不过是一道小门槛而已，迈迈腿就过了。”


中书省的两位大佬，翻看着手上的文书，一边闲谈，心情似乎都很愉快，裴寂带给朝堂的阴霾似乎一下子就散尽了。


小小的倭国原本不值得如此重视，日出之国致日没之国书，就这个国书的开头，就让无数的朝臣怒不可遏，暴怒的将领几欲发狂，咆哮着要屠灭此国，毁弃贡献，焚其祖庙，驾船远征现在还不是李二能考虑的，不确定的因素太多，现在的当务之急先把吐谷浑人的信心毁掉，让它不敢有丝毫不敬之心才是正理。


所以李二才会按下怒火，看着倭国王女上蹿下跳，只是没有预料到这个女人居然搞出个《天魔舞》盛会来，还把裴寂给弄死了，这就让大唐上下难堪了，随着李二寿诞的临近，各方的使节都徘徊在长安，想要捏死那个可恶的女人，现在也没办法。


那天的那场舞会，李二不在现场，桌子上却放着极为详细的报告，当长孙看到云烨一次又一次的把高山羊子的头扒拉到一边，就笑的活不成了。


李泰的表现长孙也很满意，从头到尾虽然狼狈了些，总算是撑下来了，不愧是自己的天才儿子，如果没有那个蒙面舞女出现，青雀一定会毫无损伤。


“皇后，云烨把那个女人弄到书院去了，哼，哼，好大的狗胆，那个女人是父皇宠幸过的妃子，为皇家颜面计，也该送进感业寺落发，他弄回书院算是怎么回事？”


“陛下，别忘了那个女人可是死人，妾身的后宫名册上可没有这个女人，宗人府也没有记录，太上皇也以为这个女人死了，死都死了，还惦记她做什么。她没有骨血，没有宗族，脸也被彻底毁了，注定是孤魂野鬼一个，您就当没看见脚底下的这只小虫子，抬抬脚，换个地方踩也就是了。”


李二点点头，今年总共就杀了十六个人，这是好兆头，到了年底死的人如果少于二十个，就是大治之年了，他现在很在乎这个事情。刑余之人，就放她一条生路好了。


“陛下，谍报上说，云烨好像有了对付《天魔舞》的法子，您怎么看。”


“这些小事情原本就是他该做的，朕没空管这些，那天到云家看粉条的制作，这才是大事，土豆的产量过高，原来还担心储存的问题，现在不用想了，那小子送进宫里的粉条，味道确实不错，朕昨晚吃了很多，那个丸子的今天中午还要。”


“怎么做粉条妾身可是亲自上了手的，皇宫里做了好多，御花园里晾满了粉条，太上皇还以为是新景，一个劲的说好看。”


“的确好看，朕有几种景色怎么也看不够，一个就是黄澄澄的麦田，一个是果实累累的果园，一个是牛羊遍地的草原，再就是黑压压的军阵了，如今多了一样，白茫茫的一片粉条，哈哈，有了这些，山山水水的不看也罢。”


“云烨还是从妾身这里硬要走了一千贯钱财，说是书院发卖专利的费用，平民小户的三百钱就行，到了皇家就非要一千贯，原以为是送给皇家的，谁知道最后少一个子都不行。”


“那就没问题，如果平民小户也收一千贯，朕就会下手处置，青雀说以后织毛机，也会走这条路子，皇家不可能把所有的产业都攥在手心里，青雀话里话外的想让云烨掺乎进来，那小子毫不动心，在荒地上种了好多的棉花，说那东西才是好东西，一个劲的用羊毛，最后一定会出现羊吃人的惨剧来，青雀不明白什么是羊吃人，就跑来问朕，朕思虑良久才弄明白，织毛的法子传出去，羊毛就会紧缺，养羊的人就会多起来，需要的草原也会越来越大，到了最后说不定就会把良田也种草养羊，毕竟养羊的利润要比种地大，侵占一点不要紧，要是多了，种地的就没了活路，说不定真的会死人，这样就是他口中的羊吃人了。现在这小子越来越有远见了，多栽培几年，将来一定是个好帮手。”


只要牵涉到朝堂，长孙就会立刻闭嘴，但是歌舞这种事情，却是她说了算，云烨今天会进宫给自己讲细节，所以早早离开万民宫，回到自己的住处等云烨的到来。


云家莫名其妙的收到好多重礼，翻看一下礼单，都是长安的勋贵人家，上面具复的帖子都是红底黑字，这是人家家主亲自选的礼物，没有大事，不会这样隆重。


也是，不管谁家出了个孝顺儿子，当爹的都会喜欢，柴绍的礼物最是特别，一对青铜爵，只要看看上面的绿锈，就知道是古物，已经被把玩的发黑了，一定是柴绍的心爱之物。


豪门大家的没两样古物实在是会被人家笑话，去了颜家，他家大门上的铜环说不定都是好几百年的旧物，招待客人更是古雅的一塌糊涂。


“老太爷，咱爷俩能不能不用青铜箸。您看看这双筷子又大又沉，夹个菜费老劲了，您老人家身体不好，咱们还是用竹筷吧，您看夹个粉条都夹不上来，掉我袍子上两次了。”


“老夫也讨厌，家里的规矩就这样，请人吃饭规矩多，你不知道，金筷子才让人讨厌，老夫吃一顿饭得歇三回，你没资格用金银，凑活着用铜的吧。粉条子美味，可惜我这样的老头子克化不了，只能看着你吃，丸子，豆腐归我，你把青菜粉条全吃了。”


颜家请客就四盘子菜，青菜豆腐，豆芽菜，再加上一条指头长的鱼，就是全部菜式，在老头子强烈的要求下才多加了一个丸子砂锅，装在脑袋大小的青铜鼎里，是两个仆人抬上来的，云烨试了一下，一只手没拎起来。


“古人就用这东西吃饭？您祖上，只要吃饭就会这么麻烦么？”


“胡说，祖上清贫，一瓢饮，一箪食就足矣，这些东西都是后来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硬加上去的，如今请个客人都要四盘子菜了，小米饭，也成了白米饭，真是不孝啊。”


“说不孝那可不对，陛下还有大唐的文官武将们，不就是为了让天底下的百姓都吃饱吃好才这么操劳的么，如果您现在还是一瓢饮一箪食，那岂不是说我们一族经过千年还是在原地打转，后世的子子孙孙全是蠢货，一千年了，还没有半点的长进。”


“你懂个屁，能吃上饱饭才是这几年的事情，前些年饿死的人还少了？老夫百岁了按理说应该有点见识了，为何看到地里的土豆堆成山会高兴地夜不能寐？”


云烨摇摇头，拿起巨大的青铜勺子帮着颜之推把丸子，豆腐捞出来，放在他的青铜碗里，坐回来等老头子解释。


“还不是因为这样的盛景老夫也是头一回见到，当年瓦岗军打开洛阳东仓，米粮成山，老夫却没有半点的喜悦之意，那些粮食都是要被用作军粮的，说起来瓦岗军在对百姓放粮，你知道总共放了多少粮食？告诉你吧，小子，六百担，不是瓦岗军不给别人放，是因为杀的剩下的百姓就只能拿走六百担粮食，你说说看，剩下了多少人？”


这个论调让云烨寒毛直竖，颤声问道：“老太爷，军队杀勋贵，杀军卒，杀财主，小子能理解，为何已经入城了还要杀百姓？把人都杀光了，谁来缴税？谁来帮他们养军队？”


颜之推把一块豆腐吞下肚子，才盯着云烨说：“那你先给老夫说说你为何要把卑沙，大王二城烧成白地？大王城也就罢了，那是军城，卑沙城里可是有四万百姓的。”


云烨的筷子当啷啷的就掉在桌子上，抱着头小声的说：“卑沙城易守难攻，小子想要让自己的部下都活着回来，就不能考虑别的了。”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五节 好厉害的蘑菇


颜之推拿手在桌子上敲敲，让云烨抬起头来才说：“就是这个理啊，打仗就是一个吃人的怪兽，打红眼了，道德礼仪谁顾得上，高丽人不想让你进入辽水，当然会反抗，他们反抗，你就要消灭掉他们才能放心的进入辽水，杀人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拿刀子杀够不着，只好点火了，你想自己的部下没伤亡，就只能扔掉那些同情心了。


人活着其实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不断地选择，不断地抛弃，有时候看起来很无理，实际上从细处着眼之后，就会发现道理，这一次你只不过选择保存自己的部下，杀死敌人，很合理，如果将来有一天你保存敌人，杀死自己的部下也会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所以啊，小子，杀了人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只不过是一次选择的结果罢了，想在让你再选，一定还是保存部下，杀死敌人，这就够了，你这些日子很像一个刺猬，别人碰不得你这个疮疤，谁碰你跟谁翻脸，这很不好，做出事来，就是让人评价的，你没本事满足所有人的胃口，谁都不可能。


放下你的心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的就多干些，讨厌的就少干或者不干，不过《天魔舞》你好像很喜欢的样子，怎么样，老夫看了那个舞，会不会死？”


云烨的嘴巴张的大大的，老头子一开始就开了一个沉痛的话题，可是拐了一个弯之后告诉自己，没必要因为杀人的事情内疚，必要的时候可以一边内疚一边杀人，这是什么道理？


“如果不用春分散伤害您的心脏的话，看一曲艳舞，对您老人家大有裨益，或许您能够恢复几分活力。”


“有这句话就好，怎么看出端倪来了？老夫也是疑惑，看个舞，会把命看掉？原来是这东西作怪，少年人服用之后都受不了，别说老头子，我这样的死的最快了，春风散单独服用好像作用不大，必须有药引子，不会是鲜血吧？”


云烨忽然想起自己和李安澜在皇城的那个晚上，一个白衣女子旋转着跳舞，赤裸的脚上都是血痕，再想到那些舞娘划破胸口流出来的血有些怪异，谁见过水晶一样的血？


“很有可能，老太爷，小子这就要回家去问问我带回来的那个舞娘，问清楚，要是阴沟里翻船就太不值了。”


人老成精这话丝毫不假，云烨自认为将情绪掩饰得很好，但是在颜之推面前还是被看了个通透，老头子今天大张旗鼓的请云烨吃饭，目的就是要解开他的心结，对于《天魔舞》老头子其实很不在乎，看也好，不看也罢都无伤大雅，这样做的唯一的目的就是逼着云烨不断地做事，人人都想把这块玉琢磨出来，琢磨的办法就是不断地给他找事情做，遇到这种总想雕琢自己的人，云烨一般情况下都是躲得远远地。


才三天时间，蒙面舞娘就喜欢上了云家，她喜欢人家称呼她为天魔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花丛中看天空，调皮的小丫偷偷的拿着小竹竿挑开她的面纱，想要看看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子，为什么会整天蒙着脸。


天魔姬故意装作不知道，想吓唬小丫一下子，这样以后就不会有人再偷看她了，谁知道小丫掀开面纱之后，愤怒的哇哇大叫，拽着云烨来到后花园，指着天魔姬说，是谁把一个漂亮的美人弄成这样子的，该死之极，让哥哥想办法把美人恢复过来。


看到云烨摇头，小丫竟然委屈的抽噎起来，在她看来哥哥无所不能，如今各个都没有办法，一个漂亮的美人毁了。


云家的人多少都有点怪癖，大丫喜欢读书，小丫喜欢美丽的东西，做好的花馍馍都舍不得吃，最后长了绿毛只好扔掉，被奶奶教训了好多回也不知悔改。


天魔姬很清楚自己的脸是个什么模样，小女孩竟然不害怕，还帮着自己抱打不平，这对她来说是最新奇的体验。


小丫特意找来了莳莳，小武，还有狄仁杰来找她玩，天魔姬发现，这三个孩子也只是对她的容颜损毁有些可惜，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憎恶，害怕的表现。


院子里还有一个分不清男女的美人总是带着浓郁的香气从自己身边走过，看到自己也没有半点的好奇之意，又一次还让她帮着拿镜子，看看自己的后脑勺上红疙瘩下去了没有。


主家娘子和自己谈好了例份，就给她找了一个很小的院子，管事婆子，自然给她送来了被褥家具，院子虽小，却也雅致，离花园很近，推开后窗就能看到一大丛淡黄色的野菊，前日才量身，今天三套衣衫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针线篮子也给她送来了，有什么不喜欢的地方可以自己改改。


拿起绣花的绷子，不算名贵，是竹子做的，和以前自己的绣花绷子没法比，四处看看小小的屋子，她有一种重新回到少女时期的感觉。


有人敲门，天魔姬快速的擦了把眼泪，才要开门就听云烨站在院子里说：“你没必要开门，我只是想问问春风散是不是必须借助血液才能催发药性？我觉得这很古怪。”


天魔姬打开了房门请云烨进来，斟了一杯茶递到云烨手上说：“不是的，《天魔舞》其实是在诱发人七情六欲的一种舞蹈，大喜伤心，大怒伤肝，大思伤脾，悲忧伤肺，惊恐伤肾。春分散只不过是一个媒介，把这些感觉放大了一点，让看舞蹈的人自己伤害自己，也就是说，春风散其实没有多大作用，那只是一种男女房中助兴的东西，让人的身体变得容易动情，有没有都无所谓。”


“不可能，我中过春风散，当时……”说了半截，云烨忽然发现，和李安澜在一起的时候，很多时候好像自己也很主动，如果自己从心底里不愿意的话，李安澜是不会得逞的，云烨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不但头顶冒热气，脚心都在发热，只想找个老鼠洞钻进去。


“呵呵，云侯难道被女子下过这种药？”天魔姬哪壶不开偏偏提哪壶。


“没有！没有这回事，我只是自己尝了尝。”


“您没事干自己尝春药？”天魔姬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三十几岁的女人也不知道哪来那么些好奇心。


“不说这些了，我在你跳舞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幻觉出现，这是怎么回事？青雀也感觉到了，我看到的是一段生离死别的故事，青雀看到的是一道道未解的难题，处默一直在心里和别人厮杀，到了最后扛不住才撞破窗户的，这是怎么回事？”


“这说明你们三个是好人，幻由心生，你心里想什么，你就会有什么样的幻境，感受会比平日里强烈百十倍，您看到的是故事，那么故事就不可能伤害你，青雀看到的是算学难题，解开就是，也不会有危险，程处默看到的是厮杀，这个有点凶险，如果他不撞破窗户，说不定会损伤心脉，至于裴寂感受到的是什么，就不用我明说了吧。”


明白了，老家伙人老心不老，被环境激发了欲念，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算得上老人中的奇葩。


“幻觉是怎么产生的，难道是通过你们的舞蹈？”云烨很不相信这个结果，如果这样都可以，后世的那些宅男就会大大的不妙。


“当然不行，需要配上这个。”天魔姬从枕头边上拿过一个木头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朵干瘪的蘑菇，橘红色，颜色漂亮，样子也美观，一看就不是善类。


刚要去拿，天魔姬说：“别碰，这是一颗成熟的神仙香，伞盖里面有黑黑的小小的粉末，只要接触一点，你就会陷入幻境。我每回取这些粉末的时候都会自己陷进去，我的幻境比较可怕，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进去。”


云烨再看了一眼蘑菇，不信都不成了，有些蘑菇吃了会毒死人，有些蘑菇吃了让人飘飘欲仙，这朵叫神仙香的蘑菇，孢子有强烈的致幻作用，果然是好东西。


“妾身来自江南西道的郴州，在那里巫蛊横行，有好多人家都有自己供奉的神婆，我家的神婆是我姑奶奶，从小就疼我，把她当神婆的秘密告诉了我，她老人家就是靠着这个东西成为方圆百里之内最有名的神婆。当我被当做战利品送到长安的时候，我就想着这东西会有用，带来了十朵，如今就剩下这最后一朵了，不过皇宫里或许还有，就在我住的宫殿里，我听说，那个宫殿现在早就荒芜了。如果我的梳妆台子还在，桌面底下的密格里面应该还有两朵，也不知道腐烂了没有。”


“这是你最大的秘密，不留着防身用，一点不留的告诉我，是何道理？”


“我喜欢留在云家，在这里很舒服，我要成为你家的供奉，这样我们的命运就结为一体了，我也有理由长久的留在这个家里，把我的下半辈子好好地过完。”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六节 玉牌，又见玉牌


天魔姬在半个时辰后就成了云家的供奉，这是云烨给她的一个保证，成了云家的家臣，就没有所谓的杀人灭口这一说，天魔姬从今往后，就是云家人，事情做对了，是为云家立功，事情做错了，背黑锅的也是云家，长安城富贵人家的供奉，几乎都是家里的核心人物，有些时候他们的权利比远一些的本家子侄都要重。


云家的商队已经快速的派人前往郴州，只有掌柜的和护卫头领才知道此行的真正目标，蘑菇的形状和功效已经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到了郴州，自然会全力寻找。


蘑菇的事情云烨认为还是烂在肚子里比较好，交给李二都不是一个好选择，天知道他会用蘑菇来做什么。


“天魔舞其实就是一种催人欲望的舞蹈，如果去掉催情成分，看起来很不错，赏心悦目的，让人愉快。”


话说完，长孙就站起来绕着云烨转了两圈，对李二说：“陛下，您看看，这就是您的臣子，吹牛撒谎眼皮子都不眨一下，舌头伸出来让本宫看一下，哟，舌头怎么还烂糟糟的？这是吃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咬的？”


“娘娘明鉴，确实是不小心咬的。”云烨陪着笑脸跟着长孙转圈圈，李二头都不抬的继续批阅奏章。


“本宫知道的可不是这个样子，听说你先找了孙道长要了清心寡欲的药，然后又不怕丢人的戴了防尘猪嘴，青雀可是在青楼里做了一晚上的算数，回来之后大睡了两天才恢复精神，加上你，二十四个孩子，最后清醒的就青雀，你，再加上用头撞破窗户的程处默，冲儿给了自己一酒壶把自己打昏才躲过一劫，你居然说看起来赏心悦目，让人愉快？”


长孙一直看着云烨，不给他半点反嘴的时间，云烨现在已经是一个一米七五的汉子，对着比他矮了半头的长孙弓着腰很不舒服。


“云烨，既然你说没有大碍，那就看看也好，书院的先生们要看，也带上，到时候如果丢人，丢的最狠的也是你书院，一帮子老头子，要是有一个出事，你恐怕不好交代吧。”


李二一说话，总是命中要害，看舞蹈的时候他离得远，见机不对可以选择撤退，总之是没有半点的危险，听他话的意思，书院的先生们会有一个最好的观赏位置。


“没关系，书院的先生各个年高德劭，区区一点七情诱惑还不在话下。”


“那就好，你敢说这话就好，出了事你一个兜着，这回就不要想着让朕给你收拾烂摊子了，不过你让那些小兄弟们替自己父辈打前站这件事做的确实不错，挽回了你在高丽给他们留下的坏印象，扳回一局，难能可贵，做事情就要这样，堂堂正正的阳谋，用起来既好听又省事，不要总是把自己弄得阴风阵阵的让人提防。”


“谢陛下教诲，微臣以后保证堂堂正正做事，规规矩矩做人，小聪明是再也不敢耍了。”


“这又是一句屁话，快滚吧，承乾还在东宫等你，皇宫里的粉条太多，总不能浪费了，你们几个想出个好法子，把这事解决掉。”


长孙看着走远的云烨问李二：“陛下，今日为何如此轻易的就把他放走了？妾身感觉这小子就没说实话。”


李二放下朱笔，抄起茶壶喝了一口茶说：“水至清则无鱼，还要怎样，你安排他去试探《天魔舞》他已经做到了，有点小盘算也属正常，有些话他可能不方便对我们说，但是朕敢打赌，他会对承乾说，青雀也会知道，这种事关情欲的事情，就是承乾也不好和我们说清楚，你问青雀的时候，他不是也是吱吱呜呜的？这几个小子一转眼就大了，云烨也不是当年被朕踢着走的小孩子了，该给的颜面一定要给。”


李二的话说的长孙怔了一下，有些失落地说：“妾身也是才发现云烨已经高过妾身半头了，真的已经长大了，昨天妾身还拿他当小孩子来看的，一转眼，承乾，青雀就成了大人，知道有些事不能对父母说了。”


李二走上前拥住长孙笑着说：“这样的长大，朕是喜闻乐见的，很干净，很单纯，生在皇家，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尔虞我诈，兄弟几个知心知肺的走到现在，我们就不能不满意，嘿嘿，当初我们兄弟几个什么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


李二的话说的拗口，长孙却知道，李二说肺腑之言的时候才会这样，叹口气，接过李二的茶壶，给他添满水，吩咐宦官把大殿里的冰山，挪的离皇帝远些，这才隐入重重帷幕之中。


云烨一路穿过重重宫殿，不一会就来到东宫，才进东宫，就看见李承乾，李泰哥俩躺在葡萄架底下说话，李泰吹嘘的声音远远地就传来过来。


“大哥，你没去看《天魔舞》可是亏大了，那个舞真的很要命，舞娘们上身就裹了一层细纱，跳着跳着，还把细纱都扯下来，奶子上挂着铃铛，摇一摇，啧啧，销魂啊，尤其是最后出场的那个美妇，虽然遮着脸，但是身材让人看了只喷血。最后烨子下手快，抢走了，要不然我就会下手抢过来。”


“哈哈，吹牛，舞娘们跳舞或许跳的不错，你们？嘿嘿，青雀，药效没过，你现在有一丝丝的情欲之念么？你当孙先生的药是假的？长孙冲的那两句诗念得真好，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可不想当十五天的太监。”


云烨快步走过来，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躺下来对李承乾说：“你以为你能逃得掉？去看孙先生的时候，先生说了，我们这些人每一个好的，固肾养精你也需要，喏，这是你的那份，孙先生托我给你带过来，用不用在你，以后力不从心的时候不要埋怨。”


李泰一下子笑的从躺椅上掉下来，指着云烨说：“那天好大的一包药都被咱们喝完了，你真的又去找孙先生要药材去了？”


“给承乾要药材是顺路，主要是去找孙先生看一味药，是一味蘑菇，有毒，皇宫里还有三颗，就在一个废弃的宫殿里。必须拿到手，这东西就不该在皇宫里。”


李承乾的笑容一下子没了，小声的对云烨说：“你抢走的那个舞娘真的是那个女人？”


云烨点点头，李承乾苦笑着摊摊手对李泰说：“你看的那个美女是我们家的长辈，幸好被烨子抢走了，要是被你抢走，我看你就没什么脸面见人了。”


“我抢走也只能当祖宗供着，现在她是我家的供奉，人家在皇宫里藏了一点毒药，我们得拿出去，这是她成为供奉之后说的第一个秘密，我们小心些，不敢让人发现。”


李承乾点点头说：“这样也好，在云家安安稳稳的把一辈子过完也不错，说到底是皇家对不起她，她这个样子不一定比在皇宫里差，是祸是福，现在谁也说不定。”


李泰也跟着点头，这个女人既然能把毒药的藏身之处说出来，就是想和皇宫再无一丝牵绊，彻彻底底的了结这段孽缘。


自从万民殿建好，太极宫就归了李渊，原来的住处很快就空空荡荡的，李渊喜欢把自己所有的女人仆人都拢在一出，所以现在太极宫塞了个满满当当，那些代表痛苦记忆的宫殿就再也没人去了。


靠近宫墙的一个院落尤其荒凉，荒草都要没过膝盖了，到处都是蛇虫鼠蚁的踪迹，门窗半掩着，地上的尘土铺了厚厚一层。大白天的就让人脊背发凉。


“大哥，皇宫里怎么还有这么荒凉的地方，我以为我们受罚的地方就已经是最阴森的地方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所在。”


云烨推开们，扑棱棱的飞出来一群鸟，一时间尘土飞扬，三个人往后连着退了好几步，等尘埃落定，才进了屋子。


斑驳的几束光透过破烂不堪的窗户照进了屋子，里面很深，云烨站在黑暗处眨了一会眼睛，才适应里面昏暗的环境。


一张宽大的锦榻显示着主人以前在宫中是何等的受宠，只可惜现在被老鼠咬的到处都是洞，云烨甚至能看到两只老鼠在鬼鬼祟祟的往外偷看。


“烨子，快点拿，这个鬼地方我不想多待。”李泰捂着鼻子忍受着腐朽的气息，不停地催促云烨快点。


床榻的对面就是一张梳妆台子，打开柜门，里面空空如也，好东西早就被太监宫女偷光了，云烨试着把面板往上抬一下，一块木板有些松动，移开那块木板，一个小格子出现在云烨的面前，里面放着三朵非常艳丽的蘑菇，还有一块半个手掌大小的玉佩，上面有云烨非常熟悉的三个铭文：白玉京！


云烨呆了一会，就把玉牌抓起来抛给了李承乾，自己小心的用油布把蘑菇包起来，放进自己带来的小木盒子里。


“烨子，这个玉牌上写的什么？我怎么这么熟悉，好像在哪见过。”


“在我家，这样的玉牌我也有。据我所知这是 第三面玉牌。”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七节 富人就该努力的花钱


李承乾拿着玉牌翻来覆去的看，没有看出什么头绪，就把玉牌给了李泰，上面的布满了的点和圈圈，不管怎么看都像是小儿的涂鸦，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规律。


“烨子，这个玉牌还是给你吧，我俩弄不清楚，你那里还有两面，说不定能从中发现什么惊天的大秘密。”


听了李承乾的话，云烨笑了起来，接过玉佩拿在手里抛了抛说：“什么秘密？白玉京？对于不可知之地的认知，我该是世界上最渊博的人，想去白玉京这没有半点的可能，如果是藏宝图，你我人世间的钱财都揽不过来，谁有工夫去找它们，就算这里有一百万两黄金那又如何？这么多的黄金进入大唐，只会带来灾难，市场自然会调整供需，不管有多少黄金进入市场，到最后增加过的黄金总量买到的东西和增加前没有多少区别，如果我们不是国家的统治者，还能从中牟利，现在，国家就是我们的，你打算去坑谁？


承乾，在你没有准备发行新钱之前，我们痛恨那些随意的把大量的铜钱埋进土里的人，因为我们需要铜钱进行市场流通，现在没必要了，大唐今后不再有什么钱荒的问题了，必要的时候钱庄的汇票也是钱，黄金，白银只不过是你发行钱币的资本，有多少黄金白银就发行多少汇票，这是必须遵守的一个原则，钱少了，百姓们不方便，就会恢复以物易物的习惯，钱多了也不好，原来卖六文钱的粮食就会涨到八文，十文。


所以啊，承乾，青雀，闲着没事当成一种爱好去寻找其中的秘密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但是把主要精力放在这上面，愚不可及。”


一番话把刚才还兴奋莫名的李家哥俩说的兴致全无，玉牌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没用的东西，说不定是祸害，谁都没兴致再去多看一眼。


“这东西给娘娘吧，我们三个满皇宫乱窜总要有一个合适的借口，毒药的事情不能说，好不容易把那个女人安置好，因为毒药再给弄死就太不值了。”


玉佩又抛给了李承乾，云烨看到梳妆台边上挂着一个古老的树皮面具，画工粗糙，但是面目狰狞，两只白牙露在外面，很像傩戏的面具，被天魔姬挂在这里，一定是心爱之物，云烨就把面具取下来，吹掉尘土，三个人意兴懒散的出了院子，说说笑笑的准备回东宫，李承乾家里有登州送来的新鲜海参，准备做上一大锅，三个人喝点酒。


如果皇宫是一个巨大的蜘蛛网，长孙无疑就是网中间那只硕大的蜘蛛，有意无意的出现在哥三回东宫的路上，身边跟着好些个爪牙，看那个小声禀报的太监就知道这家伙是一个多嘴多舌的狗仔。


李泰在母亲面前最受宠，见到有人出卖自己那里管得了许多，没说话，就上去先把那个太监踹了好几脚，然后鼻子朝天表示自己很生气。


撒娇这种事一向都是小儿子的专利，老大就没有这种资格，李承乾笑着对母亲说：“母后，孩儿与青雀，小烨闲着没事，在废园里走走散散心，没想到真的有收获，您看看，就是这东西，您以前常说好东西都被小烨得到了，现在好东西咱家也有。”


在长孙不解的目光中，李承乾从袖子里拿出那面玉牌递到母亲手上，长孙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这东西不管真假，她都不喜欢，仙人之说过于虚无，没听说有谁得逞的，丈夫已经做到了世间权势的巅峰，再进一步就是长生不老了，多少皇帝都栽在这件事上，求仙不成反而沦为笑柄，越是英明的皇帝就越是相信神仙的存在，丈夫经常流露出人生苦短的意向，她对这个问题很是警惕，想做明君，首先就不能求仙，人只要一问道求仙，就会漠视身边的一切事物。


长孙脑子里电光火石的在运转，随便把玉牌翻看了两下，就给了云烨说：“不错的古玉，就是雕工差点，赏你了，远远地就听见你们三个说要去吃海茄子，如果云烨下厨的话，多加我一个不多吧？”


云烨无奈的把玉牌握在手里，正想说话，远远地看见李二走了过来，就快速的把牌子藏起来，长孙无所谓，李二看到就会发飙，一个探险队说不定就会立马被组成，如果自己是队长那就惨了。


“青雀，你的小性子也该收收，和一个宦官计较什么，他给你母后报信也是职责所在，下回不要这样了，云烨，把皇后给你的东西拿给朕看看，怎么，在皇宫里找到的东西朕看一眼都不成？”


万般不情愿的把玉佩给了李二，只见他很新奇的在手上把玩，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甚至对着太阳看看玉石里有没有夹层，一个堂堂的帝王，举着一块玉佩看太阳样子非常的古怪，长孙扶着李二，担心他一会看得头晕了摔倒。


“不是要去吃海茄子么？朕也去。”李二把玉佩握在手里看样子不打算还了。


偷偷的把木头盒子塞给李承乾，让他藏好，云烨自己去厨房做海参，自从上回云烨做过海参，李承乾吃过之后就对这东西念念不忘，登州刺史元大可想要帮着登州百姓卖海产，就必须想要培养一大批喜欢吃海鲜的人，听闻太子殿下有这个嗜好，一叶轻舟日夜不停地赶往长安，就是这样，到了长安后，活着的海参十不余一。


个头大，身子肥，看着就招人喜欢，早就褪尽了泥沙，内脏也吐出来了，这东西不需要费太多的精力，葱烧海参本来就是一道大菜。


云烨最不耐烦做一小盘子，一小盘子的菜，他最喜欢的就是做一大盆，身边全是吃货，尤其是皇后娘娘，上回她在家里吃扣肉的场景云烨那是历历在目。


五个人吃这一盆子应该够了吧？云烨看着洗脸盆一样大的瓷盆子，喃喃自语，配上珍珠米饭，没道理不够吃。


菜上了桌子，云烨夹了一小段葱白让试吃的太监吃，看到太监还要对着海参下手，李泰不顾他老子刚刚教训完，一脚就把太监踹出去了。


自己从盆子里捞出来好几只海参，一口气吃个精光，这才给自己老子，母亲一人捞了一碗，嘴里不停地说：“父皇，孩儿最喜欢烨子做的大锅菜，滋味足，分量够，最好不过了，您尝尝，原来海里的东西这么好吃。”


李二还是翻看手里的玉佩，刚才他特意拿水洗过，亲自动的手，把玉佩放在水盆里，左看右看的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听到李泰说话，把玉佩搁在饭桌上，夹了一条海参吃了一口，惊咦了一声，手底下的速度就变得飞快。


“陛下，娘娘一向喜欢食肉，您两位都患有风疾，肉吃多了没好处，但是海参多吃确实有好处，对风疾甚至有延缓和治疗的效果，海边渔民脊苦，这海参需要一只只的从浅海捞上来，费时费工，臣在登州之时，初春的寒日里，那些渔民们就赤身下海，在海底下四处巡梭，一日所得，不过十几只而已，运到长安更是艰难，十只有一只活着就算是运气了。”


李二好像没听见，长孙遗憾的看了一眼盆子，放下筷子说：“此物虽好，却取之不易，劳民伤财，不食也罢。”李二把筷子又塞回长孙手里，让云烨接着说。


“娘娘怜悯百姓自是慈母心怀，这海参还是要吃的，还需要多吃才好，别人那里微臣不知，承乾的海参来历微臣是清楚的，登州刺史元大可素有大志，登州地处海边，土地为海水所蚀，盐碱的厉害，田地的出产寥寥无几，想要治理盐碱，就需要灌水冲刷，工程繁复，种两年地就需要重新洗地。


所幸上苍是公平的，没给他们好土地，却给了他们一片富饶的海洋，鲸鱼肉现在在长安不是个稀罕东西，海带，海菜您冬日里去长安饭馆，家家都有，咸鱼，海米，也成了日常的食物，这都是海洋之功。


承乾从海边买来海参运回来，不管有多大的浪费，出钱的都是太子府，这里面渔民得利，官府有税可以收，只要不是巧取豪夺，百姓，官家都会受益，钱这东西需要不停地运转，从一个人手里流通到另外一个人手里才会发挥它本来的作用。”


“你与太子是好友，就不担心言官弹劾你们穷奢极欲么？”


“钱放在钱库里陈年累月的不动弹才是最大的浪费，贱内每过些日子就要把银子，铜钱搬出来晒晒太阳，还要用药水泡银子，要不然，银子会变黑，铜钱会长锈，烦不胜烦，把钱花出去，总有得利的，放在库房里的叫银子，不叫钱。”


“嘿嘿，你的意思是，勤俭节约是错的？每个人都应该背着债务花钱？比如朕现在就该大肆的修建园林？什么道理？”


“如果到了所有人负债花钱的时候，微臣敢说，那时候您根本没必要收什么农税，说不定种地的百姓会收到您下发的补贴。”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八节 似是而非的道理才好骗人


李二三两口吃完自己碗里的饭食，把茶水倒进饭碗，喝了下去，指着云烨说：“小子，又拿你那套狗屁不通的道理来蒙混朕，想要玉牌？不想让朕求仙问道？就直说，朕还没有昏聩到现在就迷进去，大唐百业待兴，朕没功夫，也没脸面抛下一切去当神仙。”


“那您把玉佩还给微臣好了，要嘛砸碎也好，那东西不管代表着什么都不是一个吉祥的好事，想当神仙不可能，微臣算是经历过一些怪事的，到了寿数也会死，您现在砍我一刀保证救不过来，我师父号称已达天人境，除了知道的比别人多，还不是会死，白玉京？那上面白天热的能烧开水，晚上冷的能把钢铁冻裂，到处都是被流星轰击出的大坑，走一步路都轻飘飘的，您确定想去？”


李二看着云烨不言语，长孙也吃惊的看着云烨，李承乾的眼睛都要瞪出眼眶了，李泰毫不理会继续大吃，见所有人不动弹，嘟囔说：“你不要把猜测的东西肯定的说出来好不好，上面是有大坑，也确实是被流星撞出来的，没有嫦娥，没有兔子，没有人烟，说这些就够了，非要说说一些猜想，你不能这么对我父皇说，我那天还见父皇抱着小象儿，指着月亮说嫦娥。”


长孙听完立刻就捂着嘴大笑起来，李二的脸色顿时就变黑了，一脚就把云烨从凳子上踹到地上，回头又问李泰：“你怎么知道月亮上没有人？”


“父皇，书院里的学生用蒸馏水造了好大一块冰，研磨成透镜，挂在空中，选了一个满月的日子，孩儿就是从这个巨大的透镜里看到了月亮的样子，到处都是坑，很凄惨，哪里有什么嫦娥，桂树。”


“把冰做成这个样子？”李二从怀里掏出一个放大镜问李泰，又接着问了一句：“能用冰为何不用玻璃？”


云烨揉着屁股站起来说：“水烧开之后再结冰里面的气泡很少，玻璃不行，现在怎么搞都有气泡，消不掉，再说玻璃的颜色也不对，小块的还有可能，大块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期待书院把最纯净的玻璃弄出来再说。”


“你刚才说的都是猜测？怎么朕觉得你像是在说实话？”


云烨还没说话，李泰接着说：“父皇，好多东西云烨都知道答案，这是他听师傅闲谈时说的，至于过程，好多都不知道。需要我们一点点验证，父皇，孩儿决定在三天后，进行一场大型试验，证明大气压力确实存在，还请父皇母后到时候观看。”


长孙高兴地说：“希帕蒂亚先生前几天在皇宫也做了一个叫做压强的试验，青雀你要做的是和她一样的东西么？人家可说了，你没有太多的君子风范哦。”


“不一样的，母后，那个丑女人只能小打小闹，上不得台面，骗骗那些无知贵妇们掏钱，让她胡乱糟蹋，孩儿的试验就不一样，孩儿把两个半球扣起来，抽掉里面的空气，估计十匹马都拉不开。”


“真的，那母后我可要好好看看，陛下，您三天后也去么？”


“也好，欣赏完《天魔舞》再去看看青雀的试验，也不错，云烨，刚才看了奏章才知道，很多的勋贵都希望倭国王女能去他们家表演《天魔舞》这是何故？


还有颜老先生也发出了邀请，书院好像也有邀请函，无忌，玄龄，克明一个个都要倭国王女去他家跳舞，真是胡闹啊，你们这是一点颜面都不给倭国使节留，人家在朕寿诞期间给朕跳一曲，那是做臣子的恭谨，给你们到处跳，这是在把人家当舞娘对待。


算了，一个日出之国的抬头就让朕的怒火无处发泄，朕不管了。”


李二起身离开，但是那面玉佩却留在了桌子上，可能自己也觉得无趣，长孙跟着走了，一直在拌乖儿子的李承乾说：“海参没了，烨子，你话太多，吃葱吧！”


从皇家半饥半饱的回来，云烨端着一大碗面条蹲在屋檐底下猛吃，李安澜愁闷苦脸的挨在身边一直在嘟囔，都听不出来她在说些什么。


天魔姬也记不清楚是谁给的，当初她受宠的时候，收到过无数的礼物，其中就包括长孙，对于玉佩她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欢欢喜喜的拿着那个树皮做的面具抱着装蘑菇的盒子回自己的小院子里去了，她现在唯一的兴趣就是装扮自己的小院子，小丫很乖巧的帮着她一起做。


“夫君啊，父皇的寿诞马上就要到了，妾身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礼物，冯盎的礼物可是一只巨大的乌龟，听说已经有八百年了，容儿的礼物不能比他的差才行。”


“家里的宝库你不是打开了么，进去挑就是了，看上什么就是什么，你爹的马屁咱家还是要好好拍拍的。”


云烨快乐的打个饱嗝，繁忙的一天终于过去了，该做的事情也全部做完了，就是被李二踹了一脚让人心头郁闷，不过还好，胡说八道一通，总算是把他的注意力转移了，好像还有一点愧疚，这就好，不去找白玉京就是进步。


李安澜拽着云烨的胳膊进了云家的宝库，虽然是云家的宝库，云烨这个主人倒是第一回进去，果然琳琅满目啊，各色珠宝摆在架子上，五颜六色的好看，盘子里的大珍珠只要一碰，就滴溜溜的乱动，这就是传说中的“走盘珠”吧。


云家最多的就是珊瑚，最名贵的红珊瑚，架子上放了十几个三四尺长的。玛瑙石都是程家送的，走西域的商队他家是第一。


琉璃制品已经彻底的从云家宝库里消失，从箱子里刚拿出两个金锭准备揣袖子里，就被后面过来的辛月夺了过去，又放回箱子，没办法，乡下人没见过金子，见了金子总有一种往怀里揣的冲动，而且不管是谁的。


“夫君啊，你现在怎么还是喜欢拿金子？这宝库里的东西那一样不比金子值钱，咱家的银子都不往这个库房里放，妾身没事的时候，就是喜欢在里面逛逛，看着踏实，都是夫君一点点赚来的辛苦钱，足够孩子们富足一生了，咱家现在什么都不缺，就是孩子少。”


扯着珠圆玉润的辛月扳着脸看了好一阵子才说：“那可没办法，你们两个再守十天的活寡吧，孙先生的药还有十天才过劲。”


羞臊的辛月擂鼓一样的擂云烨的脊背，李安澜抱着辛月在她耳边叽叽咕咕的说了两句话，妩媚的看了云烨一眼，像个妖精。


云家的宝库只能说明一个字“俗”，幸好有《黄庭经》撑一下颜面，要不然云烨会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暴发户，辛月勉强算的上是大家闺秀，可是收集的宝贝，却是什么值钱收什么，而且还喜欢大的，桌子一样大的玛瑙石，被放在檀木架子上，这东西放反了，该把檀木架子放在玛瑙石上，连那个值钱都弄不清楚。


“如果送《黄庭经》你爹一定会龙颜大悦，他觊觎咱家的这本经贴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给你爹拿去，我保证冯盎就算是送万年乌龟也比不过。”


“那不行，《黄庭经》就一份，还要给孩子们留着，给我爹的，另选。”不但李安澜是这个意见，辛月一样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陛下明年还要过寿，今年送的太贵重了，明年送什么，你让别人家怎么送，冯盎为什么送八百年的乌龟，不送一千年的，就是害怕把事情做绝了，以后没了退路。咱家送别的，《黄庭经》不行。”


既然两个女人都是同样的意见云烨也没有意见，忽然想起来，李二最近好像闲的蛋疼，没事干总爱琢磨个东西，那就送他一个航模好了，公输家族不是有能在天上飞好几天的竹子做的鸟么？送他一个木头鸟不就完了，整天放鸟，也比瞎捉摸人强。


看到公输木一脸得意的放飞传说中的竹鸟，云烨扭头就走，竹鸟是飞起来了，可是你在下面扯着一根绳子做什么？一只长得像鸟的风筝也敢拿出来丢人，这要是送给李二，不被一口唾沫吐出来才是怪事。


不指望公输家造出飞机，还是自己老老实实地画图坐船模吧，总尺寸一米二，这就开始，被讽刺了的公输木，结过云烨的图纸，随手就扔给老伴，这种粗制滥造的东西还用不着他动手，他还要忙着去看《天魔舞》，今晚是高山羊子的第三场演出，老公输最喜欢看，这能让他早就腐朽的少年心再次抽出嫩芽。


日出之国的演出团队很忙碌，不断地出入各大豪门和重要团体演出，迅速的积累了自己的人脉，观看途中，许多心潮澎湃的少年郎，稳重斯文的中年人，德高望重的老人都不约而同的喜欢上了《天魔舞》。


颜之推，李纲，这群人看了半截就怒气冲冲的走了，只有希帕蒂亚从头到尾的看完，并且三场全看了，回来后还怂恿辛月，李安澜也去看看，说是很好看。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二十九节 晴天霹雳


李容坐在地毯上，拿手抓住弟弟，不让他去打搅爹爹装配船模，云烨小心的把船帆上的细绳装好，轻轻地摇动底下的手柄，船帆就缓缓升起，手一松，船帆哗的一下就落了下来，木头做的棘轮实在是太小了，费了好大功夫才安上，整个屋子里充斥着一股子浓郁的桐油味道，辛月，李安澜早就跑了，两个孩子死拉硬拽的不肯出去，就定定的坐在地毯上看着爹爹干活。


公输家的手艺就是好，雕刻的小木人，小零件像模像样，云宝宝指着甲板上的一匹马奶神奶气的喊着“旺财”。还要拿手去抓旺财，李容赶紧把弟弟拽着脑袋往回拖。


“好了，不要这么拖弟弟，走啊，爹爹带你们去开船。”云烨抱着一艘华丽的船模走在前面，两个孩子拉着父亲的袍子紧紧跟着，生怕爹爹跑了，不带自己玩。


花园里就有池塘，把两个孩子放在栏杆边上，自己赤着脚就下了池塘，对什么事情都好奇的狄仁杰早早就跟着过来，手里抓着一卷书表示自己没有偷懒，小武，莳莳，小丫，难得出门的大丫今天也来了，天魔姬不好意思和孩子凑到一起，踮着脚尖往这边看。


船下了水，不好，有些偏重，云烨从口袋里掏出几块铅饼，套在配重的小柱子上，缓缓松开手，还是有点偏差，朝着狄仁杰招招手，欢喜的狄仁杰甩掉鞋子，就下水来帮助师父，师徒经过几次试验之后，总算调整好了配重，手一松，木船就缓缓地前行，风帆上面有木制的万向节，可以自己根据风的方向调整前进方向，今日的风不大，云烨拿着蒲扇一扇，船就往前窜一截子，然后狄仁杰再接着扇，当池塘周围围满了人，一人一把蒲扇扇风的时候，这艘船就不停的在池塘里转圈圈，一会向东，一会向西，挤在前面的人眉花眼笑，挤不到前面的就哇哇大哭，比如云家的两位小少爷。


听到孩子哭，辛月，李安澜就冲了过来，看到池塘里的船，立刻就忘记了刚才自己来的目的，抢过狄仁杰的蒲扇，玩的非常忘我。


这里已经成了女人的天下，云烨抱着哭的眼泪鼻涕一大把的云宝宝，狄仁杰领着不断抹眼泪的李容跟着师父往厨房走，这个时候能疗伤的只有美食。


一人一碗花花绿绿的果冰，立刻就忘记了刚才的哀痛，吃了一口果冰，云烨觉得里面少了西瓜汁，还有菠萝，就不像是果冰了，西瓜家里就种着，只不过成熟的比较晚而已，现在都七月了，该差不多了。辛月当初忘了种西瓜，等想起来，已经是四月天了，云家人种东西从来不管节气，找了一块地，随便把种子埋进去就当是种好了。


拿篮子把装在玻璃碗里的果冰装好，四个人就去了花园最北面的沙地，西瓜自从被种下，除了浇水拔草，就没人管过，辛月从来都不知道西瓜还有掐花，间果这一道工序，总是认为一个藤蔓上结的西瓜越多越好，如今，云烨站在沙地上，看着一个个只有碗口大的西瓜欲哭无泪。


云宝宝，李容，狄仁杰喜欢，看到了这么大的果子，坐在沙地上一人抱着一个西瓜玩的不亦乐乎，云烨抱着侥幸的心态，东敲敲，西敲敲，挑选了一个自认为已经成熟的，拿小刀子切开，才发现瓤子白里透红，还没成熟，咬了一口，瓤子肉肉的，只有一点点的甜味。无奈的随手扔掉，忽然看见云宝宝屁股下面坐着一个西瓜出奇的大，挪开儿子之后，敲一下，果然不错。用刀子割掉藤蔓，抱着西瓜来到树下的石桌上，刀口才挨上瓜皮，西瓜自己就裂开了，好西瓜就该是这样子的，黑子红瓤，把孩子们的果冰碗拿过来，用勺子剜出一疙瘩一疙瘩的西瓜瓤子，用半融化的沙冰埋起来，果然比刚才的样子好看了许多。


一勺子喂给了李容，一勺子喂给了云宝宝，看看狄仁杰张着嘴渴盼的样子，挖了一大块喂给了狄仁杰，三个孩子吃的很快，云烨需要往外挖瓜子，一边应付三张嘴，很忙碌，直到半个西瓜都消灭干净，三个孩子才开始吃自己碗里的果冰。


溜了一圈瓜皮，云烨还是没舍得吃剩下的半个，奶奶这两天上火，吃这东西最好，等孩子们吃完果冰，云烨就把剩下的半个西瓜，装到篮子里去奶奶那里。


不知道花园里为什么会有喊杀的声音，一听就是小丫的，这时候人来疯的小丫已经扑到了水里，身上就一个肚兜，十一岁的大姑娘了，云烨不好凑过去，带着三个男人直接就进了奶奶的屋子。


躺在竹床上纳凉的奶奶早就听见了重孙子的声音，乐呵呵的坐起来就看到两个小肉团在努力地往竹床上爬。云烨把孩子都抱上去，狄仁杰已经把小炕桌搬了上来。


半个西瓜往炕桌上一放，奶奶就笑的见牙不见眼，拿手捣一捣花花绿绿的瓜皮问云烨：“烨儿，这就是院子北面的寒瓜？都长得这么大了。”


“是啊，好不容易有一个熟的，三个孩子贪嘴，就给吃了半个，您最近有些上火，吃寒瓜败败火，最好不过。”


斜刀切成小块，递给了奶奶，老人家没吃，转手就给了旁边扳着她肩膀等待的重孙，小孩子吃这东西就没够，不过也没关系，睡觉前多尿两泡尿就好。


“烨儿，听说最近有个什么《天魔舞》很盛行，好多权贵之家都邀请着去家里跳舞，还清了好多的客人，咱家要不要也请过来，跳上一场，答谢一下亲友？”吃了几块瓜，老奶奶忽然想起最近在勋贵人家很流行的《天魔舞》就向云烨打听。


“奶奶，咱家就算了，都是女人孩子的，这个舞看不得，那些跳舞的不穿上衣，光着脊梁跳舞，男人看的多些，咱家的男人都在您跟前了，怎么看啊。”


“啐，原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还以为是佛家的妙舞，可以让人一心向善的，原来是这么个东西，这倭国王女脸面都不要了？那些勋贵们也不要脸。”


“奶奶，这可不能怨勋贵，倭国王女就是打算用这个舞挑战勋贵们的人品的，颜老先生，李纲师父，元章，玉山，公输，他们都去看了，说是倭国野人生生的把好东西糟蹋了，《天魔舞》原来叫《河西赞佛曲》，被倭国人一改就成了不穿衣服的舞蹈了。”


“姑姑也没穿衣服。”李容指着外面对老祖宗告状，刚才就是小姑姑把他推到一边的。老奶奶顿时色变，听到外面小丫玩水的声音拎着鸡毛掸子就冲出去了，丫鬟都来不及搀扶。


云烨立刻就把云宝宝的耳朵捂住，狄仁杰也把李容的耳朵捂住，鸡毛掸子抽在屁股上的声音屋子里都能听到，中间还夹杂着辛月喊痛的声音，不用说，在场的人没一个能逃脱毒手的，云烨在欢笑着的李容脑袋上点了点，很是担心小丫，好歹穿条内裤啊，怎么就光着屁股下水了，十一岁了啊。


不一会钗环横乱的小丫就被奶奶揪着耳朵拽进了屋子，看到云烨在，挤眉弄眼的要哥哥替自己求情，奶奶在盛怒之中，谁说了都不管用，云烨只好抬头看屋顶，装作没看见，小丫瘪着嘴，继续哭。


“我老了，管不了了，这是你妹子，将来嫁不出去，我看你怎么办？”老奶奶在丫鬟的搀扶下进里屋去消气，把烂摊子留给了云烨，才准备回头教训小丫两句，却发现她已经抱着剩下的两块西瓜猛吃。


“小丫啊，现在是大姑娘了。不能在人跟前光屁股了，下回想游水，穿着内衣游，光着可真的不好，将来说不了婆家，怎么办。”


“不嫁人最好，我就在咱家待着，姑姑婶婶不就是在家么？天魔姬说了，人的身体，天生父母养的，最是好看不过，尤其是女人的身体更是这样，男人靠着武器征服天下，女人就要依靠身体来征服男人，最后获得天下，方式虽然不一样，但是目的相同，只要征服天下，就不能把身体藏起来，这种美丽需要释放。”


云烨感觉自己的心都嘎巴一声碎裂成了几瓣，怪不得，小丫以前离谱，但是从来没有离谱到现在的程度，原来是自己的错，贪图人家的《天魔舞》最后落得个如此下场，真是咎由自取，云烨不介意天魔姬把别的女人训练成和她一样的魔女，哪怕是称心被她训练成妖怪他也不在乎，但是绝对不能把小丫训练成魔女阿，幸好发现得早，如果晚些时间，这一定是家门的不幸，到了找天魔姬好好谈谈的时候了。


辛月揉着胳膊偷偷往屋子里看，见老奶奶不在，进来以后，发现小丫在吃西瓜，恨得在小丫头上狠狠的点了两下，媚笑着对云烨说：“夫君，不知道寒瓜还有没有成熟的？”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节 信念和现实


勾引男人是一门学问，如何更好地勾引男人更是一门学问，曾经魅惑的皇帝都不愿意上朝的天魔姬无疑就是掌握这门学问的宗师。


每天午后，看到云家的女人一人抱着一小卷子地毯往小院子里走，云烨就不由自主的哀叹一声。


天魔姬说了，小丫是学歪了，她说女人身体是武器，这种武器是隐形的，不到最后时刻绝对不能显露人前，就像一张弓，搭上箭，引而不发才是最具有威胁的，一旦射出去，所有人都会知道你的目的和方向，就像现在高山羊子，整天里给长安勋贵们跳艳舞，取悦大众，彻底的沦落为长安市井最大的笑话。


云烨不想她祸害云家的女人，但是看到最淳朴的大丫，莳莳都羞答答的钻进小院子之后，云烨就只好放任自流，每个女人都需要这样的技能，一味地打压，只会适得其反，当小武穿着自己最喜爱的牡丹花青纱裙风情万种的一阵风一样的从云烨面前跑过，本来还有点欣喜，到底有一个强大的另类没有被吸引，没有带着小毯子，就说明没去找天魔姬。


这种喜悦只维持了一刹那的功夫，小武的小丫鬟背着小包，胳膊底下夹着毯子向云烨请安问好的时候，云烨的眼前就一阵阵的发黑，变态加魔女，不知道她将来的夫婿是谁？还能不能有一点点存活的空间。


在书房处理完公文，一一归档之后，一天时间就已经消磨完毕，狄仁杰懂事的给师父倒了一杯茶，刚才的好些公文，都是狄仁杰批阅的，师徒二人研判了每一个案例，由狄仁杰先判断，云烨讲述事件背景，然后再判断，两个人有时候还会有辩论，达成一致之后，就形成了最后的意见，由云烨亲自写在公文上。


岭南水师的公务很繁杂，包括，军事预演，船只和人员调动，风险评估，经济核算，人员奖惩，这一切都必须在岭南水师这个圈子里完成，不逾矩，不越轨，云烨发现李二最讨厌的其实就是不守规矩的人，只要你按照规矩来，什么话他都能听进去，魏征之所以能憋死他的鸟，就是因为他是给事中，参奏皇帝是他的本职，所以云烨从不做自己份外的事，皇帝拨一下，就动弹一下，不拨绝对不动，老老实实做木偶人才是当大官的诀窍，勇猛精进，胸怀大志这种事情，小官员需要大做特作，到了云烨的地步，不思进取才是正确的，随着时间的推进，个人威望，家族影响这些事情总会慢慢出现，现在再想着富贵险中求的，一定是脑子被驴子踢得不轻。


如今家里的饭桌上，只有云烨，老奶奶，狄仁杰，再加上两个小宝宝，剩下的女人都在发疯，辛月认为自己的屁股有点大，腰也变粗了，最近在跟着天魔姬吃竹笋，据说这样能减掉腰上多余的肉，而不会把其他部位变小，云烨只要看见她抱着一个花碗咯吱咯吱的吃竹子，就有一种把碗扔掉的冲动，熊猫才整天啃竹子。


李安澜认为自己的脸有些方，李家遗传的大方脸长在男人身上看上去威武霸气，但是长在女人身上，线条就有点硬了，只要到了睡觉的时候，脸上就带着一个白玉面具，两个圆圆的小洞里不时闪烁着寒光，让整间屋子里都鬼气森森。


奶奶吃一口饭，就叹一口气，最后在重孙子的怂恿下，勉强吃了一碗饭，就带着两个孩子去花园里溜腿消食。


目送着老奶奶出门，狄仁杰就欢乐的把鸡腿拧下来假模假样的请师父吃，见师父摇头，第一时间就塞进嘴里，一个人绕着桌子挑自己喜欢吃的菜，云烨放下饭碗，隔着窗户看花园子里那些进进出出的女人，这股风波现在扩散了，希帕蒂亚，还有程处默的老婆九衣，也参乎进来了，偶尔还能看见几个书院先生的老婆也从侧门进进出出。


回到卧房准备躺一会，今天坐的时间有点长，卧室里的软榻最适合躺着看书，颜之推老先生写的《秦论》这本书的确应该好好看看，一个人老成精的人如果告诉你他的处世之道，你就一定要洗耳恭听，不管你的想法是不是比他强一百倍，你都需要静下心细细品味，老头子的书里面，详细阐述了他对先秦的认知，老狐狸不肯讲夏商周灭亡的原因，只愿意讲给周天子牧马的秦人是如何从一个牧马人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虎视鹰扬的大秦帝国。


“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云烨忽然吟唱起这四句话，他忘记了这四句话是从哪里来的，只是单纯的认为，这四句话套在这个时候非常的合适。


大秦的军卒或许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拿着简陋的武器一次又一次向天下最精锐的魏武卒开战，一次，两次，三次，整整用了二十年才从魏武卒手里夺回了河东之地。


自古秦兵耐苦战，这是事实，老头子没有说什么成王败寇，也没有说什么历史教训，他只是在阐述一种精神，战国七雄，争战天下，其他六国都是重甲士兵，唯有秦国士卒布衣轻装，难道他们不知道缺少防护装备死亡的几率更大吗？当然不是，老秦人为国争战，为生存而战，不惧生死。老秦人身处边陲荒凉贫瘠之地，骁勇彪悍，好勇斗狠，国家利益至上，虽然当时的国只是个邦国而已。


老头子整部书里面都只是讲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需要从荆棘里赤手劈开一条路，而后努力的把这条路不断地向远处拓展罢了，一代代的人就是这么传承下去的，家国间的竞争，这是一个勇敢者的游戏。


这是老头子留给云烨的课业，如果不领悟透，一定会有苦头吃，现在很多人都有把自己的书送给云烨看的习惯，李纲，元章，玉山，就连公输木都把自己写的名字叫《规矩》的书拿给他看。


云烨在《秦论》这本书的后面贴了一张纸，上面写了，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誓不休战。一连写了三遍。


用布皮包裹好了书，让仆人给颜之推还会去，颜家人的书是不外借的，云烨对老头子开玩笑说，颜家是书与老婆概不外借。谁知道老头子很认真的说：“万不得已的时候老婆可以外借，书不行。”噎的云烨一时间没话说。


给奶奶说了不知道多少回了，刚吃完饭散步并不好，等上半个时辰再去散步是最好的法子，老人家不听，认为老祖宗的经验教训不会错。


谁知道呢，健康这种事情说不来，有好多五毒俱全的人长命百岁，也有好些不沾恶习的人早早丧命，说不来谁对谁错，老人家喜欢，就随他去了。


花园子云烨现在是不去的，一去就闹心，听见旺财哕哕的叫唤，就来到了前院，少了门牙的马夫，正在给旺财换马蹄铁，可是怎么都不能让旺财抬起蹄子。


被拴在架子上的旺财见云烨过来，摆着头想要挣脱缰绳，云烨来到旺财身边，抱着长脸亲昵了一会，总算是让它安静下来。


给它一边挠肚子，一边抬起它的前蹄，蹄铁果然该换了，马夫连忙接过来，把以前的旧马蹄铁翘掉，用刀子一点点把开裂的蹄甲削掉，然后很熟练的订上新的蹄铁，四个蹄子都换上了新的，这才解掉旺财的笼头。


受了委屈的旺财紧紧地跟在云烨身后，溜达着就出了大门，旁晚的时候，集市上依然热闹，到处都是在甩卖尾货的小贩，高傲的旺财从来都是不吃尾货的，弄得好多小贩看着旺财脖子下的钱袋子眼馋。


直接去找老江他们，这时候该是酒坊出酒的时候了，看看出酒也是不错的一件事，小山上的酒坊现在更像是一座小城池了，外面看起来单薄的墙壁，实际上足足有四尺厚，里面全是青石，这座小山扼守在道路边，任何想要通过大路进入云家庄子就需要先经过山脚，别人不知道，云烨清楚的知道，酒坊里有公输甲制造的大黄弩，甚至还有一种轮子一样的投掷武器，云烨都没见过，老江说这是用来摧毁攻城车的，旋转着投掷出去，威力惊人。


云烨想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回到那种需要死拼的田地，所以不太在乎，但是老江他们却乐此不疲，老钱偷偷的告诉云烨，如果风云起，这些都是云家化龙飞腾的资本，家将的作用可不光是守家护院，这种小堡垒，大一些的家族都有，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皇帝也很清楚，一旦自己把天下弄坏，往日对他忠心耿耿的勋贵们就会立即反目，而且手底下绝对不会容情。朝代的更替就是这样进行的。


摇摇头，把这个可怕的念头甩出脑子，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李二是何等的可怕，他一辈子经历过的叛乱无数，包括两个儿子也反对他，最后的结果，反对他的人好像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一节 恐怖的家臣


“侯爷，您来视察军备？”老江欢喜的打开大门，对于家主一年都来不了一趟的态度很不满意，好不容易见侯爷来了，当然要直接说重点，免得让他总认为自己是在吃白饭。


“江叔，咱家就不要用军备这个词，我只是来看看你们几位，今年你们也不常去家里了，都窝在山包上干什么，守了一辈子城池还没守够啊，多走走，多转转，您几位没事出现在庄子里我心里也觉得踏实。”


云烨把刚刚从集市上买来的一大包猪头肉放在门口的大木桌上，看老人总归是需要一点手信，精致的菜肴这些老兵们不喜欢，油肥油肥的猪头肉才是他们最喜欢的东西。


老江打开荷叶包，捡了一片子猪鼻子肉扔嘴里，对其他老说：“难得侯爷还记得我们的嗜好，刘锅头家的猪头肉味道就是好，肉先不急着吃，侯爷，给你看看我们老兄弟这半年的成效。”


在一群老兵的簇拥下，云烨进了后院，正是出酒的时候，院子里的人很多，光着脊背穿着裤衩的精壮汉子拿着木锨从蒸桶里往外铲酒糟，嘴上捂着毛巾的妇人在把凉水往酒糟上浇，还有几个妇人在往酒坛子上贴时度数标签，每次蒸酒，度数都是不一样的，需要勾兑之后才能形成统一，云家的酒，现在风靡长安，程家商队拉着勾兑的酒到处骗草原，戈壁上野人的钱，掌柜的特意说了，不要好酒，就要勾兑的劣酒，度数越高越好。


酒都没尝呢，就被老江拖到意见很大的屋子里，见老兵们各个一脸的得意，就知道他们一定干了很了不得的事情。


老江在手心吐两口吐沫，拉着地上的一根粗铁链子双膀一较力，好大一块地面就被揭了起来，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另外一个姓赵的老兵吹着了火折子，踩着陡峭的木梯就走了下去，云烨一头雾水的跟着下去，当脚踩到实地的时候才发现，面前有一条极为深邃的地洞，老江点着了火把，大踏步的走到前面，示意云烨跟上，暗道极为曲折，好些地方还有石门，每走百步，就会有一间不大的石屋可以伸直腰板，云烨回忆了一下，发现暗道的方向正好对着云家庄子。


走了一会，就已经走到了暗道的尽头，小山是石头山，有些地方还有水往下滴，看起来很不牢靠的样子，地上散落着钎子，大锤，锄头等物。云烨转过头，心间酸楚的几乎无法说话：“江叔，你们这是？”


“侯爷，狡兔还有三窟呢，咱家怎么能不提前做准备，我们都是上贯沙场的老兵，虽然弄不懂朝堂上的风风雨雨，但是我们见过的肮脏事决不在少处，有些事还是我们弟兄亲手执行的，杀人越货什么勾当没干过，原来以为到了云家，做的还是这些事情，没想到侯爷从来没有用过我们，云家，也从来没有什么肮脏事让我们去干。


侯爷，这样的好人家谁不希望他公侯万代？侯爷现在受到帝宠，云家自然一帆风顺，侯爷不考虑将来的事，一则年轻，二则，没吃过亏，我们不能白白拿云家的俸禄，过着好日子就忘了将来的危险，所以我们几个老家伙，商量好了，在我们还有力气的时候，给云家凿出一条预防万一的活路，只要多过大兵围剿，以侯爷的本事咱家就算只剩下人了，想要东山再起也是转眼间的事。”


“侯爷，咱家要绵延万年，子孙恒昌，请侯爷纳我等为家臣。我等誓死与云家共进退，若有反复，天打雷轰，子孙死绝！”


唐朝人一般不发誓，一旦发誓，就是玩命也会做到，他们把自己的誓言看得比命重，很多关中的刀客，就靠着信义活着，所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说的就是他们，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承诺很少有没有完成的。


“江牛，你愿意成为云氏家臣吗？”云烨掏出自己的解手刀送给老江，老江毫不犹豫的双手接过来说：“江牛愿意，百死不悔。”说完一刀子就割破自己的手腕子，举了起来，云烨取过刀子在自己的手腕子上也来了一刀，老江抬手就把自己的伤口和云烨的云烨的伤口贴在一起，这里有个说法，叫溶命。


溶命溶了足足三十八次，还有十二次等随着商队外出的老兵回来之后才能继续完成，不管是谁，在自己的手腕子上不断地割伤口割了三十几次之后都会有头晕目眩的感觉。


“侯爷，您只需要割一刀就好，为什么要割自己这么多刀，您的手臂上快没有好肉了。”仪式开始就不能打断，老江硬是忍到仪式结束才问云烨。


“一刀一条命，我付出的不过是一道伤口，将来你们说不定付出的会是生命，仪式不可不隆重。”一句话说的老江等人唏嘘不已。


此时的云烨虽然很想骂人，看在一屋子把自己的命，包括子孙后代的命都卖给自己的老兵不好张嘴就骂，想了想对老江说：“你们准备分家吧，每家分出去一个子孙，不参与云家的核心事宜，云家虽然重要，也不能让你们没了香火。”


“哈哈哈，侯爷此言差矣，我等一入云家，何来自己的香火之说，我等死后，需要陪侍在你的身边，论年纪一定是我们先死，云侯将来选好墓地之后，我们先住进去，替你开路，打折好阴曹地府的小鬼，你受的香火，无论如何也会有我们一份，所以没必要分家，一分家就会多一份牵挂，使不得。”


云烨仰头惨笑出声，看着老兵们说：“云家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身边的人每一个都幸福安康，所以在咱家，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言牺牲，云家的人命都贵重，一点恩惠，一点钱财还买不了。”


听到云烨的话，老兵们也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回算是彻底的和云家捆在了一起，从今后他们从云家拿到的钱不再叫工钱，而是叫俸禄。


带着一胳膊的伤回到了家里，辛月抹着眼泪给云烨包扎伤口，奶奶喜形于色，两只手一直合在一起拜菩萨，李安澜站在云烨身后，脸上羡慕的表情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


“烨儿，明日奶奶去酒庄，好好感谢一下他们，咱家也有真正的家臣了，这样的人手才牢靠，天魔姬那样的，少找两个。”


“夫君，容儿也是您的孩子，您看是不是把家里的家臣也分派给容儿几个，五户就好，您看成么？”李安澜咬咬牙，跪在云烨面前恳求。


辛月很不满意，家臣可不是铜钱珍宝，给几个就给几个，家臣在很多时候就是主人的命，哪怕是造反，最后陪着主人死的一定是家臣，但是在家臣问题上，辛月这个主母是没资格说三道四的。


“嗯，是这样，五十户家臣，容儿会有五户，草原上的丫头也会有五户，到时候我会安排，你就不要再问了，云家的家臣不容你们亵渎，知道么？”


这话一出，不但辛月，李安澜躬身应是，就连老奶奶也点头答应，封建家族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封地和家臣，两者缺一不可。


有了家臣，家主的地位一下子就无限提高，睡觉前，辛月端着一盆子水，李安澜也端着一盆子水，都要给家主洗脚，争执不下，只好让她们一人洗一只。


洗完脚，辛月早早就爬上了床，忽闪着大眼睛勾引云烨，李安澜吱吱呜呜的坐在床头不愿意出去。


“看也是白看，药劲没过呢，公主不愿意回去，那就一起睡，今晚有话对你们说。”云烨把李安澜推进床里，自己脱了衣服，也上了床，吹熄了灯火，帐子一放下来，床上就彻底的成了一个私密的空间。


躺在两个女人中间，却没了说话的心思，感受着两边剧烈的心跳，云烨咬咬牙低声说：“云家到了现在，才算是有了一点点资本，咱家本来就是墙头上的草，头重脚轻根底浅，收家臣的事，需要极度谨慎，这五十个老兵，从陇右起就跟着我，一直尽心尽力的保护咱们这个家，算得上知根知底，所以我才会答应，我是一个多疑的人，我也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毛病，想要获得我的信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你们要小心，家臣虽然重要，但是不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史书上的很多贵族谋反，不一定都是家主的决定，当所有家臣都决定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家主其实是无力反抗的。


辛月不清楚这些事，安澜应该多少听说过，你皇爷爷其实就是被家臣还有你爹逼得跳出来造反的，云家要杜绝这种事，有了家臣，不要让人家以为我们就有了造反的资本，现在的大环境底下，跳出来造反会死的比猪还要惨。


云家我坐镇不会有问题，安澜，容儿那里你要看住了，苗头不对就立刻下重手清理门户，不可有半点的犹豫，天高皇帝远的时间长了容易滋生不好的念头。”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二节 长孙的五指山


一夜没睡，眼睛直勾勾的瞪着床顶脑子里转筋，哪怕身边躺着两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做到了心如止水，不关孙思邈药效的事，家族的担子象山一样的压过来，这种环境底下，云烨还生不出其他念头。


云家现在的家业庞大，需要计算的东西很多，那些是能够交换的，那些是能够放弃的，那些是需要豁出去性命保护的，都要算清楚，想要彻底的厘定清楚没有三两天的功夫是算不清楚的，很佩服历史上那些杀伐凌厉的主，能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把所有的利弊算清楚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云家的这点家业就让云烨伤透了脑筋，也不知道李二是怎么在理算清楚之后还能不停地给别人挖坑的。


颜之推大清早的就到了云家，看到云烨包裹着的胳膊在没人的时候就问了一句：“小子，难得啊，就你这样一个愣头青，居然也有家臣了。”


“颜师说笑了，都是家里的仆役，跟的时间长了舍不得分开，就认了家主，小孩子的玩笑，您还当真了。”


“少骗我，小孩子打闹都不拿这事作伐，胳膊都割得乱糟糟的，人数一定很多，小子，从今往后，做事情一定要稳妥，再胡来，丢命的就不是你一家人了。”


和老头商量好了今天去看玉米的采收，老头子自称最喜欢吃玉米，玉米碴子粥怎么喝都喝不够，还给起了一个销魂的名字水晶黄玉粥，今年的头茬玉米收割，老头子一定要去看看，同行的还有李承乾和李泰。


蓝田县令，带着主簿，县丞，县尉，全都到场，如今田地里已经看不见那些让人头皮发麻的土豆，当地官员又恢复了活力。


“曹县令今日看起来红光满面，有什么喜事说来听听。”云烨笑着和县令打趣，胖胖的曹县令闻言笑的开怀，连连拱手说：“惭愧，惭愧。”


主簿连忙接话说：“好叫侯爷得知啊，曹县令如今需要改换称呼了，昨日吏部才来的文书，曹县令如今已是许州别驾，不日就要上任，现在正在交割公务，听说颜公，太子，魏王，和云侯要来视察玉米田，无论如何也要前来听训。”


李承乾哦了一声说：“你这次荣升，乃是实至名归，功劳到了，自然就会高升，贺喜的话不说，只盼你到了许州任上依然能够尽职尽责为国立功，许州历来是群雄逐鹿之地。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向东南缓慢倾斜，平原众多，山地也不少，原是物阜民丰之所，可惜此地经历了过多的战争，导致百姓穷儊，为官一任，定当造福一方，如果你在许州还有上佳的表现，你的仕途不会仅限于别驾。”


曹县令听到太子的勉励，训诫，连忙拜倒，指天发誓一定要改变许州百姓的现状，如果做不到，宁愿老死许州。


“曹胖子，你的运气还真是好，太子这么说明显是准备让你升官的，许州也在京畿，气候风土与关中几乎没有差别，你只要把土豆，玉米带去，一年时间就能让百姓填饱肚子，两年时间你就能把许州的粉条卖的到处都是，百姓有了粮食。有了钱，你他娘的也就有了铁打的政绩，将来做刺史还能如法炮制，你不如叫土豆官算了。”


在场的人都哄笑起来，曹县令笑的最是开怀。颜之推坐在轮椅上对着李泰笑骂：“你这小子的嘴啊，还是损的要命，做一个土豆官有什么不好的，老百姓有粮，有钱才是王道，不饿肚子比什么都强，衣食足乃知礼仪，曹县令抓百姓粮仓钱袋的时候万万不敢忘记了教化。”


曹县令整衣扶冠有恭恭敬敬的拜谢了颜之推，最后面向云烨拱手说：“下官此去经年，不能再听云侯教诲，不知云侯可有训诫可让下官警醒。”


“别的没什么，你的品性还是不错的，就是固执了些，此去许州少搀和当地官场，只要你把土豆，玉米，粉条这三样抓好，没人能把你怎么样，记住了，一定要给百姓们一种感觉，此官员，人傻，钱多，好骗，一定要百姓们蜂拥而至的过来欺负你，你才能绕开所有人做到你想做的一切。”一番话把所有人说的一愣，颜之推的反应居然最快，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指着云烨笑的说不出话来，李泰也反应过来，跟着大笑。


李承乾看曹县令还是一副茫然的状态就给他解释说：“云侯的意思是你不要盲目的，强硬的推广这两样作物，你要把百姓的好奇心勾起来，从你要他们种土豆，变成他们自己要种土豆，还是不让种不成的那种，这种小花招你为官多年不会不懂吧。”


曹县令恍然大悟，身后的主簿，县丞，县尉也是一副才明白过来的样子，至于有几分是真的，就不知道了。


云烨看着一马当先背着筐子收割玉米的曹县令，笑着对李泰说：“你看着，许州明年如果不是漫山遍野都是土豆玉米，你来问我，有了今天的对话，借给许州刺史八个胆子也不敢背地里给别驾使绊子，你说的没错，这家伙真的算得上好运气。”


“我一直想问你，你胳膊上的伤哪来的，看样子你被割了好多刀。那个屁大点的官员还轮不到我们去操心，你莫非是在自残？”


李承乾都被颜之推撵到玉米地里收玉米去了，云烨，李泰当然免不了，云烨的手很不方便，李泰马上就看出了端倪。


“说自残也说得过去，的确是我自己割的，当年随我在陇右征战的几个老兵，非要当云家的家臣，还需要溶誓，原来割一刀就好，我哪里知道，以为一个人就要割一刀，所以胳膊才成了这副烂糟糟的样子。”


李泰羡慕的看着云烨的烂胳膊说：“你运气真好，有人把命给你，这样的伤口我父皇有，我大哥有，我和李恪还没有，看样子我的品性还是不能服人啊。”


云烨奇怪的停下手里的活看着李泰说：“你是陛下最宠爱的儿子，还是亲王，你的封地大的吓人，按理说你有百八十个家臣不奇怪啊，怎么会没有？韦挺和杜楚客追随你多年，难道他们不是你的家臣？”


“他们是魏王府的属官，可不是家臣，家臣和奴仆，属官是两回事，一个是国家分派的，一个是卖身进了家里，家臣不同，首先需要给你立下功勋，再接下来你认可他的忠心，最后就是你认为可以把命交给这个人，这样的人才能有资格成为家臣，哪怕他在你家是养马的马夫，也是你家的半个主人，而不是仆人。你家的那些老兵和你一起出生入死过，有对你家忠心耿耿，七八年下来，一个人的心也该看透了，所以你有家臣一点都不奇怪，我就难了，开府的时间太短，这时候不会有人主动认我这个家主的。”


随便掰了一筐玉米意思一下就好，今年云家的玉米几乎全部是用来当种子粮的，曹县令居然倾家荡产的购买了五百贯的玉米种子，还有七八船之多的土豆，云烨受不了唐朝的信息流通速度，长安的土豆多的吃不完，许州虽然距离长安只有五百里，百姓们居然听都没听说过土豆，官府知道的土豆也不过是在文书和塘报上两个简单的字。


司农寺的人也开进云家的土地采收玉米，司农寺少卿都不好意思念圣旨，把圣旨塞给云烨让他自己看，云烨一头雾水的打开后才发现，这就不是什么圣旨，是长孙的懿旨。


“刘少卿，本侯今年二十二岁了难道还不算成年？怎么还归皇后娘娘管辖？这不合常理吧，给魏王的旨意都是圣旨，怎么到我这里就变成了懿旨？”


“云侯，下官也不知晓，司农寺采购良种，是按照您订的价格进行的，只是这笔钱不是出自国库，而是出自少监府，听说是娘娘省吃俭用省下来的脂粉钱，所以您接到的是懿旨而非圣旨就不奇怪了，中书省的大佬没意见，给事中没有封驳懿旨，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老刘，前几年你说娘娘省吃俭用我没意见，这时候再说这话就亏心了吧？少监府如今肥的流油，陛下修缮曲江池的钱都是少监府独家赞助，皇宫里这两年添了多少亭台楼阁，哪一个不是美轮美奂，曲江园子里的珍禽异兽我在秦岭里都没见过几只，皇宫里的鎏金神像，就不是鎏金，一指头厚的鎏金你见过？”


云烨心里苦涩的厉害，长孙这是非要把自己攥在手心里啊，攥在她手里，不管出了什么事，都是小事，可以按照家法处置，虽然对自己好处多多，但是想要获得尊敬，就不太可能了，因为皇后管的勋贵，都是没成年的。


中书省？给事中？他们怎么会有意见，有人自愿出一大笔钱帮朝廷买种子，还没有半点的附加条件，至于有一位侯爵会丢脸，谁在乎？只要不动国库的钱，他们自己丢脸都不在乎，云烨知道房玄龄，魏征这些人不要脸的时候有多么可怕。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三节 高丽人到了长安


长孙的做法很过份，这也是要收家臣的动作，成为皇帝家臣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终极目标，比如洪城就是如此，他没资格享受溶誓这一仪式，只能算是皇家的奴仆，就是这样，也让他在犯了无数大错的时候总能东山再起。


“侯爷，果儿这孩子死了心眼怎么办啊，这一回真的上吊了，如果不是丫鬟看的紧，说不定就出了意外，襄城侯的长子，虽然愚笨了些，人却是憨厚的，将来也会继承爵位，富贵一生还是可以预期的，你说果儿怎么就看不上他。”


战场上出生入死都面不改色的人，现在一脸的苦相，无聊的转着茶杯一副苦闷的样子，知道他在装，云烨还是叹口气说：“如果果儿许的人人是其他勋贵，我一定会一言不发，许给襄城侯我就只好多句嘴，表兄妹生下来的孩子，能好到那里去？憨厚？我看就是一个傻子吧，这事情没完，告诉你，襄城侯的儿子不是后天变傻的，先天上他就是一个傻子，老祖宗不许我们近亲成亲，你以为是随便说说的？就是因为容易出傻子，才立下这个规矩，果儿就算嫁过去，将来万一有了孩子，告诉你，有五成的概率还是傻子。”


“那怎么办？果儿总要嫁人的，现在这事情都成了长安城的笑话了，狗子这个小王八蛋躲在洛阳不会来，你让我有什么办法。”


“事情讲清楚就是，给襄城侯把前因后果说清楚，不要隐瞒，你知道勋贵间最在乎什么，果儿今年只有十六七岁，急什么，少年人互相爱慕再正常不过来，这种感情来得快，去的也快，说不定红儿明日就会喜欢上别人。”


“许敬宗有意给他的大儿子提亲，您看……”


“那就让许敬宗的儿子多接触一下红儿，万一成了，也是好事，身份虽然赶不上襄城侯，但是那小子跟自己老子学的一肚子坏水，这可比襄城侯的儿子强了一百倍。”


洪城点点头，事实上只要是书院子弟他都不会有太大意见，身为督导官，书院学生什么前途，他很清楚，现在这里的孩子都是一个德行，除了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看什么都不顺眼，只要今年的行万里路结束后，就会迎来朝廷的大考，这些学生对于羁縻州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越是聪明厉害的学生，选择的地方环境就越是复杂。


改土归流的意见就是他们自己提出来的，圣人不是说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策么？自己去羁縻州才是用武之地，能把羁縻州变成和内地一样的州府，功劳堪比军功。


“云侯，书院的高年级学生就要出发，您不去送送？今年的第一名王玄策准备去吐蕃，想去看看那个兴盛的国家，他执着的认为，那个国家将会成为我大唐的心腹之患，需要早早做好防备，他要先去看看，回来之后就会制定出对策，化解这个潜在的危险。”


“十五岁的孩子去什么吐蕃？现在吐蕃的使节就在长安，听说准备向陛下替他们的赞普求亲，也不知道陛下会不会答应，那个该死的地方危机四伏，就算人不杀他，气候环境也会杀了他，等过几年，长大些再去。”


云烨对王玄策寄予了厚望，有胆有识，杀伐果断，就是自傲了一些，不把棱角磨掉一定会捅大篓子，这是一个能立功也能闯祸的家伙。


“云侯，他们的计划制定的非常详细，我看过了，没什么问题，再说了，好苗子就要放出去见识见识，活着就该有用，死了活该倒霉，玉不琢不成器啊。”


云烨把手里书放下，看了洪城一会慢慢说：“你以为他是你以前带的大头兵？百十个人里头出现一个成材的就算是成功了？这里是书院，这里的孩子个个都是千里挑一的好人才，琢磨人材没错，那也要循序渐进，你把一块小石头填进磨眼里那不叫琢磨，他娘的那是谋杀，朝廷，书院废了那么大的力气和代价，就是让你往磨眼里送的，今年的万里游，不许出关，我向陛下请过旨意了，他们会成为各个县里的第二主簿，先把关中的民情了解清楚才说。


羁縻州？不在草原，就在戈壁，要么就在野人出没的地方，没经验，凭着傻大胆就能建功立业，你去告诉他们，想要出关的，会被书院开除。”


洪城就不适合担任督导官，他的智慧过于低下，经常被书院的那些小王八蛋怂恿着当枪使，你是先生，怎么能比学生还要激进？少年人脑子发热很正常，你一个中年人怎么也不懂事，人家说两句慷慨激昂的话，学生还没动静呢，他自己就已经热血沸腾的厉害，恨不得现在就把李家王旗插遍马蹄能踏到的地方。


果儿最近往云家跑的很勤快，一天两三趟，后来就干脆住到云家了，也不知道是怎么买通辛月的，和大丫住在一个小楼里，整天在天魔姬的院子里出没。


云家成年男人就云烨一个，还是红儿的长辈，对于闺女在云家夜不归宿的问题，洪城两口子似乎视而不见，还派了管家把箱笼送了过来，这是要做常住的打算。


“夫人啊，你现在身材正好，不怕胖不瘦，珠圆玉润的招人喜欢，抱在怀里很舒坦，干嘛非要和自己过不去？腌的酸竹笋整天吃个不停，把胃伤了可就不好了，你看看安澜就很乖，一顿饭吃两大碗，还不是很漂亮，用不着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乖啊，这块大排骨赶紧吃掉，你都看了三四遍了，酸竹笋不要吃了，给我，正好开个胃。”


辛月看着碗里那块红亮的排骨，看了好一阵子，夹起来想吃，看到对面桌子上果儿幽怨失望的目光，咬着牙又把排骨放进小丫的饭碗里，低下头继续把竹笋咬的咯吱咯吱的……


李安澜炫耀一般的夹起好大一块骨头，啃完了外面的肉，拿着筷子细细的捅里面的骨髓，给李容喂一口，云宝宝喂一口，三个人都吃的一脸油腻。


受不了果儿打夯一样的跳绳，也受不了辛月在床上一起一卧的做仰卧起坐，原来以为这些东西都是后世才有的。谁知道在大唐早就有了，动作花样比后世的多多了。


东羊河下游有一截河段严禁男人进入，云宝宝这样的也在禁止之列，围了布障子，还有五大三粗的婆婆受卫，打制了一个漂亮银子面具的天魔姬，只要是有云彩的半阴不阳的日子，就会带着一大群女人去游水。


刚开始云烨并不在意，在上游游水的时候谁喜欢带着婆娘，脖子上绑着两个猪尿泡游水的光屁股儿子，就足以让他幸福满满，直到有一天，居然有女兵开始警戒两边的山顶，才知道李承乾的老婆苏氏，侯氏也跑过来游水了，李泰的老婆阎氏也带着小妾过来了，再这么下去，离长孙来游水的日子就不远了。


关中的暑热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所有人都在等候皇帝，皇后去九成宫避暑，自己也好放大假，谁知道他们躲在皇宫里那都不去，皇帝非常勤快的在上朝理事，三天一小朝，十日一大朝的规矩从未破过。


李靖请了病假，程咬金，牛进达也告了假，秦琼一般没事就不上朝，虽然历史上这位老帅在贞观九年就会病逝，现在看起来，除了身子还是有些孱弱之外，看不到一点驾鹤西去的征兆，喜欢吃排骨，喜欢吃肉丸子，最喜欢吃牛肉，胃口一点都不差。


红拂女被程夫人，牛夫人拽走了，秦夫人不放心老秦，结果还是被云烨给劝走了，到了玉山，男人找男人的乐子，女人找女人的乐子这是规矩。


李靖挽起裤腿，站在浅水里，手里拿着一把绑着绳子的钢叉，上面带着倒刺，这是专门用来叉鱼的，手一抖，叉子就飞了出去，等他拽着绳子把叉子拖回来的时候，叉子上就挂着一尾鲤鱼，他好像一点都不避讳，三两下就把鱼收拾干净，插在树枝子上就放在火堆边上烤，程咬金欢喜的往上撒调料，牛进达则在戏弄两个光屁股娃娃。


等火堆边上围满了鱼，李靖把鱼叉架在高处，看着不断翻烤着鱼的云烨说：“小子，你的好日子到头了，高丽使节进京陛见了，他们向陛下哭诉你在高丽的暴行，最严重的是，你居然肆意克扣高丽贵族，把一个射雕手的胳膊砍掉，掳掠了高丽王的宠妃，可谓胆大包天，高丽使节在万民宫哭诉的声泪俱下，高丽副使当场歃血盟誓，要与你一较高下。


小子，别的事我都清楚，就是你把射雕手的胳膊砍掉，掳掠了高丽王妃这两件事情做的非常过份，虽然陛下没有表态，看样子是在等你上殿解释，明日早朝我们一起去吧，杀人没什么，主要是高丽王妃的事情你要说清楚，这牵扯到王权的尊严，陛下也不会喜欢有这种事发生。”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三节 是武器就需要绝对安全


听了李靖的话，云烨只是笑笑，不动声色，继续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喂鱼吃，孩子还小，需要把鱼刺挑干净，要不然会卡在喉咙上。


李靖没事干就不会登门，这次也一样，高丽使节进京的消息云烨知道的比他清楚，高丽使节到了涿州，减肥完毕的何邵就已经派了快马向云烨禀报过，如果云烨担心有麻烦，高丽使节在来长安的路上早就被杀的干干净净了。


人熊受命留在涿州，就是云烨为了给船运行一点武力保护的，如果有必要，人熊再当当响马也不是不可以。


高丽人从踏上大唐的领土，就出在云烨严密的监视之下，包括给盖苏文治病，现在的盖苏文和历史上野心勃勃的盖苏文有很大的不同，虽然骄傲，却对高丽民族忠心耿耿，对高丽王高建武也是没怀二心，这怎么行，当初不杀他，就是在等他造反，现在这家伙不好好留在高丽准备造反了，居然跑过来当使节，难道爱情的魔力会大到这种地步？


“小子，你只是在犯众怒，毁掉一个射雕手，掳掠一个王妃，已经超出一般战场的规矩了，如果这次你应对的不好，会吃大亏的。”


李靖看着云烨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些生气，声音不由得大了好多，吓得两个孩子直往爹爹怀里钻。


“您小声些，吓着孩子了，这种小事也值得您忧心？一个射雕手有什么了不起，既然敢伤了我的属下，没把头砍掉已经算是留手了，至于高丽王妃，鬼才知道他是高丽王妃，现在挺着大肚子在云家养胎，谁喜欢就拿走，算得一个事情么？”


一番话说的李靖浑身发抖，颤声问：“你居然玷污了高丽王妃？”


“您想多了，云家是一个很干净的人家，我如果想找漂亮女人很容易，干嘛要抢一个女人回来，那个女人我抓住的时候恐怕就有了崽，我好心好意的留她在家里安胎，这也做错了，当初我就告诉你们说我去高丽一定会捅出篓子来，你们不信，我有什么办法，不过朝堂上有老帅们替我挡灾，我操什么心。”


老秦叹口气说：“云烨啊，这件事你还是做好准备比较好，自古皇权不容亵渎，这几乎是一个共识，尤其在帝王间这种约定几乎是心口相传，虽然未曾录于文字，它确确实实的存在，对帝王没有多少约束力，对我们这些臣子，这是雷池，绝对不能越一步。”


云烨笑着对老秦说：“秦伯伯，您多虑了，今天是个好日子，多喝一些葡萄酿才是，莫要被不相干的事情搅了酒兴。”


李靖忽然间好像想开了，那一条鱼开始吃，还不住的夸奖老程的手艺好，对于朝廷上的事情闭口不提，老程冲着老牛挤挤眼，会心的大笑两声，继续喝酒。


等到女人们玩的尽兴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李靖把红拂女扶上马车的时候回头对云烨说：“小子，明日老夫装傻，一言不发，看你如何应对。”说完坐上马车，一溜烟的就回了长安，程咬金，牛进达拉着秦琼大笑着就去了程家的别墅，准备接着喝酒。


云烨怀里抱着儿子，跨上了旺财的脊背晃晃悠悠的往家赶，辛月，李安澜不断的提醒小心孩子，听了这话就来气，自己玩了一整天现在想起孩子来了？拍拍旺财的脖子，会意的旺财叫一嗓子就小跑着超越了马车，把马车远远地甩在后面。


公输木对于改造之后的黑齿长非常的满意，这就是一个恐怖的杀人利器，断了半截胳膊的黑齿长如今就是远程攻击的堡垒。


全身上下都是黝黑的铁甲，左臂上被公输木安上了半截铁质的假手，假手上安放着一张带着滑轮的强弓，或许是射箭这种事情已经融入到了他的血液里，右手随意的拉一次弓弦，就有一只黑色的箭矢带着风声，一支接一支的钉在远处的靶子上。


公输木拴在柳枝上的铜钱也被他一枚枚的射了下来，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半点的退化，他手上的那张弓，才是书院的心血结晶，同样是五石强弓，拉弓所用的力道减少了一半，原来黑齿长最大的能力就是开十一次满弓，事后两只胳膊就像废了一般，需要将养三个月才能继续拉弓，现在不必了，他能轻易地开弓五十次而不需要休养，开弓的力道减少了一半，就让黑齿长的能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黑齿长，看到了吧，我们的身体是如此的孱弱，在机关的面前，脆弱的身体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丢失一条胳膊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你毕生的心愿都在射箭一途上，既然当初为了拜师学艺可以抛家舍业，现在为了把能力提高到极限，舍弃一条手臂也不是什么不可以的吧，如今你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高手，靺鞨，突厥，吐蕃，薛延陀，高丽的射雕手都要臣服于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公输木坐在椅子上得意的对黑齿长炫耀机关之术的伟大。


黑齿长把最后一支箭钉在靶子上之后转过身忽然张着弓瞄准了大门，云烨挠着下巴从大门后走了出来，看着黑齿长说：“你没有箭，拿着一把弓对着我做什么，我又不是惊弓之鸟，还吓不死。”


“嘣”的一声，黑齿长松开了弓弦，一阵劲风从云烨的耳边掠过，一枚石子打在砖墙上炸了开来，几粒碎渣击打在袖子上，胳膊被打的生疼。


“无礼！”黑齿长脖子上的铁链子顿时就被拉紧了，他恶狠狠地看着云烨，踮着脚想要缓解窒息的痛苦，刘进宝大步上前，带着铁环的拳头就重重的轰在黑齿长的胸腹上。这家伙自从被安上专门用来射箭的假臂之后又变的野性难驯。


“不行啊，黑齿长，你是我准备送给陛下的箭奴，这样野性难驯的可不行，你必须学会什么叫服从，作为战俘，你没有傲气的资格，你该想想怎么活下去才是，我能给你这副假臂，那么我也就能夺走。


你的勇气和骄傲就寄托在这张弓上，你看，我如果拿走，你还是那个少了胳膊的废物，所以说我对你有再生之德，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恩人的？”


云烨每说一句话，刘进宝就在他的肚子上打一拳，最后松开了铁链子，黑齿长就摔倒在地上，两个家将走上来，解开固定假臂的牛皮带子，从他剩下的半截胳膊上抽走了假臂，黑齿长拼命地用另外一只手抓着假手不让他们拿走。


刘进宝狞笑一声，重重的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见黑齿长如同大虾一样弯着身子抽搐，用脚踩着他的断肢拿脚碾来碾去，直到黑齿长眼中流露出哀求之意才抬起了脚，蹲下来抓着满头汗水的黑齿长说：“你就不是一个硬汉子，装什么装，硬汉子大爷见过，两只胳膊都被砍掉了，眉头都没皱一下，就你这种软蛋，有什么资格在我家侯爷面前逞英雄？这是最后一次，如果再有丝毫的不敬，老子让你连男人都做不成。”


公输木给云烨倒了一杯茶要过那副假臂放在桌子上对云烨说：“弓是做出来了，可是能陪的弓弦实在是难寻，你的那根蛇筋，绞成了四股子才能胜任这张弓的弦，反正你的绳子也没什么用，不会如送给我做弓弦算了，我计算过，剩下的还能做三张弓的弦。”


“想都别想，铁线蛇而已，你自己去找，这是我的看家宝贝，不能给你。”云烨一口回绝，自己遇到的人越来越变态，这东西有大用，就这次已经是大出血了。


“好，不给就不给，不过你真的打算把这家伙当成礼物献给陛下？你看他野性难驯的样子，万一伤了陛下，那可就完蛋了。”


“不送不成了，高丽人来了，不过你也高看他了，陛下身边高手如云，如果一个射雕手就能威胁到陛下，你也太小看皇宫禁苑的高手了，在者，这家伙还需要调教，做奴隶却做的像个贵族这可不行，大唐的贵族已经太多了，不能再增加了。”


“小子，这方面估计无舌那个老东西是大行家，交给他，我相信这个家伙一定会乖乖听话的，皇宫里出来的没有好东西。”


“无舌不行，已经老了，这两年在书院待得已经没有那股子阴狠的劲，我有一个更好的人选，他对于改造一个人非常的有经验，而且乐此不疲，对自己都凶狠无比，我想他对于高丽人更加的不会手下留情吧，而且把人送给他，咱们就没有半点的责任了，万一出了事，我们还能站在旁边嘲笑他。”


黑齿长在一边听的真真切切，刚刚止住的汗水继续往下流，嘶哑着声音说：“我答应做弓奴，你把我献给皇帝吧，我发誓不反抗。”


云烨冲着他笑了一下说：“不行，我不但需要你口头认同自己奴隶的身份，还要你从心里认同这一身份，直到你把它刻在心里，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才成，你自己做不到，必须借助外力，放心吧，断鸿一定会帮你做到这一点。”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四节 奸夫，淫妇与淫媒


云烨干干净净的带着刘进宝回了家，看到自己的两个儿子正在骑着木马前后摇晃，心头的暗黑心思立刻抛到一边，他不允许这个家里出现那些肮脏的事情，踩着木马的前面，木马一下子就不再晃动了，李容抱着爹爹的胳膊想要推开，却怎么也办不到，才要张嘴哭泣，就发现木马又可以晃动了，立刻就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继续和弟弟赛马。


莳莳这孩子这几天很不对劲，好像总是有话对自己说，好几回自己都给她机会了。莳莳的嘴张了半天，最后还是扭身跑了，这是何故？


看到这孩子跑动的背影，云烨这才发现这孩子已经快长到自己肩头了，心头一动，苦笑了一声，决定让辛月去问问，有些事情，女孩子没办法跟师父讲。


果然是喜事，莳莳及笄了，这可是大喜事，以前大丫她们有奶奶操心，云烨没有理会过，现在轮到莳莳了，这个傻丫头，头一次来了月事，以为自己得了病，悲伤了两天了，直到辛月给她讲了妇人的事情，她才安心。


小武扳着不愿意说话的莳莳非要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师娘会宣布莳莳的例份会比她多出一倍，由于不是在自己家，小武对于公平的要求非常的苛刻。


等师娘给她讲清楚以后，她就对自己的身体很不满，只比莳莳小一岁而已，为什么就会被认为是大姑娘，而自己还要和小丫一起梳小姑娘的傻头型，莳莳已经可以带簪子了，金步摇师母也给准备了，自己为什么就只能用香木的簪子，还有婶婶姑姑送了好多的绸缎衣服，凭什么，就因为她会流血？


从来什么事都是自己优先，这一次偏偏被莳莳抢了先，小武很不满意，不过看到小丫，狄仁杰，东南西北她们和自己一样都没有涨例份，这才确定这和身体发育有关，和师父的宠爱没有关系，所以她就很希望自己马上就变成大姑娘，姑姑送给莳莳的那件牡丹纹的衣服真的很好看。


云烨没时间理睬小武的小心思，来到前院，前院里住着的唯一女眷就是荣华女，这段时间她过得很平静，云烨从来不去找她，辛月也不去，管家除了每月送来五贯钱之外也不进来，在云家，她注定是一个被遗忘的对象，她喜欢这样，除了每天在院子里走走，从来不出院门一步，和两个高丽婢女的日子过的简单而清净。


“荣华，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渊盖苏文到了长安，他来找你了。”云烨站在院子外面笑着对荣华女说。


扶着肚子的荣华女腿软软的就要坐到地上，婢女赶紧扶住她，紧张的看着院子外面带着笑容的云烨。


荣华擦了一把脸，又站了起来，走到门口冷冰冰的问云烨：“他也落入你的手里了么？我想见见他，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想见见他，我的孩子大概没机会见到他的父亲了，见见尸体也是好的。”


“你猜错了，这次盖苏文学聪明了，他到长安是以使节的身份来的，碍于国法，我没有办法干掉他，昨日他在皇宫已经要求我把你交出去，没办法，只好把你交给高丽。”


荣华女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云烨说的很清楚，不准备把自己交给盖苏文，而是准备交给高建武，如今自己挺着肚子，怎么见高建武。


“你好毒啊！”荣华女攥紧了拳头，指甲再一次扎进肉里，头一回她有了想死的心思，自己与盖苏文偷情不要紧，可是一旦大唐光明正大的把一个孕妇送到高丽王城，盖苏文和自己不会有半点的活路，自己死了不要紧，可是肚子里的孩子可能是苏文唯一的骨血，无论如何都不能有半点闪失。


“云烨，你到底要什么？如果我能办到一定如你所愿。”


“你看，我是一个好人，盖苏文是我的敌人，如今又在皇宫污蔑我，他是恨不得我死啊，可是我对你，还是对你肚子里的孩子，从来没有伤害过，你在云家拿的例份和我妹子是一样多的，这不算侮辱你吧，甚至我都没有限制你的自由，只不过是你自己不愿意出去罢了。敌人做到我这个份上，也算是很奇葩了吧？”


“作为贵族，你很有风度，说吧，到底要我做什么，只要能保住孩子，我会去做。”荣华平静了下来，给云烨施了一礼，淡定的说。


“在这个世界上有罪的是我们，或者卑鄙，或者高尚，或者蒙蔽，或者清明，欺骗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能力，如今我想请你发挥一下你的能力，你能不能亲口告诉盖苏文，你不想回高丽，说你现在活的非常的幸福，让他自己回去好么？也就是说，你不爱他了。你爱上了别人，而且有了孩子，这个别人随便是谁，就是不能是我，友情推荐我家的称心，他长得如此美丽，这样说比较有说服力。”


荣华听了这话，顿时万念俱灰，抓着婢女的胳膊勉强不让自己倒下，虚弱的说：“你的到底要做什么，你毁了他做男人的资本，现在又要毁掉他作为男人的骄傲么？”


“我说过，其罪归我，我们都是罪人，盖苏文是奸夫，你是淫妇，我他妈的是淫媒都算不上好人，不过，这个事件里有一个人是无辜的，那就是你腹中的孩子，我给你一个保证，当这个孩子五岁的时候，我会放你和孩子回高丽，一定平平安安的放你们回去，若有半句虚言，人神共愤。


想清楚，这个孩子是盖苏文唯一的骨血，为了孩子，我们为人父母的遭点罪完全说的过去，你不想盖苏文将来连个祭奠的人都没有吧。”


“你就不怕这个孩子将来把你碎尸万段？”荣华女的脸已经扭曲成恶鬼的模样，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着类似誓言的东西。


云烨笑了起来，揉着自己的眉头说：“你舍不得的，你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舍不得他前来送命，再说了，一个没有实力的孩子历尽千辛万苦之后终于为他从未见过的父亲报了仇，你不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合常理的故事么？正确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那个孩子想要报仇，结果被势力庞大的仇人杀死，这才是正确而且合理的故事。


把你的孩子养大，看着他生儿育女，把血脉延续下去才是正确的，我给你一夜的时间考虑，明日我早朝前，如果没有听到你肯定而准确的回答，我会立刻派人把你星夜送回高丽，送给高建武，相信我，盖苏文的速度一定没有我快。”


云烨说完，很有礼貌的帮她关上院子的们，双手抱着后脑勺心情愉快的往后院走去，有时候做坏人也不错，就不相信万念俱灰的盖苏文到了这种地步还不回去造反？这时候能填补他空虚寂寞的心灵的，恐怕只有王位了吧，高丽需要一场大规模的内讧，历史上的盖苏文有大把的时间的做准备，所以才能做到造反而不伤害国家，现在时间被大大提前了，你还能做到那样完美么？


事实证明，称心就是一个最好的演员，也是一个贱人，听到云烨给自己安排的任务后不但没有半点的不安，反而跃跃欲试，准备一晚上不睡觉也要琢磨好明日演出的各个环节，这家伙天生就该吃这碗饭。


“不准露出你阴柔的一面，明日必须演的像一个充满阳光气息的奸夫，不能被人家看出破绽，如果你被人看穿，就去掏一个月的猪圈。”


洁癖程度远远超过云烨的称心，听到猪圈两个字就掩着嘴一头冲进竹林，竹林里顿时就响起了撕心裂肺的呕吐声。


回到了书房，云烨开始写自己的奏章，他需要在所有人开始讨伐自己之前，把事实告诉李二，剩下的事情就要靠李二完美的配合了，不用担心皇帝会不高兴，最近闲的无聊的皇帝一定会很乐意看到这场大戏，没有人比他更加希望高丽人自相残杀了。


在云烨奋笔疾书的时候，盖苏文正在鸿胪寺高山羊子闲谈，他必须承认，现在的高山羊子浑身散发着无穷的魅力，一颦一笑之间，那股子让人心神迷醉的风韵充斥着整个房间，袍袖舞动的时候，香风阵阵，这不是脂粉的香味，是从肌肤里散发出来的，高山羊子的改变让盖苏文极度的惊讶。


“羊子殿下，多日不见，殿下的风韵更胜往昔，真是可喜可贺。”


高山羊子苦涩的摇摇头说：“不管我有怎样的变化，在唐国，已经没有人认为我是一个王女了，他们都认为我是跳艳舞的歌妓，日出之国的颜面都被我丢尽了。”


“这是为何？殿下来唐国的目的不就是准备促成遣唐使制度的形成，好从这个国家汲取足够的养分，回哺你的国家么，为何回落到如此田地？”


高山羊子没有说话，而是从身后的锦盒里拿出一卷画轴，卷轴上画着一位青衣男子正坐在案几后面欣赏《天魔舞》，嘴角带着嘲讽的笑意，眼睛里却射出残忍的寒光。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五节 白玉京总是魅力无穷


高山羊子的温柔的抚摸过画面，指着画面上的青衣男子对盖苏文说：“这个人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每一回都在用最下流，最无耻的方式凌辱我，让我求生不成，求死不能，昨夜，又梦见了他，他嘴里叼着我的一块血肉在冲着我笑，现在想起来，我的胸口犹自疼痛难忍，你想看我被咬之后的伤痕吗？”


盖苏文看了一眼画像，仿佛没有听见高山羊子的话，自顾自地说：“那就是说，你败在这个人手下了是吗？我丝毫不感到惊讶，这是一个恶魔，带给你恐怖的梦魇是他的专长，我们俩在长安没有和他作对的本钱，如果联手还有可能。”


“荣华还在他手里，你能做什么？你在朝堂上的控诉我都知道了，那又如何？他是战争的胜利者，据我所知，在唐国，胜利者没有罪。”


“几乎在所有的国家，胜利者都不会有罪，亵渎王权却有罪，我读过这个国家的史书，亵渎王权者不会有好下场，荣华是王妃，即使被亵渎，也只能由皇帝来亵渎，云烨还不配。”


高山羊子再看了一眼卷轴，缓缓卷起来，放回盒子里娇笑着说：“我虽然没有达到彰显日出之国国威的目的，忍辱负重之下收获还是有的，意志坚定，不受魅惑的人总归是少数，这些天和权贵的交流之下，遣唐使被允许在唐国学习，当然，玉山书院就在云烨的掌控之下，他还不允许我们国家的学子进入，你有什么办法吗？”


“云烨在这个国家的地位很特殊，他的身份处在皇帝家臣和勋贵之间，对皇后，太子的影响力很大，你的愿望不可能达成，如果有一天他反常的答应了，你的那些遣唐使的性命一定堪虞，我敢保证他们一定活不到把学识带回倭国的那一天。


我们只有击败他，杀死他，才能达到我们各自的目的，高丽的十万冤魂都在急迫的想把他拽进地狱，只有他死了，你捧着他的头颅安眠，才能把你从梦魇里解救出来。”


“我抢了你们国家的黄金，这件事你应该知道吧。”


“和高丽国的尊严比起来，十万两黄金无足轻重，事后，我会跟你要一个解释的，目前联手对付云烨才是我们该做的事。”


“我是一个女人，除了身体，我一无所有，你想要吗？”


“云烨能无视你的美丽，我也能，把你手下的武士借我一用就好，如果你身边的宦官能借给我，就不胜感激了。”


“你要做什么？杀掉他？这里是长安，一旦败露，我们会死无葬身之地，我虽然痛恨云烨，但是还没有到同归于尽的地步，相信你也没有这种打算，说说你的打算把，理由不动听可不行哦，比如白玉京这个理由就很好，锁钥在云烨手里，如果为了这个东西，我所有的属下都任你调遣，说不定我自己也会亲自出马。”


盖苏文抬头看了一会房顶，点点头，他此行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拿到玉牌，原想着悄悄地完成就好，想不到高山羊子居然也知道，而且直接挑破话题，把自己逼到了墙角。


“也好，白玉京的秘密我们都想知道，单凭我们自己的力量是没办法达成目的，两家联手成功的把握性大些，就这么说定了，白玉京不是珍宝，他是一个神秘的所在，我想多一个人进去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做好了约定，盖苏文就起身告辞，他对高山羊子做出的慵懒的姿态看都没看一眼，恨得高山羊子把银牙咬的吱吱响。


天空刚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云烨就来到了朱雀门，身后跟着两辆马车，一辆带着铁栅栏的马车显得沉重无比，另一辆则是碧油香车，拉车的马匹都是纯白色的。


这样奇怪的组合，立刻就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李孝恭走过来，拿勿板敲敲铁栅栏，问云烨：“小子，这里是什么？”


“李伯伯，这里是一位射雕手，原来技艺不纯熟，射箭射的让人看不下去，小子在战场捉到这家伙以后，就砍了他的一只胳膊，换上书院的最新发明，这样射起箭来才能做到箭无虚发，五石的强弓他能连射五十箭还能有余力。”


“真的，假的？”李孝恭兴趣大增，想要撩起车帘子看看，却被云烨止住了“这是晚辈献给陛下的大寿贺礼，现在看不妥，一会到了宫里再看不迟。”


李孝恭点点头，又指着香车问：“那里面是高丽王妃？小子你不会把她收归私房了吧。”


“一个高丽女人晚辈还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但是很可惜，那个高丽女人偏偏喜欢上了我家的仆人，这就没办法了。”


“高丽王妃喜欢上了你家仆人？”李孝恭咽了一口唾沫，艰难的追问。


“是啊，一个高丽女人不喜欢上仆人还能喜欢上谁，您府上的新罗婢不是到了最后都嫁给仆人了么，有什么好奇怪的。”


皇室的威仪这个东西很奇怪，勋贵大臣冒犯那就是大罪，但是普通百姓甚至仆人冒犯却不算一件事，好像碾到泥地里的明珠不是明珠，大臣们在乎的是不是云烨把这个女人收了，如果是仆人收了，那就是高丽人自甘堕落，和皇家威仪扯不到边。


云烨就是把高贵的女人和低贱的仆人放在一起，不管是谁，都只会感到好笑，而不会感到有什么不妥，最能让高贵受到玷污伤害的就是低贱。


盖苏文来了，穿着高丽的官服，博袍广袖，头上戴着高帽，手里也抱着一副勿板，气度俨然，好一派名士风范。


远远地云烨就大喊：“苏文兄，多日不见，身体无恙乎？”


“云侯，高丽一别，想不到已是半年，渊盖苏文对云侯的恩赐一日都不敢忘怀，处理完琐事，渊盖苏文快马加鞭昼夜奔驰，就是为了早日见到云侯，一尝所愿。”


“既然如此兄弟，我就必须要说说苏文兄了，当日为何不告而别，海上春潮阴冷，害的小弟为苏文兄担心了良久，到了长安，你也不到舍下一聚，这就是你的不是了。”


“是男人的，就把荣华还给我，我们痛痛快快的一决生死。”


“不是我不还给你，荣华已经和别人成亲了，现在肚子都大了，再有半年也就该生了，就是给了你，你也不要。”


“你如此凌迫一个女子，我要杀了你？”盖苏文面色铁青，十指如勾，纵身就要扑上去将云烨活活掐死，只是两人中间出现了一位宦官，没见怎么动弹，盖苏文一下子就被甩了出去，伏在地上喘着粗气瞪着云烨。


“朱雀门前不得喧哗，作为使节，连这点礼仪都不懂么？”断鸿阴着脸训斥盖苏文。


“云侯，不知你献给陛下的礼物在那里，交给奴婢就好。”会变脸的断鸿又笑着跟云烨说。


驾着马车的刘进宝嘿嘿一笑，打开了马车门，一拽手里铁链，一个身材高胆大的铁甲人就出现在众人面前，全身都被黑色的铁甲覆盖，脸上挂着一幅狰狞的鬼脸面具，左手已经变成一张巨弓，关节处布满了铁刺，就连额头上都有一根闪着寒光的铁刺，背上有一个特制的箭筒，黑色的尾羽，密密麻麻，每走一步就哗哗作响，大地似乎都要抖动。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不是这家伙的右臂被铁链子绑着，脚腕子上也有枷锁，众人只想离得远远的，这根本就是一头凶兽。


“黑齿兄！”趴在地上的盖苏文悲呼一声，跳起来就要冲到前面去，却被其他的宫门侍卫死死拦住，嘴里被塞了核桃的黑齿长，说不出话来，只能剧烈的晃动身体，想要挣脱铁链，可是刘进宝把铁链子绑的很紧，不管他如何晃动，都奈何不得，激愤之下，只能透过面具的孔洞里发出“呜呜”的声音，面具的孔洞经过公输木改造之后像个喇叭一样有放大声音的功效，呜呜的哀鸣立马就变成了野兽般的咆哮。


“云侯，这就是您送给陛下的礼物？很好啊，很好，就是看起来不怎么温顺。”


“这家伙杀我大唐将士无数，就连我也差点丧命在他的铁箭之下，如果不是家将舍命相救，你想再见我，只能到坟堆上上香了。悍将么，当然不怎温顺，我怎么弄都不能让这家伙屈服，所以啊，能不能为陛下所用，就看你的了。”


断鸿欢喜的搓着手绕着黑齿长走了好几圈，他最喜欢这种暴烈的汉子，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经受的住他那些不断翻新的新刑具。


黑齿长哀求的目光让盖苏文肝肠寸断，两人是过命的交情，如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黑齿长像狗一样的被怪笑着的断鸿牵进皇宫。


盖苏文双臂一用力，甩飞了阻拦他的侍卫，才要去抓宫门前的黑齿长，两个随着断鸿出来的宦官，轻易地就扭住了他的胳膊，随手一甩，就远远的抛了出去，砸在地上尘土飞扬。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六节 魂断朱雀门


一只女人的手伸了过来，艰难的把盖苏文搀扶着坐起来，他的两条胳膊都已经脱臼，两个恐怖的宦官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卸开了他的关节，看着荣华美丽的面容，盖苏文恍如隔世，很想去抚摸一下荣华的面容，两只胳膊软软的毫不受力。


荣华女掏出手帕，仔细的替他擦拭脸上的灰尘，又把已经歪到一边的帽子给他戴好，松开带子，在他的下颌部位打了一个漂亮的绳结，艰难的俯下身子替他掸去了灰尘，见盖苏文在盯着她的肚子，很大方的把他的手捉住，放在腹部轻轻的说：“这是我的孩子。”


盖苏文才要张嘴发问，就见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男子走了过来，温柔的搀扶住荣华女，怜惜的帮着荣华用手帕把手上的灰尘擦掉笑着说：“你总是这么善良，见不得别人受苦，以后要小心，这些人总是打来打去的，万一伤到了孩儿就不好了。”


激怒如狂的盖苏文喝问：“你是谁？”


称心怜悯的看着盖苏文说：“我是荣华的丈夫，叫称心，你一定就是渊盖苏文吧，常听荣华说起你，当初你为什么不带着荣华一起走呢？我知道荣华的心思，她宁可和你一起淹死在大海里，也不愿意独自一人被丢下，你既然错过了，就忘记好吗？她难得可以过一段平静的日子，不要因为你的出现就破坏她来之不易的幸福好不好？”


盖苏文被这句话噎的无言以对，再看看珠泪横流的荣华女，心如刀绞，的确，荣华女不像是遭受虐待的样子，小手依然温润，浑身上下都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吃过苦头的模样，盖苏文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叫称心的男人确实是个美男子，自己向来引以为傲的气质，在他的面前不值一提。


想到船上荣华赤裸裸的替自己割绳子的情形，不由得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问荣华女：“告诉我，荣华，你爱上了别人，不再爱我了，我需要你亲口说出来，不要怕，这里是皇宫，云烨不敢把你怎么样，只要你说出来，我就立刻向大唐皇帝请求带你回家。”


荣华女很想大笑，皇帝不会听他的，皇帝只会把自己送给高建武，看到盖苏文狼狈的样子她很想扑进他的怀抱，不管不顾的撕咬，只有这样才能缓解自己的相思意。


肚子里的孩子仿佛感受到了她的想法，在肚皮上踢了一脚，这一脚立刻就把她给踢醒了，云烨说的没错，现在自己一家三口之间，只有孩子才是最重要的，强忍着撕心裂肺的痛楚，擦干眼泪对盖苏文说：“我现在过的很幸福，不想再去过那种颠沛流离的苦日子了。”


说完这句话，强忍着再去看盖苏文一眼的冲动，在称心的帮助下又回到马车里去了。称心遮掩好马车帘子，又走了回来，把一根簪子放在盖苏文的膝盖上，低声说：“我无法理解你们的感情，可是我很爱荣华，这根簪子你送给别人吧，有时候相爱的人不一定能够生活在一起，请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荣华，不管经历什么样的事，我都不会抛下她不管，唉，长安对你来说太危险，早些离开吧。”


荣华确实找了一个很好的男人，温文有礼，这不是荣华一直喜欢的那种人么？而且这种人也确实有让人欢喜的资本，面对自己这个情敌都没有流露出恶意，算得上是一个君子，难道说就是因为自己逃了，抛弃了荣华，才让她由爱生恨？最后投入了这个男人的怀抱？


想到这里，盖苏文把胳膊支在地上嘎巴两声就自己接好了骨头，虽然强行接骨让他疼出了一身冷汗，心里却舒爽无比，把掉在地上的簪子捡起来，揣进怀里，掸去了腿上的灰尘，从正史那里要回来勿板，站在队伍中一言不发的等候早朝的降临。


称心对着盖苏文躬身施礼，然后就跨坐在马车上，调转了马头，香车在日光中，驶离了朱雀门，向城外驶去，所有人都在静默，刚才的一幕让人不会感到舒适，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女人都是善变的，这是所有人心中的答案。


事情解决了，但是早朝还是要上的，李靖凑到云烨跟前伸出大拇指说：“小子，这回老夫都不得不说一个服字，好手段，估计今天高丽使节不会再说什么亵渎王权的话了，一个高丽王妃自愿喜欢上大唐百姓，这谁也没话说，原来那个副使和高丽王妃有一腿，那个漂亮男人从哪找的，我看着不像是女子。”


“那是我家的调香师，技艺高明，没想到演戏也是一流，以前小看他了。”


“你说刚才都是假的？那个高丽女人说谎？那个漂亮男子也不是她的丈夫？都是做戏给那个副使看得？”李靖猛地停下来，让他身后的程咬金一头杵在他背上，不满的说：“那个漂亮男人其实就是一只阉鸡，一定是这小子拿住了那个女人的痛脚，让她不敢胡说是不是？小子，你现在越来越像一个坏蛋了。”


“程伯伯你小声些，被那个高丽人听见我就白干了。”老程一巴掌抽在他的后脑勺上又说：“离得远者呢，他还听不见，老夫担心那个高丽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你小子经手的。”


“关我什么事，那个孩子是高丽副使的孩子，那跟女人是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才故意这么说的，孩子和我没关系。”


“你这么说，老夫就信了，你的节操老夫还是肯定的，就是现在的孩子用起计来怎么一个个都这么毒，再过两年还有我们这些老家伙混的余地么？”


“哼哼，老程，你才发现啊，那是这些小子没针对你，老夫早就领教了，现在的孩子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从太子到你家处默，每个都是狠角色，你看看今天宫门口这一出，好多人心中一定都有戚戚焉，对付人不从肉体上下手，专门诛心啊，那个高丽副使迟早会被这小子逼疯，听说他家里很有势力，丧心病狂之下造反都有可能，说不定这就是这小子的目的。”


李靖的这些话算是说道点子上了，云烨除了升起大拇指实在是没话说。


“小子，这就把人逼造反了？简单了点吧？一大家子人，这小子说了不算吧。”程咬金瞪大了眼睛瞟了云烨一眼，吃惊的问。


“您太小看盖苏文了，这家伙几乎就是高丽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一个人能使四把刀，现在在高丽负责修建防备我们大唐的长城，在辽东，这家伙有很大的话语权，听说他家里的能管得住他的长辈都死光了，家主就是他，你看看这次出使就知道，他虽然是副使，我保证使节团里他才是说话算数的那个人，正使是一个幌子，一个替罪羊。”


程咬金才要接着说话，就看到房玄龄正在往过看，不好明着让他难堪，只好闭上嘴巴随着人群进了万民殿。


万民殿的大厅比起太极殿大了可不是一点，皇帝坐在上面对下面的臣子一览无余，好在有好多的铜柱，还能遮掩一点，如今的万民殿再也不会出现上朝的时候有人蹲在外面的窘况，每人一个坐垫，云烨朝后面看看，发现盖苏文的座位离自己很远，都已经靠近大殿门口了，他旁边就是穿着绣花图案衣服的高山羊子。


盖苏文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高山羊子媚眼如波，正在和一群青年官员说话，不知道那个满脸迷醉的绿袍傻蛋又被人家套走了什么秘密。


自己周边全是老人，最年轻的就是三十五岁的薛万彻，如今这家伙和云烨一样，也是漫不经心的到处乱瞅，见云烨看他，就慢慢的往过挪，还把一个老头子连人带垫子扯到自己的位置上，直到和云烨并排之后，才咧着大嘴笑笑。


“兄弟，今天听说你会倒霉，哥哥我就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忙要帮。”人憨厚，话也说得朴实，云烨拍拍他的大腿笑着说：“没事了，已经解决了，你最近怎么不在玉山了，长安城热的像火炉，留在城里遭罪，怎么想的？”


“公主有了身孕，嘿嘿嘿，她说龙首原风水好，哪怕热死也要留在长安，玉山虽然舒服，但是为了孩子，大人多遭点罪无妨。”


“原来有这说法，怪不得，下了朝我让管家给家里送几车冰过去，皇家的人身子骨都怕热，可不敢给公主吃冰，你把冰装在缸里找丫鬟往屋子里扇凉风，这法子就能让屋子里凉快下来，怀孕的妇人最不耐热，能舒坦一会，就舒坦一会。”


“多谢兄弟了，公主每天喊着热，弄得哥哥我心里乱糟糟的，这下子算是有好办法了，你说的是，大热天的能睡个好觉就算老天开恩了。”


宫殿里祥和一片，高丽使节再也没有什么王妃，什么射雕手，只是一昧的说云烨的悍然入侵给高丽造成了多么大的痛苦，造成了多么坏的影响，如今高丽民愤如山，都在摩拳擦掌的准备一雪国耻，只有云烨的人头才能让高丽朝野的怒火平息。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七节 老实人说老实话


两人交谈的正愉快时，被一段铿锵有力地声音吸引过去了，万民殿拱形的屋顶有扩音的效果，竟然把这段话渲染的具有了金石之音。


“自我皇御极一来，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无不归于陛下施行仁政，德被四海，遂有今日天下之安宁，臣蒙陛下简拔，起于微末，窃居于言官之职，每夜思之，无不感激涕零，遂许大志，揭发奸邪不遗余力，即使粉身碎骨也要尽到臣职，今有奸佞在朝，在内则贪渎无数，在外则遗祸无穷，朝中兖兖诸公为何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蓝田侯云侯，你身负国恩，为何肆意妄为，荼毒四海，在南诏因你一人，山野之民死伤无数，在岭南山神敲鼓，多少士子无辜丧命，如今，在高丽，十万平民死于祝融之口，你这等嗜杀之徒何德何能窃据高位，有脸面混迹于勋贵行列？”一番话说完，犹自怒火不平，大喝一声：“云烨何在？出来与老夫对质！”


云烨惊讶地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指着场中的人问薛万彻：“老薛，你知道这个家伙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他干嘛这么大的火气？”


“好像是从瓜州调上的地方官，这才当言官，想显示一下威风，什么都不知道就在大殿上咆哮，以为他是谁？骂你也就算了，怎么连大殿上所有人都骂遍了，你看看，房玄龄的脸上都能拧出水来了，李靖的脸也黑的像石炭，不用理他，下回上朝就再也看不见他了，一个想升官想疯了的傻子。”


李二的脸色也很精彩，如果骂词精彩，李二说不定有兴趣看看马戏，可是这样一个类似二百五的家伙，他已经没有理睬的兴趣了。


魏征想把他拽回座位，却被他一大推开，瞪了眼睛四处寻找云烨在哪。


高丽正使很会找机会，听到有人为自己国家鸣不平，赶紧出来放声大哭，磕头感谢这个言官的仗义执言，一边向皇帝哭诉云烨在高丽的暴行。高山羊子也出来向皇帝控诉云烨抢劫她的前后始末，大殿上众人的表情精彩极了。


萧禹羞愧的几乎要掩面奔逃，这个人是他推荐给皇帝的，在瓜州之时，算得上是一位真正的儒者，个性耿直，经常与上官起冲突，人虽然迂腐，却不失为一个好人，这次不知道是受了谁的蛊惑，在大殿上义愤填膺的跳出来大肆指责。


李二指着关庭珑说：“这些事朕都知道，不劳关卿提醒，退下吧。”本来这事皇帝在给他留颜面，但是关庭珑并不领情，而是跪了下来捧着勿板继续说：“陛下既然知晓，为何还要让这等屠夫立于朝堂之上，听说他今年只有二十一岁，太年轻了啊，微臣二十一岁的时候还是一个什么事都不通晓的愣头青，少年人执掌大权，难免飞扬跋扈，这些大错，一半在他，一半在陛下矣。


土豆之功，臣亲眼所见，有哺育万民之功，玉米之力，臣也是亲眼所见，确为天下祥瑞，《算学初阶》臣研读再三，读到精妙之处，拍案叫绝，这样一个天下奇才，却生生的毁在权力上了，臣每每思及无不惋惜不已，权力欲的膨胀，最后导致了这样骇人听闻的惨事，陛下今后再启用少年臣子，当三思。”


关庭珑说完话，自己摘下了官帽放在地板上，又说：“臣是陛下的臣子，知道说这些话不合时宜，但是天子有错，做臣子的必须指出来，这才是报答陛下洪恩的最好方式，如今臣的话已经说完，不管结果如何，总归是说出了心里话，也算是不枉京师一行。”


给皇帝三拜九叩之后直起身子就要往外走，真正的奇人奇行立马就让整个大殿上的人彻底惊呆了，有谁一辈子做官，就是为了给皇帝谏言一次，然后立马弃官不做的？


“关夫子且慢，小子有话说。”


见了这么奇怪的事情，云烨很想知道关老头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事的，尤其是山神打鼓，和南诏之事，这两件事几乎知道的人很少，绝对不是关庭珑这样的六品官能知道的。


关老头停了下来看着云烨说：“你就该是云烨吧，果然长得一表人才，留着爵位传给子孙，把官职都辞了吧，好好做学问，怎么样也比杀人强。”


“关夫子说的是，云烨也自认为做学问最适合我，也总是想着躲在玉山，教授学生一辈子不出山，只可惜我到底是陛下的臣子，世俗的忙碌还是逃不掉，云烨之所以出来，是有几件事情想问一下关夫子，以关夫子的品性想来不至于欺我。”


关庭珑点点头说道：“也好，你先回答老夫的几个疑问可好？也不得欺瞒。”云烨笑着拱手答应，请关夫子发问。


“我来问你，南诏惨事共有六千死亡，其中还不包括山林野人，可是如此？”


“当时我被窦燕山胁迫到了岭南，为了脱身，用金矿使了请君入瓮之计，确实死了很多人，但是对于六千这个数字不认同，好像还要多些，当时去南诏采金的亡命之徒就不下五千之多，估计死的人会有八千人，这还不算后来自己去南诏找死的人。”


“嗯，为了自保而诛除国贼，死伤的惨重一些，这一条也说得过去，就这件事，老夫给你赔罪。”云烨怎么也没想到老头子居然真的跪下来扣了一个头。


还没反应过来，老头子又站了起来继续问：“山神打鼓这是一个极为神秘的事件，当事人都不愿意多说，包括冯盎自己也是托词不定，作为事主，你该是清楚的，老夫问你，为何要假借山神之名行不法事？”


“当时晚辈孤身一人穿越了整个林莽，当时处在一种极度暴虐的情绪之中，整日里与野兽为伍，当时只知道弱肉强食这一森林法则，寿阳公主母子被人欺辱，云烨的心里只有无穷的杀意，所以利用野兽的容易惊恐的特性，将那些欺辱寿阳母子的所谓士子诱入兽道，结果，您是知道的，他们全死了，那里是羁縻州，我大唐的律法不适用那里，现在不同了，那里已是大唐的领土，自然不会再有山神打鼓的事发生。”


云烨说的很诚实，除了火药的事没说，其他的事都说了个底掉，李二放下心来，饶有兴趣的听一老一少之间的问话，朝堂上的官员也很有兴趣，只有盖苏文目光阴冷，高山羊子面有恐惧之色。


“老夫知道了，你当时处在一个识障的关口，多日孤身一人与野兽为伍，难免沾染了兽气，幸好你渡过来了，否则就会灵智尽失，化为野兽，能渡过识障，真是可喜可贺，这件事也就罢了，你在荒岛上以尸体立威，想来也是兽气未尽吧？这件事也就作罢，老夫……”


云烨拦住又要下拜的关庭珑说：“恐怕是云烨要给您下拜了，那些大食人的确是被我下令杀死的，而且也是我下令将他们的尸体钉在木桩子上，摆了满满一岛，其中的意思就是为了；立威，大唐领海，领土不容他人染指，下令的时候，云烨非常的清醒，与兽气无关。”


说完话云烨就要给老头子磕头，人家表现的如此光棍，自己没必要畏畏缩缩的，对错这回事不重要，不能欺负老实人。


关庭珑拉住了云烨说：“这件事对一半，错一半，我们谁也用不着道歉，你是将军，该知道如何立威，老夫就不多言了。可是高丽的祝融之火，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你如何解释？”


看着老头子指着还在趴在地上哭泣的高丽正使，过去站在他的头前，转身对关老头说“这个还真的不好说，我当时领的命令是取回前朝阵亡将士的遗骸，毁掉京观，您也知道，我的麾下全是水军，想要到达京观的所在地大王城，就必须从辽水溯流而上，可是在辽水河口不远的地方有两个很讨厌的地方，一个是卑沙城，一个是三山浦，我一旦不理睬他们进入辽水，一旦被他们封锁了河口，我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卑沙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当年来护儿攻破此城，遗尸三万具，我是只有一万余人填不起，只好用火攻，最后他们就被烧成了白地。


我是军人，军令是拿回尸骸，所以不管前面有什么，我都必须自己克服，最后完成使命，后面的大王城也是一样，不管烧死了多少高丽人，哪怕是把所有高丽人烧死，我也必须这么做，我不想自己的部下死的太多，那只好让高丽人死了，您只知道高丽人死得多，却不知道我的部下也伤亡了足足三成，为了这些尸骸，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之所以给您说这些，不是因为我心虚，我只是想让诸公都明白，战争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中间不敢有半点的闪失，战争容不得慈悲心，将来诸公如果决定了要用战争来解决问题，那么，就请多可怜可怜我们自己的儿郎，云烨说完了，如果关夫子认为云烨错了，我向你磕头认错！”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八节 驴耳朵是怎样长成的


“狼烟起，自然万民惊惶，啄突狼奔之下死伤难免，十八年才能让一个嗷嗷幼子长成人，祝融之下万事皆休，陛下要取回前朝将士的遗骸没有错，我朝继承了前隋基业，自然要为那些战死的将士讨回公道。


朝中诸公没有错，京观是扎在我们心头的一根毒刺，不拔不行，商量着要回来难以彰显我朝赫赫武功，一切都是从家国基业考虑，也说不上错。


云侯希望完成使命，让自己麾下的儿郎少些伤亡，行此毒计也是无奈之举，老夫看了地形图，辽东之战的确凶险，稍有不慎，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所以老夫没有理由指责，也没有能力指责。


去除这些看似合理理由，到底有没有人哀怜过大火中死亡的那些人？老夫治经三十年，纵观史书，细数之下，没有半点兵灾的年份竟然不足五十年，我大唐自立国开始，没有一年不是在作战。


西周的历史起于牧野之战，终于烽火戏诸侯，自平王东迁以来，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纷纷登场，再到秦皇一统中原，呵呵，都只不过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傩戏而已，可曾有一日之安宁？白起坑三十万，项羽坑十万，黄巾被全天下几乎杀尽，陛下洛阳城下一战灭十万，再加上云侯将十万生灵付与祝融。


老夫百思不得其解，这天下很大啊，土地足够我们大家都活的好好的，为何要起刀兵？关中人多了，我们去河南就好，河南人多了我们去河北，长江以北都满了我们就去更远的地方，南面现在还是一片荒泽，去那里也不错。


祖先都能与虎豹作战开创出这么一片土地，我们难道就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先人的余萌，好吃懒做的等死？我们不打算给子孙留下点东西？


老夫虽然在瓜州为官，但是却在大泽走访了十年之久……”


当老家伙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在布帛上的巨大地图的时候，李二的眼睛里闪耀着激动地光芒，房玄龄，萧禹，杜如晦，魏征四人走过去，都对着关庭珑深深地鞠了一躬，而后才接过老关手里的布帛，一人扯着一角在大殿上展开。


只见上面密密麻麻的标注着无数的山林，陆地，河流，村庄，城镇，甚至连有些溪流都有标注，云烨看了一眼，老家伙把整个洞庭湖，鄱阳湖全部标识了出来，看样子他说在那些地方勘察了十年有余，不是胡说八道。


关庭珑捋着胡须得意的对云烨说：“云侯以为这样的好地方想要全部开发出来需要多长时间？依老夫看来，有百年光阴，就能开发出三成。”


看不惯老家伙的显摆模样，一百年才开发出三成，这样哪里会有诱惑力，如果钱财充足，人力充足，五十年开发出一半没有太大的难题，只要建立了样板地区，长安的勋贵们就会蜂拥而至，甚至只需要十年时间，就能在洞庭湖边上建立两三座繁华的城市。


“一百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当云烨信心满满的话语出口，就感觉有些不妥，房玄龄，杜如晦，萧禹，魏征四个人都奇怪的看着他，云烨好像也觉得那里不对劲。


关庭珑很不客气的把自己放在地上的官帽又捡起来戴上，冲着云烨拱拱手说：“真是少年英杰啊，纵观我朝上下，上马可统军，下马可安民的少年英杰，云侯当属第一，老朽佩服，佩服，云侯你认为在老夫临死之前，能不能在这几个地方建起几座城池？老夫发现啊，这里地势平坦，又是毗邻长江，是难得的风水宝地……”


云烨的耳朵里嗡嗡的响个不停，老家伙的声音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看着李二似笑非笑的表情，云烨分明看到了眼前又出现一个硕大无朋看不见底的大坑。


那个看似木讷，老实的老头子才是一个真正的厚黑之徒，什么杀了高丽人十万人，什么弄死了南诏的土人，什么狗屁的山神打鼓，这个老王八蛋根本就不在乎，高丽人死光了他都不会眨一下眼睛，这个老家伙唯一的目的就是把云烨这个大财主弄进自己开发南方的大坑里去。


他踏遍了两湖平原，深深地知道，搞开发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他自己没钱，没人，没势力，就是想做也是空想，于是他就在朝堂上找最好的肥猪，没人会考虑王子，也不会找那些老牌的家族，万一地方开发好了，他们也造反了，那就失去开发的本意了。


符合，有钱，有权，有人，有关系，还不能根深蒂固这几条的人几乎没有，当他翻看云烨的《算学初阶》的时候，忽然发现，这个人很合适，简直太合适了，很有钱，而且会挣钱，和皇家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这小子和太子是挚友，这就完全保证了开发两湖平原政策的延续性，而且年轻，非常的年轻，多好的肥猪啊。


找老友萧禹把自己弄进朝堂，这些天没见过云烨上朝，现在好不容易见到了，岂有放过之理？年轻人都浮躁，只要激一激就会自己跳出来。


当他出言相激云烨的时候，发现这小子居然没出来，脱官帽的时候，确实心如死灰，没有云烨参与，两湖开发就是水中月，镜中花，换了其他人，后果难料，说不定会让这个国家陷入动荡，与其这样，还不如什么都不说，等待新的时机。


快走出殿门的时候，云烨居然自己走出来了，可能看老头子可怜，一五一十的给他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这个时候，满怀激动地关庭珑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八成。


云烨感觉自己脑袋上一定长出了一副驴耳朵，慢慢坐回自己的座位，问一脸迷茫的薛万仞自己脑袋上是不是有一副驴耳朵。


薛万仞一无所知的摇摇头，云烨一头撞在柱子上，铜柱子居然响了起来，大殿之上已经明白过来的大佬顿时大笑起来，就数李二笑的开心。


有一个没有笑，依然迷茫的大声哭泣，这比大笑更像是在嘲讽云烨，顶着红红的脑门子，云烨怒不可遏的走过去，重重的一脚就踢在高丽正使的屁股上。


盖苏文才要起身，肩膀上就好像压着两座山动弹不得，两个面带笑容的宦官的手牢牢地按在他的肩膀上，看到他们冰霜一样的眼神，盖苏文长叹一声，不动弹了，这就是大唐，当自己的国家费尽心力的想着如何抵御可能的入侵，把全部财力，物力，用在城池的修建上，兵甲的打造上，而自己的对手却在努力的开辟新的赋税之地，他看不到高丽能追赶上大唐的一点希望。


高建武啊，这个昏晕无能的人，你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嫉贤妒能到这种地步，再看看云烨，他不愿意立功，都会被其他大臣像是在骗小孩子一样诱骗着去干不愿意干的事情，而自己想要修建一条坚固的城墙都会被所有人掣肘，有志难施，我的智慧本事比云烨差么？凭什么我渊盖苏文要被一个蠢货左右？凭什么，高建武，某可以取而代之。


被踢了一脚的高丽正使一下子就停住了哭泣，愤怒的指着满脸怒火的云烨想要大骂，却看见他又抬起了脚，连忙缩了回来，这一动作惹得朝堂上又掀起一股欢笑的浪潮。


“云烨，不得对使节无理，滚回自己的座位上，刚才无辜殴打使节，着罚俸一年，还不退下。”李二心情高兴，使节的面子还是要给一下的，随便罚云烨点铜钱也就是了，他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给云烨发过俸禄，好像一直都在扣罚中，虱子多了不咬，再罚一年也不是什么大事，自己不在乎，估计云烨也不会在乎。


朝堂上没有说什么时候开发两湖平原，李二把关庭珑还有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萧禹等一干老臣子留了下来，其他人散朝回家。


云家的气压很低，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往后院看，侯爷指着老天爷骂一个叫关庭珑的老家伙已经足足骂了半个时辰，刚才又练了一会枪法，听说把一个画在纸上的大王八扎的稀烂，刚才又要射箭，不小心拿了三石弓没拉开，如今在追着刘进宝殴打，才被老奶奶给喝住，给了一堆旧瓷器让侯爷砸着消气。


当篮子里的瓷器都砸碎之后，云烨自己也累的趴在桌子上呼呼的喘气，辛月小心的给丈夫倒了一杯水让他润润嗓子，刚才陪着丈夫不分青红皂白的骂了那个叫关庭珑的半天嗓子有点哑：“夫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老不死的害您了？”


李安澜很有眼色的给云烨活动肩膀，平日里不喜欢动弹的人，如今发了半天疯胳膊说不定都拉伤了，现在不活动开，晚上睡觉的时候可就遭罪了。


“今日为夫一时不查，种了那个老家伙的奸计，掉到一个好大的坑里面，这个坑说不定要用十几年甚至一辈子的时间来填。”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三十九节 药铺和迷林


大计划自然要考虑周全，开发两湖的事情，就像在水池中间投了一颗石子，涟漪散尽也就无人问津了，但是云烨知道万民宫的侧殿里，那副详细的地图一直挂在墙壁上从来没有被拿下来过，而来往于岳州的塘报，几乎每天都有，如果时间合适，准备的妥当了，自己想不去岳州都难，因为关庭珑已经做了岳州的别驾，而岳州就没有刺史。


一场大雨之后，天气变凉了，身在草原上的云丫头的咳嗽声，云烨在长安好像都能听见，云家的大管事已经拖着一大车药材星夜向草原奔驰，如果丫头的病没有缓解的话，就会直接带回长安，青霉素也被带去了，就是担心轻微的咳嗽变成肺炎。


云烨披着长衫在花园里漫步，从入秋以来没有一件事情是能让他感到高兴的，何邵欢欢喜喜的在长安开了一家慈安堂的药铺，开了没几天，就被一群纨绔给砸的稀巴烂，那群人连何邵都没放过，就在药铺边上吊起来拿鞭子抽。


何邵由始至终脸上都带着笑意，鞭子抽在身上也不过哀嚎了两嗓子，这些人他得罪不起，都是勋贵家的少爷，何邵看到了柴令武也在其中，虽然没动手，却也没有阻拦别人。


何家的人把散落的药材一点点分出来，修缮了门面，过了三天之后依然开门营业，还不停的给上门的客人道歉，价格低，药材好，自然顾客盈门，一间店铺里五个捡药的伙计都忙不过来，抓药的人排了老长的队伍。


纨绔们又来了，何邵正陪着一个小姑娘找药材，小姑娘戴着锥帽，没人注意，何邵虽然没那么胖了，但是身材依旧魁伟，见到纨绔们要动粗，死命的护住小姑娘，自己又挨了无数脚，有眼尖的纨绔见到小姑娘面纱底下俊秀的面庞，就有些淫词滥调说了出来，小姑娘噙着眼泪不做声，何邵哀求纨绔们，药铺随便砸，自己随便揍，但是不要惊扰了客人。


没人理睬，依然如故，好些个还对小姑娘动手动脚，幸好是在长安，如果在荒村野地里还不知道会出现什么事情。


柴令武总觉得小姑娘的背影很熟悉，上前掀开了小姑娘的面纱之后，脸色顿时苍白的像涂了白粉。


愤怒的不是何邵，而是李二，朱雀门前跪了一长溜的人，人群前面摆着一大排担架，包括柴令武，每个人的裤腿被拉了上去，谁都能看到他们的两条腿已经折了。


宫里没有传来任何消息，他们就只能跪在门外等候，被瓢泼的大雨淋了快半个时辰，长孙出来了，只把身份最尊贵的柴绍请了进去，长孙说明情况后，柴绍就恨不得立刻就把柴令武撕成碎片。


李二嗓子有些不适，天气炎热积了火毒，宫里的药材吃了无数，不见效果，孙思邈说是小问题，只要吃点败火的药材就好，最好有上好的牛黄，宫里的牛黄有些陈，兰陵想起何邵家的药铺里应该有新鲜的牛黄，就自告奋勇的去药铺，谁知道在拿到牛黄要走的时候，被纨绔们调戏了，本来就嗓子疼得难以忍受的李二勃然大怒，当场下令要每家的家主把纨绔的腿打折之后送过来。


长安城里什么时候不许卖低价药了？在李二看来，只要药材没问题，这样的药铺应该多几家才是，幸好买药的是兰陵，如果是百姓家的女子还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对待，这样下去，长安城里好人家的女子还敢上街么？


纨绔们还是受到了惩罚，不等腿上的伤口长好就被全部送到了辽东军营，戌边三年方可回家，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特殊的照顾，柴令武没有动手，罪减一等，闭门思过一年，与皇家的婚事取消，再有劣迹，两罪并罚。


这件事之后，慈安堂就再也没人捣乱了，只不过东家变成了两家，两家抢着赔钱，倒也其乐融融，就连长孙都时不时的赏赐慈安堂药铺一些宫里多余出来的药材，兰陵的第一次危机公关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荣幸的成为慈安堂的第二大股东，开始了自己的赔钱之旅。


何邵的事情是小事，不过就是其他药铺对于他买平价药材有意见而已，重金请了一些纨绔去破坏，让慈安堂开不下去，只要解决了纨绔，那些买药材的商家自然会有纨绔的家长去找麻烦，还轮不到云烨操心，但是书院里总是抬出人骨头架子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先生，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具人骨了，迷林里现在不太平，总有人在半夜进入，这一次居然是白天，奇怪的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人是怎么死的？”云烨看着被蚂蚁啃得干干静静地骨头问火炷。


“先生，都是被毒死的，您看，这里的骨头还是黑的，是被蜈蚣蛰了之后毒入骨髓才有的症状，蜈蚣的毒是火毒，最是迅猛，恐怕是被那些红色蜈蚣咬的。”


“蚂蚁吃肉，不会连衣服也吃掉吧，再说了这些贼骨头进了迷林会不带武器？难道说他们是光着身子进入的迷林吗？检查一下，看看是不是书院的学生胡闹不小心闯进去的。”


“查过了，书院的学生没人进入到这里，自从上回您当着全体学生的面把一只羊赶进迷林，一个时辰后再拖出来变成骨架之后，就没有一个学生靠近过这里，让来都不来。”


“那就把案子交给蓝田县令处置吧，骨头架子么，刷上桐油干燥处理过之后用铁线穿起来，送给孙先生的药庐当标本用，可惜了，怎么全是男的，如果再有一副女人的骨架，就再好不过了，孙先生和我说了好几回了，我又不能帮他去偷尸体，现在送他三福骨架也是聊胜于无，先搪塞搪塞他，好好地非要人的尸体做什么。”


“先生，孙先生的医术越发的精深了，以前只是看人的表，现在开始研究里面了，可惜了，这里的人都被蚂蚁给吃了，学生以为还会有人进来，您看是不是把蚂蚁收起来，多放些蜈蚣，这样孙先生不就有尸体了？如果需要女尸，你看是不是放出话去，就说迷林只有女人才能进去，男人进去必死，这样一来一定会有女贼骨头进来，您看如何？”


云烨看了火炷半天才说：“书院里的人现在都变成你这德性了么？动动脑子，不要没事总是钻在实验室里，多接触一些外面的世界，你今年都十八岁了，该到了娶亲的时候了，你妹子也到了出嫁的时候了，这样下去，谁敢嫁给你，谁又敢娶你妹子。”


“先生多虑了，我妹子和宝林的感情很好，宝林这些年没求亲，就是在等我妹子，她嫁给宝林很合适，我问过尉迟伯伯了，伯伯说明年开春宝林去涿州上任之前就给他们成亲，至于我，再过几年再说。您说我刚才的想法合不合适，合适的话，学生就去安排人放风声。”


“没发现衣服代表什么，代表他们不是一个人，你这样放风，的确会有女的来，但是剩下的人为了不暴露，就会把尸体带走，这些人武功高强，你看这句尸体上，臂骨上有很多的伤痕，这说明这家伙是久于阵战的家伙，一般人对付不了，晚上把仆役撤掉吧，免得受伤，我已经大概知道是什么人。”


云烨小心的穿过迷林，来到放了好多铁柜子的亭子里，看到铁柜上有很多的撬痕，也就只是撬痕而已，柜子的材料比好多兵刃的钢材还要好，想要弄开还不可能，如果有吧焊枪当然很容易，云烨不认为这个时代会有这种定西出现，自己想用石灰窑造出电石都没有成功，其他人根本就对这些重达五百公斤的铁柜子没有一点办法。


书院的高级先生们每人都有一个铁柜子，用来放置自己的东西，李泰也有，云烨打开自己的柜子，看到里面放着三面玉牌，从怀里又掏出一枚放了进去，把里面的那枚假的玉牌取了出来，他想看看自己的猜测到底对不对。


能干出拿走衣服这种蠢事的除了高丽人和倭国人还能有谁？这些人难道就不知道来做贼之前先给自己换套衣服么？非要费时费力的等人被蚂蚁吃干净以后再取走衣服？


在云烨发感慨的时候，盖苏文看着三套衣服也在感慨，这个世界上想找几位得力的部下怎么就这么难？损失了那么多的人手，到头来一无所获不说，还给云烨留下了把柄，他可以肯定地说，这时候，云烨一定已经知道是自己或者倭国人去了书院的迷林。


倭国的人都是些不长脑子的憨货，除了不怕死这一个优点其他的简直一无是处，自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打探到云烨的好东西并没有放在家里，而是放置在书院的迷林里面，听说那里面机关密布，步步杀机，只有最聪明，最勇敢的人才能攻破，一旦攻破书院迷林，不但没有人会追究罪责，反而会获得五百贯的奖赏，不过，这些年来，好像没有人得到过钱财，书院的仆役即使大白天的看到有人跳了进去也从不阻拦，最多第二天拖出来一副骨架而已。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节 魔鬼学院


高山羊子很伤心，死的人都是她的护卫，都是被一种可怕的看不见的东西吃掉了，看起来更像倭国山野里的十万魔神，春蚕一样的嗫咬的声音已经让一个勇敢的侍卫现在连门都不敢出，在让那个吓破胆的侍卫吃了一顿好吃的，在两个倭女侍奉过之后，由自己的侍卫首领亲自斩下了人头，这个样子才能保证这个英勇的侍卫国内的家族不受玷污。


她没有神物，所以没办法对付妖怪，八尺镜在浅草寺，琼玉尺父皇从不让自己动，丛云剑不知道去了哪里，否则自家的武士只要拿着这三样宝物，什么样的妖魔也不敢靠近，八歧大蛇都被须佐之男用十握剑砍死，更不要说比十握剑还要厉害的从云剑，高山羊子一直都盼望自己也有一位须佐之男守卫，可是找遍了倭国，也没有这样的人物。


盖苏文听了高山羊子的絮叨，脸黑的简直要变成了煤炭，这样一个心狠手辣，几乎所有坏事到干过的女人，现在居然像个无知的小女孩一样期待自己的须佐之男来帮助自己。


“公主，神话只是传说，就像我们所崇拜的三足乌一样都不存在，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拿到玉牌，而后用它来找到白玉京，我相信白玉京应该是智慧的所在，云烨只是中人之姿，但是去了白玉京就变得如此难缠，如果我们两个得到白玉京，相信我，我们几乎是无敌的。”


须佐之男再有力量也不如自己本身有力量，这个道理高山羊子是明白的，今晚就会轮到高丽人进迷林了，既然自己的人不会死了，那就看看高丽人是不是比较厉害。


虽然夏天刚刚离开，山里的夜晚依然有些寒冷，火炷一直在期盼今晚有个女人能去迷林，不管长得好看与否，只要是女人就好，孙先生非常喜欢那三具骸骨，亲自找了钻子小心的自己安装骨头，今晚一夜不睡，估计也弄不完。没有给先生弄到一具女人的骸骨他觉得很对不起先生，他都想进入迷林把那些柜子都打开，这样说不定那些人就会没命的往里冲，女人进去的概率也大一些。


迷林一直是火炷自己掌管，要在迷林里面形成一个小小的生态圈这很不容易，蚂蚁不能过多，过多就会分群，分群的后果就是蚂蚁会跑到外面去，吃蚂蚁的蜈蚣也不能多，多了会把蚂蚁吃光，吃蜈蚣的赤练蛇也不能多，都需要维持在一个合适的数量之内，至于马蜂，这是火炷的最爱，油煎过的小马蜂是一种难得美食和滋补品。马蜂吃多了，现在那些马蜂见到他就会逃命，根部就不会蛰他，在发现了这一秘密之后，他的食谱变得热闹起来，油炸之后的蜈蚣简直就是人间美味，赤练蛇去掉毒囊，熬成蛇粥，那滋味简直妙不可言。


李泰有一回和云烨来看他，正好遇到他在油炸蜈蚣，李泰吓得差点逃跑，云烨却蹲在边上流着口水等着吃蜈蚣，看样子早就吃过。


看到蜈蚣的壳剥掉之后那一条子白皙的嫩肉，李泰到底还是吃了一条子，现在每到清理迷林里面毒虫的数量的时候，他和云烨就会不约而至，后来孙先生也来，无舌先生也来，离石先生来了之后，李纲先生也就来了，都不说话，等着吃蜈蚣肉，喝蛇汤，吃完之后就走，现在火炷担心的是迷林里面的毒虫不够吃，而不是会多出来。


迷林里面有声音传出来，听了好一阵子，火炷有些失望，没有女人发出的惨叫声，就关上自己屋子的铁门，只要自己不开门，外面的人根本就进不来，脱掉衣服，准备睡觉，吹熄蜡烛之前又仔细听了一阵，还是没有女声，叹了口气吹熄了蜡烛，躺在床上，开始盘算自家妹子的嫁妆到底够不够。


不用上朝，云烨自然要睡懒觉，他睡懒觉，李安澜就绝对不会自己一个人起床，辛月进来的时候，看到李安澜像条蛇一样缠着丈夫，心里的怒火就会爆发，鸡都叫了三遍了，现在还恬不知耻的纠缠在一起，没一点样子，还公主呢。


孙先生的药确实管用，只是禁欲之后再开禁，就有点把持不住，看到辛月进来，云烨一把就把辛月拽到床上，在帮凶李安澜的帮助下，辛月想不睡懒觉也不成了，当两个人羞答答的从屋子里出来去正房给奶奶请安的时候，奶奶没怪罪，但是总看着她们两个人的肚子叹气，云家这么大的家业，只有两个娃子怎么成哟。


云烨不在乎，能生三个孩子就说明自己在来的时候身体没有受到黑洞的伤害，除了时间逆转了一些，其他的都无大碍，只要时间足够，孩子总会有的，不必急于一时。


吃完早饭，驾着轻车就去了书院，等他到书院的时候，许敬宗已经到了，正在皱着眉头看着火炷从迷林里拽出四五具尸体，有些被蚂蚁啃光了，有些才吃了半截子，上半身完整，下半身就成了光骨头。


许敬宗用手帕捂着口鼻，瞅了一眼对云烨说：“这样不行，书院是教书育人的圣洁之地，每日里死尸不断这怎么成，不管怎样，火炷，你要阻止贼骨头进入迷林，这里面的东西他又偷不走，前赴后继的干什么，你看看，这些人还有人形么？你看看，这个人纯粹是被吓死的，眼睛睁得老大，何苦来哉，火炷，你去问问孙先生还需要尸骨不，如果需要，趁着新鲜给先生送过去，这些都是高丽人，用不着入土为安。


云侯，这都是你的那个破玉牌招惹来的贼，你能不能把他拿走，这东西害死的人已经数不胜数了，就不要让他把死人带到书院来。”


火炷用板车拉着尸骨往药庐走去，尸骨上就盖了一张芦席，风一吹芦席掉了下来，准备去药庐学习的书院学生连忙帮着把芦席盖上，如果这一幕发生在国子监，绝对会吓疯一两个，可是这里是玉山书院，昨天还看见三幅人的骨架子被刷上桐油，亮晶晶的摆在药庐的实验室里，今天再看到半截子尸体实在是不算一回事，专供医药的学生只要长安有人命案子，都会跑过去看，顺便参观一些仵作是怎么验尸的，有时候还要把场景画下来，很明显火炷拉的这些尸骸，就是今天讲课要用的道具，大家帮着火炷推着板车不一会就来到了药庐。


盖苏文从一棵大树上下来，怔怔的看着远去的学生，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些学生面对恐怖的尸骸会是这幅摸样，有些学生还不时地揭开芦席瞅瞅，眼中只有好奇，没有半点的恐惧之心。


难道说，这是一座专门教授魔鬼的学院么？他听见了许敬宗对云烨说的话，其中一句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就是许敬宗说的趁着新鲜给孙先生送去这句话。


他不敢想后面会发生什么，只觉得胃里一阵阵的泛酸水，扶着树干呕了良久，才怏怏的沿着一条无人的小路下了山，唐国也有吃人的恶魔。


“云烨吃人？”高山羊子的眼睛都要掉出来了，抱着自己丰满的胸部嗖的一下子就缩到了墙角，上下牙齿碰的嗒嗒作响，她被吓坏了，自己和云烨接触不是一次两次了，想到画像里的云烨那副奇怪的表情，莫非当时心里想的是如何吃掉自己，难怪他面对《天魔舞》的时候会不受诱惑，自己都沉浸在迷幻当中了，他的眼底依然清冷一片，别人是在欣赏活色生香的美人，或许他想的和别人不一样，这个香喷喷的美女到底是煮着好吃，还是烤着好吃，一想到这里高山羊子就有一种发狂的冲动，想要立刻离云烨远远地，最好一辈子不见面。


“羊子，我昨晚趁着那东西吃人的时候看了那些保存珍贵之物的柜子，我们没有办法打开，如果是在外面或许用巨锤还能打开，我试了一下重量，没有八个壮汉是无法挪得动那些柜子的，进入迷林，只有从树梢上过去，谁知道树梢上有毒虫，剧毒无比，如果我的刀稍微慢一些就会被毒虫咬到，那些毒虫甚至能从我们的进入的绳子上攻击我们，玉牌如果放在书院迷林，我们没有任何办法盗走他，或许我们只要解开书院的谜团，我们就会找到对付云烨的办法。”


“书院不许我们进入，我问过人了，书院根本就不许任何外国人经过，一旦进入，被抓住，会被砍头，他们已经砍过好几个人头了，我不想被砍头。”


“羊子，你表演的时候一直画着浓妆，只要卸掉铅华，还有几个人能认识你？东羊河上是不禁止仕女进入的，你是一个从外地来长安的仕女，想要看看书院，我想那些热情的书院学生一定会很乐意的带你进去，并且给你讲解书院的秘密，只要你略施手段，我就不相信那些书院的普通学生能抵挡你的美色。”


“那是自然，云烨是妖怪，我不相信书院里的人都是妖怪。”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一节 开发和破坏


人站的高了，眼界也就随着变的辽阔，盖苏文和高山羊子两个人现在就是两只恼人的蚊虫，如果真的到了非要除掉不可的地步，一巴掌就会拍死，现在，他们有一个使节的名头护身算是运气。


云家的利益需要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能够利国利民最好，当然，做事情的一切前提就是对云家有利，家天下的环境里面，这样做反而是正常的，皇帝都认可，如果一味的追求雷锋化，反而会让所有人怀疑你到底要干什么。


何邵站在云烨面前，眼角含着眼泪，什么话都不说，只是拱拱手，前些天被殴打过的痕迹犹在，脸上的泛着淤青，眼睛的黑圈圈还没有消褪，行动之间也不太利索，痴肥的身材至少减轻了三成，整个人看起来多了一分精干，少了一点消沉。


给云家带来的礼物很多，很杂，却没有一件是值钱的，知道云烨喜欢吃，海边的各种珍品，山上的各种腊味，带来了四五车，云烨饶有兴趣的翻看着，看到装在盒子里晒干的松茸，云烨就一脸的不高兴，多好的东西啊，糟蹋了。


检出一棵松茸对何邵说：“这东西是山珍中的极品，晒干了就逊色好多，现在也没办法让你两天之内把这东西从高海拔的地方两天之内运回来。”


何邵拿着松茸疑惑的说：“山里的蘑菇而已，没看出有多好吃，您再看看，里面还有一只象鼻子，据说那东西才是宝贝。”


没法说，云烨两辈子都没吃过大象鼻子，名头很大，不会做，不知道宫里的御厨会不会，高级货就要找高级厨子来做，现在吃象鼻子，云烨没有半点的心理负担，这东西现在满山遍野都是，没天敌，寿命长，在岭南的时候经常有这家伙毁坏村寨，弄死人的事情发生，你要说保护大象不许锯象牙，岭南的百姓会找你拼命。


鱿鱼算是好东西，居然还是活的，果断让厨房收拾好，侯爷我今天要吃铁板鱿鱼，香辣味的，没有洋葱让人遗憾，弄一把子红葱也就将就了。


给何邵弄了半拉冰镇西瓜让他自己拿勺子挖着吃，自己忙着做铁板鱿鱼，何邵来了，辛月，李安澜都躲着不见，小丫带着一群半大不大的小姑娘就没有那些忌讳，尤其是小丫，攀在何邵的背上，等着哥哥做好吃的，闻着味道就知道很好吃。


莳莳现在自命为大姑娘，也不出来，小武现在是这些小丫头里面年纪最长的，很懂事的围在师父身边不断地递调料，小院子里顿时就热闹了起来。


云家西瓜多，后院种了，旱塬上也种了，这时候西瓜成熟了，家里吃不完，就满世界的送，李承乾拉走了好几车，李泰没来，小老婆来了，找辛月拉走了好多，这两个有了，皇宫里不送不好，二十几车送进去连个涟漪都没有，长孙还发话，说是再敢糟蹋好地种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试活着。当然，训话一点都不耽误她享用西瓜，听说一天一个已经是惯例。


李二对云烨的小错误现在不闻不问，西瓜送来了就吃，用酒腌好的螃蟹他也能吃两个，上回吃粉条吃出了感慨，难得的让户部给云烨送来了半年的俸禄，没几个钱，却是长孙无忌亲自送来的，家里好好招待了一番，临走还顺走了一车西瓜。


辛月对于丈夫能够领到俸禄很是稀罕，坐在俸禄堆里稀罕了半天，计算过价值之后，就再也没了兴趣，不到两百贯的东西，谁会放在眼里。


竹签子穿好的鱿鱼被铁铲按在铁板上滋滋的冒热气，蒜泥，辣椒末子，调好的酱料往上面猛刷，提起来以后，七八串油汪汪，红艳艳的铁板鱿鱼就做好了。


小武给小丫头们一人分了一串，犹豫了一会，才给何邵也给了一串，看着他们吃的吸溜吸溜的，自己咽一口唾沫等着师父做下一批。


对于小武的表现云烨很满意，教孩子就是从小事情教起的，言传才能身教，小武的性子偏激而骄傲，既然如此就让她现在从最基础的做人开始学吧。


自古以来，人的成长过程都有一种脉络可以追寻，佛洛依德把所有的事情归结于性，所有的后事变化都和性串联起来，找出了一条看似可行，实际上过于偏颇的心理学概念，云烨认为，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已经脱离了最基础的吃饭和繁衍后代这两大基本要素，把所有的事情归结于隐性的性暗示，是不妥当的，表现自我，实现自我，脱离低级趣味，才能让一个人的创造力，和思考的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


不理睬嘟嘟囔囔的小丫，把三串鱿鱼塞给了小武，就当是一种奖励，何邵一直在看云烨如何分鱿鱼，他发现小小的事情，也被云烨用来教育孩子，不禁大为佩服，看着院子里活蹦乱跳的小丫头，暗暗叹口气，自己的孩子都不成器，如果有一个成器的他都会张嘴向云家提亲，正牌的大小姐没戏，表小姐说不定可以嫁过来做自家的儿媳。


狄仁杰是一个早就脱离低级趣味的孩子，但是这不妨碍他拽着师父的衣角要鱿鱼吃，丫头们吃东西从来不会想到他，因为是男的，所以在家里没什么地位，背黑锅，用来垫背这是家常便饭，看到哥哥好像还要做鱿鱼，小丫她们又围过来准备吃，却被云烨给轰跑，吃了那么多，就不担心吃坏了。


做了一大盘子，分了一半让狄仁杰送去内宅自己和何邵端着盘子去了花园，准备好好商量一下，把事业的重心往两湖转移的事情。


“烨子，你说这一次姓关的老家伙算不上坑你？”


“不算啊，老家伙十年间踏遍了两湖，说明他早就有腹案，只不过缺少一个大的契机，以及合适的人选，说句当仁不让的话，这活也就是我能干，换一个人，好事情会被干成祸国殃民的坏事。


想要开发两湖，这是我大唐今后百年间的主要政务，北方的开发已经到了极限，关中平原，蜀中平原被耕种了上千年，土地早就贫瘠不堪，你看看关中之地，有多少山林已成不毛之地，蜀中一道造船令就导致一十三州反叛，为什么，就因为不堪重负，越是富庶之地，就越是赋税繁杂，自古以来就是如此。


秦皇一道旨意，让天下财富尽入关中，收缴天下金石铸十二金人，以为天下安，自命始皇帝，哪里会料到，皇权只维系两代就烟消云散。


汉之初，高祖皇帝迁天下富户尽入五陵，使得千金珠玉只能换粮一斗，这两位帝王一个聚财，一个聚人都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没有遵循应有的经济规律，想要地方富庶不是简单地收缴金钱，或者迁徙富户就能做到的，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劣势，顺其自然方为上策。


两湖的开发，离不开人力，这些人从哪里来？我认为，该从关中，和蜀中迁徙，不能强迫，只有让他们自愿前来，才不会造成社会动荡，让整个国家在悄无声息里完成两湖平原的开发，而后再进行长江平原的开发，最后进行岭南的开发，这是一个由近到远的顺序，不能乱来，让我们这个民族不断地开发蛮荒，经营蛮荒才是可行的。


历朝历代的改朝换代其实和皇帝的关系并不大，再骄奢淫逸的皇帝只要它能让百姓有饭吃，有衣穿，就没人跟着去造反，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只有当一个朝代失去了开发新财源的时候，才会把各种压力转移到自己百姓身上，时日一久，才会出现造反这回事。”


云烨说了一大通，听得何邵眼睛里都要冒圈圈了，他只是想问问云烨自己去两湖有没有什么发展，能不能给子孙留下一片真正的家业，谁知道云烨竟然和自己讨论起国家大事来了。


狄仁杰坐在小凳子上一边听师父说话，一边大口的吃铁板鱿鱼，红油把嘴巴染得红了一大圈，云烨掏出手帕，给徒弟把嘴角的辣椒擦掉，又给何邵倒了一大杯酒，才冲着亭子外面的树丛里喊：“承乾，你要是再不过来，小杰就会把鱿鱼吃光，没你什么事啦。”


李承乾不好意思的从树丛后面走出来，李泰也跟着出来，边走边说：“大哥，从他忽然开始讲两湖的事情，我就知道他发现我们了，你偏偏不让我打搅他的长篇大论，小杰，你吃的够多了，我一直数着呢，你都吃了一半了，赶紧走开，该我吃了。”


李承乾拱拱手说：“听你说话，一时担心打乱你的思绪，所以止步，倒不是有意偷听。”


“这些话本来就是说给你听的，说给何邵的，只会是一句话，到两湖有财发，有子孙基业可以锻造，没事干说这些做什么。”


何邵笑的满脸开花，早早的站在一边给太子和魏王见礼，李泰把狄仁杰拎起来，放到亭子外面，说一句玩去吧，就自己坐下来，开始大吃。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二节 高山羊子在书院


见到云烨和太子，魏王有话说，何邵准备告辞，云烨笑着说：“别走，下面的事情，你还要起很大的作用呢，走什么走啊，大财主都走了，你让我拿什么去开发两湖平原，云家的那点钱够干什么的，加上你们的也只是九牛一毛，就是把国库掏空也是杯水车薪。现在开始，我们一文钱要掰成两瓣花，奶奶的，我奋斗了这么些年，就是为了不再吃苦，谁知道又回到朔方城那种穷困潦倒的时候了。”


“烨子，你这算是答应了？你真的准备去岳州当刺史？”


“你看陛下给我拒绝的机会了么？关庭珑已经走马上任了，看清楚，是别驾，不是刺史，这是陛下派他给我打前站，时机一到，你信不信，圣旨立刻就会出现在我家。”


李泰抬起头说：“这是真的，我父皇现在每天都盯着两湖的地图看，那里的民书文表，官员履历，山川地理图样，都堆在案子上，等到一切妥当了你也就该走了。”


“两湖的开发这是我大唐近百年最重要的任务，陛下一定会派遣重臣坐镇，我还算不上重臣，既然把岳州给了我，那么坐镇巴州的，就不知道是谁了，其实原来叫巴陵挺好的，为什么要给分开啊？”


“大唐军州就是这样，分而化之，这是帝王之术的一部分，互相掣肘，互相权衡，互相帮助，互为奥援，这就是天下军州分割的一个原则，当然，随便改名字这是帝王的特权。”


“烨子啊，我仔细看了关夫子的两湖地形图，不得不说那里确实是一个能让帝国千年不倒的鱼米之乡，水里有鱼鲜，岸上有稻米，水陆通达，一旦开发完成，大唐再无饥馑之忧，关夫子说两湖熟，天下足，绝对不是荒唐之言。”


“现在少做梦，水里有鱼，还有水贼，岸上全是泥潭，到处都是湖水泛滥之后的留下的沼泽，听说连鳄鱼这种东西都有，老虎，豹子，狼，遍地都是，野猪一夜间就能毁掉百亩田地，蚊虫飞起来的时候遮天蔽日，听说有牛一夜间被蚊子吸干血的例子，你们怎么不为我担心，反而个个以为我一去就能变出一座繁华的城市来？”


李承乾有些不好意思，云烨说的一点没错，现在的巴陵就是这种现状，河里有蛟，岸上有老虎，湖里盗贼横行，确实是一个贬官去职的好地方。


“要不然我请父皇派大军剿灭山贼，这样你去会好一些，你看如何？”


“少来了，既然让我去巴陵，湖里的盗贼也是我的，岸上的老虎，河里的蛟龙都是我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本来我就没人，好不容易湖里面有些盗贼，你全给剿灭了，我拿什么去建新的城池？不许动，那里的蚂蚁都不许动。”


“你做了文官，还怎么统领大军，岭南水师说不定会被我父皇收回。”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岭南水师的编制就是一万人，陛下早就说过，这是一支维系大海的军队，很重要，不会给别人的，云家是传国侯，总要有点荣耀，岭南水师就是，但是陛下每年都会从岭南水师抽人组建别的水师，然后再补给新兵，主帅是云家的家主，但是军中司马等官职却是陛下安排的，这样很好，一个国家的军队绝对不能掌握在私人手里，要不然就是祸患。”


在云烨和太子等人讨论两湖问题的时候，东羊河上歌舞纷呈，燕来楼的歌姬难得出来游玩一趟，都想从书院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那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就不考虑了，只有那些穷学生才是她们的主要目标。


不想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歌姬们表演的很卖力，河岸边上站满了青色衣衫的学生，冲着船上鬼叫狼嚎，有些自命风流的家伙，已经找了小船下到河里，准备近距离观看美女，燕来楼的女子姿色远远不是平民家的女子能媲美的，再加上多才多艺，娶回家并不丢脸，只是书院的学生，好像要求高了一些，二八的小佳人最是受欢迎。


“先生，这些歌姬把东羊河弄得一团糟，要不要派人把他们赶走，免得扰了几位先生的清静。”作为书院最著名的正人君子，许敬宗当然看不惯这些莺莺燕燕，虽然他每个月休沐的时候都会去燕来楼会友，事关书院风气，不得不站出来表示不满。


皱着眉头的李纲抬头看了一下那些女子，摆摆手说：“用不着，书院的学生知道怎么应付眼前的事情，你把低年级的学生撵回去上课，高年级的就任他们去，老夫倒要看看，区区女色就能让这些孩子放弃自己的理想。”


许敬宗想说一句又闭上了嘴，李纲的话还是不要反驳的好，转身就去安排低年级学生上课的事宜去了。


元章先生看看许敬宗的背影对李纲说：“他在书院已经如此长的时间了，怎么还是和书院的气氛格格不入，看着不错，一有事情就处处显露出一股子小家子气，几个歌姬就能让他如临大敌，以己推人，他在这方面一定不会太谨慎。”


“一样米养百样人，只要他在书院尽职尽责就好，书院的日常公务他就干的很好，严丝合缝的，算不得失职，个人品行方面也算是不错，至于一点私人爱好，我们不宜干涉太多，那些公务我们自己还处理不来。”玉山先生低声的劝慰元章。


元章先生点点头，闭目养神，他自己午后还有一堂课业要教，现在休息一下也好。


歌姬们的船就停在书院门口，远远看着那座黑色的大门唧唧喳喳的说个不停，窈娘伸着指头指点着书院大门对高山羊子说：“贵人啊，您看看，啧啧，这就是书院的第一景大门，听说啊，能走出大门的都是了不得的人，前段时间，听说有一位女子就从大门走了进去，最后书院的金钟齐鸣，所有的学子都在门后恭迎，书院的先生们也一起向她祝贺，隔天，那位女子就成了书院的先生，您要知道，她可是一位女子啊。”


“女子也能当先生？什么样的女子？”高山羊子成功的被窈娘的话勾引起了兴趣。


“是一个来自西方的胡女，听说在算学，格物一道有专精，用一瓢水就把一个新木桶给涨开了，不知道使的是什么法力。”


“书院里不是不允许外国人进入吗？怎么还有胡子？我来一趟还要这么些人作掩护，难道我堂堂王女比不上一个胡女？”


窈娘奇怪的看了高山羊子一眼接着说：“那个胡女原来也是在我燕来楼跳舞的，结果遇到云侯，云侯发现这个女子居然是西方的一位圣女，您不知道，当时的情形可吓人了，陛下都来了，希帕蒂亚居然大大方方的见了陛下，最后还破开书院大门，是靠真本事进入的书院，这样的女子谁敢不佩服，我燕来楼尽出人才。”说完就拿手帕掩着嘴轻笑了起来。


高山羊子何尝不知道窈娘根本就看不起她，如果不是有钱，她才不会如此奉承自己，同样是外国人，说起那个希帕蒂亚就一脸的骄傲，说起自己……


“窈娘，你今日怎么呆着姐妹们来东羊河了。”一个清亮的女声传了过来，窈娘立刻就兴奋地跑到船头死命的摇着花手帕说：“希帕蒂亚先生，我在这里。”


高山羊子把头转过去这才发现一个身穿书院青袍的女子站在一个竹筏上，身后还有好几个学生，正在不断地把手里的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放进水里，旁边放着一个沙漏，每当沙子流尽的时候，学生就会把那个奇怪的东西提起来看一下。


希帕蒂亚从跳板上上了燕来楼的大船，亲热的搂抱了一下胖胖的窈娘，窈娘的笑声立刻就大了好几分，其他的歌姬也围了上来，都被希帕蒂亚挨个拥抱，船上的声音一下子就大了起来，歌姬们纷纷把果子点心拿出来，放在希帕蒂亚身边，希帕蒂亚欢喜的左拥右抱，至于竹筏上那些一脸怨念的学生就当看不见。


“你们在做什么呀，希帕蒂亚，学生手里拿的那个怪东西是什么？”一个鸭蛋脸的小歌姬依偎在希帕蒂亚身边问。


“那是浮标，总共有三个，我们在测量东羊河每一沙漏时到底有多少水流过去，作好记录，看看东羊河的丰水期和枯水期有多大差别，这样可以大致推断出发源自秦岭的这些河流一年会有多少水流进关中，对于种庄稼很重要。”


“呀，这样就能算出来河里有多少水。”看着鸭蛋脸的小姑娘娇憨的模样，希帕蒂亚得意的大笑起来，撅着嘴在小姑娘的脸上亲了一下，惹得小姑娘娇羞的钻进了窈娘的怀里。


窈娘一把就把小丫头推出来，大笑着说：“老娘可没有奶水喂你吃，亲一下，都是女人，又不会少块肉。”


眼睛四处巡梭的希帕蒂亚忽然看到了独自坐在一边的高山羊子，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笑嘻嘻的来到她的身边，抓着她的手放在鼻子边上闻了一下，笑着说：“好香！”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三节 什么样的男人最精彩


希帕蒂亚非常喜欢这个柔若无骨的小姑娘，其它的歌姬各个浓妆艳抹的在勾引书院的学生，只有这个小歌姬柔柔的弱弱的缩在一边，转着眼睛看着众人，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鹿，谁见了都会大生怜意，更何况这个小姑娘浑身香香的，抱着很舒服。


高山羊子艰难的从希帕蒂亚那对高耸的胸部钻出脑袋，柔柔的在她的耳边说：“我很想去书院看看，总是听人说那里的各种神奇。”


“书院有什么好看的，都是些臭烘烘的男人，姐姐带你去洗温泉，那里的水滑滑的，洗完澡可舒服了，你不想变得更漂亮一点么？”


高山羊子执拗的摇摇头，温热的呼吸吹拂的希帕蒂亚耳朵眼痒痒的，既然小姑娘喜欢去看书院，那就一起去看看也好，这样的美人儿，谁会拒绝呢。


书院的弟子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希帕蒂亚老师把歌姬群里最美丽的一个带走，从背影看，一个青衫飘飘风流潇洒，一个曲线玲珑婉转可人，正该是良配，不知情者羡之慕之，知情者捶胸顿足痛不欲生。


元嘉自然不在这些人里面，刚刚撑了半个时辰的竹筏，有五十文钱进账，现在要换回自己的青衫，准备回到书院去上课，每日午时他都会来到东羊河边撑竹筏，筏子是黄鼠家的，只要借过来就好，对于这种事，黄鼠家从不小气。


“你是堂堂的书院学子，不该这样轻贱自己的。”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元嘉回过头却发现是小元宝，高兴地拉着她的手说：“你今天怎么来了，燕来楼的窈娘怎么会准许你来书院？”


小元宝松开手，流着泪说：“我在燕来楼赚钱就足够了，你不好好读书，为何要做这些贱役，我还不够下贱，你非要把自己也弄成这样。


你和他人不同，求学不易，为什么不上进，为了几文铜钱，就给人家撑船，刚才看到你接过人家的赏钱，我恨不得投河去死。”


元嘉莫名其妙的挠挠头对小元宝说：“撑船怎么就下贱了，我这是利用午时的时间做社会实践，书院里很平常啊，你看看现在接替我撑船的叫沈功海，他老子可是刺史，他不一样需要穿着麻衣撑船，你不明白，这也是课业，先生说这样的课业比学堂里的课业还要重要几分，期末的时候是要评分的，如果不及格，就拿不到书院的毕业证明，也就出不了师。”


小元宝脸上的疑惑只停留了片刻，马上又布满了阴云，颤声说：“你做贱役也罢，现在还懂得撒谎了，谁家的学堂会这样，我卖身进了青楼，就是希望你能有出息，我就是死了也心甘，知不知道，我得知你考进了书院，有多开心，明知道你将来不会娶我，我还是为你开心，只要你能出人头地，我就是死了也对得起爹娘。”


看着泪如雨下的小元宝，元嘉苦笑着不知道怎么解释，小元宝是他的童养媳，自小就被爹娘当闺女一样的养着，指望有一天元嘉大了，两个人能成亲，结果，老人没等到那一天双双亡故，当时元嘉还在私塾求学，学业优良，先生说他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可是家里已经没办法支撑元嘉继续求学，小元宝狠下心把自己卖进了燕来楼，筹足了钱财给老人办了丧事，又出钱供元嘉继续求学，面对这样一个亦母亦妻的童养媳，元嘉心里想的就是早日把她接出苦海。


元嘉忽然看到了书院的大门，灵机一动就对哭的快要晕倒的小元宝说：“正好，你也没来过书院，我带你进去看看，书院里很是神奇，有好大的龙头，有大鱼骨头，还有数不尽的蝴蝶，你再去先生那里去问问我这么做下贱不下贱不就知道了，机会难得，这就走。”


小元宝见元嘉似乎不像是在骗自己，跟在他身后就往书院走去，元嘉很自觉地没带她走大门，他自己还没本事走出来。


到了侧门，小元宝无论如何也不肯进去，她看到书院里全是抱着书本匆匆忙忙的学子，还有长须飘飘的先生，那里面有好多的漂亮房子，高大的白色房子给了她极大地压力，虽然自己的衣服很漂亮，她却能感受到书院的那种无形的威压，好像要把她生生的碾碎。


早就和书院的其他油皮一样，元嘉已经被书院熏陶的脸皮奇厚无比，千百人面前朗诵自己的歪诗都不再话下，扛着一个女人进入书院当然算不得事情。


小元宝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刚才没自杀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元嘉得意洋洋的扛着她进了书院，看到别人疑问，还笑嘻嘻的说这是自己的媳妇，不敢进门，被他扛进来了，赢得众人一片喝彩。


在小元宝的连撕带咬下，元嘉总算是把她放了下来，不知为何，小元宝在一阵强烈的羞赦之后，竟然有一丝淡淡的甜意上涌，小声说：“我能走。”


元嘉想去牵手。两三次都没有成功之后，就背着手很有气度的往前走，小元宝低着头一步不差的跟在后面。


“你看啊，这就是书院的侧门，不是不带你走正门，主要是我没那个本事走出来，我们日常都是走侧门，走正门的人不多，只有那些自信心极度膨胀的夯货才会走，费时费力不讨好，你看到的这座白楼，就是书院的藏书楼，你看，这是我的借书证，拿着它就能进去，里面的典籍浩如烟海，穷其一生也休想研读完。


你别看我，我这辈子一定是看不完的，先生们也不要求我们读完，说是全读完的都是书虫，一辈子除了读书干不了别的，与人无益，于己无益，意思就是废物。”


“书不是读得越多越好么？”小元宝觉得元嘉又在骗她。


“那可不一定，一个人一辈子的时间有限，如果能把自己看的书都理解吸收成自己的学问就已经算得上了不起了，我们还要有时间做官，研究学问，不能一辈子往进灌，总要吸收转化为让我们这个世界前进的动力才成。”


小元宝听不懂元嘉在说什么，但是她很快乐，听不懂的一定都是很高深的学问，元嘉能说出这些学问，就说明是用了功的。


“元嘉，你不去上课为何还在外面闲逛？”小元宝吃惊的抬起头，他看见一个满脸胡须，威风凛凛的大汉站在元嘉面前，似乎很恼怒。


“回禀先生，今日拙荆第一次来书院，学生就想带着她参观一下书院，刚才已经托同窗向先生告了假。”


“唔，既然如此，那就继续，你这是首次告假准了。”说完就背着手继续巡视书院。


“你这个死人，我看不看书院有什么打紧，你赶紧去上课。”


“少来，我已经告了假，现在再去会被人笑话，你在燕来楼过的什么日子我清楚，但是我过的什么日子你却一无所知，今天了解一下，我好好陪你逛一整天。我是男人，我说了算，今后家里也是这样，你将来照顾好孩子就好。”


小元宝流着眼泪点头，想到自己赎身最少需要八十贯钱，元嘉是无论如何也拿不出来的，他口中的那种日子永远不可能到来。


随着元嘉看了龙头，又看了大鱼，还看了好多美丽的蝴蝶，那里的地面光洁的能照出影子，听了元嘉说好多学生就是利用这里的地面偷窥女子的裙底，自己低头一看，果然亵裤都看的清清楚楚，羞臊的揪了元嘉的耳朵。


梦一样的半天光景，小元宝觉得天堂也不过如此，这样也好。自己在地狱，一抬头就能看见元嘉在天堂也很好。


“这里就是我们住的地方，你做好准备，气味可能不太好闻。”元嘉不好意思的打开自己宿舍的房门，他没说错，一股浓烈的汗臭，脚臭扑面而来，小元宝用手帕捂着鼻子进去，心里就纳闷，外面看起来漂亮的房子，为什么会被几个男人住出猪窝的效果。


散乱的鞋子，卷成条状的被子，最羞人的是墙上还有一副不知是谁画的裸女，元嘉狼狈不堪的想要遮起来，那样子看着就让人发笑，他忘记了自己是歌妓，春宫图看了无数，但是她还是喜欢这种被尊重的感觉，这一刻，死了又何妨。


屋子很快就被小元宝收拾的很干净，一大盆的脏衣服也被她洗好了，小元宝真想把这样的日子永远过下去。


元嘉忽然冲着他神秘的笑笑，从床底下搬出来一个木箱子，木箱子很干净，小元宝还记得这个木箱是自己送给元嘉的，原来他一直保存着。


元嘉打开木箱子，小元宝立刻就被惊呆了，木箱子里全是铜钱和一些散碎的银子，元嘉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钱袋，把今天赚的五十文钱也倒了进去。


“这里面一共有六十八贯七百四十七文钱，加上今天的五十文，就有六十八贯七百九十七文钱，还有十一贯两百零三文钱就够给你赎身的，这是我这三年来所有的劳动成果，我每天只吃最简单的饭菜，干最多的活，读最多的书，就是为了把你从火坑里捞出来，不把你弄出来，我枉为男人。”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四节 这才是玷污


元嘉坐在床上涕泪横流，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依然只有这些，虽然只要他张嘴，就能轻易的从同窗那里借到足够的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自己的耻辱只有依靠自己来雪，借助任何外力都是骨子里刚硬的元嘉所不齿的，小元宝是自己的女人，那就跟着自己遭罪吧，这是元嘉自己唯一的一点骄傲，他不容许受到半点的玷污。


小元宝笑的开心极了，这五年来受的所有苦楚在这一刻都算不得什么，她的心仿佛都要飞起来了，来到元嘉膝前跪了下来，把头埋在他的膝盖上轻轻地摩挲，这就是自己的男人，自己的天。


少年人的悲伤或者忧愁来得快，去得也快，听到饭堂的钟声，元嘉习惯性的跳起来，看到茫然的小元宝，又讪讪的坐了下来。


一头野猪一样的肥胖身影窜了进来，疑惑的四处打量一下，看到小元宝，赶紧说：“对不住走错了。”扭身又要往外跑，元嘉没好气的说：“猪鬃，没错，是你的宿舍。我媳妇给收拾干净了。”


那个叫猪鬃的家伙这才止步，扭捏的对小元宝说：“原来是嫂夫人驾到，朱宗有礼了。”又看看元嘉说：“原来嫂夫人长得如此明艳，怪不得你藏起来不让兄弟们拜见。嫂夫人到了，今天自然是我做东，快走，晚了红烧肉就没了。哦，你们不用去，我去就好，饭盆给我。”说完很不客气的拿走了元嘉的饭盆又轰隆隆的跑了出去。


“会不会还有人来？”小元宝怯怯的问元嘉。


“不会，你没见猪鬃把所有人的饭盆都拿走了么？吃完饭，我送你回船上，看样子你们今晚回不去了，只能住在船上。”


小元宝把自己头上的钗环摘下来放进小木箱里，又解开衣襟，从里面掏出一个小钱袋，里面有几个小小的银元宝，一股脑的放进去，笑着说：“我也存了一点钱，原来是为了你出仕的时候准备的，你这么有本事，用不上了，那就快些把我赎出来，加上这点钱想来差的也不多了……”


在元嘉和小元宝欢喜的时候，希帕蒂亚也很欢喜，她最喜欢抚摸高山羊子光洁的脊背，就像抚摸一匹绸缎。打上肥皂之后，一定更加滑腻，想到这里她的心都要融化了。


高山羊子不清楚自己只不过走了不远的路，看了几个莫名其妙的石头堆，说是书院的胜景，最后就来到了这个温泉，倭国也有温泉，比这个温泉好得多，没必要一定要来书院洗什么温泉澡，为了从希帕蒂亚这里得到更多的信息，只好随着这个奇怪的女人下了温泉池子。


对于希帕蒂亚那对高耸的乳房，还有浑圆的臀部，高山羊子充满了怨念，这样的胸和臀她也想有，她到现在还记得天魔姬的评价，胸不过是中人之姿，臀一点都浑圆，也不挺翘，女人的美丽首先要适合生育的美丽，最适宜生育的身材才是最美的。


知道自己的臀部扁平，双腿间还有很大的缝隙，无论自己如何捆绑，松开以后，那道宽宽的缝隙依然存在。很显然，希帕蒂亚就没有，蜜色的皮肤上布满了汗珠，高山羊子真希望自己也有这样一副傲人的身材。


高山羊子懊恼的发现这个鬼女人居然还是处子，凭什么她这个处子就会长成这样，而自己却一无是处。如果有这样的身材云烨就不会想着吃掉自己吧？


想到这里高山羊子怵然一惊，云烨才是这座魔殿里的大魔头，说不定现在正在某一个地方偷窥自己。


“来，小羊，这是我自己配置的好东西，涂在身上可舒服了，给你抹一点。”高山羊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希帕蒂亚的双手就在自己的身上游走，她忽然有一种正在被男人抚摸的错觉，而且那个女人似乎很熟练。


手掌和皮肤摩擦居然能发出奇怪的声音，高山羊子很肯定的认为希帕蒂亚涂抹那东西就是为了发出这种奇怪的声音。


“我听说书院里有好多好玩的地方，你干嘛不带我去呢，我还听说你是第一个走出书院迷阵的女人，给我说说。”高山羊子强自忍耐着鬼女人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游走轻轻地问。


“哈哈，这是自然，这个迷阵可是云烨那个混蛋和公输家合作搞的，里面机关重重，翻板，弩箭，巨石，钉板现在还要加上活动的墙，还有长枪，如果走错，不被墙挤死，也会大石球压死，我过去的时候，机关都没开，就是单纯的破开迷阵，所以简单些。问它做什么，都是死人的事情，咱们女人不该过问。”


“我就是好奇，听说还有一个迷林，那里好像更加的恐怖。”高山羊子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迷阵可以避开，迷林是自己必须要问清楚的事情。


希帕蒂亚停下手，看了高山羊子一眼说：“那些人都是你门派来的吧，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我就告诉你，不要再派人来送死了，尤其是你不要来，来多少死多少，孙先生现在很需要一具女人的尸骨来做研究，你不想被人研究来研究去的千万别来，想从书院偷东西不可能，就算你能进去，打开柜子，最后还是会被火焰烧死，迷林里面你知道为什么没人守卫么？就是因为会死人，进去的人如果停留的时间长了，也会被那些可怕的虫子吃掉。”


高山羊子紧张的胃部都有些痉挛，她实在是害怕见到云烨，如果这个女人去告密，自己的下场一定不太好。她的手已经探进了自己的头发，那里有一支可以弹出长针的簪子。


胸部忽然一热，那个鬼女人的爪子居然攀上了自己的胸膛，就听她在自己耳边轻轻的说：“别去挑战云烨，想都不要去想，他如果想要你们死亡，有无数种办法，好多你们听都没有听过。”


“他就是一个吃人的恶魔。”高山羊子咬牙切齿的嘶吼出来。


“这个形容非常的贴切，其实啊，你们只要不去惹他，就没事，他很懒的，总想着像个纨绔子弟一样的生活，讨厌干活，你啊，趁着没被他发现逃得远远的，你很聪明，在其他的地方一定会活的非常愉快，干嘛要自己找不痛快。”


“姐姐，我很想打败他，您能告诉我他的弱点么？我一定会好好报答您的。”高山羊子扑进希帕蒂亚的怀里，拿脸蹭着希帕蒂亚的胸膛。


“弱点？我也想知道，就算是有弱点也被他深深地藏了起来，上会有一个非常厉害的老头子打他家人的主意，结果被他玩弄的死无全尸，为这事，听说死的人不下七八百人，所以你想都别想，你是倭国的王女，惹不起他，弄急了他会把你的国家人都弄死，千万别不信，他真的有这个本事。”


“你怎么知道我是倭国王女？”高山羊子吃惊的问。


“你穿上衣服我当然认不出来，可是现在你脱掉了衣服，我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你的《天魔舞》我可是每场都看，还学了一些，就是跳不出你的那种烟视媚行的意味。”


高山羊子觉得自己现在难堪极了，就像一个傻子被人家玩弄，怪不得这个鬼女人会如此的肆无忌惮，这比被男人强奸还让她痛苦，这是一次精神上的奸污。


高山羊子木然的从水里出来，在希帕蒂亚戏谑的眼神中穿上衣服，回头看了一眼希帕蒂亚，见她手里正拿着自己头发里的那根簪子朝她摇手嘴里还说：“下回想洗温泉澡了，还可以找姐姐，我可以帮你擦背哟。”


高山羊子不由自主的打个寒战，快步走出树林，耳边听到希帕蒂亚开心的大笑，她决定快些回到船上去，那里才是她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学院里，到处都是吃人的恶鬼。


高山羊子每回来，窈娘就不会走，晚上住在船上也不错，姑娘们都被高山羊子包了，所以她也就不去管其它的姑娘去做什么。


小元宝很不正常，一个人抱着琵琶傻笑，笑的很开心，这个死蹄子，一定是春心动了，窈娘走过去，狠狠地在小元宝胳膊上掐了一把，见她疼的眼泪都出来了，这才满意，一个歌妓没事干憧憬什么情啊，爱的，挣够了养老钱最后嫁给一个乡巴佬才是正途，那些蠢女人，也不用屁股想想，书院里都是些什么人，最穷的将来都会是贵族老爷，谁会正眼瞧一个残花败柳。


“元嘉不是的，他三年已经省吃俭用的存了七十几贯钱，他说再有三个月，他就能攒够钱给我赎身，让我再忍三个月，他这三个月会努力攒钱的。”


“就是那个总是来找你，却从不过夜的那个学生？你的那个丈夫？你说他替你存了七十贯钱？”窈娘瞪大了眼睛盯着小元宝看。


“是的，刚才在他的房间他打开自己的小箱子让我看了的确如此。妈妈，你以后不要让我接客了，我总是想着这样对不起他。”


听完小元宝的话，窈娘大怒，一巴掌，一巴掌的抽在小元宝的脑袋上大骂：“你个蠢蹄子，有这样的男人，妈妈我都想嫁了，还不赶快把人抱住了，等什么呢，赶快去把钱箱子拿来，七十贯就七十贯，你当妈妈我钻钱眼里了吗？”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五节 都是道理啊


当元嘉兴冲冲的和猪鬃两个人抬着一箱子钱来到船上的时候，沈功海和姚四也匆匆的跑过来，都是一个屋子住了三年的兄弟，这么大的事情没理由不过来看看。


“哎哟哟，元公子真是有情有义啊，妈妈我也没道理拦着女儿嫁人，按理说小元宝赎身需要八十贯钱，这可是契约上写明了的，唉，谁叫妈妈我天生就是一副菩萨心肠，最是见不得有情人难尝好梦，也罢，七十贯就七十贯吧，这些年给元宝儿置办的衣服也一起拿走吧，就当是妈妈我给闺女的陪嫁。”


元嘉正要说几句感谢的话，就听身后沈功海悠悠的说：“老鸨子，你他娘的就是一喝人血的，现在少在爷们面前装菩萨，书院子弟从不欠人人情，十贯钱在爷们眼里毛都不算一根，书院的大爷还轮不到你一个鸨子头施恩卖好，这是二十贯钱，多出来的赏你了，赶紧拿文书写结具，从此两不相干，今往后大爷我要是再从你们嘴里说出弟妹的名字，爷会把你燕来楼砸个稀巴烂。”


窈娘从来是不会嫌弃钱的，不管沈功海嘴里说的多难听，那两大锭银子却是白花花晃人眼，一把就抢过来抱在怀里，陪着笑脸说：“是，是，这位公子说的对极了，元宝儿就要当官家娘子了，老婆子从今往后保证一个字都不提，如果有差错，您撕了我的嘴。”


元宝儿穿了一身的大红衣衫被其它歌妓簇拥着从船舱里推出来，羞答答的低着头，元嘉看得满心欢喜，正要上前去拉小元宝，沈功海却生生的拉住他，从姚四手里要过一个一个小包袱，扔给了小元宝，对她说：“弟妹如果想替元嘉考虑的话，就把这身衣裳换上，切记，燕来楼的东西一样都不能要，一样都不许带，你的好姐妹从此之后只能是路人，如果你能做到这些，为兄今日就替你们做主，立刻成亲，否则，此事休提。”


元嘉莫名其妙的看着沈功海说：“海子，人都是有感情的，元宝与姐妹们相处多年，如此绝情你说这样做是否有势利之嫌？”


沈功海一把扯过猪鬃，姚四指着他俩对元嘉说：“他们是什么人？我们又是什么人，看清楚，我们四个才是一类人，弟妹对你有大恩，怎么回报都不为过，娶这样忠孝的妻室原本就是一桩美谈，虽然少了节，我书院最不在乎的恰恰就是这个东西。


想想看，我们十年寒窗铁砚磨穿所为何来？不就是想一展胸中所长，博得青史留名，替我大唐百姓打造出一个永不退落的盛世。


再有一个半月，就是我们准备一展身手的时候，和天下所有的士子一较长短，我书院一定会成为众矢之的，良贱不婚虽然没有写入律法。你就以为这东西不存在？纳妾没人会理会，娶正妻三媒六证缺一不可，这些东西是要写进你的官凭里去的，如果让他们知道弟妹出身青楼，你还有什么前途可言，书院也会被人借此指责，你多年辛苦会付诸流水，所以此事不可不慎。”


“海子，你错了，大丈夫行得正，走得直，他人毁谤与我何干，君子养德必是微中见性，做事情遮遮掩掩反而不美，元宝儿本来就是我妻子，我们不偷不抢，时事所逼，身在青楼也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娶她当然要光明正大，我还要请老山长为我夫妇祝福，这身衣服很合适，如果非要为了做官而做官，这官不做也罢，我留在书院教书育人也是功德，海子，你我兄弟一场，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没打算让元宝委委屈屈的嫁给我，否则，我九泉下的爹娘都不会放过我。”


沈功海长叹一声，只好随他去，眼看着元嘉牵着元宝儿的手欢欢喜喜的回书院去了。走了两步却没发现猪鬃和姚四两个人动弹，没好气的说：“你们两个王八蛋，不走还等什么？”


猪鬃猥琐的拉住沈功海说：“很明显，咱哥三今晚没地睡觉，咱们总不能和弟妹睡在一间屋子里吧，不如……”


沈功海看看燕来楼的花船，又看看垂涎欲滴的姚四，跺跺脚说：“没问题，吃喝管够，夜资自理。”说完就很有礼貌的冲着笑的像只老母鸡的窈娘走了过去。


一大早云烨就在办公室忙乎，积攒的公文很多，岭南水师居然在长江口发现了一座岛屿，准备在那里修建一座转运码头，平时补给起来也方便，军队的大船带的补给足够他们在明州和岭南之间走一个来回，没事干在那里修什么转运码头，这事需要考虑一下先放一边去。


处理完了公事，最后又把私人的文书拿出来批阅，很奇怪，水运船行也准备修建一座转运码头，把两处的地图拿过来一看，就明白了，不就是后世的崇明岛么？怎么这么小？东西不过百丈，南北不过三十丈，这么小的地方要来干什么，而且这个小岛刚刚形成，到处都是沙子，怎么修建码头？不行，这事需要彻底问清楚才行，等他们回来之后再说吧。


希帕蒂亚已经扭着腰肢路过办公室两趟了，云烨装着没看见，在走过第三趟的时候怎么也忍不住了就直接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云烨的办公桌上说：“昨天我和高山羊子一起洗了温泉浴，你就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云烨小心的把砚台挪过来一点，揉着太阳穴说：“我先为那个倭国女人默哀一下，话说，自从你来了以后，书院的素质下降了可不是一个等级，再这么下去，怎么得了，是个女人都往男人的桌子上坐，这个世道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希帕蒂亚不好意思的从桌子上下来，翻着眼睛说：“迷林里的那些尸体，看样子是她派来的，你就没有去问问的心思？”


“孙先生现在正在研究人的骨骼，肌肉，还喜欢看死人的五脏六肺，尸体总是不够用，多送些尸体有什么不好的。”


“我看你就是不怀好意，布置好了圈套让人钻，说说呗，我不告诉别人，就是想知道你是怎么设计害人的。”


“保密？你有过这个概念么？我其实很想不通你，以你的条件找个好男人嫁了，然后生儿育女，顺便研究一下学问，多好的事情，至于整天扯着女人跟你下温泉池子，书院里的好几位先生已经投诉你了。”


“那些傻瓜男人我才看不上，我就是喜欢女人软软的抱在怀里舒服，男人么，有没有就那么回事，我的身体已经献给了智慧之神，人间的男人就不要妄想了。”


云烨理解的点点头，希帕蒂亚的智慧之神也是女的，这个人基本上没救了。


“李泰要搞一个大型的科学实验你是不是也去帮帮他，学问迟早是要让世人所知，所理解，不能只把它锁在书院里，这样的展示活动以后同样是书院工作的一部分，赵延陵先生现在也是在有步骤的邀请长安城里的星象爱好者参观他的观星台，上回那个蒸馏水做的巨大望远镜，今年还能不能做出来，皇帝陛下都想看看月亮上到底有什么，这回弄得精致一些，你想让人家掏钱，就要下本钱，让人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需要好多银子才能造出来，长安的富人现在很多，随便安个名头就能骗，募捐来好多钱。


你看看书院这些年一直在不停地盖院墙，马上就要把玉山包起来了，费用很大，许敬宗一天到晚累的和驴子一样的，你们也不知道心疼人，给他多弄点钱会死啊。”


希帕蒂亚被云烨连珠炮一样的话语说的晕头转向，听到了银子就立刻插话：“精金和秘银还没着落，你就是整天盯着我的那点钱，两千贯买这两样通灵的金属都不够，问你要，你又不给。”


“呵呵，怪我啊，精金，秘银，没见着，但是你好像新买了很多的首饰，西域商队拍卖的那个半斤重的金臂钏，你眼睛都不眨的就买了下来，不要告诉我那是你自己的钱，两千贯，现在还有没有一千贯了？告诉你，那是你今年的研究经费，再多一个子都没有。”


希帕蒂亚连忙拉着云烨的衣袖哀求，保证不再胡花钱，嘴里还发出猫一样的呜呜声，正在云烨不胜其烦的时候，许敬宗走了进来，希帕蒂亚装模做样的整理一下衣服，挺着胸膛走了出去。


“老许，刚才的情形你不要误会啊。”


“不会误会，我在门外面听了一阵子了，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妖精，我们不好和她一般见识，如果是其他的先生，这样胡来，都够得上去大理寺了，以后不管是先生，还是学生募捐回来的钱，都要上账，然后统一划拨，出了大力的可以多一些，绝对不能像现在这样谁募捐来的就是谁的，这样下去会乱套的。”


“老许，你说的很对，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那就从我做起吧，刚刚从户部募捐来一千贯，专门用来设计新的账簿，这笔钱就先放到书院账上。”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六节 万里外的朋友


驾着马车和许敬宗一起巡视书院的各个工地，尤其是围墙，想要把一座书院建设成为一座攻守兼备的城池，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好在这些年书院的建设从来没有止步，不管多慢，一直都在进行。


不怕慢，就怕站，对于一个巨大的工程而言，五百人的建设队伍还是显得单薄了些，不过这五百人已经完全的从农民，转化为手艺高超的建筑工匠，他们展现出来的效率，有时候让云烨都感到不可思议。


黄鼠最近的任务就是到处找地下泉眼，已经小有家财的黄鼠听到书院给他安排了活计，立刻就脱掉自己那身肥大的蜀锦员外袍，学书院学生把头发扎起来，很清爽的马尾巴，天气热的时候，头发黏到脖子里，把马尾巴甩一甩，标致极了。


背上全部的家伙，探寻到东羊河的水脉之后，就开始到处打洞，在每一个探测到水源地的地方，都用黑色的石头做好标记，将来书院厚实的城墙就会顺着水脉走，大王城的护城河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在这个还要靠城墙来提供安全的时代里，顺应潮流修建一座庞大无比的城池也是谁都能想的通的，云烨的宏伟计划。现在已经是书院上下的共识。


许敬宗对于退路的要求简直就是变态，站在绳索桥上，山涧里强劲的风吹过，摇摇晃晃的让人头晕目眩，这一道百米长的索道就是许敬宗设计的，巨大的铁链子牢牢地嵌进了两边的悬崖壁上，倒v字形的铁链防护墙稳稳地守护着铁链，就算是从山顶扔巨石也休想碰到铁链，手不能抓铁链，上面涂着厚厚的油脂，就是担心风雨会锈蚀铁链。


“老许，为何要把退路安排进秦岭？以书院的那些老弱病残，进了秦岭，能活下来几个？你打算只要有事，立马进秦岭当野人？”


许敬宗露出白牙嘿嘿的笑着说：“当年家父为了能进秦岭躲避战火，你知道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一旦书院的城池都保不住，能有机会进秦岭，就是福气，以书院今时今日的地位，不管谁当了皇帝，都不会伤害书院，而是会竭尽全力的维护书院，所以啊，汉人的改朝换代不可怕，可怕的是异族入侵，铁蹄到处烽烟滚滚，那些愚昧而野蛮的人是不会明白书本里蕴藏着什么样的力量，他们认同的力量只有一种，就是手里的长刀。”


“你今天说话说得很大胆，没有一点忌讳，这很不像你的为人。”


“这里上不着天，下不挨地说几句闲话，也会被大风吹走，何虑之有？我许敬宗此生只要看着这座雄城拔地而起，就心满意足，哈哈，大隐于市，有此功绩远胜在朝堂蝇营狗苟，逍遥一生有何不好？”


看着张开双臂迎着风大声嘶喊的许敬宗，云烨心中很是满意，这就是投名状啊，虽然这家伙做的比较绝，云烨相信，如果到了真正有危机的时候，这家伙绝对会矢口否认自己说过这些话，现在说给云烨听，不过是职场上的一种投机罢了。


许敬宗不知道，云烨却清楚地知道，秦岭里面还有书院的六座基地，比如上回做药物试验的地方就是其中一处，讨厌的是百骑司好像都知道。


书院里有一笔钱的去向许敬宗是不能问的，孙思邈每个月会拿走一些，赵延陵每个月也会拿走一些，至于与李纲先生和玉山先生的两笔费用，一般情况下，连底账都不会留。许敬宗知道，那些钱一定被用在了刀刃上，甚至关系到书院的存亡。所以，他乐得装糊涂。


从工地上回来，才洗了一把脸，云家的仆役就匆匆禀报说有故人来访，但是这些故人他们不认识，好像是从岭南来的，一个老头子，带着一男一女两个青年。


听到仆役这么说，云烨的笑容就浮了上来，这是真正的开心，的确是老朋友，想到他们的纯真的笑容，云烨看着外面阴沉的天空都觉得很顺眼。


拜月会上那些纯净的笑脸想想都是一种享受，不知道蒙鲁和蒙娜成亲了没有，有没有孩子，孩子是属于蒙鲁的，还是属于蒙娜的？聪明的长老估计又会断葫芦案，他老人家估计这辈子就是一个葫芦长老，准备蒙混寨子一辈。


旺财好像知道云烨的心思，一路上飞速的往家跑，到了家门口就急不可耐的拱着马夫让解开自己的笼头，跟在云烨背后向客厅走去。


云烨不在家的时候，外人都是老钱出面招待的，远远地就听见老钱在和长老说话，两个人好像都很愉快，不时有笑声传出来。


无所事事的蒙鲁在闭目养神，蒙娜却转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四处看，看到墙上的字画就捅捅蒙鲁，看到花架上的瓷器也张着嘴捅捅蒙鲁，甚至看到房顶上画的祥瑞图案，也会捅捅蒙鲁，从遥远的岭南来到长安见朋友，让她大开了眼界。


“啊，睿智的长老，能在长安见到你，真是让我欢喜，蒙鲁，我的兄弟，你已经摘取了寨子里最美的鲜花了么？”


长老的样子没变，还是在脑袋上缠布的恶习，蒙鲁听到云烨的声音猛地睁开眼睛，笑容一下子就荡漾开来，蒙娜则不管不顾的跳起来，抱着云烨的胳膊叽里咕噜的说了好长一段话，老钱见状告了声罪，就下去为客人准备宴席，他看的出来，这三个人是侯爷真正的朋友，招待的不好侯爷会怪罪的。


云烨听着蒙娜不断地说话，虽然听不懂，这时候点头就对了，最后看到她指着丫鬟头上的簪子不断的说，立马表示了解，这是看上丫鬟头上的簪子了，在寨子里的时候，他们有最后一口吃的都会和朋友分享，所以张嘴问朋友要东西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让丫鬟去找辛月要几只好看的簪子拿过来，顺便让辛月出来见一下客人，这是应该的，老朋友见面总是很欢喜。


和长老见了礼，又和蒙鲁重重的抱了一下，蒙娜眼睛盯着门外等丫鬟拿那种好看的头饰回来，丝毫不关心三个男人说些什么。


“长老，这一次为什么会万里迢迢的来到长安？一路上一定非常的辛苦，我已经派人去安排了酒食，今天我们好好地喝一顿酒，不醉不归，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不迟。”从见到他们的第一面到现在，云烨知道他们一定都是吃足了苦头，长老满身的风尘，脚下的草鞋已经破烂不堪，最喜欢漂亮的蒙娜也变得又黑又瘦，裙子上布满了补丁，蒙鲁的裤子已经少了半截裤腿，长老的包头，也只剩下薄薄的一层，万里之遥，就是靠着一双脚板硬是一步步走到长安来的。


“好的，我的朋友，我们在大地上走了整整半年才走到长安，确实需要休息，今天我们喝酒，吃肉，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想。”


蒙鲁也结结巴巴的说：“朋友，喝酒。”听他这么说，云烨高兴地在他肩膀上拍了一巴掌说：“到了我这里，就要高兴，不管你们遇到了什么难题，我都会帮助你们解决，我也不认为寨子里有什么事是我解决不了的，今天喝酒，吃肉，事情我们明天解决。”


门外面的辛月很吃惊，丈夫从来都不会说这种没脑子的诺言，连对方有什么事问都不问，就拍着胸脯打包票，这真是太奇怪了。


看到辛月进来，蒙娜就像看见了仙女，她的衣衫比自己看到的最漂亮的衣衫还要漂亮一百倍，辛月也比自己看到的最漂亮的女人也要漂亮一百倍，尤其是头上的那个漂亮的东西，还有脖子上漂亮东西，让她有一种发狂的冲动。


强行把云烨拽过来，指着辛月，就叽里咕噜的又是一大通，简单的人心思也简单，很好猜，指着辛月对蒙娜说：“这是我妻子，叫辛月。”然后云烨又对辛月说：“这是蒙娜，蒙鲁的妻子，都是我在岭南流浪时候认识的朋友，都是很好的人。”


“美丽的夫人，你是我见到的最美丽的女子，请接受我们最诚挚的祝福。”长老很诚恳赞美了辛月，弄得辛月手忙脚乱的不知道怎么应对，她还是头一回从丈夫以外的男人嘴里听到毫不掩饰的称赞自己漂亮的。


“夫人不必奇怪，他们嘴里说的，必定就是心里所想的，这是最好的赞美。和他们在一起不要有半点的虚饰。”


辛月听到丈夫这么说，也就放了开来，拉着蒙娜一样样的验看丫鬟捧过来的盘子，盘子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簪子，金子的，宝石的，玉石的，玛瑙的，象牙的，每一个都华贵无比，每一个都让蒙娜爱不释手。


把手在身上擦干净，拿起一个五光十色，色彩最是艳丽的簪子就要往头上插。辛月笑着取过来，亲自给她插在头上，又取了一个珍珠钗，也插在她的头上，见蒙娜指着盘子里的簪子意思要全部都插上，哭笑不得的辛月，把所有的簪子包起来，全部放进她的手里，这才作罢。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七节 云烨的援兵


蒙鲁坐在椅子上很不舒坦，扭来扭曲的不自在，想要夹菜却生怕弄坏了精美的瓷器，蒙娜也变得很拘谨，把宽大的袖子挽起来，露出白生生的胳膊小心翼翼的夹菜，惹得辛月不住的偷笑，很没有礼貌。


云烨忽然命仆役们把精美的瓷器换掉，全部换上粗瓷大碗，这样吃饭对蒙鲁他们就是一种折磨，连吃饭都不会了，象牙筷子云烨也不喜欢用，夹个青豆半天夹不上来，白生生的虾仁也总是从筷子上掉下来，长老已经拿手捡了两三回了。


当所有的菜肴被云烨命人装在黑瓷大碗里，长老，蒙鲁，蒙娜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竹筷子上来，更是博得长老的好评，找了张席子，饭菜全部放在地上，四个人围着饭菜用筷子夹，用勺子舀，用刀子扎，吃急了还用手抓，汤碗端起来就喝，这才是吃饭的样子。


辛月看着蹲在地上和三个灰头土脸的人抢着吃饭的丈夫，忽然觉得心酸，虽然云烨从来没有说过在丛林里的苦难，总是捡好玩的，有趣的事情说，好像那一趟林莽之行不过是带着旺财溜了一圈腿，看到丈夫在用手把鸡撕开，把最肥美的鸡胸部分给了长老，两条腿蒙鲁一条，蒙娜一条，自己拿着鸡脖子一点点的往下撕肉条，就知道这三个人真的是家里的贵客，鸡腿一向是丈夫最喜欢吃的，就是李承乾来了，丈夫也从来不把鸡腿让出去。


蒙鲁，蒙娜，长老他们的手都黑黝黝的，以丈夫的洁癖，蒙鲁用自己的筷子给丈夫夹了一大块肉，丈夫想都没想，一口就吃了下去，还把剩下的肉块一股脑的倒在蒙娜的碗里。通过这些细节，辛月可以想象自己的丈夫从山林里出来的时候是何等的狼狈。


人头大的粗碗，蒙娜都吃了两碗饭，居然还看着没吃完的饭菜惋惜，吃过饭的大碗，拿汤冲冲，一口气喝完，云烨拎起酒坛子就给四个碗都倒满了葡萄酿，烈酒他们可能喝不惯。


酒过三巡，云烨笑着问长老一些闲话：“寨子里今年的收成好么？拜月会举办了几次？来之前有没有庆祝会？”


长老得意地捋着胡须说：“去年啊，收成好极了，公主就收了很少的一点税，粮食一直够吃，香蕉林里的香蕉今年就没断过，一直有，从年初一直吃到年尾，粮食剩下了不少，还拿到集市上，换了好多的布匹回来。”


“是不是野兽跑出来糟蹋寨子了？还是寨子被别人的人欺负了？”听了云烨的问话，蒙鲁拍拍自己的胸膛，豪迈地说：“没人，敢。听说你在和别人打架，我来帮你！”


蒙鲁半生不熟的汉话让云烨喉咙里“咯喽”一声就没话说了，眼睛酸的厉害，自己的辽东之行早就结束了，援兵现在才来，一个老头，一个女子，一个壮汉，这是自己的援兵，这就是自己唯一的援兵。


朝堂上的兖兖诸公，都在等待云烨战败的消息，军营里的勋贵大佬也在等待自己出兵的借口，就连皇帝也做好了云烨战败之后的准备，谁能想到，就在万里之外的一个小小的寨子，有一群半蒙昧的山民，在为自己的朋友担心，想着自己的朋友万一打不过敌人怎么办，为了帮助朋友特意派了寨子里最强壮的汉子，最聪明的长老，最美丽的女人来帮助自己的朋友，寨子里的神话故事里，勇士的组合不就是勇敢和睿智再加上美丽么？这是他们能派出的最豪华的援兵，走了一万多里地去帮助自己的朋友。


有没有赶上战机有什么关系，有没有杀死一个敌人有什么关系，甚至于有没有用，又有什么关系，他们风尘仆仆的一路走来了，有援兵，就好，什么时候都不晚。


举起大碗，重重的和蒙鲁干了一碗，长老有些不好意思，哼哧半天才说：“进门的时候我才听管家说你的仗打完了，没赶上。”


“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仗才开始打，来的正是时候，长老睿智，蒙鲁勇敢，蒙娜美丽，多好的援兵啊，有你们赶过来，我敢和恶魔开战，前面就杀死了一些小兵，大恶魔还没有出现，你们好好地在长安休整一段时间，如果皇帝准备和恶魔打仗。我们就一起去，如果皇帝不打算现在开战，你们就回到寨子里等消息，总有大战的一天。”


蒙鲁笑着点头，有端起酒碗和云烨走了一个，蒙娜站起来拿过自己的口袋，从里面倒出来好多的香蕉干，还有好些晒干的猪拱菌，蒙娜捧了一大捧，准备放在辛月的手上，看看辛月白皙小巧的手，示意她撩起裙子兜住。


云烨没理会手忙脚乱的辛月，拈起一片香蕉干放进嘴里润湿了，慢慢嚼，总觉得这是无双的人间美味。


旺财把头探进来，哕哕的叫了一声，蒙娜又欢喜的捧了一些去喂旺财，见旺财拿舌头卷着不停地吃，笑的咯咯的。


“蒙鲁，你们成亲了没有。”平缓了一下心情的云烨开始八卦的打听他们的事情。


“蒙鲁还没有嫁过去，蒙娜倒是和他住在了一起，估计很快就会有孩子，就是把孩子给谁，让老夫头疼。”


辛月吃着香蕉干吃惊的听着这些自己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男人要嫁给女人，瞅瞅憨厚的蒙鲁，再看看不断和旺财玩闹的蒙娜，好像明白过来一点什么。


走了远路的人，最需要的就是好好沐浴一下，然后睡个好觉，云烨给蒙鲁蒙娜交代好了怎么洗澡，就把这事交给了管家，老钱自然会招待的稳稳妥妥。


当屋子里就剩下云烨夫妇的时候，辛月放下手里的香蕉干，小声的问：“您当初从南诏走到岭南的时候，情况不会比他们现在好吧？”


云烨叹口气说：“能好到哪里去？无边的林莽稍一疏忽就会命丧黄泉，你都不敢想像我都遇见了些什么东西，巨大的蟒蛇，凶猛的豹子，又一次我过小河的时候，如果不是旺财聪明，我就喂了鳄鱼，关庭珑有一句话说的没错，我从山林里出来的时候，如果不是遇见了他们，说不定我就会变得凶性大发，人被压抑到了极点，就会反弹，我真正杀人，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而且一杀就不可收拾。”


“这些贵客可不能慢待了，妾身去看看蒙娜还有些什么要求，妾身总觉得她和那日暮很像，就是比那日暮多了一丝英武。”


让丫鬟把香蕉干收起来，一颗一颗黑黑的松露云烨亲自收好，这东西说不定就能成为寨子里的大进项，可不敢糟蹋了。


蒙家寨子注定要成自己的牵挂之地，红尘中打滚的久了，就需要一个能彻底放松心胸的地方，寨子里还有蒙鲁给自己盖的新房子，如果有空去岭南，好好住几天。


远远就能听到蒙娜在澡堂子发出来的怪叫，云烨会心的一笑，背着松露口袋就回到了书房，小心的把松露摊开，晾晒好，都有点返潮了，趁着还有一点阳光晾凉潮气。


李安澜走路像只猫，悄悄地走到云烨身后蒙住云烨的眼睛，让他猜自己是谁？这原来是那日暮最喜欢的游戏，现在怎么就成了李安澜的爱好，嘴里，阿花，阿猫，阿狗的胡叫一气，惹得李安澜娇嗔不已。


把她按在椅子上上上下下的看看，现在这个女子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说以前的李安澜就是一头倔强的驴子，牵着不走打着倒退，那么现在的李安澜就是一朵盛开的鲜花，看她撅着嘴的样子，就像一个闹气的孩子。


“都是孩子的母亲了，怎么还玩闹个不够，知道还有一个多月你就要回岭南，是不是舍不得这个家？这些天我一直在等待陛下发话，谁知道陛下什么话都没说，你嫁过来当平妻皇家的脸面不好看，当正妻你自己都不愿意吧，谁都喜欢现在这样的日子，安安稳稳，平平静静的多好，岭南的封地陛下会给李容，绝对不会给云容的，你一直想要自立，想要自强，现在怎么变得不再自信了？”


“我很累了，就想找一个肩膀靠着，每天绣绣花，看看孩子也不错，以前总以为老天爷欠我的，我都要拿回来，现在发现啊，老天爷根本就不欠我什么，我为什么还要一个人梗着和老天作对，如果没有你，如果没有我当初大胆的胡来，不但害了我，也会害了铃铛，不是说男人都好色吗？铃铛那么漂亮的美人你也能忍得住不去碰？”


“算了，不说这些了，有一个秘密我要告诉你。”提起铃铛云烨就发愁，现在见了铃铛都要躲着走，小丫头那幽怨的目光总是让云烨觉得欠她什么。


“什么秘密。”李安澜对于别人的秘密总是很有兴趣。


“其实啊，春风散就是一剂补肾壮阳的良药，有一点催情的效果，绝对达不到让人欲罢不能的效果。”说完后，云烨坏坏的朝着李安澜笑。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八节 谁会成为皇后


高山羊子极度平静的回到了长安城，搬出了燕来楼，悄无声息地住进了鸿胪寺提供的小院子，在这座皇城边上的小院子里，高山羊子洗去了铅华，给自己的脸上涂上厚厚的白粉，画上血红的小嘴，又在眼睛上方画了两个椭圆形的眉毛，木头人一样坐在大厅中央，接受所有倭人的跪拜。


贵人出声即为鹤音，场中倭人无不潸然泪下，匍匐于地感激涕零，四个宦官抬着步撵，漫步于长安城之内，强壮的武士左右护卫，虽然看起来极为怪异，百姓们议论纷纷，但是没有一个人再把她和下贱的歌姬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位奇怪的异国贵人，百姓们都这么说。


逐个拜访了长安的大儒，并且奉上丰厚的礼物，高山羊子执弟子礼拜见，恭谨异常，每到一处就有数位倭人请求拜在大儒门下学习，一旦见阻，立刻横刀割面，再次请求，若再次被拒，立刻有人持大刀剁下一臂，再次拜求，无不允者。


有幸被倭人拜师者，虽然不满倭人残暴的手段，但是自己的学问能让倭人断臂求学，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耀，教化天下，有教无类原本就是夫子本意。


云烨的脸阴沉的吓人，高山羊子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屈服于强者，在自己的力量还没有大到可以肆意妄为的时候，退一步，向敌人求学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虽然跺了好几只胳膊，但是已经有一百多人成功的进入了长安大儒的门下，学习各种学问，并不只是儒学，其中的算学，这几年才名声鹊起的格物之学也是重点。


高端的进入了学堂，低端的进入了将作营，长安的寺庙里也有很多穿着黑色僧衣的倭国和尚进入了寺庙，云烨阻止不了，或者说鞭长莫及，此时，云烨的心里充满了苦涩。


原来想利用白玉京吸引高山羊子的注意，让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抢夺玉牌的纷争里来，几百个倭国人，很快就会被白玉京这个血肉磨盘所吞噬，没想到，高山羊子在经历了最无奈的失败之后，果断的放弃了白玉京这个诱人的目标，而是踏踏实实的从小处做起，既然进不了书院，那就从外围下手，那些饥渴的大儒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像样的弟子了，现在遇到一群这样执着求学的人，那里还会顾忌他们是不是本国人。


大唐的风气就是兼容并蓄，继往开来，李二开阔的心胸注定了他不会下闭关锁国的旨意，高山羊子在遭受挫折之后，发现了这一点，对症下药，果断的抛弃了以色娱人这一愚蠢透顶的做法，硬生生的把历史依然搬回原来的轨道。


礼仪齐全，依仗齐全，有鸿胪寺的官员陪伴，高山羊子依然强迫自己鼓起勇气，来到云家，准备做最后的努力。


“尊敬的侯爵阁下，这里的十二名学生都是倭国最好的年轻人，他们已经熟读了各种典籍，并且对大唐的官制，律法，农事，水利都有了一定的认知，羊子在这里可以骄傲地说，他们通过书院的考试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尊敬的侯爵，请您秉着公平，公正的仁慈之心，给他们一个求学的机会，我们历尽艰辛的渡海西来，就是想从大唐学习到高明的学问，回去之后为我国穷苦，愚昧的百姓开智，让他们不再与野兽为伍，与草木同栖。


伟大的孔夫子说过，有教而无类，我们都是人，大唐有幸走在了世界的最前方，这里繁华，安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可怜我倭国依然民智闭塞，残忍，愚昧，无知充斥着整个大地，见到长高的树，我们不知道是自然的规律，所以我们尊他为树神，看到凶狠的野兽，我们也把他尊为神，倭国的大地上足足有百万的神魔。这就是愚昧的产物。


羊子开始不了解大唐这个伟大的国度，不知道云侯的威严，自不量力的想要用女色来打动这个伟大的国度，结果沦为笑柄。


我们的那点钱财云侯看不上，妾身的这点姿色云侯也视若无物，这是我们唯一拥有的东西，在上国看来幼稚的可笑，如今您笑也笑过了，羊子也知道错了，如果您能允许他们进入书院学习，妾身愿意付出自己的所有，以示恭敬。”


鸿胪寺的官员很是满意，高山羊子的话充满了温顺和谦卑，充分表现了一个属国对于上国的无线崇敬之情，一个化外野人能说出这样一番情理交融的话语，实属不易，看样子云侯都被打动了，脸上有了犹豫的表情，也是啊，这个女人如果擦掉白粉，去掉可怕的浓妆，还是一个清纯可人的美人，一想到高山羊子宽大袍服下面的身体，顿时觉得浑身燥热。


云烨的犹豫表情做了很久，也没见底下的倭人开始拿刀子割脸，他很想看看那些人到底会不会割脸，剁胳膊，砍头，如果这样弄死几个也不错。


可是倭人没动静，云烨只好没好气的说：“你们拜见岑文本的时候，他只不过脸上有一丝犹豫，你们就割脸，为何我犹豫了这么久，你们也没动静，是不是觉得我的学问比不过岑文本？或者是你们狗眼看人低？”


高山羊子叹了口气起身告辞，竟然不再做任何努力，就连鸿胪寺的官员都替高山羊子可惜，加把劲，说不定云侯就答应了。


“我有自知之明，岑先生是一位厚道人，就算是开始不同意，只要让他看到倭国学子的求学的决心，他就会勉为其难的答应，他是一位忠厚的君子，所谓君子可以欺之以方，这些表明心迹的法子对岑先生是有用的，但是对您，没有任何效果，我从您的眼中只看到戏谑和残忍，看不到半点悲天悯人的情怀，既然如此，我为何要让我倭国的学子受到无情的羞辱，您是真正的铁石心肠。”


鸿胪寺的官员听了高山羊子的话看云烨都有点鄙视，不答应就不答应呗，还非要看着倭国人胳膊脑袋乱飞才能心满意足，这都是什么人啊。


高山羊子的车架走了，没有半点的犹豫，直到这一刻，云烨才认同盖苏文对这个女人的看法，确实是一个有心计，有手段，拿得起放得下的奇女子。


这个女人既然选择了臣服，那就不会再给自己任何借口来对付她，这些天她已经博得了大唐朝廷的一致认可，一个可以商量着解决问题的倭国王女。


可惜啊，这个女人生生的从自己的手心溜走了，对于外国的人才，云烨觉得曹操的做法非常的正确，砍死一个就少一个。


盖苏文对于云烨这只乌龟没有地方下嘴，再加上自己的盟友背叛了自己，变得心灰意冷，高山羊子面对李二，和盘托出了盖苏文的谋划，请求皇帝陛下饶恕自己的愚蠢，李二大怒，斥责了高山羊子，终止了原来打算给高丽一点赔偿的打算，命令高丽使节在一个月内离开大唐，否则就会下狱。


盖苏文看到了来送自己的高山羊子说：“我损害了高丽的利益来帮你达到了目的，现在也许该你来实现你的诺言了。”


高山羊子看着滔滔河水，把手里的一块玉珏扔了进去，眼看着它晃晃悠悠的沉进水底，慢慢的说：“大唐太强大了，强大的让人窒息，高建武手中的高丽已经腐朽不堪，一旦大唐解决了西部的隐患，就会挥师东进，高丽不会是对手，新罗或许会苟延残喘，百济一定会被大唐吞没，没人喜欢身边有一个强大的邻居，所以你不必怀疑我的居心，如果你统一了三国，记住，只有我能够成为你的皇后，只有和四国之力才能遏制大唐的野心，云烨的那句话说的很恐怖，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这句话我一刻都不敢忘记，只有狂妄到何种地步的人才会说出这样寡廉鲜耻的话。


渊盖苏文，你是三国里面唯一一个能让我看得起的人，我希望你能成功，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兵临长安城下，我会让云烨老老实实地教我们的孩子，一点都不敢藏私。”


“你对他还抱有希望？我的意见，见到这个人立刻杀死，一刻都不能留。”盖苏文没有看高山羊子，而是看着云家庄子的方向伤感地说。


“荣华回不了头了，不管她有没有背叛你，她都回不了头了，皇宫门前的那些话已经隔绝了她回高丽的可能，你现在起，心里想着我就行，现在还有时间，你如果想要我的身体，我可以给你，不管怎么说，从今往后，只有我会是你的皇后。”


盖苏文的瞳孔收缩的像针眼，一步就踏上跳板，走到了船上看着高山羊子说：“三年，给我三年，我会用最隆重的礼仪来娶你，因为那是你该得的。”


高山羊子解下面巾笑着说：“看清楚这张面孔，这是你皇后的面孔，不管你有多少女人，皇后只可能是这张面孔的主人，我回到倭国，就会全力游说我父皇帮助你，我自己的私兵，也可以全部交给你，盖苏文，不要让我失望。”


船走了，带走了一位将来的帝王，或者其他，云烨站在林子里远远地眺望盖苏文，旁边站着荣华女，看着珠泪涟涟的荣华，云烨笑着说：“你会成为高丽的新皇后，一定的。”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四十九节 血夜


长安八景中的骊山晚照从来都是关中的名胜。每当夕阳西下，回光返照，复经折射，楼殿亭台，崖壁幽谷，苍松翠柏，仿佛金光笼罩，各呈异彩，景色格外绮丽，非富贵之家会昌寸土不可得。


金紫光禄大夫，郧国公，相州都督张亮的田庄就在此地，当年在严刑峻法下依然没有出卖秦王李二的巨大功勋，使得他得以在关中最美的地方拥有这三百亩庄园，张亮的老母妻儿都居住在这里。两年前和云家的一场纠纷，使得张家元气大伤，京城里的大宅再也不复旧日光景，众多的假子随军的随军，遣散的遣散，如今张亮远在相州，家中自然没有了以前骄奢跋扈之气，没有要事，张家妇孺连长安都不跨进一步。


夕阳染红了丛林，当最后的一抹亮光悄然隐没之后，周围只有黑黝黝的山岭俯视着张家零星的灯火。


张福今晚喝了一点酒，带着微醺的酒意，将院门一道道的落锁，最后来到了佛堂，老夫人这几天心神不宁，总是睡不好，全家没有安寝，她是不会睡觉的。


推开佛堂的门，老夫人依然跪在佛前祈愿，张福不敢打扰，把手中的钥匙放在佛堂的小几上，躬身准备退出。


“阿福啊，所有的家院都已经锁好了？”


“回禀老夫人，老奴亲自将所有的院门全部锁好，一道都没落下，天色已晚，老夫人早些安寝才是。”


“这些天我总是心神不宁，好像有什么大事发生，亮儿从边荒去了相州，正是忠勤王事的时候，家里万万不能出半点的差错，否则会乱他的心神，重获帝眷，是亮儿现在梦寐以求的事情，这个节骨眼，不能出错，你明日传我的话，告诉张家所有的人，从明日起不得踏出府门一步。”


张福听了老夫人的话，心中有些黯然，当初老爷在长安的时候，张家是何等的显赫，门庭若市，高官显宦登门拜访络绎不绝，谁能想到张家子弟今日却连大门都不敢轻易迈出，云烨自辽东大胜归来，张家的日子越发的不好过，往日里勤来勤往的勋贵，如今全都视张家如同瘟疫，听说三少爷的婚事本来都已经商量好了，就差一纸文书了，如今，人家却绝口不提此事，老夫人去了人家两回准备重提亲事，都因为主人有病在身未能见到。


直到这个时候老夫人才知道自己的儿子得罪的不光是云烨一个人，他几乎把勋贵家族得罪遍了。


张福给老夫人打着灯笼送回了后院，眼看着丫鬟把老夫人搀进了房间，这才离开，准备回到下人的住处睡觉。


骊山脚下居住好是好，就是一到夜晚，各种蚊虫太多，引来漫天飞舞的蝙蝠，让人讨厌，现在满院子都是蝙蝠，透过朦胧的光线，甚至可以看到蝙蝠那张丑陋的脸。


路过二道门的时候，还走过去检查了一下锁，见到大门锁的很好这才放心。猛然间觉得身后有人，当他转过身来，一道雪亮的刀光斜着就劈了下来……


喉管咕噜咕噜的往外冒着血沫子，仰面躺倒的时候，他看见了无数的黑衣人蝙蝠一样的越过围墙向内院杀去，高大的院墙根本就拦不住他们。


这些人非常的有经验，行动迅速，脚下却寂寥无声，两个人一间屋子，短刀挑开门闩不待妇孺惊惶的声音响起，就手起刀落，只传出一两声钢刀砍进骨头的声音，就再无声息。


张亮家的老三张举道也是一位沙场的悍将，两个刚刚进入他房间的黑衣人刚要举刀，迎面就飞过来一床被子，等到他们挑开被子，只听得一声大吼，沉重的衣架就横着劈在了他们的头上，脑浆四溅。


张举道捡起黑衣人的两把长刀，大吼着冲出屋子，看见好多的黑衣人正在蜂拥而入，再看看自家的人都悄无声息，就知道已经是凶多吉少，红着眼睛挥舞着长刀杀进黑衣人群，战阵上养成的大开大合的马上功夫，一时间让他所向披靡，长刀过处血肉横飞。


一个站在墙上背着五把刀的汉子冷冷的看着他，见他再次突破人群准备杀到上房去的时候，从墙上跃下，以此同时两把长刀带着风声旋转着飞向了张举道。


张举道手中的长刀左右劈出还没有碰到那两把刀，第三把长刀就已经到了眼前，果断的丢掉长刀，俯身趴在地上，三把刀贴着脊背飞了出去，一个黑衣人见有机可乘，手中的刀就刺了下去，张举道扯过一具尸体，挡在身前，刀锋刺穿了身体，贴着咽喉掠过，趁着刀锋刺进尸体的机会，松开尸体捞住了黑人的脚腕子，人没爬起来，就已经把黑衣人抡了起来，堪堪挡住其他凶手的进攻。


耳边听着张家妇孺的惨嚎声，张举道大叫一声，疯虎一样的扑向了为首的黑衣人，黑衣人持着两把刀，随手一刀就把他手里的黑衣人劈成两截，污血带着内脏浇了张举道一头，还没等他后退，肋下就中了一刀，旋转着想要避开，大腿上，胳膊上，后背上，胸腹间就不断地中刀，等他摔倒在地，已经不知道中了多少刀，全身上下都在冒血。


看着黑衣人清冽的眼神，张举道艰难的问：“为什么？”


黑衣人一言不发，狠狠地一刀就刺进了他的胸膛。


庭院里的各种声音逐渐小了下来，慢慢变得悄无声息，黑衣人首领从怀中取出一个铁片塞进张举道的手里，然后挥挥手，剩下的黑衣人就用油布包起战死的同伴，包括被劈成半截的尸体，劈开院门，出了张家，踏着月色，融进了无边的黑暗。


岑文本正在书房审阅明日早朝时要上奏皇帝的奏折，原本用不了这么晚，无奈住在家里那五个倭国学子过于好学，竟然不间断的向他请教了两个时辰的学问，这让他既感到痛苦，又感到欣慰，这样的学生已经很少见了。


岑家居住在长安城，屋舍并不大，妻儿远在洛阳不在身边，所以家中就只有四五个弟子和一个老仆，一个厨娘，倭国的学生也就暂时住在家里，等找到合适的居住地之后，就会搬出去，岑文本对这些能吃苦，勤劳的学生很是满意。


门被轻轻叩响了，岑文本喊了声进来，只见那个叫做八倍种麻的倭国学生提着一个茶壶进来，给他施了一礼，换下桌子上早就冰凉的茶水，鞠了一躬，提着凉茶就要出去。


“种麻，以后这些事你就不要做了，有老杜做就好，你渡海求学不易，多把心思用在学业上，先生还没有老到动弹不了的地步。”


种麻跪下来磕了一个头说：“大唐的学生不是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为了我们先生到现在还不得安眠，是我们的罪过，服侍先生是应该的。”


曾文本正想要说话，却见一个黑衣人一头撞进了书房，见了曾文本兜头一刀就劈了下来，刚刚站起来的种麻大叫一声就扑在曾文本的身上，自己的后背重重的被劈了一刀，种麻把曾文本按到，不待黑衣人再举刀就拦腰抱住，推着黑衣人往书房外面走，黑衣人的刀够不着种麻，曲起胳膊一肘一肘的砸在种麻的背上，一时间鲜血飞溅，种麻依然一声不吭，努力的把黑衣人推出了书房，自己无力的扑倒在门槛上，犹自抱着刺客的一条腿不松手。


黑衣人举起长刀准备把抱着自己腿的种麻的胳膊砍断，却听得院子里老杜在大喊“抓刺客”，黑衣人一惊，一刀刺在种麻的肩头，见他松开了自己，来不及杀人，匆匆的向院子里跑去。


岑文本的弟子们都跑了出来，倭国的弟子勇猛的朝着黑衣人扑过去，想要抓住刺客，谁料想黑衣人凶性大发，斩下了一个倭国学生的首级，又砍倒了一个倭国学生，纵身跃上了墙头，到了墙头还把自己的长刀掷了出来，想要把抱着种麻哀痛不已的曾文本刺死，老杜抡圆了杠子敲飞了长刀，黑衣人这才跃下围墙，消失不见。


街面上响起了混乱的锣声，巡夜的武侯就像受惊的驴子，到处乱窜，等到他们打开坊门，冲进岑家的时候，岑家已是哀鸿一片，种麻背上的伤很重，金疮药撒上去就会被流出来的血冲开，岑文本看着奄奄一息的种麻，再看看另一个倭国学生深可见骨的伤痕，最后抱起那个被砍掉的倭国学生的首级，捶着胸膛仰天长啸。


长安城在第一时间开始大索凶手，凶手时隐时现，最后消失在兴化坊的梨园之中，在也不见踪影。


四更时分，月亮好像也不忍心看这一幕幕人间惨剧，隐入了云层，不多时飘起了濛濛细雨，在黑漆漆的官道上，两匹快马疾驰而来，被城门官用吊篮搥上城墙之后，换了马匹，一骑奔向了皇城，一骑奔向了张亮在长安城的家。


与此同时，一艘小小的快船扯满了风帆，快逾奔马的顺流而下。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节 烂泥坑


一个大型的科学展示活动需要进行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这是打响书院名头的最好办法，李泰说自己需要做好准备，免得到了场地上丢人，其余的事情统统撇给云烨由他以书院的名义发邀请函。


皇帝，皇后一定会来，杨妃，阴妃对于这些学术活动一向支持，也需要请，李泰是皇家的子弟，那些久不出世的皇族也会在邀请之列，听说李承乾甚至给晋阳老家的长辈都提前发了请帖，李家出了一位不世出的人才，需要大肆的宣扬。


王侯公卿们把展示的这一天当成节日来庆祝，这里面自然少不了大唐有名的大儒以及能人异士，泰山里面住着的几位无名无姓的老家伙也会来，李承乾只说上面写上泰山老人就好，四五个人用一张请柬。


希帕蒂亚对此非常的嫉妒，她的木桶试验只不过找来了一些闲的无聊的贵妇，而李泰的试验就能惊动天下，还没有开始试验，宗人府就送来了五千贯钱，用于实验的费用，到时候如果李泰张嘴，一定会有无数的钱财砸下来，把这个日渐肥胖的亲王湮没。


知道没办法和李泰相媲美，希帕蒂亚只好想着如何完善这个伟大的试验，实验的成功不仅仅是李泰一个人的成功，也是书院全体同仁的成功，在希帕蒂亚的建议下，这个铁球的粘合面会被柔软的牛筋代替，铁球里面也会被灌满水，当实验的人员把等量的水全部抽出来，才表示已经抽空了里面的空气。


李泰虽然很不满意希帕蒂亚掺乎自己的试验，但是这两个法子的确是好办法，明知道这个女人削尖了脑袋钻进来，就是想从中分一杯羹，看在它贡献了好办法的面子上，捏着鼻子认了，不就是钱吗，给她分一点又如何？


颜之推就需要云烨亲自去请，从书院的实验室里出来，云烨直接就去了颜之推家里，到了以后才发现老人家不舒服，头上顶着布巾子，一脸的严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两天云烨吃住都在实验室，对外面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


“老太爷，您这是怎么了？身子骨不舒服？这可不敢耽误，小子这就去找孙先生回来给您瞧瞧，长安的大夫小子信不过。”


颜之推摇摇手，指着椅子让他坐下，屏退了所有的仆役丫鬟，沉声问云烨：“这几日你在忙什么？有没有离开过云家庄子？”


看着老头子发问，云烨一头雾水的摇头说：“小子这几日在书院的实验室里，家都没回，十天之后就是青雀的大实验，我们都在书院完善试验步奏，今日才敲定了，小子是来请您去参加实验现场，特意来送请柬的。”


颜之推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坐起来说：“那么你对长安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你的家人没有告诉你？”


“小子进了实验室，或者进了军营，家中事务就不许告诉我，免得扰乱心神，小子的心思杂，脑子里如果装着两件事，那么，就会一件都办不好，到底出了什么事，请老太爷告知，这些日子风平浪静的能有什么大事情发生。”


“小子，你等老夫说完你就笑不出来了，知不知道郧国公张亮留在骊山庄园的老母妻儿仆役总共一百四十四口在前天夜里被人杀了个干干净净，如果不是巡山的差役听见张家的狗叫的惨烈，敲门询问情况，当天晚上还不会发现这桩惨案。”


听完颜之推的话，云烨奇怪的问：“张家被灭门，小子听了也戚戚然，但是您为何要问起小子这几日的行踪，张家被灭门，与我何干，我就是再想杀掉张亮，也绝对不会动老弱妇孺，这种事小子做不出来，张家的仇人满天下，慢慢查就是了，这种事情想要做到滴水不漏，恐怕很难。”


颜之推把滑下来的布巾子往头顶盖一盖，点着头说：“老夫也不相信这种事情是你能做出来的，虽然你有这个本事，但是，另一件事情也和你无关吗？”


“还有？还有谁被灭门了？凶手的胆子也太大了吧，这里是长安，不是荒僻之地。杀一个平民都要限期破案的，这么做纯粹是在和全长安的人作对，这人要是被找出来，满门抄斩大概都算是轻的。”


“小子，你知不知道，凶手潜入长安城，就在岑文本家中行刺，若不是他的倭国学生拼死相救，岑文本早就不在人世了。”


“倭国人会这么高尚？说不定这事就是他们干的，岑文本这次也算是引狼入室了。”


“呸！还引狼入室，总共五个倭国学生，一个拼死替岑文本挡了必杀的一刀，重伤之下还把刺客推出书房，另一个脑袋都被砍掉了，还有一个学生的胳膊就算是痊愈，也基本不顶什么事了，这样的好学生，你居然污蔑，不信你到长安市上把你的话再说一遍，看你会不会被唾沫淹死。”


颜之推的一番话，彻底的把云烨弄迷糊了，倭国学生这可是真的在救人，没有一点做戏的样子，如果再说他们的不对，确实有些过份。只是这两件事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小子，还记得你是怎么对付窦家的么？现在不知到从哪里传出来的消息，说这两起命案都是你干的，只是你一向聪明绝伦，长安和会昌县的捕快太蠢，没办法发现线索而已。”


“什么时候聪明也成罪过了，我和岑文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杀他做什么。再说了，我们就不是一路人，平日里形同陌路的，有没有利益纠葛，小子实在是找不出要杀他的理由，我又不是疯子，逮谁杀谁。”


“木秀于林啊，小子，这两件事就是冲着你来的，杀岑文本的刺客消失在兴化坊的梨园里，那里可是你的老巢，藏一个刺客轻而易举，长安稍微有点地位的人都知道你和张亮的梁子，骊山脚下的勋贵们多了，怎么别人家都没事，就张家被人家杀干净了？你麻烦大了，小子，你要是洗不干净身上的疑点，就算陛下不治你的罪，你今后在长安也是寸步难行，现在，抛开你的公务，先去兵部交卸了差事，再向陛下上缴了兵符印信，待在家里，那都不要去，这是姿态，一定要做足了。赶紧去。”


颜之推捶着床板催云烨赶紧滚蛋，先把自己屁股上的屎擦干净再去考虑其他，云烨只好从颜家出来，也不用回家了，兵符印信一直揣在自己怀里，老头子说的没错，现在第一时间的姿态非常的重要。


带着护卫快马奔向了长安城，现在的长安城戒备森严，进城的时候，城门官拿着云烨的腰牌看了好一阵子，一再的要求长安城现在正值戒严状态，不许身佩武器，护卫的兵刃需要交出来。


云烨没交兵刃而是给了城门官一鞭子，如果不是事情紧急，他还会多抽两下泄愤，什么时候大唐有了不许勋贵佩兵刃的律条了。


兵部衙门好几位大佬在坐镇，杜如晦，李靖，魏征都在，很奇怪魏征为何在这里，不管那么多，从怀里掏出印信放在李靖的桌子上，就打算立马去皇宫。


“云侯且慢，老夫有话问你，回答过老夫的话之后再去皇宫上缴兵符不迟。”说话的是杜如晦，他是云烨的正牌长官，不好推辞，如果是魏征问起，云烨连回答都懒得回答，不当场发作已经算是给面子了。


“不知杜相有何话要问，如果要问是不是我杀了人，我只能说对此事一无所知。”


杜如晦点点头说：“本该如此，云侯在第一时间就来上缴印信，就足以说明你的态度，老夫忝为大唐兵部尚书，对于这件事情必须问清楚，还请云侯据实回答，不得隐瞒。”


李靖这个也挂着兵部尚书衔的人却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眼睛一眨都不眨的盯着云烨看，云烨笑着说：“李帅，您不用看了，小子有一门学问就是专门学习如何做了错事之后面不改色心不跳，所以想从小子的神色里辨别真伪恐怕不容易。”


杜如晦接过话开始问：“云侯不知你如何看待你和张亮之间的矛盾的。”


“还能怎么看，只要有机会我们两个人都恨不得弄死对方，想要化解不太容易。”


魏征低头记下了云烨的话，等着杜如晦继续问。


“云侯，八月二十二日的晚上你在哪里？可有人证？”


“前天晚上我在书院的实验室里通宵作研究，一晚上没合眼，人证有魏王李泰，书院的先生希帕蒂亚，还有七八名学生。


杜相，这没用，到了你我的身份，想要杀人用不着自己亲自动手，只要吩咐一声就能做到，所以您证明我没有作案时间这一点用处都没有。”


李靖却说：“有用，怎么没用，老夫从头到尾都不相信你会干出这种天怒人怨的事情，现在只要向魏王，书院的先生，学生求证过你那晚上在书院从没离开过，就先能保住你的官职不被革掉，想要证明你有罪，就必须先破案才行。”


“云侯，快去皇宫吧，想必陛下正在等待你的到来。”魏征破天荒的说了一句话。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一节 火并？


李二这个人天塌下来也不会见到他有什么吃惊的表情，坐在案子后面剥着一根老玉米吃的起劲，云烨朝大殿的角落望去，没发现那两株种在荷花缸里的玉米，悄悄地拿出虎符准备送上去，这东西现在纯属荣誉，不再有什么实际意义，留在兵部的印信才是云烨能够号令岭南水师的根本。


“那东西留着吧，朕给出的东西一般不收回，这次你又得罪谁了，让人家吓死手陷害你？张亮，岑文本大概是受了池鱼之灾吧？”


“臣也不知道，长安有实力的人，除了张亮，我没得罪谁，整天都是小心赔笑脸还来不及，我敢得罪谁啊。”


李二把玉米棒子撇到桌子上，敲着桌子说：“蠢材啊，被人害了，连是谁都不知道，还有脸以聪明人自居，这也就是朕了解你，如果换一个对你不熟悉的人，嘿嘿，这会你该待在大理寺才对。”


云烨这才看到桌子上还有一个不大的铁片，黑黝黝的很熟悉。


“是不是看着眼熟？你云家钝化工艺出来的铁甲片，刀砍不伤，水润不侵，朝廷研究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搞清楚什么是钝化工艺，青雀梗着脖子不说，朝廷也就用不上你家的东西，哈哈，现在好了，独一份的买卖啊，落在罪案的现场也是你云家犯案的铁证，小子，吃独食不是个好现象啊，就像现在，没人能帮你说话，岑文本家跑掉的刺客消失在梨树林子里，嘿嘿，却给了你一线生机，罪犯不清楚过犹不及的道理，才在骊山脚下犯下了大案，立刻就在京城里谋刺大臣，小子好好想想，到底是谁恨你不死？”


云烨取过甲片看了好半天，的确是出自云家的手艺，但是这种甲叶只有云家的人才有，再就是水师里有四副，平日里报损甲叶是有帐可查的，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陛下，事已至此，微臣无话可说，只能请陛下替微臣洗清冤屈，微臣这就回家等着朝廷的调查结果。”


“想得美，知不知道，朕觉得这次的事情很古怪，长安有能力做这件事的人朕都思虑过，居然没有发现可疑的人，小子，这可是多少年来的第一遭，下手如此狠毒，如此干脆，张家连丫鬟都没有活下来，听说每一刀，每一击都恰到好处，很多的死者都是一刀毙命，如果不是老手，真无论如何都不回信，所以，这件事是你引起来的，只能由你来解决，六天时间，你只有六天时间，六天之后，张亮就会快马赶到长安，这一回，如果你没有一个交代，朕就会在蓝田县划出战区，你们两个带着亲兵去厮杀吧，朕做裁判，你赢了，凶手肯定是其他人，张亮赢了，你就是凶手，此事过后，谁都不许再提，凶案就此了结。”


云烨的嘴涨的能塞进去拳头，这就是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想出来的办法？这就是他的最终解决之道？不问青红皂白，只看谁的拳头大？


“陛下，这不妥当吧，张亮现在就是一个疯子，他一定会拼命啊，他是国公，按制可以有五百亲卫，臣是侯爵，只有三百亲卫，拼起来我吃亏，不过陛下，您如果准许微臣使用岭南水师的器械，这场架臣打了，少两百人就少两百人，反正张亮和我已经势同水火，为了防备他突袭我家，把他干掉，一了百了。”


话才说完，后脖颈子就挨了一巴掌，长孙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站在背后，咬牙切齿的说：“勋贵间火并，谁赢了，谁有道理，这是草原上的规矩，什么时候关中也有这个规矩了，陛下就是一句戏言，当什么真。


好好地去查案子，多用点心思，长安城里有这样一群祸害，不除掉谁都睡不好觉，张家的事情不是你做的，如果岑文本家只死了倭国人，不涉及岑文本，说不定本宫会以为是你干的好事，现在人家就是要岑文本的性命，所以才不可能是你做的，皇家从来不说这种肯定的话，也就是你，换个人，本宫问都不会问一句，这是恩典，快滚蛋，去查案子，你的一个老熟人会帮你。”


被长孙撵出大殿，还能听见长孙向皇帝进言，今后草原的规矩少用为妙，云烨就知道李二真的想这么解决事情，他崇拜了一辈子的武力，有这样的想法不稀奇。


回头想想尉迟逼宫李渊的时候，一步一问：“陛下何时禅位，陛下何时禅位，陛下何时禅位？”满身鲜血，满身杀气，满身的桀骛不驯，被一个绝世猛将这样逼迫，不要说李渊，就是换一个强一点的皇帝也会崩溃，现在的李二，心中的暴戾之气，不知是从哪来的？


贺天殇站在宫门口笑容可掬，断鸿跟在他后面一脸的幸灾乐祸，见到云烨出来，贺天殇上前见礼，断鸿扯着嗓子宣读皇帝的命令，贺天殇这家伙居然又有天子令箭。


“云侯，加把劲，奴婢听说给张亮报讯的快马已经过了洛阳，你真的只有六天时间，要不然，奴婢去蓝田县观看打仗的时候，见云侯身处下风不好救援，会心痛的。”


“迟早有一天，我会把你弄到书院，到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你。”云烨甩甩袖子，不理睬断鸿，直接问贺天殇：“不知贺兄现在找到可疑的人了没有？”


贺天殇拱手说：“回禀侯爷，找到了，云家现在是最可疑的人家，有动机，有能力，有手段，有计划，符合这几项的就您云家。”


“老贺，不要开玩笑，我现在都焦头烂额了，没心思说笑。”


“没说笑，张举道的手里握着一枚甲片，这只甲片只有云家才有，要嘛就是和云家渊源极深的人家才会有，我查访了这种铠甲的所有人，最近都没有更换过甲叶，铠甲也检验过，没有一具有缺损的，云家的账簿证明，他们说的没错。


张举道是一员悍将，战场上也曾杀人无数，但是在前天夜里，他几乎来不及反抗，先前身中二十六刀倒在血泊里，没有一刀是致命伤，就是大量的失血，敌人折磨过他之后才一刀杀了他，这样的高手，京城里不多，我贺天殇自认武艺不算太差想要如此轻松的杀掉一员悍将，自认做不到，但是，你云家至少有三位可以做到，我不怀疑你还能怀疑谁。”


“还有他！”云烨指着断鸿的鼻子说。


“那可不成，咱家当晚在万民宫护驾，同行的还有三位供奉，所以啊，云侯，你赖不到咱家的身上，一旦奴婢动手杀人，哪怕是杀错了，也就错了，您说呢？”


断鸿得意的样子让人很想重重的一拳轰在他的脸上，但是云烨却笑了，笑的很开心，捡起一块石头，飞快的在地上做起了数学题，一艘船在顺水的情况下，一日漂流七十里，漂流六天，一艘快船顺风顺水又挂帆，晚走六日，几时能追上？


算完之后，云烨的心中一片苦涩，站在宫门口，远远望着东方黯然不语，等自己搜查高丽使节船只的命令到达，盖苏文应该早就到船上了吧？


“云侯可是已经知道谁是凶手？据我调查，这些凶手足足有一百八十余人，我就不信他们会把自己躲藏的天衣无缝。”


“老贺，有能力轻易干掉张举道，而且出手快如闪电的人还有一个，我已经知道是谁在陷害我了，但是，我们的时间晚了，再也无法证明他曾经出现在长安，哈哈，老子终于尝到了什么是养虎为患的滋味了，现在，那家伙一定非常的得意吧。”


“云侯，你已经知道了？”贺天殇，断鸿对云烨刚才做算术题很是好奇，低下头看了半天，也没有弄清楚云烨到底在地上画了些什么。


云烨心情极度的不好，带着贺天殇去了何邵的府上，密谈了一会就告辞了，然后直接回家，出万民殿的时候长孙要云家全力戒备，免得一时不慎，为敌所趁。


贺天殇看到云烨非常的不高兴，也不追问，骑着马跟在云烨身后，一起向云家庄子疾驰而去，他想不清楚，云烨为何不去张家查探尸体，也不去岑文本家问案子的疑点，只是一味的想回家，难道这一次的打击已经让他信心全无？对于随便做一道数学题就能破案这么奇怪的事情贺天殇是不信的，但是现在，主动权在云烨手里，他不好也不能多问多做。


回到了家里，客厅里坐了一屋子的人，刚刚回到长安述职的侯君集也在，坐在秦琼的下手两个人小声的说着话，李泰焦躁的像只猴子，到处乱窜。


见到云烨回来，李承乾迎上去问：“父皇如何答复的？”


“给了我六天的时间查案子，必须赶在张亮回来之后弄清楚原因，否则我就只好跟张亮火并，谁赢了，谁有理。”


侯君集嘿嘿的阴笑着说：“我家中还有五名悍卒，送你了，咱们几家只要每家出几名好手，再加上云家那个能骑着马从我把守的洛阳城从东门杀进来西门杀出去的小子，我不认为张亮还有活的希望，当年，刘文静就是这么被窦家玩死的，我们再玩一回又何妨？”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二节 蛛丝马迹


秦琼的眉头皱了起来，程咬金也黑着脸，牛进达说：“如果没有其他的法子，只能如此了，这个法子虽然血腥，确实是一个破开僵局的法子，都是将门世家，力量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只是我等中原人士，用胡人的法子实在是有些难看。”


“哈哈哈，老牛，老秦，老程，君集说的没错，一件泼天大的案子，想要六天破解全无可能，而且做这种事的人家，哪里会是小门小户，说不定是几家合起来做的，一旦被扯出来，朝堂还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不如这样快刀斩乱麻来得干脆。”


云烨拜谢了侯君集的援手之恩后笑着说：“侯叔叔也太小看小侄的本事了，区区一件案子算不得什么，刚才听了贺天殇简单介绍了案情，小侄已经知道这次的事情是谁干的了，说起来还真的是我连累了张家，人家拿张家做法，给我难堪，所以这一回是我对不起张家的满门老幼，说实话，我讨厌张亮，但是从没想过动张家妇孺一根毫毛。


在座的叔伯其实都有自己做人的底线，这根底线一旦设定就会严格遵守，小侄也有，那就是不为难妇孺，干掉张亮并不是一件难事，岭南水师奇妙之术数不胜数，就他张亮带着一千人前来，也会随时被全部杀掉，书院的学问一旦用在杀人上，您几位就算是做梦也想不到他会何等的可怕。


对付妇孺这件事，是一个非常恶劣的开头，我们都不能助长这种气焰，一旦出现这种苗头，就必须快速的掐死，我们都有一大家子人，如果不是为了他们，诸位叔伯每一个大英雄，大豪杰，谁会在乎生死，秦伯伯一定会开怀畅饮，程伯伯一定会跑到长安横行霸道，牛伯伯一定会成为一个专门抢劫粮食的响马，尉迟伯伯一定会跑到战场的最前线横刀跃马，至于侯叔叔，西域的那些国家，一定会成为您找银子的好地方。”


话没说完，秦琼，程咬金，牛进达，尉迟恭，侯君集就笑的前仰后合，云烨确实说中了他们心事，秦琼一生豪爽，现在满身都是病，为了家眷，戒了酒，戒了肉食，日子过得痛苦不堪，早就想大醉之后一命呜呼。


程咬金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事情随心所欲，与市井中的游侠儿厮混，快意恩仇，牛进达见不得人挨饿，这几家里，就数他家最穷，无他，粮食都散给了没饭吃的人，长安城里只要有人在牛家门口说声肚子饿，立刻就会有饭食奉上。


尉迟恭出身微寒，所有的功勋都来自马上，所以他就想着在战阵上表现自己，那里才是自己的舞台，至于侯君集早就对西域的富庶垂涎三尺，他总认为这些西域的国家靠着大唐发了财，自己取一些回来实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连上了三道奏折，请求对西域用兵。


这四个人就是因为家眷的拖累才不得不强忍着性子，在长安活的半死不活。


“小子，把你知道的说出来听听，老夫倒要瞧瞧到底是谁这么大胆。”


“不是大唐人，是高丽人，或者还有倭国人，无论如何跑不了他们。”云烨笑着说出了答案，四位老将却一言不发，好像很不认同云烨的看法。


“小子，高丽人已经走了八天，护送他们的还有鸿胪寺的官员，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跑回长安犯案，不可能啊，要知道他们是被陛下遣送回国的，走与不走由不得他们。”秦琼还是把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


“就因为是这样所以才能蒙蔽所有人，他们如果在长安，我相信陛下第一个要查的就是高丽人，我朝的官员有一个说不上来是好还是坏的习惯，那就是喜欢做计划，这也是小子带来的坏风气，鸿胪寺的官员现在连每日要走多少路都要做一个计划，不走满这些路绝对不会停手，也绝对不会匆匆赶路，陛下让高丽人一个月之内滚出大唐，官员们绝对不会让他们待到三十二天。


这样一来，所有的事情都会在一个可以度量的范围之内，盖苏文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让鸿胪寺的官员为自己作证，只要他说自己有病，躲在房间不见人，只要八九天的时间，就足够他潜出官船，报复杀人，栽赃嫁祸给我之后，再乘坐快船追上官船就是，然后说自己病好了，我敢打赌，等鸿胪寺的官员回来，您们只需要问问盖苏文有没有生病就很清楚了。毕竟，一个能把张举道这样的悍将活活凌虐而死的人并不多，而且，据贺天殇所言，张举道身上的伤，是被人一瞬间斩出二十六刀，一气呵成，不知几位叔伯能否做到？”


秦琼点点头说：“老夫的双锏换成双刀，勉强可以做到一气连刀二十斩。”


贯使单刀的程咬金摇摇头说：“老夫最高可斩出一十三刀，已是极限。”牛进达摇摇头，尉迟恭说：“快没用，有时候还要看力道，双刀斩出二十六刀，刀刀见血，极难做到。老夫也不行。”


侯君集扯着嗓子大笑说：“小子，只要你能把这事做成铁案，我们就会一起去高丽，杀他个天翻地覆。”


“没法子，侯叔叔，我算过了，现在这个时候，盖苏文已经上了官船，说不定正在和那些鸿胪寺的人饮酒寒暄，我们再想说他是凶手，鸿胪寺的人为了自己的性命，也会说盖苏文从来没有离开过。所以没法子定他的罪。


盖苏文或许不是诸位叔伯的敌手，但是这个家伙有四把刀，我就见过他双手，再加上口中咬着的一把刀，用三把刀对敌，当时场面上简直就是一团刀轮从敌人身上碾过，所以我第一时间就认定，杀人者，盖苏文也。


不过他们想要把张家杀光，出动的人数就不能少，贺天殇也告诉我足足有一百八十余人，盖苏文一个人能轻易地潜上官船，但是这些高丽死士，一定潜伏在长安附近，说不定在等待张亮回家后，再突袭一下我家，让我和张亮杀个天翻地覆，小子有八成的把握觉得这家伙会这么干，如果我朋友不能在六天之内查到这批人的下落，就只能等张亮回来之后共同设这个局，就是不知道张亮这家伙还有没有理智了。”


侯君集的眼睛亮晶晶的对旁边倾听不说话的李承乾说：“有云烨这样的兄弟算是太子殿下的福气，这样的人不是哪一个帝王都能碰见的，多多珍惜才是。”


李承乾含笑点头，见云烨已经把事情搞清楚了，觉得自己留下来没什么用处，就带着一脸喜色的李泰告辞回宫，只是留下了五名彪悍的东宫侍卫。


秦琼他们对视一眼，也纷纷告辞，每人都留下了五名护卫，一看都是久经沙场的精锐之士，对于别人的好意，云烨总是抱着感恩的心去接受，不论贵贱他都是如此，刘方悄悄地来到了云家，无舌觉得书院的饭食没有云家的好吃，赖在家里的客房里和刘方下棋。


离石带着肚子已经很大的姑姑也住回了云家，酒坊里的家臣们日夜不停地在四处巡梭，奶奶也给云家庄子的下了戒严令，市集因为要进行整修，云家吩咐停市十天，建好后的市集会有一个巨大的顶棚，彻底变成长安城外最大的集市，尤其是骡马牛羊的买卖，这里的销售量已经超越了长安市集。


变瘦了的何邵这几日忙的脚不沾地，东家进，西家出，都是长安买卖人中的大佬，自从何邵的药店变成和皇家联营的巨大赔钱货之后，满长安的商人都竖起了大拇指，夸何邵的买卖做得精，赔钱的药铺，成了何家死也不脱手的支柱产业。


每天去药铺看看自己赔了多少钱，已经是何邵每日例行的功课，如果赚了钱就会大发雷霆，两边持平就会心情不好，如果赔的大发了，他才会喜笑颜开，赔几文铜钱换来一声发自内心的感谢，何邵认为自己赚大发了。


有了好口碑，何家其他的买卖现在就算是坑死了人，就算是证据确凿，长安人也会大度的认为这是何家一时疏忽，或者全是店铺的掌柜没选好。


想在一座百万人口的都市里找出一百八十个人，非常的艰难，但是何邵通过自己的商业渠道不断地收集各种信息。


张家的布店有陌生的客人买走了好多的黑布，雷家的米店前几天开了一桩不大不小的奇怪买卖，卖家让他们把买好的米送到东道梁就好，掌柜的很奇怪来的三个人怎么运走三十袋子粮食，东市上专门做金疮药买卖的义合堂最近伤药卖的很好，总有一个蒙着脸的妇人前来购买，当场付银子，不说话，单子一递就要拿药。


奇怪的买卖综合之后，云烨就不断地在地图上画圈圈，当他找到圈圈最密集的地方之后，老钱来报，全身孝服的张亮带着另外的两个亲儿子，跪在云家门前，请求云烨把他们也送进地狱，也好不再受这种骨肉阴阳两隔的痛苦。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三节 同袍之义


云烨走出了大门就看见张亮盘膝坐在大门前，身后跪着两个儿子，手里除了一条哭丧棒，再无其他，见到云烨出来，张亮的两个儿子就要站起来拼命，却被张亮喝止了。


撵走了其余的外人，云烨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看着张亮说：“你明明知道事情不是我干的，跑到我家门前闹事，为了哪一桩啊，看在你全家罹难的份上，我不为难你，走吧，去找仇人才是正经，你我关系没有好到那个份上，你的忙我帮不了。”


张亮哆嗦了两下嘴唇指着云烨说：“全长安的人都说是你干的，不给我一个交代，我父子三人就死在这，云家就真的杀掉张家满门了。


你如果不想杀，我们就拼个你死我活，老夫不是傻子，这件事即使不是你做的也和你有莫大的关系，你或许会对老夫的人头有兴趣，家里的妇孺的命，你云烨一向狂傲，还不会自贬身价的去取，和你的纠纷我们其实已经完结，你接收了张家在玉山的庄子，就说明你也不想闹到不可开交，我们的梁子不管好坏，都算是有一个交代，张家满门的性命如今因为你而丢的干干净净，你就没有半点的不安么？


我的高堂老母，脖子几乎被砍断，我的三岁的小孙儿，被人生生掐死，我的孩儿身中数十刀死的体无完肤，老夫现在在长安就是聋子和瞎子，想要追查也无从下手，你如果不给我全家一个交代，我们就真的只能带着亲卫火并了。”


听完张亮的话，云烨也是一脸的惨然，自己之所以不去张家验尸，就是害怕看见那些惨状，如今听了张亮的描述，铁石心肠的人也会生出恻隐之心，当年为了一个歌妓自己能够愤然出手，如今张家的妇孺又有何罪，死的如此凄惨。


“我帮你找出这批人，你自己下手，成败与否看你的本事了，我想你也不喜欢我插手，说清楚了，这不是怕你张亮和我拼命，想拼命的话，等这件事了结之后，你可以再来，看看你的五百亲卫厉害，还是我云家的家将了得，对我来说，只有你死了，我才能高枕无忧，如果不是这次你家中的妇孺的遭遇实在太惨，我绝对不会出手帮你，进门吧，我们好好看看到底是谁杀了你老母，幼孙。”


带着全身重孝的张亮父子进了书房，管家端来一碗药汁子，放在张亮面前就退下了，张亮问都没问，端起来一口喝干，两个儿子想要拦都没有赶得及。


云烨不由得哀叹一声，李二的手下，就没有一个窝囊废，坐在敌友不明的人家里，把敌人送上的药汤，问都不问的一口喝干这份胆识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你前面的道路不太好走，敌人是一百八十余名身手一流的死士，只可惜，主犯跑了，我只能给你提供剩下的那些凶手，至于是清蒸，还是红烧就看你的本事了，对了，刚才的那碗汤药是凝神静气用的，你一夜白发，心中的怒火一定爆发的厉害，见了我还能有理智，这已经要归功于你多年来的军事素养了，但是强压着会出事，喝了这碗药，你能更加理智的判断自己的行为。”


“老夫的身体用不着你担忧，你只需告诉老夫仇人是谁，主犯是谁就好，剩下的交给老夫来办就好，说吧，我也很好奇这群人是谁。”


“渊盖苏文这个人你听说过么？”


“高丽副使，已经离开长安很久了，你不要告诉我仇人就是他。”


“没错，就是他，我给你画一张图你就知道他是怎么干的，而且我也有证据证明就是他杀了你儿子张举道。”


在纸上演示盖苏文的行踪很容易，看完之后，张亮的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最好的结果，只要凶手不是长安勋贵就好，否则他的日子会更加的难过。


“这是一种可能，还不能成为证据，你必须说服我。”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枚甲片放在桌子上对张亮说：“这是云家独门打制的甲叶，外面的人不会有这东西，云家对这种铠甲看得很严，甲叶的损伤替换都有记录，就是为了不让这东西外流，别看我，云家的仆役工匠都很忠心，更何况最后一道工序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我自己来完成的，就是所谓的钝化，我清查了所有账目，最近半年来，没有人申请过替换甲叶，我又命老管家检查了所有出去的铠甲，看看有没有缺损，结果，他们的铠甲都是完好的，要知道，想要替换甲叶，就必须交回旧的甲叶，才准领取新的，你想想，只有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甲叶遗落无法收回的情形？”


“你想说这片甲叶是丢在辽东战场的甲叶？要是你家家将不小心遗失了怎么办？”


“看清楚，每一片甲叶都由金丝和牛筋绞在一起串联好的，想要自己脱落，很不容易，最重要的一点，只要回国，有这种铠甲的人无一例外的会把铠甲收起来，所以在大唐，除非陛下检阅，否则他们不会穿这种铠甲的，你只要仔细看看就知道，这片铠甲还有被大火烧过的痕迹，放在开水里煮，还有油花飘上来。


我恰恰就是在大王城下损失惨重，最后无奈才放了一场大火，把大王城烧成了地狱，那场大火就是用油烧的，所以甲叶是高丽战场遗失的，你认可么？”


“勉强说得通，但是如果只有这种猜测换远远不够。”张亮依然不松口，要云烨拿出确实的证据，他也不愿意被人家利用自己报仇心切来当狗使。


“张亮，你也是武学的行家，你告诉我，以你儿子的武功被人一瞬间连斩二十六刀，这个人的武功有多厉害？”


“绝对是绝顶高手，老夫做不到，朝堂上也没几个人能做到。”当了一辈子将军的张亮，对于自己的武功还是非常的自信的。


“你说的没错，我请教过秦公爷，尉迟公爷，还有程公爷，秦公爷说杀死你儿子很简单，但是要在一瞬间在你儿子身上留下二十六刀，他做不到，所以天底下能做到的人绝对不多，恰好我知道有一个人有一种法子能够做到，而这个人就是渊盖苏文，因为他有五把刀，我只见过他用三把刀，那可真的是快如闪电啊。”


“为什么你不说你自己？把全部的事情都推出去，好彰显自己的无辜？云烨，你这个卑鄙小人，灭我满门，还在这里胡说八道，我杀了你！”


张亮家的老二张举智听不下去了，跳起来就要往云烨身上扑。云烨冷冷的看着他，只要他敢靠近自己三步之内，刘进宝的弩箭就会立刻激发，近距离之内神仙都难逃。


张举智还没过来，就被张亮揪着衣领抛了出去，吩咐大儿子看着弟弟，抬手对云烨施了一礼说：“云侯，请继续，老夫已经信了七成，如果你能告诉我其他的凶手在那里，老夫扭头就走，待我大仇得报之后，亲自登门谢罪。”


云烨笑笑，从架子上取过一个卷轴，摊开之后，指着地图上的一个黑圈圈说：“打探了很久，才发现凶手在这一带，但是贺天殇说，凶手绝对躲在天福寺里，我不知道他的根据是从哪来的，他今日又去了秦岭，准备亲自看看，你坐着喝口茶，他很快就会回来，饭食我也会替你备好，不管你此刻多不想吃，都要多吃两口，接下来你会有一场恶战。”


张亮眯着眼睛久久的看着地图上的天福寺，拿着指头点点说：“贺天殇说的有道理，如果让我选择藏人，我也会选择天福寺，只有这里进可攻，退可守，时机不对之时，还能遁入深山，是一个好地方。”


“你领军征战多年，怎么排兵布阵用不着我说，你是行家里手，只要抓住几个活的，以你的手段不会问不出来，建议你早早准备好倭国，和高丽的舌人，你一定用得上。”


张亮闭目沉思，不再说话，须发皆白的他坐在椅子上别有一番威势，估计是在盘算怎么把敌人干掉，从他青筋暴涨的脖颈就知道这时候的张亮是如何的愤怒。


按照云烨的吩咐，管家端过来三大盆子米饭，上面浇了很多的肉汁，红烧肉也堆得高高，没有多少花哨，但是绝对是最理想的战饭。


张亮端起盆子闻了一下说：“早就听说云家美食天下无双，没料想我张亮却是在这种情况下吃到了云家的饭食，云侯，你的心意，容张亮后报。”


把盆子塞给儿子大声说：“吃，吃饱了，我们就去给你娘他们报仇，张家的人还没死绝，把饭吃了，等贺天殇回来，我们父子就去报仇。”


张家的爷三，狼吞虎咽的吃饭，看出来了，他们这几天恐怕就没吃过饭，云烨端起茶壶，给他们父子倒满了水推了过去，又坐回自己的椅子。


张亮喝了一口水，朝着云烨拱拱手，继续吃饭，他很明白，只要自己今晚突袭，一定会抓到活口，事情的真相也就大白于天下，云烨现在这样做只是在尽自己的同袍之情。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四节 血腥的人头


张家父子跟着贺天殇走了，张亮回首郑重的向云烨行了礼，这一礼让云烨的鼻子有些发酸，不是可怜张亮，而是觉得这个时代太危险了，动辄毁家灭族，昨日还是一个欢乐祥和的家庭，转眼间就会变成断壁残垣，人人都有危机，都以为爬到了最高处就可以避免这种悲惨的命运，哪里想到，走到了高处，才会发现，这里更加的危险。


老虎注定了只能和狮子成为朋友，或者还可以和鳄鱼成为姻亲，和老鹰成为同行，结成了一个看似牢固的生活圈子，大家都吃肉，这样就能一起牧羊，抓牛，要是因为不小心踩破了鳄鱼的蛋，今后的生活就会充满了挑战，路过一个小池塘都要防备是不是有一个像木头的家伙在那里埋伏，让鳄鱼去恨另一头老虎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张亮拒绝了皇帝和官府的帮助，将门也有自己的尊严，如果不能把仇人的血涂抹在自己的脸上，那么，抹上自己的也不错，从秦家借了五十条飞爪，从程家借了五十只陌刀，又从云家借了五十具强弩，带上自己的儿子和亲兵就去了秦岭狩猎。


从天黑的时候云烨就站在花园的亭子里远远地向秦岭山里眺望，明明什么都看不见，云烨的眼中却充满了火焰，耳边全是厮杀声，哀嚎声，兵刃撞击的声音。


今晚月亮是一个漂亮的月牙形，离地面很近，不知道哪个星座又爆发了流星雨，七八颗闪亮的流星带着尾巴，嗖嗖的从云烨的头顶掠过。


看样子死的人很多啊，如果人真的是天上的星辰，这一刻的流星应该像暴雨一样的噼里啪啦的往下掉，老程说过，不管张亮的本事有多大，加上凶手，这一战死的人不会少于四百人，军卒和刺客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摆好兵阵对敌，我是个军卒就能杀掉百十名刺客，但是如果没有军阵的配合，十个刺客就能轻易的杀掉百十名军卒，而且可以做到不死人。


张亮选了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来为自己的家人复仇，唯一能仰仗的就是武器之利，他害怕夜长梦多，云烨清楚，交给皇帝，事情的走向就不由自己，皇帝因为某些利益，放走刺客都有可能，他想亲手把刺客撕成碎片。


李安澜趴在云烨的怀里，辛月靠在云烨的背上，一家三口瞅着漫天的繁星，左右晃，很惬意，也很沉闷。


“夫君，您说最近的天象为什么这么乱？钦天监说有妖星侵紫薇，还有大星坠于极北之地，到处都乱糟糟的嚷嚷，说是有大祸降临，结果张家满门就被杀了，岑文本也差点死了，程夫人本来要买一块地，定金都下了，现在也不敢再提了，华家的闺女原来定好明日出嫁，咱家都接到帖子了，今天又遣了管家来告罪，说是日子不吉利，准备推后两月再说，这人心惶惶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听着辛月说家常，云烨就喜欢，把手从李安澜的怀里抽出来，指着秦岭的方向对辛月说：“日子马上就要恢复平静了，过了今晚，一切都会好，不管张亮报仇报的怎么样，张家完蛋了，最后的精锐要是丢在秦岭，张家除了一个爵位之外，其他的丢的什么都不剩了。”


“您今日好像多了很多的哀怨啊，张家不是趁您不在家的时候想欺负那日暮么？两家子这么大的仇，您倒是在替他家可惜，依照妾身来看啊，这种人死绝了才好。”


“张亮死不死的我不在乎，我被他的家眷的死亡给吓住了，现在的人做事情越来越没有底线，不管什么计策都会用，也敢用，为了一时的痛快，家国的生死存亡是一点都不在乎啊，我很想知道，渊盖苏文知道了自己的计谋败露，会是怎样的心情。”


李安澜娇笑着说：“别替高丽人操心，我马上就要回岭南了，你就多替我想想，回去该怎么干才好，容儿的前途可都要靠您来谋划，那三个玩疯了的野人我也顺路给您带走，这才一个月的功夫，您都去衙门里领了三回人了，给了人家掌柜的三文钱，就要拿走一对白玉镯子，掌柜的说不够，就给人家两颗葡萄，哎呀呀，笑死我了。”


“哈哈哈，寿阳，他们才是真正的在活人，活的简单，活的单纯，活的也自在，该吃的时候吃，该玩的时候玩，怎么开心怎么来，这样的日子我都想过，要不是有你们在后面拖着，我说不定早就带着旺财满世界的流浪去了。”


“那可不敢，您就好好的和旺财在家里待着，妾身伺候了好好享福，早年间和师父他老人家上山下海的还没有逛够啊，现在回来了，在家的享福的时间也不够多，天生就是劳碌命，撇下我们一个人去逛，那可不成。”


夫妻三人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的已经三更了，无舌从墙头忽然现了身，边上的刘进宝早早的搬了一把梯子在准备，见无舌回来了，赶紧伺候着老人家从墙上下来，老家伙现在的谱很大，能跳到墙上，但是坚决不会当着别人的面从墙上跳下了来。


云烨三人赶紧迎过去，就见老家伙先端着自己的小茶壶喝了一气，然后吩咐刘进宝给他灌满水，这才说：“惨，惨啊，抓了五个活的，剩下的人头都被剁了下来，分了尸，开始张亮审讯那几个人的时候，那几个还能挺住，但是当张亮从他们身上一片片割肉，拿叉子穿了，放在火上烤烤就半生不熟的吃了，烤了两个人，第三个家伙才一股脑的全招了，说是不知道主谋是谁，只说自己参与了屠杀一个大户，张亮的样子像恶鬼，老夫见了都心生寒意，那家伙把凶手弄死了，剩下的三个，我估计他准备送到家眷的坟前祭奠。


你知不知道，那个庙是新罗人建的，张亮把凶手杀了，庙里的和尚也被他杀的干干净净，其中一个老和尚说，地藏王菩萨不会饶了张亮。


张亮的人手也死伤惨重，要不是有强弩，嘿嘿，说不定就会同归于尽啊，小子，你借他强弩做什么，两拨人一起完蛋不就完了，非得给自己留后患，就张亮今天的狠劲来看，你想和他和解，可能性不大。”


“我和老先生们处的久了，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把路走绝，走到绝处，这条路就没有了变化，每一条路其实都是一种变化，我们生活在这条路上，总要看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人，变化总归是好的，虽然也有些不尽人意，但是啊，不管是怎样的变化，有变化，要比没变化强，我们看着张亮如何变化吧，到底是好的还是坏的。”


见云烨说的有趣，无舌伸伸懒腰，嘟囔着说了一句：“老夫吃亏就吃在念书少上了，一群老家伙一个个看起来都像圣人，就老夫一个杀胚。”


目送无舌回屋里休息，云烨带着两老婆也准备回去睡觉，辛月今晚被无舌的话吓着了，张亮居然吃人，太恐怖了，需要丈夫抱着才敢入睡……


天亮之后，云烨早早的起身，案子结了，需要给皇帝回禀一声，顺便告诉他，云张两家用不着亮开家伙开战了，皇帝陛下不用期待看猴戏。


贺天殇和以前一样，在有滋有味的品尝云家的早餐，对于煎得四分熟的蛋，最是喜欢，嘴凑上去，轻轻一吸，蛋黄就全进了嘴，看他乐此不疲的准备吸第六只鸡蛋，云烨实在看不下去了，拿着手帕擦擦嘴说：“人一天吃三个蛋就好，再多了，就没用处了。”


“还有这说法？不过我昨晚看了半宿的尸体，还看了人家烤人肉吃，身体亏得厉害，多吃两个蛋，补补也好。”


“昨晚的情况如何？如果张亮大仇得报，我们就进宫去，给陛下禀报一声，就说差事干完了，我回书院教书，你去刑部报道，大家一拍两散，岂不快哉。”


“昨晚的事我就不说了，你知道的很清楚，别给我说你家没派高手去看，昨晚啊，张亮在厮杀，远处的黑暗里，趴了不知道多少高手，眼看着我们累死累活的杀人，也不说过来帮忙，都在看热闹，你说说，你们勋贵家，有好的么？”


“别一竿子捅翻一船人，有好人家，比如我家就很好，昨夜我夫人听了吃人的事害怕，害得我哄了半个晚上，听听，都是难得的良善人家。”


“算了，拿铡刀铡人胳膊的胆小女子确实少见，那好吧，咱这就走，点心之类的再给我装上一篮子，老母前些时候还问，怎么没有好吃的点心了。”


骑着旺财到了城门口一看，云烨还是被吓了一大跳，城门两侧密密麻麻的挂了一长溜的人头，目测不会少于三百人，行人来往城门，一个个都捂着鼻子，血腥味浓郁的让人作呕。


有头发的就拴在头发上挂着，没头发的，铁钩子随便找了一只耳朵勾上，猪头一样的挂在铁杆子上，随风摆动。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五节 咸吃萝卜淡操心


“脑袋齐全的，只有三百一十一人，现在全挂在上面，你也看见了，不但凶手死光了，天福寺里的和尚也倒了霉，张亮杀人杀的眼红，给和尚安了一个包庇的罪名，一锅端了，如果我没有陛下的令箭，老家伙连我都想干掉，现在带着剩下的人马，沿着运河追下去了，看样子还想干掉盖苏文。”


“盖苏文他是追不上了，就是追上了，如果出了大唐边境，张亮说不定会吃大亏，那不是我们要去考虑的事情，人家是国公，脑袋够大，怎么做事情还用得着我咱哥俩教？就是这些人头挂半天就臭了，你看看那些绿头大苍蝇，长安城还让不让人进了。”


贺天殇小心的拿外袍包住食盒，厌恶的看着城门上的人头说：“也就是挂到今日晚间，明天就不见了，招苍蝇就招瘟疫，你去皇宫吧，我回家，点心新鲜些才好吃，家母盼了很久了。”说完话，也不待云烨再多说，拍一下马脖子，一溜烟的就沿着城墙跑了。


贺天殇的神秘，云烨也不是第一次领教，见他找借口跑了，自己也没有留在这里看人头的兴趣，捂着鼻子快速的穿过城门，不耽搁，直接就向朱雀门奔去。


李二没兴趣见云烨，他忙着和其他大臣商量事情，万民宫的丹犀旁边站着很多的重臣，都在等着召见，很奇怪，高山羊子也在，看到这个女人就来气，杀了自己人给其他倭国学生铺路，这一招走的可算是稳准狠兼备啊，死了一个，伤了两个遣唐使，就能把其他的遣唐使前进的道路打开，买卖做的精熟，稳赚不赔啊，国子监如今开始对倭国学生打开了大门，不能不说这是高山羊子的大功绩。


高山羊子正在很谦恭的和岑文本谈话，见到云烨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强忍着心头的不适，向岑文本告了罪，缓缓来到云烨面前施礼道：“久日不见云侯，今日得见，光彩如昔，真是让人欣慰。”


“如果你们少在长安杀几个人，我的精神会更加的健旺，说不定会再去看看你的歌舞，别的不敢说，赏钱一定会有。”


高山羊子面色大变，正要辩解，岑文本接过话头说：“云侯您也是我朝重臣，信口雌黄，一点家国的颜面也不留了么？”


云烨转过头对岑文本说：“你什么都不知道瞎说什么，被人家救了一回，就一口咬定他们都是好人，总有一天你会在九泉底下羞愧的不能安宁，我是传国侯，你只是四品官，你有资格告诉我什么是礼仪么？”


“云侯对倭人如此仇视，莫非前来我府上谋刺的刺客与您有关不成。”


这是彻底要撕破脸的前奏啊，对于一个总是看不清楚前路，凭着一付耿直的性格往前冲的家伙，云烨确实和他没有多少话说，见他把自己和刺客联系起来心头还是怒火勃发。


“放肆，你的上下尊卑之道那里去了？前些天谣传说是我杀了郧国公满门，如今凶手的首级已经挂在城头，听说你给陛下上了万言书，确定我就是国贼，如今真相大白于天下，对于随口诬陷攀咬同僚，你就没有感到羞愧么？都说你岑文本耿直，告诉我，你的耿直性情哪里去了？现在又反咬我一口，如果我再次破案，找到谋刺你的铁证，岑文本你将如何自处？当场自尽？算了吧，你这种糊涂虫，糊里糊涂的把自己的一生过完也就是了，不要跳出来给自己大唐丢人现眼了。”


“云侯，君子不道他人之恶，你为尊长，何必口出诛心之言，都是同僚，退让一步又如何？”杜如晦听不下去了，已经胡子一把的岑文本被云烨训斥却不能还嘴的惨状众人都看在眼里，心生戚戚的文官之首，还是要出来维护士大夫的颜面。


“高山羊子，从今后我会死死地盯住你，你们倭人在大唐，最好连母马屁股都不要摸，否则我一定会按照有伤风化的罪名处置你，上一次是我疏忽了，让你们得逞，渊盖苏文的手下把罪责全部揽到自己的头上，要不然，你会被郧国公生吞活剥，好自为之吧。”


云烨看到长孙的贴身侍女从大殿里出来，就知道自己一定又被皇帝一竿子支到皇后那里去了，很丢人啊，没工夫再和他们扯闲篇，迎了上去，随着宫女绕过万民殿，匆匆的向新修好的两仪殿走去，丢下一大群大眼瞪小眼的官员，岑文本面色铁青，高山羊子非常有眼色的痛哭失声。


两仪殿里李泰躺在地毯上很无聊的吃着葡萄，这家伙现在越来越没有臣子的自觉了，自从立了大志之后，在皇帝皇后面前就是一副小儿子的状态，就是这样的一付无赖样子，却博得了皇帝的称赞，“吾家四子有古人彩衣娱亲之孝。”还被颜家很老实的记载在起居注上，为了这句话，李二赏赐了颜家绸缎五十匹，结果被人家退回来了，颜之推发话说，如果收了绸缎，就要把把那句话删掉，魏王确实做到了彩衣娱亲，不庸置疑。李二事后赞叹：“，颜家可为万世师。”


走近了看才发现他三岁的弟弟李治在抱着他的腿较劲，想要把自己哥哥的两条腿叠起来，好不容易叠好了，李泰就重新放下来，然后李治再继续，看样子这样干了好一阵子了，李治的小脸红红的，小模样招人喜欢。


长孙斜靠在软榻上看书，没看清楚书名，大概不喜欢这本书，总是皱着眉头，放下之后，又拿了起来，见云烨进来，笑着说：“不错啊，就知道你会有办法，这样斯斯文文的把事情解决掉多好，火并这种事情以后少用，每回火并，本宫的心就像刀子割似的，都是大唐子民，为了私事就杀的尸横遍野的一点都不好。”


“母后，这次也没少死人，儿臣今早进城的时候，看见城门上挂了一大排脑袋，腥气逼人，有好多挂的和西市上肉铺里的猪头一样。”


长孙叹了口气，放下书站起来对云烨说：“青雀说的也是，这几年不知道是不是年纪渐长的缘故，对于无休止的厮杀，确实心中不喜，不过啊，这些都是你们做臣子的职责，妇人不该干政，本宫总想着天下和和气气的，到处兴旺发达，百姓安居乐业，就是祖宗保佑了，血淋淋的时间能少就少吧。”


“娘娘，微臣前来就是交旨的，张亮家的灭门惨案已经告终，臣的差事也该交卸了，马上就要准备青雀的试验，这是书院的大事，耽搁不得，臣还要去兵部把印信拿回来，陛下不发话，臣去要，人家不给啊。”


长孙好像刚刚酝酿了一番话想说，被云烨的几句话顶了回去，也就没了发感慨的兴致，从案子上拿过一纸公文递给了云烨。


看到上面大大的李二印玺，云烨笑呵呵的准备退下，长孙这几年可能参与李二的政务太多，如今也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心忧国事，这不好，李二一直很独，尤其是权利方面，对谁都有很高的警惕之意，从李承乾身上就能看出来，他不打算让别人分享自己的权利，长孙短时间之内这么做没问题，时间长了，很难说。


“云烨，你现在怎么也和其他人一样，也打算对本宫敬而远之么？”长孙的声音有些哀伤，看样子她自己也觉察到了什么，很好啊，还是那个精明的长孙，没变化。


“娘娘，微臣忙着回去把书院里青雀的房间收拾出来，做好准备，您最近气色不好，不如去书院住几天，青雀和微臣最近都在书院，您带着小治，晋阳，金城也一起去，秋日里的秦岭披红偎翠，美不胜收，远观高山上的白雪皑皑，近听山崖上松涛阵阵，于瀑布边烹茶寻乐，岂不美哉，一来可以信心养性，二来微臣也想请孙先生为娘娘调理一下身体，一举两得，待得秋风大起，再回宫静养不迟。”


云烨的话立刻就得到了李泰的全力支持，上一次皇后去书院住还是四年前，如今再去，一定会更加的欢喜，抱着李治凑趣说：“母后，您去了之后，正好可以看看孩儿是如何谋划从家里的长辈那里骗钱的，有您在，孩儿一定能骗到更多的钱，您闲暇只是摆一摆木牌，就是上回孩儿告诉您的那种连锁反应效应的牌子，很有趣。”


长孙见云烨和李泰都很希望她去书院，但是皇宫里还有一堆的事情没做，刚要拒绝，却无意中发现云烨眼中有忧急之色，转眼一想，有些好笑，冰雪聪明的她如何会不明白云烨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好笑之余，满心欢喜，点点头说：“也好，去书院散心不错，小治，晋阳，金城交给陛下就是，本宫放下心思，好好地畅快几天。”


听了长孙的话，云烨就彻底放心了，长孙把孩子们都留下交给皇帝，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诉云烨，咸吃萝卜淡操心！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六节 李家祖宗的正确性


长安城里的人们很快就忘记了张亮家的惨案，即使是最喜欢闲谈的书生都对那一百四十四条生命的逝去都懒得再提，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总是忘记的很快。


张亮没有忘记，辞去了自己所有的官职，带着两个儿子将全家老少掩埋在自家的庄园里，闭门不出，哀悼自己的亲人，他到底没有追上渊盖苏文，等他追到涿郡的时候，渊盖苏文已经登舟杨帆出海了。


张亮去找皇帝谈话，不知道谈了些什么，回家后张亮就彻底的从大唐的政治生活中消失了，程处默说张亮这是闭上门专心造小人去了，张家无论境遇多么惨，总还是要一代代的传下去的。这个话好像没什么错，小门小户人家的闺女，张家一口气抬回去了六个，没有宴请宾朋，就这么悄悄地完成了仪式，当生孩子成为娶女人回家的唯一的原因的时候，云烨就知道，张家现在是在蛰伏，是在等待东山再起的一天。


长孙现在整天和老李纲，元章，玉山，无舌，在一起，后来公输木也悄悄的加入了他们的圈子，整日里在书院东游西逛，除了偶尔去孙先生那里去一趟，剩下的时间总能看到他们联袂坐着牛车的身影。


有无舌照顾长孙，云烨就很放心，李泰也很放心，希帕蒂亚很想去和皇后娘娘套一下近乎，看看有没有可能从皇后娘娘那里弄到足够的钱，好买精金秘银，这个女人的脑壳已经彻底的坏掉了，试验反应不灵敏的时候就赖材料不好，热传导用银子就很好了，她非要用金子，明知银子的效果比金子好，依然缺心眼似得要用金子，似乎材料的价值和导热性能可以挂钩似得不可理喻。


李泰为了保证实验的万无一失，又铸造了两个铜质的半球，在书院里再三检验之后，才告诉云烨自己一切都准备好了。


九月初五，这是皇帝重新厘定的日子，东校场人山人海，长安勋贵几乎空巢而出，有颜面的自然会有专用的棚子，没颜面的就到处去蹭，很不幸，云家就属于没颜面的那种，在这个王爵，公爵满地走的日子里，侯爵就只好充当路人甲。


老牛没什么兴趣来看科学实验，他除了对新作物感兴趣外，找几匹马拉一个铜球这种事，认为是吃饱了撑的，家里的两个怪孙孙回来了，谁有兴趣看这样的玩意，老两口在家里逗孙子，也比跑到外面晒太阳强一万倍。


所以他家的棚子就成了云家的，总是推迟婚期的单鹰，狗子终于从洛阳回来了，房子已经盖好了，就等着娶老婆。


狗子喜欢的一点就是洪果儿再也不来缠他了，从他回来就没看见洪果儿那个胖墩墩的身子，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今日长安城里的贵族名媛遍地都是，狗儿准备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单鹰早早的就让他滚远，敢打搅他和大丫的好事，吃不了兜着走。


鲁王家的女儿张着一对桃花眼，对着自己看呀看得，一看就不是良配，楚国公家的闺女往那里一坐，就是一尊菩萨，娶回家老娘的罪就受的大了，鬼才找这样的，那边的一个女子身姿婀娜，走路如同风吹杨柳，怎么进了侯爷家的棚子？哦，他娘的这是称心。


又有美女过来，一个面带黑纱的丰腴女子带着一群小萝莉过来了，这些可以无视，就是跟在小萝莉后面的那个美女是谁？


辛月拿肩膀顶一下丈夫，朝着狗子努努嘴，眼中全是戏谑之意，云烨瞅瞅天魔姬带着家里的大小姑娘，又看看后面那个身姿妖娆的美女，吃惊的指着那个姑娘问辛月：“你不要告诉我，那就是……”辛月骄傲的点点头，打断丈夫的话，无舌伸长了耳朵在偷听。


云烨苦笑出来，看着狗子不由自主的往小萝莉群里蹭，就开始为可怜的狗子祈祷，又怜悯的看了一眼无舌，自己找死，真是半点怪不得别人。


都说美人半掩面最是美丽，宫装丽人就半掩着脸，只露出圆润的下巴，姑娘的脸庞还带着处子特有的婴儿肥，无舌看到徒弟如此的有眼色，大为高兴，刚才看狗子瞅人家鲁王，楚国公家的闺女还在担心，自己的身份太低，上门提亲会被人家赶出来。如今狗子看自家棚子里的女子，就说明女子家里的地位不会太高，如果是侯府，伯府家的女子，只要不是嫡出，自己的脸面还是很有效的，更何况狗子长得一表人才，自己有把狗子弄进了书院，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狗子的前途一片光明，娶勋贵家的庶女还是没问题的。


“狗子哥，你如果去给我们买面人回来，我就告诉你那是谁家的小姐。”小武伸着十个手指头狮子大张嘴，莳莳不安的扯一下小武，怕她捅娄子。


狗子跑的飞快，迅速的来到校场外面，一大把铜钱就扔给了小贩，连人家插面人的草棒子都扛了回来，塞给一脸笑意的小武，等着听消息。


“狗子哥，我就知道她是一个伯爵家的小娘子，长得可漂亮了，和你和般配。”小武不好意思的搂着草棒子，一边小声的对狗子说。


对狗子来说，名字不重要，只要小娘子够漂亮就好，伯爵家的，师父出马搞不定，了不起去求侯爷，总能得偿心愿，实在不行，自己和单鹰去把女子偷回来就好，带回来一夜，什么都不做，天快亮的时候再送回去，这个小娘子，恐怕除了自己敢要，别人谁会要一个名节已经有污点的女人？长得再漂亮也不行，小鹰欠自己人情，不愁没帮手。


天魔姬听到钟鼓齐鸣，礼乐响起，就知道这是皇家的人到了，身子抖了一下，立刻就恢复了平静，李渊被人用步撵抬了过来，天魔姬看着肌肉松弛，老态龙钟的李渊愣了一下，想不到当年那个气吞天下的帝王，如今已是苟延残喘，心头一瞬间就变得平和，发现云烨在看她，潇洒的挥挥手，就像撵走了一只苍蝇一样的轻松。


云烨伸出了大拇指夸赞了一下，就抬头看走上场的一位李家的元老，老家伙给皇帝太上皇施礼后，就清清嗓子，开始主持今日的盛典。


从三皇五帝开始说起，一直说到大唐的天下，皇家从来都只出精英，天下黎民受皇家管辖是天经地义的，重点说了皇四子李泰敏而好学，已窥天地密藏，如今要彰显的，就是其中的一种，关于气的秘密，自古至今，我们都在说气，可是气之一道，玄之又玄，世人目迷五色，看不透天地本源，所以多少年来一直众说纷纭，争论不休，如今可以为气之一道，盖棺论定矣，若有心存疑问者，可以当堂辩之，理不辩不明，今日的魏王殿下，暂时抛弃了皇家的尊贵身份，只是以一个读书人的身份，和所有人辩论气的奥秘。


云烨的计划里从来没有当庭辩论的这一出，吃惊的朝着太子李承乾的方向望去，李承乾好像知道云烨在看他，做了一个无可奈何地手势，又指指台子上的李二，云烨就明白，这是李二做的决定，老天爷，他就不知道尊重一下别人的劳动果实吗？


李泰一身青衫，现在已经有点发胖，但是丝毫不妨碍他展现书生学子的风度，除了头上的一定紫金冠之外，和台子底下坐着的书院学子别无二致。


颜之推老先生只不过问了一句何为气？


李泰就洋洋洒洒的从天地两仪说起，什么，清气，浊气，阴阳二气，阳之极而阴气盛，阴至极而阳气生，李家祖宗就是研究这东西的，李泰自然从小就耳熟能详，自然回答的令颜之推极为满意。


“云烨，李泰说些什么，为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我知道太极是极为玄奥的理论体系，为什么一定要用朴素的哲学观来解释大气压力？难道说这是大唐人独有的智慧么？”


“希帕蒂亚，你还没有发现么？我们大唐的理论体系都是构建在自然之上的，当然，也有别的解释，但是自从李青雀的祖先创建了道家理论体系之后，他现在说的就是唯一的答案，记住，这也是必须唯一正确的理论，我们将来不管研究什么，都必须披上这样的一层外袍，做化学实验的时候不可以说这是从炼丹中脱颖而出的学问，做物理实验的时候，必须说我们正在向自然学习生存之道，所谓的师法自然，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你有别的看法，这很正常，李家的祖先已经划出了一个框框，我们做的就是不断的往这个框框里填筑新东西，千万不要说什么这是错的，对李家祖宗心生怀疑，就是怀疑李家统治的合法性，不能说，说了会砍头。”


“那怎么办？这些东西我一窍不通，以后说错了话被砍头你要救我。”


“蠢女人啊，你就不能学么？你把李家祖先的东西当成你每天的祷告词就好，念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不就完了，干嘛非要告诉人家李家的祖先说了一些两头堵的空洞话，不要命了，必须学，先从道可道，非常道学起，这可是真正的好东西，将来和皇家随便说上两句《道德经》就能方便好多。”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七节 李纲挖的大坑


“希帕蒂亚，以后说话一定要注意，我大中华的生存之道就是在你同意我们的价值观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你想干的一切。


你们西方的人过于野蛮，只要是违逆上帝意愿的就是异端，唯一的救赎之道就是火刑柱，当然，你们女人就需要和狮子打架。我们则不同，不教而诛是不对的，尤其是在学问领域，我大汉皇家其实很少进行意识形式上的屠杀，更多的是劝诫，学问人只要不危及统治的根基一般情况下就会放任自流，你看看那几个坐在皇家彩棚里的老家伙，他们就是来自泰山，听说，这些人在山洞里研究的是天人感应。


在大唐的土地上，皇帝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如果他想，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够违逆他的意愿，所以啊，聪明的学者就创造出一种学说，那就是天和人是共通的，帝王在人间做的所有事情天都会感应到，如果发生了蝗灾，那就是皇帝荒淫了，如果发生了水灾，那就是皇帝滥杀了，如果有了旱灾，那一定是天下有了很大的冤情，地震了，这个更加的了不得，就是说明皇帝不太合格，天地震怒。


至于出现了什么老鹰扑击于殿上，白虹贯日，冬雷震震，就说明天下要大变，这么说的目的就是要求皇帝要自律，不能出格，是一种限制皇权的理论，不过这样做的效果好像并不好，天底下的坏皇帝依然层出不穷。


所以啊，天人感应的创始者董仲舒在他的《春秋繁露》中根据天人感应又提出了天人合一，这种理论又要求我们所有人去掉附着在身上的各种牵绊，只遵从自然的法则就好，这是一种道家的学说。


最早的阐述这一理论的就是庄子，董仲舒借了外皮，还用孔子的话来自圆其说，把我们的生命历程当做一种修炼的过程，年纪越老，领悟的就更多，那句话就是‘七十而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到了现在，就变成了所有的老头子都不能惹，这是我这些年最惨痛的领悟，好话，坏话他们都说尽了，正话，反话，他们也说尽了，不管你现在说什么，都没有办法逃脱他们的框架，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地丰满这些理论，逮着了一句话，一个字，就往死里用，哪怕和先哲的话驴唇不对马嘴，没关系，只要说这是先哲的理论，我们在为往圣继绝学，就能堵住所有人的嘴，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希帕蒂亚，这些话我与君共勉。”


希帕蒂亚听到这番驴唇不对马嘴的解释，对云烨渊博的知识表示了极度的敬仰，发誓赌咒说以后如果没有找到古代先贤的理论支持，就绝不说话。


“这就对了，以后和人说话，子曰，诗云，作为开场白绝对不能少，这样说话，就是皇帝陛下都需要认真听，否则就是对先哲的大不敬，无往而不利啊。”


“子曰，非礼勿视。”希帕蒂亚猛然间说了一句子曰，还是对辛月说的，“刚才他偷看我胸部。”辛月立刻发作，在云烨的腰上狠狠地扭了一把。


学会了说人话的希帕蒂亚立刻就跑到李纲他们的棚子里去显摆，书院今日有好大的一个棚子，除了皇家的，就数书院的棚子最大。


云烨靠在软椅上懒洋洋的看着李泰手舞足蹈的和几个泰山来的老家伙论气，他就是一个人来疯，找他辩驳的人越多，就越是兴奋，口沫横飞之下，还保持着皇家优雅的礼仪和风度，老家伙上来必定尊为师傅，搀扶老头上台子，倒茶水，都是亲力亲为，看得李二张着嘴不断地大笑，指着李泰不断地对着其他皇族吹嘘。


长孙也是满脸的笑容，坐在妃子群里，顾盼自雄，大儿子是太子，忠厚仁和，满朝堂没有一个对他将来继承皇位有异议的，二儿子满腹经纶，如今正在台子上舌辩群儒，看样子，这一次一定会奠定他在士子群里面的地位，一个儿子统治人的身体，一个儿子统治人的思想，历数历朝历代的皇后，有谁能够和自己相媲美，夫妻感情融洽，儿子们兄友弟恭，别的皇后有这样出色的儿子早就为皇位打破头了，自己才华出众的二儿子却对皇权没有半点的兴趣，十六州的封地全扔给自己的哥哥帮自己打理，只要钱财，不要权利，可笑丈夫在把青雀的封地交给大儿子管理的时候还抱着试探的心思，谁知道，承乾管起封地来雷厉风行，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做作，不敷衍，完全当成自己的封地来管束，而且没有往进安插一个自己的人，连青雀都承认，大哥在管理人的方面，比自己强多了。


“黎杖先生，您久居泰山皓首穷经，已经达到了气学一途的最高峰，学生钦佩万分，如今玉山书院已经执天下书院的首耳，当然，学生说的是规模，想要在学问一途上执天下首尔，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学生恳请先生能在玉山停留片刻，我等学子对先生的学问早就心存觊觎之心，还请先生成全。”


李泰刚刚没有说过老头，算是输了，但是这家伙的痴迷学问的心思又发作了，难得碰上一两个比自己学问渊博的，不掏空了再扔出去怎么行。


李二的笑容更加的灿烂，对于李泰辩驳不过泰山上的来客丝毫不以为杵，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能和顶尖的学问大家辩驳一个时辰已经是难得了，如果辩赢了，这才不合理，最出彩的地方就是儿子对学问的态度，一旦比不过，立马拜师，这比辩赢了还让人动容。刚准备装装样子训斥李泰两句，却听得李纲大笑着说：“黎杖，老梅，文海，夸阳，你们几个老东西认为老夫的这个弟子如何？如果不是你们行车轮战的无耻行径，想要赢他难。”


如此大言不惭的话难道是德高望重的李纲说的？这和他老人家一向的品性严重不符，云烨很担心泰山上的几个老头子会当场发飙。


四个老头子不愧是世外高人，那个叫夸阳的老头目无表情的说：“李文纪，三十年前你就不是老夫的对手，诗赋古言，那一样超过我们了，老夫等人专注气学五十年，避世不出，才让你这样的蠢夫名扬天下，想要对老夫等人行激将法，你的道行还不够，不过，你的这个弟子还不错，另辟蹊径解释气学，化无形为有形，嘿嘿，这恐怕还不是你能教出来的，你的两下子，老夫心知肚明，先在最简单的诗赋一道超过老夫再说。”


说完话又闭目不言，场中立时一片寂静，这种高级别的对骂，还不是一般人能插嘴的，就是李泰自己，也跪坐在地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装傻子。


李二的兴致在一瞬间就被提到了最高点，宗师间的对骂，他还没见过，兴致勃勃的看看泰山翁又看看坐在轮椅上的李纲，等着他们之间更精彩的对决。


李纲大笑起来，指着夸阳说：“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当年在诗赋一道，老夫的确稍逊一筹，不过我的弟子中，也有善于此道者，通过他老夫才明白，诗赋一道乃是无足轻重的小道，词句叠加的游戏，你先赢了他，再来找老夫，输了就来书院做三年的先生。”


李纲的话说完，李二就仿佛听见自己的心在一瞬间裂成了两半，无奈的用手支着脑袋让身后的宫女给自己揉一揉太阳穴。


和他有同样感觉的王珪，长孙无忌，无不掩面叹息，不管泰山老人如何的精于此道，想和云烨这种变态较量诗词，输定了，那几首诗词就不是人能够作出来的，《凉州词》《古原草》如今早就被奉为无上的经典，泰山翁的诗词再厉害，也没有几首传播的天底下人人都知道，如今的长安城对于诗赋的统一认识就是那东西是一种技巧性的东西，和学问，没什么干系，王珪把自己原来准备拿出去出版的诗集都一把火烧了，如果比别的，书院输定了，比诗赋，就再也没人看好泰山翁了。


“老夫赢了你又如何说？”黎杖翁斜着眼睛嘲弄的看着李纲。


“赢？你会赢？老夫从没想过，所以，我就没提，你输定了，先说好，书院的先生每个月的俸银八贯，你们好歹有些学识，那就十贯吧，一日三餐书院免费，住宿的地方给你们一人一栋小楼，风景绝佳，每七天休沐一日，书院里有马车，牛车供你们免费使用，想游河，书院里也有小船和竹筏，每位先生只能带自己的家仆四人入住，当然这是一种规定，可以变通，多出来的人就必须你自己负担，怎么样，书院的福利不错吧。”


弄梅老翁怒极而笑，嘿嘿的笑了两声说：“没问题，老夫很想见识一下贵弟子的绝妙好文，想看看怎样的如椽巨笔能写出让老夫等人羞惭的文章，李文纪，如果没有让老夫吃惊，老夫的山洞里，还少一个扫洒的老仆，你就不错，为期也是三年如何？”


李纲仰天大笑，摇着轮椅走到泰山翁的面前，与四个老翁击掌为誓，而后得意的朝云家的棚子喊：“云烨，出来！”很有一种关门放狗的意味。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八节 妖孽


李纲可以随心所欲的和泰山翁说话，那是因为他们的年纪和地位学识都差不多，不管他们之间怎么说，都是他们之间的事，虽然是羞辱，泰山翁也只会认为这是李纲想把自己四人弄进书院的一种手段，不会有什么屈辱的感觉，但是云烨如果也这么干，那就是没教养的表现了，不管有什么矛盾，礼仪万万不可缺。


所以云烨上了台子，就立刻大礼参拜了四位老头，老头子不发话，腰都不敢直起来，今天要是失礼了，云家以后就会被冠上化外野人的名头。


那个叫文海的老头子最是和善，笑着说：“李文纪满嘴喷粪，不要去理会，他既然说了你在诗赋一道上有专精，那么就一定不会错，他的嘴虽然缺德，却不会胡说八道，你不要惊惶，今日我们共同探讨一下诗赋文章也好，年轻人总会有一些让我们老头子吃惊的念头，大胆的说出来，说错了没关系，这是说学问，达者为先，不要理会那些赌注，老头们过的太寂寞，只是找点乐子罢了。”


听完老头子说话，云烨才直起腰，学着李泰的样子跪坐下来，双手自然交叠于膝盖上，非常之难受。


脾气比较暴躁的夸阳翁首先问道：“告诉老夫何为诗赋？”


“学生以前读前人诗赋，总以为只有经历所有的痛楚，才能纳言出声，言为心声，而后才能出好文章，后来诵读《庄子》的时候，发现了一句话，学生认为这是对诗赋的最好解释，由此之后才感觉面前豁然开朗，崎岖小道立成通途。”


“《庄子》？这本书里能够和诗赋有联系的不过就是一句：‘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这句话是在论述言语和思想的关系，你就靠这句一鳞半爪的语言，就能领悟出诗赋的精髓？虽然有些牵强，却也有两分道理，屈原流放而作《离骚》，韩非囚而有《说难》，司马迁宫而作《史记》，你把痛苦和磨难当成诗赋的首要条件，偏颇了，就像李泰想用铜球来证明自己对气的理解是正确的一样，管中窥豹，终究难成大器。”


云烨就说了一句《庄子》，老家伙立刻就能正确的找出对应的句子，不是说七八十岁的老家伙多少都会有点痴呆症的症状，为何他们还是如此的文思敏捷？


“学生以为，我们的生命终究是有限的，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即使勉强做到了，我们的寿命也快走到了尽头，能为这个世界做的贡献太少了，所以借助一定的工具是必须的，每一个字都是我们作诗词的基础，组合起来就会成为一首首或者感人肺腑，或者催人泪下的诗赋，既然每个人都对诗赋的理解不同，我们为什么不先把模范做出来，由读诗赋的人往进填充自己的思想，有什么不好呢。”


“一派胡言，你当诗赋是什么，如你所言，岂不是连街边挑担贩浆之流都能做出绝妙的诗赋，岂有此理，自古以你听说过有谁是这样作诗的？


老夫告诉你什么是诗，从古至今，不过也只有几种变化而已，从来没有听说过你的奇谈怪论，四言体，醇厚简质，古朴典雅，五言古诗，深厚朴茂，活脱，意向浑融，意境深邃，七言古诗开阖纵横，变化超忽，顿挫抑扬。五言律诗典雅高华，清空闲远，雄浑阔大，七言律诗畅达悠扬纡徐违折，岂能是区区单字的叠加就能作出一首好诗的。


诗以言志，言为心声，有情有感，有神，有意，才能做出一首好诗，或者你有这样的怪念头也不全怪你，李文纪身为先生，也有误人子弟之嫌。”


李纲听了弄梅老人的话丝毫不以为杵，怪笑着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大道万千我喜欢走小路，关你何事？只要走到了就行，你出题，考考我这个不成器的弟子，是非对错不就一目了然了？我弟子作一首诗，你必须也作一首，交给大家评判，老夫不占你便宜。”


黎杖翁缓缓站起来对云烨说：“你就以老夫的心境作一首关于秋天的五言吧，你说过，诗句只不过是模范，可以随意的添加含义，老夫就听听你是怎么作出一首让老夫心服口服的好诗的。”


王珪，长孙无忌，还有皇帝这时候已经绝望了，继自己之后，又会多几位终生不再谈论诗赋的名家了，长孙眼睛亮晶晶的在等待云烨作诗，她到现在还是不信云烨能做出让泰山翁认输的好诗来。


云烨不这么认为，王维被称为一代诗佛，干不过泰山翁就太过份了，黎杖翁非要挑战王维，自己有什么办法，秋天？写秋天的五言诗，谁能超越《山居秋暝》？同样是隐士，斗得过王维再说话。


“昨日雨后，学生去了后山，看到了秋意已近，忽然间也想困局山野，趁着闲暇间作了一首诗，想来会符合老先生的心意。”


“念吧，老夫的心意自己都写不出来，就看看小伙子能不能，老夫洗耳恭听。”


云烨先在纸上写了下来，修改了几个字，然后拿着纸片轻轻念到：“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您看，就这四十个字，不知道合不合先生的意境。”


黎杖翁不说话，取过纸笔，笔舞龙蛇，转瞬间就把这四十个字抄了下来，看了一遍，就闭上眼睛慢慢的品味这首诗。


诗意，诗骨，诗心全有，以前写秋天的诗无不有悲伤之意，而这首诗，却字字都是平安喜乐，全诗定下一个空灵澄净的基调。全诗动静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月照松林是静态，清泉流溢是动态。前四句写秋山晚景之幽静，五六句写浣女渔舟之喧哗。诗之四联分别写感觉、视觉、听觉、感受，因象得趣，因景生情。诗写到这种地步，确实算得上独步古今，黎杖翁再一次看看膝盖上的那页纸，拱手对李纲说：“文纪兄，你说的没错，你的弟子的诗才老夫的确拍马难及，老夫认输，这就到书院听你调遣。”


李纲的笑容显得越发的可恶，嚣张的对其他三个人说：“你们四人一体，向来都是共进退的，老夫说了不占便宜，就是不占，再给你们一次听好诗的机会，免得你们说老夫取巧，当年你们就是这么对待老夫的，我投降认输都不行，一缸酒我一个人喝了大半，整整在床榻上躺了三天，差点喝死，头疼欲裂的滋味现在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古人说得好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点不差，今日老夫要报仇雪恨。”


夸阳老头忽然指指长孙无忌，示意他也上来，长孙无忌走上前来，还没有施礼，夸阳老翁就问：“云烨写出如此好诗，你们为何不惊讶？”


长孙无忌苦笑着说：“回前辈的话，晚辈早在很久以前就被震惊的体无完肤，所以对于今日的事，见怪不怪了。”


“他很早以前就是这么写诗的？难道说《原草》，《凉州词》这些脍炙人口的诗赋都是他作的？为何我们只听说诗赋，却不知诗人，是何道理？”


“前辈，您还是放开心胸吧，那些字是他写的，但是意境却不是他的，那是每一个读诗赋的人自己的感受，与他无关，就像刚才这首《山居秋暝》你以为这样干净的诗歌，是他能作出来的？所以啊，他就是写了四十个字，其余的和他无关，为何要把这几首诗归在他的名下，这是对我千年文华的最大羞辱。”


“你说这小子品行有问题？老夫观他相貌堂堂，礼仪也遵守的毫无瑕疵，几乎可以称之为少年中的典范，不会太离谱吧。”


“前辈，他的相貌是他爹妈给的，礼仪之类的东西是皇后娘娘把他捆在椅子上用鞭子逼着练出来的，长安三害以他为首，经常与犬子等纨绔出入青楼勾栏，打架斗殴更是家常便饭，命他去高丽取回前朝战死将士的遗骸，嘿嘿，这一战破了高丽四城，全歼了高丽水师，卑沙城从地图上消失了，听说大王城至今依然尸臭熏天，苍岩城被他生生的挂掉了三尺厚的地皮，回程的时候还抢劫了倭国王女的十万两黄金，至今，倭国王女依然求告无门，您还认为这小子是一个一心向上的好少年么？”


“那你们为何不加以管束，就这么任他胡作非为？”夸阳等四个老头子听得面面相觑，文海老头一生最喜欢看见少年人上进，不由的出声责怪。


“几位前辈，想要教训他，就要比他聪明，他的恩师几乎就是神仙中人，也只有神仙才能教出这样的弟子，他在算学一途堪称一代宗师，还懂得好多的乱七八糟却又重要无比的杂学，土豆是他献的，玉米是他献的，别的不说，就这两样新作物，就能让大唐天下再无饥馑之忧，所以，在长安，陛下，皇后就一直宠着他，只要不犯大错，这些小事情，没人管。”


“妖孽？”四个老头子一起叫了起来。

第十二卷 勃发 第五十九节 长安半球试验


“妖孽？书院里这种人很多，魏王殿下，估计也能称得起这个名号，其他十八岁的少年人还在发奋苦读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和几位长者在大庭广众之下辩驳良久，今后几位先生要常驻玉山，会发现，他们其实很普通。”


长孙无忌也不是好鸟，哪里会不知道泰山翁下山意味着什么，读书人一向讲究达者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四个老头进朝廷做官年纪太大，但是进了书院就没有这种顾虑，书院也是拿朝廷俸禄银子的，虽然说朝廷没出多少钱，哪怕一文钱，那也是管家的俸禄，书院的先生们没人在乎云家出了多少钱，更在乎的是朝廷出了多少钱，披上一个官家的身份，就是回到乡里，县令都要依例拜见，见了刺史，别驾，也只是一拱手，一抱拳就算是见礼了，皇家书院的教习，不能看有没有品级头衔。


泰山翁一旦进了书院，朝廷就敢说四个老头正在为皇家效力，战乱年月你还能说自己要保命，或者不愿意助纣为虐，现在是盛世初现的好时节，再说这种话就过份了，老家伙们进了书院，就意味着出仕，以后再去乡间访贤人，别人就没了借口，这个时代不愿意做官的人多的是，而且越是有才能的人，就越不愿意当官。


都是陶渊明带来的坏风气啊，什么叫不为五斗米折腰？朝廷现在一个月发两担米！好多的边远地方想找个熟悉当地风土的人做官都找不到，魏晋五胡传下来的坏风气，必须得到扭转，聪明人都不愿意做官，把蠢材放在官位上，只会让百姓轻看官府和官员，这对大一统的社稷极为不利。


云烨和李泰两个人挤眉弄眼的放暗号，李二长孙两人也在相视而笑，至于元章先生，只要希帕蒂亚说一句子曰，他就会在她的后脑勺抽一巴掌，说一句诗云，然后又是一巴掌，没两下，希帕蒂亚的发簪都被抽掉了，头发乱糟糟的，低着头不吭声了。


文海老头子笑得开心急了，泰山是一个小地方，也是一个荒僻的地方，隐居于荒山虽然博得了老大的名声，其实跟随在身边的弟子并不多，甚至于出色的弟子几乎没有，所以好为人师的文海，对于传承衣钵的事情看得极重。


“云不器，李青雀，你们都愿意跟着老夫研习学问么？”


听到文海老头发话，云烨很想说自己一天忙的放屁的功夫都没有，那里有兴趣听什么子曰诗云，刚才听老头子和李泰辩经，其中的一段话听得云烨差点睡着，听都听不懂，那里还能学得会。


五行妙用，难逃一理之中；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命之理微，圣人罕言。正官佩印不如乘马，七杀用财岂宜得禄。印逢财而罢职，财逢印以升官。命当夭折，食神孑立逢枭；运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什么意思？这是念经还是在辩经，当时云烨就从李泰愚昧无知的大眼睛里，看到了失败的结局，不是辩不赢，而是根本就没听懂老家伙说些什么，老家伙们用艰险涩怪的句子给了李泰致命的一击，拜这样的师父不就是等着被虐么？


不拜不行，李二长孙，李纲，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几乎所有的大佬眼睛里都冒出凶光，如果不答应，死的一定比猪还惨。


“能得先生教诲，云烨三生有幸，且容我大礼拜见。”云烨做的很光棍，逃不掉那就做，反应慢了一拍的李泰被云烨隔着袖子掐了一把，也反应过来。兄弟两一起趴下给文海老头行拜师大礼，见两人正式拜师，李二，长孙的脸上顿时就恢复了和蔼的模样，其余的大佬，也都捧手而立，做出一副观礼的恶心样子，慈祥的一塌糊涂。


李二和长孙笑呵呵的走过来，李二拱手，长孙行蹲礼，礼毕之后大笑着说：“犬子李泰蒙文海先生收录，是他的福分，李泰，你听好了，从今往后当以师礼待之，不得有违，晨昏省定，不得有缺，朕这里有玉佩一面作为束脩，还请先生莫要嫌弃。”


长孙也摸出一面玉佩双手奉上对文海说：“劣徒云烨，生性狡狯，好吃而懒做，本宫那是一介妇人，教诲他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今由先生教诲，本宫也就放下了心事，这是他的束脩，还请先生收下。”


李承乾的心里都要乐开了花，三个人里面，现在只有他还要进学，云烨无忧无虑，李泰只挑开心的事情做，只有自己在东宫里还要接受先生们无休止的轰炸，平日里对他们两人羡慕的几乎要发狂，现在好了，很公平，泰山翁这种老师拜一个就相当于拜了四个，烨子和青雀表面上满脸的荣幸，但是李承乾却从两人不断抖动的腮帮子上就能知道现在这两个家伙是如何的恼怒。


才拜了师傅，夸阳就一巴掌拍在云烨肩膀上大笑着说：“作为晚辈，见老夫不需要孝敬，只要你再作一首诗就好，刚才的那首《山居秋暝》确实不错，再来一首有风骨的，若论诗赋风骨，建安才子为第一，如论清新优雅，后晋小谢又堪称一绝，算了，你就随便来一首让老夫再享受片刻。”


对于夸阳的提议，李二点头表示同意，长孙差点鼓掌欢呼，李纲乐的捻着胡须表示同意，云烨笑着答应，建安风骨？小谢清发？李白早就写过，没什么难度。


佯作沉思片刻，张嘴就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诗念完之后，李二的脸黑的像锅底，长孙也很不满意，房玄龄苦笑，杜如晦叹息，李纲笑的前仰后合。


黎杖翁把这首诗抄录下来，仔细琢磨了一番诗里面的意境，也不由得捧腹大笑，夸阳先生拍着云烨说：“好小子，合老夫胃口，这才答应出山，你就用诗歌劝我们浮舟于海上学范蠡一走了之，不过不行啊小子，老夫等人赌输了，就必须遵守赌约，等着，等今日实验结束，分出个子丑寅卯，我们就去大河上放歌，哈哈哈，陛下，您有这样的臣子一定心情舒畅啊，老夫等人为陛下贺。”


李二的脸色由黑转白苦笑着说：“没被气死，已经是朕的心胸宏大了，今后就拜托诸位先生多多教诲了。”


云烨和光想着建安骨和小谢了，完全没有考虑诗歌的意境，念完了，才发现这是一首李白倒霉的时候念的一首诗，大唐君臣才把泰山翁从泰山上忽悠下来，差点被自己的一首诗给忽悠回去，没办法，诗已经念出来了，收不回去，躲在长孙的旁边就是害怕李二突然发飙，特意把李泰推出来挡在自己面前，见李二的脸色变好了，这才放下心。


小圈子里的人在吟诗，而广场上的马球戏已经结束，在万众的欢呼声里，两队马球缓缓地各归本队，今天的戏肉终于出场了，两匹黑马拖着一辆车进了校场，马车上放着两个铜半球，还有俩大桶水。后面跟着十六匹上等的挽马，各个雄壮异常，到了场中，立刻就有力士擂响了巨鼓，所有人的眼球都被吸引到了场中。


特意邀请的嘉宾来到马车前，检验铜球是否有机关，弄梅先生一向喜欢摆弄机关之术，特意检查了铜球，确定没有机关勾连，这才准许李泰指挥力士在两个半球的把合面上将一条蒸煮之后捶地绵软的牛筋沿着半球的把合面放好，再小心地把另外的半只铜球扣上，打开气阀，往里面灌水，当水流出来的时候，停止，拿牛筋绳子死死地捆扎好气阀，打开底下的气阀，连接上风箱，开始往外抽铜球里面的水。


云烨就站在一边看着，铜球里面的水并没有被抽干，勉强抽出来九成，看到七八个力士再也拉不动风箱的把手的时候，李泰吩咐立刻扎紧气阀，伸手推了推铜球，发现两个半球已经紧密的贴在一起，结合部还有被挤扁的牛筋露出来。朝着云烨点点头，表示已经做好了准备。


立刻就有大嗓门的官员举着书院特制的喇叭向校场上的众人宣布，两只铜半球，只是贴在一起，现在就看看气到底有多大的力道，看看十六匹最好的挽马，能不能把铜球拽开，拉开铜球的力道有多大，就说明气的力道有多大。


听到这种粗糙的解释，云烨咬着牙根听着，如果放在后世，会被所有人嘲笑围观至死，可是现在，除了头发乱糟糟的希帕蒂亚和自己一样咬着牙忍着听之外，就是李泰自己也是得意洋洋。


一边两匹马低着头在马夫的鞭子的威胁下，努力的发力，铜球都已经被拽了起来，两边挂钩上的绳子绷得笔直，可是他们无论如何发力也没有拽开铜球。


夸阳先生吩咐一边再上四匹马，十二匹挽马奋力的向两边发力，但是铜球好像长在一起一样，纹丝不动。

第十二卷 勃发 第六十节 喧闹之后的无奈


“天地有阴阳二气，相依相存，阳之极则阴生，阴之极而阳存，太极鱼运转不休，阴阳交替循环，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天地交泰融融，犹如黑白交替，日月之轮转，今魏王殿下抽取了铜球里的阴阳气，按照至理，阴阳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运转，铜球里面的阴阳气被魏王所夺，外面的阴阳气企图进入铜球之内却不得其门而入。


因此无处不在的阴阳气就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想要填补空白，铜球里没有阴阳气，所以外面的阴阳气就压迫铜球，导致这两个铜半球紧紧地粘在一起，陛下且看，这是一个茶碗，我们想要揭开盖子很容易，但是如果方法不对就揭不开，比如我们往下按，茶碗和盖子只会结合的更加紧密，想要打开，就只能挤碎茶碗才能办到，很显然，阴阳二气的力量还不能挤碎铜球。”


这就是黎杖翁给皇帝解释的大气压力概念，云烨听的目瞪口呆，这个老家伙凭什么能够准确的解释大气压力？这个解释只要把阴阳二气，换成大气就是标准的解释，待在泰山通过脑补，就能搞清楚科学史上争论了数百年的问题？


“黎杖先生，如你所言，青雀派人用挽马向两边用力难道就是揭开茶碗的正确办法？”李二也开始对这些学问感兴趣了，听了黎杖翁的解释，饶有兴趣的问。


“陛下所言甚是，青雀用的法子确实是正确的，但是想要让挽马拉开铜球，那么，挽马的力道就要超过阴阳气作用在铜球上的力道才行，魏王殿下真是聪慧过人啊，想出这样的法子来测量阴阳气的力道，实在是让老朽叹服，多年以来我们都在谈论阴阳，谈论气，却从未想到用这样的办法来揭示气的存在，愚不可及啊。”


黎杖翁的自责彻底满足了皇帝陛下的虚荣心，张着嘴笑的极为自豪，嘴里不断地给黎杖翁讲述李泰是如何的让他头疼云云，长孙也不时的加上两句，君臣谈笑生风，融洽的一塌糊涂，也让其他前来观礼的鸿儒心动。


十六匹马一起上了，铜球依然没动静，二十四匹马上阵，同样如此，随着马匹的增多，整个校场的人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看到底多少匹马才能对抗阴阳二气。


李泰咬咬牙，又命人赶过来十六匹挽马，十名马夫把鞭子抽的叭叭直响，连在铜球上的绳子已经被换成了铁链，听着一阵阵令人牙酸的铁链摩擦发出的吱吱声，云烨不由自主的站起来，他想说现在已经很危险了，一旦铜球被拉开，反作用力之下，一定会弹回来，五六十斤重的半球，砸在人身上那可比流星锤强的太多了。


在众人的惊叹声中，只听得一声爆响，铜球在一瞬间分开，铁链子带着半个铜球，重重的砸在后面的一匹马的屁股上，一匹强健的挽马居然被铜球砸的飞了起来，连在一起的两匹马身上的缰绳断裂开来，挽马是受了重伤倒在地上哀鸣，砸飞的那一匹马粉红色的骨头茬子从马皮上穿出来，脖颈已经折断，口鼻中流出鲜血，浑身抽搐，眼看是活不成了。


李泰没有管死了的挽马，来到已经瘪了的铜半球边上，蹲下来轻轻抚摸，好像有些伤感，侍卫把另外半个也从土里取出来，放在他的身边就走开了，王爷当初为了铸造这两个铜半球费尽了心血，如今成了扁葫芦自然不高兴，躲远些为妙。


李二从台子上下来看着血肉模糊的挽马，吩咐侍卫赶快运走，对李泰说：“你今天的试验很成功，铜球扁了就扁了，融化了重新铸造就是，用不着伤感，现在你就去接受所有人的祝贺吧，这是你学业有成的奖励，是你该有的荣耀。”


李承乾和云烨就高兴的牵过来一匹白马，那匹白马上挂满了锦缎宫花，在李泰的肩膀上捶了两下，两人双臂一用力，就把李泰举上了白马，李承乾亲自牵着马缰绳，云烨走在马屁股后面，缓缓的绕着校场走了一圈。


唐朝人向来都有女子扔果子请心仪的男子吃的风俗，如今正是果子成熟的时候，不断地有果子朝三个人抛过来，大青枣好说，接住抛嘴里吃，脆甜脆甜的，梨子也不错，扔甜瓜的就过份了，砸在脑袋上有谋杀的嫌疑。


李承乾没人敢扔，李泰是主角，这时候没人管他是不是王爷，皇家把他推出来就是为了和百姓打成一片的，一个好学问的王爷，比一个威严的王爷强多了，虽然扔他扔的最多，最多的就是枣子，梨子，柿子，李泰应付的得了，偶尔还接住一两枚枣子吃了，只要冲着那些女子咧嘴笑笑，就能弄晕一两个。


至于砸云烨就喜闻乐见了，早就听说过这个长安的大祸害，如今有机会为民除害自然各个奋勇，各个争先，枣子，梨子，柿子已经给了李家哥俩，到了云烨就剩下大家伙，云烨一拳打爆一个熟透的甜瓜，再一拳打掉了一截咬了一半的甘蔗，脑袋上就立刻挨了一下重击，头昏眼花的看看凶器，妈的，谁用石榴砸老子，这东西和石头有什么区别？


看台上李怀仁正呲着牙朝他笑，不用问，就是这个混蛋砸的，凭什么只砸我一个？指指最前面的李承乾，示意一个都别放过，别人有顾虑，他才不会有，又拿起一个石榴想想不妥，从果篮里挑了一个红红的柿子，带着风声就冲着李承乾的脸上过去了，谁料想李承乾看都不看，一拳就把柿子打的果肉乱飞，他还是料错了，李怀仁旁边还坐着他的小舅子侯杰，见李怀仁都动手了，他哪里会示弱，太子殿下才打爆了柿子，一枚梨子就砸在下巴上，如果不是为了风度，他一定会疼的跳起来。


云烨只不过朝着看台上扔了半个甜瓜，立刻就引来铺天盖地的瓜果，只好舍弃了李家哥俩，自己抱头鼠窜。


李二指着台子下面的云烨对夸阳说：“你看看，这就不是一个能吃亏的主，堂堂侯爵和一群女子殴斗，传出去大唐的颜面何存，还请诸位日后对他严加管教才是，都已经成年的人了，有时候做事情还像一个孩子让人哭笑不得。”


“陛下，依老夫看来，这个年轻人还能保持一副赤子心怀这才是难得的，只有心无旁骛，坦坦荡荡的人才能有这种胸怀，您只看到云烨胡闹，您再看看那三个围着李文纪要工钱的老头，就知道他们把云烨教不出什么好来。”


李二惊讶地朝后面望去，只听得弄梅老人正在愤怒的质问李纲，凭什么你能一个月拿五十贯钱之多，为何他自己只有二十贯。


李二愕然之后，顿时开怀大笑，这哪里是在争什么钱粮，这是在争面子，几个老头子在给自己找开心。


长安人今日算是开了眼界，看见四十匹马把一个铜球拽开了，还看见三个尊贵人被女子们的果子打跑了，顺便看了一场马球，眼界开了，乐子找了，就各回各家，不能把时间都耗在看热闹上，给家里多找点吃食才是正理，至于马拉铜球这种无聊的蠢事，是属于勋贵们的专利，和咱平民小户的关系不大。


回玉山的路上希帕蒂亚的埋怨就没有停止过，云烨教的法子在元章，玉山，李纲先生他们面前就没用，害的她被元章先生在后脑勺抽了无数巴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臭主意。


云烨骑在马上不理她，这个女人现在还分不清楚里外，这些话可以对外人说，对官员说，跑去跟几位老先生虚头巴脑的说废话，被抽都是活该，元章先生把她当孙女看待，见了不合心意的地方当然不会放过她。


“云烨，李青雀的家族是一个好大的家族啊，他今晚会筹集到多少钱？能不能分我一些，精金，秘银对我真的很重要，我想要证明魔法是存在的，我的故乡现在依然处在黑暗之中，想要拯救他们，我就必须借助魔法，人心是不可靠的，或许只有科学和魔法才是值得我去尝试的，看在朋友的份上请你帮帮我。”


希帕蒂亚的脑袋才缩回马车不长时间，又钻了出来，恳切的对云烨说着自己的希望。


“别做梦了，没有魔法药剂这回事，人喝了魔法药剂不能长出翅膀，不能力大无穷，不能披一件斗篷就隐身，没有小精灵，没有女巫，没有狼人，没有吸血鬼，只有骗子，精金秘银这种东西不存在，你这些天祸害了好多的金子，和银子也没有提炼出那两种东西，宙斯不会变成白牛来强奸你，我也不会把你变成一只天鹅，李泰没机会变成青蛙，所以安心你的研究，不要走到弯路上去。”


“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什么天鹅，什么青蛙，不要拿宙斯来开玩笑，小心他用闪电劈你，狼人我见过，虽然没有变形，可是他咬了别人之后那个人也变成了狼人，后来被大家打死了，自从犹大变成吸血鬼后他就一直在人世间徘徊，不要不相信，我的一位先祖就看到过吸血鬼。”


云烨悲伤地看了看希帕蒂亚，一个投身科学研究的人都在相信炼金术和魔法，自己想要在大唐传播现代学说，是不是早了点？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一节 飞翔的心


自从和希帕蒂亚谈论过神鬼之后，云烨的心情就非常的不好，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离神秘事件最近的人，不用说，就是自己。


别人只是在跨越距离，而自己突破性的在跨越时间，在严谨物理学范畴，距离和时间是可以互换的，云烨却从心里排斥一切神佛，在来到大唐以前，云烨不管是去庙里，还是道观，甚至去教堂，都会虔诚的朝拜，这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是自己对前途迷茫的时候，希望获得帮助甚至解救。


自从无奈的来到大唐，他就不再有信仰，如果有那也是对祖宗的崇敬。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笑话，作为神仙弟子的自己居然是人世间最不相信有这些奇怪事情的人。


李二相信，自从李家把老子认作自己的祖先之后，不信也得信了，长孙相信，因为神佛对她的请求几乎是有求必应，想要一个盖世的伟丈夫，她就有了李二，想做皇后，然后李二就把凤冠戴在她的头上，想要儿子当太子，于是李承乾就成了太子，很多时候，云烨认为长孙拜得神佛就是自己的丈夫。


颜之推不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句话被他鄙视了很久，总说自己死了以后，要好好看看有没有神佛，如果发现了，会回来托梦给云烨，让他不要过于亵渎神佛，免得将来面对神佛的时候尴尬。


老头子的身体已经衰弱到了极点，云烨特意做的蛋酿豆腐，老头子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去了，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每回都要吃两碗，这一次不行了，吃了几口就吩咐儿子把自己的蛋酿豆腐放好，明日早起的时候热热还能美美的吃一顿。


云烨陪着老头子说了一些有趣的事情，颜家的子孙就陪在旁边，不管云烨说的好笑不好笑，他们都会凑趣的开怀大笑，只是在老头子看不见的时候，脸上的阴郁之色似乎都能拧出水来。


红日落下的时候，云烨告辞回家，老头子忽然张着没牙的嘴笑着对云烨说：“我要走了。”说完就笑了起来，清澈的眼神里居然有几分孩子般的狡狯。


云烨骑着马就要离开的时候，鼻子一酸，眼泪顿时就流了出来，哽咽着对颜老头的孙子说：“他走了以后，不要通知我。”说完就重重的拍了旺财一把，绝尘而去。


送云烨出来的颜家子孙把这句很无礼的话告诉长辈的时候，长辈居然也哭了起来，连夜开始准备丧事，报丧的帖子写了很多，唯独没有云家的……


云烨回到家里安排了一下家事，就一个住到玉山最糟糕的那栋小楼里，瀑布的轰鸣声彻夜不停，最喜欢瀑布声音的程咬金，在住了三天之后就落荒而逃了，从此后一直空着，现在，只要是程家讨厌的人来做客，就一定会被邀请到这栋小楼里来住，没有一个能注满三天的，但是云烨已经住了一个月了。


真正的进入了深秋，瀑布下的小湖泊里有几只天鹅在戏水，这是几只丹顶鹤，云烨忽然来了兴趣，抛下身上的大氅，就穿着薄薄的内衣，从露台上跳下去，准备仔细看看丹顶鹤的样子。


丹顶鹤并不在乎云烨，这几天这个奇怪的人一直坐在台子上看自己，不稀奇，但是当云烨靠近小湖的时候，就不得不在水面上开始奔跑滑翔，巨大的翅膀鼓荡起来的大风，夹杂着水珠溅在了云烨的脸上，云烨沿着湖泊边缘努力的追，但是天鹅的动作要比他快多了，等他跑到天鹅戏水的地方，那些天鹅橘红色的双脚已经离开水面，双腿笔直的向后绷紧，翅膀已经带着它们肥硕的身体向蓝天扑了进去。


云烨踩进水里，痴痴地看着远走的天鹅，不自觉地往里面又走了几步，等冰凉的湖水淹没了脚面才停下来，寒风带着水汽扑打在他赤裸的胸膛上，他抬起双臂，想让这股寒意彻底扑灭心中的烦躁。


身体冰凉，但是心头燥热，一个月来的静修，不但没有达到自己洗心养性的目的，反而让这股燥热的火焰变得更加猛烈，颜老头骗人，没有来托梦，看样子没什么鬼神，他已经消失在天地间了。


“侯爷，走了！”刘进宝小声的对云烨说。


“走了？什么走了？”云烨奇怪的问刘进宝。


“鹅走了，如果您讨厌那几只鹅，小的这就骑马去追，带上弓箭，在它们进入秦岭之前一定能追上，通通射下来，咱们吃烤鹅。”


云烨笑了，从湖里掬起一捧水西里呼噜的洗了一把脸，然后对刘进宝说：“收拾一下，我们回家，这个瀑布实在是太吵了。再住下去会发疯。”


刘进宝明显的长出了一口气，拿出干爽的鞋子给侯爷换上，等云烨进了露台。他就大声的吩咐仆役们开始收拾，准备回家。


浑身裹着皮毛像一只冬眠的熊窝在马车里一摇一晃的打盹，脑子空空的，如果现在修佛，一定是入定的最佳状态。


只要不回家，辛月就会哭，现在李安澜也哭，这都是什么毛病，铃铛也跟着哭，只有云家的两个少爷没心没肺的笑，李容还攀上父亲的大腿要礼物，云烨把自己的两个儿子抱起来，大笑着就进了家门，给奶奶请安，女人很麻烦，没事干总是哭，看到就烦。


“烨儿，颜老先生走了，这是他老人家的大限到了，听说是鸡鸣的时候才走的，这时候走的人有福，老人家一生福禄寿占全了，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听说极尽哀荣，送行的人几乎上万，白茫茫的一片甚是壮观，陛下将颜老先生葬在礼泉自己的墓园里，山还没有开挖，只好先埋在地下，等山挖好了，再立翁仲，老先生的谥号是文正，听说是最好的，只有咱家没去，是不是失礼了？颜家散祭品的时候还特意给咱家送来了半个猪头，这是大情义，我们也去拜拜老先生吧。”


云烨扶着奶奶在花园里漫步，听着奶奶絮絮叨叨的说着一些琐事，心头温暖，见她说道颜之推的时候有些伤感，就说：“奶奶，尊敬一个人不一定要披麻戴孝，记在心里就好，颜先生给我指明了一条道，足够我受用一生，他老人家故去了我心里很不舒服，如果去丧礼上，说不定会失态，这样就很好，等明年老先生的墓把碑立了我们再去，看看老头子在阴间是何等的威风。”


“你这孩子就会胡说，小心颜家见怪。”奶奶佯怒的拍了云烨一巴掌，脸上却浮起了笑意，只要孙儿从悲伤地阴影里走出来就好。


辛月咬着云烨的耳朵说：“那个高丽女人生了，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整天抱着孩子不撒手，给她送去的补汤也不喝，每天都是自己去市场买菜买吃的，家里的东西一口都不吃，就是水，她也总是等自己养的一只小狗喝完之后才喝，好像咱家会趁她一个不注意把孩子害死，高丽女人就是小心眼，整天银簪子不离手的，防谁呢。”


“主要是防我，担心我会下死手，云家没那么下作，渊盖苏文回到高丽了，听说他们的家族已经开始往平壤撤退了，这是谋反的前兆，再过半年，就把那个高丽女人和孩子送回高丽去，有了儿子，想必盖苏文就会加快谋反的步伐，不为他自己，为了自己的孩子。盖苏文不反都要反了，他在长安造的孽，在高丽再来一次吧。”


辛月听到丈夫提到了谋划，也就不再说话，男人的军国大事，不是自己一个妇道人家可以说三道四的，不过云家的商队要不要全部撤回来，这可是她的职责。


“当然要撤回来，云家的人不当炮灰，你知不知道，庄子上的三个人，就是在我攻打城池的时候当内应死的，那个活太危险，不管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往死里的攻击，活下来的希望很渺茫，咱家的人不做这种事，年后就让他们逐渐往回撤吧，留下几处细作就好，必须是不会被高丽人发现的那种，盖苏文一旦掌权，你看着，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清洗，只要是唐人就有危险，你早点做准备吧。”


辛月点点头就下去和李安澜商议怎么把自家的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撤回来。云烨披上衣服来到荣华的小院子推开门走了进去，见荣华正在给孩子哺乳，云烨进来了，她也没有停止，只是爱怜的看着自己的孩儿。


“云侯，我们母子的时间到了么？这些天我眼睛都不敢合上，我好累，总想让孩子能多活一天就多活一天，现在看样子走到头了，我也撑不下去了。我和孩子已经没有用处了是吗？如果要杀孩子让我自己动手好么？”


荣华已经憔悴的不成了样子，似乎下一秒钟就会倒在地上，但是意志依然坚定无比，看不出有丝毫妥协的可能。


“荣华，你成功的赢得了我的尊敬，不管是作为情人，还是母亲，你都是出类拔萃的，所以，给你半年时间养好身子，孩子也大一些了，你们母子就起程回高丽吧，云家的商队会送你到边境，你写信让盖苏文来接你吧，你们母子对我已经没有用处了，杀了你们我还做不出来，还给盖苏文吧。”


云烨说完了，就转身离开，才出门身后已经传来荣华放松心神后的呼噜声。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节 玄奘回来了


人生活的过程，就是一个奋斗的过程，哪怕你没有任何目标，你也需要为自己的肚子奔波，越是强大的人，就越是希望出现强大的对手，没有对手的帝王将相是寂寞的，那些枯燥的公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会把你所有的热情磨灭。


历史上那些强大的帝王，晚年的时候为什么一个个都会变得暴虐，最重要的就是生活没了目标，或者陶醉于醇酒美人中麻痹自己，要么就会用杀戮来满足自己的嗜血欲，秦皇如此，汉武如此，唐宗也没能逃脱这个藩篱，作为距离李二最近的臣子，云烨能清晰的感受到李二心中那股子嗜血的欲望，有时候云烨怀疑李二在渴盼着出现大规模的杀戮。


带兵打仗是他一直渴望的，一个无敌的统帅如今只能看着别人在疆场上纵横捭阖，自己只能坐在皇宫里等待胜利的消息，这样的日子让他无比的郁闷。


“云烨，如果朕有机会带着十万铁骑，必定横扫天下，所向披靡，这个世界太小了，小的让朕窒息，皇宫的楼阁也太低矮了，让朕的目光不足以洞穿万里，如画江山，如画江山说起来好听，可是朕的眼光连长安都出不去，不如带着十万铁骑走到天之涯，海之角去看看，虽马革裹尸，朕也落得个痛快淋漓。”


李二喝了一点酒就开始发酒疯，云烨确定他没有喝醉，就是很烦躁，和自己最近的状态很相似，劝是没用的，李二能听人劝才是笑话，每一回接受大臣的劝谏，其实就是他的一个自我的忍耐过程，弹簧都有挤压极限，更不要说李二是一个极度自恋的人。


长孙听到李二说到死亡，不由得珠泪涟涟，哀求皇帝不要轻易地说这个字，还说如果皇帝走了，她也不打算再活，李二长叹一声，拉着长孙的手表情凄婉，非常的恶心。


老天爷，不就是喝了一杯黄酒，吃了三只醉蟹吗？至于说胡话，两夫妻还表演痴缠的戏码么？吃个螃蟹也不消停？


看不下去了呀，李二不在乎这些，他和妃子行房的时候都有宦官在旁边观察，记录，夫妻间偶尔表演一下情长，用不着避讳谁。


看着盘子里发青的螃蟹，云烨一手拎一只，准备出去，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大唐皇家糜烂的生活自己还是看不惯。


“云烨，朕问你话呢，为何不回答？”李二瞅见云烨要逃跑，立马追问云烨对自己理想的看法。


“陛下，陛下高屋建瓴，虎视鹰扬，微臣钦之佩之，古人云，天子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秋，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您只需坐在长安就能令天下臣服，这才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统帅风格，亲自带着军队东奔西突，夺城拔寨，有失陛下颜面，就是杀掉敌人也是给他脸面，划不着。”


“滚，天子剑是什么朕知道的比你清楚，怎么选择朕自有主意，这些大而化之的废话，纵横家摇唇鼓舌的经典话，以后少在朕的面前说，有说这些屁话的功夫，多腌两坛子螃蟹送进宫来比什么都强。”


李二的那股子劲终于过去了，坐下来继续开始吃螃蟹，长孙掰开螃蟹，拿银勺挖里面的膏肓给李二吃。九月的公蟹最肥，十月里的母蟹最好，菊花时节吃螃蟹，绝对是人世间最大的享受。


“云烨，听说你一个人在听涛阁住了一个月？那个房子是卢国公家里专门用来撵客人的，你也能在那里住的习惯？”长孙对云烨的动向从来都很关心，云烨因为哀伤颜之推故世，一个人在世间最糟糕的房子里住了一个月表示哀伤，这已经被长安士林传为佳话，云烨那晚走的时候说的那句话也被传了开来，“不要告诉我故友走了的消息。”已经成为长安城哀悼亡友最诚挚的感言，而云烨生生的一个人住在听涛阁住满了一个月，更是让每个人感受到了云烨那些浓浓的哀伤之意，有人出价五千贯想从程家买走听涛阁，据说被老程从家里给扔了出去，听涛阁，现在已经是长安的一处典故了。


“回娘娘的话，微臣最近心里面好像压着一团火，本来还能勉强压制住，可是颜老先生的故去，彻底给这团火泼上了一罐子火油，微臣为了不失态，就把自己一个人关进听涛阁，想要找一个宣泄的途径。”


李二瞪大了眼睛很关心的问：“心头的那团火熄灭了没有？”他也有这样的问题需要面对，刚才那段话其实就是一种爆发的形式。


云烨苦笑着摊摊手说：“没有，一点用处没有，我估计要是让我再去高丽一次，说不定就能平息。”


李二把吃剩的一条螃蟹腿往桌子上一扔说：“我当你有什么好法子泄心火，原来也是想靠杀戮，征战达到目的，别想了，这几年我们君臣没仗打，有仗打的是李靖他们，朕还是窝在皇宫，你还是在玉山教书吧，万一压制不住，我们君臣就穿上铠甲，互殴一阵子如何，满大唐只有你一个人还算有那么一点胆量可以和朕真刀真枪的比划两下。”


“不干，不是互殴，是您单方面的殴打我，我想撒气，去揍长孙冲，李怀仁，程处默他们，虽然打不过他们，但是，也不会挨揍。”


老实人说老实话，李二只能无奈的叹息，自己的问题还需要自己解决，旁人使不上力的，静心涤虑可能才是好办法。


长孙看看皇帝，又转过头看看云烨，眼睛忽然亮了，拍着手说：“陛下，您的心魔又起，看样子云烨的心魔也不轻，不如妾身广招天下佛门高僧，道家名宿，甚至于乡野间的巫医，羁縻州的萨满，国师，让他们齐聚长安，开法会为陛下祈福如何？”


云烨抱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思鼓掌欢迎，万一李二的烦躁心思压不下去，执意的要找自己比武，那才是人间惨事，每天一顿揍的日子没法过，至于高僧大德如何超度，道家名宿如何施法，巫神们如何飞沙走石，萨满们如何鬼神附体的打摆子关自己屁事，了不起到时候关闭玉山，不让书院子弟受荼毒也就是了。


“哼哼，皇后有所不知，你就是不召唤，不出十天，神佛就会满长安，玄奘回来了，同行的还有孔雀明王化身，两位山野毛神，一个月前已经进入了玉门关，算来这几日就要长安了，据说玄奘此次收获颇丰，取得经卷一千三百五十卷，朕想让玄奘还俗为官，云烨，你以为如何？”


云烨神情古怪，玄奘提前回到了大唐，很可能是被佛门悲惨的现状有关，没有猴子，弄回来一只孔雀是什么缘故？两个毛神？猪八戒，沙和尚？


李二见云烨在想事情，也不以为杵，继续对长孙说：“人还没有进长安，故事倒是先一步进了长安，有人说玄奘在荒原之上遇到了地龙翻身，结果出来了一块石头，石头里有一个佛，问玄奘现在是什么时候，玄奘告知，那个石头里的佛告诉玄奘，马上就会有新佛降世，他要继续睡到新佛时期才肯醒来，朕很想知道这个新佛是谁？”


云烨奇怪的说：“玄奘就是一个古板信仰坚定的僧人，能走几万里路去天竺取经，毅力自然是上上之选，但是想要做出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可不是他那个古板的脑袋能想出来，臣当年要求他必须把西域天竺的见闻写下来，想必他一定会遵守这个约定，至于天竺弄来的佛经，估计都是贝叶经，佛家的门派很多，佛祖说神佛多的像恒河沙数，有过去，现在，未来三种佛的说法，甚至于还有横三世的佛祖。


如今我大唐命令佛门缴税，而且规定了童子不得剃度的法令，他们觉得陛下是在打压佛门，想要通过佛门的一些改革来获取佛门在大唐的新生，先把舆论造出来，然后改变起来就不那么突兀，微臣想，玄奘恐怕就是其中的节点吧。”


长孙高兴地说：“玄奘是一个老实人，本宫见过他，确实有高僧的样子，如果他没有心怀叵测的话，本宫也对他开宗立派持欢迎态度。”


“哼哼，不欢迎恐怕是不成了，全国的高僧都已经涌向长安，听说河北的西华法师也在往长安赶，孙先生的小道观也在抓紧修缮之中。都想当神仙啊，这里面恐怕只有孙先生是迫不得已，其他的人，朕打算看看再说。”


听了李二的话，云烨的后脊梁都开始冒冷汗，什么叫看看再说？说不好了，难道又要动刀子？上一回死的人难道还不够多？


不敢想，回到家里就闭门不出，谁都不见，玄奘的欢迎仪式不去也罢，把自己摘出来最要紧。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节 全民造神运动


回到书院，云烨就下达了封锁令，理由就是书院要应对一个月之后的考试，三年一届的朝廷大考，终于来临了，如果这次没有考出好成绩，那就只好等到三年之后了，原来公侯还有推荐的权利，甚至于某些位高权重者自己就能任命自己的属官，现在私下授官的权利已经被皇帝陛下全部收回，不管是正选官，还是文选官，哪怕是王府，公主府的属官的任命权利全在皇帝，六品以下的告身上如果没有吏部大印，那就不是大唐王朝的官吏，六品以上没有皇帝印，那他一定就是假的，一旦被抓住，就会砍头。


书院的学生没有人胡来，都知道这场考试的重要性，图书馆里的灯火通明一夜不熄，一些没信心的学生就会围着先生，请先生帮助自己限定考题出处，虽然会被严厉的斥责，但是他们拿回去的书本上总会有好多红笔勾画的部分。


云烨就是这么干的，这次考试的题目有一部分就是他出的，皇帝太相信他的人格了，所以没有把他关起来，等到大考之后再放出来。希帕蒂亚就没有这种好命，皇后娘娘认为希帕蒂亚性格活泼，烂漫，很容易被奸人所惑，套走考题，所以就把他留在皇宫陪自己聊天解闷，顺便教导几位小公主的学业。


岑文本一连上了三道本章想让皇帝同意倭国学生也能参与大考，但是在朝堂上被以云烨为首的年轻官员耻笑的面红耳赤，一句市恩贾义就让岑文本的努力付之东流。


云烨认为，海纳百川的气度用在我们自己吸收外来文化方面毫无问题，但是绝对不是连人一起收纳，阿史那杜尔，阿史那思摩，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这四位将军都是为了大唐奋战不休，忠心耿耿之辈，如今已经是大唐的中流砥柱，给予怎样的荣耀都不过份，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早就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倭国学子算什么？新罗学子算什么？难道救了岑文本就可以和以上四位将军的功绩相媲美？大唐的官吏没有那么廉价。


房玄龄也是这么认为，拿古代舔痔金杯做例子，认为大唐的官职不能效仿，非大功者不可得，这是一个底线，应该着为永例。


岑文本怒斥云烨为心胸狭窄的匹夫，说房玄龄为排斥异己的独夫，恼羞成怒之下开始历数当今皇帝宠幸佞人，听不进去忠言的过失。


于是本来心中就淤积了心火的皇帝，听了之后火冒三丈，一纸诏书，就把岑文本送去了巴中，与夜郎为伴，岑文本领了诏书，第二天就带着自己的倭国学生远赴巴中上任，临行前对着万民宫方向大礼叩拜了三下，而后登舟远去。


书院的先生们没有一个逃脱吏部的网罗，一厚沓子告身就放在云烨的案子上，精美异常，书院的先生们笑眯眯的找出自己的告身，眼睛瞄一下，揣进怀里继续去上自己的课。


“已经是优待了。”李纲随手翻了几张告身，高兴地对元章先生说。


“确实如此，比较国子监来看，我书院的先生并没有受到歧视，一入职就是从八品的承奉郎，两年之后按照资历就会自动晋级正八品的给事郎，虽然说最高不过从五品下的员外散骑侍郎，但是比起出外州做官，几乎没有风险，只要教一辈子书，最后以正五品的中散大夫致仕，已是难得的荣耀了，当初川中的那些先生，如今大都是七品官，赵延陵先生更是已经做到了六品官，五年多的时间而已。”


元章先生也很满意，玉山书院直到今日，方才真正的被朝廷接纳，三百二十四名先生彻底的被纳入了大唐行政管辖的范畴之下。


希帕蒂亚成了一个怪胎，书院没有把她当女人看，上报的时候是七品官身，不知道什么缘故，最后变成了尚仪局六品女官，归皇后统辖。


云烨自己也归皇后管辖，所以对这事没有什么忌讳，但是，希帕蒂亚却向皇后哭诉说自己想做七品朝请郎，不愿意做六品女官，还说凭什么自己干的是男人的活，却当的是女人的官，她要为天下的女子争一口气。


拿希帕蒂亚是胡人的事说，明显没什么用，现在希帕蒂亚姓元，是元章先生的孙女，如果是男人，说不定会有人拿出来指点一番，但是，一个女子，继承不了家产，说姓元，就是给个名份，算不得大事。


长孙也很为难，把这件事情给李二说了，李二笑的合不拢嘴，一个七品官在皇家看来真的算不得什么，给她一个朝请郎算得上什么。


然后希帕蒂亚就成了大唐的第一位女朝请郎，很正式，吏部的告身上写的清清楚楚，性别一栏填着女，官服都送来了，穿上以后自是风流倜傥。


很多的先生在有了官身之后，就打算衣锦还乡，再加上这几年在书院任职积攒了一笔钱财，如今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但是书院现在马上就要大考，自然不能脱离，那些教授低年级学生的先生，可以轮换着回家，高年级的先生就只能等到寒假再回去。


“西华大法师在河北做法事的时候有金甲神人现于云端，满室生香，登仙观里的老君像现七彩毫光，到了晚间更是瑞气千条，一里之外都清晰可辨。第二天无数乡民涌到登仙观，膜拜不休，那些寄存在道观里的阵亡将士的骨灰坛子，也在黑夜中散发莹莹豪光，有无数的萤火虫从草丛里汇聚到骨灰坛子上，呈现了一个巨大的威字，杀气腾腾，几乎让人魂飞魄散，乡民们都说这是将士们已经成守护神的缘故，专门料理刑杀事宜，所以杀气凌人。如此危难之际，西华法师得到天授，实在是道门之福。”


久不登门的袁天罡忽然来到了云家，专门给云烨讲述了道门西华大法师的神奇事迹，一脸的虔诚，说到李家祖宗老子的时候更是恭敬无比，当他用诗一样的语言描述了阵亡将士骨灰上萤火虫形成威杀之形的时候更是神情亢奋，明显已经入戏很深了。


云烨能说什么？太上老君就是一个泥塑的神仙？萤石粉碾碎了涂在神仙像的身上就会发光？再找几面玻璃镜子，把这些散射的光聚拢起来，就形成了聚光灯的效果？让萤火虫形成图案很难么？


为了堵住自己的嘴，战死的部下都成神仙了，你忍心坏了自己手下的好事？有用银子贿赂的，有用美女贿赂的，第一回发现有这样进行贿赂的，云烨没那么高尚，自己的部下都成神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老子骑青牛出函谷关，而后登仙，如今后世子孙争气，李家香火鼎盛，自然会有感应，登仙观是一处极为灵验的仙观，自然会有神仙降临，想不到往日袍泽已经成神，听到之后真是悲喜交集，云家出资千贯，请贵门派替我将士作像，化无形为有形，早日享受血食，好保佑我岭南水师一路顺风顺水。”


袁天罡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单掌戢胸念了声道号然后说：“这是自然，既然神灵已经显灵，为神灵造像自然是我等份内之事，云侯的千贯香火之情，一定会让神仙动容，却不知云侯的香火能否告于天下信徒得知，也好让百姓们记住云侯的大德？”


“这个自然，云家做事从来都是光明磊落，任何一件事都见得人，为何不能说与他人听？”云烨强忍着不想呕吐出来，妈的，不但要老子住嘴，还要老子的名头作伐，这已经是不要脸到了极点。事实证明，云烨依然低估了袁天罡的无耻程度。


喝了一口茶之后，袁天罡神秘的对云烨说：“不知侯爷有没有听到一个传言。”


“那里的神仙又显灵了？如果满世界的神仙都显灵，会不会有点乱？”云烨不悦的问，为自己战死的部下吹嘘这没问题，为别人就没意思了。


袁天罡笃定的说：“您还不知道啊，孙先生在梦里治好了泾河龙王的病，并且受到龙王馈赠了二十颗鸽子蛋一样大的明珠，您也知道，孙先生一向不喜欢这些俗物，已经把明珠交予老道，准备献给陛下，祝我皇万寿无疆。”


说完话，就从怀里掏出好大一个扁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果真有二十四颗珠子，可是云烨怎么看，怎么像孙思邈从自家宝库里拿走的那一套珠子，盒子上贴着的标号都还在，云家秘藏四个红字印鉴，还在上面，你好歹把这些东西去掉啊，老子什么时候就成了那个倒霉的泾河龙王？


从怀里掏出小刀子，小心的把编号刮掉，再把印鉴痕迹吐点唾沫用力的擦掉，这才把盒子递给袁天罡说。


“孙道长德行昭著，医术冠绝天下，给龙王治病算不得什么，银针一下，自然百病全消，你这不算什么，我听说过更猛的，话说有一次啊，孙先生去山间采药，有些疲惫就打算到山里的小村子休息，此时，山村里有一个难产的妇人已经死了，刚刚下了棺材，埋进土里，孙先生掐指一算，不对啊，这个妇人还有四十年的阳寿，而且是子孙满堂无疾而终，怎么可能现在就死，于是让人把妇人又挖出来，一针下去，就一针，只听得一阵婴儿啼哭的声音从妇人胯下传出，而且那个妇人这时候也睁开了眼睛……”


袁天罡咕咚的一声咽了一大口口水，然后施礼说：“此事老道也略有耳闻……”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节 最幸福的人


袁天罡走后云烨快马加鞭的就去了药庐，旺财不敢进孙思邈的地方，里面的各种可怕的气味，让它望而却步，云烨不勉强它，松开缰绳随它四处溜达。


那几个炮制药材的仆役担忧的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孙先生把自己关进屋子，已经两天不吃不喝了。云烨哑然失笑，一辈子自律，严谨的老道士，现在被大势所迫不得以同意道门的宣传，现在心里一定不会好受，没办法对人说，只能通过自虐来让自己的内心好受一些，穿了一身道袍，就没办法脱离俗世的烦扰。


不急着进去，云烨转身去了厨房，很快的烙了葱油饼，剁了些咸菜拿麻油炝锅，见有新鲜的野菜也调了一盘子，仆役们熬的豆子粥正是火候，盛了一大碗，装在木头托盘里就准备进去，这些都是老道最喜欢的食物。


屋子里黑洞洞的，云烨把帷幕拉开，外面刺目的阳光就照进了屋子，孙思邈坐在苇草编织的蒲团上，面无表情的念着不知道那里的经文。


把饭菜从托盘里一样样的取出来，笑着对孙思邈说：“您啊相当神仙就该来找我，找袁天罡那些蠢货做什么，一件好好地事情被搞成了四不像，这样一来，说不定会对您的声誉造成很坏的影响。”


“你是来消遣老道的？”孙思邈睁开眼睛，声音不带丝毫感情色彩的问。


“才不是呢，我就算是消遣天底下所有的人，也不会消遣您，这事您没得选择，这个世间所有的人都离不开一个叫集体的东西，想要留在集体，就必须少数服从多数，这是为人处事的一个原则，您之所以同意袁天罡他们胡闹，不就是认同了这一点吗？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自虐？划不来，您本来直接找我就好，找他们，哼哼，一件好事情都被这些蠢货办砸了，您的新医学需要推广，《千金方》需要让天下所有人知道。


这些本来就是好事，但是，袁天罡这些蠢货给您安上了一个给龙王治病的噱头，就把好事变成了一件俗不可耐的蠢事，幸好，我知道的早些，还有办法可以挽回。”


孙思邈的眼睛一瞬间就变亮了，推广新医学，和《千金方》是他毕生的心愿，如果通过这次喧闹，能让天下人都知道，自己遭受些名誉的损失也是值得的。


云烨接着说：“我给您烙了两张饼子，趁着热乎，赶紧吃了，咱们好好地谋划一下。”


孙思邈站起来，净了手，开始吃自己的饭食，云烨坐在对面从怀里掏出几个新核桃，都是已经砸好的，剥掉皮就好，一边吃一边对孙思邈说：“以后人家问起给龙王治病的事，您就说是无稽之谈，只不过做了一场梦，说给友人听得笑话，怎么就成了真事了，以后不管谁问，您都是这付驳斥的口吻，一定要坚决。


您的医学，原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真实，有效的一门学问，来不得半点的虚幻，药下三分，就是三分，不能是两分，也不能是四分，袁天罡这些神棍光想着把舆论造出去，却没有想到会对您的新医学造成很坏的影响。”


孙思邈点点头说：“这话在理，可是道门需要老道的名头，要不然佛门的气势就没法子压下去，刚刚取得的一点优势，就会化为乌有，我是道门弟子，必须出力啊，这样一口回绝，是不是不太好？”


“恰恰相反，这对您的声望是一种提高，可不是损害，世间的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人家都说您是给龙王看病了，自然不能把话说死，您的解释其实就是说给长安的有识之士听得，并不妨碍百姓们相信，给龙看病这回事在梦里看远比在现实里看更加的让人相信，您看看，这样一来，既不会损失您在百姓中的威望，也给了长安有识之士一个合理的解释，两厢都不伤害，似是而非才是造谣的最高手段。”


听完云烨的话，孙思邈的脸黑的像锅底，放下手里的饼子叹息着说：“就算能够瞒尽天下人，又如何欺瞒的过自己，为了道门的利益，难道真的就没办法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么？你多动动脑筋，给我想想怎么办才好。我感觉都没脸见老友了。”


这些年和云烨相处下来，孙思邈多少也变得活泛一些，要是搁在以前的孙思邈身上，袁天罡的意见会被他一口回绝。


“您啊继续给人家看病，教弟子，对外面的事情一概不理，除了必须出来一两次给道门撑撑腰之外，其余时候只管干自己的事，剩下的交给小子我来做，一定让您尽到道门子弟的义务，也会把新医学介绍出去，更加的不会损伤您的名誉，交给我万事放心。”


看到云烨自信满满的样子，孙思邈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开始大口的吃喝，事情交给云烨去做，总比自己一个人生闷气要好得多。


见孙思邈从郁闷中走了出来，云烨就放下心来，从药庐里出来，就看见李泰鬼鬼祟祟的从大树后面探出头来，朝云烨招招手，又立刻钻到树后面去了。


搞什么搞，最近一个正常点的人都没有，来到大树前面不耐烦的说：“有事说事，没事我走了，还有一大堆的事情没做呢。”


李泰从大树后面出来，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指着自己的脑门说：“你看看我像不像文曲星君下凡？”


“文曲星君没看出来，狗头星君倒是很像，你什么时候自恋到这种程度了，你李青雀需要靠那些有影没影的神仙来装门面？”


李泰一下子跳了起来破口大骂：“老子用得着么？去要饭我也是李泰，全身的肉都是我父皇和母后给的，长这么大是吃了百姓种的米粮，学的学问都是先生们教的，再加上我自己三更眠五更起的钻研出来的，关天上的星星屁事。


月亮是离我们最近的一颗星星，我们去年冬天看了，上面除了石头就是大坑，有鬼的神仙啊，我甚至怀疑其它的星星上也同样是这模样。


如今，司天监说有文曲星落于皇家，并且认定了是我，你要我大哥怎么看？要我如何的自处？我他娘的成了皇子中的怪胎，我父皇居然高兴的了不得，大哥也高兴，但是我自己的心里不舒服，怎么办？希帕蒂亚还过来揪我的脸，像是在看怪物。”


云烨笑的喘不上气来了，躺在草地上打滚，现在当神仙是社会的大潮流，大风气，自从玄奘见佛的故事传出来，长安就流行这个，李泰也没有逃脱魔爪。


笑够了才一本正经的对李泰说：“你是文曲星君？知不知道我是什么来头，东胜神州有一傲来国，傲来国有一个傲来峰，傲来峰上有一块五彩巨石，乃是女娲娘娘补天之时剩下的一块灵石，受天地孕化，一天，雷击于五彩石上，五彩石裂开，我就跳出来了，迎风就长，双目射出金光，摇撼天地……”


李泰听罢大怒，掐着云烨的脖子就要同归于尽，太恶心了，活不成了，他认为云烨这是在赤裸裸的嘲笑他。


“停，再掐就死了，你还要不要知道怎么应对这件事了？”云烨好不容易踢开李泰，揉着喉咙问他。


李泰阴着脸说：“好，你好好说，不能再羞辱我，否则休怪我翻脸。”


“好好，不笑话你了，不过啊，我刚才说的很有道理，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你的身份原本就敏感，把你单独拉出来凌驾于其他皇子之上，就是在给你招祸，你想想，如果所有的皇子都是神仙的话，你不就不显眼了？你父皇是玉帝下凡，你母后是王母，你哥哥是北极紫薇大帝，你是文曲星君，小恪是狗头星，其他弟弟不是猪头星，就是牛头星，全家都是神仙，岂不快哉。”


“岂有此理，你还拿我开心？”


“谁拿你开心了，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你父皇是龙这没错吧？趴蝮、嘲风、睚眦、赑屃、淑图、螭吻、蒲牢、狻猊、囚牛。哪一个不是大名鼎鼎？你告诉司天监，单独把你一个人列出来那是心存不轨，有挑唆你们兄弟倪墙的阴毒心思，如果把所有的皇子都录进神籍，那就没问题了，如果做不到，你就上本参奏他们，把皮球踢给他们不就完了。至于把自己弄得气急败坏，这些年你一门心思的钻进了学问研究上，对于政事缺少了应对之法，我都不知道是帮了你，还是害了你。”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全身心投入，你不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欢乐，我去争皇位，对大唐有百害而无一利，现在皇家气氛祥和，远不是父皇当初那种剑拔弩张的环境，我退一步，有何不可，再说我又不喜欢当皇帝，有大哥在前面最好，他好好的当皇帝，我们兄弟感情深厚，不存在猜疑之心，天底下我该是第一无忧无虑并且无法无天的人物，我这样的人全身心的去做学问，就不信创造出一个新文化的巅峰，这才是我所追求的。”


“娘的，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能要什么的人，果然是最幸福的人。”云烨攀着李泰的肩膀佩服的说道。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节 太上老君战玄奘


张家岭出了祥瑞，一颗百年的老桃树由于太老了，主家准备把它伐掉，要不然来年春夏之间会把秦岭的白蚁都招过来，有道士看中了其中的一截桃木，准备锯下来作几把百年桃木剑，谁成想，树枝子锯开之后，树心的图案看起来非常的诡异，经过道士打磨之后，上面赫然就是一幅《老子出关图》，上面的老子图像，还有青牛的样子栩栩如生。


这还了得，这是真正的神迹啊，万年县的县令激动地都不会说话了，自己亲自叩阙，向皇帝报告了这一祥瑞，皇帝闻言，龙颜大悦，派遣重臣前往查探，半信半疑的王珪亲自验看后，欣喜若狂，果然如同县令所言，的确是非常的相像，冷静下来之后命人拿清水擦洗，想要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结果，清水擦拭之后上面的图案越发的红艳，竟然现出一股子古朴的意味。


皇帝烧香沐浴之后亲自驾临张家岭，接见了老桃树的主人家，一户人家四口人，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带着婆娘和一子一女，都是难得的良善人家，早年间男主人甚至随军远征突厥，而且还立下军功，如今腿有点瘸，依然耕作不休。


长孙亲自慰问了农妇，农妇吓得跪在地上光冒汗了，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这样的人家如果也能造假，那天底下想找老实人就太难了。


大喜之下的皇帝陛下问老兵想要什么，老兵挠着后脑勺哼哧半天才小心地问皇帝陛下，能不能赐他一头牛。


万年县令恨不得上去踹几脚，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皇帝陛下却更加的欢喜，民风淳厚，质朴，这是自己的教化之功，大手一挥，赏赐耕牛两头，锦缎十匹，铜钱百贯，魏征笑着亲自把皇帝的赏赐版赏给了老兵，以他的毒眼，没有发现这里面有什么问题。


皇帝陛下亲自观看了老桃树，也亲自验看了那幅图案，果然如同王珪所言，那截碗口粗的枯木桩子上赫然出现了一幅《老子出关图》，须发清晰可辨，古意盎然，绝非人为，当下就顶礼膜拜，只可惜桃树已死，遂命人将桃树的枝干截下来，当做至宝收入皇宫，四时八节香火不断。


不断地有朝臣进言，如此宝物需要存放于老君观，老子乃是道家之祖，不光是皇族的祖先，也是万民的祖先，需要受万民香火才是，李二无奈，只好将桃木桩子存放于老君观里，一时间长安百姓蜂拥而至，老君观的观门不得不日夜大开，迎接四方香客。


此物一出，长安的神佛无不黯然失色，短时间内再无新的神佛出世，万年县令也因此官升三级，大摇大摆的去淮南担任刺史去了。


黄鼠家的澡堂子里，云烨赤条条的趴在竹床上，黄鼠卖力的给他擦背，等到云烨全身都红彤彤的像是一只蒸熟的螃蟹，又钻进清水池子里，从飘在水面上的木桶里取出温好的黄酒喝了一口，轻声对坐在对面的黄鼠说：“把这件事情忘了吧，以后这种法子就让它消失吧，一旦外传，你会似无葬身之地。”


“侯爷，这本来就是神仙才有的手段，我这样粗鄙的人哪里学得会，黄鼠就是靠着书院才得以新生，小的，命不要也不会出卖书院。”


云烨笑笑，起身擦干身体穿衣之后就离开了澡堂子，大唐的秘密太多，再多一桩也不算什么，那个木桩子接受千百年的香火之后，说不定真的会成为神物，谁知道呢。


玄奘明日进城，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万民空巷顶礼膜拜的宏大场面？力量均衡争斗起来才有意思，要不然光是玄奘一个人唱独角戏就太无趣了。


司天监疯了一样的向皇帝陛下报告，他们发现皇子们几乎个个都来历不凡，尤其是太子殿下，李二硬着头皮听完司天监对皇子们的吹捧，回到后宫皱着眉头看李承乾，他认为太子这样做实在是缺少风度。


李承乾苦笑。李泰走出来对父亲说：“父皇，这是您可别赖在我大哥头上，是我逼着司天监上的这些奏折，今后再有这种事情发生，孩儿都想杀人。”


“说你是文曲星君下凡不好么？总归是皇家的喜兆，被你这样胡闹一番，岂不是惹人笑话，你呀，真是太轻佻，太不懂事了。”


“父皇，孩儿有今日的成就说是祖宗保佑那是理所当然，说孩儿是什么什么星君下凡，就是扯淡了，孩儿的骨肉都是父皇和母后给的，学问是先生教诲加上我自己苦学才有的，学问一道，那有什么捷径可走，司天监把孩儿辛苦学来的学问说成天授，是对孩儿的侮辱，而且这样做，对我大唐的根基没有半点好处，不让他们出一回丑，孩儿难泄心头怒火。”


李二也跟着苦笑起来，一件好事硬是被李泰搞成了笑话，现在谁要是再拿文曲星君说事，一定会招来所有人的嘲讽，包括李泰自己。


书院也没有闲着，孙思邈的《千金方》被拆开，按照方剂的不同，被印刷成无数的单页，书院的低年级学生特意在休沐的日子里一人抱着一大摞子四处分发，长安人从来没有见过有这样的好事，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争夺单页，不管识字不识字，都想拿到一张孙神仙开的方子，今后自己好歹也有吹嘘的余地，家里有孙神仙大作。


云烨没打算让全长安的人都知道怎么看病，但是上面讲授的卫生常识却是重中之重，喝生水，饭前便后洗手，垃圾的处理，疾病的预防，甚至对于瘟疫的防治也有简单的防护措施，长安县没捞着神木，却把孙先生的这些意见当成重点来执行，县令亲自上街，布置任务，清理暗沟，命人填埋了好多的死水潭，孙先生说了，蚊蝇就是从这些死水潭里孳生的，乃是万病之源。


玄奘还是进京了，鸿胪寺的官员出迎三十里，萧禹作为玄奘的主要资助人当然亲自前往，李孝恭也带着李怀仁一同前往，这样的热闹怎能少了云烨，和单鹰两个人一人脖子上架着一位云家少爷，就来到了朱雀门，选了个好地方，等着看众人嘴里的圣僧大驾光临。


人很多，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史书上记载的万人空巷的程度，远远看着骑白马的玄奘从城门洞子里出来，云烨差点认不出这个人干状的和尚会是早年间英姿飒爽的玄奘，骑在马上宝相庄严，虽然黑的像煤球，但是从骨子里透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气质，大红的袈裟披在身上，道信在前面牵马，后面四位白须长眉的老僧不断地诵经，有花衣童子不断地从篮子里往外洒花瓣，都是菊花，铺的满地金黄。


不知道和尚们到底毁了多少黄金菊，总之从遥远的道路尽头一直到城门口，形成一条金黄色的道路，玄奘下马。自然有人屈膝跪地甘做踏脚石，玄奘踩着这个人的背下了马，居然摩顶赐福，云烨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下马石打着摆子幸福的昏厥了过去。


“猪，猪，爹爹，猪！”云烨脖子上的云宝儿揪着爹爹的头发让他看猪，云烨奇怪的看过去，不可能真的有猪妖出现吧？


妈的，还真有，玄奘从哪找回来这三个随从？第一个带着孔雀金冠，虽然黑瘦的像只猴子，但是披上袈裟，戴着金冠，到底还有几分高僧的模样，后面两位就没法看了，其中一个腹大如鼓，四肢短小，面目黎黑，肥厚的嘴唇往外翻着，鼻孔朝天，云宝儿实在是找了一个最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这个比丘僧，最后一个挑着一个巨大的担子，长得五大三粗，全身的毛发翻卷着，裸露的胸膛上全是黑乎乎的卷毛，云烨强烈的怀疑这个人还没有进化完全，但是看他挑着沉重的担子，脚底下却异常的轻盈，就捅捅单鹰问道：“这家伙会不会是一个绝顶的高手？”


单鹰的面色凝重，小声的对云烨说：“挑担子的也就罢了，那个戴金冠的绝对是钢筋铁骨的高手，别看他长得瘦小，但是三个人里面他是最强的高手。”


“你不会告诉我那个长得和猪一样的胖子也是高手吧？”传说里随唐僧回来的三个仆从各个身手不凡，难道说这个胖子真的有猪八戒的手段不成？


“不会，那个胖子就是一个仆役，不会武功，天底下哪里会有这么多的高手，就是不知道哪个戴金冠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想试试？别着急，有机会，玄奘在长安的行程里如果没有书院，我才会鄙视他，要知道咱们书院现在也不是泛泛之辈，想要在长安弘法，书院他绕不过去，再说了，玄奘还欠我一个约定，他会来的。”


看完奇人，云烨自然没什么兴趣看那些狂信徒对玄奘的崇拜，带着单鹰回到酒楼里，准备吃点饭，就回家。


饭菜才上来，围拢饭桌的屏风就被人打开了，刚刚还在下面牵马的道信走了进来，施礼说：“云侯，你故友万里回归，因何躲在暗处不与相见？”


“道信大师，今日的盛会属于玄奘，属于佛门，云烨乃是世俗之人，此时此刻，自然不便相见，待到繁华褪尽，玄奘恢复了青灯古佛的安静之时，我自然会登门拜访，好好听听异域风情。”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六节 华胥之国


大环境底下谁都不好混，玄奘也好，道信也罢，抡起道德人品，绝对是上上之选，但是一涉及到自己宗派的存亡，就会使出各种手段，好的，坏的，卑鄙的，无耻的，甚至有些灭绝人性的手段都是这些好人想出来，做出来的。


都说佛门讲究清心寡欲，不计较身外物，现在看看道信的模样，云烨彻底的就不相信这种骗人的话，道信常年茹素，衣衫简朴，出行之时只要路途不远就会选择步行，他认为这是一种修行，老僧曾经说过他一个月有两斗米就能活的很好了，这话云烨也信，以道信的人品还不至于说假话。


听起来很矛盾，但是他们确实是现实存在的两极，一个道信悲天悯人，济贫救苦从不落于人后，一个道信为了少缴税，还佛门一个超然的地位，无所不用其极，在玄奘回来的这一刻，两个截然不同的道信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融合。


刚才踩着菊花宝相庄严的老僧，现在成了一个蝇营狗苟的市侩秃驴，让云烨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应对，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没想着去祸害谁，道信担忧云烨会跳出来拆穿大家的各种谎言，所以才不惜自降身份的想用他和玄奘的交情来打动云烨，希望他嘴下留情。


“原来云侯对这些感兴趣，不如请云侯带着贵公子去小庙一叙如何？”


“多谢大师盛情相邀，可惜书院大考在即，云烨实在不敢懈怠，这些天就要彻底封闭玉山，好让学生们静心苦读，今日出来看故友回家，已是违反了书院的规矩，怎敢一错再错。大师好意，云烨心领了。”


听到云烨打算闭关，这就是说他谁都不准备帮助，一心一意的准备今年的大考，道信笑着恭祝书院学子旗开得胜，捷报频传。


云烨满怀感激的接受了老和尚的祝福，见和尚下楼走了，对单鹰说：“你也准备准备，参加考试，总是这样在瞎混不是个事情。”


“大哥，我家的事情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可能会去给杀父仇人当臣子，这样也很好，大丫过门之后，我悄无声息的过自己的日子就好，犯不着去呕气。”


云宝宝坐在爹爹怀里瞪着眼珠子看掌柜的那张胖脸，嫌弃的扭过脸，被丑人惊着了，大少爷的脾气发作了，指着丑掌柜给自己爹爹告状，希望能把丑人撵走。


单鹰自己不喜欢做官，云烨也不强求，从碟子里找出一块猪肝，塞给儿子，让他当馒头嚼，李容自己已经能够吃饭了，用勺子吃的很起劲。


大街上的人群随着玄奘的走远，也就散去了，只有那些虔诚的香客点着香，一路追随玄奘的脚步，去了荐福寺，今日那里有大法会，玄奘要在那里讲述自己的西行见闻，听说长安有名有姓的勋贵都在邀请之列，云烨忽然笑了，这是别人的战争，与自己无关。


佛经里的佛祖其实与常人没有区别，吃了腐烂的食物也会闹肚子，被人暗算之后也会受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传着传着就成了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大能者。


云烨认为，佛家的传播更像是一种思想的传播，而不是神通技能，很想说那些和尚都是些歪嘴和尚，唯恐自己的理念不被大众接受，就人为地添加了无数的糟粕，精髓反而被带有功利心的人们淡忘了。


达摩在中国始传禅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佛陀拈花微笑，迦叶会意，被认为是禅宗的开始。不立文字的意思是禅是脱离文字的，语言和文字只是描述万事万物的代号而已。这也是为什么慧能大字不认识一个，但是却通晓佛经的原因，只要明心见性，了解自己的心性，就可以成佛。


百姓不了解自己想要什么，和尚们也没有很好地教导，于是，一苇渡江，面壁九年，断臂立雪，只履西归等，这些美丽动人的故事就成了达摩的全部，至于拈花意，则变成了一种智力上的较量。


玄奘大概也是受不了歪嘴和尚的荼毒，这才打算去天竺求法，到了天竺，他发现哪里的高僧也就那么回事，自己等了十八天都没有人敢上来辩论佛法，不战而胜之下，法相唯识宗就已经在他的脑子里确立了。云烨说的没错，干嘛不自己写一本经书？


天竺的佛教已经变成了禁锢人头脑的工具，婆罗门（祭司）、骄奢淫逸，酷毒无比，稍有违逆便会杀人，美其名曰，超度，印度教中的圣女几乎也变成了娼妓的代名词，玄奘不相信这样的教派会是以敬爱世人，拯救苍生为自己的存在目的。


有一个传说是这样论述的，如果不能阻止末法时代的来临，那就干脆把所有的信徒干掉，让末法时代早日来临摧毁这个旧的世界，而后再由新的佛祖来拯救世人，这是一种何等阴暗的心思。


玄奘去了荐福寺，云烨带着孩子回到了家里，全家早就做好了进山的准备，洪城此时已经封锁了玉山，山道上的巨大闸门，已经安装就位，就等云烨回山之后就会缓缓关闭。


大门关上以后，玉山顿时就安静了下来，皇帝派来的卫所军士，严格执行了封山令，一时间喧闹的东羊河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云烨也开始埋进书海，开始自己的苦修，颜之推临死前给了自己一张书单，需要云烨认真研读，李纲也添加了一些，泰山翁更是不落人后，当那些书籍被图书馆的管事一一找出来，堆在云烨面前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太阳穴在噗噗的跳动，一人高的一摞子书，老子需要看到什么时候？


读书笔记？每日心得？知不知道写古书的那些前辈不用典故就不会说话？翻开第一本书，云烨就发现自己是个白痴，每一个字他都认识，可是合在一起是个什么意思？华胥之国？十神太一？一行三十个字就有八个不解其意，怎么读？想要明白这八个字的含义，就要再找他们的出处，如果解释这八个字的书里又有生僻的典故，是不是还要找出处？天啊，这就是一个无解的怪圈。


“你竟然不知晓何为华胥之国？也不知晓何为十神太一？”云烨知道文海先生看自己就像看见了一坨屎，但是，颜之推老先生临终前交代的任务必须完成，只有厚着脸皮向文海先生求教。


文海叹了口气说：“华胥之国乃是出自《列子·黄帝》篇，黄帝昼寝而梦，游于华胥氏之国……其国无帅长，自然而已。其民无嗜欲，自然而已。不知乐生，不知恶死，故无夭殇；不知亲己。不知疏物，故无爱憎……”


半个时辰之后云烨终于知道什么是华胥之国了，无非就是桃花源的变种，无聊的文人幻想了一个乌托邦，假借黄帝的身份说事，一句话就能解释通的问题，至于滔滔不绝的讲述一个小时么？


不想知道什么是十神太一了，如果再被老头子揪住讲述一个小时，自己宁可去自杀，无非就是一个编造出来的神灵而已，根据自己的推理，云烨大概知道了颜之推半辈子在研究什么了，老头子半辈子都在研究社会制度的改良而已。


这本书就是老头子自己写的，开篇破题就吹嘘黄帝梦见的华胥之国，看样子他对无为而治很是有心得，这不合理啊，老头子，你活着的时候干嘛不说，历史证明了大锅饭吃不得，大锅饭吃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饿死。


不用说，老头子一定还有对《桃花源记》的论述，云烨拿起书本逐字逐句的找这几个字，果不其然，书写到一半的时候，果然出现了桃花源这几个字，字里行间充满了对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向往，老头子烦透了封建王朝一鸡死一鸡鸣的常态。


云烨也烦，但是他清楚地知道，现在正是封建皇权的巅峰时期，李二雄才大略的将天下权利收归一门，采用了强干弱枝的羁縻手段，你看看长安的驻军就知道，六成的精锐就围绕着长安，只要那里有叛乱，立刻就会有大军杀过去，谁造反谁死。


没必要把老头子的书死记硬背，知道他的思想就好，只需要记住他给自己的信札里最后的几句话就够了，回头李纲问起来，就说读完了，拿这几句话搪塞一下就好。


“小子，知道你没兴趣把老夫的书读完，但是老夫的心思你都晓得了吧，不过老夫还是要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华胥之国是存在的，大业五年，老夫见过其中一人，见识与我等截然不同，说话有上古之音，自言出自华胥，老夫款待一日，第二天杳无音讯。


你也很奇怪，但是老夫最后确定，你依然是我汉家苗裔，发黄的眼珠说明你的血脉里也有胡人血统，这是胡汉杂居的结果，不足为奇，如今的大唐人大部分都是如此，可疑的是你恩师，老夫强烈的怀疑，他就是出自华胥之国，而非什么子虚乌有的白玉京。”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七节 考试而已


云烨坐在椅子上笑的喘不上气来，颜老头啊，颜老头，白玉京可能真的是子虚乌有，你的华胥之国难道就一定是真的？


以后世人挤人，人挨人的人口密度都没有发现桃花源，你的华胥之国凭什么能保持几千年的神秘？如果他们不与外人接触，说不定会就会走另一种发展的途径，人数多了，没有隐藏的可能，人数少了，光是近亲结婚就会把这个部族全部变成傻子，自己变成历史的尘埃。


最近神仙太多了，谁家都想出那么一个两个神仙，莫非颜之推也有这个心思？老头子的思想才是知识，至于华胥国之类的被云烨自动归类于糟粕，中国历史太悠久，悠久的我们无法得知某些历史的细节，猜测太多，无法保证它的真实性，所以跳过就是了。


老人家辛苦写的书总要通读一遍才是，一个月来，云烨就没干其他事情，专心的诵读颜老头的著作，不求甚解，只求看完就好。


一个月很快的就过去了，书院两百一十一名学生就要随着李纲，元章先生去万民宫接受皇家的考核，李二依然把书院子弟和普通学子分开来对待，今年的进士科只有十六个名额，和往年持平，但是没有一个是为书院的学生准备的，为这事云烨去找皇帝理论，却被蛮横的皇帝陛下差太监给架出皇宫，丢在朱雀大街上，还被威胁说，如果再挑三拣四的，就送进宗人府问话。宗人府关我屁事？云烨跳着脚咒骂，皇帝不敢骂，骂断鸿他还是没有一点点的忌讳，断鸿天生好脾气，听云烨骂的口干舌燥了，才笑着说：“云侯，陛下命我等把你扔到朱雀大街上，奴婢忽然发现，您站立的地方还不算是朱雀大街，需要再扔一次。”


云烨撒腿就跑，这家伙从不和别人开玩笑，说扔，就真的会扔，刘进宝给云烨找来一个长条凳，命人搭了一个棚子，还从人家借来桌子，沏了一壶茶，请侯爷在棚子下面等候。


其他州府保送来的三百多士子，被安排在了礼部考试，和书院一样，都是糊名，然后由书吏把卷子誊抄一遍，才会由房玄龄，王珪，萧禹三个人主批，孔颖达等十一人进行辅助。


书院的卷子就由皇帝陛下亲自批阅，长孙无忌，杜如晦，唐俭等人辅助，这一次考试，李二把它看成检验自己多年教化之功的一次检验。


云烨坐在朱雀大街上心如油煎，坐立不安，算学题是自己和希帕蒂亚出的，自然之道自己的学生会考成什么样子，但是五经正义之类的题目自己却一无所知，参与出题的李纲，元章，玉山先生一个字都不给云烨透露，并且对云烨给学生圈定考试范围的行径，鄙视不已，为这事，李纲已经骂了云烨两回了。


君子之风？我那里有这东西？云烨在心里咆哮，书院的这些弟子都是自己这些年教育的成果，和长孙冲，孟不同，尉迟大傻，断猛他们不同，这一回的学生，算得上是最正规的一批学生，上一批都已经进入了大唐的各个部门，走的门路都是勋贵们推荐，这次不同啊，勋贵们再也没有这个权利了，学生们想要入仕，就必须从考场里走一遭，接受皇帝的考核。


王玄策，崔振，侯杰，元嘉，沈功海都是这期学员里的佼佼者，云烨期望最高的就是王玄策，侯杰，一个胆大包天，一个阴损缺德，崔振是门阀家的子弟，来了之后却能恪守书院的规矩，人是绝对聪明的，只不过和书院的其他学生还是有些格格不入。


煎熬了半天，就看见王玄策悠哉悠哉的从朱雀门出来，见云烨在棚子底下坐着，立马跑过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后说：“先生为何焦躁不安，依学生看，这次的题目也就是算学难些，里面夹杂的一些物理，几何，药物学让人头疼，至于其他的都是中平的题目，陛下亲自出的策论要求我等评论大唐的敌人，这有何难，学生只用了一柱香的功夫就答完了。


大唐的周边称得上敌人的就那么几家，以我大唐军威，平定他们易如反掌，只是吐蕃难些，南诏困难些，剩下的不足以论。”


“少吹嘘，高丽就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云烨依然烦躁。


“征高丽难就难在他的冬季漫长，战事没有真正展开，就必须应对早早到来的严冬，如果不是严冬的缘故，前朝的时候高丽就被大军碾成渣滓了，学生观吐蕃不同，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新近才统一的国度，听商贾们说，那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国家，武士们骁勇善战，更讨厌的是，他们下到平原，气力会大增，我们上到高原却会战力大减，攻打吐蕃，我们是一路仰攻，他们借助山川地势可以一路狂奔，所以学生把吐蕃列为第一威胁。”


“你上回就想去吐蕃见识一下，我当时没有同意，现在你还有这个胆量么？”


“哈哈哈，先生，王玄策生来就胆大，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学生既然认为吐蕃将来会是我朝的心腹大患，去高原一观，正是学生毕生的心愿。”


有王玄策在一边打趣，云烨的心情逐渐平复，而书院的学生也三三两两的从皇宫里出来，围在云烨身边，谈天说地很是热闹。


书院学生至少学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平常心，就算是心里忧急自己的前途，但是表面上都装出一副淡然扥模样，这几年高官显宦见得多了，自然之道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


“先生有所不知，州府推举上的那些人，不但要答他们自己的卷子，考完之后，还要答咱们的卷子，据家父说，这是陛下担心那些举子闹事，如今他们自己也试着做做我们的卷子，就知道什么是难，什么是容易。


他们就考杂文两首，再加上箴、铭、论、表之类的实用文书体裁，了不起再加上一首赋，弟子不明白，他们就学这些东西将来如何为官？如何替天子牧民？


一州一县，公务繁杂不堪，不但要知农事，晓工商，还要熟悉大唐律法，明白如何应对灾荒，最重要的是如何让自己的辖地百姓尽快富裕起来，不是说光坐在公堂上动几下嘴皮子就能干好的，家父说他自己也是摸爬滚打了七八年才弄明白如何做好一个地方官，那些酸腐的家伙果真能够胜任？那十六个进士名额，就是代表了十六个地方官，可怜又有十六个县治的百姓要遭受荼毒。”


云烨看着这个幸灾乐祸的小子，没好气的翻个白眼说：“你知道个屁，陛下这是为了平息其他学子的郁气，为什么以前每年都只招收十几二十几个进士，就是因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才会招的少些，大部分都是荐举上来的官员，可是荐举上来的官员也有缺憾，那就是上来的都是富家子弟，平民小户的子弟很难出头，时间久了就像汉朝末年一样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荒唐事情。


父亲做官，儿子也会成为官员，这样不好，对整个大唐没有半点好处，现在你们在书院就没有这样的顾虑，父亲是官员的，也不必担心人家说你当官是靠了自己的父亲，咱们书院里，如果自己不说，谁会知道你爹是官员，就算是知道了，你父亲的名字在书院没有半点的用处，洪城处罚你们的时候，可有看在你们父亲的名字上少揍两下？”


云烨的话引来一阵大笑，眼看着学生们一个不少的出了皇宫，云烨笑着说：“你们合格与否，就看陛下的判断了，现在你们已经算是出了玉山书院的门，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去吧，哪怕去青楼，也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从今日起，书院的规矩就不再约束你们，十天之后来书院领取你们的毕业证书，现在需要找门路的，托关系的，拜访故旧的，现在就去吧。”


云烨说了半天却发现那些学生都没什么动静，笑着说：“你们苦了这么些年，现在放纵一下，也没有关系，不要舍不得书院，翅膀长成了，终究是要飞走的，不要婆婆妈妈的，书院的学生，怎么连这点决断都没有，快去吧。你们看那些想要争夺你们的人眼睛都要绿了。”不知何时朱雀大街上已经站了好多衣衫华贵的人，都一脸渴盼的瞅着这些从皇宫里出来的学生，其中以商贾最多。


云烨上了马车，刚放下马车帘子，就听得外面的学生一起大声说：“弟子等拜谢先生的教诲之恩，今生今世，不敢有丝毫的忘怀，书院院训，不敢有丝毫忘怀，先生保重，弟子去也。”


听的云烨眼眶一热，眼泪差点流下来，敲敲马车，刘进宝就大喝一声，赶着马车向玉山走去。


这一批学生已经通过了书院的考核，所以每一个都具备了毕业的能力，现在书院的一纸证书，含金量很高，如果学生入不了仕自然会有无数的书院，家塾，聘为先生，会被商号聘为大掌柜，甚至会被勋贵们聘为幕僚，从毕业的这一天，他们就已经站在了社会的顶端位置。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八节 都是人才


沈功海目送先生的马车离开后，打个呼哨，就看见一辆极为豪华的马车迅速驶来过来，不用他招呼，元嘉，朱宗，姚四已经很不客气的钻进了马车，特意把马车帘子撩起来，好让别人都看见，书院毕业生已经可以戴帽子了，三个家伙一水的璞头，两只带子飘在脑后，不管谁看了都知道这是饱学之士。


沈功海戴着金冠，上面还挂着一颗红绒球，表明自己的衙内身份，他对这三个人已经无语了，去个青楼，用不着这么夸张，弄得人尽皆知。


“老海，今天我们先去酔风楼大吃一顿，天色晚了之后，我们再去燕来楼品一品风月，说好了，今日我做东，进书院的时候我爹给我塞的银子再不用就要发霉了，谁更我抢，我跟谁急。”朱宗得意的摸着鼓鼓囊囊的胸口，旁若无人的对其他弟兄说。


“没问题，我是穷鬼，有饭辙怎能少了我，昨日出门的时候我娘子就给我装了一贯钱，说是去燕来楼的时候不能小气，让我打赏的时候不能小气，这钱需要留着打赏，所以啊，吃饭，玩乐的钱都要算你的。”


“您娘子准许你去嫖妓？”三个人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一样大。


“哈哈哈，”元嘉大笑起来，掏出扇子忽扇两下，意气风发的说：“我娘子说了，有学问的人上青楼，那叫诗赋风流，她以前就喜欢看那些文人墨客和楼里最有学问的姑娘诗酬唱和，认为那是人世间最美的场景，我夫君文采非凡，就是在书院都是数得着的才子，为何不能去，就是家里清贫，拿不出许多钱财，否则，可以经常去。”


朱宗叹口气说：“他娘的，俺爹给我说了一门亲事，人长得也就一般，就是家里有钱，听说买卖做的比我家大了好几倍，我今后想要出来厮混，恐怕不容易。”


姚四拍着朱宗同情地说：“娶老婆还是小门小户的好些，老子眼睛一瞪，立刻就乖乖地不吱声，所以，我以后娶妻，娶一个农户家的女子就好，这些年那些富家小姐不是没见过，提亲的条件听起来像是老子要入赘，这等羞辱岂是我等能忍受的。”


沈功海的脸垮了下来，没意思的摇着手说：“说这些作甚，我宁愿一辈子不成亲，我要娶的女子，只听说过，没见过，我老娘每夸一次那位如何的有大家闺秀的气质，我就浑身哆嗦一回，房夫人家的远房侄女，今后哥哥我的日子不会比房相强到哪里去。休管她，我们今日有酒今日醉，春风得意之下，自去寻乐子去也。”


说罢，吩咐仆役一声，马车顿时加快了速度，朝着西市狂奔而去。


同时欢庆的还有其他的学生，四年的苦修，今日总算功德圆满，入不入士无关紧要，总会有自己报效家国的机会，书院出来的没听说有谁没人要，混的最差的也是府学里的先生，这在其他人看来，已经是人尖子了。


考试考到了头，兄弟们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天各一方，山水迢迢，也不知有没有再见的一日，且把握好今日，免得将来心生遗憾。


学生中年纪大，稳重一些的，就来到那些等候的人面前拱手说道：“劳诸位守候，晚生心中不安，无奈今日乃是诸位学友欢庆之日，慢待诸位先生了，在陛下未曾发话之前，由不得我等自作主张，诸位请回，十日后，书院就正式给我等颁发毕业证书，到时候，欢迎诸位莅临书院，我等如果没有为陛下所招，必定给诸位一个满意的答复。”


“赵公子客气，客气，鄙人乃是东福号的大掌柜，赵公子如果想与友人欢宴，东福楼一定扫榻以待……”


“赵公子吾乃是颍川矿洞主人，祖传的家业，如今就缺少公子这样的有才之士加入，如蒙不弃，定会待公子为上宾……”


“老夫观赵公子年少倜傥，文采风流，如今家中尚有小女未曾许配人家，赵公子只需去老夫家中走一遭，定是一桩好姻缘……”


李纲和元章，玉山从宫门里走出来，看着宫门外面的热闹场面笑的嘴都合不拢，自己的弟子如今成了抢手货，如何不欢喜。


“陛下如果再犹豫，这些人就会把人全部抢走，到时候陛下可就悔之晚矣，你看看，那家为了抢人，你看看，那一车铜钱，看样子足足有五百贯吧？”玉山指着一辆没有盖子的箱车砸着舌头让李纲，元章看。


“铜钱算的了什么，你没有看见那家出动了小女子，姿容倒也算得上等。”


李纲听着两位老友打趣，自己把手拢在袖子里，笑呵呵的看书院弟子狼奔豕突，那些铁了心的商贾四处堵截。


杜如晦黑着脸看着乱哄哄的场面，很不高兴，这些人六部都不够分，如何会轮得到这些低贱之徒，吩咐乐呵呵看热闹的守卫，把这些人全部轰走，一个不留。


在皇宫里面，李二的面前堆积着厚厚的一摞考卷，李承乾正在给卷子编号，李二不想这些卷子经他人之手，皇后都不行。


李泰撇着嘴帮老爹看卷子，拿起一份卷子眼睛扫过前面的算学部分，仔细看了一眼经义，又看了策论，把卷子放到一边，不满的说：“算学错了一道，物理实验是在胡说八道，经义含含糊糊，策论除了对于敌国有点见识之外，就是在富民一项上算得上合格，这家伙在书院是在混日子么？”


李二狐疑的拿起李泰黜落的卷子，算学他看不懂，但是经义他很熟悉，这个学生的经义虽然算不得出彩，却也中规中矩，一篇《强敌赋》几乎道尽了周边一十七国的现状，算得上很有见地，富民篇却是在拿淮南道的扬州为例，从那里的水利说起，而后重点说起了海盐，并且对国家的《盐铁令》做出了自己的见解，确实不错，他看看自己的儿子，忽然明白了，李泰这是在拿自己作比较，看不上自己的学弟。


“青雀，你吧算学部分批注出来就好，其他的不要过问，承乾啊你要记住，和为人才？只要他身上有一点可取之处，我们皇家就要善于利用，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是我们的天职，古人说得好，先有伯乐，而后才有千里马。


这些人都是书院四年来的教育成果，你看看，他们的眼界之宽广，心域之雄浑可谓一时之选，瑕不掩瑜，刚才青雀黜落的卷子主人，就是一个不错的县令，想要完美的人才，这个世间没有那样的人。


帝王最重要的就是眼界和心胸，有了长远的目光，和宽阔的胸怀，政事自然有宰相帮你打理，战事自然会有猛将替你拓疆，只要你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就好。”


李承乾躬身受教，李泰好奇之下又拿起州府学子的卷子翻看，文章果然做的花团锦簇，用语考究，字字有跟脚，句句有出处，读起来上口，听起来平仄押韵甚是动听，只是，他说了些什么？到处是先哲的语言，他的思想在那里？


“父皇，这篇《四海赋》到底说些什么？”李泰把卷子拿给李二看，李二接过卷子，摇头晃脑了好一阵子，叹口气说：“这也是人才，是进秘书监的好苗子，这次州府送上的学生，他们的学问也大有长进。”


“这也是学问？”李泰奇怪的问父亲，所谓人无欲则刚，他和父亲说话明显的要比李承乾随便的多。


“是学问，你看看书院的卷子，有几个人在遣词造句方面能胜得过此人，青雀，恐怕你也就是这个水准吧，朝廷的诏令，文书，旨意都需要通过书面形式来告知天下，这样的人很有用，虽然做不了正印官，但是作为幕僚，还是不错的，这张卷子另外放起来，父皇要仔细对比一下，两种教育体系之下，到底孰优孰劣。”


当长孙命宫女给父子三人送来饭食的时候，已经到了掌灯的时候，卷子只看了很少的一部分，每看一张书院学子的卷子，李二脑子就立刻知道该把这家伙送到那里去磨练。


“此人应当去鸿胪寺，一篇《关系论》真是让朕大开眼界，世上竟然还有如此阴损的害人手段，盐里面放铅粉？老天爷，书院把这小子祸害成什么人了？杀人于无形，十一抽杀令？这是军法，什么时候可以用在羁縻州了？把我大唐的学问传播到周边的邦国，增加凝聚力，还能让那些土著天然的对我大唐心生好感，百十年后，慢慢就会成为成为大唐的属民？妙哉，只是为何一定要州府的士子去完成这项任务？算学不给？物理不给，就是四书五经？混账东西，怎么现在就对自己的同僚下毒手了？


青雀，这家伙一定是云烨的得意弟子吧？”


“没错，父皇，看文章就知道是王玄策写的，云烨对他寄予了厚望，这家伙一直想去吐蕃，认为那里的人傻，好骗，经常对别人说，他的第一桩功劳，就该从吐蕃人身上获得，神叨叨的一个书院败类。”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九节 聪明的朋友


酒足饭饱的沈功海带着三位兄弟踩着落日的鼓点大摇大摆的向燕来楼走去，刚才的这顿饭吃的痛快无比，醉仙楼的招牌菜手抓羊肉确实不错，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且没有一星半点的羊膻气，听说这家的厨子是从云家花了大价钱学的手艺。


“算不得好，有一回为兄我有幸与魏王殿下，希帕蒂亚先生还有云侯一起在图书馆读书读得晚了，云侯家人送来了一大锅羊肉，为兄受邀一起进食，那一锅羊肉的滋味实在是让人难忘，只是云侯先从锅里捞出一根松木棒，不知何意，刚才看店家起锅捞肉的时候没有这道工序，就知道，他们只学会了皮毛，没有学到精髓，将来想吃好羊肉，还是去云府为好。”沈功海剔着牙得意的显摆。


朱宗大笑着说：“云府的饭食为天下第一，小弟当年因为力救了两个落水幼儿，书院给了小弟一贯钱，可以请元章先生题词，也可以请玉山先生做跋，甚至可以请离石先生作画，赵延陵先生烹茶，小弟难以决断，见家父为了小弟这些年操劳不休，食不甘味，心中不忍，就拿这一贯钱请云侯做了四凉，四热，一道汤品，请家父品尝。


谁知道家父，家母两个人居然把这些菜一扫而空，小弟坐在一旁就吃了两碗白饭，吃完之后家父就说，这是人间绝品美味，就是现在立马死了也不亏。哈哈，你们谁有小弟的这份荣耀，要知道，当年魏王殿下拼死拼活的拿了书院的第一，得了钱，请皇后娘娘吃饭，也不过就比这多了四道菜而已。哈哈哈。”


“猪鬃，你当时应该请元章先生题词，玉山先生做跋，或者请离石先生作一幅祖宗画像才对，这才是荣耀的事，一顿吃完，就没了，太可惜了。”


“可惜什么，我认为猪鬃做的对，光宗耀祖是我辈的事情，能请云侯下厨做菜，我看这的确是首选，要是我选，也选大吃一顿。”


听了元嘉的话，沈功海扬天长笑一声说：“这天，自然是要我们自由飞翔的，休要说往事，我们应当往前看才好，今日燕来楼狂欢，十年后我们兄弟再聚燕来楼，看看到底谁是英雄。”


四个穿着书院袍服的青年男子站在青楼门口说着自己的豪情壮志，引得路人侧目，有好事者大怒曰：“青楼里论好汉只有一种，谁敢与老娘我大战一场？”


沈功海瞅瞅那位肥硕的身材，长叹一声，率先迈步进楼，再也不提英雄二字，走进楼里却没有发现窈娘的踪影，没有炫耀的对象难免有些失落。


正要大喊一声，却见一个红衣女子走了过来，未语先笑，手帕摇的花一样乱抖。笑容比窈娘明艳了许多，却远远不及窈娘让人感觉舒坦，皱着眉头问：“窈娘哪去了，难道说从良嫁人了？”


红衣女子笑着说：“窈娘遭了难，被官家遣走了。那不是么，就在墙根底下蹲着呐，犯不着搭理她，如果不是官家看她可怜，说不定会被充军。”


笑容从元嘉的脸上消失了，皱着眉头问：“你知道她犯了什么案子吗？”


“哎哟，公子爷，窈娘就是一个老妇，难道您还是她的恩客不成，您看看，院子里姑娘哪一个不是花枝招展的讨人喜欢，为何要问一个罪妇？”


元嘉听完这个妇人的话，知道问不出来，直接走出燕来楼，来到对面那个屋檐底下，只见窈娘浑身污秽，全身裹在一条破被子里抖抖索索的看着元嘉，眼中全是惊恐之色，不待元嘉问话，就不断地磕头，急声说：“元公子，老婆子有眼无珠，逼着元宝儿接客，亵渎了官家奶奶，您就饶了老婆子吧。”


沈功海厌恶的捂着鼻子说：“元嘉，算了，嫂夫人当年落难，也是时事所迫，燕来楼是什么地方，嫂夫人卖身的时候就清楚，怨不得窈娘，我等再与这样一个落魄老婆子计较，有失身份。”


元嘉摇着头说：“怨已了，但是恩情没还，大丈夫仰不愧天，恩怨分明，她得意地时候我自然不会理睬她，如今她落难了，不帮一把，有违师训。”


猪鬃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两个银锞子丢在窈娘面前，然后就要元嘉早点进去，窈娘这种人的恩情很好报答，给银子就成。


看到窈娘抱着银子不撒手，元嘉也就放心了，二十贯钱怎么都够窈娘做点小买卖养活自己了，燕来楼的小点心可都是出自窈娘之手，开一家小店铺，还不成问题。


不想从街边窜出两个大汉，劈手夺过窈娘手里的银子，还将大声叫嚷的窈娘踹翻在地，准备离开，元嘉顿时大怒，一闪身拦住壮汉道：“做人怎可如此无耻，银子是我朋友赏赐给窈娘的，你如此巧取豪夺是和道理？”


大汉并不害怕，其中一个拱手说：“这位公子，看您也是一位士子，此事您还是少管为妙，我们做事自然有我们的道理，这个婆娘为恶一生，理应由此报应，我等就是在替天行道。她注定了只能乞讨食物，想要银钱，断无可能。”


沈功海瞟了一眼壮汉有意无意间露出来的腰牌，心头寒意大作，一把搂过元嘉就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百骑司。”


元嘉奇怪的打量了一下壮汉，拱手说道：“事无不可对人言，小子敢问窈娘犯了《大唐疏律》中的那一条那一例，小子也曾熟读律法，为何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惩罚？难道是你在执行私刑不成？”


壮汉嘿嘿笑道：“你之所以能在我面前大声咆哮，就是因为你身上穿着玉山书院的袍服，如今你已着冠，那就是已经毕业，刚刚参加完大考，只等皇榜下，就会有绿袍加身，前程远大，想去青楼，就去，想找乐子就去找，这个婆娘的事情少管为妙。”


沈功海想要去把元嘉拖走，猪鬃，姚四也有此意，百骑司在大唐人的心中，那就是恶鬼一般的存在，窈娘之所以落到如此地步，一定是得罪了皇家，能保住一条命已经是额外开恩了，元嘉惹到他们没有好果子吃。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书院没教会我怎么当缩头乌龟，窈娘如果犯法，自然有堂堂国法处置，杀剐存留按照律条治罪就是，如此藏头露尾的将一个人至于如此境地，是何道理？


云先生尝说，人生最大的惩罚莫过于剥夺一个谋生的手段，你们硬硬的将一个可以自食其力的人压制成为一个乞丐，莫非视我大唐律法如无物吗？


百骑司？就算是陛下面前，我元嘉也要问一问，大唐何时有了不许他人自食其力的律条了。”


为首的壮汉被元嘉问得哑口无言，但是眼中却闪露凶光，似乎只要元嘉依然不退，就会动手，元嘉又对大汉说：“我不管这条命令是谁给你的，你听着，我决定聘请窈娘成为我家的厨娘，朗朗乾坤之下，我就不信你能奈我何。十日之后，陛下会亲自为我等颁发毕业证书，到时候我会亲自问陛下大唐律是否已经修改过。”


沈功海眼中忽然露出狂喜之色，往前一步说：“我刚才又把唐律思付了一遍，确实没有这一条，元嘉兄倡义举，明是非，小弟深为钦佩，如此盛事，怎可没有我沈功海的身影。”他把话说的字字铿锵，清清楚楚的传进所有看热闹的人群耳中。


窈娘感激的嘤嘤哭泣，燕来楼里的姑娘们也珠泪涟涟，看着衣冠风流的沈功海全是极度渴慕的眼神，至于刚刚义正言辞的元嘉自动成为了路人甲。


壮汉指着沈功海说到：“但愿你在百骑司大牢里依然有这份骨气，”说完就要锁拿沈功海，元嘉更为恼怒，大声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引起的，你要锁拿，拿我就是，关我朋友何事。我倒要看看百骑司大牢到底还执不执行大唐律法了。”


沈功海连忙把壮汉手里的锁链套在自己脖子上，指着元嘉说：“别妨碍我扬名立万，虽然你是我的挚友，但是如果挡我晋身之途，一样对你不客气，当今陛下乃是万世明君，岂会让我冤死于百骑司大牢，我这是直言上谏，没有错，陛下知道以后之后夸赞我，收拾这两个家奴，如此好事我不争先，谁争先？”


元嘉恼怒的甩袖子，猪鬃想要上前，却犹豫再三，姚四已经窜到了人群里，装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状态伸着脖子往里看，脸上不关我事的表情是如此的明显，自己朋友慷慨义烈的和强权作斗争，自己吃喝的时候当朋友，出了事跑的比谁都快，好多围观的人都鄙视的看着这家伙，但是姚四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壮汉指着姚四对沈功海说：“你看看你的朋友，他多么的明智，如果你也学他，我一定会忘记刚才的事情，我们权当此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如何？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


“放屁，姚四不把自己摘出去，怎么帮我们脱罪，怎么把你们的龌龊事告知天下，老子只不过慢了一步，随你们去大牢算个屁啊，书院的黑房子以为哥几个没住过？最幸苦的是在外面奔走呼救的人，别把书院的人想的和你们一样龌龊。”


姚四大骂一声：“猪鬃你个王八蛋，闭上你的臭嘴会死啊，弄得老子现在要跑路。”说完就一溜烟的不见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节 有恃无恐啊


姚四跑了，壮汉顿时愣在当地，百骑司虽然神通广大，但是律法却也森严，稍有犯错，就会丢命，身为李二的鹰犬，赏赐的时候是厚赏，但是惩罚起来也是要命的事，书院对于百骑司并不陌生，上上一任的大统领就是靠着书院躲过一劫，这在百骑司是人人皆知的事情，如果说在大唐，有一个地方对百骑司毫无神秘感，也无畏惧感，那就一定是书院。


沈功海感觉的到挂在自己脖子上的细铁链有轻微的颤抖，就知道事情已经成功了八成，一副无所谓的痞子样把铁链子从脖子上取下来，塞回壮汉的腰间，笑着说：“我们刚从书院毕业，身无寸功，正是想立功劳想的发疯的时候，但是从自己人身上取功劳我们不为，也不肖为，所以你放心，我们没那么楞。


这个恶婆娘做了十几年不要脸的婊子，又做了十几年的鸨子头，这里面逼良为娼的勾当不知道做了多少，可谓神憎鬼厌，但是，大唐律法没有治罪，这是为何？就是因为她这一个行当虽然缺德，却不犯法，自管仲设立女吕以来，他们在历朝历代就是合法的买卖，说句难听的，我朝的国库里，也有她们的贡献在里面。


我们可以唾弃这个女人，鄙视这个女人，但是却没有剥夺她生活的权利，天赋皇权于陛下，就是要管理大唐的各色人等，这里面有道德鸿儒，无双猛士，也有安分守己的农夫，自然也会有窈娘这样的恶妇，有好的，就会有坏的，都是陛下的子民，好人就算是上苍对陛下的奖赏，坏蛋自然就是上苍对陛下的惩罚。


我们家中出了败家子，老父亲就会哀叹，我造了什么孽啊，可是，哀叹归哀叹，狂揍一顿之后还不是要给他一碗饭吃？放在陛下身上也是一样，说不定陛下此时看着罪犯的卷宗，正在哀叹呢。”


沈功海说的风趣幽默，尤其在众人脑子里印下一幅皇帝陛下正在烦恼的有趣画面，都不由得面露微笑，皇帝陛下很少重惩百姓，前几年甚至还开释了好多死囚，所以大家都认为沈功海说的很有道理。


一个老汉站出来冲着窈娘吐了一口唾沫，对那两个百骑司的密探说道：“两位官爷，陛下仁厚善良，我们不能败坏陛下的好名声，这个恶婆娘，就是狗屎一滩，踩上她还不是要脏了脚，把脚抬一抬让过去也就是了，何苦弄脏自己。”


“对啊，就该如此，我等都是良善之人，与污秽之人为伍不妥。”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也出言相劝，他好像忘记了自己刚从燕来楼出来，什么时候大白天嫖妓的人也成了良民？


百骑司的人见众人都是先吐了窈娘一口吐沫，才和自己说话，心中顿时也自傲起来，老子整日里忙里忙外的，有多少大事要干，还要分精力巡视这个臭婆娘，如今她也就是烂肉一堆，确实不值得计较，上官下令的时候也是随口说了一句，自己没必要为这个婆娘弄得天怒人怨的，的确不值。


沈功海攀着壮汉的肩膀说：“您两位也是公务繁忙的主，长安城的安危还要拜托您们日夜看护，看看时间，大概也到了下差的时间，不如我们去共饮一杯，这个婆娘就让他自生自灭去吧。”


壮汉盯着沈功海还有元嘉，猪鬃看了看一字一句的说：“今日的事就这样了，如果窈娘再做出什么恶事，我会找你。”


元嘉问旁边店铺的老板借过纸笔，随手写了一份保书，拿给为首的壮汉说：“这位大哥，这是我出具的保书，今后但要是窈娘犯法，你只管找我便是。”


百骑司的探子见元嘉如此识情知趣，接过保书看了一眼，拱拱手就离去了，窈娘顶着满身的唾沫拽拽元嘉的衣袖小声说：“银子。”她居然还忘不了她的钱。


猪鬃大怒道：“真是不知死活。”对于这样一个死要钱的主，再好脾气的人也会发作，抬起脚想要踹窈娘，但是一见她抱着头蹲地上的可怜样子，又恨恨的放下脚。


元嘉掏出自己的一贯钱放在窈娘手里说：“你先去住店，洗个澡，买一身干净的衣服换上，明日就随我回玉山，长安城你算是没法待了。”


沈功海见窈娘进了客栈，不高兴的说：“娘的，为了一个鸨子头，害的哥哥我出了一身冷汗，姚四呢，这混蛋不会跑很远吧。”


话音才落，姚四就已经出现在他的面前，大笑着说：“你们两个要是连这种小事都摆不平，还自称什么才子，我就在墙拐角，等着去燕来楼呢。”


猪鬃早就被一堆花花绿绿的女人围住，上下揩油乐不思蜀，长相从来不是长项的猪鬃难得的受到了所有姑娘的欢心，也难怪，有钱，有义，看起来有点傻的才子，谁不喜欢。


临进燕来楼的时候，沈功海不着痕迹的抱拳施了一礼，然后才大踏步的走进燕来楼，大叫一声：“美人在那里，庸脂俗粉哥哥我可看不上！”


“姑父，你看看他，明知道我们在这里还敢进青楼，我回去就喊家丁来打断他的腿。”一个穿绿衣服的小娘子不断地给一个长须老者撒娇，那个老者赫然就是房玄龄，小娘子一门心思的想要老房替她出气。


“小蓉儿，不要闹了，有这样的夫君才是你的福分，你看看他们前后处理事情的办法，四个人配合的紧密有度，进退自如，轻轻松松的就化解了大危机，更难得的是，一个意志坚定，一个机变百出，一个淳朴厚道，一个口舌如簧，说他们都是大唐的才俊之士半点不为过，你那夫君就是察言观色，口舌如簧，颠倒黑白的高手，明知老夫在此他不会吃亏，所以才大胆直言，算得上谋定而后动，先把自己置于安全境地，然后才对抗强权，蓉儿啊，你运气啊，嫁给这样的丈夫，可以平安喜乐一生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可是姑父，他进了青楼。”小娘子仍然不依。


“书院出来的都是坏种，他今日和友人在一起，你说什么他都会进青楼，要不然他在书院的面子就丢定了，他想通过这一手告诉你，以后他主外，你主内，好了，你的夫君已经看到了，我们这就回家，你姑姑大概都等急了。”


“他进了青楼！”小娘子好像除了这句话不会说别的了，声音变得尖利。


房玄龄对车夫吩咐一声，带着泫然欲泣的小娘子上了马车回家，脑子里却在回忆刚才发生的这一幕，叹了口气，州府的传统学子想和这些妖孽一较长短，实在是有力不逮啊。作为宰相，自己的职责里有一条就是把人才推荐给皇帝，看样子今晚还要写一封奏折，把这事源源本本的汇报给陛下，估计这四个人的名字会被写到陛下的屏风上吧。


云烨的屏风上也写了很多名字，只不过看起来很渗人，最顶上的是太上老君，下面就是传说中的各路神仙，从盘古到女娲，再到三皇五帝，再到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还有各路乡间自愿供奉的毛神，把屏风写了个满满当当。


背面写满了他所知道的所有佛陀的名字，写到阿弥陀佛的时候停下笔，怔怔的坐了下来，现在的大唐信仰的混乱就是来自于他们都没一个有序的等级，谁都认为自己信奉的神灵是最厉害的，最需要所有人呢敬仰的。


有些人产生了一种类似幻觉的神秘感觉，就认为这是神灵对自己的启示，一个人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催眠和麻醉，很容易就会进入这种感觉，恐怖的是这种感觉会传染，特定的环境底下，会出现集体迷幻的可怕场景。


如果有一个著名的迷幻者出现了偏差，被心底的欲望勾引起了强大的征服愿望，那么宗教冲突就会出现。


谁能告诉世人元始天尊和阿弥陀佛到底谁更加厉害些？人的精神世界里神佛的能力会得到无限制的放大，很多我们自身办不到的事情，神佛就会很轻易的办到，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搬山填海，这是人的一种很朴素的向往力量的愿望。


佛经都是佛写的？据云烨所知，玄奘现在就在用自己的感触翻译佛经，里面夹了多少私货不得而知，但是唯识法相宗就是这么诞生的。


西华大法师如何从一个被自己割掉舌头的残废然后成为著名神仙的过程自己知道的清清楚楚。


总要做点事情的，中国的宗教只能在中国盛行，为什么走不到世界上去？这不妥当啊，为什么他们没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那样强大的侵蚀性？


云烨把这种现象归结于神佛系统的不规范性，一个到处是漏洞的体系，让聪明人怎么相信？


云烨没打算掺乎到宗教里面去，只需要提醒那些一日三惊的高僧，高道们，处在危机中的人，一定会用最快的方法修正自己的谬误，压力就是最好的鞭子。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一节 只做主官


辛月卸妆容的样子云烨总是看不够，看着她把头饰一样样的取下来，看着她打开自己的长发披散在肩上，看着她用清水洗脸，每到这个时候，心中就会无比的宁静。


如果云宝宝和李容不总是这个时候闯进来问安的话，说不定就会有活春宫上演，这个女人年纪越大，越是变得风情万种，或许，二十二岁的女人才是姿容最艳的时候？


看着她牵着云宝宝和李容在院子里漫步，不时的从院子里的果树上摘下各种成熟的果子放在孩子拎着的小篮子里，云烨此时心中充满了幸福。


李二病了，李安澜进宫去侍奉，皇家的侍奉其实就是一种礼仪，只能进宫去探望一下，然后大多数时间都是留在宫里等候父亲的召见，病中的人都需要亲情的呵护，尤其是李二因为长了一颗火牙，腮帮子肿的没法见人的时候。


身体健康的李二原来一直吃得香，睡的香，但是大考之后，就不断地有大儒名宿进宫去探望皇帝陛下，奇巧淫技坏根基成为这些天他听到的最多的话，江山的根基有没有坏不知道，但是他的牙根彻底的造反了。


云烨进去探望的时候，皇帝陛下面前的桌案上摆满了清凉去火的汤药，中医治牙疼这是一门大缺憾，不是治不好，而是慢的要命啊。


“小子，想个好办法，让朕的牙齿不再疼，我就把那套贡瓷赏给你，没错，就是那套你早就看上的青瓷。”


云烨小狗一样的在各种汤碗里闻来闻去，挑了一碗味道对劲的喝了下去，摸摸嘴角说：“还真有，就是治标不治本，能止疼，但是您想要彻底治好，还需要把这些汤药都喝了。”


“快快拿来，朕都想把一嘴的牙全部拔掉了，先止住疼痛，让朕好好睡一觉再说。”李二急不可耐的伸手问云烨要药，长孙也是一脸的急迫，皇帝已经两天两夜没好好睡过觉了。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玉石盒子，里面装的是熙童从北极之地采来的野罂粟，这是止疼最好的东西，而且还不会让人上瘾。被孙思邈调制成蜜丸，用温水送下，有奇效。


李二接过玉盒，捻起一粒药丸看了看问道：“怎么这么像你以前说的那种罂粟？”


“这是野罂粟，止疼的效果最好，却不会让人产生迷幻，最难得的是不会成瘾，是我朋友从极北之地带来的，和白熊皮是一个地方的产出，孙道长把它调成蜜丸，就这一盒子，您省着点用，要不是您实在是疼痛难忍，微臣不会拿出来。”


“其心可诛。”李二怒骂了一句，就问清楚了吃法，一连吃了俩粒。


药效需要半个时辰才会有效，云烨此时自然不能走，坐在地毯上陪着李二说话，他的寝宫里就一把椅子，还是桌案后面的，皇帝的椅子谁坐谁倒霉。


“云烨，你告诉朕，你对这次的大考如何看法？如何评判这两类学子的优劣？”李二闭着眼睛等药效发作，一边为了分散自己的精神开始问云烨。


“回陛下的话，微臣认为我们没有办法分辨自己的左手和右手哪个更重要一些，我大唐的识字率低的令人发指，一百个人里面挑不出一个识字的，不识字就不能很好地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只能延续祖辈传下来的那些古老的东西，从做工，到耕作都是如此，在新的产业面前，他们几乎没有丝毫的抵抗力，您也知道，青雀他们造出来的织布机，一台机器一天的工作量就比得上一个农妇一个月的工作量，如果不是您下令不许将这种机器外传，天底下的农妇有很多人就不能再织布了，因为她们织的布价格不但昂贵，而且远远赶不上新机器。”


“耍什么滑头，朕问的是学子，没问农妇织布。”李二睁开眼睛瞟了云烨一眼，继续闭目养神。


“这不是微臣耍滑头，而是微臣身为局中人就没法给出一个准确的评判，想说书院的弟子强过那些人太多，您会认为我是在自吹自擂，如果昧着良心说那些士子比书院的强，微臣自己都觉得亏心，所以啊，陛下，咱们还是农妇织布比较好，这些评判还是交给房相他们来做吧，不管结果如何，微臣都会坦然接受，您不要的学生，外面好多世家，商贾抬着一箱箱的银子，盼着他们加入自己家呢，如果不是怕您不高兴，微臣都想收拢两个帮助微臣治理家业，您可要早下手，晚了就没了，我可听说，那些人在招揽书院学生的时候已经开始用上美人计了，您知道都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万一受不住，损失的还不是陛下您么？”


长孙想笑，但是丈夫处在病痛中这样不合适，只能生生的憋住。


“这个宫逼得好，威胁利诱全来，书院教出来的人是不是都是这个德行？皇后，你吧房玄龄的奏章拿给云烨看看，他教出来的弟子都是些什么样的混蛋，小小年纪就能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就连朕都不好下手拾掇他们，还说什么朕一定在为罪犯哀叹，朕是那种做事犹豫不定的人么？如果将来书院的学生都是这副鬼样子，朕的皇帝能好当么？”


云烨奇怪的接过房玄龄的奏折，对于窈娘的下场云烨一点都不奇怪，但是看到沈功海，元嘉，朱宗，姚四的表现，云烨还是不由自主的自豪。


“是不是很有成就感？自己多年的辛苦终于开花结了果，朕要是你，也会欣慰，青雀说书院里不出蠢人，一个个都是在书院里早就被骗的体无完肤的，所以面对小小的场面，有个迅速地应对策略，不奇怪，同样的事情放在州县学子身上他们的表现就显得生硬无比，要么避开，要不然就是舍命死谏，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路可以走，这样的人，你让朕如何放心的把他们安插进各个衙门？恐怕要不了多少时日，他们的主官大概都会被架空吧，有学问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既有学问，又有手段的家伙，说实话，一下子涌出来这么多，朕很担心。”


对于出乎自己预料的事情，不管是好事坏事，李二都会莫名其妙的警觉，只有自己能够掌握的力量才是好力量，这是李二的座右铭。


“陛下，微臣记得您当初说过英才难得用尽了法子，开科考，又有亲自去乡间访贤，当初开第一科的你可是说过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怎么现在变卦了。”


“小子，久旱之下，有小雨降临，自然是好事，有中雨降临这是拜谢上天的好事，有大雨降临，这是祖宗保佑，可是，小子，如果下的是冰雹？你说朕应该高兴还是应该苦恼？你这样的小子，出一个是大唐的幸事，现在你用自己做模子，硬是给朕弄出两百多个你，告诉你，这比兵灾还可怕，至少兵灾朕知道怎么应对，目前的状况为前无古人之事，朕找不到可以参考的实例，所以才头疼。”


云烨苦笑起来，后世的太宗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不是每个领导者都能有的，就是目前的唐太宗不也是为这事焦虑不堪么？忧思过度，再加上内火相激，想不上火都难。


对于摸着石头过河这事，其实你只要仔细想想，就知道这句话有多么的可怕，需要多大的胸襟才能说出来，万一水太深怎么办？万一这里有漩涡怎么办？万一石头底下藏着毒蛇怎么办？千头万绪，一着不慎就是舟覆人亡的惨剧。


“陛下不必为难，您只需要问问学子们愿意做什么不就知道了？喜欢建桥修路的您就派他去建桥修路，喜欢农事的，您就派他去司农寺，喜欢四处跑的，您就把他打发的远远地，喜欢建功立业的，您就给他一片不毛之地让他去治理，只要用事情拖着他，观察上一段时间不就真相大白了么？”


云烨也不喜欢书院的学生起点太高，年龄毕竟还是太小，在书院或许学会了专业的知识，但是人情世故这需要在大环境里摸爬滚打，朝堂上的这些老狐狸自己的学生还远远不是人家的对手，一旦过于出类拔萃，就会成为公敌，如果有两万个学生毕业，云烨不会考虑这些，如今只有两百余人，还是低调些为妙。


“你觉得会不会太委屈他们了？”听到云烨这么说，李二反而有点不踏实。


“不委屈，学子们既然认定了自己是做实事的人，那就让他们做主官，不管大小，只要是做主官，他们一定不会有意见，县令做不了，做里长都行，就是不做县丞，主簿，工部，礼部，司农寺，将作监，也是如此，主事一职足矣让他们欣喜。所以陛下不必为难，而后升迁那就没什么好说的，能者上，庸者下，这是我朝一向的策略，考功司按照功绩选拔就是，用不着看他是不是书院里出来的。”


不知道是云烨的话让李二的心火熄灭，还是药真的起了效果，不一会，靠在靠枕上的李二呼噜声就响了起来，长孙把李二安顿好，带着云烨出了寝宫。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二节 捡便宜


长孙没有回两仪殿自己的住处，而是来到一个院子里，还没有进门云烨就听到熟悉的“嗡嗡嗡”的纺车声音，直到院门被宦官打开，云烨被面前的场景惊呆了。


百十名老老少少的宫女正在纺毛线，上百架的纺车一字排开，蔚为壮观。还有一些穿着粗布衣服的宦官抱着一捆捆纺好的毛线连着线轱辘一起存放到旁边的屋子里。


一个穿着粉红色衫子的小姑娘坐在桌案后面，认真的作着记录，云烨见是高阳，就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小声的对长孙说：“娘娘，您的心这是偏到东海去了，兰陵要做生意只能卖糖，高阳一出手，就是毛料，太过份了。”


长孙不以为杵反而问道：“你认为毛料很赚钱？”


“当然赚钱，您没看见微臣的眼珠子都红了，这哪里是赚钱，这分明是抢钱，挂着皇家名头抢钱，微臣想入一股，您看如何？”


皇家卖毛料已经卖出笑话来了，卖的贵了，担心朝臣反对，卖的贱了，担心收不回成本，后来不知道是谁出了个臭主意，取了一个偏低的中间价，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做参考的么？麻布！一不做宣传，二不作推广，公主府邸的下人傻不愣登的在西市开了一间铺面，堆成山的毛料就摆在柜台上，等着顾客上门，摆了两个月，百姓们愣是不知道这家店铺卖的是什么东西，光看水月轩这名字，以为是哪位贵人脑子抽风把消暑的别墅开到闹市里来了。


两个月卖不出去货物，掌柜的都要上吊，结果，一位无聊中逛到这家店铺的漂亮女士，成了掌柜的救命恩人，看到毛料，问了价格，那位女士的眼睛就变得绿油油的，没说别的话，只说所有的毛料她都买了，有多少要多少，让掌柜的立马送到云家，现银支付，不耽搁，而且立刻与喜极而泣的掌柜定下了合约，还要这样的货物十万匹，据说这是公主府三年的产量。


听说公主府里庆祝了三天，好顾客要一个就好，满世界的丢面子去卖毛料，公主府也丢不起那个人，果断的把西市的铺子关了，只要货物攒够一千匹，就送到云家，公主府的管事做别的不行，但是看银子绝对是一把好手，亲自验看了每一锭银子，上面有霉斑的都不要，一定要每一锭银子都是雪白，雪白的才成，弄得辛月不断地把自家的银子拿出来泡药水，刷出本色来，人家才要。


当其他商人，比如何邵知道了公主府毛料滞销的消息后，也想替公主分忧，买一些毛料，问了人才知道三年之内，没货，掌柜的脚翘的比脑袋还高，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拍公主马屁的，云家是传命侯，这才有资格，何邵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


等何邵带着厚礼拜见了辛月诰命夫人，想要替云家挽回一点损失，两家关系深厚为了云家少亏一点钱，十万匹毛料的合同，他想要一半。


结果很不好，何邵还有他的欧洲小妾被刘进宝二话不说就给撵了出来，老粗都看出来了，何邵太不要脸了，当俺家也是公主府那样的傻蛋？把金子卖成麸子价。


市面上出现了许多精美的斗篷，还有各种漂亮的毯子，西市里见不着，只有东市里有少量的货物出售，至于价格完全就是东市的价格，没钱的穷鬼只能站在店门外面咽口唾沫跳着脚骂娘，至于有钱的大爷，尤其是长安的阔少，如果没有一件毛料制成的印花斗篷，根本就没面子出门，披绸子的斗篷会被人家骂成娘们。


“赚钱？你知不知道，这些宫女的工钱是本后在出？你知不知道毛料从羊毛变成最后的成品要经历多少道工序？你知不知道陛下之所以把价格定得偏低，就是为了让老百姓都买得起？你知不知到，陛下的打算被一个坏蛋破坏了，长安城的毛料全部变成了她牟利的利器？本宫去了东市的那家店铺，看了价格，本宫有一把火烧了东市的心思，你还有脸往毛料纺织行里掺乎？”


长孙发狂是有道理的，不论是谁看到自家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好东西被别人赚了大钱，都会有放火的心思，长孙没有找上门和辛月打架已经算是顾及自己的体面了。


“娘娘，您看啊，公主府的店铺开了好几个月，毛料堆积在那里无人问津，我夫人担心皇族的颜面受损，拼着亏本，连价格都没有商量，就买下了所有的货物，这是把皇家的包袱背在自己身上，这样的高风亮节您不赏赐她，把她的品级升一升，反而说她是坏蛋，微臣都看不下去了，白纸黑字的合同上面写的明明白白，话说高阳公主的印章的篆字谁写的？微臣每看一回，就心旷神怡一回。”


长孙高耸的胸膛起伏不定，知道发火对云烨这种滚刀肉没有威慑力，堂堂皇家沦为云家的苦力，这如何能让心高气傲的长孙舒坦，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把合同上的数字改一改，改成一万匹，这已经是本后让步了。”


“成啊，买卖这东西就是这样，有卖，才会有买，您要未来三年里的九万匹是吧，好说，原价翻三倍，您把云家已经付的银子还回来，再付一万四千贯就好，我们就能心情愉快的重新修订合同了，娘娘，您看如何？哎呀，快来人，娘娘头晕，快把娘娘扶住坐下。”


长孙一口气喝了三杯水才让心情平缓下来，记账的高阳早早就跑过来伺候，见皇后不高兴，显摆的拿出账簿说：“母后，您看看，我们这个月的产量已经有两千三百五十匹，到了月底就会有三千六百匹，等到那些高丽人手艺熟练之后，我们的产量还能增加。这个月能从云家换回好多银子。”说完还得意的瞟了云烨一眼，脑袋仰的高高的，露出修长的脖子，宛如一只骄傲的天鹅。


听了高阳的话，长孙的脸上的苦涩意味更加的浓重，怜爱的拍拍高阳的小脸，夸了一句：“真是能干的好孩子，你去吧，母后和云侯还有话说。”


瞅着高阳离开，长孙担忧的问云烨：“房遗爱被你们调教成了人精，如今在兵部任职，已经有少年英杰的名声传出来，年底的官声考评，考功司一个上上的评语看样子是跑不了了，你认为高阳能够降得住他么？”


“恐怕不容易，高阳性子暴烈如火，又被陛下给宠坏了，做事情肆意妄为，不知天高地厚，房遗爱现在只要经过磨练，想要抓住高阳的心不算太难，事实上这家伙早早就在进行了，对高阳寸步不让，无理的要求一概拒绝，但是却能做到共患难，上回淋雨的事情您有耳闻吧？这就是一个开端，反正他们将来的战事一定惨烈无比，不过微臣比较看好房遗爱，觉得他最后胜出的可能性比较大。”


长孙忽然笑了，指着云烨说：“你们的生意本宫不掺和，没得掉了身份，皇家也有人才，你们自己去拼，本宫不管了。”


云烨听了之后大喜，只要长孙不掺和，皇家这些做生意的白丁，凭什么和自己战斗，从李二开始，他家就是玩弄权术的高手，论到做生意，这是两个不同的领域。


“啊，多日不见，云兄风采依旧，真是可喜可贺之极，本王这厢有礼了。”一个软绵绵，懒洋洋，温乎乎的熟悉声音从云烨背后响起，回过头就看到李恪那张帅的让人想撞墙的脸。


“小恪，你何时从蜀中回来的，为何不修书一封，我也好有个盼头。”


李恪眼睛里亮晶晶的，似乎有水汽蒸腾，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清澈拱手说：“我也很想念你们，独自一人在蜀中，虽然那里气候温和，景色秀丽，可是，总觉得没有长安自在，母后一纸诏令命我进京，我就乘舟顺流而下，真可谓一日千里，跑的不比八百里加急慢多少。所以修书就免了。”


“娘娘刚才说和我作对的人不会是你吧？”


“哈哈哈。正是小弟，兄长做人不够大气，专门欺负我年幼的弟妹，听说光是毛料的生意皇家就硬硬的亏损了五万贯之多，小弟听后义愤填膺，觉得兄长已经走入歧途，需要小弟前来纠正。”


“现在说这些有些晚了吧？你看看这是白纸黑字的合同，合同的效力想必不用为兄多解释了吧，只要大唐律存在一天，社会道德存在一天，它就具有普世价值观，所以想要减少损失，你就必须推翻合同才好，我仔细研究了一下合同，没发现有漏洞，你想扳回一局恐怕不容易，算了，你才来，给你面子，我退一步，补偿我一万贯就可以重新修订合同。”李恪的到来让云烨脑袋里的警钟响的咣咣的，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家伙这几年历练的已经很难对付了，需要小心应对，免得阴沟里翻船。


长孙见两人一见面就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很满意这样的结果，坐在花树底下自顾自的饮茶，一言不发，看样子确实已经把少府的权利托付给了李恪。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三节 得理，当然不饶人


“兄长此言差矣，合同是需要尊重的，既然订立了合同只要合法自然就不能更改一字，你这样看小弟情面退让，会让小弟惭愧万分，合同的神圣性，小弟心中有数。”


李恪挥手把高阳叫过来，他们兄妹的关系最好，一过来高阳就牵着李恪的袖子不松手，李恪从怀里掏出一支精美的簪子插在高阳的发间，笑着问高阳：“小妹，你知道毛料的实际价格么？就是除去成本之后，它的市场价值。”


高阳摸着簪子摇摇头表示不知，样子很是娇憨，李恪莞尔一笑接着问：“小妹，你知道数量和价格之间的关系么？”


高阳依然摇头，她本来想跟哥哥显摆一下自己的成就，没想到哥哥一来就问自己一些听不懂的话，有些委屈。


李恪揉揉妹子的头发，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小声的说：“你看啊，高阳，你这些东西都不懂，就和人家轻易的订立合同，知不知道，你轻率的行为，给皇家造成了至少五万贯的损失，钱的损失不算什么，我们皇家还没放在眼里。


但是，我们同时就会损失三年的时间，青雀研究出来的织毛机在大唐是首屈一指的好东西，因为别人没有，所以青雀至少给皇家争取了五年的时间，要知道，想要赚钱，这五年是最好的时间，你用最低的价格卖了毛料没关系，毕竟你已经考虑到了利润，但是这份合同不该订立，三年时间，太长了，给了这些奸商三年的喘息机会，他们就会拼命地追上来，这比损失钱还要严重。”


高阳的嘴巴张的大大的，求救般的朝长孙瞅去，见长孙无奈的点头，小脸一下子就变得煞白，浑身都在发抖，想张嘴恳求云烨放弃合同，但是她的骄傲又不允许她这么做，努力的直起身子，一言不发，绷着小脸，这就打算任由皇后处置了。


云烨走到高阳面前一本正经的说：“高阳，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你想问我拿五万贯填补窟窿没问题，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点情分必须有，但是想废掉合同，不可能。”


高阳强忍着眼泪，从嘴里迸出三个字：“为什么？”


“为什么？问得好，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想要存活在世间，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有些时候皇家也有鞭长莫及的时候，就比如现在，皇家的信用比天还要大，所以委屈只能由你来承受，做错了事情，有时候没办法补偿的，就合同的事情，你是没理的一方，如今我有理，当然得理不饶人！”


高阳仰着头看着云烨说：“合同是我签订的，当然会执行，我的错我承担。”


“你承担不起的，高阳，羊毛纺织不但是大唐一项新的财源，更是朝廷羁縻草原部落的一项方针政策，想要豢养草原上那些穷凶极恶的部落，把他们绑在大唐的战车上，羊毛很重要，这是一项互惠互利的好事，如今，被你的轻率毁了。


要知道草原部落的羊毛今后就是胡人的饭碗，他们用羊毛跟我们换取粮食，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拿起刀枪来中原抢劫，一年不抢劫，两年不抢劫，百十年不抢劫之下，他们就再也没有能力抢劫了，草原上将不会再出现什么勇士，只会有孱弱的牧羊人。


由于你的轻率，这个过程会被推迟至少三年，因为云家把所有的毛料都储存了起来，我们只卖高档货，你只有我家一个客户，所以就要受到我的掣肘，毛料没有办法在大唐铺开，三年后，说不定草原人自己都会研究出来织毛机，人家把羊毛在草原上织成毛料卖到中原，大笔的赚钱，你的人工比人家贵，原料比人家贵，价格当然也比人家贵，最后你的毛料就会卖不出去，人家的毛料卖的满世界都是，拿着从中原赚来的钱，买铁器买粮食，最后拿着我们的制作的刀剑来中原抢劫，到时候边塞到处烽火狼烟的，你确定这个责任你背得起？”


高阳一屁股坐在地上，目光呆滞，浑身颤抖，眼睛里仿佛已经看到了草原铁骑肆虐过后的惨状，大眼睛里涌出大颗，大颗的泪水。


“把合同还我，你要什么我都给！”高阳拽着云烨的袍子，终于出声哀求了。


“高阳，我说过，我得理不饶人！天下是皇家的，我只是一个属民，我的职责就是给家里赚到足够多的钱，让云家发展壮大，一代代传下去，保家卫国尽到我的职责就好，保卫边关，这是皇家的责任，陛下到时候派我去边关作战，我一定会舍生忘死，战死了都不会皱皱眉头，但是想要推翻合同，不可能。”


长孙强忍着笑意装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李恪在旁边长吁短叹，似乎对于事件以后的发展很是烦恼。


“你要是不还我合同，我就吃了毒药去你家，吃了你家的东西以后再死，我就不信父皇会不追究你的罪责。”高阳涨红了脸，出声恫吓，好不好先不论，高阳总算是想出来一个办法。


“不错，不错，是个好办法，但是在你祸害我之前，我已经把合同卖给了另外一个人，比如卢公，我被祸害了，合同还是要执行，你死的没有意义，这是最蠢的法子，拿自己的命去拼，不一定能够达到好的效果，说不定就白死了，陛下，娘娘还有疼爱你的哥哥都会伤心，你的一个疏忽，让所有人都跟着受罪，无辜陷害我，这是不仁，让陛下，娘娘伤心，这是不孝，给国家造成麻烦，这是不忠，你出事以后，房遗爱那个蠢货一定会找我报仇，结果还不是我的对手被我弄死了，这是不义。”


“我只不过犯了一个小错，干嘛就成了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货色，我没有想到，没有想那么远，我只想把毛料快快的卖出去，这样做难道也错了？”


李恪抱着坐在地上大哭的高阳对她说：“犯了错确实没什么了不起，我们都犯过错，只要再不犯就好，以后做事情要多动脑子，硬碰硬的做法，只会让你吃更大的亏，嘿嘿，咱们是皇家，天下最尊贵的人家，怎么可能输给云烨，即使他是世间最聪明的人也不行，你站起来，看哥哥怎么对付他，让他乖乖地更改合同，我们还一个铜子都不付给他。”


高阳对李泰和李恪的智慧从来都是信服的，听都李恪说有办法，一轱辘就站了起来，擦干了眼泪，恶狠狠地盯着云烨看，似乎要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云烨非常嚣张的把手里的合同晃来晃去，高阳的眼神就随着合同转动，看她的样子很像扑上来抢夺，李恪把妹子拉到身后，从腰里拿出一把折扇，缓缓的摇晃两下说：“云兄说今日您是得理不饶人啊，那小弟就和您说说谁有理。”


“哈哈哈，小恪，你就算是说道大天上去，我也不会改变主意，这个亏你是吃定了，除非你能把纸上的字说的消失不见，现在长安的神佛满天飞，你可以祈求一下那一路神灵帮你，就是不知道神灵有没有空。”


“那倒不必，我大唐律法森严，有他们在，我何必去求那些木胎泥塑，书院的格言就是求人不如求己，你以为你的合同就没有丝毫的瑕疵么？这个合同是你夫人和高阳签订的，所以漏洞必然会有，如果是你签订的，我就会直接给你钱，买回合同，不费那个神，既然是你夫人签订的，那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


云烨笑了，示意李恪继续说。


“云兄我这两天一直在长安县查找多年来的判例，尤其是关于合同方面的判例，结果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的被我找到了一个，这就说给云兄听听。”


云烨有点狐疑，长安县的判例那是可以借鉴的，只要前面有现成的判例，而两级司法官都没有推翻的话，以后遇到同样的案子，就会有同样宣判，绝对不会有意外。长孙听到李恪说的这么肯定，也放下茶碗，准备好好听听李恪如何辩解，最后推翻云烨手里的合同。


“崇宁坊有一个老婆婆，家里只有他和一个傻儿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艰难，这个儿子虽然有些傻，但是按照大唐律，他依然是一家之主，有一天家里实在是没有米了，傻儿子无意中从家里翻出一块玉珏，决定把这块玉珏卖给一个商人，得些钱财，好买米回家充饥，渡过难关。


他遇到了一个黑了心的商人，一块战国时期传下来的玉珏，就卖了三百文钱，商人为了敲定脚跟，还专门和这个半傻子签订了自愿买卖的文书，等傻儿子回到家中，告诉母亲自己把玉珏卖了，得了三百文钱。


老婆婆大惊，这是祖传的东西，怎么可能卖掉，就算出卖，又怎能只卖三百文，最少价值百贯才对。可是玉珏已经被自己的傻儿子卖掉了，找商人想要赎回来，商人不肯，还拿出文书，找来保人对质，说明自己当时确实把话说得明明白白，不存在欺诈。


老婆婆无奈之下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告了官，官员也很为难，这个商人手里的文书是真的，也没有强迫那个傻子按手印，傻子也是一家之主，不管怎么判，商人都没有错，但是这么判案，律法上没问题，但是人情上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四节 戴驴耳朵的高阳


云烨哑然失笑，长孙皱起了眉头，高阳的兴奋劲也回落了，律法不容挑战，官员除非枉法，否则这个老婆婆输定了。


李恪继续不紧不慢的说：“官员宣布退堂，回后衙思量对策，翻遍了律法找不到可以遵循的依据，《礼经》《典章》也找不到依据，只好决定按照现成的律法来解决目前的事情，那就是让商人得利，判决之后好生劝劝商人看能不能再给老婆婆一家一点补偿。


谁知道无意中从卷宗里找到了我父皇在贞观三年时候的训令，上面说，身为大唐子民，不欺凌弱小，不畏惧强人，不欺骗无知，守孝而知礼仪，敬法尊乡礼，和睦为人，对敌悍勇而不知死，对内仁慈而退一步。”


云烨摸着鼻子苦笑着说：“别的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是不欺骗无知这一条一定被这个该死的县官用了个十足十。”


长孙开怀大笑，高阳不知道母后为什么高兴，但是知道自己的事情一定有了转机。


李恪得意的摇着扇子说：“没错，我父皇言出法随，出口成宪，令虽然没有律法大，但是对付一个小小的奸商，足矣！”


“过份了，说奸商你看我做什么，你以为你们已经有了胜算？”


李恪拿扇子掩着嘴大笑道：“我刚才问过高阳了，她一不知道什么是硬性成本，二不知道自己货物的实际市场价值，你家利用高阳的无知敛财，就是违反了我父皇的政令，不遵循我父皇的命令，就不算是我大唐的子民，信不信我带着十六卫的兄弟去你家抄家？”


高阳开心的搂着李恪，跳了起来，高兴过了之后，就把手伸的长长的对云烨说：“把合同给我，要不然我们去你家抄家。”


长孙高兴地一口气就把一杯茶水喝了个干净，她发现，恶人还需恶人磨。


“高兴地太早了，这个案例适用于老婆婆的傻儿子，绝对不适用于高阳，你既然拿陛下的训令来当法律使，就休怪我反击了。”


长孙鄙夷的看着云烨一眼不发，她想看看云烨是怎么翻身的，高阳讪讪的把手缩回来，很不自信的看着自己的哥哥，想让哥哥给自己一点信心。


李恪把扇子唰的一声合上，正容抱拳道：“请赐教。”


云烨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好整以暇的喝了一口才说：“高阳出生的时候，我听说陛下就夸奖她说她有灵性，此为一，高阳六岁进学的时候，萧禹先生说她敏而好学，此为二，高阳及笄时候，陛下夸奖高阳说，房家小子有幸得此聪慧之嘉女，乃是祖宗积德的缘故。此为三，有此三条，谁敢说高阳是傻子？”


长孙似乎早就料到云烨会这么说慢悠悠的接了一句话：“陛下今天早上刚刚说过，高阳是一个傻丫头。要不要现在就去就去和陛下对质？”


高阳高兴地翻着白眼，伸着舌头装傻，李恪幸灾乐祸的瞅着云烨，拿着扇子不停地击打掌心，看样子心情非常的愉快。


法律其实就是她家的，云烨能说什么？李二即使没说过，现在说也不晚，叹了口气，从身后抽出一个发饰，递给高阳说：“每当我做了蠢事，都会戴上这个发饰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整天以示惩戒，既然你翻着眼睛吐着舌头，那就一定是傻子，需要戴上这个东西，自我惩罚一下，这一次有你哥哥和母后，父皇帮助你，你自然能够无往而不利，将来你出嫁了，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如果房遗爱那个傻小子护不住你，你的将来一定很悲惨，记住了，这个世上，得理不饶人的可不止我一个，你不是每次都有机会逃掉。”


“云烨，你这么做是为了教训我，让我长记心是不是？”


长孙搂过高阳，拍着她的脑袋说：“还不算傻得太过分，我和你娘交好，她临终前把你托付给我，要我好好的教导你，由于你不是我亲生，所以对你就放纵了一些，没有像对长乐她们一样的严厉，如今，利用这次你的失误，长长记心也好。”


高阳从长孙的怀里出来，接过云烨手里的发饰问：“这是兔子耳朵么？”


“不是的，这是一对驴子的耳朵，做了错事的人就是蠢驴，没什么好掩饰的，如果接手你生意的人是别人，早就会把你的订单分拆卖掉，大赚一笔后立即脱身，到时候，你哥哥的计策能对付全长安的勋贵吗？皇家唯一能处理的人就是你。”


高阳点点头，把驴子耳朵头饰戴在自己的头上，对长孙施礼说：“孩儿愚蠢，知错了，还请母后教诲，这就去宗人府领罚。”


见她要走，云烨把合同还给她说：“合同还你，拉走的毛料还在仓库里，用掉的你就不用想了，就当是你的学费，把云家的钱送回去，一文都不许少，想要打开毛料的销路，多去请教兰陵和房遗爱，他们会给你想出好办法的。”


长孙看着远去的高阳若有所思的说：“你家的小娘子，好像都比公主们有远见，你就没有考虑过和皇家结亲？”


“不可能，除非她们自愿，您的那些没成亲的儿子都是亲王身份，东南西北四个丫头的身份不够，小丫？那会毁了皇宫的，您还是让她留在家里祸害我吧。”


“我是说你的弟子，那个小武本宫看着就不错，莳莳也好，你的亲传弟子，论身份地位可是都够了，尤其是小武，本宫非常的看好她。”


云烨笑的差点直不起腰来，李恪一脸黑线的对皇后说：“母后，您打算让那位弟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小黯？还是小佑？他们两个哪一个能是她的对手？会一辈子受罪的，不过莳莳这丫头温婉可人，配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都足够，小武就算了，咱家有青雀一个妖孽就够了，不敢再多了。”


“聪明不好么？”长孙很奇怪两个人的反应。


“母后啊，小武的性子像绝了云烨，虽然长得明艳动人，但是骨子里面自视甚高，书院里的学生比她强的找不出来几个，不管您把他许给那个弟弟，孩儿保证，那个王府里说话管用的到最后一定是她，嫁给普通勋贵没问题，嫁到咱家，会出事的，而且一定会出大事，小武母后您就不用考虑了。


不过小黯能娶莳莳，孩儿倒是很赞成，如果母后同意，孩儿就去找我母亲商量这事，小黯如今已经十六岁了，该是考虑婚事的时候了。”


“你是小黯的同胞哥哥，自然不会害他，如果你看好，就去找杨妃说道说道，云烨，你不会有问题吧？”长孙见他们两个人都不同意小武嫁过来，也就作罢，但是对于莳莳，李恪还是非常的热心。


“哼，我的弟子，谁想娶都行，就是挑担砍柴的都行，前提是她自己愿意，如果小黯有本事博得莳莳的欢心，我自然不会反对，就不知道他有没有这个本事。”


长孙好像很有把握，站起来走了两步，头也不回的说：“那就这么说定了，什么东西，看上你家的闺女是天大的荣耀，还偏偏拿捏一把，莳莳皇家娶定了，我就不相信，堂堂亲王会拿一个山野村姑没办法。”


长孙可能觉得李二要睡醒了，赶着过去看看药效过了没有，云烨和李恪两人相伴着出了皇宫，准备回玉山看看。


已经毕业的学生就不能再住在玉山了，他们已经出师，必须尽快搬出玉山，一路上都是络绎不绝的马车，没一个是牛车，不管有钱的还是没钱的，清一色的车马簇簇，这是皇家出的钱，立政坊的院子都给他们准备好了，可以免费住到差事派遣下来，皇家这一次把书院的学生一个都没有黜落，最无能的一个，大臣们都认为放在将作监磨练几年，必成有用的人才，阎立本认为，把书院的学生分派到除工部以外的部门就是一种浪费。


同比之下，州县上来的学子，李二破格录取了三十二人，这一届的大考，士子的学问要远远地高于往届。虽然怨言还是不绝于耳，但是，在那些士子研究了书院学生的考题之后，都明智的闭上了嘴巴，其中一个家伙居然不要进士名额，准备进书院再重修三年，当云烨知道以后，笑得很开心，刘仁轨还是没有逃脱自己的手掌心。


到了十八里铺，狗子的老娘依然在卖茶水，不过这里总有一个戴着面纱的窈窕的姑娘在帮忙，狗子只要靠近，就会被老娘撵的远远地，心痒难熬之下见云烨和李恪两个人下了马车准备喝茶，连忙凑过来小声的问云烨：“侯爷，那个女子到底是谁？您知不知道？”


“不知道，你师爷不是去给你提亲了吗？你老娘不是也见过亲家了么？必须守礼，等到成亲的日子不就什么都清楚了，在这之前你敢乱来，我送你进宫和断鸿作伴。”


李恪也瞅了一眼那个姑娘，笑着对狗子说：“我看这个姑娘身姿窈窕，几步路走的步步生莲，内媚而端庄，是难得的佳妇，狗子好福气。”


听了李恪的夸奖，狗子笑的脸都抽在一起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五节 富庶了？


云家真正的大小姐出嫁，自然是宾客盈门，前两个姑娘出嫁的排场远远比不上大丫的排场，一娘还无所谓，光顾着替大丫高兴了，向来心高气傲的润娘就很不高兴，看到十二朵宫花就在红漆盘子里一朵一朵的摆在那里，不管式样还是做工，都比自己出嫁的时候强的太多了，眼圈有些发红。


秦老二在旁边小声的劝慰：“夫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你是姨表亲，故去的岳父大人也不是官身，这些代表军功的宫花，你用不了，也用不起，大丫不同，她是大哥的嫡亲，所以能够享受这些尊荣，想要这些宫花，等我从战场去亲自给你取回来，这样的宫花，你戴着才显荣耀，现在你只要照顾好腹中的孩儿就好，将来会有的。”


润娘这才露出笑脸，抚着高耸的肚皮一脸的慈爱，很希望孩子现在就从肚皮里爬出来。


单鹰被程夫人收拾的英姿勃勃，骑在一匹大黑马上，真正是人如玉，马如龙，才到街市，就招来一片喝彩声，耳朵后面别着一朵硕大的宫花，不知是谁选的，牡丹式样的，从后面看就看不见脑袋，大红色的喜服穿在他身上，不得不赞一声的确是最好的衣服架子，不过脸上没有擦粉，难免有些美中不足。


单鹰讨老婆这事几乎就是一个传奇，街市上的店家都知道，他原本就是一个杀猪卖肉的穷小子，祖坟上冒了青烟，这才娶了侯爷家的嫡亲大小姐，比起故事里的穷小子更加的具有励志性，不少的庄户就对着单鹰指指点点，不断地告诉自家的孩子只要争气，将来总会抱得美人归，看了云家的陪嫁之后，不由自主的又加了一句，大金猪啊。


真的有一只大金猪趴在盘子上，凡是够品级的显宦之家，大小姐出嫁都会有这东西，四个人抬着嫁妆，呲牙咧嘴的，这也是习俗哪怕这头金猪只有一层金漆，里面是木头的，他们也必须做出不堪重负的表情。


云家自然用不着作假，云奶奶一口气花了八百两金子打制了这头猪，模子是离石亲自刻的，趴在盘子里憨态可掬，非常的喜气。


云烨和辛月坐在奶奶身边，面色阴沉的接受新人的大礼，奶奶欢喜的说不出话来，云烨警告单鹰，如果将来不好好对待大丫，退绝对会被打折。


听了云烨这番极度没有意思的废话，辛月的表现就堪称上嘉，长嫂如母，不但劝慰了单鹰，叮嘱了大丫，婚礼上所有的喜气话被她说尽了。


等到院子外面狗子大声的念着催嫁诗，铜钱雨点般的抛撒出去，云烨背起大丫，送她上了马车，单鹰准备连夜就回洛阳，那里还有好几百人等着庆祝呢，这一路上足够显摆好几百里的，大船已经准备好了，大丫的新侍女也已经到位，云家从来都没有陪嫁丫鬟这一说。


把泪流成河的大丫送到灞河边上，云烨挥挥手就转身离开了河岸，听到船工离岸的号子声，心里非常的不舒服，倒是老程非常感性的说了一句话：“看到嘉儿嘉女成婚，老单，你他娘的再有怨气，也该平息了吧。”


单雄信高不高兴云烨不知道，城里的那些什么五通神，白马神，玉娘神，抱子神之类的乡野毛神遭了秧，都被那些来头很大的神仙驱逐出了长安，老君观在大兴土木，赦建慈恩寺也在大兴土木，崇宁坊的一间袄教的寺庙也悄然的开始筹建，听说规模不小。


袁天罡花了大价钱从云家买走了一扇屏风，然后道家的神仙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增加，一位位都有来历，脉络也是一以贯之，老君观里日夜不停地有工匠造像，不是慈眉善目的，就是凶神恶煞的，同一时间，蜀中也有地狱阎罗殿开始初具规模。


掺沙子而已，道家很无耻的引用了很多佛家的概念，而佛门也开始加入强烈的道门元素，原来佛像上鹰鼻深目的胡人形象逐渐的被淡化，观世音美得不像话，有胡僧问起，就会有人说，观世音千变万化，男变女身没有什么好奇怪的，都是教化世人的好神佛，样子丑陋有碍观瞻。


玄奘弄回来的经书其实都是树叶，也叫贝叶经，这东西不耐储藏，需要干燥通风的地方存放，万一被虫子咬了，玄奘会发疯。


也不知道是谁说长安城里的一片荒地上有大雁回沙之美，于是，和尚们就打算在那里修建一座砖塔，如今正在到处募捐塔角飞檐上的铃铛，据说只要风吹铃铛响，那就是一次祈福，你募捐的铃铛就会把你的心愿带给神佛知道。


云家闺女多，将来东一个西一个的让人揪心，需要有个念想，云奶奶执着的认为挂铃铛这是一个千古难逢的好机会，一层飞檐上要挂整整十二个铃铛，云家包圆了第九层的所有铃铛。


原以为铜铃铛就不错了，和牛脖子上挂的一样大小就好，直到奶奶去仓库搬银子的时候，云烨才知道，大雁塔的铃铛必须是银子的，铜铃铛人家和尚嫌丢人，主要是金子敲起来声音不好听，要不然一定会用金子。


云烨记忆里的大雁塔从来都是铜铃铛，怎么就变成银子的了？每一个还必须净重九两九钱，就是铜铃铛听说还总是莫名其妙的就不见了，挂银子做的铃铛，这不是故意招贼么？


“呸呸呸，烨儿，赶快向菩萨求告，请他饶恕你这种杀千刀的话，谁会去偷佛塔上的铃铛，就不怕被打入地狱受苦么？来世再变成牲口？”


其实云烨就想偷，后世的时候连广场上摆的盆景都不放过的人，会对一大堆银子做的铃铛无动于衷？这和他自己有多少钱没关系，就是见不得把银子挂在飞檐上听响的败家作风，大唐的米价现在不过七文钱，这些银子能卖多少米面。


和房玄龄说起这事，老房总是呵呵一笑说：“盛唐，盛唐，总要有些富贵气息才对，朝廷不缺那点银子，倭国为了能送更多的遣唐使过来，每年都要送银子过来，银子和人等重，现在老夫就在筹划，看看高丽，新罗，还有其他外族的学生能不能也照此办理，老夫算了一下，能给朝廷结余不少银子，户部的钱币准备发行，金银这些准备金自然是越多越好。”


“这就开始收留学费了？”云烨惊讶地差点以为房玄龄也是从后世过来的。


“这是自然，金银有价，学问无价，既然他们都想从大唐学点东西回去，付银子就是必然的事情，各处的学堂都需要修缮，官学学子的米粮也需要增加，朝廷这方面的预算很少，能补贴一点就补贴一点，聊胜于无，倭国王女说了，如果玉山书院能够接纳遣唐使，银子加倍，而且一年一结童叟无欺，考虑，考虑。”


“房相，书院就算了，即使他们用金子换，我也不干，倭国肯付出这么重的代价，就说明他们国家准备改革的意志非常的坚决，书院里的教的都是些要命的学问，还是不要泄露才好，今后书院的书籍，我会大力封锁，高端的学问，坚决不会让它流出书院一步。”


房玄龄听云烨说的郑重，放下手里的笔，奇怪的对云烨说：“老夫一直都很奇怪，云侯为何总是对倭国，高丽，新罗，百济这些人充满了恶感？他们说起来也算是大国，但是你我清楚，大唐如果真的动了杀心，他们难逃一劫，这样的国家用不着如此防备吧？


说到底我们中原最大的祸患是草原上的蛮族，他们才是心腹之患，周边的这些国家，虽然讨厌，也只不过是疥癣之疾，用不着如此郑重其事吧？”


云烨哑口无言，这个时代的高丽和倭国总体上是和善的，他们对大唐充满了好感，大到城池，皇宫，小到衣食住行，无不在勉力的追寻大唐的脚步，想比草原上的那些祸害，他们确实无害的多，房玄龄没有说错，因为云烨的顾虑，房玄龄特意仔细思考过这些国家存在的威胁，最后发现，除了高丽必须干掉之外，其他的国家没有收拾掉的必要，不管从哪一方面说起，都得不偿失，他们只要从骨子里尊敬大唐就好，维持现状是最好的结果。


云烨不能说倭国还没有犯的罪恶，在大唐，不要说倭国军队踏上本土，就算是在海上伤害了商船，也会被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杀死绝不干休，从来只有大唐商人欺负别人的份，很少听到大唐被别人欺负。


尤其是这几年，死了一条狗都会质问人家的国王，侯君集在人家皇宫周围打猎的时候，一只猎犬死了，他真的揪着人家国王的脖子问怎么办？勒索了很多钱财回来，结果被军中司马给告了，皇帝下了旨意斥责一顿了事。


五年前，皇后还穿着高过脚面的裙子，现在？她还是那么穿衣，只不过用的料，还有坠饰，不敢算，脑袋上那颗硕大的蓝色宝石在日头底下就能晃瞎人的眼睛。


大唐富庶了？为何远处还有饥荒的消息不断地传来？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六节 你昨晚和谁睡的？


辛月有了身孕，这还了得？云府上下欢声笑语一片，奶奶笑的合不拢嘴，整天在菩萨面前为没有降世的孩子祈福，直到听说李安澜的月事也没有来之后，老奶奶的精神彻底焕发了，家里的大权重新收归自己掌管，李安澜不许回到岭南当野人，孩子出生以后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这个孩子必须姓云，没得商量。


老奶奶把功劳全部归结于自己的铃铛远见，十二个铃铛整天在风中摇曳着向神佛祈福，想要云家多子多福，神佛都被吵得不耐烦了，一发脾气，一次给了两个。听奶奶的话的意思，这两孩子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是神佛经的手？


孕妇不能伺候人，奶奶又想起来云家只有一妻一妾很丢人，谁家侯爷没有个七八房妾侍，至于通房丫鬟就更是不计其数，你看看崔家，从崔一狼能够一直排到崔三十九狼，人家只不过哥三而已，就有三十九匹狼，闺女更是嫁的满世界都是，云家严重的滞后了。


云烨没打算学崔家三兄弟做种马，禁欲一年有利于身体健康，学孙思邈当神仙也不错，最近尉迟恭就迷上了修道，身高九尺的壮汉披上道袍挽着发髻，不像道士，更像山贼，尉迟家人丁不旺，两老婆就一个儿子，尉迟宝林和火炷的妹子成亲的时候，老家伙是发了大誓愿的，结果宝林不负众望，两个月后就传来喜讯，儿媳妇有了身孕，老家伙大醉一场之后，就买了三头猪去道观里还愿，跪在大殿里哭的人都软了。


回来之后，就换上了道袍，一口肉都不吃，程处默娶公主的时候他宁可流口水，只吃豆腐不吃肉，葡萄酿喝了不少。


云烨穿着盔甲去迎亲，还是遍体凌伤的回来了，棒槌敲在身上权当是听响了，没威胁，但是那些缝衣服的细针就不是盔甲能抵挡的，云家的盔甲为了讲究透气性，有好多的地方都有密密的小眼，这就给了那些仇恨云烨的公主们一个撒气的途径，以高阳为最，下手最狠。


人家打新郎的都是出了嫁的小媳妇，你一个小闺女在中间凑什么热闹，更何况还戴着一幅驴耳朵。


“这是兔子耳朵，不是驴耳朵。”高阳已经纠正了云烨三遍。十五六岁的丫头戴着一副俏皮的兔子耳朵的确显得人可爱了好多，雪白的两只长耳朵固定在发卡上，忽闪忽闪的招人喜爱，房遗爱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高阳。


戴驴耳朵的不止高阳一个，兰陵也戴着一付蓝色的长耳朵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最后挤到云烨的坐席很不客气的坐下来，气呼呼地说：“姐夫，你给高阳这么漂亮的发饰，干嘛不送给我，还以为妹妹里面你最疼我。”


“别叫姐夫，你就不怕别人听到了，我还要杀人灭口，这么多人你让我如何杀的过来，你看看薛万彻那种货色我能杀得了么？”


“你少耍赖，我姐姐又怀了你的孩子，你不承认的话，她就只能去投河了。”


“胡说八道，你姐姐才不会投河，你不是说驴耳朵么，怎么又扯到你姐姐的身孕上了。”


“这是兔子耳朵，不是驴耳朵，有一天高阳来找我，就戴着一副很难看的长耳朵来找我，想问怎么才能把毛料卖一个好价钱，毛料厚实，我就告诉她做成毯子和冬衣，一定很暖和，我又问她为什么把这么漂亮的兔子耳朵做的和驴耳朵一样，她就说是你的手艺不好，明天她找宫里的好裁缝作一付漂亮的，她现在闲着没事，就准备卖兔子耳朵了。你怎么不给我，知道我娘去世了，你也不帮我。”


这个死丫头的眼泪说来就来，而且一来就止不住，高阳的母亲也死了，宫里的女人就没几个长寿的。无奈之下，云烨就把自家做金猪的模子答应送给她，这才让她止住眼泪，蹦蹦跳跳的学着兔子模样一溜烟的跑了。


老尉迟正在和秦琼交流生孩子的秘方，看得出来，老秦已经快要崩溃了，两个老男人交流点喝酒，杀人都不错，为什么要交流这个？


老尉迟桌子上全是素菜，这很对云烨的胃口，这几天有些上火，多吃点素菜败火，尉迟恭见秦琼装着和旁边的李靖探讨周边的局势，不理睬自己，见云烨自己凑过来，笑眯眯的把一盘子过油紫瓜推过来，让云烨吃的方便些，顺便给他讲讲自己是如何去了道观拜神，最后儿媳妇果然怀上的经过。


老人都是一个德行，儿媳妇怀孕，这是儿子和儿媳妇的努力结果，和神佛没关系，如果真的是神佛一手包办的，老尉迟恐怕会暴跳如雷的挺着蛇矛枪和神佛算账。


“这是好消息啊，宝林这次有了孩儿，您和婶婶的心也就落地了，不过还有一个好消息告诉您，小侄的媳妇也有了身孕，安澜也有了。”


尉迟的反应云烨做梦都想不到，他没有恭喜，也没有惊讶，而是一把揪住云烨的脖领子小声的逼问：“小子，快把秘方拿出来，老汉就这一个儿子，如今小火儿有了身孕，这是神仙保佑，下一次就要仰仗你的秘方了，赶紧把秘方拿出来，家里的东西随便你拿，看上什么就拿什么。”


“这种事情您应该问孙道长才是，怎么问起小侄来了？”


“问了，老孙很不给面子，拿着扫把把老夫撵出药庐，看样子他这是有宝贝啊，藏着不给别人，你和他关系最好，一定不会瞒你，赶紧拿出来，等小火儿生了以后，用得上。”


老天爷，尉迟敬德疯了，儿媳妇这才怀上，他就迫不及待的为下一个孙子的降世做准备，不过，他干嘛不给儿子纳妾？


“老婆还是少点好，你婶婶跟着我吃了半辈子的苦，虽然人长得粗陋，却不闻丑妻乃是家中宝，互相扶持着过了一生，各种滋味不足与外人道，宝林这孩子和小火儿将来也一定会好好过一辈子，孩子多生些，自然是福祉，只有一两个也不差，你看看老刘家，都打成猪头了，等老家伙死了，他们全家才会热闹，这样过日子，用不了三代，就会败落，老夫就指望小火儿多生些，都是亲亲的兄弟，将来也好扶持着往前走不是？”


老家伙的话，让云烨一瞬间就悲从心来，那日暮带着闺女在草原上苦熬，李安澜如果不是有了身孕，早就该动身去岭南了，都是自己的亲骨肉，却东一个西一个的，让人想起来就心酸，李安澜迟迟不动身，就是舍不得离开，眼看着冬天就要来临，行程总是拖了又拖，拖到现在走不成了，看得出来，她满心欢喜，李容孩儿也高兴。


烦恼了就喝酒，而且很容易醉，程家的酒席上，就数云烨豪迈，酒到杯干，喝完了酒还会打拳，引来老帅们的一致咒骂，菜盘子乱飞算什么拳法？


不知道怎么回的家，总之半夜醒来之后口渴的厉害，有人给自己喂水，眼睛懒得睁开，反正不是被辛月，就是李安澜，喝完了水，粗暴的把喂水的人拽到床上，抱着软软的，香香的身子，舒坦的打个哈欠，继续睡觉。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晌午的时候，懒洋洋的爬起来，走到院子里准备用井水洗漱，云烨就是喜欢用凉水洗脸觉得这样做会振奋一整天。


两孩子跑前跑后的在帮倒忙，云烨乐呵呵的蹲下来，让儿子给自己擦脸，凉水从脸上一直滑到肚皮上凉丝丝的很舒服，洗完了脸，浑身上下也就和洗澡过后差不多，拖着儿子去厅堂里用早饭。


很奇怪，平日里侯爷要吃饭，立刻就会有饭，侯爷要喝水，立刻就会有水喝，今天父子三人坐在大桌子边上等了很久，就是没人招呼。


云烨最是忍不得饥饿，肚子咕噜咕噜直响，看两孩子眼巴巴的瞅着门外。明显的，这也是饿了，怒火这就上了头，出了门大喊：“人都死光了么？”


辛月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笑着拍了丈夫一把，很猥琐的问：“昨夜睡得可还安逸？”


“安逸个屁，都快饿死了，赶紧的，把饭端上来，怎么当娘的，没看见孩子们都饿了，给我来一大碗哨子面，多辣子，多醋，快去。”


辛月奇怪的看着云烨问：“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快去弄饭，把饭弄回来就算是救了命了，面汤也来一碗。”说完就进了屋子，家里是越来越没有规矩了，堂堂侯爷饿成这样也算是少有。


辛月把丫鬟喊过来，让赶紧去煮面，自己坐在云烨的面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发傻，这婆娘最近总是这样，有时候经常偷笑，不知道乐些什么。


面碗总算是端上来了，父子三人一人一碗，吃饭的动作都很像，没有一点贵族教养，都是吃的西里呼噜的，云烨从不去可以的改变，不这样吃面，吃的一点都不香。


辛月伺候两孩子吃完，就打发他们出去玩，又坐在云烨的面前死死地看。


“看什么，最近上火，你又是大肚婆，收拾不了你，看了也白看。”


“您知道昨晚是和谁睡的？”辛月突然问。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七节 大球


昨晚把铃铛睡了，这就是后果，虽然只是搂着睡了一觉，结果就是云烨必须纳妾，从李安澜，辛月鄙视的目光里，云烨知道自己的好名声全毁了。


高兴地只有老奶奶，自己这些年攒下的一点家当都给了铃铛，管家跑了礼部三趟，才搞定了铃铛的身份，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套官服。


“夫君啊，铃铛的年纪太大了，都已经二十岁了，这样子做妾有失身份，要不然你再看看，挑一个年纪小的？”辛月现在不在乎小铃铛是不是当小妾，她现在更加的在乎云家的脸面，说实话，纳一个二十岁的小妾确实有点丢人，管家去礼部，人家主要就是要核实云家是不是真的纳了妾，上门来打问的官员被云烨追杀了三里路。


谁都没办法理解云烨现在的心情，对小铃铛他一直抱着一种类似兄长的情怀，忽然间她就变成了自己的老婆，还是自己主动地，如果告诉人家自己当时根本就没有意识，只是错误的话，小铃铛除了上吊就再也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长安城里每年被主人睡了的丫鬟足足有好几千，但是成功的当上有职位的妾侍的就只有寥寥的几个，被睡了不是大问题，睡了以后不承认才是最大的耻辱。


看到小铃铛羞答答的模样，辩解的话云烨是一句都说不出来，不过辛月还是相信丈夫的，小铃铛水葱一样的美人儿放在身边这些年都没有碰过，怎么可能在一瞬间就出了事故，从丈夫的神色中间，她已经断定，丈夫是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把小铃铛当成了自己或者李安澜。


“我要去度蜜月，就我和铃铛两个，你们两个留在家里嗑瓜子吧。”


李安澜才不在乎，她早就想把铃铛塞给云烨，现在终于成功了，嗑着瓜子无所谓地说：“有了新人，忘了旧人，这是男人的本性，去吧，去吧，我带着容儿自己过活。”


话说的悲惨，可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让人心中冒火，小铃铛羞涩的依偎在李安澜怀里撒娇，李安澜刮刮铃铛的眉毛，忽然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眼珠子一转，立刻就笑的起不了身了，小铃铛那天傻乎乎的告诉她侯爷和自己睡觉了，这个意思可就太广泛了，两种可能，自己选择了最可能发生的一种，今天才发现铃铛还是处子，如果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白白的在岭南摸爬滚打三年了。


和辛月交头接耳一番，两个人搂着笑的活不成了，小铃铛被笑的莫名其妙，惊恐的看着她们，以为两位贵妇抽了风。


云烨也笑了起来，李安澜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意，拽着铃铛就去了卧房，云烨知道，这个女人的房间里有一本春宫画册。


“二十岁的女子居然不知道这些房中事，夫君，你打算先教她然后再圆房？”辛月很得意自己能够讲出这么好笑的笑话，立刻就被自己的笑话感染了，气都喘不上来。


云家有了三夫人，长安城里的好友都知道了，长孙冲从荆州赶回来特意来看新弟妹是一个怎样的绝色佳丽，能把守身如玉的云烨勾引的无视她二十岁的年龄。


程处默的新郎官做了不到十五天，听说此事，立刻就抛下家中的娇妻，特意过来看热闹，都说娶妻娶德，纳妾纳色，云烨这样眼光奇高的人，会有怎样的艳福。


铃铛出来见客之后，这些混蛋一哄而走，不是铃铛长得不漂亮，而是因为太熟了，娶了铃铛有什么奇怪的，他们早就认为铃铛是云烨的通房丫鬟，无趣之极。


一群人围着一颗柿子树拿长杆子捅柿子，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看已经熟透的柿子到底会掉在谁的脑袋上，李承乾的脑门子上已经全是柿子浆，程处默的嘴比较大，柿子掉下来的时候正好掉在嘴上，一时高兴，忘了吃柿子要剥皮，舌头被涩的都不会拐弯了。


李泰站在柿子树底下，大骂李怀仁打个牌都要耍赖，明明手里还有四张牌，为什么一瞬间就变成了两张？害的自己输牌还要被柿子砸。


李怀仁嘿嘿的笑，手里的长杆子捅的更加起劲，柿子雨点般的掉在李泰的身上，不一会整个人就像是从酱缸里捞出来的。


已经祸祸了三棵树，只有李恪依然一身月白长衫纤毫未染，他的洁癖毛病越发的严重了，现在已经发展到不管去哪里都要自备茶碗，饭碗，勺子，白色的丝绢手帕绝对只使用一次，脚能不沾地，就不沾地，最过分的是他现在出门连女人用的锥帽都戴，程处默说过，再过三年，他就是第二个称心，风行长安的戏剧《花木兰》该去找他当主演才是。


自从出了长安三害之后，相对的就出现了长安三公子，为首的就是李恪，学问一流，风度极佳，听说他对女子能够做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家里的女人早就比下人还多。


所以他固执地认为自己风流潇洒，弟弟李黯应该会有自己的几分影子才是，当他看到傻笑着的李黯把一篮子最大的葡萄送给莳莳，只不过换来莳莳的一声感谢就欢喜的张牙舞爪，然后就被小武抓过去勒索的情形，懊恼的拿扇子轻轻地敲自己的脑袋，那一篮子葡萄是自己王府地窖里所有葡萄的精华所在，李黯在地窖里挑了两个时辰才凑出一篮子，这种放置好的时鲜最忌讳的就是翻动，现在地窖里的剩余葡萄估计是放不了几天了。


“怎么就不开窍呢？”才转过头，一枚红彤彤的柿子就照着脑门飞了过来，轻轻地一歪脑袋，柿子擦着脸颊飞了过去。那群人疯了，觉得傻呆在原地等柿子往脑袋掉太傻了，现在开始拿柿子打仗，刚才飞过来的柿子不过是意外罢了。


一颗是意外，但是意外接二连三的出现就不是意外了，一招大翻身倒插秧后才站定身形，两颗柿子就准确的印在了他的脸上，一颗柿子很硬，还没有完全熟透，砸在腮帮子上生疼，掉在地上都没有裂开，这他娘的就是石头，李恪怪叫一声加入战团……


黄鼠家的澡堂子里，七个人赤条条的泡在水里，程处默痛苦地呻吟一声说：“无聊啊，我明天不去皇宫值班了，太无趣，太没劲，太……”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老爹去荆州，那里人烟稀少，野兽纵横，我除了打猎就是打猎，山贼湖匪都跑到大泽的深处去了，诺大的云梦泽现在成了盗匪横行的所在，我讨厌和土贼打交道，剿灭他们没有半点的技术含量，我需要去寻找更加狡猾的敌人，再和土贼打交道，我感觉我已经变得傻了好多。”


“我还不错，有数不尽的书要读，有数不尽的奏章要看，每天一睁眼就开始忙，直到熄灯的时候才能偷闲片刻。”


李怀仁嗤嗤的笑着说：“俺老爹现在把俺当猪养，只要不去惹是生非，乖乖地待在家里陪他老人家下棋就好，可是他的棋艺也太臭了，我饶他一车一马也能杀他个片甲不留，我还不能赢，赢了他就会发脾气，输给他就会嘲笑我，日子没法过了。”


“一群俗人，我们春有花，夏有叶，秋有果，冬有雪，闲暇时有美女相伴，弹琴奏和，雅趣无边，美人的一颦一笑都是故事，不知道欣赏，我不知道我怎么能忍耐你们这些俗人这么些年，看样子还要继续忍耐下去。”


“该动动身子骨了，我感觉我都生锈了，走路的时候都能听到我的骨节摩擦的声响，尤其是武德殿的底下，更是静的可怕，那个笑苍生已经快变成夜猫子了，黑乎乎的地方都能看到他绿莹莹的眼睛。”


“没这个可能，陛下绝对不会把我们七个全部放到外面去，虫子去了西域结果就出现了屠城，我去了高丽结果就出现了无人区，满朝文武眼睛都死死地看着我们，动弹不得啊。”


“烨子，其实我最想的就是带着十万兵马，我做主帅，处默为先锋，虫子为左翼，怀仁当右翼，你做后营，青雀掌管将作，小恪主管粮饷，我们从玉门关出发，一直向西进军，遇城破城，遇国灭国，一直杀到天的尽头，看看天边还有何物可供我们继续征服。”


云烨坐起来，看看沉浸在梦想的几个家伙，大声说：“杀个屁，如果你的将作够牛，能够造出巨舟，我们一路向西的结果最后就是你发现自己又杀回了大唐，而且登陆的地方就是登州，绝对不会有错。”


“不可能，我们一路向西，又不走回头路，干嘛会跑到登州？那是东面，你是路痴，我们不是。”长孙冲对云烨的胡说八道很是不满。


“虫子，我们打个赌，我不管你向东还是向西，甚至向南，还是向北，只要你不停地走下去，你绝对会走到原点，相信我吧，不会错的，这是有人付出了血的代价才弄明白的事情，你就当我们生活在一个大球上面好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八节 守密的人是傻子


“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可笑，他只会让我感到恐惧，按照你的理论，我们随时就会有灭顶之灾，一个漂浮在暗夜里的大球，随时随地都会有灭顶之灾，我们的生命还真是譬如朝露，啊，烨子，以后不要再说这么吓人的话。”


云烨在心里鄙视了李承乾的无知，却不再多说话，兄弟们凑在一起很不容易，听他们的话，一个个都活的生不如死。想要率性而为？这个希望还遥远的不可触摸。


很多的倒霉事情都是闲的蛋疼的时候自己鼓捣出来的，尤其是现在这里有七个快要发霉的顶级纨绔，站在柿子树底下等着柿子砸脑袋这种蠢事都能玩两个时辰的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太奇怪。


长孙冲对于上回抢夺玉牌的事情耿耿于怀，时候才知道自己像狗一样被遛了一大圈，家将死了三个，最后什么都没捞着，说是想看看玉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能正大光明的说出来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进步，长孙家只玩阴的，这个不好指责，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特性，这是他老爹的性格决定的，不关他的事。


啃着黄鼠煮的老玉米七个人来到了迷林，榆树的叶子已经掉的差不多了，当李恪看到挂在树枝上密密麻麻的蜘蛛网，还是呕吐了出来。


不过洁癖归洁癖，和胆量没有任何关系，火炷给每个人都涂抹了一点药水，就让他们进了迷林，这本来是云烨一时兴起时随便捣鼓出来的玩具，如今已经是长安人嘴里的死地，话说的也没错，那些大蜘蛛连不小心落在树上的鸟都吃，自然当得起死地的称呼。


“你看看，一到冬天这里的毒物一个个都行动迟缓，过一阵子就会彻底的进入冬眠，烨子，你在这里存放了这么多的宝贝不怕人家来偷？”


“虫子，你如果闲的没事，可以让家将来偷，没关系，偷到就算你家的，作为兄弟，你的安危我得负责，你就不要进来了，出了事，我还要去祭奠，听你的三个儿子哭，很烦。”


云烨没好气的警告长孙冲，冬天这里的蚂蚁可不休眠，反而正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那些过不了冬天的毒虫就是靠它们来清理的，冬天干活谁都会不舒服，蚂蚁也一样，冬天才是它们最狂暴的时候。


“你这么开柜子，就不怕密码泄露？”李恪现在掌管着皇宫的财富，对于密码这东西很是敏感。


“柜子里有齿条，每个转轮就是一道锁，转轮上有一道豁口，只有豁口对正齿条，两者不接触，才能把柜子打开，九个数字呢，想要蒙准的概率太低了，只要最后放东西的人记住自己最后的拨好的数字就好。你看他打开的密码没用，下次就不是这一组数字了。”李泰对与这套精密的设计很是自得，这是他和公输木根据鲁班锁的原理设计出来的，只要方法对，密码可以转换。


玉牌被拿了出来，长孙冲发现云烨居然有三个玉牌非常的吃惊，以他的毒眼，一眼就看出这三个玉佩的取材来自同一块玉石，也就是说，这三块玉牌都是真的。


狗看星星啊，他们七个人把玉佩翻来覆去的看，除了发现玉佩不错之外，就看不出别的差别，只有李泰好像看出点名堂，他发现玉佩上的线条排列的很有规律，捡了一根小木棍测量了一下三块玉佩上最长的那根线，结果发现这些线段的长短都是一样的，最长的和最长的一样，最短的和最短的相同，这些线段一定表示着某种含义。


“这是《阴符经》的写法，当初姜太公就是利用长短不一的木棍来表示不同的意思，这些线段也应该是如此，可是我们有谁知道第一个线段表示的什么意思？没有开头就不会有结尾。”


“我早就决定了，把这东西作为书院的一项学术研究，已经在进行了，或许这东西在别的人眼里代表着财富，或者长生，但是在书院人的眼中，它代表着智慧和远古的遗留下来的信息，金竹先生已经开始研究了。”


长孙冲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云烨会把这东西拿出来进行大规模的研究，这样的东西难道不该藏在密室，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把玩么？


“不要把它看得太重，能研究出来固然不错，研究不出来也没什么损失，大唐要注意的是将来，而不是过去，就我看来，世上没有白吃的果子，想要长生一定会付出等价的代价，就像白天和黑夜，寒冬对夏天，很有可能这种代价我们付不起。”


李承乾只是把云佩把玩了一会就抛给了云烨，没有丝毫留恋的样子，云烨笑着把玉佩放进柜子里，随意的拨动一下转轮，记了一下数字，就把门关上，再打乱数字就带着大家出了迷林。


云烨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了，一个人知道的秘密才是秘密，七个人知道的那只能算是秘闻，七十个人知道的秘密那就不是什么秘密，那叫新闻。


白玉京从自己嘴里被散布到朝堂，自从出现就引来无数的猜测，以前还想着肚子享受这个秘密，后来却发现，这是一个极度愚蠢的行为，好奇是人类的天性，当所有的人都想知道你家独享的秘密的时候，这个家族就离败亡不远了。


云烨本来就对白玉京没什么概念，凭什么要让云家为这个不值钱的秘密陪葬？李家，长孙家，暗地里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对这个秘密感兴趣。


自从发现辛月和李安澜又有了身孕之后，云烨就把开放白玉京这个秘闻的事情提上了日程，实在是赌不起啊，白玉京和自己的妻儿比起来，屁都不算，既然今天人都在，彻底的放出来没什么不可以。


“你这家伙是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自己背负这个秘密太辛苦，就拿弟兄来顶缸，算不得好人，今后人家就会说白玉京的秘密长孙冲这小子也知道，要不要抓回来拷问一下，今后我如果出了事，八成就是因为这个东西，其实我到现在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线段代表了一种《阴符经》的语言，亏不亏啊。”


程处默鄙夷说：“难道你真的不想看？又没有人逼你。”


“我当然会看，不让我看我才会生气，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你知道这里面有大的快乐么？所以明知道是坑，我还是跳的一往无前。”


出了迷林，七个人直接去了书院的食堂，今天几个人都是空着肚子吃了很多的柿子，明知道这样不好，但是那种肆意的快乐的勾引下，谁还去计较。


书院里到处闲逛的人少了很多，高年级的学生毕业了，新学生还没有招收，这个必须要等到开春才会进行，没了高年级的痞子，低年级的学生似乎更加开心，没人和他们争球场，没人让他们去干那些肮脏的活，比如清猪圈，去了图书馆也可以大摇大摆的坐在往日根本就不敢占据的椅子，也可以大大方方的把桌子上那些恫吓的语言擦掉，要不然你总对着那些敢占老夫座位的家伙必杀其全家的屁话，谁有心思看书。


他们每个人都在无比渴望的期盼着新学弟的到来，蹂躏那些乖巧的如同鹌鹑一样的小少年，无疑是自己最大的乐趣，或许今年不一样，有一个已经被一群女子凌辱的遍体凌伤的小子满怀仇恨的准备进入书院彻底的放开自己的心胸，开始自己的报复之旅。


没办法，打不过莳莳，又没有小武狡狯，也没有小丫刁蛮，小东总想嫁给自己，小南总是让自己吃新做出来的菜品，小西对自己的每个月的例份非常的感兴趣，只有小北算是正常一点，但是只要遇到需要民主的时候，自己总是少数派，一个大男孩去玩跳绳，翻花很有趣么？狄仁杰打死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居然会绣花。


李承乾虽然很想和李泰，李恪，长孙冲，李怀仁，一样住在书院，听说他们几个今晚打算吃火锅，顺便把白天没有进行完的牌局进行到底，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但是想到明日的早朝，就只能怏怏不乐的回了东宫。


云烨，程处默新婚燕尔，自然没兴趣陪着他们去熬夜打牌，在接受了长孙冲，李怀仁精尽人亡的恶毒诅咒之后，各自回自己新房陪老婆。


小铃铛很害羞，给云烨洗脚的时候会脸红，帮云烨更衣的时候会脸红，甚至看到那张大床也会脸红，以前的小铃铛可不是这样，自从接受了李安澜野蛮的婚前教育之后就成了这副摸样。


“二更天了，我们睡觉吧。”云烨随意的说了一句话，就这么随意的一句，小铃铛慌得把手里的铜盆都滑掉了。


看她手忙脚乱的收拾地上的水，云烨笑着把她横抱起来，放在床上，吻吻她鼻尖上的汗珠，立刻就感觉到小铃铛瘫软在床上。


眼睛闭得严严的，呼吸急促，云烨解开她的衣衫，才发现这个容易害羞的女子胸颈间呈现出一抹诱人的玫瑰色。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十九节 春情的味道


一连三天，云烨上午陪着铃铛在玉山里闲逛，一会儿去草丛里看看有没有小兔子，一会儿下到河滩里捡拾花纹最漂亮的石头，下午的时候两个人就躺在阳台的躺椅上，喝着茶，听云烨给她讲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小铃铛总是最好的听众，一会儿为有情人的幸福祝福，一会儿为女主角的悲惨遭遇流泪，听到骑士大战坏蛋的时候总是紧张。


二十岁的年纪在后世还是花一样的女子，但是在大唐，超过十八岁还没有出嫁的闺女会被统统归结为问题少女，小铃铛难得的保持了赤子的心态，如果不是因为遇到的总是好人，以她逆来顺受的性格，不知道会吃多少苦头。


对于柔弱的女子，男人总是对她的怜爱会更多一些，只要看到小铃铛娇羞的模样，云烨总会邪恶的联想到小楼里的那张大床，在那上面，铃铛总是显出一副任人摆布的可怜模样，老虎从来不会怜惜兔子，所以云烨的每个晚上，总是过得非常的癫狂。


王子和公主的幸福故事里从来不缺少巫婆的，更何况云家现在有两个漂亮的巫婆，大清早的就蛮横的冲进卧房，在小铃铛的尖叫声里，被子已经被无情的掀掉了，一对光腚的情侣被人家堵在了床上。


小铃铛无助的抱着胸口，被两个奸笑的女人上下其手，欲哭无泪。


“夫君真是好福气，你看看铃铛的奶子，又挺有翘，白的不像话，腰也细，屁股和葫芦一个模样，怪不得能让夫君乐不思蜀，寿阳，我们这些生过孩子的是没法比了，你说我们生产完了之后，要不要和天魔姬学两手，好把夫君的心挽回来？”


辛月粗暴的扯开小铃铛的手仔细看人家的胸部，嘴里啧啧不停地赞叹，李安澜笑嘻嘻的在铃铛的屁股上拍了一把，还把手放在鼻子上闻一下，撇着嘴摇摇头，表示味道不好。


这下子铃铛算是活不成了，想把头扎进床缝里面去，云烨把被子抢过来给铃铛盖上，见她把自己紧紧地裹起来才毫无羞耻的光着腚站起来，让辛月伺候自己穿衣。


当李安澜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发现云烨还是衣衫不整的，而辛月也是钗环横乱，不由得笑骂：“不敢胡来，想要了，去里屋，那里有一个新鲜的，衣服都没穿上，孕妇可不敢肆意妄为，多大的人了，还是没点节制。”


当李安澜被云烨和辛月两个人剥成半裸的时候，只能咬着牙让云烨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游走，只是死死地护住肚皮，不让碰那里，一回头就看见小铃铛瞪着大眼睛看自己，难得的有点害羞，想要叫出来，却见云烨站了起来，哈哈大笑着整理好自己的衣服，随便秃噜了两把脸，漱口，几乎是同步完成，朝自己的妻妾挥挥手，就背着手扬长而去，今天是孙思邈的受封大典，去晚了可就失礼了。


老孙上回没有接受皇帝陛下的封赏，自己带着药人遁入荒山差不多半年之久，回来之后，皇帝陛下没有提，老孙也乐得忘记，可是袁天罡不干，拼着老脸不要进了三次皇宫才让皇帝陛下回心转意，重新给老孙拟定了道号，妙应宣化真人。


玉山上原来不准备有寺庙道观出现，但是该死的袁天罡不知道是怎么说服孙思邈的，硬是把药庐改成了药庐观，从老君庙里星夜派人运来三清造像，当云烨知道的时候，药庐观已经存在七八天了，捏着鼻子也得认啊。


老孙见到云烨还是有些内疚的，老实人就是老实人，最善于按照感情的远近来进行牺牲，这简直就是一个悖论，云烨这些年下来，和老孙相处的宛如一家人，可以说两人的感情最接近，称之为过命的交情不为过，所以悲剧就发生了，相同条件下，云烨和另外一个人都得重病，同时需要老孙施救，云烨相信，老孙一定会选择救别人，眼睁睁的看着云烨死掉，然后再自杀谢罪，仔细衡量过老孙的性格之后，云烨再一次确定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以后打死都不会让这种两难的选择出现在老孙的面前，做朋友做的很辛苦啊。


给辛月就是另一幅样子，不要说选择，让她当场把另外一个活人的心挖出来救丈夫她也会立马下手，不耽搁。


袁天罡心里乐开了花，道家的道场在不断地开辟，龙虎山感应观，九山地藏菩萨道场，大泽边上的北极大帝道场陆续开始了新建，整个道门呈现出了一片兴旺发达的势头，如今有把道观开到了玉山，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谁去管杜如晦到底念了些什么，只要妙应宣化真人的头衔落定，玉山的真人驻跸地确定，就是道门的大胜利，虽然佛门重启了龙门大佛的雕刻，可是费时费工，虽然有大愿力，想要雕刻好，没有百八十年的功夫不会有大作用。


“小子小气啊，老夫只不过问你讨个秘方，不给也就算了，还一回家就连夜纳妾，看样子是把灵丹妙药都吃完了吧，一点都不体恤老头子想要多抱孙子的苦心，都是命啊，老孙平日里豪爽大气，这些天也变得小气，老夫特意出钱帮他休整了道观，也不领情，今天老夫来祝贺，他还黑着脸吼老夫。”


云烨的眼睛都已经翻得只剩下眼白了，指望老尉迟干一点合心意的事，比母猪上树都难，孙思邈这些天一直就在为道观的事情糟心，如今找了幕后真凶，要是有好脸色才是怪事情，这事落在谁的头上，谁都会翻脸。


云家秘方多了，泡酒的法子而已，壮阳强身的肉苁蓉，淫羊藿，补血补气的枸杞，人参，全放进烈酒里泡着，每日一盅，有奇效，听说就是太监喝了，也会有欲念，想要多子多福，除了努力耕耘之外，没有别的法子，当初跟驻地隔壁的老狱警学来的药方，听说药方的来历古怪，是一个马上就要执行死刑的老罪犯不忍心让这个秘方失传，见老狱警在他的断头饭里多放了两块肉，这才把药方传了下来，并且逼着他发誓，不能传的满世界都是，云烨足足花了三斤高档辽东莫合烟渣子，才换得这个秘方，荒山野地里喝了几口，鼻血流的老长，遭到老狱警的严厉批评。


结过婚的男人都需要保养，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所以为了不让尉迟恭再来烦自己，拿走了老尉迟最喜欢的一把短刀，这把刀原本是一把长刀，为敌将所持，锋利异常，斩杀唐军无数，后来敌将被李靖无耻的用诡计干掉，把刀献给了秦王，秦王不忍心见到这柄杀伤自己数百部下的凶刃，命军中铁匠用大铁锤砸断，这把宝刀也不负重望，后来在铁砧上力抗大铁锤的九九八十三下轰击，无奈碎裂成两截，一截被尉迟恭改造成了短刀，另一截听说在李靖手里，平日里视若珍宝，从不轻易示人。


“小子，你确定这东西有用？如果没用的话，老夫可就亏惨了。”尉迟恭狐疑的翻看手里的手帕，上面有云烨记录的药方。


“您放心，伯伯也应该喝一些，说不定来年婶婶还能给小侄添一个弟弟。”尉迟恭羞恼的在云烨后脑勺拍了一巴掌，把刚刚吃下去的一颗素丸子又给拍了出来，之后向酒席上的诸位老兄弟告一声罪，连跑带颠的就进了药庐观，让制药的童子帮自己把这些药物全都检出来回家的时候好带走。


“尉迟用那把短刀和你换了什么，平日里视若性命的东西也能放弃一定是了不得的好东西，说来听听，他为什么打你？”


李靖对这把刀觊觎了很久，现在发现宝刀居然换了主人，自然要打问清楚。


“小侄不过说尉迟婶婶会老蚌生珠，就挨了一巴掌，短刀是我拿秘方换的。”


“该打！小小年纪拿长辈开玩笑打死都不为过，不过，这个药方真的灵验？”程咬金把脑袋凑过来小声地问。


见云烨本着嘴不说话，程咬金对刘弘基使个眼色，两人悄然离席，也向观里走去，等到云烨把一盆子米饭吃完，才发现诺大的桌子上就只剩下自己的一个人，其余的都进了道观，秦琼这个气血两亏的人也进去了。


端起酒碗来到孙思邈的面前祝贺老道被晋封真人，不再是有名无实的真人，老道惨笑连连，摇着手说：“老道本来打算这一生只需要钻研医术，让天下的人少受一些病痛之苦，谁会想到微末之功，竟然受到如此厚赐，老道汗颜啊。”


“道长此言差矣，您的身份越高，就越是能轻易地推动新医学，为了您一生的心血，个人身份上的微小差别，算不得什么。”


“云侯说的极是，道长想要在全天下推广您的新医学，咱们道门自然会义不容辞的进行帮助，只要道门还有用得着的地方，您尽管直言就是。”


要的就是袁天罡的这句话，他们如此庞大的资源空闲着不使用的确浪费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节 乘胜追击


回到家里的第二天，贺天殇前来拜访，寒暄了两句就莫名其妙的问云烨：“侯爷与道门交情深厚，可知道他们为何会在一夜之间改变了自己的主意，同意将道观的田亩纳入租庸调制度的管辖之下？并且极力的向陛下请罪，说以前道门自私自利，作为出家人不知缓解百姓的痛苦，反而成为吞噬国家财源的囊虫，罪孽深重，如今幡然悔悟，愿意将道观的田亩按照道人的数量按照永业田和口分田的办法进行分配，并且愿意用钱财的形式向朝廷赎买徭役，毕竟出家人做徭役实在是有些为难了。”


“陛下答应了没有？”云烨好像一点都不奇怪，似乎道门的做法早在他的掌握中。


“陛下让户部工部在做计算，自己也和房相，杜相他们商议权衡利弊，不过依我看来，朝廷同意的可能性很大，道门这一回算是占尽了先机，不知道这么大的决心他们是从何时下的，我非常的奇怪，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


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云烨才发现贺天殇这家伙其实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云家好吃的糕点有几十种，但是，这家伙从来都只吃最简单的桂花糕，对别的糕点看都不看，而他母亲居然也只吃蛋糕，他从不拿别的糕点回家，这次也一样，管家不用吩咐，就把他带来的篮子装满，放在一边的桌子上。


“你这个密探不合格啊，还整天神出鬼没的有个屁用，但凡有点用处的消息一点都打探不出来，悲哀啊。”


“陛下也这么说，这不，为兄就来请教云侯了，从你这里知道了多少也给陛下有个交代。”贺天殇的这声为兄说的流畅自然，没有半点的顾虑，以前他都是说卑职的。


“书院这次参加大考的人数你就没发现少了一个人么？那么有名的一个走读生你都没发现？”


“你是说李淳风？他只是一个后备小道士，还没有这个能力，他师父袁天罡都没有。”贺天殇平静的回答了云烨的话。


“名望这东西，往往会被事实击打的粉碎，而算学一道是最真实的一门学问，李淳风在书院三年，专攻算学，我记得我以前拿老君观产业在课堂上做过一次验算，结果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我朝的税务和土地政策之间有很大的空隙，通过合理的手段，就能逃避过很多的税务，水浇田的税务和旱田的税务就是不同的两种概念，一亩水浇田的价格是旱田的八倍，但是很有趣，一亩水浇田的产出却只有一亩旱田的一倍多点，水浇田在扣除税务之后剩余的收获，只比旱田缴税之后的收获多了三成，你说应该种水浇田还是应该种旱田？”


贺天殇迷茫的说：“人人都在争水浇田，人人都在种水浇田，把这种天字号的田亩的价格弄得飞涨，尤其是现在，长安的勋贵们都非常的有钱，水浇田的价格还会看涨。不过，这和道门的这次行动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道门把自己的水浇田高价卖出去，然后再大量的卖进旱田，按照口分田的规定，一个人如果拥有水田五亩，那么一百亩的口分田就会锐减到了五十亩，如果口分田里面没有水田，就会分到一百二十亩旱田，甚至更多。三年之内新开垦的旱田是不纳税的，大唐规定了上面只有种上五谷，桑麻，蔬菜才开始缴税，人家不打算种这些，玉米，土豆这些朝廷新规定的作物人家也不种植，你从哪里收税？”


贺天殇的眼睛都要有漩涡出现了，重重的在脑门上砸了一下说：“他们难道不吃饭？”说完又砸了自己一下大声说：“好，我承认刚才说了蠢话，他们用钱去集市上买，可是他们不种粮食，蔬菜，桑麻，难道种草不成？”


“你说的很正确，他们就是要种草，只不过有的草可以做马料，卖给朝廷就有利可图，你知道上好的苜蓿草是什么价格么？有些草正好可以治疗某种疾病，药铺里面价格昂贵啊，最大的好处就是用不着上农税，我朝三十税一的商税在他们看来算个屁啊，都他娘的把地税降到最低了，甚至没有了，还有脸向朝廷开口说什么用钱物来抵消徭役，这个该死的李淳风，什么好处还都想要。”云烨说的激烈，神情却非常的平静。


贺天殇的汗珠子顺着下巴滴答滴答的往下掉颤声说：“前面有车，后面就有辙，杂毛们如此恶毒，秃驴们就敢效仿，万一蔓延到百姓，大唐那里还有粮食可以吃。”说完怪叫一声就要往外跑。


“慌什么，这种小伎俩你以为朝廷里的官员会看不出来？看书流眼泪替古人担心，好好地把这些桂花糕吃完。”


“你知道什么，王珪，萧禹，这些老大人已经在弹冠相庆，说什么只要把道门的田亩纳入朝廷管辖，佛门就独木难支了，这是朝廷的大胜利，已经回家给陛下写贺表去了。”


“我没说这些老大人，他们都是中正耿直的人，谁会去想到道门的这些鬼蜮伎俩，但是还有一些人，他们可不是吃干饭的，书院教导了他们足足三年，如果连这点手段都没有办法应付，我会把他们一个个的摁在盆子里淹死，李淳风虽然学的还不错，但是，他不是最优秀的，以为学了算学就能纵横天下？扯淡，学问是一个综合素质的积累，瘸子在跑路这一项上就比正常人弱了三分。”


贺天殇还是坐立不安，屁股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的好像得了痔疮，半天又挤出来一句话：“书院的学生如今只是在观政，这样重要的文书他们不一定就能看到。”


“少替他们操心，这些混蛋连我准备好第二天考试的试题都能提前弄出来，他们上官的一点小心思，瞒不过他们的，更何况这些学生现在正是一脑门子报效国家的心思，掌握信息是他们的第一要务，会知道的。”


“不能偷看，这是忌讳，他们如果偷看会坏了规矩，即使立了功劳，也会被陛下责罚，那些大佬也会瞧他们不起。”


“谁说要偷看了，我的考卷也不是他们偷看的，打听消息这不违反朝廷的规则吧，你干的不就是这些事吗？”


既然云烨毫不在乎，贺天殇也就慢慢放下心来，撇开烦人的朝政，和云烨两个人喝茶吃点心，说说长安市上的一些奇闻怪谈，尤其是神怪，这是长安最近很热门的话题。


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一个聪明的人屡屡用智慧挑战权威，不管手段是否龌龊，总会让老百姓们欢呼莫名，挑战权威这是谁都在梦里做过的事情，现实中如果出现一位，那就是英雄。


最近长安饱受神佛的照顾，光芒万丈的佛爷降世，有桃花从天而降，有浓烈的香气四溢，引得引得长安城里的愚夫愚妇们纳头就拜，欢喜的涕泪横流，几近癫狂，只是向来对佛事非常感兴趣的云奶奶却很不高兴。


最近云家的玻璃镜子被一个不知名的大户一气买走了六十面，都是一人高的穿衣镜，暖房里的晚桃花也被人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更离谱的是称心好不容易调制出来的龙涎香，也被人用黄金全部买走了。


这些不算什么，最怪的就是客人宁愿多花三倍的价格，要求云家对这三桩买卖保密，除了家主和经手人，不得再有其他人知晓，云家做生意的信誉在长安是出了名的，既然贪图钱财签了协议，那就一定会保守机密，老奶奶刚刚开始管家，就有这样的好生意上门，自然很欢喜，至于客人的那点子要求不算什么。


当佛爷降世的时候，云奶奶第一天还坐着马车去朝拜，看到地上的桃花，立马就没了兴致，让马夫赶着马车就回家了，陪她去看佛爷的小丫才说一句话，就被老奶奶抽了两巴掌，撅着小嘴，不情不愿的回了家，看到哥哥还告状说奶奶打她。


云家被黄金钱财糊住了眼睛，封住了嘴巴，只能躲在宝库里数着金子骂两声，做不了别的，但是，世上的聪明人不光云家有，比如太史丞傅奕就很聪明，从骨子里看透了佛门的虚伪，所以他就不相信会有什么佛爷降世，打算去和佛爷近距离的对对话。


荐福寺的和尚不肯，说佛爷已经回西天去了，刚才只不过路过长安，降下一点神迹，好安抚一下善男，善女的心，还嘲笑傅奕不自量力，小心佛爷降下灾祸，将来会被打入无间地狱受苦。


荐福寺也是皇家的寺庙，小小的一个太史丞还不能随便进入，傅奕只好沿着外墙游走，打算找个矮点的地方爬进去，看到百姓们在捡拾地上已经枯萎的桃花，他的神情也是迷茫一片，看看漫天飘零的落叶，想不通怎么深秋时节也会有桃花。


无奈的回到家里，却发现司天监的袁天罡已经来家中坐了好久，一言不发，但是桌子上的花瓶里却插着一支红杏，粉色的花蕾含苞待放，秋日里看着就让人有精神。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一节 换桌子的辛苦


元嘉小心的捧着一个小小的茶壶进了公廨房，长安秋日阴寒，抄了一早上的民户册书，已是腰酸背疼，不是自己的身体不行，而是户部的案几实在是要人老命，盘腿坐在木板地上，佝偻着身子忙碌，对身体的损害真是太大了，只要一看到那几个老主事走路都和大虾一个摸样，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忧虑，毫无疑问，只要自己也这样干上二十年，下场不会比老主事好多少。


啜了一口热茶，浑身舒坦，唯一不好的就是茶水淡了点，但是就这，也总比没有的强。出了书院，就没有茶叶这一项的供应了，他记得书院里的茶叶只需要三文钱就能买好大一包，足够喝一个月的，昨日家里没茶叶了，打发元宝去西市购买，结果元宝跑遍了西市，才给丈夫买回来一小包，元嘉喝了一口，立马就喷了出去，这不是茶叶，这是树叶子。


茶叶在书院才是廉价品，出了书院，身价立刻暴增百倍，原以为全家有十文的茶叶钱就够喝一个月的，谁知道，就买来这么一点带着土的树叶，为此，元宝内疚的不行，准备当掉自己的簪子给丈夫买茶叶，结果被元嘉臭骂一通。


自己从书院出来的时候，就只有一付被褥，几箱子书，元宝更是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窈娘更不要说了，三个穷鬼开始过日子，自然很艰难，好在朝廷考虑到了这些情况，提前给他们发放了半年的俸禄，这才得以勉强凑成一个家。


窈娘穿着素净的青衣，头上包着布帕，痴肥的身子已经变瘦了好多，就是那对木瓜一样的奶子不见变小，为此窈娘已经做了好久的重回美女的美梦。


两进的院子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住，热闹惯了的窈娘，不敢上街，只能趴在门缝里往外看热闹，今天新官人家娶新娘子了，明天另一位新官人往家里抬新家具，她都能在饭桌上和元宝说的热闹。


今天出门的时候，元宝悄悄地给自己的书包里装了一小包茶叶，小小的油纸包，看样子只够喝三五天的，但是元嘉不在乎，元宝给的东西他从不拒绝，知道这两天元宝用篮子提着窈娘做的点心在崇宁坊贩售，或许挣了一点钱。


猪鬃从外面匆匆的走进来，寒雾弥漫的日子里他居然一脑袋的汗水，绿色的袍服紧紧地绷在身上，把整个人勒的和蚕一样，见到元嘉案几上有茶水，抱起来一口抽干，直到一滴水也控不出来才罢休。


“猪鬃，你他娘的知道我最恨的就是溜茶根的混蛋，可是你偏要和我作对是不是？”元嘉已经记不清楚这是自己第几百次提出抗议了，虽然没什么用，但是抗不抗议在自己，听不听在猪鬃，人都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是？


“哪来那些废话，早点把你的那点茶叶喝干净，让你把喝茶的毛病戒掉，免得看见元宝在崇宁坊提着篮子卖糕点，看得人心酸。”


“兄台，那好像是我老婆，你心酸什么？”元嘉警惕的看着猪鬃问道。


“娘的，堂堂的本次科举前十名的老婆整天提着篮子叫卖点心，你还要不要一点官声和体面了？给你送银子被你拒绝，偷偷的给窈娘，被你硬是逼着送回来，我们是兄弟，不是那些心怀不轨的奸商，等你有钱了再还给我就是了，干嘛非要折磨你身边的所有人？”


“你的银子是你的，我已经欠你狠多了，那时候是在书院，我们还不算是先生口中的社会人，所以有些银钱上的瓜葛不要紧，现在不同了，我是一个独立的人，有多少能力吃多少饭，元宝是我老婆，跟着我吃苦天经地义，窈娘是没地方去，所以就没得选择。


对了，你倒是给我说说，元宝提着篮子叫卖点心那里丢人了？”


猪鬃被元嘉的一句话噎的差点栽个跟头，烦躁的摇着手说：“不和你争了，你的话里面总是有一股子陈年棺木的味道，让你计算的事情计算好了没有，赶紧给我，等着用呢，下回不让我家丫鬟买你家的糕点了，窈娘出品，总好像沾着一股子骚味，我是一口没吃。”


“滚蛋，你是财主，应该多买一些才是，今天嘱咐窈娘多做些，你们应该发动全家一起吃才算是尽到了朋友之意。


这是我昨晚半夜没睡才算出来的，最后的结果就是朝廷得不偿失，想要堵住这些合理合法的避税漏洞，只有赶紧制定新的条例才行，还有商税制定的比例也不合适，各种货物应该区别对待，粮食的税率需要低，奢侈品的税率就需要成百上千倍的翻，另外，我朝的盐铁的税率高的惊人，弄得好多地方的人都吃不起盐，这些都要纳入我们明天讨论的范围。”


猪鬃记下来元嘉的话，把元嘉的计算结果揣进怀里，刚要出门就听见元嘉又说：“你们买元宝的糕点的时候，不要挑难吃的拿，该怎样，就怎样，免得让窈娘困惑，以为最难吃的那种才是最畅销的。以后我家要开糕点铺子的，你这是害我破产知不知道？”


猪鬃狠狠的甩甩袖子，仰着头咒骂了一声，表达了一下心头的愤怒，又匆匆的杀向礼部，王玄策这个王八蛋，居然强烈的同意道门的建议，蠢得不能再蠢了，自己长了个猴子模样还敢指着老子的鼻子说俺是人头猪脑？


“看看，这就是元嘉元大才子计算出来的结果，道门会因为这一举动发财，而且会永远的逃脱”调“这个朝廷的大杀器，游离于大唐法制之外，王玄策，你祖宗是道士？这么不遗余力的替杂毛说话？”


“我想想啊，你别说，我祖上真的有人披发入山当了道士，不过这和我的意见有关系吗？谁告诉你这个人头猪脑的家伙同意道士的建议就是能让他们的小伎俩得逞？”


猪鬃一屁股坐在王玄策对面的椅子上刚要斥责，却发现屁股下面的椅子坐起来甚是舒坦，不由得问：“你是怎么说服那些老古董们同意把桌椅摆进礼部公廨房的？我这些天坐在地板上窝着，胃都要从嗓子眼里出来了。”


王玄策得意的说：“你看看，我们都是从书院里出来的，坐在地板上屁股冰凉，脊椎难受，眼睛充血，都知道是坏事，你们都选择闭嘴，所以受罪是活该。”


“滚蛋，礼部的规矩最是森严不过，能轻易地改规矩？我也给堂官建议过，被人家骂的狗血淋头，说少年人就应该多吃些苦头，什么官场之上萧规曹随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多吃苦，将来受益无穷，这些屁话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茧了，我只过不愿意将来成为大虾，哪来那些道理好讲，说说，你是怎么办到的，我看看有没有可能在刑部施行。”


王玄策拿起一块白色的绸巾，擦擦手，面现苦色地说：“真他娘的不容易啊，为了这个目的，老子天天早早就来给诸位上官擦拭案几，泡好茶水，每日都在公廨门口恭迎每一位同僚向他们问好，说实话，对俺爹都没这么孝敬过。


老先生们吃饭的时候手抖，夹个菜非常的吃力，堂官老先生也是如此，我是看不下去了，就贿赂了饭堂的人，天天给老先生们吃青豆，青豆炒的水泡发的虾仁，这可是咱书院的一道名菜，青豆炖的红烧肉，我担心先生们吃不了黄豆，所以特意给换成了软软的青豆，这样一来，每回吃饭的时候，看着老先生们颤巍巍的用手捡拾掉在地上的青豆，我心里凄凉啊。为了能达到我的目的只好先委屈先生们一下，我也能每顿饭多歇息一些时候。”


“你不是凄凉，你是缺德，明知道他们手抖得不成样子，还让他们用筷子夹青豆吃，我都能想到那是一个怎样凄惨的画面。”


“胡说八道，青豆虾仁对老人家的身体大有裨益，青豆红烧肉更是绵软醇香，入口即化，对没牙的老人家最是适宜，堂官老先生已经夸奖我不下三回了，说是伙食尾子没变化，但是饭食却上了不止一个档次，就是捡拾青豆有些费神，问我有没有法子？”


“你就是这么让老先生们同意用桌椅的？”


“哪有那么容易，为了把老先生养成这种小事参考我的意见的习惯，我给老先生们提供了银勺和银叉子，堂官老先生才不会让我这样的好心小辈吃亏，给我补偿了五十两银子，当然，我在银勺，银叉里面掺了锡的事情就没必要告诉老大人了。”


“无耻，你居然贪污公帑，以后不要说你认识我。”


“书院出来的人会没出息到贪污公帑？再说了，老堂官奖赏我，是因为我的一片诚敬之心，又不是因为几把银勺，银叉，我又没说那是全是银子做的，勺子和叉子不加锡，硬度不够，你以为老堂官不知道？那五十两银子其实就是对我的一种试探，看看会不会受到诱惑，你哥哥我是何等样人，岂会中他的计策，那五十两银子我转眼就找了云家的工匠，把公廨房高处的窗户都给换成了玻璃的。”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二节 不疯魔，不成活


“干嘛只换最高处的，不换下面的？全换了也用不了几个钱啊。”


“说你是人头猪脑你还不信，全换了，公廨房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上官没事干就喜欢到处走动，我这人又懒，喜欢偷个懒，发个呆，被抓住的次数多了，对我的官评不好，再说了，我就打算让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这一块地方就够了，其余的地方让阳光从他们的头顶掠过就好。”


猪鬃对于王玄策总是说自己人头猪脑非常的不满，但是听王玄策做事古怪，不由得再问：“为什么？”


这句话恰好问到王玄策的痒处，见猪鬃发问得意的说：“为了换桌椅啊，只要换了桌椅大家都能晒到太阳了。”


“原来你前些天搬着梯子爬上爬下的就是为了计算阳光照射的角度？太自私了吧，万一堂官还是不同意换桌椅的话，就你一个人能在这个冬日里晒到太阳，其余的老汉都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像老鼠一样发抖？”


“怎么会呢，所有人都知道就我那个最糟糕的位置可以晒到太阳，我自然不会独自享受，所以就把位置让出来，没给年龄最大的，而是给了身体最差的，这样其他人虽然还是不满意，却也无话可说。


公廨里的事情你是清楚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没两天，年纪大的就说自己最近腰酸背痛腿抽筋，想来是太阳晒的时日过短的缘故，上过战场的，就说自己往日在战场上受的伤痛也被阴寒天气诱发了，需要多晒太阳，而且他们往日里都是不错的酒肉关系，这下子，三四天都不说话，身体弱的那位拼命的想要把位子让出去，但是迎接他的总是白眼，最后我无意中说了一句话，就是只要把座位抬高，大家不是都有太阳晒了，那个最好的位子就请那几位身体弱的，上过战场的，年纪大的同僚十天一轮，岂不美哉。


结果同僚里面有见多识广的立刻就说便宜坊里有那种高高的椅子和桌子，只要买回来就好，听说花不了几个钱，那个坐在太阳唯一能晒到的位置上的同僚，这些天过的生不如死，公廨房里的同事都在莫名其妙的疏远他，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于是他就自告奋勇的去找堂官，声泪俱下的求堂官给所有人都换上桌椅，否则他只能死路一条。”


“然后，你就椅子坐？”猪鬃吃惊的看着王玄策“你为了坐椅子，不惜孤立自己的同僚，有意识的把他们的矛盾表面化？你为了坐椅子，不惜让一个好好地公廨四分五裂？”


王玄策坦然的看着猪鬃说：“为了达到目的坐椅子的目的，即使发动战争我都在所不惜，对他们，我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


猪鬃摇着脑袋说：“你他娘的就是一个疯子，不，你现在已经疯了。”


“我没疯，从来没疯过，相反，我的头脑无比的清醒，大唐如今处在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之中，我们要打造一个从来没有过的盛世，并且要让他永远的延续下去，就需要疯狂，你看看史书上，哪一个彪炳史册的人不是疯子？冠军侯是疯子，八千铁骑突进三千里，才有了勒石燕然的功绩，班超是疯子，带着三十二位随从就敢把匈奴的使节杀光，让草原上的豪雄不得不向长安叩拜。


嘿嘿嘿，猪鬃，不疯魔，不成活，你如果没胆量，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大唐腹地做个州府之官，整日里坐着牛车，替天子牧民，回到家里就和庸俗的老婆造人，把一辈子过的和一天一个摸样。


我不一样，我要看最高的山，射下最高傲的雄鹰，在荒野和野狼撕咬，如果不死，凭我掌中的横刀，一定会为大唐子民，处理掉所有的威胁，甘做他们的鹰犬，敢有心怀叵测之辈，我一定会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地狱的恐惧。”


看着王玄策满嘴的白牙，猪鬃拔腿就跑，和这个家伙待久了，自己说不定也会染上疯病，书院早就教过自己，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个混蛋不是危墙，是一座马上就要爆发的火山，绝对会把自己烧成灰烬，当然，这家伙自己也会烧死，看他的样子，已经被平安祥和的长安逼成疯子了。


“明天聚会，我会阐明我的观点，如果说服不了你们，老子自己单独干。”王玄策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清明而有条理。


傅奕看着花瓶里的红杏，摘了一朵，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打开后把杏花和那朵几乎枯萎的桃花放在一起，抬头对袁天罡说：“你想利用我？要知道，我对你们道门也没有什么好感，不过看在你们已经上表要求纳入大唐税制的管制之下，老夫也不以为甚，你们好歹还是知道进退，这些僧人已经丧心病狂了，一个泥胎木偶也妄图自称神佛，可笑，可笑。”


“太史丞精于天文历法的精算，自然之道如何取舍，贫道只是不忍心看到世人被蒙蔽，自然要揭发他们的恶行，虽九死而犹不悔。”袁天罡的一番话说的道貌岸然，大气磅礴。


傅奕轻笑一声，奇怪的看着袁天罡说：“果然只有敌人才最了解自己啊，你担心什么我清楚明白，你道门的神仙也不断的降世，和这次佛门做的事情有什么区别？不过算了，这次只要能揭发他们的丑态，老夫被你利用一次又如何，告诉我，这些杏花出自何处？是谁有这样巧夺天工的手段？”


袁天罡不说话，掏出一张五百贯的汇票推到傅奕的面前，见老傅须发皆张的要发怒，连忙说：“这不是给你的，云家的货物从来都不便宜，你想要的东西都在云家，你老傅清贫了一辈子，就算是见到了镜子，桃花，香料，你也只能干瞪眼，这些钱是给你购买哪些东西用的，别以为是给你的。既然是我们得利，百姓得利，我们出些钱财是应该的。”


“想到了，也只有云侯才会有这种本事，或许人家才是真的神仙子弟，土豆，玉米，粉条造福大唐百姓，把好多的仙家手段用来调剂民生，这才有点神仙的样子，孙思邈一辈子行善无数，就算是没有神迹，老夫也会尊称他一声孙神仙。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越是真的神仙，就越是害怕人家知道，拼命地掩藏身世，唯恐和别人不同，越是假的玩意，就越是想搞的天下皆知，生怕百姓们把自己看成凡人，不是鄙视你们，整天的靠骗人揽财，真的很有趣？”傅奕老头子的话，让袁天罡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如果不是为了打击佛门，他才不来受这个气。


傅奕是一个坐起而行的人，既然已经知道事情原委自然不会耽搁，命仆役架好牛车，就吱呀，吱呀的出了长安城，直奔云家庄子。


云家庄子老傅也不是头一回来，没事干的时候，拿着自己的借书证在书院里的图书馆泡上一天已经是他休沐时候的一种习惯，中午再要上一份便宜但是并不简陋的饭菜，配上家里带来的米酒，能够熏熏然很久，他不喜欢荡舟，也不喜欢游山，唯独喜欢去庄子上和老农们叙话，听着他们说家里的日子逐渐好过，如果有一两个喜欢吹牛的就更加喜欢，这样就能从他们的话里探听到云家庄子的实际情形。


今日没有功夫做这些自己极喜欢的事未免有些遗憾，老仆拿着拜帖去敲云家的大门，不一会，就看到青衣年轻人出门迎接，礼节周到，为人谦逊，门边上有一个农妇正在台阶上整理自己的果子，挡住了路，他也没有催促，而是耐心的等待农妇整理完了，这才邀请老傅进门，老傅没觉得这样失礼，反而觉得云家这样做才是豪门的风范，傲上而不侮下，从来都是士大夫们称赞的一种美德。


“先生来云家庄子可不是一次两次了，每回都有心请先生进府一叙，但是看见先生和庄户们谈笑的开心，就没有打扰，今日先生能够登门，云家蓬荜生辉啊。”


傅奕笑着说：“云家高门大户，登一次不易，所谓夜猫子进宅，没有好事，老夫就是长安出了名的夜猫子，能少给人家带去晦气，就少带些，只是今日登门确实有事，失礼之处，还请云侯海涵。”


两人谈笑言欢，并排向大厅里走去，傅奕一路上看到云家的井井有条的布置，就不断地出言赞叹，的确，云家给所有人的感觉就是轻松，仆役们挑水的时候会唱歌，丫鬟们忙忙碌碌的做活也是笑声不断，老管家忙着踹仆役的屁股，踹人的和被踹的都是笑意盈盈，女管事跳着脚在哀求爬到树上的少爷从上面下来，两只土狗目中无人的卧在太阳地里，懒洋洋的打着哈欠，一匹雄壮的战马把脑袋伸进窗户里看得津津有味，可能有侍女在换衣服，羞恼的把硕大的马头往外推，还夹杂着羞恼的笑骂声。


这才是人间该有的气息，傅奕看着面前的青衣男子，忽然突发奇想，神仙地是不是就是这副模样？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三节 师太嫁给秃驴？


傅奕从袖子里拿出一小枝红杏递给了云烨，云烨接过来苦笑着说：“就知道瞒不过高人的法眼，佛门辛辛苦苦的给家祖母设计了圈套，让在此事上闭口不言，可是大唐长安人才济济，想要靠一些小门道蒙蔽世人，终归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手法虽然神奇，但是在智者眼中不值一晒。”


傅奕听了之后更是满意，云家不推脱，不掩藏的气度让他一瞬间就对云家的满意度上升到了极点，笑着说：“老夫只是见不得他们骗人，云侯才是真正的高人，想必也清楚佛门的危害，老夫之所以处处针对佛门不是出于私怨，而是出于公心。”


“佛家不讲君臣父子之义，对君不忠，对父不孝；游手游食，不从事生产；剃发易服，逃避赋役；此为一。


剥削百姓，割截国贮；讲妖书邪法，恐吓愚夫，骗取钱物。百姓通识者少，不察根由，信其诈语。乃追既往罪过，虚求将来的幸福。遂使人愚迷，妄求功德。此为二。


不畏科禁，触犯法律。其身陷刑纲，还在狱中礼佛，口诵佛经，以图免其罪。人生死寿夭，本取决于自然；刑德威福，皆由君主决定。而佛教徒诈称，贫富贵贱由佛主宰。这是窃人主之权，擅自然之力，此为三。


佛教肆行，其恶果是‘海内勤王者少，乐私者多’，立于五庭，看膝下，不忠不孝者，聚结连房。故它入家则破家，入国则破国，我等废寝忘食才打造出盛世的苗头，焉能毁于这些奸人之手。”


“先生说的极是，五帝三王时，无佛教，则君明臣忠，祚年长久。汉明帝始立佛寺，然只西域桑门自传其教。西晋以前，有严法禁止国人剃发为僧。万勒之后，禁令松弛，因事佛，君主昏庸，臣又奸佞，梁武帝尤足为戒。”


和傅奕这样的道德君子说话，云烨说的极为艰难，动不动就需要引经据典，一个佛门的来历，就说的他汗流浃背。


傅奕大笑起来，牵着云烨的手说：“云侯果然有见地，昔日褒姒一人，迷惑幽王，而能亡国。今十万僧尼，刻绘泥佛，以惑天下，必须禁止。令僧尼自相结为夫妇，生儿育女，十年长养，十年教训，自可富国足兵。四海可免僧尼蚕食之殃，百姓也能知道威福之所在。”


傅奕如此激进的话语，还是让云烨目瞪口呆，把所有的师太嫁给秃驴？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赢得和尚们的欢迎，说不定可以哦。


“先生之言有理，但是把周幽王失国之事强加给褒姒此言不妥，窃以为周幽王失国，乃是他自己造的孽，与褒姒无关，一个弱女子何德何能让一个老大的帝国分崩离析？如果把褒姒嫁给咱们现在的陛下，了不起就是一个后宫的宠妃，多得一些赏赐也就是了，想要影响朝政，恐怕才一张嘴，就会被皇后娘娘挂在东南枝上晒太阳了。


所以说啊，这朝代更替，天下兴亡，帝王有责，我们匹夫自然也有责任，强加于一个弱女子，不是大丈夫所为。”


傅奕看看云烨忽然拱手道：“谨受教，这几年在书院读书也有些心得，书院讲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确是一种有志气的想法，还说妇人被强人凌辱，乃是男子无能，老夫也是心有戚戚焉，破开心翳，有我为天下的大气魄，才能有海纳百川的大心胸，确实了不起。”


说话间两人就漫步到了云家特制的玻璃房里，看着水晶宫一样的巨大房间，傅奕惊讶地差点厥过去。


“傅先生莫要惊诧，这间大房子全是由玻璃制成，不但云家有，程家有，长孙家有，书院也有，皇宫里面还有一座更大的，值不了几个钱，整座房屋造价不超过两千贯，云家因为要做很多的实验，所以这座大棚修建的稍微大了一些。”


看到傅奕极度的惊诧，云烨必须给他解释一下，免得以为云家在越制，穷鬼是没办法理解自己这些富人的心态的。


等傅奕收拾好了心怀，重新镇定下来，仆役打开门，请侯爷和客人进去一观，没办法进去的时候很繁琐，需要换鞋子，还要换衣服，懵懂的傅奕任由仆役们摆布，等他穿好护衣，和云烨一起进入大棚以后，看到里面姹紫嫣红的景象以后，立刻就以为自己到了莺飞三月的曲江，红的是桃花，粉的是杏花，白的是梨花，更离谱的是还有一两丛紫牡丹开的正艳。


这些花的花期都不在同一个时刻，可是它们偏偏在同一时刻开放，好些树枝子上还有未开的花蕾，摘下来一朵桃花，摘取了花蕊含在嘴里，一股子微凉的苦意传来，这是童年时期自己常做的一件事，早就烙进了傅奕的骨子里，这一刻他才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为何会这样？”傅奕迷茫的问云烨。


“先生切不可为五色所迷，世间万物都有它的脉络可以追寻，只要掌握了植物的生长规律，就会创造出眼前的一切。


我们在很久以前就发现植物的生长与温度有关，温汤监的事情先生不会陌生吧，有诗云：酒幔高楼一百家，宫前杨柳寺前花。内园分得温汤水，二月中旬已进瓜。”


傅奕想破了脑袋也没想起来这首不错的诗到底是谁做的，不过云烨素有诗文大家的赞誉，想来这是他的即兴之作。


云烨见傅奕好像不知道这首诗，就知道自己一不小心又剽窃了一回，于是继续说：“这种用温泉地热来催熟瓜果的技术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只不过他们的规模很小，直到玻璃重现世间之后，我们才有了真正的温室大棚，这样的环境里种出来的瓜果与外界的几乎没有差别。”


“云侯，老夫想询问一下这桃花如何才能做到现在才开放，比外面的桃树晚了足足八个月，是何道理？”


“很简单，只要把种在花盆里的矮桃树放在冰窖里半年就好，等到秋风吹起的时候，把它移到温室大棚里等待复苏，一旦温度合适它开花，它就会开放，没什么好神奇的，云家在制作一种香料需要桃花，所以种的桃花就多了些，没什么好神奇的，就是人为地把冬天延长而已。”


傅奕长出了一口气，只要眼前的一切都在他理解的范围之内就好，绕着温室走了一大圈，云烨请傅奕在一个石桌子前面坐下，自己从架子上摘下一个挂起来的西瓜，在水池里清洗之后，就用那把从尉迟恭手里弄过来的宝刀剖开，不错的西瓜，抬手请傅奕用瓜，老头子也不客气，拿起一瓣慢慢品味。


这两年西瓜这东西在长安已经算是泛滥成灾了，每到麦收时节，总会有瓜农赶着牛车一车车的往长安城里运，都是蓝田县产的，这个时节的蓝田县衙门连税收这等一等一的要务都会放下，派了衙役，捕快跟着大队的瓜车进城，负责协调卖瓜的地方，这可是旱塬上十几个村子的大进项，西瓜卖不好，村子里的人就只能一整年都只好啃土豆了。


旱塬上种麦子那是种一葫芦收两瓢，只要老天爷稍微不给面子，就会颗粒无收，那一带是蓝田县出了名的穷地方，虽然种了土豆，可是产量也不高，县令请教了书院的农事方面的专家，决定种西瓜，结果，种麦子，种土豆都算不得好的沙地，种上西瓜，却结的满地都是，上一年，就靠种西瓜，旱塬上的百姓终于没有了饿肚子的，所以今年种了更多，长安市上的西瓜身价直线下掉，从豪门之家的宠儿，变成了工匠们上工都要带上一个解暑的大众物品，傅奕家今年也买了不少，手里的西瓜虽然品相比大田里的好得多，但是味道却远远不及。


听到傅奕的评价，云烨放下手里瓜说：“这就是违反自然之理的代价，云家花费了无数心力，种出来的西瓜却不如旱塬上瓜农随意种出来的好吃，也就是一个样子货，逢年过节的时候，摆到看盘上好看一些罢了。”


“云侯乃是神仙中人，做出来的事情无不以造福万民为起点，如今假佛爷肆虐长安，难道云侯就眼睁睁的看着不成？”


云烨再一次苦笑着说：“云家一着不慎，中了人家的奸计，被迫闭嘴，实在是对此事无能为力，为了家族颜面唯有将这个绿头大苍蝇生生的吞下去。”


“这有何难，云侯无需毁约，只要助老夫一臂之力就好，到时候就看老夫出手，云家作壁上观如何？”


“这是自然，不知先生要云家如何助你？”


“老夫打算成佛，不知云侯可有良策教我？”


“这个，这个，想成真佛恐怕云家无能为力啊！”


“狗屁的真佛，老夫就要成为一个谁都看不穿的假佛爷，也好去和那个又是冒光，又是散发奇香，又是有桃花飞舞的佛爷当面较量一下，和尚们不是常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反过来说也成，我不成佛，谁成佛？”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四节 孔雀明王


荐福寺的法会开的极度成功，那尊高达三丈的佛陀像立于青天白日之下，人站在他的脚下，显得何其的渺小，佛陀的一双慧眼慈悲的看着世人，像是怜悯，又有些不舍之意，信徒们用柳枝蘸着清水，替佛像洗浴，洗过佛像的清水又会从佛陀像上流下来，云烨看着那些张着嘴努力的去接洗过佛像的水的人，心头郁闷极了。


法言和尚双手合十高宣佛号，趾高气扬的迎接云烨的到来，今日乃是荐福寺法会的最后一日，到了明日，这尊大佛像就要被帐幔覆盖起来，等着修建大雄宝殿。


总是先有佛后有殿，这尊大日如来佛像，已经有灵，自然要快快的供奉起来，好在香火缭绕之下，接受八方贡献，殿堂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怠慢的，瞅瞅周围量地做准备的工匠，很多都是云家庄子的人，公输家的一个青年人，正拿着巨大的墨斗，四处弹线，寺庙的后门还有络绎不绝的马车进出，上面满载了各种建筑材料，连琉璃瓦都有，看样子这次修建的殿宇规格不低。


随着法言进入了寺庙最幽深之处，看到玄奘穿着一袭月白色的僧袍，坐在蒲团上冲着云烨含笑点头，身后还是那俩个怪莫怪样的人，戴着毗卢帽的猴形孔雀王，居然就愣愣的坐在布满霜花的石头地上，云烨甚至能看到他腿上长长的腿毛。


“云侯莫要奇怪，他本就是苦行僧，天为帐幕，地为床，日月星辰自然是他房间的装饰，不推窗就能青山入怀，饮一口水是为因，吃一口饭便是欲，不取时间一草一木，便是大自在，贫僧甚是羡慕。”


玄奘的眼中全是暖暖的笑意，看不出有烦恼，也看不出有丝毫的悲苦，整个人就在那里坐着，他比那尊佛像更像佛陀。


云烨到现在都认为，这一趟遥远的旅行对他来说就是一种修行，效果一定要比弄回来的那些佛经更好，其实他只需要走到天竺，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修行，没必要带着这些树叶子回来，这些贝叶经才是他这回远途修行的最大败笔。


“大和尚，修行归修行，带着这些劳什子做什么，还带着三个厌物回来，你觉得中原的信仰还不够混乱么？”


玄奘依然微笑着说：“你不是我，焉知我的喜乐，你眼中的劳什子在我看来都是无上的妙音，你口中的厌物都是已经成就功德的大德高僧。


听说你已经坠入红尘，灵根泯灭，日日为妻子家人奔波，造下了无边杀孽，贫僧都能看到你浑身的孽缘牵绊，不若抛了，随我入山修行，总能渡过红莲河，去彼岸一观。”


“你少来忽悠我，和你在一起整天青灯古佛的怎么比得过和我妻子的鱼水之欢，青菜豆腐怎么和我喜欢的大鱼大肉相媲美，红莲河？在哪？只要你找出来，我就能渡得过去，找不出来就是你在撒谎，听说佛门打诳语是要下拔舌地狱的。”


“云侯，你是贫僧见过的人中最具灵根的人，先天六识，你已开启，做任何事情都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舍弃大安宁，大自在，贪图红尘间的那点欢乐，愚不可及啊。”


“玄奘，你少年落发，根本就不知道红尘的极乐，不如我带着你去一趟燕来楼，在红尘中打个滚，尝到十丈软红的滋味之后，再说佛门极乐世界如何？”


玄奘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云烨说出这种几乎是亵渎性的语言，他连眼波都没有任何变化，还是怜悯的看着云烨，就好像看到了一个人明明能吃绝美的珍馐，却偏偏跑去吃狗屎一样。


“都说度化，都说皈依，如果贫僧能在妓院度化云侯，这个臭皮囊受到玷污又如何，妓院是人间的悲苦交集之所，我佛慈悲，不如明日我们就去燕来楼如何？”


云烨哑口无言，这家伙早就把所有人，所有的地方看成和他一般无二的人和地方，妓院和他的禅房没有区别，妓女和云烨也没有什么差别，想到这里云烨有些恼怒，大声说：“我以前看过一个虚拟的幻境，在那个幻境里有一个高僧，打算拯救一个九世恶人，一个九世乞丐，一个九世妓女，想尽了办法未能得逞，是因为他们的灵魂被一个强大的魔王抓走了，高僧去找那位魔王打算要回灵魂，魔王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玄奘笑着问：“却不知那位魔王说了什么，让云侯对这个幻境念念不忘？”


云烨看着玄奘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魔王说，让释迦摩尼来跟我谈！那个魔王不过杀人百万，就成了大魔王，我在辽东杀的人不会少于十万，做不了大魔王，一个小魔王还是没问题的，玄奘，让佛陀来跟我谈皈依的事情。”


“一沙一世界，世界犹如恒河沙数一样多，九天十地的佛陀数之不尽，我就是佛陀，佛陀就是我，你也是佛陀，他也是佛陀，山是佛陀，水是佛陀，草木是佛陀，秋虫也是佛陀，佛陀无处不在，云侯也是有大智慧的人，为何拘泥于佛陀的表像？”


“算了，不麻烦你了，明天抓一只寒蝉佛陀养起来让它慢慢度化我吧，百八十年总会有效果的，寒蝉佛陀不行，我就换别的佛陀好了，只要不是外面院子里的那具假佛陀就好，听说今天有一个浑身冒光的佛陀要过来砸场子，你还是先应付他把。”


玄奘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了：“顽皮。”就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了云烨，继续说：“往日的因，结下今日的果，这本《西域记》是我在回国途中记下来的，西域五十六国，都有记载，了了你的因果贫僧也好早日修成正果。”


“嘿嘿嘿，玄奘，你的这个因果结的有点大，我之所以要你的《西域记》就是为了大唐进军西域的五十六国的方便些，如今我朝大军正在边陲整戈待旦，一旦有了你的《西域记》领路，数十万铁骑就会像蝗虫一样横扫整个西域，到时候西域的城郭会处处冒烟，处处哭泣，人头满天飞，烧杀抢掠无所不为，什么昭武九姓，什么龟兹于阗，就是消失的楼兰我朝大军都要去找一找，确定最后一个楼兰人已经死了，我们才会放心。


所以啊，玄奘，我感觉咱们两个将来一起在地狱里做魔王的可能性更大，我先回去排兵布阵，你在这里好好念经，等将来我们地狱见面后发现地狱的环境不佳，再讨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事。”


玄奘念了一声佛号，并不动怒，反而笑着说：“当年地藏王菩萨发下宏愿说：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誓言说了三遍，天地动了三动，没关系，该是我的罪孽，贫僧自然应该承受，总能在地藏王菩萨成佛之前成就正果，也是好事。”


或许成了高僧的人就是这个样子，胸怀已经练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哪怕外面传来巨大的喧闹声都不能让他有半丝的动容。


云烨指着外面对玄奘说：“你听听，外面吵翻天了，一定是有人在破坏法会，您不去阻拦一下，以您的身份，估计没人敢造次。”


玄奘起身慢慢往禅房走，边走边对云烨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死了的人会活过来，我们当年有过这种遭遇，所以见得多了，就不奇怪，自己造的因自己享受果，不管是菩提果，还是苦果，总归要自己吃的，邪魔外道蛊惑人心，贫僧不为，也不肖为，法相唯识宗没有替别人说谎话的教义。”


见到玄奘进了屋子，云烨问孔雀明王：“佛祖的滋味如何？生吞会不会难以下咽？”天竺苦修僧鬼魅一样的窜了出来，抓住云烨的胳膊就要发力，可是手掌上传来一阵剧痛，拼着双手受伤，还是把云烨重重的推了出去。再看自己的双手，上面全是密密的小洞，鲜血不断地流了出来，最为诡异的是除了刚开始有点疼，现在双手已经没有一点知觉了，大骇之下，朝云烨看去。


早有准备的刘进宝在云烨刚刚飞起来的时候就抱住了自家侯爷，在地上打了一个滚，消去了力道，扶着侯爷站起来。


云烨掸掸身上的灰尘，撩起自己宽大的袍袖，从里面解下一副护臂，这副护臂上面全是锋利至极的钢刺，呈现出诡异的蓝色。


天竺僧踏前一步，才要动武，却发现周围站满了云家的护卫，每一个手里都端着一架强弩，只要他再敢动一下，从云烨不怀好意的眼神里就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比刺猬的下场好一些。


“我最恨人家抓我的胳膊了，我只是想试探一下你是不是会说中原话，没想到你果然会说，现在好了，夜陀已经死了，田襄子也死了，你万里迢迢的来到中原，是为了什么？你应该是夜陀的弟弟吧，看你大腿上的刺青就知道，你居然没有被虫子吃掉，告诉我，你来中原做什么？”


“你是怎么知道的？”孔雀明王嘶声问道。


“和尚告诉我的啊，夜陀死了，人头我见着了，死了的人会活过来，部下活过来意义不大，那就只有夜陀的那个被虫子咬掉脑袋的弟弟复活了，你没发现，和尚和我说了很久的废话么？”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五节 恶龙的等待


看到了大场面另外两个毛人立刻就跪伏在地上，头趴在地上，看都不敢看云烨，孔雀明王看看自己已经变大了好多的双手，人变得平静下来，慢慢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去天竺看看，跟着神僧沾点光，弄个名头回来好去执掌康国，这次到中原来，想看看中原风物。”


云烨奇怪的看着孔雀明王，嘴里不住的数着数，可是数到八十了，孔雀明王还是站的稳稳地，这让他大为不解。


“云侯，天竺有一门功法，翻译过来叫做瑜伽，此人乃是个中高手，能够控制自己的身体各种机能，你忘记了夜陀是如何用铁环把自己挂起来的了？”


玄奘打开窗户，还是那副慈悲的样子，但是话里面的意思却没有丝毫的慈悲之意。云烨一声令下，两位家将就冲了过去，他们一交手，云烨才发现孔雀明王的掌心不断地有鲜血流出来，这家伙在把含有麻药的血液往外挤。


结实的渔网这东西是云家抓人时候的标配，家将们对于这东西运用的非常的熟练，两个人一挥胳膊，一大片渔网就罩了下来，孔雀明王不管把身子如何的扭动也无法逃脱，因为云家的渔网上有好多的倒钩，挂在肉里，一时半会是挣不脱的，刘进宝上前挥动自己的刀鞘，击在孔雀明王的耳后，他只不过抽搐两下就不动弹了。


家将们接过云烨的丝线，将这家伙捆了个结结实实，直到丝线勒进肉里，困住了关节，这才罢手，对付高手，不捆结实不行，云家抓的人没一个是好对付的。


看到家将们又要去捆那两个毛人，玄奘出声道：“这两个是迦楼国王送给我的仆役，不是他们一伙的。”家将们这才作罢。


“和尚你刚才身在困厄中，好多话没办法明说，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这个家伙会跟着你去天竺了吧。”


“有什么好说的，当初你我都被夜陀抓住，朝不保夕，我只有答应带着他的弟弟去天竺烂陀寺才能保住咱们所有人的性命，结果这家伙在天竺展现了一下自己的身手，结果就成了孔雀明王，这些天贫僧一直在等你，书信里不是都告诉你一切了么，怎么今天才来，害的经书的翻译都被耽搁了，这些都是贝叶，如果腐烂了，就没有了。”


“道信告诉我你在倒霉，却没有生命危险，所以我就要多观察些日子，总要确定这家伙的身份才好，要不是今天看到了纹身，我还不能确定。”


“好吧，你走吧，以后不要来看我，你看我一回，我的梵心就大损一次，相见不如不见，你已经身在魔道，且自得其乐，由你去吧。”


孔雀明王已经被装在布袋子里，由家将扛着往外走，出了禅院，才发现外面已经是人山人海，傅奕坐在火盆后面浑身冒着金光，哈哈大笑的指着禅院里的佛陀雕像说：“你是佛，老夫也是佛，你晚上能发光，老夫不论日夜都能发光，不就是松香加上镜子么？你们这些和尚，见了神佛为何不拜？”


法言目眦欲裂，恨不能把椅子上的那个老头子活活的掐死，听着那些善男信女的窃窃私语，他的心痛如刀绞，荐福寺做了如此长时间的准备，到底还是功亏一篑，在未来很长时间里，荐福寺怕是要冷冷清清了。


云烨没工夫理会这点小事，早些弄清楚孔雀明王的事，才是最重要的，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敌人好像都是很有规律的不断出现，如果这里面有关联，那就太可怕了。


至于拆穿荐福寺的把戏，有一个得理不饶人的傅奕就足够了，更不要说站在寺门外捋着胡须看热闹的袁天罡，他才不会放过这种捉奸在床的好机会。


看着傅奕又得意的往火盆里撒了一把松香，火星四溅，身上渐渐消失的神光又变得光芒万丈的，如同神祗一般的大声咆哮，法言今天想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了。


云家的马车悄无声息地驶了过来，布袋子被抛进车厢，两个家将揉身钻了进去，云烨跨上旺财的背，轻拍一把，旺财就沿着大路一直向城门奔去。


小元宝很忙碌，但是却很高兴，自家简陋的客厅里坐满了绿袍的官员，原来还担心茶叶不够，自从猪鬃塞给她一大包之后，就没有这个顾虑了，虽然听不懂夫君他们在说些什么，只是听到他们敲桌子，砸板凳的激烈讨论，就知道说的一定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推翻道门的奏表很容易，只要告诉上官就好，但是，你们想过没有，这是佛道两家第一次有人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也是大唐的子民，不是什么方外之人，十万僧尼，再加上十万道士，他们有数不尽的信徒，一旦使用强力，说不定就会引发大唐社会的动荡，为了区区一点银钱得不偿失。”


王玄策站在椅子上不断地蛊惑大家需要另想办法，好好利用这一千载难逢的好时机，让大唐百姓的信仰受到国法的控制，权利需要极度的集中，这样的国家才能集中全力办大事，比如扫平周边的边患，把大唐的疆域拓展到天的尽头。


“没有人你就算是把月亮打下来有个屁用，大军不可能把所有的人杀光，大军过后，那些地方还是那些该死的胡子的，用不了多少年，他们又会卷土重来，我们怎么办？一茬一茬的杀？王玄策你是一时杀痛快了，这个仇结的越来越深，以后我们不要干别的事了，全拿上刀枪去杀胡子，不管男女老幼全部杀光？我们他娘的是人，不是屠夫。”


“功海说的没错，朝廷的羁縻之策没有错，我听说朝廷已经有好办法控制草原了，那就是用羊毛来羁縻，让他们成为我们的原料供应地，互相依存着生活，教会他们说汉话，写汉字，先生说过，强势的文明会逐渐吞并弱势的文明，只需要一百年，草原上的人就会忘记他们的语言，到处说的都是汉话，都是黑头发黑眼珠，你能分辨的出谁是大唐的子民，谁曾经是胡子？”


“跑题，跑题，严重跑题！我们说的是道门的奏章，怎么扯到草原上去了，王玄策，警告你一次，不许偷换概念，否则取消你一次发言的机会。”


“其实我也觉得王玄策说的有道理，现在长安城满世界都是神佛，陛下对此不闻不问，说是放纵也不像，研究过陛下的手段之后，发现陛下总是谋定而后动，然后再狮子搏兔用尽全力，做到一击必杀，道门和皇家渊源深厚，这么做不一定就是要蒙蔽皇家，说不定是他们自己露出来的一个破绽，如果朝廷抓住这个漏洞，把不可能的事做成铁案，让道家没有反抗的余地，此事说不定就会成为一个大的转机，道门的高层也好向其他的道士交代，说到底，他们不畏惧陛下的神威是假的。”


“总算是有一个明白出现了，老子只不过随便说一下自己的志向，就被你们轰成了筛子，我又没说让道门占便宜的话，政策是谁家的？还不是朝廷说了算，其实啊，道门想要舍弃粮食种其它的东西，还不是因为现在的粮价低？随便种点什么都比种粮食强，这是大误区啊。以损害农民的利益来让全国的粮食价格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这是对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最大的不公平。


如今我朝的商税维持在三十税一这样一个低水平，富裕的商人，豪门大户们赚着大把的银钱，对国库却做着极地的贡献，让占我大唐人口九成的农户，拿着最低的酬劳，担负着国家最重的税务，租庸调，这三种制度，哪一种都是针对农夫的，和商人干系并不大，这公平么？道门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看到这里面有利可图，所以才会肆无忌惮的说出自己的主张，用钱粮换取权利，他们凭什么？就因为老子姓李？”


“王八蛋你住嘴好不好，我们这是在讨论国策，没人跟着你造反，别道门没收拾到，明天我们的脑袋被挂在城门口……”


李二坐在案子后面趁着午后的阳光一页，一页的翻看记录，看到老子姓李这句的时候，哑然失笑，这些混蛋都需要磨练，把火气棱角打磨平之后都是一顶一的人才，这些话要嘛狂妄，要嘛激愤，要嘛中正，虽然有些地方还很幼稚，但是能从字里行间看出来，他们都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说错话不要紧，办错事不要紧，朕有的是时间可以等你们慢慢成长起来。


李淳风虽然聪慧，想要从这些机灵鬼的面前耍小聪明，还是不够的，不过这个叫元嘉的小子可能说中了，这是道门故意留给朕的一个漏洞，想要彻底的从税务漩涡里摘出来，确实需要大气魄，但是这种大气魄遇到朕，那就只能怪你自己愚蠢了。


朕一辈子最讲究先手，争龙这种事情，你只要没了先手，不管你有多少手段最后都难逃一死，朕会把你们最后的一点命理都榨出来，然后就静静地等着另一个麻烦自投罗网。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六节 光明神的盘子


孔雀明王被大字型赤身裸体的牢牢地束缚在一张门板上，他的手已经恢复了原状，不再流血，但是一阵阵的酸痒的感觉，让他几乎发疯，不管如何静神凝气都不管用，只能把头颅不断地往门板上撞，借疼痛来减轻那些彻骨的酸痒。


云烨戴着特制的猪鼻子，把一朵蘑菇扔进药钵捣碎，这个活他干的非常小心，天魔姬也戴着猪鼻子，每当云烨用药杵捣十下之后，她就往药钵里添加一点淡蓝色的晶体，看样子这样的合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两人配合的非常的熟练。


蘑菇被捣成了粉末，云烨拿小勺子舀出来一点，放在眼前看看，又送到天魔姬的跟前，见天魔姬点头这才把勺子端到了孔雀明王的鼻子跟前，已经明显陷入癫狂的孔雀明王呼吸急促，鼻子一吸，小半勺子的蘑菇粉就被他吸了进去。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上的酸痒感觉潮水般的褪去了，这才注意到怪模怪样的云烨和天魔姬，飞快的衡量了一下自己的处境，嘶哑着嗓子说：“你要问什么，就问吧，我会全部说出来的，我知道自己活不了了，只希望在临死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


“你来长安做什么？”


“弘扬佛法，将大乘佛经传播到东土大唐，这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信仰。”


“你哥哥夜陀死了，你就不打算报仇？”


“你们中原人说人死如灯灭，臭皮囊舍弃了，无喜无悲，他种的因，自己接受果，都是因果轮回，不需要报仇。”


“你们有多少人？我是说一共来了多少人？”


“东来的路遥远漫长，就我们四个，想要开宗立派，何其难也，善哉，善哉。”


天魔姬忽然指指门口，云烨就很听话的走了出去，还把地牢的门带上，亲自守在地牢门口，嘴里不停地背诵《正气歌》来给自己鼓劲，至于猪嘴，打死他都不肯摘下来。


时间过了很久，天魔姬香汗淋漓的从地牢里出来，她的猪嘴已经摘掉了，张着嘴呼吸了很久，才把一张纸片递给了云烨，自己回后院去了。


当天晚上，刘进宝扛着一个布袋子去了酒坊，亲自把布袋子塞进酒坊的锅炉底下的柴洞，老江把一坛子烈酒淋在布袋子上，打开风门，橘红色的火焰就立刻淹没了布袋子，刘进宝等了一个时辰，拿着灰铲捣鼓了两下，确认什么都没有留下，这才回到了云家，对正在书房读书的云烨点点头，就回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今日恰逢十五，窗外面的月亮又大又圆，云烨趴在桌子上，看着天上的明月，明明知道那上面没有嫦娥，没有玉兔，更加的没有桂树，眼中的迷茫之色却越发的严重，轻轻地低吟道：“天上白玉京，九宫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铃铛悄悄地走进来，从食盒里面端出一碗小米粥，还有两样青翠的小菜，云烨就喜欢这东西，对于银耳莲子羹一类的东西实在是不喜欢，看着丈夫两口就吞完了小米粥，把小菜往前推一推，示意尝尝。


云烨只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继续趴在桌子上看月亮，铃铛的啜泣声传了过来，云烨惊诧的问：“怎么了？可是那里不舒服？还是辛月欺负你了。”


小铃铛眼泪涟涟的说：“没有，夫人对我很好，就是我做的不好，总是让你烦恼。”


“没有的事，小铃铛多乖啊，夫君我疼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生你的气，今天发生了一些事情，心情不好，如果你嫌弃房间里冷清，就陪着我在书房里看月亮，八月十五的时候，我在发脾气，家里谁都没过好中秋，我们现在看看月亮，就当是陪你一个中秋。”


“中秋有胡饼。”小铃铛用细不可闻的声音嘀咕。


“那我们就去吃胡饼，今天我给你们打胡饼，你去把模子找出来洗干净，我去用猪油烫面。”听到云烨这么说，小铃铛高兴地跑了出去，比起往日更是多了几分欢喜，小心思不住地琢磨，夫人们都已经睡了，今晚夫君全是我的。


撵走了帮完忙的厨娘云烨把打好的月饼塞进自己的烤炉里，和小铃铛抱着腿蹲在厨房门口，等着月饼被烤熟，唐朝的胡饼云烨实在是不敢恭维，诺大的一块烤饼，中间加一大勺子糖霜，讲究些的人家，会撒上芝麻和核桃仁，做法古朴，粗犷，胡饼做好后样子难以形容，反正云烨是没有勇气去吃。


小铃铛傻傻的看着云烨笑，云烨做个鬼脸，小铃铛就能乐半天，有情饮水饱，这个时候谁还去管天上的月亮。


水果月饼云烨尝了一块就皱起了眉头，酸酸甜甜的不像个样子，小铃铛吃一块就惊叫一声，这是梨子的，这是葡萄干的，这是甜瓜的，吃了三块，云烨就不准她再吃了，这东西太沉，晚上吃多了不消化，小铃铛吃起东西来没个够，这架势会把这些都吃掉的。


厨房里的一个小铃铛忽然响了起来，云烨把铃铛挡在身后，从厨房的衣帽架子上取下一套仆役的衣服换上，嘱咐铃铛躲在里间，不许出来，自己站在窗前往院子里看。


三条轻捷的人影从墙上跳进了院子，脚底下一丝声音都没有发出，云家院子里的两只土狗刚要叫唤，就软软的倒在地上，云烨眼中的杀机一现，卸下厨房的铃铛，在细绳子上轻轻弹了四下，然后又回到窗前看着自己书房的位置，那里的灯火依旧通明。


三个黑影沿着墙根黑暗的地方快速的移动，目标极度明确，就是云烨的书房。云烨等了一会，果然又有两个黑衣人跳了进来，背对着墙根站立，似乎在接应前面的三个人，云烨在细绳子上重重的拨拉一下，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强弩激发的声音，其中一个黑衣人被弩箭带的飞了起来，撞在墙上，有大片的血迹喷洒了出来。


另一个黑衣人亡魂大冒，刚刚跳上墙，就被强弩从背后贯穿，尸体打着旋掉出了云家，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刘进宝就来到了厨房，见云烨和三夫人都在，就把要说的话咽了回去，铃铛知道家里出事了，懂事的随着护卫去了后宅，还没忘记把自己的月饼一起带走。


“侯爷，总共七个人，院墙外面还有两个，被江叔他们擒住了，进入书房的那三个人活了一个，死了两个，家里的看家狗被打晕了，护卫没事。”


“很好，命他们继续坚守，我们去看看都是些什么人。”


蒙面巾子被抽掉了，云烨不用看第二眼就知道这些人都是拜火教的人，阴沉着脸说：“云家和袄教没有任何瓜葛，为何会夜入我家行盗匪之事？今时不同往日，你们有庙在崇宁坊，诺大的一个寺庙，想要全部抛掉，恐怕不容易吧，是什么原因让你们连根本都不顾的要和本侯作对？”


“自从你见过孔雀明王之后，他就消失了，他的转生盘落在你的手里吧，给我们！我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光明王就要降临，给我们转生盘，我们愿意用所有的财富和所有的处女和你交换，否则，你这个恶灵，一定会接受裁判之桥的末日审判，永坠黑暗地狱。”


“你们说的就是这个？”云烨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个小小的高方座承兽铜盘，放在桌子上，被捆成粽子的黑衣人呜咽着想要靠近铜盘。


“我很奇怪，这东西在孔雀明王手里的时候你们碰都不敢碰，怎么到了我的手里，你们就连夜来抢？我比孔雀明王好欺负么？”云烨把玩着手里的小铜盘，翻来覆去的看。


“云侯，这东西对你没有任何用处，但是对我们来说，他是世上最珍贵的祭礼，我们从遥远的沙漠来到长安，就是为了让圣火永远的燃烧下去，没有祭祀铜盘，我们就是孤魂野鬼，圣火即使再旺，也只是一团火，没有灵魂的寄托，我们只能行走在黑暗之中，求你了云侯，给我们，我们会答应你的任何条件。”


为首的一个须发皆白的长老苦苦哀求，云烨眼神冰冷的说：“回答我的话，为什么你们不从孔雀明王手里抢夺？”


“我们不能夺，他就是使者，给我们送铜盘的使者，一旦从他手里抢夺，圣火的种子就没有了，只有离太阳神最近的人才能取到圣火，圣火容不得我们亵渎。”


“知道了，你们害怕孔雀明王身后的人物，不敢得罪他，所以就来欺负我，真是岂有此理，今日就让你们知道欺负我的下场。”


云烨说完，就把铜盘放在桌子上，抽出自己的短刀，在黑衣人凄厉的惊呼声里，一刀就把铜盘劈成两半。


“你会下地狱的，你会下地狱的。”长老双目无神的喃喃自语“光明神啊，我看见了什么？光明神啊，我都看见了什么……”随着声音越来越低沉，长老的头垂了下去，刘进宝摸了一下他的脖子对云烨说：“侯爷，他死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七节 奸贼，还是老的好


剩下的人云烨并没有处理，而是交给了大清早就飞马赶来的贺天殇，七个人不管活的还是死的，都被他塞进了麻袋里，像货物一样的垒起来，小小的钢铁制造的囚车被塞了个满满当当，云家必须把人交给官家，不能把一件占理的事情弄得自己没了道理。


从贺天殇根本就没把他们当人看这一条上，活着的那两个人，想要继续活下去，难度很大，只要不是大唐子民，贺天殇从来都不会把他们当人看，更何况是这种夜入公侯之家的人，非奸即盗啊，张亮家的惨剧，李二绝对不允许再出现一次，因为，杀人全家，这是他的权力，染指者必死无疑。


“云侯，把光明盘也给我吧，知道你不会把他劈开，就是吓唬一下那些波斯人而已，交给我，让官家去处理，这样对你云家最有好处。”


云烨点点头，让刘进宝把两瓣的盘子拿给了贺天殇，贺天殇看到断开的盘子惊叫起来：“你真的把光明祭盘给毁了？”


“算不上毁了吧，你找一个修补铜器的匠人，修补一下，不就完了，喊什么喊。”


“修补？这东西只要落在地上就算是被玷污了，你如今把它砍成两半，居然说没毁？还要找铜匠修补？你当这是你家的铜夜壶？我还是调派捕快到你家蹲守吧，昨夜有七个黑衣人，今晚一定会有七十个黑衣人到你家，想要安生，做梦去吧。”


贺天殇实在是不明白一向做事情很有条理的云烨，这一次为什么会把事情做的如此的绝，这是完全不给袄教的祭司们留半点的余地。


“盘子又不是我砍烂的，袄教的人找我做什么？”


“可你刚刚还说盘子是你剁开的，那两个黑衣人也说是你砍的，人证物证俱在，你怎么抵赖。”


“我是侯爷，能做到这么大的官靠的是什么？就是胡说八道，刚才对你说盘子是我砍的，那是刚才，现在不是给你说了么，盘子不是我砍的，此一时彼一时也，只要对云家有利，半个时辰后说不定我又会承认盘子是我砍的，你之所以没有做更大的官，就是因为你没有掌握随时推翻自己说过的话的精髓，有空好好学学，先从你没有听见过我告诉你盘子是我砍的这件事学起。”


贺天殇气的浑身发抖，指着云烨说：“大丈夫一言如白染皂，怎能出尔反尔，你这是无耻，不是什么本事。”


云烨坐在椅子上安忍不动如同大地，刮刮茶碗里茶叶末子很正经的对贺天殇说：“你上回在我家骂房玄龄什么话，还记得不？”


“当然记得，我说他鼓唇摇舌是一个无耻的老贼，我现在说又怎样。”


“再之前你评价杜如晦处理草原纠纷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哼，他不问青红皂白，只看谁的部族强大，就判谁有理，根本就不理会弱小部族的生死，让草原上血流成河是一个奸猾的老贼，当着他的面我也这么说。”


“你看看，其实你说的非常的有道理，这两个家伙确实是两个卑鄙下流的老贼，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是做法就大不相同，我在努力的成为一个无耻的小贼，所以你看我富贵满堂，娇妻成群，而你却在远离这个伟大的目标，所以老娘想吃口好的，你都需要从我家拿，满朝堂的老贼，杀才活的有滋有味，只有正人君子比较苦，反正我不准备当正人君子，如果二十年后也能得到老贼这个称号，这辈子就算是没白活。”


贺天殇恐惧的看着云烨，他不敢想这样的一个人一旦成为了盖世的风云老奸贼，别人还怎么活？这个世道难道说真的如他所言，好人没什么盼头？


猛然间想起昨日自己躺在屋顶听那些学生的话，当时听得自己流了一身的冷汗，如今看来，这是一脉相承的，一想到今后朝堂上充满了这些老贼，中贼，小贼，自己的前途就是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啊。


那些小贼，要学识有学识，要手段有手段，要心胸有心胸，简直就是为了当官天造地设的，还是一群一群的，想想自己监听到那些州府上来的贡生们的慷慨激昂的理想，是如此的可笑，当时自己还在为朝廷庆幸，又有一批人才加入，现实告诉贺天殇，估计那些才子的理想还没有萌发，就会被这些小贼撕成碎片，连皮带骨的嚼下去。


“你这样出尔反尔的说话，到底想干什么？”贺天殇决定不在这上面费脑子，直接问。


“我只是觉得有一大群彪呼呼的傻子可以利用一下，都是人命，浪费了不好，与其让他们被我家的护卫一个个的射死，不如让他们发挥一下余热。”


“你打算让他们如何发挥？怎么发挥？如果想用他们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绝对不会答应，只要长安城里死一个大唐人我就唯你是问。”


“谁说会死人了，那些人从沙漠逃到大唐，不就是想重新让自己的圣火燃烧起来么，甚至想建立自己政教合一的国家，一群波斯人不可怕，一群团结的波斯人才可怕，宗教在凝聚人心这方面有着强大的作用，所以我听说到那个盘子的重要性后，做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毁掉这个盘子。


昨晚小睡了一会，起床后就后悔了，预防这种随便在大唐建立隐性王朝的责任是你的，又不是我的，我干嘛要让云家成为靶子？成为靶子的应该是你才对，所以才矢口否认，我刚才已经派管家去长安城散布消息，一群蠢贼从云家盗走了一个上古的铜盘子，古怪的是，旁边就放着价值连城的明月珠，那些蠢贼都不知道拿走……”


“而贼人又被我所擒，铜盘子又被我的快剑斩开，变成了两瓣是也不是？”贺天殇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手按在剑柄上，似乎下一秒钟就要出手。


“没有，云家的故事结束了，接下来的故事就该你续上了，刚才你说的也是一种可能，当然还有无数种可能，比如黑衣人和孔雀明王大战三百回合啦，哎呀，不好，黑衣人一刀不小心把铜盘子斩开了，或者佛门，亦或道家，他们无耻的参与其中，或者你的一个仇人也不小心参与了等等等等，总之就看你有多大的心思了，你想要达到的目的都会有人帮你出死力，比死士还死士，好机会啊，把握住了，升官发财就看这一回了。”


“盘子是你砍的！”贺天殇从肺里面挤出这句话。


“是我砍的，你看，我又承认了，但是谁信啊，那个盘子是上千年的古董，价值不菲，更何况，有了这个盘子就能从袄教那里换来无数的财宝美女，昨晚那个长老说，用教里所有的处女和我交换，我都没答应，有谁会把一个代表财富和地位的宝贝毁掉？


所有人都会说：云烨？不可能，他就是一个贪财而且好色如命的家伙，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他身上，所以啊，贺天殇这是在故意转移人们的视线，这事八成就是他干的，好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什么目的呢？城东的一条狗被奸杀了，是不是为了……”


“住嘴，从我到你家的那一刻起，你就打算陷害我！”贺天殇悲愤的难以自己。


“你才给我住嘴，我这是给你功劳，你贺天殇这些年勤勤恳恳的守卫长安，好多回我上早朝都能看见你疲惫的在街市上溜达，有几次天寒地冻的，你的鼻涕流的老长，还他娘的冲着我笑，你公正，善良，认真，这是你的美德，所以你才会有陛下的令箭，查探一些陛下需要核实的消息，就是说你已经简在帝心，可是，你看看你自己，为什么还是八品官？


陛下用人唯才是举，就算你简在帝心，没有相应的功绩，和手段，陛下还是不会给你封官许爵的，就因为你的这些美德，所以你才能和我称兄道弟，满长安的人都知道云家的点心好吃，为什么只有你一来就能连吃带拿不客气？也是你的那些美德的功劳。


这次的事件，是你能把握的最后机会，陛下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一个没本事的滥好人，陛下不缺，作为朋友，你没有看明白的事，我就有义务指出来，云家处理这件事情很容易，随便把尸体扔在荒野，只要上崇宁坊袄教的庙里走一趟，去讨要财宝处女就好，袄教的人只会怀疑到别的地方，我保证这件事云家没有任何麻烦。为什么把人给你？想明白了没有？想明白了就赶紧滚蛋去布置，点心我让仆役送到你家去。”


贺天殇从井里打上来满满一桶冰水，把自己的脑袋浸在水里面，快要淹死了才抬起头，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等气息平定，接过仆役送上来的毛巾，擦干了头面，冲着云烨弯腰施了一礼，就带着人犯和死人离开了。


“夫君，您认为他会陷害谁？”辛月瞅着远去的贺天殇若有所思的问。


“他谁都不会陷害，只会把这事禀报给陛下，请陛下定夺。”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八节 大家都在等傻子


“夫君，既然是功劳，为什么给别人，尤其是给了这个人，明知道他不会陷害人，好机会都被浪费了。”


云烨回头笑着说：“我以为你是一个心软的，我这样做你会难过，没想到你也认为这是一个机会？”


辛月骄傲的挽着云烨的胳膊仰着脸说：“夫君做英雄，妾身就是英雄夫人，夫君做奸贼，妾身就是奸贼婆娘，如果夫君去杀人，妾身就帮着夫君挖坑，即使被砍头，妾身也陪着，到了阴曹地府我们受刑的时候也好有个伴。”


“哈哈哈，自然如此，你是我婆娘，是我最亲的人，我自然不会让你们没有一个好下场，等到我们活的不耐烦了，就驾上大船，直接走到天边，到一个阎王爷都找不到的地方再死，让他们将来想挖坟鞭尸都找不到尸骨。”


云烨搂着辛月的肩膀，两个人哥们一样的走进了月亮门，今天不打算再出来了。


李二隔着桌案看着单膝跪地的贺天殇，桌案上放着那个被砍成两瓣的盘子，久久的沉思之后才问：“云烨给你的机会为何不把握？”


贺天殇惨笑一声说：“回禀陛下，这件事臣如果运作得好，很多无头公案都能在一夜间破获，不但可以平息民心，也能让下官的功绩直达天听，最后只需要收拾掉那些出手的人就是了，非常符合云侯说的简单，高效，直接。


微臣在云侯府上做了天人交战，差一点就要应允，可是，微臣还是说服不了自己，这些人夜入公侯府本就是死罪，无论如何也难逃颈项一刀，可是微臣就是做不到，云侯说得有理，我就是一个不适合做官的人，他和他的弟子们才是陛下需要的合格臣子，所以微臣只好将此事上报，请陛下裁决。”


李二张了张嘴笑了一下说：“云烨说的太偏颇了，满朝君子自然不好，如果满朝全是小人，那后果也非常的可怕，自古以来阴阳相济才能做到平衡，好与坏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不要听云烨蛊惑，他的那张嘴能把死人说的从棺木里坐起来，他只是希望你把这件事秘密的禀告朕而已，你还真的以为他是在为你找升官发财之道不成？


对你的考验朕一直都想做，不过有了这件事，你的里外朕已经看得透彻了，用不着了，现在你就出宫去吧，那些人的事，你不必对任何人说起，朕自有道理。”


等贺天殇走出去之后，李二脸上的青气勃发，重重的一拳砸在案几上，轰然的响声在大殿里久久不息，柱子后面站立的宫女，太监立刻就跪在地上头都不敢抬，就听见皇帝阴鸷的声音响起：“朕的国公才被人灭门，现在又有人悍然夜入侯府，都要干什么？一个个都当朕是死人不成？”


太监宫女们都知道天子怒了，以为天地一定会变色，江河会倒流，可是第二天起床之后发现外面居然飘起了小雪，天子心情愉快的在小雪里漫步，不要伞，也不戴冠，穿着常服就在雪地里来回的走，心情好像很愉快，不时地伸出手去接雪花，其实算不得雪花，只能算是雪沫子，落在天子温暖的手上就化成一滴滴细小的水珠，等手上湿润了，天子就拿双手搓自己的脸颊，直到搓的通红才住手。


足足过了大半个时辰，皇后才拿着披风过来，给皇帝披上嗔怪地说：“每年都要来这么一出，臣妾看不出第一场雪和其他的雪有什么区别。”说着还伸出自己的手掌接了一点雪，拿到皇帝面前说：“是雪渣滓，连个完整的样子都没有，如此无趣，您却乐此不疲。”掏出自己的手帕替皇帝把头发上的水珠子擦干净。


不知道龙爪子按在了那里，皇后惊叫了一声，在后面不停地追打皇帝，一帝一后在纷纷扬扬的雪粉中很是愉快。


“承乾。你老爹老娘一直都这么恶心么？”


“你懂个屁，夫妻情深才是这个样子，其实我很羡慕我爹娘，他们一起过了二十几年，还有这种心境，我和苏氏过了这才几年，就不愿意多碰，侯氏虽然也是喜欢玩闹的，但是只要出了房门，就变成了太子侧妃，眼睛都长到脑门上去了。”


“喜新厌旧啊，想当初你让长乐帮你约人出来看戏，我专门把剧院的露台给了你，你趁着看戏的功夫差点把人家就地正法，现在才说不愿意碰，是不是晚了点。”


李承乾的心思被云烨的一句话勾的悠远起来，看着雪地里玩闹的父母对云烨说：“我们下午再来吧，天大的事也没有我父皇母后的欢乐重要。”


云烨深以为然，一个人在一辈子的时间里，这样的快乐的日子不多，为了琐事打扰，实在是不该，两人折返回了东宫。


苏氏照例是不出来的，侯氏挺着自己的大肚皮在李承乾和云烨的面前晃了三遍了，这才三个月而已，肚皮至于这么大？


李承乾烦躁的冲过去，从侯氏的衣服底下拽出一个瘪瘪的小枕头，扔到软榻上黑着脸说：“云烨早就知道你怀有身孕了，我第一时间就告诉他了，他也准备好了礼物，如果你不满意，就去他家的宝库里挑，现在让人上茶水，大冷的天气里没口热茶喝怎么行。”


侯氏没好气的出了门，李承乾朝着云烨苦笑说：“这女人疯了，自从知道自己有了身孕，就一直问我肚皮为什么还不大起来，我说需要时间，胎儿长大也需要时间，然后她就在怀里揣枕头，这不是第一次了，上回青雀来，她也是这样。”


云烨大笑着说：“这也没什么啊，她就能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一下，三年多没怀孕，这下子有了孩子，是我我也塞枕头去。”


等侯氏送来了茶水，李承乾就正色说：“朝廷的那些新晋官员们集体上了一道奏折，房相，杜相，已经审阅过了，然后就送到了我这里，房相说，奏折里的方法狠辣，字句入骨三分，有一掴一掌血，一鞭一条痕的效果，要我仔细看看，说不定会大有裨益。


我看了，吃惊的都要坐不住了，谁都知道道门这一次算是服软了，谁会从这些字里行间里看到这么多的东西，道门的奏折几乎处处陷阱，到处是机诈，一个请入税亩的条例就能占尽朝廷的便宜，用钱来抵充徭役，听起来前景诱人，可是就这样的好事情，怎么也是处处机锋，以后道士随军居然能够获得军功？就因为不能算是徭役，只能算是征辟，两字之差，后果一在青天，一在地啊。他们是怎么想出来的？”


云烨拿起那份奏折看了一眼，然后就扔到了一边，愁眉苦脸地说：“书院的教育还是不到位啊，这些混蛋被人家当枪使了，还不自知，以为自己有多大本事似得，还有脸上奏折。”


云烨的话一下子把李承乾说蒙了，不解的问：“这多亏了他们，要不然朝廷会吃大亏，颜面上也不好看，你为何如此评价他们。”


“承乾，你真的以为老狐狸房玄龄看不出其中的奥妙？你真的以为杜如晦没有知觉？王珪这些古板的人看不出来是有情可原的，这两个老狐狸看不出来的话，那就天理难容了，你以为房谋杜断是说笑的？恐怕朝堂上看出来的人不止一两个，四五十个都不止。


陛下的麾下，人才济济，而且都是被激荡的风云变幻磨练出来的人才，朝堂上那些看起来肉的恨不能让人拿脚踹的家伙，你翻翻他们的履历就清楚了，哪一个不是人里面的精英，一个两个被蒙蔽了，难道几百号人都被蒙蔽了？


这种本事我自问没有，所以这些年我一直循规蹈矩，想想看，已经十天了，这段时间足够那些家伙把每一个字都嚼三遍的，都是老于世故的干吏，怎么可能会看不清楚。”


“那为何朝堂上都是一片赞颂之音？”


“都在等，等傻子的出现，得罪道门对自己有甚好处，不信你吧这封奏折扣起来，等到陛下宣布的时候，一定有好多的忠志之士跳出来阻拦，毕竟装傻是一回事，真傻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没有书院的这些小傻子跳出来，房玄龄，杜如晦，这些人迟早都会拆穿道门的把戏，也会制定更加狠辣的对付手段。


承乾，你千万，千万不要忘记，这些老狐狸都是造反起家的，能在乱世中助你李家最终得天下的人，哪一个会是简单的人？想想看，十八路反王，三十六股烟尘如今安在？窦建德的豪雄，李密的阴毒，萧铣的四海，王世充的富庶，薛氏父子的强悍，都说百人出一豪杰，千人出一英杰，这些人都是豪中豪，杰中杰，最后下场如何你比我清楚，到了现在，你还敢小觑你父皇麾下的人物？”


李承乾面前不断地浮现朝中的大臣，他们的事迹也一一从脑海里流淌而过，怵然一惊，对云烨说：“恐怕真的如此，房玄龄这是拿我当傻子，自己不沾道门的任何因果。”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二十九节 不当傻子不行啊


“胡说，别人可以不当傻子，你不当都不行，江山是你父皇的，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是你的，你不做恶人，谁做？房玄龄做的没错，你确实是一个当傻子的最好人选，那些愣头青既然给了你好机会，就把事情做足做好，做的让你父皇放心才是。”


话说完了，见不见皇帝都无关紧要，云家自己还有好多的事情等着处理，长安县的捕快在清水浦发现了一艘小船，这艘船上只有尸体，不见活人，其中一个胡子老人手里抓着半个铜盘，尸体被冻的很结实，捕快掰断了手指才把半个铜盘取下来。清水浦原本就是长安县郊外的码头，四野开阔，无遮无拦，寒风一过，灞河边上都已经布满了冰棱，如果不是有趁着河水未曾结冰的时候准备远行的商旅发现，说不定这艘船就会顺流而下，倾覆在灞河里。


须发皆白的大长老，眉心纹着火焰纹，满是褶皱的脸上布满了悲哀，不过他的悲哀不是针对死者，而是针对那半个铜盘。


半个铜盘一拿到手，他就知道这是真的，他非常的想知道凶手是谁，却无法解释自己的手下为何穿着夜行衣，布满老人斑的双手颤抖的像风中的树叶。


凶手就是云家，当所有人义愤填膺的准备今晚就把云家变成死地的时候，云家来了一位管事，和一个护卫拿着那位已经死亡的长老的火焰令要求袄教支付黄金三千两。


“你可知道因为何事寺庙需要向云侯支付黄金？”大长老强忍着自己的愤怒，耐心的问云家的管事。


“长老，小人也不知晓，侯爷只是给了小人这面令牌，让小人亲手交到长老手里，然后领回家三千两黄金就好，其他的，小人一概不知。哦，侯爷还说，处女就算了，云家是良善人家，不会要女人的。”


大长老的瞳孔都要缩成针尖了，身边的其他人愤怒的跳出来就要动手，一无所知的管事大惊，连忙躲在了护卫的身后，一护卫模样的壮汉抽出横刀大喝道：“好大的胆子，前天晚上我就告诉侯爷，胡子靠不住，应该把他们都杀了，哪里有把自家的宝贝送人的道理，现在果然如此，嘿嘿，你们有种的就动手，爷爷死了，你们一定会为爷爷我陪葬。”


大长老安抚了一下暴躁的教众，沉声问护卫：“前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护卫笑着说：“七个蟊贼进了府中行窃，被爷爷的弟兄们生擒活捉了六个，还有一个伤太重死了，侯爷本来要把他们都处死，结果一个白胡子老头说，愿意拿三千两黄金和二十名处女交换一个铜盘子，若果不换，云家今后休想安宁。


三千两黄金不是一个小数目，侯爷说划不来为一个烂铜盘子和袄教死磕，就答应了。那个老头子非要先拿走铜盘，还把自己的一个木头令牌留下来做抵押，说好了今日来拿钱，你们这些王八蛋居然赖账。”


“你是说那些人走出云家的时候还活着，拿走了铜盘？”


“嘿嘿，活着六个，死了一个，就是爷爷我下的手，一刀下去，腰子都掉出来了。能活才是见了鬼了。”


大长老回头问了一下，点点头说：“你说的都是真的？”


护卫狞笑着说：“这还有假，如今咱们都撕破了脸皮，爷爷我也没理由骗你，早就知道胡子说话不算数，侯爷太轻信了。动不动手？你不动手，爷爷就不客气了。”说完挺着横刀就扑上来要抓住大长老，来个擒贼先擒王。


大长老身后的一个彪形大汉手里的巨锤挥舞了一下子，就把护卫连人带刀砸了回来，摔在地上一口血就飙了出来。


彪形大汉正要举起锤子准备把护卫砸成肉酱，却被大长老拦住了，他走到护卫面前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说：“去了云家的人都死了，死在了灞河边上的一条船里，铜盘也被破成了两半，告诉我，你知道这是谁做的。”


桀骛不驯的护卫听到那些人都死了的消息，愣了一下，马上开怀大笑起来，指着大长老说：“死了活该啊，胡子都该死。”本来慈眉善目，身体衰弱的大长老一抬脚就把护卫踹的飞了起来，看都没看他的死活，对另外一个长老说：“付给他三千两黄金，耶沙的承诺我们来完成。”说完就缓缓退进帷幕里面，再也不现身。


管事连忙把护卫扶起来问：“老张，怎么样，能不能站起来，咱们不要金子了，我们这就走。”见护卫艰难的摇头，就把他掺起来，准备出去。


一个大胡子手里拎着两个箱子，放在管事的面前，也不说话，走进了后殿，一时间整座大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护卫仰面朝天的躺在青石地板上，对管事的说：“余管事，这些钱不急着拿，他们既然付了帐，就不会赖账，再说了咱家的债没那么好欠，现在你当务之急就是快马赶回家告诉侯爷，那些人都死了，有人想要陷害咱家，要侯爷小心，快去，金子先别管，我看着呢丢不了，正事要紧。”


管事的面色大变，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酒壶，塞给护卫，急匆匆的解下马车上的挽马，骑在光背马上就往长安城外疾驰。


看到管事的走了，护卫靠在箱子上，把横刀放在身边，瞪大了眼睛看着四周，仿佛下一时间，就会有人冲出来抢金子。


就在大殿的隔壁有一个小房间，大长老和其他的长老都在，透过一个铜管子，大殿里的动静都尽收眼底，看到那个忠心耿耿的护卫在拼了命的保护主家的财富，大长老叹了一口气说：“事情有了波折，这个人说的话很有可能是真的，沙耶他们的死亡应该不是云家所为，没有人无耻到杀了人还来讨要承诺的金钱，教中处女的事情只有长老才知道，三千两黄金和二十名处女的承诺，正好是一个长老的最高权限。


云烨这个人我们研究过，确实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只要不惹怒他，他就是无害的，沙耶的承诺的确有很大的可能打动他。


更何况光明盘被毁坏了，而不是被抢走了，这就进一步说明，云家与此事无关，如果没有这半个光明盘，不管云家如何解释，他们都是最可疑者，光明盘出现了，孔雀明王一定消失在这个世界里了，我们最近要发动教众，寻找另外半个光明盘的下落，谁拥有，谁就是凶手，是光明世界不共戴天的仇人，我以光明神的名义起誓，哪怕我们全部死光，也要追杀损坏光明盘的罪人，能洗清罪孽者，唯火焰而已。”


所有人在大长老说完之后，都抱着双肩，大声的允诺，不复此仇，死不干休。


张栓感觉自己的胸口火辣辣的疼，不敢张嘴，只要一张嘴，就想吐血，鼻腔里全是腥咸的血液，打开酒壶，猛猛的喝了一大口，辛辣的酒浆下肚立刻就压下了胸口的烦恶。


眼睛看着大殿的穹顶，不由的想起侯爷说的话，胆欲大，而心愈细，云家这次想要避免开战，就看你表演的如何，老余不知道任何事，所以你不必担心他，只要你发挥出平日里的三成精明，这一次咱家不但可以有三千两金子入帐，还能座山观虎斗，好好欣赏一下陛下的奇谋妙智，傻傻的开战，是下下策，云家不为，也不想为。


该是成功了八成了吧，侯爷说，成败取决于细节，现在还不是懈怠的时候，还有三个时辰需要坚持，只要坚持到家里大队人马赶到，就会万事无忧。


“父皇，为何拿走半只盘子，留下半只？”李承乾站在父亲的身边，一边研着墨，一边发问，正在看图纸的皇帝眼睛离开图纸，漫不经心地说：“这是帮云烨脱身，他原来的想法太粗糙，想要逃避过去，就要有足够的谨慎。


哼哼，朕敢打赌，这个主意是这小子临时起意的，他告诉贺天殇的话半真半假，开始他一定是被怒火冲昏了头，砍了那个光明盘一定是怒火中烧下干的事情，看到盘子被砍成了两半，才想到弥补，能在电光火石之间想到这样的法子已经不容易了，看在他一心为大唐的繁荣兢兢业业的份上，父皇就替他收个尾，正好，咱家也有一些麻烦事需要处理，皇家实在是不好出面，那就让这些人去做吧，事后，再杀了袄教的人为他复仇就是。”


李承乾不知道李家的仇人是谁，父亲没有说，那就表示自己不该知道。所以他也就不问，把研好的墨汁放在父亲顺手的位置上，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看自己的本章。


翻看了两份本章，还是忍不住，嗫喏的问父亲：“父皇，房相他们打算让孩儿来捅破道门的把戏，虽然这是孩儿该做的，但是孩儿心中总是觉得不痛快，他们这是当孩儿是傻子？”


李二放下手中的笔，笑的涕泪横流，拍着桌子说：“不错啊，看出来了？被人逼着当傻子的感觉如何？你父皇我这种傻子做了无数次。哈哈哈。”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节 圈禁，又见圈禁


云家全副武装的两百名家将被城门官挡在城外，不管云烨如何的暴跳如雷，古板的城门官依然不放行，横躺在城门洞子里，让云烨先把他踩死再进门。


“嚯，好啊，全身披挂啊，谁这么不长眼的又惹你了？老夫看看啊，铁甲，马槊，强弩，飞爪，链子锤，咦，小子不要命了，八牛弩这东西是能随便拿出军营的？你打算干什么？攻打皇城？两百人是不是少了点？”


老不要脸的刘弘基是今日的值星官，带着十几个爪牙，从街尾晃晃悠悠的走过来，拿手指头敲敲家将身上的甲叶子，最后一巴掌抽在云烨的盔帽上大声说：“快滚，如果嘴里再敢说出半个不字，老夫就命金吾卫把你的这些虾兵蟹将一锅烩了，带兵闯朱雀门，陛下干过一回，以后就没人敢干，不要命了。”


云烨阴着脸把自己的盔甲解下来，乱七八糟的扔了一地，其余的家将也跟着这么干，不一会，人都成了穿着短衣的百姓。


“这个样子进长安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对了，横刀可以拿上，你是侯爵，该有的威仪不能缺，小子，小声的告诉老夫你进城打算找谁的麻烦？如果是房玄龄的，马槊你也能拿。”


“小子去拜神仙，一个欠了云家三千两黄金的骗子神仙。”说完话，就留下管事照顾马匹和兵刃，铠甲，自己带着人直接就去了崇宁坊的袄教寺庙。


长安县的县令快要吓死了，点齐了捕快跟在云烨的后面不断地哀求，把人揍一顿就算了，不敢出人命，出了人命谁都不落好。


后来看到云烨进了神火庙，这才擦拭了一下头上的汗珠子，长吁了一口气，找了个卖凉粉的摊子坐了下来，准备看好戏，只要云烨不找大唐百姓的麻烦，他才懒得管这些胡子的事，胡子的性子野，而且不识礼教，眉毛胡子一大把的长得一个摸样，今少一个，明多一个的谁记得清楚。


云家的做派果然没有让长安爱看热闹的百姓失望，只要是庙里的胡子，见一个打一个，能跑能动的不算挨打，需要重新揍。


老张半死不活的躺在大殿里，听到外面连天的哭号声，一下子就精神了，坐起来哈哈大笑，指着狼狈的跑进大殿四处躲藏的胡子大骂不已，样子嚣张，令人生厌。


听到神庙的人禀报了云烨大肆打砸的消息后，不但大长老，就连其他的长老也长松了一口气，云烨如此的肆无忌惮，就说明，云家确实与光明盘失踪之事没有牵扯，与大唐的一位实权侯爵硬碰硬，他们也有很深的顾虑。


“我们出去吧，见识一下这位有纨绔之名的侯爵阁下，我相信，最后的解决方法，无非是钱财而已。”


众位长老随着大长老走出密室，站立在熊熊燃烧的光明灯前面，等着云烨的到来，老张刚要出口讥讽两句，却在大长老冰冷的目光逼视下，自觉地闭上了嘴，乖乖地守在两箱子金块跟前，不离开。


云烨在护卫的簇拥下进了大殿，瞅了一眼光明烛，吩咐众人抛掉手里的木棒，把横刀入鞘，命他们守在大殿外面，自己一个人走了进去。


对于云烨对光明神保有的起码尊敬，还是博得了大长老的好感，也从人群里站出来，抱着双臂向云烨施礼。


云烨有样学样，也抱着自己的双臂向长老回了一礼，虽然很不标准，大长老很满意的笑着说：“云侯为何会如此暴怒？”


“我只是来拿我的金子，顺便把这个没用的废物带回去处置，但是，长老你就不给我给一个揍我护卫的理由么？”


“尊敬的云侯，沙耶死了，他的随从也死了，珍贵的光明盘被万恶的凶手砍成了两半，在这样突兀的情况下，有两个人到我的寺庙里来要执行和死人做的约定，睿智的云侯，假如是你，你会怎么办？”


“那两个人这时候一定已经被剁碎喂了狗，我是侯爵，自然可以这样做，你一个化外之人，有什么胆量敢动我家的人，你说的那个沙耶长老，带着人半夜潜入我家，虽然被我杀掉了一个，我依然仁慈的饶恕了他们，本着对神灵的尊敬，我还同意了他的请求，大长老，你觉得这件事可以轻易的揭过去么？”


大长老回头吩咐一声，那个巨汉又提着一个沉重的箱子走了出来，把箱子放在云烨的脚下，又退了回去。


“侯爷，就是这个家伙打伤了我。”老张谄媚的表情，看得让人很想揍他。


钱财什么时候都是治伤的良药，云烨打开箱子，抛给老张两块金子，他就立刻百病全消，绝口不提自己挨揍的事情。


“云家需要脸面。”云烨说着指指外面，大长老点点头表示理解。


“知道是谁干的么？我很想知道，云家的人已经在到处查探，云家不怕背黑锅，但是讨厌被人家利用，如果你知道是谁干的，请告诉我一声。”


大长老笑的更加开心，又点点头，云烨接下来什么话都没说，挥挥手，走进来三个护卫，一人拎着一个箱子，随着云烨走出了大门。


云家人来得快，去的也快，一来一去只有短短的一炷香时间，长安县令看到云家并没有把事情闹大，就是随便揍了几十个人，拿着三个箱子走了，就知道寺庙给云家的赔偿很丰厚，虽然眼馋那三个沉重的箱子，却也感觉浑身轻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大长老，四千五百两黄金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为何我们要轻易的交给他？”一个年轻的祭司，不解的发问。


“年轻人，千万不要把钱财看得太重，这些金子起的作用是你所想都想不到的，至少，云家已经和我们站在同一边，那些杀人毁坏光明盘的人，迟早会露出马脚，我们只需要耐心等待，到时候借助云家的力量达到我们的目的最好，这里是唐国，不是我们的故园，默罕默德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又出现了一个狠毒的哈里发，我们重回故园的希望渺茫，唐国就是我们最后的栖身之地，能不招摇，就不招摇。”


刘弘基一直守在朱雀门前，见云烨回来了，作为当年绿林道上出了名的毒眼老贼，只看看那几个箱子的大小，还有护卫沉重的步伐，就知道云家又发了一笔横财，至于被人抬着的受伤家将，在刘弘基眼里什么都不算。


“小子，发了财啊，一柱香的功夫你抢劫了人家？四千多两金子的买卖不错，难道说那个破寺庙真的有很多钱？老夫也在考虑要不要做上一票，反正不过是被圈禁两个月而已。多带上几个美女进去，出来的时候说不定还能多几个儿子，这买卖划算啊。”


刘宏基的话别的没听进去，权当他在放屁，但是圈禁两个月云烨可是听得真真切切，不由得问：“刘叔，莫要戏弄小侄了，小子我只是进去讨了一点债，前后就大半个时辰，没招惹谁吧，您就宽宏大量，放过小侄。”


“老夫放过你当然没问题，可是皇后娘娘知道你带着人冲击朱雀门，还殴打了城门官，这不是一次，两次了，前几次老夫们就当没看见，这回不一样，王老头就在你家的后面进的城，人家直接去了皇宫，告了你飞扬跋扈的罪状，娘娘大怒，这不是，懿旨都在我这里，圈禁两个月读书，不把《礼记》背熟，不许出来。”


又来这一套，圈禁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回家不出门就是了，刚要带着护卫出城回家，刘弘基伸出胳膊拦住云烨问：“你去哪？”


“圈禁啊，又不是头一回，回家给自己关到书房两月就好。”云烨满不在乎的说。


“小子，这回没那样的好事了，曲江的废园子知道不？就是那个屋子倒了一大半的皇家废园子，你的圈禁地方在那，牛啊，皇家侍卫把门，除了书，一天就两个囊饼，茶水都没有，小子，娘娘很生气啊。”


见了断鸿就没什么好事，只要看到他那张欠揍的脸，云烨准会倒霉，刘弘基一闪身，这家伙就出来了，角落里还站着四五个彪形大汉，清一色的石头脸，断鸿只不过拿出懿旨晃一晃，就塞到云烨怀里，笑眯眯的招呼侍卫拿住云烨，用黄绫子捆了个结实。


“断鸿，你他娘的用这种倒攒四蹄的方式捆老子？这也是娘娘吩咐的？”


“那倒不是，娘娘只说把你捆到曲江院子，没说怎么捆，咱是做奴婢的，当然要体会上意，老奴觉得倒攒四蹄的捆法最结实，难得用一回，就想试试。”


刘进宝才要靠近，就被断鸿一脚踹了个跟头，只敢远远地跟在后面，直到侯爷被人家抬进了废园子，这才把护卫四散撒开，让余管事带着金子回家报信。


进了园子，云烨才知道为什么把曲江园子称之为废园，薄薄的雪地上，到处都是不知名动物的爪子印，好几个很大的爪子印，云烨不认为是野狗留下来的。


“云侯好运气啊，这里有狐狸，野狗，啧啧，居然还有胡狼，也不知道从哪钻进来的，娘娘说了，一天两个囊饼，您看，已经有管事的给您打扫了房间，蜘蛛网什么的来不及打扫，侯爷您就将就一下，大冷天的，不会有活蜘蛛到处跑。”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一节 废园魅影


刚才还是前呼后拥威风凛凛的霸道侯爷，前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变成了一个困锁书斋的穷书生，云烨坐在硬板床上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所以然，瞅着桌案上的堆积的书，还有旁边黑老碗里放着的两个硬硬的干饼，再瞅瞅自己的破蚊帐，屁股底下的薄褥子散发着一股子发霉的味道，把一个全是补丁的毯子抖开了看了很久，还是不明白这是要干什么。


忆苦思甜？这种无聊的事情，长孙才不会干，她是最讲究身份的一个人，云烨拿怕犯了重罪明天要砍头，长孙也会让云烨吃好穿好，洗的干干净净的才被送出去砍头。


倒霉的不止云烨一个，墙头上蹲着的两个侍卫已经快要缩成一团了，呼出来的白气吹在手上，估计也没有多少热量。


“下来吧，到屋子里暖和一会，我有话要问。”云烨仰着头跟那两个侍卫说。


谁知道那两个家伙像是见了鬼，一下子就装出一副公务在身的样子，抓着刀柄，不吭气，嘴巴闭得严严的，眼睛茫然而无知。


院子里走了一圈，足足耗去了半个时辰，这样的侍卫也看见了三四十个，尽管每个人都冻的和乌龟一样，却没有一个人答应云烨进屋子里暖和一下。东南北都有人守卫，但是西面却一个守卫都没有，一人高的芦苇被寒风吹得哗哗作响，芦苇的尽头就是曲江池，今年曲江到现在都没有结冰，风吹水面，泛起层层波澜。


云烨居然在水边发现了菰米，雕胡饭就是这东西做成的，有雕胡饭吃，傻子才去啃干饼，拿小刀子割了两束，今晚的晚饭就有了着落，踩着曲江边上被冻的硬硬的泥土，拿石头敲开小沟里的薄冰，三寸长的小鱼都把脑袋伸到冰窟窿上喘气，竹子削尖，做成小小的竹矛，三两下，就扎上来四五条小鱼，不能多扎，要在这里待两个月呢，长孙说两个月，就绝对不会少一天，皇家的人为了彰显自己的一言九鼎，都是这德行，哪怕错了，云烨也必须待足两个月，至于事后有没有补偿，要看皇后的心情。


打猎结束了，虽然到处都是肥硕的兔子，云烨追了三回都空手而返，今晚的烤兔肉恐怕没戏了，晚上的时候放两个绳扣，看看运气如何。


厨房里什么都没有，这怎么可以，抓住一个侍卫告诉他，可以不送吃的，但是厨房里的调料，器具一样都不能少，只要告诉外面的刘进宝就行，这应该不算是违规。


很久都没有消息，等云烨把菰米搓下来，准备拿竹筒烤着吃的时候，侍卫送来了厨房里的家什，很熟悉，看样子把云家的厨房一锅端了，除了米面，其它的一样不缺。


侍卫在给他送东西的时候一张纸条进了云烨的手，没工夫看，吃饭才是大事，三条鱼红烧，两条做汤，就是少了一把芫荽点缀，鱼做好的时候，雕胡饭已经熟了。


不错的饭食，听到侍卫们肚子的咕噜声，云烨装作没听见，邀请他们一起进食，没人答话，饿死都是活该，云烨吃了满满一大碗雕胡饭，红烧鱼吃掉了两条，留下一条晚上做宵夜，热气腾腾的鱼汤下肚子，浑身暖和。


收拾完饭桌，云烨给炭盆里加了木炭，听着木炭爆开的声音，云烨的怀疑之色愈发的浓重，这种炭盆在长安已经快要被铁炉子代替了，谁都知道煤炭比木炭经烧暖和不说，最重要的是安全，以前每年冬天都有百十人被碳毒熏死，自从有了铁炉子，这种事情就很少听说了，没道理这地方还用炭盆，想在长安城里找木炭，需要去西市，其他地方已经没有卖木炭的人了，没了用户，烧炭的也就换了生计，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劲安排这东西？


取出纸条扫了一眼，是李承乾的密押，上面就写着一个字，“鬼”！


看清楚这个字之后，云烨就有破口大骂的冲动，闹了半天想让老子抓鬼？袁天罡，李淳风，西华大法师，道信和尚，再不行玄奘上也行，干嘛要抓着老子干这事，这些布置，原来真的是在骗鬼啊。


风吹竹林雨打枯荷，再加上远处芦苇的沙沙声，满长安的乌鸦都蹲在曲江畔的大树上，哇哇的叫，不去城里找吃的，跑到这里做什么。


几乎用不着渲染，鬼都不用出来，就能吓疯一两个，李二这是走火入魔了？抓鬼谁来不好，偏偏把自己这个不会武功，不懂法术的人派来。


总算是还有良心，派了侍卫来帮忙，那些人没什么用处，不过壮壮胆子，撵一撵乌鸦还是不错的。


云烨的《礼记》看了一点，再抬头的时候，就发现外面黑乎乎，刚才还打着灯笼四处巡逻的侍卫，一个都找不见了，被鬼吃掉了？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孔子说过，子不语怪力乱神，颜之推说过，世上最滑稽的事情莫过于鬼神，李纲说过，君子不生怖，生怖鬼神侵。所以云烨尽量让自己的思绪投入到《礼记》之中，不去考虑身外的事情。”


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在抚摸自己的脖子，云烨僵着脖子转过头看，已经做好了看到一张烂糟糟的鬼脸的准备，结果很失望，是破蚊帐不知何时搭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被风吹得左右摆动，没好气的把蚊帐甩到一边，继续看书，长孙说了，两个月的时间必须把《礼记》背会，就一定要背会，比起恶鬼，还是长孙可怕些。


人只要不自己吓唬自己，就没有多少可怕的事情，云烨自喻是一个坚定地无神论者，当然也就不认为有鬼这回事，问题是脑子里全是一些可怕的镜头，娘的，贞子没事干都从窗户外面往进爬，这个时候才知道以前看了那么多的恐怖片实在是一种脑残的行为。


居然下雪了，长安才入冬就连着下了两场雪，尿憋的厉害，很想就在屋子里解决，可是想到这是自己的蜗居，硬生生的打消了这个念头，出门左拐，找了个背风的地方痛痛快快的解决完，心满意足的回屋子，到了门口，他浑身的汗毛都束了起来，门口有两排脚印……


李二叹了口气，站在大殿门口，遥望着黑乎乎的曲江回过头对长孙说：“为何朕的眼皮子跳的如此厉害，总感到有什么不祥的事情要发生。”


“陛下这是心思重，您放心，云烨不会有事的，妾身问过秦老国公，老国公说想要破这个迷局，非云烨不可，程知节也是这个话，牛进达虽然一言不发，却也没有反对，云烨经历过的很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想象的，一个人穿越了莽莽林海，要知道那足足有一千多里地，如果没有过人的勇气和智慧，想要杀死窦燕山，脱离蛟龙的巨口，那根本就不可能。


看到他带回来的剧毒蜈蚣，孙先生私下里对我说，这种蜈蚣称为‘飞天蜈蚣’专门吸食牲畜和人的脑浆，当年他在巴山遇到过，连夜奔逃了百里，想起来犹有后怕，您想利用袄教去送死，总要弄清楚那些鬼怪都是些什么人。


晚饭的之前承乾问我，我故意说了鬼怪，然后又否认，不用想啊，承乾一定给云烨通风报讯了，有了准备的云烨一定会弄清楚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的。


曲江那里已经荒凉的太久了，妾身知道玄霸之死一直是你心头的心结，你们兄弟二人感情最好，如果不是玄霸早死，你根本用不着这么苦，皇位也用不着沾染这么多的鲜血，弄得如今父子陌路，兄弟反目成仇，妾身就是想揭开这个谜团，将来我们死了之后，去见大哥，三弟也能把话说清楚，要不然，你我即使死了，也不会心安。”


李二垂下袖子，身形萧瑟，背着手朝长孙摆摆手，这时候的李二，身形似乎都佝偻了下去，往日如同标枪一般的身形完全不见了，那个面对再险恶的场面都能谈笑言欢的皇帝也不见了，把自己的身形隐入黑暗，疲惫的声音传了出来：“当年的红拂女，堪称豪杰，一身的武功世间罕见，李靖都不是她的三合之敌，接受你的恳求，去追查玄霸的死因，失踪了三日，最后在荒冢间找到，人活着，可是性情大变，一年之中到了元日之时，总要疯癫三个月，云烨有通天之术，依然束手无策，只能勉强唤醒红拂，却无法彻底治好她。”


“朕非常的担心云烨会重蹈覆辙，这些年朕自从登基开始，百骑司就把一半的气力用在了这上面，除了颜之推得到了‘华胥之国’四个字之外，我们就只有曲江畔的这栋废宅了，朕把一个好好的皇家园林，生生的拆毁，掘地三尺也没有找到一星半点的蛛丝马迹。找不到事件的真相，朕死不瞑目。”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二节 贱人理论


一个土人猛地出现在云烨面前，张着大嘴，白白的牙齿似乎要择人而噬，两只手直直的伸着，云烨好像听见自己脑袋里面有一根筋绷断了，如果不是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保持清醒，恐怕这时候早就口吐白沫的昏过去了。


“侯爷，夫人让在下给您送东西，地太硬，挖了好久，这才挖通，手艺生疏了。”


听了这话，云烨的七魂六魄才各安其位，狗日的黄鼠，吓死老子了，云烨已经感觉到自己又要尿裤子了，赶紧来到后面，重新尿了一遍，这才放心。


“侯爷，您刚才不是已经尿过了么？怎么又尿？”云烨黑着脸看着黄鼠，这种没心眼的王八蛋不揍一顿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蹲下。”


“为何？”黄鼠摸不着头脑，还是很听话的蹲下，云烨扑上去拳打脚踹之后，浑身暖洋洋的有说不出来的舒坦。


“夫人都送来了些什么？”云烨接过包袱，摊在桌子上打开，很欣慰，这才是夫妻，一个知道自己丈夫在什么时候最需要什么东西的女人，遇到了就娶了吧，绝对不会错，云烨现在就充满了这种幸福感，多好的老婆啊，蘑菇粉，长刺的臂甲，软甲，手弩，可以塞在头发里的锯子，一双能够弹出利刃的暖靴，哦，不错，不错，春风散也有，老孙制造的麻药也不缺，有了这些东西，云烨认为遇到鬼都没关系。


“你回去吧，你待久了不好，地道在哪告诉我就好。”


黄鼠侧着头从耳朵里掉出很多的泥土，指指墙角，想说话，被云烨粗暴的推搡过去，等他进了坑，云烨挪过来一口接雨瓮盖在洞口上，回到了屋子里，躲在蚊帐里全身披挂之后，搓搓手，继续看自己的《礼记》。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事者，民之风雨也，事不节则无功。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也。”


这套理论真是妙不可言。它事先把人分成不同的等级，加以定位：有人是“农夫”，有人是“庄稼”；有人是栽培者，有人是被栽培的禾苗。得到了“农夫”的关照，是福气，还得对“农夫”感恩戴德，感谢阳光雨露的普照沐浴。云烨在这段话的后面拿起笔墨饱蘸了浓墨，在后面批注，此乃贱人理论是也。


自己辛辛苦苦的支撑书院，就是想让天下的贱人少一点，自立的人多一些，命运终归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比较好，在大唐自己就是一个异类，不管自己如何的向唐人靠拢，终归处处显露出不同，等自己把书院的学生全都教成自己的德行，怪人，怪事多了起来，自己就不显得怪异了，到了最后，不这样怪异说不定才是怪异的。


书不需多看，只要理解就能自然记住，比如刚才的那段文字，将来用它来讽刺别人，显得多么的有学问啊，你是庄稼，你们全家都是庄稼，说不定挨骂的人还会乐呵呵的。


窗外的寒风凛冽，雪沫子从窗棂的缝隙里钻了进来，落在书案上，回头看看火盆，云烨叹了口气，拿着火钳子把炭火拨旺，把剩下的鱼汤倒进红烧鱼里，搁在架子上咕嘟，千炖豆腐万炖鱼，等到炖的肉酥骨烂之时，正是下嘴的好时候，把剩下的一点雕胡饭倒在鱼汤里，看着热气蒸腾，鱼香四溢，云烨几乎有高歌一曲的欲望。


寒夜孤灯鬼宅，多么和谐的环境啊，乌鸦已经不叫唤了，不知道去了哪里躲风雪，就算是鬼，也不会挑这样的日子出行吧。


想到唱歌，就会想起那日暮，那些简单的字句，会被那日暮演绎出别样的风情，这个瓜女子，越来越有味道了，就是不知道她和闺女在草原上好不好，现在的草原一定被大雪覆盖了吧，瓜女子不会再抱着羊羔取暖了吧，说不定啊，她骨子里就是一个草原人，如果现在去看她，见到她抱着闺女和羊羔睡在一起，自己绝对不会惊讶地。


年纪越长，老婆越多，感情却越发的细腻了，尘封的往事不敢想，一想，鱼汤就熬干了，吃着有点焦糊的雕胡饭，云烨知道，这是老天在罚他。


吃过了宵夜，云烨在斗室里踱步，在确认了地面都是实心的以后，他把目光转向了墙壁，李二给自己选择一间这样的屋子一定会有用意的，白天自己观察了整个废宅，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这里的房子都是被人为地拆毁的，很多倒在地上的梁柱都很新，挂的漆也没有爆裂，敢拆除皇家园林的人，除了李二之外，云烨想不出还有谁有这个胆量。


刀柄逐寸逐寸的敲击了墙壁，没有发现暗门一类的东西，云烨忽然想起，公输木失踪过一段时间，谁都不知道他的下落，他儿子公输甲还跑到书院要人，老家伙失踪半个月之后自己回来了，但是不管谁问他去了哪里，老家伙也是一副讳莫如深的死德性，莫非老家伙也是被弄到鬼宅来的？


明天找把梯子好好查看一下这个高高的屋顶，云烨做好了打算，就开始在屋子里缠绕丝线，一枚小小的铃铛就挂在枕头边上，吞下一颗白色的药丸，然后就把一点蘑菇粉放在火盆的边上，只要火盆上的火焰熄灭，水壶里不再往外冒水蒸气，蘑菇粉就会被烤干，如果有什么东西经过，就会被走动的风带的飞扬起来，云烨下的量并不多，虽然吞了解药，他还是不敢冒险，别鬼没有抓到，自己先疯上一天。


如果真的有鬼怪，养在迷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按照云烨现在的想法，再这么添置下去，迷林就没人能进去了，云烨自己也不行。


毯子上有一股子霉味，明天一定要在火盆上好好地烤一烤，这样睡觉纯属遭罪，强迫自己睡着，这是云烨在南诏的老林子里学会的一门本事，人不能被自己拖累垮，睡觉实际上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未来还有两个月呢，谁知道你会遇见什么。


云烨睡着了以后其实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一个大头鬼在窗户前面走来走去，一条红红的舌头从天而降，只差一尺多就要碰到云烨的头，远处有女人唱歌，还有小孩子没有任何感情的哭号，很可惜，云烨听不见，他用毯子蒙着头睡的昏天黑地。


大雪慢慢的停了，乌云也消失不见，大雪清洗过的天空就像黑色的幕布，点缀着无数的明珠，云烨床前有一缕冷月的清辉，一条黑色的带子，宛如活物一般在地上扭动，看起来比蛇更加的让人恐怖。


独角戏唱的久了谁都会感到无趣，那条带子终于跳舞跳累了，缠绕在床腿上不动弹了，远远的地方有鸡鸣，带子似乎想要逃跑，可是被云烨的丝线挡住了去路，它好像不会走弯路，一次次的要去触碰丝线却又停下来，当鸡鸣三遍的时候，它就颓然倒地，好像失去了所有的生命力，恢复成了一条衣带的模样。


太阳照在窗户上的时候，有人敲门，云烨拉开房门，只见断鸿站在门外，云烨一拳就冲着这家伙的鼻子揍了过去，没想着能打到他，这种事情云烨干了无数回，从来没有得手过，可是这一回，云烨的拳头重重的砸在断鸿的鼻子上，云烨甚至都能听到鼻子骨头断裂的声音，高手的鼻子也是软的，挨一记重拳也会塌下去。


鼻血长流的断鸿没去管自己的鼻子，吃惊的问云烨：“你昨晚睡了一觉？没有奇怪的事情发生？”


“谁说没有，我昨晚煮了一锅雕胡饭，炖了几条鱼，连晚饭带宵夜一起解决了，堂堂侯爷需要自己做饭，洗锅，烧水，难道还不奇怪？走上起来看到仇人，轰爆他的鼻子，人生极乐不过如此，这样的一天谁不喜欢。”


断鸿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的鼻子，抓了一把雪塞进鼻孔，手在鼻子上一捏一提，扁鼻子又恢复了挺拔，看得云烨非常的羡慕。


断鸿走进了屋子仔细检查了一遍，不大的屋子里确实没有任何异状，手塞进云烨的被窝，里面还有一丝余温，看样子云烨确实在这间屋子里睡了一觉。


“断鸿啊，你今天再给我找点颜料来，我准备一个人没事的时候画几幅画，光是读《礼记》我觉得会把我读傻，那东西简直就是人心的毒药，别我没被鬼干掉，却被《礼记》给活活毒死了。多找点杂书也行，如果你有春宫画册，拿上百十本给我解闷也不错。”


断鸿的鼻子不流血了，不知道用了什么好办法，虽然需要不断地去往起来揪一下，外表看不出来任何伤势。


“侯爷的吩咐奴婢自然会照办，但是吃食还需要侯爷见谅，您只有干饼，这是您今日的份。”断鸿从怀里掏出两个干饼递给了云烨。


云烨接过来，把两块饼相互敲击一下，发出梆梆的声音，叹口气说：“你回去告诉娘娘，不怎么会烙饼，就不要烙，我们之间用不着这样做，这跟刘备给诸葛亮织草鞋是一个道理，我对这件事情的好奇心越来越重了，总会找到谜底的。”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三节 雪后初晴寒意生


“云烨，你听着，那里面真的很危险。”断鸿看着曲江畔断裂的芦苇，朝着冰层下面的小鱼轻轻地说了一句。


昨日破开的小洞被寒风吹了一夜，又冻的硬梆梆的，云烨掏出刀子，继续破冰，破开一个口子之后，云烨发现冰层下面的小鱼好像也被冻坏了，行动的非常迟缓，要两条沉在浅浅的水底一动不动。


云烨笑了起来，用竹矛插上来四五条，然后又去找菰米，断鸿跟在云烨身后一言不发，做早饭而已，对云烨来说非常的简单，雕胡饭让人欲罢不能，鱼的香味给是让人馋涎欲滴，云烨的调料从来都是装在自己的一个小包里的，用了一点，就香气四溢。


关上门，云烨和断鸿对坐在案几两边，只见云烨用筷子挑出一条鱼，随便的扔在桌子上，断鸿不知道他要干什么，这样浪费美食可不对。


云烨把那条鱼一点点的解剖，先是鱼皮，接着是鱼肉，不一会，骨头上的最后一丝鱼肉也被剔了个干净，看着云烨一脸的紧张，断鸿的心也不由得抽了起来，像个傻子一样的看着云烨用小刀把鱼的大骨头切开，刀子似乎受到了阻力，云烨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垫着手帕，拉断了鱼骨头，除了一只细如牛毛的钢针，里面没有其它的东西。


“让我用这根针扎你一下。”云烨转过头阴测测的对断鸿说。


也不见断鸿起身，他的人就和凳子一起滑出去了三尺远，白痴都知道鱼骨头里面发现的东西不是什么善类。


云烨又捞出一条鱼如法炮制，这次还是从鱼的骨头里抽出来一根蓝汪汪的针，两条钢针，并排摆在云烨的面前，他支着下巴，不断地晃脑袋，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相出法子。


昨晚如果有人想杀自己，八十个云烨都死的硬硬的了，为何不这么做呢？什么缘故？如果不想杀人，钢针又怎么解释？


“云侯，把这两枚钢针让我带回去，皇宫里的老供奉们会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也会知道这是谁用的东西。”断鸿小心的对云烨说，如果以前他还把云烨当成一个有运气的人，这一回，他算是第一回用平等的口吻对待面前的这位年轻人。


“用不着，我知道钢针是谁放进鱼骨头里去的，只是不愿意戳穿而已，我感觉这两只钢针有毒，应该是一种合成毒药，只有一只钢针，这条鱼吃不坏人，吃了两条鱼，说不定就会有事情发生，我敢打赌，这种合成毒药毒不死人，你拿回去，赶紧让供奉们做试验，看看是些什么东西，如果死不了人，你就把今晚的晚钟少敲一下，如果毒死了人，晚钟就正常，我好做准备。”


“做什么准备？”断鸿这时候认为自己的智慧好像不太够用。


“跑路啊，还能做什么，如果毒不死人，就说明这是一场智力游戏，只要够聪明，玩下去不会有事，如果毒死了人，就说明人家就是想杀人，我不跑等着挨刀啊，快走。”


“你还没说到底放毒针的是谁，这些年来总算是有了点突破，你死了就他娘的又成了谜案。”断鸿用小小的声音和云烨争辩，结果被云烨连推带搡的赶出门。


云烨拿着鱼骨头想要倒出门外，结果不小心倒在了门槛旁边，他拿脚踢了一下，鱼骨头就没入了雪地，然后就回房，坐在窗前继续看自己的《礼记》。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眼睛花了，床脚的一条暗红色的带子忽然蠕动了一下，云烨戴上猪嘴，双手套上鹿皮手套，从床下拿起带子准备看看，谁料想，那根带子居然胡碰乱撞起来，云烨笑的开心极了，抓住了带子的一头拎了起来，放在桌案上任由带子不断地乱跑，每回要掉到桌子下面的时候，云烨就吧带子拽回来，乐此不疲。


终于玩腻了，就把带子翻过来，那根带子上并排缝制着两只很小的老鼠，它们的皮肉被针线细细密密的缝在一起，从两个单独的个体，变成了一个共同体，手艺很高啊，老鼠皮被缝在一起，老鼠的身上却没有多少血迹，急于逃命的老鼠八条腿没办法保持一致，所以才忽左忽右，忽前忽后的走路，如果看不见老鼠，就会以为一条暗红色的带子在跳舞。


乌鸦又来了，呱呱的叫着非常的讨人嫌，云烨不是公冶长，所以听不明白乌鸦在说什么，不过他知道一点，那就是乌鸦多的地方一定有腐肉。


把那些巡逻的侍卫喊过来，陪着自己朝乌鸦最多的地方走去，还没有走到跟前，乌鸦就大声的鼓噪起来，忽闪着翅膀做出一副准备攻击的样子。


云烨不在乎，侍卫更加的不在乎这点威胁，用长刀斩开茅草，四处寻觅，等云烨走到荒草滩最深处的时候，才发现有一片乱石滩，早年间曲江远比现在要大，后来被前隋修整之后保留了一小部分，这片河滩其实就是当年曲江池的一部分池底，乱石滩自然怪石林立，有几个造型奇特的，云烨甚至有弄回家放在花园里的念头。


一条小路弯弯曲曲深又长，云烨把侍卫挡在自己的前面，慢慢腾腾的沿着小路往里走，云烨尽量把自己缩在侍卫的背后，装作看不见他幽怨的目光，不时地伸出脑袋四处观察一下，云烨的小心谨慎感染了这四个侍卫，其中一个暴怒的把石头扔向呱呱乱叫的乌鸦，见它们全都闭上嘴巴，这才感觉舒坦了一点。


最前面的侍卫脚崴了一下，云烨就看见这家伙的骨头茬子从脚面露了出来，不知道是怎么崴的，但是看样子非常的严重，所以云烨就给他简单包扎了一下，放在路边继续前进，聪明的家伙啊，不过这个时候把自己弄伤，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没天理啊，被一颗小枣树的尖刺挂了胳膊一下，就能口吐白沫，四肢抽搐，最后七窍流血，蹬了两下腿就没声息了，这是什么毒药？听都没听说过，传说中的牵机药也没有这么恐怖，问过长孙，打算要点这种好东西，结果还被殴打。


其实人的生命力是很恐怖的，如果不是氰化物，没什么毒药能这么快的要走人命，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个时候居家旅行所使用的毒药都是生物毒素，或者植物毒素，使用合成毒素的时代还没有到来，这个侍卫的心跳，脉搏都没了，云烨才确定这家伙真的死了。


云烨不打算步他的后尘，猪嘴这东西是一定要戴的，鞋子底下加一块木板是要有的，鹿皮手套是一定要戴的，等云烨把自己收拾好，回头看剩下的两个侍卫，发现他们面如土色，浑身抖的像筛糠，眼中哀求的意味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了。


云烨自己也不想硬闯，凭什么拿自己的小命做赌注？他很想回头，但是看到远处那个伤了脚的侍卫已经被挂在东南枝上了，云烨就不肯回头了。


前面阳光普照的光明异常，好像希望就在前方，更何况石头上还写着危险回头的字样，怎么看怎么贴心，多好的凶手啊。


北风呼呼的刮，没化的雪沫子往人的脖子里灌，很舒服啊，没人感到寒冷，两个侍卫冬衣都被汗水浸透了，云烨把死去的侍卫衣服剥下来，点着后就扔到乱草丛里，不管是什么毒药，被大火净化之后，也不会再有什么毒性了，大火也会把其它的侍卫招过来，蓬松的茅草烧的很快，前脚烧，云烨踩着草木灰跟在大火的后面，宛如漫步。


留字的石头云烨远远地绕开，只有庞涓那种蠢货才会拿着火把看敌人到底想要告诉自己什么，乌鸦远远地飞走了，草丛里也有一个灰色的人影，跟着乌鸦往前跑，他没有乌鸦跑得快，云烨手里的小弩力道强劲，弩箭上涂抹的药物又缺德，灰衣人只不过跑了两步，后背上就中了三支弩箭，一矢三发，这是公输木为了弥补云烨糟糕的准头特意设定的。


大火从灰衣人的身上滚过，他只能发出三两声无意义的呻吟就寂然无声，两个侍卫发出一声欢呼，就要扑上去，被云烨制止了，依然耐心的跟在大火后面慢慢往前赶。


灰衣人的衣衫在着火，拿树枝子抽打两下，就灭了，头发眉毛都被烧光，但是人还没死，除了浑身颤抖之外，心跳，脉搏都有，但是嘴巴里全是草木灰，云烨掰开他的嘴，发现他喉咙上的黏膜已经变成了白色，呼吸性烫伤，云烨知道有这么一个名词。


侍卫想要剁下这家伙的脑袋，一看就是战场上的做派，对于重伤，没用的敌人，就是这么处置的，每一颗脑袋就是一份军功，可不敢浪费。


“我们需要情报，这家伙很重要，不能杀。”


“侯爷，这狗日的嘴被烧坏了，就是醒了，也问不出什么来，咱们身在险地，带着他是个累赘，不如带着脑袋方便。”


云烨又取下猪嘴笑着说：“谁告诉你一个人说不了话就不能透露秘密？没有了嘴，还有手，没了手还有脚，手脚都没有了还有胳膊和腿，不会写字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有一个朋友，我听不懂他的话，但是能看懂他画的图画，是个人就会画图，看懂图画，不是什么难事。”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四节 天子一怒


云烨站在火场里等候其他侍卫靠近，不一会就有人声传了过来，侍卫首领一马当先沿着小路飞奔，当他看到挂在树枝在寒风里摇曳的部下，立刻就停下了脚步，等到部下都到齐之后，才开始重新往前走。


看到一路上没有一个人受伤，云烨的眼中的疑云更加的浓重，悲哀的看着身边的那个多嘴的侍卫说：“为什么连自己的袍泽都不放过？”


那个侍卫的第一反应就是挥刀砍向云烨，可是随着一声弩矢的脆响，他只能乖乖的倒在地上，左肩部位插着三只弩箭，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身体，不甘心的扭动着身体想要爬起来。


云烨蹲下来小声的说：“知道你是怎么暴露的么？”


那个侍卫木然的摇摇头，自己手里下干净利落，从未失过手，他确定云烨没有看见自己给那个同伴下毒，因为毒药是蜡丸，在胃里化开需要三个时辰，那个时候，自己和同伴还在园子外面，云烨在睡觉，不可能知道的。


他很想知道，云烨却顾左右而言他，等他反应过来，云烨才笑着说：“我管你是怎么杀死自己的兄弟的，我只需要你没时间自杀，和你说话，就是在等麻药起作用，那个人的确什么都说不出来了，但是，你能。”


侍卫很想合上自己的嘴巴，但是全身麻木没有任何知觉，孙思邈研制的麻药那是有质量保证的，他说只有等四个时辰之后药效自解，那就是四个时辰，不可能是三个时辰或者五个时辰，云烨对孙先生的信誉从来没有怀疑过。


等侍卫首领来到云烨跟前，大火已经蔓延到了曲江边，最后挣扎了一下就熄灭了，云烨对侍卫首领说：“这个人千万不能死，你也不要想着杀人灭口推卸罪责，一旦这个人死了，我保证你全家老少的头颅会被砍下来，说不定会是九族，如果你今天保住这个人的命，我也给你一个承诺，事后，没人会追究你的责任，了不起发配边军效力。”


侍卫头领脑门上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膝盖一软，跪倒在地，无声的恳求云烨救自己全家老少的性命，从他被派到曲江的第一天就知道这里的古怪，也知道这里面有惊天的大秘密，这俩年在曲江朝不保夕的生不如死，前两任就是莫名其妙的全家死绝了，如今自己的部下居然就是奸细，自己被诛九族毫不奇怪。


“起来吧，都是混军伍的，见不得当兵的落难，这件事了了之后，我帮你在陛下面前说话，远远地去边军当参将吧，娘的，能少死几个人就少死几个吧，我们去前面，看看人家给我留了什么样的礼物。”


侍卫首领听到云烨的话如蒙大赦，这该死的差事他是一天都不愿意干了，不要说去边军当参将，就是去当校尉，他也干。


云烨的弩箭没有起出来，都钉在软肉上，一时半会还死不了，侍卫首领亲自背着这个叛徒，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


路不远，总能走到尽头，云烨在曲江边上看到了一个笑眯眯的家伙，虽然被火烤过，漆黑的脸庞还是带着浓烈的笑意，他不笑都不成，嘴角都被豁到腮帮子上了，有人生生的在他的脸上刻出来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衣服上的火苗子还没有熄灭，一股烤肉的焦臭味随风飘荡，两只手往前伸着，做出一副热情迎宾的样子。


胸口上插着的那把尖锥形的楔子，云烨见过，不由得跳着脚大骂：“去你娘的昭武九姓，去你娘的九尸迎宾，一群变态的王八蛋，迎接客人他娘的就不能正统一些？撒些花瓣，弄几个美女，哪怕找些小孩子夹道欢迎也比弄出这个鬼样子招人喜欢。”


看了一会迎宾尸体，吩咐其他侍卫找来一些干燥的木柴，泼上油点着，就是不许任何人去触碰那具尸体。


所有人都离的远远地，尸体烧着烧着，一会飞出来一支冷箭，一会有绷簧的声音响起，无数密密的细针从火焰里飞了出来，火焰甚至在某一时刻变成了淡蓝色，云烨都搞不清楚这具尸体上到底被安了多少机关。


回来的路上云烨让侍卫射死了一只肥硕的兔子当自己的晚餐，一整天就吃了两口长孙烙的干饼，不明白这个煮银耳莲子羹煮的出神入化的女人为什么就不知道好好地烙一张饼，面是死面好歹拿开水烫成熟面啊，死面饼子不是随便弄个面团放在炉子里烤烤就能吃的。看着饼子上的牙印，云烨无奈的把它揣回怀里，打算回去把它和兔肉一起红烧了以后吃。


晚间的钟声敲了一百零七响，除了云烨这种闲的无聊的人没人会去数钟声响了多少下，离开接雨瓮，云烨回到屋子里继续自己的日子，两个月的时间并不那么好熬。


做饭的时候他没有用外面俯首可得的白雪，而是费尽力气从曲江池子里拎回来一大桶，平日里他对曲江池子里的水深恶痛绝，可是今日，他斯毫不在乎，和小命比起来，脏一点就脏一点吧。


听到外面响起了咕咚的声音，云烨的手一缓，继续切兔子肉，兔子肉土腥味很重，需要调料来镇压，从八角里面扔出去了好几颗莽草子，这东西在后世就被黑心的商人当成八角来卖，一旦误食，轻则恶心、呕吐、口渴、腹泻、头痛、眩晕、狂躁不安、幻视、心律失常、四肢麻木、呼吸急促、严重者昏迷不醒。


两者很像，都是长了很多角，对于云烨这样的老吃货来说。分辨它们没有半点的难度，整包八角里只有那七八颗，看样子人家不想云烨一睡不起。


“侯爷，刚才有侍卫被标枪钉在墙上，我们要不要查找凶手。”侍卫首领隔着窗户向云烨请教，他对云烨的本事极为佩服，叛徒被他扶进了院子，只一转眼的功夫，自己都找不到那个叛徒哪里去了。


“你们退出去吧，这个游戏你们玩不起，我今晚有客人，给我弄一坛子好酒来，记住，明明白白的告诉店家，就说是我要待客用的，要不然，那坛子酒就会有毒，娘的，长安还能不能有点让人放心的吃食了。”


侍卫首领虽然很奇怪，但是作为聪明人他什么都没问，自己亲自去旁边坊市里的便宜坊买酒，明明白白的告诉了店家，酒是云侯用来待客的，在他怀疑的目光下，活计战战兢兢的抱过来一坛子没开封的酒，侍卫首领出门的时候还看了店里的掌柜伙计一眼，记住了这几张面孔，如果酒里有毒，他会毫不客气的把这些人全部抓到大牢里拷问。


“云烨要请客了，观音婢，你说他会见到那个人么？”


“二哥，云烨昨晚和今日的表现您还不满意么？妾身总觉得他有几分您少年时不动如山的气概，昨夜风高夜黑，危机重重，他还能高卧不起，天亮之时依然气色不改，公输木去年可没有这种气度。


五个赌局，只要我们再赢下来一次，一切的真相都会大白于天下，颜老先生以无惧赢得了一局，红拂女以坚强打平了一局，公输木输在了机关之学上，信心全失，厉先生输在了用毒一道，赔上了性命，或许云烨能用智慧赢下来这一局，妾身很有信心。”


李二仰天大笑，笑声里充满了不甘心狠狠地说：“朕才是天下之主，凭什么被一介匹夫戏弄，若不能将他碎尸万段，朕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您是高高在上的飞龙，那些人就是扰人清宁的蚊蝇，您有万钧之力却奈何他们不得，如果是两军相争，他们早就被您踏为肉泥，奈何他们行事诡秘，多年查访依然杳无音讯，他们躲在万民之中，您投鼠忌器，是无法将他们根除的。”


“朕晓得，朕晓得，朕一辈子都是在给别人安排赌局，谁会想到朕自己就陷在一个最大的赌局里面，这种滋味让朕食不甘味，夜不能寝。”


“云烨今天不是已经告诉您线索了么？昭武九姓，九尸迎宾，难道还不足以让您泄愤？您只是被愤怒所迷，只要百骑司按照这些线索去追查，会有结果的。”


“朕等不及了，来人，传旨！命侯君集兵发昭武九姓，弹丸之国，也敢故弄玄虚，朕要他们寸草不留！”


“陛下三思！”长孙连忙跪地进谏。


“用不着三思，皇后退下！”长孙只能躬着身子退进帷幕。


李二的命令远远地传了出去，立刻从宫殿的各个角落里钻出数十位宦官，还有两位秘书监的官员，他们一言不发，宦官们手里捧着玉玺，令箭，各种印绶，捧黄绫子的宦官立刻跪在秘书丞的面前，旁边的宦官递上了笔，捧着墨伺立一边。


“敢问陛下，侯大将军所任何职？”


“葱山道行军总管！”


老臣子笔走龙蛇，一篇讨伐昭武九姓的诏书立刻拟成，宦官捧给李二查看，李二大笔一挥涂抹掉所有乱七八糟的理由，只留下一句话，钦命侯君集讨伐不臣！


用了自己的大宝之后，就有一队全身铁甲的军士背上印绶，烟尘滚滚的直奔西疆。


等到房玄龄，杜如晦，李靖等人到达万民宫的时候，只能站在台阶上看着远去的烟尘面面相觑。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五节 会飞的神人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兔子肉要是再滚几下，就烂在锅里没法子吃了，云烨打开房门等客人进来，可是左等右等不见人，不由得有些生气，都说了要请客的，王八蛋连吃饭都不积极。


“你下不下来？不下来我一个人吃了。”云烨朝着空屋子说了一句话就从锅里捞出一筷子肉塞嘴里，烫的兮兮哈哈的，搬过酒坛子自己美美的喝了一大口。


“你看看，酒里面，菜里面都没有毒，放心，我好歹是大唐的侯爷，这点信誉还是有的，倒是你的信誉堪忧啊。”抹抹嘴巴，云烨一条腿支在椅子上大大咧咧的对着空气说。


“唉，没办法啊，小心点总是没错的，相信你是正人君子的人，不是在地狱，就是在玩命的造反，要嘛就在黑暗里咬着自己的手指咒骂你，我不打算步他们的后尘。”一个听起来有些柔弱的声音缓缓地从屋顶上响起。


“我的厨艺你是知道的，今天恰好有一只肥兔子，红烧之后再慢火炖一下，滋味俱佳，你不吃可惜了。”


“谁说我不吃，你的做的饭菜我也吃过两回，确实不错，不过，我还是喜欢书院里面的红烧肉，那东西用大锅炖出来的才好吃。给我多装点肥肉，汤也装一些。”随着话音一只不大的银碗被绳子兜着从房梁上垂了下来。


云烨见怪不怪，从大锅里捞了满满一碗肉，浇了汤汁，就见那碗肉快速的上了房梁，有人喝了一口汤，好像想起了什么又问：“八角里的莽草籽你挑出来了吧？”


“废话，那东西当药材还将就，当调料你怕自己死的不够快，我本来打算用这东西害人的，结果被你抢了先。”


“这个世道活个人都是无比艰难的事情，稍微不小心，就会死的比猪还惨，比如那个不听劝的家伙，打算趴在草丛里捅你一下的，结果自己被捅了三下，还被你当猪烤，说实话，你真的能从他身上掏出消息来？如果能，你就发了，这家伙地位不低，知道好些事情，皇帝一定会感谢你的。”


云烨接着给银碗里装肉加汤，听见他这么说奇怪的问：“你不担心？你们是一伙的，就不害怕机密泄露？”


“害怕啊，但是人在你手里，我有什么办法，对了，我很好奇，你把另外一个家伙送哪去了？没见你送人出来。”


“路上不好走，只能走地道，严刑逼供的事情皇宫里有的是好手，有些机密我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我怕知道的太多了，皇帝会砍我的头。”


“你自己挖的？哦，对了，我怎么把黄鼠忘了，这只该死的大老鼠，坏了我的大事，这一次的赌局，你们的皇帝赢了。”


“老颜在临终前送了我一本书，上面提到了你们，我开始以为是老头子的幻觉，谁知道才过了几个月，我就要和你死磕，华胥之国难道说真的存在？说说，你告诉我这事，我告诉你白玉京的玉牌藏在哪里，绝对不骗你。我有三个，真的。”


银碗又从房梁上垂下来，“给我倒碗酒，倒满，谁信你的话才是倒了血霉，白玉京我很想知道，可是自从田襄子被你坑死之后，我就强自压制自己，不要去想什么白玉京，一旦我心里起了贪念，就会被你送到穷荒绝地送死，没有把握我不出手。


再说了，你把玉牌藏在迷林，搞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让所有的贼骨头去偷，去送死，不断地成为孙思邈药庐里的标本，自己安安全全的在家里睡大觉，我就奇怪，都是聪明人，怎么就会上你的恶当。”


云烨自己捞了一块肉吃完，把骨头吐出来，擦擦手说道：“说老实话，你派人去了没有？”


“还是没忍住，派了一个好手跟着高丽人进去的，想等迷林里的毒物吃饱了之后再进去，结果，被树梢上的蜘蛛咬了一口，硬是砍断了自己的胳膊逃了回来，唉，说到底，我养气的功夫不到家，那个手下回来以后，被我学着书院的样子做成了标本，放在我的房间里作为纪念，以后绝对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


云烨点点头说：“人就是不断地在失败中总结教训，恭喜你又可以总结一回，对了，听你的意思这场赌局我赢了，既然我是赢家，那么，奖品在那里？你白白的吃我的兔肉，喝了我的好酒，不留下点纪念品么？”


“皇帝的赌注自然已经交付给了皇帝，你有九尸迎宾还不满足？这是无上的礼节，世间的俗人是没有办法享受的。”


“我发愁就发愁在这了，九尸迎宾，我只见了一只尸体，其余的八只你什么时候送过来？送来的时候打个招呼，我亲自接收，家里女孩子多，莫要吓着她们。”


“妹子我也有，如果有一天你打算送我礼物的时候，也不要吓着她，她胆子很小，一旦被吓着了，就会做噩梦，好几天都哄不好，很麻烦。”


“好的，一言为定，如果你死了，你觉得你妹子怎么安排比较好？”


“如果你能娶她，就最好了，但是她恐怕不愿意做妾，你如果死了，有没有什么潜在的敌人要对付，我帮你。”


“没有了。”云烨说完这句话抬起胳膊就朝着房梁射出了弩箭，然后看都不看结果就要从房门里滚了出去，今天只要活着出去，就万事大吉，想要接触这个疯子，就看下次的了。


天知道从哪掉下来的一块巨石轰然落下，把大门堵了个结结实实，整个屋子好像都弹跳了一下。云烨赶紧靠着墙壁站起来，诺大的屋子里只有炭盆发出明灭的火光。


“你的弩箭没有射到我，这下子该你死了。”那个没有音阶变化的声音从屋子里响起，云烨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再次射出了三箭，这是自己的手弩里最后的三支箭。


听到咄咄咄的三声响就知道又射空了，一个高瘦的黑衣人出现在火盆边上，好像知道云烨无路可逃，准备点着蜡烛之后戏弄一下云烨，虐笑着挥了一下手，却发现自己的两根手指从手掌上脱落，身子急速后仰，肩背处又出现了一道血痕，大惊之下，短矛朝四周挥舞，似乎碰到了很多的软墙。


云烨趁着这个机会，从窗户里翻了出去，小包里的蘑菇粉。全部撒了出去，然后一头就钻进了接雨瓮。


给手弩上好了弦，安上了弩箭，心中这才安定了一点，屋子里的寂然无声，当云烨打算蹲在接雨瓮里直到天亮的时候，那间屋子轰然倒塌了，一时间尘土飞扬，云烨不得不钻进狭窄的地洞里，伸长了耳朵听动静。


房子倒了，烟尘散了，月亮的清辉洒了下来，云烨奇怪的发现那个家伙正在天上飞，而且是在绕圈子，似乎在找寻自己，揉了两遍眼睛才发现这家伙身上有绳子，再往上看，不由自主的把脑袋往地洞里钻了半截，这时候云烨感觉自己就像是草原上的土拨鼠，需要随时防备老鹰的攻击。


好大的老鹰，还一来就是两只，爪子上拴着绳子，吊着这个家伙在天空里飞行，巨大的翅膀扇出来的气流，把才散去灰尘又扇了起来，明天要问问李纲，这是什么老鹰，怎么会这么大？这家伙从哪找回来的？云烨也想有。


看着这家伙被老鹰带走，云烨从洞里爬出来，灰头土脸的坐在废墟上发愣，难道说这就是自己未来的敌人？伤脑筋啊，还有八只尸体，谁知道他们那一天就要被送到自己的面前。


颜夫子说这些人会飞，原来就是这样飞的，有这样的老鹰，想要完全做到销声匿迹恐怕不容易吧？事情的真相都是经不起推敲的，总会有漏洞出现。


外面太冷，云烨不得不躲回地洞，外面黑咕隆咚的，万一再来一个家伙，自己那样死了，实在是太冤枉，地洞里有人碰自己脚，云烨本来打算踹的，又把脚放了下去，就听见刘进宝的声音从脚下传过来：“侯爷，是小的，您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除了被冻的半死，这种和别人真刀真枪的较量实在不是自己所长，云烨喟然长叹，偷袭一下，打个闷棍或许还行，但是一旦遇到高手，活命的希望太渺茫了，如果不是在房间里拴了丝线，今天他娘的不死也要脱层皮，人家从来都没想着要自己的老命啊，估计还是白玉京救了自己一命。


当初胡言乱语的一句话，如今成了自己最后的保命符，大唐的人命不值钱，不管是贵族的，还是百姓的，甚至王族也没有安全可言，这是一个强人的狩猎场，华胥之国？一群自己把自己当成神的一群人啊。


孔雀明王临死前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想要看到神罚，但是什么都没有出现，地牢顶上的尘土都没有掉下来一粒，万里迢迢的来到长安准备参与到赌注里去，却悄无声息地化为飞灰，这是他自己要求的，想要回到大地的怀抱里。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六节 蛛丝马迹


房子塌了，圈禁因为不可逆转的因素出现，被取消了，云烨被放回家中继续禁足，出城门前看着大雪覆盖中的长安，一股悲凉的意味从云烨的心底升起，拍着冰冷的城墙，想要把心中所有的负面情绪释放出来。


自己好像变了，自从心不甘情不愿的做了第一件无耻的事情后，以后做的所有事情好像都脱离不了这种手段，这样下去，成为风云老奸贼被万世唾骂就顺理成章了。


少年人的心思单纯，向往美好和激情，在自己的头脑中憧憬好了自己的未来，埋着头突飞猛进就好，脑袋碰破了再调整自己的方向不迟，自己完蛋了，重活了一遍，就避免了碰脑袋的事情，结果活的就像一个怪物，有高人说过，不管谁重新活一遍都会成为圣人，云烨没成圣人，他正在成为奸贼的大道上飞奔。


长安百姓们没人知道他昨晚在和最凶残的敌人厮杀过，只知道他现在挡在出城的路上发癔症，这是有钱人才能得的臭毛病，百姓家一天忙着糊口都来不及，谁有那个富贵心思。在看云烨数城墙上砖头的同时，咒骂一下昨日不负责任的敲钟人，狗日的硬是把一百零八响的钟少敲了一下，害的老子等了半夜云云。


第七行第九块砖头上画着一个狰狞的鬼脸，像是顽童随意刻画的，这就是李二能告诉自己的唯一线索，那个背叛的侍卫交代出来的就只有这一点，看到鬼头出现，就听命于这个人，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磨蹭，不躲避。


说起来是一句很简单的废话，但是能让一个人不顾自己的宗族家室，眼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人家当面杀死都面不改色，需要多么大的毅力啊，这个人绝对是一个心智健全者，当云烨看到这家伙眼睛里残忍的笑意，就全明白了，他们都是疯子，心智健全的疯子。


伪装杀死他全家的戏码用不着上演了，他很享受这种痛苦，审讯他的人只会被他戏弄，不过这种人也有缺点，那就是自己的理想不容亵渎。


云烨嘴里吐出的恶毒语言，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发狂，他真的把牙齿咬碎了，以前云烨以为这就是一个形容词，没想到会真的看到，如果不是他的舌头已经被断鸿用银针折起来，他会很乐意的用牙齿把自己的舌头嚼碎，然后咽下去。


蘑菇粉这种东西云烨不打算让别人知道，皇家都不行，宁可问不出来，云烨也不打算动用蘑菇粉，李二一定知道好多事情，从他失魂落魄的沮丧神情里云烨就知道被人家暗算之后的人有多么凄惨，长孙扶着这位天下第一人，云烨亲眼看着李二追加了三道旨意去了葱岭侯君集的大军处，秘书丞几乎不敢把诏书上的字句念出来。


铁青着脸的李二铁钩银划，自己拟定了旨意，装在牛皮筒子里封上火漆，就被一道道的送去的了边军，侯君集一定会喜欢的，这是必然，因为据云烨所知，昭武九姓一夜间从繁荣昌盛变成了往日的云烟，一定和这几封秘密诏书有关。


昭武九姓的人好像也从来没有忘记复仇，最后有一个家伙差点成功，这家伙就是大名鼎鼎的安禄山，先是委曲求全，最后反戈一击，可怜的唐皇只能勒死自己的老婆，鼓励了军心之后，仓皇出逃，如果李二知道这段历史，会不会下手轻些？答案是否定的，他老人家只会命令老侯把事情做的再绝一些，最后让昭武九姓成为一个遥远的传说。


云烨找到了三个鬼头，一个年代久远一些，就在那个刻有艳娘，我在东篱居等你的香艳留言的旁边，两者一样的古老，问了城门官，这家伙快要抓破脑袋了才想起来，前隋年间确实有这么一间客栈，就在西市上，他今年五十岁了，他父亲就是城门官，他爷爷也是城门官，所以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自己的儿子也能成为一个好的城门官。


这家伙用自己的家谱来计算时间，最后很确定的认为，东篱居存在的时间就在大业元年前后，那时候杨广刚刚弄死了自己的哥哥。


鬼头很漂亮，长着三只角，眼睛也被画的有一股子妩媚的意味，这一定是一个女鬼画的，地位也比那个已经成肉泥的叛徒高得多，这家伙接收的那幅图，只有一只小小的角，想到那个长着小角的家伙都是如此的难以对付，云烨就觉得自己将来的前途就会是一片黑暗。


满天飞雪中云烨回到了家，受到了妻妾的热烈欢迎，没说的，夫君抓鬼的事情在长安的勋贵中间已经传开了，不过大家并不奇怪，神仙弟子要是连这点手段都没有，未免就太让人失望了。


勋贵间知道的事情，事实上就等于百姓们也知道了，那个谁家的伙计从那个谁家的马夫的表哥那里听到了云侯与恶鬼大战的消息后，就逐渐的在民间被夸张渲染，最后有一堆废墟作证，就变成了铁一般的事实，很奇怪，最不想成神的人，在长安人的眼中变成了与三眼神君同样的存在，听说一些偏远的小地方，已经有了云烨张牙舞爪的神像。


袁天罡非常的懊悔，他认为自己也会抓鬼，并且是自己的长项，祖师爷传下来的谋生手段，信誉上绝对有保障，云烨只不过是一个业余人士，他能做的自己能够做的更好，在和云烨沟通过之后，袁天罡上了一道奏折，希望皇帝以后把这种事交给自己这种专业人士来做，至于云侯，教好书就很好么。


对于袁天罡的提议，云烨高举五肢表示同意，最好以后那些带着笑脸哭脸的死人不要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是出现在袁天罡的门前。


皇帝恶狠狠地瞪了云烨一眼，李靖，程咬金，牛进达这些知情人士无比的同情袁天罡，皇帝准许了袁天罡的要求，这是他一向的做法，对于勇于任事的人他从来都不打击，如果当着所有人的面让袁天罡下不来台，会挫伤臣子的心。


“以后不要随便给别人下套，你知道的，这会死人，有些事朕永远都不会告诉你，但是，朕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一旦你发现这些人的踪迹，可以下死手，不用管伤亡如何，不用管代价如何，只要把他们统统除掉，不管怎样的代价朕都愿意出。”李二和云烨在花园的散步的时候说的这番话，拳头一拳一拳的砸在松树上，积雪哗哗的往下掉，皇帝不走开，云烨只能缩着脖子让大块的雪砸在脑袋上。


“其实微臣很想说陛下您不是第一个倒霉的王子，大业元年左右也出现了一枚鬼头。”李二最近的杀意非常的强烈，好些只犯了小错的臣子都被重惩，宫里面听断鸿说已经死了三个宦官了，其中一个只不过打翻了一个汤碗而已，开解李二的心思也是云烨今天的任务，长孙亲自到了云家一趟，就是为了让云烨上早朝，看到云烨这个同样掉在坑里的伙伴，说不定皇帝会开心一点。


“大业元年？”李二的眼睛睁得很大，瞳孔却在急剧的缩小，瞪着云烨又问：“你如何知道一幅图案是何时刻上去的？”


“很简单，旁边有其他人刻的字，时间大概不会差太多，臣的运气很好，那句艳娘，我在东篱居等你的句子就在那个鬼头的旁边，臣问过好几个老人，东篱居就是大业元年左右开业的，前后不过两年就烟消云散了，所以，臣把那个鬼头刻制的时间定在大业元年，现在臣派了家将去洛阳，晋阳等古城的各个城门口去挨个寻找，调查，臣可以肯定的说，一定会有收获的。”


“不够，百骑司也需要飞鸽传书，要不然你卸了岭南水师的职衔，当百骑司的主官吧，朕发现你很有这方面的才能。”


“不行，臣是一个要脸面的人，当了百骑司主官会被人家嘲笑，以后没法做人。”


“做朕的家臣很丢人么？总比你现在受皇后统辖体面一些吧。”


“那不一样，皇后娘娘是微臣的先生，学生受先生管束天经地义，谁都没话说，一旦成为您的家臣，就成彻底的狗……龙腿子，史书上将来会嫌丢人不记载，我几个妹子也嫁不了好人家，岭南水师统领这个职位多好，臣没打算换。”


“云烨，出宫去吧，有杨广这个名声不好的皇帝陪朕，朕的心里舒服了好多，最近不要让朕看见，那句狗腿子你差点就说全了，朕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忍住了不动怒，赶紧出宫，追查那些鬼头是正经，百骑司的报告朕会让他们送你一份。”


听完皇帝的话，云烨没有半点的犹豫，撒腿就跑，路过暖殿的时候，从捧着水果的宫女盘子里抢过一大串葡萄，抱在怀里，见了皇后也没有停留，断鸿远远地追了过去，也不知道是去追回葡萄，还是有话说，皇后回头看看背着手站在松树底下的皇帝，又看看惶急的云烨，心情在一瞬间就变得开朗起来。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七节 愚昧的唐朝人


“夫君啊，今天妾身答应程夫人还有清河一起去玄奘大师那里听经，寿阳也去，这可是长安城里的大荣耀，听说玄奘大师是看在夫君的威名上才答应的，如果能把玄奘大师请到家里来做一场法事，就好了。”


辛月伺候他们父子三人吃饭，也不管他们听不听，自己喋喋不休的在一边说话，云宝宝和李容两个孩子都不挑食，小拳头大的勺子，不停地往嘴里塞，米粒子沾的满脸都是，吃的香甜，云烨慢条斯理的撕扯着手里的馒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辛月的话他是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至于云家的两位少爷，自然也没有听进去，两个人都等着吃完米饭之后，爹爹奖赏的鸡腿。


李安澜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李容抬起头给了母亲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低头继续刨米饭，至于青菜，那是打死都不会吃一口的。


“辛月，你看看，人家父子三人，一位在神游，两个在喂猪，你说什么他们都听不见，费那个精神做什么，家里有铃铛看着，用不着我们操心。”


云烨翻一翻眼皮瞅了李安澜一眼说：“两个大肚子婆娘打扮成这样子给谁看？莫非看上了那个叫辩机的俊秀和尚，准备移情别恋？


你们去不要紧，千万不要带着高阳，老夫观高阳还有一段孽缘未了，莫非会应在这个僧人身上？房遗爱真是可怜啊。”


“少装什么世外高人，高阳最近忙的脚底板都不挨地，长安，洛阳，晋阳三个地方跑的不停点，房遗爱作为驸马都尉全程陪护，两个人好的蜜里调油的，母后已经在担心有难堪之事发生，这不，去晋阳之前母后还特意嘱咐过的。”


“那完了，皇后不嘱咐还好，一嘱咐肯定坏事，说不定你现在已经做了大姨，如果房家这回火速办婚事，必然是奉子成婚啊，你去，侯爷我丢不起人。”


李安澜没好气的捶打云烨一下小声说：“孩子还在呢，说这些羞人的事，也不怕教坏了孩子，云家的家教在长安可没有什么好名声。”


两孩子见有人提到了自己，一起抬头看，傻傻的样子逗得辛月哈哈大笑，云烨从架子上取下烧鸡，把两条腿扯下来，一个孩子碗里放一条，自己捞了一片子酸笋，吃的香甜。


听说要去见玄奘，老奶奶自然要去，她一去，云家就空了，只剩下爷三满院子溜达消食，不知不觉的溜达到了前院，瞅着荣华手里的虎头帽笑着说：“孩子安好么？”


“托侯爷的福，犬子一切安泰。”


云烨点点头说：“你不要急，现在辽东冰天雪地的，大河都已经封冻了，等到了开春，你打算随高丽的进贡使团回去，还是和云家的商队一起回去？”


“云侯，妾身一直不明白，您为何会放我们母子回去，作为人质，妾身有做为人质的自觉，您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请您不要拿我们母子作法，否则，我们就是回到了高丽，也是死路一条。”


“这是一桩交易，送你母子回去的代价，就是你们需要保证云家商队的平安，渊盖苏文如今正在平壤城里搞风搞雨，整个高丽被他弄得血雨腥风的，听说大唐的好几个商队都遭了池鱼之灾，你在云家住的日子不算短了，你很清楚云家的人命有多值钱，送你们回去，渊盖苏文保证云家商队安全撤出，两全其美不好么？”


荣华女凄惨的笑了一下说：“我在高丽的淫妇之名定已传遍天下，我只盼把孩子送回高丽，交给苏文，这是他唯一的骨血，就当我是我报答他爱我一场的回报，至于我自己，如果可能，出家为尼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原本想要自杀明志的，就是舍不得这个孩儿，只想远远地看着他慢慢成长成一个和他父亲一样的男子汉，我就心满意足。”


看到妇人哭泣，李容挺起自己的小胸膛做出一副男子汉的样子，至于云宝宝，则含着手指，口水滴答的瞅着人家的虎头帽。


“渊盖苏文如果连这点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凭什么和我作对？我在等待他谋反成功，榨干高丽人的最后一丝血性，等到他们抵抗大唐的意志达到最高点的时候，也就是高丽人最骄傲的时候，大唐的军队会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将他们碾成碎沫，打断他们的脊梁，抽掉他们的筋骨，争取做到一战则辽东安，我估计，这一战最少可以保证辽东百年的安宁，如果大唐的文治用一百年的时间还不能让他们归化成大唐子民，我无话可说。”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就不怕我告诉苏文？”


“蠢女人，从渊盖苏文开始造反的那一刻起，高丽这架千斤重车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如今速度已经起来了，任何阻挡它前进的物事都会被碾碎，想要阻拦，呵呵。”


云宝宝走累了，抱着父亲的腿不愿意再走，要父亲背自己，三岁的孩子了还穿着开裆裤，当儿子冰凉的屁股贴在自己的脖子上的时候，云烨把脖领子往上扯一扯，把孩子的屁股包严实，这才拖着李容，离开了荣华的小院子。


这是云烨最后一次和这个坚强，伟大的女人打交道，在以后的日子里，作为高丽王的母亲，这个女人为了高丽人的生存付出了自己的一切，被高丽人尊为母神。


当然这一切云烨并不知道，现在把孩子们弄回去睡午觉比什么都重要，自己的公文已经堆积如山了，书院开春就要开始考试，迎接新生的到来，现在许敬宗已经在紧锣密鼓的准备，长安勋贵子弟照例提前入学，这是人家付了很多钱取得的优待。


实在是不愿意打开关庭珑从岳州送过来的公文，满满的一大箱子，山川地理图册，人口分布图，资源分布图，港口码头的预设地，城市雏形的设计草图，这些东西不是关庭珑一个旧式文人能做的出来的，书院里好几个被老家伙忽悠的头脑发热的家伙背着行李卷子，喊着艰苦十年，打造天堂的口号去了两湖，现在也不知道被蚊子咬死了没有。


一个黑的和碳头一样的家伙张着嘴冲着云烨笑，全身就剩下一口的白牙，让人感觉舒服点，认了好久云烨才人出是谁，这还是长安市上的美少年么？


“崔九，怎么成了这副鬼样子？你被架在炭火上烤过？”


“回先生的话，崔九没被土人抓去吃，这是被太阳晒的，原以为到了冬天就会好，谁知道没变过来，估计需要半年褪掉一层皮才行。”


“很艰苦？”云烨放下手里的公文，起身给他倒了一杯茶水，他很想知道一个高门大户的风流少年是如何被关庭珑当驴子使唤成这模样的，云烨很不高兴。


“不苦！”崔九刚说了两个字眼泪就夺眶而出，又迅速擦干眼泪，从怀里取出一份计划书放在云烨的桌子上，眼神炽热。


云烨没去翻计划书，而是轻声说：“不苦？怎么可能，且不说楚地环境的恶劣，就是那些彪悍的山民，就足以让你们吃尽苦头，多年以来，无数大大小小的宗族已经把山川湖泊划归自己，那里有多少姓氏，就会有多少势力，你们是外来者，他们弄不懂你们要干什么，不知道大城建设好了之后对他们有多大的好处，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子孙会受到这座大城的多少好处，只知道你们现在打算占他们的土地。


岳州原本就是一个鱼米之乡，可惜啊，好好的方被他们割据成大大小小的地方，不知道人多力量大的道理，小门小户的自己单干，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把那片土地彻底开发出来。”


一说这些崔九立刻就忘记了自己的目的，红着眼睛说：“先生说的极是，我们对他们宣扬了建城的好处，可是那些朽老，就是摇着头说听不懂，给他们分发了一些羊羔，转眼间就被他们吃掉了，然后问羊羔子哪里去了，都说从来没见过。


岳州的官员们也不配合，他们一个个尸位其上，关夫子被刁民打的头破血流，他们也不闻不问，吊着手看笑话，关夫子弹劾他们的文书被吏部的一位侍郎截下，说什么自己无能驾驭下官，还有脸弹劾，真是无能之极，他当年在岳州任职的时候，那些官员可都是能干的能吏，如果出错，定是关庭珑能力不及所致。”


云烨敲着桌子说：“人家说的没错啊，你们连自己的手下都没有搞定，凭什么开始制定新的建城计划？建一座大城，需要的财力物力人力，那个数字有多么庞大你们没有计算过？没有整合自己手头的力量就贸然出手，被揍都活该。”


“可是他们简直愚昧的不可理喻！”看着崔九激动地跳起来，云烨心里乐开了花，哈哈哈，终于有人说唐朝人愚昧不堪了，这个看法再也不是老子一个人的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八节 被升官！


“崔九，既然你们都认为岳州的官员需要换掉一批，为什么不想想办法？弄走他们就是了，关夫子深受陛下的赏识，又与萧禹是好友，房玄龄，杜如晦这些大佬是很清楚的知道陛下把关夫子送到岳州去干什么，按理说弄走这些人很容易啊。”


崔九拱拱手说：“不瞒先生说，学生也用了一些龌龊手段，可是岳州的官员非常的团结，他们好像在共进退，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再加上他们的官声确实不错，在岳州当地，很得民心，关夫子的弹劾奏折又被截下，这次学生来就是希望通过您把弹劾文本送上去。”


云烨笑的气都喘不上来，拿着书本重重的在崔九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这些学生，身上的书生气实在是太重了，包括关庭珑，朝廷早就有规定，外州的本章只能通过中书省往上递交，一旦越级，这本奏折的分量就会大减，即使有十成理也只能说三分，如果遇到强项一些的值班宰相，说不定会立刻把这本奏折送到焚化厂，丝毫不加理会，皇帝也奈何他不得，因为这本奏折原本就不和程序和规矩。


关庭珑看样子已经被逼到了墙角，作为别驾，拿长史，司马，没有办法本身就说明自身的官场素质不够，驾驭不了复杂的场面。


问清楚了岳州长史，司马的名讳经历之后，云烨取过一张纸，开始帮着关庭珑写报功的折子，弹劾文本私自递上去那是小人之举，但是报功文书被送私自送上去，就是提携后进了，这在官场中早就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自己把力气尽到了，至于陛下批还是不批那就看陛下的意见了，不管成与不成，被报功的人都只能感激涕零。


至于宰相，尚书见到了，只要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利害关系，一般都会呵呵一笑，成人之美，这样的折子从来没有听说过被打回来过的，毕竟能把折子递到皇帝跟前的一定是天子近臣，没人会去无缘无故的扫人面子。


“先生，他们处处坏事，您还要保举他们升官，岂有此理。”崔九对于云烨的做法很不满意，跳着脚想要阻拦。


“关夫子在人手最紧缺的时候把你派回来，不就是让你搞定这件事的么？你管他是升官还是被降职，只要他们离开岳州就好，一个从六品，一个正七品，你把他们拿来让我费脑经，不是在羞辱我么，光知道蒙着头干活，就不知道抬起头看路，看样子我要是不去岳州当刺史，你们就不会有好日子过。”


“真的！先生，您会来岳州当刺史？哈哈哈，太好了，只要您往大堂上一坐，我要看看那个王八蛋敢吱声。”


“混账，我要吱声岂不是也成了王八蛋，别高兴的太早，我能不能去岳州就要看你们把基础打的怎么样，如果你们在我去之前没有落实好一切，我的脾气你们知道，以前在书院了不起垒假山，这回在我的帮助之下如果还不能完成预期的工作，我会让你们去洞庭湖垒出一座岛来，你们的人手不够，今年的高年级学生的实习地就是岳州，这是我能帮你们的最大限度了，好自为之吧。”


崔九眉花眼笑的告辞，走到门口又折回来了，期期艾艾的说：“先生，那两个王八蛋对我们坏事做尽，甚至还弄塌我们的屋子，让我们在草棚子淋了一个月的雨，让他们这样就轻易地升了官，学生心里很不舒服。”


“谁告诉你升官就一定是好事？朝廷如今正在大肆的扩建牧马监，漠北，草原上都有，阴山下的牧场那里我听说缺少一位牧监和监丞，正好，一个是正六品，一个是从六品，官升一级正好带着百十个胡子替朝廷牧马，听说很有油水。”


打死崔九都不相信带着百十个胡子在草原上放牧会有油水，朝廷对战马的数目控制的已经严格到了极致，少一匹都要层层上报，一想到两个老书生被捆在战马上披着老羊皮袄在草原上放牧的场景，心里的寒意从头一直灌到脚心，忍不住为那两个胖胖的老头子难过，不过这样做实在是太好了，既然自己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当然要去燕来楼一类的场子欢庆一番，只是不知道现在的样子还能不能博得头牌的亲睐？


看了他们的计划书，云烨对关庭珑的好感再一次升了一级，老家伙这是在拿老命在拼，那些年轻的书院学生都成了黑人，老家伙的样子一定更加的惨，计划书的格式是标准的书院格式，目的，期望值，突破口，中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后备方案，云烨甚至看到了未来的城市渲染效果图，大湖边上一座方方正正的大城傲然矗立，高耸入云的钟鼓楼，宽大整齐的民居，笔直的街道，巍峨的官衙，热闹的集市，优美的园林，只要添上皇宫就活脱脱的是一个长安的翻版，这些家伙的想象力哪里去了？


把长安搬到两湖这是脑子长在屁股上才有的想法，你要城池规模宏大，气派，想要弄来更多的资金，这无可厚非，但是你把长安搬到两湖是个什么意思？准备划江而治？长安城只有一座，必须只有一座，以李二自大的心态，你弄出第二座长安城，让他的帝京颜面往哪里放，更何况你的这座城池还比长安漂亮，比长安新。


最过分的是渲染效果图你提什么诗啊，老子的诗偷了那么多，你选首好的，干嘛要写这首，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摩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立志的诗写的很有气概啊，但是写在这里有立志挖李家墙根的嫌疑，老夫子还是不会做人啊。


命苦的人只能自己动手，四四方方的城池变成了依山而建的大城，想要建城依山傍水最好，岳州原来的位置就很好。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多好的意境啊，该把这两句写在上面，而不是那首挖人墙角的诗。


四方的城墙最是废工废料，而且从军事角度来看，没有半点的可取之处，于是一半的城市就出现在了山坡上，整座城市呈阶梯状，这样对于将来房屋的买卖也有很大的好处，低处的可以说地处繁华闹市，高处的可以说，曲径通幽，有一览众山小的大家气概，乃是豪门大户的首选之地。把城池建在平地上靠近城墙的房子老子将来卖给谁去？有谁喜欢被投石机的石头砸脑袋？


整整三天，云烨足不出户，谁也不见，对照着地图画渲染图，渲染图用不着那么精细，只要符合美学的东西都给他弄上去，至于将来城市会建成什么样子，只有天知道，云烨又不是建筑师，大唐有这方面的专门人才，但是那些专门人才，打死也画不出这样一幅美丽的效果图。


整幅图出来之后，云烨认为极度的具有欺骗性，你看看那一东一西的两座钟鼓楼，简直高入云端，你看看旁边碧波万顷的洞庭湖多么美丽，真是鱼游浅底，鹰击长空，更难得的是湖面上白帆点点，似乎有渔歌互答，洞庭湖简直就是一个放大了的曲江池。


至于每年洪水泛滥，湖堤溃坝，多少人或为鱼鳖这种事情自然不能表现在效果图上，太煞风景了，一笔掠过就是，春秋笔法老子也会用。


云烨就差给民居加上窗户了，高处树丛里隐隐露出的一角飞檐，足以让长安那些想要买房为子孙置地的疯狂勋贵们露出杀人抢劫的心思，你看看，图上还特意注明了暗沟的所在，巨大的暗沟水道，保证这个城市见不到半点的污秽，至于脏乱差的长安，和这座城市完全没有可比性。


请李纲先生大笔一挥，最大的抓笔写的，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十个大字大有君临天下的气质，崔九见了这幅图，几乎发狂，把趴在大图上为大图上颜料的狄仁杰随手提起来扔到一边，还想扔小武，但是在一双凤目之下尴尬的退散了，搓着手请小武先从大图上下来，好让他好好看看这幅图，真是，真是，太过瘾了。


“为什么是太过瘾而不是太漂亮了，太壮观了？”


“先生，没可能的，您不知道，那里的地面太软，建不了高楼，还有，这一大片高地上全是坚硬的岩石，凿子下去直冒火星子，种不活大树的，还有啊……”


“很重要吗？建不了高楼的我们就建成市场，种不活大树的地方把它弄成演武场，军营，谁告诉你军营需要种树了？就是种了树，也会被将军们连根拔掉，至于怎么盖军营，那是兵部的事情，关我们屁事，就是盖成猪窝，丢的也是兵部的人，少操一些不值钱的心思，多想想从哪弄回些人来才是正经。”


崔九崇拜的看着先生，在自己的脑袋上捶了两下，表示自己很愚笨，老老实实地拿起毛笔，和小武，狄仁杰一起给大图上颜料，看着他精雕细琢的在道路两边添上无数正在盛开的桂花树，云烨笑着点点头，出门去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三十九节 皇家不讲理啊


有了一幅效果图，就可以卖房子了，云家做事从来都是这样，要买就趁早，玉山的房子是这样，兴化坊的房子也是这样，下手晚了，你就连渣滓都捞不到，尉迟家的噪音房白送给老程家，如今是程家撵恶客的法宝，自从云烨说那间房子可以静心养性之后，房子又成李孝恭家的了，整个玉山，能随便倒手的房子就这一套，至于其他的房子，早就是每个家族标注成非卖品的家族产业。


这里有最好的景致，最好的学校，最好的医院和医生，顺便说一声，这里还是守卫最严密的地方，每天傍晚，站在山顶守卫的士兵发出一阵阵凄惨的狼嚎，让住在这里的所有住户们感受到了最贴心的安全感。


作为无意中从玉山房地产开发沾到大便宜的薛万彻，当初因为兄弟情义，一时没把握住，觉得兄弟可怜，就咬牙买下来一套房子的他，如今家里成了公主们聚会的地方，不是长安城的公主府，是玉山的别墅，老薛最满意的就是玉山书院开具的房产证明，上面整整齐齐的写着薛万彻三个字，而不是什么，什么公主。


丹阳公主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上面应该写自己的名字，从薛万彻那里强要来证明书，找书院要把名字改成她的，结果，被许敬宗一竿子给捅到李纲老先生那里，李纲老先生也是丹阳的先生，早就对公主们横行无忌的做法大为不满，认为自己当年没有教导好公主，导致她们如今各个飞扬跋扈的。不但扣押着证明书不给，还命丹阳在他书房里抄写《女诫》十遍，最后还需要薛万彻亲自上门把公主领回去教导。


老薛从来没有过这么大的面子，当着李纲的面狠狠训斥了丹阳一顿，在丹阳万分期盼的目光中，与老先生告辞，趾高气扬的回了家。


被公主诬陷成连行房都不懂的疆场悍将下早朝遇到云烨，二话不说就上了醉仙楼，也不说话，就是一碗，一碗的傻笑着喝酒，喝酒喝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云烨，好不容易找了个空当发问，为何兴致如此高昂，结果薛万彻小声的颤抖着说：“丹阳的手掌被打成猪蹄了！”说完就大笑，直到喝的大醉的云烨被刘进宝背回家，都不明白丹阳的手掌被打成猪蹄这句话有什么可笑的。


如今，薛万彻有把云烨拽到了醉仙楼，老规矩，先干三碗再说话，喝完酒之后，一个檀木匣子就推到云烨面前，小声的说：“兄弟，哥哥我这些年就积攒了这点钱财，放在家里不安全啊，我大哥也不愿意帮我保管，你也知道丹阳是个什么性子，闹了两回了，哥哥听说兄弟你打算在两湖建一座大城，那里一定有好多的房子等着卖，你看着给哥哥我置办点家当，你的眼光哥哥信得过，我薛万彻虽然人粗了些，但是这些年就是靠着眼光混的，那座大城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实不相瞒，哥哥我外面还有俩孩子，妇人是我以前的贴身丫鬟，丹阳进门就把他们撵了出去，所以她们的日子过得很苦，我还不能去看，一旦去看她们就是害了她们啊，丹阳杀别人不敢，但是杀一个奴婢没有半点忌讳。


给她们一份产业，走的远远地，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你把户头写上妇人的名字，如果妇人问你，你就说是一个死人给的，她就明白了。”


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把话说得柔肠百结，自己眼泪啪嚓的，云烨就知道这事没法拒绝，打开盒子数里面的票据，云烨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这王八蛋藏私房钱的本事了得，足足一万三千贯，按照新城云烨制定的地价，这绝对是一桩大产业。


写了回执薛万彻不要，揉成一团填进炉子里，一口气干了一坛子烈酒，撕开胸襟，就这么敞着怀顶着风雪扬长而去，奶奶的，人走的豪迈的一塌糊涂，可是你好歹把帐结了再走啊。


当那幅巨图被狄仁杰和小武莳莳再加上崔九扯开以后，戴着暖帽的皇帝就走下了座椅，拿着一根竹竿东问西问，一会指着碉楼问正面的城墙为何会是凸凸凹凹的，一会又问山上的泉水够不够五十万人之用？还问云烨水陆码头为何要建在城里，而不是建在城外？


“其实在微臣看来，这座城池最没用的就是城墙，如果敌人能够打到这里，有没有城墙又有多大的关系，陷落是迟早的事，但是为了给子孙留下一点希望，微臣还是把城墙添加了上去，还把他们按照微臣自己的理解，制造成最恐怖的防御工事，这里有一个名词叫棱堡。”


“朕看到了，这种城墙在防御上确实有独到之处，城门两侧有突出部分，一旦城门受到攻击，就会接受三面的打击，很不错，但是朕对你说城墙的这段很感兴趣，说说。”


“那微臣可就说了，说的不对您不要发怒。”


“听有道理的话朕从不发怒。”


“自古以来我们给自己盖房子，一来是为了遮风挡雨，它还有另外一种功能，那就是防御功能，上古时期我们只能依靠简单的工具进行残酷的搏斗，和天争，和地斗，与野兽争雄，无时不刻不是处在危险之中，当我们睡觉的时候，就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所以我们的房子逐渐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大，越来越结实，等到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大家发现一堵又高又大的城墙就成了大家安全的保障，所以城墙就应运而生，最后发展到极致的时候就出现了长城这样的宏伟建筑。


它西起临洮东到辽东绵延万里之遥，很可惜，修建它的强秦还是灭亡了，长城的主要功能是抵御外族，可是汉朝初期，他还是没有起到应有的功能，直到冠军侯勒石燕然，卫青万里逐寇，汉朝边患才得安宁，汉朝灭亡之后，草原上的民族再一次来到中原，堪称血浪滔天，尸积如山，所以啊，微臣从心底里就看不起长城的价值，微臣比较看好陛下现在正在做的，就是大军不断地在草原上涤荡，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做比较有效，臣可惜没有冠军侯的本事，您知道的，微臣对冠军侯的爵位早就垂涎三尺了。”


李二的笑容很古怪，对云烨说：“大唐没有冠军侯这个爵位，所以你就好好的做你的蓝田侯吧。”说完就拂袖走了，长孙过来指指云烨，也黑着脸走了，弄得云烨一头的雾水。


“师父，您怎么忘了，您说的那些坏事，其中就有陛下的祖宗们的一份，大唐之所以没有冠军侯，颜老先生说就是因为霍去病把胡子杀的太惨。”


听了小武的提醒，云烨敲敲脑袋，自己怎么把这事忘了，没事干戳人家的心窝子干什么，有个战绩彪炳杀人无算的胡子祖宗也没什么，老子又不歧视。


李承乾很大气的在新城划出了好大一块土地，拿着竹竿子敲敲那块地方说：“这是皇家离宫的位置，早些划出来，我父皇打算南巡的时候要住。”


“没问题，钱！给我钱，只要给钱，整座城都给皇家都行，没钱的话，只有这一片地方，而且我们不负责建造。”


“天下都是我父皇的，国家的钱和他老人家的前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去了，皇家的钱粮都是从国库里拨付的，有一定的比例，剩下的钱就是国库的，你把这话去对你舅舅说说，一定会被他一口唾沫喷回来，这座城市从设计到建造都是国库掏钱，可说都是民脂民膏，你好意思敲骨吸髓的喝百姓血？”


李承乾的脸色一下子就垮了下来，没好气的说：“一点钱而已，至于让你说的如此恶劣，再说了，每处新城皇家想在那里住，就在那里住，这是皇家的权利。”


“我知道啊，所以给你们划了好大一块地方，这地方离洞庭湖近，晚上可以枕着波涛入眠，很容易达到天人合一的境地，一般人我都不给。”


“哼哼哼，离洞庭湖近，就说明那里潮湿不堪，地下水一定丰沛无比，说不定一锄头下去就能刨出一眼泉水，你说我父皇母后要是住在挂满兽头，到处都是喷泉的屋子里会不会想起来给你加官进爵？”


李承乾一脸的不怀好意，对云烨的这套说辞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最好的地段拿来卖钱，最差的地段用来应付皇家和军队，新城的山川地理图册他已经看了不下三回，拿着图纸对照云烨的效果图研究了很长时间，所以他很清楚云烨分给皇家的地方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住在旱塬上，难得见到那么多的水，你想想啊，把那块地方改造成水乡，到处是泉水，再种上花，一到炎炎夏日，水花飞溅，小舟穿梭其中，那些美丽的宫女在水柱间嬉戏，清水打湿了衣衫，陛下坐在凉棚底下嗅着花香，吟着诗句，手中把酒一杯，看美人湿衣舞蹈，这是神仙才有的享受啊，如果陛下没空欣赏，我们饱饱眼福也不错啊。”


“哈哈，那样一来，我这个太子会被废，你这个国侯会被砍头，一个身在诏狱犀牛望月，一个的人头挂在旗杆上随风飘舞，确实是人间奇观。”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节 真正的好对手


钱多了就要引导消费，把钱全部投入到伟大的两湖开发，要比送到燕来楼消费要好，一个可以给子孙留基业，一个日夜戕伐身体害人无算。


埋到地下需要不停地防备贼偷，用的时候还要不停地洗刷银子，黑黑的银子钱庄不收，好多地主老财呼天抢地要求钱庄必须兑换那些锈迹斑斑的铜钱，高傲的活计随手从柜台里拿出两个精美的铜元，放在老财的眼皮子底下说：“这也就是朝廷厚道，怕你们受了损失，要是按照我们掌柜的说法，你这样的钱应该全部送到化铜厂去，当成钱在市面上流通，没得折损了朝廷的脸面，你换不换，按照汇率你不吃亏，要是不换赶紧抗走，过了今年，你看看有谁会要你手里发霉的铜钱。”


户部的告示已经发布了，按照粮食作为基准计算好的汇率，开始大规模的兑换铜钱，收回来的铜钱一律回到化铜厂，冶炼过后，去除杂质，重新冶炼成铜板，最后在水压机的工作下，压制成铜板再继续兑换。


由于铜元上有币值，所以节省下来大量的铜料，大唐的钱荒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就得到了极大地缓解。


不知道官府是怎么执行的，农户家里的几个铜钱有一个算一个，大半个的残币也能换成新的铜圆，至于大户人家的钱财，谁有耐心一枚枚的数，扔在大秤上随便拨拉几下，告诉你一个大数，就开始兑换，往往会和原来的数目不符。


鬼都知道铸造出来的铜钱分量会不一样，官府铸钱的时候又缺德，超了分量的会被挑出来，少了分量的会被流通到市上，这样一来，难免就会受到损失。


辛月坐在屋檐底下骂了一天了，家里莫名其妙的就少了好几百贯钱，莫非那些户部的人把那些钱都拿去填了坟？


长孙无忌缺德啊，定了这条铁律，就是这样子换，要用最快的速度完成钱币的兑换工作，小户人家钱多了还能送到农户家里让他们帮着兑换，大户人家，就云家这样的，一去就是七八马车，找谁去兑换？


长孙冲皱着鼻子听李怀仁臭骂他，好不容易得着空隙大声说：“你家少了钱，有本事去找我爹嚷嚷，在我跟前吼什么，我家的钱也少了快两千贯，我爹都不让吱声，这次咬死了就是按照分量换钱，谁都没话说。”


李怀仁不好拿农户说事，自己的脸面还是要的，也就是撒撒气罢了，满大唐的军州都是这么换的，军中的司马在每个钱庄驻守，稍有不对劲，刀子就砍了下去，军司马枉法，杀全家，全家都住在军营里，想逃都没地逃，没家没业的军司马只能看着别人拿着极高的俸禄，看着山一样高的铜钱流口水。


岭南水师被户部撵的和驴子一样到处跑，全部的船只都被派发了出去，带着新制作好的铜钱在内河里四处游荡。


云烨把售卖新城地皮房产的期货权交给了何邵，户部的两个侍郎紧紧的盯着他，弄得何邵在不知不觉间又瘦了十斤，不管是谁每天耳朵里都能听到杀头，抄家，灭族这些话，都会食不甘味，夜不能寐。


户部还以为这回不可能收到多少钱，毕竟房子还没影子，盖房子的地方还是一片沼泽地，朝廷征发的囚徒还在路上，都没有到达岳州，早期填平沼泽的活还没有开始干，现在卖房子就是笑话。


“云侯，阴山军马场的马监和监臣请求告老致仕，您看如何？”


一大早的吏部侍郎戚大礼就登门拜访，也不掩饰，直接要求云烨放过岳州原来的司马和长史，而且脸上的表情非常的恶劣。


“这是为何，两位官升一级有什么不好的，五十几岁的人了，还能为国效力应该感到荣幸才是，因何要告老？大唐的官吏不是晋时，你不高兴了只要挂冠求去就好，能不能告老还乡需要朝廷发话才行。”


云烨也没有给半点好脸色，这两个家伙如果不去草原牧马三年，才是对不起自己，就因为他们自己要白白付出半年的时间和金钱，好多从长安大户拆借过来的银钱那是要算利息的，钱庄的利息也需要白白的多付半年，这样下来就是好大一笔钱，这两个人受人蛊惑，为了自己的一点小利，就敢生生的把时间拖了大半年，一想到那些钱，云烨的心就像被油煎。


“韩城乃是开国时候的功臣，当年陛下征讨雷大鹏之时，开启岳州城防的就是韩城，他后来不愿意为官，只愿意为民，是我亲自登门拜访请他出山，委身区区小吏，已是屈才，如今云侯为了一己之私，就将他发配到漠北，难道这就是你的君子之道？”


戚大礼戟指云烨大声质问，如果不是畏惧云烨的权势，恐怕会扑上来厮打。


“谁告诉你是发配？他们是去草原上任，一个是六品官，一个是从六品，这是陛下的恩典，到了你嘴里怎么就成了发配？亏你还是吏部侍郎，难道连这点问题都弄不明白？”


戚大礼惨笑起来大声说：“韩城何罪，钱升何辜，要早到权贵的羞辱，如此朝堂我戚大礼羞于为伍，这就向陛下请辞，做我的山野闲人，去陪伴两位老友去阴山牧马。”


“你辞不辞职，我不管，但是我要告诉你为什么把他们两人弄到阴山去，如果不是他们两个人嘴硬，替你担了干系，你全家都要去阴山牧马，你知不知道？”


戚大礼激怒如狂的仰天大笑，好像一点都不在乎，指着云烨说：“老夫清廉一生，家中产业不过中田六百亩，还是官田，家中只有老妻和一子一女，一日三餐嚼得草梗，你一介膏粱子弟其奈我何。”


“好啊，你只要拿出三十万贯填补你们弄出来的窟窿，我不但立刻上书请求把他们两人调回来，还当着长安百姓的面给他们磕头致歉，你看如何？”


“胡说八道，韩城全家的资财加起来不过千贯，钱升更是家无隔夜之粮，俸禄一到手就散给了孤寡，跟何况，岳州五十年的赋税也没有三十万贯，你这是要陷害他们？”


“要不是看他们人还不错，就是人糊涂了些，否则他们满门抄斩都是轻的，你看看这卷宗就清楚了，戚大礼，你还是告老吧，要不然你这样的人越多，大唐就越是倒霉。”


云烨把拆借的文书，还有钱庄的文本递给戚大礼，顺便把算盘推了过去，这东西朝廷的一般官员都会用。


戚大礼越看脸色越是苍白手也颤抖了起来，晃的纸张哗哗作响，云烨说的没错，按照他最后推算出来的数字，半年时间损失三十万贯，只少不多。


“我们只是想为乡梓多求些补偿而已，没想到会有如此损失。”


“现在你满意了？你的那些乡梓都等着从朝廷身上吸血呢，以前的历朝历代都没有补偿这一说，不也是好好地，这回朝廷为了不伤民，提出了补偿，就生出这么多的事，你如果只是多栽几棵树，多盖几间破房子，多开垦几亩荒地，这样的小手段我们只会一笑而过，可是你们居然要求在未来的新城里面给你们重新盖一座村子，要一模一样的，少根草都不行，这就太过了，你们是要在城里过田园生活？”


“这只是条件而已，大家可以商谈的。”戚大礼的汗水涔涔的从额头流了下来，不一会就把冬衣湿透了。


“用不着了，你看看新城恰好从你们的村子边上穿过，不过城池的大门不会开在你们那里，沿湖十六个村寨几千人，以后想要进城需要划船走一天才能从城门进去，从巴州到新城都比你们进新城容易，所以啊，你就看着新城建起来之后，巴州附近的乡民他们很快就会富裕起来，而你们那里的乡民就会越发的穷困，一个大城的出现，总会有阴暗的地方，强盗，流氓，地痞，这些人就会汇聚到你们的家乡，不出十年，相信那里就会成为官府重点剿匪的地方，想要保持淳朴的乡风民俗，做梦去吧。”


自从何绍拿来经济预算表，云烨就差点癫狂的想杀人，半年前多好的时机，原本花五贯钱就能买到的土地，已经被那些闻到腥味的商贾炒到了二十贯，而愚钝的关庭珑居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硬是和长史，司马扯了半年的皮，等到何邵的考察团把消息传回来以后，云烨才发现崔九说的都是小问题，如何降低地价，不让国帑被黑心的商人赚走，才是云烨需要真正面对的。


这才是一群好对手，没有廉耻，没有顾忌，学习能力超强，云烨不过才炒卖了两回地价，就被他们学了个十足十，既然新城已经是朝廷的方略，自然没有更改的余地，炒卖地皮，比什么都来钱，李二知道以后，也是仰天大笑，告诉云烨，投资不会追加一文钱。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一节 心结难解


“云侯，此事因老夫而起，就由老夫承担吧，三十万贯，就算是把老夫剥皮拆骨也卖不了这个价码，你看看，不如这样吧，老夫自请处分去阴山牧马，韩城和钱升就留下来将功折罪吧，毕竟比起关庭珑，他们的人脉更熟，做事也方便一些。


知道你刚才说的都是气话，那些人也是大唐的子民，朝廷建立新城就是为了开发两湖的，改变那里穷困的面貌，让我大唐南方和北方一样富庶，看着他们成为贱民，你也不忍心吧，就这样，老夫做错了事情，无颜再留在长安，这就去向陛下请罪，至于造成的损失，云侯多想想办法吧，老夫无能，唯有自罚一途而已。”


看着佝偻着身子走出去的戚大礼，云烨郁闷想要大叫，一个两个都是这样，做了错事就摆出一副任打任罚的死样子，完全不考虑你擦屁股的辛苦。


城池全部建在官地上这是云烨的无奈之举，百姓的田土价格实在是太贵了，要是全部买民田，那就完蛋了，买完地就没钱了。


关庭珑的那幅效果图一定有很多人参观过，老家伙也一定那这幅图去劝说过百姓，告诉他们未来是如何的美好，于是，人家商贾从你的那幅图里就能把你要建城的地方猜个八九不离十，没有想象力或许是关庭珑唯一的优点了，这幅假图可以起到转移视线的效果，草船借箭嘛，小意思，只是现在如何把这幅假图纸运用到极限才是成败的关键，第一轮的交锋不能出错，既然喜欢炒地皮，那就一起炒。


“云烨用错了人，不知道臣不密则失身的道理，如今被商贾占了先手，不知他如何应对，第二具哭脸尸已经出现在岳州的消息要不要告诉他？”长孙给李二揉着太阳穴，轻轻地问李二。


“告诉他，遇敌不明贸然出手是为兵家大忌，既然那些人想要在新城和云烨再较量一次，那就再来吧，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危险，朕对云烨的敛财之术很有信心，至少朕在这方面不是对手，也没有发现谁是对手，那些人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遇到了错误的对手，一定会吃大亏。


上一次侍卫从万民殿房顶带回来的那些文稿，朕看了，看得触目惊心，杨广，朕，都是从自己大哥手里抢到的江山，朕很担心青雀也会被他们利用，一旦重蹈覆辙，朕就是死了也合不上眼，停尸不顾，束甲相攻，古来就有教训，朕不想做齐桓公，观音婢，帮帮朕，我们一起走过这道难关。”


“不会的，二郎，不会的，现在承乾和青雀兄友弟恭，他们不会发生那种惨事，万一有这样的苗头，妾身宁愿没生过他们，也不允许让他人玷污皇家的尊严，二郎，妾身也会杀人，而且也杀了不少！”


空旷的两仪殿里寒风拂动帷幔，大唐高高在上的一帝一后这时候感到了最无奈的寒意，李二不担心表面的敌人，哪怕身处绝境，他也有杀出重围的信心，但是他遇到的是一群玩弄人心的疯子，别人或许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但是他们会，他们费尽心力就是为了看一幕幕同室操戈的惨剧，在自己野心的膨胀下，掉入他们的陷阱而不自知。


李二从来都认为自己天生就该当皇帝，自己的出世就是为了当皇帝，没有第二个可能，引领十万大军纵横天下，称雄于河洛，建功于天下，群雄束手，每看到一个强敌倒下，他心中的愿望就越发的强烈，他喜欢这种生活，并且发誓要把这一切进行到底。


可是有一个人突然跑来告诉他，你的成就都是我帮助你取得的，不信，你去问问那个放你进玄武门的常何，他就是我的人，要不然你以为你会成功？


审讯的结果是人家没有说谎，常何就是内奸，是人家抛弃的一个小卒子，严刑峻法之下，吐露的情形让皇帝陛下颓废万分，已经三天了，他没有见任何人，就躺在两仪殿回忆自己的过往，每想一次，就会觉得很多事情都是巧合，很多人都值得怀疑，他知道这不是一个帝王的心态，但是不由自己的总是用审慎目光看自己的臣子，云烨说长城，他都觉得这是在讽刺自己的胡人祖先。


长孙瞅着空旷的两仪殿，忽然对李二说：“陛下，不如咱们出去走走，看看承乾在做什么，看看青雀在做什么，再看看云烨在做什么，年轻人在这种下雪的日子里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我们去看看，就当是散心。”


李承乾正在大发雷霆，指着太子洗马杨园大声说：“你是谁？你是东宫的洗马，区区三十贯钱就能让你在钱庄骄横跋扈？谁家换钱不是换亏了？孤王我损失了不下三千贯，我可有抱怨过一句，早年间的铜钱分量不足，这是国家穷儊的结果，我们心安理得的享受了这么些年，怎么就不能吃点亏？”


杨园战战兢兢的请求太子恕罪，保证今后再也不犯，才听到太子温言道：“你家中人口多，这些年又把银子都兑换成了铜钱，所以这一次吃的亏也就大些，着三十枚银元就当是补偿你，但是你必须亲自去钱庄谢罪，这次的货币兑换的尊严，不容玷污。”


长孙掩着嘴发笑，她和李二就站在月亮门边上，太子妃苏氏就陪伴在旁边，侯氏则把肚皮高高的挺起来，唯恐皇帝，皇后看不见。


“您看看，这就是您的大儿子，该有的原则不丢，又能宽以待人，活脱脱的就是第二个您啊，有这样的太子，您还发愁什么？一些见不得人的鬼蜮伎俩，纵使能得逞一时，也难以得逞一世，大唐天下必定会绵延万世！”


李二点点头，没有理会李承乾，夫妻二人又坐着步撵直接就去了武德殿，这里的侍卫在风雪中依然挺立，见到帝后到来，也只是敲击了一下胸甲，依然目视前方，长孙能听到大殿的高处有机括松弛下来的声音，见到皇帝弩箭落弦是为历制。


沿着盘旋的楼梯往下走，长孙对这里非常的好奇，装在玻璃罩子里的灯火，将整个通道照的惨白一片，一个穿着绿袍的小官员连忙跑过来拜见帝后。


看着这个人的一张惨白的面孔，皇帝笑着说：“皇后恐怕不知道此人，他的名字就是笑苍生，为了大唐火药的严密性，他们夫妇发誓此生不出武德殿，但是朕会给他的子孙一个好差事，很可惜啊，他至今没有生出儿子来，倒是闺女已经生了两个。”


皇后正容说道：“陛下，这是义士啊，您怎么能用调侃的语调笑话他，笑苍生，如果你真的没有儿子，本宫替你做主，给你的闺女招赘一个好人，一样的保证你的香火不致断绝。”听了皇后的话，笑苍生五体投地行大礼，口中泣不成声。


如果武德殿是一个巨大的蜘蛛网的话，李泰绝对就是坐在最中间的那只巨大的人形蜘蛛，密密麻麻的警钟在皇帝，皇后才进门，他就知道了，穿着一身简陋的麻衣就从实验室走了出来，手上还沾着胶泥和颜料。


“青雀，你在做什么，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在玩泥巴，真是顽皮。”长孙宠溺的掏出手帕擦拭掉一滴沾在脸上的泥点，小声的笑骂。


“皇后这就有所不知了青雀这是在实验火药在密封的情况下威力会不会进一步的提高，听说上回已经试验出一个恒量了，是也不是？青雀？”


“父皇说的极是，那个恒量只是取了一个中间值，孩儿现在做的，就要看看最大值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情形，这种机密不好假他人之手，只好由孩儿独自完成。”说完就邀请爹娘去自己的办公室小坐。


看着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的办公室，长孙真是好笑又好气，皇家是最讲究整洁和规矩的一群人，现在倒好，《竹林纪年》上放着啃了一半的烧鸡，李泰的袍服就散乱的扔在一张椅子上，屋子里好大的一股子怪味。


“母后不要见怪。”李泰不好意思的把烧鸡收起来，不知道放在那里，只好拎在手上，藏在身后，李二哈哈大笑起来对皇后说：“上回押着云烨下来，他看到青雀的屋子说，这才是做事情的人的屋子，书本之类的东西就是工具，自然怎么顺手怎么摆放，虽然乱，却乱的有道理，只要青雀自己觉得顺手就好，朕深以为然。”


“云烨就是一个常有理，什么话都被他说尽了，按他的话说，最好把每句话都说成两头堵的话，那就成了世外高人，如果能把两头堵的话说的谁都不明白，那就是绝顶的世外高人，堪称一代宗师。”


长孙这时候发现云烨说过的有些话很有道理，至少这一刻，丈夫的心结至少去了一半，如果，云烨这时候也在做有意义的事情，相信皇帝的心结就会彻底解开。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二节 男人的怪嗜好


云烨最近一直住在兴化坊的大宅子里，只有小铃铛带着七八个仆役陪着他，狄仁杰，小武，莳莳也住在这里，最近师父的事情比较多，外人又不好插手，只有自己三个人能帮师父一把，至于辛月李安澜早就缩在云家庄子猫冬，冬天最舒服的地方，就是云家庄子，没有什么之一，皇宫都无法和云家的取暖设备相媲美。


窗台上摆了一长溜冻得黑乎乎的梨子，云烨最近心火太旺，只有吃点这东西降降心火，小铃铛给每个梨子都做了一个小罩子，看起来乖巧可爱，虽然云烨总想问，为什么不一次做个大的，把所有的梨子都罩起来，话到嘴边，看到小铃铛皱着眉头一个一个数着窗台山的梨子，她给梨子起了名字，每个都有，比如云烨昨晚吃的那个梨子名字叫小花狗，因为那个梨子被冻了一晚上，依然倔强的保持了一小片黄色，因此而得名。


昨晚看着小铃铛凄婉的样子，云烨差点没下去嘴，咬了一口，小铃铛还尖叫一声，好像咬了她一口，既然已经咬了，就没有必要停下来，三两口就把小花狗啃得干干净净，剩下一个梨核交给小铃铛去凭吊。


云烨今天看中了胖妞，那个最大的梨子，吩咐小铃铛去给胖妞洗个澡，再把衣服剥掉，夫君我要飞擒大咬，昨晚小花狗太瘦，没什么肉，吃的不过瘾。


快乐是短暂的，看到挂在墙上的效果图云烨的头就不是一般的疼，返回来的消息远比预料中的恶劣，不光是土地被抢购，现在连私人手里的山林也在被哄抢的行列，如果不是大湖水面属于国家，说不定也会有人买下来。


云烨找出山川地理图册，对照着大图一一做了标记，价格的涨幅有时候也是一条非常明显的路线图，很显然，价格最高的不用说就是原来准备建城的翠微镇，关庭珑的手里只有那座镇子不到三成的土地，当初花费的银子并不多，但是现在想要把剩下的七成全部买下来，花费的钱财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狄仁杰拿过来一张纸片说：“师父，现在翠微镇的地价高的不像话，我们现在想要筑城，无论如何也绕不过翠微镇，只有那里有足够的空地可以容纳新城，而且，咱们要筑城，还要考虑到城市的功能性的作用，它必须是交通枢纽，而且还要地势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地势也只有翠微镇能够提供，它左依黑虎山，右临洞庭水，依山傍水为坚城的首要因素，现在看起来，咱们在那里建不起城池，太贵了，一亩荒地都要十五贯，这是黑了心啊，不如我们请朝廷征发算了，随便给点补偿就行，保证没人敢说话。”


“不成啊，小杰，朝廷在关中征地都是给了相应的补偿，前面有车后面就有辙，哪怕不建这座城池，朝廷的信誉都不能丢，这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这个基础需要不断的加强，绝对不能去触碰，更不要说挖掘了，信誉这东西建起来很艰难，毁起来却是一瞬间的事，翻遍史书，为了给国家增加信用，不知道死了多少好汉，国家信誉在很多时候，基本上就是鲜血染红的。”


“弟子知道了，可是翠微镇我们就要放弃么？”


“谁说要放弃，两个月之后应该是地价最高的时候，小杰，你这就出发，去告诉关庭珑把手里的地在开春之前全部卖出去，这么高的地价，我们不赚，谁赚？”


“师父难道真的要放弃建城？”狄仁杰大急，他这些天为这座城市付出了很多，想把这座城弄成自己的出师试卷。


“为什么壮士断腕被称为一种美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愚蠢，我们把地全部卖出去，得到的钱财用来补窟窿，三十万的大洞总需要填补上。”


“你这样做确实能够做到全身而退，但是那些投钱进去的小民他们岂不是会血本无归，只要你清算完你的资本，岳州一定会成为人间地狱，什么都没做，就弄得一身债务，卖儿卖女是可以预期的事，岳州会出现流民！”


对于长孙的到来云烨一点都不吃惊，掀起门帘子请皇帝，皇后进来坐下，奉了茶水，这才说：“陛下，这种规模的商战，本来就不是他们能够掺和的，既然已经掺和进来那就是说都准备赚点钱，做生意赚钱是有风险的，有赚就会有赔，白痴都知道的道理，没理由他们不清楚，真是佩服他们，这么有风险的生意也敢做。”


李二皱眉不语，长孙接着说：“对你这样的人来说，做任何事都是应该的，因为你有和行动相匹配的智慧，可是乡民无知，他们只能看到眼前的利益，看不了那么远，和你相斗，他们会尸骨无存的，你不会如此狠心吧。”


云烨坐在地毯上挠着脑门说：“愚蠢有理？聪明人就该忍让？您看看，这是一群无知的乡民能想出来的办法？”


云烨从案子上取过云家商队的报告放在李二面前，恨恨地说：“从翠微镇开始，他们就有组织，有规模的逐步购买土地，在巨量的金钱面前，岳州四个县的公有土地都在发卖，买地的是谁？都是乡民，他们哪来的那些钱财？云家商队暗暗查访之后发现有一个叫四海号的商家在操控这桩买卖，只要乡民在纸上按个手印，就花钱帮乡民买地，微臣计算过，四海商号在这件事上，没有一文钱的利润可赚，他的目的就是不想我建城，损人不利己到了这种地步，实在是让人发指。”


说完这些话云烨又苦笑着问皇帝：“陛下，这一次这些人请您不用管岳州之事的代价是什么？”


“常和。”对于云烨的问话，李二好像没有一点吃惊的样子，很平和的说出原因。


云烨搓着手在屋子里转了两圈之后，瞪大了眼睛急迫的问道：“陛下，他们的要求就是请您不得干涉岳州关于建城的所有事吧？”


李二难堪的点点头，如果不把常何这个心腹之患揪出来，任由他统领内宫诸卫，一旦出事，就会是惊天动地的大事，相比之下，岳州不过是疥癣之疾罢了。


长孙的脸色也有些难看，刚要好好地劝慰一下云烨，却看到云烨脸上全是喜悦之色，搓着手不停地转圈子，看一眼效果图，再看看地图册，最后不顾礼仪的大笑起来，笑的痛快之极，李二脸上的寒冰也渐渐褪去，和云烨一起大笑，好像这些天以来心中的郁闷之气已经全部在笑声里散发的干干净净。


“陛下，这个果子叫小红果，是铃铛起的名字，昨夜在窗台上冻了一夜，现在刚刚把冰化开，吃起来最是鲜美，您尝尝。”


李二接过那颗黑不溜秋的果子看看，剥掉皮，咬了一口，频频点头，看样子这样吃梨子很对他的胃口，长孙也拿着一个梨子，狐疑的看着他们君臣二人，刚才明明还是在讨论一些很头疼的问题，尤其是这次云烨借用不到官家的权威，少了很大的一部分依仗，岳州的形式又恶劣，没了先手，丢了强权，如何与他人相争，现在他们两个好像把这件事情已经抛到了脑后，拿着两个黑梨子边吃边评论梨子的被冻过之后的鲜美味道。


不知不觉的就把梨子吃了个干净，李二擦擦嘴，拍拍云烨的肩膀，自己掀开门帘子当先走了出去，长孙连忙跟上，却发现丈夫没有坐步撵，而是在风雪里走的甚快，大步流星，器宇轩昂，腰板挺得很直，转眼间就出了花园，就像以前穿上铠甲拿起剑去迎敌一般，长孙眼睛一酸，这样的丈夫才是赫赫伟丈夫，已经有些年没见到丈夫露出这种气概了，她知道，那个叱咤风云的皇帝陛下回来了。


收拾好心神，也不坐步撵，提着裙子快步的去追丈夫，地上有很厚的一层雪，很是湿滑，云家人从来不扫干净的雪，听说云烨最喜欢穿着鞋子踩雪。


差点在青石板上滑倒，一双有力的大手扶住了她，抬头看见到皇帝温暖的目光正钉在自己的身上，脸色微红，站起来以后小声地问：“您不再烦恼了？”


“做将军的就该盼着有仗打，做皇帝的，就该盼着有对手，云烨刚才散发的肆无忌惮的豪气感染了朕，那些人希望痛痛快快的和云烨斗一场，殊不知，云烨更加的希望肆无忌惮的胡闹一番，岳州，此时已成两军必争之所，就看谁的手段更加的高出一筹，朕作壁上观，那些人只要被云烨逼得露出破绽，就是朕雪恨之时。”


李二掸去了身上的雪花，抖开自己的披风拥着长孙向皇宫走去。


贞观九年的除夕就在这样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悄然无声的到来，等到晚钟响起的时候，原本应该在这一年逝去的长孙，秦琼他们会在自家的晚宴上，举杯祝贺新春，而云烨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为自己的所有心愿上了一炷香，探戈的头颅旁放着一大盆美酒，云烨把她的头颅浸在美酒里，这一定是她最喜欢的喝酒方式。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三节 会变大的海岛


大年初六，云家紧闭门庭，谢绝了一切拜访，大清早，辛月就带着大肚子的李安澜忙里忙外的招呼，就在昨日，从草原上回来的最后一批商队也平安的入了庄子，大过年的，集市也停业三天，这三天里，云家不接待外人。


一遍又一遍的纠正丫鬟把门庭的大灯笼挂正，辛月的额头已经有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今日不敢懈怠，看完大厅，还要去厨房看看，城里的山庄里的厨娘全部召回家，就是为了准备今日的宴席，云家每三年就要召回所有的在外地的掌柜，家将，汇报三年来的业绩，同时还要详细的记录当地的人情风物，上一次云烨不在，老奶奶代替家主感谢了他们三年来的辛苦，虽然也热闹，但是，那些掌柜的还是有些遗憾，毕竟家主不在。


今年不同，家主不用出征，早早的守在家里等着大家回来，能不能成为家里的供奉，还需要侯爷发话，男人发话了，比女人立字据还要管用。


岭南的刘德功刘掌柜如今正在书房与侯爷叙话，刘进宝守在门外，老江端着一架强弩坐在房顶打盹，浑身都埋在厚厚的老羊皮袄里，人看起来懈怠，两只耳朵却在警惕的听着周围的动静。


“老刘，这些年把你扔在岭南那个偏僻的地方苦熬，辛苦了，没想到你在岭南这几年的辛苦，居然为家里带来了如此大的收益，出乎我的预料之外啊。”


“侯爷，这是老奴该做的，家里没有一星半点亏待老奴的地方，敢不效死力。”


“你也是威震一方的大掌柜，奴籍早就除了，怎么还是一嘴一个老奴的叫，听的人浑身起痱子。”最不喜欢这群人的这些毛病，好好地自由民不做，非要投身为奴，自己当奴才还不算，最大的愿望就是儿子也能和自己一样成为云家的家臣。


“侯爷，老奴我在长安可以说举目无亲啊，家中只有老妻若子，晴儿这孩子天性懦弱，如果没有家里给他撑腰，老奴就是给他挣下万贯家财也保不住，说不定还是灾祸的根源，您就可怜老奴就这点骨血，收下他吧。”


“好吧，好吧，家里又不缺一口吃的，不过他那个肉蛋性子，做什么都做不来，让他去铺子里做伙计，能被那些买货的婆娘骂哭，真不知道你这么刚强的一个人怎么生出那么懦弱的一个儿子，算了，就留在家里照顾花房吧，我告诉小丫她们不许欺负晴儿就是了。”


老刘大喜，就要跪地叩谢，被云烨给拽了起来，落座之后，云烨忽然想起一件事，不由得问道：“老刘，在长江口那座沙岛上建立中转站是你的主意吧？”


“侯爷，老奴正要说这事，那可是个好地方啊，老奴第一次经过那里的时候，那座岛只有十丈方圆，算不得岛屿，只能算是沙堆，可是老奴第二次经过的时候，那座岛已经有了百丈长，这次回来，老奴专程又去看了那座岛，发现它又长大了不少，侯爷啊，这是宝贝，四个年头面积涨了十几倍，这样涨下去，百十年后不一定有多大呢。


侯爷现在去找陛下要个恩典，把那个小岛要过来，变成咱家的产业，反正那里荒凉的厉害，岛上也只有芦苇，以侯爷的面子，要过来不难，等到宝宝少爷长大了，那座岛当一个海运码头没问题，主要是地段好啊，就卡在长江口，日进斗金都少说了。”


云烨听的都有点发傻？这他娘的是唐朝人？云家的第二波产业集群，他们已经在做准备了，谁有自己清楚崇明岛是怎么回事，一千多年的功夫就变成了一个足足有一个县那么大的岛，被誉为“长江门户、东海瀛洲”，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冲积岛，世界上最大的沙岛。全岛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林木茂盛，物产富饶，是有名的鱼米之乡，要不要现在就下手？给这座岛烙上大大的一个云字？


可是老刘想的简单了，现在下手不是太晚，而是太早了，顶着江水的这一面，沙子会不断地坍塌，最后被水流送到后面去，看起来这座岛是在长大，可是它的位置却在不断地变化，不停地往海里面跑，今年在岛中心盖一座房子，明年就会变成危房，再不跑，房子就随着沙子一起掉海里去了，不行，不行，每年搬家不是个好想法。


可是想到土地不断地涨，云烨忽然觉得，崇明岛似乎可以拿来用一用，那个四海号不是总在和自己唱对台戏么？为何非要在岳州和他死磕？


见到侯爷陷入了沉思，老刘就笑眯眯的放下茶碗，从屋子里走出来，告诉刘进宝侯爷正在想事情，没有召唤不要打扰。


云烨没有楞多长时间，等到回神的时候，看到院子里的灯笼已经挂了起来，辛月陪着老奶奶不停地和其他的掌柜打招呼，众人见到云烨走了出来，纷纷上前请安，一板一眼的极有规矩。


等到众人落座，云烨站起来看着云家一十四位大掌柜，加上老钱，老方，就是十六个有头有脸的大管事，围坐在一张大圆桌子跟前，等着云烨发话训示。


“没什么好说的，一个个都是好样的，费尽心力的养活我这个长安街市上有名的败家子，没说的，岭南的收益为第一，这一遭，老刘，刘德功拔了头筹，家里的这种玉佩就五个，给了老庄一个，你这是第二枚，下回谁要想拿，只要超过老刘就行。”


云烨说的轻松，但是脸上却肃穆一片，见云烨拿出云纹的白玉佩，弓腰双手捧给老刘，刘德功嘴唇哆嗦的厉害，把自己的手在衣衫上狠狠地擦了两下，才接过来，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示一遍，而后由辛月亲自给他系在腰上，老奶奶也躬身感谢刘德功三年来的辛劳。


发完玉佩，云烨拍拍手说：“你们的东西比老刘的好多了，全是金子，是我从户部特意兑换的金币，这可是贞观朝的第一批金币，做工精美，不像老刘的那个玉佩是我没事干自己刻的，不值钱。”


老刘也红光满面地说：“是啊，诸位哥哥，今年是小弟拔了头筹，三年努力换了一个价值五贯钱的玉佩，看看您的，啧啧啧，足足一百枚金币啊。”


“狗日的老刘，得了便宜卖乖，老子用这一百枚金币，再加上五百贯钱和你换，干不干？”高丽老崔眼红的厉害，装作要去抓老刘腰里的玉佩，老刘抚着玉佩远远地躲开，惹得众人大笑。


去西域的老李低着头不断地喝闷酒，一言不发，一杯接一杯的几乎要醉倒，云烨歪歪扭扭的走到他身边，拍着肩膀问：“大喜的日子怎么不开心？”


老李抬头苦笑了一下说：“侯爷，老奴看了别人的账簿，羞愧的无言以对，不管是走甘凉道的，还是走岭南道的，辽东道的，哪一个都赚得盆满钵满，就老奴这个走西域的无颜面对家里的老小啊，家里给老奴配备了最好的人手，最强的护卫，但是老奴这几年的收益还不到老刘的两成，侯爷不但不见怪，反而温言有加，真是活活羞死个人。”


“让你去西域就不是为了去赚钱，每回都要你腾出一半的驼队运送书籍，能保持不亏本已经是你老李能力了得了，知不知道，和书籍比起来，那些财货算不得什么，更何况我总是给你分派别的任务，这也扯住了你的后腿，要不然以你的本事，收益不会比老刘差多少，楼兰古城被你找到了就是一个大发现，金竹先生他们就要启程和你们一起去古楼兰考察，一个诺大的帝国消失在沙漠里，总要找到原因，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万一我们遇到这样的灾难，也好做防备，这是一门极为高深的学问，别拿钱财来衡量，来，我们走一个。”


老李终于被云烨说的高兴起来，和云烨干了一大碗酒，很快就融进欢乐的人群里，老奶奶开心极了，破天荒的喝了两杯酒，惹得众人叫好不断。


云烨忙完了掌柜的这边，洗了一把脸直接就去了酒坊，到了酒坊，这里也是欢声一片，不过见到老江陪着云烨走进来，立刻就单膝跪地迎接家主。


从长条桌子上撕下一条鸡腿，拍着桌子让所有人都坐下，这里就好说了，都是家臣，血缘之外最亲近的人，什么话都不用说，老江从屋子里拖出一口打铁箱子，里面全是金币，兜底一翻，金币就被倒在了桌子上，云烨吃完鸡腿，拿着鸡骨头指指金币说：“都有份，谁多谁少你们自己看着办，不够了问我要，都是自己人，客套话就不说了，总之只要云家还有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们，这个世道不抱成团活不下去，咱们家不奢望什么更高的地位，只求每个人都平平安安富裕的把这辈子过完。”


老江跪在金币堆里大声说：“我等必然誓死捍卫家院，死不旋踵。”


武人就没有那些花花肠子，庄主赏的，那就拿，也没人数，你一把我一把的，最后还剩下好多，老江领头又抓了一把，其余诸人这才把这些金币分光，大秤分金，大碗喝酒，他们就喜欢这个，云烨连干了三碗之后，就仰面倒在地上，嘴里的呕吐物喷起来一尺多高。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三节 原来是息壤


过了元宵节，官府开印办公，房玄龄见到的第一份公文不是在长安传的沸沸扬扬的岳州新城之事，尽管他已经做好了为这个事情费脑筋的准备，云烨的难缠是出了名的，但是，云烨除了给皇帝上了新春贺表之外，就数这道要买下长江口沙洲的折子最奇怪。岳州之事，云烨一个字都没提。


岳州的关庭珑已经心如死灰，为了弥补岳州积欠的三十万贯的大窟窿，忍痛卖掉了翠微镇自己手上的几万亩土地，总共得到了四十余万贯，这是大唐历史上最昂贵的土地交易，缴纳了足够的税费之后，剩下的三十四万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被钱庄的管事拿走，只给了他一张注销了的汇票，岳州破产了。


一切都回到了原点，听说关庭珑已经缩在官衙不出来了，所有的场面事都由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打理，那个圆脸的小子听说就是云烨的弟子，他来到岳州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卖地还债，大量的闲散钱财聚集在这片人烟稀少的土地上，只要有人出手翠微镇的土地，立马就会有人接手，全是高价。


开始卖掉一点，人们还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围观，官府本来就不会做生意，失败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是一口气把所有的地全部卖掉就可疑了，如果慢慢的卖，最少能卖六十万贯，可是这样迅速出手，完全不管这样做会把地价拉下来，宛如逃命一样的大甩卖就让人心惊胆战了，地价一路走低，最后的一千两百亩，价格甚至达到了大唐原本的价格上来。


干完了这事，狄仁杰开始打点行装，在岳州买了些土产，就要返回长安，连准备建城的地点看都没看，临行前干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在岳州西门外的最高的鲁肃阅军楼上要了一桌酒菜，一匹白麻布从上面垂下来，上面写着，“你赢了，老子不玩了。”八个大字。


狄仁杰从上午枯坐到下午，见没有动静，那桌酒菜一口未动，就下了楼，直接登上岭南水师的巨舟扬长而去。


看到谍报房玄龄也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就好，朝廷没损失，岳州破产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事，原来岳州从来就没有富裕过，但是一想到那里马上就要出现的上万灾民，房玄龄只好命令江南西道做好救济灾民的准备，灾民其实都是自己作出来的事，如果不贪图那些钱财，好好地把地卖给关庭珑，自己在新城建造的时候做工，不但能自食其力的养活全家老小，甚至还能有一大笔积蓄，将来在新城建好之后顺理成章的成为新城的居民。


一座大城不可能没有几条大的生计来支撑，云烨甚至与长安的商家谈妥了，准备大规模的在那里种茶，洞庭湖里的君山，云家甚至派了管事去了哪里，准备把茶树栽的满君山都是，现在，全毁了，岳州人自己毁了自己的生计，毁了自己的未来，两湖开发，不一定非要在那里建城，换个地方也差不到那里去，对于云烨这种壮士断腕的冷酷，房玄龄心头阵阵发麻。


只是，他要一个沙洲干什么？为什么如此的急迫？一百贯钱一亩？那座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岛哪里会如此的值钱？就算是里面有金子也不值这个价，不行，这座岛只有十几亩方圆，一千多贯朝廷并不缺这点钱，还是打探清楚再说。


云烨此时正坐在大厅里听狄仁杰说岳州的事，当狄仁杰说道自己走的时候岸边站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有些人还在哀求自己不要走，他们愿意按照现价把土地卖给自己的时候，笑的极为痛快。


“师父，如果现在徒儿再去收购那里的土地，有没有可能按照其他地方的官价把翠微镇买下来，弟子计算过，三万贯就足够了，那个地方确实不错，只要把它和岳州州城连起来，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云烨宠溺摸摸狄仁杰的小脸，见他把头转过去不让自己摸，就笑着说：“不可能，你现在只要开始收购土地，那些人会立刻把价格再一次炒到天上去，咱们现在就是在等，反正建一座城需要的时间很久，只要不开动，我们就没有耗费，那些人的钱压在翠微镇一天就会耗损一天，从计算中得知，四海号压在翠微镇的资金超过了五十万贯，还有一些江南的富商，他们也有二三十万贯的钱压在翠微镇，那些开始以低价卖出，又高价买进的乡民这一次会成为流民，朝廷在一个月前就发布政令，大唐不得买卖儿童，所以啊，江西南道会让他们有一口饭吃，他们就是将来建好的新城里的第一批居民，好事多磨，他们再忍一阵子就好，为师保证，下一次，打死他们也不会把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卖掉。”


关庭珑站在岳州西门上，看着哭声震天的乡民们被债主从自己居住的房子里驱逐出来，只能无奈的向岳州府城进发，他们直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前几天还是身价不菲的富翁，怎么一瞬间就成了负债累累的穷光蛋，卖身为奴人家都嫌弃自己只能吃白饭，没有活计可干，被人家撵出家门还要感谢人家免掉了自己的一身债务。


有漂亮女儿的人家还担心自己的孩子会被人家霸占，谁知道这次官府管得很宽，少年童子不得为奴，至于多大年纪算是少年和童子，朝廷还没有正式确定，所以关庭珑认为，没成家的都算，有了这一条，那些眼馋人家闺女的债主，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美人儿和全家安然离去。


岳州死了好多人，洞庭湖上每天都有浮尸出现，都是衣衫华贵之辈，好多人都是从阅军楼吃的饱饱的，会了帐，然后一头就跳下了洞庭湖。


云烨这些天忙着和户部的人打交道，死缠硬泡的要出钱买下长江口的那个沙岛，已经有点不择手顿了。现在户部的人只要见到云烨就会躲得远远地，因为这些天云烨非常的热情，总是希望能把侍郎之类的官员请去吃饭，然后燕来楼一条龙，搞得云烨的名声都臭大街了。宰相不发话，谁敢私下里把这个沙岛卖给云烨？


岭南水师的船队停靠在沙岛上，搭了好几顶帐篷，驱赶所有靠近的船只，告诉他们这是军事禁地，闲散人等不得擅入。


“那是一座会变大的岛啊，一定是神灵赐予人间的福地，据说和息壤有关。”当地的渔民很快就有谣言出来，老百姓最喜欢自己居住的地方是一方吉壤。


“五年前还没有这座岛，老汉亲眼看见一方巨石从天而降落进了海里，然后水面上就有了一方小沙洲，一丈大小而已，五年时间就已经涨到了现在的样子，老天爷啊，一年要涨好几亩地啊，这只有神仙爷爷的息壤有这能力，其他的东西你说不通啊。”


长江口发现息壤的消息顿时不胫而走，云烨派兵驻守岛上，就是在不停的寻找那块息壤，有了这东西，江南的沼泽很快就会成为良田，这也是云烨为何要放弃翠微镇的原因，只要有了这东西，云烨要多少土地没有？那里还需要花大价钱购买土地。


袁天罡有意无意的和云烨提起这事，一些大和尚也来到打听，最后实在忍不住的皇后也来问到底有没有息壤这东西。


“一派胡言，世上哪里会有这种东西？以讹传讹而已算不得数，我之所以派兵把守是为了在岛上建立一个货运中转站，减轻水师的奔波之苦。”


云烨的话说的斩钉截铁，可是那座岛又大了好多，只要是明眼人就一定能发现，一块息壤就是一块大陆，天下分东胜神州，南瞻部洲，西牛贺州，北俱芦洲，这是定数，但是五行缺少了一味就变得不完全，所以，上苍又降下一块息壤，希望能够再多一块大陆将五行补全，现在这块息壤还很小，等到它与地脉相接，那谁都拿这块息壤没办法了，息壤正在往大海里慢慢移动，一两个月不见就会发现它往海里又走了好几丈。


空口说白话傻子都不信，可是那个岛就好好的在长江口，正在慢慢往海里爬，云烨再是权势熏天，也没有办法堵上悠悠之口，更何况当地官员亲自上了岛，证明了这座岛确实在变大，也确实是在往海里走，一道奏折上去，整个长安顿时就翻了天了，这还了得？


房玄龄靴子都没穿就跑进了皇宫，看到云烨正在蛊惑皇帝把这座岛卖给他，价格已经出到了十万贯，钱财都送进皇宫了，在皇帝正要答应，准备写诏书的时候，房玄龄大喝一声：“且慢！”害的皇帝手一抖，一滴墨汁滴在上好的宣纸上，印了好大一团墨迹。


“陛下，息壤之事已然确认，松州刺史亲自上了岛，发现这座岛屿确实在变大，在移动，虽不能确定就是息壤，但是老臣以为，这座岛不宜出卖。”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四节 云烨发疯了


“房相，你我远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为何要坏我好事，夫子说过，敬鬼神而远之，你是正宗的儒家弟子，为何会相信息壤这等滑稽古怪的谣传？我只不过想买一座没人烟的沙岛，给家里添一点进项，如此为难是为何故？”


看着云烨气的七窍冒烟，房玄龄心里如同喝了一碗蜜水一样舒坦，拍着云烨的肩膀笑着说：“老夫知道，不就是一处沙岛么？大唐境内多的是，不要说沙岛，就是大唐境内无人的大荒岛，云侯如果想建一座别院，过过隐士的瘾头，老夫一定鼎力相助，啧啧啧，十万贯，大手笔啊，你看啊，登州的海里有无数岛屿，其中就有云侯所说的蓬莱仙岛，这十万贯不必急着拿回家，直接送到户部，老夫这就给你开具文书，那座岛归你了。”


杜如晦在一边捋着长须见云烨拂袖而走，佩服的对房玄龄拱拱手，现在到了朝廷大显身手的时候了，着令岭南水师严密封锁江面，不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登岛，一旦发现，格杀勿论，云家所有人等不得登岛，五蠡校尉负责此事，若有徇私，决不宽贷。


站在殿门口远远地看着房玄龄和云烨争执的李泰回头对父亲说：“干嘛不卖给他？这家伙这些年上下其手的赚了这么多，比孩儿都富有，朝廷拿回十万贯是好事，一座破沙岛，至于让房相这样的智者身败名裂？”


长孙抽了李泰一巴掌，笑骂道：“你知道什么，云烨向来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这回拿十万贯急匆匆的要买地，一定有古怪，说不定真的有息壤这样的宝物。”


李泰黑着脸无奈的对母亲说：“古怪一定有，但是息壤这事孩儿拿脑袋保证绝对是子虚乌有的事，虽然孩儿猜不透他要干什么，至少可以确定一点，以他贪财的个性，他死他也不会拿十万贯换一座破沙岛。”


李二坐在软榻上见李泰说的肯定笑着说：“何以见得？”


“所有人都被十万贯迷花眼了，也不看看云烨搬进皇宫的那三个大箱子，凭什么那三个箱子就能装下十万贯？黄金？您看两个侍卫就能搬走一箱子，说明里面绝对不可能是黄金，白银这类的东西，其他宝贝在大唐是不能作为货币流通的，您看到的第一个箱子上堆满了金币，撑死就一两千枚，孩儿敢打赌，那个箱子底下一定是空的。


再者，明明他早就能请父皇下旨，为何要顾左右而言他的胡扯一气？非要等待房相进来的时候才请父皇下旨，这分明是要把房相往坑里推。


再有，嘿嘿，父皇您何时变得如此好说话了？恰到好处的配合云烨，您君臣二人是要把房相往死里坑啊。”


李二仰天大笑，笑完了，就过来踹了李泰一脚，背着手回后殿去了，心情似乎特别的愉快，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恶心样子。


长孙看得胡感动，拉着李泰的手说：“青雀啊，跟母后说说，息壤这样的好东西真的不存在？太可惜了，如果真有这东西，大唐的国力会如日中天。”


“母后，别想了，绝对没这东西，大唐想要如日中天要靠地里的粮食，作坊里出来的货物，将士们手里的横刀，至于别的，想想就算了。”


“可是那座岛真的在变大，在往海里爬，这是官文上说的，一定就是真的，不容置疑，地方官再胡闹，也不敢拿这事胡说，松州刺史送来的文书上，不但有他的签名画押，还有别驾，长史，司马的印鉴，这是做不了伪的。”


李泰看着大殿外阴沉的长空，捶着脑袋烦躁地说：“一定有哪里不对头，一定有哪里不对头，孩儿现在只是没有想明白罢了，等我想明白了，就知道云烨要干什么了。”说完就一屁股坐在白玉台阶上支着下巴出神，长孙命人送来两个坐垫，陪着儿子坐在台阶上，母子二人一起支着下巴看着外面想事情……


怒气冲天的云烨出了宫门，立马就要家里的一群护卫接过箱子，艰难的抬到了马车上，护卫着马车往钱庄走，人倒霉做什么事都不顺，走了没两步，马车的车轮在路面上颠了一下，只听咔嚓一声响，车轴断了，一只箱子被颠开了，哗啦啦，一堆黄灿灿的金币就倒了出来，滚的满大街都是，云烨更加的愤怒了，提起鞭子就没头没脸的抽看管箱子的护卫和马夫，掉在地上的金子都不管了。


好在云家的护卫头领知道该干什么，喝令所有的护卫都去捡金子，自己横刀出鞘，凶神恶煞般的盯着看热闹的人群，敢有随便捡自家金子的人，绝对会被砍死。


云烨十万贯购买沙岛，被睿智的宰相大人慧眼识破其中的奸谋，只能气急败坏的带着钱回家，一时成为长安街市上最热闹的话题，甚至有宰相智破权奸的段子在百姓间流传。


真正把整个事件推到高潮的是松州刺史的八百里加急，红翎急使日夜不休的从松州送来急报，那座沙岛的下游，又有一小块沙岛即将浮出水面，看样子再有两个月就能出水。


长安沸腾了，全天下也就跟着沸腾了，息壤，这种传说中的神物居然真的出现在人间，有它作为佐证，于是漫天的神仙立刻就复活了。


你敢说没有祝融，共工？你敢说没有应龙？你敢说大禹没有变成巨熊开山劈石？谁说男人不能生娃？大禹就是他老爹死了三年以后生的，中原第一个皇帝启，人家就是从石头里跳出来的，虽然那块石头是他老娘涂山氏所化。


有息壤的存在，这些和息壤有关连的传说也就成为了事实，云烨躲在屋子里听老钱说这些坊间奇谈，听的口水流了老长而不自觉，真正有创造力，有想象力的是广大的劳动人民啊，太祖他老人家没说错，这一定是他老人家的感慨之言，别人信不信云烨不管，至少这个时候他是相信了，息壤，必须是息壤，云家努力的不够啊。


程咬金，牛进达到了家里看着躺在床上顶着毛巾唉声叹气的云烨说：“小子，你也忒大胆了，息壤这种神物也是你能打主意的？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回家好好种地，不要再想什么息壤，那东西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皇帝拥有都算是对上天不敬，找到了那是要供在神农坛的，凡人不要想这事。”


“没有息壤，没有，那就是一座破岛而已。”云烨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蹦起来冲着程咬金，牛进达大吼大叫，脖子上青筋暴跳，神情恐怖凶残。


牛进达叹息了一声顺着云烨的话说：“好好，没有，没有，都是他们在胡说，好好躺下来，伯伯这就出去揍那些胡说八道的混蛋为你出气，你好好睡觉，不要着急。”


等云烨安静下来了，程咬金，牛进达走出云烨的卧房，来到大厅坐下，程咬金敲着脑门说：“老牛啊，这孩子的疯病越发的严重了，不过啊，全是因为息壤，这是上古神物啊，这孩子的师门来历诡异，说不定真的知道些什么，你看看，从不在意什么宝贝，奇物的孩子，如今硬是被息壤弄得疯魔了，发现了宝贝却拿不到，要是给我，也受不了。”


“胡说什么，陛下原本已经答应小烨把沙岛卖给他，被房玄龄从中破坏了，不行，我们去找房玄龄理论一下，把价格再加五万贯，如果不卖，休怪老夫失礼，这孩子从来没有这么想要一件宝贝，能不能成总要试试才知道。”


程咬金点点头，与牛进达没有回家，直接骑着马就杀向了房玄龄家里，结果扑了一个空，老房不在家，他老婆也不知道人去了那里，房遗爱出来话都没说全，就被老牛抡到牲口棚上去了，两个杀气腾腾的老将愣是让房玄龄家的彪悍婆娘躲在内宅不敢吱声，见不到正主，两位老汉也只好回来，硬扯着孙思邈给云烨瞧瞧。


孙思邈到了家里，瞅了云烨一眼，没有先看病，而是吩咐家将把云烨的卧房从里到外搜了个遍，命人严密把守，没有吩咐不得入内。完事也不理会两个上蹿下跳的老汉，自顾自的坐在桌子上喝茶，喝足了茶水，这才敲着桌子对云烨说：“小子，装，你接着装啊？戏耍长辈很有趣么？知不知道，你程伯伯，牛伯伯今天可是大闹了宰相府，石狮子都掀倒了，什么事逼得你做出如此混账的事？”


云烨依旧把床板踢得作响，但是手指却蘸上茶水，在桌子上写了“曲江池”三个字，然后继续发脾气。


孙思邈不明白怎么回事，但是一看程咬金，牛进达两个人噤若寒蝉的样子就知道出了大事故，刚要问，就听程咬金说：“孙先生，这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既然孩子想要让所有人知道他为了息壤发了疯，咱们能做的就是帮他渲染，老夫明日就上殿去求恩典。”


孙思邈点点头，拿起笔墨开了很多的药，递给程咬金说，“这是真正的治疗疯病的药，每日让家人煎了，不要喝就是。”


程咬金，牛进达一起点点头，然后三个人就匆匆离开云家，一个回药庐苦思药方，两个回家起草奏折，都很忙碌。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五节 谁是最邪恶的人


朝廷要集中全力在松江建城，目的就是为了看顾这块息壤，这是一座军城，除了守卫的军士之外不许闲杂人等进入那座沙岛，只要一开春，就会立即施行。


松江可没有什么人来叫嚣着卖土地，那里的土地都是国家的，所以富商们只能眼看着书院的勘测人员乘船顺流而下，希帕蒂亚先生和侍女两个人就占了一间船舱，她对神话故事非常的着迷从西方不穿衣服的神祗到东方那些喜欢吞云吐雾的魔怪都有很浓厚的兴趣。


长安的贵妇们对于希帕蒂亚此次的行程寄予了厚望，希望那些男人做不到的事情，最后由一个女子来完成，所以她的行囊里塞满了金银，相比之下，金竹先生就寒酸的太多了，一仆一驴一书生而已。


闻到浓烈的香气金竹不由得皱皱眉头，对于希帕蒂亚的奢华，他从来都没有看惯过，作为一位学问人，清心寡欲乃是基本要求，这样大张旗鼓的招摇过市，那里是做学问的态度，可是希帕蒂亚的官职与他平级，所以只好闭口不言。


“金竹先生，书院的主人如今躲在家里发疯，书院也不得安宁，我们需要快速的取到息壤，说不定这样才能让他恢复清明。”


金竹若无其事的往后退一步，希帕蒂亚喜欢靠近人面对面谈话的习惯很是让他受不了，见希帕蒂亚发问，只好说：“纠正一下，书院是皇家书院，与云侯无关，云家只是书院的资助人，同时云侯也是院正，就这些，有些话不能随意出口。


第二，息壤到底存不存在还待考证，作为学者最忌讳的就是听信谣言，有时候我们的眼睛都靠不住，更不要说谣传了，这回如果不是有官方佐证，我连去一趟的海口的兴致都没有，相比之下，消失的古楼兰对我的吸引力更大。


第三，云侯没发疯，他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已，一个人生性过于烂漫就会产生这种过激的情绪，只要安静几天就会好，这是聪明人的烦恼。


第四，我们只有十天的考察期限，我希望能够立刻投入研究，不能在多余的事情上费心神，如果希帕蒂亚先生还有其他事要做，我不会等您，一旦登岛，我不会等待。”


金竹先生一口气说完自己的话转身要走，想想不妥，又回过身朝着希帕蒂亚抱抱拳头算是礼仪，然后就走进船舱去休息。


“怪物，怪物，一个只知道干活的傻子，早就听说江南美景，不去看看怎么行，听家在江南的朋友说过，江南的杏花春雨轻衫湿，陌上美人扛着花伞婀娜多姿，我这样的美人不去陌上走走，岂不是白来了江南？哼，书院里就没有多少正常的人。”


看着她在甲板上一扭一扭的幻想自己行走在杏花春雨里的媚态，书院的学生们怒视着船上的那些船工，这样的美景只适合自己欣赏。


李承乾来看云烨的时候发现他很正常，除了喜欢用粗瓷大碗喝茶之外，行走坐卧与常人无异，欣喜地说：“哈，烨子，你的病好了？”


云烨翻个白眼对李承乾说：“没错，我的病好了，但是你的病却没好，我要那座破岛，你们为什么不给我，我已经出到十五万贯啦，你们就没有一点良心吗？一座破岛非要买我多少钱？你说说，你说说……”


李承乾手足无措的看着狂性大发的云烨不知道该怎么办，却发现辛月很熟练的把他喝茶的那个粗瓷大碗塞到自己丈夫手里，只见云烨一口气摔了四个瓷碗，这才安静下来，只是人被气得胸口起伏不定。


“这是为何？”李承乾惊愕的问辛月。


“您不知道，拙夫以前就有摔东西发脾气的习惯，只要给他东西摔，就会好很多。”辛月愁眉苦脸的对太子殿下说。


“那为何非要摔这种碗，家里的其他瓷器难道说都被他摔光了？”


“不是的，这种碗便宜，家里其它的茶碗都是细瓷的，摔起来心疼，拙夫总觉得一边心疼东西，一边发脾气不爽利，还是这样痛快些。”


“承乾，你怎么来了，快坐，我最近有点不对劲，心里堵得慌，你不要见怪。”


李承乾胆战心惊的坐了下来和云烨一起谈笑，唯恐触动了他的哪根筋，又开始发狂，这样一会清明，一会糊涂的样子让他非常的担心。


“程牛二位今早在大殿上求陛下把沙岛赏赐给你，并且愿意出价二十万贯，结果不讨好，还是被房相他们婉拒了，说其他地方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唯独沙岛不行，书院的先生正在日夜赶往沙岛，一旦研究结束，就会向全国公布这件事有关国体，不是钱的问题。”


“唉，算了，你们不清楚那里是怎么回事，这样做无可厚非，房相一心为国，我也无法指责，说到底是我的私心作祟，让陛下难做了，这是臣子的错啊，明日就去向陛下请罪，从此之后不再提沙岛之事。”


李承乾见云烨说话很有条理，眉目之间也是清明一片，到底没有压抑住心头的好奇悄悄地问：“烨子，到底是不是息壤啊，你也给兄弟一个准信啊，到时候帮你都好说话。”


“没有，没有，胡说八道，谁说有息壤了，那东西可能出现在人世间么？以前听说白玉京……”云烨说到这里忽然惊恐的捂住嘴，胡乱的朝李承乾施礼一下，一头就钻进自己的屋子里，把门关得紧紧的，谁敲门都不开。


太子不是一个人来的，随员很多，这种正式的拜访自然少不了记录起居的官员还有众多的仪仗侍卫官，很多人的眼睛都有了奇异的光芒，白玉京这名字可不是头一回听到。


此时的岳州，愁云惨雾弥漫，关庭珑穿着麻衣，不断地从学生手里抬着的竹筐里拿出窝头，一一分发给那些灾民，江南西道的救济并部不是多么有力，一来，这些人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灾民，他们有今日之灾，实在是咎由自取，所以只是提供最简单的生活条件，其它的就不闻不问。


关庭珑竭尽所能的为灾民提供了生活物品，可是随着春天的到来，岳州府库再也无法提供更多的食物和钱财来帮助这些经济灾民。


走投无路的不光是乡民，那些想做投机的商户也已经日渐穷儊，往日炊烟四起的翠微镇如今看起来就像是鬼蜮，一到夜间，只能听到野狗的哀嚎。


松江发现了息壤，云烨变得疯癫，开发两湖的步伐被无限期的推后，朝廷上再也没人提起岳州，关庭珑到了四月也要离开。


韩城，钱升也是一身的麻衣，整个人和以前相比老了足足二十岁，韩城才四十余岁的人满头的头发都已经变得斑白，钱升佝偻着腰，一边咳嗽一边帮着分发筹集到的粮食，很可惜没人领情，粮食会拿，但是白眼却少不了，一些乡民甚至会对着他们吐痰，失去了家园的妇人，会扯着他们要自己的家。


当初就是他们蛊惑了乡民，说所有的地皮可以卖个高价，谁知道价格才起来，乡民们就把家给卖了，想着有了这些钱很容易在其他地方盖更好的房子，全家也能得到富足，可是，事情和他们想的不一样，房子的价格还在涨，好像没有尽头，于是在商人的蛊惑下，又开始拿自己的钱去买……如今，地价又跌了，自己的钱已经被黑洞吞噬的无影无踪。


韩城和钱升怎么想都想不明白，那些钱到哪里去了？钱上哪里去了？同样的地，同样的钱为什么就会人间蒸发？


他们不知道的是，钱都被云烨拿走了，不但乡民们卖地的钱被云烨拿走了，那些无良的商家的钱也被云烨拿走了。当然国家也拿走了一部分，就是那些商税。云烨空手套白狼的从岳州弹丸之地抽走了四十万贯的巨资一走了之，少了资金支持的地产，没有了不断出现的买进者，崩溃是迟早的事。


账面上的亏损和实际上的亏损是两回事，钱庄早就有保全延期这一功能，从岳州到长安一来一去足足有三个月的账期，只要云烨在三个月之内弥补上漏洞，他就不会损失一文钱，因为两地的账务是平衡的，给戚大礼看的是长安的账务，这个账务上只有支出，但是距离生效还有足足的三个月，而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云烨在这个空挡里翻跟头了，关庭珑当初买地的那点钱，不过是云家用信誉担保从钱庄借出来的一部分而已。


建一座城池如果连这点地价因素都考虑不到，还建什么城池，更何况后世惨烈的拆迁早就让云烨认识到了百姓的强大，不打算用城管，让无良的商家和敌人来做这件事是最恰当的，大唐的百姓无疑要比后世百姓强大的太多了，只要坐在路边哭泣，立马就会有无数官员来问你有何冤屈，这个时代，拼着官位不要，也要为百姓讨个公道的家伙从来不缺少。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六节 狄仁杰的道理


见不得悲惨的场景，见不得百姓受苦，云烨非常担心自己一个忍不住就把事情和盘托出，虽然有鳄鱼的眼泪之嫌，但是他之所以迟迟不愿意上任的原因就在这里，由于离得远，所以就不容易招人恨，现在的岳州官员从上到下在百姓眼里没有一个好人，不管他们说什么，百姓们都会认为这是在欺骗他们，所以等到大家知道云侯向朝廷求来了大批的物资，粮食，准备给他们重新盖栖身之所的时候，无数歌功颂德的声音在百姓间响起，尽管新盖的房子离州城很远。


说的很清楚，这是朝廷为这次受到无妄之灾的百姓们提供的一项仁政，至于那些商人，没人在乎，手里不是有地么？卖掉就有钱了，用不着救济。


“父亲，云烨放弃了新城，做的比我们还绝，我们最多做到损人不利己，这家伙，把损人利己的事情做的天衣无缝，咱们也损失了足足三十万贯，虽然我们在新城之事上赢了，但是孩儿总是高兴不起来。”一只少了两根指头的手轻轻地为一个黑衣老者揉捏肩膀，一边在他耳边轻轻地说话。


“你还没赢，当初为父和他在春雨中相持了足足两个时辰，他就坐在台阶上看着为父扫落叶，还做了很多的试探，说了好些高深莫测的话，小辙，云烨有超乎他年纪的耐心，这次如果不是息壤的事情让他焦头烂额，我总觉得你的赢面不大。”


老者的话一下子就勾引起了年轻人的兴趣，连忙问道：“父亲，难道息壤的事情不是云烨放出来的烟幕？是为了让我们转移视线？难道真的确有其事？”


老者迷茫的说：“官府的八百里加急你也看到了，那封文书绝对不假，去松江的人回来禀报说，岭南水师的人在岛上搭建了几个非常大的帐篷，在里面日夜不停地挖掘，只可惜总是挖出泉水，一时间无可奈何。那座岛屿的确每天每时都在长大，也在不停地向大海移动，似乎底下真的有什么神奇之物在驮着它移动，虽然缓慢，却一刻都没有停息。”


“难道不是人为地？孩儿见过李泰做试验，一个空罐子，只要把里面的空气抽出来，二十四匹挽马都没有拉开，这一次会不会是一个圈套？”


“如果有人能拖着一座岛跑路，咱们就算是上一次当又如何，岳州的事情停下来吧，云烨今年想要建城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先处理息壤的事情，你带着岩鹰去松江吧，小心些，不要再掉指头了，要不然想掐死我都是奢望，我也要去自己该去的地方……”


父子间的谈话总是充满了温馨，但是小辙的按摩的手势却总是在父亲后颈上徘徊，似乎只要有半点机会，就会毫不犹豫的拗断自己父亲的脖子。


韩城，钱升发誓要替百姓们讨回他们的房子，所以挨家和那些商户们打商量，准备低价赎回百姓们的住宅，这是他们的错，所以宁愿倾家荡产也要做到，韩城变卖了所有的家产，钱升连祖传的玉佩都当掉了，京城里的戚大礼也变卖了一切能变卖的家产，送钱过来请韩城专门做着这件事，翠微镇已经毫无价值，心灰意冷的商人抱着能收回来一点是一点的心态半卖半送的把地皮连同房子一起卖给了韩城，和钱升。


只有镇子西面的商家毫不理会，四海商号也不理会他们的哀求，几乎哭泣的声泪俱下的韩城几次昏厥了过去，钱升毫不犹豫的把绳子挂在四海商号门前的树枝上，红着眼睛说：“你们不答应也好，这些天以来，老夫的日子过得生不如死，如今总算是尽力了，翠微镇已经毫无价值你们依然死守着不放，那就是在故意看着百姓罹难，老夫就在你们门前自尽，看看你们将来如何在大唐立足，这样的奸商，我就不信你们在其他地方的商号会受到官府的庇护，这是你们逼我的。”


说完话，毫不犹豫的就把脑袋伸进了绳圈，一脚蹬翻脚底下的凳子，自杀的干脆利落，没有半点的拖泥带水。


眼看着钱升舌头伸出老长就要断气，四海商号年轻的掌柜无奈的摇摇头，吩咐护卫砍断了绳子把钱升救了下来，对正在旁边挽绳扣的韩城说：“好吧，好吧，拿你们所有的钱来换，老子在这个鬼地方一刻也呆不下去了。”


韩城和钱升终于赢了，拿着一厚沓子的契约拥抱着哭的像个孩子，四海商号的年轻掌柜揉着发酸的鼻子，准备离开，毕竟这里不是自己的久留之地，亲自现身也只是查看韩城和钱升到底是在做戏，还是真的在悔过。现在证明了，人家就是在赎罪，不过，那个小子来干什么？


狄仁杰笑嘻嘻的走过来，冲着韩城，钱升恭恭敬敬的做了一个揖说：“韩先生，钱先生，如今二位终于完成了自己的所有承诺，真是可喜可贺，戚公这次能够不用去阴山实在是仰赖二位之功，现在，您只要把这些契约交给晚辈，就能无牵无挂的去长安为戚公贺寿，您二位弥补了自己的过失，想必是戚公最喜欢的贺礼。”


韩城像是见了鬼一样的把手里的契约塞给了狄仁杰，大声说：“还我岳州百姓的三万贯卖房钱，要回房子只是第一步，我们还要当初答应百姓的高价，三万贯，一个子都不能少！”


“这是自然，二位请看，阅军楼那里停着一艘大船，上面载满了银钱，铜圆，共计有三万六千贯，三万贯是百姓们的卖房钱，六千贯是你们三位的家产赔偿，钱先生，这是您祖传的玉佩，这些天小子日夜都揣在怀里，唯恐有失。”


钱升一把抢过玉佩，狠狠地擦拭两下才说：“这个玉佩是我闺女的嫁妆，你一个富贵门第的臭小子整天揣在怀里算什么，我闺女不会嫁给你这样的膏粱子弟。”


一句话就把狄仁杰满腔的崇敬之情打消的干干净净，黑着脸送两位上了马车，自己来到咬牙切齿的四海商号的掌柜面前很有礼貌的施礼说：“家师要小子转告先生，新城的建造这就要开始了，感谢先生为新城提供充沛的资金，还有转移走了所有的乡民，并且给新城召集了足够的劳力，小子代家师谢过，新城建好之后，先生的慷慨事迹一定会被刻碑立传”


“你如何确定我就是你师父的对手？我只是一个掌柜的而已。”


狄仁杰笑着说：“最后关头，一个负责任的头目一定会亲眼看着自己要做的事情到底是成还是败，成则加勉，败则汲取教训，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小子看遍了这里的人，除了您没发现其他的什么人有资格成为家师的对手。


您看那个锦袍人，虽然身上全是价值不菲的装饰，但是只要看看装束就知道，这人是一个卑微的人，您看，他虽然穿着锦袍，但是身体还是在自然的前倾，眼睛一直看着地，这是奴仆才有的习惯，所以他不可能。


您身边的这一位看起来孔武有力，器宇轩昂，算得上是一位汉子，但是他却左肩高，右肩底，说明他的左腿短了半截，虽然走路看不出来，这是因为他用了大毅力纠正了自己的步态，但是只要停下来，习惯就会出现，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拿着一杆短矛，以他的雄壮身姿，这柄短矛实在是太短了，所以说，他只是一个帮别人拿武器的护卫。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主要是您的左手少了两根手指，虽然带着指套，仔细看还是能看出端倪，您的两根手指就是在和家师争斗的时候掉的吧，我师父后来在废墟上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那两根手指，就找到了一小节指骨，就对我说您很可能再被迷幻药迷幻的时候把自己的收起来的手指吃掉了，所以这才肯定您就是首脑，自然要向您致意。”


掌柜的看着自己的左手脸上有痛苦之色，售后的护卫说：“少主，待我砍了这小子，为您泄怒。”


狄仁杰面对着壮汉边后退边说：“知道我为什和你们说这么多的废话么？就是因为八牛弩安装起来很费时间。”说完一个骨碌就滑进了一个土坑。


掌柜的听到狄仁杰的话面色大变，连忙扑到在地，努力的把身体缩成一小团，因为这是应付强弩的最好手段，他的四个护卫也有样学样，把身体紧紧地扑倒在地上，等了一会，却没有听见八牛弩那令人发狂的鸣响，抬头看时才发现狄仁杰已经跑到了马车跟前，上马车的时候还在大喊：“你们不要追过来，真的有八牛弩，这一次是我师父说看在你上次放过他一回的回礼，你们要是追过来，我就不客气了。”


一个护卫留下来守护少主，其余的三位护卫紧紧的追着狄仁杰的马车还没跑上两步，就发现自己好像飞了起来，胸口麻木的一点感觉都没有，耳朵里这时候才听到八牛弩弩弦的嗡然巨响。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七节 目标转移了？


八牛弩向来都是战场上让人闻风丧胆的杀气，射程远，力量大，准头足，自从云烨给八牛弩上加装了棘轮系统，以前需要一个团体才能使用的八牛弩现在只需要两个人就能操作，一个负责摇着手轮上弦，一个负责装箭瞄准，如果说以前的八牛弩一刻钟能射三箭的话，现在的八牛弩在一刻钟之内足足可以射出二十箭，更何况公输木把八牛弩改造成了一矢三发，可以一次性的射出去，也能选择单发射击，在云烨看来，这东西比起后世的火枪差不到那里去。


狄仁杰在云烨的教导下把君子不立围墙之下儒家精髓学到了极致，一旦钻进装了铁板的马车，就立刻下令射击，至于刚才说饶过人家的话，您就当没有听见，六架八牛弩轮番射击，小儿手臂粗细的弩箭狂乱的飞舞，串在弩箭上的护卫还有那个专门用来做伪装的仆役，在第一瞬间就被钉在了地上，或者树上，伸着手想要去拔出穿在身上的弩箭，这样徒劳的动作一直持续到第二波弩箭的袭来才停止。


狄仁杰捂住嘴巴发出一阵阵的干呕，那个脑袋被射爆了的护卫，脑浆子到处飞舞，实在是太恶心了，也就是胃部不适而已，云烨这一脉，自己是开山大弟子，至于小武和莳莳，没人把她们当回事，挂着一个女弟子的名头将来好混个地位高，人脉广的好丈夫而已，从家里的给的份例就能看出不同来。


小的时候是按着年龄给的，莳莳最多，狄仁杰最少，现在还是一样，问题是狄仁杰有去账房支取银钱的权利，不超过五百贯，师父是不会过问的，而这条权利，莳莳和小武没有，不光她们没有，小丫，东南西北她们也没有，这在大户人家里面是男子的专利，将来，李容，云宝宝会有，云丫头却不会有，对于这条规矩，就连最傲气的小武都没有任何意见，她能做的就是拼命的压榨狄仁杰，伙同小丫在发份例的时候抢劫狄仁杰。


每当狄仁杰从笑容满面的管家手里接过五贯钱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做好了被抢劫的准备，只希望这一次她们打闷棍的时候不要打脑袋。不管挨了什么样的打击，狄仁杰都会立刻口吐白沫的倒在地上，地上就会有一些散碎银子和铜钱丢在一边，直到那两个蒙着脸的强盗拿着钱离开之后，才会从地上施施然的爬起来，掸掸身上的泥土，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虽然不在乎这些事情，可是成年累月的受下去，必然会有一些郁闷，所以需要找一些事情来发泄一下，比如现在，听着八牛弩狂响，看着那个掌柜的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闪避，狄仁杰都感到吃惊，已经这么长时间了，这家伙除了一道擦伤之外，居然再也没受其他伤害，真是了得，但是，这样不是办法，狄仁杰知道六架八牛弩带了足够的弩箭，连番攒射之下，四海商号的掌柜的想活下去不太容易，更何况那些射手开始准备放火弩了。


地上插满了标枪一样的弩箭，对于小辙来说，这些标枪就像牢狱一样将他生生的困在空地上，自己的活动范围已经很小了，正在绝望的时候，一群惊马从商号里面狂奔出来，尾巴上点着火，狂暴的向空地奔过来，马匹不多，也就十一二匹，但是已经足够小辙离开险地，奔腾的马匹不停地哀鸣着倒在地上，四蹄翻腾扬起漫天的灰尘。


狄仁杰脸上的笑意消失了，等到那些马匹都倒在地上以后，尘埃也就落定了，空地上的四海商号掌柜消失的无影无踪。


剩下的事情就与狄仁杰无关，长孙冲的三千兵马就埋伏在这里，如果再抓不到人犯，就是他的问题了，自己原本就是来传话的，出手攻击，都是因为实在是闲的无聊，源源不断的船队会把建筑材料从巴州运过来，早在三个月前，那里已经开窑烧水泥了，砖窑自然被京城里的砖石商会所垄断，关庭珑早就挖好的码头，就是用来停靠这些船队的。


狄仁杰伸个懒腰，想从马车上下来，可是想到那个恐怖的掌柜的，就绝了这个心思，师父说过，这个家伙有两只老鹰，会飞啊！


岳州百姓惊恐的看着大队的甲士在岳州穷搜山岭，所有的小路上都有马队疾驰，只要看到天上出现烟柱，所有的人都会向烟柱的方向围拢过去。


只要不是岳州的乡农，没有里正，县衙具保，全部被狂暴的长孙冲带回了军营，这一次他接到皇帝的命令是宁可杀错一百，也绝不放走一个。


这不是一个仁慈的君主该下的命令，在问过父亲之后，长孙冲打算严格按照这道并不合乎规矩的旨意办事，很明显啊，这道旨意没有给事中的后续文书，就说明，这道旨意没有经过中书省，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他们都不知道有这道圣旨的存在。


长孙冲当着那个面目阴沉的太监的面，烧掉了旨意，二话不说，就带着大军合围了翠微镇，如果不是关庭珑以死相逼，他不打算让翠微镇有一个不认识的活人。


“军爷，俺是滁州的商贩，到翠微镇是来做买卖的，俺不是奸人，俺不是奸人啊。”听着那些商贩哭天喊地的声音，长孙冲面色阴冷，关庭珑低下头不忍卒听，那个受伤的贼首到现在都没有抓到，这让长孙冲心头的怒火上升到了极点。


从行李里面搜到了刀剑，居然还说自己无辜，虽然常出门的商贩带着刀剑是常事，但是长孙冲可不这么认为，只要是犯禁的人，如果不据实招来，难逃一死。


搜索的行动一直进行了十天，除了一些四海商号的活计和管事，其余的人一个都没有找见，茫茫洞庭湖，水道河川密布，只要有一艘小船就会隐没在万顷碧波之中。


那些伙计和管事都被打入囚笼，被那个太监一路带回长安，长孙冲白白靡费了大好良机，被一个太监训斥，实在是让他脸上挂不住，更何况狄仁杰就坐在自己身边，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是从他不断抽动的肩膀就知道这家伙这会笑的是如何的开心。


因为长孙冲被御史弹劾，必须回京面圣，狄仁杰紧紧跟随在长孙冲的身边，自己刚刚杀死了人家好几个人，这时候需要有一个挡箭牌在前面，说不定人家更恨长孙冲，自己一个小虾米有长孙冲这头肥猪挡在前面一定非常的安全。


站在阅军楼上总给人一种去国还乡的感觉，长孙冲的怒火却在上升，自己处死的那些人里面一定有敌人中的大人物，因为一具被钉在大木板上的鬼脸尸体顺流而下，准时出现在自己的大船前面，死者是自己的部下，整张脸被刀子划成了一幅诡笑的模样，胸膛上被刀子刻着深深的十个字，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看到这具同伴的尸体，有相识的军士大怒，伸出手就给自己的兄弟要把脸面恢复过来，刚进门的狄仁杰看到这一幕的 第一反应就是躲在桌子底下，长孙冲也不含糊，一个大翻身就跃出了阅军楼，只听得一阵机簧的响动，无数蓝汪汪的毒针从尸体上往四面八方激射，为首的军士被钢针插了一身一脸，惨叫一声就倒在地上，身体不断的抽搐。


狄仁杰这个时候才扑出来，看到中针的军士毫不犹豫的拿出刀子，一刀子就把针带着皮肉一起削掉，回到楼里的长孙冲也是如法炮制，不一会，阅军楼里血腥味就弥漫开来。


中针最多的那个军士已经变成了黑人，身体僵硬的宛如石头，长孙冲解下披风，盖在部下的尸体上面，一言不发。


良久之后才回头对狄仁杰说：“小杰，你现在需要靠自己的力量回去，和伯伯我在一起很明显，你会更加的危险，我给你准备了一队军卒，你坐最快的船离开，伯伯我要看看这些杂碎到底有多厉害。”


“不行，师父说了，你得和我在一起，要不然你就死定了，您不会以为我师父会把他的开山大弟子扔到外面不管不顾吧，您是武将，对付这些鬼蜮伎俩非您所长，但是有些人很熟悉，他们一辈子都在干这些事，我们坐那条船就好。”


长孙冲看着楼下一艘不起眼的小船，再看看上面那个年老的渔翁，皱着眉头正要说话，却立刻闭上了嘴巴，一个清秀的农家小子从船舱里走出来，扶着老渔翁坐到甲板上，自己跪坐在一边给老渔翁煮茶。


长孙冲的回程极度的诡异，他似乎忘记了还有敌人环绕在自己的周围，悠哉悠哉的坐在那艘小船上随着大船队起锚回京，护卫们坐在另外的一艘大船上紧紧跟在后面。


每天晚上大船上都有惨叫声传来，总有护卫倒霉，其中的一个死的样子最是凄惨，整颗头颅都被猛兽的爪子抓爆了，死的无声无息……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八节 鹰怒


长孙冲坐在船舱里，一口一口的啜着浓茶，他已经两天没睡觉了，大船上只要有惨叫声传来，他的嘴角就会抽搐一下，然后继续喝茶。


小船也不安稳，竹子做成的外壳被什么东西抓走了，露出一格格的铁网，狗子奸笑着在铁网上面涂满了药汁，并且松开了固定铁网的绳子，一整晚都抱着强弩仰面朝天的躺在船舱里，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在小船随着船队进入运河以后，袭击的事情才慢慢平息下来，长孙家的护卫损失的极为惨重，却无人知道是被什么东西所伤，只要没办法解释，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神怪上去，岳州惨死的恶鬼前来寻仇就成了唯一的解释。


长孙冲在白天去了大船上探望自己的护卫，老头子忽然问只在吃烤鱼的狄仁杰：“小子，你明明知道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不告诉他，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的侍卫死伤惨重，好像你师父和他关系不错的样子。”


“无舌爷爷，就是因为关系好才不告诉他，要不然他们家就死不了人，死不了人就没办法把仇恨结的更深，和那些坏蛋成不了敌人，就会成为陛下的敌人，您认为该选择和谁成为敌人？反正我师父没有一丝犹豫的就站在陛下这边，小子以为师父的做法一定不会有错，这件事明知是非常麻烦的事，也必须把仇恨往大里搞。有时候帮他们家死人，也是在帮他，有些时候救人反而是在害他。”


无舌把自己面前的烤鱼往狄仁杰的身边推推，示意他接着吃，见他吃完了才捋着胡须说：“老夫死了以后，你多看着狗子这个笨蛋一点，不要让他被别人当刀子使。”


“狗子哥很聪明的，用不着小子提点吧。”


“聪明？这些日子里的作为就蠢得不可救药，一个大男人怎么就那么容易陷进情网不可自拔，明明都是同一个闺女，只不过瘦了几十斤，怎么就让他魂都飞天上去了，哼哼，瘦的连屁股都没了，怎么能生养，还没有胖的时候顺眼。”


陪着长孙冲上了大船，狗子就仔细观察起大船上的痕迹，最后告诉长孙冲，杀人的不是什么鬼怪，那也爪子印也不是骷髅抓出来的，应该是一种鸟。


他拿自己的手比划了一下船舷上的痕迹确定的对长孙冲说：“一种很大的鸟，看样子像是老鹰，不过这么大的老鹰实在是少见。”


鬼怪很容易让人恐惧，可是一只巨大的老鹰就没有什么可怕的地方了，长孙冲打死都不愿意回到小船上去，哪怕自家的护卫跪求，他也不回去，一个人坐在船舱里一遍又一遍的调试一架八牛弩，他这一回给八牛弩上的是带着倒刺的巨箭，后面带着绳子的那种，这原本是岭南舰队出海捕鲸的时候才用的东西。


谁是最好的诱饵，当然是狄仁杰，可是狄仁杰打死都不去，出门的时候师父说过，谁死了，自己都不许死，全须全影的回家才是上策，狄仁杰向来都很听师父的话，尤其是这种事，师父的教导必须严格贯彻，一个天才被送去当捉老鹰的诱饵，狄仁杰想想就觉得太不值了，自己还有伟大的报复没有施展呢，万一出了事，找谁哭去？


说服不了狄仁杰，长孙冲就只好自己上，穿着甲胄坐在甲板上看着暮色霭霭的天空汗流浃背，狗子抱着八牛弩，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天空。


狄仁杰小心的把自己隐藏在小船暗格里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瞅着对面的大船，他对巨大的老鹰也非常的有兴趣，这样的景致不是谁都能看到的。


月亮升起来以后，天空变成了美丽的蓝色，圆圆的月亮就挂在平静无波的水面上，船队悄无声息地滑行，除了偶尔跃出水面的鱼，就寂静无声，船夫们也知道晚上出来很危险，所以都缩在船舱里不露头。


长孙冲头一回在心中升起了悲壮的意味，从小到大自己一直都是长安的宠儿，五岁能吟诗，八岁能作赋，如果没有云烨的横空出世，自己一定是长安最有才华的才子，有时候非常的妒忌云烨，因为这家伙好像才是天地的宠儿，几乎拥有一切，当他对自己的前途已经不看好的时候，云烨却长歪了，稀里糊涂的就成了长安三害之首，自己依然是长安勋贵们交口称赞的大才子，至于云烨，那是一个败类。士子中的耻辱，读书人中的囊虫。


人世间的事情奇怪就奇怪在这里，云烨这样的害虫不管干什么，皇帝好像从来没有恼火过，皇后也不断的亲近他，照顾他，如果不是长孙冲确定云烨和皇帝没有一丝的血缘关系，几乎就认为这家伙是皇后和皇帝没成亲之前的产物。


皇后是自己的亲姑姑啊，干嘛对云烨这个外人，比对自己这个亲侄子还要好？和公主作下了下作的事情，珠胎暗结，凭什么他的儿子还能统治八百里封地？如今公主更是名正言顺的住在他家里，如同妾婢，凭什么啊？


云家和自己家一样的在发财，凭什么云家就能正大光明的把银子摊在太阳底下晒？而自己家就要在烛光底下一遍遍的给银子涂药水？装金子的马车倾覆在长安街，金币滚的满地都是，凭什么长安人都把这事当成一个笑话来传说，那些御史言官都死绝了么？为什么都把手筒在袖子看笑话，就没有一个人想起来去皇帝那里告状？


想到这里，长孙冲心虚的四处观望两下，脸被臊的通红，提起手捂住发烫的脸颊，把头重重的在船舷上磕两下，他觉得自己这时候很像一个猥琐的小人。


才要站起来，就听狗子小声的说：“来了。”长孙冲心头一凛，抬头看去，只见一只巨大的老鹰仿佛一下子就从月亮里飞了出来，快如流星的向他扑了过来，猛然下压的气流几乎让他窒息。


横刀就在膝盖上，长孙冲却来不及拿，只能侧身滚了出去，与此同时，狗子手里的八牛弩狂震了起来，三支弩箭一闪而没，老鹰惨叫一声，腾空而起，狗子身边的绳轴在快速的转动，一瞬间绳子就绷的紧紧的，咯吱一声绳子已经放完，狗子狂笑着转动手里的摇柄准备钓老鹰玩，长孙冲也抛掉杂乱的心思，和狗子一起用力的转动绞盘，飞不动的老鹰焦急的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尖叫，船上其他的护卫也拿起手里的强弩，对着空中攒射。


强弩对老鹰似乎用处不大，巨大的翅膀很轻易的就把弩箭拍的四散乱飞，看到这样精彩的人鹰大战，狄仁杰几乎欢快的要跳起来，掀开暗格的挡板就要跳出来祝贺，却被无舌又给塞了进去，只听得一声刺耳的鹰唳，几乎就在自己的耳边响起，几乎要把耳朵刺破，那股子难受的感觉直往脑子里钻。


又一只老鹰从小船上掠过，但是对小船却弃之不顾，直直的扑向大船，狄仁杰从来没想到过，老鹰的翅膀可以把人拍飞，两只爪子还抓住一个飞起来之后九松了爪子，眼看着那个人头下脚上的掉到河岸上的乱石堆里。


再回首啄断了那三根坚韧的绳子，得到解脱的另一只老鹰哀鸣着远远地飞走，这只老鹰刚刚飞起来，在经过小船的时候，无舌大喝一声，手里一个类似铙钹一样的轮子就飞了出去，恰好斩断了老鹰的一只脚，笃的一声就掉在狄仁杰的眼前。


老鹰的身子在空中打了一个滚，差点掉进河里，勉强稳住身形，忽左忽右的向那片黑暗的树林子里飞去。


狄仁杰小心的收好那只筋骨盘虬的老鹰爪子，再三确认没有危险后从暗格里爬出来，他很担心刚才倒栽葱掉进乱石堆的会是狗子。


狗子回到了小船，拿着一根巨大的鹰毛，献宝一样的递给无舌说是夏天的时候当扇子一定很不错，算得是一样宝贝，就这一根足以把玉山先生的纯白鹅毛扇比下去，摸着光下巴的无舌深以为然。


“小子，老夫刚才出手的事情你就不要再提起了，反正都是帮长孙家，咱们就帮的彻底一些，这两只异种巨鹰，算是毁了，不管是谁有这样的两只宝贝，都会看的和命一样，长孙家这回算是彻底的和那些人杠上了，嘿嘿嘿，这样一来，云家的那点仇怨实在算不得什么，只要小心点，说不定人家就会把云家给忘掉。”


“没可能的，无舌爷爷，师父刚刚骗了人家三十几万贯，我在岳州还差点干掉主谋，顺手的时候杀了他好几个手下，长孙家只是被牵连的。”狄仁杰有点不好意思。


“你们师徒能干出什么好事来，真是操不完的心啊，大的不让人省心，小的又接上了，不过没关系，只要是异人，就不会在乎人命，这些人从来都视人命如草芥，包括自己的，倒是这两只巨鹰……嘿嘿小子，你看着，人家报复的首选对象一定是长孙家，哈哈哈，老夫也算是异人，至少老夫就是这么想的。”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四十九节 暖春


自从那晚老鹰受到重创之后，一路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袭击，等到狄仁杰在洛阳等待黄河开封之后回到长安的时候，已是阳春三月了。


云家今日的气氛格外的凝重，但是那股子欢快的意味却怎么都掩饰不住，辛月是绝对的焦点，因为云家大夫人今日就要临盆了。


富贵人家生孩子就是与普通百姓不同，生个孩子也需要两天，如果只生一个怎么能够显出诰命夫人的不同，一口气生两个才显大夫人的本事。


几乎是平地一声雷啊，云家又添丁了，一个小少爷，一个闺女，都是大夫人所生，但是很奇怪，皇家依照惯例的赏赐也下来了，只是有点奇怪，闺女的赏赐比起小少爷要重很多。


云烨在屋子里抱着两个孩子开心的嘴都合不拢嘴，上身基本上不敢动，奶妈把两个孩子小心的放在侯爷的怀里，还小心的托着头，唯恐有个闪失。


屋子里放着两张床，一个上面是辛月，一张上面躺着面色苍白的李安澜，和李安澜想比，辛月的神色要好了许多，又生了一个儿子，这是天大的福气，老天都照顾自己，李安澜生了闺女，辛月顿时认为自己以前的担心实在是可笑，生个闺女还要说成是从自己肚皮里爬出来的，想想就开心。


“澜妹子，这是没办法的事，这孩子必须进入云家族谱，就只能用这个法子，孩子是你生的，全家都知道，可是咱们大人间曲里拐弯的事情太多，没办法，只能委屈你了。”


云烨对孩子的到来非常的期盼，但是对于长孙的强势却有些不以为然，一个女人辛辛苦苦的生一个孩子容易吗，非要说是别人生的，给谁都不会太愉快，哪怕头上顶着一顶天大的理由。


“安澜，孩子是你的，谁都夺不走，咱家，谁生的就是谁的，没有寄养这回事，孩子生下来是一部分，后面的教养更重要，你现在把孩子抱给猴子，长上几年她一定以为猴子才是她母亲，所以，亲自教养这事小觑不得。”


听了云烨的话，李安澜苍白的脸上才有了一些血色，伸手接过闺女拿鼻子轻轻蹭着柔软的胎毛，非常的怜爱。


辛月怀里也抱着一个，可是她不断地伸头去看李安澜怀里的闺女，她也想要闺女，可是如果和李安澜换一下，她又会发疯。


“别看了，再心疼的孩子也是人家的，看好自己的孩子，你看看，怎么抱的，孩子都吐了。”对于月子里的妇人，云烨不敢刺激，几个仆妇在蹑手蹑脚的在墙上打洞，准备把李安澜送到另外一间屋子里去，月子里的妇人是不能挪窝的，但是把两间屋子打通，变成一间，这是目前唯一能做的事。


穿着貂裘的狄仁杰坐着马车回到了家里，看到门口挂的灯笼就笑的开心，知道师母又生了，急匆匆的就往屋子里跑，弄得老钱在后面急急追赶，外面回来的人不能直接进月子房的，免得又招来不干净的东西。


用不着老钱阻拦，把手臂抱在胸前的小武和小丫就在回廊之处，拦住了狄仁杰，鼻子翘的老高，一副山大王的嚣张模样。


“小丫姑姑，师姐，小弟这次在洛阳闲居的时候特意去了曹集给你们买了杏花饼，还有麦芽糖，小鹰叔叔，大丫姑姑还给你们带了礼物，都在外面的马车上，我就是想看看小师弟，您二位借个光。”


听到有礼物，两人的面色顿时和煦了好多，小丫刚要让开，小武忽然说：“听说你这次在岳州杀了人了，所以，你不能进去看小师弟和小师妹，必须洗过澡，避过邪才能入内，多大的人了，这点规矩都不懂。”


老钱赶紧搭话说：“杰少爷，您的洗澡水老奴已经让人准备好了，松柏之子，薄荷叶子也都泡在水里了，只要洗过澡，跨过火盆您就能去看小少爷，小娘子了，咱家这些年尽是添丁进口的好事。”


听了老钱的话，狄仁杰才不情不愿的去自己的房间里的木桶洗澡，家里的澡堂子现在从来没有他和师父什么事。


云烨在书房里听完狄仁杰把岳州之行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这才松了一口气，对狄仁杰说：“咱们的好心有时候未必会被人家领情，你如今也算是明白一些事理，为师就放心了，十天后的书院考核你也去吧，从云家你学到的东西远远超越了你的同龄人，所以，戒骄戒躁是你要学的东西，去了书院是要你学会和人打交道，九尸迎宾之事你就不要再掺合了，把心思用在读书上，等到暑假的时候，就去你家居住，你父亲过几个月也该进京履新了。”


看到狄仁杰一板一眼的作答，云烨都不知道如何评价自己的学生，聪慧，机变都属上乘，唯一的缺憾就是对人心的把握不足，去了书院和同龄人在一起说不定就会好一些，家里面毕竟阴气太重。


不管外面发生了任何事，春耕秋收总是头等大事，轻忽不得，云家所有的男丁都去了田地，今年跳舞的云家大少爷云宝宝云寿，身上穿着到处是口袋的衣服，头上别着一朵大花，在田地里蹦蹦跳跳两下，就算是完事，刘进宝给家里抢了一支春牛的牛角回来，被老钱裹上红布，请老奶奶送到了祖祠里面，这就是脸面。


同样的情形在关中大地上的同一时间内不断的上演，万物复苏，人心也就复苏了，滴水檐下的小坑再一次响起滴答声的时候，侯君集自阴山出兵一万，裹挟草原降族十万灭昭武九姓的战报回到了京师，与此同时，张俭，契苾何力二人乘着高丽内乱的时候进兵，一起将战线推进到了辽水河畔，如果不是春日涨水，契苾何力甚至想将战线推至鸭绿水。


大王城被修复了，只是那些水道被封死了，想要学云烨的样子烧毁大王城已经没有半点的可能，原来青色的城墙，经过了两年的修缮，如今依然漆黑一片，据说大王城里的水井到了现在，打上来的清水里，还有一股子烟火气。


云家商队出发的去高丽收人参貂皮的时候，荣华就已经带着儿子离开，不知道她见了渊盖苏文的时候会是一个怎样的复杂心情，经年不见，最易变的就是人心，人生只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云烨给他们凄美的爱情故事添加了无数动人心魄的环节，生与死，生离与死别，信任和忠诚，欺骗和背叛，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想要看透这一切，需要大智慧，也需要真正的信任。


荣华看透世情，以自己最坚韧的神经赢得了最后的胜利，只是这种胜利背后的代价过于惨重了，就不知道现在身处高丽帮着渊盖苏文夺权的高山羊子会用怎样的眼光看待这份感情，或者感情这东西从来没有在高山羊子的身上存在过，遣唐使的成功，让她在倭国的地位暴增，仅次于苑泉南皇子，一个有着强烈权力欲的女人想要用身体攻陷高丽，可能有难度，因为渊盖苏文，现在唯一拥有的就是权力，他恐怕谁都不会给。


长久以来的胜利，使得大唐人已经习惯于不断传来的捷报，边关杀了多少敌人，那只是一堆枯燥的数字而已，只有一车车送到长安的金银财宝才能引起他们围观的欲望，现在的大唐，哪怕一家一户也敢去草原上最肥美的土地上开垦，用一柄粪叉就敢和一群最凶猛的蛮族对峙，并且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不是传说，自从垦边农家莫名其妙的死亡了三户人家之后，暴怒的大唐边军，在方圆百里之内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杀戮，包括牛羊，都被杀死，两个足足有三千人的大族，一夜之间消失在茫茫草原上。从那以后，汉民就学会了怎么战斗。


昭武九姓已经变成了传说，侯君集送来了堆积如山的财宝，却没有相应的人口，连皇族都没有，鸿胪寺的礼仪官一直想凑够一支足够演绎《秦王破阵乐》的皇族队伍，发现没有什么皇族被送来，大为失望，哀求诸位将军以后出征的时候，千万给他留下几个人，祭祖的时候如果能在太庙演绎，实在是无上的荣耀。


关中变得越发拥挤，不是因为近年来出生的人口太多，而是秦岭里总能跑出一群人寻找官府，希望能给他们上户籍。


蓝田县的官员又是欢喜，又是难过，这些赤贫的人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衫，跪倒在自己县衙前的时候，他甚至能从那些恶鬼一样的人中间发现好几个往日的旧识。


都是逃民，最早的甚至可以追述到大业年间，也不知道这些人是如何在山野间和野兽抢食的。


皇帝不管有没有土地，他认为自己打下的疆域足够百姓们种地，如果有需要，他觉得自己还能拿起刀剑继续拓土开疆，一道《收拢流民书》就免去了那些逃民的所有罪责，当所有流民痛哭流涕的感谢皇帝陛下的仁政的时候，蓝田县令却在看着日渐稀少的田土暗暗发愁。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节 贱民也考试？


大唐就像一个巨人，在大地上迈开自己的脚步，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牵绊他的脚步，不管多么可怕的阴谋，也不过是阴谋而已，只能在黑暗中瞪着发光的眼睛等待时机。


昭武九姓的消失，让全世界都闭上了嘴巴，周边所有的国家都在战战兢兢地等待大唐的君主变得仁和，等待那些狂暴的将军们将自己染血的长刀收回刀鞘。


龟兹的新音乐层出不穷的出现在长安，许多从来没有过的瑰丽多姿的舞蹈在长安上演，兴化坊的剧院每天都在通宵达旦的演绎着不同的曲目。梨花开放的兴化坊原本就是最美丽的时刻，游人仕女打着不知从何时兴盛起来的油纸伞，倘佯在飘零的梨花中，或伤感或喜悦，或者还有一丝期盼。


对面的少年郎为何不看过来？我已经用最婀娜多姿的步调展示了柔美的身段，为何你依然在揪着梨花发怒？


穿着男子骑装的小武当然不高兴，书院大考，狄仁杰已经参与了考试，师父却打发自己来兴化坊看舞剧，还说女孩子就该这个样子，嗅嗅花香，跳跳舞蹈，给自己准备一份好心情，哪怕是在厨房里学着做一道新的美食，也是好的，没必要和一堆臭男生挤在一起，书院到现在还没有女学生，以前说过那个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就是一个没脑子的故事，如果三年还不知道祝英台是女的，那个女人长得该有多么令人发指。


小武是小美女，瞎子都能看出来是个女子，师父舍不得把你送进狼群，还是在后院和师娘一起学习怎么管家，或者绣绣花才是正经。


“师父骗人啊，我在这里站了这么久，那些愚蠢的女人没有一个认为我是女子，抛媚眼抛得眼睛都要翻过来，这样的傻子，也配做女子？”小武嘀嘀咕咕的把最后一朵梨花从树枝上揪下来，随手抛开，找了一个最漂亮的女子，走到她的身边，推开丫鬟，抱着那个已经傻掉的小娘子，狠狠地在脸上亲了一口，咬着她的耳垂低声说：“从今后，你该是我的人了。”说完就把那个浑身酸软无力的小娘子放在草坪上，理一理自己的衣衫，掏出一把好大的折扇就踱着方步隐入了梨花从。


“你是谁？”惊慌失措的小丫鬟鼓起勇气朝她离去的方向大喊。


“记住了，爷的名字叫云五。”小武的声音远远地从花丛里传了过来，引得其它少女齐声尖叫，那个倒在草坪上的小娘子，娇羞的拿手帕掩盖住了脸庞。


“愚蠢的女人！”小武忿忿不平的走出梨树林，几乎要仰天大叫，这就是女人？师父说梨花从里向来都会有好姻缘，可是，那些看着女人就会流口水的猪头，真的是自己的好姻缘？最过分的这些混蛋对着女人流口水也就是了，居然对着本少爷也流口水？恶心死了，真是该死啊，算了，还是回家吧，万一找不到合适的男人，就用小杰将就一下，也就他还能让自己感觉像个男人。


侯杰看见了小武，可是不敢走近，刚刚自己听见了什么？没有好男人就拿小杰将就一下？天啊，自己听见了什么？


侯杰哆哆嗦嗦的靠着梨树坐到地上，翻过来覆过去的念叨：“拿小杰将就一下？我叫侯杰，先生们一向都喊我小杰，除了我娘喊我宝贝之外，姐夫，姐姐，兄弟们都喊我小杰，那个小杰就是我？嘿嘿嘿，也该是我。”


对于自己无意中制造的误会，小武毫不在意，骑在旺财家老大的背上，一溜烟的就像云家庄子奔去，剧院里的舞剧也只能骗骗莳莳那个没脑子的，看个舞剧都能看的眼泪滂沱的实在是没劲，最恶心的就是李黯，坐在一旁递手绢，像个傻子。


师父说过，愚蠢是一种病，会传染，离傻子越远越好，免得有一天也变成他们那样看故事流眼泪的傻子。


旺财家老大今年刚刚长成，身段比自己的父亲还要高一点，尤其是缎子一样的皮毛，怎么看怎么高贵，完全不像旺财整日里把自己的毛弄得乱糟糟的，也不知道师父为什么那么喜欢旺财，脱毛的时节，只要骑一下，就会弄得一身马毛，就这样，还不许别人骑，好像自己多稀罕似得。


小武的丫鬟碰头也是一身的好骑术，主婢二人放开缰绳，任由战马自己狂奔，路上有无数的士子，正在前往玉山，看到她们主婢的好骑术，有喝彩的，也有吹口哨的，大唐人，就是女子也该有一身好骑术才是。


玉山书院的考试严谨程度某些方面几乎超越了朝廷的大考，作为国家取材的一场考试，多少都会给这些士子留些颜面，但是玉山书院不会，脱衣检查是必须的，最恐怖的还有医疗检查，孙思邈带出来的学生他们将来都是要成为医官的，每一届的学生都会被军队抢走，甚至连大考这道手续都没有，只要进了军伍，最低都是从正八品的宣节校尉做起，要知道太医署的博士不过是从七品的官身。


按照大唐律的规定，有隐疾，恶疾者不得为官，所以玉山书院的学生也必须过这一道关口，云烨指着那些进出芦席棚子的考生对拖着自己衣角撒娇的小武说：“你看看，就这一关你就过不去，脱光衣服检查，出来了你那里还能做人？”


“这有什么，我去请孙爷爷给我检查，不就没人说我的闲话了，敢胡说的会被别的病人打死，您就让我进书院吧，孙爷爷最疼我了，我去说，他一定会同意。”


“不行，当年你大丫姑姑也想进书院，最后不是也没进去，只落了一个给老先生们端茶倒水的差事，这事你做不来，太懒了，连自己的内衣都是碰头给你洗，别以为我不知道，进了书院，你看见谁带着丫鬟仆役了。”


小武犹豫不决的看看跟在自己身后的碰头，非常的舍不得，可是一想到自己的理想，咬着牙说：“没关系，碰头可以留在家里，我每隔五天就会回家一趟。”


“带着一大堆脏衣服让碰头帮你洗？进了书院就要自立，要知道啊，你一个月就只有十个铜元，要自己吃饭，自己购买洗漱用品，家里的份例就会停掉，你大手大脚的习惯了，做不来，还是留家里祸害师父比较好。”


云烨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小武胡扯，忽然看见前面人声鼎沸的样子好像出了什么事，那里是礼部的官吏，不知道抽什么疯，现在只要书院开始招生，这群人就会学书院的样子弄一排桌子，非要把书院检查过的学生再检查一遍，现在一定是又出了茬子。


“贱民之子焉敢窥我大唐神器，来人叉出去，免的污了这片文华宝地。”听见这句话云烨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走过来打算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围观的考生见先生走了过来，齐齐的让开道路，那些正在斥责考生的礼部官员见云烨过来，立刻说：“云侯来的正好，您的先生们怎么能让贱婢之子进入书院，这是为大唐蒙羞啊，请云侯即刻命人将此人轰下玉山。”


云烨没有看那几位官员，而是拿起桌子上的履历开始对着那个一身新麻布衣服的考生发问：“不要害怕，告诉我你的籍贯。”


那个遭受了斥责依然咬着牙坚持的考生见云烨发问立刻拱手回答说：“回先生的话，小生乃是金州孟阳县人氏。”


云烨点点头又问：“你父司何职？你母操何业？”


考生闻言面如死灰攥着拳头小声说：“小生生来就不知父亲乃是何人，家母早年为歌妓，如今以织麻贩浆为业。”听他这么说，礼部官员无不露出讥讽之意，其他考生也大为哗然，只有云烨翻看着履历继续问：“你知道的，书院是为唐人开办的书院，你如何证明你不是倭国人，或者高丽人，或者其他地方的人？”


听见云烨的问话礼部官员和其他考生立刻哄堂大笑，歌妓的儿子如何保证自己血脉的纯正性实在是一个大难题，他的母亲整天生张熟魏的忙碌，能记得自己肚子里的种是谁种的才是怪事。


那个穿着麻衣的少年脸色铁青，按在地上的两只手都已经深深地插进了泥土里，看得出来，他在极力的忍耐，不让自己离开，想要出人头地，必须进入书院，但是那种深入骨髓的羞耻感却让他痛苦万分。


云烨见他咬着嘴角，鲜血都流了出来，就把刚才的话又重新问了一遍，少年人猛地抬起头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一字一字说：“我母亲当年是官妓。”


云烨又点点头，既然是官妓，那么他就只能是唐人，官妓是不允许其他人染指的，既然血脉没问题，他的考试资格也就没问题。


放下手里的那张纸，对礼部官员说：“他没有任何问题，可以参加考试，给他盖章，经办手续吧。”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一节 女子分院


礼部官员以为自己听错了，自古以来贱民不得入高堂这是祖例，难道玉山书院要打破这个惯例，私自给这些贱民一条活路？


刚才因为自己是贱民不得不跪在地上的考生不能置信的抬起头，他不明白自己刚刚明明在遭受羞辱，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转机？对于受辱他是有心理准备的，就是抱着最渺小的希望来考试的，母亲在自己来之前曾经抱着自己哭泣，说自己孩儿的才学够了，奈何身份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即使来了也必然会遭受羞辱，会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刚才自己几乎已经准备离开了，怎么就一下子能参加考试了？


云烨一边督促礼部官员干活，一边笑着问那个考生：“不明白？”


考生茫然的摇摇头，云烨又说：“大丈夫事无不可对人言，我刚此问你的话就是你的实际情形，是在确认你的身份，只要是唐人就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与其遮遮掩掩最后被人所知，弄得自己身败名裂，不如正大光明的袒露心扉，用自己的努力换取别人的尊重，看得出来，你是一个有毅力的人，如果能够考进书院，你会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好好考试，进了书院你就会发现你为它付出怎样的努力都不过分，这些话，就当你来书院我给你上的第一堂课吧。”


对这个麻衣少年说完话之后，云烨又把头转过来冷冷的看着刚才取笑少年的其它考生说：“现在你们还不是书院的学生，所以书院管不到你们，记住了，一旦你们有幸进入书院，最好把这些幸灾乐祸，耻笑他人的心思收起来，否则，书院的纪律会让你知道什么是悔过。”


云烨冷冰冰的话语，让这些少年人从心头感到了寒意，想起从书院那些毕业的学长们嘴里传出来的那些刑罚，一个个噤若寒蝉，不敢吱声。


“谢谢先生，学生张谏之对先生的教诲之恩永世不忘。”云烨稍稍愣了一下，却站在那里生生的受了他三拜，而后就拖着撅着小嘴的小武回了家。


云烨抱着小儿子，小闺女的时候，小武就跟在那里，云烨去奶奶房里请安，小武也跟着去，总之云烨到哪，他就跟到哪，烦躁不堪的云烨最后说：“想要去书院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得用其它不烦我的法子达到目的，这样耍赖不算数。”


小武好不容易听到了承诺，大喜之下就去找小丫，商量对策，莳莳就算了，她是最听师傅话的人，说了不让过去书院，就不去书院，主意拿的很正。


小武有几个闺中好友，小丫更是交游广阔，硬逼着喜欢缠着莳莳的李黯带着自己和一大群伙伴去了皇宫，名义上去给皇后请安，这是正事，不过在她们串通好了高阳和兰陵之后，就变成了一群小姑娘哭殿的戏码。


长孙也头疼，三四十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跪在自己的两仪殿哭得肝肠寸断，自己也不忍心，都是勋贵家的嫡房闺女，看看年纪，从十岁到十四岁都有，好不容易安抚了她们，就听到了她们打算去玉山书院读书的建议。


“不行！”长孙言辞拒绝，玉山书院现在对大唐来说已经是一个要害部门了，大唐的人才就指望着从那里源源不断的输送出来，哪里会同意几个小丫头去哪里胡闹，女孩子家家的，读书识字就好，能管家，能算清楚账目就很好了，要不然在学些诗词歌赋的本事陶冶情操也不错，至于书院里的那些经世学问，一个女子还是少知道的好，知道的越多越没好处，她们都是嫡女，将来她们的夫君必然非富即贵，女子插手政务没好处，不同意。


高阳居然把云烨送给她的驴耳朵又戴上了，哭泣着说：“古人云知书才能达理，云烨所述《三字经》里也有，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的句子，孩儿就是没有学好才会被云烨用驴耳朵羞辱，这样的无知的日子儿臣再也过不下去了，您不知道，那个向来粗鲁的房遗爱，在书院学了几年之后，他知道的就比孩儿多了好多，这样下去，孩儿作为皇家女儿，那里还有一点颜面。”


不光她哭，那些小姑娘们都哭，十几岁的年纪家里早早就把亲事给定了，她们的夫君八成都是书院出身，一想到自己将来会被像傻子一样的哄，就哭得死去活来。


长孙的眉头都要拧成疙瘩了，母鸡司晨固然不是不是好事，但是女子过于柔弱也不是一个好的苗头，青雀现在就和自己的妻妾没有什么话好说，妻妾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到底需要什么，有时候出于好心的关爱，都会招来丈夫的不满，因为，关爱错了。


把小丫头们打发走，皇后就召集了很多的诰命夫人，其中刚刚出了月子的辛月就在其中，那些妇人们事无巨细的打探云家隐私，尤其是他们夫妇间的闺房夜话。


辛月的脸羞臊的像刚刚蒸出笼的包子，冒着热气，没办法，那些妇人问的问题，不但大胆，而且古怪。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夫人顿着拐杖说：“这里都是过来人有什么难为情的，事关以后那些小妮子的一辈子，我们谨慎些是应该的，不要说她们感到吃力，就是老妇人面对自己的两个书院出来的孙子时常都不晓得他们的心思，要知道啊，这两个孩子可是老妇人一手带大的，夫妇之间将来连话都说不到一起，如何算得美满？”


辛月低着头说：“拙夫从来都不在家里说那些奇怪的话，也从不说妾身不懂的怪话，闺房里的事还好……”


“云烨是出了名的心思活泛，自然不会冷落你，世上的男子有几个有这等玲珑心思的人，你算是嫁了好人家，虽然妹子多了些，废嫁妆……”


辛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皇宫里出来的，只记得自己好像同意，在书院里面建立一个女子分院，那些贵妇人们难得有机会参与一件大事，自然个个踊跃，出谋划策者有之，慷慨解囊者有之，鼓吹宣传者有之，能力之强悍，长孙都为之惊叹。


许敬宗拿着文书脸黑的像锅底，面前俏生生的站着一位美丽的宫中女官，身后还有一长排的嬷嬷，各个青衣短打，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就是对书院这等文萃之地有些畏惧，低着头不敢说话。


“娘娘的上谕，下官知晓了，不知这位内官如何称呼？”


“本官来英，任职宫闱局令，此次前来就是为了考察将女子分院安排在哪里好些，等到玉山书院开学之日，那些小娘子也会进入书院就学，课程安排，住宿要求都有我们来制定，需要那些先生，我们会去书院调派，现在给我和这些嬷嬷安排住宿之地，不得迁延。”


许敬宗怒气一下子就冲到了脑门上，自己堂堂四品院监，被一个从七品的女子呼来喝去的成和体统？这里是书院，是老子的地盘，不是掖庭局，你一个才混出品级的女官，如此狐假虎威是为何故？


“书院还没有接到陛下的旨意，即使接到陛下的旨意，书院也要研究一下再做出是否需要请求陛下收回成命的决定，自古乱命不受，女子好好地相夫教子就好，学什么学问，无稽之谈。”


“书院是皇家书院，娘娘为天下之母，安排几个小娘子进学有什么了不起，你这样的官员我见多了，要不要我去告诉娘娘书院不接受娘娘的谕旨？”


许敬宗忽然间不气了，自己也是一个大人物，和一个尖嘴滑舌的女子争论有失体面，小心的把谕旨卷起来，放在来英的手上，拂拂袖子，转身就离开办公室，自己就是不接，你能如何？


“嘿嘿，许院监，想清楚，娘娘或许真的拿你没办法，但是，要来书院就读的那些小娘子，你一个都得罪不起，这件事是这些小娘子哭着求来的，你要是坏了她们的好事，后果一定比发配还要凄惨。告诉你，总共六十二位小娘子，身后就是六十二位勋贵，只要有一位发怒，你都吃不了兜着走。”


许敬宗思付良久，喟叹一声，又坐回椅子，提笔就把书院以前的那座封闭的小楼划拨给了来英，吩咐仆役们重新洒扫，准备迎接那些姑奶奶的到来。


来英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得意的扭着腰肢就去了那座院子，对这个封闭的环境非常的满意，学着书院的样子给每间房子编号，做完这些，就强硬地要求书院为这些女子准备食堂，洗澡之处，玉山书院男子有的，女子分院也必须有。


不过这次接待他的人换了，换成了云烨，云烨把她的计划全打了个稀巴烂，除了住所，剩下的全盘否定。


想吃饭？去食堂排队，想洗澡？去黄鼠家的澡堂，想游戏？对不起书院不提供，能提供的只有早晨跑圈，晚上练功，人进了书院，就是书院的弟子，没人可以例外，课程书院会作安排，希帕蒂亚回来之后，就会兼任女子分院的院长。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二节 张谏之打饭


“云侯，你一定不方便去给那些小娘子们上所谓的体能课吧？不如我请几位宫里的女侍卫，您看如何？”来英就是长孙最信任的两个贴身婢女之一，早就学会狗眼看人低了，许敬宗她可以不在乎，但是云烨不行，惹得他发怒，自己没好果子吃。


“用不着，书院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才，这些小娘子都是云英未嫁之身，男子教授技击，体能不合适，我想无舌先生去教教这些孩子总没问题吧，至于早上跑圈，洪城会亲自带队，这两位都是在皇宫里住惯了的，比那些女侍卫强的太多了，好了，就这样，明日日落之前进入书院，不得懈怠，如果日落前还没有到达，资格取消。”


云家就有两个需要去书院，一个是欢天喜地的小武，一个是愁眉苦脸的小丫，她之所以帮小武，纯粹是出于义气，可是如今木已成舟，就只好苦着脸去书院读书，以她对书院的理解，那里就是一个苦窑，吃的没有家里好，住的没有家里好，想要自由自在的跟着天魔姬学本事也不可能了。


小武就对天魔姬的那一套很不喜欢，她认为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爱弛而恩绝，女子艳丽的容颜能保持到几时？只要找到一个真正喜欢自己的人，就算是无盐嫫母，也能白头偕老，恩爱不绝。


不过这个话是站着说的，一点都不腰疼，天底下，只有有钱的才说钱多钱少无所谓，长得漂亮的才会说长得难堪与否不重要，人们总是对自己拥有的都不会太在乎，这是一个惯例，云烨骂了她好几回了，希望她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可是，小武总是被新的好奇心所支配，走过了一山，总想去看看别的山，至于脚下的这座，早就被她抛在脑后了，这样的人或许只有经过大痛才能大悟。


张谏之独自一人来到书院门口，这是他第一次距离这座心目中的神殿最近的一次，以前他也来过玉山，可是因为身份所限，自觉地站在远处观望，看着隐在绿树白墙后面的那几角飞檐，总觉得壮美异常。


如今靠近了才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是何其的可笑，书院没人会问你的身份，只要不是有明显的外族特征，绝对不会有人来盘根问底。


口袋里还有一个铜元，这是临出门的母亲特意给自己装的，因为儿子总是说起书院的红烧肉是如何的好吃，富庶的大唐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富足，作为身份低贱的贱民，现在只要有干不完的活，就能填饱肚子，至于拥有铜钱，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张谏之给人家做了六年书童，少爷没有学会的东西，他倒是学了个精通，有时候张谏之都以为先生好像就是在给自己讲课，年关的时候，先生要他辞掉书童这个能让他和母亲吃饱饭的工作，告诉他，如果想带着母亲真正的过好日子，需要去玉山书院参加考试，只有进到那里，贱民的身份才会被无视，等从书院毕业之后，大家就会选择性的忘记他是歌妓儿子的事实，并且给他开具了推荐信，这是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对自己有恩的人。


大唐初年的频繁战争造就了无数的孤儿寡母，那些人现在会得到官府的救济，但是像自己这样的人，官府不会在自己母子身上多花一文钱，张谏之早就有这个觉悟。


这是一个天堂一样的地方，他没有让自己失望，严厉的先生啊，想起那个面无表情，声音严厉的青衣先生，张谏之就感到一阵阵的幸福，还没进入书院，就能有幸听到一堂课，这堂课给自己黑暗的心底世界带来了一束阳光。


那座白色的建筑就是图书馆，听说里面的书多得像海洋，那栋青色的石头房子里该是装龙头的地方吧，巨鱼的骨骼在哪？蝴蝶在哪？泪山，汗山该就在那些两层楼的后面吧，流着眼泪垒成的假山叫泪山，流着汗水垒成的假山就是汗山，这些典故，张谏之听了无数遍了，他很想去见识一下迷阵，再去看一下迷林，不过现在的迷林好像有点失控，听说那里总是能找到好多贼偷的尸骨，书院的宝贝都放在那里，不招贼才是怪事。


食堂里打饭的程序张谏之已经打听的一清二楚，先从架子上取托盘，再去放碗的地方取碗，最后拿盘子，筷子，汤勺。


碗摆在左面，盘子放在右面，勺子放在托盘靠近顶部的地方，筷子放在最下面，书院是一个最讲究规矩的地方，一丝一毫都不能错，张谏之整理了好多遍，才把这些东西整理好。整理美观，小心的端着来到打饭队伍的末尾。


当他看到一个嘴里叼着筷子，一手抓一个饭盆，咆哮着要求厨子多给点肉，少给点土豆的学生，就知道自己被人家忽悠了，不由得红了脸，想要把盘子打乱装出一副很老道的样子，最后还是忍住了。


把托盘放在窗口，带着白帽子的厨子，看到托盘嘿嘿一笑，抡起勺子，就给他装了满满一盘子肉，几乎看不到土豆，雪白的米饭也给他装了冒尖的一大碗，临了，还找了一个碗，给他从大锅里装了一碗蛋花汤。


张谏之几乎要跳起来了，他只有一个铜元，还是面值最低的铜币，买不了这些饭的，万般无奈，只好硬着头皮把铜元递了过去。


“你是来考试的小相公吧，看你家境不富裕，怎么样？只要考上了就来后厨帮工，每天总有三个铜元的，不耽搁你做学问，就是需要比别人起得早些，睡的晚些，中午也比人家吃饭晚一些，一天下来大概需要两个时辰，怎么样啊？来后厨，最重要的是你来后厨帮工，吃饭就不要钱，剩下来的份例还能送给老子娘，养活他们没问题。”


张谏之的嘴巴张的几乎可以塞进去拳头，期期艾艾的问：“大哥，书院里还能做工？”


厨子看看后面已经没了人，就把胖胖的身子从窗口探出来说：“当然可以，书院做工可是要记入档案的，毕业的时候没有这一项，会被打差评，别看那些相公都是公子哥，撑船，赶车，帮厨，喂猪，养鱼，修剪花圃，打扫庭院，帮先生做试验，谁没干过，蜀王，齐王两位王爷不也需要整理花圃挣学分，在书院帮工不丢人。”


张谏之现在就已经认为这里确实是天堂，每天三个铜圆，书院一个月还会发二十个铜圆，这样下来，三年功夫，自己不但可以养活母亲，最重要的是可以出仕，少睡点觉有什么关系？受点累有什么关系？能和自己当书童的时候需要不断地忙碌一整天相提并论么？死也要考上书院，这是张谏之给自己的做的决定。


就在张谏之狼吞虎咽的吃东西的时候，他不知道，厨房后堂里，胖胖的厨子正在给另外一个厨子说：“今天运气好啊，有一个一看就是苦出身的小相公被我说动了，打算一考上书院就来后厨帮工，院监先生说我们越吃越肥，不肯多雇人手，这下子他老人家总不能阻止书院的小相公帮工吧，咱们好歹能轻松一些。”


“胡说八道，你以为书院是谁想考就能考上的？咱们伺候的都是星君老爷，上天早就安排好了，你我就是抡勺子的命，少抱怨两声，赶紧干活。把这两屉馒头放到蒸锅上去。”


胖厨子端着馒头一边往蒸锅上放，一边嘀咕：“我看那个小相公挺机灵的，说不定能考上，神佛保佑啊，千万要考上啊。”


张谏之看着空空的盘子直后悔，在自己的脸上轻轻抽了两巴掌，怎么就这么馋，明明想好了只吃一半的，剩下的给母亲留着，怎么就一口气吃了个精光？米饭都没剩一口。


懊悔的走到水池边上，竹管子里不断地留着清水，他仔细地洗干净了餐具，一一放回原处，走出书院大门的时候，张谏之拍着那方巨大的石头，暗自发狠，六年苦读，六年发奋，所有的结果就看明日一搏，先生说我基础扎实，放手去考，会有希望的。


小丫把头顶在云烨的胸口上像钻头一样的拧来拧去，就是希望自己能够说服哥哥住在家里，不去书院住宿，去了书院，布偶一样都不许带，衣服需要自己洗，吃饭要去食堂买，每天早上要跑圈，晚上要练功，无舌公公就会折腾人，跟着学了两天腰都快被扭断了，谁能练得把脑袋搁屁股上？


粗俗的话才出口，就挨了奶奶的揍，奶奶没好气的嘀咕说：“是你自己去求得恩典，现在又不想要了，老天爷，外面的那些小相公为了一个上书院的名额争得快要打破头了，你还挑三拣四，这样下去就是不知福，老天爷打雷都先劈你这样的懒娃。”


云烨乘势抱住小丫在她额头点了一下说：“去了书院就要规矩，不能欺负同学，不能往人家衣领子里扔毛毛虫，也不许把老鼠放在人家的被子里，一旦被抓住，你会受到重罚，上回和我去书院，侯杰垒假山的情形你也看到了，我不希望你被洪果儿他爹抓去垒假山，你知道的，果儿他爹，最近快疯了。”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三节 入学考试


谁家里总有夜行人出没，都会发疯，以前只有一个，现在倒好，一下子就出现了两个，家里黄狗一到晚上就缩进洪城的房间不敢出来，第一天晚上只不过叫了一嗓子，狗嘴就被人家拿石头差点打歪，第二天还没来得及叫唤，狗嘴就被扎上细麻绳，四只脚被捆在一起丢在鸡窝旁边，这样的日子黄狗打死都不过了，还是和主人待在一起比较安全。


顶盔贯甲的洪城在寒露中站了一宿，也没发现有夜行人，可是大清早看到闺女怀里抱着一个硕大的布偶眉花眼笑的样子，怒火就从脚底板往上涌，女儿在云家住了三个月，变成了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这样的闺女，送进宫去都够格，如今的洪城早就不是先前垂头丧气到处央求人家娶自己闺女的倒霉父亲，而是趾高气扬的到处炫耀自己闺女长得如何可人，不信？伯爵夫人已经举办过八回家宴了，来的都是勋贵家的夫人，走的时候谁不夸赞自己的女儿的好眉眼？


知道黑衣人是谁，洪城斜着眼睛不同意这门婚事，以前只要给闺女找个有前途的小伙子就好，现在，光有前途不行，怎么着也要身家丰厚，财大势雄的少年郎才好，狗子？凭什么娶自己漂亮的闺女，大爷看不上。


上门去找无舌理论，结果被人家威胁了一通撵了出来，如果答应这门亲事则罢，否则休怪老夫亲自带着徒孙去抢，告到陛下那里也没用，老夫伺候了陛下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你认为陛下会帮谁？到时候一纸诏书下来，小心狗子娶走你闺女，还不认你这个老丈人？


守好羊圈先要确认自家的羊圈没窟窿，这些天洪城没少折腾，但是自从出现了那两个黑衣人之后，他就没办法了，一个带着他到处溜圈子，另一个去偷偷的和自己的闺女相会。


洪城肺都要气炸了，当初闺女痴肥的时候怎么就躲得远远地，现在变漂亮了，就上杆子追，闺女也是个没志气的，臭小子一来就忘了以前遭的罪，笑的和花一样。


“云侯，借我八牛弩一用，如果有四具最好。”


今天是书院入学考试的日子，云烨一大早就起来了，穿戴好了，准备带着旺财去书院，谁知道洪城一脸沧桑的来到云家，一张嘴就要借八牛弩。


“八牛弩乃是国之重器，兵家要物，岂有私相授受的道理，更何况……”


“借不借？”云烨说了半天国法，洪城好像没听见梗着脖子催问一句。


“在后院，老江管着呢，行行好只要一具好么？”


“最少两具，有两个小贼，一具射不死，老夫需要两具一具射一个这样最好。”说完就自己去了后院找老江讨要八牛弩。


“老钱，你去告诉狗子和小鹰，今晚就不要去洪家了，太危险。”云烨转过头给老钱吩咐了一声，就骑上旺财，带着刘进宝一众护卫去了书院。


太阳才升起来，玉山书院门前就人山人海，原来空旷的广场上停满了各种马车，牛车，驴车，球场上也是如此，好像整个长安的车马都来到了书院，呼朋唤友，称兄道弟之声不绝于耳，脖子上垮着竹笸箩的小贩不断地人群里挤来挤去，大声叫卖，远处的凉棚底下，黄鼠家的醪糟卖了一碗又一碗，旁边竹筐里的碗都要摞到顶棚上去了，四个伙计忙的喘气的功夫都没有。书院侧门大开，十六个全身甲胄的武士，拄着横刀跨立于两厢，所有人等，没有一个敢跨越那块写有皇家玉山书院的巨石。


今天是李纲先生表现威权的一天，穿着书院天青色的袍服，端坐在大门口，头上的白发梳理的一丝不乱，面色严谨，云烨，元章站在李纲的身后，许敬宗和玉山，离石还有赵延陵，刚刚赶回书院的金竹，希帕蒂亚都在大门里等候，他们就是今日的监考老师，一个个衣着整齐，就连最能出幺蛾子的希帕蒂亚都规规矩矩的穿着肥大的青衫，扎着髻头，上面就穿着一支金簪，没有其他任何的装饰。


李纲先生抬眼看了一眼太阳，被云烨搀扶着从轮椅上站起来，走到夫子像前，净了手，恭恭敬敬的上了香，拜了三拜，然后转过来，大声的喝道：“苍天作证，我玉山书院将做到公平无倚。后土为鉴，我玉山书院将做到一视同仁，不管是官家子弟，还是寒门士子，不论是名家高徒，还是自学成才，只要你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能入书院就读。此乃玉山之誓，若有违欺，人神弃之。”


李纲每念一句，其余的书院先生就跟着念一句，直到念完之后，所有人共同拜祭了天地，一注巨大的时香就被点燃，礼部赞礼官拖着悠长的声音大喝：“开龙门！”


书院正门被象征性的打开，如果有自认为高人一等，或者认为普通的考试已经不足以显示自己才华的家伙，可以选择进入迷阵碰运气，只要能进入大门最后安全走出来的，书院就会列队欢迎，那时候，你就不是学生了，已经足够担任书院的先生。


很可惜，除了希帕蒂亚之外，还没有能成功的走进书院的人。考生都很懂事，没个走过李纲面前的考生都要弯腰行礼，然后才走进侧门，出示自己的准考证，被高年级的学生带去考场，早年间的露天考试，早就被书院取消了。


李二今天很早就来了，房玄龄，长孙无忌陪伴着他站在远处观看，都穿着常服，一人一把大扇子，这东西如今已是读书人的标配，手上没这东西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读书人。


“唔，法度森严啊，比起头一场考试，现在看起来更像是官家的大考，好啊，就是不知道他们今年的考题是不是会更难？我听云烨说，李纲先生不让他参与出题，说是他人际关系混乱，很难保证考试的公平性，所以他一无所知。”


房玄龄感慨地说：“那小子忙着拿一座沙岛骗人，哪有功夫理会这些琐事，所以他不知晓，老臣并不奇怪。”


“这么说，息壤之事乃是以讹传讹了？怪不得他一口咬定从来没有什么息壤，这是给自己留下了足够的退路，只是他为何在转眼间就能拿到岳州那些地皮，朕实在是好奇，听说就花了三万多贯，这相当于长安近郊的地价了，是不是有些贵了？”


书院考试组织的远比朝廷大考来的周密，现在所有人都只需要等待结果就好，李二来到书院，其中一条就是打算问问云烨息壤的事和岳州地价的事，息壤之事他从来就没相信过，此事八成和岳州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弄清楚比较好。


长孙无忌摇摇头说：“无法确认，那些神奇的现象依然存在，海岛依然在往海里走，这是事实，多方佐证之下，说明此事不假，但是息壤却无法证实，沙岛顾名思义全是沙子，官府动用了人力物力，想在岛上挖坑，很可惜，不到一丈的深度就会涌出泉水，用打盐井法子打出洞以后，发现地下全是泥沙，根本就无法确认息壤的位置，想也要找到传说中的息壤，无异于大海捞针。”


李二呵呵一笑，指着房玄龄说：“爱卿当初就该把那座沙岛卖给云烨，不管他在那座岛上发现了什么，到了最后都会落到朕的手里，这些做臣子自觉，云烨从来不缺，好好地十万贯飞了，哈哈哈哈。”


“老臣昏聩，请陛下恕罪。”


“昏聩什么，说笑而已，云烨才不会把十万贯白白送给朝廷，就他爱财如命的德行，说不定就是想把这事搞得沸沸扬扬的，自己好浑水摸鱼，不管了，反正朝廷也没什么损失，我们这就进去书院，看看那些考生才是正事。”


李二和两位大佬一起朝书院走去，所有的事情，最清楚的莫过于李二自己，那些人打赌失败了，损失惨重却非常的有风度，许多萦绕在李二心头的疑惑豁然开朗，笑脸尸安心，哭脸尸解惑，这两具尸体让李二受益匪浅，就是不知道下面会是何种尸体出现。


李纲，元章两位先生去了考场，就剩下云烨留在门口等候皇帝的到来，昨日已经有宦官通知陛下今日回来，所以云烨就站在大太阳底下，哪里都去不得。


见到了李二，却用不着行礼，皇帝白龙鱼服自然就是不愿意让人家认出来，房玄龄不怀好意的对云烨说：“云侯，老夫现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朝廷准许你云家购买那座海岛了，一会就把金银送去户部，老夫的文书很快就会开好。”


云烨瞪大了眼睛说：“房相何出此言，前些日子下官思绪不清变得疯魔了，长安城里谁人不知哪个不晓，所以才干出那等与国朝争夺息壤之事，蒙陛下大度不予计较，已是无上恩典，现在心头清明一片，如何在能行此昏悖之事，此时万万不可，息壤这等神物，唯有陛下才能拥有，其他人一旦拥有，下官的意见就是，杀无赦！”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四节 技术控制很有效


四人说笑着进入了书院，李二四处张望了一下说：“很久没来过书院了，变化不小啊，每次来都有新景致出现，朕已经不敢想十年之后书院会是何等的壮观，当初你画了一幅图画，谁都以为是痴人说梦，这才几年哪，画卷上的好多东西已经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了果然是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只要敢想，又肯低下头去做，天下难关无不破者。”


听到李二这么说，这就是一个专门汇报的好机会啊，有首相，有财政大臣，这个时候不哭穷实在是说不过去。


“陛下，您看到的只是表面的景致而已，您可知道，在这片地下也有庞大的建筑需要构造，您看看那边那个深坑，就是为了建造地下室才开挖的，书院很多的研究都需要对国家负责，一个严密的研究环境就不能少，青雀为何在武德殿地下挖坑，说穿了一是为了安全，二来也是为了保密做的准备。


比如说，书院研究钢铁的人已经研究出一种新的炼钢法子，但是为了保密，微臣只好把卷宗锁进柜子，放置在迷林，只有等到书院的建设达到一定程度了，才能建造新的炼钢炉，现在拿出来，形不成规模，有百害而无一利。”


云烨的话才说出来，长孙无忌的脸色顿时大变，长孙家的根底就是钢铁冶炼，如今听说书院有了新的法子，心头如何能不吃惊，现在朝堂上所有的人对书院出品都不排斥，因为从那里出来的东西一般就是先进和完美的代名词。


李二诡异的看了云烨一眼，房玄龄也在苦笑，长孙无忌说的很直接：“云侯，开个价吧，只要寒舍能付得起的，一定没二话。”


云烨稍微等了一下，见皇帝没有说别的话，而是在等待云烨开价，就知道长孙家的恩典不绝，就笑着说：“长孙先生，您说的没错，这东西长孙家真的买不起。”


李二眼睛亮了一下，房玄龄转过头看别处，好像在欣赏风景，长孙无忌阴测测黑着脸发问：“却不知云侯要价几何，以至于我长孙家都无法负担这份费用。”


“不多，一万两千贯足矣。”


这个价位立马就让长孙无忌愣住了，这不是一个大的离谱的数字，如果就像云烨所说的这对钢铁产量有很大促进作用的话，要价不算多，甚至算得上是一个很厚道的价格。


“云烨，不要藏着掖着，有什么话都说出来，朕也很想知道长孙家为什么掏不起这笔钱，区区一万贯而已。”


“如果长孙家真的想要这份卷宗，没问题，八千贯我都会答应，但是请容许我说明一下，这是半年前的研究结果。”


“那又如何？难道半年前的法子放到现在就不能用了不成？”


“自然能用，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上个月，他们又研究出来一种法子，比那种还要好，这种书院要价三万贯，一个子都不能少。”


“老夫明白了，云烨，你的意思是，书院以后会无止境的研究这些学问，研究的过程中会不断地改进冶炼钢铁的工艺，每出现一次新的改进，长孙家就要掏一次钱，而且一次比一次贵，这样下来，长孙家的确买不起。”


听了房玄龄的话，长孙无忌面色铁青，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八千贯也好，三万贯也好，长孙家拿出来并不费力气，可是一旦无休止的这样买下去，长孙家再有钱，也会被掏空，而且不买还不行，一旦更加高明的法子落在别人手里，长孙家的冶铁业就会被摧垮，在这样的技术优势面前长孙家毫无还手之力，在皇帝面前让长孙无忌如何能说出用权势弥补的法子？难道说长孙家世世代代都要被书院牵着鼻子走不成？


李二再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英明神武，当初玩笑似地同意玉山建立书院是何等的高瞻远瞩，原来还担心长孙家控制冶铁业好像不是好事，现在看起来，也不过如此么，皇家，朝廷都有冶铁的作坊，一旦长孙家想要做什么，只要对这两家冶铁作坊加大投入，改变工艺，立刻就能把长孙家吃的死死地，而且，基本上属于无解，只要看看长孙无忌的脸色就清楚，他此时是何等的心乱如麻。


李二的思维是散发性的，他立刻就从冶铁想到了别的行业，煮盐？织布？织毛？纺绸？养牛羊，种地？只要朝廷加大对书院的研究的投入，就会从源头上掐死所有的经济命脉。他深深地知道，只要一招鲜，就足以吃遍天。


四个人没心思去考场看考生，来到云烨的办公室，李二躺在云烨的躺椅上对长孙说：“别紧张，云烨这是在阐述一种方式，一种可能，对国家大有好处，甚至说得上是良策，任何一种行业如果朝廷没有遏制手段，这都是危险的，都是在挑战国法的威严。”


房玄龄，长孙无忌，云烨一齐躬身应是，云烨既然把话说开了，达到了自己要求追加投入的目的，就果断的闭嘴，等待房玄龄，长孙无忌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一时半会谁都想不出万全之策，这需要拿到朝堂上大家一起扯皮，直到扯出一个结果，但是对于书院的投入资金，想必会很快就下来，单靠云家，确实已经无法支撑书院日益庞大的开支，需要找到新的资金支持，皇家才是首选。


长孙无忌突然对云烨说：“老夫这些年只关注政事，对于家事已经很少涉及了，这些事你去和冲儿商谈吧，这回从岳州回来，他有些低落，你们是好友，多多劝慰才是。”


云烨笑着说：“这是一定的，冲兄即使不愿意，小侄也会让他振作起来，被两只老鹰偷袭，这是神话里才有的事，他大可不必懊悔。”


长孙无忌这才变得高兴起来，云烨说去看长孙冲，那就是去家里告诉自己如何面对这样的困境，云烨既然当着自己的面把这个计策禀报给了皇帝，就说明他把长孙家没当外人，至于困境么，总归是有解决的法子，这个世上阴毒，奸损的法子多的数不胜数，有出招的，自然就有应招的，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自己没想出来而已，朝堂上这些年见惯了风云变幻，奇诡的招数见识了不少，早就练出来了，刚才的表情就是给皇帝看的，大家也都习惯这样做。


准备出书院的大门，云烨被迎面而来的车架惊得差点坐倒，宫里的贵人一气来了六位，打头的就是皇后，如果皇后不跟出来，其它嫔妃没资格到处跑。


宫里的撵驾就算了，后面一长排官家的车架紧紧跟随，看了看旗子，云家的车驾也混在人群里面，都是有女儿的人家来送闺女上学的。


“陛下，这样做是不是嚣张了些？”云烨问旁边也看得发傻的皇帝。


“唔，甚是威武，皇后，韦妃，伊妃，都来了？不是只有高阳，兰陵进学么？晋安，安康，新兴，城阳她们也来？云烨，看好朕的女儿，她们受了委屈，朕会扒了你的皮。”


“冤枉啊，到了书院就是来受委屈的，没条件好讲，您看看，她们拉着一堆什么东西，大床？锦被？布偶？桌子？澡盆？红漆马桶？箱笼？丫鬟？陛下，您说说，这些东西哪有一样是能进书院的？李纲先生看到还不得气死啊。”


“那是你的事，与朕无关，朕只要闺女好好地在书院里读书，其它的是你的事，你还有脸说皇家，你夫人不也是带着大包小包的，先处理好你家的事再来评论皇家。”


房玄龄呵呵笑着说：“这样多好，书院总是能人所不能，这些小闺女齐齐的到书院求学，还真是有眼光，不过啊，云侯，小儿女之间的事情你可要看好了，要是传出丑事，呵呵，你就是长八十张嘴也说不清楚，闺女出事，人家老子娘杀到你家砸你祖宗牌位你都没话说，你就好好的尝尝当爹妈的滋味吧。”


“我闺女胆子小，打雷的时候需要照顾，你看好了，要是出事，老夫可真的不饶你。”长孙无忌怜爱的看着自家闺女从马车上爬下来，背着好大的一个包裹在那里排队，准备接受检验。


来英像吃了喜鹊屎，嘴咧到耳朵根子上和这些娇滴滴的小娘子小声的说话，还不停的对着云烨指指点点，告状多过像介绍。


等云烨回头的时候，李二已经钻到皇后车架里去了，长孙无忌也上了自家的车架，从窗户里探出头，看云烨如何处置，至于房玄龄，早就背着手悠哉悠哉的沿着白玉璧仔细的观赏上面的石刻，还不时地吟哦有声，打定了主意不掺和这事。


“禀云侯，小娘子们都已到齐了，奴婢刚才检点过，七十七位小娘子一个不少一个不缺，都在，请云侯检点。”


“我记得好像只有六十二个人，缘何多出来十五人？”


“哎呀呀，奴婢记错了，原来是七十七人，奴婢天生愚钝，数错了，就是七十七位。今后在书院奴婢也要好好看看书才好。”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五节 无德的青蛙


如果是左武卫的司马敢用这个理由，司马的人头会被挂在旗杆上以儆效尤，如果是禁卫司马敢用这个理由，他全家老手一定不会有一个活着，如果是最讲人情的岭南水师的司马敢这么说，他接受的处罚也必然会是重责一百军棍，而后就是掳职还乡，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事后一定会有军司马弹劾云烨枉法。


云烨现在就很想把来英的脑袋挂在书院大门上，这样一来说不定就能把这些小娘子全部吓跑，大家就不用麻烦了。


“云侯，这个时候，孙武操演后妃演阵的旧事你恐怕用不上吧？”对云烨极为了解的长孙的声音飘忽着就从马车里飘了出来，同时还有李二忍不住笑出来的声音。


看着乱哄哄嘻嘻哈哈闹成一片的小姑娘出现在自己面前，云烨的脑袋都要炸了，大喊一声：“肃静！”


可能声音有点大，场面倒是安静下来了，可是也有啜泣声从人群里传了出来。云烨顾不得安慰，又大声的说道：“李玲，李淑，武媚，云丫出列！”


听得所有人一愣，小武，小丫早就习惯了，于是快快的就站了出来，只是一人背着一个老大的包裹样子滑稽。看到小丫她们出来，高阳和兰陵也跟着出来，都是一个德行。


“放下行囊，准备整队，成四列纵队站齐，快速，不得有误。”


小武很聪明，马上从人群里找了十八个人把她们排成一竖排自己站在最后。小丫也不陌生，做了同样的事，到了高阳就麻烦了，她从人群里找顺眼的，还专门挑漂亮的，居然从小武，小丫的队伍里硬是拽出来几个顺眼的，才罢休。于是，队伍又乱了，小丫不干了，和高阳吵了起来，两边居然都有帮着吵架的，还有很多想要劝和的。


云烨不做声，冷冷的看着乱哄哄的队伍，这些年多少养出了一些杀气，无意中看到云烨冰冷的眼神，一个小姑娘立刻就乖乖地站到从头到尾都一动不动的小武前面，有了一个就有第二个，知道哥哥脾气的小丫立马停止吵架，开始整理自己的队伍，高阳公主李玲吵着吵着发现没了对手，这时候想要归队，才发现，自己周围已经有了长长的四列纵队，每队都是十九个人，只有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空挡里不知所措。


“云烨，我该站在哪？”


“从现在起叫我先生，因为你们的算学科目是由我亲自教的，至于你，站在那里？四队已经满员，你是第五队！”


“只有我一个人？”高阳的嗓子变得尖利起来。


“你可以选择退出，或者独自成为一队。”云烨的声音冰冷生硬不带任何感情，这时候如果软弱，今后这些小姑娘根本就没办法管理。


本来已经要哭出来的高阳听了云烨的话，硬是把眼泪憋了回去，瞪着云烨气鼓鼓的独自站到一边，大声说：“我才不会被你逼走，绝对不会。”


云烨瞟了她一眼，不理会，走到那些少女面前说：“自古以来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已经流传很久了，很多人把这句话奉为圭皋，我本来也是这么认为，后来被两个人教训了，一个是皇后娘娘，一个是颜之推颜夫子，皇后娘娘认为一个女子必须贤良淑德慧缺一不可，而作为重中之重的就是慧，一个愚蠢的女人有可能毁掉一个家，一座城，乃至一个国家，虽然我对这句话依然抱有疑问，但是我很赞同娘娘的一句话，那就是一个有智慧的女子可以兴家，安邦定国，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会给你们一个尝试变聪明，变智慧的机会的原因所在。


其实在书院里添加女子分院非常的麻烦，你们和男子不同，男子不听话，我可以用各种手段教训他们，包括赤手空拳的垒假山，你们有空可以去书院后面去看看那些刻有名字的泪山和汗山，石头上说不定还有那些男学生手上的血。


你们不同，书院没有太多的法子对你们进行体罚，但是我告诉你，你们一旦失败将要接受的惩罚会更加的恐怖。


书院的宗旨就是有教无类，所以你们能轻易地打开书院的大门，但是你们一旦退出，书院的大门就会永远的对所有女子关闭，因为从你们身上，书院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女子不堪造就，哪怕你们再哀求，哭号也不会再打开，后世所有想要求学上进的女子都会记住你们的名字，是你们阻断了她们的求学之路，哪怕那个时候你们已经年老死去，我相信她们的诅咒你们在地狱都能听见。”


云烨说完这些话，场面上顿时寂静一片，包括长孙的车驾一时半会的也没有声音传出来，好些车架上甚至传出哭泣的声音。


“现在告诉我，有谁自觉承担不了这样的重任，现在退出还来得及，你们只有一柱香的时间考虑，过了这个时间，你们就必须背负起这些责任。


说实话，我不看好你们，书院的生活是艰苦的，你们或许从父兄的口中得知书院的一些情形，我告诉你们，那是假的，父兄出于关爱，好多吃苦受累的事情没告诉你们，只挑了轻松愉快地事情说，男人就是这样，打掉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他打了别人一记重拳可以讲述很多遍，至于自己鼻子被打歪的事没人说。


你们看，家里的车驾就在那里，只要进去了就完事大吉，回到家里继续享受父兄的宠爱，躲在自己的绣楼里憧憬自己未来的夫婿，多好。”说完就转过身去，看着那柱香。


场面安静极了，所有人都一言不发，那些娇小姐一个个呼吸急促，满头大汗，她们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选择，也没有人给过她们选择的权利。


终于有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哭泣着跑了回去，她受不了这样诡异的气氛，那些车架里同时响起了一阵惋惜的叹息，有了一个，就会有两个，三个，等云烨转过身来的时候，面前的队伍已经稀疏了好多，云烨命令她们再一次整队，这回非常的迅速，云烨数了数，发现就剩下六十人，一个很整齐数字。


这时候云烨冰冷的眼神不见了，继续对她们说：“刚才我只说了娘娘对我的影响，你们知道颜老先生在我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的时候，是怎么对我说的么？”


那些小姑娘一起摇头，云烨苦笑着说：“就是一个动作，他老人家正在嚼蒜瓣吃饺子，还是韭菜馅的，听了我这句话，呸了我一头蒜末子韭菜渣，然后接着吃饺子，都不情愿搭理我，我洗了两遍脸才勉强没了蒜味。”


听云烨说到这里，小姑娘的队伍里顿时发出一阵哄笑，好几个笑的都软倒在地。云烨等他们笑声停止了以后才接着说：“他老人家是不会错的，所以必然是我错了，错了就要改，所以啊，书院欢迎你们。


欢迎你们进入一个新的世界，在这里你所有的梦想都会插上翅膀飞翔，当你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请不要惊讶，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是你们的，你么会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广，知道海洋的秘密，知道大山里的神仙，从你们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你们和历史上所有的女子都不同，什么弄玉，什么卓文君，什么蔡文姬，什么谢道韫，她们都不过是些可笑的可怜虫而已。


你们会成为女子中最有成就的一批人，成为希帕蒂亚那样的先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我不知道你们的父母想把你们教育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我想，一个外表温婉，内心刚强，尊敬强者，爱护弱小，对双亲诚敬，对小辈垂怜，这样的一个女子就已经很好了，更何况你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会发现自己的新的能力。好了，现在，扔掉你们的包袱，留下内衣就好那些东西没用，只会阻碍你，书院早就为你们准备好了一切，来，随我去你们的新世界。”


看着云烨像只领头鹅一样的领着一群小姑娘进了书院的四方宅，长孙担忧的李二说：“陛下，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听了云烨的那些话，妾身总觉得后怕，高阳，兰陵，都是心高气傲的性子，要是被蛊惑的不知天高地厚，这如何是好？”


“话说的很蛊惑人心，但是你看看这些孩子学的科目就知道你是白操心了，农艺，工艺，家政管理，幼儿教育，工商管理，算学，物理，还有妆容，也是一门学问，你以为学会了这些能干什么呢？这是一个绝佳的主妇人选，云烨会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少操心了。”李二翻看着书院下发的女子书院学科分布，立马就明白云烨报的什么心思了。


只有最优秀的女孩子才能在学好这些东西的同时，进军自己理想的科目，想来这样的人一定不会多，每届有一两个算是好的，三四个顶天了，大唐浩浩洪流，有几朵艳色调配一下也不错。


其实云烨的想法就是要所有人习惯优秀女子的出现，现在一个，两个不起眼，百十年后十个，二十个也不奇怪，到了千年以后，就是出现一百万也就没人觉得奇怪了，青蛙，需要温水煮。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六节 女子书院的美男子


女子上书院原本就是一个大笑话，李纲先生，元章先生包括许敬宗都很清楚这些贵妇的心思，学不学学问无关紧要，只要闺女从书院走一圈，回去之后就能告诉婆家自家的闺女乃是真正的知书达理的好女子，和公主们受到的教养都是一样的。


至于先生是谁？李纲先生！真正的德高望重的大儒，还有云烨，希帕蒂亚这样不世出的人才对自己的闺女耳提面命的教导，从这样的门第出来，不是大家闺秀都是了，至于学了什么，谁会去操心？


云烨不管，进了书院就要斩断她们家庭对她的影响，至于以后这些女子会不会变得野性难驯的，关自己屁事，有学问的人都骄傲，自古皆然，你们既然把闺女送过来，就不要指望书院会教出废物，当初建校的时候，牛进达就说过，到了书院，就算是一块泥巴，到了书院也会被锤炼成铁。


李纲先生，元章先生为了不给自己找气受，把这事全权委托给了云烨，自己忙着书院的正事，一千七百多个孩子正在考试呢，谁会有时间管这些小事，再说了，年纪大了，受不得气，静心涤虑的修养是王道，去考场看看那些乖孩子们考试，不比看那些娇滴滴的小娘子们做怪强，既然女子要进书院，那么，财帛就不能少，许敬宗狮子大张嘴，五百枚银币啊，而且这是征求过李纲先生意见之后得出的意见。


按照李纲先生的看法，我书院的名声最珍贵，既然你们想要借用这个名头，给自己家贴金，那就休要怪书院心黑，五百枚银币书院还不乐意收，如果能把这些小娘子全部撵走最好，书院是读书的地方，今后有一群小娘子待在这里，影响其他学生上进。


李二从帘子缝里看到那些小姑娘依次进了那座青砖碧瓦的三进院子，回过头对长孙说：“你看着，这些孩子的好日子结束了，进了书院，想要碌碌无为的出来不可能啊，李纲，元章，玉山，离石，云烨，再加上一个许敬宗，这些人里没有一个是能容忍学生得过且过的主，朕敢打赌，皇后，高阳，兰陵一定会被教训成不次于她姑姑平阳的人物，朕等着看看，女子三年出来后，会是何等模样。”


“您刚才还说，云烨就是打算混些钱，打马虎眼的，怎么转眼间就成了这样？”


“刚才他如果允许这些孩子把自己的行礼搬进去，朕一定会坚持原来的看法，但是现在，你看看，除了贴身衣物，其余的一样都不许带，朕不由得想起当初青雀，他们进学的模样，也是如此，看样子，云烨没打算让这些闺女好过，皇后，三年后你等着看妖孽吧。”


说完话，也不等长孙说别的，就吩咐车驾回转长安城，闺女已经交给了书院，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后悔这种事情，从来不是李二能有的情感。


那些妇人们眼看着自家的闺女走进了大门，带着铜钉的朱红色大门被两个身强力壮的嬷嬷缓缓掩上，有的忍不住潸然泪下，不知道闺女在里面会不会过的舒坦。


云烨眼看着大门关闭之后，自己也背着手回到前面，准备去看看那些学生考得如何，是不是比上一届有所进步，最让云烨感到欣慰的就是，算学的题目已经一年比一年出的难了，但是这些考生好像已经习惯了，总能跟得上书院的步伐。


高阳牵着自己的妹子，沿着回廊走到了二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鬼气森森的妇人，带着一个树皮做的面具，只有两只明媚的眼珠子露在外面。


看女人漂亮与否，是皇家的学问，男女都会，高阳只看看这个女人珠圆玉润的身姿，再看看这个女人那双仿佛透明一样的耳朵，就知道这是一个绝色美女，而且是一个熟透了的美人，高阳不由自主的缩缩自己刚刚开始发育的胸膛，有些气馁。


“从今往后，你们的内务就由我来管理，你们可以叫我魔姬，现在你们每一个人要做的事情就是除下头上所有的头饰，放在你们面前的竹篮里，书院会帮你们收起来，等到休沐的日子里可以申请佩戴，不过我认为这是多余，你们没有这个时间。”


高阳几乎要昏过去了，一个美得不像话的美男子带着和煦的笑容，把一个个竹篮放在她们面前，动作文雅而充满韵律，一举手一投足好像都像一首诗，而且需要云烨的技巧才能吟出来，听着他充满磁性的软语，高阳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所有的首饰都交了出去，包括自己母亲留给自己的那方玉牌。


“公主，这应该是您贴身的挂件，应该是您亲人长辈赐予的，不宜离身，还是随身带着为好。”称心把篮子递到高阳的面前，轻轻地说。


高阳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往脑门子上冲，脸涨得通红，做梦一样的从篮子里取出玉牌，并且当着称心的面戴上玉牌，丝毫没有违逆。


被美男子迷惑的小姑娘可不止高阳一个，带着一丝阴柔气息的美，完全符合这些小姑娘的审美情趣，以前梦里的情郎在见到称心的一瞬间就变得非常具体。


原本以为会费一番口舌的事情，进行的非常顺利，当然也有不在乎的，比如，小丫就大大咧咧的对称心说：“你现在就去给我把床铺选好，我要底下的，褥子要铺的厚厚的，然后每天再把我的被子拿出去晒，你知道的，我最讨厌潮乎乎的被子。”


小丫的一番话，招来无数少女恶狠狠地目光，高阳几乎都想扑上去和小丫厮打，这样的一个美男子却被当成仆役使唤，暴殄天物。


小武抬头看天，随便从头上拔下一个小簪子扔在篮子里，至于发夹之类的东西她就没打算摘下来，称心刚刚要说其它的也需要摘下来，就听到小武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连忙低下头，匆匆的离开小武，他吃小武的苦头可不是一次两次了。


来英恐惧的浑身发抖，腿已经软的几乎要站不住了，作为成年人，她看到称心的一瞬间都有些心神失守，这些涉世未深的小娘子哪里会经得起这样的引诱，书院为何要把这样的一个人物放在女子分院？看样子还要长期留在这里。


万一有丑事传出去，自己就不用活了，不管哪一个出事，死的一定是自己，刚要张嘴说话，称心就已经来到她的身边，牵着她的手在她耳边轻声说：“这是侯爷特意安排的，你不要坏了侯爷的安排，放心，我是刑余之人，对这些小娘子的名声无碍。”


现在明明知道称心是太监，来英依然被耳边温热的气息熏得头晕目眩，几乎站立不稳，直到称心提着篮子走到一边去给首饰打标签，自己依然魂不守舍，回过神来，不由得跺了两下脚，宫里的漂亮太监见得还少了？怎么今日忒没出息。


小娘子们好奇的进入屋子，才发现每间屋子里都有两张摞起来的床，一高一低，小武，小丫非常熟练的往靠近窗户的下铺一躺，对别的小娘子说：“这两张床有人了啊。想要住下铺的就去别的屋子，喜欢住上铺的可以留下。”


“武媚，云丫，我是公主，理所当然就该我们住这间屋子，你们去别的屋子，窗户前面有株石榴树，我很喜欢。”高阳就是那种从来都不知道讲道理的人。


小武把眼睛一翻，对高阳说：“李玲，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书院，在外面，你是高阳公主，我自然懂得尊卑之道，但是到了书院，公主的头衔就不好使了，不要说公主，就算是亲王，不也在外面剪花圃，你哥哥没告诉你这些规矩？”


“算了吧高阳，你打不过小武的，她和莳莳姐姐学了好多手段，一般的男子都打不过她，你还是去找别的房间，免得连最后的下铺也没了。”


小丫见高阳握紧了拳头似乎想要动武，连忙相劝，兰陵也跟着把自己的姐姐从屋子里推出去，准备找别的房间。


总算是安顿好了，高阳这才发现每个床铺上都有一件天青色的袍子，拎起来看看，没错，这就是书院的袍子，刚才那些嬷嬷看了每个人的身材，给她们特意拿来的，这样的男子的衣服偶尔穿一次还没问题，可是要一直穿，高阳就老大的不愿意。


正在嘀咕，就看见穿着一身青袍子的小武手里拿着一个饭盆小声的哼着小曲，和小丫两个人准备去吃饭，嘻嘻哈哈的，这才想起来自己兴奋了一天，到现在还没有吃饭。


没有宫人伺候，自己居然连吃饭都忘记了，再看看自己的三个妹妹，估计她们也饿了，才要出去，就看见那个美男子提着一个大大的食盒走了进来。


给了高阳一个大大的笑脸，也不言语，就从食盒里把饭菜一样样的摆在桌子上，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就关上房门转身出去了。


“姐姐，这个男子长得真漂亮，就像画里的美男子一个样子。”年纪最小的城阳坐到桌子前看一眼面孔红红的高阳小声说。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七节 君子和小人


整个书院都在通宵达旦的批卷子，都挤在书院的图书馆里，大门紧紧的关闭，直到卷子拆封唱名之前，这里的所有人都不许出去，卷子是随机抽取的，谁也不知道，卷子的主人是谁，原本云烨打算把卷子再誊抄一遍的，许敬宗也同意，结果被李纲先生训斥了一顿，防人如同防贼，君子之耻也。


书院里看样子就只有两个无耻小人，所以这两个无耻小人都被摈除在批阅卷子的圈子之外，无奈，两人只能守在图书馆的外面，摆了一张小桌子，让厨房送来几个小菜，饮点酒抵御一下初春的寒气。


“老许，这些年多亏你啊，我经常不在，如果不是你守着书院，书院没有今日的盛况，你功不可没啊，来，我们共饮一杯。”


两人一口喝完杯中酒，亮一亮杯子底，呵呵一笑，拿筷子吃菜。吃了两口许敬宗苦笑着说：“云侯，你说说，我们两人也算是为了书院鞠躬尽瘁了吧，为何今日会落个小人的称谓，其他人都在忙碌，只有你我坐在这里饮酒？”


“那是因为我们两个真的是小人。老许你别不服，我整天忙于算计，到处揽财，你整日东抠抠，西摸摸，的精打细算，我和人家在外面争勇斗狠，你在家里几乎是唾面自干，你说说，我们两个那里有点君子气度？”


“话虽这么说，可是我总觉得心头不甘，谁不想要一个好名声，整日里背一个坏名声谁愿意。”许敬宗苦恼的把手头的酒饮而尽。


云烨剥开一个咸鸭蛋，放在许敬宗的碗里笑着说：“礼部侍郎可是一个清贵的官员，老许缘何不去？还拒绝了三回，这是铁了心不去啊。”


许敬宗又喝了一杯酒，敲着桌子说：“清贵？云侯，你在那个圈子里厮杀了如此久，还不清楚？那里有真正的清贵官？你一个闲散侯爷都在这个漩涡里混的险象丛生的，我一个没后台，没势力的闲官一旦绞进去了，不粉身碎骨才怪，你看看，这些年，朝堂上的官员流水一样的换，谁当官不是当得胆战心惊的，我老许有一个没麻烦的好地方，为什么要去泥潭里混？这些年在书院，看着它逐渐变成一所宏伟的城池，我有什么不满足的，待一辈子也不错，老死了，在书院里混一座雕像，就算是把这一辈子交代过去了。”


云烨挠挠头说：“现在的朝堂真不是人混的，除了那几个大佬岿然不动，剩下的走马灯一样的轮换，今天去户部，明天就成了工部的官，再过些日子就成了外放的刺史，想要安静下来，没个五六年的功夫可不成。”


“算了，云侯，我看开了，如今大小子去了云州，听说过的不错，有书院的人脉衬托着总能熬出来，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七品官，我在他这个岁数可没这本事。”


“你大儿子虽然不错，但是要和你老许比起来，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当年秦王府的十八学士，那里有酒囊饭袋？我就是看重你的本事，才费尽心机的把你弄到书院，说实话，当年听说你到书院来，我可是如临大敌啊。”


“还给学生放了假，让我对着空荡荡的书院傻愣愣的站了许久。”许敬宗嘟囔着说了一句，又觉得这事有趣之极，拿筷子指着云烨笑的前仰后合。


君子有君子的乐趣，小人自然也有小人的乐趣，两人互相揭短，杯来菜往的聊得开心，不多时，一坛子酒，下了肚，刚打开第二坛子，许敬宗却捂住坛子说：“今日兴致浓，已经喝了一坛子，如今书院有事，不能多饮，人要知道惜福，这也是我这两年才悟出来的道理，兴致最高就是最快乐的时候，把酒兴耗尽，反而不美啊。”


云烨拱拱手表示受教，吩咐仆役撤掉残席，一东一西的各自去书院寝室查房，今日别的先生可抽不出空来，只好由两个小人亲自干这事。


月色清冷，云烨把披风往身上裹一裹，踩着月色沿着小径查看，看到房间里有烛光，就训斥两句，直到灭烛这才继续前行，不多时就来到女子书院的地方，来英正守在门房，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瞌睡，坐在对面的称心正在兴致勃勃的绣花，不时地把绣花针在头上蹭一下头油，样子说不出的诡异。


敲敲桌子，来英这才惊醒，看到云烨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怎么样，这些孩子今天是头一天入住，有没有不习惯的？”


“侯爷，还不错，小娘子们玩闹了很久才睡着，高兴着呢，就是总偷偷地跑出来看称心。”说完捂着嘴笑了起来，就像一只刚下过蛋的母鸡。


称心没有半点的不好意思，只要能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他就非常的开心，在云家这几年，几乎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没人欺负，也没人歧视，就算是几个小娘子喜欢捉弄自己，那也是出于童心，当不得真。


闲来调配一下香料，绣几朵花，前些日子侯爷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副吉祥牡丹图要自己绣出来，说是作为礼物送给秦老公爷当寿礼，这让他更加的开心，这些天没事就琢磨，怎么才能把那副画的神韵绣出来。


“称心，你做得很好，慢慢来，一步步的融进人群，你自幼身世坎坷，受尽白眼和嘲讽，不要多想，天生我材必有用，你总是在给自己找出路，这很好，我发现你在刺绣这一途上，一定会有大发展，不会次于你的调香手段。”


称心开心的拜谢了云烨的夸赞，来英这才发现，称心居然在绣一副巨大的图画，只看绣出来的这朵牡丹鲜艳欲滴的模样，心头就痒痒，拿过来仔细看过之后，不得不成认云烨说的很有道理。


刘进宝把灯笼朝阁楼上晃一下，那上面顿时就闪出两个青衣女子，这是皇宫里的女侍卫，这里总共有八个，见一切正常云烨这才离开门房，内院他也不会往进走。


耳听得三更鼓响，图书馆里依然忙碌不堪，很多仆役进进出出的送汤水，许敬宗已经安排了厨房给先生们准备了宵夜，年纪大的甚至还有参汤，远远地看见李纲老先生正坐在软榻上，和玉山谈话，面前全是一卷卷的考卷，这么大的年纪了，依然劳作不休。


平安，稳定就是一个盛世出现的征兆，以前云烨总是把朝代的灭亡，归罪于那些亡国之君，但是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才发现，其实君王需要对灭亡负责的其实很少，真正导致一个庞大帝国灭亡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完全归罪于皇帝一个人是不公平的。


哪怕是个傻子都知道轻徭薄赋就能休养生息，只要让百姓吃饱饭，穿暖一点，就会将自己的王朝无限的延续下去，路易十五那种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念头，在中国没有多少市场，家天下的念头已经深入骨髓，谁都想尽可能的把最好的留给子孙，自己可以作为圣王能够被子孙后世永世怀念。


家主实际上和皇帝的作用差不多，都是为自己的家族负责，只不过一个强大一些，一个弱一些，皇帝很清楚，主弱臣强，天地就会立刻变色，所以帝王最担心的是权臣，而不是百姓，所以拿百姓利益去壮大自己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月沉西山，春日的潮湿空气沁润着心脾，云烨不知道自己在春露中站立了多久，天色已经发白，书院里淡黄色的迎春花开的正艳，不断有书院的先生从图书馆出来，在前面的空地上活动自己僵硬的身体，繁忙的一天结束了，今日里就能好好睡一觉。


许敬宗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走到云烨跟前说：“先生们的事情忙完了，现在该我们忙碌了，今日不知会有多少人高兴，多少人失望。


你我二人面前一定会有数不清的请柬，每过俩年就这样子，也是我书院最威风的时候，你说，咱们今年会有多少可以商榷的名额？”


云烨苦笑着说：“在这个书院里，卑鄙无耻，藏污纳垢的事情也只有我们两个去做，李纲先生说了，就三十一个，多一个都不行，我也想把这些不合格的人全部拒之门外，可是，不现实，书院毕竟活在人世间，还做不到不食人间烟火。


皇家拿走了八个，是娘娘要的，房相要走了四个，杜相替军方要走了十一个名额，你我二人就剩下了八个名额，老规矩，一人一半。”


许敬宗愁眉苦脸地说：“总共八个，少了点啊，你我的故旧不论，光是地方官府，京兆尹，大理寺，禁军，包括牙行，不够用啊。”


“没辙了，就八个，现在办点事都很难，不行的话，你就说女子书院可以多十个名额，玉山书院是绝对不能再多了，就这三十一个，还是李纲先生力排众议给出来的，多一个，先生们就会骂娘，还威胁我，如果有不识数的蠢材混进来，他们一点脸面都不给的立刻撵人。”


许敬宗仰天长叹一声说：“下一届，打死都要当君子，这小人的名头，云侯您就一个人偏劳吧，我去熬夜批阅卷子，你干杂事。”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八节 乱糟糟的书院


天刚刚亮，书院门前就被围得水泄不通，不管男人女人大人小孩，都一脸渴盼的望着书院的大门，虽然人很多，但是卖吃食的小贩一点生意都没有，卖坛子鸡的小贩嗓子都喊哑了也没人理会，黄鼠家的醪糟摊子很显然是行家了，伙计们都靠在柱子上对着人群指指点点，见卖坛子鸡的被人家臭骂了一顿还不怀好意的哄笑起来。


书院的情形谁家有他们熟悉，早晨的鼓声不响，想要书院开门是做梦，现在的这些人就是再饿也没心情吃东西，只有等书院把榜单贴出来，各家才会有生意做。


青石板路上远远地跑过来几匹马，都穿着官服，一看样式，就知道是礼部的官员，唱名还是要经过他们的嘴才行，公信力也更加的强大。


书院依然在按照自己的节奏走，吃罢早饭的鼓声才响起，伸着脖子看书院大门的人才看见书院的正门大开，四个捧着盘子的军士从迷阵里出来，全副武装，走到书院大门外早就准备好的木板底下站好，等着礼部官员拆封。


戚大礼现在又变成了礼部侍郎，今天就是他负责验封，一卷卷的看过，见上面的火漆完好，这才动手拆开第一卷，拿给旁边的官员，立刻有两人上前，扯开卷轴，横着贴在木板上，那上面已经有人涂好了浆糊，拿着笤帚一捋，第一卷就已经上了墙。


“京兆，王原一，京兆，柳东城，河北，戴威。晋阳，李成……”随着礼部官员的唱名，贞观十年的玉山书院入学考试终于降下了帷幕，共录取了八百一十四人，最远有崖州的士子，甚至在今年，海州也有士子入学，没有名次，没有学分，没有标明谁的特殊身份，京兆，李贞的名字大家都很陌生，很少有人知道他就是汉王李贞。


张谏之从头听到尾，第一卷上都没有京兆张谏之的名字，心头经不住凉了半截，他自认自己考的还不错，但是依然榜上无名，第二卷，第三卷都没有，此时的张谏之已经心如死灰，因为他知道，越是后面唱名的名次越高，这是书院的惯例，自己还没有强大到登上最后一榜的地步。


“河阳，赖胜义，荆州，葛天来，京兆，张谏之，……”张谏之的脑袋涨的厉害，耳朵嗡嗡嗡的在响，眼泪唰的一下就流了下来，他仰起头看天，在日头底下尽情的流泪，此时他觉得自己无比强大，一个婊子的儿子，名字登在最高的榜单上，此生何求？


“与其遮遮掩掩最后被人所知，弄得自己身败名裂，不如正大光明的袒露心扉，用自己的努力换取别人的尊重。”那个青袍的年轻先生的话语再一次在他耳边响起，张谏之不由自主的大笑起来，没错，事无不可对人言，我没办法选择老子娘，但是我可以对我自己负责，仰天长啸一声，只觉得心中的郁闷顷刻间散发的干干净净。


顾不得旁人惊讶的目光，张谏之从人群里挤了出来，来到书院报名的地方，恭恭敬敬的对负责报名的管事说：“两位先生，学生就是京兆张谏之，这是我的准考证，请先生为我报名。”


书院管事笑呵呵的接过张谏之的文书和准考证一一核对过之后，一个胖管事笑着说：“小相公好本事，名字居然在第四榜，了不得，将来一定是我大唐的肱骨重臣啊，看小相公穿着简陋，想来家中一定不甚宽裕，这样吧，你可以先把书院的衣袍穿走，呵呵，我也是穷苦人出身，锦衣不还乡，那人还活个什么劲，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申请衣袍，如果管事在的话，说不定能给你申请一点铜圆，回去了几桌酒饭还是要请乡邻们吃的。”


张谏之连忙躬身致谢，他如今已是穷顿不堪，昨日中午到现在粒米未沾，听了管事的话，自然正中下怀，如何能不欢喜。


春风得意之时自然一帆风顺。破鼓自然会有万人捶，张谏之如今好似身在梦中，一十五年来的好运似乎全在此时爆发，让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已经获得了成功。


穿着书院的新袍子，怀里揣着一百个铜圆，沉甸甸的，他不停的去抚摸袍子，生怕弄脏了，怀里的铜圆仿佛要从那里飞出来，需要紧紧按住才安心，春日的长安城依然巍峨，张谏之挺起胸膛，在城门官羡慕的眼神中，缓缓地走进了长安城。


“天啊，时间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人？安个猪头就是猪，安个牛头就是牛，哈哈小短腿，蛤蟆眼，鼓肚皮，踢一脚会不会滚起来？”女孩子今天被勒令关在院子里不许出去，由魔姬带着她们熟悉自己的环境，云丫从来都不安份，再加上魔姬一向宠她，找了架梯子搭在墙头看外面的热闹，外面真是太热闹了。


小武扶着梯子大喊：“快下来，该我了，什么人这么丑？”见小丫不下来，就松开梯子，自己也爬了上去，沿着小丫的手指一看，顿时笑得喘不上气来，果真有一个五短身材的胖子在围着师父转悠，走两步就需要擦汗，师父似乎不愿意理会，到处和别人说话，那个胖子就一直跟着，撵都撵不走。


笑得正欢的时候乐极生悲，梯子倒了，两个丫头就被挂在上面，抱着墙头吱哩哇啦的喊叫，正好莳莳到书院来探望她们两个，沿着墙根跑了两步踩着墙壁就攀到了墙头，先把小丫抱下来，又把小武也从上面接下来，黑着脸说：“都是大姑娘了，怎么还是没个正经，摔着怎么办？”


殊不知她刚才的动作全落在那些小丫头的眼睛里，一个个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莳莳，兰陵跑过去拉着莳莳的手说：“莳莳姐姐，你教我，我也要爬墙。”


高阳一把就把兰陵扯过来说：“一个乡下野丫头，凭什么在我们跟前拿大，先生早就说了，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你们这些侠客最是无聊，小心被大理寺抓了去，充军到边塞，去和野人打仗。”


莳莳平时的话很少，但是很有见地，见高阳一付欠揍的样子，也不和她计较，见小武不停地揉搓胳膊，就把她的衣袖撩起来看，只见上面蹭掉了好大一块油皮，就从自己的小包里拿出一卷子纱布，薄薄的包了一层，家里的几个小丫头受伤是家常便饭，所以这些东西她一直都是随身携带的。


小武放下袖子对高阳说：“你完蛋了，莳莳姐姐是你嫂子，你也敢出口无状？莳莳姐，把杨妃娘娘给你的玉佩拿出来，要她给你赔罪。”


“胡说，黯哥哥才不会娶你，最多当一个侧妃，敢叫我给你赔罪，武媚，你不要欺人太甚。”高阳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跳的三尺高，没有半点公主的优雅。


“嘿嘿，李玲，你完蛋了，我师傅的大弟子就是莳莳姐姐，谁敢让她做你哥哥的小老婆，杨妃娘娘依足了礼仪，向我师父求亲，我师父还说亏了，我去告诉李黯，让他对你说。”


莳莳恼怒的拍了小武一巴掌，也不理会高阳，拖着小武和小丫去她们的房间，要好好查看一下她们在书院的生活。


云烨烦恼极了，就四个名额，无法应对那些疯狂的同僚，军中袍泽倒也罢了，但是那些脑满肠肥的商贾往跟前凑就丢人了。


“云侯，在下乃是金玉阁的庞准，以前惯在大河做生意，走些金珠宝贝的红货，这里有蝉玉珠一颗，乃是难得的宝贝，在下别无所求，只求云侯能让犬子进入书院求学，犬子这次不过是一时失手，只要进了书院一定会成为栋梁之才。”


云烨不用看就知道，这样的父亲能生出什么样出挑的儿子来，果然，顺着庞准手指的地方望去，一个同样五短身材，鼓睛阔嘴的麻皮小子，吹着鼻涕泡朝自己傻笑，这家伙不但犯有遗传性甲亢，更重要的是，这家伙的智商绝对不会超过五十，蝉玉珠是个好宝贝，可是把这样的家伙收进书院，李纲先生一定会满书院的追杀自己。


“不行啊，你那个儿子一看就有问题，无论如何是进不了书院的，这事你就不用想了，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云侯，俺也知道俺儿子差了点，但是俺闺女进入书院没问题吧，俺闺女长得可是像天仙一样。”庞准依然纠缠着云烨不松手，云烨这时候都有点不高兴了，你他娘的长成这样，你闺女能长得好看到哪去，为了自己的心脏着想，还是不要看为好。


“云侯，您就看看，就看一眼，如果俺闺女也入不了您的法眼，俺扭身就走，绝不纠缠。”这家伙是刘弘基介绍来的，云烨不好翻脸，听他这么说，只好转过头去，准备看看她的极品女儿。


一个穿着白纱裙的女子，正在拿着手帕给那个蛤蟆样的傻小子擦口水，见云烨往这边看，害羞的扭过脸去，不但脸红了，那股胭脂色一直沿着脖颈蔓延到白沙衣下……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九节 希帕蒂亚的律条


看到这个女子，云烨很自然的在心里念叨了一句“红萝卜的胳膊，白萝卜的腿。樱桃小口一点点。”美人见多了，可是这样的异种美人没见过，害个羞，血液在一瞬间就能让身体变成玫红色？这个，这个需要见识一下。


刚往前走了两步，又抽回腿，狐疑的看着这个叫庞准的家伙，那个国色天香的美人真的是这家伙的闺女？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那个儿子百分百是这家伙的种，圆脸，麻子，狮子鼻，阔嘴巴，手短脚短肚子圆。


“这真的是你亲闺女？”云烨想再一次确认一下。


“自然，俺老庞的亲闺女，您家走大河的金掌柜，也是俺家的座上客，他可以为俺作证。”庞准把自己的大肚皮拍的砰砰作响，就差发誓赌咒了。


“或许是基因变异。”云烨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你闺女几岁开蒙，现在都读些什么书？”这些东西必须问清楚，如果外表长得漂亮，内心依然是一个傻子，那就惨了。


“匙儿五岁就开始读书，先生总是夸她聪明伶俐，几乎有过目不忘只能，诸子百家样样精通，对天文地理也有涉猎。”说到这里庞准难过的摇摇头接着说：“可惜她是一个女子，如果匙儿是男子，我何苦这样没羞没臊的纠缠云侯，书院今年正科招收一榜，其余三榜即使出了书院还是要另谋生路，我庞准也算是家财万贯，犯不着啊，匙儿一旦要考正科，那也是十拿九稳的事，可是，老夫的儿子……”


瞅着从心底里悲凉的庞准，云烨拍拍他的肩膀说：“你的儿子确实不适宜进入书院，但是你闺女如果如你所说，确实聪明伶俐的话，我保证把她教出来，你就这两个孩子，儿子靠不住，那就靠闺女算不得大事，你的事听老金说过，赤手空拳打下诺大的家业，也算是一方豪雄，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肖，有个好闺女已经是上天格外开恩了。”


庞准哈哈一笑说：“云侯说的是，身后事谁管得着，只要闺女进学，老夫就感激不尽了。”说完拉着云烨的手不着痕迹的把那颗蝉玉珠塞进云烨的手中，然后两人相视而笑。


“云侯啊，这次八百多学生，书院的压力那是前所未有的大，咱们不但要管他们的衣食住行，还要操心将来的出路，这个黑锅我们背的有点大。”


许敬宗的嘴皮干裂，看样子今天他也说了不少的话，云烨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润润嗓子，等他把气喘匀了以后才说：“玉山书院又不能只教育出官员，如果只教育官员，我们何苦把书院弄得这么大，每年只需要教百十学生就好，费这个心力做什么，有才华的去当官，没才华的就转入民间，世间四民，工农学商，哪一行都需要人才，在草原上你敢说一个合格的兽医不是人才？


玉山书院只有把自己的影响力扩大到民间，才能更有生命力，你想想啊，当年齐国的稷下学宫如今安在哉？就是因为那里只教授清谈，纵横之术，酒桌上看似无敌，实际上如同河边的沙垒，大浪一来，转瞬间就消失了。


参加考试的人共有一千七百四十三人，这几乎就是大唐的精粹所在，能从老师那里拿到推荐信的，无一不是当地的才智之士。


李纲先生其实对第四榜看得不重，他最看重的是第三榜和第二榜，这里面的学生将来都是要充实到各州府的学馆去的，你认为是何意图？”云烨奸笑着说完这些话，就把脚搁在案子上，不停地抖动。


许敬宗不由得开怀大笑，把椅子往后挪一下，也把脚搁在案子上同样抖着说：“好算计，这样一来，外面的学馆都成为给我书院输送人才的地方，书院成为大唐最高学府，就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说句难听的话，将来即使出现大的纷争，我书院也能岿然不动，不管是谁做了最高的位置，都离不了书院的支持，高，真的高，来，云侯，你我饮胜。”说完话就把手里的茶杯举举，两人一起阴笑着干了一杯茶水。


没办法，想要书院永远开下去，就需要避开每隔几百年就要改朝换代的怪圈，云烨尽量的想让书院成为一个独立的存在，如果你能够赶在自己死亡之前，能够让书院独立于尘世之外，那就是自己最大的功勋，显然许敬宗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样的目标，比起什么高官厚禄踏实的太多了，和书院捆在一起，就是给子孙后代在汪洋大海中找了一座永不沉没的海岛。


希帕蒂亚被李纲先生教育了足足两个时辰，又来到了云烨的办公室，跟没长骨头一样的瘫坐在躺椅上，抱着茶壶嘴对嘴的灌了一气，才有气无力的说：“不就是担任女子书院的院长么？至于训导了我足足两个时辰，老人家年纪大了，也不知道歇歇。说吧，你有什么要求？快说，我还等着去看我的乖学生。”


云烨拿出一个卷轴递给了希帕蒂亚，对她说：“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有点规定，希望你能严格执行，这是我们讨论过之后我又私自加了几条，但愿你能遵守。”


“很好啊，你有一个标准就好，我很喜欢女学生，教那些臭男子总让我心烦呢，不好好听课，总是偷看我，问题还多的要死，上课问，下课也问，这两年你没看见我老了许多么？”希帕蒂亚无所谓的接过卷轴展开瞟了一眼就跳了起来。


“为什么我不能和那些香香的，软软的小姑娘一起住？为什么不能邀请她们一起洗澡？我也是女子唉，不得有一些奇怪的肢体接触，这是什么意思？”


云烨坐在桌子后面凄凉的说：“我有什么办法，你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身体，可是你的身体里却有一颗强大的男人心，金竹先生和你去了大江尽头，结果被你气的大病一场，差点没命，二月的天气里，梅花还在开，你分不清梅花和杏花也就算了，大冷天穿着纱衣，在梅花丛里打着伞瞎逛是何道理？金竹先生给你披衣服，你还把他推到水沟里，他身体本来就弱，整整烧了三天你知不知道？”


希帕蒂亚一脸尴尬的说：“你不是总是说杏花烟雨江南，算得上人间盛景，撑一把伞在微雨中漫步，美绝人寰，我就是想切身感受一下这种意境，谁知道金竹先生疯了一样要给我披裘衣，我不小心推了他一把，谁知道……”


“你还有脸说，知不知道当时有多少人在围观？你把松江城所有的人都吸引过来看一个胡子女人在雨地里发花痴，书院的脸面要不要了，如果不是关系到书院的脸面，金竹先生会去管你，你也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对外面事物不理睬的人。”


提起这事云烨的怒火就从嗓子眼里往外喷，这是白痴才会干的事情，你一个好不容易从狮子嘴里逃出来的女人，怎么能干这种蠢事？


“还不是你，你是一个大骗子，骗了所有人，也骗了我，什么息壤，什么会移动的海岛，都是假象，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骗人，金竹先生说你一定另有用意，还不要我到处说，如果不是你设骗局，我会没事跑到长江口？”


云烨笑了起来指着喘的气呼呼希帕蒂亚说：“想要拆穿我的把戏，就要比我聪明，告诉我，你掌握了何种证据证明我在撒谎，是骗子？海岛变大了没有？有没有往海里走？那座岛是不是在不断地在移动？底下说不定有息壤，只是你没本事取出来而已。科学最讲究证据，有本事就拿出证据证明我在撒谎，要不然就给我把头低下，乖乖地听话，按照我说的去办。”


希帕蒂亚哑口无言，云烨说的没错，海岛在变大，她亲自测量的，海岛也在往大海里走，这也是她测量的，当时金竹先生说传说里海中有巨大的乌龟，可以拖着大陆到处跑，海外仙山就是这样，时隐时现，希帕蒂亚完全不相信这些鬼话，可是以她的知识还不晓得半岛形成的原因，在西方，这样的海岛也一定会被冠以神奇之名。


被云烨逼着把所有的规定念了一遍，只要犯了一条，就会面临扣俸禄的危险，现在的希帕蒂亚因为要养活很多人，所以她的俸禄是经不起扣的，只能眼泪吧嚓的去女子书院见自己的学生。


“希帕蒂亚，希帕蒂亚，听说你来当我们的先生，真是太好了，咦？你怎么哭了，是哪个混账东西欺负你了？告诉我，我们去打折他的腿。”


云丫远远地看见希帕蒂亚过来，立刻就兴奋地迎了上去，猛然间发现她在哭泣，就义愤填膺的要主持公道。


“是云烨那个混帐，他总是欺负我，今天还说要扣我俸禄，你知道的，我如果没了俸禄，怎么养活黛米他们，哈斯汀也就没办法烤肉给你吃了，她们就只能接着去给人家跳舞挣钱，被人家欺负。”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六十节 菟丝子


“一定是希帕蒂亚不对，师父才不会欺负人，只有在别人犯错的时候才会这样做，小丫，你忘了，师父以前威胁过我很多回，说是要扣我的例份，从来都只说说而已，什么时候扣过了，扣钱这种小手段，师父不会做的。”


小武手里拿着一个布袋子走出来，刚好听见希帕蒂亚在哭诉，不管是谁说师父的不是，小武都不会高兴。


“呀，小杰到底还是把无花果干送进来了，快给我尝尝，走西域的商队也就有这点用处了。”云丫也不傻，立马就反应过来，开始和稀泥，从布袋子里抓了一大把无花果果干塞给希帕蒂亚准备把这事混过去。


高阳吃了一点果干，羡慕的问小丫：“进书院的时候，我的吃食都被搜走了，一样都没给我留下，兰陵带了好多的糖果也被收走了，你们怎么会有小吃带进来。”


小丫偷偷的看了希帕蒂亚一眼，见她吃果干吃的正高兴，就嘎嘎的笑着说：“这世上最聪明的人是我哥哥，第二聪明的人是你四哥，第三聪明的人就要轮到小杰，放心吧，只要有小杰在，我们总会有源源不断的吃食。”


云烨的聪慧是大唐上下公认的，李泰的智慧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高阳对这个排位没有意见，但是对那个叫小杰的人十分的不认同，不过看在果干的份上也就不说话了。


希帕蒂亚最喜欢吃的就是无花果，虽说现在吃不到那种新鲜的果子，有点果干也就将就了，自己院子里的无花果树现在还太小，一年就结十几个果子，非常的小，每年随着无花果的逐渐成熟，她都要坐在窗前往西边看好久。


吃了一点无花果，心头的烦躁也就消失了，这才想起来打量这些自己的学生，小丫，小武可以无视，莳莳是来教授这些小娘子武技和骑马等科目的，无舌老先生嫌丢人不来，强烈推荐了莳莳，刚才莳莳就用自己的能力征服了这些多事的小姑娘。


希帕蒂亚拍拍手，让众人安静下来，拉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对其它人说：“未来的三年里面，我们就要朝夕相处了，我希望大家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求学，你们能进入书院学习让我感到非常的惊讶，要知道，这个世界是男人的，女人只是作为附庸存在，你们也看了，聪慧如我者，在那些男人手里也无力反抗，就因为我没有办法拆穿他的骗局，明知道是骗局却没有足够的知识来破解，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


你们是幸运的，玉山书院据我所知是这个世界上最庞大，分科门类最齐全，设施也是最好的学院，哪怕在西方，也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和他相媲美。我在书院既是先生也是学生，我不想摆出院长的架子来和大家沟通，只想作为一个朋友，一个大姐姐和大家一起进步，一起向学识的高峰进发，向世人证明女子里面，也有智者。”


这些话是这些小娘子们两天来听到的最贴心的话，不同于云烨的生冷霸道，希帕蒂亚明显的博得了大部人的欢心。当然，这些人里，绝对不包括小武。


在希帕蒂亚和其他小姑娘们讨论书院衣袍的时候，一个柔柔的，弱弱的，小女子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裹，从花园门走了进来，看到院子里站了很多人，一下子就僵住了，愣在门口不知道进来好，还是出去，难堪的撩了一下头发，朝着院子里露出一个大笑脸。


黑发，白肤，纱衣，露出一抹翠绿色的抹胸，往那里一站，就是一幅画，一首诗，希帕蒂亚一下子就忘记了怀里的卷轴上说的东西，三两步走过来，牵着小姑娘的手柔柔的问：“你是谁家的小娘子，书院人都已经进来了，难道你也是来求学的？”


小姑娘费劲的从希帕蒂亚的魔爪里抽出自己的手，把一份文书双手捧了过来。希帕蒂亚接过来一看，就眉花眼笑，对其它小娘子说：“这是你们的新伙伴，名字叫庞匙儿，家在河中，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哟。”


小武的嘴都要撅到天上去了，原来在书院里面，自己是最漂亮的，这个乡下来的居然比自己还漂亮，这很难引起她的好感。跟着师父这么久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但是这样也难以掩盖她心里那股子浓浓的恨意。


“小武，那个匙儿比你漂亮哎。”小丫攀着小武的肩膀指着庞匙儿对小武说。


小武一扭身就摆脱了小丫，高傲的瞅了一眼庞匙儿就回到了自己的寝室，这个女人多看一眼都招人烦，云家的女人都像一棵棵独立的树，有的茁壮，有的娇柔，但是好歹都是自己站着的，这个女人一看就像树林里的菟丝子，当初师父指着森林里的菟丝子就对自己说过，女人很容易成为藤蔓一样的东西，从其它大树那里汲取养分，直到大树的养分被抽干，自己也就跟着完蛋，哪怕做一个扎根在泥土的小树，见不到上面的阳光也无所谓，好歹自己的根扎在泥土里，菟丝子虽然会攀的很高，只要大树枯死了，她就难逃死亡的命运，为了一时的风光，赔上性命太不值了。


高阳很想摸摸那个女子的肌肤，于是她就上去在那个女子的脸上扭了一把，见小姑娘的眼泪都出来了，高兴地搓着手说：“都是美人的肌肤是水做的，果然，哈哈，一扭就出水。”伸出爪子还想再扭一下，见庞匙儿被希帕蒂亚护在身后不能得逞，就把手缩回来，嬉笑着也进了自己的屋子，门才关上，笑脸就不见了。


娇柔的小姑娘一向是希帕蒂亚最喜欢的那种，尤其是这种极品，更是让她激动万分。见到别的小娘子围在庞匙儿跟前安慰她，就拖着庞匙儿亲自给她安排寝室……


书院的事情繁杂，云烨忙的脚不沾地，小美女的事情很快就抛到了脑后，他如今要面对的是一大群商贾，这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在何邵的带领下聚在了云烨的办公室，七嘴八舌的要求书院给商贾子弟一条出路，爷爷卖砖头，儿子卖砖头，轮到了孙子难道也去卖砖头？卖砖头确实不错，填饱肚子，娶俩老婆还是没问题的，可是，咱家总该有点进步不是？爷爷一年卖十万块砖，儿子卖五十万，孙子就算把砖头卖掉一百万那也是一个卖砖头的，到了这一代，打算换个活法。


这是盛世人才有的想法，乱世年间能守好祖业就算是好样的了，知道废话打动不了云烨，何邵直接就让人上大菜，箱子一打开，全是金币，他知道云烨最近很缺钱，家里的，还有公帐上的都被弄到岳州去了，现在，无数的囚犯都在岳州整地开山凿石，工部的四个主事，有两个在岳州，将作监的大匠也去了两个，至于许久不见的公输家，超过一半人手也在岳州，云烨这是在等待岭南水师空闲下来，一旦水师闲下来，就会分出一半去岳州，那里的水贼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何邵不愁云烨不开口子。


“呵呵呵，老何，这次你可打错算盘了，你们不把钱投进岳州，跑来给自己的子弟求前途，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书院出来的学生前几届之所以能够迅速的入仕，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大唐开疆拓土的速度太快，人才跟不上，所以才会有那些好事，现在不同了，天下进入了一个相对安稳的时期，想要走那条路明显走不通了。


大唐现在的疆域越来越广，从南到北自东到西，都是前所未有的广阔，你们想给子孙求前途，这我理解，但是他们一旦没有与自己官位相匹配的才学，久会吃大亏，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好好的伯爵不做，为何放下身段去经商？知不知道，朝廷很快就会出台，做官者不得经商的条例，我家都不知道何去何从呢，你还要往进闯？”


牙行的老周捋着胡须说：“家里的孩子多，大家伙都是家大业大的，每个月都有孩子出世，家里用不了那些人，就只能给他们再找出路，放心，一旦他们入仕，就会从家里割舍出去，想要官商勾结，咱们不干那丢人事。”


“岳州现在形势很不明朗，虽然云侯用霹雳手段平息了地价，但是啊，自古穷山恶水出刁民，万一他们出其他的幺蛾子，这些钱财打了水漂不就难看了？我听说那里的水贼现在连砖头都抢，梁家送去的木料听说在洞庭湖被劫了，虽然人没事，管事的耳朵却被人家割了去，咱们还是平平安安的在长安挣个安稳钱为上策。”


云烨实在是没话说了，这些老油田哪一个不是人精，如果岳州形势明朗，说不定就会蜂拥而至，再大的困难也不是困难了，金币会像潮水一样轻易地就把岳州湮没。


书院控制名额的人是李纲先生，云烨，许敬宗是扛不住人情轰击的，所以他们两个才是人家的主要突破口，当李纲先生黑着脸出现在云烨的办公室的时候，何邵和那些商贾只能躬身带着自己的金币走人，多余的话一句都不敢说。


云烨惋惜的看着那些箱子，对李纲说：“先生，咱们书院是不是也想点赚钱的法子？”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一节 避祸


随着一阵轻咳，云烨扶着李纲先生躺在床上，给他盖上被子，李纲看着整理帷幕的云烨说：“你也早点安寝吧，你在长安住不了几天，书院的事情放一放，多操心家里，你这一去最少三年，如果事有不谐三年都说短了，放心，我不会这么早就死。”


云烨的手抖了一下，老先生说的恰恰是他最担心的，想要说话，却看见老先生已经闭上了眼睛，就捏熄了蜡烛，搓着指间的余温走出房门，这些天，书院的先生都没有回家去住，每个人都住在自己的寝室里，好在招生的事情已经落幕，可以好好歇歇了。


春日玉山的夜晚清凉如水，带着一丝寒意，山间的野桃花带着花苞迟迟未开，洪城已经在书院里溜达了两圈子，处罚了两个跑去食堂偷吃的小子，盯着他们吃完了足足一盆米饭，这才撵着这两个高年级的家伙去外面遛食，见云烨过来，两个小子不好意思的擦掉嘴角的米粒，竖起耳朵听洪城给云烨告状。


“怎么，晚饭没吃饱？”云烨很奇怪，书院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怎么可能会有饿肚子这种事情发生。


“回先生的话，不是没吃饱，是我们去后山看工匠建围墙看得忘了时间，回来没赶上饭点，肚子又饿，今天黄鼠家的饭馆又不开，只好去饭堂偷食，犯了院规，请先生责罚。”


“这是你们运气不好，洪院监已经处罚了你们，现在你们是吃得太多，晚点睡吧，多溜一会，免得积食。”


“他们不会积食的，今晚需要和我值夜。”洪城说完就带着自己的爪牙和两个学生继续沿着围墙溜达，云烨本来想问问洪城八牛弩是不是已经还会去了，见他已经走远，就知道没什么结果，洪城这是憋着气呢。


走到自己的门前，云烨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不由得抬头望，黑漆漆的夜空什么都看不见，但是那股子让人毛骨悚然的压迫感依然存在，上一次还是李二发怒的有这种感受，尽管不是针对自己，但是那种充满了负面情绪的暴虐让云烨永生难忘。


侧耳倾听了一阵子，除了山里的风声，再也没有声音，奇怪的摇摇头，推开门再一次回头向后看了一眼，心就不断地往下沉，一个巨大的黑影正在掠过山巅，瞬息间就隐没在莽莽群山之中。


娇弱的庞匙儿靠在窗户边上，正在看着外面的夜空发愣，时不时的拿着手里的白色丝帕轻轻地拭一拭眼角，长孙兰从床上爬起来，小声的说：“匙儿，赶紧睡吧，明天早上就要开始正式上学了，那个莳莳我听小丫说非常的凶，会打人的，还是早点睡，不知道明天会遇到什么事。”


匙儿点点头，合上窗帘，爬到自己的铺位上，小猫一样的卧在床上，不久，轻微的悠长的呼吸声，就传了下来，长孙兰自己也重新钻进被子，抱着自己的枕头也甜甜的入睡了。


整个书院都陷进了黑暗，云烨枯坐在床上，两只眼睛在黑暗中似乎散发出狼一样的绿光，两只手紧紧攥着毯子，背靠着墙壁，就这么坐着。


“不行，得尽快的离开长安，李代桃僵之策依然行不通，他们还是没有去找长孙家的麻烦，而是直接找到书院来了，这不行，家里不能出问题，书院也不能出，既然目标是我，那么我明日就离开，去岳州赴任，洞庭湖山高水阔，正是一决生死的好地方，看看是你们厉害还是我这个未来人比较强大。”


云烨心中的恨意从来没有像此时如此的浓烈过，一个个躲在老鼠洞里的千年老妖都敢探出头来，还以为李二一直掌控着这个帝国，谁知道他也有力所不逮的地方，他娘的，这个时代谁都靠不住，只有靠自己，力量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心安，老子不就是想平平安安的把这辈子过完，都他娘的不给我机会，那好，我们就试试……


对于云烨的突然离家，李二一点都不吃惊，吏部快速的签发了文书，云烨的岭南水师印信，也都重新交还给了他，长安营地还有十五艘大船，正好随云烨前往岳州，当五蠡司马给云烨的船上装载了大量火油，李泰给云烨送来了百十个封闭的木桶，云烨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有备方能无患。


冬鱼，人熊都在船上，单鹰也上了船，对于冬鱼和人熊云烨一句都没问，单鹰的到来让他很不愉快：“大丫有了身孕，你不在洛阳照顾，来长安干什么？”


“程咬金说你有大麻烦，所以我就来了，不光我来了，刘方，无舌先生也来了，狗子大概也快到啦。”说完就踮起脚尖朝码头上看。


果然，狗子赶着一辆马车烟尘滚滚的就到了码头上，扛着一个布袋子刚跳上船，就大喊开船，然后自己的人一下子就钻进船舱里，不见人影。


知道没好事，船才离开码头，全身披挂的洪城就出现在码头上，狂怒的挥舞着大刀要大船回来，云烨看见了，但是装作一副没看见的样子和坐在船舷上的刘方，无舌说话，他们两个似乎结成了好友，样子亲密。


“这回去岳州总要躲个两三年，到时候狗子带着孩子去洪城府上，你说他会不会认？”无舌无所谓的对刘方说。


“难说，不过洪城此人面冷心热，就算依然看不惯狗子，但是瞧在外孙的份上一定不会发作，至于狗子受些活罪也是应该，当初就该一口应下婚事，非要等人家闺女变漂亮了才动心，是个人都不会高兴，如果此事落在老夫头上，一定将他分尸泄恨。”


“两位，不要告诉我狗子扛回来的布袋子里就是果儿，万一洪城告官，狗儿会吃不了兜着走，对于这事，我是一无所知啊。”


“洪城没脸去告官，去告官只是自取其辱而已，你听说谁家大户有动不动报官的习惯？不都是自己把事情弄展，吃了亏也只有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小子，狗子的事情是小事，倒是你被人家撵的像狗一样逃跑，这才是大事，什么事让你对家里仔细交代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居然达到了皇帝都护不住你的地步？说来听听，这两年在书院教书，骨头都软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扛过这场风波。”


事情瞒不住了，如果什么都不说说不定会给他们带来危险，就这些人的手段来看，阴毒无比，一个不小心就会中了圈套，这些人好像对自己非常的熟悉，甚至熟悉到自己都感到吃惊的地步。


“两位有没有听说过九尸迎宾这件事？”云烨一屁股坐在甲板上，有些丧气的对两个老头说，自己从揽上这件事开始就没有消停过。


“九尸送人去死人国，这是贵族的大礼仪，听说上古的时候以人殉葬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五步一婢，十步一僮，二十步一仆，以你的爵位也就到这了，你是侯，当不起国君礼，谁会把你当皇帝伺候？”无舌对于这些礼仪甚是精通，他怎么都想不到有谁会对云烨下这么大的本钱，要知道这九尸并不是随随便便九具尸体就能成的，和杀人者有血缘关系的人才成，就是说你打算殉葬，必须先拿自己的家人开刀，最后的一具尸体就是自己，极度野蛮，也极度凶残，不管是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是无比的残酷。


“出现了两具尸体，一个笑脸，一个哭脸，不知道下一个是什么脸？”云烨仰面朝天的躺在甲板上，事已至此，只有见招拆招了。


“这就没听说过了，把死人弄成这个样子，只有疯子才能做得出来，这不合礼仪，那些死人应该都是衣着整齐，面目平和，没人愿意死后让自己躺在一群恨自己的死尸中间，那些人到了阴间还要使唤的。万一那些死鬼造反了怎么办？”


华胥之国的事情云烨也没有瞒着他们，把自己的这些日子的遭遇还有疑虑一一告诉了两个老头子，见它们陷进了沉思，云烨也不打搅他们，进了船舱去找狗子这个王八蛋，哪有把人家闺女用布袋子扛起来就跑的道理？


到了船舱原本以为会看见一个哭哭啼啼的洪果儿，谁知道洪果儿笑的开心，看不见一丝一毫的伤心难过，看到洪果儿和狗子还有小鹰说说笑笑的样子，云烨就认为洪城的这个闺女白养了，强忍着心头的不快阴着脸问洪果儿：“一会到了洛阳，我就让云家的把商队送你回长安，你想嫁给狗子没问题，我亲自做媒，你爹还是会给我这个面子的，这样私相授受，让你爹的脸往哪里搁？”


洪果儿脸色大变，狗子也一脸的惊恐，云烨的气场要比他老爹的强大太多了，说要把他送走，就绝对不会有二话。


“侯爷，您可怜可怜果儿，她要是回去了，就要被送进皇宫，听说果儿他爹，已经准备把她送到宗人府去备案了。”


听到这话，云烨的心里总算是舒服一些了，既然洪城打着要把闺女送给皇帝重新换取信任的主意，他就认为，狗子好像也没做错什么。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节 大醉


船到了洛阳，云烨下了船去探望一下大丫，与此同时六封军令已经上了驿路，岭南水师分散在各地押运钱币的分船队，将会全力交接自己的差事，然后进入长江水道，去岳州集结，云烨打定了主意把自己圈在军营里，就不信那些人有天大的本事能穿透军营找到自己，如果这样还不能保证自己的平安，在那里都不会安全。


刘方半路就下了船，带着几十个走了，云烨问话，他也不说，只说自己一定会按时抵达岳州误不了事，无舌想和他一起走，被拒绝了，用云烨的腰牌从驿站换了马匹，就沿着大路走了，看他行色匆匆的样子，一定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在单鹰家里住了一宿，小子挺会生活，整间庭院算不得大，却胜在精致，大丫羞答答的挺着肚子给哥哥请安，然后就欢喜的去张罗晚饭，知道哥哥的嘴很挑，特意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给哥哥下酒。


单鹰穿上常服，换下来平日里的麻衣，云烨怎么看都看不习惯，尤其是戴着一顶四方高帽，那是富贵人家的员外才是这副打扮，怎么单鹰现在就戴上了？不过看了他两个兄弟的装扮之后，云烨就不奇怪了，王八窝里要是能养出凤凰才是怪事，一个恨不得把全部家当挂身上，一个居然涂脂抹粉的装人妖，据说这是洛阳城里最时兴的打扮。相比之下，云烨光着脑袋挽着发髻，插一根玉簪子，穿一身青色袍子，怎么看怎么寒酸。


“洛阳的有钱人就这德行？”云烨拿筷子指指在另外一桌上吃饭的那哥俩，单鹰可能也觉察出来，不好意思的把帽子摘下来，再把外袍脱掉，穿一身内衣也比刚才顺眼的多。


“怎么样？在洛阳这就算是把家安了？安家不光是有一座宅子就成的，还需要相应的谋生手段支撑才行，那个火柴厂的利润微薄，主要是被你哪去救济你爹以前部下的家眷去了，你靠什么手段养活大丫还有你们没出世的孩子？”


作为大舅哥，这些事情都要问清楚，万一单鹰又去做了响马，大丫跟着一辈子提心吊胆，山贼婆娘的日子不好过，而且非常的危险。


“劳动大哥操心，小鹰感激不尽，前些日子接到了熙童的来信，他说有一笔大买卖需要和我联手做一下，信里没说清楚，我因为要和大哥去岳州，就把这事推掉了，再没问是什么买卖，好像必须去北面一趟。”


这么说云烨就清楚了，熙童还是想去极地捕熊，然后把皮毛拿回来卖钱，一般人去了极地很有可能回不来，只有单鹰这样的家伙，才能在极地生活的如意，他想找个伴当。


大唐就这点不好，如果兄弟妻儿天各一方，想要再见一面，就需要下下大恒心，走老远的路，王勃在诗里曾经说到：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这样的场景灞桥边上总要上演无数回，以前云烨很不习惯两个大男人在离别的时候矫情，但是现在习惯了，一世人两兄弟他娘的出了不长时间，一个去岭南，一个去漠北，这辈子大概就只能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了。王勃把这种心态描述的非常贴切，难怪他的诗能流传一千多年。


云烨想念那日暮，想念闺女，想念熙童，也想念才回岭南的蒙家寨子的援兵，离家两天就开始想念奶奶，想念辛月，想念李安澜，想念铃铛，走的时候，铃铛哭的撕心裂肺，很想就地掉头，可惜只能鼓起余勇杨帆南下。


多愁善感的人非常容易醉，一杯一杯的往下灌，就不知不觉的喝高了，最后醉的人事不省，这种状态在云烨身上出现的并不多，这回只因为单鹰的一句话，就从心底里勾起无限的愁绪，说起来是一个侯爷，但是能把日子过得妻离子散的侯爷，大概也就自己一个人吧，自己能把那日暮强行留下来，也能把熙童强行留下来，可是自己都没去做，由着他们的性子来，现在一个在草原上放羊，闺女说不定也拖着老长的鼻涕在放羊，熙童为了他妈的生活要一个人走好几个月的去北极抓熊？卖熊皮，都是怎么了？我是大唐的侯爷，我是大唐的侯爷，云烨一直这样叫着直入梦乡，在梦里面或许会好过些。


大丫坐在床头不断地拿手里的湿巾子给哥哥擦拭嘴角的呕吐物，看着哥哥难受的挠胸挠肺的样子泪流满面，这样子的大哥，才是自己最真实的大哥，这个时候的大哥虽然没有了平日里的风流倜傥，也没有了平日里自信满满的样子，可是大丫觉得，自己的大哥原本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单鹰坐在窗台上，瞅着妻子服侍大舅哥呕吐，他也觉得这样子不错，还以为自己的大舅哥是一个天压不垮，地裂不伤的好汉，原来也有这样虚弱的时候，很不错。


云烨这时候恨不得把自己的胃吐出来放在清水里洗洗，太难受了，云家的四不像制酒法，说到底像酒精多过像白酒，那根本就是提炼酒精的法子，后来为了贪财，才逐渐兑上水变成白酒的，整个酒文化缺少了好几百年的发酵，沉淀，快速催生出来的东西总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怪不得尉迟恭喝醉之后就想自杀。


一直折腾到了三更天，云烨才昏昏睡去，大丫放下帐子，被单鹰搀着去了卧房，至于花园里还有两个醉鬼，单鹰选择无视。


天光大亮的时候云烨这才醒过来，脑浆子似乎和脑壳脱开了，晃脑袋都疼的要死，拿腰带紧紧地勒紧，吩咐仆役打来一盆子凉凉的冰水，把脸整个埋进去，冷的浑身都哆嗦，不过这样被冰水一激，舒坦多了。


吃什么吐什么，最喜欢的小米粥晾的温温的，一口吞下去。估计还没有到胃里，就被强大的气流顶了出来，一滴都没剩，算了吃不成了，云烨把碗筷放下，今日还要去洛阳都督府报备，耽搁不得，眼看着就中午了，再去晚了就算是失礼了。


洛阳都督府的主官换成了裴良策，侯君集去了漠北杀人，他被留下来镇守洛阳，所有经过洛阳的武将都需要去都督府报备，接受检查，看看你的印绶是否齐全，不全的，会立马被拿下，不用说就是打算到外地去造反的，很严肃的一件事。


再严肃的事情云烨也能把他弄成笑话，路上看到有烤土豆的人，不禁食欲大振，俩铜子换来一堆，拿在手上剥了皮就啃，贱毛病啊，从银耳莲子羹到香浓的小米粥喝什么吐什么的人，一路上吃了三个拳头大的土豆还有些意犹未尽。


不理睬刘进宝在后面的尖叫声，大步流星的就进了节堂，裴良策已经等了好一阵子，给云烨面子才没有派人去抓，他有这权利，皇帝给的，摆在桌子上的印绶都比云烨怀里揣的那两个大，裴良策好不容易把云烨等来了，准备寒暄两句就开始办正事，一抬头，怒火就从鼻孔里往外冒，那指头点着云烨哆嗦了半天才狠狠的把手放下怒斥道：“你看看你，也是一方重臣，谁家刺史上任有带着军队的，这是陛下对你的厚爱，怎么如此的不知珍惜，官节，官身，官容那一样符合规矩，先去净手，再来公堂办事。”


云烨被骂的莫名其妙，正要发火，却看见那些属官都低着头窃笑，这才明白过来，一定是自己身上不妥，看看衣服，没问题，帽子？就没戴帽子，大丫早上给梳的头不可能出问题，直到看见了自己的手，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他娘的唐朝人蠢得可以，连个土豆都不会烤，就不能盘个大膛的炉子慢慢把土豆烘熟，非要丢进炭火里烧熟？外皮黑乎乎的，刚才光顾着吃了，把这茬全给忘了，不用说，现在一定有一个黑嘴圈，这就没脸见人了，拿袖子掩着脸匆匆去了节堂外地接雨瓮，仔仔细细的洗了一把脸，这才重新上堂，给裴良策道歉。


“昨晚喝得大醉，今早起来一口东西吃不下去，路上看到有卖烤土豆的，这才把命救了，吃的惶急了些，都督莫怪。”


裴良策见云烨确实不是故意给自己难堪，脸上的表情这才放缓，轻声说：“这也难怪，往南边走的官员多少心中都有些不快，在洛阳城中买醉也是常有之事，既然云侯已经清醒，你就请你拿出陛下旨意，兵部命令，行军印信交予老夫查验。”


说完话就有一个属官端着盘子来到云烨面前，等着云烨拿出这些东西，印绶一直在云烨怀里揣着，放在盘子上，云烨又从背后的革囊里掏出谕旨和兵部文书一并放了上去，属官涌上前来拿着拓印一一对照，尤其是印信更是看了一遍又一遍，云烨心头一动，忽然对裴良策说：“大都督下官有些私下里的话，需要和大都督单独说。”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节 暗道


云烨离开了长安，走的义无反顾，甚至连家里人都不明白家主为什么会匆匆离开长安，外面的人就更加的不清楚了。但是云家的防护等级却上升了不止一倍。


家里的护卫全部由酒坊的活计代替，全家人都围绕着大厅住宿，夫人和少爷的房间甚至被和大厅打通，老江坐在大厅阴暗的角落里一整天都没有离开。


老奶奶和辛月坐在大厅的椅子上喝着茶，好像在等着什么，忽然，大厅的一方地砖被顶了起来，老江走过去把地砖掀开，一个满是泥土的脑袋就从地下钻了出来，老奶奶没有半点的奇怪，那个泥人从地底钻上来之后，简单的对老奶奶和辛月做个揖，就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不大的工夫，洞口被整理出来，狮头环眼的老赵从地洞里爬上来以后对老奶奶说：“三天，家里还需要紧张三天，三天后地道就会完工，公输家的一位长老会亲自过来设置机关，这一位，从今后就是咱们家的人，侯爷临走的时候和公输家商量好的，他只知道是来设计机关的，对于其他的事都一无所知。老夫人也不能泄了底细，到时候我们会安排好，一旦发现他有不对的地方，老夫会立刻杀了他。家里做好应对措施才好。”


老奶奶点点头，辛月也跟着点头，哪怕和公输家翻脸，也不能泄露地道的事情，这无关情义，云家满门老小的性命所系，来不得半分的大意。


老钱坐在院子里逗弄着家里的土狗，家里的护卫头领拎着强弩在院子里巡视，今天只要无缘无故出现在院子里的人，他就会下手，整个云家，死一样的安静。


“云烨走的如此匆忙，到底发生了何事？”长孙抱着金城小声地问正在休憩的皇帝，云烨是她的部下，她需要知道行踪。


“他感觉到了危险，所以立刻远遁三千里，准备把敌人引到岳州决战。”


“有把握么？”


“这种事情谈不到把握，朕当初在洛阳城下和王世充大战，后来窦建德率部参战，朕一步不退做大决战的时候，谁敢说有把握？这个时候命就不是自己的，就看手段而已。


就这一条，云烨比长孙冲强的就不是一星半点，这些日子长孙冲躲在家里寸步不离，而云烨一直在忙乎书院的事情，发现了危机做的决断就是立刻把敌人引走，只有这种重情重意的人，才是可以托付大事的臣子。


都说无情的人才能有大决断，但是真正无情的人朕没见过，有些人的无情只是针对别人，甚至妻儿老小，对自己可是有情的很那。”


长孙把已经睡着的金城放在软榻上，整理一下衣襟说：“冲儿不及云烨，妾身知道，可是这一次冲儿做的也不错，能拿自己当诱饵，对一个千金之子来说已经是大勇气了，最后能重创那两只老鹰，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皇后，你信不信，如果当时云烨在船上，那两只老鹰一定会没命，说不定会被活捉，冲儿设计老鹰，是因为恐惧，云烨如果做这事，一定是出于好奇，在这两种心态驱使下做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结果，有些东西是天生的，学不来。”


正在皇帝和皇后谈话的时候，有宦官送来了一个锦盒，这是洛阳都督府的奏折，李二看了一眼，就扬扬手里的奏折说：“你看看，云烨有出招了，只是不知道他为何会有这样的要求，不过啊，朕还是准了。”


书院开学四天了，这四天张谏之都是怀着一副感恩的心情度过的，半年之内，他不会有一个铜板的奖学金，因为他已经提前支取了半年的，作为贫寒学生，他还能从书院里借到少量的款项，一百个铜圆，总够他把自己那个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的房子修补一下，房子上的茅草早就改换新的了。


起床的钟未响，他就匆匆起身，去饭堂帮厨，他是四傍生，有这个权利选择自己捞学分的地方，后厨的胖厨师笑的眼睛都眯缝在了一起，对所有厨师吹嘘了自己高人一等的眼光，从今后就添了一个坏毛病，喜欢没事干就看来打饭的学生，预测一下他们的未来，直到不小心看小武，看得时间长了点，被小丫一拳打在鼻子上，打的鼻血长流，这才收起了自己嚣张的习惯。


张谏之从来不敢偷看小武和小丫，因为她们很凶，而且有很多的爪牙，只要小丫喊一声小杰，立刻就有一个身长腿长彪悍过人的高年级学生冲杀过来，将欺负她们，或者她们准备欺负的对象爆锤一顿，然后被学监弄出去接受处罚，无怨无悔。


每天早上的跑圈对于女子书院的这些学生来说是痛苦的，莳莳穿着劲装跟在后面跑，人高马大的希帕蒂亚挺着巨大的胸脯跑在最前面，经常引得书院的那些男生跑错地方，或者乱成一团。


小武，小丫早就被调教成了小马驹，书院的这点活动量对她们算不得什么，还能拖着和自己关系好的女孩子一起跑，高阳则是咬着牙硬撑，每回跑完圈就像死了一样。


匙儿现在确定了，书院就是一个专门折磨自己的地方，只跑了一天脚底板上就长出来四五个亮晶晶的水泡，希帕蒂亚帮她挑水泡的时候差点没把她疼死，她是一个身体非常敏感的人，希帕蒂亚抓着她的脚丫子又揉又捏的，半个时辰才挑了两个水泡。


跑慢了不行，会被莳莳抓起来继续跑，哪怕是爬也要爬到地方，最讨厌的是到了地方还要接受小武，小丫无情的耻笑，才不到两里路而已，我当初和哥哥牵着猪都跑的比你们快。这是小丫的口头禅。


自从进了书院，狄仁杰的感觉也好像到了天堂，尤其是他发现每当小丫或者小武喊小杰的时候，总有一个替死鬼跑出来，心里就无比感激父母给自己的起的名字。现在，终于没人抢劫自己了，终于没人扔个果核都要喊自己了，终于不用下大雨给人家送伞，最后自己顶着荷叶跑回来了，一个人躲在图书馆泡一壶茶，慢慢的把所有的休息时间耗光这对他来说就是无比的幸福。


那只巨大的老鹰爪子现在是自己最得意的收藏，休沐的时候回到云府，总要从箱子里拿出来，仔细擦拭一番，爪子已经被他小心的烘干，脱了水，再刷上一层亮晶晶的桐油，钢筋铁骨的，怎么看怎么漂亮。


师父答应如果有机会就给他再弄一只爪子，凑成一对，一定是很不错的摆件，为了这个爪子，被小武和小丫狂殴都没有撒手，宝贝啊，必须藏好。


看似平静繁华的大唐长安，春日里总有许多的去处，原下的杏花已经开败，上面已经有毛茸茸的青色小果子了，而乐游原上的杏花才刚刚开放，这里太冷，蜜蜂都不愿意来，那些花瓣只能在风中独自飘零。


春衫的公子没有在现，打扮漂亮的小娘子眼中噙着泪花，从花开守到花落，那个公子再也没有来过。


长安的女子是彪悍的，尤其是独孤家的闺女更不是等闲之辈，花落了还找不到人，只能把这事告诉自己的母亲，自家最疼爱的孩子被人羞辱了，这还了得，云五？折扇？青衣？俊美？这种妖孽除了云家别的云姓人家不出产，于是顶盔贯甲的母亲就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杀向了云家，焉能便宜了这样的狗贼。


“云家的公子羞辱了人家的小娘子？”辛月一口茶水就喷了出去，看看趴在桌子上露出豁豁牙冲自己笑的胖儿子，又看看坐在书桌前和李安澜一起写字的李容，羞辱人家小娘子的就是这两个家伙？


独孤家的夫人和自己也是手帕交，人家都登门了自然要迎到家里小坐，听完小娘子的哭诉，辛月彻底迷糊了，十三四岁的年纪这不可能是丈夫，狄仁杰是圆脸，不是瘦削的瓜子脸，云大，云二才脱掉开裆裤，云三还在吃奶，哪里来的云五啊？


听了辛月的解释，独孤夫人也糊涂了，开始长安附近云家的人本来就没几户，那样出类拔萃的小少爷除了辛月家还能有谁家？


好在独孤家的小娘子学得一手好丹青，杏花海里的风流少年被刻画的入木三分，辛月看了一眼就笑喷了，除了小武这个刁钻丫头，还能是那个。


知道了前因后果，独孤夫人也大笑，可是小娘子却哭得更大声了，绝望比失望更加的让人心碎，长安女子的傲气支撑着她要自己母亲无论如何要把自己送进书院，亲自去找小武算账。


这些儿女间的小心思云烨不知道，也没有功夫管，即使知道了也会一笑了之，如今他正在被抢劫，河汊里蝗虫一样多的小船钻了出来，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河道，看得云烨眉花眼笑，谁说岳州没人？这不都是人么？官面上的账簿上确实没有几个人，但是这些逃民。已经在这片大湖里生活了数十年，有的甚至祖辈在大湖里生活了好几百年。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节 爱听故事的小苗


“大帅，都是些乌合之众，卑职保证一鼓可破。”杨月明一身船工的破衣烂衫，凑到云烨面前低声说到。


“击破他们做什么，我们今天就是准备被抢劫的，老冯不是说这些人只抢劫财物，不伤人么？我们看看再说，别告诉我你们这些在大海上跑惯了的人，会害怕这些拿着鱼叉的人。”云烨转过头陶侃杨月明，手下能厮杀的大将，现在就回来一个，其余三人正在往这里赶。


“大帅说笑了，卑职刚才试探了一下，这些人就是仗着人多，不足惧，就是担忧大帅的安危，这些人说到底就是水贼，万一起了杀人的心思，卑职担心在乱军之中照顾不到大帅，如果出事，卑职百死难赎。”


“不要紧，你看那个拿鱼叉的小姑娘还在对我笑，打劫已经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传令下去，只要他们不伤人，由他们去。”


杨月明低声应诺，就下了船舱去传令，刘进宝守在船头，单鹰站在桅杆上，狗子烂泥一样的躺在船头下的船舷上，无舌还是在煮茶，看都没看那些水贼一眼。


一个胖大的汉子手持一把横刀，用竹竿一撑就上了船，大声的呼喊：“老子只要财货，不要命，要命的就乖乖蹲下，等大爷拿了钱财就走，要不然，全部扔到水里喂鱼！”


大汉从看到这艘平底的商船就感觉不对劲，跳上船以后越发的感觉不对，不光是这艘船上的人没有像以前的那些商船人大呼小叫，也是因为这艘船上的人比他们看起来更像水贼，黝黑水滑的皮肤，宽大的脚掌，是这些人的基本形态。


上了船，他就已经做好了厮杀的准备，今天无论如何都会是一场恶战，鹿死谁手都分不清楚，好在自己人多，慢慢磨总能把这些人磨死。


看到自己的同伙控制了船舵，这才放心，这些人看样子没打算反抗，原来是一群孬货，害的老子白担心了。


一声响亮的唿哨声回荡在湖面，那些撑着船的男女老少一起向大船涌过来，不一会，船上就挤满了搜刮财物的人。


杨月明守在船头，不让任何人过去，壮汉才要说话，就听杨月明说：“今天算你们运气，主人不让动手，拿了财物就走，不要惊扰我家主人。”


壮汉刚想咒骂，可是看到旁边冬鱼和人熊渗人的目光，就收起了要去船头的心思，却不防一个拿着铁叉的小姑娘，一脚就踢在杨月明的小腿上，等待杨月明蹲下身子，好给他后脑勺来一下，她以前就用这法子收拾了不少人。


杨月明动都没动，讥笑的神情如此的明显，小姑娘大声说：“你们这些无良的富人，整日里无恶不作欺压良善，今日就是你们还债的日子。”明显是恼羞成怒了，低着头端着铁叉就向杨月明扎了过去，杨月明的瞳孔一缩，对于敢于想自己动手的敌人，他才不会管是不是妇孺，总要杀之而后快。


“让她过来。”云烨的声音传了过来，杨月明横跨一步，脚底下稍微拌了一下，小姑娘的叉子就甩了出去，葫芦一样的就滚到了船头，壮汉大惊，横刀斜着向杨月明劈了下去，却不防杨月明伸出手掌，一下子就抓住了刀锋，一记重拳就擂在壮汉的胸腹上，翻个白眼就晕过去了，嘴角有口水不断流下来。


杨月明把这个被自己一拳就打晕的水贼头子轻轻地靠在船舷上，看起来像是在休息的样子，到底是乌合之众啊，首领已经被干掉了，居然没人发现，小姑娘爬起来就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对着云烨大叫：“把钱财拿出来，饶你不死！”


面对努力把自己面孔变得凶恶些的小姑娘，云烨童心大起，和小丫一般的年纪就要出来当强盗？于是就从怀里掏出一个铜板递给了小姑娘，就像平日里哄小丫一个模样。


小姑娘顿时变得高兴起来，一把夺过铜板，举起来对后面人说：“你们看，我抢到红货了，是新铜板。”见众人忙着搜刮财物没人理自己，小姑娘失望的把铜板收进怀里，刚要走，忽然又回来了，转着眼珠子说：“你是一个有钱人，一定还有红货，交出来，我就不杀这个老头！”说完就走到无舌的背后，拿着刀子在无舌身上比划。


从天而降下许多的瓜子皮，单鹰见小姑娘拿刀子在无舌身上比划，威胁云烨交出更多的铜板，吃惊的手里兜着的瓜子皮都洒落了。


无舌端起茶喝了一口对云烨说：“听见没有，再不给钱老夫就没命了。”云烨又从怀里摸出一枚银币递给了小姑娘，无舌大为不满对小姑娘说：“小囡囡，这小子是个大财主，一枚银币太少，怎么也需要有金币才成。”说完就从云烨手里拿过银币，放在小姑娘手里。


小姑娘一瞬间就对这个帮着自己抢劫的老头大生好感，拿着银币准备对帮助自己的人说两句感谢的话，还没出口就觉得不妥，自己是强盗，这两个人一个是人质，一个是肥羊，于是又往前走了一步说：“把金子交出来，我立刻就走。”声音小了很多，好像对自己这种得寸进尺的行为很惭愧。


“你看这样才对，现在是你抢劫他，过几天说不定就轮到他抢劫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抢我，我抢你的，自己占上风时候，一定要把本钱捞足，免得将来后悔。”听了无舌的话，云烨发现老家伙的眼睛里竟然充满了温情，一边说话，他的手就在小姑娘的身上似有似无的捏了几下，云烨可不认为这是老家伙在占小姑娘的便宜，八成又找到了一个练武的好材料，他就是这样，老犯病。


云烨无奈的掏出一枚金币又递了过去，还是无舌接了过去，放在小姑娘的手里继续问：“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啊？这么小就过来抢劫，太危险了，你爹娘就不管吗？”


可能一句话把小姑娘的辛酸史勾了起来，无舌的样子又慈祥，既像奶奶，又像爷爷，不由自主的回答说：“小苗没有爹娘，爷爷也死了，没吃的了，我只好随八婶他们出来找吃的，看上你们的船，也是碰巧了，原来我们是在湖边摘干苇子，上面说不定去年没抖干净的米，拿回家做雕胡饭吃。”


“唉呀呀，我是最喜欢吃雕胡饭的，又滑又糯，别看我年纪大了，一顿也能吃两大碗，你居然会做雕胡饭，能干啊，我养了一个没用的徒孙，什么都不会做，整天都是让我操不完的心，前些日子，还把人家闺女从家里抢出来，我的老脸都没地方搁啊。”


这种八卦彻底点燃了小苗姑娘的好奇心，蹲下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烨说：“你就是那个抢人家闺女的混蛋？你抢他回去做什么，给你做饭么？”


一句话噎的云烨没法回答，一伸手就把躲在台阶下的狗子拽了上来，指着他对小姑娘说：“抢人家闺女的是这个混蛋，不是我。”


狗子天生就会哄女人，不管老的小的，洪果儿能被他哄得离家出走，两个人私奔，就知道这家伙的嘴皮子有多厉害了，既然知道师爷看中了小姑娘，哪能不上道，一个凄婉绝伦的爱情故事被他演绎的一波三折，说实话，云烨都听得入迷了。


当狗子讲到自己是如何思念果儿，在高山之巅学狼叫，发泄痛苦的时候，小姑娘听得眼泪巴叉，听到狗儿半夜偷偷的去和姑娘见面，她凶恶的父亲那最可怕的大箭射自己，好几回都是死里逃生，把自己为了见果儿一面不计生死的柔情讲述的委婉动听，至于自己早先看不起胖胖的果儿这件事，自然忽略不提。


故事讲了很长的时间，从下午，一直讲到了日落。当善良的无舌亲自给小闺女准备好卧房，关好门窗以后，看着蚊帐顶上发愣的小苗还在思考，自己为什么就这样到了岳州城？不过啊，刚才的那顿饭真是好吃啊，白米饭比雕胡饭好吃多了。


留下来没走的人当然还有那个昏迷过去的首领，所有的水贼都看见小苗和船上的肥羊谈笑愉快，本来就是一个漂亮的小娘子，说不定那些有钱人喜欢小苗，把她留下来做了妾侍，这在流民中间并不罕见，有了好机会就把握住，好心的八婶还把小苗的一只小黑狗扔到了船上，希望这孩子运气不差，遇到一个好人家。


流民和水贼是可以等同对待的，不管你是如何成为流民的，你欠朝廷的赋税这是摆明了的，被官府抓到，首先就有罪，当关庭珑告诉云烨其实大泽里面并不缺少人，只不过他们都是流民而已，洞庭湖上就有大的水贼七十六股，小的水贼不计其数，洞庭湖与其说是大唐的领土，不如说这里全被水贼所控制。


大唐刚刚开国二十余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讨伐贼寇，只要他们不骚扰州府，官府也就对他们的存在视而不见。


云烨不同，他现在见着一条狗都想拉到工地上去，更不要说满湖的流民了，特意坐了一艘商船去洞庭湖上见识一下这里的水贼，一接触，云烨就非常的喜欢这些水贼，只要通过劳动改造，一定会成为良民。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节 流民的心思


姓云的就该住在云梦泽里，就像老鼠回到了老鼠窝，只不过现在自己的老窝里面闲杂人等太多，站在这座本该叫做岳阳楼的阅军楼里，思绪万千，人家都是往事越千年，云烨的思绪却是未来跨千年，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个叫李白的家伙在柱子上题诗，还会有一个叫杜甫的家伙在这里写诗，过上几百年会有一个叫做范仲淹的会给这座楼写下一部千古名篇，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两句话，在大唐必须忽视，因为这种把自己和天下融在一起的圣人，会被李二干掉。韩愈不过上了一部辨佛的折子，就立马被远窜到岭南。


李家很固执，认为有这种包容天下心思的人只能是皇族，最好是皇帝，太子都不该这么想，家天下的思想牢牢的禁锢着他们的头脑，允许你有一点小心思，他甚至会为此高兴，如果完全大公无私到了极致，他们会立刻把你捧上神龛，或者送去地狱。


一座楼就能看出社会的百态，孟浩然能够写出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名句，就在于大唐开阔的胸襟。强盛的国势，就会催生李白，孟浩然，这样的浪漫的人才，当然，倒霉的时候就会有孕育杜甫，白居易，这样悲天悯人的家伙。你只要把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诗和死去元知万事空，放在一起，就能彻底的品味出社会的强盛与否对个人命运的影响。


范仲淹可以喜悦，可以忧愁，云烨不行，保持古井无波的心态很重要，漫步在阅军楼看着水天一色的世界，沉沉暮霭之中似乎有猛兽潜伏，高天上就有一只老鹰在飞翔……


如何把无形的敌人变成有形，这是云烨最近几天一直在考虑的问题，你自己站在大太阳底下，人家躲在你看不见的阴影里，想要对付完全找不到人。


不过现在不用想了，有了漫山遍野的流民，水贼，响马，那些人一定会受不住这种诱惑的，控制了这些人和云烨真刀真枪的干岂不是更加的有趣？


就害怕人家不干啊，刘方来信说自己已经到了岳阳，可是云烨连影子都没看见，烟波浩渺的八百里洞庭，百十只老虎放进去，也看不见踪影，不知道老刘如何把那些人从暗地里逼到和云烨真刀真枪的干，这需要很大的毅力和智慧，幸好，刘方这两种品质都不缺少。


那些人一点都不遵守规矩，明明鬼脸尸已经给了长孙冲，现在又弄出一具来所为何事？洞庭湖的波涛不停地拍击着阅军楼，一个大木桶被波浪送到了楼下，看了一眼，发现是鬼脸尸体，云烨就命人小心的在尸体上写了，送错了三个字，又把尸体用船牵着送回了洞庭湖，有没有效果先辩驳了再说，改不改正在人家，辩不辩驳在你，既然有这个权利为什么不行使？要知道随随便便的放弃自己的任何一种权利都是愚蠢的。


人家的挑战之心从来不会停止，云烨就只好，写了文告，告诉漫山遍野的流民，只要从荒野大泽里出来，就会得到官府的照顾，以前的种种罪孽都可以一笔勾销，关庭珑早就想这么干了，可惜他的官职让他没有这样做的权力。


正三品的大员当地方刺史，这也算是史无前例了，洛阳，晋阳这样的上州刺史不过是从三品的大员，岳州这样一个下州，有五品官当刺史已经是大材小用了，不过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这里云烨彻底的说了算，那些敢和关庭珑争辩的官员，到了云烨面前，就只能不断地大声应诺，一个国侯的话不是你一介小小的地方官能质疑的。


所以云烨说宽恕流民的罪行，那就宽恕，出了问题板子无论如何也打不到自己的屁股上，岳州如今有一个巨大的头颅，不但能遮阳光，连雨水都能遮住，底下的官员办事的热情就高涨了起来，办对了有奖，干错了不受罚，只有不干事的人才会被刺史大人收拾。


这就算是长见识了，以前被各个刺史当成法宝的下级官员考评册子，被侯爷刺史，当垃圾一样的扔进火盆，眼瞅着淡蓝色的火苗子从火盆里升起，有人黯然，有人欢喜，更有人打算行五体投地大礼，所有人都没了过往，过去的功劳也好，污点也罢，统统消失不见，别的刺史可以用这东西要挟下属，也好真正的掌控地方大权，云烨用不着，没有谁不长眼的去和一位国侯抢刺史的权利。


烧掉那东西是犯律的事情，不过大家都很聪明的保持了沉默，谁能把百骑司的人从大堂里揪出来问话？刺史大人可以，百骑司的人很不习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当刺史大人问清楚了自己的官职，却被轰出了大堂，原因就是自己的职位太低，不配知道刺史大人的事情，必须把自己的长官找来，才能告诉。


岳州长史韩城脑袋上的汗珠子掉的噼里啪啦的，原因就是他才发现，自己的属官居然就是百骑司的人，而这个人，一向都是自己最信任的人。


“你们三个不用出来了，都揪出来了，岳州没个监督也不好，不过啊，你们该记的记，不要跳出来捣乱，侯爷我砍几个小兵的脑袋还不用对谁负责。”


钱升很想跳出来大骂，可是他不敢，云烨这样做比不揪出百骑司的人更可怕，现在谁是友人，谁是密探，只有天知道，到底有没有，或许只有云烨自己清楚，三个？骗鬼去吧。


云烨这个主帅当然要住在船上，大船就停泊在阅军楼边上四周全是战舰，海里的战舰开到了大湖里，那种碾压一切的威势绝对让人叹为观止。更何况上面密密麻麻的安置的那些投石机，八牛弩，更是让人望而生畏。


每隔两个时辰，就会有水鬼跳下去检查大船，云烨不打算再从军营里出来，有强大的优势不加以借用，至少云烨做不出来，一切一切的做法，就是为了把敌人从暗地里逼到明面上，一旦两军对垒，云烨觉得自己就已经稳操胜券了。


政令不断地从船上下达，岳州的官府全力发动，好些官员骑上青驴就带着老仆去荒野里劝说那些流民把握好现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时机，赶快入籍，到时候会有田土分派下来，岳州的刺史大人特意求得陛下恩准免了岳州三年的钱粮，三年不纳税，还要怎样？


那个被抓走的流民首领也回去了，他带回去的话和官府说的可不一样，想要转入民籍？没那么容易，必须先做一整年的苦工，官府管饭，一年后结束苦工，分给田地，想做工，会有工钱发放，和那些良民同样对待。


钱升听了这话，哈哈大笑，他骑着驴子走到流民水贼中间告诉他们只要从大泽里走出来，就能得到民籍，云烨这样说如果有人肯走出来才是怪事，好好地一桩功德，被云烨的粗野和无知毁的干干净净。


世间的人总是相信自己到人间就是来受苦的，那些骑着驴子的官员，满嘴胡柴，那里有不吃肉的狼？哪里有会有不吃屎的狗？无缘无故的恩德，谁会相信？把官府的告示往最坏里想，然后再降低一个等级，才能信。


这不是，大狗就带回了最准确的消息，罚做苦工一年，什么苦工？就是在工地上挖土挑砖，砸石头，官府没人可使唤，这才勉强给了大家一条活路，一切都豁然开朗，既然他们需要人，就不会做的太过分，做一年苦工，就做一年苦工吧，听说管饭，在那里不是混个肚子圆？大泽里的热越来越多了，总是没完没了的抢地盘，总是死人，算了，还是出大泽，去接受官府的压榨，他们总要讲点道理的。


在韩城和钱升不解的目光中，大批的流民开始走出云梦泽，一见到官府的人员，就问做苦工到底管不管饭？


钱升告诉他们不需要做苦工，只要去官府报备就能分地，和颜悦色的说话还是不能让他们相信，一个白发老者不断地作揖说：“行行好，老爷，俺们就求一碗安生饭吃，您就不要骗俺们了，只要告诉俺去哪里做工，吃饭就成。”


钱升再一次说明了官府的态度，并且发誓赌咒的说绝无欺瞒，已经把老祖宗搬出来了，依然不能取得信任，迎接他的是一双双鄙夷的眼睛。


一个粗豪的汉子拎着鞭子走了过来，把腰刀往柱子上一砍，大声说：“你们给我听着，每天天亮就上工地，日落回驻地，他娘的，你们算是拣着了，侯爷说了，最近全是力气活，人不吃饱没力气，所以一天吃三顿干的，干满一年，就给你们上民籍，奶奶的，什么好事都落到你们头上了，要不是侯爷等劳力使，想有这样的好事，做梦去吧。


一个个都他娘的像鬼，去南边，军中有大灶，有糜子米饭，听说还有肉汤，先吃饱了，睡一晚上缓缓力气，明天就上工地，听到了没有？”


听说有吃的，流民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呼儿唤女的跟着那个凶恶的大汉去南边吃饭，只要今天有干饭，明日一定也会有。


只留下韩城和钱升百思不得其解，相顾无言。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六节 铁爪


云烨坐在船上，旁边放着一罐子鱼粥，这是冬鱼的手艺，只要他在云烨的船上就一定会有一罐子粥给侯爷，这一回粥里面居然加了莲子，捞上来一颗尝尝，确实不错，洞庭湖里的莲籽确实不错。最出名的却是财鱼，脑袋上了七颗星，到了晚上，洞庭湖里的财鱼肯定会把脑袋朝着北斗七星的方向，很长时间以来，岳州人都是不吃财鱼的，不过对于云烨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有机会吃龙肉都不会错过，更不要说这个小小的财鱼。


军中司马站在一旁嘴里滔滔不绝的报出各种数据，最后告诉大帅，粮食不太够了，主要是前一段时间被一伙水贼抢走了一大批，听说为首的头子，是一个姓刘的老家伙，下手狠毒，计算精准，等云烨的船队急匆匆的杀过去之后，水面上就剩下一些被捆起来的船夫，守护粮食的兵丁一个个都在水里扑腾着呢。


军中探子来报，湖里的水贼有逐渐聚拢成大股的趋势，如今的大湖里面，不断地有小股的势力被大股的势力吞并，这股兼并风潮没有一年多的时间无法完成。


云烨的舰队封锁了长江，洞庭湖里的水贼只能在湖里称王称霸，一旦云烨的目的达到，岭南舰队就会立刻扑上去，把湖里最后的水贼，一网打尽。


现在吃鱼远比听水贼的消息管用，这时候的放任不管，就是为了将来好收拾，大唐现在已经开始把目光放进自己的家院，一些顽固的毒瘤，都在清剿的范围之中，什么绿林，什么赤眉，这些以山野为家的人，想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已经不可能了。


家里不知为什么硬是把铃铛派来照顾家主，只好把她安排在船上，听她每天叽叽喳喳的和自己说一些自己看到的好玩的东西，云烨就觉得烦恼尽去。


船上也有很多的乐趣，比如做菜，今天冬鱼送来了一条巨大的黄鳝，还有一小桶泥鳅，黄鳝就算了，被铃铛乘着云烨出去的功夫偷偷放回大湖里去了，云烨无奈之下，打算做一顿泥鳅钻豆腐来解解馋。


今天单鹰回来了，满身的风霜，在大湖里面不间断的搜寻了十几天，铁打的人也会感到疲惫，送给云烨一张自己画的地形图，就回到舱房里睡觉。


把这东西扔给老赖他们，云烨只是一心照顾自己的菜，泥鳅在加了盐的水里吐尽了泥沙，然后被放进清水里，缓缓加温等待水温稍微有点热，就把冰凉的豆腐加进去，随着水温的升高，泥鳅就会自己钻进豆腐，然后再加高汤等调料烹煮，一道美味的菜式就出了锅，云烨一口没吃，让狗子给单鹰送去，这些天不停地奔波在荒野之外，身体的耗损实在是有些大。


这些驭下之策云烨本来不想使用，后来被刘方教训了一顿才明白，不管两个人的关系再好，一定要让对方知道他在你心里重要地位，一句问候，一点关怀就能起到极大地作用。


今天就拿单鹰来试试，反正弄砸了，最多招来一些埋怨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整整一锅泥鳅豆腐被吃了个精光，没有人受到感动，狗子和单鹰一起吃的，问他们有没有感受到什么特殊的味道没有，两个人一起狐疑的问云烨，是不是做菜的时候加错了调料，或者东西不干净？


明珠暗投啊，云烨从这次的试验里看出来，自己就不适合干这种事，刘进宝如果犯了错，自己就会大脚丫子上去暴揍，揍完就完了，单鹰是自己的亲戚，如果不高兴了可以端起大舅哥的架子训斥，家里的家臣们好像也很不习惯这样故意施恩，谁都不自在。


最不自在的就是云烨，总感觉这样对待自己的亲人不好，很假，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种事情在云家必须禁止，太丢人了。


没打算在军中施恩于人，有两个说的来的同事是好事，要是把岭南水师弄成自家的，那样就不妥当了，所以云烨只抓住自己组建的陆战队，对于水军的官职任免，从不多嘴，这一点也是皇帝欣赏自己的原因之一，知道哪些是自己的，知道哪些是别人的，很有自觉，这样的人谁都喜欢，有时候到了半夜，云烨自己都会暗自得意一下，能把胆小如鼠的本事运用到这个程度，连自己都佩服自己。


住在船上一个月是好事，但是住一年就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好事了，可是头顶上总有恐怖的鹰唳传来，弄得云烨现在走路都不看地，需要仰着头看天，按照无舌的说法，那两只老鹰确实恐怖，让人防不胜防，两只扁毛畜生，就让自己只能困居船上，这让云烨伤透了脑筋。


想要重新布置一番，学学长孙冲，装一点陷阱来把这两只鹰弄死，可是无论云烨怎引诱，那两只鹰绝对不会靠近阅军楼，无舌带着伪装好的八牛弩想去把老鹰干掉，尝试了好几回，也无奈的放弃了，因为那两只老鹰飞的太高了，八牛弩都没有办法达到那个高度。


单鹰算是非常熟悉老鹰习性的人，这几天不断地骑着马追踪老鹰的落脚地，追到了山脚，战马没办法进入群山，只好蹲守在最高的山上查看老鹰到底会到哪里去。


一连看了三天，终于确定了大概的位置，带着有毒的强弩和狗子两个人去找老鹰，云烨必须躺在甲板上晒太阳，吸引一只老鹰的注意力。


一天没动静，两天没动静，躺在甲板上的云烨感觉自己已经快要被初夏的太阳烤焦，忽然间，一声响亮的叫声引起了云烨的注意，头顶上的老鹰匆匆忙忙的向山里飞了过去，却没有另外一只老鹰来换班，单鹰得手了。


去了五十二人，回来的只有三十一人，还有两个躺在担架上，胸腹间血肉模糊，云烨看得心头一痛，一只老鹰换二十一个人，还要绕上狗子，这笔生意亏大了。


“狗子和二十个弟兄还守在那里，想要看看有没有人去老鹰那里，如果有，准备追踪一下，先把他们的老巢找到再说。”


听了这话，心痛的差点昏厥过去的云烨，立刻就来了精神，仔细检查了两个伤员的伤势，发现伤口虽然恐怖，却没有伤到内脏，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只老鹰装了一只铁爪，而且可以活动自如，就这只铁爪而言，堪称巧夺天工。”无舌从旁边看着铁笼子里面的老鹰，一句话就把云烨从喜悦中勾了回来，蹲下来看那只铁爪，果然，这只爪子黑黝黝的，好像长在了这只老鹰的腿上，云烨抓着那只铁脚来回搬了两下，发现它纹丝不动。


“这些人一定是用秘法把铁爪固定在了老鹰的骨头上，要不然不会这么结实，你看看，这只爪子不但有勾，镰，刀子的作用，还能起到平衡老鹰体重的作用，虽然老鹰没办法把这只爪子用到极致，但是战斗之中，出于本能，它比另一只爪子的作用更大。”


单鹰忽然对云烨说：“大哥，这件事结束之后，您能不能把这对老鹰给我？”


云烨抬头看了单鹰一眼，见他一副很急迫的样子，就笑着说：“事情结束了，老鹰也就没了用处，如果你喜欢拿走就好，不过啊小鹰，我听说成年的老鹰是不会被第二个人收服的，你要去了也没用处，更何况它这么危险。”


“大哥，我原本就没指望它们会屈服，我的名字里有个鹰字，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老鹰，所以娘亲才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是雄鹰就该无拘无束的飞，被人使唤来，使唤去的算什么。”


“你不会是想把它放回去吧？你也看见了，这东西凶性不减，伤着其他人怎么办？”


“伤着人，就伤着人，算得什么大事，每年被老虎，豹子咬死的人还少了？识英雄，重英雄本该如此，这对老鹰是鹰中的王者，还它自由才是正理。”无舌也跟着瞎起哄，没办法理解这些人，越是可怕的敌人，就要越早的消灭，刚才如果不是单鹰出口，云烨已经想把这只鹰就地杀死，他的观念里没有这种奇怪的心态。


见他们都坚持，云烨只好答应，指指头上说：“这才抓住了一只，还有一只在头上飞，你们听听他的叫声，就知道这家伙有多么愤怒，赶紧布局吧，要不然过一会这家伙狂性大发飞下来，我们都要遭殃。”


八牛弩全部上了满弦，这一次要发射的却不失弩箭，而是绑在一根根软木上的大网，单鹰在回来之前就考虑到了，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没想着把老鹰干掉。


湖面上忽然起了一阵风，一阵低沉古朴的声音传了过来，这是陶埙的声音，云烨一挥手，立刻就有几百名军士随着杨月明上了码头，向声音传来地方摸去。


老鹰的叫声越发的急促，地上的埙音也变得高亢，这两者之间如果没联系，打死云烨都不相信。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七节 诈死还生


陨这东西云烨从来都不喜欢，呜呜呜的，吹起来就像哭，颜之推说骚人听此凋朱颜，满座尽白衣。


当初和老先生两个人戴着范阳笠，踩着河东屐，身着素衣，挟一木杖，过密林，度水洼，夜半敲僧门，寒僧无餐饭缪客，唯有陶埙一曲，以待嘉宾。


一时间腹中雷鸣共蛙鸣一色，坐中客涕泪横流，无他，需要背老先生回家。一曲《山鬼》一曲《苏武牧羊》让云烨恨死了陶陨这种东西，不管是谁，被一个长得像鬼的老僧用呜咽的曲子折磨了半个时辰，而后扭身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好像已经给足了面子，颜之推老先生从云烨袖子里摸出一大块赤金，放在蒲团上，大声说：“失礼了。”就让云烨背他回家，给人家金子，还要道歉，这种歉云烨也很想让人给自己倒。


能把低沉哀婉的曲子吹得高亢入云也是一种本事，天上的老鹰看起来非常的痛苦，一会向东飞飞，一会向西飞飞，总是舍不得离开云烨所在的地方。


被困在网里的这只老鹰也翻腾起来，爪子把甲板抓的木屑横飞，云烨想了想，让单鹰抓着老鹰的头，自己在老鹰的脑袋上细细的摸索，果然，一个薄薄的铁片就在老鹰的后脑勺上，不断地发出嗡嗡嗡的响动，很有规律，陨的声音变急促的时候，铁片就震动的强烈，陨的声音变得柔缓的时候，铜片就震动的轻微。


把铁片从老鹰脑袋上拿下来以后，这只老鹰就变得温和了许多，躺在甲板上双脚朝天，看着天上飞的那只老鹰，不停地叫唤。


“就是这个东西控制老鹰的？这是什么东西？”单鹰单纯的脑袋里混乱一片。


“小铃铛的百宝箱里有一套铃铛，总共十八个，是我送给小铃铛的礼物，你去问她要过来，给你变个戏法。”云烨没回答他的废话，而是让他去找小铃铛。


很快，单鹰就拿来一个精美的银盒，小铃铛不放心的跟在后面，担心单鹰把自己的宝贝损坏了，这是夫君送的生日礼物。


打开盒子，里面并排放着很多的铃铛，从大到小都有，云烨先拿起一个中等的，摇一下，见铁片没反应，又拿起一个继续摇，等他试验到第四个铃铛的时候，那个铁片终于有了反应，摇一下，铁片就震动一下，非常的有趣。


云烨笑着站起来，没命的摇晃铃铛，只听得叮铃铃一阵脆响，天上的老鹰一个跟头就栽了下来，掉了半截，又忽闪着翅膀飞上了天，云烨把铃铛悬在手上，一阵陶陨的声音响起，铃铛居然无风自鸣。


云烨笑的越发得意了，又把手上的铃铛使劲的摇晃，单鹰，无舌都抬头看天，只见那只老鹰在空中不停地翻滚起来，似乎非常的痛苦。


“这个戏法如何？这只老鹰再也威胁不了我了，如果可能，今天就把它玩死。”于是得意地把铃铛左摇摇，右晃晃，嘴里还哼着莫名其妙的歌。


“叮铃铃，叮铃铃，铃儿响叮当……”


看到天空上的那只老鹰像个玩具一样的一会被陨声袭扰，一会又被杂乱的铃声所惑，不断地发出惊惶的叫声，闭着眼睛不忍卒看的单鹰，忽然间操起一架八牛弩，身子躺在地上，把粗大的弩箭直接对准了那只已经降低了很多的老鹰，没用踏簧，直接用手扣动了扳机，被巨大的后座力震得虎口部位鲜血直流。


三支弩箭呼啸着就上了天，单鹰闭上眼睛，他似乎已经看到了老鹰中箭的情形。云烨可不想这只老鹰就这样死了，多好玩的东西啊，在发现单鹰意图的时候，干紧摇晃一下自己的铃铛，老鹰痛苦地翻滚一下，三支呈品字形的弩箭就从它的身形上方呼啸而过。


地上的老鹰忽然间凄厉的叫了一嗓子，天上的老鹰，就箭一般的呼啸而下，冬鱼他们连忙用木槌敲击了八牛弩，一张巨大的渔网就向老鹰扑了过去。


怎么都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光用翅膀，就把渔网扇的朝下掉了下来，云烨和单鹰都被渔网盖了个结实，匆忙之间，解不开身上的渔网。


老鹰的目的不在伤人，而是抓起船上的那只老鹰就要飞走，好不容易从渔网里脱身的云烨阻止了冬鱼他们准备再次攻击的举动。


老鹰拖不走那只网，云烨早就把困老鹰的那张大网，钉在了甲板上，无论它如何努力，也拖不走，绳子绷得笔直，可惜只能离地三尺，见带不走，只好无奈的抛下，冬鱼淫笑着就要把八牛弩的长箭射出去，却被单鹰一脚踹飞，看着眼睛泛红的单鹰，只能自认倒霉，单鹰惹不起，急红眼的单鹰更加惹不起，你只要看看侯爷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知道他这个时候不想惹单鹰。


鹰飞冲天，果然厉害，转眼即逝，躲在云层里不见了，可是转瞬间，一只黑点就从云端直直的冲了下来，看它头下脚上的样子，这是没打算活啊，云烨一把抄起铃铛盒子，立马就钻进了船舱，单鹰大叫起来，剩下的弩手立刻做好了准备，一连三层防御用的大网就遮盖在了船头，要是真的这样砸下来，说不定船都会被砸个大窟窿。


只听噗噗的两声，前面的两张渔网轻易地就被撕开第三张大网，也是最粗，最结实的，拇指粗的绳子被绷得笔直，好几股绳子都已经被崩开，不过好歹把老鹰拦住了。


大船都在不停地摇晃，云烨探出脑袋，发现那只老鹰的脑袋从渔网的窟窿眼里把头软软的探下来，无力的摇摆着，船上的那只老鹰不停地拿长长的喙拨拉它的脑袋，啾啾的声音不断，看样子这是一对老鹰夫妻。


“怎么辨别老鹰的公母？”云烨挠着鼻子问无舌。


“滚开！”无舌也很愤怒，这些人都在发神经，害人虫被除掉了，应该高兴才是，单鹰的横刀闪耀出一片雪亮的刀光，那些渔网顿时就被刀光绞成了一截截的，走到那只老鹰跟前，单鹰低下头，从老鹰的脑袋后面抠出一片同样的铁片，随手要扔掉，却被云烨拿走，这是好东西，年经人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好东西，造孽啊。


老鹰似乎死了，满船的人除了云烨有点高兴，剩下的都是一脸的肃穆，跟死了爹一样，云烨心里暗暗诅咒。


单鹰把另外一只老鹰也放开，这只老鹰也不逃跑，就呆呆的窝在那只死老鹰的身边，长长的鹰嘴在它的羽毛里啄来啄去，像是在梳理羽毛，听说老鹰一辈子就一个老婆，或者丈夫，一旦成亲，就会至死不渝，不知道这只活着的鳏夫或者寡妇，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雁丘词》里说的好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这下子好了，它们不用飞来飞去的被人使唤了，云烨非常期待这只老鹰上演一出悲壮或者凄婉的戏码，然后自己吟诵一曲《雁丘词》以为祝贺，这样一来它们也不枉这世间走一遭。


单鹰闭着眼睛，不忍心看，也不忍心听那只老鹰咕咕的低吟，英雄末路，就这副样子，想当年霸王乌江自刎之前，还不是和虞姬唱了一出《霸王别姬》想想唐明皇和杨贵妃在荒野里的凄惨离别，云烨心中就充满了吟诗的冲动，赶紧啊，惜别的时间有点长，用铁爪，或者把脑袋往甲板上撞都能达到目的，个人建议用铁爪，这样比较悲壮惨烈。


老鹰迟迟的不自杀，云烨都以为这家伙是不是变卦了，不由得装出一副悲伤地样子，走上前去，准备就近观察一下这只老鹰的情绪到底适不适合自杀。


才到跟前，异变突起，那个明明已经死了的老鹰居然挥动了翅膀，鼓荡起来，一膀子就把云烨拍的飞出来船舷，冬鱼大呼小叫的喊着救侯爷，自己一头就跳下了水。


单鹰就地一个翻滚，还没有站定，另外一只老鹰也呼扇起翅膀来，只好再一次后退，两只老鹰就像滑翔机，在甲板上跑了两步就从船舷上飞了出去，顷刻间就飞的远远地，远处的陶陨声再一次响了起来，这回的声音很温柔，很可惜，两只老鹰理都不理的就朝着大湖的深处飞去，无论陶陨的声音如何变化，都不理不睬，清亮的鹰唳远远传来过来，声音中充满了喜悦，这一飞，好像没有再回头的意思。


云烨被冬鱼从水里丢上甲板，肚子鼓的老高，刚才被老鹰一翅膀扇晕，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水，无舌把云烨倒挂起来，大股的湖水就从口中，鼻子中往外喷涌。小铃铛哭的样子比刚才那只老鹰更加的凄惨。


一声长长的喘息声传来，众人这才放下心来，云烨睁开无神的眼睛吩咐：“那两只老鹰不要放过，侯爷我要把它们生吞活剥。”


所有人都在看着太阳的方向，无舌带着嘲讽的口气说：“抓不到了，天空之王只要到了天空，谁有办法捉住它？”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八节 读书的痛苦


笑脸侯爷笑不成了，脑袋肿的像猪头，脾气暴躁，动不动就要打人，单鹰都挨了一脚，这是因为单鹰感到内疚，如果不是自己任性，大舅哥不会成为猪头，小铃铛看一眼夫君就咒骂一声该死的老鹰，插着蛮腰，一只手对着老鹰飞走的方向指指点点，回头就告诉夫君自己替他报了仇，以后离扁毛畜生远点。


人脆弱的时候需要安慰，枕在铃铛丰腴的大腿上，脚丫子踩着旺财肚子帮它挠肚子，这是云烨认为最能安抚自己受伤心灵的方法了，只是脸上戴着的黑布巾子，让人看起来有一股子鬼气森森的感觉。


“一个月见不了人，淤血一时半会消不下去，老夫的跌打药算是灵验的，老孙都从我这里拿，我知道味道不好闻，有一股子鸡屎味是不是？这是小瑕疵，只要效果好就行，练武之人哪来那些讲究，效果好就行。”无舌给云烨换药的时候总要做一下自己的药物广告，孙先生不在，只好依照无舌的吩咐给脸上涂抹这些不明成分的药膏。


流民们不像云烨这样愁苦，他们很高兴，谁家每天都放开肚皮吃干饭？早上是小米粥，中午是糜子饭，浇上一勺子肉汤这就算是过年了，晚上是熬的稀烂的土豆汤配米饭，真正的白米饭，可怜啊，种稻子的人一辈子没吃过几顿米饭，吃完饭，抹一下嘴巴，砸着嘴说：“再有些青菜下饭就好了。”


活是力气活，来的时候就知道，挖土，挑砖，砸石头，这些活计就没有轻松的，不过，周家的大小子怎么就那么好的运气？轻飘飘的就成了石匠头，狗日的，不就是来工地的时间最长么？老子的手艺比他好的太多了。一个月顿顿吃白米饭，也不怕撑死，昨日还给老娘拿来好大一块子肉，怪不得老子们的锅里只有肉汤，感情肉都被这些狗日的捞着吃光了。


军爷们虽然凶神恶煞的，鞭子甩的山响，倒是没见过落在谁的身上，看到有谁推的车子上不了坡，也知道帮一把。


老百姓就是这样，既然工地上的日子并不难熬，有住的，有吃的，孩子都能在锅边上混个肚园，就期盼着工地上的活计永远不要完工。


人吃饱了，要求就高了，总幻想着能有一间自己的屋子，前院种点青菜，后院养头猪，逢年过节一宰，啧啧，油汪汪的肥肉片子啊，梦里面都流口水。


官家的事情就是多，今天要按个手印。明天要清点一下人口，那个把自己骗下山的官员，这些天阴着个脸，看谁都像是看仇人，没人喜欢和骗子打交道，俺们穷，但是不糊弄人，只有黑了心的官员才会这么干，侯爷不愧是军伍上出来的，说话就是算数，一口唾沫砸个坑，说给干饭就给干饭，不含糊，要不然人家为什么年纪轻轻的就成了侯爷，那些胡子一大把的官员整日里花天酒地的不干好事，要不然干到现在这把年纪了，还要听年轻侯爷训斥？


侯爷不训斥老百姓，可是就因为干饭插了筷子会倒，这让他老人家大发雷霆，说这样会坏了他的名声，说了干饭要插筷子不倒，就算是插了棒槌也不许倒，最喜欢看那些无良的官员被训斥，一个穿绿袍子的官员还被侯爷从大帐里踹了出来，该啊，一定是克扣了大家伙的口粮被揍了，只是，为何不砍头？听说军伍里最喜欢砍头了。


“云侯，插筷子不倒的是粥，不是干饭，您再发火，也不能让亲卫穿着下官的袍服被您一脚踹出去吧，弄得百姓现在看下官就像看见了仇人。”


“没办法啊，粮食没到，只能吃这种粥了，好不容易把百姓的心聚拢到一起，这时候可不能把人心弄散了，你们就吃点亏，以后定有补报。”


面巾子不能撤，眼角还有大片的乌青，还是见不了人，根据快马回报，岭南水师的一部，已经在洛阳装载了粮食，不日就要运抵岳阳，再坚持几天就会有粮食吃了。


云烨就想不通了，怎么荒郊野岭的地方，粮食反而比长安，洛阳这些城市里贵好多？这里明明就该是产粮食的好地方，怎么没几个人种地？


岭南水师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闲呆着，附近河汊里已经跑了个遍，猪婆龙被猎杀了无数，这些喜欢在水面上装木头的家伙的皮肤还抵挡不了八牛弩的轰击，当一条快俩丈长的猪婆龙被送到云烨面前的时候，他就开始理解，为什么这些人不种地了，到处都是这东西，又喜欢在草棵子里下蛋，一不小心就会碰着，个头比窦燕山杀死的那条小不了多少。


军队就是用来杀戮的，岭南水师也是如此，想要把岳州建成适合人口居住的城市，就必须先把这些东西消灭干净，至于它们会不会绝种，云烨懒得考虑，这个时候，人都活不下去，哪有功夫理睬这些。


想要消灭猪婆龙，就需要把这东西变成一项产业，比如比如皮包，比如皮靴，鳄鱼肉是上好的治疗咳嗽的药材，长孙总是在冬天咳嗽，这需要关心一下，只要皇宫里的人养成吃鳄鱼肉的习惯，云烨相信，洞庭湖里的鳄鱼，很快就会被吃光。


最近云烨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厨艺不足以应付面前这些种类繁多的肉食，老虎这东西怎么这么多？一个小山头一只，有时候还会结成群，老天爷，它不是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吗？


野猪能长成小象大小，猴子会不停的从山里跑出来，农家种点稻子容易吗，一个晚上，一大片田地就会被糟蹋的干干净净。


“韩长史，你们以前是怎么对付这些野兽的？”云烨终于想起来这些土著官员，向他们问策，说到底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打鼓，敲锣，放火烧山！”韩城的话说的言简意赅。


云烨敲敲脑袋，山神打鼓自己才是祖宗，怎么把这事忘记了？山上的猛虎就该去深山老林，总和人杂居在一起不好，山神要是总打鼓，相信附近山林的沼泽的动物们就该搬家了，注意拿定了，就把刘进宝找来，吩咐他去派人山里探路，选好路线那就把山神打鼓的旧事再来一遍，说不定要来好多遍。


谁家的侯爷还有家庭作业？云烨有！李二一直讥笑云烨乃是一个读书人中间的白丁，有时候都懒得用大白话和云烨说事情，认为一件不论多么高雅的事情，用乡间俚语说，总是落了下乘。


于是长孙就认为云烨给她丢了人，找来泰山上的几位老人，合力给他列了一个书单，云烨看一次书单，就叹一回气，管氏的《牧民》《山高》《乘马》《轻重》和《九府》，再加上《晏子春秋》自己几乎闻所未闻，如今要拿起来读，还要写读书既要，每个月要把读书体会加进邸报里面，给她送去，这些都是做臣子的必须要懂得学问，这个时候开始学，是不是晚了点？估计满朝的文武都要笑死了，李二对这种事，从来都不会有保密的想法。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这是长孙指明要云烨背诵的，回到长安的时候要考核，这样美的辞，对于修心养性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后面，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最让长孙欣赏，好几回在玉山看着山景都要吟哦一番。


“云侯，你这些辞念得有问题啊，归去来兮！断句没错，田园将芜，这里也必须断句，不能一口气念成田园将芜胡不归，这样一来，意境就大大的减弱了，不美！”


读书的时候总有这样的混蛋跳出来吹毛求疵，云烨实在受不了，拿着书本指着上面的文字对钱升说：“你倒是给我从上面找出标点来，全是黑漆漆的一大坨，我怎么念是我的事，不许纠正，我觉得这样很美，没错，是你弄错了。”


看着神情激动的云烨，钱升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说：“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下官指正云侯学问上的错失乃是美德，何以激动如此？”


云烨这就崩溃了，三两把就将书本撕了个粉碎，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了两脚，而后扬长而去，王八蛋，有本事和我比赛背乘法口诀，让你先背到四，背到三都算是欺负你。


还是小铃铛好，只要云烨开始背书，就托着下巴一脸崇拜的看着夫君，从来都没有指责过云烨，当然，这也和小铃铛的学问有关系，她只会写简单的信，就这样还需要添加很多的圈圈叉叉，她的信，目前为止，只有李安澜和云烨能猜得出来，这样的好听众才是好人，钱升这种随时都好为人师的家伙需要滚远。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九节 李承乾的政治秀


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就是官员必须要做的，后世的各种秀看得都要呕吐了，到了大唐这样的好东西怎能不用一下？


于是围绕着新城干活的那些百姓们就看到了一幅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画面，大唐的太子李承乾殿下，挽着裤脚，腿上全是泥点子，身上穿着麻衣，戴着一顶范阳笠，在全身整洁，紫金冠闪闪发光的云侯的陪伴下，到处视察工地。


朝廷已经为新城的开发拨了不下四十万枚银币，可是听说城墙都还没影子，云烨的奏表上总是在说正在建城，就是不见有大动静，房玄龄坐不住了，准备亲自到两湖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被皇帝阻止了，于是大唐的太子殿下就带着随从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岳州城。


太子殿下一会问问民夫们能不能吃饱，一会又问问住的地方漏不漏雨，亲自走到灶房那里，盛了一小碗糜子米饭，浇上肉汤，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边吃边聊。


这下子就没了距离，太子殿下留着一小撮胡子，坐在小凳子上，吃一口糜子米饭，就问一下百姓将来对生活的希望，说道高兴处，一群人哄堂大笑，甚是愉快。


吃了饭，就去了民夫们住的地方，看到四面漏风的房子，疾声厉色的命令浑身光鲜的云侯，必须尽快解决百姓的住宿问题，天气马上就要热了，蚊虫一旦滋生，引发瘟疫，就是大灾祸，这件事必须首先进行，哪怕城池的工期往后拖延，也必须将人命放在第一位。


光鲜的侯爷狼狈不堪的答应，回头就命令属官立刻就去做准备，尔太子殿下已经抱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给她擦鼻涕，把小脸擦干净之后，就给了小女孩两块奶糖，小女孩不会吃，太子殿下就给她剥了外皮，塞进她的小嘴里。


小女孩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挣扎着从太子的怀里溜下来，拿着另外的一块糖，剥开了就塞进一个没牙的老妪嘴里，还恋恋不舍的把自己嘴里的糖块吐出来，喂给了旁边的一个更脏的小男孩，自己嘀嗒着口水看弟弟吃糖。


这一幕把个大唐太子殿下看的泪流满面，身边的随员也是泣不成声，百姓们扶着工具有的已经嚎啕出声，韩城和钱升更是扑倒在地，大声的怓哭，声称要为大唐服务五百年。


好孩子就会受到奖赏，太子殿下把自己带来的奶糖，一个一个的分发给民夫的孩子，见到太子殿下把糖块都发光了，一个孩子下了很大的决心，咬下来半截糖递给李承乾，瞅着那双脏兮兮的手，糖块上还沾着孩子的口水，云烨戏谑的看着李承乾，这家伙从来不吃剩饭的，更别提一块沾着口水的糖块。


见鬼了，李承乾没有半丝的犹豫，一张嘴就把那半块糖含到嘴里，吃的香甜，还伸出手在孩子鸡窝一样的脑袋上揉了两把，摸摸身上没有带礼物，见云烨腰带上挂的玉牌不错，随手扯下来，放在孩子手里，笑着说让他将来娶媳妇的时候当聘礼。


“大唐如今百业待兴，只要是大唐的子民就要自觉的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今天下的战乱已平，外敌都被大唐将士驱赶了苦寒之地，好日子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双手来创造的，要不来，等不来，朝廷在这里建立新城，就是为了让这座联系南北，交通东西的大城给大家伙带来更多的财富，你们想想啊，只要这座大城建成了，两湖的物产就能源源不断的运出去，会有无数的大船在这里停泊，人多了，地也就旺了，每个人讨生活也就更加容易了，这就是朝廷花巨资在这里建城的目的，我们苦几年，争取把这座城建的更加雄伟繁盛。”


李承乾平淡无华的讲话，却赢得了所有人的爱戴，不论官民，一起单膝跪地，大声称“喏！”一个麻衣布衫的太子殿下，远比浑身光献的侯爷更加的受人拥戴。


太子殿下说完话，就首先拿起一个铲子，往工地上走，后面跟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男女老幼全都来了，见太子殿下开始挖土，所有的人就各奔自己的岗位，挖土，挑石，凿岩，忙得一刻不停歇。


大日头底下挖了一下午的土，太殿下的两只手上已经布满了亮晶晶的水泡，瞅着自己的手对靠在树上喝醪糟的云烨说：“烨子，你看看我这双手，才两年没练武，就变得细腻了，挖了一会泥土，就成了这幅样子。”


“我才发现，你天生就合适当皇帝，那半块糖，你是怎么吃下去的？我记得你从不吃别人的口水，这回倒是吃了个干净利落。”


手上的水泡不算事。三两天就干了，倒是李承乾的行为，很是让云烨吃惊。


“我父皇说过，从百姓手里抢东西那是昏君才干的事，让百姓自觉缴纳钱粮，那需要一个好皇帝才能做到，至于让百姓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东西当成礼物送给你，这样的皇帝，他的江山就是铁打的，我想做一个最好的皇帝，可是未来的日子还长，就从这半块糖开始做起吧，再说了，那半块糖在我看来就是情义，情义这东西不好论价，有了，我就赶紧收着，谁有工夫管那个孩子的手是不是肮脏。”


云烨点点头，能全心全意的去演戏，这需要极高的修养，李承乾看样子被他老子训导的不错，只是做的不够完美。


“承乾，假如你今晚和那些民夫一起睡到工地上才算是做到了极致。”


“少来，工地上湿气重，睡一晚上第二天跟洗过澡一样，你当我傻啊，赶紧的，我已经闻到火锅的香味了，吃点辣椒驱驱寒气。”


小铃铛早就把饭桌安排好了，伺候着李承乾净了手，这才下去，李承乾毫不客气的掀开火锅盖子，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说：“你有美人陪伴，到哪里都是享福的命，自从你走了，我就不好去你家蹭饭，青雀也说家里的饭食不好吃，话说你当初为什么走的那么急啊。”


云烨慢慢的给自己调着油碗无奈的说：“不管谁脑袋上总有一只大鹰盘旋，他在家里都待不住，在老鹰的眼里，我们就是一只只的鸡，在和它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就是家里的那只看护小鸡的母鸡，一直玩下去，老鹰总会叼走一两个小鸡，我不想家里损失任何一只小鸡，所以啊，我这只母鸡就勇敢的跑了出去，把老鹰带的远远地，免得小鸡被叼走。”


“是啊，都有牵挂，大凡伟人的处世之道有三，其一曰正蒙难，其二曰法授圣，其三曰化及民，你不属于这三种的任何一种，你是亲人 第一，故旧第二，良心第三。做人做成你这样的看家狗，也实在难得。”


“胡说，正蒙难这种事情就算了，我还没有伟大到为了正义甘愿牺牲的地步，可是第二条法授圣我还是做到了，我把治国大法传授给了你这个未来的圣王，凭什么说我没做到这一点？至于化及民，这是我的本行，玉山书院的一砖一瓦无不凝聚着我的血汗，将教化普及到万民，本来就是化及民的精髓所在，你看，我是多么伟大的人物，以后不要随便诽谤我。”


冬鱼提着两尾鲜鱼走了进来嘴里含糊不清的喊着“伟业，伟业。”云烨早就告诉过他，不要一天闭上嘴巴不说话，能出声就出声，时间长了不说话，听力都会下降，虽然含糊不清，总比两只爪子比划来比划去的要好，效果不错，大家现在已经很习惯他说些什么了，不用手就能和别人沟通，这对冬鱼的吸引力很大。


当着云烨太子的面，用自己的小刀子，三两下就把两尾财鱼收拾干净了，分成段装在青草编成的盘子里，很有野趣，见云烨没有别的吩咐，这才躬身退下。


“你好像总是在和神仙对着干是不是？”李承乾拿筷子指指草盘子里装着的肥鱼没好气的说：“听说这种鱼那是北斗七星所化，乃是天上的星君犯了错被贬下凡间的，时候到了还要会去的，你就不怕神仙怪罪？”


“你老爹比神仙可怕一百倍，我不是一样没放过鲤鱼？他老人家不也吃的赞不绝口？哪来那么些神仙，过两天请你听山神打鼓，那动静才是神威如狱，百兽奔走，我们藏在山谷边上去打猎，随便扔下去一块石头都能打到一个猎物，野兽多的已经成灾了，再不杀掉一些，建好了城池，也是给野兽盖得窝，人都没法待。”


李承乾嘴上那么说，手底下却半点不含糊。端着草盘子就把鱼下了锅，在煮鱼的间隙里问：“听说你吧老鹰放走了？我爹爹很是失落了一阵子，要是把那两只洪荒异种的大鹰送到长安，说不定你会有赏赐。”


“我也想拿两只老鹰换钱，可是你看看，我眼角到现在都没好，还有一片淤青，就是被老鹰一膀子给我扇飞的，结果，人家就跑了，无舌说，天空之王到了天空，没人有办法对付它们。”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节 一波三折


“你真的以为把城池建成一个圆形真的没问题吗？”李承乾站在模型前面摸着自己短短的胡茬子狐疑的问云烨。


“这没办法，地势造就了这样形状城池，我最喜欢这样的城池，圆圆的看着都喜庆。”云烨毫不在乎的对李承乾解释。


“好好说话啊，大唐的城池你去看看，有哪一个是这样的乌龟状，要是上报，我会被大臣们骂死的，说道理。”李承乾有些忍不住了。


“好，咱们说道理，你看看北面那座山，名字叫相思山，你再看看南边的那座山，名字叫大云山，这名字听着就喜欢，一座绵延七十余里，一座直接就接到幕阜山上去了，仔细看看，就发现这是两条龙在相争，所以啊，这片土地从来没有安宁过，区区一座小城经历了多少大战恶战，远的不说，河间王就在这里差点被人家干掉，两万大军尸骨无存，这就说明，这地方不是什么善地容易招兵灾。


咱们把这座城修的圆圆的，你看看，像不像一颗龙珠？只要是龙，谁不想要这颗珠子，这里有个说法啊，就叫二龙戏珠，相思山龙气走动，行徊曲折，伸缩起伏，从北面蜿蜒而来，行至岳阳境内龙气益旺，到洞庭湖处便停顿起嶂，更含蓄旺气，于是九起九伏，乃是上好的龙脉，这样的好地方不造一座圆圆的龟城，实在是说不过去。”


李承乾抬头看了云烨一眼，敲着桌子问：“你什么时候开始懂风水堪舆了？”


“自从我发现袁天罡随便糊弄两句，就弄到大量的钱财之后，这是一门好手艺，必须学会啊，将来云家没落了，好歹也有一技傍身，饿不死。”


李承乾把所有人都撵出去以后，掐着云烨的脖子咆哮：“你个王八蛋有完没完，糊弄别人也就是了，怎连我也糊弄。”


“不能掐，再掐就死了，好好，我告诉你原因。”李承乾这才松开手，瞪着眼睛听云烨的真正说辞，云烨倒了一杯水不喝，合在掌心里来回的揉，过了好一阵子才说：“原因只有一个，我想尽量的减少支出，创造更多的利润，这片平原就这么大，想要遏制水陆两处要冲做不到，按照朝廷的规划，一座城不但要起到富民的作用，更要起到遏止南北交通的作用，让南北的两处的交通要冲，处在岳阳城的鼻子底下，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是想过没有，这座城就太大了，大的没样子了，你们打算派多少兵马守护要冲？


十里之城，七里之郭，这些都不算，光是城墙就需要三十六里长，开什么玩笑，三十六里长的城墙谁能守住？需要多少兵马？兵马驻扎的多了，就会无偿的占有好多资源，这些建城的钱就白白的打了水漂，徒费国帑而已。


知不知道，在算学里有一个道理叫做相同周长的形状，圆的面积最大？没听过？哦，是我没给大家讲，我必须建造最短的城墙，圈出最大的地皮，到时候朝廷光是卖地，都能维持好长一阵子的岳阳财政。


这个乌龟伸出去的四个爪子，恰好可以掐死陆路，至于水路，没有一支强大的水军，你想封锁谁？所以啊，这座城就成了一个巨大的圆，至于城墙为什么没有？是因为还没有必要建造，谁家在自己国内建城的时候先要造城墙？现在先把内部都弄好了，再建造城墙不迟。因为城墙会阻碍材料的运输。”


李承乾坐了一会，拍着桌子说：“你总是这样肆意妄为，这样做不行啊，你原来的构想不是挺好的么？怎么一到岳阳就变卦？建城必须先建造城墙，这是惯例，你轻轻松松的就想改变自古以来的规矩，这样行不通，你知道这会对你造成多大的阻力？你即使要建造一座龟城，那也需要先把城墙立起来，担心材料的运输，很简单啊，你只需要多留几个豁口就成，又不费什么事，说吧，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做。”


一段时间不见，李承乾果然变聪明了，不再是那个随便说两句就能蒙混的小子了，云烨很欣慰，也很失落，一个懂得自我思考的人终于被自己熏陶出来了，只是以后想要糊弄他，难度就大了，这是标准的自作自受，历史上那个暴虐狂妄的李承乾在这一刻没了踪影。


“岳阳就要打仗了，还是一场大仗，恶仗，洞庭湖里的水贼，在贼人的蛊惑之下，居然搞出了一个什么十二连环坞，他们正在一股股的歼灭，吞并湖上的小股水贼，搜刮能收集到的一切粮食，这就是为什么你来岳阳，都需要运粮的原因，因为岳阳本地没粮食了，迟早，岳阳会有一场恶战，且一触即发，你没见岭南水师这阵子从来都不敢远离岳阳吗？”


李承乾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伏在两湖的地图上查看，低声说：“不但新城有警，附近的巴陵也不安全，环云梦泽的州府都有危险，需要立刻传警。需要禀报我父皇。”


“陛下知道，陛下清清楚楚的知道，你以为陛下为何派你来，不让房玄龄来，就是因为，担心会被老房查出什么马脚，你来了最好，陛下说了，如果你发现了问题，就和盘托出，如果你没有发现问题，就把你送回长安，你看看，这是陛下在你来之前，给我的旨意。”


云烨掏出一封密旨递给李承乾，李承乾摇摇头，捶着桌子低声说：“怎么会这样，我一直以为洞庭湖里的水贼那是疥癣之疾，怎么就一瞬间就成了心腹之患？”


“因为是我派人过去把水贼都组织了起来，然后一不小心被一个很厉害的人夺了权，现在这个很厉害的人，一门心思的想和我决一死战，为自己的老鹰报仇。”


“是他们？你是故意把水贼拧成一股绳的？”


“没错，十二连环坞的名字都是我起的。”


“然后被人家夺了权力？”


“是啊，那个叫水龙王的家伙没本事，守不住自己的位置，所以被一个更加强大的家伙代替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那个水龙王，不是你的人？”


“书院和云家从来都没有蠢货，最多有两个忠贞的傻子，在云家祠堂里扫地。剩下的都是人精，他们连自己多吃一个包子的权利都不肯轻易给别人，更不要说洞庭湖大王这样一个地位，想要拿走，最少需要比他们聪明十倍，或者利害十倍。”


“这么说洞庭湖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


“不是，陛下不知道给水贼里面塞了多少探子，有几个小水贼王是以前书院的学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贼窝里。”


李承乾一口水就喷了出去，书院的学生会当水贼？打死他都不相信，这些家伙如今都在各个衙门历练，怎么就成了水贼头子？


“你家谁在里面？或者书院的哪一位在水贼里面？”


“刘方，刘先生，他如今是新水贼头子的军师，麾下三千强悍的水贼，几乎都是水贼里面的精华人物，水贼头子对他几乎言听计从，他在陛下派去的水贼里面也很有威信。”


李承乾这才长出了一口气，能控制水贼的攻击方向，就好说，让他们一味的来攻击新城，就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现在你全知道了，就明白新城为什么不修建城墙了吧？我们没修建城墙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在修建地堡，自古来我们都把贼人称之为流贼，不怕他们结成一股，就怕他们星散，每次围剿，总会有流贼散落各地，暗地里接着做杀人越货的勾当，一个流贼被杀了，立刻会有好多的流贼站起来，很可怕，所以啊，我们这一次就要毕其功于一役。”


李承乾知道有些话云烨没说，流贼对大唐强悍的大军来说算不得什么，没必要计算到如此地步，只有那一群人，才是最恐怖的，父皇大概想通过这一次的试探，找到这些人确切的落脚地，父皇对这些人的重视，远远不是一座城池能比的。


两个人出了门沿着门外的小湖漫步，月光将两个人的身影脱得老长，落在水面上，被晚风一吹，就变得扭曲，云烨把一个石子踢进湖里，看着泛起的涟漪把月亮的倒影也弄皱，拉长，这才舒坦一些，话说多了，两个人都懒得说话，晚上的小湖边上实在没什么好待的，五月里不断地有蚊虫从湖里孵化飞出来，翅膀都没有完全展开，就凶狠的向两个人扑了过来。冬鱼和李承乾的侍卫拿着大把点着的艾草挥舞，想要把虫子都驱赶跑，不多时湖面上就遮上了一层淡淡的轻雾。


算计人并不能让人感觉好受一些，抱着腿坐在湖边的李承乾忽然唱起了一首歌，唱的不错，嗓音也很轻柔，就是口音古怪，听不明白，这是一首非常温柔的歌，仔细听，才能听出，这不是一首汉人的歌曲……


唱完了歌，李承乾呲着白牙朝着云烨笑着说：“这是我小时候，母亲教我唱的，每当我感到不愉快，或者憋闷的时候，就会唱，唱过之后就浑身舒坦……”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一节 斩蛟龙的魔神


云烨的眼光穿不透洞庭湖上的烟波，云梦泽自古以来就是烟波浩渺不可知之地，八百里的滚滚春水，隔绝了世俗的尘嚣，也阻挡了云烨想要在君山上种茶树的梦想。


刘方忽闪着大褂的下摆，将围绕着自己的蚊虫驱赶开来，君山上的这座泻湖已经成了蚊蝇的滋生地，早就想把这里填平，只是泻湖里有两只很大的猪婆龙，这些天已经咬死了很多的水贼，都说要绕着这个小湖走了，为什么就不听话，非要去试试自己是不是天命的豪杰，想要杀只蛟龙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天命所归。


刘邦斩白蛇赋大风，何等的豪迈英雄，为何这些人只是听了一句闲话就会前赴后继的去喂蛟龙？身边的白衣男子和云烨很像，不是长相的原因，而是因为两个人都给刘方一种不似生人的感觉，云烨还好些，不管做什么都有脉络可以寻找，但是，这个寒辙的家伙，给刘方的感觉就非常的不妙。


丹凤眼长得非常的有特质，细长的眼睑，微微闭起，嘴角自然的上抽，好像在嘲讽世间的所有东西，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见刘方在观察自己的左手，寒辙就抬起手笑着对刘方说：“这两根手指毁在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手里，稳操胜券之下，结果横生突变，局面急转而下，不但丢了两根手指，当时如果再犹豫片刻，这条命也会丢掉，现在的我就不敢小看任何一个人，包括大先生阁下。”


“公子过奖了，老夫不过是一山野鄙夫，原本过着有了今日没明天的生活，仗着识得几个字，被兄弟们拥戴，战战兢兢地坐在军师的位子上，寝食难安，何德何能与公子这样的高人名士相媲美。老夫之求每日有两餐饭食，夜间有一室安身足矣。”


刘方对这个年轻人执礼甚恭，他到现在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四十天前水龙王是如何被活生生的送进蛟龙口中，成为食物的。


“大王运泽云梦，犹如巨蛟化龙，如今就差一块梗骨，只要化掉这块梗骨，大王定会随随心所欲，有无数化身，天下自然会任由大王纵横，正虽驽钝，还能供大王驱使几年，虽刀山火海，也不退缩。”


“韩先生，你也算是水贼群里拔梢子的人才，就不要用这些话来恭维我了，如今李唐气运正旺，已经到了如日中天的时候，不要说长安城里谋士如雨，猛将如云，就是一个少年侯爷就死死的把我们困在这座湖里动弹不得，谈什么纵横天下。


只要能借助云梦泽八百里水波将云烨送进九幽地狱，我就算是得偿所愿，这十二连环坞的总瓢把子的位置送给你又如何。”


寒辙任由蚊蝇飞舞，毫不在意，不过非常的奇怪，那些蚊蝇飞到他的跟前就不再前进，好像他的身边有一层无形的帐幕一般。


又有一个全身重凯的壮汉跳了出来，手上擎着一柄巨大的陌刀，一只枯瘦的山羊，被他随手就扭下来一条腿，带着血花惨叫着被扔进了泻湖，壮汉把撕下来的羊腿丢给后面的伴当，让伴当给他就地烤熟，杀完蛟龙，他要进食。


“这是十二连环坞里出了名的猛霸王褚牛，据说以前是绿林大王熊阔海的部将，熊阔海死了以后，他就带着自己的部属来到了洞庭湖，堪称洞庭湖第一猛将，有生撕虎豹之能，这样的人请公子怜惜，日后也好有人驱使。”


寒辙抽动了一下嘴角说：“这样的蠢驴要来何用，昨日在宴会之上居然敢出言不逊，杀牛宰羊之辈，在我眼中不值分文，我家缺少的是韩大先生这样睿智的高人，至于褚牛这样的莽夫，算不得什么。”


“公子此言差矣，海不拒溪流方能成海，不管公子有多少豪杰力士，多一个总是好的，老夫尝闻，欲成大事者，心胸必然宽阔，昨日褚牛不过对公子稍有不敬，焉能就因此而将他置于死地？这不是为人长上的心胸。”


寒辙第一次开始正眼看刘方，见他躬身作揖，为褚牛求情，手脸上趴满了蚊虫也不躲避，一心一意的为自己考虑，不由得有些好笑，把刘方扶起来，从怀里掏出一颗珠子递给了刘方说：“我不是普通的人，我的追求也不在世俗的权利，你不明白，这个世间能明白我们的人或许只有云烨，一样都是从世外进入人世间，我们追求的是永恒，云烨只是担心成为石头，就再三逃避，弃光明大道于不顾，留恋人世间的那点情欲和繁华，何其可笑。


这一回必须要他身败名裂，回归正途，虽然我和他不是一脉，他出自白玉京，我出自另一个所在，我相信，目标是相同的，人才难得，他必须回归。


我知道你是出于好意，但是，我们的尊严不容人侮辱，洗刷这种侮辱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用血来洗。你戴着这颗珠子旁观就是，不得多言！”


刘方躬身结过那颗珠子，果然，蚊虫一瞬间就离自己远远地，一只都没有，而寒辙身边还是没有蚊虫，看样子这样的珠子，这家伙不止一颗。


感激涕零的刘方，站在寒辙身侧，微微躬身，表示对他地位和身份的尊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让寒辙感受到权利的美妙，当初在云烨身上没用，不知道在寒辙身上会不会有用，抱着这种心态，刘方的礼仪表现的无可挑剔。


寒辙欣赏的看着刘方说：“也罢，这次事件结束之后，你就做我的管家吧，上一个管家被一个小僮射死了，不过他是白玉京的嫡传弟子，倒是不好计较。做了我的管家，记得离那些贵人远点，他们杀死你用不着任何理由。”


刘方大声应诺，而后便一言不发，真的很像一个很有规矩的老管家。


湖面被那只山羊打破，凄厉的声音回荡在湖面，鲜血染红了好大一片湖水，褚牛长吸一口气放下面甲，隔着面甲的铁栅栏，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湖面看。


一截枯木飘了过来，褚牛把陌刀放在顺手的位置，只要那只蛟龙去碰那只羊陌刀就会雷霆一击，或许是闻到了血腥，那截木头漂的越发快了，果然，直直的就来到那只羊的跟前巨大的嘴巴张开，褚牛吐气开声，陌刀闪电般的横劈了过去，一时间狂暴的陌刀将蛟龙的门齿全部击的粉碎，并且深深的嵌在蛟龙的嘴角，蛟龙疼痛的翻滚起来，褚牛不紧不慢的松开陌刀，又将自己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在蛟龙肚皮朝天的时候，就一刀捅在蛟龙的肚皮上，随着蛟龙翻滚的力道环割了下去，这一刀又深又狠蛟龙差点就被割断，内脏稀里哗啦的就掉进了水里，蛟龙的动作一下子就变得缓慢了，嘴里嵌着一柄陌刀，无力的在浅水处偶尔扑腾一两下。


褚牛非常的小心，多年战阵生涯，让他学会了谨慎才是保命的不二法门，所以他站在浅水区，一动不动的等待蛟龙咽气，同时眼角的余光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水面的监察，湖里有两只蛟龙，说不定那一只就在附近，准备偷袭。


粗大的胳膊上缠着铁链，一颗人头大小的流星锤上带着尖锐的铁刺，就因为有这些武器，他才敢在蛟龙吞噬了很多人之后，才跳出来扬名立万，那个娈童一样的公子哥凭什么一来就坐上总瓢把子的位置？老子为这个位置努力好久了，如果不是你把水龙王弄死，老子也会弄死他，想借着蛟龙弄死老子？老子不是水龙王那个蠢货。


又有水波纹了，褚牛缠在胳膊上的流星锤一瞬间就飞了出去，带着风声狠狠的砸在蛟龙刚刚露出来的脑袋上，带着无数倒钩铁刺的锤头牢牢地嵌在蛟龙的头骨上，看到自己一击就中，褚牛大喜，大喝一声，把铁链缠在自己身上，倒转过身体，想要把蛟龙拖上湖岸，才转过身，就发现自己的伴当拼命的叫喊着指着自己身后。


已经感觉到冰凉的湖水打湿了自己的重凯，没有可能，就是真的蛟龙在这一记重击之下也没有可能活过来，到底是军中磨练多年，立刻抛开手里的铁链，扭身就向身后重重的击出一拳，这一拳几乎用尽了全力。


铁拳套上的铁钩划过蛟龙的血盆大口，击飞了两枚牙齿，蛟龙猛力的合上大嘴，褚牛能听到自己胳膊上的骨头断裂的声音，惊怒之下就要左手拳头重重的击打在蛟龙的眼睛上，蛟龙的眼睛立刻变成了一团血污，却不肯张开嘴，而是扭转身子，疯狂的旋转起来，重凯在这股巨力的作用下，片片碎裂，褚牛眼睛几乎要突出眼眶，强忍着疼痛奋力挣扎，猛然间身子一轻，蛟龙跌落到水里，褚牛单手拿过自己别在那只死去的蛟龙身上的横刀，不断地刺在这只咬了自己的蛟龙身上。


平静的湖面掀起来波浪，断去一臂褚牛终于杀死了那只蛟龙，瞪着血红的眼睛，擎着横刀指向了站在岸边看热闹的寒辙，愤怒的大吼从染血的大嘴里迸发出来，站在浅水里，宛如一尊魔神。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二节 憨奴


褚牛的伴当见到如此惨状，无不骇然，见他的长刀指向了寒辙，发一声喊，就向寒辙杀了过去，刘方闪身挡在依然含笑的寒辙身前，抽出横刀，护住了他。


寒辙把刘方推开，瞧都没瞧那些冲过来的那些水贼，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站在水里的褚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褚牛单手扯下自己的里衣，甩成绳子就手齿并用的绑在自己不断喷出鲜血的右臂上，白色的麻衣立刻就被鲜血浸染成红色，血腥味刺激的那些蚊蝇疯一样的朝他身上扑，恨极了寒辙的褚牛，哪里顾得上这些，重新捡起横刀，就要找寒辙拼命。


两条铁链赫然横在寒辙和那些水贼之间，刘方的瞳孔都在缩小，两个巨人一般的光头大汉，嘴角流着口涎，呵呵的叫着从地底站了起来，一步就迈出深坑，儿臂粗的铁链被横着甩起来，重重的砸在人群里，血雾爆起，两条铁链乌龙一样的交错着一遍遍的抽向人群，开始还有凄厉的惨叫声传出来，片刻间，惨叫声戛然而止，只有铁链子砸在地上的沉闷响声，夹杂着骨头爆裂的脆响。


寒辙厌恶的从衣袖上抖掉一块血肉，回过头对刘方说：“憨奴就是这样，很喜欢杀人，只要开杀，就什么都顾不上了，真是该死。”


刘方看着两个肉山一样的壮汉，惊诧的嘴巴都合不上，远古时期就传说有黄巾力士，信陵君有击杀晋鄙的好汉，张良也有铁锤力士，没想到自己面前也活生生的出现了，而且一出现就是两个，他们的本钱如此强大，怪不得皇帝和云烨步步小心。


“老奴刚才鼠目寸光，还请公子恕罪。”刘方已经很自觉地把自己放在管家的位置上了。对于刘方的自觉寒辙很是满意，指着在水边急行的褚牛说：“你看看，这就是困兽犹斗，湖里面本来只有两只猪婆龙，后来让憨奴又抓了两只，觉得不用出动憨奴就能把他们都给收拾了，这些人总是不按照我的计划进行，而云烨，总能把自己的目的贯彻到底，说起来，我不如他啊。”


刘方听到他的话，连忙把头转向湖边，果然，褚牛已经被一只蛟龙叼在嘴里，拼命地挣扎，可惜他到底失血太多，还是被最后一只蛟龙拖进了水里，水面下翻涌起大片的泥沙，大股大股的血将水面染的通红，在白森森的月光下，显得格外阴森，那只被当做诱饵的山羊还没有死，犹在咩咩的叫唤，声音被传出老远。


寒辙冲着岩石后面大声说：“还有人对我当瓢把子有意见么？”


不用喊第二声，岩石后面就走出一大群人，悄然无声的单膝跪地大声的叫喊：“参见总瓢把子。”


“从今后，韩先生说的话就是我的命令，你们必须遵从，否则，休怪我手下无情。”刘方见寒辙指着自己说话，就跨前一步，等待寒辙进一步的命令。


“劫掠民船，收集物资，等待天时。”寒辙的命令简单明了，刘方应诺，等他直起身子，就看到寒辙已经带着两个巨人憨奴走进了大寨。


巨鹰，憨奴，这只是这些人显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只出来一个寒辙，就让大唐朝野不得安宁，如果他们的势力全面展开，还不知道有多么惊人，刘方脸上的忧色越发的浓重。


“再敢抢我的布偶我就揍你。”小丫蛮横的把自己的布偶兔子从匙儿手里夺过来，这是哥哥亲自画的图样，找高手匠人做的，里面塞满了雪白的棉花，是专门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就算是小武，她都不让碰，更别说这个娇里娇气的匙儿。


书院里的男学生都瞎了眼，这样一个爱哭的受气包哪里好，只要她一出现，那些男生一个个都变成了目不斜视的正人君子，狼吞虎咽的家伙会立刻变得极为斯文，头发凌乱地也会沾上唾沫往上理一理，最可气的是打饭，只要她一出现，排在最前面的家伙一定会大声喊：“匙儿小娘子，来这里打饭，女子饭堂的饭不好吃。”虽然会引来厨子的不满，报复性的只给他一小勺汤汁，这些家伙依然乐此不疲。


“小丫，你这个布偶兔子好可爱哟，从哪里买的，我让我爹爹也买给我。”匙儿通过这些日子的了解，也清楚小丫就是这样的性子，嘴上说的尖酸，但是心地却是极好的，好几次都是小丫拽着自己跑完圈子的。


提起布偶，小丫就得意极了，夸奖布偶兔子比夸奖她本人还要来的高兴，犹豫了良久才把兔子递给匙儿说：“只准你抱一小会，这是我哥哥亲自给我做的，是兔子哦，世上就这么一只，莳莳的是一只老虎，小武的是一只熊，哈哈哈，最可笑的是小杰的，是一个背着叉子的乌龟，东南西北她们的全是一头猪，就我的这只兔子最漂亮，小南要和我换，我才不换呢我以前养了一头猪叫憨憨，最后胖死了，我就再也不养猪了。”


匙儿小心的抱着兔子轻轻地抚摸兔子的耳朵，眼中全是羡慕的神色：“你哥哥会的可真多，我们家里的哥哥都是傻子，好不容易有一个聪明的哥哥，还总是不在，我见过你哥哥，当时就是他同意我进入书院的，一个很好的人。”


“那是当然，我哥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非常非常的厉害，知不知道，小时候，哥哥不在家，跟着老师父学本事，别人都欺负我和奶奶，还有大丫，后来哥哥找到了我们，把那些欺负我们的坏蛋全都找来，跪在我家门口，我还踢了那个总是欺负小南的胖少爷，嘻嘻，他们躲都不敢躲，就那么直挺挺的跪着喊着：小娘子饶命。后来哥哥带着我们上街，把我架在脖子上，玩的正高兴，有一个坏蛋想欺负一娘姐姐，结果，被哥哥差点打死，当时我很害怕，又很高兴……”


小姑娘之间，只要产生了信任，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当小丫正在给匙儿显摆家里的美食的时候，小武走了进来，从匙儿手里抢过兔子，塞给小丫，生气的说：“平日里倒是看的紧，我抱一会都不行，现在大方起来了，我的小熊都被你弄脏了，我都没说话，既然不许别人碰，那就最好谁都不要碰，师父说过，这是原则。”


小丫尴尬的抱着兔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匙儿见事情不对，就一矮身走了出去，小丫嘟哝着说小武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


“别嘟哝了，师父来信了，让我把你和莳莳看好，一个是滥好人，一个惹祸精，我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有你们两个拖累，难怪我不快活。”


“不许学嫂子说话，她就是这样整天的埋怨，明明高兴地都成一朵花了，还总是抱怨，好像我们都欠她的，耳朵都听出茧子了，我来书院一大半就是因为她，不想听她唠叨。”


小武只好搂着小丫的肩膀说：“知道了，师父不在家，小杰狡猾的像只狐狸，不会吃亏，就是你和莳莳最让人操心，那个匙儿妖里妖气的，以后少和她来往，今天居然敢进咱们的寝室了，好大的胆子。”


两个人很快就变得高兴起来，小武抱着兔子不撒手，说要好好补偿一下自己，看着小武又提溜兔子耳朵，有把兔子的鼻子往下按，看得小丫心痛不已……


狄仁杰躺在师父的寝室里，只要师父不在，这间屋子就归自己使用，拿着那只沉甸甸的老鹰爪子，轻轻地挠着地上的方砖，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父亲狄之逊已经入朝为官了，可是自己已经很不适应家里的生活，总觉得家里少了生气，平静的就像一潭死水，在家住了三天就匆匆的赶回书院，或许云家才更像自己的家。


师父如今不知道在洞庭湖怎样了，想起那个八牛弩都射不死的家伙，狄仁杰就充满了忧虑，强敌环侧不知道师父能不能应对，上一回师父是在弄险侥幸赢了一局，只要海岛的事稍微露出半点破绽，师父就会一败涂地。


我是不是该去岳州帮师傅一把，狄仁杰从床边上滚到床里面，把手里的老鹰爪子挥舞两下，可是看到床头上师父的信笺，就立刻叹了口气，那些精彩的生活和自己没关系，还要看着家里不出事，无奈啊，宝宝总也长不大，师父好像也没有再收徒弟的打算，自己必须看家，书院里不用自己多管，家里还是不行，就自己一个男子汉。


又听到讨厌的筚篥声，这个小武，就不知道安稳一点么？有侯杰那个傻子使唤还不够？非要本少爷出马？


撅着屁股趴在狗洞边上，听着狗洞那边小武列出来的一长串单子，头皮都发麻。把狗熊布偶拿进去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手弩？师父不许随便动用的，那东西出了岔子会死人的，不行啊！


女子书院的人不许走出书院大门，男子当然没问题，可是从家里拿手弩，还要软钢造的那种，武库的钥匙在师娘手里，能要的出来才是怪事。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三节 云家武库


“师母，弟子想去武库看看，有没有适合弟子的武器，书院里的刀剑总是用起来不顺手。”狄仁杰一边卖力的帮着云宝宝擦洗身上的墨汁，一边对愁眉苦脸的辛月说。


“小杰啊，你是这些孩子里面最乖的，不要去学莳莳她们，练武有什么好的，一个好好的闺女整天上蹿下跳的不得安宁，男孩子更不要学什么武艺，你看看你程伯伯他们哪一个不是满身的伤痕，这才上了几次战场啊。


好好和你师父学，他不会武艺，却是他那一辈人里面战功最卓著的，拿着刀子趴在城墙上和人家拼斗不是咱家的男人该干的，咱家的男人就该站在远远地，指挥别人上去打仗才是，你身子骨自幼就弱，孙先生也没给你调理好，一年里你害病的次数比小武都多，听话，傻子才劳力，你是聪明人，咱们只需要劳心就好。”


给云宝宝好不容易洗干净了墨汁，狄仁杰耷拉着脑袋往外走，辛月看得不忍心，就说：“给你钥匙，你啊，就挑最轻便的拿，你师父做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听说威力很大，有几种听说会爆，那些不能拿，很危险。”


接过钥匙，狄仁杰立马就开心了起来，谢过辛月之后出了门，揉一揉腮帮子，一直装出一副苦兮兮的样子，腮帮子很不舒坦。


云家的武库就在假山下面，那里常年有护卫守护，见狄仁杰拿着钥匙走过来就笑着说：“杰少爷，你怎么到武库这里来了，夫人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张叔，李叔，师娘忙着给小师弟擦身子洗澡，就让我自己来了，放心我不会乱动的。进去看看。再拿两件轻便的武器练练手。”


守卫的护卫见狄仁杰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了打铁锁，也就不再阻拦，任由他一路点着山洞里的油灯走进了武库。


到了这里狄仁杰才发现云家的武器收藏之丰富，昏暗的烛光下，各色的钢铁制品闪烁着寒光，有的雪亮，有的发出暗暗地幽光，数十具木偶人的身上披着铁甲，头盔里漆黑一片，宛如黑色的魔神。


沿着兵器架慢慢往前走，流星锤这东西不是自己能使得动的，连枷也是，只要看看锤头上黝黑的铁刺就知道这不是善类，一柄巨大的陌刀摆在刀架上，别的陌刀都没有开锋，只有云家的陌刀刀刃部分全是豁豁牙牙的锯齿，放在那里不动都看着渗人。淡绿色的鲨鱼皮包裹着三把剑，黄铜的吞口，狄仁杰轻轻地抽出最前面的一把，拿在手上轻轻的挥舞几下，很是喜欢，在剑下的底座上有师父写的一行字：此剑名为夺雄，重三斤六两七钱，乃是真正的百炼精钢，混合云家独有的工艺，斩钉截铁小事而，不知何时有英雄持此宝剑让天下英雄束手。


狄仁杰遗憾的把这把夺雄宝剑放回剑座，自己的体质不适合练武，无舌老公公已经看过无数遍了，真是可惜，要不然拿着这把剑，纵横天下是何等的快意。抚摸着这把剑闭上眼睛幻想自己站在黑压压的人群前面，缓缓地抽出宝剑大喝：“谁敢与我一战！”天下豪杰之士无不后退，这是何等的豪气，何等的英雄。


恋恋不舍离开那把剑，走到刀架前面，云家的刀和外面的横刀也有区别，他们的横刀都是直的，只有云家的刀带着优美的弧度，一把系着红绸的宝刀没有刀鞘，就这样夹在两个铜块上，刀身上全是坑坑洼洼的铁锤敲击出的印痕，看起来似乎粗糙之极，刀柄上也只是简单的缠着一些麻绳，但是走到跟前，不得不为这把刀的霸气所凛，刀锋不见得多锋利，却偏偏给人一种可以开山裂石的错觉，刀柄处的饕餮配重，仰首朝天，似乎要吞噬天空。


看一下下面的文字，果然，师父给这把刀起了个很相称的名字：此刀名曰吞天，取陨石精英所制，煅烧三日纹丝不动。后加入煤精方才消融，倒入模范中，自然成形，铁锤敲击不为所动，只有以水锤轰击，三月方成，非豪侠不得轻用，天下间配有此刀者，唯熙童一人而已，余者碌碌，或有武功超越熙童者，心胸气度远不能及。


看完铭文，狄仁杰的心头压抑极了，这里所有的兵刃自己都能随意取用，可惜啊，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看着他们在这里蒙尘，不能习武算是自己此生最大的憾事。


再过去就是各种弩箭，其中有一把带着滑轮的长弓倒放在弓架上，这个狄仁杰倒是知道，这把弓和送进宫去当弓奴的黑齿长用的是一样的材料，但是弓弦却是师父手里的那卷子丝线搓成的，而黑齿长的那把弓用的是蛟筋鞣制成的，两者天差地别，虽然都是五石弓，这一把要比他的那把强的太多了。


手指在弓背上敲击一下，现在没有挂弦，有谁知道这把弓几乎是天底下最强的一把弓，一个射雕手如果有这样的一把弓，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自己当初就是这样对师父说的，可是师父却笑着摇头，狄仁杰当时非常的想不通还有什么远程武器会超越这把强弓。


诸葛连弩，狄仁杰撇撇嘴，这东西虽然能密集发射，但是劲力不足，只能在近处使用，稍微一远，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


终于见到了小巧精致的燕翅弩，这才是好东西，原来只能一次一发，但是经过师父和公输家改良之后，就能发射三发，可以齐射或者单独发射，而且力量很大，百步之内可贯重甲，轻便好使，很轻，师父经过再三改良之后，把燕翅弩的重量减轻到了二斤七两，几乎是这种武器的极致了。


师父不许狄仁杰用别的武器，但是却命他必须掌握这种武器的使用方法，所以，他对这东西使用的极为熟练，从架子旁边拿起助力器，轻松地就挂上弓弦，把一个箭匣装在弩箭的下方，箭匣里有弹簧，总共装了六枝箭，一抬手就扣动了扳机，只听一阵嗡鸣，三支箭就呈品字形钉在墙壁上的圆形箭靶上，费了好大力气才拔下来，又装回箭匣里，把燕翅弩挂在腰带上，这把弩本来就是自己的，旁边还有一把粉红色的，那就是小武的小燕子，杀人的东西也装扮的很漂亮，起个怪怪的名字，不像自己的，名曰追星，何等的威风，小燕子，戚，只是一个玩具罢了。


小武能练武，是她自己不愿意练，认为关在书房里看那些典籍，远比上蹿下跳的有意思，就像天魔姬说的，美女不能练武，胸口上的肉会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会练到大腿上，一点都不漂亮。


狄仁杰以前不能明白女人要那么那么大的胸部还有浑圆的屁股做什么，现在明白了，看了希帕蒂亚就知道，自己只要多看一眼就会心跳加速。女人确实应该有大胸脯和一个漂亮的屁股，自己将来的老婆必须是这样的，身材像带鱼一样的小武绝对不考虑，一旦师父非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一定要以死相拒，想想小武的霸道狄仁杰就头疼的厉害，可是师父好像就有这个心思，话里话外的说了好几回，虽然是开玩笑，但是狄仁杰知道，师父从来不干没意思的事情，八成是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


不成啊，必须把小武推给另外一个小杰，那家伙也不错，也算是书院里的佼佼者，家世显赫，是未来皇帝的小舅子，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个人杰，小武师姐嫁给他不算辱没。


想到这里就开心，这个世上还真有飞蛾扑火的蠢货，小武那么折磨他，他还是一往无前，这就是标准的夫妻相啊，一个喜欢折磨人，一个喜欢被折磨，多么般配的一对璧人啊，如果他俩能成亲，自己决定送一份重礼。


又从盒子里拿出六个箭匣，一人三个，怎么都够用了，想想那些人的可怕，狄仁杰用从架子上拿了一个小药瓶，这里面是最烈的麻药，涂到箭头上以防万一。


可以弹出刀刃的匕首也拿了两把，武器给小武可以，但是给小丫就会天下大乱，莳莳的武器她早就拿走了，谁也不知道放在哪，不用管她。总算拿齐了，把箭匣和匕首放在盒子里，小武的小燕子也被放在盒子里，自己的追星就挂在后腰，用袍子遮起来，别人看不出来。


守卫武库的老张和老李将武器一一检查了一遍，找来账簿让狄仁杰画了押，用了自己的印，这才同意狄仁杰把武器拿走。


才要离开就听见假山上江爷爷嘎嘎的笑着说：“小小子，够黑的，专挑阴人的武器，也是，你身子骨弱，没法子，好好地保护好自己，让武丫头也多长个心眼，这里最近可不安宁，你师父交代过，一旦发现危险，就立刻进入迷林，不要有半点的迁延，谁的命都没有你们的命重要，知不知道？”


“江爷爷，你发现了什么？”


“没发现，但是老夫的紧迫感越来越近，整天心惊肉跳的，所以，小子，小心些，不要为敌所乘。”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四节 神的战争


小武要的东西算是找齐了，狄仁杰扛着一个硕大的棕色狗熊布偶沿着小路走向书院，不是他不愿意坐马车，而是因为他要在半路上做一件事情，这两天总是有人跟踪这让他烦透了，跟踪的人很聪明，还知道换人，最可笑的是，自己去集市上买了回猪肠子，居然第二天那里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摊贩，专门卖猪肠子，猪内脏的葫芦头小吃摊便宜又好吃。


云家喜欢吃猪肠子的只有师父和自己，再加上小丫，师娘见不得这东西，只要青椒肥肠这道菜摆上桌子，她就立刻会捂着嘴往外跑，在她的强力压制下家里吃这东西的，只能是自己和师父，小丫三个人单独吃，为了这事，自己没少受小武的数落，说什么跟着师父好的不学，偏偏嗜臭，以后不要靠近她三尺之内，因为这句话，狄仁杰更加的喜欢吃肥肠了。


靠近玉山的土地都是云家的，不管是山林还是荒地，都是云家的，这些土地都是侯爷拿河东的好地换来的，老奶奶为这事弄了好大的不高兴，只有败家子，傻子，才拿好地换没长成的林地和荒地，可是少了这块地，云家和书院就不算是一个整体，蓝田县的官府为此发了好大一笔横财，这让现任的县令得意了很久，蓝田县在河对面的长安县也有三百亩好地的公产，虽然长安县令的品级比他高了足足两级，有这事打底，自已让长安县蒙羞。


狄仁杰就要进入这片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灌木林子了，遇到一个头发苍白的樵夫，秉着好少年的品质，恭恭敬敬的给这个瘸腿老樵夫行礼，老樵夫也笑着还礼，还嘱咐狄仁杰小心些，这片林子里最近不安全，他发现好像有什么大家伙在林子里出现了。


十三岁的小少年正是春日青衫薄的时候，进入了灌木林子，自然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兔子，一会捋一把才长成的小红果，拿舌头舔一下，酸的打个寒颤然后抛掉，看到已经结了绒球的蒲公英总要揪下来放在嘴边狠狠地吹一下，直到蒲公英的小伞四处飞扬，这才作罢。


越靠近书院，树木就越发的高大起来，狄仁杰靠在一棵光溜溜的槐树上休憩一下，松树不敢靠近，那上面总有一种长着长毛的松树虫子，掉在皮肤上就惨了，小丫以前就被这种虫子的长毛蛰过腰上红肿了好大的一片，衣服都没法子穿，最后还是师父拿着糯米团子在她身上滚来滚去的，把长毛都沾掉才好，狄仁杰不想有同样的遭遇。


身后有响动，还有低沉的惨叫声传了过来，狄仁杰不为所动，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一点水，走了好一阵子山路，到底有些疲乏了，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糯米糍粑放进嘴里慢慢吃，果不其然，又有一声惨叫传了过来，离自己好像并不远。


狄仁杰小心的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本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的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本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


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的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送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


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大狗熊，它踩到了夹子，腿骨也该断成两截了，让老夫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衣人面色大变，抬起手就要往嘴里塞东西，却又软软的垂了下来，肩膀肉最多的地方已经插着一支弩箭，狄仁杰的反应很快。


老兵闪电般的就把蓝衣人的下巴卸掉，顺便又把另一只胳膊的骨节错开，俯身把掉在地上的一个药丸子捡起来，包好交给狄仁杰，孙道长一定会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药，出自哪里，有什么效果。


瞅着蓝衣人一副视死如归的刚烈模样，老兵冷笑着说：“莫要装了，如果你是一个死士，刚才你有八十个机会能自杀，等到绝望了才想起来自杀是不是晚了点？死士要自杀那是落在敌人手里第一时间要干的事，而不是绝望以后，老夫在军中做了二十六年的斥候，死士见得多了，折磨人的法子，也多的是，老夫算得上是祖宗，手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硬汉子，再硬的铁汉子到了老夫手里也是一滩烂泥，老老实实地说，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要不然，老夫会把你零敲碎打的拆零散。”


蓝衣人非常的想躺下，但是夹在腿上的铁夹子却让他无法躺下，铁夹子被铁链牢牢地锁在地桩上，想要挣开不可能。


老兵上前合上他的下巴，但是一只手却按在他的脸颊上，防止这家伙咬舌头，虽然咬了舌头死不了人，但是问起话来就很麻烦。


蓝衣人冲着狄仁杰笑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敢对你不敬，你是主人，我们是猪狗，本来遇到你，我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你们是神，我的命在你们眼里猪狗不如，可是别的主人给我下了命令，要我盯住你，我只好照办，这是命，逃不掉的。”


狄仁杰的眼睛眯了起来，拿着燕翅弩轻轻地敲敲自己的脑袋问蓝衣人说：“我既然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不好好回答我的话。”


蓝衣人惨笑起来说：“这是你们神的争斗，我是凡人，逃不脱的，一次只能听一个主人的命令，只有完成上一个任务才能听你的命令，这是规矩，这就是神的规矩。”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五节 我是神？


狄仁杰看了老兵一眼，老兵就松开那个蓝衣人，背上自己的竹筐隐去了树后，蓝衣人说的有些事情他听到不好。


“神？”老兵在大树后面咕哝了一句，就坐在一块空地上，掏出自己的酒壶喝了一小口，他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年纪大了，不能再东跑西颠的给家里赚银子，留下来看家也很好，这日子老婆子已经盼了好多年了，眼瞅着儿子成家，生子，变成家里的掌柜，整天不着家，现在也该他跑了。


关中人就是这样，一辈辈，一代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地里刨食，总是不得温饱，现在侯爷来了，很好啊，有情义的人，随他出来的老兵现在谁家不是富户？侯爷是人也好，是神也罢，就是鬼又如何，总归是自己的主子，做家臣的闷头跟着往前走就是。


青砖大瓦房里住着老农，想想都得意，刘栓死了，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小媳妇，小媳妇带着崽，地是种不了了，原以为这日子没法过了，谁知道，府上的管事一大早跑过来，给了她们婆媳一串子钥匙，告诉她，从今天起，街市上的一间卖豆腐的铺子成了她家的，特意带着老婆婆去了县上办了交接，地契，房契交割的清楚，钱管家看着婆媳二人的豆腐买卖上了道，这才收回她们家的地，开春了，不能总荒着不是？


老兵的心思很简单，现在的好日子是侯爷给的，自己享受的没半点顾虑，能还的就这条老命而已，云家的人命值钱，这是侯爷说的，京城里出了名的，就是家里的人太少，就三个男娃，将来怎么继承这么大的家业？


狄仁杰哭笑不得的从树丛里钻出来，什么都没问出来，蓝衣人就知道是一个神给他命令，要他监视自己，至于是谁，是哪路神仙他不知道，睡了一觉起来脑子里就出现了神的命令，要他监视另外一个神。


俺是神仆，祖祖辈辈都是，神一般不来找我俺，找到了就算是豁出命也要完成任务，如果人活着，任务没完成，下场凄惨，不忍诉说。


话说完了，就只是哀求狄仁杰把自己干掉，这些话说出来就没了活路，因为狄仁杰也是神，所以他才会说，如果是普通人，杀了他都不会吐露一个字。


在这家伙的再三哀求下，狄仁杰还是下了手，虽然杀个人像是积德，他心里还是不舒服，这是什么道理？神？自己什么时候成的神？为什么自己不知道？看样子师父也不知道，有神仆可以用？谁是神仆？怎么辨别？一团浆糊。


“杰少爷还是快去书院吧，这里有老夫收拾，一定会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不留手尾。”老兵说完就拎着锄头进了树丛，狄仁杰想了一会，就从树枝上取过那只狗熊布偶，穿过树林，去了书院。


来到狗洞边上，吹了一声竹哨，小武就笑靥如花的出现了，先把狗熊接过去，搂在怀里亲昵一阵子，再把自己的小燕子要过去，助力器搭上，很熟练的上好了弦，把一个箭匣装上，随便抖搂两下，感觉一下自己的手感，这才满意的放在一边，糯米糍粑少了两个，很不满意，见狄仁杰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米粉，这就要发怒。


“有人跟踪我，两个，已经被我干掉了。”看见小武有发作的倾向，连忙说正事。


“既然你这样的白痴都有两个人跟踪，那我这样的岂不是会有四个人潜伏在周围？”小武立刻就明白狄仁杰说话的意思。


“你小心些，我抓住他们问话，问出来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他们认为我是神，别竖眉毛，既然我是，你是我师姐，当然也是，按照他说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仆可以供我们使用，可惜我们不知道谁是，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


小武的眼睛亮的就像午时的太阳，太有趣了，原来自己是神？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小美女就该是洛神一流的神仙才对，等师父回来，好好问问自己到底是什么神仙。


千里之外的云烨也在为这个事情头疼，刘方那里传来的消息证明，这个世上有一群以神魔自居的白痴加自大狂，很不幸，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是不是神仙云烨很清楚，那群人是不是神仙云烨也很清楚，谁家神仙会被绳子割断手指，会被迷幻药迷幻的把自己的指头当鸡爪子啃？


中国的神怪每一朝每一代都有新的补充，而且在日趋完善，最后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神仙体系，以前云烨以为这些东西都是老百姓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最朴素的信仰，现在看起来，不全是这么回事，是谁能自大到了把自己当神仙供起来？


甩去了这些杂乱的心思，继续陪着李承乾在新城工地视察，这座城市堪称大唐这些年所有新成就的结晶。


玉山书院的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也就是公输家教出来的学生，蝗虫一样的在工地上到处蹦跶，他们搭起了庞大的龙门吊，虽然底座每挪动一回都需要几十匹挽马牵引，但是它的工作效率是前所未有的，吊装巨石，搬运建材，几乎可以瞬息而就，单臂的吊架，密密麻麻出现在工地上，尽量的少用木材多用砖石，这是新城的建造宗旨。


为什么大雁塔能够保留到千年以后依然完整无损？就是因为他是砖头建的，而同时期的木头建筑不论多么宏伟，都难逃轰然倒塌的命运。


地压三百里的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前汉的建章宫也毁于战火，即使有少量的建筑保存下来，也难逃白蚁之口。


西方的历史建筑保存下来的就很多，各种石头建造的神庙，各种古堡，有的直接就可以追述到中古时期，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石头建造的，云烨建这座没名字的新城，可不打算用上百十年就被投石机呀，大火啊地震啊一类的东西毁坏。拼了命的想把自己的脚印留在史书上，这是云烨最想做的事情，自己回不去了，那就上名字被后世知晓，免得将来作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孤魂野鬼四处流浪。


钢筋水泥，必须用上去，这东西虽然没有石头结实，但是胜在可以减轻大量的劳动量，凿石头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工作，先把石头用钎子凿出一个个的洞，然后往里面灌火油，最后点着，等大火烧得差不多了再泼水，石头就会沿着凿出来的小洞上裂开，变成小块的石头，由石匠一点点的把粗糙的石块凿成带有花纹的条石。


整个工地就是在打人海战术，这时候想要建造大的工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木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云烨有计划地砍伐附近的山林，这里的木头能用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能用部分的废材。


“烨子，你师父在那部《阿房宫赋》里说的好啊，蜀山兀，阿房出，你的这座新城也打算给岳州留下一座濯濯童山么？”李承乾指着工地附近的一座山问云烨。


“怎么可能，我绝对不会像古代齐国为了建造临淄城，把一座山弄成秃子，我是要把这座山彻底的从大地上抹掉，这座山实在是太好了，当初选择在这里建城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有这座山，山顶上全是石灰岩，正好用来烧水泥，中间部分是坚硬的花岗岩，正好拿来盖房子，砌城墙，底下的部分将来留给军队，他们在最高处扎营，多好啊，全城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下。”


“至于他们怎么扎营就不关你的事了是不是？下面的石头坚硬的你都没办法，怎么能够让军队去做这件事，到时候被派到这里驻扎的军官会被你活活气死。”


“人心齐，泰山移，军队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凭什么去打仗，一支对这座城池毫无贡献的军队，你怎么指望他去为这座城抛头颅，洒热血？只有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才会被珍惜，至于其它的，我不会去管。”


李承乾和云烨从山上走下来，对工匠民夫们的工作进度非常的满意，整个城市的地基都在夯制，四个壮汉分成一组，用绳子牵着夯锤喊着号子打夯，只见无数的夯锤上下翻飞，这样的场面不论谁看到了，都会有一股力量从身体里滋生。


“国家把钱花在百姓身上，他们总能给国家带来更多的财源，新城一旦建成，就会把长安的生活方式投射到这座城市里来，用不了多久，长安的生活方式就会取代这里长久存在的许多陋习，最后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你没打算把这座城交给岳州？”李承乾不由得停下脚步，歪过脑袋奇怪的问？


“几百贯的房子你觉得岳州的土著买得起？”


“你为什么要卖这么贵？我算过了加上所有的成本一所普通房子怎么都不会超过五十贯钱，也就是五十枚银币。”


“你都算了什么？我借了好多钱不用算利息啊，我一个堂堂侯爷被弄到穷山僻壤，一待就是三年，不还用算工钱啊？书院为这座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智慧不用算钱啊？如果在长安，我会把价钱再翻两个跟头！”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六节 流民入城疏


落后地区需要的不管是钱财，还需要大量的思想冲击，多年以来固有的思维早就把他们的思想牢牢地禁锢在这片土地之上，大唐人没有自己的土地就活不下去，这不是云烨在故意夸大事实，事实就是如此，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一辈子走不出家门两百里这是他们生活的常态。


两百里说多了，老婆婆一辈子住在原上，没吃过鱼，现在搬到了湖边，每天吃鱼，已经快把婆婆弄疯了，搞不明白肉里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刺，吃一天饭，卡七八回嗓子，这日子没法过了，只能每天吃白饭，浇肉汤，看着别人吃鱼，自己泪流满面。


指望这样的人去新城购买房子？她会把猪养在后院，鸡养在前院，如果栓头水牛，这日子就美满了，光屁股娃满街乱窜，黄狗随意的在大街上繁衍后代，敲一棒子就鸡飞狗跳墙？


李承乾被云烨连珠炮似地问话，问得满头大汗，自己的子民什么德行他很清楚，云烨说的这些很有可能实现，无奈的说：“你不可能把每座城池都弄得和书院一样干净，你有洁癖，小恪有洁癖，农家生活不可能一尘不染。”


“如果是小城市，我当然不会苛求，光屁股娃也没有妨碍谁，可是新城是有大用处的，它还有教化的功能，一座整洁，有秩序的城池，谁都想住在这里，薛万彻把自己的私房钱都交给了我，希望我在新城给他以前的贴身丫鬟母子找一份好产业，利润我都算好了，这样的人呢，长安多得是。


大城市里的人一般都有一点傲气，只要适当的引导这股子傲气，让他形成风气，就会很快的改变这里的习气，看到那个肚子很大的人了没有？知道是怎么染病的？他肚子里全是虫子，谁都不敢靠近他，说是中了蛊毒，没错，就是有一种小虫子跑进了肚子里了，名字叫血吸虫，染病的原因不是有人在害他，而是他自己喝了不干净的水，光着脚站在脏水里才得的病，这个病很难治，非常的难治。


关庭珑如今就在不断地给这里的百姓讲述如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结果，不太好，明明是已经被证实的好办法，偏偏行不通。


一个城市的硬实力就是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军队的防卫能力，城墙的高大与否，人数的多寡，还有一种隐形的实力也很重要，现在朝廷里的人没人注意，比如政务的开明与否，城市的繁华程度，教化的进程。都是一个城市的实力。


有一句话叫做久处鲍鱼之肆，久也不闻其臭，长居芝兰之室，长也不闻其香，在长安这个芝兰之室待久了的人，突然进入新城这个鲍鱼之肆，他们要是不立刻远遁三千里，你来问我。”


李承乾的脸顿时就黑了，怒冲冲的问：“都是一样的百姓，从土地里刨食的苦哈哈，谁有工夫和你一样，一天换两身衣裳，洗一遍澡，吃个饭洗八遍手，去趟茅厕，回来恨不得把手剁掉，不许你看不起大唐的百姓，他们都是好样的，你是刺史，这些都应该是你分内的事情，一大群黑了心的财主，把长安瓜分完，现在又来瓜分新城，不行，原住民必须进城，弄脏了城市你想办法，害了病你去给他们治，光屁股娃你去给他们找衣衫。


岳州的刺史是你啊，官员是要来干什么的？不是让你给财主们寻找发财的地方的，是要你把所有的人都变得有衣穿，有饭吃，收起你的小心思，说了一大堆，唯一的目的就是发财，就没有看到这些人过的什么日子，赚钱赚疯了，真的不在乎良心了？”


这是李承乾第一次对云烨发火，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愤怒，身体都有些颤抖，似乎已经在强力的忍耐，如果面前的人不是云烨，估计他会像火山一样的爆发开来。


云烨朝李承乾拱拱手，算是道歉，但是嘴上依然说：“你心忧百姓，说明你真的是一个合格的帝国继承人，可是啊，承乾，事态不会沿着你幻想的方向前进的，资本从他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是要喝人血的，当初我警告过你们，你们都被眼前的庞大利益迷住了眼睛，都不在乎，欢呼雀跃着向全天下揽财。怎么，现在到了承受恶果的时候就不愿意？


我就算是把城里的地价，房价弄低，让土著们进城，那些长安来的财主们依然会从土著乡民手里出高价买走房子，到了最后，新城里住的依然是长安富户，土著居民们在发了一笔横财之后，依然会高高兴兴的去城外面居住，生产粮食，蔬菜，布匹，猪羊，供这些富户们享用，我们损失了很多的钱财，却没办法改变现实，承乾，你确定要这么做？”


李承乾脚下踉跄一下，扶着一棵树喘了好久的气才说：“朝廷错了，那就让朝廷来承受过失，就这么做，把土地，房子折价分给他们，至于他们如何买卖，是他们的事情，这些钱本来就是他们该得的，这件事我做主了，如果倒霉就由我来承担。


烨子，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我知道你是在愤怒那些人当初在地价上将你置于险地，烨子，别恨他们，百姓是愚昧的，所以才需要我们指引，他们错了，其实是我们造成的错，不要把我们的责任推在他们的身上。


烨子，别恨他们，他们过于弱小，没经历过大的世面，上一次你的报复，几乎让岳州百姓万劫不复，可怜他们至今还不知道是你在推动，都在感激你，朝堂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是本事，请不要把这些用到他们身上，乡下人的见识，受不了你这样的折腾。”


说完话，就甩开要来搀扶他的侍卫，一个人沿着那个小湖疾走，扯开了胸襟，白皙的胸膛迎着风，起伏不定，随侍在身边的东宫侍卫无不双目泛红，恶狠狠的盯着嚼着豆子一付无所谓样子的云烨。


云烨没走，就站在湖边看着李承乾沿着湖岸走路，眼看着他强笑着和民夫们打招呼，眼看着他帮一个农妇把竹筐背上肩，眼看着他揉着一个光屁股小孩子的脑袋悲愤的不能自己。


屈原悲愤所以会问天，祖逖悲愤所以才有闻鸡起舞，冉闵悲愤所以才有了《杀胡令》，如今李承乾悲愤，只能伤心。


等李承乾绕了小湖一圈散发了一圈的悲愤，走回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折子说：“署名吧，我已经署了，这次会损失二十九万枚银币，岳州百姓算是发了，只是你我太倒霉了，我最多被人家攻讦，你被攻讦的多了可不是好事，所以这个窟窿我们得想办法堵上，干好事就会倒霉，我早就料到了，我一直想做一个奸臣的原因就在这。”


李承乾疑惑的打开奏折，只见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流民入城疏》赶紧打开一看，眼睛顿时就湿润了，只见奏折上写着：“臣云烨顿首，现有新城正在新建之际，臣在千里之外谏于我皇，闻听长安富者觊觎群集新城，臣以为不妥……


将新城托于富户虽有金帛之利，却失天下之心，土著虽然愚氓，也是我皇的臣民，今日愚弄岳阳，明日就能愚弄江南，后日便能愚弄天下，未尝闻天下有靠愚弄便能长久的……


自古以来，人们遇到的灾祸很多，于是圣人出现了，教给他们互相依附，共同生育繁存的本领，做他们的君王，带领他们驱除毒虫，长蛇，怪禽，猛兽而使他们在中原定居下来，冷了教他们做衣服，饿了，教他们种庄稼，住在树上容易跌伤，睡在野地里容易生病，便教他们如何盖房屋。教他们做工，以使他们的器皿充足，教他们经商，使他们的财物能够互通有无，教他们寻医问药，使他们不至于年纪轻轻就死掉……”


李承乾只看了一截就把奏折揣进怀里，跑着去追已经走远的云烨。


“圣人的职责就是现在官府的职责，教化万民原本就是应有之义，大唐的国土广袤，不可能所有的地方都如同长安一样富庶繁华，一旦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恐大唐天下将有倾覆之忧。因此微臣斗胆上奏，请求朝廷将至少一半的新城之地划归与土著，其余一半再用来发卖，如此一来，将会平息百姓之怨言……”


房玄龄的声音在万民宫响起，云烨的奏折被公诸于众，整个万民宫肃静一片，李二面带笑容，似乎受损失的不是他，这样的笑容已经表示他对这封奏折的内容非常的满意。


云烨既然开始真的办事了，自然不能凉了他的心，上的第一封言之有物，有担当的折子，自然需要大肆的宣扬，对于云烨的这个变化，李二从心里感到欣慰，虽然这封折子是要自己不要过度的搜刮百姓，会减少朝廷的收入，他依然旗帜鲜明的表现出全力支持的态势，这个时候没人出来搅局吧？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七节 肥猪来了


朝堂上出奇的沉默，房玄龄念完奏折之后就退回座位，一言不发，朝廷的收入和支出都是早就制定好的，新城会在今年有收入，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事，可是如今，云烨的一纸奏章，就让朝廷三十万银币的收入化为泡影，最愤怒的其实是户部尚书长孙无忌，可是，皇帝很明显的在支持云烨。


奏章他看过，上面应该还有一个的名字，却被朱笔涂掉了，不用说，那个名字一定是太子的，搞什么，建新城就是为了牟利，在他看来，天下的重心应当是士大夫而不是那些愚民，一座宏伟美丽的城市里住满了这些人成和体统。


在兴化坊住了几年，他已经很习惯那些干净美丽的环境，春日里梨花盛开，雪白一片，住在那里的人都习惯换上赶紧的白衣，和环境相称，饮一杯梨花酒，听着剧院里袅娜的歌声，如在云端。


夏日里一到清晨就能听到滴答的马蹄声，还有木制车轮碾过石板的声响，再加上淅淅沥沥的洒水声，燥热的长安似乎都不那么热了，下朝后，选一躺椅，梨树下小憩片刻，看瓷瓶上的水珠从瓶身上滑落，不必去想，就知道冰镇的葡萄酿是如何的清凉。


最喜欢的就是秋日，梨子成熟时节，脖子上架着孙儿辈，看他们摘梨子的憨态，就足以让自己老怀大慰，更不要说老妻举着竹竿子，在上面设置一个纱兜，将梨树最顶端，日照最充足，最甘甜的梨子摘下来，洗干净之后，放进阔口的瓶子里，浇上酒，用黄泥封好，到了冬咳时节喝一点，润心又润肺。


寒风吹来的时候，兴化坊的梨树叶子就会泛红，或者泛黄，这时候的扫街人，就不会去清扫那些落叶，让它们随意的从树上飘落，置之不理，每到这个时候，很多戴着高冠的雅士，会在落叶里郁郁独行，感叹北风的肃杀怀念远方的亲人和朋友……


新城原本也该是这个样子的，却被一群流民毁了，那座城市将变得和大唐其他城市别无二致，污水横流，蚊蝇飞舞，挑担贩浆之流无孔不入。


想到这里，长孙无忌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兴化坊给自己留下的印象太深，就想着城市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不由得哑然失笑，这几年过得太安逸了，竟然少了很多的斗智，强自把心绪转移到三十万银币上来，这或许是国朝最大的单笔收入，如今化为了泡影。这让他极为心痛，原本今年的财政是健康的，还有大量的盈余，如今，一出一进损失了六十万银币，让他怎能安心？


打着圣人的招牌果然管用，王珪听云烨的奏章听得摇头晃脑，魏征也听得如饮琼浆，萧禹对于云烨文章里把圣人和统治者天衣无缝的连接在一起加以赞颂，更是非常的满意。


“云烨又开始使坏了。”长孙对下朝之后正在喝茶的李二这样说。


李二惊诧的抬起头不解的问皇后：“观音婢看出有什么不妥之处么？”对于云烨的奏章他看了不下三遍，字字忠贞，句句切中要害，而且太子就在岳州，从太子的私信上就能看得出来，自己的儿子充满了对长安富户的愤怒，就算云烨钻进了钱眼，以他和太子的关系来说，无论如何也不会害太子，这一点李二非常的肯定。


“不知道！”长孙回答的干净利落。李二这才放下茶壶，拿着白绢擦拭自己的茶壶，这只茶壶已经被自己用的表面像古铜一样漂亮，这件茶壶他将来打算陪葬，没打算留给谁。


“可是妾身这种感觉非常的强烈，一个纨绔子弟忽然间变成了忧国忧民的圣人，这个转折太突然了，拿着好文章做幌子，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这道奏折上，自己好暗度陈仓。


您忘记了，这家伙，装牛像牛，扮马像马，安上长耳朵就是驴子，现在装的是一位圣人一样的忠臣，妾身可知道，他一直都把做一个没做为的奸臣作为自己奋斗目标，这样一来，他的行为就非常的可疑，三十万银币，白白没有了，他会心疼死，就不知道这一次他打算坑谁，三十万银币的窟窿不好堵。”


李二放下手里的茶壶，习惯性的敲着桌子说：“皇后说的有理，行家有行家的尊严，财货一道是云烨最强的一点，他也自诩为再世财神，赔钱可不是财神的做派。我们看戏就好，他不会做的很过分的，再说，洞庭湖上风云聚会，光是那些人就够他操心的了，这时候还是不要打扰他，不过，他居然还有赚钱的心思，就说明洞庭湖之事他稳操胜券，自己的谋士成了那些人的管家，有趣啊，有趣！”


来岳州的人越来越多了，大部分都是长安洛阳，晋阳，扬州这些大城市的富商，云烨的一道奏折上达天听之后，这些人就坐不住了，岳州自古以来就是水陆交汇之所，如果家里能在岳州有一家店铺，就算是不赚钱，只是作为中转站也是很好的选择，更何况新兴贵族群如今已经到了开枝散叶的阶段，在新城安家，不会引起其他势力的反弹，也不会被老牌势力倾轧，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只论能力，不论家势。


越州现任刺史是一位国侯，这样的人对任何势力都有免疫力，他如果想把新城弄好，就绝对会力排干扰，很明显，云烨是一位非常强势的侯爷，事情做崩了才是最丢脸的事，至于好处？他需要么？


新城的一半土地需要给流民，还需要给军队一大块，官府会占用一大块，还会保留一大块作为调剂，这样下来，能发卖的土地就非常的有限，如果下手晚了，恐怕会后悔不迭。


看着从水门上进进出出的各种船只，李承乾郁闷的指着这些衣着光鲜的人说：“这些人就是你要宰的肥猪？”


云烨没好气的说：“那是自然，穷鬼们的好处你看的死死地不让动，害得我没办法下手，那就只好宰肥猪了，我总要侵占一部分人的利益才能把窟窿填上，你以我财神的名头是浪得虚名不成？”


“都是大唐子民，你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了？”


“如果你肯给我三十万银币，就当我刚才的话白说。”


“我哪里有这么多的钱，东宫卖了都不值，高丽已经没钱了，商队今年的利润下滑的厉害，原因就是到处打仗，那个和你作对的渊盖苏文彻底的和高建武翻脸了，想要截杀高建武，把事情的影响弄到最小，谁知道被人告密，计划破产，只好明刀明枪的大战，听说在新长安一代杀的天翻地覆，血流漂杵，听说告密的人姓崔，和你家的崔管事有没有关系？


西域也好不到那里去，原来还能在昭武九姓找点补偿，现在昭武九姓被侯君集杀的千里无人烟，想赚钱只能去波斯，谁能想到，波斯现在还被喊着真主的一群人杀的节节败退，侯氏已经跟我抱怨过好几回了，说家里已经一年多没有正经生意了。


烨子，你也知道，东宫是个穷地方，开销大，收入少，苏氏，侯氏都要烦死我了，你在新城弄快好地给我，我拿去堵她们的嘴。”


云烨重新看了太子殿下一眼，奇怪的说：“我记得半个月前，你还在为富户们侵吞了百姓的产业，痛苦地日夜不安，现在就改主意了？”


“此一时彼一时也，看着老百姓发穷，谁都会不安，但是这些人吗，少点钱又不会饿死，倒是东宫现在连三万枚银币都拿不出来，这才是燃眉之急。”


李家的人全身都是道理，云烨自然不会让大唐太子殿下被老婆逼得去住大街，自己人的利益总是要保证的，程家，牛家，秦家，李靖家，李绩家，长孙家，这几家已经派了最可靠的人手把银币送了过来，就在岭南水师的大船上，李承乾再拍给一厚叠汇票，就万事不问，其余几家也是如此，就等着新城建好之后，来接收产业。


到了八月桂花香的时候，岭南水师终于全员到齐，新城也已经平整好了土地，就要开始正式的建造，不断地有流民从深山大泽里走出来，汇聚到岳州，关庭珑顶着满头的白发四处奔忙，韩城和钱升带着疍吏也开始平整岳州城外的土地，将一些小的水塘截断水源用建筑垃圾填塞，而后平整，整个两湖平原上，一大块不毛之地正在向外延伸。


“侯爷，现在在册的流民已经达到了两万户，已经超越了整个岳州的原住人口，这如何是好，一旦分配不均，灾祸就在眼前。”


关庭珑看起来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原本红润的脸膛上布满了皱纹，两个大大的眼袋吊在眼睛下面，好像他从来没有睡过安稳觉。


崔九倒是显得很健康，到底是年轻人，繁重的工作反而激发了他全部的活力，很不错的年轻人，谁说大户人家尽出棒槌？崔九这样的简直就是人中龙凤。


“关庭珑判事有误，以致工期迁延，着令，暂停别驾之职，去岭南水师营地休整，读书悔过，别驾一职由崔琰代替，不得有误！”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八节 恐怖的拆迁


“云侯，多谢你的好意，老夫撑得住，现在流民已经在工地周边住满了，不给他们找到营生，迟早会酿成大祸。”


“关先生，这次建城安置流民，是一个长久的过程，现在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你现在看着就要垮了，如何坚持到最后？开发两湖是你首先倡议的，如果现在就熬坏身体倒在前进的路上，看不到自己的成果，那该是多么遗憾啊，洞庭湖本来就是一个食物非常丰富的地方，哪里会有闲人。


制造围堰，开垦田土，烧山种地，都有数不尽的工作要做，书院的正科已经制定了流民的工作流程，不用担心，他们马上就会来到岳州实习，会有人手帮你做好这一切的，等到新城建立的时候，周边的农业也要开始兴盛，这是必然的事情，岭南拿来的三季稻，虽然在这里没可能种三季，但是种两季还是没问题的，稻种已经运来了，教百姓育秧的司农寺官员也正在顺流而下，现在，种一季晚稻还是来得及的。”


对这个老人，云烨的感觉很复杂，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但是一个随时愿意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理想的人，必须对他保有最起码的尊敬。


见云烨对危机已经有了应对之法，关庭珑鞠躬施礼之后就退了下去，随着军士去湖上的舰队，在那里他可以好好休息一点时间。


“崔琰，你清楚你的职责所在了么？”云烨见关庭珑走了出去，就问崔九。


“学生清楚了，带着新来的流民，开荒种地，搜集食物，搭建住房，同时还要试验三季稻在两湖的生长情况。”


“知道了就去做吧，这些天小心自己的安全，出门必须有护卫随行，岳州并不安全。”云烨满含深意对崔九说。


专业的人去干专业相对口的事情，这就是一种做事的态度，云烨绝对不会去管三季稻怎样种植，房子怎样搭建，农田该如何规划，百姓的生活到底该怎样安置，这是地方官的职责，他们总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即使云烨能够做的比他们好十倍，云烨也绝对不会去做的，因为这样得不偿失，当初自己胡乱出主意盖万民殿，就被公输甲嘲笑的好些天缓不过来，既然如此何必多费力气？和那些大城市来的富户们饮酒作乐才是自己的工作。


富人间的交往总是那样的贴心，一见面一盒子小礼物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在穷山僻壤但是大船上宴会依然豪奢无比，应有尽有，环佩叮当面目姣好的丫鬟，殷红的葡萄酿淅淅沥沥的被倒进了玻璃杯，放上两枚晶莹的冰鱼，喝起来沁人心脾，难得这些人居然能找来冰，云烨独坐一桌，桌上的美食水陆纷呈，天南地北的佳肴齐聚，云烨估计，为了这个聚会，主人算是费尽了心思。


巨舟缓缓行驶在湖面上，彩灯高悬，丝竹之音袅袅的游荡，有人举酒高歌，有人低吟浅唱，饮胜！主人家好客的劝酒声不绝于耳。酒酣耳热之际，家中的歌妓款款漫舞，扭动腰肢，一遍又一遍的把长长的彩袖抛给中意的郎君，眉眼间全是幽怨之色，刺史侯爷不解风情，犹在与主人家畅谈北方的雄浑景致。


坐席间有豪放者脱帽解衣，手持巨笔，要在丈二的白宣上记取今日之盛况，也有自调琵琶者，不安曲谱，要品出自己的雅调，最有趣者要数酒量浅薄者，追着歌妓，想要拿人家的绣鞋作为自己饮酒的器具……


主人家云板一响，顿时万籁俱静，一方新城地理模型就被搬了上来，这才是今日的主菜，做记者毛笔抛于湖面，调曲者琵琶横卧，本来已经擒住歌妓正在上下其手的风流人物，放开烂泥一样的美佳人，眼中精光闪闪，那里还有半分醉意？


刺史侯爷酣醉，笑拍着模型直说做的不好，比例不对，新城那里会是如此狭小，众人齐声逗趣，悄无声息间就把自家要购买的土地夸大了许多，刺史侯爷一一应允，答应之时狂态毕露，割裂新城土地如同割裂牛羊，随行的从吏面如土色，屡次劝解侯爷，今日醉矣，明日再议此事，却被当庭斥责，只得恨恨离去。


一封封的土地文书被大醉的刺史侯爷一一签发，金银之物被现场交割，从吏虽然痛哭流涕，检验金银却毫不怠慢，这是侯爷唯一能向朝廷交代的东西。


宴尽宾主散，独留下刺史侯爷躺在金币之中狂呼过瘾，今夜要盖着金币睡觉，巨舟消失在黑夜中，只留下粉黛脂香萦绕不绝。


韩城，钱升顿脚嚎啕，怒发冲冠的指着大醉的侯爷就要痛斥，却发现侯爷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瞅着远去的巨舟面目阴森恐怖，难道另有玄机？想起自己以前的遭遇，浑身就不停的打摆子，这时候才想起来，如果远去的豪商是一群饿狼，这一位绝对是一头啸傲山林的猛虎，见侯爷看自己，连忙垂首弓腰不敢言语。


“金银归档，卖掉的土地一一做好标记，金银七分入公帐，三分进刺史衙门，等待赔偿给那些人。”云烨接过刘进宝手里的水壶，漱了一下口中的酒气，就要离去。


“侯爷，为何七分进公帐，三分入州府，是不是少了些？属下已经知道您没打算把土地给他们，可是这样公然赖账国法，人情每一样能说得过去的。”


韩城钱升知道云烨绝对不会这么做，可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刺史如何能把这些金银在众目睽睽之下吞掉，只能期望上官解释一二。


“你们不要管，新城的土地价格又要大落了，暂停建造城池，所有人手都去开垦荒地，告诉这些流民，谁开垦出来的荒地，就归谁所有，只要去官府备案，就免税三年，这是朝廷对流民开的一条口子，关中的流民如此，岳州的流民也该如此才是。”


韩城钱升面面相觑，却又不好发问，只能按照云烨的吩咐去做事，既然地基已经完工，剩下的当然是要开始平整活命之资，田园，这是早就商量好的，侯爷为何要旧事重提？


回到刺史府，李承乾还没有睡，一脸期盼的看着云烨，不知道他这次到底能黑这些富户们多少金银。


云烨伸出四根手指，然后就从井里提出凉水洗脸，李承乾强自忍着，只是无声张大的嘴巴里的小舌头抖动的厉害。


见云烨洗漱完毕，殷勤的把茶壶送到云烨手上，小声说：“钱到手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做？我们要是白白侵吞，他们恐怕会不答应，到时候很麻烦，你扛不住。”


“岳州马上就要有大战发生，五万水贼，号称十万，浩浩荡荡的杀进了岳州城，云烨兵少将微，只能退避三舍，让过贼人的锋芒，以图后势。”


“你有必要玩的这么大吗？为了四十万银币，弄得民不聊生的划不来，虽然水贼的主将是你的谋士，手下的贼将是我父皇的探子，可是贼人一旦进了岳州城，就会失去控制，烧杀抢掠无所不为，损失太大了。”


“你来告诉我，我要把岳州拆掉，并入新城，怎么拆？那里的百姓不愿意离开，你让我吩咐属下拿着马棒去挨家挨户的威胁拆迁？总会有不愿意离开自己家园的人，他们有胆量对抗官府，因为官府要讲道理，拿他们没办法，可是他们没胆子对抗水贼，因为水贼不讲道理，会抢他们的钱财，会抢他们的妻女，还会把他们的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所以啊，这是最快捷的办法，我在岳州死守城池，守不住了，才后撤的，在这之前，我会坚壁清野，和贼人在岳州恶战一场，把岳州彻底的毁掉，这样就没人不同意把岳州并入新城，百姓们会感激官府的作为，民心可用啊。”


“就是为了拆迁？我们给他们讲道理，说明白补偿，不就好了，大唐百姓淳朴，厚道，一定会理解朝廷的苦衷。”


“算了吧，你爹连死囚都不愿意杀，更不要说这些百姓了，大唐百姓还有彪悍的一面，我不想面对，还是这样省事，再说了水贼们没有罪孽，怎么让他们当苦力？好百姓都要去种地，种菜，养鸡，养猪，养羊，为新城的将来做储备，谁去做苦工？只有水贼，我估计最后会抓到三四万壮劳力，有他们在，我们的新城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建好，只有强壮的人才回去当水贼，同理，他们也是最好的苦力，在鞭子底下干活，一定会很卖力，要不了很久，我就会回到长安继续教书，谁有工夫待在这个到处是蚊子的水坑边上。”


刚才在酒宴上光顾着喝酒了，衣襟上吐得全是，不舒服，云烨脱掉外袍，吩咐自家的厨子送两碗哨子面过来，李承乾一定也没吃，他们家人都是这个样子，随时随地的在邀买人心，好像等着一起吃饭就能让别人感激，云烨很讨厌这一点。果然，李承乾就没吃晚饭，一大碗哨子面还没吃饱，喊着再来一碗。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十九节 黑云起


刘仁愿现在越长越讨人嫌，以前还算看得过去的方脸上，现在多了三道又深又长的伤疤，浑身上下一股子海风的咸味，军衣松松垮垮的缠在身上，古铜色的胸膛故意暴露在外面，走路就像是脚底下装了弹簧，一蹦一蹦的，这是船上待久了，已经不适应平稳的陆地了，如果有一天这家伙的两只脚退化成鱼鳍，云烨都毫不奇怪。


手里拎着两只咸鱼，就是这位将军来拜见恩师的礼物，进了屋子行了礼，硬邦邦的咸鱼往桌子上一扔，就把装水果的盘子抱在怀里，吃的汁水横流。


云烨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两只咸鱼绝对是船上伙房里的存粮，想要发火，想了想就算了，这家伙这些年一直就飘在船上，执着的在追寻自己的梦想，连老婆都没娶。


“梁家的闺女在你家替你孝敬两个老人，二十二岁的女人还梳着闺女的发式，让人家寒不寒心？你老爹的头发全白了，过年去我家给我拜年的时候，一直在咳嗽，听说你老娘的身子骨也不好，我找孙先生给她瞧了，说是忧思过度，付出不孝的代价不知道你找到美人鱼了没有？”


“我在找，总会找到的，梁家小娘子没嫁给我算是她的运气，否则和守活寡没区别。您这回强行把我从海上召回，就是要和我说这些？”


云烨站起来，走到刘仁愿面前，抬手就是一记重重的耳光，刘仁愿不躲也不闪，就那样挨了一记，掏出手帕擦了手，又把手帕扔给刘仁愿，让他擦拭一下嘴角的血，背着手说：“三年来，你一次家都没回，你宁愿留在洛阳守仓库都不愿意回长安，何故？梁家闺女不知羞耻的到了你家，我以为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所以才没有过问，直到你老爹告诉我，梁家闺女依然是好好地闺女，我才知道是你这个王八蛋辜负了人家。这一巴掌是你爹托我打的，他见不着你，让我有机会就帮他一下，这个忙我很乐意帮。


当初你老子送你到书院，你是不够格的，是我破格录取了你，结果你半路就跑了，又是我这个倒霉先生替你重新上了学籍，让你顺利的完成了考核，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出一员水军的悍将，结果培养出一个无情无义的冷血混蛋，我给了你一个航海梦，现在却不得不亲手毁灭。今年考核时，我会把你开革出岭南水师，还会告诉其他水师不得收留你，想要航海？在家里的澡盆子做梦去吧。”


云烨越说越是愤怒，最后手臂一挥，把桌子上的茶壶茶杯全部扫落在地，扶着桌子努力的压制自己的怒火，他最见不得的就是这样打着理想的幌子绝情决意的混蛋，人活在世上，总有些东西需要珍惜，抛开一切，一门心思的向自己的理想前进，把自己彻底的活成独夫，这和那些一心想要当神仙的王八蛋有什么区别？


刘仁愿直挺挺的跪在云烨的身后，把头伏在地上不敢动弹，这个年轻的先生虽然和自己一般大，他还是愿意以师礼相待，无关乎年龄。


“我给你准备了一艘快船，岭南水师最快的船，给你三个月的大假，不用回老家，直接回长安，你老爹老娘，梁家闺女就在云家庄子，我给你师母去信，让她安排你的婚事，现在就滚，梁家闺女的肚子里没留下种，你就不要回来，这一点需要孙先生确认，你能不能留在水师里继续混，就看你的本事了。快滚！”


刘仁愿磕了一个头，转身就揪着靠在门口大笑的刘进宝快船在哪？如今洞庭湖上风云激荡，眼看着就要有大战展开，这时候少了自己怎么行，走了两步又回来小声的问云烨：“先生，要不然等大战之后，我再回去？”


云烨讥诮的瞅着他说：“怎么，少了你这个刘屠户，我就要吃带毛的猪？”


刘仁愿只好一脸尴尬的离开，走在路上刘进宝还对他说，不就是搞大一个女人的肚子么？他已经搞大三回了，不算一回事，快去快回，来回半个月就好。


当云烨坐在阅军楼上观看水军操演的时候，刘方也在不停地收拢从四面八方前来投奔的水贼，而且来者不拒，通过不断的检验，磨合，很多原来声名远播的水贼都败在一些年轻水贼的手下，不管是从军事素养，到笼络人心，这些老牌水贼都不是人家的对手，刘方好几回都在寒辙面前哀叹，后生可畏，自己还是卸下军师的名头，专心当管家比较好，免得坏了公子的大事。


寒辙看似对水贼漠不关心，其实他对那里的动静都很清楚，刘方的检验，没有私心，上位的年轻水贼都是，心更狠，手更辣，而且智计百出的家伙，最离谱的就是还有两个家伙居然识字，如果不是黝黑的脸膛，强壮的身体，痞性十足，再加上恶贯满盈的名声，寒辙几乎要以为这些人是将门世家的人物。


年轻人总是对年轻人充满了好感，自己是智计无双的人物，自然就会把所有年轻人的智慧在认识上提高一个等级，再加上还有一个狡猾如狐，凶狠如虎的云烨，年轻人有这样的表现就毫不起眼。


不断地有莫名其妙的人加入水贼，寒辙吩咐刘方将他们安排在要害职位上，等到十六营水贼的主官全部换成这些后来人的时候，老水贼就遭了秧，寒辙一声令下，那些声名卓著的老水贼被两个憨奴活生生的平地上捶成了肉酱，看着那些水贼胆寒的样子，寒辙带着笑容宣布了新的人事任命，除了那几个表现不错的年轻人，所有的统领位置都换上了自己人，刘方对公子的杀伐决断非常的钦佩，再一次提出自己只需要担任管家一职就好，大军的军师，实在是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


“我知道你在恐惧，不要害怕，你已经半只脚踏进了神的领域，我不会对你下手，只要这次能毁掉云烨的新城，致他于死地，目的就算是达到了，洞庭湖上的这些人的去路，我们不会管的，因为皇帝总会派大军来剿灭，你看着他们现在都是活蹦乱跳的，其实都是死人。


皇帝的秘密诏令已经发出了，半年之内，洞庭湖就会被皇帝的水军铺满，趁着现在只有一支水军，我们的行动要加快，按照你的计划看样子最少需要三个月才能完成调整，这样也好，准备好了就多几分胜算，秋风起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攻击，大军直扑岳阳城，我要把这座城夷为平地。”


“喏！”刘方大声应诺，就挺着胸膛大踏步的走出了寒辙的房间，似乎从寒辙的话语里得到了无限的勇气。


“憨奴啊，你看看这些卑贱的人，只要用一点点好处去诱惑，就会死心塌地的替你卖力，嘴上说不在乎洞庭湖上的这点权利，其实啊，你看看，眼睛里全是欲望，都告诉他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他还是想掌握这些死人，对神的管家一职居然不在乎，愚昧的人啊。”


伏在寒辙脚下的憨奴，脖子上挂着铁链，一动不动，只是口水滴答着浸湿了地面，寒辙抚摸着憨奴乱草一样的头发，接着说：“我们原本是兄弟，亲兄弟啊，可是你们生下来为什么就会变成傻子？难道真的没人知道么？


明明清楚血亲不可交合，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为了神血的尊严？小妹十三岁了，她是我们族里出生的最后一个神人，我很担心，他们会要我娶小妹，然后什么都不做，整日里繁衍后代？就像我们的父亲母亲？很想杀死那个人啊，每次替他按摩肩背的时候都想拗断他的脖子，可是不敢，其实我们都知道他是一个疯子，一个三十年没说一句话，只做一件事的疯子，现在说不定已经什么事都做不了了，为什么我还是这么害怕他……”


低语倾诉的时候最讨厌别人打扰，隔壁总是传来一阵阵奇怪的声响，寒辙想要发怒，又让自己安静了下来，算了，他们做的事情非常的重要。


三风子没死，作为最著名的水贼，他就在隔壁接受手术，两个蓝衣大汉，正在雕琢他的脸，原来一副胖胖的笑脸，硬是被雕刻成了怒脸，上眼皮被揪上去用针固定好，下眼皮被拉下来，也用针固定好，黑眼球必须在正中间，要不然就会翻白眼，死鱼眼睛可不是环睁的怒眼，牙齿需要呲出来，脸上的肉需要绷紧，这样一来，就需要把一大块肥肉割掉，再把皮肤缝起来，就有了怒眼环睁，咬牙切齿的感觉。


三风子很想让自己也和那些被砸成肉泥的伙伴一样，可是，他没有那样的待遇，在蓝衣人仔细雕琢了自己的脸皮之后，涂上桐油，睁着环眼看着一根长长的木楔子被一点点的钉进自己的身体，他居然感觉到了一阵欣慰，终于可以死了，只是楔子刺穿心脏的那一刻真是太他妈的疼了。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节 暴雨至


云烨放走了鹰奴，居然还能破解鼓耳环声，也很清楚神人间的约定，那就是不侵占对方的财物，鹰奴绝对是宝物，只要落在其他人手里，既然可以破坏鼓耳环声，就一定能够重新控制鹰奴，云烨没有那样做，只是放走了鹰奴，让谁也得不到，这就是神人间相互斗法之后胜利者最常用的手法。


云烨是白玉京的人，老不死的已经活到了无喜无悲的年纪，听到白玉京之后，就再也坐不住了，原以为他会在少林寺扫地扫到老死，看样子白玉京一定不简单。


寒辙只要想到云烨就会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左手，洁白如玉的左手上赫然缺少了两根手指，每回看左手，他都感觉这两根手指好像是刚刚掉的，前一刹那，还好好的长在手上，再看的时候却没了踪影。


手指是什么味道？怎么就记不起来？当时的感觉非常的奇妙，浑身好像泡在温泉里面，飘飘欲仙，惑人心智，夺人魂魄，这就是白玉京的法门？下回再见到云烨，问他交换一点，很喜欢那样的感觉。


云烨自然不知道，因为自己的无能放跑了老鹰，会给寒辙带来如此多的联想，他现在很悠闲，坐着马车四处查看乡民们耕种的情况，还好，司农寺的人不太蠢，他们终于学会了如何育秧，知道把种子在苗床上先培育好，再种到大田里。


秧苗长得很秀气，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叶子也泛出一种黄玉的颜色，这明显是营养不良的表现，以前告诉他们插秧的苗床要施足粪肥，看样子还是当成了耳旁风。


他们执着的认为草木灰就是最好的肥料，所以育出这样的秧苗也就不奇怪了，至于云烨没事干拿白绫子盖在稻苗上的这种事情，早就已经是长安的大笑话。


薄薄刷了一层桐油的白绫子可以当塑料布使，这个秘密云烨决定谁都不告诉，虽然贵了一点，看起来有败家的嫌疑，但是，老子有钱，你们管不着，因为这事，还被长孙叫到皇宫里臭骂，辛月哭哭啼啼的以为夫君发了疯。


富贵日子过久了，就想找点苦力活干干，人家都在插秧，云烨也想插，选了一小块地，小铃铛就笑嘻嘻的挽起裙子，露出白生生的小腿，端着木盆就要下地，云烨看看浑浊的泥水，拽着小铃铛不让下，随手拿起稻秧就往地里扔，抛秧吗，老子又不是没见过，一小块地，用不着下去，小铃铛才不管夫君的行为合理不合理，见丈夫扔的痛快，自己也加了进来，不一会就给这块田地里扔的到处都是歪歪斜斜的秧苗，扔完了就收工，两人笑嘻嘻的钻进了马车，继续往前走。


旁边的钱升笑眯眯的看着刺史夫妇干农活，本来还有些欣慰，膏粱子弟也知道农家的辛苦，终于知道干活了，谁知道两个人胡乱的往田地里扔了一些稻秧，就上了马车，听说要去河边烤鱼，这就算是干完了？看着东倒西歪的稻秧，钱升浑身的肥肉都开始哆嗦了。


“这是我岳州之耻！”钱升蛮横的阻止了从吏们要帮助刺史把秧苗插好，免得丢人现眼的举动，“就让这块地这么长，让所有人看看刺史是怎么种地的，好引以为戒。”


刘进宝嘿嘿的笑着说：“我家侯爷早就是长安之耻，岳州之耻算得什么，皇后娘娘都说长安城自打有了侯爷，就庸俗了三分，势利了三分到了岳州，天空没高三分，就算岳州百姓有福了。”说完就哈哈笑着打马去追侯爷。


钱升差点没被刘进宝的话噎死，喘了好久才恢复过来，吩咐从人找来一块木板，挥毫就在上面写了“蓝田县传命侯岳州刺史云烨种田于此”的大字，还让人在插木板的地方搭上凉棚，免得被风雨弄坏了上面的字。


韩城不停地央求老友慎重，这样做是在往死里得罪勋贵，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毁了自己，可是怒发冲冠的钱升根本就听不进去，红着眼睛警告韩城，如果他敢私自拔掉木板，就和他划地绝交。


刺史大人的车架到了午后就返回了，钱升特意守在这块木板旁边准备拼死捍卫自己说话的权利，韩城则在心里叫苦不迭。


都料错了，云烨看见了木牌，大笑着下了马车，夸奖钱升会办事，只是木牌有些草率，糟蹋了一手的好字，如果换成石刻，就会好很多，并且和已经处于混沌中的钱升连干三杯，吩咐快些把石碑刻好，都有些等不及了。


看着云烨车架远去，钱升指着背影，大喊一声：“无耻之尤啊！”喊完了就掩面大哭，踉踉跄跄的回了自己的简陋的草堂。


钱升要辞官归隐，钱升要远遁三千里去越州，他认为和云烨待在一片蓝天下呼吸同一个地方的空气都会让他窒息。


告别了老友告别了亲友，收拾好了行囊准备乘船离开，好些天不见人影的韩城却拖着他去了田地边上，指着那块地里的秧苗对钱升说：“没死一棵，我这些天没事干就守在田地边上，没发现有人来重新栽种，可就是怪了，秧苗没死一棵。”


钱升仔细看了一遍田地里的秧苗，依然是东倒西歪乱七八糟，但是秧苗都活着，没有死的，枯萎的，十三天的时间，那些鹅黄色的秧苗有的已经可是泛青，脱掉鞋子下到地里，提了一棵试了试，发现秧苗已经开始扎根了，这绝对是原来的那些秧苗，没人替换过。


旁边的稻田里，秧苗虽然也没死，依然是鹅黄色一片，绝对没有这片田地里的秧苗如此的有活力，“什么缘故？”钱升揪着自己的头发问韩城。


韩城木然的摇摇头，扶着一瞬间苍老了十岁的钱升去自己的府上，这时候的钱升需要大醉一场，多年的老友了，彼此知之甚深。


对于钱升的困惑，云烨是听刘进宝传的闲话，听到之后自然是一笑了之，夏季已经来临，岳州就要迎来绵长的雨季。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


云烨站在阅军楼上背诵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可惜没有知音，小铃铛一脸的崇拜，这无关乎文章的好坏，只要是丈夫念的，就算是狗屁不通，她也会大加赞赏，另一个是刚刚跑到楼下对着洞庭湖撒尿的刘进宝，至于正在专心致志的烤鱼的冬鱼，完全可以无视，所以就注定了范仲淹的千古绝唱在大唐泛不起涟漪，更不要引得洛阳纸贵了。


岳阳来雨一般就会有风，大湖上波涛连天，大浪拍击在楼下的石头上，溅起了漫天的水花，被风一吹就化作水雾，打湿了白色的纱幔，云烨后退两步，脚上的鞋子已经被水雾打的半湿，躺回自己的矮榻，随着大浪拍击的声响，敲击着矮几。


只要云烨闲下来，小铃铛就会凑过来，她只是喜欢和云烨在一起的感觉，用手撕着冬鱼烤好的鱼柳，一点点的喂到云烨的嘴里，有时候云烨会故意咬到她的手指，逗得她咯咯直笑，小铃铛的笑声能带来好运，云烨从来都是这么认为的。


刘方终于把战事拖到秋后进行，这是早就商量好的，洞庭湖的雨季没法作战，视野不清之下，随时都会偏离航道，撞到湖里林立的礁石上。在这样的天气里偷袭，估计还没有到达战场，就会损失一半的人手和战船。


可是这对岭南水师并不是什么问题，海里面的风浪远不是洞庭湖能比拟的，就算是大海上的潮涌，也比这里的风浪危险，所以岭南水师趁着大雨的掩护，决定去君山试探一下敌人的力量，好做下一步的准备。


休整了一个月的关庭珑被放出去查看塘堰的情况，刺史府里的大小官吏都披着蓑衣下到州县里坐镇，一旦有灾情，是要就地处理的，在大唐，最忙碌的不是那些高官显贵，而是底下的疍吏，俸禄不多，杂事无穷无尽，乡民丢了一头牛，就是一件大事，找不到牛，说不定有一家子就会破产，云烨来岳州处理过的最大的案子，就是连环偷牛案，贼偷被抓住，却无可奈何，一头吊睛白额虎，除了剥下虎皮发卖，你能将它如何？


当时看到哭嚎连天的农妇，韩城就把目光盯在了刺史大人的身上，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虎皮在这里卖不上价钱，尤其是夏日里的虎皮，脱毛脱得厉害，不值钱，冬日里的虎皮价格就不错，换一两头牛还是没问题的，刺史大人审的第一件案子就以损失三头牛，换回一张脱毛的虎皮。


水师的安危云烨不担心，自己的手下，这几年在大海里历练的都已经成了水上的霸王，一个校尉就敢喊着直捣水贼老窝，生擒贼首，献于阶下，从大海里忽然来到了澡盆一样的洞庭湖，非常的不习惯，经常说帆还没有张开，就已经到了对岸，海上的鲨鱼就不是可以养在澡盆里的，这次出击，也是那些穷极无聊的水师将领，在拉练的同时做一次简单的狩猎。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一节 大开发


官军的攻击是凶狠无情的，大雨滂沱中，被安置在密闭小房子里的八牛弩尽情的发挥着威力，无数的水贼大呼小叫着四处奔逃，对来犯的官军毫无办法，大雨浸湿了弓弦，拉不了弓，就没办法还击，投石机上的皮索也是如此，几个悍匪驾着小火船想要去烧官军的船队，每走多远，就被大雨将小船淋了个透，在水天一色中，不要说烧人，烧自己都办不到。只能被官军用强弩一一射杀在狂暴的湖水里。


“舍弃第一道水寨，后退三里，避敌锋芒。”刘方的命令不断地传了出去，可是能执行的并不多，那些寒辙带来的人，桀骛不驯，对于刘方的命令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只有那几个年轻的悍匪，忠实的接受了命令，带着自己的部下让开那些急着要出去的水贼，缓缓退回自家的第二道水寨。


“公子，一，三，七，十二，四支人马杀出了自己的防地，悍然攻向了官军，这是圈套啊，是去送死啊，公子，请公子命他们回转，迟了就悔之晚矣，官军战船已经呈环形逼近，头道水寨挡不住他们的巨舟，请公子下令。”


刘方见事态已经不由自己控制，只能单膝跪地，请求寒辙下令，将不听命，这仗没打就已经输了一大半。


寒辙轻笑着说：“没关系，我们看着就好，官军也只是在试探，大雨对他们也有影响，就算攻击前备有干燥的弓弦，这时候也该被淋湿了，我们人多，死伤一些不算什么，再看看，他们能主动出击就不错。”


刘方惊愕了一瞬间，立刻就闭上自己的嘴巴，陪着寒辙在高台上眺望远处的战事，看了也白看，银亮的水幕将阻挡了视线，只能听到水贼的大呼小叫，官兵那里却寂然无声，除了偶尔响起的战鼓，没人叫唤，这比大呼酣战，更加的让人压抑。


见第一道水寨里，已经挤满了贼船，官军战船上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将，点点头，对其他的将领说：“可以了，大雨马上就要停，投掷火油吧，烧掉这些人，我们就回去，侯爷不许我们把水贼杀光，说是有大用处，这样的敌人杀的多了也无趣。”


随着一阵低沉的鼓声传来，官军大船上的投石机，全面启动，上面盖着的油布被揭开，士卒飞快的在篮筐里放置了火油罐子，顷刻间，无数的罐子就被投掷到水寨的栅栏上撞得粉碎，也有一些罐子越过栅栏掉在了船坞上，黑色的火油混合着雨水流淌的到处都是，雨天不火攻，这是傻子都知道的常识，官军的愚蠢举动招来无数的耻笑，就连寒辙都面露微笑。


当点燃的火球被投掷到水寨里之后，官军毫不理会战果。立刻就扬帆远去，留下了一片火海……


寒辙的眼神冰冷如水，刘方垂首叹息，其他水贼无不惊骇的手足无措，雨变小了，变得如雾如烟，火球掉到水寨里，大火就燃烧起来，第一道水寨已成地狱，躲无可躲，藏无可藏，湖面都在剧烈的燃烧，浓浓的黑烟遮天蔽日，被高空的风压下来，弥漫在湖面上，翻滚的黑烟里，无数撕心裂肺的呛咳声传了出来，让人揪心。


“韩先生，你可知道官军从哪里得到了如此多的猛火油？此物听说只有海外之地才有，万里之遥运到大唐价值不菲，云烨为何存有如此多？”


“老奴不知，今日看来，大雨依然对火油的威力产生了遏制作用，可是这些浓烟的杀伤力依然强悍，和老奴见到的猛火油有很大的区别。”


寒辙点点头，等大风吹散了烟雾，才指指水寨无奈的说：“那四个人不适合当统领，你还是从其他人里面选几个吧，让他们做副手。”


刘方面无表情的应是，送走了寒辙，就立刻开始准备救援，湖水波动的很厉害，很快就将大片的油污水面冲击的七零八落，水寨里只有星星点点的火焰在燃烧，只是水寨木栅栏上依然烈火熊熊。


漂浮在水面上的死尸很多，水贼们用钩子打捞起尸体堆积在船坞上，那四个率军突击的蓝衣大汉，不断地指点着尸体说着什么，神情非常的自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难堪，刚才大火才着起来的时候，他们就跳上小船，匆匆离开了，至于死多少人，他们毫不在乎。


水贼也是人，看到死了这么多的同伴，就算往日里没有情义，这时候也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看到人家手里鞭子，敢怒不敢言。只好低下头，继续清理尸体，拖走损坏的船只。


刘方带着四个年轻的水贼走过来对四个蓝衣大汉说：“传公子令，你等四人轻敌冒进，撤销统领职务，由陈嘉四人代替，你们作为副将听候处置。”


蓝衣人愣了一下想要发怒，但是听到是公子的命令，就随便拱拱手，算是听到了，正在打扫战场的水贼们则换了一副表情，继续干活，四个年轻水贼也不理睬离去的蓝衣人，径自指挥自己的部下，加快清理速度，现在天色已经有点放晴的迹象，如果官军大船再来，必然会是一场灾难。


战场上的一次失利，寒辙并不在意，他正在山洞里检查怒脸尸体的准备进程，三风子现在如同一件工艺品，被摆放在石桌上，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全身的毛发都被剃掉，健美的身躯，涂上亮晶晶的桐油，显现出一种古铜色的美感，有人正在拿着拌好桶油的腻子，慢慢的将伤口部位抹平，直到看不出一点伤痕才罢休。


寒辙抓了一把金粉试了试手感，还不错，磨得很细，加上鱼胶，就能把这些金粉涂在尸体的身上，而后穿上衣服，做成盘膝之状就能给云烨送去了。


寒辙瞅着尸体，忽然想起玉山上关于云烨的一个典故，魏征去云府，云烨傲不为礼，只是让管家送来了汤水，并不热情，当魏征说道是奉皇帝的命令来的，云烨只好命管家煮了茶叶送上来，当听到魏征说，这次前来是给云家老妇人封君的，立刻喜笑颜开，命人筵开九席，亲自烹煮了最好的茶叶款待魏征，魏征临走时戏言道：何故前倨而后恭耶？云烨说：大不同，大不同啊。


自己一开始只想杀掉云烨就是了，没想到交锋到现在，自己一点便宜没沾到，反而吃了大亏，只好不断地把云烨的身份往高抬，以至于到了现在和自己平起平坐的地步。这样的做法，和云烨招待魏征的典故有异曲同工之妙。寒辙觉得很有趣，自己和云烨太像了，如果不是因为该死的白玉京，两个人该是好友才是，一起祸害这个花花世界，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大雨不过停止了片刻，又开始无休无止的倾泻，好像是天河漏了一般，木栅栏上的零星火焰终于敌不住汹涌的雨势，逐渐熄灭，在冒出一股子青烟之后，就彻底的湮灭了。


年轻的水贼首领，精赤着上身，带着水贼冒着大雨，抢修营寨，虽然活计艰苦，他们也没有叫一声的苦，只想着把这些保命的防御工事修建好。


君山，这是一块好地方，云家早就打算在这里种植茶叶，这里气候湿润，温暖，多云多雨雾，是最理想的茶叶种植地，云家现在不缺少茶叶，只缺少高品质的茶叶，云烨说君山就是一块种植好茶叶的地方，刘方当然相信，船坞，码头，住宅，仓库，平整的地面，都是将来需要的，填平泻湖，也是应有之义，毕竟泻湖里的蚊子太多了。


水贼们对刘方的指挥没有意见，毕竟，每一样活计，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自打填平了泻湖，岛上的蚊虫一下子就少了很多，再也不是那种一到晚上，就需要用薄纱遮面的情形，伙食也在改善，军师说岛上必须平整出农田，将来从岳州抓到农夫之后，就让他们在岛上种田，给大家种粮食吃，万一朝廷的大军封锁了大湖，自己等人不至于饿死。


刘方做这些事情无一列外的落入了寒辙的眼中，他很不理解，韩大先生也算是少有的智者，为何还要如此愚钝的经营这座荒岛？朝廷可以封湖，难道就不知道攻下这座岛？流贼的优势就在于飘忽不定，让官府防不胜防，这样做无用功，简直就在给自己套上枷锁，只能用利令智昏来形容，不过这样也好，一个有野心的部下，也不是坏事。


有些上了年纪的老贼，甚至给自己偷偷的开垦出来一小块田地，希望首领能把这块地方赏赐给自己，对于这样的事情，刘方更是大加鼓励，信誓旦旦的告诉那些老贼，只要君山上还在自己手里，这些土地谁开垦，就是谁的，没二话。


岳州在大肆的开荒种田，水贼们也在热火朝天的平整土地，虽然谁都知道一场大战已经迫在眉睫，双方的人却都在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


云烨听到这件事情之后，严令岭南水师不得再去破坏，都是自家的产业，打坏了损失的都是自己。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二节 侯君集和云家大小姐


岳州的官军和水贼在风雨里对峙，好像谁都没有抢先发动攻击的欲望，雨季里没办法施工，只能等到雨季过去，才会真正的见分晓。谁都知道洞庭湖里有水贼，但是谁都不会想到水贼居然会有五万之多。


知道的人都闭口不谈，不知道的人都在欢庆自己家在新城已经有了一大块产业，回京的李承乾把岳州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自己的皇帝父亲，李二哑然一笑，就绝口不提岳州的事情，开始把注意力关注到了草原人的身上。


侯君集是一个能把皇帝旨意应用到最大限度的人，带着大唐陇右十三州的府兵和草原上的仆从军，一遍又一遍的来回扫荡，大军到处寸草不生有些夸张，屠刀上的鲜血从未干涸过倒是真的，他很享受这样的杀戮，这个个漠北哄传着侯魔王的恐怖事迹。


他清晨要吃两个少女的心，中午要吃四个强壮男人的心，配以鲜血，晚上不吃人，他需要换口味，吃掉一整头牛之后，就要六个最美的少女侍寝，不合心意的会成为他早上的餐点。人的名，树的影，所到之处无不竭尽所能的孝敬，当然，也有例外。


阴山下的一个牧场，肥美的牧草笼盖了整个大地，大地上到处都是盛开的格桑花，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在前面奔跑，后面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紧紧追赶。


四岁的小女孩正是调皮的时候，小短腿轻快地在草地上移动，那里是一个老妇人能够追的上的，气喘吁吁地老妇人双手扶着膝盖大声的呼唤：“小娘子，小娘子，小暮，小暮，快回来，你娘亲就要回来了，小心她揍你。”


云家大小姐云暮毫不理会，继续往坡顶上跑，花裙子上很快就被草丛里的狗刺种子爬满了，直到坡顶才停下来，两只小胖手聚拢在嘴上，啊哦啊哦的大叫。


“这是招狼呢？”宦娘好不容易上了坡顶，宠溺的抱着云暮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一下，又抱着在胖脸蛋上亲了又亲。看到身上爬满了狗刺的种子，就帮她一颗一颗的往下摘，头发上也有，有的勾在头发上，沾的很牢，往下揪难免会很疼，小脸一抽一抽的，但是绝对不会叫出声。


宦娘怜惜的抱着丫头嘀咕：“好好地侯爷家的千金，就该养在闺房里，怎么就被弄到草原上来了，现在倒好，成了野丫头，到时候回了家，怎么跟侯爷交待哟。


侯爷那么大的一个学问人，要是知道闺女成了这个样子，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那日暮也真是的，你回草原就是了，怎么把孩子也带回来，侯爷临去战场的时候，抱着闺女走了半夜，谁看见谁不心酸，侯爷把你已经惯得没了样子，这种事都会答应，祸水！”


“我不是祸水！我娘亲才是！”云暮总是能从宦娘奶奶这里听到祸水两个字，也知道不是好话，因为娘亲听到这句话，总会哈哈大笑，还鼓励自己也做一个祸水。


“好，好，小暮才不是祸水，你娘亲才是，明年开春咱们就要去长安看你爹爹，到时候小暮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文文静静的小娘子才是你爹爹最喜欢的，不要学你娘，整天就知道放羊，一个有品级的夫人，怎么就撂不下放羊的鞭子。”


云暮听到宦娘奶奶提到了爹爹，转身就抱住宦娘的脖子奶声奶气的问：“我爹爹是大英雄么？他能摔倒草原上最壮的牛么？”


“当然，你爹爹当然是大英雄，草原上的英雄都要听他的，他有好多，好多的大船，比我们住的驼城还要大，当初他带着这些大船，到最远的东方去打仗，打下了天底下最难攻克的大城。


他还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院，听说现在啊，闺女也能进去，将来小暮也要进去哟。”


“我喜欢爹爹，他在哪？”小暮的一句话让宦娘鼻子酸了好久，四处看看，找到了长安的方向，就指给云暮看：“长安就在那里，小暮到了长安就能看到爹爹，爹爹最疼小暮了，你小的时候，他整夜整夜的抱着你，看不够。”


宦娘伤感，云暮可不会伤感，很快她的视线就被天边的一道黑线吸引住了，指着远处让宦娘看，宦娘一看大惊失色，从大地微微抖动的情况来看，这一定是一大队的骑兵，看不清楚旗帜，只能抱着云暮就要退进灌木丛。


“宦娘不要担心，是侯大将军的骑队。”两个黑衣的老汉从山坡的另一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抱起来云暮，就要下去。


云九已经笑容满面的在营地门口等待侯大将军的到来，刚才有信使到来，说侯大将军要来看看云大丫头。


那日暮的身份还不够侯大将军亲自来拜访的，大将军只有打着看孙儿辈的借口来到云家的牧场做客，那日暮连见礼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两位家臣才会来接云暮，这是草原上唯一一个不害怕侯大将军的人物，每隔一段时间，老侯只要路过阴山，总会来看看云大丫头，这一回也不例外，心甘情愿的前来接受勒索。


云家大小姐两只小手抱在胸前，站在一个木头台子上笑嘻嘻的看着大队的骑兵涌进营地，披着暗红色披风的老侯骑着一匹骏马哈哈的笑着从木头台子上经过，云丫头一纵身就跳到了侯君集的怀里，搂着侯君集的脖子甜甜的喊了声：“侯爷爷。”乐的侯君集咧开大嘴大笑起来，高举着云丫头奔驰了一大圈子这才下了马。


侯君集的规矩很大，云丫头可以随心所欲，其他人就没有这个权利了，云九，宦娘，早早的跪在地上迎接，看到两个黑衣老汉直挺挺的站在门边，眼睛一直看着云丫头，就立刻清除了这两个人的身份，只有家臣才有这样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家臣才是一个家族的中流砥柱，侯君集那里有不清楚的。


“丫头，你爹爹还真是疼你，居然把家臣派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来了，人家大少爷才会有的待遇，你小小年纪，就有了了不起！”说完就抱着云暮进了大帐。


侯君集毫不客气的坐到了主位上，把云暮放在自己的身边，两位家臣坐在下首相陪，宦娘轻手轻脚的帮侯君集解下披风，除去了头盔，端来净水，伺候着洗了脸，又浸湿毛巾将侯君集身上的铁甲，擦拭了一遍，这身盔甲是云家特意给侯君集量体打制的，甚是合身，也只有云家制造的盔甲能够用水擦拭，别家的铠甲这么做，早就生锈了。


云暮围着侯君集不停地问这问那，最离谱的是问侯君集今天吃过人了没有，她家只吃羊咩咩，不吃人，老侯会饿肚子的。


别人这么问老侯早死了八遍了，可是这话从云暮嘴里问出来就让老侯得意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嘿嘿笑着说：“最香，最甜的其实就是丫头你，不如把你给侯爷爷充饥如何？”


“不好！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是个臭娃娃，不好吃，侯爷爷还是吃羊咩咩，宦娘奶奶做的奶渣也很好吃，不吃丫头。”


小人儿的小狡猾又惹得侯君集大笑，招招手，把丫头抱进怀里，拿胡子扎了好几下才松开，草原上风云激荡，情势瞬息万变，漠北草原的干系都担于一身，只有到了这里，侯君集才能放开心扉，尽情的休憩一阵子。


云九端着一壶刚刚冲泡好的热茶低着头走了进来，木盘上还有几样点心，很是简陋，这里是草原，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东西了。


毕恭毕敬的放在侯君集面前，就低头垂手的伺立在帐篷口，随时等候召唤，云家的好茶侯君集也有，可是总没有在云家喝的舒坦，宦娘斟满了一杯茶，放在案几上，侯君集轻轻地砸了一口，茶水的温度很合适，正是入口的好时候，一口热茶下肚，浑身都感到舒坦，喝了一杯茶，侯君集就问云家的家臣：“云侯最近在做什么？身体可还安康？”


这就是正式的问候了，本来没有长辈问侯晚辈的，但是因为家臣的缘故，侯君集问的是云家的家主，不是那个自己随时可以修理的晚辈。


老孙俯首回礼说：“蒙侯公动问，主上身体安康，临来之时，主上吩咐门下一定要替他问候侯公，主上亲自选好了礼物，要我等必须当面献给侯公。如今家主正在洞庭湖准备与水贼大战，想来用不了多少时候，就会有捷报传来。”


侯君集点点头说：“以他的本事，一群乌和之众还是会手到擒来的，无需担忧，不知道他给老夫带来了什么礼物，老夫帮他在草原上看护他的宝贝女儿，礼物轻了可不成。”


云丫头此时正忙着吃自己最喜欢的桂花糕，没工夫理会这些大人说些什么，小胖手左右开弓，忙的不亦乐乎。


家臣老孙双手奉上礼单，就退回座位，看侯君集是否对家主的礼物满意。


“五十坛三年陈的好酒？不错，秘制的风干肉？想来味道不错，只是，这罐头又是何物？别管别的，先把罐头拿上来，既然是吃食，哪就一定不错，你家的主子，别的马马虎虎，但是论到吃，他绝对是祖宗积级的人物。”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三节 云大小姐的社交活动


云暮最喜欢吃罐头了，见到白色的密封罐子被端了上来，立刻就把手里的糕饼放下，矜持的让宦娘给她擦了嘴，坐在侯君集身边等候云九把罐子打开。


“打开，快打开，没见丫头已经等不及了，看样子确实是好东西，云家的人嘴都刁，不是好吃食，丫头断然不会这么乖。”


侯君集大手一挥，连连催促，草原上的食物就那么几样，吃来吃去的早没了胃口，他也想看看罐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


云九满脸堆着笑，掀开了泥封，又去掉两层荷叶，最后把蜡纸也撕开，闻闻罐子里的味道，很好，没有变味，就把罐子里的物事倒在了一个很大的玻璃碗里，黄澄澄的甚是好看。


“桃子？这时候就有了桃子？”侯君集奇怪的看着玻璃碗，不过马上就笑了起来，这些年长安人已经很习惯时不时的出现一两样新东西，侯君集也习惯了。


云暮挣扎着从软榻上跳下来，哒哒的跑到装桃子的大碗跟前，很熟练的拿着一把叉子，把桃子插到小玻璃碗里，给老侯装了满满一碗，口水滴答的捧给老侯。


老侯也不客气，拿着叉子就插了一大块塞嘴里，果然不错，香甜可口，就是有些太甜了，他不是很喜欢，看到小丫头不停地在吞咽口水，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那里会不明白小人儿心里想的什么，就把自己的碗推到小丫头跟前说：“来，丫头，吃，你爹爹也真是的，这样粉嘟嘟的一个小人儿，也舍得放在草原上，一个小妾而已，真是宠的没边了。”


云暮又把碗推还给老侯说：“侯爷爷，桃子可好吃了，杏子也好吃，梨子的也好吃，丫头不喜欢吃葡萄的，侯爷爷多吃些。”


丫头守规矩的憨模样，让老侯又是一阵大笑，站起来走到大碗跟前，全部端起来，放在丫头面前，摸着丫头的脑袋说：“好好，侯爷爷把这一碗吃完，你把这一大碗吃完，不许剩下。”说完就端起自己的小碗，吃桃子，看小丫头的反应。


小丫头又给三个小碗里装了一些，先捧给了两个家臣，再捧给宦娘，指着云九说：“你昨天骗了我半碗，今天不给你。”云九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想找个洞钻进去。


丫头安排完了大家，这才搬着大碗大吃起来。


侯君集放下碗，扭头对身后的宦娘说：“不错，丫头被你教导的甚是守规矩，云烨应当感激你才是，功不可没。到底是我汉家女儿，该有的规矩不能少。”


宦娘一脸的惭愧，俯身下拜道：“侯公谬赞了，小娘子分食给众人，不是因为懂规矩，而是给每人一小碗，堵上大家的嘴，她自己就能落下最多的一部分，和规矩无关。”


侯君集一愣，看看众人的碗，果然，一人就两瓣桃子，自己的碗里最多，小丫头的大碗里还有足足一半，正趴在碗边上吃的起劲。


这一发现让侯君集笑的前仰后合，指着丫头断断续续的说：“人小鬼大，人小鬼大，确实是你云家的种，也只有云烨这样的小子，才能生出这样古灵精怪的闺女，不知道将来谁家的好儿郎能配得上这么个宝贝。”


听见侯爷爷发笑，小丫头的头都没抬，这时候多吃些桃子，才是正紧，手底下加快了动作，小嘴里塞得满满的。


等侯君集笑完，云九就给老侯端来了一大碗油泼面，周边配着几碟子碧绿的小菜，看着都让人有食欲，老侯到云家牧场就是来休憩散心的，每回云家都像对待自己人一样的招待，这样的做法，让老侯从心底里喜欢，一碗面条胜过山珍海味多矣。


关中人就是喜欢吃面食，虽然关中有水的地方稻子也种了不少，可是老侯和程咬金，牛进达他们一样，就是喜欢吃面，一日不吃就觉得浑身不得劲，一个月不吃，就会觉得人生了无趣味。


“嗯，腌菜不错，酸辣可口，下饭，走的时候给老夫备些带走。外面的将士们造饭了没有？早点吃完，一会还要去河口看看。”


“侯公放心，将士们已经开始吃饭了，家里宰了五头牛，十只羊送了过去，妇人们还打了一些饼子，准备给将士们带上，路上做干粮。”


侯君集听云九说完，这才端起碗吃饭，风卷残云的吃罢了饭，就牵着小丫头在营地转悠，一老一小说话说的极为高兴，这时候，根本就无法把这个和蔼的中年人和杀人魔王联系在一起。


云丫头在侯君集的宝物堆里翻检了好久，最后带着一顶金灿灿的王冠，连蹦带跳的回到了帐篷，宦娘大惊，跪在侯君集面前哀求他收回这件礼物，这是王冠，小丫头戴着会犯忌讳，招来些没必要的麻烦。


“西域之地，百人为英，千人为雄，万人就敢称王，这种东西大军中多的数不胜数，丫头拿一件玩耍有何不可？暮丫头也是我大唐贵女，休说一个不足万人的小国王冠，就是就是戴上那些大部族的王冠又如何，土鸡瓦狗一般的王国，谁会多瞧一眼，只要不和我大唐的规矩相悖，就百无禁忌。”


侯君集不在乎，小丫头更不在乎，一会把那顶王冠戴上，一会取下来，上面明晃晃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玩的高兴了，还让侯君集俯下身来，在老侯的脸上亲一下，逗得老侯的笑声更是洪亮了几分。


大军休憩了一个时辰，眼看日头偏西，就拔营继续往目的地进发，打头的飞虎旗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几欲破旗飞去。


马上的骑士各个挺胸抬头，盔明甲亮，马队排成一行行的队伍，轰隆隆的如同铁流奔涌，快速的从碧绿的大地上碾过，云家牧场里的唐人，无不额首称赞，牧场里的胡人，敬畏之色越发的浓重，和唐人说话的语气也越发的谦卑。


大军走后不久，嘹亮悠扬的牧人歌从远处就传了过来，“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随着歌声，白云一样的羊群就从远山涌了出来，咩咩的声音老远就能听见，先是羊群，紧接着就是哞哞叫的牛群，几十个身手矫健的汉子在羊群和牛群之间来回奔驰，不断地把跑到队伍外面的撵回来，几只脑袋硕大的獒犬不时地发出闷雷一样的吼声，震慑着牛羊。


云家不养大马群，除了养几百匹供自家骑乘的好马之外，绝不多养，这是云烨对那日暮的禁令之一，什么东西只要和战备联系到一起就没什么好结果。一旦养马，就会成为军队的重点控制对象，云烨自己就是将军，哪里会不晓得军队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白了，军队就是一群强盗的组合，只不过更加的有效率，一旦说军中马匹不够，从你家牵你敢说不给？你家家主是侯爷，一次给脸面，两次给脸面，难道指望他们次次都给？侯君集是主帅也不能阻止军需官这样明枪暗夺，毕竟军需官是在为大军着想。


给钱的话就不是军队了，就算给你钱，谁敢接？前面接了钱，晚上说不定家里就会遭盗匪抢劫，不但会拿走人家的，连你家存的钱说不定都保不住。


只拿钱粮，不杀人就已经是纪律严明的文明之师，要知道这里是草原，不是大唐内地，法律在这里一文不值，就算是在大唐的统御之下，这里起作用的依然是铁与火。


一匹火红色的骏马从羊群里趟了出来，戴着面纱的红衣骑士，轻轻地磕一下马镫，骏马顿时就奔驰起来，像一团火在碧绿的草地上滚动。


那日暮回来了，云暮一见到母亲撒腿就跑，结果跑不过身高腿长的母亲，被揪过来死死地抱在怀里亲昵，一股子浓重的羊骚味，熏得云暮差点晕过去。


看到闺女一副翻白眼的样子，那日暮讪讪的松开闺女，低下头不停地嗅自己身上，没闻见什么味道啊，又是这个小妮子在作怪，抱起来又是一顿蹂躏。


“羊咩咩的味道，羊咩咩的味道，宦娘奶奶快来啊，娘亲要臭死我。”宦娘从帐子里走出来，没好气的从那日暮怀里抱走了云暮，指着那日暮说：“好好地长安贵夫人不当，非要跑来放羊，浑身都是腥臊气，还敢说自己不臭，侯爷可怜啊，娶了一个臭女人，丫头也可怜，有一个臭娘亲，这两个还偏偏都是有洁癖的人，也不知道你那里好，被侯爷宠成这样。”


这事不能说，一说那日暮就得意，大唐小妾生的孩子能够被自己带走的，就她一个，谁家小妾生的闺女叫大小姐？自己的就是，云暮已经是有身份的贵女，大理寺有备案，祖宗祠堂有记录，听说宫里面给亲王选妃的册子上，云暮大小姐也榜上有名，这是公侯家嫡系闺女才有的荣耀。


虽然和丈夫远隔千里，那日暮从来都没有感到孤独过，好像丈夫就在自己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个月都会有一封信传过来，也会有东西捎过来，自己的例份每个月也会有人从长安给捎过来，库房里的钱币多的是，那日暮最稀罕的却是捎来的这些，每一个银币都要数清楚，有的还要吹一口气，放在耳朵边上，听听银子的声响，看看是不是真的。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四节 云大小姐力破三军


草原人上的人谁每天都洗澡？都是关中人的臭毛病，那日暮吱吱呜呜的被宦娘和女儿推着进了帐篷洗澡，那日暮最喜欢抱着小羊羔子唱歌，身上自然会沾上羊膻气，一个合格的牧人会认为这是自然的味道，为何自己的闺女就不喜欢呢？


吃东西会挑嘴，穿衣服会讲究，从小就喜欢在澡盆里扑腾，那日暮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的丈夫，丫头很小的时候就抱着进了澡堂子，舀上一大盆水，把闺女放在木盆里折腾，有时候父女俩会在水里玩的连晚饭都忘了吃，闺女一定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


站在澡盆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那日暮就充满了骄傲，饱满的乳房，高高的挺立，结实的小腹见不到一点赘肉，浑圆的臀部还是那么结实，为了防止脸被草原上的风沙磨砺变粗糙，费尽心力的请宦娘制作了这袭面纱。


看着水中的倒影，那日暮不由得哀怨起来，这里有女儿，有牛羊，有草地，还有一个这样美丽的美人儿，哥哥你为什么不来呢？


宦娘早就习惯了那日暮的自恋，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好好地洗澡，我们整日里以牛羊为食，身体里的杂质本来就比关中人多，如果再不洗澡，变成臭女人，侯爷就是再喜欢你，也会被你身上的味道赶跑，这是家里拿来的香身体的药，听说吃了，整个人就会变得香喷喷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宦娘伺候那日暮洗澡，云暮就彻底自由了，啊哦啊哦的喊一嗓子，一只牛犊子一般大的巨狗就呼噜呼噜的跑了过来，站在丫头身边，比她还要高。笆斗一样大的脑袋在丫头身上蹭蹭，非常的亲密，雪白的长毛缎子一样的披散在身上，两只耳朵耷拉着，脸上有两块浅黄色的四眼，吊眼吊嘴，大耳心形，额阔头高，胸前有一片褐色的心毛，尾巴高高的卷起，两只獠牙露出嘴唇，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


云丫头踮起脚尖拍拍大狗的脑袋，这只高原上送来的番狗就立刻低下头，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主人的亲昵。


云九躲得八丈远，远远地对云暮说：“小娘子，您这是要骑狗？我这就让狗奴去给您备鞍子。”话说完就跑的不见踪影，因为他看到那只大狗在冲他翻獠牙。


很快一个光头精赤着上身的壮汉就来到了云暮身边，蹲下来小心的把一个精致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来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头身上，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枪，木弓，挂在狗身上，最后抱起小丫头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会帮你要过来的，你儿子我也会帮你要过来，明天他们都会来我家，如果他不给，我就让旺财咬他。”


那日暮不会起名字，她只记得丈夫的爱马叫旺财，所以就给闺女的这只和她一起长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来，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来的，已经在云家牧场生活了两年，对他来说这里就是天堂，自己只要养好家里的狗就好，这样就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着狗在冰雪里哀嚎，没想到尊贵的小主人居然还记得对自己的承诺，立刻就五体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亲吻云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贵，只知道雪原上的大头人见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礼，他对小主人帮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过来这件事，丝毫不怀疑。


“旺财！冲”云暮拿起自己的软木做的长枪，像个骑士一样的命令自己的坐骑，大狗立刻就狂奔起来，小丫头的这点重量，还对它造不成困扰。狗奴丹朱就跟在后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财是狗王，见它开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着跑，低沉的咆哮声一时间充满了草原，一只藏獒敢和三匹狼战斗并且能战而胜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云暮带着自己的大军一头就扎进了敌群，当然，这是一大群羊，羊群顿时就炸了锅，咩咩叫着东奔西窜，小丫头的软木枪不断地在那些羊的屁股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乱。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听得外面的羊群炸锅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里才罢休。


“丫头在游戏而已，羊群乱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还要不要脸面了。”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着木桶对宦娘说。


“跑了就跑了，值几个钱，丫头可怜啊，没有家里那么些玩具，只能骑着大狗撵撵羊，扮一回大将军，就这点乐子，老身看着都心酸，你却在为几只不值钱的羊操心。”


“羊是食物，牧人就靠羊活着……”那日暮刚说了一半就被宦娘打断：“那是牧民，你又不是，你是从六品的夫人，朝廷有俸禄养活你，你不靠羊吃饭，到了什么地步就要说那一步的话，明天是”乃日“，部落的头人都会到阴山下，还有远处的吐蕃头人也会来，你是他们中间身份最尊贵者，还要仰仗你向大唐提出自己的要求，你不好好想想该做些什么，怎么有时间去操心羊群。”


那日暮烦躁的摇摇头，她喜欢放牧，在云家庄子已经收敛的性子，到了草原没三天就故态萌发，喜欢看到不断变大的羊群，喜欢看到越来越多的牛，也喜欢看牧民们吃饱饭唱歌跳舞的样子，但是一提到具体的那些事物，就头疼不以。


以前在长安的时候，看丈夫处置堆积如山的文书，她就觉得夫君很可怜，看夫君时不时的拍着桌子大骂蠢货的时候，就更加的同情夫君，现在这些讨厌的事情居然找到自己的头上来了，真是岂有此理。


“我是妇道人家，那里处置的了这些军国大事，还是交给云九来做吧，他是管家，这些事难道不该他做么？”思量来思量去，那日暮居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让云九去。云九很聪明，夫君都夸奖过他，一定没有错。


“夫人哟，这不行啊，云九是下人，你让一个下人去招待那些人，会被人以为是羞辱，搞不好会打起来，来的都是野人，就在乎这个，官府的人也会来，就是那个马周，听说他在这里待不了多少时间了，陛下已经命令他进京城了，边军的人也会来，那是来收好处的，还有给陛下的贡品，咱家不需要，侯爷早就处理好了，要是明天那些人的礼物不能让边军满意，也是麻烦，官府处罚的重了，你还要帮着说好话，这些事情云九代替不了的。”


“烦死了。”那日暮把头埋进水里一点都不想听宦娘的唠叨，这么多事情，让她如何处理得了，不用管，反正自家没人敢欺负，管他别人去死。


云家大小姐得胜归来，虽然中间被一只大公羊撞得从狗身上掉下来，算是吃了亏，可是那只大羊也被一群狗给撵到山那边去了，牧羊人还在找，必须找到，回来了自己还要抽两鞭子泄恨。


瓷娃娃一样的漂亮孩子，和羊群大战一场之后就成了泥娃娃，狗奴帮着卸掉了皮甲，进了帐篷，就要脱自己的衣服，准备洗澡，看到母亲还在洗，就让宦娘奶奶给自己脱衣服，三两下就脱得精光，除了脖子底下的木牌牌不摘，爬上踏板，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木桶，溅了那日暮一脸的水。


宦娘好一阵子忙碌，给大的洗完了，又把小的洗干净，敲着自己的腰说：“还指望跟着你享福，谁知道受不完的累，早知道就留在云家庄子，每天绣绣花，打打牌不比跟着你们两个猴子满山跑的要强百倍。”


云暮一把抱住宦娘的脖子娇滴滴的说：“我才不要和奶奶分开，您不干活，丫头干，您坐好，丫头给您捶背。”


宦娘亲昵地在她光溜溜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就你这张小嘴会说，奶奶就是被你骗死，也心甘情愿，先把自己的短裤穿上，小心蚊子咬。”


受尽了折磨，无儿无女的宦娘早就把那日暮当成自己的闺女疼爱，当初云烨就说，年纪大了，就没必要跟着去草原受苦，留在家里高高兴兴的养老，没事干就和姑姑婶婶们打牌都好，他会派别的丫鬟婆子去伺候那日暮，宦娘怎么也放心不下那日暮母子，非要跟着回来，在她看来，有那日暮，有云暮的地方才是她的家。


看着那日暮和云暮母女二人吵着嘴互相帮着穿衣服的样子，宦娘满是皱纹的脸上就漾满了温情，这一幕她盼了三十年，终于盼来了这样的好日子。


对于母亲的为难事，云大小姐拍着小胸脯大包大揽，认为明天的“乃日”该她去，她还有事，要帮助丹朱要回他的老婆和孩子，那些人拿走了人家老婆儿子不给，实在是太可恶，如果明天给了就好。不给的话，就让旺财去咬他们，旺财的嘴很大，比自己胳膊还粗的牛骨头，一嘴就能咬成两半，就不信他们不害怕。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五节 乃日


“乃日”是一个大日子，在大唐铁骑还没有踏上草原之前，这日子是颉利最喜欢的日子，因为每到这一天，他都能收到大量的财宝和牛羊，当然，美女是必须的环节，只是这些年不成了，为了能跳的动好看的舞蹈，他几乎禁绝了一切享受，整天在自己不大的宅院里研究舞蹈技艺，因为，皇帝总是喜欢看他的舞蹈。


那些前来进贡的小部族没有资格去长安，就只能在乃日这一天，把礼物交给大唐的边军，请他们替自己把心意上交给伟大的“天可汗。”


钱财过手扒层皮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至于什么时候出现的就无据可考，边军一般执行的是一半一半的规矩，就是给陛下多少，边军就要截流多少，皇帝陛下的数额是早就定好的，没人敢随意的改动，一根羊毛都不许少，所以边军需要的另一半就需要草原上的头人们自己出，不出恐怕不太好。


那日暮没有这种忧虑，乃日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听胡琴，唱歌，拉着手跳圈圈舞，把好东西摆出来请大家吃的一个好日子，至于别人家高不高兴，那日暮从来不在乎。


太阳还没出来，那日暮就已经醒了，把小丫头抓在自己酥胸上的爪子拿掉，再给睡的四仰八叉的闺女盖好毯子，见宦娘还在睡，穿上衣服就要出帐篷。


“把牛羊交给牧人，你今天去参加乃日，还真的打算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替你去不成？羞不羞啊？”宦娘轻柔的声音从另一张床上传了过来。


那日暮皱皱鼻子，无奈的脱掉衣裳又躺回床上，时候还早，去参加乃日用不着这时候去。自家是主宾，去的越晚，越表示身份贵重，宦娘早就教过。


睡不着啊，往日的这时候，自己就该洗漱完毕，喝一碗酥油茶，再吃两团子糌粑，就会骑着马赶着羊群往草场里赶路，趁着青草还没有被太阳晒蔫，好让羊儿多吃几口新鲜的，一个个长得肥肥的，这是牧羊人最大的期望。


小丫头睡觉的模样和她爹爹一模一样，那日暮瞅着丫头又钻进自己怀里，小手很自然的攀住自己的乳房，就甜蜜的想。


自己在家里的早晨是怎么过的？对了，包子，云家的清晨怎么会少了包子，厨子会把各种各样的东西塞进面皮里，蒸出各种各样的大包子，想到那些咬一口就喷香的包子，那日暮就咽了好大一口吐沫，草原上东西少，除了肉包子就没别的，那日暮很想吃家里的三鲜馅的包子，就轻轻的对宦娘说：“我们早上吃包子好不好？不吃肉包子，我要吃三鲜馅的包子。”


宦娘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小声说到：“好啊，今天吃粉条，沙葱羊肉馅的包子，我再往馅子里加一点地皮，味道一定不错，你带着闺女再睡会，我这就去给你们做，厨子今天要炸油饼，昨晚就发好了面。”


那日暮不知不觉的又睡着了，梦里又见到了夫君，他总是带着坏笑看着自己，轻轻地拥着自己在东羊河边上漫步，有时候还会在自己的耳垂上吻一下，弄的人痒痒的浑身舒坦，温暖的河水包围着自己……睡梦里的那日暮柳眉倒竖，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这是在做梦，感到温暖的唯一原因，只能是闺女尿床了。


睁开了眼睛，拿手摸一下床榻，果然如此，床榻湿了好大一片，自己的亵衣上也湿漉漉的，腰腹间受灾最严重，怒气冲冲的寻找罪魁祸首，却发现闺女睡在宦娘的床上，拥着毯子无辜的看着自己。


宦娘头疼的掀开帘子走进了帐篷，把母女两分开，至于到底是谁尿的床，一时半会的分不清，从母女两的辩论来看，一定是那日暮尿的，因为小丫头说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那日暮还辩不过自己的闺女，事实是怎么回事，宦娘最清楚不过了，这个案子没必要断个清楚明白，让仆人烧了一大桶热水，赶着母女两去洗澡，带着尿骚味，是没办法参加乃日大会的，至于那日暮的委屈，谁去管她，这么大的人了连闺女都说不过，丢人。


洗了澡，母女两打扮的香喷喷的坐在大木头桌子上吃包子，喝稀粥，小丫头心虚的瞅一眼宦娘晾晒在绳子上的褥子和毯子，立刻就绷着小脸，捧着粥碗大口的喝，包子是她最喜欢的食物，今天好像都引不起她的食欲，因为母亲一直在凶巴巴地盯着她。


云家牧场的栅栏外面已经来了很多的人，都在忙着搭帐篷，沿着小河搭了好多，都是簇新的麻布帐篷，有的还在帐篷顶上挂了蓝色的三角旗，随风飘舞，非常的好看。


云九带着人在正中间搭建一座很大的棚子，已经搭建完了，一面很大的云家翻云旗正在被拽上旗杆，怎么看怎么威风。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一些骑着马的家伙就从山里跑了出来，夏天还穿皮袄的除了吐蕃人就没有谁会这么干，大袍子方便啊，白天当衣服穿，晚上当被子盖，内急的时候就地一蹲，大大方方的和你谈话，直到人家起身离去，你才会知道，刚才人家在和你谈话的同时处理完了内务，留下一大滩黄白之物让你惊诧莫名。


能在高山白雪间活下来的民族，本来就彪悍，再加上活的艰难，所以就把死不当一回事，打起仗来凶狠，残暴，厉害的给自己脸上涂上黄泥，表示自己很厉害，不要惹我，怂一些的就会被人家在后脑勺上栓一条狐狸尾巴，表示胆子小的和狐狸一样容易受惊。


他们一般不敢来阴山的，侯大将军不准他们带着兵刃下来，抓到了就会被串在木头桩子上，下场凄惨，只是为了交易才敢赤手空拳的从高原上下来，拿他们的东西来阴山做交换，换点锅子，烈酒，粮食麻布回高原，不过还好，这些人非常的诚信，那日暮就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上一回，吐蕃人带的五十张云豹皮，不够换十坛子烈酒的，那日暮就准许他们赊欠，头人拿自己衣服上的一颗红珊瑚珠做抵押，就回去了。


谁知道在风雪最大的时候，来了三个吐蕃人给云家送来了补偿，两张巨大的黑熊皮。那日暮招待他们喝了一肚子酒就回去了，后来听云九说，这三个家伙在山口被冻成了冰雕，珊瑚珠子还攥在手上不松，他没敢动，就回来了。


侯大将军也对这些人能在风雪最大的时候从高原上下来很好奇，派了最精锐的斥候去探路，结果，二十个人，就回来八个，剩下的全部把命丢在了雪原上，带回的就一句话，三五个人或许能过来，大军想要过来，一点可能都没有，巴掌宽的小路上全是冰雪，底下就是万丈悬崖，掉下去，好半天才能听到落地的声音。


侯大将军这才安心，今年开春的时候那日暮让来这里的吐蕃人给那个头人带信说，我又没有催着你把货物送过来，乃日的时候给我就很好了，怎么还大风雪的派人来，勇士的性命不是这样糟蹋的。


那日暮戴上面纱，穿上自己的诰命服饰，插上一支飞凤簪子，做工精细，只要走路，这只飞凤就颤巍巍的好像在飞，那日暮喜欢这支簪子，因为辛月没有，这是皇后赐给那日暮的，是闺女出生的时候赏的，今天必须戴上，宦娘说，这就是身份！


小丫头拿着两个包子身后跟着大狗，自己吃一个，把另外一个包子递到旺财的嘴边，只见旺财的舌头一卷，嚼都没嚼，就咽了。丫头惊奇的掰开旺财的大嘴要看看它把包子藏哪了，被宦娘在屁股上抽了一巴掌，带着她去洗手，老天爷，谁家的贵女会去掰狗嘴，想想明年开春就要去见侯爷，宦娘就一阵阵的头疼。


咚咚咚的战鼓声响起，一队骑兵从丘陵后面缓缓地走出来，旗帜上一个硕大的张字表明来的人是代州都督张宝相。


李靖就是差点被这家伙坑死，当初干掉颉利之后，张宝相禀报说夷男可汗带着五万大军浩浩荡荡的杀向阴山，为此，李靖和李绩，柴绍特意准备了一个大口袋，打算把这个夷男可汗一口吞掉，谁知道包围之后才发现这家伙只带了五千亲卫，是来观察大唐有没有继续进攻的欲望的，没打算打仗，这下子事情大条了，谎报军情是个什么罪过，谁都清楚，李靖为了保住部下的性命，就隐瞒了此事，结果，百骑司的家伙把这事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皇帝，害的皇帝以为大将们要造反，把云烨支走，拍了长孙无忌去了定襄军查看，又派只有十二岁的李恪去给柴绍送药，打算看看实际情况如何，知道了事情真相之后。


多事的李靖就被弄回长安当府尹，待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不敢动弹，柴绍回京就成了文官，再也没有碰过军印，至于张宝相大家似乎忘记了这个人，谁都没再提起，这让云烨对这个神秘的家伙充满了警惕之心。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六节 禄东赞


坐在棚子里接受小部族长老们的问候，这让那日暮充满了骄傲，只要点点头就算是回了礼，张宝相来了，也没必要起身，他还欠了家里两三缸旱獭油没给，今天遇到了，正好提一下，这是夫君特意吩咐的，见到了记得要回来。


“尊敬的暮夫人，求你可怜可怜玉都族吧，今年的草场长势不好，好多地方都见了地皮，牛羊瘦的几乎要熬不过这个冬天了，给可汗的礼物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可是，边军的老爷们要五十头牛，五百只羊，您是知道的，玉都族年轻人都已经在前几年的那场战争中死去了，族里只剩下老弱，求您看在大神腾格尔的份上帮我们说说好话吧，腾格尔大神一定会保佑夫人永远年轻美丽的。”一个瘦的几乎就成一把骨头的老牧人匍匐在台子下面，哀求那日暮，这个老人那日暮认识，是一个非常睿智的长老，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


“睿智的长老，玉都族是最接近神的部族，为什么会落魄到这样的地步，难道族里的人都变成了懒汉？你这样瘦，为什么不派一个肥一些人来呢？今年的雨水充足，去年冬天也没有白灾，是一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你却说你的部族在挨饿，我如何才能相信？”


“美丽的夫人啊，玉都族不是懒汉，族里已经找不到能够出去放牧的年轻人了，当初拿得动刀，骑得了马的人都死在了白狼堆，剩下的只有女人和孩子，腾格尔大神没有给我们修养生机的机会，沉重的贡品，实在是让我们喘不过气来。求求夫人，帮我们说两句好话，免掉额外的负担，就是拿我的这条老命去换，我也心甘。”


听着玉都族的长老说的凄惨，那日暮不由得拿手帕沾沾眼角，草原上一旦没了青壮，剩下的老弱是没办法活下去的，天神保佑，幸好这两年没有白灾，旱灾，要不然，玉都族的人一定会活活的饿死在草原上，这种情况以前就有，并不稀罕。


“我会帮你们说说好话，但是绝对没有可能全部免掉，军中的人并不好说话，一旦都督府的人取消了你们的草地配额，就是你们大难临头的时候，即使你今年能撑的过去，明年呢？后年呢？你们总会有无法承受的那一天，到时候你们又该怎么办呢？”


那日暮早就想把玉都族吞并掉，一个全是老弱的部族，偏偏把持着自己草场的上游，那里有好大一片肥美的草场，那日暮已经去看了好几次，做梦都想把自家的牛羊赶到那里去放牧。


长老趴在地上哭泣，这是一个无解的怪圈，那日暮说的是大实话，自己的部族连今天都没办法撑过去，更不要说明年，听夫人的意思，好像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赶紧站起来向那日暮求教。


当面把吞并人家的话说出来那日暮做不到，云家的大管家云九，就笑容可掬的从那日暮身后走出来，搀扶着长老去帐篷里喝奶茶，吃油饼，顺便商讨一下把整个玉都族接收过来的事情，这种事情云九干了很多回了，驾轻就熟，没一点难度。


云暮大小姐骑着大狗，穿着皮甲，挡在张宝相的必经之路上挥舞着她的软木枪大叫：“来将通名，本都督刀下不斩无名之辈。”


张宝相的队伍一下子就笑翻了，一个粉嘟嘟的胖丫头骑在一只舌头伸的老长的大狗身上冲着自己叫嚣，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只看丫头全身的大唐闺女的服饰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牧民的孩子敢这样做，早就被战马踩成肉泥了，头上两个包包上的发饰，不是嵌金就是镶银，狗脖子上的项圈都镶嵌着宝石，草原上这样的汉家贵女就一个，云家大小姐云暮，军中将士都知道大总管侯君集把这个丫头疼到骨子里去了，哪里敢得罪。


张宝相趴在马背上低下头笑着大声说：“吾乃代州都督张宝相是也，来将通名！”


小丫头刚要张嘴说，宦娘就把小丫头从狗身上抱下来，欠身对张宝相行了一礼说：“大都督见笑了，暮丫头胡闹，耽搁将军行程了，夫人已经在前面棚子里恭候，马参军已经到了，就等将军到来了。”


张宝相笑着点点头，从身上解下一把华丽非常的小刀子，递给了宦娘：“我与云侯乃是旧相识，今日见到贤侄女，小小礼物，莫要嫌弃。”宦娘双手接过，长着赐，不敢辞，这是起码的礼节。


见宦娘抱着丫头退到路边，张宝相一抖缰绳，直奔木棚而去，今年的贡品的接收人是他，不能出半点的纰漏。


云暮百无聊赖的骑着大狗，跟在宦娘奶奶的身边转悠，乃日虽然是献贡品的日子，也是一次草原上牧民物资的大交换的日子，铜钱，银币在这里并不好使，最好使的东西是铁锅，烈酒，和茶叶，茶叶这东西刚出现在草原，就立刻风靡开来，两年时间，云家制作的茶砖，就已经成了最重要的物资，喝了奶茶的牧民，都认为茶叶是天神赐下来的宝物，喝了之后，牧人好多身体上的毛病就不药而愈，现在虽然不多，却更加的珍贵，一小块茶砖换取一匹骏马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吐蕃人的帐篷里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人盘膝坐在毡子上，手里就拿着一块茶砖前后翻转着看了好几遍，才放下手里的茶砖，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吐蕃少女从一把铜壶里倒出来一碗奶茶，匍匐着捧给了中年人，然后就把头贴在草地上不敢动弹。


中年人喝了一口茶，闭上眼睛品味，奶香里混合着一股淡淡的苦味，但是回味极为悠长，他不是没喝过茶，作为吐蕃的大相，只要中原有的好东西，逻些很快就会有，世上最无所畏惧的人就是商人，禄东赞放下茶碗，这次自己去长安，就是想替自己的赞普，松赞干布去长安求亲。


两年前吐蕃的头人们怂恿赞普攻击大唐松州，抢占党羌和白兰羌，结果听到大唐一战平定高昌等十二国之后，就退回了高原，大唐强悍的军力让吐蕃人惊魂不定。再加上很早以前芳州的惨败更是让吐蕃人记忆犹新。


眼看着天可汗的威名已经响彻寰宇，吐蕃作为邻国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安静的看下去了，如今吐谷浑已经成了大唐的藩属之地，松赞干布睡不安寝，食不甘味，在大相禄东赞的建议下，想到了和亲这个很好的办法。


原本禄东赞从松州走蜀道去关中最为方便快捷，可是禄东赞很想看看大唐对草原的控制力如何，就走了阴山，恰好碰到乃日，这是一个暗地里观察大唐如何控制草原部族，是一个最好的视角。前面还有人在悲叹，哭泣，为何现在转瞬间就变得笑容满面，愁苦之色顿去，难道大唐的天可汗不征收今年的贡品了？这不可能，制度形成了就必须遵守，只有长时间的遵守制度，才能形成一种习惯，大唐的上位者不会不明白这些道理。


为了弄明白这些事情，禄东赞特意打发了自己的随从去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今自己一个人坐在夏日的布帐子里，吹着凉风，感觉非常的惬意，到底没办法承受平原上的酷暑。


一个小胖嘟嘟的丫头把头探进了帐子，鼓着腮帮子怒气冲冲的看着禄东赞，这一下子引起了禄东赞的好奇，朝着小丫头招招手，示意她过来，还指了指桌案上的奶渣和羊肉。


原以为小姑娘会跑掉，谁知道那个小姑娘居然掀起了帘子，带着一只硕大的藏獒进了帐子，地上趴伏的侍女吓得浑身哆嗦，那是一只很凶恶的大狗。


禄东赞把桌子上的羊肉抛给大狗，谁料想那只大狗看都不看，忠心耿耿的守在小丫头的背后。


“旺财不会吃你的羊肉的，把丹朱的老婆和儿子还给他，要不然我就要旺财咬你。”小丫头凶巴巴的对禄东赞说。


禄东赞在吐蕃也是出了名的英雄，哪里会把一只狗看在眼里，老虎他都杀死过几只，一只大狗，还引不起他的注意。


“丹朱是谁？谁抢走了他的妻子和孩子？”禄东赞倾下身子含着笑问云暮。


“丹朱是我的狗奴，我答应帮他把老婆孩子替他讨回来，我云暮说道做到，赶紧把人送过来，要不然旺财很大的嘴就要咬你。”


禄东赞端起茶碗喝了口奶茶，把奶茶喝完之后，就把小小的银碗抓在手里捏，云暮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银碗在他的手里变形，最后变成了一块银疙瘩，吃惊的看看禄东赞，再看看身边的旺财，觉得旺财打不过这个吐蕃人，于是扯起嗓子大喊：“孙爷爷，刘爷爷，快来救命，有人欺负我！”


话音刚落，两个彪悍的老头子就从帐子外面走进来，打头的老孙抬头一看禄东赞，就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多年的铁血生涯铸就的灵敏感觉告诉他，面前的这个人，是个高手，一个很厉害的高手。


禄东赞抛掉手里的银疙瘩，慢慢的问老孙：“这是谁家的贵女？”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七节 卖粮者言


老孙把云暮护在身后，缓缓地往后退，老刘手里的弩弓已经备好，只要发现情形不对，他会立刻下杀手，刚才小娘子甩开自己两个独自进帐篷，实在是太危险了。面前这个坐这的吐蕃人，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


没必要和吐蕃野人多说，报上名号更是显得气馁，这时候拼的就是一口气，禄东赞也不阻拦，见他们退出帐篷，也没动弹，只是瞅着把脑袋露出半个好奇的往外看的云暮说：“你是要替你的狗奴要回妻儿吗？怎么走了？”


老孙止住了要说话的丫头对禄东赞说：“小娘子要的人，你们自然会给。”


“哦？不一定吧，你们打算抢不成？我听说这里只有牧人没有强盗。”禄东赞又重新拿过一个银碗，倒了一杯奶茶，继续饮。草原上出现中原贵女，实在是新鲜，难道说唐人已经正式将阴山之地纳入了版图？否则怎么会有家眷留在这里。


老孙抱起云暮，回头对禄东赞说：“不要打小娘子的主意，吐蕃王也担不起这个责任。”说完话就带着云暮匆匆离开，这里让他感到非常的不舒服，回去后，应该告诉夫人，早点做防范，因为刚才那个人看着小娘子的样子，很不对劲。


“老刘，刚才你动手的话，有几成把握？”老孙回头问跟在后面的老刘。


“不好，两丈之内应该是燕翅弩威力最强的距离，但是我的感觉不好，好像只要动手，死的该是我。”


“我也是这种感觉，这个人不一般啊，小娘子怎么就找到他的头上去了。”


“我要把丹朱的老婆孩子要回来，丹朱说他们在头人那里总是饿肚子。”云暮气鼓鼓的说，刚才要不是孙爷爷进来，旺财就会去咬那个人，一定能把丹朱的老婆孩子救出来。


老孙没办法说说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小丫头还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那个人很明显的不是旺财能对付的，只能抱着云暮回去，旺财紧紧地跟在后面，乃日之后这个人如果还留在附近，那就说明心怀不轨，到时候再收拾他，老孙想起临来之时云烨的吩咐，好事干在明处，恶事干在暗处。不求扩张，只求安稳。云家没必要把自己搞成恶人。


云暮走了不一会，就有一群人进了帐篷，规规矩矩的坐在下首，禄东赞不问，他们就不说话，这是禄东赞的习惯，他不喜欢多嘴的人。


“什么原因让那些哭泣的人转瞬间变成笑颜？”


“那日暮夫人同意那些小部族搬到阴山下来，今年的牛羊可以不必缴纳，但是从今往后的羊毛，却属于天可汗了。”


“那日暮夫人是谁？”禄东赞有些奇怪，这里的首领居然是一个女子。


“蓝田侯云烨的小妾，原来是突厥人，因为美貌绝伦，就被云烨收纳，这一片草场其实都是云家的，草原上有封地的中原大户，就此一家。”


“她有一个女儿？”


“名字叫云暮，今年四岁，是云家的长女，非常受宠，包括侯君集都非常的喜欢她。”


“小仙女一样的孩子，我也喜欢，如果我们带走，会有什么后果？”


回答问题的吐蕃人猛地抬起头，吃惊的看着禄东赞说：“战争，死人，很大的战争，死很多的人。”说完就把鼻尖挨在地上不敢再说话。


他不想告诉因为这个小姑娘和她的母亲草原上已经死了多少人，不要说想把小姑娘抢走的，就是对那日暮稍有不敬的部族都已经被灭亡了两个，而那个小姑娘的身份，明显比她的母亲要更加的高贵，一旦被相国抢走，以唐人的性格，此事只能不死不休。


禄东赞呵呵一笑说：“我也就是看中了那孩子身上的一股钟秀之气，咱们的孩子身上可看不见，也罢，明知不能取而取之，智者不为也，是谁给那个小姑娘送了狗奴？那就连狗奴的妻儿一同送过去吧，就说是怪人送的就好。”


见手下的吐蕃人应诺之后，就把皮袍在腰上扎紧，踱出帐篷一个从人都不带，就在稀稀疏疏的人群里闲逛，有时候从汉人商贾摆在外面的口袋里捞起一小把麦子，查看粮食是不是好粮食。


“客人请尝尝，这是关中去年上好的麦子，簸的干净，晒得干，绝对不掺夹沙土。”见衣衫华贵禄东赞对粮食感兴趣，商贾连忙上前搭话。


禄东赞把粮食扔到嘴里几颗，咬开，嚼了嚼，点点头说：“确实是上好的粮食，没有受潮，没有发霉，你做生意还算厚道。”


“贵人哪里的话，大唐商贾从不掺假，做生意其实就讲了一个长久，老汉做这一行已经很久了，缺德的事情从来不做，不知道先生要多少粮食，就是一个部族的粮食老汉也供得起啊！”


禄东赞的瞳孔不由得缩了一下，奇怪的问：“据我所知，大唐从来不允许粮食外流，老先生这里却能大肆的买卖，这是何故？”


商贾闻言捋着胡子笑着说：“贵人一定在雪原上住的久了，不知平川里的事，您说粮食不许出关的事，那是贞观七年以前的法令，现在，关中粮食多的吃不完，朝廷的常平仓也收不了多少，百姓家里粮食又多，怎么办？总需要一个去处啊，不能烂在仓库里虫吃鼠咬的，就只好卖给草原上的牧民，换些牛羊皮张回去，就是换羊毛也好啊。”


禄东赞被商贾的一番话说得头晕目眩，中原之地什么时候富庶的到了粮食吃不完的地步了？这不可能，粮食应该永远都不够吃才是，吐蕃人在冰雪里挣扎，在饥寒交迫中哀嚎，山下的人粮食居然多的吃不完？


“呵呵，老先生诓我，世间那里有粮食吃不完如此离奇之事。”禄东赞不动声色的继续问，这次下了高原，看样子需要好好见识一下中原风物。


商贾见禄东赞不信，更是得意，从筐子里抓出一把粉条递给他说：“那是您不识我祥瑞之故，您手里拿的是粉条，就是用祥瑞土豆做的，这东西一亩地产三五千斤不费事，还有玉米，如今也已经在关中大肆的开始种植，亩产也不错，如今朝廷已经把农税一降再降，看样子过上个几十年，就没有农税这一说了，您说说，多吃一口粉条，玉米的就少吃一口麦子，再说如今关中又兴盛养鸡鸭，猪羊，谁还没事干抱着锅盔整天啃？这样一来，粮食不就多出来了？”


“一亩地产三五千斤？”禄东赞眼中升起浓浓的戏谑之意，真把我当成普通吐蕃人来欺骗了？一亩地能收三石麦子，就算是不得了的好年景了，三五千斤？


见禄东赞怀疑，商贾干脆停下手里活计对他说：“没指望您信，早几年说出来老汉我都不信，老汉家里也有地，老婆子和儿子在种，秋天的时候，地里面满世界堆得都是土豆，都在发愁，一亩地的收成，老汉一个人背了整整一天，才背回家。”


禄东赞忽然发现，这个行商说的好像不假，因为剑南，南诏，这些和吐蕃接壤的地方，很久没有收到饥荒的消息了，听说好些部族已经放弃了种青稞，一门心思的养牛羊，当初自己百思不得其解，逻些在白灾的时候都是哀鸿遍野，那些部族何德何能可以平安的渡过灾荒？难道说他们的粮食都是从唐国得到的？


吐蕃虽然被赞普统一，然而，这不过是一个名份而已，就是说所有的部族头人都承认赞普是王，但是，其他的权利依然是部族头人的，每年上贡一些粮食，牛羊而已，所谓令不出逻些就是这个缘故。


“贵人啊，其实雪原上就没必要种什么粮食，青稞一亩地就打一点点，你们又不会种地，养牛羊才是本行，听说现在雪原上的羊绒已经价比黄金了，养上一群羊，剪毛，梳羊绒才是正经，把这些东西给老汉，老汉拿粮食跟您换，保证一年落到手里的粮食比你种田还要多，听说剑南高原上的一些部族，就和中原的大商家签订了合约，不种田，光养羊，衣食无忧的都肥成猪了，老汉插不进去手，只能到这里碰碰运气，想要粮食您发话，老汉一定给您备足了，就是高原上上不去，镖局也不愿意去，需要您自己运上去。”


禄东赞的心，早就坚如铁石了，可是听到这个商贾的话，额头的冷汗就一直不停地往下流，关中有没有亩产三五千斤的祥瑞他不清楚，他从商贾的话里面听到了一个让他肝胆俱裂的可怕消息，那就是唐国商贾正在一点点的蚕食吐蕃，春蚕吃桑叶还会有沙沙声，这些商贾蚕食吐蕃，无声无息。


人到底是需要吃粮食的，吃羊肉的时候吐蕃人都想有口糌粑配着吃，青稞这东西怎么可以不种？产量少就不种？天啊，养羊能换到更多的粮食？人家万一不换了，你们吃什么？把自己部族的命根子交到唐人手里，这需要短视到何种地步才能做得出这样昏悖的决定。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八节 七品官马周


大唐的粮食果真多的吃不完了？马周从不这样认为，他坐在营寨里一笔一笔的核算，进入草原的粮食都是有数量的，它们的数量恰好和牧民们自己种的青稞产量相差无几，这是需要极度深入牧民的生活中才能得出最准确的数字。


来阴山这几年，他的时光并没有虚度，从开始行尸走肉般的活着到后来开始振作，这个时间并不长，长安那次鲁莽行为，几乎把他打进了十八层地狱，如果不是云烨先生的一封长信，马周只想像个野人一样的活着，此生再也不回长安。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瞬间就从为民请命的英雄堕落成了背叛师友的龌龊之辈，马周扪心自问，自己的心里没有那些奸恶的想法，缘何自己人人都说自己错？


土地兼并自古以来就是王朝身上的毒瘤，为什么就不能碰？富者愈富，贫者欲贫，大唐就算是北冥之鱼，也总有一天会被那些勋贵们瓜分殆尽，不甩掉蛀虫，想要一飞九万里？做梦去吧！


李纲先生，元章先生，玉山先生，离石先生，云烨先生，你们都是人中的智者，这些危机怎么可能逃得过你们的法眼，缘何闭嘴不言？


云烨先生想要通过开疆拓土来满足大唐百姓对土地的欲望，这是饮鸩止渴啊，睿智的先生为什么不明白？


马周自认为在走出长安之前，自己就有了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高尚情操，没想到在漠北这几年，高尚的情操很快的就被繁忙的事物所淹没，自己这个参军不参与军事，下辖牧民七千户，想要把他们全部纳入大唐治下，何其的难也。


到了如今，马周手里没有刀把子，这样一来，就对那些牧民们毫无威慑力，这是一个崇信武力的地方，很多时候，他对牧民们几乎是毫无办法。


读了多年的圣贤书让他对杀戮和残暴非常的痛恨，想要用圣贤手段去感化牧民，最后的结果他自己都不愿意回想。


好在自己还算聪明，武力折服不了这些人，那就用智慧来打动他们，还好有点效果，只是当智慧变成赤裸裸的欺骗，就让马周寝食难安了。


帐篷不好，冬天太冷，最好用泥土和草来盖房子，这样到了冬天就不会被冻死了，羊毛没用处，只要拿剪子剪下来，打好卷子，送给商人，就能换一些粮食和麻布回来，烈酒是个好东西，制造起来麻烦，所以很贵，好东西一般都很贵，一头牛才能换一罐子，朝廷仁慈，两头牛可以换三罐子，还是和朝廷交易的比较好……


马周很快就成了草原上最受欢迎的人，因为他总能拿牧民不要的废物给他们换回来粮食，布匹，盐，铁锅，羊毛剪掉羊还回长出来，就是剪毛之后的羊，全身上下红红的难看，牛角，牛筋，马尾，那些商人往死里要，牧民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可是马周知道，所以他坚定地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下阿鼻地狱。


今年不错啊，阴山下的塔部，莫部，终于不会再种植青稞了，开始全力养羊，很好啊，马周拿着红笔在地图上把这两个部族划掉，已经没有了威胁的部落，只不过是一群羊而已。


马周的眉头忽然皱了起来，怎么外面会传来小师妹的哭声？这样的宝贝疙瘩谁忍心把她弄哭？推开桌案上的文书，马周就出了帐篷，只见老孙抱着小师妹温言劝慰，小师妹却在不依不饶的大哭，声音非常的尖利。


“孙先生，小师妹一向乖巧，从不哭泣，今日为何哭的如此伤悲？”马周不问还好，一问云暮哭的更加凄惨，朝着马周伸出小手要他抱，不要老孙抱她。


从无可奈何地老孙手里接过云暮，见她白净的小脸上沾满了泪水，这可是真的伤心了，听她不断地喊爹爹，听得马周心中满是酸楚。


老孙把前因后果给马周讲了一遍，顿时就把他气炸了肺，小师妹不是在瞎胡闹，而是在办正事，大唐堂堂的贵女，讨要两个贱奴竟然会受到如此的羞辱，真是岂有此理。


“老福，老路，你们去吧白羊部，黑羊部，三花部的头人给我喊过来，我要看看他们长了几个脑袋敢这样羞辱小暮。”


老孙都来不及劝，就看到两个老仆匆匆忙忙的去河边找人，马周把云暮抱进了帐篷，拿了一些奶渣给云暮吃，自己坐在案子后面，阴着脸等待三个不知好歹的头人过来。


不大一会，三个围着羊皮袄的吐蕃人就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见到满脸怒气的马周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就笑嘻嘻的给云暮行礼，他们很清楚，这个帐篷里谁才是身份最贵重的那个人。


“我小师妹要的人呢？”马周的声音缓慢而低沉。


三个吐蕃人相互看了一眼，很是疑惑，不明白马周在说些什么，三花部的头人就小声问：“不知道小娘子要的是什么人？”


“你前年送给我小师妹几头大狗可还记得？”马周也很奇怪，看三个人的样子好像并不知情，难道不是这三个？


“记得，记得，不知道小娘子使唤的可还高兴，如果喜欢，我就再派人送些过来。”三花部的头人很得意，自己不过送了八只大狗，没想到夫人居然回赠了三坛子烈酒，和五口铁锅，虽然部落里不缺这点东西，但是现在只要到这里办事，总能受到礼遇，他最在乎这个。


“小娘子要丹朱的老婆孩子，你送过来就好，你知道这次到乃日还有那些吐蕃人么？”马周很肯定，惹小师妹大哭的一定不是这三个人，因为作为熟番，常年和大唐打交道的人，清楚的知道这片土地上有哪些人是不能惹的，自然不会为了两个贱奴去得罪小师妹。


白羊部的头人说：“前几天从雪原下来了好大的一队人，是从吐谷浑过来的，都是武士，刚才还有人问我大狗是谁送给一个小姑娘的，很凶恶，三花不在，我就说不知道，他们见到吐蕃人就问，我正想和参军大人禀报此事，没想到您就问了。”


瞅着这几个谄媚的吐蕃人，马周从心底里感到骄傲，这些人就是自己三年来的努力结果，原来都是桀骛不驯的好汉，短短三年，就被大唐的繁华训导成了现在的模样。


东女族，羊同族和松赞干布的战争还在继续，这些原来的吐蕃贵族就只能四处逃跑，躲避战火，不知道当年给了颉利什么好处，居然同意他们在草原安家，如今大唐成了这片土地的主人，自然需要重新投靠大唐，比草原上的突厥人还要温顺。


一大队吐蕃人过来了？马周不觉得笑了，又是一群前来躲避战火的可怜人，看来自己需要考虑要不要收编这些新来的吐蕃人。


“马参军，不对啊，小娘子见到的那个人绝对不是一般人物，老孙我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能肯定那人是一个大贵族，身手不凡的大贵人。”


“大贵人？”马周抬头看看老孙，又看看一边疯狂点头表示同意的三花部，把云暮交给老孙，他准备去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够让见惯了贵人的老孙如此评价。


禄东赞如今完全搞不清楚，大唐这样做到底要干什么？让草原上的突厥人都去放牧？他们祖祖辈辈就是这么做的，这样无限制的提供粮食真的没问题吗？


剑南的部族得到了粮食，证明他们对抗灾害的能力更强了，这属于资敌啊，刚才自己的想法真是太可笑了，他一瞬间就想到了无数种能让大唐吃尽哑巴亏的方法。


聪明人想的总是比别人多些，唐国皇帝是一位英明神武的皇帝，不是一个无能之辈，自己能想到的，他一定也能想到，看到乃日集市上数之不尽的货物，他真的有些迷惑了。


一个又一个的可能都被他一一推翻，没想到啊，自己和大唐人相遇的第一天，就碰到这样的难题，这一下子就激起了他胸中的傲气，想去长安看看的想法越发的强烈。


“你是谁？那个部族的？来这里何干？”一个很没有礼貌的声音传了过来。禄东赞有些不悦，这种高高在上的语调，松赞干布都不会对自己用。


眼前的是一位官员，唐国的，禄东赞看看他的绿袍，伸出一只手很自然的就把马周扒拉到一边，继续看这个摊子上的麻布，拿手往开撑一撑，甚至数了一下麻布上的经线，一寸五十七条才是上好的麻布，这些麻布只有四十五条，算不得好货。


“我定襄军参军，马周，敢问阁下是谁？不可自误。”


禄东赞这才笑着说：“去通知定襄军总管侯公，就说，吐蕃大相噶尔、东赞宇松奉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之命，前往大唐长安觐见大唐皇帝陛下。”


“入我关防须有文书，这是大唐律令，你吐蕃大相又何能例外？”


“你是地方官？”


“正是！”


“官职几品？”


“七品！”


“微末小吏也敢阻拦本相讨要官凭文书？”


“拦住你，九品就足够了，我是这里官职最低的，只能亲自来勘验，已是破格了！”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二十九节 国家的财富


禄东赞挥挥手。立刻就有人从围观的人群里走出来，把手里的文书递给了马周，马周接过来，看一眼文书，又看了一眼禄东赞躬身说：“请大相驿馆一行，本官简慢了，还请大相莫怪。”


禄东赞似笑非笑的坐上四个吐蕃壮汉抬着的步撵，回了自己的帐篷，对马周请他去驿馆的邀请视若罔闻。


马周也不强求，阴山下本来也没有什么驿馆可供使节休憩的，刚才不过是客气一下罢了，把文书揣进怀里，这就要去找代州都督张宝相，这种事情本就不该自己这样的微末小吏能够插手，刚才不过是在勉力维护大唐声威不坠而已。


张宝相今日的心情极为愉快，突厥旧部的温顺让他从心底里高兴，云暮也很高兴，刚才接受了满棚子人的夸赞，小小年纪就是知道成人之美，心地纯良，长大之后一定会是一个好女子，让她有点害羞，把头埋进母亲的怀里撒娇，看得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马周把禄东赞的文书放在张宝相的案子上说：“张督，吐蕃人到底还是来了，不过没走剑南，松州，直接从阴山上下来了。”


张宝相看都没看文书一眼，就吩咐长史把文书转给定襄军，这不是他分内的事，如果不是马周提起，他根本就不想知道。当年多了一次嘴，几乎让他万劫不复，所以他现在只把目光盯在代州的一亩三分地上，其余的事问都不想问。


马周也知道他当年误报军情的事，所以也就不再提起吐蕃大相，核实身份，迎接使节是侯公的差事，不宜把张宝相牵扯进来。


那日暮坐在椅子上不断地给张宝相介绍那些草原上来的部族首领，每介绍一位，云九把他们的礼单一一拿给张宝相看，长史核实过礼单之后，账房就会补给那位首领一张完贡文书，去年一百六十四家部族，到了今年，只剩下一百五十五家，九家部族就此烟消云散，没有完贡文书，部族在草原上是没有办法立足的，大军会围剿这些叛逆，其他的大族也会去攻击他们，就像兀鹰盯上了腐肉，很多时候，一夜之间，一个部族就会被瓜分的干干净净。


等到处理完这些事情，云九拍拍手，立刻就有云家的仆役捧上十张紫羔皮，还有代表牛羊数目的竹筹，见张宝相很疑惑，就说：“都督莫要惊讶，这是云家代替玉都族缴纳的，这一族如今已经全族卖身为奴，玉都族从明年就不复存在了。”


从不开口像尊泥人的五蠡司马忽然开口问到：“玉都族只余妇人老弱六百一十七人，这些人无法为贵府提供任何帮助，云府为何要收留？而不是任由他们被草原吞没？”


那日暮看看这个奇怪的人，救人都救错了？想要开口斥责这个无理的家伙，但是想起宦娘教给自己的话，多看，多听，少说话的告诫，就生生的忍了下来，打算先看看再说。


云九躬身回答道：“司马有所不知，云家牧场起家之时，全靠我家夫人收留那些没人要的少年人，如今，少年人已经长大，到了需要婚配的时候，玉都族全族青壮战死，对别人来说那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但是对云家牧场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将那些妇人许配给家里的牧奴，这样有男有女，男女数量平衡的牧场才会兴旺发达。”


五蠡司马在军中威权甚重，一般不开口，一旦开口，就是张宝相这样的主将，都不得无视，必须解释的清楚明白，要不然立刻就会大祸临头。


听了云九的解释，五蠡司马想了一下说：“人可以带走，牧场不行，玉都族的牧场需要归公，云家不能染指。”说完又成了泥雕的菩萨。


那日暮大怒，她收留玉都族一大半的原因就是为了小河上游那些肥美的草场，如今一句话就把草场弄没了，这口气让她如何咽的下去。她不清楚五蠡司马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张口就说：“这不行，云家收留了人，就要连牧场一起收过来，没有牧场，拿什么养活那些人？”


“那是你云家的事，与本官无关，本官说了，人可以带走，牧场不行，必须重新划分。”五蠡司马饶有趣味的看了那日暮一眼，自己的话被人质疑，这还是第一次。


不等那日暮再开口，张宝相笑着说：“司马说的极是，朝廷之所以把草原划分的七零八落的，就是不愿意看见一家独大，暮夫人，此事就是如此，事关国策，司马准许云家收拢玉都族的牧民，已经是网开一面了，此事休要再提。”


云九也笑着说：“是极，是极，今日有草原歌舞，浪人曲调，云家的大厨也备了一些饭食，我等一起去观赏歌舞，顺便品尝一下云家的饭食，要知道啊，诸位，云家饭食在大唐那可是出了名的，不可不尝。”


张宝相大笑起来，对五蠡司马和长史说：“歌舞看不看得无所谓，不过是草原牧人围着圈圈跳舞，虽说刚健剽悍，可是看多了却无趣的紧，倒是这云家的饭食，不可不尝。”


五蠡司马还是那张死人脸，拱手说：“下官寒酸惯了，有碗面吃就足矣，富贵人家的豪奢，恐怕享受不起。”


张宝相和云九一起大笑，冲着五蠡司马伸出大拇指，见他一脸的迷惑，张宝相又说：“不愧是五蠡司马，一语中的，云家是富贵人家不假，可是他家的饭食却从来不是什么豪奢的酒宴，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家常饭，经过云家之手，那可是化腐朽为神奇。


司马可知，当年本都督与云侯都在卫公手下当差，冻死人的季节里大军与颉利作战，那个遭罪啊，有一日天寒地冻的，腹中饥饿，蒙云侯相邀，去他的帐房里取暖，一口铁锅，一个面团，一把花盆里种的青蒜，再加上辣椒醋，就说要做一顿好吃的犒劳我老张，云侯把面团扯成一寸宽的面条，加上青蒜，辣椒，拿素油一泼，啧啧，那滋味，我老张到现在还回味无穷。”


说起军旅往事，五蠡司马的脸上顿时就有了一点笑容，都是行伍出身，最喜欢听这些军中趣事，见张宝相说的传神也就笑着说：“既然如此，今日就见识见识云府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


眉花眼笑的云九立刻就邀请张宝相和五蠡司马去外面，说云家的厨子已经准备好了，今天就吃面条。


那日暮的眼珠子都要被气出来了，张宝相不帮自己也就罢了，偏偏云九这个狗奴才也不帮自己，走的时候看都不看自己，真是没了管教。


宦娘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把云暮抱在怀里，在那日暮的额头上点了一下恨恨的说：“就长了一张漂亮脸蛋，从里到外就是一个草包，五蠡司马是个什么身份的人，我跟你说过三遍了，今日如果五蠡司马不吱声，那就随你怎么干，只要五蠡司马发话了，就立刻闭嘴，不要说是你，就是侯爷在这，五蠡司马这么说了，侯爷也绝对不会反对。


还好张都督替你说话，云九也机灵，把这事盖过去了，五蠡司马既然肯去吃饭，就说明没往心里去，要不然你就闯大祸了，收编突厥部族是个什么罪名，你不清楚，侯爷到时候都会吃挂落。”


“我就想要那片草场，谁稀罕收编部落了，多一个不如多一只羊，将来闺女的嫁妆也丰厚些，夫君本事那么大，才不会怕一个六品的小司马。”


宦娘见那日暮犟嘴，嘴里直念阿弥陀佛，苦着脸说：“老婆子当年这是造的什么孽啊，硬是把你塞进侯爷的被窝，这下子好了，娶了你侯爷真是倒霉死了，儿子生不出来，生一个闺女，偏偏侯爷把闺女当宝贝，把你也当宝贝，小妾嚣张到可以对五蠡司马大吼大叫，你是嫌侯爷不够倒霉是不是？”


“那怎么办？我很想要草场，现在白白弄进来六百多人，草场却不归咱家，怎么办啊。”那日暮听宦娘说的严重，就低下头不敢犟嘴，只好拿草场说事。


“也对，侯爷是天下第一聪明人，娶一个傻老婆也算是相配，你眼睛光盯着草场，就没听出五蠡司马的话外音？草场必须归公，这是铁律，谁都不能触犯，草场归公，司马没说草也归公的话吧？谁能在上面放羊？还不是咱家。


司马管律条，可是他不管草场分配啊，只要请侯公不要把这片草场分配出去不就完了，你这些年在公家的草场上放牧的次数还少了？养了那么多的牛羊，都是在公家的草场上放牧，自家的草场全被你割成了干草储存起来，谁家有这本事？契必家的草场也在附近，你何时看见他们家这么干了？这才是侯爷的本事。”


听到可以在那里放羊，那日暮顿时就高兴起来拉着宦娘的手说：“我以后听你的，绝对不再乱说话了。”


宦娘看着已经熟睡的丫头，怜惜地说：“怪不得侯爷会把闺女留给你，他就是害怕你这个傻女人吃亏，特意把闺女留在草原上，那些悍将就算是不理会你小妾的身份，怎么都要给云家大闺女一点面子，为了照顾你，把自己弄得骨肉分离的，想想也真是可怜。”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节 想抢劫的禄东赞


侯君集在杀人，一口气杀了八个，就是那八个从山里逃回来的斥候，他们在集体欺骗大军，那条小路弯弯曲曲的好像没有尽头，他们往里走了五十多里就不愿意往进走了，那些死了的袍泽也不是摔死的，而是被活活冻死的，他们畏惧死亡，就精心编造了谎言，说小路南行。


结果，当侯君集接到张宝相的禀报之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审问那八个斥候，问清楚事实之后，侯君集就下令砍头，百骑司的主官在等侯君集杀完人之后，一封密奏就悄然上路，侯君集自己也写了请罪折子，被八百里加急的红翎急使带走。


云暮不知道禄东赞是谁，但是，侯君集哪里会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吐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相，整个吐蕃东部，都是他的领地，真正的实权派人物。这样的人物从高原下来，绝对和大唐有大事情商量，不会是普普通通的使者，轻慢不得。


五百大唐骑兵快速的从悬挂着八颗脑袋的营门疾驰而出，向阴山下的云家牧场疾奔，无论如何也要先把人接到朔州，不能让他从陇右进中原，使者一般都是探子，如果禄东赞这样的兵法大家将大唐的关防整个看一遍，谁知道会不会留下隐患。


三花部的头人心里苦涩的像是吃了黄连，脸上却堆满了笑容，原本该是他坐在云家的大厅里接受感谢，现在却换成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就是禄东赞。


禄东赞说话从来算数，说把狗奴的家人送来，就送来，不含糊，至于三花家像是被抢劫了一遍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他很想再看看那个灵秀的小姑娘，为了找借口，就把三花家彻底的抄了一遍，从三花的卧房里找到了狗奴的老婆，又从羊圈里找到了狗奴的儿子，扔河里洗洗干净，就大张旗鼓的登门拜访。


人家没拜访那日暮，拜访的是云家贵女，有家臣的那个，贵族间的礼仪执行的非常到位，先是把狗奴的老婆儿子送了过来，然后就是拜帖，和礼物，很丰厚，连看门的都有，最后出于无奈，宦娘就带着小丫头出门迎接。


再见到小姑娘禄东赞非常的高兴，红绸覆盖着的银盘子里放满了各种异族首饰，色彩斑斓的非常漂亮。


“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云暮大声的说出了这句话，宦娘的脸都绿了，面前的人是什么身份她现在知道了，怠慢不得，禄东赞却大笑起来，这样才对，早慧的孩子就该是这样，文文静静，像个木头一样的孩子他可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


“说的好啊，这是一个好道理，小丫头，你看我这里有无数的奇珍异宝，还有无数的奴仆，只要你愿意当我儿媳妇，那就都是你的。”


禄东赞的话说的无礼之极，那里有不问人家长辈就这样赤裸裸的拿宝物诱惑人家几岁的小姑娘的，好像只要小姑娘同意，其他的他都不会在乎，老孙老刘已经做出了拼命的打算。


窈娘笑了一下，随手翻检了一下禄东赞送的礼物，从帷帐后面端出一个笸箩，那里全是云暮的玩具，一样，一样的拿给禄东赞看。


“贵人您看，这是我家小娘子的玩具，您看这颗琉璃珠子，里面有我家小娘子满月时的画像，当时还在襁褓里，但是啊，灵性已经露出来了。”


一颗拳头大的玲珑剔透的琉璃珠子让禄东赞的眼角往上抽了一下，自己刚才送的所有琉璃加起来也没有这件的一成值钱。


“贵人且看，这是我家小娘子怜惜数数的珠子，都是最好的东海珍珠，都是一般大的珍珠，上面编了号码，足足一百颗。”


“这是小娘子抓周之时的用品，这个大头娃娃听说是汉代的旧物，原是皇家的玩偶，以前都被皇宫的收藏，抓周的时候太子妃送过来的，说是添点喜气。”


“这个可就不得了了，是侯公侯大将军以前的印绶，抓周的时候小娘子别的没抓，就抓着侯大将军的印绶不松手，没办法，这东西不能给小娘子，结果，侯大将军就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就是底下的刻字不同，上书“瓦弄章台”四个字。


至于这顶金冠，听说是西域一个国王的王冠，太重了，小娘子不喜欢……


禄东赞的脸从红润一下子就变成了茄子的颜色，好在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转瞬间又恢复了平静，只是自己当厚礼送过去的东西，在人家连孩子的玩具都赶不上，让他多少有些羞愧，脸烧的厉害。


看样子这里极为富庶，说不定可以劫掠一把，这样一来，自己去长安就有足够的资财可供使用，主意打定了，就一样样的欣赏云暮的玩具，看着在那里挑着吃奶渣的云暮，真是越看越喜欢。


吐蕃人劫掠成性，只要是自己能抢回来的，就是自己的，包括妻子也是一样，抢劫这种事，不要说禄东赞经常干，就是松赞干布也没少干，抢劫云家对禄东赞来说，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在他看来，这是最方便，最快捷的解决难题的方案。


看到了禄东赞眼睛里的光芒，宦娘最后从怀里掏出一个非常厚实的小玻璃瓶子，拿在手里对禄东赞说：“贵人说不定今晚就会来带走小娘子，抢劫是吐蕃的习俗，大的抢小的，年轻的抢年老的，强壮的抢瘦弱的，势力大的抢势力小的，就像鹰巢里强壮的小鹰会把瘦弱的小鹰推出鸟巢摔死一样，都是祖训。


早年间突厥人也是这样的，奴婢就看过无数次抢夺，自己也被抢夺了很多次，所以对抢劫这种事，半点都不陌生。”


禄东赞欣赏的看着宦娘说：“你确实不错，如果再年轻一点，我说不定也会抢你回去。不过你现在老了，容颜不再，真是可惜。”


云九走进屋子看到宦娘手里的玻璃瓶子大骇，一下子就窜了出去，指着宦娘大喊：“你怎么把这东西拿出来了，你没事，方圆百里的人还活不活了。”


听了这句话，禄东赞的笑容忽然僵住了，什么东西可以杀死方圆百里的人？不过转瞬间又平静下来，沙场上的将主被这样的话吓住就太可笑了。


“你不信？”宦娘笑着问禄东赞。


禄东赞摇摇头，看都不看宦娘手里的瓶子，慢悠悠的说：“瓶子里装的最可怕的东西无非就是毒药，好像还没有一样毒药有这样的效果，南疆的蛊毒说到底就是一个玩笑罢了，杀死方圆一百里的人，亏你说的出口。”


“三十年前，漠南草原上忽然有了一种病，开始就是浑身起小疙瘩，红点子接着就会发烧，咳嗽，然后昏迷，最后全身都是脓包，就算是活过来也会毁容，像恶鬼一样不敢见人，不知道大相知不知道漠南最后的结局？”


“三十年前？你说的是虏疮？那里自然千里无人烟。你不要告诉我你手里瓶子就装着虏疮这个恶魔。”禄东赞逐渐变得警惕起来。


“三年前，我家主人和孙思邈老神仙一起研制出来了一种东西，名字叫疫苗，然后我家人就不再害怕虏疮，草原上的人都是什么德行，我家侯爷知道的很清楚，所以就把一瓶子虏疮交给了奴婢，很明显您面前的就是。”


“虏疮可以医治？”


“治不了，只能预防。”


“如果我晚上来，你会怎么办？”


“摔破瓶子！”


“好吧，你赢了，如果你说谎，等我从长安回来，这里所有的人都会死。”禄东赞敲了一会桌子，然后很认真的对宦娘说。


宦娘笑的很开心，捂着嘴说：“假如你能在我家侯爷的手里逃得性命再说吧，我家的信使已经上路了，如果我们出事，侯爷一定会亲自上高原一趟找你，到时候吐蕃不知道还有几个人能活着。”


“唐人上不了高原的，只有我们揍你们的份。”禄东赞觉得自己这趟云家走的很值，不管这个女人说的是不是真的，他都不打算涉险，虏疮这东西实在是太可怕了。


“别人有没有上去过不知道，但是我家侯爷去过，有一回他给夫人讲高原上的事情，奴婢都听得入了神，什么柔水绕雄山，玉壁金川。咆哮巨浪上云端。素裹银妆娇且艳，扇子竖峰颠，雾绕腰间。奴婢没有学问，听不懂，请问贵人，可知是哪里？”


宦娘还真的听云烨给那日暮讲述玉龙雪山的情形，那些诗一样的句子，宦娘倒是记下了几句，这时候说给禄东赞听，倒是很合适。


禄东赞如何能听不出来，大雪山就在他的领地内，那些熟悉的景致是从小就看惯了的如何会不知晓，被人家轻易地潜到自己家中，而自己居然一无所知，真是该死。


沉默了一会问宦娘：“你家主人是谁？”


“蓝田侯云烨，云不器，禄东赞，别惹他，你惹不起，即使现在你去长安都会受到他的无情打击，你们吐蕃人都是这样自己给自己制造麻烦的么？”


张宝相从外面走了进来，身上的甲胄都没卸。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一节 惹不起，那就走


再嚣张的外族人，也不敢在大唐边军面前说自己打算抢劫的话，张宝相接到了侯君集的命令，要把禄东赞送到朔方去，他已经派了五百骑兵出来迎接了。


宦娘看着被大军簇拥着走出了云家，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那日暮从后堂跑出来，抱着宦娘哭，云暮也哭，老孙，老刘一脸惭愧的低着头，云九坐在门框上仰头看着天，没办法，云家无论如何也不能在牧场里拥有超过三十人武装的否则就是违制，三十人在禄东赞面前毫无抵抗力。


“云九，收拾行囊，准备马车，我们进关！”宦娘的胸口起伏不定，喘的厉害，拔开玻璃瓶子，将里面的液体小心的喝了一点，又塞紧，推开那日暮，抱起云暮坐在椅子上说：“只有进关回家，这里交给哈赤他们就好，小娘子在这里不安全，现在的时间还早，准备好了即刻出发，少马车，多马匹，能骑马的就不许坐车，日夜兼程往关内赶。”


那日暮这回很听话，刚才在后面偷听，知道事情很麻烦，宦娘不许她出来，虽然一时半会的拿治疗哮喘的药水唬住了禄东赞，但是对于这种人，不敢有半点的大意。闺女是自己的命根子，她不敢想闺女被人家抢走了之后，丈夫会是什么反应，一怒之下杀了所有人都说不定，她知道丈夫一般不发火，一旦发起火来非常的可怕。


云九，老孙，老刘都去外面帮忙，那日暮抱着眼珠子滴溜溜转的云暮呆坐在椅子上，把闺女抱得很紧，生怕别人抢走。


宦娘解开自己的衣领，从贴身的衣服里拿出来一个小小的银葫芦，在手上紧紧地握住，这才是虏疮的引子，只有给自己灌下去，才会诱发，传染，当初离家的时候，自己问侯爷，拿什么保证那日暮母子的安全，侯爷就给了这个小葫芦，敢伤害云暮的人只能去死，他不在乎死多人，死的是谁，闺女和老婆都接种了疫苗，最后的结果就是别人都染病了，就剩下她们母女俩。


不大工夫，云九就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就三辆马车，剩下的都是战马，那日暮也骑马，只有云暮和宦娘坐车，云暮的旺财一纵身跳上了马车趴在云暮的身边，支楞耳朵。


老孙一马当先，喊一嗓子就率先出发，云家的三十个护卫全身皮甲，护卫在马车周围，坐在车辕上的老刘一抖缰绳，缓缓跟上，远处的牧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相互间低声询问。


乃日结束了，路途上总有关中来的商贾赶着从牧民手里换来的牛马，慢慢的往关内走，这条道非常的平安，因为大军就是走这条路的，护卫们依然不敢放松警惕，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有胆敢拦路者，杀无赦。所以他们的强弩都是上好了弦的，就挂在顺手的位置上，只要发现不对，就立刻击发。


不多时就超越了大部分人，茫茫的草原上就再也看不见人烟，前面有五个骑士探路，中间三辆马车碾倒大路上刚刚长出来的青草，寂然无声的奔驰，云家的马车都是加装了软钢的，里面也加了软垫子，所以坐在马车上并不太颠簸，云暮趴在窗口瞅着一身劲装的母亲问宦娘：“我们要去哪？”


宦娘挪挪身子对云暮说：“我们去看你爹爹，这里有坏人，只有去了爹爹那里才安全。”


“坏人要把我嫁给他儿子吗？他那么丑。还臭！”云暮赌气的转过头，还拿自己的小胖手在鼻子跟前扇两下。


“我们小暮将来一定是一个又美丽又聪明的大家闺秀，野人的儿子想都不要想。”说起云暮的未来，宦娘就两眼冒光，这样的好闺女不知谁家的好儿郎有这个运气。


“爹爹长得好看吗？我没见过爹爹。”


“你爹爹也是一个美男子，不过啊，男人美不美的不打紧，重要的是聪明，小暮的爹爹就是最聪明的人，这一点奶奶可以作证。”


听了宦娘的话，小丫头就双手托着腮帮子，在那里努力想自己美男子的爹爹，不知道她见到父亲后会不会失望。


“后面有三骑追上来了，是吐蕃人。”一个断后的护卫向赶车的老刘禀告。


“杀之！”老刘想都没想，就下了令。


护卫的手一招立刻就分出五个人散开来拨转马头擎着强弩就往回赶，三个吐蕃人挥舞着手，大声的呼喊，像是有话说，但是，云家的护卫一抬手，五个人手上的十五支弩箭就射了出去，抛掉强弩，挂在马身侧的马槊就平举了起来，冲着那三匹战马就杀了过去，一个身中两只弩箭的吐蕃人挣扎着想说话，却被三条马槊刺进了身体，从马上被推了下来，顷刻间就死的透透的了。


另外两个护卫不管地上的吐蕃人死了没有，马槊依然刺进了咽喉，拖着在地上跑了半圈才松手。三匹吐蕃马在原地惊叫着不断地踢腾，回程的三骑手里的横刀轻快地从马脖子上划过，血雾喷的半天高，战马踢腾几下就颓然倒地，云家护卫在马上俯身拾起抛掉的强弩，在马上挂好弦装好弩箭，依然挂在身侧，而后拍马去追赶已经跑远了的马车。


当禄东赞看到三具尸体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黑着脸对张宝相说：“我好心派人去解释，被他们杀掉这算什么？”


张宝相解下水壶灌了一口水说：“荒山野岭的突然出现三个吐蕃人，给我我也下手了，更何况他们有妇孺，哪里肯允许你的人靠近。


看尸体被乌鸦啄成了这个样子，他们走足足一天多了，你是追不上的，想解释去关内找云侯吧，就是不知道他听不听你的解释了。”


“一介侯爵，不解释又岂奈我何。”


张宝相盯着禄东赞看了半响才说：“我现在确定你们确实对大唐一无所知，大唐有公爵四十一位，侯爵一百七十七位，这两百一十一位高阶贵族里只有一位是传国侯，这个侯爷，恰好就是蓝田侯云烨，他是蓝田侯，他的儿子也是蓝田侯，只要不造反，他的子子孙孙都会是蓝田侯，你还没到长安，就给自己惹上了大麻烦。”


禄东赞无所谓的拿鞭子在尸体上抽了三鞭子才说：“那又如何，我是吐蕃大相，他能奈我何。”


张宝相呵呵一笑，就不再多说，心想，老子管你去死，云烨是什么人？长安城里横着走的人物，天塌下来的大祸不知道闯了多少了，还不是牢牢地守着他的蓝田侯爵位，想和他讲道理，慢慢讲吧。


眼看着吐蕃人把那三具尸体切成很小的块，摆在一张油布上，就连骨头都砸碎了裹上酥油，等待喂老鹰，老鹰没来几只，倒是乌鸦黑压压的来了一大片，人刚走，就冲了下来，开始聚餐。


洞庭湖上的风浪在减小，晴天的时间也越来越多，这些天总是有一些鬼头鬼脑的人在岳州窥探，官兵抓住了很多的水贼探子，云烨没有半点的手软，统统被砍下了脑袋，挂在城墙上，自从见到张亮这么干了之后，云烨就在期盼自己也来一回，没别的原因，他感觉城墙上挂满呲牙咧嘴的人头极具震慑力。


果然如此，这两天探子少了很多，但是居民们却惶惶不安，不知道是谁说漏了嘴，把洞庭湖上有十万水贼准备血洗岳州的消息传了出去，这些天街上连行人都很少。


“云侯，您看那些水贼会不会攻下岳州府城？”一个带着文士帽的商贾小声的问云烨。


“没有可能，一群乌合之众，哪里是我岭南水师的对手，梁公尽管高卧，看我的擒贼手段就是。”


“那是，那是，国朝水师赫赫神威老朽早有耳闻，一月间在高丽连拔三座坚城，杀敌十万，云侯少年英雄，了得啊！”


云烨笑眯眯的接受了商贾的恭维，拍着洞庭湖的地图说：“梁公且看，这次本帅要将贼人统统引诱到这里来，不到两万的贼人居然胆敢号称十万，在这里我会让他们灰飞烟灭。”


商贾捻着胡须看看地图，只见上面密密麻麻的标注了无数的小旗子，代表官兵的飞龙旗在外，代表水贼的黑色旗子在内，果然被围了个结结实实，水泄不通，看样子歼灭水贼就在这几日。


商贾的到了最确实的信息，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岳州的府邸，才进家门，就看见家里的大厅上坐了好多人，不觉得发笑，都是一些被吓破胆子的。


“老夫刚从云侯那里回来，诸位就齐聚我家，真是玲珑心肝啊，别发慌，官兵已经把贼人围在君山上了，要不了多久，就能聚而歼之，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吧，老夫家里可管不起这么些人的饭食。不到两万的水贼有什么好担忧的。”


“梁公，不对啊，水贼的人数确实没有十万这么多，但是五六万绝对有，不怕大家笑话，老夫因为是吃水上饭的，所以和水贼还有一点联系，一个水贼里的伴当说了，这次可是整个洞庭水贼的大集合，点将的时候他去了，绝对不会少于五万人，如果云侯说不到两万，那是在骗我们啊。”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二节 你是一个真正的混账王八蛋


梁公猛地站起来指着那个做船运生意的商贾问：“你确认是这样的？你确定贼人的人数超过了五万？这个胡话可不敢说。”


“梁公啊，我的生意就是靠着大家才能有碗饭吃，岂敢在这种事情上欺瞒大家，您是知道的，晚辈祖祖辈辈都是吃这碗饭的，要说不认识两个水贼大头目，大家都不会信，确实如此，那个伴当确实看见了五六万水贼，绝对不会是云侯说的不到两万。”


梁老头点点头，曹家做水运生意确实很久了，信誉一向昭著，做水运行的如果说不认识水贼，这生意是没办法做长久的，都是生意上的人家，这些门道清楚得很，只是大家都不戳穿罢了，只要你把我的货平安运到就好，至于你是怎么运过来的，关我何事。


从软榻上下来，穿好鞋子，就打算去告诉云侯这个消息，告诉云侯他的消息是错误的，用一万多人去围困五万人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必须纠正，否则会吃大亏。


他才走到门口，就被一大群商人拽了回来，哀求他不要去，五万人的水贼，朝廷想要围剿，必然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云烨明年想要陆续交付的土地和住宅就会成为泡影，一旦别人知晓，就会立刻形成风潮，到时候自己已经交到云烨手里的银子就会被别人提走，毕竟云烨第一退钱的对象必定是高官显贵，而不是自己这样的商人。


“可是国朝一万多士卒岂不是危险？”梁公还是有些不忍心。


“梁公，您行行好，士卒们有危险，难道我们就没有危险？一旦生意失败，我们家里的老小该如何安排？折算起来也是上万的人啊。”


看着脚下抱着自己的腿大哭的商人，又看看缩在墙角想要把门关起来的大儿子。梁公无奈的垂下头，好像一瞬间老了十岁，原本红润的脸膛上全是青灰色，颤抖着对自己的大儿子说：“也罢，厚德，从今后梁家就交给你了，爹爹老了，不顶用了，你们谈，我去后宅歇歇。”说完就踉跄着去了后宅。


“可是我们当初订立契约的时候担心云侯反悔，特意把赔偿订的高了些，如果云烨想要反悔，必须退赔我们差不多两倍的银币，我们反悔，人家也只需要退还我们三成的银币而已。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亏到姥姥家了吗？”


梁老大等着血红的眼珠子咆哮着说：“那你还要怎样？等到水贼进城，我们血本无归，一个铜币都见不到才好？”


“我们可以把地契转卖给别人，说不定能减少一些损失，如果弄得好，还有赚头。”


“做你的大头梦去吧，洞庭湖做水上生意的人家小的不算，大的足足有四家，那一家都和水贼有联系，巴陵的柯家，就和洞庭湖最大的一股水贼独角龙王交情莫逆，他们的消息说不定知道的比我们还要早，乘着现在还有机会，赶紧把三成银币拿回来才是真的。”


“万一官府打赢了怎么办，我们这么做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个聪明的商贾小声的说出自己的意见。


众人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一个最老的商贾，闭上眼睛缓缓地说：“官府一定会赢得，这一点老夫从不怀疑，朝廷这几年的实力大增，军中更是藏龙卧虎，云侯自己也是沙场悍将，打赢水贼没有问题，可是，我们就住在这片大泽边上，看过无数回官军围剿水贼的场面，官军大部分都能打赢，可是，水贼被剿灭了么？


没有，他们只不过化整为零继续祸害这片大泽，云侯这次就算是军情不明，靠着手底下的精兵强将，突围不成问题，可是水贼就会趁势冲过来，如今岳州是大泽边上最富庶的地方，他们一定会强攻这里。


不管有没有攻下来，岳州必然是生灵涂炭，赤地千里，官军，水贼就会在来回拉大锯，你来我往，征战不休，不多说，两年时间，朝廷派来大军征讨从准备到开拔再到剿灭水贼，两年不多吧？


可是两年时间，岳州还有人么？当年一个盖叫天，就把大泽搅得天翻地覆，朝廷如今的河间王，差点就葬身于大泽，一万多将士不就是葬身在这里么？阅军楼边上的浮尸，密密麻麻，大泽里的鱼，我们可是两年没吃啊，诸位年纪都不小了，当年的场景还记得吧？官军最后赢了，可是岳州还有人么？快二十年才休养生息逐渐有了点人气，老朽今年六十有三实在是等不了二十年，梁老大，去吧，把我们的地契还给云侯，把三成银币带回来，那七成就当是我们给朝廷的剿匪之资，毕竟朝廷这些年来待我们不薄。”


老头子说完了，就把头靠在椅子背上老泪纵横，他不是心疼钱，是在心疼岳州好不容易聚拢的人气，当年的惨痛经历，让老者痛彻心扉。


看到老者流泪，其余的商贾也跟着嚎啕出声，只不过这次是在心疼自己的银币而已。


梁老大再到刺史府的时候却发现刺史府上下的气氛非常的不好，人人本着一张脸，传令兵进进出出的，一会功夫梁老大就看见出去了五六拨之多。


好不容易等到他见云烨了，这才发现，云烨的眼珠子通红，桌案上狼藉一片，见到梁老大进来，叹口气说：“你们就不能再给我点信心么？只要本帅剿灭水贼，新城依然会按照原来的进度执行，为何要在这个时候退钱？”


“云侯乃是名将，麾下的将士们是悍卒，我们从没有怀疑过，这一战侯爷必定会大胜，可是，可是，等侯爷大胜了，岳州也就完了，会变成一片焦土，想要恢复人脉，最少需要二十年，我们等不起。”梁老大跪在云烨的身后痛哭失声，因为从云烨的话里他已经知道，云烨非常的清楚面对的是一群什么样的水贼，并且已经知道了水贼的确切数量。


“钱升，给他们办吧，按照四成的额度退还，因为他们至少明白本帅不会失败。”钱升从后面的桌案上站起来，从梁老大手里接过地契，带着他去银库拿银币。


梁老大带着四成的银币感恩戴德的回去了，云烨坐在桌案后面久久的不说话，韩城也不说话，就那样陪着云烨坐着，从黄昏一直坐到日落，直到钱升进来，点起蜡烛，云烨才发现月亮都已经出来了。


远山响起了雷鸣，在寂静的夜里雷声传的很远，想要把岳州城里的人转移出去，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远山，只有远远地离开战场才能让他们面受战争之苦。


山里面野兽毒虫很多，不能住人，所以狗子和单鹰正在玩山神打鼓，只有这样才能把毒蛇猛兽赶到更加边远的地方。这次从长安带来的火药很多，青雀制造的火药效果非常的好，远比云烨自己制造的效果要强上好几倍，所以声音也就更加的干脆。


钱升瞅瞅头上明晃晃的月亮，又听到一声雷鸣，惊魂不定的看着云烨，想要问话，又生生的忍住了，最后也陷入了沉默。


“老韩，老钱，明明我赚了好大一笔钱，为何我就感受不到哪怕一丝毫的愉悦？心里空荡荡的，我宁愿他们都对我凶神恶煞的，也不愿意看到他们对我痛哭流涕的哀求，这是何故？老钱，你至少说对了一样，我确实不算是一个好人。”


听了云烨的话，钱升把自己的大肚皮敲得砰砰作响，好几下之后才说：“如果你告诉我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在岳州把水贼全歼，我就对你做出一个衷心的评价，我只问你凭什么这么有信心，不要对我说你英明神武的废话，我要听真话。”


云烨苦笑起来，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这两个人确实是两个可以信赖的人，虽然有很多的毛病，但是绝对是两个能托付性命的好汉子。


见韩城也在竖起耳朵听，云烨小声的说：“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我之所以有这样的信心，就是因为水贼的大头目是我的谋士。”


钱升肥硕的身子蹭的一下就从椅子上窜了起来，非常的矫健一只手捂着自己的嘴巴，另一只手哆嗦着指向云烨，呜呜的说着话。样子非常的恐怖。


韩城好像一只被泄了气的皮球，软塌塌的躺在椅子上，瞪着眼睛恐怖的看着云烨，他想不到，世间真的有这样走一步看三步的人，每一个举动都有目的，每一句话都有特殊的目的，难道说，这就是人家说的英才？为什么自己做不到？


钱升伏在案子上奋笔疾书，片刻之后扔下毛笔，把纸张举到云烨面前，只见上面写着：“水贼都是你派人聚拢到一起的？”


云烨点点头说：“没错，是这样，水贼总是要剿灭的，可是这些人东一丛，西一簇的不好下手，所以我就把他们都聚拢起来，准备一战而平。”


钱升在蜡烛上把那张纸点燃烧成了灰，然后扔在水盆里搅花了，这才踱着步子走了两步，回过头对云烨说：“我现在已经能够很确定的给你一个评价，你就是一个真正的混账王八蛋。这是他从云烨嘴里学来的新词。”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三节 全城都在悲伤


“您要把作战的主战场放在岳阳城里？”韩城，钱升一起跳起来问云烨，他们几乎认为自己听错了，岳阳城新建好的时间并不长，相对其他城池来说，甚至显得很新，为了修建这座城池，当时的刺史戚大礼，想尽了办法，和韩城，钱升一起铸造了岳阳城，由于没钱，戚大礼又不肯随意糊弄，所以这里的每块砖瓦几乎都凝聚着他们的血汗。


韩城抱着柱子对云烨说了，想要毁掉城池，先把他砸死再说，钱升还说准备陪着岳阳城一起死，城在人在，城毁我亡。


如果是后世的官员说这话，云烨会立刻开着铲车把这两个家伙埋掉，但是，这里是大唐，后世的官员深深地懂得趋利避害的道理，除非你要拆的是他家，在大唐，官员最讲究一口唾沫砸一个坑，说抱柱子死扛，那就会死扛，尾生为了泡妞，都能坚守自己的诺言，云烨认为，韩城和钱升比那个泡妞的尾生强大的太多了。


“钟楼还是新的，上面的钟可是全岳州百姓一人一枚铜钱缴纳上来，化成铜水浇筑的，你不能把钟楼拆了。”


“新城的面积比岳州城大了十倍不止，你在这里杵一个不到三丈高的钟楼，你觉得合适么？还有你的那口破钟，声音比蚊子的叫声大不了多少，还有脸说是一口好钟，铜钱里面有那么些铅锡杂志都没有剔除，比例不对，哪里会有好声音传过来，你听听人家寒山寺的钟声，隔着一条大江都能听得清楚，喜欢这口钟就抱回家，我要另外铸一口大钟。”


“谁家官员没事干修官衙，破一点就破一点，将就着还能用十几年。”


“少丢人了，官衙必须要修，最主要的是我们不用花自己的钱，这该是吏部掏，我的城市美丽绝伦，你在这里放一座破官衙，丢不丢人。没说的拆。”


“这座善所你不敢拆吧，这是十里八乡的乡亲们捐献的，专门给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养老的地方，拆了会被骂死。”


“我这里是高尚住宅区，你把一群带着各色穷酸怪像的老人放在这里是何道理？我的房子还卖不卖了，善所给他们修一座新的，让它连着书院，那些学生们闲暇时还能去照顾一下老人，修身养性的好法子啊，必须拆。”


三个人穿着常服，一人拎着一把扇子施施然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不听他们的言语，还以为他们在吟诗作赋，听了他们说话的人，只想一扁担把中间那个最年轻的敲死。


大家现在都忙着收拾细软准备跑路，三十万水贼已经浩浩荡荡的突破了官军的围剿，就要杀到岳阳城了，听说山大王已经穿上了龙袍，准备和现在的陛下拼一下，谁坐江山江山不要紧，只要不杀人就好。


年轻的水军大帅云侯听说在前面已经杀成血葫芦了，刀刃子都已经卷了七把，就这样也挡住贼人洪水一样的冲击，快要全部战死了，再不跑就没命了。一个个走的时候把家里的大门锁的严实，有发狠的还把自己的门窗用石头砌起来，念着菩萨希望战事结束以后自己的家还在。


有害怕的，也就有不害怕的，韩城看着一个抱着门廊死活不松手的老妇人，想要上前劝几句，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伤感的把头扭过去。


“云侯，你是如何做到这样铁石心肠的？”钱升瞪着湿润的眼睛问正在笑呵呵的看笑话的云烨，他想不通，云烨为和会看着一幕幕的惨剧发笑。


“无他，我只是在想等老妇人回来以后看到自己漂亮的新家，会是很等的欣喜，所以就替她高兴，自然就无视了她现在的悲伤，百姓们目光短浅，所以啊，就需要我们这些目光长远的官员来替他们考虑。”


“云侯，我们真的比老百姓聪明？”韩城恨恨的问云烨。


云烨随手指指那些仓惶逃命的富商们说：“我比他们聪明吧？”事实摆在面前，云烨刚刚骗了他们六成的买地钱，自然比他们聪明，韩城是君子不善于说假话，只好点点头。


云烨又指指那些背着包袱带着老娘，挑着孩子的百姓问韩城：“我都告诉他们等他们回来就有好日子过了，他们依然面带凄惶的准备逃难，你说说，我是不是也比他们聪明？”


想到云烨设计了诺大的圈套，把水贼，百姓，官员富商们一网打尽的光辉事迹，也只好点点头，云烨最后指着韩城和钱升说：“我比你们两个聪明，你们没意见吧？”


钱升羞恼的甩甩袖子，不愿意搭话，云烨最后挺直了胸膛大声说：“既然我比这里所有人都聪明，他们为什么不听我的安排，高高兴兴的前往山里搭好的棚子，却要面色凄惶的自己吓唬自己？”


云烨的无耻或许连上天都看不下去，平地上无故起了一阵风，灌了正在大笑的云烨一嘴的沙子，见云烨不断地在吐唾沫，韩城钱升这才感觉好点。


看见单鹰从城门外匆匆走了进来，云烨就把手里的折扇一收，就直接回了刺史衙门，回到官衙，单鹰已经吃饱喝足，在书房等他见他进来就说：“刘方先生说了，你现在也是神，要善于使用这个身份，那个叫寒辙的家伙最近在制作一具美丽的尸体，据他说，那具尸体被装扮的非常华丽，没错，就是华丽，这两天就会给你送过来，为了表示那具尸体带有神性，寒辙特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滴了两滴血上去，据说这样才符合你的身份，一旦你接到尸体，就是战争爆发的时候，早点做准备。”


云烨点点头让单鹰下去休息，单鹰没走两步，云烨又说：“不要尝试去和那两个巨人作战，我已经安排好了对付他们的法子，你就不要掺合了，大丫已经给你生了儿子，这时候不要去做危险的事情。”


单鹰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就出去休息，云烨一个人坐在书房仔细的研究赖传峰，杨月明他们制定的作战计划，水军的刘仁愿已经回来了，手里拿着孙先生给开的诊断证明，确认了这家伙果然在最短的时间里搞大了老婆的肚子，这才让他去了水军，有他在，湖里的水贼玩不出什么花花来，问题是怎么才能把寒辙引到岳阳城里来，最后一鼓全歼。


想不出好办法，只能去外面走走，铃铛和丫鬟坐在凉亭里无聊的做着刺绣活，见到夫君从书房里走出来就快步迎了上来，挽着云烨的胳膊，陪着在花园里溜腿。


小苗的日子很不好过，这些天小苗就一直在接受无舌的虐待，现在的样子更是夸张，需要快步从一根绳子的这头走到那头，一炷香十个来回，只要看到小苗泫然欲泣的样子，就知道这根绳子非常的难走。


果儿居然也有了身孕，洪城这个便宜岳父算是当定了，想想他一封信，一封信的哀求云烨保护好果儿，至少不能和狗儿有苟且之事，可是不管云烨怎么防备，也没有办法防住狗儿往人家的闺房里钻，一次两次，总会天雷勾动地火，现在果儿已经显怀的肚皮就说明了一切，云烨在信里告诉了洪城真相，不知道这一对人儿回到京师，会有什么样的麻烦，不过现在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很舒坦。


从来不知道问云烨要工钱的狗儿，前些天已经开始大大方方的要他两年来的所有工钱，百十枚金币扔过去，他就立刻买了两个小小的丫鬟伺候果儿，如今两个人整天都黏在一起，一点正事不干。


听着小铃铛嘀嘀咕咕的说起她在岳阳城里买玩偶的情形，云烨就很吃惊，长安的布偶也能卖到岳阳来？别人都忙着出城，为何还会有新店铺开张？这也太夸张了，这个世上还没有不怕水贼大军攻城的。


喊过狗子，告诉他去那家布偶店探探底，到底是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这个时候开店，就不怕水贼们在拿走布偶的同时，连他一起拿走？


小苗又一次从绳子上掉下来，不用无舌催促，她自己又回到绳子的这一头，重新开始走，不清楚她练的是什么功夫，估计是一种轻身的功法，以前听无舌讲起过，这种功夫需要女孩子来练，男孩子筋骨强健，不容易转换身形，但是女孩子的天赋偏于阴柔，练起来自然容易很多，见到刚刚练完绳子功夫的小苗，立马在一张毯子上做着各种高难度的动作，云烨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他就是从这个人的身上知道了世间真的有鸡鸣狗盗的功夫，无舌不会让小苗练的就是这门残酷的功法吧，断鸿可是说了，这门功夫非常的残毒，一般人根本就没办法撑下来，十个里面有一个能练成，就算是非常不错了。


小铃铛最怕疼了，看到小苗在遭罪，眼睛里已经在闪烁着泪花了，拽拽丈夫的衣角，想让丈夫去和无舌说说，不要这样折磨小苗。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四节 水贼是咱家的？


关于成功这个话题，云烨很早就和铃铛说过，很明显，小铃铛完全没有听进去，小苗现在举目无亲，想要好好地活下去，就要靠自己，看样子她很清楚，一遍又一遍的练习，这样好的几会不是所有人都有，虽然不识字，艰苦的生活已经把这个道理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带着铃铛离开，不打扰人家，别人倒霉的时候越少的人见到越好。


退地契的人已经形成了风潮，长安来的人，最后也坐不住了，他们知道的最晚，五万水贼已经被百姓们夸张成了三十万，如果再无动于衷那就是一个标准的傻子，不愿意做傻子的人挤满了刺史衙门，挥舞着地契要云烨出来给大家一个交代，前些日子的浓情蜜意转瞬间就变成了刻骨的仇恨。


在云烨困坐愁城的时候，那些人也不罢休，一定要云烨按照契约把三成的赔款给他，韩城打开空空如也的官仓让他们看，结果引来了更大的仇恨。


“云侯，当初我们可是看着你的面子订立的契约，如今，老夫也不要求全部退还，你只需要按照契约赔给我们三成的本金，不算是逼迫你吧？”


云烨把手支在下巴上冷冷的看着薛家的管事说：“我记得当初是你们把我灌醉，求我签订的契约吧，怎么，看到情形不妙，就要抽身？”


“云侯，此一时，彼一时，当时也没有几十万水贼要攻打城池啊，您是刺史有守土之责，您就是再得陛下宠爱，丧师辱国这种罪责您还是没办法逃过去的，就不要吓唬小人了，这个时候，您先把银币赔出来才是正事，我们的银子都被您用掉了，这是官面上的，私底下您并不缺少这点银子，要不然，云家在长安兴化坊的那座宅子，我家公主非常的有兴趣，就拿它抵账如何？”


云烨笑了起来，薛万彻确实是一个废物，有这样一个公主老婆，那就不要怪老子心黑，没说别的，只是拍拍手，就自己回到了后堂。


薛家的管事刚要张嘴叫，却被人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老程家的管家收回了手，对正要发作的管事说：“老夫今日就揍你这个心肝目无长上的，不就是几千枚银币么？地契给老夫，把钱拿上快滚，再敢多说一句，老夫撕了你的臭嘴。”


老头子这些天也是睡不安稳，眼看着云烨被围攻，作为盟友自然坐不住，最后和几家亲近的管事商量之后，就决定替云烨把这些债务背过来，一家背这些债务，那是要破家的节奏，但是，云家，程家，牛家，秦家，尉迟家联合起来，就没有那么吃力了。


云烨冷眼旁观，看着他们从哪些人手里以三成价格接收了那些债务，心里虽然暖和，但是，也挠头啊，这样一来，这五家人赚的太多了，不行啊，这种大宗的交易，只能是皇家来做，要是把城里一小半的土地买走，李二会发疯。


很奇怪啊，那些明明赔了很多钱的人，却在兴高采烈地祝贺，阅军楼上大摆筵席，说这是岳阳最后的晚餐，一大群人在那里胡吃海塞，好像真的没了明天一样。


“侯爷，咱们几家从今后恐怕要小心做人了，老公爷发了话，只要您这里没了钱，家里就算是卖房子卖地也要给您供上，万万不能短缺了您这里的钱，老夫算过了，总共会有四十万的亏空，咱们五家节俭些，日子也能过，您不必这样烦恼。”


牛奔就是牛进达家的老管家，为了应付这次风波，五家人不约而同的把家里的大管家派了过来，牛家来的就是牛奔。


这个时候京城里的这几家人也有怨言，毕竟家大业大的，总是有不和谐的声音出现，牛家好说，老牛二话不说的就力挺云烨，牛见虎虽然在外地，但是对支持自家兄弟这事也不含糊，只要主家不说就没人多嘴。


程家也好办，老程是家里的老天爷，程处默恨不得卖了内裤帮兄弟，财产和其他兄弟关系不大，就算是有怨言，也不敢说，说了挨一顿揍是轻的。尉迟家的情况和程家一样，就他家的家风，老尉迟就算是把所有的家产换成酒喝了，夫人也会笑呵呵的陪他去讨饭。


秦家就不好办，秦琼这些年已经不太管家里的事情，这一次退契约的风潮传到长安，老秦是用暴力镇压了家里，强迫老管家亲自来主持收购地契的，为此，家法最近就没消停过。


再加上如丧考批的老钱，五大管家硬是大部分的地契吞了下来，来晚的太子府洗马只收购了一点，至于魏王府的内侍，收购的就更少了。


韩城，钱升，两个人的眼白都要翻上来了，如果不是这些人捣乱，官府会把大部分的地契都收回来，如今倒好，赚了钱还一个个装出一副我对你有恩，你应该记住的嘴脸，就是不知道一会恼羞成怒的刺史会不会把他们排着队扇耳刮子。


云烨也很烦恼，知道是好心，当然，李承乾这个准备发横财的家伙不算，思虑了良久才对老程家的管家说：“把你手里的地契捡好的留下，剩下的全部卖给官府，四成的价格吧，毕竟你们都算是做了一回生意，不能亏了，就赚一成利吧，赚的太多，不是什么好事，老天爷都会看不下去，真的降下灾祸就不好了。”


“侯爷，老程家可不会从云家吸血，也不会从官府身上吸血，您放心，家里不会有半点的怨言，要是老奴没把这件事办好，老公爷的脾气您也知道，扒皮都是平常。”


不但老程家这么说，其他几个管家也是一样的话，太子洗马更是义愤填殷的要老程家和牛家再给他匀一点，亏得太少，钱都没花完，回去了太子殿下不会放过自己的。


话说的豪迈，听得老钱一个劲的给太子洗马拱手作揖，云家很在意这样的情义。


“程叔，我说过了，你们手里的地契是好大的一笔钱，这些钱我们赚不完，也不能赚，一座大城的一大半土地都成了我们的，不合适，挑好一点的地段留下来，其余的都退给官府，你们已经让官府亏了好多钱，不能贪得无厌。”


云烨的话让他们都呆住了，不知道这些话是什么意思，相互看了一眼，老钱最清楚自家侯爷的性子，小声的问：“侯爷，您说这笔买卖不亏，还会赚大钱？那么说湖里的水贼都是假的？没有五万人之多？”


见老钱这么问，其余的几位管家连呼吸都屏住了，就想从侯爷嘴里得知这是他的一个圈套，这几天看着银币流水一样的从手里往外流，实在是心疼的厉害。


“不假，水贼有五万六千四百余人，现在还在增长。”云烨把手里的茶碗放下，若无其事的说。


这句话以下子就让他们颓废了下来，它们和本地的商贾一个看法，那就是朝廷一定会赢，但是岳州在战火中也就完蛋了，如果不能在湖面上将他们一网打尽，说到天上去，这座城也没办法建成，都成了一片白地了，还能有新城？


“程叔，知道你家老大程风去了哪么？”云烨放低了声音问老程管家。


“这个，老奴还真的不清楚，臭小子总是神叨叨的，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他是陛下的人，老奴从不问他在干什么，您知道的，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他的前程。”老管家只要提起自家老大，就变得和弥勒佛一个样子，这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一个孩子，没靠程家，云家的帮助，自己生生的考上了书院，毕业后不知道被陛下派去干什么，一年到头见不了一次面。


“不知道？我知道，现在的程风是水贼左哨第三寨的大寨主，统领着三千水贼，准备与我决战，秦家的秦战，虽然不是正房所出，现在这家伙是第六寨的大寨主，尉迟家的远房亲戚也有一个是寨主，都是杀气腾腾的人物啊。”


老程管家，老秦管家，尉迟管家，听得腿肚子都哆嗦了，尤其是老程管家腿一软，就跪坐在地上，刚要说要去贼营把儿子揪出来就地正法，猛然间发现不对头，自己的儿子自己哪里会不清楚，好不容易混出来了，那里再有从贼的道理，能去贼营，除非是陛下安排的。


最先明白过来的是老钱，神色阴晴不定的问云烨：“侯爷，咱家不会也有人进了贼营当头目吧？老奴从来就没见过小鹰出来，是不是他也是水贼的大头目？”单鹰是家里最适合当强盗的人，他家原先就是干这个的，大丫小娘子生孩子都没见他的踪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单鹰也去了贼营当了头目。


“是啊，他去了贼营给水贼最大的头目刘方，刘先生当护卫，一时半会的回不来。”


“侯爷，您是说水贼的大头目是刘方先生？”


“没错，就是这个老贼当了头目，还把水贼都给你家侯爷我聚拢到了一起。”


“您的意思是说，水贼都是咱家的？”老钱惊愕的问出大家都想要问的话。


“咱家的谈不到，不过，他们都是我要拿来使用的劳力……”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五节 一个木球


“你们现在都是知情人，依照军法，都必须关在军营里，直到事情结束，现在就赶紧给家里挑好地方，剩下的，全部卖给官府，这些地我还要重新卖一遍。”


“是该关起来，是该关起来，这是军中机密，老奴等人实在是不该多嘴，又多事的，这就关起来，该的。”几个老管家还有太子洗马，魏王府内侍都把头点的像啄米的鸡，心满意足准备去军营，等着被关起来，水贼都是自家的了，还操什么心。


云烨不耐烦的打发走了这些人，吩咐刘进宝把他们全部关在水军战船上，好吃好喝的照顾好，大战之后再放出来。


寒辙不断地听着探子的汇报，当他听到商人们都把手里的契约退给了云烨，脸上终于有了笑意，上一回的惨败，让他很久都没有信心去面对云烨，现在可以了，自己终于能够面对面的去和云烨争锋，看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神。


寒辙鄙薄那些传说中的神，什么吞云吐雾，什么搬山填海，都不过是一群蛮力粗汉而已，只有那些依靠头脑就能让所有的人随着自己的意志团团转的人才是真正的神。


祖先就是不愿意去教化那些粗野的鄙夫，才干脆眼不见为净的躲起来，作为高贵的种族，鄙视浅薄，鄙视无知，老祖先原来以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只有把自己这些出神入贤的人都杀死才能让天地恢复混沌，让剩下的愚民和草木一样的生长，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


老祖宗到底还是狠不下心，只能自囚于秘境，远离人世间，想要通过这样的法子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可是啊，老祖宗错了，人有了才能就像锥子装在布口袋里，随时随地的就会显露锋芒，最好的被自囚了，然而天下间，还是不断地出现这样的人，孔子，曾子，庄子，韩非，左丘明，这些人一辈子都在致力于让那些愚人们明白自己能通过学习最后达到神的境界，这是多么的愚蠢啊。


夏天穿葛布，冬日穿裘衣，渴了要饮水，饿了要吃饭，行为方式虽然有千差万别，但是这些最初最原始的行为却催生了智慧，寒辙知道，从小看过的书里面就有关于这些方面的论述，云烨的书里也有同样的解说，万水一源啊。


该死的白玉京一定是继承了上古的数算一途，所以云烨才会吧那么艰涩的学问，编纂成了《算学初阶》这本书，这些学问无疑都是从上古时期就被封印了的学问，云烨把它们带到了人世间，这是对神的背叛。


云烨的源头只能追溯到陇右的大荒原上，甚至于旺财的追溯也只能到达那片荒原，如果说那片荒原和白玉京没有任何关系，寒辙是不愿意相信的，原来只要等着白玉京的人自己清理门户就好，么没想到等了快十年，白玉京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个人，从来没有主动去惩罚过云烨，作为神的一族，自然有帮助白玉京纠错的使命，云烨，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还是回到自己的隐居之地，继续眼看世界风云变幻，看世间的蝼蚁们自相残杀吧，寒辙很愿意同云烨打赌，赌一个王朝的兴衰，岂不是比这样自己亲自出手弄得血淋淋的要好上千百倍？


站在悬崖边上，眼看着一艘又一艘的船从水寨里驶出来，密密麻麻的铺满了湖面，寒辙的心里充满了得意，不知道这些人云烨需要杀多久才能全部杀完？


他很期盼，水寨的最里面有一艘华丽的大船驶了出来，上面蒙上了洁白的丝绢，正中坐着一位金子一样的人，大马金刀的坐在一个软榻上，怒容满面，呲着白森森的牙齿似乎想要择人而噬。长长的白色眉毛是死了以后才长出来的，被修理的非常整齐，整个人看起来远远地比以前的三风子更加的威严，两只手叠放在膝盖上，左手少了两根指头，断茬处能清楚的看到白森森的指骨，这是寒辙特意送给云烨的礼物。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虽然是水贼的使者，云烨依然接见了他，两个全身重甲的士卒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家伙从软榻上的一把长刀上拔下来，怒容满面的使者，见了云烨丝毫的不害怕，哪怕被脱得一丝不挂，也不害羞，依然怒气勃发，恶狠狠地盯着云烨看。


不管把这个家伙怎么摆放，那家伙的眼睛还是瞅着云烨，最后无奈之下，只好把它背对自己，这样心里才好受一点。


高大的身材，完美的肌肉，这是一尊完美的工艺品啊，应该摆在书院的展览馆里，让所有学生都看到。敲敲使者咸鱼一样坚硬的身体，云烨就下令船队开拔，上前迎战，洞庭湖顿时就战云密布。


“少爷，我们必须有一部分人死死地缠住岭南水师，好给精锐的兄弟们一些时间攻破岳州府城，老奴打听过，云烨的岭南水师乃是官军中的百战雄狮，辽东一战所向披靡，南海，东海之地乃是他们的后院领地，是真正的雄兵悍将，我们想要取得胜利，完成少爷的计划，没有必要的牺牲是不可能的。”


刘方低声的向寒辙建议，这就不是一场以胜利为目标的战斗，寒辙只要求毁掉岳州城，毁掉云烨这大半年的建设成就，胜利这种事情，在寒辙看来可有可无，当然，寒辙从来就没有认为这些土鸡瓦狗能在云烨的百战之师手里讨得便宜。


“韩先生之言甚和吾意，只要能够彻底的完全的摧毁掉岳州府城，你的差事就算完成，至于死多少人，派谁去死，大先生安排就是。”


“多谢公子看重，老奴感激不尽，依老奴看来，那些年轻的兄弟足以担任缠斗官军水师的重任，公子您派来的那些弟兄，就可以趁机去夺取岳州城，自己人怎么都要照顾一些才是，官军强悍的水军自然不是咱们能抵挡的，但是陆地上，云烨没有充足的人手，就岳州一千四百名府兵的战力，老奴认为可以一鼓而下。”


韩大先生还是脱不开凡人的思考样式，寒辙有些发笑，那些神奴和年轻的水贼有什么区别？年轻水贼可能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会逃跑，可是神奴不会啊，这些人都是最好的死士，这时候不好用他们用谁？年青水贼们去打打顺风仗还差不多，想要力抗强敌明知居于死地而不悔的只有自己的神奴，可笑韩大先生自以为办事妥当，认为跟着自己时间长的人就不必去死，却不知死士就是这个时候用的，他们和年轻水贼不过是早死几天和晚死和晚死几天的事，哪里会有什么区别。


“韩先生想多了，他们既然是自己人，这个时候自然是要顶上去，岭南水师乃是强兵，自然不能派那些年轻的人去，既然我派下来的人有几个能打的，自然就要派他们去，如果只是打打顺风仗，我要他们何用？”


刘方身子立刻就缩了下去，对着寒辙长揖不起，寒辙轻声说：“怒脸金甲使者已经给云烨送了过去，这原来就是一个动手的讯号，你去做准备吧，把最好的战船配给他们，如果那些人能够拖住岭南水师三天，我就准许他们撤退，韩先生也不必去指挥水师，尽管带着剩下的人去进攻岳州，只要拿下岳州，就立刻进行破坏，我要把岳州拆的不剩一间房子。”


寒辙坐在一把虎皮铺成的矮榻上，听着刘方调配军力，那些神奴听到自己需要去和强大的岭南水师作战，齐齐的把头转向寒辙，见寒辙微笑着一言不发，就一个个低下了自己苍白的脸，看都不敢看寒辙一眼。


宣布完作战命令的刘方离开了座位，一不小心，一个彩色的木球从袖子里掉出来蹦蹦跳跳的在青石板地上发出一声声的脆响，一下子就吸引力所有人的目光，很普通的木球，不是很圆，上面布满了刀子切过痕迹，色彩也涂得很粗糙，一道红，一道蓝，一道黄，一道黑，一道挨着一道，扭曲着成了一个奇怪的数字8，在地上滚动的时候，那个8字好像会不停地在木球上游动，很好看。


木球最后滚到了憨奴的脚下，只听哗啦哗啦的一阵铁链响过后，众人奇怪的发现，憨奴居然蹲下身子，伸开蒲扇大的一只手，抓住了木球，放在鼻子边上闻闻，就把头摇来摇去的看木球，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发现那团色彩在游动，至于为什么不晃动手，而要摇脑袋，刘方也挠着脑袋好像很疑惑。


“韩大先生居然还有这样的雅兴，这个木球是为你的小孙子，孙女准备的吗？”寒辙回过头看看刘方，他也很疑惑。


“每年这个时候老奴都会削一个木球，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再过两天是老奴儿子，儿媳丧命的日子，十四年了，老奴已经削了十四个，埋了十四个，难得憨奴喜欢，就送给他吧。”


说完话就对寒辙施礼，低着头离开了大厅，背影萧瑟而凄凉，寒辙看看两个憨奴似乎想把摇脑袋玩球的故事继续下去，也没有说话，带着不断摇头的两个憨奴就离开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韩先生有自己的秘密太正常了。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六节 初战


赖传峰站在岳州城上，想了很多，不管用什么样的心思去揣测大帅的心思，也无法把自己军人的天职和破坏，逃跑这些很负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三千弟兄加上一千四百名府兵，足以把小小的岳州城守卫的水泄不通，不要说是一群水贼来攻城，就算是其他精锐的军兵来攻，自己也能确定将这座城守上个半年不成问题，好好的一座城不守卫，为什么要拿来糟蹋？


“将军，标下已经将滚木礌石，铅汁热油准备完善了，只待贼人到来，我们给他来个迎头痛击，听说有好几万水贼，不知道他们的脑袋算军功不？”


“不算，死的不算，只有活的算，残废的要倒扣你的军饷。”听到属下的都伯表功的声音，赖传峰就没来由的烦躁。


“啊？这样的仗怎么打，将军，如果贼人攻上来了，您说卑职要不要干死他？您昨天不是都说，要把贼人插在木头杠子上，插在湖边示威吗？”


“当然要干死他，记住了，不要伤病，贼人只要受伤，就必须下死手补刀，速度要快，不能被司马看见，这是大帅特意吩咐下来的。”


临阵限制将军的自由发挥，这完全就是取死之道，就算是再愚蠢的主帅也不会给自己将要上战场的部下颁布一条这样的命令，云侯一向睿智，绝对不会有失心疯的时候，这里面一定有自己这种粗人理解不了的东西。


刘仁愿接到的命令接到的命令就不是这样了，彻底坚决完整的消灭所有敢于反抗的水贼，如果必要，一个不留。


长孙冲的定武军，就在不远的巴陵驻守，六千甲士，足以应付所有的突发事情，这也是云烨为什么会大咧咧的告诉赖传峰需要捉拿活的水贼最大的原因所在。


水军的艨艟巨舟，依然和计划中的一样开始开始合围君山，木兰舟作为帅舰，漂浮在湖面上如同一座山一样的就像前来迎战的水贼扑了过去，小船对付大船，无非火攻而已，巨舟上伸出长长的挠钩，抵住火船，然后就有一个硕大的石头被丢到火船上，火船被砸了一个洞，汹涌的湖水就从船舱底部涌了上来，火船没有支持多长的时间打着旋就沉到水里，水面上只有那些浇了油的草球还在水面上燃烧。


火船接连不断的从水寨里涌了出来，上面的风帆兜满了风，船头上布满了巨大的铁钉，借着风势直扑了过来，这一次，有的船上开始有了一些悍匪的影子，亲自掌着舵绝望的嚎叫着，想要和大船同归于尽。


湖面上烟雾腾腾，官军大船不得不退避五里，想要在这里等待那些火船自然烧尽，宽阔的湖面上也用火攻，不知道是谁的蠢主意，刘仁愿吐了一口唾沫，并不说话，就站在甲板上眼看那些水贼的大小船只夺路而逃。


“韩先生您的预料非常的准确，官军果然让开了大路，他们以为我们这次强攻岳州，是一次失败的战策，却不知，我根本就不指望这些人能活下来，只要彻底干脆的毁掉岳州，我们的计划就达成了。”


刘方有些伤感的看着那些前赴后继的水贼，拍拍栏杆不做声，寒辙又说：“大先生也是人间智者，为何就看不透这世间的本源，人之将将，天地万物为我所用，区区几万水贼何足道哉，人世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生死的距离永远都只有一线而已，太执着，只会让自己心魔丛生，何苦来由？”


刘方艰涩的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一句话：“公子乃是神人，自然可以风轻云淡的看这些，老奴不同啊，昨日一个小兄弟笑着给了我一个橘子，我吃的很香甜，今日就要他去送死，老奴心中不快一点，前天一个年轻的兄弟在老奴上船的时候，扶了一把，今日就要他去送死，心中的不快又增加了一点，前些日子一个和老奴年纪相差无几的老兄弟和老奴在落日里共享了一葫芦劣酒，今日就要他去送死，所以老奴心中的不快累积了很多，公子，如今你要我抛开一切，敢问我如何抛开，怎么能抛的开。”


“你意欲何为？”寒辙讥诮的看了刘方一眼，很有兴趣的，瞅着刘方，看他要做什么。


“公子是神，一来到洞庭湖就打开杀戮，轻易地收服了二十几股水贼，财货诱惑，名利昭彰，无所不用其极，憨奴在泻湖边上强悍凶残的一幕，吓破了所有人的胆，这洞庭湖还真的就属于公子了，官兵是水，水贼是石头，水总有流过的时候，石头永远会屹立在原地不动，现在我们的形势大好，因何非要毁掉所有人？


老奴的年纪大了，手段没有公子狠，智慧没有公子高，又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被公子捏在手心里动弹不得，老奴肯定的相信，这座大营里，我唯一能够指挥的动的，就是我自己，恐怕连我的护卫现在都成了公子的人吧？”


刘方的话一出口，寒辙就大笑起来，看着水贼前赴后继的去和官军水师交战，拍着手说：“我以为你还能忍耐多长时间，原来也不过如此，我还是高看你了，难道说想真正掌控这些水贼的欲望，竟然能够让你忘记了死亡是如何的恐怖了？”


憨奴这个时候竟然站了起来，其中的一个把木球含在嘴里，拖着铁链子哗哗的走了过来，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刘方，只要寒辙一声令下，刘方就难逃成为一滩肉泥的命运。


湖面上的厮杀任然在继续，水贼的凄厉的哀嚎不断地传了过来，密密的小船在逐渐变得稀疏，但是足足由三万水贼组成的庞大船队，官兵想要彻底的把他们吃干净，没有两天的时间绝不可能，云烨没胆子让这些水贼又分成很多股，为将来留下后患，寒辙从一开始就是清楚的，云烨之所以能够容忍水贼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结社成群，唯一的原因就是准备一战定大泽，否则，无法解释云烨的纵容，云烨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水贼，这是他唯一的缺漏，就这一条，就会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田地。


喜欢一战平定大泽？寒辙想到这里就开心，如果只有三万水贼，自己就会有多远跑多远，哪怕回去被老家伙笑话，也绝对不肯冒险，可是现在有六万，就不太好玩了吧？


从一开始寒辙就没想过和云烨拼斗什么智慧，他对自己有很深切的认识，老头子也给云烨下了断语，那就是自己比不上云烨，虽然很不愿意承认，无数的事实让寒辙说不出自己比云烨更加聪慧的话。


没有人家聪明，那就用最笨的法子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三万人抵挡水军，三万人去攻击岳州，甚至于不用攻下岳州城只要把它变成焦土就好，不耍花招，就这样直白的杀过去就好，不计牺牲，哪怕用尸体填平河沟，也要攻下岳州。


带着憨奴，让刘方的侍卫押着他，一起上了最后一条船，三万水贼，浩浩荡荡的就向岳州进发，这一趟不过只有百里之遥，顺风顺水之下，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


刘仁愿非常的郁闷，这些水贼不是来打仗的，就是过来送死的，投石机，八牛弩刚把一艘船掀翻，把落水的水贼用强弩一一狙杀干净，又来了两艘比较大的船，他发现还没有轮到自己砍杀水贼，那两艘大船上的水贼自己已经杀了起来。


一个蓝衫大汉手持横刀在水贼群里左右砍杀，虽然一人面对十几个水贼，嘴角依然噙着一丝冷笑，逼人送死的差事并不好干，不杀几个刺头立威可不行。


左一刀削下来一个水贼的一大片皮肉，右手的拳头已经砸在另一个水贼的脖子上，颈骨折断的声音，清晰入耳，当他杀尽了挑衅自己的刺头，剩下的水贼只能低着头，冒着暴雨一样的箭矢，艰难的靠近官军，只有短兵相接才能有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面对水贼毫不惜命的攻击之后，刘仁愿为了减少自己家的伤亡，不得不把阵型往后撤，水贼们发一声喊，继续咬着官军的尾巴纠缠不休。


两天时间？刘仁愿认为大帅要自己两天之内消灭这些人，实在是羞辱自家啊，原以为水贼们一见战事不利，就会和以前一样，四散溃逃，这样一来，想要全部抓住，就是痴人说梦，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就算是自己想跑，这也水贼也会死死地咬住不松嘴，弄不清楚谁才是更强大的一方。


韩城，钱升再一次骑着马在岳州城里巡视，远处天空上已经冒起了三道烟柱，这说明水贼们已经登岸了，正在快速的接近城池。


城里空荡荡的，只有将士们在准备作战，赖传峰一遍又一遍的在喊话，要哪些年轻的府兵们不要慌，只要跟着自己的动作就好。


兵一上万无边无沿，三万悍贼会给守军造成多大的心里震撼，赖传峰，杨月明都很清楚，第一次上阵的本地府兵，马上就会迎来自己人生的初战。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七节 憨奴和木球


云烨讨厌看见战场，初到大唐的时候看到千军万马厮杀，自己的血液都会沸腾起来，明知道自己的身手很差，被环境渲染的都想拎着刀子杀上去，如果不是亲兵死死地拽住战马，这时候早就成了一堆枯骨了。


现在，他见到战场就想吐，胳膊腿满天飞的场景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一个个瞪着血红的眼睛像野兽一样的撕咬，这样的场景已经不能勾引起他任何观看的欲望。


胳膊飞了，世间就多了一个独臂人，腿没了，时间就多了一个瘸子，脑袋没了，黄土地上就会平添一座坟头，但是肃穆的气氛得要，所以他就跪坐在蒲团上，和无舌饮茶，老钱跪坐在下首，小心的伺候着云烨和无舌喝茶，不知不觉的，天就变黑了，岳州大泽秋日的黑夜来的很早，云烨没有吩咐点蜡烛，只是让人把纱幕放了下来，稍微抵挡一下蚊虫的侵袭，亲兵不断地把前面的战事禀报过来，所以云烨对于前面的激战非常的清楚。


寒辙亲自带着大军潮水一样的来到岳州城，他甚至没有休息片刻就发动了攻城的战争，当水贼们扛着云梯开始攻城的那一刻起，战争就进入了白热化，投石机把大量的燃烧物投进城墙，圆圆的草球带着烈火，肆意的在城池里肆虐，冲天的火焰印红了半边天。


和撤离的百姓们在一起的关庭珑，瞅着杀声震天的战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耳畔传来百姓们压低了声音的哀泣，这些哀泣就像刀子在割他的心，明知道这是计划的一部分，他依然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韩城披散着头发，把自己的头用力的往树干上撞，没几下鲜血就糊了一脸，一道殷红的血从额头滑落，最后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落，钱升，一杯接一杯的喝白水，这个时候不能喝酒，他清楚，当他喝干了腰里的水葫芦，又把韩城的水葫芦解下来，准备接着喝。


一只手伸了过来，穿着麻衣的梁公按住了钱升的手：“老钱，这样喝水太伤身体，这个时候，还是安抚好百姓为好，如今漫山遍野的都是流民，要是出了乱子，就麻烦了，老夫还有些粮食，可以供乡亲们一路上食用，不如我们请官军送我们去巴陵，岳州已经完了。”


“用不着去巴陵，大帅很快就会剿灭水贼，我们只需要在野外躲避三两天，就要回到岳州去，准备盖房子，现在都是晴朗的好天气，正好盖新房。”韩城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渍，斩钉截铁的对梁公说。


梁公正要斥骂，却发现一骑快马来到几人面前，大声禀报说：“贼人已经入城，赖将军已经率部退出城垣，封死了北门，杨校尉也已经率部退出南门，封死了南门，巴陵的长孙将军也已经赶到，彻底的封死了西门，现在这些贼人插翅也难逃了。”


一直闭着眼睛的关庭珑这才长吁了一口气，睁开眼睛直起身子大声的说：“如今贼人已是瓮中之鳖，此一战后，我洞庭大泽再无水贼之忧，你们看着吧，岳州城的新篇章就要开始书写了，诸公，为了这些岳州百姓，请让我们抛弃前嫌，一同在这片土地上把新城建立起来，这座新城将是我们的万古荣耀。”


钱升抛开水葫芦，从怀里掏出一个扁瓶子，这里面装的是云家酿造的烈酒，是他从刘进宝手里夺回来的，猛猛的喝了一大口，也不说话，就带着早已选好的青壮头都不会的向岳州城墙走去，这个时候，想必城墙底下一定有很多的尸体需要掩埋。


寒辙带着笑意进了岳州城，看到四处冒烟的城市，他只想纵声狂笑，这一次终于赢了云烨一次，赢得痛快，赢得酣畅淋漓。


“公子，我们进了城，想要出去就难了，刚才我看官军连三成的战力都没有表现出来，这一定是一个大全套，请公子三思。”


刘方被自己的护卫裹挟，岳州城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没有逃脱他的眼睛，看到水贼们轻易地进入了岳州城，不由得再次向寒辙提醒，希望他能够即刻带领水贼们逃出岳州城，趁着官军立足未稳的时候，强行打开一条生路，逃回大泽，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韩大先生，你说的对极了，官军之所以轻易地舍弃了岳州空城，就是要行瓮中捉鳖之计，拿一个空城换得洞庭水贼的彻底覆灭，这笔买卖是划算的，就算是传到王庭上去，云烨也是有功无过，他作为大将军确实合格，宁愿自己失败，也要为国家考虑，怪不得他能得到皇帝的如此宠爱，成功者无侥幸啊。”


轻笑了一声后又说：“我的目的就单纯干脆的多，唯一的目的就是打败他，心无旁骛，没有他的那些俗务牵绊，只要毁掉岳州城让他的新城大业彻底完蛋，我就赢了，你们这些水贼的死活与我何干？”


寒辙看着用铁链拆房子的憨奴笑的非常开心，每一次铁链子缠绕在柱子上，被憨奴生生的把柱子扯开，那些简陋的小楼轰然倒塌，寒辙就觉得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通体舒泰。


水贼们不明白自己的首领为什么要毁掉岳州城，这样做没道理，这个时候难道不该是敛财，劫色的时间么？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隐藏在骨子里的暴虐情绪，让他们非常的享受摧毁的快感。


找不到人，就拿他们的房子来泄恨也不错，富人家里来不及拿走的瓷器，家具，就成了他们的首选目标，搬空了屋子，而后就是一把大火，接着嘻嘻哈哈的直奔下一家……


憨奴从灰尘中走出来，肩上扛着一口大钟，巨大的手怎么拍都拍不出刚在铁链子抽在上面的巨响。


韩城头一次听都这口钟发出这样巨响，心疼的脸都抽了，刚才的那一声金铁交鸣，他明明白白的听到了那口钟的哀鸣，敲钟啊，你用木头啊，谁会用巨锤去敲钟？等老子抓到你，也用巨锤瞧你的胫骨，看看你知不知道疼。


钟很快就被两个巨汉玩成了碎片，没东西玩了，就从嘴上拿下木球，继续晃动着脑袋看那些会旋转的8字。


等到水贼们搜遍了全城，他们发现，这座城里一粒粮食都没有，禀报给了寒辙，寒辙大笑了起来，吩咐水贼们继续破坏，自己带着刘方来到前街的一座宅子跟前，这座宅子很幸运，被破坏的并不彻底，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青石垒成的，房梁上还有星星点点的火光，青石板也被熏得焦黑，一个小小的花园草木折断，松软的地上全是脚印，模样凄惨。


“这里的地下有一间屋子，很可惜，住不下我们许多人，所以需要清减几位，韩大先生，你的才能不错，可惜执迷不悟，心里的牵绊太多，注定成不了大事，所以，你就死在这座城里吧，有三万人殉葬，相信你不会太寂寞。”


寒辙从不说废话，这句话刚出口，两个憨奴就跨前一步，就要把手里的铁链子抽出去，刘方叹了口气，袖子里顿时滑落了七八个木球，颜色更加的绚烂，掉在青石板地上蹦蹦跳跳的四处乱跑，五颜六色的招人喜爱，憨奴立刻就忘记了要杀人的事，松开铁链子，嗬嗬嗬嗬的叫着笨拙的到处擒拿木球，没有木球的那个憨奴，更是急促，扑倒在地上，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就压住了两个，伸出去的大手又抓住了一个，看样子高兴地几乎要癫狂了。


一直看守着刘方的那个护卫，插在腰里的横刀突然间就出了鞘，身子从两个憨奴中间穿过，而后，措手不及的寒辙就看到憨奴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道红印，紧接着大蓬的鲜血就冲天而起，方圆三丈之地顿时就下起了血雨。


憨奴奇怪的摸着自己的脖子，沾了一手的血，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身上经常有这东西，继续拿着自己的木球玩，血糊糊的手一会儿抓起蓝色的看看，不忍心放手，就叼在嘴上，又拿起一个绿球放在眼前晃晃，这一回他终于找到了正确的玩木球的方法，原来不需要晃脑袋，只需要晃动手臂就好了，发现了这个秘密让他非常的高兴，拿着木球向另外一个憨奴显摆，晃着手非常的得意。


血雨终于停止了，寒辙肝胆俱裂，看着憨奴靠着坐在一起玩木球，脸上没有半点的血色，脖子上的创口，偶尔才能挤出一缕血丝，他们晃动木球的手越来越缓慢，渐渐的垂了下来，焦急的憨奴，努力的把手伸向正在和单鹰作战的寒辙，焦急的看着他，目光中全是不解之色，弄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控制不了自己的手，原来能够举起千斤巨石的双臂，如今连手都抬不起来……


寒辙赤红的眼睛流出血泪，想尽一切办法要靠近憨奴，但是单鹰的长刀一刀紧似一刀，刀刀不离自己的要害，让他没有片刻的闲暇……


他忽然听到了木球滚动的声音，在金铁交鸣的声音中，寒辙居然听到了木球滚动的嘎啦声，心不由得往下一沉，疯魔一样的拼着挨了两刀，在鲜血飞溅中向单鹰发起了狂攻，逼退单鹰之后，后退到憨奴身边的时候，只看到了两双毫无光彩的大眼，里面全是疑惑，好像在问自己：“为什么我玩不了球？”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八节 寒辙的战斗


寒辙第一回想要痛痛快快的战斗一次，他很清楚自己现在该跑了，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双腿，明明在逃跑，为什么会往前冲？面前的这个家伙武功很高，自己很可能打不过，为什么不逃跑？只要翻过那堵矮墙，就能顺着那棵树飞到房顶上，然后再跑到城里的另一处藏身之地就好，大可以卷土重来。


一连砍了单鹰几十刀之后，寒辙才确定，自己确实没有半点要跑的意思，只想把面前这几个混蛋砍成肉酱，脑子里想的是一回事，自己的身体要做的又是另一回事。两者切切不可混为一谈，所以寒辙拿出了自己所有的本事，在不大的空间里和单鹰死战不休。


刀剑的争鸣声引来了好几个年轻的匪首，他们把自己的头小心的探出断墙，发现单鹰在和寒辙打的难解难分，而那两个恐怖的巨人却靠在一起坐在血泊里一动不动，这才大胆的从墙的那一边走了过来。


“谁杀了韩老匹夫，谁就是洞庭湖之主！”寒辙在百忙中喊出了这一句，“只要能把韩老匹夫干掉，和自己交锋的高手就会自己退缩，到时候大家一拥而上将他剁为狗肉之酱。”


“小鹰，你行不行啊，不行的话，哥哥我就上了，早看这个王八蛋不顺眼了。”一个大胡子水贼嘿嘿笑着把自己的横刀拔出来，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程风，你要是敢上来，回去我就扒了你的皮。”单鹰在躲过寒辙连环劈下的几刀后，没好气的回答，高手难寻，这几年寂寞的都要发疯了，现在连程风这种货色都来笑话自己。


寒辙回头看了一眼死去的憨奴，自己把身子一缩，球一样的滚到单鹰的身边，雪亮的刀浪向单鹰的双腿卷去。


单鹰这一回并没有躲，连续几刀劈散了刀浪，笑着说：“没用的，你如果就这点本事，逃不掉的，好好和我打一架，说不定我会放了你。”


寒辙的胸口忽然有一把伞冒了出来，堪堪将单鹰劈过来的横刀挡住，身子随着力道往后退，秦战长长的陌刀带着风声就旋转着劈了过去，寒辙为了赶时间，依然不躲不闪，把胸口的那柄伞移到后背，陌刀重重的劈在他的背上，一口血箭就喷了出去，身子也随着强大的力道向那堵矮墙落了下去，只要到了矮墙，安置在那里的机关自然会把自己安全的送到暗室。


身子落了很久都没有落到地上，这是寒辙的感觉，后背就像火烧一样的灼痛，让他几乎昏过去，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看这一次机会了，从程风和对手说话的语气来看，两个人熟的不能再熟了，这样的境遇并不美妙，快些离开才是上策。


退意一生，立刻就没了战斗的勇气，寒辙不是傻子，一瞬间就明白自己落进了一个圈套，说不定是一个非常大的圈套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熟悉的机关发动的声音并没有响起，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落到了一张大网上，有四个熟悉的年轻人正在嘻嘻哈哈的看着他，这几位也是自己提拨的水贼头目。


寒辙的双腿都陷在渔网里，手一扬，一大蓬黄色的粉末就甩了出去，四个年轻水贼不敢敌其锋芒，拖着渔网就往上风位跑，黄色的粉末全都随风飘到了憨奴的身上，寒辙吸了老大一口呛人的粉末，不由得大声呛咳起来，挣扎着从怀里掏出一大把药丸塞嘴里，才止住咳嗽，就这样，嘴角已经有血丝出现了，挠着自己的胸腔，把衣服撕得稀烂，白皙的胸膛上已经出现了七八道子殷红的抓痕。


“绑住我！”寒辙嘶声叫喊。程风，秦战不敢怠慢，连忙解下腰带，将寒辙的身子捆了个结结实实，就这样，寒辙还是拼命的挣扎不休，白皙的脸庞变得通红，好像非常的痛苦。


刘方见大势已定，就来到单鹰要去的那堵矮墙，捡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抛了过去，结果一点反应都没有，疑惑之下就往前走了两步，只听咣当一声，整个人就掉进了一个黑洞，身子堪堪掉在一大堆稻草上面，年纪到底大了，摔了一下，腰就非常的难受，挣扎着对趴在洞口的单鹰说：“小鹰，事情结束了，你把烟花打出去吧，老夫的腰扭了，咱们就在洞里住几天，水贼们饿的没办法了，就会投降，咱们想在要把自己从里面摘出来。”


单鹰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刚才刘方掉进了黑洞，他差一点叫出来，还好，人没事，要不然，没办法和大舅哥交代。


单鹰点燃了烟花讯号就从上面跳了下来，程风抓着寒辙，拿渔网将他包的严严实实就从上面扔了下来，然后几个人就依次从上面下来，最后下来的程风摸索着把两块像石板的厚木板推了上去，重新拴好，这一次，就是有人踩在上面也不会知道底下会有一个大坑。


单鹰举着火折子走在最前面，拐了两下，就来到了一间石屋，收拾的很干净，地上铺满了金丝一样的稻草，躺在上面非常的舒适。旁边架子上放着很多的食物，风干的鸡，还有熏肉，挂在墙上的竹筐里，有很多张大饼，最让程风欢喜的就是居然还有一大瓮酒，上面的泥封都没有去掉，旁边就有一个仅容一人探出头去的小洞，秦战探出去后惊奇的发现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居然就是水井的水面，只要一伸胳膊就能够到清凉的井水。


一个年轻的水贼走进了另外一个甬道，没多长时间就回来了，火折子依然着着，吐口唾沫说：“晦气，那里是茅坑。”


刘方指指墙上的油碗，单鹰就把火折子扔了进去，顿时，一团明亮的火焰就升起来，将整个石室照的通明，很奇特，居然没有烟气，刘方嗅嗅鼻子说：“居然是鲸脑油，这东西好像只有云家有，怎么这里也有。”


单鹰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说：“大舅哥把鲸脑油的生意给了大丫当陪嫁，这两年卖出去了不少，这家伙居然也有。”


秦战把终于安静下来的寒辙靠在墙上，这家伙立刻就软软的滑倒在墙根，单鹰这时候才发现这家伙身上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湿透了。


云烨坐在阅军楼上，眼睛一直盯着岳州城里看，直到城里升起了两颗明亮的流星，这才点点头，回到阅军楼里坐下后对无舌说：“大事定了，小鹰，刘先生他们抓到了那个家伙，现在只要找到我在城里给他们准备的暗室，住几天，就万事大吉了。”


无舌听云烨这么说，就把手里的茶杯子放下，慢慢说：“我陪你喝了一天一夜的寡淡茶水，现在可以换酒喝了吧，好菜也来上几碟子，要顶饱的，你一个年轻人扛得住饥饿，我这样的老头子饿着可不好。”


老钱立刻就去张罗酒菜，老成精的钱管家哪里会不明白，这一次侯爷又是一场大胜，想起给家里挑的那几块便宜地，老钱就感觉自己的身子好像在天空，脚下踩着软绵绵的云彩，遍体舒泰，见了在后面忙碌着熬粥的小铃铛，一张老脸笑的如同菊花一样。


长孙冲骑着战马，手持一杆大戟，猩红的斗篷被大风扯得笔直，好一员威风凛凛的大将，快速的奔驰上一座小山，俯瞰着四处冒烟，废墟一样的岳州城，马鞭一指城垣对杨月明说：“如此城池，你我当能一鼓而下。”


杨月明摇摇头说：“俺家大帅不许进攻，只要守好城门不让水贼们跑出来就好，城里一粒米都没有，饿上三天，铁打的好汉也会软成一坨烂泥，到时候我们进去捡死狗，划不着拿弟兄们的性命去填。”


“和你们大帅打仗就是这样无趣，水贼而已，弄死几个给弟兄们换点军功也好，偏偏不许我们大开杀戒。”长孙冲有点不高兴。


“长孙将军，我家大帅的命令咱们还是遵从的好，这些水贼都有用处，马上就要开始盖新城了，四处里的材料都备齐了，只要再把人工省掉，咱们换不是都要发大财？赚钱这种事听我家大帅的，不会错。”


长孙冲听了杨月明的话，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三天最多三天，自己就能大大的发一笔横财，听到新城的地契都被商人们退还给了云烨，长孙冲看在兄弟的面子上，也收购了一些地契，现在好了，湖上的水贼都已经快被杀干净了，就剩下几条小鱼，被刘仁愿撵的满湖乱窜，估计要不了多长时间脑袋就会被那些海上的疯子挂在旗杆上，陆上的贼盗，现在都钻进了岳州城过几天饿的不行的时候，就会崩溃，用不着自己操心。


等关庭珑，韩城，钱升，还有坐了几天父母官的崔九，赶到岳州城下，就看到了奇怪的一幕，城墙上总是有水贼拽着绳子留下来，往往还没有溜到城墙根，就会被八牛弩活生生的钉在城墙上，那些被弩箭射中，一时半会死不了的水贼，就被钉在城墙上大声的哀求哭泣，却没有人理会他们。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三十九节 回家的待遇


眼前血淋淋的场景并不能让岳州的父老感受到任何的不适，有的只有赤裸裸的仇恨，岳州城上空的浓烟两天以来从未停息过。乱成一锅粥的水贼们不但没有进行突围或者防御，而是在城里争权夺利，那些首领全部消失之后，他们只不过疑惑了片刻的功夫就开始选新的头领，往往会为了一个小头目的位置，拼的你死我活。


等到大家打累了，打饿了，才发现整个城里找不到一粒粮食，官库里干净的可以跑马饿死老鼠，民居里掘地三尺也找不到可以食用的东西，除了一些果树上尚未成熟的果子，想要找到吃的，难比登天。


想要从城门里突围出去，才发现官军从外面堵死了城门，围绕着不足十里长的城墙，官军在外面布置了数不清的弩箭，想要出来，就是死路一条。


“四天是极限，否则就会有吃人的事情发生，这种事情是不能被允许的，明日天亮的时候，就该进城了，记住了处死所有新选出来的首领，这些人贼心不死，不会悔改的，所以我们日后想要工地上不出事，这是唯一的选择。”


云烨视察完阵地之后，给赖传峰，杨月明，杨月礼，苟峰交代完任务之后，就去了阅军楼，今天水师终于完成了自己的那一部分活计，流窜于湖上的最后一股水贼也被杀了个干干净净，这几天，阅军楼的周边，总有泡的鼓胀的尸体飘了过来，都是被湖里的鱼虾咬的破破烂烂，从那以后，云烨就再也没有吃过冬鱼做的鱼片粥。


长安从来不会因为云烨在洞庭湖打仗就改变自己的正常运转，依然在鼓响之后开始了新的一天，围拢在城门口的商贩，行人开始陆续的进入长安，开始自己幸运或者倒霉的一天。


远处的官道上，一队风尘仆仆的骑兵簇拥着三辆马车，沿着长安城直奔玉山驶去，骑士斗篷上的灰尘蒙了厚厚的一层，虽然倦怠，但是这些骑士依然保持了极高的警惕，只要发现有人多看一眼车队，立马就会恶狠狠地盯上去，问问为什么要多看。


那日暮已经坐到了马车里，这些年还是有些养尊处优了，千里奔波耗尽了她最后的一丝力气，见识了过了吐蕃人的蛮横之后，那日暮实在是没有把握保住自己的女儿不受伤害，只能日夜兼程的往家里赶，在她脑子深处，只有到了云家庄子，自己才敢放松一下，云暮有点委屈，最喜欢自己的宦娘奶奶，这些天也不允许自己骑着大狗在路上溜一圈，整天就只能躲在马车里朝外面看倒退的青草和树木。


当车队走进了牌坊，宦娘，那日暮这才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那日暮知道，进了牌坊，云家的护卫就能够保证自己和女儿不受到伤害。


老孙在一个骑士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那个骑士就沿着石板小路向酒坊跑了过去，街市上非常的热闹，云暮眼馋的瞅着那些好吃的东西不断地流口水。


看到云暮的样子，宦娘一下子就流下了泪水，恶狠狠地瞪了那日暮一眼说：“以后你喜欢草原，你去，要我去也行，但是宝贝不能再去草原了，你看看，一个大家闺秀居然看着小摊子上的吃食流口水，你这是作孽哟。”


那日暮有些茫然，云家庄子的生活那里是苦寒之地的草原能够比拟的，恐怕这样的地方，全世界也找不出第二个来，闺女在这里一定能够受到最好的照顾，不要说奶奶和夫君把闺女疼到骨子里去了，就算是辛月也一定会对闺女非常的上心，可是一想到自己一个人要在草原上放羊，就悲从心来。


二夫人带着小娘子从草原回来了，家里顿时就翻了天，宦娘一路上不会允许云家的商号把消息传回玉山，就是为了这种突然性。


辛月匆匆的从后宅走了出来，看到那日暮狼狈的样子大吃一惊，还以为家里在草原的牧场出了什么大事，那日暮现在的样子，一定是走的非常仓促，连自己诰命夫人的仪容都不顾了，听到那日暮讲述了前因后果，就头疼的只想捶脑袋，如今夫君在岳州开始收网了，如何能让他知晓，必须封锁消息，等待夫君打完仗之后再说。


才要告诉那日暮夫君现在的难处，要她千万不要把这些事情告诉老奶奶，老奶奶这两年身体也不算好，就是脾气越发的暴躁了，年纪越大，好像变得更加感情用事。


还没等她说这些，就听见外面一大片请安的声音，不用说老奶奶已经出现了，这就没办法了。只能听天由命。


老奶奶看都没看那日暮一眼，把自己的胖孙女抱在怀里，肉肉，蛋蛋的亲个没完，看到闺女乱蓬蓬的头发，长吸了两口气，算是让自己安静一下，问那日暮为何会如此狼狈。


见到老奶奶，就抱着老奶奶的腿嚎啕大哭，肩膀都一抽一抽的，断断续续的讲了霸道的禄东赞逼迫自己的前因后果，辛月铁青着脸，老奶奶脸上也非常的难看，怀里抱着云暮，摸着小闺女乱糟糟的头发，不断的说：“我可怜的儿，我可怜的儿。”念叨了两句就冲着辛月发脾气：“给你夫君去信，现在就去，他在洞庭湖忙着杀贼寇，却不知道自己的闺女却在被人欺负，让他回来，我要好好的问问他这个爹爹是怎么当得，怎么就这么狠心把闺女扔在草原上，三年都不闻不问。”


辛月为难地说：“奶奶，夫君正在大战，如今正好到了关键的时候，我们不宜给他添乱，您放心，有孙媳在，没人能动我家云暮一根汗毛。”


老奶奶的气更大了，指着辛月说：“老婆子不懂什么军国大事，我只知道我的儿我的心肝宝贝被人家欺负了，可怜的，才四岁，这还不到四岁啊，足足还有三十七天才满四岁，就有人动了心思？我不管，现在就去写信。”


辛月为难的当着老奶奶的面写了信，并当着奶奶的面念了一遍，老奶奶吧二管家喊了过来，要他立刻就派人去岳州，把这件事告诉云烨，如果还想看到活的自己，就赶快回来，要不然自己就会被气死了。


云奶奶可以不在乎孙儿有多少钱，也不在乎孙儿做多大的官，她绝不允许孙儿成为一个薄情寡义的人，家天下，家天下，活了这些年的老奶奶早就看透了这个世道，只有自己的家人才是自己最重要的支柱。


信送走，老奶奶又开始数落那日暮，才数落了两句，就被云暮糯糯的喊了两声祖奶奶，老奶奶顿时就忘记了自己要教训那日暮的事情，亲自带着丫头去洗澡，换衣服。


云宝宝云寿才送走久居京城的哥哥李容去了岭南，就发现家里又多了一个妹子，这让他产生了极大地困惑，为什么自己的哥哥，妹妹都是从外面突然出现的，而不是像家里正在吃奶的弟弟妹妹那样一直在自己身边，伸长了脖子看看花园的月亮门，很是担心从那里再走出一个哥哥，或者姐姐之类的，因为他发现自己失宠了……


云奶奶说好了要带丫头去洗澡换衣服，也不知道祖孙两个是怎么商量的，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厨房，这地方，老奶奶两三年都难得来一次，厨子见到老祖宗来了，赶紧出来迎接。


“把家里所有能吃的好吃的都给老身做一遍，小娘子回家了，现在要看看她都爱吃些什么，赶紧的，我们洗沐完就要吃。”


说着话就看到丫头正在努力的从一只烤鸡身上卸鸡腿，弄得两手油，想要阻止，却隔着厨子，顿着拐杖对厨子说：“都瞎了，没看见宝贝要吃鸡腿，还不赶紧去帮忙。”


那只该死的烤鸡在厨子的刀下立刻就成了小块，并且所有的骨头都被剔了出来，因为老祖宗说了，要是噎着小娘子，所有人的腿会被打断。


烧鸡腿就吃了两口，云暮又发现了好大的一个酱猪蹄，看着好像很香的样子，二话不说，扑上去就是一口，还不错，这是鸭子？没见过，尝一下，烧鹅？没吃过，尝一下，这是什么？不认识，先吃一口……


老奶奶高兴地看着重孙女把厨房折腾的乱七八糟，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出声助威，最后看到丫头的肚子都吃圆了，这才领着手里抓着好大一块蛋糕的丫头去浴池洗澡，云家的大小姐浑身脏兮兮，顶着一头的乱发这可不行。


十几个丫鬟婆子就是为了伺候小娘子洗澡，因为小娘子过于喜欢在澡堂子里扑腾，所以周围站了一圈人，只能趁着小娘子扑腾过来的时候抓紧机会洗两下。宦娘愁容满面，原以为自己已经把小娘子宠坏了，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个更宠小娘子的，一想到马上就要回来的侯爷那更是一个没谱的主，宦娘就非常不看好云家大小姐会出落成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节 长街


老奶奶得意极了，自己的身边围着两男两女四个孩子，如果不是李安澜带着李容去了岭南，自己身边该有五个小宝贝才是，云宝宝小的时候被太多人亲过，所以现在还流口水，这是老奶奶的看法，都是家里那些没用的女人，见了宝宝就不撒手，弄的孩子现在还长不大，男孩子不能长于妇人之手，老奶奶知晓这个道理，可就是舍不得。


云暮正在揍自己的旺财，刚才旺财拿大舌头舔了哥哥一下，因为它觉得这个胖孩子的口水很好吃，可是这个动作吓坏了云寿，可是大狗就在一边不走，又不敢哭，只好向妹妹求助。至于两个小的，早就被奶娘抱得远远地。


见到吐蕃人就抓住，把腿打折，这是云家庄子的一条新规矩，老奶奶亲自给老江吩咐的，所以这两天，只要看着像胡子的人都要被问好几遍，眼珠子饿绿了的也要问问是不是吐蕃人，这就是没见过吐蕃人的下场，二管家老方悄悄地给老江解释，吐蕃人也是黑眼珠，黑头发，黄毛，红毛，花毛的胡子肯定不是吐蕃人。


云暮喜欢骑着旺财满院子溜达，云寿也想骑，可是只要他爬上狗背，旺财就会立刻躺下，不愿意让他骑，拿好吃的贿赂也不行。


一到吃饭的时间，家里最积极的就要数云暮，丫鬟说一下，不论她在干什么，都会高高兴兴的洗干净手，戴上围脖，手里抓着叉子，坐在自己加高的椅子上等待开饭。


为这，老奶奶又臭骂了那日暮一顿，好好地大家闺秀，硬是在草原上混成了饥民，所以这两天变着花样的做好吃的给云暮，让她胖嘟嘟的小脸又变圆了几分。


云家人吃了亏，自然要告状，长安县衙，大理寺都有云府管事递交了诉状，先把事情说出去，免得云家打断了吐蕃人的腿的时候，说长安人欺负他。


李二正拿着云家的诉状在看，大理寺的人实在是没法断这个案子，只能上交到皇帝手里，吐蕃大相的使者团正在来长安的路上，如果不是好几次都走错了路，到了洛阳，现在说不定已经进京了。


李二非常重视和吐蕃的关系，一直以来，这个高原上的民族就是以彪悍著称于世，早就想在两个国家之间建立一条可以有事商量的渠道，可是松州之战，把吐蕃人的胆子吓破了，缩在高原不下来，自己实在是有力难施，现在好了，吐蕃的二号人物从高原上下来了，天大的好事啊，可惜，一下山就把云家得罪光了，以李二对云烨的了解，这件事绝对不会就这样轻轻揭过，这个叫禄东赞的混蛋没事干给自己招惹敌人做什么？


他在烦恼，殊不知禄东赞更加的烦恼，一路上行走，一路上长见识，他发现，越是离长安近的地方，就越是富庶繁华，过细柳营的时候，在新丰更是惊叹，一座镇子的繁华程度就远远超越了逻些。


大唐的富庶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强大，一想到自己在草原上随心所欲的得罪云家，就恨不得在自己头上捶两下，因为在一路上，从官员们的口中终于知道了自己得罪的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当自己向官员们打听自己向谁学习才能让吐蕃和大唐一样富裕的时候，他发现，官员们嘴里出现的最频繁的人名就是蓝田侯云烨。


禄东赞才不在乎得罪谁，战场上厮杀出来的好汉，才不会担心自己受到什么报复，无非是刀剑丛里再走一遭而已。但是他在乎自己的使命，吐蕃人世世代代穷困，生命朝不保夕，每个人都在趁着自己还能活动的时候，拼命的过日子，在吐蕃，不拼命就没法过日子。


和老天争，和野兽争，还要和疾病争，每个吐蕃人的生命历程，其实就是一部斗争历史，生下来没有因为脐带风而死算是趟过了一关，冬天来的时候没被冻死算是又趟过了一关，春天没吃的，强忍着饥饿度过了春日，也算是过一关，一个活到二十岁的男子，就要和天地抗争二十年，吐蕃需要大唐的帮助，需要大唐教大家知道怎么才能够造出御寒的屋子，需要从大唐知道人生病了，需要吃那些药才能痊愈，甚至连养孩子这种事都需要向大唐学习。


到了新丰市，空气里似乎都荡漾着浓郁的酒香，随行的勇士们都不自觉地舔舔自己干裂的嘴唇，自从品尝到烈酒的好处之后，所有人就再也离不开这东西了。


“喝酒，喝酒，都是远道来的客人，敬一碗酒表表心意，不可推辞，喝过一碗酒我们就是朋友了。”酒店的老板就站在路边的老柳树下，端着酒碗就往吐蕃人手里塞，不喝都不行。


鸿胪寺的官员笑呵呵地说：“大相，这是新丰市上的规矩，酒坊老板都是如此做的，希望您能喜欢这些酒，他们以后好跟您做生意。”


禄东赞挥挥手，顿时吐蕃勇士喜笑颜开，端着酒碗就一饮而尽，长长的哈一口气，确实是好酒，喝了一碗就要喝第二碗，老板却把酒瓮盖上了，笑嘻嘻的说，如果还想喝新丰美酒，就需要拿铜圆来买。


岂有此理，吐蕃勇士大怒，在吐蕃喝朋友家的酒那里有给钱这一说，这是在亵渎朋友这两个字，老板刚才说大家都是朋友了，问朋友要钱这是奇耻大辱，老板错误的言行必须得到纠正，于是比碗还要大的拳头就轰在了掌柜的鼻子上。


打倒了掌柜，踹飞了活计，再把妖艳的胡姬头下脚上的塞进木桶里，自己一群人这才围着酒瓮，用手里的酒碗开怀畅饮。


禄东赞笑着看自己的勇士刚刚踹飞了一个胖大的壮汉，又把一个要理论的中年人按倒在地，给自己当凳子坐。


“大相，这里是大唐长安过分放肆对您没有半点的好处，您已经得罪了云侯，这时候要是连地方官都要得罪光了您的处境并不美妙。”鸿胪寺的官员脸色开始变黑，如果不是因为来的时候被上官千叮咛万嘱咐不允许出意外，说不定这会自己将都会冲上去狠揍吐蕃人。


“呵呵，吐蕃人愚顽，这是没有受到教化的缘故，如果大唐教会了他们何为利益交换。我一定让他们给酒家赔礼并且赔偿。”


吐蕃人闹得越来越大，一队人对付长街上一大群唐人，拳打脚踢板凳乱飞，很可惜这些百姓如何能是那些百战余生的猛士相媲美，一拳打落了为首一个混混样子的牙齿，又一拳轰在了一个壮汉的脑门上，壮汉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杀人了！”随着一声凄厉的喊声，原本看热闹的新丰百姓，顿时就把自己手上的东西抛了出去，密密匝匝的杂物落在吐蕃武士的身上，烂菜叶子有之，鸡蛋有之，茶碗有之，最离奇的是居然还有一只活羊，被没看清楚的武士一拳就打的这只羊肚皮都裂开了，肠肚鲜血流淌了一地。


百姓们稍微一犹豫，立刻就更加凶悍的冲了上去，在家门口被人家痛殴，太难看更何况还是一群吐蕃人，这让一向以侠义自称的新丰百姓彻底的暴怒了，扁担，秤砣齐至，先前还担心自己一不小心打死了吐蕃人会非常的麻烦，现在眼看着人家一个打一百个还显得轻松如意，是可忍孰不可忍，打死了这些强盗又如何？


鸿胪寺的官员算是看出来了，禄东赞故意这样做的，只要新丰市上的百姓打死了一两个吐蕃人，作为使节，禄东赞一定会提出很多从来想都不敢想的条件。


战事结束了，禄东赞的眼底飘过一丝悲伤，七八个人想要和整个街市上乱民作战，开始还能沾点便宜，到来后来双拳难敌四手，很快就被打倒了，顷刻间，这八个武士就浑身脚印的瘫倒在地上。


见打死了人，新丰市上的游民顿时就消失的干干净净，只留下躺在地上的八个武士，瞪着眼睛，无神的望着青天，刚才自己等人还是威风八面的喝酒，这时候怎么就躺在了地上，“唐国的人真的好多啊。”这是护卫们在临死前发出的感慨。


禄东赞充满了哀痛，人群里一定有古怪，八个身经百战的强壮汉子怎么可能被一群老百姓给揍的魂飞渺渺？不对啊，这里面有古怪。


解开其中一个护卫的衣服，心窝附近的位置上一道轻轻地红点让禄东赞敏锐的观察到了，这是谋杀，光天化日下的谋杀，肯定有一个高手混在人群里，只有这样才能悄无声息地干掉了自己的八个护卫。


鸿胪寺的官员开始还在大笑，当人群散开之后，八具尸体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脸就垮了下来，小腿软了一下，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死了的勇士必定进入神国。”禄东赞小声的对官员说：“你不用担心，大唐的人还是和早年间一样，一言不合就拔剑牺牲啊。”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一节 命运？命运！


明明是大唐人占了优，鸿胪寺的官员却像是死了老爹耷拉着脸，死了人的禄东赞倒是一个劲的劝解他们，笑呵呵的，完全不把死人当回事。


新丰市上的百姓不好处置，法不责众，都是吐蕃人先动手的，大家合伙打死了贼偷有功无过，新丰的本地官员这时候说不定正在起草公文上报刑部，先一口咬死吐蕃人先动手这一点，再慢慢转圜，为自家无辜百姓伸冤本来就是自己的职责，这一场大战，断手断脚，满嘴牙被打掉的可不是一个两个，都需要赔偿，这一套流程鸿胪寺的人再清楚不过了，天大的事也不过就是打死了几个吐蕃人，边军一年杀的还少了？大唐的那一条律令规定只许边军杀，不许百姓杀贼偷的？


老江就坐在醪糟摊子上喝醪糟，刚才不小心卷进了人群，没办法，吐蕃人过于凶悍，老百姓打不过，拳头砸在人家身上像是在挠痒痒，老江看不下去，只好屈指为拳，中指的骨节突出，在那几个吐蕃人胸口击打一下，让心脏猛地停止跳了那么一瞬间，全身的劲力都被卸掉，这样一来老百姓们很容易就会打倒这几个家伙，谁知道一不小心给打死了。


喝着醪糟掏着吃核桃，刚上市的青皮奶核桃老江最是喜欢，正吃得高兴，就看见黄鼠从一间院子里走了出来，很猥琐，四处瞄一眼，从怀里掏出一包点心拎在手里，装作刚刚从糕饼店里出来，然后才挺直胸膛背着手快步走到街道上，好像刚才那个猥琐的人不是自己。


老江看了一眼房子就知道那是一个半掩门的娼妓，男人风流惯了，就像吃馋了嘴的猫，想不偷吃，比登天还难，更何况现在的黄大财主，家资丰厚，钱袋里有了闲钱，不去见识一下新丰市上的胡姬，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对于黄鼠偷吃这事，老江觉得没必要去管，于是吼一嗓子，黄鼠心惊胆战的四处寻找，最后发现是老江，这才松了一口气，快步走了过来，拱拱手就坐在摊子上，吆喝卖醪糟的给自己来一碗醪糟润润嗓子。


“看你那德行，嫖个女人把自己弄得像贼偷，本来长得就难看，刚才小心的样子就更加难看，别被人家当贼偷打死，刚刚街面上才打死了八个贼偷。”


黄鼠讪讪的接过醪糟，不好意思地说：“早年间闯荡的时候学了一身的坏毛病，英娘是个好女人，我不想负他，可是有时候实在是管不住自己，只好背地里嘿嘿……”


老江大笑起来，拍着黄鼠的肩膀说：“男人家苦啊，就这点乐子了，老夫还不是总去燕来楼？算得什么大事，家里安定就好，你看看咱家，侯爷满共就四位夫人，这还要算上公主这个没名堂的，大户人家里就数咱家最干净，院子里住着都舒坦，侯爷当初说过，糟糠之妻不下堂，老夫也是这么认为的，出了门在外面玩耍一下没关系，就是不要领回家里来，婆烦，云家庄子可没有这种笑话给别人看。”


黄鼠和老江喝完了醪糟，骑着马经过细柳营的时候，突然发现吐蕃人的营地，老江瞄了一眼说：“领头的一定是一个知兵的，你看他们的营寨，法度森严，屯兵就立寨，还把溪流里的水引到营地里，挖了大坑储存，这是在防备火攻，五百人的营寨，算是坚固的了。兵库，粮库，辎重库都已经立好了，难道说这些吐蕃人要在这里常驻？不进长安了？”


黄鼠的脸色古怪，掏出匕首就刺进了旁边一棵树的树干，硬是拧了半圈，抽出匕首闻闻，怪笑着对老江说：“老奶奶不是说了么，要打折吐蕃人的腿，他们人太多，咱们不好下手，如果把他们的钱财全部弄走，您以为如何？长安米贵，居之不易，没了钱财就等于没了腿脚，很想看看吐蕃人讨饭的样子，你说我到时候给是不给？”


老江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敲着马鞍子说：“你肯定？老夫人说的是气话，听听也就是了，折损了家里的人手可就不值当了。”


“细柳营底下曾经有一个汉代墓葬群，当初家父联合六家盗墓贼，才算是打通了下面的甬道，吐蕃人的营寨就算是像您说的法度森严，那也没用，我们从地底下过去，只要您可以确定他们的财宝的位置，嘿嘿，我就能在一夜之间把它们全部拿走，一个铜板都不给他们剩，如果还不满意，地底下还有一条暗河，被断龙石堵死了，只要卸开断龙石，暗河就会喷涌而出，整个地面就会塌陷，我们就算是拿走了财宝，也不会有人知道。”


黄鼠桀桀的怪笑出声，不再看吐蕃人，打马向旁边的一个山脊奔去，精神大振的老江立马跟上，黄鼠在地面上屁用不顶，可是到了地下，就完全是这个混蛋的天下了，老江想想都得意，侯爷这都是从哪弄来的这些奇人异士。


说到地下，必须说说住在地底下的刘方，寒辙，单鹰这些人，三天的时间过得飞快，寒辙这几天在程风他们的精心照顾下，终于有了一点精神，还没等他想到逃跑的办法，单鹰就拿出一团丝线将寒辙捆的结结实实，对于高手，云烨从来都不马虎。


看到丝线，寒辙痛苦地呻吟一声，原以为这些人只不过是以刘方为首，想要吞并洞庭湖的势力，自己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云烨身上，没有主意韩大先生，以至于被他乘虚而入，现在看起来，自己又一次输的一败涂地，这一切都该是出自云烨的手笔才是。


“公子应该明白了吧，老朽不过是云侯的幕僚而已，您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云侯想做的，所有您做到的事情，都是云侯必须做的事，可是吧百姓的房子全部摧毁这种事情，云侯不能做，只好假借您的手来完成。


现在很好啊，城池被您夷为平地，侯爷正好在上面盖新城，拆房子这种恶事，由您和水贼们来做，侯爷做好人，重新给百姓们盖房子，现在劳力都不缺少，五六万水贼必须受到惩罚，城池不盖好，就别想着做人了，这一战，既解决了劳力短缺的问题，又解决了拆房子带来的麻烦，最重要的就是把大泽里的水贼一网打尽了，岳州从此再无水贼的袭扰，要不了十年，一定会成为大唐版图上一颗璀璨的明珠。这都要拜公子所赐。”


刘方的诛心之言字字如同刀子一样扎在寒辙的心头，想要大喊大叫，可是喉头堵塞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后硬是挤出一句话说：“岳州城毁了，不是拆迁，是彻底的毁了。”到现在寒辙都无法理解云烨盖新城的理念。


“毁的不够彻底啊，侯爷当初想着最好能把岳州城从地图上抹掉，在一片白地上重新建一座从未有过的新城，要比简单的扩建要好的太多了，也节省时间，现在万事俱备，只要开始盖房子就好，如今劳力已经就位，相信他们在鞭子底下会干的很快。”


刘方一点尊严也不打算给寒辙留，短短的一句话就把寒辙最后的骄傲摧毁的干干净净。寒辙闭上眼睛躺在稻草上，蜷缩着身子面向墙壁，不去想自己的将来，他甚至认为一直躲在地底下也不错，这样就没人知道自己遭受了这样的奇耻大辱，被人家当猴子耍还自鸣得意，老家伙说的没错，自己不是云烨的对手。


“韩大先生，这应该不是你的真名吧，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么？我哪怕是死也想知道自己到底败在了谁的手下。”寒辙幽幽的声音传了过来。


“公子抬爱了，老夫贱名不足挂齿，总归是人家的幕僚，不知姓名最好，既然公子问起来，那就告诉公子好了，老夫的名字叫无舌……”


单鹰听了这句话，抓在手里的鸡腿都掉了，程风，秦战也把眼睛瞪得像铜铃，怎么都不会想到刘方会如此的卑鄙无耻。


“我记住了，无舌先生，总会有后报的，我死了，事情不会结束，慢慢来，总会有其他神人来的，这次你们赢了，下回就不知道能不能赢，金甲尸出现，后面还有六具尸体才能凑成九尸迎宾的格局，神人总是要去世外的，滚滚红尘容不下神人将人间玩弄的乌烟瘴气，我们总归是局外人，可以操控，绝对不能亲自去做。


鬼谷子的弟子庞涓出世，所以孙膑就会出来带他回去，商鞅出世，所以他会被五马分尸，晁错出世，所以他会被皇帝杀死，诸葛亮出世，所以司马懿会是他一世之敌，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你云烨出世，我寒辙不是对手，但是神人总会有办法的，总会给你找一个可以匹敌的人出来，神人不能搅乱人间，无论是谁，想要让人间走最好的路，这行不通的，最后总是要回归原来的道路上的，这是律条，告诉云烨，这是他的命运，他逃不掉，辉煌过后，总是要回归平淡。”


单鹰忽然间抬起手竖成掌刀，重重的劈在寒辙的后颈上，寒辙身子一滞，昏了过去，一粒淡黄色的药丸从他的嘴角滑落……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二节 平定


地窖里的几个人谁也不说话，单鹰眼中的寒芒大作，握着剑柄的手上青筋坟起，正要动手的时候就听刘方说：“早就预料到了，不奇怪，云侯看样子也是神人中的一员，否则无法解释他年纪轻轻就能做这么多的事，但是，老夫敢担保，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是神人，因为他对这些人极度的陌生，对他们的手段一无所知。


小鹰用不着紧张，程风，秦战还有这几位，都是陛下信得过的人，断然不会出去嚼舌头，你就算杀了他们，也无济于事，恐怕云侯并不会感激你，杀自己人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相信我，小鹰，那种滋味你一定不愿意尝试，云侯会有办法的。”


程风反而放下手里的刀说：“这个秘密我会禀报陛下的，一定会，但是小鹰你要杀我，我一定不会反抗，我是禁卫军一员，忠义从来都是难以两全，你如果杀了我正好两不辜负。”


秦战也抛下刀子，面对着墙壁坐好，也不言语，其他几人相视一眼，同样放下了手里的刀，一旦没有了刀子如果单鹰想杀他们，不会有一个人活着，从放下武器的那一刻起，生死之事就交给了单鹰。


“好厉害的离间计啊。”刘方忽然拍拍脑袋，指着昏厥过去的寒辙恍然大悟，刚才大家都被寒辙的这些话惊得失去了思维，单鹰只想替云烨保守秘密，哪怕对程风他们下手也不在乎，程风几个人则处在天人交战之中，到底要不要把云烨是神人的消息告诉皇帝，都没空去想寒辙为什么会说这么一段话。


单鹰额头的冷汗密密的布满了额头，颓然的把掌中剑抛在地上，单膝跪地，梆梆梆的给程风他们磕了三个头，这才浑身松软下来。


程风，秦战几人一起惊骇的看着昏厥的寒辙，一句话就差点让所有人内讧，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哪怕已经山穷水尽了，自己这些人的生死依然掌握在他的手里。


“此事请云侯定夺吧，我们的智慧不足以应付，如果云侯要我等保密，我等至死都不会往外说一句话。”一个年级稍微大一点的禁卫军探子轻声说。


云烨很忙，坐在山包上看着民夫们一点点的把城门洞子腾空，当最后一包砂石被清空之后，所有人都发现城里面空荡荡的，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很多水贼，每一个看起来都是奄奄一息，韩城他们带了好多的板车，见到水贼就像扔石头一样的扔在板车上，全部拖到城外的木头栅栏里，等着上镣铐，如果不是因为刺史发话，说这些水贼都是劳力，损坏的房子，城池都需要他们来重新盖，说不定早就被百姓撕成了碎片。


城里完好的建筑几乎没有，到处都是断壁残垣，焦土一片，民夫们把牙齿咬的吱吱作响，下手就更加的粗野，贼人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可能把他们当人来对待了。


有两处坚固些的房子里忽然冲出一些人，举着刀子嗷嗷叫着绝望的杀了过来，云烨半点犹豫都没有，下令乱箭射死，看着这些人在密密的箭雨中倒地，关庭珑张开嘴想要说话，被云烨制止了，就听云烨说：“贼人进城的时候为了方便作战身上没有一粒粮食，现在他们已经在城里被困了五天，五天时间一口东西没吃还有力气冲杀，你以为他们吃的是什么？”


关庭珑吃惊的抬起头看着云烨说：“侯爷是说他们吃……”没等他说出那个可怕的字眼，云烨就点点头，老夫子顿时就觉得胃里翻江倒海的，趴在断墙上狂呕了许久，直到再也没有东西可吐了，才软软的靠在墙边嘶声说：“杀光他们！”


吃人的家伙当然要杀光，这是用不着请示谁，军中遇到这种人唯一要做的就是杀掉，一人吃杀一人，两人吃杀两人，一城的人吃人，那就屠城，因为他们是异类，在吃第一口人肉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摈弃在人的范畴之外了。


朱桀用人肉做干粮，兵败之后导致他的手下都被连根拔起，被杀的一个不剩，这道命令是李二亲自下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情。


好在城里吃过人的水贼并不多，被齐齐的清理一遍之后，剩下的水贼都被板车拉到城外灌稀粥，灌完稀粥之后还要进一步找出他们新的首领，这些人必须杀掉，越是德高望重的水贼就越是要杀掉，都是祸害，留不得。


单鹰推开木板，四处听听，发现城里已经很热闹了，到处都是人，立刻就点了一堆柴火，又泼了一些水，让浓烟升起。


云烨在给单鹰，刘方他们准备好的暗室里没有找到人，心里正焦急，看见了黑烟这才放下心来，来到单鹰放火的地方，很快就发现了那两块木板，在上面敲敲，木板一打开就看见单鹰在冲着自己笑。


陆地上的府兵在忙着给水贼盖章，大泽里的舰队也在忙着到处捞死尸，最后集中起来泼上火油烧掉，都很忙碌，关夫子，韩城，钱升，崔九几个人忙碌着重新在岳州城里用石灰画格子，让民夫们开始清理地面上的砖石瓦片。城墙在韩城他们以死相挟之下得以保留。


整个岳州城就变成了城中城，内城和外城的地价有着天壤之别，云烨是看到了城墙的这个功用，才答应保留，当韩城看到城墙上被开了十几个城门的时候，差点气死，这样的城墙那里还能起到半点的防御作用？


岳州城在一夜间又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工地，梁公和那些商贾捶胸顿足的哀嚎，要是知道水贼如此的不堪一击，谁还会拼着损失七成的本钱退地，现在形势明朗了，新城的最后一个阻碍都不复存在，看到洞庭湖上面源源不断的船队运来了各种材料，他们才发现，云侯建城的脚步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侯爷，老夫等人鼠目寸光，不相信侯爷能够在短时间剿灭水贼，损失财货是活该，您不必可怜我们，老夫只是前来问问，能否重新购买，您看，老夫的宅子已经被贼人付之一炬，住不了人，寒舍想要把房子扩大一些，想再买些土地，您看如何。”


贼人来的时候心如死灰的梁公，见官军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扑灭了贼人，一个人，一颗心彻底的活了过来，将家里的老大发配去乡下守祖坟，自己重新把握了家里的大权，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替本地的富商争取买地的权利。


“这个自然可以，令公子到我衙门里说的话我至今还记得，商贾不易，一样都是讨生活，就你们讨得低人一等。当时也是为形势所迫，我不会见怪，但是你们也知道，这次出卖的土地不会太多，岳州百姓糟了兵灾，需要补偿，所以土地的价格高，而且还少，你们要有准备，这一次要是再退地，那就一个铜板都拿不到了。”


听了云烨的话，梁公笑的开心，只要准许自己等人买地就好，傻子都知道在新城给子孙留下一块产业是何等的重要，现在只要能买到地，就烧高香了，谁还敢挑拣价钱。


最高兴的就是老钱，整天挺胸腆肚的和程家，牛家，秦家，尉迟家，太子洗马，魏王府的内侍几个人走在内城，拍拍残留的石柱说这是俺家的，老程家的管家就会指着不远处的一块石碑说那是他家的，牛家管家像是吃了喜鹊屎，嘴就没合拢过，至于尉迟家的管家，早就看中了那片竹林子，老公爷最近在修心养性，听说开始跟着人家学道，有个竹林子安静一点也好，他们是来给云烨救驾的，自然带足了银钱，说买就买，不含糊。


至于老秦家的管家心里就翻江倒海的，这回算是看明白了，秦家就老公爷一个明白人，其他的都是草包，看着贼精贼精的，其实其蠢如猪，想到自家后继无人，他就伤心。


太子洗马和魏王内侍认为自己这趟差事办得足矣让自己升官，被关在船上半个月算得什么事，好吃好喝的被人伺候着，更何况事关军中机密，云侯这么做挑不出一点错，如今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想到回去之后风光，笑声不由得又大了几分。


有高兴地，就有不高兴的，当初在水贼大举侵犯的时候举杯畅饮的家伙，知道自己把云烨得罪的死死地，只能眼看着别人买地的买地，买店铺的买店铺，自家只能流着口水在一边干看。


一时间各种流言就传到了长安，什么云烨贪赃枉法了，中饱私囊了，看不起长安勋贵了，一个人躲在洞庭湖边上吃独食，都肥成猪了，这类的消息在长安很有市场，以至于朝堂上都有了风声，一些风闻奏事的言官一致要求朝廷派一位大员去岳州坐镇，重新安排新城土地的买卖，免得将蓝田侯云烨这样一个旷世奇才毁在几个铜板上。


薛万彻笑的开心极了，公主派去买地的管事被云烨臭骂了一通撵回来了，但是自己暗地里吩咐云烨卖地的钱却被秘密告知已经变成了地产，要他把人送过去交接。


一想到那个为自己吃尽苦头的丫鬟，就要带着孩子去新城落户，从此衣食无忧，就觉得心头的一块千斤巨石终于落了地。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三节 古圣贤何苦为难后辈


笑脸永远是最能感染人的一种表情，寒辙好不容易从睡梦里醒来，处理完了个人卫生，吃了一大碗面条，就看到云烨走了进来，为了不再睡觉，努力的在脸上堆满了笑容，想要通过笑脸博得云烨的好感，让他不好意思喂自己吃那种可怕的药，谁能想到睡觉也能带给人最大的恐惧，尤其是临睡前想到自己这一睡会不会就此长眠，这个念头能把人折磨的发疯。每睡一次觉，就好像死过一次。


云烨坚定的摇摇头，又把一颗药丸放在他的嘴里，用一大杯水冲了下去，小声的对寒辙说：“你现在的生活我做梦都想得到，睡在最豪华的舒适的床上，吃着自己最想吃的食物，旁边有丫鬟不眠不休的照顾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按照你说的，大家都是神，我没必要侮辱你，现在我很忙，等到我处理完俗务，我们两个好好谈谈。”


寒辙想说话，可是那股熟悉的困倦又一次潮水般的袭来，云烨的声音逐渐变得模糊，最后发出轻微的鼾声，再一次沉沉的睡去。


无舌从帐幕后面走进来问云烨：“你为何不愿意和他说话？我很想听听神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夫已经快要八十岁了，实在是想多活两年，你有办法就告诉我，不要藏私。”


“想要长寿其实很简答，就是吃饭荤素搭配好，多活动筋骨，你这样的年纪里还有五百斤的力气，能够拧断一匹湿麻布，我都羡慕的要死，你不问问自己，反而去问我这个一无所知的人，真是不知所谓。”


这可说到了无舌的痒处，自己的身体还真的是书院老人里面最好的一个，现在是不出手了，一旦出手，长安还真的找不出几个对手，同样年纪的李纲李文纪现在需要借助小车才能行动，平日里走几步路就会气喘吁吁，公输木虽然还是步走如飞，但是满脸的老人斑瞒不了人，只有自己虽然满头白发，但是精神依然健旺，武功虽然只有巅峰时期的七成，但是无舌已经非常的骄傲了。


充分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无舌继续隐到帐幕的后面，打坐练气，这样的动作他可以维系很久，两三天的时间不在话下。


云烨不是不愿意和寒辙谈话，而是没有做好准备，不知道从何说起，自己好像无意中知道了历史上的一个大秘密，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好像都是从那些个隐居的人群里走出来的？


不见得吧？但是赠送兵法给张良的黄石公，教导了诸葛，徐庶，庞统的水镜先生本身就充满了神奇。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可是自己确实不是什么神仙子弟，一个活生生的后世教育流水线上生产的一个普通人，和那些人没有半点的瓜葛。凭什么说我也是神人？难道说只要出现一个稍微像样点的人物，他们就会自动认为乃是神人出品？


看样子神人也是不断更新的，寒辙说了，神人不杀死神人，可是，商鞅被五马分尸了，晁错被砍头了，这些人都是确确实实的被干掉了，难道说这些人都没死？而是被别的神人弄走了？这怎么可能？如果这些人都没死，而是选择了与草木同朽，堂堂中华那才是亏大了，高智商的人全都站在岸上看着尘世间的人在历史的长河里翻滚，挣扎，哀嚎，没有人过来指正他们到底如何才能爬上岸，而且看到有几个水性好的家伙，就会立刻一钩子钩上岸，强迫他们站在岸边看，不许去救援别的人，他们需要多么变态才能做到这一步啊。


这才是真正的黄钟毁弃，瓦釜雷鸣，闲的没事了，就拿尘世间的人打赌做游戏，赌注他娘的说不定就是一个包子。


再一次想到那句非常混账的话，我有大道三千，藏于南山，传于后世，你就不能现在拿出来啊？让所有人知道你的三千大道到底是什么东西，非要让别人历经千幸万苦的找到，才满足你的自豪感？


弄不好后世的人看到的是一大堆虫吃鼠咬的破烂，自己已经成为了幽魂守在破烂面前看后人沮丧的脸孔，这样你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感？会不会高潮？


学问这东西注定了是有时效性的，就像姜子牙的《阴符经》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笑话，河图洛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先哲们就不能亲自给晚辈们讲解清楚，非要龙马驮着出来才算数？非要后辈趴在乌龟背上去研究才算是尊敬学问？


搞得我们现在只知道河图就是排列成数阵的黑点和白点，蕴藏着无穷的奥秘；洛书上，纵、横、斜三条线上的三个数字，其和皆等于15，十分奇妙。


老天爷啊，那些无穷的奥秘是什么？那些十分奇妙的东西奇妙在那里？大衍之数原本该是五十，可是为什么就成了四十九？遁去的一去了哪里？


云烨无力的坐在大船的甲板上，喃喃自语地说：“就不能当面讲清楚吗？非得要我们去猜？知不知道，书院的先生已经为这东西快要熬白头了……”


书院绝对不会敝帚自珍，书院绝对不会把研究成果隐藏起来，我们要把自己的学问传的满大唐的人都知晓，我们宁愿把学问刻在弟子的脑子里，也不愿意刻在石头上，神人，一群自私自利的卑鄙小人而已，你们才是这个世上最可恶的蛀虫！


小铃铛看到了丈夫在发怒，轻轻地走过来，依偎在云烨的怀里，把他僵硬的手放在自己饱满的胸膛上，乳房被捏的很疼，但是铃铛一声不吭，拿手轻轻地抚摸云烨的脸庞，温柔的安抚他。


等云烨清醒过来，才发现小铃铛眼睛里噙着泪水，再低头一看，才发现她洁白饱满的乳房已经被自己捏的到处是红红的印子，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大片的淤青。


抽回了手，把小铃铛抱在怀里说：“以后我想事情的时候不要凑过来，你会受到伤害的，我在这个时候没有感觉，只会伤害你，清醒过来又会心痛，不要干傻事。”


“我只想要你好受一点。”小铃铛小声的说，大颗的眼泪还是从眼眶上掉下来，像是一串珍珠，“只要你好受一些，我受点疼不打紧，我是一个笨人，不会像辛月姐姐，公主那样帮你解开心结，只能用这种笨办法，你不要发怒好么？我很害怕你发怒，你发怒的样子很可怕，我们就高高兴兴的过日子，城里死了好多人，虽然都是水贼，可是我还是害怕去城里，总觉得有鬼魂在摸我，相公，我们回长安好不好。”


“不会去也不行了，那日暮和丫头被人家欺负了，一个吐蕃来的土人就想让我的女儿做他的儿媳，我恨不得现在就飞回长安，将他碎尸万段，更何况，我们抓住了一个人，需要亲手交给陛下处置，这两件事情，比建造新城重要得多。”


听到那日暮被欺负了，铃铛的眼泪就没了，都是自家人，她当然生气，被人欺负的滋味她尝过，那种孤苦无依的感觉就是在梦里，小铃铛都会哭醒，只是看到睡在身边的丈夫，就心安了，重新抱着自己的丈夫入睡，这一回梦里全是开心的事。


那日暮一定非常需要夫君帮她，小铃铛握紧了小拳头对云烨说：“我们回去，帮那日暮姐姐打折欺负她的那个坏蛋的腿。”


这是小铃铛能想到的最恶毒的惩罚，云烨不由得笑了起来，拍拍铃铛的小拳头斩钉截铁的说：“没错，我们这就回去，打折吐蕃人的狗腿。”


说完话，就把小铃铛抱进了舱房让她躺在床上，笑着说：“你先休息一会，下午我去给你包饺子，是你最喜欢吃的三鲜馅的饺子。”在小铃铛的额头亲了一下，就走了出来，不由得摇摇头，都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亲一下居然会脸红，真是的。


日头偏西的时候寒辙醒了过来，药效对他已经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了，但是浑身酸软无力，挣扎着爬起来居然发现自己身上的丝线已经被解开了，身上穿着一套很奇怪但是非常舒适的衣服，甲板上好像有声音传过来，自己现在的状态不适合逃跑，所以也就绝了心思，推开舱门，就看见云烨正在甲板上忙碌，围着一个围裙，双手上沾满了面粉，正在揉一大块面团，看他熟练地动作就知道经常干这种事。


云烨回头笑着对寒辙说：“那里有椅子，你先坐会，睡了七八天身体一定很弱，我把面揉好就开始包饺子，到时候多吃一点。”


寒辙并不奇怪云烨会这样招待他，点点头就坐在椅子上，指着自己的身上的衣服问：“这是谁的衣服？”


“我的睡衣，就两套，看你没有睡衣，就先拿我的凑活一下，别人的估计你也不穿。”


寒辙这才放下心来，很明显这是一套穿过的衣服，如果是别人的，说不定自己这回会呕吐，既然是云烨的就没问题了，低下头嗅嗅衣袖，发现上面有一股很清新的味道，说不来是什么味道。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四节 包饺子


寒辙发现云烨做这些事情非常的轻松，揉完面团，就端着一个瓷盆子拿筷子搅里面的肉团，动作熟练而美观，做饭吃难道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吗？


“没事干不要闻睡衣，那样非常的恶心，我把衣服借给你穿不是要你对我想入非非的，坐在那里等着吃饭已经是大爷了，再有恶心的想法我会把你和水贼关在一起。”


寒辙的脸都绿了，咳嗽了两声说：“我也讨厌男人，要不是没衣服穿，我宁死都不穿别人的衣服，也就是你的还能将就，对了，你为什么喜欢做饭啊？那不是下人才干的事情吗？”


“你懂个屁，这是一种情趣，就像有人喜欢酿酒，有人喜欢煮茶，我就是喜欢做饭，别人做的我不喜欢，以前啊，我和师父的饭都是我做，十岁的时候就踩着木头墩子煮饭，那时候虽然日子过得苦，却无忧无虑，哪里像现在一样，总有你这样的王八蛋给我送尸体过来，劳心又劳力。”


寒辙听到云烨提到前辈，不由自主的坐直表示恭敬，想了一下才奇怪的问：“你是说你并不喜欢站在朝堂上呼风唤雨的那种感觉？”


“我呼风唤雨还不是被你逼的，我被人挤兑了，所以才接下这差事，没想玩这么大，如果不是你捣乱，我最多安排好这里的一切，自己回玉山过清闲日子，谁有工夫戏弄满世界的傻子，大热天的我躺在大树底下睡觉不好么？”


云烨边说边包饺子，擀皮包馅一气呵成，不一会芦苇杆子编成的盖帘上就摆了一大排，说着话踮起脚尖往舱房里看，小铃铛怎么还没有出来？


把一个大蒜头扔给寒辙让他帮着剥蒜，瞅着寒辙笨手笨脚的样子叹口气说：“你的生活技能太差了，人活在世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可就没意思了，我们来到世上，各种经历都应该有，哪怕整个世间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也能活的很好，人是万物之灵长，这个世界就该是我们自己的，利用自己手头所有的条件，来让自己活的更好，这就是做人的意义。”


寒辙终于把蒜头剥好，放在一个小瓷碗里，闻闻自己的手，就到旁边的水盆里去洗，没用那里布巾子，抖着手上的水珠子来到云烨身后看他包饺子。


“好多人喜欢把肉馅子剁成肉沫，告诉你一个秘密，切成细细的肉丁包成的饺子才好吃，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寒辙叹了口气说：“我已经能够想象得到你以前的日子过得是何等的轻松写意，不像我，从生下来就不安稳，告诉你一件事，憨奴其实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看得出来，我让人收敛他们的时候发现了，虽然体型相差很大，但是，眉目间你们还是很像的，几千年来你们就在一个小圈子里通婚，血脉虽然越来越近，但是，出现畸形，痴呆傻儿的几率就非常大，从你们把憨奴教训成无敌的猛士这一点来看，憨奴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少数。”


“可是你还是杀了他们。”寒辙有些伤感，他对憨奴的感情很复杂，有些怜惜，又有些痛恨，只要憨奴或者唯一的用途就是告诉他，自己是何等的幸运。


“憨奴太危险，它不受智慧控制，只会被情绪左右，如果不除掉，对我们是一种威胁，我从来不冒险，这种不确定的因素必须去掉，寒辙，你难道不觉得残忍吗？死亡或者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后的解脱。


我知道一些训练憨奴的法子，没有一种可以说得上是人道的，没有智慧，就只能训练本能，让战斗成为呼吸一样的本能，其过程之残酷，手段之凶残，寒辙用不着我说吧，每年都需要强化这种本能，以前的刺激手段就不管用了，只能用更加残酷的手段，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用的什么法子，我所知道的法子只适合用在野兽身上，把你的兄弟当野兽一样的训练，寒辙，你就不感到痛心吗？


武力越高就说明训练的成效越明显，他的武力都是由痛苦催生出来的，最后还不是一样要被毁灭，寒辙啊，这两个憨奴的毁灭时间还有多久？”


“你把他们葬在那里？”寒辙不答反问。


“独龙峰底下，风景不错，风水道士说是上好的吉壤，我把木球给他们当了陪葬品。”云烨包好了最后一个饺子，拍拍手上的面粉，坐在了寒辙的对面。


“谢谢你，知不知道，很多憨奴最后都被送进火山口化为飞灰，而且是活着送进去的，他们两个能有坟茔，是大幸运。”


瞅着寒辙的苦脸，云烨又看看舱门，见铃铛还是没出来，就对寒辙说：“少说两句话，不知道言多必失的道理啊，一个火山口就足以让我在大唐的土地上锁定几个位置，我们现在还是敌人，要是被我知道老巢，你们就完蛋了。”


寒辙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你知道了又如何，你迟早都是要去的。”


“不去，如果要洗温泉澡，我在长安就能洗，你在哪地方闻着硫磺味道很舒坦么？火山这东西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类，小心有一天火山爆裂，不用我去找你们，你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我一般不靠近火山三百里之内。”


见小铃铛从舱房里出来，云烨就开始捣蒜，准备红油醋汁，只等水烧开，就开始煮饺子吃，小铃铛和寒辙见过礼之后就过来帮忙。


“嫂夫人的确是难得的秀外慧中，云兄好福气。”


“那是自然，这样的好福气我有四个，哈哈，也算是可以在你面前显摆的一条理由，从憨奴是你兄弟这件事来看，你打算娶你的那位亲戚？”


小铃铛听着夫君这句类似骂人的话，不由得歉疚的看向寒辙，却发现寒辙一脸苦笑的拍着椅子把手说：“如果我娶了我的亲妹妹，云兄会不会去为我贺喜？”


“不去，如果可能，我会在这之前杀死你，免得你破坏了人伦。”


“说话算数，说话一定要算数，如果我到了非要娶我妹子的时候，云兄记得下手狠一点，我的心脏在右边，不在左边，千万不敢弄错了，如果能把我的头割下来就最好了。”寒辙一本正经的嘱咐云烨。


小铃铛发现自己听不明白两个人到底在说什么，一个要娶自己的亲妹子，一个要去杀人，一个欢欢喜喜的准备被杀，夫君这是怎么了？


云烨用笊篱把饺子从锅里捞出来，装在盘子里，小铃铛送到寒辙的身边，并且把已经准备好的小青菜，蘸碟一起给客人端了过去。


寒辙没有吃过家宴，有些局促，不过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夹了一个饺子在蘸碟里蘸一下汁水，送到嘴里，闭上眼睛慢慢品味。


“确实不错，比我以前吃过的所有馄饨都好吃，而且吃饭很新鲜，或许这才是吃馄饨的正确吃法，这个红色的是什么东西，味道有些象茱萸，不过香味要浓烈的多。”


“这是饺子，连汤一起端上来的才是馄饨，红色的东西叫辣椒，是一种香料，现在种的人不多，好像只有云家庄子有，别的地方可没有。”


妇人不能上桌子，小铃铛抱着一个瓷碗，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夫君和客人边吃边聊天，好像非常的和睦，这就好，只要不吵架，就是最好的结果。


吃完了饺子，喝完了饺子汤，小铃铛就把桌子收拾干净，给他们两人端来一小罐子葡萄酿，特意用冰镇过的。


今日的洞庭湖水波不兴，万里晴空，虽无衡阳雁叫，渔歌互答，但是湖水之浜，也有鱼鹰飞窜，芦苇丛中不时地有空雀直冲蓝天，几个起落之后，就不知所踪。


“我说的是真的，如果我真的要娶我妹子，帮帮我，杀了我。”


“我说的也是真的，我不会眼看着人间惨剧发生而无动于衷，如果你觉得杀你不好，我可以杀了你妹子，反正只要死了一个，对另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大解脱。”


“还是杀我吧，这次我失败了，你会送我去见皇帝，以后在族里就没了地位，小妹不同，还能风光下去，她还没有感受到我的这种痛苦，活的还能愉快些，用一个痛苦地生命去换取一个欢乐的生命，这笔账怎么算都是值了。”


云烨捏着玻璃杯的底座透过葡萄酿看远处的白日，天地变得一片暗红，整个世界都像是被鲜血浸染了一遍，看到一只鱼鹰一头扎进水里叼着一条肥美的鱼又飞起来，一下子就越过了那片血一样的世界，重新回到了蓝天，云烨的心里就充满了无限的欢喜。


“如果是我送你回长安，我保证可以把你完好的送到皇宫，但是，皇帝派了别人来接你，明天就要到了，我就没必要越俎代庖，把你交给他们就好，寒辙，看样子我们的战斗没完啊，我喜欢和你战斗，和你战斗我总是能有新的收获。”


“如果你不用那些奇怪的法子，说不定我就会逃跑。”


“关我何事，你只要不在我手上逃掉就好，其余的与我无关。”


两人把酒杯轻轻地碰一下，酒一饮而尽……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五节 蛟龙锁不住


寒辙吃饱了饭，就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把自己隐在黑暗里悄无声息，只有两个眼珠子在黑暗处闪烁着寒光，当务之急需要尽快的恢复自己的体力，云烨的手段说不上残毒，只是让自己在床上睡了足足十几天而已，这一场觉，把全身的骨节筋骨全部都睡的松懈了，想要恢复体力和灵活性，需要最少十天。


无舌小声的问云烨：“你打算干什么？怎么看你在走小鹰以前的路子？这个人没有是非之念，做事随心所欲，难道你也想收服？”


“没有，神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节操的一种生物，他们可以接受善意，可以接受仇恨，就是不能接受怜悯，如果你把这种感情倾注给他，相信我，你会收获史上最残酷的报复，因为神不能被怜悯，这比仇恨还让他愤怒。”


云烨云山雾罩的给无舌解释，无舌点点头说：“没错，那你为何不一刀砍死他，小心将来后悔，上回高丽的那个家伙，我就看着很不舒服，一不小心就被他反噬了一口。”


“自古以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老天要这么干，你我谁都没办法阻拦，但是寒辙不同，第一，我没必要把所有的仇恨都拉在我的头上，第二，陛下天生就是被人敬仰的，或者仇恨的，他和寒辙才更加的相像，我一大家子人的安危还顾不顾了，皇家的人死了那叫为国捐躯，我家的人死了算什么，不干啊，臣子的职责我一向认为只要尽到七分就足够了，剩下的三分是要为自己着想的，为自己身边的人着想，才不会为了皇家或者国家做这种粉身碎骨的傻事，那种事情留给魏征他们去做，我躲在背后看看热闹，为他们欢呼鼓劲就好。”


无舌听了云烨的话笑的像猫头鹰一样，早就活的成了精，这里面的道道他比谁都清楚，忠心耿耿的家伙未必会有好下场，倒是那些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地杀才活的妥妥帖帖，世上的爱恨都需要理由的，无缘无故的爱会被人家质疑，光奉献不索取的人把自己身边的人都辜负光了，最后活成了孤家寡人，说不定连哭坟的人都没有。


既然皇家认为云烨送不安全，那就让皇家自己派信得过的人来接，云烨爱死了皇家的这种猜度。


长孙也认为皇帝出了错，犹豫了好久才对皇帝说：“二郎，妾身总感觉您派魏天珏去接那个叫寒辙的人是个错误，这事就该让云烨自己把人送到长安，云烨您是知道的，一旦您下了命令，就会立刻执行，不会有半点的犹豫，但是一旦您让他把这个人交给了魏天珏，臣妾相信，那个人就算是在他眼皮子底下逃掉他会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绝对不会再去插手魏天珏的差事，您以前还总是夸他明事理，依臣妾来看，这是个很坏的毛病。”


李二捋着短须摇头说：“皇后说的不对，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是千古以来的教条，如果任何人随意的插手他人公务，令出多门，国家就会混乱，云烨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差事，就绝对不会去过问，这是一种美德，而不是缺点，尽管那些人做的可能没有他完好，但是，天底下的事情你绝对不能只依靠一个人，纵观古今，这样做事的人和皇帝的下场都不会好。”


长孙拜谢受教，把茶壶放在李二顺手的位置上，就蹲身退下，走进帷幕之后，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寒辙这个人云烨安排了这样大的阵仗才险之又险的擒住，说明一定不是易于之辈，长孙冲只不过被两只老鹰袭击就焦头烂额，难道说魏天珏比长孙冲还要厉害？


云烨的脾气她太清楚了，只要皇帝下令他就会遵从，不会打半点的折扣，命令执行的彻底，说抽身就会全身而退，绝对不会眷恋权位，这回一旦寒辙逃掉，陛下为了颜面也不会再让云烨去抓，这些心腹大患不除，长孙实在是放心不下，因为他们会对自己的儿子下手，挑动诸王的野心觊觎太子之位，这怎么可以，长孙回到两仪殿，就匆匆的休书一封，希望云烨不要全部放手。


皇后的信还在路上，云烨就已经交接完毕，信心满满的魏天珏对云烨的告诫全部当成了耳旁风，晋阳大族的出身，让他天然的对云烨这种后晋的贵族大是看不起，认为他们的功劳不过是幸进而已。


寒辙被捆的像个粽子，装在铁笼子里笑着和云烨告别，看不出半点的哀伤，被人家大字型的捆在甲板上，不像囚犯，更像是一个受刑的帝王。


魏天珏从不离手的鞭子唰的一声就抽在寒辙的脸上，他非常讨厌这张清秀的脸，云烨的眉头一皱正要发话，却听寒辙笑着说：“云兄，你我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多多保重才是，这些小事不劳牵挂，今日一鞭，他日必定千倍偿还，小事而。”


云烨不再说话，只是拱拱手就转身离去，对于魏天珏这样的冢中枯骨实在是懒得再搭理，不知道他能不能活着回到长安。


魏天珏走了，云烨也收拾行囊准备回长安，卖地的事情已经全权委托给了何邵，和商人打交道，还是商人自己去比较好，长孙冲的军队已经接手了全部水贼，在未来的三年里面，他们将劳作不休，到时候有多少人活着，就看自己是否够听话。


最后一批杀戮当着所有岳州百姓面前进行，这是云烨的工作，午时三刻一到，所有的水贼头目都被枭首示众，老规矩，岭南水师将人头用石灰腌制好，船队绕着洞庭湖走了一大圈，所到之处，零星的水贼无不星散，一时间，整个洞庭湖上再无水贼袭扰之事发生。


冬鱼驾驶着巨舟，沿着大江溯流而上，四周全是大大小小的战舰，桅杆上飘着硕大的云字帅旗，端的是好威风，好煞气。


船入运河口，就有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发生，一个身着四品官服的武将被人高高的挂在洛阳城的东门，浑身上下除了头颅完好，两根胸骨没断之外其他部位的骨头都已经被巨锤敲成碎，面容惊恐，扭曲，看样子他全身的骨头是被清醒着的时候生生敲碎的，骨头碎了，人却没死，但是只会张着嘴吼叫。


这就是魏天珏，三百从人不见踪影，洛阳官府的八百里加急即刻出发，将噩耗带到了长安，帝怒，命百骑司大索天下，发誓要捉到贼人碎尸万段。


云烨躲在船舱里和小铃铛下五子棋，赌脱衣服，围棋这东西实在不是小铃铛的对手，好在小铃铛对五子棋不熟悉，云烨趁机赢了好几把，但是当小铃铛就剩下胸围子和亵裤的时候，却大展神威，没几下，云烨就被脱得光溜溜，男人光溜溜不是好东西，这是谚语，坏名声既然已经背了，那就不客气了，必须把坏事进行到底。


岭南舰队没时间在洛阳停，刘仁愿自己上岸去都督府倒换关文，云烨自己在船上胡天胡地，任何人想要见侯爷，刘进宝都只有一句话：“我家侯爷偶感风寒，不宜见客。”


都督府的人不见，洛阳刺史不见，刑部快马赶过来的侍郎不见，总之云烨打定了主意这一路上谁都不见，船上载满了两湖州府的赋税，没人敢上船。


当舰队小船走到黄河上的时候，黄河岸边有快马不断地沿着河岸呼唤，看他背后插的杏黄旗，就知道是皇家的信使，打发冬鱼去数龙爪子，如果是五根爪子那就必须见，如果少于五只，那就是亲王藩王之流，没必要停下来，一停，就会有大麻烦惹上身。


冬鱼乌拉乌拉的不停地扭屁股，让他去数个数都数不清楚，真是废物。


“他说那个旗子上有一只大鸟，尾巴很长，颜色很漂亮。”和冬鱼相处的时间最久的人熊帮着翻译，云烨这才弄清楚，皇后的信使到了，这个，不见不太好。


一个小舢板把信使接上了船，看到信使满身都是黄泥，狼狈的跪倒在地喘着粗气大声说：“云侯，娘娘的八百里加急。”


“出了什么事，我马上就要进京了，什么事能让娘娘如此的着急？”云烨装作不解的问信使，信使趴在甲板上前言不搭后语的把事情终于说清楚了。


魏天珏的队伍才出了洞庭湖就被一群蓝衣人袭击了，说袭击其实也不太准确，那些戴着傩舞面具的蓝衣人包围了他们，魏天珏被两个彪形大汉生生的活捉了，剩下的护卫拼死作战，但是，依然敌不过如狼似虎的蓝衣人，被人家杀的四散逃跑，罪囚被接走了，这些护卫连杀死罪囚的时间都没有，如今都被当地的官府收押在监狱里，等候秋后处决，这是皇帝亲自下的命令，哪怕是晋阳的大族，也不放过一个。


而后，洛阳城门上就出现了魏天珏伤残的身躯，天下震惊，洛阳官吏从都督到长史一个都没有被放过，全部挂职待参。


听完了前因后果云烨奇怪的问：“这些事与我何干，我船上的赋税一文不少的都在这里，把这些赋税运到长安我的差事就结束了。”


“侯爷，您还是先看看娘娘的信函比较好。”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六节 长孙的眼泪


古人常说鸿雁哀鸣，杜鹃啼血，指的就是长孙的这封信，全书没有一处高高在上的话语，只是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请自己的学生帮自己一把，写这封信的时候很明显魏天珏那里还没有出事，只是希望云烨能警告魏天珏一下，要他小心从事，万万不可骄横，如果云烨回京的时候能把魏天珏捎上，那就再好不过了。


云烨合上长孙的手书，低头问那个信使：“你还能不能跑得动？到了这里，骑马要比大船逆流而上要快。”


“回侯爷的话，末将能跑，只要能让娘娘早日安心，我就是跑死也心甘情愿。”云烨点点头，回到舱房即刻修书一封用火漆封好，装在牛皮筒子里递给了信使，让他检验了火漆之后，就送他上了岸，他的同伴牵着马在河岸边等他。


瞅着信使的身影消失之后，云烨回头对无舌说：“我是不是心太软了？都信不过我了，我还要帮她出主意，真是的。”


“你浑身上下就这一点讨人喜欢，面对情义肯弯腰，多少豪杰都想做到这一点，结果总是被私欲迷惑，最后只能成为无情无义之徒，你问问你的左右的人，有谁怀疑过你的情义吗？哪怕是再危险的时候他们凭什么跟着你出生入死，这些年，你云家经手的钱财有多少，可有一人贪污？这些年你云家起起落落被人家围攻的时候可有一个人背叛？没有吧？


老夫，老刘，小鹰这样的人是你一个小小的侯府能留得住的？还不是被情义牵绊在这里，知道你聪明，可是聪明的人大多薄情，你做的很好啊，聪明脑袋从来没有对自己人使过，这就难得了，更难得的是你一个聪明人为了情义肯干傻事，老夫喜欢云家的家风，平和恬淡，宠辱不惊，在你家里养老还不错，至少不会在年老体衰的时候被你赶出家门，小子，好好地做你的事，好好地做你的人，只要需要我们，一定会全力帮你，好孩子就该有好报。”


无舌开始还带着笑意说，可是后来脸色就非常的肃穆，看样子很认真。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云烨也就不多想了，既然自己的家人朋友都支持自己这样做，为什么还要费脑筋呢？有伤神的功夫，还不如和铃铛去下五子棋。


船队三天后返回了长安，现在的灞河很讨厌，居然出现了堵船的现象，离着长安还有十里远的时候，河面上就被大小的船只堵的严严实实。


都是些商船，听着被堵的商船上传来南腔北调的喝骂声，云烨就开心，终于体会了一下后世的拥挤，太好了，上辈子没机会耍一下特权，现在终于有机会了，老子是军舰，侯爷，有的是优先权。


低沉的牛角号响了起来，咚咚的军鼓也敲了起来，军舰毫无忌讳的就向本来就非常狭小的航道直冲了过去，一个水面上的巡检把小船横在航道口上似乎要拦截军舰，玩命的摇晃双臂，嘴里大声的喊着什么，玩心大起的云烨哪里会管他喊什么，眼看着大船就要撞上小舢板了，巡检大叫一声，就跳了河，高大的楼船顷刻间就从舢板上碾了过去，大船过后，河面上只有努力刨水的巡检和一些碎木板。


“大帅这是怎么了？”赖传峰小声的问刘进宝，两个人都是粗人，一向合得来。


“大帅吃了亏，觉得自己亏大了，所以就要讨回来一点，每回都这样，只要自己干了傻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发泄一通，你跟着我家侯爷的时间还短时间长了就见怪不怪了。”


赖传峰深有同感的点点头，大帅不高兴了，既然大帅不高兴，那就是说水军上下都不会高兴，要发泄，就要一起发泄，不能只让大帅一个人痛快。


河道上到处都是哭爹喊娘的声音，当然咒骂声也不会少，所有的船只纷纷的往两边靠，已经有好些船已经搁浅了，看到船头上凶神恶煞一样的军士，只能把咒骂的声音吞进了肚子，伸长了脖子看见面还有那些倒霉鬼，总不能只有自家倒霉不是。


一艘高大的画舫上面禄东赞正在接受鸿胪寺的官员接风，回程的时候也被堵在这里了，听得外面吵闹的厉害，还有战鼓的咚咚声，就不由得撩开画舫的纱窗往外看，只见一长队巨舟嚣张的从后面赶了过来，抬头一看，只见飞虎旗后面的帅旗上写着一个斗大的云字，就知道自己得罪的那个姓云的侯爷回来了，笑着问鸿胪寺的少卿：“张少卿，我观那支船队上挂着云字帅旗，是否就是蓝田侯云烨？”


鸿胪寺少卿张克己闻声往外看去，脸色都白了，赶紧降下纱窗吩咐船夫赶紧靠边，搁浅都不打紧。


“少卿何必惊惶，左右不过是一个浮华小儿而已，何必担忧。”禄东赞看到了趴在船头拍着栏杆又跳又叫的云烨，戴着紫金冠的除了云烨不会有别人。


“大相见笑了，云侯自洞庭湖凯旋而归，正是心高气傲的时候，十万水贼一战而定，功在社稷，利在国家，这个时候，只要将士们大胜归来，小小袭扰算不得什么。”


“原来是剿匪，如此舰船，就是剿灭十万贼盗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点功绩就让这小儿忘乎所以了？”禄东赞继续追问。


张克己正色道：“大相此言差矣，云侯乃是我朝悍将，当初在辽东，一月间歼顽敌，克坚城，孤军深入高丽腹地，迎我前朝阵亡将士骸骨，最后全师而归，如此功绩在我大唐早就耳熟能详，大相何以轻慢？”


见张克己居然动怒，禄东赞笑而不答，心中暗想，这样一个草包也配成为我的敌人？枉自己这些天还在担忧云烨上门问罪如何应对，这样的纨绔，只要我吐蕃悍卒大喝一声，大概都会尿裤子吧，自己与这样的人物相提并论，实在是毕生之耻。


军舰硬是在船舶群里挤出来一条通道，撞毁了巡检司的检查据点，大摇大摆的扬帆远去，灞河上的水军营地就在不远的地方。


前来迎接的人被吓了一跳，一长队舰船从密布船只的河面上挤了过来，不一会就到了跟前，长孙坐在銮驾上银牙咬的吱吱响，如何会不明白云烨这是故意而为之。


这一次凯旋很有面子，宫中教坊司的美女们舞起长袖舞，一声声鬼舞问答中规中矩，问一句，军士们就大喊一声，回一声，教坊司的美女就舞的更加起劲。款款扭动的腰肢，让军中的粗汉们各个目瞪口呆，口水长流。


很可惜云烨欣赏不到，狂笑着刚刚下船，就被两个体健如牛的健妇，抬着就扔到了一个銮驾上，这可不行，这是皇后的銮驾，打死云烨都不敢上去撒野，攀着銮驾的栏杆就要下去，却被帘子后面伸出来的一只芊芊玉手揪着耳朵提了进去。


銮驾很大，跟一间小房子似得，里面还站着一位老宦官和一个冲着自己笑的老婢女，还以为揪自己耳朵的是长孙，结果是他的贴身婢女，刚要发怒，就听长孙低低的哼了一声，云烨立刻就垂着手站在门口，从这一声轻哼里已经听得出来，长孙很生气。


“好啊，好一个威风八面的大将军，哦，你还算不上大将军，最多也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将军，怎么，在洞庭湖还没有过够大军纵横的瘾，要在长安再回味一次？


你船上的投石机，八牛弩这些东西怎么不用用？说不定你现在就可以把在洞庭湖立下的战功再重演一遍。多威风啊。”


没想到长孙会来，长孙听说云烨跋扈和亲眼见到云烨跋扈这是两个概念，这个时候还是乖乖受教的比较好。


谁知道长孙就说了两句，接下来居然掏出手帕哭了起来，一边说自己对云烨有多好，一边说云烨是如何的狼心狗肺，既然抓到了神人寒辙，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把头砍下来，非要把活的往长安送，如今被同伙劫走，后患无穷，太子，魏王，吴王都不会再安稳，有兄弟阋墙的隐患，说到悲伤处，居然说自己瞎了眼，怎么就教出云烨这么个混账来。


长孙如果斥责，云烨还能抵挡一阵，现在人家边哭边骂，这就不好应对了，脑袋大得像笆斗，眼前无数金星在飞窜，很想大吼一声，还不敢，那个老太监眼中的精光已经开始乱冒了，只要自己敢胡来，一定会被他抓住挂在旗杆上。


“娘娘，您讲点理好不好，寒辙不能一见面就砍头，他们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一大群人，势力之大超乎了您的想象，我也是到了现在才知道，商鞅，庞涓，孙膑，晁错，这些人，这些事都有他们的影子，不问清楚怎么行，有些问题我还没办法问，需要陛下亲自去问的，我还想留着脑袋吃饭，不想英年早逝。


那个魏天珏信心满满的向我保证说没问题，就是来一百万贼寇他也能对付，谁知道就几百人轻易地就把他干掉了，自己也被人家把全身的骨头敲碎了八成，留下来丢人现眼，陛下派来的人我敢说他是草包吗？再说了，我不是给您去信了吗？怎么还不放过我。”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七节 安心


“您也太小看您的儿子了，承乾心地光明，做事光明磊落，一手阳谋用的出神入化，前段时间硬是用自己对百姓的情感把我架上他的马车，上了一道我至今还不能原谅自己的《流民入城疏》，如今我都不愿意再见他，他现在的心志坚如铁石，会受别人蛊惑？


青雀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打人闷棍，这和他一直喜欢待在地底下有关，一门心思的想要成为孔夫子一样的人物，对俗世的权势半点都瞧不起，如果可能他就不愿意从实验室出来，现在我要想蛊惑他都见不到人。


小恪？那家伙现在比泥鳅都狡猾，上回我们四个被陛下吓唬了一顿，他就立刻钻到蜀山里打算修仙，我敢打保证，只要您稍微漏一点口风，他立刻就会远遁三千里，要么去吴地，要么钻蜀山，绝对不可能有第三个选择，他一向认为，只要这辈子富足安康的过完就算是拣着了。


现在这三个家伙那个是省油的灯？一个个主意正的要死，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承乾就打算等陛下百年之后接班，青雀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史书上，打算占一个大篇幅，小恪没出息一点，就是对钱财热衷一些，其他的皇子想要和他们三个斗那是纯粹在找死，青雀，小恪认同承乾，不代表他们两个认同别的王子。


现在，您把心放回肚子里，在宫里养好身体好好享福，我要回家去看闺女，然后带着她去找禄东赞那个混蛋，我要看看什么样的鸡零狗碎打算把我闺女抢走。”


长孙听云烨埋怨了一大堆，说的好像很有理的样子也就安心了，在大唐最了解那哥三的不是别人，就是云烨，既然他都说了挑拨离间这种事对他们没用，也就放下心来，皱在一起的眉头刚刚松开，却又竖了起来，她发现云烨刚才和她说话毫无敬意。


又抓着云烨刚才跋扈的一幕说是，狗肚子存不了了三两猪油云云，整天就知道胡闹，还好没出人命，要不然，会被言官弹劾，刑部拿问，自己不知道替云烨背了多少黑锅，在宫里担惊受怕的没个安生。


骂完人就神清气爽的带着大群的爪牙回宫，那些让将士们流干口水的教坊司歌姬也一同带走，没说留下几个安慰一下将士那颗孤寂的心。


回到自己的地盘云烨顿时就感觉身心皆疲，又他娘的打了一仗，不论岭南水师多么强悍，战损依然难以避免，这些善后事宜都要一一处理妥当，还要给皇帝写战情通报，一样的东西兵部也要，那是要存档的，史官会过来询问详细的战事，准备另辟蹊径的用不同的眼光来书写这场战事。


功劳簿被兵部考功司拿走了，升官是皇帝的权利，发财就要靠自家大帅了，既然皇后把歌姬带走了，没有美人可看，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着大帅的营帐，见司马，参军，主簿进进出出的忙个不停，就在猜测这一回大家到底能有多少赏赐，水贼窝里的金银不少。


“大帅，不知道卑职的前锋营这回有多少收益？营里面战死了七十六个弟兄，您可不能见俺们没有大战，就把钱财都分给水军那些开船的。”赖传峰听到亲兵说大帅召见，就立刻钻进了大帐，一见刘仁愿已经坐在那里喝茶了，顿时就发急。


刘仁愿把手边上的一张纸嘚瑟的在赖传峰眼前晃晃，那上面的数字让赖传峰嘴里发苦，要说话，却被云烨扔过来的一张纸打断了，连忙捡起来看，还好，上面的数字也不小，这才安心的坐到刘仁愿对面喝茶，还把自己的那张纸也冲着刘仁愿晃晃。


“大帅，咱们如今私分战没所得，是否不妥啊，按律咱们是要上缴国库，再由兵部发还给我们。”五蠡司马手上也有一张单据，这是分配给守营将士们的，这家伙从来都不愿意离开油库一步，隔三差五的就要进去清点检查一遍，弄得全身都有一股子煤油味道，军营的弟兄们没人愿意和他打交道，他也黑着一张脸自得其乐。


“如果是边军，自然该这样做，可惜我们不是，我们是陛下的亲军，兵部管不着我们，所以缴获的钱财就归我们自己受用，当然，陛下和娘娘那里自然会有一份，你就安心的把钱财收着，岭南水师里就属你最穷。”


五蠡司马的脸皮抽搐了两下，犹豫良久，才起身谢过大帅的赏赐，和陛下，皇后一起分赃的机会不多。


岭南水师是一个整体，云烨做任何事情都不会落下一个人，哪怕是分鱼干，也是人人有份，五蠡司马知道这是营里的传统，大帅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不拿就是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舰队的一份子，这一回拿了分赃的钱，下一回买卖军功的时候也就会顺理成章。


将士们辛苦了大半年，又可以休整一个月，云烨指着刘仁愿让他赶紧滚回家，军营的事情统统交给五蠡司马管辖，将士们回家探亲。这也是岭南水师特有的福利。


云烨自己也要回家，封存了大印，交给五蠡司马，骑着旺财准备回家，只要打完仗就需要穿着铠甲回去，云家庄子上的乡亲们最喜欢这一口，只要侯爷穿着铠甲回来，不用问，这是又上了战场，谁不希望自家的家主是一位战功彪炳的功臣。


所有人都围过来拜见一下侯爷，祝贺一下侯爷大胜而归，就轰然散去，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卖猪肉的继续去给买肉的剁骨头，卖果子的继续大声叫卖，刚刚趁着拜见侯爷的功夫卖了一件皮坎肩的，这时候继续和不满意的客人讨价还价。即使面前还站着一位点头哈腰的，也是来问侯爷讨要铜板的，因为旺财刚刚喝了一大盆子稠酒。


谁耐烦整天披着铠甲，这东西又重又厚，九月里的长安，秋老虎正在肆虐，汗流浃背的尽完自己的义务，就要立刻脱掉甲胄，尤其是头盔。


云烨觉得这样很好，侯爷起到了娱乐大众的义务，大众也表达了自己的敬仰之心，这样就完了，谁都有日子要过，侯爷在前方斩获无数不会分给别人一个铜板，当然老百姓卖猪肉赚的铜钱也不会给侯爷一枚。


大人物云家庄子见多了，就算是有一天皇后娘娘站在自己的摊子前面要割二斤猪肉回去烧菜，屠夫都认为是理所当然，难道陛下就不吃饭了？


以前县太爷来云家庄子亲民一下，都会让庄户们好一通感激，现在宰相来摊子上吃了一碗凉粉，该收的钱也得收，了不起多搁些麻油就算是优待了。


云家庄子上的人家大气，挑粪浇菜园子的老汉都把腰板挺得笔直，大唐最富裕的庄子这个称号早就被庄户们嗤之以鼻，现在拼的是谁家的小子能考上书院，要是再有谁敢从怀里掏出一大摞子铜元显摆，整个人会被唾沫淹死，云家庄子穿着破麻衣编筐子的老汉，说不定都是长安城里一家店铺的东家，谁敢小看。


财富带给人最大的改变就是精神上的自立，钱壮怂人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对你无所求，所以就没必要卑躬屈膝，没人喜欢总是弯着腰，云家的下人不是贱籍，一个都没有，如果主家欺负的狠了，摔耙子走人不是没有过，所以当你看到云家的马夫拽着马头埋怨侯爷不懂得爱惜牲口的时候千万不要奇怪。


就连旺财在卸下马鞍子，接受了马夫的亲昵之后，支棱着耳朵等着他给自己洗刷，弄干净之后，就会有丫鬟过来，把装了铜板的荷包挂在脖子上，自己溜达着出了门，岳州的草料不好吃，回到了家里，也该松快一下，对面那个摊子上摆的红瓤西瓜就很不错，这东西，除了长安，别的地方居然没有。


老奶奶接受了孙子的请安，笑眯眯的就回到后宅去了，知道孙子和自己的妻妾有话说，老人家就不在这里碍眼了，辛月还没说话，那日暮就一头扎进云烨的怀里，哭的话都说不出来，辛月黑着脸抽了她两把掌，她才红着脸从夫君的身上下来，旁边云宝宝和云暮吃惊的看着她，让那日暮汗颜无地。


“你是我爹？”云暮大大的眼睛里全是渴盼，对于爹爹这种生物，她既熟悉又陌生，一句话就把云烨的眼泪给问出来了。


蹲下来平瞅着闺女的眼睛说：“是的，没错，我就是爹爹。”造孽呦，自己的亲闺女居然不认识父亲是谁。


“你没有胡子，程爷爷都有胡子，程伯伯也有胡子，爹爹为什么没有？”小丫头小心的拿手指触碰一下云烨的脸颊和下巴，对于爹爹没胡子这事非常的奇怪。


“爹爹把胡子刮掉了，就是担心一会会把我闺女扎疼。”说完就把云暮小小的身子抱得紧紧的，在小胖脸上亲了又亲，父女俩鼻子对鼻子嘿嘿的笑，把旁边的宦娘看得已经哭了两鼻子，辛月的眼睛也红红的，只有那日暮一脸的骄傲，自己不在家，夫君最疼爱的还是自己母女两。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八节 称心？称心！


云烨窝在躺椅上，脑袋靠在椅子背上，云暮和云宝宝终于和自己的爹爹玩累了，云宝宝把爹爹的脚搬起来，和自己的小脚丫放在一起作比较，因为母亲说自己和爹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云暮则把耳朵贴在爹爹胸口听咚咚的心跳声。


辛月轻轻揉捏着云烨的太阳穴，她看的出来夫君很疲惫。


“小铃铛怎么伺候的，您看看，都瘦成什么了，下巴尖了，颧骨头露出来了，下回不要她去了，一点用都没有，光知道傻玩，那日暮也一样，什么都不会，出了事就知道往家里跑，大小事情都要您出面去解决。”


“好了，闭嘴吧，知道你贤惠，能干，万事不用我操心，不过说回来了，她们要是都跟你似得，还要我这个男人做什么，你们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总要给我留一点才好，好歹让我知道我这个男人还有点用，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


辛月撇着嘴轻轻拍了云烨的脑袋一把说：“您是干大事的人，总为这些小事情烦恼不值当，家里的事情牵扯您的精力不好。”


“你少来了，把话说反了，家里的事情才是大事，朝廷的大事才是可有可无的，那个烂泥潭，早就不想去趟了。”云烨见闺女趴在自己胸口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口水糊了自己一胸口，倒是云宝宝在不屈不挠的要把自己的小脚丫子和爹爹的对在一起，看看谁的大。


忙碌了一天，云烨也很累了，辛月就招呼丫鬟把云宝宝带走，那日暮过来抱云暮，却支支吾吾的不愿意离开。


“想留就留下，今晚没打算干什么。”云烨的话刚说完，辛月就重重的扭了云烨一把，原想着今晚和夫君好好说说话，但是看到夫君哈欠连天的样子，只好铺床准备安寝，云暮早就被很有眼色的宦娘拿走了。


三个人一起睡也不是第一次了，等到辛月安置好一切的时候，就发现那日暮像个八爪鱼一样的缠在夫君身上，从光溜溜的脊背上看，这个死女人已经是一丝不挂了。


这样可不行，夫君远途奔波，这个时候胡来太伤身体，掀开被子就在那日暮的光屁股上抡了两巴掌，再推到床里面，自己挤在中间。


云烨习惯性的抱住辛月，生完两个孩子后，辛月的身子越发的珠圆玉润，摸摸捏捏的很舒坦，闻着辛月发间的甜香，睡意潮水般的涌了过来。


窗外的鸟鸣声将云烨从沉睡中唤醒，在岳州养成的早起习惯依然发挥着强大的作用，男人家早上是最没出息的，尤其是身边躺着两个美人。


辛月的睡衣被撩了起来，老夫老妻间的配合最是默契，那日暮也醒了，瞅着面如桃花，鼻息粗重的辛月吃吃的笑，调皮的拿自己的发梢去挠辛月的脖子，已经快要死的辛月那里还顾得上找那日暮的麻烦，两只手紧紧地攥着毯子，眼光迷离。


长长的一阵喘息过后，辛月的头发遮在脸上小嘴微张，模样狼狈，过了良久才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宛如溺水后的新生。


那日暮嘟囔着要靠过来，就听房门咣当一声被打开了，她尖叫一声就把光溜溜的身子钻进了毯子里，吃惊的往外看，只见云暮穿着睡衣揉着惺松的眼睛走了进来，宦娘不好进来，急的不断呼唤小娘子回来。


云烨已经在电光火石之间穿好了短裤，只见小丫头迷迷糊糊地就爬上了床，也不挑拣直接就钻到云烨和辛月之间继续睡觉，可能是辛月一直在奶孩子，身上的乳香吸引了她，抱着辛月熟练地找到一个乳头就吸吮起来。


一脸苦笑的辛月只好抱着闺女，让她先吃饱再说，那日暮有点吃醋，自己的闺女去吃别人的奶水让她有点不舒服。


云烨此时已经笑着穿上了衣服，合上房门免得春光外泄。


丫头这时候也终于睡醒了，发现自己在吃大娘的奶水，有些羞赦，赶紧钻到母亲怀里，把头埋在胸口不出来。


有小丫头在什么都干不成了，去了澡堂子洗漱过后，就看到云宝宝很乖的跑过来给爹爹请安，本来这个时候该是有家训的，云烨认为孩子太小，还没办法领悟那些艰涩古怪的道理，就一直没有进行，带着儿子去大厅里用饭。


那日暮带着闺女已经坐在桌子上了，小铃铛也坐在下首，正在和那日暮说话，老奶奶和姑姑婶婶们的早饭都是由丫鬟送到房间里吃，东南西北不喜欢凑到大桌子上一向是和先生在学堂里吃的，整个大厅就只有她们几个。


等辛月回来才开饭，云暮和云宝宝自然已经开始吃了，不是孩子没规矩，这是云烨怂恿的结果，云暮还告诉云宝宝她刚才喝了大娘的奶水，云宝宝说他也喝过，为了堵住两个孩子的嘴，只好让他们先开动。


熟悉的气息，熟悉的味道，再配上熟悉的声音，这就是家的味道，吃过早饭的云烨就像一头巡视领地的狮子，走遍了云家的每一处，花园里还是一片金黄，其实就没弄明白，为什么秋天开的花大部分都是黄色的，花园里一大片一大片的都是菊花，最古怪的是这些菊花连叶片都带有浓香。


“侯爷，这是鄂州野菊花，是咱家的商队无意中发现的，这种花非常的适宜制作香水。”刚才还没发现拿着锄头的称心，怎么就一下子就钻了出来，往前走几步才发现称心在挖坑，旁边还放着好多的小树根。


“你不在书院帮忙，在这里挖坑做什么？”云烨很奇怪称心为何要从书院回来。


“侯爷，书院用不到奴婢了，奴婢还是喜欢调香，就回来了，挖坑是为了埋这些花根，埋得深一些，等到明年开春再挖出来种植。”当初送称心去书院其实是出于云烨的一种恶趣味，准备调戏一下那些小萝莉，让她们将来对美男子产生一定的抗体，看样子是起作用，否则不会被许敬宗遣回家，想要知道原委去问许敬宗就好，问称心就有些难为他了。


云烨点点头继续观赏这些野菊花，很快就发现了这些花的不凡之处，野菊花随处可见，但你见过全株都能放出浓烈香味的野菊花吗？


随手掐下一小块叶片，即满手香气袭人，像是柠檬香，又似薄荷香，还有点麝香味，感觉清凉舒服。香气之浓烈，居然能令蚊蝇等害虫避而远之。这是发现了宝贝啊！


长得与一般野菊花长相相似，但叶片更肥大厚实，花量更多。移植到平原沙壤土种植，只看那些肥厚的墨绿色叶脉就知道这种花的生命力强健，实属野菊中的珍品。


“侯爷，夫人把这种花叫香叶菊，不但花朵有异香，叶片榨出来的汁液非常的奇妙，奴婢把这些汁液混合调制之后，发现它们能够替代麝香，您是知道的，麝香其实具有催情之效，可是皇宫里却不允许麝香进宫，那是因为麝香还能致使怀孕不满三朝妇人小产，历朝历代的都把麝香当做禁品，严禁入宫。


可是在民间，麝香就非常的受欢迎，由于数量稀少所以价格昂贵，猎人们在捕杀雄麝的时候如果做不到一击必杀，雄麝就会在临死前咬下自己的香囊，而且在很多时候，麝香都是被当做药材来用的，咱家也不能过多的收购，卖药材的牙行已经和咱家打过招呼了，如果咱家再大量的出高价购买麝香，让他们没得用的话，就会告官。


麝香是咱家香水的基本味素，卖给达官贵人的香水很多都含有麝香，现在有了香叶菊就没了这种担忧，而且咱家还能把香水卖到皇宫里，王侯家，他们才是咱家香水的主要使用的人，这样一来，咱家的香水作坊的利润一定能够翻两番。”


云烨笑着听称心给自己讲他的计划，心中感慨的不行，现在一个玩物也开始迸发出自己的闪光点了，历史上的称心是被李二活活用廷杖打死的，出了一张漂亮的脸蛋之外堪称一无是处，现在能够在一位侯爷面前大大方方的要求给他足够的权力，他要把云家的香水卖的满世界都是。


“好啊，称心，咱家的老规矩，给你一千贯，你自己找人，自己管理，自己去和家里商队的管事谈判，商讨销路，确定价格，家里等着你创造更大的利润，不过丑话说到前面，两年不见明显的好处，你就解散你的团队，自己去家里的祠堂里接受家法，然后就去香水作坊继续干你现在的事，这个险你敢不敢冒？”


称心把头抬起来，好像在控制情绪，好一阵子才不让自己的身体哆嗦，猛地跪下去磕头说：“侯爷，请给奴婢一个机会。”


“这是你自己要求的，干好了，你提升为管事，干砸了，就去领罚，云家从来都是赏罚分明，你既然要干事，家里一定会全力支持你，但是，这种支持有个时限，就是两年。”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四十九节 大盗不操戈


这一天云烨那里都没去，由于昨日兵部有人随皇后一起过来，所以回京的文书不用自己亲自去办，军中有军中的规矩，只要遵守了规矩，就没有人来打扰他，李承乾，李泰，李恪，程处默，李怀仁他们都没来。


只有老程，老牛家的管家到家里来传达老公爷的意思，明日去家里吃饭，老婆孩子都带上，自家人关上门自得其乐。


云烨一整天的时间都是带着两个襁褓中的孩子和云宝宝，云暮玩耍，还好跟着两个奶娘，要不然云烨的小命会被四个孩子要了去。


摘果子，打青柿子，树上剩下的几个番石榴也没逃过魔爪，统统都被打下来，这些石榴其实是庄户们特意留下来的，表示年年有余的意思，敬天用的，不过这一套到了云烨面前统统不管用，只要见着了就是一竿子，下面有两个嗷嗷叫的娃娃等着呢。


家里的小水塘上面才引种了一些莲菜，水面上只有几只孤零零的小莲蓬，云暮指着莲蓬要，这自然没问题，找了一个巨大的木盆，云烨就坐了上去，人家江南的小姑娘不都是这么采莲藕的吗。


仆役们心惊胆战的看着侯爷晃晃悠悠的划着木盆一朵，一朵的摘莲藕，现在已经九月天了，要是不小心落水，会染上风寒的。好在侯爷的技艺高超，在儿子和闺女崇拜的目光中，一气把池塘里的莲藕都摘了下来，两个小人儿一人扛着两三个莲蓬去向母亲报功。


辛月一整天都在算账，夫君回来以后，家里又多了一笔进账，今年草原上的收入一定会减少，那日暮半道上跑回家，没个管事的主人，注定了收益会受影响，边军给云侯夫人面子，没有给云家管事面子的道理，有这一笔钱来填补亏空也不错。


那日暮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把自己收拾的香喷喷的，今晚夫君可是会到自己房里安寝，自己能拉下脸皮和辛月挤一张床，辛月可拉不下脸皮来抢自己的床，想到这里就开心，做小妾也有做小妾的好处。


天很晚了，云暮都睡了，夫君却没有来，洗脚水都凉了，人去了那里？那日暮悄悄地趴在辛月的窗户上往里看，夫君不在，只有辛月在算账，一时没忍住，就进屋去问辛月。


“姐姐，夫君那里去了？这么晚了还不回来。”


辛月呲着白牙笑的开心，走到那日暮身子跟前趴在脖子上闻一下，笑的直打跌，拍着自己的双手说：“好一个怨妇啊，你注定今晚要守空房喽，老江他们有事情找夫君，天刚擦黑就骑上马出门去了，留下话说，今晚不一定回来，哈哈哈，笑死我了，叫你耍心眼，晚上抱着竹夫人睡吧。”说完话就把那日暮推出来，咣当一声就掩上房门。那日暮都走到月亮门了，还能听见辛月的笑声。


宦娘刚刚把云暮哄得睡下，就看见那日暮自己走回来，侯爷并没有一起跟过来，这是怎么了，这个傻女人又招惹侯爷了？


听完那日暮的解释，宦娘才松了一口气，自己还指望那日暮再生一个男娃，将来好继承草原，把云暮一个闺女家家的放在荒原上，实在是太残忍了。既然侯爷是有事出去了，不是厌恶那日暮那就没问题，侯爷是个情重的好男人，刚才是自己多心了。


一行六匹骏马快速的在官道上奔驰，不一会就到了细柳营，远远地看到吐蕃人的营地就安置在那片长满柳树的洼地里，是这一片土地上最阴凉的所在，长安的秋日依然让吐蕃人感到炎热难耐。


来到那座土包后面，老江扒开那片乱草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就出现了，朝里面喊了一嗓子，不一会，一个提着琉璃灯的人影就从里面走了出来，影影绰绰的让人寒毛直竖，云烨强忍着没跑，等影子走近了才发现是黄鼠，这个混蛋的那张丑脸被灯火照的煞白，从地穴里钻出来能吓死人。


“侯爷，小的已经找到了吐蕃人藏财宝的地方，明晚就能动手。”黄鼠看到云烨来了，非常的激动，侯爷既然能来，就说明侯爷也同意做这一票。


“做一票不打紧，可是，手尾干净不干净？要是被官府拿住可就难看了。”云烨小声的问黄鼠，这家伙是老贼了，问问专业意见。


“侯爷，小的这两天一直待在地底下，发现那些吐蕃人只有早晚各查一遍放财货的房子，其他时候都不许别人走近那两间屋子，他们不喜欢住在屋子里，喜欢住帐篷，好些家伙直接就往草地上一躺就睡了，小人有半个晚上的时间可以清扫手尾。”


“不行，百骑司的高手众多，有一些追踪之术了得，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就只能彻底的把现场破坏，你当时不是说，能把这块地方弄得塌陷么？就这么干，不管谁来了，都只会以为是天灾，不是人为。”


“侯爷，如果需要把这地方弄塌，小的一个人不够，万一吐蕃人打算进了城，咱们的盘算就落空了。”


“你告诉我，如果这个洞里面灌满了水，会是什么结果？”


“侯爷，这里都是黄土，里面本来就很危险了，就靠着两根大石柱子撑着，如果灌满了水，泡松软了墓璧，小的只要把那两根柱子弄塌，这里一大片的地方都会坍塌，那些吐蕃人可能活不了几个。”


“山包后面就是一条山溪，水量不小，只要把水引过来就行。”


“不行啊侯爷，咱们要是人为地给山溪改道，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有人害吐蕃人，满长安就咱家和吐蕃人有仇，傻子都会知道是咱家干的。”


“干好你自己的事，谁说要给山溪改道了，你以为隔着一个山包我就没办法把水取过来？你只要做好洞口的伪装就好，记住，倒了的草都要扶起来，折断的草梗要处理，万一来不及处理，就从附近的人家偷几只羊过来放在这，把现场弄乱。”


黄鼠虽然不知道怎么样才能隔着七八丈远的地方把水取过来，但是他对侯爷从来都有信心，既然侯爷说到时候能取来水，自己没理由不相信。


嘱咐黄鼠万事小心，还给他留下来一个家将，就匆匆的赶回了家，今夜云家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回到家就让老钱把家里的牛皮连夜拿出来，请那些老兵们在酒坊里连夜裁成一个个的长方形，最后卷成一个皮桶子，中间用竹篾撑起来，一个个连接好之后最后用漆料糊住所有漏气的地方，到天刚刚发亮的时候，两条七八丈长的皮管子就做好了，卷好的皮桶子脑袋都能钻进去，这么粗的两条水管子，一天时间足够把那座陵墓灌满的。


选了一个地方做试验，结果很好，在给皮管子灌满水之后隔着高高的堤坝把管子放了下去，两头堵口的绳子一起松开，结果这条管子就开始哗哗的往外淌水，老兵再把两头用竹篾撑圆，水流的就越发的畅快，万事俱备，只等晚上行事，必须要赶在吐蕃人第二次查验财宝的时候劲量的把最多的水灌进陵墓里。


老江不允许云烨亲自做这些事，一旦被发现家主被捉住，那就连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了，堂堂的国侯去做贼，实在是太骇人听闻了。


老江自己去就没问题，了不起说自己见财起意，背着家主做了这件事，所有的罪责往自己身上一揽，侯爷最多背个御下不严的罪名，算不得什么事，长安城里的豪门大户里，谁家家臣不替家主背几条罪名，像自己这么干净的实属罕见。


云烨深以为然，自己一位传命侯去做黄鼠才能干的事情太丢人，被抓住的话就算是出了大名了，史书上还不知道会怎么埋汰自己，一位大盗侯爷的名声是逃不掉的，李二不过是把自己的嫂嫂，弟妹纳进后宫都被那些写史书的人写的污秽不堪，汉经学、晋清淡、唐乌龟、宋鼻涕、元糊涂、清邋遢，这是后世人看史书总结出来的三字经，说到李二家的时候，好大的一只乌龟啊。李家男人的帽子都是绿油油的。


到了自己，那些史家要是不妙笔生花才是怪事，所以把自己摘出来，是必须要做的一个环节，万万不可稀里糊涂的折进去。


眼看着时日还早，就躺在酒坊里睡了一个时辰，直到日上三竿，才睡醒，睁眼看时，老兵们都不见了，云烨自己也不问，直接带着刘进宝回了家，刘进宝非常的想和前辈们一起去当一回大盗，可是被老江臭骂了一顿。


家里已经准备好了，那日暮撅着小嘴委屈的给夫君换衣服，云烨随便哄了她一下，就过去了，那日暮从来都是没心没肺的，草原上的女儿还没有学会给自己的男人脸色看。


四辆马车载着云烨全家浩浩荡荡的往程家庄子走去，两个时辰就到了程家庄子，看着捋胡须大笑的程咬金云烨的心里就温暖，程处默现在也留了一把大胡子，一把就抱住了兄弟，用力的拍打后背。


带着两个能走路行礼的孩子老老实实地给老程夫妇行了礼，云宝宝常见，但是穿着小皮甲，骑着大狗的云暮就招老程喜欢，他最喜欢匪里匪气的孩子，像云宝宝这样文静的孩子总觉得不像是将门家的孩子。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节 五鬼搬运


到了程家就和到了自己家没什么区别，程家的老宅子里，有一处院子就是专门留给云烨的，辛月，那日暮，小铃铛带着孩子直接就去了那个靠近后花园的小院子，太熟了，就像从外地回来的晚辈，给长辈请过安之后就乌泱泱的全跑了。


老程之所以喜欢云家人来，就是看在这一点，所以看到云暮骑着大狗追杀仆役丝毫不以为杵，反而笑的更加大声了。


处默的老婆清河公主出来见过云烨之后，就去了小院子找辛月，手上还拿着一大沓子账簿，见云烨奇怪，程夫人就笑着说：“家里的生意婶婶都交给了德贤处理，她刚刚接手，还不怎么熟悉，看样子是要找辛月商量，你们男人家谈事情，我也去看看两个孩子。”


程夫人出了门，程咬金又把处亮，处弼撵了出去，这才小声的问：“小子，这次你抓到了大鱼，为什么又放跑了？别搪塞老夫，你的性子老夫清楚，如果没有别的原因，你会在第一时间下杀手，哪里会给他逃走的机会，说说。”


见程处默也把脑袋凑过来，云烨把茶碗放在案几上小声说：“小侄原先以为他们只是一小撮人，就打算顺藤摸瓜将他们一网打尽算了，谁知道交手之后才发现，这些人的势力非常的庞大，关系盘根错节，咱们惹不起，家里还有一大家子人呢，把他们往死里得罪，没好处，伯伯，千万不要小看这些人，他们的手段狠辣，做事不拘一格，如果不是小侄这次把他们拉到我擅长的领域里作战，谁输谁赢很难说。


用我的长处去对付他们的短处，就是寒辙为什么会失败的原因，他们最擅长的就是躲在暗处掀起风雨，而不是和小侄在商贾之道上争锋，最可笑的就是居然跳出来组织了军队，和我这个职业将军比拼实力，这是取死之道。


两只老鹰就能让长孙冲这样的悍将差点没命，这样的手段不用，偏偏自寻死路，您不知道，当我发现他们的势力非常的庞大之后，就果断的放弃了武力之争，我请寒辙吃了一顿饺子，又对他礼遇有加，收敛了他的兄弟，就是要把争斗限定在君子之争上，寒辙已经浮出了水面，是我们最了解的敌人，如果贸然把他杀死，敌人就会再派人出来，我们对敌人一无所知，才是最可怕的。


处默你记住了，一旦发现你的敌人是那一群神人，就立刻抽身，千万不要和他们起纷争，做兄弟的明白告诉你，你玩不过他们，也玩不起。”


老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见程处默还有些不愿意的样子，兜头就是一巴掌，怒声说：“这些话也就是你兄弟才会对你说，小烨把这些话对长孙冲都没说，你不好好听着，不服气什么，就你的脑子，去和那些人争斗，先给我生个孙子才行。”


云烨见程处默点头答应，这才把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听得老程一阵阵的吸凉气，当云烨说到用木球诱杀了两个憨奴，抹了一把脑门上的对云烨和程处默说：“那就是黄巾力士，这种人总共出现了四回，第一次是搥杀魏国大将晋鄙，第二次就是博浪沙锤击秦始皇，第三次出现在屠睢酒宴上，他被人在满堂宾客中用铁锥击为肉泥，第四次，嘿嘿，小烨，就是在你这里，前三次每出现一回，天下就会大乱，只有你这次悄无声息。


魏天珏这个人老夫知晓，乃是晋阳大族中最有为的一个，尝以勇力自居，传言他熟读兵术战策，在李绩军中也多有功绩，谁能想到会落得如此下场。丑牛，不可小看，小烨不可自满，小心谨慎才为上策，能不和他们结下死仇就不要结。


陛下当年在洛阳城下破阵之时就听说有异人相助，不知道和这些人有没有瓜葛，陛下从未说起，我们当时新降，只是隐隐听说，老牛不一样，你去他家的时候问问，不过估计不会告诉你，对老夫他都没漏过口风。”


程处默眼中的向往之色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力士搥杀晋鄙，张良博浪沙惊天一锤，无不是让人血脉喷张的英雄故事，只是这回力士要干掉的人是自己的兄弟，就难免有些遗憾，作为武人，程处默最喜欢这样的故事。


“别用这种眼光看我，我没干伤天害理的事情，伯伯刚才说的那几个人也未必是坏蛋，只是需要才会有人去杀。”


程处默这才收回目光捅捅云烨说：“下回再见到那些力士的时候，记得喊我，我也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猛士才能做下这样激动人心的事。”


“想都别想，反正我见到这种人出现的时候第一时间就会跑路，听刘方说，那些家伙悍勇绝伦，而且很容易误伤他人，听说小鹰杀掉的那两个家伙就靠着两截铁链子，就把三四十个悍匪在瞬间砸成了肉酱，场面恶心至极。”


老程叹口气，拍拍程处默的肩背说：“老程家出不了小烨这样的孩子，只能出和我一样的种，明知道危险，还是想去看看，不要说处默，老夫都想见见这样的豪杰。”


一时间三个人都沉默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神人的事情能够告诉老程，做贼的事情还是算了，一旦被老程知晓，就会挨骂，提着刀子上门去找禄东赞的麻烦老程一定会鼎力相助，但是躲在地道里偷人家的钱财这么猥琐的事情，老程绝对反对尽管他早年间做过响马。


在细柳营东边不足百丈的地方，吐蕃人高高兴兴的柳树林子边上嬉闹，两个人在捉对摔跤，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地上的酒坛子已经堆了老高，很多人都把老羊皮袄褪到腰间，露出黑黝黝的胸腹，大声的为自己看好的摔跤手鼓劲。


地底下的黄鼠非常的忙碌，吐蕃人带来的财宝真多啊，最难得都是些天然金块，银块，玛瑙，玉石，经过他多年练就的贼眼来看，都是难得的上品，这样的好东西都被随随便便的装在皮口袋里，拿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老江和七八个老兵已经跑了五六趟不但要把财宝运回去，还要再给皮口袋里装满石头，很是忙碌，忙点不算什么，但是到处都是瞪着眼睛的骷髅就让人遍体生寒，如果在地面上，见惯了死人的老兵自然不在乎，但是这里是地底，可以说是阴间，是人家的地盘，自然心里发寒，整支队伍里只有黄鼠好像非常的享受，地墓里腥臭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以前的光辉岁月。


皮口袋里的宝贝已经换光了，现在就剩下那几口大箱子，不用说，最珍贵的礼物一定都在箱子里，说不定这是献给陛下的贡品，可是侯爷说了一根毛都不留给他们，这句话黄鼠非常的喜欢，从洞里小心的钻了出来，门外面就是守卫，整间屋子黑洞洞的，摸摸箱子上面居然上了锁，不过这难不住黄鼠，这种锁头只需要一根铁条就能破开，刚刚打开一个箱子，就看见地洞里又冒出一个人头，还蒙着脸，惊得黄鼠差点叫出来，却被那人捂住嘴巴，拉下面巾之后才发现是狗子。


俩人比划了几个手势，就各忙各的，大块的玉璧铺满了箱子，还有何很多的画轴，现在顾不上了看，统统拿走才是道理。白玉璧装在吊篮里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不知道吐蕃人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玉璧，不过手工就不敢恭维了，上面刻满了稀奇古怪的头像，青面獠牙的像是恶鬼。


两个人办事要比一个人快得多，等到箱子腾空了，黄鼠就要走，却见狗子挤眉弄眼的无声怪笑，一个骷髅从洞里探出头，狗子抓过来放在箱子里，又把没有散开的骨骼小心的拿过来全部摆好，拼成一个完整的人形，最后把两只一动不动的大老鼠放进骷髅里，这才合上箱子。五口箱子全部如法炮制之后，黄鼠清扫了脚印，狗子拿着两只全是骨骼的脚掌不断地在地上按出脚印，然后装进口袋，这是孙思邈的模型，用完了必须还会去，要不然会被老道打死。


临钻进洞口的时候，狗子玩心大起，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白玉璧，放在一只枯干的手里，让黄鼠整理洞口时恰好露出这支抓着玉璧的死人手。


太阳走到正中的时候，五俩没有标记的马车奔驰在官道上，很快在一个路口一头钻进了秦岭，从世间消失。


两条粗大的牛皮管子正在向陵墓里灌水，等到日头快要落山的时候，五六个人迅速的抽出牛皮管子里的竹篾，把牛皮管子折叠起来，放在一辆破旧的马车上。


一支粗大的时香被绑在一根绳子上只要时香燃烧到绳子上的时候，浇满火油的绳子就会自动燃烧，捆绑巨石的绳子断裂，巨石掉下来之后就会砸断那最后的两个支柱，被水浸泡的松软的墓璧就会坍塌，只要坍塌一小块，就会引起连锁反应，最后导致整个墓穴全部崩溃，这都是云家的家臣公输普计算过的，可以说万无一失。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一节 一石头砸死一群吐蕃人


刘家的小七急匆匆的赶着自家的羊群去追黄家的二狗，懊恼的拿石头去砸前面的头羊，黄家的二狗放的是家里的三头牛，可以骑在牛背上，不用光着脚丫子走路，眼看着二狗就要走下陡坡，小七欢喜的发现二狗家的牛不听使唤了，居然沿着小溪往回走，不管二狗怎么吆喝就是不听话。


只要二狗气急败坏小七就开心，咯咯的笑着从二狗身边走过，还没等他高兴多久，小七发现自家的羊也不听话了，头羊埋头嗅着地面跟着二狗家的牛也往回走，头羊走哪，羊群就会跟到哪去，小七跑上去扳着头羊的大角要他转头，结果被平日里很听话的头羊顶了个四脚朝天，刚才还在生气的二狗，立刻就不生气了，倒霉的又不只有自己一个。


很快两个人都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前面那片草丛里总是闹鬼，不论两个气急败坏的牧童如何驱赶牛羊，它们就是不走，低着头舔地皮，两个孩子又惊又怕，可是牛羊不敢扔下，这都是家里的命根子，没了这些牛羊，也不用活着回去了。


就在两个孩子最害怕的时候，远远地听见那边吐蕃人的营地炸了锅，站在坡上往下看，只见有的吐蕃人拿着刀子四处乱砍，有的趴在地上不断地叩拜，这样一来，让两个孩子更加的害怕，这分明就是中了邪，小七发疯一样的把头羊的脑袋往回搬，二狗拽着牛的鼻环也往回拖，牛和羊都不听话，再听着那边吐蕃人的鬼叫，小七大怒，捡了一块石头就像吐蕃人的营地扔了过去，知道打不着，只不过是下意识的发泄一下而已。


就听得轰轰隆隆的一阵闷响，两个孩子被吓得跌坐在地上，只见吐蕃人的营地消失了一大半，地上出现了老大的一个深坑。


“小七，你把那些吐蕃人都砸死了。”二狗好半天才对已经傻掉的小七说。


“不是我！不是我！”小七吓得大哭起来，“狗哥，不是我！”


“我看到你丢石头了。”二狗崇拜的看着小七，太厉害了，能用石头砸死这么些吐蕃人，回头要好好问问，小七是怎么做的。


好在这个时候牛羊都恢复了正常，见天色以暮，都调转脑袋往家里走，不用人赶，两个哆哆嗦嗦的孩子也就跟着牛羊往回走。


“小七，你放心，这事我谁都不会说，咱们赶快回家，要是官差问起来，打死都不能说，知不知道？”年纪大一点的二狗不断地叮嘱自己的小伙伴。


“我打死都不会说！”小七带着哭腔回答。两个人把牛羊赶得飞快，不一会就沿着小溪下了陡坡，身后留下一大片被牛羊糟蹋的乱七八糟的草地。


坐在树杈上的狗子见无数的人开始沿着周边搜索，一个后空翻，到了另外一棵树，没几下就来到官道边上，跨上拴在路边的马背，一抖缰绳，就去了程家。


云烨和老牛，还有老程父子喝了整整一夜的酒，天亮的时候才醉醺醺的和衣躺下，谁知道刚睡了一会，断鸿就出现在他的床前，不说二话，两根手指就贴在云烨的脖子下面感受脉搏，发现云烨真的喝醉了，脸色变得很古怪，又抓起云烨的手腕重新试探，没错，确实喝醉了，被他这么折腾都没有知觉。


断鸿见跟在云烨身边伺候的辛月一脸的怒容，赶紧赔礼说：“夫人，这是陛下的命令，要奴婢必须弄清楚云侯昨日还有昨晚都在那里，不容奴婢懈怠。”


辛月还没说话就听老程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昨日做一整天小烨都在老夫府上作客，晚间我们和老牛喝了一宿的酒，这才安顿下来，出了什么事？”


断鸿冲着老程施了一礼说：“公爷上了万民殿自然会知道，如果云侯昨日整天都在程府作客的话，那就没事了，此事陛下严令不许外泄，请公爷恕罪。”


听了断鸿的话，老程顿时就开心起来大笑着说：“那就好，这小子昨日一整天都在这里，规规矩矩的喝酒吃饭，哪都没去，不但他在，他全家都在，怎么？这个时候了我还要去万民殿点卯？能不能替我遮掩一下，就说老程病了，顺便说云烨，老牛全病了就好。”


“程公，这个时候不适宜告假，您和牛公，云侯还是走一遭万民殿为妥，陛下下令，不论云侯在做什么都必须即刻入宫。”


正在辛月给丈夫喂醒酒汤的时候，一大早去皇宫执勤的程处默匆匆的回来了，担忧的看看云烨，小声的对父亲和老牛说：“昨日酉时，吐蕃使节的营地忽然出现五鬼搬运，财货尽失，紧接着大地塌陷，吐蕃使节的从吏死了不少于三百人，都是被活埋的，吐蕃大相求告于大唐，要求寻找凶手，否则就会尽起大军问罪。”


老程，老牛面面相觑，吐蕃人问罪的话可以当放屁，现在满大唐的武将都闲得无聊，有出战的机会实属不易，无论和谁开战。


至于这种天崩地陷的事情怎么会找云烨的麻烦？这孩子昨日一整天确实就在家里喝酒，那都没去，陛下这是想多了。


云烨被辛月灌了两碗醒酒汤这才醒过来，趴在床头吐得昏天黑地，稍微感觉好点，就被辛月套上官服，送上了马车，自己也跳上马车一路服侍。


这一路，云烨没走几步就会停下马车趴在马车尾部呕吐，不论辛月给他灌了什么东西都会吐得干干净净，不过啊。云烨越是吐得凄惨，断鸿就越是高兴，这是完完全全的醉啦，只要那种事情不沾到身上就是福气，这时候难受一点算得了什么。


当步履蹒跚，面色蜡黄的云烨被侍卫扶进万民殿，李二都吓了一条，云烨这完全是只有半条命了，不由得站起来疾声问断鸿：“蓝田侯，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有没有找孙道长看过？”


断鸿连忙说：“回禀陛下，蓝田侯云烨没生病，只是大醉呕吐所致。”


听了断鸿的话，李二这才坐下来，让人搬来一个垫子让云烨靠着柱子坐好，指着耷拉着脑袋一抽一抽的云烨对大殿左侧浑身甲胄的禄东赞说：“卿以为如何？”


禄东赞站出来拱手说：“纵观大唐勋贵，我只与蓝田侯素有仇怨，如今有此匪夷所思之事发生，我实在不知如何回去对我王交代，只请陛下派遣干吏速速破案，以免影响贵我两国之情，蓝田侯敏酊大醉，难道不是事后庆贺所致吗？”


“大相慎言，云侯乃是我大唐传命国侯不容诋毁，老夫刚刚打问过了，云侯从昨日起就带着全家在卢公府上做客，未曾踏出程府一步，大相之言实在是让人齿冷。”房玄龄刚刚问过站在身边的程咬金和牛进达，知道云烨的确没有离开过程府，这种事情很容易鉴证，程牛二人也不会因此说谎。


耷拉着脑袋的云烨忽然站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万民宫外面，抢过内侍手里捧着的痰盂，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干呕，这回连黄绿色的胆汁都吐出来了。吐完之后吧唧一声就趴在白玉阶上睡了过去，两天晚上没睡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内侍赶紧进殿禀报说云侯现在呕吐的是胆汁，这样下去恐怕会伤了身体，李二怒气冲冲的拍着椅子吩咐太医把云烨带去前殿照顾，自己对禄东赞生气的说：“云烨一向心高气傲，如果真的是他做的此事，断然不会装醉逃避，你要破这个案子恐怕需要他的配合，照现在的样子来看，他大概不会接手，你禄东赞也是智者，何不自己查明，只要你能证据确凿，朕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退朝！”


李二发完脾气，挥挥袖子就转身离去，把禄东赞晾在边上不理睬，大理寺卿戴胄拱手对禄东赞说：“大相放心，大唐绝对不会袖手旁观，刚才陛下说的乃是气话，陛下一向甚喜云侯，见他遭罪，心中不快乃是常情，但是在长安发生了如此惊天大案，大理寺不会袖手，老夫已经派遣了最得力的属下前往别细柳营，没有人可以把一件案子做的天衣无缝，总会有蛛丝马迹留下，只要大相全力配合就是，在案子没有真相大白之前，不得与云侯私下里争斗，否则，大唐的律法不会容情。”


戴胄从来就不会说漂亮话，鸿胪寺的唐俭苦笑着搓手，听着这些像恐吓多过像安慰的话，摇着头走过来对禄东赞说：“管律法的官员就是这样，大相不必动怒，听说吐蕃正在制定自己的律法，大相此次前来，观政也是要务之一，何不借此机会好好地观察一下大唐律法，将坏事变为好事，通过这件事，完整的把大唐律法流程跟一遍说不定会对吐蕃的律法有所裨益，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大相切不可小觑律法。大唐能有今日的繁华，全靠律法约束人的行为，本官认为，吐蕃也会有这方面的需要。”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二节 大唐噩梦


这里是大唐，禄东赞有力难施，只得赞同唐俭的话，钱财的遗失禄东赞并不在乎，礼单上的送给皇帝的五色玉璧必须找到，松赞干布远征东女国才弄回来的宝物，关系着和大唐联姻的成败，松赞干布雄心勃勃的想要统一高原，但是人力物力都受到限制，远征东女国一次就让松赞干布的族群和自己的族群穷困不堪。


高原上不缺少珍奇的玉石，金银，缺少的是能做兵器的铁器，还有丝麻，每当禄东赞看到大唐打柴的樵夫都拿着铁制的柴刀和斧头的时候，他的眼前就浮现出吐蕃高原上那些骁勇善战的战士，举着木叉冲锋的情景。


只有高贵的战士才配得到坚硬锋利的钢铁，禄东赞恨不得亲手从樵夫，屠夫手里抢夺那些刀斧，事实上这一路，那些将士们已经把自己所有的钱财都换成了钢铁制品，自己来大唐特意带了五百没有武器的侍从，就是希望在回家的时候，能够带回五百全副武装的精兵。


如今三百余人不见了，骁勇的吐蕃战士看到了箱子里面的那些会咔哒，咔哒活动下巴的骷髅，也看到了那支要把玉璧拽下地狱的干枯的人手。


吓破胆的勇士指天画地的赌咒，抢走自己财货的不是人，是地底的幽魂，只有最有法力的上师才能应付，自己这些像牧草一样卑微的人，不敢和神灵争斗，说完这些居然什么都不顾的唱起歌来，都是些赞颂山神，湖神，大地之神的歌谣，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庇佑。


这让禄东赞这样的智者痛苦万分，自从象雄大智者敦巴喜饶创造了苯教，高原上无物不成神，雪山之神，青稞之神，牛羊之神，大地之神，湖神，山神，石头神，只要看到不解的现象就会多一位神出来，吐蕃之民民智未开，懂得文字的万中无一，无数的上师统治者他们的头脑，火烧了手，需要献祭，走路崴了脚需要献祭，上师说这是得罪神灵的结果，如果这种献祭是把牛羊作为食物吃掉也就罢了，偏偏是找很多柴火过来，把珍贵的食物，皮毛全部烧掉，只有那些随风袅袅的青烟，才能免除他们的罪孽。


每年的大献祭一开始，方圆数十丈的柴堆上，放满了牛羊，精美的皮毛，糌粑，青稞，酥油，有的时候还有美丽的女奴，这样的大献祭，松赞干布点了两回，第三回实在下不了手，就让禄东赞代替，点了一回火，禄东赞自己三天未出家门一步，因为他吩咐护卫把自己捆了起来，他害怕自己一旦忍不住，会拿着刀子把那些肥头大耳的上师全部砍死。


松赞干布以为他病了，过来看他的时候，见他捆着自己，悲伤地拍着地毯唱歌：圣洁的岗底斯山哟，


你虽威名远扬，


只不过硕大的躯体被雪包裹；


美丽的玛旁雍措圣湖哟，


你虽美名远播，


只是一浪推着一浪，


睿智的禄东赞哟，


你为何捆绑着自己，


难道你也愤怒的想要战斗？


神山岗底斯山哟，


你威名传远近；


那洁白无瑕的山顶，


是我心地圣洁的佐证。


圣湖玛旁雍措哟，


一浪推着一浪，


洗尽世间的邪念。


睿智的禄东赞哟，


快去世间最肥美的土地，


去找最威严的帝王，


把他的女儿带回来。


威严的冈底斯山哟。


我已经没有献祭可以给了，


我的子民们哟


正在挨饿。


听了文武双全的松赞干布的歌声，禄东赞毫不犹豫的就带着护卫下了高原，想为自己的王娶回一位真正的公主，同时带回大唐最先进的技艺。


可是自己的路途并不顺利，看中了一个非常好的小姑娘，想要她做自己的儿媳，结果人家不愿意，这些天努力的和大唐勋贵搞好关系，却因为自己的鲁莽得罪了云烨，变得困难重重，所有的人都在等候自己和云烨之间的战斗，只有分出胜负，他们才会表态。


禄东赞见过云烨两次，一次是他在船头嚣张的大笑，一次是这一回喝酒喝得酩酊大醉，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纨绔，为何很多的勋贵都要看他的脸色？难道我堂堂的吐蕃大相，战无不胜的禄东赞，睿智无双的禄东赞，在他们的眼中还不如一个浮华小儿？这一刻，禄东赞也想喝得烂醉！


云烨的这一觉一直睡到了黄昏，这才捂着脑袋痛苦地爬起来，在一边伺候的辛月连忙搀扶住他，一碗温热的白粥被云烨两口就吞了下去，很可惜，刚刚吞下去，又立刻吐了出来，一粒米都没进肚子。


吐完了，擦擦挤出来的眼泪，四处瞅瞅，对辛月说：“这不是咱家。”


惶急的辛月扶着他躺下说：“这里是武德殿，陛下命太医把你送到这里来的，夫君，程伯伯他们也真是的，怎么能这么灌你喝酒，您以前喝醉了了不起把小铃铛当成妾身，现在倒好，醉倒在金銮殿上，幸好陛下没见怪。”


“谁说朕不见怪？”李二的声音从殿门外传了进来，只见李二和长孙联袂从外面走进来，辛月连忙施礼，云烨想要爬起来挣扎了两下双臂软弱无力，又趴在床上，歉疚的对李二说：“臣失礼了，这就爬起来。”


“爬不起来就躺着，反正在朕面前你失礼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辛氏，你且退下，朕有事问你这个喝醉酒的夫君。”李二坐在床对面的椅子上让辛月出去，长孙牵着辛月的手一起走了出去。


两个女人都出去了，李二立刻窜到云烨面前低头看着他好奇地问：“小子，你是怎么做到的？贺天殇查到现在查出来无数的不解之谜，如果没这些不解之谜，朕一定不会怀疑到你，但是整个事情做的滴水不漏，只有鬼神才能胜任，朕认为必定是你做的，快说说，好奇得紧。”


“的确是微臣做的，这家伙欺负我女儿，没将他碎尸万段，已是便宜他了，陛下，在您面前我承认，出了门打死我都不会承认的。”云烨说的非常光棍。


“唔，不错，还算是有些担当，有几分忠敬之心，如果朕不问，你是不是不打算说出来？其心可诛！”李二对于云烨的回答非常的满意，在自己面前云烨能说实话，很难得，一般人没这个胆子，在自己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只会百般抵赖，证明云烨确实把自己当成一个值得信任的长辈看待，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自己刚才特意换了一身常服，就打算传递这个信号。聪明的小子选择的非常正确。


“陛下如果不问，微臣自然不会说，不过那五色玉璧无论如何是要找一个机会送进宫的，五色玉璧那是陛下才能有的东西，微臣留着是大麻烦。”


“先别管玉璧，告诉朕，你是怎么把吐蕃人吓得屁滚尿流的？”李二给自己倒了一碗茶，端在手上，打算听长篇，至于禄东赞此时怎么想，他完全没有考虑过。


“其实是禄东赞自己扎营扎错了，您还记得书院有一个杂役管事叫黄鼠的吗？”


“你说那个盗墓贼？难道说禄东赞选的营地本来就是在一座废弃的大墓上面，底下是空的？怪不得整个地面会塌陷，不错，第一个谜团解了继续说。”


“您知道的，小女云暮被欺负，家祖母非常的生气，下了一个要打折吐蕃人狗腿的家令，黄鼠无意中去新丰市，路过细柳营的时候发现禄东赞居然把营地选在一座被曹操掏空了的汉冢之上，根据他判断，吐蕃人的财宝都在这里，为了给小女出气，就打算收拾一下吐蕃人，给他们一点教训……”


“然后你就认为反正是教训，不妨教训的深刻些是也不是？所以吐蕃人死了三百余，告诉朕，给你闺女出气用不着这样的大阵仗，你打算干什么？”


云烨缓了一阵子，身上终于有了点力气，就坐起来给李二施礼说：“吐蕃人这一次来，确实是有事情求我大唐，他们吐蕃现在刚刚靠松赞干布的一万多人平定了四方，虽然打下了东女国的一大部分，这一次他们从东羌退兵，不是因为打不过，而是因为国力不济，吐蕃人性格彪悍，打起仗来非常的悍勇，但是他们和草原上的部族一样，都是各自为政的，没办法把所有的力气拧成一股绳，松赞干布就想休养生息，打算将高原上的部族逐一击破。


可是吐蕃人有一个很坏的习惯，那就是没事干喜欢把粮食之类的东西架在大火上烧成灰，敬献给天神，哪怕自己饿肚子，也要先顾着天神，有这样的恶习，他们还谈什么休养生息，只要有一点富余，立马就烧掉，这样休养一千年也没用。”


“吐蕃人的动静朕知道，你是怎么知道吐蕃人喜欢粮食器皿的？”


“陛下，吐蕃人也有文字，只不过他们的记事方法却是唱歌，微臣曾经听过一些歌谣，再说，吐蕃大献祭并不是一个很大的秘密，只要通过商队，您就能知道，微臣之所以下死手，就是不愿意让吐蕃人的目的达成，不管他有什么目的，微臣只要破坏就好，这样一个彪悍的民族一旦摆脱愚昧，将是我大唐的噩梦。”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三节 纷乱


贺天殇带着大队的人马在细柳营挖掘大坑，人多好办事，只用了两天就挖出来百十具吐蕃人的尸体，只要挖出来一具，吐蕃人就把尸体扒的光溜溜的往柴堆上一架，就烧掉了，死了很多人，却看不到吐蕃人悲伤，从同伴身上无意中发现的任何意外收入，都会让他们高兴，看他们烧同伴的尸体就像烧木头一样毫不在意，把一个旁观者贺天殇看得心中直发冷。


吐蕃的使节不是一拨，而是两三波，靠近松州和剑南的部族也有使者到达京师，禄东赞的手段非常的干脆，找上门去干掉为首的头目，用鞭子就把其他的吐蕃人收归自己的麾下，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就说了一句，“我们损失很大，需要补偿。”


洛阳悬尸案未破，如今又添加了细柳营五鬼搬运地陷的案子，一时间长安和洛阳同时被谣言笼罩，在发现魏天珏已成没用的废人之后，贺天殇第一件事就是掐死了魏天珏，上报朝廷的时候就说被挂在洛阳城头的魏天珏早就死了，谁都知道他在胡说，朝中却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就连皇帝陛下都默认了这件事。


云烨夫妇在武德殿住了两天，就被皇帝赶出皇宫，因为在灞河上骄横跋扈的罪名，被罚俸三月，这种雷声大，雨点小的处罚，云烨习惯了，大臣们也习惯了，房玄龄，杜如晦，魏征，唐俭，长孙无忌这些大佬一句话都没说，就当这件事从来没有过。


必须去找禄东赞的麻烦，这是云烨早就计划好了的，不能因为你吐蕃人死了三百多就把欺负云暮的事情一笔勾销，你们自己人都说是触怒了鬼神，遭受了天罚，要在长安来一次大献祭，禄东赞好说歹说，才说服了手下把勇士的尸体献给天神，其他的东西啊分给活着的勇士，吐蕃人喜欢烧东西的习惯，云烨非常的喜欢。


带着全部的家将浩浩荡荡的就去了细柳营，八牛弩不敢带，强弩这东西云烨认为必不可少，远远就看见好多人站在高处对着吐蕃人的营地指指点点，甚至还有烧香磕头的，百姓们认为关中的土地爷，不喜欢脏兮兮的吐蕃人在自己的地面上胡折腾，特意给的惩罚，这一段时间，细柳营附近居住的人家丢只鸡都赖在吐蕃人身上，搞得地方官不胜其烦。


云烨把自己的牌子扔给了看门的鸿胪寺官员，自从吐蕃人出事之后，帮着吐蕃人看门的人皇帝就换上了鸿胪寺的人，别人以为这是皇帝在限制吐蕃人的行动，只有少数人才知道这是皇帝在保护吐蕃人，有了唐人混在吐蕃人群里，绝对不会再发生地陷这种事。


看到皇帝只是在催促关注洛阳悬尸案，对发生在眼皮子底下的五鬼搬运案毫不在意，已经混成精的房玄龄，杜如晦，唐俭，长孙无忌就认定了这件案子是云烨做的，要不然，皇帝一定会更加着急眼皮底下的事件才对。


禄东赞找了个身体不适的理由不见云烨，这可不行，在大唐云烨想见谁总会见到的，给自己安了一个神医的头衔就埋头往进闯。


“云侯，你就安生一些好不好，您这一路上风波不断，为何还要节外生枝？您是神医我们都知道，您开出来的药下官敢吃，就是陛下也吃得，可是您以为吐蕃大相敢吃么？他吃了您的药，立马暴毙下官都不吃惊。您还是回家歇息吧，吐蕃人就算是欺辱了府上的小娘子，您看看这一地的骨灰，什么气都该消了，王玄策，替本官送客！”


鸿胪寺少卿朴元修和云烨也是老相识，知道云烨来者不善，干脆就一口回绝了云烨的要求，还把他的学生王玄策推出来送云烨这尊瘟神离开。


王玄策乐呵呵的上前，和旺财打了个招呼就牵着马头往外走，人家公事公办，云烨没有了往进闯的理由，只好任由王玄策带着走出了吐蕃人的营地。


“先生，您这一次有些失算啊，如果下手再狠一点，把禄东赞的人马全部折在这里，等他回程的时候就会由咱们的人马送行，到时候学生会自动请缨去吐蕃看看要是找出一个控制雪原的法子那就太好了。”


王玄策乃是书院出来的高材生，别人不清楚什么是延时装置，他知道。别人不知道渴乌取水他知道，别人不注意地上已经那些若有若无的盐花，他注意到了，至于鬼神之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书院里装神扮鬼的恶作剧层出不穷，想要找两个这种窍门太容易了，从那两根烧的黑黑的石头柱子出土，他就知道，这是绝对是先生干的。


“闭嘴，就你聪明，你去高原也是危机重重，松赞干布和禄东赞都是一代人杰，凭着一万多人就统一了四分五裂的吐蕃，向雄人也是传承了几千上万年的族群，不是草原上那些野狼能比拟的，先在鸿胪寺学本事，时机到来了，再去吐蕃不迟。”


王玄策嘟哝几声好像很不情愿，现在的大唐人都成了野心勃勃的杀才，不好好的种地，满脑子想着开疆拓土，名标铁柱，放眼望去，和大唐做邻居的都在倒霉，无不在小心翼翼的伺候大唐王朝这个巨无霸，原先嚣张的高丽，如今国内战火绵延不绝，高建武已经和渊盖苏文杀红了眼，鸿胪寺的官员非常好心的去调停，希望他们握手言和，结果碰了一鼻子的灰，恼羞成怒之下希望高建武或者渊盖苏文两方面向大唐求援，不需要礼物，只要说一声，屯留在辽河岸边的契苾，和李绩就会立刻大举进攻叛匪，还高丽百姓一个晴朗的天，甚至不用打招呼，契苾就想把辽河两岸变成牧场。


听到这个消息，高建武和渊盖苏文，立刻休战，契苾的骑兵才越过辽河，迎接他的就是超过十万人的高丽大军，高建武和渊盖苏文全在，摆出一副决一死战的架势，契苾只好又回到大唐这边，继续看高丽内斗。


两个家伙这次居然有志一同的各自留下了三万大军驻守辽河，这六万大军不参与国内战事，唯一的作用就是盯着大唐，让李绩干咽着口水没有办法进取，试探了一下，结果发现，留在自己面前的都是高丽悍卒。


傻子都知道大唐从上到下都充满了野心，算上今年，已经丰收了整整五个年头了，粮食价格始终稳定在一个铜元一斗的基础上，按照比例，也不过是原来五文钱而已，关中平原的百姓之家，每天吃三顿饭已经变成了常态，闲时喝稀，忙时吃干，这些老黄历早就一去不返了，粮食的极大丰富，也就催生了养殖业的发展。


农户家在玉米地里掰玉米的时候，都知道剥两颗鸡蛋加餐，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回庄子的路上云烨看着到处都是收割玉米的庄户，其实就没有弄明白，明明常平仓里的粮食已经多得要堆不下了，为什么这些百姓还要往死里种粮食？


土豆可以做粉条，玉米现在是最好的战马饲料，除了这两样，油菜，芝麻，青菜，辣椒，花椒，果树，这些东西都可以种植，那一样都比种粮食划算，你只要看看旱塬上的百姓就明白，他们靠种西瓜，日子已经过的比平原上还要好。


每回看到旱塬上的农户笑眯眯的拿西瓜换麦子的时候，云烨就想笑，一斤西瓜换一斤麦子，平原上的人还觉得占了便宜，这是什么道理，聪明的云家庄子人也不例外，只要是换麦子的人过来，就拿自家的麦子去换，大方得很，他们就不想西瓜的亩产是多少，麦子的亩产又是多少，两者有可能等价吗？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云烨不去找不自在，农户们撒起泼来，侯爷家也扛不住，如果是商贩撒泼，侯爷家就是敲断他的腿，也没人理会，如果是别的大户家，百姓说不定会看热闹，如果是贼偷，大家伙就开心了，把这家伙绑在牌坊上，可以让乡亲们娱乐很久。


农户就不行了，只要脱掉鞋子，把自己的头发弄乱，坐在侯府哭天抹泪，用不了一刻钟，府门就会被乡亲们团团围上，虽然没人吱声，可是那种鄙夷的目光会让你后脊梁汗毛竖起来，官府也会来，不会问青红皂白的，先把农夫安抚好，精神亢奋的如同公鸡一样的地方官就会递帖子登门，话说的难听不说，礼貌还不周全，能给你拱拱手算是不错了，看得人只想乱棍打出去。


人家还真的不怕这个，说不定心里正在等你殴打，这要是挨了揍，一个强项令的名头准跑不了，这样敢于为民请命的好官需要大用，勋贵家和农户家相争，有理也没理，你如果觉得自己手段了得，官府不会发现，那就半夜挖个坑把农夫全家埋了。


官府查不出来则罢，一旦查出来是你干的，淮安王李神通的二儿子就是前车之鉴，把人家闺女睡了不认账，闺女的老父老母找上门去，结果被打了出来，晚上一家六口人就消失了，最后官府从李神通家的果园子里把人给挖出来了，结果，李神通百战得来的王爵被降，二儿子验明正身之后菜市口斩首，恶奴一十一人一同被斩，从此他家的名声就臭了。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四节 小麻烦？


云家门口现在就坐着一个农户，样子非常的凄惨，浑身的衣衫被撕得破破烂烂，大腿上，屁股上血迹斑斑，背靠在云家的石狮子上，气息奄奄。


这是怎么回事？刚刚从长安赶回来的云烨很奇怪，云家这些年以来，从没有欺负过农户，怎么今天就出了事？


看见老钱蹲在那人跟前小声的说着话，看样子已经在处理了，既然钱管家接了手，云烨就没有再去问的道理，下了马，从侧门直接回了家。


一进门就发现云暮趴在门缝里往外看，见爹爹回来，立刻就跑过来，抽抽噎噎的给爹爹说事情的前因后果。


果然不出所料，是云暮的旺财惹祸了，藏獒这东西，其实很蠢，为什么只认一个主人呢，原因就是因为它的大脑处理不了那么些复杂的关系，从人烟稀少的草原来到繁华的长安，短时间里还不适应，有人看云暮招人喜欢，多看了一眼，结果旺财就发了怒，要不是小丫头极力束缚，门外面的那个人一定会没命。


既然是误伤，那就没关系了，不过是赔些钱财就是了，老钱会处理好的，云烨拖着闺女走到门外，对那个农户拱手说道：“家中猛犬未能拴好，如今伤人在先，其罪在云家，尽管放心，但凡所有伤药，都会由云家支付，养伤的这段时间耽搁你家中的进项一一报来，管家会处理，自然给你一个交代。既然是小女的失误，我这个做父亲的给你赔礼了。”


按理说云烨堂堂的侯爷已经赔过不是了，并且答应会给补偿，此事就会了结，谁能想到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云烨的预料。


第二天一大早，十几个穿着孝衣打着灵幡的人抬着一个死人就堵在云家门口，上了年纪的老婆婆一个劲的就要往石狮子上碰，说儿子死了她活着也没意思，不如一起被云家的大狗咬死算了，别人拖都拖不住。


“老钱，昨日你送他回去的时候郎中怎么说？”云烨坐在大厅上问守候在一边的钱管家，昨天怎么看那个人都不像是要死的样子，怎么一夜间就一命呜呼了？


“侯爷，庄子上的郎中昨日里看过了，伤的确实不严重，大部分都是皮外伤，就是被吓的不轻，按理说没有死的理由，老奴昨日还当着乡亲们的面给他补偿了十枚银币，陶四宝自己也很满意，一个劲的说赚了。”


“那就让官府来处置吧，你让庄子上的郎中再去看看他为什么死了，我总觉得这件事情那里不对，这些天庄子上的警卫一定要加强，外面的那些人如果用钱可以平息，就用钱去平息，这样下去，对云家没半点好处。”


老钱点点头就出去办事了，那日暮领着小丫头惶急的从里屋走出来，看到小丫头被吓得不轻，云烨皱着眉头对跟在后面的辛月说：“狗咬伤人，怎么都去怪孩子了？才四岁的孩子懂什么，你看把孩子吓得，事情出了那就解决事情，不许你们再惩罚闺女。”


云烨把云暮抱在怀里，见孩子总是去捂屁股，就把她的小裙子撩起来，褪下小短裤一看，发现她的小屁股上印着两个红红的掌印。这就怒了，狠狠的瞪了辛月和那日暮一眼，抱着云暮就去卧室用药酒给孩子擦拭。


让云宝宝和云暮坐在软榻上，云烨很有兴致的给两个孩子教《三字经》，自己念一句，孩子跟着念一句，没到一刻钟，云暮就记住了其中的九句话，很聪慧的孩子，云宝宝到底还是差了一点，整个上午，没人敢到书房打搅他们父子，辛月，那日暮躲得远远地，支使小铃铛往书房送了一回水，两回点心。


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老钱回来了，一进门就说：“侯爷，那家人就是想要些银钱，没有其他的意思，郎中说那个人死于惊厥，没有什么可疑之处，老奴就给那个老妇人赔偿了一百枚银币，算是把事情了结了。”


云烨很满意，现在是多事之秋，只要把事情平掉，就好，云家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下午出门去书院的时候果然没有看到那一家人，老钱平事的速度还是不错的，两个娃子都带上，去书院父子三人还能玩一整天，家里的女人这两天见不得她们。


旺财拖着轻便马车在铺满落叶的地上轻快地跑，戴着嘴笼子的狗旺财跟在后面跑，只是总喜欢跑到树根上撒一泡尿，圈定自己的领地。


见两个孩子坐马车坐的欢喜，干脆就不去书院了，沿着东羊河就一路慢跑，刚刚入了十月，槐树叶子就随着风洋洋洒洒的往下落，石板路两边的泥土小道上总是有青衣的士子手握一卷书，顶着落叶踽踽独行，或者仰天长叹，或者低头沉思。形单影只，让人催生无数的秋思。


“爹爹，那些大哥哥他们在干什么？你看那个人刚才偷偷的踢了大树一脚。”云宝宝眼睛很尖，一下子就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他们啊其实不是在读书，是在摆样子给河对岸的那些小姐姐们看，踢树的那一位是嫌弃落叶掉的不够多，表现不出秋日的愁绪，所以才踢树的，都是二百五，可不敢学他。”


自从书院规定东羊河左面是男子散心的地方，东羊河的右边是女子们的游戏区，不到十丈宽的东羊河被他们誉为银河，公输木为了显摆自己的造桥技巧不输给老祖宗，特意在东羊河上用石头垒了一座拱桥，中间主跨的跨度远远地超越了李春造的赵州桥，为此，公输家特意去找史官，想要把这件事记录在册，结果被人家骂了出来，半点面子都不给。


人家赵州桥是为了方便交河两岸的百姓过往修建的，你的东阳桥纯粹是为了好看而修建的，这两者意义千差万别，你就算是把桥修的比彩虹还要长，屁用不顶，白白的浪费钱财。


云烨不管这些，东阳桥修的确实漂亮，宛如长虹卧波，已经被誉为东羊河上最美的景致，赶着马车上了东阳桥，走到正中间就被人家拦住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婆子大声的吼：“又是一个无赖子，你以为带上两个好看的娃娃就能混过去？右面是闺女家的地方，不许过去，赶着马车装阔，告诉你前日里有人拿铜板给我都没用，整整四个铜板啊，老婆子没看上。”


一番话气的云烨快要七窍冒烟了，白白被人家骂成了无赖子，偏偏不能还嘴，只得兜转马头恨恨的对婆子说：“明天回去就开革了你！”


婆子尖酸刻薄的话隔着三十余丈还是清晰入耳，两个孩子趴在座位上看着那个婆子跳着脚咒骂，笑的咯咯的。


“两个小傻蛋，爹爹被训斥让你们如此的快乐？”云烨轻轻地在两个小屁股上拍一下。


“堂堂侯爷被无知的山野村妇确实是一件值得快乐的事情，云侯，自古以来村妇辱骂国侯而不获罪者，唯有圣人在位之时，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会顾惜羽毛不与村妇一般见识，今日观云侯气度，实在是让人钦佩。”


一个突兀的声音传了过来，云烨循声望去，只见垂杨柳下站着一位素衣老者，荆钗绾发，身着灰色麻布袍服，只是面像丑陋，长脸，突额，高颧骨，这种面相就是人家常说的奇古之像，高人隐士就这德行。


云烨停下马车，拱手问到：“听先生言谈古雅，必是云烨不知道的奇人高士，敢问高姓大名？”


“哈哈哈，老夫久不出世早已忘记了名姓，让老夫想想，对了，好像叫姚思廉，你可以叫我要死脸，就是死要脸皮的意思，哈哈哈。”


听到他的名字，云烨彻底的安定不了了，一个在李二当上皇帝之后就闭门不出专门研究学问的人，一个在贞观初年，开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这是武德、贞观二朝唯一的一次修成纪传体国史。谁可以记录国朝的隐秘？唯有姚思廉。


这是一个真正的学者，《梁书》《陈书》都是他的作品，以前李纲就邀请过姚思廉出山，请他执教国史，结果被他婉拒，没想到今日居然在东洋河畔遇到，难道说老先生准备出山了？


“简之先生能到玉山，真是难得，晚辈冒昧请先生去书院饮一杯清茶如何？”


“清茶一杯可不够啊，老夫从日出时分就到了玉山，到现在粒米未进，腹中饥渴如雷，听说书院的红烧肉乃是难得的美味，不可不尝。”说完就自己上了马车，抱起了云宝宝不停地逗弄。


从见到姚思廉的第一面起，云烨就喜欢上了这个风趣的老头子，他和许敬宗都是十八学士，可惜人品道德相差的太大了。


到了书院，直接就去了书院的后厨，可惜他们的午膳已经吃完了，只剩下一些没有卖掉的剩菜，姚思廉居然毫不嫌弃，让厨子给自己热热，就开怀大嚼，麻婆豆腐里加上红烧肉，味道一定好不到那里去，谁知道，姚思廉居然吃的喷香，夸赞不已，老天爷，这位大儒平日里吃的都是什么？猪食？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五节 奇怪的石狮子


事实证明云烨想多了，姚思廉到玉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梁书》《陈书》刊印成书，《梁书》五十六卷，《陈书》四十二卷，字数其实都不多，再加上老先生非常喜欢抠字眼，多一个闲字都没有，所以在云烨看来，就是两本薄薄的小册子而已。


“云侯，你也知道，老夫一辈子只知道读书，不知道积攒家财，家中的财产就是几屋子的书籍而已，如今，《梁书》《陈书》这两本文稿已经完成，可惜一直没有付梓，如今听说书院印书效率极高，老夫实在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这两本书稿问世，还请云侯助我。”


老头子说完，就把一个包袱推了过来，云烨打开后发现，里面是厚厚的俩迭书稿，正是梁，陈，二书，书稿之上还有一张钱庄的本票，看看数额，只有五十枚银币，云烨一下子就哭笑不得，老先生这是弄错了，还以为书院印书要收钱，却不知书院印他的书，是要给他钱的。


云烨把本票取下来放在一边，喊过仆役命他去找印书作坊的掌柜，人家才是印书的行家，知道这两本书需要印多少册，需要付给姚思廉多少钱，这些都是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的。


不大工夫，掌柜的来了，先是打问了老先生的名号，又仔细看看书稿，揣测一下全书的字数，最后拱手说：“姚先生，这两本总共一百八十枚银币如何？每本印数一千册，总共就是两千册，您看可能使得？”


“每本一千册？”姚思廉眼睛都要突出来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书稿居然能印一千册，老天爷，那是整整一牛车的书啊。可是想到一百八十枚银币，就咬咬牙说：“没问题，老夫这就是筹措银币，你们开始印吧，这个价格非常公道。”


掌柜吃惊的看着姚思廉半天才说：“姚先生，您不用给我们钱，是我们需要给您一百八十枚银币。”


“你们给我钱？”刚刚站起来的姚思廉又跌坐在椅子上，自古以来都是写书的给印书的钱，从来都不知道现在已经倒过来了，开始成印书的给写书的钱了，疑惑的看着云烨说：“云侯，这样做没必要，老夫虽然不富裕，但是区区一百多枚银币还不在话下。”


“简之先生有所不知，的确是印书坊给您钱，而不是您给他们，您想想，您千辛万苦写的书稿岂能白白的让他们拿去发财，他们用了您的成果，就需要给您钱，以后他们要加印的话，还是需要继续给您钱的，您放心，不是云烨在这里作怪，李纲，元章，萧禹先生他们印书都是作坊给他们钱，可不是只有您一个哟。”


“这怎么行，文章千古事，要老夫拿来卖钱非常的不妥，你们印吧，想印多少印多少，不用给老夫钱。”


“要死脸的，到了现在怎么还是这副臭德行，三年博士，亢不见治，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头童齿豁，竟死何裨，不知虑此，反教人为？”


听到来人掉书袋云烨就头疼，姚思廉好像并不以为杵大笑着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说完就要起身离去，不想外面的人却走了进来一把拖着姚思廉就走。姚思廉挣扎两下见甩不脱，只好听之任之。


“云小子，要死脸的书一定要印好，老家伙为人克己，但是学问绝对是上上之选，印两千册你绝对不亏本，记得把手稿收起来，图书馆要收藏，今晚连夜印，明天印上百十本让他拿走，如果需要额外的费用从我俸禄里扣除就是。”


听着元章先生的声音远远传来，云烨笑着对掌柜的说：“听见了，那就这样办吧，先印出来一百本装订好了送到元章先生那里去就好，看样子姚先生今晚回不了家了。”掌柜的笑着答应，捧着书稿退下。


不知道元章能不能把姚思廉留在书院任教，不过看样子元章先生好像没打算放过姚思廉，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从这两句话来看，姚思廉可能是个真正的书呆子，家境一定不好，也不知道李二是怎么搞的，这样一位大儒竟然随意的弃之不顾，真是可惜啊。


带着两个孩子在书院玩了很久，这才回家，见老钱正在安排门房打扫门庭就随意的问了一句：“老钱，这里并不脏，为何要重新打扫？我看你们连石板都重新洗刷过，所为何来？”


“侯爷，晦气啊，刚才有一匹驴子惊了，拖着车子在街市上狂奔，要不是咱家护卫一刀子把驴头砍下来，还不知道会伤多少人，地上全是驴子的血，不洗地不行啊。”


云烨感觉非常的奇怪，却不知道那里不对，正要进门，却听见带着口笼的旺财呜呜的大叫起来，冲着门口的石狮子，就要往上扑，不但狗旺财大叫，马旺财也前蹄腾空，不住的希律律的大叫，云烨抱着马旺财，云暮也把狗旺财抱住，只见两个旺财都在不住的后退，狗旺财甚至把口笼甩掉，叼着云暮的衣衫就拖进了府里。


云烨的眼珠子乱转，这一回他可是看清楚了，不论是狗旺财，还是马旺财，都对府门前的两只石狮子非常的恐惧，从刚才狗旺财的反应来看，这只藏獒非常的聪明，和其它的蠢狗完全不同，这样的狗会无缘无故的咬人？


钱管家把坐在马车上的云宝宝抱在怀里，也是惊疑不定的看着四周，用自己的身体包裹住云宝宝，慢慢的退回府里。


旺财刨着蹄子打死不进府门，云烨心中一动，吩咐刀剑都已经出鞘的护卫回府去拿一瓶子香水和一块布，很快就拿了过来，云烨打开香水，倒在布巾子上捂在旺财的鼻子上，旺财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云烨的脸色阴沉如水，牵着旺财进了家门，把它交给了马夫，又从狗嘴里把云暮取下来，交给了闻声赶过来的那日暮，吩咐她们进去，和辛月待在一起，不许出来，老江拎着强弩出现在屋脊上，云家护卫顷刻间就做好了准备。


云烨又把家中的土狗牵出来，才走到门口，土狗就垮着双腿屎尿齐流，前腿软软的趴在地上把头埋进去，动都不敢动。


确定了，是左面的石狮子，就要出去，被老钱死死地拦住，离门口最近的一个护卫咬咬牙就冲了出去，举着刀子慢慢靠近石狮子，无论他怎么观察都没有发现这尊御制的石狮子有什么不对劲，疑惑的回过头看云烨。


“老钱，把那尊石狮子用石灰水好好地清洗几遍，拿刷子刷，那尊石狮子被人浇上了猛兽的尿液，所以狗和马才会惊。”


听完云烨的话老钱的心才放下来，刚走了两步，忽然又回头说：“侯爷，被狗咬的那家人一定有问题，老奴这就派人去查看。”


“不要急，带上官府的人一起去，光是咱家人恐怕到时候说不清楚，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家人已经死了，石狮子也不要动，那个叫陶四宝的人太可疑了，刘进宝，带着我的腰牌去找贺天殇，就说有真正的大案子要他接手。”


电光火石间云烨就考虑清除了前因后果，该死的神人又找上门来了，寒辙家里用死人做迎宾礼物，这个混蛋却来这一套，阴的痛快啊。


先从云家的名声上下手，给陶四宝身上抹上不知是什么东西的尿液，估计八成是狐狸的尿液，惹得狗旺财去咬，知道云家不会坐视不管，会赔偿，到了晚上就把陶四宝弄死，等云家再次赔偿之后，就把这一家人都弄该死，让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仅仅过了两夜，就变成了灭门惨案，李神通家的二儿子前车不远，到时候云家就是长了八张嘴都说不清楚，多年积攒的名声就会毁于一旦。


云烨之所以对寒辙手下留情，是因为他们做事还有底线，过于骄傲的人总不肯降低自己的档次，这一次出现的家伙，一定是一个非常阴毒的人，云烨对这种人一向没有好感，下三滥的法子都使出来了，真是自寻死路。


好在这次他们想给云家带来恐慌，做了画蛇添足的事，被旺财们发现了，如果云烨没有发现阴谋，说不定就会为敌所称。


回到书房，刷刷刷的写了一行潦草的大字，上面写着：“不管你是谁，你都死定了。”吩咐护卫把这张纸贴了出去，就贴在石狮子上，贼人一定没有走远，说不定就混在集市上，云烨站在府门上恶毒的朝集市上看了一眼就回去了，云家没办法封锁集市，只能另外找机会找到他们。


一个矮小的侏儒扶着一个苍老的老妇人缓缓走出了集市，转过山脚，见四周无人，那个佝偻着身躯的老妇人就挺直了身体，随意的拿湿布在脸上擦几下，摘掉头套，就立刻变成了一个花信少妇。


“当家的，这个云烨不简单啊，提前就破解了你的兽王液，还打算让他家再恐慌几天，看样子不成了。”


“寒辙失败了，现在正在寒雾受罪，我本来不想多事，都是你非要逞能，现在被云烨盯上了，都是神人，咱们是下五门，云烨能对寒辙留手，说明这家伙也是上仙，咱们惹上云烨不是个好事情啊。”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五节 你是一个狠心的人


老钱带着贺天殇去找陶四宝的家人，云烨摇摇头，这个时间去估计已经晚了，那一家人估计活着的可能性不太大，他都能想象的出事情的经过，有人找到贪小财的陶四宝，要他把猛兽的尿液，涂抹在石狮子上，陶四宝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可惜自己身上也沾上了野兽的味道，结果被狗旺财攻击。


有了这一档子和云家起冲突的事情，雇他的人怎么能容忍他继续活下去？不但可以灭口，还能激起民愤，让云家时刻处在疲于奔命的状态，无暇顾忌石狮子上的异状，这样一来，云家不但人紧张，动物也会紧张，而这种紧张会随着时间的推进慢慢进入内宅。


下一步，他们要做的就是进入云府，收买，威胁仆役？也算是一条道，可是这样做很有可能暴露自己，云家的仆人好像也很不容易被收买，不过，总会有办法的，从现在起，进入云家的每一个人都非常的可疑。


世上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云家不可能做到时时刻刻都警惕，弄得风声鹤唳的怎么过日子？家里来个客人就用防贼的方式对待，日子久了，云家还有客人敢登门吗？世家一旦没了宾客，那还叫什么世家，你来我往的人情走动，就是一个互相了解，互相信任的过程，老朋友二十年不见依然会生出隔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种话是王勃不通晓世事的表现。


云烨坐在书房里，没点蜡烛，整个人都沉浸在黑暗里，辛月就在旁边坐着，云烨不出声，她也一动不动，她从夫君慎重的态度里看到了危机的存在，陪在一边等候夫君最后的决断，她相信只要夫君经过考虑了，做出来的决定一定是最好的，她有这个信心。


“王八蛋，老子想过几天安生日子都不行么？非要赶着上来送死，都是一条条的狗，都说狗改不了吃屎，难道老子就是那坨屎？”


坐在黑暗里的云烨拍了一把桌案，站了起来，黑乎乎的很不习惯，桌子上有火柴，单鹰家的作坊把这东西制造的非常大，足有半尺长，划着之后会爆出很大的一团火，硝烟也非常的多，以至于云烨对自己拿着一根火炬点蜡烛非常的不满，点着蜡烛才看见辛月目光烁烁的看着自己。


舍不得把火炬熄灭，拿在手里等它着的差不多了，才扔进了笔洗，云烨在家很少用毛笔，这东西也只能沦落成烟灰缸的下场。


“夫君有决断了？”辛月站起来问：“和咱家做对的人是谁？吐蕃人？那日暮难过的快要活不成了，认为是她给家里招来的祸患。”


“不是吐蕃人，是我的老朋友，一些以为自己能飞，能千万年不死，能移山倒海的老朋友，多年以来，这些想法已经被消磨的差不多了，现在只能干点鸡鸣狗盗的小事情。下回再见寒辙，我会笑话他，好了，这是你别管，好好地带好孩子就成，现在给我弄点吃的过来，不知道我经不得饿？”


话音才落，那日暮就端着木盘子走进来，上面有好大的一碗面条，面条上都没热气了，面一定也坨在一起了，傻女人就端着盘子在门口傻站着，她一定非常的恐惧，害怕这个家里再也没了自己的位置。


云烨一般是不吃凉面条的，更不要说坨在一起的面，今天却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面条，西里呼噜的就吃完了，不是为了安那日暮的心，他才没胃口吃这东西。


辛月非常的骄傲，自己的丈夫是世间最好的人，夫妻处的久了，就是在这些小事情上感受到彼此的关爱，哪怕这次是对那日暮的。


那日暮怔怔的看着夫君把哪碗面条吃完，忽然大哭起来，她从不掩饰自己的感情，抽噎着说：“我是一个祸水……生的孩子也是。”


“谁说的？”云烨把泪流满面的那日暮抱在怀里轻轻地拍她的肩背。


“宦娘说的，她说都是我的错，家里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草原，总是给家里带来麻烦，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麻烦。”


“不要听宦娘胡说，就算是祸水，也是你夫君我的祸水，关她们屁事，再说了，夫君我喜欢祸水，长得这么漂亮的祸水求都求不来，不管是谁来找麻烦，你就在一边看着，你夫君是如何把他们都干掉的，全部干光了，就没人来找麻烦了，以前那些漂亮女人之所以被称为祸水，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的丈夫都是蠢猪。”


“夫君是最厉害的人。”那日暮到现在还是一副孩子心性，听云烨吹得厉害，立刻就破涕为笑，如果不在夫君身边，那日暮或许会坚强，会聪慧，只要夫君在，这些草原女儿该有的好品质就不见踪影。


“好了，不要腻了，都是老夫老妻的了，没得让人恶心。”眼看着两个人扯软糖一样的扭在一起，那日暮面色潮红，气息粗重，再下去就会把书房当成战场了，辛月没好气的拿手帕抽抽那日暮的头，把她从夫君的腰上扯下来，给她拉好衣襟，万一下人进来不好看，云家怎么说都是要诗礼传家的。


云烨只是告诉辛月，让家里的仆役最近留心一下陌生人，尤其是行为怪异的人更要多观察就好，其它的一切照旧，没必要为这事把家里弄得紧张，辛月深以为然，内紧外松才是防备之道。


钱管家和贺天殇回来了，果不其然，那家子人消失了，一同来的还有蓝田县的县尉，五里坡陶四宝全家不见踪影，从云家走后就再也没人看见他们。


“侯爷，此事蹊跷，下官也是五里坡人氏，陶四宝一家离奇失踪，真是怪异，据下官所知，他们一家亲眷甚少，原来是秦岭山里的流民，前两年陛下大赦天下，才从秦岭里钻出来，落户五里坡，平日里规规矩矩的，虽然喜欢贪点小便宜，乡下这种人多的是，没什么特别的，现在忽然全家失踪，下关已经禀报了县令。”


“这是自然，陶四宝是你治下的子民，自然不能让他们全家死的不明不白，做好你的职责，该怎么上奏，就怎么上奏，不要隐瞒，不要夸大，实话实说就好，不必顾忌我，我想他们全家的尸体一定会很快就会发现的。”


云烨喝着茶，淡淡的给县尉做了交代。


“这么说云侯已经猜到陶四宝全家的下落了？”贺天殇好像发现了什么。


“少套我的话，人家要陷害我，你还一个劲的盘算我，傻子都知道，埋他们全家的地方只可能是我云家的土地，说不定就在果园子里，李神通家的案子知道吧，人家就是学那个案子给我栽赃呢，老钱，你就发动庄户们在咱家的地里还有果园子里，树林子里找吧，一定会找到的，他们不会把尸体藏起来，应该很容易找到。”


管家带着县尉走了，贺天殇放下茶碗说：“你是怎么弄死那些吐蕃人的，我明明白白白的知道是你弄死的，就是找不到证据，原本有点证据，结果被你撒了盐水，把牛羊引过来，破坏的一干二净，最可气的是一个牧童非要说那些吐蕃人是他一石头砸死的。禄东赞整天问我进展，我一无所知的怎么说？”


“你是白痴，还是我是白痴，吐蕃人的事情要是我干的，你觉得我会告诉你？然后好叫你把我拿去送给吐蕃人砍头？你要是有猜罪犯的本事，赶紧猜是谁在陷害我，我去把他抓住碎尸万段，把心思用在当用的地方啊。


我一个大唐侯爷，被人家坑的有苦难言，损失了钱财还损失了人气，你却没事干帮着吐蕃人伸冤不管我的死活是何道理。


其实吐蕃人的案子查不查的就那么回事，咱们还死了三百多人呢，魏天珏的身体被人挂在洛阳城头，这事有多丢人你不知道？亲手掐死魏天珏的感觉怎么样？”


贺天殇额头的青筋乱跳，被云烨的毒舌伤的不轻，从名字就能看出来，一个叫魏天珏，一个叫贺天殇，同样出自晋阳大族，如果说他们两人没有瓜葛云烨是不信的。


“云烨，你明知对手非常可怕，为什么不事先警告他，哪怕你回程的带上他们一起走，又怎么会出这样的惨事，我甚至认为，你预料到了后果，故意而为之，魏天珏是个王八蛋，死有余辜，可是那些跟随他的将士，死的太冤了。”


云烨放下手里的茶碗说：“我是一个多么守规矩的人你是清楚的，以前性子太散漫，随心所欲的惯了，吃了无数苦头才强迫我自己遵守大唐的规矩，这才慢慢融进了大唐社会，为了一个目中无人的魏天珏，就随意更改？可能吗？”


“魏天珏是我们那……”贺天殇伤感的就要把自己和魏天珏的关系说出来。却被云烨阻止了：“你们之间的关系我不该知道，也没兴趣知道，陛下也不会允许你乱说。闭嘴吧！”


“你是一个狠心的人，云烨，真的是一个狠心的人。”贺天殇指着云烨大吼了一嗓子，就提着自己的剑走出了大厅。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六节 我妻子不卖


云家人在自家的地里翻腾了一天，到底找到了十一具尸体，从白发苍苍的老妪到垂髫的童子都有，地方很隐秘，埋得却很不经心，如果不是被野狗刨了出来，云家一时半会还找不到，整个长安再一次被震动了，辛月都不敢想象如果不是云家自己人挖出来的，会有什么后果，因为国子监的学生和先生已经在集体上书，要求严惩凶顽。


国子监这几年做事非常的低调，没办法，学生的质量敌不过玉山书院，所以国子监的先生们就开始强调另一门学问，那就是风骨。


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屈子有问天之慨，颜回有瓢饮之坚，以前人们都认为风骨这东西是从骨子带出来的，现在，国子监在把风骨当成学问来讲，来要求。


孔颖达和其他夫子认为，作为君子就要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削峰填海，以大气魄克佞顽，以大心胸迎天下，学生当以天下百姓的福祉为己任，敢说，敢言，敢辨，迎难而上。


没想到这样做的效果很好，国子监的学生虽然在学问上不如玉山书院的学生，但是骨头却一个比一个硬，李二大喜，御史，言官，掌刑多用国子监生员，国子监也搬出了皇宫，在南山宫苑里开始了自己的大发展。


他们对时事非常的关心，以至于云家庄子上的惨案刚刚出现，他们就蜂拥而至，调查，取证，研究，了解事实之后，集体上书要求将这个残忍的凶手明正典刑。


云烨也很希望把凶手千刀万剐，希望很美妙，可是现实却是冷冰冰的，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满山的阔叶林早就掉光了树叶，大雁也飞回南方了，凶手仍然不见踪影。


有风骨就意味着固执，惨案没有结果不成，蓝田县县令尸位其上，难道说迫于某些权贵的压力，就不敢为民伸冤了？你不敢，我们来。


十几个观政的国子监监生来到云家，要求云烨出来接受讯问，结果云烨很不高兴，家里从草原带来的十几头大狗空群而出，撵的监生们狼狈逃窜，跑了两三里，又被云家的护卫抓住，塞进马车里送回了国子监。


“蠢猪，看好自己的小命，现在凶手就在云家附近，要是把你们这些蠢猪也杀掉，云家真的就百口莫辩了。”


刘进宝带着众护卫把这些学生全部从马车上赶下来，露着白牙警告过之后，就要离开，走了三两步又回来了对为首的一个学生说：“我家侯爷说了，你们要去云家庄子也成，只要签了生死文书就好，不管你是怎么死的，不要赖到我家头上，只要你们拿出生死文书，我们就绝对不会管你，除了云府后院不能进，其他的地方随你。”


监生欺人太甚的话没出口，李金宝就跨上骏马一溜烟跑的不见人。


李二，长孙，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都很清楚云烨在做什么，长安的惨案不过是洞庭湖之战的延续，城门上的出现了新的鬼头，这是在云烨提醒之下，百骑司的人才重新查看了城门，最后在水门上，发现了新的鬼头，一颗婴儿面的鬼头。


长安城里的杂耍基本上都是由外族人统治的，摔杆子，叠乌龟，爬高旗，赤脚走火堆，爬刀山等等，至于顶个盘子，踩个缸在长安是得不到赏钱的，最让人欢喜的是荡秋千，这东西平日里大家都玩，可是谁也没见过把秋千荡成圆圈的，最要命的是荡到半空还能松开手，那个最漂亮的小娘子就像燕子一样飞了出去，围观的人都闭上了眼睛，一个花不溜丢的小娘子就要摔成肉饼，长安到处都是石板路，想要一个完整的尸首怕是不容易，胆小的闺女家已经尖叫起来。


等了半天没听见惨叫，这才发现那个小娘子居然抓住了半空里的另一个秋千，两个人在半空中一高一低的把秋千荡成了风火轮。


等到安静下来，一个撇着腿的侏儒戴着花帽，向众人讨赏，有缺德的故意把铜板举得高高，让侏儒蹦跶着小短腿和自己抢铜板，侏儒滑稽的样子让众人立刻就大笑起来。


杂耍队伍里就他和小娘子是黑头发，黑眼珠的唐人，其余的全是金发碧眼的波斯人，不知为什么，那些波斯人好像很害怕那个小娘子和侏儒，不过这在大唐人看来，实在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自从云侯那句大唐人是用来让人恐惧的，不是让人喜欢的这句话传开，胡人们就更加的谦卑，而唐人则变得更加骄横。


小娘子发如乌云，肌如白雪，穿着两节衣风车一样的翻着筋斗过来，笑嘻嘻的抱起侏儒轻松地从看美人看傻了的大汉手里取走了铜板。


看到这一幕，铜板雨点般的抛了过来，侏儒惨叫一声好像被铜板砸晕了，躺在地上抽抽，一边抽一边狡黠的睁开一只眼睛偷看众人。小娘子则抽抽嗒嗒的开始哭自己的丈夫，等众人的铜板抛得差不多了，侏儒就爬了起来，到处施礼感谢长安人的慷慨。


“小娘子，刚才那手翻肚亮脐给大爷再演一遍，大爷要是看得爽，这枚银币就归你了。”一身的绿袍配上一顶绿帽，深秋天抓着一把绿油油的折扇，这就是李怀仁的全部装扮，云烨陷进了大麻烦，出不来，长孙冲在岳州盯着水贼盖房子，程处默要去皇宫里执勤，只有百无聊赖的李怀仁无所事事，带着护卫到处闲逛。


早就看着这个玩杂耍的小娘子垂涎三尺了，尤其是刚才小娘子筋斗翻得和风车一个模样，穿着两截衣，雪白的肚皮露在了外面，肚脐都被看看的清清楚楚，心痒难熬之下哪里会顾得上这里是不是长安闹市。


侏儒走上前来一个劲的打躬作揖，李怀仁这个时候眼睛里只有美人，那里把侏儒放在眼里，一抬脚，踢皮球一样的就把侏儒踢飞了，笑嘻嘻的把银币放在小娘子雪白的小手里，拉着小娘子的手不松开，小娘子那里是久经沙场的李怀仁的对手，不管如何用力，也逃不脱魔掌，一只小手被人家在掌心搓弄的变成了粉红色。


小王爷这就算是看上这个小娘子了，管事拎着侏儒的脖领子提到自己的面前说：“小子，你有福了，我家小主人看上你娘子了，开个价，只要不离谱，老子不还价，给你钱财好好地再去娶八个老婆，这个归我家小主人了，听见了没有？”


“我妻子不卖！”侏儒的话说的斩钉截铁，但是脖子被衣领勒住了，说不清楚。


“什么？十个金币！你个小王八蛋人小心不小，长安市上买一个丫头才不过五个银币，长得水嘟嘟的新罗婢不过才六个银币，你敢张嘴要十个金币？”


买卖人口在长安并不罕见，卖老婆的就比较少见，很多走投无路的家伙会把老婆质押给别人，一旦还不上钱，老婆就成人家的了，不过这样子做不能被官府知道，只要官府发现了，不管是买人的，还是卖人的都会被发配一千里。


“我妻子不卖！”侏儒踢腾着小短腿挣扎着说出一句话。


“这就对了，你不能一口气把价钱咬死，你老婆是难得的美人，要价五枚金币还像个样子，少爷，少爷，小娘子成了咱家的人了，您把人送到马车上去！”


李怀仁对着自家的管事伸出来一个大拇指，手腕子一抖，小娘子就飞上了他的肩膀，扛着小娘子飞快的向自家的马车走去。


“我妻子不卖！”侏儒拼着自己最大的力气嗥了一嗓子，他尖细的声音随即就淹没在众人的起哄声里，一个女人卖了五枚金币，看样子还是一个妇人，燕来楼最美的小娘子的缠头也不过一枚金币而已，这个侏儒算是发了。


护卫很快就从旁边店铺里找人写好了契约，在侏儒的小手上涂了印泥，整只手掌就按在了契约上，管事哈哈大笑着从怀里掏出五枚金币，当着众人的面拍在侏儒的小手上，说了声银货两讫，就抬腿去追已经跑远的马车。


“我妻子不卖！”侏儒终于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嗓子，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一个巡街的武侯走过来一脚就把侏儒踹个跟头，大声说：“明明看到你把老婆卖了，收了人家五枚金币，刚才商讨价格的时候怎么不说，现在嚎什么嚎？再嚎抓你到大牢里，让你嚎个够！”


市侩的长安人只看到五枚金币，好多人都在想，要是给自己五枚金币到底卖不卖老婆？这念头刚刚升起，就不好意思的左右看看，往人群里一钻不见了。


浑身沾满泥土的侏儒跌坐在地上，等众人散尽了，就随手把金币抛进了铜盘，站起来掸掸身上的泥土，看了一眼李怀仁走的方向，低声说：“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如果你肯把那个女人永远带走，我倒给你一千金币！”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七节 冬至


云烨看到李怀仁的时候几乎认不出他来。从头到脚肿的乌青发亮，整个人就像是吹了气一般，胸口上画着一个婴儿鬼头，有气无力的躺在吊床上哼哼，只要孙道长碰一下他的身体，他就大声的惨叫，这家伙除了手掌和脚底板，浑身都不能碰，老孙仔细地检查了他的舌苔，和脉搏，告诉李孝恭，李怀仁没中毒，五脏六腑安然无恙，至于为什么人全身会肿起来，而且疼痛难忍，就弄不清楚是什么缘故了，他行医多年，这样的症状没见过。


老孙束手无策，云烨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拿着一柄放大镜仔细的观察李怀仁的身体，前胸后背包括脚底板一处都没错过，他从进门的时候就知道李怀仁的身体是怎么回事，全身刺痒难当，这种症状云宝宝在去年也犯过一次，孩子贪玩，光着屁股到处跑，结果被皂角树的飞絮沾到了身上，钻进了毛孔，孩子不疼，就是痒的厉害，只要一穿衣服就大哭大叫，云烨最后好不容易才想起傅山给小儿用糯米团子治病的往事，就拿温热的糯米饭团在自己的儿子身上试试，结果很有效果，糯米团子滚了三遍，云宝宝就没事了。


李怀仁的症状可比云宝宝严重百十倍，刚才拿放大镜仔细观察了，这家伙身体上也到处扎满了细细的纤维，云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拿镊子夹了一根，非常的细，扎的很深，用糯米饭团恐怕没用，不过没关系，这种皮肤炎症引起的水肿一时半会死不了人，喊过管家，让他熬一盆子稀稀的松胶过来，再准备一把大刷子。


看到云烨老神在在的样子，李怀仁赶紧问：“烨子，哥哥我还有没有得救？没得救你说清楚，哥哥我扛得住。”


“没问题，能救，死不了，只要你扛上三五天自然就会好，这事不急，听说你纳了一个小妾，乃是人间绝色，不妨请出来，让小弟见见。”


在云烨说出没问题的时候，李孝恭全家悬在嗓子眼上的心就算是落地了，李孝恭请孙道长去前厅用茶，至于儿子的病情有云烨在，不会出事，至于怎么治，那是他们兄弟间的事情，自己不操心。


“你个王八蛋，哥哥我都要死了，你还说风凉话，你到底是来救哥哥老命的，还是过来勾引二嫂的？我小妾漂不漂亮关你屁事！”


云烨叹口气说：“你招惹谁不好，偏偏去招惹疯子，我就是招惹了疯子，才被人家整得躲在家里那都不敢去，躲都来不及呢，你偏偏自己往上凑，去看看吧，你的小妾一定没影了。”


“我当然知道，当天晚上就没影了，哥哥我就洗了个澡的功夫，人就不见了，谁都没看见，然后我就刺痒难当，哪有心思去找她。你少说废话，赶紧给我治好了，我们一起去找她的晦气，不把她扒了皮，老子就是王八。”


这时候云烨要的松胶已经熬好了，管家把松胶端了过来，还给云烨找了一把刷子，云烨等松胶的温度降了一点，把手指放进去，发现不太烫了，趁着没有凝固，用刷子沾了胶掀掉李怀仁身上盖的薄毯子，毫不留情的把胶水刷在他的前胸后背上，等胶水凝固了，云烨小心的把胶皮卷起了一个边，猛地用力一扯，在李怀仁的惨叫声里，一大张胶皮被扯了下来，不但把那些奇怪的纤维扯掉了，连李怀仁自以为傲的胸毛也一起扯了下来。


疼的李怀仁眼泪都下来了，刚要说话，去发现云烨在用手持触碰他的胸口，果然，胸口不痒了，见云烨又要去扯后背上的胶皮，含着泪咬着牙忍奈。


李孝恭听着儿子发出的惨叫声，手都哆嗦起来，老夫人更是急的团团转，孙思邈云淡风轻的喝茶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话，论医术，自己比云烨强的太多了，可是论这些旁门左道，云烨比他强很多，从来不把话说死的云烨既然说能治，那就一定可行，更何况从李怀仁的惨叫声里，他听出来这家伙的中气很足，一定不会有事的。


一个时辰后，一个脸上蒙着黑纱的胖子杀气腾腾的出现在大厅里，见了老爹就说：“爹爹，孩儿要去找那个贱婢，抓回来挫骨扬灰才能泄愤。”


“畜生，才捡回一条命这就忘了教训？烨子废了心思帮你治病，孙道长也忙前忙后的，你不说感谢人家，能动弹了就要往外跑？”李孝恭见儿子能出去寻仇，就知道病已经治好了，想到那些人匪夷所思的手段，严禁李怀仁往外跑。


云烨袖着手走进来说：“怀仁，伯伯说的没错，你和那些人是没办法斗的，告诉你，你胸口的那个鬼头很可怕，不要去招惹，你惹不起的，别瞪眼睛，我这么说可不是什么激将法，就是在说事实，这些时间把身子养好才是正经。”


李孝恭张了张嘴想要问，到底没问出来，只是派了那个给李怀仁买小妾的管事把云烨送了出去，孙思邈在他的再三挽留之下，在河间王府做两天客。


在大门里云烨听了管事描述的情况，拍拍手就骑上旺财回了云家庄子，嘴里不停地嘀咕：“杂耍？”从怀里掏出三个鬼头图样仔细地看，怎么看这些鬼头怎么觉得熟悉，自己从哪里见过？到底是从哪里见过这些线条？


整整两天云烨那都没去，就躲在书房研究那三张鬼头，最早出现的那副鬼头，线条最复杂，寒辙家的鬼头线条也很复杂，到了水门和李怀仁胸口上的那副鬼头只有寥寥几笔，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档次》


“有意思，神人里面也有地位高低不同？他们也没有消灭阶级？按理说不管哪种主义，那种信仰，发展到最高阶段不就是实现物质极大丰富，消灭阶级吗？神都没有达到？这样的神和凡人世界有什么区别？”


云暮和云宝宝一直坐在爹爹的书桌上乖乖地画乌龟，云宝宝已经画好了一只硕大的乌龟，等了半响也没有听见爹爹夸自己，摇晃着云烨的胳膊要他看自己的大作。


儿子最重要，让那些鬼头见鬼去吧，抓过儿子的大作仔细欣赏，不错，到底是姓云的，你看看这乌龟画的多有气势，三扁四不圆的壳壳，长短不一的爪子，尾巴比脑袋长多了，最有特色的就是三角形的脑袋，眼睛已经长到脑袋外面去了。


“儿子，乌龟耳朵下面的这条短线是什么？”云烨指着乌龟三角形的脑袋上的那对大耳朵下面的一个黑点向儿子请教。


还没等云宝宝回答，云暮把脑袋伸过来看了一眼说：“那是嘴巴。”


云烨怎么都无法理解，这条耳朵下的短线怎么就成了嘴巴？看着云宝宝不断点头承认，云烨的脑袋里灵光一闪，对呀，为什么不行？它为什么不能够成为嘴巴？谁规定画乌龟不能画耳朵的？谁规定短线怎么就不能代表嘴巴了？谁又规定了鬼头就不能延展开来变成长短不一的短线了？


什么天干地支，什么河图洛书，什么阴符经，什么五行八卦，玉牌上的点线只要只要卷起来，不就是一个立体的鬼头么？和那些高深的学问没有半点的关系。


云烨幸喜若狂的拉开抽屉，取出一张拓印的图案，这就是白玉京上的线段和点，把整张纸卷起来成一个圆筒，定眼一看，又有些气馁，卷成圆筒好像有了点变化，可是还是杂乱无章的没个头绪。根本不像寒辙家的图案那样粗犷，也没有图腾特有的野性美。


想不通就抛开，云烨把孩子抱上自己的膝盖，父子三人就一起坐到摇椅上来回的摇晃，不一会就摇的迷迷糊糊的，秋日的午后正是睡眠的好时候，太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了书房，三个人都已经睡着了，那日暮走进来，轻手轻脚的把一张毯子给他们盖上，把桌案收拾好，散落在地上的纸筒捡起来放在桌案上，夫君书房里的一张纸都不许丢，这是云家的规矩，是老奶奶亲自立的家规，见一切都收拾了，这才走出去掩上房门。


太阳慢慢的落下光线斜斜的从桌案的面上掠过，夕阳的光线照在纸筒上，在纸筒的背面赫然出现了一只狰狞的独角鬼头，这一幕只出现了一会，阳光就偏移了过去，睡梦里的云烨对这些一无所知。


直到天色有些昏暗了，辛月才走进来叫醒了父子三人，两个孩子不能多睡，要是现在睡足了，到了晚上就不肯睡觉了，再说又到了吃饭的时间。


云烨把桌子上的纸筒收进了抽屉，领着两个孩子去前厅吃饭，当然在这之前，必须要洗手，三个人洗干净了手，被辛月挨个把手掌擦干净，这才允许上桌子，厨娘今天很卖力，因为冬至节到来了，云家惯例是要吃饺子的，桌子上已经摆了一大盘饺子，孩子们的小碗里也装满了饺子，以前都是吃馄饨的，云烨当家就改了，这个惯例已经延续了五年……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八节 粗俗的公主


俗语说的好：“冬至在月头，要冷在年底，冬至在月尾，要冷在正月，冬至在月中，无雪也无霜。”


每年十一月就到了冬至，农家就是靠着冬至这一天到底是在月初，还是月中，或者月尾来安排自己冬天的生活的。


以前云家庄子上过冬，很简单，只需要储备够柴火就好，一天里头少活动，全家窝在火盆边上慢慢的熬冬天，不管发愁还是开心都在等太阳慢慢的下山，就这样把一整天的时间熬过去。


现在不一样了，谁有空闲坐炕上打发时间，二流子才会这样做，暖房里的青菜需要打理，后院的猪羊需要喂食，鸡鸭窝里的蛋还没有捡拾，鸡窝还好些，鸭子下蛋就很随便，想下了，屁股一撅蛋就掉出来了，大冷天的日子里，用不了多长时间，鸭蛋就成了冰蛋。


一大早，小的就被轰起来去上学，十岁以前不管男女，云家庄子上的娃娃都是要上学的，当家的主妇给娃娃盛一碗粥，昨晚吃剩下的馒头给一个就当是早餐了，敢要油饼吃会被老子揍，学堂里中午有吃的，在家里要勤俭。


吆着驴车上工只有云家庄子的人会这么干，因为炭窑，瓷窑，石灰窑这些大型的窑洞群都在旱塬上，上工需要走百十里路，云家庄子的农户基本都是窑上的管事要嘛就是大匠，一个月就回家一趟。


原来窑洞就在家门口，后来侯爷嫌这些火窑脏，玉山百十里之内不许有这些作坊，敢把东羊河水弄脏会被打折腿，其实农户们不明白，小屁孩光着屁股在水里游水可以，农妇在河里洗衣服洗菜可以，怎么就不许窑上从河里取水？最后一致把原因归罪于侯爷太爱干净。不喜欢黑乎乎的火窑。


不过在旱塬上干了三年之后就明白侯爷为什么不允许火窑建在自家的土地上了，一股股的黑烟遮天蔽日，空气里都有一股子呛人的烟酸味，下雪的时候白白的雪地上经常会铺上一层子黑黑的煤灰。


云家庄子的发现了这一点，但是都把自己的嘴巴闭得紧紧地，长安现在到了多雾的早上，满城就会被烟雾笼罩，弄得独立于龙首原上的皇宫好像建在黑云之上。


这就是前车之鉴啊，云家庄子才是住人的好地方，所以在玉山，火窑是被严厉禁止的，颜料作坊，造纸作坊，皮革作坊，羊毛作坊，纺织作坊，都在禁止之列。


自从许敬宗把书院的所有作坊都迁移到三原县的时候，蓝田县的县令非常的不满，好不容易才被说服，而三原县的县令主簿特意过境到玉山前来拜谢，毕竟治下的百姓们多了一些活路，书院的作坊从来都是以工钱丰厚而名声在外的。


冬日的长安城就不是人能住的地方，日益繁华的长安现在足足有八十万人，家家户户的煤炉子不断地喷吐着黑烟，那里的空气可想而知，最可怕的是，烧的还都是大烟煤，关中就出产这种煤。


每回进城办事之后，云烨就觉得城里的达官贵人非常的可怜，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就能享受到后世子孙的待遇，不容易啊。


长孙咳得厉害，皇宫里住不成了，她本来就有哮喘，这些年被孙思邈不断地用药安养，总算是没有再发作，原本贞观九年故世的长孙到了十年，依然身体安泰。


太子侧妃侯氏在边上怂恿说：“母后，您身子不适，依儿臣看，都是被城里的煤烟熏得，儿臣听人说气疾最忌讳的就是烟气，不如儿媳陪您去玉山住一段日子可好？”


自从生了闺女，侯氏嚣张的劲头被打消了不少，好在太子对闺女却疼爱到骨子里去了，稍微弥补了一下她的遗憾，如今正要鼓足勇气发誓要再生上七个八个男孩子。


半靠在床榻上长孙点点头，冬日里的长安城确实让她待着难受，气喘不上来，嗓子痒的厉害，想要痛痛快快的睡一觉都做不到，去玉山也好，孙思邈和云烨都在一定能让自己胸口松快些，像现在这样压着大石头一样的感觉，真是要命。


很奇怪，车架一过灞桥，长孙就感觉好了一些，昏昏沉沉的躺在车架里睡着了，等到睡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早就到了玉山，车架停在自己的小楼边上，所有的随从都护卫在左右，只有小楼里有不断忙碌的侍女。


“母后，您难得能入眠，儿媳见您睡的香甜，就不忍唤醒，您这一觉，足足睡了五个时辰呢。”侯氏一边帮着长孙穿好衣服，又把大氅给皇后包上，这才高兴地吩咐宦官太步撵，长孙抬手阻止了，自己从车架上下来。


外面湿冷的空气让她轻咳了一下，但是等到胸腔里的浊气吐尽，就感到全身都舒坦，活动一下自己的双臂，并不急着进入小楼，而是在路边的小径上踱步。


长孙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玉山，以前还总是去九成宫，自从玉山横空出世之后，这几年里就去了一趟，她喜欢踩着枯叶散步，也喜欢看瀑布鸣泉，有时候去书院的图书馆一坐就是一整天，抱着书本去饭堂打一点简单的饭菜，和那些学子们一起用餐，顺便问问他们的状况。


和年轻人在一起她总是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


皇后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应该是高高在上的天下之母，不是没有大臣上本弹劾过自己有失礼仪，但是长孙真的不在乎，一辈子难得开心，依然我行我素，李二将弹劾皇后失礼的家伙远窜到了高州钓鱼，他对皇后的这点小爱好持赞许支持的态度。


皇后住的小楼不远处就是一片南竹林，她看见两个小姑娘正在竹叶婆娑的地方拿着锄头刨地，好奇的走过去之后，才发现是高阳，和兰陵，两个人挖地挖的起劲，累的呼哧呼哧的，脑袋上热气缭绕，旁边的竹篮子里放着四五根冬笋，看样子挖了有一阵子了。


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干活的，好好地笋子被一锄头挖成了两截，真是的，长孙接过兰陵的锄头，没理会两个丫头施礼，绣鞋踢开地面上的枯叶，顺着竹鞭的走向很快就发现一根冬笋，三两下就挖开泥土，轻轻地卸下一根完好的笋子。


“母后好厉害，姐姐是笨蛋，已经挖断好几根了。”马屁精兰陵立刻就上前恭维，恭维的同时还不忘记踩高阳一脚。


“怎么想起来这里挖笋子？挖冬笋的时候还不到，现在挖没多少能吃的地方，糟蹋东西。”长孙一连挖了三根笋子，感觉全身热乎乎的，这才停下手问高阳。


“云丫和武媚有红油炒的酸笋，可好吃了，姐姐去问她要，她才给了一点，然后姐姐就生气了，要自己挖笋子找厨子腌酸笋。”在长孙面前，高阳的话很少，但是马屁精兰陵早就把她的一切汇报了出来。


长孙大笑了起来，拎着锄头让姐妹两拿着自己挖的笋子跟着自己走，出了竹林才发现外面已经开始飘雪花了，皇宫的侍卫正在这里布置岗哨，牛车上拉的都是从书院借来的一个个的小亭子，这种小亭子是可以随便移动的，四周加装了玻璃，专门给野外的护卫们使用的，自从上回云烨听到那些在山里冻得嚎叫的护卫长音之后，就专门让书院设计了这东西，里面有一个小炉子，人待在里面很舒服，明哨点上油灯就是，暗哨只要不点灯就好，有卯榫接口，一盏茶的功夫就能搭建好，这东西的出世赢得了所有护卫的好评。


“母后，我今晚能不去书院睡觉吗？一大早要跑步，太冷了，我鼻涕都被冻出来了，这样不符合我一个公主的仪态。”


“不行，你们晚饭可以和母后一起吃，但是必须去书院睡觉，明天早上也要去跑步，鼻涕的事情就需要你自己想办法了，流鼻涕的公主确实不雅。”


“我只是流鼻涕，云丫睡着了有时候会放屁，我有一回起夜听到了，很响，吓了我一跳，早上问她，结果她就打我，还不理会我，以前都给我酸笋吃，现在就不给了。”


听着兰陵絮絮叨叨的说书院的事情，长孙笑的乐不可支，摸着兰陵的脑袋说：“你一个机灵鬼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闺女家家的被人家问到了羞处，让人家怎么做人，她打你我就不信你没有反击？”


“兰陵给人家起外号名字叫屁王，说她放的屁声音很大，是屁中之王，结果这名字在书院传开了，不但女生知道了，就连男生好些人也知道，云丫整整哭了三天，他哥哥回来才算是安定下来，兰陵被处罚了。”


“我最多是给厨房帮忙，你跟随着魔姬学习那些奇怪的动作我还没有告诉母后，就穿着亵裤，腰扭的像蛇，屁股抖得像筛糠，母后您不知道，现在高阳的腰非常的软能把脑袋搁屁股上。”


长孙的眉头皱的厉害，自己的两个闺女去书院之前从来说话不会这么粗俗，怎么在书院停留了大半年，就屁股啊。屁王之类的都出来了，这哪里还是公主？明天就要问问云烨，怎么教的孩子。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十九节 少女之心


高阳，兰陵陪着皇后吃完饭，就被马车送回了书院，兰陵趴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小雪对高阳说：“你觉得这个法子有没有用？”


高阳低着头整理那些笋子，对兰陵的话充耳不闻，自己已经许配给了房遗爱，当时还很不满意，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幸运啊，房遗爱一身的武艺，虽然在勋贵少年中算不得最好，遇到李鹏程他们还是会丢盔弃甲，但是和其他姐妹的夫婿比起来已经算的上一等一的了。


“我知道没用，母后那么聪明，一定会看穿我的小把戏，如今吐蕃人在不断地游说那些大臣，想答应他们和亲的事情，现在年纪最合适的就是我了，姐姐，我不想去吐蕃，先生说了，那里基本上没有夏天这一说，一年里只有三个季节，大雪覆盖的日子足足有半年，更何况，咱们唐人上了吐蕃高原，活不久的，姐姐，帮帮我吧。”


兰陵的小脸变得煞白，在窗外纷飞的白雪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娇弱，自古以来和亲的女子就没有好下场的，汉家四百零六年的江山，不知浸染了多少皇家贵女的血泪。


王昭君出塞一曲平沙落雁，断人肠，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催人心肝，兰陵只想躲在大唐卖自己的奶糖，不愿意去白雪皑皑的高原做吐蕃王的妃子，好不容易想出了粗俗这一个办法，如今看起来，效果不佳。


高阳不敢给她胡出主意，这时候的兰陵哪怕是救命稻草也会死死的抓住，她们偷偷看了那些吐蕃人，结果被吓得魂飞天外，脸上涂着淡黄色的泥巴，她们不敢肯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风吹过来，腥膻的气味能让人闭过气去，大夏天披着羊皮袄，上面的虱子在进进出出的闲逛，其中的一个武士，摸到了一个肥硕的，想都不想就扔进了嘴里……


吐蕃人一般只洗两回澡，一次是出生，一次是死亡，想起先生讲述天下地理风俗的话，兰陵认为自己如果去了吐蕃绝对没有活过十天的可能。


高阳使劲的想，她发现除了大姐，好像别的姐姐的婚事都是父皇指的婚，大姐的也是，那个人听说和吐蕃人一样的恶心，但是很快，那个土王就死了，大姐最后成了那片土地的主人，如果兰陵想要逃避过去，除非他出手。


犹豫了半响，才小声的在兰陵耳边说出了自己的主意，兰陵死灰般的面容终于恢复了一点血色，小拳头握的紧紧地，自己怎么忘了，大姐夫才是自己最后的希望。


进了院子，女管事就落下了门闩，兰陵直接回了自己的寝室，只见云丫，小武，长孙兰，正拥着被子坐在下铺上打牌，见兰陵回来了，云丫张口说：“我牺牲了名节帮你，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反正我不打算嫁人，有没有名节都一样，你们皇家怎么这么麻烦啊，要是我哥哥，才舍不得把我们嫁给那些臭人。


臭人才打小暮的主意，我哥哥这些天就不断地找吐蕃人的麻烦，听说吐蕃人的腿已经被打折了好几条了。”


小武推了云丫一下说：“不一样的，师父站在自家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陛下需要站在天下的立场上考虑，吐蕃人难得的向大唐示好，这确实是一个两家修好的好机会，更何况将来大唐公主的儿子可以继承吐蕃王位的话，岂不是世世代代都会友好下去，嫁一个公主很划算，如果这个公主够聪明，背靠大唐，说不定很快就会大权在握，当然需要先把自己的丈夫还有那个禄东赞弄死才成。”


长孙兰，云丫，兰陵，包括刚刚进门的高阳都听得目瞪口呆，小武见几个人都变傻了，把手里的牌放下说：“吐蕃人不是要娶公主，他们是想要公主的嫁妆，大唐也不是要嫁公主，是要求吐蕃臣服，反正对大唐和吐蕃两方面来说，公主无所谓，就是送一头公猪去，只要嫁妆让吐蕃人满意，他们也会高高兴兴的迎娶。


兰陵，你把自己的身份高看了，你没那么重要，在天下社稷面前任何人都是无足轻重的，不过依我看啊，谁最合适呢？隔壁屋子里的那个妖精最合适。


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又是商贾之女，随便找一个王爷收为义女，给她加上一个公主头衔，嫁过去了事，这个妖精说不定就会把吐蕃掀个底朝天，要心计有心计，要手腕有手腕，再加上人长得漂亮，吐蕃的那些鳖蛋还不高兴的晕过去啊。”


长孙兰颤抖着声音说：“小武，你们不要害庞匙儿，她那么柔弱，去了高原一定是死路一条，咱们不能这么做。”


“庞匙儿是你朋友，兰陵是你表妹，你想想吧，反正都是死，庞匙儿去死，还是兰陵去死，长孙兰，想清楚，这个世界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兰陵不愿意去那是肯定的，庞匙儿愿不愿意去你怎么知道，说不定他们家正好想开拓吐蕃商道正愁找不到门路，现在有这么好的机缘，说不定人家求之不得呢。”


长孙兰支支吾吾了很久，突然说：“我才不要现在就选择，武媚，你想的太简单，说不定人家吐蕃人嫌弃商贾的身份太低，要一个身份高的，这里面公主下来就是你和云丫，你怎么不在你和云丫之间选择？非要我在匙儿和兰陵之间选？”


小武习惯性的拿出自己的折扇在手上玩一圈，拿扇子柄挑起长孙兰的俏脸笑着说：“哎呀，没看出来，平日里闷葫芦一样的长孙兰今天倒是牙尖嘴利，说得好，如果是我和小丫，你猜猜会发生什么事？”


长孙兰摇摇头，兰陵也摇摇头，只有云丫没心没肺的傻笑。


“我敢保证，吐蕃人一定娶不成我们，因为我师父不答应，我师父不答应，吐蕃人就会很麻烦，知不知道，吐蕃人莫名其妙的死了三百多，我敢说，吐蕃人要是敢要我们，一定会死的更多，即使我和小丫上了高原，弄不好那个吐蕃王已经死翘翘了，我们去直接当王后，大权在握，也不错。”


“白痴！”高阳骂了一声就脱掉自己的衣服爬上了自己的床铺，和这些把天下英雄看得狗屎不如的白痴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兰陵刚刚起了兴致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去，低着脑袋也脱衣上床，没了说话的兴趣，自己的父皇，母后，是人里面的霸王，吐蕃的松赞干布听说也是人杰，这次来大唐的禄东赞听说也博得大唐君臣的一致好评，自己一个小女子，想要在这些人手里钻空子，太难了。


长孙兰有点不好意思，他家里的哥哥多，回家的时候总共是能听到他们指斥方遒的声音，所以耳濡目染了这些激情，现在被高阳一语道破，很是难为情。


小武站起来，拿着扇子敲着脑袋说：“白痴和天才只有一步之遥，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是我师父说的，他又说，燕雀和鸿鹄之间的也有共同点，那就是都要飞，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话，你不能说他是错的，哪怕这句话听起来非常的可笑，很久以前，人们认为肉只有一种吃法，那就是烧烤，后来锅子出现了人们开始知道煮肉了，以前人们认为从悬崖上往下跳绝对会被摔死，结果，魏王殿下证明只要做好准备挂上降落伞一定就摔不死。


高阳，你只凭猜度，凭什么说我的主意是白痴？”


高阳把身子钻进了被子里，把自己的脑袋捂得严严实实，不和武媚争论，因为这样的争论绝对是武媚所擅长的，书院里有一条座右铭就是，从不在别人最擅长的领域向他发起进攻，既然自己的长处是理智，武媚的长处是疯狂和冒险，和她争辨是不理智的。


没有人和自己说话，小武也觉得无趣，看到长孙兰脱得就剩下一件胸围子就吓唬她说：“今晚可是希帕蒂亚先生查房，要是被非礼别说我没警告你。”


长孙兰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小五，抽出被子里的暖婆子，自己钻了进去，大雪天钻热被窝实在是绝顶的享受啊。


隔着玻璃看着外面大团的雪往下落，小武觉得没意思透顶了，不知道远在蜀中的娘亲和大姐，小妹是否平安，上回来信说大姐嫁人了，男方是一个小吏，小武就对姐姐深深地不值，公爷家的长女居然嫁给了小吏，实在是有辱门楣，姐姐那么漂亮，太可惜了，如果娘亲和姐姐她们没回蜀中，自己在书院里应该很容易就能给姐姐找一个好丈夫，哪怕是现在苦几年，将来一定是诰命夫人的命。


刚才的一番话勾起了小姑娘的思绪，我到底要嫁给谁？侯杰？这是个傻子，还没脑子，嫁给他岂不是要倒霉一辈子？


狄仁杰？太熟了，几乎可以说熟的没了感觉，和他生活一辈子，现在就能知道八十年以后的样子，太没劲了。


小武的脸孔突然红了起来，把下铺的小丫踩得兹里哇啦的大叫，攀上自己的上铺，衣服脱得精光，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的，好像被子就是自己遮风挡雨的外壳。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六十节 大雪崩


长安的雪只要下起来就不会轻易地停，站在玉山山顶俯瞰大地，除了八条黝黑的水脉，剩下的大地，城池，房屋全部都笼罩在茫茫白雪之中。


天地间一丝风都没有，彤云下不断地有大片的雪花掉下来，也不知道是谁说的下雪不冷化雪冷，这个狗屁的下雪天里，居然起了寒雾，别的雾气都是白的，该死的寒雾居然是青色的，连续下了两天两夜的大雪，道路早就被淹没了，云烨穿着两三层皮裘躲在爬犁上，冷的跺着脚催促刘进宝快些。


皇后去了玉山山顶赏雪，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不说别的，光是让那些侍卫扫雪就是一个大工程，为了看一眼雪景代价也太大了，这还是那个为了省钱，宁可穿短裙子的皇后吗？


都知道玉山上有暖亭，可是一个玉山的管事都不带，哪里会知道暖亭子怎么用，估计这会连地龙都没有生着。


爬犁只能到半山腰，剩下的就需要步行上去，看看地面上杂乱无章的脚印，就知道皇后的主意是临时起意的，快四十岁的人了，也不能让人省心点，自己患有气疾，一点都不知道爱护，老孙为了皇后的病吃尽了苦头，如果不是青霉素已经试验成功，贞观九年就该把皇后送到地宫里去了，那里还有机会大雪天的跑出来祸害人。


等到云烨爬到山顶，眉毛上都挂满了冰霜，戴着的狗皮帽子上，也结满了冰花，吐口唾沫立马就变成了冰疙瘩，这样的天气里为什么非要上来找罪受。


看到一大群白痴把皇后围在亭子里打哆嗦，云烨就知道自己来的不算晚，皇后和侯氏坐在亭子里怀里抱着汤婆子，情况还好。


没时间见礼，直接吩咐玉山的管事开始挂帐子，厚厚的毛毡，绕着亭子迅速的被搭建起来，最后缠上七八道绳索，一个真正的暖亭就搭好了，一个已经烧旺的铁炉子被迅速的安装在暖亭子里，上面加上一把黑铁的水壶，从外面接上白雪就开始烧热水。


亭子外面，两个仆役把一桶煤油浇在大块的木柴上，火折子一燎，火焰就腾地升起，很快就被地坑里的烟道吸进了柱子，最后从顶棚喷出大股的浓烟。


长孙松开了怀里的汤婆子，搁在座椅上，跺跺发麻的双脚说：“刚才虽然冷，但是风景绝佳，天地苍茫，人家笼统，美得就像迷梦。”


“娘娘，量力而行是一项美德，您是大唐的皇后拥有无数的资源，天下所有人都愿意为您所用，只要一声令下，想要观看美景，何处不可得，但是您不能强行要求自己完成自己身体能力以外的事情，您有风疾，最是担心受寒。


一旦受寒，很可能旧疾复发，您可能不知道，为了您的病，孙先生费了多少心力，可以说，青霉素这种药物其实就是为您发明的，请娘娘保重凤体，至于侯氏，我会向太子谏言，处置与你，胆敢在这个时候蛊惑娘娘上山，实在是不识大体。”


侯氏见云烨发怒，不由得把身子往后缩一缩，平时她可以尽情的对云烨使小性子，因为两家是通家之好，但是在这种场合，她一个太子侧妃，是没有发言权的。


“好了，不说侯氏，是我自己要上来的，临时起意，谁都没说，原本想着上来看看就下去，谁知道被好风景迷住了，多站了一会辜负了你和孙道长的一片好意。下次不这样做就是了，既然来了，就陪我赏赏雪景，赋诗一首如何？”


此时亭子里已经温暖如春，地龙加上炉子，云烨的皮裘已经穿不住了，至少狗皮帽子已经没有了戴的必要，把帽子卸下来，放在石桌上，长孙接了过去，还在自己的头上试了试，觉得很不错，两个耳朵放下来就把脸捂得严严实实。边军里有这样的帽子。


“小烨，你说辽东之地也是这么冷么？那里的将士们该如何过冬？”


“娘娘，辽东之地要比关中冷的太多了，说那里冻破砖瓦都毫不夸张，点火堆没用啊，真正的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不过将士们自然有过冬的良策，比如说挖地窝子就是其中的一个法子，再加上火炕，毛料披风，虽然棉衣少了些，那也是棉花不足的缘故，过上两年，咱大唐就什么都不缺了，有了好装备，就是想打到天边都成。”


长安附近已经开始有种棉花的人家了，比如侯家的田地里就种了好多，这是从高昌弄回来的种子，没想到在关中种植一下子就获得了成功，因为这个功劳，侯君集的营帐外可以多插一对画戟。对这个荣耀，侯君集非常的看中。


“是啊母后，我听我母亲说，明年打算种更多的棉花，到时候请魏王殿下琢磨琢磨咱把那些棉花都纺成线，到时候可以织好多的布料，这样一来，我大唐不光有丝绸绢帛麻料，毛料，葛布，也会有大量的棉布。”


提起棉花侯氏就来劲，她娘家的荣耀么，自然要多说一些，云烨没好气的说：“现在咱们的纺织器械必须先满足羊毛，这东西不光是织出毛料这么简单，朝廷还要靠他完成控制草原的大计，松懈不得，棉花不一定要织成布，我们把棉花拿来，去掉籽，晒干了直接装在夹袄里，就成了棉衣，很暖和，塞到毯子里，就变成了棉被，晚上盖上非常的舒坦，一会下山之后，让辛月给娘娘抱过去几床，用过之后您就知道它的好处了。”


长孙笑着点头，云烨见雪水已经开了，就取过茶具给长孙泡茶，都是红茶，必须先把她体内的寒气驱一驱。


听到外面的侍卫宫女们围拢在地坑周围取暖，煮羊汤，云烨也就放下心来，这样的天气里不驱寒会生病的，云烨上来不光是来关心长孙的，其余的人也是人，平日里都和云烨混成了熟人，没必要把他们弄得猪狗不如，那不是为人之道。


茶叶里放了姜片，就成了姜茶，长孙捧着茶杯喝了三杯，立刻觉得胸腹间暖洋洋的，脱掉大氅隔着毛毡上的玻璃窗往外看，依然觉得这样的雪景有大看头。缓缓念道：“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


念完诗以后对云烨说：“昨夜已经知道在下雪，却想不到雪竟然会下的这样大，我是被竹子折断的声音惊醒的，谁知道一醒来，就再也睡不着，隔着窗户看外面的雪景有些发痴，不由得抬头看玉山，当时心想，站在玉山顶上看大地该是何等的壮观，就催促护卫清扫了石碣，一路就这样上来了，唉，真是难为他们了，侯氏，回去以后一人赏赐银币十枚。”


侯氏赶紧领命，有机灵的宫女立刻就出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外面的侍卫宫女知道，立刻外面的人就高兴起来，一起大声说：“谢娘娘赏赐。”喊一遍也就罢了，偏偏喊了三次，巨大的声浪在山谷里回荡，云烨的面色清白一片，赶紧扶着长孙坐下来。


长孙不明所以的刚坐定，就听见整座山都在响，都在颤抖，侯氏吓得吱哇一声就钻进长孙的怀里，长孙的面色大变，奇怪的向暖亭外面看去，只见外面白雪弥漫，轰隆隆的巨响不绝于耳，七八个高等级的侍卫已经提着刀子冲了进来，把皇后护在身后，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找敌人。


王八蛋，谁是敌人，就是你们这些在大雪天胡乱喊的王八蛋，山坡迎风面上的积雪足足有三尺厚，稍微有点动静就会发生大雪崩，还百十个人一起扯着嗓子喊，现在还有脸冲进来保护，幸好这里是山顶，幸好刚才把所有的雪都清理掉了，要不然，怎么都会死伤一些。


在长孙和侯氏惊诧的目光中云烨一脚一个，把那些侍卫全部都踹了出去，对长孙说：“娘娘勿惊，刚才不过是发生了雪崩而已，再响一会就会停，我们继续喝茶。”


外面雪沫子飞的到处都是，能见度连五米都没有，宫女们死死地抱着侍卫的腰，侍卫趁机大肆的占便宜，反正都是出生入死的汉子，对于突发事件已经做到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地步，至于女色那就另说了。


“为何会有雪崩，何为雪崩？”长孙听着外面的巨响渐渐平息，就问云烨。


“娘娘，您也看到了，大雪就这么下着，随意的堆积，其实是很不稳当的，只要发生一点震动，就会滑落引起连锁反应，最后大块的雪堆就会崩塌，您想想几百万斤的雪一起从山上冲下去会是何等的壮观。”


“云烨，那么多的雪冲了下去岂不是会把山路全部埋掉，你说说，我们怎么下去。”


“侯氏，终于见你聪明一回，我们现在其实就是被困在了山上，下不去了。”


“这该如何是好？”侯怜儿彻底的惊惶了，平日里有事，不是爹爹帮她处理，就是夫君帮她处理，哪里会想到有今天。


“云烨，想办法，别戏弄怜儿。”长孙抱着哭泣的侯氏，对云烨说。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六十一节 雪崩必须彻底


云烨发现皇后不但没有惊慌害怕的意思，反而好像很高兴，如今百十个人被困在孤零零的玉山主峰上与世隔绝她好像一点都不在乎。


“没好法子，我们只能留在山上等山底下的人救援，说不定这会陛下都已经知道了，马上会组织全长安的人来挖雪，把我们救出去，燃料只能坚持两天，如果两天我们下不去，就等着变成冰棍吧。”


侯怜儿的哭声变得更大了，她实在是害怕死亡，一个娇娇女从来没有遭遇过这些困难，傻子都知道几百上千万斤雪无论如何在两天时间里面也无法清除，更何况天上还在下大雪，众人的处境非常的堪忧。


“那母后怎么办，母后不能出事的。”侯怜儿抽抽搭搭的抬起头，拽着云烨急忙问。


“皇后娘娘当然不会出事，这里是玉山顶峰，鹰嘴崖就在背风面，书院在那里有一间房子，房子里有降落伞，只要给娘娘挂好，跳下鹰嘴崖很快就回到了书院，侯氏，这待遇是娘娘的，没你我的份。”


没想到侯怜儿听了云烨的胡说八道反而平静下来，抹去了眼泪说：“只要母后没事，咱们年轻，多冻两天不打紧。”


这马屁拍的结实，噎的云烨说不出话来，只能朝着侯怜儿伸伸大拇指表示夸奖，这个女人能在皇宫里受到所有人喜欢不是没道理的。


长孙抖抖袖子，披上大氅就走出了暖亭，只见那些侍卫宫女躲在地坑里抱成一团，样子很不雅观，几个高等级的护卫过去一顿大脚，就把众人给轰了起来，刘进宝怀里抱着两个宫女，咧着嘴大笑，结果看到皇后出来，赶紧把宫女松开，装着给地龙里添柴。


长孙只是吩咐宫女们都进到帐子里，要等待的时间很长，她们熬不到那个时刻，宫女们进去了，云烨只好出来，刘进宝给侯爷找了一个背风的好地方，两人盖着毯子，窝在地窝子里烤火，羊汤已经香气四溢了，云家来的人还好，那些侍卫宫女们可是饿坏了，闻到羊肉汤的味道各个大咽口水。


云烨掏出身上带的大饼，撕碎了放在竹筒里，温水泡发的粉条也放进去，拿热热的羊汤浇了两遍，再把汤水倒回大锅，最后又舀了一些羊汤，从新装进竹筒，羊肉撕成小条，从另一个竹筒里抓出一点青蒜放进去，少少的浇了一点红油，一碗香气四溢的羊肉泡馍就做好了，只可惜这里是野外，云家人只要出野外，吃饭的家伙就是竹筒，要不然这么一碗泡馍，足矣上宴席。


长孙很喜欢，接过竹筒拿目光问云烨别人有没有，见云烨点头，这才放心的吃喝，她没问云烨接下来怎么办，从云烨的还有心思做美食这一点就看出，这点危机没被云烨放在心上，侯氏也有，不过就没有皇后的哪碗精致，只有一些干饼和羊骨头，她也不挑剔，开心的捧着竹筒吃的香甜，其他人都要等等，云烨上来没拿那么些餐具。


听说要在山上待一阵子，侍卫首领就吩咐侍卫们散开到处去寻找柴火，如果有冻僵的山鸡野兔，也捡回来，人多，食物不够，就需要另想办法。


等到所有人都吃饱了，云烨朝悬崖下面看看，对那些侍卫说：“这里有一挂降落伞，找一个人背上从这里跳下去，去书院报个信，告诉他们我们被困在山上了，让他们准备拉索道。告诉你们，我也不知道挂降落伞的人会不会被摔死，自愿，本侯不点名。”


事实证明原以为皇后去死的侍卫很多，争论不休之下一个大胡子的侍卫抢到了差事，云烨也不挑拣，从那间石头屋子里取出降落伞，就给他挂上，检查了一遍后，就告诉他，可以跳了，拉伞的绳子已经绑好了，只要他跳下去，降落伞就会自己打开。


大胡子侍卫悲壮的接受了兄弟们的祝福，侍卫头领还在那里红着眼睛说：“从今往后，你父母就是我父母，你孩子就是我孩子。”


等的很不耐烦的云烨接话说：“你是不是看上他老婆了，这么盼着他死，谁说一定会死了，盼他点好不行啊，一万个人里面跳伞也就死那么一个两个的，这还是算学里的概率，出事的可能性和你骑马摔断脖子差不多，他骑一回马，你就打算祝福他一回？”


云烨的毒舌引来一大片的鄙夷，大胡子转头对云烨说：“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彭兄要是看上我老婆用不着把我弄死，拿走便是。”


然后看都不看云烨一眼，快走两步，猛地就冲出了悬崖，一根绳子随着他跳出悬崖，一下子就把伞给拉开了，山谷里的上升气流，一下子就把他卷上了半空，然后又缓缓下降，众人眼看着他盘旋着在白雪里穿行，都非常的欢喜，大胡子的笑声也在山谷间回荡，这下子又引起一些小的雪崩。


云烨看看方向，这家伙一定会落到书院里，这才打算回去继续烤火，在外面站了一会，脚就冻麻了，一回头就看见长孙也站在悬崖上往下看，一脸的担心。


“你不是说降落伞是给母后用的么？怎么让别人下去了？”侯氏急匆匆的问。


“你看看那东西是娘娘能用的东西么？”云烨一边往暖亭子走，一边给侯氏解释，不一会的功夫，头上吗，裘衣上都落满了大雪。


“我刚才看了，我们只有两只羊，四只兔子，还有九只野鸡，一百三十几人挨不到三天的，母后说大冷天吃食不会能断，要是断了，会死人的。”


“好了，不拿你开玩笑了，那个侍卫下去了，书院一会就会开始把索道架起来，我们顺着索道下去，多大的事情，现在就把羊，还有那些兔子野鸡都煮了，索道架好是明天的事了，今晚才难熬呢。更何况这个不大的山顶上好像不光只有我们。”


看着云烨鸡贼的笑意，长孙莞尔一笑说：“山顶还有谁？本宫很好奇啊，让侍卫擒来就是，我想他们的人一定没有我们多。”


“找不到，但是我敢肯定他们一定在山上，本来就打算等娘娘下山后，就把山封起来，现在省事了，等明天索道架好，咱们顺着索道溜下去，不管是谁在山上，我们开春去捡尸骨就是了，不操那些闲心，她就算是有再好的匿影潜行的本事，在天威面前都没用。”


云烨做的很绝，为了不给别人一点可趁之机，整整一夜，所有的护卫统统没有睡觉，每人面前一个火堆，将暖亭围得严严实实，云烨半个时辰就到处看一遍，检查是否有漏洞，山脚下喧闹的人声灯火一夜未熄。


敌人没有出现，鬼影子都没有出现，侍卫首领想说云烨杞人忧天，但是见到云烨趴在雪地上不断地搜寻细微的痕迹，自己也趴了下来，学着云烨的样子一点点的搜检亭子外面的那条小道，搜到青雾弥漫的地方云烨就不肯向前了，倒退着爬回来，从怀里掏出一截竹管，点燃了上面的捻子，远远地抛了出去。


轰隆一声巨响顿时就在山谷间炸开，松树冠上的积雪都被震落，阳坡上积存的雪堆再一次向下滑落，这一次的声威要比前两次都要大的太多了，云烨眼看着大雪埋掉了山脊，埋掉了好些大树，这才满意的拍拍手站起来，那些人想要隐藏，只能藏在雪崩区。


做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干脆做绝，雪崩即使杀不死那些阴魂不散的神人，将他困在山上还是可行的，这一回大家做事情都是很随意的，长孙很随意的上了玉山，云烨来不及做准备就跟了上来，那些跟着云烨的家伙想必也会跟上来。


两个月的潜伏，无舌好几回都发现了踪迹，可惜总是被人家逃掉，云烨只要出门，总感觉有人坠在后面，这样的感觉几乎让云烨发疯，王八蛋就是想利用云烨的这种心理把他活活逼疯，一旦开始变的疯狂，就会露出破绽，被人家一击而中。


三次，这两个月里云烨几乎遇到了三次奇怪的事情，出去溜达的旺财回来后总要把大脑袋在云烨怀里蹭几下才会舒坦，这一回旺财也是如此，云烨刚要去揉旺财的大头，被无舌拦住了，从旺财的腮帮子上小心的取出一根棕色的刺，找来一只鸡拿刺刺了一下，很快那只鸡就全身发黑的不动弹了，云烨估计自己如果被刺到，下场和那只鸡差不多。


无舌只看到有一个老妇人摸了旺财一把，指间有寒光，再去追就不见了人，幸好回来的及时，要不然就可以给云烨收尸了。


出个门都差点被大门上的冰溜子刺死，胳膊粗的冰锥说断就断，不含糊，去书院也会遇到巨石从山上滑落，娘的，那座山上就找不到一块石头，都是土山，幸好拉车的是旺财，会用屁股顶住车辕倒着走，眼看着巨石从眼前呼啸而过，人和马都会成肉泥。


事实上云烨这几个月很少出门，只要出门就会有大麻烦，现在，是云烨唯一能够把握的时机，就不知道人家上不上套。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六十二节 年礼


一支支巨大的弩枪被八牛弩钉在悬崖上，有勇士背着绳子贴着悬崖攀缘直上，可惜鹰嘴岩之所以叫做鹰嘴岩，就是因为顶部有一块巨大的突出部分，勇士抓着弩枪只能到达突出部的底下，想要爬上悬崖确实奢望，八牛弩的射程不足以抵达悬崖顶部，这一困难顿时令书院的师生绝望。


好在有李泰在，一个很大的孔明灯又被升了起来，下面牵着一根细绳，看着孔明灯升上悬崖，云烨没有半点的奇怪，侍卫首领在自己的流星锤上加了绳子，抡圆了之后飞出去，锤头缠在孔明灯底下的绳子上，众人合力将孔明灯拽了上来。


指头粗的绳子没办法往下搭索道送人，对于这些人的智商云烨已经不抱指望了，指挥着大家往上收绳子，绳子收到尽头，结果发现下面绑着一根更粗的绳子，百丈高的悬崖一盘绳子就有足足五百斤重，幸好书院当初为了测量后山，准备了几盘长绳，要不然想找到这样的长绳子几乎不可能。


巨大的铁环被侍卫用铁锤敲进了岩石，两根长绳一作负力，一作安全绳，看着被斜斜拉开的绳子，长孙问云烨：“这是为何？”


“这是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就算是装人的篮子掉了，另外一根安全绳子也会让人沿着斜坡滑落，您看他们在那里堆了很多的稻草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长孙不再发问，侍卫首领命令两个个身子轻盈的侍卫打头阵，两人坐到竹筐里，把腰里的皮带挂在另外一根绳子上，摇一下铃铛，竹篮就缓缓地下降，不一会，两人就平安落地。


等竹篮被拉上来之后，云烨请长孙坐上去，又命一位身手矫健的女侍卫跟着，眼看着篮子缓缓地下降，云烨的心都要揪起来了，所有侍卫都面朝外，严阵以待，只要出现活物，云烨给的命令是格杀勿论。


好不容易等到长孙平安落地，众人才感觉魂魄也归了位，不敢想象长孙出事后，李二会发怎样的疯，估计这里大大小小的人，从侯氏到云烨绝对不会有一个能逃脱的。


侍卫首领，当场向云烨单膝跪地，大礼参拜，其他人也是如此，就连侯氏都蹲身施礼，云烨笑着接受了，等篮子上来，又让侯氏和宫女先走。


悬崖底下的绞盘不停地运转，从清晨一直到下午，这时候悬崖上只剩下云烨，刘进宝和其他一些侍卫了，这时候大家有说有笑，也有了胃口，把最后的食物吃完，云烨笑嘻嘻的把暖亭一把火点着，就和刘进宝首先坐上篮子一溜烟的就下了悬崖。


最后下来的人是侍卫首领，在清点了人数之后，索道就被刘进宝点着了，绳子上抹了牛油，两团明亮的火光从悬崖底下很快的就钻到云层里去了，这时候，上面的人就算是有再大的本事也下不来。


长孙的銮驾一直停在悬崖下面，眼看着所有人都平安落地了，这才起驾回宫，因为她的任性，皇帝命她即刻回宫。


明知道回去一定会受责罚，所有人还是很愉快，李承乾，李泰，李恪都来了，听说皇后已经平安落地，准备前来的皇帝这才没来，只是命令皇后回宫。


“云侯，老夫做的索道如何？”公输木迫不及待的跳出来邀功，云烨翻着眼睛说：“马马虎虎，坐在上面一点都不舒坦，本侯原来打算在索道上高歌一曲的，结果被吓得出不了声，总算是活着下来了。”


一句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老江钻出人群说：“侯爷，老夫亲自去看过了大雪埋了足足有十几里，雪面松软，走不得人，即使用侯爷说的把锅盖绑在脚上也走不成，平地上还好，可是到了山道上就不行了，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悬崖，以前的那些栏杆石碣都被大雪盖得严严实实，山上冷的厉害，不到开春大概不会化。”


听了老江的话，云烨立刻就把软甲从身上卸掉，自从出现了一次危险，这袭软甲就没离过身，脱掉了软甲浑身舒畅。在雪地里跳了两下，感觉从未有过的轻盈。


回家的路上，无舌四处张望一下，招招手，只见雪地里忽然拱起了一个大雪包，狗子一声白色裘衣从雪里钻了出来，跑了几步，追上马车，一矮身就钻了进来。


“没发现异状，没有人盯梢。”给云烨和无舌说完话，拿过酒壶大大的灌了一口，埋在雪地里实在是不太好受。


临近年关，本来是杂耍团生意最红火的时候，但是那个被李怀仁暗中盯住的杂耍团却四分五裂了，打听过才知道，班主失踪了，大家没了靠山，只好散开，各自谋生。听了这个消息，云烨高兴地喝了一大壶烈酒，醉倒在家里。索命的无常终于被困在山顶上了。


有猎人说玉山山顶上有鬼魅，时常有凄厉的哀嚎声传出来……


大年二十三，云府已经沉浸在浓浓的新年气氛里，买来的肥猪被一头头的屠宰，十几口大锅一字排开，今天府上要宰杀牲畜，鸡鸭猪羊都需要在今日宰杀完毕，过了二十三就不再杀生了。


管事把成群的鸡鸭撵过来，仆役们只要抓到看都不看，把脑袋拧两圈就随手扔到大锅里褪毛，杀鸡鸭他们讲究不见血，尽管云烨很不习惯，但是日子不是自己一个人过，所以也就听之任之了。


云烨带着云暮和云宝宝去给宫里送年货，这是云家每年的惯例，因为长孙是云烨的先生，所以礼节必须尽到，今年进宫的还有莳莳，小武，狄仁杰，他们三个是去给长孙磕头的，徒孙一辈的人，长孙早就想考校考校。


才进宫，莳莳带着礼物就去了杨妃的住处，长孙也没有要求莳莳必须给自己见礼，李黯笑嘻嘻的迎过来，给云烨行了礼，就殷勤的接过莳莳的包裹，两人有说有笑的去了后宫。


“莳莳姐姐也真是的，嫁个草包王爷也这么开心，还用心织了漂亮的毛衣，我要都不给，说是送给杨妃的，还有一条很漂亮的围巾，那么大的牡丹图案，也不知莳莳姐是怎么织出来的，问她借过来显摆一下都不许，小气样子。”


小武不满的看着莳莳和李黯，总觉得他们两个不般配，莳莳人温柔，女红做的也好，饭做得也好吃，尤其是她包的素包子味道最好，更难的是一身的好武功，一丈多高的墙踩着墙壁就能飞上去，真正的飞檐走壁，再加上长得漂亮，配那个蛤蟆一样的李黯绰绰有余。


不过李黯也知道好歹，自从云烨把莳莳许配给了李黯，这家伙一身的臭毛病顷刻间就不见了，以前还听说他和李佑不上课的时候会去青楼，或者在长安城横行霸道，但是现在，简直就是一个王爷中的典范，走路都规规矩矩的，以前摇脑袋晃腰的谁看谁想抽，他和李恪是亲兄弟，可是从他身上找不到半点王族的优雅。


云家送进皇宫的礼物很多，必须先从李渊送起，如今霸占了整个太极宫，在这座大殿里作威作福，听说云烨来了，高兴地让内侍迎进来，见云烨带着四个孩子一人捧着一个盒子，满怀兴致的走下龙椅，亲自打开盒子，越看越喜欢。


小武抱着的盒子里装着一颗很大的桃子，是鲜桃，足足有一斤重，红艳艳的好看，上面的绒毛都没有洗掉，李渊接过盒子深深地闻了一下，对云烨说：“小子，有心了，大冬天的找这颗桃子可不容易啊，心意老夫收了。”


从身上摘下一枚明珠，就放在小武早就伸出来的小手上，这是每年都有的节目，调皮贪婪的小样子惹的李渊又是一阵大笑，拍着小武的头发说：“想要好礼物了，明年就再来。”


云暮抱着一个盒子见李渊忙着和小武说话不理自己，就把盒子一个劲的往他身上蹭，李渊开心的打开云暮的小盒子，见里面装着一个玻璃盒子，不明其中的道理，只见云烨接过盒子，掏出一枚钥匙在一个孔里拧了好几圈，就听见玻璃盒子里传来叮叮咚咚的声音。


“太上皇明鉴，小子把这东西称作八音盒，里面的铁柱上有一个个的小突起，音阶不同，只要弹簧敲击到突起的音柱上，控制好速度，就会自动演奏，可惜小子不通音律，太上皇乃是其中的大家，闲暇时不妨调整一下，看看能奏出很等美妙的音乐来。”


“有此事？”李渊的兴致一下子就被提起来了，打开盒子盖，果然看见里面有一个弹簧在敲击音柱，欣喜之下立刻就准备研究。


云暮见自己没有礼物瘪着嘴就要哭，李渊赶紧从怀里摸出好大的一枚金牌给云暮挂脖子上，这才让她破涕为笑。


男孩子抱的礼物就很一般，云奶奶亲自绣的一件百福衣，云烨亲手画的一幅乌龟长寿图，虽然这才是正式的礼物，但是李渊就是喜欢桃子和八音盒，对正礼并不如何看中，随手赏赐了云宝宝和狄仁杰一人一块玉佩就打发了。


皇宫里送了一圈礼物，到了傍晚才被李泰，李黯送出宫，李黯盼着上元节的到来，自己好与莳莳一起赏月，李泰则对云烨怨念深重，八音盒这么好的东西居然没有自己的份。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六十三节 除夕晚宴


玉山峰顶每到夜间就会有一缕青烟升起，天亮的时候准时会熄灭，一个瘦小的身子在雪地上疾驰，速度很快，但是他矮小的身体这时候成了他最大的累赘，只要他跑的稍微慢一些两条小短腿就会陷进厚厚的积雪里，变得笨拙，难堪。张嘴嚎叫一嗓子，谁都想不到一个小小的身子里居然会发出这样大的声音。


又一次突围失败，姜离只好把身子躺在雪地上滚回去，他在雪堆里挖了一个洞，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感受到一点点温暖，如果绿珠的腿没有摔断，两个人配合着怎么都能下到山下去，如今绿珠发着高烧，双腿肿的紫青，肋骨也断了三根，动都不能动，如何能逃出生天？


以前还以为自己稳操胜券，谁料想顷刻间主客异位，自己在稀里糊涂中走进了绝路。胃里像着火一样难受，姜离抓了一把雪填进嘴里，想要扑灭饥火，雪水进肚子，饥饿的感觉越发的强烈了。


刨开冰雪才找到了几粒松子，上一会吃饭还是自己抓到了一只窝在树洞里过冬的松树，两个人只靠一只松鼠的储粮无论如何是不够的。


钻进了洞里，姜离把松子砸开，掏出松仁喂到绿珠的嘴边，食物的味道让绿珠自动的张开嘴巴，六颗松子而已，嘴巴张的再大又如何？


绿珠醒了，恶狠狠地看着姜离说：“我还很饿，再给我喂一点。”姜离摇摇头说：“没有了，一点都没有了。”


绿珠艰难的把头转过去，面对着雪璧不说话，这时候的绿珠那里还有半点美人的风姿，娇嫩的脸颊全是冻疮，露在裙子外面的脚趾已经发黑了，如果云烨在这里，他会立刻建议绿珠把脚切掉，要不然寒气入侵血脉之后，一定会有性命之忧。


“阿珠，你躺着，我这就去找吃的，现在天晴了，外面说不定有老鹰飞过来，我用石头去打，给你打老鹰回来吃，烤熟了吃。”


姜离温柔的安慰了绿珠，把残破的毡子盖在绿珠的身上，想了想又把自己的裘衣解下来给她盖上，又蹑手蹑脚的出了洞。


现在想喝口热水都是奢望，出了洞的姜离全身缩成了一团，仰头看着天空不住盘旋的老鹰，甩出了一颗石头，结果，石头到了半路就掉了下来，老鹰飞的太高了。白晃晃的雪地刺得眼睛发疼，以前一直住在江南的姜离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两只眼睛有时候会什么都看不见。


无奈的躺在雪地上，准备休息一下，抬眼看着蓝天眼睛才舒服一些，老鹰盘旋的圈子变小了，身子好像也变大了，姜离眯缝起了眼睛，这不是错觉，老鹰飞的低了，说不定他发现了猎物？


姜离左右看看除了自己没发现有活物，难道说老子是猎物？


他干脆放松了身子，漆黑的衣服在雪地里显得是那么的清楚，老鹰从姜离的身上飞过去，一遍，又一遍，山顶的寒风已经快要把姜离冻僵了，大不去管左手，只把右手揣在怀里。贴在胸口上取暖，一会就要靠这只手给老鹰致命的一击。


老鹰终于落地了，但是非常的小心，靠近了几步，又退开，黄褐色的眼珠里充满了疑问，眼看着天上别的老鹰也要降落，为了多吃一口食物，老鹰一下子就跳到了姜离的身上，粗壮有力的爪子深深地嵌进他的肩膀上，长长的喙闪电般的向他的眼睛啄来，姜离脑袋一偏，右手的刀子就深深地刺进了老鹰的肚子。


老鹰呱的惨叫一声，振翅就打算逃跑，巨大的翅膀扇起了狂风，雪粒子打在姜离的脸上生疼，那双扎进他身体的爪子将他带的几乎离地起飞。姜离闭上眼睛，拿刀子狠狠地在老鹰肚子里搅了一下，锋利的刀子一下子就把老鹰的内脏给割了下来，掉了姜离一脸，老鹰无力的扑击了两下翅膀，就不动了，姜离非常的高兴，把老鹰爪子从自己的肩膀上卸下来，顾不得包扎，有了这只老鹰，绿珠四五天都不用考虑吃食，再坚持几天，等那些雪变硬了，自己就能带着绿珠离开，直接回江南，这个鬼地方多一天都不留。


神人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用不着为了赌一口气把自己的老命搭上，云烨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这些天早就看来了，那个长得和老妇人一样的老头子，非常的恐怖，云烨在山上甩出来的掌心雷也非常的可怕，不是自己夫妻能够对付的，早些回家才是正经，如果运气好绿珠能有身孕，谁还去管什么出世和入世。


钻进了动，姜离把老鹰拖到绿珠的身边，趁着老鹰的身子还热，割开了咽喉，把温热的老鹰血一点点的挤进了绿珠的嘴里。看着绿珠贪婪吞咽的样子，姜离开心极了，只要能吞咽，就好，再熬上四五天，就能逃出生天。


姜离欢快的拔着老鹰的羽毛，在这个忙碌的间隙里还为绿珠用老鹰羽毛编制了一顶鹰冠，等到把毛都拔干净之后，就小心的生起了一堆火，今日云雾缭绕山下的人看不见山顶的动静，所以大白天的生火也不要紧。


看着火苗舔舐着肉块，姜离的喉结上下活动的飞快，毕竟四天没吃饭了，谁都受不了，绿珠也不说话，眼睛直愣愣的盯着老鹰肉，口水不停地流，姜离爱怜的帮她擦擦嘴，却被她一胳膊打开，痴痴地看着肉块。


害怕绿珠烫着，姜离撕下来一小块肉，吹凉了给绿珠喂了过去，绿珠吃的很快，不一会就把一小半老鹰吃了下去，姜离就把老鹰收了起来，挂在雪璧上，剩下的要吃四天呢，不能一顿吃完了。


看着捡拾地上的老鹰骨头使劲嚼得姜离，绿珠大声地说：“我还要吃，我饿！”


姜离费劲的把一小块骨头嚼碎了咽了下去说：“阿珠，不能吃了，我们还要在这里留四天，外面的老鹰远远地躲开了，我在也抓不到了，你忍忍，等下了山，我给你买你最喜欢吃的枣糕，乖乖地睡，我在这里陪着你。”


绿珠又把头转了过去，面对着雪璧发呆，姜离害怕她冻着就往火堆里加了一点柴火，这些天每天都在为寻找一点食物奔波从来没有好好地休息过，现在烤着温暖的火堆，抱着自己的膝盖沉沉的睡去。


一阵钻心的疼痛从肋下传来，姜离差异的朝自己的肋下看去，只见一把刀子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身子，方式很熟悉，从第三根肋骨的下方朝上刺就会到达心脏，这是一击必杀的招式，知道这样杀人的好像只有自己和绿珠。


“咯咯咯”，绿珠笑的开心极了，这个该死的侏儒，已经控制自己十年了，现在连一点老鹰肉都不肯给自己，现在自己已经重伤了，说不定这个家伙就会把自己扔下逃跑，该死的老天怎么不是他的腿被摔断，偏偏是老娘的，说不定这家伙就是在等自己死，好吃自己的肉，现在好了，老娘没吃的了，就吃你！


姜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眼前一阵阵的发黑，终于一头倒在了火堆里，脸上不知道是雪水还是泪水，在火堆里发出嗤啦的一阵轻响变成了一缕青烟袅袅升起……


大年三十这天，无舌带着狗子老江再一次来到雪堆上，这次可以越过雪堆了，因为那些积雪已经变得很瓷实，几乎就是大块大块的冰疙瘩，估计开春的时候东羊河会发洪水，这样多的冰雪足够融化到晚春的。


三个人艰难的越过了雪崩的地方，在山顶找了很久，才找到那个雪洞，无舌往里看了一眼就把脑袋缩了回来，对老江说：“往里泼些煤油把，把这些都烧掉，不要让老天看见，免得增加侯爷的罪孽。”


好奇的狗子把头探进去之后就迅速的缩了回来，趴在雪地上吐得苦胆都流出来了，老江苦笑起来，他不用看就能想象里面的样子，无非是人吃人罢了，早年间如果自己没有加入唐军，而是加入了朱桀的军队，说不定自己也会吃人，大冷天，没东西吃，不吃人，吃什么？看似是一句有道理的话，可是，人不是野兽，不是这么算的。


“奶奶的，那个女人真狠，硬是把一个人吃的就剩下一个身子，两条腿上全是牙印，老天爷，她是生吃的，有柴火为什么不点火？”


“就你话多。”无舌重重的在狗子的脑袋上敲了一记，老江钻进洞里，把带来取暖的煤油均匀的泼洒在两具尸体上。点着火就出来了。


雪洞上的雪很快就融化了，顺着两侧流走，顶上的积雪慢慢化掉，掉在火堆里带起了一阵阵水雾。浓烟从通风口直上云霄。


不一会雪水就化尽了，汇成了一股小溪，带着好些黑色的肉块顺着低处掉下了悬崖，好几只老鹰似乎闻到了味道，箭一般的向悬崖底部冲去。


无舌，老江，狗子也没有兴趣再多看那个雪洞一眼，不等火焰熄灭就匆匆下山，今晚家里还有丰盛的酒宴在等候大家，没工夫去管那些人吃人的事。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一节 天堂的味道


张谏之吃完早饭就进了卧室，简陋的木床上一袭天青色的袍服被整齐地叠放在那里，这是母亲昨日仔细浆洗过的，别的衣服可以用棒槌敲打，这套衣服母亲小心的用手搓出来的，在她看来，这套衣服和儿子一样，都是她的骄傲。


见儿子穿上了衣袍，张谏之的母亲蹲下来，用力的拽平整，儿子今天要去侯府做客，给先生拜年，需要穿的整齐些才好。


瞅着英气勃勃的儿子，老妇人都不敢想自己也有这样风光的一天，儿子在书院里跟着那些名宿大儒们进学，长安城里好多富贵人家都没有这个资格，但是自己的儿子，一个歌妓的儿子居然就能做到，一边上学一边还能养家，这让很多以前看不起儿子的南城区富商羡慕的眼红，儿子以前做工的那家人更是如此，家主见了儿子，都要喊一声张世兄，要知道，这个称呼以前是官宦人家才能用的。


去侯爷家做客，是荣耀，就是礼物轻薄了些，自己织的一匹麻布而已，不过这匹麻布是自己用心织的，织的很密，线头接的也少，谁都会说是一匹好布的，就是不知道侯爷家能不能看上，以前自己做歌妓的时候去过富贵人家，哪一个不是穿着绫罗绸缎的。


“儿啊，要不然你再带上一封点心？”老妇人忐忑的对儿子说。


张谏之笑了，拉着母亲粗糙的手说：“娘亲，您不知道，先生家的厨子做出来的点心那才是长安，不，全大唐最好的点心，学生去见先生带着手信，这是礼仪，不是去显摆阔绰的，先生也最看中心意，如果孩儿拿家里所有的钱财置办礼物，才会被先生看不起，您织的这匹麻布很好啊，先生会喜欢的，等孩儿回来给你带云府的点心，真的很好吃。”


老妇人笑着拍打了儿子一下说：“哪有去先生家拜年连吃带拿的，不知羞。”


张谏之看看天色，抱起那匹麻布边走边说：“这是学长们教的，去先生家千万不要客气，但愿他们这回不要再忽悠我。”


才出门一辆，马车就停在了家门口，一个胖子把脑袋探出来大喊：“谏之兄，快些，迟了就赶不回长安了。”


张谏之大声的应答着跑出家门，母亲也追了出来，看到这辆豪奢的马车有些愣神，那个胖子已经身手矫健的跳下来给老妇人见礼，手足无措的老妇人连忙把胖子扶起来，眼睛却看向了儿子。


“母亲，这就是雷同，我经常跟你说起的同窗，孩儿与他早就约好一同去玉山，您回去吧，孩儿这就去了。”


说完就和雷同一起钻进了马车，马夫吆喝一声，这辆豪奢的马车就窜了出去，很快的就出了坊门拐去了朱雀大街。


纳着鞋底子的华家娘子纳闷的问老妇人：“张娘子，刚才上马车的是谏之？”


“是啊，他要去玉山给先生拜年，同窗来接他，也不知道侯爷家的饭食有多好吃，两个孩子等都等不及，你看把他们慌张的。”老妇人的脸上满是骄傲。


有了马车去玉山就很快，一个多时辰后，就到了云家庄子，雷同给了马夫几个铜板让他去街面上自己解决吃食，自己拎着俩个巨大的礼盒就和张谏之一起进入了云府。


府里已经非常热闹了，好多学长已经坐在客厅里喝茶，等待先生出来，登记礼物的管家和账房笑眯眯的在厢房门口等候，见雷同和张谏之被仆役带了过来，二管家老赵就上前行礼，感谢他们来给侯爷拜年。


雷同的礼物不俗，就是一卷古画，只要看看画上那些马匹的腾跃姿态八成是展子虔的真迹，老赵原来就是做珠宝玉器生意的，哪里会看不出来，小心的把画轴卷起来装回盒子，对雷同说：“少郎君有心了，你先生的脾气你是知道的，送了这样的礼物你难免会吃排头，还是快快收起来，莫要被先生看见。”


雷同见管家态度坚决，只好收起画轴，把另外一个礼盒抱了上来，管家一打开就高兴，只见里面装了一整套的大头泥娃娃，憨态可掬，甚是喜庆，连忙把礼物收好，收好了礼单，雷同见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被主人家喜欢，自然跟着眉花眼笑。


老赵接过张谏之的那匹麻布，拿手在上面摩挲一阵子挑起大拇指说：“好料子，布面平滑，接头几乎没有，厚实，整匹布捶地软和，老奶奶一直想找一匹好麻布给府上的两位小少爷做贴身衣裳，这就算是有了，少郎君家里有这样的巧手，属实难得。”


登记完了礼单，张谏之雷同就一起去了院子，一大圈贺兄，杨兄，文兄，之类的拜会下来，已经是晌午了。


老钱早就准备好了宴席，说侯爷被陛下留宫里了，出不来，由他招呼大家饮宴，诸位和侯爷都是亲亲的师徒万万不要见怪，必须吃好，喝好，今年学问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都知道先生是天子近臣，既然被留在皇宫，自然不是一时半会能回来的，大家也就放开心胸在云府大吃一顿。


张谏之认为自己吃饭已经很没有风度了，没想到旁边的雷同更加的没有风度，盘子里放着一个猪蹄，又把眼睛盯到大块的肴肉上了。


“小雷，你家里不缺肉食，干嘛这么拼命？”张谏之不好意思的捅了雷同一下，雷同头都不抬的说：“我家的肉食能吃么？连书院的饭食都赶不上，回家让厨子给我做红烧肉，结果做出来的是什么东西？被我当即就把家里的厨子打跑了，我爹还不信书院的饭食会比家里好，休沐的时候我带回家一份红烧肉，我老子一口气就吃完了，说这才是食肉，家里的厨子撵的不冤，你尝尝，这猪蹄子做的地道。”


说完就旁若无人的又插过来半个猪蹄，搁在张谏之的盘子里，都是十五六岁的小少年，很多人这是头一回充当大人上别人家见礼，刚开始还有些拘束，见有人开头，哪里会吃亏，在书院抢饭吃又不是没抢过，不一会，就吃得见不了人。


老钱最喜欢看到这样的场景，云烨见到会心疼，但是老钱固执的认为，客人吃得爽快了，才是给了主人家最大的面子，说明云府美食的名声不坠，端着酒壶不断地劝酒，笑的和弥勒佛一样。


少年人在喝酒一道上那里是老钱这样的老狐狸的对手，老钱把七八张桌子走了一遍，身后就堆了七八个空酒坛子，都是烈性酒，不多时，就有人七扭八歪的说胡话。


一顿饭吃了足足一个多时辰，眼看着天色不早，已经明显喝高了的张谏之扶着死猪一样的雷同出了云府，手里还拎着两个竹篮，一卷画轴。


竹篮子里是云家的回礼，精美的四样点心，中间放着一个不大的奶油蛋糕，张谏之努力的扶着雷同，生怕这家伙碰坏了竹篮子，见雷同的车夫迎了上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来的时候用了一个多时辰，回家的时候马夫把马车赶得飞快，因为他家少爷已经呕吐了三四回了，并且一个劲的对着呕吐物大喊可惜，很有要吃回去的冲动。


天色稍微暗了下来，张谏之又被马夫送了长安，在雷同家亲手把那副展子虔的立马图送还了雷家，并且说明了云府不收的理由，雷老爷对书院先生的高风亮节又是一顿赞叹，再把云家的回礼交给了雷老爷，雷老爷看看里面的五色礼，再看看大醉而归的儿子，就知道他们在云府过的非常愉快，这就好，这就好，没有看不起商贾人家就好。见张谏之也东摇西晃的，就命马夫把他送了回去，还请他在闲暇时到家里做客。


眼看天就要黑了，老妇人见儿子还是没有回来，不由得开始担心他会在酒宴上被别人戏弄，毕竟这样的场景她做歌妓的时候见识过无数遍，心忧之下，只要听见外面有脚步声，就连忙打开门看，失望了无数回。


一辆马车在家门口停下，眼见着自己晃晃悠悠的儿子被马夫搀扶下了车，连忙上去扶住儿子，见儿子冲她开心的一笑，虽然被浓烈的酒气熏得头昏脑涨，却明白儿子这一趟侯府之行过的不错，好像没有受到欺辱。


强自坚持的张谏之一头杵倒在自己的床上，浓重的睡意袭来，就要入睡，好像想起了什么又挣扎着爬起来，从门口把篮子拎过来，送到母亲手里说：“娘，尝尝，云府的点心，您吃过之后就知道他到底有多美味了，这是侯府给的回礼。”


老妇人把儿子扶上了床，脱掉他的衣衫，给儿子喂了一些水，拿湿布巾子擦了脚，这才给他盖上毯子，瞅着睡着的儿子愣了一会，就回到矮桌旁边，打开竹篮的盖子，看着里面精美的点心长长的吸了一口里面的香甜气息，这样的好味道多少年没有闻到过了？


那指头挖了一小块奶油含在嘴里不由得呻吟出来，这就是天堂的味道么？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节 熊猫和兕子


云烨回不了家的原因不是皇帝不放，也不是皇后不许，而是因为他碰到了难题，大唐的太子殿下，魏王殿下，再加上他三个人要替大唐最受宠爱的公主李明达兕子公主解决天大的麻烦，她的狗狗不吃饭。


云暮自认对这个很在行，带着自己的大狗去看看兕子的狗狗为什么不吃饭，不过很快就回来了，旺财也把尾巴夹的紧紧地，很狼狈，看样子兕子公主的狗狗不简单，能把凶悍的旺财吓得不轻，一定是猛兽才是。


在长安，富贵人家养猞猁养豹子已经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作为大唐最受人们喜爱的公主养两只犀牛也不算什么事。


要知道书院里闲的没事干的先生，为了把猞猁的体型减小，已经开始培育第三代小型猞猁了，现在已经初见成效，至少耳朵尖上的那一撮子凶毛已经不见了，体型已经见小，性格也变得温和了，据书院的先生说，等到再有两代，繁殖出来的猞猁就只有十斤重了，就是这样云烨也不敢想象一个甜美的少女抱着一只十斤重的猞猁漫步花园的情形。


宫里的贵人最喜欢的就是波斯猫，甚至出现了专门从波斯之地把猫运过来的商队，原本应该用来抓老鼠的猫，现在成了贵妇们膝盖上的恩物。


“狗狗不吃饭！”兕子已经开始带哭腔了，扯着李泰的衣服不住的摇晃，李泰重重的一拳头砸在脑门上对兕子说：“兕子啊，四哥一直认为食铁兽就不该吃铁，它应该吃别的东西才对。”


听了李泰的话，云烨嘴里的茶水就喷了出去，急急的问：“你再说一遍，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吃铁？”


“秦岭里跑出来三只花熊，被百姓们抓住了，被当地官府送到了皇宫，说是上古异兽食铁兽，已经半个月了，兕子给食铁兽喂铁，它不肯吃，就算是最好的百炼钢都不肯吃，以前皇宫里也有这东西，结果，都是不吃东西，活活的饿死了。”


云烨听的已经傻掉了，脑海里已经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场景，一个粉嘟嘟的小女孩含着泪水，抱着一大块铁往衰弱无力的熊猫嘴里喂。这不是真的，人家熊猫从来都不吃铁，从来没有吃过，想到这里云烨有些抓狂。必须把熊猫救走，它在皇宫里被一群残忍的霸王龙围着，绝对活不过这个冬天。


急匆匆的跑到兕子的狗笼子里看，果然，两大一小三只熊猫无力的趴在笼子里，小的那只被饿的已经要死了，三只熊猫都很衰弱，模样可怜，这要是在后世，兕子就算是再可爱，也会被全世界的人民所鄙弃，只要看看笼子里扔的那些亮闪闪的钢条就知道，绝对是上好的钢材，为了方便熊猫进食，将作监特意把巨大的钢锭裁成了小条，看样子熊猫还是没什么胃口，两个内侍居然开创性的往钢条上涂抹了蜂蜜，希望熊猫舔舐蜂蜜的时候顺便连钢条一起吃掉。


“我也觉得花熊吃铁有些扯蛋，就算是被称作食铁兽也一样，就像你的马叫做旺财，我的猫叫做风影一样，都该是外号才是。”李承乾挠挠头发，转头对云烨说。


“以前皇宫里养过这东西？我难道就没有给你们讲过其中的来历吗？”云烨奇怪的问，自古以来关中，蜀中，陇南就是熊猫的栖息地，人们都把他叫作花熊，皇宫里珍奇异兽很多，怎么可能会没有熊猫？


“哎呀，兰陵养过，现在兰陵总是在书院，要嘛就是在忙自己的奶糖生意，一整天都不见人影，兕子年纪小，不知道也是应该。”


李泰自己装出衣服万事通的模样，若无其事的给云烨讲述熊猫在皇宫里的悲惨遭遇，明明他自己也不知晓。


好在皇宫里就有箭竹，云烨让内侍去砍一些嫩枝子过来，一股脑的就塞进笼子里，熊猫立刻就来了精神，抱着竹子开始大吃。速度很快，看样子饿的不轻，至于铁条，云烨已经吩咐内侍拿走，这么蠢得主意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


兕子拍着小手在大笑，笑了一会就不笑了，打算让云烨专门来皇宫帮她养狗狗，到了现在，她依然固执的把熊猫叫做狗狗。


虽然说做一个熊猫饲养员也不错，但是，李承乾抱着兕子说：“云烨不能去给你养狗狗，他得想办法帮着父皇养活天下的百姓，善良的兕子最后忍痛割爱，把自己的三只花狗狗托付给了云烨，让他养在书院里，自己每个月都会去看。”


学生们都在放假，书院里冷冷清清的，只有一些外地的学生还留在书院里继续攻读，一个半月的时间是不够他们从家到书院来回走一趟的。


初一到十五是举国欢庆的时候，留校的学生未免会生出几分思乡之念，不过这种催发了无数美丽诗篇的思绪被三只憨态可掬的熊猫冲的七零八落。


山里还是白茫茫一片，竹子都被大雪压得折断了，冬日里熊猫找不到觅食的地方，才从山里出来，所有的动物都需要盐分，熊猫闯到百姓家里，发现百姓家的铁锅上附带着微弱的盐分，这才不停地舔舐铁锅，有性子急的熊猫还把铁锅咬破，舔舐碎铁片，被百姓们看到了，就误认为熊猫是一种吃铁的怪兽。


到了书院自然不会再有吃铁这么凄惨的事情发生，留守的学生们听说了熊猫的遭遇，激发了强烈的关爱之心，过年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蛋糕发放的，他们宁可自己在一边流口水，都要把蛋糕省下来喂熊猫，至于箭竹这东西，书院周边的竹林算是倒了霉，不嫩不新鲜的一律不得喂食给熊猫，有勤快的专门去帮着熊猫找冬笋。


熊猫或者真的只适合活在人类的关爱之中，短短的一个月，三只熊猫就恢复了圆滚滚的体态，就算是往外撵，也不愿意离开书院，整日里在书院里东游西晃，将一座假山盘踞为自己的据点，居然知道把学生晾晒在外面的被子扯到洞里给自己垫窝，日子过得逍遥。


野性是看不见了，见不得学生端着饭盆，只要听见饭堂的钟声响了，一家三口就会去饭堂门口守候，饭堂里不敢进去，那个胖胖的厨子会用大扫帚往外撵。


厨子们见熊猫很是识趣，也就在每日熬粥的时候，多加两碗小米，多出来的一锅晾温乎了就倒在一个很大的猪槽里面，供它们一家三口享用。


兕子过来看过好几回，云烨不许她靠近熊猫，谁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狂性大发，还是不要惹它为妙，兕子总想和云暮一样给熊猫架上鞍子，骑着熊猫到处溜达，可惜，她柔弱的身体，再加上先天性的心脏病，让她的愿望总是落空。


小兕子的眼底总有一丝红血丝，十根手指的指甲也总是呈现一种不健康的青色，孙思邈用了很多的药物，但是效果都不好。


云烨知道这个孩子活不过十二岁，所以对她就给予了最大的宽容，李二，长孙，李承乾，李泰都知道，只要这个妹子想要的，就算是天上的星星都会帮她摘下来。


只要云暮有的，云烨给小兕子都准备了一份，家里的大狗也给她找了一条最温顺的，李承乾找了最好的皮匠，给她打制了一套非常漂亮的鞍鞯，可以套在狗身上，虽然不能像云暮那样骑着旺财冲锋陷阵，但是在内侍的牵引下，慢慢的走一圈还是可以的。


这样娇惯的环境下，兕子依然没有被惯坏，五岁的小姑娘已经在努力的学习书法，而且天资聪颖，善良的天性更是让皇宫里所有的人都对这个孩子疼爱有加。


晋阳公主就是她的封号，李二把这个最最贵的头衔给了自己羸弱的女儿，就希望帝国的强大福威能帮助她益寿延年。


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匆匆流走，当兕子发现书院里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才知道新的学期开始了，她不喜欢清冷的皇宫，喜欢书院里的那些少年，还有白胡子的李纲，因为老头子总是把她放在膝盖上，被仆役推着在书院里闲逛晒太阳，有时候看自己的三只狗狗睡觉，自己也会迷迷糊糊地睡着。


“云烨，兕子的病情你真的束手无策？”李纲有时候看着已经睡着的小孩子，就会问云烨这个问题，这一次已经不知是第几次问到了。


“没办法啊，她的病是先天性的发育不全，而且是最恐怖的心脉上的病，孙道长研究了很多的药方，虽然能够催生她一时的气血，但是不及根本，如果家师还在，说不定能够打开她的胸腔，修补好她的心脉，但是我们？没有办法。”


云烨说的家师指的就是后世发达的医疗，在后世，如果有这样庞大的家世，心脏都能换掉，一个心脏修补手术，应该难不住。


李纲拍着椅子扶手叹息一阵，就开始训斥云烨跟着异人什么好东西都没学会，平白浪费了粮食，就学了一些没用的吃喝玩乐。


对此，云烨无言可对。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节 皇帝要封禅


开学了，书院已然恢复了自己往日的固有旋律，除了多了三只懒熊猫以外，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女孩子们对熊猫爆发了令人发指的热情，于是，熊猫的布偶很快就在女子书院形成了一个风潮，希帕蒂亚也不例外，最大的那个熊猫布偶就属于她。


大唐却在这个新的一年里爆发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李二见国库充盈，将士凶猛，万国来朝，认为自己的功绩已经足以向上天报告一下了，所以就打算去泰山封禅一下，再者带上晋阳，沾一点国家气运，说不定在这样的喜庆气氛里晋阳的病可以不药而愈。


魏征打死都不同意，上本说国家现在从洛阳以东直到东海之滨，荒野千里，人烟稀少，鸡犬不闻，百业凋敝，这和时候去泰山封禅，一定会加深山东之地百姓的痛苦。


就这一句话，云烨看到李二对魏征的失望可说到了极致，为了不让皇帝去山东分化打击豪门，魏征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如果是五年前，魏征的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但是现在，这句话是不对的，皇帝下令流民归田之后，无数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流民已经慢慢的回到了昔日的家园，开始重建自己的家乡，朝廷三年不税的法令已经昭告了天下，土豆这种东西更是种的满世界都是，登州，莱州，这些地方已经慢慢形成了大城市的雏形，登州刺史要求扩建城池的奏章已经在皇帝桌案上摆了一个多月了，你现在说山东凋敝是何道理？


众所周知，支撑建立起李唐天下的，主要有三股力量，而最为重要的，便是关陇集团，他们本是源自北魏鲜卑贵族的军人团体，其中既有胡化的汉人，也有汉化的胡人。


原来割据中原的北周和北齐，便是由关陇集团一手操控。至于由北周开国皇帝宇文泰亲自培植的八大柱国宇文泰（李世民曾外祖父）、元欣、李虎（李渊祖父）、李弼（李密曾祖父）、赵贵、于谨、独孤信（杨坚岳父）、侯莫陈崇等人，其威名更是无远弗届。


这八大柱国之中，宇文泰乃是李世民的曾外祖父，李虎乃是李家的嫡系曾祖，李弼乃是李密的曾祖父，而隋文帝之后以及李世民的祖母，都是独孤信的女儿。


西魏、北周、隋、唐四个朝代都与这八柱国密不可分，你要是仔细留意一下，就会发现，隋唐兴替的乱世当中，相互杀伐的四方豪杰，以及朝堂上的著名大将，往往都是沾亲带故，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这第二支力量，便是山东集团。其中，又可划分为两派：历史悠久、宗族势大的山东士族，以及野心勃勃、出身寒门的山东豪杰。前者以百年来所积累的声望门阀自立于世，而后者则依靠隋末以来所掌握的武装力量独树一帜。这两股力量，相互间既有矛盾，又能够为了彼此共同的利益而合作。他们长期以来，都让李世民有尾大不掉之感。


好在借用云烨的力量，李二成功的压制了山东豪门，卢家的血案，让他们认识到了刀把子的可怕，现在老老实实地待在山东，俯首帖耳，以图后势。


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往日的不可一世的崔家，郑家，卢家，不做声，老老实实地接受了《氏族志》的安排成了二等，三等的家族，要知道云家现在就是三等家族，只要云家有闺女和皇家结亲，或者皇家有闺女下嫁云家，迟早都会成为二等家族。


而以魏征为代表的山东集团官僚，也正是利用了氏族的庞大势力使得李世民在政令措施上多有让步之举。不过，山东集团在李世民打天下和治天下的过程之中，也为贡献了不少才具卓异的文武贤能。因此，李二对这支势力，是既爱又恨，既要小心提防，又要加意笼络。


最后一股力量，便是长期踞于江南自成一体的江南文士集团。他们同样继承了魏晋以来门阀贵族势力的绪余，在隋统一南方后，其政治地位已大大下降，但在江南地区仍然有着难以替代的影响力。


这些人的特点是无拳无勇，让他们统兵打仗，实非所长，不过，他们向来以衣冠正统自居。要说到对前朝典章的钻研阐发，可谓无人能出其右，故而唐初一应政治制度的设计、典章礼仪的制定，多出于他们之手。


这三股力量，形成了唐初政坛官场之上的基本格局。其中关系犬牙交错，复杂异常。故而对他们，李二向来采取分而治之掺沙子的原则。


玉山书院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坐大未必没有李二纵容的结果，这样的信任和纵容只会出现在云烨身上，换一个人，李二绝对不会这样放纵。


云烨看得出来，魏征的话算是伤了李二的心，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兴致勃勃的李二想要祭天，那就去祭呗，大家也有机会去泰山旅游一圈很不错啊，干嘛要阻止？更何况皇帝出行对当地的经济一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五六万人的衣食住行，不需要花钱啊，李二家里现在穷的就剩下钱了，他两个闺女捞了不少钱。


整个朝堂之上静的掉根针都清晰可辨，李二把目光转向了房玄龄，他忘记了老房的老婆也是山东大族，杜如晦从来不参与这些事，闭上眼睛装睡觉，秦琼，程咬金更是低下了脑袋，他也是来自山东的响马。


自古以来皇帝出巡几乎就是祸害地方的代名词，氏族纠纷和秦琼，程咬金这些人无关，他们是《氏族志》的受益者，只是单纯的不愿意皇帝去山东祸害自己的乡亲而已。


李二的目光显得更加愤怒，长孙无忌还是没出来，这家伙还在为皇帝给他安了一个赵州刺史的头衔很不满意，这分明是要把他赶出长安去地方上自生自灭啊，心中有气，自然不肯出力。


皇帝最后把目光停在云烨的身上不动了，云烨甚至能感受到李二灼人的目光盯在自己的哪个部位上。


“陛下，微臣认为，魏征说的有理，如今山东河北之地依然荒僻，也穷顿不堪，陛下要去封禅，随行人马绝对不会少于六万，这些人吃马嚼的，一路过去，就会把陛下这几年在山东，河北蓄养在百姓家中的财富消耗一空，自然是得大于失，不划算。”


魏征愤怒的看向云烨，因为他听出来了，云烨已经偷换了概念，把不能去泰山封禅的理由偷换成了单纯的钱粮。


果然，这句话让李二龙颜大悦，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原来如此啊，魏卿说的果然有理，百姓的福祉大于天，这个道理就是朕也要遵从的，不过魏卿多虑了，这次封禅，朕会自带粮草，器物，地方官府不得修造行宫，也不得开山辟路，更不得黄土垫道，所有民役全部取消，如此，可能去得？”


魏征无奈之下只好拱手说道：“如此一来自然百无禁忌。”


长孙无忌立刻出班启奏到：“我皇自御极以来，灭突厥，克草原，拓版图，育万民，如今国内四海升平，域外群雄顿首，更兼得这几年风调雨水，自然需要昭告上天，刻石为记，以昭吾皇功绩。”顺风话长孙无忌从来都不缺少。


李承乾现在也弄明白了自己父亲要干什么，自然出来为自己的父亲大肆的吹嘘，李氏宗亲总是没原则的站在皇帝一边，魏征，房玄龄等人就算是万般的不愿，也只能同意皇帝去山东，上一次山洞叛乱是魏征去平定的，没有费一兵一卒，现在皇帝到底还是不放心，准备自己去看看。


出了万民宫，秦琼，程咬金就悄悄的问云烨：“小子，你替山东百姓减去了负担，我看魏征，好像并不领情啊。”


“伯伯，魏征担心的根本不是百姓，他清楚皇帝绝对祸害百姓，他担心的是山东之地再遭受一次大的清洗，陛下绝对不会忘记，当初第一本《氏族志》上把崔家列为第一的耻辱，程伯伯，回去告诉婶婶，让她家里不要随便掺和山东的事情，她家在山西不管山东的事情，跟房相的妻子学学，上一回陛下出狠手处置卢氏，卢夫人不是当做不知道么？有些时候先把自己保住再说。”


程咬金喟叹一声就匆匆离去，皇帝这是静极思动，平息了好几年的氏族纠纷。如今又浮出水面，不知道皇帝到底要干什么，勋贵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云烨知道皇帝要干什么，神人的事情彻底的激怒了皇帝，百骑司的调查报告，云烨虽然没见到，但是猜都能猜到一些，魏天珏的案子一定有了进展，毕竟五百多人想要完全的销声匿迹这不可能做到，只要百骑司用心的去找，总会找到蛛丝马迹。


皇后在玉山遇险，虽然说是一个意外，皇帝谁都没有处置，平静的可怕，从事件发生开始，云烨就提心吊胆的，到现在才放下心来，这个板子还是重重的打在氏族的屁股上了。


随着神人的遮羞布被慢慢掀开，皇帝绝对不会容忍他们的存在，而这些古老的氏族，就是那些神人生存的并且发展的土壤，必须斩草除根。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节 遭遇了审计


自从来到大唐之后，活着就是云烨追求的最大目标，只要那些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不被触动，活着，就是他对自己最大的安慰，凡是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个时候的李二有多么的暴虐。


都说外无恒敌，内无法家拂士，国恒亡，李二对国家和权力的认知要远远的超越云烨，这个道理他不是不懂，帝王如果不想被骄奢淫逸的生活腐化，就必须给自己不断地树立敌人，现在外面的敌人已经摆消灭的差不多了，好些强横的英雄都在行馆准备表演舞蹈给自己看，谄媚的语言和行为令人作呕。


只有一个高丽还在内战中苦苦挣扎，一旦内战分出胜负，就到了大唐介入的时候了，这个时候，李二就把眼睛盯在了国内。


自从三国陈群制定了《九品中正制》这一套世袭的勋贵体系就深入了勋贵们的内心深处，勋贵天生就是要做官的，只要生下来就高人一等。


自己就是依靠门阀起家的，李二如何不担心后人走自己的老路？他这次不但要把老牌的勋贵们的骄傲打消掉，同时还对新兴的勋贵们做了安排。


分封诸侯来拱卫皇室，是李二一直以来的梦想。贞观十年，李二下决心推行这个梦想——建立“世袭刺史”制度，授予诸王贵戚、功勋大臣世袭刺史的名号，分镇各地，代代罔替，其中包括二十一名亲王和十四名功臣。在李二的安排下，他们接受诏令后，便要立即奔赴各地赴任，从此成为李唐皇室的可靠屏藩。


长孙无忌身上挂着赵州刺史的头衔，房玄龄挂着禹州刺史，杜如晦知贺州，程咬金知卢州，秦琼知齐州，就连八竿子打不着的云烨现在也挂着岳州刺史的头衔。


这摆明了是要分封天下的架势，本来李二想依靠这些手段把新兴的贵族影响力控制在地方，让他们家族的势力远离长安这座权利中心，为此他对自己最忠实的盟友长孙无忌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够带头答应这样的封赏。


谁知道长孙无忌第一次没有按照皇帝的想法行事，在长孙无忌的带领下，受封的功臣们集体表示不愿前往世袭封地走马上任，这样一来世袭刺史制度就成为了泡影——连受封的人都抵制，你总不能拿着棒子赶他们去上任吧？不久，长孙无忌又通过自己的儿媳妇长乐公主再三向皇帝请求：“老臣与陛下当年一起打天下，历经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才天下太平，为何要把我们赶到外地上任呢？这不是和流放差不多吗？”


长孙皇后事实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到书院的，她想散发自己的郁闷之气，夹在丈夫和哥哥之间难做人，长孙知道，哥哥已经为自己牺牲的太多了，要不然早在贞观八年就会成平章事，这就是宰相的位置啊，可是这一次，他的哥哥没有配合皇帝的政策，反而带头的反对，这是摆明了不愿意放手自己的权利。


从李承乾嘴里知道这些事件后，云烨就理解了长孙为什么会在大雪天爬玉山了，要是给了自己，估计会去吐蕃爬雪山。


其实岳州刺史这个职位云烨很喜欢，现在都回到京城了，云烨也没有主动去辞这个职位，毕竟岳州现在进入了大开发的时期，只要按照做好的计划进行施工就行，一边卖房子卖地皮，一边加快建设脚步，相信很快一座大城就会出现在洞庭湖边上。


云烨没有辞掉岳州刺史，这是李二分封刺史事件上唯一的一块遮羞布，当时长孙无忌带领大家一起推辞的时候，云烨已经在任上了。


这段时间，云烨没有任何动作，只是一心打理书院，鼓励那些出身微寒的学生，养熊猫，时不时的进宫去问候一下皇后，带着孙思邈去给晋阳看看病，就是不去拜见李二。


朝堂上的气氛诡异极了，皇帝要去山东泰山封禅的事情被那些大臣们一竿子就捅到明年去了，至于明年能不能去，还要看大唐是不是风调雨顺。


这是一个装乌龟的时候，给皇帝解一次围，市面上云烨已经有了弄臣的传言，这时候要是再多事，那就是在和自己过不去了，云烨这时候想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这样大家都看不见自己，就不会有人来找麻烦了。


见了鬼了，大唐皇家玉山书院迎来了它的第一次审计，户部，吏部，礼部，工部，联合大检查，如果加上后世的卫生部，公安部，这就是一次六部委的联合大检查。


原以为要接受审计的不光是玉山书院一家，国子监，弘文馆，应该也接受审计才是，谁知道人家说抽查，于是长安数百个单位，玉山书院是第一个被抽出来的。


牵头检查的就是魏征，冷冰冰的一张死人脸，公事公办的令人憎恶，皇家每年拨给书院的钱粮，户部每年拨给书院的俸禄，书院自身产业的查究，都在此列。


许敬宗奸笑着命人抬出来一房间的账本，他连先生们每个月俸禄发放的表格，书院学生补贴发放的记录，统统找了出来，诺大的房间里，真正称的上是汗牛充栋。


“给事中，书院多年以来从来没有官家审计过，既然来了，那就不能走马观花，每一道账簿都需要给事中查验清楚，忘了说了，书院里已经毕业三波学子了，如今他们在大唐境内为官的为官，做大匠的做大匠，当商人的当商人，早年的补贴发放就是一笔糊涂账，所以本官把凡是不能入账的银钱都做到那个账册里去了，您如果想要弄明白，就需要和那些已经毕业的学生对证。”


许敬宗把脉搏卡的很准，因为在他看来，只要书院把皇帝的大腿抱紧了，得罪其他人无所谓，所以故意做出一付我就是有漏洞，有本事你来查的可恶形态，就是给皇帝看的，如果魏征能在朝堂上弹劾他一下，就再美妙不过了。


因为学识眼光的差异，用惯了出入流水记账的魏征没有一点可能看得懂借贷记账法，对于借贷相抵，两者平衡的方式他需要很强大的理解能力才能做到，许敬宗花了整整两年时间才把云烨粗粗提出的记账方式规范化，现在他们记账的法子吗，云烨自己看起来都非常的吃力，许敬宗作为这方面的绝对专家，很有资格藐视户部的那些账房先生。


想把书院的账目弄清楚，没有两三年的时间不可能，如果要把学生的补贴账彻底算清楚，最少需要十年，这个时代想要把几百个流窜在大唐的人一一找到，那是痴人说梦。


再说了，有些秘密账目，只能拿给皇帝看，你魏征算老几？


魏征算是一个狠人，钻进房子里一天一夜没出来，也不知道看懂了几本，天亮的时候红着眼睛要去饭堂买饭，却被告知，书院里的饭食都是有补贴的，不对外。当然想喝口热茶也不行，书院从来不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外人身上，要不然账目上就说不清楚了。


大唐是一个人情社会，没有人情的存在寸步难行都是轻的，当魏征看到书院把香滑的米粥，还有一些蛋糕喂给了三只肥的走路都吃力的花熊，就感到非常的愤怒，最让他生气的是，花熊喝完米粥，吃完蛋糕，厨子就从白褂子上的口袋里，掏出鸡蛋，给张大嘴巴等待的花熊每张嘴里敲两个鸡蛋，直到花熊吃完，才拿毛巾给花熊擦嘴，在它们的屁股上踢一脚，撵去竹林继续进食。


什么时候花熊吃的比人都要好了？大唐没饭吃的人到处都有，为何要如此的铺张浪费？魏征对自己的遭遇毫不在意，他做这样的事多了，比这还难看的脸色见过无数遍，但是书院这样嚣张的无视自己的存在，却让他从心底升腾起了怒火。


过完年天气就慢慢变暖了，书院忙着清理东羊河，去年大雪天的一场大雪崩，让玉山脚下堆满了冰雪，如果开春融化，有可能让东羊河泛滥成灾，云烨，许敬宗都在忙活这事，趁着开春东羊河水位高，水量充沛，旱塬上的一些田地也能从泄洪渠里得到灌溉，蓝田县的官员带着大量的民夫修整水道，为了储水，他们甚至在东羊河的下游建造了一个巨大的水塘，书院里面专攻水利的先生，为此忙碌不休。


没人理会这个巨大的审计组，由于生活环境不好，魏征带来的人只能把书院里的账簿用牛车拉走，回到长安继续审查。


房玄龄来了一次，他是来做和事老的，希望云烨能从书院抽调人手，帮助整理一下那些堆积如山的账簿，调动书院人手至少需要云烨，李纲，元章，许敬宗四人同意才成，从他的话语里，许敬宗听到了软弱，书院的人自己查自己？他喜欢这样的审计。


房玄龄之所以会来是因为花熊的事件爆发了，当所有的大臣都在弹劾书院优待三只花熊，把它们当祖宗养的时候，暴怒的李二终于发作了……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节 飞溅的钢花


其实大家对书院优待花熊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只是想通过这件小事情，来告诉所有人，书院是如何在小节方面不注意，肆意的浪费国帑，有人算过，一只花熊一天的生活费用就是四个铜板，一天下来，三只熊就是十二个铜板，一年就需要四十枚银币才能养活，这些钱足以让三口之家吃饱穿暖，如今浪费在野兽身上非常的不值。


以此类推，书院现在有一千三百名学生，两百多名先生，再加上管事，仆役，可以预计，这种浪费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至于确切的数字，正在统计中。


书院的厨子都要吓疯了，老百姓进了大理寺就算是进了鬼门关，大理寺是什么地方那是专门审理犯官的地方，自己如果犯了案子，最多进县衙就不得了了，看到大堂上的三位官员，腿软的站不起来，一股脑的就把饲养熊猫的费用说个底掉，并且发誓赌咒说自己没有偷吃熊猫的口粮。


御史风闻奏事，早上才把奏折送了上去，下午的时候就已经在收拾行李准备去崖州任职，真正的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崖州路八千，原本是要贬斥到安南去和野人为伴的，在魏征等人苦苦求情之下才被贬斥去了崖州。


弹劾皇帝也不会这么惨，至于太子李承乾，那就是破鼓万人捶的角色，谁都能弹劾，弹劾错了也没事，御史嘛，不就是风闻奏事的么？被弹劾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好。


在大唐有一个人弹劾不得，那就是晋阳公主，花熊是晋阳公主的，哪怕被养在书院那也是晋阳小公主的，养花熊的费用都是从晋阳小公主的份例里出的。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小姑娘的可爱来，听自己嬷嬷说，所有地方有多少钱都是有数的，书院养熊猫，那样就有三个学生没饭吃，为了不让书院的学生饿肚子，她就自己掏钱，每隔十天，还亲自带着一篮子鸡蛋去看花熊，厨子喂给花熊的鸡蛋都是小公主拿来的，到了每天吃中午饭的时候，厨子就会装上六个鸡蛋，给三只熊补身体。


所以弹劾书院铺张浪费，其实就是在弹劾晋阳，这一次的误会，连皇后都没有去说情，自从云烨，孙思邈断定这孩子不能长寿以后，李二长孙对这个孩子越发的疼爱了，容不得别人说半个不字。


书院的厨子战战兢兢的从大理寺出来，害怕了半个月，但是过了半个月，就逢人吹嘘自己在大理寺的奇遇。


云烨和许敬宗在书院，就没办法统计书院的家底，现在户部已经不指望查出什么漏洞了，只想搞清楚书院到底有多少家底，毕竟李二也好奇，玉山书院庞大的规划让他都吃惊，所以摸清楚书院的底细非常的重要。


两张圣旨下来了，云烨需要带着工部，将作监的人去清查大唐长安工业区，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其它潜力可挖，如今大唐在炼钢，挖煤，炼焦，铸造，锻造，加工，进入了一个新的瓶颈，需要有大智慧的人重新给这些行业制定标准，朝堂上下一致认为，这个工作非云烨莫属。


至于许敬宗要去清查常平仓，不但要查长安的，连洛阳，晋阳，扬州的常平仓要一起查验，看看大唐抵御灾荒的能力到底有多大。


这两样差事没有一件是光动嘴皮子就能完成的，需要亲眼看到，亲手摸到，而且两者都是同样的重要，怠慢不得。


云烨不想看见五蠡司马的嘴脸，偏偏要带着四位司马去，现在朝廷在这些细节上的规定非常的严格，只要云烨走上自己的岗位，四位司马就会紧紧地跟随，并且记录他在这一时间段里的一言一行，这让云烨非常怀念以前在酒池肉林，轻歌曼舞中就完成公务的幸福岁月。


书院里专门研究钢铁的先生需要带去，研究挖矿的也要带去，高手匠人不可或缺，最后加上老公输就组成了超豪华的考察队伍。


许敬宗现在也非常得意，想当年孤家寡人的时候遇到这种差事那会活活的把人累死，现在不用了，学算学的，学种地的高年级学生一抓一大把，顺便连先生也带走，充当自己的苦力，美其名曰课堂实践。


两人嘻嘻哈哈的在灞桥拱手别过，一个乘舟直下江南，一个骑马直奔原上，谁去管要干什么，只要暂时不待在长安这个火山口上就万事大吉，许敬宗为此把自己查验的第一站选在了千里之外的扬州。


如果龙首原真的是一只龙头的话，云烨眼前的高大烟囱就是巨龙头上的小角，这或许是大唐最高的建筑吧，云烨没有料到高达二十丈的烟囱，唐人是如何把它竖在这里的，巨大的水车吱吱扭扭的缓慢转动，带动了粗大的横杠，方木再带动一个小一些的齿轮，这样递减下来，等到最后一个半人高的齿轮的时候，它已经转的飞快，带动着巨大的风箱向高炉里鼓风，小小的观察孔里冒出一尺多长的淡蓝色火焰。


云烨的第一站就去了炼钢厂，一边听着管事给自己讲解，一边仔细观察高炉的运转过程，风箱鼓风并不理想，它不能持续不断地鼓风，无论如何总有一个停歇期，看看冒出来的火苗就知道，一伸一缩的，像是在呼吸。


“侯爷，就如您所看到的，就是这副样子，卑职等人已经调整了所有能够调整的关节，目前就是最佳状态，卑职以为钢铁的精炼水平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可是焦炭燃烧的温度就这么高，钢铁里面还有很多的杂质炼化不掉，我们把这些杂质舀出来，储存起来，应该都是好东西，等将来咱们找到更好的燃料，就能炼化他们，到时候看看到底是什么宝贝。”


随行的周夫子原本就出身于将作监，是被云烨从哪里挖来的特殊人才，到他这一代，已经炼钢，炼了足足三百年，炒钢这种法子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只是弄不明白为何要炒才能炒出好钢，如果不是云烨给他讲解了炭在其中的作用，恐怕再炒三百年钢材也弄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三百年的炼钢生涯，让周家积累了足够多的经验，就差最后的一层窗户纸无法捅破，这家伙来到书院以后，曾经围着云烨转悠了好几个月，把云烨那点可怜的炼钢知识榨干之后，就一头钻进书院自己盖得小作坊，穿着短褂，和铁匠一样的整天敲击铁块子。


有了老周的加盟，书院已经在长孙家这种钢铁业大户身上赚取了很多的钱财，现在忽然间就慢了下来，想要寸进难比登天。


这是云烨带来的新知识被消化之后自然产生的知识障，化学现在还处在非常原始的地步，云烨在实验室能够用双氧水制造出氧气来，但是在真正的生活中，那点氧气毫无用处。


后世用的是电炉，钢铁厂用的是焦炭，想要把焦炭的能量榨干，就需要吹氧，云烨哪来那么些氧气让他们往炉子里吹？


正说着，十头牛就把龙门吊扯了过来，看样子他们配合的非常熟练，一旦到位，工匠们就把牛赶走，铁钩子挂着巨大的钢包缓缓地放在出钢口。


就听那个赤裸着上半身的蠢货大喊一声出钢喽，炼钢炉的闸门就被打开，一股橘红色的钢水就从出口流了出来，落到钢包里溅起了无数的钢花。


一炉钢并不多，就装了一个钢包，远处的牛群继续在工匠的吆喝下牵着沉重的龙门向另一边的浇铸地走去，一个粗壮的汉子也是精赤着上身，盘动了钢包上巨大的圆环，钢包逐渐倾斜，对准了沙模的浇注口，不疾不徐的把钢水浇了进去，不得不说好手艺，还没浇完，就收手了，云烨不解的问老周为何。


“侯爷，现在工匠是在等模范里的空气拍出来，您看，空气受热之后会膨胀，如果一次浇好空气就会在铸件里形成气孔，您看，空气出来了。”


果然一股白色的气流顺着另外一个孔嗤的一声就冒了出来，云烨估计那些蒸汽的温度一定高的可怕。


工匠又往里浇筑，直到钢铁溢出浇口才停止，由于热胀冷缩的缘故，总是要多浇一些才成。


看样子铸件并不大，因为模范并排摆了三个，钢水在糊满胶泥的钢包里可以存放一段时间，不到半个时辰，工匠就把钢包里的钢水浇筑完毕。


等壮汉停歇下来，拿起一个巨大的水罐子喝水的时候，云烨指着他瘢痕累累的上身问：“为什么不传给你们制定的衣服？”


“太热，穿不住。”壮汉刚说了一句话，就被钢厂的管事在膝盖弯上踹了一脚，壮汉非常不满的看了管事一眼，才不情不愿的单膝跪地，抱拳见礼。


“用不着，这里是工地，那些俗礼就不要在这里显摆了，我只问你，就因为热你们就可以不穿那些劳动保护用品？你看看，全身上下还有一块好皮么？既然是干这一行的，钢水见空气会飞溅，这点常识你们不知？”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六节 畅想


“上好的麻布，还是三层的，一身衣裳拆开来就是三身，一年作坊里发两身，这样一来全家的衣衫都有着落了，俺这粗手粗脚的烫不坏，就留个印子。”


壮汉的话让云烨愣了很久，或许是自己来到大唐以后已经熟悉了富贵的生活，对这些底层人的日子早就变得陌生了，早就背叛了自己原来的阶级，成为了一个万恶的地主，一个吸血的资本家，再加上一个可耻的官僚身份，几乎已经可以不加处理的埋到地里沤肥了。


曾几何时，老爹也把自己的工作服改小了，给幼小的儿子穿，只要是新衣服，就不在乎他原来到底是什么，至于老爹，穿着破的不能再破的衣服在工厂忙碌的影子，自己已经记不清楚了，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那身用工作服改的漂亮的小翻领西服。


面前的一切让云烨好像回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天是灰色的，厂房是灰色的，人也是灰色的，或者在那个时代，心大概也是灰色的吧。


“工作服，鞋子，每年多发一套。口罩这东西，一个月发两个，以后上工必须检查，衣装不整者不得进入。”云烨回头对钢厂的管事吩咐。


一套衣服值不了几个钱，整座工厂最值钱的其实就是这些工匠，他们都是从匠户营里招收来的高手，算得上是大唐工匠里的精英，炉子塌了可以再造，人出了事，再想找这样的一批人可就太难了，好些人从云烨改造炼钢炉的时候就是旧相识，七年时间过去了，云烨已经贵为传命侯，而他们依然日复一日的在漆黑的工坊里操劳。


炼钢的改进处已经不大了，剩下的需要积累，只有当量变诱发质变的时候，才能产生另一次飞跃，云烨当初忽悠长孙无忌的话是不对的，世间的任何事物想要进步都离不开积累，炼钢是因为云烨存在的原因，属于不可复制的特例，现在，这个特例也逐渐走到了尽头，只有当大唐的物理化学，各种自然学科变得蓬勃发展的时候，才能反过来推动所有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鸡和蛋的关系。


领导下基层，食堂的慰问自然少不了，原先以为大唐的官吏会不屑于和这些低贱的匠人共餐，结果云烨再一次发现自己错了，听管事的说只要是来到钢厂的官员，不管是王爷，还是公侯，在食堂里端着饭碗和工匠们进食已经是一个传统，甚至陛下来钢厂视察的时候，也是在食堂里吃的饭，只不过那天的饭食丰盛些就是了。


官僚亲民的小手段在大唐显得更加有人情味，堂堂侯爷端着饭盘，排在队伍里，和身边的老熟人谈笑言欢，不时地说着过去的一些趣事，包括侯爷也被煤灰熏得像张飞，这种话都能说。


盘子塞进去，满满的大肥肉布满了盘子，这怎么行，工匠的盘子里全是瘦肉，只有自己的盘子里全是肥膘子肉，这太欺负人了，不行，需要更换，侯爷是娇惯下的，吃不了肥肉，把肥肉塞给老匠人，自己接过老匠人的青菜瘦肉盘子，谁劝都不行。


一大盘子饭食吃的干干净净，临了，拿菜汤涮涮，一口喝掉，盘子干净的像被狗舔过，不用洗了，可以拿回去继续用。


明明都要呕吐了，还要呲着牙夸奖一下其蠢如猪的厨子，狗日的算是得着了，长安城里著名的美食家云侯，都夸奖厨子做的饭食好吃，这家伙的身价立刻就看涨。


一猛盘子饭食早就不是锦心绣口的侯爷能消化得了的，撑的直哼哼，为了不落下肠胃上的毛病，强撑着让管事带着在钢厂继续遛弯。


进了仓库才知道，大唐如今兴盛到了什么程度，怪不得李二舍得拿上好的百炼钢喂熊猫，高大的厂房里，钢锭都已经摞到房顶上去了，云烨拿着小锤，不断地在自己路过的钢锭上敲得叮叮咚咚的，四个五蠡司马不明白这是干什么，但是看见云烨面色严正，竖起耳朵倾听钢锭发出的脆响，管事也在倾听，周先生也闭上眼睛听，就知道这里面有大名堂。


“侯爷，您看这批钢锭如何？”管事没听见一声闷响，清脆的声音很一致，都带着袅袅的余音，得意的向云烨显摆。


“不错，不错，钢的品质不错，听声音一致，就说明他们的材质都差不多，应该是好钢，怎么样？今年有没有信心拿下百万斤啊？你是知道的，大唐的钢铁永远都不够用，不管你炼出来多少都不够使的。”


管事笑的非常骄傲，拍着胸脯说：“侯爷放心，咱们钢厂是大唐最大的一家，赵公府上的和咱们的钢厂还没法比，他家今年我估算着有五十万斤顶天了，咱们头两个月已经炼了二十八万斤，您看看，这里堆着的，就是去年和今年的产量，陛下，勒令咱们钢厂不得有一斤钢材外流，所以都在这了。”


知道李二这是在储备钢材，这些东西都是战略物资，储备的越多越好，不知道这是在防谁，云烨以为，防长孙无忌的可能性最大，毕竟长孙家是大唐最大的私营钢铁商家，能突破盐铁专卖的人，确实需要好好防备一把。


老周从旁边接话说：“这就是长孙家不肯下血本的缘故，明明有好的工艺，非要去购买哪些费工费料的工艺，今年能有五十万斤已经是长孙家玩命干了。”


搞技术的人就这点不好，长了一张臭嘴，云烨没好气的说：“说话，就好好说话，不要带情绪，人家已经花了六千枚银币买了书院的成果，你还嘲笑人家作甚，要是生气，下回把新技术的价格抬高就是了。”


“侯爷高见，老周佩服，下回老夫把价格提高三成您看如何？”见老周顺杆爬，云烨不置可否的耸耸肩，怎么定价是他们实验室自己的事。


运矿石是一个大麻烦啊，牛车一车车的拉什么时候才能拉完，看着蚂蚁群一样的牛车队伍，云烨忽然想起简易铁轨来，随手拿了一根木棍，在地上画出轻轨的模样，问管事：“既然咱们不缺钢铁，今年就少给朝廷上报一些，多余出来的我们自己用，你看啊，只要把这样的长轨道铸造出来，我们把它们钉在木头上，两根并行，一直铺到山脚下的矿场，等矿场把矿石挖出来之后，就直接地倒进这样的铁车里，铁车的四个轮子刚好可以卡在两条铁轨上，我相信这样运矿石绝对能快上十倍不止。”


管事和老周蹲地上研究了半天，老周才拍着大腿说：“侯爷英明，确实是一个好办法，咱们能让龙门吊在轨道上行驶，为什么就不能让铁车在轨道上跑呢，就是有些废钢铁，这条路铺好了，咱们两年的产量不用干别的了。”


云烨抛掉树枝子，喟然长叹，很想见到矿山上的铁车在轨道上跑来跑去，这样自己又多了一样非常熟悉的东西，可是这坑爹的钢铁产量，已经死死的限制住了轨道的发展，说起来好听，一年百万斤的产量，这是前隋全国一年的产量啊，换算一下，其实就五百吨，后世黑作坊的土法炼钢，都比这多得多，可惜啊，这座钢厂已经是这个星球上最牛的工厂了。


整整三千工匠啊，维系着这条年产不到千吨的钢铁生产线，从选矿到粉碎，最后到冶炼，三千人没日没夜的苦干，才有这样的成就。


云烨感到苦涩，但是大唐从皇帝到工匠，都在佩服这座工厂，皇帝甚至把这里看做帝国的命脉之一，旁边就常年驻扎着一千名府兵，只要钢厂有变，这些府兵的第一要务就是保住工厂。


五蠡司马中一位盔缨是红色的司马说：“云侯何必伤感，我等今日看了这个作坊，已经惊诧的不能自己，我大唐的百战雄兵，手持的兵刃大概就要靠这里来提供钢铁吧，老夫今年五十有三，从未见到过如此多的钢铁，更不要说还都是好钢，就算是有点小小的遗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侯爷还年轻，来日方长，等我大唐雄兵灭掉世间所有的威胁之后，云侯想要拿钢铁做别的，一定可以的，老夫也想看看，在铁路上跑的车子会是什么模样。”


云烨眯着眼睛看了老家伙一眼，这个家伙对自己这个国侯没有半点的敬意，很可能又是李二的心腹，这些人都很神秘，如果单论功绩，估计捞个侯爵一点都不奇怪，老牛就说过，皇帝夹袋里的人物层出不穷，不过大部分都隶属于军方。


“现在国家还不太平，自然要执行先军政策，民生项目必然靠后，我们有时候就算是有钱都没有办法完成梦想，首先就是世人的不赞同，不过，也不是大问题，本侯做事，只要陛下赞同，其他人物何足道哉！”


老家伙捶了一下胸甲大声说：“云侯威武！”


都是老成精的家伙，云烨刚才的屁话估计就没往心里去，说一句夸赞的话惠而不费，有何不可，见这位司马如此的识情知趣，云烨原本郁闷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七节 震撼


工业区就没有干净整洁的，尤其是大唐这种最初级的工业区，筛选出来的废矿堆满了山脚，旱原之说也只是相对于富饶的平原，这里的土地其实也能耕作，只不过在丰厚的工业利润面前，人们都选择了忽视，包括最睿智的君王和宰相。


露天的煤渣堆上，十几个黑乎乎的孩子提着篮子在捡拾煤渣，这一幕云烨也很熟悉，这活自己也干过，煤渣烧起来很好用，煤烟少，火力旺，但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很容易煤烟中毒，不知道这些孩子知不知道煤渣的这个特性。


关中人能烧草，就绝对不会烧柴，能烧煤，就绝对不会去砍树，如果没有盖房子之类必须要树木做椽子，檩子，他们绝对不会去碰任何一棵树，可就是这样节俭，经过千百年的人口繁衍，关中的好多山头还是不可避免的变秃了，黄河这条恶龙也终于开始露出自己狰狞的面目。


现在关中开始烧煤炭了，人口也开始逐渐往边镇转移，不知道这样的举动能不能暂缓一下黄土高原上的水土流失。


远古的风，日复一日的把黄土从远处搬来，形成了厚重的黄土，云烨不希望河流再把她带走，不是伤感，而是云烨喝醉了，那些热情的关中汉子在遇到尊贵的侯爷之后，总会爆发令人发指的热情，没有烈酒，只有关中人自己酿的稠酒，这东西喝了一碗两碗解渴，三碗四碗涨肚，五碗六碗就必须要上厕所，匠户们的厕所不敢进，只好站在荒草凄凄的旱塬上，痛痛快快的放水，把水放掉，酒精便被留在身体里，哪怕酒的度数再低，喝多了也会醉。


天旋地转的，云烨强忍着不让自己扑在尿水里，仰面朝天向后倒去，这一瞬间，他发现，旱原的天空还是像蓝宝石一样清澈……


稠酒喝醉了第二天醒来头不疼，这算是一个好现象。


“侯爷，您答应帮他们在这里建一所学堂。”刘进宝一边伺候着云烨洗脸，一边向他报告昨日酒醉后说的一些话。


“这就好，建一所学堂惠而不费，盖几间房子，请两位先生就好，不费事。”


“您还说，最好能让工厂掏钱，名字叫子弟小学，这样工厂不但要养活大家，连孩子都要帮着大家养，这么划算的事情一定要做。”


云烨捶捶脑袋，昨晚看样子真的喝醉了怎么连这种挖国家墙角的话都说出来了？有失身份，有失身份啊。


“您还说朝堂上的全是一群蠢猪，尸位其上，屁用不顶，白白的浪费国帑，实在是人间大害，国之蛀虫，应该全部让位于侯爷这样的人才。”


“这话没错，就是在朝堂我也敢这么说，那些人已经被百姓们骂的猪狗不如了，多我一个也不是问题。那个谁不就是站在朱雀大街上开骂的么，陛下还让官员记录了人家骂的话，最后因为骂得好，还赏赐了好些银币。”


“您最后说，工匠们在工厂空地里种的粮食千万不敢自己吃，因为这里脏，粮食不干净，用水都洗不掉，吃多了会把人吃出毛病，最好把这些粮食卖到长安城里去，换些干净能吃的回来，您还说城里人命硬，一两，二两毒药一般毒不死。”


正在喝粥的云烨差点把粥喷出去，放下粥碗诧异的问刘进宝：“你家侯爷我真的这么说了？这好像不是我的为人啊。”


刘进宝有点不好意思的扭着手指不回答，看样子他也为侯爷昨日的失态感到羞愧，云烨喝完粥上去就给了刘进宝两脚，我这个做主人的都没有不好意思，你一个下人害什么臊？真是不知所谓。


连续三天都把时间耗在了钢厂，从选矿到冶炼都看了一遍，在和书院的先生们合计过之后，由老周执笔，开始写评估报告，老周不知道怎么写，云烨就把格式告诉了他，无非就是现在的产量，预期的产量，设备运行到最高峰时会有多少产量，说白了就是一张不负责任的吹牛报告。


非常的简单啊，只要把钢厂单日产钢最高峰时期的产量简单的乘以三六五就行，比如说一个人十秒钟能跑一百米，云烨要做的就是说这个人一千秒可以跑一万米，有根有据，数学演算上也是合理的，找不出漏洞来。


想要在云烨的报告里找漏洞，那就需要比云烨聪明，但是现在这种人在大唐几乎看不见，所以云烨就能愉快的享受高智商带来的欢乐。


这个报告是给长孙无忌看得，云烨可以打包票，长孙无忌看到这个报告，一定会食不安寝，睡不安枕，长孙家的冶炼规模比起朝廷的作坊差的太远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规模的效应，产品的数量越多，成本就越低，也就越具有竞争力，只要大唐铺满了朝廷的铁器，长孙家的铁器只能放在仓库里生锈，一来朝廷的信誉不是长孙家能够媲美的，李二的信誉经过这么多年的维护，已经变成泰山石敢当了，说是好东西，就一定会是好东西。


二来，云烨只要把卖铁器的牌子挂的比长孙家早一天，就敢说自己是老牌子，别人家的都是新手，完全不值得信任。


老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和侯爷之间的差距，难怪大家都一样的炼钢，自己家炼了三百年，还赶不上云侯炼三年的，难怪人家是从三品的侯爷，自己是正七品的教授，首先认识上就有巨大的差别，一个胆子大到了不要命敢胡吹的人，你凭什么不服气？


兵器作坊也在旱原，李二原来打算用城墙把这里圈起来的，但是考虑到旱原的工厂区还会扩大，就放弃了这个打算，只是让府兵严密的封锁了事。


横刀的制作已经完全流水化生产了，从刚开始的刀胚打制，一直到淬火回炉，都严格的遵守着相应的程序，一百三十六道工艺缺一不可。


横刀的打制非常的繁琐，首先打造两块硬钢，采用折叠方法打造，打造时温度控制在750—800度之间，折叠次数15次左右，有32768层，然后把两块有32768层的硬钢，和一块软钢夹在一起，加热到1300度左右，锻打，使三块钢变钢变成一块钢，然后延长到刀的其本形状，这时因为钢刀曾经加执到过1300度，这时表面已经脱炭，硬度变小，这时还要经过渗炭处理，使表面硬度加强。


云烨站在淬火的匠人身后亲眼看着他如何操作，横刀的硬度要求是硬包软，这个工艺云烨没见过，听说早就失传了。


眼睁睁的看着匠人，从各个葫芦里倒出各种动物的尿液，用它来活泥，然后从厚到薄一一覆盖上，不同的部位用不同的泥土，刀刃部分几乎看不到泥土，放在淡蓝色的火焰里煅烧，直到刀身部分完全变红了，就竖直挂在架子上，那里是通风口，云烨眼看着刀身从通红变成暗红，最后变得乌黑，虽然现场的气味难闻，但是云烨坚持着看完全部过程，因为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学习不可不认真，这是李纲和泰山老人一致的要求。


制作兵刃的大匠捧着一把横刀走了过来，这是一把朴实无华的兵刃，整把刀看起来就是一根扁扁的红木杖，只有按下了绷簧，一抹寒光才会从红木杖里窜出来，不管工匠如何装饰这把刀，依然改变不了它冷兵器霸主的本色。


缓缓地抽出这把刀，看着发暗的刀身，拿手指轻轻地弹一下，立刻就有龙吟之声传出，刀身上映衬的寒光，好像会流动一样从刀柄一下子就晃到了刀尖，最后消失。


云烨喜欢这样看刀，虽然那抹寒光其实就是从顶棚缝隙里穿下的阳光，会流动也不过是云烨晃动了横刀的缘故，他总觉得这样才能显示这是一把富有灵性的兵刃。


在皇宫里看到了鱼藏剑，也看到所谓的湛卢，样子都粗苯不堪，最讨厌的地方就是，他们都是青铜兵刃，一不小心掉在地上崩了一个缺口，害的自己被长孙罚站了整整一个时辰，李二知道了，抱着自己的湛卢剑就像抱着尸首，伤痛了很久，路过罚站的云烨的时候，还在他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生疼！


再后来放在李二演武堂的那两把剑就看不见了，不但那两把不见了，李二收集的另外几把听说非常有名的宝剑也不见了，只剩下马槊，流星锤，连枷，丈二长的陌刀，这些云烨绝对不会去碰的东西。


云烨如果想要给大唐兵刃制造业给建议的话，那纯粹就是孔夫子门前念书，关公面前耍大刀，据云烨所知，大唐的冷兵器制造业，就是在后世都无法比拟，所以来到兵器作坊，云烨只能建议大家试试流水线工作法，至于别的，他不认为自己有资格教导这些能把冷兵器制作到巅峰的大师们。


没有可以建议的那就竭尽全力的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比如孩子上学问题了，把粮食卖到京城的事宜了，能不能在这里开一个小集市了，最好能告诉朝廷，帮自己把房子盖起来，茅草顶的房子冬天在旱塬上太冷了。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八节 匠户们盖房子？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云烨对于权力的解读就是这样，这东西经常在很多人手里传来传去的，想要永远抓在手里这不可能，既然现在到了老子的手里，不用一下钦差大人的权利怎么行。


公输木这几天一直闲着没事，作为大唐著名的闲散人员，老家伙对于云烨想要在旱原建一座庞大的工人新村非常的感兴趣，既然云烨都不在乎建这座新村的花销，公输木作为一个伟大的建筑师，就更加的不在乎。


泾河上游，离工厂足足有三里地的地方就是一个好选择，地势平坦，最重要的是在上风位，在工人新村上游由于紧靠着山林不可能再建造什么工厂了，选择这里就是考虑到不让这些工匠被自己工厂里排出来的毒气所伤。


当计划书拿给这些工厂的管事们看得时候，云烨才知道，真正的土豪原来就在这些人中间，他们对云烨谨慎的资金数目嗤之以鼻，对简陋的二层小楼嗤之以鼻，他们甚至共同对云烨看不起工业区财力的行为表示了愤怒。


在工业区做官，注定了他们只能在这个体系里升迁，坐到最高的位置就是将作监大匠，而且都是将作世家出来的人物，他们对匠户并没有多少的歧视，有几个管事的祖上也是匠户出身，盖房子这种事他们也很熟练，之所以以前不敢，那是因为身份卑微，不敢提出来，哪怕有钱，也不敢说。


既然现在有一个大头跳出来说给匠户们盖房子，而且只收成本价，这就让大家都开心了，反正云烨要求给匠户们盖房子的奏折还在回长安的路上，工业区里的所有管事们已经坐在一起讨论，修建新村花园的时候，用汉白玉是不是违制了。


水泥这种东西，每个作坊里都有库存，石头，山里面多得是，作为匠户会从山里弄不来石头？附近山林不能砍，但是深山里的找些合适的砍下来扔河里飘出来还是没问题的，这事连皇帝陛下都不必问，他们不缺钱，不缺人手，就缺一道同意修造的文书。


对于云烨的越俎代庖，将作监，工部的官员非常的愤怒，自古以来匠户们就是被奴役的对象，他们的地位几乎等同贱民，不安于土地者，就是最大的原罪。


云烨的奏折才到三省，就被人家批驳的体无完肤，只要是能说话的官员，都在指责云烨这种说风就是雨的愚蠢行径，匠户们需要到处做工，居无定所，宛如飘萍，今日在长安做工，明日说不定就需要去洛阳，如果高丽战事爆发，他们还需要随军征战，给他们一个不切实际的家，完全没有必要。


体制内这种建议根本就走不通，如果这事情能轻易地完成，那些工业区的管事们自己也想住的好一些，早就开始做了。


就是这样，你有钱都不行，你有材料也不行，回绝的理由冰冷而可笑，无稽之谈！


云烨翻看着自己的奏折，上面被人家批阅的惨不忍睹，连语法的错误都被挑出来耻笑一番，最后不知道是哪个脑子抽风的家伙居然在上面写了大大的无稽之谈四个字，这下子，就把云烨气的七窍冒烟了。


工业区的那些大小管事如丧考妣，低下头不做声，有的还掩面哭泣，不管自己立下了多少功劳，在那些官员的眼睛里，他们依然是贱民，当初确定工业区的时候，云烨就已经把仇恨的种子埋下了，他在协助李泰确定工业区的管理人员的时候，将作监那些不做工，工部那些不管事的人员都被他俩嘻嘻哈哈的用大脚给开了出去。


所以啊，人家现在不给面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看那四个字的笔迹不像是房玄龄的，杜如晦管的从来都是军事，自然也不可能是他，这四个字写的时候这人显然充满了愤怒，铁钩银划，力透纸背，除了阎立德那个家伙，别人写不出来。


看着这四个字，云烨很想把它裁下来重新装裱一番，犹豫了很久才打消了这个没出息的想法。


围在云烨身边的四个五蠡司马也愤愤不平，这些天随着云烨将这里的一十七家作坊看了一遍，对这些匠户有了新的认知，就是这些卑微的如同荒草一样的匠人，用他们的双手打造出了大唐的无敌雄师，这样的人得不到善待，实在是天理难容。


不说别的，光看着那些匠户们拉铁丝，制作金丝甲，链甲，就知道自己身上的这身装备来之不易，匠户的双手粗糙不说，早就变形了，大拇指食指出奇的粗大，滚烫的铁丝，他们捏在手里居然不知道烫手，趁着铁丝还有温度，迅速的在铁棍上敲出一个个的小圆环，如果这些事情的是一位老匠人也就罢了，偏偏是一位十七八岁的青年，小小年纪有这样的一双手，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低什么头，嚎什么丧，原本打算随便给匠户们修一个住的地方就算了，现在，老子还不随便修了，当初这些工厂都有云家的份子，我这些年从来没用过，也没取过，现在，还给我，老子要在旱塬上修一座侯府，要大，要豪华，里面给我留一间房子就好，剩下的继续盖，老子想盖侯府总不需要给那些王八蛋打招呼吧。


盖好之后，我一个铜板一套房子卖给你们，老子喜欢败家那又如何？反正我是长安城出了名的败家子。”


云烨的话让那些管事们立刻就精神起来了，一个个立刻就去寻找最原始的契约，当初订立的时候讲明了有云家的股份的，可是云烨就不敢答应，李二制定契约的时候又把这一条加了上去，傻子都知道是拿云家当幌子，实现自己独家控制这些工坊的目的，毕竟皇家的吃相也不能太难看不是？


很快，云烨就签订了契约，把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皇家，自己要拿钱盖房子，这才是云烨想要的结果，逐渐从皇家控制的产业里脱身，人情这东西很奇怪，一旦沾染上利益，就会变得功利，云家的存在在工坊一开始的时候有利，但是现在，所有的工坊都被皇家划给了将作监，你云家何德何能与大唐争利？所以将作监的人明知云家有股份，但是都选择了无视，认为自己不去那这件事情攻击云家已经是积德行善了。


无缘无故的自己退出，就会伤害皇帝的信用，所有人就会说当初陛下是在拿云家当幌子，给自己谋私利，现在没关系了，云侯非常的愤怒，非常的愤怒，二杆子脾气发作，宁愿不要股份，也要给工匠们盖房子，这和收买人心无关，是在和将作监以及工部斗气。


第二封要求在旱塬上盖房子的奏折又上去了，这一回不是给皇帝的，是给将作监的公文，不提工匠，只说泾河边上风景秀丽，自己打算盖一座别府，土地都找三原县买好了，只要将作监把云家该拿的那一份钱还给我，我就开始盖房子。


阎立德愤怒的在朝堂上大肆批驳云烨的公文，并且把他当做大臣的耻辱当着众人的面高声诵读出来，云烨痞子般的语言和口气都被他演绎的惟妙惟肖。


房玄龄苦笑，这么些年了，云烨还是那个狡猾如狐狸的家伙，阎立德书生意气，以为自己在阻挡云烨的不法侵占，谁会想到他是在给自己谋求退身之道。


“朕记得当初这些工坊确实有云家的股份，这一点不假，既然人家不愿意和皇家做生意了，那就好和好散，工坊的股份给他换一套宅子也就是了，闫卿不必与他一般见识，朕让皇后斥责他就是了。”


“斥责？”阎立德才是真正的愤怒，这是国家大事，怎么就成了儿戏，皇后斥责？皇后一年要下无数道斥责纨绔子弟的旨意，谁不知道那就是在走过场？纨绔们受的最大惩罚就是一顿家法，如今怎么对云烨也来这套？


才准备要继续上奏，房玄龄捧着勿板上前开始禀报另外的一件事，那就是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岳州新城房产之事，从来没有什么过多的投资渠道的长安富户，开始争抢岳州地产，如今那里的地价，一日三变。


阎立德派了很多人去督促工匠们修建侯府，三万名工匠，他就不信，最多占地不得超过三十亩的侯府能够装的下，三万人加上家属，就算是每个人都竖着，也能站满这块地，不许你违制，一丝一毫都不许，你盖的房子最多只能满足一部分人，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匠户们自己起来争执，那就不要怪将作监将房子夷为平地。


云烨别的没干，就在荒地上拿木头垒了一个大门，没办法，侯府的大门需要多高是有规定的，大门上有多少铜钉也是有规定的，将作监就是管理宫观营造的部门很清楚，当将作监的人看到云烨把几枚早就失效的铜钱钉在大门上充当铜钉的时候，还是很不舒服。


给侯府划了三十亩地，不多也不少，四四方方的，谁都无法挑剔。这是典制，皇帝陛下都不会轻易地违反，这是他统治的基础。


阎立德还没有高兴多久，旁边一座占地达到三百亩的亲王府邸又开始建造，李泰盖房子从来都用不着问别人的意见。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九节 白石殿


有一书生姓刘，一日过荒野，路遇持刀强人剪径，慌忙逃窜，不想前方有一巨石，慌张之下一头碰在巨石上，谁料想，身体居然陷进巨石，巨石里面有一宫殿，一宫装女子现，自云乃是仙人，刘姓书生哀求仙子救命，仙子允之，得以在仙宫躲避，然强人犹在附近锁拿，书生不得脱离，时日一久，与仙子相慕，在宫殿里过来两年的神仙岁月。


一日忽然想起家中老父老母无人服侍恐已病老多灾，请仙子给自己一些时日回去孝敬，然后一定会来。仙子说：“原打算与你共享仙寿，既然你凡心未褪，那就去吧。”


刘郎挟珠宝玉石归家与父母说起自己的仙缘，老父，老母，虽万般不舍，也不得不放刘郎远去，好在家有资财，足矣养老。


刘郎回白石，千呼万唤不见仙子出来，一头触碰到了白石上想要闯进仙宫，立毖！


寒辙面前就有一方巨石，通体呈白色，只有下方现五彩，巨石上有一个小坑，每天日出之前，这个小坑里就会有一汪清水，日出之后就会渗进石头，大家都说那是玉髓，寒辙知道那不过是云彩掠过巨石的时候，留下来的水汽，汇集成那眼无根泉，为了洗涤自己的内心，他被别人推进了白石头里，去过别人眼中饥餐白石，渴饮玉髓，逍遥无比的神仙日子去了。


脑袋里空空的，只有食物这一个念头统治着那里，白石头寒辙才不会去吃，他虽然也有些疯狂，但是还没有疯狂到认为自己靠吃白石头就能活下去的地步。


无数次，眼看着自己的长辈亲人进到了白石头里，最后被活活饿死在白玉床上，最后让人像狗一样的拖下来，随意的抛进了悬崖，他们把这叫做残褪，真正需要尊敬的部分已经随着白云去了九天深处，继续探索更加辽远的未知。


寒辙在和云烨的大战中失败的很彻底，需要在白石屋里渡过四十九天，如果还在，就说明他的机缘未到，需要继续修行，如果只剩下残褪，那就说明寒辙也追随先辈的脚步去了未知之地。


寒辙不断地回忆着自己和云烨一起吃饺子的情形，现在感觉那顿饺子的确是人间美味，饿极了的人没什么理智，从玉石盘子里拿出一个白石头，用力的咬了一下，除了一颗牙齿感到非常的不舒服以外，他对这颗白石头没有任何办法。


墙角那些吃剩的白石头是怎么来的？寒辙抬起头，看看墙角堆着石头，缓慢的走过去，捡起了一颗，想看看它们和自己刚才咬过的有什么不同，两颗石头相撞，发出笃笃的声音，没什么不同，为什么这些石头上会布满牙印？


多年的蛊惑让他以为自己还不够饿，只有饿极了的人，才能创造奇迹，但是七天过去了，寒辙认为自己已经非常的饿了，哪怕有只老鼠他都毫不犹豫的会吞下去，只为了安抚自己火烧一样疼痛的胃。


他真的去找老鼠了，可是这座白玉建成的宫殿里，鼠蚁不生，蛇虫不侵，就连外面的五色石上，也没有活物。


当第十天的到来的时候，寒辙躺在地板上，艰难的舔舐着水坑里的水，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他咆哮过，哀求过，外面的那扇大门从来都没有打开过，现在睡着，不知道还能不能再醒过来。


白奴来了，嘴里咬着一荷叶包，只要看看上面的红线，就知道这是妹妹亲手包扎的，白奴扔下荷叶包，就从小小的排水道里跑了。


那个排水道寒辙试过，自己钻不出去，但是白奴看样子可以，荷叶包里只有两只鸡腿，难得白奴没有偷吃。


寒辙没有立刻就吃，而是小心检验了一遍食物，最后才把鸡腿撕成碎小的肉沫，一点点的咽下去，他把骨头都用白石头砸碎吃了下去，更不要说包裹鸡腿的荷叶了。


吃完之后，他感觉更加的饿了，寒辙却笑了，这才是真正的错觉，以前自己的饭量就不大，一顿饭有一只鸡腿足以吃饱，但是现在还想吃饭，那一定就是错觉了。


命运这东西很奇怪，好像谁都控制不了，在岳州的时候寒辙问过云烨，强人是不是都能控制自己的命运，云烨说这是一句扯淡的话，什么是命运，他的命运就是平平安安的活到一百岁，然后躺在床上老死，所以这个命运没什么不能接受的，沿着自己看准的路走下去就是了，管别的做什么。


吃了东西，头脑就变成了自己的，理智也会回复，不像刚才心里还想着怎么抓住白奴，不浪费一滴血的把它吃掉。


不行啊，哪怕你是我老子，也不能把我活活饿死吧，前些时候想杀你只不过是一个想法罢了，现在不同了，我真的想杀了你，乌龟一样的长生不老没有一点意义，和云烨一样活到一百岁然后老死在床上好像也不错，寒辙没道理的开始愤怒起来。


知道白奴还会来，所以寒辙就把心思放到自己的计划里面，这么大的家族，每回都把心思用到寻找不可知之地和长生不老上面，亏死了。


一个月的静养，让寒辙看起来更加的像仙人，虽然荷叶吃的有点多，胃一阵阵的发凉，寒辙还是把几块有牙印的石头，放在自己的盘子里。


大门开的时候，寒辙强忍着没有狂飙出去，整理一下衣衫，抬腿出了门，到了门外回头看眼前的巨石，恍如梦境。


那个美丽的传说里面，走投无路的书生会一头扎进白石头里，和里面的美人生活的幸福无比，这么美的传说怎么就没有我的份？寒辙恨恨的想，迎接自己的只有饥饿。


书生之所以能够一头扎进石头，是因为石头屋子的门没插，进去以后就昏迷了，石头里的女子过于寂寞，就欺骗他留了下来，一起过了两年，厌倦之后才把书生弄走，书生好死不死的非要回来招人厌，还想学上回一样一头撞进来，这回人家不开门，脑袋撞在石头上哪有不死的。


这不是玩笑，寒辙家里有记载，他能清楚的指出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主人公是谁，那个书生为什么会被追杀都是安排好的，神仙有时候必须要让外面的人知道自己的存在的，要不然，谁会对神仙心存敬畏，不过现在这些和寒辙无关，他需要下山重新找回自己的荣耀。白石屋不死，自己是第一人，有骄傲的资格。


寒辙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麻衣，脚下穿着布履，负着手从高山之巅走下来，他劲量让自己的每一步都走得平稳，走的富有诗意，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布满荆棘，走了没有多久，他的麻衣下摆就被荆棘扯得七零八落。


很多的刺扎进了小腿里，血流的很多，也很疼，可是寒辙一脸的笑意，只有这样，他才发现自己还活着，由于欣喜，感官也比往常灵敏的多。


荆棘丛对面有一个绿衣少女，抱着一只雪白的狸猫笑吟吟的看踏着荆棘走过来的寒辙。


“怎么想起救我来了？你该盼着我死掉才对。”


“那是以前，我现在发现有一个哥哥也是很不错的，别人的哥哥疼妹子，疼徒弟，疼女儿，我看的羡慕，所以也希望有个哥哥来疼我，你除了要娶我这件事以外，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合格的哥哥。”


“以前我说你不信，那我现在就再说一遍，我从来都不愿意娶你，不管你漂亮也好，丑陋也罢，在我的眼里你就是我妹妹，神人不是无所不能的，你看看，你哥哥我也会惨败，也会差点被饿死，不是我说你，你就不能送点别的么？我吃了一个月的鸡腿，现在打嗝都是一股子鸡肉味道。”


寒辙发现自己现在的心态很轻松，揽着妹妹的肩膀就下山，很自然，没有半点的难为情，也没有丝毫的不妥的感觉，这是我妹子，亲妹子而已。


“白石殿里面没有仙子？”妹妹抬起头看着近在咫尺的哥哥的脸庞，很轻松的问。


“一群骗子而已，以后不要相信，白石头不能吃，记住了，以后千万不要进去，等我掌握了大权，你要是喜欢，哥哥就把白石殿送给你，在里面养点花草，多准备点食物，其实也不错。”


“你不要骗我！”


“不骗你，白石殿以后就是你的，你好好的去过你的日子，有喜欢的男子就去喜欢，家里面有我在，我会把那些恶心的人，恶心的事，全部处理掉，不要你忧心。”


寒辙听到了少女的笑声，他发誓，这是自己头一回听到妹妹在笑，自己也不由得跟着笑，远处山洞里的那个人这时候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走到山洞口，寒辙就把妹妹推进了另外一个山洞，自己沿着最大的山洞来到一个断崖边上，断崖底下常年有浓烟冒出来，如果走的近些，就会发现浓烟里夹杂着很多的火星。


对寒辙来说，这里就是他的地狱，但是对那个坐在石头椅子上的人来说，这里却是他的天堂。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节 好人寒辙


“你回来了？”


黑暗里传来的这句话让寒辙几乎要发疯，尽管自己已经不再奢望亲情，听到了这句话，还是还是想扑上去决一死战。


“你妹妹是我叫回来的。”坐在椅子上的那个人压低了嗓门嘿嘿的笑了起来，“第九天就回来了。”


“你想干什么，如果你觉得我该死，那就让我去死，不要戏弄她，自从我懂事以来，我就盼望着有一天你能死在这张椅子上，或者死在少林寺，为什么你不死？”寒辙的一步步的走向那张椅子，双手痉挛的握成出一个圆圈，拼命地向里挤压，就像掐着谁的喉咙一样。


“如你所愿，现在我真的要死了，辙儿，我八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你，八十三岁的时候生下你妹妹，那个时候我重新长出了牙齿，眉毛也变黑了，身体充满了活力，以为我已经返老还童了，谁知道，这一切毕竟还是一场空，辙儿，我真的快死了，你不要太急，或许明天我就会死。”


寒辙的脚步僵住了，站在那里小声的说：“很久以前我就这么认为结果你总是不死，我以为哪怕我死了，你也不会死。”


“相信我，儿子，长生不死真的是一个大笑话，我试过无数种办法，《素女阴经》的法子我试过，《黄帝内经》里的法子我也试过，我甚至尝试了丹药，结果发现那是取死之道，我在少林寺里隐居，其实就是想看看达摩到底死了没有，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他早就死了，死而复生的那个达摩是第二个人胡僧，他们长得都差不多，原本那些胡僧想让达摩一直活下去，被你父亲我把他们全都弄死了，所以，达摩死了。现在轮到我了，达摩说的那些道理，我不屑去理会，一个骗子的东西很难让我信服，所以世上的长寿之道都是在骗人。”


“你明明知道世上大部分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我和妹妹成亲，这是自取灭亡的道理，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当然知道，五服之内联姻必受天谴，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我以为自己已经达到了长生的境地，自然就会无视这些俗世的伦常，既然我能长生，你和小妹一样也可以，既然长生就必然不会再有子嗣，这是大道，有一得就必有一失，天地法则不会允许你既长生不老，又子孙延绵。只要你和小妹不生子嗣就没有问题，长生路漫漫，你们结合就是最好的结果。”


“现在你还这么看？既然不能长生，我们还要成亲么？”


“那怎么行？长生路行不通，自然不可行。”


“我们怎么算伦常？洞窟深处还有一个被你当做种马使用的人，我还要叫他父亲吗？你让我叫他哥哥，还是叫他父亲？”


寒辙坐在发烫的石头上，指着幽深的洞窟问椅子上的人。


“哪有什么种马，那有什么别的父亲，你的父亲就是我，没有别人。”


寒辙猛地窜起来撒腿就往洞窟深处跑去，幽深的洞窟两边布满了油灯，越往里面跑，就越是感到炎热，等他跑到尽头的时候发现那里的变化很大，原来到处是裸女的，现在一个都没有，原来这里挂满了绫罗绸缎，布满了珍馐美食，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大堆布满灰尘的杂物。


“儿子，你看到了什么，为父都说了，洞里什么都没有，你看到的是幻像，或者你在做梦？不要想太多，你是这座山谷里未来的王，不要为那些小烦恼伤神。”


明明离得很远，声音却偏偏就出现在耳边，寒辙烦躁的撕下衣襟，堵在一根管子的口上，这下好了，终于安静了。


整座大厅都被寒辙翻了个遍，最后还是一无所获，怏怏的走回断崖边上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就说吧，这回你把我最讨厌看见的东西都湮灭了，不光是要我当你的继承人这么简单吧，说清楚，我去做就是，我们也是人，不是什么神人，我现在最讨厌听见神人这两个字，以后谁在我面前再提起这两个字，我会把他大卸八块。”


“我听说云烨手里有两块玉牌，上面记录着白玉京的秘密，云烨对此没放在心上，这是不对的，怎么能对自己的出处不热心呢？他不做，我们帮他做吧，我不方便出去，还是你去从云烨那里把玉牌带回来。”


寒辙用两只手捂着脸坐下来，闷声闷气的说：“好，我去问云烨要，你等着就是。”


“要？”那个尖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姜离和绿珠已经消失在天地间了，他们原来打算把云烨逼疯，再出手的，结果，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你去找云烨要？”


“没错，准备好礼物，送上拜帖，然后寒暄，互问平安，闲谈一下过往，最后提出自己的请求，你觉得怎么样？”寒辙无所谓的对椅子上的人说。


寒辙没有等那人回答，拍拍屁股就走出了洞窟，他对洞窟里浓烈的硫磺味道非常的讨厌，一刻钟都不想多待。


出了洞窟，就看到庞准垂着手守候在洞口，洞口很高，庞准显得更加的矮小滑稽。


“给我准备一套礼物，就选贵重的，不要风雅的，我要去长安拜会一个人，顺便把小妹送去书院。”寒辙一出来就给庞准说。


“少爷，长安风高浪急，现在去恐不是一个好时候，百骑司无孔不入，关中的神仆已经被锁拿大半了，剩下的几个老神仙也不允许他们再出现了，而且这次为了营救少爷，动用了山东的人手，皇帝已经有所察觉，准备封禅泰山，这一来必然会引起山东大乱，对我们不是好事。”庞准连忙禀告自己知道的情报。


“用不着，给我买一些仆役，我用不着动用他们，就我自己去长安，既然事已至此，小妹我就拜托给你了，书院里过活对她很有好处，我看的出来，人也不像以前那样阴柔，多了一丝开朗，不错，庞准，这件事你做的很好。”


庞准低头答应，匆匆的就离去了。


庞匙儿坐在一个巨大的板凳上，和小猫白奴玩的很投入，见寒辙走进来，也不理会，只管和白奴玩耍，这间屋子是寒辙的，拿个板凳是寒辙的床铺，他最喜欢睡在木板上，而且什么都不铺垫，进了屋子，立刻就有一个头很大，身子矮小的女子给他端来了洗脸水，旁边还放着一套月白色长袍。


寒辙洗了脸，打算脱掉自己的衣服，看见妹妹还是没出去，就说：“我要换衣服，你还是出去比较好。”


庞匙儿拿自己的长发逗白奴的鼻子，看它嘴巴一张，一张的憨态可掬，听见寒辙和自己说话，回过头看了一眼寒辙鄙夷地说：“我又不会偷看，你要换就换呗，小时候又不是没见过。”说完话，继续和白奴玩的不可开交。


寒辙也不再问，脱得就剩下兜裆布，刚要准备穿衣服，不防庞匙儿把脑袋转过来，看了一眼寒辙，见他慌忙拿衣服挡着身体，笑的花枝乱颤，从自己拿过来的一个包袱里，取出两条内裤，放在板凳上说：“在书院无聊的时候，见书院的姐妹学着给至亲缝制内衣，小妹也就跟着学做了两条，试试吧，比兜裆布舒坦多了。”


说完就抱着白奴走出房间，一人一猫不断地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顺手关上了门。寒辙抛掉衣服，拿起板凳上的内裤仔细看，这是他从小长到现在收到亲人给的唯一的礼物。


布料是棉布的，握在手里柔软，贴身，最难得的是腰上有一截软牛筋，短裤的腰部可以放大，缩小一些。比划了一下，很合身，寒辙一把就扯掉兜裆布，拿起一条蓝色碎花的内裤穿了上去，蹬蹬腿，晃晃腰，跳两下，确实不错，专门站在玻璃镜子面前打量一番，确实不错，镜子里青年，身材挺拔，肩宽腰细，肌肉匀称，只要穿上那套月白色的长衫，谁不说是浊世的一位嘉公子。他忽然对自己的长安之行充满了信心。


那人是那人，自己是自己，需要分开来看，就像是云烨包的饺子，需要一口口的吃才好，生活的滋味需要慢慢品尝才好。


此去长安，就试试看，不防备谁，也不去刻意的去害谁，去除最后的伪装，摊开心胸去见人，如果失败了，被人抓住，那就逃跑，回来再议，不过，只要云烨不说，应该没人能认得出来自己吧。


矮小的奴婢给寒辙摆了一桌子吃的，尽管寒辙很饿，还是让奴婢去把妹子喊过来一起吃，这也是一种体验，以前的饭食从来都没有分享这一说。


小妹也很激动，这种体验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的，两人笑语盈盈的吃饭，寒辙说自己和云烨斗法失败的经过，小妹告诉他自己在书院的体验，顺便说说云烨的那个叫小武的徒弟有多么的讨厌。


那个矮小的奴婢上完菜了，还是守在一边不走，拿着一个麻布勤快的到处擦拭，却把耳朵伸的老长，眼睛里全是迷醉的畅想。寒辙头一回没有撵走她，说到自己被人家敲闷棍的时候哈哈大笑。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一节 听说有日食


春耕是大唐永远的大事，就算是常平仓的粮食多的已经装不下了，从皇帝到百姓每个人依然毕恭毕敬的去拜神，祈求今年风调雨顺。


你就算有天大的差事，只要不是正在作战，官员都必须停下来，去准备春耕，这个风尚随着春风拂过大地，从遥远的岭南一直蔓延到了北国。


皇帝带着百官去先农坛祭祀，然后亲耕，太子牵牛，皇帝扶犁，皇后播种，亲王掩上沟渠，这一套流程丝毫不得有错。


云烨在打地埂子，一百多米长的大片田地需要堆出一条埂子方便春日浇水，好在云烨没用大唐的直板铁锨，用的是自己行军铲，用不着又是刨，又是挖土的，比别人快了好多，年轻人有的是力气，三两下就完成了自己的那份，见老秦刨地刨的吃力，赶过去帮着老秦挖地垄，这一片土地是要种土豆的，所以必须起垄。


老秦的身子越发的差了，这位原本在贞观九年就该去世的老人，因为云烨的存在，挣扎着活到了贞观十一年，输血这种事情，在长安已经被大家所接受，当初那个给老秦输血的混蛋，因为每年需要给老秦输血一次，赚了不少赏赐，如今不但人没事，娃娃都生了两个，这家伙为了维持这条来钱最快的渠道，听云烨说肉吃多了对血液不好，现在整天吃素。


因为爵位高，所以活也多，不像那些子爵，男爵的，随便在地里刨两下，就坐在席子上晒着太阳看皇帝和高官显贵们忙碌，最奇怪的是他们好像非常的羡慕。


以前这些田地皇帝就是随便耕作两下就好，剩下的就由老农来完成，自从那年蝗灾之后，李二陛下就把这条规矩改了，这两百亩皇田，就由皇帝和勋贵们亲手来完成，其中最好的三亩天字号良田，由他和太子，皇后，亲王李泰亲自完成，别人不得插手。


云烨喜欢以前的方式，只要随便动两下，大家就去参加春日宴，酒池肉林的才是贵族的生活，现在不但不管饭，反而要勋贵们自备饭食，长工都不是这么用的。


程咬金，牛进达，尉迟恭就在另一边坐着看，他们过来帮忙不合适，云烨能做，那是因为他是晚辈，帮长辈干活天经地义，谁都说不出来什么，礼部的官员甚至夸赞了云烨的行为，他们如果过来，就是赤裸裸的朋党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五家快要穿一条裤子了，但是宁被人知，莫要人见啊。


等老秦把最后的一锹土拍好，云烨扶着气喘吁吁地老秦往地边走去，秦家没个像样子的晚辈，这才是老秦所忧虑的，迟迟不敢告老，就是担心一旦自己告老了，家里就再也没有一个能挑大梁的人。


上回派管家去岳州给云烨送钱，在家里居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就连老妻都劝说老秦不要往火坑里跳，老秦动用了家法，下重手收拾了妾生的两个儿子，才力排众议的给了云烨支援，为这件事，老妻整日里以泪洗面认为老秦把云烨看得比亲儿子还重。


秦家如果有一个出类拔萃的儿子，秦琼反而不会这样看中云烨，因为没有，老秦家一旦想要好好地把家业传下去，就必须借用外力，云烨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当管家从岳州回来，把自家在岳州占尽便宜的事情讲给全家之后，老秦泪流满面，指着老妻和儿子说：“这个世道连占便宜都需要智慧和情义，你们一没智慧，二没有情义，连人家的步伐都跟不上，凭什么在这个世道里立足？


对于云烨来说，秦家其实就是一个累赘，如果不是早年间的情义，他会拉着秦家一起发财？记住了，秦家人可以没智慧，绝对不能没了情义，做人总要占住一头才行。”


扶着老秦的云烨明显的感觉到这个高大的老人身体已经垮了，当初一杆虎头抢，一对金装锏打遍山东无敌手的英雄，终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如今剩下的，就是一个躯壳，一个为了子孙后代努力把自己老命往长里延续的迟暮英雄，打不了虎，擒不了蛟龙了。


“秦伯伯，把秦英的长子送到云家来吧，我闲着没事，可以教导一下。”


老秦愣了一下说：“你不是不收弟子了么？吾辈一言既出，自当如白染皂，怎可出尔反尔？”


“小侄的性子您是知道的，天生就是一只猴子，浮躁跳脱，我不是您这样的大英雄，说话出尔反尔的早就习惯了，被一句话就把自己困死，不能干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对晚辈来说，那是一种煎熬，家师就说过，小侄做不了君子，也当不成小人，只能灰不溜秋的在人世间胡混，孩子跟着我就算学不到本事，学点为人处事的圆滑还是可以的。”


老秦的眼睛红了起来，仰着头看了一会天空，拍拍云烨的手背，就一起来到了地边上的席子上。


“你看看，好好地春日，天气也暖和，偏偏那些司天监的杂毛说有日食，天狗食日啊，这糟心的天像怎么就出在春日里？”程咬金把水囊递给了老秦，嘟嘟囔囔的说。


“程伯伯，天狗食日太正常了，基本上每年都有。”


“胡说，你程伯伯我活了四十八岁，总共就见过三回，拿来的每年一次。”


“伯伯啊，真的，大地不是平的，是一个圆弧，当年你在山东能看到日食，同一时间在长安就看不到，有时候日食发生在大唐，有时候发生在大食，总之一年总会有好几次。”


“袁天罡，李淳风说，日蚀，必有亡国死君之灾。”


“这两个王八蛋还真是什么都敢说，也不怕陛下把他们拉出来砍头？”


“这有什么，历书就是这么说的《后汉书·丁鸿传》说，日者阳精，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所以他这么说，是有根据的，最近你不在，陛下很是烦恼，连我们戴的红帽子，都准备好了，到了那天，我们都要全身披挂的去上朝，你也不例外。”


“太史令他们都准备好了，到时候长安的钟鼓会齐鸣，军中鼓号也会吹响，长安十六卫也会做好戒备，陛下不在万民殿上朝，改去承露殿，百姓们也会敲锣打鼓驱赶天狗。到时候你跟紧我们，不要到处乱跑，这时候要是倒霉，就是一辈子的事。”


听到老牛这么说，云烨连连点头，这些没事干瞎折腾的古人，谁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古怪的事情来，一次日食嘛，大家端着茶杯戴上墨镜一起欣赏一下这种天文奇观不是很好么？非要戴上红帽子，搞得像本命年来临一样。


日头到了中午，众人纷纷拿出自家的食物开始午餐，云烨的包裹格外的大，不这样不行，几个老汉都说今天不带食物，就吃云家的，所以云烨把自己的背囊带来了，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都是辛月他们给准备好的。


先掏出来一只烧鹅，油腻腻的被包在荷叶里，尉迟一伸手就拿走了，他喜欢大的，好大一只烧鹅，估计不够他一顿吃的。


烤鸭被老程拿走了，他有一把锋利的小刀，可以削着吃，把烤鸭放在席子上，就等云烨找出酱料，蘸着吃，老牛喜欢炸好的肉丸子，对于弹性韧性俱佳的牛肉丸子最是喜欢，辛月知道老人家喜欢，特意装了一大包，看得老牛眼睛都密封起来了。


老秦的脾胃虚弱，一个竹筒被云烨扔进了旁边的开水锅里，等到热气都传透了，捞出来打开封盖，一竹筒的莲子羹够老秦喝半天的。


“蹄膀给朕留着。”李二卷着裤腿，袍子的下摆塞在腰带上，真的像一个老农，拍拍手就坐到了上手，等着云烨给他拿吃的，话说他也劳累了一上午了。


云烨翻了好一阵子才找到蹄膀，连忙给李二送过去，这东西需要热一下才好吃，凉着吃不太好，李二拿着蹄膀理都不理会云烨说要热一下再吃的警告，撕下来一大块皮塞到嘴里嚼得起劲。


“酒也拿出来，朕知道你带了，虽然礼部不许饮酒，估计你已经把他们的话当耳旁风了，拿出来，朕喝一口，解解乏。”


酒壶送了上去，侍卫明显的想要验一下，被李二撵走了，仰着脖子喝了一大口，随手塞给了秦琼，秦琼多年不饮酒了，既然是皇帝给的，毒药都会喝，更不要说酒已经是他盼望许久的好东西，那里有不喝的道理。一仰脖子，半壶就下去了，屏住呼吸，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样子看着都幸福。


等老程把酒壶递给云烨的时候，不用看，里面一滴都不会剩，云烨把背囊里的吃食全部取出来，堆在席子上，找了树枝插了两个包子放在炭灰上烤，直到烤的金黄，才拿给皇帝。


自己拿着鸡腿，鸡蛋，鸡爪子，豆腐皮这些卤菜，装醪糟的竹筒也拿走一个，包子，丸子捡拾了一些去皇后那里，今天这里就皇后一个女人，需要特殊照顾。至于李承乾，李泰拿着忆苦思甜的糜子馍馍冲着云烨把眼睛都要眨烂了，权当看不见，每年亲耕的时候，皇家都要忆苦思甜，这是传统，不能懈怠。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二节 扫把星来了


长孙的气色看起来很萎靡，坐在席子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糜子馍馍，这东西无论你怎么做，都不会好吃到那里去，糜子这东西扎口，比较粗，不像谷子那样细发，就是熬粥都不太好喝，唯一的优点就是抗旱，所以在关中种的人还是很多的。


云烨在她面前铺好了一块干净的麻布，把一个个荷叶包摊开来，放在她的面前，她最喜欢吃的扣肉，被云烨装在竹筒里，密封好了之后放在竹筒里扔进开水锅里煮。


等到云烨把醪糟送到她跟前，长孙才回过神来，犹豫了一下，拿起竹筒喝了一口。


“这醪糟可是黄鼠家的，黄鼠这家伙最近在外面偷偷养了一个小的，被他老婆知道了，现在闹得不可开交，现在两口子连话都不说，英娘从黄鼠家的大宅子里搬出来了，自己开了一个小小的醪糟摊子，喝的人很多，我也去光顾了一下。”


“情到浓时便转薄，自古如是，小小黄鼠又何能例外。”长孙随口说了一句，可是这句话让云烨几乎抱头鼠窜，皇帝和皇后在闹别扭，自己还是少知道为妙。


“坐好，东扭西歪的像什么样子，说说，日食就要来了，朝堂上总会有些难听的声音，你跑的远远地这就打算站在外面看戏？”


“微臣身负皇命，正在检校长安工业区。”


“闭嘴，你是在盖房子，还把自己从大麻烦里抽了出来，好算计啊，现在我哥哥有自己的主意，你现在也有自己的主意，你们一个个都没想过我在皇宫里怎么过吗？”


长孙的眼圈顿时就红了，臣子里面他最亲近的哥哥在分封刺史一事上可以说已经和皇帝反目，山东封禅一事上又把君臣外的情义折腾的干干净净，皇帝派云烨去检校工业区，就是要给长孙无忌一个信号，皇家不再依靠你家的钢铁了，工业区现在要加大产能，挤兑长孙家，云烨送上去的那封吹牛报告，皇帝让秘书监的人在朝堂上念了一遍，和群臣一起商讨将工业区再次扩大。


正因为有这样的消息，云烨在旱塬上随便盖房子的事情，才会被皇帝默认，最后才会有李泰掺乎进来，把将作监的算盘击的粉碎。


长孙在这件事上确实难捱，一面是丈夫，一面是哥哥，既做不到大公无私的处置哥哥，也做不到帮着哥哥对付皇帝，所以，这段时间夹板气受的堪称生不如死。


“娘娘，那些都是小事情，大麻烦还没来呢，您以为这次就是一个简单的日食吗？您想都想不到吧，扫把星也来凑热闹了，您想想太阳被遮住大地一片黑暗的时候，扫把星拖着长长的尾巴出现在天边，古人把这一幕叫做什么？冲日！娘娘，扫把星每七十六年出现一次，这回出现的时间偏偏是日食的时候，您的大麻烦来了。”


长孙猛地一惊，孛星出现意味着什么她太清楚了，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至汜而水，至共头而坠。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时有彗星，柄在东方，可以扫西人也！此乃妇人乱政之相也。


这下子热闹了，日食会有皇帝殒命，扫把星出现又是妇人乱政，这两样凑到一起，不是麻烦，现在都是大麻烦了。


云烨现在觉得皇帝夫妻其实很可怜，太阳被遮住了，皇帝就要玩完，哈雷彗星出现了皇后就需要被砍头，或者打入冷宫，那些古板的大臣们知道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劝皇帝有杀错，莫放过，他们从来都是头疼砍头，脚疼砍脚的二百五医生。


不愧是历史上著名的人物，长孙只不过脸色发白了一下，额头出了一点汗水，然后就立刻恢复了平静，剥了一颗卤蛋，边吃边问云烨：“扫把星的事情，你有几成把握？”


“回娘娘的话，日食这种天文现象他们非常的精准，如果有错误，那一定是我们看时间的沙漏出了问题，日食绝对会出现，扫把星每隔七十六年必定会出现，绝对不会出岔子，十天后在日食之时，扫把星必定会出现，而且三天之后就会出现在星象图上，大概会停留三四个月之久，娘娘小心了。”


“现在有谁知道扫把星会在三天后出现？”


“赵延陵赵先生，他拿了书院大把的银钱，给自己修造了一座非常华丽的观星台，并且在一间屋子里拿宝石镶嵌出各种星图，司天监的那些蠢材虽然可以计算出日食，但是他们绝对计算不出扫把星，所以啊，娘娘，您有四天三夜的时间可以利用一下。”


“本宫是一个女流之辈，能有什么办法，唯有听天由命而已。如果，扫把星果然出现，本宫会立刻自尽，免得陛下受到威胁。”长孙的面色越发的平静，胃口好像也越来越好，一堆丸子吃了个精光，这才罢休。


“您这是不讲理啊，摆明了是把难题推给我们去处理，您什么都不做。”云烨很不满意啊，谁要说长孙是一个肯束手待毙的人物，云烨绝对能吐他一脸的口水，这时候说的哀婉，其实就是想让云烨还有李承乾，李泰，给他想办法，这三个人打死都不会害她，长孙出了事，这三个人都是一根线上的蚂蚱，谁都逃不掉。


“你们都长大了，可以做事情了，这几年不是把很多事情都做得非常好么？这件事情想必也会处理好的，以前你们几个让我操碎了心，现在也轮到我享享福了。”长孙你说的非常的不负责任，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样子靠在靠枕上，样子雍容华贵。


“也是，现在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就没错，您现在只需要待在宫里养好身体，其余的我们去做吧，一个小小的扫把星还难不住我们。”


长孙点点头，云烨捡拾了两个鸡腿，就出了帐篷，李家哥躺在席子上，晒太阳，旁边扔着两个硕大的糜子馍馍，见云烨进来都懒得起来，直到两只鸡腿出现以后，才勉为其难的坐起来，一人接过一个鸡腿，慢慢的撕咬，哥俩都懒洋洋的没精神。


“一只鸡腿哪里够吃，你最少应该带一只肥鸡过来。”李泰对那只小小的鸡腿很不满意。


“我接下来说的话，你们听了，要是还有吃饭的心思，我就服了你们。”云烨躺倒在席子上，慢悠悠的说。


“先别说，让我吃完鸡腿你再说。”李承乾比较聪明，知道云烨如果说不出什么让人动容的话，那就必定是极度恶心的话，总之会影响胃口。


云烨很有耐心的等他们吃完，才小声的说：“三天后扫把星就会挂天上，十天后日食的时候会形成冲日的壮观的天文现象，书院里造出来了一架望远镜，两位有没有兴趣去看看？听赵延陵说绝对是千古奇观。”


“怎么不说话，一定很好玩，到时候我备上宴席，带上果子，一起去观赏如何？哦，墨镜你们两个有，用不着我准备了。”


李承乾的脸色白得像纸，李泰浑身抖得像是在打摆子，两个人谁都说不出话来，因为后果太恶劣，历史上的长孙就没活到扫把星出现的这一刻，李淳风，袁天罡尽情的挥洒着自己的毒舌，弄得李二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立过皇后，小武也在这个时刻倒了大霉，这么大的事件瞒是瞒不过去，扫把星就明晃晃的拖着尾巴待在天边，还一挂就是三四个月，三天后肉眼就能观察得到，总不能做一个大帐篷把天空蒙起来吧？


“烨子，你确定？”李承乾牙疼一样的吸着气问云烨。


“今晚自己去书院看扫把星，现在还是暗星，只有借助望远镜能模模糊糊的看得到，等到三天后扫把星飞近了，肉眼就能看到，那时候可就瞒不住了。你最好祈求日食的那一天阴云密布，什么都看不见才好。不过啊，这片云彩需要足够大才成，只有笼罩了整个关中才可以，这样没人看见也就没人说胡话了。”


李泰一脚踢飞了身边的糜子馍馍，恶狠狠地说：“谁要是敢弹劾我母后，老子一定杀他全家，承乾！这事你干不干？如果你不干，就让路，我去当太子，当了皇帝之后老子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他满门老少杀个干干净净。”


李承乾也红着眼睛说：“用不着你，敢弹劾母后之人，我一定会把他碎尸万段。”


“冷静点啊，冲动有个屁用，你以为人家不敢弹劾？你看看朝中的那些御史大臣，有哪一个是害怕杀头的人？到时候他们一定会蜂拥而至，弹劾的本章足矣把你们哥俩埋掉，到时候你怎么杀？把朝堂上的人全给屠戮了？千古大暴君也没有你们这么干的，到时候你李家就真的成了万夫所指了，还指望把江山传下去？”


“那怎么办？”李泰乖戾问云烨，面容非常的可怕，这混蛋可能真的起了杀人的心思，上回人家齐王不过是把他的狗给做成菜吃了，这家伙就拿马蜂把人家蛰成了废人，听说现在一天到晚只能躺在床上流口水，李渊想杀掉就是下不了手。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三节 哈雷是我先师


“怎么办，简单，我们打一架。”云烨说完就照着李泰的眼睛就是一拳。


“砰”的一声，李泰被打傻了，眨巴着受伤的眼睛不解的看着云烨，却看见云烨愤怒的说：“白玉京的传说里就有哈雷星的传说，它每隔七十六年降临大唐一次，为大地带来充沛的水汽，可以说是生命之母，你竟然敢说它是妖星，真是愚蠢的没救了，你是王爷我也照揍。”


聪明的李泰立马就知道了云烨的打算，只有控制了主动，把扫帚星吸引到自己身上来才会最大限度的减少扫把星对长孙的危害，强力的把扫帚星的降临变成一场学术上的研讨，这样就绝了后患。


“你敢打我。”李泰冲上去抱着云烨在地上翻滚并且抽空在云烨的鼻子上来了一拳，云烨顿时鼻血长流，用力的在李泰脖领子上一揪李泰的衣服就被扯开。


两个人在地上有目的的翻滚，压倒了帐篷，一会你骑在我身上，揍两下，一会你骑在他身上揍几下，两个人好像都非常的愤怒。


李承乾在一边不断地叫喊，让他们停止打架，一个亲王，一个国侯就在大唐亲耕的重要日子里在泥地上厮打的像两个泼皮。


等暴怒的李二过来的时候，两人的衣服破了，鼻子也破了，眼睛也已经红肿，被侍卫强行分开之后，依然踢着腿，纠缠不休。


“你二人为何打架，在这样的日子里肆意胡为，难道就不怕皇家典律吗？”李二从来都没有想过，云烨会和李泰打起来，两个人好的就要穿一条裤子了。


“李泰辱我师门先祖，微臣实在是忍无可忍。”


“能把妖星当成先祖，你白玉京还真是奇葩，本王今天就辱骂了，你能将我如何？”


“无知，哼，再有三天，哈雷大星就会到来，我看你有何话说。”


“装神弄鬼，云烨，有本事你现在就把大星给我召唤出来，本王立刻给你赔罪。”


云烨气的直发抖，指着李泰大声说：“世间万物包括天上的日月，都是可以用算学加以计算，哈雷大星每隔七十六年降临我中土一次，你自己无知，偏偏还要口出恶言，是何道理？”


“哈哈哈，日月星辰都可以纳入算式？云烨，算学我也学了，怎么不知道？”


“那是你无知，你去问问司天监的袁天罡道长，问问他是怎么计算出十日后有日食的，你最近刚刚取得了一点成就，就如此小觑天下能人。”


袁天罡见云烨说到了自己，捻着胡须站出来笑着说：“魏王殿下，云侯，你两位莫要争，日食月食确实都能通过算学，加上天象图能够推算出来，这一点云侯没有说错，此次的日食便是小徒李淳风推算出来的，丝毫都不会错。”


李二终于弄懂了两个人为何会打架，原来就是为了星象起了争执，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处罚起来也简单，如果是别人，拉出去砍头就对了，现在是这两个家伙，杀不得，也下不去手。


恼怒的指着云烨说：“不过就是一些日升月落的事情，一个亲王，一个国侯在泥地里厮打，破坏亲耕大典，罪在不赦，李承乾，命你将二人带去宗人府按律处置，不得轻饶。”


两人听了齐声喊冤，李泰大声说：“父皇，云烨说扫把星乃是白玉京先人首先发现的，很有规律，来临的时候他要带着自己的弟子专门去祭拜先人，他要祭拜妖星，孩儿就是听到这里才和他起了争执。”


袁天罡怵然一惊疾声对云烨说：“云侯，扫帚星乃是灾星，属阴，主后宫祸乱，你为何要祭拜此星？这是诅咒国邦的大罪。”


侍卫本来就不敢得罪云烨，很随意的抓着胳膊，谁知道云烨听见袁天罡这么说，顿时大怒，双臂一振，就挣脱了，走到袁天罡面前二话不说对着他的鼻子就是一拳，袁天罡武功不弱，可是他做梦都想不到云烨敢当着皇帝的面打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鼻子就开始流血，重新被侍卫抓住的云烨咆哮着说：“你这个不知所谓的混蛋，自己无知就编出一套话说八道骗人，好好地一颗水星被你这个混蛋说成什么了，知不知道，我们居住的这片大陆上的生命起源都是拜他所赐，你竟然敢污蔑它。”


李二这回算是真的怒了，大吼着要侍卫把云烨拖下去，惩罚加倍，李承乾求情都不管用，李泰指着云烨哈哈大笑，很是得意，不想李二又指着李泰说他也一样，李泰顿时就蔫了。


“陛下，微臣挨了一拳不打紧，云侯少年心性狂躁一些也是难免，微臣只想问清楚，老臣何处无知，何处话说了，自古以来扫帚星的出现无不带来灾祸。此事还是需要问清楚比较好。”


李二也不休息了，坐在席子上让袁天罡问。结果袁天罡没说话，云烨倒是先说了：“扫帚星的最早记载大概来源于《尚书》吧，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至汜而水，至共头而坠。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时有彗星，柄在东方，可以扫西人也！


这句话描述的很清楚了吧？那个时候作战行军都是要占卜的，所以行军路上记录天像一点都不奇怪，我只是诧异一点，后面那句此乃妇人乱政之相也是谁加上去的？老袁，千万不要是你加的，否则我一定会弄死你，哈雷星乃是我白玉京为了纪念先师哈雷所命名的，谁要是敢玷污这颗星星就是我的死敌。”


袁天罡吓了一跳，云烨把最后死敌两个字咬的很重，如果自己再说，一定会倒霉，他忽然发现李承乾的眼睛里也冒着凶光，就连李泰也死死的盯着自己看，把这件事情往深里说一想，顿时亡魂大冒，平日里要是遇到皇帝处罚李泰和云烨，皇后早早就出来接手了，但是这一回，没有，皇后的那座帐篷悄无声息。


汗珠子一下就冒了出来，颤声说：“贫道也不知那句话的出处，扫帚星出没没有规律，或许在某一次出现的时候恰巧遇到那种事情，先人就随笔记上了。”


魏征走出来说：“自古以来，天人感应虽然做不得准，却也有它的道理。否则扫帚星为何早不出来，晚不出来，偏偏在妇人乱政的时候出来，可见还是有征兆的。”


刚刚从随州回来的褚遂良也出来说：“扫帚星乃是公认的灾星，云侯，就算是你先辈供奉这颗星，现在也需要改正，莫非要因你一人之故，就要我等全体都要信奉这是一颗吉星不成？”


“前几年，你们都喜欢吞食丹药，认为这是延年益寿的好办法，现在，怎么就没人吞食了？我记得当初好像也只有我一个人认为那东西是毒药吧？你们不是都改正了吗？”


“云烨，这两者怎能相提并论，在丹药的事情上证明你是正确的，那是因为孙道长还原了丹药之后，你有了佐证，证明你是正确的。阴星，虚无缥缈，到了他该出现的时候就会出现，说它是灾星不为过，除非你能把灾星召唤出来，让我等见识一下，如果，灾星出现了，依然国泰民安，谣言自然就会散去。”


房玄龄站出来总结了众人的话，给云烨出了一个难题。那些认为扫帚星是灾星的大臣顿时轰然大笑，能看到云烨出丑，真是大快人心。


“天人感应？这种事以为就你们有？白玉京早就把这事当成了笑话，我师父告诉我说，在这个世界上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不要因为他们愚蠢就放弃他们，因为认知需要一个过程，一个人聪明不叫聪明，一个人如果比其他人聪明的太多，那就是灾难，你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的异端，别人会把你当成鬼神敬而远之。


所以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聪明人，就这样你们还是认为我是大唐最聪明的人，为了不成为异端，我开始教导学生，把我知道的教授给他们，让他们也变得博学聪明，共同为我心爱的大唐添砖加瓦。


我向陛下请求建立了玉山书院，努力的提高民智，其实这些没有我说的那么高尚，我只是想让大唐的少年人变得聪明，眼光可以探知到遥远的未知。这样我就没那么显眼了，诸位见到我，也只会认为这只是一个聪明的晚辈，心中的疼爱之心大于戒备。


用不着再把我的奏折反反复复的研读，最后给出一个事实而非的答案，既然你们非要我表现出我隐藏的那些知识，那好吧，我就让你们见识一下，这座天穹之上，那些星座是如何运转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度量的。


你们大概不会知道这片大陆上一年最少会发生三到五次日食，至于月食就更加的数不胜数，你们以为云层上面有辉煌的天宫，我告诉你们，那上面除了水汽一无所有。


你们认为那个所谓的妖星无法测度，我告诉你们，三天后它就会出现在天边，我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它每隔七十六年就会造访中土一次，不信啊，你们翻遍史书，去找，你会发现他真的是每隔七十六年来一次。


您几位记录历史的有福了，有些年份无法确认？那就用所谓的灾星做基准吧，三天后，白玉京一脉一定会恭迎哈雷星的到来。”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四节 英雄心


云烨在挨揍，李泰在挨揍，不管你有多大的理由，两个人的揍都少不了，李承乾听着板子拍在屁股上的声音，牙齿咬的咯吱吱作响，红着眼睛像一头烦躁的狮子在屋檐下来回踱步，宗人府的宗正虽然地位奇高，他也受不了李承乾散发的怒火。


为了一个狗屁的星星，自己的弟弟和兄弟就要遭受这样的羞辱？两个有大功于国的人，如今受辱于奴隶人之手，这岂能让李承乾甘心。


两仪殿里李二抬头看着天空，良久一言不发，云烨和李泰的行为岂能逃脱他的法眼，如果说刚开始还不知道云烨和李泰到底要干什么，当云烨说出三天后妖星一定会出现的时候，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心里又是苦涩，又是感慨。


长孙把李二的茶壶捧过来，笑着说：“二郎，您看我的孩子和学生怎么样？”


李二这才发现长孙笑靥如花的脸上挂满了泪水，虽然在流泪，但是头却高高的昂起，执着的盯着李二看。


“你比我成功，观音婢，你无论何时都有人保护你不受伤害，而我呢？我的父亲恨我，我的兄弟要杀我，朋友背叛我，儿女畏惧我。算来算去，我只有你一个人罢了。”


“二哥，我们这辈子注定要相依为命了，如果我的命好些，我情愿把命借给你，好让你去完成你千古一帝的梦想。”


“不用！朕注定就是千古一帝，三天后的妖星，十日后的日蚀，朕就坐在万民殿的门前观看，看看他们能奈我何，朕受命于天，当受诸神保佑，所到之处必当百无禁忌。


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要他们知道，我李世民的老婆，用不着他们操心，一群腐儒罢了，欺到我的头上，我定会要他们好看。”


长孙轻轻地依偎进李二的怀里，把自己的头埋在李二的颈项间感到无比的欣慰，说到底，自己还是没有失去丈夫。


“皇后，你看出来没有，这三个孩子，今天的事情做的多么的决绝，亲耕之日敢发动这样的计划，朕看得出来，他们事先恐怕连商量都没有商量过，仓促间发动，让朕都措手不及，但是他们还是成功了，成功的把妖星的事情转化成了学术的争论，不管谁输谁赢，到最后你都是安全的，三个聪明人做事确实不凡。


你看看承乾今日散发的乖戾之气，让朕都感到惊心，不过啊，这才是朕的儿子，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镇得住那些骄兵悍将。”


“其实云烨告诉我三日后妖星会出现的时候，妾身心里平静极了，我知道我的夫君会保护我，就像二十三年前的那个春日在舅舅高士廉的府上，我从秋千架上跌落下来，就是被你抱住了，当时不知道你是谁，我忘记了害怕，只想从你的怀里逃出来。”


“哈哈哈，我看上的女子，怎么可能逃得出我的手心，我们相爱了二十三年，还会继续相爱更长的时间。”


说到这里李二苦笑了一下说：“朕发现，现在不和你相亲相爱也不成了，知道朕今日发现了什么？”


长孙疑惑的摇摇头，李二拍着栏杆又说：“我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了愤怒，知不知道，我当初跟父亲说隋朝大势已去，我们应当即刻起兵的时候，我眼中就有这样的愤怒，如果我做出废黜你的举动。我敢打赌，这三个家伙，会立刻带着你远遁他乡，说不定十年生聚之后会有大军来讨伐朕。”


“二郎，这不可以。”长孙惊叫了一声，她好像非常的恐惧：“如果有这一天，我宁愿死去，也不愿意看到你们父子君臣自相残杀，出现这样的情形，妾身才是真正的妖星。”


“观音婢，朕悄悄告诉你，其实朕很希望看到这一幕，承乾为统帅，青雀为将作，云烨殿后，程处默为先锋，牛见虎为左军，长孙冲为右军，率领数十万被云烨武装到了牙齿的军卒与朕在平原上大战，一方为黑甲，就像高山岿然不动，一方穿白甲似拍岸的惊涛，这样的敌手才是朕梦寐以求的对手，余者，不足以论。”


长孙傻傻的看着李二，见他手舞足蹈的形容自己的幻想，说到激烈处，不由得长笑几声，样子非常的癫狂，长孙相信，李二真的很想和自己的儿子以及云烨他们作战。


癫狂够了的李二颓然坐在地毯上，拍着地毯示意长孙坐过来，他粗暴的把长孙抱在怀里说：“这些年朕一天比一天萎靡，除了看颉利他们跳舞还能让朕开心片刻之外，就实在是没有多少开心的事。


大臣们很得力，虽然总是顶撞我，不过没关系，他们做事还是勤勉的，高丽也不过是跳梁小丑，朕相信只要大军到达，一定会摧枯拉朽的解决掉高丽，吐谷浑？现在还不能收拾，吐蕃人从高原上冲下来，总要有一个缓冲的余地，薛延陀？现在不需要再派兵了，侯君集日日夜夜的在削弱他们的实力。


本来还期待一下吐蕃，谁知道禄东赞还专门跑过来求亲，要尊大唐为宗主，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无趣，朕空有屠龙技，却无用武之地。”


长孙靠着李二抚摸着他的胸膛说：“您的这颗英雄心也该平息下来了，你的对手，都已经死了，他们统统败在了你的剑下，您只要不故意把自己的孩子逼反，大唐一定就会平平安安的交接，老百姓们也能多过几年安生日子。”


“朕不希望王世充，窦建德，薛举，孟功海，高谈圣，这些英杰死的安宁，真希望他们能够活过来。再次和朕决一死战！”


这些话听得长孙毛骨悚然，尖叫着说：“陛下，这可不行，你当初说隋末大战造成千里无鸡鸣，乃是人间最大的惨状，怎么忽然又想刀兵再起？”


“你不知道，观音婢，朕有时候身体里的血液都在燃烧。午夜梦回时，耳畔总能响起昔日战场的兵刃交击的脆响声，战马的哀鸣声，铁蹄踏破人头颅的闷响，伤兵临死前的惨叫，这些东西总是挥之不去，所以朕以为，朕最好的栖身之地就是战场，只有那里弥漫着的血腥气，才能让朕的心得到平静。”


看到李二额头暴起的青色血管，长孙连忙抱住李二，轻轻地捋他的后背，李二长笑一声，把长孙横抱起来，大踏步的走进帐幔后面，顷刻间，帐幔后面就传来李二粗重的喘息声，还有长孙低低的轻吟……


三十板子，云烨硬是受了下来，这一回可没有像以前一样泪流满面，提起裤子，很轻松的走了出来，见到李承乾就说：“这一回算是厉害吧，老子一声没吭，算是一条好汉吧？”刚刚给云烨行完刑的内侍一脸鄙视的提着一个厚厚的垫子从里面出来，给李承乾行了一个礼，就转身走了，看都没看大吹法螺的云烨。


李泰一边系着腰带一边大声地说：“咱们这就去玉山，去看看该死的妖星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对了，小烨，那颗叫什么哈雷的星星真的每隔七十六年就会来大唐一次？”


“你努力活吧，只要你再活七十六年就一定能够见到哈雷星，他来的很准时，比沙漏还要准时，今晚，咱们看完哈雷星，你们就要去翻检史料，多找些书院学生帮你在史册里寻找哈雷星的踪迹，你只要按照年度去检索，一定能够找到，把它们都汇集起来，这是我们还击那些腐儒的利器。”


李泰奇怪的问：“我们哥俩去干活，你去做什么，不要像以前那样累傻小子，自己去睡觉，不是我小肚鸡肠，而是你有严重的不良事迹。”


“你把我打的鼻青脸肿的还有脸说，说了是假打了，你看看我现在样子能见人么？怎么都要好好地散瘀去肿才好，三天后，当哈雷星出现的时候我还要带着莳莳，小武，小杰，云寿，云暮一起去拜祭先师，这是白玉京最大的典礼，需要隆重行事。”


“你不要告诉我真的有白玉京这回事，你有恩师不假，有传承不假，甚至有哈雷这么一个先师估计也不假，但是啊，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有什么狗屁的白玉京，就算你找到了三枚玉牌我也不信。”李泰揉着自己脑袋上的疙瘩不屑的说。


“我也不信，因为我也没有亲眼见过，但是我师父说有，玉牌也有，满世界的人都相信有，说不定真的有哦，不管有没有我都要拿他的名头来加强我说话的可信度，最后只要那些腐儒们相信就好，你信不信有什么关系。”


李承乾推着两人往外走，时候不早了，到了玉山天也该黑了，从玉山去观星台，还有一段距离要走，时间并不充裕。


鼻青脸肿的云烨把守候在宫门口的刘进宝吓了一跳，抽出刀子就要找凶手拼命，李泰一脚踹在他的大腿上说：“凶手就是我，同时我脸上的伤痕也是你家侯爷的杰作，就不要跳起来装忠心了，看得恶心。”


刘进宝左右看看，只能把鼻青脸肿的侯爷，王爷，请到车上，还没起步，就看见太子殿下的马车已经狂奔起来。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五节 星星掉下来了


从我们的地球向太空望去，所有的天体——太阳、月亮、行星、恒星、星云、星团和星系等等都有自己在天上特定的位置，要把他们在天上的位置记录下来，就需要绘制星图。星图的历史几乎与天文学本身一样古老。


星图世界就是属于赵延陵的世界，现在，这个世界里静谧安详，四处弥漫着茶香，李承乾躺在一张硕大的躺椅上看着屋顶那些璀璨的宝石，或者说，那些都是璀璨的星辰，这些都是赵延陵严格按照春夏秋冬四季星图布置的，每颗星星的大小位置都严格遵照了星图。


他其实看不懂星图，他就是单纯的喜欢看星星，他喜欢辽阔，喜欢无拘无束，上一会戈壁行军作战的经历让他魂牵梦绕，躺在毯子上，呼吸着戈壁上的寒气，一缕缕的白气从嘴里呼出，看着漫天的星斗对着他眨眼睛，侧首望去，到处都是散落的碎石，黄沙，这一刻他的心都要自由的飞起来了。


李承乾从来都没有喜欢过长安，和那座辉煌的宫殿，他甚至想穿着兽皮袄，骑着无鞍马，带着一群狼一样的武士从大地的这一头一直冲杀到尽头，所以，在和云烨，李泰赛马的时候，他从来都是赢家，虽然不明白云烨为什么总是贼光烁烁的看他的脚，并且乌鸦一样的叫嚣，这只脚离倒霉不远了，李承乾依然喜欢狂奔，喜欢速度带来的刺激。


现在他喜欢上了这样的一间屋子，决定回去以后就修建这么一间，虽然会花费很多的宝石，不过这东西东宫还是有一些的，再加上青雀，云烨那里也不少，总会凑够的。


一想到自己今后就要在这样的一间屋子里入睡，李承乾就兴奋的发抖，太子妃就算了，那个哪怕在夫妻交合的时候都要穿着上衣的女人不适合这间屋子，不过，侯氏应该没问题，想起侯氏在床榻上的癫狂，李承乾的嘴角就浮出一丝笑意。


“你笑的非常淫荡！”俩个猪头一样的脑袋趴在他的头顶居高临下的瞅着他，白天互殴的过于厉害，现在两个人的脸都肿的很厉害。


李承乾收起自己的笑意，一本正经的问：“时间到了么？”


“没有，我们刚才在喝茶，想问你喝不喝？”李泰摇着脑袋狐疑回答。


“你是我见到第一个看星图能看的意淫的人物，难道说自古以来的帝王都是如此？把大地天空当成自己的美人，可以在脑海里肆意的蹂躏？青雀，这种本事你有没有？”


“没有，我过于理性，所以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见星星只会是星星，不会吧星星看成美人的，不过阿哥啊，你到现在就只有两个老婆是不是有点亏啊，你兄弟我现在已经有七八个女人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每个女人都有不同的滋味哦。”李泰淫荡的挑挑眉毛，朝自己的大哥示意自己是多么的能干。


“可是我已经有了一子，一女，青雀，你到现在可还一个孩子都没有呢，上回孙先生就说你的身子虚，不知道你进补得如何了？别为了玩，连子孙都耽搁了。”


这是李泰的软肋，提不得，谁提跟谁急眼，有时候他自己的心里也惴惴不安，是不是自己真的把身体玩坏了？


没等李泰发火，赵延陵走进来说：“太子殿下，刚才那一大片云彩飘走了，微臣看了一下，扫帚星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了，比起昨日又大了一分，再有两晚上，不用望远镜就能清楚的看见，现在请殿下移步去观星台。”


既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兄弟二人就对扫帚星的到来有了一定的了解，很想看看这颗妖星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需要丑陋到何等地步，才能让人把它和灾难联系在一起。


观星台上有一个球形的屋子，两个仆役费力的绞动绞盘，房顶裂成了两半，漫天的星辰顿时就出现在李家兄弟的面前。


李承乾睁大了眼睛努力的想要从密密的繁星里找到那颗妖星，可是不管他怎么看，就是看不出哪一颗才是他娘的妖星。


相比哥哥的烦躁，李泰对那个可以裂开的屋顶更感兴趣，撵走了仆役，自己不断地把手柄摇来摇去的玩的很开心。


“殿下，这座球形屋是云侯设计，公输家完成的，您看，屋顶全是特制的榉木，两个结合面上是凹槽，一旦被齿轮传送到位置，正好咬合在一起，堪称神奇。”


“赵延陵，哪来那么些废话，赶紧给我找到妖星，我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李承乾发现自己找不到那颗星星，有些不高兴。


云烨指指那架大的出奇的望远镜对李承乾说，“用那东西看，赵先生五年来没干别的，就弄出来了这东西，把书院搞得快要破产了，弄废的无色水晶数不胜数，许敬宗已经和赵先生大吵大闹了好多回了，虽然还是不如意，不过，这东西好歹也能凑活着用。”


赵延陵爱惜的取下望远镜上的绸布，请李承乾躺在一张躺椅上，小声的说：“殿下，您看左上角，对就在太阴的下方，错了，离角宿很近，斗宿就在旁边，对，一个小白点，两天前，微臣还没有发现，昨天晚上突然发现太阴星的背面有异星来袭，发现这颗异星拖着白色的尾巴，还以为是流星，结果今日凌晨微臣再看的时候发现它变大了不少，这才肯定必是扫帚星无疑。微臣大致推算的结果就是，十日后，出现日全食的时候，扫帚星必冲日，所以禀报了云侯，希望太子殿下早作准备。”


李承乾看了很久，才从躺椅上起来，让给了李泰，自己整理衣冠之后恭恭敬敬的对赵延陵施了一礼诚挚的说：“赵先生的厚意，李承乾决不敢忘，只是不知先生对这颗妖星有何看法。”


既然说到了赵延陵的长处，这就让他得意了，把手背在身后缓缓的说：“太子殿下有所不知，以星象定人间命数，以星象测无穷古来有之，我们对苍穹认知的起源就是来自他，自从《甘石星经》出现，就已经把这种关系固定成了天文学最重要的内容，而后历代贤者不断地对它加以补充，例如，《五星占》《天官书》《周髀算经》这些著名的著作逐渐丰满了我们对于苍穹的猜测，但是，却把天文学领进了歧途。


云侯告诉我说，从落地陨石就能推测出，那些天上的星星是何我们脚下的大地同样的东西，让泥土金石来确定我们人的命运实在是可笑，所以微臣以为，这颗所谓的妖星，不过是一颗大一点的流星而已，只不过它太大了，想要完全消失，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而已，太子殿下，微臣很负责任的告诉您，那就是一颗星星，除此之外，它什么都不是。”


李承乾长吁了一口气，刚开始他之所以对妖星的排斥，是因为这颗星星到来有可能伤害到自己的母亲，现在从天文学者嘴中得知，那就是一颗星星，一颗稍微奇怪了点的星星，仅此而已罢了。


“哈哈哈，我看到了很多的流星，有一颗星星炸开了，四分五裂，流星多的像雨点一般。”听了李泰的话，赵延陵一把就把李泰拽起来，自己躺倒在躺椅上。


控制着望远镜望天穹，只见果然如此，老天爷，太过瘾了，北斗七星中的破军，贪狼，两星星光大冒，灼灼如华，好像要亮的裂开一般，赵延陵连忙把望远镜对准了南斗的七杀，却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这是何故？紫微格局难道也不准？不是说一星动，三星皆动的么？怎么七煞就没有丝毫的动静？


不但赵延陵这么问，袁天罡也是这么问的，谁家的星星会炸开？瞅着到处乱飞的流星，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天文现象。这时候乱说话会死人的，没见太子殿下已经快要疯了，魏王殿下也是怒气填膺，将来天下一定会由这两个人中的一个来掌控，这事想都不用想，扫帚星能伤害谁？皇后啊，这两个人都是皇后亲生的儿子，历史上不是没有过新皇登基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替自己的母亲复仇的例子。


以李家哥俩的能力，谁当了皇帝，那个多嘴的人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算是命好，在新皇登基前死了，估计也会遗祸子孙。


“有一颗星星掉下来了。”赵延陵高兴地手舞足蹈，云烨被吓得浑身打摆子，王八蛋，星星掉下来了？那还不快跑？


赵延陵抛下望远镜撒腿就往外跑，李承乾，李泰也会跟着往外跑，云烨挪动着僵硬的双腿也跟了出去，只见赵延陵指着一颗流星，高兴地大叫：“哈哈哈，老子终于可以有一颗星星拿来研究了，嘿嘿……”


李承乾非常的兴奋，带着侍卫骑上马，就往星星落地的地方去找，云烨这才弄明白是一颗小的不能再小的星星，这就来了兴致，欢快的骑上马，去追李承乾，把跳着脚大骂的赵延陵远远地抛在后面。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六节 大星坠，干臣陨


今天是大朝会，云烨站在路边，很有礼貌的给每一位大佬行礼，表情激动，就像是劫后重逢一般，尤其是看到房玄龄来了，；立刻走上前去帮着老房打开车门，掀起帘子，把老房扶下马车之后，一揖到底，激动地说：“房相别来无恙否？”


房玄龄诧异的回答说：“老夫身子安健，从来都是能吃能睡，你我昨日才见过，一夜之间，能有什么事情发生？哦！倒是老夫该问问你才是，昨日被魏王殴打，又去了宗人府熬刑，你看看，头脸到现在还青肿一片，好好地一个少年郎，以后不要随意斗殴。”


周围的大佬听到房玄龄戏谑的话语吗，禁不住哄堂大笑，云烨的脸上到现在依然青一块，紫一块的，模样凄惨，如果是别人和魏王斗殴，早就被剁成肉酱了，云烨是不同的，谁都知道他其实就是皇帝陛下的女婿，和李泰打架的事情，处罚可轻可重，不过就昨日陛下的处置来看，这是把云烨当儿子看的，因为处置的办法是各打五十大板，只有在处理皇子间的纠纷的时候，才会这样做。


知道内情的大佬都对这种处罚没意见，毕竟这是皇家的内务，并且没有牵涉到别人，如何处置，那是皇帝的事情。


“房相有所不知，小子昨晚惶恐了一夜，生怕有不好的消息传来，彻夜未眠，坐在书房里惴惴不安直到天亮，如今看到诸位长辈都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小子现在还在禁足中，本来不该来此，该见得人都见到了，现在终于能够放心的回家睡觉了。”


云烨再一次给诸位大佬行礼，就要转身离开。


“小子，且住，到底怎么回事，难道说就过了一夜，老夫等人难道会大难临头不成？”房玄龄揪着云烨的袖子不松手。


“房相有所不知，昨夜有大星坠于长安城外的渭水之滨，小子亲眼所见，并且把陨落的星辰找到了，足足三十斤重啊，星象有云，大星坠，主干臣亡，当初诸葛亮死的时候就有大星坠于野，诸位长辈哪一个不是国之干臣，少了哪一位，都是大唐的损失，小子不得不多长老一个心眼，请孙思邈道长也陪着小子彻夜未眠，只要听到噩耗，就准备立刻动身，看看还有没有的救。”


云烨把这些话说的诚恳有加，好像真的在为大家考虑，但是不管是谁听了他咒自己死的话，都不会太舒服。


“放肆，那里有这样和长辈说话的，立刻滚回去，猪头一样的侯爷大唐有很多么？把星星留下来，老夫帮你看，谁今天没来，那就是一定完蛋了，咱们下了朝就去拜祭。”程咬金走过来冲着云烨一顿喝骂，但是话里的意思让这些大佬听得更加的不是滋味。


“嘿嘿，老夫还在，所以死的不是老夫，李靖哪里去了？前几天听说他腿疾发作，莫不是这颗大星落在了他的头上？”


“尉迟老黑，放心，老夫只是腿疾，离心肺远着呢，倒是你，面色发黑，印堂发暗不像是长寿的征兆啊。”


“哈哈哈，什么狗屁的星星，老夫是从尸山血海里趟出来的，天上掉下来一块石头，老夫等人就会没命？当年，我们在和杜伏威大战的时候，老杜屁股上被他的本家射中了三箭，不一样好好的活着，当初就有星星掉下来，谁都说老杜要死了，不还是活的好好地？那块陨石听说被陛下拿去炼化了做了一把兵刃，谁知道掉地上就摔碎了，什么破东西，气的陛下直跳脚。”牛进达从云烨的马车上抱着一大块陨石扔到地上，指着这块黑不溜秋的铁块子破口大骂。


“这怎可同日而语，云烨想要找一块陨石并不算艰难，他家的商队专门跑穷山僻壤，有这东西不奇怪。”一个山羊胡子的大佬阴阳怪气的说，众人看去，原来是令狐德棻，老家伙上次被贬官，没想到很快又回来了。


“中书令，这块陨石是贫道昨晚先找到的，被云烨生生的讹诈走的，贫道今日上朝就要在陛下面前揭露此獠的恶棍本质，所以万万不可说这东西是他家商队从远方找回来的。”


袁天罡愤怒的走了出来，指着云烨破口大骂，昨晚的确是他先找到的，大家都在看星星，发现天上往下掉星星了，自然会出动人马去找，袁天罡的人马离得近，恰好有信徒就住在附近，带着他们很快就找到了陷在地下的陨石，还没等他们开挖，李承乾，云烨就到了，这块陨石生生的被李承乾和李泰抢跑了。


如果袁天罡在现场，李承乾都没办法从他手里抢夺，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后，袁天罡非常的愤怒，到家从来都把陨石之类的东西看成至宝，被李承乾用权势夺走，心中非常的不甘，李承乾他动不得，难道云烨也不能动，所以一大早就来皇宫，准备在皇帝陛下面前讨个公道。


“老袁，你也是一个号称铁公鸡的人物，怎么就被他抢走了宝贝，莫非其中另有隐情？”戴胄根本就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大，站在一边扇阴风点鬼火，因为他觉得三司狱里有这样的一个至阳至刚的宝贝镇一镇，说不定能少点阴森森的感觉。


“既然你们都说这东西乃是你们发现的，且争论不休，那么，大理寺就受理了这桩案子，来人啊，先把石头送到大理寺，择日审判。”


“戴胄，你少来这一套，你大理寺就是一尊貔貅，只吃不拉，说听过进了大理寺的东西有好端端的出来的？”秦琼也不干了，都知道是宝贝，他还想让云烨把这东西炼化了，看看能不能弄出几把上好的宝剑。


魏征冷眼旁观了好久，才出声道：“老夫记得我们刚才在说大星落，干臣陨这回事吧，怎么都扯到宝物本身去了，此事就此作罢，宫门已经开了，我们该进去了。”


所有人都随着房玄龄进宫了，袁天罡虽然有些恋恋不舍，无奈规矩大于天，只好跟着进去，临走时狠狠地瞪了云烨一眼。


云烨在发呆，不是担心袁天罡瞪自己，这种神棍不论如何欺负都不会有事，他在思考魏征的话，现在没有人不知道云烨是在为皇后张目，他偏偏一个字都没提，不过那家伙看自己的样子好像很不对劲，有几分怜惜，还有几分憎恶，没错，就这种感觉。


憎恶云烨能想的通，怜惜是个是什么意思，这种心如古井的人眼睛里的表情绝对不会随意流露，都是表演大师一级的人物，一个眼神就已经能够传达足够的信息了。


云烨没有回家，而是直接转去了一个小胡同，这个胡同里有一家很小的饭馆，大清早的刚刚开业，见一位鼻青脸肿，但是身份绝对不低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赶紧伺候，被人打成猪头的大爷一般都是带着气来的，得罪不起，只能殷勤伺候。


坐在油腻腻的小饭馆里，云烨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店家自己酿的米酒，味道还算不错，店里的菜不要，倒是店家自己煮的黄豆味道不错，加一把盐，用来下酒还是不错的。


云烨整整的喝了一上午，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能喝，桌子上已经有三个空酒坛子，当他打开第四个坛子的时候，魏征挑起门帘走了进来，给了店家一枚银币，吩咐他去后院待着，不许出来。


“云侯果然是七窍玲珑的心肝，老夫无意中的一瞥，你就能读出里面的含义，不简单，来，你我共饮一盏。”说着话就给自己倒了一盏酒和云烨碰一下就一口抽干，摸摸嘴说：“这是老夫给你的最后机会，如果云侯假装不知，哪怕你是盖世的奇才，老夫等人也不得不下辣手了。”


“说吧，我到底可怜在那里，我虽然年轻，但是经过的事情不算少了，如今虽然算不得功成名就，但是作为一个大唐勋贵，我还是合格的，没有尸位素餐，想不出你们为何会要对我下辣手，我好像没有碍着谁升官发财吧。”


“确实如此，云侯滑溜的就像泥鳅，小错不断，大错不犯，老夫几次想要揪你的尾巴，都被你轻易地逃脱，现在不同了，如果你还不回头，只有死路一条。”


“未必，我这次来就是想知道我哪里做的不合适，有时候听听别人的意见没坏处，但是想要致我死地的话你就不要说了，禄东赞就算胆子再大，想要在云家庄子撒野，一定会有来无回，我不害人，但是防人之心我从未放弃过，说实话，最近之所以对你们步步逼近，其实就是因为禄东赞的缘故。


我是大唐的臣子，如果你想要对付我，尽管自己来，用不着勾结外人，生生的让我看不起。”


“你错了，我们没有勾结吐蕃人，最多作壁上观而已，至于你和吐蕃人的恩怨，是你们自己的事情，老夫不干涉。


两军交战，不管是大规模的战争，还是小规模的突袭，你云烨确实不好对付，我说的死路是你自己给自己找的，禄东赞杀不了你，能杀死你的只有你自己。”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七节 最后通牒？


魏征给云烨彻头彻尾的上了一堂封建主义君臣关系课，原来皇帝和大臣从来都对立的，原来大臣的作用就是用来分薄皇帝权限的，原来大臣和皇帝之间是互相依存，互相对立，又互相照顾，最后互相仇杀的两个阶级。


“老夫不为自己考虑，也用不着替自己考虑，老夫活着的时候一定会高官的做，骏马得骑，但是老夫死后，也一定会被陛下挫骨扬灰，小子，就是这样，山东，河北，这两个地方对朝廷并不是一心一意的，原因就是因为当初秦王殿下在这两个地方杀戮太重，几乎每家都有死在秦王手里的人，所以啊，那个地方总是陛下的心病，当初我单人独骑去了山东，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说服山东豪族安分守己，但是陛下为了虚名，一个《氏族志》就把山东的豪族得罪光了。


高士廉当初撰写的《氏族志》把豪族崔文干奉为第一氏族，把陛下的关陇李家弄成了三等，不知道高士廉需要多愚蠢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果然，陛下大怒，让长孙无忌重新制定，小子，恰好你在这时候把人家窦家弄得灰飞烟灭，所以陛下把长孙无忌原来已经弄好的《氏族志》拿出来又修改了一遍，就成了现在的模样。


不是我说你，你云家的男丁连你的私生子算上才四个，这样的家族居然被列为三等，你以为氏族排名就是这样随意完成的？


那是要考查祖宗十八代的，你云家族谱人家都不好意思往上数，数到第九代就不见了踪影，这九代，其中有四代是佃户，所以啊，人家干脆就把你当成始祖写了，你师父的地位就由你继承，这样才有一丁点的靠边。


你发现了没有？陛下的权威越来越重了，五蠡司马讨厌不讨厌？他们连老夫批过的本章都要查看，若不是我等极力向陛下进言，五蠡司马的权威会更重。


岳州刺史当得如何？我知道你当的非常愉快，因为你本来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老天瞎了眼啊，一个胸无大志的混混，偏偏满肚子的文韬武略，肠子里都是花花心思，左一个功劳，右一个功劳，立的不亦乐乎。


胸无大志，满腔韬略的也就算了，偏偏又是一个人精，满朝堂谁没看出来你吧皇后当娘孝敬，这些无伤大雅，你自幼孤苦，跟着一个神仙一样的师父瞎混，遇到娘娘教导你，生出这种情感很正常，这是美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吗，这个道理也能说得通，你和皇家亲如一家人那是你的造化，没人说什么。


可是你没事干说什么山东封禅的事情？那和你有关系吗？你还嫌陛下的权威不够重？曲解老夫的话弄的老夫哑口无言，比下去泰山如果只是夸功封禅，老夫绝对不会阻拦，你就看不见陛下藏在袖子里的屠刀么？


陛下是武皇帝，骨子里最信奉的是什么？是强权，是武力，所以我朝才会有玄武门之变，囚父杀兄，杀弟奸嫂，奸弟媳这些事哪一桩不是证明了他迷恋暴力？


百骑司脱胎于天策府，这些年干些什么事情你知道么？梁州刺史因为私下里指责了陛下两句，当百骑司隐藏在他家当马夫的那个人站出来的时候，梁州刺史吓得魂飞天外，连夜毒死了全家，自己在公堂上自缢而亡。


小子，你当然不怕百骑司，岳州之时把百骑司当狗一样使唤，没人敢说出个不字，随意的篡改旨意，陛下一笑了之，小子，贞观朝只有你这个侯爷当得最舒坦。


李靖的功劳比你大吧？他在干什么？把大门闭上一个人喝酒，连他弟弟李百药家都不去，房玄龄身为首相，陛下非要把宫女赏赐给他，他敢要么？要了那就是给自己身边安插钉子，日子还怎么过，房夫人拼着自己闺誉受损，不要命的喝下了那碗醋，小子，你想想，陛下说那是一碗毒药，谁会以为那是醋？


房夫人为什么会喝？因为不喝的话，家里就要进来百骑司的人，就像羊圈里进来了狼，今后只要稍微不慎，就是家破人亡之灾，拼着喝了，给老房赚来一个干净的家，回家后夫妻二人抱头痛哭之事有谁晓得？


杜如晦上次因为你的一个小难题，就差点万劫不复，如果不是因为张亮自己跳出来，老杜的日子一定非常的凄惨。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郭槐先生在黄金台上与燕昭王说：‘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


这两个人都是上古的贤人，他们总结出来的理论到了现在依然值得我们效仿、云烨，说到底你是臣子，你不是皇族，哪怕你是驸马都尉你也不是皇族。


老夫从未听说过背离自己立场的人能活的逍遥自在的，你是一个闲散性子，去书院教书，宛如闲云野鹤有何不好，慢慢的等待你的子女长大，然后开枝散叶，诺大的一个家族就形成了，为何要掺乎进朝堂的纷争？当年卢家男人死绝之后，你不是抑郁了很长时间么？你见不得死人，那就不要把人往死里逼了。”


魏征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串话，说的非常的直白，没有半点的拐弯抹角，设置连为尊者讳的意思都没有，就这么赤裸裸的翻动自己的毒舌，将李二不为人知的一面彻底的暴露在云烨面前。


云烨已经惊讶地忘记吃豆子了，眨巴着眼睛看着滔滔不绝的话语从魏征浓重的胡须里面喷涌而出，简直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态度应对，是应该表示愤怒，还是应该表示赞同，魏征有一句话说的没错，皇帝的权利不能无限大否则很容易出现神这种让人讨厌的东西。


他说自己死后会被挫骨扬灰，云烨现在就能肯定得告诉他没错，虽然没有被挫骨扬灰，但是鞭尸这种事情，和挫骨扬灰有什么区别？嘴巴张了两下说不出来话。


“是不是很吃惊？老夫也有这样随意的一天？这样说就是告诉你事实，陛下确实是一位优秀的帝王，但是他的心中藏着一头猛虎，一头随时会扑出来吃人的猛虎，我们要做的就是给这头猛虎带上枷锁，不让它跳出来伤人，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不要你参与，你只要袖手旁观就成，禄东赞回吐蕃搬救兵去了，等他回来你两还要较量，别的事情少掺和行不行？”


“不行，至少皇后的事情不行，你说的没错，陛下，皇后待我亲如子侄，我捅了天大的漏洞都肯帮我扛，你们和陛下争斗，所有人都需要选择站队，我当然站在陛下和皇后这一边，人总是要有立场的，骑在墙头的那叫做墙头草，一旦有大风浪出现，第一个玩完的就是墙头草，魏征，人心都是肉长的，陛下，娘娘对我好，我必然选择站在他们一边。


这和大道理无关，和对错无关，甚至和理智都没关系，不管陛下是强势的一方也好，弱势的一方也罢，我都站在他们那边。”云烨想了一下，郑重的对魏征说。


不管对错，云家都是需要立场的，官场最忌讳的就是做墙头草，将来不管哪一方得胜，第一个要铲除的，就是墙头草，因为你目标不明，所以被当成最危险的目标处在优先清楚的地位上。


卞庄刺虎的把戏不好玩，很对时候卞庄都是被两只老虎活活咬死的，魏征这是给自己出了一个臭主意，或者还有别的目的在里面？


自从来到大唐以后，云烨就分不清楚忠臣和奸臣的区别，很多时候自己事情就是坏在魏征这样的忠臣手里，像许敬宗这样的奸臣，反而是自己的一大助力。谁的话能听？谁的话不能听？这需要考量。


限制皇权云烨没意见，哪怕把皇权架空，大家施行首相制，云烨都没意见，问题不在这里，而是魏征赤裸裸的警告让他警惕，政客没有好东西，大善大忠之辈也是大奸大恶之徒，这两者完全可以互相调换，如果人家要收拾你，不管是忠的，还是奸的，都没问题。


魏征表现的极为洒脱，抖抖袍子就站了起来，极为恶心的在云烨肩膀上拍两下，掀开门帘子就出去了，云烨甚至能够听到他和店家寒暄家常的话，这没什么不对，魏征家就在这条小巷子里。


每当云烨看不清楚拿不稳当的时候就会去请教一个人，这个人既不是李纲，也不是程咬金，唯一能让云烨无条件相信的人就是牛进达，所以云烨没有急着出长安城，而是来到了兴化坊牛家。


自从孙子，孙女被接了回来，牛婶婶就再也不愿意离开兴化坊，因为这里的条件最好，两个孩子也最喜欢这里，为了让两个孙子好好吃饭，牛婶婶甚至亲自找辛月，让云家给牛家在京城里建一座暖房，小孙子冬天没青菜吃可不行，对外面卖的那些青菜，牛婶婶从来都看不上。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八节 忧思过度


牛家的两个孩子不喜欢猪头人，结果还是被云烨抓住在小脸蛋上吧唧吧唧的亲了两口，牛婶婶愠怒的在云烨身上捶打两下算是替自己的宝贝报了仇，老牛披着一件短衫，精赤着双臂拿斧头劈柴，这是老头子特殊的锻炼方法，常年不辍。


家里总是有柴，以前总有左邻右舍过来要些柴火，老牛也喜欢送人，现在不行了，自从搬到兴化坊，他劈的柴就没人要了，都是大家豪门的上门要两斤柴火不够丢人钱，这让老牛很郁闷，自从家里开了一个烤鸭子的馆子，他的手艺才算是有了用武之地，烤鸭子需要用果木，所以地上的全是梨木和桃木。


拿了个小板凳坐在旁边看老牛劈柴，觉得很舒坦，老牛的斧头很锋利，劈柴的动作也好看，手腕子一翻，木桩子上的果木就被劈成两半，劈开了的果木棒居然不倒，于是老牛又是一斧头……


“鼻青脸肿的就不要到处瞎跑，忠人之事，也不用不着拿自己的身体去拼，这样给人的观感不好，以为你彻底的融进了皇家。”


老牛放下斧子，端起茶壶吱溜一口，又开始了自己的劈柴大业。


“已经被人认为融进去了，魏征今日特意警告我来着，说我这样下去会死。”云烨拿着一个柴火棒子在地上划圈圈。


“那也没必要把你吓成这样，男子汉总是需要有担当的，被人家一句话就吓回来，你还在朝堂上混什么，不如早点回玉山教书是正经。”


“他今天说了很多，我不在乎他说了些什么，我在乎的是他说话的方式，小侄真的被吓着了，他说话说的肆无忌惮，什么都说，什么都敢说，半点遮掩的意思都没有，把陛下这些年干的事情兜了个底掉，还告诉我，大臣天生就是站在皇帝的对立面的，限制皇权不至于过度膨胀，就是他的天职。”


“这话没错，大臣就是干这个的，皇帝和大臣是共生的关系，谁也缺不了谁，在互相的争斗中找平衡，大臣过于强势了是国家的灾难，皇帝过于蛮横了也是国家的不幸，两者总要找到一个均衡点的，通过博弈找准各自的位置。”


云烨的嘴巴张的老大，没想到老牛也是这个意见。


“惊讶什么，这个天下可不是皇帝一个人的，也有我们的份，皇帝一个人打不下天下，看样子魏征已经认为你就是那个破坏皇帝和大臣之间均很势力的一个外来物，所以去警告你，也算是给你面子和情谊了。”


“您以前怎么不对我说，那时候要是说了我保证躲得远远地，那一方都不搀和。”


“小兔崽子，这时候想起埋怨我了，大臣们总是在阻挠你的任务，就是因为你干的活都是皇帝想干的，说句简单的话，都是皇帝没能力干的，现在有了你，皇帝的手一瞬间伸长了好多，是他不是他的都往怀里拢，别人眼馋啊，所以就要分一杯羹，你小子做事又独，不愿意把利益均分，所以出现现在的情形不奇怪。”


云烨站起来给老牛的茶壶里添满了水，转身就往外走，老牛喊住他：“你去干什么？这时候可不敢胡来，老老实实地在家待着。”


“我知道，我这就回家去接老祖宗哈雷，等我把它迎回来之后，就打算出门访友，好多老朋友，已经很久都没见了，想得慌。”


“那就跑远些，听说你家造了一艘大船，去海面上跑跑，比什么都好。顺便帮你婶婶给见虎带些东西去广州。”


听了老牛的话，云烨又转回来了，跺着脚说：“伯伯，难道我真的只有跑路这一条道可走了？魏征有什么了不起，我们不惹他就是了。”


“小子，有道可走你就偷笑吧，你只要在长安待着就会有大麻烦，不是你找麻烦，是麻烦找你啊，走远些，等他们打的差不多了再回来，到时候夹起尾巴做人，魏征不可怕，但是他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就厉害了，不可不防。”


云烨见老牛还是不温不火的样子，无奈之下，只好离开，走出花厅的时候，抱起两个胖嘟嘟的娃娃，又狠狠地亲了两下，才在牛婶婶的喝骂声里大步走开。


辛月很兴奋，非常的兴奋，家里要接星君了，七十六年才有一次机会啊，这是家里的大祭典，就说么，夫君为什么这么厉害，师门原来是星君，就是名字差点，哈雷，这位姓哈的祖师，一定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


世人愚昧，才把祖师爷爷叫做扫把星，晚上躺在床上也在暗想，原来自家的家学如此渊源，有星君保佑，寿儿，熙儿，将来不难成大器，心中充满了喜悦。


还有两天祖师就要出现了，偏偏夫君一整天跑的不见人影，真是的，这么大的事情，没了他怎么行，那日暮，铃铛，这两个就是两个吃货，什么忙都帮不上。


“老钱，老钱，你快去看看屠户把猪杀好了没有，记住，猪头上不能有一根毛，让屠夫把猪脖子上的如多留一圈，这样猪头看起来大一些。”


“夫人放心，那头猪是长安城里最大的一头，已经有六百斤了，人家本来不卖，是看在咱家要祭祖，才送过来的，您没见啊，那头猪大的跟牛犊子似得。”


“这就好，这就好，你盯好了，咱家祭祖师爷不小气，所有的贡品都选好的，全家都要穿红啊，记得啊。”


看着老钱颠颠的走了，辛月这才松口气，转头就看见那日暮和铃铛两个人说说笑笑的从花园子走出来，一人挎一个篮子，篮子里都是粉色的杏花，这下子眉毛都竖起来了，指着两个没心没肺的就是一顿臭骂，家里温室里的杏花就开了这么一枝子，等着开全活了，插到花瓶子里祭祖，这下可好，全被这两个祸祸了。


抽出鸡毛掸子，就在两个人的身上猛抽几下，气死了，不干活尽添乱。见两个人揉着屁股吱哇的叫两嗓子，还想把杏花拿走，就更气了，打算再教训两下，就听夫君的声音传了过来：“好了，好了，不就是一枝子杏花么，有没有都无所谓，后天清晨，老祖师就会出现，家里做好准备就成，他们两个年纪小，你就不要过于苛责了。”


本来辛月已经不气了，听见丈夫说她们两个年纪小，立刻就发火了：“一个二十，一个十九，孩子都生了一个了，还小？您这就是嫌我老了？”


“不老，不老，瞎眼的才说夫人老了，二十四岁的年纪正是花一样的年岁，好好地，我的眼睛疼，扶我进去。”


辛月赶忙把云烨扶进卧室，拿了湿布轻轻的给夫君搽脸，当时为了逼真，他和李泰都没有留手，眼眶子疼的厉害，湿布巾子一碰，云烨就倒吸凉气。


“杀千刀的李泰，下手这么重。”辛月不由得小声咕哝。


“少说，说不定这会李泰的王妃也是这么骂我的，你就骂他，和骂我有什么区别。”铃铛端来了膏药，那日暮点上了宁神的檀香，她看得出来，丈夫似乎非常的疲倦。


不知不觉中云烨就昏昏睡去，辛月哪都不去了，就坐在床边守候着夫君，她不知道这两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只知道，夫君这两天似乎过的很艰难，男人家的事情，一般不会对女人兜底，自己只能在家事上帮夫君一把，其余的就无能为力了。


辛月长长的叹了口气，给夫君掖一掖被子，看着他在睡梦里都愁眉不展的样子，心里就酸酸的，都说男人家活的写意，可是在辛月看来未必，这么大的一家子人都要靠夫君一个人操持，平日里看着清闲，画个乌龟，刨个竹笋，和一些纨绔嘻嘻哈哈的去胡混，这都是装给外人看的，夫君好像很少真正开心过，也就那个响马一样的熙童，还有蒙家寨子的那几个怪人来的时候，夫君好像才能高兴起来。


“姐姐，夫君好像不舒服，您看，他的脸都红了，好像发烧了。”铃铛拿自己的手贴在云烨的额头试了一下，赶紧对胡思乱想的辛月说。


辛月拿手试了一下子，果然，额头很烫，辛月就没有见过夫君生病，没想到这一病居然来的如此突然。


那日暮抽泣着就骑上马狂奔着去找孙思邈，云家顿时陷入了混乱。老奶奶从佛堂匆匆的赶了过来，姑姑婶婶，姐姐也围拢过来，各个面色凄惶。


“都回去，守在这里像什么话，烨儿不过是在发烧，没关系的。睡一觉起来就好。”老奶奶的眼睛四处看一下，除了留下辛月和铃铛，把别人都撵了出去。


孙思邈匆匆的赶来，手在云烨的手腕上搭了一下，就开了药，吩咐随同来的药奴赶紧煎药。


自己坐在云烨旁边给他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检查完毕才对老奶奶和辛月说：“他是忧思过度，以致风邪入侵，还好他的身体不错，喝上两服药就会好的。”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十九节 梦魇


云烨喝了汤药之后，又昏睡了过去，发了一身汗，看着好像好了一些，还没到四更天，身体却再一次变得滚烫，这一次比第一次来的还要迅猛，辛月听着夫君沉重的喘息声，不断地拿冰水覆在额头，那日暮，铃铛也拿着棉布蘸着烈酒擦拭云烨的腹股沟，和腋下。这一套降温的手段全用上了，云烨的体温也没有降下来多少。


辛月把手攥紧，放在嘴里咬着，泪水哗哗的，却不敢出声，小铃铛已经被老奶奶撵了出去，只有那日暮面带笑容，不紧不慢的照顾丈夫。


“不许你起怪念头，夫君说过，他如果出了事，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把孩子带大，云家注定是要成为豪门大家的。”辛月把流血的手从嘴里取出来，平静的对那日暮说。


“我不管，云暮反正喜欢你多过喜欢我，你把她带大就好，如果夫君出事，我去陪夫君，你们好好活着就是了，没了夫君，我活着没意思，夫君知道我傻，我任性，不会怪我的。”


老奶奶一巴掌就抽在那日暮的脸上，恶狠狠地说：“再敢诅咒我孙儿，不用你自杀，我这就打死你。”


孙思邈在地上走来走去，苦思良策，云烨很少生病，堪称从来不生病，没想到这一病居然如此凶险，打退了一波，又来一波，似乎要把云烨以前没生的病，要一次生完。


程咬金，牛进达，秦琼，尉迟恭天不亮就来了，看过云烨之后，各个搓着手毫无办法，只能央求孙思邈想办法。


云烨这样的重臣病重自然要禀告皇帝，等云家的人走了之后，一个黑衣人走了进来说：“回禀陛下，蓝田侯云烨确实病重，病的很凶险，高热不退，他的妾室已经做好了殉葬的准备，这些已经探查无误。”


李二烦躁的让黑衣人退下，困兽一般的在大殿里来回踱步，才要准备让人准备仪仗亲自去探望，却看见长孙盛装出来道：“陛下，您去不妥，云烨现在只是病重，生死未知，您去了别人就更加的恐慌，还是臣妾去比较妥当。”


李二喟叹一声自顾自的去了后宫，烦躁的对内侍说：“今日罢朝一日。”


李承乾已经在云家了，他听到消息之后没来由的感到一阵阵的恐惧，身子冷的厉害，哆哆嗦嗦的爬上一匹马，披风都没披，就风驰电掣的赶往云家。才到云家，就看见李泰穿着一套做实验的破麻衣，也匆匆赶到了，程处默黑着脸坐在台阶上一言不发。


云家的人越来越多，当云烨的部下穿着铠甲站在前后门上的时候，整个云家的哀伤气氛到了极致，这是在学秦琼和尉迟恭呢，满身杀气的站在那里，就是防止不干净的东西进来。


长孙的銮驾在云家牌坊底下就停下了，步行着穿越了整个集市，今日集市上人依然很多，大家都把手统在衣袖里等待云家传出侯爷好转的消息。


在今天，就算是再勤勉的伙计也吆喝不出来，大家默默地做着交易，如同鬼蜮。老秦把长孙迎进了，小声的介绍着病情。


“孙先生说云烨这是忧思过度，以致外邪入侵，再加上他从来没有真正的休息过，所以才会病的如此凶险。”


长孙点点头，坐在床边上的凳子上让众人全都退下，只留下辛月在跟前，她从怀里掏出一枚凤佩交给辛月说：“这是本宫的信物，是陛下册封我为皇后时给的，我一直保存着，现在我把它交给你，有了此物，你可以向皇家提三个要求，只要不过份，陛下一定会答应，太子也会答应。”


辛月抓着凤佩呜咽着点头，眼泪流的越发的汹涌，连皇后都不看好自己夫君的病情，这让人情何以堪。


长孙低头看着呼吸急促的云烨，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额头，轻轻的说：“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情形，你从牛家匆匆的跑出来，穿着一袭青衣，头发也没有挽起来，就那样像条马尾巴一样的飘在后面，样子非常的紧张，还有一丝得意，就像小孩子捣乱成功一样，迷迷糊糊地一头扎进侍卫群里，被人家擒住，不断地讨饶，我看的很清楚啊，见你第一面，我就觉得你和我很投缘，果然，我的预感没错，后来我们师徒，相处的一向不错。


陛下想收你为义子，你居然不答应，当时你挺着胸膛说；你要让云家成为一个大大的家族，绵延万世，我和陛下都在笑话你，小烨，建立一个大家族不容易，需要做很多的事情，你也清楚，所以这些年你从未懈怠过，太累了，小烨。


你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我们都知道，你有时候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让你喜爱的人伤心，太上皇，陛下，我，承乾，青雀，李恪，高阳，兰陵，现在又要加上晋阳，关心了这么多的人，你自己却从来没有好好地歇息过。


谢谢你，小烨，我和陛下都非常的感谢你。”


长孙说完，掏出手帕沾一沾眼角的泪花，吩咐辛月好生照顾好云烨自己就起身离去，她在云家停留的时间长了并不好。


云烨对与外面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正在梦境里活的很艰难，这几乎是一个魔怪的世界，到处是一些长腿，长脚，长手的家伙要纠缠自己，砍断了一条又来一条，无休无止的，好像要把他活活的缠死，那些该死的手臂像皮条一样，打着弯蛇一样的从地面爬过来抓着脚脖子就不松手。


砍杀了很久，也没有砍杀完，低头看看自己的双脚上已经拖着无数的断手，每走一步都非常的困难，趁着胳膊还没有爬过来，云烨拿着刀子把自己腿上的断臂一一砍下来。其中一刀居然砍到了自己，非常的疼，云烨经不住大叫起来。


叫唤完了才发现那些长手臂，长腿，长脚的家伙已经被自己吓跑了，这就得意了，拖着刀子走在坑洼不平的路上，这个该死的地方居然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整个天空就是晨曦里的那一抹鱼肚白。你分不清是早晨，还是黄昏。


魏征坐在满是电视机的厅堂里滔滔不绝的向云烨介绍各种电视机的优劣，不但他自己说，电视里的那一张毛茸茸的大嘴也喋喋不休的说着废话，捂着耳朵都能听见。


给了银币不要，金币也不要，红彤彤的百元大钞还是不要，云烨愤怒的大声喊叫：“你他娘的到底要什么？”


世界一下子就安静了，云烨认为自己的声音好像对付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有效，所以他就决定唱歌，好多的歌曲他已经记不起来了，于是他就从小蜜蜂开始唱，一直到我是一只小小鸟，唱到这首歌的时候发现很有感觉，撕心裂肺的那种舒爽感觉，让人全身透着畅快。很可惜，只记得四句，“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呀飞却怎么也飞不高，我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很高？”


歌唱累了，这才想起来自己这是在发梦，不行啊，得回去，昏睡前记得自己好像在发烧来着，看样子病的不轻。这片地方算不得很大，可是走了很久都没有都没有找到出口，妈的，这是什么地方，该死的给个方向也好啊。


实在是没力气走了，腿软的厉害，要是旺财在这里就好了，这个懒东西一定能把自己驮出去，都说战马自己能找到回家的路，可惜啊，旺财不在。


这是梦魇，云烨清楚，自己被困在梦里了，该死的，刀子没用处，所已经变成了一根木棍，和自己初到大唐，在陇右荒原上流浪时手里抓的那根木棍很像，叹了口气。只好抱着木棍坐在砂石上休息一会。


天上下雨了，把脸浇的湿漉漉的，但是衣服没湿，最重要的还有一股子稠酒的味道，妈的，这是旺财的口水，云烨领教这味道不是一次两次了，喝了稠酒从来都不知道漱口，那股子桂花味道让人作呕。


“滚开，旺财，把你的臭嘴拿开。”云烨一下子睁开眼睛，眼睛很模糊，眨了好几下视线才逐渐清晰，果然，旺财的那张长脸就出现在面前，见到云烨在看它，高兴地叫了一嗓子，喷了云烨一头一脸的口水。


耳朵似乎也逐渐恢复了作用，云烨听见辛月发出的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声，听得出来，狂喜在一瞬间就溢满了辛月的胸怀，因为声音很大。


孙思邈走了进来，再次抓起云烨的胳膊，感觉了一阵子脉搏，笑着放下来，满是皱纹的老脸，充满了欣慰，老家伙已经有多长时间没笑过了？


承乾的脸，李泰的猪头，老程的胡子拉碴的脸，老牛带着红眼球的脸，一一从上方划过。老秦泄气一般的坐在椅子上说：“老天保佑，总算是活过来了。”


瞅着满屋子的人，云烨忽然对辛月说：“老祖师来了……”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节 玩不过，我跑路不行吗


辛月一把拽过铃铛按在云烨身边，吩咐道：“好好地看着夫君。”


自己拖着头发乱蓬蓬的那日暮出了门，对满屋子的长辈来不及告礼，扯着嗓子就开始大声的呼唤老钱，老赵。


天还没亮，微曦的天边果然有出现了一颗明亮的星星，这颗星星和别的星星有很大的不同，别的星星都是一个亮点，只有他是一个椭圆，好像突然间跳入了人们的眼帘。


辛月激动地不能自己，老祖师说来就来半点都不耽搁，别人家也祭祖，可是有谁家祖宗就这样明晃晃的挂在天上。


老钱老赵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头杵在地上抬都不敢抬，其余的仆役也是如此，顾不得那些贡品，散乱的跪了一地。


老奶奶算是有胆气的，扔下拐杖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大声说：“恭迎老祖师，晚辈已然备好贡酒，请祖师享晚辈烝尝。”


老钱老赵这才费力的把供桌摆好，那些仆役这才把猪羊还有一条巨大的红鲤鱼摆上了第一供桌，云家是侯，还不能摆牛头，那是皇帝家的特权。


第二只桌子上就是整只的鸡鸭鹅，都是半生不熟的，什么调料都不放，放到笼屉里蒸一下就好，这就是所谓的祀牢。


第三桌就摆满了各种果品，只要是长安能够搜寻到的果子，这里都有，不懂事的云寿，云暮伸着手要上面红红的桃子，被那日暮紧紧地抱在怀里，不敢放出去，老祖师就在天上看着，听说七十六年才来一次，可不敢放肆。


最长的一张桌案上更是摆满了各色点心，云烨师父逍遥子的画像就挂在左侧，画像里仙风道骨的那个人笑眯眯的瞅着水陆纷陈的祭品，好像也在欢喜。


巨大的香炉是云家特意新铸造的，辛月给大香炉里倒满了珍珠米，三支粗如儿臂的大香插在里面，气氛非常的庄严。


李承乾作为身份最尊贵者，上前给香炉里添了三支短香，李泰也是如此，后面的李孝恭，老秦，老程，老牛，尉迟恭等人也添了香火，就一一告辞，剩下的都是云家的家宴，他们不适合留在这里。


袁天罡早早就来了，坚持着不走，看到天边的大星整只手都要塞到嘴里去了，这是什么本事？扫把星真的是云烨一脉的祖师所化？子孙后辈心生感应才能提前知晓祖师的到来？这他妈的不可能！


这个世界上最不信奉神灵存在的恰恰就是这些道士，因为自己号称是离神灵最近的人，所以才知晓神灵的神通都是从哪里来的，如今看到天边煌煌大星，这一瞬间颠覆了袁天罡对神灵的认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灵？


云烨浑身裹着皮裘，包的像一只皮球，坐在软兜里，被仆役抬了出来，他身后跟着莳莳，小武，狄仁杰，云寿还有云暮，两个奶娃子，也被战战兢兢的辛月和铃铛抱着，乖乖地跟在最后，今日，是夫君的师门盛宴，她们两个如果不是抱着孩子，也没有资格参加。


上了一炷香，云烨就被仆役抬到逍遥子的下首，见孩子们也上了香，就吩咐她们和自己一起坐到供桌前面，这没有别的原因，唯一的原因就是云烨这会感觉很饿。


见到云寿，云暮看着盘子里的桃子口水滴答的，云烨就从盘子里拿出桃子，给云寿，云暮一人一颗，又拿了橘子，蜜瓜，香梨分给了莳莳，小武和狄仁杰，两个刚刚长出牙来的小人儿，一人给了一块蛋糕，让辛月和铃铛一点点的喂孩子。


谁家的祖宗的贡品还没有祭奠完就开始吃了？云烨不管，他对太阳，月亮，星辰这些亘古不变的东西从来都充满了好感，因为只有这些不变的恒量，才能知道云烨来自过去。


辛月眼看着云烨倒了一大杯酒，敬了祖师和恩师，然后就一点点的喝了下去。心中大急，才醒过来的人就喝酒？看着丈夫焦黄的面容，不知道说什么好。


“小武，吃吧，都是自家人，你平日里的胆子很大，怎么今天眼睛肿的像桃子？想要桃子，那可不成，你师弟师妹年纪小，你让让他们。”云烨笑着开小武的玩笑。


小武猛地跑过来，跪在云烨膝下，抱着他的双腿嚎啕大哭，她从前天就回家了，本来要和师父说话的，结果师父很疲惫休息了，就没去打扰，不想，师父这一觉睡的差点没命，以前师父在她感受不到恐惧，总觉得这个男子强大的可以和天地对抗，现在发现，师父也有软弱的时候，孙先生一句忧思过度，小武就明白了一切，强大如山的师父也有虚弱不堪的时候，她只恨自己没本事，帮助不了这个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的人。


在武家龌龊的环境里，她总是幻想有一个和蔼的父亲，和善的兄长，自己可以尽情的享受来自亲情的宠爱，师父的出现，满足了她所有的幻想，如今，自己差一点就要失去这样的人，听到师父和自己说话，就再也抑制不住，趴在师父膝盖上大哭起来。


“乖孩子，乖孩子，不要怕，小武最是勇敢，什么都不怕。”云烨抚摸着小武的头发，小声的劝慰。


莳莳帮着师父把滑下来的皮裘拉了上去，也趴在师父背上痛哭。狄仁杰仰面朝天，看着彗星，一眼不发，他第一次生出了要把自己的命运握在自己手中的强大愿望。


一场好好的祭祀变成了痛哭流涕的盛宴，云烨把那些哭泣的全都撵走，让她们去收拾妆容，祖师爷爷在这里，总是嚎哭算什么事。就剩下自己和狄仁杰，还有没心没肺的云寿，云暮。


狄仁杰不哭是因为莳莳和小武哭了，他认为三个人里面总是需要一个理智的，尽管他也很想哭，还是忍住了，云寿，云暮不哭是因为云烨从来都不允许他们随意的哭泣，笑着多好，总是哭泣，那是很没有志气的表现。


“师父，您总说白玉京，现在还说咱们是白玉京一脉，还把天上的扫把星弄出来当祖师爷，是因为咱家的外部环境很恶劣？”


“没错啊，你师父我现在就是一个破鼓，已经到了万人捶的地步了，皇家虽然相信为师，但是我毕竟不姓李，大臣们认为我已经是皇家团队里的重要人物，和他们站在了对立面，所以想要把你师父这枚钉子拔掉。”


我在岳州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那些宁愿破财，也希望我完蛋的人里面，有些还是我昔日的好友，受到云家恩惠的也不少，他们为什么要做出这样背信弃义的事情？要知道，这样的做法可不是一个有担当的家族该做的事情，能让他们背信弃义背地里给我一刀的原因，就是我伤害了他们所有人的根本利益。


“小杰，你记住了，以后千万不要做少数派，你师父过不了恩义这一关，所以这些罪都是自找的，你想完成你的梦想，就不要和所有人作对，干这种事的人一般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汉文帝算是一代明君吧？晁错也算是一位聪明绝顶对皇帝忠心耿耿的人物吧，可是在大部分人打着‘清君侧，诛晁错’的旗帜的时候，晁错的下场不用为师给你说吧？”


狄仁杰点点头说：“是啊，利益才是第一位的，一个人在大势面前总是渺小的，师父，您打算怎么干？我是您的弟子，您过不了情义这一关，弟子一样过不了，怎么办？晁错咱是不做的，您不会是那种到死都不后悔的人，弟子也不是，您说说，咱们爷俩，到底该怎么办才好，他们已经把柴堆架好了，就等点火了。”


云烨哈哈大笑着揉揉狄仁杰的脑袋说：“咱们的教条就是保命第一，引颈就戮这种蠢猪才能干出来的事情咱们不干，遇到打不过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脚底板抹油，开溜。


嘿嘿，不过在走之前，不给他们留下点念想实在是不合适，你师父这回差点陷在梦魇里脱身不得，要不是旺财，说不定就回不来了，这口恶气，不出怎么行。”


狄仁杰嘿嘿笑着说：“早就听您说有几位非常了不起的朋友，咱们正好去拜访一下，弟子就当是游学了，三五年之后再回来也好，那个时候，所有人也该把我们都忘记了吧？”


“三五年？也好，咱么全家出行，长安的家业留给老钱照看就好，我们好好的过几年舒服日子，老奶奶也带走。”


“不知道云家忽然全部消失，那些人怎么看？到时候他们的表情一定非常的好玩。”


“是啊，我不玩了还不成吗？我去满天下闲逛，找找神仙不成么？师父我早就想这么干了，整天累死累活的不讨好，何苦来哉？”


云寿，云暮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但是听到出去玩，也拍着小手大声的叫好。躲在门后面偷偷往过看的辛月，见他们四个说话，说的高兴，自己的心情也在一瞬间变得好起来了。


云烨把手里的酒一口喝干，看着逐渐被阳光吞没的彗星说：“老祖师，谢谢你，给了我一个脱身的好机会。”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一节 骂大街


云家的大祭祀引起全长安的关注，现在人们只要一抬头，看见天边那颗带着尾巴的大星星就会和云家的祭祀联系在一起，就算是有人说这颗星星不吉利，也很快的被其他人的唾沫所淹没。


祖宗没得选，是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这颗星星就算是倒霉了一点，也是人家的祖宗，虎毒还不食子呢，你家祖宗是羊，不害人，所以就需要恭敬，人家祖宗是老虎，喜欢吃人，难道虎娃子就不能拜祭祖宗了？


长安城最声名狼藉的恶棍，在临刑前想要拜祭祖宗，官家都会同意，给些香烛纸钱，在空地上烧了，给祖宗敬点孝心，然后被侩子手一刀把脑袋剁下来当球踢，这是两回事，随便拿人家祖宗说事，非人哉！


腐儒们很想拿这颗星星恶心一下皇后，现在不能说了，一旦说了，就是云家的死敌，天意对皇家很有效，但是对一位国侯，基本无效，你说这颗星星主后宫祸乱，云烨能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撕烂你的嘴，说云家祖师是女子，这是非常恶毒的诅咒。


顺理成章的事情现在忽然有了阻碍，就像溪流中间突然出现了一块大石头，水流不畅，感到别扭的人就想把这块石头搬走，认为云家供奉邪星，人也是邪恶的，有悖于伦理纲常，国家需要出手整治，一旦这颗星星祸害人间了，到时候就晚了。


这是令狐德棻说的原话，并且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渠道传到了云烨的耳朵里，正在家中祭祖师，兼养病的云烨立刻就上了一道奏折，李二看都没看就让让秘书监臣当场念了出来，他很想知道云烨怎么解释。


“臣尝闻世上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以求报先祖之恩者，从未听说有人嫌弃先祖，摈弃先祖以求自身文正者。


德棻先生本是周臣，少年之时就以聪慧名扬官城，祖父令狐整为北周大将军，父亲令狐熙在北周位至吏部中大夫、仪同大将军，‘善骑射，解音律，涉群书，尤明《三礼》’。德棻才华出众，博涉文史，早年就有文名。不想五岁丧母，十岁即丧父，由其祖父令狐整抚养长大，未料想，人未成年而祖父亡，一十五年，克死父，母，祖父，诺大一个家业顷刻星散，实乃不祥之人。


年长之后入仕，不及两年，北周亡，随即入仕前隋，官至药城长，隋亡，纵观德棻一生，命运颠沛流离，堪称人间不祥之人，缘何至今依然立于朝纲之上？


作《周书》而道尽天命之道，德棻所主《周书》则天命人事并举。如认为魏‘水历将终’，北周代魏是以木代水，天命所归，不是人力可以左右的。


‘大宝’不可以‘力征’，‘神物’不可以‘求得’。宇文泰本来‘田无一成，众无一旅’，但能成功，就因为‘属兴能之时，应启圣之运’，天命系于此人也。


‘非夫雄略冠时，英姿不世，天与神授，纬武经文者，孰能与于此乎’。


煌煌之言犹在正聋发聩，缘何不自省己身？不祥之人立于朝堂，以致砖瓦跌落有破面流血之灾，秋叶扫面有头童齿豁之难，六十一年，坎坷遭逢犹不自省，如此祟人尚要指责他人先祖为不祥，何哉？


令狐一门多为二臣，因德棻之故堂而皇之的列于世家史册，虽为德棻先生自撰，附述德棻父令狐熙、叔祖令狐休等，炫耀令狐家族官爵、门第，被世人耻笑而不知羞。


云氏不才，先祖虽为小民，恶权贵而满门罹难，不器自入仕，我朝祥瑞不断，如今土豆之实满坑满谷，玉米之苗荒山染翠，去草原而颉利降，至大海而海波宁，东克高丽坚城，南擒祸国凶顽，不器以为，可以书祥瑞之名于额头，刻吉祥之书于后背，君观之如何？


家师祖发现煌煌之星于宇宙，洞微察矩，驭神算而测无常，得知此星七十六年往返一次，遂以家师祖之名记之，有何不可？


呶呶之犬吠于街市，竟命人传语为书在前，胁迫国侯在后，不器曰，喏，你是什么东西！”


秘书监丞面无表情的念完，朝堂立刻就开锅了，令狐德棻大声的叫嚣：“竖子，竖子，断不与你干休。”


房玄龄正要出班弹劾云烨，不想秘书监丞又拿出一张纸继续念道：“德棻先生，知道你要骂我，没关系，这篇文章我已经刻印了三万张，在长安散发了五千份，您下朝之后就会看到，家仆带着另外五千份去了洛阳，剩下的两万份随着商队将会出现在晋阳，扬州，涿州，如果先生觉得不尽兴，云家薄有家资，再印些就是，争取让长安百姓人手一份如何？”


令狐德棻只觉得双耳似乎有黄钟大吕在鸣响，身边的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似乎离自己很远，胸口一阵阵的发烫，嗓子眼发甜，张张嘴想要说话，却一句都说不出来。


魏征想要搀扶摇摇欲坠的令狐德棻，却看见他的眼神呆滞，嘴角有鲜血流出来。啊啊的叫了一声之后，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鲜血沾满了魏征的袍服，这让他的心中一阵阵的发冷，以前云烨和人争斗，自己都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看热闹，只觉得没有什么，现在眼睁睁的看着好友，被云烨一纸檄文骂的如此之惨，不由得他不心惊。


“御医，御医！”孔颖达大声的喊着御医，也吧吃惊的李二从震惊中唤醒，连忙吩咐内侍去找御医给令狐德棻看看，现在老先生一直在吐血，想活着很难。


李二惊讶地看到孙思邈提着药箱从大殿外面走了进来，一个内侍还帮他背着一个很大的药囊。


孙思邈边走边从挎着的药箱里取出银针，找了一根合适的，来到呕血不止的令狐德棻面前，在他的胸口扎了进去，一连扎了七根，令狐德棻的嘴角才不往外流血了，气息也变得均匀了很多。


孙思邈开好了药方，让内侍去帮着煎药，自己收拾一下药箱准备离开，结果被魏征拦住了，只见魏征拱拱手说：“孙神医恐怕不是碰巧路过万民殿吧？”


“贫道去给杨妃娘娘看过头疾之后，就一直守在万民殿外面，没法子，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耳。”


“那么说云侯知道他这篇檄文的威力，担心令狐气死，所以早早的请道长施以援手是也不是？”魏征问到这里语气不由自主的变得严厉。


孙思邈翻了一下眼睛看着魏征说：“云烨确实害怕令狐德棻死掉，所以求我治好他的内伤，等令狐德棻的病好了之后，他还打算继续骂，直到令狐了无生趣为止。”


孙思邈说完话，朝着龙椅上的李二施了一礼，就退了下去，小内侍紧紧地跟着，直到孙思邈走出殿堂，魏征不顾自己身上的血渍捧着勿板出班启奏：“陛下，蓝田侯云烨无法无天，庙堂之上口出恶言，其立身不正光天化日之下险些气死重臣，请陛下降旨问罪。”


“启奏陛下，臣以为，令狐德棻骂人祖先于前，云烨会骂在后，老话说得好，相打无好手，相骂无好口，更何况云烨已经考虑到了后果，特意请孙先生到场以防不测，臣以为斥责就是了，降罪大可不必。”


“程知节，令狐德棻恐怕已经了无生趣，多年道德先生的名声毁于一旦，云烨这样做比要他的性命更为恶毒。”


“这有何妨，老先生再骂回来就是，如果先生家境贫寒，出不起印制的费用，好说，老程包了，骂人而已，找陛下出面就未免小题大做了。”


房玄龄苦笑着对老程说：“知节莫要胡搅蛮缠，云烨在长安还有名声可言么？长安三害之首的名头早就鬼神辟易了，令狐就算是骂的再恶毒，也不过是在给长安百姓留下一个新的笑话而已，这一回不给他一点教训，恐怕说不过去。”


“令狐德棻的名声是名声，云烨的名声就不是名声了？告诉老夫两者相差多少银币，老夫给补齐就是了，何至于走到这一步。”


魏征不愿意和程咬金，牛进达纠缠，直接向皇帝禀奏说：“启禀陛下，微臣建议，云烨肆意妄为，应当收回岭南水师都督，皇家玉山书院院判，岳州刺史等大小职衔，在家中待参，以观后效。”


李二从正在看的奏折上抬起头，把手上的奏折朝魏征晃一晃说：“你说晚了，皇后已经把云烨的岭南水师都督，玉山院判，这两项职衔收了，亲自执掌，命云烨好生养病，你知道的，这是内廷的职务，皇后有这个权利。


另外，云烨还给朕上本，要求朕同意他辞去岳州刺史的官衔，这表示着朕当初打算分封刺史的计划彻底的胎死腹中了，也罢，如你所愿，朕收回岳州刺史的任命，诸卿满意否？”


一句诸卿满意否？听得群臣胆战心惊，纷纷扑到连声说不敢。


李二也不以为甚，下旨剥去云烨岳州刺史衔，收回印信，大殿之上恶语相讥同僚，以致令狐德棻呕血三升，云烨罚俸一年，此事就此了结。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二节 倒行逆施


令狐德棻彻底的成为了天下人的笑柄，云烨没开玩笑，真的在长安散发了五千张传单，十天之后洛阳的传单也在散发中，估计一个月之后晋阳，扬州也会有同样的传单发布。


作为后世人，云烨很清楚怎么样才能把一个人的名声彻底毁掉，这个世界上不是说你是好人就一定会有一个好名声，名声这东西非常的脆弱，往往会受到一些微小事件的影响，最可笑的是当大部分人说你是好人的时候，你就是好人，哪怕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也是好人，只要在公众面前把嘴角吃完肉的血渍舔干净就行。


长安需要话题，需要一个让所有人吃惊的话题，要不然闲的没事的人总会抬头去看头顶上那颗越来越大的星星，看得久了总会有闲话传出来。


现在好了，令狐德棻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惹怒了云烨，你说说也就算了，派你的学生当面警告算什么事？你以为你是谁？写了一部《周书》就真的了不起了？书院里有的是好事者拿着你的破书研究来研究去，不是在欣赏，而是在找漏洞，准备自己也写一本，怎么样也要比你的好才成。


印书作坊里的书稿早就堆到房顶了，写《周书》的就有三个，因为写的比你晚，所以就成了一堆废纸，再也没有出版价值，那三个写《周书》的巴不得你身败名裂，这个时候还敢跳出来。自己找死怨不得别人，那些专业人士从你书本里挑出来的漏洞你如何解释？


这一次，云烨不但要打击令狐德棻的自尊，连他的骄傲也要毁掉，自认为煌煌的巨著结果漏洞满篇，无论是谁都接受不了。


这件事最恶毒的一点就在于此，云烨骂人的话令狐德棻可以无视，但是攻击他的文章，而且直指本心，这才是他吐血的真正原因。


隐恶扬善一直都是国人的本性，现在出来一个专门揭人隐私，对整部书的优点视而不见，却对一些小小的瑕疵下手，无限的扩大，自从云烨骂了令狐德棻之后。那三个愤怒的写书人就是在正大光明的干这事，用不着云烨委托。


唐王朝史册上记载的《大唐八书》中的这本《周书》毁了，玉山书院，国子监，弘文馆纷纷的把这本书收起来，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三人合著的一本《周书》，原因就是令狐德棻写的那本书漏洞太多。


令狐德棻披头散发的在家中狂奔，喜欢拿头猛烈地去撞柱子，一天到晚痴痴笑笑的，整个人都像是被抽掉了脊梁骨，现在大家才明白云烨为和要救他的老命了，是要他活生生的忍受不间断的打击和煎熬，这个样子比杀了令狐德棻都要残忍。


令狐德棻的幼子悲愤之下，拿着兵刃去云家拼命，结果被老江打断了腿，丢回令狐家，告诫说：如果再敢去家里行刺，就不是打断腿这样处置了，谋刺侯爷，是要满门杀头的。哪怕你家也是侯爵。


激愤难言的令狐家的长子敲响了大理寺的钟鼓，要求擒拿凶手，戴胄只能苦笑着拿出云家从令狐家小儿子身上夺回来的兵刃，并且附上无数证人的证言，确实如云家家将所说，打断腿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


“云烨这是在倒行逆施！”魏征愤怒的在中书省拍着桌子，他从未想到过云烨干起恶事来会干的如此彻底。


“他是在警告，警告所有意图对云家下手的人，令狐德棻羞辱了他的祖师，这本来就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疙瘩，此子杀伐决断雷厉风行，从这次杀敌一万自损三千的惨状来看，他不准备服软，不过也对，武将不都是这个德性吗？”


房玄龄宽慰了一下魏征说：“如今他只有侯爵在身，没有一个职衔，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令狐家完蛋了，但是云家不是也会逐渐走向没落了吗？”


“房相想的不对，云家只不过暂时退出朝野而已，您就没看到他的年纪么？他今年满打满算才二十四岁，浪费十年又如何？他才三十四岁，哪怕是当一个刺史都显得年轻，你我十年以后会是怎样的状态？


房兄如何我老杜不知道，但是我老杜知道我自己，反正我绝对无法撑得过十年，最多六七年，我就会告老还乡，家中老母在堂，回去侍奉也是尽人子之责。”


杜如晦倒是显得很平静，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风向不对，就立刻跑路，告老还乡也不错，当了十几年宰相能够全身而退也是福气。


“人子之责你是尽到了，老杜人臣之责你如何交代？眼看着陛下越来越压制不住心头的恶念，你就不打算为天下苍生尽一份心力？我们除掉一个云烨都是如此的艰难，你若打退堂鼓，大唐就真的看不见明日了。”


魏征额头的青筋迸现，他不看好李二的克制力，皇帝的忍耐性现在越来越差，听说前些天又仗毙了两个内侍，以前这种事情几乎没有，到了今年，这已经是第三起了，再看看他批复的奏折，上面充满了戾气，以前能够饶恕的罪行，现在加重处罚，以前需要加重处罚的，现在一律斩首，他想把李二弄回原来的轨道上来，可惜效果甚微，如今，皇帝对自己已经颇有微词了。


房玄龄喝了一口茶眯着眼睛看看两人，疑惑的说：“老夫总觉得哪里不对，云烨也算是老夫看着长大的人，平心而论，他绝对不是一个恶人，三天前，老夫请玄奘大师去了一趟云府，希望借助大事的慈悲心化解一下云烨的戾气，结果，玄奘大师在云府就停留了半个时辰就出来了，我后来问大师缘何不劝诫一下云烨，大师告诉我，本无戾气，化解之说从何说起？


玄奘大师的祥和之气，最能化解暴戾之气，现在大师说云烨很正常，没有和陛下一般满身戾气，我相信大师的说法，老魏，你说若这一切都是云烨故意而为之，狂躁，凶悍，暴戾都是装出来，你说说会怎样？”


“断然不可能，他就是受不了这样的排挤，所以才会暴露自己的本性，老夫早年间专门研究过他的生意之道，老房，老杜，那就是一头活生生的饿狼啊，不榨干最后一丝利润决不罢休，你看看长安城，现在还有杂货铺子的存在么？没有吧？知道哪去了？都是被便宜坊生生的一个，一个吞掉了。


你再看看岳州，他写上来的公文还在你老房手里吧，为了把旧城拆掉，他竟然故意引贼攻城，明明可以轻轻松松的干掉水贼，他非要绕一个大圈子，让水贼把岳州城完全破坏才出手擒敌，战事没什么好说的，怎么说都是他有理，因为他把水贼一网打尽了。


可是你们想想，那些可怜的百姓眼看着家园被毁，是一个什么心情？贼人来袭的时候百姓们携妻带子的逃难是个什么心情？这些是可以避免的，他偏偏不，为了自己拆迁的时候省事，让那些水贼来帮他达到目的，他是给百姓补偿了，甚至每个人都过的比以前好了许多，可是这样冷血的玩弄人心的小子，你还说他没有暴戾之气？


他的几次出战，那一次不是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这是一个仁慈的主帅能干出来的事情？李绩他们从来都不敢大肆杀戮，这家伙不一样，他的计策只要出来，就是毒计。包括这次对付令狐德棻也是一样，老房，不要被他骗了，这小子不是好东西，我这几年在专门研究这小子，最后的结论就是，别给他机会，只要他有机会，别人就会万劫不复。”


魏征的话让坐在屋子里的两个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趣，看着炉子上的水被烧得咕嘟嘟的冒热气，也懒得喊仆役重新沏茶，云烨此人，爱不得，恨不得，亲不得，远不得，三位足智多谋的一流人物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魏征最后沉痛地说：“这是一个妖孽，一个真正的妖孽，我现在认为他祖师是扫帚妖星是真的，不是他为了给皇后解围杜撰出来的，他说那颗星星会出现，那颗星星就出现了，他说妖星会在天上挂三个月，现在已经第六天了，依然还在，他说明日他家祖师打算近距离的观察一下太阳，我就相信，妖星明日一定会形成最恶毒的冲日格局。


哦，现在不叫冲日了，叫做研究一下太阳，就像他喜欢靠近陛下说话一样，太阳是可以研读的吗？”


同样的话李二也在问长孙，他虽然也认为东皇太一之子不可靠近，冲日是对东皇的冒犯，可是云烨说，趁着日全食像个小贼一样的悄悄接近一下太阳，正是一个喜欢研究学问的人必须有的一种品质。


这话只适合骗鬼，李二一个字都没信过，但是现在，扫把星都是人家祖师了，知道一点独家消息也是必然。


从桌子上拿起云烨送来的石头墨镜，带着头上到处看看，四周果然昏暗了好多，云烨说：明日乃是几百年不遇的天文大潮，必须仔细欣赏一下。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三节 撵饕餮，救太阳，打贼偷


云烨如今是闲散侯爵，不用上朝，也不用穿的傻了吧唧的拿着锣到处敲着撵饕餮，都说那玩意会把太阳吃掉，云烨想不出来什么东西有那么好的胃口把热度足足有上百万度的太阳吃下去，饕餮听说也是碳水化合物的组合。


不能说，辛月一大早就过来，完全不管大病未愈的丈夫，一上手就把他脱了个精光，红彤彤的内裤，红彤彤的内衣，如果这样也就算了，还要把一定红绸子扎到云烨的脑袋上，老天爷，这要是再穿上红袍子，红鞋子，那样子不要说饕餮害怕，云烨自己都害怕自己。


拼死抵抗之下，还是被辛月和那日暮两人合力把红裤头，红内衣给套上了，中间还被两个恶婆娘猥亵了好久。


当然，猥亵是相互的，想要更进一步，人家不愿意，理由是大病未愈，身子虚弱，云烨捻着指间的腻滑，冲着辛月做了一个很猥琐的动作，结果被人家啐了一口，那日暮笑嘻嘻的把胸脯凑过来，希望刚才的游戏能够继续下去，结果被恶婆娘辛月提着耳朵赶了出去。


大红袍子，红鞋子打死都不穿，宁愿光着腚也不愿意穿，总算是借着祖师爷爷的威名才让辛月屈服，辛月在付出了被夫君猥亵一柱香的代价，好说歹说的给云烨扎上了一条红色的头巾，至于大红袍子，哪怕辛月付出再大的代价，云烨也不穿，不是云烨不受诱惑，实在是穿上以后没办法见人啊。


一出门就看见两个红孩儿，眉心上还被点了胭脂，男女一样的打扮，大唐的男女幼童不好分辨，都扎着两个小揪揪，一样粉嘟嘟的孩子除非掀开裤子直接分辨，好在云烨还能分清楚自己的儿子和闺女。


儿子胯下一根青翠竹马，跳着就过来了，至于闺女依旧骑着她的旺财，拿着小木刀，威风凛凛，儿子没有大狗可以骑，很委屈，竹马一点都不好玩，那就只好骑他老子了，把云寿扔上脖子，走路有点晃荡，孙思邈说了，这场大病算是伤了元气。


辛月要把儿子接下来，结果云宝宝不愿意，揪着老子的头发发脾气，怎么都不愿意下来，只好这么着了。


太阳现在还好好的挂在半空中，看不见饕餮的影子，三个人在花园里溜了好一阵子腿，铃铛已经把他们父子三人的早饭端了过来，云宝宝没碰大狗，所以不用洗手，拍着双手看着妹妹被铃铛姨姨抓去洗手，非常的快活。


听说饕餮要等到下午饿了以后才出来，父子三人就不忙着救太阳，一顿饭足足吃了半个时辰，其中云烨调解他们兄妹最后一个小包子到底是谁剩下的问题就花去了一半时间，云烨绝对不会说那个包子是他悄悄放在儿子盘子里的，两个孩子谁也没想到是爹爹在作怪，互相指责且怒火很盛，看着自己的孩子这样的智力，云烨实在为他们的将来着急。


老钱的出现差点把云烨吓一个跟头，老东西看不成了，这两年学着人家发福，整个人被红绸子包起来，样子非常的骚包，再加上多年练成的笑脸，和大阿福一个模样。


“侯爷，咱家祖师爷爷，到时候也会出现，您说咱要是把饕餮吓走了，祖师爷爷会不会有危险？要不，老奴这就让他们随便喊两嗓子就算了？”


老钱考虑的周到啊，不愧是干了多年的管家，但是祖师爷爷又不是贼偷，干嘛要小心翼翼的？


“用不着，到时候你们看着就是了咱家祖师爷爷不是一般的神人，用不着害怕那些三条腿的乌鸦，这回就是去看看火球里面到底有没有乌鸦，算不得大事。”


云烨大喇喇的替自家祖师爷做了保，老钱心领神会的就去做了准备，听说他连家里的破锅都翻腾出来了，就为了到时候多出一把力。


官家过来喊了三次，希望云侯能共襄盛举，都被云烨以祭祖的名义推辞了，既然都不是官身了，就没必要再去凑热闹，抢了人家县令的威风，做人要有眼色才成，人家过来喊，是礼数，自己推辞也是礼数，虽然推来推去的像两个蠢货，但是形式必须走，如果有云烨贸然改变主意的话，场面一定尴尬。


说长安现在变成了红色的海洋那可是一点都不夸张，毕竟人类发展到大唐这个阶段，对与日食，月食已经没有了多少迷信的成分，所以长安人都把撵撵饕餮救太阳当成一个风俗，穿成老少红孩儿和重阳节大家喝雄黄酒，插茱萸是一个道理。


三个老婆里面就数那日暮穿红色的好看，她的性子本来就活泼，加上皮肤白，看得云烨直流口水，铃铛娇娇弱弱的样子其实穿绿色最漂亮，可是今天穿上大红衫子，红裙子，和云烨记忆里的新嫁娘一个摸样。


最吃亏的就是辛月，必须戴上自己的冠带，因为这也是规矩，上面的珠玉明晃晃的耀人眼睛，身上再穿上红色衣裙，上面居然还有金线，除了烧包之外，云烨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但是辛月不在乎，只要能彰显身份，就是顶一个猪头她都不在乎。


老奶奶没变化，带着她的一群爪牙早早的去了家庙祈福，云烨生病的时候老奶奶发了宏愿要诵经千遍，塑金身的，如今孙子的病好了，就到了还愿的时候，至于太阳会不会被饕餮吃掉，她才不在乎，只要孙子活蹦乱跳的就好。


刘进宝的钱一定是花干净了，没钱置办行头，随便找了一块红色的包袱皮子裹在脑袋上，怀里抱着刀，跟侩子手一个样子，晦气，辛月把云烨不穿的袍子扔了过去，他三两下裹上，这下子就更看不成了。


光冕出现了，云烨躺在躺椅上，戴上了自己的眼镜，打算好好的欣赏一下日食奇观，两个孩子的鼻子上也架着一付小眼镜，镜片子都是黑色的，这些年云家收集的水晶，数不胜数，这东西也不是什么过于值钱的东西，所以给家里人每人打造一副墨镜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东西要是放在后世，绝对是高级货。


那日暮戴上墨镜的一瞬间云烨差点叫出来，如果不是衣衫复古了一些，这绝对是走在大街上回头率超过百分之百的都市丽人，想要离丽人近一些，在后世，这样的丽人那里是云烨这样的可以企及的。


日食也就那么回事，她们看着太阳被黑暗一点点吞噬的时候，云烨却在欣赏自己身边的三个美人，正在神思飞驰的时候，老钱的破锣嗓子吼叫了起来，顿时云烨就被响彻云霄的噪音湮没，这时候不要说看美人，什么都看不成了，脑仁子都被噪音震的发疼，就这云烨的双手也没有优先捂自己耳朵的权利，而是先要把两个小宝贝搂怀里，还是铃铛聪明，一大团棉花撕开，很快的就给全家把耳朵塞好了。


不管这些人怎么吼叫，怎么敲东西，太阳还是被黑影吞没了，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辛月有些害怕，铃铛也往丈夫怀里钻，当星星出现的时候，一颗硕大的流星正在缓慢的向太阳的方向冲去。


“祖师爷爷？”辛月一下子就不害怕了，自家祖师爷爷正在努力的靠近太阳，不知道三条腿的乌鸦会不会挠自家祖师，握紧了拳头为自家人加油。


老钱把几个还在敲锣的仆役一人踹了一脚，屏住呼吸看自家祖师缓缓地向太阳靠近，在流星快要到达那团黑色的区域的时候，一点光芒瞬间跳了出来。紧接着就出现了一道光圈，天空出现了一枚光彩夺目的巨大钻戒。外面的噪音越发的大了，看样子人们以为太阳就要取得胜利了。


云家人都在伤感的看着祖师爷爷逐渐被那团光点逐渐吞没，心中充满了伤感，戒指逐渐变成了月牙状，天色也逐渐变得明亮，当光线重新洒落大地的时候，祖师爷爷也彻底的消失在白日里，不知道结果的云家人都有些伤感，娇弱的铃铛已经泪流满面，她觉得祖师爷爷已经完蛋了。


“好了，祖师爷走了，今晚我们还能看到，也能再送他一程，不要紧，祖师爷爷想要看太阳的计划失败了，这需要再等时间，我们趁这个机会和祖师多相处一会，下一次想要再见祖师爷爷，那就要等到七十六年之后了。”


“夫君，祖师爷爷没死？”铃铛娇憨的问道。


“傻女子，祖师爷爷就不会死，他的生命对我们来说是永恒的，除非他完全在宇宙中分解干净。”不管铃铛懂不懂，云烨觉得还是给她解释一下比较好。


太阳彻底的逃脱了黑暗，大地上的人们认为这是自己的功劳，嗓门大的哈哈大笑。抹一把脑袋上的汗水，大声的向别人吹嘘他是如何拯救太阳的，当然，云家的那个贼偷祖师爷爷被自己的大嗓门喝走就不足以为外人道也，只是看着云家人鄙视的眼神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四节 连绵不断的攻击


自从云家祖师爷爷偷窥东皇太一不成，坊间已经有云家不是什么好人家的谣传，祖师爷爷做事都跟贼偷一样，后辈子弟能好到那里去。


长安人现在晚上最喜欢看云家祖师爷爷狼狈逃窜的模样，活该啊，被太阳给收拾了，云家祖师的个头越来越小，星光也越发的昏暗，再也没有前几日横越银河的霸王气派，正义击败邪恶，从来都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再看到云烨被圣明的陛下掳夺了所有职衔，无数英明的人士都在叹息道：“天道即人道！”


悲情的令狐德棻家族就差在朱雀大街上喊冤了，串联了无数道德人士开始对云家口诛笔伐，云家首创的小传单当然必不可少，一时间，云家几乎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鼠。


云烨聪明就聪明在全家都不住在城里，长安的闲散人士敢跑去云家庄子闹事，那就是腿被打折的下场，所以无论长安城里怎么叫嚣，云烨住在云家庄子里逍遥度日。


云烨不是窦家，也不是令狐家，他知道怎么应对这种群情激愤的场面，那就是冷处理，只要过了这个风潮，万事大吉，了不起最近不去长安就是了。


云烨在隐忍，那些希望云家完蛋的人却不肯消停，无数的本章堆在皇帝的桌案上，里面只有一个内容，那就是削去云家的爵位。


猪队友啊，魏征气的直跳脚，云家是传命侯，是有丹书铁券的，这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基石，非绝世大功不可授予，云家获封传命侯，靠的不是拍马屁，那是有实实在在的功劳的，征高丽，杀水贼这些功劳不奇怪，朝中随便拽出来一员悍将，身上的功绩都不比云家小，但是只要大唐子民还需要吃一天土豆，玉米，朝廷就不能忘了根本。


当初封爵的时候，满朝文武没有一个有意见的，土豆在大唐开始大面积的种植的时候，朝廷将云家的国侯改成传命侯，也是应有之意，魏征自己就是观礼人，这如何反驳？


人家有大功于国，于万民，难道连最后的一点体面都不给云家？这让当初封赏云家的皇帝如何自处？更何况在皇帝看来，云烨是在替自己受过，未必有什么错处，只是碍于朝堂上的压力才不得已而为之。


如今最好的法子就是大家都不提云家，让云家的名声在百姓的骂声中慢慢腐烂，让皇帝逐渐忘记云烨的存在，大唐万事繁杂，皇帝不可能时时关注一个人，现在这样对云家群起而攻之，只会让皇帝心生反感。


果然，早朝的时候，皇帝的龙案上放着一个土豆，一穗玉米，当有臣子弹劾云烨的时候，皇帝就把土豆，玉米拿给他看，问他家种植了没有？如果种植了，为何就忘记连这样的情义，翻脸不认人的要将一个功臣陷于死地？


没人能够将这两样东西绕过去，皇帝不但没有削掉云家的爵位，反而萌封云家长子云寿为都尉，次子为云骑尉。


朝堂上偃旗息鼓，长安市上却传的沸沸扬扬，云家的发迹史被一桩桩，一件件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其阴险狠毒，刮地三尺的手段让人瞠目结舌，老天爷，与这样的人家做邻居都是造孽啊！


韩福禄，平昌坊的一个杂货店店家，从大兴城建起来，祖辈就在平昌坊经营杂货店，虽然不能大富大贵，却也能够衣食无忧，平日里修桥补路，从不后人，与邻为善更是人人赞夸，按理说这样的好人应当天佑之。


可惜啊，云烨要在平昌坊开杂货铺，名字就叫便宜坊，老好人韩福禄的杂货铺挡了人家发财的路，如果云烨以势压人，自然有官府为韩福禄鸣不平，可恨那云烨动用自己从异人处学来的本事，硬是用高买低卖的方式将韩福禄逼进了绝路。


三个月，短短三个月韩福禄的杂货铺就无人问津，可怜老实人被逼无奈，只得投缳自尽，便宜坊趁机以低价收购了杂货铺，不久，韩福禄的妻小只得变卖家产，投奔亲眷，至今下落不明，实在是让人担忧……


云烨拿着这样的一张小传单看得津津有味，看到妙处不由得拍手称赞，对古人的智慧真是不服不行，以偏概全的攻击一点，对便宜坊的功绩只字不提，就说那个杂货铺老板如何凄惨，让人同情，估计这会满长安的人都对云家没什么好感了吧。


人情社会里，名声比命还要重要，人家一定没说假话，韩福禄一定确有其人，也一定是上吊自杀的，人家说的都是事实，没说假话，你就算是辩驳，也无从下嘴，只能越抹越黑，这东西一看就是出自高人之手。


从岳州匆匆回来的何邵此时坐在椅子上汗流浃背，急躁的看着笑容满面的说：“云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您虽然已经卖掉了便宜坊的股份，请您看在往日的情义上再帮我等一次，这样的局面我老何实在是没法子应对。


如果是生意场上的事情，您尽管交给我，现在这事就不是生意了，变成情义了，如果一个两个人说无所谓，现在全城百姓这么说，麻烦大了，要不然，我们退出？”


“这是为何？你退出人家求之不得，正好趁虚而入，便宜坊想要卷土重来，可就难了。再说了，我们进一步容易吗？干嘛要退？”


“可是现在群情激奋，好多人都挤到店门口去骂街了。”


“老何，亏你是生意场上的老手，还看不出人家要干什么？”


“侯爷，他们不就是要从根本上击垮你么？”


“说是也好，说不是也罢，他们最终的目的其实就想提高自己的实力，权利是一种力量，金钱也是，他们想通过攻击我，顺便达到赚钱的目的，所以啊，你一旦撤出，人家就会进场，这样的目的是明摆着的，就是要我们退却，人家好进场。”


何邵的小眼睛一下子就眯缝起来，只要提到生意，他就是这样的一副德行，见不得自己被别人欺压，这些年做生意无往而不利，已经养出来商业霸主的气场。


“他们以为这生意是谁都能做的么？不跟在后面好好学习，现在就想要把我们一口吞掉，好，既然侯爷说这是生意，那我老何就拿出商业的手段和他拼一下。”


“你打算怎么干？”云烨放下传单，饶有趣味的看着何邵。


“他们来势汹汹，我退让就是了，便宜坊最值钱的不是坊市里的杂货铺，而是蜘蛛网一样的供货渠道，本来那些远走外邦，还有外地的商队已经求了我无数回，想把货物拉到外地去买，我为了不让长安本地出现断层，就没同意，您也知道，长安的货物在外地总是供不应求的。


这一回，我们就把船队从海上调过来，把长安的货物全部运往外地，长安本地便宜坊不再进货，这些年为了方便长安人，我们已经损失太多的利益了，现在趁机发一笔，不但这一批发往外地，以后的货物也会全部走外地，我要他们开起了店铺也没货买。”


“人家总会找到货物的，在长安你想控制人家的货源，做不到啊。”


“侯爷，咱们确实做不到，但是银币一定能做到，运往外地，咱们的利润至少要多出四成，我拿出其中的两成来分给作坊，您还以为我们没办法控制货源？”


“反正都是拿血本拼，看你的本事了，对了，从你发动的那一天起，蓝田县会组织种冬菜的农户进京去卖菜，这样百姓们也能多赚两个，那些菜就不卖给便宜坊了，还有啊，岳州现在鸡鸭猪，羊，这些东西奇缺，前些时候，关夫子还要我想办法多运一些过去，岳州现在肥得很，不缺钱，你去做吧。”


何邵进来的时候汗流浃背，走的时候却挺胸抬头，行家，自然有行家的尊严，这种尊严也不容人冒犯，人要是斗气，就不会考虑什么后果。


长安作坊的生产力本来就严重不足，更何况最好的东西都是出自云家庄子，如今这座已经绵延三里地的庄子，与其说是农庄，不如说是一个不小的市镇，外地的县治都没有几个比云家庄子大的，云家差不多所有的荒地都已经被参差鳞比的房屋所覆盖，买地的都是些手艺人，原因就是云家庄子是最大的原料供应地。


云烨躺在躺椅上，膝盖上盖着一条毛毯，手里捧着一本书，他一直都对《山海经》充满了兴趣，那上面的稀奇古怪的东西让他着迷，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凭空想象出一种怪兽，或者一种奇异的地貌，有多么的艰难，不信，你现在在脑子里思考一下，想出任何一种新东西，还不能和其他的物种混合，看看有多艰难。


云烨自认为没有这种本事，见识越多，创造的难度就越大，所以现在追本溯源一下，看看《山海经》也是其乐无穷，这样休闲的日子对云烨来说实在是不多。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五节 身在闹市无人知


小雨过后，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清香，杏花开罢，桃花初开，云烨穿着蓑衣拄着锄头，看着薄雾里的田地，心头充满了喜悦，麦苗刚刚吐出新芽，嫩嫩的黄黄的在微风里摇曳，一望无际的麦田从眼前一直铺到了视线的尽头。


和云烨一样穿着蓑衣清除杂草的农户还有很多，锄头飞快的在垄间跳跃，这是春日里的第一次清除杂草，除草的动作云烨已经非常的熟练，即使倒着走也不会踩伤麦苗，话说，这是老农的一项技能，只有那些不好好耕作的二流子才会笨手笨脚的往前锄草，刚刚锄松软的土地，又会被自己的大脚踩得严严实实。


作为地主，云烨不允许自己不熟悉耕作，他认为这是一种背叛，云家就是靠着土豆起家的，离了土地，去做生意？那是一件极为没意思的事情。


一个壮汉总是揪着小朋友暴打，一次两次的还行，时间长了，不但别人鄙视，自己也觉得无趣，现在云家获取财富的手段非常的简单，那就是获取租赁收入。


云家庄子现在已经非常的大了，规模甚至超过了县治，县令已经打了报告请求把县衙搬到云家庄子上，因为整个蓝田县的经济文化活动大部分都在玉山附近，就近管理还是方便些，别人都说云家已经呈现没落之像，只有蓝田县的官员认为这纯属扯淡。


长安城里的谣言到了这里立刻就会被击的粉碎，我不是你爹爹，为什么要教你聪明？这句话在玉山，甚至蓝田县的农户中间非常的有市场，侯爷是不是坏蛋，这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大唐国内最富庶的地方，有点不同也是应该的。


每当自家长安城里的亲戚怜悯的说起你家在云烨的手底下怎么活的话，农户都会笑眯眯的听着，如果是普通的亲戚就会点着头附和几句，抱怨一下云家的坏名声，如果是自家的子侄这样说，老农都会扁起袖子一记耳光就抽了过去，打完了才说，你是我家子侄，这样做是在教你聪明，不要学着外面的那些蠢货胡咧咧，侯爷抢了你老婆，还是拿了你家银子？


农民是最注重亲身体会，也是最注重实例的人，一旦相信，听了几句没名堂的话就转变看法这不是庄户人，他们只知道，自家的铜板每年都在变多，粮食屯子从来都是满当当的，娃子壮实的像牛犊子，侯爷又没有抢人家闺女的习惯，这就是老天特意给的好主家，佃户当得比人家自耕农户还要富裕，这简直就是享福享的在造孽。


云烨锄地的速度还是比不上老农，每到这时候，就有出完自家地的农户，过来帮着侯爷把那块地锄完，然后一群人就在地头把锄头把子横放在屁股底下，盘着腿预测今年的收成，侯爷的点心和农户家的锅盔，鸡蛋活成一堆，随意的取食，云烨不时说一些边关的段子，引得大家哄然大笑。


“侯爷，您别嫌弃老汉说的难听，您如今把差事都交卸了，这是大好事啊，边关征战说起来荣耀一些，毕竟是要抛家舍业的拿命去挣，既然国家现在不需要侯爷打仗了，侯爷就留在家里好好享几天清福。


老汉是庄子上的老人了，您每回出战，老汉都揪着心呢，老汉当年业从过军，庄子上很多人都从过军，知道战阵上怎么回事，危急时刻，大将军的命该往里填，也就填了，您看看，每回出战，咱家庄子上总有丧事要办，虽说是都有军功在身，可是毕竟人没了。


咱家现在该有的功劳都有了，再拿命去换划不来，庄子上也富庶，不缺少官上给的那两个赏钱，更何况赏钱的大头还是侯爷您出的。


刀枪剑雨的杀敌，如今在长安就落下这么一个名声？朝堂里那些狗官眼睛都瞎了？硬是往侯爷头上扣屎盆子？


咱家不出去了，谁爱打仗就让谁去，咱们自家人把庄子关起来，过自己的日子，不再碍谁的眼，侯爷您忙了这么些年了，也该歇歇了。”


一番话说得云烨眼圈子都红了，拍拍老农的手臂说：“德叔的话说的在理，咱家确实碍人眼了，哈哈哈，我就听大伙的，咱躲在庄子里不出去了，如果觉得闷了，就去远处访友，看看山水，不招人恨，也就没这么些破事了。”


周边的人见侯爷高兴起来了，也就笑逐颜开的说起庄子上的喜事，朝堂离农户们太远，再者说多了也不好。


“侯爷，咱家庄子上的后生想娶媳妇，太难了，狗日的刘栓，守着四个丫头，算是发了大财，仗着自家的闺女小喜伺候过老夫人，就敢张嘴问老汉要两车彩礼，您听听，两车啊。


俺家的小子也算是庄子里拔稍的棒小伙子，这几年随着家里的管事走南闯北的长见识，现在已经是大伙计了，钱粮不少挣，可是也经不起刘栓这么讹诈。”


“小喜我见过，好女子，奶奶可没少夸过，人长得俊，难的是还有一双巧手，夫人送进宫里的年礼，其中就有她的绣品，那可是给皇后娘娘用的，三子叔，你这是拣着大便宜了，依我看，两车彩礼都轻了，还不赶紧操持着把事办了，要是被别人家抢了先手，你就哭去吧！”


知道老汉在显摆，云烨也就凑趣，说的老汉挠着后脑勺子豪迈地说：“好，就听侯爷的，俺就算是砸锅卖铁也给他刘栓凑够两车彩礼。”


和老农说说笑笑的就到了晚膳的时间，眼见着庄子里炊烟四起，一群人就扛上锄头，拎着自家的篮子回家。


篮子里都是才挖的新鲜野菜，知道侯爷喜欢这口，见侯爷篮子里不多，纷纷把自家挖的倒进云烨的篮子，这个不好推辞，推辞了反倒显得假，明日耕作的时候多带一壶酒答谢一下就好。


旺财不许去农田里，所以很乖的守在牌坊口，远远地见云烨过来，就叫唤一声跑了过来，如今旺财正是壮年的时候，身高腿长的最是雄壮。


就是嘴越发的刁了，喂了一棵野菜，在嘴里转一圈子就吐掉，它现在不喜欢吃野菜，因为野菜总有一股子苦涩的味道，不合口味。


云家今天好像有客人过来，门前停着一辆马车，黑篷子的，看不出来是谁家的，马车也有些年头了，做车辕的柳木都开裂了，拉车的马也不雄壮，至少旺财跑过去警告了一下，在人家脸上打个响鼻喷了一口唾沫。


确定了自己的主导地位之后，旺财又回到云烨身边，显摆的把大头往云烨脖子上蹭，必须推开，这个混蛋现在学了一身的坏毛病，最近知道吐完唾沫擦嘴了，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在熟人身上蹭，马夫已经快成专职抹布了。


不是重要客人，如果重要，蹲在高处的刘进宝会过来禀报，辛月也会使唤管家过来支应，看挽马身上的水珠子，估计来的时间不短了。


来人是长安通律司的一位郎中，专门管辖着长安的货物交易，以前这样的低级官员会自动的回避，不登云府大门，如今却坐在客厅里品着云家的茶水，不急不慢的，对于云府管家也是爱答不理，总是催着问云侯何时回来。


云烨穿着蓑衣，提着竹篮直接进了大厅，这样的人自己没必要换衣服以示隆重，进了大厅就把竹篮交给了老赵，吩咐厨子用开水过了，多醋多蒜的拌了，晚上下酒。


等老赵帮着自己卸了蓑衣，好像才发现大厅里有人一样，对他弯腰行礼视而不见，直接问：“你是谁？到府上什么事？”说完还狠狠地瞪了老赵一眼，责怪他把没名堂的人带到客厅。


“侯爷，这位是长安通律司的郎中，这次来专门是来问，以前咱家庄子的货物进入长安都有一定的数量，为何这个月会少这么多。”


“这是你的差事，禀告我做什么，家里所有的事要是都由我来做，留着你们吃闲饭啊，都是家里的老人了，怎么还不让人省心。”


老赵低头受教，那个郎中一脸的尴尬，云烨拿过毛巾擦了一把脸，就直接进了后堂，谁有工夫和你磨牙，何邵正在大量的组织货源，要把这些货物送到外地去，听说不管组织多少都填不满外地市场巨大的胃口，很多商队，红着眼睛抢货物，云家庄子上的客栈里，住满了等着拿货的外地客商，这个月除了青菜被县衙组织着农户进城卖了几次之外，其他的货物，压根就没进过城门，通律司没收到几个铜板的税钱。


春日里的婆婆丁，苦苦菜，蒲公英，调成凉菜，就是可口，回到家里的时候，辛月她们都已经吃过了，云烨的晚餐就是一大碗哨子面，一盘子野菜。


那日暮也拿着筷子在旁边陪吃，结果就是调好的野菜云烨没吃上几口，大部分进了那日暮的肚子，馋嘴的婆娘连醋汤子都喝干净了。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六节 知己


自从云烨极度无礼的对待通律司郎中之后，云家就真正的变成门前冷落车马稀了，在这个时候云烨给相熟的几家人去了信，请他们最近不要来云家，云烨很想在现在安全的前提下，看看世间百态，人情冷暖。


以前虽然贫穷，但是为人四海豪迈，家中从来不缺朋友，现在发达了，就想感受一下这种感觉，把自己和现实剥离开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冷静的观察一下。


李二以前告诫过云烨，人心易变，经不起考验，所以在能不考验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考验，因为这会让自己非常的受伤。


他拿自己区别对待尉迟恭和单雄信来给云烨讲过例子，为什么同样是降将，自己待尉迟恭亲如一家，见到单雄信的第一刻就下令斩首，哪怕单雄信已经请降了。


李二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第一次接触云家的烈酒，所以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灌高了，挥舞着大手，骄傲地说：“不是谁都有资格投降的，尉迟恭对故主宋金刚基本上做到了不离不弃，山穷水尽之下才在介休城下归降，这样的人朕哪怕冒险也要尝试着收服一次。


所以朕把他原来的部下八千人依然拨给他统领，就想通过信任赢得这位猛将的心，小子，你知不知道，当时朕在洛阳城下与王世充大战，战事进入胶着之态的时候，很多降将都逃跑了，殷开山和屈突通合力把尉迟恭捆来见朕，建议杀掉他，知道朕是怎么做的？朕把他请到卧室里，拿给他一大包金珠宝贝，告诉他，如果想走这是盘缠！”


云烨至今还记得李二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何等的得意，因为第二天他和王世充作战的时候，尉迟恭就救了他的老命，还帮助他抓住了单雄信，大破了王世充，后来太子李建成拉拢尉迟恭都没有成功，这是李二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情。


至于单雄信就不是一个好的打工仔，给谁打工都只考虑自己，根本不为雇主考虑，只要势头不对，就立刻投降，毫无节操，所以被干掉是理所当然，这番评论云烨如果告诉单鹰，估计单鹰绝对会找李二拼命不可，在儿子的眼中，自己的老爹绝对是世上最完美的人，所以这个闲话不敢传啊。


投降也要有资格，要不然就会被人家当猪宰，三姓家奴没人喜欢，数数李二收拢的降将，果然都是这样的，既然是李二成功的经验，云烨就必须学习，从这一点也能看出来李二是多么反感两面三刀的人。


反正大家都在试探，你试探我，我试探你，试来试去像一群蠢货一样，人心就是在试探中逐渐失去的。


云烨打算当一回蠢货，因为这是流行趋势，所谓从众最佳，随着大流走，样子愚蠢了些，但是人家不会把你当成异类，想想看，一群蠢货里的那个聪明人是多么的危险。这种聪明人李二一个人当就好，云烨自己还是蠢一些比较好。


那些平日里对云家百般巴结的人不见了，那些时常来寻找云烨去狂赌烂嫖的纨绔不见了，那些整天跟在旺财肥屁股后面闻马屁的人也不见了，总之天地一片安静。


魏王泰看上了一个学究的女儿，硬是抢了回去，当天晚上就入了洞房，等第二天步履蹒跚的小姑娘回到娘家哭诉完准备上吊的时候，魏王府的管家再次把小姑娘抢走，拖回府里准备让魏王爷继续蹂躏。


这一切都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老学究仰天嚎哭，拿头撞着登闻鼓，要求面见皇帝，皇帝大怒，认为魏王做事荒唐，责令李泰自己处理好此事，否则罪责难逃。


魏征对皇帝轻描淡写的处理此事大为不满，认为魏王强抢民女，乃是犯了天条，必须严加斥责才是，陛下一不将魏王送到宗人府管教，二不为百姓做主，乃是大大的不该，这是官逼民反的先兆。


皇帝深以为然，命令李泰必须接受诸位大臣的诘问，谁知道那位老学究当着大臣的面仰着头说自己去敲登闻鼓，乃是为了见见自己的亲家，虽然自己只是一个小民，但是嫁闺女该有的礼数不能缺，魏王纳自己的闺女为妾，是他全家的荣耀，关这些大臣何事。


知道自己已经上当了，魏征急于结束这件事，魏王新纳的妃子，特意来到大堂上为自己的夫君作证，证明自己乃是心甘情愿的，那里有什么强抢民女这一说，都是坊间传闻误人，差点因此坏了皇家的名声。


李泰拿大臣耍着玩，这远远的比云烨的事件要严重得多，魏征已经顾不上什么民女案了，上了折子说自己无端被羞辱，坚决的要告老回乡，同时上折子的足足有六位老臣子。


这就是著名的魏王娶妾的传说？云烨听到这事，摇头苦笑，原来的历史上李泰这么干，确实是一件混帐勾当，只是为了报复魏征等人查抄了他在京城的赌坊。


现在发生这事情，云烨知道，这是李泰在用特殊的办法帮助自己。心中不由的感慨万千，这时候，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兄弟靠谱，多年的心血没有白费。


李泰到底被圈禁在武德殿了，禁足一年的惩罚终于平息了大臣的怒火，等魏征回过头继续准备将云烨留在长安的势力一扫而空的时候，他发现，何邵以及云家的店铺全都关门了，除了何绍家的那座药铺继续开门之外，剩下的都不见了。


他隐隐感到不妙，去自家坊市的便宜坊去查看的时候，发现店主已经换人了，正在大张旗鼓的修葺店铺准备重新开张，打问一下才知道，长安的便宜坊都已经改主人了，何邵除了拿走便宜坊的招牌，其他的统统打包卖给了长安的勋贵，魏征自己家就一口气买下来三家。


这如何使得？自己是在清除云家，但是绝对不是在为自己揽财，回到家里狠狠地处置了买下店铺的大儿媳，看到护着妻子大哭的痴儿，魏征心痛如刀绞，这些年自己忙于政务，忽视了自己的大儿子，这个智力上有缺陷的大儿子，已经和商家牵涉很深，虽然做主的就是自己的大儿媳，可是打的招牌就是他郑国公魏征的。


店铺还回去了，可是那个向来贤惠的儿媳却从此一言不发。


家事国事没一件顺利的，唯一可喜的就是云烨好像也认命了，待在云家庄子里，整日里以耕作为乐，闲暇时就带着家将去秦岭狩猎，不管长安传来怎样的流言，都悄无声息的忍耐，连回骂这种事都没有。


今日魏征要看到了岳州的地理图册，那座大城正在有条不紊的修建着，现在虽然只能看到地基，但是它沟通南北的作用已经显现了，大量的流民继续从山野，沼泽中走出来，因战乱而损失的人口正在迅速的恢复。


以前征发的劳役已经带着足够的钱粮回到了家乡，徙往岳州的罪囚，到期的也已经被释放，好些人选择留在岳州，继续当劳役，赚取不菲的酬劳。


如今在工地上干活的都是洞庭湖的水贼，他们每日都在严厉的军法管制下，艰辛的劳作，这样严厉的处置，岳州百姓对他们没有丝毫的同情，谁都知道这些人是罪人，是在赎罪，只要有胆敢出逃脱的水贼，甚至不用长孙冲追捕，当地的百姓就会把他捉拿回来，岳州百姓固执的认为，自己的家园是这些水贼毁掉的，那就该由他们替自己重新修建一座更大的家园。


买地，卖地的工作在健康的进行，大张的岳州地图上标示的清清楚楚，那里是皇家离宫，那里是官府衙门，那里是大军屯驻的营地，那里是商业区，那里是居民区，云烨甚至给这座城里留下了两座不高的小山峰，开辟出来作为专门供百姓游乐。


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下水管道，河流曲池，魏征就对云烨布置城池功能的能力感到吃惊，两条犹如手臂一般的长堤，伸出去不过区区五里长，就紧紧地锁死了水陆要道，假以时日，魏征能够想像这座新城该是如何的繁华。


拿到这些东西的原因就是长安的勋贵们希望可以分一杯羹，想在岳州给自家留下一份说的过去的产业，魏征思虑再三，在给关庭珑的批复中回了一句，萧规曹随，就彻底的对长安勋贵关上了岳州的大门。


处理完公文，魏征呆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自己这样对待云烨是不是公平？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并没有站在公正的层面看待云烨，很多时候都是出自自己对于未知的可怕。


很早以前他就和云烨讨论过财富和道德的问题，当时云烨说他不喜欢看到贫穷的善良，宁愿看到富裕的无情，也不愿意看到贫穷的善良，他说过，贫穷是原罪，一个拥有无数善良勤劳的百姓的国家，凭什么要忍受世世代代的贫穷？


魏征还能记起云烨说这些话的激动情绪，他这些年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努力，而自己好像已经偏离了自己的初衷。


魏征坐在黑暗里喟然长叹！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七节 行路难


人家都说看山水有三个境界，第一个就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个境界就是看山非山，看水非水，到了最高境界就不得了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云烨足足看了三个月的山水，从春日一直看到立夏，铃铛的肚子都看大了，看山水还是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也不知道现在是第一重境界，还是直接超越了先哲就到了第三重的最高境界。


姚思廉老先生最近总是往云家跑，没有一点官场上攀高踩低的眼力价，喜欢吃云家的盐水黄豆，而且百吃不厌，吃豆子没酒可不行，只要喝的偏高了，就和云烨一起坐在大树底下指挥倜傥，臧否古今英雄人物。


“曹孟德，世之枭雄也，身为宦官之后不以为耻，反而昂扬青云之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挟天子以令诸侯，指斥方遒，而使风云变色，真是第一人杰也。”


“简之先生不满陈寿所作《三国志》，更加不满房相所做的《陈寿传》，认为前者乃是向死人伸手要钱之辈，后者眼盲耳聋为他人鼓吹，为何不自己重做《三国志》免得后人为佞贼所惑，到时候名篇一出，定是四海杨名，活活羞煞房相岂不妙哉？”


“陈寿贼子才活活羞煞吾辈修史之人，当年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


和老先生谈话的痛苦就在于此，明明可以用白话说清楚的事情，非要用极为工整的书面语言来诉说，好些话云烨就算来到大唐十年了还是听不懂，想要明白他的这些话，需要知道古代刑律，还要了解好多历史人物的名，字，这些东西远远不是云烨这个半调子货可以企及的。


“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云烨笑眯眯的念出来一段他自认为最恐怖的学识，这段文字，他到现在一个字都没弄明白，于是搬出来难为一下姚思廉。


不想姚思廉居然一副如饮琼浆的享受模样，喉头间似乎有低低的呻吟声蹦出来，看的云烨一脸的惊恐。


“啧，啧，啧，好一个乾卦，好一个元亨利贞，原来云侯也知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道理，哈哈哈，吾道不孤矣，来来来，你还年轻，定然不懂得其中的妙处，待老夫与你一一道来。”


云烨二话不说撒腿就跑，边跑边说：“简之先生博学滔滔。晚辈万万不及，这就去老师灵前忏悔，以赎当年未曾用功之罪，天啊，救救我。”


姚思廉哈哈大笑指着云烨的背影说：“你也是一代算学学宗，缘何只修算学，不理文宗？天地分阴阳，人分男女，玉山书院如果不能兼容并蓄，纳百家之长，如何能够光耀万世，就算你们的算学，物理之道强极一时，一条腿走路能走的长远么？”


云烨颓然的回转过来，拎起酒壶一口气就灌了半壶，打着酒嗝说：“现在玉山书院与我何干？我已经不是书院的院判，再去操心书院只不过是在自取其辱罢了。”


姚思廉听到云烨的这句话，操起酒壶就砸在云烨的脑袋上，须发虬张，面容恐怖之极，云烨抹一把头上的酒水，见手掌上殷红一片，傻傻的问道：“简之先生何故如此？”


姚思廉揪着云烨的脖领子大声说：“你告诉老夫你是为了当院判才创建的玉山书院，还是为了为了玉山书院才当的院判？”


“自然是为了玉山书院才当的院判，如果不是为了书院，王八蛋才去当什么院判，我稀里糊涂的到了大唐，在荒原上流浪了不知道多久，无奈从军，回到关中的这一路上，睁眼一看遍地哀鸿，到处都是喊饥饿的声音，但是很多人都在为大唐的子民吃饱肚子努力。


牛进达堂堂的大将军推着粮车走了上千里路，爬坡的时候老侯爷在后面推车子，我这个小侯爷在前面拉车子，也就是劳累些，可是大家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虽然日子艰难些，可是我认为那时候的大唐才是最强大的，我随着军队在草原上冻得哀嚎都感到舒坦。


现在不过过去了十年，你睁眼看看，不就是粮仓里多了几颗粮食，钱库里多了几枚铜板，随便抓了几个小小的酋长演绎歌舞，表演一下歌舞升平的段子，就成为泱泱大国了？


你们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你们知不知道大地的尽头还有无数的国家，你们知不知道强大的大食王朝正在崛起？知不知道松赞干布已经统一了那座高原，知不知道遥远的地方，已经有了强大无匹的舰队？人家三千年前垒的石头堆就有五十丈高？


他们一个个的傲气什么？百姓不过刚刚开始不饿肚子了，身上有一件刚刚能御寒的衣服，这就是他们的那点出息。


担心什么？一个个在担心什么？怕我云烨有朝一日大权独揽吗？啊？一个个就会螺蛳壳里做道场自以为本事，内斗内行，外斗外行，狗屁不通还处处小心眼，防这个，防那个，有本事你让全天下的百姓都有肉吃，我就不信。这样的天下谁能推翻？都有吃有喝的蠢了吧唧的跟着一群蠢货去造反？


魏征说我会带坏百姓，我呸啊，你看看云家庄子，十年来连一个通奸的案子都没有，这样的庄子放到哪里都是良善人家。


李靖说我心思鬼蜮，我继续呸！不说你们自己蠢，非要说我做事情古怪，为了不让自己古怪，我创建了玉山书院，教出一大群和我一样的人总可以吧？


我都这样迁就你们了，还要我怎么做？难道要我像狗一样的伸出爪子，吐着舌头逗你们开怀？老子是神仙子弟，不是谁家的阿猫阿狗任你们处置，惹得我烦了，带着全家老小滚蛋，大唐天下留给你们去玩，老子眼不见心不烦！”


姚思廉没想到云烨的反应这么强烈，怒火简直比他还要大，听完云烨的抱怨长长的吐了口气，嘿嘿的笑着说：“小子喝酒，酒壶没了，咱们拿坛子喝，痛快啊，人么，就该这样，老把心思藏在心底有谁会知道？说出来发泄一下，心里舒坦多了吧？”


两个人一人抱着一个酒坛子喝了好多，才停手，云烨抹掉眼皮上的血渍说：“明知道我委屈，你干嘛拿酒壶砸我？你看，都出血了。”


姚思廉想都不想的就给了自己脑袋一酒坛子，酒坛子没碎，他的脑袋破了，伸着舌头舔一下流下来的鲜血，嘎嘎的笑着说：“现在满意了？别看老夫是一个常年躲在书斋里的书呆子，但是老夫的腰板胆气一般人比不了，就这砸自己脑袋的事情，没点胆气不行。”


云烨把拇指伸的老长，这家伙真的是一个疯子，不过今天真是痛快，只是这个老家伙不会随随便便的就说这些话吧，不会是受人所托吧？


“哼，你以为连老夫有功夫和你一个白丁一样的家伙讨论学问？一来看你顺眼，二来元章，李纲，玉山，离石几个老头子怕你闷出病来，知不知道，你上回真的差一点就完蛋了，孙思邈现在提起来还是一头的冷汗，人没了斗气就完了，有没有病都会死。


小子，既然心绪放开了，那就放手大干，没什么了不起的，你刚才说了，那些人也就那点尿水了，老夫当年就觉得他们太蠢，所以没往里面搀和，要是搀和的深了，以老夫的脾气早就被气死了，对了，小子，你现在就写一首委屈的诗出来，老夫拿去为你鸣不平。”


“我才不会让他们看我笑话，我就是委屈死了也不吱声。”


“放屁，你不说，谁知道你委屈？人家又不是你爹，每天看你的脸色。”姚思廉想要抽云烨一巴掌，看见他脑袋上的血，就把手放下，温言劝慰。


“你素来有诗才，就好好作一首，老夫给你传出去，至少要让人家知道的你的委屈，大唐明眼人不少，你看当初司马相如替阿娇写的《长门赋》就是起这个作用的，咱们行事要有章法，不能肆意胡来，背地里怎么骂都行，场面上的事情不能少。”


“委屈的我作不来，慷慨些的没问题，算了，随便作一首，你拿去吧。”


“那我明日再来，你今天多用点心，好好酝酿一下。”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姚思廉像是见了鬼，瞪着眼睛问云烨：“这是你作的？老夫头疼的厉害，是不是出现了幻像？什么名字？”


“行路难！”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八节 众说纷纭


姚思廉在官场并不得意，却在长安文士群中德高望重，一日与诸友饮宴于曲江之上，忽然扔下手里的筷子弹剑作歌，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两句一出满座肃然，有知心者更是潸然泪下。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姚思廉披散着满头华发，枯瘦的身材蜷缩在宽大的袍服里，眼中平和慈爱之茫令人心生温暖，手指敲击在剑脊上大呼，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远帆济沧海，如此惨境，怎不令人肝肠寸断。


座中诸位老友无不为姚思廉坎坷的遭遇鸣不平。当下就有人大呼，上苍不公，致使姚师满腹才华埋没于故纸堆，诸位老友当助先生一臂之力。


话音未落就听姚思廉懒散的说：“老夫乃是庸才，当不得诸位厚爱，这首《行路难》也非老夫所作，出自一位旷世奇才之手，如今此人心灰意懒，准备乘巨舟遨游四海，人家都不在乎的事，我们鼓噪个什么劲。”


“作出如此雄文的人是谁？”有人好奇地问。


姚思廉抛掉手里的长剑，干了一壶酒之后抹抹胡须上的酒渍说：“人就算了，提不得，如今他在长安城算是顶风臭十里，这首诗确实不错，诸位怀才不遇的时候拿出来念念，定可宽心慰怀，洗却愁肠。”


“姚公所说之人难道是蓝田侯云烨？早就听说此子聪慧绝伦，诸子百家无一不通，上马可整军，下马可安民，就是德操差了些。”


“松坡慎言，夫子曾说过，眼见都不为实，更何况坊间传言，什么叫德操？拿出土豆玉米安济万民，使得大唐再无饥馑之忧，就是最大的德操，操巨舟率万军深入虎口取回前隋将士遗骸，虽百死而犹未悔，可以曰之为忠，洞庭湖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戏弄十万水贼如同儿戏，可以曰之为能。


更不要说创办玉山书院，教化万民，书算学煌煌巨著，堪称一代算学学宗，开启民智不遗余力，求死扶伤也从不人后，老夫就不明白，这样的人怎么就会德操败坏，怎么就会就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钉，在老夫看来，不过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罢了。


也好，云烨清闲一些也不错，这样就能寄情于山水，为我等宴客多书写一些绝妙文章也不错，来，诸君，饮胜！”


话语过耳，犹如雨过丛林，就算不能滋润大地，也总能留下一丝痕迹，《行路难》就是姚思廉给云烨准备的这场春雨，只要雨水落在地上，不管杂草，还是禾苗，总会有一些不一样的东西钻出大地，只要有绿色，就比荒漠好看一些。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好诗句啊，云烨的才情老夫从来都是钦佩的，只是这首诗里将老夫等人比作冰雪，虽然不好听，倒也贴切，他将自己比作碧溪上垂钓的姜子牙，是不是自大了一些？”


房玄龄手里拿着一张纸片，不断地吟哦，对杜如晦的抱怨充耳不闻，吟哦了三遍才叹息着说：“这小子，要走了。”


“怎么可能，他的志向就是要复兴他云氏家族，如今才有了眉目，怎么可能就要归隐？我们只不过是要他偃旗息鼓，又不是要把他云家怎么样，走什么呀，你看他的诗里面不是也说了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么？不就是要准备卷土重来么？”


“杜兄，聪明人的想法与他人不同，一般人总是在往最好里想，聪明人则不，他们都会往最差里想，只会针对最差的环境做出应对，他们不吝将所有人想到最坏。


更何况，如今长安的流言已经过了，很多与云家有关联的商家，已经在陆续离开长安，比如豪商何邵，最近就关闭了那家著名的便宜坊，娘娘的股份也都已经被他变现，财务已经交接清楚，今日就会乘船离开长安，去岳州，云家也有妇人随行。”


杜如晦抬头看了房玄龄一眼说：“你和玄成的目的不就是将他从朝堂驱逐出去么？他自己离开有何不好，这样于公于私情面上都好看一些。”


房玄龄被杜如晦问得哑口无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就在这时，魏征推开房门，把手里的一封奏折递给房玄龄说：“云烨上本了，说长安风波险恶，求陛下看在他往日的微末之功的份上准许把他的封地置换到岳州，如果岳州不行，就置换到岭南，如果岭南还不行，就随便给他一个海岛，好让他能带着全家苟延残喘。”


房玄龄打开折子很快的看了一遍说：“这封折子里不耐烦的意味很重，他没有耐心和我们熬下去了，看样子他真的想要离开了。


这封折子没用，陛下不会答应的，如果答应，才会让所有跟随他的勋贵心凉，所以玄成兄，你还是做好接受陛下问诘的准备吧。”


“陛下这段时间对我责问的还少了？这没有什么，问题是，云家要大搬家，不但他们全家要走，就连那些佃户也准备跟着走。”


房玄龄这才吃一惊大声说：“这不可行，律法不允许他带走所有部曲，再说了大唐现在也没有部曲一说，只要活在大唐土地上的，都是大唐的子民，云烨没这个权利。”


“他有！长安的佃户们只留下老人幼子看护家院，其他的人都随着云烨走了，这符合大唐分流关中人口的政策，我们不但不能阻止，反而要对这种行为大加赞赏。”


“人不到绝路不会这样做的，云烨这是不看好长安的风云，准备脱离了，陛下欠着云家的情份，如果云烨执意的要走，陛下八成会答应。这样一来，我们就是把云烨撵到穷荒僻壤的罪魁祸首，太子殿下，魏王殿下，一定不会干休，你我子孙的命运堪虞啊。


我听说，太子殿下，以经给陛下上过三次书了，都被陛下留中不发，也不知道陛下是什么想法，如今想要揣测帝心很困难。”


魏征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碗茶，啜饮了一口毫不在意的说：“老夫尽人事，安天命就是了，云烨就算是委屈，也只能委屈他了，汉武能把东方朔这样的臣子当成弄臣豢养，相比之下，他的命要好得多，至少已经证明过了。”


房玄龄推开房门，让外面的阳光照了进来，捶着自己的腿指着外面走来走去的年轻官吏对魏征说：“不管我们如何压制，外面的那些小子，分明就是另外一个云烨，老夫驾驭中书省，已是越来越费神了，难道说，我们真的已经老了？”


魏征的眼皮子跳的厉害，不知道怎么回答，云烨能驱逐，但是这些人动不得，一旦要动这些人，朝堂上难免会激起更大的矛盾，现在所有书院出来的年轻人都在有意无意的躲着自己走，往日发自内心的恭敬也不见了，眼睛里只有恐惧，或者还有一点点的仇恨。


他想起自己对云烨说过的话，“老夫死后，必不得安宁，挫骨扬灰意料中事耳。”看样子，想不成灰都难啊。就是苦了自己的孩儿……


两方作对，一定不会只有单方面倒霉的事，更多的是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心中苦涩的不止有云烨，魏征房玄龄他们同样的不好过，云烨和太子，魏王的关系太好了，和亲兄弟没有多少差别。


魏王为了云烨宁愿自污，也要让天下人看魏征的笑话，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如今这个仇恨已经越结越深了，魏征放出去的谣言已经失去了控制，正人君子说的话，似乎相信的人更多，令狐德棻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在听说云烨被剥夺了所有差事之后，就立刻见好，休养了一个月，如今继续龙精虎猛的推动这些谣言继续发展，听说，他曾经在短短的三天时间里就修书三十于封，被大唐的驿马送往天南地北。


魏征很无力，自己点着了火，现在这团火正在顺着风席卷了下去，自己和云烨开了一个坏头，以后打击一个人，只需要一些传单就够了。


云烨的诗这时候也摆上了李二的案头，他正在用一手好飞白重新抄录这首诗，他认为，云烨的诗不能看里面的含义，只要看这家伙有力气骂皇帝，骂大臣，就没有半点的问题，魏征他们担忧云烨带坏了风气，李二一点都不在乎，因为自古以来，风气这东西就一直转来转去的，不存在千古不变的东西。


抄完了这首诗，李二擦着手骂道：“狗东西，居然敢骂朕不知天高地厚，狗肚子存不住猪油，还鼠目寸光？就因为这个你得再受些委屈才好。”


长孙现在对朝堂上的事情彻底的不闻不问，哪怕李二跟自己说起来，也只是静静地听着，不发表一点的见解，一颗莫名其妙的星星彻底的让长孙警惕起来，自己还不能倒下，承乾，青雀，雉奴，晋阳，金城还需要自己照顾，都是自己的孩儿，做母亲的哪有不管孩子的。


所以她严格的按照孙先生安排的作息表格进行日常的生活，如今，捧着一卷书，坐在刚刚开花的槐树下，闻着槐花的清香，神情恬淡而平静。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二十九节 商业移民


云烨没打算和任何人开玩笑，自己来大唐主要是为了活命享福的，干嘛要陷进一大堆麻烦里去，那天和姚思廉大发感慨，一来是因为心里不舒服，二来是酒喝多的缘故，自己现在无官一身轻的状态，不但云烨喜欢，全家都喜欢。


老奶奶说她年纪大了，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睡着了醒不过来，有孙子给自己料理后事，她才会舒坦，这些年和最亲的人聚少离多的，她睡觉都很小心，生怕自己死的时候孙儿不在。


今年真好，孙儿连家门都难得出一步，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来回转悠，多好，睡觉都变成了享受，如果不是舍不得自己的五个小宝贝，就算睡过去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当孙儿和自己说起全家准备去看看大海，看看高山，看看世上最美的景致，老奶奶没有半分的犹豫就答应了，只要和孙儿在一起，死在哪里都无所谓，更何况自己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长安百里之内，能在快入土的年岁里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好像也不错。


辛月早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些年自己一个人看家，那日暮，小铃铛都天南海北的到处去过，只有自己哪里都没有走过，亏得自己还是当家娘子。


修书一封去了岳州，已经退伍的冬鱼，人熊，欢天喜地的带着一大票退役的弟兄，驾着云家的那艘木兰舟，星夜不停地往长安赶，能成为家臣，冬鱼觉得这辈子已经知足了。


人熊对于自己没能当成家臣充满了怨念，这回到了长安，如论如何也要请侯爷把自己收归门下，他发现自从自己不当山贼以后，日子过得很不如意。


狗子不小心把自己要随云烨出去游玩的消息泄露给黄鼠之后，黄鼠已经过来央求了好多回，希望侯爷出门能把自己带上，家里过不成了，老婆一天平均上吊八回，谁受得了？有好几回，黄鼠都不想把英娘从绳子上解下来了，就这么挂着也不错，至少耳根子清静。


不知道刘方把孙儿送去了那里，听说已经给孩子成了亲，背着一个小包袱就从书院住到了云家，一个劲的说自己又成了穷光蛋需要在云家再挣些钱养老，他听无舌说了，海外有的是金银财宝。


商量来，商量去家里还是需要留人，这个最倒霉的任务就交给了云宝宝云寿，他是家里的长子，这些家业都是他的，他不守谁守？都已经是五岁的大娃娃了。


傻傻的云宝宝露着豁豁牙得意的答应了，他出不去，离石这段时间总是把云宝宝拐走，在自家的小院子里，把孩子脱得光溜溜的在黑黑的药水里面泡，云烨不敢问，一问离石就发火，一发火就问云烨要很多钱，蛮横的很。


问无舌知不知道这是在干什么，无舌光是嘿嘿发笑，就是不说，唯一对云烨说的就是等云寿十岁了，就开始跟着自己练武，离石的那套本事不适合云寿。


仆役里面最让云烨放心的是谁？当然是庄三停，这些年躲在岭南，帮着李安澜守着家，今年刚到家，娶了蒙家寨子的一个女子当小妾，还生了两个娃，大婆娘不敢吱声，因为她给庄三停就生了一个闺女。


主仆多年未见，自然感慨丛生，庄三停无论如何也把面前这位留着短髯的青衣男子和自己记忆中的侯爷联系不到一起，唯有同样温暖的目光让他感到了一丝熟悉。


“六年不见，老庄，这些年苦了你了。”


“不苦，侯爷，不苦，都是该的，老奴没别的本事，就心性还算纯良，侯爷把岭南那么大的一摊子托付给老奴，是老奴的荣幸。”


“哈哈哈，那你就继续荣幸吧，你也知道，咱家的情况不妙，满世界都是说咱家坏话的人，所以啊，长安这个破地方咱家不待了，家里的重心开始往岳州转移，离那些咬咱家人远远地，这人呐，不能太近了，太近了容易生是非，太远了也不行，容易被忘记，所以啊，我觉得岳州这个距离正好，不远也不近，我要带着全家跑路，家里就剩下寿儿，和一些不愿意出门的姑姑婶婶，剩下的全走。


这一出门一两年是不打算回来了，所以啊，你就继续看家，老钱也留下，这段时间姑老爷会搬到家里来住，教导寿儿学业，如果有应付不了的事情，就去找牛老爷子或者程老爷子，有他们两位在，家里应该无碍，我已经给老钱交代过了，有事你们多商量就好。”


老庄没有说什么豪言壮语，而是单膝跪地，行了重礼，老庄深深地知道，能被人托付家小的信任，这是对自己最大的信任。


莳莳的婚礼就在明年，此时不宜离开，因为不能参加她的婚礼，云烨很内疚，早早的准备好了嫁妆托付给了玉山先生，估计她的和尚父亲不会帮他准备，也准备不了，皇家的婚礼进行的时候，他甚至都不该出现。


云家在悄无声息地准备全家去旅游的大事，长安城却并不安稳，无数的商人拖家带口的准备远赴岳州，听说那里的第一批住房已经盖好了。现在就等着装修室内。


商人是这个世上最纯粹的一批人，也是最有时间观念的一批人，一个半月的时间会被消耗在路上，等到自己抵达岳州，想必住房也就能住人了吧，岳州别的好说，但是人手就不够了，早就听说岳州人手紧张，尤其是能用的人手，所以大家在赶赴岳州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把自己的资财兑换成了汇票，自己轻装带着家人，仆役上路，一来安全，二来省事。


如果是一二十家往岳州搬，长安人并不会有什么奇怪，商贾么，总是重利轻别离的，东跑西颠的挣一点蝇头小利，算不得大事。


当他们看到千十家富户成群结队的往岳州搬就恐怖了，从来只有人挤破脑袋进帝畿，从来没有发现有人从帝畿抢着往外搬的。


很多家店铺都不见了，比如长安城里最大的杂货铺便宜坊就不见了，听说是一家黑了心的店铺，关了也就关了，只是很长时间没有吃到来自登州的咸鱼未免有点不爽利。


相比之下长安的牙行就明智的多了，他们疯了一样的向官府报告应该阻止这样的商业移民，尤其是那些制造货物的作坊，如果任由岳州从长安抽血，长安绝对会在不久的将来沦为二等城市，因为岳州有着无与伦比的商业优势。


长安城光是宵禁一项就让商业没有多少大展拳脚的机会，而岳州听说就没有宵禁这回事，钟楼鼓楼是用来报时的，不是用来催着大家回家睡觉的，整个城池就分成内城和外城，没有长安那么多的坊强，人家岳州就没那东西。


岳州只有一种税，那就是国税，把所有的税都融合了进去，商家只缴纳一种，听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进城税，牙行抽水这些乱七八糟的费用。


最可怕的就是岳州就卡在长江水道上，所以南来北往的货物都要从岳州转运，傻子都知道这样的城市出现，会对商贾有多大的吸引力。


财力雄厚的商贾早就在岳州买了地皮，自家的房子正在盖，只要不违制，想盖成什么样子随自己的便，这对受够了长安城古板单调的庭院的人吸引力简直是致命的。


大唐是浪漫的，云烨就能很好的证明，从辛月一天换八次发式就能看出来大唐妇女有多么喜欢蛮族的东西了，她们的丈夫兄弟玩命的杀戮蛮族，就是为了抢回这些发式？


云烨在设计岳州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木制的建筑很容易触犯礼制，这一条是天条，触动不得，司礼监早就规定了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材质的椽子，檩条，柱子，飞檐，等等规矩，细致的让人就没空子可以钻。


在岳州没关系，大家都用石头，水泥盖房子，只要高度不超过皇家离宫，没人来追究你，好些有钱，但是没地位的人家看重的就是这一点。


云烨站在灞桥码头送走了何邵，两百多艘大船组成的庞大船队也不知道从长安带走了多少物资，看到仿佛重新活过来的何邵，云烨衷心祝福他能在岳州重新打开局面，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魄力从头再来的。


“云侯这是要将长安搬成空城不成？”云烨早就看见了人群里的房玄龄，并不打算上前见礼，现在人家主动发问，云烨只好上前见礼。


“这里没有云家的一艘船，房相说这话，云家可担待不起。”


“你虽不出手，长安依然有风雷动，云烨，莫要恨老魏，如果心怀怨念，老夫是一个最好的人选，人世百年，有时候来不及细细思量，对错我们分不清楚，凭着一股子执念在天地间苟活，云烨，看淡一些吧。”


老房这时候很像一位隐士，这样发自肺腑的骗人，实在是让人无法忍受，云烨强忍着胃部的不适，掏出一个本章说：“房相，既然俩见相厌，您把这个本章签发了，小子立刻滚到天边，三两年不会回来。”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节 诡异


房玄龄接过本章，浏览了一边说：“也好趁着少年四处看看，大唐如画江山也有你的血汗在里面，如果不看看确实让人遗憾，只可惜老夫年岁已高，要不然和云侯结伴相游也是快事，只是为何一定要注明三年为期？”


“这一趟说是远游，其实称之为避祸更为恰当，晚辈是一个心直口快之辈，见不得朝中的蝇营狗苟，发现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不得会直言力谏，到时候惹来杀身之祸就不值了，还是滚远些眼不见心不烦。”


房玄龄接过从吏递过来的毛笔，做了勾阅，又从自己怀里掏出一枚印章盖在了本章上，云烨就算是完成了请假手续，明天只要派人送到吏部备案拿回回执，就能离开长安，邀游四海，想到从此一身轻松，云烨发现自己居然有肋下生风的感觉。


笑着拜谢了房玄龄，骑上旺财快速的离开灞桥，目的达到了，他连敷衍房玄龄都懒得进行，只想着快快的出行。


房玄龄站在灞桥上，瞅着云烨的身影逐渐远去，心里不知道是喜是忧，也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不是正确，他有一种为猛兽解开藩篱的感觉，云烨临走的时候眼底的那一抹喜悦，怎能逃脱他的双眼，他发现，云烨真的很高兴。


刘进宝很不理解侯爷现在的状态，怎么把旺财催的这么快，旺财从来都没有跑的这么快过，它似乎能感觉到云烨的快乐，长嘶一声猛地往前一窜，再一次提高了速度，不一会就把刘进宝他们甩的远远地……


寒辙很是苦恼，那个叫做贺天殇的家伙总是阴魂不三的跟着自己，自从脚步踏落人间不到五天时间，这家伙就出现了，偷袭，暗杀，下毒，有一次甚至还从山上推下大石头，想要把自己砸死，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都说了要做好人，不害人了，这些人怎么还是这么讨厌？自己是去长安做客的，和云烨探讨一下白玉京的学问，又没有什么不轨的心思，这次连憨奴都没有带，足以显示诚意了，怎么就不依不饶的。


出行是获得你们大唐皇帝同意的，出发前就写了信，皇帝也把文书给了，你一个破捕快来什么精神？难道说前几次殴打的还不够？


寒辙黑着一张脸，戴着一顶破范阳笠，赶着一辆马车走在荒芜的古道上，前不见古人，后面也见不到来者，虽然没有老树，昏鸦意境也足够苍凉。


贺天殇就站在道路的尽头，给自己的额头绑上一条子白布，手上还绑着一把雪亮的长刀，这一次他发誓不会再被人家把自己的刀夺走，魏天珏临死前无声的恳求自己帮他复仇，因为答应了这个请求，魏天珏伸长了脖子让贺天殇结束了自己的痛苦。


“这一回你吧刀子绑在手腕子上了？这样很不对，一旦把刀绑死，就少了很多的变化，先说好，这次你如果失败了就不要来烦我，你看，皇帝给的文书都在这里，你没有帮手，一定打不过我的。”


寒辙非常好心的劝解贺天殇，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善良打动了，所以语气更加的温和：“贺天殇，弄伤那个魏天珏的人又不是我，你找我干什么，如果你想报仇，就去找那个人，你把她大卸八块我都不管，虽然他是我爹，你看，我把我爹都献出来了，你能不能不要烦我，我这回的确是为了研究学问，没有别的意思。”


贺天殇一言不发，踩着碎步就冲了过来，斜斜的一刀就要将那匹拉车的马砍死，一杆黝黑的长枪突然出现拦在刀锋前面，贺天殇翻转一下横刀沿着枪杆子就削了下来，寒辙两手抓住枪杆子，把他推了出去，自己从车辕上跳下来，立枪于身侧，等待贺天殇再一次冲杀。


贺天殇缩在刀光后面两步就窜了过来，这一回他非常的小心，可是无论他多么小心，遇到寒辙依旧没有半点法子，因为寒辙的长枪横着扫了过来，他不得不用横刀去挡，结果他再一次被寒辙活捉了，因为寒辙的长枪忽然断了，大蓬的白灰洒了出来，贺天殇的眼睛顿时什么都看不见了，不管他把横刀舞的多么严密，还是被寒辙找准机会一棒子抽在后脑上，抽搐了两下，就昏过去了。


白艾草就这点不好，进入眼睛之后会把人蜇的非常难受，贺天殇即使已经昏迷，眼泪鼻涕还是不断地往下淌，白艾草又有一个别名，叫做一斤泪，意思就是说，你不流够一斤眼泪别想恢复正常。


寒辙很为难，把贺天殇扔在这里，估计用不了一个时辰就会被野狗之类的东西吞噬的干干净净，都说了自己这回出门不杀人，皱皱眉头就找了根绳子把贺天殇捆的结结实实，随手往车厢里一抛，这下子好了，天地终于恢复了原来苍凉的气氛。


去玉山的这条老路如今没什么人走，大家都喜欢走那条水泥铺成的道路，又直又平坦，不像这条老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寒辙不喜欢走大路，他还是很不习惯走在人群里，因为这样就会显得自己和那些污浊的凡人一样平凡，走这条土路还是好一些，虽然土多了一些，毕竟是给自己一个人准备的。


挽马脖子上的铃铛总是在响，这是妹子拴上去的，她现在恐怕早就到书院里了吧，自己在人间已经是一个耀眼的火炬，只要出现，就会有无数的麻烦，这次本着商量的想法给皇帝去了信，谁知道一切顺利，皇帝准许自己行走在大唐的土地上，看样子以后的事情商量着来，要比一味的蛮干要强。


皇帝非常的守信，没派人来抓自己，贺天殇前来也不过是出于私人恩怨，估计回去了皇帝还会收拾他，皇帝也喜欢世外的神人有求与自己，说来说去，都是放不下面子。


“有贵客会来”，拜帖上就写着这五个字，字体不错，龙飞凤舞的，正在家里安排家事的云烨收到了一张这样的拜帖，没头没脑的，不知道会是谁？拜帖还是街上一个铜板十张的那种最普通的，到底会是谁？云烨站在自家门口等这位贵客上门，当然如果贵客不贵的话，他一定会打折这家伙的腿。


落日前这家伙一定会来的，因为给了拜帖，那就必须在白天拜访，否则就是失礼了，大唐人把这些礼节看得非常的重要，云烨看看从地平线上就要落下的太阳，就准备回家，准备让护卫追查一下这张无聊的拜帖是谁搞的鬼，打折腿之后，再去报官。


一辆马车似乎从太阳里走了出来，乌黑的车蓬怎么看都不像是豪门显贵之家的马车，因为除了交好的几家人，云家已经好久没有客人登门了。


“小弟寒辙见过云兄。”云烨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贵客居然是寒辙，皇帝正在满世界的找他，据说还是生死不论的严令，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是不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你是怎么做到从太阳里跳出来的，莫非你真的是神？我前几天把扫把星认成了自己的祖宗，所以对太阳有一定的了解，你千万不要说你家就在太阳上面。”明明很想问寒辙为什么能够正大光明的出现，可是话一出口，就变成了别的。


“我给皇帝去了一封信商量了一下出行的事宜，说我这回出来是找你商量学问的，不准备胡来，请他允许我出来走走，不要派人到处追杀我，本来就是这么一说，谁知道皇帝居然答应了，还给了我文书，你看看。”


寒辙好像知道云烨要问什么，从怀里掏出文书给云烨看，摸不着头脑的云烨接过来一看，居然是真的，上面的皇帝御宝没办法作假。


“千里迢迢的来我家做客，还要和我讨论学问，也不带点手信，就这么两手空空的来了？没有一点做客人的觉悟。”


寒辙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眼睛忽然一亮，就把贺天殇从马车里提了出来，放在云烨的面前说：“这是我头一回去人家府里做客，实在是不知道俗世的礼仪，这家伙是我半路上抓的，身手还可以，如果你不嫌弃，就请收下吧。”


手信贺天殇眼睛里的泪水流的更加多了，这一路上哭了很久，两只眼睛红肿的像桃子一样，由于被寒辙捆住了手脚，只能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这时候如果给他松开，他的第一选择绝对是自杀。


“他干了什么你把他打哭了？”云烨看到贺天殇就更加的奇怪了。


“他要杀我，皇帝都准许我到处走走，他非要杀我，你说讨厌不讨厌。”


“他要杀你，你就让他杀一下，又不是多大的事情，至于把他弄到这步田地，你是神人，起死回生应该是你们的基本技能。”


寒辙摇摇头说：“不成，我如果让他杀一下，他一定会一下子杀死我，到时候当手信的就不是他了，而是我，不成的。”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一节 得到和付出那个快乐


云烨虽然对寒辙的到来充满了疑问，还是把他迎进了家门，寒辙依例给老奶奶问了安，两人这才准备去书房好好谈谈，贺天殇不敢放开，一放开准没命，让刘进宝找最烈的酒给这家伙灌下去一坛子，弄醉之后搬到客房扔床上让他好好睡一觉。


自杀这种事往往就是一时的血气之勇，只要这股子劲过去了，不要说自杀，你杀他都不干，更何况贺天殇老母在堂，岂有轻易了结自己性命的道理。


到了书房，云烨泡了一壶茶，两人坐在矮几两边，絮叨一番离别后的状况，云烨没问魏天珏的事情，寒辙也没有提起，说的都是些琐碎的小事。


当三遍茶水喝完，寒辙清清嗓子说：“我这回来最大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你云家收藏的两枚白玉京玉牌，这东西对我们非常的重要，如果云兄答应，我们准备付出一定的代价，小弟不愿意再和云兄杀的你死我活的，寒辙本来就没有几个能看得上眼的人物，云兄是第一位让我起了结交之念人物，我很珍惜。”


看着寒辙清澈的眼底，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放在桌子上诧异的问：“你和我打的你死我活的就是为了这东西？”


寒辙点点头说：“也只有这东西能引起我的兴致，白玉京乃是上古传承的一支，听说很早以前高人辈出，在我们的口耳相传里，是最接近神的一个族群，所以你能想象我们在听说白玉京出世的消息后有多么的震惊。”


云烨现在的脾气非常的暴戾，听了寒辙的话，想起自己为了这个破东西费了多少精神，好几次差点没命，原来根子处在这东西的上面，老天爷啊，原来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大头，为了三枚不知所谓的玉牌，自己吃了多少苦头，越想心里的怒火就越是旺盛。


一只手把锦盒打开，指着里面的玉牌说：“这东西我有三枚，不是两枚，你要看随便看，如果给我补偿拿走都行，但是，在你看这些东西之前你得答应我一件事，否则休想。”


寒辙点点头，这是应有之义，人家把无价宝都拿出来和你一起观赏，纠察其中的奥秘，自己付出点代价实在是太应该了，自己没看错云烨，他是一个很大方的人，想到这点拱拱手说：“云兄尽管说，本该如此，寒辙无不应允。”


“王八蛋，你他妈的想要玉牌你早说啊，至于弄得我好几回都险死还生的，手下的弟兄死了六百多，我的要求就是揍你一顿，不许还手。”


说完就扑了上去，寒辙自己是一个万中无一的高手，可是听到云烨的要求还是愣了一下，想不到人家提出的条件是这样子的，刚要问一声确定一下，就看见云烨从案几后面跳了过来，拳头带着风声砸了过来，心头一动，就把鼻子迎了上去……


一柱香的功夫过后，挨揍的除了鼻子流血，眼圈红肿再没有其他不良反应，神清气爽的拿着一枚玉牌仔细的观摩，好像刚才挨揍的不是他。


揍人的躺在地板上胸膛剧烈的起伏，气喘的像是一个破风箱，两只手背上到处都是血迹，不是人家的血，是云烨自己的拳头关节处破了好几块皮，样子比挨揍的那个还要凄惨，躺在那里有气无力地说：“为了几个破牌牌，我们从长安打到玉山，又从玉山打到岳州，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它们莫名其妙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洞庭湖水面上浮尸连片，官军不算伤者，光算阵亡者就有六百余人，我签发阵亡文书，签发的心都碎了，你个王八蛋，早说你想看玉牌，你早就看到了，至于等到现在才看到？


我虽然小心眼，但是对于自己看顺眼的人一向大方，你看我顺眼，我看你也不错，只要倾心相交，何愁不能成为挚友，弄得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我刚才甚至都在想，要不要替死去的袍泽复仇。”


寒辙刚才在挨揍的时候还小心保护了茶壶不受波及，对云烨的话充耳不闻，熟练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想想不给云烨倒不好，又倒了一杯，放在云烨身边，转过身就把心神投入到一字排开的三枚玉牌上，看样子一时半会的没工夫理会人。


云烨自己从地板上爬起来，看看寒辙投入的样子就走出了书房，吩咐丫鬟给寒辙掌灯，准备食物，每一个看玉牌的人刚开始都会是这种德性，明明狗屁不懂，非要装出一副努力研究的样子，李承乾如此，李泰如此，希帕蒂亚也是如此，就连金竹先生，玉山先生，元章先生这些大儒也是这样。


最洒脱的是颜之推老先生，瞅了一盏茶的时间就扔到一边说弄不明白，这才是真正的大家风度，能看明白的人一眼就能看明白，看不明白的人看一辈子也是狗看星星。


白玉京或许真的存在，可是毕竟只是一个传说，留存在世上的只是只言片语，想要把这些残破的片段串联起来最后挖掘到真相，难，非常的难。


早就想找这些神人看看玉牌到底有没有用，他们是距离白玉京最近的人，找他们看或许才是最正确的，哪怕被他们捷足先登，都比现在什么都不清楚的强。


不过大多数人的想法和云烨是相反的，他们秉承一种奇怪而又偏激的想法那就是：老子看不懂，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喂猪都不给你。


却不知时间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杀手，它能让美人迟暮，英雄白头，自然也能让所有的珍宝慢慢的化为飞灰，所以能保留一点就保留一点，寒辙得到了白玉京又能如何？云烨不相信他们就真的可以羽化登仙，即使成了神仙不是也证明了世上确实有神仙的存在么？反正都是好事。


去看了贺天殇，这家伙醉的一塌糊涂，不知道寒辙把他怎么了哪怕在睡梦里犹自垂泪，枕头都被泡湿了，刘进宝一脸诡异的对云烨说：“侯爷，老贺很有可能……”


云烨努力的把一些龌龊的想法从脑子里撵了出去，寒辙本来就奇奇怪怪的，听刘方说，这家伙从来都不近女色，一年的时间里没见他去找过女人，或许这家伙真的好男风也说不定，一会进去了，离他远些。


为了表明自己的性取向，特意让大肚子的铃铛端着两碗面条，一碟子咸韭菜到书房里送饭，寒辙看到铃铛连忙见礼，见她腰身臃肿就笑着恭喜了铃铛，羞得铃铛掩面退下。


寒辙和云烨的口味非常的相近，他虽仍然没吃过云家几顿饭，但是有样学样，把辣椒和咸韭菜往面条里倒一点，西里呼噜的就吃了三碗。


丫鬟把饭碗盘子撤下去之后，云烨问：“看出名堂没有？如果没看出来，就慢慢看，你赶了一天的路，早点歇息去吧，有一位长辈说过，看不懂的没必要强求，我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做的，桌子上有炭笔，还有纸张，你拓印下来就是了，慢慢看，你还有十天时间，这个时间里还是看不出名堂，那就看不出来了，看了也白看。”


寒辙把纸张蒙在玉佩上，拿着炭笔在白纸的背面来回的涂，边涂边说：“进你家的时候看见你家在整理箱笼，看样子你要远行，还要拖家带口？”


“是啊，最近长安的风向不对，我打算带着全家出去躲躲，把自己的生命浪费在勾心斗角上实在是不值，人一辈子就匆匆百年，转眼即逝，有那个时间我不如带着全家痛痛快快的出去玩三年，三年后回来，如果长安还是乌烟瘴气的，我就闭门谢客，谁都不理，谁都不见，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不往那个粪坑里钻。”


寒辙如果想知道，他有的是办法知道，没有隐瞒的必要，和他这样的人打交道，如果不是敌对状态下最好不要欺骗，有一说一才会博得人家的好感，自从知道憨奴的可怕之后，云烨不愿意得罪这些疯子，现在连皇帝都打算抱着接触了解的心态和他们打交道，自己干嘛要和疯子死磕？


“找到白玉京不就好了？你把家人往白玉京里一放，自己潇潇遥遥的出来混，喜欢大权在握的感觉就混官场，喜欢人世的繁华就在人世里打滚，这样进退有据，才是自保之道，拖家带口的出去游玩，那里能够尽兴。”


“谁告诉你带着全家就不能游玩？谁告诉你一个人游玩才是最尽兴的？这是什么狗屁想法，你我见识的已经够多的了，可是家祖母，一辈子没离开过长安百里之地，拙荆也是如此。


都是妇人，关在家里一辈子想想都无趣，这回不是我游玩，是全家游玩，老奶奶喜欢拜佛，那就去名山，拙荆喜欢买东西，那就去别的繁华之地，弟子贪吃，那就尝尝各地不同的美食，告诉你寒辙，有时候得到不一定快乐，付出说不定能让你更加的欢愉。”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二节 云烨的蛊惑


贵族范不是学来的，至少云烨自己就有切实的体验，自己和李泰互殴之后，成为了猪头人，谁看谁发笑，云烨自己照镜子恨不得找个袋子把脑袋套起来才好。


李泰就很无所谓的顶着一个猪头招摇过市，就算被希帕蒂亚嘲笑他也面不改色，丢下一句，什么时候希帕蒂亚能理解这满脸的伤痕是荣耀而非耻辱的时候，她就能当一个真正的大唐人，前提自然就是不能穿着透皮露肉的衣服到处跑。


寒辙做的就大气了，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两只眼睛和熊猫差不多，但是坐在饭桌上依然豪气干云，小米粥不错，来一碗，油炸包子也不错，香菜切得细发一定是厨子下了苦功，豆腐乳第一回吃，虽然味道闻起来不好，然而吃了一口才发现是无双妙品。


身上的白袍子一尘不染，早上伺候他的丫鬟帮着梳了个头，云烨就发现那个丫鬟已经有了以身相许的念头。


侯爷的饭碗空了好久，没人理会，只要寒辙身边落一只苍蝇，她们就恨不得将这只苍蝇追杀致死才会干休，尤其听到寒辙的眼睛是被自家侯爷的打的，看着自家侯爷的眼神就无比的幽怨，给拿个包子还是破的。


寒辙对云家仆役的大胆很是奇怪，悄悄地问：“云兄，您这可不是御下之道，仆役们对您毫无畏惧，将来难免会生乱。”


“胡说，我家这个样子已经十年了，你去长安打听打听有谁家的仆役比我家的仆役忠心，都是好人家的闺女和小伙子，到府里来是谋生的，又不是来受罪的，宽松些，谁都舒服，你嗓子喊过去一个个都像鹌鹑的也没劲。”


贺天殇出来了，样子看不成，两只眼睛肿成了鸡蛋，总算是不流眼泪了，眯缝着眼睛让仆役给他拿饭过来，往寒辙面前一坐，气势上半点都不输人。


虽然对寒辙的黑眼圈比较好奇，还是一句话也不问，端起粥碗咣当一下就填到嘴里，滚烫的米粥也不知道把他烫坏了没有。


寒辙的风度确实无可挑剔，身子往后一仰，二郎腿就翘了起来，势利眼的丫鬟赶紧把餐巾给铺在他的腿上，雪白的衫子要是弄污了可不好洗。


云烨，狗子权当那两个人是空气，忙着处理自己的早餐，今天事多，留下来的庄户们还要把主家的地全部租赁完，这就需要云烨亲自出马感谢了，慢待不得。


狗子如今满脑门子的官司，老丈人带着全家占领了他的宅子，狗子敢回家就是强弩伺候，洪城已经打不过狗子，但是老家伙红着眼睛拼命，狗子只好落荒而逃，成了亲，比不成亲还要惨，至于无舌根本就不管，每日里操练自己的女徒弟小苗，闲暇时就抱着洪果儿生的小虎头呵呵的傻笑，至于洪城的白眼，他完全无视。


家里的怪人很多，不过云家的仆役早就见怪不怪了，云家什么样的人物没有出现过，寒辙，贺天殇远远达不到奇怪的标准。


两个人终究没有打起来，贺天殇吃饱喝足了，又问管家要了两坛子烈酒，夹在胳膊下面直接就回了自己住的客房，估计今天还是会喝醉。


“我昨晚想了半夜，还是没有相通玉牌是怎么回事，但是想通了你为什么要带着全家往外跑，带着全家出去游玩是胡诌那吧，我看你全家都在大行动，好像要把家里搬空一样，就知道你打算把家安在岳州，那里是南北的要津，你家可以在那里观风向，看天下大势，北方乱则可以深入南方，南方不晋可以回到北方，待在岳州实在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好主意，尤其是岳州城是你一手包办的，需要怎样应对，你心里一定有计划，说说，是不是连逃命的地道都挖好了？”


“我前几天才骂完别人鼠目寸光的那点出息，现在又要开始骂你，作为神人，你也就那点出息了，你看看人家西方的教皇，想把人放在篮子里烧死就烧死，想让女人脱得光溜溜的去和狮子搏斗就搏斗，你再看看人家默罕默德，一手拿剑一手拿着《古兰经》，信我的就是我的兄弟，不信我的就是敌人，牛啊，虽然已经死了，人家的继承人依然扫平了两河流域，现在正在向波斯的残余进攻，用不了多久，一个庞大的帝国就出现了。


再看看你们躲在背地里搞点阴谋诡计，像老鼠一样的活着，哪里有一点神人的霸气。”


“别说我，你也是神人后裔，现在遇到点麻烦还不是狗一样的到处跑，哦，我说错了，还不如狗，你还要带着一大家子人一起跑才行。”


听着寒辙恶毒的反击，云烨带着他来到了书房，找出来一张很大的地图，与其说这是一张地图，不如说他是一张海图，按在桌子上对寒辙说：“今日就让你这只燕雀见识一下什么是鸿鹄之志，看到这张图了没有？会不会看？”


寒辙眯着眼睛看了很久才抬头说：“这不是中原，这里是岭南海域图，最远的地方我看看在那里，哦，是狮子国？你要干什么？”


云烨从抽屉里拿出一只眼罩戴上嘿嘿的笑着说：“我哪里有时间可供浪费，带着全家做一次远途的旅行，从中原走到岭南，一路上游山玩水，充分满足家人的意愿，到了岭南，嘿嘿，寒辙，你信不信，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以为我这些年的水师统领是白当的？”


“你到底要干什么，给我一个理由，如果你要造反，能说服我，我就帮你，就看你有几成胜算了。”寒辙的眼睛终于冒光了，他以为云烨这就要控制岭南之后要学人家造反，他对这个非常的感兴趣，太平天下，最近也没有什么人造反了，让他非常的郁闷。


“寒辙，你就不能把心思从造反这条不归路上收回来？想想什么才是男人该干的事情，想想看，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一艘大船在惊涛骇浪里上下起伏，无数赤裸着上身的男子在努力地和大海抗争，等到风浪过后，大船依然存在，虽然船帆被扯破，好些人不见了，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几乎陷入了困境。


嘿嘿，结果海面上有另外的一艘船开了过来，上面装满了香料，珠宝，还有美丽的女奴，好汉们发一声喊就杀了过去，拽着缆绳荡到那艘船上，用自己的刀剑为自己争取食物，水，钱财，还有女人。


想想啊，你浑身沾满了血，刚刚用牙齿咬死了一个最凶悍的家伙，身上缠满了金珠宝贝，肩膀上扛着一个金头发的美女，手里抱着一个巨大的橡木桶，里面全是殷红的葡萄酒，一刀子扎烂酒桶，在女人的惨叫声里痛饮葡萄美酒该是多么的惬意啊。


想想啊，你带领一群亡命之徒攻陷了城市，拖着你的长刀哈哈大笑的走在石头砌成的街道上，两边的房子都冒着熊熊的大火，无数孱弱的人在你面前四处逃窜，就像一只只看到了老虎的兔子。


寒辙啊，大唐人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不好下手，可是到了大海上，陆地上的一切法度都没了约束力，只有在那里，才能尽情地宣泄自己的兽性，家师说，人之初，性本善，但是依我来看，人之初，性本恶才对，兽性需要发泄的寒辙。


想想都羡慕虬髯客啊，这家伙现在已经在做这事了，带着一票弟兄，在大海上予取予夺，你大概不知道吧，西方有好多富庶的城市，凶悍的猛士，他们需要对手，而这个对手就是我们，哈哈哈哈，寒辙，你看看这是什么！”


云烨大笑着把一块黑色的绸缎抖开，只见上面画着一个白色的狰狞的骷髅头，下面交叉摆放着两根腿骨，骷髅头上黑洞洞的眼眶似乎在召唤寒辙，寒辙奇怪的感到，这颗骷髅头似乎在对着自己笑。


寒辙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揉着太阳穴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会败在你手里了，你不但比我无耻，也比我凶狠，我两样重要的德行都比不上你，失败也就无可避免。”


云烨把眼罩解下来待在寒辙的眼睛上低声说：“感受一下吧，这就是我的梦想做一个无恶不作的海盗，我要成为所有靠近大海的国家的噩梦，我要他们看到这个旗帜就乖乖的把财宝美人送上来，我要让他们在地狱里都要记住我的脸，你不想来么？寒辙？做一个海盗是如此的快乐，和天斗，和海斗，和人斗其乐无穷啊，来吧兄弟，不要去研究那三块破石头，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干，大唐如今平静的让人发疯。”


寒辙闭上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但是从他粗重的喘气声中，云烨知道这家伙动心了，这三年自己只能在外流浪，不如把这家伙绑在裤腰带上，这样对谁都好，至于当上海盗之后会不会发疯，谁去管他。云烨自己都想发疯。


窗户一下子就被推开了，贺天殇嘶声说：“走的时候记得叫上我，我也去。”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三节 魏征的痛苦


寒辙不认为云烨会干出这么滑稽的事情，一位煌煌天朝的侯爵会自降身份的去当一个臭名昭著的海盗？人世间怎么可能有这么不靠谱的人，研究玉佩弄清楚白玉京在那里才是一个成熟男人该干的事情，而不是穿着发臭的衣服去攻陷土人的城邦，把人家最后的一块遮羞布，或者最后的一口粮食夺走。


从来都认为自己来自一个疯子家族的寒辙，现在已经很肯定的确认，和云烨比起来，自己家人疯的还不够彻底。


研究玉佩之余透过窗户上的琉璃，能清楚的看到云烨抱着自己的幼子，给他们喂饭，孩子很调皮，喂一口就吐出来，平均喂三口孩子才会吞咽一口，直到孩子彻底不吃，寒辙看到了一个恐怖的场景，哪碗不知道沾染了孩子多少口水的米饭，被云烨飞快的吞了下去，看他满脸笑容的样子，说明没有任何不适。


寒辙看得有些反胃，这不是一个正常现象，云烨和自己一样都有着强烈的洁癖，只要看他一天洗不知道多少次手就知道，这个毛病根深蒂固，怎么就对孩子的口水毫不在乎呢？


他不知道的是，云烨是被陇右军中恐怖的个人卫生活活的逼成这样子的，以前他也没有这么矫情，不管他以前如何粗鄙，最多就是把内裤多穿两天，袜子一两天不洗这种邋遢的程度而已，和军中那些虱子在胡须头发里钻来钻去的那种重口味完全没办法相提并论，为了防止自己不变成那个样子，他开始逐渐爱干净起来，而且越来越变态，至于吃掉自己儿子的剩饭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完全没有压力。


寒辙发现自己对云烨还不够了解，昨天还认为他在开玩笑的海盗游戏，这家伙居然真的在进行积极的准备，看见他家的家将把八牛弩拆成一堆不相干的东西，和一些木头捆在一起，还在不停的收集火油，准备了无数又直又圆的小木棍，一捆捆的堆在墙角的架子上，说是柴火，鬼都知道这东西只要黏上羽毛，安上箭头，就是一捆捆的利箭。


他不会真的想去当海盗吧？寒辙犹豫不定的想。


“云烨要云游大唐三年，观音婢，这是个不好的兆头，这小子想要逃离长安的这个是非窝子了，朕不明白，三年后和现在有什么区别么？遇到困难怎么都要迎难而上才对，躲个什么劲啊，没出息，还一跑就是三年。”


李二看到了云烨告假的的本章，看到云烨居然请了三年假非常的不满，尤其是看到了房玄龄批准之后更是怒气勃发。


“陛下，云烨不这样还能怎样？如今大唐国泰民安的一派盛世景象，他如果反击，臣妾也相信他会有办法反击，这样一来，朝堂的纷争难免会波及到地方，这样难得的盛世说不定就会夭折，还不如自己退一步算了，总归是要有人退让的，云烨这样的退让要比他反击更要有勇气的多。”


既然说起了云烨，长孙难得的帮着皇帝分析了一下，这样的话，皇后已经有好久没说过了，李二乍一听皇后居然回答了，笑着说：“你对自己的弟子这么有信心？不知道吧，那个小心眼的家伙快要把长安城搬空了，弄得长安城现在除了柴米油盐价格没动以外，其余的价格飞涨，听说猪肉价都暴涨了两倍，街坊们和屠夫理论，谁知道人家的理由比他们充足，还威胁说要买就尽快，说不定明日里还要涨。”


“您既然忧虑就下一纸文书阻止就是了，何必拿来埋汰臣妾，猪肉可上不了您的餐桌。”


“朕这几年猪肉也没有少吃，朕也不在乎他把东西都拉到岳州去，只要在大唐的国土上都是朕的，朕也就是随口说说，政务说到底讲的就是进退二字，只是觉得云烨退得太狠，别把底气都给退没了，观音婢你说说这小子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朕总觉得他这次大踏步的后退恐怕不简单。”


云家人的嘴很严实，全家出游的事情外人还不知道，庄户们分家去岳州这所有人都能理解，家大业大总要开枝散叶的，不管大家小家，最后都要走这一步路的。


云家的封地就两千三百亩，这是一个国侯的极限了，甚至有点多，但是朝堂上从来没有人抓着这一点猛烈地攻击云烨，因为这事经不起查，只要把田亩的数量摆到明面上，大家的屁股都不干净，最恨云烨的令狐德棻都不敢抓这个小尾巴。


云家的人不断地往岳州涌去，不奇怪，京城里好多家也是这样，程家，秦家，尉迟家，都是这样，唯有牛家没动弹，反而用岳州的资产换取了其余四家在长安的资产，老牛说了，他家人少，顾不过来。


长安市上很萧条，人很多，货物少价格却贵，魏征的马车走在西市上，耳中听到的全是谩骂之声，商家嘿嘿的笑着任你辱骂，但是只要说起价格，就一口咬死不二价。


“这年头想吃口豆腐他娘的都成了奢望，就张家一家在卖，价格比原来多了三成，如果纪家，还有买团子豆腐的卢家不去岳州，谁正眼瞧他张家一眼。”


“没法子，长安不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去岳州也是该的，我家的皮子作坊要不是离不开草原，我也去岳州，听说那里你做生意只要人能扛得住，你连续一年不关门也没人问，长安啊，那个破鼓一敲，咱就得关门，晚了一点，那些狗日的武侯就会拿鞭子抽你。”


“有钱人都去了岳州，长安留下的要么就是最有钱的，要么就是穷光蛋，咱卖的东西贵人们看不上眼，穷苦人家买不起，生意没法子做了，等岳州城彻底建好了，咱也去岳州算了，咱是要饭吃的人，得跟着主顾走。”


长安古城第一次受到了外地城市的冲击，这让一向骄傲的长安人无法接受，不论你接受不接受，事实就摆在面前，拗不过大势，就只能随波逐流了。


以前就在为都城安在长安好，还是安在洛阳方便，这些年从来没有停止过讨论，现在好像又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岳州，只是在百姓间流传，官宦人家只是一笑而过，这是真正的无稽之谈，云烨当初设计岳州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过它会成为京师，这是一座纯粹的商业城，和长安相比，少了几分肃穆和大气。


魏正打算穿过昭国坊回家，以前这里整天都是叮叮当当的敲铁的声音，今天进来，这些熟悉的声音不见了，整座里坊安静的渗人，满地都是垃圾，风从门洞子里灌进来，破烂随风飘舞，如同鬼蜮。


一个佝偻着腰的老汉在垃圾里搜寻还能使用的废物，见一辆官车驶了过来连忙退到一边，马车停在老汉的身边，魏征掀开马车的帘子问：“老哥哥，这昭国坊里的人都去了那里？铁匠铺子为什么都不见了？怎么都是空屋子？”


“回官人的话，都走了，都去岳州发财去了，坊正也走了，听说去了岳州，那里有一整条街都会是铁器作坊，大家聚拢在一起好做生意，互相照应着有大买卖也能接下来，所以都走了，把这里的房产卖给独孤家了，听说准备拆掉建园子，昨日就有人来看过，现在坊市里只有老汉留下来开门，关门。”


魏征谢过了老人家，拳头攥的紧紧地，他知道长安这一次的大萧条，没有五七年的时间无法恢复，云烨这是在抽长安的精髓补岳州的元气，岳州什么都享受现成的，那些店铺只要去了就能马上开工，商人们如果想要大宗的物资，除了岳州，别的地方根本就无法提供。


他是在惩罚整个长安城的人，只因为那些流言，他就恶毒的做到了这一步，岳州原来的计划不是这样的，他们准备大力发展渔业和桑蚕，还有茶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不和长安的产业起冲突，做到强大的互补性。


一南一北做到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最后达到一起繁荣的目的，当初自己对云烨拟定的发展规划，佩服万分，共同繁荣才是能让大唐国力飞速攀升的良方。


现在算什么？长安填岳州？当初商议好的，就算要从长安抽掉一部分产业，那也是逐步进行，不会一夜间人去楼空，就为了惩罚那些背地里嘀咕你两句的人，你就把以前商议好的方略一股脑的推翻，借着皇帝希望岳州赶紧繁荣起来的心思，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


人不是这样做的，你不能把怒气撒在百姓的身上，这是一个官员该有的心胸和气度，也是一个人守住本心和节操的底线，云烨，你怎么能这么做？


别人不清楚魏征非常的清楚，商家搬离只是第一步，恶果会逐渐显现，没了作坊，很多以前吃作坊饭的人就会没饭吃，只能去勋贵家的农田地去种地，长安的税收会急剧的减少，不可能拿出许多钱来改善长安的环境，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长安会破败，如果国库不出钱，破败的长安就不足以承担京师重任，说不定洛阳就会成为下一个国都。


而不是国都的长安，魏征不敢想象他会败落到何种地步。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四节 仁至义尽


魏征在长安城里转了整整三天，一百零八个坊市走了个遍，当他的马车最后停在平康坊的时候才发现，这里已经大变样了，和其他破败的坊市不同，平康坊的规模显得更加的大了，那些雕梁画栋的高楼，翠袖盈香的美人，豪门子弟一掷千金的豪爽，让魏征一阵阵的晕眩，云烨还是担心长安不死，特意留下了这些，风月场所兴盛，其它行业萧条，这样的长安不是一个健康的长安。


一个城市的腐化，首先是人的腐化，温柔乡从来都是英雄冢，他消磨的不但是一个人的意志，同时也会把一座城市送进坟墓，等到大家到了笑贫不笑娼的时候，就到了长安落日时候的了。


是到了和云烨好好谈谈的时候了，魏征这样想，所以他就这样做了，马车拐了一个弯直奔玉山，他想和云烨好好谈谈，如果云烨依然冥顽不灵的话，就不要怪自己下重手了，传命侯的爵位不是不能削掉，成为平民的云烨不管他多么受皇后的喜欢，也只是一个平民，即使云烨多么的不愿意成为弄臣，他也必定成为千古的笑话。


出城门的时候他看到连绵不绝的车队，妇人抱着孩子坐在马车里，男人跨坐在车辕上，和前后马车上的汉子说着荤话，偶尔提起的正经话里每一句都会有岳州这两个字眼出现。


魏征看出来了，走的都是作坊主，这是一个城市的底气所在，自己没有任何办法阻拦，就算是要阻拦，这个时候也来不及了。


等到奏章获得三省的同意，再拟成条呈送到皇帝的桌案上，等皇帝同意了，再发还三省，三省再调派，最后落到自己手上执行，最快也需要十五天，这已经是简化了所有程序，朝廷想要出台一项政策，这是必须要遵守的时间，皇帝都不能避开。


灞桥码头上已经没有人山人海的景象了，只是河岸两边的垂柳变得光秃秃的，就这样还有人拿着竹竿子够柳树梢子，想把这最后的柳枝折下来送给亲人，祝福他们一路平安。


云家庄子里的老人都搬出一把竹子做的躺椅，在斑驳的树荫里休憩，劳作了一生，终于能够歇歇了，对于远处驶过来的马车看都不需要看，哪怕是官车也无所谓，因为和云家庄子没有半点的关系。


老钱笑容可掬的接待了魏征，香茶点心，礼仪半点不差，但是不见主人，这让魏征非常的恼火，不管两个人是不是有仇，自己依照礼仪过来，不见主人招待，这是最大的失礼。


“郑公莫恼，不是我家主人不见客，而是我家主人正在跟随夫子念书，您再稍待片刻，家主人就会下学，一定过来拜见郑公。”


听了老钱的话，魏征的脸色大变，猛地站起来问老钱：“云侯哪里去了？”


“我家侯爷出远门访友去了。”


“老夫人可在，容魏征见礼。”


“老夫人一直想去名山拜佛，也跟着我家侯爷出去了，夫人也走了，家中只有大公子一人，跟着姑老爷念书。”老钱面不改色依旧笑眯眯的回答。


“云侯何时离开的？”魏征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发问。


“侯爷已经走了三天了，因为担心打扰郑公，就没有去您府上告辞，还请见谅。”


“你家侯爷抛开祖宗重地，打算游玩多长时间，连近日的封爵宴都不参加，难道就不考虑自家的封爵传继么？”魏征的脸色已经逐渐变得潮红。


“我家侯爷说：云家以前没爵位不就是日子过的清苦一些么，参不参加封爵宴席由我家公子自己做主就好，想去了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只要自己快活一生就好，您且宽座，老奴这就去禀报我家公子知道。”


老钱说完话就出去了，没打算去打搅公子进学，直接去了后花园，最近香水的买卖非常的红火，几位姑奶奶都在帮忙，自己也该去帮把手才是，家里的人手不够使唤，也不知道人伢子能不能给府里找来几个合用的人。


魏征没有等待，自己出了云家，他看的出来人家对他的敷衍，自己用不着看人脸色，也没有人敢给自己脸色看。


弹劾云烨的奏折被房玄龄压了下来，长安府尹也换上了一个叫做马周的三十岁的年轻人，草原上六年的磨练，把一个青涩的少年人，硬是磨练成了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草原上的风霜到底没有磨去他的棱角，上任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查长安的田亩，不但百姓家的要清查，勋贵家的也不例外，这是魏征最近唯一满意的一件事。


“当年我还是一介书生的时候，就想看看长安的田亩到底都是个什么情况，现在本官从草原回来了，坐定了这个位置，那我就继续干这事，你们最好把我彻底弄死，只要我活着一天，就绝对不会罢休，大唐的传继就在土地上，只是一笔糊涂账可不行。”


这就是马周上任后在大堂上说的一句话，因为这句话，雪花般的弹劾奏章立刻就飞到了中书省，谁都不敢压下不上报，结果全部被皇帝陛下留中不发，大内传来一句话：“朕也想知道长安之地还有多少田土。”


政治上的斗争多了，干实际工作的时间就少了，虽然清查田亩的事情很重要，魏征认为长安府尹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恢复长安市面的繁荣，而不是惹怒长安城所有的勋贵。因为市面上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日益萎缩，无所事事的蹲在城墙根等待雇主的闲人也越来越多，要知道以前的时候，从来都是雇主求人帮工，而不是现在雇主千挑百选之后才要一两个，哪怕养马，挑粪现在也必须是相貌堂堂的好小伙子才行。


当初抱着人离乡贱不愿意跟着雇主去岳州的人现在肠子都悔青了，短短的三个月，人就不值钱了。


魏征求见长孙之后，请求皇家大肆的招纳闲人，莫要让百姓衣食无着，长孙从来都是和善的，可是她手里的产业，都是适合妇道人家经营的产业，男子实在是需要不了多少，魏征无奈，只得请皇后娘娘尽量的多招收一些妇人，一个家庭里总要有一份收入才好。


织毛业由此得到了极大地促进，魏征在盘算之后才发现，长安现在的支柱产业就是织毛，珠宝，酿酒，奶糖，香水，还有一项魏征极度的不愿意承认的，就是青楼行业，昔日威名赫赫的水泥，造砖如今没了用户，已经萎缩的厉害了。听说，他们也算去岳州建砖窑继续发财，至于长安，顾不上喽。


长安城里的木匠都不好找，以前手艺好的木匠都被大大小小的木器行网罗一空，现在大部分都随着木器行去了岳州，当魏征把自己的看法告诉马周的时候，马周并不以为然，认为魏征是在杞人忧天，早年间长安不也是没这些东西么，长安还不是天下第一都。


现在要做的就是正本清源，先把农事放到第一位，商贾事以后再说，当暴怒的魏征告诉马周常平仓的粮食多的已经在发霉，民间也并不缺少粮食，现在重要的是让所有人有活干，只有这样才能让长安稳定下来，慢慢治疗云烨给长安带来的创伤。


马周请魏征不要越权，给事中做好给事中的权限以内的事就好，一生清名不要毁在帮助地主老财夺百姓田土的恶事上。如何治理长安，是他这个长安府尹该做的事情。


魏征气的怒发冲冠，也拿同样脾气倔强的马周毫无办法，因为人家说的没有半点错，给事中的职责是辨贤愚，查风纪为陛下拾遗补缺，不是管理长安的官员。


劳累一天的魏征路过那家小店的时候，店主人把一封信笺送给了魏征，看了看落款，原来是云烨写的，魏征把这封信抛在一边，这必然是一封讽刺挖苦的信笺，今天心力劳顿，实在是没有力气生气了。


但是心里面那股子倔强的劲头又发作了，拿过信笺，查看了上面的火漆完好与否，这才裁开信笺展开后细读，心头做好了被讽刺挖苦的准备。


郑公大鉴：当郑公见到这封信件的时候，不器已经远在千里之外了，此次离别不是担心会受到伤害，或者悲愤之下实行的自我放逐，其实是晚辈早就准备好的一次远行，所以大可不必伤怀。


长安填岳州这是必然，非人力能挽回的，长安是大唐的京师，需要的是庄严肃穆而非日益的繁华，这里不但是皇家宫苑所在地，也是大唐精兵的聚集区，一旦有变，首先遭受灭顶之灾的就是大唐脆弱的商业，那些还处在独门独院经营的脆弱作坊门店，说实话，他们没有半点抵御商业风险，或者政治风险的能力，为他们计，还是去相对开明，商业气息越发浓重的岳州为上策。


这一次清空长安，对长安来说既是一种灾难，也是一种挑战，给了长安一次重新布局的机会，这是不器的肺腑之言，而非戏弄之语。


长安有大宝藏，公为何视而不见？巨大的大唐钱庄，煌煌的玉山书院，素有文华满园之称的国子监，大儒遍地的弘文馆，才是长安需要……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五节 猴戏而已


魏征将书信折好，重新塞进了信封，这封信给了魏征很大的启发，云烨在书信里把产业分成了三个等级，最高端的无疑就是钱庄和各个书院，尤其是玉山书院，那里不但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还是各种新奇产物出现的源头，这些产业无疑是第一类的。


最让魏征吃惊的就是云烨居然把青楼，赌馆列为第二类产业，说这些人都走偏了，青楼其实可以变成巨大的歌舞场，而不是简单地肉体交易，赌馆也是，看重的不是他们带来的巨大人流，而是锱铢必较的作弊，赢取客人的钱财。


魏征最看重的作坊，却被云烨列为了第三等，这是魏征非常愤怒的一点，农工从来都是帝国的基础，这样轻贱，非人也！


这样的愤怒和之前的愤怒不一样，现在的愤怒即使再强烈魏征的内心却是平静的，这是政务间的不同意见，不采纳就是了，至少说明这个人在想办法，不管好坏，都是思考之后说出来的建议，是对的起自己的职位的。


黄昏里的长安街已经没有几个人了，魏征的马车路过家门不入，又拐去了房玄龄的府邸，六街的钟鼓响的越发的急促，当魏征抵达房府的时候，已是万家灯火齐明的时候。


穿着褂子摇着蒲扇的房玄龄看着那封信，不时地吟哦出声，频频点头，魏征却在低着头吃一大碗饭，饭食很简单，一饭一菜一汤而已，魏征把饭菜吃的干干净净，然后把汤倒进菜盘，涮一涮倒进饭碗，最后才将这碗汤喝干净，吃完饭，净了手，就坐在椅子上小憩片刻，云烨写的东西，老房总是要看最少三遍才会发言。


“老魏，别纠结了，人家已经在做了，操心长安城兴衰的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太子，吴王已经在整理皇家产业，长孙无忌也在情理钱庄，造币厂，铸造厂也会从皇家产业里剥离出来，正式的纳入大唐户部的管辖之中，陛下今日午后召老夫入宫，明确规定，造币，铸币之权唯工部能拥有，若有人私自铸币者，杀无赦！


织毛机现在已经允许在长安制造，三原县的那些工业区已经在准备图纸了，用不了多长时间，世上最大的织毛作坊就会出现在长安，听娘娘说至少可以容纳万人做工，只此一项，长安的闲散人就会少一半。


陛下在你和云烨的交锋里居然看出了一项产业，那就是你们互相扔的那种传单，陛下说如此能让魏征，云烨焦头烂额的利器怎能不掌握在国朝的手里，所以陛下从玉山书院调拨了工匠，准备自己印一种类似邸报的东西，三天印一次，专门在上面刊登国朝政令，朝堂动态，地方风物，自然还有买卖消息，老夫算过，这样的一家作坊，需要的人数也很惊人。


另外陛下下令招收良家子，入武德殿，人数不详，目的不详，这个项目的人数也不少，老夫估计这和国家军备有关，因为主持此事的是长孙顺德。


老魏，你想多了，陛下是万世之主，如果云烨没有提前给长安找出出路，你以为陛下会眼睁睁的看着他把长安挖空？你这些天的怨愤实在是有些无理。


陛下动了，那些王爷公主全都动了，李孝恭家里要开印书馆，听说专门用来印制佛经，玄奘通译经书的速度惊人，听说已经有一十四卷需要印制。


李道宗家里要开奶牛场，听说从草原已经弄来五千头牛准备专门产奶，一是为奶糖，奶酪作坊提供原料，二来，牛不产奶了还能杀掉卖肉。


丹阳，长乐两位公主打算用水磨坊把长安多出来快要发霉的麦子，全部磨成面粉，卖到草原上去，她们两个负责收集粮食磨粉，九江公主，衡阳公主她们负责发卖，这两位公主的夫君，一个是执失思力，一个是阿史那杜尔，估计不愁买主，至于为何卖的是面粉而非麦子，老魏不用老夫给你讲明吧。


看你已经疲惫不堪了，现在吃饱了肚子，精神头也恢复了一点，那就一路走回去，消消食，回家好好洗个澡，让嫂夫人给你烫壶酒，饮上一盅之后，好好地睡一觉，老夫已经给你准了三日假期，修整一下，云烨这回没把你当死敌，大部分心思没用在你身上，你就庆幸吧，他也是大唐的臣子，还没有恶毒到损耗大唐国力来弄垮你的地步，人家就是游兴大发，准备跑出去游玩而已，你给了人家这个破路的机会，人家为何不跑？”


房玄龄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堆，听得魏征一时喜，一时怒，一时间还有些惭愧，这些天来，他几乎为长安的萧条操碎了心，总以为长安的萧条是因为自己而起的，现在听了房玄龄的话，才知道在皇帝皇后，以及云烨眼里自己是那只可笑的猴子。


“如此戏弄臣子，实非帝王气度，老夫这就上折子，问问陛下怎能施施然的坐在龙椅之上看臣子整日奔波，而无动于衷的看下笑话！”


房玄龄捶捶自己的脑袋对怒气冲冲的魏征说：“帝王总是喜欢高高在上的看臣子相斗，自己稳操胜券的看热闹，这是人家的不多的喜好之一，你作为臣子，就要有当猴子的准备，要不然你学学云烨也成，人家不愿意当猴子，所以告假三年，带着全家老少四海遨游，真是羡煞旁人啊，老夫也想这样做，总是不得机会，只要有机会，一定不会放过。”


魏征果然步行回家，一路上遇到好几拨武侯询问，见是郑国公府上的灯笼，就悄悄的跟在后面保驾。


魏征的步伐轻松了好多，虽然不满意云烨插手长安的事情，总认为云烨这是在继续扩大玉山书院的影响，为自己复出做准备，为了长安的安稳，这颗苦果魏征不论满不满意，都要硬生生的吞下去，看人挑担不吃力，自己挑担压弯腰，总是觉得云烨作事随便，嘻嘻哈哈的不够稳重，现在看起来，在民生这一方面，自己委实不是他的对手……


李二把脑袋靠在杨妃丰满的双峰间，闭着眼睛让杨妃帮他按摩头部，不一会居然打起了呼噜，杨妃粲然一笑，轻轻地把李二放倒，让他平躺在软椅上，夏日里闷热，知道李二最不耐烦的就是闷热，就拿了一把羽扇帮他扇凉，今日里极是闷热，池塘里的青蛙呱呱的叫个不停，让内侍们去捕捉总是捉不干净。


“小黯的婚事该做准备了，你准备的怎么样？云烨出行前特意把自己的大弟子留了下来，就是准备让他们完婚，这样也好，莳莳这孩子淳朴善良，朕见了几次很满意，抛开他那个和尚父亲不谈，看在云烨的份上就不该亏待这孩子，朕听说宫里有因为这孩子父亲的缘故嚼舌根，你要制止，必要时就下狠手，不要像个菩萨似得下不了狠手。”


“不是妾身下不了手，莳莳这孩子不让妾身处置，她说自己的爹爹就是和尚，这没什么见不了人的，他有爹爹疼爱，还有师父疼爱，是一件幸福的事，别人说是出于妒忌罢了，用不着理会。”


李二哼的一声笑了出来，抓着杨妃的手说“小黯这是走了狗运，朕当年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的臭小子，现在居然就要娶这样好的一个女子为妻，是他的造化。于阗敬献的羊脂玉瓶就赏赐给莳莳，好孩子就该得到奖赏才对。”


杨妃高兴地替莳莳谢过皇恩，又忧虑的问：“成亲的时候云烨不在，他怎么选了这么一个时候出游，女方家的主宾可是他啊。”


“这才是好师傅，云烨的名声都臭大街了，这时候主持婚礼，对莳莳没好处，听说李纲，玉山，元章，离石，还有泰山上的三位都会出席，这面子足够大了，青雀成亲的时候都没有这排场，你等着享福就是了。”


李二谁着话手就很不老实钻进了杨妃的亵衣里面，面红耳赤的杨妃拍掉李二的手，偷眼看看站在大殿里的内侍和宫女，娇羞的模样惹得李二笑的更加大声。


云宝宝云寿流着眼泪跳绳，胖墩墩的身子砸在地上咚咚的，偷眼看看姑爷爷，刚要偷懒，屁股上就挨了一巴掌，他非常的想念祖奶奶，想念那一群姑姑，还有爹爹，娘亲，二娘，三娘，甚至连总是欺负他的妹妹都非常的想念，爹爹走了还以为自己可以好好地玩了，谁知道日子过得更加凄惨，姑爷爷从来不肯让自己离开他，晚上爬窗户准备去厨房找点吃的都被揪着脖领子抓回来，云寿发誓自己已经很小心了，窗户上都加了油，也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为什么姑爷爷就能抓到自己？


奶娘流着眼泪看着大少爷不断地在跳绳，小脸红扑扑的，一定非常累了，还不敢偷懒，只要稍微一懈怠，屁股上就会挨巴掌，昨日给少爷洗澡的时候发现，小屁股上都已经青了一片，老天爷哟，大少爷只有五岁，就已经认识很多字了，还要怎么样？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六节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该死的寒辙居然会吹箫，这是云烨没想到的，所有女人都趴在窗口看寒辙一袭白衣站在江风里，像神仙一样的飘逸，低沉哀婉的曲子在晚风里回荡，橘黄色的阳光从侧面照过来，把一个剪影留给了大家，这个王八蛋总是知道怎么才能自己最帅的一面留给大家。


“夫君，他在干什么？萧吹得呜呜呀呀的一点都不好听，难听死了。”辛月就是这么善解人意，知道自己夫君想听什么，及时的把夫君相说的话提前说出来。


“神仙么，你还不许人家表演一下出尘的气质，这时候如果把一桶粪水泼过去，保证他就神仙不起来。”


“夫君不要啦，寒辙公子的萧吹得多好啊，这可是著名的《晚晴》，您听出白月穿云的意境了没有，公主以前经常吹这首曲子，铃铛很喜欢听。”


“以后不要听这些没意思的，夫君晚上给你唱西北的狼，比这好听多了，以后少听这些没名堂的，装模作样的恶心。”


辛月吃吃的笑着把欢喜的铃铛拉走，给她讲述西北狼是怎么个唱法，那日暮跳起来欢呼，她最喜欢西北狼了。


云家的船很大，可以说非常的大，往运河里一放很有气势，人熊大喝一声就把三百斤重的石锚抛进河里，今晚就在这里安歇，云家的妇孺太多，云烨从不允许夜间行舟。


小苗飞快的爬上桅杆，在横杆上赤着脚走几步好像失足跌落一般，掉了下来，引得其他人大叫，谁知身子却猛地一顿，整个人就荡了起来，绕着横杆转了一圈，又稳稳的站到横杆上，叉着腰非常的得意。


小丫也攀着桅杆爬，爬了一点点，就掉了下来，踢了嘲笑她的狗子一脚，就回到舱房看奶奶和大丫去了，大丫的孩子非常可爱，奶奶最喜欢的外孙孙就这一个，她从来都没有一娘和润娘家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她们两个生的孩子太丑了。


小丫照过无数次镜子，知道自己被哥哥骗了好多年，小时候就说小丫将来是个大美女，可是现在家里的女人好像都比自己漂亮，尤其是那个肉肉的鼻子怎么看怎么像哥哥脸上的那个大鼻子，给奶奶抱怨了好多回，结果奶奶笑眯眯的说：“这就对了，你和你哥哥是亲兄妹，长得像才是道理，长得不像才让人伤心。”


话说的很奇怪，小丫听不懂，偶尔听到婶婶抱怨大丫出嫁的时候才是侯府的大小姐出嫁，别人都只不过是按照二房闺女走的。


总之很奇怪，小丫才不担心，她只知道姐妹里头哥哥最疼自己这就够了，奶奶也给自己存了好多钱，嫂子有一天在宝库里还说，里面有一堆就是自己的嫁妆，想到自己一出嫁就会成为富婆，小丫非常的开心，就是不知道嫁谁。


问过小武，小武说有很多人可以选，除了狄仁杰谁都可以，因为狄仁杰她可能有用，问她有什么用，又不说，一个个都是古怪的人，莫非要狄仁杰给她拿衫子么？


不管了，这趟出来真好，东南西北就知道趴在床上呕吐，自己和奶奶大丫都没关系，嫂子们也没事，小武，小苗也好端端的，两个侄儿刚会蹒跚着走两步也没事，哥哥说这是在晕船过两天就好了，但是奶奶嘀咕了两句，看都没看东南西北。


看到哥哥在和无舌爷爷，刘方爷爷，单鹰姐夫狗子，还有那个穿白衣服的漂亮男子坐在一起喝一大罐子鱼粥，这是冬鱼特意熬制的，听说很香，小丫咽了一口口水，还是决定去看奶奶和大丫，自己是大姑娘了，不好再去抢哥哥碗里的饭吃。


老赵在大船上是最忙碌的人，一船人的吃喝拉撒都要由他来照看，这一回家里可是倾巢出动，不敢出麻烦，虽然说大江之上的贼人都被侯爷抓干净了，这里可是运河要是万一出了蟊贼，妇孺被惊动了也不是好事。


家臣这一次都出来了，老江带着在船上布置警戒，大船四周还有四艘小船，上面的人都是家里的护卫，还有从水师退役之后的人手，听说就留了五十个，剩下的全部打发到了岭南安家，老赵知道，家里在岭南有一个好大的造船厂。


侯爷不急着赶路，所以出来俩个月了，才走到山阳，这一路上堪称见佛拜佛，见神拜神，洛阳接回了大娘子，姑爷也山跟着上了船，润娘也想跟着来，可惜肚子又大了，只能陪着夫君留在洛阳。


明日就要过运河到扬州了，辛月早就想去扬州好好逛逛，就是错过了琼花开放的时节，琼花是在三月开放，现在都七月了，只能看到叶子，既然没花可看，辛月就打算在扬州购物，早就听说这里的货物和长安，洛阳的不同，最出名的就是胭脂花粉，都是女人家，那里有不喜欢这东西的，尤其是那日暮，总喜欢把自己打扮的妖里妖气。


每个人都有愿望，奶奶要拜佛，扬州有非常多的寺庙，小丫要去吃遍扬州所有能吃的东西，天魔姬希望能回故乡一趟去拜祭祖坟，希帕蒂亚非常希望能在扬州遇到来自埃及的商人，问一问那里是否安好。


“大明寺里无论任何时候都戒备森严，我当年去探过一次，结果，只进到第二重院子就被发现了，奶奶的，听说里面供奉着佛祖舍利，最重要的是，大明寺里藏有各种海图，据说是海盗们专门存放在寺庙里的，他们总是担心自己死了以后，子孙后世没了衣食，所以我们想要去大海之上，就必须弄清楚海盗的海图，有了这些我们才能谈到纵横四海。


这些天我去大明寺走了一遭，发现哪里的僧人好像非常的紧张，不知道在防备谁，我说进庙去拜佛都被人家一口回绝了，烨子，大明寺里有一样东西我必须找到，先说好，那东西我志在必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就是一颗珠子，那是我娘子的家的，必须找回来，我答应过我娘子了，找到以后就可以让小铁带回去，我们去他娘的纵横四海。”


云烨走的时候给熙童去了信，问他有没有兴趣去做海盗，谁知道这家伙信都没回，就带着自己的大儿子来到了扬州，看样子也是有事情要做，没想到是要找家传的宝物，到现在云烨都没搞清楚到底是他哪一个老婆的事情。


“老熙，你老婆那么多，要是每一个都有事，你这辈子别的也别干了，就忙着他们的琐事算了，要海图我去大明寺直接要，我想他们不敢不给我，用不着做贼吧，还有你家的珠子，只要在大明寺里，我就去帮你要回来，岭南舰队在这里也该有驻扎地点是不是。”


“侯爷，岭南水师的弟兄们还是一条心，只要是侯爷的事情，水里来，火里去一定没人眨巴一下眼睛。”人熊在云烨背后瓮声瓮气的回答，侯爷到底帮自己解决了家臣的问题，现在自己就是云府的人。


“嘿嘿，云烨，你高看你的侯爷身份了，大明寺，到现在已经快要两百年了，是佛宗在江南的重要据点，告诉你，这里的主持高僧，你见过，和李靖家渊源很深，就是虬髯客的师父道法和尚，你以为虬髯客没人支持凭什么在大海上混的风生水起的。”


寒辙拿着一把巨大的扇子摇晃着，还把一只手背在后面，边走边说话，貌似风流倜傥，嘴里吐出来的话非常的打击人。


“就知道秃驴没好人，奶奶的外面是得道的高僧，暗地里是坐地分赃的大盗，一个个都是这么混的，怪不得老子堂堂的辽东响马，越混越差，要不是侯爷提携一把，现在岂不是要活活饿死，没说的，只要侯爷一身令下，咱就干他娘的。”


粗人拍马屁总是这么令人舒坦，不像那个拿扇子的败类招人厌。


“明日到了扬州再说，大明寺我奶奶是一定会去的，见到法言之后好好谈谈，岭南水师到现在没有出过外海，没有这些海图的储备，于公于私，他们都应该交出来，哪怕李靖在这里他也得遵守这个道理，哦，寒辙，顺便说一些，干任何事情呢，你都必须把自己放在一个正义的立场上，比如现在，我们需要海图好去当海盗，就可以说是朝廷需要，岭南水师需要，只要你大明寺还建在大唐的国土上，他就必须屈服。即使他们能说动李靖上书辩解，你们猜会是个什么情形？”


云烨夺过寒辙的扇子摇晃两下，该死的南方真是太热了。


“你一个落魄侯爷能把人家李靖如何，我可是听说，李靖在军中乃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就算岭南水师倾向于你，当地驻军一定有人接到过李靖的托付，你能把人家怎样。”寒辙不服气，说的虽然是道理，其实都是狗屁，太想当然了。


“我是干什么的？军中的将军出身，寒辙教你一个乖，知不知道军中最吃得开的是什么样的人么？告诉你，是我这样的，不大不小的位置刚好，我可以徇私舞弊，干点坏事，你看看李靖这样的大佬敢不敢？


我犯事了，了不起被皇帝揍一顿，接下来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因为我们忠心耿耿的替皇家效命，虽然有点小错，才显得生动，对皇家没威胁，时不时的被教训一下是做样子。


李靖？身边总有百骑司在身边围绕，上个茅坑说不定都有百骑司的人偷窥，你说，他能干什么？”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七节 我也想当海盗


“李靖毕竟是大将军，大明寺既然与他有旧，我们是不是留点情面？”无舌知道云烨一旦看中了一个目标，不完全摧毁绝对不会罢休，担心引来更多的麻烦，在他看来云烨如今已经可以说满身都是麻烦，划不着再往身上找不自在。


“不会的，我就是去拜佛，顺便要海图和珠子，没打算去闹事。”云烨说的很肯定。


众人散去后，云烨看着熙童和那个豹子一样的孩子说：“你当年说过，要把孩子送到长安来让我管教，我等了三年，你杳无音信，连个回信都没有，若不是我知道你的脾性，说不定早就派人去河北找你了，说吧遇到什么麻烦了？”


熙童倒了一碗酒，一口喝干，把垂下来的乱发捋到后面，闷声说：“我一个庄稼汉能有什么麻烦，种地，打猎，生娃，就是我的事情，以前还有让孩子做官的念头，现在这个念头彻底的绝了，做一个野人也比当官来的干净，所以那个泥潭还是不要让孩子去了。”


“怨气很大啊，都说官逼民反，你这么大的怨气恐怕不是没来由的吧，说说，你没有砍掉狗官的人头，这让我很是惊讶。”


“砍不成啊，全家现在四十二口人，都是妇孺，孩子里能帮手的就三个，砍狗官的脑袋容易，想要脱身就难了，奶奶的这世间就没有一个能让老子安安静静的种地的地方么？”熙童怒气勃发，一巴掌就把案子拍塌了，上面的碗碟稀里哗啦的掉了一地。


“有啊，长安就行，你又不来，岳州也行，你也不去，非要守着河北的破村子，让人家欺负，我有什么办法，你老婆多，有几个姿色还不错，一个农妇那么漂亮，人家打主意也是正常。”


“狗屁，谁敢打老子女人的主意老子把他大卸八块，老子烦的是那些狗官总是有事没事的警告老子，总是说不许老子和盗匪打交道，如果他是来硬的，老子也不怵他，他就是总来拜访明玉，让明玉把老子栓死，不许总和响马打交道。”


“你等等，你老婆太多，我一时半会的记不住，你能不能告诉我明玉是谁，是你娶得小老婆？”云烨总能从熙童嘴里知道一些陌生的女人名字，他的老婆实在太多了。


“明玉是大夫人，以前用的是假名字，担心辱没了祖宗，不敢提，我们圆房之后她才告诉我真名字，她老子居然是来护儿，这名字你熟悉吧，身家地位不比你云家底吧？夫人就是不愿意孩子们再出去做官，还说长安是个臭地方，好人都会被熏臭，她不愿意自己清清白白的孩子沾染上你们的臭气。”


“胡说八道，谁说长安是臭的，我一天恨不得洗八遍澡，玉山书院的人我闻着都不太臭，小子，你来半天了，闻到臭味了么？”


“叔叔不臭，那边的妹子很香。”小铁憨厚的指指小丫她们刚才待得地方，拿鼻子闻闻，好像那里还有香味似的。


“这些年还是没把你教出来，好生生的去闻人家闺女的味道，老子打死你。”熙童黑着脸一巴掌就抽在小铁的脖颈子上，把孩子打的红着脸都要哭了。


“熙童，少在我面前端娘老子的架子，孩子说的没错，云家人都是香的，你那地方的官府做的也没错，你这种桀骛不驯的家伙其实最合适的工作就是干响马，时不时的上你家提点一下没错，你大夫人出自官宦人家，人家经常上门拜访更是顺理成章，河北那个尽出响马的地方，有一个知书达理的人，自然谁都想亲近，亲近。”


熙同见云烨说的恶心，自己说不过云烨，扑上来就要殴打云烨，被老赵抱着腿脚死死地拖住，就是不允许这个野人伤害自家侯爷。


云烨坐在对面没动，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有血光之灾，可能和这张嘴有关，于是叹口气说：“其实那些都不是肝火旺盛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你自己也迷失了，如果你大夫人没有被你攻陷，你现在还没有这么烦躁，大夫人被你攻陷之后，房也原了，肚子也大了，所以小小的村落当然容不下你这头猛虎折腾，是你自己觉得无趣了，熙童，你以为我没事干会给你去信要你来当海盗啊，是你大夫人给我来了一封信，要我干坏事的时候把你叫上，要不然你会自己去干坏事，啧啧，多好的老婆啊。”


“是夫人让你喊我的？”熙童一脚把老赵踢开坐了下来，犹豫不定的问云烨。


“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拖着朋友当海盗我还是做不出来的，你就不要拿什么珠子说事了，事实上你也想当海盗对不对？告诉你，这艘船上出来妇孺，剩下的都是想出海去当海盗的，除了那个穿白衣服的是被我骗来的以外。”


云烨冲着他抖抖眉毛，样子得意，眼看着自己的队伍越发的庞大，自然心生欢喜。


“叔，小铁也想去当海盗，您就带上俺，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俺跟着俺爹练武练了六年了，河北道上的响马都怕俺。”


小铁眼巴巴的看着云烨哀求，云烨笑着拍拍小铁的脑袋说：“好，好咱们一起去高高兴兴的当海盗。”


熙童翻了一个白眼，无可奈何的摊摊手。


一大早船就进入了邗沟，这里的水很急，河道还狭窄，坐船的速度快逾奔马，两百里水道转瞬间就过去了，出了邗沟，扬州在望。


连空气里似乎都荡漾着一股子的甜香气，河岸两边不知道种了些什么树，味道芳香宜人，辛月唯一关心的就是这些树能不能用来造香水。


船刚刚靠岸，就听一个悲怆的声音在大呼：“云兄，云兄，多年不见，想杀为兄了！”


云烨循声望去，看清楚来人之后，顿时换上一副同样悲伤地神情大呼：“静文兄，静文兄，灞桥一别，折柳知音尚在，想不到你我又在扬州相逢，难道是上天可怜我兄弟分别多年，给了今日相聚的机会吗？”


没办法，郑家的大郎，为人豪爽，就是感情比较丰富，两天不见就会热情的恨不能同榻而眠，当然他也和好几个纨绔传出了绯闻，三年前被他忍无可忍的老子一脚踹到扬州当了录事参军，昨日云烨就给这家伙去了信，说自己今日会到扬州，托他给自己引见一下扬州的官吏，自己亲自到了扬州，必须和人家打招呼。


也不知道这家伙拿来那么些眼泪，拉着云烨的手泪如雨下，手都被弄湿了，这还不好把手抽回来，直到老奶奶下了船，郑爽这才松开云烨，大礼拜见老夫人，说是看见老奶奶就想起了自己的祖母，趴在地上又哭了一鼻子，老奶奶眼泪巴叉的“我的儿，我的儿。”劝慰了良久这才起身。


不好和辛月她们拥抱，只能拱手为礼，狂笑着一定要云烨全家住到他已经安排好的园子里，一座带园林的宅子，以前是一个富户家的祖宅，因为和郑家起了冲突，结果，那家人不小心接收了一些海盗的货物，家产被冲了公，这座宅子就成了郑爽的别院。


这种事情云烨见的多了，如果是魏征在这里，说不得需要查访一番，既然是云烨，还是算了，只是觉得这宅子确实不错。


整座宅子被打扫的非常整洁，长安的纨绔们都知道云烨这个人非常的好洁，其他的都能将就，就是屋子一定要干净，用具也要干净，郑爽自然也很清楚。


“唉，云兄说的还是晚了些，昨日午后小弟才接到云兄要来的消息，就命家仆连夜收拾，到了今日午时，勉强能住人，云兄暂且委屈一下，如果有更好的咱们再换。”


“静文费心了，哥哥我在长安得罪了大佬，名声算是臭了，被娘娘骂了一顿，赶到岭南去检校岭南水师，三年不许我回长安，今日见到静文，这才宽慰一些。”


郑爽哪里会不知道云烨为什么出京，明面上是被皇后娘娘派遣出京，实际上就是云烨请了假跑路的，不过，能让娘娘给他打幌子，就说明人家圣眷不衰，虽然现在从京城里逃了出来，三年后说不得就会再回去。


更何况，郑爽非常的清楚云烨和太子，魏王是什么交情，这样的人如果遭受了一点挫折，就败落了，那才是笑话，他还听说，云烨在出京的时候摆了魏征一道，把长安城都快要搬空了，这些天从扬州溯流而上去岳州的船队浩浩荡荡，无边无沿，他是亲眼看在眼里的，敢和魏征掰手腕的人哪一个不是一等一的牛人。


云家倒霉的时候不结交，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魏征这个苍髯匹夫，见不得我等后辈建功立业，云兄大可不必把老夫人送去岭南，那里地域潮湿闷热，恐对身体不利，不如就把老夫人安置在扬州，云兄尽管去岭南完成差事，老夫人自然有小弟代为孝敬，晨昏省定断不敢缺。”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八节 扬州梦


“不成，静文，你知道的，老奶奶要去岭南看孙子，谁阻拦就骂谁，小弟只能让奶奶在扬州歇息几日，等到风来的时候，就要杨帆渡海，直奔广州了。”


云烨和李安澜的事情长安的勋贵们没有不知道的，羡慕之下，好多人虽然对皇家公主没有好感，但是对寡妇公主兴致却非常的浓厚，希望也能和云烨一样，给自己的儿子弄个郡王的封号。


郑爽点点头说：“既然如此，这些日子你就好好的休憩，等到海风起来的时候，我再来送你，这段时间我就不打搅你了，如果有需要尽管吩咐管事就是了，家具，瓷器不够用，就让人去我家搬，自家兄弟千万莫要客气。明日晚上，小弟在得月楼的坊船上，宴请云兄，刺史和别驾到时候也会来，兄长莫要忘记。”


对于人家如此贴心的安排云烨那里有拒绝的理由，连声称谢，言明自己明日一定会去，不敢辜负静文的一片好心。


小武很喜欢后院里的那一池子荷花，七月的荷花开得正艳，硕大的荷叶把小小的池塘遮了个严严实实，小武一点都不喜欢长在池子里的荷花，她喜欢能拿在手里的荷花，拽着狄仁杰给她去摘荷花，还作出他如果不给自己摘荷花就把他推下池塘的举动。吓得狄仁杰哇哇大叫，荷花杆子上有好多倒刺，扎到手上很疼，小武就是怕疼才逼他去摘的，这种事情哪里能干，打死都不去。


正在欣赏荷花的寒辙对云家人的粗俗已经司空见惯了，甩手就把一把匕首扔了出去，匕首旋转着割断了几株露出水面的荷花，在荷花落水之前，就用一根乌黑发亮的鞭子卷住那几株荷花，轻轻地抖一下手腕，荷花就被取了上来，而这个时候刀子也旋转着飞了回来，寒辙伸手抓住刀子，三两下就把荷花上的倒刺刮了个干净，把荷花递给了小武。


“谁要你多事，我就是喜欢狄仁杰摘得，你摘得我不要！”谁都没有料到小武这个时候居然发起了脾气，珠泪盈盈的就要哭泣。


狄仁杰赶紧接过寒辙手里的荷花，把几株荷花的顺序颠倒了一下，又从池塘边上采了一些不知名的草叶子，飞快的把一束荷花变成了一捧生动的插花，装在自己的帽子里捧给小武，样子非常的谄媚，寒辙摇着头离开，看不下去啊。


小武刚才还珠泪欲滴的委屈样子转瞬间就不见了，连眼泪都飞快的消失了，接过狄仁杰的帽子在他的脚上狠狠地跺了一下就跑了。


狄仁杰抱着脚不断地在原地跳，很疼啊，小武的鞋子底有一把刀子，这是公输家送给小武的生日礼物，只要脚上的大拇指扣动扳机，就会跳出来一截刀刃，是小武很喜欢的礼物，这次出行，小武特意穿着这双鞋子，狄仁杰脱掉鞋子和袜子，检查了一下脚趾，还好，没问题，就是很疼，明知道小武很难缠，自己干嘛还要往他跟前凑，好好地听刘方爷爷讲兵法不好么？非要自作自受的吃苦。


“夫君，你的女弟子看样子很难嫁啊，好脾气的小杰都受不了她，不知道谁还能忍受？侯杰就算了，小武根本就看不上，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您打算把她养到什么时候？”


隔着阻挡蚊蝇的纱幔，云烨和辛月把荷塘边上的一幕看得清清楚楚，摇着美人扇的辛月见到小武欺负小杰，顿时就不高兴了。


夫君的三个弟子，辛月最喜欢的就是狄仁杰，对于莳莳，小武虽然也喜欢，但是和狄仁杰就无法相提并论了。可是家里女孩子太多的缘故，辛月一直这么说。


“告诉你，三个孩子里要说到成就，一定是小武最高，如果这孩子是男人，那就不可限量了，既然生成了女儿身，就注定一辈子过的不安稳，我很想把她许给小杰，或许只有嫁给小杰，她才能幸福一生，别的男子想要驾驭她，太难了，只是这样做，就苦了小杰，小武不安分的性子啊，真是让人头疼。”


“不是我说您，教弟子就好好教两个男的，将来咱家的几个孩子好歹还能有几个兄长照应，偏偏教了两个女孩子，莳莳便宜了皇家，妾身进宫的时候啊，杨妃娘娘看着莳莳嘴都要笑歪了，恨不得立刻就把莳莳娶进宫，她那个草包儿子，那里配得上咱家莳莳。


小武您也算是教出来了，书院的考试，她比小杰都要强上几分，几位先生都说，可惜了，投错了胎，要是投成男胎，又是一个活生生的您。”


云烨舒缓一下腰身，回头对辛月说：“少拍马屁，几位老先生从来就没有看我顺眼过，谁见了我谁教训，娘娘也是这样，你算算啊，以前是四位老先生，后来就变成了颜之推老先生，然后就是泰山上下来的那三位，最后，变成姚思廉老先生，这位最干脆，说错了话，直接在我头上开了一壶。


老婆啊，你说我得多招人恨才能把自己活成这个德行啊，李泰说别人都不忍心看见把一颗最好的檀香木破开了做成粪桶，都想努力救援一下，最后发现只能做粪桶，也就死心了，你说这混蛋说的对不对。”


“一派胡言，他才是粪桶，我夫君是难得的良材美玉，都想把您按照他们的心思雕刻成稀世珍品，最后发现还是原来的样子最好，他们不是在生您的气，是在生自己的气，这是我爷爷亲口说的，错不了。”辛月挺着饱满的胸膛把这几句话说的铿锵有力，充满了自豪。


云烨点点头说：“我也觉得他说的不对，看样子还是爷爷比较有眼力，以后再听到这样夸奖我的话，一定要告诉我。”


如果寒辙听到他们夫妻这样的自吹自擂，一定会呕吐的，但是这里只有几只青蛙趴在荷叶上沐浴着晚风唱歌，呱呱的表示强烈同意。


不管对错，人总是需要有同伴，人之所以要找老婆，其实就是在给自己找最贴心的盟友，要不然一个人浑浑噩噩的活上几十年，不小心杀个人连一个说自己好的都没有，那真是太惨了，秦桧回家还有王氏嘘寒问暖的呢。


世界太大，太复杂，我们不是银子，没办法让所有人喜欢我，那就努力找一个哪怕自己杀人，她也会帮着自己放风的老婆回来，这样的老婆哪怕没相貌，没钱，犹豫都不要犹豫，赶紧娶回家当菩萨供起来，这辈子算是捞着了。


或许是活了两辈子人的缘故，云烨早就不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他只想找一个贴心的人，在自己做噩梦的时候，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可以钻。


辛月不自觉地依偎在丈夫怀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扇子，她自己觉得很美，整天打交道的都是王公大臣家，她们家的后院什么样子辛月知道的很清楚，妻妾间一个恨不得一个去死，自己家不同，夫君为了顾及到每一个人的感受，一直都在努力的维系，他真的在乎每一个人，包括那个不要脸的李安澜，把自己弄得像一个陀螺，只是不知道那一天会转晕。


夫君在出征前的那个晚上，知道自己回来后就见不到那日暮和孩子了，抱着孩子在屋子里整整转了一晚上，自己告诉了夫君，如果舍不得，就不要让那日暮母女离开。夫君说把那日暮关在长安，这朵美丽的草原野花，就会枯萎，所以他宁愿自己哀伤，也要放手让那日暮去过自己的生活。


静谧的环境下，时间总是过的很快，江南柔柔的山水，很容易让人遐思，梦里水乡，旧时江南，江南最适合回忆，尤其是如烟的小雨说来就来，哪怕是夏日，那些雨丝都是斜斜的，密密的交织着，就像是一张大网，将你的愁绪一网打尽。


云烨想去石板小巷里找丁香花一样的女子，不是为了美丽的女色，而是为了寻找心底的那一丝温柔，可惜啊，唐人是彪悍的，不管南北都是如此。那样做的话很担心被人当成恶徒打死，万一没被打死，也会被发配五百里，大唐的律法云烨熟着呢。


辛月长长的吸了一口气，仿佛才从迷梦里惊醒，刚才那一刻舒适的感觉，足以让她铭记一生，她很贪心，想要的更多，眼睛水汪汪的扯扯夫君的袖子，示意天色不早了，需要早早更衣入寝，说不定那种魂牵梦萦的感觉还会回来……


云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躺在床上，刚才明明在说几个徒弟的事情，看到辛月丰腴的象牙色身体哑然失笑，所谓色不迷人人自迷，就是如此吧。


闲逛的感觉真好，什么都不必想，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也不错，长安留给李承乾去烦恼，岳州留给关庭珑去操劳，自己游荡在山水间，也很好，一想起自己就要带着眼罩在大海上呼风唤雨的时候，云烨就激动地发抖。


身子发抖也不是个好事情，因为辛月把身子又转了过来，小猫一样的看着云烨……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三十九节 大明寺（1）


每个人都有喜欢扬州的原因，比如奶奶喜欢扬州人的和善，关中人虽然热情，大嗓门一样的让人头疼，两个人站在一起说话宛如吵架，听明白语意之后才明白，两人只不过是在讨论今天吃凉粉，还是去吃臊子面。


扬州人的吴侬软语让奶奶很享受，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但是一点都不妨碍老奶奶亲自挑选礼佛的用品。


辛月她们不喜欢去寺庙，老奶奶从不强人所难，带着天魔姬和大丫，云烨自己去，至于辛月则会带着一大群女人去街市购物，希帕蒂亚更是期望能够在这里遇到来自故乡的人。


云家的排场非常的大，大到了让扬州人侧目的地步，十六匹健壮的草原马打头，上面全是戴着面盔的雄壮骑士，身上的铠甲并不是新的，上面刀剑的划痕清晰可辨，越是这样，越是显示出武士的不凡。


双马牵引的马车，上面用白银镶嵌出卷云纹显示出主人家不凡的品味，整辆马车都是乌木所制，钢铁打造的车轮，上面镶嵌了厚厚的一层明胶，走在石板路上并没有其他马车碾过的轰响。


中间是几位身穿青色袍服的文士，走马间笑语盈盈，胯下马几乎不用驾驭，自己就走的整整齐齐，落在后面的十六位骑士押运着五六辆马车，偶尔有娇艳如花的侍女探出头来，好奇的观望外面的世界。


行人不自觉地让出大路，就连一些官宦人家的马车也迅速的靠在路边，双马的驾乘，这是侯爵的礼制，扬州城最高的爵位就是高颖家，自从高颖被隋炀帝砍头之后，高家就彻底的陨落了，李渊登基后，看在故世的贺若弼的面子上，封了高家一个空头侯爵，如今已经传了一代，变成了伯爵，是扬州著名的空心大老倌，为人所不齿。


扬州人现在突然间看着这样的一支队伍，无不猜测到来的是京中的那一家豪族，云烨和寒辙说笑着随马匹起伏，狗子甚至偏坐在马鞍上，拿马鞭指着来往的人群得意洋洋。


身子最为雄壮的人熊全身重凯，魔神一样的护卫在侧，凶暴的眼神瓤诸人无不回避。


今天到大明寺，云烨就打定了要以势压人的做派，长安城里这样做，会被人笑掉大牙，那是真正侯爵多如狗的地方，扬州则不然，一个侯爵已经是顶级的存在。


出了扬州北门，大明寺就已经隐约可见，青山碧水间，一角飞檐露出，显得大明寺更加的幽深，这座建造于南朝刘宋孝武帝大明年间的古禅寺，一百七十余年已经有六位大德高僧在这里坐化，扬州人拜佛必去之处。


蜀岗峰转瞬即到，昨日已经有管家通报过道法和尚，道法和尚亲自带着寺里的僧众守在山门前恭候云家的到来。


再一次见到这个枯瘦的僧人，云烨合十双手见礼道：“长安一别，又见大师宝象，诚是云烨的幸事，家祖一向潜心修佛，此次到大明寺礼佛，还望大师行个方便。”


道法还礼道：“出家人自然大开方便之名，老夫人一心向善，他日自然得证三藐三菩提。”


云家老奶奶亲自拿出一件棉布袈裟，马上有侍女上前，抖开后请法眼观赏，见道法含笑点头，就上前褪去了法言的旧袈裟，将这件新袈裟给道法老和尚系上。


期间除了寒辙，其他人无不双手合十以示恭敬，寒辙见云烨也是如此，眼中讥诮之意甚浓，他不明白，明明自己就是神为何还要拜这些伪神，也不知是何道理。


道法肃手请老奶奶进寺，自己陪伴在一边给老夫人讲解寺中各处佛像的由来和妙处。云烨随在身后，与寒辙一起欣赏起寺庙的风光，和虔诚的老奶奶不同，他二人纯粹就是上来看景致的。


大明寺的山门殿兼作天王殿，正门上额“大明寺”三字，字体古风流溢。殿内供有弥勒像，背面为护法韦驮，两旁分立持国、增长、广目、多闻四大天王。


过天王殿，但见庭院开阔，古木参天，香烟缭绕。东有百年桧柏，西有百年黄杨，中有宝鼎两尊，从这两座重达五百斤的大鼎来看，大明寺根本就不缺少香火钱。


走过一条花岗严甬道，就到了大雄宝殿。大雄宝殿为南朝建筑，面阔三间，前后回廊，檐高三重，漏空花脊。屋脊高处嵌有宝镜，阳有“国泰民安”四字，阴有“风调雨顺”四字。


大雄宝殿内法相庄严，经幢肃穆，法器俱全。正中坐于莲花高台之上的释迦牟尼大佛，被尊称为“大雄”。


大佛两侧是他的十大弟子中的迦叶和阿难，东首坐着药师佛，西首坐着阿弥陀佛。佛坛背后是“海岛观音”泥塑群像。两边是十八罗汉像。殿堂佛像全部重新装修，金光焕彩，法相庄严。


云烨代替奶奶净手上香，并且三叩首，每叩一下，道法就敲响钟罄，悠长的声音袅袅的在大殿内回响。


奶奶要在大殿里还愿念经，一时半会的不会了结，念完经后，还要向道法请教佛家奥义，最后为全家添香祈福，这一套下来没有两个时辰不会结束。


留下人熊守在大殿门口，云烨和寒辙，狗子就在寺庙里闲逛，大明寺内僧人甚众，香火不断，游人如织，只是到了大雄宝殿就有僧众引到别处，说是有贵人正在进香，不容打扰，想要礼佛，需要等贵人礼佛完毕之后才能进去，众人虽然不满，但是看到那些全身铠甲的武士，还是很听话的去了别处。


大雄宝殿附近，有几处高大的建筑。最大的一座叫做藏经楼，二层五楹，轩敞疏廊，屋脊之上阳嵌“法轮常转”，阴刻国泰民安。


寒辙指着藏经楼说：“你要的东西应该在里面，不知道人家卖不卖你这个侯爵的面子。”狗子一听，立刻就拾阶而上推开门就要进去。


一个身子粗壮的和尚拦住狗子说：“施主走差了，藏经楼乃是本寺重地，不与外人开放。”狗子嘻嘻一笑，拿手在和尚的肩膀上一按，和尚合拢双臂想要抱住狗子，狗子的身体却窜了起来，脚尖在和尚的肩膀上点一下，手抓着门楣一个翻身就进了藏经楼。


和尚才要追进去，看见寒辙摇着扇子又上了石阶，恼怒之下挥臂横扫，却被寒辙一只手擒住手臂，顺势一拧，整个人就翻了过来，后背重重的砸在石板上，轰然的一声响，听得云烨牙齿都酸。


寒辙这才跨过和尚，径直走了进去，云烨路过这个和尚的时候，见他无力的摇晃着脑袋，想要从眩晕的状态里恢复过来，就没有施暴，小心的从他脑袋上跨了过去。


大明寺的藏书非常的丰富，从竹简到贝叶都有，甚至还有好多的薄石板，上面写满了佛家的六字真言，每个字都殷红如血，拿起来闻闻，居然是麝香混合了朱砂，娘的，这些石头片子也值不少钱。


云烨更重视那些羊皮卷轴，海图没办法画在纸上，大海上风高浪急，一旦弄湿了，一船人就没办法活了，鬼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羊皮古卷，云烨偶尔打开一卷，发现上面居然刻的是星图，西方的十二星宫，他对这东西不陌生，不过也只是知道每个星宫代表的日月而已。


这东西少见，希帕蒂亚说西方对于天文学也有非常深厚的认知，把这东西拿回去，说不定赵延陵会非常的感激自己。


云烨总共找到了十二幅星图，其它的看不明白，也看不懂，没关系，就先放在这里，回去的时候再全部拿走就是。


狗子像只猴子一样在高大的书架上上下翻腾，不一会就把卷轴翻得乱七八糟，寒辙也和云烨一样只是翻检那些羊皮卷轴，可能是这家伙眼光高，或者没看懂，总之一个卷轴都没拿，直到一个黑脸的僧人走进藏经阁的时候，他也没有找到一张海图。


“无量寿佛，不知贵客在寻找什么，可否告知老僧，由老僧帮施主寻找可否？”很奇怪，这个老和尚似乎一点都不生气，看着三人就像看见三个胡闹的孩子，眼神充满了慈悲。


“老和尚，我们要找海图，你看见没有，如果看见了就拿给我们。”狗子站在书架顶上毫不客气的回答。


“施主若是寻找佛家经典，老僧一定从命，只是海图一说从何说起？大明寺乃是佛门修心之所，又不是那些忘命的海客，要海图何益？”


“老和尚，这些话还是不要说了，本公子最近在学着怎么当好人，所以你还是帮我们把海图找出来，莫要为你大明寺招灾。”寒辙丢下一个羊皮卷轴，拍拍手上的灰尘，回头对老和尚说。


“出家人不打诳语，老僧确实不知藏经阁里还有什么海图，施主是不是误会了？”老僧好像就不会生气，眼看着被翻得乱七八糟的书架也不生气，依然很有礼貌的回答。


“看你的年纪，该是道法僧同一辈的人物，明人面前不说暗话，给我海图万事皆休，不给我海图，老和尚，你忍心看着大明寺毁于一旦么？”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节 大明寺（2）


“拿不到您所要的东西，施主就要毁掉大明寺，不怕佛祖降罪么？令祖此时还在大雄宝殿问法，如此里外不一之人，还要求得佛祖庇佑，云侯，就不担心天下悠悠之口？”


云烨被黑脸和尚问得很不好意思，摸摸鼻子说：“家祖信佛，所以诚心礼拜，云烨不信，所以肆意妄为，更何况，这还算不得肆意妄为，一家香火旺盛的寺庙，却是海盗聚集之所，南海之上最大的一股海盗也和大明寺渊源很深，和尚，本侯身为水师统领，保家卫民乃是天职，如今，只要海图，已是看在家祖的份上了，要不然，来的就会是大军。”


寒辙奇怪的看看云烨小声说：“我们不是也要去做海盗的么？你干嘛拿朝廷说事？我知道你很不要脸，没想到你不要脸到了这种地步。”


黑脸和尚平静的脸上终于有了动静，叹口气说：“贫僧早就知道这样不妥，善恶自然有报，狂月僧虽然出自本寺，但是已经被逐出师门，他如今所作所为概与本寺无关。大明寺里，确实没有施主要的海图。”


云烨在藏经阁走了两步，把手里的星图放下，对老和尚说：“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毁寺灭门之事，云烨确实做不出来，你既然说没有，我姑且信之，这次来也是碰碰运气，明明白白的和你说道理，却被你们认为是在作恶，老和尚我的手段虽然可恶了一些，安不知我是在救你大明寺。”


说完就笑着出了藏经阁，寒辙和狗子对视一眼，也走了出去，只留下一个神色阴晴不定的老僧。


出了藏经阁，云烨好像忘记了自己来的目的，和寒辙狗子说说笑笑的在寺庙里闲逛，不远处有一座小亭子，亭子里面有一眼泉水，泉水并不大，汩汩的水流从石头缝隙里流出来，溢满井口之后，就沿着石壁流下山崖，云烨知道这就是著名的第五泉，凡是喜欢喝茶的人，到了这里哪有不烹茶的道理。


刘进宝一直跟随的云烨的身边，早上出门的时候，云烨就准备了茶具，这眼泉水寒辙他们不清楚，上辈子就喜欢喝茶的云烨哪里会不知道这里的好处。


趵突泉为天下第一泉，无锡惠山惠泉天下第二泉，杭州虎跑泉天下第三泉，上饶广教寺陆羽泉天下第四泉，扬州平山堂大明寺泉天下第五泉，相传这是最适合烹茶的几眼泉水，如今有好水，好茶叶，不烹一壶茶水都对不起自己。


仆役们很快就摆好了小炉子，上面的火眼也就拳头大小，狗子采来几个干透的松果，被云烨投进火炉，不多时，淡蓝色的火焰就从火眼里冒了出来，一个样式奇特的铜壶被搭在火眼上，云烨对寒辙说：“以前听人说大明寺的这眼泉水非常的适合烹茶，如今我们试试，只可惜有好水，好茶，没有好的饮茶人，真是糟蹋了。”


寒辙一屁股坐在对面说：“你做事情虎头蛇尾的让人齿冷，现在拿茶水出来骗人，谁告诉你这里的泉水非常适合煮茶了，谁还有什么区别不成？”


云烨无奈的摇摇头说：“我现在做事情很少把事情做绝，少年时轻狂，认为自己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现在慢慢的认为谁做任何事情都是有道理的，所以就没了少年时期的狂傲，成年了，学会了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所以婆婆妈妈一些也是难免。”


黑脸僧从亭子后面走过来说：“早就听说云侯善于烹茶，不知老僧能否有幸讨一杯香茶润润干涸的心田？”


“哈哈哈，刚才还说有好茶好水，缺少好的饮茶人，大师快快入座，水以上火炉，香茶就在眼前，定不叫大师失望。”


黑脸僧云淡风轻的入座，从袖子里掏出几颗青橘，放在矮几上双手合十之后说：“山寺清寒，无物待客，刚才路过橘林，顺手摘得几个橘子，还请云侯品鉴。”


云烨看着青色的橘子，只有婴儿拳头大小，这样的橘子那里能入口，叹息着说：“大师莫要再做试探了，云烨此次前来，有两个心愿，一是陪着家祖进香，道法大师亲自持礼，自然是无上的荣光，二来，确实是为了海图而来，大明寺身怀重宝，各路人马定会前来觊觎，现在还好，来的人寺里面的武僧还能对付，一旦引起国朝强力部门的注意，大明寺想要独善其身恐怕就难了。


云烨想不通啊，海图对大明寺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何要死死地守住这些无用的废物？”


黑脸僧笑而不语，但是这次却没有否认海图的存在，刚才拿了几个酸橘子告诫云烨，想要吃掉大明寺，估计会酸倒满嘴牙，见云烨已经知晓，就更加的笃定。


虽说是世外之人，但是他们对朝堂上的风云知道的一点都不比别人少，云烨仓惶出京虽然这里面疑窦重重，但是，云烨斗争失败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他就赌云烨不敢放肆。


水泛鱼眼已经到了烹茶的时候，云烨烫洗了茶杯，烤了茶叶，蓖掉头遍茶水，淡绿色的茶水装在洁白的瓷杯里，芳香四溢，云烨拿着竹夹分完茶水，示意大家饮茶。


黑脸僧端起茶水放在鼻子轻轻一嗅，满脸都是叹服之意，缓缓喝完一口茶水，放还杯子之后拱手道：“却是无双妙品。”


茶水连饮三杯就好，再多了就是人家说的饮牛了，仆役端着茶具去泉水里洗涤，云烨才说：“既然寺庙里已经有了想要东渡或者西渡传法的念头，云烨确实无话可说，但是航道这种东西需要不断的修正，需要不断的完善，只走过一次就贸然渡海，那是把命拴在上苍的裤裆里，毫无保证，大明寺既然有了自己的想法，那就祝你们一帆风顺吧。”


本来云烨就不明白大明寺要海图的意义在哪里，刚才分茶的时候忽然想起，大明寺在后世，供奉的到底是谁？这才豁然开朗，供奉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鉴真和尚，这个和尚最大的功绩就是渡海传法，把佛教这种信仰传播到了日本。


渡了一次没成功，足足渡了六次，最后一次不顾自己双目失明已经六十六岁高龄依然下海，方才成功，如此强烈的传法愿望，让云烨不佩服都不行，大明寺很明显从现在就已经开始做准备了，因为百年之后，鉴真和尚就是大明寺的主持。


黑脸僧的面容上第一次浮现出恐怖之意，云烨却是意兴阑珊，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不是为了征服海洋，开创航道，而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后世的历史，却对这种行为大加赞赏。


后世美轮美奂的大明寺就是证明，而同一时期出现的那些海商，却被官府撵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把头砍掉都说是为民除害。


活在黄土地上已经习惯了，对于蔚蓝色的大海充满了恐惧，总觉得脚踩着大地才能感到安稳，不是古希腊传说中的大力士啊，干嘛非要把脚跟踩在大地上。


“云侯认为这样做不妥？”黑脸僧小心翼翼的问一脸不高兴的云烨。


“随便吧，冒着那么大的风险传播佛法，那是你们的志愿，拥有志愿的人都是可敬的，不管什么志愿，和尚，你们要渡海，和我要下海并不冲突，海图给我复制一份，对于外海，岭南水师一无所知，以后我们闯出了新的航道，也会给你们留一份。”


黑脸僧无可奈何地点点头，这是云烨的底线，如果他们再不识相，百骑司的人手就会接手，这一点他很清楚。


老奶奶拜完了佛，心满意足的准备回城，云烨和道法和尚三击掌之后，也离开了大明寺，十天之后，云烨会拥有大明寺的海图，不过在他看来，那些海图必然是极度不完善的，鉴真和尚去个日本，都足足跑了六趟几十年才成功，也不知道会是些什么样的垃圾。


回到郑爽给自己准备的宅子里，辛月她们居然还没有回来，寒辙一路上很想问云烨是怎么猜出来那些和尚要渡海传法的，见云烨的脸阴沉似水，就一直没问。


回到宅子里和云烨躺在竹椅上才小声的问：“我没发现你比我聪明到哪里去，为何你就能想到大明寺和尚打的什么主意，为什么我不能？”


云烨背过身子没头没脑的说：“寒辙，聪明这东西是没办法度量的，我认为的聪明大概指的就是学识和见识以及人生经验的总和，你的学识我不怀疑，你的见识我也不怀疑，你缺少的就是和人打交道的经验，慢慢来吧，听说大海是最喜怒无常的，等你驾驭了海洋，估计就能驾驭世上的人心。


以前听人说过，比大陆还要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还要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还要宽阔的是人的胸怀，这话也能反着说，等你的心胸包容了世界，你就天下无敌了。”


寒辙没听懂，云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意思，他怎么能听得懂，寒辙只是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有道理的话他总是想弄明白，这就是聪明人的愚蠢之处。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一节 女奴


辛月很愤怒，非常的愤怒，那里有这样糟蹋人的，好端端的女子透皮露肉的被人家摆在台子上像牲口一样的牵来牵去，走的稍微一慢，就是一鞭子。


不但她愤怒，小丫，小武，小苗，东南西北她们都离奇的愤怒，那些该死的胡商把人不当人，就算是卖奴婢，也没有把人家衣服撩起来让所有人观看的，大唐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场景，年长的仆妇连忙掩住这些小娘子的眼睛，生怕脏了眼睛。


那些恶形恶相的男人不断地冲着台上说着各种淫词滥调，辛月狠狠地瞪了一眼把自己这一群人领到拍卖场的希帕蒂亚。


希帕蒂亚好像丝毫不在意现场的混乱，坐在包厢里悠哉悠哉的喝着茶，还不时地对自己身边的那日暮嘀咕两句，听她那意思好像在评论那些胡姬的身材。


辛月没头没脑的就给了那日暮一顿巴掌，跟着希帕蒂亚都学成啥了，见那日暮乖乖地跟在自己后面，头都不敢抬，也不敢看台子上的胡姬了，这才消了一点气。


一个头上包着白布的胡商不知道叽里咕噜的说了些什么，一个身上就裹着一块布单子的女奴就光溜溜的呈现在众人面前。


怒不可遏的小武，拿起盘子就扔到台子上，那个富商闪身躲过，似乎经常有这样的事，他并不在意，鞠了一躬之后，依然操着磕磕巴巴的大唐话介绍这个女子的皮肤是如何的雪白，身段是多么的优美之类的话。


“辛月，你不要生气，买卖奴隶就是这个样子的，这里是大唐，他们已经收敛了很多，如果在我的故乡，要比这过分的多，你看看，场子里可不是只有你一个官家贵妇，那些垂着纱幔的都是，人家能看，你也能看，要知道在西方，这是贵族的特权。”


“希帕蒂亚，怪不得我夫君说你被扔到斗兽场去和狮子搏斗一点都不冤，女人该有的和善，你一点都没有，以后再敢给小丫小武她们说一些奇怪的话，你就试活着。”


希帕蒂亚见辛月真的发火了，只好吐吐舌头小声的说：“我们挑两个带回去，就当放生了，她们在西方都是贱奴，说不定都是来自以色列的战争奴隶，那个种族就是被人家买来买去的，这是原罪。”


辛月嗤的一声笑了，指着场子里的那十几个女子说：“我管她们什么原罪不原罪的，那些人长得和你差不多，有两个头发还是金色的，我看了喜欢，全买了放生也不是大事，希帕蒂亚，这里是大唐，大唐没有随便糟蹋人这一说，如果有仇，一刀砍了就是，朝廷杀罪妇都要遮个帘子呢，老赵！”


老赵连忙过来，垂着手等夫人发话。


“那些妇人全买了，统统带回家，一个都不许少，卖给别人的咱家也买回来，多点钱就是了，要是敢不给，让冬鱼去！”


不一会，辛月就看见老赵腆着肚子上了台子，身后跟着好几个护卫，每个人都拿着一大块布，把女奴的身子都遮起来之后，老赵才对奴隶商人说：“还有多少？我家全买了。”


“就这些，都已经卖掉了，您要是想要，得等到下一艘船来了之后才有。”看到云家的护卫，奴隶商人已经知道不妙了，因为老赵笑的非常阴险。


“这些女奴已经被我买了下来，这位兄台，想要的话就等下一批吧。”一个瘦高的汉子站了起来，看样子也是管事一类的人物。


老赵看都没看没看那个汉子，掀开台子上的帘子，往后看看，发现确实没有女奴了，这才心满意足的准备带这些女子出去。


“兄台，都是唐人，总有个先来后到吧，这批人我家主人要了，你想要等下一批。”汉子从自己的座位上起来拦在老赵的面前。


老赵没听见夫人说停止的话，推开那个人，继续往外走，云家要买几个女奴什么时候需要等什么下一批。连解释都懒得给，更何况那个人穿着一身黑衣，不知道那里来的土财主，和他解释都是自掉身价。


奴隶商人追了上来哀求老赵把女奴还给人家，眼看着毛茸茸的手就要碰到自己，老赵大怒，一脚就踢了出去，正中奴隶商人的小腿，千层底的牛皮靴子，无论如何都不算轻，奴隶商人哀嚎一声，就摔倒在地，大声的说了一大串听不懂的话。


黑衣汉子见老赵一点颜面都不给，叫了一声，立刻就有十几个同样穿着黑衣的汉子就扑了上来，云家从来不和人家打烂仗，护卫们从后腰掏出手弩，就开始射击，因为是大庭广众之下，不好杀人，取得都是大腿。


黑衣人也算是硬汉子，两条腿上都中了弩箭，犹自咬着牙说：“是好汉的留个名声，我也好给诸位大爷传个名声。”


冬鱼听见这话就笑了，把黑衣人提了起来，硕大的光头就砸在黑衣人的脸上，一连砸了三下，随手抛掉烂泥一样的黑衣人，跟着老赵就出了拍卖场。


拍卖场自从云烨在兴化坊买完琉璃之后，就名声大噪，很快，这一买卖的方式就被大唐的豪商们所接受，只要是有城市的地方，就有拍卖场，现在拍卖的东西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从最早的稀世珍宝，到珍宝玉石，大家字画，瓷器古玩，再到大宗的各种货物。如今连人都可以放在台子上拍卖了。


辛月兴致勃勃的带着自己的军团打算今日在扬州大杀四方，疯狂购物的，谁知道还没有买到自己想要的绸缎和脂粉，这里就开始卖人了，而且如此的恶心，希帕蒂亚还说这在西方很平常，这让辛月对整个西方都起了鄙视之心。


女子都被带到辛月的包厢里，一进来她们就缩成一团，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不知道迎接她们的将是什么命运。


希帕蒂亚会希伯来文，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那些女子就匍匐在辛月的脚下，亲吻她的鞋子。


“她们说自己吃得很少，能干很多活，还会编织毯子，一定会努力的干活，不敢偷懒，只求主人不要把自己卖掉。”希帕蒂亚大咧咧的对辛月说。


这样谦卑的话语辛月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让她很不习惯，摆摆手说：“好了，一群可怜的人，云家不缺少你们的那点吃的，也不要你们没日没夜的干活，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


“喂，辛月，奴隶就是用来干活的，她们干的活越多，你的收益就越大，在埃及浪费也是原罪，辛月，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女主人。”


“你少吧你们那里的东西往大唐放，是不是合格的女主人我夫君说了算，希帕蒂亚，你真的这辈子不打算嫁人了吗？你都二十四岁了，你看看我，孩子都五岁了，你一个人将来怎么过啊。”辛月对风骚的希帕蒂亚从来都是戒心重重，恨不得她明天就找个人嫁掉。


“哈哈，我已经嫁给了学问，这辈子就和书本成亲，当我一个人在书本里畅想的时候，我就忘记了孤独和凄凉，只是西风吹起的时候，我总是闻不到故乡的气息，这让我非常的悲伤，这回非要到岭南来，就是想在广州看看，如果有西边来的商旅能把我活着的消息带回埃及，那些爱我的人该是多么的欢乐。”


小丫才不理会两个大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拿了一块绿豆酥递给了一个年级看样子很小的女孩，那个女孩犹豫了很久，在小丫的鼓励下狼吞虎咽的吃着糕饼，看样子已经饿了很久，同情心泛滥的小丫就把桌子上的点心一股脑的拿给了那些女奴，示意她们都吃光。


辛月等了一阵子，见拍卖场的主人好像没有把生意继续下去的意思，也没有人过来寻仇，觉得无趣，就吩咐老赵回家，眼看着天色不早了，夫君也该从大明寺回来了。


她不记得付账，老赵自然也就忘记了，夫人今天买了很多的东西，那些人应该会上门来要账，到时候问问，敢胡说八道的家伙到底是谁？家里的这笔支出，就要落在他们的头上。


自从听说拍卖会上发生的事情后，郑爽就笑的非常开心，海商们现在结成团伙，和自己对抗，郑家在扬州虽然官面上有人，但是对这些亡命之徒却无可奈何，多年以来这些家伙在扬州市面上得寸进尺，逐渐垄断了海货买卖，自家想要一点海货都需要找邱宁商量，这样的官商关系一点都不正常。


云家就不同了，人家是武侯，家里多得是悍不畏死的猛士，最重要的是岭南水师就在这里有一营驻兵，只要是走海路的海商谁不是看云家的脸色做人，现在有不懂事的糊涂蛋，居然敢得罪辛月，那是自己找死，堂堂的朝廷命妇，品级恐怕不比别驾大人差多少，在长安拿铡刀铡人家大腿的事情，早就是武侯家女人的典范，不知道的人可不多。


自己看热闹就好，挑拨离间就算了，一旦被云烨发现，自己的努力就会付之东流。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二节 负荆请罪


海图岭南水师还有一些，当初在笑苍生帮着云烨从胡商那里购买了一些，当然，那些胡商也从此消失在茫茫大海之上，这几年岭南之地已经经过李安澜大肆的整治之后，逐渐的整理出许多云烨需要的东西。


尤其是书院的金竹先生在岭南停留了两年，逐渐把岭南的发展历史整理出一个清晰的脉络，尤其是金竹先生对岭南海运历史的整理，更是让云烨欣喜若狂。


秦灭六国后，开始着手平定岭南地区的百越之地。秦始皇派屠睢为主将、赵佗为副将率领五十万大军平定岭南，屠睢因为滥杀无辜，引起越人的顽强反抗而被杀。秦始皇重新任命任嚣为主将，并和赵佗一起率领大军南征，经过四年努力，完成平定岭南的大业。


秦在岭南设三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三郡，并以南海郡为中心逐步发展起繁荣的岭南经济圈。秦末，北方征战不休，岭南地区由赵佗统治，史称南粤国，是当时少有的和平地区。


刘邦代秦之后，汉高祖为实行休养生息政策，与南粤国议和，两国得以发展经贸。刘邦死后，吕后摄政与南粤国发生冲突，双方在南岭发生激战，战局僵持。当时岭南地区主要出产丝绸类纺织品，赵佗为寻找重要的军需物资铁资源开始谋求海上路线通往西方国家开展贸易，最远曾经到达过雅典。


金竹先生在一些寨子里发现了明显不是大唐风格的风格银器皿，这些都是祭品，希帕蒂亚通过图画，认出来这些东西该属于雅典城邦，丛林里的南粤王宫的断壁残垣上，明显的有雅典人的制造的石柱。


经过水师将领结合海商的海图最后确定，大船从广州启航，经大岛、环王国、门毒国、古笪国、龙牙门、罗越国、室利佛逝、诃陵国、固罗国、哥谷罗国、胜邓国、婆露国、狮子国、南天竺、婆罗门国、新度河、提罗卢和国、乌拉国、大食国、末罗国、三兰国，最后到达野人国，就是说，已经能够到达黑非洲了，这真是太让人吃惊了。


当金竹先生的研究摆在云烨面前的时候，他怎么都不能相信，岭南人岩壁上画的图案居然能证明他们在文字都没有出现的时代里就能驾着独木舟进行远洋横渡。


众所周知，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是因为大食人截断了路上的道路，无奈之下才能试着走海路，如今终于终于有了一条极为清楚的路线，在信风和洋流的帮助下坐上大船就可以到达遥远的非洲。云烨对这个世界认知的愿望有时候甚至高过了对大唐的改造。


可是一大家子人生生的拖住了他的脚步，当他知道自己的三艘大船已经造好的消息，怎么也不能压制下自己那颗躁动的心，哪怕去不了那么远，去周边看看也是不错的选择，所以才有了这次云家全家的大行动。


墙上的海图是如此的简单，没有经线，也没有纬线，只有一个个莫名其妙的图案，有椰子就说明有水，有一根木棍就说明哪里有土人，有一些杂乱的线条就表示那里有紊流，就是依靠这些简单之极的老祖先就在海洋里乱闯，这让云烨对他们钦佩万分。


院子里吵吵闹闹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不用说是辛月带着她的购物大军回来了，在她们回来之前，就有很多的商家送来了数不清的货物，这些都是她们今日的采购的成果，只是有一点不明白，希帕蒂亚不是自己的妻妾，干嘛她买的东西都需要自己来付账？


云烨把挂在墙上的海图收起来，等待大明寺把他们的海图送来之后做个比较，顺便也做个补充，这些东西需要送到邕州找水师里的专门人才来做。


“大哥，大哥，嫂嫂今天买回来十一个花毛的丫鬟，你送一个给我好不好。”小丫一回来就拽着哥哥撒娇，她很喜欢那个小小的胡姬，路上问嫂子要了，结果被骂了一顿，说那些胡姬是人，不是猫狗，可以随便发给你一个去玩，都不给，留在家里干活，小丫见嫂子那里行不通，就跑到哥哥这里撞木钟。


“你嫂子为什么不给你？这些事情都是你嫂子在管，听话出去玩，哥哥有事情做。”云烨没心思和小丫胡扯，这些天在扬州收集海图才是正事。


小丫见哥哥在忙，还想再纠缠一下，发现辛月从外面走了进来，只好灰溜溜的赶紧走开，要是被嫂子看到自己又纠缠哥哥，自己的例钱又会少好多。


“夫君啊，那日暮您也管管啊，一个个把心都练成石头了，看见拍卖场卖人，女人都脱得光溜溜了，居然也无动于衷，您说，是不是被希帕蒂亚教坏了？”辛月一边欣赏丫鬟拿过来的绸缎，一边对丈夫抱怨。


“嗯，确实过份，那些事情在西方很普通，都是野人，做出什么事来都不奇怪，这里是大唐最起码的礼仪还是要讲的，要不然一个个都跟禽兽一样，大唐也就毁了，你既然看到了，以你的菩萨心肠一定把那些女人都买下来了吧，刚才小丫还缠着我要一个玩玩呢。说是喜欢人家金子一样的头发。”云烨干脆坐了下来，辛月既然想谈话，那就好好说说话也好。


“那可不行，夫君啊，不是舍不得给小丫，是害怕这孩子没个轻重，这是人，不是玩物，她那个大咧咧的性子您也知道，万一把人弄死了，您说妾身处罚不处罚她？”


“你说的也太过分了，小丫从小就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憨憨死了她难过了大半年，从那以后就再没养过宠物，我送她的狸猫她都不喜欢，既然她喜欢，就分一个过去伺候她就是了，给她说清楚，不要虐待人家就是了。”


“是啊，大老爷，怎么说都是您有理，等管家把这些女人调教好了，就给姑奶奶送一个过去，对了，夫君，妾身今天有点不讲理，把人家买好的女奴给抢过来了。”辛月很不好意思的向云烨告罪。


“没关系，你这是积德行善呢，抢了也就抢了，抢几个女奴，应该没人有意见吧。咦？以前做这种事的时候你总是洋洋得意，怎么今天告起罪来了，难道说下了狠手？”老夫老妻的这些小把戏瞒不过云烨。


“没死人，让老赵把人往回领的时候，跳出来好些人，要不是咱家侍卫厉害，眼看着就要吃亏，董平他们就是拿手弩把人家都给射瘸了。”辛月偷偷看着云烨的脸色小心的说。


“没死人就好，既然是你失礼在先，明日让老赵拿我的帖子去人家告罪一声，这事也就该了结了，明日还有好些海商要过来拜访，你给老赵安排一下才好。”云烨见饭食被端了上来，就停止了谈话，今日忙碌了一天腹中确实有些饥饿。


饭吃了一半，老赵说有人上门负荆请罪来了，还抬着一大群双腿受伤的人，就是那群被护卫射伤的人。外面黑也没看清楚到底是过来请罪的还是来示威讨公道的。


云烨笑了，因为他居然看见辛月撅嘴，这样小儿女的神态很久没有过了，就拿手指拨动一下她的嘴唇，转身出去立在门厅下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排护卫扶着横刀站在院子里，仆役们在院子里挂满灯笼就退下了，大门刚刚打开，就听外面有人报名入内。


“天福号东家邱宁特来府上请罪，祈求侯爷发落。”一个雄壮的虬髯汉子精赤着上身大踏步的从外面走了进来，走到院子中间，单膝跪地，再次请求惩罚。


“小民属下无知，冲撞了夫人，还请侯爷降罪。”云烨绕着这家伙走了一圈，有意思，肌肉盘结的后背上背着一根满是倒刺的荆条，后面被被抬进来的七八个汉子的双腿都裸露出来，都已经肿了，看样子大夫已经处理过，又被人把药给洗掉了，这样表示歉意的法子，还真是奇特。


“东营校尉邱虎叩见大帅！”听见这个声音云烨才看见旁边还站着另一个人，自己的属下邱虎，以前是队率，高丽，洞庭俩仗打下来积功校尉，这家活算是不错的一个兵，打起仗来不要命斩获也多，没想到这家伙现在居然有一个当海商的亲戚。


“邱虎？唔，难得，你还记得你家大帅，我还以为你升了官之后眼睛长屁股上去了，怎么，来为你亲戚讨公道？”


云烨的两句话说的堪称字字诛心，邱虎脸上的汗水汇集在下巴上，呐呐的不知到说什么好，只能不断地叩头。


“王八蛋，就这点胆子，还以为跟着我胆子能练得大一些，要是上门问罪老子还高看你一分，岭南水师可不产磕头虫。”


“大帅恕罪，都是卑职的错，小弟邱宁没见过大场面，肆意胡为，请大帅看在卑职杀敌还算勤勉的份上，饶他不死。”地上趴着的邱宁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手下不就是和人家打了一架，还打输了，怎么听大哥的意思自己就要死了？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三节 海盗的理想


天底下没有比负荆请罪更荒唐的事情了，廉颇背着荆条去向蔺相如道歉，这本来就是一场政治秀，一个愿意原谅，一个愿意道歉，这是政治妥协后的才能出现的情况，你邱宁有什么资格道歉？


邱虎不过是自己麾下的一员战将，或许连战将都谈不到，只要看看冬鱼，人熊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岭南水师里什么都不算，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熬出头的小兵而已，这样的人就能在扬州这样的地方横行霸道？


“我以前说过，邱虎，水师的将士要知道收敛，知道进退，你弟弟的手下明知道对面是一个身份非常高贵的人，为了一点所谓的面子就敢动手，脑子被屎糊住了？还是你觉得天底下的人都必须给你面子？


邱虎，你运气不好，本帅这次来岭南，虽然是出来玩的，娘娘却命我好好纠察一下军纪，既然出了事，就不要想着能得到谅解，你的功劳是拿命拼来的，职衔也是，所以我不动，教训不可少，来人，痛责邱虎五十军棍，关禁闭五天，以儆效尤。”


当云烨的判决下来，邱虎这才长吁了一口气，军中规矩，肉责不出置，处置不肉责，大帅的处置下来了，就说明自己只要挨了揍，关了禁闭，就没事了，如果大帅真的和颜悦色的对待自己，那才是灾难。


邱虎赶紧拜谢，感谢大帅手下留情，之后，就被云烨的两个护卫拖到一边，褪去裤子，一五一十的打起板子，这两个护卫在军中就是专门掌刑的，军棍这东西一直随身带着，好些天没动用了，这时候打的非常起劲。


邱虎嘴里塞着一根木棍，硬是把五十军棍挺了下来，浑身颤抖着回来继续听令。


“我在扬州还要停留二十天，禁闭关完了，就去搜集海图，越多越好。”云烨派发完差事，就回到后堂去了，至于邱宁不是军中的人，懒得处置。


冬鱼张着嘴巴，一巴掌拍在邱虎的屁股上，疼的邱虎惨叫出来，大声说：“冬鱼大哥，小弟刚刚受完刑，你就算喜欢男风，好歹也等小弟屁股长好才行啊。”


人熊凑过来说：“狗日的，也就是侯爷对自家弟兄仁厚，要是遇到李绩，侯君集，你他娘的早就被送去填坟了，还有精神和冬鱼打趣，赶紧回去坐牢，侯爷安排的差事要抓紧办，今天为了海图的事情，侯爷差点一把火烧了大明寺，把你的白痴弟弟领走，光着膀子看着恶心，以后不要再耍大爷了，他耍不起。”


邱虎带着弟弟出了宅子，从担架上扒拉下去一个黑衣汉子，自己趴在上面，被人抬着走，邱宁惴惴不安的问：“大哥，这就是大帅？看着也忒年轻了。”


邱虎缓了口气说：“年轻？手底下足足有十几万条人命，小宁，这回的篓子大哥扛了，以后不要再嚣张了，咱家世代海商，虽然家里有几个钱，但是底子不干净，还要靠大帅庇护才能在扬州有几分颜面，要知足，你现在就去寻找海图，不管你是买，还是抢都行，海图弄得越多越好，大帅把差事交代下来了，咱要完成的漂漂亮亮的。”


“您刚才还要我老实做人，这样大张旗鼓的弄海图，合不合适啊？”


“你懂个屁，以前是你自己胡闹，现在是在为大军做事，两者截然不同，放心，出了事大帅会兜着，这才是你抖威风的时候，赶紧去，让他们两个送我回军营就好。”


邱宁把背上的荆条扔远，带着一大群爪牙很快的就分头向海商居住的地方走去……


当云烨再次回到书房的时候，熙童已经在那里了，桌案上放着好些海图，云烨皱着眉头说：“老熙，没必要吧，大明寺已经答应过几天把海图送过来。”


熙童哼了一声，不屑的说：“那些秃驴的话你也能信？前脚答应你，后脚就把好些海图藏了起来，自以为你们检查过藏经楼不会再去，就把这些东西混在别的卷轴里打算蒙混过关，你也是统带过大军的人，怎么这么容易轻信？”


“这年头连和尚都不说实话，我当一回老实人怎么了？不是还有你么，你狡猾的像猴子一样，有你盯着大明寺，我才不担心那些和尚耍花招。”


熙童的性子有时候就像是孩子，你非要哄着才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在田襄子手底下混的，居然混出童心来了，真是不可思议。


瞅着他坐在椅子上把脚翘的比头都高就知道他沉浸在得意之中，不过当云烨打开海图，苦笑一声说：“麻烦来了，你把人家海盗的分布图拿来了，估计大明寺的人会发疯，你看看，老熙，没想到南海上有这么多的祸害。


啧啧，海上也不太平啊，这个月牙代表的是谁？不会是狂月僧吧？虬髯客东山再起了，居然占据了这么多的海岛，不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道理么？他想立国？哈哈，李靖！我把这东西送到朝堂上，够你抄家十次的，算了，咱是出了名的以德报怨就不与你计较了，只要机会合适可以敲诈一下虬髯客。


这个圆圈代表谁？倭国人？三条腿的乌鸦一定是高丽人了喽？这个世上喜欢星月旗子的除了大食人没别人了吧？哟哟，这个喜欢，整具的骨头架子，不用说，这是西边来的海盗，妈的，老子的岭南水师的龙旗被画得像虫子。


好啊，土人不好好的在树上摘果子吃，下海当什么海盗啊，奶奶的，这条路现在才有了一点规模，大群的鲨鱼就来了？看样子一个个都吃的很肥啊。”


云烨还沉浸在强烈的兴奋之中，根本就没发现熙童对面已经站着一个黑脸和尚，门外面也站着一个和尚，赫然就是道法，永远都是一副苦相的老和尚，今晚看起来格外的威风，一根枣木棍横在身后，长长的寿眉无风自动，看样子非常的愤怒。


无舌的身子也出现在书房里，手上的茶杯都没有放下，至于寒辙就站在水塘边上观赏夜晚的白莲花，他其实想上房顶的，背后有一轮明月，更加的像神仙，无奈那上面已经有人了，单鹰站在飞檐上举着强弩已经引弓待发。


“这些海盗的品味很差，没有一点创造性，老熙，看看咱们的黑色骷髅旗，走在大海上，谁看到都清楚是海盗来了，大海上争雄，这个游戏我喜欢，老熙，我已经激动地在发抖，一想到那些海盗会一窝蜂一样的跑出来抢劫，最后被我打劫，就忍不住想早些去岭南。


想想看啊，老熙，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无数的大船在碰撞，在接近，桅杆上垂下来的绳子上挂满了海盗，他们嘴里叼着刀子，两艘船稍微一靠近，就跳上去胡乱厮杀，血肉横飞，人头滚滚，大海波涛汹涌，大船起伏不定，跳不好船的，会被两艘大船挤成肉酱，能上船的海盗随着波涛起伏踩着舞蹈一样的步伐厮杀，步伐优美的会把步伐不优美的砍死。机灵的把不机灵的踹下船。


如果再配上电闪雷鸣，大雨瓢泼，那该是多美的一场舞会啊，老熙，到时候你就明白，人这一辈子不做一回海盗，你的人生是不完美的。”


云烨背对着大门，喋喋不休的给熙童讲述做海盗是如何的壮美，他自己早就沉浸入无边的梦幻之中，云烨从小就受过完整的海盗教育，从彼得潘到铁钩船长，再到辛巴达航海，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年龄大了就通读了《奥德赛》更不要说在来大唐之前，更是被恶补了一通加勒比海盗，爱死了那些无恶不作的坏蛋。


现如今有了做海盗的资格，为什么不做，一想到自己可以做最少三年的海盗，云烨就激动地不能自己，已经在考虑要不要给大唐留下一个海盗王的传说，随便弄点财宝糊弄一个藏宝图，让成千上万眼睛发红的家伙成群结队的往大海里跳？可以考虑啊。


怎么说了半天熙童没反应，这个骨子里都充斥着强盗基因的家伙居然不受蛊惑？这不正常，当云烨回过头来的时候，看到一屋子人的时候，难得的有些害臊。


“云侯，您要去做海盗，贫僧无力阻拦，但是这张图干系太大，你必须交还，否则今日就算血溅五步，贫僧也要收回这幅图。”


道法和尚一步一步的走进书房，枣木棍往地上一墩，书房地上铺就的青石板就瞬间裂成了好几块，几十岁的老头子了，怎么还有这么大的力气？


“老和尚你想多了，要是准备弹劾李靖，我根本就用不着这张图，李靖如今在朝堂上已经像一头没牙的老虎，没了这张图，你以为凭借岭南水师的本事，我就收集不到虬髯客裂土的证据么？”


“云侯慈悲，必不会做小人之举，只是这幅图不足以对外人道，还请交还，其余海图随云侯取用就是。”


看着老和尚悲苦的面容，云烨把手指在桌案上敲敲，就把那张图卷起来扎好，放在老和尚手里说：“人间险恶，人心也难测，大和尚心有大志，云烨也不枉做小人，这幅图还你，也不会有人四处宣扬，但是狂月僧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威胁，这回出海，我就替李靖除掉这个隐忧，朝堂已经够乱了，容不得再有大将罹难。”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四节 燕居扬州


老和尚走的时候眼神怪异，想说话有欲语还休的让人恶心，如果是美女云烨或许会有心情给你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抓住虬髯客，一个脑门下陷，枯瘦如柴的老和尚还是算了，更不要说大晚上的窜墙越脊的到别人家打劫招人讨厌，什么话都没说，就把两个和尚送走了。


老和尚才出门，云烨就翻出一张海图，趁着对那幅图还有记忆，把这些标记全部做了上去，拿着羊皮图纸抖一抖，一张新的海疆势力分布图又出现在众人面前。


狗子挠着头问：“侯爷，老和尚真蠢，他就想不到您会重新画一幅图么？”


面对这样白痴的问话，无舌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寒辙直接就走了，熙童拍着狗子的肩膀说：“不一样的，狗子，老和尚拿走的那幅图，是我从大明寺藏经阁里拿回来的，可以当做证据，但是这幅图不是，这幅图是云烨自己画的，不管画的如何像真的，都经不起推敲的，大人物做事讲究证据确凿，一旦作假被拆穿，那就是滔天大祸。


就算你其它的证据都是真的，就这一件是假的，如果被人家攻破，嘿嘿，信不信，小子，你说的就会全部变成假话，而且以后你的话都不再有人肯信。”


云烨把图画好，收好，笑着对屋子里的人说：“无舌老先生不服老，狗子没脑子，小鹰这只雄鹰不知道去了大海会是什么样子，至于老熙，你恐怕都等不及想要做海盗了吧？”


无舌背着手说：“老夫这一辈子该见的都见了，上回随云侯乘船，遇到了龙吸水，天地之威岂是人力所能抗拒，在那场风灾中，老夫没了两颗牙，云侯也被一条鱼砸的晕过去了，这不是笑话，老夫平生第一次感到了恐惧，恐惧这东西是武者的大敌，老夫这次来海上，就是想克服这种恐惧。做海盗？还是算了。”


对于云烨这种乱七八糟的想法，无舌根本就无力改变，老家伙现在把大海之行当做自己修行的一座难关，心无旁骛的追求武道的最高峰。


高手多了也是麻烦，寒辙总是想找单鹰的麻烦，熙童没事就相和无舌较量一下，小铁打不过狗子，经常被揍的满地找牙，却屡败屡战。


在狗子又痛殴了小铁一顿之后，熙童下场了，以牙还牙的揍了狗子一顿之后问：“狗子，你说说，你那个爷爷厉害，还是你熙童叔我厉害一些？”


见熙童问得认真，狗子考虑了一会说：“如果爷爷今年也是四十岁，你在他手上撑不过一炷香，现在只要你们比武时间不超过三刻，你会输，超过三刻，爷爷会输，如果打生打死的话，你一个照面就会被爷爷干掉。”


熙童点着头深以为然，从此后再也不去找无舌讨教了。


扬州的天气闷热，老奶奶年纪大了，拜完佛之后就不情愿动弹，当初为了防备老奶奶水土不服的问题，吃穿用度都是从家里拿的，所以老人家除了精神委顿一点，其他的都好。


孙思邈也要去岭南，但是老先生不愿意坐船浪费时间，执意带上药奴，一路上边采药，边往岭南走，走到岭南都不知道会到什么时候，这时候可指望不上他。


辛月第一次在扬州当家作主，云烨发现她其实很有当恶人的潜质，只要看不顺眼的就会管，而且管的还不彻底，见到好人被欺负，不由分说，云家的护卫就会冲上去痛揍恶人，把恶人揍完了之后，就扬长而去，留下好人接着被恶人痛殴。


知道在长安这些年把她快要憋疯了，出了长安有放羊的感觉，在这里不用装样子给别人看，也不必忌讳，有夫君撑腰，自然没什么好怕的，做事情还不如小丫靠谱。


云暮从不愿意离开爹爹身边，所以扬州城里经常能看到一个青衣文士，手里牵着自己的闺女，身后跟着一条大狗，在石板路上漫步，尤其喜欢在小雨里撑着伞漫步。


小丫有了一个金头发的女奴，小武自然也会有，东南西北不喜欢满脸祛斑的女奴，甚至不允许她们靠近自己，自从哥哥说过愚蠢会传染的话，她们理所当然的认为雀斑这种东西自然也会传染。


女奴们都喜欢围着希帕蒂亚转，在她们看来那些尊贵的主人都不正常，女主人居然让她们每天吃三顿饭，每顿饭食都是如此的美味，燕麦粥这种记忆里的美味，在这里似乎只有那匹马在吃。


第一次在云家吃饭的时候，她们不敢去碰那些精美的瓷器，虽然碗很大，但是上面那些迷人的花纹，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打碎了这样的碗绝对会被吊死。


希帕蒂亚费了很大的劲才让她们明白，那些碗就是给她们用的，并且显摆的让她们看了自己使用的器皿，这才勉强让她们相信自己的主人是如何的富庶。


一定是一位国王，这是她们自己的看法，侍女都穿着美丽的丝绸，这让只披着一块亚麻布的她们更加的自卑，拿到发给自己的美丽衣服，她们认为这是公主才能拥有的待遇，一定是国王喜欢上了自己，想要自己做情妇，这是一种最自然而然的想法，除了身体，她们一无所有。


打扮漂亮了，把自己的疑惑说给希帕蒂亚听，差点把希帕蒂亚笑死，恶作剧般的指着刚回来的云烨和云暮告诉她们，那位就是国王陛下和公主殿下。


因为对尊贵的国王陛下献媚，被恶毒的王后陛下狠狠教训了一顿，再一次求教于无所不能的希帕蒂亚圣女，圣女殿下怜悯的给她们讲述了王后的恶毒，她曾经拿铡刀铡断了好几位武士的大腿，还把自己的情敌砍掉四肢，扔到荒野，她喜怒无常，国王陛下已经对她非常厌烦了，只要美丽的女奴们再加一把劲，说不定就能获得陛下的喜爱，废黜掉恶毒的王后。


听到圣女殿下说的这些，女奴们就把打扮和勤劳作为自己的本钱，一些聪明些的女奴甚至把自己的衣服做了小小的改装，大半个乳房暴露在外面，让那些家将门垂涎三尺。


等到聪明的小武终于学会了几句希伯来语之后，逐渐搞清楚了这些女奴的想法，怒不可遏的辛月去找希帕蒂亚算账，自己什么时候成了恶毒的皇后，还把自己的情敌砍掉腿扔到荒原上，对于自己的名誉，辛月非常的在乎。


“这没什么错，在西方，侯爵就相当于国王了，一些很小的伯爵子爵也是国王，说你是王后一点错都没有，那些愚蠢的女奴哪里能够分的清大唐复杂的爵位体系，只能这么说，至于杀情敌这种事，难道你就没有把那日暮腌到缸里的这种心思？


要是我，我就会，如果我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就会把他牢牢地看住，绝对不会给别的女人任何机会，如果真的有情敌，我一定会把她腌到缸里，撒多多的盐。”


辛月虽然牙尖嘴利，一旦对上希帕蒂亚就完全没了还嘴的余地，因为辛月经常在看那日暮不顺眼的时候，就会大骂要把那日暮做成腌肉，现在被人家抓住了话把子，这才懊悔自己以前的口不择言。


云烨很忙，在拒绝了所有宴请之后，依然很忙碌，铃铛怀孕六个月了，才开始吐得昏天黑地，比谁都怪，人家都是两三个月的时候吐，她是肚子鼓鼓的时候才吐，除了云烨做的青菜面条能吃一点，吃个果子都会吐出来。


那日暮全身起了很多的疙瘩，这简直算是要老命了，云暮被辛月带的远远地，唯恐传染，辛月还想把丈夫也隔离，被云烨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起了点湿疹子，水土不服的缘故罢了，疹子下去也就好了，避什么避。


一天下来，云烨要给铃铛做饭，给那日暮涂药，书房里才打开海图，就听见那日暮大声的喊痒，一天下来没个消停时候。


邱虎的工作效率很高，不断地有海图送过来，刘方处理完毕后，就会往一张新的海图上添加标识，云烨搜索枯肠的回忆后世地图，把自己知道的一些海岛不断地加在上面。


大明寺的海图也送来了，要想从堆积如山的海图里找到合用的这是一件非常枯燥，非常无趣的工作，如果没有刘方帮忙，云烨自己想要完成，根本就不可能。


想把游戏玩好，就要做无数的准备，只有准备充分了，才能做一个好的海盗，云烨不想到了海上成为人家打劫的对象，这个时候，大明寺的和尚们恐怕已经把云烨来者不善的消息传达给了虬髯客，这家伙能在大海上所向无敌，应该不是浪得虚名才是，更何况背后有李靖暗中支持，得到的军队装备，恐怕不会比云烨少多少。


云烨在扬州的日子过得充实无比，照顾两个小老婆，还要看着大老婆不要再出去惹事，扬州官府已经在隐晦的传说辛月没脑子了，既然是做客，就不要让主人家过于难堪。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五节 冷暖自知


信风如约而至，海潮也泛着白沫拍击在沙滩上，嚣张跋扈的云家终于走了，扬州人终于松了一口气，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扬的胡商终于敢露面了，云家在和唐人做交易的时候非常的守规矩，但是和胡人做生意，就非常的霸道，他们好像知道自己的货物在产地的价格，所以只肯给那个价格，至于胡商们在大海里与风浪搏斗，与海盗厮杀这种事情，他们选择了视而不见，最后，胡商们得出了一个恐怖的结论，云家人不在乎胡人的性命。


船出了长江口，希帕蒂亚指着海中间一大片长满芦苇的海岛说：“云烨，那就是的宝贝海岛，听说那个上面有息壤，我上回来过，什么都没发现，你现在还认为那里有传说中的息壤么？你看看，岛上直到现在都有兵丁把守，你的算骗人骗到什么时候？”


“我从不骗人，希帕蒂亚，你现在看看，那座岛是不是比你那时候看到的又大了一圈？能让一座水里的岛屿不断地变大，你说说，除了息壤还能是什么东西有这样神奇的力量？万事都有根源，你们的经书里有一个力大无穷的猛士叫做参孙，他的力量来自于自己的头发，被女探子给剪掉之后，就变得孱弱无比。


这座海岛也是一样，息壤就是他的力量源泉，如果让你们把息壤拿走，这座海岛很快就会被海浪推平，上苍制造了奇迹，我们就不应该惊扰，让他逐渐完成自己的使命，这是对天地自然的一种尊敬。”


本来不想说，云烨看到寒辙贼目烁烁的竖起耳朵准备听，不得不把故事再讲一遍，既然骗了人家，那就骗到底好了，免得打击寒辙好不容易汇聚起来的自信心。


寒辙听完云烨的话，若有所思的看着眼前的海岛，现在对于云烨的话，他的直觉告诉他不应该相信，但是眼前这座实实在在存在的海岛，又在他的心头掀起狂澜，这座岛必须拿到手才是，这应该是一片洞天福地。


“参孙？你知道参孙？”希帕蒂亚惊喜的提着裙子跑过来，想要去抱云烨的胳膊，被云烨身边的辛月推开。


希帕蒂亚一点都不在意，辛月总是这样小气，站稳当之后张着小嘴说：“快说说，你还知道什么？你知不知道宙斯？知不知道雅典娜，知不知道太阳神？更加远古的一些神你知道吗？比如说盖亚。”


云烨把辛月拽过来，让她和自己一样背靠着船舷这才对辛月说：“你知不知道，她们的神都是一些变态。


主神宙斯的老婆是自己的姐姐赫拉，雅典娜是从宙斯的脑袋里钻出来的，总的来说，这家伙就是一个色中饿鬼，只要是漂亮点的女人，他就变成一头牛把人家抗跑，好事得逞之后就跑的远远地。


他老婆赫拉和闺女美神想要比试谁最漂亮……”


“啊哈，啊哈，你竟然知道金苹果的故事，那么金羊毛知不知道？十二英雄知不知道？美丽的露珠女神和太阳神的爱情你知不知道？快说啊，快说啊。”这一回无论辛月怎么拽希帕蒂亚，希帕蒂亚也不肯松开自己的手，不断地催促云烨继续说。


“希帕蒂亚，这些故事你都知道，干嘛还要我再说一遍？说多了会被当做有伤风化被浸猪笼，你不想我一位堂堂的侯爷被人浸猪笼吧，那可就成了大笑话。”


见云烨不肯说，松开云烨的胳膊，希帕蒂亚落寞的走到船边，唱起了一首悲伤地歌曲，语句不多，但是曲调悠扬。


寒辙哪里见过这样的西洋景，长大了嘴巴听得入神，他好像发现自己神仙当久了好像真的错过了很多东西，比如这样婉转多变而又非常聪明的美女，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有碰见呢？这才是女人，老子今年二十二了，该到了娶老婆的时候了。


辛月对于男女间的私情非常的敏感，这要得益于她在家里总是要防备那些丫鬟仆役们不要干出什么败坏门风的事情来，从寒辙快要喷火的眼睛里看到了他想要占有希帕蒂亚的欲望，不动声色的拿胳膊捅一下夫君，云烨叹息一声，就随着辛月下了甲板。


一直到晚上睡觉辛月都不高兴，云烨不知道哪里得罪这个女人了，想不清楚就不想，到铃铛的船舱里看看，又到那日暮那里帮她挠了痒痒，最后才回到自己的船舱，辛月把屁股朝外撅着，一声不吭。


“有脾气就发，想骂人就骂，半天不吭声算什么。”云烨解开了袍子，准备睡觉。


辛月一咕噜爬起来拉着云烨的手哀求道：“夫君，你要是喜欢胡子女人了，家里还有十几个，妾身不在乎，可是，您能不能不要把希帕蒂亚娶进门好不好。”


云烨被辛月给弄愣了，半晌才说：“我没打算再娶老婆，现在有你们四个我都要照顾不过来了，再多一个，还有命啊，再说了，你那只眼睛看到我喜欢希帕蒂亚了？”


辛月幽幽的说：“中午上甲板吹风的时候，妾身让您看寒辙，他好像喜欢上了希帕蒂亚，妾身想拉您下来，您长长的叹了口气，以为您舍不得，不愿意寒辙喜欢希帕蒂亚。”


原来如此，云烨叹了口气说：“这两个人别看活的锦衣玉食的其实都是一对可怜人，可以说他们两个人都不适合成亲，无论和谁都不适合。”


“那是为何？妾身看他们两个珠联璧合的很般配啊。”辛月提防的看着丈夫，总觉得夫君别有用心。


“你知道个屁，寒辙是所谓的神人，我今天讲的那些神话故事的含义你没听出来？宙斯的老婆是他的姐姐，明白了么？寒辙的父母说不定也是这种情况，你说寒辙的孩子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辛月瞪大了眼睛捂住了自己的嘴，生生的把要出口的惊叫收了回去，云烨把辛月搂在怀里又说：“这是禁忌，他父母祖先跨过了这条红线，必然会报应在他的子女身上，这是必然的惩罚，就算他的子女侥幸逃脱，也会报应在下一辈身上，所以我说寒辙不适合成亲，想要结束痛苦，一个人过一辈子算了。


至于希帕蒂亚就更加凄惨，你以为圣女就那么好当，我开始以为圣女不过是必须保持贞洁的女子罢了，谁知道这两年从西方传过来的古书里看到，不管哪个教派，只要是圣女，必然要接受一种可怕的禁锢，我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禁锢，估计是和生育有关，你以为希帕蒂亚喜欢女子的性格从哪里来的？


你以前还给我说你见过有一个妇人接受了宫刑，知不知道，在做这些恶事的时候，不管西方还是大唐，都是一样的没人性。”


“夫君你说，希帕蒂亚……”辛月说了几个字，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小时候见到的那件事，让她刻骨铭心，那些人还特意把小女孩召集到一起观看，这让辛月的噩梦从来都不缺少素材。


“睡吧，寒辙不管干什么由他去，希帕蒂亚可不是俗世间的女子，想要娶回家估计难度很大，两个人互相隐瞒着渡过一段快乐时光也不是什么坏事。”


辛月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过了一夜，无名的恐惧就像黑暗一样要淹没她，起伏不定的床也不能给她一点安慰，最后把夫君的胳膊拽过来，搭在自己的身上才感到安全一些。


海上的日出总是瑰丽多姿，云烨不肯放过这样的美景，事实上只要条件允许，他从不放过在船上看日出和日落的机会，每当这个时候，冬鱼都会拿一罐子鱼粥送上来，知道侯爷喜欢这一口，他在清早的时候就跳下海，抓了一条很大的石斑鱼，这种鱼的肉质最好，调上一点蛤蜊肉，再加上碎米，味道最好，云烨百吃不厌。


今早的鱼粥云烨就喝了一点，因为铃铛居然胃口很好，那日暮身子没好，见不得风，丫鬟也端着一个大碗过来要鱼粥，一锅粥两下里一分就没了。


云烨没有让冬鱼再去抓鱼，冬鱼是家臣，不是厨子，每天送一锅粥过来是礼数，云烨要求就是失礼了，虽然冬鱼摇着脑袋表示不在乎，但是云烨强烈的拒绝了。


好久不出来的刘方从船舱里走了出来，做在云烨的对面说：“海图我已经标示好了，但是不齐整，等到了广州，你需要找这方面的人才，我建议不要把这张图交给岭南水师，不管他们如何的尊重你，你不要忘了，你是主帅，不是皇帝，所以另外找人吧。


想做海盗，我并不看好你你找的这些高手，除了小鹰从小是在海岛上长大的以外，剩下的都不堪大用，无舌也是如此，陆地上他是一代宗师，上了船，在惊涛骇浪里搏斗非他所长，我想，你一定不愿意看着他葬身大海吧？”


云烨摇摇头，这些人到岭南来都有自己的目的，寒辙需要跟着云烨，因为他把那些拓印已经送回了神宫，如果有消息过来，必然要做进一步的证实。


熙童只是想带着儿子历练一下，这些年一直在扮猪，他担心扮的时间长了，就真的成了猪，必须见血，必须发泄一下。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六节 李承乾的新要求


云烨几乎是逃离了长安，这让李承乾非常的伤心，在自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自己最好的朋友却选择了离开，无论长安的夏日多么炽热，他也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


舅舅长孙无忌说的有道理，太子手里必须有权力，必须拥有能够自保的权力，这条道理从远古时期就适用，没有权力的太子下场都不会太好，这不是舅舅在危言耸听，而是血淋淋的事实，不说别的，如果大伯的力量再强一点，父亲就不可能得逞。


年龄大了，想法就多了，回护的人和事也就多了，总有一些是要和父皇起冲突的，现在是父皇和大臣们冲突最激烈的时候，或许我能够招些兵，买些马？


李承乾站在亭子里眺望远处，除了远山什么都看不见，但是他知道在大山的后面，云烨或许正在大海上航行。


做强盗不是云烨一个人的梦想，也是李承乾的，更加是青雀的，当时约好了只要有机会三个人就一去体验一下这种感觉，如今，只有云烨自己顽强的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李承乾希望去草原上去做最凶恶的马贼，青雀想在城市里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大盗，至于云烨就想去大海上与海浪争锋。


这是少年时期就做过的设想，李承乾以为随着年龄的增大，少年时候荒唐的梦想就会逐渐的被时间所吞噬，但是现在看来，到底还是有人去追求的，只是你这样带着全家赤裸裸的出游表示不支持我的做法，是不是过于绝情了？


舅舅支持我，岳父支持我，勋贵们也没有表示反对，青雀虽然自囚于武德殿也没说什么，为何就你做的如此的绝情？


“殿下，户部整治钱庄的方略已经出来了，长孙大人希望能够听听殿下的意见。”洗马赵节来到李承乾身后低声禀告。


“知道了，孤这就去，统治杜荷，李安俨，钱庄的方略需要重新厘定，户部居然把铸铜之地分散开来，这样不好，铜板只能由铸币局承办，断不可肆意分封，时间长久了必生祸患，这是帝国的根基，容不得半点纰漏。”


“喏，臣下这就去做，只是铜币的格式，大小轻重以及成色，以前就被云侯规定死了，并且把这些数据都按照律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殿下想要增加铜钱的供应量，恐怕有问题，各地的铜材质地不一，如果到了长安重新冶炼，耗损很大，请殿下明察。”


穿着绿袍的赵节不卑不亢的回答，这一回因为铜币紧张户部打算把铸造铜板的权利下放到三个铸造局里去，其中剑南铸造局最为有名，也是李承乾的传统势力所在地，如果那里有了铸造铜钱的权利，对太子殿下非常的有利。


“赵节，不要再说了，你们怎么想的孤王很清楚，铸币权必须统一，绝对不能分散，这是灾祸的根源，告诉他们重新厘定，宁愿加增银币的铸造，也不能让铜钱滥发。”


赵节见太子固执己见，只好叹口气出去找杜荷，李安俨商量对策，大唐的铜钱因为铸造的精美，已经流进了周边的国家，成为这片大陆上唯一被认可的货币，各路商贾，有时候宁愿带着一车车的铜钱回去，也不愿意带货物，因为这样的利润最大。直接导致了大唐小面额货币奇缺。


自从李承乾表示自己应该担负更多的重任这句话传开以后，就有很多的人前来显示自己的才华，希望能够成为太子的幕僚，云烨说的没错，自己就是一块磁铁，只要自己表露出想要吸纳的愿望，就会有无数的铁被自己吸引过来，不过啊，大多数是没有多少用处的铁砂。


李承乾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但是，舅舅还有岳父，给别人的信里面都提到了这句话，如今，就不能反驳，哪怕没说，也必须承认自己说过，对与错，有时候不是由自己说了算的。


很想知道青雀怎么想，李承乾不由自主的来到了武德殿，通报之后，得到的回答却是魏王不在，殿下已经三天不见人影了。


重重的一拳砸在柱子上，李承乾的手已经在流血，他感觉不到手疼，只感到心里面一阵阵的抽的难受，自己才对权力表示一下欲望，青雀就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一个个都要干什么？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来武德殿了，他认为青雀这时候应该就在这座大殿的底下。


“殿下，魏王确实不在，三天前，人就消失了，不是托词，魏王府也在寻找。”程处默面无表情的对李承乾说。


“什么？青雀去了那里？处默，他会不会有危险？”李承乾按着程处默的肩膀急急的问，程处默不会欺骗自己，这一点他很肯定，只是青雀去了哪里？


“不知道，我只知道一同消失的还有魏王殿下的侍卫长以及四个侍卫，长安找遍了，不见魏王踪迹，封地的消息还没传来，我估计他不会去的。”


程处默施礼之后就离开了，作为朋友见不得承乾焦急，作为臣子，皇家的是情少掺和为妙，老程家从不干傻事，效忠的对象只会有一个，那就是现在的皇帝，谁做皇帝效忠谁。不会因为自己和太子是好友就破坏这一原则。


一旦做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就能轻易的改弦易辙，听到青雀离开的消息后，李承乾有些焦急，但是大部分时候，心头居然轻松了好多，他知道自己的这种心境不对，可是那种浑身轻松地感觉又让他着迷。


“青雀跑哪里去了？怎么扔了一张纸片子，没头没尾的说自己玩去了，就跑的无影无踪，这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了，陛下，您为何一点都不操心？”


长孙急躁的在万民宫里转来转去，她已经派了很多人去找，三天了依然杳无音讯。


“皇后，青雀是你生的，你还不了解他？看似糊涂，但是在大势的把握上却很精明，你就不要操心了，儿大不由娘，你现在说了人家也不一定会听你的，都有自己的心思，云烨把自己摘得清清楚楚的跑去海上要当海盗，好好的侯爵给这小子都糟蹋了，青雀最近心烦，据说也走了，洛阳守将回报说青雀乘着快舟，下了江南，就带着五个侍卫，胡闹之极，幸亏镇守洛阳的是道宗，硬是加派了五百亲卫，这才放他离开，他好好的，你就放心吧，也许是武德殿底下呆烦了，想出去游玩，随他去吧。”


李二的话说的长孙珠泪盈盈，她是女中豪杰，如何听不明白丈夫话里的意思，不就是想看看自己的孩子到底都要干些什么，承乾那句没名堂的话如今传遍朝野，生生的把自己绑在一个战车上，是好是坏什么都不知道的就往前开，都是为了什么啊。


“哭什么，我们的孩子到底长大了，想要他们乖乖地接受安排，这不可能，李家你看看有安稳的人么？不过还好，云烨把这个过程整整延缓了五年，迟早都要爆发的，现在爆发不是更好么？”李二微笑着对长孙说。


“您不担心？父子相争难道是您喜闻乐见的一幕？”


“没错啊，确实如此，我们是帝王家，以前朕还担心承乾对权力的欲望不够强烈，现在不担心了，只要不干出丧心病狂的事情，朕没有什么不能容忍的。”李二端起茶壶吱溜了一口茶水又说：“宝剑想要锋利，就需要不断的磨砺，如果材质不好，就需要重新锻打，如果是废材，就需要毁弃，承乾至少把话说到了明处，这很好，堂堂之师摆明车马要给朕看看他的实力，很好啊，朕就好好看看他的实力，看看他到底有没有继承大统的能力。”


长孙无力的跌坐在地上，留了一阵子眼泪，就回到了自己的两仪殿，下令，除陛下之外，任何人都闭门不见。


贞观十一年七月，左卫大将军侯君集，平灭昭武九姓一十一国，除潞国公晋陈国公，萌子三人，迁吏部尚书。


八月，太子李承乾整肃钱庄见效，特赐承乾殿，准许太子建承乾宫于东宫，开府建牙，主政户部，房玄龄，萧禹担任太子少师，子李象晋常山王。


九月，太子妃苏氏因见事不明，废黜，侧妃侯氏女，门袭轩冕，家传义方，柔顺表质，幽闲成性，训彰图史，誉流邦国，正位储闱，惟朝典。可皇太子妃。


太子门下讫干成基，杜荷，赵节，李安俨全部得到封赏，一时间全部黄金台上封名，太子殿下仁厚之名，传遍大唐。


整日在两仪殿垂泪不休的长孙闻听之后，大惊失色，恳求陛下收回诏书废黜太子妃的诏书言道：“皇家大妇，只要仁厚就好，何须门庭显贵，此乃取祸之道也。”


帝曰：“今时怎比往日？”皇后无言以对，垂泪退回宫苑。


太子妃宴客，时有云宝宝云寿者，便溺于庭院，遭侍者斥之，大怒，燃马尾于马厩，坏酒宴于庭前，宾客狼奔于后，伤者不知凡几。太子妃大怒，命人拿问，不想云寿遁入两仪殿，与皇后言欢三日方才出宫，皇后曰：“敢执此子者，老妇必啐之。”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七节 无家可归的人


眼看着荔枝越来越少，云烨很发愁，诺大的一个果园子里就剩下这两颗树上的荔枝成熟的最晚，刚才还被辛月摘了一大篮子去，说是奶奶喜欢吃。


骗鬼啊，老奶奶担心上火，一篮子荔枝能吃两颗就了不得了，怎么会没命的吃那些，不用说又是小武，小丫怂恿辛月来摘的。


好在还有那棵三百年的龙眼树，已经有龙眼能吃了，到了岭南，不吃荔枝那可就亏大了，铃铛怀孕喜欢吃香蕉，那日暮则对甘蔗情有独钟。


看着那日暮咔嚓咔嚓的啃着甘蔗，云烨一把夺过甘蔗，拿出刀子拿出刀子把甘蔗皮削掉又塞给她，没见过这么懒惰的女人，吃甘蔗把削过皮的部分吃掉之后，懒得再削皮，就拿牙咬着外皮一片一片的往下撕，嘴唇都弄破了，娶了这样的女人不够操心钱。


铃铛在岭南待得最久，自然知道什么样子的香蕉好吃，小小的，红红的那种猴儿蕉最好吃，在口袋里装上一小把，可以吃一整天。


雨整整下了一个月，终于见到了晴天，全家老少都搬出椅子在外面晒太阳，岭南的太阳狠毒，不一会就星散离开，只剩下忙里忙外的李安澜，整个一副辛月在长安的翻版，对于全家的到来李安澜欣喜若狂，长安是辛月的地盘，但是到了这里自己才是主人。


知道老奶奶耐不得热，就把最高的一间竹楼收拾出来，围上纱幔给老奶奶主，至于第二好的房间自然给了四个孩子，李容对于自己的弟弟妹妹，非常的喜欢，尤其是自己的亲妹妹云澜，云暮他也喜欢，就是不喜欢云暮身边的大狗旺财，因为旺财到了岭南日子过得非常凄惨，太热了，只能趴在水里苦熬日子，舌头一天到晚没有收回去的时候。


李安澜把最大的一间房子留给了自己，辛月看到自己的比人家的小，硬是不愿意住进去，最后无奈的云烨只好让她们自己住一个大间，自己晚上陪着总是爱抽筋的铃铛。


家里有一个很大的游泳池，那是云烨特意命人砌出来的，自从小丫小武她们喜欢上了游水，内宅就一个男人都没有出现过，包括云烨自己。


既然出来了，就是享福来的，谁喜欢四处操劳？狄仁杰没资格说这个话，大热天的穿着一条短裤，赤着脚站在甲板上，他的脚已经不怕烫了，三个月的时间足以把一个玉面朝天的俊秀后生摧毁成一个黑炭头。


别人都是坐着大船慢慢悠悠的一路游玩着到了岭南，狄仁杰不同，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先是坐快船，然后坐车，最后骑马，忘命的奔波了一个月穿过梅岭古道从陆地上到达了邕州，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帮着师父督造这三艘战舰的武器装置。


这是三艘排水量一千吨的战舰，使用纵帆，是可以转动的平式梯形斜帆，能根据风向随时调整张帆的角度；以竹竿维布帆，重量大，起落迅捷；


云烨的这三艘船可以逆风航行，即走之字形路线。并且普及了水密隔舱，舱板跟船壳板紧密连结，起着加固船体的作用，不但增加了船舶整体的横向强度，而且取代了加设肋骨的工艺，使造船工艺简化。


此外，铁家父子对船壳结构也有着独创性。其船壳板之间不是平接的，而是搭接的。这种接法，称之为“鱼鳞式”结构，其优点是船壳板联结紧密严实，整体强度高，且不易漏水，按照云烨的要求他们特意加厚了甲板，将大型石锤装在了上面，虽然只有前后两个，但是这种用于近距离作战的武器，非常的凶悍，只要被摆动的石锤砸到，敌船除了粉身碎骨之外，没有第二种可能。


“公子，这三艘大翼船，其实已经是而非了，按照老夫的看法，大海之上已经没有什么船可以和他想比，侯爷是久经战阵的名将，想要驾驭这三艘船纵横大海易如反掌，只是老夫不明白，这样的帆真的能够逆风而行？没有船浆，是不是托大了？”


铁老头自从接到云烨的命令到岭南造船，至今已经过去六个年头了，六年间为岭南水师一共造出了大小战舰十余艘，可以说是造船大匠中的楚翘。


“老铁爷爷，反正战舰马上就要下海了，只要把武器装载上去，就要试船，现在的台风太多，雨季结束后，小子要去大海上看看，您去不去？”


“怎么能少了老夫，这三艘船是老夫的心血所在，不看着它纵横大海之上我如何能瞑目，老铁家世代都以造船为业，有了这三艘船，老夫也可以告慰列祖列宗。”


一老一少在甲板上谈话谈的非常投机，狄仁杰身上没有那些官宦子弟的臭毛病，看人就只看年纪大小，见到年龄很大的，称呼一声“爷爷”不掉价，相反，好处不少。


出京的时候狄仁杰和师父有过一次长谈，最后共同制定了这次的出行，原来云烨打算给皇后说一声，偷偷的走掉算了，狂风暴雨的朝堂沾不起，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跑路，等到李承乾开始施展自己的抱负的时候，想走就难了。


狄仁杰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认为，该有的程序不能少，尤其是朝堂上的手续必须完备，要不然回来的时候，谁对云家都不会有好感，临阵脱逃的人想要朋友就难了。


师父既然已经利用魏征把自己逼到了不走不行的地步，那就不要浪费，不妨利用这次机会，继续让房玄龄给云家开出一条跑路的理由，这样最稳妥。一旦房玄龄同意云家告假，这时候再走不迟。


这样起到的效果就很明显了，连房玄龄这样的老好人都不看好云家在长安的前途，法外施仁的放云家一马，在自保的前提下，不管是太子还是别的人都会理解云烨的行为。


刘方听了狄仁杰的建议，拍拍狄仁杰的脑袋，无声的笑了一下，等狄仁杰走后，回头就骂云烨的年纪活到了狗身上，连小孩子的见识都不如。


事到临头需放胆的道理都不明白，越是这个时候，就越是要谨慎，政治的博弈和两军交锋没有差别，就是看谁的准备充分，看谁犯得错误少，这些都要从小做起，很多输掉大场面的人其实就是从小地方开始崩溃的。


狄仁杰知道师父是割舍不下情义，只好选则逃跑的，一方面是长大了开始要权力的亲如兄弟的太子，一方面是视自己亲如子侄的李二，长孙为难，云烨同样为难。


李家的基因太强硬，父子俩没有一个是饶爷的孙子，都想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大唐这个赫赫帝国的命脉里去。好在李泰现在退出了，要不然玩起师父说的三国大战那才是真正的灾难。


狄仁杰现在对长孙充满了敬意，一个女人要有怎样坚强的意志才能在李家如此糟糕的环境里活这么些年，更不要说她还有博大的胸怀，硬是把师父这个和她一样倒霉的人放逐的远远地，不沾因果。


没了外敌那就内斗这是国人的传统，既然几千年都没有改变过，再来一次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站在一边等待尘埃落定就好。


老铁一遍又一遍的检查哪些铜铆钉，手锤叮叮当当的敲过去，只要听见空音，那就非要返工不可，这是他的杰作，也是他的命根子。


站的太久，脚底板还是很疼，别人都以为狄仁杰已经适应了船上的生活，哪里知道他这是在强力的忍耐，趁着自己还能忍受，狄仁杰决定回舱房，师母今早派人送来的荔枝，现在吃起来正好，自己放在冰水里泡了好一阵子。


最后看了一眼帆樯，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舱房里，躺在竹椅上吹会风，才是这时候该做的事情。


舱房里已经有人了，一个稍微有点发福的人，正做着他最喜欢做的事，躺在竹椅上吃冰好的荔枝，手边还有一大杯殷红的葡萄酿，那是自己从师父的酒窖里偷来的，上品的葡萄酿家里就两坛子，这已经是最后的半坛子了。


“狄仁杰拜见殿下。”不管心中多么憋屈，狄仁杰还是中规中矩的拜了下去，李泰会出现在这里，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之外。


“少来，一个个都是些无情无义之徒，想要跑路为何不叫上本王？你们师徒夹在中间不好做人，难道我在里头就舒坦，三艘船，以前说好的，一人一艘，我来接收我的那一艘，‘青雀号’的威名一定会在大海上叫响，比你师父的那艘‘公主号’马屁船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王爷说的极是，船坞不适合殿下居住，不如您去邕州公主那里去住可好，小子这就安排车马，不远，再走四个时辰就到了。”


“不去，就住船上，住在我的船上，堂堂魏王殿下，像狗一样的跑了上万里路自我发配到岭南已经够委屈了，最后的尊严一定要保住，除了我的船，我哪都不去。”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八节 螃蟹搬家


云烨看到胡子拉碴的李泰，眼圈一下子就红了，聪明人的特点就是在事件刚刚出现苗头的时候，就差不多知道大致的结果，蒙头在武德殿里制造武器的李泰从地底下一出来，就听说了大哥那句想要担负更多责任的话，这让他五雷轰顶。


他之前不明白母后为何会大冬天上雪山，也没有弄明白云烨为和要把做了一半的事情统统扔下，带上全家星夜就逃跑了。


魏征虽然古板，但是不是那种无懈可击的人，房玄龄虽然势利，也不是强大的不可战胜，云烨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认输，带着全家做出大多数人都不理解的逃跑行径。


听了大哥的这句话之后什么都明白了，云烨所有怪诞的行为都有了解释，不是云烨斗不过魏征，也不是云烨害怕失败，而是因为大哥就要和父皇直接冲突了。


李泰左思右想之后发现，云烨之前的处境又落在了他的身上，两大之间难为小，更何况自己的地位非常的尴尬，不管做什么都是错的。


万事不理躲在地底下研究，会被人看成是在等待时机，参与的多了，会被认为是别有用心之徒，回封地更加的不可取，会被别人认为是蛰龙，惨笑过后发现云烨的选择是最好的，去岭南当海盗，实在是自己唯一能走的路。


给母亲留了一句话，父亲，大哥那里用不着打招呼，都是明白人，岂有看不出来的道理，带上侍卫跑吧，咱也去当海盗算了，所以一路狂奔就到了岭南。


“吃了没？”


“没！”


“哨子面吧！我也没吃。”


云烨吩咐厨子去做饭之后，就找了把椅子坐在李泰的对面，那个杯子也准备喝两杯。


“知道你的难处，你跑路不告诉我是对的，如果说了，那就成了佞臣，别人会说你是在我们兄弟俩之间挑拨离间，这是杀头的过错，你担不起。”李泰喝了一大口酒，把杯子撇在桌子上，烦躁的揉着脸。


“来了就好，反正我是要去当海盗的，这几天人手就要齐了，我们哥俩陆地上都不待，直接去海上，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出了事不要怨我。”


“当海盗能杀人不？”


“必须的！”


“那就好，八牛弩给我的船上多装一些，火药我这几天就开始配，只要你的船下了海不散架，没人能是我们的对手。”


两人都没有说话的愿望，一人一个躺椅，都是一副脊梁骨被抽掉的模样，软塌塌的躺在躺椅上。


“我总以为只要我不去争，我大哥就会安安稳稳的等我父皇百年之后再接手皇位就好，谁知道快活日子没过几年啊，是不是太快了？”


“不快，一定都不快，其实从陛下立下太子的那一刻起，争斗就该出现了，承乾忍耐到现在，说实话，是咱哥俩拖累了他，你的表态让承乾没了急躁的心，心平气和的等着自己登基的那一天，可惜啊，青雀，利益总是需要代言人的。”


“所以我大哥就成了那个代言人？我父皇对他们不好么？”


“不好！一点都不好，陛下威加海内，虎视鹰扬，想做前人未有的功绩，所以步子未免大了一些，性子未免急躁了一些，自陛下登基以来，解决掉外部的威胁之后，陛下就把全部的心思投进了内治。


剿灭了以前的门阀，控制了新出现的门阀，抑制住了将来的门阀，《氏族志》分封刺史两个举措，让你舅舅这样忠于陛下的人都感到了威胁，所以出声反对就成了必然。


你舅舅代表不了那些势力，也不敢代表，只好找一个合适的人选来代表他们，为自己呐喊争取最后的权力，这个人如果不是你，就一定会是你大哥，你把自己关在武德殿，一般人都见不到你，承乾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知不知道啊，这一现象陛下其实是乐见其成的，不管谁输谁赢，到最后的赢家总是李家，哪怕是你掺和进来陛下也不在意，说不定他会更加的高兴。


但是只要敢有外人的影子出现，嘿嘿，绝对会被你爹和你大哥撕个粉碎，所以我这种小人物就要立刻跑远，跑的让大家把我忘掉才是最好的办法。”


“照你这么说，我大哥就算是失败了也不会有事？”李泰第一次把头抬起来看着云烨，他也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当然不会有问题，只要你不当太子的态度够坚决，你大哥就是陛下唯一的选择，你想想啊，一个家里面，最能干的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其他的儿子都不是太成器，老大在父亲还在的时候就想掌权，结果被父亲痛殴了一顿。


这时候父亲老了，需要交权了，但是聪明的二儿子打死都不当家主，你说说看，以你父皇的性子会把国家交给谁？”


“必然是大哥，这是肯定的，哪怕他们之间再有矛盾，这时候我父皇绝对不会含糊。”李泰逐渐有了谈话的兴致。


“对啊，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这是帝王家的法则，你看着，这两天就会有旨意追过来给你，一定是要你回京的旨意，你回不回去？”云烨把厨子端来的大碗塞给李泰一个，自己端起一个。


李泰拿着筷子挑挑大碗里的面条嘿嘿笑着说：“我既然跑出来了，还跑的这么远，不玩痛快了干嘛要回去，回去受夹板气？他们两个喜欢争斗那就去争夺，我们快快乐乐的去做海盗。”痛痛快快的吃了一大口面，砸吧一下嘴，这才发现了蒜瓣，拿手一搓，剥好几个，一口面条一口蒜瓣吃的极为痛快。


云烨的动作也是大同小异，事实上李泰，李承乾都是这么吃面的，从云烨身上学来的坏毛病，搞得现在吃面不吃两瓣蒜就不舒服。


一大碗面吃完，李泰的魂魄好像都回来了，拉着云烨两个人就去了海边，扔掉鞋子，光着脚踩在软绵绵的海滩上，这对李泰来说是一个新的体验，沙滩上有很多被海浪冲上岸的贝壳，有一些非常的漂亮，海边的人司空见惯，但是李泰却找漂亮的捡起来，兜在自己的袍子上，很不理解的问云烨：“这东西这么漂亮，怎么不见你送一些去我家？”


“谁说我没送，我送给兰陵一个巨大的贝壳当箱子，很漂亮，你老婆从我家拿走了一斗珍珠，是她自己不要贝壳的。”


“这个蠢婆娘，太小家子气，回去就休了她，一斗珠子那里有一斗最漂亮的贝壳好玩，知不知道，上古时期人们的钱币就是贝壳。”


以前云烨也以为买椟还珠是一个嘲笑愚蠢的故事，在和大人物相处的久了才发现，干那事的人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贵人，金钱这东西在他们的眼中实在太可笑了，喜欢盒子就买下来，至于里面的珍珠确实无足挂齿，还给人家就还给人家，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事情放在云烨身上，估计现在也能干的出来。


海浪调皮的舔着脚趾，痒痒的，瞅着远处捕鱼的渔夫，云烨就把身上的袍子脱掉，交给了刘进宝，李泰也把自己的衣服脱掉了，这样的碧海蓝天，如果不游水，实在是对不住自己，见王爷和侯爷都要下水，那些旱鸭子侍卫，咬着牙宽衣解带，最后一大群穿着内裤的男人带着各种怪叫冲进了大海。


狄仁杰也欢笑着跳进大海，不过他很快就连滚带爬的上了沙滩，拼命地抖着内裤，一只铜板大的螃蟹从里面掉出来，看他一脸惊惧的样子，估计那只螃蟹下手不轻。


李泰才要准备嘲笑一下，就觉得自己的脚趾头也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夹了一下，也惨叫着上了岸，果然自己的脚趾头上也挂着一只螃蟹，不单是他，只要下水的人没有不中招的，老铁从远处呼喊着跑过来，催促大家赶紧离开。


“好我的侯爷哟，怎么敢在螃蟹湾游水哟，如今到了九月螃蟹就要大搬家，数不尽的螃蟹就要从海湾的这头走到海湾的那头去，现在水里面全是螃蟹，快走，太阳就要落山了，螃蟹也就要从海里出来了。”


刘进宝帮着云烨把螃蟹从小腿上拿下来，再看侯爷的小腿，都流血了，李泰脚趾头上的也被侍卫头领取掉，至于自己腰上的两个，还来不及处理。


等一群人穿好衣裳，站在高台上往下看的时候，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四五里宽的沙滩上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爬满了螃蟹，根本就数不清有多少。


海鸥，鱼鹰欢快的在沙滩上盘旋，一个俯冲就会叼走一只螃蟹，但是螃蟹似乎不管不顾，浩浩荡荡的向海滩边上的树林进发，就像一支秩序井然的大军。


不论天上的鸟儿叼走了多少，陆上的百兽吃掉了多少，螃蟹大军一往无前，浩浩荡荡的往前进发，遇到深沟，前面的螃蟹会被挤进坑里，后面的螃蟹继续跟上，直到大坑被螃蟹填平，大军继续进发。


李泰对云烨拿着竹竿挑选肥大螃蟹的举动并不欣赏，而是看着漫无边际的螃蟹发呆，老铁说，这是螃蟹的宿命，李泰很想知道自己的宿命又是什么。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四十九节 虾兵蟹将汇邕州


李泰走遍了海滩，在研究螃蟹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举动，云烨准备了一个好大的锅子，在煮螃蟹，动物产卵的习性而已，后世都没办法彻底解开，李泰能耍出什么花花来。


悲怆的李泰到底把螃蟹的行为归类到命运上来，螃蟹不顾生死的搬家，就像自己不得不远离长安一样，都是命运的安排。


他感觉自己就像春秋时期的吴国公子夷昧一样不愿意继承皇位，从而远避他乡，至死未归，这样悲凉又兄弟情深的情感不断地触动他的心扉，不知不觉的自己的形象就在心里变得高大起来，一高大，就容易伤感，一伤感，吃东西就慢，当他把手伸进锅里准备再捞出一只大螃蟹伤感一会，却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螃蟹大军一连行军了三天，海湾里布满了数不清的螃蟹尸体，云烨，李泰再也没有了吃螃蟹的心思，太多了，看着都恶心。


有志于当海盗的好汉从四面八方汇集过来，都是岭南水师的退役士兵，习惯性的按照以前在军伍里的样子组成了团队，不远千里万里的来到岭南，眼巴巴的等着巨舟下海的日子。


云烨的号令虽然也有些作用，但是绝对没有大到能让八百多名军士如此的踊跃，虽然刘方说云侯一声令下群雄汇聚，这是大场面，一个家族是否强大，就是看他的号召力如何，通过这回检验，刘方认为云家已经具备了门阀的潜质。


“狗屁的号召力，那是钱的功劳，王八蛋们没一个好的，以前让他们加入海运行，一个个都推脱，当了几年兵，海运行的收益都不看在眼里，说是要回家照顾老母。


娘的，现在听说岭南有一笔大财要发，一个个说不定把老娘活埋了就跑过来了，还说什么号召力。”云烨从队伍的前排踹到后排，一个都没放过，嘴里面胡乱骂着，一群杀才，一个个活的油光水滑的，也不知道能不能再上阵了。


“你他娘的肥成猪了，船上要是再多两个你这样的，老子是运财宝还是运肥猪？还能拉着绳子跳帮么？”


“回大帅的话，小的以前就是船上的厨子，不用跳帮，惦记着弟兄们的肠胃，这不是就来了么。弟兄们吃不好就没力气，没力气就抢不来宝贝，俺老黄的手艺弟兄们都知道。”


胖子挨了踹还是站的稳稳当当的，看起来多年船上练就的下盘功夫没放下。


“老子娘安排好了？到了海上可没有只允许咱们抢人家，不许人家抢咱们的道理，到了海上，就求龙王爷保佑吧！”踹了没起作用，云烨就问问他们的准备工作做的怎么样了。


“回大帅的话，老子娘已经过世了，家里就剩下婆娘和四个崽子，眼看着崽子们到了娶亲的年纪，这是要俺老黄的命啊，只好出来跟着大帅再给他们挣点娶婆娘的钱，死不死的没关系，只要赚到钱就行。”


厨子的话立刻就引起好多人的共鸣，人到中年万事休，如今想找一个来钱快的行当，很难，还是跟着大帅痛快，一个个都以云烨的老部下自居，打生打死的没关系，反正已经拼了好多年，跟着大帅至少不会没个下场。


“哟哟，刘仁愿，你也出来了？五品官不做了？侯爷我能告三年的假期，你恐怕没这个便宜吧，怎么做事情这么混账？”


看到刘仁愿的时候云烨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这样不合适，不管当海盗能发多大的财，都划不着拿五品的官身来换。


“大帅，属下被娘娘调去看守仓库，就是那个油库，五蠡司马让我滚蛋，能滚到那里就滚到那里，敢去油库他会让属下去渡口划船玩。


属下认为大帅要当海盗少个二当家的，就故意和五蠡司马起了冲突，果然被调去守渡口，属下乘机向司马告假，司马想都没想，就准了三年，所以就来了，属下来之前赖传峰，杨月明不知为何也和五蠡司马起了纷争，估计也快到岭南了。”


听了刘仁愿的话，云烨的心里堵得慌，五蠡司马是军中公认的不可得罪的人物，得罪他们，仕途上还想上进估计就难了，他们现在也算得上功成名就之辈，只要慢慢熬，总会熬到一军的统领位置上，毕竟岭南水师还是大唐最强的一支舰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觊觎他们的位置，这样不经大脑的干事，实在是欠思量。


“算了，来都来了，那就继续一个锅里搅马勺吧，他们没来之前，你要担负起这些人上船前的训练，一两年没上船，多少会有些生疏，别把自己当海贼，还是当军队操练就对了。不管是厨子，还是账房，一个都别落下，有一个算一个，除了无舌先生，其余的人都要进行训练，海里和陆地上不同。”


云烨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就转过身，这两句话是对单鹰，熙童，寒辙他们说的。


寒辙本来想提出异议，但是看到单鹰没吱声，也就闭上了嘴，找不到和单鹰打架的机会，就在训练中比一下也是应该的。


熙童认为参加训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保命的手段谁也不嫌多。抓着小铁和狗子的脖子就去另一边等待，刘仁愿分配什伍。


刘方也留了下来，准备自己的方略，等云烨安排好进度之后，狄仁杰留下来督造战船，无舌随着云烨和李泰回了邕州，海边虽好，条件太简陋了，李泰还是非常的不习惯。


李安澜带着老奶奶，辛月，那日暮去了桂林郡，原本只是李安澜自己去，要和桂林的防御使商谈借用灵渠运粮的事，这是早就确定好的，桂林之地七山两水一分田，粮食匮乏，偏偏那里驻守着一支大军要守卫灵渠，预防南诏入侵，从湘水运粮路途遥远，不如从邕州运粮接济大军来得方便，这样一来邕州就不必把每年的赋税送去长安，在桂林郡接手便是。


早就听夫君说那里美得就像一幅画，辛月那里有放过的道理，她很确定，夫君从来就没去过桂林郡，从哪里得知那里的风水貌相？


还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什么象鼻子山，什么两岸奇峰林立，一路山青水秀，江水澄清如碧，水光山色，如画天成，被称为百里画廊，最后还眯着眼睛作诗，“人间老画师，到此寸心折”。好像他真的去过一般，对这次的旅行，辛月充满了好奇，心底里更是想看看夫君不为人知的过去，一个白玉京，如何能填满辛月探索夫君秘密的雄心。


公主府里就剩下几个孩子，和怀孕的铃铛，没看到姐姐，李泰有点失望，不过听到云烨对桂林郡的描述之后，也动了心，休息了一晚上，就骑着马去追赶李安澜一行，李容自己骑着一匹温顺的母马，非常的兴奋，对于自己能和父亲，舅舅一起出游，更是欢喜，这是云烨刻意安排的，男孩子总要吃点苦的。


云烨他们走的不快，李安澜她们走的更慢，因为她们走的是水路，从西江溯流而上最后到灵渠，所以云烨只需到柳州就会截住她们。


李泰非常满意云烨的安排，只要自己不断地在岭南走动，父皇的旨意就交不到自己手里，等到海船的武器造好，大军准备齐整，自己就要上船，再回来的时候必定已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从未放纵过自己的李泰，对一切充满了好奇。


拿着自己的弓箭走了一路射了一路的箭，道路两边草长莺飞的猎物繁多，每每看到色彩斑斓的大鸟自草丛中飞起，李容就要大呼小叫一阵子。


见李容喜欢，李泰哪有放过的道理，他自幼弓马娴熟，区区猎弓自然不在话下，当然很多时候都射不准，少年时弓马娴熟，现在就很难说，见到王爷受辱，侍卫们自然要为主子找回场子，大唐弓马娴熟的人忒多了，李泰射不中，立刻就有十几只箭呼啸着飞过去。


刺猬一样的大鸟那里还有半点的美艳可谈，李容把刺猬鸟扔下就开始发脾气，不过还好，发脾气的对象是云烨和李泰，他也知道和下人发脾气要不得，只有跟自己最亲的人发脾气才不会被人讨厌。


李泰发誓赌咒的要替外甥射下来一只完整的，可是愿望总是落空，李容都已经转过头不理会那个喜欢吹牛的舅舅，还说大舅舅射鸟就没问题。


一句话把李泰激的怒火高涨，凭什么大舅舅能做到，自己就做不到，一时间弓弦乱响，到了也没有弄下来一只完整的，如果不是无舌老先生用石子帮了李泰一把，今天在孩子面前丢人丢大了。


现在走的这条路就是秦朝入岭南之时修建的驰道，道路之上已经被青草埋了半截，当初修路的时候，垫道的土是要被蒸过才成，确保土里的草籽不会生根发芽，可如今，再坚实的路面也经不起岭南绵绵的雨季冲刷，变荒草萋萋，很多时候能看见被马蹄惊走的毒蛇蜿蜒着游走。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节 想法决定命运


终于走出了山路，这简直就是恐怖的折磨，两边悬崖上的猴子居然知道拿石头丢人，入轨时一两只也就罢了，成百只猴子一起往下扔就恐怖了，狼狈不堪的窜出山路，还没来得及把抱在怀里的儿子放下，就听一声弓弦狂响，一只追过来的猴子翻滚着从悬崖上掉了下来，其余的猴子抓着悬崖上的树干，死命的摇晃，叫声越发的凄厉。


“魏王殿下，老夫在此等候多时了。”一个黑脸的老汉持弓立马大声的喝道。


“冯盎？这个老家伙怎么会在这里？”云烨悄声问李泰。


“那还用说，能使动他的也就我父皇了，这回麻烦了，我不想回京去受罪，想想办法。”李泰不动声色的对云烨说完，自己就迎了上去大声说：“小王初到岭南，本应去广州拜会越公，不想道左相逢，真是让小王惊喜。”


冯盎从马上下来，把自己的巨弓插回背后笑着对李泰施礼说：“哈哈，魏王多礼了，老夫原本不想打搅魏王游性，无奈皇命在身，容不得老夫多想，还请殿下随老夫回广州，自有天使护送王爷回京。”


“云烨拜见冯公，去年送到的那几支人参可还受用？”云烨也从马上下来，拖着李容上前见礼。


“云家的大礼老夫承受不起，那些人参老夫是付过账的，两千枚白花花的银币，这里就不领云侯的人情了。”只要看到云烨冯盎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好端端的岭南，如今被云烨弄得四分五裂，冯家再也不是当年坐领二十州的豪族了。


“这是哪里话，都说好是礼物了，怎能收您的银币，一定是那里弄错了，晚辈这就命人去查，定给冯公一个交代。”


“不劳云侯费心，吃付过银子的人参老夫心里舒坦，今日老夫专程是来迎接魏王殿下的，希望云侯莫要多事，魏王殿下在岭南多留一日老夫就睡不安枕食不下咽，日日要为殿下的安危担心，还是早些送走让老夫睡的安稳些。”


李泰刚要说话，悬崖上的猴子叫的越发大了，烦躁的朝悬崖上看一眼，却没有更好的办法。


冯盎低声说了一句：“聒噪！”抽出巨弓，一连三箭，顷刻间就有四只猴子从悬崖上掉了下来，剩下的猴子顿时没命的往山谷里窜去。


“呀呀呀，冯公宝刀未老，三箭四猴神乎其技，云烨佩服，佩服！”太吃惊了，隔着一百多米，老家伙居然箭无虚发，其中一箭居然穿透了两只猴子。


“猴而已，还经不起老夫一箭，杀几只猴算不得本事。”冯盎斜着眼睛嘲弄的瞅了云烨一眼，话说的非常恶毒。


冯盎一语双关的话在场的谁没有听出来，只是碍于云烨的颜面不好笑出来而已，不但云烨这边没人笑，冯盎带来的那群人也没有出言讥讽。


云烨有些奇怪，老冯家在岭南虽然收敛了很多，却不至于低调到连嘲讽都不会的地步，要知道上次冯盎持弓进公主府大展神威的事情，已经是岭南人的骄傲了，这事过去没几年，冯家不可能变化这么大。


不过看到穿着轻易地冯智戴，云烨就明白了，一定是这个家伙管束了自己的部下，看样子他就要成为冯家的代言人了。


道左相逢自然要饮上一杯，冯智戴很快就搭好了帐篷，摆好桌案，冯盎坐在主位，端起酒碗对李泰说：“殿下不辞万里驾临岭南，贵人踏贱地这是岭南的福份，老夫亦有荣焉，劣酒一杯聊表心意，饮胜！”


这一晚不喝不行，不喝就是看不起人了，云烨强忍着喝了一碗劣酒，放下酒碗说：“冯公心意我等心领，只是您说劣酒一碗，还以为是您的客套话，谁知您居然真的把劣酒拿出来了，魏王殿下身子娇贵，恐怕受不了劣酒的杀伐。”


李泰不明白云烨和冯盎为什么一见面就互相掐，他这些年很少过问朝堂上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岭南这样的荒蛮之地更是陌生，不解的看着两人看他们唇枪舌剑的争斗。


冯盎转头看看帐篷里诸人，双手扶着桌案沉声说：“云烨，你真的不知道我堂堂越国公为何要饮劣酒？以致连招待魏王这样的尊贵人都无好酒敬献？”


李泰看看酒碗，刚才哪碗酒确实非常的难喝，堂堂越国公号称富甲一方的豪雄如果连好酒都喝不起，那就说不过去了，冯盎明着是问云烨，实际上是要自己做主才是真的，不管自己能不能做主，冯盎这样的人还是要安抚的，于是拱手问道：“孤王也没想到越公会如此穷儊，到底是因何如此？”


冯盎先是一阵凄厉的大笑，然后指着云烨对李泰说：“殿下恐怕还不知道吧，云烨在岭南的恶行几乎罄竹难书，且听老夫一一道来。”


看到冯盎开始表演了，云烨抱着酒碗竖起耳朵准备好好听听，自己在岭南怎么就罄竹难书了，这种当面告黑状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的。


“殿下有所不知，自从云烨觊觎岭南财富以来，至今已经过了五载，您可知岭南百姓是如何熬过这五年的，自他到来之日，战争，疾病，瘟疫，层出不穷，安南百姓奔走呼号，惶惶不可终日，广州商贾战战兢兢，唯恐得罪云烨遭逢大祸。


岭南水师封禁大海，梅岭古道更是飞鸟难越，殿下可知，他们运到长安的每一船粮食都是安南百姓的汗水所得，每一船珍宝上面都沾满鲜血，这个屠夫，在安南大开杀戒，摧城拔寨无恶不作，云烨之名在安南可止儿啼。


哈哈哈，老夫这个越国公也未能免遭荼毒，两小儿无知，爱慕公主，竟被这个恶贼假借山神打鼓，活活谋害，可怜他们尸骨无存，老夫思之，痛彻心扉。”


冯盎说的痛苦，想要挤眼泪，就是挤不出来，难为他一个粗豪的汉子居然能硬生生的把这段话背下来，估计是出自冯智戴之手。


想干什么？云烨吃着果子看冯盎表演，就是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这时候把这些陈谷子烂芝麻拿出来到底要干什么？这表演的成分也太浓重了吧，打死云烨都不相信，冯盎家里连招待李泰的好酒都没有。


云烨见李泰在低声安慰冯盎，叹口气命刘进宝把自家的好酒拿过来，给众人满上，自己坐到角落里，继续思量，冯盎说这么一大堆废话的原因。


见李泰朝自己看，意思是给老冯解释一下，云烨只好起身给冯盎施礼，自己把人家以为堂堂的国公逼得只能喝劣酒了，陪个罪不过分。


“冯公，经略安南的时候，好像冯公也去了吧，抢的比我还多，岭南打仗好像也是您在干，高、罗、春、白、崖、儋、林、振八州有些是您祖上传下来的封地，有些好像是您一个个抢来的吧，罗窦诸洞僚人叛乱，更是您获封上柱国的凭借，怎么就成了晚辈的恶行。


您有三十个儿子，仆役婢女足足一万人，真可谓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晚辈唯恐您冯家盛极而衰，用梅岭古道做了一点小小的挟制，又不让岭南水师捎带您的货物，都是为了您冯家着想，中庸之道才是家族长久的依靠。


唉，说吧，魏王殿下不是外人，您到底想要什么就说，只要不是太过分，看在魏王殿下的颜面，我尽力满足就是。”


和一个不会演戏的人一起演戏会很累，老家伙玩了一辈子的以力服人，这时候开始哭诉，确实不像他的为人，他甚至不是一个因为皇帝旨意就跑几百里地找人的好臣子，弄不清楚直接问，能谈就谈，不能谈就拒绝。


李泰也发现这里面有故事，一路上不要说流民，就连饿肚子的人都看不见，怎么就活的凄惨了，这里甚至要比自己一路上看过来的大部分地方都要富庶。


“既然云侯有悔改之心，老夫也不以为甚，年纪大了，不堪劳顿，就由犬子智戴与魏王，云侯分说，老夫先去歇息片刻。”


李泰和云烨眼睁睁的看着老家伙耍完流氓甩着袖子出了帐篷，一脸尴尬的冯智戴起身致歉道：“家父年迈之后，心思已不同于往日，还望殿下海涵。”


“你父亲到底要干什么，你说说，孤王好奇的紧。”


“殿下，冯家生在海边，长于海边，唯求云侯经略大海之时，冯家可以附于骥尾可否？”冯智戴带着含蓄的微笑，向云烨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走不了了，那里都去不了了，冯家眼见在陆地扩张无望，就把眼光瞄向了大海，他家有三十个儿子，虽然被云烨弄死了两个，剩下的依然很多，百年大族的底蕴深厚，如果把冯家放到海上，这片大海迟早会成为冯家的囊中物。


别人看不起大海的产出，云烨知道大海的潜力到底有多大，冯家现在欠缺的就是造船和水军，他们常年在海边，却只能在海湾里捕鱼，捞捞珍珠，想让云烨出海的时候带上他们，云烨可以很肯定地说，他们一定会卖命的，冯家不争一时的短长，他们是怎么把眼光从陆地转向海洋的？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一节 朱雀大街上的裸体人


“烨子，冯盎他们家想去海上，你怎么好像不高兴？”李泰对与云烨把他从帐篷里叫出来商量有些不解，力量是有一定数量的，冯家如果把力量投向大海，投入到陆地上的就会减少，这样一来，梅岭的甲士就能减少一些，但是看云烨的反应，好像更加的忧虑。


“这个决断很难做，青雀，我之所以冒险让你和我一起去大海，就是想让你亲眼看看大海是如何的富庶，我们的祖先世世代代的在黄土高原上生活，对于土地我们有着无穷的欲望，能种粮食的地方我们种粮食，不能种粮食的地方我们也种，珍惜每一寸土地，我们却对浩淼的大海视而不见。


冯家有人，有财，有能力，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造船的能力，时日久了，必定会自成体系，对于子孙后世控制大海不利。”


李泰笑而不语，跑到路边撒了一泡尿之后才回来对云烨说：“烨子，我发现了你的一个缺点，你答应不生气我才说。”


“什么缺点能让你连尿都憋不住？洗耳恭听之。”


李泰犹豫了一下才说：“我发现你不像是一个堂堂的侯爵，更像是街边杂货铺的掌柜。”云烨愣了一下做了一个继续的手势，意思让她把话说完。


“你少了一股子大气，刚才在撒尿的时候我仔细回忆了你的所作所为，发现你非常的小家子气，这一点你比我大哥差的很远，更不要说我父皇了。


这个天下说是我李家的，不如说是整个天下人的，我父皇只是以舵手自居，将皇家比作大船，说出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语，就是说明天底下的好处李家占不完。


大唐立国靠的是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魄，只要在大唐律法允许的条件下，你可以肆意作为，我们的大军向西，向东，向北，向南开拓进取，就是想向整个世界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要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就能得到。


国家的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全面开花，我父皇需要有针对性的布置力量，面对最危急，最重要的场面，其余的事情就需要大唐的勋贵和百姓们来完成。


对冯家你多虑了，李家不在乎将来多出一个对手，只要冯家现在做的事情没有违背国法，没有产生异心，我们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条出路呢？更何况这条出路还不一定保险，需要冯家拿人命拿财富去开创。


烨子，你错了，冯家是大唐的臣子，大唐人所拥有的便利，他们也能拥有，冯家在隋末之时坚持不肯裂土，不肯自立，保持了国家的完整，平息了一场刀兵之祸，这就是他们家的功绩，这样的功绩封王都不为过。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是在为后世子孙着想，你确定你想的就是正确的？你知道你给他们的就是他们想要的？我父皇给我安排的路我都不愿意走，更何况后世子孙。


这个世界上的财富我们索取不完，不可能给子孙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我们做自己该做的事，尽自己的责任就好。


如果后世子孙觉得我们没有给他们打下足够多的土地，留下足够多的财富而抱怨的时候，那就让他们去抱怨吧，让他们在我们的坟前埋怨去吧，这样无能的子孙我如果地下有知，一定从坟里跳出来，把他活活掐死，无能之辈留之何益。


我们没有杀完的敌人是留给他们继续杀，我们没有抢完的财富是留给他们继续抢，我们没有占完的土地是留给他们继续占，不是让他们躺在祖宗的功劳簿上混吃等死的。


如果因为自己无能被别人欺负了，那是活该，如果李家子孙因为自己的无能而丢掉了海洋，丢掉了大陆，丢掉了长安，丢掉了祖坟，那是活该，如果那个时候我李泰的坟茔被人家刨掉，被人家曝尸，那是也是活该，我做鬼都不会埋怨一声。


烨子，打开心胸，冯家不是敌人，从来不是，如果我们事事猜忌，处处提防，那就什么都不要做了，我宁愿看到大海上唐人的战舰四处纵横，也不愿意看到无数的异族战船在那里耀武扬威，哪怕大唐的战舰比外族的战舰对李家的威胁更大。


出海的时候带上冯家子弟，不隐瞒，不提防，都是自家兄弟，防备才是人心失散的最大祸根。


冯家能忍耐我姐姐入岭南，能忍耐你在岭南纵横捭阖，能容忍岭南被朝廷分割的四分五裂，这已经是最大的忠诚了。


上位者不能只要求下属付出，也必须给下属回报，有来有往才是人情，古话说得好，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冯家自立不自立取决于长安对他的态度，不是他家占据了多少海洋。


你说过，海洋要比陆地大了很多，就让冯家去占领，看看他能拿走多少，三十个儿子，上万名奴婢，在大唐全国就是一个笑话，还没有你云家庄子附近的人多，算得了什么？


我李泰就不信，我以诚心待你冯家，你会无情取义的反叛我？就算反叛，一个无耻的背叛者，倾覆只是转眼间的事耳。”


李泰一番话，把云烨说的面红耳赤，长揖不起，李泰说的对，自己骨子里的小市民心思暴露的彻底无遗，有多大的心胸就干多大的事情，有多大的心胸就有多大的未来，这本来就是真理，山谷间的猴子都知道齐心协力的扔石头，自己却在把人往最坏里想。


身后轰然响起了笑声，背着巨弓的冯盎从大树后面转出来指着李泰大声说：“老夫服了，老夫服了，活该你李家坐天下，有你这样的王爷江山三代无忧，听说你大哥比你还要优秀，这是你李家的洪福，冯家最好的子弟就是智戴，却连云烨这只猴子都比不上，只能跟在后面吃屁，李泰，告诉你父亲，从此，冯家对他忠心不二，想要冯家子孙也跟着对你李家子孙忠心不二，那就拿出做人君主的气魄来，只要有气魄，冯家世世代代做臣子有何不可？”


最丢人的一幕被人家看到了，更何况李容就在那边把小脑袋探出来看，云烨的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转眼间就要发作却听冯盎又说。


“云烨，你别不服气，虽然你智计百出，花样不断，甚至有杀光岭南人的本事，可是老夫就是不服你，你心狠，你是老夫见过的人中最狠的一个，别人都有需要恪守的底线，你没有，那整个岭南人来威胁老夫你是第一个，最让老夫担心的就是你说这句话时眼睛里的凶焰，如果我真的伤了你儿子李容，我觉得你真会杀光岭南人陪葬，你才是视人命如草芥的魔王。


可是就这样，老夫依然看不起你，你从不会相信别人，哈哈，恐怕你和老婆在床上办事的时候心里都在提防吧？


长安的事情我听说了，你的行为让老夫更加的瞧不起，喜欢太子就站在太子的一边，推翻皇帝有什么大不了的，觉得皇帝的恩情没办法报答就跟着皇帝把太子制服就是，失败了了不起掉脑袋，跑什么，大丈夫恩怨分明，光明磊落，你这样婆婆妈妈的做事，哪里像一个五尺的汉子。


你为臣不忠，为友不义，自私自利，小肚鸡肠的算计人，算得什么英雄好汉！”


云烨的脸已经从黑的变成了白的，他发现自己这会也非常的想吐血，让人扒的赤裸裸的扔到朱雀大街上就是这种感觉，难怪令狐德棻会被自己气的吐血，吐血果然是缓解羞臊的一个好法门。


眼睛无意中瞄过冯智戴，发现他好像很希望自己气死的样子，心里的羞怒就像大海退潮，一瞬间就不气了，妈的，今天的一且都是在人家的算计之中，狗日的连李泰的反应都计算到了，确实了不起。


“冯盎，你刚才总共骂了我多少句，你冯家就要用多少人命来填，我做事轮不到你来指责，想去大海发展，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冯家兴旺已是可以预期的事，多嘴的下场就是这样，你慢慢数着，你冯家的子孙将会因为你一时口快付出惨重的代价，或许是一张错误的海图，或许是有一处暗礁我没说清楚，或许一座岛上有食人族，或许是一种防治瘟疫的药，总之会死人。


大海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不是你有几艘船就能东跑西跑的，牵星术，指南针，坏血病，黄疸，有你冯家学的，慢慢来，用你家子弟的命把学费交够了，再说怎么纵横大海的话。”


李泰捶着自己的脑袋不忍心看冯盎如同吃了苍蝇的脸，李容蹦跶着跑过来牵着云烨的袍子说：“爹爹我也要学，我也要学！”


云烨把儿子抱起来在脸上亲了一下说：“好好，只要你你喜欢学，爹爹就全部教给你，一样不落，总有全部教会的一天，不喜欢学也不要紧，海上风大浪大的也不好玩，爹爹教你别的，让那些傻子去大海里拼命，咱们站在岸上收钱就好，这是另外的一门本事，学会了可不敢教给那些傻子。”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二节 死不悔改


人活在世上需要坚持走自己的路，如果十八岁的时候决定当好人，那就做一辈子的好人，你总会得到好的报应，如果决定当坏蛋，那就一条道走到黑好了，好人变坏和坏人变好同样都会被别人看不起。


我们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问题是有谁会相信你变成了好人？好人变成坏蛋倒是很容易相信，因为我们活在一个不吝以最恶毒的心思揣测他人动机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法律是衡量一且的标准。


云烨还不习惯大唐的环境，来到大唐已经超过了十年，他依然是一个外乡人，依旧按照只要自己不触犯大唐律法，就是好人这一后世规则，现在看起来行不通。


云家的好么名声是云奶奶和辛月，以及小丫她们创造的，云烨自己就是一个败家子，一个崇尚利益的恶棍，全长安人都这么看他。


所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种心态只有圣人能够拥有，后世也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样的警句，现实中做不到啊，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冯盎都可以义正言辞指着鼻子臭骂，不是因为他有多高尚，而是因为他占着大义，云烨只能听着，回击的法子只有一种，那就是继续当小肚鸡肠的人，你骂我，我就报复你，不解释，不原谅。大义的墙角或许只有卑鄙才能撬动。


冯智戴很想和云烨谈谈，大家族之间的合作不能因为个人恩怨所损坏，他以为云烨想的和他一样，谁知道云烨是一个如此情绪化的人，居然用个人的情绪带动整个家族的行为。


“智戴，出海可以带上冯家人，没问题，能学多少看他们的本事，本侯没兴趣教别人，但是也不会阻止别人教你冯家的子弟，你害得我游兴全无，只想立刻去海上杀人抢劫，你父亲已经给我定了性，我就由着性子往下走，看看能走到哪一步。”


说完话云烨就抱着李容回帐篷休息，明日就要往回赶，冯盎不管李泰云烨是如何的想去桂林郡，坚持大队人马必须赶回邕州听听天使怎么说。


李泰有点躲着云烨，他觉得自己的话可能伤到了云烨，还被冯盎利用了一下，很不好意思面对自己的朋友，出于李家人一贯的骄傲，这些话又不得不说出来，如果云烨在以前算做自己的老师，那么现在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朋友有缺点，不指出来那还叫做朋友么？


打开尴尬场面的是李容，李容请无舌爷爷给自己打了一只漂亮的长尾巴的山鸡，他想用那些几根最漂亮的羽毛给母亲做一把羽扇，为此他已经收集了很多的漂亮羽毛。


父亲在写信自然帮不上忙，刘进宝是个夯货，做不来精细的活，这是爹爹说的，眼前合用的就只有青雀舅舅，对于外甥的请求，李泰高兴地答应，两个人蹲在小溪边上小心的拔毛，如果不小心把鸡毛拔断了，就没法子做羽扇了。


云烨写完信，吩咐家将把信送到柳州的驿站，他们会把这几封信送到不同的收信人手中，自己走的过于突然，总要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青雀，把毛拔干净，一会用泥糊了，烤好了让孩子给无舌先生送去，既然请先生出了手，该有的礼数不能缺，他老子没礼数也就没礼数了，孩子不能走老路。”


云烨来到小溪边上，蹲在他们两人面前瞅着他们拔毛，见那只山鸡很肥硕，就想把这只鸡做成叫花鸡，给老头子送过去下酒。


“没问题，我在书院别的没学会，偷鸡做叫花鸡的事可是没少干，庄户家的不好下手，偷的全你家的，交给我味道绝对不会差。”


李容也喜欢吃叫花鸡，听到爹爹和舅舅讨论怎么做叫花鸡，他也很想吃，可是今日就一只鸡，爹爹说了要送给无舌爷爷，只好强忍着馋涎答应到时候送过去。


“烨子，我今天说话说的重了，你别在意，这些话我只说这一次，以后不会再说了，在这荒山野岭里还被人家算计，真他娘的憋屈。”


云烨打发李容去帐篷里拿包东西的荷叶，见孩子走远了这才说：“你说的没什么错，是我的格局太小了，说这句话的不止你一个，颜之推老先生，李纲先生，包括你父皇都说过，刘方先生甚至有些恨铁不成钢，可是青雀啊，我不打算改正。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只魔鬼，心胸大的志向就大，可是这只魔鬼的本事也就大，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要我的心胸里的志向能够让云家过的平安喜乐就很好了，再大，就会给她们带来威胁，如果没有了她们，我就算有再大的志向也不会快乐起来，所以用不着改，也没必要改，改来改去的还是我云烨云不器么？”


李泰僵住了，停下拔鸡毛的手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说：“我在压制自己的欲望，你也在压制，看来我们才是一伙的，你是不是担心留在长安会忍不住出手？”


云烨拿过鸡继续拔毛，嘴上不停：“告诉你，承乾无论如何都不是你父皇的对手，加上我也不成，除非能对你父皇下死手，这事我无论如何都做不来，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向陛下刺出刀子这种事，承乾也做不来，所以承乾注定会失败。”


“你说我大哥失败了会遭到什么样的处罚？”李泰玩味的瞅着云烨。


“取决于你的态度，这是一定的，就算是陛下不处理承乾，但是承乾的太子位还怎么坐？群臣一定不会容忍承乾的，因为这些墙头草，一定会全部站在陛下一边的，包括你舅舅也一样，不管他们现在怎么支持承乾，关键时候都会反戈一击的。


他们做了对不起承乾的事情，就会心怀愧疚，哈哈，青雀你知不知道，一个人如果对不起另一个人之后，反而是最希望这个能让自己愧疚的人死亡，这样一来，自己就会得到了解脱，至少他们就是这么认为的，我是最害怕别人对我说对不起这三个字，一旦说了这三个字就说明这家伙准备继续的对不起你。


所以啊青雀，你我是承乾最后的救命稻草，你能来岭南，知不知道我是多么的欢喜，至少我不会三年后孤孤单单的和那些王八蛋们决一死战了。”


“你这么确定我不会跑回去参与皇位的争夺？说不定我也想当皇帝呢，到时候你怎么做？”李泰伸长了脖子看着云烨的反应。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青雀，我不敢确定，人心是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你以为我带着全家跑路是为了什么？冯盎这样的蠢货也配探测我的心思？如果你杀入了战团，我会带着全家立刻消失，寒辙就是我准备的最后退路，当不成人，我去当神好了。”


“你怎么还是这副德行，你就不能说你在两难之下，最后面向长安，伏剑自杀，这样慷慨激昂的举动才配得上我们的情义，这样义烈的举动需要千古传诵才对得起我们的兄弟情义，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你傻了还是我傻了，拿剑割脖子不疼啊？赵氏孤儿就是一个传说，那个故事里面的蠢货的举动你觉得会出现在我身上？还面向长安伏剑自杀，太傻了！”


“人人都在为他们的举动感到热血澎湃，人人念到古贤人的义烈之时都潸然泪下，你怎么就没有一点君子的节操？”


“青雀，你确定你在读这段故事的时候，心底里没有浮起蠢货二字？我看这段故事的时候发现每个字缝里都写着这两个字，所以对我的期望不要过高，我一直觉得你们完蛋了，我抹掉眼泪继续坚强的活着这句话才适合我。”


李泰一把抢过鸡狂躁的把剩下的鸡毛拔掉，拿鸡指着云烨悲愤地说：“纵观史书，大事件里总有几个殉道者，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煌煌青史虽然只有轻轻几页却重逾千钧，你这个该死的伪文人，伪君子，我耻于和你为伍。”


“拉倒吧，你也是这么想的别以为我不知道，被人说中了心事就发狂，你们李家每一个都是这个样子，你老娘也是，我吃了这么多的亏，也该我过几天好日子，当然是你们同归于尽之后，想想啊，我站在高山之巅面含悲切，拿一壶好酒，几碟子点心祭奠远处的亡友，啧啧，啧这样的心境，这样悲怆的氛围一定能作出几首好诗来的。”


李容拿来了荷叶还有调料，在一边仔细的跟舅舅学习怎么做一个好的叫花鸡，李泰果然轻车熟路，撒调料，抹调料，动作娴熟，云烨很肯定，自家的鸡这家伙没有少偷。


坐在篝火旁听着猿啼狼嚎，野趣顿生，一壶酒转一圈子就没了，当然李容在端着烤好的鸡充分对无舌老先生表示了自己的恭敬之意之后，就兴高采烈地把鸡拿回来，一些无足轻重的部位当做孝心分给长辈之后，自己拿着两只鸡腿吃的非常开心。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三节 采珠女


不管谈论了什么，都会被山风吹走，永恒的只是这些山石而已，贤人都说过把名字刻在石碑上石碑会烂的比尸首还要快，所以千古留名这种事情云烨不打算做。


无论是谁走回头路的时候都会心生怨言，更何况自己是被人家押送回去的，这就更加的让人愤怒，李容这几天受到了许多不好的影响，比如说脏话，队伍里说脏话最多的恰恰就是他的父亲，这让幼小的李容打心眼里认为骂脏话也是一种本事，他最崇拜的人就是爹爹，爹爹都可以说脏话，自己为什么不可以。


当李容踩死一只旱蚂蝗之后很顺溜的骂出一句脏话的以后，被暴怒的舅舅按在大腿上狠狠地打屁股的时候，无良的父亲在一旁笑呵呵的旁观，舅舅教训外甥他无话可说。


“玷污皇家血统。”这就是李泰给云烨下的评语，冯盎却在一旁大加赞赏，并且打算把自己最漂亮的小孙女许给李容，言辞凿凿不容拒绝。


云烨并没有反对，更没有出言不逊，反而表示了谢意，只说李容的婚事需要和他母亲商议，这是事实，冯盎笑着说等待佳音。


这是一个最佳的讥讽冯盎的机会，李泰不觉得云烨忽然心胸变宽阔了，不过他觉得李容娶了冯盎的孙女只有好处没坏处，但是从崔家要把家中掌上明珠许配给云寿被强烈拒绝的事件来看，云烨似乎并不喜欢和大族结亲，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在宿营之后就问云烨，为何这一次的态度和对待崔家截然不同呢？是因为李荣不是嫡子的缘故？


“冼夫人的血脉配谁家的儿郎都是合适的，这里面自然包括我儿子，有些人你必须尊敬，我可以羞辱冯盎，但是我绝对不会羞辱冯家祖宗，这是两回事，等安澜回来我一定会和她好好商议这事，成与不成都会去冯家登门致谢。”


云烨把话说得很郑重，冯家的这个绣球接还是不接取决于李安澜而不是自己，说到底，李容是李安澜的孩子，自己虽然也有份，这样大的事情，还是由她做主吧。


冯盎很满意云烨的态度，越是如此慎重，越说明云烨并没有看轻冯家，如果可以用自己的嫡孙女去换取云家的谅解，买卖是划算的，只是一想到自己贪图一时口快招来祸患，不得不如此的放低身段就伤神的厉害，狗日的你聪明有本事就了不起啊？


岭南多山，一路上虎啸猿啼，古意盎然，这样的山里完全不适合人类居住，一想到自己当年孤身穿越大山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巨大的天坑，云烨就对这片大山充满了敬意，石灰岩地形，天知道一千年来在雨水的冲刷下会产生多大的变化，自己能活下来，确实是侥幸之极，探戈女王的头骨都已经在云家祖庙里供奉了四年，而自己依然奔波在人世间，活的惶恐凄凉，没有一日之心安，难怪很多古人宁可远遁深山也不愿意进入滚滚红尘，做人真的很难，如果像悬崖上的那两只正在肆无忌惮交配的猴子一样无忧无虑就好了，脑容量大了一些其实很吃亏，思前顾后活的不痛快。


“猴子交配而已，没必要看得如此入神并且口水横流吧？你家里又不缺少女人，听说你在扬州搜遍全城寻找美女，不知有没有剩余，送两个给我，我来岭南没带妻妾，三年时间不知道怎么熬。”


李泰斜着眼睛提醒云烨注意身份，不要偷窥人家猴子办事，并且婉转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来到岭南孤身一人自然感到孤寂。


“王爷既然不愿意现在就回长安，那就多逗留一段时间就是，身边无人服侍自然有诸多的不便，老夫已经为王爷在邕州安排好了府邸，仆役下人一应俱全，岭南虽然贫瘠，但是美女倒也不缺，采珠女出了名的身子窈窕，魏王一试便知。”


老流氓，云烨心底暗骂，李泰已经摸着下巴和冯盎并辔而行，从两人眉飞色舞的表情看没说好事，合浦的珍珠是出了名的，那里出名的还有芋头，但是最出名的却是采珠女。


云烨这样对美女没什么研究的人都知道游泳多了会修塑身材，更不要说那些每年都要潜入海底捞海蚌采珍珠的女子了，听李安澜说过，她们嘴里叼着一节竹管，赤身裸体的跳进大海，在海底找海蚌，大名鼎鼎的南珠就是出自她们之手，南海这边鱼多，可是鲨鱼也多，下海遇到它们想活着回来并不容易，听说每年都有被鲨鱼吃掉的采珠女，而海底下的危险远不是只有鲨鱼一种，在海底要是遇到大海蚌敞开怀觅食，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机会，采珠女会把手伸进去摸珍珠，就靠竹管撑住海蚌的外壳不让它合拢，如果撑海蚌的竹管没撑好，胳膊就会被大海蚌夹住，这样会活活淹死的。


最恐怖的危险来自章鱼，这东西最喜欢吃海蚌，所以海蚌多的地方章鱼也多，如果被这家伙缠住，下场凄惨。


现在看来，比章鱼更危险的是精虫上脑的李泰，魏王殿下到了地方上，总会有官员敬献一些土产，这些土产自然会有珍珠，芋头，金子，银子一类的东西，当然，采珠女这种老少咸宜的礼品自然是重中之重，发配到这里的官员北归的时候都要捎上一两个，更不要堂堂的魏王殿下了。


回到邕州，公主府对面的一家大宅子就成了李泰的行宫，冯盎已经把这里装饰一新，占地比公主府还要大些，匆匆回来的李泰和云烨都没有告别，就和冯盎一起钻进了自己的新府邸，准备见识一下岭南风物。


云烨回到家最欢喜的自然就是铃铛，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再有两个多月就要生产，见小铃铛满怀欣喜的模样，云烨就觉得桂林的景致看不看的也没什么打紧。


“姨娘生的一定是妹妹！”都说小孩子评论孕妇肚子里胎儿的性别是最准的，李容毫不顾忌说出自己的判断，云烨偷瞄一眼铃铛见她一脸欢喜，就知道她更喜欢女儿一些。


“只要是夫君和妾身的孩子，妾身都喜欢，如果是男的，他一定会像夫君一样聪颖，英俊，会是一个好男儿，如果是女子，妾身希望她能长得像那日暮一样漂亮。”


“净说傻话，铃铛也很漂亮，你的孩子干嘛要长得像那日暮，有她一个夫君我就要愁死了，再多几个还不要了老命。”


铃铛对夫君毫无新意的情话没有一点抵抗力，把脑袋搁在夫君的肩膀上娇气，每到这时候，李容大少爷的管事嬷嬷何家大娘子就会把大少爷领走，把空间留给侯爷和三夫人。


怀孕的女人很麻烦，脚经常肿的像馒头，起夜的次数也非常的频繁，这些事云烨从不假他人之手，给铃铛按摩双腿，夜间扶她起夜，无论多少回从不抱怨。


铃铛最近越发的腻人了，有时候还学会了撒娇，这一行为在小铃铛身上非常的罕见，她是宫女出身，知道自己没资格撒娇，有时候看到那日暮一个虎扑趴到夫君背上，肆无忌惮的欢笑的时候，她也羡慕，有时候也行试试，多年的宫禁生活对她的影响太深，永远是一副小兔子的模样，随时都会受惊。


正在批阅文书的云烨又听到了小铃铛的呢喃声，知道是自己工作的太久了，引起了小铃铛的不满，就放下手中的笔，回过头在小铃铛的鼻子上捏一下，这丫头的鼻子最敏感，轻轻地触碰就让她满脸起红霞。


又到了溜腿的时间，云烨扶着小铃铛在花园里看秋桂，此时正是桂花香飘四溢的时节，满园都是都是馥郁的桂花香气，抬头看看天上的圆月，虽然不是中秋，却一样的明亮皎洁。


小铃铛固执的把云烨的手抓了过去，要他闭上眼睛，说是有礼物给他，这样的小花样云烨自然会配合一下，闭上眼睛摊开手掌，感到小铃铛温热的嘴唇在自己的脸上沾了一下就飞快的离开了，手里多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睁开眼睛，发现小铃铛藏在亭子的柱子后面，而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圆圆的温润的青色石头，很熟悉，这是自己从黄河边上给她捡的，想不到这个傻丫头居然随身带着。


怎么呼唤小铃铛她都不出来，马上就要做母亲了，怎么还这么害羞？云烨正准备走到亭子后面把这个傻女人拉过来，今晚没有那萘烟熏过花园，蚊子很多，穿的又单薄，就不怕蚊子叮咬。


“把我妹子交出来，要不然我就杀了她。”一个激愤的女声传了过来，云烨仔细一看，才发现小铃铛被一个全身涂抹的花花绿绿的女人捂住了口鼻，脖子上架着一把雪亮的剖鱼刀，云烨浑身一激灵，下意识的就要去模腰间的手弩，摸了一个空，在家里，云烨从来都不带这个东西。


小铃铛焦急的眨巴眼睛，希望夫君快跑，可是这个时候，就算杀了云烨，他都不会挪动一些脚尖，老婆还在人家手里呢，往哪走？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四节 刺客！


“你妹妹不在府里，你抓住的是我妻子，还给我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让你离开。”云烨知道这个时候不是逞强的时候，温言相劝才是上策。


“胡说，你们把我妹妹抓来献给了王爷，你不还给我我就杀了她。”那个花花绿绿的女子操着奇怪的口音，松开了小铃铛的嘴。


“夫君快走！”小铃铛张嘴就喊，还要去咬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的手非常的有力，只是在小铃铛的颈侧一按，小铃铛就软软的趴在她的手臂上。


云烨仔细看了一眼小铃铛，见她的胸膛还在起伏就知道她昏了过去，云烨这时候非常的担心她腹中的孩子，强忍着怒火说：“你找错人了，王府在对面，这里是领主府，我的妻子有身孕，你放开她，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否则我会杀光你们寨子里的每一个人。”


那女子看看小铃铛，蛮横地说：“你们趁着我们出海寨子里没人守卫抢走了我妹妹，把她还给我，你是当官的，都是坏蛋，我不管，你不还我妹妹，我就杀你老婆。”


“你死定了，你们的寨子里的人也死定了，我会叫你知道什么是后悔。”云烨大声的叫嚣，因为无舌已经站在那个女子的身后了。


那个女人刚要说话的时候，无舌的大手已经攥住了她的咽喉，将她生生拎了起来，在小铃铛的背上一推，人就到了云烨的怀里，顾不上处置那个该死的女人，云烨抱着小铃铛匆匆回到房间，解开她的领口，掐小铃铛的人中。


好半天才见她醒了过来，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前后不过盏茶的功夫，他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心跳的快要蹦出来了。


“夫君快走。”小铃铛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大喊，云烨紧紧抱住小铃铛，摩挲着她的后背不断的说：“没事了，没事了，坏人被抓住了，没事了。”


小铃铛四处看看发现自己在卧室，身后没有那个恐怖的女人，这时才知道害怕，放声大哭起来，只要哭出来就好，要不然云烨非常担心她和孩子的安全。


府上的大夫匆匆的赶了过来，切过脉之后对云烨说：“侯爷，胎儿无恙，就是夫人受了惊吓，老夫开一贴宁神保胎的药，喝上三天就无碍了。”


小铃铛这时候好像不害怕了，怔怔的看着汗水像小溪一样往下淌的云烨小声说：“夫君，妾身没事了，您莫要惊惶。”


“你没事了，我的魂魄现在还不周全呢，今晚的护卫都到哪里去了，有没有玩忽职守的？”云烨盯着匆匆过来的刘进宝开始咆哮：“公子怎么样了？有没有事？”


“回侯爷，咱家的护卫被人家打晕了五个，都是被这样的鹅卵石打晕的，少爷没事，何大娘子陪着，已经确定进府行刺的就这一个人。”说完刘进宝摊开掌心，只见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头已经快被他攥出油来了。


云烨烦躁的摆摆手，五个大老爷们被一个女人用石头打晕，真是奇闻，云家的护卫都是战场上下来的好手，没想到会如此的脆弱。


都是王八蛋冯盎惹的祸，李泰就算再欲火攻心也绝对干不出强抢民女的下场，能干出这种事情的，只有冯盎这种土豪，平日里在岭南横行霸道惯了，抢几个民女不算大事，更何况是在合浦这么偏远的地方。


李泰的府邸里被五六百人守得水泄不通，想要在那里行凶比登天还难，公主府因为李安澜带着全家去了桂林，护卫少了七成，难免会有空隙被刺客钻进来，看样子这个女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连无舌都没有发现，那五个护卫就更加不会有警觉。


不过云烨这时候没工夫理会那个女人，安抚铃铛才是大事，其余的事情等到明日再说，云烨没打算放过任何一个和刺杀有关联的人。


扶着小铃铛躺好，却被她抓着手，见她一脸的恳求之色，云烨摸着她的头发说：“好好，我哪里都不去，今晚就守着你，刚刚费了心神，又受了惊吓，乖乖地睡，夫君帮你打扇子。”


摇着扇子扇了两下，心里又担忧李容，就让刘进宝把熟睡的李容也抱过来放在小铃铛的床里面，自己亲眼看着才放心。


在床边上整整守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床边上睡过去的，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了，见小铃铛和李容睡的香甜，就伸个懒腰吩咐下人准备洗脸水，要凉的，精神振奋一下就要把昨晚的事情搞清楚，虽说已经猜了七八成，云烨觉得很有核实的必要。


小铃铛被惊醒了，见李容睡在自己身边，就把他蹬掉的毯子给盖好，自己趴在正在洗脸的云烨背上娇气。


“好了，天亮了，乖乖地去吃早饭，把容儿也唤醒，都乖乖得，我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敢到这里行刺。”


“夫君，您不要杀那个女人好不好，她妹妹被抢走了，很可怜的，不要难为她。”


“胡说，昨晚要是我们失手了，你和孩子要是有个好歹，你夫君我才可怜呢，这样的祸害不能留，那是男人的事，你乖乖地带着容儿去用饭。”


云烨把还在熟睡的李容轰起来，让何家大娘子给她们准备早饭，自己没时间吃。套上一件袍子就去了地牢。


一夜不见，那个女子已经奄奄一息了，浑身上下都是鞭痕，刘进宝对昨夜的刺杀非常的愤怒，下手半点不留情，如果不是侯爷今天要问话，这个女人会被剁碎了喂狗。


云烨来到绑在木头架子上的女人跟前，上下打量一番，原来花花绿绿的颜色是一件白色的麻衣，为了夜间出行方便，特意用花草的汁液染了很多的颜色，大部分呈一种诡异的青灰色，好些地方染得不均匀，在月光下就显得花花绿绿的。


这个女人给云烨的第一感觉就是腿很长，非常的长，有一种在肚脐眼下面就分叉的感觉，细腰，宽肩，双臂的肌肉很发达，赤着双脚，头发并不长，散乱的披散在脸上，小麦色的肌肤油光水滑，显得非常健康。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采珠女吧，只听说采珠女的美艳，从来没听说采珠女会如此的彪悍，不过也是，常年和鲨鱼打交道的女人，能柔弱到那里去。


“把我妹子还给我！”那个女人恍恍惚惚的重复着这一句话。


“侯爷，昨晚到现在，这个女人就说这一句话，怎么上刑都不说，这就砍掉她那只伤害夫人的手看她说不说。”


“把刘福禄找来，他是公主府的属官，岭南他现在应该很熟悉了，我要知道这个女人是哪个寨子的，为何能说一口流利的官话。”


刚才那一声云烨听的清清楚楚，的确是长安官话，一个采珠女居然会说官话，尤其是在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的岭南，这可是一个怪现象，如果她只是一个采珠女，云烨会下令杀掉，而且不会有一丝毫的犹豫，所有伤害云家妇孺的人都要在第一时间清除，不管她有没有冤屈，她找错了人，就应该受到惩罚。


刘福禄很快就过来了，昨夜的刺客事件他也听说了，很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如今自己能在岭南呼风唤雨的就是依仗了云侯的支持，只要云侯放弃，自己立刻就会被打回原形，下场只会更加凄惨，谁都一样，得到了就绝对不愿意轻易地失去。


“侯爷，此女绝对是采珠女无疑，您看她双肩宽阔手臂粗壮宛如男子，这就是因为要经常游水造就的体型，头发短，是为了减少水中的阻碍，也是为了不让海蚌夹住头发，她的皮肤就像涂了一层蜡，原因就是她们为了在水底下保暖，经常涂蜂蜡留下的痕迹，这样的采珠女只有合浦县存在，那里历来就是南珠的产地。


前汉年间因为采收的过于疯狂，南珠几乎绝迹，一度有南珠迁徙安南之说，采珠女这个行当也几乎消亡，也就是这两三百年有了好转，采珠女又重新出现，但是数量并不多，采到的珠子也不太好，所以她们的日子过得并不富裕。”


“你听说过会说官话的采珠女么？”云烨疑惑的问刘福禄。


“绝无可能，侯爷，没这个可能，采珠女都是当地的土人，性情彪悍，敢在大海里和鲨鱼搏斗，全都是目不识丁的蠢妇，会说官话，就说明识字，侯爷，这不可能。”李福禄像是听到了笑话，连忙纠正云烨的话。


“那可不一定，刘福禄，还是你少见多怪了，你眼前的这个刺客，她是采珠女，她也会说官话，不信你自细听听，她说的是不是官话。”


云烨示意让他闭嘴，凑近那个采珠女仔细听听她说的是不是官话。


刘福禄把耳朵凑近那个采珠女的嘴边，只听那个女人依然在梦呓一般的喃喃自语：“把我妹妹还给我。”


这让刘福禄感到奇怪极了，不由自主的把耳朵靠的更近一些……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五节 一切都很和谐


刘福禄明显没有审讯人犯的经验，云烨在他的耳朵即将倒霉的时候把他的脑袋扒拉了一把，刘福禄惊恐的看着那个女子白森森的牙齿在自己的面前晃动一连往后倒退了好几步。


青着脸对云烨说：“侯爷，这个女子确实会说官话，依属下看来，她该是犯官之后才是，采珠女虽然彪悍，但是从来都不离开合浦之地，因为长期潜水，她们的身子遭受了伤害，所以很难有子嗣，嫁人很困难，大部分都是孤老终身。”


“犯官之后？能找到她们确实的出身么？流放官员是为了惩罚罪臣，但是连子孙后代一起惩罚就过了，人不人，鬼不鬼的算怎么一回事，刘进宝，把她解下来，再给她水还有吃的，等她休整好了，告诉我。”


云烨从地牢里走出来就看见铃铛牵着李容的手，两人打算去对面的李泰家里游玩，对于舅舅能住在自己家对面，李容非常的欢喜。


一家三口一起去串门子，话说李泰已经三四天都没有露面了，那个被抢来的美人真的可以让这家伙如此的销魂？自己销魂也就罢了，凭什么刺杀这种事情却要老子来承受？


云烨登门，李泰笑的非常开心，因为他身后确实跟着一个娇艳如花的女子，从她满头珠翠的情况来看很是受李泰宠爱。


这个女子面目白皙，体态娇弱，给云烨行礼的时候香风四溢，也不知道倒了多少香水，眉目如画的美人，在云烨眼里越看越丑陋，不是长相出了问题，也不是她把香水撒的有些多，更不是她紧紧缠住李泰的娇媚之态，只因为她告诉云烨她世居合浦，祖上也是前隋的勋贵，只因为得罪了皇帝，被发配至此，幸好遇到了王爷，这才能得以脱离苦海。


进门的时候，云烨就弄清楚了，从合浦送到邕州的女人就一个，侍卫长指天发誓绝对没有强抢民女这回事，冯家送过来的时候，这个女子满心的欢喜，这几天更是变着法的讨王爷欢心，和魏王府里的那些女人没有差别，就算是有差别，那也只是更加的美艳。


合浦之地能有几个会说官话的人？云烨甚至能够清晰地勾勒出一个故事的走向，坚强的姐姐，为了养活妹妹，把自己弄成了采珠女，看样子还是采珠女里面的顶级高手，自己吃遍了苦头，却把妹妹照顾的宛如大家闺秀，衣食无忧。


姐姐出海捞珍珠的时候，冯家的探子知晓了渔村有一个不可多得的美人，于是就在没有多少抵抗的情形下抢走了这个美人，当哭哭啼啼的美人知道自己要服侍的人是王子的时候，立刻就没了悲伤，反而一心想要抱住这条大粗腿，这就是故事的概况，不会有太大的出入的，可怜那个悲愤的姐姐，还冒着生命的危险想把自己的妹妹救出去。


“昨夜府上来了一个女刺客，身手矫健，不过还是护卫抓住了，等到午时三刻就砍头，说什么来救自己的妹妹，领主府何时强抢过民女，真是无稽之谈，死硬的不肯张嘴说出指使之人，只好一刀杀掉了事。”


“岭南自古以来就是乱地，刺客豪侠层出不穷，屠雎这个统领四十万秦军的统帅不就是被刺杀而死的么？烨子，你小心些，家里的侍卫不够，就从我这里调派一些，咱们兄弟身娇肉贵的，死于刺客之手可就划不来了。”


云烨和李泰低声的说笑，一条人命的存留在谈笑间被确定了，云烨眼睛的余光发现那个美人的身子抖了一下，表情也僵硬了一瞬间，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捧着茶壶带着微笑倾听云烨和李泰闲谈，模样恬静淡然。


老是偷看人家的姬妾不合适，就把目光投入到庭院间，李容正在大呼小叫的追逐一只硕大的鹦鹉，好不容易把这只比鸡小不了多少的鹦鹉抓住，提着脖子送到铃铛跟前显摆，他认为自己又抓住了一只漂亮的鸟，可以拔毛给母亲做羽扇。李泰拍着手大笑，说这只鹦鹉是这个美人的宠物，如今能被李容拿去拔毛做扇子孝敬母亲也是物尽其用，那个美人虽然有些不舍，还是在一旁笑着说确实如此。


铃铛劝了很久，这才让李容明白，这是人家养的，不是野鸟，孩子到底还是有是非观的，宠物不能拔毛，恋恋不舍的扔掉鹦鹉，眼看着鹦鹉连蹦带飞的钻到女子的裙子底下不出来，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失望。


那个美人把鹦鹉擒住放在一个架子上，顺手把鹦鹉的一条腿拿链子拴好，双手递给李容说：“既然世子喜欢，妾婢就献给世子，这只鹦鹉叫绿奴，很有趣的，只盼能讨得世子的欢心。”李容高兴地接过鹦鹉，丝毫不管鹦鹉惊惧的叫声，拖着铃铛姨娘就要回家，亲自教授这只鹦鹉说话。


云烨若有所思的看了那个美人一眼，见她眼中全是哀求之色，自己也就不枉做小人了，李泰在享受人家肉体的时候，焉知那个女子不是在享受荣华富贵？本来就是交换，谈不到谁占谁的便宜，美女舍弃了姐姐，又想拿宠物堵住自己的嘴，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就是想过贵妇人的生活，只要无害，谁去管她。


和李泰商议了一阵子迎接天使的事情，来岭南的人居然是褚遂良，也不知道身负何种使命，冯盎没有探出来，口风很严，如果李泰去的是自己的封地，朝中或许会有他准备造反的谣言，既然来的是岭南，只能是胡闹，这里没有李泰裂土封王的土壤。


所以两个人谁都摸不清皇帝打的是什么主意，命李泰北归？似乎动用不到褚遂良这样的重臣，不过到了五天之后，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那个采珠女休憩了一个上午，总算缓过来一些，她似乎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就从脖子上摘下一串珠子，告诉刘进宝，只要他能把这串珠子送到妹妹手里，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包括自己的处子之身。


“侯爷，那串珠子是采珠女的本命物，采珠女不会轻易地把这串珠子送人，就算是死也要戴着这串珠子，侯爷，您看是不是……”


“不错啊，刘福禄，什么时候懂得怜香惜玉了。她拿夫人威胁我的时候可没有半点的犹豫，更何况夫人怀着身孕，犯了错怎能不受惩罚？”


刘福禄见侯爷不高兴，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垂首不言。


“既然你怜惜她，就去给她说她妹妹活得很好，锦衣玉食的招人喜欢，过些年说不定能成为妃子，她没有必要再牵挂了。”


刘福禄黯然领命而去，侯爷这是要生生的把这个采珠女最后的幻想都要刺破，明知要死，心里有牵挂会好受一些，为了妹妹付出自己的生命，这样对九泉下的父母也有个交代，当她知道自己的付出完全没有意义的时候，会生不如死，这就是所谓的诛心。


见刘福禄胖胖的身子下到了地牢里，云烨笑了，想要重新生活，并不很容易，不死心何来的重生，家里一直少一个保护妇孺的人，男人很不方便，这次铃铛被抓住触动了云烨心里的这根弦，采珠女既然能够放到五个久经沙场的壮汉，绝对是一个合格的人选，云家喜欢收藏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人，比收藏金子有意思多了。


地牢里疯狂的尖叫声云烨在地面都听得清清楚楚，重情义的人都是好人，杀人犯重情义都会被人高看一眼，拿命养活了一个狼心狗肺的妹妹算你倒霉，幸好本侯爷遇到了你，就你妹妹长成那个祸国殃民的样子迟早会出事，觊觎美色的家伙第一个要干掉的就是你，虽然你伤害了铃铛，侯爷我还是救了你一命。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铃铛，铃铛反而笑得很开心：“夫君，这样就对了，您是好人，自从您在宫里面不告发妾身偷吃的时候，妾身就知道您是好人，是好人就会受委屈，妾身明白，宫里面受罚的人大部分都是好人，妾身现在过得很好，您照顾的也好，您怕妾身的脚肿起来，就把妾身的腿搭在自己身上，一晚上要搭好几回，妾身都知道。


总觉得自己是个享福的，夫君，妾身只盼着我们的孩儿平平安安的落地，老天爷就把所有能给妾身的都给了，再也不欠我什么了，夫君，您放掉那个刺客，我很欢喜，就当为腹中的孩子积德。”


云烨也很高兴，自己看女人的眼光不算太差，虽然不像幻想中的那种琴瑟和鸣的神仙眷属，好歹一个个都是活生生的人，有喜怒哀乐的日子才是人过的，要是从一大早起床就要吟诗作赋，不如去死，因为这个时候上厕所都比作诗来的重要。


很好啊，一切都在和顺自然的变化着，李承乾在图谋皇位，李泰在沉湎女色，自己在享受自由，冯盎在准备把孙女嫁过来，奶奶在旅游，大老婆在旅游，小老婆在等待生产，儿子听说烧了东宫的马厩，年老的国公被马踩伤了好几位，都在等着自己会长安致歉，不过没关系，等老子回长安的时候，都该死光了吧？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六节 抢劫证书


采珠女很不淑女的躺在一块木板上，身体呈大字形展开，好像在随时等待别人强暴她，不算太长的头发遮盖在脸上，像是女鬼，自从知道妹妹不需要自己以后，她就是这副死样子，除了吃喝拉撒，别的一概不理，要不是几个仆妇帮她换衣服洗澡，她就臭到木板上了。


“怎么就开始耍死狗了？你妹妹能耐比你大的太多了，你看看，没两天人家就成为了魏王府在岭南的头号宠妃，虽然封号需要皇后娘娘认可，可是岭南的官员已经在称呼她为王妃了，再看看你，一个女人把腿张的这么大，这不是摆明了像被人强暴么？快合起来，妇人就该有点妇人的样子。”


对面前这个女人云烨毫无办法，人家抱的想法很有和尚的风范，你想强暴，随你，你想上刑，随你，你想把我拉去砍头，正好活的不耐烦了，总之就是对外面的事情漠不关心，云烨本来想让她死心，这下子心真的死了。


本来不是这样子，自从那天在领主府偷偷看到妹妹腻在李泰怀里，就差当场干好事之后，灵魂就没了，剩下的就是一个躯壳，她看的出来，妹妹好像非常的享受现在的生活，头上插的那支珠簪，自己就是采十年的珍珠也换不来，从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不但是妹妹的保护神，反而是阻碍她追求自己生活的绊脚石。


云烨试遍了法子，没用，也就不去管她了，或许只有时间能让她重新振作起来。


褚遂良终于到了邕州，恐怖的岭南蚊子把一个风流名士折磨的奄奄一息，谁都知道被岭南的蚊子叮了以后会腹泻，当云烨看到嘴唇发白，面色青灰，骨瘦如柴的褚遂良的时候，这才想起来，这家伙在没有自己的历史时空里，就是葬身在了岭南。


古板的人哪怕快死了，依然古板的可怕，要他把圣旨拿出来李泰自己打开看看也就算了，用不着摆供桌，列依仗，他也不用站在上首摇摇欲坠的宣读圣旨，读一回旨意搭上一条命划不来。


圣旨没读完，他就昏迷了过去，这完全是脱水造成的，云家带来的治疗痢疾的要有大用处，咬着牙拿出来了，还被褚遂良一把拍掉，挣扎着说了一句：“我宁死不饮盗泉之水。”


云烨转身就走，嘿嘿笑着的冯盎拿出了他家的秘药，虽然这种从生萘里粗粗提炼的药水腥臭无比，远没有云家的好喝，褚遂良还是义无返顾的喝了一大碗。


圣旨里面痛斥了云烨的异想天开，认为云烨把目光投在大海上就是典型的不务正业，对他奏请皇帝陛下颁发海上抢劫证一事更是惹了众怒，千年礼仪毁于一旦。


褚遂良认为这事不但不能干，想一想都是罪过，中华号称礼仪之邦，大唐更是以仁孝立国，堂堂国侯居然生出盗匪的心思，其罪当诛。


此时的长安城里的达官贵人，早就被云烨的想法震惊的手足无措，翻遍史书，找不出比这更加恶毒的注意了，曹操虽然恶毒，也只不过组建了摸金校尉，偷盗抢劫死人而已，云烨这想法是要活活的把正人君子羞臊而死，其中最激烈的就是褚遂良，这一次冒死进岭南，就是为了阻止云烨的恶行，不让大唐的名声贻羞海外。


皇帝的密旨让他非常的失望，通篇都在责备云烨，但是限制云烨出海的权利没有给他一丝一毫，也就是说，皇帝陛下不允许云烨打着大唐的旗号抢劫，其他的他老人家不管。


领主府见不到云家老奶奶，听说去了千里之外的桂林郡看景致，国法不制止，能对云烨执行家法的人远在千里之外，褚遂良只有恳请李泰冯盎帮助自己挟制云烨不得出海。


“殿下，云烨此举乃是将仁义礼孝悌完全抛之脑后，为了几文钱抹下脸去当海贼，殿下与他为友，难道就能眼睁睁的看着好友坠入深渊而无动于衷？”褚遂良半倚半靠在椅子上，吃力的劝说李泰。


“县子说的没错，确实没有眼看着好友堕落而自己无动于衷，这样不是为人友的道理，所以本王也打算去海上抢劫，青雀号上的水手已经招募完毕，武器也装载好了，现在正在大海上演练，只要操控成熟，本王就要驾驶者青雀号巨舟纵横大洋，县子以为如此一来，是否全了朋友之义？”


手足冰冷的褚遂良紧紧抓住冯盎的手说：“越公，他们二人年轻不晓得其中的厉害，越公您一定要劝阻他们二人，不能让他们胡来，大唐的颜面，大唐的颜面啊，那些归附的小国一旦得知大唐的亲王，侯爵出海做盗匪，万国来朝顿成泡影啊。”


冯盎把褚遂良扶到椅子上说：“那些小国何足挂齿，只要他们敢短少对大唐的供奉，老夫立刻就会灭其国，毁其贡献，焚其祖庙，将他们的国家并入大唐版图，兵威之下，敢有胡言乱语者杀掉就是，一个个国家不大，废话不少，老夫已经尽遣家中子侄上船，就是想看看谁敢造次。”


褚遂良已经绝望了，很明显这三个人已经形成了利益联盟，想要短时间破掉，谈何容易，灰头土脸之下，只能怏怏北返，他还不想死在岭南，多停留一日，自己的身体就虚弱一分，这里的确是北方人的坟墓。


“烨子，我父皇给你的密旨里说了些什么？”云烨李泰送走了褚遂良干脆下了战马，步行回邕州，李泰很想知道云烨的密旨的内容。


“你都说是密旨了，那就是不能说，要是能说不就用明旨说清楚了，和你无关，让我替他留心一些事情而已，我倒是很担忧承乾，他好像在生我的气，到现在一封信都没来过。”云烨说完了，就把密旨插在旺财背上的鞍袋里。


“给我也没来，大概不想让我们两个沾上他，咱们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再说了，大哥很清楚咱们两在这些事情里所持的立场，谁都不是轻易能改变的人，这样不联系也好。”


朝堂的风波一时半会还侵扰不到岭南来，距离太远了，皇帝也只是责备了李泰不告而别的不孝行径，不过对于李泰想要看看大海到底有没有经略的价值这一点很欣赏，特意给他找来了一些水师的悍将，不日就会到达。


这是云烨从李泰怀里偷出来的密旨上的内容，当然李泰也从旺财的鞍袋里偷走了云烨的密旨，皇帝不许私自给别人看，可是别人要偷看自己有什么办法呢？


“我父皇还是要你找海外仙山？为什么不让我去找？我也要出海的。”李泰把云烨的密旨插回旺财的鞍袋里，没好气的对云烨说。


“我是神仙子弟，你又不是，陛下之所以能容忍寒辙到处游荡，目的不就在这里吗？他们以神人自居，再加上我这个神仙弟子，说不定能找到仙山，对了，找到了长生不老的仙丹，你吃不吃？”


“如果只有一颗打死我都不吃，如果有两颗我会吃，这辈子活到现在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如果有足够悠长的性命来探索未知，我一定全力以赴。”


“你知道的，越是珍贵的东西数量就越是稀少，丹药很可能只有一颗，看来你还是很有孝心。”云烨对李泰能够这样坦诚很是佩服。


“你想多了，如果只有一颗，谁知道是不是毒药，所以我就会把这颗丹药喂给别人，再拿刀子杀一下，看看他会不会死，如果不死，就说明有效，再拿这个人来炼丹，说不定能复原出来，没想着给我父皇。


可惜世上那里有这东西，如果有，献给我父皇也不错，这样承乾就会死心，三条船就都有了船长，我们一起去当海盗该多好。”


一个浅显的比喻让李泰一瞬间就变得伤感起来，这两年长大了，承乾终于忍不住诱惑，想要走自己的道路了，兄弟间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再也不会出现了。


“让承乾放开手脚去闯闯，青雀，陛下心里说不定也是这么想的，这个帝国倾注了他太多的心血，选择继承人不可能不谨慎，先演练一场有什么不好的。”


李泰笑着点点头，老狮子要训练小狮子了，说不得会有些损伤，说不定在这个过程里，会出现一些图谋不轨的猎豹，疣猪一类的东西，老狮子需要把威胁都处理干净，才好放放心心的在自己临终的时候交出权力。


海浪开始出现了泡沫了，洋流又有了新的变化，冬鱼尝了一口海水，呀呀的叫喊着，从海边迅速的跑到一口钟的跟前，当当当的敲了起来。


刚才还非常寂静的海滩顿时就涌出好些人来，他们不说二话，列成四排，喊着号子，拖拽着绳子，船坞闸口顿时就缓缓升起，汹涌的海水灌进了船坞，一个时辰之后，最后的一艘船就稳稳当当的漂浮在船坞里。


承乾号上顿时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海面上漂浮着的两艘巨舰上，也有号角声相和。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七节 铃铛的办法


领主府里寂静一片，李容到底失去了教那只硕大的鹦鹉说话的兴趣，在家里的游泳池上开始演练自己的舰队，何家大娘子统帅的敌方舰队总是被自己打的丢盔弃甲。


“好我的世子呀，家里那么些战场上下来的杀才您不支使，非要我一个大字不识的老婆子当什么舰队总管，您是将门虎子，老婆子怎么能打得过您。”


“爹爹说舰队作战现在还是一片空白，要我多玩几回，内河里的战术在大海上没有多少用处，决定战力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坚船利炮，谁的船大，谁的船上的弩炮多谁就占便宜，爹爹要我从最初级开始玩起，您就是府里最初级的，不找您找谁。”


李容仰起头无辜的看着咬牙切齿的何家大娘子，恼羞成怒的大娘子远远地隔着池子啐了李容一口，谁被轻视都不开心，更不要说把李容从小抱大的何家大娘子。


见何家大娘子甩袖子走了，李容装模做样的叹口气，拿长长的竹竿把舰船一个个的捞起来，让身边的仆役擦干净，自己小大人一般的背着手进了屋子。


采珠女一步不离的跟着铃铛，两个人居然有说有笑的非常融洽，能劝解狮子的只有老虎，那么能劝解女人的，就只有女人，云烨最近为舰队的事情忙的不可开交，没工夫理会哀伤欲死的采珠女，铃铛没事干就自告奋勇的担任了这一任务。


云烨开始不答应，担心铃铛会受到伤害，谁知道铃铛反而拍着胸脯说一切交给她就好，夫君有大事忙碌，自己也能在小事上帮夫君一把。


效果出奇的好，采珠女不管怎么说都是女人，在男人面前或许能展现自己不会在乎的一面，但是看到美丽的铃铛，就有些自惭形秽。虽然她也不丑，可是为了讨生活已经变形的身体还是让她感到不自在。


小铃铛非常羡慕采珠女修长的双腿，自己的腿就不够长，还说采珠女的肌肤真是太好了，指着自己下巴上的一颗红豆豆整整抱怨了半个时辰，还问采珠女是怎么保持这么好的肌肤，是不是有秘诀。


当采珠女说自己常年涂蜂蜡所以才是这幅样子，小铃铛立刻就兴奋的发抖，拖着采珠女就去街市上大肆的采购蜂蜡，准备给自己全身都涂上，既然上了街，自然要逛逛店铺，什么样的铺子都进，卖咸鱼的铺子都要捂着鼻子问问价，这是铃铛为数不多的爱好。


邕州也有好多专门卖成衣的店铺，这都是从长安学来的，据说长安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自己裁布做衣服了，都是去这样的店里买，什么价格的衣服都有，有的甚至比自己做更加的省钱，听说这就是什么大规模制造的好处。


女人没有不喜欢新衣的，采珠女也不例外，看到花花绿绿的衣裳，也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只要她的眼神在一件衣服上停留的时间稍微一长，小铃铛马上就会让女掌柜把衣服拿下来，不一会，丫鬟怀里就抱了好多，引得采珠女不停地回头看，铃铛怀着身孕，这些衣服没法穿。难道说都是买给我的？


“哎呀呀，夫人真是好福气啊，看您的肚子，最多还有一个月就有小少爷降生了，您的肚子尖，里面一定是小少爷，老婆子这双眼睛毒着呐。”


女掌柜恭喜完了还特意瞅瞅铃铛的胸，把嘴凑近铃铛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句话，满面绯红的铃铛瞪大了眼睛说：“真的呀！”


“自然是真的，都是上好的精锻，内衬是最好的柳枝子拿火烤了定型，最是衬人身段，您放心，都是出自妇人之手，臭男人连看都不许看。夫人生完孩子以后用得上，这位闺女也何用，这可是从岳州传过来的手艺。”


采珠女还在迟疑，就被铃铛和丫鬟还有女掌柜推进了离间，足足一个时辰以后才出来，只是那一身破破烂烂的麻布衣服，早就不见踪影，换了一身漂亮的蓝裙子，头发也被高高的挽起，胸部不知道塞了什么变得非常挺拔，就这铃铛还不满意，从自己头上拔下一根簪子插在采珠女的头发上，顿时就引来丫鬟和女掌柜的赞叹。


“老天爷啊，这是生生的把一个大美人给埋没了呀，夫人真是好眼光，就冲着您的这份眼力，您今日在小店所购的衣物，老婆子统统给您打八折，不为做生意，只求您能经常来看看，指点一下小店。”女掌柜看出来铃铛不是普通妇人，立刻大拍马屁。


“那道不必，你辛辛苦苦的做生意，挣两个铜板也不容易，我夫君也不允许我占人家便宜，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不用客气。”


听夫人这么说，小丫鬟立刻出来帮腔：“笑死人了，我家夫人才不缺少你那点折扣，只要你的货好，能被我家夫人看上，钱算什么，我家最不缺的就是钱，哼哼，你刚才说的岳州，都是我家老爷建的，这邕州城，也是我家老爷说了算。”


女掌柜连忙躬身道歉，这才是真正的富贵人家，降价会遭到斥责，算是长见识了。采珠女也才发现原来世上还有另一种活法。


回到家里两个人已经成了好朋友，铃铛肚子大了坐不住，依靠在软榻上说：“妹妹啊，你不要怨恨我家夫君，他是将军出身，性子难免粗野了一些，他绝对是一个好人，你也该知道的，你犯了错，在你挟持我的时候，夫君说会杀光你全族，这不是吓唬你，我夫君真的能做到，你也太鲁莽了，都没有问清楚就乱闯。


不过也好，你来到了我家，如果去了对面的王府，你只有死路一条，你妹妹我见到了，确实活得很好，她不希望你出现在她的面前，那就不出现，这样一个大包袱你背了这么些年，还没有背够么？现在该是为自己着想的时候了。


我比你大一岁，以前是宫女，那时候我就喜欢我夫君，他为人和善，还非常的聪明，几乎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面，我以为这一生没机会嫁给他，只好祈求来生能再遇到他，可是上苍就是这么善解人意，千转百回之下，我最终嫁给了夫君，现在活得非常舒服，夫君非常的疼爱我。


你也可以的，你妹妹不需要你，可是别人需要你，总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一个地方等着你，你还没有品尝过这样美好的滋味，干嘛要作践自己，后面的日子长着哪。”


采珠女沉默了良久，泪珠子吧嗒吧嗒的往地上掉，抽抽噎噎的把自己的来历一一说给铃铛听，铃铛听到伤心处，也不由得陪着落泪。


当云烨回来的时候，看到的采珠女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虽然还是有些冷，不过能活过来就很好了，云烨不由得对小铃铛的手段很奇怪。


见小铃铛在拿着蜂蜡往身上涂的时候就知道这是那个采珠女的主意：“不要随便吧乱七八糟的东西往身上涂，你现在有身孕，一定要非常的主意，把蜡涂在身上会堵塞住毛孔，更容易得病，听话。”


“如花才不会骗我，她说她从小就涂蜂蜡，所以皮肤才会那么好。”小铃铛在这种事情上固执的好像变了一个人，就像小时候喜欢美食一样很不好改正。


“如花？谁给起的这名字？好好地闺女叫什么如花，她妹妹不会叫芙蓉吧？”云烨对这两个名字非常的不舒服。


“才不是呢，她妹妹叫如玉，父母盼他们姐妹俩能长得如花似玉，果然人如其名，就妾身可怜，一辈子叫铃铛，连个大名都没有。”只要说起父母铃铛的情绪就低沉。


“胡说，那是你出嫁之前，出嫁从夫知不知道，你现在就叫云铃铛，多美的名字，云彩里的铃铛，铃铛响那是仙女下凡，你天生就是给我准备的，不信啊，去看看你自己的官牒，上面就写着云铃铛，给了你你是不是就没看过？”


“妾身有官牒？喔对了，成亲的时候你给了妾身一个札子，难道就是那东西？”糊涂的铃铛见夫君冲着自己瞪眼睛，连忙跑到自己的那个小箱子里乱翻，最后从最底下找出来一个淡黄色的封着锦缎的札子，打开之后，兴奋地大呼小叫：“该死的陈嬷嬷你不就是一个九品的女官么？当初还说我又懒又馋一辈子只能当宫女，现在我是七品夫人，我现在就要打你板子，你这个九品的丑老婆子！”


窗外起风了，云烨知道自己在邕州逗留不了多久了，信风起了，就要出海，舰队只要训练完毕，就会随着这股信风，从岭南起航，一路杀进那未知的蔚蓝色的海洋中。


“夫君啊，我明天能不能那这份札子给如花看啊。我要她知道，我是如假包换的夫人。”


“自然可以，这是你的官牒，你就是装上链子挂在胸口也可以，这东西本来用来光宗耀祖的，我家铃铛是七品诰命，参见夫人！”


云烨打趣的拱拱手，铃铛学着宫里的大人物的样子摆摆手说：“免礼吧……”说完之后自己就哈哈大笑起来，云烨赶紧扶住，可不敢闹出牛皋的下场。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八节 飓风


龙，可行云，可布雨，和善之时风调雨顺，狂躁之时则翻江倒海。


南海龙王现在正是怒火高涨之时，在蔚蓝色的大海里翻滚，旋转，拍击，肆意的宣泄自己的愤怒。


掀起的巨浪一次又一次的冲向长空，似乎要将天水混为一色。


李泰贪婪的看着沸腾的大海，眼中炽热的光芒似乎要融化岩石，这段时间里他看到的大海总是那样的平静，温柔如处子，没想到还有这样狂躁的时候。


风从岩石的裂隙里钻进来，带着各种各样的鬼哭神嚎，在李泰的耳中统统变成了天地的战鼓，一阵阵的催人振奋，让他的血都要燃烧起来了。


和风一起钻进来的还有雨雾，这可不像三月的杏花雨，容得你漫步酝酿诗情，飓风带来的大雨抽在脸上只会阵阵生疼。


“天地之威竟至于斯，好汉子当驾巨舟在海上与骇浪争锋，虽死而无憾事。”


“我一般把那种人叫做傻缺，飓风到来的时候，我们都会躲进海港，或者海湾，如果可能，我们连船都想拖上岸，至于你说的那种人一般只适合喂鱼。”


云烨拿着半只羊腿，皱着眉头在火星四溅的篝火上烧烤，昏暗的山洞里只有微光透进来，明灭不定的火光将他的脸映的忽明忽暗。


信风来了，没想到飓风也来了，云烨可没有李泰的那种浪漫情怀，他只是在祈祷飓风赶紧过去，最好马上就海晏波平，刚才刘进宝回报，海边搭建的木屋已经被狂风刮得不知道去了那里，树冠很少的椰子树都被风连根拔起，就那样在空中飞舞，模样非常的恐怖。


也不知道刘仁愿，冬鱼，老铁他们能不能扛过去，但愿三艘船完好无恙，好在都是航海的老人了，提前发觉了飓风的到来，做了应对，其中最重要的应对就是把李泰和自己撵下船，老铁认为这是最佳的检验战船的好机会，不同意把船弄进船坞，云烨也是这么认为的，新船最好经受一下海浪的检验为好。


知道飓风会来，谁都没想到会是如此暴烈的飓风，弄得云烨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就是不知道老铁现在怎么看。


飓风来了老天爷都没办法，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晚了，只能看他们操舟的技术能不能让他们避过粉身碎骨的下场，因为飓风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把船推到岸边，再狠狠的甩在礁石上，刘仁愿，冬鱼，老铁云烨并不是很担心，这些人航海的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只要有一丝丝的可能他们都能活下来，就是不知道皇帝给他儿子送来的所谓高手，还有冯家的那些儿郎能不能活下来。


云烨削了一块羊肉递给旁边默不作声的冯盎说：“冯公现在可有后悔之意？”


冯盎接过羊肉，却没有吃，郑重的问云烨：“云侯，这是海上能遇到的最糟的境地么？”


“很糟，但是并不算最糟，晚辈上回运粮回长安的时候，遇到了龙吸水，就比这还要糟糕一些，上了海，就别指望自己运气，您从海商们的折损上就能算出来这里面到底有多大的风险。”


冯盎嘴里嚼着美味的羊肉却如同嚼蜡，冯家的精锐弟子如今都在船上，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淡然处之，冯家想要开创海上纪元，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


“侯爷，小的好像听到牛角号的声音。”刘进宝腰里拴着绳子湿漉漉的如同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抹着脸上的雨水进洞禀告。


“风小了，刘仁愿他们走之字形避浪了，这个时候听说只能顶着风前进，如果横过来，船就会被掀翻。看样子他们没事了。”云烨侧着耳朵听了一阵子，风声没有刚才那么刺耳了，隐隐约约的有号声传来，山洞所在的这面山崖正好面对大海，弧形的悬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声音接收器，这是最好的海边瞭望，观察的所在。


见云烨开始放心的吃东西，冯盎的心也落了地，只有李泰还没有看够这样壮观的气象景观，小声的嘟囔两句，引得云烨冯盎一起对他怒目而视，李泰讪讪的摸摸鼻子，走到篝火边上，拿过云烨手里的羊腿拿小刀子削着吃。


天色暗了下来，最后的亮光在乌云的遮蔽下也消失无踪，海面上的风浪依然很大，这个时候才是最考验船上功夫的时候，漆黑的环境里面能严格的按照船长的命令行事，沿着制定的方向前行，避开自家船只，这样的船长才是真正的高手。


云烨，冯盎，李泰这个时候心里想什么都没用，只能等待明日天亮之后再说，躺在床上的云烨是伴着冯盎的祈祷声入睡的。


天光大亮之后，云烨听到了海鸥凄厉的鸣叫，就知道外面的乌云已经散去了，走出山洞，眼前一片狼藉，风依然吹着尖利的哨子呼呼地刮着，海浪虽然没有昨日的狂暴，也依然余韵未息，一米高的浪涛席卷着海面上的杂物，狠狠地惯在礁石上，发泄着自己剩余的怒气。


海面上一艘船都没有，冯盎惊惧的回头看云烨，想要云烨告诉自己一个能安心的消息。


“冯公莫惊，昨夜那样大的风浪，他们如果还能留在原地才是怪事，这时候他们已经到了广州我都不奇怪，相信我，没事的，他们很快就会回来。”


冯盎指着海滩上一艘破烂的船对云烨说：“你看看那是什么？”说完就快步沿着石阶往下走，云烨李泰连忙跟上，等走到近前云烨就笑了，这不是三艘船里的任何一艘，是一艘方头方脑的怪船，这东西怎么也跑到海上来了？这样的船只适合跑内河。


“侯爷，这是一艘高丽船，只有高丽人的船才是这个模样，大风起来的时候，这艘船一定就在附近，您看，这不是一艘商船，船上的拍杆还在，这是战船！”


造船厂的铁老大早就上了这艘船，见云烨等人过来，连忙从船上跳下来禀报。


“高丽船？谁允许他们到南海的？”云烨怒气一下子就升了起来，高丽商船都不许靠近南海，更不要说战船了，茫茫万里之遥，他们是从那里得到补给的？


大唐对高丽实行的就是封锁政策，断绝了陆地上的所有交易，也断绝了海面上的交易，大唐的海商对这一条禁令绝对不敢触碰，也不会去触碰，除了贩奴船能靠近海港之外，别的商船被见到了，除了击沉不会有第二条路可走。


船上一个人都没有，冯盎立刻下令护卫出动沿海岸搜索，绝对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云烨，李泰也发布了同样的命令。


不到午时，就有属下前来汇报，发现了人，不过全是尸体，总共有九具之多，不光是高丽人，还有倭国人，看样子当时大船已经漏水了，他们弃船而逃，上了小船，结果大船到了岸边，小船被风浪掀翻，人全被淹死了，船上的旗子很古怪，也是一面人骨旗。


云烨翻过来覆过去的看了两遍旗子，发现这面旗子和自己的旗子很像，自己的旗子是一个骷髅头加上两根交叉的骨头，这面旗子上面就一个阴森的骷髅头，不过在最上面还有一只三条腿的乌鸦，乌鸦脑袋上扣着一顶带着锯齿的王冠。


“云侯，这是一伙高丽海盗的旗子，老夫已经收到多起报告，说有一伙海盗专门劫掠大唐商船，下手非常的狠毒，听说为首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好像还是高丽或者倭国勋贵，他们战力强悍，大唐商船都是有武装的，好多商船雇佣了镖局押送，广州一地就有镖局不下三十家，都是各地来的游侠儿，也有军伍里退役的将士，能干这一行的都是有两下子的汉子，可是老夫还是不断接到被劫掠的报告，那么，这一伙人，只能是高丽，或者倭国军队。可惜老夫对海上的事情鞭长莫及，要不然定会擒其匪首问罪于高丽王，倭王。”


云烨抛掉手里的旗子，对李泰笑着说：“我们遇到老熟人了，你说说看，能同时统御高丽，倭国，两国武士的女人能是谁？”


李泰四处看看，对冯盎说：“越国公您当年走的急，没看到那种舞蹈，不知您对《天魔舞》熟悉不熟悉？”


冯盎疑惑的说：“老夫久居岭南，对中原风华确实少了见识，不知这个《天魔舞》和女海盗有什么联系？”


李泰嘎嘎的笑着说：“您想想，六个脱得光光的女人跳舞，摆出各种媚态，听说还有秘药相助，看此舞蹈之时最是让人血脉贲张，不自觉地就想进入场地共舞，脑袋里幻象丛生，本王看过一场，差点出丑，您不知道，领头跳舞的那位可是倭国王女，听说现在成了倭国的至宝，《天魔舞》迷尽倭国苍生，非大典不得舞之。”


“淫邪之舞平日里娱人也就是了，祖宗大典，怎么可以亵渎。”冯盎表示了自己的极度不屑之意，又隐晦的表达了自己很想看看的意愿。


“这有何难，等我们的战舰回来，本王亲自出手，将高山羊子擒来，让她给国公献舞就是！”李泰拍着破船上的烂木板，说的豪气干云。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五十九节 海龙王的祭品


玩笑也驱不散三人头上的阴霾，船回不来，三个人就只能干等，云烨还好些，到底在海上跑的次数多些，对自己的属下比较有信心，李泰和冯盎就坐不住了，干脆把自己的住所搬到那个山洞里，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眺望大海，云烨很担心他们等的时间长了会变成望夫石。


第六天的时候，老当益壮的冯盎首先发现了公主号的桅杆，手里的单筒望远镜差点掉在地上，这是云烨赠送给冯盎的宝贝，被老家伙视若珍宝，装在绸缎做的套子里从不离身。


云家的工匠总共造出来七具最原始的望远镜，尽管看远处还不是非常清晰，就这样，还是在长安引起了莫大的轰动。


李二过寿，云寿端着一个锦盒在万民殿嚣张至极，因为他的礼物是所有人中最珍贵的，皇帝陛下得到之后龙颜大悦，站在万民殿前远望长安，远山近树尽收眼底，称之为千里眼。


礼物第一，小小的人儿昂首阔步坐在太子之侧，视太子妃的怒火如无物，太子则笑意盈盈，非常的欢喜，特意将自己桌上的乳酪赐予云寿，云寿特意上前拜谢，一副小一点的千里眼，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在太子的太子的桌案上。


殿上群臣笑的前仰后合，令狐德棻大笑道：“如此做官手段，老夫万万不及，假以年月，定是一个八面玲珑的货色，日后定是翻覆风云之辈。”


一语说罢，笑声顿歇，只余太子大笑，拿过望远镜把玩不已戏言道：“可惜你父亲不在，否则定要将烟容许你。”令狐德棻进退失据，呐呐不能言。


皇帝笑而不语，皇后说：“云烨的主，本宫倒也做的，烟容虽然只有两岁，配云寿倒也合适，就此说定吧！”


懵懂的云寿离席拜谢，离席之时犹在问程咬金何为妻子？老程几乎老泪横流。


剩下的千里眼全被送到了岭南，李泰拿走了一具，云烨把自己的那一具送给了冯盎，剩下的三具只能是每位船长一具。


“云侯，如你所言，咱们的船都回来了，三艘都回来了，虽然狼狈了些，不过总算是回来了。”冯盎似乎浑身的气力尽泄，腿一软，坐在石阶上，老态毕露。


战舰驶近之后才发现冯盎的一句凄惨远不能表述三艘船的惨状，船帆千疮百孔，船头上漂亮的雕塑不见踪影，承乾号的左舷出现了一个大洞，青雀号上华美的金箔早就被飓风扯得斑驳不堪，后面的副桅杆只剩下半截，公主号稍微完整一些，那也只是相对而言，甲板上的破损足以说明那场大风是如何的恐怖。


船入海港，无数的工匠立刻蜂拥而上，齐心协力的趁着涨潮把三艘船拖进了船坞，关闭闸门之后，又趁着退潮，尾部的闸门打开，船坞里的海水顷刻间就被放空，三艘船躺在船坞的沙地上，静待重新检查修补。


李泰，冯盎见云烨没有向三位船长问起伤亡情形，只是一股脑的主意舰船，知道这里面或许有讲究，虽然焦急，也只好闭上嘴不闻不问。


“侯爷，三艘船都是好样的，只是轻伤而已，水密舱确实是航海之宝，这回如果不是有这个宝贝，承乾号恐怕就要沉没了，而不是和现在一样只是轻伤。”


听完老铁的判断，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问刘仁愿：“伤亡如何？”


“回侯爷，死亡两人，失踪九人，重伤者四人，有一位伤及内腹，恐怕挺不了多久，这次伤亡如此沉重，主要是冯家还有辽东水师派过来的人，他们还不熟悉海上的巨浪，很多训练时候的要领，在惊慌中就忘记了，冯家子弟死亡两人，失踪两人，辽东水师过来的弟兄，失踪了七位，主要是这七位以为大船就要倾覆，私自放小船准备逃离，被海浪压进了大海深处，活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在刘仁愿向云烨报告伤亡的时候，冯智勇抱着冯盎的双腿大声的怓哭，这才下海，冯家就损失了四位子弟，而上船的冯家子弟不过二十五人而已。


冯盎踢开冯智勇大声喝问：“可有人故意谋害冯家子弟？”


冯智勇摇着头说：“这倒没有，大家在船上都在挣命，谁也没工夫害人，也不会故意去害人，九叔家的廷雍是被断裂的桅杆砸死的，廷瑞是在货舱里捆绑货物的时候被翻滚的货物挤死的，至于廷起和严勇是惊慌之下，没系缆绳就上了甲板，被海浪冲到大海里去了，您知道，那个时候没办法救人。”


冯盎满意的点点头大声的对围过来的冯家弟子说：“你们听清楚了？没人谋害咱家的孩子，是他们自己训练之时没当一回事，自己找死怨不得旁人。


冯家致力于海上开拓，老夫从来就没想过上船的孩子会平平安安一个不少的回来，想要称雄海上，不死人不可能，我们的先祖当年来到岭南，胼手胝足的为冯家开创了岭南基业，当初死了多少人先辈，祖宗祠堂里写的清清楚楚，现在冯家的安稳日子要到头了，子孙日渐增多，要给他们再找出路，就必须付出牺牲。


我刚才问智勇的意思就是说云侯高义，没有因为两家的怨隙就让冯家的子孙白白死亡，现在不会有，以后也不会有，所以我们可以痛痛快快的闯海，给你们的子孙闯出一条活路来，他们将来能否富足能否安康，就看你们的本事了，死了，把尸体用白布裹起来抛进大海，用他们的尸体当祭品献祭给海龙王，我想着，祭品多了总会触动海龙王给我冯家一个光明的前程，好好学本事，机会来之不易，老夫年纪大了，走不了海路了，孩子们，我会在海边等你们回来，冯盎立誓，死后不入祖坟，劳驾你们出海的时候带上老夫的尸体，就拿白布裹了，找个最凶险的地方把我扔进去，记得绑好石头，老夫会在那个地方守护你们。”


老冯说完之后，脱掉帽子，打散白发，扔掉鞋子，光着脚踉踉跄跄的在沙滩上跑两步举着手朝着大海嘶声喊：“魂魄归来兮！海龙王！我冯家的祭品可口吗？”


云烨抱拳躬身，李泰抱拳躬身，岸边的所有人都在抱拳躬身，闯海！就是在拿人喂海龙王，只有把海龙王喂饱了，你才能有收获。


“只要上了同一条船，就算是把命捆在一起了，所以冯家的担心是多余的，如果自己一条船上的人都不齐心，还下什么海，那是取死之道。”


云烨看着痛心疾首的冯盎心里也不舒坦，当年自己带着岭南水师纵横东西的时候，他们只看到水师所向无敌的一面，却看不到岭南水师非战损死亡人数几乎是大唐军队之冠，他们不但要和敌人作战，更要和老天爷，海龙王作战，只要船上了海，那就是战斗的开始。云烨自己都想问海龙王，岭南水师的祭品可还能饱腹？


李泰也收起来玩味的态度，他发现闯海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必须得有人去做，既然大哥忙着争权，弟弟们忙着享福，那就从自己开始吧。


他写了一个折子，仔细的讲述了海疆的利弊之处，认为大唐的人就该耕田牧海，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唐的声威万年不坠，大唐之前的历朝历代，他们都在用一条腿走路，如果开创了海路，用两条腿走路，脚步一定会更加的坚实。


“尽管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是所有人都与生俱来的，然而，‘天下之中’、‘上国’的自豪与矜持，使得我们对异域的好奇心仅仅停留在对海天尽头怅惘的凝视上，很少有人会扬帆远航去探寻波谲云诡的彼岸。


绝大多数时间，我们只是慵懒地看着，看着浪涛深处，那慢慢从视平线上升起的疲惫船帆。


小弟站在海边看得久了，就想亲自下海去试试，冯盎那样的老匹夫都敢孤注一掷，小弟身为李家子弟，有哪里会缺少胆量。


大哥保重，小弟去探海，如果被大海埋葬了，不要为我悲哀，更不要止步不前，应当派更加优秀的子弟前往，绝对不能让云家，冯家专美于前。”


当李承乾接到李泰的这封信的时候，痛苦地拿自己的头撞柱子，自己的朋友，兄弟都比自己更加的挚爱这个国家，为了国家的将来不惜拿命去赌，只有自己躲在幽暗的深宫里，谋算着一分又一分的权利，他想仰天大笑，可是不管他怎么大笑，怎么后悔，重车已经在走下坡路，只会越走越快，自己如果不拿出一万分的精神，立刻就会车毁人亡。


遥想大海上的承乾号是何等的威猛，在劲风的鼓荡下斩浪劈波，李承乾的心里就一阵阵的抽搐，当初说好了的，要去海上当海盗的！


“殿下，您真的要把烟容孩儿许配给云寿那个浮华的小儿？云家已经有了败落之像，妾身担心将来烟容会吃苦。”


李承乾嘲讽的看了侯氏一眼说：“云家败落？孤王怎么看不见？孤王只看到云家会更加的兴盛。”

第十五卷 人间爱天堂 第六十节 云香


马上就要走了，云烨悄悄地回到了邕州，小铃铛这几日就要生产，云烨怎么也要看到孩儿出生才会走，这是他的坚持。


李安澜带着全家回来了，老奶奶精神矍铄，看不出有哪里不合适，辛月也变得娇媚了几分，难道说桂林的山水真的很养人？倒是一向健康的那日暮状况不断，看到夫君就扑过来哭诉，说这辈子再也不离开长安了，因为她头上又起了两个很大的包，嘴里也长了好几个溃疡，疼的她死去活来。


云暮，小丫，东南西北她们倒是一点事都没有，小武更是结实的能踢死牛，希帕蒂亚倒是显得憔悴了一些，走遍了岭南也没有遇见自己的老乡，问一声好的机会都没有这让她黯然神伤，思乡是一种病，唯有乡情能医，可惜岭南无药。


小丫一回来就发现家里多了一个长腿美人，还以为是自己哥哥偷偷给自己娶来的新嫂子，想要为难一下，却发现了这个女子很不简单，她居然会用石头打水里面的鱼，非常的准，眼看她站在水潭边上，扔了两颗石头，水面上就飘上来两条巨大的河鱼，这就让小丫彻底的服了，莳莳都没有这本事。


“夫君啊，一别数月，您居然知道搜罗美女了，不过看她的眉眼分明就是处子之身，难道您硬是忍到现在，需要等到妾身同意才纳进府里？”


云烨才不理会这些怪话，几个月了，活人都快要被憋死了，自己认生，又没有李泰那样好的牙口，铃铛不能用，好不容易等到辛月她们回来，一到晚上，自然两只眼睛绿油油的，辛月的那点怪话还影响不了侯爷的兴致。


兴致高涨是好事，可是这种兴致是相对的，同样的，这里也有三个对他很有兴致的女人，当云烨手足酸软的时候才后悔老婆娶得有点多，不过这是命，认了。


狄仁杰也会来了，小武就整天粘着他，和别人她也处不来，看到两人说说笑笑的四处游荡，云烨摇摇头，好事多磨啊，一个没心嫁，一个没心娶，老天才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情况，狄仁杰喜欢书院里娇弱的庞匙儿，可是听师父说了庞匙儿的来历，以及父母的状况之后，庞匙儿就算长成天仙对他都不在有丝毫的吸引力。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就拿小武凑活一下算了，殊不知小武也是这样的想法，全天下的男子里面在她看来，也就是师父出类拔萃一点，再下来就是狄仁杰了，年纪逐渐变大，也知道自己对师父的感情不对头。


她在深夜无人的时候把自己爱慕师父的理由一一标注出来，最后做成表格，和别人的爱情之路的表格做了一个对比，发现自己的和别人不一样，感恩居然多过爱慕，这可不对啊，爱情不该是这个样子，她又把别人对父亲的感觉和自己对师父的感觉也做成表格，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两张表格就有了很大的相似度，看来自己是把师父当父亲看了，这就对了，本该如此才是。


她为了研究自己的感情之路不惜在女子书院发起了一场调查，在她很有技巧的追问之下，那些可怜的同学在不经意间就暴露了自己的实际想法，包括高傲的高阳。


小武把那些调查结果整理成册之后发现，自己居然在不知不觉中拥有了第一张底牌，将来如果想要对付谁，这样的调查结果非常的有用处，可以对症下药。


作为云烨的弟子，散发性的思维自然具有，既然女子如此，那么男子是不是也该是如此呢？拿狄仁杰练手出师不利，因为在她问出三句话之后，狄仁杰的回答就出了问题，看似中规中矩，在综合之后发现这家伙其实什么都没说，所有的答案都是模棱两可，回答没有唯一性，就没有办法溯源，第一句有两个答案，第二句就有了四个，依次类推下去，狄仁杰的调查表就能囊括整个人类的脾性，这和没有有什么区别？


等到小武第二天怒气冲冲的去找狄仁杰算账的时候，狄仁杰立刻在第一时间给了她一大沓子调查结果，都是那些臭男生的，算他识相，小武这才消了气。


经过一个夏天的工作之后，小武已经攒了一箱子的调查报告，为了确定自己报告的准确性，她特地选了各行各业的人，总结之后发现，自己能在这些调查报告里发现很多有趣的东西，原来驭神算而测无常是这样的故事啊。


小武觉得自己已经推开了一扇非常神秘的大门，越是钻研，小武就发现外面的那些人是多么的无趣，自己居然能根据现有的条件预测出这个人对新事件的反应，越是知识贫乏的人，就越是容易揣测。


当云烨从岳州回来之后，看到小武的屋子里满满两大箱子调查报告，还有小武向自己发问的问题，就感到一阵阵的眩晕，严厉警告小武此事不得外传，一个不小心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这个东西就该是帝王学的一部分。


妖孽就是妖孽，不管怎么变化也改变不了她妖孽的本性，看到狄仁杰笑嘻嘻的陪着小武游戏，云烨就觉得不管怎么样也要促成这对姻缘，否则把小武嫁给谁都是在害他，想在小武的手心里玩出花花来太难了，一想到小武那个日益庞大的资料库，云烨就头疼的厉害，这丫头专门问自己要了好些钱，专门把这些资料分门别类的收集起来，老天才知道她将来到底想要干什么。


为了给小武增加负担，让她暂时放弃对人心的研究，就把孙思邈交代的任务分配给了她，那就是整理海药，随着东西交流的日益频繁，孙思邈发现很多的香料其实都是可以治病的，这也是他这回到岭南的重要任务。


所谓海药者，就是来自海外异国的药材是也。


在药书中分辩哪些是海药其实有规律，不少品种光看药名就能有个初步的判断。一是药名冠有“胡”、“番”之类，像胡黄连、番木鳖、番泻叶什么的，应该都有飘洋过海的经历；二是如果药名中有“香”字，那么这家伙也可能有海外关系——即使在国内已经遍地开花，也该考虑它们的老祖宗是不是移民身份。


因为海药中很大一部分，被纳入中国医药体系之前，都被用做香料。


当扛着麻包的苦力在生硬的汉话指挥下小心翼翼地走下跳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顿时在港口中散发开来。这股多少有些诡异的香气夹杂着海风的腥味，由广州或是泉州出发，很快便进入了帝国的中心。


爱好香气是人类的本性，中国使用天然香料的历史也很悠久，《诗经》中就提到不少带香气的植物，《楚辞》更以“美人香草”之喻闻名。


但中土气候温凉，不太适宜香料植物的生长；而且出产的香木香草，如兰、桂、白芷、郁金之类，香气大都不很强烈，尽管符合中国人含蓄清幽的审美观，可毕竟有些单调，于是异域的香料便有了市场。最晚在秦汉，便有香料传入，如胡椒、沉香、檀香、苏合香、迷迭香等，除了部分用于调味，最初大多数作为熏香使用。


大唐如今变得富庶了，对于香料的需求很大，食物需要添加剂，变得更加美味，妇人需要拿它来熏衣服，以博得更多的欢心，就是大臣上殿奏对，嘴里也需要含上鸡舌香，要不然理由没说完，人家已经被口臭打倒了。


做海盗很重要，可是开辟财源更加的重要，云烨从来没指望过靠打劫就能长久的，交易这东西需要的是一个往来的过程，只出口不进口未必是好事，自己没有货物，岭南也不产出什么好货物，纸张一类的东西云烨没打算出口。


算来算去，想要出去骗钱，唯一能做的就是拿东南亚的海岛上的香料去空手套白狼，早年间云烨就说过，那里遍地都是香料，满长安的人硬是不信，谁会相信价比黄金的香料会像乱草一样长得满山坡都是，云烨多说了两遍，还招来人家的白眼，长孙冲就说过，骗人也换个靠谱的理由啊！


现在靠谱了，因为老子要自己去，用半岛上的香料去和那些沙漠民族交换他们的珍宝，用香料去和大唐的富户们交换他们手里的财富，只有拥有了大量的财富才能堵上李二和李承乾之间较量后的残破的货币市场。


在李承乾一上来就对钱庄的情况来看，他把钱庄当成了自己的利器，如果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不管李承乾愿意不愿意，他的部下都会弄垮钱庄做最后的一搏，如果钱庄垮了，他们父子间就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在全家人的焦急等待中，云烨的第六个孩子呱呱坠地了，小丫头一出世就哇哇大哭，云烨看着高天上的薄云，想着大海上的香料，不由自主的给自己的孩子命名为云香。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一节 香料，香料！


壬辰年辛亥月戌寅日，黄道大吉，宜出行，开市，纳财，大利西方。


云烨，李泰，带着大小四十五艘商船自广州出发，一头扎进茫茫南海，准备将本求利，也是为了彻底的打通海上商道，陆上的商路已经开通，西域，波斯，胡商云集长安，自此之后，叮咚的驼铃声在这条古道上鸣响了整整五百年。


海上丝绸之路同样悠长，可惜完全没有发挥它自己长处，更不要说和陆上商道相媲美了。明明一艘船的载货量远远要比一支驼队大，需要的人手更少，需要的时间更少，为什么精明的商人会对此视而不见？


走一万里路到大唐交易的胡商，需要的辎重重量本身就是货物的十倍重量，海上就不许要这么麻烦，云烨此行就是打算把海贸的优势拓展到最大。


有强悍的舰队护航，这对那些商贾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事，更何况出海的是赫赫有名的云侯，他的岭南舰队本身就是无敌的存在。


当三艘巨舰驶进广州湾的时候，整个海湾顿时寂静一片，熟悉船只的不是没见过大船，比这三艘船更大的木兰舟也是常见，但是谁都没见过完全是为战争服务的巨舰，整艘船呈现优美的流线型，船头寒光闪闪的撞角，可以轻易的撕裂阻挡在她面前的所有船只。巨舟两侧没有拍杆，有的只有密密麻麻的八牛弩，前后两个甲板上各自屹立着一架投石机，彪悍的水手猿猴一样的在桅杆上不断攀爬，只看身手就知道都是熊罴之士。


海港里的商船鱼贯而出整整四十五艘商船将紧紧地跟随在巨舰之后一路做生意直到三兰国，都知道这一次实际上是在探路，但是生意也不能不做。


海上不但有风浪，还有非常凶恶的海盗，高丽海盗，倭国海盗，大食海盗，最恐怖的是三兰国的海盗，他们不但劫掠货物，更是杀人无算，无数的商贾战胜了海浪，飓风，却被这些海盗顷刻间吞噬的干干净净。


现在没关系了，左右看看跟随在身后的巨舰就对自己这趟远航充满了信心，大唐本该如此，也该到大唐的熊罴之士为那些已经葬身大海的商贾复仇了。


云烨坐在一张椅子上，举着望远镜远眺，面前就是海南岛，上面只有土人和一些犯官，巨舰上的金龙旗呼啦啦的飘着，云烨看到了海滩上有好些人在招手，在跳跃，努力的想让巨舰上的人看到自己，抱着最渺茫的幻想希望巨舰能够带自己离开这个人间地狱。


云烨收起了望远镜，把它还给刘仁愿之后说：“全速前进吧，我们的时间并不多，要办的事情却不少，遇到阻碍，歼灭之，打通道路为第一要素。”


刘仁愿应诺一声，不多时，号角声响起，船上的水手不断地摇晃各种旗子，现在海面上刮的风非常适合，不大也不小，最重要的是没有涌浪。


公主号只挂了半帆，身后的商船的帆已经吃满了，整个舰队的速度一下子就变快了很多，战舰的舰首扎进海里又猛地抬起头，挤碎的海浪涌上船头，又顺着排流口回到大海。


日头渐渐地升起，甲板上也变得炽热起来，云烨回到舱房，看到无舌和刘方一人抱着一个茶壶，在固定好的棋盘上下棋，这是一副特意用磁铁做的棋盘，只要落子，铁做的棋子就会牢牢地黏在上面，无舌将这幅棋子看作至宝，等闲不许他人触碰。


单鹰站在一边观战，他从小就跟随丁彦平在舟山长大，对于大海并不陌生，所以这一段时间的训练对他来说几乎算不上什么，吃苦的是寒辙还有熙童，小铁都比他们强，几个月的训练，早就练得了一身好水性。


寒辙看起来全身匀称，武艺非凡，可是这家伙扔水里就是一个秤砣，根本就没有漂浮的意思，直接沉底，被救上来以后还打伤了两个教他游水的人，到了后来能教他游水的就是单鹰，寒辙找单鹰比划过，可惜又被痛殴了一顿，一遍又一遍的被单鹰扔进海里，等他喝饱了海水之后再拉上来，时间长了，寒辙发现他已经会游水了。


熙童自从第一次被无舌先生一脚踹下水之后，就喜欢上了游水，再加上他是练武之人气脉悠长，最喜欢的就是潜水，如今有鲨鱼的地方，他都敢下去，大刀换成了两把铁刺，据他说，现在论水上的功夫，老夫不输于人。


云烨把冬鱼，人熊派到了李泰的青雀号上，老铁亲自驾驶着自己的爱船承乾号殿后，三艘船呈品字形将大片的商船包围起来，淡黄色的近海水面上整支船队在飞速的航行。


过了海南岛，眼前就出现了一长串的小岛，云烨特意把舰船绕着螃蟹岛转了一圈，很好，插在木棒上的尸体早就化成了枯骨，整座岛看上去阴森森的，哪怕在青天白日里，也让人寒毛直竖。


“大帅，自从您立尸立威之后，就再也没有胡人的船敢进入这一代海域，就连海盗也不敢，属下统御这里的水师的时候，每年抓到的海盗都会插到这座岛上。”


“你说这些尸体已经不是我当年立的那些？”


“大帅，海风强劲，尸体挂上去，没几天就会被海鸟啄食干净，再来一场风，就什么都不剩了，必须每年把新的尸体挂上去才成。”


云烨点点头，这里都是属于大唐的海域，岭南水师的战舰经常会出现，估计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海盗敢来。立威有时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过了望乡台，就出了大唐的控制水域，侯爷，当地的土人们会蜂拥而至的，不知道您说的香料之岛会在哪里？只有咱们三艘船上一点货物都没有，总不能叫弟兄们白跑一趟吧。”刘仁愿很担心大帅是在骗人，要是没有货物，光靠骗人，会对士气造成致命的打击。


“放心吧，这次我特意准备了五艘空船，就是准备装载香料的，那不是一座岛，是一连串的群岛，我只是担心找不到足够的人数来采摘香料，不担心没有香料。”


所谓香料，指的是豆蔻、胡椒、丁香等调味品。香料，是国际贸易的最重要的商品之一，秦朝的时候，香料贸易就已经出现了，到了汉末这一规模的到了扩充，可惜后来的出现了五胡乱华，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不理解什么叫做海上贸易，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种贸易在中原出现了断层。


直到波斯商人出现，香料贸易才开始抬头，波斯人从印度得到香料不远万里送到长安，其价格可想而知，如果不是这两年海商不断地游走于东南亚和广州，香料的价格依然会价比黄金，云烨此行就是打算去先把香料岛找到再说。


云烨只清楚香料岛在赤道上，离印度尼西亚不远，别的他也不知道，但是在大唐，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远途航行是非常无聊的事情，李泰早就上了云烨的船上，一个人留在青雀号非常的没意思，大唐的船队不许女子上船，这是非常不吉利的事，就算是在最开明的岭南舰队，也不会允许女人上自己的船，上一回因为遇见了一船新罗婢，结果大家就遭遇了龙吸水，不管云烨如何解释这两者之间没关系，可是最恭顺的水手也不以为然，女人是船上的灾星，依然是所有水手遵循的一条禁律。


李泰没办法带美人上船解闷，只好看云烨在船上发豆芽菜，长时间的不吃青菜，补充不了维生素，得坏血病是迟早的事，橘子虽然很不错，可是不耐存放，幸好云家有简易的水果罐头，尤其是糖水橘子，最受大家欢迎。


每天有那么一点橘子吃，在海上是无上的享受，李泰捧着一罐子拿勺子捞着吃，他也喜欢这东西，尤其听云烨说海上如果不吃这东西，血会变坏，就更加的离不了了，好在带的足够多，李泰一个人还吃不完。


云烨找了一个很大的筛子，仔细的挑选黄豆，把扁的坏的扔掉，如果在岸上拿水冲洗两遍就可以了，但是在海上，没人愿意浪费水，所以云烨就一颗一颗的捡。


“烨子，你说的战斗从来没有过，海面上一艘胡子船都没有，想抢劫也没办法，对了你说人不吃豆芽和橘子真会坏血？”


“这是自然，你别抱怨，在海上能平平安安的行驶是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事情，能这样周全的航行，我也没想到，不过你看看这三艘大船，就是有打算抢劫的，也会跑的不见踪影，赖传峰还有杨月礼在你船上，这几天听话吧？”


“还不错，你的人很好使，狗子也不错，和你说说，以后让狗子跟着我算了，我那个侍卫长，忠心是忠心，武艺也不错，就是脑子不好使。”


云烨把豆子包进纱布，裹起来放到水里泡，直到完全浸没才说：“狗子本来就不是我的，人家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跟脚，你想用他，就去和他谈，再去给无舌老先生说一声，估计问题不大，他老丈人洪城早就逼着他博个一官半职，去你府上当禁卫，也不错，至少有一个官身。”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节 理由


穿着背心短裤的云烨看着船队里的商船逐一靠岸，对同样打扮的李泰说：“这里是爪哇国，听说他们非常的凶悍，今天怎么看起来很是温顺？”


李泰面无表情的说：“爪哇地广人稠。性凶悍，男子无少长贵贱皆佩刀，稍忤辄相贼，故其甲兵为诸蕃之最。字类琐里，无纸笔，刻于茭曌叶。


气候常似夏，稻岁二稔。为人最是污秽，好啖蛇蚁虫蚓，与犬同寝食，状黝黑，猱头赤脚。崇信鬼道。杀人者避之三日即免罪。父母死，弃至野，纵犬食之；不尽，则大戚，燔其余。妻妾多燔以殉。


《地理志》里记载的爪哇人确实凶悍，我们之前也看到了，可是你带着舰队把人家的只要飘在海面上的人全部拍死在大海里，又派了熙童，赖传峰，带着五百甲士攻破了人家王城，现在爪哇的国王还挂在你公主号的撞角上，你说说看，他们怎么敢不恭顺。”


“我给船上已经挂上了骷髅旗，说明我就是海盗了，他们还敢攻击我，那就是找死，跟何况那个该死的国王居然敢朝我们拍屁股，以为有两头大象就很了不起？


你看看，那个石头垒成的王宫还比不上玉山的猪圈，攻破这样的王城有什么奇怪的。他们的国王既然喜欢拍屁股，我就让他拍个够。”


等到长长的跳板搭好以后云烨和李泰就下了船，破了人家国家，总要去皇城看看不是，听赖传峰所言，里面堆满了石头和木料。


爪哇的人不喜欢穿衣服，卷曲的头发更像毡子，云烨也很好奇，那些商人怎么和这些野人交易，他们好像没有东西可以拿出来交换，腰里别的破刀子，云烨都能折断。


“哈哈哈，云侯，沙场争雄是您的长处但是以物易物那就是老朽等人的长处了，您看看，这些脏人，还偏偏喜欢绸缎，麻布，这些东西交换给他都算是糟蹋了，那点琉璃球给他们捧着玩就不错了。”


冯家的老掌柜笑的眼睛都眯缝了，见云烨和李泰一脸的茫然就在前面带路，走到王城跟前指着大门说：“王爷，侯爷，您二位请看，这扇大门开始最好的乌檀木所造，您看看半尺厚啊，这都是从几百年的乌檀树上取下来的板材，木质坚韧，水火不侵，击之有金石之音，运回大唐一块就足以价值千金。”


李泰拿手里的刀子敲了两下，果然如此，对掌柜的拱拱手表示受教。


老掌柜的越发的得意，从怀里掏出一柄小锤子，对着墙角的乱石就随意的敲击起来，没几下，就敲下了石头的一角，把石头拿给李泰看，指着里面绿莹莹的瓤子说：“王爷，您看看这玉的成色，虽然颜色杂乱一些，可是拿回去做头饰，也是极好的，当年云侯献给娘娘的海洋之心，陛下的钻石之王，其实就是出自这里，听说只要再走走就到了狮子国，那里的宝石才是最好的。”


又指着那座七扭八歪的主楼说：“您千万不要小看这座楼，虽然看起来像猪窝，可是您看看，他们的材质都是什么，老天爷啊，门柱是红檀香，虫蚁不侵，地板是胭脂木，房顶的架子是沉香木，蚊蝇不至，住在这样的楼里不但蛇虫鼠蚁不来，反而能延年益寿，王爷，说实话，咱大唐的宅子修的虽然漂亮，但是如果要换，一百套宅子也换不来这样一座破屋子。”


走进屋子只见里面堆满了皮毛，一大群乌漆吗黑的女人光溜溜的缩在墙角，老掌柜不耐烦的把那些女人都轰走，多看一眼都污眼睛。


老家伙把那些女人撵走，却把她们头上的羽毛摘了下来，摆在云烨的面前说：“云侯，您看看，这可是凤凰毛啊。每一根都是价值连城。”


李泰的眼睛都快要跳出来了，云烨捶着自己的脑袋，这个老家伙吹得实在是没谱了，世上哪来的凤凰啊。


老掌柜毫不在意云烨的嘲讽，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吹着了，拿了一根羽毛放在火上烧，云烨惊奇的发现，火折子居然烧不着羽毛，这是什么道理？云烨把羽毛拿过来。自己掏出火柴，亲自试试，果然，烧不着，妈的，难道真的是凤凰毛？


“王爷，就是臭了一些，都是那些鬼女人给熏臭了，拿回去用熏香熏，过上一半个月，保证会除掉臭味，价值不菲啊。”


老家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可是攻破王城的是李泰和云烨，自己等人实在是插不进来手，虽然这座王城不一般，也只有流口水的份。


“这些东西全都给我，母后大寿之时我有用处。”李泰毫不客气的把所有的羽毛收进自己的革囊，并且警惕的看看云烨。


“看你的那点出息，有毛就说明有活的凤凰，爪哇王还在撞角上挂着，只要威胁他，叫他抓十几只凤凰回来不就是了，弄几只活的凤凰回去才有面子。”


两人匆匆出了王宫，给赖传峰下了一个拆的命令，上面的木头必须完整的拆下来，回到玉山以后，云烨也打算修这么一座七扭八歪的房子，包子有肉不在摺上，谁会知道这样的一间屋子居然会价值连城？


爪哇王被提了上来，通译的舌人非常殷勤的帮浑身颤抖的爪哇王擦擦汗水，故里咕噜的和爪哇王说了一大通话，最后还拿出两匹精美的蜀锦抖开之后，蜀锦反射着光芒，精美异常，惊恐的爪哇王不断地往后退缩，以为人家要用锦缎勒死自己。


舌人继续劝说，爪哇王这才安定下来，不愧是当国王的，伸出了一只手，表示这样的锦缎需要五匹，可能觉得说少了，又把自己的另外一只手也伸了出来，一心想要凤凰的李泰哪里会在意区区十匹锦缎，连忙答应。


可是这个家伙眼珠子一转，居然又提出新的要求，要云烨帮他把对头另外一个爪哇王干掉，他才肯去抓凤凰。


云烨把舌人拽过来问：“你告诉我，爪哇有多少个王？听你刚才说的意思，好像不止一个，两个，到底有多少？”


“侯爷，爪哇的王多的数不清啊，只要有一个城堡，手下有一群人，他就自称爪哇王，小的们在爪哇行走，也只能按照方位分为东南西北，左中右爪哇王，您把它当成里长算就差不多，谁也说不清楚咱大唐到底有多少里长。”


云烨李泰对视一眼，一起点头答应了这个爪哇王的要求，如果有必要，他们会答应所有爪哇王的请求，不说别的就是那么些王宫，就够大家发一笔横财的。


刘方对东南之地并不陌生，当李泰拿出凤凰毛显摆的时候，刘方把棋子收回罐子里，拿起一根仔细看看，然后放下擦擦手说：“什么凤凰，这种鸟的名字叫做极乐鸟，老夫当年见过，确实极为美丽，它的羽毛不怕火烧，是因为它把唾液涂在羽毛上，每当有雷击起火之时，就会把身子在火堆里滚几下，为的是烧死身上的虫子，这是一位大祭司告诉我的，错不了，凤凰什么的，就不要拿出来丢人。


魏王弄几只回去孝敬皇后娘娘还是不错的，那的确是老夫平生见过的最美丽的鸟，羽毛上的酸臭乃是唾液所致，不是被那些女人熏臭的。”


“那样的宫殿我也要一座。”李泰立刻就把目标转移到了宫殿上。


“随你，你也有很多手下，自己去抢一座回来就是了，舌人说了每一个土王，都必然会有一座宫殿，拆下来带回去自己盖就是了。”


李泰孩子一样的跳起来，大声的呼唤刘仁愿把他送回青雀号，他也准备排兵布阵，让手下去帮他抢宫殿回来。


云烨意兴阑珊的回到自己的舱房，只觉得有些无趣。


寒辙摇着扇子从甲板上走下来看着闭目沉思的云烨说：“这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抢劫，你依仗坚船利炮，打掉了人家的防守，生擒了土王，我发现你很享受这种欺凌弱小的感觉，我以前在人间行走的时候心思就如同你现在的感觉一般，都是愚人，云烨，和我一起回山吧，这个污浊的尘世，的确没有什么好留恋的，我们朝餐霞，晚吞雾，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胜在清静。


唉，你终日忙碌所为何来？你在努力的建设，他们在努力的破坏，当人世间就剩你一个建设者的时候，乱世就会来临，将你一生的心血毁于一旦。


我的先祖不是没有尝试过让世人追上我们的步伐，结果发现都是徒劳的，你想从最原始的地方追寻你的道理，云烨，不会成功的，你也看到了，野人一样的国王都有控制一切的野心，更不要说已经繁华起来的大唐，你注定会失败的。”


云烨掏出一块玉石的原石放在桌子上说：“寒辙，我能做的就是把玉石外面的石头剥掉，露出它本来的面目，真真切切的放在世人面前，寒辙，你不懂，我喜欢大唐，爱大唐！”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节 不如归去


喜欢一个人没道理，如果说出道理的那都是有目的的爱，算不得真爱，云烨可以嚎叫着向全世界宣布自己爱自己的六个孩子，爱的不行，也可以在闺房告诉自己的四个女人，告诉她们自己爱她，虽然恶心，但是说出来辛月，李安澜，那日暮，铃铛也不会呕吐，至于云烨刚刚告诉寒辙自己爱大唐的时候，这家伙的胃部似乎不太舒服，面对云烨这么无耻的人，他感觉自己修炼的还不到家。


正义这种东西绝对是最好的遮羞布，抢劫的时候那把这块遮羞布拿出来就能百无禁忌。


土人知道什么，把香料当柴火烧，还嫌弃这种柴不好烧，味道太大，赶紧给土人一个琉璃球，把他家的柴堆搬走，让它发挥它原有的作用就好。


拿檀木作板凳方法不对啊，虽然板凳已经被土人的屁股磨得油光水滑，但是，这就是檀木的好处啊，给你一个琉璃球，拿好了，千万不敢丢掉，闪闪发光的好宝贝换你全家的板凳，是因为我们没东西坐，总不能坐在石头上吧，身上穿的袍子可贵了。


土人善良，不忍心见客人坐石头上，于是就把家里的板凳，床板都贡献了出来，换了两颗琉璃球恭恭敬敬的放在家里最安全的地方。


李泰最近对攻城略地非常的有兴趣，那个聪明的土王发现客人真的很好，百十里地最后就剩下他一个爪哇王了，整天戴着羽毛编织成的帽子站在最高的树上嚎叫，宣示自己才是这里唯一的王。


第一眼看到极乐鸟的时候，云烨差点给跪了，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什么鸟比极乐鸟更像凤凰，云烨是不会信的，他以为自己看见的就是凤凰，尤其是雄性的极乐鸟，四根长长的斑斓尾羽在阳光下抖开之后，灿若云霞。


李泰掐着云烨的脖子威胁他不许打极乐鸟的主意，想想都不行，自己命人做了一个非常大的笼子，专门向土王要了两个熟悉极乐鸟性子的猎人照顾这两对极乐鸟，他已经在幻想极乐鸟飞过长安之时会引起多大的轰动。


“烨子，这里太富庶了，太富庶了，老天爷，稻子随便长一年都有两季收成，漫山遍野的都是果树，香料，森林里面到处是倒地的巨木，你能想象光是长成空心的檀木我看到了多少？驻军，必须驻军。”


李泰疯了，从爪哇出来之后，他们得船就一个海岛，一个海岛的清理，当他们在一个火山岛上看到数不尽的丁香，肉桂，肉蔻的时候，李泰已经红着眼睛疯了。


发疯的可不止李泰一个，刘方这样的老人也把持不住，无舌甚至等不及水手清理登陆的地点，几个起落，就上了岛，随手捏死了一条准备咬他的毒蛇，折下一枝肉蔻树的枝子就跳了回来，在船上摘下枝子上的肉蔻，剥开外面的痂皮，一粒肉蔻就出现在他的掌心。


“老刘，这就是三枚铜板。”无舌把这粒肉蔻放在刘方的手中唏嘘不已，中原百姓想要挣到三枚铜板并不容易。在这里却似乎唾手可得。


“怪不得云烨总说长安的富商们不过就是一群土鳖，现在看来，一点都不假，老夫一直弄不明白，云烨想要钱，为什么会如此的容易？只要他想要，他就一定能够得到，不论多少，以前以为，这次云家的大搬迁对云家来说是一次致命的打击，谁能料到，他转瞬间就找到了这样的一座香料岛，财富得来的太容易了，上天的宠儿，这句话大概就是在说他。”


云烨没工夫理会两个老头子说悄悄话，他必须拖住已经红眼睛的李泰，开始还以为皇家子弟无论如何都会矜持一点，但是李泰很是让人失望，和那些护卫，水手一样拖着一个口袋就要冲上岛，去采摘香料。


“醒醒啊，青雀，岛上有毒蛇，咬一口就没命了，你还是好好地待在船上，采摘香料这种事让护卫水手们去做，公主号还要负责警戒，只要是出现在这片海域上的船只，必须击沉，只有你船上的火药才能做到，这个秘密我们需要保住。”


“必须的，谁敢跟我抢香料，我就把他送到海底去，不管是谁，天王老子也不行，你看着香料，我去警戒。”


“算了，你不要去，就让你的部下还有冬鱼去就好，你陪我留在公主号上，承乾号需要不断地把香料送到爪哇的商船上，弗林国看样子去不成了，估计你舍不得拿香料去换他们的破烂。”抓狂的李泰不好应付，这家伙的脑子里估计全是香料。


“我都有香料了，还要换什么，就要香料，带回长安想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老子用香料洗澡都行。”


寒辙的腿在抖，看样子是在极力地控制自己，不让自己表现出贪婪的一面，神人的面子终究还是要维护的，但是熙童，小铁，狗子，刘进宝就充分发挥了自己身份低的优势，狂笑着找了一个很大的麻袋就跳上了岸，熙童还吩咐儿子专门捡最贵的肉蔻装，说家里人喜欢煮肉的时候放肉蔻。


单鹰倒是没把香料看在眼里，因为这些年他家从来没有缺少过这些东西，只要没有了，大丫就会跟哥哥嫂嫂讨要一些，然后商队过来的时候都会留下很多。


他攀上了一颗最高的椰子树，砍下来很多的青色椰子，自己站在椰子树上眺望整个小岛，忽然间，单鹰飞快的从椰子树上滑了下来，问云烨要走了鹿皮手套，来到不远处的一颗不起眼的树跟前，拿自己的小刀子环着树皮切割，用自己的水壶收集那些乳白色的汁液，目光炽热，比看到黄金还要激动。


李泰走过来想要触摸一下，被单鹰推得远远的，摸不着头脑的李泰奇怪的看向云烨，想从云烨这里得到答案。


“殿下，这种树木的汁液见血封喉，所以单鹰不许您过去。”刘方端着茶壶走过来，指着那棵树对李泰说。


“见血封喉？说笑了，马钱子，砒霜都没这么毒。”


单鹰单手擒着一只蜥蜴走了过来，当着李泰的面，在蜥蜴身上割了一条小口子，扔地上，那只蜥蜴踉踉跄跄的走了不到一丈远，就倒在地上，不断地抽搐，眼看就不活了。


单鹰把手里的刀子扬一下说：“刚才就用这把刀子割开树皮的。”说完就守在那棵树的跟前，看着白色的汁液不断地滴进水壶里。


“这东西不错，是杀人灭口的必备良药，一会给我一点，我是王爷，总有需要杀人灭口的时候，你一个小小的侯爵，用不着。”


云烨奇怪的看着李泰小心的问：“你打算干掉谁？你活到现在就一个仇人，还被你用马蜂蜇的半死，还打算干掉谁？现在算起来你的秘密就属我知道得多，不会是打算干掉我吧？”


“杀你？不够费心钱，趁你喝醉的时候弄点砒霜告诉你是糖水，你自己就会喝下去，用不着这么高级的东西。”李泰鄙夷地说。


别人都在发财，云烨和李泰刘方无舌坐着小船在海边游荡，清澈的海水漫卷沙滩，各种奇形怪状的鱼在水中穿梭，小船飘在水面上，就像浮在半空，无舌喝了一口茶水，感慨地说：“老夫真想就此长眠，这里才是神仙之地。天蓝，水清，富饶，瑰丽，杳无人烟，若是建一座小屋，每日捕鱼充饥，也不失人间至乐。


刘兄，不知你意下如何？你为了孙儿的周全，打算老死不相往来，两个老不死的都一样的是孤魂野鬼，不如在这人间胜境终老如何？”


刘方低头不语，茫然的看着水里色彩斑斓的游鱼不知道怎么回答。


“这就算是天堂了？寒辙家里有一座白石宫殿，据说是整块巨大的石头开凿而成，美轮美奂，只要吃白石头就能活命，岂不是更适合两位养老。”


“无稽之谈，吃白石头？你问问寒辙他自己信不信，一座死气沉沉的宫殿如何能与天造地设的人间盛景相媲美，老夫喜欢这样鲜活的世界，有生气人就鲜活，没生气万物凋零，老夫枯寂了六十余年，再也不想把自己困在宫殿里，多么华美的宫殿也不喜欢。”


“随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苦了一辈子，这时候如何享福都不过份，这里安静的时候还不错，一旦起了风浪，您就不这么看了，换个地方，这里离人间太远，你们的墓地在玉山，想要把你们运回去太困难。”


无舌站起来不舍的四处看看，张嘴狂啸，犹若龙吟，声音远远的传了出去，云烨也大叫，可惜被无舌的声音压制的几不可闻。


没完了，无舌长啸了快一盏茶时间了，居然还不停止，正在采毒药的单鹰听见后，在无舌后力不济的时候也开始长啸，他长啸结束的时候熙童也跟着大叫。到了最后是人不是人的都开始大叫，人的声音头一次在这片亘古的沃土上回荡。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节 谁都喜欢肥猪


如果不是刘仁愿提醒，云烨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异域他乡。


船队已经没有办法前行了，因为剩下的食物和物资已经不足以坚持到遥远的弗林国，更何况这段时间海盗们出奇的平静，不管是倭国，还是高丽，亦或是大食海盗都好像销声匿迹了，就连一向狂妄的南海盗也躲了起来。


如果说他们因为害怕云烨的原因而退避，这个原因实在是太好笑了，海盗的字眼里没有畏惧这一说，不管是那一伙海盗。


“侯爷，他们一定在咱们回程的路上等着呢，就是打算宰一宰咱们这头肥羊，其余的商家已经慢慢汇聚到了爪哇，就等着咱们护送他们回家，说好了，这一次的利润里头，有咱们的两成。”


“待在这里几乎没有春夏之分，我几乎忘记了时间，既然老朋友都在等我，我们怎么能让他们失望，信风什么时候吹起？”


“最多还有半个月，我们在这些岛上停留的时间过长了。”刘仁愿这些天一直在环绕着这些岛屿进行勘测，已经把这些地方记录进了海图里，海图上涂满了蜡做了防水，最后放进一只密封的铜管里被云烨贴身收藏。


李泰掰开巨大的龙虾，在酱醋汁子里涮一下，雪白的虾肉被他一口就吃了下去，一口锅盔，一口龙虾，他觉得这样吃起来最是美味。


“讲究一点啊，龙虾要慢慢品，配上黄酒就是人间最美妙的滋味，你配着锅盔吃是个什么道理？”


“谁给你说必须要配黄酒吃？我配着锅盔有什么不对？我以前吃面都不吃蒜瓣，现在不一样离不了？以后大唐吃龙虾就是就锅盔，这是魏王李泰创新的，告诉你，龙虾和锅盔一起吃有一种极为舒坦的感觉，软中带硬，硬中带软，一口硬，一口软，妙趣无穷，麦香混合龙虾的鲜味，我这辈子是忘不掉了。”


云烨掰了一个龙虾夹子，敲碎之后，剔出里面的白肉，学着李泰的样子酱醋水里涮一下，夹在锅盔里，吃了好大的一口，嚼了两下发现李泰说的果然不虚，味道绝妙。（此处为笔者亲身经历，龙虾配锅盔，妙趣无穷）不由得对李泰伸出了大拇指。


枯燥的工作在金钱的刺激下，每个人都废寝忘食，干这活不丢人，其实干活的过程就是一个捡钱的过程，不管你有多少香料，最后都会被大唐广阔的市场完全吞噬，从来没有听说过谁的香料有卖不掉的。


这漫山的香料树都是宝贝，唐人从来竭泽而渔的习惯，他们对每一株香料树都非常的珍惜，熙童看到倒伏的香料树甚至要踢一些黑色的泥土掩盖上。


三个月的忙碌，采的香料装满五艘商船，这点分量还不到整座海岛产量的两成，不管香料多么的珍贵，刘仁愿也不允许有超过船员个人行礼重量的香料，按照岭南水师的惯例，个人可以携带不超过二十斤的货物，这是规矩，从船长到水手，都不许违反。


战舰本来就是作战用的，不是用来装货的船，如果不是因为云烨嘻嘻哈哈的性格，他绝对不会同意一斤货物上船。刘仁愿已经不是那个为了美人鱼就迷恋大海的后生了，如今的刘仁愿已经是一个合格的水上统帅。


商船的装载量已经到了极限，看到吃水很深的船舷，云烨担忧的问刘仁愿，这样做会不会有问题，万一把船弄沉了，就无趣了。


刘仁愿不愿意回答，当初装载这么些香料的人是云烨，现在偏偏又担心的问会不会装载的太多，主帆都不敢挂，只敢用副帆慢慢的往爪哇走，结束生意的大唐商贾，都在那里等候舰队的到来，信风起来的时候，大家就要回家了，出来漂泊了半年时间，也该回家了。


令人不安的消息不断地传来，有些历经九死一生回来的商船心有余悸的讲述外海上那些海盗的凶悍，大食国的海盗已经追过来了，爪哇的王根本就不顶用，能保护大家的只有大唐自己的战舰，可是战舰迟迟不到，很多商贾已经开始准备现在就拔锚起航，自己赚到了钱，不想在爪哇等死，大食海盗的探子船已经出没了两天了。


就在信风已经刮起，大家完全对战舰绝望的时候，云烨带着三艘战舰，五艘牛车一样缓慢的商船回到了爪哇。


商船进海湾，巨舰蛮横的追逐大食海盗，三艘战舰几乎没有出手，仗着三张帆的强劲动力，强横的从大食海盗的高尾船上碾了过去，巨舰过后，海面上只有一些破烂的木板和杂物，在海水里奋力游水的海盗，也被强弩一一点杀。


“侯爷，您的商船上装的是什么？老朽闻着怎么像是香料？”冯家掌柜仗着和云烨熟悉，商船一靠岸就到商船那里晃荡，想看看从没出海做生意的王爷和侯爷是不是被胡子骗了，五艘船装的满满当当，要是被骗了，损失就大了，狮子国那里盛产锡土，要是把那个东西运回来就糟糕了，做不成刀剑，也做不成家什，只能造点酒壶之类的，只有那些造假银器的才用锡，刚开始还是明晃晃的和银子没区别，日子久了就变成了黑的，掉地上就摔成几瓣了，脆的厉害，不顶用。


还没到船边上，就有一股子香料特有的味道传过来，老海客了，一样样的辨认，老天爷，这是丁香，这是肉桂，居然还有肉蔻？我的神啊，难道说船上全是香料？这得下多大的本钱啊，王爷他们出发的时候没发现他们带货啊。


“哈，老冯，你说的没错，就是香料，还有好多，战舰上面不允许装载货物，都扔了，只带回来这些。”云烨弹弹耳朵，刚才那些濒死的大食人的惨叫好像还在耳朵里环绕，让人很不舒服。


“扔，扔了？”老冯红着眼睛几乎要冲上来拼命，自己出海无数回，只有寥寥的一两回能遇见大食商人贩运香料，只要遇到，就不惜代价的要把这些香料拿到手，再大的代价回来以后也有很大的赚头，这么珍贵的货物怎么就扔了。


冯智勇从船上下来，赶紧把冯掌柜拖走，低声说：“九叔，侯爷没说错，就是扔了，我们摘的太多了，狗日的刘仁愿不允许战舰带货，三艘战舰都不允许，要不然还能多些。”


“自己摘的？”冯掌柜的声音已经带着破音，“你们攻打下大食人的香料园子了？”


“没有，云侯就是随便找了一些海岛，岛上长满了香料，月桂的叶子之类便宜的香料云侯不让摘，只让选最贵的几种，小侄除了商船上的份例，这里还有二十斤，其他兄弟也是如此，一会我让他们集合起来，交给您，万一云侯想再去香料岛，我们还能再摘些，不瞒您，小侄上船的时候看到扔掉的香料，宰了刘仁愿的心思都有。”


老冯二话不说，打开冯智勇交给自己的口袋，发现里面全是肉蔻，抓了一把，挑了一颗扔嘴里辨伪，没两下眼泪就下来了，颤声说：“智勇，真的有长满香料的海岛？莫要哄骗你九叔，你知不知道在什么位置，如果咱们冯家知道地方，不出两年，咱们就是大唐的首富。”


冯智勇叹口气说：“我见到了海岛，也看见了漫山遍野的香料，岛上虽然毒蛇遍地，可是那真的是一座宝山啊，九叔，我也是娇生惯养下的，您能想到我背着口袋一口气摘了三个月的香料吗？我手上都脱皮了，桂树皮把手掌全都划破，我都没什么知觉，一门心思的想着多摘点，在多摘点。


那里地域复杂，想要找到除非拥有云侯的本事，他好像知道那里有这样的岛，带着我们在海上兜了七八天，就准准的找到了那座岛，除了他，或许只有刘仁愿知道，因为他还要制作海图。”


老冯吞咽了几口唾沫努力的让自己镇定下来，拍着冯志勇的肩背说：“看看，这就是早出海的好处，咱家现在出海不算晚，你也看来了吧，云家想要真正的纵横大海，那是他那个不随他姓的儿子的事，他好像把出海当成了游玩，所以咱家还有最少十年的时间，智勇，别管财宝，别想香料，一门心思的好好学本事，学好了本事，将来要什么都会有。”


冯智勇点点头转身就上了装载香料的商船，这五艘船装的实在是太多了些，需要转移到别的货船上，信风起来了，时间就比金子还要宝贵，需要抓紧。


刘仁愿把商贾们得到的消息汇总之后交给了刘方，刘方研究了一夜之后拿着海图对云烨说：“你现在是肥猪啊，谁都盯上你了，你看看，在这座半岛与海岛中间有一道狭长的水道，就是你打算将来要派兵驻守的地方，人家也看中了，准备在这里伏击你。前后左右都是敌人，你怎么应对？”


云烨皱皱鼻子说：“这是您的工作，怎么来问我，不过啊，我觉得进入水道是个好主意，在这里商船不容易受到攻击，咱们的三艘大船就能控制整条水道，在这里把他们的力量耗干，然后追着去剿匪，刘先生，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咱们这三艘船的战力，不会比岭南水师小多少，您或许该去船上看看他们都装备了些什么再说晦气话。”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节 海上的乌龟


打死云烨都不相信航空母舰会输给小舢板，大唐的造船业本来就是世界之最，更何况云烨制造的这三艘战舰是铁氏一门数百年技艺的结晶，船上带有八牛弩带动的炸弹，风帆足足有三面，这还不算尾部的三角帆。


造船所用的木料已经把云烨这些年积累的好木料搜罗一空，造这样一艘船足够造七八艘同样大的战舰，它削减了所有与战斗无关的地方，每一处都是机关重重，普通的跳帮作战，对他没有丝毫的作用，只能是找死。


更不要说李泰在岭南特意制造了大量的火药，一桶一桶的码在船舱里，只要绑在八牛弩的箭支上，射中敌船，那艘船就只有粉身碎骨的下场，如果火药炸不死还有另外的一种八牛弩的箭支，粗大的箭身里全是汽油，点着之后，发射出去，混合了糖霜，杂物的霸道火焰不是一点海水能够熄灭的。


如果连这点自信都没有，云烨哪里敢带着李泰满大海的瞎逛，一旦李泰出事，云烨的下场觉对好不到那里去，除非两个人都完蛋，不管剩下了谁，将来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刘方的眼睛亮的像坟场里鬼火，盯着云烨说：“考虑到雨天作战了吗？火器在晴日的效果非常好，但是雨天里，就会很吃亏，老夫知道你的火焰不畏惧雨水，就是不知道你的火药是不是也不怕雨水。”


云烨带着刘方来到公主号的甲板上对一个水手说：“把雨天作战的模式表演一下给刘先生看看，那个水手应诺一声，就把八牛弩前面的一个盒子一样的东西熟练地打开，几个折叠之后，刘方就发现一个小小的木质房间就出现了，前面一览无余，其余三面被木板遮的严严实实，最重要的是，整间小房子居然能随着八牛弩的旋转而旋转，水手又把一个摇柄伸进一块木头里，摇了两下，前方就升起一块薄铁板，除了瞭望空和射击孔，水手立刻就被遮挡的严严实实，另一个水手把一根管子连接在木头房子上。”


“这根管子就是专门用来运送各种弩箭的，有专门的后勤官听候船长的命令，需要发射怎样的武器，他们就会把相应的弩箭输送给房子里的水手，作战的时候，这样的房子里应该有三个水手，只要需要，他们就能连续不断的射击。


而武器这东西对这三艘船来说根本就不缺，公输家的杰作啊，我都想不到公输家会弄出这样的东西来，当初我不过要求他们家给水手设计一个防护而已。”


刘方点点头，很是愉快的下了船舱，临走时对云烨说：“用不着什么计划，在不考虑商船的条件下，你可以随意的玩耍，既然要眷顾商船，那么，海峡确实是一个打仗的好地方，老无舌，小鹰，还有熙童，他们应该分开来在三艘船上，只要你能应付他们中间的高手，就没有问题，那个贺天殇你还是小心些，有些出格的东西不要被他看到，他应该才是陛下放心让你们在岭南肆意胡为的前提。”


“他在商船上，作为接应的人手，商船上也需要一些高手，我不相信大海上的高手会比我么自己船上的还多。”


刘方笑笑就消失在船舱里，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可笑的，只要这三艘恐怖的战舰不受影响，那些海盗来的再多也只是送死而已，云烨既然说跳帮对付不了这三艘巨舰，那么还不知道有多少恶毒的手段在等着那些海盗。


李泰在收集他的木料，他不允许自己的战利品有丝毫的损失，好多商家宁愿把自己的货物压缩，也要帮着王爷载货，当不得王爷的一个谢字，只要王爷的侍卫长对自己露出一个笑脸，拱拱手就足够了。


整整用了三天时间调整货物，当李泰拍着爪哇王的脑袋说自己下回再来帮着他统一整个爪哇，爪哇王几乎快要激动地痛哭出来，发誓一定会把森林里所有的极乐鸟都抓来，献给最最尊贵的王，有些聪明的商贾专门留下了一些人手，抢先做准备，谁都知道云侯和魏王要在岭南住好几年，自己也绝对不会只来爪哇一次，宾主洒泪而别，巨舟扬帆东归。


虬髯客从来不认为自己在大海上抢劫云烨有什么不对，大海是大唐王朝管辖不到的地方，云烨给自己治病的恩情，那面玉佩足矣补偿，了不起不杀云烨就是，他家有钱，只需勒索一些就好，他甚至已经拟定好了数额。


十二艘战舰已经让他在这片海域之上纵横了数年，大明寺有消息传过来，告诉了云烨在扬州的暴行，这让虬髯客打消了对付云烨的最后一点心理障碍。


只有真正的汉子才能在海洋上站稳脚跟，铁塔一样的虬髯客穿着一条短裤精赤着上身站在桅杆上眺望那条窄窄的海峡，这里是云烨的必经之路，等了一阵不见云烨的舰队出现，一个翻身就拽着缆绳从桅杆上滑下来稳稳地站在甲板上身子随着波涛的起伏稳如泰山。


十二个带着红抹额的粗壮汉子跨站在他的身后，海风从这些壮汉的胯下吹过，一阵阵腥臊的气息传来，虬髯客很清楚，这才是海上的汉子，他对云烨吐口痰都要拿手帕捂住的行径非常的看不惯，那是娘们的做派。


不管虬髯客多么自大，他还是没有小看云烨，一个能创造出一支纵横大海的舰队的人，不管是谁都不会小看，如果这一次云烨带着自己的庞大舰队出海，虬髯客一定会有多远跑多远，他吃岭南舰队的亏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他原来有十八个兄弟，现在只有十二个，其中五个已经被岭南舰队的那些王八蛋活活吊死，尸体插在螃蟹岛上示威了。


为了把兄弟的尸体偷回来，虬髯客自己驾着小船，偷偷的上了螃蟹岛，这个海客眼中的禁地，岛上的尸体太多了，他没有办法找到自己的兄弟，所有的人死了以后。骷髅都是差不多一个样子。


想起另外一个所谓的兄弟，虬髯客心中就充满了愤怒，自己处死了上一批背叛自己的兄弟，难道就不能再处死一个？


混蛋啊，好好地一条铁汉子居然就这么钻了娘们的裤裆，想要娘们，扬州多得是，只要白花花的银子搬出去，想要什么样的没有？非要自甘堕落的去找那个娘们，还是一个倭国娘们。


“云烨就要来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用我说你们自己清楚，这一次是他托大，带着三艘船就敢来到南海作威作福，他以为南海无人吗？


老子当年和云烨在陆地上较量过，老实说，老子武功比他高，但是却他娘的输的一塌糊涂，又从舟山过来的兄弟，想必也知道丁彦平这个人，一代武学宗师，就这样的一个好汉，硬是被云烨生生的折腾的死无葬身之地。


说这些就是告诉你们，别大意，虽然这里是大海，但是那个家伙也是吃海洋饭的，对海洋的熟悉甚至在我们之上，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咱们的强弩，投石机没人家多，所以就要跳帮，只要跳上他的船我们就赢了，这家伙是个大财主，抓住了别杀，找他老婆要金子才是正事，现在我们的王国百废待兴，需要大量的钱财。”


一个穿着文士衣袍的瘦弱黑汉子站出来说：“头领，看上这头肥猪的可不是只有我们一家，倭国人，高丽人也在附近，奎六那个家伙也出现附近，说明那个骚娘们也在这一带的海域，还听说大食人扎木里也看上了，这么多的海上豪杰聚会，云烨就算是有通天的本事也逃不掉，但是怎么分财货还需要头领拿出一个章程来，到时候不管是大食人，还是倭国人，或者什么高丽人，都必须遵照这个章程，头领您才是这片海洋上的瓢把子。”


虬髯客纵声狂笑，对围在甲板上的海盗说：“这是自然，老子就是要借着这次的机会给海上立一条规矩，那就是老子说了算！”


一句话就把海盗们的血勇之气挑了起来，乱糟糟的挥舞着手里的武器，大喊着老子说了算的胡话。


相比之下云烨的舰队就平静的多，不理会远远坠在后面的大食人的船队不紧不慢的按照自己预定的航线前进。


昨天钓鲨鱼结果钓上来一只巨大的海龟，云烨放弃了要煮海龟汤的打算，这东西的肉又腥又韧，根本就没办法下嘴，如果是小海龟还能凑活，这种桌面一样大的家伙，实在是让人提不起食欲。


海龟和陆龟有很大的区别，云烨在甲板上摆好桌子，准备画一幅海龟图，无舌，刘方，寒辙都在一边观看，云烨画的一手好乌龟，这在长安是出了名了。


寥寥几笔，一只活灵活现的乌龟就跃然纸上，刘方捋着胡须不断地赞叹，寒辙也凑过来，发现云烨不用色彩，只是简单地浓淡相宜的墨色就将一只硕大的海龟的特点表现的淋漓尽致，就算他也工于丹青，也不得不说一个好字。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六节 毫无趣味的战斗


大食人一直跟了船队十二天的时间，海盗船在这十二天里已经约聚越多，眼见就要海峡边上了，水道也越发的狭窄，蠢蠢欲动的大食海盗似乎商量好了一般，一窝蜂的冲了过来。


“果然如此！”刘仁愿将望远镜装进革囊里，对旁边的副手说：“他们担心自己嘴边上的肉被别人瓜分没到地方就准备动手了。”


副手笑着说：“属下一直想知道公主号和青雀号到底有多大的战力，今日可以检验一下了，只要击溃大食人，也好安一下那些商船掌柜的心，到了海峡那边，也不会给我们添乱。”


低沉的号角声响起，承乾号越过划着圈子掉头的公主号与青雀号来到了船队的最前方，稳稳地守在海峡的进口，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守住海峡，不让海峡另一边的海盗趁机攻打商船。


公主号沿着之字形的航道插在船队的后方，青雀号与他左右呼应，刘仁愿预备用两艘船抗衡蜂拥而来的海盗。


狭窄的水道上水流湍急，侧面迎着风的公主号位置不是很好，水上交战，占据了上风位，就已经占据了主动，大食人的船队，如今就占据着这一优势。


没有宣战，没有交谈，甚至没有进行一般意义上的劝降，两头高，中间底，底层伸出无数桨板的海盗船在洋流的带动下箭一般的冲了过来，他们非常的想避开两艘战舰直扑商船，可惜两艘巨舰卡在洋流上，他们即使再不情愿，也需要突破战舰的拦截之后才能过去。


首先发动的是青雀号，为首的一艘海盗船仗着自己的速度凶狠的扑过来，打算靠近之后跳上青雀号夺走这艘船，密密麻麻的海盗光着上身，手里拿着弯刀随时准备靠帮作战。


冬鱼操着青雀号的船舵，哇啦哇啦的大喊，身边的副官将旗子一挥，冒着青烟的弩箭嗡的一声就飞到了海盗船上，海盗们正在庆幸弩箭没有带走自己的性命的时候，只听轰的一声响，自己就已经飞到了半空，手舞足蹈的跌进大海，三十只弩箭一起发威，海盗船的上半部分就已经消失不见。


两艘船交替发射，陆续进入伏击圈的海盗船根本就连一支箭都没有机会发射的情形下，就变成了火炬，或者碎片。偶尔还有漏网之鱼也会被巨舰上的石锤砸的粉碎。


刘方看了一会战况，就下了船舱，老先生对这样无趣的战斗实在是缺少观看的兴致，嘟囔着就下了船舱。


当海面上布满舰船的碎片的时候，大食人终于感到了恐惧，把大桶的黑色猛火油倾倒进了大海，点燃之后，大火顺着洋流蔓延而下，躲在后面的大食人期待这些猛火油能够烧毁这两艘恐怖的巨舰。


刘仁愿下令让开航道，所有人都趴在船头看眼前的奇景，这是一片燃烧的大海，原本是偷偷进行的诡计，被光明正大的使用出来就起不到什么作用，大食人不知道的是，自己面前的这些人才是放火的祖宗。


火流滚滚而下，那些抱着木板在水面挣扎的海盗哀嚎着被吞没，聪明些的想要潜水，也无法躲过这场灾难，因为不管他怎么潜水，总要出来换气的。


“他们打算逃跑了，以为这点火就能阻拦我们？笑话！这里是大海，不是江河，这点火油还铺不满海面，吹号，我们进击。”海面上黑烟缭绕，刘仁愿发现后面的火油在减少，敏锐的感觉到了大食人想要逃跑的意愿。


冬鱼也发现了，他的青雀号离那些大食人更近，小心的绕过着火的水域，木制的船壳还经不起火油的灼烧，更不要说船上堆满了火药。


绕过着火区域，就看到剩下的十余艘大食船正在匆忙掉头，乱糟糟的想要逃离，逆风掉头哪里会这么容易，青雀号掉头还不是绕了好大的一个圈子？


海盗们看到怪兽一样的青雀号从浓烟里探出头来，显得更加慌乱，船舱下面的桨板划得更加卖力，在逆风的时候只有进行之字形机动，这一原则适合所有的风帆动力的船舶，大食人虽然有桨板，依然逃脱不掉这一规律。


云烨的巨舰有三角帆，可以帮助战舰迅速的掉头，大食人的船只有中间一根巨大的桅杆，想要掉头，只能借助桨板的力量，费时费力，在他们刚刚完成掉头，主帆未升之时，公主号就从侧面横冲过来，它的船头装有巨大的撞角，锥形的尖刺狠狠地刺进了一艘海盗船，船头猛的一沉，接着被海浪抬起，在刺耳的咯吱声里，那艘海盗船被撞角活活的撕裂开来，上层甲板寸寸碎裂，甲板下的奴隶绝望的看着公主号巨大的船身从身上碾过去……


青雀号不理会那些逃窜的海盗，趁着一阵逆风，迅速的穿插到了海盗的最前面，冬鱼咧着大嘴，将舰身横过来，这下子好了，海盗想跑都跑不掉了。


四十五艘商船缩在一个不大的海湾里，战战兢兢地等待战场的结果，一想到大食海盗的凶恶，无数的掌柜就双手合十诚心的祈求各路神灵，保佑自家的战舰得胜归来。


贺天殇站在最外围的一艘商船上，将自己全身的衣物扎的紧紧地，已经为将要到来的战斗做好了准备。


自从来到了岭南，他的心里才好受一点，云烨给他安排了非常繁重的工作，几乎从早上一睁眼睛，就需要忙到晚间睡觉，没有什么时间去自哀自怜，云烨对他说了，这种所谓的精神痛苦非常无聊，是一种病，需要治疗，而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干活，没时间去痛苦也就不痛苦了，人是健忘的，等熬过了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之后，再回头看，就发现自己以往的痛苦实在是太莫名其妙了。


“贺先生，刚才从上游飘过来很多的碎木头，伙计们还从海里捞上来几个海盗，好像侯爷他们打的还不错，占了上风。”老冯作为商贾的头领，来到贺天殇的跟前说。


贺天殇随着老冯来到船尾，伙计们正在拿着鞭子催那些海盗上船，一个强壮的海盗看到贺天殇露头狞笑一下，就猛地扑了过来，贺天殇随意的往旁边闪避一步，腰里的横刀宛如白练掠过，那个海盗的脑袋就高高的飞起，脖子里的血冲天而起，染红了好大一片甲板。


杀了一个海盗，贺天殇好像还不满意，一连劈掉了三个人头，只剩下两个瘫软在地上的海盗，才对面不改色的老冯说：“劳烦冯掌柜找个舌人过来，我们需要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


老冯旁边一个精悍的汉子操着一口别扭的大食话对那两个海盗简短的说了两句，不用恫吓，两个海盗就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他们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失败。


“贺先生，九叔，侯爷他们在前面把海盗快杀光了，不过海盗们在往海里倒油，打算火攻，没烧到侯爷他们的船，反而把掉进海里的海盗全给烧死了，他们几个游得比火油蔓延的快些，这才得以逃脱。”


贺天殇嘴角浮出一丝笑意，这是他快一年的时间里第一次有了笑意，两艘战舰就能拥有如此的战力，陛下听到这样的消息一定会感到高兴吧。


老冯想的没那么多，他看着前面零星的火焰飘过，心中的压抑感顿时消失了一大半，大食人气势汹汹的追过来，他们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追逐的是一头猛兽吧？


这头猛兽不但吃人，现在连船也吃，就是不知道大食人能不能喂饱这两头恐怖的猛兽，他满意的回头看看在海峡口上来回游弋的承乾号，这里还有一头饥饿的猛兽。


战场很快就安静了下来，在来回摇摆的巨大石锤的威胁下，剩下的两只船降下了自己的船帆，单鹰，熙童跳上海盗船，接收了整艘船。


云烨喜欢把海盗吊在船舷上，这一习惯被岭南水师的将士完整的继承了下来，所以当云烨和李泰从船舱里出来的时候，两艘船的船舷两边已经密密的挂满了海盗。


鲨鱼不断地跃出水面，想要吞噬那些浑身滴血的海盗，抓到的海盗每人五十鞭子的惩罚无论如何是逃不掉的。


撞角上挂着两个盗匪头子，其中一个似乎很有名，叫做扎木里，据舌人回报说这家伙似乎有一个七海之王的名字，是真正的海盗王。


“先别把他弄死了，问清楚他的藏宝之地，下一回我们出海，要顺便玩玩寻找宝藏的游戏，其实我都后悔这么早找到香料，应该多玩一会才是，大食人的海域我们都没去，多少有些遗憾。”


这个时候的海战确实没有什么好说的，除了撞角，就是拍杆，然后就是火箭，大家捉对厮杀，靠近之后跳帮作战，比拼的还是个人武勇。


公主号和青雀号根本就不给敌人靠近的机会，八牛弩恐怖的射程基本上保证了自己在安全的距离就能将敌船彻底毁灭，带了火药的八牛弩箭支，和火炮几乎没有多少区别，只不过距离没有那么远而已，想到前装式火炮糟糕的准性，八牛弩是目前最好的选择了。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七节 心思各不同


“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怎么就喜欢把人挂起来，他们看起来就像一排排要风干的鸡。”善良的李泰不习惯在到处都是惊恐的惨叫声中生活。


“青雀，这个世界上有你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也有我这样平淡无奇的好人，自然就会有无恶不作的坏蛋，没办法，对你这样天生幸运的人哥哥我只有羡慕，虽然还有不少的妒忌，但是我还能克制住自己，不去把你的脸打肿。


但是我对于那些能被我抓住的坏蛋，处置起来就不会那么友善，你只看到他们在凄惨的流眼泪，哀嚎，祈求，但是，你没看到他们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时候的嘴脸，那种凶残我保证会让你做噩梦，大家活着都不容易，将就一些也就算了，他们偏偏要把事情做得很绝。


我不歧视强盗，因为我也是，我一般只抢钱，如果有特别的美女我说不定也会抢，你把人家的钱抢走，把人家漂亮的妹子抢走我都能理解，如果你抢了人家的钱和妹子，再把别人的家烧了，最后给人家脖子上再来一刀就过份了。


这是在绝强盗的后路，我决不允许大海上出现这么愚蠢的事情，要是大家都不下海，海盗也只能饿死，我现在既然是海盗，就要维护海盗的利益。


大海上有海盗不是一件坏事，是他们督促那些逐利的商贾们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商船，好让自己在海盗出现的时候跑的更快，更远一些，是海盗督促那些商贾们重新寻找新的海上航线，海盗的作用和草原上狼的作用一样，把病的，伤的，猎物吃掉，留下健壮的，好让一个种群健康的繁衍，他们功不可没。”


云烨滔滔不绝的把自己带入到海盗的思维中给李泰上了新的一课。


李泰不耐烦的说：“你不就是打算给大海立规矩么，那就去立，不要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导师的位置上，你喜欢虐杀海盗我权当看不见，但是你能不能把他们的嘴堵上？”


他最讨厌接受教训，不管是谁的，也不管对方说的对不对，骄傲的李泰不需要别人指点，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做。


云烨找招手把刘仁愿叫过来说：“听见了，这些该死的海盗妨碍了魏王爷睡觉，你就去把他们的嘴都堵上，我也受不了了。”


云烨吩咐完自己也下了船舱，战争看起来简单，但是在作战之前，云烨自己的心里也没底，昨晚他和李泰一样都是一夜没睡，好容易熬到了战争结束，需要回去好好补个觉。


路过无舌的房间的时候，看见老无舌看着舷窗似乎在喃喃自语，刚一走近，无舌就转过身来说：“这样下去，武器会越来越厉害，个人的武勇就再也不会有用武之地，难道说智慧的力量果然就会超越肉体的力量，这样下去练武还有什么意义。”


云烨一下子就笑了对无舌说：“老爷子，我们练武不一定要用来杀人，如果要杀人弩箭和毒药比较快，从人类出现以来，我们就在不断地向自己挑战。


我师父说最早的人是爬着走的，和猴子无二，后来为了方便发现敌人，这才学会了站立，再后来发现用木棒对猎物的伤害要比拳头大，就开始普遍性的是用木棒狩猎。


再后来，我们发现给木榜上装上一个尖锐的石头，就更加的厉害，所以出现了石刀，石斧，直到弓箭的出现，我们从来都没有放弃对工具的革新，到了现在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武功是我们在和野兽搏斗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种更加有效，快捷的保护自己和狩猎的一种方式，更多的是向上天展现我们人类的自身潜能的一种方式，不断地挖掘自身的潜力，不断地朝更高，更快的目标前进，一味的把武功认为是一种杀人手段就下乘了。


您现在的目标不是能不能杀死什么人，而是看看能不能对自己的极限作进一步的突破，好让我们知道人遵循正确的生活规律到底寿算几何，我们的潜力到底有多大，据我所知，八十岁了还能有您这本事的人我就见到您一个。”


无舌嘿嘿一笑，挥挥手就继续转过头面对着舷窗欣赏外面的风景，至于这一套后世的理论他老人家能不能听的懂，听得进去，就看他自己怎么想了。


回到舱房以后，一时半会也睡不着，隔着厚厚的舷窗玻璃往外面看，发现青雀号依然在海面上巡梭，船舷上站着好多手持强弩的水手，只要看到落水的海盗就以弩箭射杀，近四十艘船，不算那些和船一起沉入海底的奴隶，海盗人数就超过了两千人，这样的力量足够颠覆一个小小的国家了，怪不得那个叫做扎木里的家伙会自称是什么七海之王。


虽然这时候很想吃点东西，但是身体的疲惫告诉他睡觉比吃饭更加重要，甩掉鞋子，躺在不宽的木板床上迅速的进入了梦乡。


再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船舱里挂着的马灯散发出橘黄色的光芒，桌案上的卡槽里放着一个食盒，刘进宝看样子已经来过不止一趟了。


揉一把脸，把毛巾弄湿，狠狠地擦拭两下，这才坐下来，看看厨子到底给自己准备了些什么吃食，不管在哪里云烨对与食物的要求从来都不会低，认为这是自己到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享受了。


还不错，小米粥还是温热的，一碟子凉拌的豆芽，两个变蛋，一个葱花饼，这就是云烨的晚餐，赤道地区的炎热，让人即使再饥饿，也吃不了多少，这样的饭食最合乎云烨的口味，家里的厨子知道自家侯爷到底喜欢吃些什么。


寒辙在云烨吃饭的时候走了进来，坐在对面的地板上忽然说：“有这样强大的武力，你就没想过做点别的？”


“你很吃惊吗？”云烨把最后一口粥喝完，放下碗回问了一句。


“自然，如果我知道你有这样的水上本事，我绝对不在洞庭湖和你作战，不得不说水上是你的天下，这三艘巨舟纵横大海完全没有问题。”


“井底之蛙，告诉你，最好的战舰永远是下一艘，这三艘战舰现在看起来不错，离你说的纵横大海差的很远，你还没有见过钢铁制造的巨舰，搭载的武器你在梦里都不会想到，所以我们要知道谦卑，这艘船我玩上三年就没什么兴趣了，到时候交给岭南水师作为旗舰也不错。”


受到训斥的寒辙第一次没有表示出不满，而是把身子靠近些说：“你有力量，有能力为什么不为自己考虑？非要受那些愚人的窝囊气，一次次的轻贱自己？”


云烨把手按在桌子上很认真的说：“其实我很不明白你的想法，人有了力量就必须要造反么？大唐就因为有这种想法的人太多，才会弄成现在的样子，一个个都是狗屁的想法，我现在有长辈，有老婆，有孩子，我如果在空闲的时候和她们在一起都比整天处理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要好。


寒辙，别费劲了，我们对权力的看法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我才不管谁做皇帝，只要我自己过的开心就好，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因为这样混时间比较快，早早的把这一辈子交代完就完事，谁有工夫把一辈子的时间花在造反上。”


躲在黑暗里的寒辙两只眼睛发着光幽幽的说：“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你这么无私的人，你一定有更大的目的，只是我还猜不到，想不通，和你相处了一年，我越发看不明白你了，在别人看来比命还重要的玉牌你丝毫的不在意，让我这个昔日的敌人把玩了大半个月，公主号这样的战争堡垒你只是当成玩偶，玩腻了就要送人，云烨我真的看不懂你了。”


从寒辙的话里云烨第一回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无私的人，玉牌就是一个谜团，不管谁解开，对自己来说都是有利无害，这种不用花费自己脑筋就能享受成果的事情当然要努力推动，公主号确实不错，但是云烨总是梦想着有一天坐上钢铁巨舰，所以公主号这种木筏子实在是引不起他丝毫的兴趣，只不过是一个研究的产物而已，还是最初级的，玩上三年足够本钱了，怎么到了这些人嘴里就成了无私的奉献了？


不知道雷锋存在的人是可怜的人。


“雷锋是谁？”寒辙像是发现了什么急促的追问，问得云烨都愣住了，寒辙是怎么知道雷锋的？难道刚才我不小心说出来了？云烨用更加奇怪的眼神看着寒辙。


“不用抵赖，我刚才读了口形，得知了雷锋的名字，告诉我雷锋是谁？能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名字，这个人一定非常的不简单。”


这就怒了，王八蛋居然会读唇语，这样一来，老子这种喜欢么事嘟囔的人哪里会有秘密可言，想知道雷锋是谁，再活一千四百年吧。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八节 背叛


商贾们在傍晚的时候看到了公主号和青雀号的归来，不用问战况，巨舰的船舷上吊满了大食人就足以说明一切，两艘巨舰除了被烟火熏得有些发黑之外，好像毫发无损，高大的船帆上，一点破损都没有，这就是经历大战的舰船？


船上的将士水手也没有要欢庆的架势，一个个捧着饭团，吃的香甜，这本来就是该有的结果，从他们知道自己的船上装备了什么武器之后就对这样的结果不再感到自豪了。


“将士凯旋怎可无酒？”老冯大喝一声，当先捧着自己船上的酒坛子准备上舰，后面跟随着一长溜掌柜的，水手已经搭好了上舰的竹梯。


“掌柜的心意领了，现在是作战时刻，按例不得饮酒，不得接受外食，等我们到了广州，再接受诸位的好意，刘仁愿不接受任何好意，将公主号停泊在商船的外围，青雀号也照例施为。”


冯掌柜等人并没有因为受到冷遇而羞恼，反而挑着大拇指赞叹巨舰上的禁令森严，也只有这样禁令严明的将士，才能战无不胜。


海峡里水流湍急，并不是一个好的下锚地域，大船在水流的作用下摇摆不定，冯掌柜就把所有的商船用缆绳连接起来，这样万一有一两艘船出现跑锚的危险，也能有惊无险的被其他船只拖住，今夜实在是无法连夜出海峡。


虬髯客脸上阴云阵阵，云烨明明昨日就已经到了海峡的另一端，为何迟迟不现身，派出去的探子攀上海峡两侧的高山搜寻了好久，才发现商船的聚集地，他们就在海峡里，但是只看到一艘巨舰，其余的两艘去了那里？


从水道上顺流飘过来的木板，焦尸证明了虬髯客最坏的猜想，云烨在海峡的另一边在和大食人交上手了。扎木里的实力虬髯客非常的清楚，自己和他交战了不下六次，谁都没有占到便宜，只能以海峡为界，一东一西各自为王。


如今看起来扎木里并没有占到便宜，因为碎裂的木板几乎全是大食人那种奇怪的高尾船上的，木板上艳丽的色彩证明了这一点。


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这是战场上的常理，云烨就算可以战胜扎木里此时也该是精疲力竭了吧，他的巨舰会不会损失一艘？或者两艘都被重创？海峡那头飘过来的不但有木片，也有大团的油污，扎木里连猛火油都用上了，虬髯客不信云烨会安然无恙，龟缩在海峡里不出来就是明证。


倭国人也来了，他们破烂的舰船和高丽人的战舰同出一辙，排好了阵型在左侧方静候，一个高大魁梧的光头大汉和虬髯客一样跨站在船头，眺望着海峡。


虬髯客恨急了奎六，这个时候却不是发火的时候，从爪哇传来的消息说明，这四十五艘商船上带的全都是珍贵的货物，其中五艘商船上面全都是香料，这就骇人听闻了，只要得到这五艘商船，虬髯客就能把自己的舰队扩充十倍，这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大哥，高丽人希望能和大哥谈谈。”一个汉子走到虬髯客的身边低声说。


“让他们去死，等老子收拾掉云烨，再去找他们算账，我虬髯客从来吃的都是独食。”虬髯客毫不犹豫的拒绝，让自己和高丽海盗坐下来谈，简直就是侮辱。


“统领，您还是见见比较好，大买卖在前，听听他们怎么说，不合适我们再翻脸不迟。”穿文士衣衫的那个谋士凑到虬髯客面前进言。


“老白，有些人不能见，他们就像是瘟疫，会把不好的消息带给我们，他们从中牟利，我见过云烨这个王八蛋是如何玩弄人心的，咱们都是粗豪的汉子，水里来，火里去没问题，要让我们玩阴的，不成的。”想起云烨对付自己的那一套，虬髯客就浑身发冷，他做梦都忘不掉那个被砍掉手臂的小孩子。


“老白，要对付云烨就不要听他胡说，抡刀子上就是了，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你才会是安全的，云烨只有三艘船，咱们的船队已经到齐了，麦家弟兄也参与进来了，东山岛的胡家也如约赶到，还有许多的海上兄弟也来了，我不信云烨的三艘船会是我们七十余艘船的对手，我就是用人命填，也要把这支商队拿下，有了它，咱们就是真正的海上霸王。高丽人不见为好。”


“大当家的还是小看了云烨，据小女子得知，云烨从来不冒险，更不会将自己置于险地，更何况船上还有魏王泰，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莽撞的人。”一个娇媚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虬髯客倏然一惊，回头看的时候，发现一个宫装妇人已经离自己不远。


妇人的乌发被高高的盘起，头上插着一支耀眼夺目的金步摇，正中间的一只金凤钗一步三摇，几欲展翅飞去。


虬髯客的瞳孔都缩了起来，不看女人的脸，盯着她脖子下面的秀美锁骨说：“你是如何上了我的船？”


“诸位都是英雄好汉，我一个小女子上船，大家认为不是什么威胁，莫非大当家的也畏惧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成？”


虬髯客冷冷的扫视了自己的手下一遍，见他们都面有愧色的低下头，就知道这些在海上待久了的家伙，见了女人连祖宗大概都忘了吧。


“妾身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就是高丽皇后，我的名字叫做高山羊子，大当家的可曾听说过？”高山羊子缓缓地坐在从人铺设好的锦垫上，将双手交叠放在腿上仪态万方。


虬髯客盯着高山羊子坐在对面抱着自己的大刀问：“你是高高在上的高丽皇后，我是一个粗鄙的海盗，素无交往，找我何事？”


高山羊子从条案上取过一套茶具，爱惜的说：“这是我从中原之地学到的一种烹茶手段，是真正的好东西，妾身有幸得到了一点好茶叶，不如就让妾身给大当家的烹茶一杯如何？”


“我是粗人，享受不来这些调调，更何况云烨就要从海峡里冲出来，我该做的是备战才是。”虬髯客好像从空气中嗅到了危险，再一次拒绝。


高山羊子不紧不慢的说：“大当家的莫急，云烨在海峡里似乎在立寨，并且在岸边清出来一块空地，准备等您冲进去呢，他是不打算出来送死了。”


嘴里说着话，手底下却不慢，用开水淋了杯碗，竹夹子夹着杯碗倒掉里面的水，已经开始滤茶点茶了。


“你是如何知道魏王泰也在船上的？高丽人总是能知道些我们不知道的秘密么？”虬髯客握着刀鞘的手都开始发紧，不祥的感觉越发的浓厚，因为他看到奎六也上了自己的船。


“喝一杯吧，大当家，你是一条好汉，但是总被自己的手下出卖，这种滋味一定不好受，茶为涤烦子，您还是品一口，看看妾身的手艺到不到家。”


虬髯客大喝一声，一脚就把条案踹的飞向了高山羊子，却被老白一脚踢的偏了出去，扑通一声掉进了大海，虬髯客不退反进，一拳就重重的击在老白的胸口上，只听得咔嚓一声响，老白的胸骨不知道断了多少根，喷着血就连连后退，扑通一声倒在甲板上，眼看就不活了，张着满是血污的嘴巴好像在朝高山羊子说话。


“你不用担心美姬和孩子，她们本就不是你的妻子和孩子，是我故意编造出来的，美姬是我麾下的歌姬，那个孩子是抢来的，你和美姬不过是春风一度，就以为她会给你生孩子？你是怎么想的？想孩子想疯了？”


老白瞪着眼睛往高山羊子那里爬了过去，一只大脚踩在他的后背上，只听得一阵脆响，老白的嘴里吐出大量的黑色内脏，就一动不动了，他到死才知道自己被人家玩的有多惨，两只眼睛几乎突出眼眶，瞅着前方，一只大脚踹在他的腰上，身子飞了起来，和那个条案一样掉进了茫茫的大海。


虬髯客此时已经浑身浴血，手里的长刀每一次劈砍就会有一大蓬的鲜血喷出来，不管他砍倒了多少人，总是会有同样多的人围过来，脚下的甲板已经全是浓稠的血液，再次大喝一声，拽着一根缆绳腾身飞起，一双大脚踹在他前不久还称之为兄弟的人的脸上，整个脖子都几乎被踹断，脑袋耷拉在后背上，就那样倒在血泊里，死的悄无声息。


虬髯客向高山羊子那里冲锋了三次，肩背上已经添了三道伤痕，依然在缓慢的向高山羊子靠近，只有抓住这个女人，或者杀了这个女人，自己才有活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铁兄弟这时候才是自己最大的拦路虎。


上一次就被留守的兄弟背叛了，自己不过消失了几年，怎么就能霸占了老子的女人，老子的国家，所以虬髯客在杀光了那些忘恩负义的兄弟之后，将自己被玷污的女人也一刀两断认为这样才算把自己的过往和现在割裂开来，想不到背叛来的更加猛烈。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九节 高山羊子的悲伤


兄弟情义已经不合时宜了？虬髯客发誓自己是在真心的对待兄弟，抢劫时候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分金银的时候除了留下储备的用度，几乎都分给了自己兄弟，兄弟不管在外面惹了多大的梁子，自己从未推脱过，为什么所有人会一起背叛我？


成九的钢刀从眼前滑落，虬髯客躲得稍微慢了一些，眉骨上就出现了一道伤痕，鲜血糊住了眼睛，他半眯半睁着眼睛，一记神龙摆尾就把成九踹了出去，肘部重重的撞在华三的腰眼上，肩背上的伤口再次崩裂，虬髯客发现自己已经有点头晕，不好，这是失血过多的先兆，再纠缠下去恐怕自己就要折在这里了。


高山羊子轻轻地摇动自己的仕女扇，将自己娇媚的脸庞遮掩住半边，嗤嗤的笑着说：“张仲坚，你还是不要坚持了，再坚持下去你会死的，乖乖地让我们抓住，有你的好处。”


“呸！你这样的骚货送给老子都嫌脏，你等着，老子这就过来，斩下你的狗头！”虬髯客边说边退，将脚下的一个大木箱子踹下了船舷，身子也跟着往下落，就在他跃出船舷的时候，失望的叹了口气，因为箱子没有掉进水里，而是落在一张非常的大的渔网上，踩着箱子再一次跃起，一张更大的渔网从头顶坠落。


挥刀斩开头上的渔网，一柄带着倒刺的鱼叉狠狠地扎进他的大腿，虬髯客鱼一般的被人家拖上甲板，两柄投枪穿过他的胳膊，将他固定在甲板上。


虬髯客艰难的抬起头，只能看到一双晶莹润泽的小腿，头顶传来高山羊子的笑声：“原来你喜欢看女人的腿？也不是一个老实的人。”


成王败寇虬髯客一直这么认为，现在自己既然成为了阶下之囚，把双眼一闭，任凭高山羊子奚落，只可怜自己的一腔雄心就此化为东流水。


虬髯客感觉到肩上，腿上的兵刃被抽走，咬着牙，哪怕再疼痛，也一言不发，身体被立了起来，有人在帮着他止血，高山羊子拿长长的指甲从虬髯客的脸上撷取了一滴血，放在他的眼前晃一晃，就把手指含进自己的嘴里，贪婪的吸允。


“张仲坚，这个世界已经不适合你这样的人再出来四处游走了，不如，就让我把你送还给李靖夫妇你看如何，你需要被人看管。”


虬髯客抬起头想要笑一下，一支锋利的钢针就穿过了他的脸颊，从牙齿中间横过，整张嘴就再也张不开了。


“你很值钱，现在可不能死，大唐和高丽的战争一触即发，我们需要你好好地活着，好从李靖那里换取我们需要的东西，从现在起，每日一碗稀粥，想必你也能活下去，只要我们击溃了云烨，他很快就会来和你作伴，或许还有魏王泰。


我堂堂高丽王妃流落在大海之上于海盗为伍，已经让我的先祖蒙羞了，如果不是为了高丽的大业，我应该坐在深宫里教化天下，而今高丽危机重重，由不得我不尽心。”


刚才还兴致高昂的高山羊子，这一刻却变得低沉无比，自己为了高丽出生入死，为什么还不能博得渊盖苏文的心？


整整做了两年王妃如今已然是处子之身，这是一个笑话，也是一个耻辱，那个被云烨送回来的女人，居然有脸抱着一个孩子说是渊盖苏文的，更让高山羊子吃惊的是渊盖苏文居然真的相信，欣喜若狂的模样让高山羊子痛彻心扉。


渊盖苏文不在乎高山羊子怎么对待荣华女，哪怕荣华女被高山羊子派去做宫里最卑贱的活计他也不闻不问，但是那个孩子却在享受真正的王子待遇，渊盖家的十二位家臣，其中有四位就是专门在服侍那个孩子，荣华女不管在做什么，每天都要给那个两岁的孩子哺乳，按照渊盖苏文家的规矩，孩子需要吃奶吃到三岁。


荣华女心甘情愿的干着洗刷马桶的工作，高山羊子不管派去多么厉害的杀手，第二天杀手的人头都会被挂在宫里，最让高山羊子不能容忍的是，只要渊盖苏文发狂，第一个想到要蹂躏的女人必然会是荣华女，别人第二天看到满身淤青的荣华女在艰难地洗刷马桶的时候，都会觉得她非常的可怜，只有高山羊子不这样认为，她觉得可怜的是自己，那个满身淤青的女人该是自己，该是自己幸福的向侍女抱怨大王的粗暴，而不是一个洗刷马桶的贱女人。


长长的指甲在高山羊子紧握的拳头中折断，指缝间有血流出来，她看着海面上的舰船长吸一口气，得到权力是自己的选择，渊盖苏文满足了她的要求，高丽水师任她调动，哪怕在和高建武的战斗最激烈的时候，都没有收回。


高丽的农民不种地了，他们都在打仗，高丽的商贾不再做生意，因为他们在打仗，高丽的工匠不再做工了，还是因为他们在打仗，整个国家，除了打仗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农民不种地就没有粮食，需要和新罗百济购买，商人不做生意，就没有物资的流通，工匠不做工，民间就没有可供使用的器具，如何才能维持这个国家的正常运转？只有抢劫这一条道路可走了。


高山羊子竭尽全力的在抢劫，她打劫唐人，打劫百济人，打劫新罗人，打劫大食人，在物资最紧缺的时候她连倭国人都不放过。


头顶上的这顶凤冠是渊盖苏文亲自给自己戴上去的，礼仪之隆重，旷古绝今，渊盖苏文不惜拿出最后的一点黄金给自己打制了黄金的册页，上面的每一个字都说明，高山羊子才是高丽国的皇后。


“皇后娘娘，从海峡里飘出来一艘小船，船上好像有人。”成九毕恭毕敬的上前报告。


“仔细检查之后带过来，我要亲自看看。”听到皇后的声音似乎对成九就是一种恩赐，挺起胸膛就去了前面下令。


这个世界上对她的美色无动于衷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云烨另一个就是自己的丈夫，偏偏这两个人是高山羊子最想迷倒的两个人。


一艘无人驾驶的小船随着波浪晃晃悠悠的从海峡里驶出来，所有海盗都看到了，木船上立着一个木桩，一个大食人跨坐在上面，尖锐的木棒从他的嘴里钻出来，上面布满了紫色的血迹，胸膛上深深地刻着三个大字：“我来了。”


高山羊子捂着鼻子强忍着尸臭围着这具尸体转了一圈，发现除了那三个字，再也没有别的意思，云烨似乎就是在说：“我来了。”完全一副打招呼的模样。


“把尸体扔进海里，小船烧掉，告诉麦家兄弟和胡老头，不要妄动，这是云烨的攻心之计，不要理会就是。”


成九立刻就向那两股海盗发出了讯号，没人喜欢世世代代的做海盗，虬髯客不知道自己的弟兄到底想要什么，他做梦都想不到他们要的就是不要再继续做海盗，钱有了，美女有了，为什么还要在海上颠沛流离？该是躲起来做富家翁的时候了，如果可以不必躲藏，光明正大的享用这一切就最好了。


高山羊子付出的不过是几个不值钱的贵族头衔，这些海盗就像闻到血腥味的苍蝇自己追了上来，相反，奎六的策反比较难，至少奎六比他们多要了三个美姬。


整整一天上游不断地往下漂东西，有时候是一个箱子，打开之后，里面会是一个被砍断大食海盗，有时候是一块木板，上面躺着一个活活被钉子，钉在木板上的海盗，就这样不断地骚扰海盗群，当高山羊子不厌其烦下令不予理会的时候，一辆小船飘到了海盗船边上就突然起了火，小船上的居然装满了火油，爆裂开来之后，很快就把一艘海盗船完全点燃，为了不波及到其他战船，高山羊子只好下令凿沉了那艘海盗船。


对于这样小小的损失高山羊子不在乎，云烨不会可能一辈子躲在海峡里不出来，在那里他的巨舰就能发挥无穷的威力，高山羊子和虬髯客不同，她不会认为云烨是脑子抽了才带着李泰在大海上闲逛，一定有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她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秘密。


如果是那五船香料，还不值得云烨李泰这样的两位大人物出场，那些香料对别人是一笔财富，对云烨和李泰的吸引力就远远不够了。除非是一个能够让国家快速致富的财路，或者是一个关系国家兴衰的秘密，高山羊子认为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云烨解开了大食人如何获取香料的秘密。


所有人都想知道大食人的香料从何而来，沙漠上并不是一个可以盛产香料的地方，为什么他们会有无穷无尽的香料，那些沙漠里的部族头人，因为香料一个个都富得流油。


高山羊子也悄悄地进攻过一个部族，把整个部族的人在头人的面前一个个杀光，也没能问出来香料来自何方，那个部族头人认为保住香料的秘密，远比自己族人的性命重要。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节 老贼的远见


人间的事情不能理，不管是谁的事情，只要你从头开始理，就会发现是一堆乱麻，所谓剪不断理还乱就是此理。


世上根本就没有纯粹的胜利者，哪怕云烨这种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的家伙还是生生的把自己活成了一堆乱麻，恩怨情仇混合在一起就像把各种调味料堆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更加可怕的味道，吃下去苦，回味酸，落到肚内反胃，嘴上还要强硬地说：“味道好极了。”


李泰和云烨正坐在一起回味，这一次回味的有点特殊，起因是李泰打算把赚来的钱给谁的问题，给自己的皇帝老子，就意味着彻底抛弃了哥哥，给自己的太子哥哥，就意味着自己打算和哥哥一起想造父亲的反。算到最后，他发现自己赚钱没有任何意义。


“给你老娘好了，反正她很喜欢钱财，把难题交给她去处理，这样对不起别人的事情都是你老娘做的，与你无关。”云烨给李泰出了一个主意。


“如果是你老娘，你愿不愿意算计她？我难受，我娘就不难受？你有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就该拎出去喂狗。”李泰不高兴了，把手里的煎饼往盘子一摔，发脾气了。


“那你看看把你那份给我如何，我不怕难受把钱放在我家的库房里没事看两眼也好，这趟回去我家的宝库估计又该扩建了。”云烨把豆芽，肉片还有大酱放在煎饼上，卷成一个长条，小心的折过来，狠狠地咬了一口，舒坦的快要呻吟出来了。


李泰却笑了，重新拿起煎饼学着云烨的样子卷起来大吃，一条煎饼吃完高兴的说：“我就把钱放在你家里，谁都不给，不管我大哥赢了，还是我父皇赢了，输的那个总归是需要钱的，这些钱统统留给他们，我只要再苦上两年，赚的钱应该够他们过活了。”


“青雀，你确定你要养活的那两个人一个是皇帝，一个是太子？我听着你这话怎么那么像云家庄子的那些老头子，哀叹着说，家里的两儿子不争气，但是当长辈的没办法，只能多挣一些钱，两个孩子将来哪怕是败家子，也能多败两年。这是慈父说的话，不该是你这个当儿子，当弟弟的人说的话。”


“都是一样，一个是我爹，一个是我哥哥，他们俩喜欢争执，那就只好由我这个做弟弟的做儿子的替她们考虑，家里总是需要这么一个人。”


看样子李泰都被他自己感动的不行，眼圈有点发红，低着头吃饭，再不言语，云烨也不想打搅他享受这种更美好的意愿，只是一个劲的帮她夹菜，只要是善良的心就好，谁管他幼稚不幼稚，云烨宁愿天天被这种幼稚包围，也不愿意面对那些过于理性的思考。


“咱们在海峡里待了三天了，你吧大食人也杀光了，到底什么时候出去，对面的海盗非常的可恶，咱们还是把海盗统统绞死为好。”


“快了，明天天亮了我们就出动，三艘船就在海峡口上和人家大战了，现在还不知道对手是谁，我们好像已经把海盗都吸引过来了，正是我宣示海洋权利的时候了，不过探子从望远镜里看到了高丽人和倭国人，好像还有虬髯客的舰队，这家伙越混越回去了，现在都和倭国人合伙了，所以这一次我不打算留情。”


“想要权利的人都是一个德行，他们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和魔鬼做交易，这样的权利奴才死一个就算是救了一方百姓，明天我回青雀号，切身体验一下什么是作战。”


“这样也好，无舌先生陪着你，我也放心，记住了，你的命才是最珍贵的，人家只要把你干掉，就彻底的赢了。”


“闭上你的乌鸦嘴，盼我点好行吗？”李泰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直接回了青雀号，准备自己明日的厮杀。


李泰走了之后，云烨从卷宗里抽出一封信，把李泰刚才说的话原原本本的写了上去，这是给李二的一封信，云烨不打算给皇帝写奏折，还是信比较稳妥，求皇帝看在青雀的份上对李承乾下手的时候不要太狠，不要把他的帝王雄心湮灭掉，废了太子，才是大唐宫闱灾难的开始。


很多人都看好李承乾，认为他应该能执掌大权，云烨不这么看，李二只要轻轻的推动一下，李承乾建在沙滩上的城堡就会轰然倒塌，再来一个浪头，会连渣滓都剩不下的，李二是这片土地上最恐怖的人，绝对没有之一这个说法。


能做的都做了，甚至把两年之后的灾难性场面都预料到了，现在能做的就是静观其变，这种类似救世主的感觉让云烨既感到痛苦，又感到害怕，他发现寒辙说的没错，不知不觉间云烨就把自己放到了大唐保姆的位置上，小心的看护着这个强大而又孱弱的新生帝国。


云烨在一片起锚的喊声里醒了过来，来不及洗漱，匆匆上了甲板，甲板上已经是一片忙乱，一座座的小房子缓缓地升起，保护船底不受伤害的刺网已经深入到了水里，只要有海盗敢潜下水凿船底，就会被这些刺网像捕鱼一样的挂在上面，数不尽的鱼钩挂在网上，每回收网的时候，上面总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生物。


老冯等人站在货船的甲板上恭送将士出征，礼节简单而隆重，号手奋力的吹响了号角，低沉的声音在峡谷间回荡，大唐战舰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出战，堂堂正正之师就足以摧毁所有的对手。


云烨特意穿上了甲胄，对面船上的李泰也是如此，腰间挂着长剑倒也像模像样，双手扶在船舷上，看着巨舰劈波斩浪，对于高山羊子这样的对手不把她打疼，她是不会长记性的，至于她能不能在这场战争里活下来，云烨没想过。


巨舰满帆前进，整艘船的速度达到了最快，在洋流的簇拥下，公主号率先冲出了海峡，桅杆上的黑色骷髅旗死命的抖动，上面的白骨似乎活了过来，已经做好了吞噬人命的准备。


高山羊子早就从探子口中知道了云烨的动向，良莠不齐的战舰被她全部摆在海峡的正面，两侧一艘都没有派，她已经知道扎木里是如何失败的，所以在第一时间就准备靠近巨舰做跳帮之后的肉搏。


许多叼着大鱼鱼鳔的水手悄无声息的滑进大海，守在公主号的必经之路上，腰上的锤子和凿子已经预备好了，他们都是海盗中水性最好的人，为首的就是老海贼胡同海，作为海贼世家，凿人船底早就是家常便饭，踩着水看到公主号对着自己冲了出来，并不担心，打个呼哨漂浮在海面上的海盗就全部潜了下去，只要让腰里的钩子牢牢地勾住船，就能吸附在船上开始作业。


从海面上传递到水里的巨响虽然让他吃惊，老贼依然按照以前的惯例就要摸到船舷底下，他知道所有船只的弱点，有些地方只要出现一出损坏，木板就会在压力的作用下顷刻间坍塌一大片，根本就无法救援。


背部一痛，胡同海猛地一惊，这是什么东西？等他的眼睛适应了海底的昏暗后这才发现公主号的船舷底下有一排带着鱼钩的挂网，知道自己遇见了对手，胡同海毫不犹豫的拿刀子割掉了自己被挂住的皮肉，只要自己敢于挣扎一下，就会有更多的鱼钩挂在身上。


海水蜇的伤口火辣辣的疼，几乎让胡同海昏厥了过去，一口吸干了鱼鳔里的空气，老贼悄悄地向船尾的方向游了过去，船身无法攻击，那就攻击船舵，他小心地避开了那些挥舞着手臂求救的属下，这时候不能去救，万一这个家伙失去了理智抱住自己，只会让自己也赔上性命。


现在，搞定这艘大船才是正经，高山羊子开出来的价码非常的诱人，她只要三艘巨舰，其余的商船全部归自己和麦家兄弟，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让这三艘船停止前进。


船舵在飞快的左右转动，表示这艘船在做S型机动，这样的大船也能做小舢板才能做得动作？胡同海有些后悔答应高山羊子的条件了，有这样的一艘巨舰要多少财宝没有？


巨舰的船舵很大，胡同海比量了一下，他发现那个船舵比他的人还要大，趁着船舵贴近左面的时候，将凿子按在那根满是贝壳海藻中轴上，艰难的敲出了一锤子，凿子没有如他所愿的嵌进木轴，反而弹了回来，胡同海不信邪，不就是一根铁木料么，以前也凿断过，算不得太艰难，拎起锤子再来一下，掌心被震的发麻，仔细看时，才发现，面前这根小腿粗的中轴，就不是什么铁木制造的，而是纯粹的青铜。


看到这一幕，胡同海游得远远地，把自己的脑袋藏在一个烂箱子后面偷偷的观看海面，海面上箭如飞蝗，无数的火箭落在了巨舰上，到处都在冒烟，但是巨舰好像损失并不大，只要那些木头房子里射出弩箭，自己这一方的船只要嘛会冒火，要嘛会伴随着一声巨响碎裂。


这是一艘什么样的巨舰，胡同海发现船舷上好多的木板被悄悄打开，锐利的弩箭从那些窗口里探出头来。


老天爷，能射弩箭的不光是那些小房子，船舷也可以，胡同海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一次潜进大海，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靠近公主号，而是向海峡边的一个小岛游去，那里还有一艘不大的船，有了它足够自己回到老家去。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一节 恶战


穿过海峡之后，海上的涌浪很大，战舰起伏不定，这样一来就影响了弩箭的射击，只有群发的时候才能把弩箭钉在敌舰上，虽然摧毁了不少的敌舰，但是更多的敌舰蜂拥而至，蛛网一样密集的钩子朝着公主号抛了过来。


绑着安全绳的重甲将士冲出来拿斧头将这些绳子一一剁断，火箭射在身上叮当作响，四个壮汉拼命地摇动抽水机，不断地将海水抽上甲板，不多时，甲板上就铺了一层海水，在巨舰上下摇摆的作用下小小的水浪将那些火箭一一湮灭。


手持巨斧的赖传峰在甲板上来回巡视，一旦有跳过来的海盗，就狂笑着扑过去，巨斧运转如风，将海盗斩于斧下，这种攻防战他已经经历过无数回了，脚下带着铁片的靴子，稳稳地钉在打满鲸蜡的甲板上，面对赤着脚在甲板上站不稳当的海盗，只需要挥斧砍杀而已。


吊在吊架上的巨大石锤在五名力士的控制之下像两只巨大的拳头，只需一拳就能将敌船砸的粉碎，粗大的铁链上面缠着无数根缆绳，随着石球的来回摆动，三艘敌舰也被拖拽的动摇西晃。


高山羊子铁青着脸看着三艘战舰在海峡口上如同巨大的磨盘不断的旋转，每旋转一次，自己的海盗群就会被削弱一分，她也穿着铠甲，只露出那张秀美的脸，身边的成九不断地将命令传递给周边的海盗。


“告诉麦铁锤，他如果还抱着观望的态势，等我们覆灭之后，云烨会把他的筋抽出来束甲，只有同心协力，我们才有一线生机。”


成九抛下手里的旗号，跳上一艘小船就去了麦铁拳那里，坐山观虎斗是一种智慧，如果两只老虎的实力不均匀，最后得胜的那只老虎会把观虎的人也吃掉。


藤原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掉，只剩下一条白麻布扎在腰间，手上抓了一把长刀，嘴里叼着一把短刀，就要跳到小船上，准备去交战最激烈的地方，作为一位候补大名，藤原这么做其实就是准备去送死，自从高山羊子嫁给渊盖苏文之后他就打算去死了。


“藤原，不要去，这不是你的战争，是我的战争，这一战生死未卜，战事胶着，需要猛士打开局面，但是这个人不该是你。”高山羊子喊住了藤原。


藤原忽然冲了过来，抛掉身上的刀剑，抓住高山羊子狠狠地吻了下去，双手从高山羊子肋下的缝隙里伸了进去，擒住那对早就渴慕已久的乳房肆意的揉捏，高山羊子轻笑着任凭藤原轻薄，当藤原红着眼睛准备更进一步的时候，才推开了野兽一般的藤原，又回到了箭楼上，继续观看战局。


藤原闭上眼睛咬咬牙，重新武装好自己，跳上了一艘将要出战的战舰向混战中的公主号杀了过去，只有自己要死了，羊子才会允许自己放肆，女人说的话是做不得数的。


船过于高了会被石球砸碎，好多的海盗就乘坐着低矮的小船靠近了公主号，死命的把火箭钉在公主号的外壳上，可是从天而降的海水总不让他们得逞。


等到巨舰的两侧聚集的海盗够多的时候，战舰吃水线之上探出了来几根管子，猛火油像雨水般的喷洒到了那些小船的上面，等管子收回船舱，几支火箭就从甲板上射了过来，低矮的小船立刻就成了一个个的火球。


浑身着火的海盗惊恐的大叫着跳进大海，海水隔绝了大部分的火焰，但是还有一些带着青色的火焰依旧在身上燃烧，这是最恶毒的青磷火，不烧干尽决不罢休。


公主号是一个趋于完美的战争利器，建造这艘船的时候，云烨要求它的防御和进攻的性能一定要周全，岭南舰队的悍将早就在水池子里对公主号做过无数次的攻防试验，这种低烈度的战争，它完全能够适应。


在大海上能够摧毁它的只有天灾，这是水师将领们一致的看法。


海盗的人数太多了，船上的甲士来不及砍杀，有些海盗的好手已经在和甲士在甲板上对战了，高山羊子总算放下心来，只要自己的人能够上了大船，不管伤亡多少，迟早会占领这艘无敌的战舰，她不介意死多少人。


甲板上忽然被人抛下了无数的三角刺，这东西一般用在陆战上，是专门对付骑兵的利器，忽然出现在甲板上，让那些光着脚的海盗叫苦连天，穿着铁靴的甲士自然视若无物，很轻松的将双脚流血的海盗砍死，最后扔进大海。


李泰不断地跳着脚就要冲下甲板，被自己的两个侍卫死死地拉住，李家的人只要看到战斗都有亲自去试试的欲望，这种欲望在李泰的身上表现的最是强烈。


青雀号的甲板上几乎快要被海盗淹没了，甲士们且战且退，已经退到舱门部位了，那些海盗们在疯狂地攻击那些存放八牛弩的木屋。


“放开我，海盗就要冲上来了，难道你们希望本王被活捉么？孤王宁愿战死也不愿意被擒受辱。”李泰死命的拿脚踢自己的侍卫头领。


侍卫长无奈的说：“王爷，您不会被活捉，也不会战死，您就没看出来这是战术吗？舱门这些地方早就布满了强弩，您看，现在发射了。”


在李泰惊讶地目光里，暴雨一样的弩箭连续不断的从舱房这边射了出来，很快甲板上就堆满了尸体，那些退进舱门的甲士又走了出来，拿着短矛在每具尸体的要害部位刺一下，保证这些海盗彻底的死亡了，这才把他们扔进了大海。


李泰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刚才自己有些失态，战场菜鸟的嘴脸暴露无遗，侍卫头领连忙说：“王爷这样的举动乃是真汉子，只有真汉子才会想着上阵厮杀而不是躲在背后，不过现在这些小虫子，还用不到王爷出马，小的们就能把他们收拾的干干净净。”


在青雀号和承乾号交错的时候，李泰羡慕的看着寒辙在甲板上肆意纵横，手下几乎没有一合之将，在将最后一个海盗的脑袋斩下来之后，寒辙的白衣几乎成了血衣，看着他站在船头疯狂的大叫向海盗示威的威风样子，李泰又开始死命的踢侍卫头领，他也想作战，他也想站在船头大喊大叫，侍卫头领说的没错这确实很男人。


战场上其实拼的就是一股血勇，悍将的作用这个时候很有用，当部下看到自己的长官在前面杀的忘我，心里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带入到长官悍勇的身影里，认为自己也能左砍右杀，所以也会捡人多的地方杀过去，这样对敌人来说是致命的，当然，这些疯狂带入的军士的命运一般都不会太好，战死的人里面最多的就是他们。


藤原光着身子跳上公主号的时候，他身边就跟着好多很容易认为自己无敌的人，尤其是看到藤原劈断了一个甲士的胳膊，还把另外一个甲士揣进大海的时候，就越发的认为自己也能做到，选了甲士里面最粗壮的一个就冲过了过去……


熙童非常的愤怒，那些杂鱼好像很喜欢自己，前赴后继的往自己身边凑，原本想找那个很厉害的光身子的大汉作战都找不到机会。


云烨非要给自己套上甲胄，害的自己看起来也像杂鱼，大吼一声，宽大的陌刀飞旋起来，两个海盗立刻就被腰斩，熙童旋转着一脚踩在一根肠子上，那个被腰斩的海盗怪叫着要去搬他的脚，好抢回自己的肠子……


大海好像厌倦了这无休止的厮杀，一场倾盆大雨倾泻而下，甲板上已经被鲜血染红的浅浅的那层海水逐渐溢出矮小的隔边，哗哗的流进大海。


如果在平日里这是一个洗澡的好日子，但是现在，除了藤原赤身裸体之外，再没有人有心情洗澡了，藤原腰里的那条子麻布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赤裸着身体依旧酣战不休，他手里的长刀非常的精良，居然可以劈开重甲，可是劈的多了，也就变得如同锯齿一般，踹飞了一个被他砍倒的甲士，又把身边一个刚刚杀死海盗的甲士的头颅用自己的锯刀拉下来，看到云烨站在自己的头顶上的箭楼里冷冷的看着自己，嘶喊一声，纵步就要跨上箭楼。


熙童好不容易清理完毕了身边的杂鱼，发现藤原居然看上了云烨，一脚就把一个海盗的无头尸体踹了过来，藤原避过尸体，听到身后有风声传了过来，急忙把长刀往身后反劈了过去，刀身上传来的恐怖力道让他魂飞天外，连忙倒地翻滚，饶是他反应迅速，依然感到肩上传来一阵剧痛，好大的一块肉掉在了自己的面前。


这是自己的肉，藤原知道，大名的要求里面其中一条就是身体不得缺损，自己如果回到倭国，就是藤原家的大名，现在身体有了缺损如何得了？


趁着熙童被沉重的陌刀把身形带到一边的功夫，捡起自己的那块肉，塞到嘴里大嚼，从死去的甲士手里取过一支连枷，凶狠的向熙童砸了过去。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二节 武士的恶习


最愤怒的是云烨，熙童这个混蛋和藤原玩上瘾了，在那里你一陌刀，我一连枷的碰来碰去的比力气，周遭就像陷进了打铁铺，叮叮当当的响个没完，甲士们想清理甲板都需要小心翼翼的，明明是一弩箭的事，那些王八蛋偏偏放过了藤原，去忙自己的事。


“生啖自己的肉啊，这是真正的勇士，只能被正面杀死，不能死在暗箭之下。”刘仁愿专门放弃了自己的指挥位置跑过来看了一眼，在云烨耳边留下这么一句话就匆匆的回去了。


海盗潮水般的退下了，在远处重新集结，看样子打算重新再来，只留下藤原留在公主号上奋力作战。


整个人早就成了血葫芦，两只脚也千疮百孔，好心的甲士专门帮他和熙童清理出一块没有三棱刺的甲板，让他们痛痛快快的厮杀。


藤原忽然跳出战圈之外，熙童也不追赶，停刀不发，只见藤原对那几个帮他清理场地的甲士弯腰鞠躬，郑重的说了一句话，抛掉手里的连枷，指着另外一个甲士的陌刀表示自己很想要那把刀，连枷他使不惯，最让云烨吃惊的就是那个该死的甲士居然拿一块麻布，擦拭了一把自己的陌刀，抛给了藤原。


云烨左右看看，发现除了自己以外，大家好像都不吃惊，一脸恭敬的看着场地里的两人，完全忘记了藤原刚才还杀了自己好几个同伴，还有两个少了一条胳膊，被踹下大海的那个甲士因为身上有浮木，刚刚被捞上来怒气冲冲的打算和藤原算账，被同伴告知了藤原刚才的作为，他就立马忘记了仇恨，一脸荣耀的样子站在旁边观战。


到了现在，云烨才知道刚才刘仁愿不是跑下来看打铁，是专门来告诉自己不应该用诡计杀死藤原，否则会招人恨。


好吧，云烨找了位置坐下来，你们都是他妈的勇士，武士，只有老子一个人是卑鄙小人，那就看看这个勇士是如何被熙童玩死的。


藤原冲着熙童鞠躬施礼，熙童抱着刀同样还礼，云烨非常担心藤原的陌刀趁机劈下来，结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藤原刚才吃了自己的半斤肉，现在精神饱满的首先进攻，两只手握着陌刀的刀柄，旋转着身子就向熙童硬劈了过去，熙童同样拧着腰身发力，一声刺耳的金铁交鸣响了起来，熙童只是用了腰力，还不是藤原这聚集了全身力道的一击，后退三步。


陌刀作战最重气势，一刀失利，就会刀刀失利，藤原旋转着身形，脚下不断交错，一刀刀的劈向熙童，熙童不得不全力迎击，多接一刀就会多退一步，不多时就已经退到了船舷边上，熙童大吼一声，用力的在船舷上一蹬，身子不退反进，两刀相击，声音居然盖过了大雨的声响，站在舰桥上的云烨无奈的看着脚下的一截刀尖，刚才两刀相击，藤原的横刀居然断了一截，朝舰桥上飞了过来，被云烨身边的刘进宝拿盾牌挡了下来。该死的熙童，这完全就是在给敌人干掉自己主帅的机会。


高山羊子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派来一艘小船，上面有两个戴着高冠的倭国人扛着一匹白色的麻布来到了公主号上，刘仁愿居然允许他们登船。


那两个家伙上了船，就跪坐在大雨里，看着藤原和熙童作战，海上的大雨来的急，去得也快，那片乌云走了，大雨也就停了，说来也诡异，当熙童的陌刀捅进藤原的胸口的时候，居然出现了一条彩虹，藤原看着自己短了半截的陌刀，长叹一声，就仰面朝天的倒在甲板上。


“你是一条好汉子，我这次赢在兵刃上，论战技你不在我之下，倭国竟然有你这样的好汉，熙童佩服！”


听完熙童的话，藤原看着天上鲜艳的彩虹，无声的笑了一下，就寂然不动。


两个倭国人一眼不发，不断地试探藤原的脉搏，当他们确认藤原已经死亡之后，就拿麻布将藤原赤裸的身体包起来，扛着他的尸体，顺着绳梯就下了船，这一过程没有一人出来阻拦，也没有一个人打算把那两个倭国人砍死。


这样说其实是不确切的，云烨就很想砍死那两个倭国人，武士精神才是害死倭国人的元凶，现在看起来，大唐的武士精神好像比倭国还要严重。


熙童看到藤原的尸体被小船载走，自己也抛下长刀，也看着彩虹说：“但愿你的魂魄能随这道彩桥到达天国。”


说完这句话背着手就进了船舱，一副宗师的样子，非常的令人作呕，明明是两只手的虎口都已经撕裂了还要保持自己的威风不坠。


高山羊子的舰队已经有人打算逃跑了，十几艘战舰向大海深处玩命的逃窜，承乾号接到云烨的号令，扯起风帆就追了下去，那是麦铁锤，麦铁杖兄弟两人的海盗团，看样子他们不打算跟着高山羊子混了。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公主号，青雀号缓缓地逼近高山羊子的舰队，这里剩下的不是倭国人，就是高丽人，他们没办法逃，也逃不了。


云烨奇怪的看到高山羊子的坐船上竟然有一个人挂在桅杆上，别的舰船都在后退，高山羊子的舰船却在缓缓向前，这个女人不会脑子抽了想用一艘船抵挡自己的两艘巨舰吧？云烨没打算放过海上漂浮的这些高丽船和倭国船，一艘都没打算放过。


别的船跑的很快，三十余艘战舰已经扯满了风帆顺着风一路狂奔，最离谱的就是跑着跑着不断地有舰船朝着另外的一个方向跑了。


公主号，青雀号就算是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把散开逃跑的船只一一抓回来，高山羊子的坐船不断地接近，在云烨的望远镜里，一个蒙着脸的女子昂首站在船头站的笔直，头上的凤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云烨不相信高山羊子会如此的大义凛然，从来都不信，再把望远镜移到桅杆上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熟人，确实是一个快要被晒熟的人，脸上，身上到处都是龟裂的血口子，最惨的就是嘴巴上插着一根粗大的针。


虬髯客啊，这家伙原来在这里，害的云烨担忧了很长时间，以为这家伙躲在暗处随时准备给自己一击，原来被算计了，还如此的凄惨。


两船终于靠近了，刘仁愿打旗子命令对方的船只停下来，不许靠近，自从岭南水师流行旗语之后，很快就成了商贾们在大海上的通用语言，不用担心他们看不懂，但是高山羊子的坐船依然不断地靠近，刘仁愿果断的下令攻击。


全是带着火药的弩箭，相信一轮攻击之后，这艘最大的海盗船就会被摧毁的七七八八，谁料想，高山羊子的坐船上的布幔被人掀开，看服饰全部都是大唐的人，两个光着身子的大汉正在大肆的砍杀。


刘仁愿连忙叫停了攻击，两船相错，海盗船上忽然伸出无数的挠钩，紧紧的搭在公主号的船舷上，同一时间，这艘大船就冒起了熊熊的大火，一些赤着上身的海盗在订大铁钉，铁钉的后面带着铁链，想要用这个法子把两艘船连起来。


船身上好像泼了很多的油，熊熊大火立刻就顺着船舷窜了上来，海盗船上的大唐人像没头的苍蝇四处乱窜，大声的哀求救命。


强弩在第一时间就射杀了那些想要把钉子钉在船舷上的海盗，虽然有一两个得手了，但是随着大船的交错，也被各自巨大的冲力拉断了。


公主号的船舷燃起了大火，估计是猛火油，如果不是船上有抽水机，真的会很危险，高山羊子这个恶毒的女人临死都打算坑自己一把，云烨愤怒的这样想。


可惜他还是想错了，船头确实有一个女人，但是那个女人不是高山羊子，而是一个倭国女人，被高山羊子牢牢地绑在一根木桩上，外面罩上了宽大的衣衫，看起来就像宁死不屈一样。


虬髯客被狗子从桅杆上救了下来，这家伙的伤口都腐烂了，也不知道被挂了几天，身上全是白花花的盐碱，皮肤寸寸开裂，整个人就像是泥土做的。晒了几天就开裂了。


云烨把他泡在水里，就不管了，这不是自己的朋友，这家伙该是敌人才是，船上的那些大唐人倒是真正的唐人，毫无虚假，都是专门做近海生意的海商，被高山羊子抓了过来，这时候当了阻拦云烨追击的筹码。


云烨看着焦黑的船舷，这一次可谓受创严重，都是自己大意导致的，水手们吊在船舷上在老铁的指挥下将两块受创严重的舷板拆下来，准备换新的，被大火烧酥的木板可顶不住风浪的侵袭。


传出讯号之后，大批的商船从海峡里驶出来，迎接他们的是开锅一样的海面，数不清的鲨鱼在水面下来回游弋，因为这里有太多的尸体了，看着鲨鱼叼着一条人腿从船边游过，饶是见过大世面的老冯，都头皮发麻。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三节 芹菜大盗


公主号受创这让云烨非常的伤心，这样的错误本来应该避免的，但是自己和刘仁愿一起出现了误差导致了这次失误的出现。


军令就该是军令，绝对不能受人为因素所改变，它制定出来就是为了执行的，不能因为你想抓住高山羊子，或者救下无辜百姓就可以违反，战争这头怪兽不会理睬你是不是出于好心还是恶意，它都会沿着自己的既定的路线前进，谁胜谁负它并不关心。


“你是船长，这条船你说了算，我以后绝对不会胡乱插话，这次的战损是我的错误导致的，刘仁愿你就不要难过了，不管怎么说我们赢了，鲨鱼吃的都是海盗的尸体，不是我们的，所以胜利者不该受到指责。”


云烨沉痛的做了自我批判，并且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刘仁愿作为船长，他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利才对，他的威望受到打击，对谁都不是好事。


泡在清水里的虬髯客醒了，看到云烨就把头埋进水里，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他不愿意见的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云烨。


抢劫云烨虬髯客没有半点的心理负担，但是被云烨救下来可就要了他的老命了，自己被一个女人弄得翻船，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如今半死不活的受罪，没脸见人，更没脸见熟人。


“别难为情，我救你就是为了把你抓住砍头，这些年你造了不少的孽，被我砍头应该没有什么怨言吧？”云烨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木桶前面，能让一个豪雄羞答答的像个女子也是难得的本事，这时候不欣赏一下有点对不起自己。


人其实把脸抹下来，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虬髯客想了一会，不想自己被水淹死，就把头抬起来，看着云烨说：“我本来打算打劫你，现在这个样子我也没办法，你看着办，虬髯客烂命一条，只要不侮辱，随你砍杀。”


他的腮帮子上有两个洞，说起话来有点漏风，估计嘴也很疼。


“你的嘴以后没法子喝粥了吧？有这样的两个洞，以后掉饭怎么办？”很恶心的两个洞，不断地有脓水流出来，脸肿的像两个包子。牙床也被钢针刺得破破烂烂。


虬髯客停了一会说：“我很想死，就是怕死了之后成为孤魂野鬼，云烨，我一辈子很失败，除了药师和红拂，我再也没有可以亲近的人，帮帮我，把我的死讯通知他们一声，大明寺就算了，他们应该对我非常的失望，我们算不上朋友，但是也算不上敌人，我想和你作战都没有机会，否则就是战死，我也不后悔。”


云烨摇摇头，已经有了处置这家伙的办法，拍拍他的肩膀就离开了，不管是不是落难的英雄，荼毒大唐海疆的罪名他是逃不掉的，只看他杀害大唐商贾毫无愧色就知道他对大唐没有丝毫的归属感，同样的，这样的人大唐也不用去理睬他的死活，他自己能不能活下来就看老天爷的安排了。


麦家兄弟被承乾号活捉了，他们没有高山羊子那样聪明，见到承乾号自己追了上来，居然长了雄心豹子胆，想要拿下承乾号，掉头围攻承乾号的下场就是被被全部击溃，麦家兄弟不知道怎么想的，最后时刻降帆投降。


这种人云烨连见他们的心情都没有，虽然他们哥俩口口声声的说想用自己多年抢劫来的财富换取自由，还是被挂在船舷的两侧喂鲨鱼，直到绑在他们腰上的绳子也被跃起的鲨鱼咬断之后，剩下的半截尸体才掉进了大海，云烨，李泰已经在发愁自己的钱过多这回事，谁有时间去找他们兄弟那点可怜的财富，更何况，云烨想知道只需要问问他的手下而已，被活捉的又不是只有他们哥俩。


高山羊子跑的无影无踪，回家的海路也平静无波，在遇到一个不大的海岛的时候，云烨把虬髯客放了下去，给了他一把斧头，一把刀子，再抛给了他一袋子大米，就打算离开。


“云侯，把那个倭国女人给我，一个人在岛上总需要一个解闷的东西。”虬髯客对自己的命运并没有抱怨，而是在努力的争取自己的利益。


云烨撇撇嘴，让人把那个倭国女人也扔了下去对虬髯客说：“很希望你们可以创造出一个新的种族。”说完就划着小船回到了公主号，这座岛屿非常的偏僻，而且不在航线上，如果这样处置之后，虬髯客还能活着回到大陆，云烨就会恭喜他洪福齐天。


这次的大战，无舌从头至尾没有出手，他静静地看完了一整场的厮杀，又回到自己的舱房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刘方邀请他喝茶都被他婉拒了，看样子老头到了一个新的门槛，云烨非常希望老头子能够突破，他很好奇无舌突破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严禁所有人去打搅老头子的思考，还专门把狗子找过来照顾老头子的吃喝拉撒，任何人有了突破，云烨都会高兴，这样的经验他在后世从来没有经历过。


船坐的时间长了，人就会发疯，最先发疯的是李泰，他居然揪着云烨的脖子疯狂的说自己要吃芹菜馅的饺子，想吃的要命，如果晚上吃不到的话一定会死，并且赖在云烨的床上装死狗，吃不到芹菜馅饺子绝不罢休。


这家伙想陆地想疯了，整天的在船上飘泊，他感受不到安定和真实，这种感情发酵之后就变成了芹菜馅的饺子。


神啊，船上现在就只有豆芽和土豆，云烨把豆芽放在太阳底下晒绿随便给他包了几个饺子，李泰吃了一口，就把饺子扔了，并且高烧不退。


“那里有芹菜？”云烨趴在地图上到处瞅，这时候为了一捆芹菜他不惜去剿灭一个国家，商贾们看到侯爷发红的眼珠子，一个个战战兢兢地，都在发动自己的大脑想哪里会有芹菜，王爷现在昏迷不醒，嘴上全是燎泡，都是海上跑的老人了，知道这是心病，王爷不习惯船上的生活，现在心病发作了，就需要治疗，而治疗这种心病，一是赶快到家，到了广州就会有芹菜，或者只要到了广州没有芹菜李泰也会好起来。


可是想要到广州最少还需要一个月，王爷无论如何也撑不到那个时候，这可如何是好，最后一个商贾小心的回答说：“侯爷，小人听说大食人的商船上总是会在花盆里栽种一些芹菜，不知道做不做的准，这附近的海岛或者国家是不会有芹菜的。”


云烨一把揪着那个商贾的胸口说：“你说的是真的？”


“小人只是听说，没有见过。”云烨松开商贾，回头就对刘仁愿说：“青雀号守卫商队，公主号，承乾号出击，追剿每一艘大食人的商船，记住，一艘都不许放过。”云烨已经是病急乱投医了，他发誓，以后在公主号上一定要多在花盆里种些蔬菜，哪怕只有一颗。


大食人的商船遭了灾，被强悍的公主号和承乾号追的满世界乱跑，可是无论他们怎么跑，或者自己船上的护卫如何抵挡，都会被人家追上，敢反抗的会被打的很惨。


当胆战心惊的大食人献出了自己所有的珍宝和女奴，只希望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可是那些强悍的水手看都不看一眼，一脚踹翻大食富商就追问芹菜的下落，一听到没有芹菜，那些大食富商就会被没头没脸的抽一顿鞭子，在他们以为自己就要死的时候，却发现那些匪徒们已经坐着自己的那艘可怕的巨舰，离开了，财宝女人碰都没碰，从那一刻起，大食富商就发誓，以后只要出海，就一定要在花盆里种芹菜，芹菜大盗实在是太可怕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云烨在抢劫了七八艘大食商船之后终于在一艘船上找到了芹菜，堂堂的传国侯，抱着那两盆子芹菜哭的像月子里的娃。


来不及包饺子，摘了两片芹菜叶子就塞进了李泰的嘴里，还好，已经两天粒米未进的李泰贪婪的在吃芹菜叶子，看到这一幕，云烨拜佛的心思都有了，自己考虑到了几乎一切可能性，就是没想到李泰会犯这种心理疾病，还差点没命。


芹菜饺子包好了，刚吃了一点芹菜的李泰勉强坐起来，一口一个的在吃饺子，那贪婪的模样的看得云烨心酸不已，这位王爷，本该在长安享受世间最顶级的富贵，想要什么有什么，日子可以过得悠闲无比，可是现在，陪着自己整天吃鱼，啃土豆，三两天才能吃一顿豆芽菜，长安的普通百姓吃的都比这两位大唐顶级贵族强十倍。


吃了饺子的李泰好像得到了极大地满足，眼睛里的神色也从浑浊变得清明：“烨子，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李泰看着胡子拉碴，眼睛通红的云烨小声的问。


云烨抽抽鼻子说：“没有，你就是想吃口芹菜馅的饺子，不算什么大事。”


“我到底还不够坚强，烨子，我是不是崩溃了？在大海上想吃芹菜馅饺子，我是怎么相出这一出的？想起来了，我生平第一次吃不带汤水的扁食就是在你家，你说那是芹菜馅的饺子，我就记住了，世间还有这样的一道吃食。”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四节 夜幕


人的思想是最麻烦的，你不知道自己下一刻到底想要什么，自认为坚强的像一块石头，可是世间总有那么一两个念头或者一两件事会击中你的软肋，再坚硬的石头也会崩塌成一地散沙，一个人的坚强与否取决于软肋的多少，如果完全没有软肋，那你就真的成了一颗石头了，这样的人生好像也没有什么意味，悲喜不加身，哀怒不伤神，恐惧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不知道敬畏为何物，不晓得痴爱的滋味，石头一样的立在天地间真的很有趣吗？


经历过大哀大痛而后才明事理，不断地从这样，那样的挫折中为自己定位，这样的人生好像也惨了点，云烨发誓，自己现在追求的就是对自己本源的认知，结果他发现自己找不到本源，或者自己根本就没有本源。


李泰都可以在一次又一次的生活经历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自己在原地踏步，除了六个孩子之外，好像再没有什么东西真正的属于自己。


活过来的李泰显得更加的精神，比寒辙更像神仙，看到云烨和刘进宝从海里钓上来一条鲨鱼，见鲨鱼挣扎的可怜，两只圆圆的眼睛满是对生命的追求，就要求云烨把鲨鱼放掉，换一条一心求死的鲨鱼弄死，把鱼翅割下来吃掉，这样大家都就圆满了。


“该死的，你是怎么从鲨鱼眼睛里看出来这些东西的？我只看到这家伙在想着怎么咬死你。”对于神一样的李泰云烨受够了。


“这次出海我受益良多，波涛起伏的大海教会了我很多，看到了抗争，看到了战斗，看到了劫掠，看到了决战，也看到了背叛和丑恶，这样的生活太精彩了，我只是一时间失去了方向而已，算不得大问题，凤凰浴火之后才会重生，我现在就是一只浴过火的凤凰，怎样？重生之后的我是不是焕然一新？”李泰喋喋不休的在忙碌的云烨耳边嘀咕。


云烨看到水手们一人端着一个木盆从舱房里走了出来，就对李泰说：“马上就要下雨了，你如果现在把衣服脱掉，准备好去雨地里洗个澡，这才是大事，知不知道你的整个人都馊了。”李泰闻言，低头嗅嗅自己的衣衫，顿时色变，命令侍卫赶紧拿最大的木盆出来，他打算多接点水好好洗个澡，自己真的已经臭了，这些天一直在生病，出了一身接一身的臭汗，现在好了，那里还能容忍自己变成臭人。


船上的清水不多了，不但水手不能洗澡，就连李泰和云烨也不能随意的洗澡，只有找到下一个水源地才能放开水禁。


刘进宝三两下就把鲨鱼的鱼翅割了下来，再把鲨鱼一脚踹进大海，片刻功夫，那条鲨鱼就被其他的鲨鱼所吞噬。


海上的雨总是很短暂，来的迅速而暴烈，当云烨穿着短裤站到甲板上的时候，李泰已经赤条条的躺在木盆里准备迎接大雨，大雨从远处瞬间即至，雨幕掠过巨舰的时候，这里顿时就成了欢乐的海洋。


热带海洋上的雨水没有半点的凉意，温温的，润润的，等到身体被雨水浸湿，立刻就要打肥皂，只要晚上那么一瞬间，说不定雨水就会停。


李泰怪叫着把双手伸向了半空，噼里啪啦的雨点敲击在身上，让他感到非常的舒适，有时候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或许是老天爷知道舰队缺水，特意送来了这样的一场大雨，船上的厨子赶紧把已经长满鱼虫的食水倒掉，不断地把清水倒进水箱，海上的情况云烨很清楚，如果自己喝的茶水里出现了一条红色的鱼虫，他会很镇定的把鱼虫挑掉，慢慢的把这杯水喝掉，大海上最难的不是缺少食物，而是缺少清洁的水，这样的事情云烨没打算让李泰知道，否则他宁愿饿死，渴死，也不会再碰船上的任何食物。


人洗干净了，清水储存饱和了，但是这场雨依旧在下，茫茫的雨幕遮住了蓝天，遮住了远海，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三艘巨舰的影子，商船通过不间断的鸣号，来保持各自的联系，水手们不断地把淤积在甲板上的雨水清理出去，好在没有大风，暴雨加狂风才是最恐怖的海上灾难。


夜晚到来之后，那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刘仁愿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指北针，巨大的气死风灯已经挂在桅杆上，里面的牛油巨烛，在反光镜片的作用下，不断地把自己的位置报告给其他的船只，汪洋里，云烨的舰队在艰难地航行。


高山羊子呆滞的跪坐在船舱里，藤原的尸体已经发臭了，人活着的时候，高山羊子觉得这个人并非不可缺少，但是这个人死了，她才发现，原来藤原真的很重要。


蛆虫从麻布里钻了出来，一拱一拱的往高山羊子的红色裙子里钻，高山羊子捻起那只蛆虫放在旁边的一个碗里，碗里已经装了半碗蛆虫，互相纠缠着，蠕动着，想要从碗里爬出来，藤原从人变成了这些黏糊糊的虫子，但是，它们和藤原一样，痴痴地爱恋着自己。


外面夜黑如墨，暴雨如注，倭人们不断地大喊着传递新的信息，这样的夜晚并不适合行船，船老大最后无奈的下令抛锚，等到天亮之后再思虑赶路的办法，现在离大唐人的舰队太近了，能多走一点海路，就离他们远一些，大唐人是恶魔。


两个带着高冠的倭人抬着藤原的尸体从舱房里走了出来，高山羊子抱着那半碗蛆虫，拒绝了侍女给她打伞的举动，她就穿着一袭红衣走进了雨幕。


戴着高冠的倭人将藤原抛进了漆黑的大海，高山羊子也把半碗蛆虫倒进了大海，抛尸的倭国人垂首跪在甲板上，高山羊子将双臂从衣袖中褪出来，白皙饱满的胸膛任由暴雨轻薄。


腰畔挂着一把长刀，她抽出腰刀，双手紧握，在雨幕中旋转两步，甩飞的衣袖宛若两片云霞，刀光袭过，其中一位跪坐的倭国人的头颅从脖子上分离，掉在搭建在船舷上的木板上弹跳两下就掉进了大海，残余的身体好像得到了解脱，也跟着俯冲进了大海。


另一个倭国人在发抖，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撑着他让他跪在木板上不肯离开，深深地垂着头，把自己的后脖颈露出来，好让高山羊子下刀。


砍掉了一个人的头颅，高山羊子把长刀横在胸口，让暴雨洗濯长刀上的血迹，她的身形再次飞旋，长刀准确的砍在另外一个倭国人的脖子上，和第一个倭国人如出一辙，头颅和身体跟着掉进了大海。死了主人的侍从是无主的孤魂，既然没有被敌人杀死，被上位者斩首，也是一种归宿。


当高山羊子回到舱房的时候，整间舱房已经没有尸臭味了，地板已经被侍女用清水洗过，船舱的一角里鹤形的熏香炉刚刚被点燃，鹤嘴上的永远有一缕淡淡的白烟，檀香，可凝神，可静气，还能有助于睡眠。


高山羊子站在舱房里，侍女褪去了她的湿衣，拿干布包着她的身体擦拭雨水，高山羊子忽然笑了，蹲下身子，将手指放在自己的衣衫上，一只蛆虫就沿着她的葱白一样的手指攀上了她的掌心。


她就赤裸着躺在软榻上，眼睁睁的看着那只蛆虫从手心一直攀到手臂，再从手臂攀上了肩膀，最后停在她的乳房上一动不动。


高山羊子笑的越发开心，胸膛急剧的起伏，好像要将胸中最后的一丝空气也挤出去，蛆虫开始害怕准备游走，高山羊子擒住了那只蛆虫，来到熏香炉，调皮的将蛆虫扔了进去，侧着耳朵倾听蛆虫被烧着的香料烤的爆裂声，藤原从来不会让她失望的，直到里面传来了两声噗噗的爆裂声，她才满意的回到软榻，从桌案上拿起一本《算数初解》仔细的研读……


同样为暴雨伤感的还有胡同海，他驾着小船在漆黑的夜里随波逐流，自从离开战场之后，他就没命的逃窜，他坚信高山羊子不可能是这三艘巨舰的对手，而且不管谁赢了，都没有自己的好果子吃，为今之计，只有跑的越远越好。


为了躲避战舰的追捕，等到他感觉自己已经安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陷在一股洋流里面脱身不得，只能随着洋流四处漂泊，这样漆黑的夜里，听天由命的感觉实在恐怖，当小船撞在礁石上变得粉碎的时候，他死命的往一个方向游水，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实的，他好像看到了一缕火光，有火光就表示有人烟，不管真实还是不真实，有希望就好。


当他游上海滩之后，不由得拜遍了四方神佛，自己看到的火光不是错觉，而是真实存在的，拖着疲惫的身体攀上了岩石，果然有橘红色的火光从前面的山洞里传出来，习惯性的摸摸腰间，长刀和手叉子都掉在海里了。


胡同海歇息了一阵，他感觉自己必须要避雨了，雷阵雨是温暖的，但是这样接连不断的大雨就没有什么温暖可言了，它会带走自己最后的体温。


趴在山洞口往里看，几乎惊呆了，因为他看到一个赤裸着女人，正躺在一张竹子搭成的床上睡觉，身材精致而美好……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五节 恐怖的征兆


诡异的场景几乎让胡同海窒息，这是山魈还是鬼怪？老胡不是见色起意的小伙子，知道越是诡异的场面，其中蕴含的风险就越大，他宁愿回到雨地里也不愿意面对未知的风险，轻手轻脚的准备爬回去，动作舒缓而警惕。


就在他刚刚站起来准备狂奔的时候，后背一股大力推来，他不由自主的飞扑进了洞窟，听到有动静，竹床上躺着的女人茫然的坐起来，毫不羞涩的张着腿坐在床沿，不解的看着扑倒在地上的胡同海。


“怎么样，老胡，老子的女人还不错把？”虬髯客带着满身的泥水拄着一只拐杖从洞外走了进来，手上拎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斧头。


胡同海刚要说话替自己辩解，腮帮子上就挨了一斧头背，满嘴的牙一下子就去的七七八八，虬髯客大笑着说：“老胡，敢做就别解释，老子被云烨扔到荒岛上自生自灭老子认了，因为老子打算抢劫他，怎么对待老子都是情理之中，但是老胡啊，你们出卖老子，老子不服啊，说！老子哪点不如那个骚娘们？值得你们这么绝情。”


胡同海也是跑惯江湖的，生死关头倒也不惧，吐掉嘴里的牙齿，大声说：“跟着你有什么好？建国？你的心被驴毛塞住了？大唐如日中天，岭南舰队强横无比，云烨更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他会允许你立国？


我们是海盗，海盗就该老老实实地在海上抢劫，过自己颠沛流离的日子，你脑子抽筋了才会跑去建国，建好国家等着云烨过来剿除？大海是大唐的，不是你我的，你以为现在还是隋末的乱世可以让你纵横大海无人管制？


云烨就是来管制大海的，你也看到了他的三艘新战舰是如何的恐怖，大唐今天能有三艘，到了明天就会有三十艘，我们拿什么和他们拼？


你还要我们把全家老少送到金鳌岛，老子不干，那是在把全家送进火坑，一旦大唐舰队前来围剿，我们一个都跑不掉，老夫是海盗不假，这辈子就是被砍头的命，老夫认了，可是老婆孩子，我一定要给他们博个前程。


大唐从来没有招安这一说，他们只会派来大军围剿，那个女人是高丽的皇后，手段高超，大唐不招安，他们会啊，高丽虽然也是一艘快要沉的破船，但是怎么比，也要比你的愚蠢强一百倍，你去问问你所有的弟兄，有谁不是这么想的？如果你一心要当海盗之王，弟兄们拼了命跟着你，你这样的老大确实难得，水里火里都跟着你，可你他妈的要建国。


陆地上的十八路反王，三十二路烟尘今天都上哪去了？还不是被李唐消灭了？那就是建国的下场，以前也有海上的兄弟跟着徐元朗造反，其中就有我的三个兄长，他们都是海上一等一的好汉，可是一个都没回来啊！”


胡同海说道激烈的时候，一把扯下了自己的上衣，指着肩背上一个恐怖的伤疤又说：“你看看，这就是我和大唐玄甲军作战时他们留给我的，那时候我还不是徐元朗的人，只是应我大哥的吩咐去接家小，这道伤就是我们逃跑的时候留下的，我大哥他们为了让我活命去照顾全家老少，他们三个活活的被大军踩成了肉泥。


张仲坚！建国就是在拿人命往进填，没人想把自己的尸骨筑成你的王座，这个时候，你以为我们除了背叛，还有第二条路可走么？”


满怀愤怒的虬髯客没想到胡同海居然比自己还要愤怒，说的好像也在理，走到竹床边上，一把就将那个倭女的双腿合起来，掀到床里面，自己坐在床沿说小声的说：“这些话你以前怎么不说？”


胡同海嘿嘿笑一声说：“提前说？你是怎么对待以前背叛你的兄弟的？梁老大也算是一代豪杰，以为你死了，才上了你婆娘，看到你回来，立马退位把龙头的交椅还给你，你在大庭广众之下把梁老大硬是活活劈成两瓣，你以前的女人苦苦哀求你杀她就好，不要杀两个幼子，你一脚把你老婆的头踢掉了，两个幼子也被你活活的摔死了，好威风，好煞气，老子吃饱了撑的嫌命长跑去告诉你建国这是一着臭棋？”


虬髯客的神色变了数遍，最后消沉的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们被困在这座岛上了，云烨说这座岛有回流，不管我们怎么往外跑，最后还是会被回流带回海岛，没有足够的动力想回到大海上，就是做梦啊。


我当初问他要这个女人就是看中了她的那身衣服，都是绸缎的，可以做帆，昨天造好了一个筏子，结果，还是没冲出去，海浪把筏子掀回来了，在礁石上撞碎了。


嘿嘿，老子就知道云烨这个灰孙子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的，老胡，算了，刚才那一斧头，就当是我报仇了，都混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吧，我们合伙想办法从云烨的这座苦牢里逃出去才是正经。”


虬髯客的话还是可信的，胡同海走到洞口洗去了满嘴的鲜血，回来坐到火堆边上说：“只要你不再干建国这样的蠢事，我胡同海发誓跟着你，这个世道，找个说话算数的人太难了，一个个都是面子上叫哥哥，腰里掏家伙的狠人。


我年纪大了，混不起了，这些年也存了一些金银，留一些养老，如果你雄心不死，我可以助你一些钱财，但是建国这种事你还是饶了我吧，我这次出来的时候儿媳妇已经有了身孕，我还想见见孙子再死。”


俩人相视片刻一起喟叹一声，胡同海扔掉了手里的树枝，虬髯客抛掉了手里的斧头，抱着头各自烦恼，只有那个倭国美姬悄悄地把自己的光腿在虬髯客的腰上蹭啊蹭的……


云烨的舰队依然在大海上航行，巨舰没有问题，可是那些商船走的磕磕绊绊，最后刘仁愿无奈之下，下达了抛锚的命令，天上没有星星，牵星术没有办法施行，用指北针虽然也能走，但是风险太大了。


天亮了，大雨依然未停，大海变得狂躁起来，乌云低低的压在海面，巨大的信天翁一遍又一遍的从巨舰的桅杆上掠过，平时最喜欢在舰船前面领路的海豚也不见了踪影，这是海上要起暴风的征兆，刘仁愿命令所有船只扯满帆快速前行，只有逃出这片雨云区才有可能避过这场已经在酝酿的风暴。


信天翁就是最好的指路明灯，舰队追逐着信天翁的身影全速向海岸进发，从清晨一直到下午，刘仁愿看到泛黄的海水这才松了一口气，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泻湖，只有把舰队安全的送到哪里，才算是安全了。


一阵大风吹过，挂在桅杆上的海盗旗狂抖起来，风暴的前言终于来临了，云烨站在舰桥上，看着商船鱼贯进入泻湖，再接着就是青雀号，承乾号，等到云烨的座舟公主号进入泻湖的时候，副帆终于吃不住风力，嗤啦一声从中间扯开，整条船也跟着剧烈的抖动，刘仁愿勉力将公主号开进了泻湖，同一时间，三根铁锚就落进大海，公主号猛地停顿一下，终于稳住了。


很奇怪，风刮了一阵子就停了，但是大海好像沸腾的更加厉害了，趁着最后的薄曦，云烨举着望远镜四处观看，没有发现有什么异状。


无舌局促不安的在船上来回踱步，告诉云烨，他有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不光是他，单鹰自从上了桅杆就没下来过，熙童不断地擦拭手里的陌刀，粗大的手掌上青筋乱跳，寒辙将自己所有的武器挂在身上，并且把浮木这东西在身上缠了两个。


“云烨，我上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是我老子发了狂要掐死我之前，我在草窝里藏了三天等他恢复了才回去，这一次远比上一次更加的强烈。做准备吧。”


对于这种事云烨从来都是从善如流，他将李泰从青雀号上接过来，学着寒辙的样子给李泰全身都绑上浮木，再用绳子把自己和李泰连起来，刘进宝死活要把自己的绳子也和侯爷连起来，李泰的侍卫长也是这样的想法。


云烨干脆下令每十个人连接在一起，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未知灾难。


远处的海面上有巨响传来，非常的低沉，连绵不断，在漆黑的夜里似乎有一个远古巨兽踩着沉重的脚步缓缓走过来，云烨不相信海里有什么魔怪，可是那些商船上的商贾，已经开始跪拜祈祷。


云烨李泰全副武装的围坐在一张桌子周围，在昏黄的灯光底下，云烨忽然发现自己的杯子里泛起了涟漪，和船只摇晃造成的小波浪并不同，他掏出一把刀子，割断了连在自己身上的绳子，趴在船舷上往下看，只见整个泻湖的水都开始跳跃起来。


“地震了！各就各位，准备抗击海啸！”云烨的声音都开始变形。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六节 死里逃生


漆黑的夜里，有一道橘红色的光芒刺破了黑暗，云烨在望远镜里看到了红色的岩浆喷出了海面，老天爷，原来是海底火山在爆发，所有人都被眼前的奇景吸引住了，大海在沸腾，岩浆居然能够冲出海面十几丈高，然后再跌落进了大海，海面上蒸汽缭绕，如梦似幻，整个大海仿佛都在燃烧，真正的是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云烨忽然想起自己待得地方名字好像是泻湖，什么是泻湖，就是四周有山，中间有水的地方，这样的地方是怎么形成的？奶奶的大部分形成的原因就是火山爆发，真是不错，自己现在就把船停在一个火山口上，离这里百十里的地方那个海底火山正在喷发，这样的火山口，难道也是安全的？


云烨将忍着惊惧小声的对刘仁愿说：“赶紧下令离开这里，不要引起慌乱，我们的船底下就是另外一个火山口。”


刘仁愿听到这句话差点晕过去，连忙下令升帆，准备出发，原因就是这里距离火山太近了，不安全。


公主号率先出了泻湖，虽然外面的海浪很大，大家也没有怨言，刘仁愿说的没错，这里距离火山口太近了，不到百十里，确实算不得安全。


船队出了泻湖，云烨就命令挂满帆，能跑多快就跑多快，随着远离泻湖，无舌的不安逐渐消失了，单鹰也从桅杆上滑落下来，寒辙在拆身上的浮木，熙童揉揉儿子小铁的脑袋，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还没走出十里远，就听见身后发出一声巨响，整个泻湖周边的石头全都飞了起来，云烨怀疑有些石头几乎击穿了低矮的云层，一条粗大的火柱冲天而起，爆发的比刚才那个火山口还要猛烈。


李泰捂着嘴巴小声说：“你刚才救了大家一次，要不然这会都成灰了，你是怎么知道那地方不保险的？给我一个人说，我不说出去。”


“没什么奇怪的，无舌先生，小鹰，熙童，寒辙他们都算得上武学的行家，对危险有着极度敏锐的感觉，他们能活到现在，好多时候就是靠着这种感觉，当那边的火山爆发的时候，我发现无舌先生似乎还是忧心忡忡，小鹰待在桅杆上没下来，熙童快要把刀子擦断了，寒辙很想划着小船逃跑，就知道危险还没有解除，谁不定就在我们的脚底下。


然后再看看周围的环境，那个该死的地方叫做泻湖，海里的这种湖基本上都是火山爆发后形成的，这个时候我如果还不知道带着大家快跑，那就该死了。”


天上这个时候下的不再是雨水了，而是黑色的泥雨，洁白的船帆很快的就变成了黑色的船帆，甲板上也堆积了厚厚的一层，戴着口罩的水手不断拿大木板把黑色的火山灰推进大海。这样的工作整整进行了一夜。


天亮以后，火山依旧在喷发，一座新的岛屿出现在海面上，岛屿的上面浓烟滚滚，宛如人间地狱，云烨戴着斗笠，不是为了防雨，因为雨已经停了，只有大片的火山灰依然笼罩在头顶，伸手接住了几片火山灰拿给李泰看。


“这是世界上最富饶的物质，如果在火山灰上种粮食，它们的产量一定会让你吃惊，有人说过，我们的生命起源就来自一次又一次的火山喷发，他们创造了大陆，海洋，青雀，为你的经历自豪吧，因为这样的境遇在大唐几乎不可能见到。”


李泰那两根手指轻轻地捻火山灰，笑着说：“生和死的距离如此之近，你让我如何自豪？说到底我还是更喜欢陆地，烨子，我是一个伪装的海盗，没法子成为真正的海盗，这次回去之后，我打算在邕州做一点学问，把这难熬的两年时间熬过去。”


“那样也好，现在时局不好，我们总需要一个藏身之地，不但要藏人，还要能藏心才是，你的性子确实懦弱了一些，这一点你和承乾不同，他既然敢向陛下开口要权利，就说明他已经做好了当一位帝王的准备，你没必要把自己放在一个悲情王子的地位，大唐是陛下的，是承乾的，也是你的，我的，是我们所有人的，大唐其实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总称，有人才能有家，有家才能有国，这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


李泰笑着点头，拍拍云烨的手就坐着小船回到了他的青雀号上，这些天的所见所闻，他想记录下来，并且做一个总结，既然发现了如此大量的香料，没理由不做一个完整的备案，这是一个新的财源，也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高山羊子站在荒岛上目送云烨的舰队驶进了螃蟹岛，进入这里，她就对云烨没有任何的办法，因为岭南水师总是出现在螃蟹岛的周围，这里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固有的领土。


她其实非常羡慕云烨能够拥有如此庞大的资源，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云烨对她说的这句话她永远都忘不掉。


她甚至能回忆起云烨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他们难道从骨子里认可这个道理么？大国如果都是这样，小国寡民该怎样生存？


自从她看到云烨的这三艘战舰之后就明白，倭国也不安全了，大唐人的脚步已经越伸越远，当大海不再是唐人阻碍的时候，世界上还有那里是安全的？


长安城密集的人群让她感到恐惧，玉山书院的兴盛让她感到恐惧，土豆，玉米的出现更加的让她难过，这些神奇的粮食为何就不能出现在倭国和高丽？


听说唐人因为粮食过多而不断地用粮食喂猪，喂家禽，这是一种罪孽，高丽总是在饿死人，倭国也总是在饿死人，上苍是如此的不公。偏爱了唐人。


直到云烨的帆影再也看不见，高山羊子才来到了海岛的背面，坐上船，重新向南洋驶去，没有云烨的南洋才是自己的乐园，一想到战火连天的高丽，高山羊子连最后怨恨云烨的心情都生不起来，怨恨杀不死人，有自怨自怜的时间不如多抢劫一些商船才是正确的，渊盖苏文还在等待自己的精铁。


这次出海，狄仁杰没有跟着出去，他在公主府里准备自己的课业，他的课业就需要保证整个封地运转正常，自从李安澜去了桂林和观察使商量就近开始缴税银之后，邕州就变得更加繁华了，想达这条顺风船的可不是只有李容一家，冯家也对这个提议非常的感兴趣。


冯盎管辖高、罗、春、白、崖、占、林、振等八州授上柱国高罗总管，后又封为吴国公，继又改封越国公，他才是岭南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每年需要缴纳的赋税也是最多的，如今李安澜打通了西江这条水道，对他只有好处没坏处。


梅岭古道李二不肯放开，海上的通道也被云烨牢牢地控制在手里，岭南想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依靠外力，如今出现了一条新的通道，如何不让冯盎喜出望外。


同时欢喜的还有陈龙树，这家伙历任钦州、泷州、南扶州建州刺史，治下的郡县临近李容的封地，所以也想借用这条新开发的水道。


狄仁杰知道李容师弟只有和这两家严重不和才能保有自己的封地，如果结成一片，相信来自长安的打击很快就会到来。


冯盎已经亲自拜会过云家老奶奶，席间特意提起自己和云烨有约，那就是李容和自己孙女的婚事，这件事情云烨走的时候已经对李安澜有过交代，说自己基本上同意，如果李安澜没有意见就和冯家结亲，如果李安澜不满意，自然就此作罢。


李安澜初次享受到了母亲的权利，如何能不欢喜，特意走了一趟广州，见到了智戴的那个小女儿，小孩儿长得粉妆玉砌，绝对是一个美人胚子，最让李安澜满意的就是这个孩儿是智戴的正妻唯一的一个孩子，自然是受尽了宠爱。


商谈确定后，李安澜在小女子的眉心拿手指蘸着胭脂点了一点红点，这个大名叫做冯媛的少女就成了李容的未婚妻子。


可怜的李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已经被父亲还有母亲早早的就确定了，枉他还在做着纵横大海的美梦，当母亲喜孜孜的抱着自己的儿子亲了又亲，一脸雾水的李容还是不明白母亲为何会如此的欣喜，小小的孩儿还不明白妻子为何物，只是从母亲的嘴里晓得了自己已经是一个有老婆的男子汉了。


狄仁杰必须考虑云冯两家结亲后对岭南的影响，好在冯家在收拢自己的势力，不但没有向外拓展，反而把人手都送到海上去了，从这一点考量，结亲不一定是坏事。


处理完封地的事，狄仁杰来都后花园，看到小武正在左右打量李容，在问李容知不知道媳妇是干什么的？并且在李容的耳朵边上小声的说话，从她狡狯的目光里，狄仁杰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七节 李二的第一次高丽战争


云烨的帆影出现在海平面的时候，广州城在陷入了疯魔，无数翘首等待海货的商贾，将码头围了个水泄不通，好多的伙计手里举着写满货物名字的木牌，死命的往前面挤，只有一些需要香料的豪商，端坐在酒楼里，漠不关心，香料不会太多，大家早就商量好了份额，等到船队处理掉杂货，才轮到自己出手。


广州刺史杨元义穿着青袍，背着手站在码头上，他是来迎接魏王和云侯的，京城里的传来的各种旨意已经快要堆满他的桌案了，驿站里也挤满了各路信使，因为联系不到魏王和蓝田侯，只好窝在驿站里等待他们回来，岭南的气候将他们折磨的欲仙欲死，已经有一位中使死在了广州。


出发时簇新的三艘战舰回来的时候已经变得破破烂烂，只要看看千疮百孔的巨帆，伤痕累累的船舷，就知道这趟远路走的如何艰难了。


黑瘦但是显得更加精悍的将士踏上码头的那一刻就原形毕露长时间在摇晃的战舰上生活，早就熟悉了甲板的沉浮不定，踏上坚实的陆地一下子没了那种浮沉，居然摔倒了一片。


对这一幕再熟悉不过的杨元义哈哈一笑，命令手下搀扶着那些摔倒的人慢慢行走，等到熟悉陆地的感觉之后再撒手。


李泰特意装扮了一下，洋洋得意地下了船，他没有摔倒，因为侍卫长一步一步的搀扶着他，直到李泰接受了杨元义的见礼之后，才由杨元义接手。


下船综合症云烨可没有，他已经很熟悉这种感觉了，浮沉和坚实两种感觉已经能够变换自如，来自岭南水师的手下自然也没有问题。


杨元义扶着李泰只能笑着向云烨点头致歉，云烨没工夫和他说话，因为他看到了冯盎和李安澜，比起杨元义，还是这两个人比较重要。


“云侯，一路平安否？”冯盎远远地看见儿子扛着好大的一个包袱下了船，明明很想去和儿子说话，却偏偏先要和云烨搭话。


“冯公，你的心思也不在我这里，您还是先去自家子侄那里吧，你我回头再好好地叙说，这一次可以说的话可就多了。”云烨迎上去，拉住冯盎的手打趣。


老冯盎看看身后的李安澜，挑挑眉毛大笑着说：“也好，老夫就不讨人嫌了，你且自便，老夫去看看智勇到底带回来了什么宝贝，需要自己亲自扛着。”


李安澜红着眼睛见云烨笑嘻嘻的走过来，大庭广众之下，云烨不见礼不好，随便的拱拱手说：“殿下安好？”


李安澜嗔怪的白了云烨一眼，打算去看看李泰。


“你那个破弟弟有什么好看的，你需要好好看看的人是我，赶紧回去，这里人山人海的不好下手。”云烨大咧咧的跟李安澜说。


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是精虫上脑的男人的对手，被云烨硬是拖上了马车，船上的人早就安排好了，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干。


云家在广州也有院子，马车一进家，直接驶到了后院，在丫鬟婆子们惊诧的眼神中，云烨将衣衫凌乱的李安澜抱进了卧室。


一年啊，走的时候是年前，现在又到了年前，一群大男人窝在小小的船上，一个个都快要憋疯了，好不容易靠岸，又有美色当前，这时候谁还顾得上下人看笑话。


越急衣衫脱起来就越麻烦，该死的，腰带系成了死扣，怎么解都解不开，急了一头的汗水，李安澜见他可怜，就过来帮着解腰带，解着，解着，自己反而吃吃笑了起来，云烨一愕，也跟着大笑起来，李安澜笑的越发大声，身子软软的躺在锦塌上。


云烨躺在她身边说：“没办法，男人家就是没出息，临回来这几天，心里全是你们，想早点见到你们，准备一见到你们，就紧紧地抱住，恨不得把你们揉进自己的身体里，谁知道，见到了，却只想狠狠地蹂躏你，完全没有那些柔情蜜意了。”


李安澜媚眼如丝的趴在云烨身上说：“就是这样才放心，我夫君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欢喜，女人守节天经地义，可没听说要男人守节的，既然海上寂寞，为何不找一些美丽的胡姬？妾身又不是不懂情理的人。”


云烨把李安澜翻过来在她丰满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说：“这种事和你们一起做才有意思，胡乱找人做，那算什么，野兽才这么干，不过啊，我也快成野兽了。”


李安澜从枕头边上找出来一把匕首，一下子就挑断了云烨的腰带……


清晨，云烨从最深沉的睡梦里醒来，天已经亮了，自己从昨日午后开始和李安澜荒唐，疲倦之极才睡过去了，现在绣彩垂珠的帏帘挂在闺阁的门窗上，林子里的黄莺相对鸣唱，屋檐下的两只燕子在接翼交尾。


丫鬟卷起了罗帐，又在香炉中加添了燃香。在香气袅袅的气氛中，李安澜坐在镜子前面化妆，翠绿色的帐幔遮蔽住窗前透进的日光，投在席上形成斑烂的花影，李安澜的动作轻柔而优美，只穿着肚兜，白皙的肩膀在清晨的薄曦的照耀下象牙一般的柔腻，腰下的浑圆再一次激起了云烨的欲念，赶紧止住，再来就荒唐了。


把注意力转移到室外，这才发现自己的这个院子其实很美，特意栽种的垂柳在莲池边摇曳，几杆挺拔的小树上开满了黄色的花朵，将身影和花香散进了帐幔。


云烨伸了一个懒腰，这一切多么令人舒适惬意啊！在这样的环境和气氛中，如果不再睡一觉实在是对不起自己，云烨抱着李安澜的枕头，往被子里钻一钻，打算一直睡到天荒地老，在船上睡觉自己没有一天能够睡的安稳如今尘埃落定，想怎么睡就怎么睡。


李安澜轻轻地摇晃云烨低声说：“夫君，起来了，不能再睡了，京里来的天使已经等了好一阵子，再不出去，就失礼了。”


“别烦我，你要是再撩拨我，小心我让你明天这个时候还下不了床，京里的事情关我屁事，我就是一个闲散官员，有我没我一样过。”


李安澜臭着脸抽了云烨一巴掌，从水盆里洗了一条毛巾，一下子就覆在云烨的脸上，这是冰凉的井水，这个臭婆娘要谋杀亲夫，云烨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


“赔我的瞌睡。”云烨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李安澜。


“您接待完天使，再用点饭，然后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要妾身陪着，妾身就陪着，一起睡到棺材里都不打紧。”李安澜示意相比睡觉，还是接待天使比较重要。


“陪我瞌睡！”云烨大吼一声，就把李安澜扑倒在床上，把她刚刚弄好的妆容弄乱，头发也给解开，再把她剥成白羊，在屁股上抽打两下，这才仰天呵呵笑两声，穿好衣服去前厅见客。


天使是一个不认识的六品官，云烨跪在地上听他念完了圣旨，至于内容是什么完全没听清楚，等到天使念完，接过圣旨，在回执上做了签押，就听那个官员说：“不知云侯何时启程返京？”


“返京？”迷迷糊糊地云烨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吩咐侍女上茶，请这位京官落座，这才问道：“还未请教天使尊姓大名，云烨失礼了。”


“岂敢，岂敢，云侯客气了，下官乃是礼部员外郎崔颢，来到岭南已经半年有余。”听到这个家伙诉苦，云烨笑着说：“大海上风波不定，意外之祸频发，海盗，暴雨，飓风，哪一样都不是人力所能抗拒，这一次居然遇到了海底火山的爆发，差点被烧成灰烬，所以难以制定归期，辛苦天使久候。


不过海上虽然危险，但是收获颇丰，这次弄来不少的香料，天使回程，不妨捎上几斤，回到家中也能哄哄家中妇孺。”


有香料拿的崔颢自然满面欢喜，云侯说的几斤必然是客套话，如果有百斤香料带回家，就不枉在岭南等了半年。


“员外郎可知陛下这次诏我入京所为何事？”既然都说了让回京，就需要问问到底是什么事，百十斤香料不能白给。


“云侯有所不知，这封旨意不是陛下发的，是京中留守房玄龄房相通过三省，取得娘娘同意之后发布的。”


听到不是李二的诏书，云烨一下子从椅子上窜了起来，连忙问：“房玄龄何德何能，居然能下诏书？陛下何在？太子何在？”


崔颢被云烨的动作吓得茶杯都掉了，见云烨怒气勃发，连忙解释说：“云侯勿惊，陛下去了高丽，准备一战平定高丽，命太子殿下输送粮草，娘娘监国，房相辅之，所以房相才能动用御宝。”


云烨重新坐了下来，不管京中有什么事，等自己回去，这件事早过了一年了，皇帝出征高丽，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反正历史上李二败得很惨，现在有了火药，还有火油，不知道能不能打赢。


“岭南水师何在？”云烨现在没有水师印信，自然不知道水师去了哪里。


“回云侯的话，陛下出征之时几乎带空了常平仓，所以岭南水师在到处运粮食填仓库呢。”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八节 好吃的面条


完蛋了，李二这一次兴致勃勃的去攻打高丽，一定灰头土脸的回来，说不定现在已经回来了，只要是关中人，没有人不为太宗皇帝三次出征高丽，三次铩羽而归的战绩感到伤心的，因为，这三次出征，不是将士不英勇，也不是粮草跟不上，更不是背后有人掣肘，纯粹是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左右战争胜负的条件，大唐一件都不占。


皇帝想用战争来转移国内的矛盾是一个聪明的举动，可是，现在大唐刚刚承平，大家都想好好地享受几年太平日子，对于遥远的高丽实在是没有多少兴致，自然，高丽的婢女和奴隶除外，如果皇帝打着去劫掠奴隶的口号去远征高丽。云烨保证他会大胜而归。


因为大唐现在最能打的家伙，一伙就是云烨带着的海盗，另外一伙就是强悍的奴隶贩子，这些混蛋都是来自大唐府兵群体，自从李二决定队正以下的家伙只要超过四十岁就可以退出府兵以后。大唐的暴力行业就格外的兴盛，镖局开的满地都是，人家开镖局都是想方设法的和绿林的大豪打好交道，好让自己的镖局能够平安的从人家地界通过。


现在的镖局开始有组织，有预谋的找那些盗匪的麻烦，当府兵的时候甲胄武器都是自备的，总不能放在家里让它生锈吧。该死的盗贼越来越少，都不出来劫掠商贾了，保镖的费用急剧的降低，为了让盗匪来打劫自己，所以他们就自己去招惹盗匪，运气好的话，剿灭了盗匪，不但盗匪的不义之财可以归自己，官府还有赏钱可以拿。


奴隶贩子这个行当是随着侯君集将草原全部打下之后才产生的，朝廷不再限制勋贵们在草原上分割草场了，云家的草场就成了样板，每年不断地有牛羊运回长安，这门生意不知道让多少人眼红，现在阴山底下的草场没了，他们就把眼光盯在别处的草场。


侯君集把草原打扫的很干净，连个牧民都找不到，怎么放羊，谁给自己放羊？总不能主家自己拿着鞭子上吧，于是，奴隶贩子应运而生，他们东到高丽，北到瀚海，西到高原，吐谷浑的星星峡一代都不安稳，总有人口失踪。


大唐的律法制定的很缺德，奴隶贩子们只要进了大唐关卡，缴足了税费，他们就认可那些被你带回来的人是你的货物，上的税就是牛马税。


云烨的脑子里在跑马，就是不愿意把思绪转移到李二出征的事上，一年时间过去了，不管高丽打成了什么样子自己都无能为力。


李安澜重新收拾好走到客厅准备报复云烨，刚才那两巴掌打的很疼，都起了红印子，却看见云烨独自坐在椅子上念念有词的发呆，悄悄走近了才听见云烨说。


“急什么呀，让高丽再打两年又能如何？两匹狼打架，要是一头老虎跳出来，这两匹狼就会立刻休战，说不定一转身就一起咬老虎。


就算是你要打高丽，好歹把岭南水师带上啊，光是用陆军，你得废多大的劲才能把那些城池一个个的拔掉啊？


玄菟城、横山城、盖牟城、磨米城、辽东城、白岩城、麦谷城、银山城、后黄城，再加上已经修缮好的大王城，等你攻到平壤时，辽东的酷寒就会降临，只有退兵一途啊，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知不知道这样会助长承乾的气焰的。


封禅泰山就是个不错的拖垮山东豪族的计策，为什么要使用更加酷烈的辽东之战来拖垮山东？出了一个王薄还不够，准备再出现一个李薄？”


李安澜小声的说：“夫君，您不看好父皇的这次出兵？”


“太仓促了，对高丽最熟悉的张俭，还有我，都不在出征之列，陛下这次出征虽然有百骑司还有承乾，青雀，咱家以及勋贵们留下的暗探相助，他们还是对辽东非常的陌生。我觉得会在气候以及遥远的补给线上出问题。”


“父皇说，九瀛大定，唯缺一隅，所以谁的话都不听，执意东征，魏征苦劝，说这次会重蹈隋炀帝之覆辙，被父皇下旨贬官，不得出京，只能在家中思过，褚遂良苦劝，也被父皇当庭斥退，夫君啊，求求您，不要去说这件事，当妾身知道父皇准备攻打高丽，也很担心，也有一丝的窃喜，那就是您已经出海去了，您彻底的与东征没有牵连。


您如果还有兴致，妾身陪您回房睡觉都成，就是不要去想这件事，承乾留在山东意向不明，咱们家不搀和。”李安澜的最后几句话说的斩钉截铁，挽着云烨的胳膊就要回卧房。


“好好，不想，你去给我弄碗面条来吃，记着，碗要大，辣子要多，臊子要把面都盖上，如果这碗饭吃的舒服，说不定我就忘记了这件事，休息一阵子就带你回邕州，看看你还能不能再生一个孩子。”云烨拍拍李安澜的后背吩咐道。


“再来一碗面，要求和前一碗相同，最好再送两瓣蒜来就最好。”李泰的声音从月亮门的方向传了过来，云烨刚才的话声音有些大，被他听见了。


李安澜臊的粉脸通红，没好气的瞪了云烨一眼就出了厅门，顺脚在李泰的小腿上踢了一脚。李泰哎哟，哎哟的叫着说：“我就听见要面条的话，至于生孩子的事情我可没听见。”


李泰见李安澜走远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麻烦大了，我父皇下令以刑部尚书、郧国公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泸州都督左难当为平壤道行军副总管，冉仁德、刘英行、张文干、庞孝泰、程名振等人为总管，率率江、淮、岭、硖劲卒四万三千人，乘五百艘战船从莱州出发，渡海向平壤进发。


与此同时以英国公李世勣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为辽东道行军副总管，张士贵、执失思力、契苾何力、阿史那弥射、姜行本、曲智盛、吴黑闼、李元正为行军总管隶之，率步骑6万从陆地向辽东进军。同时下诏令契丹酋长于勾折、奚酋长苏支、新罗王金善德、百济王扶馀义慈等诸国君长领兵助战。


烨子，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咱们在岭南什么都不知道，你最熟悉辽东，说说看，我父皇这次能不能一战而定高丽，使九州金瓯无缺？”


云烨笑笑不说话，李泰的话语里全是兴奋之意，认为大唐的精锐齐出，小小的高丽定然会被一战而平，这时候问计于云烨，自然就是想听听恭维话。


“陛下文成武德，德被苍生，呼吸间烟霞生色，坐卧间隐隐有惊雷，帝王之威足矣膺服四方，此次执天子剑讨伐不臣，座下皆是虎豹熊罴之辈，区区高丽定会在陛下的神威面前化为齑粉，我辈只需歌之，咏之即可。”


听完云烨的歌功颂德，李泰瞪大了眼睛吃惊地问：“你说我父皇会败？”


“我的那一个字是说陛下会战败的不祥之语？我在歌功颂德，不是把脑袋挂在城门上的诅咒大军的伍子胥，你我熟归熟，胡乱造谣我可不答应。”云烨嘴上说的喜庆，可是眼睛里冷冰冰的，一点笑的意思都没有。


“那怎么办？你这个家伙虽然没打过多少仗，也不知道辽东战况，好像在这里胡说八道，但是我怎么就心里不安呢？明明，李绩，李道宗，张亮，张士贵他们的秉性更加让人觉得可信，偏偏我这会觉得你的感觉是对的。”李泰已经开始说胡话了，嘴皮子哆嗦的厉害。


“你如果想让我早点死就把这些话到处去说，三国田丰怎么死的你不会不知道，他的死因就是多嘴，更何况我还没有多嘴，一切都是你的臆测。”云烨从侍女盘子里接过两大碗面条，把一碗推到李泰的身边，自己端起一碗臊子格外多的面条，西里呼噜的开始大吃，呛拌好的小油菜总是很对胃口。


李泰推开饭碗说：“烨子咱们现在就去辽东吧，带上这三艘巨舰，我相信辽东的战局用得上这三艘船。”


“用不着，有五百艘战船足够大军在海湾里纵横了，其实我们已经击败了高丽水师，你以为高山羊子那个伪皇后的上百艘战船哪里来的，都是高丽水师，我们把高丽最精锐的水师拖在南洋，并且将他们打的很惨，这就足够了。


陛下的仗从咱们刚刚离开就开始进行了，以前还不明白陛下干嘛要阎立德在洪州，饶州和江州造四百艘老式战船，现在知道了，他老人家就是想打高丽，这个想法一定在他的心里酝酿了好久，陛下不但瞒过了高丽人，连咱们都瞒了。


现在战争一定到了晚期，等我们再花两个月沿着海岸线赶到辽东，陛下说不定已经回到大唐了，这场仗，我们赶不上。”


见李泰没心情吃饭，云烨把自己的饭吃完之后，又把李泰的那碗端过来，继续吃，身体亏得厉害，需要补补。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十九节 老婆还是笨点的好


李泰把身子靠在椅子上，双眼无神的瞅着屋顶，没了说话的心思，云烨说的没错，自己现在去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过就是再晚，也要去，没道理老子在前面打仗，做儿子的躲在后方享福，这不是为人之道。


“烨子，把三艘战舰都给我，再给我补充十艘补给船，我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辽东去，必要的时候，我会顺着辽水溯流而上，重新走一遍你当年的航道。”


云烨把两碗饭都吃完了，现在撑的直哼哼，见丫鬟又端上来两碗面条，就推到李泰面前说：“想办事，就先要吃饱，把这两碗面条都吃光，我们去辽东，不过不是去海湾，我们走外海，在高丽的地面上烧杀抢掠要比直接去辽东有用。”


自从知道李二开始东征以后，云烨就知道自己没办法从这场战事里脱身，如果不知道，自然能在岭南过自己悠闲地生活，现在既然知道了，不管从自己的信念以及为人处事的方式来看，都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牛进达，程咬金，必然会在李二的麾下效力，秦琼身体不好，去了辽东就是在找死，尉迟恭还需要留在长安震慑心有异心之辈，第一次东征李二在回程的时候遭遇了追击，士卒死伤惨重，程咬金拼死断后才得以全师而还，凶险异常。


高丽人已经打了三年仗了，虽然地贫人穷，可是艰苦的战争也给高丽带来了一大批经过战场检验过的悍卒，这个时候实在不是攻打高丽的好时候。


李泰端起饭碗开始吃饭，云烨吩咐刘进宝召集众将来府里议事，其中特别吩咐将冯盎也请来，一些方略也需要获得冯盎的认可，至于刘方，云烨刚才已经让仆役把邸报还有房玄龄送来的旨意一起拿给了老头子。


李安澜站在帐幔后面伤感的看着不断发布命令的云烨，叹了口气，转去后院为夫君收拾行囊，男人有时候不会听女人话的，他们的心思也不是儿女柔情能够栓得住的，越是本事大的男人，做事情就越是随心所欲。


刘仁愿脸上全是红印子，看样子他很受广州女人的喜爱，赖传峰杨月礼不断地捶着自己的腰，不用说这都是征伐过度留下来的后遗症，以此类推，船上的其他将士也不会好到那里去，这样的一支疲惫之师也不知道能不还能作战。


“陛下亲征高丽了，不过这是十个月之前的事情，魏王殿下认为我们应该出征高丽，不知道你们还行不行？”云烨直接就把话说透了，对他们还用不着隐瞒。


刘仁愿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拱手问云烨：“大帅，您说陛下亲征，我们也应该跟着去？末将乐意之极，大帅只管放心，松懈的军心末将会在路上收拢。”


赖传峰和杨月礼对视一眼哈哈大笑，高丽是他们两个人发迹的场所，如今又有机会去，如何能不回去，他们麾下的老兄弟，差不多都去过高丽，想来和自己的想法一致，更何况自己这回有无敌的战舰可以乘坐，再去一趟毫无压力。


刘方捧着一摞子军报走了进来，拍拍那些纸张，叹息着说：“李绩被杨万春阻在安市城不得寸进，陛下已经兵临平壤城下，张亮在高丽烧杀掳掠已经激起了民愤，张文干因为贪财失期已经被陛下斩首，这就是军报上最后的形式。”


“不可能，杨万春何许人也，他何德何能敢阻挡大军行进，李绩大军中一定不会缺少火药，不可能连小小的安市城都无可奈何。”李泰听到这件事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火药绝对是攻城利器，更何况它巨大的轰响足以让高丽人胆寒。


冯盎笑呵呵的走了进来对李泰说：“杨万春号称高丽名将，此人在文武两途造诣非凡，一心忠于高建武，或者说这个人一心忠于高丽百姓，云侯当年大火烧了大王，卑沙二城，致使高丽百姓死伤惨重，听说杨万春割耳明誓说，若在疆场上遇见云侯，定会将你活活烹杀，而后与诸将分而食之，他与全砚池乃是儿女亲家，全砚池在丢失大王城之后，羞愧难当，呕血三升而亡，据说他临死也发下誓言，自己的棺椁里如果没有云侯的头颅就决不下葬，现在，他的灵柩就停在大王城，到现在还没下葬。”


“越公，您是沙场上的前辈，您来说说，我父皇有没有可能会失败？”李泰顾不了许多，直接发问。


冯盎自己找了把舒服的椅子坐下，好整以暇的说：“看来我们的看法差不多，陛下不可能战败，最多无功而返而已，火药是皇家利器，以前不为人知，陛下就是靠着火药之利，连破麦谷，银山，后黄三城，早就让天下震惊，火药之名在吾等兵家耳中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嘿嘿，云侯当年奏的好一曲山神打鼓啊。”


冯盎说到这里见云烨羞愧的对自己拱手，粲然一笑接着说：“利器毕竟是利器，不是神器，左右战争动向的从来不是武器，火药虽然威名远播，老夫这样的山野之人都已经知晓，杨万春身负名将之名如何会不知道。


麦谷，银山，后黄三座城池被破总有蛛丝马迹可循，等到杨万春把这三座城池被破的原因找到，李绩的火药在安市城下失利也就不奇怪了。


以前高丽作战我们担心严寒，辽东的严寒能把石头冻裂，人自然是受不了的，但是陛下有了呢料，有了这东西，再加上炭，冬日里总能熬过去，老夫最担心的就是春日的泥泞，天气回暖之后，冰雪消融，整个辽东就成了一个烂泥塘，人马皆不得行。


李绩为了配合陛下作战，一路上突飞猛进，攻破的高丽营砦数不胜数，他来不及清剿星散的溃军，以为自己一定能和陛下会师平壤，结果在安市受阻，星散的溃军，以及春日的泥泞会极大地限制后勤的运输，这样一来他的粮草器械的安全就很成问题。


更何况从最新的军报里得知，高建武与渊盖苏文一起凑了十四万大军驰援安市，安市城急切不得下，我朝大军就无法汇合，单凭任何一股力量都无法使高丽灭亡，战争最后就成了胶着之态，这对我朝大军来说是最糟糕的局面了。


幸好陛下此次率领的都是自愿从军者，并未动员国本，由于是自愿的，所以战力，意志都是最强大的，相持的时间也就会更长，所以老夫以为，高丽现在对陛下来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估计陛下已经开始有了退兵的打算。


陛下乃是绝世将才，自然知道取舍，老夫估计，只要天气稍微一暖和，趁着冻土还未解冻，就该是陛下回军的时候了，你们去还能在高丽见到陛下。”


听了冯盎的解说，刘方不住的点头，看样子冯盎的这些话算是说道他心窝里去了。李泰给冯盎鞠躬致谢，注意拿定了，准备用最快的速度直奔辽东，特意拿出了自己的令牌，让侍卫携带，骑着马星夜直奔自己的封地，命泉州，台州，苏杭二州的属官，备齐补给，等到自己的座舟到达杭州之后，火速补充补给，不得有误。


李泰急了，云烨只好跟着紧张起来，冯盎着手准备检查战舰，分派人手，对自己家的子弟需要跟着云烨去辽东之事一言不发，李安澜也命令家里的管事迅速筹备补给，三艘战舰需要先行，十艘补给船会慢慢跟上。


不管怎么迅速，刚刚远航回来的舰队必须得到休整，只不过这个时间从三个月，变成了三天而已。


来不及去邕州看奶奶和辛月她们，只能写了几封信将事情的原委一一告知，辽东的事情结束，自己就会回到邕州，再也不出门一步。


看着忙碌不堪的码头，云烨对身后的狄仁杰说：“偏劳你了，小小年纪就要处理如此繁杂的事物，想要在朝廷，云家，冯家，以及其他岭南豪族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容易，如果感到难做的时候就问问小武，她这几年长进很快，等到你书院毕业，我就跟你父亲去说，把小武许配给你。”


狄仁杰一下子就愣住了，小声的说：“弟子何德何能敢娶师姐为妻？”


“你不娶，你以为你师姐还能嫁给谁？以她的学识，她的胆略，以及见识，嫁给谁都是在害他，也就你还能在她的手下苟延残喘，师父早就想好了，就嫁给你，这是师父我无意中教出来的一个妖孽，你帮着师父多看着她点。”


狄仁杰的脸都要抽在一起了，不由自主的慢下了脚步，踢踢踏踏的瞎磨蹭。


“咦？你还真的不愿意？难道小武长得不够漂亮？”


“长安城里比师姐长得漂亮的弟子还没见过。”


“难道是她不够聪明？还是不够孝顺？”


狄仁杰带着哭腔说：“师姐很漂亮，很聪明，学问很高，比我还高些，人也很聪明，做得一手好饭食，去我家见到我爹娘也很孝顺，更何况她现在跟着师娘学女红，以她的才智，估计很快就会青出于蓝，没什么可以挑剔的。


只是师父啊，您干吗喜欢那日暮师娘啊，她看起来很笨，您偏偏最宠她，弟子也想找个蠢点的老婆宠爱。”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节 好姻缘


“这话也有道理，你看看小丫如何？家里就这两个嫁不出去，你选选看，到底喜欢那一个，不要顾虑小丫的辈分，如果你喜欢小丫的话，我会立刻把你开革出师门，这样就没什么问题了，你知道的，小丫比较笨。”


云烨背着手继续往前走，狄仁杰快速的跟上来，两只手一顿乱摇：“不行啊，师父，能不能不选她们两个，我看到她们害怕。”


云烨一巴掌抽在狄仁杰的脑袋上说：“还知道挑拣了，小武是女子中的极品，宜室宜家，选了她我现在就敢说你狄家一定会兴旺发达，用不了几十年绝对会是大唐首屈一指的大户豪门，不知好歹，师父把最好的留给你，居然不领情，要是我告诉你爹娘，信不信你爹娘当场就会下聘，小武去了你家，一定会被你爹娘高高的供起来，这样的好女子，几千年就出了这么一个，还不好好珍惜。”


狄仁杰梗着脖子说：“用不着小武帮忙，狄家过几十年也会成为豪门大户，这点自信弟子还有，在您身边耳濡目染的这点本事要是都没有，我会活活羞死。”


天上的太阳有些耀眼，云烨找了一处浓荫处坐下来，拍拍地面示意狄仁杰也坐下来，这才说：“小武这孩子太刚强，又天资聪颖，学什么都快，最近她弄的那些表格你知道吧，那是一门新学问，师父把它称之为演绎，可以辨人心，识忠奸，也可以惑人心，崩天下。


皇后娘娘想把小武许配给一位皇子，我没答应，不管把小武许给哪位皇子，弄不好皇家就会大乱，为了不害人，不至于荼毒苍生，所以我断然拒绝，她和莳莳不一样，莳莳从来都是宅心仁厚的好孩子，嫁给李黯必然会安乐一生，所以我不担心。


小武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做王妃她一定不会满意的，因为她发现王妃上面还有太子妃，还有皇后，只要她觉得自己应该争一争，那就完蛋了，以她现在的本钱和学识，起了这个心思，说不定就能达成自己的心愿。所以啊，师父不敢把小武托付给别人，除了你。”


狄仁杰惨叫起来大声说：“小武要是嫁给我，万一也起了这种心思怎么办？我爹娘加在一起不够她一勺烩的。”


云烨奸笑着说：“不会，身在皇家是一个规则，身在你家就会是另外一个规则，小武必然孝敬你爹娘，爱护你的弟弟妹妹，至于怎么对你，就看你怎么对她了，你付出多少爱，她就能回报你多少爱，她的家庭不太好，所以对自己的家就看的更重一些。


小子，你们耳鬓厮磨的过了这么些年，与其娶那些无知的蠢人，不如娶小武，哪怕将来在闺房里，可以说的话也多，再说了小子，你现在也是妖孽，就算你平日里掩藏的很好，你依然是妖孽，师父是老妖，你和小武是小妖过几年就会成为大妖，将来也会成为老妖，妖精不娶妖精还等什么，这事就这么说定了，回家我就问问小武的意见，如果这孩子没有什么意见，我就给你爹娘去信，要他们准备定亲的东西。”


狄仁杰苦着脸点点头，犹豫一下准备做最后的挣扎：“师父，您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没有考虑一下弟子的感受么？”


“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对自己狠一点才能成器，你看看师父我，娶了几个傻婆娘，就是另外一种狠，你娶聪明婆娘也是一种狠，男子汉大丈夫山落下来用肩扛，总是计较这些比较没出息，咱们追求点别的。”


狄仁杰点点头，算是同意娶小武了，云烨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压在心里的一块巨石搬走了，自从小武弄出表格来之后，自己愁得脸上皱纹都出来了，现在好了，把小武下嫁给了狄仁杰，但愿他们两个合合美美的度过一生。


狄仁杰若干年后才明白自己当时一不小心答应娶小武，是一个错的多么离谱的决定，虽然自己子孙满堂，家庭和美，老父足足活了九十岁才含笑而逝，五个儿子个个精明强干，乃是人中之龙，狄家彻底的成为大唐勋贵，眼看着传承数百年不成问题，可是在师父八十大寿上，与师父相对无言，最后师父小声的劝慰，再忍忍就好！


搞定了狄仁杰，接下来云烨就回到府里笑眯眯的看着给自己端茶的小武，还未张口就听小武说：“师父，小武是您养大的，婚事您看着操办就好。”


小武大大方方的说出来了，云烨倒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一声说：“也不是这么说，如果你有喜欢的人，告诉师父，师父去给你提亲，不要在乎什么只有男子才能提亲的鬼话，想要自己将来过得好，倒追一回不丢人。”


小小的人儿居然叹了口气说：“如果有值得我去追求的男子，我一定不会放过，您把弟子的眼光不自觉地抬高了，现在放眼望去，只剩下小杰还能入眼，别的少年哪一个看起来都是面目可憎，您给我许的人家一定是小杰家吧。


狄叔叔，婶婶都是极好的人，宽厚纯良，小杰也是唯一能和弟子媲美的人，虽然装的傻不愣登的，其实一肚子的花花肠子，有这样的夫君其实也很好，就是弟子年长了小杰三岁，等小杰十八岁了我们再完婚可好？”


“这是自然，就是辜负了你的青春，有些可惜了。”云烨摸着鼻子很不好意思。


“师父不用尴尬，您才是弟子最亲的人，把小武从黑坑里拽出来，教授学问，教授做人的道理，衣食住行从无薄待，现在又为弟子的婚事操心，爹娘也不过如此，有时候弟子都觉得自己要是姓云就好了，这样就能在这个家里住的更加心安理得。”


云烨伸出手抚摸一下小武的秀发无奈的说：“都说丑女难嫁，谁知道我家小武这样国色天香的美人儿，居然也难嫁，如果在另外一个世界，小武总会找到自己的爱人，可惜在大唐，师父找来找去，也就小杰能勉强配得上你，其它的人就算了，师父又不愿意你嫁到皇家，以你的性子，说不定李承乾，李泰这些家伙会倒大霉，还是嫁给小杰比较好，人一生如果没有经历过婚丧嫁娶算不上一个完整的人，希帕蒂亚那样的悲惨人生师父可舍不得小武也走一遍，我家小武是上天的宠儿，那就该有和宠儿相配的生活，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就因为以前过的不好，我们现在才要好好努力的往好里活。”


云烨的话让小武哭的稀里哗啦的，伏在云烨的肩膀上不一会眼泪就把肩头上的衣衫弄湿了一大片。


狄仁杰红着眼睛从窗口把脑袋探进来说：“师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滚！”小武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恶狠狠的对狄仁杰说……


李安澜站在池塘边上远远地往这边看，不知道他们师徒在干什么，自己不好过来，见狄仁杰垂着脑袋走过来，把他的脑袋搬起来看了一下说：“一脸的晦气。”狄仁杰恼怒的扭过头，往自己的卧室走去。


又见眼睛哭得红红的小武走了过来，怜爱的在脸上摸了一下说：“可怜的，眼睛都哭红了。”小武强笑了一下，也回了自己的卧室。


李安澜更加的奇怪，蹑手蹑脚的走到窗户跟前听见自己夫君在低声吟哦：“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好像非常有寓意的样子，就把头探进来问：“师徒三个鬼鬼祟祟的在做什么？小杰像是被霜打了，小武也没了往日英姿飒爽的劲头，您又躲在屋子里吟诗好像很深奥的样子，谁对谁有情？”


云烨点点头说：“你说的没错，我把小武许配给了小杰，你看这桩婚事怎么样？你是女人家，心思细，帮我想想，到底妥当不妥当。”


李安澜一下子从门槛外面跳进来说：“当然合适，小武漂亮，小杰聪明，这是真正的天造地设的一对，世上再也没有比他们更般配的一对了。”


“你也觉得小武不适合嫁给你弟弟？”长孙的打算云烨和李安澜说过，现在这样热心的说好话，唯一的原因就是李安澜认为小武不适合嫁入皇家。


李安澜讪讪的摇摇手帕最后把手搭在夫君的肩膀上说：“我总觉得小武好像能看透人心，前几天在家里和我一起闲聊的时候，我不知不觉得就告诉了她好多皇宫里的事情，您是知道的，这些事我从来都不愿意提起，除了您没事提起来打趣妾身，就没人敢打听，可是那一天我不由自主的和她说了一下午，要不是她说该吃晚饭了，我还想继续说，这太反常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才发现不对劲，这个死妮子在拿我当实验对象。


在皇家里，妾身我不算最聪明的，却也算不得傻，承乾，青雀，小恪，他们比我聪明，我承认，但是剩下的弟妹，我还不认为他们已经超过了我，小武要是嫁给了他们，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我说夫君把小武许给小杰是一桩好姻缘。”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一节 痛苦的航海


李泰这两天以前所未有的勤奋姿态四处巡视，这样的情形很少出现在他的身上，他除了对实验室里的工作比较上心之外，对于准备出航这种纯粹的事务性工作毫无兴趣。


现在不同了，船上的箭矢，炮石，食水，粮食，花盆里的青菜，发豆芽的黄豆，船上用的桐油，备用帆，木料，粗麻，绳子，每一样他都要亲自过问，为了去辽东找自己的老爹，他已经竭尽全力了，至于那个来广州找李泰的采珠女，被他扔在府邸里，没时间理睬，因为回到府邸，还有无数的管事排着队要向他回报进度。


云烨和李泰最大的区别就是，从不把工作带到生活里来，回到家里就不再考虑公事，家里是休息的地方，如果回到家里还要忙公事，云烨还没有那么敬业。


只要有人操心就好，李泰比自己更加着急，既然忙碌能够缓解他的心绪，云烨绝对不会打扰他的，只是看到李泰把船长的工作都包揽过来忍不住对他说：“青雀，这些事情都是船长的工作，他们比你更加熟悉，有些小的条例会被船长修改，他们很熟悉自己的船和水手，承乾号上的船长是老铁，人家几代人把命都交给了大海，相信我，他喜欢用豌豆，不喜欢用黄豆这种事你就随他去，堂堂的魏王去管这种事不够丢人钱。”


“那我该干什么？”李泰茫然的问云烨。


“回去宠幸你的美姬，舒缓你的神经，告诉你，再去辽东的路上你千万不要跟我要什么稀奇古怪的吃食，我是害怕了，只要你一不对劲，我会立刻靠岸，把你送到岸上去。”


李泰从善如流，拍拍手就回了府邸，直到出发的时候，才从府邸出来，精神还不错，云烨和扛着一个大包裹的刘进宝过来之后，李泰揉了一把脸，就率先进了马车。


坐船现在对李泰来说已经是一种折磨，从海上回来以后，他见到水都会厌恶，这是一种病，虽然他的身体在抗拒坐船，但是李泰还是强自忍耐着走上了跳板。


跟在后面的云烨一把就将李泰拽了下去，自己踏上了跳板上了小船，远处的三艘战舰已经浮在海面上，在等待云烨的到来。


李泰想说什么，看到云烨已经下令划船，就止住了身形，站在岸上哽咽着挥挥手，头都不回的就钻进马车，他和云烨之间本来就不需要太多的客套。


他已经不适合再上船了，原本不晕船的李泰，现在见到宽阔的水面就会头晕目眩，呕吐不已，他想借用这三天的忙绿来克服这种心理疾病，但是并不成功，云烨看到了他发抖的双腿，果断的阻止了他上船的举动。


“魏王不上船了，辽东我们自己去，先在泉州补给，再到台州做第二次补给，杭州湾做第三次，再想获得补给就需要到登州了，刘仁愿，但愿我们这支疲惫之师能够全师而归，拜托你了。”


刘仁愿郑重的点点头，就下令拔锚起航，几个精赤着脊梁的水手，围着绞盘嗨哟，嗨哟的喊着口号将沉重的铁锚从淤泥里拔出来，随着铁锚的逐渐升起，公主号缓缓地调转了船头，向东驶去，这又是一趟万里之遥的巡航，连续不断地走远路，对任何人都是一种残酷的考验，所以这一次出海，云烨拒绝了无舌，刘方的出海要求，七八十岁的老人不该再经受这样的折磨，如果可能他连单鹰，狗子，还有熙童小铁父子都不愿意带，这一趟航行属于公事，不是他们的责任。


寒辙吹着笛子骑着一匹马走了，他认为自己腰里有一把从云烨那里弄来的好剑，就足够他孤身走天涯了，他也不愿意坐船，宁愿靠这匹马缓慢的回到自己的神仙地，无欲无求的神仙也受不了海上的枯燥生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他们不能只围着云烨一个人转，把云烨的理想当成自己的，狗子想做一个富家翁，每天吃香的喝辣的，快活一生，单鹰想要走遍天下会尽天下武学高手，熙童就是想痛痛快快的杀戮一番，然后再回家照顾自己众多的老婆。


只有云烨没有多少理想，以前认为书院就是自己的一切，现在看来，都是身外物，想要彻底的得到心灵上的慰藉，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巨舰走的很快，刘仁愿挂了满帆，公主号的舰首破开波浪，给人一种风驰电掣的感觉，船上的水手都是听到自己的召唤从天南海北汇集到了这三艘船上，抱着最朴素的发财梦来的，如今已经发了财，用不着再奔波了，只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大帅，就吃着海上粗粝的食物，做着最艰苦的航行。


去辽东很可能会扑空，做三军统帅时候的李二，从来不会感情用事，他在那个时候会是一个冰冷的战争机器，只要不能取胜，他就会断然离开，等他找到办法就会卷土重来。


高丽的战局演变到了现在，已经不需要大量的战力了，但是亲自带着左武卫，右武卫，龙骧卫，就在后面替张亮那个疯子压阵，是不是过于草率了？


张亮只要进了高丽就会彻底的发疯，全家被杀的血仇，他一定会疯狂的报复在高丽人的身上，这是他请求成为平壤道行军总管的唯一原因。


云烨躺在舱房里感受着巨舰的摇晃，自己的安排让高丽的局势更加的扑朔迷离，高建武和渊盖苏文两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居然在对抗大唐的这件事上取得了高度的一致，十四万大军是如何调配出来的？


总有些谜团需要去解开，不论皇帝亲征不亲征高丽，高丽自己必须亲眼来看看，不能只播撒了种子就撒手不管，这样不但不道德，说不定会起到让高丽人更加仇视唐人的作用。


真正的大火开始燃烧了，自己没办法控制火势，那就站在一边看着，如果大火开始往自己这边蔓延的话，至少还能报个警。


李承乾坐镇山东是个什么意思？自己父亲要对付山东豪族，父子俩在这一点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如果李承乾开始招揽山东豪族，那么，波澜壮阔的权利之争就真的挑开序幕了。


恩出于上，这在大唐是一个共识，权利的原点是李二，李承乾的太子之位，也是这个原点的衍生品，如今父子二人难道说在对付山东豪族这方面出现了裂痕？承乾啊，你不会这么蠢吧？你父亲一辈子的梦想就是形成中央集权，如果在这件事上，你不能踩准鼓点，下场一定会非常的悲惨。


父子间的纠纷来的莫名其妙，谁说年纪大了就一定需要掌权的？皇帝如今春秋鼎盛，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小狮子这个时候贸然挑战狮子王，需要多吗脑残才能做出来？


越想，云烨的心里就越是烦躁，站起身上了甲板，吹吹海风或许会好一点，上了甲板，一股子浓烈的桐油味道扑鼻而来，好些水手正在给甲板上刷桐油，这是在广州没来得及干的工作之一，船帆还是破破烂烂的，只是把那些撕开的洞补好了，白色的船帆沾上火山灰，却永远也洗不干净了。


推开单鹰的舱门，单鹰拿着一把匕首正在雕刻一块木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膝盖上落满了木屑，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三个一模一样的木偶。


“大丫喜欢看皮影戏，对木偶也喜欢，如今家里只有她和孩子我有些牵挂，闲着无聊，就刻了几个木偶出来，等到了泉州，我就托牛见虎把这些东西送到洛阳，大丫一定会喜欢的，她就是喜欢哭，我不在的时候还不知道会哭成什么样子，眼睛本来就不好，哭瞎了可怎么得了。”云烨还没问，单鹰自己就抢先说了一大堆的话。


“船到了泉州，你就下船，骑上马赶回洛阳去，这一趟我估计有八成的机会会扑空，航行也不过是求个心安而已，所以你回去吧，每个人都每个人的路要走，我还不需要你像看孩子一样的看着我。


以前我的性子很糟，到处树敌，这两年我已经在不断地补救，现在基本上没什么敌人了，寒辙，张亮，魏征，褚遂良，长孙无忌这些人对我的观感大概已经改变了吧，现在应该没人想要置我于死地吧。


这一次退到岭南，就是告诉所有的人，我没有他们想的那些怪心思，我连书院以及岭南水师的指挥权都没有要，就靠这三艘巨舰玩自己的游戏，小鹰，这是我的游戏，你没有必要一直陪护着我，没有必要啊，你有自己的游戏要玩，照顾好大丫，照顾好孩子。”说完这些话，云烨就出了他的房间，不理会单鹰后面要说的话。


老子是光着屁股到的大唐，情形再糟，也糟不过自己光着腚，四处找背包的情形，那样倒霉的环境下，老子都活过来了，还有什么能难得住我。


云烨努力的给自己打气，坚强的活着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完成的事情，这是一种美德，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的。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二节 坚守和逃避


三十岁的牛见虎已经是泉州刺史了，兄弟见面本应该悲喜交集把酒言欢的，如今却只能在两船交错的时候互相看几眼，大声的互致平安，云烨以前觉得那些非常矫情的唐诗，这时候读起来竟是如此的贴切。


世上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可能做到事事如意，但求无愧于心就足够了，牛见虎的座舟上多了一个怀抱婴孩的女子，这是嫂嫂，云烨往船尾跑了几步，想把她们看得更加清楚些，巨舰却把他带的更远。


见到小侄儿不能没有见面礼，云烨从怀里胡乱掏，找到了一枚银币，这是钱庄开业的时候专门铸造的平安钱，银币外面套着红色的丝箩很是喜庆。


云烨把钱塞给了背着大包的单鹰指指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牛见虎，就转过身去，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单鹰大鸟一样的腾空飞起，从一条船窜到另外一条船，最后落在了牛见虎的船上，在云烨的望远镜里，单鹰代替云烨把那枚银钱挂在了小孩儿的脖子上，并且招手示意。


多看无益，耳畔传来刘仁愿清点身后补给船的声音，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巨舰和补给船中间系着两只粗大的缆绳，不断地有麻袋，竹筐被绳子从补给船带上了巨舰，这是一道水上作战的科目，既然是在做远途奔袭，那么，一切都按照战时的规矩来吧。


熙童胳膊底下夹着两罐子酒来找云烨，话不多，喝酒，熙童从怀里摸出一大把炒好的盐黄豆，堆在甲板上，两个人就拈着黄豆喝酒。


刘进宝作怪一样的从怀里拿出一大把黑梅子，自己搬来了一坛子酒坐在跟前陪着喝酒，他看出侯爷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自己笨嘴笨舌的不会开解，那就陪着喝酒也不错。


“河北之地你打算要住多久？告诉你吧，用不了多久，山东河北又会成是非之地，你的身手好，这几年也积攒了人望，迟早会有麻烦找上门，还是把全家搬到关中去吧，你如果喜欢清静，就在秦岭里找一个庄子住，花点钱把庄子买下来，白鹿原就是很不错。”


熙童喝了一口酒，把酒坛子墩在甲板上说：“走不是个办法，河北山东成了是非窝我熙童跑了，要是等到秦岭也成了是非窝，我难道说还要跑不成？娘的，活到人世间就是来遭罪的，天主刑杀，地主安慈，我们就是天地间的草木，春荣冬枯便是了，走什么走。”


“我和你不一样，我喜欢跑，也总是在跑，这回我带着全家跑路，大概已经成了长安城著名的笑话了吧，回到长安一个胆小如鼠的名头是跑不掉的，不过没关系，一个胆小如鼠的纨绔，相信会让所有人安心，雄心壮志这种东西不适合我，你也别看不起我这样的行为，大树有大树的活法，小草有小草的活法，我就弄不明白了，明明都是小草，为什么一个个都抱着大树的心思，收收心吧，如果你不喜欢长安，那就去岳州，那里迟早都会成为人间胜景。


告诉你，我家把洞庭湖里的一座岛买了下来，那上面可以出产最好的茶叶，如果喜欢当渔民，去那里也不错，种种茶，打打渔，也是一个讨生活的好门道。”


刘进宝钦佩的看着自家侯爷，跟着这样的家主就对了，都说兔子都需要三个洞，家里到现在已经有了四个洞，如果中原乱了，家里可以去草原，也可以去大湖，更加的可以来岭南，就算是再不济，侯爷也会带着大家伙在香料岛上安家，怎么看都是万无一失的法子，这样一来家里的子孙才能得安稳，长安城里的那些蠢猪知道什么，胆小如鼠？有本事上船和风浪搏斗一下试试。


熙童把酒一口抽干之后问：“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觉得安生过？时时刻刻都要把自己围在高墙里面才算是感到舒坦，你是不是没相信过这个世界会永远存在下去？天会塌下来？”


见熙童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云烨耸耸肩膀，又扔给熙童一罐子酒，两人碰一下，就继续喝，谁也说服不了谁，哪怕刘进宝在一边精神上帮助侯爷也不成，熙童就是一块石头，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


碧海上风平浪静，海鸥翔集，只是风力不足，舰船的速度也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离开泉州已经十天了，前面就是舟山，只要越过这片海岛群，基本上就会顺风奔驰了，在台州做了补给，在杭州湾又做了补给，现在整只舰队是在物资人员全部都齐整的条件下航行。


刘仁愿的工作做得很好，士气已经被调动起来了，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厨子往一个大钩子上挂了好大一块猪内脏，扔到海里面，围上来七八个水手，拽着绳子，只不过片刻功夫，一条大鱼就咬上了铁钩子，厨子威风的摆摆手，水手就拖拽着绳子往回拉，一条黑脑袋的大鱼出现在海面上，巨大的尾巴拍着水面要往海里钻。


四五个大汉居然拖拽不过一条鱼，让人家拖拽的翻滚了一地，暴怒的水手们就把绳子挂在绞盘上，不断地转动绞盘，不管这条鱼的力量多么大，到底不是机械力量的对手，被粗大的绳子拖出海面，挂在船舷上。


人家钓鱼还会慢慢遛鱼，等到鱼精疲力竭以后才拽上来，海上完全不用，水里的都是凶悍绝伦的杀才，都拽到船舷上了，尾巴还把船舷敲得震天响，等到上了甲板，一张大嘴含着铁钩犹自开合不已，倒着长得牙齿，有一指头长，挨上一下绝对会倒大霉。


人和狼其实都是一样的，见血就兴奋，粗大的木棒，长刀，鱼叉，一起上，在血肉横飞中，那条鱼终于乖乖地不动了。


胖胖的厨子脱掉衣服，就穿着一条短裤，手握一把锋利的解鱼刀，在鱼的肚子上划了一刀，哗啦一声，内脏就流了出来，最让人惊奇的就是肚子里还有一个很大的海蚌，闭得严严的，这条长得很像鲨鱼的家伙，居然连这东西都吃。


厨子好奇的捡出那只大海蚌，刀子沿着缝隙割了一圈，掰开蚌壳，在里面找出来七八颗珠子，虽然长得并不圆，好歹也是珠子，每人分配一颗就当是玩物了。


船上的晚餐就是鱼肉，盘子里半尺见方的一大块鱼肉，浓香四溢，船上自然不缺香料，云烨投的料，辣椒，花椒，香料，管它能不能放，都放了进去，没想到效果奇佳，站在舰桥上观测海风的刘仁愿都嗅着鼻子走下来，吃了一口，就不愿意撒手。


云烨清楚，鱼肉未必有多好吃，只不过是加了很多的香料，这道菜就立马变得名贵，大家吃的其实是香料的价值，而非鱼肉的美味。


不知道在辽东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云烨就尽量的让所有人享受一下口腹之欲，大唐的掌舵人李二不愿意消停，自己就只能随着他的指挥棒瞎转，都说日行百里然会折损上将军，自己这样万里奔袭，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


越是战前就越是要放开情怀，事到临头了总会有办法的，贸贸然的冲进战区这种事云烨打死都不会做，只有在登州，莱州了解所有事态之后，自己才会制定新的作战方略，至于现在，就放开情怀纵情享乐。


大风到底来了，这条航线岭南水师的将士们走了无数遍，自然轻车熟路，公主号扯着满帆在海上狂飙，后面的青雀号，承乾号，紧紧跟随，三艘船呈品字形倘佯在大海上，就像三个高傲的君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到了上回遇见龙吸水的海域，云烨不由自主的望去，上回见到的两只老鹰也不知道在不在，海边的老鹰本来就少，能见到两只就已经是奇观了。


四处巡梭没看见，看样子是被上回出现的龙卷风摧毁了它在这里安家的打算。老鹰都知道趋吉避凶，更何况人。


人烟逐渐稠密起来，海上的渔船也变多了，渔民们纷纷停船瞅着从自己身边驶过的巨舰咋舌不已，自己的渔船在巨舰的身边就像是蚱蜢一般。


有胆子大的还吆喝一声，趴在船舷上的水手也笑嘻嘻的和他们打招呼，把自己已经穿旧的衣衫揉成一团抛了下去，引来渔民的一番争夺，博取一点乐子。水手一年有四套衣裳，这些基本上都算是富户的家伙，根本就不会有什么舍不得的。


刘仁愿眉头皱了一下，命令号手吹号，这些渔船阻碍了巨舰的前进方向，需要驱赶开，更何况海面上出现了六艘舰船，上面没有挂旗号，敌我不明，还是早作准备的比较好。


号声响起，渔船纷纷让开航道，青雀号，承乾号也发现了那六艘舰船，也吹号附和，公主号一马当先，迎向那六艘船，既然不是民船，为何不挂旗子，三声之后若是不回答，等待它们的就是最恐怖的打击。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三节 倒霉的张亮


公主号迎了上去，青雀号，承乾号在两翼游弋，三艘船包围六艘船也只有他们这样的巨舰才有底气，迎面来的六艘船放慢了速度，和公主号靠的很近了，但是依然没有回复公主号的问话，甲板上站着的都是布衣大汉，神色看起来非常的慌张。


刘仁愿见云烨点了头，不带火油和火药的八牛弩就将粗大的弩箭射了出去，四根弩箭飞过百米的海面，钉在船舷上，准确的射击水准，在对面的船上引起了一阵惊慌。


大嗓门的水手拿着铁皮喇叭大声的命令对面的船只停下接受检查，否则就会是致命的攻击，同一时间，青雀号，承乾号也做出了动作，也各自发动了试探性攻击。


云烨非常的奇怪，这片海域不可能有高丽人或者其他国家的船只出现，尤其是战舰，登州就有一只大唐水师，皇帝这次出征可是足足带了五百艘战舰，如果还有外国战舰出现在登州附近，甚至用不着皇帝处罚，登州水师的高履行就该自尽谢罪才是。


看战舰的样式是标准的大唐式样，战舰也很新，一定是阎立德这家伙造的，为了造这些战舰，巴蜀的老百姓都造了反，可以说代价惨重，皇帝一定会很看重这些战船，怎么可能会被不相干的人开着到处跑？


自己的旗号高高的挂在桅杆上，这片海域上不认识海浪簇拥的云字帅旗的恐怕不多，这些人如果是唐人，早该上前见礼才是，大海上以岭南水师为尊，这是打出来的荣誉，其他水师遇见岭南水师自当礼让三先，如此磨磨蹭蹭的所为何事？


云烨心中疑云大起，见其中的一艘战舰似乎要从三艘巨舰的间隙里溜出去，果断下令，摧毁这艘战舰，以儆效尤。


还没等公主号开火，对面的战舰就抢先下手了，同样的八牛弩弩箭呼啸着飞了过来，目标居然是船帆，云烨听到头顶上传来帆布撕破的声响，不由吃惊的和刘仁愿对视一眼，这绝对是大唐水师，有八牛弩的绝对是大唐水师，更不要说弩箭上带着的火油了，这东西可只有水师才有。


站在瞭望塔上的水手立刻拧开桅杆上的泥水，浑浊的泥水顺着帆布蔓延下来，正在燃烧的火焰逐渐熄灭，可是帆布上那些巨大的破洞像是一张张嘲笑的大嘴。


不但云烨愤怒，船上的水手也很愤怒，从来只有自己烧别人的船帆，今日居然被人家烧毁了自己的船帆，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哪怕在和高丽水师大战的时候都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刘仁愿敲响了手跟前的铜管，顿时，公主号上弩箭如同飞蝗一样的飞了过去，舵手按照刘仁愿的命令，直接把战舰向那只小小的舰队开去，船头，船尾的巨大撞石也被松开，开始不停的摇摆，刘仁愿这是要把对方撕碎的打算。


刚刚向公主号开火的那艘船，甲板上面的木质结构已经不见踪影，船舷上已经破了四个大洞，海水正在往进灌，桅杆倾倒在一边，整艘船也跟着倾斜，眼看着就要沉入大海，船上的布衣大汉纷纷跳海逃生，就是这样，公主号依然不放过那艘船，撞石只不过来回飞舞了两下，整艘船就变成了破破烂烂的木片，在大海上浮沉不定。


剩下的五艘船在承乾号，青雀号的威逼之下，小心的蜷缩在一起，船上的帆已经按照命令落下，云烨见场面受到了控制，就放下小船，让水手去打捞那些落水的人，从他们的呼救声里，云烨发现这些人居然都是长安人。


解除了这些人的武装，云烨就看见脸色煞白的赖传峰飞快的跳上公主号低声在云烨耳边说了一句话。


“下令攻击的是郧国公张亮，他如今就在船上。”


刘仁愿的腿都被吓软了，膝盖一弯，差点坐在地上，云烨也好半天脑子转不过筋来，自己和张亮私仇归私仇，但是在战场上向战友下手，不管是国法，人情，军纪没一样能说得通，如果是别人自己还能辩解，遇到了张亮，自己就算长了一万张嘴都说不清楚，自己和张亮有解不开的私仇这一点，就足以把挟私怨攻击友军这条罪名扣得死死地。


云烨犹豫半天，看到刘仁愿眼中凶光毕露，拿自己的手在脖子上做了一个斩首的动作，示意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彻底的把张亮还有他船上的那些人送进大海。


行不通啊，如果说自己的手下没有百骑司的人，云烨是不肯信的，现在的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如果把张亮干掉，相信事发之后谁都救不了自己。


注意拿定了，云烨小声的对刘仁愿说：“你去换上水手的衣服，现在起，我是船长。”


刘仁愿嘿嘿一笑说：“大帅弄错了，该是您换上衣衫去青雀号，公主号的船长还是我，人家丢车保帅的计策都是这么干的，哪来的丢帅保车这么一说。”


“快滚，老子好不容易起了保住你们的念头，不知道用了多少勇气，你要是还不走，等张亮船上的五蠡司马过来，你就走不了了。”云烨没好气的对刘仁愿说。


“大帅，很奇怪啊，他们船上没有五蠡司马，属下清点人数，连张亮都清点了，就是没发现五蠡司马，不但没有五蠡司马，军司马也没有，参军，副将，主簿，这些属官也没有见到一个，张亮坐在椅子上一句话都不说。”


赖传峰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疑惑告知了云烨，云烨和刘仁愿对视一眼，都是浓浓的诧异，大军出行，尤其是张亮这一级军官的行动，身边必须有五蠡司马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存在，没有五蠡司马的印鉴，大军出行视同造反，只要一次动用的人数超过亲卫的人数，五蠡司马是有权利阻止的，张亮的身份是国公，拥有三百名亲卫，如今他控制了六艘战舰，不知道用了多少人手，反正云烨的公主号上就有三百七十人。


事到如今，云烨打算去问问张亮，到底怎么回事，只要他的船上没有五蠡司马的存在，这就好，说成两人带着亲卫私斗都不算什么大事。


踏上张亮的座船之后，云烨看到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的张亮，这家伙现在老的厉害，几年不见这家伙的头发全白了，身上穿的也是布衣，见到云烨过来，两只手紧紧地攥着椅子扶手嘶哑着声音问道：“皇帝派你来擒我？”


做了多年的官员，皮里阳秋这种技能云烨还是掌握了，叹了口气，不说话，尽管心里掀起来滔天巨浪，还是故作镇定的找了把椅子坐下来。


张亮像是在回忆，又像是在自言自语，看着海面低低的说：“我以前还在奇怪，为何东征之时不见你的踪影，岭南水师这样的虎狼之辈为何不在出征之列，当我看到你的旗号出现在我的必经之路上之时，我才知道，皇帝把你放在后面，就是为了监视我，也是，论及水战，恐怕也只你能盯住老夫，可笑啊，堂堂皇帝还对我说什么你去了远海，一时半会的回不来，可是你一回来，就正好堵住了我，有这样三艘恐怖的战舰，云侯，陛下待你不薄啊。”


“这三艘战舰是在岭南建造成功的，一艘叫做承乾号，一艘叫做青雀号，还有一艘叫做公主号，这三艘巨舰代表了大唐最高的造船工艺，和武器手段，郧公，你这样的战舰还不是这些新武器的对手。”


云烨不说自己的使命，反而说起来战舰，语气真挚，并没有把自己当阶下囚对待，不由得让张亮心生温暖。


“哈哈哈，比不了你这样的年轻人，老夫当年的水战还是要靠着弩箭和跳帮，水上作战弓箭为先，跳帮才是决胜的关键，但是看你刚才的战法，似乎并不靠跳帮就能轻易地摧毁一艘战力超群的新舰船，看来老夫已经落伍了，云侯，老夫想看看你的新舰如何？”


张亮一定是有了非常大的麻烦，而且皇帝陛下正在追捕他，这是云烨从张亮的话里了解到的情况，等赖传峰从哪些布衣大汉的嘴里知道细节之后，整件事情的真相就会浮出水面，云烨的心里好像装了百十只小猫，挠心抓肺的好奇。


“郧公有兴致，下官自然相陪，能在前辈的面前显摆一下自己的功绩，是晚辈的荣幸，一会自吹自擂的时候，还请郧公海涵，请！”云烨肃手延客，张亮指着云烨大笑，当先走上了公主号，根本不像是一个囚徒，更像是一位上船参观的上官。


对于公主号上的数据和布置，云烨可谓烂熟于心，从甲板的木料到龙骨，再到水密舱，最后到各种武器的改进，张亮亲自试验了轮舵的操控性，看了甲板上的遮蔽八牛弩的小房子，又看了船员的舱房，每一处都没放过，并且说了很多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云烨特意喊来了书记，将张亮的建议都一一记录下来，他毕竟是一员水上悍将，对舰船建议都是切中要害的。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四节 烽火高丽


张亮啧啧赞叹着看完了整个公主号，对船上的很多奇思妙想赞不绝口，抚摸着八牛弩感叹道：“能把八牛弩从八人操作减少到三人，甚至两人操作这就是大功一件，水上作战弓箭为先，这是水上将领谁都明白的道理，八牛弩就因为操作不便，才不能大规模的安在舰船上，一艘船上有四架八牛弩就已经是极限了，云侯的前甲板上就安装了八架，第二层的战舱里装的更多，难怪只要一轮轰击，老夫的战舰就会四分五裂。”


云烨笑着说：“新技术的运用，就是这三艘战舰的特点，郧公，这些小事不提也罢，下官在船上略备薄酒，我们共谋一醉如何？”


张亮点点头欣然从命，随着云烨来到了餐厅，厨子早早备好了四样小菜，烫了一壶酒，放在中间的餐桌上就退下了，把整个餐厅的空间留给了二人。


落座之后，张亮就提起酒壶给自己倒满了酒，连干了三杯之后才说：“亮已为阶下囚，云侯的厚意无以为报，谨以这三杯酒谢过云侯对犬子的不杀之恩。”


自从赖传峰回报说没有发现军官的存在，云烨就知道张亮的两个儿子，张举仁，张举智，一定就在附近，等到张亮问云烨是不是皇帝派来抓他的时候，云烨就应该立刻派青雀号在海面上追捕剩下的两个人，他们一定带着家族里仅剩下的精锐逃离了战场，现在一定还飘在海面上，以青雀号的速度，他们逃不掉。


虽然不明白张亮到底犯了什么样的大错，有一点云烨非常的肯定，张亮绝对不会干出里通外国的恶行，至于犯了其它错误，关自己何事？把别人弄得全家死光光，并不是一个好的主意，张亮不管怎么说，对这个国家都是有过功的，装傻蒙混过去也就是了。


张亮自己提出参观公主号也是在给自己的两个儿子争取时间，知道骗不过云烨，只是在用另外一种姿态哀求云烨放过自己的两个儿子，云烨没有其他动作，欣然同意陪同自己鉴赏公主号，就只对张亮哀求的一种回答，如今餐厅里只有两个人，没有五蠡司马一类的人物，张亮才能把话挑明。


“郧国公一生南征北战救民于水火之中，子嗣自然不能断绝，六艘战舰已经全部捕获，其余事与我无关，我也不想和这事有关。”


张亮呵呵一笑说：“我在和举仁，举智分别的时候就说，他们原本十死无生的境遇在遇到云侯之后就变成了九死一生，如果是老夫昔日的部下刘英行，那就死了十足十，哈哈，果然如此，我只愿我的孩儿们在一个荒僻的地方重新安身立命，昨日的种种就让他随风逝去，好好地活命才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


说完这些话的张亮好像彻底放开了，吃菜喝酒忙的不亦乐乎。


“郧公，下官实在是不能明白您在高丽怎么可能会获罪，最想在高丽征战的人应该是你们父子才是，陛下因何会对公爷下此重手。”云烨终于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哈，哈，哈，哈哈！”张亮大笑起来，捋着自己的白须说：“渊盖苏文杀我全家老少，老夫岂能与他干休，陛下在驻跸山大胜之后，居然有人劝说陛下休兵，说高丽已经臣服，如今师老兵疲不宜再战，老夫观陛下似乎也有退兵的心思，就带着麾下的儿郎一路攻杀，这一路上自然不会容情，因为老夫下的命令就是鸡犬不留。


结果，哈哈，结果自然是引来高丽人的疯狂反扑，张文干一不小心中伏，两千多将士战死沙场，只有张文干自己逃了出来，结果就是被陛下砍头，张君羡被人家报仇的疯狂战意吓傻了，居然在战场上无令后退，以致左武卫将军王君愕战死。高延寿冲出包围，陛下大怒，亲自下令将张君羡枭首。


高延寿虽然依山自守，最后还是投降了，陛下收到降兵三万六千人，并且把作战时自己站立的小山定名为驻跸山，你说说，老夫如此肆意胡为，陛下怎么能不恼，一个好好的不动刀兵就能收服高丽士卒的大好良机被老夫生生的破坏了，所以，从哪以后，老夫就一直躲着陛下，没想到一个月前，就接到陛下陛下的旨意，命程名振接替老夫的平壤道行军总管的职务，还要将老夫父子囚于槛车，运到安市城下，估计会被砍头，幸好老夫的亲卫还算忠心，劫持了六艘船来到了海上，然后就遇到了你，陛下的安排真是滴水不漏，张亮佩服之至！”


张亮也看出来云烨似乎对高丽的局势非常的陌生，不由得心中大恨，李二为了防备自己，居然将最熟悉高丽的云烨雪藏到现在才出动，苦笑之后，就让云烨拿来地图将高丽的所有战况一一讲述明白。


到了现在云烨才算是知道了辽东的事情，李二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放弃了攻击平壤，而是带兵和李绩他们一起夹攻了援兵，现在又把目光盯在了安市城，打算和兵一处攻下安市城之后，再谋他法。


原本早早就能结束的战争，因为张亮的缘故，又足足推迟了三四个月，在辽东渡过了整个严冬，到了现在依然和杨万春激战不休。


想在高丽做到就粮于敌不可能，高丽自己也是饿殍处处，大军的粮草全部维系在张俭的头上，因为只有张俭手里的骑兵才能冲破靺鞨叛军的堵截，送来补给，剩下的，就需要登州水军补齐。


杨万春居然找到了克服火药的法子，居然是将士兵的双耳刺聋，那些士兵只能机械般的作战，无惧无畏，一旦发现唐军用火药，立刻就会有刺聋双耳的高丽士兵扑了上来，展开自杀式的攻击，好多士兵居然敢扛着点燃导火索的火药包到处乱跑，虽然自己会被炸的粉身碎骨，但是这样的行为极大地鼓舞了高丽人的斗志。


火药装在弩箭上还只有岭南舰队有这样的装备，这样的武器在海战中是无敌的存在，因为它只需要面对一些木头而已，但是面对坚固的安市城，用处并不大，只有把成堆的火药堆在城墙底下才会有用。


李二挖了地道，结果杨万春在开战前就在安市城外面挖了好深的一道壕沟，李二想从壕沟底下钻过去，结果把地下水挖了出来，淹死了百十个唐军，只好中规中矩的和杨万春打攻城战。


李二宣扬的大一统理论不被高丽人接受，杨万春让安市城的百姓站在城墙上咒骂李二，这是李二登基以来从未受过的羞辱，于是就下令三军，攻破安市城之后鸡犬不留，消息传到安市城，五岁的孩子都扛着土石往城墙后面堆积，预备垒起第二道城墙，李二无奈之下，只好命令李道宗也在安市城外筑造土山，只要土山造好，骑兵就能直接突击到城里，并且迅速的穿插进城，彻底瓦解高丽人的战意。


李二的运气不好到了极点，李道宗好不容易堆了一座高大的土山，结果，有一个叫做傅伏爱的扫把星上到土山上去观看，结果土山居然倒了，还把安市城的城墙给压塌了，傅伏爱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不但没有趁机率部下攻城，反而跑了，整座土山变成了安市城一个新的突出点，杨万春把这座土山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骚扰，突袭，放流言，无所不用其极。


李道宗为了将功赎罪，亲自带队狂攻了三天三夜也没能攻下土山，当李二看到光着脚，满身伤痕的李道宗的时候，不得不下令停止攻击，另谋它策。


高建武和渊盖苏文在不断地筹集兵力，准备援救安市城，唐军也已经非常的疲惫了，或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撤退回国。


云烨摇着头对张亮说：“仗打到这个时候，断然没有贸然撤退的道理，一拳头打不死人，下一拳头就能打死了？大唐是在劳师远征，每征一次就会劳民伤财一次，又从高丽得不到补充，这样下去，很快就会把国朝这些年积攒的家底败光，九州大定，独缺一隅，陛下的说法没错，这是我中华大地上最后一块任由他人蹂躏国土，焉能不取回来，安市城虽然坚固，也不是没有攻破的办法，盾就是用来被矛刺破的。”


“计将安出？”张亮剔着牙问云烨，他现在是死猪，跻身事外自然能够逍遥自在。


“还不知道，听说杨万春想要将我煮了之后吃掉，我想去安市城看看，这家伙能不能吃掉我，我想亲自去问问。”


张亮拍着手大笑着说：“正好，老夫也想去安市问问陛下，老夫为全家复仇，错在何处，杀高丽人虽然杀的多些，这是打仗，生死如同落叶飘零，有谁在意，杨文干自己没有防备，被敌人偷袭怎么能算在老夫头上，王君愕天生一副死人相，上了战场就该有战死的准备，老夫可以不要爵位，可以不要封地，只想为全家讨一个公道，老夫何错只有？”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五节 食人者张亮


程名振的官太小，见到云烨矮了三分，更何况在辽东，云烨很明显的比他更有发言权，虽然话里话外的要求云烨把张亮交给他羁押，但是云烨根本就不理会程名振，光顾着打哈哈，让他留在登州等候后继的补给船。


“杨万春要吃我，我特意洗干净了，送上门来让他吃，谁敢拦我，我就揍谁，程名振，你什么也开始人五人六的在我面前耀武扬威了？”


当程名振和云烨讲将军法的时候，云烨就和他讲道义，当程名振和他讲人情的时候云烨就和他讲官位，总之，就是不愿意把张亮交给他。


程名振无奈之下，只好随着云烨一起坐着大船去了高丽，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和张亮在一起，皇帝严厉的旨意他还不敢违背。


既然要去军营见皇帝，熙童就不愿意去了，带着自己的儿子随着大唐水师的战舰回了登州，父子二人带走了十几麻袋香料，看得程名振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


“这是云侯带着俺们去岛上摘的，我父子二人摘了三个月，采摘了这些，统领喜欢抗一麻袋去就是，自己摘的不值钱。”


熙童一辈子走南闯北，这点眼色还是不缺，程名振堂堂的子爵扛着一麻袋香料就小心的安放在自己的舱房里，收点人家的土特产，不算过份。


初春的辽东依然白皑皑的一片，从后勤营要来了众多的马匹，船上的工匠用木头做了很多的爬犁塞满了各种各样的物资，赖传峰咒骂着该死的天气，两个多月前自己还是光着膀子在海面上航行，两个月之后就变成了骑兵，穿着铠甲冻得乌龟一样。


李泰考虑到了这点，已经做了准备，呢绒的大氅披在身上，连指的长手套塞满了羊毛一直套到了胳膊肘子上，长长的厚棉靴直到膝盖，带着面套再把铁盔扣在脑袋上按理说已经感受不到寒冷了，可是这些家伙还是不停地喊冷。


张亮裹着大氅坐在爬犁上皱着眉头问云烨：“这些家伙都是北方人，有这样的装备怎么还在喊冷？”


旁边的云烨同样哆嗦着说：“过去的一年多里，大家身上最厚的衣裳就是单衣短裤，南方太热，最冷的时候也比长安的春日暖和的多，现在骤然到了冰天雪地里，自然有些不适应，不过没关系，等咱们到了安市城，也就该适应了。”


一路上缓缓而行，穿州过市，高丽的情况远比云烨预料的严重，好多的村子里一个活人都看不见，推开门，一家子窝在冰冷的房间里早就冻得硬硬的，头大身子小的孩子趴在面缸上就死了，面缸里干净的像是被狗舔过。


“侯爷，高丽人已经缺粮缺了三年了，饿殍遍地毫不为奇。”程名振看到云烨面露不忍之色，不由得出言解说。


张亮笑呵呵的看着面前凄惨的场景，拿手拨拉一下面缸上的尸体，拍拍手对云烨说：“不错，不错，绝其粮，断其生计这一条张俭他们做的不错，高士廉、刘洎、马周、张行成、高季辅他们不断地从高丽抽粮，这些文官杀起人来，比老夫狠多了。”


云烨摇着头出了房门，忽然发现院子里的柴堆里好像有人，刘进宝用长矛挑开了柴堆，只见里面蜷缩着一个瘦小的少年，两只手握着一把破柴刀，凶狠的看着他们。


“老夫敢打赌，这小子一定是吃了人才活下来的。”张亮转头对刘进宝说：“小子，你把这个吃人的小子挑开，他身后好像有一条人腿，说不定这家伙吃的就是他老娘的腿，哈哈哈。”


刘进宝见云烨点头，长矛在那个小子的肋下一挑，就把他挑到了一边，张亮说的没错，那个小子的身后果然有一条人腿，上面布满了牙印。


刘进宝就待一矛将这个吃人的小子捅翻，被笑眯眯张亮拦住了，老家伙问刘进宝要过来一小袋子盐，放在那支人腿上，也不管那个小孩能不能听得懂和蔼地说：“小子，人肉总是有点酸，你把盐抹到腿上，吃起来味道会好一些。”说完又掏出自己的火折子放下继续说：“烤人肉不能完全烤熟，八成熟最好，这个村子里都是死人，足够你吃到开春解冻，给你一些盐，如果你把人肉腌起来，说不定能吃到立夏，这样你就能活命了。”


云烨，程名振，刘进宝都和看妖怪一样的看着张亮，这个老家伙是不是已经疯了，看他用羡慕的眼光看着那支人腿，一致认为，这个老家伙一定吃过人肉。


张亮小心的掩上门，回头对云烨说：“老夫真的吃过人，吃了不止一回，当年的幽州，罗艺坚壁清野没有粮食，陛下自己都只能吃麦粥，老夫为了保持战力，狠下心来特意砍了一条人腿回来吃，吃了吐，吐了吃，最后还是吃饱了，最终逼的罗艺献地投降，你们年轻不知道，幽州铁骑是出了名的恐怖，今日看到有同行，云侯就放他一马如何？”


连往事都搬出来了，云烨还有什么话说，只好当先回到队伍里，准备出发，张亮别有意味的回头看了那扇门一眼，就背着手回到了爬犁上。


十四万高丽援兵在驻跸山被一锅端了，高丽新的援兵还没有来，整个辽东现在除了安市城，其他地方的战役都已经逐渐平息，李二在收缩兵力，看样子退兵回国已经不可逆转。


走了十天，冰雪已经融化，暖暖的春日下，到处都是小小的溪流，马蹄子陷进泥里，往外拔得非常吃力，爬犁已经在后黄城换成了大车，车轱辘陷进化冻的泥里，往往需要一群人帮忙才能抬出来，队伍行进的非常缓慢。


离安市城不到五十里的地方，天上开始下雨了，小雨夹杂着小雪，落在铠甲上不一会就变成了冰片，这样的天气比寒冬还要阴冷三分。


大军结成了连营，高高的刁斗上飘着皇旗，低矮一些的帐篷上同时还有很多的将旗，放眼望去，程，牛，李，张，长孙，还有很多看不清字的旗子，不用说，老牛，老程，李绩，张士贵，长孙无忌都在，文臣是不立将旗的，他们有自己的牌子。


整个营地法度森严，壕沟，寨墙，鹿角丫杈，寨脚上的碉楼里强弩环伺，不断地有背着旗子的传令兵四处穿梭，将军令传递到四方。


还没等云烨去见皇帝，老程倒是先跑出来了，见到云烨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臭骂，大意就是说高丽现在是一个烂泥潭，没事不在岭南钓鱼，跑到这里凑什么热闹。


见云烨笑呵呵的满不在乎，老程怒气就上来了准备再骂，就见断鸿从营寨里出来，大声宣示皇帝的命令，让云烨去帅帐觐见。


进军寨是要报名而入的，云烨扯着嗓子朝着寨墙上的扶剑站立的长孙无忌唱名，雨雪中看不清楚长孙无忌的表情，只能听见他准许自己入内的呼喊声。


军营里更是成了烂泥塘，无数只大脚踩在泥地里，发出的怪声不忍卒听，经常有靴子被烂泥黏掉的军士大声的咒骂这个鬼天气，云烨注意到他们的手上，脸上都不同程度的带着冻伤，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从严冬里熬过来的。


草原上的寒冬比不上辽东，云烨已经被冻的半死，手插在裤裆里取暖的丢人事干了不止一回，可是在辽东，手插在裤裆里都未必有用，这里的冬天才是真正的是人间地狱。


断鸿的耳朵上也有冻疮，武功再高也练不到耳朵上，云烨从怀里掏出自己的耳套扔了过去，断鸿学会了用法，毫不犹豫的扣在自己的耳朵上。


“别这么戴，一会耳朵上渗出来的黄水，会粘在耳套上，想弄下来就得把皮撕裂，你要先把耳朵包上，再戴耳套才行。”


浑身裹在皮毛里再戴上皮耳套的断鸿看起来和一只猞猁没什么区别，听到云烨这么说，固执的摇着头，小声说：“都快要冻死了，谁还顾得了这么多，陛下的脚上也长了冻疮，这几天酸痒难熬，你如果有药就赶紧拿来。”


“没有好法子，只能用药水洗，军中就该有，我来辽东纯属意外，我哪里知道陛下也会被冻伤，你们把他都没照顾好，别的军士是不是已经死伤惨重了？”云烨赶紧问出自己最关心的话题。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六节 挟恩图报


“将士伤亡不严重，就是手脚，脸，耳朵受伤的很多，尤其是以前冻伤过的，这次更加容易冻伤，军中医官医治的法子还是砍手跺脚，云侯有没有别的法子？这样下去，陛下都要被去脚趾头了，大军得胜还朝的时候，要是全是残疾就难看了。”


断鸿不是一个多嘴的人，但是看到云烨还是忍不住介绍了一些隐秘的事，尤其是皇帝的伤情，这种事一般不告诉别人。


事实上云烨有点怕见皇帝，到了大帐门口犹豫了一下，在断鸿的再三催促下才走进了大帐，程咬金他们就守在门口，张亮更是背缚着双手跪在泥地里等候皇帝的发落，来的时候豪情万丈的要质问李二，但是到了军营，豪情壮志不翼而飞，两条腿抖得像是在弹琵琶，坚持让云烨把自己绑起来，到了皇帝的金帐外面就在也坚持不住，腿一软，跪倒在稀泥里，还把脑袋杵进烂泥。


云烨确定张亮不怕死，身经百战的人如果还是怕死，那就太过份了，只是长期处在李二的淫威之下，畏惧的心早就铸成了，越是靠近李二畏惧之心就越重。


进了金帐，云烨就看见李二翘着一条腿，坐在火炉边上烤自己的脚，一个宫女拿着一个玉挠头轻轻地帮他挠痒，脚掌的外侧有一大片暗红色，可能被宫女挠到了痒处，歪着嘴倒吸了一口凉气。


李二见云烨背着一个大包袱走了进来，还没等云烨拜见，就怒气冲冲的说：“都是一些混账行子，朕在冰天雪地里作战，你们倒好，一个个跑的远远地享福，也罢，知道过来就说明良心还没被狗吃了，青雀那个畜生呢？怎么不见他？”


云烨起身之后就把宫女撵走了，端着李二的脚仔细看了看说：“还好，不严重，只要注意保暖，就没问题了。”


说完就去翻自己带来的包袱，掏出来一摞子厚厚的羊毛袜子，还有一双崭新的靴子，蹲在地上帮李二套上袜子，觉得一双不够，又套了一双，这才把马靴给他穿上。


李二默不作声任由云烨施为，见靴子穿好之后，这才站起来走了两步，瞅了云烨一眼淡淡地说：“青雀不愿意来见朕？”


“不是的，青雀患上了心理疾病，不宜再乘船，如果再乘船，说不定就会有性命之忧，所以在他上船的时候，微臣把他丢下了，自己带着船队赶来辽东，这些东西都是青雀亲手准备的，微臣刚才代替秦雀献上了他的孝心。”


云烨不但解释了李泰为什么没来的原因，还仔细的给李二讲述了长期坐船对人形成的心理压力，并且把李泰上回发病的情形给李二讲述了一遍。


一听到李泰患病，李二的神情就紧张起来，后来听说只要不长期坐船就没事之后，才缓了口气说：“坐不了船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黄土地上生长的娃，水洼都没有趟过几个，要他在大海上航行，难为他了。


南船北马自古皆然，朕乘船之时还需要将士们蒙住所有的船舱，看不见水才能感觉舒坦一些，青雀能陪着你在海浪上奔波，远奔万里已经不错了，他的性子敦厚，如果不是你把他扔下，说不定会强撑着来辽东，孝心虽然重要，但是要拿我孩儿的性命来证明，朕不为也，你能来，也是一样的。”


“青雀找到了凤凰，一口气抓到了七八只，如今就养在岭南，等到娘娘大寿的时候，准备给天下人一个惊喜。”见李二的心情不好，云烨就捡好听的给李二听。


凤凰的话题果然引起了李二的兴趣，盯着云烨看了良久才说：“朕知道你们这些做臣子的都在把朕和皇后当土鳖对待，猪身上黏上金片就敢当麒麟进献，你们不会也这么做吧！那样的话可就让朕和皇后伤心了，自己的儿子，女婿也来骗人了。”


虽然李二说得很准确，天堂鸟确实不算是真凤凰，但是它绝对是最像凤凰的一种鸟，这种高级的假货，拿黏了金片的猪来作比喻，这才让云烨伤心。


见云烨不说话，面色也不好看，李二探着头说：“难道朕说的不对？世上真的有凤凰？传说中，凤凰每五百年集香木自焚，而后重生艳丽非常，你们弄来的凤凰也有这种本事？”


云烨继续蹲下去翻包袱，边翻边说：“都烧成灰了还能重生这种鬼话您也不信吧，但是青雀找到的凤凰确实喜欢在火焰里洗澡，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会功夫，却证明了它确实喜欢火，样子和凤凰极度相似，而且喜欢浴火，除了凤凰，我们俩不知道该怎么给这种鸟命名。”


李二惊讶至极，样子长得像也就罢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是喜欢浴火就说不通了，百兽禽鸟畏惧火焰乃是天性，如果真的喜欢浴火，那就和云烨说的一样，确实除了凤凰不知道怎么才能给它命名。


“陛下，您拥有天下，但是这种两斤重的珍珠您见过么？”云烨又从包袱里掏出来一颗光华四射的珠子放在李二的床榻上，继续在翻包裹。


李二看看珠子，不耐烦云烨一样样的献宝，拎起包袱就全部倾倒在床榻上，宝石之类的东西李二看都不看，最后拿起一个银盒，打开之后，见里面里面分成了好几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里放着一种香料就抛下盒子说：“除了你说的凤凰让朕神思飞驰之外，剩下的都不过是一些阿堵物，就不要来污朕的眼睛了，香料这种东西也当宝贝，不够丢人钱。”


“陛下一两颗您自然看不上眼，但是每年数十万斤您还能小觑？”云烨挑挑眉毛说。


“唔，也就是这样子，这就是青雀准备养活朕和他哥哥的依仗？说说，小子，别人说皇家的事会被朕砍头，你就算了，你也是皇家的一份子，你怎么看朕和承乾的纷争？”李二重新拿起银盒，仔细的欣赏香料，还把肉蔻放在鼻子跟前闻闻，心情很愉快。


“很好啊，承乾已经在努力的向您证明自己已经做好了继承大唐帝国的准备，剩下的就看您如何调教他了，人总是要吃亏的，承乾不吃亏就不算真正的长大，就看您打算让他吃多大的亏，但愿不要太狠了，太狠了就会打消他的雄心壮志，雄心壮志这种东西需要小心的培养，承乾好不容易有了，您就该好好培育这颗小苗才是。”


这种话用家常话说出来最好，绝对不能过于尖锐，父子之间的感情，很奇怪，有时候很温馨，有的时候却很暴烈，不管是温馨还是暴烈，其实都是爱，外人贸然间闯进去，很难全身而退，长孙无忌这个当舅舅的都不行，所以云烨跑的远远地，不搀和。


断鸿将李二的茶壶端了过来，李二抿了一口水把玩着那颗大珍珠说：“这个见地比较奇怪，不管是历史还是现实都证明这种争执几乎无法可解，你凭什么认为朕到死都能控制住承乾？这里面牵涉的东西很多，就算是承乾不会行大逆不道之事，到时候他的部下也会逼着他走这一步，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不过你的想法比较新颖，姑且听之。


你是怎么抓到张亮的？大海上你能用三艘船就将张亮生擒活捉，难道你已经是大唐水上的第一悍将了？”


李二觉得和云烨说李承乾比较无趣，就把话题转到了张亮的身上。


“陛下，我们其实就交手了一个回合，张亮就投降了，听说他过来有话要问陛下，原本慷慨之极，可是到了大帐外面就成了磕头虫，脑袋都杵到泥里了。”


李二哑然一笑对云烨说：“朕的煌煌之威还不是他张亮能违逆的，你看看朝堂之上，有几个敢在朕面前肆无忌惮的人？魏征都不敢，你自己掰着指头数数，大不敬的罪名你占了几条，皇后给你点赏赐，朕要看看你居然撒腿就跑，还有你那个无法无天的儿子，太子妃大宴宾客，就因为下人见他年纪小，慢待了他，他就烧了马厩，张行成六十岁的人，被马踏在腰上差点一命呜呼。


不过，那小子有皇后护着，没人有办法，包括朕，皇后真的发作起来，好家伙，那才是天地变色，张行成明明被马踩得差点丢了半条命，硬是告诉别人他是不小心扭了腰，不敢说这是你那个宝贝儿子惹的祸，太子妃还要重责那个管事，把他交给了皇后，然后就没人再见过那个人，小子，你说说，朕和皇后对你云家如何？”


“此情此恩微臣自然铭记于心永不敢忘，陛下有何吩咐请直接吩咐，云烨是您的臣子，没必要挟恩图报吧。”云烨很奇怪李二的反应。


“不，不，这是两回事，朕发现你在报恩的时候总能把事情办得很漂亮，但是你应付差事的本事也是一流啊，朕用将从来都是不拘一格，激将，骂将，都是办法，挟恩图报也是一种，看到了？安市城就是朕的耻辱之地，朕被人家骂得很惨，你去吧安市城攻下来吧！


断鸿，把云烨的将旗升起来，告诉杨万春，云烨来了！”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七节 许敬宗的见识


自古以来讲究主辱臣死，皇帝被人家骂了，大家对杨万春毫无办法，这就是李二的耻辱，围攻了六十多天，安市城虽然岌岌可危，可是唐军就是对它毫无办法，当所有人认为安市城最多只能坚持三天的时候，四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大唐的兵马还是被死死地被拖在安市城，这对几乎战无不胜的大唐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耻辱。


李二不是好大喜功的隋炀帝，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智者所不取也，撤退早就成为了大营里的共识，原本在大地还没有解冻的时候就打算撤退，但是靺鞨人忽然分成了两派，其中的一派在乌延乎的率领下背叛了与大唐的盟约，不断地骚扰粮道，如果这个时候撤退，高丽就会惩罚金善德女王，百济的扶余义慈这个墙头草也会跟着反叛，只有攻下安市城，处理掉那个乌延乎才能体体面面的回国，要不然，白岩城，驻跸山之战的辉煌胜利就会黯然失色。


就因为顾虑这些，李二才迟迟不能下定决心撤退，现在云烨自己来了，他想看看云烨的智慧是不是比别人更高一点，至于安市城他已经有了计较。


杨万春这些天就像是活在地狱里，一个冬天的时间让他感觉就像过了整整一生。


安市城已经快被榨干了，士兵身体上的衣服好多都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粮食还有，煮食粮食的柴火却已经没有了，拆毁的房梁，门板都被燃烧殆尽后，剩下这段被围困的时间里就要开始吃生粮食了。


杨万春带着笑意豪迈的大声说话，时不时的指指外面的大唐营帐说几句笑话，他去除了铁甲，换上了一身皮甲，这样的天气里穿铁甲就是在自己找罪受。


身上背着一个粮食口袋，看到在一点点嚼食生高粱的军士，就从口袋里抓一大把炒熟的麦子塞给士卒，发誓赌咒说等到唐军退去后，他要把方圆百里的牛羊全部杀掉，供大家吃喝，日子不过了，引得士卒们哄堂大笑。


军心还可以用，至少抵抗一个月不成问题，现在就看谁的毅力更强一些，杨万春的笑脸到了仅剩下的一个城楼上就消失了，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亲卫都被他拒之门外，只有到了这里，杨万春才会表现出颓唐，疲惫以及伤心这些负面情绪，自己亲自刺聋了两个儿子的耳朵，这样的惨剧依然像刀子在割他的心，两个儿子全死了，老妻也投缳自尽了，老妻的尸体依然停放在帅府的后宅，可是儿子的尸体却找不回来了，听别的士兵说都被火药撕成碎片了。


大唐皇帝担心伤亡，一直没有发动全面的进攻，杨万春明白，只要大唐皇帝舍得牺牲自己的部下，拿下安市城并没有问题，那些彪悍的大唐士卒，战力之强悍为他生平仅见。


想到这里杨万春不由得无声的惨笑，唐人的性命非常的值钱，他们宁愿使用最强悍的武器一遍又一遍的肆虐安市城，也不愿意拿人命往进填。


而自己的国家，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当初自己坚壁清野的时候，将四野八乡的粮食搜刮一空，安市城外面恐怕早就是人间地狱了吧，哪来的牛羊可以供自己在战后屠宰，现在不管用什么法子，能把士气鼓舞起来就是好法子，骗人也是一种，唐国不是有望梅止渴的典故吗？自己善意的欺骗一下部下，也是可以的。


今日的大唐营寨似乎有了一些变化，主营的地方似乎多出来了一面将旗，等到寒风将旗面展开之后，杨万春的胸口顿时就被怒火所充溢，因为那是一面云字将旗，这个无耻的屠夫也到了高丽，他扶着城墙，确定自己没看错。


他才是高丽内战的罪魁祸首，渊盖苏文劝说自己的时候，就把云烨做的所有事情都和盘托出，自己是怎么被云烨一步步逼到和高建武翻脸的往事都说了出来。


全砚池死在云烨的手里，高惠真（前面说此人还活着是笔误，已经修改）被他无耻的派刺客刺杀，高丽名将已经有两位折损在，如今他又瞄上了自己。


“云烨的话你一个字都不要相信，云烨的保证你一个字都不要信，哪怕你面前出现最奇怪的事情，都不要好奇，你眼睛看到的是假像，你心里所想的也是假象，除非你亲自用刀砍下了他的头颅，再剁的稀巴烂之后，你才能说自己杀死了这个人，只有这个人死了，你看到的才不是幻像。”


这段话是渊盖苏文给自己的信里说的，还特意用红笔做了标注，虽然自己是忠于高建武的，渊盖苏文的这些话杨万春相信一定是语出至诚，不管自己和渊盖苏文的阵营如何，在面对唐国入侵这件事上，他们的立场是一致的。


杨万春的神经立刻就绷了起来，一头阴毒的饿狼已经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


其实做厨子才是云烨最大的喜好，鸡蛋面片汤绝对比大鱼大肉好吃，尤其是面片汤里居然还有绿莹莹的菠薐菜，这就让人欢喜了。


程咬金一边痛斥云烨，一边准备装第四碗，老牛倒是看得很开，放下碗筷对程咬金说：“你就消停一会吧，饭食把嘴都堵不上，这孩子就是一个重情义的，听说陛下还有我们都在辽东，自然会赶过来，我们喜欢这孩子不就是因为这个性子么，如果是绝情绝义之辈你大概正眼都不会瞧一眼，预料中的事情，有什么好抱怨的，陛下都没说，你多什么嘴。”


老程也把碗放下忧心忡忡的说：“打仗这种事老夫不担心，小烨到了现在也算是悍将了，沙场上保命的手段不会缺，将军上战场就跟回家是一个道理，老夫不担心这个，老夫担心的是他又陷进陛下和太子之间的纠纷里去，这个时候走远些是好事，等到长安尘埃落定了，再回来，不管是谁赢了，都不伤情分。”


过来蹭饭的许敬宗端着饭碗“嗤”的嘲笑了一下程咬金，这家伙也不知道怎么混的，短短一年居然混成了中书侍郎，一跃而成为朝廷的大佬。


程咬金斜着眼睛说：“你这个马屁精，靠着一部《驻跸山大胜赋》爬上来的家伙有什么资格嘲笑老夫。”


许敬宗并不生气，把吃了一半的饭碗放下说：“程公，您这话说的可就没道理了，大家都是在混官职，老夫靠着一篇马屁文得到了圣宠，这是应当作文纪念的盛事，不丢人，古人说得好，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是正途，您现在整日里指挥乐队难道说就很有面子不成？我靠文章拍马屁，您靠乐队拍马屁，牛公靠战功拍马屁，云侯用情感拍马屁，其实都是一样的，分不出一个高下来。


您刚才说两不相帮就能置身事外了？不见得吧？您还能在疆场上捞个指挥乐队的差事，可是你看看李靖就知道了，他在长安城里过的一定凄惨无比，估计连大门都不敢出，只要他稍微露出半点想要染指军权的心思，长安城里一定会有请出陛下金牌，将他斩首的人出现，弄不好还不止一两个，这就是首鼠两端，想要置身事外的下场。


云侯与陛下，太子，皇后感情深厚，退避一下，表示避嫌这是可以的，但是绝对不能完全置身事外，这样就有投机的嫌疑，云侯的做法很聪明，明明躲起来了，但是看到陛下出征还是忍不住要跳出来帮忙，哪怕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这在陛下看来，云侯把对皇帝的感情放在厉害关系之上，这样的情感才是比忠心更加宝贵的东西，皇家缺什么，就缺这样的情感，只要保持情感不断绝就会百无禁忌，程公，我这个专门写马屁文的家伙见解如何？”


牛进达点点头，朝着许敬宗竖了竖大拇指表示钦佩，程咬金思量了一阵子，也表示同意，许敬宗这才满意的重新端起饭碗吃饭。


“老许刚才说的是一个大道理，可是我实在是没想到那么远，当时魏王抱恙上船，被我驱赶了下去，自告奋勇的承担了这件事，当时就想着替青雀尽孝道，全是为了自己的友情，想不到还有这样的好处，真是没想到。”


“嘿嘿，事情只要按照人情理法走，总会走到正确的路上，如果想的太多，就不可能把事情做到完美，陛下，还有朝堂里的诸位，哪一位不是千锤百炼的人精，如果不是出自内心发自赤诚，想要获得他们的认可那可就难喽，这样就很好，千万别故意去做，以旦里面夹杂了心思，嘿嘿，只会适得其反。


今天说了这么多的话，云侯，你去远海发财，收获一定颇丰，记得回去后给家里送一份厚礼，也不知怎么搞的，升官了，家里的用度反而不足了，老妻已经唠叨好几回了，总想回玉山住，没了书院的奖金，长安米贵，居之不易啊。”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八节 求活


程咬金。牛进达呲牙咧嘴的把脚伸进热气腾腾的铜盆洗脚。每个人的脚上都有大片的冻伤，香料燥热，最是对症不过，一两斤香料熬成汁水，稍微晾一下，把脚放进去，会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造孽啊，老牛，咱俩的这双脚这辈子总算给我们立下了大功，没成想直到今日才能好好犒劳它们一下，这得好好泡泡，千万不敢浪费了，等到泡的差不多了，咱这两双脚估计也就能吃了，啧啧，小子，你到底弄回来多少香料？这么糟践也不怕老天打雷。”


牛进达闭着眼睛享受着冻伤部位传来的钻心的酥痒，老程的废话惹得人心烦，把擦脚布扔过去说：“消停一会，这酥痒的感觉还不够你舒坦的，怎么这么多话，孩子的一片孝心到了你这里就变成钱了，为老不尊。”


云烨笑着不搭话，在一边忙着往盆子里添加热水，他们的冻伤其实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这时候拿香料水泡泡，其实就是能勉强解个乏，晚上能睡个好觉。


一切都非常的和谐温馨，就是帐子后面总是传来张亮的惨叫声未免有些煞风景。


皇帝可能是觉得张亮还算是恭敬，或许是这一会心情比较愉快，八十军棍结结实实的落在了张亮的屁股上，听老程说一板子都没轻饶，屁股上被打的没一块好肉了，就把军棍往上移，皇帝开恩，让过了腰上的脆弱部分，在脊背上又狠狠的敲了剩下的二十军棍。


张亮已经被打得吐血了，老程估计内腑已经移位，如果不好好调养，活不过两年，是生是死就在皇帝一念之间，只要不给派军医，给药材，那就说明皇帝是在存心要张亮的命，如果派了军医，给了药材，张亮这一回就算是死里逃生了，回到长安最多降爵，再也不会有后续的麻烦，可以好好的活下去了。


李二到底不是一个绝情的人，虽然对张亮的举动非常的恼火，到底顾念着他当年宁死不出卖自己的苦劳，把张亮扔在一个破旧的帐篷里，让军医给熬了药送了过去，都是治疗内腑移位的药，至于皮肉外伤，军医好像没管。


“牛伯伯，张亮怎样也是和您一辈的悍将，怎么连棒疮都熬不过去，这样大声地嘶喊，有失体面，小侄当年挨了板子，也没有像他这样撕心裂肺的喊。”云烨疑惑的问牛进达，至于程咬金在端着洗脚盆研究里面到底放了几种香料，砸吧着嘴，似乎要喝洗脚水。


没等牛进达说话，老程倒是先说了：“你知道个屁，陛下不给张亮治棒疮，这是惩罚，惩罚总要见效果的，所以张亮大声地嘶喊，就是在向陛下讨饶，明明白白的说自己知错了。


另外啊，嘿嘿，教你一个乖，小子，你记住了，内腑移位就要大声的嘶喊，这样有助于内腑的器藏归位，张亮是老行伍了，这个窍门自然是知道的。”


“小烨，学着点，刚强是一个好事，但是和性命比起来，就不算是一个事了，虽然讨饶有些让人看不起，可是能保命，把命保住才能说别的，你要记住了。”


“可是书上说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方为大丈夫！难道书上说的都是错的，按照牛伯伯的说法，远古传下来的美德好像都不合时宜。”在云烨的印象里，面前的这两位，绝对是男子汉的楷模，大丈夫的标杆，怎么也会赞同张亮的猥琐举动。


“哈，哈，哈！”程咬金，牛进达一起大笑，笑完了牛进达才对云烨说：“小子啊，知不知道，老夫和你程伯伯，秦伯伯都是降将？


当年瓦岗山被打散了，我和你程伯伯，秦伯伯都跟着王世充混饭吃，开始和唐军作战，我们都是很卖力的，可是你秦伯伯说，不行啊，王世充这家伙就要战败了，咱们跟着他没什么好果子吃。


于是，在王世充和陛下在九曲之地作战的时候，你程伯伯说兄弟几个还是跑路吧，于是在战阵之上，我们几个跑出去百十步，回头对傻眼的王世充说：荷公接待，极欲报恩。公性猜贰，傍多扇惑，非仆托身之所，今谨奉辞。


说完了我们就快马加鞭的就跑了，生怕王世充派人追上来，你说说，我们这种临阵反水的做法算不算的无耻？进了唐军营寨，我们几个人是跪拜着报名而入的，唐军的刀斧手列成刀林，只要谁的手抖一下，你秦伯伯，程伯伯，还有我，立刻就会成为刀下之鬼。


当年的屈辱换来了紫袍加身，世上人总说英雄不论出处，韩信都有胯下之辱，苏秦身佩六国相印之前也是潦倒不堪，说这些话的人其实自己就不干净。


我们当年也不过是一心求活而已，孩子，不要看不起张亮的这些举动，这是在求活，脑袋没了，才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伯伯不希望你活的过于刚烈，刚烈的人下场都不好，前朝的高颖，伍建章都是刚烈的秉性，却没有逃掉身死族灭的下场。


你记住，将来不管怎么样都要保住性命，哪怕所有的人都鄙视你，没关系，你程伯伯，牛伯伯，秦伯伯不会，无论你用了什么法子求活，我们都不会鄙视你，只会高兴，只要能活下来，我们就高兴。”


牛进达的一番话，让程咬金唏嘘不已，想起当年的岁月，不由得心生伤感，拍拍云烨的肩膀，就和牛进达回自己的帐房里去了。


话听起来刺耳，绝对是金玉良言，两个历尽风雨的老将拿自己以前的污点当笑话听，就是希望云烨能在这个时代活的久远一些，他们的经历，其实就是一部血泪史。


张亮的嚎叫还在继续，声音已经变得沙哑，趴在被凄风苦雨不断侵蚀的破营帐里，在为自己的老命做挣扎。


云烨莫名的升起兔死狐悲之念，从自己的床上扯下一条厚毯子，顺手又拎了一坛子酒，走到张亮的营帐外准备进去。


两个穿着光明铠的侍卫拦住了云烨，其中一个低声说：“云侯，请快速离去，此地乃是是非窝，您不宜沾染，张亮罪有应得，您心善，听不得他的哀嚎，可是哀嚎能救命，您大可不必如此。”


“多谢兄弟提醒，小弟与张亮同殿为臣，他如今犯了罪，陛下要砍他脑袋我没二话说，既然陛下饶他不死，需要他受点活罪，我也不会去求情，只是看在昔日同袍的份上，给他送条毯子御御风寒，拿一坛子酒让他抹在创口上，好歹不至于溃烂，能做的就这些了，劳烦兄弟送进去，我就不进去了。”


侍卫咬咬牙，把毯子和酒坛子送了进去，就听得张亮嘶哑的声音传了出来：“云侯高义，张亮记下了。”


云烨这么做不求施恩于人，只求心安，这样的做法很愚蠢，但是云烨说服不了自己，那就由着自己的本性往前走吧。


旺财在岭南，云烨胯下换了一匹温顺的母马，刘进宝牵着马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泥地里，狗子换上了一身铁甲，罩上了一件披风，比云烨更像一位大将军，胯下一匹白色的战马非常的显眼，大铁枪挂在鸟翅环上，一张巨弓背在背后，看得刘进宝直撇嘴。


绕着破烂不堪的安市城走了一圈，云烨对这座城市有了新的认识，城墙虽然被火药炸的千疮百孔，但是堵在缺口上的砖瓦，泥土夹杂着铁刺，变得更加难以攀登，杨万春已经把城里的力量使用到了极致。


高丽人的很警觉，只不过走了一圈，狗子就挨了七八下暗箭，最恐怖的一次居然是八牛弩的弩枪，粗大的弩枪呼啸着飞了过来，如果不是狗子飞快的从马上跳下来，说不定这会尸体都凉了，只可怜那匹白马，被弩枪钉在地上无力的动几下蹄子，眼看就不活了。


刘进宝看着披风上沾满泥水的狗子笑的嘎嘎的，他现在终于明白侯爷之前说的那句话，在战场上想要死的够快，就穿成烧包货，可不是吗，明明这里官职最高的是侯爷，偏偏高丽人的弩箭都往狗子的身上招呼。


事情总有例外，一个骑着红马，穿着白甲，手里拿着方天画戟的家伙就活的好好的，这个比吕布还要吕布的家伙见到狗子受到了攻击，二话不说就挂上方天画戟，摘下自己的巨弓，搭上拇指粗的箭就朝城墙上射了过去。


一连射了三箭，就有三个高丽人或者是四个高丽人就软软的倒在城墙上，这他娘的是八牛弩的射击范围，这家伙的箭就能射到城墙上去？比冯盎的箭术更加的动人心魄。


这样的家伙云烨以前见过一个，那就是有射雕手之称的黑齿长，如今这家伙只能在大唐喜庆的日子里随意的射几箭，引得那些贵妇们惊叫几声，就算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现在大唐也出现了这样的一个变态的家伙？


“有什么了不起，我家侯爷就下令把一个射雕手的胳膊砍断了，嘿嘿，执行的人就是我，那条胳膊我还留着，回长安给你瞧瞧。”


刘进宝的蛮横在军营里是出了名了，自从自家侯爷成为大唐名将之后，他就看什么都不顺眼，包括这个刚刚替狗子报了仇的白甲校尉。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二十九节 酒囊饭袋


驻跸山之战有一个人可谓出尽了风头，这个人就是云烨面前的薛仁贵。


高丽北部耨萨高延寿帅高丽、靺鞨兵十四万援救安市，二十三日行军大总管李世勣率虢国公张士贵等马步军十四总管领步骑一万五千人于城西岭立阵迎敌，赵国公长孙无忌则率牛进达等马步军二十六总管以及精兵一万一千为奇兵，埋伏于山北。李二亲自带领骑兵四千，潜趋敌营北山之上。


高延寿在与李世勣对阵时，长孙无忌、牛进达等率军从狭谷冲出，冲击高丽军后部，李世勣以步卒长枪一万在前攻击，李二则领兵从山上冲击，在三面夹击下，十四万高丽军崩溃，被斩首二万余级。


李二早就想重温自己当年的大破窦建德旧事，带着四千人从山上冲进人家十四万大军这种事皇帝中也只有他能干得出来。


军阵中刀枪无眼，云烨固执的认为，李二上阵纯属是在给部下和侍卫们找麻烦，说不定护卫他的人比攻击敌人的将士更多。


好在有一个喜欢穿白色衣甲的薛仁贵，替皇帝吸引了很多的流矢，薛仁贵被高丽人的箭支扎的如同刺猬一样还能连续不断的冲杀，在大军中纵横捭阖，手下无三合之将，连续砍杀了半个时辰之后，就护送着李二杀透了敌阵，此时，高丽靺鞨联军已然溃败，皇帝也心满意足的完成了他的战场旅游，听说砍死了三个高丽裨将，自己的铠甲上也被人家划了好几个白印子，战后，皇帝指着铠甲上的白印子描述当时的战况如何的危急，自己是如何的勇猛。


当他看到群臣汗流浃背的齐声劝解皇帝不可再亲临战阵，这才心满意足的封赏大家，薛仁贵就得到了厚重的赏赐，牛百头，羊千只，爵封昭武校尉，小小的百人长一跃而成为昭武校尉，对现在的大唐来说已经是难得的赏赐了。


“薛仁贵？现在该是昭武校尉了吧，校尉箭法如神，确实为本侯所仅见，黑齿长这个外族战俘不算，我看也只有越国公冯公的箭法能与你比肩。


在岭南的时候，冯公见悬崖上的猿猴吵闹的让人烦躁，一箭射穿百步外的两只猿猴，箭力仍不消减，铁箭钉在青石上嗡声不绝，如果校尉现在去岭南长青谷，还可以看到那支钉在青石上的铁箭，这一击，本侯以为不输于汉将军李广。


原以为冯公的箭法已是当世之冠，不想今日又看到我大唐神射，真是振奋人心，不知校尉手里的弓箭是几石的强弓？”


薛仁贵受宠若惊，云烨把他和大唐战功赫赫的国公放在一起比较，这是莫大的荣耀，赶紧低身施礼说：“侯爷谬赞了，冯公爷箭法无双，三箭定岭南，岂是晚辈所能望及项背的，能拾得一点先辈牙慧就足以让薛礼受用不尽了，末将手中的弓乃是铁背弓，约莫有五石之力。”


“不错，不错，当年本侯在辽东作战时，黑齿长就能开五石强弓，但是这家伙气力不足，只能连发五箭，却不知薛校尉能够发多少箭？”


见薛仁贵回答的有礼有节，不骄不躁，云烨笑眯眯的又问，他喜欢收藏武艺高深的家伙，黑齿长就算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谬论一直主宰者云烨的心理，他非常不喜欢外族的高手。


这几天执失思力、契苾何力、阿史那弥射这三位原来的突厥降将一直在想办法和云烨这个突厥女婿套近乎，云烨虽然和他们谈笑言欢，但是心里却亲近不起来，那道种族的隔阂壁垒让云烨不自觉地对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


薛仁贵就不同了，听说他出身微寒，是一个标准的草根阶层，凭着自己的一身勇力走到现在实属不易，云烨小时候就听着《薛仁贵征西》这样的评书长大的人，让他如何不对这个大唐名将充满好奇。


薛仁贵尴尬地说：“末将如果吃饱，就能连发十五箭，可是末将肠胃宏大，定量的军粮总是吃不饱，所以，平日里以八箭为巅峰。”


云烨顿时就发怒了，恨声说：“居然有人克扣军粮，这可是我大唐军中骇人听闻之事，勇士不得饱饭，如何上得了阵，杀得了敌，我们这就回去，看看谁这么大的胆子，堂堂校尉居然吃不饱饭，怪哉！”


薛仁贵尴尬的小声说：“不关别人的事，是末将太能吃了，如今咱们大唐身在高丽境内，粮草用度不足，陛下都在减粮，末将又何能例外，末将吃个半饱，已经是三个人足额的粮草了，这还是张公特意体谅卑职给的照顾。”


“哈哈哈，虢国公真是小气，区区饭食能有几何，本侯这次特意带了许多的吃食，你今日帮了我，那么本侯也帮你一次，请你放开肚皮饱餐一顿如何？”


云烨觉得非常的好笑，一个人的胃囊能有多大，就算再能吃，他又能吃多少？刘进宝的饭量就很大，一顿饭要吃斗笠大小的锅盔两个，吃了云家十年了，也没见把家里吃穷。


薛仁贵羞涩的点头同意了，看样子能吃一顿饱饭对他很有诱惑力，一群人离开安市城回到了营寨，云烨带着自己的部属单另立了一个小营寨，就在中军大帐不远的地方。


大将立营非常的有讲究，离中军越近就表示在皇帝心中的地位就越高，许敬宗这样的文臣不算，武臣里面原本离皇帝军帐最近的是长孙无忌，他的营帐就在皇帝营帐圈子外面，算是最靠近的皇帝的人，李道宗次之，李绩，程咬金，牛进达他们再次之，张士贵和几位外族将领在最外围。


云烨来了以后，他带领的人马直接被皇帝安顿在了自己的军帐圈子里，被安排到这里反而不算是什么宠信了，因为圈子里住的全都是皇帝的亲兵，云烨的岭南水师本来就是直接隶属于皇家，所以人家都把云烨当成皇帝的亲兵看，亲兵不护卫皇帝，还能干什么？


整个军营里物资最丰富的就要数云烨的营地了，他是不准备好吃食，不挪地的人，舰船上的食物就给刘仁愿留了一点，就打发他们自己自给自足，丰衣足食去了，海军要是找不到食物，那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不但高丽可以劫掠，就是新罗，百济，靺鞨这些人也可以下手嘛，海军说白了和海盗区别不大。


一整只羊，一笸箩馒头，很快的就被薛仁贵吃了下去，云烨揉了好几遍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这家伙两口一个馒头的速度看起来不是很快，但是架不住一直在吃，左手羊腿，右手馒头，还时不时的喝一口水。


见他把羊脖子吃的干干净净之后，云烨不由得把自己手里的半只羊腿也递给了薛仁贵，看看他还能不能继续吃下去，薛仁贵憨厚的笑了一下，也不嫌弃，继续撕咬那半只羊腿。


刘进宝和狗子开始还抱着比试一下的心态，后来被撑得直翻白眼，眼见薛仁贵继续不紧不慢的吃东西，就只能甘拜下风。


野史上记载薛仁贵一顿饭要吃一头牛，云烨是不信的，老虎也吃不了这些，高丽的羊就算是瘦些，连骨头三十斤还是有的，再加上一笸箩馒头，让云烨自己吃，绝对能吃十天，在薛仁贵面前也就是一顿饭而已。


云烨好奇的摸摸薛仁贵的肚子，他的肚子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刚才吃的东西都上哪去了？这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


难道说这家伙的腹腔里除了一个巨大的胃之外，就没有心肝脾肺肾的存在？长着一个雄壮的身体，就是专门为了多吃饭？


薛仁贵终于吃饱了，打着饱嗝向云烨拜谢说：“今日蒙侯爷款待，末将终于吃了一顿饱饭，有这一餐打底，末将可以三天不食。”


人不是骆驼，没有驼峰这种可以储存能量的器官存在，也不是牛，长着四个胃，可以把吃进去的食物吐出来再反刍，这家伙简直就是身兼牛和骆驼的两种优点于一身，这样的奇人需要弄去让孙思邈好好研究一下，如果能把这种本事推广开来，打仗的时候就太方便了。


吃饱了饭，人家就拍拍屁股回张士贵那里报到去了，只留下云烨看着地上那些被吃的干干净净的羊骨头发愣，娘的，这是一个真正的酒囊饭袋。


“吃一只羊，一笸箩馒头算得什么，朕年轻的时候饭量不比他差多少，现在上了年纪，不能再这么暴饮暴食，所以只能吃点松软易克化的东西。”


云烨见李二的时候，李二正在吃鱼罐头，被油炸的酥脆的黄鱼，再放到蒸锅上和着豆豉一起蒸，一小盆子金丝花卷做的精致，这是御厨从云家盗窃走的秘方制成的，麦面，加上一点玉米面，卷在一起蒸出来，香甜可口，李二最喜欢这一口。


旁边还有一大碗稠稠的玉米碴子粥，云烨带来的绿菠薐菜也用白开水抄了两颗，什么都不放，李二吃一口鱼，就咬一口菠菜，再喝一口粥，样子非常的舒坦。


云烨不管怎么看，都没发现李二减食到底减在那里。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节 看不见未来的李佑


“小子，去了外海知道土地的价值了吧？荒岛上都能发现大片的香料林子，难道诺大的辽东会比上你找到的那些荒岛？


朕不辞劳苦的想要扩大版图，结果被人家说成是好大喜功，总有人说辽东乃是不毛之地，离长安太远，置属不易，反而容易生祸患，靡费粮草劳师远征乃是不智之举。


如果真的如此，朕当年何必亲冒矢石打下这如画江山，只要打下长安就好了，管辖一富庶的城市轻松省力何乐而不为？


都想活的轻松快活，却不知我们自从参与夺天下的那一刻起，不但有坐江山的觉悟，还要有保证这片土地完整的权利，所以朕才深入不毛，殚心竭虑的要保证金瓯无缺。


历代贤王英灵不远，就在我们的头顶看着，如果江山社稷在我手中不缺寸土，甚至还有扩张，朕百年之后见到他们，就能坦然的和他们并列一起，享受华夏血食，所以，辽东，甚至高丽乃是必取之土！


如今，只要拿下安市城，我们就班师回家，这一趟的征伐目的已经达到，国境线推移到了鸭绿水，高丽的余孽已经被压制在半岛上，让他们和新罗，百济，继续征伐吧，等到时机成熟，遣一员良将再次出征就足矣。


将士们已经征战一年了，是该休息了，小子，快些想办法，一个月后土地变硬之后，朕就会强攻安市城，为了少战死些将士，你努力吧。”


李二的话是用极为平淡的语气说的，更像是在唠家常，但是话语里的含义却不容置疑，他就是这么想的，也必定会这样做。


“安市城如今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际，只要全军四面强攻，定然会被攻破，可是杨万春还在，必定会做困兽之斗，将士们倒在胜利就要到来的前夕，不划算，只要干掉杨万春，安市城就会不攻自破。”


“你给薛礼饱饭就是为了让他刺杀杨万春？薛礼的箭术虽然了得，但是杨万春躲在安市城，想要谋算他，恐怕不太容易。”


李二狐疑的看了云烨一眼，又接着说：“不许你打薛礼的主意，这个人朕有大用，不能再让你弄到书院里去了，书院如今硕果累累，该到了朕摘取果实的时候了，许敬宗就不错，文思敏捷，写文章倚马可待，人也很有见识，如果再有这样的人你做为勋贵为国举贤也是你的责任，知道你的癖好，不许再把好人才收起来，搞得跟准备谋反一样。”


云烨的眼白都翻出来了，谋反，谁给自己安上来的新罪名？不是生死大敌一般不会给别人安这种罪名的。


“翻什么眼睛，自己做事不思虑后果，让人家抓住了尾巴，你自己算算，私募军队，制造战舰，那一样不是砍头的罪过，弹劾你的奏章从来就没有断绝过，除了朕和皇后对这些事情一笑了之，房玄龄都表现出忧虑的意向，你还把全家带走，这明显的是要造反的前奏，激烈些的已经上奏要求朕在五岭古道布重兵了。


以后做事情按照常理来做行不行？遵守一些规矩对你没坏处，天下真的不是朕一个人说了算，汉景帝如此的相信晁错，他的下场你是知道的，古往今来，冤死的人里头，不光只有一个晁错。


以前年纪小还能说的过去，现在你都蓄须了，不能再这样做了，回去以后把小丫好好教教，你回长安以后，让她嫁给李佑，这样就能堵住所有人的嘴。”


说了一大堆威胁的话，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云烨无奈的说：“陛下，小丫被微臣宠坏了，为了皇家的体面，您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莳莳就很好，李黯如今去了封地，虽然有师傅管教，但是传过来的消息说李黯规矩了许多，他以前在书院里还不错，出书院又故态萌发，直到和莳莳成亲之后又变的规矩了，这很好。


李佑也是如此，在书院里受管教的时候朕很满意，但是一回到王府，你看看他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所以他的王妃就要强势，娶别人家的闺女估计会害了人家，但是娶了小丫，嘿嘿，自从上回在皇宫里看到小丫骑着李佑殴打，朕就有这个打算了。


李佑文不成，武不就，小丫也是如此吧？你不是也在发愁小丫怎么出嫁吗？现在好了，臭鱼找烂虾多合适，更何况小丫虽然跋扈些，心地却是最善良不过的，孝敬长辈也做得很好，阴妃羡慕杨妃有个好儿媳，已经求过朕了，想让李佑娶小丫。”


“陛下有准备就好，小佑也没有您说的那么不堪，当然，他和承乾，青雀，小恪没法比，和别的学生比起来并不差，他故态萌发那是闲出来的毛病，如果有事情做，一定不会如此的，书院三年的教育可不是白白接受的。”


李二古怪的笑了一下说：“朕给小丫一个恩典，那就是她可以揍李佑，只要她占理，朕一定会不闻不问。”


云烨点点头，表示知晓，小丫没学成武功，但是最疼爱小丫的无舌却教会了她如何才能利用本身的条件，制服比自己强大的敌人。


李二大寿的时候，辛月带着小丫，莳莳，小武，三个人去宫里祝寿，在阴妃的宫里做客的时候，李佑居然说小丫是三个人里面最丑的一个，这如何得了，小丫当着阴妃的面规规矩矩，直到李佑代阴妃送客的时候，小丫这才发作。


就在出内宫的地方，离太极殿不远，小丫硬是擒住李佑的肋下软肉，将他绊倒在地，骑在李佑的肩背上痛殴，每一拳都很有讲究，无舌早就告诉小丫拳头击打在人的那些部位最疼，于是她照法施为，李佑被打的痛哭流涕，真的被打哭了。


当时李二带着群臣拜谒完李渊从太极宫出来，正好看到了小丫穿着大红色的洒金裙骑在李佑身上的这一幕，只不过淡淡的说了一句小儿女玩闹而已，就离开了，无数的勋贵都看云烨，害的云烨捂着脸没法见人。


薛万彻还打趣说，小丫的拳法了得，都是攻敌必救之所，多练两年不难成为高手，从那以后，本来还有两家勋贵准备和云家结亲，发现小丫的身手之后就再也不提了。


辛月提起小丫的婚事就哀叹，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云家的嫡亲小娘子居然成了悍妇，怎么可能会有好人家登门求亲，嫡亲小娘子的婚事又不能凑活，大丫嫁给单鹰，那是因为单鹰也是出身名门，他老子虽然被砍了头，仍然不失为一代豪雄，怎么看都属于门当户对。


小丫要是随便找个人家嫁了，这才是云家的耻辱，不像东南西北她们，只不过是表小姐，而且身世可疑，只要两情相悦，就算是嫁给农夫都没问题，小丫的婚事马虎不得。


现在好了，奉旨成婚，成为了大唐的正牌王妃，只是一想起小丫的胡闹，云烨就觉得后槽牙都一阵阵的发酸，或许自己真的把这孩子宠坏了？


李佑现在的最大劣迹就是喜欢流连秦楼楚馆，这个毛病在大唐几乎算不上劣迹，吟诗作赋，红袖添香，本来就是雅事，房玄龄这样惧内的人，他的夫人也不会禁止他去燕来楼之类的地方观赏一下歌舞，只要不把人弄回家，就百无禁忌。


至于飞鹰走狗招摇过市，南山打个猎，踩坏了一点秧苗，恶奴欺负一下百姓之类的事情虽然多，出格的却没有，云烨相信，小丫嫁过去之后，李佑的狐朋狗友都会很快的消失，天魔姬那里恶毒阴损的东西很多，光是导致男人不举的药物就有不下三种。


临来辽东的时候，听李安澜说家里的闲话，说是天魔姬发现了一种漆树，只要把树干上的白色汁液收集到一起，晒干之后研成粉末，撒在人身上，全身会奇痒无比，而且会溃烂，流黄水，一个月后才会不药而愈。


小丫具备成为悍妇的所有条件，但是从天魔姬那里又学会了如何魅惑男人，据说已经得到了天魔姬的真传，一文一武交相夹攻之下，李佑的日子绝对会是冰火两重天。


“想什么呢？难道你不愿意？”李二有点生气了，认为云烨不识抬举。


“不是的，陛下，咱们这样做是不是对小佑过于狠了一些？”云烨担心的问。


“只要李佑能够把这辈子的太平王爷做到老，就是对他最大的仁慈！”李二的话说的斩钉截铁不容更改，看来他已经在安排自己儿子的出路了。


以前只要王爷们到了十四岁，就会就藩，但是玉山书院出现了，王子们大部分都要去书院受教，等到从预科出来，再读三年书院规定的课程，年龄就会达到十六七岁，之后，就会留在京师等到成亲之后再就藩，现如今已是惯例。


李泰是特殊存在的一个，人人都说皇帝把武德殿赐给李泰是恩宠过重了，只有李承乾，和一些重臣才知道，武德殿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所以弹劾这事的都是些想博名声，想疯了的低级官员，李二唯一的做法就是将这些弹劾奏章留中不发。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一节 当蠢驴的好处


从李二的帐篷里出来，云烨沮丧的要命，弄明白了，彻底的弄明白了，该死的安市城根本就不是李二的阻碍，杨万春只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而已，自以为强壮，其实他没有发现自己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蚂蚁罢了，李二只要伸出一根小指头就足矣碾死他无数回了。


彻底的明白了，强大的火药怎可能攻不破一座公元七世纪的破城，火药如果能被几个聋子就能抱着满世界跑，它还算什么四大发明之一，更不要说这种已经被云烨用最经典的配比方式配置后的火药了。


李泰蹲在暗无天日的武德殿地下日夜研制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如此的无能？这是颗粒火药啊，大唐的工匠解析出最纯净的硝石，从火山口找到了最纯净的硫磺，柳枝烧的木炭，每一根都只有小手指粗细，再被放在碾子里碾成细细的粉末。


大唐人还没有学会偷工减料，六十三道工序被严格的执行着，稍有差错，就会立即废弃，最后用蛋清摇成小小的颗粒，虽然是手工完成，但是云烨发誓，大唐工匠手工做出来的远比机械的更加精细。


自己看了安市城，既然以前能轰破，没道理现在就没办法，就算是冬天土地被冻的很结实，火药的效果大打折扣，但是上冻之前呢？没道理从秋天攻打安市城到了开春还打不下来，什么原因拖拽了大军的后腿？


杨万春？这是大唐本年度最可笑的笑话，李道宗狂攻了三天都没有拿下土山，大唐的悍卒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无能了？


玄甲军都躲在背后看热闹，没道理一个冲锋就能把高延寿的十四万大军冲击的七零八落的悍卒，居然拿不下一座土山？


唯一的解释就是李二故意的，他故意把大军羁留在安市城下，把自己拖在安市城下，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有资格把李二逼到如此的地步，世上最英明的统帅，带着世上最强悍的军队被小小的安市城拖住，有这种可能么？


李承乾，承乾啊，你千万不要干傻事，你老子把自己留在高丽就是想看看你的反应，看看你会不会置他于内外交困之中，看看你会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做釜底抽薪的恶事。


什么叫李佑能把自己的太平王爷做到老就算是对他最大的仁慈？那是你自己的儿子，只要不谋反，总会平安到老的，老天爷啊，李佑怎么可能生不该有的心思，你防备的是太子李承乾吧，李二，你试探自己的儿子已经试探到了这样的地步了吗？


侯君集统带着大军在草原，太子六率在京师，意向不明的高士廉被你从高丽派去守洛阳，李靖半死不活的留在京城，讫干成基这样的悍将被你派去了幽州，如果承乾造反，你真的有把握平定祸乱吗？


云烨踉踉跄跄的往自己的帐房里走，刘进宝看到了赶紧把侯爷扶进了帐房，云烨把刘进宝撵了出去，自己像一头驴子一样转圈。


没办法，没办法，这是李二在考验李承乾，也是在考验云烨，前面已经提到了谋反这样的字眼，怎么可能会是无意识的提起，只要自己给李承乾报信，不用说，一定会招来李二暴风雨一样的打击，不行，玩的太大了，全家老少的性命就在自己一念之间。


赌银子，赌家产，赌爵位，老子赌了，唯独不能赌命，程咬金，牛进达早就看出来了，才会拿张亮来警告自己，必要的时候抛弃友情，保全自己全家才是上策。


为了加深印象，居然连自己的丢人事都拿出来说道理，几个老家伙可谓用心良苦，那时候以为只是在单纯的说保命之道，谁能想到转眼间就要面临这种生与死的抉择了。


老子不玩了行不行？老子现在就滚回岭南去钓鱼好不好？您就当我没来过行不行？你们杀的人头滚滚是你们的事，不关我的事啊。


侯君集这家伙已经变得野心勃勃了，帮着李承乾造反之后说不定就准备玩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只要看看他对李承乾当皇帝如此上心就能略窥一二。


权力的要素不是平衡吗？为什么要打破这种微妙的平衡？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过日子，捞钱不行吗？非要自己说了算才成？


云烨瞪着眼睛看着帐篷顶上一夜无眠，刘进宝守在帐篷外间听见侯爷在床上烙了一夜的锅盔，该死的杨万春，害得侯爷如此伤神。


早上起来，云烨用温水擦拭去了眼睛上的眼屎，自己的头疼的厉害，这是着凉了，估计还有点发烧，喝了一大碗去火的药，嘴角的燎泡还是起来了。


老程看到云烨苍白的脸吓了一跳，刚要问云烨发生了什么事，却听云烨苦涩的对老程说：“程伯伯，自古艰难唯一死，知易行难啊！”


程咬金听了这话，立刻就把刘进宝轰了出去，低头看着云烨说：“知道了？”


“知道了，全知道了，安市城就是个屁，杨万春就是个屁，陛下放个屁都能轰塌安市城，怎么可能让这座破城阻碍这么久，昨日陛下已经决定把小丫嫁给了齐王李佑当王妃，期间说了一些话，小侄如果再猜不到就真的是一头蠢驴了。”


程咬金连忙把云烨扳倒扔到床上说：“乖孩子，咱们就是蠢驴，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晓得，当蠢驴有好处啊，你奶奶可以长命百岁，小寿儿可以娶妻生子，你还能再生几个娃娃，将来膝下全是小崽子围着你喊爷爷，喊祖宗的时候，你就知道当蠢驴的好处了，你程伯伯，牛伯伯，和你一样，现在都是蠢驴。好好养病，什么都不要想。”


“怎么可能什么都不想，我现在心乱如麻，承乾于我算是生死兄弟，眼看着他往火坑里跳，我实在是看不下去，看不下去啊。”


老程忽然笑了，挤挤眼睛对云烨说：“晚了，什么都晚了，就算是你现在快马加鞭的去告诉承乾，也晚了，该发生的一定都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什么都不会发生，太子如果真的想干些什么，这时候已然发动了。


你也是将军，该知道军令一下，万事皆休的道理，万斤重车如果已经开始下坡，那里是能轻易就能刹住的道理，与其半途而废，不如乘势出击，侯君集是战阵的行家，焉能不晓得厉害，如果他们已经发动，小子，你就没得选择了，只能在陛下和太子之间选一个，看你来到阵前就知道你选的还是陛下。


嘿嘿嘿，狗日的老天就是这样，总是要我们不断的选择，不断地做决定，这时候就要看眼力了，你说说，太子有没有成功的可能？”


“他有个屁的可能，这是陛下的大圈套，不管他们怎么挣扎，还不是在陛下划定的圈圈里跳腾，我敢说，只要陛下出现在两军阵前，将士们一定会把侯君集还有太子绑起来送到陛下面前听候发落，如果真的造了反，承乾连最后的一丝希望都没有了。”


云烨烦躁的坐起来，拍着床板破口大骂。


程咬金更加的高兴，挑着大拇指说：“真是聪明的孩子，就这份眼光就比侯君集那个被权势蒙昏头的蠢货强一百倍，陛下就是造反起家的，对这种事驾轻就熟，造他的反？那是找死，陛下的江山只能是他愿意给谁，就留给谁，不是你的你不能抢，抢了就会下场堪虞，这是经过无数事例验证过的。”


老程说的没错，现在谁都没办法，只能看李承乾能不能守住本心，如果昏了头真的造反，这次不知道会死多少人，自己的确什么都做不到，云烨长叹一声，四仰八叉的倒在床上，眼泪还是忍不住往下流。


“看住你家侯爷，这时候谁都不见，也不准出去，这是老夫对他下的禁足令，伤风的人就该好好睡觉，如果出了大帐，性命不保。”


听老程说的严重，刘进宝的汗水顿时就下来了，带着哭腔说：“老公爷，俺家侯爷昨日还好好地，怎么就病倒了，莫非上次发病还没去根？”


“确实如此，这回比上次还要凶险，记住了，万万不敢见风，这病真正的是见风死。”程咬金再次吓唬刘进宝。


吓得刘进宝赶紧把帐篷的帘子垂下来，拿手紧紧地拉住，程咬金这才满意的背着手离开了帐子，有刘进宝这样的憨货守着，云烨出不去。


听到云烨病倒了，李二哈哈干笑了两声，御医去看过了，说是眼睛血红，嘴上全是燎泡，乃是忧急攻心所致，只要心结解开，断无大碍。


“这就对了，小子，想躲清闲，那里有那么容易，朕也是一夜夜的睡不着，担心承乾行差踏错，总让朕一个人忧心也不是个道理，现在这样才对，关心则乱嘛。


这才是一家人的样子，朕的闺女岂能被你白白糟蹋，入了皇家，不但有福可以享，也有受不完的罪，慢慢受着吧，这才是开始，明后两年才是你小子难受的时候。”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二节 冻雨一直下


云烨感觉自己已经被生活凌辱的遍体凌伤了，高丽人的弓箭很厉害，有时候跟下雨一样，拉下面甲，箭支叮叮当当的瞧在盾牌上，有时候顶着盾牌的将士还会被八牛弩带走一个两个的，以前非常担心自己受伤的云烨，这回顾不上了，满脑子想的就是依靠现有的力量攻下安市城，说不定能让李承乾缓上那么一缓，陷得不要太深。


从李二那里领了一千斤火药，现在只要把这两道壕沟挖到城池跟前就行，和李二他们挖的壕沟不同，云烨边挖壕沟边给壕沟加盖子，说穿了就是想利用这两道带了盖子的壕沟接近安市城，最后把火药安放好，点着之后，安市城的这段城墙就不该再有了。


与其躺在帐子里发愁，不如做点实事，有用没用的，这样也能让自己安心罢了，攻破安市城是迟早的事，高丽人的援兵走到半路又回去了，人数再多，也架不住总是这样拿肉包子打狗。


辛苦的一天结束了，两道壕沟往前突进了一百多米，明日的战况会更加的凶险，因为高丽人的投石机的投射范围，就在明日的挖掘道路上。


照例去了李二的大帐里点了卯，汇报了一下自己今日的成绩，并且把自己明日的工作做了预计，李绩眯着眼睛不做声，程咬金把牙齿咬的吱吱作响，牛进达的拳头不断地往紧里攥，张士贵不断地挑起大拇指夸赞云烨的奇思妙想，只有李二玩味的看着满身都是烂泥的云烨，不知道是伤感还是恼怒，总之神情非常的复杂。


汇报完了工作，云烨回到帐篷里一头扎倒在床上，衣甲都没卸就准备睡觉，困意潮水般的涌来，除了想睡觉，脑子里没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这样的感觉真好，云烨在临睡前嘟囔了一句。


程咬金和牛进达看着疲惫不堪的云烨不知道说什么好，牛进达思虑了良久，才对程咬金说：“让他按照自己的心意做吧，毕竟这是一个好办法，陛下就算计划落空，也怪罪不到他的头上，为国杀敌没错！”


刘进宝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侯爷身上的衣甲除去，这个过程中云烨依然在酣睡。


第二天天刚亮，云烨就醒了过来，吃了好大一块锅盔，喝了一碗稀粥就穿上铠甲来到安市城下，昨夜杨万春从城头搥下一些敢死之士，想要毁掉壕沟，被云烨安排在这里的弩手一一射杀，他就再没有其他的动静。


越是平静，今日的攻击就会越发的暴烈，云烨看看赖传峰找来的做顶棚的木料，摇摇头说：“太薄了，会被飞石击穿的，把我们带来的大车拆掉吧，在底下再加一层，这样保险一点，我们能不死人就不死人。”


当壕沟嵌进了三十几米之后，预料中的飞石到底来了，不过准性很差，他们还没办法把巨石准确的投到宽不足半米的梯形壕沟的上方。


明知道自己还算安全，但是巨石落地发出的巨响还是那么的动人心魄，高丽人投过来的石头已经是起房子时用的地基，有些石头看起来很是光滑，有一些更是带着精美的花纹，他们的石头不多了，开始拆房子了。


有些条石会正好落在壕沟上，木头毕竟有些脆弱，拦不住这些飞来的石条，这样一来伤亡就不可避免。


云烨调来了水龙队，趁着城墙顶上的高丽人被箭雨压制的功夫，把火油喷上了城头，一支火箭过去，城头就成了一片火海，好多浑身着火的高丽人惨叫着从城头跳下来，重重的摔在稀泥里，城头的投石机也燃起了熊熊大火。


挖掘的速度在加快，也不知道为什么，高丽人居然把城池建在一片松软的沙地上，在云烨把壕沟挖过高丽人挖的那座横着的堑壕的时候，他终于知道了答案，这座该死的城墙下面居然有充沛的水源，而修建城墙的地方，反而是一片石头地，好在现在正是初春枯水时节，地下水并没有多少，而云烨的壕沟只要不再往深里挖，还是能勉强过人的，为了保险，云烨还是在两道壕沟中间挖了一条更加深的排水沟。


虽然云烨非常的想要连夜挖掘，但是寒冷的夜里，进行这样的工作简直就是不可能的，满身泥水的人会被头上的雪雨活活冻死的。


薛仁贵披着一件浸满泥水的白布单子静静地卧在离城墙不远的地方，云烨早就告诉过他，想要建非常之功，就要做非常之事。


尽管浑身穿着皮衣，外面还裹着一层油布，泥水进不来，但是长时间的静止不动，他依然感到自己快要被冻死了。


两只手插在怀里，全身再冷，也要保证双手的灵活，手不能冻僵，一把经过强力改造的弩弓被他背在背上，薛仁贵趁着天色昏暗一寸一寸的接近着城墙，狙杀杨万春是他唯一的任务。


城墙底下有很多的尸体，都是高丽人的，其中有两个居然还没死，在泥水里发出最后的虚弱的呻吟声。


他们挡在了薛仁贵的必经之路上，早就想死，但是一直死不了的高丽士兵忽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一只温暖的手，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那只温暖的手就扭断了他的脖子。


这个位置好极了，视野开阔，距离合适，薛仁贵清楚自己的能力，只要杨万春出现在这里，自己有九成把握将杨万春毙于箭下。


八个时辰前薛仁贵吃了一顿平生最美味的饭食，云侯给他煮了一锅面条，是很大的一锅面条，外加半只烤的金黄的羊。


面条真的很好吃，云侯请自己吃干的，调了辣子，还有肉丁，最让人眼馋的就是居然有几颗青菜，没错，绝对是新鲜的青菜，不是那些散发着霉味的干菜。


有这顿饭打底，薛仁贵觉得自己这时候受点苦，太应该了，小时候吃过的苦还少了？挨冻的时候还少了？如今有完善的装备，犀利的武器，杀敌就是应当的，更何况，只要自己杀了杨万春，就会在京城有一座府邸，这是云侯亲口答应的，到时候将迎春母子接到京师，也能享几年福。


从怀里悄悄的拽出来一截柔韧的芦管，小口的啜吸，芳香的酒浆导入口中，薛仁贵几乎舒坦的想要呻吟出来，云侯家的美酒果然名不虚传。


只喝了两口，薛仁贵就强忍着馋涎，把芦管塞了回去，想要熬过这个晚上，就必须节约，身体动不了，只能靠烈酒激发身体的热量，这是云侯说的，他说酒这东西其实是不能御寒的，它不过是能欺骗人的感觉，觉得你身体在发热，如果真的把烈酒当做御寒的东西，只会死的更快，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得轻用。


有学问的人说的话总不会错的，在说侯爷也不会因为怕自己偷喝酒，就故意编造谎言骗自己，既然酒只能用来提神，那么自己就绝对不会多喝。


城头上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传了过来，不用说，高丽人又想从城上下来去破坏壕沟，薛仁贵把自己的身体蜷缩在一个泥水坑里依旧不动，只是身子伏的越发的低了。对面防守的弟兄马上就要放箭了。


果然，一个明亮的火球被投石机投射过来，那些刚刚下了城墙的死士就无所遁形，密集的弩箭射了过来，扛着土包还有火油的高丽死士就被一一射杀在城下，他们连壕沟的边都没有沾到。


城墙上传来一个悲怆的声音，说的是高丽话，薛仁贵还听不懂高丽话，但是旁边的一个人劝阻这个人的一句话他听清楚了，这句话的开头两个音节，说的就是城主两个字，不是杨万春是谁？可惜他躲在城墙后面，自己看不见他，虽然能根据声音传过来的方向发箭，但是那样的准确性就太差了，如果失手，侯爷的计划就会落空。


一定还会有更好的机会的，薛仁贵悄悄说对自己说，把微微抬起的头又落了下去，一心一意的等待黎明的到来，那个时候杨万春一定会出现的，因为云侯是这么说的。


安市城的这场冻雨好像没个结束的时候，天亮的时候起了寒雾，翻滚着像是鬼怪腾云驾雾一样的从地面上掠过，既显得沉重，又显得轻盈，铁灰色的浓雾很快在雨水的侵蚀下就消散了成了薄雾。


大唐的营寨里又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战马踏过泥泞土地的啪啪声密集的传了过来，穿着铁甲，带着斗篷，脸上罩着面甲的雄壮骑士一个个的从薄雾里钻了出来，远远的在平地上列阵。


云烨带着军卒开始挖掘最后的一段壕沟，这一次云烨的准备更加充分，一面面巨大的铁盾，被他叠起来固定在壕沟上方，就算城头有巨石砸落也不会伤害到壕沟里的人。


当锄头在一块青石上迸出火花的时候，壕沟里顿时欢声一片，终于挖到城墙根上了，只要往里再挖凿一阵，就可以安放火药了，岭南水师陆战队的将士们对于大帅说的从不怀疑，以前那些人没把城墙炸开，那是他们无能，不会使用火药，火药是大帅发明的，天底下有谁能比大帅更加清楚火药是怎么个使法。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三节 破城，杀人


人熊穿着重甲从薄雾里出来，他的每一步都沉重无比，稀烂的泥水飞溅，每一步都走的极为稳当，来到八牛弩射程之外将陌刀墩在地上，雄壮的身躯在冻雨中宛如魔神降世一般。


“杨万春出来！本将刀下不斩无名之辈！”


听了人熊的呼喝之声，李道宗哑然失笑，勒住马缰问身边的张士贵：“这个将校倒是雄壮，只是云侯打算与高丽人斗将不成？”


“老夫从没见过斗将只说，如果云侯能够激的杨万春出战，老夫倒是很想看看他们是如何斗将的，不过，依老夫看来，云侯之意不在于此，恐怕是在为那两道壕沟争取时间而已，毕竟有了中间的那道引水渠，另外的两道壕沟里应该没什么水了，放火药应该很方便。”


张士贵安抚了一下胯下的宝马，淡淡的对李道宗说。


李二却在左右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人，断鸿想问，李二笑着阻止了他的发问，把眼睛盯在城墙前面含笑不语。


城墙上不断地往下抛巨石，还把一桶桶的油脂往下倾倒，整个城墙边缘黑烟缭绕，烈火熊熊，铁盾底下忽然有大蓬的泥沙被抛了上来，覆盖在燃烧的盾牌上，泥沙很快就把火焰扑灭，叮叮当当的凿墙之声继续传来。


人熊一步一步的走向城墙，密集的箭矢击在铠甲上他也无所畏惧，一只带着铁指套的手挡在眼前，一脚踏碎一个死去的高丽士兵的脑袋，继续嘶吼：“杨万春何在？让你爷爷看看你，一会砍脑袋的时候不至于砍错！”


悍匪出身的人熊一辈子的梦想就是建功立业，封妻萌子，如今良机在前，焉能错过，从身后取过一颗破破烂烂的头颅，抓在手里大声说：“杨万春！想不想再见你儿子一面？哈哈哈，这就是！”说完就抡着那颗头颅的头发，将头颅远远地惯在城墙上，整只头颅立刻就被被摔开，脑浆四溢。


“云烨！你这个恶贼，老夫一定会生啖你的血肉，有本事，你就来攻城吧。”城头上的声音刚落，云烨这里的八牛弩就几乎是万箭齐发，顷刻间就覆盖了说话的那片区域。


一轮弩箭射罢，城墙上的声音又传了出来：“卑鄙小人，以暗箭伤人，云烨，老夫在这里。”他的话刚说完，自然又是一轮弩箭覆盖了过去。


这样的游戏一直都在进行，云烨似乎和那个所谓的杨万春扛上了，带着轱辘的轻便八牛弩，逐渐被那道声音引得偏离了正面战场。


“这是打仗，不是儿戏，云烨怎能如此的意气用事？八牛弩被调开，还怎么强攻？”不少的将领心里同时升起了疑问，这样没有目的的进攻完全是在浪费昂贵的弩箭。


李二含笑不语，李绩所有所思，程咬金，牛进达闭目养神，对将领们的窃窃私语不闻不问，断鸿也在不断地注意战场，忽然，他的身子一僵，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的战马往前驱赶一步，不落痕迹的挡在李二的右前方。


城头上升起了一面旗子，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将带着一位副将站在城墙上大声说：“云烨小儿，其蠢如猪，老夫略施小计，就将你玩弄于股掌之上，老夫杨万春就在这里，大好头颅在此，谁能夺走？”


枯瘦的中年副将也扯着嗓子哈哈大笑，指着帅旗下的云烨意态飞扬，似乎非常的看不起云烨的雕虫小技。


“杨万春该死了！”随着李二这句淡淡的话语，城墙不远的泥坑里猛地出现了一个魁梧的人影，才刚刚站定，就扣动了手里强弩，三道淡淡的影子全部没入了那个副将的身体，那个人影立刻抛下强弩，背起旁边高丽士兵的尸体，就往回跑。


李绩对于那个往回跑的士兵生死并不在意，而是狐疑的对程咬金说：“那个人怎么攻击的是副将，不是杨万春？”


程咬金看了李绩一眼说：“你见过杨万春？”


李绩若有所思的摇摇头，回头就对自己的副将下了准备攻击的命令。因为不用程咬金解释了，城头的那个老将抱着副将惊骇的不知说什么好，如果他是杨万春，这时候先把自己隐会垛堞之后才和常理，看他把副将的性命看得比自己的还要重的样子，李绩就明白那个副将才该是杨万春才是。


程咬金回头睥睨的扫视了一眼身后的将领说：“一群蠢货，记住了，当你以为敌人是蠢货的时候，很有可能自己已经是他娘的蠢货了。”


“老程，又不是你把杨万春设计死的，你嚣张个什么劲，云烨这个小王八蛋，用计又阴又损，杨万春不是想吃了他吗？没想到自己倒被云烨一口吞了。”


在众人说话的时候，跑远的八牛弩方阵又回来了，壕沟里的军士也像受惊的兔子从壕沟里飞快的跑出来，火药已经被点燃。


到这时，薛仁贵才口鼻青肿的跑了回来，背后的那具尸体上扎满了箭支，如果不是他一直在按照云烨吩咐的按着之字形道路狂奔，早就丧身在高丽人的八牛弩之下了。


断鸿把两团雪白的棉花递给了李二，李二撇着嘴摇摇头，他有一个怪癖，那就是喜欢听这种整耳欲聋的轰响，连雷声都喜欢的人怎么可能会放弃这样的享受时刻。


城墙似乎跳了起来，匆匆下来的一些高丽死士全都好像长了翅膀飞上了半空，声音并不响，很沉闷，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在一瞬间让人不能呼吸。


战马发出阵阵的哀鸣，不断地原地踏步，抖动的地面让它们感到极度的不舒服，看到碎石落在马前不远的地方，李二叹息一声说：“城破了！”


不等尘土被冻雨压制，云烨的前军就已经在快速的前进了，赖传峰，杨月礼一马当先钻进了烟雾弥漫的地方，当他们重新出现的时候，已经在城里了，高大的城墙变成了碎石散落在安市城里，一队高丽士兵静静地躺在乱石堆里，不管是受伤的，还是活着的，都好像听天由命了，一个拖着断腿在石头间隙爬行的高丽士兵，看到唐军走了进来，嚎叫了一声，就捡了一块石头扔了过去，他没有忘记，大唐的皇帝早就说过，安市城寸草不留。


立功心切的赖传峰，杨月明，人熊，还有刚刚吃了点东西就换上战甲的薛仁贵，分成四路沿着安市城仅有的四条街道狂飙。


陆战队本来就是为狭窄战场而生的，六人一队，操着自己的强弩交替着前进，开始薛仁贵还闯在最前面，很快他就发现，一队队陆战队的军士杀的人并不比自己少，而且远远地比自己更加的有效率，抹一把脸上的雨水，挥舞着自己的方天画戟，向城里最高大的城主府逼进，那里或许还有自己想要的功勋。


高丽人的抵抗是坚决的，不论男女老幼，都在进行着绝望的抵抗，云烨顺着缺口进了城，脚下全是粘糊糊的血泥，火药爆炸的时候，这里的人一定很多。一丈多宽的缺口足矣让穿着黑甲的玄甲军如同潮水般涌进来。


云烨知道他们为什么进来，李二受了辱骂，现在他们是来替李二复仇的，这座城市不可能有活人了，刘进宝和狗子把云烨扶到一个门廊里避雨，作战时没有披风挡雨，雨水顺着甲缝钻了进去，冷彻骨髓，侯爷身体不适，可不敢冻着了。


“狗子，吹号，我们的任务完成了，现在该撤退了，手上能不沾平民的血，还是少沾一点的好，我们用不着拿平民的人头来领功。”


狗子答应一声，站到雨地里就呜呜呜的吹起来号角，这是紧急集合号，听到号声的军士如果五鼓不到会被斩首的。


赖传峰也觉得杀戮的很无趣，自己刚刚放过一个小崽子，谁知道这个小崽子回头就给了自己一石头，正在考虑要不要砍死他的时候，听到了号角声，犹豫了一下，吐口唾沫，就转身离开，那个吓得屎尿齐流的小子，抱着一块石头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薛仁贵杀的正过瘾的时候，突然发现战场上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其余的人都在迅速的脱离战场，他们前进的时候交替掩护，撤退的时候也是如此，让那些以为唐军溃败的高丽人死伤惨重。


薛仁贵嘿嘿一笑，这一番厮杀正好活动开了他僵硬的筋骨，此时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剩下老子一个又如何，抡起方天画戟挑起了一个顽固的老头子，将他的身体重重的砸向人群，皇帝说了安市城寸草不留，所以只要杀人就好，谁管他杀的是谁。


人熊刚刚砸开了府库，瞄了一眼就退了出来，里面空空的，一个大子都没有，骂了声晦气，就打算将别的门劈开看看，隐约听见了号角声，仔细听了听，就拖着自己的陌刀往回走，五鼓不到会被斩首，这一条不能犯。


当云烨弯曲下最后一根手指的时候，整队报数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还不错，没有战死的，一千两百人都回来了，虽然不少人挂了彩，能活着就不错。


“哈哈哈，云侯，果然英雄出少年啊，老夫等人狂攻了半年多都束手无策，云侯三日就拿下了安市城，替陛下洗雪了耻辱，真是了不起，老朽佩服！”


李道宗阴测测的声音在云烨的耳边响起。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四节 痴人说梦


“王爷，您如果想笑就拿出真的笑容来，您如果不爽，就直接破口大骂，我都会接受，现如今，你我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阴不阴阳不阳的说话就过份了。


三个月前，你为什么不一口气把土山拿下来？为什么明知道自己能攻下土山偏偏放弃？我们是将军，不是政客，我们只考虑战场，其余的事情是陛下和房相他们能考虑的，听说三天时间里，因为你的懈怠，致使你的部下战损千人，你告诉我，为什么？”


李道宗从没有想到老好人一样的云烨居然会在一瞬间爆发了，不管是在朝堂，还是在私下里，这样说话的方式都是不适合的，但是云烨这么说了，还是大声吼出来的这就太不讲礼仪了，想要争辩几句，看见云烨发红的眼睛，悻悻的说了一句：“竖子无理！”就匆匆离去了，对于死去的无辜将士他自己也有愧在心。


云烨拖着疲惫的身体带着部下出了城，来到城外向李二缴令，坐在黄罗伞盖下的李二正和程咬金他们谈笑的愉快，见脏兮兮的云烨过来，就招招手，示意让他过来。


“还不错，知道虚者实之，实者虚之的道理，再历练几年就能统带大军了，跟着朕起家的将军，如今一个个的都老了，再爬冰卧雪的也不好，大唐军伍就该是这样，一茬茬的老将归田，一茬茬的年轻人顶上来，这样的大唐军队才能战无不胜，你替朕挽回了颜面，说说，想要什么，朕都会答应你。”


老程，老牛，许敬宗紧张的说不出话来，担心云烨提出什么不合时宜的条件来，不管是要求皇帝放过太子，还是要求皇帝放过安市城的平民，这都会掀了龙鳞，提这样的条件皇帝一定会勃然大怒的。


云烨的嘴动了好几下，最后喟叹一声说：“微臣疲惫至极，请陛下准许微臣回岭南修养一段时间，家祖身在岭南还需微臣侍奉，请陛下恩准。”


李二听到程咬金他们的大喘气的声音，笑了一下说：“也好，硬不下心来干大事，那就帮朕干点小事，朕不愿意看到大海上再有高丽的船只四处游荡，朕切断了高丽的所有商道，该死的海上的盗贼总会把补给源源不断的送到高丽，听着，朕要你将高丽，新罗，百济牢牢地锁在陆地上，寸板不得下海，岭南水师的印信朕会交给你，这两年就办好这件事吧！”


云烨懒得再问新罗，百济都是盟友，干嘛也要当猪关起来，现在自己满脑门的官司都理不清，李承乾的命运悬于一线，谁去管新罗，百济的人去死。


带着军队直接回到大营，吩咐厨子开始犒劳将士，自己直接回到帐篷里，准备睡死算了，说不定睁眼睛的时候会发现这一切都是一场噩梦。


打了胜仗军营里欢腾一片，安市城没了，大家也就能回家了，云烨穿着短裤把自己围在厚厚的棉被里，卷的像蚕一样，脑袋也塞进被子，之前已经吩咐了刘进宝，除非皇帝召见，李道宗就是想和自己打架，也需要等自己睡起来以后。


躺在被子里也不得安宁，脑子里总有惨叫声传过来，不是张亮的，这家伙这几天已经不怎么叫了，还知道蹒跚着走几步到云烨营寨的厨房里找点吃的，他的运气很好，总能找到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条，或者一碗浓浓的牛肉汤，如果运气再好一点，就会拿两颗厨子栽在碟子里的青蒜下面吃，皇帝的惩罚远远没有结束，张亮有这个心理准备。


云烨发现那些惨叫声不是来自外面，而是来自自己的脑子，就像录音机在做重复发音，惨叫声显得干涩而没有情感。


爬起来狠狠地灌了一坛子酒就好多了，不但惨叫声没了，连自己的说话的声音也听不见了，趁着还有最后的理智，把自己重新塞进棉被，就此沉沉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一声战马的嘶鸣惊醒，呻吟了一声，全身的骨头都变得酸软，关节处就像长了锈，忍着剧痛抻直了身子，喊了刘进宝两声，侯爷我如今手软脚软的穿不了衣服，闭着眼睛等了一会，不见人进来，这个狗才跑哪里去了？


努力的睁开眼睛，却发现床头站着一个人，很熟悉，眼睛有点花，努力的揉了两下，这才看清楚，是李承乾！


完了，这个混蛋到底还是被皇帝打败了，还被活捉了，看样子自己睡觉的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难道说自己也受了牵连，皇帝开恩把自己和这个混蛋关在了一起。


见他背着手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就来气。


“站着干什么，把我的衣服拿过来，你现在是阶下囚，怎么还摆太子的谱？”


李承乾把云烨的衣服抛过来说：“我什么时候和你摆过谱？你儿子把我家差点烧掉，我都一笑而过，这样的指责可轮不到你说。”


“好了，现在消停了？陛下把你发配到了那里？如果到了崖州就好了，你喜欢当皇帝，我们就白手起家，在海上建一个庞大的帝国，告诉你，海可比陆地大得多，太子当不了，算不得大事，反正你是陛下的儿子，他才不会干掉你，这就是资本，活着就是资本。


我发现了好几座张着香料的海岛，我们就先做香料的生意，逐渐的积累资本，等到资本积累的差不多，我们就去远海重新创建国家，对了，你倒是先把裤子给我拿过来，谁家穿衣服先穿外袍的。”


听着云烨絮絮叨叨的说话，李承乾好像笑的更加开怀，又把裤子扔给了云烨。


看了一眼李承乾的笑容，云烨也笑着说：“这就对了，不管多糟糕的环境，咱们都要笑着面对，不过手底下却要狠，这时候你是褪毛的凤凰不如鸡，一定有很多人准备对你不利，那些以前巴结你的人，受你恩惠的人说不定就是最想要你命的人。


咱兄弟就算是落了难，也不是阿猫阿狗就能欺负的，只要狠狠的干掉为首的狗杂种，手段一定要酷烈，让他们谁都不敢再生不该有的心思。


你的侍卫还剩下几个？我的护卫可不会跑，有他们在，咱们的安全就不用操心，不行，从现在就要制定新的计划，你先告诉我，陛下准备把你发配到那里？有了地方我们才好制定计划，穷山僻壤有时候也会遍地是财富，这是你父皇刚刚教给我的。”


李承乾转了一下眼珠子不服气的问：“你这么肯定我斗不过父皇？”


云烨斜着眼睛鄙夷的上下看了一下李承乾说：“不是我小看你，你和你岳父还有你那一群墙头草属下加起来还打不过陛下的一只手，只要你们一动，陛下就会像老虎一样的扑过去，别跟说侯君集是名将的屁话，我现在也是，只要陛下出现在两军阵前，将士们就会把你们从马上掀下来，捆的结结实实的送到陛下马前，对了，你是怎么被陛下抓到的？是不是被部下叛变送过来的？”


李承乾一屁股坐在床头，呆滞的说：“没人绑我过来，是我发现了一些不对头的事情，自己跑过来的，我没有造反的心思，不会，也不敢，我只是想要更大的权力多做些事情，皇位我从来都没有奢望过。


可是我岳父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父皇被杨万春困在安市城，讫干成基在幽州，封师进在登州，只要封锁了水陆粮草的通道，父皇的大军就会星散，到时候我们兵不血刃的就会执掌大权，只要我学着父皇的做法，把我父皇进位太上皇，依然免不了父慈子孝。


最后请我舅爷高士廉主持朝中大典，岳父可以带着草原上的大军入关，迅速平定不服气的诸王，出征高丽的诸位国公，家眷都在长安，威逼之下也会乖乖接受这样的现实，最后就是我在长安登基。”


“很好的计划啊，为什么你会觉得不对头？”云烨怪笑着问李承乾。


“滚！真要这么干了，就算是成功了，我大概也就剩下皇位了吧？我父皇有母后相伴，依然痛苦了这么些年，我这样一来，做的比我父皇还绝，彻彻底底的就成了孤家寡人，而且我岳父的权利好像大了点，这可不是做臣子的样子。


不错，我李承乾是想要舒展胸中的抱负，如果付出这样的代价，我还是干不出来，我母后会如何看我，父皇会如何看我，青雀他们会如何看我，还有你，会如何看我，没了你们这个世界才是真正的了无生趣，所以我押运着粮草直接来到军前，和我父皇待在一起，他们总不会再起什么异心了吧？”


听完李承乾的诉说，云烨这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这家伙这么做，无疑是所有办法中最好的办法，是最好的表明心迹的办法，所有的猜疑随着这个家伙来到军前，都会烟消云散，只是这么做，会让李二有那么一丝尴尬。


“老实说，侯君集说这个计划的时候你有没有一点点的心动？”云烨在李承乾的耳朵边上悄悄的问。


“怎么说呢，确实有那么一瞬间想那么干，呃！你打我做什么？”李承乾捂着肚子痛苦地倒在床上装作无辜的样子问云烨。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五节 论造反


压在心头的石头不见了，看什么都舒坦，刘进宝怎么就笑的这么憨厚呢？笑得好看就有赏赐，一个珠子就抛了过去，他的样子就更傻了。


冻雨怎么就下的这么缠绵？帐篷上到处都是晶莹剔透的冰溜子，掰一根下来，冻得不是很结实的冰溜子吃起来很像冰棍，如果撒点糖霜就好了。


撒一把糖霜，吸溜一口冰棒，天寒地冻的绝对是好享受，安市城的大火怎么就着的这么漂亮？下面是橘红色的，上面是滚滚的黑烟，时不时的还能飘来一阵烤肉的香味。


叼着冰棒看三千靺鞨叛军给自己挖坑，李二最恨的就是背叛，为首的叛军首领被扒了皮，红红的挂在旗杆上，全身再裹上一层冰，呲牙咧嘴的很有野兽派艺术氛围。


李承乾不明白云烨为什么会这么享受，他见过的死人也多了，可是扒掉皮的没见过，云烨能看得津津有味赞叹不绝也算是一种本事。


叛军首领的下场，让那三千靺鞨降军吓破了胆，不管如何哀求，哭泣，张士贵还是给他们每十人发了一把锄头，挖坑，还要把坑往大了挖，没经历过活埋的靺鞨野人死命的刨着坑，似乎表现好一点，就能活命一样。


“烨子，咱们走吧。”李承乾受不了云烨的重口味，强行拖着云烨回到了营帐。活埋人没什么好看的。


云烨的心情好，他的营寨里的气氛就欢快，前几天侯爷的脸上能刮下霜来，哪怕打赢了仗，还是不高兴，现在看着侯爷把冰棒吸得砰砰作响，就知道他的心情好极了。


太子殿下带来了大量的补给，干肉，罐头都有，人熊一口熏肉，一口糖水橘子吃的汁水淋漓，好不畅快。就是军中不得饮酒，这一条很没劲，船上的时候，每天二两烈酒是份例，每个人都有的，就这一点来看，当陆军很不划算。


只要心情好，云烨就有做饭的冲动，火堆上吊着一口大锅，红红的辣子油上下翻滚，巴掌大的羊肉片子在锅里起伏，军中谁要吃那种薄薄的肉片子，指头厚的肉块才是王道。


李承乾吃的不停地吸溜嘴，他最害怕辣，偏偏又最喜欢那种火辣辣的感觉，今天云烨过于兴奋了，不但辣椒放的多，不小心把花椒也放多了，现在两个人的嘴唇都已经失去了知觉，李承乾拿手指捅捅自己的嘴唇乌拉着问：“没知觉了，一会还要和我父皇奏对，这样的去见父皇，很是不敬啊！”


“狗屁的不敬，只要你不造反，就是对你父皇最大的尊敬，你们父子慢慢玩，我准备在登州发布文书，岭南水师必须在登州集结，然后开始封锁海域，陛下给的命令是这座半岛上寸板不得下海，高丽人要是有澡盆子飘在水面上都算我失职。”


“你就不能帮我想想法子，这事瞒不住人，我不造反自然没事，可是我岳父，讫干成基，封师进，杜正伦，杜荷，他们可就倒了大霉，都是我的属下，要是都被砍了头，以后谁还效忠我，你鬼点子多些，快些相处一个好办法。”


云烨把羊肉吃多了，又从锅里捞出一片已经煮得绵软的土豆片子，一边吃一边说：“就你这性子还要夺皇位，拉倒吧，其实这个时候才是你大显身手的时候，侯君集，讫干成基，封师进，杜正伦，杜荷这些人死以后才会对你有好处，他们死了，原来的势力不会消亡，在他们人心惶惶的时候，你只要略施手段，就能让他们投奔在你的旗下。


想想看，侯君集，讫干成基，封师进，杜正伦，杜荷这些人有几个是死心塌地的跟着你的，人家看中的不过是将来的利益，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只有他们完蛋了，他们的势力才算是真正的变成你的了，你这时候该盼着陛下对他们下重手才是，救援？你还打算给你自己找麻烦？”


“小烨，我总该有点道义吧，为他们想办法也是我作为上位者的份内事吧？”李承乾停下筷子，瞅着云烨犹豫地问。


“当然，你必须有道义，不过这东西要看给谁了，不能看到谁可怜就扔一大堆道义过去，值得救的，才救，那些一转眼就出卖你的人你把道义给了他们最后受伤害的人一定是你，不过也用不着你出马，侯君集的事情上你绝对插不上手，陛下也不会允许你插手，杜荷有杜如晦这个父亲，注定了不会受到过重的惩罚，杜正伦是陛下派给你的属官，生死之事就由陛下自己发落好了，讫干成基，封师进这两个人我们可以试试。”


云烨说完话也把筷子搁下，郑重的又对李承乾说：“我们打个赌，看看你看人的眼光如何，目标就是讫干成基，封师进，我们伪装成百骑司的人先把他们捕获，然后刑讯逼供，看看他们能不能帮着你守住秘密，如果守住了，没话说，你以后的作为我一定支持，要是他们守不住秘密，你就老老实实的干活，不在谋取更大的权力，如何？”


“你都刑讯逼供了，谁能守得住秘密，这不公平！”李承乾嚎叫起来，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三木之下，难有勇夫这样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没有？真的没有？刚才到我厨房里偷东西吃的那个家伙就抗住了刑讯逼供，听说倒吊起来拿漏斗往谷道里灌水这样的恶刑他都挺住了，陛下就是靠着这样的一帮子人完成了自己的大业，你要是连这样的人都没有，早点消停，我儿媳妇还在你那里养着呢，我可不愿意云家的人跟着你遭罪。”


李承乾转悠了好久才问云烨：“如果人家抓住你严刑逼供你能不能守住秘密？”


“这个，这个么其实很难，你知道我一向很怕疼，胆子也不够大，如果秘密的重要性比我的命重要，我会自尽，如果秘密没有我的命重要，在他们动刑之前我就会招了。”


“那你凭什么要求人家做到这一点？你自己都做不到。”李承乾开始咆哮起来，毕竟这样试探自己的部属，不管得到什么样的结果，都不会让他太愉快。


“我和他们不同，我比他们聪明，简直就是聪明人的楷模，聪明人在很早的时候就会嗅到危险逼近的味道，要嘛躲起来，要嘛逃走，再要嘛布置陷阱让对手往进钻，达到反击的目的，讫干成基和封师进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本事？


要知道现在他们的危险已经渐渐逼近了，如果在这样的条件下，他们还是被我们轻易地抓到，我甚至觉得没有试探的必要，一刀砍了就好，指望这样的蠢材帮你，对你是一种侮辱，老虎的部下最起码得是狼，你弄一群猪干什么，帮不上忙，还会坏事。”


李承乾极为伤感的说：“你明明知道我的手下都是一群猪，也不来帮我，带着全家远遁了一万多里，我想去找你想办法都做不到，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孤单，尤其是青雀也跑了，我在花园里坐了一夜，就是想不通，要是有你在，我的处境不会这么艰难。”


“错了，我和青雀俩个跑路，恰恰就是为了帮你，我问你，你觉得陛下现在对付你用了几成力道？”云烨把手放在膝盖上坐直了问李承乾。


“三成，或者两成？”李承乾不确定的说。


“没错，最多两成，一旦我和青雀加进去，陛下至少会用七分力道对付你，我们俩一个控制着武德殿，一个控制着岭南水师，更不要说我对商业的控制力，我们俩和你站到一起，哈哈，那可就热闹了，为了你们两个亲生儿子，陛下说不定连娘娘都要怀疑，我程伯伯，牛伯伯，秦伯伯，他们更不用说，这才是一股子颠覆天下的力量。


用的力道少了，就能收发自如，陛下就能控制打击你的程度，念在你是他亲儿子的份上，不会一拳把你打死。


如果加上我们，嘿嘿，陛下一定会全力以赴，这样的一拳打过来，旨在消灭敌人，那里还敢留力不发，如果你招架不好，那就完蛋了，必定会被这一拳打死，不管陛下将来会不会后悔，绝对先打过来再说，他吃了那么多的苦，废了那么大的心思，背负着恶名声得来的江山，他绝对不会任由别人夺走的。


我们最好的结果就是和陛下划江而治，从此不得了喽，南北之间烽烟滚滚，我们刚刚建设的差不多的大唐，立刻就会陷入战火，百姓流离失所，估计到了最后我们还是会被陛下打败，于是乎，我用大船带着大家远遁海外，大家在大海上重新建立一个国家。


这样的结果和你被贬到崖州有什么区别？除了将士们战死无数，百姓们四散奔逃，大唐被这一场大战打的千疮百孔，什么好处都没有，还不如干脆等你被贬到崖州，我们重新去打天下，来的痛快。


我和青雀跑路，躲得就是前面说的那一种结果，你很喜欢看到那种结果么？”


李承乾汗如雨下！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六节 造老子的反是传统


“其实你哪来的理由造反啊？啊？我一直没想通，目前你是皇位的唯一继承者，最有可能和你相争的青雀现在对皇位简直就是弃若敝履，他一心想要在学术上不朽，想通过自己的学识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人心上，我非常欣赏他的想法。


小恪现在像个惊弓之鸟一样，只要京城里传出夺嫡的风闻，立刻就会窜回封地，老老实实地和美女造小人，你其余的弟弟就算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子。


你的叔伯们胆敢起心思的估计用不着你出马，陛下就会把他们拍成肉酱，你到底怎么了，才会生出早日掌权的心思的？千万别告诉我你不是陛下和娘娘亲生的这种事，如果是这样，我就没话说了。”


趁着李承乾心理崩溃的时候多问一点，这个疑团云烨早就想解开了，以前自己以为只要搞定李泰，李承乾不要敢那么些混账事情，他的皇位就是稳的，事情明明在往好的方向进发，为什么中间会走一个大弯？


回过神来的李承乾见云烨居然质疑自己的血统，跳起来把云烨压在地上痛殴，打够了，这才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高傲的说：“我自然是我父皇和母后所生的嫡长子，生于承乾殿，所以起名承乾，字高明，武德三年我为恒山王，武德八年我为中山王，武德十年我为太子，血统高贵无匹，不是你这中杂鱼血统所能比拟的。


我太祖乃是西魏的八柱国之一，外祖也是八柱国，时代交往的都是举世无匹的勋贵大家，我们只与八柱国结亲，所以血脉自然精纯无比。


八柱国之首的宇文泰首创府兵制，虽说是柱国之首，但地位早已超然。元氏则是因地位尊崇而挂名，实际上是为六柱国，正合周礼治六军之意。六柱国，各督二个大将军，所以有十二大将军了。每个大将军督两个开府，每个开府各领一军，共二十四军，这就是府兵的原型，我太祖更是将府兵制引申到了天下，至此开了以民养军的先河。


我太祖获封唐国公，这就是大唐国号的由来，我关陇李家时代人才鼎盛，到了前隋，依然为关陇氏族之首。


隋炀帝倒行逆施，最后我祖父，我父亲这才起兵救天下收拾旧山河，我李承乾既然生于承乾殿，又名承乾，自然是要继承天下，想要继承天下岂能手中无权，所以我就自己小小的争取了一下，看看有没有可能成功，再试探一下我父皇的反应。”


云烨吐掉嘴里的枯草，翻过身子说：“胡说八道，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你是什么性子我会不知道？拜托你，说点老实话啊，到底是为了什么，不要拿家世来压我，知不知道寒辙这个家伙，人家的血统比你精纯多了，人家都是兄妹成亲的，所以他们家的人不是聪明的疯子，就是身体变异的傻子白痴，不要在我面前显摆你精纯的血统，在某些时候，精纯的血统还不如我这样的杂鱼血统有优势。”


看得出来，李承乾非常的不愿意说，好像有很大的忌讳似得。云烨长叹一声也不愿意强人所难，刚刚转过头，忽然又转过来看着李承乾说：“你的苦衷不会和你们家的血统有关吧？你杂七杂八的说了一大堆祖宗，说不定就和你家的血统或者祖宗规矩有关，而且陛下对你起了这种心思好像也不奇怪，似乎不这样做才奇怪。


呵呵，让我们把思维再散发一下，看看我们能想到什么？你家的族谱里没有关于太祖去世的详细记录，世祖的也只有寥寥几句，不像别人家连哀荣都要加上，听说我家的传记都要比太祖和世祖的详细些，这不合情理，除非皇家还有另外的一套本纪，如果我能看到这套本纪，一定会揭开你家的这个秘密，不过依我看来，你家的这个陋习真的算不得好，既然已经是形成规矩了，你将来怎么办？打算让象儿继续走你的老路？”


李承乾坐了下来，声音很小，但是极度坚决的说：“如果我成了皇帝，绝对不会这么干，我父皇的心思我知道，他已经这么做了，那么我就必须也这样做，狼王只能有一个，小狼就是在不断地向狼王发起攻击的时候才能学到本领，有的时候难免会有伤亡，不管是老狼王，还是小狼，都必须接受这样的挑战，胜者为王，这就是规矩。”


“原本是一群小狼在争，现在你这只小狼没对手了，所以老狼王决定亲自称量一下你这头小狼的份量，呀呀，这可苦了侯君集他们，弄了半天一个个都是陪练，这个秘密估计只有你和陛下才知道吧？青雀大概都不晓得。


怪不得陛下老神在在的毫不在意，这一回就是在看你会不会不顾国家，大军的安危冒险一击，陛下更多焦虑的是你的心性，而不是什么造反。”


李承乾虽然没有明说，云烨还是明白了李承乾为什么会起那种心思了，原因就在于李家人在把儿子当狼养，难怪历史上的李二看到懦弱的李治的时候会发出那句著名的哀叹“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


也难怪唐朝的每一次皇位接替都会伴随着无边的血腥，李世民如此，李治如此，李隆基如此，李亨也是如此，当李亨不再拿儿子做法之后，唐朝也就不可避免的走进了衰落时期，被一群宦官左右大唐的局势了。


“承乾，这个法子没错，最起码能保证坐在皇位上的人都是一代人杰，你如果废弃了这个法子，你的子孙生于富贵，长于深宫，徘徊于妇人中间，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帝王恐怕不太容易，所以这个法子去不得啊，陛下这么英明的人，都没有办法解开这个怪圈，我们慢慢想，总会有办法的。”


“可你刚才还说这个法子过于血腥了。”李承乾对云烨一会一个说法很不满意。


“确实太血腥了，大唐人多死一个我都心疼，不过现在外面正在活埋人，大火里也烧的都是尸体，为什么我就没有一点血腥的感觉都没有？更不要说旗杆上还挂着一个被剥了皮的人，原因就是你家的这个法子是在拿大唐的人来做试练的对象，如果和现在一样，死的都是外人，我就无所谓了。”


两个人为了切身体验一下什么叫做血腥，结伴走出巨大的军帐，被侍卫簇拥着来到了巨坑边上，那些被推进大坑的靺鞨叛军这才知道自己挖的这些大坑到底有什么用处，哭泣着，哀求着，被捆住了双手，整个人也像蛆一样的往上拱，希望可以逃离这个大坑。


“承乾，你看看，如果他们中间有人足够聪明，帮着别人用牙齿解开绳子，说不定那个被解开的人就会再回过头来帮他松绑，如果他们足够强悍，能够拧成一股绳，三千人在安市城这样复杂的地貌下，总会有逃出生天的。


可是，你看看，没有一个人这么做，一个都没有，更多的是想把别人踩在脚底下，期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掩埋，即使再愚蠢的人也知道自己就算爬上来也会被军士们踢下去，他们还是在做着这样徒劳无功的举动，执着的把自己最后一份理论上能够生存的希望也浪费了，我也害怕看见血腥，现在我必须面对，因为我发现，在大唐不残酷，就活不下去，这是一个铁与血的帝国，注定了是强者的乐园。”


玄甲军果然是冷血的，只要有顺着缓坡拱上来的人，就会一矛将这个靺鞨人刺穿，然后踢进大坑，云烨发现他们的眼神是冰冷的，就像一具没有生命的机器人。


活埋人的残酷到底超过了云烨的承受范围，和李承乾两个人转身就跑，刚才故作冷酷的样子全然不见，两个人跑的远远地直到听不见那些惨叫声这才一人趴在一辆大车的车辕上吐得稀里哗啦，刚才那顿美味的羊肉算是白吃了。


侍卫打来了清水，两人不断地漱嘴，不管怎么漱口，总有一股子血腥味在口鼻间缭绕不去，才以为自己已经无碍了，翻涌的胃部又让两人重新开始呕吐。


直到吐无可吐了，这才消停下来，互相看看对方蜡黄的脸色，一起摇摇头，不论怎么硬下心肠去感受那样的血腥，首先身体就不会接受，脆弱的胃部更是成为两人想成为绝世枭雄的拦路虎。


这还是旁观的缘故，如果是自己亲自下令，估计把敌人活埋完毕后，自己也该进棺材了，所以在看到拿着小刀子削羊腿吃的李二，两人一致从心底钦佩万分。


“怎么观看行刑也会呕吐的没了半条命？一个是大唐的太子，一个还是领兵作战的侯爵，这样下去成何体统，大唐以后还要交给治理，这让朕如何放心的下？


为政者，宽严相济，才是正道，有菩萨心肠，自然也有霹雳手段，一味的宽，或者一味的严都不对，不过今日你们两个就先体会一下什么叫做攻伐。


来人，给太子和云烨一人一只羊腿，在行刑现场吃完之后方能离开，断鸿，你去看着点，不得徇私！”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七节 李二的伤感和骄傲


听完李二的话之后，李承乾和云烨的脸色就从蜡黄变成了铅灰色，对于李二的话俩个人谁都不敢有意义，所以就一起恶狠狠地看着断鸿，眼神里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在对断鸿说，想死就吱一声。


不管谁被一位太子和一个侯爵威胁，都不会太好受，断鸿武功再好，在这俩个人面前也不免战战兢兢，因为他很清楚，这两个人都是眦厓必报的小人，现在自己有陛下的命令做后盾，可以把他们俩个整的很惨，但是事情过了之后，等待自己的未来命运一定不会太好，尤其是云烨，如果再让自己去做人肉靶子怎么办？


就在断鸿进退两难的时候，李二又说：“严松，你跟着去，将太子和蓝田侯绑在椅子上，要确保他们完整的看完行刑，羊腿自然也要吃完。”


云烨从来没见过这个严松，听都没听过，但是看到李承乾一脸的绝望之色，就知道这个家伙绝对不是断鸿这种可以威胁的人。


果然，从营帐的角落里哗啦哗啦的走出来一个穿着铠甲的虬髯大汉，站在李承乾和云烨的面前一言不发，云烨发现，这家伙的眼珠子都是那种死人才会有淡灰色。


“断鸿，把我的羊腿烤到九分熟，多加点辣椒。”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云烨只好最后要求一下自己的福利。


刚走出皇帝的营帐，就看到程咬金撕咬着一只羊腿走了过来，想和太子，云烨打个招呼，但是看到跟在后面的严松，就像是见到了鬼，拐了一个九十度的大弯直接出了营寨。


“承乾，这家伙什么来头，怎么谁看见他就像是见了鬼？”云烨翘着大拇指朝后指指，问李承乾，一个家仆而已，承乾怎么说都是未来的主子，他难道敢犯上不成？


“别问了，这家伙发誓要和我父皇同生共死的，咱哥俩惹不起这家伙，消停一会，想想怎么过了这关再说。”李承乾在不断地发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他明确地知道自己一定没法子撑过去。


大坑边上军士们往坑里填土填的正欢，有些奇葩的靺鞨叛军居然张开嘴巴接土，而且会把土吃下去，这样可不是办法啊，土多的是，吃不完的。


严松果然是一条好狗，对于李二的命令执行的一丝不苟，亲自拿绳子把李承乾还有云烨绑在椅子上，双手也被绑的结结实实。


“老严，你这么干，让我怎么一会怎么吃，把手松开，我自己吃。”


或许从来没有人这样称呼过他，严松愣了一下，冷冰冰的说：“我会让玄甲军的弟兄喂你们，捆住你的手是对你好。”


面对眼前嘈杂的环境，李承乾很想闭上眼睛，可是狗日的严松在李承乾的眼角处揉了几下，李承乾就不由自主的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活埋人的惨景，一丝不留的落入了他的眼睑。


云烨则不同，不停地在那里大呼小叫：“蠢货，赶快啊，他快爬上来了，对，对一枪把他捅下去，哎呀位置捅的不对，一下子杀死了毫无趣味，慢点杀，我听说有一个家伙杀一人，足足杀了三个月才杀死。”


严松才不管李承乾是不是有多难受，一个穿着黑甲的军士面无表情的把一大块羊肉塞进李承乾的嘴里，云烨就好的多，大口的撕咬着羊肉，还不断的评论玄甲军士卒的枪法。


“老严，就这点场面？老子当年在草原上拿人的脑袋当球踢，在辽东也见过吃人，还和吃人的家伙一路来到了大营，这都是小场面。”


李承乾快要噎死了，吃了吐，吐了再吃，眼泪鼻涕糊了一脸，隐隐约约听到云烨的胡言乱语，只想把他的那张乌鸦嘴死死地捂住，这纯粹是作死的节奏。


严松嘿嘿的冷笑一声，探手拿过一把丈二长枪，随便往坑里一扎，手往上一挑，枪尖上就扎着一个死命挣扎的人。


枪收回来，那个战俘就跪在云烨的面前，严松腰畔闪过一道寒光，那个战俘的脑袋就飞上了半空，严松斩杀的非常有技术，脖腔子里的鲜血窜起来三尺多高，全部洒在云烨脚下的沙土上，云烨的身上半点都没沾上。


云烨的脸又变成黄色的了，硬是挤出一丝狰狞的笑容，大大的撕咬了一口羊腿，嚼也不嚼就吞了下去，闻着浓烈的血腥味，强行把呕吐的意愿压制下去，梗着脖子对严松说：“这算什么，老子在高丽杀死的人足足有十万，人脑袋又不是没砍过。”


李承乾已经软软的躺在椅子上，意识都有些模糊，好在能听到云烨的说话声，多少给了他一点安慰，他现在已经开始吐苦胆了，但是那个该死的玄甲军还是在往他嘴里塞羊肉，他感觉自己的不是松软的羊肉，而是那些冰冷的尸体。


严松冲着云烨挑挑大拇指说了声：“好汉子！”说完了一脚把那具无头死尸踢进了大坑，长枪再次往坑里一探，枪尖上又挂着一个人，狞笑着对云烨说：“那就试试这个。”话还没说完，一刀就给这个俘虏开了膛，花花绿绿的内脏哗啦一下就掉在云烨的脚下，战俘无力的被长枪挑着，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眼睛还在不断地眨动。


云烨带着笑容，眼睛睁得很大，毫无反应，严松很是惊讶，拿手探探云烨的脉搏，不由得笑着对旁边的玄甲军说：“昏过去了！”


晕过去的可不止云烨一个，李承乾晕过去的时间比他还早了一些，最令人发指的就是那些玄甲军，即使两个人都晕了，依然在往他们的嘴里塞羊肉，塞完了，再掏出了来，然后再塞，看样子哪怕云烨和李承乾就算是死了，他们依然打算这么干，李二的旨意是把羊腿吃光，在他们看来，不管是吃羊腿，还是吃石头，这两个人都必须严格遵从皇帝的旨意吃完。


严松把两根一丝肉都没有的羊骨头放在盘子里才让人抬着云烨和李承乾去交旨，不管他们俩个的样子多么的不妥当。


李二亲自检查了李承乾和云烨的脉搏，叹了口气说：“没一个能成大器的，一个个心肠软成这样，将来怎么得了。”


严松低声的进言道：“陛下，不如将太子和蓝田侯交给末将，末将坚信，有三个月的时间一定还陛下俩个心如铁石的人回来，好铁还需要锻打才成。”


李二摇摇头说：“你不明白，心如铁石和枭雄本质这两者有着天壤之别，心如铁石这样的心智后天能够培养出来，而枭雄本质就不同了，那是先天的，后天无法培养，即使培养出来也是假的。


当年赵武灵王就和朕有一样的烦恼，由于他的方法不对，这个因为推行的‘胡服骑射’政策，使赵国因而得以强盛，灭中山国，败林胡、楼烦二族，辟云中、雁门、代三郡，并修筑了‘赵长城’的强悍帝王，最后却饿死在了沙丘宫。


他培育了两个儿子的野心，却没有注重他们原来的本质，这就是他的取死之道，知道吗，克定祸乱曰武，乱而不损曰灵，他的谥号一褒一贬，诚是让人哭笑不得。”


李二低头看看还在不断抽搐呕吐的李承乾和云烨两个人，掏出手帕，帮着俩人擦擦嘴角的苦胆，又对严松说：“这两个孩子一个是朕最好的儿子，一个是朕最好的女婿，都是忠孝仁厚的好孩子，别的帝王有一个这样的孩子就该庆幸，朕却有三个。”


“陛下洪福齐天，自当受上苍保佑，有三个好孩子也是您该得的眷顾！”严松把这马屁话说的斩钉截铁。


李二却不怀疑严松这话的真诚性，点点头说：“确实是上天眷顾，别的帝王的内宫乱成一团糟，只有朕的家事井井有条，儿子们忠孝诚敬，女儿们端庄能干，原因就是这三个大一些的孩子做出了最好的表率，那一个都在自己的领域里能力非凡，而且德行无亏，有时候朕都在怀疑，自己这还是不是帝王家。


承乾要求权利的举动，都是朕硬生生的逼出来的，太上皇也心怀叵测的给他讲述李家的传统，如今把这孩子快逼到绝路上了，没想到他依然选择相信自己的父亲，相信自己靠叛乱起家的父亲，两个孩子明知道不该到军前来，这是对他们来说是最糟的一个选择，依然来了，就像是被老狼粗暴的撵出去的两个幼崽，还是嘤嘤的哀啼着回到老狼的身边。”


李二说到这里眼圈有些发红，伤感的朝着严松挥挥手说：“送他们回营帐，吩咐御医好生照料，他们心神受到了冲击，身体一定耗损的厉害，若有半点差池，让御医提头来见。”


在李二关切的目光中，李承乾和云烨被侍卫小心的抬走了。


李二走到营帐外面，才清朗了不到半天的天空又开始下起了雨，不过这一次，雨里面夹杂着大片的雪花，过了一会，最后的一丝雨滴也不见了，从天空掉落的只剩下茫茫的白雪，落到地上却不见白色，顷刻间就化为雪水混入了这片黑土地之中。


周天寒彻！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八节 想做好人的李承乾


云烨狂叫一声从床上翻起来，二话不说赤着脚就跑进了雪地里，奶奶的，太吓人了，活到现在才知道人的脾是黄色的，肝胆是绿色的，肾是黑的，肠子是花花绿绿的，都说心被摘下来还能跳，这他娘的都是真的，那颗心就在自己的脚底下一收一缩的。


狗日的严松，吓死老子了，以前看小鹰杀猪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现在看到严松杀人，这就完全不同了，本来因该呕吐的，现在吓的老子连呕吐都不会了。


狗日的天气很冷，脚已经没知觉了，狗日的刘进宝你就不能跑快些把老子抓住？抱着棉被跑的像乌龟，老子的两条腿不听使唤！


在云烨的企盼中嚎啕大哭的刘进宝终于抓住了云烨，把侯爷用棉被包起来，卷成卷就抬回了营帐。


“我刚才光着脚满世界乱跑的事情不许外传，小心我恼羞成怒之下灭口。”


“哎呀，云侯，您是惊惧过度，乱跑是人趋利避害的本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老朽听说了，刽子手把叛匪的肚子破开，内脏在您的脚底下堆了一堆，这的确很吓人，只要不是习惯杀人的杀才，那个不会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害怕就对了，这说明您本来就是纯良之辈，太子殿下比您还严重些，现在还坐在炉子边上发呆呢。”


不愧是御医，两句话就解开了云烨的心结，既然是普通人的正常反应那就没关系了，云烨从来没有把自己归类到变态的那一群人里面，寒辙才是变态，自己是好人。


云烨把自己是好人这句话翻来覆去的不断的念叨了好几遍，这才安定下来，灌了一大碗腥臭的药汁子，能不能安神补脑不知道，倒是空空的肚子里立马就暖洋洋的没刚才那么饿了，现在必须去看看承乾，这家伙比自己还脆弱些。


不远，就在隔壁，把御医撵出去，免得妨碍两个病人讨论病情，承乾的样子非常的让人担忧，他正在把一个土豆不断地在炉子上翻烤，而且把这活干的全神贯注。


土豆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眼看着就熟了，整间帐篷里都弥漫着一股子烤土豆的焦香，从时间上判断，这家伙比自己醒来的时间还长些。


李承乾不断地给手上吹着凉气，呲牙咧嘴的把土豆掰成两瓣递给了云烨一半，云烨接过土豆终于放心了，虽然受了刺激，还好，没有变傻。


“其实这种训练，我已经接受过好几次了，以前是杀小狗，杀小羊，杀鸡，后来就变成了杀猪，杀羊，杀牛，直到我的一匹马被我亲手杀死以后，我以为自己已经不害怕杀生了，谁知道战场上杀敌人，和战场上杀那些手无寸铁的人是两种不同的感觉，到底没抗住啊，你抗住了没有？当时听你把话说得很硬气。”


“没有，晕过去了，刚才还光着脚在雪地里跑了一圈，刘进宝都追不上。”


听了云烨的话，李承乾满意的点点头，总算是有一个比自己更丢人的家伙出现了，自己还算不得凄惨。


“知不知道，我杀的那匹马对我来说很重要，就像你和旺财之间的情感，那匹马死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喜欢过别的马，我害怕那种情形再来一次。”


“我不成，谁要杀旺财我一定拼命，旺财少一根毛都不行，对我来说，旺财就不是一匹马，是我的兄弟，我们早就约好了一起享乐至死的。”


“这是你的弱点，如果人家拿把刀子架在旺财脖子上你怎么办？”


“好办，立刻举手投降，这个不用想。”云烨回答的很快，并且坚决。


“就是这个样子，我父皇说喜欢的东西越多，眷顾的东西越多，你本身的弱点就越多，我发现你这家伙很好控制，满身都是弱点，你是怎么在尔虞我诈的朝堂上活下来的？”李承乾第一次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云烨。


“总有人想控制我，陛下和娘娘就算了，我打不过，但是窦燕山之类的就不行了，我帮他出了一个很好的主意，还帮着他找到了金矿，也算是最后报答过他的大恩了。”


“比如他最后被鳄鱼咬死？”李承乾嗤了一声，就低下头继续吃土豆，土豆烤的确实不错，外面焦黄，里面绵软，很好的土豆，沙心的吃到嘴里绝对是一种享受。


“烨子，当初我去陇右的时候恰好是我心绪最低落的时候，我亲手杀了陪伴我长大的马，如果不是和你们在陇右胡闹了一阵子，我估计我走不出那个阴影，这一次也一样，因为有你陪着我才不太恐惧，知不知道，当我被绑在椅子上的时候，转头看到你一样被捆在椅子上，心里没道理的感到一阵安心，本来我们都能熬过去的，就是你无端的招惹严松，他杀人杀的太恶心了，这才没熬过去。


不过这样也好，父皇对我期望很高，我总是让父皇失望，再失望一次也算不得什么。”


云烨把最后一口土豆连皮塞进嘴里吃下去腾出手来拍着李承乾的肩膀说：“你觉得你做错了没有？”


李承乾思考了一阵子坚决地说：“我没错，我没做错，不管从上古的经卷里，还是你恩师传下来的《三字经》里都说人生下来本性是善的，至于佛经就更加不断地在弘扬这种观点，如果非要成为一个恶人才能统治国家，那么，我李家的传统和远古的圣王到底谁才是正确的？孤寡二字其实都代表着唯一，天上地下我为尊，皇帝称孤道寡其实就是在强调自己的权威，生杀予夺，予取予求，这就是一个皇帝的全部？不会吧！


烨子，我不信只有王霸才能治理国家，我一定会成为皇帝的，帝王手段我不用，难道就不能成为一个好皇帝？我不信，我想试试。”


“别太绝对，有光明，自然就有黑暗，她们是孪生姊妹，逃避不开，就像陛下说的，有菩萨心肠，自然也会有霹雳手段，你随着自己的本心走就是了，何必把自己活的那么累，皇帝也不过就是一个工作，为了工作把自己整个人都搭进去不值，更何况在我看来，皇帝简直就是这个世上最无趣的工作，整天把自己关在皇宫里，像奴隶多过像自由人，尤其是像陛下这么尽职的皇帝，日子就过得更加的凄惨。”


李承乾把眼睛都要眨烂了，但是云烨没看见，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口袋里该是还有一些生的毛栗子才对，现在拿出来放在火炉上煨烤，一定不错。


后脑勺传来的剧痛让他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刚要准备破口大骂，立马就习惯性的弯下腰行礼，被李二揍了，那只能认了。


李二从他手里夺过毛栗子放在炉子的盖子上来回拨拉着，找了个舒服的位子坐下来对云烨说：“说说，朕怎么就凄惨了，今天把话说不明白可不行。”


“微臣刚才就是在信口胡诌，您大人大量，就不要往心里去。”胡说八道被正主抓了个正形，道歉就是了，李二的心胸很宽阔，应该不在乎这么两句闲话。


“唔，朕一向宽宏大量，你也一向胡说惯了，这个可以不追究，但是皇帝是一份工作的说法倒也新鲜，说说这个，朕觉得有几分道理。”


云烨的脑子在飞快的转动，太清楚李二了，越是这么说，就说明他越是记恨你，不信，你看看魏征的下场就知道了，今天必须把这句话圆过去，否则没好果子吃。


“陛下，天生四民以维民生，只要是人就逃不脱养家糊口的命，农户是一种职业，匠户也是一种职业，军人也是职业，宰相也是职业。


我们不论他们之间地位的不同，最终的结果其实就是挣到银子养家活口，虽然房相挣得可能多一些，可以多讨两房妻室，您看他们的根子和本质，其实都是一样的。


百姓和勋贵，甚至陛下您，我们共同了组成了这个宣威赫赫的帝国，在这个帝国里，每个人都在工作，才能保证这个帝国永远辉煌下去。


农户需要种地，匠户需要做工，军人需要保家卫国，勋贵们需要辅助陛下让天下人都各安其道，最后的决断总要交到陛下手里的。


我们其实就是一根粗大的链条组成的圆圈，少了哪一环都不成，所以微臣说陛下您就算是九五之尊，也难逃劳心劳力的命，秦皇一日要观看三百斤重的竹简，陛下您一天要看的卷宗如果刻成竹简，绝对不会少于五百斤，甚至还要多。


既然我们都是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农户是职业，匠户是职业，军人也是职业，宰相也是职业，那么，没道理作为铁链上最重要一环的皇帝就不是职业了？”


李二不置可否的撇撇嘴说：“巧舌如簧，纵横家的诡辩之术用到这里倒也贴切，算你过关，大军就要开拔班师了，你的战舰在哪？”


“就靠在辽水口，公主号负责警戒，青雀号负责打猎，承乾号负责监视海面，这个命令直到微臣上了船才会取消。”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三十九节 太祖和太宗


“朕的大帝号座舟在那里？”李二突然问了这么一句，估计是被刚才的公主号，青雀号，承乾号的名字挑起了思绪。


“已经在铺设龙骨了，青雀从海岛上弄来了很多名贵的木料，就是为他做准备的，不知道现在进度如何了。”云烨果断的出卖了李泰。


“这瞎话说的结实，朕还没办法求证，估计一会你的护卫就会跑到海边把这消息传回岭南，好让青雀在岭南赶紧施工，等到朕派去的人观看的时候，龙骨恐怕就真的铺设好了，也罢，既然打算要造了，就好好造一艘，不要瞎凑活。”


对于李二的善解人意，云烨非常感激，连忙问：“陛下可对大帝号有什么要求么？上面要不要加装武器，您对船舱有什么要求，整只舰船需要多大，准备在上面安置多少侍卫，准备多少间客房，你的舱房按照太极殿寝宫安置如何？


您喜欢红檀还是黑檀？或者紫檀？哦，陛下的座舟必然要用紫檀，主战武器用八牛弩如何？火油，火药，撞搥这些制式装备一定要有吧？舰桥做成宫殿式样可成？”


云烨连珠炮一样的问话，让李二和李承乾瞠目结舌，李二止住云烨的快嘴吃惊地问：“岭南的造船业已经达到如此地步了吗？各色檀木可价值不菲啊。”


“木料算什么事啊，您没见海岛上统御百十里地的国王，人家住的宫殿，全是一水的好木料，整座宫殿香气缭绕，虫蚁不生，蚊蝇不进，青雀在岛上帮着其中的一个国王平灭了十几个国家，报酬就是十几座王宫，人家茅坑上的踏板都是象牙木，名贵木料在南海不值钱，就跟香料一样，一长就长得满岛都是。”


李承乾咕咚的咽了一口口水急切地问：“我的承乾号上都有哪些好木料？”


“在爪哇的时候，船上的工匠把你的座舟上的家具都换成了黑檀，整座舱房还用黑檀解成的木板装饰了一遍，青雀说你从小就喜欢黑色，所以他做的主，全给你换成黑檀的了，回国的时候你就可以坐着它回去。”


“真的？莫非青雀号，公主号也全是名贵木料装饰了一遍？”李二捻着胡须很是向往。


“自然是真的，青雀喜欢胭脂木，所以青雀号的舱室都是胭脂木装饰的，家具也是，整座舱室带有一股子淡淡的胭脂的甜香，微臣比较没出息，喜欢红檀，所以公主号上到处都是红檀，俗不可耐，至少青雀是这么说的。”


李承乾已经跃跃欲试的准备去看自己的船，李二也迫切地说：“两年时间，你回家的时候把大帝号带回来，朕要在上面大宴群臣。”


“不成的，陛下，大帝号太大了，最多顺着长江溯流而上开到岳州，运河，以及黄河这种小河沟进不来的。”


李二仰天大笑，拍着膝盖说：“就你小子机灵，想用一艘船就把朕骗的驾临岳州，你好乘机把岳州打造成长江上的第一名城，想得美，朕不是隋炀帝，为了下扬州看琼花就祸害国家，这种事朕不干，要嘛你想办法把船开过来，要嘛你就把船造的小一点，总之，朕不会上你的当，以前害得朕吃蝗虫的事情朕可没有忘，除非岳州真的变成大唐必不可少的重镇，朕才有可能驾临岳州，否则就不必想了。”


云烨的头很疼，现在想骗李二越来越难了，只要自己的心思一动，人家就会立即察觉，不管你说的天花乱坠，人家就是以不变应万变，拿他一点办法没有。


“陛下，您不知道，造船是有规格的，承乾号，青雀号，公主号是一气造出来的姊妹舰船，他们的规格型号都是相同的，已经造出来了没法子改变，您的大帝号必须在排水量等等数据上超越这三艘姊妹舰才成。


如果把它造的还没有这三艘船大，大帝号就名不副实了，造了还不如不造。”为了给岳州的发展铺路，云烨苦口婆心的劝说李二去岳州。


“难道这三艘船比杨素造的五牙舰还要大？”李二听明白了，拧着眉毛问云烨，他很好奇这样的巨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陛下，海船和内河船不一样，甲板上的建筑越高，翻船的可能性就越高，五牙大舰如果到了海上，只要风稍微大一点，就会倾覆，海船的吃水深，就是为了安全性着想。”给李二这个旱鸭子普及常识很困难，主要是他从不认为自己无知，哪怕他是错的，最后正确的必定是他，见怪不怪了。


“看看再说。”李二抱着审慎的态度走了，李承乾立刻就疯魔了，这就要收拾行装去海边，看自己的大船。


两个可有可无的闲人，被李二派了五千将士由程咬金，牛进达两位老帅护送着开始向辽水进发，他自己带着大队人马也开始缓缓拔营，大唐第一次出征高丽的任务圆满完成，将高丽人压缩在了鸭绿水一代不得寸进。


执失思力、契苾何力、阿史那弥射，还有张俭被留了下来，屯驻白岩城，后黄城监视高丽的动向。


在从辽东撤退的时候，李二强迫辽东城和盖牟城的居民迁往唐的地域内，大约有7万高丽人被迫从辽东迁入唐，他的旨意被长孙无忌完美的执行了，这片土地将会重归洪荒，再无人烟。


夏四月十一日，唐军到达营州，以太牢（牛、羊、猪三牲全备）之礼祭奠战死将士。二十一日李世民率军进入临渝关，皇太子李承乾自莱州前往临渝关接驾。二十三日到达汉武台（在河北秦皇岛北戴河联峰山上），刻石纪功。


李二的煌煌天威到底无人敢于违逆，人才到汉武台，侯君集的告病的奏章就已经通过八百里加急送了过来，高士廉也自说年高昏悖不堪大任请求告老，李承乾的属官少师杜正伦上表说自己无才无德，不配辅佐太子，请求贬官远窜。讫干成基于青楼内厮混的时候居然就此不知所踪。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鱼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云烨坐在船上在风雨中唱起了这首太祖的《汤淘沙，北戴河》，李承乾在一边鼓着腮帮子吹着笙相和，李二坐在黑檀木的椅子上拿手打着节拍，岑文本也拍着船舷以啸声作歌，至于许敬宗更是一副如饮佳酿的神情，但是听到往事越千年这一句的时候就像是吃了老鼠屎，整张脸都抽抽了。


李二烦躁的拍着椅子扶手让所有人都停下来，指着云烨说：“就知道你拼凑出来的东西总有漏洞，丢人了不是，为了合拍，居然说往事越千年，魏武到现在最多四百余年，哪来的千年，抠字眼抠到不学无术的地步，还能合辙押韵，就你一个人有这本事。


岑卿，你也是诗字双绝的大才子，给这个不学无术的小子把这句改过来，朕改了两三遍好像都不满意，你试试。”


岑文本搜索枯肠的思考了良久才说：“陛下，往事越千年这句确实不合情理，但是放在这里却是恰当无比，如果用了往事四百年这样的句子，虽然比较合理，但是整首长短句的气势就弱了三分，想要改的符合历史，又要保留整个长短句大气磅礴的气势，难，难，难！”


李二站了起来也走到风雨中，感受着承乾号乘风破浪的气势笑着说：“朕一生都不敢追求十全十美，总觉得有些缺憾才好，十全十美的事情是上苍才能做的事情，留些遗憾有何不可，且留了这句往事越千年吧！”


许敬宗鼓掌大笑道：“陛下所说真是金玉良言，遁去的一虚无缥缈，无从捉摸，云侯的恩师也曾经说过世上的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陛下自辽东大胜而还，汉武台上勒石记功，自是无上的武勋，但是杀伐气未免重了一些，如今云侯作歌，有些微的缺憾正好补足文治雅言，汉武台上又添佳话，足以流传后世，让后辈子孙也领略一下吾皇的心胸，岂不快哉！”


甲板上的群臣顿时大笑，齐声恭贺李二得传文名，至于这首诗的伪作者云烨被大家齐齐的无视。


风雨中巨舟鲲鱼般的鼓浪前进，攀在桅杆上的水手不断地报告前方的状况，刘仁愿亲自操舟，让承乾号稳稳地在风浪里前行，一米多高的海浪，对于承乾号来说不算什么，比这更大的海浪它都能如履平地。


靶船就在前方，李二站在舰桥上远远地观望，见刘仁愿一声令下准备，甲板上就升起八座木制的小房子，船舷下的舱门也被打开，令人牙齿都酸的八牛弩上弦的声音沿着铜管传到舰桥，刘仁愿再次下令开火！


李二就看到十几道冒着白烟的八牛弩箭矢准确的扎在靶船上，随着几声轻响，弩箭上的火油包立刻炸开，靶船顷刻间就被大火笼罩，紧接着一声巨响传过来，靶船化成一个巨大的火球炸裂开来，火焰回缩之后，海面上就剩下几片木板飘在海上。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节 胜利后的欢宴


“巨舰的威力竟至如斯？”李绩放下手里的望远镜，疑惑的看着云烨，他不相信十几只弩箭会在顷刻间将一座巨舟毁的不见踪影。


“是不该有这么大的威力，为了让陛下能够直观地看到海战，下官就在靶船上装载了一些猛火油，最后的那声爆炸，是猛火油炸开后的反应，不过，十几只弩箭已经足以毁掉巨舰，您也知道，猛火油用水浇不灭的，无论如何，这艘船毁定了。”


听了云烨的介绍，诸位老将这才点点头，李二摸着承乾号这艘海上利器赞不绝口，他做了很多船，能在风浪中保持如此平稳的就承乾号一艘，又看看航行在两边保驾护航的公主号和承乾号对云烨说。


“大帝号就按照你们的设想建吧，他本来就该是海上的蛟龙，怎能躲在内河成为玩物，如果按照你的设想建成以大帝号为龙头的舰队，朕会亲自去岳州云梦泽检验一下的。”


云烨大喜，只要李二同意自己动用岭南的钱粮，自己还能集中泉州，杭州的造船工匠，再加上邕州有无数已经阴好的木材，两年时间足够自己造出一大六小的一支小型舰队，这该是大唐火力最强悍的一支舰队了，到时候估计会被李二亲自掌握，不过，不管是谁在操控这些战舰，都会是大唐海上的硬实力。


添酒回灯重开宴，承乾号继续在海上巡航，巨大的舱房里，已经是杯筹交错，群臣欢宴，自然少不了投壶这种游戏。


玩这种游戏云烨非常的挫，以前玩就被人家灌酒灌得不知道东南西北，可是今天，他偏偏大发神威，带着白羽的箭杆总是很听话的被他投进了铜壶里。


投壶高手许敬宗大呼冤枉，说船板晃来晃去的总是影响他的发挥，这东西就是这样，越是高手，在摇晃的船上就越是投不准，结果喊冤没用，被程咬金扳着脑袋灌了一壶。


云烨和李承乾两个人阴笑着看严松吃一条很大的猪腿，刚才皇帝刚刚夸过这家伙是自己的樊哙，既然是樊哙怎么可能不给一条带着血丝的猪腿啃，这样也太不符合樊哙在鸿门宴上的表现了。于是在云烨的吩咐下，厨房找了一条猪腿，随便的在开水锅里涮了一下，找了个盾牌装上，就给严松送了过来，说这是猛士才有的待遇。


严松晕船，云烨早就发现了，这家伙在陆地上或许是真猛士，但是上了船，虽然四周都被御林军控制了，但是云烨在船上想要折腾一下严松还是没问题的。


断鸿端着盘子吃一口手里巨大的对虾，就看一眼辛苦吃猪腿的严松，觉得自己当时把那个差事推掉是何其的明智，两个卑鄙小人，断鸿嘟囔一句，继续找对虾吃，这东西蘸上姜醋水，绝对是让人难以忘怀的美味。


严松吃了大半个猪腿，脸色煞白，猛地在胸口擂了两拳，脖子上的青筋暴跳，眼看就要吐出来了，云烨和李承乾眼巴巴的等着这家伙出丑，却不想这家伙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子，唰唰两下，就把剩下的猪腿肉剔了下来，张嘴高歌：


“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西有大秦，如日方升，百年国恨，沧海难平。天下纷扰，何得康宁，秦有锐士，谁与争雄？”这家伙唱一句，就吃一大口肉，再唱一句，就喝一大碗酒，等到战歌唱完，一只猪腿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


严松把带着血丝的猪腿骨往云烨的桌子上一放，红着眼睛说：“蒙云侯厚赐，猪肩已然食尽，有肉怎可无酒，末将敬云侯一碗。”


许敬宗笑着插话说：“一碗怎能尽兴，那里的酒坛甚多，你二人各取一坛一饮而尽才显豪气，严将军意下如何？”


严松大笑，走到酒坛子堆里随便拎了两坛子酒往桌子上一墩，示意云烨先挑，也表示自己没有作弊。


酒坛子上一个上面写着一个巨大的六十，一个上面写着十八，云烨再傻也知道怎么挑选，老程等人看到严松居然让云烨先挑酒，无不掩面叹息，在云家喝酒，这样的亏自己都不知道吃了多少回了，狗日的云家仆役习惯性的在一坛子烈酒边上放一坛子淡酒，好方便自家主人阴人，从摞酒的方式就能知道，厨子绝对是出自云家本府，许敬宗这个浑身冒坏水的早就和云烨穿一条裤子，他给的建议要是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


云烨也大笑一声，豪迈的就把写着十八的坛子拎过来，三四瓶子啤酒还灌不倒他，一巴掌拍开泥封，大叫一声：“猛士敬酒，岂有不饮之理，云某先干为敬。”


说完了就举起酒坛子痛饮，云家的低度酒最是香浓不过，都是用酒头子勾兑的，闻起来酒香四溢，喝下去却几乎没什么酒味，这东西原本就是为女眷准备的酒，特意加了蜂蜜，非常的香甜。


严松闻到了酒香，见云烨喝的豪气，伸出大拇指大声的赞了一声好，他觉得云烨这家伙虽然卑鄙，从酒量上看任然不失为一条好汉。


自己也拍开泥封，仰头就灌，云烨已经把一坛子酒已经喝得点滴不剩，夸张的把酒坛子倒过来，让最后的一滴酒也落进嘴里，豪迈之极。


喝六十度烈酒的严松才喝了几口就开始摇摇晃晃，可是他看见云烨喝完了一坛子酒依然坐的稳稳的，心中大为不服，一咬牙，闭上眼睛大口的吞咽烈酒，不愧是猛士，摇晃着身子到底把一坛子烈酒喝完了，居然还能喊出一句：“好酒！”


云烨怪笑着拿着一把小扇子冲着严松扇了两下，头晕眼花的严松再也站立不住，仰面朝天倒在甲板上，声音很大，嘴里的酒浆，肉末喷吐的像海里的鲸鱼喷出的水柱。


早就严阵以待的云家护卫见严松已经丢人完毕，就拖着他去外面冲洗，甲板上的秽物也在一瞬间就被清理完毕，临走时还燃起了熏香。


李二想不明白，严松是自己身边的绝对高手，向来以海量自居，怎么可能会喝不过云烨，这里面一定有古怪，其实不用猜，看看就知道不对劲，因为云烨正在和李承乾俩人碰杯祝贺，许敬宗也带着奸笑和俩人嘀嘀咕咕，于是唤过正躲在角落吃对虾的断鸿，指指桌子上还没被收走的酒坛子吩咐一声。


断鸿来到桌子边上，伸出指头在云烨喝过的酒坛子抹了一下，就把指头塞进嘴里吸吮，他没尝到酒味，反而品尝到了蜂蜜的甜香。


又把指头在严松喝过的就坛子里抹一下继续吸吮，不太喜欢喝酒的断鸿被酒味辣的歪歪嘴，连忙跑回李二的身边，把两坛子酒的情况告诉了李二，李二也只能报以苦笑，因为酒是严松亲手挑的，云烨再从两坛子酒里挑酒喝绝对符合规矩，严松就是有冤也无处诉说，这个暗亏是吃定了。


程咬金从来没有吃过新鲜海参，经过大葱熬出葱油之后爆香后的海参，那滋味绝对超乎了他的想象之外，今晚特意没有喝几口酒，光是葱爆海参他一个人就吃了四盘子，见旁边李绩的案子上还有，就拿过来继续吃，李绩看不上这黑乎乎的菜肴，见程咬金喜欢，就听之任之，却不想自己本来因该品尝的佳肴从嘴边溜走。


刘弘基喝了酒喜欢脱光衣服跳舞，云家的酒历来暴烈，幸好他还知道这是在御前，还留了一条裤衩，以前在青楼里跳舞，刘弘基从来都是不穿衣服的。


一个胸口全是黑魇魇胸毛的大汉光着身子在桌子上跳舞能好看到那里去，就这，李二还鼓掌叫好，今日开宴前他就说了，自己今日的身份是得胜还朝的统帅，不是皇帝，既然如此，他这些昔日的旧部自然就会玩的肆无忌惮。


刘弘基的大脚不小心踩翻了老程的葱爆海参，于是胡旋舞就变成了相扑，桌子倾倒，盘子乱飞，中间夹杂着南腔北调的喝骂声，整个船舱乱成了一团，断鸿忙着帮李二挡飞那些砸过来的盘子和菜汤，看他面色平静，不慌不忙的样子就知道这样的场景出现的不是一次两次了，李二麾下原本就出身很杂，不是响马，就是泼皮，大胜之后的恣意狂欢，总是会以斗殴收场，还好，这里是船上，大家都没有兵刃，在皇宫里的时候，光着身子骑着马夜战的也不在少数。


云烨带着李承乾和许敬宗从舱房的边上往外爬，许敬宗刚才已经被一只无名大脚在腰上踩踏过一次了，小心的把摔碎的瓷器扒拉到一边终于爬出了舱门，两人拖着哎哟哎哟惨叫的许敬宗上了前甲板，这时候才发现，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这种晦明晦暗时候是大海上最美的时刻，只要海水里的那一轮红丸跳出海面，整个大海上的景致就会瑰丽到极致。


海风里还夹杂着少许的寒意，被酒臭熏了整整一个晚上，这个时候吐故纳新让人有说不出的畅快，李承乾瞅着海面上升起的半轮红日自言自语的说：“真的好美啊！”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一节 贤妻良母


封师进快要被未知的恐惧折磨的发疯了，他万万没有料到太子居然会亲自去了军前，这样一来自己还能有好日子过？


幻想中的富贵变成了催魂夺命的毒药，如今，他不得不饮下这碗毒药，讫干成基消失了，不知道是已经隐姓埋名的遁于荒野，还是在百骑司的苦牢里受刑，总之下场都不太好，封师进走不掉，他其实也想走，但是家中老母妻儿一大堆人能走到那里去？


谋反从来都不是一个小罪名，如果太子和他们一起造反，失败了自己也有上命难违这样的一个借口，如今太子压根就没打算造反，这样所有的罪名都需要侯君集和自己这些想要攀龙附凤的人来承担。


侯君集自己带着枷锁从草原上步行回京等候发落，高士廉遣散家仆，独自一人留在洛阳等候天威的降临，虽然没有起事，没有给大唐造成任何损失，可是谋反这个罪名从来都不需要什么证据，一个意图谋反的罪名就足够抄家灭族了。


陛下就在登州附近，自己军中的五蠡司马已经接管了大营，所有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证明，危机在步步逼近。


自己的性命已经不在封师进的考虑范围之内，他最近转移了家产，只希望皇帝的雷霆之怒只落在自己一个人的身上。


“老爷，真的就无法挽回了么？”妻子刘氏用木盘端着饭菜走进书房，看到双目通红，明显又是一夜没睡的封师进，小心的问。


“木已成舟，奈何，奈何！”封师进喟叹一声，接过妻子手中的木盘放在桌子上，他与妻子乃是青梅竹马，自幼相识，少年相爱，至今相知不知不觉的已经过去了快三十个年头了，膝下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是聪明伶俐的好孩子，自己参与这件大事，原本就是想给孩子们一个更高，更好的出身，结果，造化弄人，一夜之间把本钱输的干干净净。


“你怎么还不走？文娘，趁着天色昏暗赶紧去舅舅家躲藏去吧，万一被拿住，就把罪名都推到我的身上，就说你和孩子毫不知情，我造的孽，我会一个人承受的。”


“老爷，您怎么糊涂了，落难之人那里还有什么亲戚，舅父家的大门紧闭，妾身敲了许久都无人应门，他们是担心自己受牵连，不收留我们母子，妾身也想清楚了，那里都不去了，家里只剩下您和母亲，我也放心不下，如果这一关真的躲不过去，咱们全家共赴黄泉就是，一路上也不会寂寞，就是苦了我的三个孩儿。”


封师进怔怔的听着妻子的诉说，抬头看着屋顶双拳攥的紧紧地却无话可说，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这本来就是世间的真理，自己对亲戚的期望过高了。


老母亲领着三个孙儿走了进来，老夫人面色如常，给孩子们布菜，见三个孩子吃的甚是香甜，目光就越发的慈爱。


“慈五儿，事到临头总要有担当的，你是太子六率出身，为太子着想原本就是你的责任，拾遗旁谏更是不可或缺，食君之禄，自然要忠君之事，太子想要获取更大的权力，你做为他的左屯中郎将，必然会一马当先，所以错不在你。


如今太子不愿意大唐出现祸乱，押着粮草去了军前，这样的选择也不能说不对，只是这样一来，就苦了你们，成了贼子乱臣，现在大难当前，有骨气的人要比没骨气的人更加的让人钦佩，所以娘希望你能成为一个有骨气的人，切切不可胡乱攀咬，一旦开了这个先河，咱们全家就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机了。


不要自乱阵脚，说不定陛下此时就在等你自己犯错，儿子要攻伐父亲不管是不是真的，对陛下来说都不是好事，你既然没有造反，那就大可不必慌乱，孩子，娘是经过乱世的，久居长安，家破人亡的惨事见得多了，有很多人家，就是因为自乱阵脚才遭到横祸，如果百骑司问起来，直接有话说话就是，不攀咬任何人，只说自己的事就好。”


刘氏也小声说：“夫郎，这是咱们全家的一次劫难，能逃脱也好，不能逃脱也罢，我和娘，孩子们总会和你在一起的。”


封师进点点头，端起饭碗开始吃饭，他一口气吃了三大碗饭，又喝了一碗菜汤，这才放下筷子，拿手在三个孩子的头上摸一下，给母亲行了礼，在妻子的帮助下穿好官服，既然官职还没有被掳夺，自己依然是堂堂的左屯卫中郎将。


“在一个充满野心的躁动、阴谋和猜忌的环境中，无论是积极谋划还是安分守己，都不能保证所有人都有相对一个圆满的结局，被杀或被陷害都是常事，正常的善终反倒成为偶然的特例了。


所以攀咬，构陷，出卖，就会层出不穷，发现一个点，就能扯出一条线，所以啊，承乾，我很不看好你比较喜欢的这个封师进，怎么，哪怕他出卖了你，你也只处置他一个人？他的家人自然是不能动，但是部下你总需要动一下吧，都是太子六率里的人，纯洁一下自己的队伍很有必要啊。”


云烨骑着马和李承乾并排行进在前往登州的道路上，李承乾不相信自己多年维系的太子六率，就像云烨说的那样随便拎出来一个人就会出卖自己，对自己的部下，他比云烨有信心的多。这回从父皇那里要来整顿太子六率的权利，他也很想看看自己的部下是不是如同云烨说的那么不堪。


前去打探消息的侍卫回来了，不等他禀报，云烨就笑着问：“封师进是不是跑了？”


“回禀太子殿下，封师进依然在左屯卫练兵。”侍卫没有理会云烨，依然一本正经的向李承乾汇报自己探明的情形。


“他的家人在不在，是不是已经不知去向了？”云烨执着的发问。


“他的老母妻儿俱在，只是遣散了家仆。”听了侍卫的报告，李承乾揶揄的看了云烨一眼，撇撇嘴下令继续前进，云烨猜错了不免有些难堪，摸摸鼻子催马跟上。


找了两个百骑司的人李承乾命他们将封师进带回准备好的地牢里，他坐在另外的一间房间里听云烨如何审讯封师进，这对李承乾来说是一种考核，考核一下他麾下的六率是不是忠诚，也是对李承乾多年来的统御能力做一个总结。


当两个穿着黑甲的武士找到封师进的时候，他好像半点都不惊讶，请他们出示了印信，安排好自己的军务之后，就随着他们上了一辆马车，由于双眼被蒙住，他只记得马车走了很久，过了一处闹市，又走过了一片树林，沿着颠簸的小路最后来到一出果园子里。


的确是果园子，这股子气息封师进非常的熟悉，小的时候自己家也有这样的一处果园，自己小的时候没有少在果园里胡闹，现在是六月，果子没有长成，花已经落下，眼睛虽然被蒙住，但是封师进非常的肯定这里就是一处果园。


被人领着下了一处楼梯，眼睛上的蒙布被抽掉，他揉了一下眼睛，这才看清楚这里的陈设，镣铐，火钳，鞭子，木架，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刑具，两个彪形大汉粗暴的解去了他的衣衫，将他绑在木架上。


封师进木头人一样任由壮汉施为，只是把眼睛朝黑暗处看，那里有人，他甚至能感受到那是一双不含好意的眼睛。


“我封师进乃是朝廷命官，犯了错，自然有司擒拿，如此鬼鬼祟祟的将我带来此地意欲何为？百骑司就能肆意践踏国法吗？”


“封师进，男，现年二十九岁，职数左屯卫中郎将，不错，不错，封师进，十一年的时间就从袭爵校尉混到中郎将殊为不易，念你也是人杰，告诉我你谋反的同伙，本官就免了你的肉刑，这样你我都省事。”


黑暗之中有一个平淡的声音传了过来，语音没有起伏变化，呆板的如同鹦鹉学舌，封师进听到话语里谋反两个字，就叹了口气，抬起头说：“本官是五品官，屯居登州乃是上命所遣，自去年开春到今年夏至，我左屯卫一兵一卒都没有离开屯居之地，何来谋反之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不是谋反自有陛下明鉴，尔等酷吏，想要从我嘴里听到攀诬之言，那是痴人说梦。”


“自贞观以后，多苦风疾，百司奏事，时时令太子决之，常称旨，由是参豫国政。……而陛下远征，正是智者雄起之时，天拂之，不取反受其害！封师进，这段话你该是不陌生吧？我百骑司虽然强横，但是没有证据从不抓人，就这一句话，将你满门抄斩不冤枉吧？”


封师进面色惨白，想不到自己和李安俨，赵节，杜荷私下里劝谏太子的话，也会被百骑司知晓，一时间万念俱灰，人家确实证据确凿，自己无法自圆其说。


知晓这件事的只有太子，李安俨，赵节还有杜荷，太子不会说出去，自己没说，那么只有剩下的三个人里出现了叛徒，是谁？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二节 枉做小人


长时间的沉默让封师进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从自己面前出现百骑司令牌到现在白刃相见，只不过区区一个时辰的时间，中间没有任何的停顿，也没有使用任何的询问技巧，就这样赤裸裸的把证据摆出来，强逼自己认罪。


封师进感到了酷热难当，汗水浸透了衣衫，三个月来的担忧和恐惧现在都变成了一团团的火焰不断地炙烤他的心。


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封师进咬着牙说：“不错，这句话是我说的，身为太子属官，我为自己的主上尽忠，乃是人臣之德。”这句话说出来封师进感到全身都轻松了很多。


自己死定了，只求能保住老母妻儿就好，一念之差，导致现在穷途末路，封师进刚刚松懈下来的心情又被酸楚所代替。


云烨没有料到封师进居然大包大揽的把四个人一起说的话全部揽到了自己身上，本来在等待他继续把李安俨，赵节，杜荷供出来，这家伙居然闭口不言了，但是看他痛苦地脸色就知道，他开始担心家人了。


“好一个义薄云天的封师进，你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在自己的身上，就不担忧自己的老母妻儿吗？谋反和意图谋反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心存怨望的人，唯一的结果就是处决，你不会不知道这样的惯例吧？告诉我，谁是主谋？”


封师进怵然一惊，侯君集，高士廉，讫干成基，杜正伦，赵节，杜荷，李安俨再加上自己，已经算是核心了，怎么还要问谁是主谋？


难道说这些人的目的就是太子殿下不成？这个声音听起来非常的年轻，但是能被派来审讯自己，一定是某一方的心腹人物，谁起了夺嫡的心思？


“你是谁？”封师进瞪大了眼睛想要看清楚坐在黑暗里的那个人，结果脖子上重重的挨了一鞭子，火辣辣的疼。


“封师进，到现在我一直在和你好好说话，并未用刑，不要说你扛得住这样的蠢话，好汉我见得多了，在三木之下，还不是予取予求吗？告诉我，谁是主谋？只有痛痛快快的交代了你才能有一个痛快，或许看在你配合的情面上，我会放过你的妻儿老小。”


封师进几乎能想象得到只要自己攀诬太子会出现什么情形，东宫受损，遭殃的可不是自己一家人，不死个万把人断然不会干休。


自己也是饱读史书之人，怎会不知道汉武时期巫蛊案是如何把一个太子活活逼死的，又怎会不知道隐太子息王失败之后死了多少人，这个风波直到现在都未褪去。


活不成了，活不成了，全家老小活不成了，封师进在心里这样疯狂的大喊，剧烈的抖动把锁链带的哗哗作响，神情狰狞但是嘴巴闭得严严实实。


李承乾在隔壁走来走去，三番两次的想过来，走到门口却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云烨这样诛心是不对的，谁能受得了这样的折磨。


又是两鞭子落了下来，将癫狂的封师进抽的安静了下来，他无力的把脑袋靠在木架上说：“我口不择言，说了大逆不道的话，自是罪该万死，大家也算的上是同僚，我妻儿老小何辜，封师进遭受怎样的处罚都无怨无悔，请放过我妻儿，我就算是做鬼都感激。”


“封师进，你这样痛苦何苦？只要你告诉我主谋是谁，本官保证立刻离开登州，绝不会去登你家的大门，也保证卷宗之上对你的家眷只字不提如何？


这些事你不做总有人会做，赵节，李安俨，讫干成基，杜荷他们总有人会说的，两份供状已经在本官手中，为了把案子做成铁案，你的口供也很重要。说吧，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否则我会把你还有你全家装在槛车里带回长安，到时候，你依然会说的。”


壮汉从黑暗处取过两份供状放在封师进眼前让他看，上面的殷红的指印历历在目，一团醒目的大字落进封师进眼中不由得让他肝胆俱裂“我西畔宫墙距大内不过二十余步耳，此间大亲近，纵兵入西宫瞬息之事耳。”


“这是假的，这是假的，这句话是讫干成基说的，不是殿下说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左庶子张玄素就在场，当时老先生大怒用墨砚击打讫干成基，被他躲过，你们不能诬陷太子，太子从来都不支持我们这样做，是我们想要富贵，不关太子的事。”


云烨叹息一声从黑暗里走了出来，封师进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一心想要害太子的居然是太子的挚友云烨。


“想不到吧，封师进，处理这件事的居然是我，没办法，我和太子的关系太近，这次你们预谋叛乱我又躲得远远地，可是不行啊，不管我躲得有多远，太子出事我也会跟着倒霉。现在为了把我自己摘出来，只好对不起太子了。”


说到这里云烨忽然笑了，小声的对封师进说：“其实越是觉得对不起太子的人，就越是希望太子早点完蛋，我现在就是这样，看到我都出现了，你就该明白太子大势已去了，怎么样？只要你确定这句话是太子说的，我也能保你不死，魏王殿下一定会非常喜欢。”


“原来你是魏王的人，怪不得你去岭南，魏王也会跟着去，这是你们早就预谋好的计策对不对？留下一个空空的中原让我们起了不该起的心思，是也不是，云烨，你这个人面兽心的畜生，太子以挚友待你，你却反手就谋害太子，人怎么能狠毒到如此地步，呸！”


封师进的脖子被铁链勒着，一口血痰吐不远，红红的挂在嘴边很是恶心，云烨掏出手帕帮他擦了嘴，就将手帕抛进了炉子里，拍拍封师进的脸说：“人生一世草生一秋，问题是我们这些草木的身上总是附着着很多其他的东西，老娘啦，老婆啦，孩子啦等等等等，总让我们活的不畅快，既然你不识抬举，我就只好动刑了，但愿你能把硬汉子装到底。”


赤着上身的壮汉把火炉抬了过来，一块烙铁放进火里烧，十根五寸长的竹签子摆在封师进的面前，自然还有一碗红红的辣椒水。


“封师进，你看看，人的手指是最灵活的，所以痛感也是最强烈的，这十根竹签子从指甲下面穿进去，痛不可当，不知道你能熬过几根，以前我用在一个江洋大盗的身上，他熬了三根就把祖宗十八代扒灰的事情都交代了。”


放下竹签子又端起那晚辣椒水说：“我知道烙铁烙肉对你来说是小菜一碟，但是你喜欢辣椒吗？就算是喜欢也不行，这不是让你用嘴来喝的，是从你鼻子里往进灌的，我上一回和太子喝酒喝高了，吃的菜比较辣，呕吐的时候不小心让肚子里的辣水进了鼻子，当时的感觉我非常的想死。相信我，我绝对没有夸大其词。”


封师进怒吼着想要挣开铁链子，见毫无办法之后，就在嘴里问候着云烨的十八代祖宗，猛烈地把自己的脑袋往木架子上撞，还专门往棱角上撞，没两下，就头破血流，恼羞成怒的云烨操起一根木棒，凶狠的敲在封师进的脑袋上……


当封师进从昏迷中醒来，一咕噜坐起来大吼着恶贼，就要往前扑，却看见妻子，老母还有孩子们围在自己的床前，难道说自己已经到了阴曹地府？


心痛如刀割的封师进泪眼朦胧的伸长了双臂想要去搂抱自己的妻子，却被羞涩的妻子一把推开，在他愣神的时候，老母亲呵呵的笑着把孩子领出了房门。


“夫郎，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太子殿下来了，给了家里很多的赏赐，告诉母亲说你是一位难得的臣子，你对他的情义他都知晓了。”妻子刘氏喜孜孜的拿出一颗硕大的珠子让封师进看，确实是难得的宝物。


“殿下说的是情义，而非忠贞吗？”眼睛刹那间变亮的封师进问。


“是的，云侯还在一边说真是便宜你了，他从南海抢来的珠子就被殿下赏赐给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人，这样的大珠子他也没抢到几颗，夫郎，你可是得罪了云侯？”刘氏放下手里的珠子又有些担心的问封师进。


想通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封师进纵声大笑道：“没错，我操了他祖宗十八代！”见妻子依然迷惑，也不解释，一把扯掉自己头上包着的麻布，对妻子说：“把咱家的仆人都召回来，咱家要大宴三天，舅舅家不请！”


云烨骑着马离开登州的时候，李承乾看他一眼就仰天大笑一声，再看一眼又大笑一声，云烨黑着脸不吱声，自己这次算是栽了，还枉做小人，害的祖宗十八代都遭殃，这个仇还没办法报，都是自找的，和严松的冤情有的一拼。


还是低估了古人的操守，封师进最后知道自己熬不过刑罚，就要结束自己的性命，这样的家伙一般都被称之为烈士，一直以为是个传说，没想到自己能亲眼看到，不管怎么说，这一趟也不算白来，就是自己的这件丑事会被李承乾笑话一辈子，让他很不舒服。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三节 云家没傻子


云寿儿刚刚在街市上逃离了管家老钱的追捕，胸口鼓鼓囊囊的就进了太子的东宫，门口的侍卫不敢有丝毫的阻拦，上一个阻拦他的家伙被他拿小马鞭胡乱抽了一顿，以前还有太子妃能给云寿一点脸色看，现在太子妃已经被皇后囚在禁宫，太子又不在，李象一个小小的孩子实在是管不了许多，他虽然比云寿大一岁多，却总是打不过胖墩墩的云寿。


左庶子张玄素现在统管着太子东宫，见到云寿进来，摇摇头就扭身回了公事房，这孩子现在被皇后宠的厉害，早就无法无天了，进入东宫还有大内如入无人之境，不过还好，虽然跋扈一些，家教却好，只要不发怒，对人总是很有礼貌。


刚趴在书房窗户上向往里瞅，耳朵根子一疼，却是太子府右庶子孔颖达，他对云烨都不会客气，对云寿就更加的不在意。


“孔师傅！哎呀，你把我耳朵拧掉了。”云寿惨叫着踮着脚尖随孔颖达进了书房，李象正襟危坐，目不旁视，他老子不在，孔颖达就很自然的负起了李象的教育之责。


由于母亲被废的缘故，这孩子脸上很少有笑容，如果不是云寿带着他在皇宫里东撞西撞的找到了冷宫的位置，他到现在都不知道母亲去了那里。


孔颖达松开云寿的耳朵，气冲冲的问：“现在正是读书的时间，你是如何从兴化坊跑到东宫里来的，可否告知离石先生？”


“南朝人周兴嗣所做的四字长文还难不倒我，我爹爹说这种死记硬背的功夫最是考较一个人的勤勉程度，他回来的时候要考校的，我自然是要背会，要是没学好，我娘又该哭了。”


孔颖达见云寿歪着脖子看着自己，回答的很是狂傲，不由得起了考校的心思：“你既然已经学会了《千字文》我来问你，鸣凤在竹，白驹食场，化被草木，赖及万方鸣凤在竹何解？”


“说的是凤凰在竹林中欢鸣，白马在草场上觅食，国泰民安，处处吉祥。贤君的教化覆盖大自然的一草一木，恩泽遍及天下百姓。不过这句话是错的，我爹爹和魏王叔叔他们在南海抓到了十几只凤凰，没有一只是在竹林里抓到的，所以南朝人周兴嗣骗人，他根本就没见过凤凰，我爹爹和魏王叔叔才见过。”


听了云寿的话，孔颖达差点把自己的胡子揪断，板着脸说：“不可胡言，凤凰乃是上古神兽，早就消失在大地上了，怎么可能被你父亲和魏王殿下所擒，你是听谁在胡说八道？”


“嘿嘿，先生，您这可是犯了大不敬之罪，小寿儿没胡说，我四叔给我祖母的信里提到了这件事，祖母说的时候我也在，确实找到了凤凰，还抓了回来，估计要不了一两个月，等我祖父凯旋的时候就会送抵京师。”


被两个还说的有些讪讪的孔颖达没好气的对李象说：“小小的人儿，怎么还抓人话把子，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管，君子当如明月般皎洁，不计他人之恶才是。”


“先生又说错了，月亮自己不发光，是太阳光照射到月亮上面才发光的，如果没有太阳，月亮就是一个乌漆吗黑的破石球，玉山书院已经证实了这个说法，小寿儿带我去赵公公的观星台看过了，月亮确实一点都不皎洁，就是一个到处是大坑的石球。”


大儒孔颖达被两个小儿说的哑口无言，只好拂拂袖子说：“吵得老夫头痛，你们耍子去吧，莫要在我面前喧闹，老夫想睡片刻。”


眼看着两个孩子蹦蹦跳跳的去了花园，孔颖达这才叹息一声，随着玉山书院所谓的自然科学不断地发现，很多以前认为是至理的东西都被证明是错的，青虫可以变成蝴蝶，蝙蝠非鸟非兽，断然不是老鼠食盐之后所化，乃是一种新物种。


好多古代传下来的文本现如今都经不起细细的推敲，想要做学问，现在到处都是禁区，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玉山书院的学生拿着实据上门请教，多少名士被诘问的灰头土脸，导致现在的书非常的难写，自己的《五经正义》已经三易其稿依然在推敲，免得贻笑大方。


李象和云寿进了花园，他就想把手伸进云寿的怀里看看到底都装了些什么，却被云寿一转身闪开了，就听云寿委屈地说：“不行，我上回拿来的梨子王，你说只吃一口的，结果跑到亭子上吃的就剩了一个梨核才给我，害的烟容说我骗人，世上从来没有那么大的梨子，这回是我娘派人从岭南给我捎的荔枝，不能全给你，给你两颗。”


李象说了声小气，就接过两颗荔枝就要往嘴里塞，云寿连忙拦住，帮他把荔枝的外壳剥掉才递给李象，当了回土包子的李象红着脸吃了一口荔枝，这才带着云烨去找烟容。


进了烟容的院子，云寿立刻气得哇哇大叫，烟容正坐在地上大哭，哭一下就爬起来想要出去，总是被两个老宫女挡回来，不管烟容怎么说，就是不放她出去。


李象看了一眼就明白了，这样的遭遇自己也有过，这就是禁足，自己母亲被关到冷宫里的时候自己想要出去，总是被人家挡回来，现在烟容的母亲也被关了起来，烟容自然也不能出去，虽然不喜欢管太子妃叫母亲，他对烟容却是极好的，禁足这是规矩自己想帮都没办法，李象从小学的第一篇文章不是《三字经》而是皇家的家法，家法上就是这么规定的。


他不敢，可是云寿敢，从旁边搬了一块石头走到老宫女跟前就把石头砸在老宫女的脚上，见到那个老宫女杀猪一样的嚎叫，云寿就指着另外一个老宫女说：“赶紧滚，小爷的性子惹发了，会叫你好看！”老宫女见是云寿连忙作揖说：“小侯爷，郡主不能出去啊，这是祖宗的规矩，郡主一旦出去了，老婆子性命难保，您就可怜可怜我们。”


云寿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就说：“她不能出来，我进去总行吧！”见俩个老宫女不做声，就走进去把烟容扶起来，帮她拍拍身上的灰土，刚刚四岁的烟容看到云寿哭的更加大声，抽噎着要寿哥哥带自己去找母亲，李象看到烟容的样子不由得想起自己那时候的惨状，也不由得落下泪来。


云寿把荔枝装到烟容的小口袋里，又剥了一颗荔枝塞到烟容的嘴里，这才止住了哭声，小口袋只能装两三颗，烟容捂得紧紧地要把荔枝送给母亲吃，不能被象哥哥看见，他总是偷吃，自己家的好吃的从来都寿哥哥家的多，从糕饼到冰棍他家从来不缺。


李象对云寿说：“不能把烟容领出去，要不然她会受到惩罚的，这是祖宗的规矩，每个人都要遵守的，院子外面就是宗人府的人，他们很凶，我们上回偷跑出去，如果不是我爹爹求情，咱们两个都要受罚，爹爹说，男子汉大丈夫要忍人所不能忍之事。”


“我爹爹可没有这样教过我，他总是说不管多么坚固的堡垒，总有打开的法子，我们攻不破是因为方法不对，只要找对法子，总有办法。你小时候的衫子还在不在？如果在，就拿来，烟容穿上你的衫子，不就成男娃了，你带着她去找她娘亲。”


“衣服倒是有，我带她去你干什么？”李象很不解，去皇宫的话云寿比自己熟悉，为什么要自己带着妹妹去找那个坏女人，帮自己妹妹没问题，但是去见那个女人他不愿意。


“你傻啊，我出去了，不就告诉人家这三个人里头有一个是烟容吗？烟容的绣楼里没人，那些老女人还不得发疯啊。”


“你才傻，你比烟容胖，还比她高，傻子都会认出来，这是个臭主意。”李象从来不愿意认为自己傻，不管不顾的和云寿争论起来。


“说你傻你还不承认，你不会找个毯子把烟容包起来，给别人就说我偷喝了酒，醉倒了，你再把烟容背上，我在绣楼里装烟容不就完了，告诉你，我爹说了，云家不出产傻子。只有寒辙叔叔家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傻子出现。”


李烟容崇拜的看着挺胸腆肚的云寿，寿哥哥真是太聪明了，李象只好回转去自己住的地方找小衣服，云寿的法子好像能行得通。


李象走了之后，云寿就把怀里的荔枝全部掏出来，因为是报信的快马送来的，加上一路上损坏的，其实也就不剩多少了，一个个的数清楚之后，分成了三个小堆，指着最大的一堆对烟容说这是给皇后奶奶的，其余两堆一份是杨妃奶奶的，一份是阴妃奶奶的，皇宫里的奶奶太多，他也没法子都给，只好给最亲近的三个人。


“唉，多不多的就是一个心意，等你不禁足了，我带你去岭南，我们抱着树吃。”云寿学着大人的口气无奈的对李烟容说。


说起荔枝，云寿就不断地埋怨远在天边的爹娘……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四节 都是在造孽


小男孩和小女孩哪来的身材上的区别，李烟容穿上李象小时候衣衫，头上的两个包包也被李象打散，胡乱挽了一个发髻，把云寿带着红绒球的金冠松松垮垮的别在李烟容的脑袋上，李烟容的贴身小宫女在知道三位祖宗到底要干什么的时候，已经快被吓死了，坐在地上接受云寿的教育。


“你最好起来把我打扮的像烟容，要不然你就惨了，他们不发现则万事大吉，要是发现了，嘿嘿，不用我说，你会有什么下场。”


战战兢兢地宫女努力吧烟容的衫子往云寿肥墩墩的身子上套，好不容易穿上了，整个人被勒的和蚕一样，梳好了包包头，又在上面插了一根带着铃铛的金簪，云寿走了两步很满意，对已经准好的李象兄妹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了，自己则扯开嗓子开始嚎哭，每回自己走的时候烟容都会大哭的。


两个老宫女守在小楼边上见李象吃力的背着一个用毯子包起来的人，刚要阻拦，就见楼上传出哭声，一个带着铃铛金簪的脑袋好像要钻出来，又被贴身宫女拽了回去，这才松了一口气，又闻到毯子上传来的果子露的味道相视一笑，那位麻烦的小侯爷喝醉了，只要郡主不离开小楼就好。


李象走到大树浓密处，放下烟容，又帮她理了理头发小声说：“我们现在要去后宫，你娘一定在那，我偷偷带你去，一路上不要说话，穿帮了咱们三个都会倒霉，见了你娘不许哭，不许大声叫嚷。”


见烟容坚决的点点头，这才一马当先的穿过西墙上的月亮门，烟容紧紧地跟随……


于良殿就是专门关犯错的宫人的，东宫也在管辖范围，谁能想到小小的于良殿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居然能同时将两位太子妃关在这里。


这里很清静，甚至可以说幽静，苏氏好像从来都不会因为外面的环境变化而改变自己，如今身上华丽的衣裙变成了麻布衣裙，依然改变不了她恬淡的性格，坐在花木疏影里一针一针的绣着一朵盛开的牡丹，自己的小象儿将来成亲的时候，总该有一件自己母亲亲自绣的袍服吧，每天幻想小象儿的将来，是她这一年多里最幸福的事。


隔壁的侯氏又开始大声的叫嚷，她谁都骂，从老天到皇帝，再到自己无能的夫君，甚至还有云烨，自己劝了两回她骂的反而更凶了，甚至迁怒与自己。


劝说不管用，那些满脸横肉的管事婆子的鞭子倒是很有用处，消停了两天，现在又开始了，苏氏倒是很满足，她的小象儿只要有机会，就会跑来看自己，有时候还会从云家给自己带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如果这是老天的安排，苏氏并不认为这是老天对自己的惩罚。


自己的贴身宫女从水井里拎上来一桶水，拿着瓢浇花，这些花都不是什么名种，有一些不过是因为叶子好看，就被苏氏问别人要过来，小心的栽培，一年的功夫就积攒了半个院子，因为性子恬淡的原因，加上太子有时候会来看她，冷宫的人并不敢过于煎迫。


“母亲！”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过来，苏氏惊喜的抬起头，看见自己的小象儿满头大汗的出现在自己的院子门口，放下手里的刺绣，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孩子。


“母亲，您在这里留不了多久了，听说侯君集已经获罪，正在来京的路上，等我父王回来，一定会把您接回去的。”听着儿子幼稚的语言，苏氏把下巴搁在儿子的头顶上说：“尽说傻话，世上的事没那么简单，侯家错了并不代表为娘是对的，你父王才是最难受的那个人，那么善良的一个人，偏偏要忍受无边的煎熬，象儿，不要怪你父王，他没有办法。”


“母亲，那也不要紧，孩儿今日跟云寿学了一样本事，他假装烟容，让烟容假装他，还装着喝醉，被孩儿把烟容背了出来，自己在楼上学烟容哭泣，骗过了所有人，母亲，您再忍忍，等我再大些就能用这个法子把您接出宫去。”


苏氏大惊连忙问：“烟容去了那里，莫非在她母亲那里？”见儿子点头，苏氏急忙推开门，要到侯氏的院子，那个女人如今在发狂，万一伤到烟容，象儿和云寿的罪过就大了。


才进院子就看见侯氏把烟容提了起来摇晃着问：“是不是你父王要来接娘亲，是不是啊，是不是啊，你说话，是不是啊！”


苏氏连忙从她手里夺过已经吓得不会哭泣的烟容，不断地帮着烟容叫魂，这孩子已经被吓坏了，两只眼睛呆呆的看着癫狂的母亲一句话都不说。


“烟容，乖孩子，如果害怕就哭出来，不要紧，大娘在这里，害怕就哭出来，哭出来就没事了。”不管苏氏如何给孩子宽心，这孩子就是不哭，好半响才挤出一句话说：“象哥哥告诉我，见到娘亲不能哭。”


苏氏才要抱着烟容离开，刚才在院子里到处乱转的侯氏又冲了过来盯着烟容说：“你为什么不是男孩，你为什么不是男孩，知不知道，女人有多没用？你如果是男孩，就能继承你父亲的一切，你如果是男孩，一定比你那个窝囊废的父亲强一百倍。”


苏氏用尽力气一巴掌抽在侯氏的脸上，打的侯氏栽了一个趔趄，癫狂的眼神逐渐恢复清明，她大概想起自己刚才做了什么，脸上浮起了绝望的神色，这是一种最彻底的绝望，眼睛里的生机仿佛都在逐渐消退，女儿这时候才是她最后的希望。


烟容挣扎着从苏氏怀里溜下来，跑到侯氏的身边说拽着她的衣襟说：“娘亲，你看，我穿的是象哥哥的衣服，我现在是男孩子了，你喜不喜欢？”


苏氏泪如泉涌，侯氏软软的瘫在地上，发疯一样的抽自己的耳光，烟容的小脸上又开始浮现出恐惧。


“侯氏，你干什么？你这样做会吓坏孩子的。”苏氏厉声喝止了侯氏的疯狂举动。


侯氏抬起糊满鼻血的脸颊，哀求着对烟容说：“囡囡，不要怪娘，娘不是故意的，娘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说，囡囡，别离开娘！”


烟容剥了一颗荔枝填进侯氏的嘴里说：“这是寿哥哥给我的，刚才我哭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对我的，很好吃，吃了以后就我不哭了，娘亲也不哭。”


侯氏小狗一样的吃着荔枝，眼泪哗哗的流，拿袖子胡乱的擦擦脸颊，那样子更加的见不得人，但是烟容却咯咯的笑了起来，以为母亲在和自己逗乐。


“侯氏，孩子不能久留，她是偷着跑出来的，云寿还在烟容的绣楼里假扮她呢，百日禁足之后她才能来看你，你一定要好好地，外面的事情与我们妇人无关，被关在这里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孩子才是我们最后的期望，千万不要连这点期望都毁了。


其实被关在这里的女人，我们姐妹是最幸运的，因为我们都有孩儿，烟容被皇后许给了云家，云烨护短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他一定会好好保护烟容的，只要有了他的保护，烟容此生一定会平安喜乐，其实这才是你最大的福分。”


说到规矩，侯氏又惊恐起来，连忙推着烟容往外走，边走边说：“囡囡，看到你娘亲就好了，以后再也不发疯了，心里就想着我的囡囡，你快走，云寿是个笨蛋，他长得又胖又难看，怎么假扮囡囡，聪明点，不要被人家抓住，现在，娘帮不了你，你外公也帮不了你。”


苏氏推了侯氏一把说：“你和孩子说这些做什么，不知道才是福，象儿，象儿，快带你妹妹离开，管事的马上就要来了。”


缩在墙角的李象这才过来，拖着一步三回头的烟容离开了于良殿。


云寿在烟容的绣楼里等了好久都不见他们两个回来，百无聊赖的躺在软软的床上数帐子顶上的兔子，没想到数着数着就昏昏的睡了过去。


等他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烟容的小婢女跪在地板上瑟瑟发抖，李象如同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只有烟容偷偷的向云寿使眼色。长孙坐在椅子上喝茶，见云寿醒了，就没好气的问：“这是谁家的闺女，长得丑死了。可以点不像烟容啊，你说说，我怎么处置你这个心上长了八个窟窿的小坏蛋？”


云寿一个蹦子从床上窜下来，拉着长孙的胳膊要着说：“皇后奶奶，寿儿过于顽皮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这一遭。”


“你爹就是这么死乞白赖的，好么，把这本事又传给了你是不是，当年皇后奶奶我没教好你爹，弄得他像一个猴子一样跑的不见人影，现在你也打算跳腾了是不是，我看你们都是皮痒痒了。”


训斥完云寿，又转过头对门外面跪着的十几个宫人说：“都是一群废物，被三个孩子耍的团团转，要你们何用，来人，拖出去，每人重责十板以儆效尤，看看能不能长点智慧。”


“皇后奶奶真是英明，赏罚有度，寿儿佩服万分！”


“小猴子，只要板子不落在你的屁股上，你是不是就觉得皇后奶奶英明无比？活生生的和你老子一个德行，好了不要卖乖了，去和象儿，烟容一起去玩吧！”


长孙看着三个孩子去了花园哀叹一声道：“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五节 李二的短歌行


“你闺女嫁给我儿子算是走运了，我这辈子不求权势，不求财货，只求父慈子孝，家业兴顺，所以啊，孩子到了我家，就是我的孩子，疼都疼不过来呢，谁会给她罪受，你那个东宫现在乱七八糟的，管家的主妇不在，那些姬妾们现在闹翻天了吧？少把我儿媳妇放在你的那个烂泥坑里受罪，我为什么会这么气长？知不知道，无欲便能无求，无求于你李家，我才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和你称兄道弟本来就是违制的，你是君，我是臣，你没有为君的架子，我也没有为人臣子的自觉，老家伙们把礼制看得比命都重，认为这是建立纲常体系的基础。


刘弘基家的主楼建的比皇宫里的冷宫高了三寸，哈哈，于志宁居然搬来梯子亲自爬到刘弘基家的主楼上，硬是把房顶的辟邪兽头锯下来四寸，气的老刘差点端着铁枪找于志宁拼命，你现在去看，老刘家的屋顶上趴着的是一尊没脑袋的辟邪神兽。


我和你称兄道弟的时候老刘对于志宁把嘴都快要努歪了，于老头装着看不见，气的老刘把筷子都扔了，认为这是老家伙们在专门欺负他。”


李承乾在作画，夏日里不画荷花实在是一种遗憾，何邵的大宅子里就有一个巨大的池子，荷花开的正艳，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养的荷花，露出水面的荷花花苞足足有云烨的拳头大，李承乾特意选了一张大纸，一天时间什么都没干，就画了一幅《夏日傲荷图》不管从布局还是立意上都是绝佳，铁线勾勒的荷叶，少了一分妩媚，倒是多了几分刚强，最难得的是他在作画的时候，摒弃了云烨的语言轰炸，就更加的难得了。


“弄首诗上去，写在别的纸上，一会我抄上去，这样这幅画就算圆满了，千万不要自己写，你的那笔字写上去就把画毁了。”


李承乾阁下手里的线笔，在水盆里净了手，坐在椅子上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


“什么叫弄首诗，你就不能说，请云兄一展大才，赋诗一首，你我诗画双绝，定会为这幅《夏日傲荷图》增色不少，请人做跋不就是这么说的么？还有，什么叫做我的字会把这幅画毁掉？我最近一直在苦练，已经有了王右军的六分神髓，不识货！”


“你除了一手的《乌龟图》还能见得了人，还有什么？字就别说了，千万不要把自己和王右军相提并论，小心人家晚上从坟里爬出来找你，赶紧的，这幅图是要给我母后送去的，怠慢不得，她老人家的寿诞就要到了，你的礼物准备的怎么样了？千万不敢是《乌龟图》，现在全长安的人都知道乌龟是骂人老不死的话了，送去了我母后会气死。”


“青雀准备的是凤凰，不是说凤凰鸣叫多少声，国朝就会有多少年的国运么？给我的信里说他正在训练那些凤凰鸣叫，十几只凤凰不鸣叫三天三夜不停止。我给娘娘的礼物是一条船，整艘船都是胭脂木所制，出海会被一个浪头打翻，但是在曲江池子里，绝对是比木兰舟还要稳当。”


云烨说着话，手底下也不闲着，就在一张纸上写下了李清照的《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李承乾看罢愣了一会，叹息着说，“长短句自然是极好的，可是我画的是铁线荷花，自然寓意着我母后坚强的品性，你这一首长短句出来，放在这幅画上合适么？女子的温婉，哀怨，被你的这首长短句道尽了，这不是我母后喜欢看的。”


“不喜欢才见鬼了，你们李家就没有懂得女人心的人，陛下也是如此，娘娘跟着陛下一辈子在尸山血海里趟，不刚强都变得刚强了，如今天下大定，才准备过几天女人该过的好日子，谁知道转眼间你们爷俩又掐上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中间最受伤的就是娘娘，让娘娘大哭一顿纾解胸怀可能不行，那就借文字遣怀吧，告诉你，刚强一辈子的人必然短寿，女人么，流眼泪是天性，伤怀是人家的权利，你这幅铁线荷花代表着娘娘刚强的一面，我的这首长短句，代表着女人柔弱的一面，我看这长短句和画一刚一柔正好相得益彰，最是合适不过了，虽然不太喜庆，你单独给娘娘就好。”


一番话把李承乾说的伤感起来，闭目养了会神，等待心绪平静下来，就工工整整的把李清照的《一剪梅》抄写了上去，整幅画未留落款，只有满篇的铁线荷花和一首哀婉凄绝的新词。


李二在山东停留了很久，多次宴请山东豪族，根本就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对付的，宴席间酬和问答中规中矩，既不亲热也不冷场，当四十二岁的李二居然执槊在大月亮底下高歌曹操的《短歌行》时，云烨才知道李二根本就不会妥协。


唱的非常有意思，坐在座位上低声吟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唱完这几句，众武臣臣大声呼喊：“陛下勿忧，若有不臣，臣解君忧。”


李二大笑离席而起，专门来到崔颜寿的桌前挥舞着长槊唱到：“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见崔颜寿色变，又把音调一转来到琅琊王氏家主王贲的席前继续唱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最后来到阳夏谢氏一门唱到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听得谢家家主俯首就拜。


见大家主都照顾到了，李二才把长槊挥舞的如同车轮一般顺便把最后的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几句唱完。


歌唱完了，山东豪族的家主面如土色，诸位朝臣赞声不绝，云烨悄悄地在给老程解释皇帝的歌曲含义。


“程伯伯，陛下唱歌的意思是说人生就像朝露，太阳出来就不见了，非常的短暂，可是要办的事情却很多，有什么能解除我的忧愁呢？


崔家啊，我一直牵挂着你家，你家家大业大，门下众多，我一直很担心，所以对你们家非常的牵挂，又对王家说：天下就好比是吃草的肥鹿，呦呦的叫着招人喜爱，谁都想得到，你王家以前是我的嘉宾，可是你们家这些年变得很大，让我非常的担心，相比之下，陛下对阳夏谢家就非常的温和，告诉他你们家一直支持我，我是个念旧恩的人，不会忘记往日的情义，陛下最后唱到，我想杀人的心就像乌鸦在满天飞，不知道会落在谁家，只要你们分家，我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你。”


老程点点头说：“陛下岂不是要打击两家，拉拢一家，这是分化之策，没有明说，可是伯伯我总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


“没错，按照典故，陛下这时候应该拿长槊捅死一个人的，所以伯伯，你看陛下正在四处寻觅，就是在找倒霉蛋，这时候千万不敢说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这句话是晦气话，当年曹操的太乐丞说了这句话，被被一槊捅死了，咱们好好地喝酒不要当倒霉蛋。”


不但云烨和老程低着头光顾着吃喝，但凡是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家伙都小心的把身子缩起来，许敬宗干脆拉过来一个侍者小声的询问着，让这个侍者挡在自己前面。


太常寺的乐丞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指责陛下唱晦气的句子，然后好被李二一槊捅死，最后落个家族光耀。


大唐从来不缺少胆气过人之辈，大老远跑来迎接李二的褚遂良站起来说：“陛下，曹操当年作此歌，结果赤壁之战大败而逃，陛下如今虽然荣归，吟唱此歌依然不妥，山东，崔，王，谢三家也是陛下的臣子，何事不能坐下来商谈，非要胁之于武力，如果三家犯禁，遣一小吏，所拿入狱即可，大可不必费此周章，有损陛下仁德。”


完了，褚遂良这是在找死，刚刚从南边才被弄回来，现在自己找死，怨不得别人，崔，王，谢三家家主赶紧离席跪拜在李二的长槊之下，摆出一副任凭发落的模样。


话不能明说啊，明说了大家除了尴尬就剩下尴尬了，李二费心唱歌最后招来这样的后果，能不气的三尸神暴跳？


远远地看见李二的鼻子红了，这是他真正发怒的先兆，褚遂良依然站在大厅上，对李二手中寒光烁烁的马槊视而不见，好像就在等李二把马槊捅进自己的胸口。


长孙无忌正要开口，却被李二阻止了，他寒声说：“朕一生纵横天下从无敌手，执槊征战四方十年方才平定天下，平天下用武，定天下用文，如今朕挟大胜之威，以手中马槊教育万民有何不妥，褚遂良，大胆！”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六节 文攻武卫


云烨对于李二的王霸之气佩服到了极点，被人家戳穿了虚伪的面纱，干脆就把面纱扯掉，粗大的马槊点在褚遂良的眼前，大有再说一句就会被长枪贯脑。


“陛下东征大胜之后，骄奢之气更盛，欲服天下人心，岂能是一杆马朔所能胜任，秦皇暴虐，汉武骄纵，如今难道还要加上唐皇残毒不成？山东豪族虽然善于以文乱法，这些年已经收敛很多，只要再训导几年定会成为我大唐的中流砥柱，耕读世家，岂能以武力迫之，我大唐该是到了华府天章的时代了。


云侯在船上吟的好长短句，微臣最欣赏最后一句，换了人间，的确是该换了，大唐如今武力强盛之极，从漠北到荒原，从冰天雪地到碧波之上，大唐将士所向披靡，小小山东豪族怎能抵挡我大唐的滚滚洪流。


玉山书院的文思一日三新，考据古人文章，只见千疮百孔，《尚书》是伪作，崔兄，你崔家最为自傲的就是对《尚书》的理解，百十年来注解不绝，却不知已经成为了大笑话。如果再闭门造车，只会被大唐的学问家将你们扫进故纸堆。


陛下啊，您还是小觑了大唐的底蕴，这些年我们不但有武功，也有文治，盛世文华已然降临，跟得上我们的脚步的，必然会兴盛，跟不上我们前进步伐的必然会没落，这是千古不移的道理。


陛下如今依然在担忧山东士族，岂不是可笑，人间既然已经换了，那就轮到我们做主了，陛下，请放开您宽如大海的胸襟，看看山东士族能不能在大唐这片浩如烟海的深潭里泛起浪花。”


李二听了这番话收回了手中的马槊，抛给了断鸿，举起酒杯大笑着说：“好一番说辞，好一个换了人间，朕就如卿所说，暂息雷霆，好好地看看华府天章，诸卿，饮胜！”


等着李二杀人的云烨目瞪口呆，这就是他娘的名臣风范？表面上帮着豪族说话，事实上却把三姓豪门鞭笞的体无完肤，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政治手段？


开眼了，李二自己迫之以威，褚遂良跟在后面凌之一势，崔老头的嘴哆嗦的如同风中的枯叶，踉踉跄跄的走动云烨面前说：“云侯，你一直供职于玉山书院，你说说，古《尚书》真的是伪作？是何人作伪，伪在何处？”


出于尊老，云烨离席搀扶住崔老头，请他在狂吃海喝，喧闹不已的宴席上坐定，这才说：“崔公，不器只是在算学一途偶有建树，若说《尚书》之类的典籍，晚辈实在是知之有限，玉山书院中李纲先生，玉山先生，尤其是元章先生，都是这方面的大家，就连许侍郎都比晚辈精通，学问一道从来都是做不得假的，不知就是不知，不敢在崔公面前卖弄。


不过前年之时听说金竹先生发现了一座春秋时期的无主古墓，在古墓里找到了很多的竹简，据说就是古《尚书》原本，现在书院宣布说现在流传的版本是伪作，必然有确实的把握，否则，以李纲先生严谨的治学风气来看，断然不会如此哗众取宠，哪怕陛下需要书院说谎话配合，那位老先生恐怕也不会同意的。”


老头子点点头说：“李纲，元章都是学问人出身，断然不会做这样蝇营狗苟的龌龊事，看来老夫必须要走一趟玉山，只有看到原件，老夫才会死心。”


坐在一边的许敬宗跟着对老头说：“崔公，玉山书院在做这项研究的时候，晚生还是监院，虽然李纲先生，元章先生不允许晚生介入，说是只要做了官，就不是学问人了，担心晚生在研究中加入自己的见解。


但是晚生作为监院，还是知道一些情况的，金竹先生在古墓中发现了《尚书》的残简断章，共整理出来六种八篇文献，分别是《傅说之命》三篇、《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良臣》、《祝辞》、以及《赤鹄之集汤之屋》。


在已经整理出来的残简中，《傅说之命》三篇和现有的《说命》完全不同，元章猜测现有的《说命》从遣词造句以及文风里应该是东晋时期的伪作。


您也知道，我们的文字有一个逐渐丰富，逐渐淘汰的过程，《说命》的有些词汇在上古时期并未出现过，所以书院才会宣布现有的《尚书》乃是晋人的伪作。


一旦《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良臣》、《祝辞》、以及《赤鹄之集汤之屋》这些文卷彻底完成，现在的《尚书》是不是伪作也就真相大白了。”


崔老头面色苍白的向许敬宗拱拱手说：“还需劳烦二位修书一封给李纲先生，就说老朽不日就会去玉山朝拜，见见《尚书》孤本的真面目。”


云烨，许敬宗点头答应，“宴席结束后就会即可修书，告知李纲先生，并且会命人在玉山做好接待，绝对不会对老先生有丝毫的规避和隐瞒。”


崔老头走了，王老头也走了，只有谢家的家主留了下来，围着李二不断地歌功颂德，老家伙很能作诗，短短时间三首赞颂皇帝东征的好诗就新鲜出炉，花团锦簇，富贵非凡，能成为文宗的家伙，肚子里从来不缺少这点墨水。


“你是不是很看不起这种人？”许敬宗见云烨一直看着谢家家主，就若有所思的问。


“没有，我从来都不敢看不起这种人，一代文宗为了家人溜须拍马在我看来远比梗着脖子说自己是正确的那种人更让我钦佩，谢老头这时候的心里一定酸苦之极，还能写出这样华丽的文章，要说他没才学，老天都看不过去。


老许，一个男人为了全家在朱雀大街上装狗熊都不算丢人，只要回到家里能把自己的父母妻儿喂饱，这就是一个成功的男人了。


所以你没必要总觉得你和书院里的先生们格格不入，那是因为他们处在现在地位有资格骄傲，把他们拉到朝堂上来，保证过不了多长时间不是被贬斥，就是会被砍头，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李纲先生对我说过，书院有你许敬宗，是书院之福，所以你不用担心，就算在朝堂上混成狗屎了，回到书院依然能换上青衫去教书，哪里就是你的家，儿子混的再惨，哪里会有不让进门的母亲。”


一席话把许敬宗说的眼圈发红，掩着脸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笑着说：“你的比喻很粗俗，也不准确，你以为没有不许儿子回家的母亲吗？太绝对了，我当年落魄的时候，老子娘就将我拒之门外，相比你的这个比喻，我更喜欢狗屎的那个比喻。


书院教书的这几年，是我成就感最足的几年，哪怕做了中书侍郎，我还是喜欢在休沐的日子里回到书院，就像你说的，换上青衫，拿一把折扇，从教室外面往里看，听着朗朗的读书声，总是觉得心旷神怡，中午再吃一顿简单的午餐，到延陵先生那里讨一杯茶，再和他聊聊苍穹，人生美事不过如此。”


“咱俩现在都是游子，老许，最后总要回归书院的，我建造好了舰队，就会带着全家回来，长安虽然是我的伤心地，但是不宜远离，远离了，我就成了无主的飘萍。”


许敬宗唏嘘了良久，和云烨说了很多书院的趣事，李纲先生如今已经彻底的不上课了，希帕蒂亚好长时间不在书院，现在都成了书院的传说，新进学的学子因为无缘得见异域美女先生，无不捶胸顿足，有好书画者居然将希帕蒂亚的样貌画于纸上，更有甚者印成彩页，贩卖牟利，被洪城揪住痛殴一顿。


最后的话题不知不觉的转移到了香料上，许敬宗这个混蛋总有这种能在不知不觉间让你改变话题的本事，无他，就是家里在岳州建了一个诺大的香料行，以前凭着书院的人脉，总能弄来香料，现在居然云烨手里就有十几船，弄来一些卖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刚才才说了大家都是游子，富贵的游子帮帮穷鬼游子更是情理之中。


云烨喝的有点高，稀里糊涂的就把一船香料的分销权就交给了许敬宗，见到许敬宗把一张纸小心的折好揣怀里，才明白过来，这家伙之所以陪着自己伤感，目的就在香料上，狼心狗肺的许敬宗要是能生出感怀，才是天大的怪事。


大胜之后军务结束，现在一个个的都在为自己家谋利益，刘弘基悄悄告诉云烨，幽州城里最好的妓院要数万花楼，万花楼里最好的头牌就是一个叫做依云的小娘子，你看看，这名字起的也好，依云，依云，云侯还不去安慰一下美人更待何时，如果觉得不好意思，老哥哥陪你一起去，老鸨子的大屁股老哥哥我可是惦记好久了。


天杀的老淫棍，我和你儿子称兄道弟的，如今你为了一点香料也自降身份，还拿美女来勾引老子，勋贵里有你这样的败类是所有人的耻辱。


不管怎样又从云烨手里混走了半船香料，目的达到了，也就不提万花楼的事，至于那个叫做依云的头牌和可能已经躺在老淫棍的床上了。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七节 忠诚于盟约


老程，老牛就躲在一边看热闹，他家的管事早就从岳州出发去拉香料了，等到这些人把香料拉回来，他家的说不定早就卖完了，对于赚钱的事情，他们一般不怎么过问，只是到年底的时候瞅一眼账本就是，长安城里最逍遥的就数他俩了，秦琼，尉迟恭还要和家里商量一番，他们不管，云烨的印章直接就能从他家的账上提钱的。


李承乾哼哧半天才说东宫也想要点香料，堂堂太子想赚点钱都不大方。


“你的事我不管，香料船里有两成是青雀的，两成是你的，你的香料还堆在岭南，自己找人运回来，记得把本钱付清楚，都是那些侍卫们自己摘的。”


“有我的份子？”李承乾小声的问云烨。


“什么事把你丢在一边不理过，青雀本来还想养活你和陛下，现在看样子用不着了，我要忙着分派禁海的任务，还要回岭南造船，你就自己一个人在长安玩吧，把我儿子，儿媳照顾好，烟容打现在起就是我云家的人。”


一切都非常的圆满，李二在山东主持了乡老问答会，找了百十个老人家讨论门阀侵占土地的事情，下了重手处理了两三个小门阀，之道再也没有所谓的一家人的田土就占了一个县这么古怪的事情，这才心满意足的坐上船，满载自己的爪牙，沿着运河一路回京。


马周这个祸害被留在山东继续清理田亩，对于豪族来说，这家伙绝对是一个酷吏，一百名玄甲军作为马周的护卫，帮助他应付一切危机，李二这是铁了心要把山东豪族彻底的分拆，解散，不给自己留任何的后患。


皇帝走了，太子走了，老程他们也跟着走了，带走的不止是胜利，云烨看着三艘被拆成秃毛鸡一样的巨舰痛心不已，半个月的时间，三艘战舰上的奢华木料全都被换上了普通的木头，不用说全被李二拆走了，从自家的战舰上拆走家具，也只有他能干的出来。


“大帅，陛下拨给了舰队两万斤火药，所以末将就同意了严松拆走战舰上那些奢华的东西。”刘仁愿走过来特意禀报这件事。


他早就对战舰上拥有那些奢华的东西看不惯了，以前就说过军舰不宜奢华过度，因为这会养成战士们喜欢奢华的风气，对于战力毫无帮助，军舰就该有军舰的样子，这一次借着皇帝的命令，他把舰上的奢华部分全部去掉了，换上了结实耐用的木料，整艘军舰再也看不到金饰，也见不到镶银，甲板上铺设的豪华地板也被一块块的撬走装箱，听说皇帝打算铺设他的寝宫和书房。


“怎么连银盘子都拿走了？那是我用来招待贵宾的。”云烨没好气的对刘仁愿说。


“大帅，大海之上我们没有值得尊敬的贵宾，如果魏王殿下不出海，您就是大海上最尊贵的人，没有什么人可以和您媲美。”


对于刘仁愿的骄傲云烨还是满意的，皇帝知道拿东西来换，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被拆掉了也没什么，听说琉球那里有一种叫做绿檀的木料，极为罕见，下回换上绿檀就是。


岭南水师到底还是慢慢赶了过来，当云烨在东海上集结了所有战舰，整个海湾都被战舰所覆盖，帆樯云集，声势极为浩大，封锁高丽半岛，就要仰仗他们。


一个叫做刘仁轨的名字映入云烨的眼帘，笑着问刘仁愿：“这个刘仁轨和你是什么关系？你们之间的名字就差一个字。”


“毫无关系，刘姓乃是大姓，同名字者数不胜数，大帅如此关切此人，难道说这也是一员难得虎将？只是大帅莫要将卑职和此人联系在一起就好。”


“刘仁愿，告诉你，将来取代你的人必然会是此人，不信你就拭目以待。”


见刘仁愿不置可否的态度云烨笑笑也就不再说了，敢对极度喜欢打猎的李二说：“，臣伏知四时搜狩，前王恒典，事有沿革，未必因循。今年甘雨应时，秋稼极盛，玄黄亘野，十分才收一二；尽力刈获，月半犹未讫功；贫家无力，禾下始拟种麦。直据寻常科唤，田家已有所妨。今既供承猎事，兼之修理桥道，纵大简略，动费一二万工，所谓何事？”把李二狩猎的弊端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最后成为宰相的人物会是一个普通人？


李二其实也是在往岭南水师掺沙子，不过云烨不在乎，转身就对五蠡司马说：“封锁高丽这事，我就交给你们，刘仁愿为主将，你为副将，本帅要回岭南监督造舰，陛下说了，高丽人寸板不得下海，如果你们把差事办砸了，陛下会找我的麻烦，我是一定会过来找你们的麻烦，别看你是五蠡司马，犯了错我一样砍你的头。”


又对刘仁愿说：“承乾号我给你留下，但是人不给，你自己调人，公主号，青雀号我带回去，这其实都是私产，不过现在也分不清了，登州会成为你们的补给基地，元大可这家伙还没被调任回京，不过官职却结结实实的升了两级，与他搞好关系，有好处。至于怎么打仗，怎么封锁，相信你们比我有经验，有错误，就找五蠡司马背，有好处，自家弟兄不妨多分一些，其实你们都误解五蠡司马了。


只要一心为国，犯点小错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他们是最好的替罪羊人选，陛下一般不砍五蠡司马的人头，这一点可以大肆的利用一下。”


云烨不看五蠡司马黑的和锅底一样的脸色，把这个诀窍教给了刘仁愿，哈哈大笑的刘仁愿拍拍五蠡司马的肩膀说：“老黄，有劳，有劳了。”


大佬们都走了，云烨发现自己现在这里最大的大佬，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从登州购买了麦子，还有北方的特产，带着公主号，青雀号，还有七艘岭南舰队的军舰，一起扬帆远航，舰上的将士们都已经疲惫至极，短时间的修养是恢复不了状态的。


回家的路上其实就是一次远航训练，冯智勇已经下了巨舰，带着自家的兄弟操持着一艘军舰，不断地在海上做各种动作，答应过冯盎要把他们训练出来，做人不能食言。


一路上追击，警戒，战斗的任务全部交给他们，遇到了海盗云烨只管下令，绞杀海盗的任务必须由他们自己完成，哪怕冯智勇被那些急于逃命的海盗逼得东逃西窜，云烨的舰队也不闻不问，只是远远的坠在后面，云烨没有过多的时间慢慢教授他们，只能通过残酷的海战不断地磨练他们，使他们成为一个合格的水上战士。


船到舟山，在剿灭的一大股海盗之后，云烨把刚刚海葬完兄弟的冯智勇唤到公主号上问：“今日战死了你的三个同族，我们明明不必付出这样的代价，但是我选择了袖手旁观，冯智勇，你恨不恨我？告诉你，我其实故意的，我故意在耗损冯家的实力，你怨不怨？”


冯智勇肩头的麻布还在往外渗血，听了云烨的话，摇摇头说：“大帅是在训练冯家子弟，不是在损耗冯家实力，如果大帅有这个心，不用海盗出手，公主号只要一轮火箭，冯家子弟就会全部葬身大海。”


云烨笑了起来指着冯智勇说：“不错，很好的回答，不管心里怎么想，这样的回答无疑都是最好的，我在岭南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想要把你们全部教出来不可能，我和张亮讨论过这个问题，他是水军的老帅了，我问他是怎么把一群北方汉子弄到海上作战的，有没有窍门，你猜他是怎么回答我的？”


冯智勇迷茫的摇摇头，云烨接着说：“张亮告诉我，只有打仗才能最快的让他们掌握操船的技巧，刚开始难免战损大些，但是，一旦操练出来，就是最好的水手，不管他是不是南方人。冯智勇，你们本来就对大海不陌生，现在欠缺的就是实战，我们一路上专门去找海盗，就是为了让海盗成为你们的磨刀石，在你们最疲惫的时候给你们最强大的敌人，只有这样，你们才能真正的纵横大海。


后面对你们的磨练还没有结束，补充好武器之后，还将继续，如果你船上的人手折损超过三成，我就会中止这样的训练，告诉冯公，冯家人不适合大海，要他另谋他法。”


冯智勇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说：“末将晓得了，一定会用最小的战损换取最大的胜利，我们会告诉大帅，冯家子弟不但能陆上称雄，海上一样是好汉。”


“冬鱼会帮你，好好学着吧，人家操船的本事练了一辈子，够你们学一阵子的。”狗子见冯智勇走了，好奇的问云烨：“侯爷，咱们真的要把冯家人训出来？”


“狗子，别小家子气，盟约制定前可以肆意胡为，但是盟约一旦敲定，就必须认真执行，这也是大家族的根基，想要家族长久，必须忠诚于盟约，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八节 夺船求生


冯智勇杀的非常的艰苦，由于云烨的袖手旁观，整条船的耗损惊人，船帆已经破破烂烂满是烟火色，撞角也已经损坏了，军舰上的拍杆已经损坏了两架，不过还好，人员再也没有大的耗损，就是受伤的人很多，可见他操船的手法也越发的熟练了。


冯智勇这个翩翩的世家公子哥，也彻底的变成了一个粗鲁的海上粗汉，烧焦了一半的头发干脆被他拿刀子削断，只剩下短短的一截。裤腿也从膝盖的部位撕掉，两只袖子也不知那里去了，赤着双脚，满脸的胡须，能飞快的攀上最高的桅杆，也能熟练的挽出各种绳结，两只黝黑的臂膀上似乎蕴含着无限的力量。


人数少了，战力不降反增，从开始一艘船对付一艘船，到后来一艘船对付两艘敌船，到现在一艘船已经能轻易地对付三艘船了，官军战舰毕竟不是海盗们那些七拼八凑的船只能媲美的，更何况岭南水师的战舰是出了名的坚固。


云烨躺在公主号上，百无聊赖的看完冯志勇的表演，笑着对回来报告战情的冬鱼说：“给他们换船吧，看看他们在战舰完好的情况下能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战力。”


见冬鱼把脑袋摇的拨浪鼓一样的，就问：“难道他们不愿意用新船？”冬鱼又点点头，云烨想了一下就笑了，海上人的痼疾啊，在一艘船上战斗的久了，就不喜欢别的船，哪怕一模一样也不会喜欢的，总觉得没有自己原来的破船来的顺手，冯家的这些人，已经开始对自己的船生出感情。


“那就停靠在杭州修理一下这艘船，这样破破烂烂的回去，可不太好。”冬鱼又在摇头，阿巴，阿巴的说了一长串，这样一来云烨就搞不懂了。


“侯爷，冬鱼说冯智勇不愿意靠岸，他想这样一直杀到广州去，他们想给您看看冯家人不是软蛋，就用这艘船战斗下去。”狗子说完，冬鱼又点点头。


云烨放下手里书说：“那也由得他了，不靠岸也好，我们早点回到广州，也不知道夫人她们怎么样了，几个孩子也好久不见，不知道还能不能记得我的样子。”


云烨的战舰在海上奔波，遥远的南海上也有三个赤身裸体的人躺在筏子上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天，虬髯客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毛人，脸上的眉毛胡子已经分不清楚了，胡同海也是一样，两个人如同野人一般，那个倭女倒是变得更加丰满，只是一年多没穿衣服，身体也变成了古铜色。


虬髯客在胡同海的帮助下终于冲出了回流来到了大海上，筏子上的椰子在不断地减少，已经在海上漂了七天了，一艘船都没有见到，再这样下去，三个人是没有活路的。


“主上，如果没了吃的，你们就把我吃了吧。”倭女激动地对躺在一边的虬髯客说，“一年多的时间已经能说一些简单的大唐话了。”


“妖姬，别说这些话，海里有鱼，用标枪把鱼扎上来吃就是了，我们不能吃人，宁死都不吃人，我虬髯客可以抢劫，杀人，就是不吃人，一旦吃了人，就会坠入九幽魔道，再也做不成人了，你不要担心，我们三个人都是被上天抛弃的人，现在要做的就是活着，有我们两个在，总会有你一口吃的。”


胡同海嘎嘎的笑着说：“看你们夜夜春宵，还以为很快就会有小娃儿降世，一年多了也没见妖姬的肚子有动静，到底是你们谁的毛病？”


妖姬也疑惑的看着虬髯客，她也非常的奇怪。虬髯客干笑一声说：“你们懂个屁，要生娃也不是这个时候，老子有一个法门，是在大明寺里学的，能固锁精关，自然不会有孩子，老胡，你上了年纪，这门功夫你该学学，是延年益寿的不二法门，佛家从不外传的。”


胡同海抬起身子看着虬髯客说：“和尚庙里怎么会有这等邪门功夫，莫非大明寺也是淫窟？听说那里的和尚很不错，真是想不到。”


“放屁，道法师父佛法精深，如何会做那等下三滥的事情，这是一位高僧为了延长寿命，参研佛法创出来的不二法门，和男女之情无关。”


正在听虬髯客说话的胡同海忽然伸手从海里捞起来一片木头，左右打量一番对虬髯客说：“附近有船，这片木头该是伙房里，我刚才闻了一下，还有烟火气，这就说明，这艘船离这里很近，如今是东风，我们的筏子轻，筏子上的帆也大，速度也一定比那艘船快，仲坚，我们要夺船，干系就要落在你身上了。”


虬髯客眯缝着眼睛说：“到时候妖姬留在筏子上，让那些人把妖姬弄上船，我们藏在筏子下面，乘机上船，老子就不信，海上到处都是云烨那种狠角色。”


太阳偏西的时候，筏子就已经追上了那艘船，妖姬站在筏子上挥舞着双手朝船上的人大喊，虬髯客和胡同海已经藏在筏子下面。


这是一艘两头尖尖的胡船，好多包着脑袋的大食水手，都趴在船舷上看肉光致致的妖姬，不多时，大船上放下来一艘小船，绕着筏子转了一圈，见没有危险，水手们就跳上筏子，将抱着胸口蹲在筏子上的妖姬嘻嘻哈哈的扛上了小船，期间免不了要上下其手一番。


此时虬髯客和胡同海已经游到了胡船的另一边，攀着挂索上了甲板，胡同海从一个皮囊里取出两只手叉子，隐在肘后，和虬髯客对视一眼，就直奔好像空无一人的内舱，虬髯客把斧头拎在手里，并不急着动用，伸出蒲扇大的手掌就抓住一个大汉的脖子，稍微一用力，就把那家伙的喉结捏碎了，然后轻轻地放在甲板上，他的脚步很轻，但是下手极狠，不一会就已经捏死了五个大食人。


妖姬被扛上了船，所有人都向她伸出了自己的手，妖姬不惧反笑，把自己饱满的胸膛挺得更高一些，只有她看见虬髯客在不断地杀人，这时候自己受点委屈没什么。


船舱里传来一声惨叫，才让甲板上的水手回过头来，虬髯客抡起手里的斧头，划开了两个水手的咽喉，最后倒转斧头，砸在一个刚刚抽出弯刀的水手。


跌落的妖姬连滚带爬的躲在一个大木桶后面藏了起来，双手合十，学着虬髯客拜佛的样子不断地祈祷。


虬髯客见了血整个人立刻变得精神百倍，右手斧头，左手弯刀，在大食人中间掀起来狂澜，从甲板中间杀到船头，甲板上已是血流成河，赤着脚踩着滑腻腻的血迹，右手的斧头飞了起来，重重的嵌在一个就要钻进船舱的大食人后脑。


见到甲板上再无敌人把弯刀抛给了妖姬，自己从大食人后脑拔出斧头，一矮身就进了船舱，进来之后才发现胡同海已经陷入了苦战，四个彪悍的大食人正在围攻胡同海，这家伙的后背上被弯刀斩出来一条凄惨的伤口，皮肉向两边翻卷着，但是紧紧地咬着牙强自坚持，唯恐打扰了虬髯客的心神，见虬髯客进来了，大喜，怒吼一声不再保留体力，两把手叉子疯狂的刺向对面的大汉，完全是以命换命的打发。


虬髯客的斧头从胡同海的耳边擦过，砍在一个刚刚冲上来的大汉的额头上，他抛掉弯刀大叫着想要拔掉斧头，却捞了一个空，虬髯客已经抢先一步，又把斧头捞了回来，云烨家的斧头虬髯客觉得用起来非常的顺手。


斩开旁边砍过来弯刀，虬髯客把胡同海护在身后，突然出拳，砸在那个准备追杀胡同海的大汉脖子上，只听咔嚓一声，整个颈骨被一拳打折，脑袋无力的后折过去，他干脆把斧头砍在柱子上，揉身钻进最后一个大汉的怀里，两只手变拳为抓，扯住大汉的肋骨，双膀一叫劲，生生的从大汉的身上抽出来两根肋骨，大脚踏在倒地的大汉胸口，一股血泉冒起，船舱里再无战斗。


妖姬抱着一把弯刀把脑袋探进来看虬髯客战斗，眼睛里充满了崇拜的神色，这才是英雄，她认为这样的男人才是男人，在一想到倭国那些瘦弱的男人，就把倭国连同这些男人一起赶出了脑海。


胡同海肩膀靠在柱子上喘息，背后的鲜血流个不停，妖姬从旁边的舱房里找到了针线，飞快的把胡同海翻卷的皮肉用线缝起来，虬髯客见胡同海朝自己点头，示意已无大碍，就拎起斧头继续搜寻船上的大食人。


虬髯客没打算留活人，自己三个人势单力薄，这个时候收留俘虏，万一自己被俘虏算计，三个人不会有一个人有命活着。


这艘船并不大，虬髯客数了数，船上总共也只有不到三十人，但是船长却没找见，正在找吃的的妖姬，忽然惊叫一声，一个花白胡子的大食人勒着妖姬的脖子从一个木桶里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把精美的匕首搁在妖姬的脖子上。


虬髯客笑了起来，这样一来就不差什么人了，胡同海的叉子不知何时到了他的手中，也不见他的手臂扬起，那把手叉子就扎透了大食人的脑袋，明亮的尖刺从后脑探了出来。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四十九节 大海不干，海盗不绝


妖姬帮着虬髯客把所有的大食人的尸体抛进海里，得到了虬髯客的摸头发的揉脑袋的奖励，面对这样粗暴的动作，妖姬既然感到一阵阵的兴奋。


胡同海掌着舵看着他们两个人光溜溜的身体叹了口气说：“我以为你们两个杀完人之后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穿衣服，没想到你们比我这个糟老头子凶悍的太多了，直接开始处理尸体，仲坚，妖姬，你们就不能先穿好衣服么？


在岛上没法子，我们没衣服穿那也就罢了，现在有衣服不穿，你们这是打算用自己的身体告诉老汉，老汉我已经老了么？”


虬髯客大笑着拍了妖姬的屁股一把对胡同海说：“我们三个光溜溜的在一个山洞里待了一年，我才发现我们三个已经成了一家人，老胡，这法子不错，以后想加入我们，先光着过一年再说，哈哈哈。”


不但虬髯客不在乎，妖姬也娇笑着挺挺自己的胸膛，抱着虬髯客的胳膊向胡同海示威。


看了妖姬光身子一年多，胡同海早就能做到心如止水，想到一年多的悲苦遭遇，仍然不由得有些伤怀，自己三人逃脱生天又如何，海上有云烨这样的巨鲨在，根本就不是一个适合讨生活的地方。


恐怖的巨舰一出，海上的其他舰船就只能望风而逃，只要被看到说不定都没有逃脱的机会，他们强大的让人绝望，自己在舟山虽然说还有家，但是，现在却也回不去了，找敌人家属的麻烦本来就是官府的专利，自己率队偷袭云烨，这是瞒不住人的。


好在自己对这一天的到来早就有了准备，家人这时候也早就该隐姓埋名的散于乡野了吧，老妻的身子不好，自己出发前就没几天好活了，现在尸骨应该都埋进坟里了吧。


儿孙自有儿孙福，胡同海自己是海盗，但是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三个儿子也当海盗，甚至不许他们下海，大儿子偷偷的上了船，被胡同海亲手敲折了一条腿，自此以后，儿子们再也没人敢提下海的事，做海盗能赚到钱，但是损阳寿，折阴德，自己已经这样了，胡同海断然不许儿子们也走这条断子绝孙的路。


听着船舷边上传来的巨大的水花声，胡同海知道这是鲨鱼吃光了那些尸体，沿着血腥味追逐到这里来了，自己总有一天也会喂鲨鱼的，他对自己将来的命运非常的肯定。


“这是一艘商船，船上都是从泉州运来的丝绸和瓷器，还有些茶叶，不是苦茶，是新茶，茶包上有诺大的云字，这是云家出产的最上等的茶叶，甚至还有一百多坛子酒，也是云家的出品，价值不菲。”


虬髯客把一个小小的瓷罐递给了胡同海，解开胡同海身上的大食布袍，拿干净的麻布蘸上酒仔细的擦拭他背上的那道伤口，如果不及时拿酒或者盐擦拭，在炎热的南海上，伤口很快就会溃烂。


“仲坚，大唐海域现在绝对不是一个讨生活的好去处，大唐的水师太强大了，一年多以前，那样恐怖的战舰一次就出现了三艘，现在不知道还有多少，云烨上一次出海，一方面想把我们都吸引出来一网打尽，另一个目的恐怕就是要试验新船，他的目的恐怕都已经达到了，相信我，仲坚，这样的战舰会越来越多的。”


虬髯客挠挠头顶上乱糟糟的头发呲着牙说：“你说的没错，我当时被吊在桅杆上，所以把整个战局看得很清楚，云烨的巨舰就是在砍瓜切菜啊，高山羊子那个婆娘指挥的也不错，高丽人和倭人打起仗来也不要命，给一般的战舰，说不定就赢了，可是遇到云烨这个家伙就只能用金蝉脱壳的法子逃命，云烨咱们是打不过的，除非能有一艘他那样的战舰。”


妖姬端过来一盘子食物，胡同海就把船舵绑住，坐下来和他们一起吃，妖姬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有吃的，还有穿的，两个男人也不把她当下人看，所以边吃饭，边说话，一边得意的告诉胡同海她发现了一箱子金币，一边小心的把鱼肉里的鱼刺挑掉放到虬髯客的手边，就这样还有功夫显摆她从船舱里找到的绸缎。


虬髯客拍拍她的脑袋，妖姬实际上并不大，撑死了也就十六七岁，或许是海岛上的日子过于寂寞，这个女人从泄欲的工具到现在变成家人般的存在，最艰苦的时候出现的情感，总是最让人重视的，尤其虬髯客这种人。


“扎木里死了，一定死了，云烨对与大唐人似乎不是那么狠毒，但是对外族人，他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屠夫，螃蟹岛上现在遍地尸骸，据说散乱的白骨能没过脚面，上面的尸骨都是大食人，高丽人，倭国人的，还有一些从极西过来的海盗尸骸，一个个都被插在木棒上，非常的恐怖，海上的人现在都把那座岛叫做恶魔岛。”


虬髯客停止了进食疑惑的对胡同海说：“老胡，你的意思是咱们三个人大食人的海域闯闯？咱们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的怎么混？”


胡同海无奈的说：“大唐海域已经不适合咱们生存，想要活下去，不去大食人的地面不行，还有一个好处，仲坚，你会大食人的话，大食人的船上一般都有奴隶，只要你干掉一艘大船，就能把那些奴隶变成水手，这些奴隶已经被调教的没了自己的心思，非常的好指挥，一旦你给他们去掉镣铐，他们一定是你最忠实的部下，至死都不会背叛，因为除了你，没人会把他们当人来看，此事，大有可为！”


虬髯客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伸出双臂把胡同海还有妖姬都揽在自己怀里，对着大海大声地说：“我虬髯客在此盟誓，此生如若大事有成，一定不负他们两人，若有违誓，叫我死于鲨鱼之口。”


胡同海也大声说：“我胡同海认定张仲坚为主上，此生一定尽力辅佐，若起异心，就让我被海鲨分尸，永坠幽冥地狱。”


妖姬从虬髯客的怀里钻出来，双膝跪倒在虬髯客脚下，摊开自己的双手，亲吻他的足尖，表示绝对的服从。


虬髯客拍着栏杆看着远处低低的飞云，懊恼的对胡同海说：“云烨这个狗日的太霸道了，他说过大唐的战舰所到之处，即为大唐国土，看样子他下回出海，大食海域都不安稳。”


胡同海笑着说：“大海如此的广袤，云烨就算是再霸道，他难道还能占尽大海不成，他向西挺进，我们也向西挺进，哈哈，大海不干，海盗不绝，避开他就是了，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实力足够，再回来找他一决胜负即可。”


一语说完，虬髯客，胡同海，妖姬三人一起扶着船舷哈哈大笑起来……


贞观十二年夏六月十五日，大利西方，虬髯客调转船头挟胡同海，妖姬二人直驱西方，单人独船杀尽大食海匪一百一十三人，自号海龙王。


辛月坐在桂花树下绣一个小小的肚兜，上面的五毒图案栩栩如生，绣几下就看看躺在椅子上睡午觉的丈夫，充满了柔情蜜意。


两岁的儿子光着身子趴在丈夫的肚皮上睡觉，亮晶晶的口水垂在爹爹赤裸的胸膛上，小小的身子随着爹爹胸膛的起伏上下晃悠，这是最好的摇篮。


见到有飞虫飞了过来，辛月放下手里的针线，拿着蒲扇撵走了飞虫，桂花树下就这点不好，总是有虫子，她不由得想起长安的那颗柿子树，枝繁叶茂的还没有虫子骚扰，也不知道寿儿怎么样了，一月一封的书信总是说不清楚，也不知道长安的纷争过去了没有，岭南虽然也不错，可是这里到底不是自己的家，老奶奶昨日也说她想埋在祖坟里。


夫君自从上了岸，把小杰，老铁他们送去了造船厂，就再也没有出过家门，已经整整快两个月了，什么都不干，就守着一家老小，变着法的逗全家开心，今天还说要炸好多的油条，也不知道油条是个什么样子。


小丫从门里出来，气冲冲的，辛月想拦都拦不住，只能叹口气随她去了，这孩子，都已经要做齐王妃了，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姻缘，偏偏她就是不愿意。


小丫把胖孩子从哥哥身上拿开，在辛月的景叫声里，一屁股坐在哥哥的肚子上，听到脚步声，云烨就醒了，只是不知道怎么跟小丫解说，只好装睡，现在这丫头都坐到自己肚子上了，只好叹声说：“小丫，你今年都十六岁了，大姑娘了，怎么还这样啊，谁家大姑娘会坐到哥哥肚皮上，小佑其实也不错，你以前不是总说自己要嫁的轰轰烈烈的，比大丫还要强一百倍吗？现在嫁给小佑，你的梦想就实现了，怎么还不开心啊？”


小丫把侄子夹在胳膊底下说：“我讨厌李佑，我要嫁的夫君该是龙，再不行该是老虎，现在嫁给一头猪算什么？”


“龙，绝对是龙，小佑的爹爹是真龙天子，小佑怎么不是龙，凤子龙孙说的就是小佑他们。”


“不对，魔姬说了，龙也会生出乌龟来！”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节 会漂浮的铜盆


该死的天魔姬没事干给小丫教授这些做什么。


云烨废了好大的口舌才给小丫解释了龙的儿子不叫乌龟，着重解释了驮着碑文的霸下和乌龟的区别，这两者截然不同，一个是神兽，一个是食物没有可比性。


听了哥哥解释的小丫兴冲冲的跑去邕州府衙去看霸下，不一会就大哭着回来了，委屈的对哥哥说：“还是一样的！”


小丫的哭闹声把老奶奶惊动了，颤微微地走过来，劈头盖脸的就给小丫一顿巴掌，云烨连忙把小丫护在身后歉意的对奶奶说：“祖母，小丫的事情孙儿擅专了，您莫要生气。”


“我生什么气？你是做哥哥的，父母不在了，替自己妹子订终身本来就是该的，更何况陛下亲自开了口，小丫嫁过去是做正妃，又不是偏房，这是大喜事，奶奶生气的是你把这丫头宠坏了，这么大的事情那里有她插嘴的余地，这要是嫁过去，丢的就是老云家的人。”说完云烨又厉声的对小丫说：“什么乌龟，小佑那孩子奶奶也见过，是一个很有礼仪的孩子，模样长得又不差，书读的也多，那一点配不上你？再敢胡说嘴给你撕烂，从现在你就开始准备嫁衣，让魔姬教你宫中的礼仪，明年我们回长安，早早把婚事办了。”


整个家里小丫也就害怕奶奶，她和辛月顶嘴吵架的根本就不害怕，不像东南西北她们对辛月很是畏惧。


小东许给了许敬宗的二儿子，等到回京城就会成亲，小南其实才是姐妹里头最温顺的，性子温和，有什么话都藏在心里不说，辛月说小南似乎喜欢上了书院的一个学子，小西，小北还是没心没肺的打算在家里继续吃哥哥的。


奶奶出面小丫就脾气了，小心的跟着奶奶往后院走，可怜兮兮的回头看哥哥，想让哥哥替自己求情，这个时候云烨只好硬着心肠看她被奶奶抓走学礼仪。


“家里的几个姑奶奶没一个省心的，小丫这样嫁进皇宫，将来是要在齐王封地当主母的，夫君，您说会不会害了她。”


“陛下看重的就是小丫的野性子，齐王佑心性不定，辨识人心的本事又差，再加上耳根子软，娶小丫是最好的，阴妃也是这个意思，男人家不行，就必须有一个能持家的主妇，就像我娶了你，家业才能兴旺。”


辛月最喜欢听云烨这样说，每回一听到夸赞自己的话就把身子往夫君身上靠，这回不行了，两岁的儿子揪着她的头发，要她关注自己。


炸油条这种事情云烨怎么可能陌生，面粉里加了明矾就能炸出香酥美味的油条来，厨房里的云烨就会立刻褪去日渐形成的上位者的威严，变成了一个当家的主夫，他在厨房一般都不喜欢厨子帮忙，以前老奶奶也不许厨子在现场，她亲自帮手都不会要外人在，认为这有损家主的威严，不过这几年年纪大了，也就看开了，孙儿喜欢去厨房做几样从没见过的点心孝敬自己，这是孩子的心意，算不得丢人。


云暮跟着李容跑的不见人影，李安澜带着闺女在广州处理事务，那日暮穿的妖精一样的进来，后面跟着抱孩子的铃铛。


辛月对那日暮喜欢穿的花枝招展的最是反感，一见到妖艳的那日暮就想发脾气，今日见夫君的心情不错，也就不添堵了。


云烨把云香抱过来亲亲，已经一岁多的孩子两只眼睛乌溜溜的好看，采珠女探着头好奇的往厨房里看，堂堂侯爷亲自下厨她还没见过。


炸油条的油烟呛人，云烨把铃铛和孩子赶了出去，让她们在门外面等，炸好了会给她们吃，铃铛最喜欢夫君做的吃食，抱着孩子满是期待。


李泰就是这样，他好像长了狗鼻子，只要云烨打算下厨他都会如约而至，油条才炸了十几根，仆人禀报说魏王来了。


在云家李泰从来都客人的自觉，仆人前面禀报，他就在后面说话，临了还一脚踹走了仆人，辛月恨恨的看了李泰一眼，就带着炸好的油条领着那日暮，铃铛去老奶奶那里品尝油条，小小的面条被油炸的这么大，一定很好吃。


“你老婆好像不待见我。”李泰惊奇的看着油条在油锅里膨大，一边抱怨。


“这种时候其实是增进夫妻情感的最好时间，我们正柔情蜜意的你闯进来，要是我，我也不待见你，不过，你的那个女人也不错，我走的时候还没动静，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生了一个闺女。如今肚皮好像又大了，明年回家的时候你也就儿女双全了。”


说起这事李泰就得意吹着凉气拿起一根油条准备开吃，嘻嘻哈哈的吃着对云烨说：“南方丙丁火，对男人好，火气大了房事就频繁，房事这一频繁么嘿嘿，子嗣自然就会来，孙先生说我的身体已经被南方的火气修补好了，以前在长安的时候，躲在武德殿不见天日，身上就有了寒气，如今去干净了。”


云烨嘿嘿一笑，继续拿长长的竹筷子拨拉油锅里的油条，李泰自从得知李承乾没走最坏的那条路，他老子也在辽东大胜，整个人立刻就恢复了精神，生活过的逍遥无比，人一精神，饭量就跟着增长，接连吃了三根油条，眼睛还盯着油锅里的第四根。


“这东西就是早餐吃吃还行，配上嫩豆腐，再来一碟子咸菜，味道很好，其他时间吃其实并不和养生之道，油炸的东西好吃，但是容易上火。”


“上火好啊，正好多生两个，我母后以前就说我子孙不旺，很是替我担忧，现在没事了，已经有三个孩子了，肚子里还有一个，四个孩子母后总不会再埋怨了吧。


说正事，我把凤凰送走了，你的那艘漂亮的不像话的船也送走了，你说我母后会不会喜欢？我总觉得她老人家过寿我们回不去，是不是有些不孝啊？”


“不会，孝心装在心里就好，我们为时势所迫不得不远遁万里，不和自己的亲人起纷争，就是最大的孝顺了，青雀，再有一年时间，我们就要回到长安，你想好要做什么了吗？”


李泰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朝云烨晃晃说：“你去辽东的这半年里，我也没闲着，和希帕蒂亚闲着没事鼓捣出这么一个东西，你看看。”


云烨在围裙上擦擦油手，喊厨子过来搭手，自己和李泰来到树荫下，展开纸张看了一眼，就愣住了，这是阿基米德定律，不应该是什么新鲜事啊。


李泰搓着手说：“在我确定了密度之后，希帕蒂亚在休正文献的时候，无意中和我说了古代西方先贤的事情，其中就有这位八百年前的先哲阿基米德，他能在不损坏王冠的情况下辨析出金银的含量，这非常的了不起。


不过我对这些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他提出的浮力理论，在海上船坐多了，就生了厌烦的心理，我记得你以前就说过钢铁也能浮在水面上，还拿铜夜壶做试验，确实如此，然后我就想，空气和水都有浮力，只不过一个大，一个小而已，水面上能托起钢铁，那么以此类推，空气里是不是也能托起钢铁？


一个铜块自然是无法飘在水面上的，做成铜盆就没问题，既然空气也有浮力，只要我把这个铜块碾的足够薄，做成的铜盆足够大，他是不是也能浮起来？”


虽然这个论述只说对了一半，对空气的认识错的离谱，但是云烨没有半点嘲笑的意思，不敢想象自己将来坐着铜盆满世界漂的场景，可是李泰既然对飞翔产生了兴趣，就会沿着自己的想法走下去，虽然一开始就走错了路，相信经过一次次的校正，他会走到正确的路上来。


“青雀你去做一个实验吧，你往一个薄薄的玻璃瓶里用力的往进充气，然后做一个天平，两边保持平衡，然后再打开瓶塞，你看看天平会有什么变化，然后你再找一个猪尿泡，也做同样的试验，看看有什么不同。”


李泰抬头看着云烨说：“你的意思是空气有重量？你以前就说过，世间万物都能用数字表达出来，难道说真的如此？我做这个实验的目的何在？”


“做过之后你就知道了，我告诉你未免显得太直白了，小子，物理一途你要走的路还长着呢，你对光有何看法？别说墨翟的小孔成像，你对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有什么看法？你知道雷电是如何产生的？你知道指北针的形成道理是什么？为什么它就能一直指着南北？青雀，物理之学穷尽你的一生是远远不够的，十辈子都不够，你有的忙了。”


对于云烨的说辞，李泰嗤之以鼻，以自己的财力，自己的人力，自己的智慧总会到达巅峰的，他不想在这件事上和云烨争辩，忽然想起一件事，就对云烨说：“有一个酒会你是一定要参加的，人家已经发了帖子。”说完就狂笑着把一个贴子递给云烨。


一头雾水的云烨打开帖子后才发现这是希帕蒂亚的帖子，上面用毛笔字歪歪扭扭的写着：恭请蓝田侯云烨参加希帕蒂亚的初潮酒会。


她都多大了，才初潮？云烨额头的冷汗都下来了！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一节 初潮会


“啊，夫人，为夫有一事不解，还请夫人解惑！”送走李泰之后云烨就朝着带孩子的辛月拱拱手，非常有礼貌的说。


“夫君太客气了，妾身一定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却不知是何疑问？”辛月把儿子放在床上让他自己玩耍，坐直了准备回答云烨的问题。


“据为夫所知，女子一十三岁就会初潮，日渐成熟，不知夫人可是如此？”


“下流！呸！”辛月勃然色变，抱起儿子就急匆匆的出了门，俏脸飞红。


云烨摇摇头，表示不解，前两年小武初潮之时还来请教自己，怎么转眼间就成了下流胚，希帕蒂亚不是一个正常的人，早年当圣女的时候受过割礼的伤害，直到现在都不是一个正常的女人，导致她的性格都出现了缺陷，她的初潮会原本该是她的父兄帮他举办，证明家里已经有了成熟的女子，可以接受别人的求婚了，现在没有亲友，所以她就自己来操办，看来希帕蒂亚把这事看得很重，不过，这种事她是不是该邀请辛月，那日暮，铃铛她们参加，喊自己和李泰何事？一个大男人去参加这种酒会，会被人家笑话死的。


“去，为何不去，老夫身为医者，自然了解希帕蒂亚的伤痛，也就是来到了岭南，她才会向老夫说起此事，老夫针药双行，又辅以药熏这才将她的身体调理好，一个孤苦的女子背着这个心结十几年，如今豁然得到了释放，怎能不欣喜，自然要去。”


孙思邈还是喜欢住在草庐里，他从中原一路采药到了岭南，李安澜立刻就给他用金丝草搭建了一座草庐，这可比住木头房子好的太多了。他准备在岭南将他一路上采到的药材分门别类的整理出来，并且写成药典，所以现在足不出户。


大男人参加女子的初潮会虽然有些丢人，但是作为希帕蒂亚为数不多的好友，云烨还是备了厚礼，准备去参加，人家没请辛月，自然不会带她一同前往。


“夫君，对不住啊，午间的时候还以为您要那啥，所以妾身出言无状了，希帕蒂亚也真是的，这样的污秽事也要办一个酒宴，还请的都是男人，她要干什么？邕州城这么多的男人她要嚷嚷的所有人都知道？不知羞耻！”


辛月打听清楚了这才跑过来给云烨道歉，但是转眼间就咬牙切齿的诅咒希帕蒂亚，认为这事非常的不吉利，夫君最好不去，来月事的女人在关中房子都不能上。


“好好地，刚说完我下流，现在就说人家无耻，你月事的时候肚子疼是谁给你揉的，那时候怎么不说无耻，现在讲究起来了。”


头饰希帕蒂亚有很多，已经能开博物馆了，她最大的喜好就是收集这些东西，如果云烨给她的送一套精美的金饰，她一定会喜欢的，不过，还是不要让她高兴到极点，给她一个中级高兴就成了，一个红檀木做的梳妆盒就好了，一个套一个的很是精美，好木料多了，云家的木匠就挖空心思的琢磨，还真的做出来几样精品，这个梳妆盒就是其中的一件，里面镶了一块巴掌大的玻璃镜子，非常的上档次。


落日时分下起了小雨，云烨带着刘进宝撑着伞，步行来到了希帕蒂亚住的宅子，这是一座非常雅致的竹楼，造好的时间并不长，竹子的外皮还是青翠的，希帕蒂亚的仆人操着难听的诡异大唐话欢迎云烨，接过他手里的伞，立刻就有穿着红衣服的侍女请云烨上去，至于刘进宝就被请进了外面的棚子。


来早了，主人还在化妆，听侍女说她家圣女这一会漂亮的不像话，于是就打算画的更漂亮一点，云侯还需要耐心等待。


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厅堂里瘆的慌，走一路都会吱呀吱呀的响，这是竹楼最不好的一点，云烨最讨厌的就是睡竹床，晚上要是起了兴致，竹床的惨叫声满长安都能听见。竹楼也有一样的效果，云烨靠着窗户，看着在雨幕中逐渐模糊的远山，不由得暗自发笑，自己的样子非常的像等候美人妆后相见的恩客。


摇着扇子悄悄地偷笑，笑意还没有隐去，就听竹楼又开始吱嘎吱嘎的响起来，一声月白袍服的李泰戴着金冠，摇着折扇一步三摇头的上了竹楼，边走边吟诗：“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哎呀，云兄，小弟以为只有自己急着见美人匆匆而至，不想我兄竟然比小弟还要猴急，却不知小弟刚刚吟的诗句，可否与美女相得益彰？”


“你就缺德吧，《孔雀东南飞》这种诗句你也能拿来在别人贺席上吟诵，也就是希帕蒂亚不懂这些，给辛月她们你试试，鞋子都会飞到你脸上。”


李泰哗啦哗啦的摇着折扇不服气的说：“焦仲卿之妻小弟在幼冲之年就心向往之了，如此佳人不知珍惜，活该他最后自挂东南枝。”


两个人坐在窗户边上说笑，不时地喝一口葡萄酿，这个女人鉴赏葡萄酿的能力不俗，味道很好，能在燥热的南方喝到地道的葡萄酿殊为不易。


冰鱼撞击着玻璃杯，冰爽的感觉确实沁人心脾，就这一点云烨和李泰就觉得自己这趟没有白来，只是，侍女已经开始点蜡烛了，客人依然只有自己二人。


“青雀，我的请柬是你带送的，客人不会只有我们兄弟两人吧，如果她要找入幕之宾，那可就惨了，你上，哥哥我先撤退。”


云烨有点坐不住了，希帕蒂亚到现在还不下来，情形很不对头，他不介意和别的美女发生点什么，但是这些人里绝对不会有希帕蒂亚，沾上她，已经很让自己头疼的内宅，说不定就会上演春秋旧事。


侍女敲响了金钟，一个穿着红纱衣的女子从三楼拾阶而下，步履袅娜，先是一双鹅黄色的软鞋，紧接着就是一袭大红色的纱裙，等到整个人站在烛光下的时候，云烨，李泰同时吸了一口凉气。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古人诚不我欺也。”李泰拿扇子敲着掌心出言夸赞。


确实如此，此时的希帕蒂亚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整个容颜都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魅力，跳跃的烛光更是将她的媚态映衬到了极致，血红的纱裙里裹着一个白皙丰满的玲珑身躯，这一刻云烨都不得不承认，希帕蒂亚的艳名确实不虚。西方人棱角分明的五官这一刻让云烨有一种恍然失神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掩齿轻笑，还有一分扭捏，一分羞涩，就这样俏生生的站在烛光下轻声问道：“云兄，青雀，我美吗？”


此话一出，云烨李泰立即正襟危坐目不旁视，尤其是李泰，眼观鼻，鼻观心，恍如老僧入定，云烨见自己避无可避只好笑着说：“确实是人间绝色。”


“多谢云兄夸赞，小妹也觉得直到今日自己才像一个女人，大唐不但给了我栖身之所，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小妹在大唐举目无亲，唯有二三好友，如今希帕蒂亚已经成人，全赖两位好友帮助，亲受希帕蒂亚一拜。”


云烨敲了一下装和尚的李泰，坐直了身子庄重的接受了希帕蒂亚一拜，自己也拱手还礼，这是正式的礼节，不好推辞。


李泰掏出一副非常漂亮的耳环笑着说：“我有明月珰，为佳人增色。”云烨也打开随身带着的包袱，将梳妆盒子拿出来推到希帕蒂亚膝前说：“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希帕蒂亚抱着梳妆盒请李泰将明月珰给她穿在耳朵上，眼睛里含着泪水朝云烨和李泰说：“谢谢，谢谢你们，这是我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说完就抱着梳妆盒跑上了楼梯，佳人不见了，李泰怅惘的瞅着楼梯很希望再看一眼那位血衣佳人，杯中酒洒在膝盖上都恍然不觉。


“如果喜欢就去找，你父皇似乎并不排外，宫里也有西域进贡的佳丽，多一个希帕蒂亚不算稀奇。”云烨看着犹豫不决的李泰在一边怂恿，希帕蒂亚如果希望嫁人，李泰该是她最好的归宿，自己就算了，现在有这几位已经够自己发愁的了。


楼梯再响，希帕蒂亚下来了，确实是希帕蒂亚，那个随便把头发扎在脑后，怀里抱着一本书的希帕蒂亚下来了，眼神不再是楚楚可怜，而是精光致致，几步路走的虎步龙行，那里还有半点刚才佳人的影子。


李泰凶狠的看着云烨说：“不！”回答的干脆之极。


“云兄，青雀，初潮会结束了，现在是讨论学问的时间，我认为青雀的想法是愚蠢而可笑的，铜盆再大也不可能飞起来，小妹已经测量出了空气在单位面积的重量，虽然这种测量是非常不很准确的，但是它能给我们指明一条可以研究的方向，小妹以为，任何比空气重的东西都不可能飞起来。”


“一派胡言！”李泰羞恼的跳了起来。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二节 最好的生活


“不知夫君参加希帕蒂亚的初潮会玩乐的可还开怀？”


云烨一回到家，辛月就笑吟吟的迎了上来，解开丈夫的外袍里外仔细的看了一遍，找见了一根长头发刚要叫，又停止了，因为她发现那根头发是黑色的，哦，这是丈夫自己的头发，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就要逃跑。


“别忙着走，把这只小狗也带走。”


云烨无奈的指指趴在自己身上东嗅嗅，西嗅嗅的那日暮对辛月说，辛月撇撇嘴说：“您今晚是她的人，妾身可不好在这里多待。”


云烨把那日暮抱了起来在屁股蛋上抽了一记，她才嘻嘻哈哈的搂着云烨娇气。


“夫君，说说，您在希帕蒂亚那里都干了什么？妾身是好奇，可不敢责问夫君。”说了要走的辛月又折回来，仰着头问云烨。


“能干什么，开始一个人在竹楼喝酒，后来青雀来了，就两个人喝酒，然后希帕蒂亚打扮的美若天仙拜谢了我们两个对她的照顾……”


“天啊，她居然请了你们两个，真是无耻，后来呢？”


“后来，后来啊，嘿嘿……”云烨故意打住不说。辛月的眼睛已经要冒火了，把云烨的衣服在手里攥的紧紧地，还狠狠地扭了那日暮一把。


“后来希帕蒂亚就开始和青雀因为空气的浮力问题吵架，我在一边劝架，顺便解释他们遇到的疑问，臭婆娘，你这么逼问自己夫君，就不知道这是犯忌讳的事么？”


松了一口气的辛月娇笑着说：“妾身甘愿领罚。”还帮着那日暮揉揉刚在被自己扭过的地方，陪着笑脸很勤快的去打水帮着丈夫洗脚。


熄灯之后，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对躺在身边的辛月说：“那是一个倒霉的女人，被孙先生治好了以后，才开始做女人，不过看她的样子，这辈子打算一个人过了，对她多点宽容，没事的时候去看看她，背负着师门的期望，也背负着自己的希望，谁知道还能不能背动，现在还没有放弃。


学问一道想要精深达到极致，根本就没这个可能，只能是一辈辈的人慢慢积累，断无一蹴而就的说法，青雀也想走这条路，他走着走着就会发现，随着自己的学问越发的精深就会感觉自己越发的无知，希帕蒂亚没有青雀的条件，再加上身为女子，所以她的道路就会更加的曲折，我不知道他们将来会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后悔，把一生的时间投入到无涯的学海之中去搜寻珍珠，这个工作比采珠女还要艰辛。”


辛月把手臂搭在云烨的身上，扭了两下身子，原来早就睡着了。不但她睡着了，把自己脱得光溜溜的那日暮也睡着了，靠在云烨的背上睡的非常的香甜，这两个女人都在享受自己的甜美日子，对于那些凄苦有着本能的排斥，这样也好。


早上醒过来，身边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云暮咬着包子站在爹爹的床前不断地吹气，六岁的小丫头吃着包子还埋怨爹爹睡懒觉，说好了今天要出去骑马的。


大小姐有命，做老子的敢不遵命，一跃而起，三两下套好了衣衫，胡乱洗漱两下，就看见旺财跑了过来，喝了一口云烨的洗脸水，可能觉得不好喝，里面有肥皂，呲着牙秃噜两声，就去自己的马槽里饮水。云烨从不允许它喝生水，这里的水不干净，喝多了容易有寄生虫，不但旺财，就是云家老小，也必须遵守这个规矩，不管多渴，也必须喝开水，最起码也该是凉开水，喝惯生水的人到了云家就会感到很不习惯。


到了校场，刘进宝已经在训练李容骑马，八岁的小人已经把马骑得像模像样，每回都想让马快点跑起来，都会被刘进宝严厉的喝止，小孩子骑不得快马，更何况云家的马匹各个都是草原上过来的良种，身材高大，比南方的驴子一样的战马大了可不止一圈。


旺财今天特意背了马鞍，踢踏着蹄子一点都不安份，云烨一年多都没有骑过它了，它很想跑的飞快，云烨不在它连吃食都没兴趣。


云烨读懂了旺财的心思，翻身上马，把云暮交给了那日暮，辛月骑马只会偏着腿骑，不像那日暮坐在马上英姿飒爽。


旺财得意的长嘶一声，猛地站立起来，两只蹄子踢腾两下，后腿发力立刻就射了出去，这是它最喜欢的起跑方式，不知道它的性子光这一下子就能摔个半死。


跑了百十步，旺财开始发力，绕着校场跑的飞快，云烨能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还有辛月隐隐传来的惊叫声，前面是一道壕沟，旺财跑发了性子，长嘶一声，居然直接就要跳过去，云烨差点吓死，但是这时候勒缰绳已经晚了，只觉得身子一轻，接着就听到校场里如雷的欢呼声，该死的旺财跳过了壕沟居然还不减速，前面就是一排鹿角丫杈，它居然还想跳过去，也罢，旺财难得高兴，就随它去吧，聪明的旺财从来不做自己能力以外的事情。


一连越过了两道鹿角丫杈，这才满意的往回跑，回到出发点，辛月的脸都吓得发青，那日暮拍着手大声的叫好，旺财的身手去参加叼羊都足够了。


李容看着爹爹大发神威，激动的拿脚磕马肚子，他也想跑的那么快，但是他胯下的是一匹性子极度温顺的母马，缰绳又被刘进宝抓的紧紧地，只能啊啊的叫着，急的满头都是汗。


“好啊，我大唐男儿神驭就云侯的身手就可见一斑。”冯盎从树荫下走了过来，路过李容的时候，怜爱的在脑袋上扒拉一把说：“不急，你年纪还小，迟早会和你爹爹一样的，你爹爹扬威辽东，别人阵战半年没有拿下的城池，你爹爹三日破之，将门虎子，该是一个有出息的。”


“冯公，您这话也不怕宠坏了孩子，最后几句，可是连我都宠坏了啊！”云烨从旺财背上跳下来，拿干布给它擦拭一下汗珠子，短短的一段路，旺财跑的非常过瘾。


冯盎也拿了一块干布，帮着擦拭旺财，武将给自己心爱的战马洗澡擦拭早就惯例了，只要是上过战场的，这个习惯都有。


“冯公，我需要向您致歉，智勇他们一路苦战会广州，折损了七个人，是我刻意这么做的，没办法，我们都没有时间，想要尽早的掌握航海技术，不拿人命往进填是不成的。”


“哈哈哈，你致歉？老夫却是来致谢的，你我都是久经沙场的统帅，都知道精兵不是练出来的，而是杀出来的这个道理，你让智勇他们一路杀回来，自己袖手旁观，不到覆灭不插手，好啊！练兵莫过战场，海盗船小力弱，正是练手的好对手。


回来了六十八个人，将来就是六十八位船长，足够冯家建一支舰队的，老夫知道，这些人现在还是不堪大用，但是老夫在广州检校了他们，很好啊，一艘船面对岭南水师的两艘船依然不落下风，打的有章法，有勇气，死七个人算什么，当年冯家祖宗开拓岭南的时候，死的是七十，七百，甚至七千人啊。


这点损失老夫受的住，冯家对你没有怒火，有的只有感激，你这是在救冯家人啊，现在多死一个，将来就会少死十个，一百个，这个帐冯家算得清，海上但有战事，冯家子弟绝不后人，云侯万万不可心慈手软。”


见冯盎伸出手掌要和自己击掌明誓，也就抬起手和冯盎重重的三击掌，然后就见冯盎大笑着留下一地的箱笼转身离去，冯家子弟的训练效果，他很满意。


旺财跑了一大圈就拿头拱着云烨要稠酒喝，这也是惯例，马夫掏出来一个大铜壶带着一身的稠酒味道就走了过来，把稠酒倒在铜盆里，端着送到旺财的嘴边，一个酒嗝熏得云烨连退两步，这个家伙，旺财的稠酒估计从来都是他们两个一起喝的。


云烨坐在椅子上看辛月骑着马慢慢溜达，看见那日暮风一样的纵马狂奔，看见李容黑着脸被刘进宝牵着马慢跑，自然也看到云暮一会爬上旺财的背，假装骑两下，急的她的大狗旺财吐着舌头往她身边凑，云暮现在早就不骑狗了。


接过旺财的大铜壶就着壶嘴大大的喝了一口稠酒，味道果然不错，酒里居然还有果干和芝麻，温温的喝起来非常的舒服。


日子就该这样过才好，离那些死人远远地，云烨没告诉李泰自己和李承乾被他父皇折腾的有多凄惨，只挑着开心的事讲了一遍，人嘛，就是这样子，高兴是一天，不高兴还是一天，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凄凉悲苦？


小武到底随着狄仁杰去了船厂，云烨故意把如山的工作压在狄仁杰的头上，就是要看看小武会不会有恻隐之心，如果没有，云烨就会立刻大笑着说自己以前把小武许配给狄仁杰是在说笑，没有感情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是在造孽。


现在好了，小武虽然絮絮叨叨的说狄仁杰蠢，事到临头，却收拾了自己的衣物找了一个蹩脚的借口，去海边的船厂帮狄仁杰去了，这就很好。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三节 李泰的大门


四个轮子的马车轻盈的在大路上奔驰，马车里的谈话声也不断的传出车外。


“尊敬的希帕蒂亚先生，刚才从马车旁边飞过去了一只肥鸟，本王估计最少有三斤，真是一只肥鸟啊，只是头很小，倒是胸脯很大，如果不是我心慈手软，一鞭子就能抽下来……”


坐在李泰旁边的云烨小心的把身子往另外一边靠靠，把脑袋靠在车窗上闭目休憩，去蒙家寨子参加个“跳月会”都不让人清闲。


“尊敬的希帕蒂亚先生，又有一只肥鸟站在枝头，我敢打赌，只要我吓唬一下那只肥鸟就会从枝头掉下来，咱们过去捡起来，到了蒙家寨子，就有礼物送给长老了。您说是吧？反正比空气重的东西都不可能飞起来，也不知道那只鸟是怎么爬到枝头的。”


云烨把眼睛偷偷睁开一条缝，瞄瞄面如黑炭的希帕蒂亚，赶紧把眼睛又闭上，关于希帕蒂亚的口误，昨晚已经吵了半夜，李泰前天晚上的形象非常的恶劣，不断地把屋子的陈设往外丢，丢一个就说一句飞起来了，希帕蒂亚气的快要发疯。


说好了今日去参加“跳月会”三个人乘坐一辆马车，原本希帕蒂亚该和辛月，那日暮铃铛坐到一起的，谁知道她自己特意爬到第一辆马车上来找虐。


李泰很不对劲，非常的不对劲，那晚希帕蒂亚一袭红裙的时候，他的眼神非常的迷醉，当希帕蒂亚换回平日里的装束，他立刻就变得非常的愤怒，这股子愤怒的意味，到了现在还散不去，这个王八蛋要是不喜欢希帕蒂亚才是怪事！


战争开始了，铁青着脸的希帕蒂亚一屁股坐到云烨和李泰中间，见她挥舞着尖尖的指甲，云烨很自然的把自己的身体放到了对面的座位上，准备欣赏好戏。


“李青雀，李小鸟，你不要生我的气好不好？我今晚再把红裙子穿上给你看好不好？我知道你是好人，最好的好人，你说是不是？”


云烨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希帕蒂亚的身子软软的靠在李泰的肩上，用绵羊音糯糯的祈求李泰不要再攻击自己，红红的嘴唇就靠在李泰的耳朵上，一只乳房已经在李泰的胳膊上挤得变形了。


李泰的脖颈里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却没有把希帕蒂亚推开，努力的把头转向窗外，装作欣赏外面的山光水色，微微抖动的腿早就暴露了他现在的心绪。


希帕蒂亚往李泰的耳朵里吹了一口气，云烨就知道这家伙完了，说起来堂堂的魏王殿下早就阅女无数了，可是这样的场景，云烨可以很肯定说，这家伙是第一次经历，大唐的女人，尤其是正经女人，没一个会这一手的。


自己和李承乾，李泰上青楼，虽然也有那么几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有事故发生，不是被御史看见，就是遇到巡城司缉拿人犯，最离谱的就是有一回楼梯都塌了，一回两回还以为是意外，次数多了，傻子都知道有问题，当一位穿着捕快服色的混蛋敢指着侯爷的鼻子问祖宗八代的时候，云烨就知道捕快的背后站着一位强悍的皇后。虽然那个捕快如愿以偿的被一脚踹下了楼梯，但是大家已经没了逛青楼的兴致。


青楼菜鸟就是李泰现在的下场：“其实你说的不是那个意思，我懂，你是说在纯粹的情况下比空气重的东西都飞不起来，比如在鸟儿不扇动翅膀的时候，它必定会掉下来。”


听了李泰白痴一样的解释，云烨已经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戏码，抱着脑袋把耳朵遮起来不打算看李泰的惨状，都是兄弟，躲在一边看戏很不道德，把耳朵捂起来也就是了。


“那你还一路上没完没了的叨叨个没完？李小鸟，信不信我把你扔下去，看看你能不能飞？”云烨虽然捂住了耳朵，可是希帕蒂亚的声音太大了，想听不见都难。


看到整整衣衫坐回座位的希帕蒂亚，李泰快要气的抽抽了，没有哪一个女人敢这么对自己，要她脱衣服她就脱衣服，要她做什么她就会乖乖地做什么，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骗的自己说了实话之后又翻脸的。


扣着被希帕蒂亚吵得嗡嗡响的耳朵，指着希帕蒂亚大声地说：“你这个笨蛋，自己说错了话还不承认，做学问最重要的就是严谨，你的话里面概括了无数种可能，不管从那一方面都能被驳斥的体无完肤，要是你把这样的论断交到书院，一定是玉山书院的耻辱，全天下的人都会认为玉山书院的先生都是白痴，间接地会疑问整个书院的聪明程度。”


希帕蒂亚把红红的舌头探出来，夸张的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沓子纸，朝着李泰晃晃样子非常的得意。


李泰一把夺过那些纸，随意翻了两页，脖子上的动脉都鼓起来了，咆哮着说：“谁允许你吧我们两个人的见解做成文本给书院的，告诉你，我不同意！”


说完就把那些纸撕得粉碎，挑衅般的把手伸出车窗，让那些碎纸片蝴蝶般的飞走。


希帕蒂亚毫不在乎，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云烨送的化妆盒，从镜子里看自己的容貌，还修饰一下的头发，等到觉得自己已经完美无缺了，才对着等自己发怒的李泰展颜一笑，又从包包里拿出一沓子纸塞到李泰的手里说：“总是这样的急性子，只看了两页怎么就发脾气，仔细看完，你偷懒没做的两个实验我都做了，里面有详实的数据，发现往玻璃瓶子里注入空气，天平会发生变化，而往猪尿泡里灌注空气，天平却没有发生变化。


然后我就想，哪里出错了？我确定两样容器里灌注的空气都差不多，什么原因导致结果不合同呢？后来我认为是他们的体积发生了变化，玻璃瓶子里的空气体积不变，但是密度必然增加，所以静止的天平就会倾斜，而猪尿泡里虽然灌注了同样多的气体，可是它的体积变大了，所以我就确定，空气是有浮力的。


剩下的就是你的长出了，你对力学非常的有研究，现在轮到你来告诉我，为什么你看见的大胸脯肥鸟能飞？”


李泰的瞳孔缩了一下，忽然喊着让马车停下来，他跳下了马车，捡了一块石头远远地抛了出去，想了很久，又扔了好几块石头这才嘴里念念有词的重新上了马车，除了云烨，谁都不明白李泰的行为，包括希帕蒂亚。


李泰忽然睁开眼睛对希帕蒂亚说：“空气浮力这一发现你没必要署我的名字，实验是你做的，就算有所发现也属于你一个人，爷不稀罕。”


希帕蒂亚从来没有谦虚这一说法，拿出自己的炭笔，高兴地就把李泰的名字从纸上划掉，并且飞快的把那些纸塞进自己的包包，娇笑着对云烨说：“李小鸟真的很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气度，我是小女子，就不客气了。”


云烨才不会告诉李泰通过刚才扔石头已经给自己打开了一扇何等巨大的门，如果李泰这样的人多一些，云烨认为自己在晚年的时候说不定有机会坐着大唐航空四处旅行。


李泰鄙视的看了希帕蒂亚一眼，抖抖袍服下摆，大马金刀的坐下来问云烨：“烨子，你确定蒙家寨子有吃不完的香蕉？还有一种那种神奇的药物田七？”


“那是，那片香蕉林子还是我发现的，非常的大，我估计一千亩都说少了，不过那里总是有野兽，包括大象都去那里吃香蕉，当年我们还发现了一头犀牛，我家里的那支巨大的犀角杯，就是那头犀牛角做的。一般人我不给看。


至于田七那东西是孙先生考虑的东西，你看到了也不会感兴趣，我们这趟来，就是去砍香蕉，顺便参加‘跳月会’好好地玩一玩，前面那段时间，我们过的太苦了，补偿一下自己这是必须的，蒙家寨子的人都很好，有时候我都感觉这里才是我灵魂的栖息地。”


李泰不知道什么是“跳月会”，还以为和八月十五或者元日一样的节庆，既然自己马上就要开始艰苦的研究工作，在这之前好好地快活一下也不错，希帕蒂亚更是对这种古朴的图腾仪式向往不已，她认为“跳月会”就和西方一些野巫做的一样，戴着野兽的头骨，把活着经血的蝙蝠粪便喝下去，如果现场有美丽的少女被放进石臼里捣碎再被所有人吃掉，那就更加满足她对野蛮的向往了。


云家为了方便运输香蕉干还有田七，特意给蒙家寨子修了一条路，当然这是取得李容大少爷允许的，否则就是在犯罪。


这条路非常的平坦，山里人难得有一条平坦的道路，所以对这条路非常的看重，只要是在这条路两边的寨子，都会自觉地修缮它，路上连一块大点的石头都看不见，岭南的雨水非常多，可是这条路却丝毫无损，只要见到有损坏的地方，不管是路上的行人，还是寨子里的百姓都会停下来，将损坏的地方修好，才会继续赶路，这一条在这里已经是一种风俗。


因为聪明的蒙家寨大长老说了，不修路的人走这条路会被黑魔王吃掉。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四节 蒙家寨子


“老头子就是靠这一套东西吓唬人的？有效果吗？”李泰听了云烨的诉说之后奇怪的问，在他眼里，律法明显要比这样没脑子的假话更加的具有威力。


“效果就在你面前，刚才你靠在车厢上睡着了，就说明马车行驶的非常平稳，在长安的道路上你有过这种感觉么？”


李泰愣了一下，点点头算是承认自己的无知，但是他很快地就把这一情况归类于蛮荒之地人们的无知，并不认为这是教化带来的成果。


马车沿着这条路整整走了一天，到了深夜才抵达蒙家寨子，蒙鲁一个人站在路口，远远地看见了马车上的灯火，高兴地大叫起来，把寨子两边的火把全部都点燃，跳着就往前面跑，很久没有见到自己的汉家兄弟了，非常的想念。


云烨听到了蒙鲁的叫声，在李泰和希帕蒂亚奇怪的眼神里，大笑着跳下马车，和狂奔过来的蒙鲁高兴地抱在一起。


“长老好么？蒙娜还好么？有没有生一个小蒙鲁？我这回来可是专门来参加‘跳月会’的，寨子里最美的美人儿还是蒙娜么？”


听着云烨连珠炮一样的问话，蒙鲁露出洁白的牙齿很顺利地回答说：“长老更加的老了，蒙娜也生了孩子，可是天神说不许我靠近，所以孩子和蒙娜住在一起，蒙娜生了孩子，就成了乌娜，成不了美人了。”


这是什么道理？自己的孩子自己不能靠近，这样绝对有悖人伦，高高在上的李泰刚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愤慨，就被云烨拖到一边去了。


“少发神经，这里的家庭里女人说了才算，男人和女人生完孩子之后就成了流浪汉，还可以找别的女人，只有女人同意了，男人才能去女人家过夜，这是人家上千年的传统，你就不要拿《大唐律》出来丢人了。”


希帕蒂亚高兴扥拍着手说：“这里是真正的神赐之地，是女子的天堂。”


“辛月！”随着一声大叫，身材高挑的蒙娜从寨子里跑了出来，咯咯的笑着就把辛月抱起来抡了两个圈子，被抡的七晕八素的辛月尖叫着那拳头捶蒙娜坚实的臂膀，这才让兴奋过度的蒙娜停下来，那日暮也想和蒙娜拥抱一下，但是人家不理她，铃铛俏生生的抱着睡着的孩子引来了蒙娜惊喜的目光。


“多漂亮的孩子啊，你看看她多白啊，真是好福气，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我就很倒霉，蒙鲁一点用处都没有，生了一个男的，也是个没用的。”


这话就让铃铛在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蒙寨，自己生了女儿虽然欢喜，但是总觉得有些对不起夫君，现在听梦娜这么说，怎能不高兴？


云暮走过来拉一拉蒙娜蓝色的褂子，她对上面漂亮的纹饰非常的感兴趣，蒙娜低下头痴迷的看着云暮精致的脸蛋，小心的触摸一下，回头就对辛月说：“这是你的女儿么？难道天神如此的眷顾你，把这样的宝贝也给了你？”


那日暮骄傲的把云暮揽在身边，上翘的下巴很说明问题，自己的闺女才是云家最漂亮的孩子，当然，自己也是家里最美的女人。


“云烨，你把没用的男孩给了辛月，把最美的宝贝给了这个我没见过的女人，你的心被黑魔王吃掉了么？”


李泰的嘴巴张的几乎能塞进去拳头，男人在这里不值钱？辛月一口气生了两个胖小子，满长安的贵妇羡慕的口水都流了一地，怎么到了这里就成了坏事？


云烨苦笑着说：“这个，这个，这事我控制不了，老天爷给什么我就要什么，男娃子我也很喜欢，都是我的娃，每一个我都喜欢。”


蒙娜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就带着辛月和一帮女人去了自己的竹楼，希帕蒂亚高兴地蹦跶着也跟着走了，倒是那日暮倔强的不愿意离开，打算和夫君在一起。


走了半截子的蒙娜见那日暮还在那里，强行把那日暮拖走，边走边说：“马上就要到‘跳月会’了，你和那些男人凑在一起做什么，难道要提前说好让他们把你抗走？真是丢脸，你长得这么漂亮还担心没男人？”


出来迎接大家的女人也顿时潮水般的离开了，就剩下几个孤零零的男人，护卫们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去保护主母。


“境界整座寨子就好，寨子里不会有危险的。”云烨悄悄地对刘进宝吩咐一声，就看见刘进宝带着护卫们立刻就隐入了黑暗。


“尊贵的客人不要见怪，蒙家寨子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她们不喜欢有很多的男人在家，把他们都撵到别的寨子里去了，多余的粮食是不养男人的。”


长老变得更老了，嘴里的牙已经不剩几颗了，头发也掉的厉害，光秃秃的脑门上残留着几绺白发，眼睛却变得更加的温和。


“我快要死了，人没了牙齿吃不了东西，那就是快要死了，最后的时间里还能看见寨子里最尊敬的客人，我很快活。”


看着老头子在夜风里颤微微地，云烨要过去搀扶，长老避开了，笑着说：“我需要人搀扶的时候，那一定是死了，现在还不想死，寨子里马上就要举行最盛大的‘跳月会’了。三十几个寨子里的人都会来，我还想扛一个女人回去呢，呵呵。”


云烨李泰陪着干笑了两声，不觉得这话有什么可笑之处，长老带着云烨和李泰在寨子里转悠，虽然漆黑一片，老人家的脚步却显得非常的有力，李泰都绊倒两回了，老头子却安然无恙，指着一个棚子里高高的粮垛得意的说：“多么富足的寨子啊，能办得起这么大场面的‘跳月会’也只有蒙家寨子了，这得骄傲多少年啊。


年轻的首领啊，请你爱惜这片土地，不要让恶魔来占领它，我们一定会尊敬你，你的命令就是我们前进的方向。”


叹息感慨完了的长老，双手抱着肩膀，虔诚的向李容施礼，年纪很小的李容这时候却表现出与年龄非常不相符的成熟。单手虚扶了一下长老说：“这是我的土地，你们是我的臣民，保护你们是我的天职，放心吧，这片土地会永远富足安康。”


李容说这些话的时候，云烨和李泰都缩进了黑暗之中，李泰悄悄地对云烨说：“皇家血脉就是不同，小小的孩子已经有了人主的风犯，真是个好小子。”


云烨瞅着李容在一板一眼的和长老互动，心里也感慨之极，李安澜确实把所有的心血都灌注在这个儿子身上了，对自己的闺女却不是那么关心，她当年就抱怨李二对自己不闻不问，现在到了她自己，居然还是再走自己父亲的老路，如果这一回不是云烨把闺女云露带回岭南，她一生的时间里也不会见到自己的闺女多少回，如果闺女对她也生了怨恨，不知道她会如何面对，人都是这样，会彻底的认错，但是却坚决不改。


这次的“跳月会”其实是长老为了报答云家的恩情特意举办的，岭南的人大部分都生活在高山大泽里，对官府的认同非常的淡泊，他想利用这次的“跳月会”把李容这个首领介绍给所有的僚人，期间的意义非常的重大。


云烨这回之所以亲自来，还带了大批的粮食和麻布，铁质的炊具也带了很多，这些东西都是李容在“跳月会”必须要赏赐下去的，其中最珍贵的，就是那些成药，膏，丸，丹，散一类的东西，这些成药只会赏赐给长老。


每个寨子里都有一位年长的长老，都是村子里最聪明最睿智的老人，他们看似无权无职，却牢牢地控制着自己的寨子，只要获得他们的忠心，李容在岭南的统治就会扎下根，远远不是李二的一纸诏书能比拟的。


这片大地是李容的舞台，云烨也只能隐在背后，相信通过两代人的统治，这里的人们就会彻底的忘记以前的蒙王，他们没有文字，口口相传记录历史最多也就两代而已。


李泰也在感慨，这样的一个历史时刻居然是由自己来见证的，李家的血脉到底在这片大地上生根发芽了，发了芽的种子迟早都会长成参天大树。


小小的寨子只不过喧闹了很短的时间，又重归寂静，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原本就是他们的传统，白天才是人的世界，夜晚一切都归于虚无，那是神魔的乐园。只有在皎洁的明月下，才是繁衍子孙，延续后代的圣洁时刻。


李泰非常的不习惯，因为蒙鲁的呼噜声震天响，总是从竹楼的空隙里钻进来，他烦躁的从竹床上坐起来，看着将要变圆的明月，拥着毯子，浑身都沐浴在皎洁的月光下，宛如一个哲人。


“烨子，要是后天我看中一个女人是不是就能扛着就跑，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事办了？”


“自然如此，除了我的三个老婆，你爱抗走谁就抗走谁，告诉你，这里的女子很彪悍，万一有了你的孩子，如果是闺女你也要不会来，如果是男孩，倒是能抢走。”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五节 野趣


小径还是没有变化，云烨，李泰，辛月，那日暮，都背着或大或小的背篓，李容也给自己找了一个不大的竹篓背上，手里拖着云暮走的很起劲。


蒙鲁唱着歌拖着一架爬犁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蒙娜，或许现在该叫乌娜，不过他一直反对人家叫她乌娜，对于自己第一美女称号的丢失，她依然耿耿于怀。


蒙家寨子现在很富裕，一般很少去后山采摘香蕉，云家商队也运不走那么多的香蕉干，好多时候只能眼看着香蕉烂在地里，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蒙家寨子的人也不会刻意的多去采摘，他们认为这片香蕉林不光是属于他们，也属于整个大山，野兽们也需要食粮，远处没粮食的寨子里的人在饥饿的时候也需要来采摘香蕉充饥，只不过自己离香蕉林最近而已。


李泰看着蒙鲁攀上一头大象的身子，把爬犁的纤绳挂在大象背上的时候，脸都要抽歪了，在他看来，只要那只大象一抬脚就能把蒙鲁踩成肉泥，这不是御花园里那些披着彩绸大象，自幼就经过人类的训练，早就失去了野性，这些庞然大物确确实实是一些野生的大象，为什么蒙娜咕咕的叫着就能把脸贴在大象的鼻子上？还能让大象用鼻子挑着自己赶路？


那日暮羡慕极了，刚要过去也打算这么干，被辛月凌厉的眼神硬是给逼了回来，乖乖地把背篓挂在旺财的脖子上，低着头去扯云烨的衣襟，打算告状。


旺财的背上已经有李容和云暮骑在上面，这对雄壮的旺财几乎没什么份量，不敢往大象跟前凑热闹，只能躲在云烨的背后偷吃背篓里的干粮。


李泰的侍卫长都快要哭了，前面一群大象，后面跟着一群野猪，哼哼哼的乱窜，几头小的甚至就在旺财的肚皮下面。老母猪嚎叫一嗓子，小猪才颠颠的跑回去。


现在正是日出时候，不光是他们往香蕉林赶，猴子也在树上窜来窜去的往同一个方向跑，蒙家寨子的人一点都不怕，几个光屁股的小孩子还拿石头丢猴子，于是猴子就拿树上的野果子回敬那些孩子。


云烨看得笑了，这是自己的故智，现在孩子们都学会了，蒙家寨子的人很少去山上打猎，或许说一群女人最多下个套子抓一两只野鸡或者兔子，让她们去对付野猪一类的家伙那是在强人所难。


蒙鲁显摆的在大象身上跳来跳去，从这一头大象跳到另外一头大象身上，还专门站在大象的脖子上朝坐在象鼻子上的蒙娜媚笑，看样子这家伙在努力地获取蒙娜的好感。


“夫君，蒙鲁不是和蒙娜已经成亲了，还有了孩子，为什么蒙娜不理会蒙鲁？”那日暮悄悄地问云烨。


“这是人家的风俗，孩子生了，蒙娜就成了自由身，想和谁在一起都行，蒙鲁现在只能在蒙娜家里暂住，要是蒙娜要他滚蛋，他就得滚蛋，成为流浪汉。”


“蒙鲁真是可怜，一个这样勇猛的好汉都过的这么凄惨。”那日暮在为蒙鲁鸣不平。


“我倒认为这样非常的合理，女子做一家之主，总比男人做一家之主要好很多，你看啊，女子天性没有那么强的侵略性，顾好自己的小家是第一要务，至于别的她们一般都不会太在意，就这一条，你们男人就该让位。”希帕蒂亚因为样貌奇特，寨子里的人都不敢太靠近她，她只好继续和云烨还有李泰混。


她只要说话，李泰总能找到嘲讽的理由，张嘴就说：“天地人伦早就分配好了，你一个不打算嫁人的人操的哪门子的心。”


“那可不一定，我以前不嫁人是身体不好，现在身体好了，说不定哪一天就找一个顺眼的嫁了，放心到时候会给你请帖，记得送礼的时候挑拣一下，一定要厚重。”


李泰立马就不言语了，大步流星的往前赶，急的侍卫长心惊胆战的把李泰和大象分开，好几次差点把自己的脚放到大象的蹄子下面。


大象到处百兽退散，为首的独牙公象蒲扇大的耳朵甩两下昂起脖子嘶鸣一声，就看见草丛里窜起了一串波浪，猛兽都跑的远远地，唯恐招惹这个脾气非常不好的大象王。


“啧，啧，啧，好一番王者风范。”李泰打算走过去王对王的攀点交情被云烨一把拉住说：“你和别的大象攀交情都行，那头大象就算了，一头叫做黑魔王的犀牛去找象王攀交情的下场就是犀牛角成了我家的珍藏，你就不要凑热闹了。你看看旺财多乖，跟在我身后从不多事，狗旺财也不敢往前凑，动物的感觉最是灵敏，知道去前面有危险。”


转过了山脚，整座山谷就出现在大家的面前，李泰吸了一口凉气说：“老天爷，这里的香蕉差不多够整个长安人吃的了。”


辛月最喜欢看见这样的场面问身边的蒙娜：“这些都是你们种的？这也太多了，商队送到长安的香蕉干非常的受欢迎，两个铜板才买一斤。”


“不是我们种的，是天神撒的种子，天神担心山民们吃不饱肚子，就赐给了我们这片香蕉林，最早发现的还是你男人，你到底想好了没有，明晚打算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啐，你才不知羞的随便找男人，我家就一个男人，好好地女子硬是被弄得身败名裂，要是在长安，你们都会被浸猪笼。”辛月受不了蒙娜豪放的人生观，只要蒙娜说起这件事就急眼，这种事不但不能说，就是听听都是罪过。


人不管多么富裕，看到不要钱，随意摘取的食物都会心怀大畅，只要看看李泰怪叫着扑进香蕉林就知道他这个时候有多么的兴奋。


“老天爷啊，原来香蕉树是这样的，和芭蕉差不多么，好家伙这一串子最少该有六七十斤，我们不该背背篓，该拖一辆大车来。”


“少丢人，你是魏王，这时候为几串子香蕉失态真是让人看不起。”希帕蒂亚找了一根最长的独蕉拿小刀割下来，和她的手臂差不多粗细，一尺多长，剥开了皮就打算吃。


她们的话太多，云烨不打算告诉希帕蒂亚这个土鳖青香蕉吃起来有多么的不舒服，尤其是独蕉，现在吃没问题，一会功夫嘴里涩的就没办法说话了。


李泰也是如此，两人吃香蕉吃的非常的愉快。


云烨从一大串香蕉上，割下来最上面的一排香蕉，不但已经黄了，有两只已经在泛红色，辛月她们自然不会贸贸然的像李泰，希帕蒂亚那样的胡吃，在吃的上面听丈夫的总不会有错，整个大唐，就夫君最会吃。


所以就习惯性的排成一队等夫君拿给自己，云烨给了她们一人两条，把红的那两条香蕉给了孩子，一家五口就坐在香蕉叶上，慢慢吃香蕉，辛月一点都不敢碰那些香蕉树，因为夫君说香蕉书上有香蕉水，沾到身上洗不掉，要好几天才会自己脱落，那日暮就更加的不愿意动，自己身上的裙子都是新的，损坏了可惜。


李泰找了一根更大的香蕉想要嘲笑云烨，却发现自己的嘴巴好像不听使唤，声音都发布出来，连忙指着自己的嘴巴要云烨想办法。


“没法子，过两个时辰就好了，你少说些话，吃香蕉你也选黄色的吃啊。希帕蒂亚会和你是一个毛病，一会记得告诉她，她现在吃的正欢。”


辛月，那日暮顿时捂着嘴就狂笑了起来，李容和云暮也咯咯的笑着，李泰恼怒的命一样成了哑巴的侍卫长拿水来漱口。


云烨发现大象也不会轻易地破坏香蕉树，就站在香蕉林边上拿鼻子卷香蕉吃，不挑捡，不管是黄的，还是绿的统统往嘴里塞，吃的掉下来的，自然有野猪帮着捡食，最浪费的居然是自己这群人，刘进宝疯了一样的到处砍香蕉，明知道自己背不会去，还不停手，被云烨狠狠地骂了一顿，连野猪都不如。


坐在蓝天白云下野餐自然有无穷的乐趣，最主要的是少了李泰和希帕蒂亚的争吵，让人耳根子清净了好多，那日暮又蹦又跳的唱着歌，调子拉的长长的，云烨教她唱的《敖包相会》被她唱得深情而悠扬，云烨把脑袋枕在辛月的膝头，看着蓝天发呆。


李泰没有带女人没办法享受这样的感觉，只好命侍卫长坐下来，把腿借他枕枕。旺财自己吃了一支绿香蕉，嘴到现在还不何适，李容就把香蕉拔掉皮一点点的塞进旺财的嘴里，光是看旺财口水滴答的样子就知道它什么味道都吃不出来。


埋头砍香蕉的蒙娜听到了那日暮在唱歌，也开始唱歌，谁都听不懂，但是歌儿却更加的婉转，就像绕着大山流淌的清泉。


香蕉林里偷吃的鸟儿被歌声惊得飞窜起来，开始只是一两只，很快就惊起更多的鸟雀，扑棱棱的飞起来，乌云一般绕着香蕉林飞翔，蒙鲁大声的吆喝，那些鸟儿就在空中组成了各种巨兽的样子，最喜欢吃雀鸟的鹞子都远远的飞开，不敢敌其锋缨。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六节 虬髯客遗留的麻烦


云烨远在天边自是不必管什么六街的钟鼓，当那些去去郊外游玩的大佬踩着净街的鼓点恋恋不舍的离开自己的红叶，或者古原的时候，云烨带领的人才开始张罗自己的晚餐。


蒙家寨子里人满为患，蒙鲁他们摘取香蕉就是为了招待远来的客人，云烨和刚刚能说话的李泰，希帕蒂亚待在一个大帐篷里，辛月，那日暮搂着孩子看云烨用香蕉花炒肉丝，云香躺在大娘的怀里，睡的香甜，铃铛忙忙碌碌的给夫君打下手。


李泰说话还是有些大舌头，而且口水不听使唤的往下流，闻到云烨炒肉的香味之后，口水更是流的哗哗的，听话的李容不断地帮着舅舅擦口水，李泰也享受的心安理得。


希帕蒂亚的手帕就不敢从嘴上拿下来，只要拿开就会有口水淌下来，和李泰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她会说话之后第一个埋怨的就是云烨，认为他是在故意使坏，好看自己的笑话。


香蕉花炒肉的味道极为浓郁，很快就给云烨招来了很多的食客，大人还矜持一些，那些光屁股的孩子就管不了那么多，寨子里的食物从来都是大家一起吃的，尽管这些孩子已经吃了一肚子的香蕉，但是这不妨碍他们继续等着吃香蕉花炒肉，更何况那里还有一只在火上烘烤的肥羊。


刘进宝觉得侯爷是美食家，自己这个贴身长随怎么也该有两下子，所以从草原上学了一手烤羊肉的好手艺，整只羊看不见香料，不像皇家的烤羊上面全是厚厚的一层香料，这种吃香料多过吃羊肉的行为刘进宝也看不起。


侯爷从宫里拿回来的那道叫做浑羊什么的名菜，刘进宝就吃了一口，只是为了沾点贵气，至于说到好吃，还是自己的这只烤羊比较地道，拿香料腌了一天了，现在只要不断地刷油，让盐味入到肉里就万事大吉。


拿小刀子把烤焦的不好分削下来塞到那些光屁股孩子的嘴里，刚打算在这些孩子的屁股上踢一脚，把他们全部踢出去，自己好剔肉，被云烨瞪了一眼，就缩着脖子继续给羊肉上刷油，直到羊肉被烤成了金黄色，这才放到木盘里，准备剔羊肉。


“羊后腿给我，尾巴也连在上面。”一个白发老头风一样的冲了进来，才进帐子就大声的叫喊，无理之极。


“另外一只羊腿给我，不要尾巴！”一个脆生生的女子声音又传了过来，两个人随便对着李泰拱拱手，就大马金刀的坐在中间的椅子上等着吃羊肉。


不用看侯爷脸色，刘进宝苦着脸，按照人家吩咐的样子卸下了两条羊腿，一条带着尾巴的献给了白发老头，一条不带尾巴的献给了一个红衣女子。


不敢不给，李靖和红拂女驾到岭南就是两尊活菩萨，不要说云烨惹不起，就是李泰也惹不起，刘进宝在长安出了名的狗眼，对这两个人岂有不认识的道理。


咬了一口羊肉，李靖舒坦的赞许了一声，回头又对云烨说：“不用见礼，继续炒肉，老夫星夜赶了上万里的路，腹中甚饥，治疗腹饥比见礼重要。”


说完话就大喇喇的接受了李泰和辛月她们的见礼，红拂女指着那些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光屁股孩子问李泰：“青雀，他们为何如此看我？”


“红婶婶，他们没看您，他们看的是他们的食物。”李泰擦了一把口水毕恭毕敬的回答红拂女的问话，脑子里却无缘无故的出现了那个半死不活的虬髯客，这两口子不是来找自己和云烨的麻烦的吧？都说风尘三侠义气深重，要是知道了自己和云烨将虬髯客流放到了荒岛上，还不得气冲斗牛？


李靖如果带兵在外，自然会处处受到掣肘，但是只要不带兵又不牵涉政治斗争，老家伙绝对是军中第一人，这种状态的李靖，李二都会忍让三分，更何况这会侯君集怂恿李承乾造反，长孙大着胆子把京师里的兵权交给了尉迟恭，剩余的四卫兵马交给了李靖，他仅仅依靠这四卫的兵马就弹压得侯君集在草原上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只能乖乖地自缚双手戴着镣铐徒步回京，说到用兵之奇，天下无人能出李靖之右。


云烨倒是不慌不忙，给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添了一大碗饭，那些孩子也不例外，在他们的碗上堆满了肉条，又把羊肉给这些孩子的碗里盖上，才打发他们到外面去吃，辛月带着那日暮，铃铛还有孩子们也是如此，希帕蒂亚非常的识趣，只是她的碗显得格外大些。


刘进宝和李泰的侍卫长拎进来两坛子烈酒，就躬身退下，帐篷里就剩下云烨，李泰与李靖夫妇。


“算算时间，您两位也该到了，大明寺的和尚传话，传的还是慢了些。”云烨端着碗吃饭，还给李泰的碗里加了一些肉丝。


李靖放下饭碗，哈哈大笑，云烨烦躁的皱起眉头，这些老将都是一个德行，没说话就要先大笑，好像不这样，不足以显示自己的豪迈，这都是和谁学的坏毛病。


“知道就好，老夫在三原驻守弹压侯君集的时候就听说你带着巨舰横扫了整个南海，老夫知道，仲坚不管身手如何了得，在大海上不可能是配备了火油和火药的云大将军的对手，论身手一百个云烨不够仲坚一个人杀的，但是论到这种大兵团作战，仲坚的人越多，他死的就会越快，一个人可以来去如风，但是有了一大堆部下，他的下场堪虞。


云烨，老夫和你讨个人情，放过仲坚如何？”


“张仲坚狼子野心居然意欲在大唐的国土上裂土封王，你该知道这是一个什么罪过，大唐百战才统一国土，陛下为了金瓯无缺，刚刚征讨了辽东，您为了统一也是身经百战，如今虬髯客如此作为对得起谁？”


云烨放下饭碗，两只眼睛在烛光下异常的明亮。


“你，你杀了他？”红拂女颤声问云烨，李靖也冷冷的看着云烨，温暖的岭南气候仿佛都抵挡不知这股寒意，门帘更是无风自动。


云烨摇摇头坐了下来，叹声道：“大帅您说的很对，虬髯客孤身一人自可来去如风，几乎无人可制，但是他好死不活的要给自己打一片江山，如果大帅助他，还有一丝可能，他孤身一人自然处处破绽，大海是一个残酷的所在，英雄不只有我一人，阴谋诡计之下，遭受灭顶之灾也就是常事了。”


“你是说你没杀仲坚，是别人杀了他么？”李靖也吐了一口气，和云烨火并并不是他愿意看到的，更何况身边还有一个魏王泰。


“我不但没杀他，反而救了他，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被人刺穿了大腿，用绳子绑在桅杆上，亲眼目睹了我和海盗的大战，自然，海盗岂是大唐水师的对手，自然被打散，大海上四通八达，我的船少，又要护卫商船，所以任由敌人离开。”


“仲坚在那里？”红拂女插嘴问道。


“有您和伯伯的情意在，我能将他如何？一旦到了岸上他难免会在东市口走一遭。国法之下，就算是您恐怕也有力难施。”


李靖的瞳孔都缩了起来一字一句的说：“你居然将他一个人放逐在了荒岛？”


“不是一个人，我还送给他一个倭女，另外给了一把斧头，自然，他的伤势我也帮他控制住了，您说，我这样对待他，是不是仁至义尽？”


李靖和红拂女这才放下心来，只要人在，自己派人雇船将他接回来就是了。只是不知道在那里，才要问，就听云烨接着说：“人在南洋，不在季风航线上，那里的洋流古怪，只会倒卷，没有足够强劲的风帆无法到达，就算上了海岛，也出不来，据我所知，能安全到达那座岛，并且能够安全出来的就只有承乾号，青雀号，公主号，当然，再过一年多，大帝号自然也不会有问题，您想把接出来，很难。”


“你的公主号借我夫妇一用！”红拂女豁然站起来，直接向云烨提出自己的要求，李靖摇着头对红拂女说：“不成的，公主号已经被陛下列为国之重器，焉能私下里借于私人，青雀号也是如此，云烨，这两艘船上是否已经有了五蠡司马？”


云烨点点头端起饭碗说：“你们不必担心，那座岛气候温暖上面物产丰富，虬髯客断无饥馑之忧，和倭女在岛上生儿育女有何不可，他们在海岛上可是真正的逍遥自在，过的几年，等他的野性被消磨干净，胸中再也没有建国大志的时候，我在把他接回来就是。


你们现在把他匆匆的接回来，如何安置？大帅你也是大唐的将领，面对叛贼如何自处？杀了他，是对友不义，放了他，是对国不忠。当初我在两难之下才做出这样的选择。


大帅在国朝本就处处受到猜忌，全靠陛下英明才能安然无恙，虬髯客这个打算建国的莽夫回来了，您全家的安危堪忧，知道您难做，所我就干脆替您做了主，至少您不会陷入麻烦。”


李靖长叹一声，牵着不愿意离开的红拂离开大帐，李泰好奇的问：“当初流放虬髯客，你真的想了这么多？”


“没有，只是出于好玩而已。”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七节 我心安处是故乡


“刚才人家往死了逼我，也不见你出声。”云烨翻了一个白眼，瞟了李泰一眼。


“你都能做好的事情我为什么要插嘴，咱们两个人事先没有合过口供，万一说漏嘴了，更麻烦，你一个人不是已经做的很好了么？我的心思有用处，不操闲心。”说完就走了出去，他非常喜欢听蒙家寨子的女人说话，和鸟叫一样啾啾的。


“夫君，李靖怎么来了，还带着夫人，看他们风尘仆仆的样子好像很着急，刚才从帐篷里出来之后，就带着人匆匆的走了，像是回了邕州。”


辛月悄悄地走进来，见丈夫一个人坐在桌子上吃饭，就把嘴悄悄地凑到他的耳朵边上说话。


“他有一个不省心的兄弟，万里奔波也算是重情重义之辈，不过与咱家无关，你夫君我把虬髯客囚于海岛，也是为他们好，我不认为他们夫妇能把虬髯客救出来，咱们还是关心一下容儿明天召见长老的事情，我不好出面，只有你和家臣出面了。


这个时候不要小气，接纳人气的时候，小气了可不行，让你的部下知道自己跟随的首领很有实力，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以前我看到陛下召见那些土著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当时很不理解，认为土著们只贡献了一点点不值钱的礼物，就能得到丰厚的赏赐，这不合情理，是亏本的，现在年龄大了，就明白了，人心向背确实不是一点钱财能衡量的，记住了，明天云家很大方。”


辛月点点头，这件事情上云烨自己也存了私心，接纳人心的应该是李容，而不是李安澜，辛月和丈夫在这件事上有着很深的共同认识，李安澜自己也特意避开去了广州。


家无二主，天无二日，既然生活在一个集权的时代，那么随波逐流是最好的，换了任何一个家主，做出的选择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权利必须掌握在与自己最亲的人手中，而妻子往往不在此列，汉武帝临终杀钩弋夫人就是这个道理。


这个晚上云烨全家睡在帐篷里，云暮总是喜欢踢被子，云香也会在晚上突然惊醒，这是孩子不适应这里的环境所致。


寂静的夜里悄然无声也就是了，偏偏有猿啼虎啸之声传来，让人似乎立身于洪荒，蒙家寨子似乎已经为野兽所包围，明知这是一种错觉，云烨却睡不着。自己一个人在山林里过夜，也没有这样警觉过。


给云暮盖好了被子，再把云香塞进铃铛的怀里，云烨就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半点的睡意了。辛月披衣而起，踩着拖鞋来到站在门口看明月云烨背后，把袍子给他披上小声说：“夜了，多睡一会吧，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睡。”


云烨反手攥住辛月的手说：“把寿儿一个人抛在长安，我心不安啊，其实寿儿就是咱家的质子，皇帝要忠诚，就必须把我们最爱的一样东西献出来，处在他的掌握之下，这样皇帝才会心安，却不知我的心里有多么的不安。”


“您小看寿儿了！我们的孩儿怎么会是泛泛之辈，太子府的一把火，就彻底的表明了咱们云家的立场，事到如今，程婶婶还在信里夸赞不绝，一个劲的说，咱们怎么就能生出这么讨喜的宝贝来，犯错，也犯得正确无比。”


云寿是辛月永远的骄傲，虽然这一回独自把他抛在长安，夜半无人的时候辛月也会哭泣，但是只要谁说把云寿接回来的话，她会立刻翻脸，那日暮这个笨女人已经被辛月教训了无数回了，因为她也喜欢云寿，而且从小就喜欢，一个小肉团抱在怀里她觉得比抱着云暮实在多了，只因为那个粉嫩的小肉团胯下多了一丁点东西。


李二唱短歌行的时候，云烨一言未发，其实那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又如何不是自己的真实的写照。都是红尘中个人，大哥还是莫要笑二哥了。


依了辛月的话，回到床上继续睡觉，耳畔的猿啼不绝，听得久了居然听出一丝韵味来了，伴着这丝韵味，终于归于甜梦。


一大早，李容就坐在一张软榻上不断的接见来自四面八方的长老，他们的礼物很寒酸，好一些的会有几张毛皮，抬一头肥硕的猪过来，就是难得的厚礼了。


不管是一篮子鸡蛋，还是一头猪，李容开心的全部收了下来，依着礼仪问这些年迈的长老身子是否安康？今年的收成可能支撑到下季粮食收获的时候，寨子里的人生病了，该如何治疗，有没有可能建一座书院，让子弟们前来就读。


看得出来，从来无人问津的山寨长老一个个非常的激动，以前的首领只负责收税，哪里会管他们的死活，如今这个戴着金冠的小小首领，却事无巨细的打听的很详细，刘福禄负责在一边记录，只要李容说过的话，都会被记录在案。


当李容听到一些流浪的男人经常骚扰自己的寨子让大家不得安宁，立刻就有甲士被分派了出去，分成好几队去了哪些寨子，李容笑着说请长老们尽管享受今晚的跳月会，寨子的安危不必担心，自然有猛士去追捕哪些流浪汉，抓来了也不会杀头，只会让他们帮着寨子盖房子，盖书院。


刘福禄在一旁不时地插话，作补充，将精彩的外面世界，说的如同仙域。辛月穿着全套的诰命服饰，高贵的如同一只凤凰，颤微微地金步摇随着轻轻额首，胡摇乱晃，反射出的金光几乎让人无法直视。


帐子里的云烨听到李容打算给山寨建书院，建学堂就笑了起来，这一定是辛月的主意，云家就是靠着玉山书院才能成为大唐顶级的世家，否则，以云家浅薄的人脉，最多被称之为富贵之家，那里担得起世家的称谓。


在汉地，你给农户们建学堂，建书院农户们绝对会感激涕零，哪怕自己不吃饭，也要把儿子供出来，好让他改变全家的命运，可惜啊，这里是僚地，语言都不同，先生如何教化，更何况这里特殊的风俗注定了人们更加看中闺女而不是儿子。


不知道辛月会给这里的人找什么样的先生，估计很难找，既精通僚人的语言，又精通唐人语言的，还能认识汉字的云烨就发现了大长老一个人，把云家庄子的模式生搬硬套到僚地，注定了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长老们最满意的就是身后的麻袋，还有布匹，对于盐巴的出现，几乎要顶礼膜拜了，山里人只要有粮食，衣服和盐巴就能活的很好。长老们对这样的赏赐非常的满意。


李容注定了要带给他们最大的惊喜，现在的高兴程度还不够，于是，那些成药出现了，一个汉地的走方郎中能到僚地行医，就会立刻冠以神医的称号，不管能不能治好人僚人立刻就会把他视为神灵。


这些药材，在汉地都不多见，更不要说穷苦的僚人，长老们正式的大礼参拜了李容，这一回，李容这个首领的名号总算得到了所有人的承认。


其实就是这样，上辈子云烨就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要送礼，那就一次送到位，一次就将送礼的对象打倒，如果送的不到位，说不定会起反作用，洒胡椒面一样的送礼，只会提高自己办事的难度和增加自己办事的成本，就算你撒胡椒面一样送的礼加起来比一次重点攻坚的价值更高，效果却远远不如重礼。


蒙家寨子的长老笑着起身，在一张画着乱七八糟花纹的羊皮上咬破自己的手指按了手印，其他的长老也毫不犹豫的跟随，直到所有的长老都按了手印，蒙家寨子的长老才把这张羊皮双手捧给了李容。


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的话，从刘福禄惊喜的笑容里，辛月就知道这张羊皮一定非常的重要，于是也带着笑容，低身回礼。


“侯爷，发达了，发达了，蒙山三十一家寨子彻底的臣服了，小郡王这一手漂亮啊，那张羊皮有他们祖先的印记，自己又把血滴了上去，这是僚人最重的血誓，如果违反，会被山魈吞噬的，也是他们最看重的一种誓言，如今！僚地大定，陛下一直都想要这样的东西而求之不得，小郡王得到了，现在小郡王的地位就是铁打的。”


“辛苦你了，刘福禄，如果你想回中原，我来替你想办法。”对于忠心的人云烨从不吝啬。


刘福禄挣扎了半天，忽然变得平静了，拱手对云烨说：“侯爷的好意福禄知晓，岭南罪人能活着出梅岭的不多，可是，福禄并不想回去，这些年，我的妻子葬在了岭南，我的大孩儿也葬在了岭南，我想在这里陪陪他们，每年春秋两祭，万万不可断绝，老家还有兄长和兄弟在，祖宗的血食总有着落，不担心。


我获罪到岭南，山妻幼子虽千山不远陪我到了这里，日子刚刚好过一些，就过世了，这个苦命的女人虽然鄙陋，福禄却不忍抛离，有朝一日，福禄寿尽，也当葬于此地，中原，不回也罢。”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八节 跳月


李泰和希帕蒂亚游山归来，互相施礼作别，云烨就站在主楼的前面看着，一个袅袅娜娜的去找辛月，一个施施然的走过来，他的侍卫满身都挂的是一些奇怪的花花草草，或者是一个形状古怪的树根。两个人整整玩了一天。


云烨不问，李泰也不回答，见礼之后李泰就进了竹楼洗澡更衣，听见他在唱歌，心情和愉快，辛月来找云烨，见丈夫皱着眉头好像在想事情，就问何事？


“如果青雀娶了希帕蒂亚你会不会感到奇怪？”云烨问辛月。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两人早就有情愫暗生，只是都不知道罢了，希帕蒂亚睡梦里都会咒骂青雀，爱之深责之切的道理妾身还是知道的，莫非夫君有别的相发？”


“我们一家五口已经生活的很好了，干嘛要再找麻烦？希帕蒂亚哪有你好，我就是感慨一下，造化之奇，你说我们要不要踹这两个人一脚？”


“老天爷，还是不要作孽了，这两个人都是麻烦精，有情愫有没有媒妁之言，淫媒我是不做的，你也少做，下流。”


“我昨晚把你剥光了你也没说这话，这时候才知道下流，晚了！”


和辛月的闺房话就不能在大日头底下说，一说她就发怒，虽说晚上依然能把她剥光，但是只能做，不能说。


那日暮快活的就像一只刚下了蛋的老母鸡，咯咯的笑个不停，吃饭的功夫都不消停，端着饭碗还要撩开门帘看广场上的木柴堆。


柴堆堆得小山一样，就等太阳落山，月亮升起之后点燃。也不知道长老是怎么确定今晚没有云彩遮月的，傍晚的时候除了天边的一缕火烧云之外，天气极为晴朗，湛蓝的天上全是投林的归鸟，半山上的大象也鸣叫着回自己栖息的那个山谷去了。


蒙鲁把一大桶熬好的松脂倒上了柴堆，扔了一支火把进去，火焰就腾空而起，谷场被照得通亮，大火好像是信号一般，无数穿着蓝黑衣衫的女子就从黑暗里走了出来，很快的在火堆周围摆上了一圈又一圈的台子，各种美味的不美味的食物都被放在桌子上，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橙黄色的香蕉。


云烨，李泰，李容在长老的邀请下上了一个特意搭好的台子，辛月，那日暮，铃铛也被邀请上了台子观看，从没有经历过大阵仗的那日暮和铃铛很是窘迫，拉着云暮还有云香不撒手，全然没有辛月那股子凌然不可侵犯的高贵姿态。


“这样的老婆你是怎么忍受了这么多年？大家世族的闺女也没有你老婆的这股子气势，再修练几年，嘿嘿，就能比得上我老娘了。”


对于咂酒李泰半点都不陌生，嘴里叼着一根长长的苇子，看样子已经喝了不少。不过他只和云烨喝一罐子，要是和别人一起喝，魏王爷会发怒。


大长老张着没剩几颗牙齿的嘴笑着把一把白米洒到了地上，一坛坛的咂酒就被摆上了桌子，一大群长老手拉着手围着火堆胡乱转了两圈，就呵呵的笑着说拜神完毕，大家可以跳舞了，自己全部回到台子上准备看姑娘们的表演。


“侯爷，寨子周围全是男人，看样子是僚人，似乎意图不轨，要不要把他们全都拿下？”刘进宝把嘴凑在云烨面前悄悄地问。


“拿个屁啊，没了那些男人还跳什么月亮，那些男人都是来抢女人的，这些女人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是等着被抢呢，你要是把人全部拿下了，这些女人要是没男人抢，会把你撕了吃掉的，有本事你也上去抢。”


刘进宝闻言大喜小声说：“侯爷，您说的是真的？小的也能去抢？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已经盯着我看了半天了，这就换了衣衫蒙了头脸就过去。”


“可以抢，但是别蒙头脸，小姑娘既然喜欢你，那就去，反正你也娶不回家，听说可以嫁给她。”刘进宝跟着自己很辛苦，有机会犒劳一下也不错。


“那不成，小的是大男人嫁过去就没脸见人了，祖宗都蒙羞，就快活今天天一晚上，小的这就去准备。”


看着匆匆离去的刘进宝李泰的侍卫长满脸都是羡慕之色，李泰踢了他一脚，示意他也可以去，侍卫长挣扎了一下，还是守着李泰不立开，到底是专业的保镖，比刘进宝这样见色起意的混蛋强的太多了。


一群不大的姑娘嗨嗨的叫着排着队走了出来，云烨小声的给妻妾们讲解：“现在出来的都是寨子里的今年刚刚成年的闺女，也是最珍贵的，这些闺女们是不允许抢的，除非她愿意，谁要是动粗，会被所有人鄙视至死。”


“哼，荒野苟合也能成为庆典，真是不知羞耻，蛮夷之辈就是不通晓人伦，随意苟合天地不容。”辛月完全是一副三姑六婆的嘴脸，听得云烨抽了一下嘴角，不打算再说。害的那日暮，铃铛一脸的迷茫。


云烨看见希帕蒂亚居然也出现在队伍里，不由得大惊，拿胳膊捅捅已经对咂酒着迷的李泰，李泰随着云烨的手指望去，大惊，才要窜起来，就被云烨按了下来。


“别说哥哥我没把话说道前头，希帕蒂亚这样的女人你想娶恐怕是不成的，人家不愿意，早就听说辛月说希帕蒂亚非常的想要一个孩子，估计今天参加跳月会的目的就在这，要嘛春风一度，要嘛就让别的男人占便宜，别小看蒙山，那么多男儿里面说不定就有让她动心的，她下了场，就要遵守蒙山的规矩，你看，男人的圈子已经在靠近女子的圈子了，哇哇，一个男人没成功，后面那个个子高的说不定能成。”


李泰再也忍不住了，跳下台子，不管不顾的扛起希帕蒂亚就走，侍卫长犹豫一下不知道该不该去保护王爷，又被云烨踹了一脚这才匆匆的追了过去。


“祝你们春梦了无痕啊！”云烨把双手聚在嘴巴上远远地朝李泰呼喊，刚才希帕蒂亚都没有反抗，他们的好事一定得成。


“夫君，我也想下去跳舞，你陪我下去！”那日暮牵着云烨的衣角不断地怂恿，辛月一巴掌就抽在那日暮的背上说：“你看看，底下的人都是野人，夫君是一介文弱书生，如何是他们的对手，你是不是很想被人家抗去？”


云烨最恨人家说自己是文弱书生了，拉着那日暮就跳下了谷场，辛月拉都没拉住，只能紧紧地拽住铃铛，威胁她不许下去。


圈圈舞云烨早就会跳，那日暮学别的很笨，但是学跳舞却非常的伶俐，没几下就跳的有模有样，一个年轻些的长老拿手敲起了铜鼓，鼓点随意而热烈，下面的人跳的就更加的欢畅，那日暮把丈夫的手攥得紧紧的，因为她身边的女子已经换了好几个，都是被黑暗里窜出来的男人扛走了。


辛月的不屑之意渐渐地消退了，慢慢变成了向往之色，夫君和那日暮玩的非常开心，她有些后悔，自己应该放开来玩的，正在她失望的时候，发现夫君也把那日暮扛了起来，几步就窜到台子上，已经跳累了的那日暮小脸红扑扑的，抓过咂酒就狠狠地吸了一口，满足的调理呼吸，云烨可没闲着，又把辛月手舞足蹈的扛了下去，强行插在人群里跳舞。


欢乐是会传染的，蒙娜牵着辛月的手把身子扭得更加夸张，鼓点激烈的时候还把头发解开，就那样摇着头让头发飘起来，辛月不自觉地也开始扭动踢腿，就是一身华贵的衣衫站在人群里非常的显眼。


大长老指着云烨夫妇给别的长老介绍，笑的脸上全是皱纹，尊贵的客人能在蒙山玩的如此开心，也是大家的荣耀。至于那位更加尊贵的客人魏王泰，他只认为是贵客的好友。


辛月的呼吸变得粗重了，一个大家闺秀能在激烈的跳月中坚持一柱香的功夫已经是非常难得了，辛月忽然惊叫一声，因为他发现把自己涂得黑漆漆的蒙鲁忽然就把蒙娜扛走了，临走的时候还呲着大白牙和自己打招呼。


云烨也累的不成了，试着扛了一下，发现已经没力气把辛月扛起来了，两人只好手牵手回到台子上，躺在台上吐着舌头喘气的云烨就看到铃铛满脸幽怨的爬了过来，他第一回发现老婆娶多了实在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


辛月幸灾乐祸的瞅着夫君，咂酒喝的吱吱的，还抱着云暮亲一下，好心的把云香从铃铛的怀里接过来，示意铃铛可以去跳舞了……


云烨吃了一口香蕉，又喝了一口咂酒，顿时精神又起，大喝一声，拖着铃铛去跳舞，场面和谐急了，不断地有女人被抗走，不断的有女人又加进来，好些头发散乱，浑身草杆的女人居然又回来了，衣服都没有穿好，大半个酥胸就裸露在外面，跳的更加的起劲……


没人看月亮，也没人去注意舞姿了，大家都在疯狂的扭动身子，发泄着多余的精力，古朴，原始，野性，却也酣畅淋漓。


跳月舞原本就是寨子为了子孙繁衍所组织的舞蹈，这个舞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大长老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参加过跳月舞，跳月舞对蒙寨来说，是和吃饭，睡觉同样重要的事情。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五十九节 萤火虫


满月的时候大海会涨潮，饿狼会长啸，人自然也会变得格外的感性，寨子里的竹楼吱吱嘎嘎的响了一夜，李容也在奇怪为何是自己带着两个妹子单独睡在别的帐篷里。


天亮之后，寨子里的人就少了很多，距离远些的寨子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已经出发，赶回自己的寨子，新首领赏赐的粮食和布匹将帮助他们度过青苗时节。


虽然很累，云烨还是很早就起来，陪着李容送别提前离开的长老们，长老们希望李容去自己的寨子里做客，也非常希望能不断地接受救济，独独对学堂的建议没有一人提起。


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云烨并不惊讶，岭南稳定才是他想要的，不能融进僚地，那就统领僚地，首领并不需要和部属非常的亲密，只要让他们觉得无法离开自己就好。


大长老帮了很大的忙，李容就把剩下的物资全部留在了蒙寨，这一场跳月会，寨子里的粮食已经被清空了一大半。


李泰整个人都容光焕发，骑在马上全身透着精神，不像云烨懒洋洋的被旺财小心的背着，作为一匹马，不但要走自己的路，还要在主人快要掉下来的时候特意停下来，很麻烦。


马车被女人们占领了，辛月邀请了蒙娜还有寨子里另外两个女人去邕州，云烨和李泰又不习惯去抢别人的马车，只好骑着马往回赶。


走到中午，李泰就下令扎营了，不光是云烨一个人打瞌睡，所有的人精神都不好，匆匆吃了饭，大家倒头就睡。


闲散的生活就是这样随性而为，如果没有特殊的事件，云烨从不肯让自己过于辛苦，他可以这么做，侯君集却不能，走了三千多里路，眼看就要到长安了，那里肯停下来，执意要去长安，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到底会如何。


侯杰憔悴的厉害，脚下名贵的牛皮软靴已经露出了脚趾，戴着镣铐还要帮着父亲托住枷锁，满脸风霜之色，风流少年的影子已经荡然无存。


“爹爹，我们是不是歇息一天，长安就要到了，休整一下再进京，让管家再去几家走走，打听一下陛下的心思，再决定行止可好？”


听了儿子的话，侯君集抬头看看地平线上的长安城墙，摇摇头说：“孩子，咱们输了，骄傲还是必须要的，管家现在去别人家，人家也不会接待，侯家不是爹爹做潞国公时期的侯家了，能不落井下石，已经算是顾全情面了。


管家回报说陛下已经进京，十六卫也已回营，太子六率也拔营西归，这就说明陛下就要结束自己的狩猎了，只不过是我们侯家落进了这张大网。


瓦岗寨上的兄弟，有的或许会帮着侯家求情，有的会漠然视之，房玄龄，杜如晦之辈，必然群起而攻之，魏征不死，侯家就会大难临头。


还是走吧，早点进京，为父很想看看陛下如何处理爹爹这头犬马。”


说完话就继续前行，侯杰只好紧紧跟上，他这时候委屈的想哭，爹爹的事情他丝毫不知，从书院毕业之后雄心勃勃的想要建功立业，到了草原不到三个月，晴天霹雳就当头劈了下来，自己的雄心壮志还没有施展，就已经彻底的陨落了。


侯君集身后的亲卫们也各个如丧考批，身上的衣甲散乱，如同溃兵，任谁也看不出来这就是往日鲜衣怒马的侯氏轻骑。


一同领罪的不但有侯氏一族，军中的五蠡司马也在，不管侯君集有没有造反成功，他的罪责都是最大的，因为他自己的主要职责就是预防叛乱，没有将叛乱消灭在萌芽时期，就是他的原罪。


到十里亭的时候，侯杰看到母亲，悲呼一声，就拜倒在母亲的脚下，他不敢相信自己走的时候依然明艳照人的母亲，如今头发都已经花白了大半，身子瘦弱的一阵风似乎就能刮走，作为李二怒火的直接承受者，她比侯君集更加的难熬。


侯府门外的三对大戟被皇后悄无声息的撤走，代表军权的旗帜也被降下，没了大戟，侯府门前开始有骑马直接穿过的人，家仆上去理论，却被人狂殴，京兆府竟然判侯府无理，眼看着老管家锒铛入狱，侯氏竟然束手无策，老爷大权在握的时候，谁敢！


“老爷！”


见妻子拥着儿子朝自己悲啼，侯君集点点头，回首对护卫说：“给夫人加上镣铐，选轻的。”说完就继续前行。


还没有走到长安城，就先看到了魏征，魏征只是朝他点点头，就掀开一张圣旨开始宣读，甚至没有要求侯君集下拜。


“侯君集者，豳州三水人也。性矫饰，好矜夸，玩弓矢而不能成其艺，乃以武勇自称。朕在藩，引入幕府，数从征伐，累除左虞侯、车骑将军，封全椒县子。渐蒙恩遇，参预谋议。建成、元吉之诛也，君集之策居多。朕即位，迁左卫将军，以功进封潞国公，赐邑千户，寻拜右卫大将军。贞观四年，迁兵部尚书，参议朝政。


六年，与长孙无忌等俱受世封，授君集陈州刺史，改封陈国公。明年，拜吏部尚书，进位光禄大夫。君集出自行伍，素无学术，及被任遇，方始读书。典选举，定考课，出为将领，入参朝政，并有时誉。


君集有大功于国，封赏不可谓不厚，然其人骄奢成性，贪渎之心不死，更有私下问鼎之轻重，胁迫东宫欲行不轨之事，事发，迫于天威自缚于君前，朕，遥想往日厚恩痛不可当，不欲见矣，着魏征拿君集一干人等于大理寺。”


侯君集站着听完之后问魏征：“为我求情者几何，为我罹难者几何，恨我不死者几何？拍手称快者又有几何？”


“秦，程，牛，李为你求情，京中因你罹难者一千一百五十九人，恨你不死者盈朝，拍手称快者唯老夫一人。”魏征说的很郑重，也说的是实话。


侯君集听着身后不断扑倒的亲兵，淡淡的又问：“云烨怎么说？”


“他建议将你全家发配岭南，遇赦不赦，终生不得还乡。”


“总算是有一个人说了一点有用的。”侯君集笑了一下，回头看看那些已经自尽的亲卫慢慢的说：“也好，死了倒也清净。杰儿，扶你母亲上槛车，这一路上，风尘仆仆，总算可以乘车了。”说完话，就钻进了槛车闭目养神，魏征想说一些话，见侯君集并不愿意听，又闭上了嘴巴。


侯杰拥着母亲放声大哭，母子几次三番想要去看看那些亲卫，都被人制止了，侯君集自己大喇喇的坐在槛车里，取出酒壶喝了一大口，仿佛很愉快。云烨的那句话让他轻松了下来，死，也就死自己一个罢了，全家发配岭南，不但可以避开自己的仇家，以云家在岭南的势力，想要让自己的妻儿老小活下去应该不算难事，这也许是目前最好的结果了。


败得窝囊，输的冤屈，前有李靖大军压制，后有李承乾慨然反对，本来就不是一个好机会，自己头脑发昏了才会相信那些外族人的鬼话，没想到自己诏讨皇帝的文书还没发出，五蠡司马还没杀掉，局势就急转而下，时也，命也，一念之差，铸成大错，怨不得旁人。


十六辆槛车进了京城，悄无声息，一点水花都没有激起，长安人只想赶快忘掉侯君集这个人，漠然的看着昔日英武的大将军佝偻着腰被关在槛车里，健旺的人们已经忘记了自己听到漠北大捷，西域大捷时的赞颂过的话了，都是酒后之言，谁记得住！


人们忙着谈论十二只色彩斑斓的凤凰，忙着谈论曲江上飘荡的那艘华美的船，也忙着谈论皇后马上就要到来的寿诞。


说的最多的却是陛下打算建造凌烟阁，为将开国以来的二十四位功臣造像，陛下说：为人君者，驾驱英才，推心待士才是君主的大气魄。


勋贵们都在讨论这二十四个人到底是谁，谁能有幸将画像挂于凌烟阁上，目光集中在京城，就不会有人去关心马周到底在山东杀了多少人，也不会有人去关心李绩在草原是如何整顿军队的，大唐，歌舞升平。


云烨睡醒的时候，月亮又升了起来，今晚的月亮似乎更圆，昨夜过的过于癫狂了，以至于没有好好赏月，今夜四下里无人，才是赏月的好时节，一壶酒，一碟子干果，躺在纱帐笼罩的躺椅上，头上的明月也变得朦胧，萤火虫拖着绿莹莹的肚子，不断地在草丛中飞舞，这东西好像没有天敌，敢在黑暗里把自己点亮，需要的勇气绝对不会少。


“不行啊，萤火虫当不得啊，黑暗里不知道还潜伏着什么样的大家伙，要是出于好奇，被一口吞了，那也就吞了，没地方喊冤，黑夜既然是黑色的，咱就是泼上墨汁也要把自己弄黑，藏在安全的地方等天亮就是，那个时候，才能分的清那些是石头，那些是巨兽。”


喝了一口酒，云烨轻轻地对自己说，觉得自己很像一位诗人。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六十节 横生的枝节


回到邕州的云烨决定把自己彻底的隐藏起来，躲在地窖里教李容拼音字母，没办法，如果用阴符经很容易让人往不好的地方猜测，拼音这东西就没关系了，就算是父子俩在信里大骂李二，李二拿在手里也看不明白。


你看不懂是因为你学问不够，而云烨这种有学问的人拿着拼音写成的信，想给你解释成什么，就解释成什么，这是站在学问制高点的人所有的权利。


李泰知道有这东西，但是他非常聪明的没有学，云烨教他，他也只是了解了一下就放开了，他认为这是云家自己的学问，再说了，只是一种书写方式，算不得大事。


狄仁杰，小武也学会了，但是云烨独独没有把这个本事教给莳莳，李容跟着父亲学习拼音，辛月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地窖口上，李安澜从广州回来以后，找儿子和夫君的时候，就被下人告知，侯爷和小王爷在地窖里。


辛月捧着一碗桂花茶坐在地窖边上的树荫下，模样非常的悠闲，见李安澜匆匆过来，就迎上去说：“夫君在和容儿在做学问，妹子还是不要去打扰。”


李安澜奇怪的说：“他们平日里做的学问还少了，我也看了不下百十回，怎么今天就不能看，父子俩还躲进了地窖，那里怎么能教书呢，别把他们两个憋坏了。”说完就要进去。


见辛月挡在身前不让开，就有点不高兴了：“难道我也不能听？”


辛月点点头说：“除了他们师徒父子，别人都不能听，我也不知道到底教些什么，看样子是师门的不穿秘辛，寿儿也学了一些，咿咿呀呀的说话，不知道说些什么，我问过寿儿，人家说爹爹说了不许女人家瞎问，所以，你也不用想容儿会告诉你了。”


听辛月这么一解释，李安澜立刻就笑的花一样，夫君对李容不藏私，这才是她乐意见到的，大宅门里这样的事情多了，有的人家甚至把一些核心的学问只传授给嫡子，如今夫君把吧容儿当嫡子一般的对待，自己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姐姐说的是，是妹子冒昧了，确实不该多问，以前就见夫君和容儿用一种非常怪的语调说话妾身就听不明白，估计是师门的大学问，您在这里守着，妹子从广州拿回来一些金桔，味道很好，这就拿来请姐姐尝尝。”


辛月矜持的点点头，李安澜要拍马屁，自然要接受，这样的时候太少了，夫君的怪学问很多，也不怕到了寿儿跟前就被学光了。


日头偏西云烨才带着李容从地窖里上来，摸着他的脑袋说：“这门学问一定要配着我们常说的普通话才能相配，你的进度慢一些情有可原，你从小不在爹爹身边随着你母亲学了一嘴的长安话，一时半会觉得别扭，不要紧，爹爹在岭南还要停留一年多，我们慢慢地学，学通了之后你就觉得其实一点都不难，以后有些不好让外人知道的话，就用这个法子写，除了我们几个，没人会知道，你娘都不会知道。”


李容乖巧的点头答应，带着一丝小狡猾从腰后掏出一把极为小巧精致的弩弓，只有巴掌大小，配上两寸长的弩箭，是一个极好的玩具，但是云烨从弩臂上的金属光泽看出来，这东西好像不光是玩具那么简单。


“铁公公送给孩儿的，说是孩儿防身用。”云烨疑惑的朝十五步开外的大树射击了一下，咄的一声，两寸长的弩箭就插在树干上，云烨废了一番力气才从树干上把弩箭拔了出来，老铁有点过份了，这种软钢是要用在大帝号上的，怎么能做成小玩意让孩子玩，万一失了手，伤了谁都不好。


“这东西让你娘先替你收着，不许你现在就玩耍，很危险，要是射到眼睛里面就麻烦了。”云烨把弩弓交给了迎上来的李安澜，谁知李安澜一脸不在乎的说：“夫君过虑了，妾身也是这么大的时候就接触弓箭了，不单是妾身，承乾，青雀他们也是如此，母后在妾身十岁的时候给的礼物就是一把短刺，容儿也该到了知道如何自保的时候了。”


云烨拍拍脑袋，他看着李容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拿他当千百年后的孩子对待，大唐的人都早熟八岁的孩子就已经到了接受各种技能的时候了，富贵人家甚至会在孩子这个年龄段给孩子找礼教老师，男女的大妨，还有身体特征的不同都属于礼教老师的教育范畴。


长孙当初在云烨十四五岁的时候都硬是补上了这一课，一个年老的宫女拿着两个光身子的小木偶，比划来，比划去，看得李承乾，李泰面红耳赤，云烨看的索然无味。


不过他认为这样的教育是对的，后世也有这样的教育，只不过没有大唐这么露骨而已，请礼教老师需要李安澜亲自出马，不能从自家的人里找，在岭南也只有几个大家族里才有，冯家自然也有。


这些话并不和李安澜现在就说，既然这东西现在玩没问题，云烨认为和儿子一起玩弩弓要比和陪两个老婆喝下午茶重要。


日子过得平安祥和，直到李泰狂怒的把云烨的吃饭桌子掀翻，揪着一无所知的云烨一个劲的问为什么的时候，云烨就知道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淡定的把手里的粥喝完，听李泰喋喋不休的怒骂，好从这些话语里得到一些蛛丝马迹。


“我李泰堂堂王爵，她怎么敢如此做，既然有了孩子，就该姓李，皇家血脉那里有外流的道理，我已经准备给他上书请封妃位了，正妃断无可能，侧妃之位足以彰显我李泰的情谊了吧。


烨子，为什么她非要说孩子是她的，自从有了孩子就处处躲着我，再也不见，是何道理，蒙家寨子的风俗岂能用在我的身上。”


从李泰癫狂的话里算是听明白了，希帕蒂亚怀孕了，但是她不认为李泰对孩子有拥有权，她可能弄错了，只要是李泰的血脉，断无外流的道理，不管她怎么想，孩子终究是要回到李泰身边的。


就像李容，虽然是李安澜生的，如果云烨一定要李容回家，李安澜绝对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更不要说力量更加薄弱的希帕蒂亚。


这个女人还是谁都不喜欢，不管是云烨自己，还是李泰，都产生了错觉，她需要的是一个孩子，云烨这时候相信，如果那晚是自己把希帕蒂亚抗走，她也不会反抗，大唐的男人她就看中了这两个，只要有孩子，至于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不在乎。


这个死女人，真的是在找死，她长在西方，不明白大唐人眼中的血脉意味着什么，越是尊贵的血脉，这种独占性就越强，尤其是李家。


“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这个问题绝对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青雀，你需要自己做出决断，我给你任何意见好像都不对，和她好好谈谈，这里是大唐，不是他们那个荒淫的埃及，做事必须有度。”


李泰坐下来，摇摇头说：“那个女人疯了，只要我说到孩子，她就会说是她的，逼急了就拿刀子在肚子上比划，说是现在就剖开取出来给我，前后不到三个月，她就变得如此的不可理喻，我气得发疯，她也无动于衷，只说我和她之间的事，是跳月会上的一场美梦。


天哪，如果这事传出去，我李泰那里还有半点颜面，不要说我，就是我父皇母后，也断然不会同意，李家人在大唐予取予夺，她希帕蒂亚有何能例外。”


云烨瞅瞅窗花外面的那两个脑袋，就知道辛月，李安澜在偷听，最紧张的还是李安澜，她一生中最恐怖的噩梦就是云烨把李容带走。


“青雀，我之所以同意吧孩子给安澜，就是因为担心她一个人在岭南孤苦无依，有个孩子陪着，这辈子就安稳了，是我爱她，怜她，现在你要做决定，就必须衡量她在你心中的地位，如果她比孩子重要，那么，孩子养在她身边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孩子比她重要，就要下决断，在孩子出世后就要把一切安排好，孩子受了伤害，才是最不值的。”


李泰颓然的把头靠在椅子背上小声的说：“我以为她喜欢上我了，结果，这是一个错觉，你当天晚上说，祝我们春梦了无痕，想不到一语成真，果真是了无痕迹啊，这件事从现在就要封口，让辛月和我姐姐进来吧。”


云烨没去见希帕蒂亚，这样做真的是太过份了，李泰如果觊觎她的美色，早就不知道强行临幸多少回了，她想保持完璧就是一个笑话，正是因为出于朋友的情义，她才能左右逢源，这种极度自私的行为，让云烨第一次对希帕蒂亚生出了恶感。


“我是不幸之神的女儿，来到大唐后才变成了幸运之神的宠儿，从不幸到幸运，我想要的更多，这不但不道德，甚至残忍，我都知道，从今后我不会再有任何男人，直到我死去。


我想要一个孩子，一个我爱的人和我一起孕育的孩子，我是如此的自私，不管遇到怎样的困苦，我都不会放弃，希帕蒂亚需要一个传人。”


瞅着希帕蒂亚送过来的便笺，云烨和李泰都长叹一声，这样的保证没有丝毫的意义。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六十一节 聪明的蠢猪


李泰的日子过得煎熬无比，几次三番下了狠心，却又无奈的放弃，眼看希帕蒂亚就要临盆，李泰依然左右为难。


皇家的教育里面，犹豫不决乃是大忌，不管是对的决策，还是错的决策，都要比现在这样无所作为的要好，每天看着希帕蒂亚挺着巨大的肚皮在街上东逛逛，西逛逛，四处寻找新鲜美味的食物，兼运动都已经成了邕州的一道风景，李泰依然一筹莫展。


眼瞅着希帕蒂亚从孙先生那里出来，李泰这才想起来跟孙先生打听一下孩子的状况，结果还没等李泰发问，就被孙先生臭骂一顿，两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蠢得跟猪一样。还好，没有过激的举动，否则，老先生一定会把事情告诉所有人，并且和这两个猪一样的聪明人划地绝交。


被臭骂了一顿的李泰张着大嘴回来了，拎着一壶酒找到正在批阅文书的云烨问：“烨子，你说我李泰算不算是一个聪明人？”


摸不着头脑的云烨疑惑的说：“还行，比我差一点。”


“你说我李青雀算不算得一个温良醇厚之辈？”


“还行，到现在为止，你除了喜欢抢劫土人的宫殿，喜欢拿马蜂蛰自己的亲叔叔之外，没听说你有什么暴行。”


“我的家世可还入得了世人法眼？”


“凑活吧，除了你老子是皇帝之外，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既然我李青雀人品不差，学问不差，长相也过得去，家世无双，希帕蒂亚为什么不愿意做我的侧妃？你也知道，正妃那是没办法的事。”


云烨小心的把酒壶从颓废的李泰手里拿过来，现在这家伙喜怒无常，乱扔个东西啊，砸个东西啦，已经是家常便饭，自己刚刚批阅完的文书可不能遭了灾，再重新批阅一遍云烨自己就会发疯。


“你不是一直忧虑的是孩子么？怎么又扯到希帕蒂亚身上去了，实话说，我现在很不喜欢这个女人，太自私了。”


李泰摇摇手惭愧地说：“自私的是咱们哥俩，希帕蒂亚从头到尾就没错，烨子，你知不知道圣母窦皇后所生四子为谁？”


“你大伯建成，你爹爹，你三叔玄霸，你四叔元吉。怎么会说起这件事，希帕蒂亚生孩子和长辈有什么牵连不成？这实在是太扯了。”


“怎么扯了？我爹爹和我三叔同年出生，你就从来没有疑问过？”李泰伸长了脖子奇怪的看着云烨。


云烨挠着头想了好久，才记起来大业十年的时候李玄霸病逝，享年十六岁，大业十年的时候李二也是十六岁，既然他们是一母所生，除了双生子这个说法，再无其他解释。（此为《新唐书》所载，非作者杜撰）


“你是说希帕蒂亚怀的是双胞胎？”云烨的声音都变了，像是一只被捏住脖子的鸡。


“没错啊，孙先生今日告诉的，还被老道骂了一顿，惭愧，事到如今我才想起来去孙先生那里问问希帕蒂亚腹中的胎儿是否安好，满脑子想的都是我自己的尊严和名声，别看我，你也是一个德行，孙先生说我们两个是两头聪明的蠢猪，说的恰当极了。”


“双生子和一个孩子有什么区别，都是你的孩儿，只能说明希帕蒂亚更加的贪心，两个孩子她一个都不打算给你，亏大了。”


“你懂个屁啊，双生子借运而生，相依相存，血脉息息相关，强者掠夺弱者精血，于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只是未出母胎的争夺，出生之后又会开始气运的争夺，这是天命，不可违，他们天生就是对头。


我爹爹如何的强悍你是知道的，他老人家从母胎里就强悍，我可怜的二叔出生之时，只有三斤多，而我爹爹足足六斤七两，这就他他老人家先天之时的战绩。


我爹爹从未出生之时就强悍，长大的过程中更是悍勇无匹，孩童之时无病无灾，我二叔却病患不断，我爹爹三岁之时从五尺高的假山坠落，脑袋磕了好大一个包，人安然无恙，依旧睡得香甜，我二叔却莫名其妙的大病了整整半年，差点死掉。


我爹爹越是强悍，二叔就越是衰弱，好不容易熬到大业十年，当时隋炀帝第三次出征高丽无功而返，我爹爹认为隋王朝已经时日无多，立下大志，准备取而代之，如此的雄心大志，又那里是体弱多病的二叔所能承受的，所以再一次病倒，两个月之后终于撒手人寰。


我爹爹文韬武略无人可及，为什么我祖父偏偏不喜欢我爹，反而喜欢息太子和巢王？原因就是他老人家以为我爹爹劫掠成性，吸取了我二叔的精血气运，这才有了他的文治武功，我二叔如果不死，也是一位极为了得的人物。两两相加，算不得本事。”


还有这种秘闻？李二的本事是两个人造就的？云烨听的耳酣面热，不多时就把一壶酒喝的干干净净，这样的胡说八道，不，这样精妙的道理是谁传下来的？


李泰接过酒壶，摇摇，发现里面一滴酒都没有，就吩咐丫鬟再拿两壶来，接着对云烨说：“你可能觉得可笑？但是这事在皇家可一点都不好笑，我爹爹自己也认为对不起二叔，也认为是自己掠夺了二叔的气运，精血，所以他就把一辈子当两辈子活。觉得不活的比历史上的君王强大一倍，就算不得英雄。


所以啊，希帕蒂亚有了双生胎儿就惶惶不可终日，孙先生那么喜欢她，在发现她怀的是双生胎儿之后，怎会不告诉她皇家的这些秘辛，所以啊，希帕蒂亚根本就不愿意孩子进入皇家受罪，说不定这种打击会来自我父皇。


民间的双生胎儿好些都可以活的平平安安，就是因为他们行事平和，做事淡然，所以能够长生，过的和普通人一样，皇家这种疾如烈火，电闪雷鸣的日子两个孩儿必然会被卷进漩涡，哪怕夭折一个，希帕蒂亚都不愿意，为了不让我难做，特意隐瞒了这件事，把所有的错都归结于自己身上，烨子，这样的女人拿来做正妃都没问题吧？”


和李泰干了一壶酒，他就离开了，解开了心锁的李泰背着手去街市上寻找希帕蒂亚，原本自己就该陪着希帕蒂亚逛街市的，遭遇人家的白眼，也是该的，杨梅这东西断然不能吃的太多，刚才下人回报，希帕蒂亚买了好大一篮子杨梅。


云烨愣了良久，才摇摇头继续办公，这样的事情只会促进她们的感情，虽然比较折腾人，但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是生活的情趣。


岭南水师已经摧毁了高丽最后的水上力量，他们连渔船都没有放过，如果高山羊子再不把补给运到高丽，已经连续经历三年的饥荒，会彻底的把高丽拖进九幽深处。


高丽王高建武，大相渊盖苏文，新罗的善德女王，百济的扶余义慈王一起上表大唐皇帝。请求解开封禁，因为强横的岭南水师不但把高丽人的船弄沉，百济，新罗的船也不放过，至于倭国已经上书了三回，因为岭南水师一个不小心把倭国的使节船也弄沉了。


其中以善德女王的国书最为有意思，每个字都是丝线绣成的，理由说的充足，话说的暧昧，什么叫扫榻以待？什么叫依闾盼归？又什么是虽望月而盼良人？


信写的太恶心了，云烨想把这些东西统统扔到火里去，可是又不敢，自己的五蠡司马摸着下巴，嘿嘿的贱笑着，对于这样一封像情书多过像国书的东西他非常的得意，看样子非常盼望自己的陛下能临幸一次高丽女王。


“大帅，全是告咱们黑状的信，卑职带着弟兄们搜检了使节团，担心对咱们不利，就私下里做主把使节团都劫掠到了岭南，大帅您看如何处置？”


“不懂事啊，敌人的伤痛，正是我们的胜利所在，陛下走的时候给咱们下的军令就是那座半岛上寸板不得下海，谁还去管什么高丽新罗，百济，还有倭国，咱们吃的是陛下给的禄米，听陛下的命令就是，既然人家拿的是国书，那就送到长安去，起码的规矩还是要守的，我也不适合私自接见外籓，你辛苦一趟，带他们去长安，顺便把帝王号的图样带给陛下，再有五个月，我就会带着舰队溯流而上，在云梦泽接受陛下的检验。”


“大帅，高丽大相渊盖苏文的使者相见大帅，她说是您的旧相识，多年不见，很是想念。”五蠡司马想了一会，还是奇怪的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还是算了吧，他们想见我一定是有求于我岭南舰队，还是不见为好，你家大帅见不得金银珠宝，说不定会被收买。”


云烨说的俏皮，五蠡司马大笑着说：“大帅是大唐的富户，高丽还有什么能收买大帅的，搜尽国库也不值大帅一晒，不过，那个使者确实是一个绝色。”


“女的？”云烨奇怪的问。


“确实是女人，听说是渊盖苏文的宠姬。”


“滚你的蛋，好好地五蠡司马不干，跑来当淫媒。”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六十二节 坚强的女人


荣华女的宫装很漂亮，人却变得沧桑，丰腴的身材不见了，变得瘦小了很多，从她指间的磨出的茧子来看，这三年，她吃了很多的苦。


“荣华，如果高丽不得意，就留在大唐生活吧，云家的那个小院子依然给你留着，不是我对你有什么企图，只是尊敬你的那份坚持罢了。”


“高丽还没有亡呢，等我有一天走投无路的时候，会想起那座安静的小院子的，我只希望云侯不要阻拦我们进京朝拜，不管如何，给我们一个当面向大唐皇帝陛下陈述自己苦难的机会。


云侯，高丽不会投降，我们只会全部战死！这是高丽国民最后的勇气，因为我们现在除了能把自己的生命献给高丽外，我们已经一无所有了。”


这个女人还是那副死不认输的德行，高丽这座破房子只要轻轻一推，就会轰然倒地，这个时候还能如此硬气的讹诈，也就她一个人而已。


“荣华，女子不参与政务的好，因为你们的身体上有很多的性格缺陷，比如你现在的坚持就是一种病态，需要好好治疗。”


“云侯还是一如既往的狂妄，听说你已经在权利的倾轧中失败了，躲到了岭南，在自己儿子的羽翼下苟且偷生，却不知是不是事实？”


“确实如此，儿子庇护老子天经地义，你的孩子能护得住你么？我也听说你在高丽活的很悲惨，渊盖苏文对你并不是那么好。”


“你错了，只有在我的怀里，苏文才能安眠，你毁了他的骄傲，让他的怒火不能像一个正常男人一样得到发泄，我是他最亲的人，难免会吃点苦头，这没关系，夫妇间发泄欲望的渠道很多，伤害也是一种。”


听了她这么变态的话，云烨只好拱拱手表示佩服，等仆人给她上了茶叶才说：“我不会阻拦你的，绝对不会，如果你愿意，现在就能走陆路，或者走水路直趋长安，陛下在长安也过得很无聊，你们去据理力争，如果动听的话，说不定能让陛下睁开眼睛看你们一眼。”


荣华捧着茶杯仔细的品尝香茶的滋味，久久的把鼻子放在杯子口，让带着茶香的水汽浸润自己的口鼻，似乎非常的享受。


“不必这么贪婪吧，我记得你回高丽的时候家里的好茶叶可没有少带，那么大一包，省着点够你喝三五年的。”


“卖了，茶叶卖了，丝绢卖了，首饰卖了，多余的衣服也卖了，平壤现在的米价高的吓人，我养活着八个侍女，八个仆从，还有八个武士，昌庆宫的那点俸禄，喂不饱他们，更何况，我看到饥民总要给点食物，所以啊，来的时候除了这一身新衣，我别无长物，反正我们一定是会被岭南水师捕获的，在你的麾下，吃喝估计还是没问题的，我再把话说得暧昧一些，你的部下就把我当成贵宾了。”


云烨翻着眼睛叹息着说：“背了贼名声，却没有干淫贼该做的事情，我的便宜就那么好沾么？”


“没关系，出卖肉体在高丽再也不是一件羞愧的事情，大家闺秀沦为娼妓，就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人们只会羡慕，不会唾弃，云侯如果想要妾身侍寝，自然是好事一桩，您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大豪客，妾身非常的欢迎，五枚金币一晚上，对您算不得什么。”


云烨的一口茶水差点活着老血喷出来，咳嗽了良久才重新看着荣华说：“怎么成了这个德行，这也就是三年的功夫。”


荣华的眼泪就像泉水一般喷涌出来，一瞬间就流的满脸都是，指着云烨大声说：“你谋算了高丽五年，一个衣食无忧富庶的高丽就变成了现在满地饿殍的人间地狱，菜人你听说过没有？易子而食你听说过没有？五枚金币在大唐可以购买一船的粮食，在高丽可以买两百名处女，我荣华不过是残花败柳之身，去掉我的名头，放到高丽妓院，一个银币都不会有人要，你说说，我除了卖身还能有什么办法？如果我的卖身钱能够让高丽的百姓果腹，云烨，我沦为娼妓也会甘之如饴。


这个世上，也就苏文和你把我看得比五枚金币重，别的人，我就算想要五枚金币也不成啊，也不成！”


虽然高丽的惨状好像和自己脱不了干系，但是荣华女的一番说辞，依然让云烨心里堵得厉害，一无所有的荣华女到了高丽生死存亡的时刻，确实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荣华，别挣扎了，高丽注定会灭亡，谁都救不了，或许还会有新罗和百济，只不过他们太远了，打下来得不偿失，陛下上一次出征，已经达到了自己的战争目的，其实比征伐高丽更重要的是处理山东豪族，现在马周大概已经处理好了山东旧事，只要陛下愿意，不需要亲自出征，在鸭绿水畔游弋的三位草原大将，就会在顷刻间踏平高丽。


张俭还在鸭绿水边上筑城，接纳高丽流民，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高丽没什么人了，已经武装起来的，死一个就少一个，这样一来，到了战争末期，大唐的奴隶贩子就能灭掉高丽。那些杀才已经算得上是大唐最彪悍的一群人了。


你看看，我比你们高丽的探子都好，这么机密的事情都告诉了你，张俭知道的话，会活活气死，算了吧，荣华，去我家的那个小院子，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混完算了。”


荣华女抬起头一字一句地说：“我坚信大唐灭不了高丽，不管你们多么的强大，也灭不了高丽，你们占领了平壤，我们就去山里，你们去了山里，我们就去平原，只要高丽还有一个人，高丽就不会灭亡，你们把我们杀的一个不剩，我们的鬼魂也会在这片土地上徘徊，云烨，高丽不会灭亡！”


和一根筋的女人没办法说理，因为她会用自己的那一套看似有理的道理打败你，人贫穷的时候，大脑和思想就会极度的富裕，在云烨就要打算把荣华赶出去的时候，就听荣华女大声地说。


“我三年零四个月没有领自己的月例了，我早就在船上算过，一个月六枚银币，每过一年家里就会增加一枚，四个月二十四枚，第一年八十四枚，第二年九十六枚，第三年到现在一百零八枚，合计三百一十二枚银币，快给我，我一枚银币都没有了。”


云烨被他强大的气场镇住了，艰难的说：“你好像是渊盖苏文的女人，为什么要我养？这怎么说都不和情理。”


“你把我掳到大唐就和情理了？我的身子你也看不上，辛月，那日暮都是绝色，听说你又纳了一房国色天香的小妾，享尽人间艳福，我的几枚银币你都不愿意给，我记得我离开的时候，你说过，只要我愿意，就能回到那个院子里，待遇依旧的。”


“我只是客气一下！”云烨咆哮了起来，太过份了，你出使大唐自己没路费，关我屁事。


“也是，言而无信是你们大唐勋贵的一贯特质，才给高建武封王，转眼间就大举入侵，还是你们的皇帝亲自带队，我讨饭去长安，唐国富庶，没有饿死之人，走一路讨一路，别人问起来，就说是大唐勋贵食言所致，就算我是高丽人，人家也会质疑你的人品，这样一路上招摇过市，把高丽人的苦难告诉我见到的每一个唐人，起到的作用绝对比我在万民宫哀求管用，你说是不是云侯？”


一无所有的荣华女什么都不在乎，有钱，自己要去长安，没钱，自己还是要去长安，她不想欠大唐的任何情分，宁愿撒泼耍赖的要自己的例份，也不肯接受唐国官方的捐助，作为一个女人可以利用暧昧的关系向云烨要钱，作为高丽使节，她必须守护旌旄的独立性。


暴跳如雷的云烨自然不会让她穿州过市，把一路上的旅行，变成博取大唐百姓同情的舞台，云烨跑了出去，转眼间就回来了，把一个沉重的布袋子咣当一声抛在了桌子上，一言不发，当年自己既然说了，还是履行比较好。


荣华女眉花眼笑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金币，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又非常市侩的把袋子里的金币一枚枚的掏出来数，数到四十枚的时候抖抖空空如也的袋子，样子很失望，四十枚金币不够自己这一群人在大唐生活的，长安米贵啊。


“要不我先预支五年的例份如何？”荣华女可能也觉得这么说很不好，嗫喏着问云烨。


“你说呢？”云烨把嘴角努力的往上翘，一个高贵冷艳的美人，现在都被生活折磨成啥了。


“等到高丽大胜的那一天，我一定会百倍的报答。”荣华扛着袋子回头对云烨说。


“那，完了，我是等不到那一天了！”云烨把手一摊，他看不到自己收获这份承诺的任何希望。


抱着最强烈，最坚定的心意，迎接最残酷，最无情的结果或许就是她的命运，云烨非常欣赏她这种面对绝境，依然百挠不折努力的心态，结果并不重要。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六十三节 头羊论


“大帅，这个女人过于嚣张了，他竟然敢拿自己做赌注威胁您，要不要卑职在路上让她们彻底的消失，您放心，做这种事也一定符合陛下的意愿。”


五蠡司马从后堂走了出来，云烨和荣华女的对话他听得清清楚楚，大帅没有半点的理由资助这个敌国的女人。


“你是不是觉得这件事很没必要？是不是认为我过于放纵她了？”云烨望着荣华女离去的背影头都没回的问五蠡司马。


“确实如此，大帅如果喜欢这个女人，收入私房就是，用不着费这些心神。”


“你不明白啊，高丽就要亡了，并入大唐的国土是迟早的事情，现在我们考虑的不该是攻伐，而是如何安定，一个暴乱的高丽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


不管这个女人说了多少话，有一点她没说错，现在的高丽对大唐充满了愤恨，我们想长远的统治那片沃土，就会付出极大地代价。


不知道你看出来没有，这个女人现在思考的范围已经很广了，她的思考范畴不再是专注于渊盖苏文一个人的身上，而是把自己的关注范围放在了高丽百姓的身上。”


五蠡司马奇怪的说：“大帅，这有何不同？她刚刚还说过高丽必胜的话。”


云烨笑了起来，请五蠡司马坐下后说：“最迟明年，高建武，渊盖苏文都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但他们会消失，随同他们消失的还有高丽的所有勋贵。


权利的真空需要填补，渊盖苏文，高建武多年的内战才是高丽衰败的真正原因，百姓对他们也一定充满了愤怒，这样一个谁都不信，谁都不喜欢的民族，想要继续活下去，你知道有多难么？


知道房玄龄这样一个温和的人是如何评价高丽的么？估计你也不知道，将来的史书可能会有记载，就在陛下的殿堂里，房玄龄如是说：彼高丽者，边夷贱类，不足待以仁义，不可责以常礼。古来以鱼鳖畜之，宜从阔略，若必欲绝其种类，恐兽穷则搏……向使高丽违失臣节，诛之可也；侵扰百姓，灭之可也；久长能为中国患，除之可也。有一于此，虽日杀万夫，不足为愧。（语出《旧唐书》，大唐人称呼高句丽为高丽，笔者随之，不再赘言）


听出来了？现在知道大唐对高丽的态度了？安市城被陛下杀成了一片绝地，大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大唐需要的是哪里肥美的沃土，不是人口，高丽人只能为奴为婢，或者迁入内地，如果让他们长久的留在高丽，必然生出祸端。


既然高建武，渊盖苏文都会死，高丽人总是需要一个临时首领的，你不觉得荣华女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么？


我们需要时间才能腾空辽东之地，这段时间里怎么安抚残余的高丽人？荣华女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只有让一个真正爱自己国家的人来做首领，高丽人才会相信并且跟随，解除了武装的高丽人，需要一个真正信的过的领袖。


有了这样一个领袖，他们就会随着领袖的选择无怨无悔的按照大唐的指挥棒做事，吃再多的苦，受再多的累，也不会皱皱眉头，你知道吗，草原上的头羊会带着羊群吃草，会和饿狼搏斗保护羊群。


可是你不知道的是，最后带着羊群走进屠宰场的也是头羊，即使有一两头聪明的羊看出不对来想要逃跑，头羊会用自己强壮的羊角，让它不得脱离队伍，最后一起迎接死亡的到来。


我想让荣华女成为头羊，晚上我会给太子殿下写信，在长安的荣华女一定会名声大噪，她的美丽，坚强，勇敢，忠贞，这些美德会传遍高丽，也会征服大唐勋贵，她会给高丽人争来片刻的安宁，也会带回大量的粮食，如果可能，还会带回去一些战俘。


相信我，她会带回所有能带回的荣誉，也会把安定带给高丽，时间过了不久，高建武和渊盖苏文的战火会重新燃起，受到侮辱的大唐会再一次进入高丽，这一次会彻底的宣告高丽灭亡，迷茫的高丽人会想起荣华女的功绩，他们会自发的拥护荣华女，荣华女会成为高丽这只羊群的头羊，直到大唐将高丽分割干净，让这个民族消失在大唐的村村寨寨，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云烨不管不顾的说个不停，五蠡司马单膝跪在地上，汗如雨下。


说痛快了的云烨回过头来看着五蠡司马说：“这就是你想知道的答案，满意吗？教你一个乖，以后千万不要询问主帅的意图，那些都是所掌握不了的，因为我们思考的是平灭高丽之后的事情，而不是目前，这也是为何我是主帅而你是五蠡司马的原因。


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了我所有的谋划，那就由你来执行吧，如果荣华女没有成为我所期盼的那个人，我会亲自砍下你的脑袋。”


云烨交代完了，就走出客厅，李泰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但愿这家伙不要被希帕蒂亚赶出来，男人认个错，非常难得。


还不错，希帕蒂亚不时地拈起一颗红彤彤的杨梅塞进嘴里贪婪的吸吮，李泰卖力的帮希帕蒂亚捏腿，两人笑意盈盈，好像非常的融洽。


“云烨啊，我给你消息你还没回答我呢，你说，我要一个孩儿是不是很过份？”希帕蒂亚的第一句话，就让云烨很窝火。


见李泰陪着笑脸看着自己，就知道这个家伙已经缴械投降了，种下两颗瓜子，只能收回来一个，他好像已经极度的满意了，孙先生说了，希帕蒂亚肚子里的是龙凤胎，儿子看样子一定是属于李泰了，至于闺女，恐怕名字都起好了，她们也只有一个名字，就叫希帕蒂亚。


各取所需也不错，离得远远的，相互影响不到，李渊错就错在，把李玄霸放的离李二太近了，云烨到现在依然固执的认为，哪怕是一头强壮的老虎，如果和李二放在一起，用不了多长时间也会寿终正寝。


“希帕蒂亚，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打算在长安，或者岳州送你一栋房子，作为你们母子将来的栖身之所，既然你不愿意嫁给青雀，他做这些事情就很不方便，那就由我来，想要什么样的房子尽管吱声，多大都成，因为我会从青雀的红利里面把钱抽出来。”


“长安，当然是长安！”希帕蒂亚眼睛瞪得溜圆，毫不犹疑的回答。


李泰冲着云烨挑挑大拇指，他现在的麻烦就是怎么跟母亲解释自己生了一个漂亮的混血儿，不过也没关系，李二的兄弟里面，就有好多长得不像是中原人，胡人血脉一时半会难以断绝，返祖现象时常有之。


有一间大宅子能时常的和希帕蒂亚偷情这是李泰所乐意见到的，闺女吃了大亏，当不了郡主，那就在财货上面补偿一些也是应有之义。


“青雀，帝王号现在已经在做最后的内部装饰，一个月后就要下海，其余六艘战舰已经全部制造完成，如今在海上进行适应性训练，可惜没有一场大风暴来检验成果。”


云烨简单的把舰队的进度告诉了李泰，提醒他，自己回长安的日子已经临近了。


“希帕蒂亚这几天就要临盆，我也不喜欢上船，你自己去海边督造吧，我要请孙先生帮我看着希帕蒂亚和孩子，再说，你有你的一些计划要完成，我不便参与。”


云烨点点头，把一篮子糕点从刘进宝手里要过来放在矮几上，就转身离开，他们能够正大光明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还是不要打扰为好。


李安澜有些伤感，完整的家又要开始离散了，这让她的心里非常的不好受，坐在秋千架上，看着辛月带着那日暮，铃铛准备回家的行礼就偷偷的落泪，全家人都走了，很快就只剩下自己和容儿守着空荡荡的公主府。


没了辛月讨厌的声音，也没了那日暮婉转的歌声，铃铛也不会每晚都陪着自己，自己的云露也要重新回到辛月的怀里，自己忙了十年，到头来收获的只有深深的寂寞。


“妹子，这些头饰都留给你，当然。黄玉发夹可不能给你，给了你，你就成了当家大娘子，这个不成的，其余的随你拿。”辛月笑着收起了自己的黄玉发夹，把其余的首饰捧到了李安澜的身边，作为当家主妇，她明白岭南会是云家的另一处家园。笼络好李安澜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姐姐莫要如此，安澜知道岭南对云家的重要性，一定会守好的，你万里迢迢的要回长安，一路上山高路长，自己一定要保重。”


“又不是现在走，你们惺惺相惜的做什么，明明不对路，就少装出一副姐妹情深的恶心样子，一家人演戏给谁看。”


云烨走进家门，就看了一出虚情假意的戏码，很不高兴，一家人如果还要靠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支撑，那还叫一家人么？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六十四节 苦囚


在云烨打算去海边看巨舰的时候，李靖夫妇又回来了，有说有笑的进了领主府，李靖和云烨谈起了香料的事情，他也想插一脚，这一次和云烨说的不再是虬髯客，而是长安城的周围的变化，这样的变化李靖想都没有想到。


云烨很清楚，当农业连续多年丰收的时候，商业社会就会无可避免的提前到来，多元化的社会迟早会摧毁单一的农业社会。


这些年土地的收益在一个大家庭里占得比重已经很小了，粮食不再是一个家族用来炫耀的本钱，堆积如山的粮食也换不来多少钱，长安人总是说长安米贵，其实这是一个生活总成本的称呼。


地价在上升，人工在上升，粮食烙成锅盔，价格就翻了一倍多，曹婆婆肉饼以前需要两文钱，现在则需要一个大子，价格跳了五倍有余，一大家子想要在长安久居，付出的生活成本十分的惊人。


当土地不足以维持一个大家庭继续奢华下去的时候，商业自然而然的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皇帝东征清空了常平仓的粮食，最喜欢的，就是农户，家里的存粮终于可以按照国家的保护价格卖给常平仓了。


憨厚的农户们自己也发现，种了粮食，缴过租子之后，虽说粮食很多，可是换不了几个钱，婆娘需要针线，娃子需要念书，闺女需要花衣裳，自己也需要称上一斤云家的烧锅酒找投脾气的相邻乐呵，乐呵，可是粮食就是卖不起价格，这就让人伤心了。


堆得满屋子都是粮食你敢说我家不是富户？前两年地主家都没有这些粮食，怎么办啊，全家一天三顿干的，也吃不完，狗日的主家还黑了心，送粮食上门缴租，能把脸拉到裤裆里去，二狗家拿了一把铜子拍在账房的桌子上缴租，就会立刻被奉为上宾，大锅里煮的骨头棒子尽给了二狗，上面有厚厚的一层肉……


婆娘拿囤子里黄澄澄的玉米喂鸡，这个败家婆娘，刚要脱下鞋子教训一顿，就想起这一群鸡才是家里能得铜钱的宝贝，于是又从玉米棒子上剥下一把玉米粒撒给鸡吃。


有粮食但是没钱，城里那些不种地的人现在吃粮食也吃得不多了，好多人还不吃麦子，该吃大米了，娘的，关中人不吃面，吃的哪门子的米饭。


见了鬼了，臭水沟边上长的菰米都比麦子的价格高，雕胡饭那是灾年才吃两口的东西，如今满长安的人都在吃，一碗雕胡饭在馆子里能抵两碗面条。


陛下东征才一年多，怎么就不能多征两年呢？高丽人不是还没被灭掉么？你倒是一鼓作气的拿下啊，家里的这些粮食也好有个去处。


前几年还把粮食当命来看，这几年粮食越来越不重要了，人人都喜欢铜钱，仁慈的皇帝陛下这两年不断地减农税，以前十抽一，现在已经变成三十抽一了，再这么下去，这地就能白种了。


二狗家居然不种地，家里的老爷爷就在院子里种了一些青菜，自家吃不了，就趁着二狗去城里做工的时候拿进城去卖一些，听说二狗的婆娘，闺女都在皇后娘娘开的纱厂里做工，一年赚的钱，比自己这个壮劳力挣得还多，娘娘仁慈，断然不会亏待手下，自己家的大闺女已经十四了，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乖娃，是不是也能进城去做工？


农民是这个国家最坚决，最彻底的一群人，当他们都开始寻求改变的时候，大变革的时代就已经到来。


“还是你小子有远见啊，以前看你把云家庄子分割，还以为你是在避祸，谁能想到你在悄无声息之间就完成了家族的布局。


你那个已经成精的儿子，带着你的胖管家把我家的粮食全低价买走了，回头就磨成面粉全部卖到了草原，换回来的牛羊多的数不清，最可气的是你儿子卖羊，还分开来卖，羊肉一个价，带羊皮的一个价，羊皮上带羊毛的又是一个价，老夫从你家买了百十头羊回来，谁知道竟然把羊角都给锯掉了，你家要是不发财真是没天理。”


“孩子懂得什么，还不是家里的几个老仆在打理，他就是在瞎胡闹，晚辈只是奇怪，岭南的货物很多，您为何只要香料，而不要别的？”


李靖仰天大笑起来，红拂女也得意洋洋的，不知道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他们如此的开心，难道是因为自己刚才答应给他家一些香料的缘故？


“其余的货物老夫自有办法，用不着你操心。”


“不可能吧，如今能给您家提供货物的人也就那么几家，想要绕过云家恐怕不容易。除非有新人加入到供货的行列，什么样的新人有这个胆子？”


“老夫也不瞒你，在南海，你云烨确实算得上一言九鼎，但是过了海峡，你岭南水师难道还可以号令水上的豪雄？”


听了李靖的话，云烨倏地一下子站起来，唤老赵过来，准备打听一下海峡那边到底是谁沾了自己的便宜，大食海盗已经被自己晒成了人干，这时候海峡的那边该是群龙无首争霸的时候，这个过程一般会延续两三年，才能有新的龙头诞生，到时候自己再派人剿灭一次就好，出现一个，就杀一个，绝不留情。


“侯爷，听说大食那边出现了一股子心狠手辣的强盗，专门劫掠大食和俱兰的海商，名字叫做什么海龙王，不过还没听说过他们对大唐商船下手的消息。”


因为对大唐商船没有威胁，所以老赵并不在意，自己家侯爷的威名在大海上传的很远，没人敢对大唐船只下手很自然，远处几个海盗抢地盘这种小事没必要惊讶。


让老赵下去后云烨坐到李靖的对面说：“了不起，虬髯客居然跑出来了，下回再被我擒住，看您两位的份上，还是不杀，关到天涯海角去，看看他还能不能再逃出来。”


李靖笑着说：“吃一堑长一智，仲坚不可能再落进你的手里，他也打消了立国的心思，一心就想纵横大海，如今麾下也有百十条战船的霸主了。”


他们夫妇对虬髯客的转变非常的满意，这一次他们夫妇雇了七八条商船派人在大海上漂了足足八个月搜寻虬髯客的踪迹，最后从大食商人嘴里知道了海龙王的下落，他家的家将还亲眼见到了虬髯客，并且带回了虬髯客的一封信，告诉了李靖自己的想法，并且送了好多的财货，自然不需要另外进货了。


听完李靖的话，云烨不置可否的摇摇头对李靖说：“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一鼓可灭之。”


红佛女大怒，拍案而起指着云烨说：“仲坚如今不在大唐海域，又不祸害大唐商船，你为何要对他穷追不舍？”


“我是官，他是贼，天生就是对头，什么叫不是大唐海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大唐战舰到了哪里里，哪里就是大唐海域，这是岭南水师的信条，不容更改，婶婶或许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大帅想必是明白的。”


李靖回过头对红拂说：“云烨的话没错，为将者若无吞并四海之志，算什么将军，仲坚自己选择了对立的道路，怨不得旁人，云烨能够饶他不死，已是给足了我们夫妇颜面，不可奢望更多。”


红拂几次三番的想要张嘴和云烨说张仲坚的事情，都被李靖插话打断了，李靖自己也是大唐的将军，过份的维护一个海盗，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小侄明日要去海边看帝王号下水，大帅不如同去，看看我大唐海军能否入得您的法眼。”


“甚好，老夫一生都在精研陆战，看看水军作战是我的夙愿，明日我们一起观之。”


谈话间，辛月已经将酒宴备好，请他们入席，李靖到了岭南，云烨还没有正式的招待过他们夫妇，这是极为失礼的事情，如今虬髯客既然已经跑出来了，自然再无心结，一顿饭吃得宾主皆欢。


回到客房，李靖才叹息着对红拂说：“夫人，今日不该和云烨说起仲坚之事，仲坚做事过于随心，为夫身为大唐将领不宜牵绊过甚，否则会给全家带来大祸。”


“妾身只是不忿云烨的口出狂言，他说仲坚是土鸡瓦狗之辈，难道视天下英雄如无物么？”红拂一边帮着李靖更衣，一边犹自恼怒不已。


李靖坐在椅子上喝了一口水摇着头说：“夫人不知，岭南水师如今确实是大海上的霸主，仲坚虽有战船百艘，看似实力雄厚，实则不堪一击，手下都是奴隶人，必然做事残毒，这不是长久之计，云烨说一鼓而下并非虚言，明日我们只要看到他麾下的战舰，就明白两者间的差距了。”


“仲坚其实也想给我们家留一条后路，如今长安成越发的诡异，妾身已经看不懂这个世道了，您早些隐退才好。”


“陛下不发话，为夫那里都去不得，一腔雄心，终被子孙所累，自囚于长安，哪里都去不得啊！”

第十六卷 香料传奇 第六十五节 你是谁？我是谁？


满满的粮仓，遍地的牛羊，高大巍峨的城墙，无边无沿的军阵都能彰显一个国家的富足和强大，但是有什么能比巨舰更加的直观和现实？


帝王号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当海水灌满整个船坞的时候，这艘巨舰在一刹那间仿佛活了过来，船上挂了半帆，在微风的作用下，如同一直困在铁笼中的猛兽东摇西晃，似乎要脱枷而出，几十条只穿着短裤的大汉艰难的用绞盘打开船闸，汹涌的海水布满了航道，等到与船坞的水面齐平，船坞的闸门也缓缓地升起，猛虎出笼了。


巨舰顺着狭窄的水道缓缓地移动，云烨一脸的骄傲之色，红拂女愣愣的看着从眼前滑过的巨无霸几乎喘不上气来，李靖神色迷离，几乎要扑上去亲近，这才是真正的战争利器。


和楼船不同，大帝号依然承继了公主号一贯的流线型船身，甲板上除了舰桥之外，就是五面巨大的白帆，舰首镶嵌着一只巨大的狰狞龙头，看一眼就让人心生寒意。


稳稳地来到了海上，半帆升成了满帆，破开海浪向大海的深处驶去，后面六艘小一些的舰船紧紧跟随，停泊在两侧的公主号，青雀号齐齐的吹响了号角，大帝号只隐隐的传来一声悠长的龙吟。


直到舰队消失在海面上，云烨才转过头对李靖说：“这才是海龙王，七十二架八牛弩足以让它纵横大海所向披靡。这是大唐工匠的智慧结晶，高贵，强悍，奢华，而冷酷，有它的存在，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大唐舰队所向无敌。”


“二十余万枚银币打造出了这样的海上怪兽，云侯打算拿它去找张仲坚的麻烦？”红拂很没礼貌的从中插话。


“您太看得起虬髯客了，有了它，想去那里不行，小小的海盗还不值得它一晒，您最好祈求虬髯客见到它的帆影就快跑，我也希望他能跑掉。”


说完这些，云烨就将身边已经被晒成黑人的狄仁杰抱了一下，擦拭掉他脸上的泪水大笑着说：“好样的小杰，一年半就造出来这样的巨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大帝号但要青史留名，狄仁杰的名字也一样会被铭刻在史册上。”


又看看举着花伞同样泪流满面的小武，亲昵的捏一下她的鼻子，笑着说：“想吃什么，师父给你做。”


“我要吃水晶肘子，糖醋鱼，叫花鸡，油炸藕合，蟹黄包，呜呜，师父小杰欺负我，自己是工头，就耍威风，明明算错了，还凶我……”


狄仁杰的伤感立马就不见了，警惕的看着扑在师父怀里大哭的小武，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凶过她，老天爷，在这里她才是说一不二的太上皇。


老铁狂笑着把自己的工具一样样的扔进大海，大帝号是他此生将作生涯的巅峰，足矣对祖宗有个交代，此后再造船，定会索然无味，巨舰生在大海，也必将葬于大海，就让自己的工具随它一起留在大海吧，一代名匠，就此收山。


云烨是个自私的人，只是说了一句大家自便的话，就拥着不断撒娇的小武，牵着狄仁杰去了木屋，在那里管家老赵该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成年了，可以喝一点葡萄酿，以前你们必定是偷喝过的，从今后可以正大光明的喝。”云烨往玻璃杯里投了两枚冰鱼，摇摇玻璃杯把杯子递给了欢喜的小武，又倒了一杯递给了狄仁杰，自己举着剩下的半罐子葡萄酿高兴地说：“大帝号就是你们的成人礼物，从今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们出师了，干杯。”


师徒三人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云烨笑呵呵的挽起袖子打开老赵送来的铁箱子，箱子底下是大块的冰砖，上面摆放着各种食材，鸡鸭鱼肉，牛羊，山珍一样不缺。


云烨哼着小曲烹制菜肴，小武将凌乱的木屋收拾的一尘不染，狄仁杰带着自己刚刚写好的请柬，去邀请客人，出师礼是大事，观礼的客人断不可少。


老铁拿着大红的请柬乐不可支，能参加两个璧人般的小人儿的出师礼，让他怎能不欢喜，翻箱倒柜的找出来两个木雕娃娃，胖头胖脑的非常可爱。李靖接到请柬，苦思良久才挥笔写下了“山高水长”四字，红拂将一把红色的短剑拿了出来，套上一个鲨鱼皮剑鞘，样式古拙，小心的拿绢布包好，好似下了很大的决心。


冬鱼接到请柬，立刻就跳下大海，在大海里搜寻半日，才捞上来一尾青鱼，整只鱼只有一尺多长，样子普通，但是从冬鱼满身的伤口就知道，得到这条鱼绝对不简单。


人熊接到请柬，想都没想就从自己的小箱子里翻出一张不大的熊皮，整张熊皮油光水滑，铺在案子上就像一滩闪烁着光泽的墨，看不见一丝的杂色。


等到红日就要落下的时候，客人如约而至，云烨带着狄仁杰，小武在门口迎客，老赵垂着手恭敬的在房间里等待召唤。


“佳徒学业有成，今日出师，可喜可贺。”为首的李靖拱手祝贺。


“他们自己争气，再加上天赋过人，出师为自然之事，我只盼他们将来走好自己的道路，莫为邪魔所侵，心不染尘埃，自然百事可做。”


李靖点点头，把手里来不及装裱的手书放在狄仁杰手里说：“出行在外，身无长物，简慢少兄了，唯有山高水长四字祝你前程似锦，福寿绵长。”


狄仁杰捧着手书大礼参拜了李靖，李靖受了三拜方才入席居于客座，红拂牵过小武的手把短剑放在她手里说：“此剑名曰朱雀，老身少年时持此剑纵横两京，枭首一十有三，如今赠与你，往你善待之。”


小武也和狄仁杰一般拜了三拜，发誓不负此剑，红拂方才含笑落座。


老铁一手牵着一个，不要他们下拜，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两个木头娃娃，一红男，一绿女，把红男给了小武，把绿女给了狄仁杰，眨着眼睛说：“老夫这回也要随着侯爷回京去将作监任职，老夫是下苦人，寒酸一些，唯有这两个吉祥娃娃送给你们，愿你们早日结为连理，那样老夫就把你们成亲的礼也省了。”


狄仁杰张着嘴傻笑，小武羞臊的满脸绯红，冬鱼把手里的那条青鱼显摆的在小武面前晃晃，小武的眼睛立刻就变圆了大声说：“鱼叔，你又去抓瘦骨龙了，为了条鱼差点把命搭上划不来，师父已经做了好吃的糖醋鱼。”


冬鱼呵呵叫了两声，就把鱼放到盆子里，那条已经被抓上来半个时辰的鱼到了盆子里立刻就变得灵活无比，果然不愧瘦骨龙的称号。


人熊呲着大板牙傻笑，把熊皮拿了出来，放在狄仁杰的怀里说：“你们总是要成亲的，将来感到寒冷可以一起盖。”


小武羞恼的在人熊腿上踢了一脚，狄仁杰却完全不在乎，小心的收好熊皮，请大家落座。云烨笑嘻嘻的站在后面看着，也不说话，这一刻的温馨是属于小武和狄仁杰的。


大家的酒兴很浓，桌上的菜式丰盛，好多东西红拂和李靖从来都没有吃过，一坛子酒下肚后，冬鱼从盆子里抄出瘦骨龙，一把锋利的刀子就出现在肘后，刀光一闪，整条鱼就变成了两半，半只鱼嘴居然还能活动，刀子探进鱼皮，从头滑到尾，鱼皮就被解了下来，整条鱼就一根大骨，抽掉之后，就剩下粉红色的鱼肉。


冬鱼把瘦骨龙斩成了八块，一人一块，云烨快速的挑起一块塞进嘴里，半响不说话，这才是人间美味，稍微带着弹性的鱼肉似乎在嘴里跳跃，除了鲜美再无一字可形容。


李靖吃过鱼肉后长叹一声说：“刚才品尝云侯烹制的美味已经认为是味之极致了，不想这道鲜鱼才是真正的绝品，品过此鱼，世间再无鲜味。”


“此鱼虽然鲜美却不易捕捞，它只在珊瑚从里游荡，想要抓住他，难比登天，冬鱼这回是运气好，这道美味我们还是忘记吧，我不想将来因为这道美食损伤人命。”


“确实如此，念之，不如忘却，鱼肉里混合了人肉的味道就不算是美味了。”


几人说说笑笑，直到月挂当空，才熏熏散去，云烨醉的厉害，狄仁杰和小武搀扶着师父去床上休息，却听云烨喃喃自语：“多好的一对孩子啊，上一辈子怎么就活成那种德行呢？无字碑，无字碑，功过后人说，快不快乐天知道。”说完就沉沉的入睡了。


“师父说的是我们？为什么说上辈子？难道我们上辈子就见过？无字碑是什么？小杰，你听说过么？”


从师父的房间出来，小武就连珠炮一般的问狄仁杰，狄仁杰思虑了良久才摇摇头说：“我从没听说过关于无字碑的传闻，不过师父很明显的就是在说我们，上辈子那你是干什么的？以你的心性和聪慧断然不会是无名之辈，我也该是名垂史册的人。


小武，告诉我，你到底是谁？我又该是谁？”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一节 哺育


云烨如何都想不到来接大帝号的会是张亮，当这家伙满脸红光的站在公主号甲板上拿着望远镜仔细观看行驶中的大帝号的时候，啧啧之声不绝于耳，再也不是那个躲在帐篷里哀嚎告饶的家伙，云烨再一次认识到了老程和许敬宗两人见识的准确性。


自己当初以为张亮剩下的日子不是在牢里渡过，就该是孤零零的终老自家的宅院，才一年多没见，这家伙就变成了辽东水师的大统领，和自己一般的职位，李二这是要把水军牢牢地掌握在皇家手中，没打算把权力交给兵部。


张亮一路上笑声不绝于耳，拍着云烨的肩膀老弟长，老弟短，看他白发苍苍的头颅，云烨不认为自己可以和张亮称兄道弟。


“老弟啊，以后老哥哥就和你一个锅里搅马勺了，你也知道，辽东是一个鸟不拉屎的苦地方，不如咱们和陛下说说，你去辽东苦熬，换老哥哥来岭南发财，不瞒老弟，哥哥我装财宝的箱子都准备好了。”


张亮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诚挚，云烨知道他说的是大实话，高丽之战马上就要到了收官的阶段，灭国之功谁都想要，张亮自觉欠了云家的大人情，就想用这项功劳来补偿云家，至于发财之类的事情，就是一个笑话。


“张公，你与高丽有深仇大恨，太夫人还有许多子嗣丧身于高丽人之手，此仇此恨焉有不报至理，不报此仇您日后恐怕连祖坟都进不去，我岂能和你抢功，至于发财之事，交予小弟就好，都是水师袍泽，岂有我发财你喝汤的道理。”


张亮眼睛一瞬间变得血红，这个转变云烨都预料不到，看来灭家之恨从来都是张亮的软肋，轻易触动不得。


眼看书房只有云烨和自己，张亮忽然跪了下来，在自己脸上重重的抽了一记，拦住要扶自己起来的云烨说：“老夫当年被猪油懵了心智，才会打弟妹的主意，张家得脱大难起死回生，云家的恩情张亮记下了，日后定有厚报。”


说完这些话，立刻就站了起来，眼睛虽然还是红的，但是心情好像又舒展了许多，牵着云烨的手说：“辽东之时，老夫号寒于破帐，啼饥于雪地无人理会，虞侯，龙骧视我如猪狗，动辄喝骂，棒疮未愈老夫咬牙徒步千里，负柴薪填沼泽，牵绊绳于牛马之间，其中之艰苦不足与外人道也。


精疲力竭之余，犹在怀念辽东你家厨帐里的那一盆带着肥油花的热面条，如果不是饥饿之时总能在那里找到一盆面条，老夫的尸骨早就寒了，焉能有死灰复燃之日，自今日起，张亮唯云侯马首是瞻，若有半句虚言，叫我张亮万箭穿身而死。”


云烨把张亮按在椅子上说：“利益自然如此，但是忠心必须给陛下，你我皆然，你张家现在需要休养生息，云家也是如此，我们带着笑脸看长安云起云灭就是，用不着如此抱团，进了水军，我们和陛下的利益就结在一起，你看着，用不了多久，我们很可能和皇家玉山书院一样变成皇家海军，兵部的事情与我们无关，你屯守东海，我控制南海，给皇家效力之余，蒙头把自家弄得富足了再说其他。”


张亮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拍着桌子说：“这是正理啊，如此简单的道理老夫以前怎么就没有悟到，你我现在的职位不高不低，不显山不露水，正是一个脱出朝野视线的好职位，只要把高丽灭掉，老夫一定把头缩起来当乌龟，万事不理。哈哈。”


张亮的儿子张举仁和刘进宝站在外面只听到两人不时有笑声传出来，可见相谈甚欢，虽不知道两位大帅说的是什么，却知道一定是好事情。


“刘兄，您知道为何大帝号上只许那些宦官上去，这座巨舟乃是辽东水师的旗舰，我父帅为何不登舟？小弟早就想去舰上观赏一下。”


“不成的，我听我家侯爷说这艘船在陛下没有上去之前，工匠能上，将士能上，水手能上，就是咱们两家这样的勋贵不能上，只有等陛下在云梦泽检阅完毕后，才能交给辽东水师，到了那时候，你想怎么看都没问题。”


张举仁还要再问就看见张亮大笑着和云烨道别，准备回自己的船上去，云家的家眷都在公主号上，自己不方便在船上长留，不愧是常年吃水上饭的，两船之间抛过来一根溜索，父子二人就顺着绳子飞快的滑到自己的坐舰上，对波涛起伏的大海视而不见。


李泰认为自己已经死了，头疼的在大床上不断地翻滚，在岭南收的姬妾围在床边不断地轻声呼唤，深怕王爷有个好歹。


“殿下，您的脉象四平八稳，不像是患病啊，虽说脉搏跳的急促了一些，那也是你自己刚才折腾的，体力消耗过巨导致的，还是静心涤虑，安抚好自己才成。”


“你这老道士说话忒无理，王爷的头都疼成了这样，你还说风凉话，来人，拖出去重责二十大板。”采珠女的妹子仗着自己得宠，就要处置这个邋里邋遢的老道士。


李泰重重的一记耳光抽在她的脸上，咬着牙对孙思邈说：“您不要在意这个无知蠢妇的无理，我也知道自己没病，这是心病，为何我就如此难受呢？”


孙思邈仿佛没听见那个女人的胡话，笑着对李泰说：“这是心思上的病，老道士以前做过一个实验，把一个人的双眼蒙上，告诉他自己正在拿火苗烧他的手指，其实不过是拿一块烧红的炭火熏烤他的手指而已，只会觉得灼热，却不会受伤，只烘烤了一会就拿开了，告诉他火焰是在如何的灼烧他的手指，结果，他好端端的手指就真的出现了烫伤的症状，老道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心思上的病症千头万绪，难以揣测，老道的修行不够，解不开，只有靠你自己来控制了。”


“不行，我受不了了，船进了长江，我一定下船，骑马去岳州，也不愿意遭这个罪了。”等孙思邈离去后，李泰让挨了揍的妾侍给自己找了根带子，狠狠地勒在自己的脑门上，总算能舒服一些。


母亲挨了打，一岁多的儿子李欣不知怎么的就爬到了李泰的身边，拿胖胖的小手去摸父亲的脸，李泰张嘴咬住儿子的手，父子俩玩的不亦乐乎。


等到孩子睡着了，李泰瞪着采珠女映霞强忍着不适低声说：“我不适的时候，不要把孩子抱过来，如果我疼的发狂，会伤到孩子，即使是我父皇见到孙先生也是礼遇有加，你今日的过错，看在欣儿的份上我就不处罚你了，以后千万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事了，哪怕是我的部属，也不是你可以随意处罚的，下去吧！”


采珠女映霞连忙跪地施礼，匆匆的回后面去了。


头痛的越发猛烈了，李泰只想把舱房里所有陈设砸个稀巴烂，才找了个顺手的，就听见隔壁舱房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一个高亢，一个小的就像猫叫，这如何了得。


跌跌撞撞的冲进隔壁舱房，压低了声音问希帕蒂亚：“怎么徽儿和小雀儿一起在哭？可是那里不适？我去请孙先生。”


希帕蒂亚拦住了李泰，把他扶到床榻上，在他的颈项上垫了一块檀香木，让他的头悬空，揉着他的太阳穴问：“这样可舒适些？”


“别管我，我这是心病，治不好的，大不了不上船就是了，我问你徽儿和小雀儿怎么了？徽儿身子健壮，小雀儿一生下来就瘦瘦小小的，马虎不得。我总觉得云烨说的是屁话，什么孩子生出来不抢夺母胎的养分，是两个独立的个体。


你看看徽儿越长越健壮，小雀儿却变得越来越小，愁死我了。”


希帕蒂亚掩着嘴笑了一下说：“那是徽儿长得太快，小雀儿也在长大，只不过没有哥哥长得快而已，孙先生看过了，说小雀儿先天不足，不过也是足月的孩子，会平安长大的。”


“可他们在嚎哭！”


“那是小雀儿尿了，哭了一声把哥哥也吵醒了，所以两个祖宗就一起哭。你把头转过去，我要给孩子喂奶。”希帕蒂亚让李泰头朝里，自己抱起小雀儿喂奶。


李泰把头转过去一会，不知为何很快就转了过来，见小雀儿含着乳头吸吮的起劲，就握起拳头为自己的闺女打气。


“多吃些，再多吃些，你母亲乳房够大，里面的奶水足够你们兄妹吃的。”说着话，他自己倒是先咽了好大的一口口水。


希帕蒂亚羞恼的把李泰的脑袋别过去，但是李泰不由自主的又转了过来，目不转睛的盯着小雀儿吸吮奶水，希帕蒂亚也不再遮掩，任由他看个够。


“我小的时候也定然是如此的贪婪，希帕蒂亚，我母后一生共养育了我们兄弟姐妹七人，都是她亲自哺育长大，在这一点上我母后从不假手她人，我这次一走就是三年，没能晨昏省定，真是不孝之极。


我们为了躲避父皇和大哥之间的纷争来到了岭南，却独独忘记了母后，将她一个人留在长安受煎熬，我应该更加勇敢一些的。”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节 李二就是一柄巨大的锤子


“你是不是也想吃？”希帕蒂亚把小雀儿放在摇篮里，回头瞅着伤感的疑惑的问。


“不想！”李泰回答的很干脆，而且有些羞恼。


希帕蒂亚哦了一声就进到里间，又抱起李徽继续喂养，李泰趴在摇篮边上，轻轻地推动摇篮，这个时候头已经不太疼了。


良久，希帕蒂亚才从里间出来，把一个小碗放在床头，就抱着小雀儿去外面晒太阳，云烨说过，虚弱的孩子才因该多晒晒太阳才好。


李泰进到里间看到胖胖的李徽睡的正香，乳娘坐在凳子上守护着孩子，他又蹑手蹑脚的出来，伸长了脖子往外看看，这才趴在床头研究那碗乳白色的液体。


竖起耳朵听听四周没有动静，就拿手指蘸蘸那些液体，放进嘴里尝试一下，有点甜，滑滑的，味道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喝过。


这个疑问刚起，他就自己笑了起来，当然喝过，这个味道应该是深入骨髓的，岂能忘记，飞快的端起小碗，一饮而尽，急速的擦擦嘴角，就从船舱里匆匆出来。


那股子味道还在口腔里缭绕，真正的提神醒脑的东西，把带子从头上取下来，抛在一边，头疼的感觉不药而愈。


“你的头不疼了？”云烨刚刚从公主号上溜过来特意来探望他。


“不，不疼了，现在一点头疼的感觉都没有，心病还需心药医，刚刚还疼的厉害，现在一点都不疼了。”李泰浑身轻松，得意的对云烨说。


“椰子奶的效果这么好？我再去给你弄一碗。”希帕蒂亚非常的惊喜，把小雀儿放在李泰的怀里就要下去再准备一些。


“刚才给我喝的是椰奶？”李泰的声音都有点走调了。


“不是椰奶你以为是什么？”希帕蒂亚忽然面孔变得绯红，从李泰的怀里抢过孩子匆匆的就下了船舱。


恼羞欲狂的李泰回头就打算灭口，却发现云烨已经挂在溜索上匆匆的往公主号上溜，一阵压抑不住的狂笑从海面上传来也不怕掉下去喂鱼。


从那以后，李泰发现船上所有的人都怪怪的看着自己，刚刚侍女才端来一碗杏仁露说是映霞夫人才煮好的，给王爷送过来败火，李泰想都没有就把碗扔进了大海，如果不是还有理智，他会把侍女一起扔下去，端杏仁露就好好端杏仁露，发什么抖，明明在心里已经笑得快站不住了，还装出一副端庄的样子，恶心！


“殿下，老夫特意过来给你把把脉。”孙思邈一把抓住李泰的手腕子就闭目沉思，完事小声的问李泰：“殿下除了肝火盛一些确实无恙，难道说奶水真的可以疗心疾？殿下万万不可隐瞒，这是一件造福万民的大事，请殿下仔细说说食乳之后可有哪些变化，老道需要记入医案，以备日后索引。”


“我没喝奶，我喝的是椰子汁！”李泰暴怒的吼了一嗓子，又大叫一声，就把自己一个人关在舱房里不露头，背着一个喝奶狂魔的名声还不如头疼，云烨那个大嘴巴估计早就把这事告诉了辛月，然后新月就会告诉那日暮，老天爷，那日暮知道了，整支舰队也就知道了。要那个女人保守秘密无疑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尤其是在船上。


因为公主号上从水手到将军，都是她家的人，船长是冬鱼，水手长是人熊，爬在桅杆上学习当船长的是狗子，整理帆樯的水手一边干船上的活，还要经常被管家喊来喊去的干杂物，云家的仆役是出了名的能干。


操控武器的是家将，探寻水道的是她夫君的弟子，在海图上比比划划的还是她夫君的弟子，胖胖的厨子在岸上能做精美的点心，在船上也能做出美味的大锅饭，整艘巨舰就是一个缩小版的云府，就差把这两个字刻在船舷上了。


此时日近黄昏，海上的落日时分的景色最是美丽，绚烂而安详，丫鬟们趴在船舷上偷看那些赤着上身的水手，小丫四仰八叉的躺在一张躺椅上装死狗，辛月苦口婆心的给她讲解皇家礼仪，也不知道她听进去没有，东南西北伺候着老奶奶，和奶奶一起讨论嫁给什么样的男子最划算。


云暮带着大狗跑来跑去的，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把彩色的木块从船头抛进大海，然后再快速的跑到船尾，拿着沙漏算木块到达船尾的时间，这是狄仁杰实在是受不了云暮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性子，就让她帮着计算海流的速度，一来可以消耗掉她多余的精力，二来自己的耳朵也能得到一点清静。


旺财在威胁厨子，站在后舱的窗口不走，除非把那颗翠绿的油菜给它吃才会离开，旺财总是会胜利，嚼着油菜踢踏踢踏的在甲板上散步，马蹄铁将刚刚打好蜡的甲板毁的一塌糊涂，马夫辛苦的趴在后面善后。


云烨的乌龟画的更加纯熟，现在即使蒙上眼睛，也能画出活灵活现的乌龟，这才放下笔，辛月就一脸八卦的走进来谄媚的对云烨说：“呀，夫君画的乌龟真的栩栩如生，您看这只小乌龟攀在大龟的背上，父子间的情感跃然纸上，难得的好画，妾身这就拿去裱起来，挂在书房里增加一点雅气。”


“少拍马屁，明明是母子，怎么就成了父子，看不懂就不要乱说惹人笑话。”云烨坐在椅子上倒了杯茶，准备休息一会。


辛月继续把身子凑过来靠在丈夫的身上眨巴着眼睛小声的问：“青雀真的喝了希帕蒂亚的奶水？您一定是知道的，那天匆匆忙忙的从青雀号上过来，笑的快喘不上来气了，问您笑什么偏偏一句都不说。要不是孙先生今天坐小船过来给奶奶诊脉，我们都不知道，说说。”


云烨不为所动，继续喝茶，这种事不能到处宣扬，自己知道也就是了，万万不能为外人所知，只要自己不说，辛月她们从别的渠道知道了，那就怨不得自己了。


“其实您当年也吃过，吃了以后还发脾气。”辛月吃吃的笑着，这才是她过来的最大目的，“其实有孩儿的男人基本上都吃过，算不得什么事，在我们妇人群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只有你们还把这事当秘密守着，真是好笑。”


辛月不管云烨难堪的脸色，一路笑着就出去了，有机会让自己无所不能的夫君难堪，辛月从来不放过，这也是她的驯夫之道。


舰队折进了长江入水口，崇明岛已经有了一些岛屿的模样，面积已经有了四五十亩的样子，云烨发现自己应该记录一下这座岛的成长，能见证地理的变迁，是一件多么难得的机会，海岛短时间内从一亩地变成两亩再到十亩，会让人无比的吃惊，但是从十万亩变成十万零一亩，人们几乎就不会感受到它有多大的变化了。


世上的事情也是如此，大唐的人之所以感受到了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以前太穷了，以前一顿饭能有一个糜子馍馍就谢天谢地了，现在饭桌上堆满了吃不完的锅盔，让他们一下子就手足无措起来，这是从未有过的景象。


贞观二年全年的岁入只有两百万贯，这点钱如可能撑得起庞大的帝国？到了如今光是大唐钱庄的存银就不下一千万枚银币，更不要说李二庞大的国库了，有了钱你就花啊，放在库房里下崽子啊，户部尚书貔貅一样的只进不出算什么事？你总得让老百姓能赚到钱才成，不是都说皇帝是蛀虫么？李二你就发挥一下蛀虫本色不成么？曲江的楼台馆舍放大上十几倍你倒是盖啊，你老婆把持着世界上最赚钱，最庞大的纺织企业已经四年了，赚的钱库房已经装不下了吧？只要你愿意花钱，老百姓没人会说你昏晕，只要你把俺家的工钱结了就成。


民间已经在闹钱荒，实物的价值多过市面上流通的钱数，这就是官府的责任了，把全天下打下来有个屁用，自己门口还是烂泥地，一条像样点的路都没有，老百姓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穷，这个样子算什么盛世，吃饱肚子就满足了？


尉迟宝林在拼命的挖河道，打算把运河水位抬高之后和大海连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海船可以畅通无阻的从东海一只进入到长安，如果把海贸做好了，何苦要让马周在山东杀的到处都是血？就让那些土财主们去种地好了，在粮食越来越不值钱的现在，你让他们玩命的种几年，说不定市场的规律会自动让他们出让自己的土地。没听说过单一的农业种植地区会比工商业齐头并进的地区更加富裕的。


只要你把山东的人口吸引到更加富庶的地区，让那些土财主们抱着空无一人的土地哭去吧，大唐现在整整多出来一个中原地区的肥沃土地，土地很值钱吗？


除了杀人就不能换一种更加温和的法子？都是一个祖宗，至于杀的尸横遍野的招人恨？手上只有锤子一种工具，除了砸，就没有别的法子，现在也该到换换工具的时候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节 奢华无度


八月的长江波涛汹涌，但是从海洋上吹往陆地的风还是把舰队缓缓地送往上游，没有时间在扬州停留，两千里的逆水行舟并不轻松，而且云烨已经接到了塘报，皇帝陛下已然上了金牛古道，到达汉中之后，会坐船自汉水顺流而下，他们到达岳州的过程要比云烨轻松得多，一个是顺流而下，一个是溯流而上，李二给云烨的旨意却是他不喜欢等人，他到岳州的时候，云烨就该带着大帝号等在云梦泽上。


不光是扬州不能停，路过的所有城市都不能停，需要日夜赶路才能堪堪在李二到来之前抵达岳州。


皇帝出行繁文缛节极盛，但是这一回，他彻底的抛弃了那些小节，留下太子监国，自己带着皇后和数不清的嫔妃一起出行，随同皇帝一起出动的还有十六卫中的六卫，这其实算是李二第一次巡幸两湖。


说是来看大帝号检校水军只不过是一个借口，满朝文武被他带来了一大半，就知道皇帝已经开始把目光投向南方了，如今北方大定，最近的蛮族都在黑水以北，残存的突厥人如果想要再次突袭，就需要突破最少三条防线，更何况他们如今已经在打算走匈奴人的老路了，那就是向西寻求新的安身之所。


如今西突厥的使臣就在长安，希望获取大唐的资助，能让他们有力量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西征，他们已经承诺，北海之地再也不会见到一个突厥人。


这次远征的不光是西突厥，已经极度衰弱的薛延陀，苟延残喘的吐谷浑，在草原上流浪，并且已经被侯君集快杀光的回纥人，他们预备组成最强大的一支军队去西方碰碰运气。


听说遥远的西罗马帝国已经在衰落，诸侯国正在内战，这时候该是去远方为自己的族人寻求一席之地的时候了。


突厥人的实力相比较西方势力是强大的，可是每当中原王朝完成更替的时候，中原王朝都是最强大的时候，无数血淋淋的事实证明，一向战无不胜的草原民族，在这个时候是没有任何办法与之抗衡的，有一个恶邻居，还是早日搬家比较符合自己族人的利益。


他们坚信，会从大唐这里得到自己需要的一切帮助，吐谷浑大长老作为最熟悉大唐国情的人，坚定地留在长安，等待和大唐皇帝会晤。


留在长安的使节不止有他们，吐蕃的大相禄东赞带着大批的礼物，怀着一颗最诚挚的心，又来到了大唐，唯一的要求就是能够为赞普松赞干布求娶一位公主。


辽东三国还有倭国的使节也在长安，鸿胪寺除了给他们安排了食宿之后就不闻不问，不甘默默无闻的荣华女带着自己的僚属，每日都会去拜会大唐的勋贵官僚，由于过于穷困，她们唯一拿得出手的礼物就是自己的刺绣。


或者是她们的坚韧赢得了大唐官吏的尊敬，从来没有人拒绝他们的礼物，也没有人拒绝与荣华女的会面，每一次的会面，荣华女竭尽全力的向他们诉说高丽的苦难，说道悲苦之处，满座高冠无不潸然泪下。


她还去国子监倾诉，去弘文馆倾诉，只有玉山书院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去倾诉的请求，荣华女就在玉山书院的外面，向她遇见的每一个学生和先生倾诉战争带给高丽的灾难。


每个人都同情荣华女，一些贵妇人甚至召开了一次义卖，所得的钱财都送给了荣华女，希望她能用这些钱给可怜的高丽饥民买一些粮食，大唐的粮食多的吃不完，那些钱应该可以买好多的粮食。


荣华女还去修路的工地看望了那些战俘，带了很多的衣服和食物，使节团的人日夜赶工，将它们做成高丽的服饰和食物，送给那些战俘，告诉他们高丽没有忘记他们，只要战争正式结束，她一定会要求大唐遣返这些苦难的人。


好多战俘拜倒在她的裙下，亲吻她的鞋子，可惜见面完毕，他们依然要在监工的皮鞭之下继续进行最艰苦的劳作，除了获得一些心灵上的安慰，他们的处境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长安成了那些使节们展露手段的场所，在这样的环境下，李二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南巡，将这些呱噪的使节抛在长安，准备进行一次有益于身心的旅游。


舰队依然在江面上航行，没有风的时候，只有依靠巨桨和两岸牲畜拖着巨舰前行，险要的地方，唯有那些赤身裸体的纤夫拉着纤绳将船拖过激流。


大帝号不同，船尾部分有两个巨大的水车样的轮子探进水里由船上的牲畜拉动横杆，带动轮子旋转，虽然行动缓慢，但是像他这样的庞然大物，根本不是纤夫所能拖拽的动的。


云烨看着公主号如同老牛一样在水里航行，心中就充满了怨念，书院什么能把茶壶变成真正的蒸汽机？一大群人已经研究了三年了，到现在还只能让一个茶壶带着一条蚱蜢舟在水里慢慢的跑两下，更本就没有实际应用的可能。


该死的大帝号应该是那种喷吐着浓烟如同魔神降世般的存在才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没有风就像一个痴呆老人一般步履蹒跚。


“云侯要求过高，溯流而上这样的速度还不满意么？没有风，谁都没法子啊，那两架水轮就让老夫吃惊，如今已经过了鄂州，即将到达江夏，在汉水口等待陛下的到来就是。”张亮很喜欢吃香蕉，片刻功夫一大把子香蕉就被他一人吃的干干净净。


见云烨看那一堆香蕉皮，张亮哈哈一笑说：“老夫世居北方，对于南方的佳果实在是欢喜得紧，我船上的已经被我和儿郎们吃光了，老夫只是奇怪，你如何能把香蕉这东西储存三个月不坏的？老夫用冰镇了一下，结果全部变黑坏掉了。”


云烨笑而不语，带着张亮来到后舱，看到满屋子的果树，张亮都要疯了，自己不过拿些瓜果路上享用一下，云烨干脆连果子树一起栽种到了船上，看着一颗果实累累的荔枝树被装在巨大的木桶里，除了拱手表示佩服之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张公，这可是我下了大功夫的，荔枝树早在俩年前就被栽种到了木盆里，就是为了等这一天，香蕉树比较无趣，只需要主意不伤根，连土载到盆子里就好，树上的香蕉就会慢慢变熟，这个过程最少可以维持半年，当然，半年后香蕉树就会死掉。


都说橘生江南为橘，江北为枳，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只要满足植物的各种生长条件，北方也能种出香蕉来，只不过代价太大，不值得如此做而已。”


“老弟如此奢华就不怕那些随同陛下一同前来的酸丁说胡话？”张亮还是觉得这样做非常的过份，他认为自己以前被人家说成奢华无度实在是太冤枉，和云烨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除了没有美女，剩下的享受几乎是人世间最顶级的，吃个香蕉而已，没必要把香蕉树也搬到船上来吧？


“张公，这些东西可都是我自己花了钱的，你看，买香蕉树付给了农家铜币，所以不亏欠农家，种香蕉树付给了果农铜币，所以也没有亏欠果农，运送这些东西我也付钱给了各地的脚夫还有纤夫，所以也没有亏欠他们，至于我的钱都是正大光明赚来的，所以也不亏欠国家，既然我谁都没有亏欠，而且还有无数的人因此而受利，你说我为什么要担心那些人的攻讦呢？换句话说，我花我自己的钱关他们屁事。”


“不妥，不妥，这样大大的不妥，节俭才是上策，就算是你花的是你的钱财，那些人也会找到攻讦你的借口，老夫当年德行不修的评价就是这么来的，不可不防。”


云烨笑而不答，继续带着张亮往后走，公主号上不但有果树，还有各种岭南的各种特产，巨大的螃蟹在水槽里吐着泡泡，张牙舞爪的龙虾纠缠不休，云烨从一箱子土里刨出来一个黑蛋蛋对张亮说：“这是一种蘑菇，名曰猪拱菌，炭火烘焙之后最是美味，可惜还有一种叫做瘦骨龙的鱼，吃过之后唇齿留香三日不绝，就是抓起来非常的艰难，如果不是担心陛下吃上瘾，造成岭南百姓的死亡，我连它都不会放过。


张公，你看看这些扇贝，都张着口子，就说明一个个都是活的。”云烨说完这句话这句话拿了一根树枝子轻轻地捅一下，那些扇贝就纷纷合上贝壳，动作非常的整齐。


“这条鲨鱼有何用处？”张亮猛地一抬头就看见一条巨大的鲨鱼窝在一条水槽里，眼睛瞪得溜圆的看着自己，吓了一跳，走远了才指着鲨鱼问云烨有和用途。


“这个是用来送给魏征的，老家伙害得我流窜岭南三载，此仇焉能不报，为了陛下脸面好看些，只好用鲨鱼来当礼物了。”


“哈哈哈，老魏惨了，别人的礼物一定都是善物，唯有他获赠一条鲨鱼，真是有趣。”


“张公误会了，我只是告诉魏征，他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你把自己比作了鲨鱼？”


“嘿嘿，张公，你我二人就是这大海里最凶猛的两条巨鲨！”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节 蛟龙和鱼鳖的战斗


长江在江夏这里因为汉水的汇入导致它拐了一个弯，舰队终于迎来了好时候，有了可以借用的风，整支舰队立刻就从死鱼状态恢复了彪悍的本色，大帝号稳稳地泊在江边，平原上吹过的来的大风让桅杆顶上的皇帝五爪金龙旗哗哗作响。


船上的水手全部立于甲板，恭候皇帝的船队从汉水出来，最前面的报讯船只不断的传来消息，云烨看着他们挥舞的旗子就知道皇帝已经到了十里之外。


最先到来的一批船上领军的是李孝恭，老家伙就是来给皇帝打前站的，顺便临时控制一下舰队，因为主帅是云烨，所以皇帝到了十里之外的时候才有随驾的大将前来，换一个人，三百里之外，控制军队的人就会到来。


因为要见皇帝，李泰，云烨，张亮都必须顶盔贯甲，坐着小船去汉水上迎接皇帝，三里之地是领军大将最远的接驾距离，礼节必不可少。


李孝恭面无表情仿佛不认识他们三个一般，展示了一下令牌就挥挥手，他带来的船只就迅速靠近了舰队，无数穿着龙骧卫衣甲的武士攀上了舰船，快速的将舰队控制起来，以防生变，这个时候李孝恭才是这里的最高统帅，直到皇帝下令重新将军权给云烨，李孝恭才会自觉地交出指挥权。


历朝历代皇帝都把军权看得非常重，从现在这样一个个繁琐的手续上就能窥见一斑，不知道那些利用军中漏洞挟持主将的家伙是如何办到这一点的。


四十名水手摇着桨把李泰，云烨，张亮送到了汉水，这是一条比长江小了很多的江河，但是如今汉中充沛的雨量让这条河水变得大了很多，怪不得皇帝要挑选这个时候，也唯有这个时候，汉水上才能承载大船。


艨艟龙舟般迅速的在江面上划过，汉水两岸大批的骑兵络绎不绝的出现在江边，看到江上的艨艟，不断的有号角声响起，一声连着一声，向汉水上游传去。


穿过无数的艨艟和楼船，一艘船头画着怪兽的五牙大舰出现在眼前，猛地一看，这艘船似乎比大帝号还要高些，两边伸出来五只巨大的拍杆，这就是这艘大船的主战武器，靠拍杆把敌船拍碎，好在船上还有好多的弩炮，让这艘船看起来不是那么原始。


“烨子，不许你计算多长时间能把这艘船轰成碎片，就算它看起来很丢人，那也是我父皇的座舟，不能有大不敬的念头。”李泰猛地转过头来对云烨说。


云烨遗憾的点点头，他刚才确实就是这么想的，平底船还在上面建了高楼，两三层也就是了，盖四层就是纯粹的找死。


当年孙权才命吕蒙把楼船开到三江口，结果还没打仗，长江上起了大风，一支楼船所组成的舰队顷刻间就沉到长江里去了，离这里并不远，就在荆州。


长江上的风能有多大，如果遇到海面的飓风，估计这些破船会被狂风撕成碎片，张亮捋着胡须对李泰说：“殿下切莫看不起这些五牙大舰，当年杨素就是依仗他们平定了乱世，将陈国灭亡，纵横大江大河未逢敌手，陛下当年之所以能兵不血刃的拿下蜀中，靠的就是这些五牙大舰的威势，当然，老臣现在也不觉得这些船好在那里。”


艨艟才到楼船跟前，从楼船上就咚咚咚的跳下来七八个穿着宦官衣衫的怪人，刚要依循惯例摸摸三人的身上和胯下，被李泰一脚一个踢跑，明明都是武艺高强之辈，李泰，云烨的大脚踹过来却只能忍着，就这样，还是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云烨明显感到自己的胯下被人抚摸了，只能重重的多踹两脚表示自己的愤怒，李泰也是如此，只有张亮站的直挺挺的，让人家抚摸了个遍，他很清楚，那两个家伙踹了皇帝的内卫，一点事都不会有，自己要是敢这样做，会立刻被这些宦官剁成肉酱，所以他把手举起来，唯恐让这些宦官误会，把受辱的怒火撒在自己身上。


李二也是全身甲胄站在楼船顶上看见了李泰和云烨，大声的喝问：“朕的大帝号何在？”大帝号已经拨给了辽东水师，所以张亮单膝跪在甲板上大声回答：“回禀陛下，大帝号如今就停在长江上，恭候陛下的驾临。”


李二满意的点点头，命他们三人上来。沿着绳梯攀上五牙大舰，李泰悲呼一声“父皇”就膝行到李二面前抱着腿怓哭不已。


李二摸着李泰的脑袋笑着说：“痴儿，痴儿，父皇也牵挂你，莫效儿女之态，惹人笑。”“孩儿三载未见父皇，已是不孝，如今江上相见喜不自胜，哪管他人耻笑。”李二眼圈也有红，扶起李泰在他肩膀上拍拍，又在他的胸口捶了一下，欢喜的对旁边的房玄龄说：“玄龄，你看看，这孩子如今已是四个孩子的父亲还是如此的痴缠，倒是身子骨越发的结实了。”


房玄龄拱手回答道：“陛下父慈，魏王殿下子孝，本是人间佳话，那个胆敢耻笑，老臣听闻，风浪波涛最是能强壮体魄，殿下远征万里，自然会被风浪锻打出一个好身板。”


李二闻言生深以为然，猛地想起李泰似乎得了心病不敢坐船，如今见李泰在摇晃不定的船上站的稳稳地就问：“听云烨说你得了心疾，不能再乘舟，如今以然痊愈了？如何治好的，孙先生也在岭南，莫非是他出了手？”


李泰面红耳赤，云烨实在是忍不住，咕唧一声笑了出来，李泰松开父亲的手，来到云烨面前揪着他的甲叶羞恼的说：“你若敢胡说，我们就划地绝交。”


李二大笑起来对李泰说：“好，好看样子抓到了痛脚，父皇不问就是，只要你身子康泰比什么都好，不用再威胁云烨了。”


李泰这才松开云烨，禀告过李二后就进了船舱去见长孙，步履匆匆的样子看得李二和房玄龄一干臣子又是一阵大笑。


“云烨，张亮，你们看看朕的五牙大舰如何？能否比得上你建造的大帝号？”李二好像对这艘五牙大舰非常的满意，所以才这样问云烨。


云烨和张亮对视一眼都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说，李二见两人为难的样子就好奇的说：“朕坐过承乾号，大帝号无非比那艘舰船高大一些，奢华一些，论及战力，恐怕不如五牙大舰吧？凤城，告诉云烨何为五牙大舰。”


褚遂良在人群里说：“何用凤城兄出马，老臣就对五牙大舰知之甚详。”阎立德今年不幸中风了，口眼歪斜，才矫正过来，但是说话依然不利索，所以褚遂良就自愿站出来给云烨解说，他自己就在修《隋史》所以对五牙大舰知之甚详。


“云侯，切莫自骄，所谓五牙，就是指整座舰船分为五层，除了普通的弩箭之外，舰上安装了六根木桅，每根木桅顶系巨石，下设辘轳，战斗中和敌舰迫近时，可以迅速用辘轳把巨石放下，砸坏敌船。若一击不中，也可迅速收起再放。若敌舰四面包围，还可以‘六管齐下’乃是水战中的无双利器。


船高五十尺，上面可供八百将士乘用，若果在水面上十船链接顿成一座舟城，进可攻，退可守，船上弩炮林立，弩箭如猬，于江河上所向披靡，乃是无双的水上利器。”


李二听完褚遂良的解释问云烨：“你现在知晓五牙大舰的厉害了吧？现在说说五牙大舰比你建造的大帝号如何？”


云烨为难的看看李二半天才说：“微臣认为没有可比性，两艘舰船根本就不是一个东西，大帝号是用来征战的，五牙大舰只适合陛下在曲江池子里与群臣饮宴时所用。”


一句话就把已经好转的阎立德气的口歪眼斜，推开诸人，提起一支笔就在甲板上写了两个字“胡说！”写完之后悲愤的看着云烨看他如何解释。


“大匠千万不必介怀，云烨所述字字属实，五牙大舰和大帝号作战就算了，我看船队里的五牙大舰甚多，等到了云梦泽，只要这些五牙大舰能把公主号打败我认为就很不错了，这还只是在大湖上，如果到了大海，我甚至不必作战，只需把五牙大舰引到深海里，一阵大风就能把这些船全部送到海底。您还是赶紧去治疗，中风之人不能被风吹，如果御医治不好中风，孙道长就在青雀号上，请他出手就好。”


云烨不明白阎立德为何会如此的激动，程咬金把嘴凑在云烨的耳边轻声说：“老阎才在奉节督造了八艘五牙大舰，如今全在这，为了这些大舰都中风了，你少说些，免得气死了赖在你头上。”


“陛下老臣恳请派一艘五牙大舰和大帝号演练，若有损失，老臣一力担之。”又是褚遂良一字一句的帮着阎立德把他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李二皱着眉头见嘴眼歪斜的阎立德拜伏在地上不断地叩头，又看看一点无所谓的云烨问张亮：“张卿以为如何？”


张亮毫不犹豫的说：“大帝号乃是海上蛟龙，五牙大舰不过是浅水里的鱼鳖，老臣以为，实力过于悬殊，这样的比试是对大帝号的羞辱。”


阎立德的眼睛都要冒出火来，把头在甲板上磕的梆梆作响，哀求李二容他放手一战。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节 大帝的尊严


大帝号是什么东西，张亮焉能不知，在海上训练的时候，公主号，承乾号围着大帝号鏖战，弩枪，破城锤，火攻，火药弩箭齐齐登场，鏖战了整整一日，都未能破开大帝号的防御，更不要说传统的五牙大舰了。


训练之时，虽然用的都是都是替代物，但是每中一支火油弩枪，或者中了带有爆破性质的火药弩枪的替代物，军中司马都会按照实际的伤害进行评判。


以前在大海上横冲直撞的公主号，青雀号根本就不敢接近大帝号，因为大帝号的撞角都是用铁木完成的，船舷两侧的八牛弩如果火力齐开，密集的弩枪飞蝗一样的扑过来，就是公主号都吃不消，只能仗着自己船小，轻便的优势围着大帝号展开攻击。


唯一的一次近身攻击，还被大帝号上的弩炮发射的链弹，就是那种在两个铁球中间拴上铁链的那种炮弹把船帆撕的七零八落，如果不是青雀号一连串的强力攻击，大帝号上的水手已经开始对公主号做跳帮攻击了，大帝号上足足可以承载千人，陷入跳帮作战，对人数少的公主号极为不利。


公主号船首的石锤，这是它威力最大的一个武器，摇晃着准备锤破大帝号的船舷的时候，大帝号上居然飞出来无数带着铁链的铁球，缠绕在挂着石锤的铁链上，让它无法动弹，万般无奈，公主号只好下令松开石锤，否则整条船都会被大帝号牢牢地锁住。


皮坚肉厚绝对是大帝号的特点，整条船光是铁木就足足的用了八万斤，这已经是岭南水师这些年从高丽靺鞨得到的全部铁木了，船舷水面以上都有铁木护甲，弩枪难以附着，根本就破不开大帝号的防御。


虽然它高大的船帆是最致命的缺憾，但是这种缺憾是相对的，别的船上也有高帆，因为整艘船的体积庞大，所以它的甲板上装载了四具真正的八牛弩，射速虽然缓慢，射程却足足的增加了一半，加装的弩枪更加的粗大，火药更加的多，一艘普通的木船，只要被一支弩枪射中，就会立刻碎成木片，在这个时代，他就是海上真正的君王。


大帝号不算内部的装饰，就足足使用了二十万枚银币，如果能被造价不超过五千枚银币的五牙大舰形成威胁，云烨和岭南水师的将士早就该羞愧的自杀了。


云烨清清嗓子把阎立德扶起来认真的说：“大匠，云烨没有胡说，我虽然年纪轻，却也在海上奔波了数年，张公更是水上作战的名家，我们做出的评判绝对是公正的，五牙大舰以前是水上的霸主不假，但是现在它绝对已经落伍，甚至不堪一击。


时代总是在进步，就像我大唐，十年前还在为吃饱肚子努力，如今我们已经强大的举世无敌，水师也一样，都需要不断地进步，公主号，承乾号，青雀号三艘巨舰就能横扫南海的海盗，更不要说期间还有高丽水师，上百条船和三艘船交战的结果就是，我们大胜，他们除了四散逃跑，别无他法。


大帝号是比这三艘战舰更加高等的存在，您的五牙大舰在内河或许还能有用，在大海上只会成为靶子，五牙大舰在大帝号面前甚至连出手的机会都不会有，因为在你能攻击它之前，大帝号已经将你轰成了碎片。”


阎立德虽然心神激荡，云烨的战绩他却是知道的，南海大战虽然只是一种私人性质的航行，敢把这么离奇的战况报告上来，就一定能经得起研判，大唐至今还没有那个将领敢如此造假，程咬金算是最会作假的，他无非就是把杀敌的数目往大了说一点，关系到战争胜败的东西绝对不会打马虎眼。


如今又是在御前，云烨张亮绝对不敢造次，只能说明大帝号非常的强悍。


“陛下，相信云烨的话吧，如果再犹豫片刻，他就会故技重施要和诸位打赌，云家已经有很多钱了，没必要再给他家送钱。”


长孙从舱室里拖着云寿出来，和群臣见过礼之后，就建议皇帝不要上当。


云寿见到爹爹就挣脱皇后的手，炮弹一样的扑到云烨的怀里大哭，云烨抱着儿子向皇帝，皇后以及众大臣告了一声罪，就去了甲板僻静处。


“儿子，想死爹爹了，让爹爹先亲一下，呀，小脸上全是鼻涕，咸死了，不哭，乖儿子，爹爹把祖母，母亲妹妹，姑姑他们都带回来了，我们忙完了这里就回家，今晚跟爹爹还有娘亲睡……”


“荔枝，香蕉，巨大的螃蟹你答应我的……”


“当然有，爹爹给你挖了一棵荔枝树，现在吃正好，香蕉树上全是香蕉，抱着吃都没关系，至于螃蟹，那就不算是什么事，龙虾爹爹都给你带了，一会上了咱家的船见过祖母，还有母亲，爹爹就亲自给你蒸龙虾吃，你一个吃，谁都不给。”


云烨好不容易把儿子哄得不哭了，小脸也给擦拭干净，这才拖着儿子来到前面，不知何时已经有一艘五牙大舰顺流而下，气势汹汹的向长江口杀了下去。


不明就里的云烨问张亮：“张公，话都说清除了，怎么还有一艘船跑过去作甚？”


张亮嘿嘿笑着说：“总有不信邪的，撺掇着陛下派一艘船去试试，认为不会有什么问题，就是看看两艘船的优劣而已。”


云烨的腿立刻抖的像是在弹琵琶，张亮不以为然地说：“大帝号就是不还手站在那里，也够五牙大舰打一阵子的，你操的什么心。”


云烨努力的恢复了镇定苦涩的对张亮说：“张公，大帝号有一条禁令您还记得么？”张亮听了云烨的话脸色也一下子变得惨白，转身就跑到皇帝面前大声说：“陛下，陛下，快阻止五牙大舰，快阻止五牙大舰，任何带着敌意的船只靠近大帝号五百步，大帝号就会立刻攻击，这是大帝号的禁令。”


李二奇怪的看着云烨问：“为何会有这条禁令？”


“陛下，大帝号本来就是您的座驾，与撵驾相同，所以五蠡司马就按照典制制定了这条禁令，大帝号在水上就是您的行宫，心怀不轨者会被立刻击毁，绝无侥幸的可能，河间王都不能阻止大帝号船长执行这条禁令，船上的督令官是中官，他们只认陛下。”


李二点点头对云烨说：“确实如此，不过现在晚了，来人，传令开船！我们去前面看看。”


在云烨，张亮的再三催促下，五牙大舰开始顺流而下，十里水路瞬息及至，云烨发现岸边的骑兵都驻马长江岸边，鸦雀无声，江上只有无数的小船在穿梭救人，五牙大舰已经不见了踪影，联想到刚才听到的几声巨响，云烨认为要找五牙大舰需要去江底寻找了。


在阳光下泛着黑色光泽的大帝号张着半帆，正在江心游弋，船上的弩箭房子正在缓缓地下降，说明刚才已经工作过了，现在正在调整。


李孝恭站在一艘战舰上指着大帝号破口大骂，但是只敢离得远远地，不敢靠近，刚才的一幕几乎让他肝胆俱裂，五牙大舰顺流而下，二话不说就准备挑战停在江心的大帝号，李孝恭也把测试的命令用旗号传递给了大帝号，可是大帝号说，前令未销，后令不尊，还命令五牙大舰不得进入五百步范围，否则就会被摧毁。


口气之嚣张令人生厌，都是悍将，谁受得了这个，于是五牙大舰上的校尉命令继续靠近，打过再说，大帝号上不断地传来禁止前进的旗号，五牙大舰一概不理继续前行，当距离大帝号八百步的时候，大帝号已经起锚了，帆已经张起，舰上的弩箭木屋也跟着升起，并且射出三支响箭，恫吓五牙大舰止步。


五牙大舰的六只木桅已经升起，上面的菱形巨石挂在木桅之上，八牛弩令人牙酸的吱吱嘎嘎的声音已经停止，就等着用木槌激发弩箭，五牙大舰上也有火药，火油，这也是校尉的底气所在，在奉节试射的时候，弩箭齐发，地动山摇，威力极为惊人，只要到了三百步范围就可以发动攻击了，这是带着火药和火油的弩箭最远的射程。


刚刚越过大帝号射出的测距箭，四支粗大的弩箭就凶狠的钉在五牙大舰上，一连串巨响之后，五牙大舰的上面的阁楼已经崩塌，船上的桅杆断裂，拍在水面上溅起大片的水花，也有无数的身影被爆炸的气浪高高的抛起掉进长江。


在李孝恭暴怒的咆哮声里，五牙大舰被一侧的巨石压得船身倾斜，大帝号悄无声息的疾驰过来，暗红色的撞角狠狠地插进五牙大舰的侧面船舷，将五牙大舰彻底的顶翻，紧接着沉重的船身跟着碾压过来，无情的将五牙大舰压进了长江，沉船形成的巨大涡流把好多跳船逃生的水手一起吸了进去。


大帝号上没有欢呼，没有惊叫，甚至一点情绪的波动都没有，掉头返回了自己的出发地，这一次没有下锚，张着半帆在江面游弋，船上打出的信号依然是不得靠近……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六节 昂贵的劈柴


李二是一个事事讲究规矩的人，他认为皇帝就该号令天下，群臣就该四海牧民，农人种地，商人经商，工匠做工，只要都守好本分，那就四海皆安了。


既然《典诰》上说皇帝的座舟不容挑衅，那么大家都遵守这条禁令好了，哪怕是自己的命令下错了造成了伤亡，那就该有人承担这个错误，既然大帝号杀人没错，那么必然是自己这里出了毛病，好在李二从来没有推卸责任的毛病，一句其错在朕，就大包大揽了所有错误，只是罚自己在静室闭关三天吃素是个什么惩罚？


甲板上摆了上百具尸体，只是一个厚葬，宣功就能补偿的？魏征的脸色很差，他的眼睛也很不舒服，眼膜上的白翳越发的严重了，看东西模模糊糊的，几次想要说话，都被褚遂良所阻，阎立德彻底的昏厥过去了，房玄龄也是一脸的惨然，倒是长孙无忌背着手严肃的看着对面依然在游弋的大帝号，一语不发。


船上的五百三十三人，被救上来的只有三百零九人，还有一百余人从此失踪，陪戎校尉也在其中，长江的下游少不得会有浮尸出现。


“陛下，大帝号乃是无双利器，不宜假手他人，请陛下在宗室之中挑选能者充任船长，辅以中官，作为陛下水上行宫，辽东水师的舰船从各个水师调集就是。”


长孙无忌一出口就让张亮的心凉了半截，万万想不到这艘巨舰居然只能成为摆设，和云烨送给皇后的奢华游船一样，只能成为玩物，白白的躺在浅水里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烂掉。


“陛下，老臣附议，世人只看到大帝号的强悍，却看不到它所代表的规则，五牙大舰已是水上无双的利器，如今在大帝号面前如同婴孩，毫无还手之力，高丽水师已经被云侯困在南海，如果要歼灭之，只需岭南水师倾巢出动足矣平定一且水上势力，青雀，公主二舟横行海上海波自平，以太子名号命名的承乾号巨舟如今在东海也是横行无忌，高丽人已是寸板不得出海，海上力量足够了。


大帝号的出现昭显国威即可，大可不必将之遣于海上，徒费国帑而已，大帝号造价超过了二十万枚银币，如果倾覆于海波，定然会影响大唐气运，不可不慎。”


房玄龄语音铿锵，似乎已经看到了大帝号在海浪间挣命的场景。


“蛟龙不行于大海，困局池塘，还能被称之为蛟龙？”杜如晦是兵部尚书，自然要为军方张目，军队的实力越是雄厚，自己手里也就多了几张可以打的好牌，所以坚决不会同意房玄龄的论断。


“现在说早了些，随朕上船去看看，断鸿，执我令牌命大帝号落帆抛锚，解除武装。”断鸿小心的接过李二递给的金牌，乘着小船向大帝号驶去。


断鸿上了大帝号之后不久，只见大帝号上的巨帆迅速落下，船身一震，两只巨锚落水，探出舱外的八牛弩全部归仓，船舷上的小窗也全部关了起来，换下了五爪金龙战旗，象征皇帝休憩的团龙旗缓缓升起，李二在望远镜里看到，一队队的甲士来到甲板，褪下身上的衣甲，换上黑衣，盔甲和刀枪一起放在小箱子里，然后由专人推进了船舱。


等到所有人换装完毕，大帝号上响起了五凤朝阳曲，这是专门迎接皇帝驾临的曲子。等了良久的李二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反而看得津津有味，对这些繁文缛节貌似非常的欣赏。


云烨不打算陪着皇帝上船，那里是狄仁杰的地盘，这个年轻人需要一个起点很高的平台，用整个大帝号做他的出世平台，怎么算都值了，陪皇帝那里有陪儿子去吃荔枝重要，大帝号只要能把狄仁杰送出去，让世人皆知，二十万银币就花的非常的值，更何况花的还是国库的钱，至于李二是要把大帝号抬上岸，还是喜欢把它当劈柴烧，和云烨一点关系都没有，房玄龄说的没错，大帝号确实过于强大，交给谁皇帝都不会放心，没有可以制约的力量就不算是自己的力量。


大帝号更多的只是一种宣传手段，告诉世人武器原来可以强大到如此地步，张亮梦想着驾驭大帝号驰骋四海的梦想注定要落空，他想不到云烨建造大帝号并且大方的不控制在自己手里原因就在于，他很清楚的知道这件武器谁都拿不走，如果李二自己不能控制，毁掉当柴烧是它唯一的使命。


这是一件昂贵的玩具，昂贵到谁都无法忽视的地步，它的出现能让玉山书院的名声更加的响亮，以后再出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世人就会想起大帝号，那样恐怖的利器都能出现，出现点别的也不会惊讶，比起大帝号不过如此。


等到蒸汽机出现的时候，人们就会惊奇的发现，在铁甲舰面前，大帝号不过是另外一堆烂木头而已，不值得稀罕。


云烨用自己对大帝号不熟悉为由，强力推荐自己的弟子狄仁杰，说狄仁杰才是这艘战舰的督造官，陛下和诸位上官有什么要问的，问他就行，问自己等于问道于盲。


“哼，哼，还不错，终于知道为国举贤了，虽然是自己的弟子，其心可诛，不过，仁杰的本事朕早有耳闻，你舍得把他送进仕途也算不错了。也好，就让你得逞一次。”


狄仁杰连说不敢，不敢，但是那种信心满满的样子是瞒不过这些老狐狸的。


长孙也不去，说这是陛下首次登上大帝号，属于大典，阴人不利于舟船，恐不利于大帝号，就不上去了，等到陛下熟悉了这艘战舰，自己再上去不迟。


老程，老牛，秦琼，也不上去，认为自己是陆上悍将，上船就头晕，还是不上为妙，李泰跑不掉，必须陪着父亲，还要给他们讲解南洋的趣事，脱不开身。


五牙大舰慢慢靠近了大帝号，御林军上了船，断鸿扶着李二过了跳板，狄仁杰紧随其后，开始从船舷开始给皇帝讲解大帝号的详细数据，没有一天时间，是忙不过来的。


“走吧，去公主号，本宫换药好好问问你到底打得什么盘算。”长孙奇怪的瞅了云烨一眼，就拖着云寿，走到艨艟上，让水手准备开船，去公主号。


“走吧，臭小子，逃不掉的，都是明眼人，谁看不出来，陛下这时候有苦难言，是他让你造一艘前所未有的船出来，你就造了这么一艘怪物出来，你让陛下怎么处理这艘船？交给谁能放心？有这样一艘船足以在海外开国了，要是掌握这艘船的大将起了异心，谁能收服的了它？娘娘这是帮陛下问你呢，老夫几个人过来帮你敲边鼓。”


程咬金推了云烨一把，几个人跟着上了艨艟，不多时就来到公主号的边上，几个女侍卫扶着长孙上了船，云烨全家过来拜见。


长孙扶着老奶奶的手说：“三年不见，老夫人的身体日渐硬朗，这是好事啊，孙儿争气，重孙儿也是个个聪慧，真是让人羡慕。”


老奶奶连说这是托皇家的福气云家才有今日的鼎盛，自当教育子孙忠心为国，以报皇恩，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之心。


长孙又和辛月说了几句话，见小丫跪在后面，就命她起来，拿手指托着小丫的下巴说：“一看就是一个伶俐的孩子，佑儿娶你也算是天作之合，嫁过来之后一定要驯夫教子不负陛下所托，富贵一生，还是可以期待的。”


辛月又惊又怕，尤其是听到驯夫教子这四个字就担心小丫发怒，好不容易从小丫嘴里听到“谨遵命，不敢违”这六个字，才算是放下心来。


长孙又挑起小武的下巴，仔细看了之后叹口气说：“你师父总是偏你多些，这么好的闺女竟然与皇家无缘，不过聪明的女子总是容易吃亏，你师父苦心安排的大场面给了狄仁杰，就想把他推荐给陛下，本宫知道你的才学不下于狄仁杰甚至有过之，大唐没有女子做官的先例，要做也只能做宫中女官，你可愿意？”


小武自然的把自己的下巴从长孙的手指上挪开低头说：“女子无才才是福分，师父苦心教导武媚多年，就是不愿意武媚进入权力场，如今更是把武媚许给了狄氏，就是希望武媚一生能过的平安喜乐，能拜在师父门下，才是武媚最大的福气。”


长孙点点头说：“也是，宫中女官想来还不被你放在眼里，给本宫说说，你意欲何为，今日本宫就满足你一个条件。”


小武抬起头看着长孙说：“家师已经准许武媚出师，自认跟着师父十年未曾虚度，如果武媚能进入玉山书院执教定然欢喜无限。”


长孙的眼睛眯了起来问道：“女子书院？”


小武坚决的回答道：“不，玉山书院，武媚愿意着青衣，执教天下士子。”


“你师出名门，本宫不怀疑你的才学，只是忧虑你的心志，为师者，必然心如皎月，为何你的眉宇间，却又阴云不散，是何道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七节 长孙的怒火


“小女子是在为眼前的大帝号心忧，当初家师命狄仁杰与小女子将书院能有的犀利器械能装的都装上的时候，小女子就明白大帝号的下场一定不会太好，古人常说矛盾，矛盾，其实就是一攻一守，这两者缺一不可，师父命狄仁杰与小女子造出世间最犀利的矛，却对盾不闻不问，世上焉能有只攻不守的帝王？


如今看着这座人世间最恐怖的战争利器，想到他不能驰骋于名将坐下，只能祗辱于奴隶人之手，不免心生悲哀，蛟龙不能在大海里兴波，也当在江河里翻浪，小女子一想到帝王号将要在曲江池终老，心中就痛如刀割，他毕竟是玉山书院多年的心血结晶。”


长孙拉着小武的手低声问道：“难道你认为大帝号应该在大海上驰骋？”


“断然不可，大帝号只能终老于曲江池，如果航道所限，就该立刻拆毁，绝对不能交予他人之手，小女子以前还有保留他的意愿，但是看了他和公主号，青雀号的交锋之后，就认为大帝号不该在这个时候降世，更不该以无敌的姿态出现，陛下此时若是征伐天下的秦王，自然可以驾驭，但是如今歌舞升平，陛下也非征战的统帅，国之重器岂能握在他人手中。”


“可怜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关心国家大事，也能找到最好的处置办法，也不知道你师父是怎么教出来的，可惜了，可惜生为女儿身，如果是男子，定是我大唐的一代名臣。”长孙拍拍小武的脸颊，从自己的头发上取下一支钗子，插在小武的头上又说：“既然你意在玉山书院，那么本宫就满足你的意愿，穿青衣，教化天下士子，这样的雄心壮志就是男儿也少见，回京之后你的告身就会下来，有希帕蒂亚在先，再有你武媚也不算是稀奇，大唐的心胸就像大海，容得下你们这些小小的浪花。”


小武拜谢了长孙，随着小丫回了舱房，只有辛月在一旁陪侍长孙，程咬金和牛进达，还有秦琼三人将云烨围在一起嘀嘀咕咕，不时有笑声传来。


“说什么呢，大点声，我们一起乐呵乐呵。”长孙喝了一口茶水见四人的表情有趣就开口问。


“娘娘，云烨说他从南方带了几颗小树，要请我们去看看，老臣正在说几棵破树有什么可看的，倒是老程的檀木棺材需要多注意一下。”


听了老程的话，辛月就悄悄的在长孙的耳边说了一些话，长孙惊讶地问辛月：“果真如此？”


“自然是这样的，要不然，寿儿那个皮孩子连三年不见的爹娘都不管不顾的去了哪里？”辛月掩着嘴轻笑，说到云寿眼睛都要笑的眯缝住了。


“这倒是新鲜，能把南方的果树搬到这里来还真是稀奇，本宫也没有见过这倒要开开眼界，上回如果不是小寿儿给本宫两颗荔枝吃，还真是不知道岭南佳果的味道。”


辛月虚虚的搀扶着长孙出了舱房往后舱走去，程咬金吃惊的问云烨：“你莫不是把荔枝树连果子带树一起弄过来了吧？”


“那是自然，还有香蕉，上面挂满了香蕉串子，我昨日还看见有几串子已经黄了，可以吃了，味道不错。”云烨笑着摊摊手。


老牛想了想对云烨说：“你不是一个喜欢奢华的人，怎么现在干起石崇的旧事来了？这样做事最是招人嫉恨，太不小心了。”


“伯伯多虑了，别人吃不饱饭的时候，这么做自然不妥，大唐现在忧虑的是发展的极不平衡，关中，蜀中，自然是粮食多的吃不完，可是陇中，河北，山东，淮南，这些地方却堪堪温饱，边远穷塞依然饥寒交迫，就是岳州靠着云梦泽这样的虞膏之地，好日子也才刚刚起步。所以朝廷的政策就要变得多元化才成，富饶的地方要鼓励花钱，开源，贫穷的地方就要讲究节约，中等的地方要鼓励生产，小子想在长安，洛阳这样的富庶之地形成一股子奢华之风，大家都把银子藏得到处都是，不但会造成钱荒，也不利于贫者致富。”


秦琼点头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早就有的道理，咱们几家，现在确实应该狠狠地花钱了，只进不出的容易给家里招祸，不过，小烨，你必须先把娘娘说通，大唐的第一富户可是娘娘，只要宫里开始兴建楼台馆所，咱们就紧紧跟随就是了。”


长孙来到后舱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差点站不稳，到处都是挂着香蕉的香蕉树，巨大的叶子把后舱遮的严严实实，靠近船舱的里面有一个一丈方圆的木桶，木桶足足有五尺高，上面有一株结满了荔枝的果树，一个胖娃娃爬在树上，坐在树杈间剥荔枝，一个粉嘟嘟的小姑娘仰着头，不断地哀求哥哥给她再扔下来一些。


辛月笑吟吟的指挥那些女侍卫们拿小刀把成熟的香蕉切下来，耳听得那些女侍卫唧唧喳喳的欢笑，长孙自己也来了兴致，按照辛月说的也割了一大把子香蕉，辛月帮着长孙剥好了一个香蕉，长孙咬了一口，笑着对辛月说：“原来富贵人家是这样过日的，本宫这些年的皇后当得可真冤啊，白白的顶着一个天下第一家的名头，衣不敢穿，精美的食物不敢进，你夫君做一顿肴肉，本宫能吃半碗，真是丢人。”


“娘娘，云家也是不好奢华的，妾身的夫君虽然喜好美食，但是吃的最多的却是面条，他常说五谷也有五谷的滋味，老天把五谷赏赐给了我们，就说明五谷才是最适合我们食用的东西，他不太喜欢大鱼大肉，却对一些精巧的小吃食从不忘怀。


不过啊，妾身听夫君说，长安的富户现在都成了守财奴，不花钱怎么行，钱庄里的银钱是有数量的，一部分人选择把银钱存在钱庄，这是对的，可是更多的人喜欢把银子窖藏起来，你藏一窖，我藏一窖的，朝廷炼出来的银子根本就不够使的，最可恨的就是那些藏铜钱的，还有那些拉着一车车铜钱到国外贩卖的，都该杀头。


妾身听不明白为何当败家子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我夫君既然这么说，必然是有他的道理存在的。”


“辛月，你虽然聪明，可是你身边的都是妖怪，你夫君算一个，那个狄仁杰算一个，武媚也是，到了以后，树上爬的那个小胖子也会变成妖怪，你看看，那个明明抱了很多荔枝依然鼓励哥哥多扔下来一些的小闺女，还有两个四岁的小的，估计将来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处在这样的环境里，还真是苦了你了，你以为你夫君是无意中告诉你的？还不是想通过你的嘴把自己的混账主意先拿出来探探路，成了是他的英明，不成是他和自己妻子说的闺房话，大家笑笑就算了，谁也不会当真。”


辛月捂着嘴笑道：“妾身愚笨，夫君怎说就怎么做，妾身是他的妻子，这些都是该的。”


长孙把最后一口香蕉填进嘴里吃了下去，没好气的说：“我会好好问问他有憋着什么坏呢，长安，玉山，岭南，岳州，尤其是长江口的那个沙岛，骗尽了天下人，好些倒霉的到现在还叫苦连天，他的话需要仔细辨认，那些能听，那些不能听，能听的自然是金玉良言，不能听的就会变成裹着蜜糖的毒药。


就像这次花了二十万银币的国帑，硬是造出来一个废物，一个半点用处都没有还要让陛下操碎心的废物。”


听了长孙咬牙切齿的话，辛月脸都吓白了连忙分辨说：“不是的，不是的，娘娘，大帝号在海上威风妾身可是亲眼所见，虽然妾身不懂军阵，可是公主号和青雀号两艘船都打不过大帝号，还有刚才的那艘漂亮的楼船，一下子就被大帝号撞翻了，还给碾压到水里去了，这么厉害的大船，怎么可能会是一点都没用的废物？”


长孙从云暮的撩着的衣襟上取过一枚荔枝恨恨的剥着皮说：“你知道什么，就是太厉害了，所以才没用，如果青雀号，公主号连起来能打败，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你夫君还给船上按照《典诰》立了规矩，还假借五蠡司马的旗号让陛下派了中官上舰，让所有人无话可说，这样的巨舰除了陛下谁能号令得动？谁又敢号令？派到外面让人操心，陛下是皇帝，需要坐在万民宫治理国家，哪有空闲开着船到处跑？还敢说不是废物？二十万银币就这么打了水漂，气死本宫了。”


长孙在云家很少掩饰，虽然很生气，但是架不住云暮拿衣襟兜着荔枝伺候长孙吃，云寿还不断的从树上把荔枝扔下来，新鲜的荔枝味道绝妙，不一会，长孙就吃的满地都是荔枝的壳。


吃饱了，就拿手帕擦擦嘴，恨恨的把云寿从木桶上拽下来，在他的屁股上抽两巴掌算是父债子偿，气呼呼的带着一篮子荔枝还有一大筐香蕉就准备去大帝号看看，群臣上去已经有一阵子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八节 死不得的魏征


“您看看，皇家就是这么难伺候，陛下在东海上可是说的明明白白，他的大帝号第一必须够大，第二必须够强悍，第三必须够奢华，如今，大帝号完美的诠释了陛下的要求，现在就成了小侄的罪过。”


云烨，秦琼，程咬金，牛进达目送长孙离开公主号，不由得感慨一番。


“行了，这里没外人，说说，怎么打算的，大帝号舰船都已经变成陛下的大笑话了，老夫不信你在造舰的时候没想到这一点。”程咬金没吃过香蕉，从香蕉树上扭下来一个青的，打量了一下，好歹知道剥皮，咬了一口被涩的口齿发麻，恼怒的问云烨。


都有迁怒于人的习惯，云烨叹口气，从香蕉树上割下来一把子已经成熟的，分给三位老帅吃，见三位吃的满意，这才说话。


“威慑，一个国家必须有威慑力量，而这股子威慑力量必须是能看的见摸得着的，巨舰从来都是一个国家技术和财力的象征，大帝号只要存在一天，海上的邻国就不敢造次，哪怕摆在曲江池子里当画舫，也是实实在在的力量。


您几位再过几年，年纪再大些，也就成为大唐的威慑力量，就算是不领军，但是您几位的声名早就远播域外，多活一年，大唐就多一份威慑力，所以啊，一定要注意身体，秦伯伯这几年身子不但没有再虚弱，精神反而健旺了许多，这才是我们这些后辈的福气。”


老秦一纵身就跳上了木桶，伸手摘下几个荔枝抛给老程，老牛，自己剥了一颗放进嘴里高兴的说：“这几年吃的药比吃的饭还多，没想到身子居然慢慢养过来了，秦家和程家，牛家不一样，子孙不争气，骂了他们也不知上进，做爹娘的没法子，只好自己亲自干，就指望能给他们把家底打厚些，能多吃几年。


处默如今已是将军了，处亮拜在元章先生门下眼看着也是个有出息的，见虎这孩子虽然伤了脚，如今已经是台州刺史，吏部考评官声政绩俱佳，再历练两年就能回京任职，怀玉这孩子天性懦弱，一点都不像是将门子弟，没办法，老夫还不敢死。”


“说这些晦气话做什么，小烨，处默，见虎三个孩子起来了，难道还会把怀英抛在一边不成，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有他们一口吃的，秦家的碗就不会空，性子跳脱的一种活法，性子绵软的也是一种活法，扶持着往下走就是了。”


每回老秦说这些话的时候，程咬金都很不满，老兄弟在一起就过了这么几年舒心日子，老念叨着死算怎么回事。


牛进达呵呵笑着在后舱里挨个看，摸摸香蕉树，拍拍荔枝树，来到鲨鱼槽子边上被吓了一大跳，指着那个巨大的环形槽子问云烨：“怎么把这个杀才弄回来了？还这么大一条，运了几千里地还这么活蹦乱跳的少见。”


“牛伯伯不知，鲨鱼只要停下来就会没命，您很少去海上，所以不明白鲨鱼的性子，这鲨鱼啊要是不游动就会活活淹死，所以才专门弄了一个环形水槽，让它不断地游动，这才能活到现在。”


“鱼也会淹死？这倒是头回听说，小烨，你废了这么大的劲弄这条鱼回来作甚？”老程，老秦也围过来看鲨鱼。


云烨笑着说：“鱼翅自然是孝敬三位伯伯的好东西，至于鱼肝是要送给魏征魏老头的，鱼翅做汤鲜美无比，鲨鱼的肝却是剧毒之物，吃一两二两的就差不多会没命。”


秦琼大惊连声说：“不妥，不妥，魏征虽然与你政见不同，但是从无私怨，他在朝堂上对你多方攻击，私下里却赞不绝口，不管如何在朝堂上攻击你，从未想过要置你于死地，他只想逼得你老老实实在玉山教书，他绝非大恶之人。”


不光是老秦吃惊，老程，老牛也连声说不可，鸩杀大臣不管是有什么理由皇帝都不会饶恕，这才是真正的灭门大罪，朝堂上也不会有一个人站出来替你说话，因为这已经超过了所有勋贵所能承受的底线。


云烨看着槽子里绕着圈游水的鲨鱼说：“鱼肝确实是剧毒之物，但是炮制妥当却是去翳明目的良药，魏征的眼睛如今已是白翳居多，距离眼盲之日已经不远了，这鲨鱼的肝脏就和砒霜一样，既是剧毒，也是良药，魏征想要双目反清复明，鲨鱼肝脏少不了。


小侄就是再没出息也不会用下九流的方式除去政敌，再说了，魏征的存在对我们好处多多，就是因为有政敌的存在，皇家才会对云家信任有加，如果连政敌都没有，满朝勋贵都说云家的好，云家衰败的日子恐怕就不远了，所以啊，魏征还不能退出朝堂，就算老家伙自己想躲清静，小侄也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眼睛瞎了，咱们给他治好，被阎王勾走了，咱们也要把他从地狱夺回来，没了魏征，云家怎么办？他必须活的好好地当云家的政敌！”


云烨的一番话把秦琼，程咬金，牛进达说的汗水都下来了，魏征这个政敌当得闹心啊，都说朝政如棋局，魏征这颗棋子连滚下棋盘的资格都没有，三人此时心头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涌上心头。


想想魏征一生在生死间游走，总能全身而退，哪怕给息太子出主意要把当今皇帝干掉，这样的大罪都没能将他如何，反而在皇帝手下过的如鱼得水，爵封郑国公，官至谏议大夫，左光禄大夫，几乎就要进相了，如今在小辈眼中不过是一面抵灾的盾牌而已。


老程搬住云烨的脑袋，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叹口气对秦琼说：“老夫怎么都没想到处默从荒野里捡回来的小子会变成这样的妖怪，二十七岁的年纪就把老狐狸玩弄于股掌之上，朝堂也就是给他这样的人准备的，咱们还是好好地躲在家里当他口中的威慑力量吧，要是某一天被一个不出名的小子掀翻，那才丢人呢。”


“小侄才没打算混朝堂，回了长安，我就挂个岭南水师统领的职衔去书院教书，李纲先生来信说他已经撑不住了，现在半天清明，半天昏睡的，恐怕要完蛋，要我赶紧回书院，说不定还能参加他的葬礼，晚了，他就等不及了，想到这里，小侄的心就痛如刀割，忧心如焚，只想插翅返回长安。”


生老病死难免，李纲如今已经八十四岁了，古语说得好，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来，这句话其实是有道理的，人和树木一样都是有生理周期的，生命力旺盛的时候，百病不侵，生命力弱的时候，一场小病就会要命，七十三，八十四，恰好就处在生命力的低潮。


大帝号又在吹号，四个人走到甲板上，只见大帝号正在升帆起锚，云烨拿出望远镜一看，只见李二全身甲胄坐在一把椅子上，狄仁杰站在一边，拿手指着一群正在搬动绞盘起锚的大汉解释着什么，张亮站在船头手里拿着旗子，不断地下达命令，这就要走了？


“不行，老夫得赶到岸上去，左武卫名义上还是老夫的麾下，必须赶过去，大将军没了部下，算什么大将军，老牛，你也有差事，一起走吧！”


程咬金絮絮叨叨的和牛进达就要离开，老秦是闲职背着手站在甲板上吹风，意态悠闲，站在公主号上，两岸的山光水色尽收眼底，说不出的惬意。


狄仁杰穿着一身书院的青衣，挺胸抬头意兴飞扬，和寒辙的战斗让他学会了从容，跟随师父学习让他学会了淡泊，十八岁就主持巨大的工场，麾下工匠上万，给了他自信，今日就是师父对自己的总考核。


皇帝对大帝号问得很详细，从整条战舰的设计到布局，再到人员的调配，物资的使用，航线的确定，遭遇的困难，都问到了。


不光是皇帝在问，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孝恭都在问二十万银币打造的无敌战舰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机关消息！大匠，帝王号最珍贵之处不在于船舷外面披的八万斤铁木，也不在造价昂贵的八牛弩，而在于它的机关消息上，玉山书院土木分院，八年的心血都在这条巨舰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您看看。”


狄仁杰在给阎立德解说大帝号的时候，非常贴心的站在上风面，替阎立德挡一下江风，这个细微的动作立刻就赢得了一众大佬的好感，和他那个混账师父相比，狄仁杰更加的具有君子之风。


狄仁杰摇动了一个巨大的手柄，只见船舷处的甲板立刻就缓缓地向两边分开，一座外面是木板，内衬铁板的木屋就缓缓升起，随着木屋的升起，八牛弩自动上弦的咯吱声就传了出来，等到木屋在卡槽的部位固定好，狄仁杰就把两只粗大的销子插进固定孔，然后搀扶着阎立德指着木屋对他说：“大匠，木屋升起的时候，八牛弩已经做好了攻击准备，战争中，只要争取到刹那的先手，说不定就能锁定胜机！”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九节 拈花一笑


阎立德和狄仁杰说话就没有那么多的怒火了，提笔在纸上写：“火药不足惧，火油不足惧，船坚不足惧，于细微处看精神，造巨舰从小处着手，积跬步而至千里，确实了不起，这是大唐工匠能力的极限了。”


狄仁杰双手捧过阎立德写的那张纸，大礼拜谢大匠的赞誉，能得到这个古板的大匠只言片语的赞誉，非常的难，老阎自己就是以认真严谨著称于大唐朝野。


“狄仁杰，看你师父如此不惜血本的吹捧于你，他定然对你极为看重，你多少也该有些才学才是，难道就看不出这样的重器是没有办法托与他人的么？”


李二彻底的了解了大帝号之后，又是怜惜，又是恼怒，大帝号威力无俦，自身的本事与名号契合无比，果然是大海上的君王，可是这样的巨舰能托与何人？


脚下的甲板都被擦洗出木纹的原色，黄澄澄的招人喜爱，再看看身后富丽堂皇的装饰，气急败坏的质问狄仁杰。


“回禀陛下，大帝号是按照陛下，更大，更快，更强的意愿建造的，如今它已经成了现实，纵横大海，穿波斩浪所向无敌才能彰显陛下的威仪，让四海属国膜拜与陛下驾前，家师为确定设计方案，曾经三日夜不眠不休，可谓鞠躬尽瘁，至于怎么处置这艘战舰，就是陛下和诸位长者的权力，家师从来都奉行做好自己的事就好，不该自己操的心就不要管，不该自己管的事就不要管，学生深以为然。”


房玄龄眼看着皇帝的脸要变黑，于是出言道：“狄仁杰啊，你是少年里面难得的英杰，好好地学你师父的学问就好，惫赖的性子就不要学了，大帝号建的好过了头，如果其余的海船是蚱蜢，陛下就希望你们能建造出一只黄雀来，现在你们师徒给陛下的分明就是一头巨象，不管对付谁都是杀鸡用了牛刀，承乾，青雀，公主三艘巨舰已经能够无敌于天下了，你让比这三艘巨舰还要强大十倍的帝王号如何自处？


征伐不臣之地那三艘以殿下名讳命名的巨舰足矣胜任，大帝号如此巨大，靡费必然惊人，出动一次得不偿失，战场之上的情形瞬息万变，智计百出，万一阴沟里翻船，我大唐的颜面何存？”


房玄龄问完话，不但李二盯着狄仁杰，其余的重臣也盯着狄仁杰看，船上的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狄仁杰到底年轻，额头的汗水涔涔，李泰要出口帮狄仁杰一把，被李二摆手阻止了，房玄龄偷梁换柱的问题，非常的刁钻。


狄仁杰忽然看到远处的公主号上师父正在拿望远镜看自己，旁边穿着鹅黄衣衫的必然是小武，心里立刻就感到了暖和。


“陛下，您高看大帝号了，目前它是无敌的存在，也只是目前而已，过些年您再看大帝号您就会发现它不过是鸡肋般的存在。


我大唐如今日新月异，玉山书院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工匠的奇思妙想往往令人拍案叫绝。五牙大舰纵横大江五十年，被誉为天下之最，如今在大帝号面前犹如幼童，这样的故事绝对不会只发生在五牙大舰的身上，过的几年，等到物理学有了些微寸进，五牙大舰的今日，必然就是大帝号的明日。


家师曾经说过，无敌？无敌就是用来被打败的，李泰先生已经有了一些思想的萌芽，等到这些思想得到证实，大帝号何足道哉。”


李二看着狄仁杰说：“无敌就是用来被打败的，这句话有点意思，青雀，狄仁杰既然把你扯出来了那就说说你的想法，让父皇听听，大帝号怎么就会败在你的想法里。”


李泰从怀里摸出两枚铜币，手一松，那两枚铜币就掉在了甲板上，见大家都一头雾水，也不解释，李泰捡起铜币，把其中的一枚远远地抛了出去，直到铜币掉进水里，这才对李二说：“这就是孩儿的发现，妙用无穷，是一门大学问，想要说清楚，非百万言不能说明其中含义，这也是孩儿今后十年里主要的工作内容，一旦被孩儿弄清楚了其中的道理，大帝号确实不堪一击。”


他不解释还好，解释了之后李二和一干大臣更加糊涂，李二看不懂，但是他不问，学问上向来都有忌讳，反正是自己儿子的学问，也就是李家的，回头再让他细细讲解也就是了，至于群臣糊涂那有什么关系，高深的学问都是这样的。


释迦摩尼拿着一朵花在手里捻来捻去的别人都弄不懂意思，只有迦叶破颜大笑，释迦摩尼就说：“吾有正法眼藏，涅盘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有人懂就行，至少狄仁杰就在那里咧着嘴在笑。


房玄龄惭愧的拱手说：“殿下学问日渐精深，刚才的妙喻老夫尽然一无所获，真是惭愧，却不知这门学问能参悟者有几人？”


李泰恨恨地说：“云烨在岭南是见我拿着石头扔出去就知道我有了领悟，希帕蒂亚在研究自己的学问遇阻后，见我的动作也明白了三成，这个傻笑的小子是他师父告诉他的，估计他未过门的小媳妇也清楚了，云烨从来都不知道尊重一下他人的成果。”


杜如晦笑着说：“不立文字，教外别传，那也需要有足够的智慧能够领悟，云侯在一瞬间就能堪破，可谓是七窍玲珑的心肝，希帕蒂亚一介女子能够自悟三分已是难得，至于狄仁杰和那个小武，那是人家师出名门，有这样的造化也是应有之事。


既然有人能领悟，老夫相信殿下不会拿自己的学问造假为云烨开脱，狄仁杰，我不问学问，我只问这门学问参透之后会有怎样的能力，大帝号的威力老夫悉知，学问至今依然只是一个念头。”


狄仁杰为难的看着李泰，李泰朝他点点头，示意可以说，于是狄仁杰拱手道：“回禀杜相，这门学问参透之后，人就可以飞起来了！”


李二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拉着李泰的手急切地问：“青雀，果然如此？”


李泰苦笑着说：“父皇，狄仁杰说的是云烨的预测，中间还有无数的难题等待孩儿一一解决，孩儿说十年之约，不过是最乐观的估计，等到真正的飞起来，孩儿都不能确定是几时。不过在这中间，一定会有其他的学问问世，只要利用好这些学问，大帝号实在是不堪一击。学问从来都不是单独存在的，他们环环相扣，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更是常事。”


李二缓缓地坐下来拍着李泰的手说：“你专心学问就好，需要什么帮助尽管告诉父皇，父皇来帮你解决。”李泰笑着答应。


这时候再说大帝号未免无趣，长孙总是出现的恰到好处，在大帝号鼓浪前进的时候带着侍女在甲板上摆上了桌案，各种点心和刚刚从公主号上弄来的水果摆了一桌子，请皇帝和诸位大臣一起品尝。


“多谢娘娘盛情，这香蕉老臣只是闻其名而不识其物，荔枝更是只在典籍中见过。倒是长安这几年多了一些干品，大唐地大物博，各地风味不一，这岭南佳果娘娘如何从千万里之外运来的，老臣观这些果品都是极为新鲜不知是如何保存的？”


魏征睁着半翳的眼睛，拿了一只香蕉在眼前仔细观瞧，长孙笑着说：“奢华的帽子你可扣不到本宫的头上，云烨有的是法子，人家把果树都装在船上运回来了，所以这些鲜果是本宫去公主号上现摘的，自然新鲜无比。”


魏征剥开香蕉吃了一口叹口气说：“果然是人间难得的佳果，云烨好吃之名传遍天下，长安更有云家小菜胜国宴之说，香蕉在岭南定然不是稀罕之物，可是借助军舰，一路上耗用无数民力，就是为了满足他个人的口腹之欲的吗？老夫怀中还有一枚银币，就算作这只香蕉的资费吧。”说完就在怀里摸索了良久，掏出一枚银币放在案子上，把一只香蕉吃的干干净净，他这么做，谁还吃的下去，都已经是在吃民脂民膏了，谁能安心。


长孙拿了一枚香蕉让侍女捧给魏征说：“放心的吃吧，民脂民膏算不上，云烨说了，他给了岭南农夫树钱，也给了一路照料这些果树的园丁工钱，脚夫纤夫的工钱他都给了，公主号现在还没有编入岭南水师，算是他家的船，用自家的船运送什么东西别人管不着，他还说长安的勋贵都傻了，光知道赚钱不知道花钱，一辈子都是穷命。”


听完长孙的话，狄仁杰的脸顿时就黑了，一同发黑的还有李泰，皇帝倒是云淡风轻的品尝着荔枝，不为所动，事关奢侈，简朴之分，乃是皇后应管的本分，他不操心，这件事上云烨就算是被勋贵们的口水轰成筛子他都不会管。


很明显皇后也不满意云烨拿二十万枚银币开玩笑，受点活罪也是情理之中。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节 云氏家训


“少年人戒之在色，中年人戒之在怒，老年人戒之在得，云烨对于女色倒是能够做到洁身自好，对于财货看得也不甚重，官位得失似乎也并不在意，只是为何对于美食一道总是难以割舍？如今居然奢华到了如此地步，世无完人，古人诚不我欺也。”


“连州兄，魏征管的确实有点多，云烨花自家钱财享受美食，既无盘剥之害，也无不法之事，小弟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妥，比起前人绕树盘花，巨镬烹妻，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他云家也是长安巨富，享受一些口腹之欲，在年轻人中已属难得，何必苛责。”


长孙说完话，群臣也就心安理得的享受岭南佳果，不管她说什么，意义都不大，哪怕她说的有道理，也不会有人去附和，附和皇帝与附和皇后是两回事，要是被人家扣上一顶谄媚后宫的名头，这辈子也就不用活人了。


“回禀娘娘，家师不惜血本从岭南带回这些果木，其实并非是为了自己享受口腹之欲，无论家师吃到怎样的美食，总是叹息说滋味差了三分，糟蹋了美食，可见家师在跟随师祖游历的时候吃过更好的，更多的时候家师与李泰先生更喜欢一人捧一碗面条，如村夫一般蹲在树荫下就着蒜瓣饱餐，也不愿意和师娘，师姐她们一起享受精美的茶点。


在登州之时家师发现了海参，对虾，扇贝，海带，如今登州的这几样美食已然风靡长安，登州的赋税至少有七成依赖这些东西，能把贫贱之物变成绝世佳肴也就我恩师有这本事。


香蕉，荔枝这些果品，在岭南乃是常见之物，香蕉更是在野外长得如同森林一般，家师自己游历丛林之时，就发现了一座长满香蕉的山谷，初步计算年产上千万斤香蕉，四乡八寨的僚人，无论怎么吃也吃不完，就算是加上象群野兽一起吃，每年腐烂落地的香蕉也数不胜数，学生大胆揣测，家师带着这些果品回来，无非是想重演登州旧事。


您想想，荔枝这等鲜果，存放日期不过三日，第一日食之美妙绝伦，第二日食之味减三分，第三日食之，色香味全无，若想让北地之人尝到荔枝的美味，除了把树带过来还能有什么办法。”


狄仁杰说完这些话就走到桌子边上，拿起魏征放在桌子上的那枚银币说：“这枚银币在岭南可以购买至少上万斤香蕉，魏大夫吃了一只香蕉，情愿付梓一枚银币，就已经充分的说明了家师的高明之处，只要把香蕉完好的带到北地，它就值这个价钱，至于几棵香蕉树又算得了什么。”


长孙见狄仁杰把那枚银币心安理得的揣进了怀里，心中就大骂，果然和他师父是一丘之貉，小心眼不说，还眦睚必报，今后想要教训这师徒俩难度不小，能把喜欢奢华生活硬生生的和国计民生联系到一起，确实算得上是一种本事。


许敬宗拿着一条香蕉站出来说：“岭南的大宗货物中，其中一样，就是香蕉干，味道很好，已经是长安城富贵人家待客的上品，可是和新鲜的香蕉比起来，一在青天一在地，如果这样的香蕉长安也有售卖，就算价格高些，微臣也愿意买些回来尝尝鲜味。”


魏征苦笑一下，云烨做事从来都是在对与不对之间徘徊，他做的事情有识之士看着都会讨厌，但是翻开大唐律就会发现，从无违反律条。


既然云烨说了大唐勋贵要学会花钱，那么奢侈之风必然在长安蔓延，却不知这回他会用什么手段撬动勋贵们捂紧的钱袋。


李二很喜欢狄仁杰，这个年轻人的出现让他好像看到了少年时的云烨，自信，恭谨，能干，知识渊博却做事低调，云烨的弟子心胸必然不会太开阔，总有些小家子气，不过作为臣子足够了，十全十美的人不是圣人就是奸雄，真出现一个，自己未必敢用。


大帝号沿着长江溯流而上，五面巨帆兜满了江风，船速甚快，青雀号紧紧跟在后面，公主号却拖在舰队的尾巴上，似乎要和他们拉开距离。


云烨没把心思放在大帝号这堆劈柴上，他现在有五个小馋猫需要喂养，小孩子吃太多的螃蟹不好，这些都是大寒之物，伤了脾胃可不成。


云寿刚刚吃了一只碗口大的螃蟹，现在跟在父亲后面等着吃竹筒饭，五色米灌进一握粗的小竹筒，塞好塞子，扔进开水里煮，等到米熟了，就把一根筷子插进竹筒里，再劈开，一条五颜六色的米棒就出现了，趁着米饭还热，洒上糖霜，给五个孩子一人一支，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这群宝贝的老奶奶也拿着一支。


云寿流着口水让过了一圈，母亲，二娘，三娘，姑姑都不吃，小武姐姐也不吃，眼看着米棒上的糖霜都已经融化了，也就不客气，大口吃了起来，见哥哥吃的香甜，云暮把自己咬了两口的米棒也给了哥哥，云寿也不嫌弃接过来继续大嚼。


“父子俩都是好嘴的，咱家的女人辛苦，见识不如男人也就罢了，饭食做的不如男人这算什么事，那日暮，铃铛，你们两个以后要多学着点，堂堂侯爵整天钻厨房，已经是长安城里的大笑话了。”


正在对付螃蟹的那日暮不满的哼唧一声，倒是铃铛回答的很乖巧，不过能做出一顿让云烨满意的饭食很难，因为夫君今日说了，以后家中的饭食非美味不食。


吃饱了饭食，云烨就带着自己的五个孩子上了甲板，最小的云香都已经三岁，如今在船上已经能稳稳地走路了，云露不知为何胆子最小，辛月给孩子扎着两个小揪揪，走到哪里都需要抓着爹爹的衣角才行。


老二注定是要被遗忘的，云欢却不在意，手里的线绳子上拖着一只乌龟自己玩的很是开心，虽然最喜欢的是姐姐的大狗，可是旺财不喜欢他，虽然不咬他，但是只要靠近，就会把他撞个屁墩，已经很多次了。


“爹爹，李象的娘亲，还有烟容的娘亲都被关了起来，为什么您不把二娘也关起来？她总是掐我的脸，还咬！”


云寿对那日暮的亲昵方式很不习惯，那日暮总想要个男孩，可是这些年一无所获，让她非常的沮丧，辛月和李安澜一人生了两个，后进门的铃铛也生了一个，而自己却只有云暮一个，所以非常的不甘心。


几个妻子里面云烨其实对那日暮最上心，不光是那日暮长得最漂亮，只要他看到那日暮的背影，就会想起草原茫茫的大雪里传来的那段歌声。一起经历过生死劫的感情自然不同，开始要孩子这种事不光是努力就行的，还需要看老天给不给。


那日暮现在最喜欢家里的三个男孩子，尤其是云寿，他认为胖胖的壮壮的才有男孩子的样子，只要逮着云寿就会习惯性地捏捏胖脸，甚至轻轻地咬着云寿的脸蛋亲昵好一阵子，这个女人想要一个儿子想的快疯魔了。


“儿子，你二娘不是在咬你，是喜欢你才亲你的，象儿和烟容的娘亲被关起来，是他爹爹做的不好，烟容是你的小妻子，你就多照顾她一点，下回再去看烟容的母亲，就正大光明的去，不要理会那些破规矩，为了规矩人伦都不要了，这是在惩罚谁？”


说完这些见云寿还是一脸的迷糊，就蹲下来抓着儿子的肩膀说：“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关系就是父母妻儿，爹爹以为，为了这些人，不管做什么都没什么错误，如果有错误，也是可以原谅的错误，咱家就是这样。


你师父也应该没有教你为了什么大义就抛家弃子吧，记住了儿子！不管为了什么，出发点是什么，拿家人做赌注都是愚蠢的，因为你如果输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个险不能冒，也冒不起，一个完整的人，首先就该有一个完整的家。”


“爹爹，要是有人要把娘亲她们关起来怎么办？”云侯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父亲，看了李象和烟容的遭遇以后，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他很久了。


“那就救出来，皇帝关的也不行，然后就跑的远远地，如果皇帝不原谅，爹爹会给咱家准备一艘大船，咱们带上奶奶二娘，三娘，弟弟，妹妹跑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可是家里的那些地怎么办？奶奶要我看好的。”


“不要了，和你娘亲比起来，那点破地算得了什么，我们到了海上，大海都是咱们家的，至于地，想要多少有多少，咱们云家人重人，轻地，千万不敢学长安城里的那些傻子，死守着那一亩三分地不敢撒手，今得罪一个人，就从家里推一个人出去顶罪，明得罪一个人又从家里推一个人出去顶罪。


时间久了，家里没人可推的时候怎么办，家里的地迟早是人家的，咱家不干，要我家的地不付出足够的代价可不行，这个代价最好大到远远地超过那些土地的价值，让他得不偿失，这种情况下，地不要也没关系。咱们重新去找地就是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一节 教育的阴谋


云烨不求云寿能够听懂，九岁的孩子还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那么，作为父亲就必须给孩子灌输这些，让他有朝一日在需要作出抉择的时候有个参考的依据。


作为后世人的云烨可以为自己的民族奋斗，这是作为汉人的本分，为了辛月她们把命丢掉，这是做丈夫的义务，为了家里的六个孩子把命丢掉，这是做父亲的天职，但是要他拿性命去表忠心，这事可干不得，李二这样的千古一帝也不行，玉皇大帝下凡也不干，老子是在为自己活人，凭什么要把好不容易挣出来的命赔给别人？


对于自己的孩子云烨的态度也是极为明确的，成材也好，不成材也罢，总要把他们安排妥当才是，成材的在这个倾轧的世界里不一定有好命，不成材的说不定反而能安乐一生。


云寿的表现云烨满意极了，放火烧了太子家的马尾巴，将满堂宾客弄得猪突狼奔，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混账的称号，很了不起。


假扮烟容的故事也被人广为流传，不过这个故事里面，李象，李烟容是两个日夜思念在冷宫受苦的母亲，极为聪慧的相处了这么一个李代桃僵的好主意，为了孝道不惜以身犯险，历经千辛万苦才见到母亲，只是为了给母亲两棵荔枝，这样的故事让不少大儒都潸然泪下，朝堂上已经有了请求陛下赦免那两个妇人的风声。


至于胖胖的云寿就成了三个孩子里面唯一的坏蛋加笨蛋，也不知那个混蛋把成人的段子加了上去，什么烟容使了美人计，让呆头呆脑的云寿自动入彀，心甘情愿的假扮烟容拖住那些管事的婆子，坏事也坏在蠢笨的云寿头上，胖胖的就知道吃了睡，睡了吃，如果不是他贪睡，李象，李烟容的计策就会天衣无缝，绝对不会被精明的皇后发现。


云寿把自己的委屈告诉了父亲，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看得云烨心酸，把胖儿子放在膝盖上，仔细的给他擦干净了笑脸，吧唧一声，在上面亲了一口，笑着说。


“只有当爹爹的才会教儿子聪明，爹爹现在就可以对着大江说我儿子是长安城最聪明的一个孩子，如果需要，爹爹还可以对老天说，对高山说，对你母亲说，对奶奶说，对旺财说，就是不给别人说。知道为什么？”


云寿睁着眼睛摇摇头，表示不理解，在他看来爹爹应该狠狠地夸赞自己才是，顺便帮自己洗刷一下冤屈才好，怎么就只能对大江，青天，高山，奶奶，娘亲，旺财说，最应该告诉的是程伯伯家的闺女，那个破丫头现在已经开始叫自己蠢胖子。


“哈，儿子啊，爹爹给你讲个故事啊，你听着，话说长安城里有两个聪明人，其中一个聪明人谁都知道他聪明，所以啊，大家都在提防这个人，只要这个聪明人想要干点什么事，难度总是要大了很多，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盯着他，唯恐他干点坏事，干了好事也没人夸奖，因为你是聪明人么，明明应该一枚金币才能干成的事情，大家就只给一枚银币，甚至一枚铜币，干成功了是应该的，干砸了那就丢人了喽，一世的英明毁于一旦，大家不但不会帮助他，同情他，反而会尽可能的嘲笑他，侮辱他，活的非常累，只要听到别人夸他是聪明人就会立刻发怒，他不想当聪明人，一点都不愿意当了。


另一个聪明人就不一样了，从来没有人夸过他聪明，但是他的爹爹知道他聪明，他的母亲知道，他的弟弟妹妹知道，于是这个聪明人就把自己伪装的像一个笨蛋，于是，只要他干一件成功的小事，大家都夸赞他，他的敌人会轻视他，他的朋友会帮助他，他的长辈会爱护他，明明一个金币能干成的事情，大家就忍不住要多给他一个银币，出了岔子，大家也会原谅他，他得到的只有鼓励，不会有人过份指责他。


于是，这个装傻的聪明人暗地里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大事，一生都过的高高兴兴，等到很多年过去以后，人们才惊奇的发现，这个装傻的聪明人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儿子，告诉爹爹，这两种人你打算做哪一种？”


辛月把别人赶得远远地，她看到丈夫在和儿子交谈，沟通，父子二人好像都很严肃，虽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她认为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打搅的好。


“爹爹，聪明人很辛苦，师父以前一天只给孩儿布置一篇文章，可是孩儿背的很快，师父发现之后，一天就布置两篇文章了，孩儿还是背下来之后，师父就拉了一车的书，告诉孩儿三年要把那些书都要背会。


孩儿不想背那些书，爹爹怎么才能显得苯一点？”


云烨发现自己把儿子带到沟里去了，装傻可不是不背书，连忙说：“书一定要背，以后还要学习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只有把这些书全部学透学精，才能变成一个聪明人，这是前提，师父布置的作业必须完成。”


“你说要学着当傻子的，现在又要我变得聪明，到底当傻子还是当聪明人？”臭小子这就来气了，一下子从老爹的膝盖上跳下来，鄙夷地说：“要我当傻子，必须把姑爷爷赶走，要不然整个长安人都会知道我很聪明！”威胁完了老爹，挺挺胸膛就进到饭堂继续找好吃的，厨子今天蒸的虾饺应该还能吃下去两个。


辛月来到发呆的云烨跟前悄悄地问父子俩怎么了，云烨好半晌才回过头看着辛月说：“你儿子从明天起就要变成一个傻子了，只要我能把离石先生撵走就成。”


听了丈夫的话，辛月的眉毛就立刻竖了起来：“那个要做傻子，我寿儿背书背的那么好，练武也练得不差，为什么要做傻子，无舌先生说了，离石姑父是在给孩子伐毛洗髓，现在痛苦一点，将来受用无穷，这话是谁说的，看我不打折他的狗腿。”


“我说的，我希望寿儿愚鲁一点才是福分，我这样的聪明人吃尽了苦头，还不知道警戒么？谁告诉你聪明就一定好事了？我这个侯爷现在四处飘零的把日子过的连叫花子都不如，这就是前车之鉴，你看着，狄仁杰将来的路途也不会一帆风顺，命运多舛啊。”


如果是别的事情，辛月早就服软了，但是事关云寿，她就寸步不让，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咬着牙不走，等着丈夫给自己一个交代。


云烨苦笑一声说：“别人养儿盼聪明，我愿我儿愚且鲁，无忧无灾过百年啊！”


见到丈夫伤感，辛月流着泪说：“妾身把他生下来了，对得起云家的列祖列祖，至于怎么养育，是你这个做父亲的拿主意，妾身不管了，就是成了一个真傻子，也是你云家的种。”


辛月一哭，甲板上的人就像见了鬼立刻就消失不见，云烨陪着笑脸把辛月抱着放在自己腿上说：“云家什么人都出，就是不会出傻子，你看看寿儿临走时说的那些话，他可说了要我当傻子，必须把姑爷爷赶走，要不然整个长安人都会知道我很聪明！


啧啧，知道怎么利用自己的优势，知道怎么把这些优势转化成利益，这样的孩子想装傻，难度很高啊，比装聪明难多了。”


辛月抹了一把眼泪说：“这孩子和你不一样，你是白手起家，想要家里翻身就必须显露过人的智慧，寿儿是站在你的肩膀上往上爬，起点就高了许多，想要出人头地也容易许多，我明白你说的道理，你已经是出头的椽子，寿儿要是再木秀于林，确实有害无益，可是妾身就是转不过这个弯来，一个好好的聪慧孩子要装的平庸，对他很不公平。”


“皇帝曾经说过，我这样的人必定会占尽祖上的福萌，云家三代之内不会出人才，知道吗，皇帝为了照顾云家，就给了封赏，我这个传命侯就是这么得来的，寿儿一旦聪明过人，嘿嘿，日子一定不好过，皇帝最大的希望就是让所有的勋贵子弟全部变成纨绔，这样对大唐的江山，他的统治才是最有利的，你以为皇帝就没有派人专门腐化那些勋贵子弟么？


玉山书院的出现才给了皇帝一个改弦易张的台阶，所有的学生接受的是正统的儒家教育，再加上算学，物理天文地理这些杂学，最好的，最长心思的年纪里都被这些学问占满了，没有时间，也没有功夫接受家学。


知不知道，书院的教育才是最没有特性的，所有学子都被塑造成了一个摸样，没有庸才，但是想出来一个天才也极不容易，就像咱家瓷器作坊旋转架子上的瓷瓶，都是一个摸样，我一般把他们叫做流水线产品，知不知道，流水线上的产品往往都是廉价的标志。”


头一回听丈夫说起这些秘辛，辛月的嘴巴张的大大的，她自以为傲的玉山书院原来还有这样的用处，怪不得，夫君会把狄仁杰，小武从书院带出来亲自教，原因在这。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二节 赤壁大洗劫


朝堂上的龌龊纷争云烨一般不告诉辛月的，这是自己的罪孽就需要自己来承担，男人家每天狗一样的跑出去抢食，晚上才叼着一篮子食物回家，只要全家人吃的饱饱的，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奖赏。


至于抢食物的时候被别的狗咬了，或者来了一头狗熊，吃光了食物这种倒霉事，还是不要说为好，回家的时候记得要把鼻子上的血迹擦掉，屁股上的创可贴撕掉，呲着牙雄赳赳气昂昂的告诉全家自己大胜而归，只要获得两声崇拜的赞许，第二天就能把舌头吐得更长抢更多的食物回来。


云烨认为向女人诉苦很没意思，就像辛月目前的表情一样，她被吓坏了，撕开长安城的温情面纱之后才发现长安城里无好人。


“夫，夫君，那么那一种教书育人的方式最好呢？您知不知道？”


“这个自然知道，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最好。”


“那么您为什么不这么做呢？”辛月没想到夫君会给自己一个确切的回答。


“做不到啊，玉山书院如今在努力的做到有教无类，但是外国的学生不在此列，因材施教就需要先生倾注极大的心血，但是学生太多，做不到，你看看，刚开始的那些学生一个个都极具性格特征，比如青雀，比如马周，比如王玄策，那个时候学生少，先生的质量很高，李纲，元章，玉山，离石，赵延陵，金竹希帕蒂亚都是自己那一行里拔尖的人物，所以能基本做到关注每一个学生，现在不同了，学生已经四千余人了。


就像那日暮放羊一样，刚开始只有几只羊，自然会非常的爱惜，后来她一个人需要放好几百只羊，就顾不过来了。那日暮，说说，你放三百只羊的是怎么放的。”


云烨把问题交给了悄悄凑过来倒水的那日暮，关于放羊，那日暮绝对是行家，听到夫君和自己说到放羊立刻就来了精神，坐到云烨腿上攀着他的脖子娇笑着说：“三百只羊妾身可放不过来，需要骑马的，还要找一只好狗，能打得过草原狼的狗，再找一只最厉害的头羊，还要带足吃的喝的，这样才能在草原上待一整天只要管好头羊就好了，其余的……”


云烨拿了一块点心塞到那日暮的小嘴里才对辛月说：“一个道理，放羊和教授学生都是一个道理，前者以质取胜，后者以量取胜，等到玉山书院真正变成一座书院城的时候，那个样子才是最恐怖的。你想想，呼啦啦一群人涌进一间教室，再呼啦啦一群人涌进图书馆，到时候东羊河上保证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辛月翻着眼白努力的想象夫君说的那种状况，打了个冷战，恶狠狠地对云烨说：“夫君，咱家的孩子还是您亲自教吧，满世界德高望重，学富五车的人里面就数您最出挑，咱家的孩子可不敢放了羊。”


“我再教育孩子的时候你不要插嘴，今天就算是给你交个底，从明天起寿儿就要和我一起疯玩，不要再逼着孩子读书，这个年纪玩才是正事，玩的同时就把学问长了，如果孩子一旦厌学，就彻底完蛋了。”


辛月连忙点头，擦擦额头的汗水，看样子被吓得不轻，为了给她一点自信云烨又说：“我当初跟着师父就活得很轻松，师父从来都不逼我，只是引导和解说，抓个虫子说虫子，逮个雀雀说雀雀，指着天空能说出好多道理，指着高山大川就有无数的典故纷至沓来，说的有趣，听得轻松，不知不觉间学问大进！”


辛月羡慕的连连点头说：“师父他老人家是神仙中人，自然博古通今无所不晓，妾身这就进船舱给师父他老人家多上两柱香，请他保佑寿儿学业大进。”


云烨看到辛月拽着不愿意离开的那日暮进了船舱，轻轻地在自己的脸上抽了一记，什么时候有过那样的师父啊，自己当年背书不成顶着书包站在房檐下面，小楷写不好被老师拿教鞭把手抽的面包一样，现在想起来都疼，刚才说的话都是斑斑血泪凝聚成的经验，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再发生在儿子的身上。


还有两天才能到岳州，未到岳州却先到了赤壁，这里是周瑜打败了曹操的地方，不远处就是曹操忘命狂奔的地方，既然到了这里，自然需要给儿子讲古，《三国演义》小的时候早就翻烂了，这么应景的地方怎能不给孩子们讲一出七星坛诸葛祭风，三江口周瑜放火的精彩段子，云烨坐的高高，一家老小搬着板凳坐在底下全神贯注的听家主讲故事。


“黄盖用刀一招，前船一齐发火。火趁风威，风助火势，船如箭发，烟焰涨天。二十只火船，撞入水寨，曹寨中船只一时尽着，又被铁环锁住，无处逃避……张辽与十数人保护曹操，飞奔岸口。黄盖望见穿绛红袍者下船，料是曹操，乃催船速进。手提利刃，高声大叫：‘曹贼休走，黄盖在此！’操叫苦连声……”


见全家老少都听得聚精会神，一会儿叹息，一会儿惊恐，辛月听得脸都扭曲了，云寿听得小脸涨红，看到这一切云烨志得意满的拍了一下手中的镇纸，只听得“啪”的一声镇纸声刚落，哗啦的又一声响，辛月怀里抱着的茶壶就掉到了地上。


还没等辛月抱怨，就听见李二的声音传了过来：“胡说八道，诸葛亮无私无畏，谦虚谨慎，深思熟虑，卓识远见，善于博采众长，乃是文臣之表率，赤壁之战乃是周郎战绩与他何干，胡说八道也能引人入胜，令朕如临其境，人家说你长了一口如簧的口舌，真是不算冤枉你，将史册该的七零八落，只为了动听有趣，那里还有半点学问人的方正。”


自己在旁边听白书还要指责这个，指责那个，不喜欢听怎么刚才不说，不阻止，偷偷的上别人家的船，满船都是女眷也不知道避讳一点。


老奶奶连忙带着全家叩见皇帝，拜见完了给扭着嘴不高兴的云烨使个眼色就带着小的匆匆下了船舱，辛月则带着那日暮和铃铛在旁边伺候长孙。一同过来的还有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长孙无忌居然也在，最后面跟随的却是摇着折扇的许敬宗。


“几天没见脾气见长啊，朕说你两句扭着嘴是个什么道理，朕看是管教的少了，让你日渐骄纵，你翻翻史书，赤壁大战里何曾有过诸葛的影子，不学无术，带路去后舱，看看堂堂的蓝田侯是怎么个奢侈法。”


这摆明了一点面子都不给啊，心里就是一万个不愿意，也得带着他们去后舱，来到了后舱，李二居然笑了起来，也不说话，一口气拿刀子把所有发黄的香蕉全割了下来，又命长孙的女侍卫爬到木桶上把剩下的荔枝全部摘了下来，这才对云烨说：“魏征弹劾你奢华无度败坏民风，所以朕过来看看，全被朕拿走你奢侈的名头算是没了，就当是进贡给朕的，怎么，还不愿意？”


云烨赶紧摇头，这已经上门硬抢了，谁敢不给，刚刚安心就听房玄龄在那边说：“陛下，您来看看这些螃蟹和巨虾，都是老臣所仅见。”


“哦，那就全部装上，今晚我们打算夜游赤壁怀古，多两样下酒菜也是好的。”仔细看看，还有什么好东西不要错过。：


魏征好死不死的瞅见了鲨鱼，眼睛模糊不清，掀开上面的网子打算凑近点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被云烨一把拉了回来，刚要发怒，就看见一条巨大的鲨鱼从水槽里跃了出来，噼里啪啦的在甲板上拍尾巴。


两米多长的鲨鱼，折腾的声势惊人，不要说被鲨鱼咬上一口，就算是被拍上一尾巴也是要命的事，长孙无忌吃惊的指着鲨鱼说：“你怎么连祸害都带到中原来了？”


魏征抖抖衣衫，对云烨刚刚救了自己一命的事毫不在乎，接口道：“这就是你们护着他的下场，据说鲨鱼惯以死人为食，残毒无比，他今日能豢养鲨鱼，明日就会豢养猛虎，书院里的熊猫成灾，百十头熊猫盘踞玉山书院不去，哈哈，真是大唐奇观。”


李二饶有兴趣的看着扑腾的鲨鱼，对魏征的话充耳不闻，熊猫是兕子的宠物，倒也怪罪不到云烨头上，只是不知道猎杀鲨鱼是不是别有一番风味。


“给朕拿鱼叉来，让你们看看朕是如何杀死这头恶鲨的。”立马就有侍卫兴冲冲的跑到前面去找鱼叉，李二见不得眼前有猛兽，一年在南山皇家猎场总要猎杀虎豹，熊罴这些猛兽，作为自己在太平年间的战绩，今日看到海中猛虎焉能袖手。


这可不行，这头鲨鱼是要治病的，不小心把鲨鱼肝脏弄坏，魏征的眼睛就没救了，孙先生已经找到了反清复明的法子，只要能制造出一个吸管，就能把魏征眼睛里的白翳吸掉，再辅以鱼肝油强力补充维生素，眼睛就会没事，虽然魏征一上船就冷嘲热讽的，但是他的眼睛，云烨是治定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三节 方正无私蓝田侯


“陛下，万万不可，这条鲨鱼是药，孙先生还等着用它的肝脏取鱼肝油，千万不敢损坏了，只能活捉。”云烨找了一根木棍把鲨鱼推到水槽边上，连忙对手持鱼叉的李二解释。


“你是要朕活捉活捉这条鲨鱼？安得什么心，没见这东西力大无穷么？”李二的脑子不知道怎么长的，谁没事会去赤手空拳的活捉鲨鱼，鲨鱼的皮肤跟锉刀似得，挨一下都会皮开肉绽，赤手捉鲨鱼，那是找不自在。


“肝脏？据老夫所知，鲨鱼的肝脏乃是剧毒之物，不知道云侯打算用这条鲨鱼的肝脏给谁治病，能让你如此上心不惜花费巨资把它活着弄回来的人，屈指可数，就是不知是陛下还是娘娘，或者老程，老牛，老秦，尉迟他们？你打算毒死这几位中的哪一位？”


这话问的李二都把眉头皱起来了，就算鲨鱼肝真的有毒，云烨已经说了是孙思邈要合药用的，就算云烨存心不良，孙思邈的人品你必须相信，剧毒入药又不是第一回听说，砒霜，断肠草用的好了一样是良药。


“魏征此言不妥，你说云烨奢侈浪费事实确凿，要说他有什么害人的心思朕还是不信的，云烨刁钻，气量小被长辈惯了一身的臭毛病，再有不是，下毒害人这种事他是做不出来的，不过朕也好奇，云烨，这条鲨鱼的肝脏你打算给谁吃。”


侍卫们按照李二的吩咐把鲨鱼用网子罩起来费力的抬进水槽，这家伙临入水的时候还一尾巴拍飞了一个。


“陛下，还能是谁，鲨鱼肝脏主要用途就是清心明目，人吃了之所以中毒，是因为清心明目的功效过于强劲所致，但是对患了重症眼疾者来说，却是最好的良药。”云烨没办法说什么是维生素中毒，只好这么解释了，说完了那些话又觉得自己委屈，于是又说：“至于给谁吃，自然是这位又是嘲讽，又是挖苦，还居心不良的魏大夫，眼睛都要瞎了，还满肚子小人心思，早知道我就不费那些事了。”


李二乐不可支，瞅瞅云烨，又瞅瞅鲨鱼，最后再瞅瞅腮帮子都在哆嗦的魏征，只觉得今日天高云淡是个好天气，受了魏征这么些年的窝囊气，转瞬间消散的干干净净，总算见着了魏征被人家指着鼻子大骂小人，还只能低头承受的惨状，呵呵一笑就走过去看那些螃蟹。


房玄龄看不下去了埋怨云烨说：“你有良方怎么不早说，老魏被眼疾困扰了两年之久，最近越发的严重，告病的折子都已经写好了，只等回到长安就递给陛下，小小的年纪心思也太重了，非要看着老魏出丑你才甘心。”


“冤枉啊，我也是在岭南听管家说长安见闻时才知道他眼睛伤了，在海上的时候忽然想起鲨鱼肝脏乃是治眼病的良药，这才命家将抓了一条，打算到长安就送到他家去，谁知道他会把鲨鱼当成我的罪状。”


魏征果然不愧是混大场面的，羞愧了一瞬间就恢复了正常，朝云烨拱手一礼之后说：“不论如何，魏征谢过了云侯美意，只是老夫还想问一句，为什么？”


这个问题不但魏征想知道，李二也想知道，周围那一群人都想知道，只有许敬宗轻摇折扇，似乎智珠在握。


“为什么，有什么为什么的，这个世界上拿来那些为什么，你是陛下的臣子，我也是陛下的臣子，我们同殿为臣这么些年了，虽然政见不同，互相攻讦为常事，我却从未把你魏征当成恶人看待，只认为你是一个食古不化的老顽固，估计在你眼中我也不算是什么好人，政见归政见，你病得海枯石烂的时候，我有能力，有办法治好你的病，难道还要袖手旁观不成？不管不顾这种事我恩师没教过我，娘娘当年也没有教过我，魏征，你质疑我的人品也就罢了，现在难道连我的教养也要质疑不成？”


云烨越说越气，声音也越来越大，说完最后一句，直接拂袖离去，去陪着皇帝继续抢劫自己家。


李二回头打量一下云烨说：“还行，没让朕失望，有这样的行为，就算奢华些对你的人品也是无损的，总算是从你身上看到了一点教化的影子，不错，不错，皇后这些年的心血没有白费，多少能慰籍一下。”


杜如晦过来凑趣说：“老魏这个跟头栽大了，这种争执，再多些，就是我大唐的福分，陛下这些年不断地教诲群臣和睦，如今已有鲜花盛开，臣为陛下贺！”


长孙无忌大笑着对魏征说：“老魏，看好你的鲨鱼，孙先生就在青雀号上，你的眼疾日渐严重，耽搁不得啊，到了岳阳，你还是在静室调养，请孙先生早日施术才是。”


魏征也大笑起来指着水槽里的鲨鱼说：“老夫一世英名竟然毁在一条鲨鱼身上，报应不爽，看来日后，再要弹劾云侯的时候，还需再三审慎，直到没有漏洞再行之。”


长孙笑的开心把云烨唤过去拍拍他的手说：“就知道你不是一个无情的人，人呐，只要骨子里不存着害人的心思，就是好人，本宫多年的教诲你终于还是没有忘怀，这就好。”


从长孙手里拿过小刀子，又割下来一些香蕉花，放在长孙的篮子里，这些花已经无法再结出香蕉来了，毕竟从热带来到亚热带，对它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娘娘，等到了晚膳时节，弟子用这些花朵给您炒一盘子肉丝，那才是无双的美味，远不是螃蟹，龙虾，这些海中的食物能比拟的，要说奢华，它才是，不瞒您说，陛下他们在这里不断地搜寻，却把最美味的一样东西没找出来，等到陛下他们搜寻结束，咱们师徒邀上青雀带上小火炉，泛舟赤壁之时，弟子拿炭火烤了请您尝尝，晚膳救进些花朵肉丝就好，否则吃的杂乱，会影响美食的品鉴。”


长孙轻笑着点头转身就对皇帝说：“陛下，今晚妾身要带着青雀和云烨这个学生夜游赤壁，赏月怀古，不知可否使得？”


李二瞅了一眼云烨说：“也好，你们自己找乐子去吧。”


许敬宗感觉自己被抛弃了，悄悄地碰碰云烨说：“这一手高啊，三年不回长安，这才半路上就来了这么一出，虽不能冰释前嫌，但是过安稳日子还是没问题的。


帮帮忙，你找个空闲和陛下说说，把我要回书院继续当学监去，中书侍郎这个位位就不是人能干的，我一天到晚的赔笑脸已经赔出毛病来了，现在就算哭也是一副笑脸。


日子过不成了，顶头上司房玄龄不待见我，后面裴家的老大总是惦记我的位子，我不小心写错了一个字，都被房玄龄臭骂一顿，老夫今年四十有三也是要脸的人啊，上司一点脸面都不给啊，满朝文武都以为我是幸进，是靠了马屁文章上的位子，中书侍郎的位子迟早会被裴老大抢走，我要是被外放刺史，可就惨了，赶紧想办法，我不想离开长安。”


千古大阴人活的如此凄惨，这是云烨没想到的，一个鲶鱼一样滑溜的人在李二的朝堂上是没有什么地位的，现在的朝堂上，要嘛就是能臣，要嘛就是直臣，最不济的也是干臣，皇帝现在事事要求正大光明，因为他已经没有耍阴谋诡计的必要，想要干什么就直接下令，命令不听，大军就过来了。


李二是一个心胸非常豁达开放的君主，一直标榜对内行孔孟之道，对羁縻州施行王道，对外国施行的是霸道，按照许敬宗的理解，李二所谓的孔孟之道就是先好好的劝说，劝说不听就会有大军碾过来，所谓的王道就是大军开过来之前和你打个招呼，最吓人的就是李二的霸道，大军想什么时候开过来，就什么时候开过来，砍完脑袋之后才评估这个脑袋砍的对不对，之前光顾着砍了。


这样的朝堂根本就没有许敬宗这样的阴人活动的余地，从刚开始升官的喜悦中清醒过来后，惊恐的发现自己这只狐狸的周围不是猎狗，就是豺狼，作为异类小命随时不保，现在只想跑回书院这个狐狸洞里去，蜷着尾巴继续睡觉，说不定一觉醒来之后就会看见一只九尾狐狸坐在皇位上叱咤风云，这个时候才是狐狸的天下。


许敬宗很可怜，那只九尾狐狸不去抢皇位了，而是瞄准了玉山书院的最高领导权，也不知道能不能斗得过那只九尾狐狸，估计不成，因为九尾狐狸的师父从一开始就打算把书院交给她，没准备交到许敬宗手里。


皇帝抢劫云家完毕就带着爪牙离开，长孙和许敬宗留了下来，眼看着云烨从土里刨出很多的黑黑的土疙瘩，小心的装进篮子里，又从旁边的木桶里捞上来好些只有一扎长的小鱼，对长孙说：“娘娘，这才是无上的美味，余者不足以论。”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四节 倒霉的曹操


开着大帝号这样的巨舰去赤壁怀古，也就李二这样土包子能干的出来，长孙津津有味的看着云烨做准备，李泰轻车熟路的把腌制好的鸡翅膀用荷叶包好放进竹篮里，云烨正在小心的给玉米棒子上涂抹荤油。


这种事必须要自己做才有趣，辛月忙着往竹签子上穿着蔬菜，长孙看见辛月把辣椒和韭菜也穿到竹签子上，想问，又住嘴了，学着辛月的样子往竹签子上串蘑菇。


“这种事情交给下人做就是了，为何要亲自动手？”长孙终于忍不住了，悄悄地问辛月，辛月停下手里的活，认真的回答说：“妾身的夫君说游玩与嬉戏其实就是生活的一种，需要自己从头到尾的加入，事事假手他人，就少了乐趣，其实妾身也以为我们的游玩从现在就已经开始了。”


长孙笑着点点头非常认同这一说法，寂寞的皇宫如果不自己找一些事情做，怎么能挨得过那漫长的日出日落。


一艘中型船只缓缓地靠到公主号上，此时日头正从远山落下，橘红色的天光，半明半暗，正是出发的好时候，冬鱼稳稳的掌着舵，长孙，辛月，李泰，云烨，还有自己跟上来的许敬宗，一群束着板肋，背插两把长刀的女侍卫轻快地跳了上来，这是她们头一回随着皇后夜游，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尤其是船头那俩盏大的过份的灯笼。


船缓缓的驶出水寨，后面立刻就有三艘艨艟悄悄地跟上，云烨装着看不见，抬头欣赏已经出现在天边的那一弯上弦月。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扫平河北，北征三郡乌桓，消灭袁氏残余。建安十三年元月，曹操回到邺郡，造玄武池训练水军，准备南征，统一天下。


建安十三年秋七月，曹操率大军十余万南征刘表，八月，刘表病死，九月，曹操到新野，刘琮投降，曹操兵不血刃取得荆州。


刘备败走长坂坡，被曹操派遣的精锐骑兵追上，刘备军主力被歼灭，刘备侥幸逃到夏口，与关羽、刘琦等汇合。


与此同时，孙权的使者鲁肃与刘备取得联系，刘备派诸葛亮为使前往孙吴，准备联合抗曹。诸葛亮以高明的外交手段成功缔结了孙刘联盟，联合抗曹。


孙权派都督周瑜统率吴军精锐三万人，迎战曹操于乌林、赤壁。建安十三年十二月，周瑜先长江水战挫败曹军，紧接着在乌林火攻，曹操败走华容，引军北还，失去了统一天下的良机，真是可惜可叹啊！”


船未到赤壁，许敬宗看着辽阔的江面已经在大发感慨，不愧是靠嘴吃饭的，简单几句话就把当时的史实说了个清清楚楚，最后的哀叹也不知道是在哀叹自己还是哀叹曹操，据云烨对许敬宗的了解，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曹操的坟墓在那里，如果有机会能去盗墓是个好主意，至于激扬文字，臧否人物他一向没什么兴致，这种事情有时候很得罪人，说不定那位大佬就会和历史人物拐着弯的沾亲带故，人家下手收拾自己的时候，还不知道哪里得罪老人家，得不偿失的事情他从来不做。


半明半晦的美景已经让人陶醉，再加上许敬宗醇厚的男中音讲述历史，所有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趣，长孙依靠在锦塌上，显得极为慵懒，辛月坐在下首轻轻地替她捶着小腿，三个男人隔着屏风坐在另一侧，各自端了一杯酒，想自己的心事。


天上新月如钩，地上乱山如龙，一脉江水滔滔，人坐在明处，远山近树隐在暗处，不必酣战，已然身在局中，遥想想四百年前的那场苦战，一场大火将曹操的万丈雄心化为灰烬，自此之后，曹魏再无南征之力，只是便宜了孙刘，好好地九州大地被生生的割为三国。


人口也从汉末的五千万降到了七百余万，云烨不由得拍着甲板说：“‘马前悬人头，车后载妇女’、‘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曹操该死，周瑜该死，诸葛村夫更是该死。”


“何解？”长孙的声音轻飘飘的传了过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倒是有该死之道，周瑜少年雄姿英发难道不该是你们欢喜的人物吗？怎么说起该死的话来了。”


云烨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说：“曹操输了不该输仗，周瑜打赢了不该赢的仗最后给了刘备不该有的机会，导致的结果就是死了几千万百姓，所以都该死。”


许敬宗悄无声息地往外挪了一点，李泰干脆横躺在甲板上说：“你有什么办法，往事如同东流水，一去不返，谁都改变不了，你这么说我还不愿意呢，要是曹魏得了天下，我们家怎么办？”


糟糕，怎么总是忘了李家就是五胡中的一支，果然长孙的声音又飘了过来：“嘴上没遮拦，我看你是得意忘形了，自己能吃几两饭都忘了。”


“没有，我只是怜惜江东二乔，魏武一代人杰居然无缘一见甚憾之，白白修筑了铜雀台，真是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龌龊！”长孙不耐烦的翻了一个身说道：“既然你有了作诗的心思那就做吧，你是一个能凑句的，青雀一向才高，侍郎也是倚马可待的鸿儒，本宫洗耳恭听。”


“这有什么难得，你怜惜曹操，我就作一首驳斥曹操的诗你听了，帐前斫案决大计，赤壁火船烧战旗。若使曹瞒忠汉室，周郎焉敢破王师。”


许敬宗抚掌赞叹道：“殿下果然高才，若使曹瞒忠汉室，周郎焉敢破王师。这两句道尽了盛衰的来由，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曹阿瞒挟天子以令诸侯不臣之心昭于天日之下，将士自然不会卖力苦战，周瑜挟天时地利人和焉有不胜的道理，真是好诗。”


长孙也出言赞叹，就差跑过来抱着她儿子亲两下，那些女侍卫也不断地起哄，许敬宗的阿谀之态更是令人作呕，一首三扁四不圆的破诗居然能引起共鸣，真是怪哉。


许敬宗见气氛已经热烈起来，摇着折扇也是口占四句：“赤壁横岸瞰大江，周瑜于此破曹公。天公已定三分势，可叹奸雄不自量。”


花花轿子人抬人，长孙自然是深谙此道，更何况许敬宗露骨的把曹操比作了奸雄，整首诗非常的符合煌煌正气，遂命人记录下来，并且夸赞了许敬宗一通。


“云烨啊，到你了，好好作一首诗，本宫今日心情甚好，你要是敢毁了本宫的好心情，你试活着。”


面对长孙的恐吓，云烨毫不在意，了不起不做那些奇怪的诗，但是二乔怎么样也是要说一说的，杜牧做的那首诗不错，就拿来用用，早就预料到了，冬鱼今天傍晚的时候就给云烨从大江里找到了一把生锈的铁枪头，以为侯爷是要留个念想，哪里会知道侯爷根本就是为了自己作诗方便，人家杜牧做这首诗的时候都捡了一个铁枪头，自己不能不捡，否则就不应景，作诗么，就是一个应景的事，云烨拿出铁枪头随意的拿抹布擦擦张口道：“折戟沉沙铁未消，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你迷在二乔的念想里出不来了是不是？你看看，辛月，那日暮，铃铛那一个不比二乔美貌，你一气得了三个还不满足，怎么还这么没出息，本宫就不相信，二乔能美貌到那里去，吴侯孙策的爵位也就与你相当，能讨到什么样的美人，没出息。”


云烨刚想辩驳一下，远处就传来喧天的锣鼓声，一艘灯火通明的巨舰从拐弯处驶来，甲板上人影绰绰，怒喝声，叫骂声，兵刃撞击声，宫人的尖叫声响成了一片，最离谱的就是居然还有战马的嘶鸣声，船头有一巨汉将一只铜锣敲得震天响，却不是程咬金是谁？


长孙头疼的按按太阳穴，皇帝的酒宴就是这个样子，她见得多了，都说皇家的酒会应当庄严肃穆，撙节守仪，可是只要有那些武将的酒会，大抵都会变成这个模样，最后都会变成狂吃海塞的聚会，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皇帝夫君，他认为只有这样的才能彰显自己与将士们亲如一家，这都是带了一辈子兵将留下来的后遗症。


才准备命冬鱼把船驶开，离他们远一些，就听皇帝在大声说：“皇后怎么才到此处，朕已经游览完毕，甚是欢心，你且等等，朕这就过来。”


皇帝今晚上也没穿冕服，就是一身暗红色长袍，下摆还掖在腰带上，刚才也不知道是在和谁角力，李二自诩跳舞名家，角力高手，上次云烨和颜之推胡乱敲钟被李二发现后，又有了曲有误，陛下顾的美称，所以没回酒宴上都会且歌且舞，尤喜唱“这边走，那边走，且饮金樽酒，这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这样的淫词滥调，自从云烨喝醉了唱了一回，就变成了他的。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五节 原形毕露


长孙很紧张，虽然这里江面开阔水流平稳，但是明显喝高了的李二要从高高的大帝号上下来，乌漆吗黑的也有一定的危险，想要出声劝阻，就看见断鸿已经把缆绳抛了过来，冬鱼赶紧截住，拴在柱子上，担心的看着打算要滑过来的李二。


还好，大帝号上还有几个酒没喝醉的家伙，抱着李二的腰不准许他滑，最后请李二坐到救生的小船上，用绞盘将李二还有其他几个人坐着的救生船放到水面上，慢慢划了过来。


李二上了船就看见长孙铁青着脸跪谏：“陛下为了过船与妾身相见，竟然于夜间在大江上荡小舟，此情此意妾身心领，陛下身系大唐一国之重焉能轻易涉险，妾身宁愿死了也不愿意见到陛下如此大意。”


房玄龄也下拜说：“古人云，夜不过舟，怒不兴兵，陛下确实孟浪了。”


“哈哈哈，朕一生经历过无数艰难困苦，小小的舟楫有何难哉，不过皇后与房卿说的在理，朕今日多吃了两杯酒，见皇后在小舟上与青雀，云烨，许卿诗唱相和悠然自得，而朕却在与一群粗汉角力，未免辜负了这良辰美景，心向往之之余未免粗心大意，下次决不再有此事。”


见皇帝认了错，并且做了保证，众人这才高兴起来，辛月带着那些女侍卫重新拿来了坐垫，又给皇帝抬来了软榻，夜宴这才开始。


许敬宗将自己三人刚刚做的诗一一给后来的几位说了一遍，只听李二说：“依我看，还是云烨做的意境高了一筹，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确实是难得的佳句，战事就是充满了偶然，有谁知道朕当年的第一次冲阵不是自己驱马前行，而是朕的马槊不小心碰到了战马的眼睛，原以为没有准备好的冲阵会失败，谁能想到朕的初战竟然大胜而归，宋老生也被朕的马蹄踏为齑粉。仗还没打是胜是败天知道，不如想想四百年前的佳人比较有趣。哈哈哈哈哈。”


李二这明显是喝高了，长孙伺候着他用热毛巾擦了一把脸，拍了拍脸颊的李二对云烨说：“刚才只顾着喝酒了，晚饭都没吃几口，把好吃的端上来，朕知道你藏了私，快快端上来。”云烨刚刚将炭火炉子烧旺，就听到李二的叫嚷，叹息一声让李泰给他们把茶水端上去。


李二端起茶碗，忽然问云烨：“这是漱口的还是喝的？说清楚，上次招待冯盎害得朕陪着喝了一盆子洗手的茶水。”


此话一出，长孙顿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房玄龄这群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李二知道怎么把场面搞活。


“陛下高见，这就是用来漱口的，不过喝了也没什么不妥，都是上好的茶水，只要是为了去您口中的酒气，马上有美味给您奉上，就是您已经喝了很多荤酒未免有些遗憾，这样的山上奇珍，口中滋味一杂乱，就难以品味它最佳的滋味，可惜，可惜。”


李二咕咚一声喝了一大口茶水，又含了一口茶水使劲的漱口，云烨说马上有好东西吃，必然不会错的，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王珪，都是有样学样，魏征有眼疾晚上跟瞎子一样，所以没过来。


李泰从竹篮里拿出两个黑黑的球状物，用自己的小刀子削成薄片，云烨在一块铁板上放了一块油脂，把那些薄片放在铁板上煎，稍微一变色就立刻夹出来，撒上一点点盐，就端给了李二和长孙，旁边要试吃的太监刚要过了来，就被许敬宗推到一边去了，自己取食了一片，只觉得鲜香满口，回味无穷，闭上眼睛感觉自己的味蕾发生的每一种变化，好半响才睁开眼睛说：“绝妙，此物不宜多食，多食则折寿。”


“果真如此？”李二夹起一片放进嘴里，也闭上眼睛品味，吃完一片，又吃一片，等到他准备吃第三筷子的时候才发现盘子里已是空的了，云烨刚才就煎了三片。


李二遗憾的放下筷子说：“许敬宗说的不差，此物确实不宜多食，朕刚才连食两口，已经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一口香浓，两口回味无穷，这第三口不食也罢，云烨，把剩下的都做了，请诸位爱卿品尝，给朕一碗饱腹的食物即可。”


云烨点点头松露这种东西确实不是连续吃的东西，吃一两片也就够了，没有接着煎松露，而是取过一个饭团，用火腿鸡蛋，玉米粒，青豆，辣椒，青菜炒了一碗什锦炒饭，端了上去，而后才开始继续煎松茸。


李二吃了一口炒饭，不断地点头，对房玄龄说：“这一碗饭，用料也就一般，但是朕敢说，这就是一种奢华，人常说云家的锅盔都比别人家的好吃，朕算是见识了，原来奢华也需要本事，你我都没有这种本事。”


房玄龄点头称是，这样的奢华谁能说出不是来？一碗隔夜的冷饭，到了人家手里都会变成美食，确实无法想比。


云烨数着人头，煎松露，给了皇后两片，其他的人一人一片，就连侍卫宫女，太监都没放过，总之一人一片，他需要借助这些人的口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传递出去。


李泰亲自动手给母亲炒了一碗炒饭，剩下的就交给了云家的厨子，这么多人也享受不起侯爷和王爷的厨艺。


云家的生活胜在精致，这是别人家比不了的，那么他们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豪奢，大家族大门阀拼了命的往家里捞钱，只进不出，跟貔貅一样，李承乾已经被钱荒折腾的精疲力竭了，通票的印制已经出现十枚银币面值的通票了，再这么下去，钞票这个洪水猛兽就要出现了，如果等到这些人明白，只要自己不断地印制通票，大唐就有花不完的钱财的时候，那就完蛋了，大唐钱庄就会轰然倒塌，老百姓在丰收之年卖儿卖女的惨景就会出现，然后就会出现大唐朝廷的信誉彻底完蛋的事情，老百姓再也不会相信皇帝说的每一个字。


到时候有军队都不知道该去镇压谁，因为通票那个时候一定发的满世界都是，大家只能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社会，必须把这些地主老财手里的钱弄到钱庄里去，否则后果非常的可怕，这个秘密云烨给谁都不敢说，包括李承乾。


严肃的吃完了饭，大家就随意的弄点烧烤，辛月忙着给长孙烤，云烨伺候皇帝，夫妻二人弄得身上全是炭灰，这让云烨想起了后世卖羊肉串的夫妇，就是自己目前的情形。


钱庄是自己弄出来的祸害，原来只是想方便一下天下商贾，不用带着大车的铜钱四处奔波，谁知道经济这东西它有自己的固有规律，只要你推动它一下，它就会沿着自己固有的轨道前进，先是出现了存款，然后就很自然的出现了放贷，慢慢的人们知道各地粮食的价格不一，兑换货币的比例也不同，于是出现了炒通票的家伙，再他妈的下去，就会出现最原始的期货，然后股票这个魔鬼就会跳出来。


云烨非常担心有一天李承乾和自己商量大唐股票交易所成立的事宜，如果到了那一天，云烨绝对会带着全家跑的远远地，到一个没有人烟的荒岛居住，因为没有人会和他说起股票这种上辈子吞噬了他半辈子积蓄的恶魔。


别人都吃的兴高采烈，李二甚至自己给皇后烤了一棒子玉米，只有云烨的心里冰凉如江水，自己已经黔驴技穷了，上辈子就对经融非常的陌生，这辈子却要指导大唐的经济建设，肚子里的那点货已经被掏的干干净净，要是后世的经济达人知道了这种情况，卑鄙些的会狂笑着掏空大唐土著的每一文钱，善良的绝对会立马要求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社会，这样做，也比任凭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家伙胡乱指挥的强一百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虽然没有杨洪基那样中音嗓子，云烨在凄凉的心境帮助下，还是几乎完美的诠释了这首《临江仙》，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好一个都付笑谈中，文学作品可以这么说，放到实际操作中，几乎不可能，也不敢。


后世太宗说“摸着石头过河。”老天爷，这句话有多可怕知道吗？辛亏他老人家摸索成功了，虽然交足了学费，还是磕磕绊绊的过了河，要是万一过来洪水。或者河中间有一个大坑，后果天塌了！


“云烨，这曲子不错，但是朕怎么听出了浓浓的隐世之意？这可不好，大唐如今日新月异，正需你们这样有才干的大臣辅佐朕一起将大唐变成前所未有的盛世，小小年纪就生出老人心思可不好。”


李二夸赞了云烨的歌，却不喜欢那股子老人味，这怪得了谁，云烨这时候的心情绝对比杨慎被赶回家的心情还差。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六节 崩溃


都说智慧高的人欢乐就越少，云烨现在就是如此，智慧说起来就是一个眼光长远与否的问题，云烨不需要太高的智慧就能看的比一般人远得多。


能力大责任也就大确实不是一句虚言，比如现在这个时候，别人都在纵酒狂欢的时候，云烨心中苦涩的就像刚刚吞了一大口黄连。


皇帝吃烤串的样子和普通人别无二致，吹起牛皮来也一样是无边无沿的，只要看长孙尴尬的脸就能瞧出端倪，皇帝这个时候一定是在吹嘘自己百骑破万敌的往事，只不过敌将的等级越来越高，丝毫不顾程咬金那时候已经归降的事实，硬是说被自己一马槊击下战马，如果不是投降得快，脑袋早就多了一个窟窿。


李二喝醉的时候最喜欢拿程咬金说事，反正要想从他嘴里知道那段史实，首先就要把程咬金这个投降了八百遍，又反叛了八百遍的家伙先去掉。


新月如钩也勾不起大家的诗性，赤壁上的倒影杂乱，水面喧嚣，李二咆哮着要大帝号攻击那段赭红色江璧，断鸿拿着令牌踩着缆绳就上了大帝号。


于是，道道火舌直扑江璧，火药的威力在夜晚显得更加强大，火药爆炸开来的美丽火花，让所有人迷醉，道道银蛇接连不断的带着尖啸撞击到江璧上开出了最美丽的花朵，这是人世间从未有过的灿烂。


云烨无奈的把玉米棒子拿起来咬一口，他明白，焰火这东西已经呼之欲出了，冬鱼哇啦哇啦的大叫着解开和大帝号的牵绊，驾驶着平底船快速的离开，当别人都在欣赏灿烂的烟花的时候，冬鱼发现崖壁塌了。


比房子还大的巨石接连不断的砸进长江，掀起来滔天的水浪，李泰玩命的护住他老子，云烨大声的喊着让所有人抓紧，免得被浪头把卷走。


冬鱼不愧是吃水上饭的，当大浪侵袭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船头对准了巨浪，这样的巨浪对于大帝号来说自然不算什么，但是对小船差点就算是灭顶之灾了。


等江面平静下来以后，冬鱼已经满头大汗了，如果船上没有那么些贵人，他会大笑着面对这样的危机，因为有贵人的存在，他才会如此的小心谨慎。


长孙恭请李二上大帝号，她自己也跟着上去，再被李二这么玩下去，这条船迟早得散架，李二的任性，会在不经意间将大家都陷入危险的境地。


“小小蚱蜢舟怎能经得起蛟龙玩闹，朕只不过想看看军器之威，没成想差点完蛋，哈哈哈，诸卿，我们还是去大帝号上饮宴，那才算是船。”


转瞬间，李二就带着人坐着竹筐上了大帝号，把小船留给了云烨夫妇，辛月刚才吓得要死，这个时候脸上还带着泪痕。


云烨吩咐冬鱼离开大帝号，向星光深处漫溯，这样美好的夜晚，就此折回太可惜，辛月强忍着对黑暗的恐惧，陪着丈夫走向恐惧的未知前行。


带上船的三个仆役快速的把凌乱的甲板收拾干净，云烨扶着辛月，让她依靠在锦榻上，他自己站在船头伸开双臂想要把漫天的繁星拥入怀中。


多久没有看过如此纯粹的星空了？有心情的时候没有机会，有机会的时候却往往没了心情，感谢李二啊，他带走了烦躁和喧嚣，把如此纯粹的一片星空留了下来。


现在看到的星光，不知道是星星多少年前才发出的，这个理论奇怪的和自己一样，或许这些柔柔的星光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


泪流满面却不知如何诉说，纵把栏杆拍遍世上无知音。


葬在星光里该是最美的迷梦吧！


辛月恐惧的发抖，就在刚才的一瞬间她感觉夫君像是要融进星光里，像是要远离自己，跌跌撞撞的跑过来牵住云烨的衣角，大声说：“不准你离开！”


“我能跑哪去？我哪都去不了，总是要守在你们身边的。”云烨将辛月拥进怀中低声的呢喃。


“夫君，我们回去吧，我好怕！”


“怕什么，这里是古战场，到处都是人有什么可怕的，百舸争流，处处厮杀，火鸦飞于天际，箭矢宛如急雨，你有没有听到那些将士临死前的悲号，有没有看到残缺不全的肢体在血水里荡漾？”


辛月更加的害怕，紧紧地抱住云烨似乎要钻进他的身体，云烨拍着她的肩膀说：“不怕，你夫君我是水军大将军，他们不过是我的部下而已，见到你应该行礼。”


“回船！”辛月脸色狰狞的对冬鱼下令，他发现夫君很不对劲，像是中了邪。


“哈，死尸堆积在大河岸边，鲜血流满了长城的洞窟，无论高贵低贱都沦为了枯骨，鼓声低弱啊战士力竭，箭已射完啊弓弦断，白刃相击啊宝刀折，两军肉搏啊生死决。鸟儿无声啊群山沉寂，漫漫长夜啊悲风淅淅，阴魂凝结啊天色昏暗，鬼神聚集啊阴云厚积。日光惨淡啊映照着短草，月色凄苦啊笼罩着白霜。这就是我看到的赤壁。”


辛月见夫君疯的越发厉害了，不停地催促冬鱼早点回去，也不知是那一路魔神侵扰了夫君，需要早点回去治疗。


云烨长长的吐了口气，又如同将要溺死的人一般贪婪的吸气，如此几次之后，紧绷的肌肉才变得松弛笑着对辛月说：“我没事，就是心里不痛快，压抑的久了胡乱发泄一下，用不着担心，战场上的孤魂野鬼不敢对我如何。”


又吩咐冬鱼不必急着赶路，慢慢往回走就行，把辛月横抱起来在她耳边小声的说了一句话，惹得辛月不住的捏着拳头砸他，身子却在逐渐变烫。


大帝号上依然锣鼓喧天，这一场饮宴不到明日天光不会停止，云烨却需要早点回去睡觉，怀里媚眼如丝的美人儿已经在拿指甲掐他了……


云烨第二天起的很晚，饶是这样，水寨里依然静悄悄的，只有巡逻的艨艟不断地穿梭在水面上，大帝号不动，别的船也就不会动，行程安排都是皇帝自己亲自做的。


“夫君啊，咱们什么时候到岳州啊，现在离岳州就剩下不到两天的路了，陛下为何不走了，妾身还想去看看咱家在岳州的产业，如果还行的话，以后过几年就该看看，没有咱家的人守着，妾身总是觉得不放心。”


云烨把一只钗子胡乱的插在辛月的头发上，自从昨晚发了癔症，辛月就不允许云烨离开自己的视线，昨晚的荒唐也被她说的很有神话色彩。


“夫君要学祖师爷爷那样上天？”那日暮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搬着丈夫的头看了一会噗嗤一笑，然后就说：“才不会呢，夫君这么疼我，要是上天一定会带上我的。”


辛月没好气的扭了那日暮一把说：“别的女人都很注意从不吃过多的东西，你倒好，一天到晚的往嘴里塞吃的，快吃成猪了，你看看这俩块肉，还有屁股，谁家女人长成你这样子。”


“夫君喜欢就行，宦娘说了，女人家讨好自己的夫君就好，你说是不是夫君？”那日暮嚣张的把云烨的手按在自己鼓腾腾的胸脯上向辛月示威。


“带你上天？就算是夫君能上天也会被你拽下来。快去看着孩子们，这是船上，不是家里，少了一个就拿你抵命。”


辛月和那日暮吵架的时候云烨一般都是不吱声的，没办法吱声，至于昨晚，是不是要上天自己很清楚，只不过是神经崩溃了而已，嘴里说的什么自己都不知道，纯粹是无意义的呓语，这是大脑在抗议，最原始的硬件上要运转奔腾就是这个下场。


现在好了，大脑重装了以后又能够好好地运转一阵子，岳州！李二此行的最大目的就是来看看两湖开发的结果，大帝号不过是他的一个大玩具而已。


免了三年税，民间应该沉淀了大量的财富，李二驻马于此，就是在等待自己的情报系统把岳州最新的情报送过来，只有看过这些表面上看不到的情报，李二才会有的放矢的视察岳州，作为自己登基以来最大的建设项目，岳州的成败非常的具有指导意义，他必须确定自己看到的都是真实的，抱着最好的希望，从最坏处着手，大人物都是这德行。


云家留在岳州的管家老姜远远地迎了上来，主家已经到了赤壁，就停留在了那里，这让老姜非常的紧张，早早的带着程家，牛家，秦家的管家一起过来，想听听主家对岳州产业的经营到底有什么不满的地方。


云烨放下账簿说：“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你是咱家的老人了，这点信任还是有的，主要是陛下，他不走，我们谁都走不了，无非就是在等岳州的消息，等到陛下对岳州已经有了一点书面上的认识，才会继续前行。


就算是有错，也和咱们家无关，我的岳州刺史早在三年前就去职了，有过错也是关庭珑他们来背，与咱家没关系，云家现在要的就是这样不显眼的悄悄存在。”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七节 富裕的云家


“你们来的正好，要不然我就要派人去通知你们，你们立刻就回去，把云家，秦家，程家，牛家，尉迟家所有店铺上的家徽去掉，能关门的就先关门，陛下巡查岳州的这段时间，我们不做生意，被陛下看见不好。”


云烨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四位管家都愣住了，相互对视一眼之后，老姜拱拱手说：“侯爷，去掉家徽不难，老奴回去以后就能做，可是关门就难了，咱家的铺子很多，雨花街上的三成铺子就是咱们五家的，卖的都是稀罕的南北杂货，以及西边传过来的檀香，最近又多了香料，如果全部关门那条大街就没人了。”


云烨倒吸了一口凉气，岳州城是他自己设计的，雨花街是个什么位置他太清楚不过了，就是这条街把内城和外城隔成了两个世界，内城区都是勋贵和豪商们的住所，皇帝的行宫也在独龙山底下，从雨花街朝东穿过去就是岳阳楼的所在地，往西就是承运门码头，岳州刺史的治所就在雨花街上，过一条街就是常乐山军营，军营旁边就是岳州府库，如果按照地段来算，绝对是岳州城的精华所在。


自己当初匆匆忙忙的离开岳州，对这些小事并不在意，管家的账簿也总是由辛月审核，对辛月来说只要有大量的盈利就成，至于别的事情都是云烨该考虑的，自己想到了五家人的店铺规模一定不小，绝对没有想到他们能占据小半条雨花街，要知道这条街足足有三里长。


这还怎么关门啊，只要关了门李二看到萧条的街市不怀疑才出鬼了，更何况现在已经有人在替李二收集情报了，雨花街的情况他不可能不知道，云烨现在唯一的祈求就是五家的店铺不是雨花街最大的。


“街上最大的商家是谁家的，不会是我们几家的吧？”云烨抱着一丝侥幸匆匆的问老姜。


“不是，咱家的买卖在岳州也是数得上的，但是最大的一家绝对不是咱们，奇怪的是老奴等人不管如何打探，也没有弄清楚恒顺号的东家是谁，起了两次纠纷，咱们并没有占到便宜，甚至还吃了一点小亏，还有一家泰和号老奴发现似乎与魏王府有纠葛，这两家是最大的，剩下的，长孙家的和丰，河间王家的东升，房相家的乾顺，杜相家的连升，都是和咱家的云丰号差不多大的买卖，这条街上真正的买卖家就咱们这些人。”


云烨这才送了一口气，不是最大的就好，长孙的爪子伸的老长，拿恒顺号当幌子搂钱，李泰的泰和号，名字是和云丰号一起起的，怎么这家伙的买卖做这么大？


“那就是这，你们回去以后就把徽标去掉，这些天尽量的降低价格，让这条街的买卖兴隆起来，既然躲不掉，那就博个让利于民的名声。恒顺号以后不要招惹，咱们惹不起，如果这些天你们能把其余的那些商户弄得像黑心商户就最好了，千万记得要缴税，如果还没缴的税，回去就缴，咱家是守法的好商户，不能让别人戳脊梁。”


“侯爷放心，咱家做生意从来都是童叟不欺的，不但货真价实，招待客气，就是门口的叫花子也从来没有驱赶过，都是喂得饱饱的让他们去别处。”


“叫花子，岳州城里哪来的叫花子，侯爷我走的时候，可是给所有人都上了户籍的，总有几亩地能够糊口，更何况岳州一直缺粮，种粮食是一门好营生啊。”虽然长安也有叫花子，但是云烨当初雄心勃勃的要建设一个新城市，其中叫花子这种代表阴暗的人群，自己特意过问韩城，他和钱升信誓旦旦的说没有留下四角，崔琰也保证说没有遗漏，这些叫花子哪来的？云烨这就动气了。


“侯爷，这可不怪韩别驾和钱司马，那些叫花子就是您剿灭的那些水贼，岳州城建好了，其中一部分被远窜到了荒蛮之地服苦役，剩下一些缺胳膊少腿的没办法远窜，当地的百姓又恨这些水贼，写了万民书不许刺史大人给他们户籍，商家也不敢雇佣这些水贼，工坊里也不要，他们又走不远，只好靠着乞讨度日，每年都要饿死一些，也就是牛老爷心善，吩咐老刘给些救济，牛老爷都做了，咱们几家只好都救济一些。已经三年了，现在都吃惯了，每天到了饭点就来乞讨，讨厌得很。”


既然是全体岳州人的选择云烨就没话说了，这些水贼肆虐了洞庭湖这么些年，遭些罪没人有话说，云烨想起了那些从长安迁过来的工匠和商户，又问道：“咱家从长安迁过来的庄户现在怎么样，你说说，我总是从账本上看，看不出眉目来，这些人都是咱家的家底，千万不敢有所闪失，你们几家也一样。”


听侯爷这么问，四个管家一起笑了起来，老姜推推老刘，让他说，老刘拱手说道：“回禀侯爷，咱们家里那些从长安过来的，到了岳州那一家不是殷实人家，岳州土著比较蠢，光知道种地，不愿意进城经商，可是咱家的人就不一样了，好些都是随商队走南闯北的油子，岳州这么好的机会怎么会把握不住，铜铁巷里的岳州土著都把侯爷补偿给他们的宅子变卖了，去了城外的村子里建了瓦房，把发财的机会就留给了咱们家的人。


您现在去铜铁巷就跟在长安的昭国坊没区别，老奴现在每天早上还是习惯去铜铁巷的乡党开的羊汤铺子里喝碗汤，一天都精精神神的，羊汤就是长力气，就是这里的羊不好，太膳，周老头总说这里的羊毁了他家的招牌，幸好有香料，要不然没脸见先人。”


“咱们家的人有你们照顾自然不愁，别的人呢？我是说那些和咱家没关系的人呢？拖家带口的从长安赶到岳州，要是没个好日子过可就对不起他们了。”


“侯爷您放心，长安过来的都是有手艺的人家，到了岳州就是为了开工坊，长安的劳力太贵，开市的时间又短，这才搬过来的，官府不许把工坊开在城里，所以啊，他们都在湖边上，官府特意划出来一大块地，成立了和长安一样的工业区，只要在工业区里的随他折腾，那片地是何家的，听说何家已经在和那些工坊商量把做同一种活计的工坊合并，变成一个更大的工坊，这样做出来的东西不但漂亮，还好使，就是价格被黑了心的何家调高了两成。”


云烨笑了，在几位管家的眼里除了自己这几家人之外，只要是赚到钱的都是赚的黑心钱，既然一切安好那就行，至于在岳州城里买卖过大的这个罪过有长孙和李泰背着，估计李二也没脸询问，想发怒，先把老婆休掉，儿子关牢里再说。


“侯爷，您如果没有什么吩咐，老奴这就去内宅给老奶奶和夫人请安，问问内宅还需不需要添置些东西，老奶奶奔波了上万里路，需要好好静养才是。”


云烨点点头，见四人进入了内舱，这才从前舱出来，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美美的打了两个喷嚏，通体舒泰。


岳州的定位就是一座商业城市，处处自然与长安不同，长安作为国都需要的是庄严肃穆，和浓厚的文化气息，把长安的坛坛罐罐都搬到岳州，整座城市就会变得幽静许多，不管谁做长安府尹都会抓住这个机会改造一下城市的机能。


马周做的很绝，当初看起来好像牛头不对马嘴的清查土地，这时候才显出它的威力，清查土地是一方面，挖掘隐性人口才是他的主要目的，只是丹阳公主一家就挖出瞒报的人口两百二十五户，老薛丢人丢大了，被马周传唤到长安府衙，当着无数从吏的面被问得面红耳赤，继而恼羞成怒，当堂揪着马周的领口就把他扔到房梁上去了，没成想趴在房梁上的马周居然不生气，继续质问丹阳公主封地的人口为何会超出她的爵位能拥有人口的极限。


这时候才知道自己被人当成了吓唬猴子的那只鸡，想到恐怖的后果，薛万彻打算息事宁人，准备认个错就算了，但是他低估了马周的那根毒舌，问的话让他七窍生烟。


薛万彻还要继续行凶，结果被赶过来的宗人府的人按倒在地上噼里啪啦的就是一顿板子，李家的家主李二一丝的人情都没给老薛，堂堂国公在光天化日下受辱，估计已经超出这个莽汉子的最后心理极限，按照历史进程来看，这家伙快要造反了。


薛万彻被生生的降爵一级，现在也成了侯爷，马周收拾了薛万彻，剩下的事情就非常的顺利，长安的土地和人口都被清查了一个底掉，老程都是把偷偷把多出来的庄户安在空旷的云家庄子才涉险过关。


长孙无忌被迫退还了两千亩田土，自请处分被皇帝赦免，朝中因为土地人口超过本身爵位的过错被质问者极多，削爵罢官者不在少数，李二东征之前朝中几乎人人自危，为了讨好皇帝轻易地通过了东征的提议，魏征房玄龄苦劝无果，只好听之任之，马周成了皇帝身边最凶悍的一条恶犬。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八节 命运不同的恶犬


有了恶犬名声的马周干脆就放开仅有的一点矜持，将自己置于平民保护神的角色上，腾出手来大肆的整治长安城，久居草原的马周很清楚西域胡商对长安的重要性，特意在西市划定了胡商贸易区，让胡人在长安有了一片可以自由贸易的区域，不再受那些勋贵的压制。


他居然还三次去了玉山，请求将玉山书院的研究作坊迁到长安内城，两次被元章严词拒绝，马周第三次再来时，被怒不可遏的元章驱逐了出去，大骂他是一个狼心狗肺的野兽，并且把云烨重新给他补上的学籍彻底的焚毁，而且宣布马周为玉山书院的逆徒，永世不得再踏进玉山书院一步。


马周在书院大门外站立了一夜，第二天就回到了长安，不到秋决时期却签发了斩首令，大理寺非常不满，但是皇帝却默许了马周的行为，一十九位死囚人头落地，其中就有长孙家的一位管事，丹阳公主的贴身婢女，柴绍家的侍卫头子，这些人都是在马周清查田土人口的时候带头阻挠清查的人，马周一个都没放过。


虽然弹劾马周的奏折堆积如山，都被李二留中不发，直到这个时候，勋贵们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皇帝的主意。


长孙把自己的工坊扩大了三倍，长安工业区也再次扩大，整个南山原上浓烟滚滚宛如人间地狱，在长孙去了一趟玉山书院之后，玉山书院在长安开办了大唐最大的一家印书工坊，并且承制了朝廷邸报，自己也开始刊出第一份类似报纸的东西，不过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商家消息，再就是一些海外的见闻。


长安城的人终于有了一个新的饭碗，整座城市除了南边浓烟滚滚之外，终于恢复了往日的雍容，大度，每到清晨，傍晚，一百零八声钟鼓依然在催促人们的脚步，好像这座宏伟的城市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


马周如何云烨不打算理会，路是自己走的，既然他认为能一辈子活在皇帝的羽翼之下，也就随他去了，但是薛万彻云烨不能不管，都是吃喝嫖赌的好兄弟，眼看着他坠入深渊不管这可不是做兄弟的本分。


有时间和他谈谈，一个被老婆欺压，公主的贴身婢女都敢训斥他，总是在书房里过夜，还被大舅哥不待见，老婆犯了错都要安在他的头上，打板子训斥毫不留情，老婆偷人的时候堂堂武安县公亲自去抓奸，抓到了去大舅哥那里告状，却被大舅哥训斥一顿，最后只是把奸夫找了一个坑埋了了事，这如何能让出身敦煌世家将门的薛万彻咽得下这口气。


这回来岳州，皇帝宣他护驾，可是老薛躲在船舱里没脸见人，整天在舱房里喝闷酒，估计这家伙唯一的心思就是打算去看看自己的贴身侍女和两个儿子，然后就要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叛贼一起造反，最后被李二抓住在菜市口砍头。


他不会不清楚这个结果的，大唐军队的武器越发的犀利了，靠个人武勇冲锋陷阵的时代已经渐渐远去，作为除了一身好武艺，再无可取之处的薛万彻淡出李二的视线乃是早晚的事，旧的杀人方式总会被新的更有效的杀人方式取代，现在造反，菜市口砍头绝对是自己唯一的下场，他只不过想好好地出一口气。


又过了一个夜晚，大帝号终于启动了，今日的风很大，大帝号又张了满帆，只有公主号和青雀号能勉强跟上，剩下的船只包括以速度著称的艨艟都被远远的甩在后面，云烨看到了站在高坡上拿着望远镜往船上看的长孙冲，这家伙总是要把自己打扮的非常醒目，骑在马上大红色的披风随风拂动，一杆马朔挂在鸟翅环上，不管谁看了都会知道这是一员悍将。


云烨在望远镜里看到这家伙正在看自己，于是腾出右手把中指竖了起来朝他比划一下，很快的，云烨在望远镜里也看到了他伸出来的中指，还好，这家伙还没有变傻。不过，他老子也拿着望远镜在看他。


李二的船在江面上窜动，两岸的黑甲骑兵拉成了两条蜿蜒的黑龙，跟着大帝号往大江的上游奔驰，到了中午李二也没有停船的意思，看样子他打算今日就进入洞庭湖，越来越窄的水道似乎并不适合大帝号驰骋。


买了跑车结果和拖拉机一个速度自然不能让人满意，李二一心就想着到了洞庭湖好好见识一下大帝号真正的能力，这已经这位帝王为数不多的爱好了。


帝王的出行在云烨看来就是一次大散财的举动，每到一地总有各种土特产献上，皇帝吃一口夸赞一声说不错，于是这东西立刻就会成为贡品，赏赐非常多的钱财，直到美女也被当成土特产送上大帝号的时候，房玄龄，魏征才开始奏请皇帝不要再接受地方官的孝敬，再这么下去皇帝的南巡就会和隋炀帝下扬州没有什么区别了。


云烨只要没事绝对不会踏上大帝号一步，李二，长孙夫妇总想找自己的茬，还是少见为妙，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云烨对皇帝夫妇没有晨昏省定也成了罪过，专门派了断鸿跳到公主号上臭骂了一顿，还要云烨从现在归列，必须住到大帝号上去。


抱着枕头上了大帝号，又被长孙训斥，堂堂云麾大将军离不了自己的枕头算怎么回事，快三十岁的人臭毛病奇多。


好在自己还有一间舱房，只能堪堪睡觉，卧具就被堆在地板上跟日本人一样，一扇滑动的纸门，就当是隔断了，隔壁放个屁自己都能身临其境。


堂堂的侯爷睡校尉的卧舱很丢人，但是看到张亮只能睡在舰桥上，云烨就满意多了，船上的贵人多，自己这个侯爵在这里确实比王八大不了多少。也不知李家哪来那么些亲戚，好些老头子云烨从来都没见过，拜见了一圈的李公，还是分不清谁是谁。


这些土鳖在船上样子很凄惨，一个个脸色蜡黄，估计都是晕船所导致的，好些人的胡须上都沾着呕吐物，船舱里满是一股呕吐物的酸臭味，这样的地方怎么睡人。


到了船上云烨自然会给自己找到一出安静通风的好地方，后甲板油布下面的炮位就是一个非常好的睡觉地方，这是一架尾炮，只要不把八牛弩升起来，将笼罩炮位的木屋折叠拆开就能在瞬间变成一间最好的湖景套房，洗手间都有。


抱着卧具上了甲板喊过来一个水手侯爷我要看看你的训练成绩，现在立刻把油布掀掉将八牛弩的防护木屋建设好，十个数的时间。


不愧是自己手下训练出来的，云烨喊到八的时候一间木屋就出现在云烨的面前，见水手跃跃欲试想把八牛弩从甲板下面升上来，有这样没眼色的手下真是侯爷的耻辱，两脚踹走，这才打量自己的房间，不错，不错，就是刘进宝没有跟着上来，要不然有个跑腿的人就更加舒适了。


云烨熟练地打开木屋的一个夹板，从里面扯出来一张绷床，把另一头挂在对面墙的挂钩上，绷床足够大了，这本来就是给作战的水手作战值班的时候睡的，一般这样的绷床上能睡两个人。刚才从舱房里扯下来的纱帐蒙在射击孔上，如果没这东西，洞庭湖上的蚊子能把人活活咬死。


被褥铺好，枕头弄个舒服了，脱掉鞋子跳上绷床，身子扭一扭，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准备把这两天缺的觉补回来，身子太累了，辛月总是认为丈夫是撞了邪，需要拔除阴气，于是就造成了云烨夜夜春宵，那日暮掺乎进来以后就更加的累了，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阴气，只是身子虚的厉害，估计阳气也跑了不少。


一觉醒来精神大振，瞅瞅外面狭窄的水道已经变成了烟波浩渺的湖面，大帝号已经上了洞庭湖，没看见公主号和青雀号的影子，估计这会大帝号正在全速前进。


肚子饿得厉害，很想去前舱吃饭，可是一想到李家的那些肮脏的土鳖亲戚，就想呕吐，于是就打开脚下的八牛弩上升的舱门，一矮身就钻了下去，大帝号的厨房在第三层，攀着扶梯就下到了第三层。


厨子做梦都想不到会在这里看到大帅，刚要说话，云烨不耐烦的说：“赶紧的，饿着呢，把你克扣下来的好东西献上来就饶你不死。”


厨子嬉笑着从一个暗格里拿出来一个盆子，里面有大块的牛肉，油黄的肥鸡，还有两个蹄膀，云烨让厨子把牛肉切一盘子，两只鸡腿撕下来，蹄膀自然是要连锅端，再来两个馒头，一顿饭就解决了，把厨子珍藏的酒壶搜出来，狗日的喝的葡萄酿比云烨自己喝的还要好，这一定是克扣了皇帝的好酒，一个个都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大帅您担待，小的这是习惯了，陛下的酒壶里灌不下那么些，剩下的丢掉可惜，小的就存到这个酒壶里去了。”


“少找借口，不就是偷习惯了么，这次放过你，明天记得给我炖条鱼。”


厨子让大帅踩着他的肩膀爬上了上面的那层甲板，把酒菜装到篮子里递了上去，见大帅走了这才恶狠狠地对几个帮厨的水手说：“那个狗日的要是敢泄露大帅的行踪，老子的砍刀可不认人。”说完咣的一声就把巨大的踩到剁在菜板上。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十九节 薛万彻的公务


有酒有肉还有烟波浩渺的洞庭湖，云烨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缺了。


吃着鸡腿欣赏万顷碧波，确实是一件美事，上弦月已经变成了银盘，在洞庭的水汽蒸腾中显得非常美丽，举起酒壶和月亮干一杯，顿时感觉自己高雅了很多，月光透过纱幔，木屋子里半明半暗，没有丝竹之音，唯有云烨狼吞虎咽的声音在木屋回荡，嘴吧嗒的山响，这时候可没有辛月幽怨的目光。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由远而近，这家伙似乎心思重重，也不看看周围的环境就跪倒在甲板上向先人祈祷：“爹啊，娘啊，孩儿受不了了，长安没法待了，那个女人寡廉鲜耻，毫无皇家凤仪，与小厮偷情让孩儿蒙羞，如今已成长安城最大的笑话。


孩儿决心以死护卫自己的名声，到了那一边，您二老不要看不起我！”


薛万彻的声音，这家伙准备跳湖？云烨确定他跳湖一定会死，见到小水洼都要绕着走的人跳进洞庭湖，准没命，丹阳公主给他的打击看来不是一般的大。


他要是跳湖，云烨不打算阻拦，觉得自己了无生趣，自己结果掉自己的懦夫死了就死了，至少还能便宜洞庭湖里的鱼。


“爹娘啊，孩儿不甘心啊，百战才得来的爵位难道就这样断送了吗？大哥劝我忍，可是这种事情让孩儿如何忍？每天看到那个淫妇还要赔笑脸，我是昂藏的七尺男儿，百战军中的无敌猛将，这样的奇耻大辱要孩儿如何忍让？


原以为有了确凿的证据就能让陛下处罚丹阳，可是遭受处罚的是孩儿，八十军棍啊，一棍都没有轻饶，云烨当初挨了二十板子，就觉得了无生趣，孩儿生生的挨了八十军棍，孩儿屁股不疼，可是心在滴血啊。呜呜……”


云烨在木屋子里听得牙疼，一个狗熊一样的家伙居然呜呜的哭，实在是想不出是个什么样的场景，李渊有二十二个儿子十九个女儿，是好鸟的不多，最出挑的就是李世民和平阳公主，下来就要算李建成和李元吉，闺女里面淫乱养面首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你当初以为娶了皇家的闺女是福分，现在知道是祸害已经晚了。


“马周查出来不法的事情都是丹阳的人做的，孩儿的手下都躲在庄子上忍气吞声呢，自保都来不及，那里还会作奸犯科，可是陛下不管啊，公爵降成了侯爵，到了船上，挤在污秽的小舱房里，腿都伸不开。


心里烦闷喝了两口酒都被处罚，勒令我薛万彻不得近酒，不喝酒的薛万彻还是那个无敌的猛将么？


没路走了，爹娘，没路走啊！回到长安孩儿就将府门关上，从门口杀到后堂，一个都不放过，宰掉那个贱人而后自尽……”


薛万彻似乎已经陷入到持刀杀尽奸夫淫妇的幻想当中，把沉重的身子靠在木房子上，拍着甲板慷慨激昂。说到痛快的地方，还自己给自己叫声好，说到自杀的时候低身自泣，语不成声，见到他如此的痛快，云烨就把自己的酒壶悄悄地放在他的手边，可怜一代悍将困于心锁，居然一无所知。


手碰到了酒壶，也不想就是从哪里来的，扭开盖子闻闻喊了声好酒，一仰脖子就灌下去了半壶，长长的吐了口酒气，抹一把嘴大笑着说：“能捡到一壶好酒，这是我薛万彻最近以来最好的运气了。”


云烨叹了口气，为了让这个可怜的悍将运气更好一点，就把一只蹄膀也放在他的手边，果然，这个蠢货居然再一次感谢了上天，喝一口酒，吃一口蹄膀，非常的舒坦，一边吃一边说：“主意拿定了咱就这么干，去岳州看了欢娘和孩儿，我就回长安，丹阳生的野种也不能放过，还想让野种继承我的爵位，做梦去吧，既然我的孩儿不能继承，老子就把爵位毁掉也不便宜你们，一窝猪狗，杀干净了才痛快！”


云烨把吃剩的牛肉连盘子都送了过去，这个蠢货这才发觉不对劲，嚯的站起来，握紧了双拳，嘶声喝道：“你是谁？出来！”


“王八蛋，你从那里絮絮叨叨的要杀掉公主全家，害的老子在这里帮你把风，还要配合你的心情供你酒肉，现在知道抖威风了。”


听见云烨的声音，薛万彻一下子就崩溃了，抱着头蹲下来呜咽着说：“哥哥的丢人事你都知道了？也好，反正你回长安也会知道的，活不成了，哥哥我活不成了。”


云烨把薛万彻推进木屋，把自己的酒壶塞给他，自己拿着厨子的葡萄酿，碰了一下说：“别的事都能马虎，你怎么知道公主生的孩子不是你的？这是要弄清楚。”


“弄什么清楚啊，公主刚刚有身孕的时候你知道哥哥我多开心么？可是孩子出生以后我就开心不起来了，怀孕七个月就生下一个八斤的大胖小子这种事你信不信？”


云烨艰难的摇摇头说：“我家小妾也生了一个不足月的孩子，只有四斤多，孙先生说先天不足，好不容易长到三岁了，还是头发黄黄，身子瘦弱。”


薛万彻苦笑着说：“这就对了，不足月的孩子先天不足，可丹阳生的那个孩子八斤多这也就罢了，我薛万彻有胡人血统，头发天生卷曲，眼珠淡黄，欢娘给我生的两个孩子也是如此，头发卷曲，眼睛虽然比我的黑些，可是还能分辨出胡人的一些特征，丹阳生的那个眼珠漆黑，头发也不卷，要知道她李家也有胡人血统，生出来的孩子没有半点胡人的样子，知不知道，我大哥生的几个孩子和欢娘生的那两个孩子很像，所以欢娘生的俩孩子才是我薛万彻的种。说七个月其实都说多了，七个月前我还护卫着陛下在渭水行猎，整整三个月我都不在长安，你说这个孩子会和我薛某人有关么？”


云烨被这个粗人问得哑口无言，这家伙从遗传学，医学上完美的诠释了丹阳公主偷人的事实，再加上后抓住丹阳和小厮偷情的事情，几乎已经是铁证如山了。


没办法了，为了一个受辱的兄弟的面子云烨大度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放在薛万彻的面前说：“这是毒箭木的汁液，只要抹在兵刃上，哪怕只是划破一点油皮，也会见血封喉，你只要下手快点，公主府绝对没活人。


如果你觉得拿刀砍人比较麻烦兄弟我这里还有金丝蜈蚣的毒液，只要倒进你家的水井里，我保证一个活着的物事都没有。”云烨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


“还有啊，你要是觉得长安城里的人都非常的可恶需要一次干掉，兄弟我这里还有虏疮的病毒，就是你带兵守着的那个山洞里面的物事，一小瓶足矣把整个长安干翻！


说说，要那种，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了。”


薛万彻头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掉在甲板上，手痉挛的像是鸡爪子，想要去拿瓷瓶，几次三番又把手抽了回来，哀求的看着云烨，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建议。


云烨把金丝蜈蚣的毒液在鸡腿上抹了一点，咬了一口鸡腿对薛万彻说：“别看了，这是酱料，那三样东西是我胡诌的，有这样的东西，但是都被锁的严严的，谁都拿不到。


刚才你犹豫，就说明你心里还有一丝舍不得，我明白，你舍不得的是欢娘和两个孩子，你的老大都十五岁了，听说在岳州书院进学，念书念得不错，你家的老二今年十三了，听说酷爱习武，就是在岳州找不到好师父，你薛家的马上功夫名扬天下，你们哥俩硬是靠着手里的铁槊打下来这场富贵，就不能亲自去教教么？


我，处默，虫子，坏人算是你兄弟吧，我们几个谁认为你的老婆是丹阳了？虫子就在岳州，你儿子能进官学就是他帮的忙，你以为谁家的私生子都会被我们几个放在眼里？你老婆欢娘一个人顶着那么大的铺面把生意做的风生水起，满岳州没人找她麻烦，你以为是她一个妇人该有的本事？


丹阳偷人不奇怪，太上皇的闺女么，不会偷人才是怪事，告诉你，丹阳偷人你不丢脸，丢的是皇家的脸面，陛下为什么对你发脾气？就是因为你没长心思，把一件小小的丢人事，弄得满城风雨，你不挨军棍谁挨？陛下没有在恼羞成怒之下砍了你的脑袋，我都觉得陛下这些年脾气好了很多。


皇家的婚事就那么回事，遇着好公主了，自然要真心对待好好珍惜，遇不着好的了，就把自己的心从她身上抽回来，她爱干什么干什么，都他娘的成君臣关系了，你还指望什么？


欢娘偷人才丢你的人，拿刀子砍人我们全力支持，你去砍丹阳算怎么回事？你死了不要紧，你哥哥全家还活不活了？”


薛万彻抬起头愣愣的看着云烨半天才说：“你们的意思是欢娘才是我老婆？丹阳只是一件公务？”


“对啊，公务嘛，有功夫就干干，没工夫就放起来，反正这件公务没有时间要求。”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节 李二的亲戚


“我现在看起来是不是很蠢？”薛万彻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这句话问了出来。


“比猪都差点，猪至少知道一样食物不好吃，就会转头去找可口的，你不知道。”


薛万彻点点头说：“是这个道理，你以后不许如此羞辱我！”


“那要看情况，你看看人家冯少师还有赵景慈，一个在大漠戌边三年，回来后公主诞下了麟儿，老冯还不是把百日宴办的热热闹闹的，老赵就更加懂事，公主和侍女两个人都能生下孩子，老赵还给外面宣布这是天赐的孩子，对那个孩子疼爱有加，虽然那个孩子没活到百日，让老赵伤心欲绝，你好歹不是还有七个月的时间做借口么，比他们强多了。”


人就是这样，他人骑马我骑驴，后面还有挑柴汉，有了这种心思就很容易活的愉快，薛万彻摇摇酒壶对云烨说：“没了，你从哪弄来的酒？和你说话就是痛快，陛下说船上禁酒，没酒喝，船上是你的地盘，这点小事难不住你吧？”


这有什么为难的，那些混账水手一个个都嗜酒如命，能藏酒的地方就那么多，这间木屋里要是没酒才是怪事，云烨随手翻开了几个夹层，就找出来四葫芦酒，往甲板上一墩说：“没有好酒，凑活着喝，你老婆现在专门做酒的生意，家里一定有不少好酒，到了岳州，喝酒就要全靠你了，我带着一大家子人很不方便。”


“这是自然，这个时候还讲究那么多做什么，有酒已经不错了。”说完拔开葫芦塞子大大的喝了一口说：“还不错，是上了蒸锅的烈酒。”


云烨把馒头递给薛万彻一个，自己也拿了一个，喝口酒吃口馒头，两人几乎把长安的秘闻说了一个遍，尤其是男女间的那点事。


“怎么可能，刘弘基不是说一个腰子在作战的时候被人家的马槊挑走了么，怎么还有精神在刘弥摆酒宴的时候把人家小妾给祸祸了？”云烨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这你就不懂了，二刘本来就是通家之好，你的，我的谁分的清楚，再说了老刘酒喝高了，不要说女人，给他头母猪都没问题……”


说的正高兴木房子门就开了，许敬宗看到云烨和薛万彻好像半点都不吃惊，坐在对面就把酒葫芦拿过来，喝了一大口以后才说：“去你舱房不见人影，估计你在臭烘烘的舱房里没法睡，直接就去了厨房，想要些吃食，管饭的那些中官一个个板着个死人脸，说这是舰上的规矩，过了饭点就没饭了，陛下也在遵循。只好饿着肚子到处找你，看看你有没有办法，老夫堂堂的中书侍郎混的连郎中都不如，你这舰船上的规矩定得也太森严了。”


云烨板着脸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大军海上作战如果连这点条例都不能遵守，何来战力可言，陛下久经战阵，自然深得其中三味。”


刚刚说完冠冕堂皇的行话，那个厨子的胖脸就出现了，提着一个好大的篮子放在木屋的口子上说：“前面不知大帅有客人，小的唯恐食物不够，特意再送来一些，小的这就下去再炖两条鱼来。”


许敬宗嘿嘿一笑，指头上就弹出去一枚银币，胖厨子非常熟练地接住弓着腰就退下了。许敬宗把篮子拖过来掀开蒙布笑着说：“不错，不错，给陛下专供的牛肉都有，来来，老薛，你是武将肚量大，这只羊腿给你，哈哈，还有一壶酒，卤蛋也不错，鸡爪子风味最是别致，来，云侯，下手，你们刚才说刘弘基，老刘怎么了？刚才没听清楚……”


男人间说闲话的时候往往说的隐晦，通过自己的脑子加工之后再说出去就更加的龌龊，更何况许敬宗这个斯文败类总能引经据典的考证出事情的真实一面。


从李世民把隋炀帝的两个妃子送到他老爹的床上开始说道李渊和裴炎不得不说的故事，再说到李元吉的妃子稀里糊涂的出现在李二的后宫群，说的口沫横飞。


后世的时候就听说唐乌龟，宋鼻涕，现在才对它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样不顾伦理的胡搞虽说是在承袭胡人兄死弟娶嫂的传统，如今被拿出来当成谈资，就成了李唐最大的一个污点，既然做了汉人的皇帝就必须遵守汉人的伦理道德，不能看着兄弟媳妇漂亮就变成饿狼扑上去，胡人的规矩汉人没办法接受。


湖上升明月，正是私语时，良辰美景说闲话几乎可以与雪夜看禁书这样的情形相媲美，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半夜，许敬宗打死都不回酸臭的舱房，薛万彻认为自己在地板上也能将就一夜，李家的那些亲眷实在是招人讨厌，一个个土头土脑的还偏偏傲气十足，听说皇后这些天已经不厌其烦。


听到许敬宗说到这句话，再联想到马上就要到达的岳州，云烨几乎敢肯定，这些人都是过来发财的，就是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个发财法，如果正正经经的做生意让些利润出去不是不可以，如果想巧取豪夺，云烨就打算让他们光着屁股滚回晋阳老家。


洞庭湖的日出虽然没有海上日出来的壮观，但是看着日头从君山上升起还是让人心旷神怡，许敬宗表示自己自从上了大帝号就数今日的早餐合胃口，厨子知道大帅喜欢喝鱼粥，天不亮就已经开始熬粥了。


雪白的鱼粥上面洒上小葱，闻起来异香扑鼻，云烨喝了两大碗，许敬宗也不甘示弱，至于薛万彻就把剩下的一锅端了，这家伙今天的精神看起来就好得多，许敬宗拿丹阳打趣，他也能哈哈笑着接话，毫不在意，云烨说的对，娶公主不过是一件公务罢了。


逍遥了一小会，云烨就看到了长孙的贴身婢女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脸色很不好看，看样子长孙的脸色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因为长孙的贴身婢女的表情永远和长孙是一模一样的。


“红姑姑，小侄发现自从尹姑姑离开禁宫，您的脸色怎么就没有好的时候啊，您这幅样子出现，小侄的心肝都扑通扑通的跳。”不管如何马屁先奉上再说。


“少油嘴滑舌，娘娘宣你过去，快走吧，这几天烦死人了，那些晋阳来的人围着陛下一个劲的说自己当年的辛苦，如今眼看着别人发财，自家人吃干粮，求陛下可怜可怜这些亲眷，你不知道，他们还带了很多的子弟，想请陛下安插一下，还说什么自家的江山怎么也要自家人看着才放心。


都是些不着调的货色，我都看不上，更不要说陛下和娘娘了，皇家的产业如今都有专门的人才经营才有今日，要是这些人混进去，会把尹姐姐活活气死，快想想办法，把这些人统统撵走。”


俩人边说边往皇后的舱房走去，等到了舱房门口，云烨已经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都是些什么事了，皇后这是想金蝉脱壳，看来这些人的势力很大。


推开门进去，云烨就差点被浓重的气味熏出来，难怪长孙这几天的怒火会如此的旺盛，一屋子白胡子老头规规矩矩的坐在椅子上，见到云烨进来，齐刷刷的瞟了云烨一眼，哼了一声又齐齐的把脑袋转了过去。


云烨刚想发怒，长孙又重重的哼了一声，云烨只好低下头随便拱拱手就当是见礼了。


长孙笑着对为首的老头说：“九公，十二公，这就是蓝田侯云烨，虽然年轻但是身负陶朱公的本事，您几位想要让家里的闲钱有个去处，听听他的意见大有好处。”


“这样的黄口孺子也敢论及陶朱？老夫虽然身在荒僻之地拱卫祖坟，有一样还是知道的，那就是世间多的是沽名钓誉之辈，要老夫把养老钱交到他手里，不妥当。”


老家伙说完还瞪了云烨一眼，其他的老头子也议论纷纷，总之说的都不是好话，云烨看到了长孙眼睛里的怒火，见她拿着扇子的手背上青筋爆起，就知道皇后这个时候已经处在爆发的边缘，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生生的压了下去。


这就该自己出马了，云烨笑着拱拱手说：“不知前辈们的养老钱有多少，如果没几个银币，晚辈就添些钱随便找个铺子投进去，过的一年半载，分些红利也就是了，想必也足够诸位前辈过几个肥年的。”


“放肆，老夫等人这回筹集了十万银币，就是要来中原购货，买店铺，组商队，你这黄口孺子，竟敢不放在眼里，这可是十万贯啊，想当年太上起兵之时，我等倾尽家财资助太上皇也不过六万贯而已，太上皇就是靠着这六万贯起雄兵，最后吞并天下，这样的巨资难道不该交给一个可靠的人么？”老头子这就怒了，站起来指着云烨破口大骂。


云烨为难的看着长孙说：“娘娘，十万枚银币的买卖，微臣从来都没做过，一般这样的数额的买卖，他们都是直接找管家商议就好，微臣接手会被人家笑话的。”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一节 穷人和富人


长孙听到云烨的话之后无奈的用手支着额头，不忍心再看现场，李家的这些远房亲戚都已经站了起来，九公哆嗦着身子指着云烨说：“不知多大的生意你才会接？老夫发动族人凑凑，说不定能凑出你需要的数字。”


“晚辈直到现在就干了三件买卖，第一件修建了一座玉山书院，第二件就是修建了一座岳州城，第三件就是闲着没事给陛下造了这艘大帝号巨舰，好像每一件事都不是十万贯，或者十万银币能做的下来的。”


长孙头疼，她已经在后悔把云烨弄过来处理这些族人的发财要求，云烨这是要活活气死一两个老头的打算。


九公认真听完云烨的话，拱手问皇后：“娘娘，这个少年人说的可是事实？”长孙抬头说：“他虽然出言不逊，说的话却没有错误，的却如此，书院，岳州，大帝号确实出自他的手笔，这也是本宫为何要把大家的钱交给他的原因，你们想要的货物他大概都能提供，也会保证品质，这一点上他的信誉很好。”


“老夫只想问问这艘大帝号那里值得了十万贯，少年人你如果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老夫定会与你在陛下面前辩个清楚明白。”


一艘船而已，不管他如何巨大也值不了十万贯，这就是九公最直观的认知，按照他们的看法，这已经是一笔能够左右一个国家兴衰的庞大资金，李渊起事的时候启动资金不过六万贯而已，由于消息闭塞，他们对日新月异的大唐几乎完全是陌生的。


云烨指着老头拐杖的落点说：“您脚下的这方地毯，乃是出自波斯名匠，不是一般的羊毛制品，而是羊绒，在波斯历来有一寸羊绒一寸金之说，这方巨大的地毯的价值就是七千枚银币，也就是您所说的七千贯。”


老头骇然，低头仔细观看，晋阳也是半农半牧的地方，羊绒的珍贵他如何不晓得，看清楚了脚下的地毯真的是羊绒织成的以后，不由得连退两步坐在椅子上。


云烨又指着老头屁股下面的椅子说：“您坐着的这把椅子共有八张，加上您搁放了酒壶的这四方小几，乃是最珍贵的黄檀木所制，这种木料的非常的难得，很难见到大型的材料，因为生长的久了，黄檀就会变成空心，难以制成板材和方料，晚辈认为黄檀的明黄色最能体现皇家的雍容华贵，甚至比紫檀还要好，大帝号乃是陛下的座驾，必须使用这种木料，所以我们在南洋，魏王殿下攻伐了一十六国方才收集到足够做这些椅子和小几的木料，您说这些椅子价值几何？”


九公额头的冷汗涔涔而下，事关魏王的名声，云烨断然不会在这些事情上说谎，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几把椅子确实价值连城。心神恍惚间手中捧着的茶碗掉在椅子上摔成了四五瓣，云烨叹息说：“您这一失手，三千贯就不见了，邢窑大匠吴延年费尽心血直到临终前才悟透瓷窑的秘密，亲手烧制了这套一壶八盏的白瓷，你看它薄如蝉翼，击之有金声，碗底的松鹤延年图注水之后宛如活过来一般，吴延年烧制好这套瓷器后来不及交代工艺，就耗尽心血而亡。我花费了三千银币，加上焦炭的工艺，才换来这套瓷器，如今已经不全了，绝世宝物就此成绝响。”


云烨痛苦的闭上眼睛，也不知道长孙是怎么想的居然拿这套杯子招待这群土鳖，这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该死的吴延年烧一套杯子这么兴奋做什么，连句话都没留下来。


不但九公目瞪口呆，就是长孙自己也是半信半疑，瞅瞅自己的茶碗，又看看那个摔成好几瓣的茶碗，见云烨一脸的痛苦之色，吩咐红姑把管瓷器的宦官喊过来，她打算亲自问问这几个茶碗真的这么值钱？


宦官进来以后还没有拜见长孙就看见了那个摔坏的茶碗，惨叫一声，连滚带爬的来到椅子跟前，捡起那几瓣瓷片抱在手里嚎啕大哭，还不断的说：“活不成了，活不成了，这是吴延年的绝响，老天爷啊，活不成了。”


红姑走上前去，一巴掌抽在那个宦官的脸上，这才让陷入疯魔的宦官醒过来，趴在长孙面前不断地叩头祈求饶命。


“不是你的错，本宫也不罚你，只是问你这套瓷碗的价值几何？”


管瓷器的宦官本身就是懂瓷器的，听了长孙的话流着泪水说：“回禀娘娘，这套瓷碗就没法标价，世上就这一套，红姑姑当初问老奴云侯拿来的瓷碗标价三千贯是不是在讹诈，老奴当时就告诉红姑姑，宫里捡了大便宜，说的就是这套松鹤延年瓷碗。”


红姑长大了嘴巴，云烨送来的东西宫里从不检查的，自己当时只是奇怪这么离谱的价格，问了管瓷器的老人，得到了很值的回答，也就再没过问，没想到居然就是这套瓷碗。


“娘娘，老朽孟浪，损坏了价值连城的瓷碗，请娘娘治罪。”九公和一大群老头子全部趴在地毯上请罪，这回丢人丢大了，做个客就把主人家的宝贝给毁了。


长孙让红姑把这些老头子扶起来笑着说：“我们都是亲眷，打断骨头还连着筋，茶碗虽然珍贵，又哪里比得上我们的情义深厚，万万不可如此。”


闯了祸的老头子们也没脸在长孙这里多留，告罪之后就退下了，云烨见他们似乎还有怒气，就大声说：“出门的时候小心，整扇大门都是骅骝木制作的经不起大力的推搡。”


九公踉跄了一下，等宦官打开大门这才慢慢的走了出去，没有一个人去碰一下那两扇大门，生怕大门损坏后赖在自己身上。


见老家伙们都走了，云烨快快的打开所有的窗户，埋怨长孙说：“您老人家怎受得了这味道，也不知道开开窗户通风。”


长孙哼了一声说：“都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经不起湖上的凉风，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没心没肺的，你今日用奢华打发走了这些老人，说不定他们会提出更加过分的要求，都是开国时候出了大力的人，陛下可不会拒绝他们的这点要求。


你不知道，他们没有学问，没有勇力，但是我李家的根基就是他们，九公的三个儿子都战死在沙场上，虽然没有立下什么大功，可是我李家起事的时候他们都是最忠实的追随者，也是最不可能出现背叛的一群人。


每家每户都有战死的子弟，国朝建立之后他们因为没有显著地功勋所以封赏的时候爵位并不高，大部分都是子爵之类的小爵位，可是他们无怨无悔，依然守着晋阳的祖陵，太上皇和陛下都起过誓绝不相负，所以对他们陛下和我总是格外的优容一些，只要不是过分的要求我们都会答应。


他们常年待在穷山僻壤，消息闭塞，这些年看到大唐变得富裕了，觉得自己和族人的日子过得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就请了这几位族老来到长安求陛下给他们指点一些生财之道，你也清楚，陛下不但是大唐的国君，还是他们的族长，让族人富裕起来是族长的职责，你当年不就是费尽心思的想让云家庄子富裕起来，这是一个道理。”


云烨点点头说：“确实如此，这些人对陛下，就相当于云家庄子的百姓对微臣一样，都是根基自然不容损坏，只是让他们发一笔财容易，想要他们时代富裕就难了，有了人才，穷山沟也能飞出金凤凰，没了人才您就算是给他们一个金元宝他们依然会饿肚子。”


长孙看着窗外的湖面说：“本宫自然知晓这些，可是他们你也看到了，九公已然是最有智慧的族人了，但是在你面前连交锋的资格都没有，被你区区的一些说辞就骇的手足无措，都是些没见过大场面的，所以难啊。”


云烨忽然笑了起来，长孙恼怒的说：“有什么可笑的，吓跑几位不见过世面的老人家很得意么？叫了你这么些年的敬老都没学会。”


“娘娘，微臣不是在笑话那几位老人家，我是在笑话咱们师徒俩过于自以为是了。”长孙回头看着云烨说：“说说，咱们怎么个自以为是法。”


“娘娘，这个故事微臣以前给陛下说过，说是有一个农妇和丈夫坐在田埂上想象您和陛下的过的什么日子。农妇说娘娘您一定是每天都烙葱油饼吃，一年到头不断，农夫就说陛下一定是每天扛着金锄头刨地。”


话才说道这里，长孙就笑的不成了，红姑也笑的快要断气了，其他的宫女更是笑的东倒西歪的。


长孙好不好容易才止住笑意说：“要是你故意编排本宫你试着，现在说这个比喻有什么道理。”


“娘娘，微臣刚才发现，您和微臣眼里的一千贯和那些部属眼里的一千贯不同，咱们以为按照他们的功绩，那些人会要一座宫殿，其实人家不过想要一间青砖大瓦房而已，以为少于百万贯不能让人家满足，其实有一万贯人家就非常满意了。”


长孙拍着手说：“确实如此，让他们自己提要求，如果过于简单，我们就加倍，如果过份，我们就删减，确实是一个好法子，这样既笼络了人心，又不伤陛下的颜面。”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二节 初进岳州城


李二的游兴不减，晕船的人就要继续遭罪，大帝号进入了烟波浩渺的洞庭湖这才有了有了蛟龙入海的感觉，五面风帆兜满了风，将大帝号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


云烨躲在李二的身后不想把自己暴露在人前，现在船上的那些勋贵眼珠子都是红的，包括李二自己，刚才巨舰路君山的时候，李二随便问了一句，这座岛如今是否还在官府手中，老实的关庭珑非常实在的告诉大家，君山已经卖给了云家。


听到这个事实，李二恨恨的看了云烨一眼就不再言语，不管谁都看出来皇帝非常的不高兴，李二的表情一般不会显露出来，但是到了云烨这里喜怒哀乐就明显的挂在脸上，他在等云烨给自己一个解释，他在长安好不容易平定了土地风波，云烨这时候却大肆的在岳州置地，这分明没有将自己的一片苦心放在心上。


云烨没打算解释，君山的平原对他没有半点用处，当初是关庭珑硬生生的塞进自己手里的，与其说是宝地，不如说是麻烦，如果李二真的不愿意把君山卖给云家，云烨就决定把所有的平原地交出来，平原对他没有半点用处，最好的茶叶都长在山上，平原的土地都用来安置了流民，自己背了一个贼名声，但是君山却依然属于那些渔民，有些冤枉，关庭珑会替自己说清楚的，这些人连关庭珑剩下的话都没有听清楚，自己解释只会越描越黑。


“陛下，将君山卖给云侯这可是微臣的一项政绩啊！”关庭珑捋着胡须得意地向李二表功。


“哦？”李二转过头来看着关庭珑说：“将这样一座人间仙境般的大岛卖给私人，朕很想听听你的功绩到底在那里，莫非你卖了很多的银钱？”


“陛下，君山这座岛微臣不但没有收到一文钱，反而赔了大量的人工，在岛上修筑了道路，码头，又许诺三年之内与岳州享受同样的免税福利，这才说动云侯接手了君山岛。陛下您或许没有听明白，微臣这么说吧，君山乃是岳州最大的负担，这里远离岳州，远离湖岸，人烟稀少，又是蚊虫滋生之地，府城如果需要治理，就需要投入极大地人力和物力，产出与投入根本就不合算，如果不治理，这座岛屿立刻就会成为盗贼的老窝，更何况府城为了减少洞庭湖上的船灾，在最高的老君山上修筑了灯塔，这样一来从长江顺流而下的商船在夜间也能航行，对岳州的航运大大有利。您现在看到的君山秀美异常，可是您不知道这座岛上的蚊蝇到了傍晚会遮天蔽日，孙道长南下之时亲自登上了这座岛，告诉微臣这座岛就是岳州的疫病之源，除了能在云侯手中变废为宝，别人无此能力，微臣把话放在这里，有哪位高才愿意接手，微臣这就去更改文书，当年签订这封文书的时候就是微臣强迫耍赖，仗着一张老脸硬做下来的，不知哪位愿意接手？”


关庭珑也看出来事情好像不对，前面还在说笑到了后面语气变得越发凌厉起来。


云烨笑着朝大家拱拱手，表示认可关庭珑的说法，李二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尴尬，刚才还小肚鸡肠的算计自己的得失，这一刻又变成了赞许的嘴脸，房玄龄，杜如晦这些人也是如此，云烨本来认为自己的脸皮已经足够在朝堂上混了，现在看来远远不够。


多少有些伤感，相处这么些年了依旧没有获得纯粹的信任，或许皇帝这种怪物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人，他们都是权利怪兽，朱元璋说的好啊，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只有这句话才能真正的说明帝王的心态。


岳州城十步一岗，五步一哨，黄土垫道净水洒街，无数的百十个坊官在街市口摆上了香案，上面摆满了供品，迎接皇帝和迎接灶王爷一个仪式，岳州的坊市与长安相差无几，只不过少了高大的坊墙和催还的钟鼓。


皇帝的行宫关庭珑到底没有安置到水洼里，反而选了独龙峰下最好的一块土地，也是岳州城的最高点，样子很像太极宫，与万民殿截然不同没有上翘的飞檐，整座建筑全部用青石垒成，简洁大气，隐在高大的树木背后颇为幽静。


早早到来的宦官，宫女已经把整座宫殿收拾的一尘不染，长孙冲作为宿卫官特意在宫门前迎接皇帝的到来。


李二从华丽的撵架上下来，路过一个坊市就饮酒一杯，吃一口供品，与名宿，老者攀谈几句，等到皇宫门前的时候已经有了三分醉意。


不知为什么，等皇帝进入了行宫，长孙就下令关闭了宫门，关起门不知道在琢磨什么，关庭珑准备的万民书和欢庆的典章都没了用武之地。


云烨和李泰守在后门等候皇帝和皇后，房玄龄，杜如晦也是一身常服，皇帝就这脾气，不喜欢盛大的欢迎仪式，专门喜欢暗地里窥人隐私，这样做也不是一回两回了，骗骗关庭珑这些外人可以，想要瞒过云烨，李泰，房玄龄，杜如晦就有些难度。


等了不大的工夫，就看见一身仆人装束的断鸿出现在后门，紧接着已经三十几岁的红姑扎了两个包包头也从里面出来，十几个彪悍的青衣大汉若无其事的从众人面前走过散入了前面的小巷子里。


李二很烧包的穿了一身玄色单衣，跨出了宫门身后跟着戴锥帽的长孙，李二对面前的阵仗毫不奇怪，挥挥手一群人就沿着小巷子汇入了熙熙攘攘个的岳州城。


踢门柱，抠漆皮，从水井里拎一桶水上来尝尝，有时候还命令那些青衣大汉从花圃里拔出一棵花草仔细研究一下。


“这棵树已经长了至少五年。”李二看着侍卫手里的那颗松树，摆摆手示意可以扔掉了，但是已经晚了，两个凶神恶相的家伙走过来，很有礼貌的要求李二赔偿五十个大子的松树钱，这两个人就是岳州城里武侯。


看到那些侍卫想要发怒，云烨赶紧掏出一枚银币放在大汉摊开的手上，大汉这才点点头说：“看看就行了，干嘛要拔树，城里的土层薄，种活一棵树不容易，都是衣衫光鲜的大老爷怎么比那些乡下来的汉子都不知好歹。”


说完了还把那颗小松树从侍卫的手里夺过来，找了把铁锹又重新栽上，这才大摇大摆的从李二面前走过，云烨一直为这两位捏着一把汗，刚才他们拿铁锹的时候，至少有十把强弩对准了他们的要害。


“陛下，这些东西做不了假，您就不要抠人家牌坊上的漆皮了，这个牌坊是人家梁老头家的，门面上的东西人家才不会糊弄，您看已经有好多人朝咱们翻白眼了。您想看岳州城的繁荣程度，只要去雨花街看看就知晓了，用不着这么查看。”


“你不懂，小处看大，当初朝廷整整在岳州消耗了五十六万贯，虽然其中的一大部分是你从老虎嘴里夺来的，朕还是要检验岳州，因为建造这样纯粹的新城，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他是日后大唐建造新城的一座标杆，马虎不得。


雨花街上不是皇家的店铺，就是你们所有的店铺，只要看看账本就知道生意的红火程度，皇家的呢料，棉布，青雀封地里的生丝，桐油，你云家的各种珍宝，与香料，长孙家的铁器，房卿家的草药，杜卿家的粮行，朕已经了解过了，这些不是朕来岳州的重点，朕要看的是岳州的民生，看看这里百姓生存的真正情况。


这座城市是一座嫁接过来的城市，只要没有祸国殃民，就已经算得上成功了，它的位置特殊，乃是长江锁钥，洞庭门户，两湖之地想要彻底的变样，百姓能够从中受益，就需要这样的大城带动，行政，民生，赋税，律法，驻军这些要害都需要一一过目。


从大处看不清楚，朕建造这座岳州城不是为了让勋贵们发财的，是为了看看在勋贵们拿走最大的利润之后，百姓能落下多少。”


云烨垂首受教，对于这些政事，他其实是不清楚的，李二，房玄龄才是大行家，雨花街上确实可以看到富庶繁华，但是看不到岳州的真实面目，李二是对的，一座城市的好坏不能只看几家大商家，繁华背后的阴暗面才是真正需要去关心的。


水云街上住的全是靠水运吃饭的人家，青石板已经被洒落的桐油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赤着脚，裸着身体的汉子在这条街上不断地穿梭，肩背上的沉重货物压得身体微微弯曲，虽然干的活计很重，脸上却有掩饰不住的快意，皇帝来了，各地的商户争先恐后的趁着这个机会进货，码头上的商船一眼望不到边，累点有什么关系，只要睡一觉力气就会重新生长出来。


李二停下来看着那些挑夫颤微微地运货，瞅着从船上卸下来的猪羊，非常的满意，见活计艰难的赶着牲畜，时不时的被猪拱一个跟头就笑的极为开心。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三节 逛街，杀人


“这才是朕想看的景，因为水运开通，百姓们就有了谋生的门路，那些才高德韶的会成为官员，那些喜欢经营的会成为商户，有勇力者会从军，没有这些本事的就只能规规矩矩的靠自己的力气吃饭。


昨日九公对朕哭诉，说自己无拳无勇还不会经营，手里握着十万枚银币却无处下手，唯恐自己的十万枚银币被你采购成地毯和木料，或者买了几个杯子回家，如果是那样，他就只好在向阳坡上找一块好地自己埋葬了自己。


云烨，九公他们信不过你，把十万枚银币交给了朕，要朕帮他们采购一些来钱快的货物，最好他们运到晋阳就能立刻出手大赚一笔，朕没有想到他们千里迢迢的来到岳州就提出了这么一个要求，只要求大赚一笔改善一下族人的生活，朕以为丝毫不为过，你说呢？”


云烨苦笑着说：“乍一听很刺耳，不但要求稳赚不赔，而且还要大赚，如果是别人这么说会被那些商家鄙视至死，可是啊，就冲着他们的族长是您，这个要求确实不为过，陛下想着将本求利，已是万民之福，族人们也没有想着巧取豪夺，这已经非常的难得了，这个生意就交给微臣去做吧。


不会把他们的血汗钱变成几方地毯，或者变成几把椅子，也不会拿他们的钱财去购买几套茶杯，虽然这样做可能赚的更多，微臣一定把他们的船装的满满当当，不知道三倍的利润能不能让他们满意？如果这个条件还不满意，微臣就会帮他们购买无忧草，岭南市舶司扣下的这东西可不在少数。贩卖无忧草轻轻松松三十倍的利毫无问题。”


“胡说，那种地狱里来的东西怎能摆到明面上说，孙思邈种了半亩地朕都忧心忡忡，这种东西拿到了就该就地销毁，你囤积在岭南做什么？”


“禄东赞留在长安未走，一直想从中原带走些东西，微臣以为无忧草这样的好东西正该那些以神灵自居的上师们享用，苯教徒醉生梦死，明明是凡人却要操神仙的心，或许人家真的是神灵，无忧草也伤害不了人家分毫。”


李二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肃声问云烨：“如果朕没有猜错的话，那些无忧草大概已经被你带到了岳州吧？”


“没有，那个地狱里的毒物微臣不敢擅专，也没有资格对这东西做任何处置，陛下当年就说过，私自拥有此物者，死！这是雷池，微臣不敢越过一步。微臣是岭南百骑司的临时头领，接到了百骑司的指令，将这东西运往长安，这里是密令，微臣一直揣在怀里，请陛下勘验。”李二接过那封密令，随手交给了严松，严松掏出另外的一张纸两相核对一下，见两张纸的缺口严丝合缝，这才对皇帝说：“确实无误。”


李二松了口气说：“百骑司密报说大帝号上有三口箱子乃是绝密，能下令开启者只有朕，这些天朕一直在想会是什么东西，为何只有朕有这个权利解封，所以迟迟没有下令，现在看来，就是这东西吧，云烨，人可以不择手段的害人，但是不能欺天，我大唐如日中天，朕就不信煌煌天威不能让他们敬服，这样恶毒的东西，朕不会用的，免得有一天祸延子孙。严松，持我令牌，将大帝号甲字一号库房里的三口箱子检验过货物之后就地焚毁，缺失一两，你就自尽吧。”


云烨没有问这道密令是谁发出来的，这些天被这东西搞得快要崩溃了，早就对皇帝说过，无忧草是毒瘤，需要尽早割除，西方来的船只上，只要有无忧草被市舶司查到，等待他们的就是最残酷的惩罚，螃蟹岛上的尸体不全是海盗的。


俱兰国来的商船上，好多的水手都拥有此物，一些富商甚至把这东西当成礼物献给李容和冯盎，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邕州和广州收缴了这些，准备焚毁的时候却接到了百骑司的这道奇怪的密令，今天不过试探一下皇帝的口风，云烨发现皇帝竟然不知情，但是严松却能立刻拿出密令的另一半迅速核对，这就非常的奇怪了。


皇帝知道内情之后的第一反应不是迅速追查到底是谁发出的密令，而是毁尸灭迹，这里面一定有一篇很大的文章，云烨不敢问，也不能问，因为特意被云烨拉来当见证的房玄龄与杜如晦两人闭着眼睛在养神，对于云烨和皇帝的话充耳不闻。


拿吐蕃当借口，是云烨事先给自己留的一条退路，也是给皇帝一个台阶下，没想到皇帝更本就没有使用这东西的想法，到底是谁？


大唐的秘密还有很多，云烨只知道冰山一角，今天冒险掀开了其中的一道面纱，面纱后面还是迷雾重重。


云烨决定抛开探秘的心思，给皇帝禀告这件事是自己必须做的，什么都不说才会引来满身的麻烦，现在陪着皇帝暗访岳州才是正事。


李泰陪着母亲走在最后，得意的指着泰和号的门脸向母亲夸耀，蜀中这几年的桑情不好，生丝在岳州打开了销路卖往了蜀中，所以这几年蜀锦的产量大增，他封地里的蚕农受益匪浅，他也赚了很多的钱财，这时候自然要向母亲表功。


李二看着庄严肃穆的岳州衙门笑着说：“关庭珑倒是有趣，别人做官从不修衙，担心受到不好的影响，他倒好，将衙门修的气势宏伟，算是朕看到的最气派的衙门了。”


房玄龄回答说：“由不得他，下拨岳州的款项都是专款专用的，给他修衙门的钱他用不到别的地方去，否则户部，御史台就要找他的麻烦。”


“房卿，你家的店铺是哪一家？可在这雨花街上？”李二似笑非笑的问房玄龄。


房玄龄非常难堪的说：“臣惭愧，贱内说岳州是个做生意的宝地，所以就在这里开了一家生药行，这家乾顺号就是。”


李二哈哈一笑当先迈步走进了乾顺号，房玄龄的脸黑的像锅底，李二这是不打算给自己留脸面了。


店铺的门面不小，四折的门板卸掉后进进出出抓药的人很多，店里还有两位坐堂的郎中，伙计见李二气质不俗跑过来要招呼，被柜台后面的掌柜撵走了，亲自站出来招待李二，他不认识李二，但是看到自家老爷跟在后面，这个黑衣人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贵人来到小店，不知是抓药还是诊脉，您尽管放心，小店出售的生药都是货真价实的原产地的好药，发现一味不对，小老儿的人头尽管拿去，店内坐诊的先生也是岳州城有名的良医，只要在小店抓药，诊费全面。”


几句话说完，掌柜的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汗水已经把衣衫浸透了，两条腿打着弯，似乎随时准备跪下去，明知道面前的人是皇帝，偏偏要当成一般的顾客来招待，对他的心脏是一个极大地考验。


李二非常没有礼貌的拉开抽屉检查药材，这一般是孙思邈的活计，李二想要自己看出药材的真假，没有十年的苦工是不成的。


瞅着一脸尴尬的房玄龄，云烨的童心大起，也跟在皇帝的后面把密密麻麻的抽屉往外拉，一边拉一边喊：“不得了了，你这是黑店啊，砒霜都有，天啊，乌头，丁公藤，九里香，蟾酥，断肠草，马钱子，一样都不缺少，房先生，您这是药店还是毒药店啊？”


房玄龄面不改色，倒是掌柜的快要吓哭了哆嗦着说：“您行行好，砒霜是打虫的，乌头是镇痉挛的，丁公藤，九里香是消肿止痛的，断肠草，马钱子都是治疗骨折，还有后病的良药，那家生药铺都有售卖，不光是小店有。”


“那好，给我来两斤砒霜，最近肚子不舒服说不定长了虫子，回家泡水喝。”云烨这一闹，李二回过头来恼怒的对云烨说：“胡闹什么，老夫觉得最近虚火上升，口舌不适准备找点胖大海煎汤，哪个要你胡说八道，滚出去。”


掌柜的连忙拉出装着胖大海的匣子，放到柜台上请李二挑拣，云烨只好滚出去，门口的房玄龄拱拱手说：“云侯盛情，老夫心领。”


“我现在帮你，一会陛下去了我家的店铺你也要帮我。”云烨的这句话房玄龄仿佛没听见，依然老神在在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当李二长孙坐在云家的酒楼上喝茶的时候，严松回来了，把李二的金牌还了过来小声说：“三百三十七斤六两，一两不差，已经全部焚毁。”


“人呢？”李二端起热茶抿了一口问严松。


“除岭南部乃是受命而为无罪之外，已斩首七级，剩余一十一级正在追索中。”严松的话说的言简意赅。


“厚葬吧，官爵不必追夺。”李二叹口气吩咐严松，转过脸就对云烨说：“你说得对，这东西留不得，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不得动用。”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四节 退税


云烨终于找到自己为什么不愿意和李二待在一起的原因了，因为和他在一起自己总能听到某某已经被斩首，脑袋装在匣子里将被送到御前参观，脑袋长在活人脖子上即使再难看云烨只要小心些总还是能看的，可是这东西一旦从从脖子上取下来之后，再漂亮的美人瞪着一双死鱼眼看着你，云烨也觉察不到丝毫的美感，只想呕吐，自从上回被李二逼着看活埋人之后，呕吐的敏感点不但没有钝化，反而更加敏锐了，现在只要听到人头之类的词汇，口鼻间就弥漫着一股子血腥气，胃部一阵阵的不舒服。


李二点了好大一桌子菜，而且是什么贵就点什么，酒坛子打开了，菜上来了却一口不吃，甩甩袖子就要去铜铁巷喝醪糟，虽然云烨努力的劝说这家酒楼的醪糟味道极好，和玉山书院黄鼠家醪糟是一脉相传，远不是散发着铁锈味的铜铁巷醪糟能比拟的，李二还是离开了酒楼，看他的目标似乎是要去接着祸害杜如晦家的铺子。


这是憋着气呢，李二今天非常的不高兴，自顾自的背着手往前走，云烨在后面紧紧跟着，长孙也不敢怠慢，嫁了这样的丈夫和嫁给猴子没什么区别。


这家店铺的门脸极大，坊门一样高大的店铺门一看就不是穷鬼能进去的，李二拿手指指店铺门脸问云烨：“这是谁家的？”


“好像是微臣家的香料铺子。”云烨抽着脸回答。


李二闷哼一声继续往前走，一家专门贩卖珍珠的商行就在眼前，商家非常的豪气，玻璃缸里装满了珍珠，卖米一样的摆在柜台上，好多的妇人坐在椅子上自己拿丝线穿选好的各色珍珠，搭配满意了这才会账，带上珍珠做的链子或者手串，或者一支珍珠穿成的步摇，在爪牙的簇拥下扬长而去。


“这又是谁家的铺子？”李二看到掌柜笑眯眯的又从后面端出一斗各色珍珠媚笑着放在一个贵妇面前的小几上，忍不住又问。


“看门脸上写着云丰二字，大概，可能……还是微臣家的。”


李二盯着云烨的脸恶狠狠地说：“你能给朕说说这条街上那家店铺不是你家的么？”


“那家！您看门脸修的像城池的那家，赚钱赚得简直无法无天，别家都是辛辛苦苦的赚两个散碎银子，只有那家卖东西都是一船一船的往外卖啊，他们家连天竺的生意都做，只要是能做成衣服的东西，他家一样不缺，最过分的是他家连渔网都卖。”


都是倒霉催的，李二走路习惯性往右看，偏偏云家的几个铺子都在右边，对门杜如晦家粮店人潮汹涌的明明更加夸张李二却视而不见。


长孙阴冷的声音从后面传来：“陛下，您的确该看看那家店铺，就是恒顺号，顺便看看他们怎么赚钱赚得无法无天了，今日说不定能为民除害。”最后四个字被长孙说的又狠又重。


房玄龄笑意吟吟的在和杜如晦讨论岳州城一天的流水，李泰叉着手看天两只大拇指不断地相互绕来绕去，似乎都很忙碌。


李二嘿然一笑道：“不急，既然看到了满意的东西总要进去瞧瞧，珍珠都开始用缸来装了，这样豪气的店铺长安可见不着。”


长孙嫣然一笑说：“陛下难得有闲心逛街，正好帮妾身挑一条明珠链子。”


云家的掌柜的看到侯爷进来了，正要迎接却看到侯爷的嘴都要扭到天上去了，老邵是云家专门做珍珠买卖的大掌柜，岭南人士，人长得黑，但是心思却非常的灵便，能让自家侯爷跟在后面不敢说话的一男一女，除了帝后他想出还有别人。


皮肤黑的人淌汗非常的难看，李二和长孙都坐到椅子上了，他还是站在门口打摆子，比房玄龄家的掌柜还不如。


“撑着点老邵，去吧店里最好的珍珠拿出来，其它的我来应付。”云烨在老邵耳边说的这句话算是救了他，艰难的挪动双腿去了后面。


不一会，就在大木盘子里端了五六个小小的玻璃罐子，里面的珍珠最小的都有龙眼大，其中装在盘子里的一颗金色的走盘珠最是夺人眼球。


云烨帮着老邵把珍珠盘子放在李二的身边，老邵根本就不敢走近皇帝夫妇身边。长孙用自己的长指甲拨动一下盘子里的那颗大珍珠，大珍珠就在磁盘子里不住的滚动，流光溢彩非常的美丽，长孙似乎很喜欢。


见到客人在品鉴珍珠，老邵就忘记了害怕，自己与珍珠打了一辈子的交到，现在要说自己的老本行，自然无所畏惧，这就是行家的尊严。


“贵人您看的这枚走盘珠乃是出自南海，南海珍珠由于在两汉时期被捕捞的过多，海里的海蚌到现在都没有完全恢复，年老的海蚌少自然出现大珠子的可能性就不高，小老儿敢拍着胸脯向您保证，这是一枚地道的南海走盘珠。


珍珠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的大小，圆润程度，色泽和出产地，这是一枚金色的异色珍珠，百万珍珠中间难得见到一枚，更休要说这样巨大圆润的，称为奇珍丝毫不为过，贵人本身就雍容华贵，如果用这枚珠子做一支钗子，定然相得益彰。”


长孙点点头，询问了一下皇帝的意见，就命活计拿盒子装起来，被红姑捧在手上，见到生意成交，老邵更加的欢喜，又远远的指着一盒子银色的珍珠说：“贵人您看看左手边的这罐子珍珠，总共三十六颗，暗含天罡之数，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都是最好的银色，行内把这种珠子叫做月光，寓意珠色如同月光般温柔，乃是制作珠链的不二之选。


您右手边的那罐子粉红色珍珠名字叫做孩儿面，又叫美人醉，只有二十八颗，也是非常罕见的，不过这罐子珍珠小店是不卖的，府里的小娘子今年就要出嫁，已经选中了这罐子珍珠制作首饰。”


听到老邵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讲解，云烨的心都在滴血，这都是珍珠行里压舱底的宝贝，如今被长孙看上了哪里会有幸免的道理，难道还指望他们夫妇付账不成？


长孙本来已经把孩儿面拿起来了，但是听到老邵说这是小丫的嫁妆，又放了下来，和自己的儿媳妇争首饰这种事长孙还做不出来。


李二听到云家已经开始准备小丫的嫁妆，脸上的阴云不由得淡了三分，正要离开，却发现门口走进来四个公人，为首一个戴着软帽的文吏笑着朝老邵拱拱手说：“恭喜发财啊邵掌柜，见到你家生意兴隆，我们也跟着高兴。


你把账簿拿来，给我们一间静室我们核算你这个季度的税款，不打扰你做生意，招待贵客。”文吏都是靠眼力价吃饭的，进来后看了一眼厅堂，就发现这里面的几个人很不简单，还专门向李二和长孙行了礼。


老邵赶紧拿来账簿，让伙计带着他们去隔壁的屋子里去核算账目。他们确实不该留在这里的，万一官老爷的脾气发作，这是自找倒霉，老张人不错，别载到这事上。


“就在这里核算，你，就是你，把他们以往的缴税记录拿过来老夫看一下。”李二随口吩咐那几个文吏。


张主簿皱皱眉头说：“贵人身份高贵，小吏是清楚的，万万不敢怠慢，但是户曹的账簿却不宜给外人观看，这是国法规定了的，律法森严小吏不敢有违，如果贵人有户曹参军的手令，自然百无禁忌。”


李二愣了一下，很少有人拒绝他的要求，本来要发怒，但是听到小吏说这是律法不允许的事情，就不气了，向房玄龄投去征询的目光。


“确实如此，三年前户部就制定颁发了《账簿令》，其中一条就是非有关人等不得私窥账簿，违者杖三十，徙三千里，这个小吏倒是一个懂事的，不宜苛责。”


李二点点头又对那个小吏说：“现在你可以把账簿拿给我看了，不会有人追究你。”


张主簿还要再坚持一下，老邵在一边对他说：“张主簿你就把账簿让这位贵人看看，不会有事的，放心吧，你已经取得了许可，俺老邵不会害你的。”


见老邵做了保，张主簿这才把账簿送到迎过来的断鸿手上，乖乖地退到了一边，等候贵人的征询。


“贞观十三年秋，岳州府共计征收珍珠行税银四项一十六笔，共计一千零三十五枚银币，上面有缴银入库的记录，想来不会偏差，老夫只想问你，这一笔退税一百三十三枚是何缘由？老夫从没听说过已经入了国库的银币会有退还这一说。”


房玄龄正要解释，想了想，就把这个机会给了小吏，听听他怎么说。


“回贵人的话，退税共有三种情况，一是减免退税，二是误收退税，第三就是涉外退税，珍珠行的退税就是减免退税，陛下在十三年的时候为了给得病的太上皇祈福，下令减免了天下一成的赋税，岳州自然会执行，由于岳州征税乃是在秋初，陛下的旨意发出的时间是在秋末，所以按照规定退还了珍珠行一百枚银币，而剩下的三十三枚银币就属于涉外退税的范畴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五节 商业奇才


李二笑着说：“很好，我想起来了，十三年确实有这样一道旨意，皇帝言出法随，你们执行的很好，不要紧张，慢慢说，怎么个涉外退税，工部是怎么制定的，岳州都是怎么实施的都说说，不管你说了什么老夫保证没有人敢问你的不是。”


见到主簿发现断鸿是宦官之后开始紧张起来，李二就温言安慰，这是他的另一个毛病，对于朝中的大臣大发脾气雷霆阵阵，但是对于底层的官员却向来优容有加，刚才还在发脾气，现在却慈善的像邻家大叔，这种情况随着对方身份变化而变化，对房玄龄，杜如晦从来不会说一句老哥之类的话，如果在田间地头，他和老农揽着肩膀，称兄道弟是为常事。


“贵人不知，岳州最近多了很多的胡商，他们带来的金块，银块，或者金沙，金饼子，银饼子远远不及咱们大唐的精美，成色也多有不足，交易的时候大唐商户不愿意收他们的杂色金银，这个时候就会按照胡商的金银成色来厘定成交价。


当然，大部分是把胡商的金银成色是往低里说的，然后钱庄拿回来重新铸造，去除火耗之后会有一定的剩余，这样账面就会出现盈余，账目平不了，所以这些多出来的金银会当成商家的利润重新上了赋税，之后，如果还有剩余，就会发还给商户，珍珠行账面上多出来的那二十余枚银币就是这么来的。”


房玄龄补充道：“的确如此，户部的账面不能出现不足，但是也不能容忍盈余，入一笔出一笔，两两核算之后账面的数目应当是平等的，不足就说明少了收入，多出来就表示那里出现了差错，这也是不允许的，老夫在审核账目的时候不会容忍短缺，也不会容忍出现盈余，不管有了短缺和盈余必然就说明此地出现了不法事。”


李二点点头，又翻了翻珍珠行的账簿问：“十四年的赋税比十三年多了六成，是不是说明珍珠行去年赚的钱比前年多了六成？”


“回贵人的话，不一定，依小吏来看，珍珠行去年的利润要比前年多出来一倍不止。以前确实就像贵人说的，商家的利润涨了一倍，赋税也必然跟着上涨一倍，咱们大唐的赋税被陛下改了之后就成了目前的状况。”


李二愣了一下，回头问房玄龄，“皇帝是怎么改的赋税？我怎么不知道？”


房玄龄苦笑着说：“这位张主簿所说的一定是陛下在十一年之时提出的累进税制，就是缴纳的赋税越多，享受的各种减税的力度就越大，比如缴税一百枚银币和缴税一千枚银币，他们的产业利润相差可不是十倍，有时候甚至是十五六倍。”


李二一下子就把手里的茶碗扔了，恼怒地说：“这样一来岂不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利润少者反而要缴纳更多的赋税，这不公平，你这个尚书左仆射的职责之一就是匡扶社稷，矫正帝王得失，明知道不妥那个时候干什么去了？”


房玄龄还没有下拜，张主簿首先咕咚一声就昏厥过去了，云烨让老邵把张主簿还有另外的几个小吏带到了后院，吩咐侍卫把店门关上，这一幕可不能被外人看见。


房玄龄跪倒在地低着头不做声，杜如晦也是如此，长孙则站起来和李泰一起观看墙上的字画，尤其是看到中堂上那幅硕大的乌龟戏水图母子二人窃窃私语，兴致很好。


“云烨，你来说，朕不信你当初会不知道这个结果，为了自己发财，黑了心了。”猛然间听到皇帝这么说，长孙吃惊的转过头来，看看气急败坏的皇帝，就急急的对云烨说：“不许你说大逆不道之言。”


这是长孙第一次在皇帝处理政务的时候插话，李二疑惑的瞅着长孙，还发现自己的儿子李泰也是一脸的尴尬，立马意识到这事可能怪不得别人，多半是自己的错，皇后这是在给自己挽回颜面，多年的夫妻，这点默契还是不缺的。


云烨刚要痛痛快快的说话，被长孙一句话差点噎死，只好翻着眼睛看房顶。


“云烨，朕疲乏了，这就回行宫休憩，我们明日再议事。”李二吩咐完，侍卫就打开了大门，一辆马车被侍卫赶了过来，李二，长孙钻进了马车，大街上不断地有侍卫钻出来加入侍卫的队伍，在李泰的指挥下浩浩荡荡的杀向行宫。


瞅瞅皇帝走了，云烨把跪着的房玄龄和杜如晦搀扶起来，让到椅子上坐下，亲自给他们倒了茶水这才说：“房公，杜公，想想法子啊，陛下这么做我们回到长安就没好日子过了，累进税制是陛下自己为了少缴点赋税给自己开的口子，贞观十一年的时候有资格享受这道累进税制好处的可只有皇后娘娘，陛下没想到只过了三两年，有资格享受这种谁知的人变得多了好多，现在后悔了。


咱们当年可都是反对过的，是陛下自己一意孤行，现在又拿我们来顶缸，如何是好，政令这东西是没法子朝令夕改的。”


房玄龄喝了一口热茶没好气的说：“老夫有什么好法子，摊上这么一位陛下，苦苦的熬日子呗，这道政令对大唐的商业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好些小商家自动合并，抱成团的准备享受这道政令大餐，现在看来对大唐还是有好处的，等到大商家越来越多，朝廷的税收必然进入一个瓶颈期，再想要如此快速的发展就难了。”


杜如晦放下茶碗接着说：“陛下这种拍脑袋得来的政令出现的又不是一次两次了，军中的退役令，军马法，不都是这个样子？一旦发现不合适，宁可硬着头皮继续执行，也不愿意折损了自己的颜面，退役令将府兵退役的时间提前，服役的时间也提前，看似没有改变，军中的青壮甚至变多了，可是老夫宁愿多些四十余岁的老兵，也不愿意要更多地十六七岁的娃娃兵，这种自减战力的事情，许多的老将军已经抱怨过了。”


“您两位发现了没有，都是些急功近利的法令，说明陛下在着急，他想一口气走完前人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走完的道路。”


“有什么好急的，大唐现在的状况之好乃是数百年来罕见，外无强敌，内无忧患，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只要将眼前的状况保持下去，老夫敢说不出十年，大唐自有一番新天地，如果能保持百年，那时的状况老夫都不敢想。”


“贪心了，贪心了，老房你在长安兢兢业业的处置朝政，老夫马不停蹄的四处检阅大军，老李在沙漠上喝马尿，长孙在草原上啃咸菜，三个异族将领在冰天雪地里压榨高丽人，云侯在危机重重的大海上苦熬，还不是想着让大唐平安无事么，现在非要弄出新的事端来，这一回老夫和都不会答应陛下再折腾了。”


杜如晦说完拱拱手就去自家的粮店里去了，房玄龄也背着手回了自家的生药店，云烨站在自家的珍珠行门口感觉这两位大佬此时更像是一位锱铢必较的掌柜。


“云侯，救命啊，小吏委实不知道那位是陛下啊！”


“陛下是很讲道理的，你说的又没错，也没有徇私枉法，担心什么，回去吧，今天你也没心思查账，我估计啊，你马上就要升官了。”


老邵站在云烨身后目送又惊又喜的张主簿离去，小声的说：“这狗日的又沾了咱家的光，平白无故的得见天颜，祖坟上冒了青烟了。”


“别管人家祖坟冒不冒烟，你家侯爷我已经气的冒烟了，帝王珠没了，给那么海蚌的肉缝里埋了金粉，就出来这么一颗极品，还被皇后拿走了，气死我了。”


“侯爷莫恼，老邵我也是身经百战的商业奇才，怎么可能会捅这么大的篓子，那颗走盘珠咱家还有，海蚌田里面的海蚌产出的金色珍珠可不是只有那么一颗，还有九颗都在宝库里放着呢，那串月光倒是最好的宝贝，皇后娘娘来了，必然不会付账，可是不能空手而回啊，那串孩儿脸是老奴特意说已经被小丫小娘子选走了，娘娘不是没拿么，倒是后面再售卖金色珍珠咱家必须拿出一个过得去的借口。”


这就对了，这才是云家的人，面对皇帝也能分清楚里外，老邵虽然平日里喜欢吹牛，但是人绝对是一等一的好人才，皇家可没有。


“你傻啊，娘娘刚从咱家拿走了一串珠子，和一颗走盘珠，这事你必须大肆的宣扬，门口就用红纸写上，皇后娘娘也喜欢我家的珠子。就这句话，别改，就不信，娘娘都喜欢的东西岳州城的妇人们会不喜欢？对了娘娘光顾过，咱家的店铺身价就不一样了，把价格统统提高三成，就不信把娘娘拿走的那点东西赚不回来。”


老邵连忙点头应是，侯爷都走了半个时辰了，老邵还在啧啧赞叹，自家的侯爷才是经商的奇才。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六节 负重的李二


李二哀叹的声音不时地从静静地凉亭子里传出来，长孙把一条带子紧紧地勒在李二的头上，皇帝的头疼病犯了，自从长孙告诉皇帝那个该死的累进税制是怎来的之后，他就开始头疼，正在给魏征准备手术的孙思邈，急急地过来诊过脉之后说是忧思过度，不需服药，只要静养两天就可以痊愈。


“观音婢，你说房玄龄，杜如晦，云烨三个人是不是正在笑话朕？笑话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丢人啊，朕处理过的政务成千上万，哪里能一一记住这些琐碎的小事。”


长孙轻轻地揉着皇帝的太阳穴说：“陛下，这可不是小事，妾身算过，光是恒顺号一年少缴纳的赋税就超过八万枚银币，再加上长安，洛阳，晋阳，益州，扬州，广州，敦煌，登州的豪商少缴纳的赋税，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拿来修路足够修好几千里的道路。


您把精力过多的放到百骑司那些人的身上了，妾身一直想要说，总觉得自己不该插手，今日的事情妾身认为发生的好，陛下能警觉过来那些钱财就不算什么。”


“不盯着不行啊，帝国越来越大，朕需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盯着这个国家，就算这样，依然出现了无忧草事件，如果不是云烨不满无忧草的用法，他就不会试探朕，朕也不会知道原来百骑司里也有私自下令这回事，几个供奉不甘寂寞，想要做事朕明白，但是他们的手段过于阴毒，会折损皇朝的气运，这是不能容忍的。


他们向朕禀报了有秘密材料会运到京师，但是却没有说明白秘密材料竟然会是无忧草，他们就指望着朕疏忽大意，遗漏掉这件事，如果不是云烨说起，朕相信那些无忧草会成为吐蕃头人的恩物，这样做虽然会给大唐带来利益，相比无忧草的后患，这样的利益不要也罢。


此次斩首一十八级，就是让那些供奉们看清楚朕的心胸，如果想要把吐蕃人彻底消灭，朕有的是法子，秦岭里的一个山洞里就有一件更加恐怖的武器，也更加的有效，朕只是把那只恶魔锁在不见天日的洞窟，也不愿意动用，就足以说明朕对上天是恭敬的，只想让上天多眷顾我大唐几年。”


长孙叹口气把李二的脑袋搁在自己大腿上怜惜地说：“一个人的精力终归是有限的，您一个人就算是长八百双眼睛也看不过来啊。”


更何况您的麾下人才济济，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靖，李绩，我哥哥，这些老狐狸已经足够您操心的了，下一辈的小狐狸也已经长成了，承乾，青雀，李恪，云烨，长孙冲，程处默，牛见虎，马周，刘仁愿，还有那个叫嚣着要平定吐蕃的王玄策，一个赛一个的狡猾，一个比一个心思多。


这些人对于国朝来说这是盛世来临的先兆，国朝一茬一茬的人才纷纷出现妾身本来应该穿上朝服带着所有的妃子向您恭贺，这是妾身这个做皇后的本分，可是作为您的妻子，妾身实在是不愿意您耗费心神的和这些人打交道。


不说别人，光是一个云烨和他打交道多了都会折寿，妾身昨日不过拿了他家的一点珠子，您不过浪费了他家的一顿饭食，今天早上，他家的酒楼就专门把陛下昨日点的那桌酒席拿纱罩罩起来，上面专门写了几个字“这是陛下钦点的美食。”听说想排队吃这样宴席的人已经排到了中秋。


珍珠行也没有放过妾身，店铺的大门在绸布上书写了“皇后娘娘也爱这里珠子”这么几个大字，于是珍珠行里的妇人就摩肩擦肘的抢购珍珠，最可气的是珍珠行居然趁机把价格提高了三成，妾身估计，八条月光链子也被他家赚回来了。


李二刚要坐起来发发脾气，却被长孙在额头上亲吻了一下，火气就消散了。


“算了，您怎么说啊，那桌酒菜就是您点的，妾身也拿了珠子，所以咱们夫妇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这些都是小事，其实妾身最担心的是有一天内府的钱财会超过国库，妾身以为，皇家不能再把钱庄握在手里了，现在钱庄虽然挂在户部的名下，但是真正运作钱庄的还是内府，这是非常不妥当的一件事。


妾身昨夜特意查看了岳州钱庄的账目，数目非常的惊人，钱庄已经从一个襁褓中的婴孩已经长大了，陛下，您是该给他找一个合适的去处了，妾身已经掌握不了钱庄了，现在已经有人提出用廉价的纸片代替金银铜成为钱币，妾身不懂，万一错了就会酿成滔天大祸。”


“云烨怎么说？”李二听完长孙的话不由得坐了起来。


“妾身在大帝号上曾经问过云烨，云烨当时的脸色变得煞白，像是看到了最恐怖的事情，说了一些妾身听不懂的话，最后云烨红着眼睛对妾身说：‘再敢有提起印制纸质钱币者斩立决！’”


李二闭着眼睛思量了一阵子缓缓说：“相比别人，我更相信云烨的判断，钱庄本来就是他和太子，还有恪儿鼓捣出来的，所以如果世上有一个人最清楚钱庄利弊的人因该就是云烨，回到长安之后，钱庄的事情我们需要好好和他谈谈，我只担心钱庄的发展太快，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夫妻两相对无言，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凉亭子里显得更加的幽静。


云烨被一辆豪华的马车接去做客了，请客的人就是薛万彻，等到云烨到达薛万彻在岳州府邸的时候，许敬宗已经酒意半酣，半躺半卧的靠在锦榻上考校薛万彻大儿子的学问。


“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许延族问薛子怀此话何解？”


薛万彻的大儿子虽然身子和他父亲一样雄壮，但是眉目却清秀，正在低头遣词造句，打算考虑周全了再回答，很明显和他父亲是两个性格，一个浮躁，一个沉稳。薛万彻平生最恨的就是咬文嚼字，这一会去屏气收声，目不转睛的看自己的儿子，面色紧张，酒杯里的葡萄酿都已经洒到锦塌上了依然不觉。


薛万彻的大儿子终于打好了腹稿拱手说道：“此语出自《论语》颜回篇第十二，颜渊问怎样做才是仁。孔子说：‘克制自己，一切都照着礼的要求去做，这就是仁。一旦这样做了，天下的一切就都归于仁了。实行仁德，完全在于自己，难道还在于别人吗？’颜渊说：‘请问实行仁的条目。’孔子说：‘不合于礼的不要看，不合于礼的不要听，不合于礼的不要说，不合于礼的不要做。’”


云烨站在门外直到薛子怀回答完毕才拍着手掌走了进去笑着说：“延族兄今日好雅致，怎么想起考校子怀的学问来了，这孩子一向勤勉，并没有因为生活富庶而改变自己的志向，这样自律的孩子将来必然会是一个有出息的”


薛万彻大笑着站起身迎客，身后亦步亦趋的跟着一个清秀的妇人，看到薛万彻志得意满的样子就知道，这个女人满足了他对女人的一切渴求。


“云兄来的晚了，罚酒一殇可是逃不掉的，来来，先饮了这杯罚酒，再喝迎客酒不迟。”那个妇人盈盈下拜，拜谢了云烨的援手之德，这才斟满了一殇酒，由薛子怀跪地献酒：“云叔叔的大恩大德薛子怀永世不忘，请酒！”


“小事一桩，折腾孩子做什么。”云烨佯装发怒，还是接过薛子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后，抚着他的头顶说：“你刚才回答延族先生的问题，回答的并不完美，你听着：‘克己复礼为仁’，这是孔子关于什么是仁的主要解释。孔子以礼来规定仁，依礼而行就是仁的根本要求。所以，礼以仁为基础，以仁来维护。仁是内在的，礼是外在的，二者紧密结合方能称之为仁。


你要记住，看书不是要求你片面的理解这句话，而是要用心去体会，用自己的语言来阐述它的含义，其实这就是做学问，并不深奥。


看样子延族兄有意收你为弟子，如此良机为何不知把握，见到延族先生这样的名师只要有机会就要纳头就拜，三分把握都嫌多，你性子沉稳，谋定而后动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帮你占到便宜，人是善变的，有机会就要把握，老天爷在你的一生里不会给你太多的机会，抓到了就能改变你的一生。”


薛子怀听到云烨的话，站起身来扑通就跪倒在许敬宗的榻前，连连磕头不已，每一声都脆响无比。


妇人看到薛子怀额头已经有了血渍，习惯性的想去护住儿子，却被薛万彻牢牢地拽住，铁血汉子流着眼泪对妇人说：“这是孩子的造化，千万莫要耽误了他！”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七节 奢侈品税


许敬宗终于认识到自己单打独斗在勋贵这个圈子里是没办法混下去的，所以，他开始给自己寻找朋友，薛子怀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只要把薛子怀收入门下，薛万彻，薛万仞兄弟两就会成为自己的盟友，至于丹阳公主，许敬宗从来不认为一个暴躁骄奢淫逸的女人会成为自己的阻碍。


但凡是有点眼光的，都已经看到大时代已经来临，这是最好的时代，同时也是最糟的时代，能顺应历史大潮的人就会混的如鱼得水，不能与时俱进的人在这个新的时代面前就会觉得格格不入，老的理念在和新的思潮做最后的搏斗，云烨认为，新时代的獠牙已经显现，并且已经咬在了“过去”这个老人的咽喉上。


李二和长孙还是在岳州的大街小巷转悠，有时候还会出现在郊外的农田里，他们不再隐瞒自己的身份，而是在韩城，钱升的陪伴下有目的的查看新城。


云烨当年胡乱扔稻秧的地方已经出现了一座小小的庙宇，碑文还在，上面讽刺的口吻没变，只不过在最后面加了一句话：“年末，此处田亩丰产一成。”


庙里有云烨的造像，也不知道谁刻得，居然将云烨惫赖的模样刻画的入木三分，手拿着一束稻秧正在往田地里扔。


“胡闹也能闹的百姓自动给他造像，朕实在是无话可说。”李二进到庙里，拿手拍着塑像的脑袋感慨万分，这家伙的神奇到底是运气还是冥冥中真的有百神呵祐。


“娘娘不知，云侯当年金冠锦服的要种地微臣就觉得不妥，不过他一个少年贵人有种地的心思就已经难得了，谁料想，他种地的法子就是抡着稻秧到处乱扔，您没见到啊，别的田地里的秧苗都是整整齐齐的，只有云侯种的这片地乱七八糟。


微臣认为他就是在胡闹，拿种田这样的大事瞎胡闹，气的不行，就辞了官打算回乡下教书，微臣万万没想到，别人辛辛苦苦种的整整齐齐的田地，秧苗长势居然赶不上他胡乱扔的，于是微臣就收回了辞呈，打算到秋收之时再看看，结果您也看到了，微臣不得不自抽嘴巴，在那座石碑上又刻下了最后几个字。”


长孙对云烨的神奇见怪不怪，看着田地里已经要收获的稻田问：“本宫观田地里的秧苗依然整齐，既然云烨随便扔都能多打一成粮食，百姓们为何不学着做？”


钱升苦笑着说：“娘娘啊，老百姓一年到头就指望地里的这些收获活命，谁敢拿土地里的秧苗胡来，胡乱扔秧苗这种事自古以来闻所未闻，云侯能成功，百姓们认为这是有福的勋贵祖宗在保佑，自己草命纸身的没那个福气，还是按照老祖宗的法子种田稳当。”


长孙叹了口气和李二对视一眼，继续前行，李二看着四周葱茏的群山问韩城：“这里三面环山，一面近水，沼泽密布，蚊虫横行，为何很少看到野兽？朕以前听闻云梦泽里蛟龙横行，山上虎豹成群，如今我们君臣在这里走了一天为何连狐狸之类的小兽都很难见到？”


韩城躬身回答说：“回陛下的话，微臣如今只是叹息蛟龙太少，虎豹的踪迹难寻。”


“哦？这是何故，蛟龙与虎豹都是害虫，卿为何有此感叹？”李二知道其中必有缘由，没有轻易地下结论，反而出身询问，前几天的遭遇让他耿耿于怀，岳州这地方有很多地方都和其他州府不一样，其中一条就是岳州城门从不关闭，只要到了后半夜就会有络绎不绝的车马驶进岳州城，问了之后才知道，岳州城不允许商家白日进货，只能在后半夜街市无人之时将货物运进岳州，原因就是刺史认为猪羊过市有碍观瞻。


“陛下，蛟龙虎豹虽然都是害虫，却也全身都是宝，蛟龙皮鞣制之后就成了最好的皮料，用来做靴子经年不坏，您有所不知，最好的糅皮工匠，能把一张蛟龙皮剥离成四层，就这样云侯还不满意认为剥离成十张才算合格，剥离后的鳄鱼皮柔软如丝，坚韧如麻，用来制作各种箱笼乃是上上之选，您看，那些女官身上背的箱包就是云家店铺出产的，价格贵的离谱，以微臣的俸禄一年买不了几个这样的箱包。


蛟龙肉现在更是紧俏，医家认为蛟龙肉能够补气养血，平喘止咳，所以大户人家都备有蛟龙肉干以备不需。至于虎豹，也是一样，长安来的高手匠人制作的皮裘如今已经贩卖了大食，岳州城有两成的产业就是依靠这些蛟龙和虎豹支撑的。


如今岳州城周围不但见不到大个的蛟龙，就连小的都不见踪影，虎豹之类只能进入深山才能见到，就因为如此，岳州制作的箱笼和皮裘，价格又高了好多，微臣非常担心这些祸害没有了会给岳州造成冲击，没想到云家人居然从鄱阳湖引来小蛟龙，人工饲养，估计饲养虎豹也已经在云家人的计划之中了。”


李二唤过一个随行的女官，让她把自己的背包拿过来，李二拿手撕扯几下，有打开看看，女官的俏脸立刻变得绯红，里面都是些女人的私人物品，李二不管，翻过来就倒在云烨塑像前面的供桌上，看着背包上一个铜质的被云朵包围的鳄鱼标示仔细研究。


“这种箱包妾身有很多，云家只要有新货都会送到宫里一些，只是她们的价值妾身就不知道了，一个箱包能有多贵。欢奴，你的这个箱包花了多少钱？”长孙上前接过箱包不以为杵的问自己的女官。


“回娘娘的话，这是奴婢攒了两年的份例昨日在云家老铺买的，用了十二个银币。”女官把头垂的低低的，不敢看长孙，娘娘一向崇尚节俭，看不习惯这样的行为。


“十二枚银币？”长孙惊叫了一声，随手一巴掌就拍在女官的脑袋上：“云家的东西要价从来都是黑了心的，五十石粮食就买了这个东西？”


见到长孙发怒，欢奴连忙跪下请罪，其余的女官都把自己的箱包放在长孙面前也跪下来请罪，居然每人都有一个。


韩城拱手替这些女官求情：“娘娘息怒，微臣家中有一妻一妾三女，这样的箱包足足有十个之多，箱包对她们来说已经是除首饰之外最大的念想了，她们随娘娘从长安来岳州，不购买一些箱包微臣才会奇怪。”


“你是说妇人家购买这东西已经是常态了？”长孙不敢置信问韩城，这东西毕竟太昂贵了，一般的人家可购买不起。


“确实如此，微臣有些老友身在楚州，成州都会来信要求老夫替她们购置几件新式的箱包，说来惭愧，微臣的俸禄都搭在这上了。”钱升也在一旁帮腔。


“混账，都是混账，心思都到哪里去了，一个箱包哪里价值五十石粮食了，本宫这就要去问问云烨这个混账东西，如此搜刮民财天理何在！”


李二却笑了起来按下长孙指东画西的手说：“朕倒是认为价格定高些是对的，能买得起这些箱包的都不是贫寒人家，至少需要衣食无忧才行，这东西能把一个妇人和普通百姓家的妇人从根本上分成两个阶层，十二枚银币并不多。钱升，云烨怎么说？”


钱升无奈的说：“微臣当初问过云家人，他们说他们卖的可不是什么皮包，他们家只贩卖尊贵的生活，这个皮包不过是一个表示主人身在富贵生活中而已。”


李二呵呵一笑说：“朕想起来了，云烨以前就奏请过加征奢侈税，当时朕不以为然，现在看起来云烨这是给朕敲警钟啊，也罢，五十石粮食买一个皮包赚的确实过分，来人，拟旨。命中书省制定奢侈品名单，将它们的税率提高三倍……”


李二宣完旨意就让女官们起来，并不准备呵斥她们，自己能在无意中发现一个漏洞并且迅速补上，不能不说这是一个胜利。


皇帝准备征收奢侈税的消息顿时让云家老店的大掌柜老周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赚钱赚得心里七上八下的没个底，现在好了，朝廷开始征收重税了，这是大好事了，云家做生意从来都是以稳妥为第一，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奢侈税的出台让早日的担心顿时化为乌有。


泡了一杯热茶，找了一把最舒服的椅子坐下来，今年主家的木牌该落到老夫手里了吧，征收重税？到底征了多少？这得问问，刚才没听清楚。


“福寿，福寿，你说说，陛下的旨意里到底说没说奢侈税的税率是多少？”老周放下茶碗就问刚才报消息的伙计。


“掌柜的陛下把奢侈税订的比现在税率多了三倍。”伙计连忙回答。


“什么？”老周一下子就从椅子上窜了起来，袖子把茶碗都带倒了。惶急的对伙计说：“赶紧去告诉侯爷，陛下又在拍脑袋了，三倍，怎能是三倍，陛下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要是通过了三省，咱家非得被骂死。”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八节 拍脑袋的后果


大唐的政令发布以前有一台非常严格的程序，一道政令想要产生，必须要经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三道关卡。


中书省拟定政令，皇帝批红之后再到门下省审核，然后还要经过御史台的审议，如果御史台的大佬对皇帝这道政令不满，会打回去重新拟定，直到满意了才会下发到尚书省执行，以前有过尚书令这个职位，可是因为这个职位的主官是亲王时期的李二，所以到了李二登基之后尚书令的职位就没有了，这是中央六省中权力最大的一个部门，李二有意无意的就把这项权利握在了自己手里。


现在不同了，自从李二打败草原上的强敌之后，权威日重，好多的政令没有经过商议就下发到了中书省，房玄龄一般会规劝一两回，见皇帝打算一意孤行就会起草好政令，再送到门下省，长孙无忌自从上次反对将自己封为赵州刺史之后，不知道怎么被李二关起门来抽耳光的，反正从那以后，门下省对皇帝的命令一向奉行不渝，魏征这两年被皇帝撵的像狗一样东跑西颠，御史台剩下的那些软蛋谁敢捋皇帝的龙须，自然会全票通过，然后由尚书省这个皇帝亲自掌握的部门执行。


一个人再聪明也有遗漏的地方，神话后的诸葛亮都有失街亭的时候，李二又何能例外？千面已经接连不断的出现昏招，现在还打算拍脑袋决定，没有一点接受教训的自觉。


奢侈品税在现有的基础上翻三个跟头，很多吗？这不是粮食，布匹，这些必须的东西，你翻三个跟头老百姓就没法活了，这是奢侈品啊！


在大唐，利润不翻上百十个跟头你好意思叫奢侈品？顶级的葡萄酿，云家出品的顶级马车，长孙家出品的顶级刀剑，草原上送过来会汗血的宝马，产自南海的高级珠宝，战无不胜的马球队，蜀中产的金丝蜀锦，响岩州石板上种出来的大米，云家的香水，皮包，登州出产的顶级海产品，那一样不是价格高的令人咂舌？


这样的奢侈品的税率你在粮食的税率上翻三个跟头，怎么想的？老天爷啊，岳州现在执行的税率是十税一，还是按照最初的实物上税，云家的包包上的税实际上是鳄鱼皮的税，和面粉上的是麦子的税一样。


你把麦子磨成面粉不会上税，你再把面粉蒸成馒头也不会上税，饭馆里上的税也是原材料的税，云家酒楼日进斗金，一月的商税不过十个银币而已。至于鳄鱼皮你拆分成几层子没人管你，官府就是给你家半寸厚的鳄鱼皮上一次税，然后皆大欢喜。


老周自己急的像推磨的驴，手背拍着手心焦急的对云烨说：“侯爷，这不成啊，这么赚钱咱们自己的心里都不踏实，税率翻了三个跟头，这和没加有什么区别，老奴以为在最终的实物上面征收十税一还差不多，您得去和陛下说说，再这么下去，咱家的箱包可就不敢卖了，谁都眼红，到时候满世界都是仇敌，得不偿失啊。”


辛月站在云烨身后帮他揉太阳穴，云烨刚刚听到活计报告了这个消息之后就开始头疼，农耕社会快速的计入到了商业社会，好多人都不适应，李二自己都没有做好准备，他以为三倍的税率已经是一种恶趣味了，谁知道反而让所有人为难，一旦成为律法确定下来，那就完蛋了，十年不修律这是死规定，云家要是这样无法无天的狠赚十年钱，这还了得！


事实上大家都在等待奢侈品税的诞生，唐朝人的品德远远不是后世那些偷税漏税的家伙们所能比拟的，他们习惯了在朝廷定下的框框里生活，只要这个框框能够让他有食有衣就没人会造反，除非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造反，这才重新弄一个皇帝来制定新的框框。


这几年新的产业层出不穷，长孙家的铁器已经变态到了千炼宝刀，云烨知道长孙家是在胡说八道，千炼宝刀开什么玩笑，钢铁里的炭早就被锻造的跑光了，钢铁业早就被锻造的疲劳了，抖一下说不定都会断成两截，就这样的东西卖成天价了，镶了两颗三扁四不圆的石头就敢说堪比干将莫邪。


再让长孙家这么干下去，造反是必然，不造反是侥幸，这钱太烫手，云家不敢拿，长孙家不在乎，听说人家的分店已经开到邕州了。


向社会索取必须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就会带来祸患，等到一个家族比国家还富有的时候，云烨认为除了战争和杀戮就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长叹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让辛月伺候自己穿官服，今天必须好好地和皇帝谈谈了，拍脑袋决定政务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皇帝必须尊重臣僚的意见，每一项政令必须再三考证过后才能发布，比如这税率，过重和过轻都是不妥当的。


坐着马车先去看了房玄龄，房玄龄正在对着一张纸发愣，见云烨一身官袍穿的一丝不苟，连忙告了一声罪回到后堂穿好官服才出来相见，按照官场的礼仪，云烨向房玄龄行了礼，房玄龄回礼之后两人才落座。


“云侯此次前来，可是为了奢侈品税的事情？陛下已经下了令，很难更改了。”房玄龄一下子就猜到了云烨此行的目的，他也认为皇帝拍脑袋决定的政务不合理，只是还在等待调查，一旦调查过后，才会书写这道政令，但是皇帝似乎等不及了，已经派了两拨内侍过来问消息，他担心那些奢华的东西卖得更多，国家受损，想早点给奢侈品这匹烈马套上笼头。


云烨不说话，把手里的包包放在房玄龄的桌案上，又掏出十五个大子扔在边上，伤感的指指两样物事，又坐回了座位。


房玄龄何许人也看到这两样东西立刻就明白了，吃惊的问云烨：“云侯莫非是说陛下的税率上的不合适，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云烨的声音就像是木偶人说出来的：“这个皮包市价十枚银币，按照陛下的税率上了十五个大子，房相以为如何？这个钱云家不敢挣了，这就把那些豢养的鲨鱼捞上来剥皮吃肉，把皮匠撵回长安，让他们去熟羊皮算了，陛下已经认识到了奢侈品的危害，为何就出台了这么一个东西，我都不敢想陛下知道自己决断错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房玄龄闭目不语，好半响才艰难的对云烨说：“现在还不算太晚，咱们俩去见陛下吧，此事事关陛下的颜面，万万不可外传。”


“晚了，我家伙计都知道的事情，您还指望谁不知道？陛下在城外，我的那座小庙里为了显示皇家的威严，当众下达的旨意，长孙家，蜀中豪门现在大概都屁眼都笑开了花了。云家也该高兴，至少可以没心没肺的狂赚十年的巨利，可是我就是高兴不起来。”


房玄龄苦笑道：“巨利？恐怕没那么好赚，陛下的为人你不清楚？你吧鳄鱼池子关了那是给陛下面子，要是不关，嘿嘿……还是和我进宫去吧，吃了这次的亏，陛下该醒悟了，自己毕竟是一个人，操不过来全天下的心。”


两人坐着马车又到了行宫，云烨，房玄龄明明能够凭着腰牌直接进去，两人偏偏不，在侍卫迷惑不解的眼光中掏出了官牒正式请见。


李二看到两人的官牒也非常的迷惑，难道云烨不该哭嚎着窜进宫抱着皇后的腿哀求给他家的店铺一条活路么？为什么要这样正式的觐见？


长孙的眼珠子上下窜动，脑子里也在想云烨这样做的原因，如果说是云烨自己一个人，还能说云烨被逼急了，想穿着官服让陛下想起自己立下的那些功劳，好吧税率往下降一点。可是他不是一个人，还有房玄龄在，两个人都是一副正式的奏对格局，这里面一定有鬼。


“陛下，这两个人今日来着不善啊，您做好准备了？一个老狐狸，一只小狐狸联袂而来，您还是早作准备吧，如果妾身没猜错，他们就是冲着您今日的那道旨意来的。”


李二拍拍自己已经有些发福的肚皮大笑着说：“想从朕这里突破，舌灿莲花也不行，一个个赚钱赚得心都黑了，三倍的税率朕一点都不会降，敢说一句求情的话，朕就加一倍的税率，一见面朕就会把这话说道前面，就不信堵不住他们的嘴。


房玄龄雄辩滔滔，云烨诡辩不绝，嘴皮子上的功夫了得，朕虽然不惧，但是不可不防，说不定这两个人就是那些黑心的勋贵们找来的说客，身后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这样的交锋已经好几年没有出现了，观音婢，朕现在兴致勃勃的想看看他们如何说动朕改变税率，即使毁掉这些奢侈品对国家也没有多少损害，朕就是不答应，看他们能奈我何。”


长孙皱着眉头说：“妾身怎么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总觉得他们做事不会这么简单，死谏？血谏？这种事云烨是万万不肯做的，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


“哈哈哈，死谏？魏征，刘汨他们做的出来，房玄龄，云烨？朕不信，尤其是云烨这种挨板子都会叫唤的小子，朕就更不信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二十九节 愤怒的皇帝


“房公，您说陛下听到咱们的奏对之后会是什么反应？今日晚辈就全靠您了，您要是不在陛下铁定恼羞成怒，说不定会当堂揍我，传出去晚辈就没脸见人了，需要想一个既让陛下感受到自己错了，又不伤及他的颜面，您说有什么法子？”


随着断鸿的脚步，两人亦步亦趋的跟着，云烨小声的问房玄龄。


“你年纪小，又是陛下的晚辈，挨顿揍不算丢人，问题要是不解决，才是后患无穷，老夫感觉大唐的《商律》需要全面改进了，不如就由你牵个头制定出一部超前的律法出来，现在的律法沿用了隋制，八十余年都没有修正过，只不过在这几年户部零零散散的出台了一些规定，依老夫看来，到了重新制订律法的时候了。


你是少年英杰，挨顿揍换来一部律法，这种事情很值啊，年纪轻轻的不要总是躲躲闪闪，遇到困难有时候就该迎面直上才是。”


云烨吃惊的看了一眼房玄龄，老家伙坑人都不眨一下眼睛，李二现在就是传说中的大魔王，谁吃饱了撑的去招惹他，自己穿官服觐见就是不愿意挨揍，李二下手从来都没有轻重，后宫的一个宠妃给他生了一个闺女，稀罕的不得了，批阅奏折的时候就把孩子放在一边，不到一岁的小孩子感到不适了，自然就会嚎哭，大怒的李二抬手就把砚台扔了过去……


砚台飞出去了他才想起那是他闺女，要不是断鸿拼死用脑袋撞歪了砚台，后果不堪设想，从那以后五岁以下的皇子皇女，被长孙勒令不得靠近李二，云烨就是担心李二捶自己捶地忘我，小命就完了，事后就算是李二再后悔，也晚了。


“不行，您必须拿出章程来，陛下清明的时候自然没关系，万一陛下红了眼，揍我揍个没完，我又打不过陛下，还逃不掉，太危险了，你看看断鸿额头上的伤疤就知道，陛下下手没个轻重，我身娇肉贵的当靶子不合适。”


“胡说，古人为民请民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么多的想法，士大夫死谏乃是荣耀，吾辈的精神自然万古长存，前隋伍殿章一头碰死在龙案上死谏，你去看看《隋书》是如何写他的，连篇累牍，整整七页，这是何等的荣耀。”


云烨停下脚步看着房玄龄咽了口唾沫说：“如果晚辈没记错的话，伍殿章全家就跑出来一个伍云召，其余的都被砍头了吧？您是大唐的宰相，陛下总要给您几分颜面，要不您去说，晚辈在您身后敲敲边鼓如何？”


还没等房玄龄开口，断鸿就催促道：“你两位还是快些，陛下都已经等急了。”


云烨，房玄龄对视一眼，长叹一声还是跟着断鸿进了大殿，因为是正式的奏对，李二也穿戴着自己的冕服，坐在案子后面似笑非笑的看着走进来的俩人。


“二位卿家见朕何事，有事速速奏来。”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云烨就发现只有自己站在中间了，房玄龄已经坐在旁边的垫子上捧着勿板跪坐的非常正规，李二的嘴角也浮现出一缕耐人寻味的笑容。


云烨悄悄地往后退了两步抱着勿板咬着牙说：“陛下，微臣今日前来是为了您日间下达的旨意，臣听说陛下命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在厘定何为奢侈品，准备加征三倍的税率，微臣以为不妥……”


“住口！尔等俸禄都是民脂民膏，衣食穿用都是百姓血汗，为人臣不思替君分忧，朝中为官不知体恤百姓疾苦，挖空心思的对百姓敲骨吸髓尤不知足，更是设计出各种奇巧之物恬不知耻的搜刮百姓的救命钱粮。


朕意已决，休要再言，胆敢再言税率者，多说一句话朕就再增加一倍税率，朕宁愿毁掉这些无用的奇巧之物，也不愿看到你们坐享其成。”


“陛下，请听微臣一言，这道旨意……”


“房卿记下，奢侈品税增加到四倍！”李二斩钉截铁的对房玄龄下令。


“陛下，不是的，微臣就是想……”


“房玄龄你也听到了，他说了一，二，三句话，税率增加到七倍。”李二狞笑着把手放在案子上，满怀期待的等着云烨再说话。


云烨不说了，从怀里掏出炭笔在勿板上计算了一番，然后拱手对皇帝说：“陛下啊，税率确实不妥啊，您总要听微臣说话，不是？”


李二嘿嘿的笑着说：“前三个字是朕的敬称，不算，后面说了两句税率再增加两倍，小子，有种你就继续说，朕不在乎毁掉那些狗屁东西，没了那些东西，大唐说不定会更好。九倍的税率朕看你如何经营，有本事把你家的皮包卖到一百枚银币一个。”


“陛下，税率不是这么计算的，您弄错了。”


“好胆子，十二倍的税率了，你打算破罐子破摔不成？”李二有些奇怪，莫非云烨真的不在乎这些商铺了，这是他云家最大的经济来源。


云烨和房玄龄互相交换了勿板看看对方计算的数字，房玄龄又对云烨伸出来三个指头，云烨点点头，抱着勿板说：“没打算破罐子破摔，是想好好经营，一代代的把手艺传下去。”说完就瞪着眼睛看皇帝的反应，只要皇帝再增加三倍的税率，自己和房玄龄扭身就走，多一分钟都不打算多待，这样的结果最好，谁都不得罪，错误全是皇帝的，那些专门发奢侈品财的人家也把涨税的罪名赖不到自己和房玄龄头上，皇帝是暴君，不许大臣说话讲理，仗义执言的云侯多说了几句话就被皇帝蛮横的把税率增加了十几倍。


李二一经发现了云烨和房玄龄的交流，感觉到了不对劲，闭着嘴迟迟不下令，房玄龄站出来说：“回禀陛下，云侯刚刚又说了三句话，微臣这就去厘定奢侈品税的定额，为基本税率的十五倍，微臣告退。”


房玄龄走了，云烨闭着嘴巴也告退了，瞅着两位臣子出了大殿，李二脸上阴云密布，可是怎么想都没有想到哪里不对，夕阳的余晖穿过后窗，照在李二阴晴不定的脸上，有说不出的诡异，到底哪里不对劲？


“陛下，他们在故意加税，妾身刚才翻看了一下我朝的商税，这才发现您只加了三倍的商税太少了，我朝只征实物税，就拿那个卖价十二枚银币的箱包来说，您加了三倍的税率，不过是每个箱包多付出十个铜钱而已，而且累进税律同样适用于奢侈品，这样一来您增加的税率几乎没起作用。


云烨是个明白事理的，他知道这样做不合适，自己和那些勋贵们赚的太多，迟早会酿成大祸，毕竟，只有利益均摊才能把生意做的长久，所以他早年就向陛下提起过奢侈品税，他一进殿妾身就发现他是想加税，如果是减税，他一定不会如此忐忑不安，加税的举动会惹陛下羞恼，所以他穿了朝服，拖上房玄龄，恐怕是担心陛下对他发难吧。”


长孙把《唐律疏议》中的商税篇特意用红笔勾勒出来，放在李二的桌案上，就命令内侍全部退下，只留下忐忑不安的断鸿注意着随时会爆发的李二。


李二把那些文字看完闭上眼睛胸口剧烈的起伏，一字一句地说：“朕想给价值十二枚银币的皮包上税，没想到却把税率增加在了一枚银币一张的鳄鱼皮上，气死朕了……”


皇帝三天没出行宫一步，因为随行的御史已经在弹劾皇帝暴虐成性，不等臣子把话说完，就无礼的把特种商税增加到了十五倍，简直丧心病狂，古之暴君也没有这样残暴的增加过税率，魏征的眼睛还包着纱布，就要仆人把自己带到了行宫，叩阙拜见皇帝。


皇帝不见魏征，倒是满身伤患的断鸿走出来在魏征的耳边悄悄地说了几句话，魏征从愤怒一下子就变成了惊愕，最后变成了欣喜，摸着断鸿包着纱布的脑袋说：“辛苦内侍了。”然后就坐上马车回了自己居住的地方，专心的让孙思邈帮自己治病，谢绝一切访客。


闭门谢客的不光是魏征，房玄龄也紧闭自己的大门，谁都不见，哪怕是杜如晦登门，随从给的答案也是主人偶感风寒，唯恐过病给同僚，所以不见。


云烨家的大门也关的紧紧地，一家人都在府里不出来，每日出来采买日用之物的仆人再也见不到一个云家人，倒是云家的箱包店打出了最后的低价这样的招牌，引得店内人头汹涌，存货在短短的时日之内就倾销的干干净净。


“烨子，这些天你还是躲着我父皇一点，我去看我母后，就多说了一句话大腿上就挨了我父皇一脚，他老人家这几天脾气暴躁的厉害，身边只有我母后敢靠近，别人谁靠近，谁倒霉，说说，你把我父皇怎么了，把他老人家气成那样，你的脑袋还稳稳地长在脖子上，真是难得啊。”李泰摇晃着手里的玻璃杯，里面殷红的葡萄酿海波一样的激荡不休。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节 皇帝必须要读书


人在世上一日不食则饥，一日不学则愚，李二狂躁的心逐渐冷静了下来，想翻出自己的起居注看看自己的得失，皇帝是不允许看自己的起居注的，这是史家向来坚持的原则。


李二说：“朕一字不增一字不减，不臧否，不菲薄，只想看看往日言行，明识己身，惩前毖后不使政务再有疏漏之处。”


目的很明确，理由很充分，但是现在的记录皇帝起居注的史官是颜家的颜师古，他对皇帝的保证嗤之以鼻，不管皇帝如何的解释自己看起居注的目的，他都是一句话：“颜氏家训并无此先例。”


暴怒的李二命人将颜师古捆起来，却找不到起居注在何处，内侍审问颜师古起居注何在？颜师古回答：“昨夜未曾用晚饭，就把起居注当做晚餐食尽了，如今还在腹中，需要剖腹才能见到。”


春秋时期崔杼一连杀了三个记录他杀死国君齐庄公的史官，依然不能让史书有所改变，李二虽然暴怒，却没有崔杼皮厚，不得以只好释放了颜师古，事实上不放不行，因为颜师古的哥哥颜师鲁已经站在宫门外面，一旦他弟弟被皇帝砍头，他就会立刻进宫继续当史官，这个职位是颜家世袭的，别人写的起居注只能是野史，只有他们写的才会被天下人认可，李二不用想就知道，颜师古死了，颜师鲁也一定不会给自己看起居注的。


没吃到羊肉却惹了一身的腥臊，自己的起居注一定不会太好看，否则颜家人不会如此舍命的维护，以前的名声不好，现在又有了攻击史官的事件，估计会被写的更加不堪。


这些天被打击的焦头烂额的皇帝只能在皇宫里暴跳如雷，本来就患有风疾，如今加上暴怒，一下子旧病复发，孙思邈用了针这才稍微好些。


云烨背着一个大包袱进宫去看李二，被躺在床上满面病容的李二吓了一跳，连忙问孙思邈皇帝病体是否好转，头疼的症状是不是已经减轻。


李二躺在床上看着帐子顶虚弱地说：“都不省心啊，看来把朕活活气死你们就满意了，现在你们一个个都是怎么了，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直言朕的过失，朕想去看看自己的起居注匡正得失都不行，没想改里面的内容，只要是朕做的事情，朕都认了。


朕英雄了一世，断不肯在这上面丢人的，凭什么信不过朕？”


孙思邈诊脉完毕后就退下了，长孙掩面哭泣，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好像都在证明皇帝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帝了，这如何能让心高气傲的李二服气，只要知道自己的错误在那里，李二认为自己依然是那个君临天下的天可汗。


“陛下怎么会想起去找颜家要起居注的，他们家的人都是石头，油盐不进，您被人家拒绝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当初书院打算要陛下的起居注印制成藏书，微臣被颜之推老先生啐了一头的唾沫，这事没办法达成的。”


李二艰难的抬起头看着云烨说：“你是一个不服输的人，是不是想了什么办法拿到了起居注？快快拿来，朕要看看。”


“没有，颜家不知道把起居注藏到哪里去了，不过陛下要看自己的历史微臣却是有办法的，并且给您带来了。”


李二一咕噜坐了起来，见云烨把自己背上的大包袱放在榻上，解开之后，发现全是线装的手抄书籍，翻开一本只见扉页上用毛笔写着四个圆润的大字《贞观纪年》，疑惑的看着云烨等他解释。


“陛下，贞观年间大事不断，精彩纷呈，想记录这段历史的人可不是只有颜家一家，书院的史家们也在搜集整理贞观年间的事情，汇编成册，现在已经写到了贞观十四年，要论起史料的详实，颜家还没有办法与我玉山书院相提并论，不管在人力物力上，他们家根本就没办法相比，除了比颜家起居注少了宫闱秘闻之外，在天下大事，人情风物，地理变迁，律法颁布，朝政更替，远比颜家详实。


您看，这篇西域志，主笔者就是玄奘，书院史料馆还特意访问了远征西域的侯君集，宁大昌，还有锲必失力这些主帅，还访问了随行的将校军卒不下百人，这些东西颜家可没有，商税部分执笔的乃是房相，长孙仆射，刘汨，还有长安东西俩市的主官，牙行的首脑，大商户，中等商户，下等商户这些人做的注脚，看完这部分，陛下就会对商税有一个清楚明白的认识，总之，只要是您想看的不管是政令，法令，军令，刑赏《贞观纪年》里都有。


这些东西之所以在微臣这里，是因为书院需要微臣补足南洋篇，还有辽东篇，至于青雀那里的物理篇晦涩难懂，陛下就没必要看了，一个人精力有限，顾不过来的。”


李二大喜，翻开一部，就发现那里正好讲到自己与颉利渭河对话的一幕，白马之盟李二自然记得清楚，看了一段之后，指着其中的一段话对云烨说：“这里不对啊，木桥只有一百五十步，何来三百步之说？隔着三百步朕和颉利如何对话，只有一百五十步，因为百步之外就算有强弩轰击，无舌他们也会拦下来，再近了就很危险，远了说话听不清楚。”


云烨立刻拿过笔墨，将李二的这段话记录下来夹进了书页然后说：“陛下，这些书您只能看也可以摘录，但是不能印制，因为这涉及到版权的问题，您也知道，玉山书院的夫子们对钱财毫不在意，只要牵涉到版权，没道理好讲，比颜家人难缠多了。”


李二点点头表示答应，学问这东西已经不是律法能管束得了的，他是皇帝也不行，只是刚刚看了两页，就头晕目眩，不得不停下来。


明显是高血压，目赤红肿的血管贲张，没有好的降压药，只能苦熬，见李二实在辛苦云烨小声的说：“陛下，臣有一个土办法，能快速的减轻陛下的症状，就是难看了些，不知陛下要不要试一下。”


捂着脑袋的李二赶紧说：“快点，朕头痛欲裂，不管什么法子先过了这一关再说。”


“陛下的症状其实就是血气过旺，既然气血过旺，那就泄掉一些就是，再辅以孙道长的草药，一定会让陛下轻松好多。”


“如何泄？”长孙和李二一起问。


“血多了，那就放掉一点就是了，从耳朵上采血，一日半两对陛下的身体是无害的，头疼的症状就会立刻减轻。”


李二想都不想的就要长孙拿小刀子割他的耳朵，他已经被头疼折磨的一点耐性都没了，李二上惯了战阵，知道这种法子出自战场，快速有效，虽然会流血，但是能救命，这和受伤的将士们把没救的伤腿，伤胳膊锯掉是一个道理。


见长孙犹豫着不肯动手，烦躁地说：“这是战场上的法子，朕中箭的时候拿烙铁烧过伤口，这点疼算什么，赶紧的。”


长孙无奈，这事只有她能干，别人没胆子拿把小刀子在李二的脖子上晃来晃去的，把小刀子在蜡烛上烧了，然后擦干净，狠狠心在李二的耳垂上割了一道小口子，果然是高血压，耳垂上割一刀居然都能流出血线来。


长孙按照李二的吩咐在两边耳朵上都来了一刀，两个宫女战战兢兢地举着金杯接着留下来的鲜血，直到血线变成了血滴，继而不再滴血，长孙和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


李二揉揉太阳穴，对长孙说：“确实轻松了好多，眼睛已经不涨了，头也不是那么疼痛了。”然后看看摆在面前的两个金杯，摇摇头说：“耗损还是有些大，祖宗精血不可弃之！”说完就端着金杯把自己的血喝了下去。


看着李二被鲜血染红的牙齿，云烨又想呕吐，李二喝完鲜血漱了口，连漱口水都吞了下去彻底的做到了不浪费半点。


长孙把李二扶到床榻上见他闭着眼睛睡着了，这才和云烨出了殿门，有些迷茫的说：“诸事纷杂，千头万绪的那里是一时半会能够理得清楚的。”


“娘娘不要为难，微臣送来的是《贞观纪要》，魏侍中正在整理《贞观补遗》全书共三部十六卷，乃是贞观年间所有政务得失的名录表，有总结，有教训，还有各种补救办法，明日就会送给陛下研读。房相，杜相也把自己多年积存的政务心得汇编成了《贞观心得》现在正在做删减，听说不下六十万言。


颜家因为拒绝了陛下看起居注，心中羞愧，所以就把颜之推老先生撰写的《颜氏家训》准备献给陛下，阐明他家对于教育的看法，乃是无价之宝，李靖，李绩他们合著的兵法早就超越了《六韬》《六军镜》据说可以匡正得失，也准备献给陛下……”


长孙的眉毛顿时就竖了起来，阴测测的说：“陛下病体未愈，你们就大肆的献书是何道理，莫非还准备羞辱陛下？”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一节 老子为什么要造反


云烨奇怪的看着长孙说：“娘娘，当初邹衍给秦皇献《五德终始说》的时候，秦皇是何等的喜悦，董仲舒将儒学这个绝世美人献给汉武帝之时，汉武是何等的狂喜，怎么到了陛下这里。我们献书就成了羞辱陛下？


《贞观纪要》绝对是一本治政的百科书，陛下想要了解任何一方面的要点，都会从这本书里找到，魏征的《贞观补遗》是他一声呕心沥血的结晶，就算是一家之言，也必定能给陛下极大地启发，房谋杜断早就名扬天下，微臣就不信他们俩人合著的《贞观心得》会对陛下没有裨益，至于颜家的颜氏家训，微臣听颜之推老先生说过，称为教子奇书丝毫不夸张，李靖，李绩俩人搜罗军中武器，编写了新武器在大军作战中的作用和恰当的使用办法，这本书微臣都没有看到，可见两位老将对它是何等的重视。


我们之所以把这些书献给陛下，就是因为我们敬陛下，爱陛下，听到陛下想匡正自己的得失，就不约而同的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书籍献上，尽一个臣子的忠敬之心，何来羞辱只说，拿自己毕生的心血去羞辱一个伟大的帝王，不是这些智者能赶出来的事情。”


长孙的怒火逐渐平息下来，又问云烨：“为何是现在，为何要挑这个时间进献，本宫敢说，只要错过这个时间，陛下收到这些书也必定会像秦皇汉武一样的喜悦。”


“娘娘啊，书是用来读得，不是放在架子上让虫子咬的，您以为我们编写这些书很容易吗？陛下如果不读，我们的心血就白费了，现在恰好是陛下迷茫的时候，陛下需要形成自己的治政理念，自然就会研读这些书籍。


早年‘民为水，君为舟’的理念为大唐开起了盛世的神话，现在的大唐在走前人从未走过的道路，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陛下也一样，前面的路是黑的，谁都没走过，所以就把自己的所思，所得献给陛下，让陛下从这些理念里提炼自己的思想，好找出一条最适合大唐君臣百姓走的道路，什么是忠敬，这就是最大的忠敬。”


长孙也变得迷茫起来，以前得心应手的政务，现在变得非常的陌生，一座岳州就让她云里雾里的看不清楚，更不要说整个大唐疆域了。


“皇后，让青雀备齐仪仗依弟子礼替朕去拜谢那些准备献书的臣子，云烨说的没错，他们的这份忠敬之心不容抹杀。”李二的声音远远的从大殿里传了出来，云烨刚才大声说话，其实就是讲给皇帝听的。


皇帝发了话，这场风波就算是圆满的渡过去了，岳州的勋贵又恢复了往日的逍遥，李泰很忙，每一次代替老爹去感谢人家，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更折磨，八月的岳州酷热难当，李泰身上的穿着冬日祭天的礼服，袄，袍，夹衣，深衣，绶，佩，节，冠，靴子一样都不能少，一场礼仪下来就是一整天，好不容易把这活干完了，李泰全身就长满了痱子。


身上擦满了香粉和云烨两个人赤着上身，穿着短裤蹲在池塘边上吃漏鱼，两碗冰凉酸爽的漏鱼下肚，李泰舒了一口气拍拍身上的香粉对云烨说：“那些老不死的怎么还不死？他们不死我快死了，咱们什么时候能混到老不死的地步？”


“等我们成了老不死的，现在的老不死就死光了，天大的荣耀，还一个劲的怪我多嘴，魏征的嘴脸最是可恶，明明一副想把纱布拆下来看皇家礼仪到底足不足的冲动，偏偏对我说他的那本《贞观拾遗》还有缺漏未曾补充完，都已经装订成册了，还修改个啥，就会装！”


李泰恶行恶相的扯开裤头往裤裆里兜风，愉快地说：“我父皇放了三次血，现在头不疼了，孙先生也说病情已经无碍了，孙先生不许我父皇再喝自己的血，说血液这东西一旦流出体外就没用了，喝两杯子血不如喝两碗鸡汤合算，血喝多了还会上瘾，我父皇都被唬住了。


烨子，干嘛要我父皇死命的读书啊，这些天我父皇都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处理完朝政，就是不断地看书，有时候看得欢喜，有时候忧伤，有的时候还有些尴尬，有的时候就变得愤怒，好几回把书扔了，又捡回来继续看，这样下去对他老人家的身体无碍吧？”


云烨吃着香蕉对李泰说：“没法子，大唐一日三变，你看看岳州就知道了，陛下驾临岳州不过十天，已经变成岳州商贾的节日，户曹那里商户成交记录已经大得吓人，这十天就创造了岳州半年的交易数额，这种事情你以前能想得到么？”


李泰想了一下说：“其实我不喜欢岳州，什么东西都可以标价，猪马牛羊标价我能理解，但是给男人标价是个什么道理？有些人甚至是玉山书院出来的，他们选择东家就看出价的高低，不考虑人品，不考虑学识，谁给钱高就跟谁走，侮辱斯文啊，还美其名曰人才大会。”


“会改变的，慢慢还是会回归正统，现在是新事物，所以激进，过上三五年当人们不会再急功近利的时候，骨子里的传统依然会占上风。”


“我还是喜欢玉山书院，浓浓的书香，空气里都是智慧的气息，每呼吸一口我都能感受到无穷的力量，在那里我总有一种想要飞翔的感觉，我是多么的羡慕那些背着降落伞跳悬崖的学子，他们在高空飞翔俯瞰大地的时候，该是多么的自由。”


李泰张开双臂，闭上眼睛让自己沐浴在晚风里，幻想着自己在蓝天下飞翔的场景，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云烨能感受到他发自内心的快乐。


李二在灯火通明的行宫里握着一卷书慢慢的踱步，笔墨凌乱的散落在桌子上，大块的墨汁在檀木桌案上慢慢汇聚成一汪墨泉，心中不平啊，别人眼中的李世民原来是这个样子的，这些文章都是自己最亲近的人所书写的，李二不怀疑他们的真诚，也不相信他们会有所偏私，可是总该有一个人是错的，难道错的是朕？


不会的，朕在荆棘林里徒手劈开了帝国的道路如何会错，以往的历史无不证明了朕的英明，房玄龄谋而不断，杜如晦断而不绝，魏征拘泥于食古不化，云烨偏向于投机，从不把话说到十分，长孙无忌眼光过人，却无坚持之能，都是有缺点的人，他们的不足之处自己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有缺点的臣子才是好臣子，帝王学说里不止一次的下过这样的论断。


李二想理清手里的这团乱麻，从什么时候这些麻绳开始散乱的？是从草原大胜？还是从土豆的出现？李二整整在大殿里徘徊了一夜，直到太阳从东边升起，长孙给他端来了饭食，他忽然悟透了纷乱的来源。


原来都是从吃饱肚子之后才开始变得纷乱的，天下人饥饿了几千年，到了朕手里才开始尝试吃饱了肚子，肚子吃饱了并没有出现知礼仪这一幕，什么仓禀足而知礼节，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吃饱了肚子之后还催生了一样副产品，那就是欲望，吃饱了肚子就想要暖和的衣服，有了衣服就会想要一间舒适的房子，欲望是没有止境的。


土豆，玉米，双季稻，解决了人最基础的生存问题，人们不再为肚子发愁的时候，心思自然而然的就活泛起来，心思一活泛，天下洪流滔滔顿时将一个清明世界变成了一团乱麻。


李二咬了一口焦黄的韭菜盒子，闭上眼睛品味没事带来的乐趣，韭菜的鲜香，鸡蛋的醇厚，面皮的酥脆混合到一起之后就变成了一股子让人迷醉的满足。


长孙一直看着自己的丈夫，她发现丈夫今日吃饭，吃的贪婪无比，一盘子韭菜盒子，一大碗香浓的小米稀粥被他吃了个干干净净，平日里很喜欢吃的几样子盐菜，却一口未动。


一宿没睡的李二精神奕奕，换过衣服之后就带着断鸿和侍卫重新去认识一下这座岳州城，看本质和看表面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卖菜的小贩专注的打量着过路的每一个人，只要有半点可能就要把自己的蔬菜售卖给这位路人，拿到铜子的那一瞬间，李二发现小贩的眉毛似乎都在飞舞，不过这种愉快很快就随着下一位路人的到来消失了，又变成了那种深深地渴望，周而复始从不停止，那种渴望似乎远远不是几枚铜钱能够填满的。


岳州城的乞丐都是水贼，李二知道，所以对这个悲惨的群体并不如何怜悯，他们似乎和这座城格格不入，眼睛里全是麻木和呆滞，狗被踢一脚都会哀鸣一声，他们挨了一脚只会爬着离开，很久以前这种眼神李二在很多人的眼睛里看到过，包括自己的父亲。


当时因为害怕自己也变成这幅摸样，所以才慨然起兵，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不愿意随波逐流，李二几乎忘记了自己当年为什么要起兵造反，现在明白了。


“老子造反就是不愿意和落叶一样无声无息的化为污泥！”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二节 李二的自虐


李二在大街上看了小贩，看了乞丐，看了士子，也看了贵族，他甚至跟随一个托着钵盂和尚看他挨家挨户的化缘。


和尚已经很老了，胸口就挂着自己的度牒，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和尚，他想要建造一所小庙，岳州人似乎对这个老和尚非常的尊敬，每家都会有主人出来往钵盂里放两枚铜钱，有的妇人还会给他一些饭团，或者干粮，老和尚接到施舍都会诚挚的感谢，从街头走到街尾，他的钵盂已经装满了铜钱，老和尚不再去化缘，将一钵盂铜钱交给了一家木材店的掌柜，又讨了一碗水，就坐在房檐下面吃那些施主给的干粮，长长的寿眉随风舞动，神情满足而恬淡。


“大师必然是有道高僧，为何要做此轻贱之事？”李二走到跟前问老和尚。


“轻贱？老僧为何不知？这条街道一百二十五户人家，每家都给老僧施舍了两枚铜钱，许下了一份善缘，每个人都祝愿老僧能早日建成寺庙，老僧把这些善缘收拢起来，让他们变成一座能安神守心的殿堂，何来轻贱之说？”


李二也不争辩，从袖子里摸出两枚金钱放在老僧的钵盂里，老僧笑着把金钱还给李二说：“岳州富庶，这里并不缺金钱，老僧收集的也不是金钱而是宏愿，神明，佛祖之所以灵验，就是靠着善信士的愿力才能泽被四方，施主对佛家无爱，心中无鬼神，这两枚金钱只是金钱而已，没有善念相随的金钱对寺庙有害无益，施主请收回。”


老和尚或许感到累了，又坐了下来摸出一个饭团子继续吃自己的午餐。


“我给你金钱，你就必须拿着，给了你金钱就是我最大的善念，不管你你愿意不愿意，这两枚金钱你都必须购买成寺庙的梁柱，我的话不容违背。”


老和尚抬头打量了一下李二，又看看断鸿和远处影影绰绰的侍卫叹息一声又从李二手里拿过金钱双手合十说：“无量寿佛，万千罪孽都归我身。”说完就背起布袋，拿着钵盂离开了这条街。


“秩序，秩序很重要啊，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宣扬自己的主张，都必须遵守秩序，不能抱着仁爱的名声就为所欲为，而秩序这东西需要朕来制定，能向百姓收取钱财的只有朕！”


听到李二的话，断鸿非常的奇怪，不明白陛下为何要欺负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这个老和尚一定很不平凡，自己满身戾气，但是待在老和尚身边却很舒坦，就像沐浴在春风里，断鸿不懂佛法，但是他知道不是真正的慈悲心给不了自己这样的感受。


李二呵呵笑着，像是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又拍出一枚金币在小摊子上吃了一碗豆腐脑，完全不管小商贩是不是能找开，他告诉小贩自己吃完之前就要找的零头，如果不找，就别怪他吃白食。


小贩和其他食客鄙夷的目光让断鸿只想钻到地缝里去，李二却不管，大口的吃着豆腐脑，还不停的赞叹味道不错。


等到李二把豆腐脑吃完，才要自己的找头，就见小贩从桌子底下搬出一个笸箩，笸箩里全是面值不一的铜子，小贩专门找面值最小的铜子，实在没有最小的了，这才拿面值稍微大点的，不一会就数了好大一堆。


李二全身光鲜的不敢惹，但是对于断鸿小贩就不客气，让断鸿撩起袍子的下摆，哗啦一声就把那些铜子倒在断鸿兜起来的袍子上，嘴里还说：“岳州城里贵人多了，赏脸到小人摊子上吃碗嫩豆腐的也不在少数，没有铜子就是白吃一碗也是常事，就当我曾大牛招待远方来的贵客了，一枚金币算不得大钱，这是您的找头，拿好了，回头要是发现少了一枚两枚的就找曾大牛要，我补给你。”


断鸿的鼻子都要气歪了，自己虽然是宦官，但是这么被外人指着鼻子数落还是头一回，回头看看李二，只要陛下的脸色稍微不对，他就准备把这些铜钱全部塞到这个曾大牛的肚子里去，让他知道爷不能被轻视。


李二没生气，越发的高兴起来，冲着断鸿招招手，主仆二人就在一片哄笑声里扬长而去，断鸿恨不得把那些铜钱全部扔掉，太丢人了。


李二这时候好像才有了逛街的兴致，一路上购买了很多的东西，三个侍卫身上挂满了东西，断鸿袍子上兜的铜钱还有一半，好不容易看到有卖口袋的，断鸿就把铜钱都装到口袋里抗在肩膀上。


买纸鸢，买泥人，买娃娃哨，买风车，甚至还买了两只竹马，这些都没关系，但是钻到妇人进出的店铺里做什么，店铺门口明明白白的写着“本店只招待妇人”。李二好像没看见，执意走了进去，女伙计才要阻拦就被两个彪形大汉给架到角落里去了。


李二走进店铺这才发现架子上挂满了肚兜之类的物品，还有别的一些奇奇怪怪的物品，都是女人的贴身物事，摸摸鼻子打算出去，就被一些惊叫的妇人给挤出了店门，当女掌柜举着扫帚准备撵人的时候，李二和断鸿已经消失在小巷子里。


浓荫深处有人家，门楣上硕大的云府两个字让李二又开心了起来，见大门紧闭，门前连值守的下人都没有，就对断鸿伸伸手指。


怄了一肚子气的断鸿那里肯放过这个泄气的好机会，一脚就踹开了大门，胳膊粗的门闩断裂成了两截，冬鱼，人熊，管家老赵正在门房喝酒聊天，见到有人打上门来，立时大怒，才出门就看见李二，赶紧趴地上不敢动弹了。


“云烨在那，带我过去，敢通风报信朕打断他的狗腿！”李二径直往里走，管家老赵匆匆的在前面带路。侯爷和魏王正在后花园喝酒呢。


“你以前说造一个硕大的圆球不断地把热气冲进去就能把人带的飞起来，这和孔明灯一个道理，咱们回京之后就开始动手吧，想要依靠自己的力量飞起来还非常的艰难，先弄出来一个能飞的东西来玩玩也不错。”李泰穿着裤头躺在躺椅上对云烨说。


“那是自然，回京把小丫的婚事完了，估计我也没什么事，我们就潇潇遥遥的过几天清闲日子，陛下这时候忙着读书，估计没时间找我的晦气，能清闲几天是几天，我对南山的皇家猎场早就垂涎三尺了，什么时候去打猎？”


“时间还早，现在猎场里的猎物都带着崽子，不是狩猎的时候，想狩猎等到深秋再说，那时候才是狩猎的好时候。秋猎要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呢，有你玩的，你先告诉朕你们送这么些好书，难道就是打算把朕困在书房，你们好过清闲日子是不是，说实话，朕是不是非常的讨人嫌？”李二非常没形象的坐到两张躺椅间的小几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云烨和李泰。


“别起来，就这么回答，别用心思，你一用心思回答，答案就变了，赶紧的，是也不是？你们就是讨厌朕在上面指手画脚了吧？”


“没，没这打算，陛下乃是天下奇才，区区几本书很快就会看完，微臣等人钻研了许久，都没有好到一条适合大唐将来要走的道路，只好寄希望于陛下，希望陛下能纳百家之长最后把这条路找出来。”


李二的眼睛像老鹰一样盯着云烨看，看得云烨很不自在，把身子往下缩缩，磕磕巴巴的把自己早就编好的理由说出来。


“放屁，朕今天被人鄙视了一天，给和尚金币被鄙视，给小贩金币也被鄙视，进到一家店铺里还遭到女掌柜的拿扫帚往出撵人，现在您也打算鄙视一下朕吗？和尚方外之人人家说的有道理，朕不好计较，小贩鄙视朕是朕自己找的，也不算，女掌柜那里不适合男人进出，被人家拿扫把赶出来也合情合理，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你看看朕怎么收拾你，回答不好，朕秋猎的猎物就是你！”


云烨暗暗叫苦，李二天生的小心眼，今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估计就是想看看市井百态，看完了小贩，和尚，还有女子，现在该看自己这样的勋贵了，不知道他从别人身上看到了什么，又想从自己身上看到些什么，算了，不想了，和他谈学问。


“颜之推老先生宣扬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分为三等，即上智之人，下愚之人和中庸之人。他说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


他还说陛下就是上智之人，是天赋的英才，不学自知、不教自晓。微臣不同意这个看法，知识来自于积累和沉淀。


陛下早年南征北讨看遍世情，所以做事往往能切合百姓的需要，制定出的法令自然会通行无误，可是后面这十几年，陛下一直就留在长安，一道宫墙把陛下和百姓分割开来，您知道的百姓，都只停留在奏折上，或者情报里。


奏折和情报都不足以告诉陛下如今的天下是如何一个一日三变的时代，您按照以前百姓的实情来制定现在百姓的律法，难免会有疏漏。


可是陛下乃是一国之君，不能整天出没于市井之间，所以微臣等人就把自己的心得汇编成册，献给陛下，想让陛下看到一个真实的大唐，并无二意！”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三节 黑话


李二坐到断鸿搬来的椅子上叹口气说：“果然如此啊，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啊，朕不过松懈了数年，没想到竟然与大唐社会格格不入，确实到了学习的时候了，小子，且让你得意几天，等到朕弄通弄懂这些变化之后有你受的。


治天下不外乎治人而已，你们就算千变万化也难离齐宗，既然朕没有心力知道并且掌控世间所有的事情，那就看好你们就够了，你们牧民，朕牧你们就够了。”


给李二上了茶，见他坐在那里畅快的喝茶水，似乎真的想明白了什么，李泰披上自己的袍子习惯性的站在李二背后，被李二一把扯过来说：“你身上的痱子没好，就不要穿衣服，光着比较好，希帕蒂亚为何不服侍你，还有没有一点做妻子的觉悟？”


“父皇，孩儿和希帕蒂亚就是合作生个孩子，孩儿不会纳她为妃子的。”


李二惊愕的看着李泰，不知道说什么好，合作生孩子这种事他从来没有听过这种论调，忽然一巴掌抽在云烨的光脊梁上破口大骂：“都是你这个混账东西，前面把路走歪了，以至于青雀也学你的样子，这才是朕最大的缺憾，你和安澜孩儿肆意妄为以至于现在已成长安街市上的笑柄。”


云烨疼的呲牙咧嘴，怒视偷笑的李泰，这个混蛋绝对是故意的，知道自己的事情不好说，就影射自己和李安澜生李容的旧事。


心情刚刚好起来的李二脸色又垮了下来，见云烨背上一个红红的手印，也不好再下手，整整袍子气冲冲的对断鸿说：“气死朕了，一个个都不争气，回宫！”


把李二送出家门，云烨就对李泰说：“把光脊梁支着，让我抽一巴掌，我到岳州千防万防，就是没想到你对我下了毒手，你看看我的脊梁，血印子三五天可下不去。”


“满身都是疙瘩，你下手轻些，打破脓包可不好。”李泰嘴里说的可怜，但是精神却非常的健旺，今天不管如何总算是把自己和希帕蒂亚的问题解决了，希帕蒂亚自己要自由，也需要有后代来承袭自己的心愿，现在都达到了，自然皆大欢喜。


辛月带着云寿这几天在接受云家各路掌柜的拜见，小小的年纪就要端端的坐在椅子上接受一群老头子的大礼，让他非常的郁闷，这是第一次见面，掌柜的们按照古礼确定了主仆之分，礼仪繁琐的让人吃惊，云烨只在众人面前露个面，就借口公务繁忙转身离去，带着云暮，云露，云欢出门去逛街，云寿非常的希望自己也能跟着爹爹一起去，但是一看到母亲严厉的目光就继续坐好当泥菩萨。


一整天不见爹爹和弟弟妹妹，到了天快黑的时候才看见爹爹背着熟睡的云露回到了家，四个人都成了泥猴，爹爹腰里有好大的一个鱼篓，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不许分心，好好地把这些人名字都记住，将来有大用，都是家里的老人手，不许你赵梦田，赵梦田的瞎叫，以后要叫赵爷爷，不许因为你是主家就给人脸色，记住了没有？”


云烨进们的时候，辛月母子俩正坐在炕上，围着小桌子看名单表，云烨把把云露放到炕上，解下鱼篓，脏衣服扔到辛月身上说：“正事不干，一天尽是小心眼，叫老赵赵梦田怎么了？名字就是一个代号，爹妈取了就是给人叫的。”


辛月把脏衣服收起来委屈地说：“要是寿儿喊你云烨你试试。”


“喊了就喊了，告诉你，就是这些规矩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为那些爷爷，爹爹，叔叔的话不能违背，寿儿将来是咱家的顶门杠子，桀骛不驯才该是这孩子的性格，你看看那一个大家族把自己家的长子教训成老实人了？还不是怎么狠怎么教，咱家用不着教孩子狠，也用不着教他善良，只要教会孩子自立就好。”


辛月见云寿抱着鱼篓出去了才小声说：“妾身是小门小户出来的，见识浅薄了些，您不要生气，可是孩子不这么教还怎么教啊？”


“长孙冲把自己的大儿子送到了猎户家里磨练野性，程处默从小就在军营里厮混，草原上的那些将领早早的把自己的草场分成几块，部属也分成几部分，眼看着儿子们互相残杀也不闻不问，刘弘基是个老色鬼，对别的孩子放任自流，但是他家的老大不过去了一次赌坊就被他生生的切掉了一根手指，这些人出来之后没一个是好相与的，都跟狼一样，你打算把寿儿养成绵羊？将来任人宰割？”


大家族的残酷性云烨也是这几年才慢慢明白的，长孙冲说起自己的幼年长叹一口气就知道喝酒，程处默说自己不记得小时候多少事情，只记得自己不是在马背上，就是在练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这可不是说说的，而是真正的在这么干。


刘弘基家的老大和云烨一起喝酒的时候，哪怕喝的烂醉，也从来没有干出一件出格的事情，踩门槛这种小事都没有干过。


人都被练成了变态，柴令武算是长子嫡孙里面最没出息的一个家伙，就他这样的，当初和虬髯客这样的高手对阵的时候都没有半分的胆怯，庶子就算是闹出再大的笑话，大家也都是付之一笑，如果嫡子干出同样的丢人事，整个家族的头都抬不起来。


“我家的孩子只要自信，自立，自强就算是合格，知道什时候该防守，也知道什么时候该进攻，甚至还要知道什么时候该装熊，这些东西你教不出来，我也教不出来，需要姑父慢慢去磨练，以后孩子的课业你只能过问他完成了没有，不能去问先生教了些什么。”


辛月委屈的坐在炕上，看着丈夫在黑暗里说着一些自己听不懂的话，不知道如何应对，辛家不过是一个诗礼传家的中等人家，以为谦逊有礼，渊博达文就是好样的，却不知一个人性格的塑造才是最主要的。


云烨叹息一声坐到炕上搂着辛月说：“如果我当年没有野心，你今日就不必这样辛苦，明明是自己的孩子，却没有了教育的资格，给谁都不会开心，云家现在很大，我们几乎舍弃了草原，但是在草原上那片草场依然是我们家的，你算算，草原，岭南，扬州，益州，登州，还有我在南洋准备的基地，家主的权利恐怕不比高丽王的权利小多少，上万人跟着咱们混吃喝，哪里敢掉以轻心。


你看看我后背的血印子，是陛下抽的，他不是在单一的气我和李安澜的事情，也是对我的一种警告，云家在岳州虽然收敛了很多，但是依然让皇帝忌惮，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安全感的就是皇帝，不管他多么的信任你，他的第三只眼睛也会牢牢地钉在你身上。


你以为大帝号是我造出来的玩具？都说大帝号武力强悍天下无双，非人臣能驾驭，其实这个风声是我放出去的，皇帝只有掌握了绝对的优势才会不在意我们那一点出格的小手段，不信，你造出第二艘大帝号试试，我敢肯定，雷霆暴雨就会在顷刻间降临到咱家的头上。


这次回到长安之后，我们什么都不干，就是一味的享受，一味的奢华，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云家已经失去了进取的心思，我们要疯狂的制造奢侈品，将能够享受到的奢华拓展到极致。只有这样，寿儿他们才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


有些话能对朋友说，有些话能对老婆说，有些话只好对鬼神说，还有一些话最好死了以后托梦的陌生人说，云烨觉得自己今天把话说的有些多，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辛月以后想要轻松起来不容易了，这些本该是自己的责任才是。


辛月抱着膝盖和丈夫背靠背的坐在炕上一言不发，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以前总认为丈夫一天嘻嘻哈哈的就把整个家操持的兴旺发达，现在才发现不能说，说起来都是血泪。


长安城里的贵妇们都羡慕辛月找了一个好脾气的夫婿，不但脾气好，为人也正派，到现在，家里才三个女人，至于和公主的风流韵事，在妇人圈子里那是美谈，娶公主不是好事，只要娶回来当家的主妇就没了活路，但是和公主私通却是大好事，能沾到皇家的光，还不受皇家的罪，再好不过了，更何况云烨有机会娶公主回来，却选了辛月当正妻，这就了不得了，云烨把辛月宠上天了，没个贵妇都幻想自己的夫君也是如此。


辛月把头靠在夫君的肩膀上，感受着耳鬓厮磨的片刻温馨，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感觉到夫妻的心是想通的。


把蜡烛点起来的那日暮就是坏蛋！无辜的那日暮被辛月按在炕上在屁股上狠狠地抽了几巴掌，这才把盘子里的饭菜放到桌子上伺候夫君吃饭。


那日暮仔细的看了辛月和夫君的衣衫，都是完好的，甚至都不凌乱，两个人在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在干什么？她很想知道。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四节 阴险的张谏之


李治端着自己的饭盘悲愤的望着那只抱着自己腿不离开的年幼熊猫，好熊猫就该和那些大熊猫一样在竹林里折竹子吃，而不是抱着自己的腿抬头叫唤着要蛋糕。


傻子都知道书院现在的饭食和以前大大的不一样，听毕业的学长说以前的一份红烧肉不但足够自己解馋，还能装在竹筒里给家里的老父带回去一些下酒，现在的红烧肉虽然还是一样的好吃，但是那些酥烂的肉块消失了，在土豆块里翻好久才能找到一块藏起来的五花肉块。蛋糕也一样，以前听说每个学生都能分到好大一块，现在，只有拳头大的一块了。


李治是个软性子，从来不知道拒绝别人，牛奶已经给了这只胖胖的小熊猫，刚才又不小心又被它看见了这块抹着果酱的蛋糕，老天爷，一个星期才有一次吃蛋糕的日子，已经盼了很久了，李治喜欢吃甜食，不情愿把蛋糕给熊猫，但是这个憨货抱着自己的腿不松手，啊哦啊哦的叫着拿肥硕的脑袋顶着李治的大腿，模样可怜。


当李治的眼神和熊猫乌溜溜的眼珠子对接到一起后，李治长叹一声，用叉子把蛋糕叉起来放在竹叶上，熊猫立刻就松开了他的腿，趴在地上吃蛋糕。


李治也找了一张桌子放下餐盘开始吃饭，该死的土豆炖粉条，黏在一起像鼻涕，他努力地不去想这一坨东西，机械的把它们和米饭一起扒进嘴里。总要填饱肚子不是？


长安，陇右盛产土豆，所以也就盛产粉条，今天的土豆又获得了丰收，价格便宜的惊人，所以书院就购置了大量的土豆，作为学生的主要食粮，已经隐隐听说书院在打学生饭食补贴的主意，李治也知道有学生正在收集这方面的材料，准备和书院后勤对簿公堂。


保住自己吃肉的权利，这就是学生会提出的口号，自由权已经被书院剥夺了，选择权也已经被朝廷剥夺了，恋爱权这事根本就不能提，现在学生们群情激昂的打算保卫自己最后的权利。


张谏之风风火火的端着盘子走了过来，把饭盘撂在桌子上就坐在李治的对面，小熊猫看见张谏之盘子里的蛋糕又啊呜啊呜的过去抱住张谏之的腿，张谏之可不是李治，一抬腿那只熊猫就飞进了竹林子。


张谏之今年就要毕业，已经是内定的晋王府属官，今年十一岁的李治到了明年就要开府建牙，最亲近的属官都是他自己挑选的，张谏之可是兰陵帮自己挑的，这个贫穷的少年经过书院快四年的锻造，已经变得一表人才，做事风格也极为硬朗，作为学生会理事，他一向以敢为学生出头著称于世玉山书院。


他看看李治一塌糊涂的饭盘，就把蛋糕放到了李治的盘子里，自己这个未来的主人，人极为聪慧，心肠也非常的好，就是性子太软，不过作为王爷来说，这样的性子却是极好的。


李治要拒绝，张谏之就说：“您吃吧，我在书院后厨帮了整整四年的厨，从烧火的活计变成了大厨，什么样的美食都要经过我的手，您也知道厨房的惯例，总会有一些折损的，其实都折损到我们厨子的肚子里去了，蛋糕从烤炉一出来，我就吃了，你快些吃，今天的土豆粉条是刘胖子做的，土豆该过油的这家伙把这道工艺省了，就变成了现在浆糊一样的东西。”


李治这才放弃了土豆粉条，特意漱了口，才开始享用美味的蛋糕。


“为善，这次学生会要和书院后勤对峙的事情你就不要参与了，不但你不能参与，我也不会参与，成良，延风他们我也交代了，不许参与，什么叫书院从学生嘴里克扣钱财，这是陛下的钧令造成的，认为学生现在的日子过得太好，担心将来不能去地方上受苦，减少了伙食补贴所致，能吃到现在的伙食，其实已经是书院在补贴，我就在后厨，这些事情怎会不知，如今管理书院的不是和善的李纲先生，也不是圆滑的云侯，更不是八面招风的许敬宗，而是元章先生，他老人家性烈如火，嫉恶如仇，眼睛里如何肯揉进沙子，你看着，这一会庞玉海他们一定会吃好大一个亏，估计书院又要多几座假山了。”


李治把最后一口蛋糕吃下去以后才问张谏之：“孟将兄，你既然知道这个缘由为何不告诉庞玉海他们，我们都是学生，利益应该是一致的，眼看着他们倒霉我辈袖手旁观可不是君子的作为。”


张谏之笑了起来，特意站起来拱手道：“殿下有这样的心思，张谏之就算一生为殿下效命也知足了，我告诉过庞玉海，甚至把后厨的采购单据拿给他看，结果，他依然不信。


殿下，其实庞玉海不在乎书院是不是克扣了伙食，元章，玉山，离石，金竹，延陵几位先生哪一个不是信德昭昭之辈，遭受这样的质疑很无理，但是庞玉海还是坚持这么做，就是因为他不在乎成败，他在乎的是自己学生领袖的身份，为了这个，他宁愿去造假山，更能让学生们信服他，所以这是庞玉海为了巩固自己地位的一种手段，不提也罢。


书院自建院以来，只开除过一个学生，那就是马周，侯杰全家因为叛乱被关押在大理寺内，大理寺卿几次要求书院将侯杰开革出门，都被书院言辞拒绝，李纲先生说侯杰这孩子绝对不可能当叛逆，如今下狱也不过是被父亲连累所致，元章先生甚至亲自去了大理寺一趟探望了侯杰，还要侯杰解开衣衫，查看有无刑讯逼供之事，还告诉大理寺卿，等陛下回来，书院就向朝廷申诉此事。


所以啊，殿下，庞玉海的事情我们不参与，但是侯杰的事情我们却必须参与，造反的是侯君集，不是侯杰，通过这件事，殿下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而无任何危险，因为处置侯君集已经在朝堂上达成了共识，但是处置侯杰，恐怕未必，陛下自己也不愿意让侯家绝后，他老人家不管怎么说都和侯君集并肩作战多年，为江山计，处置侯君集已经让陛下伤痛万分，再将他满门诛绝不和贞观年间由来已久的宽厚之风，所以此事大有转圜的余地。


再者，侯君集并没有真正的起兵，而且从草原千里步行回京已经表达了忏悔之意，太子殿下，翼国公，卢国公，英国公，琅琊公，郑国公，鲁国公，云侯这些人都和侯家交情深厚，不管出于那种情愫，都必须出言保下侯家家小，殿下这时候以不绝人子嗣之名上奏，定可结好上面说的这些人，也能让陛下对殿下另眼相看，您的封地可不是什么太富庶的地方。”


李治拿手支着下巴说：“我怎么这么穷啊？我三哥富得流油，我四哥也富得流油，小黯，小佑他们也很富裕，皇子里面就我最穷，明年就要开府建牙，我的钱财连高阳，兰陵都比上，母后虽然说会给我一些帮助，你也是知道的，我母后一向公正，就算给我一些钱财，也不会太多，杨妃把她的私蓄都给了小黯，阴妃把她的私蓄也给了小佑，小佑这家伙马上就要娶云丫，立刻就会大发一笔横财。你们将来跟着我可没有多少好日子过。”


张谏之笑的前仰后合，大笑着说：“娘娘当然不会给你很多的钱财，但是别忘了，你大哥，四哥却是大财主，和你一母同胞，弟弟开府建牙，向他们伸手正是好机会，听说你四哥这回和云侯下南洋发现了香料岛，一定不会缺少钱财，到时候尽管狮子大张嘴就是。”


李治有些害羞的说：“这样不妥当吧，我四哥为了找香料岛差点把命搭上，我坐享其成不太合适，会被人笑话的。”


“殿下，您不张嘴他们才会怪罪，只要您张了口，我保证太子殿下和魏王殿下一定会给你最大的帮助，到时候搂草打兔子，说不定连云侯都不会放过。”


李治看着阴险的张谏之有些欢喜还有些难为情地说：“云侯虽然是我姐夫，却没有名义，向他勒索，是不是有些过了？”


张谏之嘎嘎的笑着说：“便宜姐夫也是姐夫，这样的关系才好勒索，而且下手一定要黑，一定要毒，因为这是一锤子买卖，云侯给钱财千万不能要。”


“为什么？”李治年纪到底还是小了一些，一时间没有想通其中的关节，吃惊地问。


“为什么？钱财拿过来后，以晋阳那种穷地方很快就会花完，有多少都不够，不是都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么，咱们要从云侯那里要打渔的本事，不要一两条鱼，这样我们才有吃不完的鱼肉，殿下记住了，云侯太狡猾，到时候您一定要坚决，我会在旁边给您鼓劲加油的，到时候朝堂上有我们的声音，暗地里实惠不绝，等到弄够了钱财，您也就毕业了，我们就去封地，大展拳脚一番，不把封地建成人间乐土决不罢休！”


李治的眼睛都笑的密缝了起来，自己胸无大志，有几个强大的哥哥好像也没什么坏处，皇位和自己无关所以和哥哥们就没了利害冲突，到时候把自己的封地建设好逍遥一世也是绝佳的选择。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五节 熊猫理论


“孟将兄，你还是快跑吧！”李治看着张谏之的后背对他说。


“为何要跑？殿下有如此多雄厚的资源自然要善加利用，您不要难为情，别人问起来就说是我的主意就好，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没有不好意思，有一只大熊猫过来找他儿子来了，它儿子被你踹到竹林里去了，现在还在叫唤，这只大熊猫一直都是我在喂的，所以不会咬我，你就难说了。”


张谏之慢慢的站起来，有条理的收拾好饭盘，眼看那只熊猫露出了犬牙，跳过桌子一路飞奔，迅速的混进人群不见了。


大熊猫咬着小熊猫脖子上的皮从那个竹林里出来，把小熊猫放在桌子上，自己来到李治的身边，抱着盘子吃里面的剩米饭，旁若无人……


书院最早只有兕子送过来的三只熊猫，书院的厨子每天都会给这三只熊猫喂食，更何况东羊河边还有大片的箭竹林子可供觅食，这三只熊猫也就在书院安下了家，三年前的冬天下了一场大雪，这场雪非常的大，好多的竹子都被积雪压断了。


厨子按照惯例给熊猫喂食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只瘦弱的熊猫，就把两颗鸡蛋敲碎了喂给了这只瘦弱的熊猫，剩米饭也给了一些，于是，第二天这只熊猫又来了，三只熊猫的粮食四只熊猫吃问题也不大，厨子并不在意。


可是当他发现找他要食物的熊猫越来越多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这些熊猫不知为何完全没了野性，厨子拿脚踹，它们也只会支起屁股挨着，事后把屁股在墙角蹭几下也就没事了，为了一点食物完全没了作为熊的尊严。


书院把熊猫在书院泛滥成灾的消息告诉了兕子公主，欣喜若狂的兕子公主坐着马车就来到了书院，单薄的小人儿一边咳嗽一边喂熊猫的样子，让李纲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把这些熊猫撵回秦岭的话。


兕子小公主去找了父皇给熊猫要食物钱，也找了母后，太子，其他的哥哥，姐姐，于是，小兕子募捐到了很多的钱财，专门打算专门喂养熊猫。李二一道非常强横的旨意下到了书院，不得驱赶熊猫，专门找人管理这些熊猫，于是，那个厨子就从杂役变成了皇家的编内人员，招来四五个杂役专门负责饲养熊猫。


李纲眼看着熊猫成灾束手无策，担心有一天书院会被熊猫占领，结果这个时候熊猫自己的野兽本能让它们开始驱赶后来的熊猫，那些瘦弱的熊猫那里是被书院养的膘肥体壮的熊猫的对手，被打的稀里哗啦的钻进了秦岭再也不敢出来。


书院里的小熊猫一旦长大，就会被那些大熊猫毫不留情的撵到秦岭里去了，所以书院的熊猫一直保持在百十头左右。


熊猫的这一习性被书院的先生们发现了，从猎人那里得知，野外的熊猫都是单独存在的，甚至公母都不在一起，除非发情的时候才有可能，为何书院的熊猫就会结成庞大的族群？


有人猜测这是和食物的丰沛有关，于是书院本着研究精神砍伐了一些竹林，果然，又有一些熊猫被他们自己赶进了秦岭。等到来年那些竹子重新长出来之后，熊猫的数量又恢复了原状，发现了这一特点的书院先生里有一位叫做轩仁的年轻先生，他向书院递交了申请了研究野兽行为的报告。


他认为世间万物都是按照特有的规则所生活的，人间是由皇族，大臣，勋贵，平民和奴隶构成的，那么野兽也该如此，也该有这样的社会等级，这是天命所归，不可能因为个人的意愿有所改变，他想花十年的时间来证明这一切。


这样无聊的事情元章先生自然不会同意，但是李二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这个消息，专门从内府拨出资金支持轩仁的研究，李二敏锐的发现这个理论一旦被证实，他的统治就会变得更加名正言顺，这样的好理论如何可以放过？


有用的理论才会被支持，轩仁非常准确的命中了皇家的命脉，当年儒学就是因为肯定了皇帝统治万民的正确性，董仲舒才有机会把儒学这个美人嫁给了汉武帝，轩仁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


有了钱的轩仁就开始在书院里招募自己的追随者，结果，有四个人准备跟着他一起研究野兽，兴冲冲的轩仁找元章先生要求开办玉山兽族分院，被元章一口口水喷了回来，等到你找到五十名追随者再说，公输木的土木分院就是因为他找到了足够多的追随者。


轩仁顶着一头唾沫笑着走了，自己的目标已经达成，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干出成绩，只要名动天下，追随者自然会有，皮匠都会有三五个徒弟，自己发现的是一门大学问，百十个弟子会有的，只要自己能建立动物学的系统，他决定，先从狼群开始研究……


李纲先生年纪越老，孩子气越重，世上有马车，驴车，羊车，老先生偏偏要坐熊车，找了一头最温顺的熊猫套上辔头，让它拖着自己小小的暖车在书院里漫步最惬意不过了。


熊猫慢腾腾的东游西逛，老先生就躺在暖车里半睡半醒跟着闲逛，也不刻意的要求熊猫去那里，只要他能拖着自己到处晃悠就行，暖车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一些的摇篮。


他和熊猫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颜之推先生的造像那里，李纲不止一次的拍着造像说，自己马上就会来陪着老先生，现在的大唐有太多的故事可以对颜老先生说，有时候李纲甚至有些等不及了，他觉得冰冷的石头远比他自己这个孱弱的身体更加的适合自己。


云烨说学问到了极致想要的就是不朽，这种不朽自然不是指肉体，李纲不指望自己可以和颜老先生一样活到百年以后，只要自己的神髓能附在玉山书院上，能和书院一起永远的传承下去，这样的结果，比多活几年重要得多。


泰山老儿还是没有活过自己，三个老儿兑现了在书院教书三年的承诺后，回去就陆续谢世了，这让李纲大为得意，终于可以在某一方面完胜这三个老家伙了，而且赢得板上钉钉，除非三个老家伙死而复生，否则，嘿嘿……


老家伙死了以后，别人给的都是丧表，只有李纲给的是大红的贺表，没有人怪罪，甚至没有人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三个老头子的子孙甚至不远千里而来到书院拜谢，没有着麻衣，而是穿着吉服感谢了李纲先生，李纲大笑道：“他们已经可以休息了，唯独剩下老夫还在天地间挣扎，如何能不恭贺？”


活了九十年早就厌倦了，如果不是舍不得这座宏伟的书院，还有那些潮气蓬勃的学生，李纲或许早就去世了，他苦苦的捱着过活，就是想多看一眼书院，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李二终于决定回长安了，他已经看够了岳州，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这是一座属于商人的城市，他们使用的是另一套礼义廉耻，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契约精神，只要签订了契约，他们头拱地都会完成，在契约签订之前，则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坑蒙拐骗丝毫不以为耻，而且大家也会允许这样的行为存在。


一旦签订了契约你就能十成十的相信他，如果出现违背契约的事情，违背者休想再从商人圈子里再拿到任何一份契约，他毁掉了自己的信用，这样的人是没有办法再从事商业的，包括他的子孙都不行。


岳州最大的商人是自己，最大的得利者也是自己，李二发现就是自己也不能轻易地毁约，一旦毁约，皇家的信誉就会破产，这个问题非常的严重，自己在商业圈子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帝王，最基本的信条已经铸成，自己只能按照这个信条制定别的律条，他明白，自己已经被庞大的商业利益绑架在了这座战车上，皇权都无法令他停下来。


在汉水上逆水行舟很艰难，所以李二就舍弃了水路，下令大军沿着汉水直入汉中，最后沿着金牛道穿过秦岭的薄弱处回到长安。


大帝号拆卸掉了一半的武器交给了岳州刺史，它只能停泊在洞庭湖上，不管任何原因进入长江水道，长江水师就会立刻将它击沉，任何理由都不行，这是李二的死命令。因为大帝号也是岳州行宫的一部分。


如蒙大赦的张亮带着其余的舰队火速赶往东海，其中公主号和青雀号也已经编入了岭南舰队的战斗序列，户部补偿了云烨和李泰一些钱粮，就算是收购了这两艘巨舰，李二也没有再下达新的造舰计划，他认为大唐海上的力量已经足够了。


云烨也给岭南舰队下达了换防的命令，只要张亮在登州办理了交接手续，岭南舰队就会回到空虚的南海，继续往螃蟹岛上安放任何敢于突破防线的海盗的尸体，那里的海鸥，已经许久没有吃到新鲜的人肉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六节 轰天


沿着汉水迤逦而行，不出半月就抵达了褒州，大唐之前叫汉川郡的，李渊定国之后改名叫梁州，李二嫌弃梁州听起来像凉州，就改名叫褒州，秦朝时侯设汉中郡，郡治南郑，为秦36郡之一，秦朝末年，各股政治势力角逐中国大地，鸿门宴之后，刘邦向项羽称臣，项羽封其为汉王，《史记》中记载，刘邦颇为失落，谋士萧何劝慰：“语曰‘天汉’，其称甚美”。刘邦在汉中时期韬光养晦，采用张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策略，拜韩信为大将，后突袭拿下三秦地区，和项羽一争高低，史称“楚汉之争”。


东汉末年政局动荡，巴郡少数民族起事，攻入汉中、三蜀。中平元年，五斗米道张修起义，响应黄巾起义，攻巴郡、入汉中，兵败归附刘焉。熹平年间（172—178年）五斗米道在汉中传播。后来张鲁除掉张修，在此建立持续达近三十年的政教合一的政权，后投降曹操。由于其入蜀门户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南北交通要道，在刘备入蜀后很快成为曹操和刘备激烈争夺的地区。后来刘备取胜，称汉中王，蜀国即占据此地。


历史上从来祖先夺地，子孙丢地，汉中也不例外，刘备，诸葛亮死了以后，汉中就被曹魏夺走了，最后便宜了司马氏。


这个循环从西晋、东晋、宋、齐、北魏、梁、西魏、北周政权到隋朝，最后便宜了李二，虽然云烨还能把这个循环继续说下去，但是为了自己的脑袋考虑，还是决定闭嘴，因为修了《括地志》的李泰比他还熟悉这片土地。


正史说不过李泰，咱就说野史，你说刘备的英明，咱就说诸葛亮的诡异，刘备的英明没人愿意听，诸葛亮的诡异倒是引得一众老将心驰神往，当众人听到诸葛亮为了蜀国的未来，决定使用七星灯延寿，结果不小心被魏延一脚踢倒，无不扼腕叹息。


“不可能，烨子，你是在胡编，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诸葛亮死擒司马懿这样可笑的事情，两人的故世的时间整整相差了十八年，再说了，司马懿拿着一本空白书蘸着口水翻书页，结果被敌人毒死，这根本就不可能，大将里面谁会如此白痴？”


“魏王殿下，老夫翻书从来都是蘸口水的，不要说得太绝对，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把这毛病改改，要是万一出现某某死擒程咬金的故事就把人丢大了。”程咬金很不满意李泰的捣乱，好好地故事听着就是，哪来那么些废话。


“呵呵，倒是个好故事，听听故事，再看看汉中大地，自然让人心怀舒畅，真也好，假也罢，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谁会去追究，倒是老夫等人华发渐生，余勇难贾，想要和当年一般叱咤疆场已经很难了。”秦琼捋着花白的胡须瞅着米仓山有些感慨。


“秦伯伯哪里话，黄汉升白须阵斩夏侯渊的旧事就发生在离此不远的定军山，您的年纪还不到黄汉升的年纪，怎么就说丧气话，小侄还打算编一段关于您的段子，您听好了。”


云烨为了让秦琼好过一些就捡了一些隋唐演义的段子当笑话讲给众人听，当程咬金听到自己是个卖耙子的出身之时，顿时大笑到：“原来老夫是个卖耙子的，贯使一把开山大斧，那三招叫做什么来着？掏耳朵，扎眼仁，还有什么？看来以后老夫没事要练练开山斧，拿了一辈子的马槊，现在要摆弄斧头，不过好歹比老牛的五股托天叉好一些，哈哈哈哈……”


李绩笑着说：“老夫也成了一个牛鼻子老道，小子，为何不说说李靖？你就算是编排故事又怎么能饶得过他？”


“不行，几位伯伯都是心疼小侄的，李靖伯伯带着婶婶跑了上万里路去找小侄的麻烦，还是少说他为妙，太古怪了，每回只要我说起李靖伯伯，他准准的就会出现。”


云烨刚把这句话说完，就看见李靖从皇帝的撵驾上探出头来，看着云烨说：“继续说，别停，你把这些叔叔伯伯都埋汰了一遍，老夫等着你埋汰呢。”


汉中这地方很邪，人家都是说曹操，曹操到，自己怎么是说李靖，李靖到，幸好没有添油加醋的把李靖说出去，事情还有的挽救。


正在想怎么把李靖应付过去，就听李二的声音从撵驾里传了出来：“继续说，编的不错，玄霸被你说成力大无双的当世第一条好汉，很不错，说说，你怎么圆玄霸早死这件事，按你所说，玄霸早就天下无敌，一只锤子就有八百斤，两只倭瓜锤足足有一千六百斤，这样的好汉就算是神人也不过如此吧，你怎么给玄霸安排结局，快说，朕等着呢。”


李泰，程咬金，秦琼，牛进达一起苦笑着看着云烨，刚才听云烨吹得过瘾，谁都没有想起来李玄霸的死因，现在被李二说了起来，众人这才觉得不好应付，只能报以苦笑。


“话说这李玄霸从小就怕打雷，只要天上打了雷，他就烦躁不堪，这一日出了四明山，柴绍在后面压阵，李玄霸提着大锤在前面开路，忽然间风起云生，厦那间天空变得黑暗起来，金蛇般的闪电亮起，而后就是闷雷阵阵，李玄霸想掩住双耳，可是雷声依然往脑子里钻，不由得狂性大发，指着苍穹说：‘你敢那雷声烦我，老子砸死你！’说完就把一只倭瓜锤抛上了半空要去砸死雷公，锤子飞上了半空，不一会锤子掉了下来，李玄霸见锤子上没有血迹，怒火更盛，两只大锤交击一下，巨响居然盖过了雷声，他下了战马，在地上旋转着身子，大吼一声就把两只锤子抛上了天空，闪电击打在两只飞起来的锤子上电光灿然，一只锤子落了下来，李玄霸接住查看有没有血迹，他忘记了他抛上去的是两只锤子，在他检查第一柄锤子的时候，第二柄锤子落了下来，正好砸在他的顶门上，刹那间，万朵桃花开……”


编完了这一段云烨悄悄地看四周诸位老将的神色，发现他们脸上都是向往之色，这才是真正的悍将，地上无敌，就向上天挑战，随身陨而豪气存。


“算你编的圆满，人间无敌，就去挑战上苍，这样的死法，就算是编排的，玄霸在天之灵也该满意了，云烨，你说这个故事难道是在影射大唐么？如今大唐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敌人，我们现在做的，就是在不断地挑战上苍，世上无饥馑之忧，这已经是在逆天行事，我们还在继续想让天下万民再富起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们或许做的已经出格了，不过不要紧，如果真的做到了，就算是有雷神过来惩罚，朕抛不了八百斤的锤子，控制八牛弩去作战还是没问题的，不知诸卿可否愿意追随？”


程咬金大笑着说：“如此好事怎可没有我老程，军中八牛弩已经实现了单人操作，我们君臣再次并肩作战有何不可？”


不但程咬金这么说，在场的其他将领都是如此回答，李二夜枭一样的笑声传了出来，混合着各种各样的怪叫在山谷间回荡。


不佩服李二不行了，随口找乐子把后世人编的段子拿出来，都能被他从中找到精髓，从而为他所用。估计李二早就在考虑这件事了，他连吃饭的碗都不喜欢用周全的，都要敲个豁口惟恐太周全了惹得上天不满降下罪来，现在居然敢说拿八牛弩轰天的话，不知道是他变了，还是另有打算，头脑发热这种事从来不会出现在李二的身上，尤其是这种指导性的语言里，他几乎会扣着字眼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轰天？开什么玩笑！他只会祭天，云烨很担忧自己有一天会被李二和猪羊摆在一起当成贡品，向上天谢罪，这样一来三牲就变成四牲了。


有些后悔，不该说这些的，都是李泰惹的祸，他要是不吹嘘《括地志》里的学问，自己就不会说起三国，不说起三国就会说起《隋唐演义》跟不会提起李玄霸这个倒霉蛋。


汉中盛产油菜，如今正是高山上的油菜收割的时候，远远地有百姓站在高坡上忙着收割油菜，见到大队的军伍习惯性的躲起来看，刚才还影影约约的有歌声传过来，这一会全没了，汉中多雨，今日本来阴沉沉的，一阵风吹了过来，淅淅沥沥的秋雨就飘洒了下来。


雨不大，胜在缠绵，就像云烨此时的心情一样愁肠百结，这张嘴该打上封条了，文字狱的出现不是因为文字出问题，而是因为听这段文字的人心情起了变化。


身为将军，皇帝没有下令扎营，就只好冒着大雨骑着旺财继续前行，大家的兴致都很高昂，只有旺财似乎能感受到云烨的彷徨，不时地回过头看一眼云烨，两只耳朵高高的竖起来，似乎只要发现不对，就要立刻带着云烨跑的远远地。


和老虎在一起的感觉啊！和李二在一起比和老虎在一起更危险，但愿这是错觉，云烨这样安慰自己，回头看看自家的车队，把斗篷遮在旺财的肚子上，随着大队的人马在小雨里慢慢前行……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七节 山崩


李二归心似箭，路过南郑，居然不停，大军浩浩荡荡的穿过褒斜道，山南西道为了商旅通行特意休整了褒斜道，但是整条道路依然崎岖难行，没有人明白李二为何要匆匆的赶回长安，只能随着他埋头赶路。


这些天不断地有大臣上了撵驾，被李二交代了各种事宜，带着绶节领着侍从，快马加鞭的星散开来，这是有大事发生的前兆，云烨只希望这事和自己没关系，气氛诡异，就连最乐观的程咬金都难得有笑容了，因为大佬之一的刘汨，今日日出前就带着侍卫匆匆赶回了长安，老刘汨年事已高，经不起战马的颠簸，没有惊天的大事，李二不会这样折腾一位老臣。


沿着褒水溯流而上，很快就到了石门，石门的地势险要，滔滔褒水一泻而下，巨浪如一头凶恶的雄狮，向河中阻挡它前进的巨石撞来，顿时银花四溅，水星翻飞，雨雾空蒙，云蒸霞蔚，气象万千，那溅入空中的水珠，又如雪花轻摇漫舞的飘然而落。


道路右边的巨石上，曹操手书的“衮雪”二字清晰可辨，漆黑的墨面映衬着两个惨白的大字，耳畔再倾听着褒水疯狂的咆哮，云烨居然感觉到那两枚大字似乎要择人而噬。


这里山道狭窄，不是一个扎营的好去处，前面只能见到翠绿的山谷，后面也只能看到翠绿的山谷，如果不是头顶还有一线灰蒙蒙的天空，这几乎就是一座绿色的坟墓。


雨已经下了七天，从开始就不疾不徐的，到了现在依然是不疾不徐的，不管再小的雨下了七天，也足以把两边的山壁泡的松软，云烨甚至能看到几株松树已经变得倾斜了。


快有泥石流了，李二却下令就地扎营，云烨选择把自家的营地扎在衮雪这两个大字的下面，因为这两个字到了后世也能看见，就说明这片地方不会有泥石流，唐朝人对于天灾的认识还是处在最原始的阶段，出现了泥石流他们只会认为这是山神发怒，大臣们也不例外。


皇帝的命令被遵行无虞，大军就在狭窄的山道上屯驻下来，山顶也有哨探潜伏，云烨发誓不会再多嘴，把李泰，秦琼，程咬金，牛进达李绩邀请来自己家吃羊肉面片，山上的柴火都被小雨润的湿透了，根本就点不着，云家有自带的火油和一些煤炭，所以用不着吃干粮，一家子老老少少的后勤供应跟不上可不行。


端着香喷喷的羊肉面片就是吃不下去，回头看看自家的营帐，辛月带着那日暮铃铛在照顾全家老小，希帕蒂亚也抱着两孩子过来蹭吃蹭喝，再往前面看看最宽阔的地方就停驻着李二的营帐，鹿角丫杈可以防备骑兵冲阵，弩手可以将任何来犯之敌消灭在狭窄的道路上，山顶上玄甲军影影绰绰的出现在灰白的天光里，防卫非常的严密，可是他娘的你倒是看看山壁会不会崩塌啊，大军立营寨靠山面水没错，山靠不靠得住这种事就没人想过？


李泰碰碰云烨说：“怎么，吃不下去？你这几天心思很重啊，不过也是，和我父皇在一起心思不重不行，告诉你啊，我父皇不让告诉你的，生怕你又起了什么怪心思，看你太难受我就悄悄的说，知道刘汨去干什么去了么？知道哪些随驾的大臣去干什么去了吗？”


云烨摇摇头表示不知，疑惑的看着李泰等他继续说完。


“告诉你，百骑司变成了商检司，我父皇认为百骑司现在权利过大了，有时候甚至会背着他老人家干出一些奇怪的事，咱们从岭南拿来的那箱子毒物就不是我父皇下的令，已经斩首了十八个人，现在看起来斩首十八级远远不够，既然没了忠心，皇家也就没必要养这条狗，一不小心反咬了主人可不好，那些大臣就是带着我父皇的密令去清查各地的百骑司据点，告诉你，每个人手里都有杀无赦的令牌，刘汨就是负责清洗长安的百骑司，为了保密，特意选择了褒斜道，这样能有效的将消息封锁在最小的圈子里。


你是岭南百骑司的头领，按理说不该告诉你，免得你有什么不法事事先做了安排，毁了我父皇的大计，是兄弟才告诉你，看你坐立不安的样子，有什么不法事推到我头上就好，这么简单地法子需要我教你？说说，到底什么事啊，我很好奇，岭南的事情是咱哥俩处置的，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云烨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好了，快速的把一大碗面条吃完，拍拍肚子对李泰说：“百骑司关我屁事，我就是用用他们的渠道，又没用他们的人，能出什么事，我担忧的是咱们身边的这座山崖快塌了。”


“要塌？你怎么知道？”李泰手里的碗掉到了地上，傻傻的问云烨。


云烨放下饭碗，从旁边崖壁上抓了一把岩石碎屑对李泰说：“这种风化岩石其实是最危险的，我还看到悬崖上的树都不对劲了，咱们还是劝陛下赶紧走吧，在这里多待一会我的腿肚子就抽筋，太危险了。”


李泰让侍卫爬上悬崖看了一下之后拖着云烨就爬上了銮驾，李二正在长孙的伺候下吃饭，没什么奢华的，也就是一大碗面条，还赶不上云烨做的羊肉面片。


“慌什么慌，礼仪都不懂了？”李二放下手里的碗筷不高兴的说。


“陛下，咱们还是快点走出这条峡谷吧，雨天留在山里不是好事情。”云烨没敢说会有泥石流，只说这里很危险。


“父皇，咱们还是去一出开阔地扎营吧，孩儿也觉得这里不合适，刚才孩儿派遣侍卫去看了崖壁，发现上面已经有裂缝了。”李泰急急地建议，两只耳朵竖的和驴子一样。


李二愣了一下说：“没下大雨，只是小雨而已，难道也会有塌陷？”


“陛下，不管是大雨还是小雨，只要让土地里水分储存的足够多，就会出现泥石流，褒斜道不是一个适合久留的地方，咱们必须连夜通过这片狭窄的地方。”说话的对象虽然是李二，云烨却看着长孙说。


这两口子没治了，别人听到这个消息至少会紧张，李二和长孙似乎一点都不紧张，李二又捧起了饭碗，长孙依然忙着给皇帝布菜，全当云烨在唱歌。


断鸿湿漉漉的钻进来禀报说：“陛下，奴婢刚才检查了一下崖壁，确实如魏王所说，已经出现了裂隙，还有一些树木已经有些移位了，此地确实不宜久留。”


“命令大军搜索前进，一夜不停，直到宽阔地再报！”李二不合时宜的打了一个饱嗝，鄙视的看了一眼急的团团转的李泰和云烨，终于下达了命令。


李泰领了命令，发疯一样的催促前军，云烨那都不去，就守着自己的家小，两只眼睛瞪得铜铃一样看着山壁，走夜路很麻烦，有些车轮会卡在石头缝里折断，不管那里面装的是什么，李泰都会命令军士把那辆车子推进褒水里去。


磕磕绊绊的走了一夜，好些人还被山顶的落石砸伤了，没有出现伤亡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等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恼人的小雨还在下着，并且有变大的趋势，一匹快马从前方窜了过来，大声的禀报说，前面出现了大面积的泥石流，半座山都塌了下来，把褒水都已经堵上了。云烨这才发现脚下的悬崖里咆哮的褒水已经悄无声息地断流了。


麻烦大了，一旦出现堰塞湖，大家就只好掉头往回走了，李二表现的依然不紧不慢，好像一点都不再乎，依然下令按照原来的路线前进，前面都堵上了，还怎么过去云烨很想问问李二打的什么主意，李二看都没看他，就钻进了銮驾，继续前行。


人困马乏泥中歇，云家的家小除了妇人和孩子，其余的人都跟在马车后面步行，好在云家的马匹都是滇马，耐力惊人，否则就会和皇家的那些高头大马一样瘫倒在地上，被推下悬崖，云烨的披风上全是泥点子，在自家的队伍前后来回巡梭，云寿见父亲辛苦刚要从马车上下来，被云烨一把就给推了进去，这个时候不许他添乱。


又一辆马车陷进了泥里，几个仆役如何的驱赶马匹，都无济于事，人熊见状甩掉披风，大吼一声就生生的把马车提了出来，为了让后面的马车顺利的通过，狗子把石头垫在泥坑里，整个人糊的像泥猴。


“三个时辰之后朕的车驾就要通过褒斜道转入金牛道，逾期者斩！”李二的命令远远地传了过来，云烨不解的看着道路边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不明白李二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杀人，尸体就在旁边，身上的官服都没有脱掉。


“卸甲！”云烨大声的命令自家的家将，秋日里穿的牛皮甲被雨水泡的已经发胀了，非常的笨重，必须全力以赴的赶路，李二一旦进入主帅模式，杀人不眨眼，刚才死的那两位可都是刺史，司马一类的中级官员。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八节 死尸和马屁


都说车道山前必有路，这话半点不假，前面被泥石流掩埋的道路已经被挖开了，一个全身泥浆的官员跪倒在泥水里恭迎李二车驾的到来，前面的大军已经穿过了塌方区，李二看看崩塌的大山，叹了口气说：“做的不错。”说完话，车架就沿着铺好的道路小心的走了过去。


那个官员如蒙大赦，仰面朝天躺在泥水里嚎啕大哭，云烨敏锐的发现他的嘴里全是鲜血，刚才不知道是如何挺过来的。


他们居然能用人头大小的石头把这段路砌好，真是不容易，唐人工匠的能力确实不容小觑，十余米长的道路修的甚是平坦，一颗乱石都没有，一股涓涓的溪流从岩石上垂落浇在石头上之后，云烨眼前就一阵阵的发黑，那些人头大小的石头，那里是什么石头，是一个个真的人头，土层里面掩埋的不用说都是尸体。


“夫君，这个官员和能干啊，这一路上就数这段路好走，一点都不颠簸。”那日暮把脑袋探出车窗甜甜的向夫君笑着说。


“是啊，不错，你把头缩回去，乖乖地坐好，我们马上就找地方休息。”云烨强忍着胃部的不适把不安份的那日暮安排好，喝令车队加快步伐离开这段道路，拿人命填出来的道路多走一步都是罪孽。


人熊，狗子早就发现了，对视一眼就一起发力把马车推出了这片人间地狱，马车走了好远，云烨都不敢回头望，生怕那些冤魂找自己的麻烦。


皇命是无情的，军令是无情的，官员也是无情的，不知道那个活着的官员回去后如何向民夫的妻儿解释，云烨觉得自己现在就没办法向自己解释。


扶着一颗小树在雨地里吐得昏天黑地，胃似乎到了喉咙上，只要再加一把劲就能吐出来，刘进宝把水壶拿给侯爷漱口，清水进了胃里，立刻就会引来新一轮的呕吐。


远远地有爆炸声传了过来，这是云烨安排的，堰塞湖必须疏通，否则给下游的百姓带来的绝对是灾难，对云烨的这个安排，李二是答应了的，事实上云烨没打算管李二答应不答应，准备先做了再说。


站在七盘关残颓的故基上北望，隐隐可见的是关中顺县的黄坝驿，这是金牛道上的最重要的驿站之一。再往北，金牛道便与云烨刚刚走出来的令他难忘的褒斜道相接，在褒城附近左拐，穿秦岭，出斜谷，直通八百里秦川，到达中原腹地。


绵延不绝的秋雨还在下着，在七盘关的遗址上大队人马已经休整了两天，马上就要进入秦岭，人马必须做最后的准备，这段道路需要走六天，在大雨中或许需要十天？


这个时候才发现没有燃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大军早就开始吃干粮了，云家也只有妇人和孩子有热食吃，其余的人包括云烨都是在啃干粮，粗粝的锅盔划得嗓子生疼，仰起头吞咽一点雨水就当是喝水了。


李二以为云家也没了柴火，特意命人送来一担，这是因为老奶奶和孩子们在，特意给的优待，云烨命人把柴火送去了后营的伤患那里，给他们熬一口热粥喝也是好的。


皇帝的銮驾终于启动了，大雨稍微变得小了一些，山间石板路上的车辙沟里积满了雨水，好在云烨没有胡乱改动云家车轮间的距离，所以才能在这样的古迹上行走的格外顺利，车子走的又快又稳，车同轨这条政令很有必要啊。


李二的銮驾就不行了，宽大，奢华是他的特质，所一他的车轮会经常性的陷进沟槽里将车轴折断，李二不得不向伟大的车同轨让步，乘坐窄小的马车继续前进。


阴平古道也在这一代，因为刚刚转过山脚，一座直插云端的猛恶大山便陡然扑入眼帘。云烨知道这就是阴平古道上赫赫有名的摩天岭，就是邓艾当年领兵九死一生，最后出奇制胜，一举灭蜀所经过的绝险之地。


此时已近黄昏，道路却由此变得惊怖险峻，阴风与岩啸顿起，四周魅影憧憧，令人胆战心寒。好在周围都是人，不用过于担心鬼神问题，这让云烨安心不少。


大雨终于停了下来，棉絮般的白云布满了天空，摩天岭被白云簇拥着，山顶被久违的阳光照得一片金黄，这样的景致难得一见，大军不知不觉的停了下来，因为李二停下来了，他就站在山道上，仰头看着摩天岭，若有所思。


“五丁开山遂有金牛古道，一个骗局就能让蜀王自开门户么？”云烨悄悄地问李泰，秦王这么愚蠢的计策也能成功？会屙金子的牛这么离谱的事情蜀王需要愚蠢到什么地步才会相信啊？


“我怎么知道哦，史册就是这么记录的，蜀王为了迎接金牛和美女特意派五丁开了这条道，结果美女没来，司马错的大军进来了，蜀国就灭亡了。”


李泰的回答干巴巴的，没有一点创意，云烨知道李二现在很希望有人问他一句“陛下为何在此沉思，可有所得？”然后他就能稀里哗啦的说上一大堆。


如果没有尸体垫路这回事云烨会很乐意的充当这个佞臣角色，可是见了那些尸首，云烨宁愿问天生就没有多少浪漫格调的李泰，也不会让李二舒心畅意一回。


天不遂人愿，李二有这样的人，那个人就是长孙，长孙来到李二的背后问：“陛下因何沉思，可有所得？”听了这句话，云烨鄙视的把头转了过去。


“摩天岭高万丈，邓艾偷入阴平，后主刘禅开门请降，蜀国亡，可怜刘备诸葛亮一生的心血尽付东流水，可见山川之险不足为屏障，想要万世传继，需要在人心中构筑坚城。”


云烨咬着牙根撑着听完长孙大段的马屁话，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烤的松软的土豆递给了李泰，自己口袋里还有一个。


这两口子一个狂妄自大，另一个乃是出了名的马屁高手，而且乐在其中。善良起来能善良到极致，凶狠起来血流成河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魏征脸上的纱布终于去掉了，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白翳不见了，那双眼睛又变成了鹰隼一样的犀利，幸好他没看见那些垫道的尸体，否则不知道会伤感成什么样子，有些时候，当瞎子比当明眼人强得多，房玄龄，杜如晦，好像什么都没看见，长孙无忌认为这事就该这么办，那些老将也没有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刚刚说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自己就把百姓当成了刍狗，以后他说的话，到底那一句是真的，那一句是假的，云烨认为自己没办法辨认清楚。


人说话其实都有时效性，当时说的时候，不能否认他的确是真诚的，但是时过境迁，这句话往往就会有别的解释，而且也能说得通，到了最后就变成了一句实实在在的空话。


拍马屁这种事情是会遗传的，云烨拍马拍的多了，云寿难免就会遗传到一些，从马车上跳下来，袍子上兜着两只烤的焦黄的土豆，蹦跶两下子就到了皇后跟前。


“皇后奶奶，这是寿儿给你烤的土豆，可香了。”云寿仰着胖脸期盼的看着皇后，等待皇后好好地夸奖他一下，打死云烨都不相信云寿能烤出这样的土豆来。


长孙捏捏云寿的胖脸，笑眯眯的拿起一个土豆，剥开皮后，自己咬了一口才递给李二说：“陛下尝尝，小胖子烤的不错。”


李二皱着眉头看了一眼云寿没好气的说：“别人都没有柴火做饭了，你怎么还有柴火烤土豆？说说，有什么好办法？”


“那是他们太笨，寿儿在用干柴的时候就会往火里面加一点湿柴，等到干柴烧干净了，湿柴就变成了干柴，所以寿儿总是有一些干燥的木炭，也就有烧不完的柴火。”


听了云寿的话，长孙噗嗤一下就笑了起来，李二也挠挠后脑勺，这种生活上的小常识对他来说非常的惊奇，事实上，不光云家是这样做的，一些年纪大些的斥候也是这么做的，只要去过草原的人，基本上都会这么做，牧人烘牛粪的法子而已，这是那日暮教给云寿的本事，草原上燃料奇缺，只有用这个法子，只是不能大规模运用而已，所以草原上的食物基本上都是半生不熟的就拿来吃了。


对于云寿烤的土豆李二很满意，很给面子的吃了一个，程咬金走过来悄悄地对云烨说：“你教的？”


云烨摇摇头，自己从来没有教过云寿这些，一件小小的事情居然能做的滴水不漏，很难得，首先，他二娘打死都不会说土豆是她烤的，打死都不会说烘柴火的事情是她教的，云寿心安理得的把这件功劳安在自己身上，毫无后顾之忧。


重要的是拍马屁的目标明确，直趋最主要的目标，难怪长孙会在云寿闯祸之后说：“敢执此子者，老妇必啐之。”


“老程家的子孙就少了这份机灵劲，什么人什么命，九岁看老，将来这也是人精。”程咬金在边上看着云寿和皇后谈笑感慨地说。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三十九节 被坑惨了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说的就是九月的秦岭，空气清新的让人陶醉，湿润的泥土气息，还有木叶的清香，让人只想倘佯在石板路上，不欲归去。


天晴了，自然一路顺畅，不管是云寿的调皮，还是云暮的撒娇，甚至是云露的童稚都让云烨非常的开怀，贵族吗，就该享受，那日暮调皮的用嘴把一颗剥了皮的桂圆渡进云烨的嘴里，招来辛月的大怒，铃铛的调笑，云烨握住了辛月的手臂，在她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就跳下了马车。


多好的情调啊，怎么就融不进去呢？云烨含着桂圆不断地嚼咕，剩下一颗硕大的核都不愿意吐掉，那颗被雨水冲刷的苍白的人头，总是出现在眼前，没人愿意当石头垫道路吧？至少云烨自己不愿意，以前以为曹操逃命的时候在华容道拿老弱的尸体垫道，今日算是真的见识了，就像那日暮说的那样，尸体的垫的道路不但平整，还很有弹性，本来这种弹性该是橡胶提供的，现在用人肉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真是，真是，他娘的。


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形容这种感觉，云烨最后发现破口大骂或许是最合适的。松涛阵阵不知道能不能掩盖住自己的咒骂声？以前最喜欢在松涛的声响里大解，现在云烨发现一边大解一边大骂或许该是最痛快的。


大骂其实就代表着无力，如果有其他办法云烨就不大骂了，而是选择动手，打不过李二，也不敢打，前几天还在担忧李二会不会把自己当成白斩鸡放在供桌上，现在就想跳出来为民请命这纯粹是找死，算了吧，就当自己看错了，那些其实都是石头，一颗长得很像人脑袋的石头。


“褒斜道上陛下用尸体垫道，云侯为何一言不发？这还是当年那个为了一个卑微的歌妓指着窦家家主的鼻子破口大骂的汉子么？”


“什么尸体垫道，我不知道啊，没看见！”云烨转过身来，脸上的肌肉都在抖动。


“你手里拿的是石头，不是人头，当时路基上垫的是人头不是石头。云侯打算骗自己多久？心里不舒坦吧？那条肉路走起来是否安逸？”


老天缺心眼才会把魏征这种害人精投到世上，好不容易在乱石堆里找到了一颗像人头的石头，准备安慰一下自己，就被老家伙一语戳穿，真是不为人子。


“还好，那种感觉不错，回去就让书院研究怎么才能让天下所有的路走起来都是那种感觉，其实不难，只要把军营里炼化油料剩下的残渣活上石头和沙子铺在路面上也能有同样的效果，郑公一席话点醒梦中人，这就回去研究一下，一大堆的沥青堆在河边不是好事。”云烨欣喜的朝魏征拱拱手就打算回自家的马车，继续让那日暮拿嘴喂自己吃桂圆，那种感觉比和魏征讨论人肉马路要好上一千倍。


“呵呵，老夫也就是说说，云侯不必当真，几百条人命而已算不得什么，陛下的安危要紧，咱们的安危也比较要紧，几个百姓的贱命不足挂齿，云侯不必放在心上。”魏征笑呵呵的劝说着云烨，可是云烨从他的眼睛里却看到了极大地愤怒。


“郑公，小子在南洋赚了一些钱财，总是要交过路费的，那些人用身体筑了一条路，小子没交过路费实在是不该，您看一万枚银币如何？”


“哈哈哈，一万枚银币，云侯好大的手笔，两百多条人命算下来每人能摊四五十枚银币，人命卖到这个价钱不便宜了，他们该满足才是，可是啊，云侯，一万枚银币能买的了你的安心吗？或许有那么几个人不愿意拿性命换这几十枚银币怎么办？”


魏征咄咄逼人不给云烨留半点喘息的余地。


“郑公，那些人不是晚辈填的，命令也不是晚辈下的，您有事该去找事主才是，找我做什么，我现在只想把尾巴夹起来老老实实地做人，打算看到儿子成亲，闺女出嫁，再把老奶奶埋进土里，随随便便的把这辈子交代过去拉倒，您逼我做什么。”


“哈哈哈，果然公道不在人心，人心在乎实力，褒州的录事参军已经被老夫请了令牌斩了，所有人都忘了山南西道的巡查御史今年恰好是老夫，这枚便宜行事的金牌还没人收走，都说御史出京，不能地动山摇，震慑州府，就算是失败，老夫斩了陛下刚刚亲点褒州刺史，此举你认为可否算得上地动山摇？”


完了，老家伙疯了，这是狠狠地抽了李二一记耳光，地动山摇？接下来的事情才会地动山摇，就不知道老家伙能不能扛得住李二的怒火。


“小子能做什么？您已经把事情做的这么绝，我还能做什么，我本来打算过两年找个借口把这个刺史弄死，被您抢了先，您这么逼我，一定有事交代，小子洗耳恭听。”


云烨不知道魏征已经把天捅了一个大洞之后找自己做什么，补天的本事没有，看看能不能帮他善后，估计魏老头这回没什么好结果。


魏征似乎看透了云烨的心思笑着说：“老夫倒霉自然不会牵连云侯，家小陛下也不会为难的，这一点可以肯定，老夫只要求云侯能在老夫出事后，保下侯君集家小的性命，这事本来是老夫必须做的事情，看来没什么机会了，就拜托你了。”


“这事您不说我也会全力以赴，小子受侯家恩惠良多，岂能在这个时候袖手旁观。您只管放心，就算是没有人肉路面的事情，小子也会拼尽全力。”


魏征点点头拎着手里的盒子就要去李二的帐篷里。


“郑公，您手里的盒子装的什么？不会是要和陛下火并吧？”


“哈哈哈，这里装的是害民恶贼的人头，老夫这就要去问问陛下，二百四十七名百姓何辜，要遭此毒手？云侯，老夫去也。”


老家伙潇洒的就像是拎着礼盒去拜访老友，谁能知道他已经做好了承受狂风暴雨，接受最糟糕的命运，这一瞬间，云烨认为自己把老家伙的眼睛治好，实在是太正确了，大唐或许真的少不了这样的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因为皇帝的帐篷边上已经跪了一地的御史，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正在等待，魏征的到来好一起向皇帝发难。


奶奶的，这群家伙惹不起啊，以后见了穿御史袍子的家伙必须要绕道走，这是一群根本就不在乎自己性命的疯子。


和高大的魏征相比，云烨乖乖地把身影藏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捂上耳朵，蹲了下来，什么都不行听，什么都不想看，如果能钻进松鼠洞云烨一定会钻进去，连松鼠都看不起云烨猥琐的姿态，从树顶上往下扔松果砸他……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云烨开始用小小的声音吟诵《出师表》好有声音在自己的捂住的耳蜗里轰鸣，这样自己就听不见李二的暴怒声，魏征的斥责声，军士的骚乱声，群臣的哀求声，要知道捂上耳朵之后自己的声音在耳蜗里会变得更大。


背着背着，眼泪就哗哗的往下淌，当忠臣确实需要胆量，可惜自己没有，也不敢，只能猥琐的躲在树背后悄悄地背诵《出师表》希望皇帝能再一次容忍魏征一次，看在他苦心孤诣的份上不要夺走他的生命，虽然背诵《正气歌》显得更加宏大慷慨一些，但是云烨不由自主的选择了《出师表》，因为刘禅不会杀诸葛亮，文天祥写了《正气歌》就死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烨才发现自己讨厌魏征其实是一种嫉妒心在作祟，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以前都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了一群当了基石的百姓，他连自己的命都不顾了，这种人确实活在自己的周围，不佩服不行。


恨自己不争气，又被魏征感染的心头思潮澎湃不休，所以就任由眼泪肆意横流，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记住了，一会出去了一定要把眼泪擦干净，点一堆湿柴，就说想烤土豆，眼睛被烟熏坏了。


透过迷蒙的泪眼，云烨发现自己周围好像站满了人，“嗷”的惨叫一声就落荒而逃，也不管站在自己身边的是什么人。


李二一脸黑线的问魏征：“他跑什么？”


魏征嘿嘿的笑着说：“大概是被陛下看到他痛哭流涕的样子羞愧难当，自然要跑了。”


李二疑惑的说：“背《出师表》能背的嚎啕大哭的也就他一个人吧，这里又不是五丈原，就算是怀念诸葛亮的丰功伟绩，忠心一片，也不至于哭成这样，一定有古怪。”


魏征打开盒子从里面掏出一面印绶对李二说：“陛下，高丽战俘已然处决完毕，微臣缴令！”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节 羞愤欲死


“魏征！我操你祖宗十八代！”弄清楚了原委的云烨在松林里大喊，刚刚投林的鸟雀又被他的声音惊得四散飞起，对面的摩天崖似乎也在为云烨叫屈，不断地把最后那个代字延续了无数声……


“刘进宝，蹲下来让我揍一顿出出气怎么样，给你一个金币。”愤怒的已经失去了理智的云烨回头对刘进宝说。


刘进宝看看侯爷愤怒的已经变形的脸，盘算了一下觉得不划算，摇头拒绝，指指粗大的松树，意思是侯爷您可以拿松树出气。


云烨虽然被气昏了头，但是看看粗糙的松树皮，再看看自己白嫩的双手，还是决定不伤害自己了，一肚子的气无处散发啊，狗日的魏征不但坑了老子，还带着人来围观老子大哭，这以后还怎么见人啊，堂堂侯爷哭的连月子里的娃都不如，已经是大军里的笑话了。


太蠢了，真是太蠢了，李二现在把自己治下百姓的生命看得和金子一样，哪里会舍得让两百多个百姓去填道路，他走在岳州大街上听到旁边的人家传来新生儿的第一声哭泣，都会死皮赖脸的走进去祝贺人家一番，因为这户人家又给他生了一个缴税的男娃，和一个未来的壮丁，或者军士。


有人才能多多的占地，没人占了再大的地方也没用，难道让那些野兽去替自己作战或者缴税？买卖大唐人口被抓到，只有一个死字，但是买卖别的国家的人他是乐见其成的，别的国家的男人想娶大唐女子，官府这一关就过不去，大唐男子成群结队的往家里弄外族的女子，官府说不定会帮忙，诺大的国土上只有三千六百万人，就像是一口巨大的汤锅里洒了一点胡椒面，人口还是太少了。


一路上走来，李二不再观看哪里是雄关险要，二是注意看哪里适合耕作，如果那些土地上长满了作物，他就会非常高兴，如果那里适合种庄稼却荒芜一片，他必定要跟随驾的地方官问个清楚，听到人少，种不过来的话，往往就会扼腕叹息。


自己脑子是怎么想的？怎么就不转转筋，金牛道已经修筑完毕，那些高丽战俘自然是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屠杀一批，李二准许高丽人居住在大唐，但是绝对不会容忍他们出现自己的族群，如果大唐国内出现了高丽族群，就表示自己只不过让高丽人搬了一个家，自己征伐高丽还有什么意义。


魏征的眼睛刚刚治好，自然就会很新奇的到处瞎看，看来看去发现云烨这几天很不对劲，以他的智慧根本就不用猜，就会知道云烨到底那根神经不对，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很顺手的这么一推，不但试探出了云烨的本心，还给自己找了一个挽救侯君集家属的强力盟友何乐而不为，至于带着人为围观云烨哭泣，完全是意外，因为云烨捂着耳朵哭泣的声音太大了，被刚刚训导完那些御史的李二听到了，围观就成为必然。


天快黑了，旺财闻着味道过来找云烨，它一向很在意自己兄弟的去向，抱着旺财的脑袋云烨不知道何去何从，回营帐？太丢人了。


“旺财啊，咱哥俩跑路好不好，我跟着你回陇右老家去，盖间小屋子当野人算了，不出来丢人现眼好不好，你最多没有稠酒喝而已，多吃点草就好，马本来就是吃草的。”


稠酒这两个字根本就不能在旺财跟前提，听到这两个字，旺财明显的就把耳朵支楞起来了，咬着云烨的衣衫就下了山，半点都没有犹豫的回到了帐篷，拿蹄子踢一个硕大的木桶。


云烨叹口气，给旺财喝酒的铜盆里倒了半盆子稠酒，这是汉中能找到的最好的稠酒。谁知道旺财居然不喝，一个劲的拿头拱云烨，冲着帐篷顶上挂着的布口袋叫唤。


都成精了，现在不给稠酒里添加果干和桂花旺财根本就不喝，在旺财的大眼睛的注视下，云烨一连抓了三把果干，旺财这才满意，埋头喝了一口又吐了出来，好像发脾气了，一蹄子就把铜盆踹翻了，转过身子把马屁股冲着云烨，自己张着嘴朝外面叫唤。


红鼻头的马夫快速的出现了，看着地上翻倒的铜盆对云烨说：“侯爷，旺财从来都不喝冷酒的，每回稠酒都需要烧开，把果干煮软，桂花的味道散发出来，这样的稠酒它才喝。”


云烨点点头，他没有旺财那么讲究，给自己倒了一碗稠酒就坐在小马扎上开喝，云烨自己都快喝了一盆稠酒了，旺财的稠酒才好，马夫的手艺不错，稠酒香气扑鼻，果香混杂着桂花香味浓郁的几乎散不开，云烨在旺财的酒盆里舀了一碗，尝了一下，味道果然不错，自己刚才喝的就不是稠酒，难怪旺财会发脾气。


旺财喝酒的样子看着都是一种享受，眯缝着眼睛，大嘴埋在盆底，兹兹的一口气抽干，点滴不剩，这才仰起头让马夫拿一个黑了吧唧的手帕擦了嘴，打个响鼻，就在马夫铺好的干草上卧了下来，半眯着眼睛打盹，满军营需要躺着睡觉的马，就旺财一个，前几天即使没有干柴烧水，马夫也不许别人动旺财睡觉的干草，被他拿油布细细的裹好，不容许水汽入侵，只要发现干草潮了一点，就会腆着脸到有火的地方把干草的潮气烘干，自然，到了晚上，他也是睡在干草上的。


不打搅旺财睡觉了，它半夜还要起来吃一顿饭，很辛苦。云烨自己出了帐篷，刘进宝守在帐篷外面，见云烨出来了，小声的说：“侯爷，魏王来访！”


“不见，没一个好东西，都是来看我笑话的，恐怕不止魏王一个人吧，那几位老公爷没来？希帕蒂亚那个好奇心比猫还严重的女人没来？”


“侯爷明见万里，都来了，都在帐篷里等着您呢，看样子见不到您不打算走，要不您今晚就在俺的床铺上将就一晚？小的给您把风。”刘进宝谄媚地笑着说。


“滚！和你在一起几十年了，从来都没见过你洗过脚，侯爷我要是在你的床上滚一夜，那里还有命醒来，算了，躲不过去，见见他们。”


辛月在帐篷里招待几位长辈，脸上愁云密布，眼睛红红的，她刚刚听说夫君一个人躲在树背后嚎啕大哭，觉得自己夫君太可怜了，也就跟着哭了一鼻子，现在是强忍着招待程咬金他们，希帕蒂亚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不断地把目光在程咬金他们几个人的脸上转，想看出一点端倪来，只有李泰端着茶碗喝茶，一看就是在用茶水压制自己不要笑出来。


云烨一进门，辛月的眼睛就亮了，不管夫君在外面受了什么委屈，只要肯回家就好，赶紧走上来问云烨吃没吃晚饭。


给几位长辈见了礼，云烨苦笑着说：“今日丢人丢大了，看着摩天崖想起了诸葛生平，不由自主的念叨起了他一生的功业，想到不管多么雄伟的功业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就不由得悲从心来，不由自主的背诵起《出师表》居然不能自抑，大哭一场，让长辈们见笑了。”


程咬金奇怪的说：“以你小子没心没肺的性子，居然能伤古伤到这种地步，真是难得，可是联想到自己了？觉得自己这辈子不管干什么都是一场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红日与青山才是万古长存的东西，相比之下，人的功业就渺小的不可记述，小子想起先师说过一句话，颇有感触，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我辈的坟茔迟早有一天也会变成良田，在这个世界上再也留不下雪泥鸿爪，如何能掩饰得住自己的悲伤。”


牛进达板着脸站起来走到云烨跟前说：“读书读傻了？让你少读些书的，在书院里泡了这些年，好好地一个孩子硬是给书祸祸成了傻子，谁在活以后，都是在活现在，两只眼睛闭上以后，是非功过你能知道？


只要你闭眼睛的时候没觉得亏心，没觉得遗憾，就够了，世人的想法太杂，今一个说法，名一个说法，昨天还是圣人，到了明天就成了败类，你想让天下人永远记得你，做什么梦呢，只要现在的人能知道你云烨的名字，挑个大拇指说好样的就行，谁管得了以后？”


实在人就说实在话，也做实在事，牛进达就是这么想的，他认为没错的，就会灌输给云烨，从不藏私，这也是云烨敬重这位老人的原因。


秦琼呵呵一笑说：“不要紧，有什么丢人的，伤古怀今不就是那些酸丁们经常干的事情么，看个落叶，分个别都能哭一鼻子，小烨不过是一时感怀，不丢人，见你好好地，老夫也就放了心，老人家的话你们年轻人不爱听，我们走了，你和魏王多聊聊，心结解开就好了。”秦琼说完就和牛进达走了出去，程咬金怀疑的回头看一眼，也走了。


“说实话啊，骗几位老人家的话就不要给我说了。”


“把你的婆娘弄走我再告诉你，这回丢人丢大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一节 珠宝和女皇


希帕蒂亚本来伸长了耳朵准备满足好奇心，听到云烨的这句话，哼了一声就抱着闺女跟辛月出去了，她家的儿子已经在长孙那里了。


“从前啊，有一个人，他有一个非常好的兄弟，这个兄弟也从来没有让他失望，可是有一天，一个龌龊的老混蛋准备坑这个人的时候，他的好兄弟明明知道内情，却什么都没说，这个被坑的人于是非常的愤怒，龌龊老混蛋坑他是应该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龌龊的混蛋，但是他的好兄弟无动于衷就非常的不可原谅，你说呢，青雀！”


李泰小心的把身子坐直，翘起一条腿防备愤怒的云烨扑过来然后才说：“其实他的好兄弟这么做是有苦衷的，杀降俘这种并不快乐的事情好兄弟不打算让那个人知道，那条路软绵绵的，好兄弟走过去之后就吐得昏天黑地，没工夫告诉那个人。”


本来要扑过去的云烨听了这个解释，就坐到椅子上说：“怎么办啊，丢人啊，堂堂将军被一个糟老头哄得晕头转向，传到京城，兄弟圈子还怎么混啊。”


李泰见云烨安定下来，笑着说：“你该这么想，糟老头的计谋只能欺骗好人，这个计策要是拿去骗薛万彻他们你想想会有用处吗？说不定老薛他们还有兴致去观察一下人头，或者用那些人头试试自己的横刀够不够锋利，所谓君子可以欺之以方，从这点就能看出来烨子你果然是至诚的君子，佩服，佩服。”


李泰最近很会说话，这样安慰一下，果然比老牛的教条管用得多，见云烨的脸上有了笑容，就趁热打铁说：“你看，你我兄弟不分彼此，你刚刚说的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个句子就很好，如果没有被外人听到过，不妨送给我，参加诗会的时候说出来很有面子，还有神仙爷爷的那句：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的好句子如果也没人知道，就一起送给我吧，希帕蒂亚最近喜欢上了诗，做了些狗屁不通的诗句让我品鉴，还不能说不行，我告诉她你刚才念得诗句都是我做的。让她崇拜兄弟我一下，床榻上也好占些便宜。”


这是大事，必须支持，云烨大手一挥就大方的送人了，这种句子自己多的是，盛唐明月，大宋欢歌，有无数的师父支持，两个不出彩的句子，小意思。


“我父皇其实让我来打探你为什么哭，说个理由啊，如果没有更好的，我就拿刚才的借口去回禀了，真不知道，你哭了一鼻子，怎么有那么多的人关心。”


李泰和云烨说了很多的废话，总之就是磨磨蹭蹭的不愿意离开，辛月都把脑袋探进来两回了，李泰也装着没看见，继续说些没营养的话。


“青雀，你是不是也怕陛下，和他在一起就全身不舒服？”云烨干脆捅破了问。


“你也有这感觉？我还以为就我有，这样说多少有点不孝，可是和我爹单独在一起我全身都痒痒，总想去挠，可是离开我父皇，就没这症状了。”李泰舒了一口气，终于能痛痛快快的把这些话说出来了。


云烨无言以对，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瞅了一阵也觉得无趣，李泰拍拍脸颊，无奈的指指李二的寝帐，苦笑着掀开帘子就出去了。


李泰刚刚出去，辛月就钻了进来，那日暮和铃铛也跟在后面走进来，围着夫君唧唧喳喳的问个不停，每个人都很焦急。


把已经哭出来的铃铛抱到膝盖上恨恨的说：“你夫君我被人欺负了，记住了，欺负我的就是魏征那个老王八蛋，咱们断不与他干休。”


“早就看出来那个老儿不是好东西，夫君以后少和他来往，一副穷酸相，翻白眼翻得眼白都回不去，差点瞎掉，要不是夫君大仁大义的请孙先生给他治眼睛，他早成瞎子了，恩将仇报的东西狗都不吃。”


云烨吃惊的看着茶壶一样的辛月，什么时候学会这么恶毒的骂人了，不过骂的是魏征就没关系了，把脑袋埋在辛月的胸口上说：“你夫君我受了这么大的委屈，你们要好好安慰我，要不然心里会留下阴影……”


被安慰的有点过头，又听见骨头茬子咔咔响，该死的李二还命人在三更造饭，五更出发，他打算今日就必须赶到鸡鸣驿，直到铠甲哗啦哗啦的开始响了，云烨才把脑袋从辛月的胸前抬起来，再不收拾，会被李二砍头。


旺财昨晚喝的有点多，云烨早上去看他的时候，旺财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吃青草，都是马夫弄回来的嫩草，见到云烨就哕哕的叫唤，还把嘴里的青草吐掉，想吃豆料，抓了一把黑豆喂给旺财，满足了它的要求，这才继续吃青草，马，总是要吃点草的。


狄仁杰带着小武是坐船走的，云家从岭南归来两袖金风的和李二走在一起不合适，老赵整整准备了二十艘船才勉强把货物都装下，财物其实没有那么多，最多的是草药，孙思邈在岭南采购了巨量的药材，会账的都是云家，他老人家现在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只要是自己需要的，云家掌柜的就要去满世界采购，并且乐此不疲，能给老神仙跑腿是荣耀。


走水路虽然舒坦些，但是却要多走四五倍的路，不过狄仁杰和小武现在正是情浓的时候，谁还去管道路的远近，一辈子这样都愿意。


狄仁杰一直不敢搂抱小武，当小武躺在他的腿上要看星星，并且指着牵牛织女星讲古的时候，他才晓得小武现在基本上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了，看着小武粉红色的唇，忽然鼓起勇气吻了下去，不知道吻了多久，一条江猪跳出水面才惊醒了他，慌忙把嘴唇从小武的唇上离开，闭着眼睛等待狂风暴雨的到来。


等了很久却没有想象中的打击，自己的嘴唇上却又被一张柔柔的唇堵住，贼心突起，又把小武软软的身子抱住狂吻起来，这一回的结果不太好，因为太用力他把小武的唇亲肿了，小武追打两下，却又嗤嗤的笑了起来，酡红的脸颊像盛开的桃花，狄仁杰一时有点迷醉。


狄仁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小箱子交给小武，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在一张大的离谱的纸上签名，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第三个孩子要姓武，最不能让他理解的是，他为什么也陪着小武打开师父特意准备的财宝箱子，只因为小武说那个箱子是师父给她准备的？这是监守自盗啊。


箱子上明明有师父写的不许打开四个大字，小武一把就撤下了那张封条，从脖领子里掏出一枚钥匙，脖领子里片刻的风情又让狄仁杰有些愣神，在被小武白了一眼之后帮着小武把箱子抬到了舱室，打开锁头之后，小武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狄仁杰听得很清楚，她在祈祷师父给她装满满一箱子宝贝。


打开箱子后，狄仁杰的眼睛都被晃花了，烛光底下那些花花绿绿的宝石，还有珍珠每一样都发出璀璨的光芒，这样的一箱子珍宝足以让世人发狂。


小武的眼睛变得绿莹莹的，像猫的眼睛一样，脖子上挂了七八条珍珠链子，手里拿着一大把宝石，仔细的在烛光下辨别。


“小武，烛光底下是不能辨别珠宝的，只有在阳光下才可以，咦？这里还有一封信！”狄仁杰见信封的封面上写着小武的名字，就把信递给了小武。


“武媚徒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怎么也到了江南之地了，你性子跳脱，给了你钥匙，你必然就会去寻找锁，这点事难不住你，师父给你安排了婚事，事后却觉得有些对你不公，如果你不喜欢小杰，或者觉得时间不到，就带着你的嫁妆远走他乡去吧，以你的智慧，一定会活的很好。


不要想太多，小杰那里为师会去解释，你只要依照自己的本心生活就好，你本是九天上的鸾凤，被师父锁住了你的双脚，将你安置在人世上，为师不能确定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只能让你自己选择，这是你最后的一次选择机会，慎重之。”


小武光洁的脸蛋上全是泪水，把那封信折好装进了信封贴身藏好，抹干净了脸上的泪水，恶狠狠地对狄仁杰说：“此生不得负我！”


狄仁杰虽然不明白小武为何一会笑，一会哭，但是听到小武说不许负她，赶紧点头，并且给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表示自己的决心，小武这才嫣然一笑继续摆弄那一箱子珠宝，有了这箱子珍宝，一辈子怎么也会衣食无忧。


夜深了，船队依然在江面上航行，不时有水手的号子声传过来，狄仁杰困的受不了了，小武的眼睛依然明亮，一样，一样的把这些珍宝摆出来，第一次拥有这样大的一笔财富，让她根本就不能矜持，满脑子都是这些东西该做成什么样的首饰，至于师父说的那些话，小武自动的把它当成了师父对自己的一种疼爱。


贞观十五年秋，一代女皇在一箱子珠宝的诱惑下，心甘情愿的下嫁狄仁杰。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二节 永州蛇


寒辙过寒山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和尚，不过这和和尚看中了寒辙的驴子，趁着寒辙下了驴子接桑树上的小娘子往下扔的桑葚吃的时候，一拳就把驴子打死了。


吃桑葚总是会把嘴巴弄得黑黑的，样子有些滑稽，小姑娘们吓得纷纷从桑树上溜下来，跑进了桑林的深处，这让寒辙很是伤心，其实自己的相貌还是不错的，在邕州的时候，给自己抛媚眼的姑娘不在少数，这必定是自己有个黑嘴圈的缘故。


不过他很快就开心起来，因为他发现小姑娘们不是在躲避自己，有一个小姑娘把头从树后探出来勇敢的示意他快点跑，那个和尚很凶恶。


寒辙咧着黑黑的嘴圈笑了起来，把那头已经死掉的驴子送给了那个勇敢的小姑娘，山区的人虽然有猎物，但是她们却很少有肉食。


至于那个和尚已经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倒在地上，寒辙把驴子的笼头套在和尚的脑袋上，褡裢挂在和尚的颈项间，自己骑了上去，他打死了自己代步的驴子，就该代替驴子做该做的事，寒辙认为这很公平，一刀扎在和尚驴子的屁股上，这头新驴子就奔跑起来，速度还不慢。


这头驴子的性能到底还是不如自己以前的那头驴子，走了五十里路之后寒辙就后悔了，因为他无论怎么把刀子扎在和尚驴子的屁股上，这头驴子都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刀子扎进去，已经没有什么血往外流了，倒是招来了很多的苍蝇。


换了很多地方扎都没有太好的效果，寒辙只好让自己的两条腿充当自己的驴子，背着褡裢大摇大摆的进了江南西道的永州古城，准备买一头新的驴子代步，他打定了主意，这回要是再有人敢把自己的驴子打死，一定不给他当驴子的机会。


离开云烨的时候，老管家给寒辙的褡裢里面装了很多的金币和银币，最后担心大少爷不会用钱，特意给他装了一些铜子，还特意带着他到市面上介绍了钱币的用法，告诉他金币和银币乃至铜子的兑换比例，寒辙本来就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这些事情自然难不倒他，两个铜子就能买一个大大的驴肉烧饼这种事他还是知道的。


在荒野里走了七八天，寒辙决定找一家大大的店铺好好休息一下，洗澡这种事情是一定要做的，他讨厌自己身上粘糊糊的。


万家老店确实很大，房间也非常的不错，干净的被褥还散发着阳光的气息，这是他最喜欢的，于是决定多住几天，洗洗身上的风尘，给了掌柜的一枚金币当店钱，就说要洗澡。可能能寒辙说的模糊了一些，他只说要最好的洗澡方式。


于是七八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就出现在他的澡盆周围，虽然很不习惯洗澡的时候有女人，寒辙还是决定要试试，云烨说过，要了解这个世界，首先就要融进这个世界才对。


以前洗澡的时候，憨奴会坐在墙角，寒辙自己洗，现在那些小姑娘的手不断地在他的胸膛，后背上抚摸，甚至还有胆大的把手探进了水里……


这他娘的就不是洗澡，寒辙有些生气，把这些小姑娘都撵了出去，看着她们含泪欲滴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那个给自己扔桑葚的小姑娘，自己走的时候，小姑娘站在死驴的旁边就是这个样子。


赤条条的站起来，给那些小姑娘一人给了一个金币，让她们买点好看的衣服，因为她们穿的实在是太少了，大半个胸脯都露在外面，自己的妹子要是这样穿，寒辙一定会发怒的，没了管家和神奴的照顾，寒辙对这个世界展现了自己的见解。


小姑娘们立刻就笑着施礼出门，看她们欢快的样子，寒辙自己也感到非常的快乐，回到澡盆里继续洗澡，澡盆里的花瓣让他感到非常的舒坦。


洗完了澡，就有一个跪坐在门外的小姑娘走进来替他穿好了衣衫，挽好了发髻，从寒辙的褡裢里挑出来一支白玉簪将他的头发固定好。


云烨的衣服不是白的，就是青色的，白色的是里衣，青色的是外袍，在邕州的时候寒辙没了衣服就去拿云烨的过来穿，以至于辛月给夫君做衣服的时候，必定要多做一套出来。


这个世界上最会打扮人的其实就是青楼里的女子，小姑娘明显的已经把寒辙当成了自己将要完成的艺术品，等到小姑娘蹲下身子将衣角拽平之后，一个浊世的佳公子就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从小姑娘迷醉的眼神中寒辙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以前辛月说这话，他总觉得不真实，现在他确定了，辛月说的是真话。


行走人世间没必要那么聪明，你要是奸的像猴一样，没人愿意搭理你，说不定狗都不理你，傻一点，迷糊一点，你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太精彩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寒辙记得云烨的这句话，并且奉行不虞。


“这个英俊的公子一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秋娘给他插得簪子最少值十枚金币，我以前在刺史公子的头上见过这种白玉簪，那还是唱花会的时候，不过刺史公子和这位公子根本就没法比，这位公子不但英俊，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是心善，见不得女子流泪，哪有一打赏就打赏一枚金币的，傻傻的，不知道今晚他会不会要我们侍寝？”


说这话的是一个红衣女子，几个人里面就数她的胸膛最饱满，说这话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挺挺胸膛，立刻就引来一大片的娇笑声。


说到侍寝寒辙就有些伤心，该死的云烨居然告诉他，他今后想要一个聪明的孩子太困难了，只有多多的播种才行，百十个里面总会有两三个聪明的，这事纯粹要靠运气。想到这里寒辙的拳头就被自己捏的格吧格吧的响，只有彻底的把那个该死的魔鬼杀掉，自己才能去想这些事情，要不然自己的孩子不管聪明的，还是痴呆的都不可能逃脱他的魔掌。


除过不时地想起那个恶魔，寒辙对自己的行程还是很满意的，他很享受这一趟长途的旅行，既然是旅行，那就好好享受，所以他在永州最好的酒楼里要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只要是他没见过的都要了，因为还有七个小姑娘也要跟着吃。


小姑娘们一个个瘦瘦小小自然吃不了这么多，于是她们就傻傻的看着寒辙一个人把一桌子菜吃的干干净净，味道并不好，和云家的饭食没法比，甚至还比不上公主号的饭食，但是寒辙就想填饱肚子而已，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吃饱了饭就去逛街，寒辙很少逛街，在邕州的时候被小丫拖着逛了几回，就对逛街深恶痛绝，因为那些女人逛街不是为了买东西，纯粹是为了和掌柜的吵架。


但是在永州，他却想逛逛，听说这里有一种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


寒辙不在乎这种蛇的医药功能，他比较看重这种蛇的另外的功能，比如云烨说的咬人之后必死的这一功能，这话是云烨对孙思邈说的，孙思邈也很希望找到这种蛇，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功能，寒辙当时在场，他比较相信云烨的见识，他说咬人必死，他就想让这种蛇去咬一下自己的那个父亲，看看他到底会不会死。


永州和其他州府一样也有东西二市，城外还有草市，小姑娘们很开心，因为不管她们要什么东西，寒辙都会买给她们，不过她们也很自觉，不管要太贵的东西，红衣女子咬着牙要了一件岳州出产的纱衣，这件衣服她已经看了很久了，一直买不起。


寒辙笑着让掌柜的把纱衣包起来，并且问别的小姑娘是不是也喜欢别的衣服他可以一起买下来送给她们，掌柜的用看白痴的眼神包起了七件纱衣，直到寒辙拿出一枚金币问够不够的时候，他就收起了鄙薄的目光，换上了尊敬的眼神，土包子和真正的富贵公子虽然花一样的钱，但是的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


小姑娘们很不理解寒辙这样的翩翩公子为何要去买什么毒蛇，还是在永州让人谈蛇色变的那种，虽然很害怕，却舍不得离开，强忍着不适，陪着寒辙去草市购买，城里不许这样的毒蛇出现。


寒辙很满意，把一只兔子扔进了蛇笼，那只兔子很快就抽搐着死了，一条狗扔进去，狗也很快就死了，他把自己的手在众人的惊叫声里伸进蛇笼抓着这条大蛇的七寸观看两颗白皙的毒牙，不错，上面还挂着两滴毒液，这条蛇把身子缠在他的胳膊上，用力的缠紧，青色的衣绣上缠着一条黑白分明的毒蛇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太满意了，云烨确实见识过人，他说这种蛇毒性很大，这种蛇的毒性果然就很大，寒辙担心一条毒蛇咬不死自己的父亲，就特意买了十条，算上胳膊上的这条捕蛇人送的，整整十一条，他很想看看吃了从云烨那里偷来的迷药之后的父亲能不能在这些蛇的攻击下活下来。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三节 熊掌


因为寒辙英俊多金，又带着七个美女，加上身在草市，身边又没有护卫，家丁一类的人物，那些眼看着寒辙从沉甸甸的口袋里掏金币的无赖心里就多了一些想法。


在寒辙四处张望打算找个不顺眼的人试试毒蛇咬人之后到底会有什么反应的时候，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三条好汉，好汉们认为一个人有钱就应该大家一起花，七个漂亮女人寒辙的小身板也应付不过来，准备帮帮寒辙的忙。


寒辙非常高兴有人自动站出来帮自己的忙，很认真的问了三位好汉，是不是真的打算帮自己，在七个女子绝望的哀泣声里，三个好汉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这个富家子真是太上道了，决定一会玩完女人，再把钱拿走，就放过这个富家子一马。


等到三个人都被捆在树上，寒辙抓着蛇头，小心的挤出毒牙，准备请他们帮忙的时候，后悔已经晚了，草市上的人已经跑得一个不剩，七个小姑娘中胆子最小的一个已经尿裤子了。


寒辙也觉得这样做会吓坏小姑娘，又给七个小姑娘一人给了一枚金币，让她们自己赶着马车回永州城，他还要继续做实验。


胆子最大，胸脯最高的红衣女子嗫喏了好几下想让寒辙停手，因为不管从哪里看，寒辙都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对女人有礼貌这一点他也是从云烨那里学来的，因为云烨似乎对家里的女人都很宠溺，寒辙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属于白玉京的优雅。


将红衣女子揽进怀里，拥抱了一下，嘴唇轻轻地在她贴着花钿的眉心吻了一下，横抱起来放到来时乘坐的马车上，细心地帮她理好散乱的裙摆，就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那匹老马就拖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往永州走，红衣女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起来，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一别将是永诀。


红衣女子的哭声远远地传过来，寒辙抽抽鼻子笑着说：“难怪云烨这个王八蛋会这样做，这种被人记住的滋味确实不错，就是有点费钱。”


重新抓了一条毒蛇，把毒牙在第一个好汉的手上扎了一下，又在另一个好汉的脚上扎了一下，到了第三个人的时候，他选择了颈项，毒蛇一连咬了三个人，似乎有点委顿，寒辙把它放回笼子，就坐在石头上看这三个人的反应。


被毒蛇咬了颈项的那个人脸已经黑了，扒开眼睛能看到里面血红一片，寒辙非常的满意，永州蛇的毒性果然猛烈。


咬了手的那个还在挣扎，一条黑线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寒辙一刀就把这个好汉的胳膊剁了下来，看着飙出来黑色血液点点头，毒气已然攻心。


第三个人就没有太好的效果，毒气居然停在大腿上不往上走了，寒辙正奇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好汉扭曲的脸，这才明白，这家伙被活活吓死了，人死了血液不再流动，毒气自然也就不会蔓延了。


“老家伙不会被吓死吧？”寒辙喃喃自语了一阵子，就摇摇头，这不可能，老家伙说不定会非常享受死亡降临的感觉，不过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如果不是有妹子需要照顾，寒辙连自己都想杀死。


以前高高在上的时候藐视人伦这回事，到了人世间才发现这是他妈的一条天条，是不能违背的，就连野兽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自己的家族却如此的偏执，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污秽的血液。


那个人自己到底该如何称呼？爷爷？还是父亲？能和自己的女儿干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的，也只有那个老魔鬼了，他必须死，一定要死！


平静下来寒辙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那具尸体已经变成了肉酱，自己的头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剁碎的肉沫子，有七八个捕快站在远处，看着他大声的鼓噪却不敢过来。


寒辙拿着肥皂跳进了小河沟，把自己洗干净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才把蛇笼放在自己买好的驴车上，赶着驴车沿着古道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永州……


永州对他来说不过是自己旅途中的一处休憩的客栈，很快就忘记了，但是永州的捕快们却永远记住了一个恐怖的碎尸恶魔，自然，永州城最大的一家青楼，也总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美丽歌姬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底下的人群，一年又一年……


一辆没有顶盖的马车跟在一小队骑兵后面在秦岭蜿蜒的山路上无精打采的走着，旺财就不喜欢拉这种又笨又难看的车子，家里雪白色的轻车才符合自己高大威猛的身材，可是军伍里没有，它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拖着，云烨躺在铺的厚厚的车板上，一个盹，一个盹的补觉，昨晚上的篝火晚宴很成功，李二大肆的赞扬了一番，认为以后狩猎的时候要多搞搞这样的晚宴，尤其对小丫献上的舞蹈评价很高，认为这样的野人舞蹈欢快而奔放，节奏感强烈，让人热血沸腾，很美，长孙决定了，回到长安就让小丫教出一队专门跳这种野人舞的歌姬来。


云烨很清楚，生性活波的小丫穿上蒙家寨子的半截裙很适合跳这种简单粗旷的舞蹈，更何况这种舞蹈已经被天魔姬改编过，立刻就显得很上档次。与其说长孙对小丫有信心，不如说它是对李渊曾经的宠姬有信心。


云侯路过摩天岭感怀诸葛一生的功绩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一事实已经在士林中广为传播，多么优美的情感啊，诸葛一生忠谨无双，智计百出的为蜀国谋福利，虽然功败五丈原，让人扼腕叹息，却不能抹杀诸葛刚上的情操，更何况云侯在悲伤之中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优美对句，就连房相，杜相这样的人物念到这两句对句之时，也忍不住涕下，陛下闻听之后说这是云侯第一次由心而发的做文。


文豪获准的恩遇就是不必骑马，可以乘车，这里的乘车，指的是羊车，弄一头巨大的山羊拖着自己到处走，想当年乌衣风流的晋代名士赶着羊车专门到妇人扎堆的地方让她们拿果子砸自己，这是多么美的传说啊，不过人家潘安是因为长得漂亮，那些妇人想必不舍的把他砸死，要是云烨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再加上长安民风彪悍，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羊车就算了，还是把旺财套上比较靠谱，旺财喜欢咬前面战马的马屁股，已经咬跑了三匹马了，这要再把这匹马的咬跑，它的前面就没有碍眼的马屁股了。


旺财忽然合上了自己的嘴巴，悄悄地拖着车子往队伍里靠了靠，同时甩着尾巴把打盹的云烨弄醒，云烨一见旺财警惕的样子就知道有麻烦了，可是他想不通自己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里，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不光是旺财在警惕，几位老将胯下的战马也昂首嘶鸣起来，云暮的大狗旺财也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有大型的野兽过来了。见了鬼了，野兽敢冲击人群？


不远处的响起了李二嚣张的笑声：“不容易，朕以为你真的能忍得住，没想到快出山的时候你还是跟来了。”说完就一脚踹在一头绑在车架上的小熊身上，那头小熊嗷呜的叫了一嗓子，可能它也闻到了母亲的气味，叫的越发的来劲。


云烨发誓没见过这么大的狗熊，肉山一样的身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一头就冲进了队伍，这家伙的身上糊满了松脂，弓箭根本就穿不透它的厚皮，一爪子就把一匹马的肠子抓了出来，战马哀鸣着将骑士压在身子底下，骨折的声音云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


那些侍卫很有默契的闪开，狗熊咆哮着就向拿着弓箭的李二冲了过去，李二的第一箭准确的钻进了狗熊胸口的白月牙，这里是狗熊最脆弱的部位。


云烨有些伤感，人家狗熊不过是想把儿子救走，至于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李二太卑鄙了，有本事一对一。


很没意思，李二射了三箭这只很大的狗熊就彻底的完蛋了，只能躺在地上喘气流血，其中一箭从眼睛贯进了狗熊的脑子，严松提着横刀在箭尾的部位用刀背拍了一下，那支箭就从狗熊脑袋的另一边穿了出来，狗熊顿时就没了气息。


杀只狗熊而已，整支队伍都发出万胜的欢呼，不明白好几万人杀死一只狗熊有什么好得意的，回头问程咬金，老程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说：“小子，杀了这头山中之王，就好比在战阵上斩将夺旗，是大荣耀，当然，要是活擒就更加了不起了。”说完就加入了欢呼的人群。


“陛下擒虎射熊之威尚在，我大唐必定国势昭昭，臣为陛下贺！”房玄龄恭贺完毕，立刻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喊得口号居然是战阵上才有的“万胜！”


对于这个云烨不太在乎，他只在乎狗熊身上四只肥厚的熊掌如何处理，现在已经到了秋天，这只狗熊全身涂满了松脂，必定是专门去掏了蜂窝吃蜜糖，两只熊掌上绝对已经糊满了已经结晶的蜂糖，再加上各种果子的浆汁，这两只爪子一定已经被腌制好了，本来是狗熊冬天没事干舔熊掌充饥做的准备的，现在全部便宜了李二。云烨很希望李二能把这两只前掌给自己，这比坐羊车好多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四节 未到家门已乱心


李二很小气，熊掌自己留下来了，尽糟蹋好东西，云烨腹诽两句，又躺倒在马车上，随着大队前进，再有一天的路程就到了关中，所有人的心情都极好。


魏征死皮赖脸的爬上了马车，坐在云烨旁边说：“云侯心地善良，老夫钦佩之，没想到狡计百出的云侯居然在这件事上露出如此大的破绽，老夫没想到，知否？你大哭之时，老夫满腹的心酸，别人调笑，只有老夫明白你当时的心情。


心存善念就好，不必学老夫事事做绝，这样没什么好处，就算能把事情解决了，总是多了些杀伐气，少了一些平和，老夫眼看着步入了暮年，如果不是你和孙先生治好了老夫的眼睛，恐怕此时已经致仕了，今后还是需要你们年轻人多担待一些。”


“不，我回到长安就准备开始好好享受一下，辛苦了这么些年，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刚才我还满脑子想着如何把陛下手里的两只熊掌弄过来，朝堂还是您玩吧，小子现在已经臭了，还是好好地过我的富家翁生活为妙。”


魏征呵呵一笑道：“你的富贵是你用土豆和自己的辛苦换来的，享受一些也是情理之中，只是，小子啊，朝堂是个烂泥坑，你已经在里面趟了这么久，想干干净净的出来，做梦去吧，知不知道，老夫巡检玉山书院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检视毒物的时候，不小心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事，很奇怪，一半是皇家的封条，另一半可是你云家的封条，陛下的那些东西老夫无权打开，你家的还难不住我，结果啊，里面原来是……呵呵”


云烨无奈的睁开眼睛说：“那又如何，全大唐的人发现了我都不担心，你难道会去告密？弄死了百十个人，算得了什么大事，我乃是大唐的贵胄，妻女受辱岂能干休。”


“告密这种事自然不会有，但是那些吐蕃人恐怕不会干休吧，禄东赞在大唐生活了三年，对于大唐可谓捻熟无比，我听说书院的迷林里总能抬出一些尸骨，在陛下去岳州之前，迷林甚至发生了一场火灾，陛下勃然大怒，命人彻查此事，但是却没有半点的踪迹，看来吐蕃人从头到尾都认为是你做的，小心啊，张亮家的惨事莫要重演才好。”


魏征就是一只乌鸦，从他嘴里很难听到好消息，还想着三四年的时间过去了，吐蕃人也该忘记那些死了的同伴了吧，听说他们不习惯记忆太长远的事情。


不过魏征说的必须要注意了，如果禄东赞敢找麻烦，这次一定要弄死他，留后患可不好，反正皇帝已经收了一半的赃物，都是盟友，弄死他也不会有什么事，李二现在对外国的事情不是很上心。


主意拿定了，心情也就好了，魏征笑着说：“云侯满身的杀气，难道要快刀斩乱麻？以你的人脉，无声无息的处理掉禄东赞还是没问题的，可是禄东赞现在住在长孙无忌的别院里，他可是一心想要促成吐蕃王与大唐公主的婚事的，吐蕃人如果还是住在细柳营，你杀掉没有多少后患，住在长孙无忌的别院里，你恐怕不好下手吧？说说，老夫给你参详，参详，年轻人性子急，没点长性，出了岔子可不好。”


见了鬼了，什么时候和这个老家伙好到了可以一起合伙谋杀的地步了，云烨脑子里的警钟顿时咣咣咣的响了起来，必须打起一万分的精神。


“没有，小子打算把家里修成堡垒，全家关起门来过日子，给禄东赞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到云家庄子行凶。”老魏的话不能接，只要接了说不定就会掉进坑里，他和长孙无忌不对付，要是自己被利用了才是一个蠢货。


“嘿嘿嘿，信不过老夫？也罢，反正你小心些，老夫觉得那个禄东赞似乎特别的恨你，恐怕不光是你杀他的人，偷走他的东西，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


“陛下前所未有的支持苯教，就是小子提议的，禄东赞和松赞干布早就想干掉苯教，为了对付苯教，松赞干布已经娶了泥婆罗公主尺尊，就想把泥婆罗的佛教引进吐蕃对抗苯教，听说已经有天竺高僧进驻了吐蕃，正在弘法，陛下以前也讨厌苯教的无知，是晚辈告诉陛下，大唐又不是吐蕃的亲爹为什么要教他们聪明？越笨的吐蕃越对大唐有利，苯教喜欢把好东西烧掉，这是多好的事情啊，不用大唐一兵一卒，就靡费了吐蕃的财力，这样的好事难道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最好诠释吗？”


魏征翘起拇指夸赞一下，就跳下了马车，站在路上还说：“回到长安就好好的享受吧，天下太平，我们也能睡个好觉了。”


看来打算醉生梦死的人不止自己一个，房玄龄以前从来不问自己家的家事的，现在也开始关心自己家的生药铺子了，杜如晦穿上燕居服饰和卖粮食的掌柜没有什么区别，这些年多了好多法律，事事都有了规矩可循，治政也轻松了好多，就是不知道李二看到这样的一盘散沙会不会着急？这一次干掉百骑司恐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到了虎跳峡，大队人马再一次安营扎寨，现在不用担心补给了，当地的官府送来了大量的青菜猪羊，已经到了富庶的关中，自然事事方便。


老钱跟着过来了，见了云烨大哭了一场，向云烨汇报完家里的事情之后，就挨个拜见了老奶奶和辛月，小丫她们已经一窝蜂的去老钱带来的马车上找自己的东西。


老庄没过来，听说庄子上最近不太平，晚上总是有贼偷，设计抓了几回都没有抓到，老江已经开始发飙了，准备动用强弩了，不计生死一定要在主家回来之前把贼人全部剿灭。


许敬宗的大儿子也过来拜见了云烨，因为他和小东的婚事也就在今年，小丫出嫁之后，就轮到他们了，这是几年前就已经商议好的，小伙子许昂倒也长得和他父亲一般都是人才出众，小东第一次得见欢喜得紧。


“云侯，我这孩子如何？不是老夫自夸，在书院里昂儿也是一等一的人才，今年才外放的太子舍人，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所以啊，嫁妆不能轻啊，小丫小娘子是要做王妃的，这个不好比，不过不能比以前的两位小娘子的嫁妆少。”许敬宗知道云烨是什么货色，这样直白斯文扫地的要求，在别人看来是非常不礼貌的，但是云烨喜欢，当面锣对面鼓的说清楚，要比吱吱呜呜的暗喻要好的太多。


许昂对于父亲狮子大张嘴的行径颇为羞愧，红着脸把头垂下来，躲到一边不言语，云烨哈哈大笑道：“廷风，你不必不好意思，我与你父亲多年的知交，这样说话才是一家人该说的话，你父亲这些年在书院清廉如水，想必没有积攒下多少家财，这时候不勒索我，他勒索谁去，你去吧，小东她们在后帐，虽然你们的亲事定下来的早，这还是头回见面，去吧，云家没有那么些讲究。”


小丫，小南，小西，小北，早就想见见姐夫长得什么样子，尤其是小丫拖着许昂就去羞臊小东，被辛月没好气的捶了一下。


许敬宗得意极了，把茶当酒一连干了三杯笑着说：“我真的要回书院了，你送上去的《贞观纪事》还记不记得？陛下把这个编纂的差事交给了我，还有《武德》也一并交给了我，于是我就借口中书侍郎的职位琐事极多，恐无力胜任，请求依旧担任玉山书院的院判，陛下已经应允，所以啊，老夫又回来了。”


“这是好事啊，我也打算吃几年岭南水师的空饷，朝堂现在倾轧的太厉害了，陛下的心思也很难捉摸。躲几年清闲也好，这两本书弄好了，你的爵位怎么也该有了，要不然弄得官位显赫，见了那些后进还要施礼太难看了。”


没有封爵这是许敬宗的硬伤，这些年皇帝把封爵的口子捂得很严，侯爵以上的爵位五年时间未曾递进过一位，倒是有好些公爵，侯爵纷纷落马，现在的爵位非常的吃香，要不然以洪城的卑贱出身，是不会有大族和他联姻的，大女儿被狗子骗走了，剩下的两个女儿听说都嫁给了豪门，狗子这些天也在烦恼，不过因为他有护卫魏王有功的这个功劳，捞个校尉一类的勋职还是没问题的，因为李泰自己就能分封。


“不瞒云侯，老夫时运不济啊，当初追随陛下在潜邸的时候功勋不彰，错过了登基大封，日后想要寸进更是难上加难，幸好在书院积攒了些人望，老夫也认为只要把这两件事办好了，一个男爵的封赏还是能有的。太难熬了，你出身好，又有祥瑞撑腰，哪里知道李广难封这回事啊。”


马上就要回长安了，都在做准备，漆匠正在给各色的銮驾依仗修补金漆，云家的依仗都要发霉了，辛月根本就不给别人碰这些东西的机会，自己带着小丫拿着毛笔蘸着金漆一点点的修补，小东他们的来历诡异，老奶奶和辛月不许她们碰，夫君认下了这些妹子没关系，给嫁妆也没关系，但是地位这种东西，她们休想沾染半分。


在老奶奶的心里，这个家里，除了云烨，大丫，小丫是自己的亲孙子，其余的都不算。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五节 回家后的序曲


到了山口，风很大，吹得旗幡猎猎作响，来自关中平原的气流从这个狭窄的通道里会一直到达湿润的汉中。


旺财忽然变得狂躁起来，刨着蹄子不断地嘶鸣，李二嗔怪的回头看一眼，就对云烨挥挥手，示意他可以滚蛋了，出口就在蓝田县，站在这里就能看到玉山的顶峰，旺财闻到了熟悉的气息，那里还按奈得住。


云烨全身甲胄，坐在马上向李二施礼，然后就松开了旺财的缰绳，旺财欢快的叫了一嗓子，后腿站立起来，身子就窜了出去，这是它一向的出发方式。


房玄龄指着狂飙的云烨对李二说：“陛下，看到他们，微臣忽然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想当年陪着陛下征战万水千山从不觉得疲惫，现在不过骑着马走了五十里路，浑身的骨头就酸痛，真是年岁不饶人啊。”


“嘿嘿，房卿，我们征战的脚步才开始，休要言老，在朕还能披甲作战的时候，就不要轻易说老，回去之后我们烹熊食肉，定能让你找回往日的雄姿。云烨的马术不过尔尔，仗着胯下是匹通灵的宝马炫耀而已，我等征战多年会比不上一个后辈，笑话！”


李二胯下的赤骥宝马早就不太服气旺财的嚣张，平日里都是它先跑的，感觉自己的缰绳松了，立刻嘶鸣一声也跟着窜了出去，严松，断鸿紧紧地跟上，一大队侍卫也立刻呈扇形扑了出去。


房玄龄大笑出声拿自己的马鞭挥舞一下大声的喊了一声：“走啊！”大队人马顿时加速烟尘滚滚的奔向平原。


在泥土道路上奔跑一向是旺财的最爱，它除了没戴辔头，其它的装束和别的战马无异，云烨不愿意往旺财的嘴里放马嚼子，所以它可以一边跑一边叫唤，似乎非常的开心。


李二胯下的赤骥乃是真正的汗血宝马，旺财还跑不过，不过比起聪明，十匹赤骥也不是旺财的对手，拿牙齿啃赤骥的屁股，旺财干过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非常的嫉妒赤骥比它还要纯正的毛发，感觉旺财在故意放慢速度，云烨就知道不好，这个夯货又要使坏，要是把赤骥咬的惊了，李二摔下来，自己的苦头就吃大了。


一勒缰绳旺财的脑袋就转向小路，这条小路是直通玉山的小路，李二要去长安，不会走这条路的，云烨听见李二大喊了一声“无耻”，装着没听见，一溜烟的就不见了。


李承乾带着留守的官员在十里亭迎驾，李二不能和云烨胡闹，恨恨的沿着大路飞奔了下去，国朝的礼仪怎么也比怄气重要。


没了可以炫耀的对象，旺财就不愿意卖力的奔跑了，像一条狗一样东闻闻，西嗅嗅，还在小路中间洒了一泡尿，转过头要去闻，被云烨强行驱使着向前走，人家越来越多，云烨记得三年前这里还是荒草萋萋的一片，现在怎么就多了这么多的人家？


每家都是土坯房，有的加了一点砖帽的就算是富户了，和云家庄子差的太远了，齐胸高的院墙可以对院子一览无余，男人都不在家，一个正在给婴孩哺乳的年轻妇人抬头看见一个全身铠甲的府军，饶有兴致的看着自己哺乳，那匹怪马还不住的翻嘴唇做怪相，羞恼的啐了一口，就掩上了衣襟，大声的喊婆婆。


一个青衣妇人拎着扫帚破口大骂，熟悉的关中腔让云烨差点流下泪来，拨转马头，落荒而逃，关中妇人的强悍自己早就领教过。


都说少不出关，老不入川，说是少年人出了关就要去作战，说不定会埋骨荒野，老不入川是说老年人不适宜入川，那里道路险阻，一旦入川，很难埋骨家乡，关中是云烨的魂魄所系之地，骨子里的牵绊让他对这片土地充满眷恋。


自己少年就出了关去和草原上的野人作战，可谓将生死抛诸脑后，如今能平安归来，自然是要感谢上天对自己的眷顾。


该死的旺财趁着云烨伤怀的时候，把人家晾在绳子上的花裙子叼着跑了，嚼了两下就吐到地上，还拿蹄子踩两下，一点都不好吃。这就要了命了，一个胖胖的梳着闺女头的小娘子顿时就嚎哭起来，云烨只好扔给她一枚银币，这才带着旺财这个惹祸精往云家庄子跑去。


刘进宝带着家将好不容易追上了侯爷，人和马都是汗津津的，旺财跑不过赤骥，但是比起刘进宝他们的坐骑，就快的太多了。


人一多旺财就得意，故意踢拉车的老牛一蹄子，或者狂奔着把一只狗撵的无处藏身都是它的乐趣，这样的马骑不成了，云烨松开了旺财的束缚，随它胡闹，自己骑上刘进宝的备用马，慢慢的往家走。


不但旺财和云烨感到舒坦，刘进宝也是眼泪哗哗的，自己的丑婆娘带着闺女不知道活成什么样子了，近乡情怯，反而少了很多的话。


“都回家去，明天去家里领赏钱，每人二十个金币，这次去岭南的都有份。”云烨看到了那座熟悉的牌坊，就大声的宣布解散。


话音刚落，身边就没人了，刘进宝这个狗日的跑的最快，这是把家里的丑婆娘当宝贝了，马鞭子不要命的抽在马屁股上，恨不得一步就跨进家门。


进了牌坊，旺财比云烨有面子，叫了一嗓子，就有蹲在墙根的老爷爷问同伴：“得是听到旺财叫唤咧？”见同伴点头应是，就激动地站起来，见一匹枣红色的健马撂着蹶子就跑了过来，菜摊子上嚼一口就吐掉，不认识旺财的摊贩正要拿扁担抽，老爷爷就大声说：“你动一下给我看看，这是云家庄子，正主回来咧。”


然后就抱着旺财的脖子哭的稀里哗啦的，这三年多云家庄子没有了主心骨，庄子上的笑声都少了很多，总算是回来咧。


“王三，王三，我看你改名叫王八算了，还不把稠酒热好，以前卖稠酒的都知道规矩，到了你就啥都不知道，三把果干一把桂花，要是偷奸耍滑你就不要来云家庄子了。”


已经长得半大的孩子赶紧凑过来教弟弟妹妹给旺财挠肚皮，云烨知道旺财的德行，脖子上的钱袋给它装的满满的，眼看着它抖着肌肉带着一大群孩子在集市上找好吃的。


老人看到云烨弯下腰问安：“侯爷安好？老奶奶安好？夫人和小公子可安好？”


云烨下马扶起老人说：“都好，都好，旺财等不及先跑来了，祖母和夫人她们就在后面。”


“侯爷此次回家，可还要出去？”老人又问。


“海波平静，举国无敌，我应该能宽松几年。”不回答不行，一大圈人围拢了过来，都是自家的庄户，必须给他们一个准信好安他们的心。


“这就好，这就好，边疆无战事就好，侯爷为国征战不休，也该清享几年了。”对云烨说完这句话就转身对庄户们说：“侯爷回来了，不出去了！”


云烨笑着从人群里穿过，看见白发苍苍的老江和显得越发苍老的老庄，还没有搭话，就听老庄跪地禀报：“启禀侯爷，您走之后府中不晋，老奴总共擒到夜入府中的吐蕃贼人四人，如何处置请侯爷示下。”


“斩，将人头送至吐蕃大相禄东赞面前，告诉禄东赞，侯爷我不日将登门拜访！”老庄，老江一起单膝跪地大声回答：“喏！”


这一幕是老庄他们特意安排的，云家庄子沉寂了三年多，家主回归，就必须向四周不怀好意的邻居告知一声，人头是最好的宣威方式。


云家房顶上表示家主统军在外的画戟还戳在那里，就有人敢偷偷摸摸的往家里闯，逮着了就是死罪，砍头都算是轻的，这在大唐乃是保护出征将官家小的惯例。


家门前站着离石和云姑姑，云烨躬身一礼谢过他们这段时间操持云家的辛苦，离石上下打量一下云烨，点点头就进了院子，云姑姑抱着云烨哭的泣不成声。


扶着已经很富态的云姑姑进了家门，院子里的仆役都在，一起恭迎家主回归，云烨说了一声“赏”就进了中门，留在家里的姑姑婶婶们又哭成了一团，中间还夹杂着喋喋不休的告状声，云烨坐在椅子上笑眯眯的听她们抱怨，其实没什么好抱怨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现在对家主说出来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宣泄而已。


侯爷回来了，因为还有军务在身，一面硕大的云字帅旗立刻就被老庄他们升起，代表着正主就在府中。


这面旗子好像让云家庄子在一瞬间就变得生动起来，仆役们开始出门采办，喜滋滋的，脸上的骄傲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从刘进宝他们嘴里流传出来的段子已经开始在庄子上蔓延。


什么侯爷在南海平定几十个国家了，在辽东最危急的时刻万里驰援，三天攻下了大军围困了半年多的坚城了，侯爷靠三艘船就把南海上的最凶恶的海盗全部干掉了，等等等怎么玄乎怎么吹，不过鼓舞人心的效果极好。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六节 龟虽寿


云家人重新装满了云府，寂静多日的府邸里又恢复了往日鸡飞狗跳的喧嚣，小丫不喜欢收拾嫁衣，把已经快要绣好的嫁衣扔给了婶婶就顾着疯玩，奶奶要训斥，被云烨阻止了，她无拘无束的日子不多了，随她开心几天。


小丫在外面跑了半天就回到了家里，寸步不离的跟着云烨，不管哥哥去哪里，她都要跟着，只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恋恋不舍得离去。


云烨早上一睁眼睛，就看见小丫双手支着下巴趴在自己的床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看，知道她舍不得离开家，可是闺女大了总要出嫁的，这事没什么道理好讲。


“不喜欢李佑？如果真的不喜欢，哥哥想办法，咱们不嫁了。”


小丫摇摇头说：“喜不喜欢的也就那个样子，不嫁给李佑，总还是要嫁别人的，我没有小武漂亮，也没有小武聪明，将来要过好日子，就要嫁个好夫君，李佑其实没有那么差，对我也好，嘴贱了一些我总会治好的，我只是舍不得离开家，舍不得离开哥哥和奶奶。”


云烨坐起来，在小丫的鼻子上刮一下笑着说：“小小的人儿拿来那么些鬼心思，好好地准备自己的嫁衣，到了出嫁的日子哥哥会背你出门，云家的姑奶奶出嫁百无禁忌。”


“大哥是个吉利人，大家都这么说，一娘被哥哥背了出去，现在是长安城鼎鼎有名的管家少夫人，裴老爷都要听一娘姐姐的，全家过的和美，一娘姐姐把她的两个小叔子一个送进了玉山书院，一个送进了国子监，裴老夫人过世的早，大家都说是一娘姐姐的教化之功。


润娘姐姐的性子差一些，可是秦家的小辈里就数二姐夫过的舒心，不依靠家里的势力，硬是从小小的校尉几年间就成了洛阳的录事参军，都说是少见的青年才俊。


我姐姐就不必说了，单鹰把她都要捧到天上去了，现在到了我，也必然会过的很好，我不愁，李佑虽然草包了一些，可是身份尊贵，哥哥您说说，我要是做了王妃是不是也要和娘娘们一样整天板着个脸？”


小姑娘已经在憧憬自己未来的日子，正因为看不清楚前面自己要走的道路，所以才会心里发虚，想要从自己最亲近的人那里得到力量。


“嘿嘿，李佑要是好好对你则罢了，要是他敢有半分对不起你的事，哥哥都会把他的腿打折，云家的闺女没那么好欺负。”


小丫最喜欢哥哥说大话，明知道哥哥现在已经不可能随随便便的就打折一个亲王的腿，但是她依然喜欢听，而且百听不厌。


兄妹两在院子里闹了一会，小丫趴在哥哥身上看他拿柳枝子清洗牙齿奇怪的问：“咱家不是有牙刷么？干嘛要用柳树枝子弄得嘴里苦苦的。”


云烨看看左右无人才小声的说：“记住啊，以后不要用牙刷，都是猪鬃毛，作坊里的那些人把猪毛在开水里烫一下把油洗掉就穿在骨柄上，你刷牙的时候难道没有感觉到嘴里像是有一股子烧猪皮的味道？太恶心了，你嫂子也发现了，就是不让说。”


小丫干呕了两下，就在哥哥的后背上没命的捶起来，她性子粗从来都不会注意这些小事，就算是味道奇怪一点也不会在意，哥哥这么说，就是在故意恶心自己。


“下来，马上就要出嫁的大闺女了，怎么还趴在你哥哥背上，让外人看了笑话，没点子规矩，大户人家要有大户人家的样子，以后不许。”


奶奶就是过来抓小丫去学习礼仪的，看到小丫没有半点规矩的疯样子立刻出言警告。


云烨吐掉嘴里的漱口水对奶奶说：“闺女家就这几天能快活一些，您就让她闹吧，以后想要再让她闹，恐怕也闹不起来了。”


一句话把奶奶说的眼圈都红了，见小丫红着眼睛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叹口气就离开了，孙儿说的对，小丫一旦嫁给皇家，就要遵守皇家的规矩以后就要数她离自己最远，要去山东齐州去居住。


旺财溜进了内院，见到小丫在转身就要走，被小丫抓到了一只耳朵，见小丫要骑它，那里肯让她骑，立刻倒在地上四条腿朝天装死，不管小丫如何拨弄它都一概不理，眼睛闭得死死地一动不动。


婶婶拿着一股子刚刚压好的金线要小丫去看看嫁衣的配色，衣襟上的牡丹到底多大才合适，这才把小丫硬是给拖走了。


小丫刚走，云烨的脸色就变了，该死的阴弘智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居然把自己的妻舅燕弘信介绍给了李佑充当齐王府典军，昝君谟、梁猛彪这样的街头侠客也被弄进了齐王府，自己不过三年不在，听说李佑现在整日的宴游无度，齐王府长史薛大鼎规劝无效，已经给皇帝上表请求辞官，因为他看得出来，现在跟着齐王绝对没好日子过。


回到书房，案子上还有齐王送来的请柬，希望云烨这个大舅哥去齐王府饮宴，本来不打算去的，现在看来，不去不行了。


在家里处理了一天的军务，直到下午，刘进宝提醒侯爷该去齐王府了云烨这才换了衣服，带着狗子和人熊准备去了齐王府，刚刚出门小苗一副丫鬟的装束出现在云烨的面前。


无舌带着小苗走了好几万里路，狗子偷偷的告诉云烨，无舌的房间里堆满了金银财宝，多的没地方落脚，都是他们师徒二人行侠仗义的产物，至于杀人这回事狗子没说，云烨也没问，无舌原来就是打算用鲜血洗去自己身上的丙丁之火，云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回来后特意问了离石，离石就说了俩字：“血路”。


无舌杀人，小苗一定是帮凶，这不必说，小姑娘该是见到杀兔子都会流泪年纪，却被无舌弄去广州做了半年的刽子手，这样的怪胎谁受得了，跟着无舌这样的老怪物，迟早会变成一个小变态，云烨发现自己家里现在就不出产正常人。


“刘方爷爷说侯爷动了杀机，还说您这样的人最好还是不要杀人，小苗欠侯爷一份人情，不如把这个机会给小苗吧。报完恩之后，小苗再无牵挂就要浪迹天涯，磨砺技艺了。”


云家收回来的情报都会被送到刘方手里，所以云烨的心思瞒不过老家伙的，可是小苗突然钻出来要代替自己去干掉李佑身边的奸邪之人还是让云烨吃惊。


“你的年纪还小，杀人的事情还是不要参与了，乖乖的回去绣花，再跟着师父练几年，再说了，我从来没有想着要你报什么恩情，我一个堂堂侯爷，想要杀人，用不着刻意去找杀手，这样做是破坏规矩的。”


说完话，云烨就带着狗子和人熊坐上马车直趋齐王府，现在的小姑娘一个个都怎么了？小武的脾气捉摸不透，小丫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现在又出来一个想杀人的小姑娘还能不能好好过日子了，自己的闺女和儿子千万不敢受他们的影响。


云烨走了以后，小苗背着一个小包袱也从侧门出了云家，刘方和无舌站在门口送小苗。


“你的功夫已经比你那个不成器的师兄高了，他当年吃不了苦，受不得累，再加上练武的好时间都过了，你不同，受我衣钵的人终究还是你，别听云烨胡说，把那几个杀才的人头取了，就自己去闯天下吧，没事别回来。”无舌冷冰冰的对小苗说。


“别听老糊涂的，你是一个好孩子，心地原本就善良，他是害怕你留在云家久了，把刚刚磨砺好的武道之心给毁了，这家人就是瘟疫，专门会把意志坚强的人变成一滩烂泥，你老鬼爷爷如此，心黑手辣的洪城如此，身手超绝的单鹰如此，高高在上的寒辙也是如此，所以啊，孩子，你追求的是武道，就不能陷进红尘里，而云家偏偏就是红尘中最能让人软弱的存在，所以老糊涂才会把你赶出去，你师兄已经没救了，你是他最大的希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要好好活着，云烨有一点没说错，你不欠他的，所以报恩只说很没必要，只要自己能过的快活就好。”


不管两个老头子说什么面前的小苗就像是一块冰，不知道听没听见两人说的话，等他们两个住了嘴，就转身离去，没有半点的眷恋。


“无舌兄，你是不是把这个孩子给毁了？她现在好像一个石头人一样，你的鸡鸣狗盗难道不该是红尘中的武学么？你让一个女孩子包了头脸去当刽子手，老夫都有点看不下去，现在她到底是傻了还是成了石头人？”


“你懂个屁的武学啊，老夫花了五年时间打造小苗，就是按照白玉京的传说弄得，云烨说想要长寿就要变成石头，老夫思虑之后觉得大是有道理，越是呆板就活的越久，比如乌龟，越是活泛就活的越短比如猴子。


老夫发现只要滤空心思，心跳就会减慢，血流的速度也会变慢，老夫刻意而为了很久，发现这样做的好处太大了，你看看我，比你大了十五岁，你敢和我比寿命吗？”


“不比，我定然活不过你，你反倒像是变得更年轻了，你捣鼓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说说啊，老夫洗耳恭听。”


“龟虽寿！”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七节 死人的希望


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难道这是真？齐王府已经成了歌舞场，阴妃为了把儿子的婚礼办得热热闹闹，特意花了很多的钱装点了齐王府，现在看起来，齐王府像妓院多过了像王府，云烨到来的时候，李佑已经喝醉了，迎接他的是李佑的舅父阴弘智，他现在才是齐王府的长史。


云烨的脸上的寒霜似乎能让人窒息，冷冷的看了一眼阴弘智，一步就跨进了齐王府，阴弘智讪讪的跟在后面，在云烨面前他这个国舅的身份还上不了台面。


“阴家早年掘了陛下祖坟，阴弘智这些旧事你已经忘记了？”走进大厅，云烨一脚踹开了一个要上来敬酒的醉汉，坐在软榻上直愣愣的问阴弘智。


阴弘智的脸色大变，想要接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呐呐的把话在嘴里玩味，不知道云烨为和会问起这些事，这些事已经是阴家的大创疤，从来没有人提起，云烨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起来是何目的？


“你叫燕弘信，是阴弘智的妻舅？听说你有拔钉之力，我的一个家将不太相信，你们试试吧，如果你败了，我会招收你进岭南水师，南洋的小岛上缺了一位守岛兵卒，你就去那里吧，这一辈子不要想着再回陆地了。”


云烨放过了阴弘智，却对燕弘信下了死手，谁都知道只要他进了岭南水师，半条命就已经不是他的了。


瘦高的燕弘信站了起来，云烨才发现这家伙长得好高，浑身的肌肉黑黝黝的，说不定真的能把钉进木头里的钉子拔出来。


“云侯，却不知在下赢了又如何说？”燕弘信对自己的力气非常的有自信。


“赢了？你赢了就会立刻被乱刀砍成肉泥。”云烨从盘子挑了一个核桃，让狗子捏碎了给自己，挑着里面的核桃仁边吃边说。


“云侯这是消遣下官来着，却不知齐王殿下同不同意。”燕弘信立刻就紧张起来，云烨这是根本就不打算让他活命，只好把齐王祭出来。


“李佑，你是不是还活着？活着的话就吱一声，敢给我下帖子请我，怎么我一来就装醉？多少年了怎么还是这副狗熊胆子，当年给你换了一颗羊心，看来换错了，我该给你换上一颗狼心才是，至少你还有胆子面对我。”


“帖子不是我下的，是我母妃给你下的帖子，我才知道。”李佑躲不下去了只好从布幔后面走出来，一出来就给云烨行礼。


“权万纪哪去了？我记得陛下请他当了你的先生，这样热闹的场面没有先生在，有些逊色啊，我还听说有人给你出主意干掉老权，不如就由我代劳如何？”


在云烨锥子一样尖锐的目光下，李佑小声的说：“都是酒后之言当不得真，您别看这里到处都是女人，我可是一个都没碰，您是知道我的，我喜欢热闹。”


云烨看了李佑一会点点头说：“这话我信，你和小丫也算是一起长大的，这点情义还是有的，如果不是看在这点情分上，我根本就不会来。”


云烨作了恶客，好些人想要偷偷的溜走，都被云府的家将拦了下来，齐王府的侍卫都站的整整齐齐的不敢乱动，一个绯衣女子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大厅，那是阴妃的贴身侍女。


一个枯瘦的老头子匆匆的走进大厅，看到云烨之后施了一礼问：“云侯那里听说齐王准备杀死老夫的，现在老夫亲口告诉你，这是一派胡言，您是李佑的亲眷断然不可血口喷人，老夫再说一次，绝无此事。”


听着老头子信誓旦旦的话语，云烨向老者拱手说：“这还是在京城，如果在齐州，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作为先生，您是合格的，您打算维护他到什么时候？”


权万纪梗着脖子说：“引导辅佐齐王，是我权万纪的职分，云侯不满可以弹劾，如此指责就过了吧？你云府的家将控制了齐王府，老夫倒要问云侯一句，你要干什么？上下尊卑，国法纲纪你还要不要了，这里是长安，不是能让云侯为所欲为的大海。”


又是一个不要命的，大唐的这种个人满地都是，万年县的县令硬是梗着脖子把高阳的车架拆了，被李二揍了三十板子硬是一步一挪的出了宫门，从头到尾都不认错，只因为高阳为了能让自己的车驾好进出坊门，把坊门给拆了。


现在权万纪又是这样，云烨都能想到明天自己名字绝对会出现在一本弹劾的奏章上，这些人不懂得变通，全身都是刺，不能碰，碰一下就会扎人。


趁着权万纪和云烨对峙的功夫吗，客厅里的客人纷纷从小门溜了出去，云烨刚要命令人熊拦住他们，权万纪跨前一步挡在前面，不让云烨过去。


整个大厅立刻就空旷了许多，就剩下云烨，李佑权万纪，李佑扶着权万纪坐下说：“先生，确实有人这样对我说过，已经被我斥退了，您放心，我李佑自束发就学以来，虽然行事荒唐，但是大逆不道之事却是万万不敢做的。”


权万纪拍着李佑的手说：“老夫清楚，你喜欢宴游，其实是因为过于孤单了，因你外祖父的关系，其余的皇子都远远地避开你，让你觉得悲苦，只有满大殿都是喧哗的人群你才能感到一丝温暖，老夫来齐王府已经三个月了，该看的都看清楚了，你结交的这些人都不是什么正人，包括你的舅父阴弘智，他辜负了你母妃对他的期望。


你还记不记得老夫第一次到齐王府疾言厉色的训导你，尖酸刻薄的语言几乎被老夫说尽了，你虽然被骂的很痛苦，可是你一直都在躬身受教，老夫也是教了一辈子书的人，你是不是出自内心的敬师焉能看不出来？


陛下在你身上投注的心血很少，甚至是漠不关心，做任何事从不考虑你的感受，封你齐王，还是李元昌病故之后掳夺的王位，你母妃在宫中身份微妙，从来不敢为你多争取一些，除了你的婚事，从不敢多说一句话。


不过李佑啊，你知道你母亲为了能让你娶云丫废了多少心力么？云家的嫡亲闺女没那么好娶，不信你问问云侯，他恐怕也不是很愿意吧。


你母后用了三年之功绣制了百鸟朝凤裙，在娘娘大寿之时亲自献上，娘娘为你母妃一片怜子之心所动，答应亲自向云家求亲，陛下作伐这才有了你一个月之后的大喜日子，你万万不可辜负了你母妃的一片苦心。”


李佑绝望的看了一眼云烨，权万纪不说这些话还好，说了这些话立刻就把李佑的自信心击打的粉碎，云烨自己也觉得李佑很惨，都活到要靠未来的老婆保护的地步了，还活个什么劲啊。老王八蛋权万纪根本就不会教育年轻人，一番语重心长的话活活的把一个原本不坏的少年人彻底的逼上了绝路，怪不得在历史上这家伙会被李佑分尸，要是谁也这样怜悯云烨，云烨说不定也会把这个家伙分尸的，猪队友绝对指的就是权万纪。


“云侯，你是不是也看不起我？那你为何非要把你最疼爱的妹子嫁给我。”李佑的脸上居然有了一片不正常的潮红。


“哼！你也知道几个妹子里我最疼的就是小丫，她几乎是骑在我脖子上长大的，说是我妹子，不如说我在把她当闺女养，要是想让她做王妃，李贞，李恽哪一个不比你强，可是小丫那个不争气的就要嫁给你，我有什么办法。”


听完云烨的话以后李佑的眼睛里居然有了生机，权万纪却恶狠狠地看着云烨，他认为云烨这个时候应该鼓励李佑才对，云烨觉得这个老蠢货必须赶快弄走，要不然会把李佑害死，妈的，李二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小丫许配给了李佑，哪怕李佑变成一堆枯骨，小丫也必须嫁过去，这事没有半分商量的余地，为了让李佑觉得活着还有点滋味，就必须给他找一个铁杆支持者，这个人除了小丫没别人能胜任。


“嘿嘿嘿。”李佑笑的非常的渗人，从脖子上解下一个用丝线编织的彩绳放在云烨手里说：“我没有别的东西，这条绳子是我三岁时差点死掉的时候我母妃给我编织的，从未离开过我的身子，对我来说就是我的命，小丫既然想要嫁给我，我就把命给她，此生定不相负，被她打死我都毫无怨言。”


云烨很满意的接过绳子，拿手帕包好揣进怀里，权万纪已经勃然大怒，指着李佑说：“一个妇人而已，何至于以命相托，齐州的百姓正在翘首以待齐王，您应当起雄心，树大志，为大唐江山效力，为齐州百姓谋福，怎能陷进儿女私情，你难道已经忘记了陛下的谆谆教导？”


李佑挠挠头说：“先生，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好好地活着已经不容易了，能有一个贵女死心塌地愿意跟着我，已经是大气运了，别的事情还是由我三个强悍的哥哥去做，我混吃等死也不错。”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八节 会跑的石狮子


李佑的生存环境非常的恶劣，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如果不是母亲长得貌美如花，阴家的人早就死绝了。


造成这一切的都是阴弘智的父亲，原西京副守阴世师，他曾派捕吏劫杀李渊第五子楚王李智云及捣毁李渊父祖的公墓、家庙，遂挑起李渊的敏感神经，因此当李渊攻下西京大兴城后，就把守将阴世师、阴骨仪兄弟连其三族诛杀殆尽，唯独放过阴世师幼子阴弘智与幼女阴月娥二人。李渊称帝后，把阴月娥赐给征战有功的次子秦王李世民，成为他的妾室。隔年，生下齐王李祐。


李佑从小就不受其他兄弟的待见，更何况阴妃面对极度强势的长孙只能俯首称臣，被母亲自小就灌输了小心自保的概念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的前途无亮，能够混吃等死已经是自己最好的结局了。


权万纪不明白，他认为李佑是陛下的儿子，就该承担自己的义务，却不知李佑做的越好，他的死期就来的越早，在书院特意学习过权谋之术的李佑，对自己的见解远远不是权万纪这样一个腐儒能比拟的。


李佑没有理会权万纪的咆哮，拱手问云烨：“先生，李佑此生注定籍籍无名，让小丫跟着我一起遭受这样不公正的待遇，为难她了，如果小丫不愿意默默无闻的过一生，小王一定会极力向我父皇阐明道理解除婚约的。”


“这样的话该你自己去向小丫说，要我传达是个什么道理，云家的闺女婚前见未婚夫婿并不在家规的禁止之列，想说什么话就自己去说，云家的大门你认识，早年间能去骗吃骗喝，现在却不敢登门是个什么道理？”


李佑笑笑说：“是这个道理，小弟作为女婿登门，不知道嫂嫂会不会安排美食招待？书院的饭菜现在已经臭名远扬了，想吃美食只有去府上了。


您不必担忧，我舅舅这个人心思多，不适合担任齐王府长史，燕弘信他们我也会辞掉，府里的丫鬟仆役也打算遣散，重新招募的事情都该是小丫这个主母该做的，我明日就去问问她的意见。”


云烨很满意，李佑既然已经这么想了，阴弘智这帮子不杀也罢，至于他们会去祸祸谁自己管不了，只要不祸祸李佑就好。


权万纪坐在那里如同死人，云烨没来的时候，李佑虽然会和他争论，也算是两人之间有交流，云烨说了几句话之后，权万纪就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尊泥菩萨，李佑对自己恭敬有加，但是不论他说什么话，李佑都会听着，也只是听着而已。


对于自己教书育人的手段权万纪很是自得，如今面对木头一样的李佑他心里升起了浓浓的挫败感，一言不发的离开了厅堂。


李佑把云烨送出了家门，直到云烨的马车消失在街角，他才走进府里，对阴妃的贴身婢女说：“梅姨，您已经出了宫，不如就在府里当管家吧，小丫虽然性子火爆，但是心地却是极为善良的，您在府里养老可好？”


梅姨抱了一下李佑，点点头就出了门，李佑的变化她必须告诉阴妃。


云烨回到了家里，在那日暮的伺候下吃饭，说是伺候其实就是云烨拿筷子吃菜，那日暮不时地拿手捏一片子卤好的肉片子吃，这个毛病她这辈子是改不掉了，宦娘说过无数回，依然没有效果。


小丫很愤怒，哥哥去了李佑那里连顿饭食都没有混上，这让她觉得很没面子，走到哥哥身前刚要说话，云烨就吧一个小包递给了她。


小丫打开之后看到了一条很旧的彩绳，看起来很面熟，疑惑的看看哥哥，不知道哥哥为什么会给自己一条旧绳子。


“李佑说这是他的命，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你保管，他以后打算窝在家里不面，齐王府有什么事，都该是你出面，你经营得好，他跟着你吃香的喝辣的，你经营不好，他就跟着你喝粥。”


云烨把李佑的心思给小丫带到之后就不管了，继续吃饭，小丫这才想起来这条绳子原先一直挂在李佑脖子上的，当初自己想要过来看看，他都不给，揍完他的时候，这混蛋鼻子上的血都不擦，就要先检查自己的这条绳子。


“到底是我嫁他，还是他嫁给我？肉蛋一样的性子，当初把他揍成那个样子了，都不给我看，现在怎么舍得把命给我了？”


“这家伙很可怜，发现自己活的无比凄惨之后，像个死人一样，没办法，哥哥就说你一心一意的等着他来娶，然后他就活过来了。”


小丫皱着鼻子说：“我是没办法才嫁给他的，满世界的人都知道皇帝的旨意不能违反，要不然鬼才会一心一意的嫁给他，不过这么说也行，能救他一条命，我的名誉受损也没关系，毕竟我已经是他未婚妻了。”


云烨抬头看了小丫一眼，给她夹了一大筷子牛肉塞嘴里，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小丫其实才是云家最恪守妇道的女人，外人只知道小丫蛮横无理，云烨却很清楚小丫是一个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让别人难做的女子，只要李佑真心诚意的对待小丫，这家伙这一辈子定会过的舒坦无比。


第二天天刚亮，李佑就来到了云家，没穿冕服，也没有骑马，穿着一袭青衫，胳膊底下夹着一卷书，带着自己的侍卫头子坐着马车就来了。


给奶奶请了安，又拜见了正在花园里散步的云烨，丢下侍卫头子自己穿过月亮门就来到了小丫的绣楼，下了一跳，因为小丫把手抓在二楼的栏杆上正在拿大顶，颤微微地好像随时会掉下来，这是天魔姬的要求，女孩子想要跳好舞蹈，双臂双腿就必须有力，可是一个女孩子把腿练得粗粗的不好看，天魔姬就要求小丫手腕子必须有力，柔韧性一定要好，拿大顶就是为了训练双臂和平衡性。


李佑三两步冲上二楼，惶急的把小丫抱了下来，才要劝说两句，就听小丫翻着白眼说：“刚才的苦白吃了，又要从头来。”


“你刚才在练功？”李佑这才恍然大悟，和小丫靠着栏杆坐下来，想要道歉，却看见小丫白皙的脖子上居然拴着自己的那条绳子，心绪激荡之下，指着绳子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云侯没骗自己，小丫原来真的喜欢自己。


“这条绳子你该自己好好保存的，怎么就给了我？”小丫也觉得有必要把话问清楚，别是这家伙随便编个理由骗自己。


“我的命我自己没本事保住，只好交给你来保住，小丫，从今后你才是齐王府的主人，你做什么时我都赞成，哪怕是造反，我也跟着你。”


“最后被你爹把我们俩绑在西市口砍头？”小丫在李佑的脑袋上捶了一下。李佑嗤嗤的笑着说：“那样也不错，至少黄泉路上我不会寂寞，我外公杀了我叔叔，又把我家的祖坟给刨了，这是我的原罪，我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哈哈，不做不错，可是齐王府到底还有很多张嘴要吃饭，就要拜托你了。”


小丫无奈的说：“原想着能当一个风风光光的王妃，谁知道会是这个样子，我好歹还有哥哥疼我，你母妃在深宫，帮不了你，可怜的，咱们两个神憎鬼厌的人结伙讨生活，一定要活出个样子来，你不能做事，我是妇人没关系，你也知道，我不太聪明，所以啊，你要在背后给我出主意，我来做，只要不造反，我就不信谁敢把我们怎么样。”


李佑嘿嘿笑着说：“那是一定的，我在书院里攻读了五年多，比谁攻读的时间都长，虽然和妖孽们没办法比，可是我李佑也不是吃素的，我们不管朝政，蒙头给家里搂钱，就不信我们没好日子过。”


换个人说李佑可怜一定会引起这家伙的反弹，但是小丫一口一个可怜的，却激起了李佑的雄心。


这是必然的结果，男人家就是这么没出息，就像一个山头只能有一头老虎存在，如果想要有两只，除非一公一母。


云家的演武场的兵器架子都已经有点生锈了，这是家主的地方，云烨一年里难得动一次兵刃，动兵刃也是拿下来擦拭，武将家里的兵刃生锈很丢人，家主的兵刃按照惯例别人是不能动的，所以云烨穿着麻衣正在努力的拿着砂石打磨兵刃上的锈迹，才把一把大刀打磨好，想喝口茶，抬头才发现严松呆呆的看着自己，他身后是一脸焦急的老钱。


云烨拱拱手说：“严兄到了寒舍不知所为何事？”


严松回了一礼问云烨：“不知云侯能否将一尊五百斤重的石狮子举起来，并且送上房顶，最后计算好某人恰好路过，将石狮子推下来将某人砸成肉酱？”


云烨想了一下说：“这个还是可以办到的，只要利用一些工具就能轻易地完成，但是要恰好将一个路过的人用石狮子砸死这个就比较难了，我杀人一般喜欢用强弩。”


严松点点头说：“我想的也是这样，今日看到你府上生锈的兵器，我心里就更加的确定了。可是你云家的石狮子从兴化坊自己跑到永安坊在光天化日砸死了人，陛下要我来问问，你是怎么办到的？”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四十九节 谜题


“胡扯，我家的石狮子怎么可能会跑？还跑去了永安坊？中间隔着三个坊市呢。”云烨挠着头问严松。


“事实上不光是你家的石狮子自己跑了砸死了人，长孙无忌的腰刀自己也跑到了燕来楼，用了一招大劈，活活的把一个人劈成了两半。还有啊，李大亮的儿子李鹏程刚刚回到京城，与友人在酒楼饮宴，不慎跌下了楼梯，好在他自己毫发无伤，倒是身子底下垫背的那个人被他压成了肉饼，肠子都从后门挤出来了，还有啊，魏征老匹夫的马车在行驶中忽然车轮脱落，从坡上滚下去之后居然把一个人的脑袋压成了烂柿子，长安县不敢擅专，特意禀报了长安府尹，长安府尹又上报了刑部，刑部最后把文碟交给了陛下，您四位的爵位太高，除了陛下，没人敢问，所以陛下就打发我来问问怎么回事。陛下特意点名此事和你脱不了干系。”


云烨就更加的奇怪了，这些事情发生的也过于离谱了，自己确实一无所知，既然长孙无忌，魏征，刚刚袭爵的李鹏程和自己都成了杀人的嫌犯，这就有趣了，必须要过去看看，长孙无忌就算了，这家伙杀人如麻，杀死一两个敌人不算事，李鹏程嘛，一向以武力强悍著称，这些年在漠北估计也是杀的人头滚滚，压死个人屁事都不会有，倒是魏征弄死了人，这就有看头了，过去看看魏征杀人后的嘴脸也不错。


两人一路说笑着就进了宫，来到万民宫前面，三个当事人都坐在前厅等候李二召见，按理说死个把人李二不会亲自过问，现在居然把所有人都召集到了一起，就说明死的人身份不会太简单。


长孙无忌看到云烨也来了，嘿嘿一笑道：“云侯好本事，家里的石狮子居然通了灵性，能帮着你杀人了，相比之下，老夫的腰刀伴随了老夫数十载才有这样的本事真是惭愧。”


云烨笑着回答：“伯伯家里人杰地灵的，您的宝刀出现灵异事件不足为奇，听说那把刀自己能使用一招大劈，小侄心向往之，渴欲一睹啊。”


魏征哼了一声说：“老夫的车轮能把人头碾成烂柿子真是天下奇闻，就是不知那位高人在这里谋算老夫，嘿，也算不上谋算，恐怕老夫也属于池鱼一类的存在吧！”


李鹏程抬头看着天，两只手不断地玩抓拇指的游戏，他到现在都想不清楚，自己怎么可能把一个人压得肋骨齐折，屎尿齐流的，二楼到一楼的高度也就一丈多高些，更何况自己是从楼梯上滚落的，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魏征转过头对李鹏程说：“说说，我们三个杀人的手段都是器物，你是如何把人压死的？”


李鹏程苦着脸拱手说：“小子昨晚没喝几口酒，晚上回家还要照顾老母，在和友人告辞的时候，不小心滑落就栽下来了，坐直身子才发现把人压成了肉饼。”


“我们几个被人栽赃这是确定无疑的事情，可是到底是谁这么干的，在下以为，要把我家的石狮子从兴化坊弄到永安坊，把赵公的腰刀从府中偷出来，再让鹏程在无声无息的中招，最后把郑公的车轮弄下来费的事情绝对要比杀人更难，这人要干什么？”


云烨想了想，就问长孙无忌，因为他对这种事情最在行。


“能干什么，依朕看来这是在立威，那你们几个人的名头立威，说不定有一个世外高人出了山，准备在京师打响自己的名号也说不定。”


李二从后面转出来，把一张文谍放在桌子上，示意让他们几个看看。云烨看完文谍之后就已经知道杀人的到底是谁了，但是脸上依然是一副思索的表情，可不敢露出破绽。


“云烨，被你家石狮子砸死的人叫做燕弘信，你不是说要把他弄去南海守荒岛么？怎么就改变主意了？燕弘信可是前隋名将燕荣的孙子，据说已经把家传的武学练到了极致，双臂有拔钉之力，你要弄死他，还真的需要用石狮子砸！”


云烨苦笑着回答说：“陛下，微臣也就是那么一说，要是真想要燕弘信的性命，用不着这么麻烦，只要把他征召到岭南水师，让他去守卫荒岛合情合理合法，在荒岛上，微臣就算是将他挫骨扬灰，也不会有人知道，在大庭广众之下狙杀，不划算。”


李二点点头说：“这也说得通，看样子你没少用这个法子屈死和你不对路的人，朕手头没证据，就任你胡为吧，不过这件事情你们必须给朕一个交代，朕之所以来晚了，就是在安慰阴妃，她唯一的弟弟被无忌的腰刀劈成了两半，总需要一个交代吧。


齐王府里的四个支柱，阴弘智，燕弘信，昝君谟、梁猛彪死的不明不白，其中阴弘智和燕弘信乃是皇亲国戚，如今全部身死，你们怎么看？燕妃那里朕还没去，想必也会向朕哭诉一番，朕不管，在这件事情里，齐王佑不能出事，云烨，他的安危你负责，无忌，你就全权处理这件事情，早点了结，朕不打算让这些奇闻怪谈弄得人心惶惶。”


云烨和长孙无忌，魏征三个人对视一眼，发现都是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李二的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他办事情从来没有马马虎虎的时候，不把自己有疑问的事情处理的水落石出，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现在提出了和稀泥的要求，那么他一定知道些什么。


辞别了皇帝，四个人出了宫，长孙无忌对其他三人说：“我这就去按照陛下的要求去做事，不管出现什么结果，你们三个是不是都认同？”


云烨和魏征一起拱手说有劳，李鹏程被云烨踢了一脚，连忙躬身感谢长孙无忌，表示不管如何处理，自己都会同意。


李佑就在自己家，当然要告诉他一声，不用麻烦他撵人了，碍事的人全死了，李鹏程骑马追上来问云烨说：“先生，明明咱们四人受了委屈，陛下为何要息事宁人，难道说有什么内幕不成，您就给学生说说，我刚刚袭了爵位，万万不敢行差踏错。”


“鹏程啊，你还是认了吧，这事不好说，能在你不知不觉中算计你的人不是你能对付的，陛下一定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可是我们都没问，所以你也不要问，就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你父亲刚刚去世，你就饮宴已是不孝，这些天好好在家里侍奉你母亲不要出门。”


李鹏程虽然好奇心大作，可是云烨不说他只好闭嘴回家，他努力回忆那晚发生的事情，也找不到一点的蛛丝马迹，想到那个人如果要对付自己，岂不是会死的不明不白？就如云烨所说的，自己还是少出门为妙。


“别看我，你舅舅不是我干掉的，其他三个也不是我干掉的，你爹知道其中的原委，我也知道，可就是不能告诉你，这件事和你半点关系都没有，有一个人打算向世人宣告她的存在才做的这件事，告诉你母亲，别追究，越追究问题越多。”


告诉李佑之后，李佑第一个感觉是云烨下的手，毕竟那晚云烨威胁燕弘信来着，人是小苗杀的，云烨认为自己没必要背黑锅招阴妃恨自己，阴弘智怎么说都是她唯一的弟弟。


李二在宫里也在发愁，燕妃已经请了他三回了，他不知道怎么和燕妃说，必须要等到长孙无忌弄出一个结果来才成，该死的鸡鸣狗盗之术，断鸿没有完全练成，无舌也没有完全练成，到底是谁完全练成了？


鸡鸣狗盗之术听起来像是下三流的手段，但是有谁敢相信当年的孟尝君就是凭借门客学鸡叫，爬狗洞就能偷过秦国的城关，别忘了那是一个法度森严到了极点的国度，要是没有过人的神奇，孟尝君根本就不可能偷过城关。


断鸿说此事不可查，不可问，因为鸡鸣狗盗之术最高的杀人手段就是让人死于无形，没人知道他们是被谋杀的，既然有人故意把自己的手段亮出来，就是在告诉世人，自己已经完全练成了鸡鸣狗盗之术。


对于这些豪侠，李二有时候也感到无奈，无形物质，就像藏在大海里的一滴水，如何能把他们找出来？天下还是以稳定平安为主流，帝王绝对不能私自动用全国的力量去追查这个人，说不定会招来反噬，得不偿失，断鸿还在研究那只石狮子，还有那把宝刀，魏征的马车也停在宫里，但愿断鸿能找到蛛丝马迹，自己也练成这门奇怪的功夫。


“你不是说小苗练的是什么龟虽寿的武功吗？为何现在又成了你口中的鸡鸣狗盗？不说别人好奇，老夫都好奇小苗是怎么把石狮子运到房顶的，我可是听说人家屋顶的瓦片都没破。”刘方喝了一口油茶问无舌。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鸡鸣者群鸡相和，狗盗者，天衣无缝，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没有龟虽寿做引子，鸡鸣会被扭断脖子，狗盗也会被主人打死，老夫也想不到小苗的武学已经进展到了如此地步，听说书院已经把这四桩诡异的事件列为书院的高级考题，就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解开。”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节 迷林秋色


旺财的权利受到了极大地威胁，这让它几乎无法容忍，以前的时候，能在书院里四处溜达的四条腿的动物就自己一个，现在到处都是圆滚滚的花白相间的东西，泪山是自己最喜欢的方便之所，现在上面仰面朝天的躺着好几个怪物，漱泉那里也是自己喜欢的纳凉之所，如今也有好些怪物在那里喝水，岂有此理，旺财打算去把怪物撵走，不许它们和自己抢地盘。


云烨硬是和李纲先生挤到一辆熊车上，老先生虽然有些不满，还是把身子往左边让让，给他腾出一些空位。


“您了老人家在信里说的太吓人，小子的魂都要吓飞了，紧赶慢赶的回了家，打听到您老人家一切安康才敢跑来见您。”


“难过的时候熬过去了，估计还能多熬两年，小烨啊，你是不是非常的畏惧陛下？”李纲从来不说废话，睁开眼睛就直奔主题，他总说自己老了，没时间和别人客套，开门见山的谈话方式已经成了常态。


这话问的云烨有些尴尬，不知道如何回答。


“你把大帝号献给皇帝，并且制定了严格的规章，老夫就知道你心生惧意，然后又不反对把小丫嫁给李佑，老夫就已经确定你在害怕，告诉老夫，你在害怕什么？舍不得你的那点富贵，还是舍不得你的家人？


男子汉大丈夫畏手畏脚的活到你这样的地步还有什么痛快可言，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过得太快，太急，有时候让你来不及思量这一生就已经浑浑噩噩的渡过去了，我辈都是有大志向的人，焉能在大节上有所缺失。


老夫活的久一些，见过很多惊才绝艳之辈，明明能干出很多的大事，却被自己的心性所误，至死都默默无闻，胆怯这种情感，是做大事的大忌。”


云烨苦涩的看着李纲说：“学生牵挂的太多，牵挂祖母，牵挂妻子，牵挂孩子，牵挂旺财，也牵挂朋友，身上背的包袱太重，有时候就不敢把步子走得太快。


大帝号终究只是一个大玩具而已，小丫嫁给李佑是学生权衡之后的事情，学生也知道拿自己妹子的幸福权衡本身就不对，却不知如何反对。


往大里说我想让这个国家尽量过的平稳一些，不要再发生大的波折，往小里说，就是小丫自己的性格注定了她一生想要获得幸福很难，能包容他的人太少了，天魔姬倾心教授的本事，让她从一开始就不向往男女之情的快乐，我试探过几次，小丫确实对优秀的男子并不喜欢，您难道没有发现么？小丫过份的痴缠学生了。”


李纲闭着眼睛摇摇头说：“都是一笔烂帐，你们既然看中小丫学到的本事，而不是看中小丫本身，老夫还有什么话说，天魔姬就不是善类，后宫的那些杂学，最是侵人心智，小丫受到荼毒在所难免，好在这孩子天生善良，学了这些本事自保有余，既然如此，你就休要怪老夫把另一半卑贱者送给小丫，兰陵公主掌握的那些人已经被皇后侵蚀的干干净净了。


小丫跟着天魔姬学到的东西难免阴毒了一些，用得多了会折损阳寿，让小丫过来伺候老夫几日，老夫教教这孩子如何把事情做得光明正大。”


那只熊猫把两个人拖到假山前面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停了下来，李纲已经沉沉的睡着了，说了这么多的话，对他已经是一种负担了，云烨陪着躺在阳光下面，觉得很舒适。


旺财的征战大业还在继续进行，只要看它威风凛凛的驱赶着几只熊猫四处奔逃就知道它如今是多么的快乐，前蹄在一只跑的慢一点的熊猫屁股上踏一下，那只熊猫就窜的更快了，直到自己的视线里再也没有一只熊猫这才舒坦的躺在地上，阳光晒得背部有些痒，就欢快的在地上打滚，用粗糙的地面摩擦一下发痒的背部，卷的尘土飞扬，好好地一匹红色宝马，变成了土黄色。


迷林上空盘旋起一片黑雾，发出低低的轰鸣声，云烨吃了一惊，杀人蜂繁殖到这种规模可不行，这里是书院，万一那些杀人蜂跑到书院里来，会酿成大祸。


“少操心，那些杀人蜂从不跨出迷林一步，老夫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天天食用杀人蜂的幼虫苟活到了现在，火炷现在已经能够控制这些蜂群了，书院总要有些防御手段，用兵马不合适，我们就用这些毒物来达到威慑目的也不错。”


李纲明明在打呼噜，可是转眼间就说话了，也不知道他的睡眠质量为何会差到如此地步，起风了，云烨把毯子给李纲盖上，让仆役把李纲带回家休息，自己决定去迷林看看。


拽了拽绳子，火炷就出现在小路上，看到云烨非常的高兴，请他进了自己的家，一户不大的院子，院子里还种着一些青菜，巨大的席子上晒满了各种干菜，一个用手帕包着头的青衣妇人背着一个戴着虎头帽的孩子正在席子上翻检那些干菜，见云烨走进来，施礼之后就走进了屋子。不一会就端了一壶茶过来，放在石桌上就继续干自己的活。


“怎么，看你的样子是不打算出仕了？”云烨瞄了一眼东墙下那一大丛开的正艳的菊花，难道说这就是火炷心迹的自述？


“不出仕，没意思不说，劳心劳力的不好自处，我现在过的逍遥自在的为什么要给自己套枷锁？迷林一般人不敢接近，也没人愿意接手，只好由我自己来做，顺便做一些研究，和这些毒物相处的久了，发现他们也是能通人性的，比如这些峰子，只要我每年记得分窝，它们就规规矩矩的守在迷林里，与那些蜘蛛，蝎子一类的东西争锋。


我听说南疆的人有制蛊的习惯，自己也试验了一些，现在蛊苗已经是第六代了，最厉害的虫是一只蝎子，已经变成红色的了，足足有我半个手掌大。”


火炷好像非常的得意，举起自己食指说：“我已经开始每天喂它我的鲜血，据说三年有成，再有一年多，就能知道能不能成蛊，我很期待。”


“我听说迷林着了一次大火？损失大么？”


“有一些，损失了一些蜘蛛和蝎子，蚂蚁和峰子却没有什么损失，长安还是太寒冷了，并不利于这些生灵的生长，蚂蚁已经在褪色了，性情也没有第一批那样凶猛，我估计再有三五年就和本地的蚂蚁没有什么区别了，估计是杂交带来的恶果。”


火炷没有说起那些放火者的命运，云烨也不问，火炷把这些毒物看得和性命一样宝贵，顾忌那些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喝了一会茶，火炷给云烨的鞋子上涂抹了一些汁液，自己却没有这样做，就带着云烨推开柴扉向迷林深处走去。


“以后迷阵也不能让人随便走了，那里已经是蝎子的领地了，好些大蝎子就在那里安了家，我进入那里都会引来攻击，现在的迷阵真的已经是死地。”


云烨对毒物并不陌生，可是看到树上密密的蜘蛛网，枯叶底下游走的黑黑的蝎子，诺大的林子里连鸟叫都听不见，死寂一片。


“现在这里的几样毒物已经形成了平衡，不需要我们特意喂食，蚂蚁之所以繁殖不起来，大部分都被蝎子和蜘蛛吃掉了，您走的时候带走一些马蜂蜂卵和蜜糖，给马蜂准备的食物，也就是那些带条纹的蜜蜂，它们也发生了变异，产的蜜糖香气扑鼻，孙先生说是滋补的绝品，产量太少，也就书院的几位老先生能用，马蜂卵用油煎了，那滋味妙极了，除了离石先生偶尔要几条蜈蚣下酒，蝎子和蜘蛛那些先生们都不吃，只有我和孙先生吃一些，您要不要尝尝？”火炷努力地给云烨推荐他的新菜式，希望云烨也吃蝎子和蜘蛛，这样一来书院的先生们看自己就不至于太奇怪。


“蝎子拿油炸了我还能享受，蜘蛛就算了，毛茸茸的影响胃口，不过我知道蜘蛛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你吧蜂蛹和蜜糖多给我一些，身边都是老人家，给他们分分，以后形成制度吧，每人多少都划出例份，别人不给了。”


云烨最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些蝎子，蜘蛛，见了火炷就会避开，自己脚上涂了药物，还有两只蝎子不长眼的挡在前面挥大螯，杀狗的屠户从来不怕狗，再凶恶的狗见了他们都会乖乖地，火炷或许也是这样的情形。


到底是深秋了，风一吹树上的叶子就哗啦啦的往下掉，火炷赶走了盘踞在亭子里的毒物，石头屋子里放了一整排铁柜子，云烨打开了其中的一个，仔细的检查自己放在这里的东西，每到这个时候火炷就会退出屋子，把空间留给云烨自己。


最不值钱的就是白玉京的三面玉牌，最值钱的就是裹在丝绒里面的手机，看看旁边取下来的电池，也不知道能不能使，云烨并没有急着尝试，这东西打开一次，自己就多一次痛苦，如果可能就让它消失在世间的长河里了吧。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一节 被拆穿了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云烨才会感到一丝自由，李纲先生刚才说自己胆怯已经是嘴下留情了，李二给云烨的感觉已经不能用胆怯来形容了，恐怖这个词或许更加的确切。


光棍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敢做，什么也都能做，出了事也不要紧，了不起带着旺财兄弟两继续流浪就是了，大唐的国土非常的广袤，藏身之地还是非常好找的。


可是，当云家的责任背到身上以后，胆子的一半就喂狗了，等到孩子出世，彻底完蛋了，只剩下一点点的胆量了，随着孩子的陆续出世，最终就变成了现在这样胆小如鼠的德行。虽说男人都是这样，越活胆子越小，活到最后就只剩下圆滑了，现在被古人指出来并且教训，云烨的心里满是酸楚和委屈。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这样的人样子大唐多得是，云烨只想活的老一些，看子孙成人，给老奶奶披麻戴孝，然后等着云寿他们给自己披麻戴孝，日子本来就该是这么过来的，现在有了变故，不知道李纲他们对自己倾注了怎样的希望，再把这个希望背上然后还能在朝堂上呼风唤雨，云烨觉得李纲他们高看自己了。


他们不知道年纪逐渐变老的李二会越来越变态，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英明下去，殊不知他没了少年时候的自信，就会依靠杀人来提高自己的存在感。


秦皇是这个样子，汉武依然是这个样子，唐宗凭什么就能跳出去？房玄龄家被灭门了，杜如晦家也完蛋了，死了的魏征都会被弄出来鞭尸，云烨不认为自己犯了错，李二会顾念旧情就放自己一马，现在牢里还关着侯君集呢。


夕阳斜斜的照过来，穿过了石屋的窗子，也穿过了云烨手里的三枚玉佩，三只狰狞的鬼脸被印在墙上，这一回云烨没有睡着，他看见了那三幅图案，没有惊叫，也没有慌乱，观察了一下地势，以及光线，就把玉佩收了起来，多年的军阵生涯，处变不惊他还是能做到的，既然玉佩里果然藏着秘密，那就不能让别人分享了……


火炷看到云烨笑着从石屋里出来，俩人就说笑着回到了火炷家，多年不见，往日的奴隶小儿已经长成了男子汉，烫了一壶酒，围着小炉子在铁板上烤蜂蛹下酒，听火炷讲述这三年来书院的变化。


“元章先生命人在后山开始挖掘山洞，非常大的那种，说书院以后的典籍都需要藏到山洞里去，公输老先生明明都快要死了，听到这个消息又活过来了，非要自己亲自设计，因到底要不要安装机关这事，两个白发老头子破口大骂，并且发誓老死不相往来，不过昨日我去送蜂蛹的时候又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喝茶。


金竹先生今年不到五十岁，居然要求等自己死了以后，请书院把他的脑子和内脏抽出来扔掉，只保留他的躯壳就好，还说他在古墓里找到了一些与灵魂有关的研究，准备在自己身上试验一下。


延陵先生先生现在变得孤僻无比，除非有他的课，否则从不出观星台一步，并且邀请书院的算学高手帮他演算星星的运行轨迹，看样子到了出成果的时候了。


还有那个打算去研究狼族关系的轩仁，下场很惨，因为离狼群太近了，被一只狼王一爪子就给毁了容，少了一只眼睛，鼻子也只剩了半个，伤好之后他找了铜匠给他打造了一个面具，现在书院里都称呼他为铁面先生，不过最近他又去找那个狼群去了，因为马上就要到冬天了，他准备看看狼群是如何分配配偶和食物的。


长安城现在哄传，玉山书院该叫做疯人院才是，李泰拿石头做的那个比喻长安人也知道了，都说他准备把人放在投石机上扔出去，就是为了看人到底能不能飞起来。”


火炷的酒量很差，半壶酒就已经醺醺然了，脸膛被炉火烤的通红，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目前的生活非常的满意，甚至可以说满意到了极点。


云烨拎着一罐子蜂蜜，带着一大包蜂蛹从小路上出了迷林，远远就看见旺财在看着自己，见到云烨出来，立刻就扑了过来，把自己的大脑袋杵在云烨的怀里寻找安慰，它的毛色散乱，腿上还有横七竖八的血印子，云烨这就怒了，旺财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谁干的？


云家的仆役战战兢兢地站在一边，见侯爷暴怒，赶紧过来解释，没人敢对付旺财，是因为天色晚了，熊猫到了喂食的时间，所以都涌过来吃食，旺财跑过去踩翻了熊猫的食槽子，想把熊猫都赶走，结果被一大群熊猫围住攻击，他们好不容易把熊猫赶走，旺财就成了这幅样子。


老天爷哟，怎么敢去打扰野兽吃食啊，云烨心疼的蹲下来检查旺财的伤势，还好都不太严重，从自己怀里掏出金疮药就一点点的给旺财裹伤……


兄弟俩的心情都不是太好，一前一后垂头丧气的往家里赶，回到家里的时候，天早就黑了，云烨命人调配好药水，重新给旺财包扎，辛月在一边挑着灯笼不断地问旺财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受伤。


云烨心烦气躁的懒得理会，给旺财收拾好了才教给马夫，命他好生的照顾旺财，这才回了卧房，辛月端来的饭菜也不看，只觉得心头有一团火发泄不出来。


三天没出家门，断鸿过来了，见云烨在教儿子闺女读书，也不打扰，在梨树下摘了一颗梨子不洗就吃了起来，还问仆役要石榴。


等云烨给云寿安排了课文，让云暮练字，几个小点的背诵文章后，他才走过来示意云烨去亭子里叙话。


坚硬的石榴果子在断鸿鸡爪子一样的手里顷刻间就四分五裂了，宝石般的籽粒粒粒饱满，云烨要过一片扣嘴上咬了一大块，吃掉籽粒，吐掉石榴皮，等着断鸿说话。


“云侯，其实你家的石狮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家大门，不过是被别人扔到水沟里去了，砸死燕弘信的也不是石狮子，而是巨锤，是一锤锤的把全身砸出石狮子底座大小，再把另外一个石狮子放上去而已，您家的石狮子已经从水沟里捞出来了。”


“你怎么知道不是石狮子砸的而是巨锤砸的，十几个人都亲眼看见一尊石狮子从天而降，砸死了燕弘信，你说的，和严松说的不一样。”


断鸿嗤嗤的笑着说：“侯爷您忘记了，奴婢可是练过鸡鸣狗盗的功夫的，虽然练得不到家，可是一些端倪还是知道的，更何况奴婢把燕弘信的尸体，一点点的割开检查的，错不了。


至于那些看见石狮子从天而降的人他们看见了什么？只不过听见一声巨响，而后就看见一尊石狮子压在一具尸体上惨不忍睹，嘿嘿嘿。没有一个人看见石狮子掉下来，市井小民以讹传讹，最后就成了石狮子从天而降砸死了人。


任何事都经不起查的，只要用心查总会查出漏洞来，那些市井小民的心神都被石狮子所夺，谁还会主意一辆乌蓬马车就停在一边？更何况没有一人认识燕弘信，一个像他那样魁伟的大汉从自己身边走过，或多或少都会有点记忆，可是我们拿着燕弘信的画像问遍了那些看到燕弘信身死的人，居然没有人见过他，您说怪不怪？


鸡鸣狗盗的功夫是最大限度的利用外在条件的一门功夫，比如人的心思，灯光，倒影，习惯，阳光，黑暗，烟雾，等等，不是蛮力和暴戾，我们更加的讲究技巧和合理性，刚出道的这位，虽然把这门功夫练得不差，到底还是心太软了，想要让石狮子杀人成为真正的事实，那些路人也该杀掉几个的，看样子这位出山的高手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想滥杀无辜，如果您再见到那个人的时候，转告他一声，无情才是鸡鸣狗盗的精粹。”


断鸿说完话拱拱手就要离开，被云烨一把拉住说：“不对，你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我是凶手的同伙，岂有此理！”


“云侯，陛下命你照顾好齐王，您把齐王留在您家是对的，但是对齐王不下禁足令就太过份了，四天时间，齐王总共从云家出来六趟，其中四趟是陪着小丫王妃逛集市，其中一回还没有护卫守护，齐王抱着一头小猪和王妃调笑，全无半点戒备之心。


你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齐王府死了四个人，焉知凶手不会对齐王下手，以前有凶手谋刺陛下的时候，您可是把护卫工作做的滴水不漏，现在齐王有难，你却表现的过于松散了，不要说那位出世的高手了，就是奴婢想要对齐王下手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出现这样的情形只有一种可能：您一定认识那位高手，并且知道齐王佑不会是目标，才会放心的任由齐王佑在云府进出而不加防护。”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二节 宾媚人


“云侯不要担心，严松在明什么都没看到，奴婢在暗看得仔细些，高人出自云家奴婢不会说出去的，无舌先生对我有大恩，不敢不报，奴婢就此别过。”


在云烨看断鸿走出家门的时候，无舌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云烨背后，随着云烨的目光看着远去的断鸿说：“这几天把他煎熬坏了吧，要是他敢说出去，老夫保证他活不过一个时辰，你看他从云家走的时候两只手都在发抖，就知道小苗一直在盯着他。


吃梨子，剥石榴不过是掩饰自己的惊惶而已，小烨，此人不足为虑，他今日登门就说明他想忘掉这件事，也好，杀了他，老夫心里也不舒坦。”


无舌以前从不相信别人，到了书院之后才变得仁慈了一些，想杀人的时候就会去秦岭找些虎豹练练手，不过京城里有时候也会出现无头公案，不用说出手的人就是无舌，因为总能在恰当的时候云烨能听到无舌和刘方说起这些死亡的原因。


今日的阳光很好，花园里只有云烨和无舌以及刘方，刘进宝，老庄，以及老江守卫在花园外面，没有家主的命令，谁都不能靠近花园一步。


三枚玉牌就悬挂在一个架子上，三个人一言不发都在等候太阳快要落山的那一刹那，一只独角鬼头出现在玉牌后方的白纸上，刘方快速的拿笔画下了这个鬼头，紧接着第二个长着翅膀的应龙出现在白纸上，笔法古朴苍劲，第三个鬼头不像是一个实物，更像是一张无眼，无嘴的面具，面具上写着四个字“尽东其亩”。


看到这四个春秋古篆，刘方放下手里的笔，对无舌说：“原来是宾媚人啊！”就在这句话说完之后，那些影像就随着阳光的偏移就消失了。


云烨把玉牌收好交给无舌之后这才问刘方：“冰美人是谁？难道说这三枚玉牌后面还有什么香艳的故事不成？”


刘方叹口气说：“亏你也是教书的，大名鼎鼎的宾媚人都不知道，那你该知道《左传》吧？”见云烨点头，又说：“《左传》成公二年，有一篇记载，名叫《齐国佐不辱使命》，这篇文章你该知道吧，我记得泰山翁要求你背诵过。”


“我背过之后又忘了，您接着说，我洗耳恭听。”云烨越发的好奇了，催促刘方快点说，无舌抱着锦盒也紧张的看着刘方。


“简单说吧，晋国去攻打齐国，齐国打不过，就打算求和，晋国提出的其中一个要求就是要齐国国君的老母做人质，齐国不答应，另一个要求就是‘尽东其亩’要齐国的田亩走向全部朝东，好方便晋国下回再收拾齐国，这两个条件齐国都不能答应，多亏了齐国的国佐宾媚人，用道理说服了晋国，才让齐国躲过一劫。


宾媚人因为这件事名声大噪，没多久就被鲁国聘为国卿，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被鲁国人扒下了面皮，把他的脸皮戴在别人的脸上游说各国，希望能够承继他的智慧，结果成为了笑谈，所以看到人皮面具，和尽东其亩这四个字我就知道这张脸皮属于宾媚人的。”


云烨和无舌对视一眼，都是一头雾水，要是能把别人的脸皮戴在自己的脸上就能继承人家的智慧的话，勋贵们永远都是统治者，只要把平民中的聪明人脸皮拔下来，戴在傻子贵族脸上，傻子也会变成聪明人，这样的统治还愁不稳当？


这和寒辙家只要血统纯正，就能变成聪明人的论调有异曲同工之妙，看样子白玉京也不是什么好鸟，但是又没办法告诉刘方，只能自己窝在心里，自己稀里糊涂的成了白玉京的传人，这个哑巴亏只能暗自消受了。


“没想到你白玉京的传承会如此的奇怪，老夫以前还奇怪你怎么会懂得那么多的事情，现在知道了，你到底戴过多少人的面皮？”


刘方嘿嘿笑着在云烨脸上不断地打量，无舌把盒子抛到一边，直接上手了，用力的揉搓云烨的脸颊，边揉边对刘方说：“老夫不奇怪他们师徒的智慧，奇怪的是他们师徒行走大江南北的手段，这样出众的两个人居然没人认识，没有半点关于你们师徒的传说，不容易啊，除非你们当时戴着人皮面具，这样一说就合理了，快弄一张出来给老夫看看，没人的话老夫现在就去抓，好奇得紧。”


不管云烨如何挣扎也逃不出无舌的双手，直到脸皮都要搓破了，无舌才住手，又仔细看了几眼才说：“还行，这张脸皮是真的。”


云烨喘息了一会，抚摸着发疼的脸皮说：“我从来没有戴过人皮面具，一直都是靠自己的这张脸皮混的，白玉京的事情关我屁事，我也没发现我师父戴过。”


刘方嘿嘿的笑着说：“你怎么知道你师父没戴？你师父吩咐你在他死后要把他自己的身体烧掉，说不定就是在毁尸灭迹，高明啊！真正做到了来无影去无踪。”


“您二位高兴什么啊，这才弄清楚了一个玉牌，还有一个独角鬼王和应龙怎么解释？无舌先生您两位都是打算要长生的，早点解开，早点长生不老多好，怎么追究起我的根底来了，我的过去是我最宝贵的财富，谁都不告诉。”


说话的功夫刘方就在纸上又画出了两幅应龙和鬼王，摊在地上让云烨和无舌挑了一幅，剩下的自己揣上，心情愉快的和抱着锦盒的无舌离开了花园，去了自己的屋子，被人如此信任总是能让人心情好起来，尤其是无舌。


“你上辈子是一只狐狸精！”那日暮缠在云烨身上告云暮状的时候，云烨义正言辞的对她说。


“您是怎么知道的，妾身就是一只狐狸精，专门过来迷惑您的。”说完了还在云烨的耳朵眼里吹气。


铃铛的脸皮是最薄的，见到已近半敞露出抹胸的那日暮缠在夫君的身上就脸红，匆匆的收拾了云烨的饭桌就要出去，还没出门，就看见辛月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走进来，见她面色潮红，就知道有事情发生，就留了下来，打算听听到底是什么事。


“夫君咱家的河湾地少了三十亩，去年夏天被洪水冲掉了，妾身回来以后就要庄户们重新把地整理出来，今天出了怪事，官上居然不许咱家继续整地，还说以后河湾子，河滩都不许种地，最多只能种些树苗。


妾身算了一下，加上河滩地，咱家最少要损失八十亩好地，这八十亩当初可是算进封地里去的，官上这是明显的要欺负人。”


云烨见辛月气呼呼的，给她倒了一碗茶说：“官家做的也没错，这些年长安周边的几条河没有一条安稳过，其中最大的祸害就是水磨和河滩地，一个利润丰厚，一个土地肥沃，都不想撒手，导致河道越来越窄，暴雨的时候洪水泄不下去就只好漫堤了，这些年死了不少人，你不是跟着奶奶学着念佛吗？发发慈悲，别再去祸祸那条河，咱家少几十亩地饿不死人。”


“砰”的一声响，把转过身打算继续和那日暮黏糊的云烨吓了一跳，回头看见辛月柳眉倒竖，把桌子拍的砰砰响，咬着牙对云烨说：“这不一样，咱家的地就是咱家的地，一分一厘也不许少，您今天被人家收走了几亩，明天再被人家收走了几亩，用不了几年，咱家的地就会少很多，将来到了寿儿手里还有的剩么？


夫君您是讲道理的人，那些赃官们就是这么慢慢侵吞百姓土地的，您今天不理睬，他们明天就敢说咱家的坡地也有问题，不能给他们惯这些坏毛病。”


辛月发怒，那日暮和铃铛两个人就成了鹌鹑，缩在夫君的背后不敢吱声，当家主母的威仪她们两个还没有。


云烨把辛月按在椅子上说：“我现在巴不得全长安的人都说我是一个软蛋，你看看，我连朝会都不乐意去，就是想把头缩进龟壳让别人看不见我，你不懂啊，夫人，其实被人欺负是一件大好事，如果过上两年堂堂侯府的田地只剩下这个云家庄子，才是最美的，到了那个时候咱家就能公侯万代的传下去了。”


辛月疑惑的看着丈夫，不明白当软蛋为什么能公侯万代，出于对丈夫的信任，小声说：“那妾身就装作不知道？这样可以吗？”


“那不行，咱家受了委屈就该大声的喊出来，我去喊太丢人，你去喊就差不多，上游的俦县伯家里也必定会遇到和咱家一样的困扰，你看看俦县伯家里是如何做的？”云烨抓着辛月的手给她支招。


“俦县伯夫人正坐在河边哭呢，您的意思是妾身也去哭？”辛月好像有点想明白了。


“哭啊，你是诰命夫人，被一些微末小吏欺辱的只能坐河边哭，这样做就对了，一会啊，多吃一点饭，好好睡一觉，明天攒足了力气咱们去河滩上哭，围观的人越多越好，我估计明天和你一起大哭的妇人绝对不少。”


辛月咬咬牙说：“那就哭，明天那日暮，铃铛也去，一起哭！”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三节 阴妃的担心


云烨一大早起来，就带着孩子们读书，等到树上的露水都被阳光烤干之后，就带着自己的五个孩子去摘梨子，今年恰逢果树的丰年，梨子垂垂累累的挂了一树，靠阳面的梨子的外皮都已经泛红，阴面的梨子依旧翠绿如昔。


长了十几年的梨树已经变得很高大，云烨站在三角梯子上摘，云寿就把父亲递下来的梨子一个个的从小篮子里装到竹筐里，云暮仰着小脸帮父亲抓着梯子，三个小的就蹲在大筐子边上数到底有多少个梨子。


旺财也站在筐子边上，它不喜欢吃梨子，只是单纯的喜欢留在云烨的身边。


这样的日子才是云烨最喜欢过的日子，站在梯子上，可以看到奶奶躺在锦榻上在屋檐下晒太阳，也能看见小丫和李佑厮闹，刚才她似乎被李佑偷着亲了一口。姑姑婶婶们万年不变的在打麻将，云暮的大狗旺财横卧在院子里，完全是一副目中无狗的神态。


多好的日子啊，人都在，就在自己眼睛能看到的地方，婆娘们去河边哭地，带走了很多的吃食，看样子打算哭一整天，也不知道蓝田县的新县令能不能受得了。


他以为自己是马周，手里握有皇帝给的印把子，可以在长安为所欲为？事实上，勋贵们才是长安最安分守己的人，一个个为了自家的爵位和荣耀，都在苦心经营，家主可以黑着脸爆捶自家的子侄，但是见到庄户再不舒坦也会挤出一丝笑容，云烨到现在还没见过哪家的家主会往死里欺辱自家的庄户，一个都没见过。


河水漫堤损失最大的是谁？还不是勋贵，准备好拜帖你一家家的登门好好的说，人家在河滩上损失了多少地，你给人家从荒地上补足就完事了，勋贵家不在意那几亩好地，在乎的是面积，清理河沟是所有人都受益的事，把道理说通了，这件事就会成为县令的功绩，现在好了，不但大户人家的当家主妇去河滩上哭，小门小户的人家更是要去哭，说不定男人都去，你把治下弄得哭声一片，御史要是不找你麻烦才是怪事。


许久没有运动了，摘了半个时辰的梨子就感觉手酸困的抬不起来，抹一把汗珠子，从梯子上下来，云暮的小脸涨得通红，两只小手努力的抓着梯子，生怕爹爹掉下来，虽然她的那点力气，扶了等于没扶，孝心可嘉，云烨在闺女的脸蛋上亲一口，选了一个最大最红的梨子奖励给闺女，云寿刚刚凑过来想要表功，就被父亲一脚崩远，宠溺闺女是应该的，谁家没事干去宠溺儿子。


坐在椅子上看梨树，这才摘了不到三成，这得把小丫和李佑叫过来，两个人整天腻在一起，出点丑事就难看了，李承乾的大老婆苏氏，之所以被关在冷宫，其中一条罪名就是新婚夜不见元红，他妈的，这要是能见才出鬼了，李承乾早在苏氏没嫁给自己之前就把人家给祸祸了，成亲的时候没有奉子成婚已经是很给李二面子了，现在把这事拿出来当说头，没见李承乾都没有意见么？为了催生侯君集的野心，李二才不在乎会不会伤到别人。


李佑没摘过梨子，很高兴的就爬上了梯子，和小丫两个人轮换着摘梨子，没一会功夫就把梨树上的果子摘干净了，树梢上的两个果子云烨不让摘，人家果树忙了一年了，就给人家留点种子，也留点希望，明年还指望梨树结果子呢。


“捡好的装上一篮子，我书房还有一些迷林产的蜂蜜，给你母亲装上一小罐子，蜂蛹就不给了，估计你母亲也不会吃，你们两个进宫给送过去，你舅舅故世了，你母亲一定很伤神，安慰一下，你这个儿子总该表示一下才好。”


李佑高兴地答应了，自己挑梨子，让小丫去书房装蜂蜜，书院迷林是什么地方，那是长安的死地之一，听说那里的蜜蜂会吃人，吃人的蜜蜂产出来的蜂蜜那还了得，这个必须要拿一些，这几天他其实也很担心母亲，大舅哥松了口，正好去看看母亲。


有些兴奋的李佑找了一个最漂亮的竹篮子装了满满一篮，回头就看见小丫端着一个小洁白的小瓷罐子跑过来，齐王府的侍卫已经备好了车马，就等出门了。


云烨看见小丫鬼鬼祟祟的样子就知道这丫头偷拿了蜂蛹，她从来不会装假，一装假她的行为就会暴露她，女生向外，这个习惯改不了。


“蜂蛹拿到了没有？”李佑上了马车就问小丫，他才不会相信小丫会老老实实地听话。


“哥哥那里也不多了，我看见他已经分装了几个小包裹，那些小包我不敢动，所以我就把剩下的全拿来了，你看。”小丫得意的把一包蜂蛹从袖子里掏出来给李佑看。


李佑嘿然一笑，拍拍手冲着小丫挑挑大拇指，一个劲的催促马夫把车赶的快一点。


皇宫里还是如同以往一样死寂一片，李佑抽抽鼻子，在云家住了几天他已经喜欢上了那种喧闹的感觉，一家人围着大桌子吃饭，推盘子换碗的，大舅哥的碗里堆满了孩子们不吃的青菜，他也不恼，就着青菜吃了饭，还说多吃素好处多多。


人就该过的热热闹闹的，李佑瞅瞅小丫低声说：“我们以后要生多多的孩子，最好能坐满满一桌子，回到齐州，王府也不要太大，雅致就好，咱们俩人过日子，用不了太大，到时候把京城的府邸卖掉，就会有一大笔钱，去齐州再盖我们自己的房子，以后回到长安，咱们就住在大哥家里，我喜欢云家庄子。”


小丫嗔怪的哼了一声说：“你到时候会有很多的姬妾，她们会帮你生孩子的。”


李佑苦笑一声说：“我母亲的冷清凄凉我是看在眼里的，有你一个我就足够了，要什么姬妾，留着她们在家里打架么？”


阴妃住在太液池边上，离万民宫很远，但是胜在清幽，听了太监的禀报，阴妃一下子就急了，见到李佑披头就说：“你不好好的在云侯家中避祸，跑进宫做什么，你舅舅没了，能保护你的只有云侯了，快快回去，母妃我很好。”


李佑笑的有些苦涩，小丫接口道：“娘娘，是我大哥打发我们进宫来看看您的，您放心，我大哥既然准许我们出门，就说明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大哥不会算错的。”


听了小丫的话，阴妃这才安静下来，拉着小丫的手说：“委屈你这孩子了，佑儿不争气，你多担待些，我只有他这么一个骨肉，你帮我多照看他一些。”


小丫把手里的蜂蜜放在桌子上，搀扶着阴妃坐下来小声说：“阿佑很有本事的，您不必为他担心，我大哥见到阿佑就说了一句话，继续装傻，如果装到别人都认为你是傻子的时候自然万事无忧，我哥哥看人极准，又骄傲的厉害，阿佑如果是个没本事的，绝对不会说这句话，您尽管放心，遇到任何事情阿佑自己会解决的。”


阴妃这才仔细的看了一眼儿子，果然发现儿子似乎有点神采飞扬的意思，和前段时间的颓废大大的不同。


“母亲，您看看，这是孩儿今早在云府花园里亲自采摘的果子，大舅哥要我给您挑些好的来尝尝。”李佑从篮子里取出几个梨子吩咐宫女拿去洗洗。


小丫也打开蜂蜜罐子，一股子花香就缓缓飘出，阴妃拿起罐子闻了一下问小丫：“这是什么蜂蜜，闻起来很舒服，不是凡品吧？”


李佑笑着在小丫的袖子里掏了半天才掏出一个纸包，放在眉花眼笑的阴妃面前说：“母亲，蜂蜜是迷林里面杀人蜂产的，自然不同于其它蜂蜜，至于这些蜂蛹是小丫从云侯书房里偷出来的，专门孝敬您的，您不要看这些蜂蛹难看，拿油煎或者烤着吃对您的身体大有裨益，这东西听说只有李纲先生和其他几位老先生才有份例，父皇那里都没有。”


阴妃此时极为开心，原来还担心他们两个冤家处不到一起，从刚才儿子随意的掏小丫的袖笼，小丫并不反抗就知道他们相处的非常的融洽，现在不要说吃蜂蛹，就算是吃蝎子她也能高高兴兴的吃下去。


给宫里的管事宦官说一声，自己今日要招待儿子和小丫，陛下那里就不去伺候了，不大工夫梅姨就弄来了一些酒菜，分别放在三个人的桌案上。


李佑皱着眉头要换一张大桌子，总共就一家三口吃饭，还离得八丈远，算什么事，至于礼制这回事李佑早忘了。


小丫拿油煎的蜂蛹放在阴妃的面前，阴妃拿筷子夹了一只放进嘴里，开始还有点担心，吃了一个之后，就停不下来，见儿子和小丫看着自己不动筷子有些难为情的说：“味道真的很好，难怪你哥哥会藏起来。”


李佑呵呵一笑，给母亲倒了一杯酒，又给小丫倒了一点葡萄酿，三个人碰了一杯，各自端着酒杯一饮而尽，阴妃只觉得快意非常，多年的积聚的阴霾似乎也被她一口喝干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四节 泼皮


李佑出宫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秋风中的万民宫，无数梧桐树的叶子从大殿后面被大风席卷起来，簌簌的落在殿前，万民宫极为幽深，哪怕是白日也需要灯火，此时父皇不在里面，只有俩盏半明半暗的灯笼挂在里面，几个值日的宦官泥塑一样的抱着拂尘靠在墙边，大门洞开，偶尔有一两片落叶被风吹进大殿，旋即会被宦官的拂尘抖出来，这座大殿就像父皇一样，永远拒人于千里之外。


小丫拽拽发愣的李佑，这才把他从迷幻中唤醒，刚才的心思没必要告诉小丫，李佑抖抖袖子，拂开了几片落叶，牵着小丫转过影壁，打算穿过回廊出宫回云家庄子。


“李佑，你等等，我有话问你。”李佑和云丫转过身子，原来是高阳在唤他，高阳的身后跟着李贞和李嚣，李治远远地走在后面，李佑习惯性的要过去，却被云丫给拦住了，云丫一字一句的对高阳说：“你再敢这么随便喊你五哥的名字你试试。”


高阳撇撇嘴说：“这里是皇宫不是书院，书院是你家的地头，我就不信你敢在皇宫里撒野，你还没嫁给李佑呢。”


小丫从来都是火爆脾气，手里还拎着阴妃赠送的胭脂花粉，火气上来了那里顾得了那么多，一个大大的纸包就砸在高阳的头上，胭脂花粉糊了高阳满身，要不是李佑拉得快，她就会冲上去继续揍高阳。


如果是别人高阳一定不会放过，但是她拿云丫一点办法没有，在书院里两人打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回高阳都不是云丫的对手，被揍的大哭云丫才会放过她，高阳见李佑拉住了云丫，才恨恨的拿手帕擦一下脸说：“粗俗，也就李佑要你，换个人谁会要你这样的疯婆子，皇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尽了。”


云丫笑了，指着高阳说：“我云丫再丢人也不过就是揍你一顿，不像你，抢钱抢疯了，连你五哥在长安的生意都想染指，这几天我正在查账，别处的账目都对，只有和你的账目对不上，我给你三天的时间，把账目给我弄平了，否则你别怪我连房家的生意一起给你搅黄了。


忘了给你说，云家在齐州的生意都是我的嫁妆，你想要辽东的好皮子，房家想要辽东的药材，你是绕不过我的，你夫君也在辽东从军，你看看我怎么收拾他。”


“你敢！”高阳像是一只被掐住脖子的鸡高声喊。


“你看我敢不敢，你说的没错，我云丫只有阿佑要我，所以只要是阿佑的东西，你一文钱的便宜都休想沾，不信我们就走着瞧，三天，我只给三天，第四天我就派人断了你的货源，云家姑奶奶说的话，我看看那些卖皮子谁敢不听。”


说完就拖着尴尬的李佑离开了回廊，边走边对李佑说：“阿佑，这些事你出面就很丢人，可是我出面就没关系，就像我嫂子今天早上去河滩地上大哭是一个道理，将来我们还有一大家子人呢，该是我们的谁都不给。”


李佑哈哈大笑着说：“今日才见识了云二娘子的风范，以前别人给我说你在书院揍过高阳，我愣是不信，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高阳的性子在我们的姊妹中间那是出了名的火爆，今日硬是乖乖地不敢顶嘴，软的怕硬的，古人诚不我欺，这老婆娶得太值了，哈哈哈”


云丫羞恼的捶了李佑一拳，转身跑了，李佑嘻嘻哈哈的笑着去追小丫……


高阳带着木头人一般的李贞，李嚣头上的胭脂花粉也不擦，就要去两仪殿找父亲告状，李治好半响才把指头从嘴里抽出来，转过身就对自己的属官张谏之说：“孟将，你说我将来也娶云丫这样的女子当正妃如何？”


张谏之摇摇头说：“不可能了，云家这一辈的嫡女已经嫁完了，没你什么事，别人家可出来这样闺女，云丫虽然性子暴躁，但是人却是极为善良的，比大部分人都善良，你五哥好运气，已经娶走了，别人家的算了，刁蛮不说，性子也恶毒，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样的妃子你娶回来一辈子就完蛋了，按照你的性子，非得被气死不可。”


李治懊恼的点点头，就带着张谏之去武德殿，准备去见见四哥打点秋风，该死的晋阳一代又遭了霜冻，明年的粮食一定不够吃，李治郁闷的只想大叫。


两仪殿里李二正在和长孙下棋，眼看着长孙的一条大龙就要被自己劫杀了，高阳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长孙抬头看了一眼花花绿绿的高阳，抓了一把棋子放在棋盘上表示认输，李二拂乱棋局没好气的说：“正下到精彩的时候，你就投子告负，棋品哪里去了。”


长孙得意的说：“您闺女被人欺负了，如果您能猜到是谁欺负的，我们就再来一局如何？不到终盘绝不停手。”


“除了云丫还能有谁，高阳一向霸道，这辈子就吃了云丫的亏，朕听说阴妃今日在仁寿宫招待自己的儿子和儿媳，算算时间，这个时候也该出宫了，遇到高阳言语上起了纷争很正常，高阳打不过云丫，吃亏吃定了。”


长孙大笑一声就问高阳何事，然后就听高阳添油加醋的讲完了事情经过，长孙站起来拿手帕把高阳脸上的胭脂花粉擦掉后说：“没事不要去惹那个泼皮破落户，以后躲远些就是了，这事母后没办法帮你出气，就算帮你出了气，也不值当的，万一惹得云烨那个小心眼起了怒气，准备坑你一下，你的下场更惨。”


长孙好不容易劝走了高阳，阴妃就匆匆忙忙的赶过来了，一进门就向皇帝和皇后请罪，说自己管教无妨，请饶恕云丫的过错。


李二嘿嘿的笑了一声说：“云丫那样的女子可不是你能管教出来的，她有一个疼她宠她的哥哥用不着你多操心，有了事情朕只管问罪云烨就行。”


长孙牵着阴妃的手说：“你好福气啊，云丫配佑儿确实是良配，佑儿生性沉闷，遇事忍让，云丫却是个螃蟹性子，殴打高阳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这也怨不得云丫，是高阳对佑儿无理在先，长长记性也没坏处，我们姐妹也好些日子没见了，正好说说话。”


阴妃笑着谢过了皇帝和皇后，从篮子里端出一小盘子蜂蛹放在李二的案子上，又拿出来一壶酒，请李二尝尝蜂蛹。


“听佑儿说这是书院杀人蜂的蜂蛹，极是名贵，油煎之后食用美味异常，是云丫从云烨的书房里偷出来的，等闲不得一见。”


本来皱着眉头的李二听了阴妃的解释顿时就来了兴致，云烨都认为好吃的东西味道绝对不会太差，吃了一只，就知道阴妃说的不假，示意皇后也尝尝。


“陛下，迷林已经是长安有名的禁地，多年以来从无外人能踏进一步，据说是书院的重地，皇家对迷林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是不是派人去勘察一下。”阴妃走了之后长孙停下筷子问李二。


“迷阵，迷林朕去过，确实戒备森严，不过不是靠人力，而是靠机关和毒物，皇家没必要去关注，个人对迷林，迷阵毫无办法，但是绝对不包括朕，朕如果想要毁掉那两处绝地，只是弹指间的事情，皇后不用担心。


断鸿说他见到了那个杀人的高手，居然是一个青衣女子，还说如果那个女子对他起了杀心，他绝对不可能活着回来，希望朕对此事的追究到此为止，那个女子就是来京城宣扬自己的名头的，现在目的达到了，已经走了。


朕思前想后觉得不对，总觉得这件事情应该和云烨有关，如果朕想帮助李佑，要做的第一件事也是斩杀这些佞人，云烨不是一个做事喜欢半途而废的人，那四个人迟早都会死在他手上，只是有人帮他代劳了而已。


书院多得是奇人异士，这些力量既然是大唐的，就要受到大唐的约束才对，许敬宗宁愿不做中书侍郎，也要回书院这让朕很好奇，难道书院已经成了大唐的一出避难地不成？皇权不能约束到的力量，就不算是我们自己的力量啊。”


长孙看着皇帝说：“陛下计将安出？有老李纲在，别的文人就无法控制书院，地位上总是差了那么三分，您要是硬生生的安插，说不定会引起反弹，到时候可就难看了。”


“为何要换人？李纲的德信昭昭，鬼蜮伎俩他才不用呢，所以啊，书院现在动不得，别人没本事驾驭，要是毁了书院，那才是朕的灾难，这些年书院出去的学生，已经遍布大唐，今年县令考评绩优者一百余人，房玄龄在上面用红笔批注的出身书院者就占了七成还要多，朕以后想要控制官吏，少不得就要先控制书院。


云烨当年就说过，书院的院长非皇帝不得充任，当时朕以为是一个笑话，现在看起来，云烨还是有远见的，这样庞大的一股力量，只能归于帝尊之手。


如果朕把书院的大权揽过来，那就一定超过了朕能够掌控的极限，嘿嘿，没想到朕的权利会多到管理不过来的地步。”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五节 侯君集的命运（1）


“陛下，您有没有想过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历代帝王并不比陛下聪慧，甚至没有陛下勤勉，他们都没有这样的状况为何到了您这里就出现了这么多的变化，难道说群臣怠政故意把政务推给陛下？”长孙猛地想起一个可能。


李二摇摇手说：“这种事还真的没有，房卿，杜卿，魏卿，无忌，李卿，戴卿，于卿，这些人已经在竭尽全力了，只有确实需要朕过目的政事才会送到宫里来，就连云烨这样的混子也在努力的处理政务，岭南水师从未让朕操心过，所以啊，皇后，不可指责这些忠心耿耿的臣子，他们已经尽力了。”


“既然如此，陛下是勤勉的，臣子是勤勉的，妾身这个皇后也在帮着陛下处理宫里的内务，为何会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形？”


李二指着尚书省冒烟的烟囱说：“皇后可知尚书省一日烧掉的无用奏折有多少么？”见皇后摇头，李二接着说：“足足三千斤，焚烧奏折的烟火整日不息，那都是已经处理完毕的奏折，无处存放，又不能泄密，只好一烧了之。你现在知道送到朕手里的奏折其实并不算多了吧？就这些奏章都让朕焦头烂额，有时候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人形玉玺。


朕在劳累的时候也在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仔细翻检了将要批阅的奏章，才明白到底怎么了，你看看，这封是扬州刺史的奏折，上面要求朕开放扬州口岸，在扬州建立市舶司，朕敢打赌，秦皇汉武没机会接到这样的奏折。


还有这封，长安工业区主事的奏折，要求在工业区建立城池的奏折，你说秦皇，汉武他们会有这样的奏折么？


这封是要求限制车马左右行驶的立法要求的，这封不得了啊，是长安贵妇集体弹劾长安，万年，蓝田三县的县令，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侵夺封地的万言书，什么时候妇人的折子也送到朕这里来了？看样子气势不小，呵呵。


现在明白了吧皇后，大唐多了很多的新事物，这些新事物都需要朕仔细考量之后才能施行，不明白，不理解，批阅起来自然就慢，自然就费神，朕这个皇帝当得可比秦皇，汉武劳累的多。”


长孙怜惜的扶着李二坐下后说：“难道就没有好法子解决这件事么？时日久了妾身担心您的身体，这样熬神费心批阅奏章，迟早会油尽灯枯的。”


李二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长孙说：“你刚才还在劝朕收拢一下玉山书院，现在怎么就变卦了？你们这些妇人啊，总是有道理的，就像那些贵妇们，官家明明是要清理河道，为马上就要到来的秋汛做准备，偏偏心疼自己家的几十亩地，身后的数千亩地却毫不在意，不知道一个个是怎么想的。”


长孙佯啐皇帝一下就说：“您可别小看这些妇人，能耐大着呢，都是担心自己家的封地受影响，这是在故意为难官家呢，不要紧，这件事妾身去处理，那些地主老财既然一个个的把夫人推出来，正好，妾身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您出面很丢人。”


李二把那封折子抛给长孙就继续坐在椅子上处理公文，苦笑着看看俩尺多高的奏折，叹口气就把扬州刺史的折子打开，写了一个大大的准字之后，就开始备注自己的意见：“开市一事已然准奏，但是所用官吏必须自泉，广二州调用，一为经验之故，二为清廉计，本地人不得在本地为市舶司本官，着为永例……”


李佑和云丫回到云家的时候，刚好看见嫂嫂们也回来了，听说是去河滩上哭泣，怎么一个个欢天喜地的回来了，辛月摇着手帕走在最前面，那日暮戴着一顶野菊花编织的花环跟在后面，最离谱的是铃铛，手里拿的柳枝子上居然穿着一长串小鱼，仆役丫鬟们也好像非常的高兴，一大群人有说有笑的进了门，辛月还在小丫的脸蛋上扭了一下表示疼爱。


辛月对云烨蹲在房檐下面端着碗吃面条厌烦透了，庄户们才会这么干，堂堂侯爷嚼着蒜瓣，端着一个比人头还大的老碗吃的西里呼噜的丢人丢尽了。


“你少管我，现在嫌我没贵族派头，晚了，孩子都养了两个了，我骨子里就是一个老农，学不来你们的那些做派。再去给我拿一头蒜来，要独头的，蒜瓣不过瘾。”


李佑觉得大舅哥非常的有气势，自己也去厨房要了一个大碗，陪着大舅哥一起蹲屋檐底下，边吃边聊，他想问问大舅哥自己到了齐州该干些什么。


“回到齐州就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把封地交给陛下派给你的属官去治理，你每年只要收税就好，税多了就给他们发钱，税少了就找陛下重新要属官，你喜欢打猎，那就去打，只要不祸祸百姓的庄稼，一年到头的打猎都不要紧，养好身子，照顾好小丫就好。


是不是有些委屈？觉得自己的才能被埋没了？这个世上埋没的人才多了去了，有几个是老死的？你三哥，四哥哪一个不是响当当的人才？


如今，你三哥在干什么？守着吴越之地忙着造人，你四哥躲在武德殿的地底下研究自己的学问，没事干连地面都不踏上一步，所以啊，你的那点才能埋没了，就埋没了，要是实在是想做点事情，就去书院里挑一个最难的题目，试试看自己能不能解开，很有意思。”


李佑挑了一筷子面条吸溜了进去抹着嘴巴说：“小黯和莳莳现在已经有孩儿了，留在天府之国享福，听说他们也没有亲自去管理自己的封地，除了自己家的生意好像对蜀地不闻不问，今年还受到我父皇的嘉奖，说他踏实能干，当为诸王楷模。”


“现在知道了？你父皇要的就是你们什么都不干，自从你四哥交出了封地的管理权，别的王子要是不交，首先就有一顶其心叵测的大帽子扣下来，所以啊，小黯一不祸祸百姓，二不和当地的官员往来，做点生意发点财，这绝对是你父皇愿意看到的，既然是皇子，那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一生的富贵跑不了，你大哥继承皇位之后依然会如此。”


云烨吃完了一大碗面条，就去看旺财，腿上的伤口已经结疤了，就是有些痒，它总想去墙上蹭，云烨解开了它腿上的布条，对于伤口的长势还是满意的，拿指甲轻轻地挠伤口附近的皮肉，原本有些烦躁的旺财立刻就安静了下来。


云烨和旺财在一起才能获得一些平静，明天的早朝自己是必须要参加的，侯君集的处置方案下来了，戴胄老家伙真的是铁面无私啊，侯君集，绞，侯君集的三个儿子，斩，侯君集的妻妾和女儿充为官奴入教坊司，不知道他和侯君集到底有多大的仇恨，非要这么做。


刘方拎着一壶酒走了过来，见云烨蹲在地上不断地给旺财挠痒痒，嘴里念叨着戴胄，心思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旺财很不耐烦的示意他换一个地方挠，他都没什么反应。


“官场不是你这么混的，告诉你，戴胄和侯君集不但素无仇怨，反而交情莫逆，侯君集二女儿的夫家就是戴胄的小儿子，到现在老夫都没听到戴家退婚的消息，你想想，戴胄为什么连最后的一点脸面都不顾了，非要置侯君集全家于死地？”


云烨摇摇头，这是大理寺的判决，除非皇帝自己推翻，否则侯家就会被这样处置，云烨听说过勋贵们犯些小罪还有替身坐牢这回事，犯了大罪，没人敢这么做，一旦事情败露，他家就会和侯君集同罪，没得商量。


刘方抿了一口酒说：“小子，学着点，这招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侯君集死定了，这点没得商量，但是对他家人的处置，却大有文章可做。


戴胄之所以把事情做狠，做绝其实就是想激起陛下的怜悯之心，侯君集是什么人，在这事之前是陛下手中的第一忠犬，玄武门之变奋勇向前，浑身浴血也不叫一声苦，更何况在陛下登基之后，又有灭国的功绩，陛下怎么可能连一丝香火都不给他留，朝中大臣也难免生出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慨，也会竭尽全力的求情，所以啊，除了侯君集，老夫敢和你打赌，明日早朝侯君集会被处死，他的家人定然会安然无恙，全家发配岭南还是必须要的，岭南现在虽然已经不是什么烟瘴之地，大唐律条还是把岭南当做谋反这类人犯流放的首选地，所以明日你只要冷眼旁观便是，等到侯家被发配到岭南你再出手不迟。”


跟随李二造反的这些家伙，确实没一个是好想与的，这种事情可能早就做的驾轻就熟，谁该干什么事，恐怕早就分工好了，戴胄这家伙不解除婚约的目的恐怕就是在等皇帝的旨意下来，即使出现最糟糕的情况，他也能把侯君集的二女儿救出火坑。


一群老混蛋啊！云烨佩服的想。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六节 侯君集的命运（2）


天没亮，云烨就快马直趋长安城，此时天上的残月还在，太阳还在山的那一边，一片蛋白色的薄曦已然显现，这是一个普通的早晨，唯一不普通的就是侯君集会在今日殒命。


天上没有掉星星，云烨一夜未眠，看着天空发了一晚上的呆，他很确定没有星星掉下来，将星坠，大将死，袁天罡就是这么说的，难道侯君集这样的人也算不上大将？现在没有星星掉下来，难道说侯君集不会死？


开什么玩笑，李二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能干掉，还会放过一个小小的侯君集？史书上说李二是流着泪斩掉侯君集的，云烨不太信，他决定今天看的仔细些。


从侧门进了长安城，沿着朱雀街一路狂飙到了宫城前面，宫城还没打开，宫门前已经聚集了很多的人，云烨有点后悔，因为今天老程他们都穿戴着盔甲，还都是破破烂烂的老式铁盔，走一步路脚下都发出沉闷的轰响。


“知道你不会穿盔甲，老夫把处默的盔甲带来了，去马车里换上，薄袍轻带的你是来看热闹的？老侯走差了路子，自寻死路，但是他的妻儿不能有差错，狗日的戴胄下了死手，咱们今天想要保住老侯的妻儿，很难啊，你年轻，嘴皮子利索，都指着你多说两句呢，都是将门一脉，这时候就该出死力。”


五十斤的盔甲穿在身上，云烨觉得侯君集今天死不了自己死定了，凑近老程老牛的身边说：“要捞人的不光我们，房玄龄，杜如晦，戴胄他们也不愿意看着功臣没了下场，所以啊，您老放心，侯君集没救了，但是妻儿绝对会没事，了不起发配岭南也就是了，嘿嘿，到了岭南，小侄难道会让她们吃糠咽菜？”


“胡说！”老秦这就怒了，一巴掌拍在云烨的后背上，拍的甲叶子乱响，“你知道什么，陛下没开口，谁敢打包票？老侯就算了，走错了路咱们没办法，弟妹和孩子一定要救出来，小子，今天你休要存着侥幸的心思，有多少力一定要出够十分，人命关天，来不得半分懈怠，将门一体，不敢耍心思。”


云烨诺诺的答应，转头就看见李靖铁青着脸，一身破旧的铁甲上面全是刀砍斧凿的痕迹，拳头攥的紧紧地，他和侯君集一向不睦，这一次逼得侯君集在草原上没猴耍，只好自缚双手万里回京请罪，虽然他做的没错，但是老将们却把怒火都倾泻在了他的身上，他和红拂女离开京城去岭南，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老家伙这辈子就没干对一件事情，李渊造反他去告密，李二造反他保持中立，侯君集造反他去镇压，从法理上看一点错都没有，甚至称得上高风亮节，但是从情理上来看，他就没做对一件事情，李渊造反他就该帮忙，李二造反他就该身先士卒，侯君集造反他就该躲得远远地，这样才是正确的，所以现在弄成狗不理实在是他的性格造成的。


力士们打开了宫门，群臣开始排队，侍御史拉着长脸来回巡检，白发苍苍的老头子队伍里加进来一个云烨，正打算找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就看见李鹏程低着脑袋排在自己身后，想起来了，这家伙已经继承了他老子的爵位，从公爵掉了一级成了侯爵，和自己一样了。


看到这一幕，云烨就有点开心，自己挂了以后，云寿继承爵位还是蓝田侯，孙子也一样，如果李鹏程这辈子没什么功绩的话，爵位再传一级就成了伯爵，很惨。


“先生，不知道赵公是如何处理杀人案子的，学生去问过，总是说正在查办，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查办清楚啊？”


瞧瞧，这就是官场上的生瓜蛋子，居然跑去问长孙无忌什么时候能把案子办下了来，李二都没问过你算那颗葱，长孙无忌没有破口大骂已经是看在故世的李大亮的份上了。有这样的学生丢人啊，这得好好地教教。


云烨反手一巴掌就抽在李鹏程的铁盔上，力度没掌握好，把手抽的生疼，忍着气说：“哪个要你去问得？谁要你去问得？赵公说正在查办，就正在查办，这么复杂的案子不查个百十年的能弄清楚？以后要是再敢多嘴，就自己到云府来领罚，你爹怎么把爵位给了你这个二百五，官场上哪来那么多的是非黑白？”


李鹏程这才恍然大悟，赶紧致谢，云烨看到侍御史走过来了，赶紧转过身站好，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可是回头就看见戴胄的黑脸。


“云侯教学生，不要隐射老夫才好，老夫添为大理寺正卿，职责就是把疑问断个清楚明白，要是大家都稀里糊涂的过，朝堂会成为什么样子。”


云烨拱拱手说：“象走日，马走田，我给学生教什么是我自己的事，还不用上大理寺的厅堂，倒是侯君集的家小走了一趟大理寺，没脑袋的没了脑袋，成了歌姬的成了歌姬，以后我要是上了青楼，不小心嫖了自己的故旧，都要拜你大理寺所赐。”


云烨的话说的极为恶毒，薛万彻还跟着喊了一声好，戴胄的脸色苍白的像白纸，云烨是故意这么说恶心戴胄的，秦琼的话没错，要是李二狠下心真的按照这个法子处置侯君集，他戴胄绝对会成为众矢之的。


“噤声！”侍御史走过来冲着云烨吼了一嗓子，屁大点官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大的威风。


排着队文左武右穿过丹犀，不知道什么时候改的规矩，以前都是武左文右的，看样子武将地位不如狗的时代就快要到来了。


万民宫的好处就是够大，今日的大朝会乌泱泱的涌进来足足六七百人，以前在太极宫开会的时候，绿袍子的官员需要坐在大门外面，现在不需要了，一人一个锦垫，坐的很舒服，云烨已经适应了唐朝式的跪坐，坐好了打瞌睡都不成问题。


“诸卿可有本奏？”李二坐在龙案后面低声发问，云烨发现这样说话其实很有道理，不用说的多大声，到时声音可以传的很远，李二这是已经掌握窍门了，两边圆弧形的回音壁设计非常的适合李二用这种威严的声音说话。


“臣房玄龄有本奏上，臣今日审阅府库甲兵，远胜前隋，臣以为应当减少武库藏兵，结余之资可以开山铺路以补国用不足。”房玄龄是宰相，从来都是第一个发言，听了他的话，众武将的脸上又黯然了几分，房玄龄明摆着想用侯君集的事达到自己减兵的目的。


李二无动于衷的说：“铠甲兵械等武器装备，诚然不可缺少；然而隋炀帝兵械难道不够吗？最后还是丢掉了江山。如果你们尽心竭力，使百姓人心思定，这就是朕最好的兵械。江山之险在人心而非兵革之利，既然诸卿以为兵械过多，那就减去一成。”


房玄龄达到了减兵的目的回头看了一眼武将群，就抱着勿板退下了，戴胄见其余的大佬都没有事情奏报，知道是特意给自己腾出时间，好处理侯君集的事情，于是出班启奏到：“陛下，臣奉命清查侯君集不法事，如今已然有了结果。


今查，侯君集目无君上，于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以心存怨望，斩杀五蠡司马第五州，已是簪越，十五日自命潘英寿为镇军将军，统御狄僚，十七日集众将曰，帝困于辽东，太子据守长安，正是吾辈奋发之时，得富贵必不相忘。反心已彰。


时有副领军锲朵质问君集因何出此大逆不道之言，被帐后刀斧手剁为肉泥，长史萧炎，折冲都尉裴仲，羽林郎将窦怀德，都尉韩德不从，亦为君集斩杀，十二年二月初九，君集下令全军班师，欲侵长安，行至散马原，闻听太子殿下已至辽东运粮，诸军方知受了蒙骗，六军不发，君集无奈，只得自缚双手亲至长安请罪，因此波折，一百三十一名五蠡司马殒命，将校殒命者多达七十四人，亲卫无数，惑乱军心者尤此何甚。


大理寺依然查明侯君集谋反之心昭昭，证据确凿无疑，按律判下：侯君集为谋反首恶罪当绞！其子侯杰，侯英，侯虎按律当斩，妻女没入宫室，永世为娼妓，遇赦不赦。


其余从贼潘英寿，贺兰楚石，辛獠儿，雷鸣尽皆束手，大理寺已然判决，罪不容诛，按律当斩，夷三族，请陛下明正典刑！”


云烨这才知道原来侯君集干了这么多的事情，萧炎和裴仲自己都认识，在长安的时候没少在一起喝酒，看护自家牧场的就是都尉韩德，都是不错的酒肉朋友，怎么就被侯君集剁成肉泥了呢？现在看护牧场的人是谁？收拾草原烂摊子的是李靖，不知道他派没派人保全云家的牧场？


朝堂上死一般的寂静，往日还有起伏不断的咳嗽声，现在一点声音都没有，秦琼，程咬金，牛进达这些人估计也是才知道侯君集捅了这么大的篓子，一个个面如死灰，求情的话不知道从何说起，怪不得戴胄要兵行险着，非要赌一下李二的仁慈之心，不这么办别的法子走不通，侯君集这个混蛋把自己的活路堵得死死的，连全家的活路都没了。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七节 侯君集的命运（3）


戴胄禀报完了也不下去，依然弯着腰不起来，因为皇帝没有发话，云烨看到秦琼脸上的肌肉在抽搐，老程抬着头万民宫的顶棚，牛进达闭着眼睛显得极为苍凉。


罪不容诛啊，戴胄的判决没有半点错误，侯君集能被绞死，已经是顾全他国公的身份了，五蠡司马是个什么身份，那是李二的亲军，一次死了一百三十一个，再加上心腹中的心腹第五州，李二这次称得上损失惨重，老秦，老程，这些人都不知道如何张嘴求情。


“陛下，老臣弹劾戴胄假公济私，判案不明，请陛下治戴胄之罪，侯君集罪大恶极，犯得又是大逆之罪，何来罪减一等只说？绞？上千将士死于这个恶贼之手，臣请启用大辟之刑，以戒来着！”


这就开始了？魏征的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顿时就让朝堂炸了锅了，几个老夫子指着魏征破口大骂，说什么桀纣之君才用大辟，自隋一来从未听说国法有采用大辟之刑的，这是倒退，是逆流，为了处罚一个侯君集就恢复大辟，乃是本末倒置得不偿失。


等到喧哗之声稍微落下，杜如晦也出班启奏：“微臣也认为启用大辟之刑不妥，侯君集做事已然引得天怒人怨，怎样处置都不为过，但是请陛下念在他往日薄有微功，给他留些颜面，妻女不必没入官妓，一体斩绝为宜！”


“杜如晦枉你一向以名臣自居，铁口直断著称天下，却不知你口角之上视人命如蝼蚁，话语之间当罪囚如猪狗，《大唐疏律》确定已然二十余载，为何不按律处置，侯君集叛逆，《大唐疏律》自有相对的条文，何用你多嘴。”


刘汨的一番话就算是把场面兜回来了？按照大唐律令，侯君集死定了，侯家的老大侯杰也死定了，侯英，侯虎远窜八千里，妻女入官，按照八议条款，侯君集的妻子年老不宜入官，侯家的二闺女因为和戴胄家有婚约，不算侯家的人，再加上侯家的长女曾经是太子妃，且有子女诞下，剩下的几个女眷也不宜凌辱过甚，这样看起来，他们已经巧妙地把话题引到正点上了，现在只要把侯杰救出来就好。


云烨伸长脖子看了看，没看见李承乾，这家伙最近被禁足中，原因好像是偷偷去看了自己的两个老婆，禁足令是长孙发出的，对太子的威望没有损伤，看样子李二就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子放在今天的这个大油锅上煎熬，皇子出现在朝堂上的只有十二岁的晋王治，他在观政，没有发言权。


李二一直在沉默，见群臣一体附和刘汨的意见，良久之后才沉声说：“带侯君集，侯杰入殿。”云烨从他的声音里听出来一丝疲惫，侯君集造反无疑是在他的心头插了一刀。


都说伍子胥一夜白头，如今侯君集也是满头的白发，甚至能看到他的头发梢子还是黑的，但是发根部位雪白一片，就像是很久没有染发留下的后遗症。


每走一步铁链子都哗哗作响，人看起来苍老，走路依然虎步龙行，腰板挺得像标枪一般直，脸上也没有丝毫的愁苦之色，见到昔日老友还知道点头示意，走到大殿中间，向李二叩拜之后就站了起来，比张亮那种把脑袋杵进烂泥里的家伙风仪高明了一百倍。


“侯君集，你从左虞侯到车骑将军，再到左卫将军爵封潞国公，再到右卫大将军，从龙之功朕可有委屈你半分？”


说起这些侯君集就有些惭愧，低头说：“没有，有功得赏，一步未落人后。”


“贞观四年你改任兵部尚书，检校吏部尚书实际有宰相之权，贞观九年你任积石道行军大总管，十一年改封陈国公，十二年迁吏部尚书，朕对你不可谓不重用吧？”


侯君集站不住了，撩起铁链拜倒在地说：“臣仕途之顺利古今罕见，陛下没有对不起微臣，是臣自己被猪油蒙了心，千错万错都是臣的错，臣无言苟活，只求速死！”


“哈哈哈哈！”李二苍凉的笑声在万民宫回荡，少顷即止：“你死的容易啊，只要挨一刀子万事皆休，你少年时就随朕起兵，我们一路血雨腥风的都走过来了，如今富贵满门，真是品尝胜利果实的时候，你却自寻死路，侯君集啊，天理国法都要杀你，朕却狠不下这颗心，你的心是顽石，朕的心不是，昨夜，朕就在这万民宫龙椅上坐着一夜未眠，朕不愿意看到日光显现，只想黑暗一直存在，这样朕就用不着如此痛苦地受煎熬。


可是，天光还是大亮了，宫门还是按时打开了，诸位臣子还是走进了皇宫，戴胄还是宣读了你的罪状，我们相交二十余年，即使是石头也该捂热了吧？


张亮说你怂恿他谋反，朕不信，讫干成基说你意图谋反，朕还是不信，朕留在辽东，就想看看你到底会不会行此悖逆之事，朕的一念之仁，千余将士冤死草原，侯君集，你辜负了朕，辜负了朕对你的期望。


群臣有的说要对你重施大辟之刑，有的要对你按照大唐律法来处置，不管是大辟，还是按律，处置的不过是你的罪过，朕付出二十年的信任该何去何从？侯君集，你来告诉朕，朕该如何做？”


李二的一席话，把侯君集最后的一口气也抽掉了，重重的扣了三个头之后对李二说：“陛下，请赐臣一把匕首，臣不自杀，只是心头堵得厉害，想松快一下，求您了，陛下。”


李二一抬手就把案头的裁纸刀拂了下去，断鸿捡起来双手捧给了侯君集，侯君集谢过之后，一抬手，就把那把刀子刺在自己的肋下，抬头对李二说：“陛下，臣这些天在牢里想的都是旧事，自己也扪心自问，为何会走到这一步？为何会想到谋反？


陛下对臣仁至义尽，同殿为臣的大都是往日生死与共的好兄弟，秦叔宝在微臣身陷囹圄之时还不忘探望，程咬金亲至狱中与臣把酒言欢，牛进达担心臣在狱中衣被单薄扛着被褥来探望，戴胄宁愿担着干系也不解除小儿女的婚约，云烨甚至已经将微臣家小要去的岭南之地都建设好了。


哈哈哈，纵观史书，谋反者数不胜数，唯有侯君集悔得肝肠寸断啊，哈哈哈，微臣很想说大丈夫不能九鼎食便当九鼎烹充一回硬汉子，可是啊，没脸说出来啊，我甚至知道，只要我侯君集苦苦哀求陛下，说不定还能苟活，可是我不干，侯君集还打算要最后的脸面，还打算让世人知道陛下的悍将，不是软骨头。哈哈哈。


侯君集负了君王，负了兄弟，负了老妻，害了孩儿，还有什么颜面苟活人世，诸君，侯君集早就想死了，只是想留着这颗人头警戒一下后人，陛下，侯君集犯下滔天大罪，罪不容诛，当在西市口斩决，诸君不必为侯君集求情，诸位的大恩且容我来世再报。”


说完话，就把腰肋上的刀子抽出来，放在地上，拜别了李二就一步一步的踩着自己的血走出了万民宫。


秦琼已是老泪滂沱，程咬金红着眼睛以拳砸地，牛进达依然闭目不言，戴胄想要张嘴，又无奈的合上，就连高踞龙椅的李二都用拳头支着支着额头，似乎非常的伤感。


李鹏程已经哭得像个泪人，薛万彻双手合十似乎在念佛，这狗日的现在知道害怕了，云烨自己的感觉也很不舒服。


侯君集这种人要是怕死就成笑话了，问题是临死还要背负着这么多的人情债就让人死的不踏实，做鬼都有负担。


拿胳膊捅了一下薛万彻，这个心里有鬼的家伙吓了一跳，把嘴凑到云烨的耳朵边上小声说：“你要吓死哥哥啊，看了老侯的惨状，我的白毛汗都下来了，奶奶的，幸好在船上遇到你，要不然哥哥我也活不成了。”


“你现在在公主府上班，上的如何，你和雇主和不和睦？”云烨的心情很差，只好拿这个家伙打趣，听说他现在和公主是楷模夫妻。


“我和公主商量好了，她的事我不管，我的事她不管，但是相互间都要给对方留脸面，不能被外人知晓，一辈子凑活着过。”


“恭喜啊，我听说公主在你去岳州的时候好像又怀孕了，隔着好几千里地，你是怎么办到的？”


“别恶心哥哥我成么？我早就搬到一个小院子里去了，单独开了门，伺候我的都是我家的老仆，别说我的事了，你说咱们能不能保下老侯的妻儿啊，这是太重要了，要是进了教坊司，咱们都没脸皮见人了。”


在云烨和薛万彻小声说话的时候，一个童稚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启奏父皇，侯君集辜负皇恩死不足惜，父皇万万不可伤神，孩儿年幼不能对朝政发表意见，站在人子的立场上恳求父皇饶恕了侯君集妻儿，以彰显父皇的仁爱之心，对侯君集家小仁慈，也能纾解父皇的伤感之情，何乐而不为之。”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八节 侯君集的命运（4）


大殿里立刻就安静了下来，没有人附和李治的话，因为这是他站在一个儿子的角度上说的，可以说是私情，李二抬起头挥手让李治退下，对戴胄说：“侯君集罪在不赦，按律处置吧，其余人众发配岭南烟瘴之地遇赦不赦，永世不得还乡。”


“陛下仁慈之心定当光耀千秋，臣等为陛下贺！”李二判决之后，就连云烨这种对李二有成见的人都心服口服的喊出这句话，更不要说涕泪交流的秦琼等人。


李二第一次没有说退朝就默默地离开了龙座，神情黯然，程咬金拉住云烨指指李二意思要他留下来陪陪李二，多少安慰一下伤感的皇帝，他们还要去菜市口送送侯君集。


五十斤的铠甲很重，李二又走的很远，他居然没去找皇后，一个人去了演武殿，李治还要拽着云烨的衣甲东问西问很讨厌。


“姐夫，你干嘛要去演武殿啊，父皇现在一定是在练武，你去了就是在找着挨揍，不如我们去找青雀吧，去他那里比较有趣，您知不知道，青雀哥哥把晋阳那片地方的生意全部给了我，小弟正好向您请教一下怎么做生意。”


这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才骗了李泰，现在又来骗云烨，这家伙不得算放过任何一位能骗的人。


“我家在晋阳没什么生意，全给你也没多少，你要是能说动你大姐和你晋阳互开低税率，你赚的更多，陛下心情不好，我其实就是那些老家伙们送上去的出气筒，明白了么？”


李治有点失望，但是随侍在他身边的张谏之却非常的高兴，见云烨走远了，连忙拉住李治的手说：“殿下，赶紧去给安澜殿下写信，把这件事敲死了，您就写云侯已经同意邕州和晋阳互开低税制，没有了税务的门槛，货物会便宜一大截，咱们晋阳没有什么好东西运到邕州，但是邕州的好东西却可以源源不断的运到晋阳，咱们本来就收不到什么税，有了低税率这个好处，晋阳马上就会成为西北之地南方货物的转运地，一进一出，嘿嘿，大便宜啊，比您要钱好的太多了。”


李治盘算一下顿时就开了窍，抬头对张谏之说：“我在信里不提云侯，只称呼姐夫，你说我姐会不会更高兴一点？”


“这是一定的，您今日在朝堂上为侯君集求了情，翼国公，卢国公，琅琊公他们一定很感激您，这三家也是大金主，不可放过，您现在年纪小，要点好处谁都不会说您，过几年这法子就不能奏效了，咱们必须趁着年纪小，抓紧要钱。”


李治是快乐的，云烨就很痛苦了，进了演武殿，李二就把一把马槊扔了过来，严松已经躺在地上了，李二一手执盾，一手抓着一把连枷，链子尽头的锤子足有拳头大，只要看看严松凹陷下去的盔甲，就知道李二下手有多狠了，如今李二摇晃着连枷恶狠狠地从盾牌上面的缝隙里盯着云烨看。


云烨抱着马槊躲在兵器架子后面，说什么都不出来。李二大怒道：“你们今日都是跑来为侯君集求情的，朕如了你们的意，现在让朕揍你几下泄气。”


“不行，我不是您的对手，您要是万一失手，一锤子把我砸死怎么办，侯君集的事情不算，他是您当年的兄弟，把他处置的越狠，您就越难过，我只不过欠侯君集人情，可不欠他人命，没必要把自己的性命填上。”


往日的兄弟这句话戳中了李二的要害，他长叹一声抛掉手里盾牌和连枷，脱掉了铠甲，穿着中衣站在殿门外看着菜市口的方向，那里远远的传来三声鼓响，午时三刻已到，侯君集这时候也该命丧黄泉了吧。


“为什么？”李二没头没脑的问了云烨一句。


“还能是为什么，功勋，官位不断地增长，与之相匹配的修养和道德却没有跟上，出现这种情形是必然的，事情虽然遗憾，但是与陛下的仁德无伤，他自寻死路，谁能救得了他，大唐将门也只打算安顿好他的妻儿，没人想着救他出来，千余名将士的死伤，总要有个交代，要是造反都能保住命，大家干脆都去造反算了，不管是从国法看，还是从人情看，侯君集都必须死，他要是不死才是国之大害。”


李二点点头表示认可云烨的这番话，嘿的一拳砸在门框上又问云烨：“朕现在心烦意乱，怎样才能平息？”


云烨废了半天劲才把铠甲脱掉，对李二说：“陛下不如大醉一场，就当是祭奠故友了，据微臣的经验，如果再能配上相应的美食，心情一定会好起来。”


“那样也好，朕现在没心情处理政务，看你做菜吧。”


皇帝到了御膳房，厨子差点吓死，不过看到云烨之后就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李二一样样的看厨房里的材料，指着一条巨大的胖头鱼对云烨说：“看到这个大头就来气，就它了。”


这就是要吃剁椒鱼头了，这条鱼也够倒霉的，虽然和侯君集长得一点都不像，李二却迁怒与它，二十几斤的鱼没事干长那么一个大脑袋做什么。


剁椒鱼头做起来很简单，云烨特意让厨子把鱼收拾干净之后，连着半截鱼身子，剁下来，再分成两半，拿料酒，盐，花椒腌制，自己躲得远远地，让胖厨子尽量的把泡制的红辣椒剁成碎末，再把姜切成丝。


其实需要云烨动手的地方不多，看到鱼头被放进了蒸锅，云烨偷偷的看李二一眼，皇帝失落起来和常人无异，重新活过来的严松一瘸一拐的跟在不停踱步李二身后，梧桐树夏天看起来非常的漂亮，深秋看梧桐就没有多少诗意了，大片的叶子哗哗的往下落，不一会脚底下就落了厚厚一层，配合着李二紧锁的眉头，就显得格外的凄凉。


李二是自负的，自负到了不愿意狡兔死走狗烹的地步了，和那些臣子相比他的年纪占据了很大的优势，他相信在他的有生之年，定能牢牢的控制住那些骄兵悍将的野心，可是他小看了侯君集膨胀的欲望，一路没有任何阻碍的到了吏部尚书，陈国公的位置上，再进一步已经没有了可能，说不定侯君集自己都认为只有造反这一条道路了。


李二来到蒸锅跟前看着大锅往外冒着白气，拿手试探一下，对云烨说：“你们打算怎么安排侯杰三人？”


李二已经清醒过来了，现在开始考虑事情的后续发展，比如侯杰会报仇之类的隐忧。


“他们想上岸恐怕可能性不大了，萧炎，裴仲，韩德的家人都不会放过他们，这已经是私仇了，妇孺会被微臣安排在蒙家寨子，那里是一个女人的世界，一切事情都是长老和女人说了算，妇人去了那里，不会遭罪，也不会被人看不起，最重要那里是世外桃源，避世生活还是不错的，侯家毕竟是被唐律发配到岭南的，富贵生活就不要想了，以后耕读传家也就是了，侯杰他们将会终生在海上飘荡，否则一千多名将士的阴魂不安。”


这样安排不是云烨心血来潮的时候说的，是将门在和萧家，裴家，韩家，取得谅解之后达成的协议，否则今日三家人就会哭殿，云烨把这些事情一点都没有隐瞒的告诉了李二。


李二点点头，他也比较满意这样的安排，仇恨这东西远比其他的情感来的更加的猛烈，如果将门不和那几家人达成协议，今天绝对没有这样的结果。


云烨揭开蒸锅，一个巨大的盘子里装着那只鱼头，红艳艳的看起来很不错，李二以为熟了，打算尝尝，却看见云烨端着一大锅烧熟的茶油泼在了鱼头上，一股浓香顿时就腾空而起，辣椒的鲜香立刻就被这一锅热油勾了出来。


李二在前面走，云烨和严松抬着大盘子跟在后面，来到一座静室，李二就让云烨和严松出去，关上门，从角落里拿出一坛子酒，先往地上倒了一些，然后就大大的喝了一口，开始和侯君集的阴魂对话。


严松把云烨领的远远地，来到一棵大树下拱拱手说：“陛下心结难解，严松一介粗人没有云侯的灵动心思，更没有这一手易牙的好本事，陛下现在平静下来了，严松谢过。”


云烨笑笑不答话，只是很奇怪长孙去了那里，今天一天都没见到她的人，按理说这时候陪着李二的该是长孙才对，但是皇家的禁忌太多自己不好打听，辞别了严松就打算回家，侯君集的丧礼自己无论如何也该去一趟。


李承乾出现在宫门口，看样子就是在等云烨，他的肩膀上栓了一小块麻布，这是在给侯君集戴孝，眼睛红红的，样子憔悴。


“不关你的事，侯君集野心勃勃，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你的那柱香我会去帮你上，你现在该找的人是你父皇，不是造反的岳父，大事小情你应该能分得清。”


说完话也不等李承乾多说，就匆匆出了皇宫，侯家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妥当了，李承乾加进来没有半点的好处。

第十七卷 蛰伏 第五十九节 后路


侯君集的府邸已经被封了，灵位只好摆在侯府外面，侯杰重孝在身伏在父亲的灵位前嚎啕大哭，侯夫人反而比较镇定，规规矩矩的答谢每一位过来祭拜的老将。


程咬金远远地见云烨走过来把他拉到一边小声地问：“陛下不至于反悔吧？”


“不会，此事就此了解，陛下把自己关在静室里估计也在祭奠侯叔叔，娘娘不在，不知道去哪了，陛下差点拿连枷砸我，要不是小侄机灵，腿会被打折。”


程咬金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带着云烨来到侯君集灵前，等云烨上完香之后，一把就将痛哭的侯杰拽起来大声喝道：“闭嘴！你爹死了，有人么好哭的，现在该考虑你娘和弟妹们以后的日子，照顾好他们，才是你最大的孝心！”


见侯杰止住了哭泣，侯夫人也走了过来，云烨冷冰冰的对侯杰说：“书院教了你这么些年，照顾好母亲弟妹的能力你该有吧？”


侯杰咬着牙说：“有！此仇……”刚说了两个字，就被母亲一记大嘴巴子把后面的话打的咽了下去，就听侯夫人一字一句的对侯杰说：“你爹的死怨不得任何人，是自作孽，不可活，从今往后我再听到半个报仇的字，为娘就立刻自杀，把你弟弟妹妹也带走，这样你就能毫无牵挂的去报仇了，如果你不想为娘死，也不想弟妹死，就把耳朵伸长了，把小烨说的每一个字都给我听进去。”


云烨把跪倒在地侯杰又拎了起来小声的说：“知不知道，为了救你，将门损失了一成的军械，知不知道，为了救你，萧家，韩家，裴家从将门索走了多少好处？知不知道，为了救你，我刚才差点被陛下拿连枷打死？”


侯杰哭着说：“那你们救我做什么，让我随我爹一起死了算了，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就为了救我这样一个没用的废人，不值啊，你让侯家以后拿什么还啊！”


“谁要你还了，我等将门同气连枝，相辅相成，缺少了一家都不成，你给我听仔细了，把小烨说的话记到心里，你去了岭南不是让你混吃等死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做，不但是你，还有侯英和小虎，陆续还有一些其他的将门子弟加进来，你不是窝囊废你有大用。”


老秦吩咐完就用身子挡住别人的视线，把场地留给了云烨和侯杰。


“你去岭南之后，叔母弟妹自然有人照看用不着你操心，有人会带着你和小英上船，送你们去一个叫做爪哇的地方，那里还有我留下来的一些人，你要做的就是带着这些人在那里打出一片地盘来，建立城池，以后还会有一些人陆续的过去，你记住了，你待的地方是我们将门最后的栖身地，朝堂上的风波越来越险恶了，以后说不定我们都会去那里。


现在好好地收敛了叔父，头七过后立即启程，南洋之上有你施展才能的地方，往事如过眼烟云，大丈夫从头再来便是。”


侯杰惊讶地合不拢嘴，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去替将门经营退路。


“奇怪什么，狡兔三窟，你爹倒霉就倒霉在没有准备好，我们不想反叛，可我们也不能束手就擒不是，经营海外合理合法合情，谁都说不出个不是来，干不干？”


侯杰点点头，侯夫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只要侯杰不去找皇帝复仇就行，至于上战场，她早就习惯了，这是将门的宿命。


有了目标，侯杰就变得安稳了许多，跪在灵位一侧，和母亲一起拜谢前来吊孝的人，他们家现在还是罪人，所以来的人并不多，云烨和老秦等人也不宜多留，处理完事情之后也就各自告退了。


夜色冥冥，长街安静之极，只有灵堂里的两只白烛，闪烁着明灭的火光，一阵大风吹过，蜡烛就熄灭了，侯杰再一次起身重新点亮了蜡烛，秋风瑟瑟，这样的动作已经重复了好多遍，侯杰却没有一丝的厌烦，他将来要经历的风浪，可不是什么瑟瑟的秋风……


辛月被训斥了一顿，回到家里发脾气，河滩里那么多的贵妇，长孙就揪住她一顿训斥。


“夫君，你看妾身像是人头猪脑么？咱家的地被收走，只能种一些不值钱的杂树，娘娘一点道理也不讲，河滩里的贵妇人那么多，干嘛就说妾身一个人嘛！”


“不找你找谁，娘娘看着顺手的就你一个，做娃样子的人不拿最近亲的人下手还能拿谁？你这才挨了一顿，你夫君我已经挨了十几年的臭骂了。”


怪不得见不到长孙，原来她去了河滩，勋贵们用妇人对抗官家，皇帝就让皇后出面来收拾这些唯利是图的贵妇，不用去现场，云烨就知道，长孙这只金凤凰驾临河滩，那些鸟雀一样的贵妇立马就会老实，然后浑身冒着金光的长孙再把辛月拎出来一顿臭批，那些草鸡一样的贵妇唯一的出路就是鸟兽散。


“您是没看见，那个县官鼻孔都要伸到天上去了，娘娘刚走，他就下令重新丈量土地，给咱家补了二十亩荒滩地，上面都有盐碱子，气死妾身了。”


“这不对啊，咱家的河滩地不是足足八十亩么？怎么就只给补二十亩？其余的六十亩哪里去了？这也太欺负人了。”


辛月有些难堪的说：“以前是二十亩，后来的六十亩是咱家自己平整出来的。”


这么说云烨就明白了，自己家占了河滩地六十亩，原来是占便宜没占上，被人打回了原型，怪不得辛月会如此的生气。


清早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实在是不愿意起床，深秋的寒雨比下雪都冷，这样湿漉漉的鬼天气没人愿意出门，云烨咕哝一声把那日暮抱得更紧了一些，她的身子不但软滑，最重要的是非常的暖和，打算酝酿一下精神再好好地睡一觉，回到长安就没有消停过，需要好好地休息，阴雨连天的日子，睡觉是最好的选择。


刚刚迷糊着，云暮就闯了进来，把一只湿乎乎的兔子放进被窝里，那日暮惨叫一声坐了起来，手忙脚乱的从被子里捞出一只兔子，大吼着问云暮为什么要这样？


看到闺女委屈的样子，云烨可不忍心，把闺女包进自己的被子里温言问怎么回事，七八岁的孩子正是鸡嫌狗不爱的时候，淘气一些没什么问题。


“旺财把兔子咬伤了。”闺女抽噎着回答，云烨从那日暮手里拿过兔子晃一下，发现兔子根本就不是被咬伤了，而是被咬死了，兔子头都能转一圈。


“爹爹，咱们去找孙公公求他把兔子治好好不好？”看着马上就要哭泣的闺女，云烨叹口气，这时候该找的是阎王，而不是老孙。


“闺女啊，这只兔子已经被咬死了，不如爹爹起身，把这只兔子红烧了给你吃好不好，爹爹红烧的兔子可好吃了。爆炒了吃其实也很好，你到底想要红烧还是爆炒？”


云暮有点犹豫，她知道爹爹烧的兔子很好吃，可是自己刚才只想着救兔子，而不是吃掉兔子，为什么现在变成了在爆炒和红烧之间选一个答案。


云烨和云暮说话的时候那日暮从来都不插嘴，撅着嘴巴气哼哼的穿衣服，等到父女俩达成红烧兔子的协议之后，她已经穿好了衣服。


云烨抱着云暮在头顶飞了一圈之后，父女俩就决定把那只兔子扒皮洗干净之后，由云暮打下手，一起做一道香喷喷的红烧兔肉给奶奶送过去。


看着蹦蹦哒哒跑出的云暮，云烨心中就充满了幸福，多好的孩子啊，知道孝敬奶奶了。穿好了衣服，在这个能拧出水来的早晨，云烨和闺女一起给兔子剥皮。


云寿捧着一卷书走了过来，见到父亲在剥兔子皮，就守在一边看，把兔子环切了一刀之后，云烨扯着一片皮子，撕拉一声就剥下来一张完整的兔皮，云寿，云暮大声的叫好，铃铛掩着眼睛把两个孩子拖走去洗漱，她认为小孩子就不该看这些。


吃饭的时候面前就多了一盘兔子肉，云暮先把兔子肉给奶奶，奶奶没吃，亲了一口孙女说，有这个心，奶奶就已经饱饱的了。反正兔子肉转了一圈就回到了云暮的面前，可怜的云寿在母亲的勒令下，正在禁肉，咬着菜包子委屈的看着母亲，结果辛月装作没看见，在他的饭盘里又加了一大筷子青菜，她认为云寿太胖就是因为只吃肉不吃菜的缘故。


云暮很有眼色，见哥哥已经要暴走的时候，把兔子腿放在哥哥的饭盘里，辛月刚要说，被云烨瞪了一眼，只好怏怏的吃饭。


云寿把兔子腿拿起来闻闻，伤心的放进弟弟云欢的盘子里，自己狠狠地吃了一大口青菜，又把包子胡乱塞进嘴里，用稀粥冲了下去，放下碗筷，就出去了。


等到孩子们都走了，辛月立刻说：“我小心眼，我弄错了，寿儿是个有毅力的好孩子，我不该强迫他做事。”


云烨恨恨的拿手帕擦了一下嘴，背着手也出了家门。

第十七卷 蛰伏 第六十节 智慧之城


“礼法是治理国家，稳定人民，使人民有秩序，使后代获得利益的东西，当别人违反礼法的时候，就要惩罚他，一旦他认罪了，就要宽恕他，估计自己的德行处理他，计算自己的能力安置他，挑选有利的时机采取行动，不给后人添麻烦，这就是礼法的精粹所在。


云寿，你今日可曾谨守礼法？”


离石不急不缓的声音从书房里传出来，他是云寿的礼教老师，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会来家中给云寿上课，主讲的就是礼法，事实上云烨自己都不知道礼法的内容有哪些，如今站在窗外听，却也得到了一些收获，礼法就是封建王朝不可动摇的基础。


不过从云寿的反应来看，他并不排斥，这个孩子的骨子里带着一种骄傲，这是辛月带给他的，因为从小他的母亲就告诉他，自家的祖师爷爷是神仙，母亲亲眼见过会发光，会奏乐的神器哦，这件事只能埋在心里，对谁都不能说，你爹爹就是神仙亲自教出来的，所以才那么聪明，小小年纪就封侯了，还是传命侯，许先生敬宗熬了快一辈子都没有捞到爵位的毛，土豆，玉米其实都是咱家的，爹爹是不忍心看庄户们饿肚子，才大发慈悲的献了出来，现在全天下的庄户都欠着咱家的人情。


用这样的理念没把孩子教坏，云烨认为纯粹是自己的这一半基因在发挥作用，人这一辈子啊，少年时创业，中年时教子，老年时纳福，这是必走的一条路，错过任何一环，人生必然会有缺憾，每个时间段，都必须有侧重点。


十三年的艰苦征战，已经为云家打下了厚厚的基础，现在终于到了教子的时候，大唐依然是一个早夭的社会，三十岁称老夫，五十岁称为高寿，七十岁就已经可以为所欲为，听许敬宗说，强奸都不犯法，他准备努力活到七十岁以后就无恶不作。


这不是开玩笑，长安县就是这么判案子的，这是什么逻辑，什么叫七十岁精枯血竭无力施为，隔壁院子的无舌八十六岁了，还能拧断床单，能开四石的硬弓，自己这种身强力壮的青年人，一二十个转眼间就被杀了。


不过啊，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大唐人短寿的事实，玉山书院做的人口调查说明，最富庶的云家庄子庄户们的平均寿命，只有五十一岁。


要注意啊，庄子里住着两个以医术著称的神人，孙老神仙没事就给遇到的老人家摸摸脉，更不要说云家庄子的食物丰沛无比，居住环境也不是别处能比的。


偏远的州县庄户们的寿命说起来就让人伤心了，大唐富裕了五六年了，庄户们的平均寿命只有可怜的三十二岁。


主要是孩子的夭折率高的吓人，不卫生的接生方式，已经成为了幼儿和母亲最大的死亡原因，云烨之所以知道这么多的数据，是因为从书院出去的学生当了官之后都有统计数据的习惯，六部的官员不认可数据，但是书院认可，只要是被六部打回去的数据折子，焚烧前都会被那里的官员清理出来，交到书院，再由书院安排勤工俭学的学生整理成册，五六年下来，从这些数据里已经能清晰地看到每一个州县的综合实力。


商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敏锐的人，何邵只要回到长安，就会一头钻进数据资料室，在里面废寝忘食的攻读，不厌其烦的书院管事想用收费来阻止何邵的袭扰，没想到何邵立刻就拍出十枚金币，放在桌子上，并且声称如果不够马上就让管家给送过来。


刚刚回到书院充任院判的许敬宗自然不会见钱不要，让管家拿那就太过份了，但是每看一次十枚金币的价钱从此就被确定了下来，现在想看数据的可不止何邵一个人，只要是大一些的商家，都会派遣最聪明的掌柜来对比调阅这些数据。对于十枚金币的事情问都不问，这让许敬宗后悔了很多天。


直到有一天，房玄龄出现在资料室门口，狗眼看人低的管事，把收费的牌子往桌子上一拍，书院从来没有免费供应资料的习惯，宰相也不行。


房玄龄咬着牙掏了十枚金币之后进入资料室，被十几排巨大的木架子惊呆了，从木架子上订立的号牌来看，大唐十四道，三百余军州，在目录名册中的竟然有一百七十三州，大部分都是富裕的州县，关中的名录最多，一个州都不差。


他匆匆的记录下来关内道最偏僻的胜州数据，回到中书省让疍吏昼夜比对，最后得到的结果竟然是丝毫不差，书院的记录要比中书的文书详细的太多了。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连下三道文书，希望玉山书院能够把这些数据交由中书统管，却无一例外的被退了回来，书院说，这事需要陛下点头，玉山书院前面还有两个抬头字，名曰皇家！玉山书院付出了劳动，成本没有收回来之前不予考虑。


长孙今天来就是要处理这件事，书院不能拿国家机密赚黑心钱，有些记录上面甚至有府兵战力的评估，这就不对了，要是被敌人知道那还了得，知道自己说不动李纲，只好押着云烨前往，三省在书院面前吃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们当垃圾扔掉的东西，书院捡回来变成了宝贝，现在又要要回去，没有足够的诚意可不行。


“娘娘，您押着我没用，我只是小小的院判，和许敬宗一样，上面还有山长，还有院监更还有陛下这位院长，元章先生不同意，弟子也没辙，您该去教训一下三省的笨蛋，白白的把宝贝丢掉，这样的混账事情他们干了又不是一次两次了，出一次错，您出马一回，再这么下去书院干脆对这些事情也不闻不问算了，免得白白受累。”


“闭嘴，我是皇后，不是陛下，三省的事情轮不到我管，我一会去找李纲先生，你必须说好话，务必说服李纲先生把资料室交给中书省。”


长孙在云烨面前还是一副蛮恨不讲理的神态，云烨都习惯了，他发现他和长孙的关系很像辛月和云寿，辛月就是这么对待云寿的，越是反抗，就会招来更加严苛的镇压。


下雨天，阴暗潮湿，李纲先生坐在壁炉边上烤火腿上搭着一条毯子，长孙很有礼貌的问候过李纲的身体之后，就直接提到了资料室的事情。


李纲半眯着眼睛说：“娘娘说的也在理，资料室存在书院也确实有诸多的不便，那些带有军事，还有关防部分的不宜留在书院，娘娘不说交出来也势在必行，但是关于民生部分，书院还有大用，轩仁先生现在已经在着手对比人类社会和野兽集团之间的差别，很需要这些资料，您是读书人，应当知道做学问掺不得半分虚假，全部要靠这些数据说话，书院可以允许中书省誊抄一份。”


元章先生见长孙还要说话就笑着劝说道：“娘娘放心，那些关于军事，关防的数据，书院从未对外开放过，书院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想逼着三省懂得从看数据，知道使用数据，以前逼着他们学，效果不好，现在必须让他们求着学才能有所触动。


书院从未想过把这些数据据为己有，这些都是大唐官吏的心血，必然要交给三省的，只是时间不是现在就是了，他们如果学不会辨认哪些东西有用，哪些东西没用，这样的事情总会发生的，天寒地冻的，娘娘何不饮杯茶，驱驱寒气也好。”


长孙听了元章的话，哑然失笑，既然书院只是暂时为难一下三省，自己又何必操心。接过元章递过来的姜茶，啜了一口，看着窗外的雨丝感慨地说：“当年开办玉山书院，只不过是陛下一时心血来潮而已，谁能想到十年时间，他已经变成了大唐的脊梁。


如今更是到了三省都需要俯首的地步，文纪先生可还记得云烨当初画的那一幅图画，本宫当时看到那幅图画的时候以为是痴人说梦，没想到十年时间弹指而过，那幅图的大部分竟然已经实现，再有十年时间，这里就会变成一座恢弘的城池，呵呵，学问之城，智慧之城，就是不知道那个名字更加贴切些。”


李纲睁开眼睛大笑着说：“不管是学问之城，还是智慧之城，它必将是光耀千古的，贞观这个年号也必将因为它的存在而被万世称颂，有贞观，才会有智慧之城，这是前提，老夫等人不过是这座城池的一块砖石而已，这座城必将是陛下的荣耀，也是娘娘的荣耀，更是大唐的荣耀。”


姜还是老的辣，这马屁拍的到位，国家，皇帝，皇后的马屁都拍遍了，老家伙前些日子还在鄙视云烨的价值观，转眼间自己就成了这副德行，活的够老，果然可以百无禁忌啊。你看把长孙欢喜的，眼睛里都射出了憧憬的光芒。


得！长孙今天想要资料室的愿望绝对会落空，因为百十个学生，正在资料室里快速的誊抄，李纲，元章说的好听，其实就是想给那些学生多留点誊抄的时间，书院把自己的学生都教育不过来呢，谁有工夫教育三省。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一节 白石宫主


寒辙躺在血泊里哀叹自己的运气，真是差到极点了，云烨蹲在即将爆发的火山口上都能安然无恙的逃过灾难，自己不过是弄了十一条蛇去咬人，在即将成功的时候都会失败，蛇的脑袋都被斩了下来，自己也被老家伙打折了至少三根肋骨，吐血吐得要死。


老家伙眼中满是讥诮的神色，两只枯瘦的手搭在椅子背上，整个人显得非常的安静，谁都想不到就在刚才，这个老家伙才把自己的亲儿子的肋骨打折了三根。


寒辙看着地上乱七八糟的蛇脑袋，有些遗憾，如果不是山洞里过于干燥影响了蛇攻击的速度，说不定自己就成功了，半死不活的老家伙到现在还有这样的身手，出乎了寒辙的意外，自己明明已经在大声的咆哮了，应该把毒蛇爬行的沙沙声掩盖过去了，怎么还能被发现？


“白玉京的蛊惑之力果然强大，兵不血刃的就让我们自相残杀，你和宾媚人相处了一两年的光景，整个人都变了，沾染了过多的世俗气，殊不知这就是宾媚人的可怕之处，他们顶着别人的面皮在人世间行走，有鬼王的手段，也有龙的变化，更有圣人的心思，当初让你不要和宾媚人接触过多你不听，现在悔之晚矣。”


寒辙哪里肯信这些鬼话，他自问智慧不差，和云烨相处两年，也仔细观察了两年，云烨的智慧，云烨的愚蠢，云烨的爱欲，云烨的憎恶他看的清清楚楚，这些做不了假，两年的朝夕相处如果还发现不了云烨戴着面具，他认为自己可以去死了。


“你送回来的玉牌拓印我看了，确实是真实的，你说云烨把玉牌交给你把玩了一个月？圣人手段啊，他知晓你发现不了那些秘密，才给你看的，寒辙，想想宾媚人的做派，聪明人是他，笨蛋也是他，为歌妓掀翻豪族的是他，在高丽屠城的也是他，如此多变的性格，已经说明他就是宾媚人，你依然落入彀中不知自拔，白石宫难道注定不是白玉京的对手？”


想起云烨的所作所为，寒辙就感叹，这个王八蛋干嘛非要是一个如此复杂的人，简单一点不好么，人前一个样子，人后又是一个样子，害的自己现在自己想要辩驳都不知从哪里下手，孙思邈的秘药不是从不失手么？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起作用？


骷髅一样的老家伙终于站了起来，桀桀的笑着走到寒辙的面前蹲下身子伸手从他的嘴角部位蘸了一些鲜血，放进嘴里含着，似乎非常的享受。


“年轻人的血液味道就是鲜美，尤其是你的，总能让我的心燃烧起来，嘿嘿，舍不得杀你取血啊，虽然我已经老得快要死了，还是不能杀了你，除非你和你妹妹能生下孩子，只有这样，我才能结束你的痛苦，你以为让庞准把你妹妹藏起来我就找不到？”


说完就在寒辙身边的把手上拉了一把，一个铁笼子就从滑了过来，五短身材，奇丑无比的庞准，蛤蟆一样的趴在笼子底部，他背上的皮已经不见了，血肉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鲜红色，庞准的神志是清醒的，他甚至感觉不到疼痛，见到血泊里的寒辙低声说：“少主，我什么都没说，我想自杀，可是没办法，我撑不了多久了。”


寒辙没看庞准，而是若有所思的看着老头子枯瘦赤裸的脚，抬头对老头子说：“我从孙思邈那里弄来的药其实已经起效果了对不对？”


老头子笑着点点头：“是的，只是被我压制在下肢了，凡人也能有这样霸道的药物是我没想到的，大概也是出自白玉京吧？”


寒辙摇摇头肯定的说：“和白玉京无关，这是一个普通的老道自己研制出来的药物，他想用这种药物来达到麻醉人的地步，这样他就能在人的身上动刀子，剜掉有病的器脏，非常的神奇，在岭南的时候我给他搭过几次下手，很不错的一个老道。”


他回答完老头子的话，又对铁笼子里的庞准说：“小准，你再忍忍，一炷香之后我就能把你从铁笼子里弄出来，用清水给你洗伤口，把那些痒痒药都给你洗干净。”


老头子拍拍寒辙的脸，指指自己，意思是没有他的同意庞准死定了，他认为寒辙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出现了幻觉。


“你知道我最羡慕云烨哪一点么？就是他过人的运气，我自己因为血脉的关系被上苍诅咒，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这辈子没什么好运气，现在看来，我终于开始走运了，我现在非常的肯定，只要杀了你，我的运气会越来越好。”


老头子担心寒辙死掉，双手摸着他骨折的地方，小心的给他接好了骨头，并且给寒辙弄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手法温柔，就像慈父照顾自己的婴孩一般。


庞准的眼珠子乱转也发现了对自己有利的一方面，高兴地问寒辙：“你找来的毒蛇够不够毒？要是不够毒，咱们还是死路一条。”


“非常的毒，我试验过，一条蛇的毒液足够毒死四五十个人，我还拿一头大牯牛做过实验，挺了一柱香的功夫就死透了。”


老头子猛地站起来，低头看自己的双腿，脚踝上赫然挂着一只毒蛇的头，他非常的肯定自己把毒蛇都斩死了，为何会如此？撕开自己的裤腿，整条腿已经肿起来了，大叫一声，一道白光闪过，那条被毒蛇咬过的腿就从根部断开，很可惜喷出来的血液依然是带着青灰色，毒气已经蔓延到了身上。


寒辙笑眯眯的对庞准说：“我发现云烨说的话一般都很有道理，他说毒蛇的头被砍下来以后，半个时辰甚至更久还能咬人，我当时还以为他是在胡说，现在验证了，确实如此。”


“那你快点恢复，我的药劲过了会非常的痒。恐怕熬不住，到时候他问什么我都会说的。”庞准也很开心，尤其是看到老头子砍掉了腿，飙出来的血还是毒血之后就更加的开心。


“老夫现在就杀了你们。”老头子僵尸一样的用独腿跳了过来，一点点的逼近寒辙。


“别装了，白石宫的传承比你的命重要，你现在只有我这么一条根，不传给我，传给谁？赶紧啊，有什么该交代的秘密趁早说出来，要不然白石宫的传承就不完整了。”


老头子手里的软剑当啷一声掉了下来，整个人倒在了寒辙的身边用哀求的语气说：“早点和你妹子成亲，早点诞下子孙，白石宫的云床底下有一个玉牌，还有几本记载，好好修炼，你总会成仙的，白玉京已经走到我们前面去了，你要小心宾媚人，不可靠近。”


寒辙皱着眉头说：“我不会和匙儿成亲的，更不会和她有孩子，我拿到玉牌之后就会去找云烨一块参详，如果成仙的条件是和匙儿成亲，去他妈的成仙吧，老头，你还有什么话说没有，没有的话就早点去死！”


老头子低低的哼了一声，就把脑袋垂在地上，光秃秃的脑壳上布满了老人斑，只是没了往日的生气，两道长长的寿眉散乱的贴在地面上，被洞口吹过来的微风轻轻拂动。


等了一会寒辙发现老头子不说话，拿手试探着推一下，见老头子没反应，又把老头的身体反过来，才发现他已经死了，不是被毒死的，是被活活的气死的，两只眼睛瞪得非常大，眼角还有俩缕血泪留下来，血是非常纯正的殷红色……


寒辙挣扎着站起来，在庞准药劲过后野兽般的嘶吼声里，捡起那把软剑，先把老头子的人头切下来，然后是剩下的手脚，再把尸体彻底剖开，这才长长的送了一口气，从旁边的水缸里舀了一大瓢水浇在庞准殷红的肌肉上，一连浇了十几瓢庞准的嘶吼声才慢慢地低了下来，刚刚舒坦一些的庞准就努力的把头转向寒辙身后，他要看看老头子到底死了没有。


“小辙，你把他的脑壳没有砸碎啊，这都是后患，赶紧的去砸碎，身体切得再碎一些，倒上油烧掉，别管我，我挺得住，小辙，我刚刚看到点希望，不想被毁掉，快去啊！”庞准疯了一样的拿手拍着铁笼子，不断地催促寒辙。


一个山一样的汉子走了过来，趴在寒辙面前流着口水傻笑，寒辙掏出手帕给他擦了嘴，没好气的把那张大脸推开，自己靠着铁笼子坐下来。


“憨奴，好憨奴，你去把那个肉球拍碎，对，就是这样，用力，很好啊，别的也拍碎，用你腰里的锤子砸。”庞准不断地诱惑着憨奴，眼看着憨奴一点点的把老头子的尸体砸成肉酱，这才无力的把头垂下来，嘿嘿的笑了起来。


“小准，我都不知道该叫你二叔，还是该叫你二哥！以后咱们的日子怎么过啊。”寒辙闭上眼睛把头靠在铁笼子上无力地问庞准。


“二叔，以后就叫我二叔，不许提二哥这两个字，你去找云烨问问，咱们的血脉还有没有办法传承？你二叔我十二年生了四个憨奴，小辙，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这样啊……去问问云烨，他说不定有办法，伤好了就去问。”


庞准哭的撕心裂肺，寒辙双目无神的看着山洞的顶部，忽然大声的吩咐道：“点灯，把所有能点的灯都点上！”


新任的白石宫宫主终于发出了自己的第一个命令。小洞里那些隐隐绰绰的身影就快速的散开，不一会，山洞里就亮的和白昼一样。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节 两个穷鬼


寒辙愤怒的快要炸开了，庞准却笑眯眯的在一边喝茶，自从三天前把老头子弄死之后，庞准就一直是这副样子，笑眯眯的吃饭，笑眯眯的喝水，笑眯眯的睡觉，就连发火也是笑眯眯的，在他的认为，只要老头子死了，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事能让自己哭。


白石宫很大，大到了让寒辙愤怒的地步，光是山谷里就有一千六百名仆役，而主人只有自己和匙儿，再加上庞准三个人。


“你是说一年赚的钱粮我们四个人就要花掉八成，剩下的才是憨奴和这些仆人的？我不记得我花过很多钱，匙儿这几年在书院，也没有什么花销，你就算是娶了十个老婆也花不完这么多的钱吧？”


庞准笑眯眯地说：“我们三个基本上不花钱，钱都被死老头花了，一贴寒食散就价值万金，老家伙一天要用一贴，细谷粮是什么东西我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但是每年用度的一半都花在这上面了，不过啊，我们有很多的朱砂，死老头一直在囤积朱砂，还都是最上品的，我去仓库看了，堆积如山。”


寒辙接手白石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点亮所有的灯火，第二件事就是允许仆役们离开山洞去山谷里转转，结果不太好，一百多个人的眼睛立刻就被猛烈地阳光刺的红肿流泪，什么都看不见了，饱餐了一顿的后果也很严重，撑死了两个人。把憨奴身上的铁链子去掉之后，蹭痒痒的憨奴一不小心把仆役又给弄死了七八个。


以前在南洋看到云烨指挥上万人也井井有条的，为什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没有发出一条不死人的命令，已经够狼狈的了，庞准还把账本送了过来，一句话，没钱了。


“以前的时候我们没吃的了，是怎么解决的？”寒辙想借用一下以前的办法。


“很简单啊，派憨奴去抢啊，这里是高原，山下的牧草非常的茂盛，总有牧民到这里来放牧，把牧民杀掉，牛羊弄回来就成，吐蕃人很傻，一年接一年的杀，总有人来送死，都是自愿的，苯教的上师告诉他们那些不见了的人是被神仙接到天国去了。”


这样下去不行，寒辙很肯定，寄居在别人身上吸血一定行不通的，云烨当初和他说起过关于神秘宗教的起源，想要万世长存，就必须自立，不能加重别人的负担，只有不断的给你人好处和心灵上的安慰才会是好宗教，白石宫在汉藏交界的地方，想要加深自己的影响就必须让所有人喜欢才行，这个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非常的难。


“二叔，你不是一直在大河做生意么？到底经营的是什么生意？”


“你最好别问，我不想说，以后绝对不会再碰，你只要知道那是人世间最恶毒的生意就好，做这样的生意我还能生出四个憨奴，已经是上天垂怜了。”


“把朱砂都装上，我去一趟长安，家里的粮食省着点吃，没吃的了，就让憨奴去抢，但是人我们不杀了，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事情，好像哪里不对，你们好好地看家，我会带着大批的粮食回来，神奴也不要再启用了，只要启用了神奴总有数不尽的手尾要收拾，惹得大唐皇帝找麻烦就不好了。”


在过去的两年里寒辙总算是对大唐皇帝掌握的力量有了一个真实的认知，白石宫不暴露则罢，一旦暴露就会立刻被摧毁，李姓皇帝是有这个能力的。


虽然白石宫马上就要饿肚子，但是所有的人却非常的愉快，有的时候，人的要求低的可怜，他们现在的要求不过是能晒晒太阳就好。


白石宫是一个艳阳天，长安依然是秋雨绵绵，这场雨停止之后，冬天就要降临了，熊猫们占据了书院的干草棚子，虽然非常的饥饿，却没有一只熊猫想到雨地里去吃竹子，它们都在等着钟声敲响，只要钟声响起就会有吃的了，几只幼小的熊猫发出小猫一样的叫声，不断地往大熊猫怀里钻，虽然断奶很久了，它们依然有这样的期望。


李治的肚子也在咕噜噜的响，今早起来的晚了一些，想去吃早饭，却担心那位戴着铁面具的先生，所以饿到了现在，那就是一位不会笑的人，随从的学生都走了，他依然在固执的研究狼群，研究蜂巢，甚至会去研究蚂蚁。今天的课业就是他主讲的圣王时代，天知道尧舜禹时期的历史他是怎么知道的，尤其是大禹从他父亲的肚子里跳出来的事情，已经成为书院男生的笑谈，寝室之中关于大禹的身世已经有了几十个版本。


“帝尧发现舜是一个贤人，拜访了三次才把帝位禅让给了舜，舜是很不情愿的继承了帝王的位置。


因为共工撞塌不周山，天河倒灌人间成灾，女娲娘娘炼石补天，又去东海砍下了巨鳖的四条腿才勉强支稳了大地，可是支着东南方向的那条腿短了一些，所以大地东南倾。


在说到圣王的时候为什么要说上古的神话呢？我一直认为这里有一个巨大的疑问，圣王时期一直都被认为是最好的时期，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灾难，我认为这里有一种心态在支持这种认知……”


李治透过窗户远远的看到饭堂里的炉灶开始冒起黑烟，只要冒黑烟就说明所有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在压火，挑着大筐的仆役们开始往熊猫待着的地方走，如果不出意外，再有十个呼吸，下课的钟声就要敲响了。


钟声响了起来，先生意犹未尽的放下书本，也不再多说，干脆利落的宣布下课，当学生们恭敬的送走先生之后，轰的一声就炸了锅，忙着往寝室里跑，准备去拿饭盆，少年人似乎永远都处在饥饿状态。


李治拿着饭盆逍遥的往饭堂走，他今日不用去寝室拿这些东西，自从张谏之毕业之后，自己任何事都需要亲力亲为，包括去饭堂打饭。


李治费力的从人群里挤了出来，想在书院里吃到一顿饭非常的不容易，需要有过人的智慧和勇力才成，自己的脚刚才不知道被那个混蛋踩得生疼，混乱的局面之发生在男子窗口这边，女子窗口就显得优雅好多，端着饭盆看对面的莺莺燕燕，是书院男子为数不多的福利。


找了一个桌子坐下，李治猛猛的扒了几口饭，就觉得吃不下去了，自己晋州封地灾情严重的出乎预料，春夏干旱，秋日多雨，居然还夹带着霜冻，这是明显的不让人吃饭啊，自己怎么就摊上了这样的一块封地，十年九旱，剩下的一年还有水灾。


一个脏乎乎的人端着一大盆面条坐到了李治的对面，没办法把这个苦力一样的年轻人和户部侍郎家的公子联系在一起，手上缠着麻布片子，隐隐有血迹渗出来，但是他一点都不在乎，大口大口的吃着自己的面条。


“你垒的是泪山，还是汗山？”李治咽下去一块土豆之后问庞玉海。


“汗山，我发誓不流一滴眼泪的，已经垒了六尺高了，再有一个月就会完成，老子和这座假山扛上了，就当是打磨心智，李治，你小心，书院似乎对我们这些勋贵子弟的心性不太放心，想通过垒假山来磨练我们的心智，以前我不太注意，这次受罚我仔细看了名鉴，垒假山的人中有八成人非富即贵，书院是故意的，我庞玉海虽然从小被娇生惯养，但是该吃的苦都吃过，书院也太小看我等的心智了。”


李治摇摇头说：“我没功夫犯错，晋州就足矣磨练我的心智了，摊到了那样一个封地，我这一辈子估计都要和他扛着干了。”


庞玉海嘿嘿一笑说：“我堂哥当年就在书院里叱咤风云，分派职务的时候去了金州，结果陷在那里出不来，谁都以为他的仕途完蛋了，他硬是咬着牙干出了政绩，现在是礼部员外郎，谁敢小看？


在国朝里面没本事的根本就混不下去，晋州虽然穷困，但是只要你好好治理，一旦成功了，收到的利益不是那些富庶的封地能比拟的。


娘的，原来我也有吃一盆子面条的时候，还没吃饱，我再去弄半盆。”


瞅着倒霉的庞玉海，李治的心情就好了起来，自己对封地的百姓已经竭尽全力了，大哥，三哥，四哥，六哥给的钱财全部变成了粮食，已经沿着驿道让张谏之送到封地去了，现在多想无益，庞玉海说的没错，流汗就是了，流什么泪啊。


庞玉海挤眉弄眼的回来了，嘴上咬着一大块蛋糕，筷子上还插着一块，男生这边今天没蛋糕，只有女生那边天天才有蛋糕吃，庞玉海把插在筷子上的蛋糕抖进了李治的盘子里，吃完嘴上的蛋糕，亲热的搂着李治问：“那边那个脸蛋圆圆的，还有两个酒窝的小姑娘是谁家的？特意让我给你送蛋糕过来，不好意思我吃了一块，蛋糕可以吃，那些女孩子还是少招惹，书院最大的禁令有两条，其一，不许从鹰嘴岩往下跳，其二，不许纠缠女子书院的学生，犯了这两条严惩不殆啊，我垒假山，就不要凑热闹了。”


“滚！那是我妹子。”李治大怒道。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节 李渊笑死了


寒冷的日子里云烨在做什么？答案有些奇怪，因为他在打麻将，已经打了一天一夜了，云烨的上家就是李渊，下家是李泰，坐在对门的是独孤老太太，长孙给李渊在龙首原上修了一座昭阳宫，辉煌大气，一直被李渊当作麻将房来使用的。


四根盘龙柱子把整座大殿烘烤的暖洋洋的，柔软的羊毛地毯，精美的挂毯，袅袅飘香的熏炉和外面的凄风苦雨形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李渊撇着嘴不断地羞辱云烨，刚才就是他打错了一张牌，才让独孤老太太大杀三家的，一天一夜不睡觉，对于老人家来说就是在找死，李渊不在乎，他已经嫌自己命长了，他也确实比历史上多活了六年多。


都说想要活得长，就必须节制，他不管，酒色财气样样都来，习惯性的赤裸着上身，好像不这样，不足以显示自己的豪气，独孤老太是他的小姨子，也不知道两个人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对于李渊赤裸着身子跟自己打麻将没有半点的不适。


“太上皇的豪气哪去了？小子才输了一箱子金币而已，算不得什么事，您虽然输的多些，也不到两箱子，怎么就开始发火了？”


在牌桌上不用理会李渊的身份，这个时候他就是一个赌徒，云烨非常喜欢李渊的这个性格，牌桌上不扔牌，不骂人，打牌还有什么意思。


独孤老太居然妩媚的看了一眼李渊说：“云小子，听说你在岭南可是创下了诺大的家业，太上皇可没有你的那些收益，全靠着晚辈的一点孝敬过活，肉疼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李泰恨得牙根都痒痒，两个白头发的老头老太打情骂俏实在是太恶心了，只想一把拽走云烨把地方留给他们两个去折腾，打情骂俏的硬拉着两个孙子辈的小子算什么。


云烨每年都要和李渊大赌一场，开赌的日子就是李渊的节日，他会精挑细选每年参与赌博的人手，据说他从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准备了，赌具，环境，侍女，气候都要考虑到，可谓周全之极。


今年李泰不幸中奖，被李渊从武德殿的地底下挖出来打麻将，怨念深重，独孤老太作为女选手没想到技艺精湛，如今正在大杀四方中。


牌桌很奇怪，越是骂人骂的凶的就越是输的惨，又一轮战罢，云烨见空的箱子又满了起来，李渊一脚踢开最后一口空箱子暴跳如雷。因为他输光了，所以赌局就要结束了，云烨打算收拾一下桌子上散乱的金币回家睡觉。


却不想李渊哈哈大笑着从地毯缝隙里又摸出一枚金币，招呼大家重新坐好继续开赌，见了鬼了，他竟然靠着那一枚金币居然慢慢的赢回去了，看着李渊幸喜若狂的样子，输钱的独孤老太似乎比他还要高兴，李渊手里拿着一张牌，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却迟迟的不肯打出来，云烨打算催促一下，独孤老太笑着摇摇头说：“让他再高兴一会，太上皇驾崩了。”


云烨触电一般的弹起来，手指在李渊的颈项间抚摸一下，没有摸到脉跳，正要对李渊施行心肺复苏术，却听独孤老太伤感地说：“别忙活了，让他多开心一会，输了整整十五年，也该赢一次了。”


云烨收回了准备把李渊放倒的双手，一屁股坐在厚厚的地毯上，叹了口气就闭目沉思，李泰走了出去给内侍吩咐了一声，顿时一道凄厉的嗓音就划破了秋雨远远地传了出去“太上皇驾崩了！”


不知过了多久，浑身湿漉漉的李二就窜进了昭阳宫，速度虽然很快，但是神色却极为平静，进了殿堂，仔细看看父亲打麻将赢钱的雄姿，取过父亲手里的那张牌一饼，拍在桌子上说：“大三元，糊了！”


虽然李渊的那副牌里一个中发白都没有，李二说是大三元，那就一定是大三元，云烨笑着把金币箱子里的金币全部倒在桌子上朝李渊拱手贺喜道：“您洪福齐天，大三元都能抓到，佩服，佩服，小子输光了，下回再来过。”说完这句话，就转身离开昭阳殿，独孤老太也学着云烨的样子贺喜完李渊，也跟着走了出去。


云烨找了一把伞，给老太太打上，扶着她沿着长长的御道慢慢走，这是李渊答应过的，只要是来和他赌钱的就能走御道。


“云家小子，你把你婆娘休了，再娶老身的孙女如何？两个都给你，不吃亏。”独孤老太看不出半点的伤感，还有心情嫁孙女。


“还是算了吧，小子比较念旧，所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在这凄风苦雨里商讨停妻再娶，实在是不应景，老婆么，还是老点好。”


“臭小子，连老身都敢调戏找死呢，不过啊，你也就是这副性子迎人，蔫不拉几的却处处讨人喜欢，他和你不一样，当年在我姨夫家里，我亲眼看着他连发俩箭射中了孔雀的两只眼睛，那个时候他只有十七岁，少年英姿勃发，最是招女子爱慕，如果招亲的不是窦姐姐，我都想抢过来，臭小子，别笑，姑奶奶我当年也是敢作敢当的奇女子。


老身看着他成亲，他们入洞房的时候，我在洞房里逗留的时间最久，直到窦姐姐嗔怒，我才出去，那一晚，可没有下雨，月亮明晃晃的讨人厌，我躲在花丛里看他们喝交杯酒，然后相拥，这才回了自己的绣楼，一个不小心居然着凉了，烧了整整三天，窦姐姐衣不解带的照顾了我三天，可是见到他，那句姐夫我还是喊不出来。


后来，他就成了皇帝，窦姐姐也去世了，我也嫁了别人，听说他的宠妃很多，所以我从来没有去过他的皇宫，再后来啊，他的儿子成了皇帝，他就成了太上皇，我远远的看过他一眼，人老的不成了样子，我又不情愿接近他。


今年我听说他在找赌钱的牌友，我就加进来了，他非常的高兴，想在我面前表现一下大杀四方的雄姿，谁料想却一直在输钱，知道吗，那枚掉进地毯缝子里的金币是我丢的，小子，感谢你啊，配合着我输钱，让他走的如此愉快，他一生都不愿意在女人面前没面子，现在好了，终于赢回来了一点面子，江山，皇位没了，我对他的依恋或许是他最后的指望，只希望窦姐姐的在天之灵不要埋怨我。”


早就出了宫门，马车就停在旁边，云烨和独孤老太都没有离开的意思，就这样撑着伞云烨静静地听老太太讲古，虽然是一个非常没劲的暗恋故事，云烨却把表情配合的恰到好处，一会惊愕，一会愤怒，一会还有些伤感，老人家嘛，总要让他们有点成就感。


“难道，难道，您和太上皇……”云烨把两只手指头并在一起。


独孤老太难得的脸红了一下，推了云烨一把，还啐了一口，笑骂道：“年纪轻轻还是一位教书匠，怎么满肚子的龌龊，老身喜欢是喜欢，但是绝对不会做丢人事，或许，或许啊他如果不是皇帝，是一个落魄子，或许还有可能，他既然成了皇帝那就万事皆休了。”


雨下的越发的大了，独孤老太的裙角都被淋湿了，雨地里是没法站了，云烨扶着老太上了马车，打着伞准备看她离开，老太掀开车帘子，最后看了一眼昭阳宫，车轮就碾着雨水，沿着石板路离开了。


把伞丢给刘进宝，打了一天一夜的麻将胡茬子都出来了，就着雨水揉搓了一下脸颊，就当是洗脸了，太上皇死了，是国丧，中间规矩多的吓人，等到自己前去祭灵的时候怎么也该是三五天之后的事情，说不定因为自己老爹死了，李二还要多高兴两天，这事谁知道呢。


“你和太上皇打了一天一夜的麻将就没发现他老人家有什么不妥么？”云烨回头就看见长孙气咻咻的冲到自己面前质问。


“没有，太上皇的精神非常的健旺，也非常的开心，临了脸上都带着笑容，陛下还帮着太上皇糊了一把大三元，学生输的干干净净，这就回家去反思。”


长孙叹了口气，把头上的首饰都取了下来，手腕上的镯子也取下来交给了贴身侍女，回过头对云烨小声说：“这样也好，少受些煎熬。”说完就一步步的走向了昭阳宫。


云烨忽然发现，昭阳宫其实非常的荒凉，龙首原上只有这么一座孤零零的宫殿，周围全是荒草，高大些的树木都不见一棵，与其说是宫殿不如说他是一座华丽的坟墓更加确切一些，离群索居的只有幽魂，至少，云烨就看到一个土包子上站着一头喜欢淋雨的孤狼。


这一定是秋雨影响了自己的判断，云烨一遍一遍的这样告诉自己，现在需要回到家中，洗个热水澡，喝点醪糟，然后躲在被子里睡两天，晴天的时候再看昭阳宫的时候感觉一定不一样。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节 不关我事


“人去世四到八个时辰内，神识逐渐离开躯体，此时逝者的感觉宛如老牛剥皮，异常痛苦，一丝轻微的触碰都会令逝者如千刀万剐，生大愤怒，一般在八个时辰之后神识完全离开，此时方可搽试、换衣、化装等，也有少数人十二个时辰之后才会完全离开。


所以独孤老夫人才不允许你触碰太上皇，陛下也不将太上皇身体放倒，这是有大讲究的，老道现在正在等候陛下的召唤，准备前往昭阳宫为太上皇祈福。”


道左相逢袁天罡，两人攀扶着马车窗户交谈，秋雨之中说鬼事倒也应景，说完鬼事拱手相别，一个只想远离死地，一个却趋之若鹜。


云烨觉得自己家也应该办一场大法事，现在一天到晚的总是死人，都和自己有关，非常的晦气，侯君集死的时候没有将星坠于野，李渊死的时候不知道紫微帝星有没有掉下来，隔着厚厚的一层阴云，看不见，这让袁天罡少了很多的本钱和谈资。


一天一夜没睡觉精神健旺的要命，只是四肢酸软，晃晃悠悠的往家赶，一路上碰见了四五十拨戴着重孝的快马，不用说他们是在把太上皇大薨的消息传遍四方，李二必须让全天下人知道，他老爹是自然死亡，不是他弄死的。


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魏征这些重臣都需要去昭阳宫给李二作证，相逢也不过是匆匆一揖就擦身而过，王室宗亲快马疾驰，头上身上胡乱裹着重孝，没人选择坐车，全部都选择骑马，兴冲冲的往昭阳宫疾驰，那层悲伤地面皮底下，不知道是一颗怎样兴奋的心。


人死如灯灭，云家的灯笼却高高的挂起，往日的大红色灯笼，变成了惨白色，屋顶也有一支招魂幡被高高的挑了起来，帝王死，天下缟素！


辛月把打麻将过度的丈夫掺下马车，回到暖和的澡堂子里边试探水温，一边小声的问：“太上皇是怎么死的？夫君您一直在和太上皇赌钱知不知道啊？”


“一说就来气，你夫君我输光了，也不早死，偏偏摸了一手大三元才死的，这让我以后连找回来的机会都没有。”


辛月赶紧捂住云烨的嘴，这样大不敬的话语，要是被御史听到，贬官，夺爵不在话下。云烨推开辛月解着衣服说：“御史能耐再大，也到不了咱家的澡堂子，要是别人问你太上皇是怎么死的，一定记得要说是摸了一手大三元笑死的，没有别的原因。”


辛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估计八卦之火正在熊熊燃烧，李渊这么神奇的帝王的死因怎么也要轰轰烈烈才行，打麻将打死了比死在阴谋诡计之下强多了。


在云烨昏睡的时候，满长安的人都已经知道太上皇死了，官面上说太上皇年高德劭无疾而终，死亡之时面带笑容，无惧无憾。但是大家都比较相信某位消息灵通人士放出来的消息，太上皇在和其他三位巨富豪赌一场之后，眼看就要输的清洁溜溜，依靠地毯缝子里面遗留的一枚金币大杀四方，最后居然摸出麻将中难得一见的天牌大三元，欣喜若狂之下，心脏受不了，一口气没上来就此故世。


官家的解释没人信，死在大三元之下才是长安人所喜闻乐见的，官家也没有出来辟谣，就连史官记录大行皇帝最后事迹的时候，上面写的都是，巨赌，胜之，狂喜，薨！


程夫人不许程咬金再打麻将，他认为有太上皇的前车之鉴，速来喜欢大喜大怒的老程根本就不适合打麻将，如果有一天也是这种下场该如何是好，程咬金不以为然，认为只要能在临死前大杀四方赢得天昏地暗就是笑死了也值，于是，赌风大变，变得豪迈不羁为所欲为，直到被长安麻将圈子拒之门外，方才消停。


太上皇死了，饮宴，歌舞娱乐全都停止，唯有麻将未被禁止，天南地北的诸侯国，属国，羁縻州，各个府县向大行皇帝敬献了自己的最后一次心意，这也是李渊的尊号最后一次出现在文牍上，从此之后，云烨再也没有从邸报，文牍上见过太武皇帝的尊号，三原县的献陵将他的一切功过是非掩埋的干干净净。


“太上皇的陵寝几乎不可能被盗掘，去多少人死多少，方圆一里的流沙巨石墓，除非大唐国除，私人想要盗挖完全不可能，以后大唐帝王的陵寝就该按照这样的格式进行。”


许敬宗作为书院的代表当年参与了献陵的设计，皇帝的陵寝是要事先准备的，已经开挖了七年之久了，万事俱备，就差皇帝的尸体，李渊也正好在陵寝准备妥当的时候笑死了，接手皇帝陵寝的大匠觉得一切都非常的完美。


许敬宗当初被选作陵寝设计人之一的时候专门去问过黄鼠，到底什么样的陵寝才是他最恐怖的噩梦，黄鼠说，最恐怖的当然要数流沙墓，如果流沙里面再混杂着巨石，他看到这样的陵寝，立刻就会离开，一刻钟都不愿意多留，无论陵墓里的陪葬多么奢华，都拿不到，强行进去，只能是成为新的陪葬。


于是许敬宗就强烈的建议修建流沙墓，所有填充墓地的沙子都是被太阳暴晒过的，不许有半点的水分，只要盗墓贼挖掉一点沙子，其余的流沙就会流过来把盗洞掩埋掉，这样的设计终究被李二所采纳。


黄鼠出于职业习惯还是去观察了一下皇帝下葬的情形，看到堆积如山的干沙子，转身就回了书院，继续经营自己的店铺。


太上皇死了，李二需要整整哀痛了一百天，在这一百天里，大唐将会如同死一般的安静，草原上的边军不会有任何动作，连照例进行的扫荡都不会进行，辽东的边军会老老实实地留在营地里过冬，为了给太上皇祈福，皇帝下令免除了晋阳，河东，山西这三个地方的全部赋税。


只要大唐不找事，这个世界就乏味至极，大丧期间不兴兵这是礼制，当然如果有必要李二是不会理会这些事情的。现在只有傻子才会去主动挑战大唐这个巨兽。


云烨高估了这个时代掌权者的智商，姚州，戎州刺史来报，蒙舍诏的乌蛮王蒙舍龙，正在日夜攻打戎州，三十二羁縻州已经反叛了二十六州，请求朝廷火速来援，否则贞观初年大唐在南诏取得的那点优势就会荡然无存，暴怒的李二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吐蕃大相禄东赞的调停请求，还强横的命令吐蕃必须从松州出兵，协助大唐剿灭蒙舍龙，否则，大唐就会自己派兵经过吐蕃的国土夹击南诏，任命李道宗为姚州道行军大总管，统管南诏军国事，战争的目的直接指向了蒙舍龙本人，也就是说，要嘛蒙舍龙的人被捆着送过来，要嘛就是蒙舍龙的人头被装在盒子里送过来，否则，战争绝对不会停止。


站在朝堂上云烨没吱声，作为最了解南诏的将领，他很清楚乌蛮白蛮也有区别的。乌蛮多有牛羊，无布帛，男女都用牛羊皮作衣服。无拜跪的礼节。


有些语言要经过四次翻译，才与汉语相通。乌蛮是以牧畜为业、不知耕织、很少同汉人接触的落后族。白蛮大姓爨氏，自蜀汉以来，历朝有人作本地长官，白蛮文字与汉族同，语言相近，耕田养蚕，也同汉人。


这个时候就该联系白蛮把乌蛮王换掉就是了，用不着派兵进入南诏，南诏就不是一个打仗的好地方，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大唐最精锐的骑兵排不上用场，南方的那些府兵也完全没办法和关中的府兵相媲美，关中的府兵去了南诏会烂脚，就像黄牛下了水稻田会烂蹄子是一个道理，想要剿灭南诏还要靠当地的府兵，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去把南诏人的竹楼毁掉，再抢几头猪回来，完全得不偿失么。


老天才会知道李二想干什么，当初探戈女王的土地已经是很富裕的地方了，这个富裕指的是她的竹楼下养着二三十头猪，这些年云烨出于对探戈的愧疚，一直在派商队进出南诏，买卖的利润很少，但是云家的商队却从未断绝过交易，做生意都没有什么利润的地方，你指望大军能抢出花花来？


李道宗要是不载个大跟头才是怪事，一无所有的乌蛮作风很像吐蕃人，打仗不要命，所以富裕的白蛮只能让最强大的乌蛮王做自己的首领，自己占据辅佐的位置，云烨敢打包票，该死的蒙舍龙要是能知道三百里以外的事情才是怪事。


房玄龄已经向皇帝说明了南诏的情况，李二听不进去，云烨就完全没有必要自找没趣，家里的柿子刚刚经过了头道霜，正是最甜的时候，几个孩子还等着爹爹回家，一起拿竹竿子套上纱网，一个个的摘柿子呢。


摘柿子可是云家的节日，七八颗大树上的柿子，庄户们特意没摘，就是给主家留着乐呵一下的，皇家不许饮宴，不许看歌舞，不许有大型的娱乐，官员不许逛青楼，勋贵们在一百天之内不得有房事，勋贵家的孩子要是被御史发现是大丧期间怀上的，嘿嘿，这就会成为大事故，不过秋收明显是不会禁止的，云家摘柿子也是秋收的一种。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节 将要飞翔的猪


云家的欢庆之日要比所有大唐人多，石榴熟了需要庆祝，梨子熟了也要庆祝，现在柿子熟了，自然要大大的庆贺一番。


“烨子，我上回参加了你闺女头次下厨的庆典，弄得肠胃不适，今日不能拿柿子来凑活吧？这东西吃多了对如厕不利啊！”


李泰被太上皇的葬礼折腾的死去活来，在献陵边上搭了草棚子和李承乾，李佑，住在里面，本来该是李二带着他的兄弟们住草棚子的，皇帝事物繁杂，住了三天，就让太子他们代替，自己回了长安。


“有你吃的，秋天是贴膘的时候，丸子和条子肉都有，还有你最喜欢的甜饭也蒸了一些，守墓的时候不许食肉，你是一个没肉就活不下去的人，一会多吃点，走的时候把嘴擦干净再走，甜饭和丸子你可以给承乾他们多带些。”


云烨和李泰说话，寒辙则带着云暮举着长长的竹竿子往下拧柿子，这活寒辙从来都没有干过，现在摘柿子摘得非常的欢喜。


十一月的关中寒气逼人，除了松柏和竹子，其它的树木都已经光秃秃的，云家的柿子今年结的比较少，但是个头很大，远远看去就像是树上挂满了红灯笼，在柿子树下行走要小心，说不定就会有熟透的柿子掉下来砸到脑袋上。


“我的研究陷入了困境，烨子，闭门造车不是个事情，我只知道想要飞起来需要有一个持续稳定的力加在物体上，可是这中间需要的条件太多，解决了一个马上就发现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解释，希帕蒂亚也在帮我，可惜进展不大。


我在研究火药的时候发现了火药的一个特性，那就是在不爆炸的情况下，它喷射火焰，会产生一个向前的力，我认为这个力可以用在飞行上。”


说完了就招招手，立刻就有两个戴着软帽的仆人抬着一个箱子走了过来，李泰示意云烨去水塘边上，仆人把一艘小木船放进了水塘，小木船的尾部捆绑着一些细竹管，在李泰的示意下仆人调整好了船舵点燃了竹管上的引线，最中间的那个竹管开始喷射火焰，小船缓缓地向前游走，速度非常的稳定，随着引线的继续燃烧两个对角处的竹管也开始喷射火焰，小船的速度顿时就加快了好多，随着被点燃的竹管越来越多，小船的速度也就越来越快，等到所有的竹管全部都被点燃之后，小船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需要快步的奔跑才能追上那艘小船，没跑几下，竹管里的火药就烧尽了，小船也就停在水塘里一动不动。


“就是这个样子，船头已经翘起来了，如果再有足够的地方放置火药，这艘船一定会飞起来的，单独的竹管只要带上尾翼就能飞起来，这件事情我已经交给了手下去研究新的火器，以后说不定就能取消八牛弩，舰船之上再也用不着安装笨重的弩箭了，因为火药自己就能把武器带着飞到敌船上去，我对研究如何杀人没什么性趣，我更喜欢的是如何才能飞上天空，烨子，倘佯于白云之上该是多么快活啊。”


云烨不会告诉李泰明朝时期有一个叫做万虎的家伙曾经这么干过，结果呢，被炸得尸骨无存，用火药当推进器的只能是火箭，原始的飞机不是这么飞的。


“不错啊，你只不过才开始研究就已经有了大发现，这么研究下去，我担心你总有一天会飞到月亮上去，你的算怎么干？”


云烨不能打消这来之不易的飞天热情，只能不断地鼓励。


李泰开心的说：“我打算造一艘特殊的船，我坐在上面，后面绑上火箭在曲江上试试，看看到底能不还能飞起来。”


“如果你给船上装上两个翅膀，我敢肯定你一定能飞起来，问题是我不保证你飞起来之后会不会有命着陆，火药是会爆炸的，太危险了。”


李泰嘿嘿笑着说：“能飞起来就行，能不能着陆飞起来以后再说，了不起我继续弄头猪上去，嘿嘿，第一个乘坐降落伞的是猪，没想到第一个将要飞起来的还是猪，我李泰竟然无缘与这样伟大的时刻。”


仆人刚才给木船上的火药点火的时候，寒辙就带着云暮过来观看，现在听到李泰打算飞起来，好像还真的有这种可能，不由得插嘴问道：“真的可以飞起来？”


云烨点点头说：“应该可以，道理说得通，就看实际情况了，啊，青雀，我还没给你重新介绍寒辙呢，他把他父亲干掉了，现在的白石宫他说了算，这回来长安是卖朱砂的，房玄龄家里吃不下那些朱砂，我听说皇宫的用度很大，你看看能不能把剩下的吃掉，都是最上品的朱砂，我不情愿卖给那些道士，他们只会拿去炼丹，把好东西糟蹋掉。”


李泰高兴地祝贺了寒辙干掉自己的父亲，寒辙的事情他是清楚的，如果把他放在寒辙的位置上早就疯掉了，根本不可能活到这么大，寒辙一瞬间脱去了枷锁，皇家的压力也在一瞬间消失了，这确实是一件值得祝贺的大好事。


“小辙，现在钱庄正在收紧银根，我很难拿出大批的金银购买，但是上品朱砂从来就不缺少买家，所以我也想要，用其他东西兑换如何？你知道的，香料我还有一些。”


寒辙想了一下说：“香料就不必了，我需要粮食，白石宫没粮食了，我不想去杀人抢劫，就想到了兑换一些。”


云烨笑着插嘴：“小辙，你就不是一个生意人，这些朱砂你知道能换到多少粮食吗？只要你白石宫的人口不超过一万人，足够你们吃二十年的，粮食在大唐不值钱，那么些粮食你怎么弄回去？别告诉我去你白石宫的道路非常的好走，深山老林子里，运输是个大麻烦。”


寒辙绝对相信这两个人不会骗他，既然是这种情形，就一定会是这样的情形，一万人吃二十年，一千六百人岂不是最少能吃一百年？那样的数字确实是非常恐怖的。


“还有啊，在大唐这样大批量的粮食买卖，是要报备官府审批的，私人是没办法弄到这多的粮食的，再说你们也吃不了，不如你拿一部分粮食，也就是够你们吃两年的粮食，剩下的呢换一部分钱，其余的就换成香料啊，瓷器啊，玻璃啊，这些东西，自己开一家商行，这样你们白石宫就会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以后就不用操心粮食这些小事了。”


寒辙非常的高兴，没想到自己拿来的东西这么值钱，原先以为，自己带了二十车绿豆大小的朱砂，能换百十车粮食就不错了，没想到能换这么多，他自己手头连个掌柜的都没有，只能交给云烨帮着自己处理。


李二很快就知道了寒辙的事情，对于寒辙杀掉自己父亲这件事他是乐见其成的，从寒辙在岭南那两年的表现来看，他更像是一个聪慧的年轻人，而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只要白石宫愿意融入大唐社会，李二是乐见其成的，有了白石宫的例子，那些让人讨厌的世外高人终究会慢慢融入社会。


没有谁比李二更清楚近亲成婚的可怕后果，皇家也在讲究血脉的纯正性，白石宫走到了现在的阶段，灭亡几乎是他们唯一的可以预见的后果，只要商号成立，他们就没有任何办法斩绝自己和俗世的牵绊，李二已经在自己的内心里把白石宫从自己的敌人名单上划掉了，置之不理就是最好的对付他们的办法。


寒辙为了这件事特意写了一份言辞恳切的信笺交给了李泰希望能送到皇帝的桌案上，白石宫的傲气还在，臣服不可能，但是寒辙已经保证，在大唐绝对会遵守现有的制度，尊重皇帝的权威，从这一份信里李二看出来非常多的信息，比如白石宫不在大唐的土地上，寒辙虽然对谁都没说白石宫在什么地方，至少李二，云烨，李泰就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大概位置，因为从他们进入大唐的时间和补给就能推算出来。


朱砂在长安非常的紧俏，在云烨发布了手里拥有大批朱砂存货之后，买家就纷至沓来，就连勋贵人家也需要常备一些朱砂用来治病，写神符，给祖宗的供品里朱砂也是不能少的，因为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神仙血。”


寒辙在云家的客房里堆满了金币，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而是很开心的帮助李泰准备将要开始的试验，元日的时候，就要在曲江上试验人类的第一次飞翔。


一心想要和猪争夺第一次乘坐权利的寒辙被云烨狠狠地臭骂了一顿，在没有确定绝对安全之前，他不打算让人成为实验的牺牲品。


全长安的人都在期待这一次的飞行，只要能飞起来就是能够载入史册的大事件，李二为此免了李泰守墓的差事，让他专心准备，老爹死了以后，他一口气撤消了十六家的爵位，长安的气氛太压抑了，需要一点欢快的事件来缓和一下。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六节 官场语言


辛月这些天非常的害怕，总是围绕在云烨的身边不去，只要看不见丈夫，就会急的团团转，甚至大声的叫嚷。


云烨知道她害怕些什么，所以就尽量的不出门。只要有机会就会就会牵着她的手，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凉国公安兴贵的事情把她吓坏了，好好地一个姑臧世家，崩坏只是顷刻间的事情，云烨当初就不愿意和安家结交，是辛月一意孤行的交好了安家，李二从安家搜出来大量的书信，其中就有云家和安家来往书信，虽然只是一些生意上的来往问候信笺，但是在这个时候被找出来问题非常的严重。


安兴贵和弟弟安修仁，李二给安上的罪名叫做“心存怨望。”所以爵位被一撸到底，封地被收回，只保留了原来的私产，宇文士及，钱九陇，李孟尝三家遭到牵连，也一同被降了爵位，封地也被重新瓜分，其中好大的一部分成为了官田。


“夫君，要不，要不，要不你把妾身休了，这样咱家就不会被妾身牵累了。”辛月哭的快要死过去了，云烨怎么跟他说都不管用，说实话，这个破爵位云烨早就不想要了，只有辛月还把这东西当宝贝，问题是李二把谁家的爵位拿掉也不会拿掉云家的，云烨这段时间所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谁都看出来了，如果没了爵位，云烨会立刻把家搬到岳州，也说不定会去岭南，大海就是云烨的家，开着船跑了，失落的人是李二，长孙训斥过云烨好几回了，要他打起精神，不能浑浑噩噩的混日头。


云烨站起来，给辛月披上外袍，辛月不知道丈夫想干什么，以为丈夫真的要带自己去官府办和离，所以哭的越发的大声。


“住嘴啊，不知道的以为我在打你，不就是几封破信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这就带你去大理寺找戴胄要回来，要是不给，就问问他云家的爵位什么时候被革掉，我们还要忙着搬家呢，我们在岳州盖的新房子就住了一个多月，如果连岳州的房子都不给，我就带着你们去海外垦荒，休老婆？我云烨干不出那么丢人的事。”


“可是您前段时间为了侯君集的事情才骂完戴胄，他要是不肯帮忙怎么办？”辛月抽抽嗒嗒的拉着云烨的手问。


“去了不就知道了，屁大点事，至于整天抹眼泪，把全家弄成疯子。”云烨训斥完辛月，就拖着她上了马车，直奔长安城。


坐在马车上辛月离云烨远远地陪着笑容说：“夫君，妾身这几天惹您烦了，要不就让铃铛伺候您几天？那日暮不成的。”


云烨烦躁的把辛月搂在怀里说：“你是我妻子，自从你把头发铰下来放到荷包里给我挂上，那个荷包我一天都没离身，从那个时候起，我们的命就是连在一起的，享福也罢，吃苦也好。总是要在一起的，你是当家的大娘子，拿出点气势来，不要被这么一点小事吓住，放心，天塌不下来，塌下来也不要紧，我个子比你高些，抗住就是了。”


辛月舒坦的把头往丈夫的怀里钻一下，一半的心思已经放了下来，就像夫君说的，了不起一起吃点苦头就是了，夫君那么聪明，总会有办法的。


快到长安城的时候，辛月特意拿热毛巾擦了脸，补了一点妆容，她不能给夫君丢脸，怎么样也是堂堂的四品侯夫人。


“哎呀呀，云侯到我大理寺难得，难得，怎么把嫂夫人也带来，却不知这是什么道理？不会是您看到了好的夫人不准，这就要和离？不成啊，云兄，您可以把人安排在外室，也不能和嫂夫人和离，嫂夫人是有诰命在身的人，法度不许。”


现在担任大理寺少卿的是马三宝的大儿子马九户，前年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和云烨也是在长安混惯了的纨绔兄弟，人不错，就是张着一张臭嘴。这种人你别和他客气，张嘴就骂，骂的越凶，他就越开心，是纨绔中的贱种。


“闭上你的那张臭嘴，哥哥我算是倒了霉了，听说和安家有书信来往的都要前来认罪是吧？这不，为了给朝廷省点事，我把婆娘带来了，老马一会给安排一个干净点的牢房，把我和婆娘关在一起，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大理寺的那点龌龊事，女子进了牢房就没听说哪一个能保得住贞节的，我老婆要是出了事，我能把岭南水师存在长安的火油都倒在你大理寺，然后一把火点了你信不信？”


听了云烨的话，马九户的脸都抽在一起了，他知道云烨的性子，看起来平和，犯起二劲来真的能把大理寺烧成灰烬。


“哎哟，我的哥哥呀，安家的事情和您八竿子都打不着，那几封信不过是平常的过往问候，谁家还没有三五个亲朋，要是这样，长安城里的勋贵就不剩几个了。”


这话一说出来云烨的怒气就上来了，没看过信怎么知道那是寻常的问平安的信笺，证明这些人还是打开看了，上前一步揪住马九户的脖领子上恶狠狠地说：“你个狗日的还是打开看了，马九户，我这就把你打成马加户。”


马九户本来就生得瘦小，被云烨一抓就努力的挣扎，正在纠缠间就听一个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云侯好大的官威，这里是大理寺不是你岭南水师大营。”


云烨松开马九户嘿嘿笑着说：“戴胄，戴正卿，我和马九户的事情，打一顿就算完事，过了还是兄弟，你居然私拆云家的信函，意图诬陷，这个理你倒是给我说个清楚明白，你现在砍勋贵的人头是不是砍上瘾了，时不时的就要弄出来一个拉出来立立威风，人都说你大理寺现在是阎王殿，我看也就这么回事。”


戴胄气的须发乱抖，辛月担心的拉一下丈夫的袖子，担心他真的闯出大祸来，好半晌戴胄才平息下来惨笑一声说：“也罢，老夫明日就辞官归隐，云侯，如此一来你可满意？”


“戴老头，你辞官那是你受不了了，不要赖在我身上，你当不当官和我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云家的信笺你瞧够了吧，如果里面没有串联谋反，大逆不道的字句，还给我如何？我老婆的私信落在疍吏的手里要是被篡改了，那就麻烦了，听说你大理寺很擅长这一手。”


云烨字字诛心，听在戴胄的耳朵里就像是炸雷，云烨这分明在向自己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勋贵们对自己已经极度的不满了，大海的浪潮总是要起起落落的，李二处理完十六家李渊的旧部，这就是涨潮，马上要进行的必然就是大规模的安慰勋贵，这必然是落潮，毕竟自己治理江山还离不了这些人的支持，而现在就到了李二退让的时候了，杀敌一万，自损三千一样适用于朝堂。


云烨说的很清楚，安家的事情和自己无关，你戴胄马上就要成为替罪羊也和我云家无关，把你手里的云家信函还给我，我就回家去睡觉，不踩你，但是也不拉你。


官场之上对你发怒不一定是在生气，说不定正在准备奖赏你，骂人也不一定就是在骂人，说不定正在进行善意的劝说，云烨这些年没学会别的，这一手学的溜熟，许敬宗真的是一位良师益友，这些东西，李纲先生可教不了。


在马九户惊愕的目光中，平日里不畏权贵的戴胄居然命自己把云家的信笺找出来，还给云烨，老家伙这是怎么了？难道说云烨还有不为人知的恐怖一面？戴胄都不敢得罪？从后堂拿出信笺交给云烨，眼睛里却一直都闪烁着狐疑的神色。


辛月看了看那几封信，朝丈夫点点头，云烨嘿嘿一笑对戴胄拱手说：“戴先生，长安路山高水长，我们必能相见，保重了。”说完就拖着辛月出了大理寺。


马九户把云烨夫妇送了出来憋了半天才问出一句：“云兄，马加户何意？”云烨奇怪的瞅了一眼马九户说：“好好地当驴子吧，不要想的太多。”


云家的马车沿着朱雀街走了，马九户颓废的摇摇头自语道：“还是没老子的份啊，但愿新上任的大爷不要太难伺候。”


辛月笑的脸上开了花一样，上了马车就急不可耐的把那几封信撕得粉碎，投进马车里的小炉子，小心的拿火筷子把纸灰全部捣碎，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几天她都不知道是怎么煎熬过来的，幸好夫君一直陪着自己，要不然那种恐惧感都能把人逼疯了，以后还是好好地听夫君的话，朝堂果然不是妇人家能参与的。


辛月再一次美美的伏在丈夫的怀里，手从夫君的领口探进去，抓着那个熟悉的荷包，心里舒坦的像是融化了一般，抬头看看并不是很帅气的那张脸，觉得怎么也看不够。


云烨心里却在叹息，走马灯一般的朝堂，什么时候才能安静下来，大家好好的过日子不好吗？安家这些年已经老实的快像哈巴狗了，怎么就不能赏他一口饭吃。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七节 坑人的《越人歌》


“烨子啊，你怎么也要赏哥哥一口饭吃啊，这件事还有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没有，你好不容易减肥成功，现在又肥成猪了，还吃啊？不要打搅我听歌。”


“怎么样啊，我从越地找来的美人唱《越人歌》好听吧，不过听这首歌兄弟间要牵着手听才有趣味，来，把你的手给哥哥我牵着。”


云烨费劲的甩掉何邵肥腻腻的猪蹄，喝了一口葡萄酿，闭着眼睛欣赏这首动人的歌曲，话说，这首歌真的好美。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顽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越女唱这首歌确实是绝配，歌声婉转动听，一波三折，将一个女子爱慕男子的心意表达的淋漓尽致，云烨躺在锦榻上认真听着这首歌，拿手打着节拍，嘴里不断地跟着越女一起唱。


“烨子你要是喜欢听这首歌，我把这四个越女送给你，听说你家的胡女跳舞也跳得非常好，什么时候见识一下。”何邵的大脸总是在云烨的脑袋跟前转悠，鬼才知道他是怎么和龙虎山的天师教纠缠到一起的。


自从张道陵在龙虎山炼丹传教以来，那里可以称得上人才鼎盛，东方有张角，汉中有张修，把一个孱弱的汉家天下搅得流贼四起，终于大厦倾颓，有这样黑历史的家伙何邵怎么敢和他们搅到一起哟，不知道李二对造反这种事非常的敏感么？


何邵这家伙自从去了岳州，那可真的就是蛟龙入海，雄鹰飞天，他一个小小的闲职伯爵在长安过的连狗都不如，但是在岳州依靠云烨的威名，迅速的将自己的生意布满了东南之地，龙虎山声名赫赫，向来喜欢和大人物走一起的何邵不知怎么的就搭上了关系，到处为龙虎山寻找朱砂，从云家的商铺里知道云烨手里有巨量的朱砂之后，坐着船就来了。


“想多了，我喜欢听这首歌，但是对美女没兴趣，我家的胡姬也是正经的舞姬，光负责跳舞，其余的什么都不做，有胆量你去找辛月要，你看她会不会打折你的胖腿。”


“弟妹的性子确实凶悍了一些，哥哥我还是不要去触霉头，但是朱砂你怎么也要匀给我一些啊，我听说长安没人能吃下你的那些朱砂，不如给哥哥我，我一口吞了，价钱随你开。”


云烨拿这个记吃不记打的家伙实在是没辙了，翻着白眼把那张胖脸揪过来大声说：“如果你要拿朱砂去赚钱，我一定会给你，全给你也不打紧，但是你要拿去给天师教，我一粒都不给，怎么就忘了前段时间遭的罪了啊？


五斗米教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的宗旨听起来非常的诱人，但是汉末的那场灾难，张角他们要负大部分的责任，如今皇权鼎盛，陛下的威能无人能敌，你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先考虑陛下的喜恶，知不知道，南诏出事了，陛下现在要的不是平定南诏，而是点名要蒙舍龙的脑袋，霸道到了如此地步，你还敢上杆子去找龙虎山，要是陛下那一天看他们不顺眼了，立马就会连根拔起，知不知道啊，我们现在都在看陛下的脸色活人呐。”


何邵的脸色立马就白了，嗫嚅的说：“陛下不是信奉道教么，我拍龙虎山的马屁，不就是拍陛下的马屁么？”


云烨兜头就给了何邵一巴掌，大吼着说：“陛下信奉的不是道教，陛下信奉的是老子，那是他家的祖先，他给老祖先上香，不是就说他相信道教，香是上给老祖宗的不是道教的，要分清楚啊。


你拐着弯的拍马屁，拍龙虎山的，不如拍我的，我是陛下的半个女婿，还是娘娘的学生，只要愿意，天天都能和他们一起生活，拍我的岂不是要比拍他们的要好一千倍？”


何邵的脸色立马就恢复过来了，哈哈大笑着说：“确实是这个理，拍自己兄弟的马屁没负担，干嘛要去看那些死人脸，把朱砂给我，我去给咱们赚一大笔钱回来，说实话，那些老道确实有钱，咱们不和他们纠缠，赚钱没问题吧？”


云烨见何邵想明白了，这才躺回锦塌说：“要高价，货是我朋友的，我不抽成，你把你的利润抽走，剩下的买些店铺，会有人和你交接的。”


何邵点点头，没问这个朋友是谁，这一点非常的讨人喜欢，刚才吓坏了的越女在云烨的示意下继续唱那首越人歌。


日子这样过就对了，家里三个老婆伺候的殷勤，在外面和狐朋狗友喝个小酒听个曲也舒坦，浪荡一天回到家，孩子们会抱着腿喊爹爹，要礼物，明明知道丈夫在燕来楼喝了一天的酒，辛月还带着笑脸问今天累不累？这样的日子夫复何求。


闲来无事就去书院教两堂课，接收一下学生们投来的崇拜的目光，心生烦躁了就去岭南水师大营耍耍大帅的威风，拿鞭子抽两个犯错的将校两下，吃饱了撑的才会去皇宫低着头让长孙训斥。


哼着越人歌推着老李纲满书院溜达这是云烨的功课，老李纲一般会很享受的让他推着到处闲逛，今天听了越人歌反应有点不同，朝云烨钩钩手指，示意他把脸凑过去，以为老先生有什么话说赶紧凑了过去，就见老先生努力的积攒了一大口口水，呸的一声就喷了云烨一脸。还在迷糊中就听见老先生破口大骂。


“混账行子，《越人歌》也是你能唱的？知不知道是个什么典故？不学无术，丢人啊，我堂堂玉山书院怎么就出现了你这么一个蠢货，家里有妻有子的怎么就喜欢搞龙阳之术？把拐杖拿过来，今天不打死你这个混账东西不算完。”


“等等，您老人家先说清楚了再动手，太恶心了，我唱《越人歌》怎么就和龙阳之好扯上关系了，何邵说听这首歌兄弟们拉着手听起来才有味道。”


李纲先生气的直拿拳头捶脑袋，好半晌才安静下来一五一十的给云烨讲述了《越人歌》的来历，听了来历之后，云烨暴躁的只想杀人，太丢人，亏自己这几天还总是吟唱来着，难怪那些先生会奇怪的看着自己，已经开始躲闪了。


《越人歌》有记载的出处，是汉刘向《说苑》，卷十一，善说篇，第十三段。


故事讲的是楚国襄成君册封受爵那天，身着华服伫立河边。楚大夫庄辛经过，见了他心中欢喜，于是上前行礼，想要握他的手。襄成君忿其越礼之举，不予理睬。于是庄辛洗了手，给襄成君讲述了楚国鄂君的故事：


鄂君子皙是楚王的弟弟，坐船出游，有爱慕他的越人船夫抱着船桨对他唱歌。歌声悠扬缠绵，委婉动听，打动了鄂君，当即让人翻译成楚语，这便有了《越人歌》之词。鄂君明白歌意后，非但没有生气，还走过去拥抱船夫，给他盖上绣花被，愿与之同床共寝。


庄辛进而问襄成君：鄂君身份高贵仍可以与越人船夫交欢尽意，我为何不可以握你的手呢？襄成君当真答应了他的请求，将手递给了他。


这他娘的就不是什么女子向男子求爱的歌曲，而是一首明确歌颂同性恋情的诗歌。云烨觉得天塌了，长安三害之首的云烨现在又沾染了龙阳之好的恶习，长安城现在估计已经传遍了吧。怪不得何邵那个不学无术的混蛋非要说这首歌要拉起手来听才有韵味。


把拐杖递给李纲先生小声说：“您今天干脆一棍子把我抽死算了，活不下去了。”


李纲气咻咻的说：“早年间叫你多读些书，现在知道丢人了？滚回家去闭门思过，给老夫把《楚辞》好好通读一遍，读不熟不准出门。”


“学生遵命，但是在这之前，请您容许学生去杀一个人，就是这个混蛋把学生扔沟里的，不杀了他，不足以泄我心头之恨。”


一只半大不小的熊猫不知死活的靠近了咬牙切齿的云烨，刚想抱着腿讨要点吃的，就被云烨一脚锛出去老远，连滚带爬的窜进竹林里去了。


红着眼睛的云烨把李纲送回了办公室，自己骑上旺财，风一般的冲向何邵居住的地方，今天不把这个混蛋的皮扒下来一层誓不为人。


咦？怪事情，管家居然说他家主人生病了，云烨此时那里顾得了这些，王八蛋就是得了麻风病也要先揍一顿出气再说。踹开房门就愣住了，何邵大概就剩下一口气了，脑袋肿的像猪头，身上到处是淤青，见到云烨进来，嚎哭着就从床上滚下来抱着云烨的腿说：“青雀疯了，到我家二话不说就把我打成这个样子，您帮我问问，为什么啊？”


“青雀到你家的时候你也招待他听了《越人歌》？”


“是啊，这么好听的曲子，好朋友怎能不分享一下。”


“你也拉他的手了？我是说听歌的时候。”


“南方人说了，只有这样才能享受这首歌的韵味。”


“你忍着点，因为我实在是想揍你一顿……”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八节 云府夜宴（1）


“把大门关好，这几天谁都不见。”回到了家里云烨就下了关门的命令，辛月扯着云欢正在量衣服，听见丈夫这么说就奇怪的问了一句，得知原因之后，就笑的快要昏过去了，而且只要看一眼夫君就会大笑一次。


为了自己的生命着想，笑的泪流满面的抱着云欢出门去了，那日暮端着茶壶走进来，见辛月满脸都是眼泪小心的把茶壶放下后看着一脸恼怒的丈夫。


“这几天离我远点，心情不好，辛月刚才被我揍了一顿哭着走了，你也小心。”那日暮哦了一声就匆匆离开了，夫君脾气不好的时候就离得远远的，这是家规。


长安的风气很不好，只要是在长安有点名气的人都逃不脱闲话的侵袭，不过他们对魏王和云侯喜欢龙阳这件事都抱着宽容的态度。


都是了不起的青年才俊，家里的娇妻美妾数不胜数，也许早就厌烦了，找点新的花头也无可厚非，这两个人还是不错的，平日里修桥补路不落后人，对待百姓也和善，没听谁说自家的闺女和他们有染，你情我愿的事情，不算大事。


书院里的一些好事之徒还将古代唯美的同性爱情找出来大加歌颂，断袖分桃，锦被翻浪，花前月下，一时间，书院里再也见不到勾肩搭背同行者。


被传得太恶心了，云烨总觉得嗓子眼里堵着什么东西，干什么都不痛快，何邵的皮肉这些天就没好过，只要云烨和李泰想起这件事，就会去亲自去他家揍他一顿，导致的后果就是何邵被下人抬着上了船，不顾自己的伤势，连夜带着朱砂去了岳州。


寒辙瞅着云烨的眼神怪怪的，自从自己的仆役带着金币回去之后，他就蹲在书院的图书馆找书看，一两天不会来已经是常事了。


“宾媚人就算是再能干，也不可能混账到你这种地步吧？”


“少和我提宾媚人，那块玉佩你也看了，尽东之亩，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搞明白了没有，独角鬼王，应龙代表着什么意思？你从老头子那里就没有找到一点答案？”


寒辙耸耸肩膀说：“老头子光说了你是宾媚人，最善于蛊惑人心，要我离你远一点，其他的没来得及说就被我气死了，我哪里知道，白石宫里遗留的记载少的可怜，我在白玉床底下就找出来一块玉佩和几本薄薄的册子，上面都是些稀奇古怪的记载，我家的玉佩上只有一个鬼头，再什么都没有，连水波纹都没有，只能当令牌使用。


话说回来啊，咱们又不想着成仙，研究它做什么，按照书院的理论，人类从未停止过前进的脚步，现在的学问，必然要比上古时期的学问更加的适用，也更加的符合我们现在的国情，我这些天看了很多的古籍，结果发现，他们在记述事情的时候往往带有非常浓重的臆想成分，你我都知道，事情只要一经过臆想，就失去了本味，就像长安人在臆想你和李青雀到底有没有一腿一样的，古人的话靠不住的，我们白石宫凄惨到了这样的境地，你难道还不以为戒么？有些秘密当故事听远比亲自去证实要美丽，放弃吧，不管哪里有什么，都放弃，咱们还是想着如何把自己的族群延续下去吧，别的事情可有可无。”


“话说的不错啊，如果不拿我和青雀举例子就更好了，你说得对，那些破烂就让他沤烂在某个地方吧，再也不提了，如果谁有兴趣，就送给他好了，我们不沾了。”


寒辙的心思极为沧桑，不论他出于什么理由毕竟是自己亲手杀死了父亲，表面上看起来无所谓，至于午夜梦回时想到的是什么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云家家主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龙阳爱好者，特意在国丧解除之后，邀请了长安城大部分的勋贵去剧院欣赏自己家调教出来的波斯舞娘，晚宴也是云家最顶级的厨子亲手炮制，为了洗刷自己的污名，云烨把窖藏多年的好酒都搬了出来。


有美人，美酒，美食，长安城里的勋贵都在等候云家的请柬，等他们拿到请柬就有些奇怪，上面的具名居然是云烨夫妇，也就是说夫人也会去那种乱糟糟的场合。


男人奇怪，妇人们却丝毫不感到奇怪，纷纷去购买新首饰和准备新衣服，非常的积极，这个主意本来就是她们怂恿辛月的，别人家敢这么做会被夫君一脚踢开，云家就没这顾虑了，听说云烨疼老婆疼的厉害。


这下好了，云家的酒会过后，勋贵家免不得要回请，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家，谁都丢不起脸面，上一次都带着夫人去云家了，自己家请的时候是不是也需要邀请人家的夫人呢？


云家是很多新事端的起点，他们家的仆役都比别人家的干净一些，你看看人家的帖子是怎么写的，“我有绝世佳酿，绕梁之歌舞待客，仆辈尚有美食献上，君来否？”


都是平辈，哪来那么多的客气，明明有好酒，非要说是劣酒，明明有好饭食，非要说是粗茶淡饭，最让妇人们受不了的就是，明明老婆明眸皓齿，光艳动人非要说是陋妻，脖子上挂的链子明明能买下百十亩地，那里陋了？


最让这些妇人们的欢喜的就是长辈一个没请，辛月私下里说了能穿的多豪奢，就穿的多豪奢，能打扮的多漂亮，就打扮的多漂亮，要不然整天在家里低眉顺眼的伺候公婆，好衣服，好首饰都要发霉了，总得穿出去让人见见不是？


“你给头上插那么多的簪子做什么？都看不见头发了，一斤多重的金环就没必要挂脖子上了吧？那是爷爷给你辟邪用的”


李鹏程一声素素的青衣，去云烨家里赴宴，这一身最应景，可是婆娘就疯了，寝室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三个丫鬟都不够婆娘一个人指挥的，恨不得把全部的家当都戴在身上。


“哎哟，老爷啊，您不知道，您是男人家怎么穿都大气，云家的二娘那日暮是出了名的狗眼看人低，妾身要是打扮的连一个小妾都不如，给您丢人不说，会被人嚼舌头的。”


作为学生，李鹏程无论如何也该提前到云家，这是礼数，可是从中午就开始等婆娘，一直到太阳都偏西了，还没有折腾好，长安城离云家还有几十里路要赶呢，脾气顿时就上来了，打扮一下有必要找胡姬来折腾么？


正要冲进去教训一下，就看见卧室的门开了，一个娉婷袅袅的美人从里面走了出来，浑身上下珠光宝气的晃人眼睛，婆娘的姿容本来就艳，没想到被胡姬一收拾，居然多出几分贵气来，这一个多时辰等的还是值得，就是胸口露出白花花的一片是个什么道理？


才要说一下，就见那个老胡姬笑了一下，把一条纯白色的披肩给婆娘围上，顿时，遮掩的严严实实，妇人见自己丈夫满脸都是欣赏之意，得意的挺挺胸抓着他的胳膊小声的问自己的妆容如何？


李鹏程头一次对一场酒宴生出期盼之意，自从父亲去世之后，自家的好多门路都断了，虽然这是必然的事情，现在就要靠自己结交新的朋友和门路，夫人说不定也能助自己一臂之力，今晚能去云家的必定都是每家的当家娘子。哈哈笑一声，就把婆娘抱起来塞进马车里，自己跨上战马，家将吼一嗓子，立刻就向城外杀去。


薛万彻拿着一卷书在看，不求长学问，只求别被人坑了，李泰和云烨被坑的太惨，龙阳之名已经臭大街了，薛家的名声已经被丹阳公主败坏的差不多了，自己为了孩子的将来，怎么样也要留点好名声。


丹阳很久没有来过薛万彻住的小院子了，如果不是云家的晚宴名声太大，她有些意动，过来问问薛万彻云烨有没有邀请他们过去，否则她是不愿意过来的。


进了门才发现薛万彻在看书，这就好笑了，一个粗人怎么也会想起来看书了，站在门口鄙夷的看着薛万彻问：“云家的请柬你收到了没有？”


薛万彻抬头看了一眼丹阳，从案子上拿起一张烫金的帖子对丹阳说：“我兄弟在家里办晚宴，自然会支应我一声，不过我不打算去，我没有夫人可带。”


丹阳刚要说难道我不是你的夫人这句话，就看见薛万彻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这句话硬是说不下去了，改口道：“我堂堂公主难道也去不得么？”


李渊死了，薛万彻就不太畏惧丹阳了，拿书轻轻地敲着脑门对丹阳说：“今晚去云家的那些妇人，不管哪一个的身份其实都不比你低多少，更不要说希帕蒂亚，小武，这样的绝世才女，你去了和她们说什么？遇到豫章，北景，清河，高阳，兰陵你说什么？我这辈子已然完蛋了，你就不要去祸祸别人了，刚才你不是和那个马夫一起饮酒来着，过来做甚？”


不管是再淫荡的女人被自己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奸情，心里都不太舒坦，丹阳的一张俏脸涨的通红，恨恨的甩门离去。


薛万彻把书收起来，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好人家的酒宴，你配去吗？老子虽然倒霉了一些，勉强还算得上好人，自然要去。”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九节 云府夜宴（2）


房遗爱已经给高阳画了八次眉毛了，高阳还是很不满意，认为这种兔眉不足以展现自己的高贵，好不容易求父亲把夫君从通州给弄了回来，他必须把不在家的这些帐全部还回来，笨手笨脚的房遗爱，虽然满头大汗，还是擦擦手心里的汗水，继续帮高阳画眉毛，在他看来，这事累死都没关系。


高阳骄傲，任性，倔强，再加上美丽，这让长安城里的登徒子无不对高阳垂涎三尺，甚至还有美少年通过其她公主自荐者，李唐的公主最喜欢的就是美少年，姑姑们介绍的美少年高阳都收了下来，不过下场非常的凄惨，一辈子只能在伶人院里渡过了，高阳对责备她暴殄天物的姑姑们说：“我本是九天之上的金凤，非梧桐不栖，因何要落在烂泥地？”姑姑们大惭，掩面而退。


无论高阳在性格上有怎样的缺陷，在房遗爱不在长安期间，执意搬回房府，恪守礼仪，对房玄龄夫妇的晨昏省定从不缺少，房玄龄老怀大慰，在李二面前对高阳赞不绝口，李二戏言道：“房卿当日说不聋不哑难做姑翁，而今为何耳聪目明耶？”君臣相视大笑。


“遗爱，云丫欺负我，在书院她就打了我两回了，从小到大认识的人里面就数她讨厌，你说说我怎么才能争回这口气？”


房遗爱拿着丝绢小心的帮高阳修饰着眉毛说：“她打你是出于妒忌，书院里挨揍是家常便饭，我还揍过小佑呢，他哭的那个惨哟，为夫是男人，不好和女子计较，不过啊，你只要素素的往云丫跟前一站，什么仇都报了，她就算是把云家所有的珍宝挂身上也不如高阳的一根小指头好看。”


说完了还把镜子拿过来让高阳看，高阳欢喜的拍着手说：“今晚云丫去哪，我就到哪，天魔姬在上妆容课的时候说了，美人身边站个丑女，能让美人更美三分，丑人更丑。”


房遗爱笑的气都喘不上来，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说：“阿娘知道你爱美，让我把这个给你，这是房家祖传的两件首饰中最漂亮的那件，虽然不太雅致，戴着这个东西才衬人，老物件才能显出你的不同来，你看看那些贵妇，头上，或者腕子上总有一件老首饰，你舅母的镯子居然是铜的，可是你看看，她老人家把那个镯子当命一样。”


高阳诧异地说：“那怎么能一样，那个铜镯子是长孙舅舅倒霉的时候给舅母买的，自然当命看，难道咱家的这件首饰也有说头？”高阳一下子来了兴致。


“这两件首饰传了三百多年了，本来只能给长媳，我大嫂说你才是给咱家撑家立户的，她要了一方玉佩，给我大哥挂，这支簪子留给了你。”


高阳最喜欢听别人夸奖自己，眼睛笑得弯弯的，任凭房遗爱给自己插上簪子，又照了一下镜子这才去房玄龄和老夫人那里见礼。


房玄龄站在廊前看着一身青衣显得文质彬彬的儿子，又看看打扮的如同金凤一样的高阳，笑得非常的开心，大嫂羡慕的对高阳说：“你大哥是个死性子，和云烨他们走不到一起，要不然我也想去见识一下云府的奢华。”


“嫂嫂想去就去，我就不信云家还敢不招待！”听了嫂嫂的话，高阳立刻就大声说。


房夫人宠溺的摇着头说：“咱房家的脸面还要维护”。又帮着高阳正了一下发簪，因为云烨请的是房府的人，高阳的车架就不好动用，房夫人特意让马夫把家主的黑漆马车套上送他们去云家。


日头偏斜的时候，无数的马车沿着新铺好的石板路向云家庄子疾驰，前后都是盔明甲亮的家将护持，任谁看到了，都知道这些都是勋贵之家，而非那些满脑肥肠的巨富。


今日因为要迎接各路的勋贵，云家门前的集市只开了半天，云家庄子的庄户早就对勋贵们没有多少好奇心，平日里见得太多了。


这并不妨碍其他庄子的百姓们过来开开眼，老天爷，都是神仙一样的人，尤其是那些戴着锥帽的贵妇，各个身姿窈窕，幻想之余看看自家的老婆，怎么就没长成贵妇人的样子，回到家里需要教训一顿。


云家的花园今日乃是男人的禁地，当然称心自然不在此列，他端着一个硕大的红漆盘子游走在妇人中间，不断的向那些贵妇推荐自己研制的各种香水。


称心在云家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经他的手研制出来的香水已经很有名气了。一些惫赖的妇人甚至会调戏一下称心，引的其它贵妇哄堂大笑。


云丫非常的生气，因为不论她走到那里，高阳就会搔首弄姿的跟在后面，甚至会亲密的挽住她的胳膊，显得非常的亲密。


知道她不怀好意，却不能很失礼的甩开她，一路上不断地听到其它贵妇夸赞高阳漂亮，气质高贵就来气，因为到了自己就一句话，真是一个好女子！


每当有人这么说的时候，高阳就会非常认真地点头附和，并且会把这句话重复一遍，只是她自己的脑袋仰那么高做什么？


一身闺女装扮的小武出现，立刻就让好些妇人目瞪口呆，小武好像打扮的非常随意，就在脖子上挂了一串粉红色的珠链子，但是天生的丽质根本就无法掩饰。


“这是云侯的二弟子，听说已经许给了狄之逊的大公子，也就是云侯的三弟子，自幼就被云侯收归门下，她学的学问，乃是真正的神仙学问，听说在学问上已经和希帕蒂亚先生不相仲伯，娘娘已经亲自向陛下进言，给她封官，是真正的官职哟，可不是我们这些娘们的官职，原本早就该履任的，因为遇到了国丧，没办法成亲，这才给耽搁了，要不然我们今天都要称呼她武先生，成婚的女子用本名的就她一个人。”


小武一出现，高阳的风头立刻就没了，云丫侧过头小声的对高阳说：“我知道我长得不如你漂亮，有本事你站到小武跟前试试。”


高阳也知道小武是妖孽，人不能和妖孽相比，当初父皇已经在考虑把小武许给自己的那个儿子，却被母后严词制止，认为这样的女子嫁入皇家，不是皇家的福气，这才作罢，母后给父皇选才人的时候，特意避过了云家庄子和书院，高阳知道，其实就在避开小武。


瞅着小丫的翘鼻子高阳又开心起来，紧紧地缠住小丫让她带着自己参观一下云家的花园，路过称心的时候还嘻嘻哈哈的在称心的脸上扭了一把，在书院的时候这就是高阳最喜欢的游戏之一，从书院里出来给高阳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只要长得过于漂亮的男人，她都认为这些人和称心都是一路货色，看惯了称心的绝色，那些土鸡瓦狗哪里能入得了她的法眼，一个个软塌塌的想想都恶心，那些骑马佩剑替国征战的汉子才是男人。


兰陵十五岁就嫁给了窦怀哲，今日的窦家和往日的窦家有大大的不同，云烨到现在都不知道窦家的家主窦忠乃是何许人也。仅凭李二舍得把兰陵嫁给他家的大儿子这一点就知道窦忠这个人很不简单。


他们家非常的低调，兰陵除了把自己的奶糖生意往大里做了之外，也很少和别人来往，不过她现在好像看中了称心制作的香水，两个人站在竹林边上嘀嘀咕咕的交谈。


襄城公主嫁给了萧锐，丈夫生性活泼，幽默多智，襄城却完全是一个闷葫芦，但是对于礼法却非常的重视，李二亲自下旨宣慰襄城为诸位公主之师。一身宝蓝色的袍服规规矩矩，正在劝解高阳和云丫，两个人又闹起来。


辛月出来的时候，高阳就已经很开心了，因为云丫被天魔姬叫走了，那些将要舞蹈的胡姬还需要小丫和她们沟通，胡姬说的大唐话非常的怪异，目前只有小丫能听得懂。


“高阳殿下，您今日真是明艳，蜀锦的掐丝袍子也就您穿上合适，我们这些小门小户的穿上怎么看怎么别扭，哎呀呀，了不得啊，这是老房家的祖传的宝贝吧，您看看，上面的老相半点都没遮掩，妾身头上的这些新首饰算是没脸见人了。”


辛月还没有说话，一个穿着绿衣服的妇人就凑了过来一连串的马屁就拍了过来，马家的媳妇拍马倒也说得过去。


有外人在高阳立刻就表现的矜持起来，任凭马九户的老婆如何恭维，也只是保持着淡淡的笑容，听着就是了，好些话当不得真，一些人来云家的目的就是为了说好话的。等到马家的妇人也得到了高阳的几句恭维离开后，高阳就立刻拽着辛月的袖子告状，云丫刚才走的时候狠狠地踩了自己的脚背……


云烨笑的嘴都歪了，因为程处默的官丢了，他把人家刺史的腿给打折了，你一个折冲都尉和刺史八竿子打不着，就因为人家说话喜欢拖长腔，程处默学着那个刺史说话，声音古怪之极，满堂宾客笑的不成了样子，至于程处默把官丢了这事，谁会认真？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节 云府夜宴（3）


把批评自己的人当做自己的敌人这是中国人的传统，当然，程处默这种带着强烈的关中特色的批评，还是要克制一下的。你不能因为他哼唧的时间长就把腿给打断，所以皇帝陛下大怒，将程处默找了回来，准备把他的腿也给打折。


这话是在安慰那位可怜的刺史，回到京城程处默就被放回了家，没人再问这件事，连挨揍的那个刺史都当做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能让皇帝给你脸面演双簧，已经是莫大的面子了。


“烨子，清河很担心，有空让辛月去家里劝劝，我这是故意的，如果不这么做，我还要留在婺州那个地方发霉，你说说，那里没有叛乱，没有外敌，最过分的是那里连盗贼都没有，民风淳朴的一塌糊涂，都是遭过难的人，知道好日子来之不易，都一门心思的种地收庄稼，我带的府兵，除了打猎屁用没有，留在那里做什么。不如回家，我爹还说我做的不对，希望我多熬两年，有了资历再回京师不迟。”


几年不见程处默，这家伙活脱脱的变成了第二个程伯伯，大胡子宽肩膀，就是把程伯伯遗传给他的心眼都喂了狗。


“长孙冲也回来了，岳州任上绩优，见虎也快回来了，吏部给的考评是干吏，宝林也快回来了，虽然大河改道，将他的运河计划彻底的摧毁了，但是涿州上下对宝林五年时间清洗了近十万亩的盐碱地非常的肯定，涿州地方上的万民书就要到京师了。


你也回来了，结果不一样啊，处默，大不一样啊，你一心想在沙场搏命，成就自己的不世功业，可是你看看大唐周围，还有你用武的余地么？


高丽已是日薄西山，吐谷浑的大长老不日就要进京，薛延陀独木难支，成为羁縻州已经不可阻挡，回纥，突厥，昭武九姓的残余他们正在筹粮，希望能获得大唐的支持能让他们迁徙到遥远的西方，靺鞨一族平服了雪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大唐入驻雪原，李道宗在南诏前期会吃一点小亏，随着大唐开始正眼观瞧南诏的时候，他们也就大难临头了，吐蕃这一次如果配合大唐作战也就罢了，胆敢拒绝，苯教就会立刻获得大唐最强有力的支援，松赞干布在吐蕃的统治就会岌岌可危。


你看到了没有，文治已然开始了，武将的作用正在被削弱，杜如晦现在坐稳了兵部尚书的位子，文人开始充任武职，这意味着什么？你会不知道？大唐武备被一减再减，文人们鼓吹的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就要开始了，这个时候给人口实，非常的失策。”


程处默听完云烨的话之后涩声问道：“你是不是对我很失望？”


云烨摇摇头拍着他宽厚的肩膀说：“刚才说的都是道理，是事实，却不是心里话，你性格刚烈，忠义无双，渴望金戈铁马，渴望战场的雄风，大唐开国时的刚烈义勇之气还没有从你身上消退，这很重要，每一个帝国经历极度强盛的时候马上就会面临衰败，歌舞场最是消磨英雄心，衰退之时，那些吟风唱月的文士只能抱头鼠窜而已。


咱们等，西域商队传来的消息说萨珊王朝正在步入灭亡，强大的大食人正在挥舞着弯刀横行，他们对土地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等到我们促成那些突厥人的西征之后，让他们打头阵，彻底的把遥远的西域搅得天翻地覆之后，我们再动手，突厥人西征失败之日，就是我们西征的开始，这一战，必须让每一匹胡马都不敢探望大唐。”


程处默奇怪的看着云烨不做声，停了一阵子才张嘴问：“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说话的？”


云烨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这是这两年养成的坏毛病，永远准备好两套说辞，也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官当得久了这种本事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现在这毛病越发的严重了，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意思，总之一句话，现在吃好，玩好，做好准备，我们迟早有一场艰苦的战争要打。”


程处默点点头端着盘子去找吃的，走了半截又回来了，烦躁的对云烨说：“明明一句话能说清楚的事，你废话半天，累不累啊，你那个破官不当也罢。”


云烨拿了一个盘子紧紧地跟上，云家厨子最近开发出来几种新食物，得给他讲清楚，这家伙见不得海鲜，只要吃了海鲜浑身就会起疹子，今日的大虾炸的和鸡腿一样，千万不敢误食了，这家伙是一个死不悔改的性子，只要是吃的就会往嘴里塞，根本不管自己能不能消受得了。


金黄的炸羊排给他弄了一大块，酱牛肉给他切几片，程处默非常不满云烨的小气，掏出自己的刀子硬是切下来半寸厚巴掌大的两块，又拿手抓了四五个鸡腿，见云烨瞪着眼睛看他，这才很不情愿的拽下来两根芹菜放在盘子里，看到巨大的龙虾伸伸手不好意思的缩回来，叹口气端着盘子就去了暖阁。


李泰明显就是一个会吃的，每一样都只有很小的一块，刚刚够吃一口，用叉子挑着吃，整个人都沉浸在美食的诱惑之中。


柴令武是个聪明人，刚才马九户已经丢了丑，大骂厨子把青菜不弄熟，让他吃生菜叶子，厨子给他示范了一下，他才知道生菜叶子是需要卷着酸奶酪吃的。被大家哄笑了一顿。


所以他就跟着李泰，李泰怎么弄他就怎么弄，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就文雅，厨子见了他都特意带着笑脸，给他介绍各种食物，所以他很快地就和厨子变成了好朋友。


李鹏程在书院吃过一次这样的餐点，所以大致了解该怎么吃，但是非常的担忧自己的老婆，小门小户出来的妇人，要是出丑怎么办？不禁担心的朝灯火通明的花园看看。


“别担心，妇人家对这些东西比我们熟悉，咱们兄弟很久不见了，找个地方喝两杯，你到了中枢，我们还在地方上溜达，这次回来的人这么多，不知道陛下是打算怎么安排我们，说说，我家老头子的口风很紧。”


房遗爱把一块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食物放进李鹏程的盘子，自己的盘子里装满了水果，拖着李鹏程就去了帐篷，为了办好晚宴，云家在院子里搭了四五个很大的帐篷。


伺候男人的全是衣着干净的男仆，端着盘子四处送酒，最受欢迎的就是云家的烈酒，一壶一壶的送上来一壶一壶的被喝干，至于葡萄酿几乎没人动。


李承乾的身边永远围满了人，侯君集的事情整的他非常的憔悴，云烨知道他最近的日子不好过，就特意请了他过来，见见人没什么坏处。


杜荷好像天生就喜欢挑拨离间，话里话外都是今日和往昔的对比，很难得，这家伙居然知道用数据来保证自己说出来的话的正确性。


云烨把身子隐在黑暗里，观察着这些人的动态，这才是他举办这次晚宴的目的，他需要从这些人的表现里看看有没有新的事故出现。


“一个个都滑成了泥鳅，就像你以前打的那个著名的比喻一样，每个人都披着一层人皮，你现在看到的和实际情况之间一定有误差。”


许敬宗不知道是怎么溜进来的，云烨很确定自己没邀请他。


“我是不请自来，你云侯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恐怕不会是单纯的想表现一下你云家的奢华吧，看这些人才是你的主要目的，一连三个月，你云家死命的往钱庄里存钱，魏王也在这么做，听说娘娘也在收缩自己的银根，秦家，程家，牛家，尉迟家，也在后面跟风，听说南方的巨商何邵也在这么做，什么原因啊，说说，我许家小门小户的经不起折腾，我感觉你正在冒坏水，这些人现在吃进去的，恐怕要百倍的还回来吧？”


云烨不为所动，喝了一口葡萄酿看了许敬宗一眼，许敬宗接着说：“老夫发现你们几家的动作后，立马也跟进，家里除了买菜钱，其余的可都存进去了，就是心里不踏实，想听听你的意见，说清楚啊，都是儿女亲家了，别藏着掖着。”


“不关我的事，而是陛下很可能要有大动作，就是钱币上的，我这是在做预防而已，我只知道一件事，陛下取南诏最大的原因不是蒙舍龙，而是因为铜矿，我一直认为蒙舍龙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进攻羁縻州，现在铜贵银贱。世家大族把铜钱都收了起来，想把铜钱和银子的兑换价格打破，事实上已经打破了，以前两种面值的铜币在市面上兑换银子的价格是按照面值进行的，现在则不然，是靠重量兑换的，这样兑换以后，他们就会平白的多出了来两分利，想一下老许，全天下钱财的两分落进他们的口袋是个什么概念。你认为以陛下的脾气会容忍么？别人小小的咬他一口，他要是不狠狠地咬一条腿回来，他就不是大唐的天子，我只是奇怪，是谁在给他出谋划策？”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一节 云府夜宴（4）


“南诏有铜？”许敬宗没听见云烨后面说什么，他只听见云烨说南诏有铜，大唐的铜矿非常的少，陇右有一点，江西南道有一点，最近在辽东发现了铁矿，伴生着不多的一点铜矿，义安，永兴两县算是大唐出产铜锭最多的地方，依然满足不了这个庞大的帝国对铜的需求，中原大地自古以来就对铜有一种深厚的感情，认为它的颜色代表着尊贵，祭祀用的鼎器，最尊贵的不是金器，玉器，而是铜器，春秋战国乃至两汉，代表金这个字的金属就是铜。


“是啊，南诏的铜矿非常的大，甚至超越了我朝所有铜矿的总和，而它的出产地恰好就在蒙舍龙的领地内，那里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道路是现成的，诸葛亮渡泸水之时开辟的道路至今任然在使用，古人说的好啊，象因齿而亡，人怀璧而其罪，有了这样一个巨大的铜矿，蒙舍龙不进攻大唐，他都必须进攻了，他活不下去的，因为陛下想要铜。”


云家的商队从南诏回来以后说南诏最近铜便宜的厉害，希望家主能允许商队采办一些回来，家里的礼器需要更换成更大一点的才成，掌柜的报告了这个消息之后，云烨就立刻想到了那里的铜矿已经被朝廷知晓了，李二要蒙舍龙的脑袋，并且不允许投降的目的就在于独霸铜矿，他不想把自己的利益分给任何人，也没有必要。


“那样的话你就该邀请那些大佬过来，找这些年轻人做什么？他们知道个屁啊。”


“老许注意一下风度，你是读书人，不要听到几文钱的事就变得粗俗，你也不想想，那些老家伙能表现出来么？到了我家，白吃白喝一顿然后拍屁股走人，肉包子打狗也不是这么一个打法啊。


再者，我很想找出来是谁给陛下出的主意，你看着铜矿发现以后，立马就会被开采，朝廷就会动用国库储存的铜锭开始大量的铸造铜币，会硬硬的把铜价打下来，到时候那些高价兑换铜币的人，就会吃大亏，得利的只有朝廷，所以我家把家里的铜币全都换成了银子，陛下吃肉，咱们喝点汤总成吧。


钱庄里短缺货币，云家把自己家的钱都存到钱庄，这叫做为国分忧，至于我存的是银子还是铜币，这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这份心，云家一向都是这么爱国。”


许敬宗抹了一把被云烨喷到脸上的唾沫星子，佩服的拱拱手说：“云侯一片爱国之心可昭日月，请允许许家一路追随。”


云烨嘿嘿的笑着说：“趁着陛下没对我下封口令，还能对你说，等到陛下反应过来，下了封口令，我一个字都不会吐露。”


许敬宗再次拱手谢过，指指东张西望找人的断鸿说：“封口令来了，老夫去那边带些吃食回去，老妻至今还没吃一口东西，可怜的……”


断鸿看见了云烨立刻就走了过来，拱手道：“陛下要奴婢问你，没胡说吧？”


“胡说什么，我整晚都在对兄弟们解释我没有龙阳之好，这个不算是胡说吧？”断鸿转脸看见了大虾，这是他最喜欢的东西，找一个盘子装了一大盘子，又对云烨说：“陛下说了，要是敢胡乱讨论南诏的事情，就等着去南诏当矿监吧，反正你在南诏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对那里的气候已经适应了吧？陛下的话带到了，奴婢要好好地吃点东西。”说完就端着自己的盘子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开始大嚼。


许敬宗背着手唱着小曲往家走，老仆的手里拎着一个硕大的食盒，到了门口，马九户就窜了出来，小声的喊了声“姨夫。”


“姨夫，外甥见您和云侯攀谈了很久，如果是发财的事情，能不能提携一下外甥。”


“什么发财的事情，吾辈都是国之重臣，焉能斤斤计较于区区钱财，你整日章台走马的胡混，就是不知道一心为国，枉你还是勋贵子弟，没有半点的忠敬之心。”


马九户热脸算是贴到冷屁股上了，讪讪的拱手领教，就匆匆的回酒宴上去了，许敬宗讥诮的哼了一声，老夫倒霉的时候为何就不见你这个外甥，现在凑过来了，这种事少一个人知道就保险一分，为何要告诉你？


能给皇帝出这个主意的人不可能是那些老臣，只有可能是年轻人，老人还没有学会拿经济杠杆做武器来收拾那些贪心的老贼，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出自自己的朋友圈子，年纪轻轻的就被皇帝重用，没有点才能可不成，谁是这条鲶鱼？


云烨现在喜欢上了这个问题，狄仁杰把一杯热茶送到师父手里小声的说：“没发现有这样的人，弟子把书院里喜欢钱庄的学生捋了一遍，圈出来四个人，沈功海，元嘉，朱宗，姚四，此四人都是书院第三届的杰出学生，以前还在礼部，户部，作见习官，但是从两年前，就不见了踪影，这四人乃是生死与共的好友，当年在燕来楼曾经进入过百骑司的法眼，弟子拿着您的令牌，才调阅了已经封存的百骑司档案，最后发现他们出现在了姚州和戎州，都是经历官，最可疑的就是他们。”


云烨笑了起来，笑的非常的得意，他准备从此不理会这件事，就把自己当成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事态的发展，成也好，败也好，就看他们的手段了，狄仁杰既然说到他们出现在戎州，姚州，那么十成十的可以肯定，是这四个家伙在兴风作浪，他们的手段比马周这样的人强的太多了，自己躲在暗处，出面的是皇帝，不声响的算计那些为富不仁的富豪，李二看人的眼光极准，这样的人他不会贸然牺牲的。


既然是自己的学生动手了，那就让自己这个先生考评一下他们的能力，到底要不要给他们制造一点困难呢？


“仁杰，家里的存在钱庄的钱财任你调用，如果感觉不够，就借用一下牛家的钱财，看看你能不能给自己挣到足够多的钱财，小武的花销小不了，你想养活她，就需要赚很多的钱，这是一个机会，你们师兄弟博弈一下吧。这次赚到的钱统统都是你的。”


“师父，您想破坏他们的计划？”狄仁杰不解的看着师父，他也认为那些为富不仁者需要得到一个惨痛的教训。


“没想着破坏，只是给他们增加一点难度而已，你最好隐蔽的运作。钱庄的那一套你应该很熟悉，没问题吧？”


狄仁杰笑了起来，给师父鞠了一个躬，就欢喜的找了一个盘子去找吃的，自己加上小武，就不信把那四个傻蛋玩不转。


沙漠上的舞蹈被天魔姬改编了一下就变得热烈而奔放，少了一些淫靡的味道。多了几分严谨，胡姬们在剧烈的手鼓伴奏下，屁股和肚皮抖出来一万种花样，看得大唐土鳖心驰神往，蛇舞的妖媚和神秘让这些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女人的身体居然可以柔软到如此的地步，宛若没有骨头一样。


惊呼的可不只有男宾，隔着屏风的另一边那些女宾们才是大呼小叫的主，薛万彻看得面红耳赤，蛇舞最是能挑逗男人的原始欲望，他自从回到长安就一直出于禁欲状态，现在又受到这样的魅惑，对他这样一个花花大少来说根本就是一种煎熬。


房遗爱也是一脸的黑线，因为他听到屏风那边高阳正在大声的评论这个舞蹈，似乎还在气云丫，不管那个舞姬做出什么动作都要问云丫能不能做出来。


“哎呀呀，太不要脸了，云丫你看看，她把屁股脑袋上了，你能不能做出来？当初在书院你可是练过这一手的，要不你也试试。”


“高阳闭嘴，好好地看歌舞，这么好看的舞蹈也堵不住你的嘴。”发话的是襄城，这才让房遗爱松了一口气，有襄城大姐在估计两个人不会再打起来。


很多勋贵都把嗔怪的目光投向云烨，搞什么搞，有这么好的东西，干嘛要带老婆来？男人家围着圈子观看，怎么也比现在这样装正经的强。


云家早就申明了，家里的舞姬只负责跳舞助兴，别的事情恕不招待，大家都不明白，胡姬不过是一个玩物而已，熟悉云烨的都知道，他自己不可能收归私宠，这样暴殄天物的做法可不对。


随着大唐国力的提升，外族人在大唐人的眼中确实没有什么地位，胡姬等同于玩物，等同于金银，这个概念已经烙在了唐人的骨子里，把她们当做一个人来看待，才是怪异的。


男人出趟门带回一两个美艳的胡姬回家，就像买了两只宠物猫，如果家中有悍妻，没几天她们的尸体就会出现在乱葬岗上，被野狗分食，而男主人发现胡姬没了，就会去人市上再买一两个回来，然后再这样循环。


唐人死一个是大事故，胡姬死了，没有人会过问，事实上也没有会去关心一两只宠物的死活。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二节 糟糕的结果


观看完了舞蹈，云家的院子里彩灯高悬，厨子见大家已经吃饱了，就从巨大的笼屉里取出一碗碗清水一样的汤水，让仆役给每位宾客送过去，装汤的碗都是白瓷，透过汤水可以看见碗底的那朵牡丹花，一只同样精美的汤匙放在小碟子上，闲的富丽堂皇。


喝汤之前仆役会要求宾客漱口，在别的场合这样做非常的失礼，但是在云家没有人感到奇怪，在云家吃饭的规矩多，等宾客们用清水漱了口，每人面前就多了一套精致的牡丹小碗和汤匙，汤非常的热，但是却没有热气冒出来，那是因为汤上似乎飘着一层晶莹的油花，它们隔绝了水汽的散发。


云家的仆役把汤碗放下之后，就做了一个请用的动作，而后就离开了，宾客面面相觑额，谁都没有先动手，担心弄错了以后出丑。


李泰是喝惯了的，见大哥李承乾有些踌躇，就走到大哥面前，把汤匙探进碗里，轻轻地搅动，勺子搅动一下，一股白色的热气就会冒出来，他边搅边对李承乾说：“大哥，这是松露汤，上面是一层奶油，不知道云家是怎么弄成透明色的，我上一会吃的时候里面还有鸡丝和别的蘑菇，现在统统不见了，估计是被扔了，您慢点喝，非常的热。”


李承乾笑着接过汤碗，自己慢慢地搅，搅一次就有一股子浓浓的香味散发出来，还没品尝，就已经觉得这道汤水已是人间美味。


高阳尝了一口汤，几乎舍不得咽下去，想要说话就看见襄城瞄了她一眼，就继续低下头喝汤，喝了三口实在是忍不住想说话，就把头转向身边的云丫，她忽然发现了不同之处，那就是云丫的汤碗特别的大，比自己的汤碗大了足足四五倍，正在很没风度的胡乱搅动，还把一大块锅盔掰碎了泡进汤里。


高阳愤怒极了，这么好喝的汤云丫居然拿来泡饼子吃，太不公平了，她刚才还想张嘴要几碗带回家请公婆，大哥，大嫂尝尝。


云丫瞟了气冲冲的高阳一眼说：“不服气？这是我家，我一向都是这么喝松露汤的，我大哥都没说我，你算那颗葱？”


辛月宠溺的在云丫脑袋上拍了一下，柔声对高阳说：“你不要在意，都是被她哥哥宠坏了，她那样喝汤是不对的，你要是喜欢这汤，我让厨房再给你蒸几碗。”


高阳见辛月都这么说了也不好计较云丫的无礼，重新端起自己的汤碗慢慢喝，心里面暗暗发誓，以后房家一定要比云家更加的讲究才成，谁都请，就是不请云丫。


程处默的肠胃不知道是什么打造的，把汤搅几下，咣当一口就吞下去了，看的坐在他身边的李治眼睛都直了，刚才他喝得急了些，嘴唇都被烫的火辣辣的。


程处默都把汤吞下去了，才抓住厨子说：“味道不错，再熬上一罐子，我走的时候带走。”他在云家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厨子连忙答应，有人开了头，自然就不断地有人跟风，除了薛万彻，几乎都有这样的要求。


好吃的吃过了，美味的汤也喝过了，胡姬的表演也欣赏过了，长孙冲摸摸自己的短髯，觉得诗性大发的厉害，瞅着天上的月亮就打算赋诗一首。


诗没念成，因为个酒坛子飞了过来，单手抓住，拔开塞子猛猛的喝了一口，喊了一嗓子好酒，然后就冲进人群找那个拿酒坛子砸自己的混蛋。


大家都装了好久的高贵人，酒过三巡之后就再也装不下去了，于是好好地晚宴就变成了斗殴场和斗酒场，其中以薛万彻，程处默，长孙冲最为豪迈，李鹏程拼命地眨眼睛，老天才知道自己的眼窝为什么会挨了一记重拳，李承乾牵着李治在混乱的斗殴场闲庭信步，不时地闪避过飞来的杂物，李泰抱着一棵树，两条腿却被别人扯得笔直……


云烨只记得酒宴的开场，却不知道酒宴是何时结束的，第二天醒过来之后觉得脑门上疼的厉害，让辛月拿过镜子自己看了一眼，还不错，有点像独角鬼王，这些混蛋根本就没长大，十年前是什么德行，十年后好像还是没什么变化。


“这些天杀的，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们，他们还拿酒壶砸您，您身子弱，以后少和这些杀才来往。”辛月看一眼云烨的脑门上的独角就擦一把眼泪。


“呵呵，你是没见陛下请客，只要不是正规的饮宴，拿着兵刃厮杀的都有。咱家算不得什么事，对了，客人都走了？”


“走了，又是抢，又是拿的，牡丹碗都少了三副，还碎了那么些，都是些什么人啊，还有抢胡姬的，要不是刘进宝早早的打发胡姬去了后院，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都是娇惯下的性子，喝多了酒，性子发了，就不管不顾了，听说陛下登基那几年的时候，饮宴过后，连宫女都会丢失，刘弘基家里就有好几个。”


“现在谁有那个胆子，也就欺负您是个软性子。”辛月还是非常的不满。


“现在？给他们八十个胆子也不敢，我进皇宫都是战战兢兢的，除了几位长辈，见到别的妃子，我早早就绕道，或者低着头在路边等她们过去，陛下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新收的妃子都是小姑娘，也就十五六岁，比高阳她们还小，其中有一个叫做徐惠的小姑娘，长得瘦瘦小小，陛下居然对他万般的宠爱，凭着一首：朝来临镜台，妆罢暂徘徊。千金始一笑，一召讵能来。这样的歪诗也能从才人晋升到充容，为避免瓜田李下，我以后再也不去后宫了。”


在云烨和辛月谈论皇帝和徐惠的时候，李二正在和长孙谈论云烨，一个清秀的小姑娘伺候在一边，正在研磨，李二很想把池塘上的枯荷画下来。


“云烨有多久没进宫了？自从参加完太上皇的大典之后就再没见过他的人，他有进宫看望过你吗？”李二执起笔准备落笔，忽然停了下来问长孙。


“没有，妾身也是在昭阳宫见过他最后一面，听说他现在整日的逍遥度日，昨晚还在家中大宴宾客，整天醉生梦死的好像要把自己泡在酒里淹死！”长孙只要说起云烨就怨念深重，自己慢慢地年纪大了，就想让子女晚辈围绕在身边，谁成想太子整日忙碌，青雀躲在地底下不见人，李治在书院上学，只有云烨清闲一些，还躲着不来。


“嘿嘿，朕不以为然啊，聪明人到了什么时候都是聪明人，我看他昨晚的饮宴大有玄机啊，云家把所有的钱都存进了钱庄，哼哼，足足有四十余万枚银币，听清楚，是银币，不是铜子，他家的铜子大概都兑换成银币了，就等着朕开始大肆制造铜币的时候大赚一笔，居然还带着程家，牛家，秦家，和尉迟家，都是一样的作为，臭小子，等着朕给他赚银子呢，他现在一定很好奇，是谁给朕出的主意，那就让朕看看到底是你这个先生厉害，还是你的学生厉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正合吾意。”


李二得意的说完，就在白宣上勾勒了一笔，徐惠待这一笔画完，见李二没有继续画下去的意思，就拿棉擦沾掉多余的墨汁，李二放下笔对徐惠说：“剩下的你来完成吧。”徐惠蹲身一礼之后就开始画这副残荷图，水墨画最早是离石根据云烨的水墨乌龟图引申出来的，现在已经为广大的文人墨客所喜爱。


李二最喜淡墨，淡墨是墨韵的主要成分，水太少画面会干燥，水太多又会烂掉，要做到淡墨润而不烂，同时还要和空白、白纸、浓墨的对接、呼应，方可造成黑、白、灰和谐的整体。有时单独用淡营造阴雨、雾气、冰雪的气氛，更能发挥它的特长，妙不可言。


生宣上作画讲究落笔为定，一旦画错就无法更改，李二刚刚想起了云烨难免有些浮躁，所以就画不下去了，长孙把李二的那把茶壶捧了过来，放在他手上说：“云烨是想偷懒，他现在是木头人，一拨一动，不拨不动，您要是再想着让他自己去主动做事，恐怕很难，这几年的朝堂变化，让他起了戒心，妾身甚至认为他在害怕。”


“他怕什么，好好地做事有什么可怕的，像他这种聪明又明白人情世故的臣子才是朕最喜欢的臣子，治理天下有余，却没有反叛的能力，朕巴不得手下的臣子全是这幅摸样，不论他的功勋，就论这些年的情感，只要不是侯君集犯的那种错，朕都会原谅他，事实上，在朕的心里，他和承乾，青雀在朕心中的地位是一样的。”


徐惠听到皇帝这么说，惊愕的停顿了一下，笔尖上的墨汁就把残荷的根部染黑了一片，她取过一支小毛笔，匆匆勾勒了几笔，那团印染就变成了一方太湖石。


“他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从小被神仙一样的师父宠着，到了大唐，又被程咬金，牛进达秦琼，尉迟恭他们宠着，后来有被妾身宠着，最后宠他的人就变成了您，十几年顺风顺水的没吃过亏，做什么都由着性子来，现在有了孩子，自然就不敢胡作非为，担心行差踏错战战兢兢地，其实妾身也最喜欢他这一点，不恃宠而骄，很难得。”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三节 蛊惑


云烨咬着牙进了皇宫，今天被召进皇宫的理由很奇怪，皇帝邀请云烨观看自己新画的一副残荷图，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以前找云烨进宫话语都是简单明了，比如说，滚进宫，或者滚过来，很少有能让云烨自己正常走进来的，至于邀请进宫观赏画作这种极度礼貌的话语，云烨就见李二对颜之推老先生用过。


进了宫就感觉气氛诡异，就连搜身的侍卫眼光里好像都含着故事，欲语还休的让人头皮发麻，断鸿走路像幽灵一样脚不沾地，快到两仪殿的时候，一个青衣女子偷偷的把头从大树后面探出来观察自己，皇宫里没有一点对劲的地方，冷宫方向甚至还有大群的乌鸦在呱呱的叫唤，破宫门也不知道上点油，打开的时候吱吱呀呀的像是地狱之门在打开。


外面的阳光极好，李二却非要待在幽暗的宫殿里，见云烨进来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云烨这时候非常希望长孙也在，一会李二要下毒手的时候多少有一个地方可以求救。


“滚过来，朕又不吃你，畏畏缩缩的干什么？”李二有点生气的吼了一嗓子。


这就对了，听到李二发怒云烨就感觉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对劲了，没事干多我这么客气做什么，害得人家心肝都要跳出来了，以为要被砍头了。云烨腹诽着李二，慢腾腾的走了过去，那个青衣的小姑娘又躲到了布幔的后面去了，李二面前摊着一幅《残荷图》，笔法幼稚不堪，水墨画云烨可是被离石逼着下过苦功的，所以好坏还是能分得出来。


不但笔墨不好，浓淡的渲染也不好，布局也不是很合理，整幅画的中间位置矗立着一支残荷，把它放在中间已经属于脑残行为，破坏了整幅画的美感。


“此画如何？”李二拿手敲着桌案问，云烨敏锐的发现李二对这幅画也不以为然，定然不是他画的，以他自恋的性格，就算自己画出来的是一坨屎，也会得意洋洋。


云烨左顾右盼了很久，夸赞了两仪殿的布局，也夸赞了桌案上的几样宝贝，重点对李二的那把茶壶大加赞赏一番，因为那把茶壶已经被李二把玩的上了浆子黑里透着红亮。


“朕的茶壶是宝贝朕知道，朕在问你这幅画，你瞎扯什么。”李二自己也奇怪，只要和云烨说话，自己莫名其妙的就来气，只要在云烨的后脑勺上抽一巴掌就舒坦了，想到长孙说云烨现在非常的害怕自己，就硬是忍着想要抽他一巴掌的冲动。


“陛下，咱们说点别的吧，这幅画不值一提。”见云烨这么说，李二哑然失笑，布幔却在剧烈的抖动，看出来了。这幅画就是那个叫做徐惠的女人做的。


“徐惠，死心了吧，云烨也是画龟的名家，他说你画的不好，那就是有缺陷，你还年轻，从头来过就是。”


云烨摇着头说：“陛下，画画这门营生，不是勤勉就能够画好的，好多时候他需要天分，反正从这幅画里微臣没看出天分在哪里。”


不管云烨怎么说，徐惠都不敢冲出来，礼法还是要的，云烨和长孙，杨妃，阴妃这些长辈在一起不需要讲究礼法，但是像徐惠这样的女人，还是要避嫌的。


李二愣了一下说：“过于苛求了吧，她今年只有十五岁，应该还有进步的余地。”


看样子徐惠非常的受宠啊，这就帮着说话了，还有脸说，既然知道人家只有十五岁，还把人家给祸祸了，这都是什么事啊，为老不尊！


“陛下您的那把茶壶只要每天坚持用茶水浸润，放在手上把玩，等到那些包浆都进入到茶壶里面，里面的茶垢结的够厚，您以后不放茶叶，光倒清水就能喝到上品的茶水。”


李二见布幔还在抖动，回头就不耐烦的说：“给个评价，少说别的。”


才女天生就是用来被打击的，云烨提起笔，在《残荷图》上提笔就写了“霜凋荷叶，独脚鬼戴逍遥巾。”


李二哭笑不得，琢磨着字义再看看那幅残荷图，正中间的那一支枯荷可不就像是一只戴着逍遥巾的独脚鬼，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云烨算是看出来了，也不知道徐惠是怎么向李二撒的娇，把自己拖过来为她扬名声，画的这么糟糕，还有脸让人点评，估计是李二也不好意思叫别人，所以就把自己叫过来充数，都已经入了宫了，就好好的玩宫斗，向皇后这个终极目标前进就好，玩什么文雅。


李二带着云烨走了，把这片伤心之地留给了徐惠，徐惠看着桌子上的那幅画，仔细的品味了云烨留下的那几个字。脸色一会青，一会白。


李二喜欢去太液池边散步，从来都不管什么冬夏，曲江上是活水，一年到头不结冰，太液池是一池子死水，只要寒风吹起，池面就会结冰，它其实是长安城水利工程的一部分，丰水期的时候蓄水，枯水期的时候放水，类似于水库的功能，由于现在是冬日，太液池的水被放走了大半，只剩下浅浅的一层，靠近岸边的部分已经结冰，只有最中间还有一小片黑黝黝的池水，几只没有来得及南飞的野鸭子还在上面凫水，找吃的。


云烨一直认为长安最冷的时候不是三九，而是刚刚入冬，这个时候人还没有适应冬日的严寒，所以感觉冷的厉害，尤其是太液池边的冷风嗖嗖的往衣服里钻，不一会，云烨就被冻得像乌龟一样。


“年轻人的火气都哪里去了，整日的胡混，把身子都熬垮了，以后想指望你们治理江山，朕能放心得下吗？”李二背着手训斥云烨。


云烨把两只手缩进袖筒里脑袋摇的像波浪鼓：“微臣没打算帮着治理江山，就打算快快活活的把这辈子过完，咱大唐已经没有什么事需要微臣去管了，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就打算在您的羽翼下富贵一辈子算了。”


“真的如此？小子，你要是想落一个富贵的下场也不是不行，你说的没错，朕现在都感觉自己没多大用处了，提着剑找不到敌人，确实无趣，大唐已经过了需要扩张的时候了。重要的是内政，这一点你要有清醒的认识，朕不是不重视军伍，而是大唐现在的重点是民生，难免就会委屈一下军伍。


太平年间有太多的军队是灾难，不是福气，手里有了兵马朕就想平个什么，灭个什么，因为军伍本身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朕是马上皇帝，自然知晓将士们想的是什么，谁都想要功勋，谁都想要富贵，可是百姓太少，容不下那么多吃闲饭的勋贵，这就是朕为何会减少勋贵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是先帝的手下就罢黜了他们的封爵，当然，这里面也有朕的私心存在，罢黜他们总比罢黜朕的老兄弟们要好。


真给你说这些事情的原因就是要你告诉那些老将，他们的富贵都是拿命搏回来的，朕不会无缘无故的夺走，现在国家进入了一个相对的平和期，该到了享福的时候了，你只要把朕的话带给他们就好。”


李二的脸膛也被寒风吹得通红，但是精气神却好极了，云烨一直认为，只要没事干不吃铅丸子，或者水银丸子，以他的身体素质绝对不至于活五十来岁就死。


“陛下准许老将们享福，为何对自己却越发的严苛了，两仪殿内连多余的蜡烛都不点，臣还听说陛下每日击剑的时间增加了半个时辰，饮食中还把您最喜欢的红烧肉和过油肉都剔除了，每日的素菜占到您每日饭食的八成，也不再食用精米和白面，而是开始吃各种粗粮，长安市上的普通人家也不至于如此啊。”


这就是云烨对李二敬畏的原因所在，好端端的就开始了节食，而且是说开始就开始，每餐的饭食确实连普通百姓家都不如，这是有大志向的表现，眼看着李二的大肚子逐渐没了，云烨就更加的害怕他了，天知道他下了什么决心。


“嘿嘿，这就是朕当这个皇帝必须付出的代价，我们正在走前人从未走过的道路，朕想走的长远一些，所以从现在就必须奋发，群臣开始懈怠了，朕这个做皇帝的懈怠不得，朕要好好地盯着这个国家，看着他，直到朕闭上眼睛。很可惜，长生之说到底是虚无的，否则朕确实想试试。”


云烨从怀里掏出三枚玉牌拿给李二说：“陛下，微臣无意中发现，这三枚玉牌在落日的那一瞬间会出现三幅图案，一个是独角鬼王，一个是应龙，一个是面具，上面写着尽东之亩四个字，寒辙说那个面具应该是属于宾媚人的，还说我就是宾媚人，但是微臣认为只要把别人的面皮扒下来戴在自己脸上就能继承那个人的智慧纯属扯淡，所以对这些恶心的事情失去了兴趣，陛下如果有，那就尝试着找到最后一枚玉牌，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长生的希望。”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四节 一以贯之的重要性


云烨陪着李二在太阳落山的一刹那看到了玉牌上透出来的图案，对于宾媚人李二自然很清楚，但是对于独角鬼王和应龙就一无所知了，君臣二人坐在空荡荡的宫殿里，眼看着图案出现，又眼看着它自然的隐没，天完全黑了下来，两个人都没说一句话。


冬天黑的比较早，云烨在宫里留不得，只能向皇帝辞行，李二挥挥手就表示同意了，出了宫门，就直奔程咬金家，皇帝既然让自己安一下这些老臣的心，自己当然要做到。


李二要求云烨转达的话，云烨像背书一样的对程咬金背了一遍，又把自己在皇宫里的作为一五一十的讲给老程听。


老程没在意李二说了些什么，张嘴就问云烨把神仙机密交给皇帝有何用意。


“小侄是害怕了，如今大唐四海升平的，陛下却在立下大志向，不管是什么志向，都会对大唐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其要面对无知的危机，不如让陛下把心思用在找白玉京上，这样还能让我们看见前路，免得被陛下新的大志向给带到沟里。”


当云烨发现李二在励精图治，甚至称得上卧薪尝胆的时候就知道大事不好，王二狗的大志就是能娶到槐树下那个胖寡妇，钱三麻子的大志就是争取今年挣到五十枚银币，云大的志向就是能够混吃等死，这些都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李二的志向就吓人了，天知道他要干什么，要是脑子抽了万一要革个什么，共个什么就是大事故，地主家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铜钱说不定就是一个诱因，万一他认为这个世界对穷人非常的不公平，打算让大家一样贫穷，云烨努力了十余年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一个人最可怕的就是他的思想的不确定性，李二现在是这个星球上权力最大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他甚至可以为所欲为，人当烦了，就想着当神了，历史上鼎鼎大名的凌烟阁都没有出现，这让云烨如何能放心，没了凌烟阁，就没了发自内心的尊重，功臣们的将来没有半点的保障，生死悬在皇帝一念之间，实在是世界的大恐怖。


大唐发展的很好，再这样发展下去，不用十年，天下真的就能实现丰衣足食了，没必要折腾，云烨不相信以李二的智慧，在封建帝制的环境下他能相处更好的办法？口号都是虚的，吃到嘴里，穿到身上的东西才是真实的，老农的思想最保守，却是最实在的。


赶过来的老牛和老秦也是面面相觑，臣子对皇帝的羁縻作用越来越小了，本来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微妙的平衡的，臣强主弱不是好事，主强臣弱也不见得是好事，更何况现在李二太强势了，天下几乎可以说是他一人的天下。


“小子啊，你这是韩国疲秦的旧策啊，用白玉京拴住陛下的步伐，和韩国使用郑国渠疲秦如出一辙，郑国成功了，延迟了韩国灭亡的时间，可是留给了六国一个更加强大的秦国，你想过没有，一旦陛下掌握了神权，那才是最恐怖的。”秦琼忧心忡忡的对云烨说。


“我虽然没有去过白玉京，但是我敢说白玉京就是一个大玩笑，宾媚人的事情已经让我差点笑破肚皮，我很期待陛下在白玉京的事情上受挫之后的反应，不知道能不能消磨掉陛下的雄心壮志。


说来惭愧，别的帝王缺少这样的恒心和毅力，咱们的陛下恒心和毅力却出奇的强大，如今陛下刚刚四十三岁，可以说到了人生经历和智慧最成熟的时候了，这个时候恰恰是一个帝王的黄金岁月，我却不得不出此下策，说起来心中确实有愧。”


牛进达摇头道：“这样想不对，小子，事到临头需放胆啊！既然开了弓就没有了回头箭，我们谁都不害，我们只自保。”


云烨离开了程家，怏怏的往兴化坊自己的家中赶路，月上中天，街道上空无一人，写着云字的灯笼照出惨白的灯光，混入月色再也难分彼此。


已经路过家门三趟了，旺财依然驮着云烨在街道上漫步，刘进宝阻止了护卫们要提醒侯爷的举动，他知道侯爷在想事情，此时不宜打扰。


旺财走累了，就自己回到了家中，走到马棚的位置才打了一个响鼻提醒云烨该下来了，它准备吃点夜草就睡觉，这才让云烨回过神来，下了马也不洗漱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


天没亮他又起来了，匆匆的赶到皇宫递了牌子求见皇帝，李二刚好练完箭术，放下弓箭就准许云烨过来。


“没睡好？眼圈都是黑的，小米粥给他也装一碗。”李二严格的遵守了食不言寝不语的古训，两个人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吃完了早饭，李二笑着问云烨：“今日来见朕所为何事？难道昨日把玉牌给了朕有些后悔了？”


“确实有些后悔，臣自己都认为是无用的废物，却拿给陛下让您操心费力，实在是不该，如果陛下痴迷于此道，才是臣的大罪过。”


这就是云烨想了一夜的结果，既然自己选择了对李二臣服，那就最好一心一意，历史的路都是人趟出来的，前面的路是黑的谁也看不见，这个时候最应该做的做的事情就是陪着李二摸黑走路，而你不是阻止他的尝试，大家抱成团才不容易掉进沟里，颜之推曾经说过一以贯之，以前不明白，现在清楚了，事实上害怕摸索和前进的是自己，而不是李二。


“没用的，小子，区区一个白玉京拖不住朕的脚步，也侵蚀不了朕的心智，朕受命于天，却想看看天到底是什么？白玉京是你能拿出来的最厉害的拖延之计了么？


昨日见你拿出白玉京的玉牌，朕的心里悲凉极了，以为连你都没有追随朕往前走的勇气了，今早见到你过来，朕心大慰，牌子拿回去吧，有功夫就研究一下，没工夫研究就扔在迷林，等到我们确实穷极无聊了，再去解开其中的秘密，就当是一种游戏。


吃饱了就好好睡一觉，不要多想，朕什么都不会改变，只想看着我们走的这条路能走到什么地步，会产生怎样的效果。”


云烨又拿着玉牌出了宫门，长孙看着云烨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的问李二：“陛下这么做是何道理？您不断的对云烨施加了足够多的压力，就是为了等这一刻么？”


“滑头就是滑头，难得还有一丝忠谨之心，第一次施加压力他就远窜到了岭南，第二次施加压力他就拿出了白玉京，还不错，这两个法子虽然简单，却成效斐然，刚才朕差一点就不愿意还他玉牌了，拖朕的后腿，估计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就这样，还把他折磨的要死，也就这个样子了，以后可以放心的使用他了，他的来历朕再也不会去追究了，这些年在陇右荒原巡梭的人可以回来了，朕信了他的话。”


云烨要回了玉佩立刻就感觉全身畅快，自己到底没有丧失自己做人的底线，现在的云烨又可以对着所有人嬉笑怒骂无所顾忌了，他能感觉到笼罩在自己身上的阴云全部散去了，原来恐惧来自自己本身而不是别人强加给自己的。


果真是人若在荆棘林不动即刺不伤，一会儿妄心才起才诸有被刺伤啊，刚才路过太液池的时候，在那边水洼里羁留的几只野鸭子已经不见了，它们也该飞走了，北风起，太液池就要彻底的结冰了。


云烨回到玉山放下一切的心思在老老实实地教书，每天都把自己的课业安排的满满的，除了处理一下岭南水师的公函，就是在批改作业。


算学想要学好，就必须动手，演算和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于是在低年级的学生课本上就出现了经典的小明同学和那个疯狂的水池管理员，至于两匹从长安和洛阳相对奔驰的骏马更让书院的学生叫苦不迭。


为了能帮助李泰，云烨给李泰和希帕蒂亚讲解了最原始的空气动力学，李泰无法理解自己的宝马在奔驰的时候会遇到空气阻力甚至还会遇到浮力，如果速度过快，浮力自己就能把宝马托起来，至于什么是流线型，他就更加不明白，无论云烨拿试管滴出多少的水滴也无济于事。


云烨不管，自己当初学到的东西就剩了这么一点，你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罢，王八蛋，我自己都不理解我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能从脑子里把那些早就模糊的东西搜索枯肠的挖出来一股脑的灌输给他，谁管你理解不理解。


希帕蒂亚骑着马那斗篷兜风，结果被大风从马上吹得掉了下来崴了脚，她不顾疼痛，又在马肚子上安装了一个风车，四面都档上，只留下下面的方向不堵，当马匹奔驰的时候，风车果然转了起来，马匹奔驰的越快风车就转的越快，她认为让风车转动的那股力量，就是所谓的浮力。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五节 家主的养成


离石先生对云寿报的期望很高，这个孩子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对自己的要求很是严谨，生活的非常的有规律，到时间睡觉，到时间读书，到时间吃饭，既然离石先生要求要求他减掉多余的赘肉，一连三个月，这个孩子一口肉都没动，看到孩子瞅着肉散出的渴望目光，云烨非常的心酸，着要把我儿子教成变态吗？


寿儿从小就胖，体质就是这样，减了三个月体重，还是圆滚滚的，这孩子每天的运动量是足够的，云烨看了一次儿子的武术训练课，就觉得非常的残忍，离石一脚脚的踢在云寿的胳膊上，他不但要把离石施加在自己身上的力量卸掉，还必须做好反击，这对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来说未免过于苛刻了。


胖胖的孩子摸起来应该是软软的，但是云寿全身的肉都硬邦邦的，为了满足母亲对文武双全的要求，这孩子不但要练武，还要学文，每天都非常的辛苦。


憨奴云烨是见过的，就在云家的后院，云烨特意带着儿子来到了后院去看了一眼憨奴，云寿看到了坐在太阳地里玩弄自己脚丫子的憨奴大为惊恐。


“爹爹，您说我要是这么练下去就会成为憨奴？孩儿以后多从书本里学习智慧就是了。”


“当然不会，憨奴是一个畸形儿，我儿子不是，爹爹让你看憨奴的原因就是要你看看力量的极致是什么，他们个个力大无穷，一匹马抓起来就能撕裂，可是你知道么？这样的高手被刘方爷爷用两个彩色的木球就给了结了，当然你单鹰姑父还砍了两刀。


寒辙叔叔打不过憨奴，但是憨奴却会听你寒辙叔叔的指挥，这是什么原因，这其实就是在说一个道理，力量是需要智慧推动才行。


你非常的努力，儿子，爹爹当年要是有你一半的毅力成就绝对不会仅限于此，但是爹爹不后悔，爹爹的少年时期过得非常的愉快，儿子，身体胖一点没关系，咱们只要做一个健康快乐的胖子就好。”


十一岁的孩子已经能够考虑一点事情了，云寿歪着脑袋看看父亲，又瞅瞅流口水的憨奴，抱着父亲的腰说：“孩儿也觉得智慧比较重要。”


云烨蹲下身子平视着儿子的眼睛说：“据爹爹所知，智慧的源泉不是书本，而是来自思考和生活，既然你看到武力不足持，书本不足畏，那就要从自己的日常生活里去发现智慧，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武力和书本不过是你取得智慧的踏脚石而已。”


父子二人边说边穿过后门，云寿被父亲说的有些迷糊，好像明白了一点，又好像更加的迷糊了，因为爹爹和师父说的不一样，可是爹爹才是长安最聪明的人。


云寿是孤单的，因为身份的关系他的朋友并不多，自从李承乾回来之后他就不太去太子的府邸，也没有时间去，勋贵家的十一岁孩子正是最忙碌的时候，长心思的最佳年龄谁家都不会放松对他们的教育。


路过一条小溪，小溪上架了一根倒塌的枯树，云寿敏捷的踩着枯树就过去了，然后回头看着父亲慢慢走过来，父子俩很少有独处的时光，所以云寿就显得非常兴奋。


今天不用上课，不用读书，也不用练武，更加的不用学习礼仪，每个月跟着父亲的这一天是云寿非常渴盼的日子。他其实很希望父亲能背着自己的，就像父亲经常背着弟弟妹妹一样，可是看看自己圆滚滚的身子就放弃了，旺财都不愿意驮自己。


穿着华贵的衣服爬黑枣树只有爹爹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冬天的日子里原野能提供给孩子的欢乐并不多，云烨在树下兜着袍子，让儿子从树上往下扔黑枣，已经被阳光蒸腾掉了大部分水分的黑枣，吃起来和柿饼一样甜，就是小了点，还有很大的枣核。


云寿一个后空翻从树上跳了下来，发出了咚的一声响，吓了云烨一跳，云寿仰起脸得意的说：“飞檐走壁之术孩儿正在修炼，爹爹不必惊慌，听无舌公公说练到极致蹿墙越脊如履平地，孩儿已经得窥门径。”


这事云烨知道，无舌要把鸡鸣狗盗之术传授给云寿，被云烨这个当父亲的严词拒绝，小苗遭受了什么罪他是看在眼里的，他不认为自己的儿子也需要遭罪，练到极致又如何？小苗在长安做的那几件事情依然被书院学生所破解，偷云家的石狮子不过是障眼法，偷长孙家的宝刀，让那吧刀自己杀人不过是利用了灯光效果而已，李鹏程之所以会滚下来，不过是有人在他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轻轻地触碰了他的腿弯而已，至于把人压扁，是因为那个人肋骨已经被弄断，整个人就像一个皮包着的水囊一样，魏征的车轮不过是上面装了一个渐退装置，事后拿掉就是了。


书院里现在就拿这几样本事耍恶作剧，几个学生在期末表演之时拿它们当魔术的噱头，结果被一顿鞋子雨赶下了台，当时无舌的脸都黑了。


云寿能有个强健的体魄就好用不着十八般武艺皆精，耍个长枪，射个箭中规中矩的就好，至于别的事情自然有人去干，小苗这样的女子迟早还得回云家来，因为在云家待惯了的人，到了外面就会格格不入，云烨散发的现代流毒，不是谁都能抗住的。


只有云家庄子里的妇人能到处跑，去主家的后院像是进自己家的大门，如果去别人家也敢这么做多半会被无良的主人强奸，因为后院的所有雌性生物名义上都属于男主人。


云家的掌柜的，无论在外面把生意做的多大，回到庄子上立马就换上庄户人家的衣衫，捧着茶壶东家进西家出，如果你看到一群老汉靠在墙角晒着太阳喝着茶水，千万不要小看，说不定里面就有不止一个纵横一方的大商贾。


看到小厮扯着丫鬟嘀嘀咕咕的献媚也不要奇怪，更不要以为主家会跳出来把两人拿住浸猪笼，人家两人说不定真的是小情人，只要把云家的工作协议履行完了就会立刻成亲。


云烨带着儿子巡视了一圈庄子，云寿就急不可耐的拖着爹爹一头钻进了单鹰留下来的那间小屋子，早上出门的时候，已经闷了一大锅的红烧猪蹄，这个时候怎么也该熟了。


这是父子俩的秘密，辛月根本就不知道，儿子圆滚滚的身子没什么变化纯粹要拜自己的夫君每月一顿的疯狂进补。


旺财是清楚的，煮的绵软的豆子就是给它准备的，带着淡淡的盐味，它已经在单鹰的小院子门上溜达两三遍了，闻到香味吃不到让他非常的着急。


云烨自己那套恶心的道理只给儿子讲一遍，能不能领悟需要生活来教他，小孩子不吃亏是长不住记性的，天才也一样。


这一次就是告诉了儿子武术和书本的知识没有重要到当命看得地步，云家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而不是一个武术高手或者学问名家，云欢的教育可以遵循那一套，云寿的教育绝对不行。


旺财看到云寿就高兴地跑过来，还像狗一样的跳两下，见云寿两条腿撑在门框上够藏在门廊上钥匙，还拿自己的大头顶住云寿的屁股，好让他有力可借。


蹲在墙角和别人闲谈的刘进宝看看日头也起了身，转了两下就来到单鹰的小院子，这个时候云寿刚刚打开大门，正在安排旺财的饭盆。


刘进宝从屁股后面取出一大一小两个酒葫芦放在桌子上，一个装的是好酒，一个装的是醪糟，他自己又退了出去，从外面把门再拴上，自己再跳墙进来。


黄焖猪蹄绝对是一道美味，云烨把猪蹄汤给旺财的豆子里拌了一点，它就喜欢这口，打个响鼻就开始大吃起来。


主仆三人一言不发开始闷头大嚼，一大盆子黄焖猪蹄足够三个人吃的，没打算给心月她们留，必须把这一盆猪蹄毁尸灭迹。


云寿吃的满嘴流油，小小的嘴巴威力惊人，云烨才吃了一个，云寿的手已经在抓第三个了，为了多吃一点，云寿早上就没吃什么东西，没吃饱之前三个人都不打算喝酒或者醪糟。


云烨已经撑的开始哼哼了，云寿也开始给小碗里倒温好的醪糟，云烨遗憾的看着盆子里剩下的两个猪蹄往刘进宝跟前推推：“都吃了，侯爷我的胃口差了好多，要是按照我以前的胃口，五个前猪蹄不在话下。”说完就对着壶嘴喝了一口酒，小门小户的日子才是最符合自己的，骨子里的小市民见识并不因为变成了侯爷就有所改变。


从陇右回来了一批人，很机密，但是云烨却是知道的，或许这是李二要让云烨知道的，虽然不担心自己的秘密被发现，被人彻底承认的感觉还是非常的美妙。


看着低着头一点点喝醪糟的儿子，又看看努力和猪蹄做斗争的刘进宝，云烨笑了笑，有些秘密还是还是只有自己知道最好。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六节 寒冬记事


辛月知道丈夫和儿子正在那间小屋子里偷吃，回头没有看见旺财，就恨恨得咬咬牙，家里想吃什么没有，非要躲在小院子里偷吃？


作为聪明女人，辛月自然知道自己最好装聋作哑，夫君那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自己他这样的作为是瞒不住人的，见了鬼了，那个小院子是自己每天安排仆役丫鬟去打扫的好不好，她只是有些不满丈夫居然不带她。


奇怪的男人，李容来的时候那个地方也去过几回，等到云欢长到了十岁说不定也会去，也就是说那个地方是属于男人的地方，至少云暮就从来没去过。


“侯爷和少爷的饭食就不用安排了，他们已经吃过了。”辛月对丫鬟吩咐道。


李渊死的确实不是时候，勋贵间的婚嫁全部都停止了，小东的婚事也停了，许敬宗派了三个媒婆过来解释，说许家非常的想把小东小娘子接过去，但是遇到国丧就只能把日子往后拖延，许家父子都是官员，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请云家不要多心。


小东还好说，拖到明年就行，小丫的就麻烦了，被一竿子支到了两年后，该死的大丧，小丫都十七了，过两年就该二十了，辛月心急如焚，可是小丫却哈哈大笑，这对她来说是个大大的好消息，她一点都不想去齐州那个破地方。


李佑的表现和别人不一样，坚持为皇爷爷结庐守孝三年，就这一个举动就赢得朝堂上下好评如潮，封地又往外扩了一百里，权万纪因为管教齐王有方，着进三级，阴妃也因此获得晋身一级的奖励。


权万纪大醉了一场禀报皇帝说齐王佑已然循规蹈矩，恪守礼法，算是教养有成，无需自己再去教诲，请回弘文馆继续教书，帝允之。


献陵周边四十里之内全部都是皇陵区，皇陵之内的民户都有看守陵墓之责，其实最大的好处就是他们不用缴税，不管有多少收成都是自己的，而且皇陵内的收成越好，越丰盛，就说明大唐国隆昌，皇家还会奖励他们。


李佑明白自己和李恪一样，血脉里都带着原罪，想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获得功勋几乎不可能，想要给子孙不留后患，就必须在孝字上下功夫，虽说困守三年皇陵，自己会遭不少的罪，可是在这三年之内绝对不会有人想起来弹劾自己，血脉的疑问也不能问，阴家就算是有滔天大罪，作为李家的第五子，正在皇陵守孝，只能赞扬，立于不败之地才是李佑最想达成的目的，现在目的达到了，封地也涨了一倍多，自己也不用提前离开长安，母亲也不至于孤单一人，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至于带着来探望他的小丫在皇陵区狩猎，那就纯属一种生活乐趣了，直到这个时候小丫才看到一个全新的李佑，他的剑法很好，一个人就能对付好几个家将，他射箭的本事更是高的吓人，游窜于树枝间的鸟雀都逃不过他的利箭，不知不觉间李佑已经满足了小丫对英雄的全部幻想，更何况，这个英雄还只属于她一人，于是她往皇陵跑的次数就更加的勤快了，吓得阴妃花容失色，唯恐两人在皇陵闹出笑话，特意派了红姑紧紧地盯着俩人，只要有逾礼的地方就会大声咳嗽或者有事禀告。


云烨今日在书院处置了几个混账学生，因为他们在把半大不小的熊猫当球踢，虽然云烨也干过这事，那是自己恼怒的时候，平时绝对不会这么干，惩罚的很重，以至于洪城都感到莫名其妙，云烨把熊猫看成了国宝，但是在大唐熊猫绝对属于野兽，和树林子里跑老跑去的野猪没有多少区别。


兕子公主平安的长到了十三岁，虽然脸上还是笼罩着一股子青气，身子也单薄，见到那只被人当球踢的熊猫一瘸一拐的围着她打转，平生第一次发怒了。


全长安的人都知道兕子公主是一个玻璃人，触碰不得，一旦出事会被她强悍的爹撕成碎片，四个被罚挑水的家伙很有眼色的蹲下来抱着头，公主殿下一竹棍就抽飞了一个，一脚就把一个家伙踹的顺着上坡滚了上去，剩下的两个像是被公主的强悍的武力吓坏了，一翻眼白吐着舌头就昏过去了。


气咻咻的兕子这才满意的带着熊猫去找吃的，她一走，那四个混蛋就立刻活了过来，这是书院学生总结出来的对付兕子发怒的办法。


没办法，兕子不顾自己的身体，非要在书院上课，别的公主可以不加理会，高阳之类的被小丫揍都是大快人心的事，兕子公主可不同，天生善良的人在那里都会招人喜欢，再加上身体不好，娇弱的像寒风里的小花，全书院对她都疼爱有加，都希望这个小姑娘能够再长寿一些。


书院的气氛非常的适合兕子修养，为了能让她开心一些，去秦岭实习的学生会从山里特意给她挖来新品种的兰花，见到稀奇的果子也会带一些给她尝尝，自认为长相英俊才高八斗的家伙还会时不时的写两首歪诗赞扬一下兕子的美丽。


兕子是孙思邈药庐的常客，老孙总想着先把兕子的身体调养的强健起来，可是发现这样也行不通，兕子的心脏太脆弱，承受不了过多的压力，想要身体好，首先就要有一个强健的身体，体重上去了，血液的总量就会增加，心脏无法承受，老孙只好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控制兕子的体重，目前看起来还不错。


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了，书院的学生顿时就紧张起来了，每年期末考试之后总会有很多恐怖的事情发生，比如某某被自己的老子吊起来拿皮带抽，某某整个寒假过得惨不堪言，吃着猪食还要温书，某某的亲事都告吹了云云。


云烨在考场里来回的转悠，他发现作弊这种事情大唐和后世几乎没区别，文科还好，文章没办法抄袭，见解也没办法抄袭，算学就不一样了，大唐的学生学习算学非常的吃力，李泰这种妖孽不能算在里面。


一进一出两根管子的事情，硬是把这些学生为难成什么了，这个时候，咬牙者有之，切齿者有之，沮丧者有之，呆若木鸡者有之，这个时候，如果那个疯狂的水池管理员在这里，会被他们活活的掐死。


唐人看世界都是感性的而不是理性的，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感性的看待这个世界，“白发三千丈，”“飞流直下三千尺”“鲸吞”“千杯不醉”就是感性到了极致产生出来的错觉，微观的看世界对他们来说是痛苦的，他们宁愿雾里看花，也不愿意接受残酷的事实。


而算学一道恰好是要不得那些东西的，大概，可能，也许，这些词汇不属于算学，不把事情分派个清楚明白，就不是算学。


他们的痛苦云烨看在眼里愁在心上，怪不得自己这种半瓶子水的人在大唐都能成为算学宗师，这没有什么好骄傲的，是一种悲哀，所以他看着这些学生的眼光就变得冰冷起来，而那些想要作弊的学生就显得更加的无助。


“书，论，碑，记，序，表，传，赞，赋，檄，诏，疏”“这些文体你们都能娴淑的掌握，为何就对一个水池子毫无办法？因为那些东西是你们做官必须要用到的东西，而算学是可有可无的吗？


告诉你们，你们想错了，今后做官数据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想要浑浑噩噩的做昏官就不要重视算学，因为算学才能让你清楚明白的知道你们将来管理的地方到底哪些是优势，那些是劣势，现在给我静下心来仔细考虑，这些题目都是最简单的。”


李纲先生从窗外看到这一幕，点点头满意的离开了，云烨能够沉下心思好好的教书这让老先生非常的满意，不再去蝇营狗苟的往朝堂上混，他认为这是在改邪归正，大唐的教育才应该是所有人应该重视的。


关注期末考试的不光是书院，李二也非常的重视，每一次期末考试的名次表他都会亲自观看，并且做出重要的批示，尤其是操行那一栏他更是会重点关注，书院的评判还是十分准确的，每当李二想要用一个书院学生的时候，就会从书院调阅那个学生的档案，他不会只看表面，他需要对自己要用的人做一个全面的了解，如今，大唐的档案馆正在紧张的修建中，以后官员的履历不可能再放在吏部任由虫吃鼠咬了。


他也不会因为学生的某一次考试没考好就轻易的舍弃一个人，他发现这样的表格非常的实用，于是大唐的官吏们的桌案上又多了一样奇怪的工作，那就是填表。


大雪漫天飘散的时候，书院的寒假终于来临了，外地的学子继续留在书院，能赶路回家的学生就匆匆的赶路回家，书院再好，终究不如自己的家温暖。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七节 新年


风雪之中有一队人马从远山缓缓地走来，为首的大汉敞开胸襟，任凭风雪吹拂在胸口上，他的身子仿佛是钢浇铁铸的，一顶虎皮帽子歪歪的扣在头上，跟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脸上有一道恐怖疤痕的老年男子，他用皮袍子紧紧地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似乎并不适应北方的严寒，后面的马车里一个娇媚的妇人从车窗上探出脑袋新奇的看着白茫茫的关中大地。


“仲坚，进了关中就是云烨的地盘，老夫非常担心他会突然发难，这些勋贵们最是无耻，老夫不明白你为何要冒险上岸？”


老头子的这句话已经问了不下十遍，作为海贼，他天生就对长安有一种极大的恐惧。


为首的汉子哈哈大笑着说：“老胡，在扬州，在岭南你的确能看到勋贵的无耻，但是进了关中，他们就是世界上最奉公守法的良民，你说的没错，他们的确是最无耻的人，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但是在大唐，我张仲坚也是守法良民一个，他能奈我何，老子杀的人虽然多，却没有沾唐人的血，多少唐人的海船受过咱们的恩惠，他们也希望我能雄霸那片海域。


更何况，我大哥就是李靖，他云烨见了都要喊一声伯伯，怕他作甚，我甚至还想带你们去云家饱餐一顿，奶奶的，他家的饭食吃一顿一辈子都忘不掉。”


见张仲坚终于交了底，胡同海也就放下心来，大食人的海域最近非常的难混，大食人，锡兰人，还有那些该死的高丽人，倭人都盯上了那片富饶的海域，搞得海上战火连天，岭南水师控制着海峡看热闹，只要不进海峡，就两不相干，海盗进了海峡就只有必死的命运。


别人都有水军基地，只有虬髯客他们没有，虽然那些奴隶作战勇猛，悍不畏死，可是战船损失一艘就少一艘，在这场大海博弈之中，虬髯客渐渐地落于下风，高山羊子甚至联手那些大食人和锡兰人准备一口气剿灭虬髯客，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虬髯客没有外援，必输无疑，为了一大群海盗的命运，虬髯客将海盗安置在一座秘密岛屿上，自己准备走一趟长安会见一下李靖，希望能获得一些支援。


胡同海本来应该留下来控制部下的，但是虬髯客不在意，自己的手下都是无家可归的人，除了自己收留，没人会收留他们，所以非常放心的带着最精锐的手下坐着商船进入了南海，除了这一层心思，最重要的就是他想把胡同海放在身边，只有这样他才能保证自己的海盗团不至于哗变，他也不想再经历一次兄弟相残的悲剧，哪怕海盗团没了，他也不愿意再遭遇背叛。


这样的一队人穿州过府原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有李靖家的商队作掩护，有百十个胡人就没有什么人去追究，因为保人是李靖。


进了关中虬髯客才想起已经到了年关，往年漂在大海上，就没有春夏秋冬这个概念，看到家家户户新换的桃符才想起已经是新年了。


灞桥上空无一人，两边的杨柳已经被送别的人折的光秃秃的，两匹健马从灞桥上窜了过来，一黑一红，却不是李靖，红拂是谁。


等不及战马停步，李靖就从马上跳了下来，伸开双臂紧紧地拥住已经在等他的虬髯客，红拂也跳下马等他们两人拥抱过后欢喜的给虬髯客行礼：“二哥向来可好？”


虬髯客抓着李靖的手颤声道：“安好，安好……”


云家的客人也很多，寒辙带着憨奴走了，熙童却带着儿子来了，单鹰也带着大丫和自己的两个孩子回长安省亲，李黯因为要祭拜祖父，也带着莳莳回到了长安，今年在外的王爵都会回京，李家要准备大型祭祀活动，朝廷的郊祀也要在开春之后进行，祭祀现在是大唐最重要的朝务活动。


荣华女从洛阳也赶回了长安，没有住到云家，而是住到了鸿胪寺提供的驿舍里，她在洛阳的活动终究为她争得了正式使节的地位。


给云家的年礼非常的寒酸，也就是一幅挂毯而已，手艺连称心的都赶不上，管家接过来就放到了库房，这样粗糙的东西，主人家是不会用的。


今年的北极熊的熊皮很多，单鹰和熙童还有他儿子走了一趟北方，见识了热海，也见识了极光，熙童这才明白极光这东西每年都会出现，并不是田襄子想的那样，极光是因为自己来到北极才存在的。


由于这一次的目的非常的明确，准备的也充分，单鹰和熙童在北极猎杀的白熊非常的多，一种大角的奇怪动物被他们抓住当做劳力，把那些珍贵的皮毛从雪原运了回来，腰缠万贯的熙童自然会到长安来售卖皮毛，很快，长安就出现了无数白绒绒的家伙，那是白熊的皮毛穿到了勋贵的身上。


云烨没想要白熊的皮，他把驼鹿留了下来，驼鹿的奶据说乃是无上的营养品，自己交好的人都是的上了年纪的人，非常的需要这些东西，这些老家伙都是云家的宝贝，哪里敢轻易地损失一个。


他满世界的收集最好的营养品，就是希望能把这些老家伙多留几年，因为这几年走掉的老家伙实在是太多了，再也损失不起了，老程他们都已经自动升格成了老人。


“侯爷，虬髯客进京了，要不要再把他抓起来送到一个更加荒凉的海岛上？”刘进宝专门过来禀报这件事。


“不行啊，在长安抓人李靖会发疯，我们就当不知道，这里是长安不是岭南，大过年的我们就不要给自己找不自在。”


云烨和辛月正在拟定年礼单子，今年不用给李渊送，给云家省了好多钱，老钱一家一家的报数，云烨一家一家的书写，弄了一个上午都没有弄完，云烨有些烦躁了，这样下去一大半的勋贵都需要打点。


“夫君您不要不耐烦，这样的关系别人家求都求不来，耐下心写，没几家了。”辛月已经发现夫君在偷懒，名帖上的字越来越少。


“我俱名就行了，怎么还要寿儿俱名？给皇家和长辈的礼仪周到些我就认了，魏征老匹夫坑害了我无数次，这样的家伙难道也要送礼？凭什么？”


辛月给云烨揉揉手腕子在一边打气道：“都是您的同僚，给了别人不给魏家说不过去，都是些小摩擦，您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他一回，魏家穷的都要揭不开锅了，您就当时行善就好，魏家能收的年礼可不多，数来数去就那么几户。”


听辛月把魏家说的可怜，云烨满意的点点头，如果是魏征亲自这么说就好了，一点点钱的事情，多包些物件也就是了。


别人家大年初一都是去长辈家拜年，云烨就需要带着全家进宫，那日暮，铃铛没资格去，孩子们必须全部带上，大丫嫁了人资格也没了，小丫穿着最喜欢的红裙子欢欢喜喜的去见阴妃。


李二的一家子好大，献上年礼，李二眼睛都没看云烨一眼，指指偏殿让他和那些女婿们坐到一起，他自己欢喜的拉着云寿的胖手问东问西。


“又来了一个在偏殿用餐的。”长孙冲蹲在软榻上阴阳怪气的和云烨打招呼。


“皇家的女婿不如狗，虫子你就受着吧。”云烨反唇相讥。


“狗嘴里吐不出人言，你以为你不是皇家的女婿，大的孩子都十二岁了，小的都五岁了比我这个正牌的女婿生的孩子还多，有脸嘲笑别人。”萧鋭的年龄最长，这种场合他是老大，笑骂着递给云烨一杯酒。


“怪只怪哥几个没本事把公主弄成情妇，受人嘲笑也是因该的，话说啊，小烨你当年也不够厚道，那么巧妙地办法怎么就不告诉我们一声啊，咱们也把公主弄的嫁给土王，然后再把土王弄死，最后和公主勾搭成奸，这样里子面子全有了，只有当这样的驸马才够滋味，不像现在，还要住到公主府里，有时候我都想不通，是公主嫁我们，还是我们嫁给了公主。”唐义识被豫章公主管教得甚严，喝了两杯酒发发牢骚。


“没办法说，娶公主不叫娶，叫做尚，算是我们嫁给公主，这个尚字还是小烨理解的透彻，哥几个都理解错了，有今日都是活该。”


都是挑担，说起话来就没个顾忌，程处默跳出来给云烨解围说：“好好地喝酒，大过年的少发两句牢骚，都在正殿呢，万一听到了，老程我无所谓，胆小的几位就会遭罪，别想着在过年的时候给自己找不痛快。想要胡吹，出了宫，燕来楼去吹嘘不迟。”


柴令武出门看看正殿懊恼的对一群人说：“怎么还没完，去年这个时候都已经结束了，今年哪来的这么多的话好说。把公主送回家，我们去耍子才是正理啊。”


云烨抓着柴令武让他坐下来苦笑着说：“今年有大祭祀，陛下和娘娘们就有很多的话要对自家的闺女交代，自然话多，咱们这群不值钱的女婿还是多等等吧。”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八节 大雪论西征


云烨进宫的时候是八个人，出宫的时候只有云烨夫妇俩人，小丫被阴妃留在皇宫里陪她，云寿不知道是怎么哄骗长孙的，反正带着弟弟妹妹要在皇宫里面玩两天，主要是听说李泰研究出来一种叫做焰火的东西，听说在夜晚施放美丽异常。


去老程家没带孩子就惹得老程很不高兴，五串穿起来的金锞子随手撇给云烨，他原本想给孩子们亲自挂脖子上的，给云烨挂他早就没了那个兴致，现在只有软软的，香香的娃娃才是老程最喜欢见到的。


别人来老程家还有几碟子像样的菜肴，云烨夫妇来了，就是煮了一大锅骨头，一桌男的，一桌女的，围着桌子啃骨头，怎么看都像是野人时代的年饭。程夫人习惯了，辛月也习惯了，清河以前不习惯，嫁到程家以后也就习惯了，如今正抓着一大块骨头大吃。


云烨给骨头上撒上椒盐，两根骨头相互摩擦一下，这样就把椒盐均匀的抹在两块骨头上，你别说，这样吃东西虽然粗犷，却别有一番风味。


程处亮已经成亲了，他的先生是元章，元章先生视若宝贝的一个小孙女被他给祸祸了，这门亲事是元章逼着老程答应的，从下聘到成亲不到半个月，云烨都没赶得及参加婚礼，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再不成亲，小闺女的肚子就显怀了。


这件事让老程整整得意了大半年，能被一代文宗掐着脖子逼着他程家娶人家小闺女就程家有这个荣耀，为这事元章先生差点被气死，程处亮年前就被元章先生狠狠地揍了三顿，等到年后孩子生下来，估计还要挨好几顿揍。


程处弼是个好孩子，斯斯文文的，书院出来的高材生，如今正在户部历练，许多豪门都有结亲的意愿，老程听说皇帝有意下嫁公主，于是老程家就拒绝了所有的豪门，说是过几年再说，必须要等到皇帝做出反应才好坐决定。


程处亮已经求了云烨好几回了，他想去岭南水师里混，主要是想躲开元章先生，据他说，那几顿揍挨得不轻，要是元章先生下手他根本就不在乎，可是元章先生把无舌先生请来当行刑的人，所以跑到岭南躲起来是最好的选择。


云烨拿筷子把猪骨髓一点点的捅出来，美美的嘬了两口对程咬金说：“伯伯，处亮去岭南水师的事情您看怎么样？他已经挂着折冲校尉的闲职，撑死也就是一个七品官，这个主小侄还是能做的，让他去杨月明手下混几年，先把职位混上去再说其他安排，您老人家看这样的安排合适不合适。”


听到云烨说起自己的事情，程处亮立刻就扔下骨头，坐的笔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父亲看，他非常的希望父亲能够同意。程处默也在弟弟的肩膀上捶了一拳，表示祝贺。


老程喝了一口酒慢慢的说：“去你手底下当兵老夫有什么不放心的，现在不行，怎样也要等元章先生把恶气出干净了才行，兔崽子干出了丢人事，没一点担当，想跑远路躲起来，这可不行，程家不出孬种，当初敢把素素的肚子弄大，就必须有担当，元章先生没有把他们两个浸猪笼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云烨点点头，对程处亮死人一样的脸孔装作看不见，老程这样处置是对的，必须把元章先生的怒气化解掉，云烨都不敢想元章先生那样方正的人听到孙女未婚先孕当时是个什么心情，五雷轰顶不过如是。


就这样，老先生想的第一件事情不是遮掩，而是掐着老程的脖子要他家立刻上门求亲，可见他确实把素素喜欢到了骨子里，为了孙女的将来，老脸都不要了。至于事后请无舌先生对程处亮施行分筋错骨之类的惩罚确实不算是什么事。


程处亮见自己的命运已经敲定了，只能哀叹一声继续拿起骨头啃，想起无舌先生那些变态而恐怖的折磨人的手法，就算是吃龙肝凤髓也没有什么胃口。


“处亮我并不担心，无非受点折磨就是了，没什么坏处，伯伯担心的是处默，他脑子一根筋，这一辈子就想着在战场上真正的厮杀一回，可惜啊，他时运不济，陛下东征他没有赶上，你在南海酣战他也没赶上，婺州地势偏远，民风淳朴，那里没了战事，他就不愿意待在那里，打折了刺史的腿跑了回来，本来都是杀头的罪过，被陛下遮过去了，老夫说什么他都不听，你们是兄弟，说话该比我这个当老子的有效果，没事就多说说他，不敢行差踏错。”


云烨嘿嘿一笑端着酒杯敬了老程一杯酒说：“您看着，不出三年，大唐必定会有一场恶战，处默就留在京城，到时候我们说不定都会出战。”


老程惊愕的看了云烨一眼说：“说说，怎么回事，老夫怎么就没有感觉到三年内会有大战，对手会是谁？高丽？吐蕃？不可能！”


程咬金看得很准，大唐周边没人敢多说一句废话，整个东方世界都在看李二的脸色活人，没人，绝对没人敢造次。


“开了春，我朝支援突厥西征的粮草和替换下来的兵刃就会交割给突厥，回纥还有昭武九姓那些人，他们想西征，朝廷是支持的，给些粮草就能把草原和荒漠腾空，给我大唐留出足够的战略缓冲的空间非常的划算，而且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吐蕃处在大唐三面包围之中，高原我们上不去，但是他们也休想能冲下来。”


老程想了一下说：“这事老夫知道，那是野人们的事情，他们厮杀于我们何干，两不相帮看热闹就好，难道还要派自家的子弟去帮那些突厥人不成？死光了才是好事。”


“伯伯，话可不能这么说，小侄敢打赌，突厥人打不过大食人，必然会被阻止在高原，进不得，退不得的时候，就会向我朝求援，陛下必定会同意西征，常年的太平对一个国家的军事非常的不利，不管陛下是出于练兵的目的，还是为了煊赫大唐的武力，西征已经必不可免，大食的哈里发想让安拉的光辉照遍世界，这对陛下来说这种侵占人心的后果，比侵占国土还要恶劣，一旦放手不管，任由大食人杀光突厥人，大食人就会成为大唐新的邻居，如果出现这样的邻居，以陛下的性子，您以为会如何？”


“陛下会把他的老婆孩子房子都抢过来变成自家的，再把这个邻居埋到土里才会安心。你的意思是让处默去参与给突厥人送粮草补给这件事？”程咬金敲着桌子问云烨。


“是啊，把事情做到头里，到时候处默参战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小侄估摸着这几乎是大唐最后的一场恶战了，此战过后，西方百年无战事。”


程处默哀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如果不能在这场战役里捞到足够的军功，自己一生都会默默无闻。


“你也会去？如果你也去你们兄弟在战场上就有一个照应，这非常的重要，回顾老夫这一生的征战，只有在身边有确实放心的兄弟时，老夫才会放手施为，否则，老夫必定会留下三分力气准备撤退，只有你们两个都去老夫才会放心的让你们去西征。”老程的脸色很凝重，他自己就是久于战事的老将，如何会不知道三百里必蹶上将军的道理，此次西征，光是路途就足足有万里之遥，不必行军，光是走完这段路大军就会折损超过三成，这还是保守的估计，何况还需要和最强悍的敌人作战、没有一个放心的伙伴老程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程处默去冒险，为了军功折损了长子才是大灾难。


云烨站了起来打开窗户看着外面飘飞的白雪自言自语的说：“我的魂魄或许丢在了西北，我想去找找，这些天我总是梦见戈壁，荒漠，芨芨草，还有高大的胡杨，所以我想去看看，旺财也总是朝西边叫唤，它也想去西边，我当初和旺财相互鼓励着从荒原上走出来，总觉得失去了些什么东西，所以啊，我必定要去一趟西部的，不管能不能找回我的魂魄，至少我找过了，也能安慰一下自己，旺财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这几年再不去西部，我担心它就走不动了。”


大雪灌进了窗户，也落在云烨的脸上，他摸了一把脸，脸上湿乎乎的，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雪水，他从突厥西征开始就敏锐的发现了西征的可能性，直到最近三省同意了突厥人的要求，这才非常的肯定西征就要来临了，他非常的想再去一趟陇右的荒原，想去那眼泉水边看看，往底下挖挖，看看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他真的想回去看看。当初自己怎么就从水坑里来到大唐的。


程处默拍拍云烨的肩膀安慰他：“不管你丢了什么，我都帮你去找，找不到我们就去抢，不管谁有，我们都给他抢回来，直到我们多的装不下为止！”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十九节 灯河


自从在程家说过西征的事情之后，云烨就对西征只字不提，老程也给三个儿子下了封口令，所以西征的事情只限于有数的几个人知道，老程已经开始把程处默往右武卫安插，一旦朝廷开始支援突厥人，右武卫一定是最合适的一支队伍。


云烨非常不愿意去李靖家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虬髯客，这个混蛋一定会摆出一副长辈的架子，给自己难堪，但是眼看着就要到上元节了，不去确实就太失礼了，云烨独自去了李靖家里，准备坐一会就离开。


李靖一身燕居打扮，戴着一顶高帽装文士，红拂也穿着一身团花袍子，两个人像土财主胜过像侠士，或者大将。


“还以为你眼睛长到顶门上看不起李家这样的小门小户，看来还知道礼数两个字怎么写，既然来了，那就开宴吧。”李靖也没说废话，直接招待云烨去花厅吃饭，大唐的勋贵之家，现在要是在冬日不在自己家安置一两处绿意盎然的房间都不好意见人。


花厅里没有太名贵的花草，反而多了很多的青菜，一排辣椒树长在窗台上，已经有几颗辣椒变红了，算是给亭子里增添了一点艳色。


没看见虬髯客，云烨有些奇怪，李靖坐到上首见云烨东张西望的就说：“仲坚虽然是熟人，但是今日相见不合适，你是带着帖子来的，这就是道理，老夫在招待帝国侯爵的时候就不能给你介绍远海上的海盗，规矩既然定出来了，就要遵守，要是谁都乱来，世道也就乱了。”


云烨起身给李靖和红拂倒上了酒，叹口气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伯伯还是直接说吧，要不然这顿饭吃不踏实的。”


李靖一口喝干了杯中酒，盯着云烨一字一句地说：“仲坚势穷力颓只是能否退进海峡暂避一时？”


“不行，他如果敢到海峡，我会拿他的脑袋祭旗，海峡之外，包括海峡都是帝国的内海，不容玷污，也是云烨的职责所在，官船能进，商船能进，海盗不能进！”云烨把话说得非常的干脆。


红拂猛地站起来，似乎非常的愤怒，却被李靖一把拽住，就此不提虬髯客的事情，两人杯来盏往，不断地喝酒，好像刚才的纠纷不存在一样。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云烨起身告辞，李靖非常客气的把云烨送出了家门，眼看他坐着马车离开，才进了家门。


红拂怒气冲冲的指着云烨走的方向大声的对李靖说：“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的小子，你因何要对他如此客气？这点小事都不能应允，您的兵书就不该传给他，以至于到了今日您都无法克制于他。”


李靖奇怪的看了一眼红拂说：“你还要他如何？他是帝国的大将军，手捾南海兵权，替帝国看守门户，重任在肩何能徇私？去除仲坚是我们的兄弟这一条，换了我，我会回答的更加绝情，更何况他已经给了仲坚一条活路，这已经是为夫预判的最好结果了，不得胡言。”


“他都要拿仲坚的人头祭旗了，你还说他给了仲坚一条活路？”红拂的怒气更甚。


“官员间的对话你不懂就不要插言，你只要记住云烨给了仲坚一条活路走就行。”李靖并不给红拂解释，官员间的话，在好多时候都是出得我口，入得你耳就行了，那张窗户纸委实不能捅破。


云烨的马车出了城，婉转来到了颜之推的坟墓前，刘进宝从马车上拿出供品，摆在供桌上，这位老朋友走的太急，太快，以至于云烨好久都没有从他去世的阴影里走出来，多么风趣的一个老头啊，多么睿智的一个老头子啊，怎么就躺在地底下了呢？


谢绝了看墓人拿过来的香烛，老头子一定不喜欢这些，酸酸甜甜的果子露才是老头子的最爱，还有一小盘子炒豆子，是云烨一颗颗的挑选出来的，活着沙子一起炒，吃起来最是酥香不过，在世的时候总是央求云烨给他炒一盘子，老头子说过，越是没了牙，越是喜欢吃硬东西，这和他的脾性是一致的，老而弥坚！


颜子善听到了守墓人的禀报，匆匆赶了过来，见云烨坐在墓碑前面小声的向坟墓说话，也就不过来，站在远处等着云烨把话说完，他和父亲是朋友，颜子善是清楚的。


云烨的谈话貌似非常的愉快，谈话结束就对着坟墓鞠了一躬，和颜子善打一声招呼，就坐着马车离开了。


去玉山的道路上车流滚滚，间杂着衣香髯影，如今，上元节最好的去处不是长安市上的花会，更不是朱雀街上的灯山，也不是在龙首原上放飞孔明灯，那些吹着哨子舞着大鱼灯，还有龙灯的粗汉们也没有什么看头，长安的勋贵们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去玉山东羊河上看冰灯，那里才是贵人们该去的地方。


由于地势高，整条东羊河都被冻得硬硬的，以前因为水量大，冬日里只能冻住半条河，现在玉山上住的人越来越多，冬日期间需要向那座巨大的水库储水，东羊河上的水就逐渐变少了，到了天气最寒冷的时候整条东羊河就变成了一个冰的世界。


好事的书院学生就从河里取了大块的冰，按照自己的相像雕刻成各种各样的怪东西，并且把自己平日里剩下的蜡烛头融化掉重新弄成新的粗大蜡烛，塞进自己的雕塑里，效果出奇的好，请了书院的先生们观看了以后，都大为惊叹。


于是学生中的首领，就萌发了大赚一笔的念头，这一次可不是自己随便雕刻，而是请了经验丰富的石匠和雕刻匠，于是这条河上就布满了龙凤，狮子老虎，各种各样的神兽，东羊河上的瀑布被他们因势利导的雕刻成了一尊千手观音，为此，庞玉海特意找了大僧正道信，认为这尊雕像的费用应该他们出，道信观看了冰雕之后，立刻满足了庞玉海的要求，并且告诉庞玉海，如果能把五百罗汉全部雕出来，他不但愿意出雕工的费用，甚至学生的花销都可以一并由寺庙出钱。


庞玉海拒绝了道信的要求，在讹诈了一大笔钱财之后，他认为道家的神仙造像也应该出现在东羊河上，如果袁天罡他们不答应，就随便雕刻几尊道家的雕像立在那座恢弘的千手观音造像边上……这样或许能收到更多的钱财。


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庞玉海非常的得意，因为这样的活动自己不用花一个铜板，就有和尚道士争先恐后的给自己送来大批的钱财，所以在冰灯大会期间，你看到出手豪奢的书院学生千万不要奇怪，这都是他们赚来的钱，剩余的钱财就会变成学生的伙食补贴。


一个银币的参观费用就把上元节当天准备参观的庄户们拒之门外，这一天是属于勋贵富豪们的，庄户们想看只需要多等两天，东羊河上的冰雕就会免费开放。


最前面是长孙的马车，杨妃，阴妃也在，她们今晚难道不该和李二一起与民同乐吗？看到断鸿坐在长孙的马车上，云烨就不奇怪了，不用说今晚与民同乐的一定是大唐的太子殿下李承乾，皇帝跑到玉山来看传说中的银河。


今年的规模大的吓人，冰雕绵延了足足五里之地，各种雕像不下四五百座，有些花卉雕像居然还特意用了染了色的冰，看起来就更加的色彩斑斓。


熊猫也被拿来赚钱，这些圆头圆脑袋的家伙为了自己的食物，不得不屈辱的套上爬犁，拖着游客来回转悠赚钱，顺便自己也能混个肚子圆圆。


鹰嘴崖是最好的观灯去处，站在这里脚下就是一条辉煌的银河，灯火经过冰雕的反射之后璀璨的就像是天上的街市，来往的人群宛若在水晶宫里倘佯，去年看过冰灯的勋贵富豪们，无不认为那一枚银币花的很值。


云家庄子里那里有笨蛋，用自家瓷窑烧出来几十个各种各样的小的陶土模子，弄点颜料倒进水里搅匀了，在院子里放一晚上，把里面的冰磕出来，再把冻在冰里的绳子拴在竹竿上，最后再把蜡烛头塞进去点着，就成了一个个可以提在手里的小冰灯，有莲花灯，有鲤鱼灯，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造型，模样非常的可爱。


都是自己的孩子去卖灯，大人躲在暗地里看着，小娃娃在人群里钻来钻去的四处兜售，两天的时间不少赚钱。


李二不知道抽什么疯，自己在玉山的行宫部去住，非要在云家门口停下马车，他这一搅扰，云家今晚还怎么招待自己的亲朋好友？


本想磨蹭一下暂时不回家，磕头虫当起来很无趣，现在是过年，见到长辈都是一水的大礼伺候，不这么干，会被人指责没家教。


见了鬼了断鸿直直的就走了过来，脸上堆满了笑容说：“陛下今日兴致很高，原准备去行宫的，路过你家就停了马车，准备歇息片刻，等天快黑了再去观赏灯会。”


云烨张嘴就说：“怎能如此？夜晚攀爬鹰嘴崖很危险的！”


断鸿头一次见到不欢迎皇帝去他家的人，嘴巴张的像河马一样。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节 玉山轶事


皇帝进家和强盗进家云烨看不出有任何的区别，一样的鸡飞狗跳，一样的群魔乱舞，反正他们进了家之后，你的家就不是你的家了，家里的主宰就成了人家。


所以当云烨看到皇帝和皇后在自己家的温室里转悠的时候心里就不舒服，多好的金桔啊，怎么就能舍得摘下来拿在手里把玩？皇后挎着菜篮子是个什么意思？扮农妇么？莲花菜这种高档货是费了老劲才让商人带过来的，你又不会做，干嘛要砍下来两颗？它们现在只有拳头大，就不能等到它们长到脑袋大小再砍么？


“云家也就是菜园子侍弄的不错，别的也就一般化，这个红罗卜朕很喜欢，你多拔一些，困倦的时候吃一两根很不错。”


长孙很听李二的话，于是又从木槽里拔出来两颗指头粗细的胡萝卜，想想不够，又下了狠手，看样子还想对刚长出来不久的茄子动心思。


长孙就不会做菜，云烨太清楚了这一点了，她只会熬银耳莲子羹，并且把这一门手艺练到了极致，云烨自己都不得不承认，长孙熬的银耳莲子羹确实是饮食中的极品，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只学自己必须会的东西，没用的东西从来不肯多用心思。


想吃菜自然有最好的厨子给他做，想穿好衣服自然也有最好的裁缝给她缝制，但是在李二批阅奏章，批阅的心烦气躁的时候，总有一碗养肺顺气的温热莲子羹悄悄地放在案头，无论是羹汤的温度还是时机都把握的极好，这口暖人心扉的银耳莲子羹长孙从不假他人之手，都是自己亲力亲为，云烨怀疑，长孙说不定就是靠着一碗银耳莲子羹才拴住了李二的心。


后宫里美女无数，杨妃，阴妃，都比长孙好看，尤其是杨妃，艳色冠绝天下的帽子扣在她头上都能戴的稳稳的，再加上现在非常幼齿的徐惠，长孙在宫里可以说强敌无数，指望皇帝长情不如指望母猪上树，在这样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李二心里认可的老婆从头到尾就长孙一个，以至于长孙死了之后，的二十年间，后宫再无女主。


从里间又出来两个挎着篮子的妇人，不是杨妃和阴妃是谁？他们全家这是组团来祸祸云家了，杨妃喜欢吃西瓜，所以就摘了一篮子的西瓜，如果是成熟的西瓜云烨也就认了，西瓜熟了就是给人吃的，给谁吃不是吃啊，可是拳头大的西瓜能吃吗？回去发现是生的，李二不会怪罪杨妃，他只会训斥云烨为何不把西瓜弄成熟了再摆在花房里。


阴妃的身边好歹有小丫在，所以她们摘得草莓就非常的不错，红艳艳的，怎么看都招人喜欢，这是书院的先生们从秦岭挖来野生草莓不断地驯化才有了现在的样子，明年开春就要大规模种植，没想到现在就被拿出来了，这个败家的妹子见了婆婆就把哥哥扔到墙外面了，还在嘀嘀咕咕的对阴妃说后面池塘里还有松江运过来的四腮的鲈鱼……


李二他们老四口这是把云家当成了休闲的农庄啊，再加上有小丫这个吃里扒外的云家想保住自己的秘密很有难度。


趁着李二没发现西瓜都是生瓜蛋子拱手对杨妃说：“娘娘，摘的这些西瓜品相不好，微臣给您摘些更好的。”


杨妃从小就在皇宫长大，嫁了人继续在皇宫生活，可说她看到的世界就是红墙圈起来的那一方世界，所以云烨自然不会嘲笑她不懂这些，如果是徐惠，云烨会把世界上最尖酸的话给她，不知为何只要想起徐惠，云烨的心里就酸酸的，也许这就是好白菜被猪拱了之后的普遍心态。


谁说西瓜大就一定是熟的？李二也兴致勃勃的挑西瓜，找了一个最大的拿手拍拍，就摘了下来，让断鸿抱着，看样子他准备自己吃。


杨妃看到云烨把她摘得那些瓜倒进了旁边装枯叶的筐子，就明白自己摘的西瓜不对，她只是单纯的觉得那些西瓜长得漂亮而已。


云烨和杨妃，阴妃在一起就没有多少避讳，他认为这两位都是长辈，李二，长孙也这么认为，要是云烨敢和徐惠走的这么近，李二不扒了他的皮才是怪事。


杨妃很喜欢这些东西，也喜欢听云烨说西瓜的习性，就连李二都竖起耳朵听云烨讲解，说到如何挑选一个成熟的西瓜的时候，李二就狐疑的瞅瞅断鸿抱在怀里的那颗大的，但是他不准备更改。


“娘娘，西瓜就是这个样子，您既然喜欢这些农事，不妨在您的宫里也建这么一座温室，悠闲之时在里面打理一下这些瓜果，绝对能起到修心养性的作用，对您的身体也是大有裨益，家祖母已经年过七旬，但是身子骨依然健旺，就是得益于这些小农事。”


李二点点头说：“不错，这样修心养性的方式要好过那些歌舞，也好过吃斋念佛，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说的就是此理，杨氏，你性子文静，打理些花草正和适。”


杨妃赶紧拜谢，长孙瞅瞅云家的花房，就对杨妃说：“就照着他家的样子打造吧，到时候让云家把种苗运进宫就好。”


云烨幽怨的看了长孙一眼，只说运进宫，完全不提费用，更不要说其中动用书院先生的费用，现在谁不知道许敬宗就是一个黑了心的。


喝了一杯茶，李二和他的三个老婆满载而归，车马就继续往玉山奔行，此时的玉山道路上已经人满为患，如果不是因为皇帝的车驾，想快速的穿过去根本就不可能。


程处默带着清河混在人群里指着垂头丧气的云烨咧着大嘴笑，长孙冲青衫飘飘，颌下短须也已经有了些规模，骑着马载着豫章，男的帅气女的娇媚，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豫章本身就稳重，没想到长孙冲硬是把她抱上了马背，被所有人指指点点的，不由得大羞，一只手隐晦的落在长孙冲的肋下，不熟悉的人是没办法发现他的脸在微微扭曲。


高阳就完全不在乎，穿着大红的衫子跨坐在房遗爱的马背上，兴奋的大呼小叫，要不是房遗爱紧紧搂着她的腰早就掉下去了。


其实这些场景都有强烈的表演性质，李二也非常的喜欢看，隔着车窗不断地指着自己的女婿笑骂，长孙也是笑意盈盈，今日上玉山的都是大唐的勋贵，处在这样的人群里，李二的安全毫无问题，在人员的筛选上，严松几乎做到了精益求精，几乎做到了滴水不漏。


李纲坐在车子上，被那只叫做大拴的熊猫拖着出现在东羊河的河口，给庞玉海一千个胆子也不敢张嘴问皇帝和那些勋贵们要钱，但是今年的资金早就安排了用处，不能免费的，虽然那些和尚道士极力的劝说，并且表示能资助一部分，庞玉海也不愿意受制于人，于是，李纲先生就打算守在河口收钱，老先生认为，孩子们付出了努力，没有回报这是非常的不该，就算是皇帝你也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老先生认为，自己德高望重的，都跑出来当守门的，一枚银币真是太廉价了，于是，门票就变成了两枚银币。


皇帝皇后自然是要第一个进场的，点灯仪式还要他们主持才行，云烨连忙给了皇帝和皇后一人两个银币，李二皱着眉头才要训斥，就看见云烨指着躺在熊车上昏昏欲睡的李纲，并且摇摇头，长孙莞尔一笑对李二说：“您这是遇到打劫的了。”


李二哑然失笑，一代文宗当把门的，也就书院能干的出来，这个面子得给，许敬宗不知为何，把守钱箱子的学生撵跑，自己亲自守在那里，而且目光炯炯，看样子，今晚不打算免除任何人门票。


李二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情，觉得大是新鲜，他知道这是书院的老先生们在和自己凑趣，是想把今晚的气氛搞得更加热闹一些，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把两枚银币亲自交到李纲手里大声说：“这是朕的看灯钱，您数数。”


李纲裂开嘴笑道：“这是小孩子们在为自己明年的饭食想的好法子，陛下的恩赐自然要收好，许敬宗，老夫老眼昏花的看不清楚，数数。”


许敬宗连忙接过李纲手里的钱，特意拿胶水粘在箱子底笑着对李二说：“有了陛下的这两枚压箱钱，明年学子们就能多吃两顿红烧肉喽。”


李二哈哈一笑，在庞玉海的恭迎下直接向一个小台子走了过去，长孙没好气的把钱拍在李纲的手里说：“都说学问越高，越是淡泊，您老倒好，越是学问精深，就越是小气。”李纲翻了一个白眼说：“老夫有两千多个孩子等着吃肉呢，大方不得。”


杨妃，阴妃也笑着把云烨给的钱放进钱箱子，许敬宗装模做样的清点一番，惹得身后的勋贵们哄堂大笑。


云烨黑着脸不断地派钱，当断鸿朝他伸出手的时候，就果断的把钱袋扎紧收了起来，凭什么你的看灯钱也要老子出？没门！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一节 善良需要回报


随着勋贵们涌进了东羊河，庞玉海向李二跪进了一把弓，李治给自己的老爹奉上了一只狼牙箭，前方五十步远的地方，只有一豆星火在寒风中摇曳，李二习惯性的张弓开箭，马上皇帝就是不同于太平皇帝，弦声如雷，箭如流星，那豆星火瞬间就熄灭了，就在众人诧异的时候，灯灭的地方忽然爆出一大蓬火焰，数十条火龙在夜色中在河面上蜿蜒而走，走到哪里，那里的冰灯就会被瞬间点燃，河面上顿时闪耀出璀璨的灯光，美的就像一场迷梦。


李二咪上眼睛，非常享受万民欢呼的感觉，长孙站在皇帝的身边接受勋贵们的弯腰礼，李泰身前是一头最肥的熊猫，欢呼一声就驱赶着熊猫车去追逐那些蜿蜒的火龙，这本来就是他设计的，涂上火油和硫磺的细绳能在最快的时间内点燃，而且烧过之后细绳化为飞灰，给勋贵们留下火龙凭空燃烧的影像。


不是肥硕的熊猫就一定有力气，云烨的熊车，长孙冲的熊车，程处默，李治，房遗爱，高阳，甚至兕子的熊车都从李泰的熊车边上缓缓滑过，给李泰拉车的熊猫反而停了下来，转过身子张着嘴问他要吃的，惫赖的模样引得李二哈哈大笑，长孙也笑的弯下了腰，那些贵妇们更是笑得花枝乱颤，好好地一场比赛变成了一个大笑话，李泰的脸黑的像是染了墨汁。


从身爬犁上拿了一块蛋糕，这只熊猫总算心满意足的拖着爬犁慢慢的晃悠，熊猫最听谁的话？毫无疑问是兕子的，拖着她的那只熊猫，四肢紧紧地扣着地面，卖力的向前飞奔，担心她受了风寒，李泰特意把他的白熊皮的大氅给兕子围上，整个人被包成了一个雪白的大团子，小脸红扑扑的，大声的喊着给自己的熊猫加油，不到五百米的距离兕子的领先优势很大，高阳的熊猫拖着她去了黑暗的地方出恭，气的高阳在熊猫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两脚。不过当她看到领先的是兕子却又开心起来，跳下熊车就在冰面上快跑，鞋底下的钉子把冰面抓得很牢，很快就追上了兕子，站在一边大声的给兕子加油。


云烨因为耍赖用一根竹竿帮着熊猫撑爬犁，被取消了比赛资格，长孙冲紧紧地在后面追赶，弄得李二都为兕子担心，不过非常的不幸，长孙冲的熊车跑得太快，拐弯的时候不小心翻了车子，整个人被甩了出去，在冰面上滑了好远，等他爬回来再把爬犁翻过来的时候，全长安的勋贵都在为兕子喝彩，因为她的熊车已经冲破了彩带，第一个到达了目的地。


兕子开心极了，往日苍白的小脸上布满了红晕，孙思邈笑着过来祝贺兕子公主得胜，手却在兕子的颈项，和手腕上试探一下，回头对皇帝点点头表示无碍，李二这才大声的宣布兕子公主获得了胜利，心情激荡之下居然把自己的贴身玉佩赐给了兕子这个胜利者。


杜荷获得了第二却引来一大片的嘘声，只好抱着头从人群前面逃跑，谁都知道其余参赛的人斗不过是在陪兕子玩耍，拍兕子的马匹，效果远远地要好过拍李二自己的。从李二不断地举着冰杯与周边的大佬们喝葡萄酿的频率就知道李二心情好极了。


熊猫车的广告被他们做的非常的合适，那些贵妇，贵女们都希望能乘坐一下熊猫车，于是风度翩翩的书院学生就出现了，庞玉海挑选这些学生的时候特意申明不要聪明的，只要漂亮的，这些衣衫浆洗的非常干净的学生操着最文雅的语言对那些把闺女挡在身后的贵妇们说：“夫人想要乘坐熊车自然是可以的，书院为了承办这次灯会，特意准备了五十辆熊车，都是免费的，只要您喜欢，学生这就给您牵一辆过来，坐着熊车，在寒夜里观赏这些人间奇景，定会让您永生难忘。”


话语说得轻柔，笑容看起来也非常的和蔼，这些漂亮的学生不管是看美女还是看丑女，眼神都是一样的倾慕，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心生好感。


憨憨的熊猫拖着车子过来，还知道拿大脑袋蹭蹭这些金猪的裙子，更是让这些贵妇，贵女欢喜的直跳脚，年轻优雅的学子把贵妇安排到熊车上，就躬身退下，礼仪周全的让人无话可说。可是啊，坐上车子问题就来了，熊猫他不走啊，不管怎么催促它都不走，一个劲的把脑袋往贵妇的裙子上蹭。


还没等贵妇发火，那个很有礼貌的学生就走了过来，在熊猫的脑袋上抽了两巴掌发现熊猫还是那副死样子，就为难的告诉贵妇，想要熊猫走，就必须先把熊猫喂饱，这家伙的嘴很刁，出了书院的蛋糕别的一概不吃，说到这里就一副窘迫像，书院的蛋糕很贵，尤其是黑了心的许院判把今明两晚上供应的蛋糕价格订的很高，自己买不起，要不然我们不坐熊车了，学生陪着夫人和小娘子在冰上漫步也不错。


看到别人家的熊猫喂了蛋糕之后已经开始慢慢行走了，贵妇虽然对两个银币一块蛋糕的价格略有微词，但是在女儿的催促下，还是买了好几块，熊车慢慢的走，学生就在一边缓步跟随，给她们讲解那些冰灯的来历和故事，于是贵妇看灯看得如痴如醉，小娘子偷看学生看得意乱神迷。


“金台兄，能不能不要小弟再去伺候侍郎家的夫人小姐了，那母女俩都不看灯，全盯着小弟看，已经转悠了两趟了，熊猫也累的直喘气，银币赚的不少，可是小弟实在是想要吐了，吾辈读书人……”


“吾辈读书人就要为大众谋福利，两千多兄弟明年能不能吃到纯粹的红烧肉就看我们兄弟今晚的表现了，我们一直都文质彬彬毫无失礼之处，毫无被人诟病之处，哥哥我不是也在陪着韩公家的闺女么？那个闺女足有两百斤，哥哥我不但要谈笑风生，还要帮着熊猫推车，个中的艰辛实在不足为人道也，想到学弟们明年吃到肉食的快乐，哥哥我就无所谓了。”


“从今往后，对于贵人家的小娘子小弟我算是死了心了，娶了这样的娘子，就算能够加官进爵，将来也必定生不如死。”


“谁叫你去评判人家的闺女了，君子不论他人是非，我们需要的是她们荷包里的钱，书院里出去的人如果还要攀龙附凤，你就不怕在同僚中间抬不起头？”


书院在大肆的赚钱，那些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的小孩子们也很忙碌，相比书院那些黑了心的，折些可爱的男女幼童就可爱多了，五个铜子一盏的小冰灯，确实算得上厚道了。


这些小孩子纯粹是无知，所以也就无畏，一个梳着双丫髯的七八岁小女孩，挡在李二前面一定要把一盏冰灯送给李二，认为天黑了没有灯照着很不方便，李二开心的接过小冰灯感谢了小姑娘，却发现小姑娘并不走，正在奇怪的时候，云烨丛口袋里掏出五个铜子递给了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小姑娘这才开心的跑开了，继续找冤大头送灯。


“这就是你标榜的诗礼天下？”李二看看手里的冰灯出言问云烨。


“很好啊，她出于好意送您冰灯，这就是礼，您回赠她五枚铜子这也是礼，小姑娘就是在严格的执行君子之礼，我们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您现在不过是还了小姑娘一滴水，这有什么不妥的，更何况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不能平白无故的受人恩惠，所以还是立刻把情义还掉比较好，从佛家的理论上来讲，这是一饮一啄，恩惠是一种孽障，必须快快除掉，如此方能超脱物外，从道家……”


“闭上你的臭嘴，好好地道理被你歪曲成什么了。”李二已经有了想要揍人的冲动。


“陛下，微臣的意思是说，好心和好意，是需要鼓励的。”云烨躲得远远地把最后一句说了出来。


前面就是东羊河瀑布，现在这里矗立着一尊巨大的佛像，几十名高僧正在不断地念经，李二侧耳一听原来是《地藏菩萨本愿经》，这是为逝者祈福的经文，乃是玄奘亲自翻译出来的，似乎隐隐蕴含着天地间的至理，喧闹的游客只要到了此地，就会立刻安静下来，上一炷香，等到玉磬响起就匆匆离开。后面还有无数的人等着上香。


李二背着手看了一会，什么都没说，就和云烨继续往前面走，饶是他如何的淡定，到了老子骑牛雕塑面前也无法淡定了，通体雪白的老子造像古意盎然，座下青牛憨态可掬，袁天罡正在给信众讲述《道德经》，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反正李二一脸的无所谓，走上前上了一炷香，表达了一下敬意，为老祖先增添了一些愿力就离开了，只是身后袁天罡讲经的声音变得更加洪亮，和庄严。


大唐凤凰的样子，如今全是南苑极乐鸟的样子，只不过身体大了好多倍，长孙非常自恋的坐在一张椅子上，老阎站在皇后前方不到一丈的地方给皇后画像，背景就是那只色彩斑斓的凤凰，李二凑到阎立本身后看看，点点头，示意皇后不必起来，他就带着云烨继续到处溜达，今夜，他非常的享受今晚的愉悦。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二节 鹰嘴崖低了


今夜注定无眠，李二隐身在一处幽暗的角落，看着灯火斑斓处的人群，满身满心都是平和，节日总能让人欢快起来，更何况今日算得上普天同庆。


他看到李治用绳子拖着兕子的冰车在冰面上来回奔跑，兄妹俩都笑得很开心；也看到李泰揽着希帕蒂亚的腰身，一边给她讲解乘龙引凤的典故，一边偷偷的把手往希帕蒂亚的翘臀上滑；也看到小丫骑在一头冰雕的巨象身上大声欢呼，底下的阴妃一脸的惶急；也看到李黯和莳莳一边一个簇拥着杨妃在灯河里漫步；他看到了勋贵们豪放的狂饮；也看到了贵妇们窃窃私语时的媚态；看到了长者的笑容；看到了幼童的欢乐；也看到了一个强大兴盛的帝国。


他有些憎恶周围的高山，挡住了他的视线，让他不能看遍天下。


“登山！”李二简洁的给断鸿下了旨意，他想站的更高些。


皇帝登山，自有万民景从，李二却不愿意太多的人分享他这一刻的心境，只带着云烨，准确的说是押着云烨陪他登山，云烨不愿意去，鹰嘴崖上冷风嗖嗖的，能把人冻成冰棍，为什么一定要黑乎乎的登山？待在山下看看那些为了显示柔美的身段，特意穿的很少的贵妇们冻得乌龟一样的怪样子岂不是更好？


山道上布满了禁卫，很可怜，穿着铁甲估计已经被寒风夺走所有的体温了吧，僵在山道上跟冰雕差不多，李二治军极严，严松更是一个吃人的恶魔，这些将士宁愿被冻死也不愿意和严松这个魔王打交道。


看到程处亮挎着腰刀，手执铁槊威风凛凛的站在风口上鼻涕流的老长，云烨就把身上的三件轻裘脱下来一件给他披上，伺候皇帝就是一件苦差事。


同样穿着铁甲站在寒风里的严松，立刻就把利刀一样的眼神就飙到了云烨身上，对这种威压云烨早就习惯了，李二的威压对自己都不管用，只能动用暴力，你一个禁卫统领算个屁啊，于是，又从腰上解下酒壶，还给程处亮灌了一大口。


路过严松身边的时候小声说：“我弟弟要是冻坏了，你看我怎么对付你。”


严松的身子僵了一下，一般这种话都是他对别人说的，轮到自己头上就非常的不舒服，瞅瞅走在前面小轿里的李二小声的对云烨说：“倒要看看你怎么对付老子，回头就让程处默去鹰嘴崖守风口。”


“好啊，那我就让你弟弟去最南方和昆仑奴一起划船，这两年大唐的人手不足，已经有奴隶贩子准备去远处抓一些，你敢让我弟弟去守风口，我就敢让你弟弟去火炉一样的地方待着，相信我，热起来不比冷起来轻松。”


“我弟弟在鸿胪寺，又不在你岭南水师，你能将他如何。”


“年轻人总想去报国立功，于是……”


“于是他就报了教化属国的漫游船队？该死的，不好好的待在长安，去什么大海。”严松恨恨的说了两句，就很聪明的不再讨论程处亮穿轻裘喝烈酒这件事了。


寒冷对皇帝来说根本就不算是事，一顶小暖轿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更何况暖轿里还有身材丰满的才人，估计李二取暖的方式非常的香艳。


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了鹰嘴崖，亭子早就烧起来火龙，李二从轿子里出来，背着手在灯火通明的鹰嘴崖上溜达了一圈子，伏在栏杆上看看脚下的那条灯河，果然如云烨所述，确实与天上的银河一般无二，一些闪烁的亮点不断地移动，那是挑着冰灯的人在行走。天上的流星也该是如此吧？李二看着九天上的银河这样想。


想比灯河的璀璨，整个长安在今夜也是一座不夜城，围绕着城墙一圈的火把，在夜色中勾勒出整座城池的外形，龙首原上的皇宫更是灯火通明，李二能想得到今夜的皇宫会是如何的热闹，尤其是自己和皇后不在皇宫，那些妃子们一定会更加的愉悦。


朱雀大街简直就是一条光带，在光带的下面定然是汹涌的人潮，每年的上元日，都是长安城最疯狂的时刻，酷爱舞蹈的唐人，这时候一定是在进行最疯狂的舞蹈。


李二看不够这样的美景，还想看得更多，他想看看洛阳，看看晋阳，看看益州，看看扬州，看看岳州，他甚至想穿过群山看到最遥远的崖州，他想看看普天之下的王土，是否都和长安一样陷入了狂欢。


站的高度不一样，想的问题也不一样，云烨的眼睛盯着云家庄子，今夜云家也有灯会，辛月带着全庄子的人在集市上搭了彩棚，云家也制作了七八座灯山，每家每户都有自己这个家主今晚应该和自家的庄户掌柜们待在一起的庆祝新年，而不是站在鹰嘴崖上吹凉风。


李二的心思是上天，最好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云烨只想着快点下山，自己好赶回庄子，趁着孩子们还没有睡觉，带着他们多玩一会。


“鹰嘴崖低了！”李二咕哝一声，就准备下山，他是带着畅想上到鹰嘴崖的，如今兴致已尽，只想着快点下山，那些将士们立在寒风里也太遭罪了。


亭子里的山珍海味，各种果品一口没吃就要下山，人已经钻进暖轿里去了，趁着严松大呼小叫的安排护卫之余，云烨窜进亭子，温热的酒浆灌了一壶，左手提着一只烤鸡，右手抓着一只用荷叶包好的蹄膀，嘴里塞满了肉丸子，这才随着队伍下了山，寒冷的天气里不补充一点热量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走到半路见程处亮还是标枪一样的站在那里，很聪明，把那件轻裘绑在了腿上，所谓人暖腿，狗暖嘴，只要腿不寒冷，身体就不会冷到哪里去，皇帝要下山，他们还需要在这里值守到皇帝彻底的离开鹰嘴崖，云烨把蹄膀塞进了程处亮的胸甲上，自己一口鸡肉一口烈酒欢快的跟着大队行走。


又回到了东羊河，此事已经是半夜了，唐人的宴游，可不是一两个时辰能结束的，通宵达旦才符合唐人的性格，云烨的两条腿已经在弹琵琶了，那些游玩了一夜的贵妇，贵女依然兴致盎然，也能想通，一年到头的被关在家里，难得可以出来玩一趟，自然要玩的痛快，春日里放个风筝都能怀念大半年的，遇到书院的灯会岂能不怀念一生，更何况那些漂亮的书院男子还总是吟诗……


书院的厨子最是霸道，在河岸边上搭了棚子，还是大锅菜的油肥油肥的肉块子在锅里翻滚，红里透亮，土豆也炖的喷香绵软，一大碗米饭浇上肉汁，再堆上些肉块子，土豆块子，绝对是人间美味，更何况书院的红烧肉已经名扬四海了，不少长安的商家就靠书院红烧肉这块招牌活命呢。


黄鼠家的菜肴做得精致，侍女也长得可人，但是今夜来东羊河的贵人，没有几个喜欢去他家的暖棚里吃饭的，大部分都喜欢抱着一个老碗，坐在粗糙的木桌上吃书院的红烧肉盖饭，这和身份没关系，几位娘娘也坐在那里进食，饭食都一样，唯一比他们多的就是一碗绿莹莹的蔬菜汤。


长孙很习惯了，应为书院的饭食就是这样的，她已经吃过无数遍，杨妃看着碗里的肉块子发愣，长孙笑着说：“你常年吃素，对身体也不是很好，今晚就开开荤，书院厨子做的这道菜可是名菜啊，肉一点都不腻，即使不喜欢吃肉，也吃点土豆，比肉香。”


杨妃皱着眉头咬了一口土豆，发现味道确实不错，咬着牙吃了一块肉，就喜欢上了这股子味道，确实和她记忆中的肉的味道大大的不同。


兕子很想吃肉，李治只给她瘦肉，这让她很不满，偷偷的吃了一大块子五花肉，才发觉比瘦肉好吃多了，她认为以前被哥哥占了自己不少便宜。


李二掀开帘子走进帐篷的时候，兕子立刻就抱着饭碗去迎接父亲，还向父亲告了哥哥不许她吃五花肉的恶状。


李二制止了众人的见礼，笑着坐下来，看看自己家人的饭碗，回头就吩咐给他也来一碗，肉汁要多，肉味要足，不要土豆。


云烨吃了一整只鸡，这时候打饱嗝都是一股子鸡肉味，要了一碗蔬菜汤压压，才要准备开溜，就看见李泰歪歪斜斜的走了过来，希帕蒂亚也是一个模样，两个人都喝高了，而且衣衫还非常的不整齐，天知道两人乱性了没有。


“这边走，那边走，且饮金樽酒……”李泰哼唧着云烨酒后独有的话语，一巴掌拍在云烨后背上说：“如何，我父皇飞天的梦想被勾引起来了没有？”


云烨怵然一惊，立刻就想到李二在鹰嘴崖上说的那句话“鹰嘴崖低了。”作为整个灯会的幕后指使者李泰，他居然存了这种心思。


连忙把李泰摁在座位上小声的说：“陛下现在就在帐篷里，你的设计非常的成功，明天你要是向你父皇汇报自己的飞天梦，一定会获得支持，现在闭嘴，把这碗蔬菜汤喝了，解解酒，要是再胡说八道，被你父皇听到了，你就入地去吧，还想飞天。”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二节 薛万彻的计谋


极度有组织晚会经验的庞玉海，带着十几个书院的学生在球场上堆了一个巨大的柴堆，趁着大家游玩累了，就给柴堆泼上火油，一支火把撂进去，柴堆就熊熊的燃烧起来，等到勋贵们都凑过来，八个短打扮的学生就在八张桌子上开始疯狂的跳起了胡旋舞，尤其是跪在桌子上完全靠腰力腾空而起的时候，顿时就点燃了勋贵们跳舞的热情。


直到这个时候云烨才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土鳖，许敬宗都能呼喝着疯狂的转几个圈子，只有自己对舞蹈一窍不通，薛万彻跳的兴起，甩掉衣帽，给头上扎一条红带子，露出黑魇魇的胸毛，大猩猩一样的在胸膛捶两下，一纵身就上了桌子，和那个书院的学生对舞。


两个人跳的热气腾腾，油光水滑的肌肤上全是汗水，就这还不肯罢休，依然花样百出，李纲不时地啜一口果子露，笑眯眯的看着这群人表演。


很没劲，只有一大群熊一样的男人在跳舞，却没有一个女子上去跳的，当然，希帕蒂亚这种人云烨从来没有把她归类到女人的行列里去。


自己爬上一张桌子，摆着花裙子就开始跳古怪的舞蹈，裙子底下的亵裤若隐若现，看的别人目瞪口呆，李泰的面孔黑如锅底。


李纲无比沧桑慵懒的声音在云烨的耳边响起：“这就是大唐，热烈的像火，澎湃的如同巨浪，轻盈的和春日的和风一样，该快乐的时候我们不做作，该严肃的时候我们不轻浮，该勇猛的时候我们就像猛兽，该温和的时候我们就是退潮的浪花。


多好的时代啊，小子，你有幸生在这个最美的时代里，并且能为他添砖加瓦，这就是一种福分，你没有经历颠沛流离的战乱，没有经历过易子相食的惨剧，没有伤感过生离死别，没有经历过太多的尔虞我诈，何其幸也。


老夫已是行将就木之人，往来岁月已经屈指可数，可是老夫还是留恋这个时代，宁愿苟延残喘也不愿意离去，多美啊，小子，老夫出生于苦难之时，成长于颠沛流离之间，侧身于谎言和欺骗之中，如今，快死了才品尝到做人的甘美。


老夫嫉妒你啊，你的经历里只有雄阔和壮美，没有使人潸然泪下的屈辱和悲哀，这两种感情也不该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小子，加把劲，让这个最美的时代多延续几年，老夫转生之后也想从幼儿时期就感受一下这样的自豪。”


李二和长孙也站在一边看，李纲的这番话与其是在对云烨说，不如说是在向李二进言，不要轻易的打破现在的好时光，他敏感的觉察到了李二的变化。


“李卿啊，所谓刚不可久，柔不可守，繁华尽处必然就是无尽的悲哀，朕是天下的主人，最大的渴盼就是能让盛世永留在这片土地上，然而，朕的寿命是有限的，一千万声万岁的祝愿也不能使朕的生命多留存一刻，朕可以很肯定地说，在朕的生命里程没走完之前，盛世必将绵延，可是朕无法保证百年后他依然能够保持如此昂扬的姿态。


所以，朕必须未雨绸缪，我们的心是一样的，午夜梦回之时朕也是满头虚汗，太极宫深处似乎有朕的梦魇，直到万民宫出现，朕在那里安寝才能感受到无尽的愉悦，因为那里的一砖一瓦，一梁一柱，都是百姓的心意，而非百姓的血汗。


每次批阅奏章，朕都在问自己是否将百姓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一旦私心涌现，朕就惭愧的口不能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朕早就说过，忽视了百姓的力量，其实就是在自取灭亡。


您不必担心，民心在朕的身边，朕就是无敌的，任何想要毁灭这个最好的盛世，都会成为朕的切齿之敌，必将被朕碾成齑粉。”


听了两位的话，云烨想跑，一个告诉皇帝说现在的时代已经很美了，你不要乱来，大家你好我好的请你当皇帝，你高高在上的享受盛世，我们在底下安心的过自己的日子，求求你，别乱来，这个盛世我没过够，下辈子还想享受。


另一个告诉他，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老家伙想过安生日子，就要帮我聚拢民心，老子才是天下的主人，必须干掉一些人，只有这样盛世才能延续下去。


李纲坐在椅子上拱手向李二施礼，李二也拱手回礼，两个人不知道达成了什么条件，反正都很快乐，还干了一杯酒。


薛万彻已经开始在地上翻跟头了，希帕蒂亚也开始把裙子撩的更高，庞玉海敲出的鼓点越发的密集，吹芦笙的那位腮帮子鼓得溜圆，面红耳赤，双目突出，芦笙都已经发出破音了，还有拿着手鼓跪在地上死命的敲的，云烨认为现在钻进贵妇贵女群里可以肆意的吃豆腐而无人会察觉，因为她们都疯了，手帕，汗巾，鞋子，甚至头上的首饰都在往桌子上飞，她们已经把这里当成长安的歌舞肆了。


人群只要疯狂起来，就非常的废酒，那么大的一堆火似乎已经驱走了冬日的寒意，一坛坛的好酒被抬了上来，云烨发现了老钱的身影，今年家里酿的酒多了些，窖里存不下，如果都换成银币就能放在宝库里面了，有这样整天为家里操劳的管家，云烨认为当初把他买下来实在是太值了。


辛月担心云烨被冻着，特意让老钱送来了熊皮大氅，云烨把自己身上的轻裘扔给了刘进宝，自己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准备睡一觉。


北极熊的皮裹在身上就是暖和，主要是它够大，躺椅上一躺，只露出鼻子，瞟了一眼漆黑的天空，就呼呼的睡了过去，今晚忙活了很久，还爬了一躺鹰嘴崖实在是太累了。


睡梦中好像听到了高昂的喝彩声，还有悠扬的笛声，谁去管他们怎么去胡闹，有皇帝在百无禁忌。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曲终人散，昨晚还在熊熊燃烧的火堆现在只有几缕青烟，地上到处都是狂欢过后遗留的垃圾，当然还有几个垃圾一样的人，比如薛万彻，他昨晚玩的开心，喝的也痛快，现在裹着皮裘打呼噜也打得肆无忌惮。


刘进宝低着头像一头鬣狗在垃圾堆里找东西，见自家侯爷醒了，有些不好意思，在云烨鄙夷的目光下，这才摊开手掌，这家伙的手上赫然多了两枚簪子，价格不菲。


“送回去，咱家丢不起那个人，想要钱跟我说，用不着翻垃圾。”


“侯爷，您在睡觉，小的又不能远离，无意中发现了一根簪子，于是就随便看看，再说薛侯爷也需要照顾，他家的仆人居然走了，这也就是他家，要是在咱家，夫人会杀人的。”


云烨叹口气，昨晚伺候薛万彻的必定是公主的仆人，不是薛家的老仆，看样子他们夫妇间连最后的脸面都扯破了，这样的仆人确实该杀。


薛万彻也醒了，从地上找了一个酒坛子晃晃，发现还有残酒，一仰脖子酒一干而尽，砸吧两下嘴吧对云烨说：“把你家的马给我一匹，我要回长安。”


云烨和薛万彻一起爬到马车上，晃晃悠悠的就回了云家，薛万彻要走，云烨要他吃完早饭再回去，两个人洗漱过后，一人端着一碗小米粥慢慢喝着。


薛万彻突然狡诈的笑了一下对云烨说：“我是不是挺惨的？”


“堂堂侯爷混到你这种地步不如死了算了。”和他说话云烨根本就不用多想，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太隐晦了这家伙会领悟错。


“那你说我这种猪狗不如的惨状，陛下看见了没有？就算是陛下没看见，娘娘一定是看见了吧？昨晚是我故意激怒那些仆役的，我薛万彻也是领军的大将，人虽然粗俗了一些，智谋却不会少的，你说我现在向陛下请命镇守岳州，你说陛下会不会同意？”


“能不能去岳州不知道，反正公主府今天会死很多人，你个混蛋怎么一出计谋就是毒计啊？你把公主府的那些下人不弄得死绝你不会干休是吧？”


薛万彻嘴里叼着一个包子得意的嘿嘿两声，拳头大小的包子居然被他一口就吞了下去，双手扶着桌案对云烨说：“你我兄弟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大丈夫不反击则罢，一反击就要砸在她的命门上，她以为她是谁，如果没有一个公主的头衔撑着，给老子做丫鬟老子还嫌弃她长得难看。


我们的富贵都是自己一刀一枪拼回来的，不是趴在女人肚皮上拱出来的，她以为老子这辈子就需要当一辈子的窝囊废？她忘了，老子是猛虎，困于笼中也是猛虎。”


长安确实是一个是非之地啊，连薛万彻都知道用计谋了，他以前打仗难道不是就知道往前冲的么？被刘黑闼活捉后剃成秃瓢撵了回来，难道说从那以后就长了记性？


上元日过去了，今天是个好天气，薛万彻忙着回家去看那些仆役被乱棍打死，也想看看丹阳气急败坏的脸色，也想看看有没有机会自请外出，骑着云家的马匹，风一样的向长安驰去。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四节 杀仆劝妻


我们的历史上永远都把智谋妖魔化了，这是云烨在到达大唐之后亲身经历过之后得出的结论，李靖雪夜奇袭颉利不过是趁着天气寒冷，跑了百十里地袭击了颉利的大营，核心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出其不备。


大部分的战争没有什么奇谋妙计，凭借的就是战场上的实力对碰和战斗技巧的使用，谁能把自己的力量运用到最大，谁就可能获得胜利，这里面又包括了勇气和技能。


薛万彻的计谋就是让皇帝和皇后看到他们的无敌猛将，如今砥辱于奴隶人之手就足够了，一方面可以让皇帝夫妇看到自己对皇权的无比的尊敬，又一方面告诉皇帝自己往日的功勋换来的荣耀，还比不上一个被公主宠幸的奴隶。


他的计划就是这么的简单，如今他成功了，刚刚进了公主府，里面就传来浓重的血腥味，作为沙场上的悍将，这样的味道他最熟悉不过了，这人血，其他动物的血液没有这样浓重的腥味，味道也不会散发的这样远。


从小就开始服侍他的老仆接过薛万彻手里的马缰，刚要说话，薛万彻就吩咐道：“这是云侯家的马匹，是一匹好马，多喂些豆料，给它披上毯子，刚才跑的太急，身上的汗水还没有下去，不要怠慢了。”


老仆躬身退下，薛万彻摇着马鞭进入了内宅，梅树底下堆放着五六具破破烂烂的尸体，一看就知道是被杖毙的，一个戴着乌纱的内侍抱着手站在院子里，冰冷的眼睛盯着院子里那些瑟瑟发抖的奴仆，旁边的地上又是六个仆人被按在地上接受处罚，十六名掌刑的内廷宦官，轮换着行刑，奴仆一声不吭，是因为嘴里被塞了一个穿着绳子的木核桃，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水火棍打在奴仆的臀背上就像是敲打在装满粮食的麻袋上，只发出啪啪的声音，薛万彻很满意这个声音，这是丝毫未曾留手的表现。


丹阳到底是一个娇娇女，她没有经历过这些残酷的场面，想要躲开，却被两个宦官紧紧地扶住，并且保证她能看到这样残酷的行刑场面。


丹阳见到薛万彻回来了张口叫道：“夫君……”她想请薛万彻求求那个宦官，放过正在受刑的那个马夫，这个人她很喜欢。


一句话没说完就被薛万彻截口说：“公主不必关心，我在玉山已经用过早饭了，现在不饿，许久不在军中，对这些刑罚都已经陌生了，没想到在家里能欣赏到这么纯熟的手法，确实不易，公主也好好看看，他们都是用刑的好手。”


那个脸上没有二两肉的内侍听了薛万彻的话笑着说：“薛侯有所不知，军中行刑和宫内的行刑的手段有所不同。军中行刑咱家随陛下征战辽东的时候见过。”


薛万彻大笑道：“原来还是一位上过沙场的，陛下东征俺老薛也在军中护卫陛下，咱们倒是没见过面，说不定是俺老薛的福气，军中行刑老薛见过无数，宫里的行刑手段，这还是头回见识，这倒要听听内侍的高见。”


内侍笑的嘎嘎的指着薛万彻说：“您幸亏在军中遵纪守法，没碰到陛下的火头上，张亮，张侯爷您认识吧，一顿棍子打的叫苦连天，就这还是陛下要求不得下死手。咱家就这让你见识一下宫里的手段。”


说完话就弹了一下手指，只见那些行刑的内侍顿时加快了挥棍子的频率，棍子打在那些受刑的奴仆身上发出噗噗的声音，中间夹杂着轻微的骨骼断裂的声响。


薛万彻侧耳听了一会，冲着一脸得意的内侍道：“这分明是外轻里重的打法，皮肉完好无恙，但是骨骼却会寸寸断裂，好手段。”


内侍笑着又弹了一下手指，只见那些棍子的落点开始逐渐上移，他们嘴里的木核桃已经被取了出来，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内侍得意的对薛万彻说：“薛侯，这一招叫做赶肺，练到极致能把五脏六肺都从嘴里给赶出来，孩儿们练得不到家，只能赶肺而已。”


薛万彻哈哈大笑，特意蹲在那个马夫的身前眼神冰冷的就像一块寒冰，他准备看看这个人的肺是如何被棍棒赶出来。


内侍没说假话，马夫已经无力向公主求救，不断地有血水从嘴里涌出来，里面夹杂着一些粉红色的内脏，努力的把身子往上挺一挺，一大块肺叶就喷出了一丈多远，脑袋重重的垂落，就再也不动了。


薛万彻拿脚踢着那块肺叶笑着对内侍说：“却不知这男人和女人受刑有什么不同，老薛我在军中只见过男人受刑，女子受刑倒是从未见过。”


“这有何难，娘娘只下令惩戒一下，陛下说打死了干净，只惩戒男子，不惩戒女子也不像话，来人啊，再拉五个女的出来继续惩戒。”


内侍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立刻就让丫鬟们乱成了一团，丹阳看看混乱惨叫的丫鬟，再看看眼神寒冰一样的薛万彻哀求道：“你要惩戒，就惩戒我吧，别杀她们。”


薛万彻脸上带着笑容对丹阳说：“你感谢云侯吧，要不是他硬把我拖住在他家吃了一顿早饭，你身边的人这会该死绝了，老子和云侯这样的人在沙场上三荡三决，杀敌无数，才获得今日的荣耀，怎能砥辱于奴隶人之手，云侯心善，老子不是，你如果在沙场上见到老子，一定会以为是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鬼。


这位公公，也是上过沙场的，你问问他就知道，云侯从沙场上下来是个什么样子，老子经历的场合比云侯经历的还要惨烈十倍，人命在我们眼里连草都算不上。”


丹阳把身子拼命地往后缩，她认为薛万彻好像要吃了她，她第一回发现薛万彻居然是如此的可怕。


“嘎嘎嘎，云侯在安市城一役攻破城池之后就开始屠城，他从前面下来向陛下缴令的时候老奴就在中军大帐，云侯沾满了泥浆和血水，血腥气浓重的让人作呕，那时候的云侯，可不是您见到整日里笑嘻嘻的云侯，薛侯如何作战老奴没见过，就功勋册里的那些战役，那一次不是尸山血海的，公主殿下，娘娘今日命老奴前来训诫，老奴不会别的，就会行刑，也就是说娘娘和陛下准备让老奴拿人命向公主劝诫。”


给女子行刑很麻烦，两棍子下去就屎尿齐流，不到二十棍子就半点声响都没有了，内侍笑着朝公主和薛万彻告辞，薛万彻将内侍送出了公主府，临别的时候内侍摸摸自己沉甸甸的袖子大为满意，按照他的经验，绝对不会少于五十枚金币。


薛万彻回到了院子瞅着满院子的死人，把瘫倒在地上的丹阳扶起来，送进了内室，丹阳一骨碌就钻到帐子里面，抱着被子瑟瑟发抖。


李渊死后，李二就对自己的兄弟姐妹非常的冷淡，除了每年参加长平公主的祭日活动外，丹阳她们已经很久没有获得皇帝的接见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二对她们跋扈嚣张的性子非常的不满，尤其是听说自己的姐妹居然在给自己的侄女介绍面首，心中就更加的愤怒，没有动杀机，李二已经算得上宽厚了。


“丹阳，你一直长在深宫里，被娇宠着长大，不知道在外面讨生活有多么的艰难，你们钱财来的容易，总会有漂亮的男人围着你们打转，知不知道啊，那些靠吃软饭才能生存的男人，在我们眼里连只蚂蚁都算不上，你是皇女，身份高贵，至少应该找一头猛虎，没有猛虎找头狼我薛万彻都没有这么愤怒，你找只蚂蚁算什么？还想让那些蚂蚁的后代取代我百战得来的勋位？他们配么？


知不知道啊，你们以前能嚣张起来，是因为太上皇还在的缘故，你看着，如果你们还是这副死样子，陛下一定会拿你们开刀，居然还敢给高阳介绍面首？你们以为所有的公主都和你们一样无耻吗？


房玄龄是什么人？嗯？你不知道他是当朝的宰相？他威严起来朝堂上的百官都要噤若寒蝉，十五年的宰相啊，你们怎么敢羞辱他？这是你们在自己找死啊。


我们夫妻，其实就是一个表面上的夫妻，背地里你在我心中与路人无异，你们要找死，我为什么要陪你？凭什么？


实话对你说，你找多少个面首生多少孩子关我屁事，我只不过是太上皇亲封的驸马都尉而已，这是一个官职，不是你的丈夫。这次出手也不是出于憎恶，而是不允许你肆意妄为的牵连到我，话说明白了，我们以后就好好的过日子，你可以继续找面首，生孩子，你喜欢把自己弄得臭名远扬，随你的便。


但是啊，不要去祸害高阳她们，一旦你做出了自寻死路的事情，我下一次绝对不会再心慈手软，老子杀人用不着见血，你受了惊，好好的躺一会，我去吩咐老吴他们给你熬一碗压惊的凉药。”


薛万彻狰狞的朝丹阳笑了一下，就出了房门，看着跪在地上的那些仆役让他们滚，自己亲自去厨房煎了一碗草药，准备请丹阳服下，这是驸马都尉该做的事情，薛万彻从来都是尽职尽责的臣子。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五节 裴神符


唐朝人的节日经济理念很明显的还没有深入人心，书院赚钱已经赚得天怒人怨了，长安东西两市依然在走自己的老节奏，过年赚钱会被人家笑话的，一年到头驴子都需要多加两把豆料养养膘，更不要说辛苦一年的伙计了。


赚到了钱的书院学生自然很高兴，可是骨子里到底是学问人，也觉得自己这样赚钱实在是有失厚道，这如何是好？为了让自己的心灵不至于被金钱所玷污，他们决定济贫，玉山附近没有让他们显示善良之心的地方，于是，一个折中的方案就出台了，连续三天，东羊河开始对平民开放，不收费，但是花样却一样都不许少。


云烨站在自家的门前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有些恼怒，那些学生就没有预料过整个长安城的会赶过来么？十几万人站在东羊河上都会把整条河塞得严严实实，还能玩个屁啊，集会活动是一门大学问，不是你把人聚拢过来就能行得通的，卫生，安全，吃饭喝水都要考虑到里面，尤其是东羊河的出口异常的狭窄，如果出现踩踏现象，绝对是一场大灾难。


“怎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侯爷多虑了，长安城的灯会也是人山人海，不也是好好地，老奴以为这样就很好，人多才能旺地，这么些人过来，玉山的地价又该往上涨涨了。”


云烨没好气的看了老钱一眼，朱雀街多宽？二十几丈宽的路面是玉山的羊肠小道能比的？必须告诉庞玉海一声，好好地学生不能毁在这件事情上。


事实证明云烨想多了，长安百姓早就在长安城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制度下很清楚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该怎办，不用人指挥，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人家一个坊，一个坊的轮着进玉山，秩序井然的令人发指，小孩子没有熊猫车可以坐，能摸一下熊猫就心满意足的乐半天。


唯一不好的就是随地大小便的问题，整座北山人是上不去了，来年这里一定草木旺盛，在璀璨的灯光照耀下，老人孩子，男人，女人都是一副乐陶陶的样子，拜佛，拜老子，还有拜龙灯，凤凰灯的，有些虔诚的看到冰象都要拜一下，不管是谁，也不管是哪路神灵，只要能满足他们朝拜的愿望就好。


因为是放假期间，玉山书院准许百姓借宿，很奇怪，长安人除了让孩子去玉山书院住一晚，其余的，就算是老人和妇人都宁愿在空地上抗一宿也不进去，后来那些学生才弄明白，百姓们把孩子送进去，认为孩子是最纯净的，想沾一点文气，其余的阿猫阿狗进去就是贱足踏了贵地，会折寿的。


人一多，这还看哪门子的景啊，都是匆匆的瞄一眼就下了山，就这，还满足的不得了，大呼不虚此行，几十口大锅一字排开别的不做，就是一道红烧肉，三个大子一碗，外带一巨碗米饭，一个鸡蛋能打一大锅的蛋花汤管够，长安人没有不在这里停步的。炊烟整整缭绕了三天，云家庄子附近的猪肉全被吃完，云家庄子储存的土豆也全部被吃完，这才熄了灶火，厨子很想再接着做，可惜没有原料了，对着没吃到的人一个劲的拱手致歉，并且发誓说明年一定早早的备料。


一道菜能让一半长安人吃的恋恋不舍，厨子认为这是自己这辈子最了不起的成就。虽然累得半死，可是走路都开始带风声了。


黄鼠遗憾的望着远去的人群，一个劲的叹息，这几天刷锅水都能卖得出去，这样的好机会因为没有备足食材，硬是被自己给糟蹋了。


来玉山看冰灯的人直到衙门开印，坊市开市，这才消失，开印的这一天照例是大朝会，侍御史早就发话了，不得缺席，他们准备按照册子点名。


节后上班要多无趣就有多无趣，天还黑乎乎的时候，一个个就蹲在宫门前开始打哈欠，就数云烨最过分，躺在马车上不下来，非要睡到宫门大开的那一刻。


迷迷糊糊地进宫，迷迷糊糊地朝拜皇帝，然后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让薛万彻挡住自己，靠在他的后背上继续睡觉。


直到薛万彻揪着云烨的脖领子带他出宫，这才知道大朝会结束了，说来也怪，刚从宫里出来，立刻就变得精神抖擞，随便抓了一个倒霉的纨绔请客，一群人立刻就车马簇簇的杀向了燕来楼。


“很久没去过了，也不知道那里的小娘子是否寂寞。”这就是长孙冲这个斯文败类发出的感慨，薛万彻认为自己今天精神大好，只要是弟兄们看不上的，可以全部给他，引得众纨绔佩服不已，并且开出了盘口赌老薛会败在何种女人的裙下。


这回不要李承乾，也不要李泰，李家兄弟一个都不要，不是不喜欢他们，而是带着他们去逛青楼，会被皇后揍得很惨，这种事故发生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可以看艳舞，谁耐烦和李承乾去谈话，虽然李承乾说他家的艳舞要比燕来楼的好看十倍，大家还是决定还是去燕来楼，李承乾家的舞姬不好下手。


李承乾大吼了一嗓子“牲口”就带着自己的弟弟们回东宫享受他家的歌舞去了。


纨绔太多，姐儿太少，薛万彻连老鸨子都抱进了房间，这还是上午呢，坐在大厅里的就剩下云烨和襄城公主的丈夫萧锐和南平公主的第二任丈夫刘玄意。


南平的第一任老公王进直也就是王珪的小儿子，这一回因为和侯君集谋反不知道是怎么挂上勾的，被皇帝发配到了岭南，还特意告诉云烨不得照顾。


老王珪因为这事被气得中了风，如今躺在床上眼看着就剩了一口气，风度翩翩的刘玄意恰好被南平相中，一个小小的敬事郎一跃而成为驸马都尉。


十几年了，那个瞽目琴师还活着，那个牵着他的小僮，如今也抱着一张琴一同走了过来，老琴师朝四周恭敬的施了一礼朗声说：“今日乃是小徒出师的日子，还请诸位贵人多多抬举，小老儿在此谢过了。”


青年琴师见到只有三个人不免心下惨然，依然恭敬的施礼，看样子他并不打算退却。萧锐笑着说：“别看只有三人，如果你的琴技还过得去，你就算是成功扬名了，只要云侯肯给你鼓吹两句，你这一辈子都会受用不尽。”


“想要我们说好话，就拿出本事来。”云烨很讨厌那些虚词，舞女都被几十个纨绔扛到房间里去了，所以没艳舞好看，只好将就着听一段古筝。


小琴师谈的很是认真，瞽目老叟不断地点头，遇到节点还会出手相助，一曲《长相思》道尽了相思的痴苦缠绵，云烨这样丝毫不懂欣赏的人也能听出几分酸涩意，听一遍也就罢了，偏偏这首曲子就是靠来回反复不断地演奏来达到长相思的目的，于是喝了两杯酒的云烨又开始瞌睡了，昨晚就没睡多长时间，兴致勃发的那日暮要给夫君讲完她在草原上的故事，无非就是几只羊的故事而已，听了无数遍了。


为了不折磨自己的耳朵，就和那日暮敦伦了一次，谁知道敦伦完了，那日暮还是絮絮叨叨的说那只差点被狼吃掉的小黑羊，云烨大怒之下又敦伦了一次，这一次才把那日暮的精力消耗光搂着夫君入睡，可是鸡已经开始叫了，云烨必须起身去参加大朝会，刚才精神起来，纯粹是下班后的正常反应，现在觉得无聊，又开始发困了。


裂帛一声响，惊得云烨一下子就坐了起来，吃惊的看着那个年轻的琴师，他疯了，这是连命都不要了？年轻人怎么这么孟浪。


“乐声为我生命所系，焉能为俗人所误，古时奏乐虽鬼神都侧耳聆听，如今伦于风月地已是凄惨，何能再有所轻侮，裴神符无能伺候不了贵人，这就告退。”


云烨嗤笑道：“我又不靠它吃饭，为何要尊敬？”


年轻的裴神符霍然起身道：“您是贵人自然不需要，可是奴人需要用它来换取每日的饭食，天下以乐声为食者不知凡几，贵人因此而轻贱吗？”


刘玄意正要发怒，却被云烨所阻止，叹了口气说：“事关他人的饭碗，确实是我的不对，这个世界上天大地大，饭碗最大，我可以不尊敬你的音乐，但是我必须尊敬你的饭碗，任何能养活人的手艺都必须获得尊敬，你再弹过，这一次我会凝神静听，手艺不好依然不给钱。”


萧锐抚掌大笑道：“云侯的见解总是出人预料之外，这套饭碗伦确实精辟，萧锐受教了，从今后再也不敢小觑任何一样谋生手段。”


云烨之所以忍耐，是因为他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有才能的人脾气一般都比较大，如果这个叫做裴神符的家伙并不能表现出和脾气相一致的琴艺，他认为痛殴一顿是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这样的情形换了别的纨绔，他早就死透了，揍一顿其实是在救他。


“贵人请宽座，且听裴神符一曲《孤愤吟》！”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六节 被误解的高士


燕来寒风意潇潇，琴声呜咽怒气高。拍案欲起凌云志，苦被白云抱住腰，千回百转脱不得，唯有狂吟孤愤操！


有诗为证，云侯千金谢知音的典故立刻就传遍了长安，其中就数萧锐和刘玄意二人鼓吹的最为起劲，云烨的那套饭碗论也立刻让长安的道德高士拱手钦佩。


“此子虽然生性惫赖，却知道世间谋生之不易，稻粱多年，二十余岁就能悟到如此妙论，殊为不易啊，嚼得草根，百事可做，此子可堪大用。”白胡子长者捋须频频点头。


“长者小看此子了，从这首诗里就能看出其志不小，如今朝堂之上遍是庸庸碌碌之辈，鸡鸣狗盗之辈大行其道，难怪此子会在燕来楼纵酒之时感到寒意萧萧，却不知那个拖拽他凌云志向的白云是何许人也？”花白胡子的长者闭目沉思之后有了新的见解。


“云侯自处高位，能阻挡凌云志的还能有谁，离天最近的不外乎白云，可恨啊，可恼，只要我辈想要勃发，白云就化作乌云，并有电闪雷鸣降下，世道艰难，虎狼当道，不外如是。”


纨绔们不断的自捶脑袋，自己胡天胡地之时，云烨就已经完成了声名远播这样一个艰难的工作，当时为何要抢到歌妓？看来吃亏就是占便宜这句古话说的没错啊。


辛月仰着头崇拜的看着站在炕上吟诵这首诗的夫君，感慨至极，别人家的夫君去了燕来楼光知道抱着女人往房间里钻，只有自己的夫君就是为了听曲，不但赏识了一个操琴的名家，还发出了自己的论调，最难的是还混了一首诗回来，以前夫君就非常的会作诗，那都是自己写的，如今专门有一首诗是讲夫君高风亮节的，这可就难得了。


所有人都在称颂云烨的时候，李泰停下手里的活计，对他旁边的李承乾说：“都是在胡说八道，什么孤愤，什么高风亮节，这首诗讲的是，云烨被那个弹琴的制造的噪音激怒了，把人家暴揍了一顿，要不是一个叫做白云的歌妓抱住了他的腰，他会打死那个操琴的，就这还不满的大声喊着什么孤愤吟，不信你去看那个操琴的一定满身的伤痕，云烨打了人之后向来有拿钱弥补的习惯，这事八九不离十。”


李承乾不相信，派了手下去找了那个叫做裴神符的，手下回来后小声的禀告之后，他就奇怪的看着正在亲自安装小船的李泰，他猜得丝毫不差。


“大哥，这是一种本事，能轻易地把负面因素转化为对自己非常有利的一面，烨子是这方面的高手，你如果以后嫖妓被御史台抓了，别忘了去找云烨，你会发现他会把这种事处理的非常的圆满，就说这次，等到那个琴师的伤痕好了，他自己都不会揭穿这件事。


所以啊，你要想把苏氏，侯氏弄回东宫看押，必须要请云烨出马，他做这种事很轻松，必定能把皇家的面子圆过来，还让御史台无话可说。”


李承乾有些害羞的对李泰说：“你们是不是都知道我的打算，所以他们才不去东宫的？”


李泰叹口气对哥哥说：“那一群人现在就是一群猴精，如果是别的事情，他们一定鼎力相助，事关皇家内部纠纷，他们就是这种避而远之的态度。除了云烨还敢跳弹两下，其余的都被父皇吓得半死。”


李承乾帮着李泰把工具递过去，又拿了一柄锤子胡乱的敲着木头说：“苏氏没有过错，有过错也是哥哥我的，侯氏就算有错，也是错在过于飞扬跋扈，她生在将门本身就比别人心高气傲，这一次几乎把她击垮了。


父皇不在的时候，我去看过几次，苏氏还好，侯氏哀求我救她全家，整个人宛如疯魔了一般，这一次勋贵们帮助侯家得脱大难，侯氏的精神才好了一些，她自己也知道她父亲是救不出来的，烟容孩儿也在哀求我，让我非常的难做啊。”


李泰对好卯榫从李承乾手里拿过锤子三两下就把卯榫敲好，低着头想了一会，才说：“父皇不会错，也不能错，错的只有我们和两位嫂嫂，这一点不能改变，至于这里面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那就要看咱们怎么做了，云烨现在一定在想办法，只要他能想出办法，这事就成了八成，等等看吧，急切不得。”


李承乾拿袖子掸掸座椅上的木屑，长叹一声不再言语了。


云家的庆典多，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比如今天，云暮小娘子第一次熬出一大锅香甜的肉丝粥，全家正在恭贺，全家上下不论主人还是仆役一人端着一个小碗，等着小娘子给自己盛一碗粥。


熙童哈哈大笑着要云暮给他把碗装满，他从心眼里喜欢这个精灵一样的闺女，但是回头看看自己的儿子铁蛋，只能叹口气，不管他服气不服气，他自己都觉得要是把小闺女许给自己的儿子都是亏的。


云烨在认真的品味闺女熬的肉丝粥，火候还是差了点，肉丝不太香滑，倒是米粥的香味全部被熬了出来，还不错。


“闺女，下回记得放肉丝的时候那开水抄一遍，把肉里面的血气挤出来，这样熬出来的粥才会好喝，这次算是合格。”


云暮笑嘻嘻的谢过父亲，表示下回一定要注意，既然父亲还算满意，就把小手伸了过来，要奖赏，并且点名要一把小弩。


她看见小丫姑姑有一把，还看见小武姐姐也有一把，非常的漂亮，她也想要一把，云烨为难的对闺女说：“不行啊，你想进武库必须满了十二岁才行，闺女，忍忍，也就两年的事情，现在你年纪还小，会出意外的。”


云暮可不是那种的不到礼物就哭哭啼啼的孩子，她知道怎么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她也没指望得到弩弓，因为她早就问过姑姑和姐姐，她们拿到弩弓还是进了书院以后的事情，家里面这种传统从来都没有破过，她只是想打自己的价码提高一些。


武库进不去，进宝库还是没问题的，辛月带着云暮进了宝库挑宝贝，那日暮一点都不喜欢进宝库，每回进去，辛月就把她抓住当苦力使唤，摆银子搬银子也是一件非常劳累的活。


寒辙喝了一口粥对身边的云烨说：“这样的乐趣我从没享受过，错过了这些非常的可惜，人生不过百年，几乎是弹指一挥间，能享受乐趣的时候一定要抓紧。这道理我到现在才彻底的通晓，好在不算太晚。”


就要回家了，每回出来他都不愿意回去，能拖就拖，这回拖不了了，朱砂已经被何邵卖的一点都不剩，大笔的银钱也被打成汇票送到了寒辙的手里，那上面庞大的金额让寒辙愣了一阵子，更不要说还有十六家店铺等着他派人去接手。


白石宫不吃死人饭，这是寒辙走出的第一步，山里的那些人除了会机械的听从自己的命令之外，好像丧失了在人世间活下去的能力，自己造的孽，那就自己承担，养活他们也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他不再关心云烨到底是不是宾媚人，也不去想白玉京里到底有没有神仙，因为喜欢采桑女，也记得那些桑葚酸甜的味道，他觉得开十几家专门卖丝绸的店铺是个好主意。


云烨拍拍他的肩背说：“丝绸店铺确实不错，你为何不专门织丝绸呢？书院里有两种能大大改善缫丝进程的工艺，你花钱买下来，建立一家工坊，自己把丝绸的利润从缫丝到成品全部吃下来岂不是更好，如果你需要人，我丈人家就是干这活的，给你找几个好一些的匠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寒辙点点头说：“会的，我这一次先回山安顿好族人才行，他们已经没有在世上生活的本钱了，把他们安顿好我才能做其他的事情。”


看着已经越来越人性化的寒辙，再想想自己和他第一次在曲江畔想遇的情形，心中就充满了感慨，自己割掉了他的两根手指，本是仇敌，谁能想到数年之后却成了挚友，世事变化无常，白云苍狗下什么事情都能发生。


云家制作的罐头肉食现在已是大唐的名品，很多人宁愿不吃鲜食，也要尝试一下云家的罐头，考虑到寒辙的处境，特意送了他一大批罐头，这样一来，在大雪封山的时候也有食物可吃，至少憨奴最喜欢云家制作的肉沫香肠，一连吃了两个多月也不见厌烦。


寒辙走的时候，熙童已经走了，父子俩明明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却依然是一副豪侠的打扮，听说这次回去以后，要修建一座高墙，把整个庄子围起来，他在辽东见到大唐移民就是这么做的，一座庄子就是一座完整的坞堡。


最受不了灞桥边上的离别，好在寒辙，熙童都不是小儿女之辈，哈哈一笑就跨上马。拱手作别，而后便头也不回的直奔自己的目的地，好男儿本该如此。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七节 彼能取而代之


皇帝认为官员开印之时也就到了学生开学的时候了，所以云烨可以假借书院的名义继续在家里偷懒了，云烨发现了官场上的一个大秘密，那就是兼职越多，你就越清闲，自己首先是岭南水师的统领，再挂着重新得到的岳州刺史头衔，现在只要是重臣，都挂着一个州的刺史衔，长孙无忌万般不愿的把赵州刺史的头衔给自己挂上，在大唐，现在没人能拗得过皇帝。见了长孙无忌千万不要称呼他全部的官衔，哪怕非要全部说出来，也必须隐掉刺史二字，称呼他为长孙赵州，一旦不小心说出了刺史二字，长孙无忌立刻就会认为你是在讽刺他，后果堪虞。


除了上述两个官职，云烨还是含元殿侍读，这个职位主要是方便他进出宫廷，没什么大用，最喜欢的还是书院院判，和太医院的院判，太医院的院判原本是孙思邈的，老道被皇帝封赏的时候，梗着脖子不愿意接受这个职位，眼看着李二在大庭广众之下下不来台，云烨自告奉勇的接受了这个职位。


云烨现在就在这几个职位之间盘旋，偷懒，好使啊。岭南水师需要做繁琐的文牍工作的时候，云烨一般都在为岳州操劳不能打扰，岳州官员过来拜见的时候，云侯正在玉山书院讲学，不管理俗事，玉山书院开会的时候云烨一般都在和孙思邈一起研究新的药方。


这么一圈走下来，云烨发现这四个部门没了自己都能运转的很好，所以就越发的清闲了，大冬天谁喜欢东跑西颠，躲在家里带着孩子们玩游戏都比公务有趣。


今天躲不过去了，一个青衫少年带着全家过来了，他在去年的书院考核中获得了第一，并且因为文采出众，获得了书院奖励的一贯钱，那贯铜钱都已经被磨得黄灿灿的，朝廷换了钱币，书院也没有更换过奖励的钱币。


以前得胜的学生都会去找元章先生要祭文或者跟离石先生要画像，现在终于出现一个要云侯亲自做饭的学生了。


原本不用云烨亲自做，云家的厨子就能胜任，只要这顿饭是在云家吃的就足够了，今天不同，云烨抱着游戏的态度做了两道菜，只因为这个学生的名字叫做李义府！


千古大阴人啊，和许敬宗是同一级的阴谋老手，而且是一个贪花爱色，卖官鬻爵的家伙，只是不知道年轻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书院的教育到底有没有在这个人身上起作用，云烨非常的想知道。


就他的一曲度心术就足以让云烨对这个人警惕起来：“吏者，能也，治之非易焉，仁者，鲜也，御之弗厚焉。志大不朝，欲寡眷野。才高不羁，德薄善诈。民之所畏，吏无惧矣。狡吏恃智，其勇必缺，迫之可也。悍吏少谋，其行多疏，挟之可也。廉吏固傲，其心系名，誉之可也。治吏治心，明主不弃背己之人也。知人知欲，智者善使败德之人焉。”


这仅仅是他权谋文章全部十章的第一章，这是一个非常通晓人心的人，也是一个绝对聪慧的人，大奸大恶之辈必是大智大勇之徒，云烨非常的清楚，抱着一万分的希望，云烨见到了李义府，一个清秀，瘦弱的青年人。


他已经学会了文人的那种优雅的笑容，阳光的可以放在屋子里照亮，书院的青衫穿在身上一尘不染，躬身行礼的时候恰到好处的露出胳膊下面夹着的一卷书，立刻就让云烨心生好感，无他，胳膊下面夹得是云烨著述《算学初阶》。


稳稳的站在一个老农和一个农妇的身后，最后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农夫，左手里拎着一篮子鸡蛋，右手抓着一只肥大的公鸡，这就是他们的登门礼。


云家显贵的门第让老农，农妇还有青年农夫战战兢兢地，只要云烨说话的声音稍微大一点，他们就打算立刻逃跑。


“学生李义府见过先生，这是学生上一学年取得魁首的证物，请先生检验。”云烨看着李义府的脸接过他手里的那一贯钱，并没有理睬李义府，而是笑着对老农和农妇说：“千里迢迢的从瀛洲赶过来，就为了一顿餐饭，云某当不起啊，李义府实在是大错，表达孝心的方式不该是劳动老人家，马上就要开始春耕，耽误农时啊。”


老头子立刻就表现出一副同意的表情，下意识的看看自己的小儿子，连忙说：“不碍事，不碍事，能来长安走一遭，并且可以登贵人的门槛，是老汉的荣幸。”


这不是一个老农能说出来的话，云烨回头看了一眼李义府说：“你是怎么搞得，老人家怎么说话也要你来教？你父亲已经年过半百，难道不知道怎么说话？我最喜欢听老人家的经验之谈，而非这些没有任何含义的废话。”


李义府刚要告罪，云烨已经携着老人的手往云家走，并且回过头来看着那个健壮的青年农夫说：“老人家好运气，还有一个如此健壮的好后生。”


老汉和农妇见云烨和蔼可亲顿时就放下心来说：“憨驴儿确实是一个好孩子，十里八乡谁不夸奖他是一个侍弄庄稼的好手，狗儿……”


刚说出来一个狗儿，就立刻打住不说了，看样子李义府的这个小名也是在不许说的话语之列。老人又不敢说话了，场面一下子就尴尬了起来，李义府有点气急败坏。


老钱笑嘻嘻的从憨驴儿手里接过那只公鸡和那一篮子鸡蛋笑着凑趣说：“咱家好久没有收到这样实在的礼物了，侯爷，您看看这只公鸡真是肥大。”


憨驴儿嗫喏半天才说：“这是庄子上最大的一只公鸡，听说要来贵人家，俺爹特意挑的，就是鸡蛋从瀛洲拿过来时日太久不太新鲜了。”


云烨让老钱领着李义府的父母进了花厅喝茶，自己把李义府留下来训话，还没等云烨说话，李义府先躬身告罪说：“学生爱慕虚荣，不符君子之风，请先生责罚！”


“李义府，书院从来没有想过把所有人都教成君子，也不能都教成君子，你本性圆滑，出事机灵，甚至有的时候机变百出，这些在我看来不是什么缺点，我只问你一句话，为何要掩盖？你觉得有君子这个身份在大唐比较好混些？


你父母哥哥是老农，老农就说桑麻，牛羊，田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是在陛下面前也说得，难道说那么说话让你感到难堪了？你家里出了你这个读书人，全家都盖围着你转？这是什么道理？书院要求存真，要求去芜存真，你做到了么？”


李义府要说话，云烨止住了他的辩解，又说：“今天的主客是你的家人，你是做弟弟的，好好安慰他们一下，老人家既然来到了长安，那就好好的逛逛，你家也是小康之家，负担得起，好好地报答他们一下吧。”


说完就苦笑一声，在李义府的脑袋上抽了一巴掌，抬腿要踢被李义府敏捷的躲过去了，就是因为这两个动作，李义府沮丧的面孔又活过来了，恢复了在书院的样子，云烨踢人书院学生是可以躲得，这是惯例，李纲老先生打人，被打的必须准备好藤条，做好最佳的挨揍姿势这也是惯例，书院学生都知道这两条。


云烨既然肯教训并且殴打自己，就说明他依然拿自己当学生看，并没有因为刚才的恶感而对自己心生鄙夷，先生不就是教训人的么。


回到了花厅，李义府就表现得非常的活跃，随着丫鬟一道道的上菜，他就给父母和哥哥一道道的解释，何为东海之鱼，何为北湖之鳖，什么是山珍，什么是海味，该怎么吃，该如何吃都交代的一清二楚，还特意嘱咐爹爹，这里的酒可以多喝一些，都是好酒，外面可买不到，也买不起。


云烨笑着和李义府的父亲干了一杯，说说瀛洲的事情，对于瀛洲云烨可不陌生，自己的大军曾在那里屯驻过。


“我们瀛洲人到现在还在感念侯爷的大恩，您一把火就把高丽人全部烧死了，到现在卑沙城依然是鬼影子都没有，高丽人都跑光了，老汉农闲的时候也会下海去捕鱼，远远地看到卑沙城就开心，现在海上一艘高丽人的船都没有，全是咱们唐人，河北现在可是富裕之乡啊，侯爷如果还去瀛洲，老汉就让憨驴儿下海给您去捉海参。”


这才是一个酒喝高了的老农该说的话，憨驴儿的表现也是如此，全家都朝着肉招呼，李义府多吃了两筷子竹笋，就被父亲训斥了两句，有肉谁吃菜啊，花了一贯钱呢。


李义府的脸顿时就黑了，云烨却笑的开怀，大声的附和老农的实在话，劝他们全家多吃一点，还让丫鬟多上来一碗肴肉。


一顿饭足足吃了一个时辰，憨驴儿搀扶着吃的沟满壕平的父亲，自己也打着饱嗝从云家出来，李义府一脸的尴尬，云烨指着大门上那道赦建蓝田侯府的匾额问李义府：“难道就没有彼能取而代之的雄心？”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八节 云烨的师父


每个人都缺少一个导师，小偷也是一样，李义府是国朝的大盗，这一点只有云烨知道，现在不论谁看李义府都会说他是一位至诚的君子，云烨从他对待父母兄弟的一些细节上发现这个这个家伙的虚伪是长在骨子里的，想要怕磨灭掉恐怕不容易。


野草除不掉，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的给野草施肥，让他长得更加的高大，一支高高大大的野草长在田地里傲视群伦，毁灭也就会接踵而来。


算计自己的学生是不道德的，所以云烨把施肥的过程看做是一种对弟子的关爱，项羽起了野心结果推翻了大秦王朝，不知道李义府起了野心会不会干掉大唐？这种猫一样的人物一生实在是太精彩，就不知道在李二的麾下能不能大放异彩。


刘进宝最大的野心就是把自己的养子弄进书院，十二岁的小少年不断地在侯爷的眼前晃悠，于是不耐烦的侯爷就把这个小少年送进了玉山书院的小学堂，放在眼前非常的碍眼。


至于此事坐在云家大堂上的家伙，最大的野心就是能统一阿拉伯海域的海上贸易权，他为此准备了很久，不断地强调自己能对大唐的海上贸易提供足够的保护，如果可能，也可以为大唐干掉一些不该存在的势力，当然，岭南水师必须给他一定的保护。


胡同海坐在椅子上如坐针毡，他总是看着大门，只要发现不对他就想跑，因为云烨已经看了他两眼了。


“你看，云侯，我张仲坚从来都不说虚话，海上的事情终归是要在海上解决的，您就算是要养贼自重，我张仲坚也比那个倭国婆娘来的有威胁，我完蛋了，大唐的远航船只就没了保护，您在京城也坐不安稳吧？”


云烨玩味的看着虬髯客说：“谁给你的底气让你跑来和一位帝国的侯爵商讨海洋管辖权的？在岭南水师的账簿记载上，你这个时候应该在那座荒岛上钓鱼生孩子，如果你有本事繁衍出一个种族出来，我佩服你，你不但没有去繁衍种族，反而在这个家伙的帮助下竟然越狱了，我不相信高山羊子敢打劫大唐的货船，至于大食人我在螃蟹岛上杀掉的有点少，只要在大食海域再找一个小岛插满了人棍，我想大唐的商贾应该没人敢碰才是，你的条件并不吸引我，海洋的权利是属于帝国的，不属于我私人，也不属于你。”


“大食海域不属于帝国，云烨，你不要欺人太甚，我虬髯客也不是好欺负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你忘记了？至于你好不好欺负总要欺负过才知道，自从你拿鞋底子抽了我的脸之后，我就一直想要欺负你，在李靖家里不方便，如今你好不容易跑到了大海上，我不欺负你欺负谁？”


“就因为我扔了你一鞋子，你就记恨到现在？”虬髯客的身子有些发抖。


“不光是你扔了我一鞋子，我们的仇恨由来已久，陇右的荒原上你还踹了我一脚，你难道已经忘记了？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云烨的心眼很小，你怎么敢忘记？”


说起陇右，虬髯客就抱着脑袋嘶吼起来，他到现在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去陇右荒原，这件事情就不该有，可是他能清晰地记得自己在荒原上的一举一动。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自己掠过一大丛青草，穿过一片灌木林之后就清楚的看到了一间简陋的茅屋，很奇怪，茅屋的周围都是干枯的荒草，一个白发白须的神仙般的老人就坐在茅屋前的棚子底下，一个惫赖的少年正趴在芦席上听老人说话，等自己走近之后，老人抬起头笑着说：“你来了？”


自己不认识老人，老人却似乎认识他，小少年给自己倒了清水，就好奇的打量自己的背囊，并且偷偷地打开往里面看，自己玩笑般的踹了那个少年一个屁墩，后面，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虬髯客猛烈地敲击着自己的脑袋，可惜一无所获。


如果没有见到云烨，他会认为自己是在做梦，可是云烨就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并且能描述出梦里的一切，那个梦也就不是梦了。


虬髯客嘶吼一声之后，就狠狠的在自己的大腿根捶了一拳，剧烈的疼痛让他一下子变得清明起来，抬头看着云烨说：“你们师徒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云烨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吐掉了喝进嘴里的茶叶才对虬髯客说：“我的小心眼是遗传自我师父的，他老人家的心眼比我还小，从小到大，我师父都没舍得打我一下，闯了再大的祸，也没受过惩罚，你倒好，狠狠地踢了我一脚，所以……嘿嘿嘿。”


听云烨和虬髯客对话的人很多，李靖，红拂就在屏风后面，单鹰坐在云烨旁边闭着眼睛养神，断鸿正在饶有兴趣的观赏云烨客厅里的盆栽，这些人意外的听到虬髯客提到云烨师父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的竖长了耳朵，连陪着红拂喝茶的辛月也不例外，她早就对自家的这位祖师爷爷充满了好奇。


虬髯客握着茶杯的手一紧，整只茶杯居然被他捏碎了，他的手却毫发无伤，只有滚烫的茶水从指缝里流了出来，一松手，碎瓷片就掉在了地上，无力的对云烨说：“神仙中人就是这么对付俗世中人的吗？我虬髯客虽然一生杀人无数，自问杀的都是大奸大恶之徒，更何况我是去给你们送东西的，土豆该是我送的吧？你云家能有今日不就是依仗了土豆的功劳么？我一番好意为何会招来大祸？”


云烨重新给虬髯客拿来了一个杯子，倒上茶水鄙夷的看着虬髯客说：“你可以不送么？什么时候你都有选择的余地了？就像大食海域一样，你有选择的余地么？


你听着，还是那句话，只要一个海盗敢穿过海峡，我就会把他穿到木头上立在海峡边上，你可以和别的海盗相争，但是，大唐的商贾不能受到损害，最近，大食海域的强盗过于猖狂，岭南水师准备去剿灭一批，别被水师的战舰看到你，看到你一样会灭了你，只要是海盗就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内，你也一样。”


虬髯客明白这是云烨最大的让步了，胡同海甚至有些欣喜若狂，岭南水师要去剿灭海盗，只要自己这群人依然老老实实地躲在海岛上，就不可能受到波及，相反，那些高丽人，倭国人，大食人，还有一些杂毛海盗绝对会倒大霉，说不定这次战役之后，海上的势力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


虬髯客目的达到了就向云烨告辞，临走的时候抽搐了一下脸上的肌肉对云烨说：“我此生最后悔的就是去了陇右一趟，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被人控制，我宁愿永远不回忆起这段记忆，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耻辱，云烨，神仙就能为所欲为吗？”


胡同海生怕云烨发怒，连忙拖着虬髯客匆匆离去，在他看来，凡人被神仙利用一次怎么看都不算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悲愤的不光是虬髯客，还有李靖和红拂，直到今日他们才知道，豪迈勇烈的虬髯客在云烨师父手里居然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如同布偶一样任人摆布，这对心高气傲的虬髯客来说确实是一个最大的打击。


李靖今天特意向李二请旨，带着虬髯客过来和云烨商讨南海的事宜，李二认为，需不需要帮着虬髯客还要听云烨的意见，所以就派了断鸿过来，只让他带着耳朵听，不许插嘴，他也只想听谈判的过程而已。


断鸿似乎发现了一件极大的秘密，那就是有关神仙的秘密，云烨师父到底是不是神仙满朝文武都在猜测，抱着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想法，他们认为云烨的师父逍遥子也不过是以为博学的鸿儒，绝对不是什么神仙，云烨也一直都是这么说的，现在，好像有了新的解释。


虬髯客的身手如何断鸿知道的很清楚，如果是生死相搏，自己必定不会是虬髯客的对手，这样的高手在云烨师父的眼中却如同布偶，真是太惊奇了。


李靖红拂连招呼都没有打就离开了云家，无论是谁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上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所以连带着对云烨也就有了看法。


断鸿笑嘻嘻的说：“今日才知道云侯在南海上的威风，虬髯客在你面前除了低头之外，毫无他法可想，谁能想到，真正绝定大海归属权的人在长安，而不是遥远的岭南，云侯真正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万里之外啊！”


“有什么屁话就说，少说一些好听的，真正决定他们命运的是陛下，不是我。”


“这是自然，只是奴婢很想知道云侯的恩师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相信不光是奴婢想知道，陛下一定也很想知道。”


“不光是陛下想知道，我自己都想知道，恩师对我来说就是恩师，一个善良的老人，一个慈祥的老人，一个睿智的老人，一个一辈子不为人知的老人。”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二十九节 庞准的买卖


云烨躺在椅子上，看这外面的空地发呆，小儿子云欢躲在后面玩弄父亲的耳朵，不断地摁下去，然后看父亲的耳朵再支棱起来，他就是这样玩弄旺财的耳朵的，只要旺财趴在地上，他就对这个游戏百玩不厌，如今旺财站起来了，他够不着，于是父亲的耳朵就成了新玩具，虽然没有旺财的大，他依然喜欢。


玩弄的时间长了，就对父亲的耳朵没有旺财的大就起了不满，于是他就抓着父亲的耳朵用力的一提……


孩子哭了很讨厌，云烨只好抱着儿子去转悠，耳朵好像大了一圈，红彤彤的，顾不上这些，先把小祖宗哄高兴才是正经。


刘进宝不愿意让小少爷蹂躏他的耳朵，找老钱有点不人道，云烨只好贡献出自己的两只耳朵让儿子继续抓住，这才让天下太平。


儿子执拗的就像那个讨厌的李二，都说师父已经死了，怎么还是不放心啊，李承乾，李泰不愿意过来试探，就打发李治过来装着一肚子的好奇心问以前的事情，如果是李治问，云烨会把他向踢熊猫一样的踢进竹林里去，可是看李治尴尬的表情，要是再不知道是他父亲要问的话，云烨就太蠢了。


自己不管怎么说，李二都会有疑问，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换了谁都不会太相信，再加上云烨的信誉并不是太好，所以可信度就很低了。


恰好虬髯客要过来，李靖为了洗清自己特意清了内侍来监视这场谈话，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借虬髯客的嘴说出来要可信的多，谁知道这件事居然把虬髯客打击的很惨，时间久了，那段硬塞进去记忆如今牢牢地长在他的脑子里，越是琢磨，它就越发的真实可信，大脑会自动将漏点自动补充完美，如今虬髯客的悲哀，其实就是云烨造的孽。


做了亏心事，总会有鬼来敲门的，李二这只鬼如同附骨之蛆，甩不掉，拿不走，只能被动的应对，很想对虬髯客说声对不起，当然，要说也只能在心里说说罢了。


虬髯客的双拳带着风声，一拳拳的砸向李靖，李靖不断地闪展腾挪，眼看就要不支了，红拂跳进战圈，夫妻二人合力对战自己的拜兄，这才堪堪的稳住局面，随着体力的消耗，虬髯客逐渐平静下来，重重的一拳击打在地上散掉了自己全身的力气。


“张仲坚自诩英雄，却被老翁稚子玩弄于股掌之间，此恨难平！”


“云烨狡计百出，长安城里最难缠的人里面就有他一个，二哥想要出这口气，恐怕很难，他的家里面高手如云，今日观战的那个青年，恐怕是一个非常恐怖的高手，无舌早年就是陛下身边的内侍，如今年岁已高，但是却看着隐隐有返老还童之象，绝对不可小觑，云家背靠书院，奇人异士层出不穷，书院里面机关重重，小妹曾经去过一趟迷林，那片树林里毫无生机，乃是死地中的死地。


书院最近也封闭了迷阵，不许学生再进去探秘，恐怕那里面也生出了大变故，不宜接近，好在他答应出兵大食海域，应该能对二哥的事业起到襄助的作用，一时之辱不妨放弃，建立自己的国度才是最重要的。”


听了红拂的话，虬髯客回头对李靖说：“大哥，我以前就认为云烨是一个恶鬼，现在还是这么认为，他今天旧话重提，就想在我的心里种下一颗畏惧的种子，使我的武学再无寸进，荒岛两年，我与天争，与大海争锋，终于突破以前的桎酷更进一步，原想着这次回到长安，再见云烨的时候能降伏心魔，想不到，被他的几句话又打回原形，他就是我此生最大的魔障。


小弟这就回大明寺，请恩师出手，为我消灾解难，顺便等着南海上的风波安定下来，我不是没想过向云烨讨还这个公道，只要心有此念，浑身就会有极大地警兆，这是我纵横多年却能平安无事的依仗，找云烨报复恐怕后果堪虞，走着看吧！”


李靖既没有表示赞成，也没有表示反对，而是背着手转了两圈之后说：“我总感觉这里面有鬼，你和云烨说话的时候，我分明从云烨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歉疚，虽然只是一瞬，我却非常的肯定，他觉得对不起你！


云烨此人是一个真正的怪人，你说他仁慈，也对，你说他酷毒，也没错，他的心很软，但是手段却异常的毒辣，我感觉他就是走了两个极端，这种人心思不定，善恶难分，做事没有前一刻你还见他在忧国忧民，下一刻他就会摆出一副奸商的嘴脸，你大哥我阅人无数，这样的极品还是头一次见。


我总觉得他和大唐格格不入，难道说他真的是从神仙地黜落到了凡尘？二弟你再想想第一次见到他们师徒时候的情形，我们再做判断。”


虬髯客烦躁的摇着头说：“前一刻的记忆里，我还在大海上，下一刻我就到了陇右，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那里是陇右，我就是知道，踩倒了一丛青草，穿过了一片灌木丛，在一片枯草滩上，我见到了一个仙风道骨的老者正在宠溺的给一个童子说着什么，老者的脸我似乎看不清楚，见我过来也不吃惊，只和我说：‘你来了？’


但是云烨的脸我却看得清清楚楚，很顽皮的一个少年，蹦蹦跳跳的走到我跟前给我倒了一杯清水，然后去翻弄我的包裹，被我踹了一脚，然后我就和老者说了很多的话，我记不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下面的记忆就是我带着兄弟们和海浪抗争，山一样的海浪就压了下来，刘订古掉进海里的惨嚎声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听完虬髯客的讲述，李靖彻底的迷惑了，云烨当初在大殿上说见到虬髯客的时候还是十五年前，李靖记得云烨当时讲的每一个字，两相印证之下，这件事确实发生过，如今虬髯客也证明了云烨的话，但是，包裹是谁让虬髯客送的？


“二弟，对于包裹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


“不记得，完全不记得，完全不记得那个该死的包裹到底是怎么到了我的肩背上，我甚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去陇右，我只记得荒原，却不记得自己走过的那些市镇，难道说我一夜之间就跨越了万里之遥？”


虬髯客又暴怒了起来，如果云烨在这里，就会知道这纯粹是一种癫狂症状，李靖却认为这是虬髯客在发怒，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只好温言安抚自己的兄弟。


进长安的虬髯客豪情万丈，此时的虬髯客只想快快的跑到扬州大明寺，请师父给自己念无数遍的清心普善咒。


犯愁的不光是李靖，李二，长孙也在倾听断鸿的讲述，这段讲述断鸿已经讲述了三遍了，依然一字不差。


长孙叹了口气问皇帝：“二哥，你不是已经不在纠缠云烨的师门了吗，为何现在旧事重提，这不是您做事的原则。”


“朕不想知道云烨的师父是谁，朕只想知道白玉京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和我们作对的那个白石宫最近换了主人，就是那个叫做寒辙的，他们现在已经舍弃了超然的世外地位，开始全面的融入大唐社会，岳州传来消息说，大商人何邵受云烨所托，向龙虎山出售了寒辙带来的朱砂，给白石宫在岳州置办了十六家店铺，最近已经开始由一个叫做庞准的河洛商人接手，你知道庞准以前是做什么买卖的么？


人皮！表面上他是专门做珠宝生意的，可是暗地里他们向中原的巫人运输人皮！用来制作人皮鼓，听说他们运送的人皮制作的非常的精良。”


“该杀！这样的畜生陛下为何还要容忍他活在这个人世间，万死不足以赎其罪！”长孙霍然一惊，站起来大声的向皇帝建议，她的手都不由自主的发抖，自己的子民被人家剥皮贩卖，这样的人杀一万次她都不觉得解恨。


“杀不成，因为那些人皮都是吐蕃的上师亲自制作的，在吐蕃本来就是一种灵物，一种商品，我命密探们仔细勘察，只要那些人皮里有一个唐人，朕就会把他碎尸万段，可是啊，皇后，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汉人不合格，只有最虔诚的教徒的人皮才能有资格制成人皮鼓，一般的人皮根本就不能用，这在吐蕃是非常忌讳的，每一张人皮都是价值千金的稀罕东西，每个巫人都以拥有一面人皮鼓为荣。”


长孙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听见皇帝这么说，重新镇定下来说：“哪怕如此，依然该杀！”


李二嘿嘿笑着说：“皇后这就不知道了吧，被剥皮的那个人是自愿的！我特意问过禄东赞，禄东赞尽管非常不愿意提及此事，最后还是告诉朕，确实如此，被剥皮的那些人确实是自愿的，他们认为这是把自己献给天神的最佳途径。


出于对剥皮的忧虑，朕必须搞清楚，白玉京和白石宫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如果白石宫真的开始转化，朕会给他们一些优待，如果是恶毒的宗教入侵，朕会立刻将他们连根拔起，杀个寸草不留。”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节 热气球和飞船


长孙叹了口气，不再说话，她明白，当一个国家齐心协力对付外敌的时候，总能轻易地达成一致，因为这和所有人的利益有关，一旦把目光从外面转回国内，想要做任何事情都会变得困难重重。


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时候难免就会出现摩擦，勋贵挂刺史衔这件事自己费尽了口舌才让自己的哥哥接受了赵州刺史这个职位，满长安的勋贵里面恐怕只有云烨担任岳州刺史算得上是心甘情愿的，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长孙无忌，戴胄，高士廉，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心甘情愿的，都想留在长安，只有云烨一门心思的想跑。


陛下正在酝酿铜钱风波，这个时候还要兼顾乱七八糟的邪教，真是让人头疼，想到这里就来到李二面前温言道：“妾身认为您不该多想这件事，云烨恐怕比您还痛恨这种人间惨事，说不定啊，这个白石宫的变化，就是他有意为之的，对内轻柔和缓一向是他的做派，能在无声无息间替皇家永久的除掉大敌，这才是臣子该做的，您的臣子都很有才华，您不必忧心，老一辈的臣子正如您预料的那样在逐渐退出权利圈子，新一代的臣子已经能堪大用了，这是您多年培育的成果，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李二哈哈一笑，颇有些自得，只要李泰的船真的可以飞起来，他就会趁势放出大量的铜钱，从前期放出的那部分铜钱引起的效果来看，他还是满意的。


李泰在造船，云烨也没有闲着，神通广大的何邵居然真的给他弄来了十匹火浣布，有了这东西，热气球点火的口子上就有了最好的材料。


“烨子，你这是给哥哥我出了一道难题啊，幸好哥哥我交游广阔，多方打听才从一位奇商手中购得此物，乃是稀世珍宝，《列子》有记载，《搜神记》上也有记载，晋人干宝说：‘炎火之山上有鸟兽草木，皆生育滋长于炎火之中，故有火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则其鸟兽之毛也。’你说珍贵不珍贵？”


说完话就掏出一小块白色的布料，给上面涂满了酱肉的肉汁，看得辛月非常的心疼，她也知道火浣布得到一寸都算是宝贝。


何邵吧火浣布扔进炉子里烧，然后继续和云烨饮酒，待俩人饮了几杯之后，就用火钳子把火浣布夹出来，稍微晾凉一下，拿起来一抖，那块布果然洁净如初，火浣布之名果然名不虚传，云烨拿过来看了一下，就扔在桌子上说：“这破东西还是太重，而且织的松松垮垮，想要兜住热气，太难了，不合格啊。”


“啊？”何邵的嘴巴这就合不上了，这样的宝贝这位爷还看不上？


“嘴巴合上，被人家骗了还自鸣得意，也就你这个笨蛋会这样，上一次是《越人歌》这一次又是火浣布，五千枚银币才弄来十匹，真是蠢到家了，这些破东西值个五十枚银币已经顶天了，偏偏就你喜欢被宰。”


“看清楚，这是火浣布，是火鼠毛发所制，不是市面上的棉布，丝绸，是宝贝！”


“你知道个屁，这东西就是石头，不是什么火鼠皮毛织成的，有本事给我弄一只不怕火的老鼠回来，我再给你一万枚银币，那个该死的商人一定发现了一座石棉矿，告诉我，那家伙是大唐人，还是域外的商人？”云烨淡淡的问何邵。


“你要做什么？”何邵立刻就警惕了起来，斜着眼睛看云烨，他觉得云烨似乎不怀好意，那个商人很有可能会倒霉。


“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战略物资，掌握在一个商人手里不合适，他如果不想全家死光光，最好把这座矿交出来，换成爵位，或者换成钱财，换成土地也成，你去给他把道理说清楚，一旦我的试验完成，他也就大难临头了，我不去找他的麻烦，军方也会把他撕成碎片。”


“他不会交出来的，他们祖祖辈辈就是靠着火浣布谋生的，断然不肯交出来，砍脑袋都不会交出来，我也是商人，我很清楚，这是在断人根基，脑袋砍了也就一辈人倒霉，没了生计，倒霉的就是子子孙孙，那个商人就算是再没胆气，这个时候你杀了他也没用。”何邵有点生气，对于这种巧取豪夺的法子，他最是反感。


云烨没动怒，吃了一口菜对何邵说：“他家要是再开采石棉矿，不用别人动手自己就会死光光，你见到的那个商人不是肺痨，也一定是整日咳嗽的家伙，有同样症状的他家一定不止他一个人，既然是要保密，那就只好自己家的人亲自动手，你问问他，如果不想从今后全家死光死绝，最好把那座矿交出来，要不然，哼哼，他们家永远别想摆脱肺痨这个噩梦。”


何邵再一次长大了嘴巴看着云烨好半天才说：“你怎么知道的？”


云烨不理会何邵的问话继续说：“他家里还有很多人会皮肤溃烂，痒不可当，老何，别以为他家发现了一个永世的饭碗，这个饭碗会要了他的全家的命，那个商人已经没什么救了，至于他家的子孙能不能活，全看他的意思了，拿命换钱没意思啊。”


石绵的毒性有多大，云烨怎么会不清楚，那些细小的纤维会钻进毛孔，那种感觉云烨受过一次，胳膊红肿了好大一片，皮都掉了两层才好，至于纤维进入到肺里，更是凄惨，矿区出身的云烨那里会有不明白的道理。


何邵半信半疑，他弄不清楚云烨这是为了故意谋夺人家产业编出来的故事，还是确有其事，但是那个商人确实是一副随时就会死掉的样子，他打算去问问那个人，也就是问问，如果云烨是在编造故事，何邵下定决心立刻抽身，他绝对不会帮助云烨谋夺人家的产业，这种事情关系到商人的根本，何邵不打算屈服。


云烨不去管何邵怎么想，自己既然有了火浣布，那么热气球的制作就提上了日程，老丈人家特意给自己织好了最密实的绸布，云烨试过了，这些绸布比大帝号上的船帆布都要结实，用来制作热气球再好不过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耐燃，现在有了这些火浣布就好了，最靠近火焰的部分全部衬上火浣布，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火油喷灯也已经被公输家研制好了，剩下的就是把那些绸布缝制成一个大球就好了，起飞的日子云烨都已经选好了，三月三正是一个放风筝的好日子，云家身负神仙之家的名号，没有一两样神迹，怎么让人信服。


辛月倔强的揽下了这个伙计，她不许夫君把这些针线活交给外人，自家的妇人就足够干这些事情了，祖师爷爷传下来的好办法，可不能让外人糟践了。


于是，老奶奶，辛月，姑姑，婶婶，姐姐妹妹们全部都投入到热气球的缝制工作中去了，小武负责设计，云烨很不负责任的告诉她分成八瓣缝起来就好，随便画了一个图形，就不再管了，有小五和狄仁杰在总能制作出来一个合格的热气球。


李泰的实验又失败了，听说整艘船被炸成了碎片，这就对了，万虎也是被炸成碎片的么，不过这一次他的船好像真的飞起来了，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是，就这点胜利就足够让李泰知道自己的出发点没错，自己的理论也没有错误，剩下的就是不断地改进喷火设备而已，他当年在试验水轮机的时候吃遍了苦头，现在的困难根本就难不倒他。


云烨喜欢上了书院教书的生活，李义府成功的成为了学生们的首领之一，庞玉海很愉快的把大笔的钱款交给了李义府来控制，这个出身富贵并且对人性有一定认知的家伙心怀不轨啊，他坚信自己的未来不是几千枚银币能够比拟的，所以对几千枚银币能做到视若粪土的地步，但是这些钱对穷了一辈子的李义府来说，无疑就是一笔巨款，而且其他的学生对李义府都非常的信任，对于钱财的出入从不过问。


一枚银币就能去燕来楼嫖宿一晚，两枚银币就能听美艳的歌妓婉转的歌喉，三枚银币就能在长安市上置办一身非常不错的衣衫，大唐的马匹便宜，五枚银币就能在车马市购买一匹马，如果再加一枚银币就能有一套很好的鞍鞯。


如果有十枚银币，就能购买一个高丽婢女，虽然语言不通，但是胜在温柔，如果你有三十枚银币，那些前凸后翘的波斯舞娘任你挑选。如果有百枚银币就能在长安安家，这是无数贫寒学子的梦想。


庞玉海从来都没有小看金钱的威力，他自己看到数千枚银币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心神也有片刻的失守，他不相信爱慕虚荣的李义府能够扛得住这样的诱惑。


更何况，那个叫做燕姿的歌姬还对李义府青眼有加，想要博得美人笑，才华是不够的，总是让美人倒贴，总有感到难堪的时候，或许那个时候，李义府说不定就会动用学生们的伙食份子，一旦动用了，那么神仙都救不了他。


庞玉海在给了燕姿一百枚银币之后，就打算冷眼旁观。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一节 楼兰没了


书院的围墙从来没有停止过浇筑，没错，就是浇筑，在大唐如果说那个地方从来不缺少水泥，无疑就是玉山书院，因为它有自己的水泥窑，自己的砖窑，自己的煤矿，自己的瓷器作坊，自己的印刷厂，自己的田地，自己的码头，甚至还有一支自己的船队，至于骆驼，马匹，牛羊他一样都不缺，皇帝下令，玉山为书院产业。


军队已经开始入驻玉山，防卫玉山的力量等同于行宫，两年一换，指挥官由皇家亲自任命，能支使得动他们的，除了院长就只有山长了，也就是说只有皇帝院长和李纲山长能让这些十六卫的军人们低头，云烨这样的院判下的命令，小兵都不用理会。


书院的围墙远远看起来和长城差不多，蜿蜒曲折的盘旋在山岭间，以前还有野猪之类的害兽跑下山祸祸庄户们的玉米和土豆，现在已经绝迹了。书院的后门只有在每年熊猫发情的季节才会打开，让那些在书院里吃的圆滚滚的熊猫从那个门里出去，去找山里面瘦骨嶙峋的熊猫交配，学生们把这道门戏称为鹊桥门。


许敬宗和云烨骑着马在城墙上巡视，不骑马不行，方圆三十里的城墙走一趟会累死人，一丈多宽的城墙上不到百米就会有一座箭楼，楼上站着守卫的军士。


山谷里的寒风没用多长时间就把俩个人冻得不轻，只好一头钻进箭楼里避避风寒，箭楼不大，人挤满了旺财就进不来，刘进宝就把那些军士都撵了出去，把旺财弄了进来，许敬宗叹了口气说：“云侯，你这重马轻人的习惯也得改改啊，很多人已经有非议了。”


“谁说旺财是马？旺财是我兄弟，在外面是这样，在家里也是，不信你去云家把例份的账簿打开看，你会发现我家旺财一直都是领着份例的，谁爱说谁说，我没打算改。”


云烨解下大氅披在旺财的背上，还掏出一把豆子放在手里让旺财慢慢吃。


今年的雪少，除了入冬的时候下了一场雪，直到现在才慢慢有了一点下雪的意思，云家的庄户们已经在做储水的准备，修了好多的水泥池子，就等着下一场大雪好一次性的把水装满，无论如何，今年的大旱已经无法避免了。


烤了一会火，巡视还要继续，前面已经没办法骑马了，都是台阶，俩人只好步行上去，许敬宗拍着水泥浇筑的墙体感慨道：“云侯，咱们书院的这道墙，恐怕比皇城的还要结实，传闻赫连勃勃修筑统万城的时候，以巨锤砸地，入一寸则斩工匠，不入一寸则斩军士，那是为了建立万世不拔的基业，你把书院的围墙的弄得固若金汤的做什么？”


“也是为了建立万世不拔的基业，老许也就是咱俩在这里我才说，我唯一的期望就是王朝更替了，书院能够依然屹立不倒，这是我的一点私心。”


许敬宗点点头说：“王朝万世不替还没有过，倒是书院很有可能长久的生存下去，既然抱着这种心思，修建的坚固些也不无道理。”


走到了鹊桥门，许敬宗看着后山，指着几处冒烟的地方说：“那几处要害已经被陛下收走了管辖权，只见到大批的军队开了进去，水泥，砖石，木料的耗损惊人，难道说陛下要在后山打造一座堡垒不成？”


“老许不要多看，我知道那里在干什么，但是不能告诉你，一旦告诉你了，对你来说不是什么好事情，秘密知道的多了没什么好处。”


和许敬宗相处的久了就会知道他其实真的算是一个不错的朋友，除了喜欢沾点便宜和出卖朋友之外，和他在一起你总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不论喝酒，谈天，和他在一起绝对不会错，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会给你一个暗示，那就是把心里话全说出来，我会帮你保密的。


小东到底还是嫁给他二儿子了，小两口被许敬宗打发到杭州新城老家去了，目的很清楚就是打算在江南给全家留一条后路，顺便依靠云家在岭南的势力，看看能不能向西南发展一下，娶小东的目的就是为了不引起云家的反弹。


云烨发现自己不知为什么会和好人处不来，但是和奸佞却能迅速的打成一片，有时候甚至还有一种水乳交融的感觉，难道说自己天生就是一个当坏蛋的料？


站在风口上很显然不适合两个奸佞之徒的胃口，这种晚来欲雪的天气里，不喝上两杯，谋算几个人与自己的身份不符，于是断然结束了巡视的工作，原路返回，一个时辰之后就回到了书院，还没有开始饮酒，就被李纲先生揪过去开书院的大会。


大屋子里坐满了人，云烨惊讶地发现希帕蒂亚和小武也在，不光是他俩，李承乾居然也坐在后面，看他一脸的严肃，就知道有大事件发生了。


果然，云烨和许敬宗刚刚坐定，就听到一个惊天的大消息，楼兰城消失了，一夜之间人去城空，皇帝问书院对楼兰的消失有什么看法。


金竹先生在这方面是最权威的存在，他犹豫了一下，首先拱手问太子：“殿下，要问楼兰为何消失，老臣首先要问我大唐的军队在楼兰么？”


李承乾不明白金竹先生为何要这么问，云烨却很清楚，繁华的城市一夜之间成为了空城这种事情也发生过几次，比如高昌，比如昭武九姓的都城，这些城市消失之前都有一个征兆，那就是大唐的大唐的军队恰好在经过了那里恰好发现了空城，将领们回报说城里一个人都没有，然后在河套一代，就会出现大匹的牧奴和农奴。


想要弄清楚楼兰城为何没人了，必须把西域最大的祸害，大唐军队这个因素刨除出去，否则就是一个巨大的玩笑，西域的将领的胆子很大，杀掉西域三十六国的一个小国王，就像杀掉了一只鸡，反正每三年一次的大朝觐，那些国王的面孔总是不同。


汉人喜欢杀掉那些小国君这是传统，从班超时期就开始这么干了，最后到傅介子干掉楼兰王，每个人都被史书夸赞一番，所以那些将领没事干就想杀几个国王，想看看史书上会不会有自己的记载。


别看那些将领回到长安一个个都是慈眉善目的，见到庄户问安都会拱手回礼，一个个和善的一塌糊涂，但是，只要出了玉门关，一个个就把好人脸扒下来收在口袋里，换上一副强盗面孔，烧杀抢掠几乎无恶不作，突厥人，昭武九姓，回纥人实在是没活路了，这才打算背井离乡的打算去西征，给自己和自己的族人搏杀出一条生路。


弄清楚了原委的李承乾有点尴尬，拱手对金竹先生说：“请先生放心，孤保证楼兰的怪事不是我朝大军的手笔，汇报这一情形的乃是一家商贾，他们自大食回来的时候路过楼兰，原本想停伫下来休整一下，结果进城之后才发现那里一个人都没了，好些人的家里，都是整整齐齐的，有的人家似乎正在吃饭，桌子上的碗碟尚在，就是人没了。”


“楼兰古城曾经是人们生息繁衍的乐园。它与大汉朝几乎同时建国、它东起阳关附近、西至尼雅城、南至阿尔金山、北至哈密。它身边有烟波浩淼的盐泽，它门前环绕着清澈的河流，人们在碧波上泛舟捕鱼，在茂密的胡杨林里狩猎，沐浴着大自然的恩赐，更是大唐去大食和极西之地的咽喉锁钥。


想要他一夜间消失，老臣认为不外乎几个原因，第一那就是被大唐军队攻伐所致，既然殿下说不存在这种可能，那么就只有瘟疫和宗教因素了。


玄奘在自己的书里说楼兰国笃行佛教，乃是小乘教派，所以宗教之说也能说得过去，而老臣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因为缺水所致，据郦道元《水经注》记载，东汉以后，由于当时塔里木河中游的注滨河改道，导致楼兰严重缺水。敦煌的索勒率兵千人来到楼兰，又召集鄯善、焉耆、龟兹三国兵士三千人，不分昼夜横断注滨河，引水进入楼兰，缓解了楼兰缺水困境。但在此之后，尽管楼兰人为疏浚河道作出了最大限度的努力和尝试，老臣以为，楼兰最终还是因断水而废弃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猜测，需要实地查验，如果陛下有心探明真相，老臣愿意带着学生走一趟楼兰，去实地看看，如果是意外因素导致楼兰消失，我们也好早日想出应对之策。”


李承乾点点头说：“先生说的在理，楼兰消失必须查验清楚，如果是军方所为，这一次定然不能饶恕，如果是天灾，我们需要知道原因，孤王这次过来，就是奉了陛下的命令，准许书院组织一队人马出塞，去查个究竟，此事不得大意。左武卫会派出护卫力量，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造就了现在天怒人怨的后果。”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二节 老狐狸和小狐狸


李纲先生表现的非常平静，李承乾低下身子征询他老人家的意见，老先生抬起头看了李承乾一眼说：“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大唐既然是宗主国，那么就要负起宗主国的责任，战争总有平息的一天，不管如何杀伐，总会过去的，活着好好地生活才是最终的主流，楼兰的人没了，不是楼兰没了，要分清楚，书院可以派金竹先生去楼兰，他早年一直想去西域看看，没有机会，现在去也不错。


殿下，我不管在西域发生了什么，书院先生和学生的安危必须是首位的，告诉西域的那些杀才，如果书院的人出了意外，老夫不管是什么意外，都会问罪于他们。


不要以为书院都是些老头子，这些老头子要是发怒，会让他们在地狱里都后悔，不追究他们一百年的责任，书院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李承乾愣了一下，头一回听慈眉善目的老先生发狠，而且把话说的如此的决绝，如果书院的人出了事情，看么样子他连那些人的子孙都不愿意放过。


“难道山长看出其中有什么端倪不成？”


李纲恨恨的拍了一把椅子扶手怒气冲冲地说：“还能如何？无非就是天灾人祸而已，老夫对天灾心存疑问，再大的天灾也会有人能幸免，既然一个人都看不见，那么，牛羊，猪狗，鸡鸭，难道也死绝了？就算是瘟疫，人会染病，难道连鸡鸭都会染病不成？


金竹说可能是水源没了，水源没了那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人群搬离也要有一个过程，难道他们搬了家就不需要锅碗瓢盆这些东西了？这些东西很便宜么？


哼，哼，哼，这些杀才抢人抢的红了眼了，云烨以前说会出现羊吃人的情形，现在不就是么？一个个穿着笔挺的毛料，就不想想都是从哪来的，汉人不会放牧，老夫听说草原上已经没有流浪的牧人了，还不是都被抓去放牧了。


云烨，你说说，你家的牧场上有多少人！”


听见老先生发脾气了，云烨连忙凑过来说：“学生家里的牧场在阴山脚下，都是那日暮收留的一些少年在放牧，绝对没有去抢人，估计也就两三百人吧。”


“放屁！你的那个管事云九，现在已经是书院纺织作坊的头号供货人，占了书院羊毛供货量的七成，书院的作坊光织机就有三百架，你自己算算，两三百人养羊能供得起这么大的作坊日夜不停地纺织吗？”


这也就是云烨站得远了点，要不然又会是一口唾沫，云烨挠挠脑袋，说实话，他真的不清楚自己的牧场有多少人，牧场是那日暮的，自己从没过问过，不过，可能，好像两三百人确实养不了那么些羊，能把书院的作坊供应上，那是一个天文数字。


刚好看见老钱在门口探头探脑的，就把他叫进来说：“老钱给先生说说咱家牧场到底有多少人，说清楚，不要隐瞒。”


老钱缩着脑袋看看云烨，又看看发怒的李纲，期期艾艾的小声说：“原来就是两百三十三人，包括咱家送去的那些护卫和家臣，现在，现在，也许超过两千人了，您也知道，二夫人以前就很喜欢捡东西，云九去了以后，好像又捡了一些。”


李纲无奈的对李承乾说：“你听听，三五年就增加了小两千人，估计都是壮劳力，以前草原上的一个中型部族，能凑出两千控弦之士已经是了不得了，现在一个云家都是这样，你还指望草原上别的家族会如何做？


老夫坚信，他们没胆子掳掠唐人，因为会被陛下砍头，草原上就那么些人，侯君集杀了十年，即使没杀绝，也没几个人了，这些人都是从哪来的？还不是大军劫掠过来的，能被劫掠的只有西域人，老夫认为，这件事十之八九就是边军干的。


书院的人如果查出了事端，说不定会被灭口，老夫必须早作准备，这次去楼兰，金竹不要带队，一个烂好人哪能和那些杀才对阵，许敬宗去，把云烨的徒弟狄仁杰带上，金竹只负责查验，再带上你门下的十个学生，走的时候再把黄鼠也带走，就这么定了。”


李纲发完话，云烨和小武就急了，云烨连忙说：“先生，狄仁杰和小武的婚事就在下个月，您看，要不然弟子跑一趟？”


李纲撇着嘴说：“心疼了？狄仁杰也是书院的弟子，老夫还能支使得动，他的命是命，别人的命就不是？不找些聪明人去，迟早会出篓子，婚事耽搁一半年的有什么关系。”


人群里的狄仁杰连忙站出来对云烨说：“师父，既然山长认为弟子还有些用处，弟子自然遵命，正好听说西域之地视野辽阔，弟子去见识一下也好。”


小武狠狠的白了狄仁杰一眼，立马就换上了一副迷人的笑脸，刚要对李纲说话，狄仁杰向前一步插在两人中间躬身对李纲说：“学生领命！”


李纲笑眯眯的在狄仁杰肩膀上拍了拍说：“好样的，男子汉大丈夫总要建功立业才好，如此才能在家里挺直胸膛，小心些，把人都安全的带回来。”


狄仁杰把身子低下来，好让李纲拍的舒服些，云烨叹了口气，他看见小武在拧狄仁杰的腰，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忍受的。


自己去不成，刚才那句话也就是为难一下李纲，岭南水师的大统领留在长安已经被人家诟病了，玩船的去沙漠里干什么。


李承乾听了李纲的话，也觉得大是可疑，准备回去就好好审问一下边军的信使，这一次左武卫派出去护卫的人手必须是精兵强将才是。


回家的路上，狄仁杰一直在对小武说好话，可是小武的粉脸冷的能刮下一层寒霜来，不管狄仁杰怎么说，手都不离开他腰间的软肉。


“小武，不要为难小杰了，你也看到了，今天就没办法拒绝。”云烨看不下去了开口道。


“师父，李纲先生这是在敲咱家的竹杠，本来不需要小杰去的，他硬是把小杰弄去就是在打咱家护卫的主意，小杰去了，您一定舍不得就让他一个人去，怎么也会派几个高手一起去，这样大家的安全都有保障，老狐狸！”


“哼，你才是小狐狸呢，不用你动心思师父都明白，小杰去楼兰必定要路过鄯善，鄯善城的东门外有一家叫做东来顺的羊肉馆，你进了门只说要两斤涮羊肉，再来半斤蒜瓣下酒，就会有人来接应，这个牌子拿好了，他见到这个牌子，就会全力帮助你。”


小武惊奇的看着师傅把一个烂糟糟的木头牌子递给了狄仁杰，她虽然不知道接应狄仁杰的会是谁，既然这个木牌师父一直随身装着，就证明这个人非常的了不起。


“你去西域，狗子随你一起走，铁蛋就在长安，你把他也带走，熙童把儿子留下来，就是想给儿子找条出路，不好意思和我要官，留下来就是托付我想办法呢，这一次，可以名正言顺的给他派职位，家里还有三个西域的老兵，一起带上。


火药我去问李泰要，听说他制造出来了一些新式武器，有必要的话把火油也带上，罐头，野战干粮，对了，我会教你怎么在沙漠里取水，你记住了，在沙漠里千万不敢离了水，水装在皮囊里容易腐败，多储备一些葡萄酿，装水的玻璃瓶子我也会给你备好。


我不管你在沙漠里能不能发现什么，闯了天大的祸只要回到长安，师父总会有办法，保住命才是你要干的事，我给你配备这些人手和物资，不是要你建功立业，是给你保命用的，想要建功立业，回到长安有的是机会。”


狄仁杰跪在车厢板上恭恭敬敬的和小武向云烨行了礼，哽咽着说：“师父如此牵挂小杰，倒叫我无地自容了，弟子一定会安安全全的回来，不负师父所托。”


“这就对了，咱们家的人个个都要长命百岁的，在保证自己安然无恙的情形下，再说为国为民的话，这人啊，分胜负不在一时，有时候只要你比对方活得长，你就赢了，记住了，西域的那些杀才抱着的宗旨都是富贵险中求，咱们没必要，不思进取也比这样白痴的理念强一百倍，活着，就有一万种可能。”


云烨每说一句，小武就在一旁点一次头，还不停的嘱咐狄仁杰千万不要忘了，还一个劲的对狄仁杰说，哪怕就是逃回来，也不丢人，只要回来就立刻成亲，绝对不会有谁看不起谁这回事。


回到家里才知道老钱为什么会去书院找自己，原来程处默过来了，这家伙如今又进了左武卫，挂了一个校尉的头衔整天的晃荡，不知道今天过来有什么事。


“听说左武卫要出兵了，我领了这个差事，打算去西域逛一圈，到你家来混些出去用的东西。”正在仓库里东翻西找的程处默见到云烨没头没脑的说出这句话。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三节 买天下


不用说，程处默也是要去楼兰了，云家的仓库很多，云烨有收集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的嗜好，这条蟒皮袋子就非常的适合沙漠旅行，不但能装东西，最重要的是这东西能够防虫蚁，毒虫，如果把口子扎紧吹足气还能当气囊使用。


岭南的蟒蛇很多，云家的商队收集了很多的蟒蛇皮，这样的口袋狄仁杰和狗子，铁蛋他们都需要，至于程处默他更喜欢那个蛇皮马包，程处默又到武库拿了两把强力手弩，没对云烨说自己要去那里，云烨也没有问，军中的规矩还是要遵守的，等到程处默和狄仁杰他们见面的时候自然知道为什么要去楼兰了。


“东西我会给你准备好，这一次你必须听我的，能拿的尽量都拿上，都是有用的东西，一样都不能少，好死不死的去哪个鬼地方，明明都把那里的人当牲口使了，偏偏还要装出一副看重的样子，注意了，千万不要和边军起冲突，要是激起了那些杀才的杀心，把你们折在那个鬼地方那就太不值了，我们事后就算把边军全部杀了，也无济于事。”


程处默选了一车的东西，在上马的时候送他出来的云烨嘱咐了一声。


“嘿嘿，你放心，我从小就是在军营长大的，军营里的规矩我懂，如果出了意外，全身而退的本事我还是有的，咱们几家都是将门，边军虽然无法无天，借他个胆子也不敢对我下手，老爹说了，只要能把书院的人全须全影的带回来就是大功一件，至于别的事情自然有人会给出答案。”


云烨点点头，有了程处默，狄仁杰的安全就多了一层保障，这样也好，程咬金的好多部将就在西域当将军，对那里非常的熟悉，不像云烨的部将上了岸就屁用不顶，老爷子这几年虽然不领军了，但是威名仍在，只要是军伍上的没人敢小看这位战功赫赫的老将。


在后世的时候云烨就知道楼兰的消失就是一个非常大的疑团，死了好多人也没弄明白，现在楼兰人刚刚消失，说不定能够找出什么疑窦来。


不过这和自己无关，李二最近在疑神疑鬼，看谁都像是叛逆，只要有疑点的事情就想弄个清楚明白，宫里面的变化很大，以前的一些老熟人消失了，现在进宫，去了前殿就认识严松，去了后宫，就认识一个断鸿，别的宫女，宦官一个都不认识，上一次骑坐在白玉栏杆上休息一下，都有拿着拂尘的宦官过来撵人，宦官虽然被揍了一顿，那个家伙依然要求云烨从栏杆上下来，捂着脸说那段栏杆是他负责的。


李二不知道怎么想的，和勋贵们待在一起似乎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但是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东闻闻西看看，却没有半点的忧虑，兴致来了还坐在坊门底下和晒太阳的老汉胡吹几句，一起咒骂两声骑马经过的骑士，嫌他们把土扬起来了。


小武给狄仁杰做了酸菜粉条白肉锅，大唐的菘菜长不大，怎么长也没有后世十几斤一颗的模样，绿了吧唧的只有手掌大，云烨想吃酸菜了，入冬前腌了一大缸，虽然也会变酸，但是吃了一次之后，云烨就一点都不喜欢了，原来能熬制成奶白色的酸汤，是自己的最爱，现在绿了吧唧看一眼都没胃口。


可是云家人却非常的喜欢，家里往年也腌制菹菜，可是味道和家主腌制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尤其是狄仁杰，最喜欢吃酸菜粉条白肉了，而且百吃不厌，小武口味有点像云烨，非色香味齐全者不食。


端着一碗面条蹲在房檐下等着看下雪，小丫扭着腰身从自己面前经过，丑丫头终于知道打扮了，一身贴腰身的淡黄色襦裙，外面罩一件纯白色的狐皮大衣，居然把一个丑丫头穿的漂亮起来了，小丫巨大的活动量造就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也不知道是不是用了什么神器，往日丝毫不显的胸部，居然也有了那么几分饱满，女为悦己者容这是实话。


一碗饭吃完，雪还是没下，小丫已经来回走了三四趟了，云烨烦躁的把饭碗扔在地上没好气的对小丫说：“看见了，很漂亮，会把李佑迷死，你能不能多穿一点，谁家的大闺女光着脖子四处乱窜，也不怕冻着受了风寒。”


小丫立刻就扑上来趴在云烨的背上撒娇，她就是露出光脖子给哥哥看，嫂嫂拿着她的嫁妆，不准她使用，其中有一串粉色的珍珠她现在就想戴。


“都说是嫁妆了，现在打什么主意，谁听说过戴上珍珠链子就能保暖？马上就要下雪了，外面冷得手都伸不出去，你要是受了风寒，还怎么去给李佑送吃的？”


小丫怏怏的走了，很有规矩的把哥哥的饭碗也一起收走了，云寿带着两个家丁准备出门，见到父亲在房廊下看着父亲大声说：“爹爹，孩儿去查看一下庄子，马上就要下大雪了，新来的几户人家房子没造好，住在草棚里，孩儿去看看结实不结实。”


这得允许，我孩儿知道关心自家的庄户了，虽然知道他跑去山坡上撵野鸡的可能性更大。老钱守在一边看得胡感动，擦擦眼睛对云烨说：“侯爷您看看，这就是咱家的少爷，小小年纪就知道忧国忧民，全庄子的人都跟着咱家享福，百十年里面，咱家只会兴旺。”


听了这话，云烨只想哭，满世界的庄户活的生龙活虎的，只有勋贵官员们活的战战兢兢，李二倡导官员节俭，连中午的那顿免费饭食都省了，还说房间里有炭炉过于暖和，容易让官员生出懈怠之心，于是煤炭的供应量减少了一半。云烨去尚书省办差，发现那里的疍吏们一个个冻得像乌龟一样，鼻涕流的老长在歪歪扭扭的写字。


难道说这就是新生活运动？尚书省下辖的兵部衙门轮到云烨去值守了，原本有几个侍郎能够转的开，可是这几个家伙都在告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病，一个个都说自己年老体弱，所以身强力壮并且偷懒多年从未去值守过衙门的岭南水师统领云烨就高高的坐在大堂上，兵部尚书是杜如晦，他老人家事务繁忙，中书的事情都管不过来，一般不管兵部的琐事，处理实际事物的是几位兵部侍郎，这个虚职官衔云烨也有。


武库清吏司郎中彭文寿捧着一大叠文书过来，放在云烨的桌子说：“能得云侯坐镇兵部，实在是我等小吏的福分，这些文牍已经有些日子了，如今在不批阅，恐怕会引来麻烦。陇中，河西，淮南的武库都在告急，下官担心开春之时的府兵训练会受到影响。”


“老彭，你这个武库郎中当得时间够长的，我们打交道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你实话实说，韩瑗，卢承庆，杨弘礼，这三个王八蛋在搞什么鬼，他们在躲什么？你实话实说，我会按照实情处理一些公文，你要是隐瞒，我立刻就会中风，只能回家去静养，我知道，事情不解决，难受的是你，可不是我。板子也会打在你屁股上，于我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彭文寿似乎知道云烨会这么问，无奈的对云烨说：“侯爷，去年因为侯君集一事，陛下砍掉了武库的一成预算，这次的砍掉的不像以前砍掉的都是虚头，是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刀，大家都是吃军伍饭的，为了侯君集一家老小的命，捂着鼻子认了，可是今年一开春，户部就直接截留了咱们兵部的一成预算，造成军械的供应不足，辽东，西域，草原这三处地方的军械是万万少不了的，江夏王正在南诏用兵，军械只能补足，不能拖欠，十六卫的军械谁敢不给补足，所以，陇中，河西，淮南，这三个地方的武库就只能是空空如也的跑老鼠了。


没东西给人家，这三个地方催的又急，折冲都尉都已经叫嚷着要给陛下上折子申诉了，要问问那些少了的军械是不是都被兵部给贪墨了，这事是兵部和那些大佬做的交易，实在是不能摆到台面上说，所以韩侍郎，卢侍郎，杨侍郎只能抱病了。”


云烨笑了起来，如果是别的事自己还不敢胡乱做主，但是涉及到侯君集和十六卫的事情，云烨就非常好做主了，十六卫从来都不缺少军械，自己就是从左武卫出来的岂能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将作监的武器向来都是优先武装十六卫的，这些预算并不属于兵部，属于皇家少府监的预算，长孙这两年好像也开始对政事感兴趣了，少府监的权利越来越大了，别人会以为是长孙的野心在起作用，云烨知道这一切都是李二在操纵，他准备打一次天下，再买一次天下。


云烨让彭文寿找出这三个地方的武库供给文书，在上面批示了准许起运的批示，又找出十六卫的文书，驳回了他们想要军械的要求。然后就合上文书递给了老彭。


彭文寿翻开看了一眼，吃惊的问云烨：“一件军械都不给十六卫？”


“不给，一件都不给，想要军械让他们来找我要，我批示的，我负责！”


彭文寿又岂会不知道十六卫根本就不缺军械的事实，给云烨深深地施了一礼，就抱着文书快步走了出去，他想尽快敲定这件事，免得有麻烦。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四节 赌局，又见赌局！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别的公廨里面冷的像冰窖，兵部的公廨就温暖如春，宫里面负责炭火的太监，才拉着一车车的煤炭送过来，云烨就蛮横的截留了很多，一天的量足够兵部衙门烧好几天的，至于别的衙门有没有煤炭烧火取暖，云烨认为这不关自己的事情。


家里的好茶也拿过来，没个公事房都分一些，烤着土豆，喝着茶，兵部上下一团和气，闲聊之余轻轻松松的就把公给办了，武选清吏司的姜选看不惯云烨一团散漫的兵部作风，拂着袖子走了，对于方正的人，云烨从来都是尊敬的，不愿意也不强求。


没指望一点煤炭和一罐子茶叶就能收买人心，这位的心思也太重了，房玄龄到了兵部检查的时候，都笑眯眯的坐下来喝口热产，烤会火，虽然他的房间里从来不会有寒冷这回事，亲民的样子却老房做得十足。


雪下得没样子了，开始担心开春的时候会有旱灾，现在大家都在担忧天晴之后，在春风的吹拂下这些雪全部化了会不会出现水灾。


大清早一开门，两尺厚的雪墙就出现在门口，仆役们忙碌了半天才把家里的雪清理出去，早朝是上不成了，坊市里的积雪都被清扫干净，朱雀大街上的雪却堆得半人高，旺财在雪里撒了一会欢，云烨就不得不命仆役们把困在雪里出不来的旺财救出来。


兴化坊里的取暖设备最好，许多的大佬冬日里都喜欢住在兴化坊，魏征，杜如晦和云烨一样皱着眉头看着雪墙犯愁。


“魏公，杜公，咱们一个月的钱粮不见了，真是可惜啊，原本还指望那点钱粮给儿子买件春衣，现在泡汤了。”


魏征瞪了云烨一眼，对于云烨尖酸刻薄的话就当是耳旁风，加强官员的纪律性是魏征提出来的要求，他认为官员散漫成风，需要加强管理，只要一次早朝不到，就会扣钱粮，这已经是官员中最著名的笑话，谁家官员是靠那点俸禄活着的？


云烨打算回家关门继续睡觉，魏征却打算解决朱雀大街上的积雪，十几天出不了门贫寒些的人家说不定就会饿肚子。


御史大夫的威信还是非常高的，一声令下，云家就剩下家主带着旺财瞎溜达，其余的仆役不论男女都被老魏借走了，不干别的，就是打算在朱雀大街上开出一条道路来。


唐人很喜欢干这些公益劳动，只要有了一个人动手，全长安的人都开始动手了，开路的速度远比云烨预料的要快，刚刚睡了一个回笼觉，刘进宝就禀告说路已经挖通了，他说话的空气似乎还有一点鄙夷的成分在里面。


跺了刘进宝两脚，自己这个主人还没有感到不好意思，你一个仆人难堪什么，不就是老魏他们奋战在挖路的第一线，自家侯爷回家睡觉了么，有什么难堪的。


再见魏征的时候，老家伙靴子上沾满了泥水，没有一点官员的样子，不像云烨浑身上下整齐的不见半点泥水，见到云烨过来，老家伙笑着说：“还好，还好，没耽搁云侯上早朝，真是天大的幸事，咱们这就上路吧！”


老不死的穿着泥靴子去上朝就是为了向皇帝表功，泥靴子可以证明自己多么的辛苦，云烨恶毒的揣摩老魏的心思。


不过在雪墙里走路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很有一种地道战的感觉，调皮的孩子甚至在雪墙上胡乱雕刻出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书院的冰灯大家都见过，雪墙上雕刻点东西不稀奇。


走了一路这才知道魏征他们在一个多时辰以内居然把道路全部挖通了，自发的这么干的人可不光是魏征一个，皇宫里的军队也参与挖掘，如果云烨这时候站在热气球上面往下看，一定会发现整个长安如同蜘蛛网。


今天朝堂上的议题就是赈灾，这场大雪漫卷覆盖的可不只是长安城，说不定整个关中都会受灾，现在道路被堵死了，外面的灾情朝堂上一无所知。


朝堂上死一般的寂静，这场灾祸小不了，大唐人喜欢住木头房子，好些人家是草棚，房子被雪压塌乃是常事。


云烨不太在乎，云家庄子全部是砖瓦房，而且都是这几年新盖的，讲究些的人家甚至都用了水泥，这点灾祸不会对云家庄子造成灾难，说不定庄户们把这样的灾难看成老天爷给的休息日了，这时候很适合坐在暖炕上吃火锅。


“云烨，百姓遭灾你感到心情愉悦？”李二从牙缝里蹦出这几个字，刚才云烨得意的表情被他看在眼里，心中大怒。


平日里李二是不会在朝堂上关注云烨这样的低级官员的，今天怎么了？薛万彻看白痴一样的看了云烨一眼，这时候大家都是一副死了老子娘的表情，就你高兴，不显眼才是怪事。不由自主的把身子往外挪挪，希望李二不要认为他也在开心。


李二最讨厌自己伤感的时候，别人开心了，当初他兄弟赵王李元景在李渊的葬礼上不小心笑了一声，好好地雍州牧，右骁卫大将军的官职就没了，变成了安州都督，至今还在受苦，听说亲王的俸禄都已经停了，必须找一个合适的托词啊。


“陛下，关中遭了雪灾，微臣自然感到痛心，可是微臣刚才想到了如何查看灾情的办法，不由得喜不自胜，所以失态了，请陛下恕罪。”


听了云烨的话，薛万彻立刻就把身子再次往外挪挪，这是在胡说八道，爬犁上了雪面也没有东西能拖着走，大雪把长安困的死死地。


李二的眼睛却立刻就变亮了，云烨总能相处别人想不出的法子，疾声问道：“云卿有何良策，速速道来，灾情一日三变，半刻也拖延不得。”


云烨笑着说：“回禀陛下，地面上走不成，咱们不妨飞到天上去，从天上走，即使不能飞出多远，登高远望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站在天上配合望远镜，长安周边的情形就会尽收眼底，哪里灾情重，我们就优先打通去那里的道路，这样救灾时就有了先后的次序，能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飞天？”房玄龄忍不住大声的叫了出来，不但他惊讶，满朝文武都鸦雀无声，飞天的梦做了不少，可是从没见过谁真正的飞起来过。


“此话当真？”李二还没发话魏征就抢先问了出来。李二收回了要问话的打算，半眯着眼睛看云烨如何应对，他现在相信人确实能飞起来，李泰已经确实的证明了这一点，证明归证明，李泰的那一套离送人上天还有很远的路要走，现在只能把人送到西天去。


房玄龄见到云烨脸上浮起一副熟悉的笑脸，顿时心中警钟大作，他记得很清楚，云烨讹诈户部的时候就是这副嘴脸，敲诈百官的时候也是这副嘴脸，把四根铁条卖了好几万贯的时候也是这副嘴脸，最近的一次见这幅嘴脸是他准备买长江口那座海岛的时候。


果然，云烨伸出一只手对着满朝文武大声说：“打赌，一千枚银币为基数，我如果飞不起来，就赔出这些钱财，如果飞起来了，这些钱财云某就笑纳了。”


李二看到云烨估计重施，立刻就放下心来，把身子靠在椅子上看他表演，只要云烨提出赌局的时候，李二就知道云烨已经稳操胜券了，虽然飞天这事夸张了一点，奇怪了一点，他依然认为这小子赢定了。


“不可能！”没想到第一个跳出来的是李泰，这家伙已经有点抓狂了，他听说云烨也在研究飞天，从没当一回事，认为云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进度上超过自己，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资源群，没日没夜的搞到了现在也不过才有了一点眉目而已，距离送人上天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云烨整日里四处游玩，最近听说还在主政兵部，他凭什么能轻松的超越自己，不可能。


“我和你赌，看在朋友的份上我押少点，就一万枚银币，这就立约！”李二见李泰这么说，又有点担心，旦心上不了天怎么办，因为要论朝堂上谁对云烨最熟悉，一定是李泰无疑，李二发现自己的儿子真的在发急，不是和云烨做戏。


云烨有点气急败坏，拿勿板指着李泰半天说不出话来，李泰幸灾乐祸地说：“谁叫你吹牛，你能把人送上天这一点我信，我完全相信，但是在这个时候你口出狂言，那就是自作自受了，反正你云家钱多，多赔点就当是捐给灾民了。”


朝堂上总有些恨云烨不死的家伙，比如令狐德棻老先生，这些年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家当，准备好好地过日子，对于打击云烨这回事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云烨也有牛皮被拆穿的一刻。


“老夫赌云侯无法在这场雪停的时候飞上天，五千枚银币！”老家伙非常的恶毒，特意在话语里把时间给钉死，免得出现云烨玩文字游戏的情形。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五节 预料之中的事


李承乾很担心云烨输的倾家荡产，因为赌云烨飞不起来的人很多，比如长孙无忌就阴笑着押了一万枚银币，至于押了几千枚银币的人数不胜数。


飞天这回事是大唐这几年必须全力攻克的难题，李泰，希帕蒂亚为此付出了多少心力李承乾知道的很清楚，他不相信云烨现在就能飞天，见云烨愁眉苦脸的，于心不忍，就鼓足了勇气押了云烨能飞上天一万枚银币，算是尽到了兄弟情义。


老程，老秦，老牛，老尉迟叹了口气也押了云烨能飞上天，他们认为这是自己的义务，李靖的瞳孔都快要缩成针尖大小了，多年领军的直觉告诉他，其中有诈！可是飞天这种事情还是太让人挠头了，犹豫半响，决定作壁上观，对事态不确定摸不准的时候他总是这么干。


云烨真的在哀伤，不是因为自己会赌输，而是哀伤大唐人匮乏的幻想能力，当秘书丞把一大叠赌约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才清醒过来。


摇着头说：“你们认为世上没有亩产三十担的粮食的时候，土豆出现了，你们认为不可能立刻解决战马蹄子磨损问题的时候，马蹄铁出现了，你们认为百炼钢需要锻打才能出现的时候，高炉出现了，你们认为雄关伟隘需要拿人命去填才能攻下来的时候，火药出现了，你们认为认为大海乃是凶险之地的时候，它却回报了我们无穷的财富，现在你们为什么不相信人能自由自在的在天空翱翔呢？为什么不再相信我一次呢？”


李二嘿嘿一笑说：“口说无凭，眼见为实，既然你信心十足，朕也就送你两万枚银币花花，只要能立刻飞天，朕不吝惜那点钱财。”


李泰凑到云烨跟前说：“我帮你算过了，你只要拿岭南的收益顶，就能还上债务，不用担心全家会饿肚子，你告诉我，你的飞行器在哪里？千万不要说你能肉身飞翔，你要是敢这么说，我立刻就和你赌身家性命！”


又多了两万枚银币，云烨立刻就不哀伤了，翻拣着手里的赌约对李泰说：“辛月和小丫她们正在制作，三天前就剩下一点工作量了，这时候也该完工了。”


“辛月！小丫？你老婆和妹子？”李泰面孔涨的通红。


“就是她们，你又不是不认识，狗日的薛万彻居然也押我失败，不让你倾家荡产难消心头怒火。”云烨小声的对李泰嘀咕道。


李泰快要咬碎牙齿了，自己辛苦研制飞行器，云烨在东游西逛，随便就把如此重要的工作交给了一群妇人，妇人能干什么？除了缝缝补补还能干什么？


不对，缝缝补补？李泰猛地醒悟过来，一把揪着云烨的衣领子大声的怒吼：“你找到了火浣布是不是？你要造一个巨大的热球是不是？”


云烨拂开李泰的手没好气的说：“你要追求速度，追求质量，我没有那个必要，只要能上天就好，飞到白云之上就能御风而行，朝辞长安，暮宿洛阳，岂不快哉。”


“你是为了玩？”李泰的声音已经变得尖利起来。


“嘿嘿，很多的研究目的就是为了好玩，平地上玩腻了，我们就去山上玩，山上玩腻了，我们就从山上往下跳，你不是把降落伞玩的不亦乐乎么？降落伞玩腻了，我就打算去天上玩，等到天上玩腻了，我就打算去月亮上玩，都说白玉京在月亮上，有机会我想去看看。”云烨的表情非常的恶劣。


李泰惨叫一声说：“把我的赌约还给我，我最近研究飞行器很费钱，不能损失一万枚银币，我的钱都花在这上面了。”


李二笑的很开心，他已经知道云烨在造什么东西了，一个大号的孔明灯而已，他非常享受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至于两万枚银币，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事，只要云烨的作为还在自己的预料之中，还在情理之中，就能接受，像李泰所说肉身飞翔才是最要命的，如果出现这样的一个妖人，李二的第一反应不是顶礼膜拜，而是亲自操持八牛弩像射鸟一样的把这个类似鸟人的家伙射下来。


云烨又赢了很多钱，不知道皇后那里还能不能再收回来一些。


李二想的很好，云烨却扬着手里一沓子的赌约向皇帝禀报说：“陛下，微臣赢了很多钱，不如微臣拿出其中的一半用于此次赈灾如何？”


赈灾这种事情必须问清楚，恩出于上，这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有叫花子上门你给一碗剩饭，那是善心的表现，多接济两个别人也不会说什么，说不定官府会送你一个良善人家的匾额，如果你拿出几十万枚银币大肆的济贫，等待你的除了屠刀不会有别的东西，沈万三帮朱元璋修南京城，城墙没修好，他自己已经上了断头台，邀买人心从来都是大忌。


“云侯，你还没赢呢，你现在两只脚还踩在大地上，没上天，现在就说你赢了，是不是过早了？”长孙无忌走出来将云烨扬起来的手按了下来。


“云卿，给朕说说，你的飞行器在那里？”李二从来没有这样和颜悦色的和云烨说过话，现在他非常的想看人上天，连云卿这样的话也说出来了，以前都是叫小子的。


“回禀陛下，在云家庄子，只要我们挖通去玉山的道路，就能见到热气球升天的奇景，魏公深谙挖路之道，微臣建议由魏公挖通这短短三十余里的道路，玉山到长安城的这条路已经经过多次取直，道路不但缩短了还非常的直挖起来很容易。”


魏征大笑一声说：“如果真能见到人飞天的奇景，又能解现在的困厄，老夫就算拿头拱也要拱一条道路出来。”


李二自然不会任由云烨胡闹，挖路这种事情遣一小吏就足够了，哪里能用得上魏征这样的老臣，议定了章程之后就匆匆散朝，赈灾还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


薛万彻可怜巴巴的跟在云烨身后到了兵部衙门也不离开，自己也暗暗懊恼，刚才心窍被迷了，怎么在这个时候就犯糊涂呢？


“亏你说得出来，填错了，这他娘的是人话么？”云烨鄙夷的看着薛万彻，这家伙的脸皮越发的厚实了，自从教会他怎么在自己老婆跟前上班以后，薛万彻彻底的成了一个没有底线的人物，长安市上的谣言他都能做到充耳不闻，至于好友云烨的几句酸话根本就不算事。


“我没什么学问，你是知道的，秘书丞老崔也太不讲究了，随便填了单子就交给了你，我只是想看看上面到底写了什么。”薛万彻依然非常的诚恳。


云烨气的都开始打摆子了，从一沓子赌约里面找出薛万彻的赌约放在他面前大声说：“你看仔细，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


说不下去了，赌约被人吃了，狗日的薛万彻一边嚼着纸团子一边对云烨说：“上面写着什么？没看见啊。”


狠狠地给了薛万彻两拳，两人嘻嘻哈哈的就进了兵部，人家都把赌约吃了，你能如何，就算是前面做的不合适，这样做已经把里子面子全给了，拐着弯的道了歉，在官员这个极度要脸面的地方已经算的上低身下气了，布施纸面上那一千枚银币能比拟的。


“还是兵部暖和，我最近在鸿胪寺里当差，差点被冻死，大唐也不缺少这点柴炭，陛下这是何苦来哉。”一坐下薛万彻就抱怨。


“闭上你的嘴巴，大佬们都没有说多余的话，你哪来的那些怪话，话说啊，你去岳州的事情，我已经给你报上去了，想清楚啊，陛下巴不得勋贵出京呢，八成的可能性会同意，你到了岳州统御的是府兵，两年一调换，根本就不可能形成自己的势力圈子，自从出了侯君集的事情之后，五蠡司马变成了一个新的权利部门，以前的五蠡司马最多到校尉一级，现在已经变态到了队正一级，也就是说百人队里就有一位五蠡司马，你除了有统兵作战的权利，其余的权力几乎被剥夺的差不多了，府兵现在就是一个鸡肋，你确定要去？”


云烨给薛万彻倒了一杯茶玩味的说。


薛万彻笑了起来放下茶杯说：“我早没了雄心壮志，就想离自己的妻儿近一点，征战了半生，总要图点什么，现在的大势之下，谁能有什么作为，我能安稳的过完这一生，吃一口富贵饭就心满意足了，去了岳州总比长安活的舒坦，活的有尊严一些，你以为我不在乎那些闲言碎语？还不是打掉门牙往肚子里咽，早走早好。”


“你下手那么狠，还没调教过来？”云烨吃惊的问。


“你觉得那样的女人我还能重拾旧欢不成？丹阳自己也知道，所以过的更加糜烂了，只是不为人所知罢了，她打算把自己的命疯狂的造完完事，不说这些脏事，免得污了你的耳朵，说说，你真的能飞起来？”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六节 飞天


云烨小的时候拿土给蚂蚁制造过麻烦，本来正在平原上奔驰的蚂蚁忽然发现面前多了一座高山，打算绕路的时候发现四周都是高山，只好费尽力气的爬一道道山。


在上苍面前，人和蚂蚁是何其的相似，不过老天是在拿白雪当土给所有人制造障碍，皇帝已经向上天烧了罪己诏，并且发誓痛改前非，可是上苍就像是一个不懂事的顽童一样，继续往下洒纷纷扬扬的大雪。


已经挖开的道路只需一夜又会被白雪覆盖，贞观十六年的这场大雪连下了六天依然看不到有结束的意思。


荐福寺的钟声彻夜响个不停，钟楼，鼓楼每隔一个时辰就会重新敲响一次，整个长安成都陷入了莫名的恐惧之中。


云烨再也睡不住了，长安从来没有下过这么长时间的大雪，老天爷似乎要把一个冬天没下的雪一次性的补足，院子里的雪已经有齐腰深了，这是大灾难，绝对是大灾难。就算是准备充分的云家庄子也会受灾，更不要说那些住在茅草房里，烧柴火的人家了。


骑上旺财一路往玉山赶，昨日的时候道路已经挖到三十里铺了，狗子家中的老娘和妻子已经被老兵接到他家去，狗子在玉山，一时半会的赶不过来。


今天应该能打通到云家庄子的道路，沿着雪道不一会就到了道路的尽头，满眼全是白茫茫的一片，云烨甚至分不清自己已经到了那里了。


魏征真的在监工挖路，这个时候的魏征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名臣风范，铁青着脸，不断地对那些疍吏们下令，语气生硬而严厉。


好在玉山挡住了一些风雪，这里的灾难没有云烨想象的严重，眼看着就要到牌坊附近了，云烨套上一双编制好的藤鞋，巨大的底面积能确保云烨浮在雪面上而不至于陷下去，如果不是云烨弄出来雪地鞋，李二这个时候说不定已经开始发疯杀人了。


百十个信使穿着这种鞋子，亡命的钻进了茫茫白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前四天的时候李二还能镇定的发布命令，到了今天，他的两只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色，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像是一头随时都会吃人的猛兽。


云烨回到家里，辛月，那日暮，铃铛已经哭得快死了，因为谣传长安已经被大雪埋掉了，老奶奶见到孙儿回来了，松了一口气，又回到自己的佛堂里拜佛，希望大雪早点停。


没工夫安慰辛月她们，来到后院的棚子下一看，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热气球已经完成了，巨大的竹筐也已经安装到位，如果今天云烨还回不来，小武就打算强行让热气球上天，顺着风去长安城看看。


头发散乱的魏征也进入了云家，看到巨大的热气球阴着脸对云烨说：“能飞么？”


“大雪天非常的危险，热气球上如果挂上积雪，很可能会飞不起来，或者飞到半路上掉下来。”云烨一点把握都没有，他一辈子都只见过热气球而从来没有乘坐过，更不要说驾驶了，如果现在飞，找死的可能性很大。


浑身湿漉漉的断鸿从月亮门里走了进来，红着眼睛对云烨说：“陛下有令，热气球必须升空！”这句话说得不容人有半点的违逆。


理解李二的心思，大雪吧长安城困成了孤城，这时候他极度想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形，封闭的空间里最容易让人产生无奈感，更何况李二这种心里一直装着天下的人，现在被大雪活生生的把他和天下江山割裂开来，让他如何能够安定下来。


退不得了，也不能退，这个时候的李二是没有感情的，不要说是云烨，就算是李承乾他也会命令强行升空，想要安慰长安城的军民，热气球无论如何都要飞起来。


李承乾，李泰也赶过来了，这个时候云烨已经在为热气球加热了，火油罐子喷出熊熊的火焰，十几个壮汉轮流摇着风叶，把热气灌进了球囊里，瘪瘪的球囊逐渐鼓了起来，到了最后，它竟然真的直立了起来，如果不是八条绳索将它死死地固定在地上，早就飞走了。热球瘪的时候还看不出它到底有多大，当它鼓起来以后，李泰才发现它尽然是如此的巨大。它的高度足足有八丈，被风吹的胡摇乱晃，宽阔的场地似乎都已经无法容纳下庞大的身躯。


云烨跳进了藤筐里，吩咐家将们将一小袋一小袋的沙子扔进藤筐，自己开始调节火焰的大小，坚韧的蛟皮绳呈网状兜住了球囊，一直牢牢地刷在藤筐上，自己的命能不能有纯粹就看这些绳子结实不结实了。


随着沙袋被扔进藤筐，云烨下令逐一解开绳子，直到所有的牵绊绳索都解开，只预留一条保险绳的时候，云烨把旋转阀开到最大，铜铸的鹤嘴喷火口，立刻就发出轰然的巨响，火焰一瞬间升高了两尺。


看着头顶的火油罐子云烨只能苦笑了，但愿那些用捣烂的牛筋活上鱼胶压制成的密封垫子能起作用，否则自己就算是不被摔死也得被烧死。


鹤嘴阀是从百十个成品里面挑出来最好的一个，虽然已经被那些工匠研磨的毫无缝隙，云烨特意把煤油倒进去检验，放置一整天看看有没有渗漏的现象，还不错，没发现渗漏，这是云烨唯一满意的地方，大唐工匠高超的手艺给了他坚信自己能活下去的希望。


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云烨也在心里嘀咕，自己没打算上来了，原来准备找几个不怕死的先上去试验合格了自己才上去。没打算为科学献身到如此的地步啊，都是这场该死的大雪，害得自己没时间培训炮灰，只能自己硬着头皮上了。


辛月她们几个哭号的更加厉害了，因为夫君以前就说过，这东西没准，需要摔个十七八次才能正式的坐人，谁知道第一次试验，自己的夫君就坐到了上面，这可怎么得了哦。


李泰忽然窜进了竹筐，帮着云烨整理热气球上的各种绳索，理顺了盘好放在脚下，云烨低下头小声的对他说：“滚下去，非常的危险，我一个倒霉就行了。”


“这种名载史册的事情，干嘛要你一个人独享，嘿嘿，我李家子孙也不缺少胆量，万一完蛋了，有一位亲王陪葬，你知足吧。”


断鸿当着辛月不让它们过来，旺财惨叫着拿嘴叼着绳子要把云烨拽回来，被云烨在脑袋上抚摸了几下，这才安静下来，湿漉漉的大眼睛不停地眨巴。


“青雀，往外扔沙袋，咱们兄弟这就上天！”


“哈哈哈，太好了，这就上天！”李泰似乎失去了理智，笑声都不对劲了。


百十个人牢牢地拽着牵绊绳，就连李承乾，魏征都忍不住上前搭把手，云烨再一次把鹤嘴阀扭到了最大，听着火焰喷射器发出的轰鸣声，热气球就从众人的眼前缓缓升起，逐渐越过了云家的房顶，云烨在发现升空非常平稳之后就抽出了牵绊绳上的销子，没了牵绊的热气球顿时就迅速的升空，云烨听到了身后李泰传来的兹里哇啦的叫声，鬼才知道他喊些什么。


一直在注意热气球的积雪情况，结果发现自己多虑了，积雪沿着顺滑的丝绸弧形的球面自己就掉下来了。低空的风很小，想要飞行就必须再往高处升一些，李泰对次没有意见，按他的话来说，现在已经几十丈了，足够摔死自己，到底是飞到一百丈的高度摔死，还是飞到几十丈的高度摔死，他宁愿选择一百丈。


李泰不断地把沙袋往下扔，至于会不会砸死一两个人他完全不考虑，老子堂堂的亲王都在天上玩命，地上的倒霉鬼被砸死也是活该。


地上的辛月已经忘了哭泣了，夫君真的飞起来了，那日暮还跳了两下，回过神来发现气氛不对赶紧又换上哭丧脸，已经晚了，被辛月在大庭广众之下狠狠地抽了两巴掌。


旺财眼见云烨坐着大球出了院子，嘶鸣一声就跑出了家门去追那个热气球，这下子提醒了所有人，李承乾找了一匹马骑上之后也跟着跑了出去，辛月死命的催促仆役套马车，坐上马车就沿着刚刚挖开的雪道往长安的方向跑。


云烨用望远镜四处看去，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不过有一点好处就是他发现高空的雪似乎变小了，八条黑黝黝的带子将这片平原地带割裂成了棋盘的模样，这就是所谓的八水绕长安，他还发现，挖路的不光是长安，蓝田，三原，都在玩命的向长安挖路，那些人猛然间看到巨大的色彩斑斓的热气球出现在天空，似乎有些骚乱，不过只是一会，他们好像挖的更起劲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家伙还朝着热气球射箭。


风还是很小，热气球飞得很慢，简直和牛车差不多，李泰一个劲的怂恿云烨飞到云层上面去看看，这家伙就是一个疯子，飞到乌云层里，就算侥幸出来，也会被冻成冰棍。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七节 安抚人心


断鸿骑着马疯子一样的在雪道上狂奔，胯下的宝马已经摔倒好几回了，如果不是断鸿的身手了得总能避免让宝马受伤，这匹紫骝早就摔废了。


到了皇宫也不下马，直接奔驰到太极宫才停下脚步，三两步就窜进了宫殿，一进门就大声的嚷嚷：“回禀陛下，云侯和魏王真的飞起来了，已经快飞到城里了！”


李二猛地站起来，三两步走到宫外往外望，却被白茫茫的大雪阻挡了视线什么都看不见，急躁的问断鸿：“飞的多高？”


“奴婢最后见到热气球在贴着云层飞，然后就什么都看不见，雪太大了。”


帷幕后面传来瓷器落地的声音，群臣都知道后面的长孙这时听到儿子不见了，心神激荡之下不小心摔了瓷器。


李二挥挥袖子，想要把眼前的雪花拂开，却引来更多的飞雪填补这片空白，房玄龄伸出一只手接了几片雪花，对李二说：“陛下，大雪已经有了减缓的趋势，此时已经小了很多。”


长孙无忌却回头问断鸿：“魏王上去做什么？他不知道其中的凶险么？胡闹！”


“云烨既然能上得，青雀为何不行？大雪成灾，这个时候还论什么身份，只要能飞过来，让百姓们看到国朝有飞天的本事，不再惊惶，就是大功一件。”李二皱着眉头打断了长孙无忌的问话，云烨说的没错，李二这个时候就是一个纯粹的帝王。


大雪围城，最难受的就是李二，他讨厌这种无力的感觉，哪怕给他造成这种困惑的是上苍，有了成堆的奏折他就感到厌烦，一旦没有那些山一样的奏折，惊恐的感觉就会让他夜不能寐，这是老天强行剥夺了他统御大地的权利。


“烨子，把你的手套给我一只，我的手快要冻僵了。”李泰哆哆嗦嗦的对云烨说，可是话刚从嘴里出来，就被寒风吹得没影了，虽然身上裹着熊皮，那些从缝隙里灌进来的寒风刀子一样的切割着皮肤。


云烨正在将火焰往小里调，刚才在玉山那里的雪小还能隐约看见大河和一些人，现在两个人完全被大雪包围了，上下左右全是白茫茫的一片，如果不是手里有指北针，云烨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在那里。


必须降落了，高空里寒气让呼吸都成了受罪，这样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自己和李泰绝对会被冻成冰雕。


回头看了一眼满身满脸全是白雪的李泰，见他伸出光手抖抖索索的要去拧火油罐子上的轮盘，火油罐子要是没有一定的压力，火油就喷不出来，说不定会被冻住。连忙解下一只手套给他套在手上，光手要是敢碰那些黄铜制成的轮盘，就不用拿下来，会被死死地粘在上面，想要取下来，不脱一匹皮是不可能。


冷到极点人是会流眼泪的，李泰的眼泪鼻涕都出来了，全都冻在熊皮大衣和短须上，一条一条的，见他的嘴唇发紫，云烨从怀里掏出酒壶，猛猛的给李泰灌了两口，云烨就赶紧盯着前方，如今的风向正好在朝龙首原上吹，不敢降得太低，要是挂到树上就完蛋了。


喝了酒的李泰舒缓过来了一点，艰难的把轮盘往进摇了两圈，这是有时间限定的，他没忘云烨的交代，也不敢忘。


一头色彩斑斓的怪兽猛然间出现在尉迟恭的眼中，出现的如此的突兀，校尉惊恐的大叫，连下了六七天的大雪已经是天灾了，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圆鼓隆冬的飞行怪兽，居然还会喷火，这如何了得，必须射下来，刚刚发布了让八牛弩准备的命令，就被尉迟恭一叫踹下城墙，幸好城墙底下大半都是白雪，要不然绝对是摔死的下场。


“这是我朝大军的神器，胡叫唤什么，以后你们也要上去坐坐的，谁要是敢射箭，老子拧下他的脑袋当球踢。”尉迟恭裂开大嘴哈哈大笑心情愉快之极。


被踹下城墙的校尉好不容易拉着绳子爬上来就听到这句话，被踹的郁闷顷刻间消散，看着那个怪兽嚣张的从头顶飞过，想学其他军士一样伸开双臂欢呼，于是又掉了下去。


欢呼声从东墙开始蔓延，那些正在挖路的长安居民开始非常的恐慌，一听说这是大唐军中的神器立刻就欢呼起来，既然是自己的东西，长安人从不介意它的凶恶和恐怖。自己的东西，自然越恐怖就越好，更何况他还能飞。


李二坐在大殿里听到了欢呼声，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不用断鸿禀报，他就再一次来到大门口，太极宫是整个皇宫中地势最高的存在，站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长安。


不但李二和群臣走了出来，就连长孙也破天荒的从深宫里出来，和李二一起眼巴巴的看着前方白茫茫的天空。


云烨的热气球上装了一叶风帆，有了这面小帆，就能在小范围内控制热气球的方向，两个已经几乎被冻僵的人，笨拙的调整着帆绳，脚下就是熟悉的长安街市，五十丈的飞行高度已经能避开所有的建筑，还能让长安人勉强看见自己的存在。


李二之所以命令云烨必须强行升空，目的就在于安定人心，自己的罪己诏都没办法让百姓平静下来，只有指望这种飞天的神仙手段，一旦百姓因为恐慌天灾而陷入了混乱，满世界抢劫，屯聚食物，以为末日就要来临，长安失去了他往日的秩序那才是最要命的事情。


只要能理解能控制，李二和普通人的心态是一样的，就像他收服尉迟恭的时候，别人都说这家伙是祸害，唯独李二认为这样的一员猛将自己能控制，所以才放心大胆的使用，得到的回报就是尉迟恭救了他的老命两回。


云烨的飞天神迹，不过就是一个大号的孔明灯而已，利用各种现有的技术能把人带上天空而已，说穿了没有什么好神奇的，匠人的手段而已，只要利用的好，用处非常的大，对自己的统治也绝对大大的有利，能控制的力量才是好力量，只要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李二从不在乎手下有多大本事，你有多大能力最好都施展出来，他非常乐意看见你在他的掌心里可劲的折腾，撒尿都没关系。


“皇宫进不进？”云烨哆嗦着问李泰，他现在能动的就只有嘴皮子了。李泰缩在藤筐一角点着头大声说：“进啊，除了皇宫我们还能上哪找降落的地方？”


好些人跟着热气球在跑，云烨看到了旺财，这家伙居然从玉山跟着跑到这里来了，心头一酸，眼泪就流了下来，掉在大衣上立刻就被冻成了冰蛋蛋，这个憨货！


李二和长孙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宫墙上，喷着火一路往太极宫飘过来，即使对这一幕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李二和长孙依然吃惊地合不拢嘴吧。


热气球还在缓缓地降落，离地面还有十丈的时候，李泰吃力的把一个精巧的铁锚扔了下来，这种扔东西的事情都是李泰的，云烨担心万一砸死宫里的重要人物自己倒霉，铁锚不重，但是四根铁齿非常的锋利，掉在石板上被热气球拖着把石板刮得火星四溅。


“抓住绳子！”李二朝那些同样吃惊的侍卫大声的吼叫，已经有经验的断鸿吃力的抓住绳子想要把热气球拽住，他武功再高，也无法和热气球抗衡，被拖的在地上不断地滑行，别的侍卫扔掉手里兵刃，帮着断鸿拖拽热气球，好不容易才让热气球停了下来，云烨费了全身的力气关掉鹤嘴阀，然后就和李泰依偎在一起发抖……


侍卫们好不容易把热气球拖到了地面，刚刚停稳，李二就过来往藤筐里面看，只见里面有两个冰人，除了眼珠子还在不断地转动，浑身好像都僵硬了。


长孙看到藤篮里的两个可怜人，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搀扶着皇后的高阳好奇的问云烨：“云烨，天上有没有神仙啊？你见到了么？我哥有没有看见？”


李二狠狠地瞪了高阳一眼，就命太医小心的把俩人抬出来，火速送到暖房里医治，这两个孩子冻得不轻。


云烨被抬到担架上咕噜着眼睛瞅着那些围观的大佬好不容易挤出来一句话：“我上天了，赌注归我了，不许耍赖！”满朝文武无不捧腹大笑。


谁都知道雪终归是要停的，这个时候安抚人心才是最重要的，既然已经做到了，长安的危机就会解除，房玄龄立刻就向皇帝请旨，要求散播朝廷特使已经从天上下来了，大雪这两天就会停，不会有什么灾难。


李二苦笑一声对臣子们说：“眼见为实啊，百姓们看见热气球从天而降的人不少，这时候恐怕不必朝廷下令，他们也会心安，不多说，就说大雪这两天就会停就好。”


长孙随着太医进了暖房，伤心的那手帕替云烨和李泰两个人擦掉脸上的冰雪和鼻涕眼泪，拿手抚摸着俩人冰凉的面孔，不断的说苦了我的孩儿了。


高阳再次把脑袋凑过来小声的问李泰：“四哥，四哥，你见到神仙了没有？”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八节 热气球爆了


能被神眷顾是幸福的，至于拥有一个能和神直接对话的帝王，就是百姓们最大的幸福。皇帝淡淡的说了一句两天后大雪就会停止，结果到了下午，太阳就出来了，这是天神在给陛下面子，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那就是云侯和魏王偷偷的贿赂了负责降雪的北海龙王。


至于皇帝前面烧掉的罪己诏，不过是陛下和天神互相妥协的结果，于帝威无损。至于目前的长安城无非是雪多了些，常平仓的粮食足够大家吃三年，官家会无偿的发放粮食给穷苦人家，至于富户，还是要购买的。


贫富没有一个切实的标准，云烨很好奇官家如何辨别贫富，到了分发粮食的地点一看，就为自己的卑劣感到羞愧。


官家根本就没去分辨什么贫富，而是只要有人来领，他们就给，虽然板着面孔，却没有说一句难听的话，来领粮食的也都是老弱妇孺，各个脸上都有羞愧的表情，好像拿了官家的粮食完全就是一种耻辱，情形诡异的厉害。


“朱三胖子家的婆娘去领粮食了，他家早就该去领了，昨天路过他家，全家老少都在喝稀粥，那粥清的都能照出人影来。狗日的死要面子硬是不准婆娘来领，怎么样，到底硬气不过肚皮吧。”好多人都在围观，嘴里说着闲话，脸上全是自豪，自家不用去领救济，就是男人家的面子，只有日子过不下去的才去领救济。


云烨呲着牙花子对李泰说：“如果我跑去领救济，明天我老婆会不会被全长安的人笑话至死？”说这话的原因是云烨看到了那个青衣妇人背着一口袋粮食掩着脸风一样的从自己面前跑了过去，领个救济有什么好难堪的，后世那些领救济的家伙都是削尖了脑袋往贫困人群里钻的，云烨在后世的时候就发放过困难补助，居然有给他塞一条两百元的好烟好换取三百元救济的人渣。


李泰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说：“你怎么有了这样奇怪的念头？我们天生就是发放救济的，不是去领救济的人，你要是敢这么干，信不信，这比你老婆偷人还丢你的人。”


云烨点点头，勋贵的老婆偷个人不算什么新鲜事，家里娇妻美妾多了难免照顾不周，偷人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层出不穷的，被老爷们发现了，拖到乱葬岗剁一刀随便埋了，回头就大笑着对朋友说，大丈夫难免会妻不贤子不孝，回头再弄两个女人进门就是。


勋贵们去偷，去抢，去骗，杀人放火奸淫掳掠的把钱财弄回来，就是为了能在人前面显摆一下自己是大丈夫，所以长安城就会出现一掷千金的做好事的人，修个桥，补个路，济个贫有这种事情大家都会抢着去做，尤其是勋贵，如果家门前大家过河的桥坏了，官上修桥之前都会去问问为首的富户，要不要博个名声，自己出钱把桥修好给官家省下点银钱。


不要以为这是官家在勒索，富户们要是遇到这种事情，是要好好感谢一下官家的，感谢他们给自己一个扬富贵，显善名的好机会。


云烨对这种现象很是奇怪，问过老牛和老程，老牛没解释，只是告诉云烨有这种机会一定要抢着去做，绝对不能有半分的犹豫，就是不告诉他原因。


这次的赈灾的米粮都是云烨从那些文武大臣手里赢来的，分发粮食的官吏也会随口提一句，这次的粮食是云侯和人家打赌赢来的钱财购置的，人家的钱财太多，家里没地方搁那些胺臜东西，索性就卖了米粮请你们这些穷鬼们吃一顿饱饭。


去他娘的，有这么赈灾的么？这不是赤裸裸的给老子拉仇恨么？可是老程，老牛看得乐呵呵的，巴不得那些小吏们说的更恶毒一些。


不过看到辛月的大马车从雪道上经过所有人都拱手行礼的时候才弄明白，这世上就没有傻子，老百姓很清楚是怎么回事，赈灾就是善举，不管官吏的嘴里说什么，你的行为都是善举，即使他们不一定去领，却都会尊敬行善举的人，这是扩大家族名声最好的机会。


云烨和李泰走到赈济灾民的房子里，云烨抓了一把麦子闻闻，没有发霉，都是好粮食，糜子和玉米也很干燥，这就对了，都是给人吃的，不能瞎糊弄。


长安城里缺粮的人还是很多，听小吏说已经分发了一千多担的粮食，分粮食的地方共有四个，总数绝对超过了五千担，自从瓦岗军在攻破洛口仓后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散粮仪式后，就要数云侯这次长安的散粮举动为最大的手笔。


瓦岗军总共散粮不到一千担，老牛早就说过，只不过把声势造的极为浩大而已，李密就是靠着这次的散粮举动收拢了大批的手下并且把翟让干掉，最后导致导致瓦岗军溃败，这是一条龙的买卖，云烨打算把散财童子当完之后绝对不上赌桌，太晦气了。


云烨坐到马车上搓着手指问李泰：“前天陛下给咱兄弟解冻的时候，把咱的手脚放进美女怀里取暖的时候，你动手摸了没有？”


李泰半眯着眼睛说：“那时候冻得像个傻子一样，哪里会有那个闲心，说实话，我到现在都没有多少兴致，难道你挨冻了以后还能有兴致？”


云烨嘿嘿笑了两声说：“我虽然手脚冻得没知觉了，但是手脚动几下还是能做到的，美人当前，送上门的豆腐那里有不吃的道理。”


李泰对云烨这种小家子气的举动向来都是鄙夷的，见他自鸣得意的不行，懒洋洋的说：“别的男人碰过的女人，是不可能留在宫里的，不信你看着那四个女人今晚一定会出现在你家，我家也一样。你小心点，不要让辛月把那几个女人弄死了，都是可怜人，不要的话可以给她们上户籍自己找人嫁了，别祸害！”


云烨估摸着那几个女人也就是这种下场，昨天就给辛月说了，云家不造孽，有三个老婆已经足够了，那四个女人当时是在当医生，拿胸膛当暖手器不丢人还能嫁人。


这两天居住的规格很高，一直住在皇宫里，云烨和李泰的手脚都有轻微的冻伤，耳朵尖子上现在非常的痒痒，昨天不断地流黄水，辛月擦拭了一整天。


立功就会受到奖赏，李二在这一点上从不小气，草原上的牧场终于摆脱了贼名，按照现在的疆域，正式确定在了蓝田侯云烨的名下，至于爵位的封赏，李二忘记了，或者说他从现在起再也没有封赏爵位的习惯了。


大雪还是将长安封锁的严严的，今天将有三位勇士乘坐热气球做一次远途航行，这是不可取的，热气球远远没有达到能够支撑远途航行的条件，云烨一直认为自己和李泰俩个人能从玉山飞到长安已经算是走了狗运了。


辛月做云烨的旁边小声地问：“夫君啊，今天是咱家热气球第二次起飞的大日子，您为何不出去看看？难道还在牵挂这四个小美人？放心，妾身不是妒妇，一定会给您留着。”


“少来了，我早就说过，有你们几个已经足够了，咱家就那么大，女人多了容易打架，你和那日暮已经搞得我头大了，不敢再多女人了，等回了家，你就给这四个女人把户籍上了，人家怎么说都是医治过你夫君的恩人，多给点钱安置了吧。”


云烨没告诉辛月那三个人会冒多大的风险，免得她后怕，把话题转移到了女人身上，辛月对这个话题永远都是敏感的。


辛月有点不好意思，云烨越是这么说，她的负罪感就越强烈，和别的勋贵们相比，云家与家主有染的女人实在是太少了，甚至连朝廷礼制规定的七个领俸禄的女人都没有凑齐，程夫人就总是劝说辛月不要太过份，如果因为这些小事伤了夫妻感情不值得，每回辛月辩解说不是自己不同意，而是自己夫君一点纳妾的心思都没有，现在夫君把皇帝赐予的这四个美人都不愿意要，就足以证明他真的不愿意再纳妾了。


云烨明白辛月的心思，摸着她的脸庞说：“感情这东西只有唯一才值钱，多了，泛滥了就一文不值了，我已经把心分成四份给了你们四个，已经不太值钱了，再瓜分下去就一文不值了，一旦感情不值钱，就会轻易的舍弃或者伤害，我想留点底线，不关你的事，程婶婶再说纳妾的事情，你就告诉她，我已经没有心可以分给别人就行了。”


辛月抓着云烨的手轻轻地摩挲，夫妻两在皇宫偏殿切切私语的时候，听到皇宫里响起了一声巨响，辛月要出去看，被云烨牢牢地抓住不让动，想都能想到，那个燃油罐子爆炸了，云烨从玉山起飞的时候为了保险罐子里只装了一半的火油，李二既然要派人远航，自然要装的满满的，危险性呈几何数据上涨，不炸开才是怪事。


不一会李泰走进了偏殿对云烨说：“热气球才离开地面就炸了，三个人被烧成了焦炭，热气球也毁了，我说了不安全，没人信，认为咱俩都能平平安安的从天上下来，他们也能，还有人说怪话，认为是我不愿意让别人建功在找借口。


哈哈哈，没人相信咱们兄弟三天前是在拿命拼，哈哈哈，死的好啊！他们以为随便找两个阿猫阿狗就能替代我们兄弟？”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三十九节 四个花瓶


雪困愁城，更何况云烨莫名其妙的多了两个仇敌，其实是两个失去了儿子的悲愤老人，一个是宇文士及，一个是高季辅，都是重臣，不是重臣抢不来这个能够让自己的小儿子扬名立万的机会，剩下的一个乘客到死人们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或许只有李二知道。


头一回被两位老人指责为凶手，云烨没有辩解，没有办法说他们是皇帝急功近利的牺牲品，只能保持沉默，人都死了，任何争辩都毫无意义。


他们不敢指责魏王泰，只能不断地向云烨施压，想从皇帝那里得到更多的补偿，都是明白人，所以云烨不辩解，不反驳，他相信等到整件事情尘埃落定的时候，自己一定会收到宇文家还有高家最诚挚的道歉，现在，自己就是一个道具，人家儿子都死了，自己忍一口气算了，反正错误的是皇帝，又不是自己，他们希望获得补偿，这个要求云烨认为很合理。


热气球被烧成了灰烬，消息被严格的封锁在皇宫里，宇文家和高家连置办葬礼的机会都没有，被火油烧的不彻底，于是，李二下令，再重新烧一遍。


皇帝禁止那两家向云烨寻仇，并且向他们发出了最严厉的警告。云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重新制造出一个新的热气球，而且需要秘密进行，能动用的人手依然只有云府内宅的女眷。


云烨要回家了，带着辛月，旺财，还有四位美女，她们已经被皇后打包送给了立下大功的蓝田侯云烨。


甲一，甲二，甲三，甲四，就是那四个宫女的名字，如果知道宫里的规矩，听了名字就知道这四个女子都是美人，只有最美丽的女子才能被长孙编成甲字，之所以把名字起成编号，那是因为皇家看重的是她们美丽的肉体，而不是她们的其它特长。


她们非常的开心，因为云家的宽松是整个长安城出了名的，这些随时都会被当成奖品送出去的女子自然会仔细研究长安城的勋贵名人，幻想着自己能被送给最有风度，最疼爱女子的贵人，好让自己能够在贵人的羽翼下平安的过完一生，至于那些戏文里的美丽爱情，她们实在是无法奢望。


送给年少多情的云侯算得上中了大奖，一想到自己已经脱离了皇宫那个恐怖的地方，她们就快活的想要飞翔，她们没有从大妇辛月的眼睛里看到一丁点的杀气，只有一些惋惜和垂怜，所以就算是再高兴，也规规矩矩的跪坐在马车的尾部一动不动。


云侯看书的样子非常的耐看，侧着脸，盯着书一动不动。好半天不见他翻书页，甲一才确定云侯在发呆，或者是在想事情，短短的髯须长在他的脸上，不但没有显出一些威严的效果，反而显得整个人有些滑稽，因为这张脸就不适合长胡须。


夫人非常的喜欢云侯，她总是拿手轻轻地替云侯去挠耳朵，冻伤的耳朵刚刚结了痂子这时候一定非常的痒，看得出来，他们夫妻的感情非常的好。


甲一不敢把面前这个和善的男子和传说中功勋彪炳的大将军联系起来，传说中的云侯该是一位英勇义烈的大汉，一战就让高丽十万人灰飞烟灭，深入高丽千里而毫发无损，那该是怎样的神奇，可是面前的这一位，却在发呆，他的眼睛空洞而没有交点，甲一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勾引了起来，想到云侯那只冻僵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乱动的时候，不由得脸孔发烫，不知道今晚会不会要自己侍寝。


辛月见丈夫已经神游天外了，这个时候夫君是没有知觉的，于是回过头对四个宫女说：“侯爷原本想给你们落籍，给你们一些钱财让你们去过自己的日子，不过啊，看你们的样子，估计在宫里除了学会了一些伺候男人的本事，就没有学过其他谋生手段吧？


还是别听他的话了，就在云家活命吧，你们这样的女子离开了大宅门去了外面也不是好事情，听好了，云家就像你们听到的那样好，我们家里没有害人那一说，所以啊你们到了家里，该你做的就做，发脾气都没关系，就是不要想着去害谁，侯爷最讨厌家里乌烟瘴气的，他一般不发脾气，只要一发脾气就很麻烦，不死人不会罢休。


家里也不会有人欺负你们，两位姨娘都是很好的人，老祖宗你们一般见不着，她老人家一般就在后院的佛堂里念经，没事不要去打搅老人家的安静，家里的姑奶奶也就小丫难伺候一些，不过你们用不着担心，她快成王妃了，以后要去山东的，你们的例份就按照管事的例份走，给你们四个人一间小院子，大姑娘家家的住到大院子也不好。”


四个人连忙向辛月磕头谢恩，辛月叹了口气继续说：“你们的相貌都是极好的，身段也好，原本想把你们留在侯爷房里伺候的，可是侯爷不同意，认为你们和他身体上的接触是在给他治疗伤患，算不得肌肤之亲，别看我，我不是妒妇，是侯爷自己不愿意，他已经在嫌弃自己妻子太多了，为这事发火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哼哼哼，等进了府里你就会知道。”辛月说到这里不由得掩着嘴轻笑出来。


云烨美美的发了一阵子呆，他最喜欢发呆的那种空灵的感觉，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就是单纯的发呆，只要发呆结束就会立刻感觉自己精神百倍。


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辛月正在考校那四个女人的针线活，这是要干什么？难道要把她们留在家里？随她的便，家里多了四个美人没事干多看两眼也是好的。


马车赶到家里才发现长孙正在和老奶奶谈话，她这几天就待在玉山书院，李承乾去了三原，如今打通了道路的只有三原和蓝田县。


长孙瞄了云烨一眼就对随侍的宦官说：“把旱獭油拿过来吧，云烨的耳朵还没有完全康复，脚上的冻疮估计也没好，交给辛月，让她好生的照料。”


自从热气球爆炸了之后，长孙就对云烨没什么好脸色，她只要一想到李泰和云烨两个人也差点被活活烧死，心里就一阵阵的发寒，虽说是不得以而为之，也不能拿自己的命冒险。


“娘娘，天色已经晚了，您今晚还是宿在行宫里吧？学生这就下厨给您做一碗面条吃，这样的严寒的天气里，吃一碗酸汤面比什么大菜都舒坦。”


拍长孙的马匹云烨早就驾轻就熟，拱手就走了出去，准备弄几碗面条出来，最喜欢家里厨娘擀出来的面条，精到之极，在皇宫里好几天都没吃上了馋得慌。


“辛月，本宫赐给云烨的四个丫头你看如何？”长孙啜了一口茶水问辛月。


“娘娘您的苦心可能要白费了，那四个丫头确实都是国色天香，妾身的那个夫君就是一根木头，您别看他喜欢看美丽的女子，也喜欢去青楼，可是妾身知道，他这是天生的喜欢美丽的东西，那四个美人他很喜欢，不过这种喜欢就像他喜欢美丽的花朵一样，都属于欣赏，与男欢女爱无关，他甚至觉自己娶了我们三个都亏了，应该娶一个就合适。


妾身以前以为夫君是碍于颜面才这么说的，结果发现确实如此，我这个夫君只要娶一个女人，就会分一部分心在那个女人身上，如果他在乎自己的每一个女人，自然就会感到非常的疲惫，妾身对夫君的这个脾气非常的喜欢。”辛月抬起头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心里话都说了出来，老奶奶也笑着点头，自己的孙儿她怎会不熟悉。


长孙摇摇头说：“世上还有这样的怪人，你倒是摊上一个长情的，也罢，那四个丫头运气好，就随她们在你云家快活吧。


热气球的缝制本宫这几天会亲自监工，咱们需要日夜赶工才成，你也看到了朝堂上都吵翻天了，既然这事是咱们这些妇人所长，那就尽心竭力的制造吧，我已经命书院全力配合，我们只需要完成气囊的缝制即可。”


辛月蹲身领命，立刻就安排仆役们将大厅腾空，将火炉架起来，去绸缎库取材料，至于火浣布，剩下的不多了，也不知道够不够。


长安下大雪，形成白灾并不是所有人都忧虑，其中有一些人却非常的开心，比如年前才从吐蕃来到长安的禄东赞，大雪在第第六天的傍晚停止的时候，他就恨恨的一拳砸在门框上，该死的大雪难道就不能再坚持几天么？不多说再连续下三天的大雪，长安人的心理就会崩溃，这对吐蕃来说几乎能起到不战而胜的作用。


现在他一想到那个在空中飞行的巨兽一股寒意就从脚底延伸到顶门，有了这样的东西，吐蕃险要的地势还能对唐国形成有效的威胁么？


李二那道强横到了极点的诏书，吐蕃到底还是遵照执行了，唯一能讨价还价的就是吐蕃出兵夹击南诏蒙舍龙的粮草军械由谁来提供而已。


李道宗在奢州屯兵不进，眼睁睁的看着吐蕃大军和蒙舍龙在松州厮杀，而后准备坐收渔翁之利，强大难道真的就能拥有一切么？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节 胸中的猛虎


因为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书院的学生就习惯性的开始把墨色的玻璃片子雕出一些奇怪的花样用绳子连起来挂在自己脸上，熊猫一样的在书院晃来晃去，白雪看的时间长了眼睛会红肿，这对书院学生来说不是秘密。


云烨的眼镜是水晶制作的，玳瑁镶的边子，银子做的耳夹，两个圆圆的墨色镜片看起来很简洁，小武的就不一样了，明知道最好的滤光眼镜是墨镜，偏偏要戴上一付墨绿色的，粉红色的眼镜架子是用黄金做的，云烨掂了一下，很沉，也不考虑鼻子能不能受得了。


书院的雪全部被学生们堆到东羊河上去了，所以在书院见到多少大雪，这里的房子都是石头制造的，所以没有损伤，唯一受到大损失的就是迷林，火炷已经停止向任何人提供蜜蜂幼虫了，整座迷林还是被白雪覆盖的严严的，李纲的意见就是哪怕迷林彻底被毁掉，也不允许学生们踏进那里一步。


“师父，庞玉海在布局，准备让李义府自投罗网，这几天说不定就会发动，因为李义府居然也有一付精美的眼镜，造价不低哦。”


小武自从开始在书院教书，就拿自己的学生当成了试验品，庞玉海自以为高明的手段在小武眼里不值一提，她也不向李义府发出警告，就这样站在旁边看事态的发展，这在她看来非常的有趣，至于李义府是不是会掉进陷阱她并不关心，把一件阴谋从头到尾的看完，要比李义府个人的命运重要的多。


“呵呵，师父以前就做过准备，我激起了李义府的野心，一个有野心的人是痛苦的，他必须懂得为了理想拒绝一些诱惑，如果连这点诱惑都没有办法拒绝，就说明这个人骨子里是有缺陷的，也就不值得去救援，庞玉海既然向李义府的弱点发起了进攻，就看他如何应对了，好坏我们都不去管他。”


小武挽着师父的手臂娇笑着说：“您整整当了四年的看客，难道还要继续看下去？禄东赞的悲伤都是您一手造成的，我想那个家伙已经有所察觉了吧？时间久了再周密的不知也会出现漏洞，他的第一次求亲被您给搅黄了，第二次求亲又被马周给破坏了，第三次求亲魏征老大人发话了，以吐蕃野性难驯不宜下嫁皇女的理由给否定了。


禄东赞的求亲要求连中书都没有办法通过，您看他依然百折不挠的准备促成两家的联姻，他到底图什么？好好地吐蕃大相在自己的国家也是一言九鼎的人物，为何非要到长安来受这样无尽的屈辱？”


云烨挣脱小武的手没好气的说：“大姑娘了呀，不要再像小时候一样撒娇，成什么体统，你怎么知道禄东赞在受屈辱，说不定是人家喜欢上了长安的生活不愿意回到吐蕃去，小女子不要管那么些杂事，帮着小杰多准备一下出塞的准备，李纲先生这是见不得我们师徒清闲，总担心我去当缩头乌龟，把小杰拽出来给我当人样子。”


小武抬头看了师父一眼有些伤感的说：“我大姐嫁给了贺兰家，是一个不成器的浪荡子，我这些年寄回家里的钱财都被她们坐吃山空了，师父，我很不明白，我的两个哥哥为什么会把我母亲和妹妹赶出家门？非要夺走她们最后的一点财物？堂堂的公爵夫人居然沦落到自己洗衣煮饭的地步了，难道把她们逼到这样的境地上，他们就很有颜面？


咱家不是这样的，小杰家里也不是这样的，和咱家亲近的几家人里，秦家算是最势利的，可是他们也没有做出这样无耻的事情来，武家为什么会出这样丢人的事情？听说我的哥哥们还要把小妹送进宫，这还是兄妹吗？”


云烨扬手想给小武一巴掌，手抬起来了，叹了口气又放了下来，找了一个干净的木头椅子坐下来对小武说：“武元庆如今胝肩茧足的南诏为大军开山铺路，武元爽据说在剑南也活的生不如死，你给莳莳写信也就是了，怎么还给小黯这个混世魔王写信？莳莳做事非常的有分寸，也会把你母亲和姐姐妹妹安顿好，小黯处理事情就非常的粗糙了，他们两口子一向疼爱你，出手那里会有轻重，武家的大宅子被他弄得荒草萋萋，小黯一道武氏子不孝的奏折让你们武家再无翻身的机会，为师甚至怀疑小黯上的那道奏折其实是出自你的手笔，你的臭性子就不知道改改，只要做事就一下子把事情做绝，也不想想你父亲在九泉之下会不会瞑目，武家几代人积攒的富贵被你一瞬间就给弄没了。”


小武一脚就踢飞了一颗石子，跺着脚说：“论到爹，您比他更合格，为了那点富贵，武元庆，武元爽居然敢做出乱伦之行，我大姐嫁给贺兰家就是被他们的禽兽行径害的，让我姐姐没办法嫁给好人家，我娘性子软弱，居然瞒了我两年，如果是两年前，我会亲自去剑南将他们挫骨扬灰。”


云烨愣住了，野史上说小武被他的几个哥哥欺辱难道是真的？好在自己在她十岁的时候就把她接到了云家，否则后果难料，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没有人能够依仗，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不择手段的往上爬，这样的环境之下不养出变态性格才是怪事，怪不得，历史上武元庆，武元爽在得知小武得势以后被活活的吓死了，她的三个堂哥也被改成了蝮姓。


“现在好了，坏人得到了惩罚，你母亲和姐妹也好好的受到了安置，你现在就好好的绣自己的嫁衣，等小杰从西域回来就立刻成亲，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


事情已经干出来了，也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云烨如果知道武家哥俩真的干出禽兽行径，下手说不定还要重一些。


“师父啊，我姐姐其实很漂亮的，要不然您收了她做侍妾好不好，这样我就能经常见到母亲和姐姐，以及小妹了。”


“滚蛋，皇后送我四个美人我都没什么兴趣，不要说你已经嫁人的姐姐了，夺人妻子这种事情你觉得师父能干的出来？”说完这些话，云烨怵然一惊看着小武又问。


“你大姐夫不会已经命丧黄泉了吧？”


小武的嘴巴撇了撇说：“他喜欢喝酒，称得上嗜酒如命，只要灌点黄汤就打我姐姐，往死里打，我姐姐就算不是完璧之身配他也绰绰有余。小武虽然愤怒，也不会杀了他，您教导了小武这么些年，小武不敢违背您的教导，贺兰是喝酒喝死的，不关小武的事情。”


云烨抬头看着天，没说话，自己以前就给小武和狄仁杰讲过酒精中毒这回事，当一个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达到百分之零点四的时候就会昏迷，如果达到了五分，在这个没有急救手段的时代里必死无疑。


小武用不着杀人，他只需要给自己姐姐家送去云家最新酿制的高浓度烈酒就行，嗜酒如命的贺兰一定会幸喜若狂，不喝到烂醉如泥绝对不肯罢休，六七十度的烈酒对于酒鬼来说绝对是杀人夺命的利器。


大唐每年都有醉死的人，在长安他们把这种死法描绘的极为风雅，晋朝的刘伶就曾经对自己的老仆吩咐，只要自己出行就拿着锄头跟着，一旦醉死，就地掩埋，用不着棺椁大葬。一般参加这种葬礼，宾朋们都是面带笑意，和家属的悲切形成极鲜明的对照，这种死法大是风雅，甚至还有羡慕的。


贺兰的死亡也必然如此，官府即使验尸也查不出任何毛病，贺兰是自己把自己灌死的，以小武的聪慧，定然能处理的妥妥帖帖。


“回家之后，闭门读书思过，三个月内不得踏出房门半步！”如果小武把自己的姐姐弄得和贺兰和离，云烨不会说半个字，过不下去就离婚这很正常，小武没有选择这条路，而是选择了直接弄死贺兰，此风不可长，禁足是必须的。


小武心虚的看看师父，见师父扳着面孔，就知道师父必然知道了原委，不敢求情，只好蹲身施礼从命。


见到小武乖巧的样子，云烨叹口气说：“唉，你的胸中藏着一头猛兽，师父轻易不敢释放它，只想让你安安静静的快快活活的过完一生，其实三个弟子里面，你和我是最像的，我们都好像没有什么是非观，我现在坚持的东西，都是那些长辈灌输给我的，有老程，老牛，老颜，老李纲，还有皇后娘娘，所以非常的杂乱，凭着自己的心思胡作非为是不可取的，对敌人心狠手辣没有错，但是在处理这些家事的时候，要注意分寸，否则人家会认为你不但无情而且冷血，一旦种下这种印象，一生都会背负。为师只要求你在杀人前，一定要思之再三，不要轻易的起杀心。”


小武仰起苍白的小脸眼睛里竟然有了笑意，小声的说：“小武有时候管不住自己，请师父在小武力所不逮的时候助我一臂之力。”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一节 小武的心思


小武很喜欢师父责罚她，小的时候自己和小丫犯了错误，会被师父放在膝盖上拿竹板打屁股，过了十二岁就没有这种待遇了，已经是大姑娘了，自然就不会再有那种粗暴的体罚，改为禁足，这让小武失望了很长的时间，看到师父肆无忌惮的把狄仁杰揍得吱哇乱叫，她竟然发现自己非常的羡慕狄仁杰。


胸部刚刚鼓起来的时候，她讨厌极了，拿布条把自己的身体紧紧地缠住，大唐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月事是怎么回事，第一次来的时候，本应该告诉师娘的，她却鬼使神差的告诉了师父，看到师父手足无措的样子，她开心极了。


这就是被人重视，被人关怀的感觉吧，想到师父急匆匆的去找师娘想办法的时候，小武就感到极度的快活，剑南的事情原本不必告诉师父的，小黯也来信说他已经处理的完美无缺，就算事发，也是他干的，蜀王杀一个平民算不上什么大事，小武只想从师父这里得到更多的关爱，哪怕是处罚也好。


师父其实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而且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在岭南的时候，小武甚至以为师父打算裂土为王了，结果，只是强力征伐了南洋，攻打那些土猴子没有半点难度，想要建立一个国家也没有半点的难度。


小武偷偷拟定了一个唐人为主，土人为辅的国家雏形，甚至悄悄地拟定了干掉李泰的计划，如果师父有这样的野心，小武觉得自己有能力配合刘方先生逼反冯盎。


清除掉岭南水师的五蠡司马非常的简单，那些头脑简单的武夫，在冬鱼和人熊的配合下，他们可以死的无声无息。


岭南守得住就守，守不住就退守南洋，有岭南水师在手，大唐的其他战舰不堪一击。唯一的缺点就是会死很多人，非常非常多的人，小武在纸上列出第一个牺牲名单的时候就确定师父绝对不会造反，无论如何也不会造反，因为名单上的第一个人就是程咬金，第二个就是牛进达，云寿不会有麻烦，古怪的离石先生一定会把云寿平安带回岭南的。


所以小武在制定好了计划之后，又悄悄地烧掉了，狄仁杰不知道小武在某一段时间心里甚至对他的父母都起了抛弃的心思。


师父带着战船匆匆的赶往辽东，小武就恨恨得在嘴里嘀咕着烂好人这三个字，为了感情连王图霸业都不要了，不过越是这样，小武就越是敬重师父，这是一个靠感情活着的聪明人，或者傻子。


姐姐太蠢了，如果当年在玉山的时候多接触一下师父，说不定就能在他的心里种下影子，只要有了这个影子，就能毫无顾忌的借助云家的势力，哥哥们绝对不敢伤害她分毫，能够成为妾侍绝对会顺理成章。


蠢女人啊，当师父的侍妾也比别人家的主妇得到的关爱多，现在既然已经不是完璧了，那里再有什么机会，也就是说说罢了，那日暮一个带着膻味的粗俗女子，除了长得好看一点全无优点，可就是草原人敢爱敢恨的性子，让她真正的成为了云家的女主人之一。


铃铛就更加奇怪了，只不过被喝醉酒的师父搂抱了一夜就成了妾侍，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女人在耍心眼，小武总是用怀疑的眼光看待那个懦弱的如同兔子一样的女人，有的时候，女人只要勇敢一次就能一生幸福，铃铛一定是这么干的。


烂好人啊，没救啦，王图霸业不要，金玉美人好像也不喜欢，一辈子的努力就想图个轻松自在，人家挣破脑袋都不愿意放弃的兵部大权，在大家都争执不下的时候，就拿师父出来顶缸，因为只要他们争出个结果，只要打声招呼，师父就会开心的回家，只有他把兵部的差事当做工作来做，而不是为家族图谋利益的工具。


小武腹诽着师父的缺点，却欢快的跟在师父身后往家走，耳边听着师父絮絮叨叨的让她注意脚下的废话，全身舒坦，父亲的背影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用不着多宽厚，该挡风挡雨的时候能走在前面就好。


该死的旺财又在咬自己的裙子，从哪学来的喜欢掀女人裙子的臭毛病，小武回头在它的长脸上抽了一巴掌，就看见这家伙眨巴着眼睛越过自己去找师父告状，小武偷笑一声，师父和这匹古怪的马还真是绝配。


回到了家里，长孙正和辛月她们坐在大厅的软垫子上缝制气囊，绸布非常的密实，长针很难穿过绸布，长孙非常优雅的把针在头上挠一下，然后就费力的往过穿针，干这些活计其实很辛苦，每个妇人的手上都包着麻布，还有血渗出来。至于小丫不时地惨叫出声。


长孙虽然动作优雅，可是手指上依然出现了两个血泡，看样子她干活已经干了不短的时间了，这就蠢的没边了，就不知道戴上顶针？


见一屋子妇人都一头雾水的看着自己，云烨就知道这东西八成还没出现在大唐，也不和她们解释，直接到了自己的铁匠那里，要求打几十个铁片片出来，然后在铁片上拿錾子凿出无数个小坑来，不能凿漏，然后弯成圆环能套在手指上就行。


“侯爷，铁箍子只有皮匠用这东西，而且也只有一个坑。”铁匠担心侯爷不知道，连忙告诉侯爷这东西的出处。


“你管我干什么用，要你干你就干，哪来那么些废话。”云烨懒得解释，老钱也在铁匠的屁股上踹一脚，要他闭嘴，赶快干活按照侯爷的吩咐干好活才是正经。


云家就是这样，踹屁股已经是很严厉的惩罚了，铁匠也知道多嘴了，憨厚的笑一下就连忙开始干活，人憨，手艺可不憨，不一会几十个铁箍就被他和徒弟制造出来了，等他打磨掉毛刺之后，云烨套在指头上试验一下，很不错，绝对能提高妇人干活的效率，最重要的她们的手上就没有那些茧子了，再美的美女一抓住小手食指和拇指上都有厚厚的一层茧子，一点都不舒坦，有人家挑媳妇还专门挑指头上茧子厚的闺女，说这样的闺女勤快。


没心思给长孙打造一个金的，能有一个铁的凑活着干活就行了，想要金的自己去打造，她已经剽窃了自己的设计的奶瓶和童车，估计顶针也难逃魔爪，长孙对这些小东西非常的在意，能揽到身上绝对不会让它外流。


又回到大厅，把手里的一把顶针往绸布上一扔，示意她们戴上试试，小丫拿过来不知道要往那里戴，说是首饰吧黑不溜秋的一点都不好看。


长孙捻起一个顶针仔细研究一下，忽然间眼睛就亮了，把顶针套在中指上然后再缝制绸布，针尾顶在顶针上稍微一用力，长针就穿透了绸布，比刚才不知道省力了多少倍。


抬头看着云烨笑着说：“这心思也不知道是怎么长得，妇人家的东西也能随手就做出来，别看这东西小，用处可不小呢。”


“皮匠把这东西用了多少年了，就不知道随便改改方便自己干活，一个个手指头被针戳的烂糟糟的，还成了勤快的标志，不知道如何评价。”


话刚刚说完长孙就指着大门对云烨说：“滚出去！给我们打造一些金的过来。”


在云家长孙比在皇宫里还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一年到头总要到云家耍几次威风，被人家撵出来了，告诉老钱去找银匠，必须是自家的火速打造一批金质的顶针，给主人家配上，再打造一些银质的，家里的丫鬟每人一个。就当是福利了。


狄仁杰特意跑过来向师父赔罪，他未婚妻被师父禁足三个月，这一定是犯了大错，问小武小武不说清楚，就说是师父不满意自己处理武家家事的方式方法，好些事情都是狄仁杰亲手帮着办的，如何会不知道师父因何发怒。


“看好你媳妇，以后不要大意，她要是起了歪心思，一般人扛不住，告诉你家里的人，把小武当祖宗供起来没错，这样的话你狄家家业兴盛指日可待，如果得罪了她，狄家不鸡飞狗跳墙才是怪事，说起给你定亲这事，总觉得对不起你爹娘。”


狄仁杰苦笑着说：“我爹娘已经把她当祖宗看待了，您不知道，她现在还没过门，内宅的事情已经是小武说了算了，我娘心甘情愿的把大权交到了小武的手里，对她能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给家里合情合理的弄来六千枚银币的本事佩服的五体投地。现在，小武在家里比我受宠。”


“不要太嚣张了，铜钱换银币这种事情没几个月的干头了，一旦大雪消融，哼哼哼，陛下这个大头猛地一撤，铜钱的币值就会降到最低，到时候你们哭都没眼泪。”


狄仁杰嘿嘿一笑，猴精猴精的对云烨说：“小武说准备和娘娘共进退，这样就能吃尽最后一分利，白得的钱不要白不要。”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二节 昂贵的莲蓬


云烨怜悯的拍了拍狄仁杰的肩膀，把一卷《大唐西域记》塞进了他的手里，就打算去花房转转散散心，看了一天的白色，瞅瞅绿色植物心情会好很多。


还没走进花房，就听见里面有女子打闹的声音，声音很陌生，稍一思量就知道里面是谁了，除了皇后赏赐的那四个女人没别人。


“紫鹃姐姐，你说我们能一直住在云府吗？我不想回皇宫。”


“傻子才想回去，侯府多好啊，最凶恶的小丫娘子也比最和善的公主们好相与，老奶奶最好了，一来就给我们起了新名字，还把我们的号牌都给烧了，一个劲的说造孽哟，我想跟夫人说去伺候老奶奶，小丫娘子的丫鬟棒头说，我们可以请求的。”


“红梅不许胡说，我们天生就是奴婢的命，不要奢望过多，主家和善是我们的福分，不要自己去要求太多，大家族和皇宫的区别不大，不是我们能造次的，宫里面仗着得宠最后人不见了的姐妹还少么？守点规矩没坏处。”


“茉莉姐姐，我会守规矩的，不过我看侯爷好像很喜欢你和含笑姐姐，那天给侯爷暖手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在你们胸前乱蹭了。”


“胡说，那是侯爷的手冻得没知觉了在发抖，手都成青紫色的了，还能有什么感觉，休要胡说，不过，就我看啊，侯府很干净，我看见那日暮姨娘今天偷偷的拿夫人的簪子了，还以为她会赖在我们头上，吓得我快要死了。


没想到她就大鸣大放的插在头上，还跑去让夫人看好不好看，夫人不但没怪罪，反而皱着眉头说应该戴那支珍珠钗子的，金簪子戴上不好看。然后那日暮姨娘就真的跑回夫人的房间去换，就像拿她自己的东西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是我还有夫人房里两个丫鬟伺候侯爷和夫人们吃饭的，你们都想不到，那两个丫鬟把菜端上来以后就拖着我出去了，我还担心受罚，结果，侯爷和夫人们好像没看见我们不在一样，自己动手夹菜，转盘子，最小的小娘子吃饭也是铃铛姨娘自己照顾。


侯爷不断地给老奶奶夹菜，给小丫娘子，小暮娘子夹菜，夫人忙着照顾侯爷，那日暮姨娘忙着照顾两位小少爷，铃铛姨娘照顾两个小的，侯府的饭食都摆在一张大圆桌子上，全家老少都在一起吃饭，皇家吃饭的时候不说话，可是侯府吃饭他们都在说话，小丫小娘子说错了话，还被夫人揍了两下。


这才是一家人过日子的样子，我做梦都想自己也能过这样的日子，不过那张桌子恐怕塞不下别人了，他们才是一家人。”


“含笑，少做一些怪梦，你总是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别说姐姐没警告你，你记住了，这里是世袭的传国侯府，就是在长安都是数得上号的勋贵之家，云侯有大唐第一聪明人的称谓，用一点小小的手段笼络家人，对侯爷几乎不是什么难事，既然侯爷想在家里过得舒坦些，我们就要把主人伺候的舒坦，这样才有好日子过。


赶紧摘菜，辣椒和豆角多摘些，夫人说了，小少爷就喜欢吃这两道菜，不许再胡说八道，干活是正经，娘娘可在侯府呢”


云烨挠挠耳朵，见没有什么好听的，也不再进暖棚，背着手去书房，心情愉悦啊，原来自家没教养的吃饭方式居然能引起别人的羡慕，好事情，现在拘束一些，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家里有了四个美人，确实很能提高云府仆役的整体素质，云九，还有二十一这些少年才俊，都需要笼络，等他们开春到了家里，看到还有这样的绝色美人，一定会打破脑袋争抢的，这样一来总能帮云家多撑几年。


大太阳明晃晃的，但是外面却冷的邪乎，该死的白雪留不住热量把太阳光统统反射到天空去了，再加上雪在消融，有一个吸热的过程，所以化雪的时候比下雪还要阴冷几分。


秦岭里不时传来轰隆隆的雪崩的巨响，鹰嘴崖上的积雪今日上午滑下来好大一堆，把道路都给淹没了，不知道娜些朝廷的信使能不能顺着河流把消息传递出去，再把外面的消息送进来，不过云烨一想到黄河冻得硬邦邦的，就觉得这个想法不太现实。大雪化了之后整个龙首原就成了一个烂泥塘，八水绕长安一定会变成八水淹长安，到时候黄河要是没有来得及解冻，那可就热闹了，这么多的雪水全部化在田地里，春耕？估计会变成夏耕。


坐镇兵部就不去操工部和司农寺的心，户部的大佬也坐不住了，那些大佬整天穿的狗熊一样的为那些雪水找出路，看了也是白看，太液池已经变成雪山了，整个皇宫的积雪都堆在这里，估计今年太液池不用再往进放水了。


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云烨打算去皇宫的荷花池摘一些莲蓬回来，下午没有什么公务，兵部也没有什么兵可派，正好熬一锅莲子羹好好补补，昨晚被大雪困的像发情的孤狼一样暴躁的程处默灌了半晚上的酒，也听他说了半晚上的废话，什么如果没有大雪，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出了玉门关了之类的屁话，他以为金竹先生是他麾下的骑兵能够日行三百里？要是按照他制定的行军方案，书院能活着回来的绝对没几个，不是被人杀死的，是被程处默押着赶路活活累死的。


尚书省就在皇宫里，荷花池却在后宫，云烨虽然有令牌，可是单独去很是忌讳，正好，李治从后宫走了出来，对他不用客气，按着他的脑袋就来了一个向后转，小王八蛋最近讹了自己不少钱，救济长安灾民的时候这个小混蛋嚎哭着说自己的封地晋阳也一定被大雪覆盖了，那里的人已经很穷了，现在又遇到了好几百年不遇的大雪灾，一开春说不定就会出现易子而食的惨状，希望姐夫能帮他一把，哭的声音很大。


晋阳也有常平仓，凭什么要老子救济，主要是他的哭声在皇宫里太刺耳了，为了堵住他的嘴巴，只好给了他五万担粗粮，他也不挑捡，给糜子或者玉米都行，并且当晚就从粮仓把粮食提了出去，放在和他关系最好的高阳家里。


见了李承乾和李泰之后才知道他已经在自己两个哥哥面前哭过两回了，一样的话语，一样的动作。这个混蛋还把魔爪伸向了高阳以及兰陵这两个小富婆，听说没少给自己捞好处。


“姐夫啊，你要去后宫，我母后不在啊，她老人家在玉山，我爹你一定不愿意去见的，难道说你要去后面看美女？您饶了我吧，不行的，被我爹发现我们两个的腿会被打断的。”


“谁有工夫去看美女，我要去荷花池子摘些干莲蓬，找点新鲜的莲子熬粥，昨晚酒喝多了，肚子到现在还是空的。”


听云烨这么说，李泰的僵硬的身体变软了，一个劲的说多吃点莲子是好事，不过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在打探要莲子为何不去厨房要，偏偏要自己去摘莲蓬。


荷花池子到了可是想摘莲蓬的可不止云烨一个，一个戴着锥帽的蓝衣女子拿着小刀正站在冰上割莲蓬，李治狐疑的瞅着云烨，他已经确定了，云烨就是来偷偷约会他老爹的女人的，还抓着他当挡箭牌。


云烨叹了口气，准备带着李治往回走，那个女子却发话了：“独脚鬼戴逍遥巾，云侯才思敏捷，编排人的话也能展现文采，如今我把独脚鬼全部砍掉，不知云侯又有什么话说？”


该死的，又是徐惠，这个女人招惹不得，云烨话都不说转身就走，李治的眼珠子咕噜噜的转了一下子，猛地跑到徐惠跟前从人家的篮子里抓了一大把莲蓬扭身就跑，跑就跑呗，他还抓着云烨一起跑，一直跑出了后宫才悲愤的把那一把莲蓬递给了云烨，懊恼地说：“徐惠已经是昭仪了，你如果有什么心思就全部放下吧，我欠你人情，从她那里帮你抓了一把莲蓬帮你了却心愿已经是大逆不道了，这些足够还你五万担粮食的人情了吧？”


说完就背着手抬头看天，一步步的走出了出去，完全是一副慷慨悲歌的义士模样，云烨瞅瞅手里的四颗干瘪的莲蓬，又看看李治，自己的五万担粮食就换了四个干莲蓬？这莲蓬也太贵了吧？他怎么有脸说出这样的话？


李治一拐过宫殿，就趴在墙角偷偷的看云烨，见他在不停地挠头，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顿时就开心的大笑起来，太值了，四颗莲蓬就还掉了诺大的人情，并且这个由头以后还能接着用，他咂吧一下嘴惋惜的说：“可惜不是真的，要是真的，我以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问他要救济了，那个该死的徐惠，就不能再暧昧点么？”


云烨不知道李治的龌龊心思，蹲在兵部的房间剥莲子抽莲芯，准备熬粥，谁能想到这个阳光的小少年，为了能多要点救济，给自己老爹戴绿帽都没有半点的犹豫。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三节 荣华的檄文


想要熬好粥就要不断地搅动，当云烨正抱着虔诚的心态准备熬一锅价值五万担粮食的好粥时，疍吏前来禀告，高丽的特使荣华求见。


云烨继续搅着粥问疍吏：“高丽特使以前来过兵部么？”问这话的意思是如果这个女人因为看到云烨自己坐镇兵部特意过来讨便宜的，那就不用见了。


“回大将军的话，高丽特使一个月总是要到兵部来做客的，似乎已经成了惯例，上一次来兵部接待他的卢大将军。”疍吏特意把上一次的谈话纪要给云烨找了出来，方便他继续和高丽特使谈话。


“看着我的粥，我去去就来。”云烨放下勺子，转身就去了公堂，进了公堂看见荣华女已经坐在那里了，全身上下穿戴的非常整齐，穿的不是女装，而是高丽男装，头顶上带着一顶高高的帽子，高帽被一条黑色的带子拴住，下巴上打着一个漂亮的节，或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高丽特使荣华女见过云兵部！”荣华女的礼仪非常的周到，语音里也带着一丝庄重，这和云烨印象里的荣华女差别很大。


“荣华特使光临兵部，乃是我等的幸事，请坐。”人家礼仪周到，云烨必须肃手延客，并且吩咐疍吏给荣华女上了茶水。


云烨坐到主位上笑着问荣华女：“却不知特使此次前来兵部不知有何要事？”


荣华女坐的笔直眼睛看着云烨一字一句地说：“荣华此次前来想与兵部继续进行上一次未尽之谈话，不知云兵部能不能一以贯之的继续上一次荣华与卢兵部达成的共识。”


“哦？云某初来乍到，对兵部的事宜还在熟悉之中，却不知特使与卢大将军达成了何种协议，云某洗耳恭听。”


听到云烨的话荣华女眼光变的凝重起来，她对云烨非常的熟悉，知道这个人对高丽半点好感都欠奉，一心想要的就是把高丽并入唐国的版图。和云烨这样的人哀求，是没有半点希望的，从他对高丽执行的焦土政策上就明白他对高丽人的厌恶。不可能获得同情，于是她就抛开了和卢承庆说过的话直接说。


“唐国是上国，也是礼仪之国，获得小国的尊敬乃是理所当然的事，高丽南北不过两千里，对唐国执臣子之理乃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国的国君登基已经有二十一年了，大唐建立之初就召集了新罗，百济，靺鞨一起侍奉贵国国君，武德二年，高延寿作为高丽的使节在唐国战火未息的情况下就出使了贵国，带来的礼物有丝麻，有瓷器，有玉石，还有我国国君言辞卑怯的国书，贵国先帝不止一次的称赞高丽的恭顺，并且欣然纳娶了高丽的妃子，两国商贾不绝于途，边关军士遥望而相互致礼，可以说我们两国的关系友好而和睦。


武德六年，贵国先帝寿，高丽以带舞相贺，时为尚书令的唐国陛下敲着鼓在带舞中穿梭，高歌自己为先帝写的颂歌，宾主欢聚一堂，陛下言说高丽带舞时以飘逸二字相赠，两国那个时候的关系亲切的就像兄弟一样。


贞观二年，陛下登基，高延寿再次出使唐国，这一次不但带来了象征丰收的嘉禾，还带来了高丽重新谱写的国书，我国陛下以血誓的形式昭告了对大唐的恭顺，唐国以刑部尚书沈叔安为使，册封我国君主为上柱国，辽东郡王，高丽王。


得知这一喜讯，高丽上下无不欢欣鼓舞，国朝勋贵无不以说唐音为荣，高丽从两千里国土上挑选了最饱满的粮食，最润泽的玉石，最美丽的女人献给了大唐的君主，那个时候，我们的边关没有战火。


自从云兵部千里突进高丽，在辽东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惨案之前，大唐和高丽无战事，如果想要讨回那些前隋阵亡将士的遗骸，只需要陛下休书一封，遣一小吏我高丽就会毕恭毕敬的将那些遗骸恭送回唐国，何用云兵部甘冒奇险扬兵千里，卑沙城十万生灵被您焚之一矩，三山浦水军踪影全无，白石城的百姓叫苦连天，天高了一尺，更可怜我大王城生生的被兵部烧成了人间地狱，小吏能办到的事情，何必动用云侯这样的名将？何也？”


说到这里的荣华女已是泣不成声，云烨身边的疍吏也神色古怪的看着自家兵部，以前只是从功劳簿上看到过这些战绩，现在听高丽特使讲述显得更加的真实。


“即便如此，高丽依然不敢违背当初的血誓，年年纳贡，岁岁来朝，贡献一年比一年丰盛，我们几乎做到了集全国之力侍奉一位宗主之国，大唐的陛下也安抚了高丽使节，并且言明高丽为大唐的不征之国。


言犹在耳，墨迹未干，贵国陛下就亲自统帅十六虎狼之师再一次入侵高丽，天啊，我高丽顿时处处烽火，四处冒烟，懦民泣于荒野，士子奔逃于山林，女子与猪猡同圈，男子与野兽争食，安市城不过稍加抵抗，被你云侯亲自攻破，旋即就被屠城三日，大唐军队马后载妇女，马首悬人头得胜回国了，身后只留下一个废墟一样的高丽，何也啊？


古语说得好啊，小国侍奉大国，大国要是能以德相待，我们就能活的像个人一样恭顺，大国要是不以仁德相待，我们就只能活的象一只鹿，情急之下，铤而走险，慌不择路。


唐国的要求没有定数，我们也明白必死无疑，所以我们打算将我们最后的一点血脉拿出来在辽东与你唐国决一死战，我们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如今就等着你们发布进攻的命令了。


强者拥有一切，弱者一无所有，我们幸好还有一点血气之勇，临死也想啃下大唐帝国的一块肉下来，好让天下臣服的邦国们好好地看看，这就是拿全国之力侍奉上国的下场！”


荣华说完这些话，就躬身退下，她连云烨已经想好的反驳之词都不愿意听，拱着手后退了三步之后，就转过身大踏步的离开了兵部衙门。


云烨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轻轻地敲击着桌子，这个鬼女人竟然成长到了这个地步，一部《告大唐书》说的有礼有节，有情有意，柔中带刚的，她到底要干什么？她竟然想煽动其它小国一起来反对大唐？


没见突厥，吐谷浑，回纥，昭武九姓都已经打算搬家了？准备去遥远的西方去建立自己的新国家？她要干什么？


大堂下面的疍吏一个个连呼吸都快要屏住了，唯恐影响了上官的思索，云烨实在是想不出荣华到底想干什么，想的时间有点长，忽然想起了自己放在火上的粥不由得开口问疍吏：“我的粥好了没有？”


疍吏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回答，云烨就自己去了偏殿，见到那个疍吏还是在小心的搅着自己的莲子粥，里面的薏米已经熬化了，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看样子火候刚刚好。


端着粥回到了大堂上，却发现房玄龄不知为什么正在看云烨的谈话记录，老房一边捋着胡须一边赞叹道：“好一篇檄文啊，高丽有这样的女子，活该不得灭国啊！”


房玄龄的话把云烨弄得愣了一下，差点把粥锅掉在地上，赶紧放下之后奇怪的看着房玄龄说：“难道有了这样一篇文章就能救高丽？怎么想的啊？高丽既然要把他的那点饿得半死的人马摆在辽东，我们的骑兵就该碾压过去，全部踏为肉泥之后天下自然平安，如果您几位觉得这样有失脸面，下官不怕丢人，只要给我十万兵马，我自然能收回我九州的最后一只鼎器，恶名不用你们去背。”


房玄龄也是一个妙人儿，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小碗，给自己盛了一碗粥，闻着莲子粥香甜的气息笑着说：“杀光他们容易，可是我大唐要一大片没有人烟的土地回来做什么？是你去辽东开垦，还是老夫过去？


高丽特使别的话就是胡说八道，但是有一句没说错，明明一个小吏就能做的事情，为何要劳动云侯这样的名将？如今我大唐的羁縻州，羁縻国不下百数，一旦都有了决死的心思，就会像那个鬼女人说的，处处冒烟，我们就要不断地去四处灭火，一次两次不要紧，要是十几次，二十次，云侯还认为无所谓么？


人心不在我们这里，土地要回来也没用，所以，陛下认为，我们只要收回汉朝四郡即可，以鸭绿水为界，不再东进，高丽的武装必须交出来，高丽国也由大唐兵马负责提供保护，一旦我朝的人口有了富裕，就会慢慢地向高丽移民，再把高丽人转移到西边去，这样我大唐的百姓开垦的就是熟地，不用费那么大的力气去垦荒。生地和熟地的差别云侯晓不晓得啊？”房玄龄把道理讲清楚了就开始拿勺子喝粥，嘴里赞不绝口。


云烨这才弄明白这些大佬想干什么，先让这些高丽人开垦那座半岛，过上几十年，等到国内的人口多起来了，就把高丽人弄到西边去开垦荒地，李二好在辽东继续推行他的均田制。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四节 老狐狸也会吃亏


荣华女是哀求也罢，是威胁也好，把文章作到天上去也无法改变大唐固有的运转节奏，就像这连续十天的晴天，让地上的雪化了好多，其实也没有多少变化，只不过转化了一下形态而已，雪变成了冰。


变成冰就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人可以出行了，虽然一天能摔好几百个跟头，好歹外面的消息能传进来了，云烨看着面前这个鼻青脸肿，吊着胳膊的信使，接过他手里的公函，验看过火漆之后就让疍吏带他下去休息，顺便治治伤。


没有好消息啊，开门就没有好消息，李道宗兵败龙王岭，三千前军逃回来的不过百数，李道宗在公函里说蒙舍龙有巨象相助，打了唐军一个措手不及，他准备亲自前往龙王岭，不把那里的土人杀光不足以泄愤。


“蠢！大树将军马援平定南诏的时候就和大象对过阵，诸葛亮进南诏的时候也和大象对过阵，为何他们都能战而胜之，唯独我大唐就要丧师辱国？李道宗进入南诏之前没有防备过南诏的大象么？”


长安和外面取得了联系，李二立刻恢复了往日的气势，空旷的大殿之上只有他一个人在咆哮，原本以为能轻松取胜的战役，现在被人家崩掉了大门牙，脸面丢光了。


“云烨你熟悉南诏，你说说，大象很难对付么？”李二咆哮了一阵子，安静下来之后见群臣都不做声，就亲自点了名。


“微臣没有和大象直接对过阵，只是在岭南玩了一次山神打鼓，那些大象似乎非常的害怕火药爆炸产生的巨响，至于战象是不是害怕，微臣不知。”


听了云烨的话，李二更加的愤怒拍着龙案大声地说：“身怀利器却不知道使用，李道宗空负名将之名。大雪围困了长安大半个月，这封战报最后的拟定日期乃是三个月前，现在龙王岭的第二次战役恐怕已经结束了，胜败先不说，必须全力支援，兵部从武库中拨取火药，支援李道宗。”


李二就是这样，自家人犯了错总是骂得很凶，处罚起来却很轻，李道宗走的时候已经把武库里的火药拿光了，现在那里有火药再给他，五万斤火药李道宗就算是吃也能吃一阵子，干嘛还要给他。


“陛下，武库里的火药只有五百斤，这还是微臣从岭南水师份例里面硬扣下来的，主要是我为了好看，微臣现在还欠着十六卫的军械呢，实在是无力支援。”


实话实说就好，仓库里空的可以饿死老鼠，就是兵部武库清吏司的现状，没什么好隐瞒的，按理说李二应该清楚才是啊，怎么还下这么没脑子的命令。


看见房玄龄的嘴角抽了一下，顿时就明白了，老家伙把自己给皇帝的折子给黑掉了，看他如何向皇帝解释。


李二瞅了一下云烨和房玄龄，居然不再纠缠此事，而是命令李泰直接把火药拨付给李道宗的大军，这是皇帝给房玄龄颜面。


退了朝，看到太监们又在分发煤炭，这几天的天气冷的不像话，如果再不多给一些，那些疍吏的手脚就要遭罪了，抢煤炭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干，在兵部疍吏们灼热的眼光中，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再一次拿脚踹走了宦官和杂役，连煤炭车子都截留了。


烧开了水，茶还没喝一口，断鸿就匆匆赶过来了，云烨还以为这家伙不满意自己分配煤炭的方式，才要破口大骂，就听断鸿说：“陛下召见。”


去了万民宫，李二正在吃午饭，杨妃在一边伺候，李二一口把粥喝完擦了擦嘴，对云烨说：“听说你这个兵部当得非常嚣张啊，自打你主政兵部以来，兵部都成恶霸了知不知道？左右骁卫告你跋扈，你不给人家军械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把人家乱棍打出？


宫里的柴炭司也在告状，说你们兵部就是强盗窝，每回分发柴炭的时候你们都在抢劫？鸿胪寺说你傲慢无礼，吐蕃人去你那里换通关文书，你给人家的文书上画乌龟算怎么回事？禄东赞已经指名道姓的要与你决战。


如果是这些也就罢了，朕就当做你年轻气盛，初次执掌大权飞扬跋扈一些也是有的。”李二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朝着云烨狞笑一声又说：“抢劫徐昭仪又算怎么回事？给朕说清楚。”


“不是我抢的，是小治抢的，我本来打算去荷花池摘点莲蓬回去熬粥喝，谁知道徐昭仪已经把莲蓬割光了，微臣这就打算回转回避一下，结果小治就冲上去抢了一把莲蓬回来，微臣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动手。”


云烨想都不想的就把李治出卖了，小王八蛋尽给自己找麻烦，这时候不出卖他出卖谁啊，想到李治那张猥琐的脸孔就来气。


李二一下子就被噎住了，他想不到堂堂的高官会和自己的小儿子一起去抢劫自己的小老婆，还只是为了一把莲蓬，杨妃掩着嘴轻笑着说：“云侯对于礼仪还是知晓的，至于小治，他还没有成年，都是小儿女之间的游戏而已，您何必动怒。”


原以为李二会把自己在兵部的差事给开革了，韩瑗，卢承庆，杨弘礼他们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总是拐弯抹角打听自己何时离开兵部。


没想到李二挥挥袖子就说了一个“滚”字就继续吃饭，云烨直到被断鸿拖出万民宫都不理解自己已经这么胡闹了，李二为何还不把自己开革掉，要知道每天上班真的是痛苦至极。


回到兵部，几位郎中就赶紧凑过来问是否被陛下责罚，主官受罚就意味着他们也会受到牵连，所以神经绷得很紧，一看到云烨回来了，就急忙问受了何种处罚。


“受什么处罚啊，你们很喜欢受处罚？陛下就说咱们兵部现在成了强盗窝，然后就让我滚出去，这不，我就滚出来了。”


四位郎中面面相觑，他们没办法理解皇帝和自己的上司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皇帝一向对高官们非常的敬重，能让皇帝从嘴里说出一个滚字很难。无从判断就不再判断，拱拱手就回到自己的公廨里继续思索。


想做官，想担当大任的人被关在皇宫外面进不来，不想担当大任的家伙被牢牢的按在椅子上起不来，这就是李二的用人之道，你越是把那个官位看得比天大，他就越不会把官位交给你，就因为云烨不在乎官位，所以他才敢扣押十六卫的军械，就以为云烨一门心思的想跑路，所以他才会告诉李二兵部军械库空空如也的现状。


没有隐瞒，也能按照最有利于国家的方式解决问题，现在他知道了，陇中，淮南这些地方的常备武装之所以能够照常进行演武，就是得益于云烨的这个决定，卢承庆，杨弘礼他们或许会更加稳重些，但是他们绝对不敢触碰十六卫的逆鳞，所以李二认为，把云烨放在那个位置上打熬几年，说不定就能派上大用场。


李泰也去了云家，李二却不给云烨批假，热气球好了，他准备去实地看看，特意带上了徐惠，在李治看来这是父皇在防备云烨。


云烨不喜欢光秃秃的兵部大堂，认为添加一点绿色就能让人心情舒缓很多，于是他在巨大的盘子里用清水养了很多的大蒜，如今已经长得半尺高了，没事干云烨就会把这些大蒜摆出各种造型，今天摆出一个巨大的桃心形状看起来非常的醒目。


杜如晦站在云烨身后已经看了好久了，见云烨放下了剪刀，笑着说：“云侯好兴致，兵部主征伐，五行中属金，重威严积煞气，如今被云侯以东方青乙木中和一下，果然柔和了很多，国朝如今戾气太重，是该好好冲和一下了。”


杜如晦才是兵部的真正主人，云烨虽然当了很长时间的官吏，对这些微妙的隐喻还是很不习惯，拱手施了一礼之后才说：“杜相过奖了，云烨和朝中兖兖诸公比起来不过是一介浮华小儿，那里有杜相这般的四海心思，不过是觉得大堂上色彩单调，养一些青蒜也就是为这里增添一两分艳色，既然杜相喜欢那就再好不过了。”


杜如晦和云烨坐定后，从袖子里拿出一张文札递给云烨说：“这是户部今年重新调拨给兵部的预算，共计一百三十万枚银币，云侯以为，这些钱用在那里最为妥当？”


“您才是兵部的主官，自然由您说了算。”不能簪越的道理云烨还是明白的。


“不行，老夫倒是很喜欢做主，但是这笔钱烫手，既然钱是你要来的，还是你做主吧，老房的脸黑得像锅底一样，正在中书骂人，他好不容易刮掉了兵部的一点油水，结果你就狠狠地给兵部贴了一层肥膘，这一巴掌扇的老房晕头转向啊，所以啊，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吧！”杜如晦嘿嘿的笑着，似乎非常的得意，不管他是不是文官，只要他坐在兵部尚书的位子上就必须为军队考虑，这就是操守。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五节 妈的，高丽居然降了！


不管多厚的冰雪也压不住青草想要生长的意志，做官做得越来越不快活的云烨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瞅着向阳面的石缝里的那抹淡淡的鹅黄色，已经看了半天了。


没人敢出现在大将军周围十丈以内，该死的高丽人居然真的答应了大唐如此苛刻的条件，解除兵甲，纳首拜服，高建武和渊盖苏文一起从陆路向大唐的京城长安出发，张俭的部队已经接手了平壤的防务，并且警告新罗，吐出大唐和高丽战争期间偷偷占领的九座城池。


辽东没了战事，荣华女再一次到兵部办理通关文书的时候，嘴角微微的上翘，看不到一点的悲哀，难道她这个时候不该嚎啕大哭或者自尽什么的么？


高丽的投降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保证高丽王族还有渊盖苏文全家的安全，这个需要皇帝背书的，军方的保证在荣华女看来和放屁没有区别，一句兵不厌诈就能在转眼间翻脸。


荣华女不自杀，张亮非常的想自杀，满们的血仇再无追索的机会，云烨看着张亮送来的信函上三个墨汁淋漓的大字头都要炸开了，因为上面写着三个大字，“为什么？”只要看那三个力透纸背的大字，云烨就能体会到张亮那个时候悲怆的心思。


雪丽王行散骑常侍衔，这是大唐的封爵，从此高建武就成了大唐豢养在长安的一头肥猪，倒是渊盖苏文成为了大唐的安州刺史，只要看看地图就知道，安州就在邕州的边上，死死地把守着邕州的出海口，也就是说李安澜以后想要出海必须要看渊盖苏文的脸色。


高山羊子那个该死的女人如今就能大摇大摆的穿过自己封锁的海峡，将舰船停泊在安州的海港上，说不定他们还会向大唐讨要新式战舰的图纸，而李二很有可能出于羁縻李安澜的意愿而把图纸给他们。


没变化，什么都没变，海上依然是岭南水师和高山羊子以及虬髯客的天下，三方的恶战还会继续下去，再这么下去，岭南水师的优势就没有多少了。


好狠的渊盖苏文啊，他把高丽卖了，把高建武卖了，然后再把那些高丽武士卖了，最后的目的居然是把目光盯向了海洋。


这一招和突厥，吐谷浑，昭武九姓，薛延陀余孽的选择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一个把目光盯向西方大陆，一个把目光盯向了辽阔的海洋，他奶奶的，断尾求生也不是这么个断法，这是把身子割掉保存了尾巴啊。


怪不得荣华女那天会说那些类似最后哀告书一样的东西，在这之前，他们就已经做好了投降的准备，既然是投降，就没必要遮掩，心怀不轨的投降只会招来大唐雷霆般的镇压，张亮就是为镇压高丽准备的一个杀手，相信他不会有半点的心慈手软。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房玄龄，魏征他们这个时候一定在欢庆，没有军方的干涉，一个撮尔小吏就能用大唐的威能令敌国投降。这就是教化的力量，他们一定是这么吹嘘的，史书上也一定是这样描述的，至于张亮，云烨玩命的封锁高丽，三位草原悍将马不停蹄的逼迫高丽这种事一定会被春秋笔法一语带过的，能剩下的就只有浩浩皇威，以及那些铁齿铜牙的使臣的光辉事迹，云烨决定了，要是那个文臣敢对他吹嘘自己在辽东，在高丽的赫赫功绩，自己一定会打掉他满嘴的牙。


从看到文谍的第一眼起，云烨就打算干掉渊盖苏文，自己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让这个家伙活着，总以为这家伙会奋战到死，总以为这家伙会战至一兵一卒也绝不言败的，总以为这个家伙会选择一种极为刚烈的死法，战死沙场，被马踏成肉泥这是起码的，云烨在脑海里已经无数次的为这家伙安排了死法，一会是浑身插满了箭，举着断刀自刎，一会是把后宫的女人全部砍死以后在大火中咆哮着不服之类的话被烧成灰烬。


谁知道，他居然投降了，以前的时候，不管渊盖苏文干了什么事情，包括杀掉张亮全家，云烨都认为这是一个枭雄应该干的，枭雄嘛，不敢点让人切齿痛恨的事情能叫枭雄么？枭雄一般都会大声说，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就该五鼎烹，如今，这个家伙居然投降了，云烨在最古怪的梦里也没有想到渊盖苏文会投降。


云烨一般会把自己的朋友和敌人放在同一个层面上考量，所以他的敌人很容易成为他的朋友，但是这一次，他决定从这个圈子里划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渊盖苏文，没了渊盖苏文，窦燕山一个人住在一间屋子里一定会舒坦一些，让他和渊盖苏文住在云烨大脑的同一个房间里，太委屈他了。


渊盖苏文在京师的府邸必须由兵部出钱，看到这一封公函，云烨才想起来这个家伙还有一个忠武将军的头衔，属于武职。只比自己这个云麾将军低一级。


武选清吏司的郎中侯文寿担忧的看着云烨，生怕他在忠武将军的事情上设置障碍，昨日在早朝上陛下说的很清楚，不管以前有什么恩仇，现在同殿为臣，绝对不许制造障碍，或者私下里复仇，违者严惩不贷，特意告诫云烨不得挟私怨报复，如果毁了高丽投降的大计，等候他的将是最严厉的惩罚。


云烨撇撇嘴对侯文寿说：“老侯，你不用担心，如果渊盖苏文还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我还有兴趣去找找他的麻烦，现在他就是一条丧家之犬，还不值得我触怒陛下，既然是给他盖府邸，那就从宽里用钱吧，这条狗的价格昂贵，需要一个好一点的狗窝。”


侯文寿吁了一口气对云烨说：“大将军说的是，您身份尊贵岂是那些降将所能比拟的，百战的来的荣耀毁在他们的身上不值，就算您心中怒气难消，只要等上两年，待我朝安定了高丽，您就算是把他切成八块，相信陛下也会充耳不闻。”


“老侯说的在理，我这就给张亮回函，让他再忍两年，这么多年都忍了，也不在乎这点时间，为今之计必须要加紧封锁高丽海域，要知道那座半岛上不光是高丽一个国家，还有新罗和百济，防人之心不可无，早作准备早好。”


见侯文寿走了出去，云烨在这座死气沉沉的官衙也坐不住了，给疍吏交代了一声，就打算回家去看看，听说热气球两次都没飞起来，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出宫的时候恰好碰见了准备一同出宫的荣华女，她的身后跟着十几个捧着各色赏赐的宦官，她自己也是浑身的光鲜，见到云烨大大方方的走过来施礼，下蹲的时候宽大的袍服领口张开，大半个浑圆的胸部暴露在了寒风里，也不怕寒冷，这一招或许对李二有用，那家伙原本就是色鬼，兴致来了临幸一下荣华女云烨都不奇怪。


“前些时间荣华言语不周冒犯了云侯，请恕荣华莽撞之罪，如今，您与苏文同殿为臣，还清看在社稷，国家的份上能够和睦相处。”


云烨站在那里也不回礼，烦躁的问荣华女：“渊盖苏文是否已经过了涿郡，如今在河口等着运河开河之后西行？”


荣华女警惕的看着云烨说：“您要做什么？您剥夺了苏文所有的荣耀，如今他就剩下一条性命了，难道您还不打算放过吗？”


“夺走它所有的荣耀？男人不是因为胯下长着那三两肉才能称之为男人的，司马迁受了宫刑，照样写出了煌煌巨著《史记》谁敢说他不是一个男人？原本在我的心里渊盖苏文一直都是一条好汉，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对你礼敬有加的原因，难道你会以为我在贪慕你的美色才百般容忍你的？


现在不必了，渊盖苏文连战死的勇气都没有，男人气彻底的消失了，你以为我堂堂传国侯云烨会和一个不男不女的可怜虫一般见识么？你放心，我已经命令武选司在长安找地方给你们建造一所华丽的住宅，我想，等到运河开河，渊盖苏文回到长安的时候你们就能入住了，好好享受你们的余生吧。”云烨说完这句话看都不看荣华女一眼就举步向外走去。


“云烨！你不懂，你运气好生在唐国，这个国度能够容纳你所有的野心，也能给你提供完成野心所必需的力量，高丽已经完了，是活生生的被大唐压垮了，百姓们靠着吃树皮草根过活，这个漫长的冬天高丽百姓饿死了三成，他们没有力量抵挡大唐的铁骑。


苏文是为了让更多的高丽人活下来才选择投降的，他努力过，他抗争过，他做了他能做的一切，云烨，他的投降在我看来是高贵的，在我的心里他比你高贵一千倍。因为他想给高丽百姓一条活路，才放弃了自己作为武士的尊严，他的心高贵无匹！”


这个该死的女人越来越会说话了，云烨走出宫门的时候这样想。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六节 长孙的气球


高丽人还没到长安，狄仁杰却要离开长安去遥远的楼兰，云烨带着特许出门的小武将这支五百人的队伍送出了长安。


许敬宗嚎叫着说自己出了玉门关就回不来了，要求云烨照看自己的家人，他比队伍里所有的人都清楚这支队伍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危险。李纲的话在玉山书院是不容违背的，即使再不情愿，许敬宗也必须走一趟楼兰。


寒风朔朔，没有杨柳可以折下来送别，程处默极度不耐烦的撵走了自己的弟弟，朝云烨挥挥马鞭子就当是告别了，暴烈的大喝一声，为首的探马轻骑就当先开路。


相比别人送别时的愁云惨雾，狄仁杰和小武竟然笑意盈盈，似乎狄仁杰这趟不是去楼兰，而是去龙首原踏青，折枝桃花就会返回。


回家的路上师徒二人并辔而行，小武摇着手里的马鞭不断地指着农田里忙碌的农夫向师父请教一些农事。


“今年的大雪让关中的春耕往后延迟了二十天，这就意味着今年的粮食减产已成定局，夏粮收获的迟，秋粮等不到成熟寒冬就会降临，同样会大面积减产，你看看，一个偶然的因素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灾难性反应，我们经常玩的那种骨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小武啊，农事和连锁反应我们以后谈，师父很奇怪你和小杰的淡然，这一趟远去西域并非毫无危险。”


“师父认为小武该有怎样的反应？”小武奇怪的回过头瞅着自己的师父，因为师父最讨厌的就是离别时唧唧歪歪的抹眼泪。


“唉，你该像个正常人一样想问题，师父我当年远征塞外的时候，和你们现在的情形很像，你师娘给我绣了荷包，把自己的头发装进去表示不渝，自己把头发盘起来表示已经嫁了过来，穿着自己的嫁衣来送我出征，虽然好像傻了一点，但是你师父我对你师娘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穿着嫁衣送我出征的时候，相比我和你师娘，你和小杰是不是过于平淡了？”


云烨说完话，还从脖领子里揪出一个褪了色的荷包给小武看：“你师父我自从戴上从没摘下来过，丫头，感情这东西你最好不要隐藏，该浓烈的时候就浓烈，该显露人前就显露人前，这东西像酒一样越陈越香，人一辈子没有必要处处理智，总要犯一两次傻才行。”


小武摇着头说：“我只是认为小杰不会有事。”


云烨笑了一下，很明显，小武对狄仁杰的信心要比自己足的多，小武原来就不是个喜欢把心事外露的人，现在要她敞开胸怀有些强人所难了。


小武没有跟随云烨回云家，她和长孙似乎天生就合不来，按照小武的说法就是感到喘不上气来，或许这就是一山不容二虎最真实的写照吧，她现在还有狄家可以回去，狄家的老仆已经带着马车在路边恭候，这是小武召唤过来。她还是没有感到安全，不但要经营云家这个家，她还想经营狄家这个家。


路边的泥地里已是葱绿一片，高高的玉山山顶依然白雪皑皑，呼吸一口冷冽的空气，云烨纵马狂奔，这种高原上才能出现的奇景，如今在关中遍地都是。


长孙依然在做努力，她想让自己的热气球飘起来，辛月在旁边帮她，一群对热气球一无所知的妇人都在帮她，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强力的支援，导致长孙的气球无论如何也飞不起来，总想要发表意见的李泰，被长孙下了封口令，只好郁闷的躺在椅子上晒太阳。


长孙有这样的想法是对的，朝廷现在已经把热气球过度神话了，其实它的原理非常简单，既然热气球的大部分组成部件是由妇人来完成的，如果再由她们来完成热气球的飞行，这对整个世界都是一次强烈的震撼，能够有效地减低百姓们对神的崇拜。


一群妇人被热气球拖得到处跑，狼狈不堪，却没有半点要放弃的意思，这是长孙特意做的一个小的热气球，她们不是在玩，是想真的做些事情，看到长孙都包着头发在现场指挥，云烨就不愿意进去了，李泰是她的儿子，守在一边受活罪是活该的，自己为什么要跟着倒霉？


云寿孤零零的站在一大丛迎春花底下，鹅黄色的花朵落了一脑袋，依然笔直的站在那里，看样子正在受罚，云烨端着一盘子炸土豆条从他的身边走过，走过，云寿目不转睛，等云烨端着空盘子又从儿子的身边走过的时候，云寿还是站在那里，好像在研究面前的这丛迎春花。


“还有多长时间？”看到儿子可怜的样子云烨有点不忍心。


“还有半个时辰，爹爹，孩儿犯错了，您不要生气。”


“爹爹没生气，犯了错就受罚，受完罚还是一个好孩子，爹爹以前也受过罚，当小孩子很吃亏，总要被长辈处罚，只要记住以后不犯就是了。”


儿子犯了错，尤其是偷懒这种事情与其说是云寿的错，不如说是自己这个上梁不正，与是云烨就陪着儿子在院子里站着，不断地和儿子说话。


离石先生站在窗前，窗外就能看到白雪皑皑的玉山，他面前的宣纸上已经有了一座雄奇的山脉，轻点两笔之后，一只翱翔的雄鹰就出现在苍穹底下，他忙着作画，对于在院子里窃窃私语的父子二人视而不见。


半个时辰过后，长孙她们停止了折腾热气球，说实话，当年在宫里组建女子马球队的时候都没有这么艰难，气球依然是瘪瘪的躺在地上，辛月小心的放下手里的蒲扇，想去问李泰到底是怎么回事，长孙瞪了她一眼，只好缩着脖子躲在希帕蒂亚的背后，那日暮出主意说只要骑上马，在热气球上拴上绳子，一定能把热气球当纸鸢一样的放起来，还保证说以前他夫君就是这么带着她放纸鸢的。


长孙没好气的看了这个蠢女人一眼，这是热气球，不是纸鸢，哪怕热气球兜着风飞了起来，一旦剪掉绳子，还不是会掉下来。


李泰实在忍不住了走上前刚要说话长孙头都没回就喊了一声“滚”！他只好再一次乖乖地坐回自己的躺椅，闭着眼睛装睡从他不断起伏的胸膛来看，他已经快被自己的母亲气死了，不断地在心里发誓，这辈子都不和女人一起工作，太蠢了，太蠢了！


云烨和儿子一人端着一盘子炸土豆条远远地从花园口经过，云寿瞄了一眼正在生闷气的长孙，奇怪的对云烨说：“爹爹，皇后奶奶和娘亲她们在做什么？早上就看见她们在折腾那个热气球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放起来？”


云烨用手里的土豆条指指那个气球说：“你皇后奶奶她们的气球总是飞不起来，现在很烦恼，我们还是过去找不自在了，先生不是要你非礼勿视么？以后不要再看那些侍女洗澡就好，女人很麻烦，离远些有好处。”


云寿一下子就把盘子扔的远远地，都已近气的快抽了，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愤怒的对父亲吼道：“你刚才发誓不说出去的，我也不是去偷看她们洗澡，是小武姐姐把我的球踢进那间屋子里去了，我是去找球的。”


云烨见儿子已经急眼了，连忙说对不起，想抚摸一下儿子的脑袋表示一下歉意，云寿执拗的把脑袋转了过去怒气未消。


盘子扔了就扔了，为了道歉，云烨把自己的盘子塞进儿子的手里，抓了一条沾了孜然的土豆条放进儿子的嘴里，见他叼着土豆条不吃，就帮他按着下巴活动两下就当是嚼了。


哄了好久，才勉强把儿子哄好，俩人重新和好，这样的不断犯错，不断道歉的游戏在父子间非常的正常，也只有父亲才能忍受不断犯错的儿子，也只有儿子才能相信父亲无数次的道歉，作为聪明人的代表，儿子很清楚自己这一次所犯的错误，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父亲也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保证也绝对不可能当真，这样的游戏必然会延续下去，直到一方寿终正寝才会真正地结束。


“爹爹，娘亲她们想要让气球飞起来，干嘛不去掉竹筐里的沙袋？不但不去掉压筐子的沙袋，还把一只羊放进筐子，她们到底是要气球飞起来，还是要让气球留在地面上？”


云寿看一会就看出长孙的气球为什么会飞不起来，巨大的气球配了十二个沙袋，小气球也配了十二个沙袋，起球的体积减小了十倍，而沙袋的重量只去掉了一半，这样的气球能飞的起来才见鬼了。


云烨不打算过去说，这时候过去说明之后，长孙一定会恼羞成怒的，李泰早该发现了，他到现在还没有把事情说清楚，把错误纠正出来，就说明这时候的长孙已经不可理喻了。


希帕蒂亚不断地把鹤嘴阀往大里扭，火焰不断地咆哮，小气球努力的想要挣脱那些沉重的沙袋束缚飞往蓝天不断地左摇右晃。


以希帕蒂亚的聪慧，只要低头看一眼就会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但是这个固执的女人坚持认为气球飞不起来与浮力不够有关。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七节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李泰实在忍不住了，见云氏父子鬼鬼祟祟的在远处偷看，边吃边对这里指指点点，自己也从躺椅上窜了起来，走到云烨旁边，从云寿的盘子里抓了一把土豆条猛嚼，吃的剩下了两条，一只手拿一条放在眼前比对一下，奇怪的问云烨：“你家的土豆条是怎么做到大小，粗细全都一致的，还有，这味道也与我家厨子做的不同，你是怎么把味道渗进土豆条里面的？这样吃起来感觉比我家厨子炸的好吃。”


“我家的土豆是精选的上品土豆。”


“我家的也是，说说，到底怎么弄得，非常的想知道。”


“我家的厨子手艺高超……”


“滚蛋，你家的厨子和我家的厨子是兄弟，没道理师兄比师弟强这么多。”


“你能不能不问？这是一门手艺，我的子孙将来如果不争气，去卖土豆条都要比别人的生意好些，就不能避讳一下？你母亲正在为热气球飞不起来烦恼，一点孝心都没有，有谋夺我家秘方的心思不如去帮着皇后娘娘解决问题。”


李泰的脸抽了一下，对云烨说道：“如果我娘肯听我说，热气球现在早就飞起来了，说不定都已经落地了，那只山羊的命运是吉是凶也早就判定完毕，我现在就想知道你家的土豆条为什么会如此的别具风格，你如果不愿意说，那就去帮我娘把气球弄得飞起来，再这么下去我会活活的吐血身亡。”


云烨才不会自找没趣，一个更年期的中年妇女非常的可怕，如果这个更年期中年妇女的身份是皇后的话，就足以达到生人勿近的效果。


有不害怕的，云寿把手里的盘子塞给李泰，自己跑到长孙面前咬耳朵，很神奇，长孙怒冲冲的走过来，一把夺过李泰手里的盘子随手就甩了出去，然后在云寿的胖脸上使劲的捏了两下，看着云烨和李泰对云寿说：“这个世上总有些狼心狗肺的东西，还是乖孙儿一心替奶奶着想，这样的乖孩子奶奶没白疼你。”


狼心狗肺指的是云烨和李泰，很清楚，云烨和李泰赶紧鞠躬受教，云寿却被长孙拖着去了花园口，大声的指挥那日暮姨娘和希帕蒂亚阿姨取走多余的沙袋。


于是，气球就飞了起来，所有妇人都欢欣鼓舞，跳着叫着欢送飘飞的气球，只是当长孙看到还拴在花树上的山羊时，神情未免呆滞了一下，不过她很快又开心了起来，了不起再制造一个气球，不费事！


虽然被大气球弄死了三位大唐精英，想上到气球上的勋贵子弟依然络绎不绝，这一回来的是长孙家的勇士，因为气球是自己皇后妹妹的杰作，不管出于何种情愫，长孙无忌都不愿意这个功劳被别人抢走，哪怕是死，死的也该是长孙家的人，也只有死长孙家的人，皇后妹妹才不会受到一星半点的诟病，成了，皇后娘娘功德无量，失败了，皇后娘娘同样德被苍生，她宁愿自己伤心，也不愿意把失去亲人的痛苦转嫁给百姓。


大气球又飞了起来，地面上一丝丝的风都没有，但是看到迅速飘风的白云，李泰提醒自己的三位庶出的表兄弟，万万不可将沙袋全部扔掉，免得飞的太高出危险。


来云家庄子观看气球起飞的长孙无忌不满的对李泰哼了一声，认为这是李泰的小心眼在作祟，在这一点上云烨就做的很好，鼓励长孙家的三位勇士要胆大心细，机智沉着，竭尽全力把热气球的能力都开发出来。


热气球飞的很高，地上的人很快就把羁縻的绳索放空了，当气球悬在半空，被绳子拖住不再上升的时候，李泰发现绳子忽然从天上掉了下来，才要惊呼一声，就看到解脱了束缚的热气球在迅速的升空，气球上的三个蠢货没听自己的建议，很随意的把羁縻绳子割断了，热气球少了近两百斤的负荷，很快就钻进云层不见了……


长孙一脸沮丧的闭了一下眼，低声问云烨：“他们哥三个还有生还的可能么？”


“不知道，天上的风很大，不知道他们三个会被风吹到哪里去，现在吹得是东风，要想找他们还是往东都洛阳的方向找找吧！”


云烨自己乘坐热气球都属于赶鸭子上架，所以他对所有喜欢乘坐热气球的人都持欢迎态度，只要不让他自己上热气球的人就是好人，绝对需要鼓励，这个时候就算是禄东赞上了热气球，云烨也会关心的把自己家的熊皮大氅子送给他保暖，热气球每上升一百米气温就会下降零点六度，这是云烨对大气层仅有的一点知识。


所有的人都抬头看着天空，一个拳头大的黑点在云层的间隙里穿梭，李泰羡慕的快要流口水了，他真的想看看云层之上有些什么。


云寿也是一脸的渴望，拽着父亲的袖子不断地摇着他也想飞起来。


“儿子，咱们迟早都会飞的，但是，在这之前啊，让别人先去飞，就像我们学到的学问一样，都是老祖先精心挑选，仔细备注，理解透彻的好东西，我们很容易分辨出那些学问是对我们有利的，那些学问对我们来说是有害的，把好东西收藏起来，把坏东西扔掉，这就是一个有效的学习过程。


乘坐热气球飞行也是一样，咱们需要这些勇敢的人去不断地尝试，不断地总结经验，等到热气球的各种弊端全部显露之后，我们再去乘坐，只要不去触碰那些禁忌，就会非常的安全，当然了，总结经验那是一定会付出代价的，越是看起来美妙的东西，尝试起来付出的代价就越大，这是一个不变的道理。


前段时间坐热气球的三个家伙就被烧成了焦炭，没错，就是你宇文叔叔他们，咱们去参加葬礼的时候小凯哭的有多惨你也见到了，他爹爹就是想去尝试，结果出事了，你将来如果不想让爹爹哭的像宇文老爷爷，你的孩子哭得像小凯，就不要轻易的去尝试新鲜的事物，如果非常的想去尝试，那就让别人帮你达到目的，你自己不要亲力亲为，这样才是咱们家人的做派，你要记住了。”


云寿的脑袋点的就像小鸡啄米，拉着父亲的袖子不愿意松开，宇文化及家的葬礼他和爹爹一起去了，宇文家当时的愁云惨雾吓坏了云寿，他讨厌那种绝望的气息。


“你能活一千年！”长孙叹了口气，听完了云烨教子，这些话云烨虽然是在讲给云寿听，其实也在讲给自己和李泰听，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乃是上古就证明的道理，自己昏了头，才会为了一点虚名，让天上飞着的三个长孙家的子孙生死不明。


骑士在大地上狂奔，天上的热气球在空中狂飙，高空紊乱的气流东西不定，地上的骑士就在地上跟着打转，长孙家的子孙确实不凡，明明已经危险到了毫颠，他们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使命，现在只要调小火焰，或者还能慢慢降回地面，他们好像就没有活着回来的打算，不断地有大红色的小降落伞被丢了下来，下面挂着一个坚实的竹筒，云烨相信，这是长孙家为了获得云层之上的秘密所做的准备，直到这个时候云烨才晓得，长孙家十几队的骑士在地上乱跑，不是为了寻找自家的子弟，而是在寻找那些从热气球上扔下来的竹筒。


上了热气球的三个人中，长孙惠就是出自玉山书院，他本该是长孙家的精英子弟，这几年听说已经开始逐渐掌握长孙家在赵州的实际权力，如果不是因为身份实在卑贱，他甚至会超越长孙晟，成为长孙家在长安的代言人。


云层上面有什么？有谁会比云烨清楚？飞机他也坐过，除了一轮明晃晃的太阳，什么都没有，想要看到一点神奇的东西，去太空还差不多，为了看太阳长孙家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值不值得？


看样子是值得的，因为不论是长孙还是长孙无忌，都对竹筒里的消息非常的满意，李泰想去看一眼，都被长孙呵斥了一顿，这是长孙家的秘密，不是李家的，如果有什么功劳，也需要长孙无忌去领，长孙嫁到了皇家，原则上就不再是长孙家族的人，变成了李家的人，长孙无忌愿意把秘密和妹妹分享，这是情义，没有长孙无忌的许可，她是绝对不会对皇帝说起这秘密的，这是规矩，皇帝也不会问，至于李泰更没有资格过问。


“烨子，咱们兄弟也上了天，就是当时飞的低了些，没看到云彩上面的神仙，你说我们当时要是飞过云层，会不会遇到正在布雪的北海龙王？


作为龙子龙孙，我去和自己的老祖宗打声招呼，拜见一下他老人家不会见怪吧？”


“雪是怎么形成的，我记得书院里有这方面的试验，你忘记了？怎么？人家不给你看消息觉得有些郁闷？想知道云层上面有什么你问哥哥我啊，我知道的比他们清楚得多。”


“你知道？”


“是啊！很清楚，大唐国内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包括天上的那三个人。”


“那你为何不阻止他们上天？”


“我本来正在担心陛下会不会让我上天去查看神仙的动静，这时候你的表兄跳出来要去，我为什么要多嘴？”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八节 没名堂的人


气球飞起来了，一不小心飞到了云层之上，效果是非常好的，完全证明了人可以飞天，以前只有在佛陀的壁画上，能够看到那些抱着各种乐器，在天上载歌载舞的妙人儿。


这里的飞天，意为飞舞的天人。在流传很久的神秘学说中，天指苍穹，但也认为天有意志，称为天意。而这些人之所以能在空中翩翩起舞，就是因为他们的美妙舞姿感动了上苍，是一个特例。


在佛教中，娑婆世界由多层次组成，有诸多天界的存在，如三十三天、兜率天等，这些天界的众生，玄奘把他们称之为，天人，个别称为天神，常简称为天，飞天即此意。道教常称作天仙。在中华漫长的历史记录中，天人之王亦常省称为天，如“大梵天”、“功德天”等。飞天多画在佛教石窟壁画中。飞天是歌神乾闼婆和乐神紧那罗的化身，原是古印度神话中的歌舞神和娱乐神，他们是一对夫妻，后被佛教吸收为天龙八部众神之内。


唐人活泼喜欢幻想的浪漫主义真是害死人，长孙家的人还没有找到，谁知道掉在了什么地方，事情过去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那三个人依然杳无音讯。


但是关于飞天的歌舞已经出现在了教坊司，曼妙的女子穿着最美丽的灯笼样的胡人纱裤，把一个琵琶当做自己舞蹈的道具，云烨最喜欢反弹这一招，如果表演者是身材丰满的女子就更加的绝妙，双臂后伸做弹琵琶的动作的时候，饱满的乳房会把衣衫撑出两座令人触目惊心的浑圆，每每表演到这个时候，以云烨为首的这些纨绔们立刻就会爆发出潮水般的掌声，向这些美丽的伎乐天表示自己最深的崇敬之情。


那些刚刚表演完佛家最高奥义精神的舞蹈家，在鼓声稍一停歇的时候，就会顺势倒进某一个看起来顺眼些的纨绔怀里，美人香汗淋漓，纨绔也是怜香惜玉的好人，拿着手帕帮这些劳累半天的舞蹈家擦汗，自然，没人会去理睬那张汗津津脸孔，他们认为那对饱满的胸部才是最需要自己照顾的地方。


云烨进出青楼也不是头一回了，对于姐儿爱俏，老鸨子爱钱这句话很不赞同，最爱钱的就要数这些注定一生孤苦无依的歌姬，不幻想爱情就不会有爱情，从没见过那个穷小子能获得那些美丽歌姬的垂青，她们一般最喜欢的就是黎大隐这样的牲口。


从晋阳来的豪门子弟，人长得非常的猥琐，但是出手大方，那个倒在他怀里的歌姬费了好大的劲才从他的嘴里用舌头掏出一枚指头蛋大小的一颗珍珠，向所有的歌姬炫耀性的展示自己的成果，至于黎大隐满嘴的烂牙自然不会在乎。


黎大隐笑着拍了一把歌姬丰满的臀部，示意让她离开，自己坐好了之后拱手对云烨说：“早就听说云侯的才智无双，今日相见果然名不虚传，暂借鹏程兄的场子且容小弟敬云侯一杯，饮胜！”刚刚把话说完，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并且把杯子底向云烨亮一下。


今日的场子乃是李鹏程招呼的，云烨原来不打算过来，架不住李鹏程的以死相逼，万般无奈之下来到了这座新开的富贵楼，除了一众熟悉的纨绔之外，就多了黎大隐这么一个活宝。


人长得极为猥琐，但是举止言谈却极为风趣，只要看这个一嘴黄牙的臭家伙能够和长孙冲讨论半天的《韶乐》，又能与萧锐在经学上辩论好久，最难得的就是，他还能和李怀仁讨论一下拳脚发力的一些难点要点。


丑人多作怪，这就是云烨对黎大隐的评价，能把李鹏程，长孙冲，萧锐，李怀仁一起抓来演戏的家伙，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


云烨笑一笑，一口喝干了面前的那杯酒，却不和黎大隐说话，在大唐，只要是勋贵对于晋阳过来的人都不敢过于怠慢，这些人非常的麻烦，人很土，势力却非常的庞大，以云烨目前的身家地位都只有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和他交往。


李二现在最喜欢使用晋阳的人，严松，贺天殇都是来自晋阳，虽然官位不显赫，实际权力却大的惊人，贺天殇最近就不太到云家去了，一来他似乎非常的忙碌，二来，听李泰说，老贺在皇帝的眼中，已经是一个废人了，因为沾染了过多的庸人气，变得不再纯粹了，这是皇帝的原话，也就是说贺天殇开始有私心杂念了，而一个有私心的人是不值得信任的，这家伙最好的结果就是去一个折冲府充任都尉。


“云侯，俺黎大隐也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只要您和俺相处的时间久了就会清楚，俺的为人四海，最喜欢结交朋友，只要我们兄弟齐心合力，定能在长安横着走。”


如果黎大隐没说出这句话，云烨最多把他归类为一个初到长安，就想迅速融进纨绔圈子，一心想要享乐的人，这句话一说出来，整个人就变了味道，这个王八蛋要不是李二的密探才他娘的出鬼了。


就算是密探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密探，能把话说得如此直白的密探，云烨还没见过，见到这样的人，云烨就不得不想起那个在边陲小镇上卖羊肉的瘦小的汉子，这一遭结束以后，无论如何也该给他一个交代了。


刘进宝是最熟悉自家侯爷的脾性的人，见侯爷站了起来，就把斗篷给自家侯爷披上，云烨这就打算离开，这个黎大隐目的不明，还是躲远些为好。


李鹏程的脸色变了一下，赶紧走过来问云烨：“云侯这就要离开？听说怀化娘子的墨舞乃是不可多见的绝技，为何不多留片刻，欣赏了再走？”


云烨拍拍他的脸庞笑着说：“我主要是不喜欢横着走，横着走的都是螃蟹，人家都有两只大螯，我没有，还是躲回家中调教儿子比较好。”


黎大隐的笑容有点尴尬，云烨却不必给他面子，六品的小小水门都监不管他的来头有多大，都不必给他留什么颜面，该整严松的时候云烨都没有手软过，他算得什么。


云烨主仆离开后，李怀仁，长孙冲，萧锐自然也不会留下，整间大厅的气氛就变得凝重起来，黎大隐笑嘻嘻的在歌妓的胸口抓了一把，那些歌妓就迅速的全部退下，都是人精，岂会看不出来黎大隐已经恼怒之极。


李鹏程自云烨走后就坐在自己的桌案上喝酒，他有点理不清眼前的形势，一道水监令牌命他全力配合黎大隐，却不知道配合他做什么，从这短短的时间里，傻子都能看得出黎大隐是在针对云烨，能在大唐长安城横着走的除了皇族，谁有这个这个资格，或者胆子。


水监难道不该是管水的官员么？六品官在长安城多如牛毛，他黎大隐为何就能在自己这个从三品的侯爵面前耍威风？


“鹏程老弟，不要多想，你马上也要加入我们都水监了，云烨其实也在考察之列，他既然不喜欢，那就不要管他了，迟早会收拾他，你看看京城里还有那些少年英杰可以介绍给我。”黎大隐揽住李鹏程的肩膀又恢复了那副笑嘻嘻的样子。


“我没打算加入什么都水监，你能让郑公下令，命我全力配合你，我能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分清楚，这是公事，你我的交情还没好到称兄道弟的地步。”李鹏程喝了两口酒就想清楚了自己到底该怎么做，蹭的一下就扶着案子起来，甩开了黎大隐的胳膊，这是一个不知道底细的人，也是一个没名堂的人，既然云烨，长孙冲，李怀仁，萧锐这些比自己聪明的人都认为此人不可深交，自己还是离远些比较好。


不一会，诺大的大厅里就只剩下了黎大隐一个人，这家伙坐在空荡荡的大厅里看着一片狼藉的现场，嘴里不断地嘀咕着这些混账行子，也不留下一个人来付账，自己这个六品官怎么能支付得起这些费用，好在这些女人都是教坊司的女子，都水监的令牌或许能顶银币花花吧，想到这里，黎大隐就一拳砸在桌子上朝着门口低声说对自己说道：“老子在荒野里啃了三年多的咸菜，一事无成已经是都水监里的大笑话了，老子就不信你就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就算是变成老鼠打洞，老子也跟你耗上了。”


云烨今日休沐，原本就该早早回家，只是架不住李鹏程的苦苦哀求才去教坊司青楼小坐片刻，那里的女子都是犯官的家属，云烨从来都不会去那里寻欢作乐，地方，场合，人都不对自然要早早的离开。


骑着旺财在泥泞的小路上看初春的景致远远胜过了躲在屋子里欺负那些歌妓，黎大隐给他留下的印象很糟糕，这就是一个超级的混蛋，下回如果再敢来纠缠自己一定把他的腿打折，奶奶的，看老子能看的如此贪婪，这家伙还是第一个。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四十九节 都水使者


人掉进井里的时候，云烨一般不往井里扔石头，但是当他掉井里的时候别人似乎并没有对他表现出足够多的宽容，尤其是辛月，不但大哭，还要再跳一次井。


事情要从昨日说起，云家后花园的水井从十天前忽然间不出水了，没过三天，井里的水就不见了，这口井的水很好，云家全家喝的水就来自这里，没水了，这就非常的糟糕，恰好来家里做客的袁天罡掐指一算，说云家今年命犯小人，导致这口上好的水井水脉断绝，在风水上属于大凶征兆，必须请老君观的道德高士念经才能辟邪。


为了安抚老奶奶和辛月，云烨出了一百枚银币请老袁出马，这就念上一段经文，赶快把井水催出来拉倒，家里还等着井水做饭呢。


老袁也不含糊，亲自在水井边上走了一遭，经文念了，法事也做了，银币也拿走了，可是井水就是不见出来，云烨的钱想被糊弄走难度很大，神仙也不能只拿钱不干活，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劳而获是不对的，在云烨拽着袁天罡袖子要自己的一百枚银币的时候，辛月已经羞愤得要投井自杀，满大唐能干出这种事的就自己的夫君。


云寿，和云暮自然站在爹爹这一边，也帮着爹爹向别袁天罡讨要自家的银子，辛月拿夫君没办法，但是对于两个小的哪里会客气，一顿鸡毛掸子就把两个孩子撵跑，并且哀求丈夫不要再丢人了。


云烨没法跟辛月讲道理，自从热气球上天了之后，自己就变成了福禄寿喜一样的喜神，袁天罡哪里会在乎一百枚银币，他在乎的是这一百枚银币出自云家这件事，能拿到这一百枚银币，他就能把故事说成一部新的传奇故事。


经不住辛月的哀求，还是让袁天罡得逞了，老道走了，家里水井的问题依然没有的都解决，刘进宝去了井底下，上来说水井底下没水了，挖出来的过滤水质的沙子都已经快变干了，水脉已经跑的不知去向了，需要重新找水脉打井。


水脉能跑只能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地底下的地质发生了变化，至于发生了什么变化云烨心知肚明，家臣们挖的地道看样子已经到了花园附近。


那些忠心耿耿的老头子一天都没有停止过为云家的将来考虑，他们卖身卖的非常彻底，不但自己是家臣，将来自家的子孙也必然会是家臣，大唐如今在打击勋贵们拥有部曲这回事，云烨的五十户部曲如今被削减的只剩下三十二户。


非军功者不可得爵，这是硬性的条件，这两年从来都没有新面孔加入，但是今天，李绩却在家里大肆的庆祝一位新的勋贵加入军方这个大家庭。


云烨不去，躲在井底下研究水文条件也不去欢迎新同僚的到来，无他，只因为这位新同僚就是黎大隐，爵封苍梧县县男掌都水监印把子的强力人物。


都水监就是负责水利，包括航运、桥梁等工程计划、施工、管理的中央机构。它和主管水利行政的工部及其下属水部虽有联系，但没有隶属关系。


都水官的设置起于秦代，汉代沿袭秦制。秦汉所设的都水长、丞，管理山、泽、苑、池、河、湖、水泉，农田灌溉和渠道堤防的修守，隶属于中央机构的太常、少府、水衡都尉和大司农。


西汉在关中曾设三辅都水，成帝（一说为武帝）时设都水使者，统一管理各种机构中的都水官。东汉取消都水使者，将都水官改属地方。在都江堰即设有都水掾长。芍陂也设有都水官。西晋时立都水台设都水使者。萧梁时曾改都水台为大舟卿。隋初沿旧制称都水台，后改为都水监，主管官为都水使者，大唐也不例外。


据云烨所知，都水监挂在少府名下，云家当年清理长安河道，设置水陆码头的时候云烨没少和都水监打交道，都是不错的老实人，是学问人待得地方，都是些清廉的技术性官僚，给上几十贯钱就能帮你出死力，那里的官员书院可没少挖。


此都水监和彼都水监大大的不同，现在管理山川湖泊的权利已经下放到了州府，都水监已经是一个名存实亡的部门，这样一个清闲的不能再清闲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派一位正牌开国男爵来统御。


云烨不断地翻看了都水监的官职条例，把现在的和以前的做了一个对比，惊讶地发现了新的都水监多了一项监察的天下舟桥河道，湖泊，山林的权利。


这就对了嘛，不监视怎么行，大唐朝里朝外全都是些魑魅魍魉之辈，少了百骑司这样一双眼睛，你让皇帝如何安心？


王八蛋居然想把上任的第一把火从老子这里烧起，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你想不烧老子还不答应。


辛月坐在云烨对面，那日暮也坐在旁边，铃铛绣着鞋垫也担忧的看着夫君，因为夫君现在的表情非常的可怕，眉毛一动一动的，每当夫君有这种表情的时候，就说明他的心里充满了怒火，都已经是老夫老妻了，对彼此熟悉的可不只是身体。


“备礼吧，我准备去为这位都水使者庆祝一下，顺便请他来帮咱家看看水井，家里都没有吃的水了，正是他这个都水使者该干的事情。”


辛月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夫君从来都不会在人情世故上有所缺失，现在别人都去李绩府上祝贺，夫君要是不去就非常的失礼了，不但没给那个苍梧县男面子，很有可能连李绩都得罪了，升爵庆典对勋贵来说，就跟皇帝登基是一个道理。


宴会上不但是一个寻找朋友的过程，也是一个看清敌人的好机会，一个连别人升爵庆典都不愿意参加的人，你指望他会和你成为朋友？


“妾身早就备好了，您要是不喜欢那个都水使者，就在宴会上露个面，喝杯酒就回来，咱家不稀罕他这个朋友，但是也别得罪了，您看，妾身备的礼物正好不轻不重，任谁一看都是场面上的花活，那些接礼的管事们一看就知，自然就会告知主人，妾身保证那个该死的都水使者不会来烦您。”


不轻不重的礼物正好一车，都用漂亮的盒子装上，显得很有档次，客气的有些过份，很有可能盒子里的礼物还没有盒子值钱，云家给老程家，老牛家，老秦家，包括给尉迟恭，李承乾，李泰他们送礼从来都不装盒子，都是乱七八糟的两三车，全是好东西。


李绩家的外宅离云家并不远，就在灞河边边上，灞河上到处都是垂杨柳，李绩为了显示自己的儒将身份，特意给自己的庄子起名叫做绿柳庄，乃是长安不多的几处名苑。


长安八景中的灞桥烟柳被李绩家占尽了，他有好功勋，自然就会有好景致，张亮家的骊山庄子被人家屠了，就是不知道李绩家的庄子什么时候也被屠掉。


看到河岸上垂柳如丝，云烨嫉妒的快要发狂，关中的柳树长得就是可人，尤其是新发嫩叶的时候，整个枝条软软的垂下来，不是那种侵扰人心的浓绿，而是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鹅黄色，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位穿着淡绿衫子的美貌女子出现在这里，一定会激起雄性强烈的保护欲望。


正在欣赏美景找美女，突兀的出现一个打扮的如同蛤蟆一般的绿衣汉子就活生生的把这里绝美的景致给毁了。


“啊！云兄，小弟这厢有礼了。”蛤蟆男念着礼决，机械般的躬身施礼，一看就是昨晚才练过的，现在还不怎么熟，两只脚站成外八字再抱拳施礼弓腰，这个难度不小。


“啊！黎兄，几日不见，我兄风采如昔，真是可喜可贺，闻听今日乃是我兄的得爵大典，小弟特意前来恭贺，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请黎兄笑纳。”


人家都用大礼了，云烨不得不把很早以前学过的那一套拿出来应付场面，你还别说，黎大隐还真的喜欢这一口，可能以前穷酸惯了，现在终于混出头了，就想让所有人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土包子一层，从衣着打扮到礼仪行走一样都不愿意和以前一样。


从大门到大厅这短短的百十步路，这个家伙踱着方步走了半柱香的时间，有两步可能走得不太满意，他甚至都有回去重新走一遍的打算，见云烨一脸的不耐烦，这才打消了这个奇怪的念头。


黎大隐确实是一个怪人，别人的窘态被看破，说不定会脸红，至于感到羞愧那是一种起码的感情色彩，黎大隐可没有半点难为情的样子，走到大厅门口又拱手对云烨说：“啊！云兄，小弟刚才两步路走的不太对，有失吾辈的颜面，且容小弟再走一遭如何？”


重走一遍才是给所有两条腿走路的动物丢脸，一个长着外八字脚的丑人，怎么走都是那副样子，官员不怒而威的官风被他破坏的一塌糊涂，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看着这个家伙学鸭子走路。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节 一寸功勋一寸血


扮小丑这种事情很多官员都会做，能做到如同黎大隐一般认真的半个都没有，云烨看着偏执狂一样不断修正自己走路姿态的黎大隐，心里面忽然冒出一股寒意，这辈子最好不要落在这个家伙手里，如果真的落入他的手里，早早的自杀才是上策。


一个对自己都是如此无情的人想要从他那里得到一点仁慈和怜悯纯粹是做梦，对付这种人很简单，就在你强势的时候，千万不要对他心存怜悯，能搞死就搞死，搞不死趁早把将来的利息收回来，落在他手里，就没有以后了……


“云兄见笑了，小弟以前苦惯了，不知道当贵人的好处，现在做了官，就想养些官员脾气，谁知道烂泥扶不上墙，学了很久，还是没什么样子。”


练完走路姿态的黎大隐谄媚的搀着云烨的胳膊走进了大厅，厅子里都是老熟人，自然用不着介绍，礼官高声的唱着云家的礼物，李绩听完云家的礼单，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


见过几位长辈之后，云烨就提了一壶葡萄酿独自坐在大厅的角落里对着壶嘴慢慢喝，既然是礼节性拜访，就不要和那个家伙表现的过于亲热，这就是言行一致，所谓的人情来往，也是非常讲究规矩的。


黎大隐总是撇开那些重量级的贵宾来找云烨说话，虽然都是些日常的琐事，云烨发现这家伙最终的目的就是想问自己为什么会从陇右荒原上出来。


“不瞒云兄，那个叫做张诚的队正，因为第一个发现了云兄，现在已经是地方上的一个小官了，小弟特意去拜访过，他说您当时从荒原上跳出来的时候狼狈异常，连兜裆布都没有一块，而今却金银满谷，享受人间的极品富贵，真是难得啊！”


听到这句话，云烨笑着对黎大隐说：“既然黎兄在探查小弟的隐私，就不要怪罪小弟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了，你放心，不会太严重。”


黎大隐嘻嘻哈哈的笑着，饶有兴趣的瞅着云烨，他很想知道这个年轻人到底要干什么，都水监这次堪称高调出世，只要是官员没有人会不清楚自己的来历，手握重权的黎大隐从来没有把自己和大唐的勋贵们放在同一个等级上，这些人全部都是自己的猎物才对。有那只猎物敢对猎人呲牙？


很不幸，云烨把手里银酒壶重重的砍在黎大隐那张猥琐的脸上，一斤多重的酒壶，再加上壶里还有两斤多葡萄酿，一下子就让黎大隐鲜血飞溅，甚至还有一颗门牙粘着血丝挂在嘴角，黎大隐不知道是惊呆了，还是被砸晕了，怔怔的看着云烨躲都不躲一下。


酒壶扁了，砸起人来很不顺手，还好绿柳庄的实木圆凳还有一些，云烨扔掉酒壶，提起一只圆凳的腿，抡圆了就砸在发愣的黎大隐的脑袋上。


他立刻就像一颗被砍倒的大树轰然倒地，这一回才是彻底的被打晕了，云烨没打算住手，既然自己今天占着理，那就最好彻底的把事情做绝，于是圆凳不断地被他抡起，直到散成一堆木头零件这才住手。


李绩黑着脸，别的勋贵离云烨远远地，没有人愿意和这件事情沾上关系，云烨看看倒在地上的黎大隐，这家伙像个已经遭到彻底破坏的布娃娃一样，已经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就会被打死。人没死怎么都好说，要是死了就很麻烦。


云烨从冰缸里捞出一只冰鱼含进嘴里，然后把冰缸里冰水全部倒在黎大隐的身上，被冰水浇透了的黎大隐立刻就清醒过来，他到现在都很迷惘，居然真的有人敢打他。活动一下四肢，以他的经验立刻就发现自己的情形很不妙，腿脚似乎都断了，浑身发热，过片刻就该是剧烈的疼痛了。


“你能不能告诉我张诚怎么样了？你到底把他怎么样了？本来最后一击是想把你脑袋砸碎的，忽然想问问故人的情形，所以留了你一条命，快说，说清楚留你一条命，说不清楚，你就去死吧，我是传国侯，打死了你，罪减三等，发配岭南三年，期间俸禄全无。也就是这样的惩罚了，你说呢，黎大隐？”


“我只是询问了一下张诚，没干别的。”黎大隐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句话。


“呵呵，这样就很好么，你一个管水的官员对我的过去哪来那么多的好奇心？陛下都没有这样问过我，你算那颗葱，收拾一下，我家的水井不冒水了，你和我去看看，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尽是喜欢打探别人的隐私。”


黎大隐吐了一口血艰难的说：“云兄，您刚才似乎太用力了，我的腿脚还有脑袋很不舒服，您家里的水井不冒水，容小弟过几日再去查验，一定给您家里挖出一条河来，全家老少在上面划船都没问题。


您今日殴打了小弟，也会有麻烦，不如现在带着小弟去找孙先生治伤您看如何？小弟的手脚断过好几回，想要治好很麻烦，这事想要瞒过陛下恐怕不可能了，不是小弟要告你黑状，主要是明日陛下要见小弟准备划拨些人手下来，没法子告病。”


“你就不能说自己被马踏了？我吃亏些，你就说是被我家旺财踏了几脚。”云烨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黎大隐的腿脚，刚才自己怒气过了头，真的下手很重。


不管怎么说黎大隐是挨揍的，云烨打了人理亏，既然黎大隐不肯当小人告黑状，云烨只好带着他回家，请了孙先生过来给他治病。


老孙仔细检查了眼睛绷的大大的强忍着疼痛的黎大隐，上好了药，绑好了夹板，洗了手之后对黎大隐说：“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云烨奇怪的说：“我没下多重的手，他的胳膊腿就断了，我也在奇怪，不该断腿断手才是，平日里我揍刘进宝就是这么干的。”


孙思邈不理睬云烨，还是奇怪的盯着黎大隐上上下下的看个不停，似乎这个人身上充满了秘密，丑陋不堪的黎大隐在他老人家的眼里简直就是稀世珍品。


“您老人家不知，小子从八岁起就开始骨折，到现在小子全身的骨头就没有几处是完好的，刀砍斧凿，火烧水淹，饥饿生病，再加上刑讯逼供，这幅身体已经完蛋了，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的垂怜了，用这一身的伤，才换来苍梧县的男爵之位。


大喜之下难免嚣张了些，惹得云侯不快也是有的，原想拼着手些伤让云侯消消气，可是这个身子骨实在是糟糕，不能碰，一碰就骨折，云侯下回要出气，最好朝肉厚的地方招呼，小弟绝对不会皱皱眉头。”


孙思邈拿剪刀很快的就把这家伙全身昂贵的衣衫铰成布条，黎大隐羞涩的想要拿手护住要害，老孙在他的肩膀上插了两根针，它就只好赤裸裸的躺在那里，双手从头部开始给他验伤，刚才进行的不彻底，孙思邈想看看这家伙到底受了多少伤。


“顶盖骨，凿伤，有人要给你开瓢？枕骨下陷，你挨过闷棍？耳侧的风骨整体移位，怪不得你耳朵特别的招风，第三节颈骨上有异物，唔！谁给你的筋骨上穿的钉子？能知道这法子的一定是名医，虽然能让你的脑袋勉强抬起来，可是铁锈已经长在的你的骨头上，最多三年，就绝对会一命归西，如果到了第三年你还活着，亲自来砸老道的招牌，我一言不发。


嘿，嘿，嘿，左臂断了三次，这一次不过是旧伤复发而已，右臂……”


孙先生一边给这家伙数身上的伤，一边不断地在纸上书写下来，当一张纸写了大半，这才检查到黎大隐的小腿上。


“老黎，对不住，我没想到你的功勋也是拿命拼来的，等你伤好了之后，我再次召集各路勋贵，为你庆功，勇士的荣耀不容亵渎，这一次就算是云烨对你不住，军中的汉子说一不二，你如果气不过，随时可以再砸我几罐子把场子找回来，云烨绝无怨言。”


没法说了，这狗日的居然真的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辽东战场上负责给皇帝传讯的就是这个家伙，把肉割开往伤口里藏竹管这种事情干过不是一次两次，好多回，岭南水师接到的高丽人出海的消息，准确的将高丽人全部干掉，情报的源头就是这个家伙，皇帝只给了他一个六品官做，实在是太小气了，男爵的封爵也不足以酬其功。


和这样的人作对天生就该是坏蛋，云烨不想当坏蛋，只想赶紧把打人的事情平掉，说出去太丢人了。


孙思邈非常的开心，拿手轻轻抚摸着黎大隐的身体，目光灼热，他的手摸到那里，黎大隐的皮肤上就会起来一大片鸡皮疙瘩。


“云烨，你去给皇帝说，这个人我准备留下来半年，看看能不能让他的身体恢复生机，明明能活八十岁的身体资本，被这样的糟蹋，最多能活三十岁，暴殄天物啊。”


孙思邈开心了一会，又变的愤怒起来，不过对于云烨来说这是最好的消息，明天皇帝问起来，一切都可以推到孙思邈的身上。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二节 内举不避亲的云侯


云烨说到底还是小看了黎大隐对皇帝的重要性，上午才打的人，到了下午断鸿就飞马赶到，怀里揣着两张手谕，一张是要求孙思邈全力救助黎大隐，另一张则是要求云烨这就进宫，皇帝准备问问云烨是不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才敢干出这样天怒人怨的事情来。


“谁说我打人了？”云烨无视断鸿鄙夷的目光，撇撇嘴奇怪的问。


“云烨，这就没劲了，你一向是个敢做敢为的，黎大隐现在被纱布捆的像一具死尸一般，我刚才看了，手脚全断了，最过份的是颈骨也折断了，尤其是右腿，居然断成了两截，你这次下手太狠了，陛下非常的生气，娘娘这一回也不会帮你，你要倒霉了。”


孙思邈穿着一件皮围裙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手上的血迹还没有清洗干净，一巴掌抽在断鸿的脑袋上咬着牙问他：“谁准许你不消毒就进入黎大隐房间的？啊？他要是因为并发症死亡，就是你这个蠢阉人的错。”


孙思邈要抽断鸿，断鸿明明能躲的过去，却硬生生的支着头让老道士抽了个正着，疑惑的问孙思邈：“孙先生，您也讲讲理好不好，黎大隐被云烨打成了全身骨折，就算是小命不保，那也是云烨的错，为何会怪罪到奴婢头上？”


“那个人的骨头是老道打折的，准备给他重新接骨，好好地一个人让那些个庸医活活的去掉了大半条命，右腿居然被接偏了，一个人走路如同鸭子一般很好看么？


这个人半年之内不能下床，身上也有很多的创口，我需要重新打开，去掉肌肤里的异物，再给他缝上，你要是再敢进去把病虫一并带进去，小心老道连你的腿也打折了。”


孙先生说完话就进入了房间去查看自己的宝贝黎大隐，他爱死这个宝贝了，刚才问他自己要把他的骨头打断，再重新接好，这样一来他的腿就看不出多少残疾来了，没必要再用官步代替自己的鸭子步。


并且声明，过程非常的痛苦，只要意志力崩溃，生命也就活到头了，没想到黎大隐立刻就答应了，说他宁愿自己不长腿，也不能像鸭子一样的走路，并且顿促孙思邈这就下手，不要考虑他能不能撑下来，如果撑不住，死了都活该。


云烨笑的嘎嘎的，老孙真是太仗义了，断鸿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有人居然心甘情愿的让别人打断自己的骨头，就是为了不走鸭子步，不常年累月的佝偻着腰。


不但断鸿不信，李二也不相信，瞅着云烨恶狠狠地说：“你如果胆敢让孙先生替你顶罪，就不是跋扈飞扬的罪名了，想清楚了再说。”


长孙刚开始的时候还显得很平静，听到断鸿说到孙思邈的那番话的时候也坐不住了，来到前面再一次对云烨说：“你不小心打断了人家骨头，能请到孙先生给他医治这是他的福分，也算你将功赎罪了，好好对本宫说，你没让孙先生帮你顶罪，这关系到师生伦常问题，可不是打你一顿板子就能过去的事情。”


帝后都不相信，云烨只好说：“在李绩家的时候微臣确实动手揍了他，那是他自己先挑衅的，打完之后微臣也很后悔，就应他的要求带他去见了孙先生。


谁知道孙先生见了黎大隐之后非常的愤怒，一个劲的说庸医杀人，一个明明能活七八十年的汉子，被那些庸医整治地只能活三年，还说，黎大隐要是能活到第四个年头，就可以去他的药庐砸招牌。


娘娘，您不知道，那个黎大隐很惨的，颈骨上穿着一枚钉子，连铜的都不是，一旦在锈死的骨头上，黎大隐随时就会完蛋，庸医换把人家的脚给装拧了，所以他走起路来像鸭子一样，黎大隐认为这是他的奇耻大辱，苦练官步，还是被人家笑话，现在听孙先生说有办法给他矫正过来，立刻就同意了，他的骨头真的是孙先生弄断的，微臣就拿着一个空酒壶，怎么可能把黎大隐打的那么惨。


更何况从黎大隐受的那些伤来看，这也是以为好汉，微臣的脾性您是知晓的，怎么可能会拿孙先生来顶缸，我打人又不是第一次了，那一次您见我推诿过。”


李二抬头看看大殿外面的华表，又看看左右两边的日晷和嘉量，叹口气对云烨说：“朕不管你打伤黎大隐是好心还是恶意，朕的时间却不多了，每天看着日升日落朕就恨不得挂长绳于青天，系此西飞之白日。


黎大隐于朕有大用处，被你轻易地废掉了，就算是没废掉，你也成功的浪费了朕半年的时间，黎大隐要做的有些事情别人无法代替，你虽然油滑了一些，干这些事情你还是过于正直了，否则，你才是最好的人选。


你做不了，那么你就去给朕物色这样的好手，起码能在半年之内撑起一个架子的人，朕的夹袋里没有比黎大隐更好的人才了，就是不知道你书院里有没有？”


云烨想了一下，回头看看长孙，却发现长孙已经退回去了，断鸿也守在门口，不许闲杂人等靠近，这时候要说的话就是机密了，他一点都不想听。


“陛下，人选有两个，一个叫做庞玉海，一个叫做李义府，这两个人在微臣看来都不错，但是微臣比较倾向于庞玉海，李义府这个人是有缺点的，很大的性格上的缺点，如今两人正在书院里斗得你死我活，说实话，微臣看得都有些触目惊心。


一个从对手出身平民，贪花好色，也喜欢银钱这些毛病下手，把书院学生过上元节时赚到的大笔钱财交给了对手打理，并且出钱收买了一个歌妓诱惑这个人，如果微臣所料不差，最近就要水落石出了。


另一个依仗自己才华出众，鼓动了自己的不烂唇舌，大肆的结交其余的学生领袖，妄图达到在书院学生中一言九鼎的霸主地位。


他们已经交锋过几次了，如果李义府不能堪破庞玉海的圈套，微臣想，过不了几天书院就该开除一位精英学生了，却不知陛下要不要这样的人手？”


李二似笑非笑的看着云烨说：“你为人师长，难道眼看着自己的学生步入歧途，也不打算出手帮一把吗？躲在暗处看戏是何道理？”


“陛下有所不知，书院只负责教学问，不负责品鉴良善，人其实都是有劣根性的，只要能在理解的范畴内，书院不会轻易地放弃一个学生，他们之间的斗争能够让他们快速的成熟起来，所以书院对这样的斗争从不去管，只是把自己放在一个裁判的位置上冷眼旁观。尽量的不去打扰他们各自的计划。”


“原来如此，怪不得书院子弟个个都是争斗的好手，你就不担心带坏了朝堂的风气？”李二话让云烨想呕吐，到底是谁带坏谁？朝堂上的高官连多吃一口肉的权利都不放过，更不要别的利益了。


前段时间李二脑子发抽搞了一个廉政的新运动，减少官员柴薪发放，并且规定死了，京官出京勘验公事，一律不得吃肉，没人把这个禁令当真，该吃就吃，只要没人告发就是好样的，大家辛辛苦苦的做官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谋求一口肉吃。


大家并不代表全部官员，有些官员仇家太多，可以说举世皆敌，别人吃肉一定不会有事，比如云烨这样的出了京，谁不是好吃好喝好美女的招呼，大家在酒池肉林中心情愉快的把所有的事情都办好，下面的犯了错，必须给云侯一个交代，云侯也是咆哮如雷，风驰电掣，大刀阔斧的随便处理一下，只要不是太过份，揪出两个替死鬼交给上面完差也就完事了。


这样的官员吃两口肉谁会去告发，就算是有人告发，这家伙的仕途也彻底完蛋了，立刻就会成为所有官员的敌人。


马周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人穷还喜欢吃鸡，一不小心被御史看到了，于是一顶顶的大帽子就玩命的往下砸，马周胆战心惊的在家待参，幸好李二觉得马周很好用，还没打算放弃自己的忠心马仔，抠着字眼对群臣说，鸡肉不是肉，不算是违纪，警告一下也就是了。


皇帝要是不出面把这事压下来，中书建议远窜马周八千里的折子都已经写好，只要皇帝的口风稍微转变一下，这封折子就会递上去，马周堂堂四品官会因为多吃了一只鸡就被送去崖州钓鱼，就这样的朝廷，还好意思说谁带坏谁。


李二也觉得这么说不合适，看着云烨说：“既然你已经找出来人选了，那就把事情的经过写出来，当做密折送过来吧，黎大隐乃是大唐的功臣，这次有些薄待他了，你去药庐的时候替朕告诉黎大隐，朕从来都没有忘记他对大唐的贡献。”


云烨被断鸿遣送出宫，现在云烨手里的内宫行走腰牌被收掉了，也不知道是李二担心戴绿帽子，还是长孙想保证自己丈夫的尊严，总之，现在没有召唤，进不了后宫了。


这一项权利云烨不在乎，既然已经成功的把李义府和庞玉海推荐给了皇帝，自己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三节 风波起


矛盾和冲突只要存在，总是会爆发的，假如这种矛盾被很多人看在眼里之后，推动他爆发的因素就更多了，看戏如果没有一个好结果怎么行啊。


看戏的人多了，就难免会有一两个希望自己能上去露个脸，李二，长孙自持身份不会这么做，云烨顾及到师徒情分也不会这么做，至于小武这种智力超绝，在轻松地打理完云，狄两家的琐事后，作为无聊人士想要看戏，结果发现剧情严重的拖沓，引起了她极大地不满。


于是，青衣小帽的仆役施施然的来到燕来楼，眼睛像是长到了脑门上，看都不看老鸨子一眼，就说家里的要请人饮宴，只是场面上冷清，邀请燕姿去酬客，云家的仆役就是这副德性，他们不光是在燕来楼是这嘴脸，去别的地方同样如此。


老鸨子知道，这种穿的素净，却高傲无比的仆人，也只有长安几位家世绵长的人家能有，才打算问问到底是谁家准备邀请燕姿去酒宴上的时候，就看见那个仆役不耐烦的哼了一声说：“麻烦，叫个歌妓去唱支曲子怎么还这么麻烦，好了，你吧燕姿唤下来，要是长得不错，声音能入得人耳，就买回家去。”


燕姿是燕来楼的名妓身家绝对不菲，如今见这个仆役买个歌妓回家就像在菜市场买一只母鸡回家炖汤一样的随便，老鸨子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这样的人家自己得罪不起。


最难受的其实就是得到音讯的燕姿，她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在房间里瞎窜，歌妓一旦进入豪门就生死难料，因为主人不在乎，所以绝对不会珍惜，一旦失宠，就没听说进入豪门的歌妓有什么下场，倒是乱葬岗上经常会有艳尸出现。


所以当李义府跨进燕姿房间的时候，就得到了燕姿婉转迁洄的侍候，这时候的燕姿只想用尽各种手段让李义府把自己买走，她宁愿跟着李义府过贫寒的日子，也不想被人家扔到乱葬岗上被野狗拖走。


燕来楼上的那些歌姬其实都非常的讲情义，这个时候就算是和燕姿最合不来的人，也会倾尽全力的帮助她，包括老鸨子。


于是，那个青衣小帽的仆役顿时就被淹没在歌妓群里，东抓一把，西摸一下，乐淘淘的仿佛身在云端，谁还记得自己刚才要做的事情。


“檀郎救我！”燕姿跪在地上抱着李义府的双腿哀哀的恳求，李义府拿手抚摸着燕姿如云的秀发，心中得意非凡，这是燕姿第一回如此的低声下气。


普通人和豪门争女人是不明智的，但是书院的学生却不在此列，他们把这种事情当成展现自己风骨的手段，豪门大多爱惜羽毛，和书院的穷学生争女人传出去只会为那个学生增添人望，所以，胜利者一般都是学生。


一个豪门还堵不住一个学生的上进之路，除非像马周一样搞的天怒人怨，书院学生的上进之路靠的是皇帝的赏识，师友的提携，再加上自己的努力，李义府其实没有半点的心理压力，他唯一考虑的事情就是如何把价格压到最低，顺便将燕姿的钱财全部榨出来，说不定自己不用花钱，就能得到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


“燕姿，我如何会不救你，只可惜我出身微寒，你的赎身价格昂贵，你叫我如何在短短时间内筹措如此大的一笔钱。”


“奴奴也有一些私蓄，就差一百四十枚银币，不知您有多少我们两个凑凑，说不定会够，求您了，燕姿不想去豪门受死。”


李义府哈哈大笑，美人蚀骨销魂的滋味他已经尝过，自己少年风流，正是好时候，夜间读书的时候，有一红袖添香也不错，一百四十枚银币，对现在李义府并不成问题。


书院里的那些呆子，居然认为掌管钱财是一种极度粗俗的活计，庞玉海那种人居然认为银钱与自己的君子之风大是相悖，欺负自己在学生领袖群中是新人，这才故意的欺负自己，有谁会知道掌管钱财会有数之不尽的好处。


给书院送猪羊的屠户会塞好处，给书院送米粮的粮商会送好处，就连送青菜的农户也会把最新鲜的蔬菜送给自己品尝，包括像燕姿一样的美人也会自动的投怀送抱，往日高傲的美人，现在就像一只惊恐的小兽祈求获得自己的安慰和庇护，这一刻李义府觉得自己高大无比，云侯的那句话说的没错，我能取而代之。


青衣小帽的仆役正在开心的时候，忽然发现身边的美人不见了，连倒茶水的龟公男都不见人影，脾气这就上来了，拍着桌子大吼。


老鸨子立刻就端着涂满白粉的脸盘子笑嘻嘻的走了过来，非常客气的和仆役说话，仆役看看也没有什么便宜可占了，就要立刻把燕姿带走，不管是赎身还是去伺候歌舞，反正是不打算送回来了。


“客人啊，您是不是再看看老身其它的女儿，她们的歌喉也很不错，嗓音像鸟儿一样婉转，身段儿也苗条，都是好闺女呢。”


仆役顺着老鸨子的手指方向看过去，脸顿时就黑了，二楼的扶栏长趴着七八位歌妓，身材臃肿不说，每一个都恶行恶相，最离谱居然还有一位头发花白的。


现在的燕来楼其实非常的不欢迎有人来赎买歌妓，大唐人现在金贵，想要找到一位色艺双绝的唐人闺女比登天还难，穷苦人家也不缺那口养活闺女的吃食，所以青楼只能接受那些被婆家赶出来无处容身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值钱。


老鸨子想要的就是李义府的承诺，至于那点钱财她是不会在乎的，燕姿只要多去贵人家伺候两场歌舞就能回本，没道理就这么轻轻松松的放走一只会下蛋的鸡。


燕姿也不愿意被赎身，她就是燕来楼将来的老鸨子，对于嫁人她早就没什么信心了，只想和自己的那些无家可归的姐妹们生活在一起，这样终老也不算是坏事。


那些姐妹们的夫君自己也能拿来用，有了孩子大家一起养，说出去难听了些，但是对自己这样的歌妓来说已经是很好的归宿了。


“老鸨子弄清楚，俺家要的人你敢不给？俺家老爷就不说了，信不信俺家少爷过来拆了你这间破窑子。”仆役大怒，恶狠狠地威胁老鸨子。


“却不知你家主人是谁？学生很想知道，难道长安县衙，和大理寺是摆设不成？李义府不才，倒想问问，贵主人是如何看待《大唐疏律》的。如果他们父子对律法有新的见解，李义府倒想登门请教。”


仆役闻声看着青衫飘飘自万花丛穿过来的李义府，立刻就闭上了嘴巴，书院的学生是出了名的难缠，他们经常游走拜会各路大佬，因为挂着天子门生的大招牌，向各位宿老请益乃是他们的日常功课，而那些大佬们也乐意这些青年人来拜访自己，所以在长安城里，不时地有老一辈提携后进子弟的佳话传出来，这是勋贵群中最大的谈资，现在极度需要人才的不光是皇帝，家族里面也需要接纳新鲜的血液，家业日渐增多，增大，光靠家里人根本就管理不过来，因为如此，所以那些大佬们一个个都礼贤下士的厉害。


仆役明明可以揍李义府一顿，因为他家的家将就在门外，如果架梁子的是别的勋贵，打一次架回到家里一定会受到主人的嘉奖，和学生打架会丢主人家的颜面，回到家里不受惩罚才是怪事情。


李义府饶有兴趣的看着那个仆役管事，只见他非常利索的站起来，指着老鸨子喝骂一声就转身离开，走了两步又回来，把两枚银币扔给老鸨子，推开门气冲冲的走了。


胜利者自然会受到欢呼，李义府很想和老鸨子谈谈自己的一百四十枚银币的去向，顺便再问问自己什么时候能把燕姿带走，却被老鸨子搂的紧紧的，老鸨子胸前的两团软肉骑在他的脖子上，让他的呼吸非常的不顺畅，难受，他也不愿意从椅子上起来，多难得的时候啊。


李义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燕来楼出来的，醉陶陶的，被冷风一吹，脑子才有了一些清醒，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似乎答应了把那一百四十枚银币当做燕姿的缠头了，存在燕来楼的柜台上等着自己慢慢花用。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消不知数，少年人果然戒之在色，李义府回头看看高大的燕来楼，摇着头大笑了一声，迟早有一天，自己会成为燕来楼的主人，银钱存放在这里，也不过是自己将提前购买燕来楼的钱，放在这里而已。


今日的猪肉款项，老崔应该会赊欠给自己吧？自己以前一手钱一手货的时候，老崔总是说客气了，今日就和他不客气一回。


李义府唤过来一辆马车，直奔西市，今日的时间有点晚了，再过一会，西市就要关门了，必须在西市关门前办好这些事，否则，书院明天就没有红烧肉吃了。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四节 风波恶


李义府唱着美人歌把脚翘的老高，身子随着马车的颠簸四处摇晃，不知不觉的已经来到了西市，付了马车钱，李义府的口袋里已经一文钱都没有了，不过没关系，老崔一定会请自己吃饭，顺便叫一辆马车送自己回玉山的。


老崔的表情很古怪，以前总是睁得很大的眼睛现在眯缝在了一起，没有寒光射出来，商人的胖脸上堆出阴险的样子显得更加的滑稽。


“老崔啊，我今天过来没带钱，以后再结算如何？现在啊，二十头猪，十五只羊，如果你这里有不小心跌死的牛，也给书院送两头。”


李义府说完话，就等着老崔恭维自己，然后给自己弄一辆马车回玉山，眼看着就要关城门了，再不走就晚了，等了一阵子发现背后没了声音，转过头看着老崔大声的说：“老崔，赶紧的，没工夫和你磨牙，我还等着回玉山呢。”


“货有，钱呢？书院从来不赊欠商贾半分文，这是一项美德，您千万不要在小老儿这里败坏了。”老崔把这句话在嘴里咕哝了好半天才说出来。


李义府愣了一下，仿佛不认识老崔般的绕着他打量了许久，才抬头问老崔：“怎么回事？有什么事？你是老崔？”


李义府似乎不知道自己已经大难临头，犹自质问老崔，老崔的这个反应实在是太出乎他的预料之外了，不管出自人情礼法，老崔都没有理由说出这句话，现在既然说出来了，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出意外了，出事了。


作为智力十分杰出的人士，李义府在一瞬间就明白自己上了恶当，如果说有什么危险的话，必然和自己今日付出的钱财有关，谁要害我？


老崔已经咣当一声关上了店铺的大门，李义府叫了两声，老崔虽然就在门里却充耳不闻，这时候解决事情才是第一位的，李义府没心情和这样的小人隔着门传情，从燕来楼拿回自己的钱才是真的，他已经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春天有了霜冻把秧苗都祸害了，那么这个夏天一定会酷热难耐，秋天就一定会多雨，冬天就会挨饿，他有过这样的经验，并且不想尝试第二次。


想要重新让事情回到正轨，那么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在春天的时候解决掉霜冻的灾害，只要解决掉霜冻，秧苗就能扛过干旱，和雨灾，冬天才能不饿肚子，解决霜冻的法子很简单，就是在田地里点火，熏烟，让烟雾弥漫田地。


匆匆的走在街市上，李义府在想自己的烟幕到底在哪里，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就说明事情在急转直下，可怜自己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虽然不知道敌人的名字，李义府却知道厄运的起因就是那一百四十枚银币，这是自己人生路上的一次大霜冻。


老鸨子听说李义府准备要回自己的一百四十枚银币，笑靥如花的脸庞顿时变成了凶神恶煞的嘴脸，扯着嗓子朝燕来楼大厅里的恩客嚎叫着让大家评评理，已经给了姑娘的缠头居然有脸要回去，真是不知羞耻，做出这样无情无义丑事的还是一位读书的相公。


不等老鸨子再说下去，李义府就落荒而逃，他看见燕姿姑娘悄悄地逃回了房间，也看见燕姿刚才在一个胖子的怀里扭动的样子，自己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燕姿应该知道，不过现在看起来她好像不知道。李义府已经很确定自己今天遭遇的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这也是一种收获，现在只要找出倒霉的原因就成。


净街鼓已经开始响了，李义府匆匆的往城外走，如果出不了城，自己就会被困在长安城，只要天光大亮，自己的厄运一定会如期降临。


走出城门的一瞬间，李义府感觉自己好像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看着那些瞅着他的守门兵卒，咬咬牙，又重新走进了城门，他不知道，就在城门外面，一个青衣奴仆抱着胳膊看着他在城门里徘徊。


净街鼓响起的时候，正是倦鸟归巢的时候，坊门也随着最后一声鼓响缓缓关闭，那些武侯就像鬣狗一般从黑暗的角落里开始向街道蔓延，长安城的黑夜从来都是他们的世界。


李义府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为什么会回到长安，到底丢了什么？如果自己违反宵禁的事情被武侯通报给了书院，等待自己的一定会是挑水的惩罚，虽然不算重，却也不太轻。


想到书院的惩罚，李义府就停下了脚步，靠在一堵墙上，仔细的把今日发生的事情重新回忆了一遍，明明只是没有买到猪肉这样的一件小事情，自己为什么会感到如此的不安？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是自己被狗咬之前，自己没有把这种警兆当成一回事，结果，屁股上至今还有两个巨大的压印，如果不是大哥拽着狗尾巴把狗硬拖走，自己屁股上的伤口不会这么大。


李义府贴着墙脚走，不断地躲避那些游荡的武侯，恨恨的在自己的大腿上敲了两拳，奶奶的，老子是书院的学生，还是大唐将来的高官显贵，现在如同丧家之犬一般所为何来？


两三次都想冲出去，表明身份，这样如同窃贼一般的溜墙根，实在不是李义府的本意，太丢人了，可是那种让他心悸的感觉依然徘徊不去，他只好低下头继续和武侯捉迷藏。


从万家灯火一直躲到了漆黑一片，两条腿就像灌了铅一般的沉重，躲在墙角歇息一阵，满是汗水的衣衫被初春的寒风一吹遍体生凉，为了不生病，李义府只好站起来继续走。


刺骨的寒风让他的混乱的脑子逐渐清醒下来，他忽然想起一个有趣的传闻，是关于马周的传闻，说这个人用书院学生的道德感绑架了整个书院，让他们为自己鼓吹《土地兼并论》成功的获得了皇帝的赏识，他现在虽然是高官，却生活的无比的艰难，听说老母过寿都没有几个人去祝贺，这样的官做的哪来的什么滋味。


说到了道德，李义府浑身抖了一下，书院里最鄙视的不是马周这样的行为，至少有一部分人认为马周是在为万民高呼，所有人最鄙视的却是贪污，民脂民膏这种东西不能侵占，只要侵占了就会被其他人鄙视至死。


书院教学生的第一个本事就是如何生存，如何从市面上赚到足够养活全家的钱财，书院这些年出去了上千名学生，听说有滥用职权的，有营私舞弊的，有酷吏，有庸官，但是唯独没有出现过贪官，着实一个都没有啊。


李义府的上下牙齿开始打架，不是因为寒风，而是因为从他的心头升起了一股寒意，这个时候如果还不知道是谁在算计自己，李义府的政论就白学了。


“庞玉海！”他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三个字，想到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心安理得的接受那些商贾的礼物，和各种宴请，就后悔的想要那头撞墙。


燕姿的笑容很美，伺候起自己来也如同小兽般温柔，但是情人间那种温情的对视却一次都没有，燕姿在心虚啊，早就听说燕姿是庞玉海的情人，这只是一个传说，自己也以为是一个传说，现在看起来，确实如此。


一百四十枚银币是自己第一次用书院的钱来办自己的私事，庞玉海一定会在今晚开始查账的，如果明日没有猪羊到达书院，自己的贪污之名就会坐定了。


书院的钱粮出手从来都该是两个人来做这件事的，一个负责做账，一个负责钱粮的经手，都是两两相互负责，自己一个人不但要管理账目，还要负责银钱的交易，这太反常了，从一开始，自己就一脚踏进了庞玉海的圈套。


事情清楚了，李义府也就不再担心，如果不知道这些阴谋，明日必然会是自己身败名裂之时，现在自己清楚了，事情就非常的好办，只是百十枚银币的事情而已。


奶奶的，好狠的庞玉海，硬是把老子逼到了向勋贵求援的地步了，一辈子让人家抓着自己的把柄动弹不得，李义府生气的快要发狂了，一拳就砸在墙上，准备再骂两句，眼前忽然一黑，一只麻袋就罩在自己的脑袋上，身上也多出来两个绳圈，刚好把自己捆的结结实实，为了脑袋上不挨一记闷棍，李义府果断的停止了挣扎，任由自己被两个人扛着走……


小武很晚了都没有睡觉，直到丫鬟给自己送来一张纸条这才准备宽衣就寝，丫鬟唤头把她的头发从睡衣里拉出来，嘀咕着说：“您就是不愿意早睡，刚才我去给您端水的时候侯爷还在问你的小楼上为何还亮着灯？”


“师父也没睡？”小武靠在被子上问唤头。


“侯爷正在批阅公文，听刘进宝说好大一摞子，估计到四更天才能批阅完。”


小武叹了口气说：“师父总是不愿意让我帮他批阅公文，其实那些东西有什么难的！”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五节 平凡的夜晚


庞玉海也没有睡，他在整理账簿，全部整理完成之后，合上账簿瞅着窗外发愣，李义府的账面很干净，除了今日没有对上的一百四十枚银币之外，其余的都能大致对上，虽然猪肉和羊肉的价格高了些，这也在允许的范畴之内，除了没有体现出书院大宗进货的优势，其它的实在是没什么可说的。


庞玉海不是在内疚，这种感情从很久以前就不再属于他，生于官宦之家，他对朋友这个词有特殊的解读方式，贫寒的朋友不是不能有，而是这样的人必须能为我所用才成，他对自己身边的几个贫寒的朋友一向是尊重的，只要能力不如自己的，庞玉海绝对能做到相敬如宾的地步，人人都说与庞玉海为友宛若春风拂面，庞春风的名号不是白叫的。


尤其是在他受到书院处罚之后，用了三个月垒了一座汗山之后，同窗对他的评价就更高了，上元节给陛下敬献强弓，更是让他博得了所有人的敬爱，至于书院的红烧肉重现当年的风采，这让无数的学弟们将红烧肉亲切的称呼为庞肉！


书院有一个很坏的毛病，那就是在平时把考试分数看得和命一样重要，到了大考的时候就变成了让人恼火的五分制，只要是上等的学子，得到的分数都会成为五分，往日数分的差距不见了，阿猫阿狗都和自己一样成了五分这个最高台阶上的一员，尤其是李义府这种碍眼的蛤蟆尤为可恶。


账目需要变动一下，一百四十枚银币还不足以击倒李义府，一些小的账目才能让李义府原形毕露，一个穷鬼居然能忍受金钱的诱惑这么些日子，又是一个心智坚毅之辈，必须要清除出去，至少今年年底进入中书观政的只能是我庞玉海。


庞玉海从来都不认为李义府会没有办法拿到一百四十枚银币，只要是书院的学生，只要肯低头，一百四十枚银币根本就不算是问题，既然贪污之罪定不成，那么收受贿赂之罪就不相信李义府还能逃掉！


云烨很辛苦的批阅公文，岭南水师这就要出海去剿灭海盗了，虽然是人家海域上的海盗，大唐依然有义务替大家清除掉这些该死的海盗，当然，如果是人家的海军，岭南舰队也会把他们清除掉，那是些邪恶的国家，邪恶的水军，在大海上唯一正义的一方就是岭南水师。


侯杰干的很努力，现在已经把防线推进到了爪哇森林附近，野人就该进丛林和野兽待在一起找野果子吃，多年不钻丛林了，也不知道那些野人还有没有祖先的血性。


侯夫人来信说自己已经到了蒙家寨子，非常的喜欢那里，一群妇孺在那寨子里生活的很好，自己年纪大了，干不了活计，那些忠心的家臣和仆人总能养活自家的十几口人，以长辈的口气命令云烨不准再送救济过来，侯家想要重新站起来，就不能依靠别人扶持，需要侯家的子孙自己拿血去换前途，自己过得艰苦一些是应该的，否则激不起他们的血性。


这封信云烨特意放在最后看的，看完之后，就把信放进炉子里烧掉，侯家是罪臣，这样的书信不适宜保留。


外面传来梆子的声音，已经三更天了，那日暮趴在桌子上已经睡着了，刚开始她还说要陪自己熬夜来着，给她披上大氅的时候都没醒过来。


收拾好桌案，来到那日暮的身前，把她抱了起来，那日暮熟悉的拿胳膊揽住夫君的脖子，把头埋在夫君的颈项间继续睡觉。


踢开卧房的门，将那日暮放到床上，在她的屁股蛋上拍了一巴掌说：“别装了，赶紧起来脱衣睡觉，都三更天了，明天起不来，你看辛月怎么收拾你。”


“再拍两下！您以前都是拍三下的。”那日暮立刻睁开眼睛嘴里说着两下，却伸出了三个指头，似乎很希望多挨两巴掌。


这种要求云烨自然不会拒绝，在她浑圆的屁股蛋上又拍了好几下这才罢手，手感很好，怪不得辛月打那日暮从来都是从屁股上下手。


挨了打的那日暮立刻就欢喜的把自己脱得光光的，钻进被子不断地向夫君忽闪大眼睛，这样的诱惑云烨早就不为所动，慢腾腾的穿着睡衣钻进了被子，那日暮火热的身子立刻就贴了上来，八爪鱼一样的缠在云烨的身上，用手抓着夫君的耳朵这才满意的闭上眼睛睡觉……


小武本来端着一碗粥过来，结果看到师父抱着那日暮进了卧房，撇撇嘴，就掰开唤头的嘴，把一碗粥统统灌进唤头的嘴里，这才施施然的往回走，这碗粥熬了一个时辰呢。


唤头很高兴，刚才问小武要粥喝结果小武就给了自己一小勺，现在喝了一大碗，自然心满意足，关中丫头的嘴都大，所以也最喜欢吃好吃的，十二岁的小姑娘，正是贪吃的时候，一碗粥喝的急了些，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挑剔的，摇晃着小姑娘的环环头紧紧地跟上小武。


回到自己小楼里的小武两只手托着腮帮子瞅着窗外出神，这个时候李义府该成功了吧？他如果连一群地痞都搞不定，活该被庞玉海玩死。


李义府大马金刀的坐在一把椅子上吃饭，这是整间屋子里唯一的一把椅子，在他坐上之前，椅子上坐着的是一个满脸刀疤的大汉，是崇文坊出了名的恶人。


刀疤被人家捆的像一头待宰的羔羊躺在地上不断地叫唤，李义府的一只脚踩在他的脑袋上，还不断的把脚搓来搓去。


“狗日的，读书人都是阴人，你他娘的阴了老子，老子做鬼都不会放过你。”趁着李义府的脚底板离开自己的嘴巴，刀疤赶紧说出来一句话，他很担心以后没机会再说这种豪气干云的江湖话，驴死不倒架这就是他最终的要求。


李义府把最后的一块馒头蘸了菜汁吞进肚子里，这才松开脚低下头对刀疤说：“你记住了，以后想要对付书院的学生，你最好一见面就不要听他说话，直接一刀捅死，就会万事大吉，这样你才会是胜利者。


你们这群人，既没有杀人的胆量，也没有必死的决心，凭什么和大爷我这样的书院精英作对，你也看见你那些手下的德行了，三两句忽悠的话就激动地如同疯狗，再来三两句威胁恐吓的话就立刻鸟兽散，你是怎么带小弟的？


别担心，老子在你们的狗窝里多待一柱香就他娘的多一炷香的耻辱，等他们从外面回来，我就放了你，你还是做你的头领，老子注定是要做大官的，不会贪图你的这点势力。


你现在告诉我，谁让你绑架我的，只要说出来我办完事情立刻就走，我出的那个发财的主意任由你们享用，别以为我是在偏你，你们玩命的斗殴不就是为了抢夺那些暗娼的份子钱么？男子汉大丈夫抢几个活不下去的妇人的卖肉钱，他娘的不够丢人钱，按我说的去做，你们一定能发大财，天底下最会赚钱的人都在书院，你们算个屁。”


刀疤得着机会从桌子底下滚出来，看着李义府大声说：“我凭什么要信你，刚才你打发弟兄们去办事，自己趁我喝酒的时候一砖头把我拍晕算什么本事。”


“凭什么？老子是书院的学生，文武兼修，就你的那两下子还打不过我，难道你觉得我这样的人放着高官不做，回来到你小小的狗窝当瓢把子？只不过我遇到了一点麻烦，需要你们出面而已，怎么样？我那个主意难道不足以偿付你们小小的付出？”


“可是你捆着我！这不是商量事情的样子。”刀疤感觉受到了侮辱。


“呸！你这样的狗东西就是属毛驴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老子要是不把你捆起来，你能有耐心听老子把话说完？”李义府低下身子给刀疤解开绳子，然后回到桌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之后又说：“过来，坐下来，还要我请你？”


刀疤呲着牙要发怒，想了想就在对面坐了下来，拿起酒壶报复性的给自己倒了一碗，一口喝完，抹了一下嘴巴对李义府说：“娘的，到底老子是地痞，还是你是地痞？难道说你们书院的人都是这种德行？那里到底是书院，还是强盗窝？”


李义府双手抱住头烦恼的对刀疤说：“帮我一把，我记你一个人情，一会你的弟兄们把老崔抓来之后，帮我把事情解决掉，我给你们出具一份发展计划，只要你按着这个计划慢慢走，不出十年，我保证你是城北这一带最大的堂口。”


刀疤嘿嘿笑了一声，把右手放在桌子上说：“你看我的手，少了三根手指，握不了刀子了，只能用铁刺，如果你做我们的军师，不管你出了什么事，我都替你担了。”


李义府苦笑着对刀疤说：“你最好不要产生这个念头，书院学生从来都只喜欢做主官，不喜欢做从吏，如果我成了你的军师，你一定活不久的，相信我吧，我不加入你们，其实是为了你好。”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六节 首领的痛苦


刀疤其实不是很在乎，妖孽他见过，右手为何少了三根手指这与他喜欢看美女有关，没事干攀附在美女的车窗往里头看是一个极度错误的选择，因为那些美女因为害羞或者其他原因会猛然间关闭车窗。


云家碧油车的车窗更是碰不得，一个凶狠的大嘴巴小丫头会把檀香木制成的车窗猛地关上，窗户闭合的时候坚硬的木料像刀子一样轻易地就把三根手指绞断。


受了伤也没有办法报复，旁边立刻会有两个膀大腰圆的家将冲过来，将你拎到角落里痛揍，想起这些事请，刀疤就感觉自己的胃部又开始疼痛了。


那个美得不像话的小娘子，只是看了自己一眼，刀疤就觉得为她去死实在不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得罪了这位美人，才是最恐怖的。


都已经投降了，也哀求了，可是那两个壮汉的大拳头依然雨点般的落在自己的肚子上，开始吐中午吃下去的锅盔，然后开始吐早上吃的土豆，接着吐胆汁，最后开始吐血，刀疤已经认为自己今天会被活活的打死，没想到那两个家将却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就不要说什么胆量和骨气之类的东西了，那两个家将的拳头很硬，打人很疼，不管他们交代下来任何事情，刀疤都只需要点头答应就好。蠢货才会在这个时候说场面话，装汉子，尤其是当刀疤不小心看到了小丫头手上绣着云纹的手帕，他就答应的更加快了。


自从答应之后，人家就不再理会自己，刀疤自己都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侯府的人怎么可能会用到自己，想想都有些滑稽，于是，这事就抛到了脑后，直到昨日那两个家将找到自己头上，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承诺。


见一次面就挨一顿揍，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不适，李义府凭什么能偷袭自己一板砖，大爷才是用板砖的好手，想到了那个小娘子，再看看李义府，刀疤玩味的说。


“没关系，你如果想要首领的位置你就说一声，我拱手相送，千万不要玩阴的，我刀疤胸无大志，就想让自己和手下的弟兄们混个肚子圆，您有雄心大志尽管使出来，我们替您奔走，只要在您完成雄心大志之余能给我们一口饱饭吃，我刀疤发誓，绝对不会背叛。”


这个首领当得太痛苦了，刀疤巴不得李义府能够接手，把自从痛苦的深渊里拯救出来。


李义府嗤的笑了一声说：“就凭你手下的这群乌合之众？刚才是谁听到有银子可以赚，就迅速的抛弃了你，去替我办事的？这样的土狗，我还不稀罕。”


刀疤嘿嘿的笑了一声拍拍手，就见从门外，窗户外，甚至房梁上出现了七八条汉子，刚才那个毫不犹豫出卖首领的家伙笑嘻嘻的坐在窗台上对李义府说：“我们没去，就是想听听您和扛把子还有什么话说，说不定还有更大的好处。”


“我这个首领当定了是不是？”李义府坐回座位上，半眯着眼睛瞅着刀疤。


“我带着弟兄们不管多么努力，混到现在还是只能像你说的那样干些贼偷鼠窃的勾当，欺负一下那些暗娼，勒索一下小贩，每天忙得脚板朝天，还是只能勉强吃饱。


我听说刘邦当年没有萧何，张良他们帮助以前和我们一样是浪荡子，现在天上掉来个军师，我们要是放过才是傻蛋，你们书院的学生只要一出师，那些贵人府邸，巨商大贾就会重金延聘，那些人都是人精，他们既然肯出重金，就说明你们值这个价钱。


我们没钱，但是我刀疤看得出来，你有麻烦，很大的麻烦，如果不用这个机会请你帮我们出谋划策，这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和你坐在一起谈话了。


我说过，你是胸有大志的鲲鹏，我们这里是一个烂泥塘，留不住你，我就算跪地上磕头也留不住你，不过，事情是公平的，我们帮你摆平麻烦，你帮我们富裕起来如何？那些暗娼也是我们的乡邻，盘剥她们的那点卖肉钱，我们也臊得慌，就等着您在这里大展宏图呢，让我们这些地老鼠也看看书院到底有何手段让天下读书人趋之若鹜。”


“去吧老崔带回来，我有些问题要问。”李义府也不再客气直接对刀疤下令。


“疤瘌，人你们应该已经弄回来了，拖进来，请先生问话。”刀疤喜笑颜开，李义府既然不再拒绝，就说明交易成功了。


那个脑袋上布满疤瘌的家伙立刻就从院子里拖进来一个麻袋，解开麻袋以后揪着麻袋的底部一抖，老崔就从里面滚了出来，眼睛上绑着黑布条子，嘴里也塞了一颗穿了绳子的核桃，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


“俺们装作武侯去找这家伙的时候，他正在数银币，弟兄们没客气，就把人和银币一起带了过来，先生问完话之后，咱们把他剁碎了，往玉泉观的荷花塘里一沉，这是立刻就成了无头案。”


李义府无奈的瞅了疤瘌一眼说：“你知不知道只要有尸骨，书院的人就能把他整个人复原出来？至于蒸骨，渗血这些手段你们听说过么？知不知道书院里的变态只要查到蛛丝马迹，就能大致推断出事情的起因和结果？


杀人藏尸也是需要极高的技巧的，崇文坊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能晚上穿墙入室的，除了武侯大概就剩下你们了吧？我敢说不出两天，长安县的衙役就会找到你们头上，这种蠢主意也敢胡乱出，你们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现在你们出去，我来问老崔一些事情，如果他能让我满意，我们就把他送回去，权当是做了一场噩梦，如果不能让我满意，我有的是办法让他消失在人世上，不留半点的痕迹。”


刀疤他们刚刚出去，李义府解开了麻核桃，老崔立刻就大声说：“不关我事，不关我事，庞公子要我不许卖猪羊给你，我不敢不答应。”


有了这句话就足够了，就像李义府所说的一样，只要有了蛛丝马迹，自己当然能够把事情的大致轮廓还原出来。庞玉海？当然是庞玉海，除了他还能有谁呢？


老崔被送回家了，他的银币也送了回去，李义府只想确定自己的想法，没打算杀人，再说了，现在杀老崔风险太高，杀人这种事请一定要谋定而后动，仓促进行只会带来更大的隐患，解决目前的危机要比杀人重要的多。


人手多的好处立刻就显现了出来，当李义府帮助刀疤他们拟定了街道上的那些小买卖保护费的标准的时候，刀疤就带着几大车已经洗剥干净的猪羊回到了自己的老窝。


为了这些猪羊，李义府特意请刀疤敲开了当铺的门，将自己的一块玉璧当给了当铺。一百四十枚银币，他己签订了合约，保证在一个月之内拿着两百枚银币前来赎当，他其实当的是书院弟子的名头，而非那件玉璧，只要他是书院的弟子，就算是拿着一个石头过来，那个精瘦的掌柜也会立刻同意。


“这段时间，你们先要尝试一下，不要总是黑着脸进人家的店铺，好多人家之所以愿意给你们这些钱，不是因为害怕你们，而是因为怕麻烦。


面子是需要相互给的，人家店里有客人的时候就不要进去，如果你手头有生意也可以介绍给人家，摆出一副笑脸进去，不贪图小便宜，只要你刀疤能在崇文坊里建立你的信用，你会发现钱财开始跟着你的屁股转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这些。


什么？告诉你，给暗娼拉客也是你们必须要干的一件事，人家做的虽然是皮肉买卖，那也是买卖，只要是做买卖的，谁不愿意顾客盈门？


以前只有在东西两市才有买卖，现在所有的坊市里都开始有买卖了，这是你们的机会，抓住了，争取弄个富家翁当当。”


李义府匆匆给刀疤交代了注意事项，就匆匆的带着五辆大车往城外赶，只要自己的速度快一些，还能赶上给厨房供应肉食，自己也能赶上半天的课业，至于缺少了半天课业的事情，李义府认为自己确实应该受到惩罚，也确实该接受教训了。


马车经过燕来楼的时候，他朝那座死气沉沉的高楼看了一眼，这个时候那些歌姬和恩客们正在睡觉，是这座楼一整天里最安静的时刻。


他干呕了两下，就把目光收了回来，这座楼塌掉或许更好一些，李义府小声的自言自语，想到自己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把这里当成了温柔乡，几乎快要忘记了那句，彼能取而代之的豪言壮语，这座楼将来一定会塌掉的，李义府握紧了拳头对自己说。


车队出了长安城没有半点犹豫直扑玉山，一夜的时间太短，他来不及做更多的准备，回到书院定然不会安生，这已经可以非常肯定的事情了。


路过云家的时候，他正好看到武媚先生的马车使出了云家，还没等他打招呼，武媚那张风华绝代的脸庞就出现在车窗上，看着那些被绳子捆的结结实实的猪肉，笑了一下，车夫就迅速的赶着马车抢先一步离开。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七节 账簿决定命运


云烨最近在偷懒，兵部衙门他不想去，被荣华女的事情打击的不轻，自己已经给高丽准备好了一个完美的结局，现在人家不玩了，猛猛的一拳打出去结果没打着，让人心里空荡荡的不好受，很多的事情都出了偏差，正应了古人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的这句话。


牛进达现在成了慈眉善目的佛爷，听到这件事不但非常高兴，还逮住云烨狠狠的训斥了一顿，为什么不快快的出具通关文书，让高丽君臣蹲在运河边上喝西北风？如果事情有变，第一个吃挂落的就是不尽快出具文书的兵部。


李二这两天看云烨总是皮笑肉不笑的，他也不催促云烨，就想看云烨能撑到什么时候，到底能不能以大局为重。


其实荣华女已经把入境文书拿走了，高丽王和渊盖苏文也已经到了大唐地界，张俭正在高丽境内搞绥靖事宜，涿州的军马也在严密的监视这些降臣，他们已经是煮熟的鸭子了，难道还能飞走不成？


荣华女这个鬼女人变得更加的活跃了，皇帝给了她一个荣华夫人的名头，就感激的五体投地了，带着高丽的歌舞伎在长安轮番的向那些勋贵们献歌舞，听薛万彻说他也受到了邀请，他四月份就要去岳州充任大都督，这样一个帮不上忙的人荣华女都献了媚，自己堂堂的兵部左侍郎被人家全然无视了。


“人家为什么要邀请你，你除了说怪话，砸场子还能干出什么事来？”薛万彻把勿板插在腰里，鄙视的看了云烨一眼。


“人家已经投降了，现在玩命的向所有人示好，就是为了将来能得到一点照顾，你也不觉得人家凄惨，处处为难，朝堂上已经有人在质疑你的人品。没听见民间已经有荤段子传出来，你把人家霸占了好多年食髓知味了舍不得放开，大唐臣民都想知道那个荣华夫人到底是一副怎样的媚骨能让聪明绝世的云侯念念不忘。”


“狗屁，我一指头都没动她，要美女我家里都是绝色，还轮不到一个中年妇人魅惑我。”云烨听了很是愤怒，长安人现在传谣信谣的坏毛病总是改不掉。


薛万彻左右看看见身边没人，低下身子猥琐的问：“我听左武卫的老张说当初在辽水上，那个高丽女人可是脱得光光的抱着你，难道你就是那个时候情根暗种不可自拔？”


云烨无奈的拍拍脑袋，能看到这一幕的都是自己的最忠心的属下，断然不会向外散播，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荣华女这个臭女人自己向外散播的，这个女人为了保住高丽的余孽，可谓豁出去了，脸面都不要了。


人不要脸则天下无敌，云烨的脸皮还有大用，丢不得，只好快快的把通关文书批阅了，好让高丽君臣西进。


云家现在又处在外交内困的时候，长孙无忌和老奶奶谈话，谈起来就没完没了，他家的女眷贼头贼脑的出没于云府后宅，长孙冲赖在云烨的书房里到处乱翻，小武还送来纸条子请云烨去书院看好戏。


长孙家的三位子孙活着回来了两个，还有一个被串在一棵树上模样凄惨，两个人在秦岭里野人一般的嚼着草根熬到了冰雪消融，听说回来的时候，已经瘦得没了人样子。


他家的钢铁业，现在被大唐国立钢铁作坊冲击的七零八落，只能走一点高精尖的路子，低端的铁制品市场已经被国立钢铁作坊包圆了。


没了钢铁业，就想把注意力投放到了航空业上，这样的想法没错，云烨也想早日乘坐大唐航空公司的航班往来于岭南和长安，但是，你们家想要插手航空业，也不能跑到云家打砸抢吧，长孙冲的老婆长乐公主拉着那日暮说东道西的非常愉快，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她知道的那点飞行器的知识现在已经变成长孙家的了。


“虫子，你行行好，这样明火执仗的抢劫，也不顾及一点大唐的王法。”


“谁抢劫了，不是给你说了么，给你三成的干股，你贡献一点学识难道不应该？别不知足，陛下那里也只有三成，我家只有四成，如今全家快要饿肚子了，只好向你们这些豪强掏一点残渣剩饭果腹，也不觉得哥哥我可怜，说说，这样的飞行器既然能从长安飞到秦岭里，那就是说将来一定会从长安飞到洛阳是不是？”


“那是肯定的，只要你能解决热气球的动力问题，就绝对能做到日行千里，问题是你不可能找到长翅膀的马拖着你在天在飞，你不如去和陛下商量一下，弄几头低阶的龙回来帮你拉热气球，那样才能显示你长孙家的威风。


别勒脖子，气快喘不上来了，你找错人了，你该去找青雀或者公输家，他们才是研究航空动力的先行者，找我有个屁用，我只能把孔明灯放到天上去。”


听了云烨的话，长孙冲眨巴两下眼睛，觉得很有道理，抱起刚刚送给云烨的一套精美的瓷器对云烨说：“说的太对了，这就去玉山拜访一下公输老先生，看看他老人家有没有什么法子，毕竟他家老祖先制造的竹鸟在天上飞了九天九夜。”


云烨和长孙冲到前面一看，见老奶奶正在设宴款待长孙无忌夫妇，三个人谈的非常愉快，想到小武的纸条，云烨就和长孙冲一起坐着马车去了书院。


长孙冲抱着瓷器去公关，云烨独自进了书院，只见议事堂里非常的热闹，学生们把那里围得水泄不通，揪过来一个学生问过才知道，李义府正在接受所有学生的质询。


金钱想要腐化一个人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尤其对书院学生这样一个对金钱并没有太多欲望的群体来说，几个月的时间远远不够，庞玉海的计划施行的有些仓促了。


不过当他看到小武开心的搂着唤头看热闹的时候，就明白了七八分，这事要不是小武催熟的才是怪事情，整天教低年级的新生学习算学，一定把她憋闷坏了，抱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情，小小的推动一下绝对符合小武现在无聊的心态。


必须给她找点事情做，要不然这个小妖怪会把书院弄得鸡飞狗跳墙。


庞玉海很聪明，自己没有出面，现在愤怒的质问李义府的是另一个学生领袖。


“吾辈出身贫寒，自当恪守节操，犹如冰雪压青松，都说时穷节乃现，李义府，尔今身在书院，衣食不缺，正是吾辈昂扬奋发之时，区区几枚铜钱就让你斯文扫地，燕来楼上贪花恋色，歌舞酒肆间声色犬马，我且问你，你还不知错么？”


李义府拱手答谢道：“裕民兄的金玉良言，李义府犹如醐醍灌顶，这就改过，请裕民兄莫要弃我于不顾，时时鞭策才是为友之道。”


“只要你今日能够将所有的账目对上，我等自然不会鄙薄与你，账目能对上就说明你亏损的只是私德，大节无亏，只要时时警惕，自然可以改过自新，现在，就请玉海兄与你核对账目。”


庞玉海拿着账本走了出来朝四周的学生拱拱手说：“君子耻于言利，玉海也相信义府兄断然不至于行差踏错，众所周知，这些银币都是我们在上元冰灯会上凭借自己的双手赚到的，只是为了补充我等膳食的不足，这里面每一枚铜币都沾满了我等同窗的汗水，所以啊，玉海只希望这里的每一文钱，都能用在大家的膳食上，如果有人胆敢向这些钱伸手，庞玉海就会视他为我的生死仇敌。”


众人听到庞玉海这么说，顿时安静了下来，裕民嗔怪的看着庞玉海，如今从总账上看并无差错，李义府最近的生活确实腐化一些，说不定是接受了那些商人的贿赂，都是同窗，得饶人处且饶人，何至于要生死相见，一旦给李义府扣上一顶贪腐的帽子，让他以后还如何做人，接踵而来的就该是书院最严厉的惩罚，而书院也要向所有人昭告自己的教育失败。


才要出口转圜一下，就听李义府躬身对庞玉海说：“玉海兄说的是极，莫说嫉恶如仇的玉海兄是这样的看法，李义府也是如此认为，账簿共有三份，却不知玉海兄拿到了几份？只要三份账簿一致，若有丝毫的偏差，李义府当即自尽于书院以外的污秽之地，断然不敢对我玉山书院有丝毫的亵渎。”


庞玉海神情不变，缓缓的说：“不是三份，而是四份，你手里一份，饭堂总务里还有一份，书院备案还有一份，你忘记了，学生署还有一份，这是从我管理账目的时候就制定好的规矩，从无缺漏。”


李义府的脸抽搐两下，自己和庞玉海办交接的时候从未听说还有第四份账簿的存在，如果出问题，必然会出在这份自己并不知道的账簿上，因为管理这份账簿的恰好是庞玉海。


“二月十二日，购进猪肉三千九百斤，羊肉一千零八十三斤，二月二十六日……”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八节 掐掉萌芽


“总账丝毫不差，不但这三本账簿的总账能核对上，我手里的这一份也没有问题，出了多少钱，收回多少货物，义府兄确实费心了。


只是玉海想问的是，买家的折扣那里去了？在义府兄接手账目之前，我用同样的价格买到同样的货物，交易结束之时商家必须给我一定的折扣，玉海没心思享用他们的吃请，总是把这部分折扣，让商家折算成货物，虽然少了些，想到同窗们能够多吃到一两口肉食，玉海也就接受了。


所以，我的这本账簿后面总是有多余出来的一些货物，义府兄，我想问的是这部分的货物哪里去了？一个人将百十斤肉食一次吃光，你就不觉得撑得慌？”


庞玉海此话一出，众人无不哗然，书院学生不同于国子监那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学子，居家理财为必修的课程，对于折扣这类东西他们很熟悉，如果李义府借用大宗采办的机会吃掉了折扣，确实不容原谅，好多的贪官也是这么做的。


李义府艰难的抬起头看着庞玉海说：“折扣确实有，我把那些钱安排了其它用处，玉海兄，难道李义府的品性就如此的不堪信任吗？”


裕民小声的说：“李义府，你如果能说清楚那些折扣的去处，我们不会追究的。”


“裕民兄此言差矣，李义府最近缠绵于花丛，钱财何来？燕来楼的燕姿姑娘身价不菲，据说见一次的缠头不会少于五头猪的价钱，老天爷，他现在只要遇到休息日就去燕来楼，一次五头猪，两个月下来，至少三五十头猪不见了，李义府，燕姿的三尺软红就是你给那些折扣安排的去处吧？”


话说的阴损古怪，却没有人发笑，谁都知道事情严重了，男儿最讲究的就是守信，抱节，书院里的学生相处的融洽，兄弟情义深厚，这种感情最经不起欺骗和隐瞒，一旦在这上面犯了错，李义府从此再无操守可言，庞玉海下手极狠。


云烨站在外围瞅着孤零零站在人圈子中间的李义府，这些人里对李义府最有信心的其实就是云烨，一个名垂千古的坏蛋，一辈子都在生死间游走，没道理摆不平庞玉海仓促发动的计谋，在有些人的身上，发生一些古怪的事情是非常平常的。


果然，李义府昂起了头，对周围的议论声毫不在意，拧过头看着庞玉海说：“玉海兄如何看法？既然我兄想要置李义府于死地，只有这点证据可不行吧？不妨全部拿出来，让小弟开开眼，李义府喜欢眠花宿柳乃是本性使然，虽然出身贫寒但是对于美好的事物总想多拥有一些，这并非过错。


你玉海兄出身名门，去采办之时大多找的是那些买办和豪商，借用你庞家的名头，一分钱买两分货乃属寻常事，李义府不同，没人愿意现在就给脸面，一分钱只能买一分货，所以也就没有多少折扣。


说来惭愧，昨日我把银钱全部给了燕姿，因为她说有豪门相煎，自己不欲进入豪门等死，古怪的事发生了，我倾尽全力帮助燕姿，事情过后收获的却是白眼和羞辱，虽说婊子无情，但是这样无情也未免太古怪了一些。


然后我想去找平日里相熟的商家赊购一些猪羊，结果大大的不妙，李义府报出书院的名号竟然无人肯赊购给我，同窗们今日的膳食万万不能耽搁，三天一顿红烧肉的传统李义府不敢让它出现差错，好在李义府也有两位友人，帮着我典当了祖传的玉璧这才凑够了购置猪羊的银币。


玉海兄，我昨日的遭遇可谓一波三折，短短一日间尝遍了人情冷暖，受益可谓良多，却不知道这些事情，玉海兄知不知情？”


云烨听的满脸欢笑，好一招连消带打，庞玉海的身份是他最大的骄傲，也是他最大的软肋，既然庞玉海想用折扣来打击李义府，李义府就果断的说出身份不同得到的待遇也不同，从这一点下手，至少已经引起一部分贫寒学子的同情，然后再如实说出自己昨日的遭遇，引发更多的人开始揣测庞玉海，就非常简单的扭转了风向。


庞玉海也是一个狠角色，见自己已经受到质疑，立刻对裕民拱手道：“既然李义府质疑我的公正性。那就请裕民兄主持大局，现在要洗刷污点的不光是他，我庞玉海也需要洗刷陷友于不义的恶名。”


当学生们分成两派纷争不休的时候，李纲先生坐着熊车走了过来，问裕民要过四本账簿，转手就交给了厨子，吩咐他们点一堆火，就地烧掉。


小武有些无奈的看着老先生，没戏看了，老先生一出现就彻底的没戏看了，因为老先生持的观点必然就是各打五十大板，学生们已经有了分裂的迹象，这是书院所不能容忍的，果然，他老人家既没有问原因，也没有分派谁对谁错，处理的非常的果断。


眼看着账簿变成了一堆灰烬，李纲看着这群学生饶有趣味的说：“书院现在还是书院，不是朝堂，你们一个个也都是年轻的俊彦，一群小马驹子关在一座棚子里还会互相的撕咬，更不要说你们这些聪明的小家伙了，一个个一步三计的老头子实在没精力去判别谁对谁错，书院里的孩子太多，老夫能用的手段不多，没精力，没心思去判断对错的时候，难免就会用到马棒，谁叫唤，谁就挨马棒。


玉海，你一心想做名臣，想要万古流芳，那就要对别人宽容一些，咄咄逼人并不是君子的行事准则，你去担水十天以儆效尤，给你这项惩罚不是因为你有什么过错，而是要磨练你的性子，你看那劈开水流的巨石，能一往无前者唯不动而已。


李义府，你一次次的凭借自己的聪慧躲过一劫，这是你的长处，也是短处，书院里的聪明人很多，为了一己之利就分化书院的同窗，你是第一个，心思过于自私，这一次老夫不打算追究，如果让云烨，或者希帕蒂亚，疑惑小武他们来，定能给你们分派个清楚明白，老夫相信，你们两人的小心思一定会大白于书院，想要在他们面前耍小聪明，世上没几个人能办得到，老夫不愿意自己的学生斯文扫地，干脆就来个老糊涂判糊涂案子，这样最好。


所以，你一定要学会迎难而上，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能躲，也罢，老夫就给你制造第一项困难吧，去垒一座假山吧，汗山也好，泪山也罢，老夫只希望你能把这座山垒到自己的心里，有了这座假山压底，你做事就不会过于轻狂了。”


庞玉海，李义府躬身受教，自己去了洪城那里领受责罚，李纲先生又朝着裕民招招手示意他过来，裕民走过来弯下腰等候先生训斥。


李纲拍着他的肩膀说：“唉，你还是不要出仕了，留在书院教书研究学问吧，烂好人没办法去官场混，一不小心就把大好的年华浪费了，不如定下心好好做学问为上策。”


裕民高兴的说：“这正是学生期望，能留在书院教书育人一辈子学生非常的愿意。”


李纲满意的捋着胡子示意裕民和自己一起去办公室，熊车在路过云烨师徒的时候李纲先生重重的哼了一声，就扬长而去。


“师父，您说老先生会不会知道是弟子挑起来的事端？”小武担心的问云烨。


“当然知道，人老成精说的就是老先生，别看他整天眯着眼睛睡觉，他老人家现在就是一只老蜘蛛，书院就是他的网，只要有半点的风吹草动他都会知道的。


不过小武啊，师父看戏是准备从这两个人中间挑一个送给陛下当赔礼，你这么胡闹所谓何来？就是因为看热闹？”


“才不是呢，弟子在研究人心，结果发现庞玉海和李义府之间的纠葛很深，如果不提前引爆这颗炸弹，任由他们发展下去，不需要很长时间，再来半年，李义府就会被书院开革，庞玉海也会被李义府弄死，咱们书院好不容易出了两个精彩些的人，不能毁了啊。”


云烨呵呵一笑，小武说的没错，在这个时候把事情挑开，远比等他们两个人成了生死仇敌自然爆发要好很多。


戏看完了，师徒两就去孙先生的药庐去看黎大隐，远远就听见黎大隐的嘶吼声，也不知道孙先生又在拿他做什么实验，听起来好像非常的痛苦，竟然让黎大隐这样的一条硬汉子都扛不住。


“慢慢来，你的骨骼正在愈合之中，老夫把你的骨骼上长出来的骨刺都清除掉了，这样长出来的骨头才会健康有力。”


“孙先生，黎大隐不在乎疼痛，可是这些蚂蚁身上流出来的东西，让我痛痒难当，难道这也是治病必须的流程？”


“这个不是，我只是想看看人的精神能不能抵抗的住这种蚁酸侵蚀，如果能抗住，我准备把它合进药方，对于风湿骨痛非常的有效果……”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五十九节 刀枪入库的危险


“老爷爷，这家伙总是叫唤，听得烦人，不如用棒子把他打晕算了，我也在药水里泡着也不见我叫唤。”


“小子，你泡的是补药，我泡的是毒药，这两者能放在一起比么？”听到黎大隐和一个孩子斗嘴，小武怪笑着就钻进了左面的那间屋子。


屋子里顿时传来了一阵惨叫声，云寿呼喝着让小武出去，云烨钻进屋子一看，不由得笑了，只见儿子光溜溜的坐在一个大木桶里，拿着一个毛巾护住了要害，小武笑嘻嘻的趴在木桶边缘看着云寿，还想把云寿的毛巾揪掉。


木桶里的药水已经流光了，一个药人正在往云寿的木桶里重新注水，云烨撵走了一心想调戏儿子的小武，拿毛巾给儿子擦了两把后背后小声地问：“你这几天没回家，还跑到孙先生这里泡药水，是不是受了伤？谁打的？爹爹尊重你报复的权利，你总要告诉爹爹谁能把你揍得需要泡药水？”


“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爹爹放心，吃了亏我会打回来，他们只不过仗着人多，又恰好在走廊上，我没法躲闪，要不然我捶死他们。”


云烨没好气的在儿子脑袋上抽了一巴掌说：“娘娘既然要亲自教育你，咱家就没有办法拒绝，那些龙子龙孙没几个好鸟，你下手揍他们的时候不要下重手，教训一顿就好，一群草包，被打死了让你去抵命，咱家就亏死了，拿我家的宝贝去换人家的草包，这种亏本的买卖咱家不做。”


“孩儿知道，所以我都是朝着他们的眼眶，鼻子，肚子这些软的地方下，他们就算是在我身上占了点便宜，回到家里，鼻青脸肿的又会被自家的大人惩罚了一遍，这是他们家白送给孩儿的胜利，您看着，只要这样的架再多打两次，就没人和我打架了。”


给儿子擦干了身子，把他背到竹床上穿衣服，看着儿子身上隐约出现的青色淤痕，心头的怒火一下子就往外窜，十几个王爷，郡王围住儿子一个人殴打，李象居然躲在一边看着不敢动手，还没有他妹妹烟容有胆量。


李承乾在做什么，连自己老婆的事情都搞不定，害的云寿总是受牵连，这不行，再这么下去老子的儿子身上有几块好皮让他们这么折腾。


孙思邈这里有好宝贝，云家武库里也有好宝贝，这些东西都给儿子装备上，就不信自己的胖儿子总是吃亏。还担心满身伤痕的让母亲难过，专门跑到孙先生这里治好了伤才回家，云寿的眼圈还是有些发青，伤好的不彻底，辛月看到以后就活不成了。


给儿子穿戴整齐，特意从头上放下来两绺头发，把眼角的淤青遮挡一下，父子二人就来到了黎大隐的房间。


孙思邈拿着一把小刷子，正在给浑身赤裸的黎大隐清洗身上的蚁酸，只要看看他满身的红疙瘩，就知道他刚才忍受的痛苦是多么的恐怖了。


“云侯，那个李义府我们都水监要定了，嘿嘿嘿，不要脸，还能心思缜密，是最好的探子，最难能可贵的就是这家伙能预感到危险的来临，而且不是经过思考的结果，完全是本能，这就难得了，当时他只要踏出长安城一步，就会没有回天之力，今天他就算是长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


那个庞玉海也不错，会长成一个标准的官吏，这样的人还是留在朝堂里吧，我们这些隐身在黑暗里的人不需要他的那些算计，狠毒，凶恶，卑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云烨奇怪的说：“你这里受罪，怎么也知道书院里的事情？你以为书院是什么地方，你最好不要胡来，我这样的人知道你的苦衷，你就不要指望那些夫子们也理解你你的苦衷，要是被他们发现了你居然监视书院，我告诉你，陛下或许只有拿你的人头才能平息他们的怒火，李义府确实不错，但愿你能控制住，你要是稍微一松懈，我告诉你，到时候你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种猫一样的人，本事大，心思毒，手腕多，有你苦恼的时候。”


黎大隐笑了起来，小心的把自己绑着夹板的腿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这才对云烨说：“都水监和百骑司不同，自从陛下决定将监察部门放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那一刻起，我黎大隐就日夜盼着奇才的加入，如果您能来，最好不过了，可是都水监的庙太小，容不下您这尊大佛，既然您用这么奇怪的法子帮着都水监选出了人选，我老黎那里有放过的道理。


对了，小公子挨揍的事情看样子你是不打算善罢甘休了是吧？”


“咦？这时我才做的决定，你这就知道了？难道说你长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云烨很是奇怪，把黎大隐的脑袋扒拉两下看看有什么不同。


“我闻到你身上有生漆的味道，您是用不着这些东西，只能是给贵公子准备的。您手下留情，不要真的伤了那些贵人才好。”


“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他们不欺负我儿，自然就会安然无恙，既然要欺辱我儿，我们为什么还要对他们客气，老子这两年脾气收敛了好多，真的以为我是泥捏的不成。”云烨越说越气，眼前就有一位皇家的狗腿子，正好拿来泄气，桌子上有一碗黑乎乎的东西，随手就拨拉翻，黑色的汁液溅在黎大隐的胸腹上开始冒泡，于是，黎大隐再一次大叫了起来。


云烨带着云寿还有小武慢慢的往家走，见师父走得远了些，小武神秘的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瓶子在云寿的面前晃一下小声说：“小胖子，借你的脸蛋给姐姐扭一下，我就把这瓶子药送给你，这个是我找孙公公求来的哟，有了它绝对没人再敢欺负你。”


“用不着，好男儿赤手空拳纵横天下才是本事，借用药物算得什么本事。”云寿很大气，小武翻着眼睛说：“你是打算使用师父给你准备的生漆？告诉你，一点都不好，那种刺鼻的味道是个人就能闻到，不如姐姐手里的这瓶子好，别人要是沾上了，半个时辰之后才会发作，是你洗脱罪名的好机会。怎么样？答不答应？就扭一下子。”


云烨管不了他们姐弟两胡闹，出神的看着眼前咆哮的东羊河，往日静若处子的东羊河现在变成了一头巨兽，消融的雪水给它增添了无数的力量，张牙舞爪的向下游倾泻，河堤上不断地有人在巡视，再有两尺，河水就会溢出河岸。


不光是东羊河如此，关中的大小河流都是如此，积雪融化了总要找到一个出处，听说下游地势稍微低一些的地方已经遭了灾。


云家庄子的优势非常的明显，地势高，东羊河又处在山谷中间，只要加高一小段河堤就能安然无恙，几个小吏坐在棚子里喝茶，神态悠闲，现在已经是东羊河水位最高的时候了，再有七八天，水位就会恢复正常。


忧国忧民现在已经成了云烨的一种习惯，不管是不是归自己管辖，都要先忧郁一下，然后就能心满意足的吃晚饭了，官员都是这个样子。


一边流眼泪哀叹民生之多艰，一边大口的往嘴里塞山珍海味，这是一种境界，忧国忧民之心和吃喝玩乐勾搭在一起，显得和谐无比。


政务就是一团糟，不管是谁的政务都是一团糟，处理政务也远远的没有云烨想的那样艰难，那些贴心的属下早就拟定了文稿，想出了解决办法，自己只要觉得可行，就大笔一挥同意即可，说到官员劳心劳力，纯属扯淡，劳心劳力的是那些蚂蚁一样奔忙的小吏。


拒绝了长孙家的歌舞晚宴，云烨打算在家里再忧一阵子国，总是白拿俸禄不干活这样也不好，至少表面上要为国家考虑一下才行。


“夫君，您好像不喜欢长孙家？”辛月坐在蜡烛底下装勤快绣花，消耗的蜡烛钱都比她绣的刺绣值钱。


“长孙家的上进心过于旺盛了，咱家现在需要的是不思进取，我其实想不明白，长孙家为何要全力支持禄东赞，害得我到现在都不能对他们下手，还有李靖，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也在全力支持张仲坚，岭南的冯盎听说最近也有很多的盟友，现在朝堂上对高丽人的看法也在改变，不就是看中了海里的高山羊子么？


我递上去的请求剿灭海盗的折子，一到中书就杳无音讯，问老房怎回事，他居然说：天下太平，就息息刀兵，给天下人一个喘息的机会，享受两年做人的快乐，这是什么话，难道海盗也属于天下人？没有中书加盖的印章，陛下的批红，岭南舰队就不能越过海峡一步，原以为能够轻松达成的目标，现在被这些老家伙搞得困难重重。


如果等到岭南水师吃了大败仗，那个时候想要警醒，就太晚了，海上的形势瞬息万变，短短三年时间，海盗的战舰就更换了三代，尤其是西方的那些海盗，他们进步的速度惊人。


我今天看到东羊河水不由得想到了大海上漂泊的将士，如果有可能，我想趁这些海上豪强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掐死他们。”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六十节 春分


假装忧国忧民没想到真的忧虑上了，这就证明云烨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官僚，大家现在都在造船，就连曲江池子里跑的船都变成了拿脚蹬着的踏板带动后面的滚轮拨水前进的那种。闫老先生造的五牙大舰彻底的看不见了，包括新造的那几艘船在洞庭湖里连运送货物的资格都没有，现在洞庭湖上最大的货船就是大帝号。


李二对大帝号成为了一艘货船非常的满意，只是想起那些昂贵的陈设就一阵阵的肉疼，没办法，大帝号必须自己养活自己，昂贵的维修保养费用早就让岳州正印刺史关庭珑恼怒不堪，一连上了三道折子要求朝廷拆毁这艘无用的巨舟，趁着上面的板材还没有被水沤烂，能弄回来一些钱财也好，这艘属于皇帝的巨舟就像齐宣王的肥牛一样毫无用处，除了靡费国帑，再无益处。


李二不想拆，这艘船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荣耀，但是岳州上折子说将不再负担这艘没用的船的费用，李二只好下令开放这艘船，作为游船或者成为货船。大帝号的名字也同时注销。


皇后的凤船就不一样了，在曲江池子里游得异常的开心，天上还总有两只凤凰在船顶盘旋，船上丝竹声声，还有女子婉转的歌声传过来。


云寿抓过一次凤凰，因为爹爹告诉他那东西叫做极乐鸟，不是什么凤凰，他喜欢极乐鸟尾巴上的那三根长长的尾羽，凤凰抓到了，但是想带出宫门完全不可能，傻孩子随便把凤凰塞进书包，宫门卫士看到那只已经被云寿和李烟容折腾的半死的凤凰，吓得腿肚子都转筋，专门照顾凤凰的掖庭宫监听到消息之后，嗓子眼里咯喽一声就昏过去了。


长孙对漂亮的衣服没兴趣，对首饰也没兴趣，对钱财更是没有半点的兴趣，这主要是这些东西她太多的缘故，唯独对李泰送来的十二只凤凰视若命根子，每天要是不逗弄几下凤凰就浑身不舒坦，为此，宫里面建了一个硕大无朋的暖房，温度常年保持在一个恒定的度数上，云家的香蕉树这里也栽了好几颗，虽然活着，却从来不结香蕉。


长孙闻听之后气的发昏，逮着云寿，拔掉他的裤子，亲自下手揍了整整十几板子，李烟容也遭受了同样的待遇，就这样云寿还一个劲的叫喊，说什么冤有头债有主，让长孙尽管揍他，不要打李烟容。


长孙发怒，李二却异常的开心，帮云寿求了情，说什么有情有意的孩子不该惩罚，然后后他就下令把掖庭宫管理凤凰园的管事乱棍打死。


从那以后，云寿就对凤凰一点好感都没有，见到凤凰就躲的远远地，生怕自己再靠近凤凰，万一凤凰出了事，又会有一个被活活打死，那个宫监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


“爹爹，有凤凰。”云寿指着盘旋在皇后座舟上的凤凰对正在努力蹬着踏板的父亲说，他忽然不想去见皇后了。


“儿子，你已经被人家弄得有了心理阴影，告诉你吧小子，凤凰和死亡没有必然的联系，导致那个宦官死亡的是你的行为，为一只鸟打死一个人，爹爹以为皇帝做的并不合适，可是人家是皇帝，就是喜欢拿人命来教训人，所以啊儿子，以后干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不要连累别人，这些事我们做了最多挨一顿揍，那些可怜的宦官宫女们做了就只有死路一条。人命其实非常的脆弱，尤其是皇宫里的。”


“烟容也在皇宫里，她总是不快活，她娘亲每次见到她都会发疯，每回都发誓不再发疯，可是见了面，还是那样，爹爹，您去求求皇后奶奶，把烟容接到咱家算了，我最多答应您一天写二十篇大字。”


看到眼巴巴瞅着自己的儿子，云烨心酸的厉害，狗日的皇家规矩，把老子的胖儿子逼得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这孩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写大字，一天两篇大字就能要了他的命，现在为了把李烟容接出来，居然狮子大张嘴，一承诺就是二十篇大字。


“好，好，烟容迟早是咱家的人，爹爹今天就问问头皇后和太子，我儿也不用每天写二十篇大字，只要认真的写好两篇就足够了。”


云寿欢呼一声，把脑袋顶在父亲的腋下亲昵一阵子，抬头对云烨说：“您是天底下最好的爹爹。”云烨得意的哈哈大笑，揉揉儿子的脑袋，十一岁的儿子终于像一个孩子了，离石和辛月这些变态都把孩子教成什么了。


父子俩齐心协力开始采踏板，造船的这些蠢货连助力装置都没有安装，踩这个玩意，比踩后世的划船器还要沉重。


玩命踩船的可不只有他们父子，李泰带着自己的孩子，李承乾带着两个孩子也在努力的蹬船，还有无数的公主，驸马都是如此，即将出京的薛万彻也在其中。


今日是皇家的家宴，现在长孙已经不避讳云烨和李安澜的关系了，参加酒宴的名单上赫然就标注着云烨的名字。只要在京城里的皇亲国戚今天都必须来。


春分有雨家家忙，先种瓜豆后插秧，能让一向勤俭的长孙开宴会，只有在自己的生日或者春分这一天，因为从明日起，就要开始大忙了，这一天承办酒宴，也有犒劳三军让大家努力干活的意思。


她的船上有船桨，跑的飞快，云烨他们就只能跟在后面瞎跑，也不知道长孙是不是玩性大发在耍弄这些人反正不管怎么追都追不上。


云烨和云寿父子俩干脆不蹬船了，把小船停在曲江中间，反正皇后的座舟在绕圈子，傻子才会追着船被人家遛狗一样的遛。


李泰也把船停在中间，他的儿子只有两岁，被他抱在怀里，小兽一样警惕的看着向他做鬼脸的云寿，没两下就开始哭泣了，很没志气的指着云寿向父亲告状。


“哈哈，青雀，你这样养孩子可不行吧，人家都说穷养儿子富养闺女，男娃子就要放手让他自己去摔打，多摔几下就不哭了。”


“滚蛋，我儿子才两岁，怎么和你皮猴子一样的胖儿子比，再说了我家的孩子将来是要成为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的，才不要像你儿子长得那么胖。”


“拉倒吧，看你的长相就知道这孩子英俊不到那里去，不给灌输一点男子汉的英气，到时候跑去唱越人歌怎么办，那些船夫可都是喜欢对着皇族唱这首歌的。”


李泰恼怒的把一盘子梨子砸过来，云烨抓住了两个，父子俩一人一个，春天还能见到梨子真是少见，云家都没有，也不知道李泰从那里弄回来的。


李承乾见云烨和李泰在偷懒，也觉得跟着那些傻瓜绕着曲江兜圈子不值，也把船靠了过来，云寿高兴地站起来，走了一步，差点把船弄翻，因为他看见了李烟容。


“儿子，见到你媳妇用不着这么激动，你把船弄翻了，咱爷俩就要游上岸，这么冷的水我可不愿意游泳。”听了云烨的话，李泰笑的嘎嘎的，只有云寿涨红了脸，半大的孩子已经知道害臊了。


李承乾也看到了这一幕，嘿嘿的笑着把船靠过来对云烨说：“生闺女也有好处，烨子，你看看你家胖小子，见到我闺女连自己的亲爹都不要了，准备弄进呢湖水里淹死，你有多碍眼才能让孩子这样对你。”


李承乾的话说的恶毒，这家伙最近对云烨充满了怨念，云烨回到京师就躲在玉山不出来，前段时间接手了兵部，就更加的忙碌了，宁愿每天跑远路也不愿意晚上在住在兴化坊，自己现在只要一出动，就会是大队的人马，非常的不方便，两个人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


尤其是自己现在忙的焦头烂额，钱庄的弊端终于爆发了，铜银的比对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步了，虽然云家宁愿吃亏也把身家都换成了银子，算是给了自己最大的支持，但是李承乾认为，云烨这时候该去钱庄任职而不是去什么兵部，满世界最不缺少的就是兵部左侍郎，随便从十六卫里拉出来一位大将军都能胜任，但是钱庄需要的人才却如同凤毛麟角，自己最近已经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


开春之时百姓们需要大量的铜币购买生产资料，铜币变得金贵，最吃亏的就是庄户，一进一出，一两成的收获就没了，李承乾不愿意看到这一幕，使出浑身解数来应对这场灾难。


“到钱庄来帮帮我，快顶不住了。”和云烨说话，李承乾才不会客气。


“不行，本官现在执掌兵部，天下武卫全部受我节制，一令出，鬼神惊，一令收山河变色，谁有工夫鼓捣几枚铜钱。”


“胡说八道，有本事你下个鬼神惊的命令给我看看，保证你的脑袋明天就挂旗杆上，还没有金水河里的王八大的官职，也好意思卖弄。”


云烨扔掉梨核小声的对李承乾说：“做好准备，估计明天起就会有山一样多的铜币到达长安，洛阳，益州，扬州，这些地方，邕州，广州也绝对不会少，你以为我岭南水师不出海去剿海盗，躲在内河里干什么。”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六十一节 先兆


“哪来的海量铜钱？为什么我不知道？李道宗虽然在南诏抢夺铜矿，但是现在战事胶着，松州，僠州都已经打烂了，铜矿还没有来得及开采，哪来的铜钱？”


“有四个毕业于书院的混蛋在帮助陛下制定抢劫计划，现在已经到了收官的阶段，陛下对我下了封口令，所以我不能说，这段时间不去见你就是不想看到你焦急的样子，担心忍不住说出来被你爹拉去砍头，现在好了，尘埃落定了，那些贪心的财主们就算是想要回头也来不及了，总算是能告诉你了，这段时间把我憋坏了。”


李泰嘿嘿的笑着说：“大哥，你这是当局者迷啊，蒙舍龙算什么东西，凭什么能拖住我大唐军队的脚步，前些时候依靠大象小胜一局，现在李道宗已经有了准备，他的大象也就没用处了，对于僠州的战事，我从来就没在意过，一只装备了火药的军队如果还打不过一群野人，李道宗早就自杀了，您现在就是太依靠，也太相信文书了，那东西是人写的，总会出现偏差。”


李承乾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浑身都放松了下来，把手枕在脑后，瞅着天上的云彩幽幽的说：“你们两都上过天了，我也想上去看看。”


没工夫回答李承乾的话，长孙的大船开过来了，看样子没有停船的打算，更年期的老女人不可理喻，还是先逃跑比较好。


云寿的体力很好，两只脚把踏板踩得飞快，抢先逃开，李承乾，李泰也很聪明仗着自己的船小好调头，围着大船转圈子，结果被船桨溅起的水花差点浇透，该死的，这就不是长孙的风格，小船上有孩子，长孙绝对不会这么干。


果然，一张小脸从船头露了出来，原来是兕子，这个最听话的小姑娘怎么也开始胡闹起来了？不过，当李治的脑袋探出来的时候，李承乾，李泰，以及云烨就知道等一会该找谁算账了。


这个混蛋和历史上胆小懦弱的李治完全不同，因为被自己的爹娘，哥哥，姐姐罩着，彻底的成了一个恶棍，再加上有好几个历史上出了名的狗头军师的帮助，现在活得风生水起，自在的就像脱缰的野马。


大船总算停下来了，李承乾浑身湿漉漉的带着儿子和闺女上了船，命宫人给孩子们换干衣服，自己一脚就把媚笑着凑过来的李治踢得跌了一个屁墩，李泰刚才把儿子揣怀里了，所以孩子的衣服是干的，这个时候怒火万丈，李治才爬起来，就被他一脚踹倒，云烨连忙拉住准备继续动手的李泰，今天不适合惩罚李治。


李治杀猪一样的惨叫起来，拼命地去搬云烨的脚，他的左手恰好被云烨踩在脚底下了，云烨等到李泰气消了，才离开李治的手，跟着其他人一起去给皇后请安。


长孙今天可谓是盛装出席，以前这样的聚会都会在中极殿举行，今年在楼船上倒也显得风雅。不过往年的聚会邀请的都是命妇，今年邀请一群公主驸马不知道何意。


曲江距离皇宫很远，所以云烨看不到万民宫的百官汹汹的盛况，在那里皇帝也在召开春日宴，堂堂的兵部左侍郎云烨是这群女婿里面官职最高的一位，像他这样的重臣本应该去万民宫而不是来到曲江，既然李二把太子，魏王还有自己都扔给皇后看管，不用说，那些参加春日宴的勋贵们现在的日子一定过得凄惨无比。


李二不愿意让李承乾，李泰，云烨这些人看到自己无耻的嘴脸，特意把他们三个人调开，铜钱的改革事宜要是不在今日的宴会上宣布都出鬼了。


云烨蒙头大嚼，云寿蒙头大嚼，李承乾酒到杯干，李泰亲自拿着小勺子招呼儿子吃羹，长孙冲坐立不安，屁股上像是长了痔疮，总想靠近云烨说话，每回等不到他说话，云烨就会和他碰杯，碰完杯子就走，半点的机会都不给他，那件事透露给李承乾没关系，要是透露给长孙冲那就是大事故。


云寿非常的有胆量，问长孙他什么时候能把烟容娶回家去，惹得满堂宾客哄堂大笑，长孙也笑的花枝乱颤你，杨妃抓着云寿的手，在他的胖脸上扭一下说他小小年纪就想媳妇了好不害臊。她自己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你儿子真的想娶我闺女？”李承乾一脸得意的问。


“少臭美，是我儿子见不得烟容在你东宫遭罪，这孩子为了征得我的同意，二十篇大字的价码都开出来了，这对孩子来说使他能够开出的最高条件。


老天爷啊，你的东宫现在都成战场了，那么些个女人玩命的想当太子妃，你是怎么熬过来的？烟容是我儿媳妇，到了我家必然就是宝贝，在你的破东宫，就是一个受气包，你老子娘没完没了的往你东宫塞女人，你烦不烦啊？”


李承乾一点都不在乎嘿嘿笑着说：“你看不下去了？担心混乱的东宫把你儿媳妇教坏了？我的两个老婆都在冷宫里关着呢，你要是能帮我把她们弄出来，哪怕弄回来一个，东宫都会风平浪静。”


“你老婆为什么要我救？又不是辛月被关进去，不干，你自己搞定，陛下最近看我不顺眼，总想找机会揍我，前段时间还要我陪他练武，不就是我家多换了一点银子么，那就是给家里的孩子打点吉祥的银饰做的准备，至于喷我一脸口水么？”


“嘿嘿嘿，三十万枚银币确实不多，不知道我父皇在运作铜钱之前啊，我对你的这个举动感激的眼泪都下来了，你居然毫不犹豫的拖着四五家勋贵把储存的铜钱全部换成了银子，这对我来说是多么深厚的情义啊，现在才知道，你是在黑了心的捞钱，三十万枚银币够把你活埋上百次的，你打算给你家的孩子用银子盖房子？”


两个人正在说话的时候，长孙冲再一次凑了过来，他非常的想知道云烨在和太子说什么，最近长安城很不对劲，不管他家换了多少铜币，市面上的流通的铜币依然不见减少。还以为是太子从钱庄拆借的，所以又狠狠地购进了好多铜币，全是高价，就等着朝廷改变铜银之间的兑换比例之后再大量的放出去，好大赚一笔。


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钱庄的铜钱也见底了，谁也不知道那些铜钱是从哪里来的，或许是太子说动了一些大户人家，放出来的存量。


见云烨和太子不说话了，长孙冲连忙说：“别停啊，继续说，就当我不在，你说你的，我听着就好，如果能把一些我不知道的秘密说出来就最好了。”


这已经是不要脸了，仗着人头熟套交情，说到对货币的把握，李承乾才是大掌柜，这一点必须承认，户部现在对钱庄又没了控制权，所以他老子也不清楚。


李承乾哈哈一笑说：“看把你急的，也没说什么，就是在和烨子谈论降低铜银兑换比率的问题，现在一枚银币兑换六百枚大子这个兑换比率太高了，老百姓都没了铜钱使唤，正在想着是不是把比率调整到一枚银币兑换一千枚大子这个原始比率上。既然你要听，就说说你的看法。”


长孙冲瞅瞅云烨，见他正在对付一条鱼，疑惑的说：“办法自然是个好办法，可是咱们大唐自古以来就缺少铜，您想把比率拉下来，那就需要大量的铜钱，咱们上哪去找那么些铜回来，再说了铸币厂，在咱们大唐只有两家，一家在长安，一家在岳州，没听说他们增加产量啊，想要铸币就必须经过三省六部，还有左右两台的协商，再加上陛下的亲笔核准，这是国之大器，任何私人想动这个权利，想必会死的极为凄惨。


所以啊殿下，这条路行不通，没有铜说什么都没用，铜币的兑换比率下不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铜币的兑换比率，这样才有可能让那些人把手里的铜钱放出来。”


云烨放下筷子不耐烦的说：“谁说没有铜，南海上有一座大岛，那座岛就坐落在一个巨大的铜板上，只要派人去挖就成，铜币的兑换比率已经被炒到天上去了，再这么下去，老百姓就没办法活了，听说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以货易货的原始情景，这个问题不解决，老百姓就不再相信货币了。”


“你说的都是道理，没有错，你南海就算是有一座铜山，也是远水不解近渴，当下的问题如何解决？要知道有能力储存铜钱的都不是一般的人家，陛下想要动他们都要深思熟虑才行，咱们几个小辈能有什么办法。”


云烨就想不通长孙冲为什么能够义正言辞的讨伐囤积铜钱这种恶劣的行径，一边又大肆的从民间购进大量的铜钱，他难道就没有一种矛盾感么？


“既然虫子你也这么认为，我想一枚银币兑换一千枚大子应该是符合所有人利益的，也不知道陛下现在把这道旨意下达了没有？”


长孙冲闻言大惊，直愣愣的看着云淡风轻的云烨。

第十八卷 智慧之城 第六十二节 喜怒无常啊


事情不会因为长孙冲吃惊就会发生变化，李义府和庞玉海之争之所以会虎头蛇尾，那是因为被李纲先生生的把萌芽掐死在摇篮里，李二的计划没人敢掐死，所以他就像脱缰的野马在大唐的地界上蔓延开来了。


参加酒宴的人都想跑回家安排一下家里的事宜，可是长孙和皇帝一样把所有的人都关在一起，谁都没机会跑回家。


云烨就很是无所谓了，带着胖儿子和烟容在酒池肉林间穿梭，长孙今天是下了血本了，大船的第二层上称得上水陆纷陈，各种各样的美食让人眼花缭乱。


最难得的是一大群宾客都没有什么胃口，只能一杯接一杯的往肚子灌酒，对于美妙的歌舞和动听的音乐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全部都在焦急的等待长孙宣布宴会结束的时候。


这回皇帝算是发狠了，他连皇亲国戚都没有放过，可以想象李二对于勋贵们的贪婪有多么的愤怒，远远地眺望了皇宫一眼，万民宫估计也是哀声一片，估计老程，老秦，老牛，老尉迟他们的笑声一定非常的洪亮，这几家的铜钱存量，最多能应付平日里的日常所需，坐在大殿里喝酒都能有无数的金砖砸到脑袋上，这种感觉一定非常的美妙。


云烨端着盘子教两个孩子怎么把水果搭配在一起好看，捻起一颗金桔放在烟容的瓷盘子上笑着说：“你看，下面是雪白的梨子，中间是红红的西瓜再搭配上紫色的葡萄，最后点缀一粒金桔，这个漂亮的水果塔就搭好了，如果能辅助以刀工，效果会更好。太对了，你吧橘子瓣摆在周围确实更美观一些，真是个聪慧的闺女。”


云寿拿着一把小锯子正在从一大块牛肉上面往下锯肉，风干牛肉难道不是一小条一小条的么？为何会是如此大的一块？


扔到嘴里不停地嚼，半个时辰都没有嚼烂，云烨只好把嘴里的肉吐进曲江里，原来不想吃这东西，可是两个孩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不吃不好。


烟容端着一大杯葡萄酿小心的走了过来，这个傻孩子，谁家倒葡萄酿会把酒杯倒得满满的，加冰的空挡都不给留，没关系，不加冰就不加冰，孩子的心意么，不能糟蹋了，嘴贴着杯子边大大的吸了一口，这才接过杯子，狠狠地夸奖了孩子两句，还从怀里掏出两颗猫眼石放在孩子的手心里，让她去打两个好看的簪子，小姑娘带猫眼石最是相配不过了。


和两个孩子天伦一下，就有碍眼的走过来，脸上一片青灰色，看得出来手都在抖，一过来就哭丧着脸说：“兄弟，哥哥不小心把银币都给换成了铜钱，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老薛，你马上就要去岳州，就不要考虑钱财的事情，你就当自己赌输了，少了三四成的家财死不了人，多吃点。”云烨把盘子里的风干牛肉全部倒给了薛万彻，这家伙的牙口好，能吃得动。


“没救了是吧？”薛万彻往嘴里扔了一大块牛肉抱着最后一线希望问云烨，刚才长孙随口说了一句朝廷的货币政策后，他就想跳河。


“死的挺挺的了，朝廷在南诏打下来一个硕大无朋的铜矿，据说在益州又设立了铸币厂，日夜不停地制造铜币，岭南水师不分昼夜的往全国各地运送铜币，你觉得还能翻盘？这个时候要是有人敢胡来，你信不信大军立刻就会开过去？”


听了云烨的话，薛万彻反而放开了，既然没救了，那就不去理睬，反正损失的也不多，就是嘴里的牛肉虽然味道鲜美却不太好嚼。


相比薛万彻的大度，长孙冲就如丧考妣，坐在那里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似乎不喝个烂醉就不愿意罢休，也不知道长孙家到底损失了多少。长乐担忧的坐在丈夫身边，小声的劝慰，长孙冲烦躁的摇摇头，就单独来到了船舷边上吹风。


想跳河的不光是长孙冲一个，还有立刻就哭出来的公主，长沙，丹阳等几位公主泪眼迷蒙的想跟嫂嫂求情，但是看到长孙阴冷的面孔，就只好坐在座位上哭泣。


头一回发现长孙的厉害，端着一个银杯，喝着殷红的葡萄酿，眼神跟电锯一样的扫视着船上所有的人，虽然一言不发，却没有一个人敢出来造次。


李承乾只能好言劝慰自己的这些姑姑还有妹妹，这是他必须要干的活计，李泰和清河公主坐在一起小声的说话，他们两个没有任何影响，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


李烟容最害怕这样的阴冷气息，不断地把身子往云寿身边凑，云寿拉住李烟容的手，见爹爹正在二楼朝他招手，就带着李烟容去了爹爹那里，李象想要跟着过去，咬咬牙，还是留了下来，跟在太子身边听父亲如何去安慰那些长辈。


云烨命宦官拿来一张大毯子铺在甲板上，从怀里掏出三枚色子往毯子上一扔，云寿立刻就开心了起来，这是他和爹爹经常玩的一种游戏，现在加上烟容一定更加有趣。


庞大的怨念笼罩着整个曲江池子，谁都看见自己的钱财长着翅膀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善财难舍，一个个都是属貔貅的，只想吃不想拉。


长孙实在是懒得和这些皇家的蛀虫说话，早在半年前自己就呼吁皇亲们把家里的铜钱拿出来存到钱庄，除了云烨和程处默。没一个有动静的，现在知道要倒霉了，就想哀求朝廷放他们一马，世上哪有这种好事。


越看越讨厌，就起身离开座位，上到二楼打算去看看自己的凤凰，逗逗凤凰也比和这些不争气的杀才待在一起。


上了楼她才发现这里很热闹，李泰和云烨正在拼酒，薛万彻拿脑袋顶着云寿的脑袋两个人在顶牛，李烟容正在照顾李泰的小儿子，这里的气氛就好了很多，想到刚才大厅里那些人的嘴脸，长孙的怒火又起，自己苦心孤诣的为朝廷，为国家谋划，这几个混蛋不但不帮忙，反而在这里躲清闲。


云烨现在年纪大了不好下手，正好有云寿在这里，于是，她一巴掌拍在云寿的后脑勺上，薛万彻看见皇后过来了，立刻把脑袋缩了回来，结果收不住力道的云寿立刻就滚进了他的怀里，迷惑的摸着后脑勺瞅着怒气冲冲的皇后奶奶。


李泰嬉笑着给母亲端了一杯酒，还跑去搬了一把椅子请母亲坐下，笑着说：“母后莫要生气，那些人都被父皇收拾惨了，现在难过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您宽宽心，他们过几天就会恢复如初，算不得大事，以前不都是穷光蛋么，现在有了两个臭钱就四处张扬，居然胆敢危害到家国社稷，活该被收拾。”


长孙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酒杯，把云寿拉过来，摩挲着他的后脑勺轻轻的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两年总是被压不住火气，小寿儿，奶奶刚才把你打痛了没有？”


云寿咧着嘴傻笑着说：“没有，不疼，皇后奶奶我想请烟容去我家做客您看可以吗？”


长孙立刻就笑了，没好气的又抽了云寿一巴掌说：“又是一个顺竿爬的皮猴子，你家里的待着舒服，皇后奶奶知道，可是啊，皇家有皇家的规矩，烟容不能去你家做客，世上哪有郡主住到臣子家里去的。”


云寿也不坚持，咧着嘴拉着长孙坐到大毯子上，取过色子就开始和长孙以及烟容一起玩游戏，至于云烨早就躲得远远地鬼头鬼脑的欣赏船舱里那些人的苦瓜脸，这是一幅生动的众生相，现在不看将来不一定再有机会。


圣祚无疆，庆传乐章。金枝繁茂，玉叶延长。海渎常晏，波涛不扬。汪汪美化，垂范今王。


船上的歌声依然在飞扬，可是在这样宏大的乐章中总是夹杂着低低的哭泣声，拿人钱财宛如割肉，这种痛苦云烨很清楚，自己就挨过无数回，不过啊，这一次皇帝的板子可没有拍在自己的屁股上，这一回算得上是不分远近亲疏，板子人人有份。说不定在万民宫，有拿脑袋撞柱子的。


黄昏还是到来了，云氏父子乐淘淘的回了家，马车上载着云寿和长孙赌色子赢来的战利品——李烟容。


小姑娘头一回走出皇宫禁苑，看什么都新鲜，燕子衔泥她要问，倦鸟归巢她还是要问，看到云家庄子上的竹林她还是想问，云寿坐在车辕上一一的解答。看起来非常高兴的样子。


云烨一想到李承乾黑的如同锅底一样的脸色就开心，胖儿子到底还是学到了自己的几分风范，既然皇家规矩不允许郡主李烟容住到外面去，但是对于赌注李烟容来说就没有这条禁令了。


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天，这十天对于李烟容来说就是她的全部，十天的时间里能看到自己以前从没有见过的人物和景致。


李象非常的羡慕，很想跟着妹妹一起过去，却被父亲揪着脖领子带回了东宫。


云烨看到了老百姓们是如何的狂喜，因为皇家在购买了他们的余粮之后给付的是黄灿灿的铜钱，而不是白花花的银币，从春风这一天开始，一切似乎都有了一些变化。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一节 狂喜


今天的气候好极了，云烨带着全家老少在菜地里起垄，将已经培育好的辣椒秧苗栽种进地垄里去，别人家都是直接把辣椒种子播进去就好，云家不同，先是在温室里将种子催化，直到长出秧苗才开始移种，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云家的辣椒远比别人的先结出辣椒。


每年耕种的时候云家都会全家出动，这是老奶奶定下的规矩，云家的人必须知道庄稼是怎么从地里长出来的，男男女女的一个都不放过。


云烨蹲跪在湿润的泥土上，拿铲子挖出一个小坑，小心的把带着泥土的秧苗栽种进去，再拿手按实泥土，铃铛跟在后面拿一个喷壶浇水，这片地很大，因为云家每年的辣椒消耗量惊人，要储存够一年份的辣椒就必须栽种这么多。


辛月就在旁边的一条地垄上栽种，那日暮不耐烦的拿着喷壶跟在后面，辛月非常的挑剔，那日暮浇多了水，或者浇少了水都会受到训斥，所以她羡慕的看着铃铛和夫君两个人柔情蜜意的干活，而自己偏偏要受这个恶婆娘的气。


小武从来就不喜欢干农活，倒不是看不起农户，她对所有简单重复的机械性劳作都排斥，所以她就成了监工，监视着云欢和云暮不让他们偷懒。


云寿带着李烟容也在仔细的耕种，李烟容拿不动大的喷壶，就拿了一个小小的喷壶，每当云寿载好了一颗辣椒，她就高兴地给小苗浇水，宫里从来没有过这样有趣的活动。


空气湿润的厉害，每呼吸一口，胸肺间就一片清凉，白白的云彩低低的从头顶飘过，蓝宝石一样的天空显得格外的悠远辽阔。


白雪皑皑的玉山顶峰，在白云的围绕下，显得格外的神秘，一场大雪似乎已经改变了整个关中的气候，田野里到处都是人，吆喝耕牛的声音传的很远，就是没人去唱歌，云露和云香在地垄子里来回的乱跑，头上大大的蝴蝶结已经显得很是凌乱，这个时候没人去管这些。一年之计在于春，耕种从来都是家里的头等大事。


按照性价比来说云家种地是一种浪费，辛月今天本来该去收购倒霉勋贵家里无力支持的产业的，回报率要比种地高到那里去了，但是老奶奶一声令下，全家就来到了菜地里种辣椒，给人家的回复就是云家需要耕种没时间去。


这个理由比天还大，拿到金銮殿上去说也不会有人指责，种地已经不是一种谋生方式，对中原大地上的人来说，这是一种生存的仪式，就在今日，皇帝，皇后也需要去种地，这不是皇帝扶犁那种仪式，而是真正的在皇宫里的土地上劳作一日，没有拿金锄头吃葱油饼，和其他老百姓别无二致。


这是一个农耕民族的命脉，融进了每一个人的骨头和血肉里，一个不喜欢在地里种点什么东西的人很难相信他是属于这个伟大民族的。


中午的时候，太阳渐渐变得火辣起来，云烨挥一把头上的汗珠，直起了腰身，作为家里唯一的壮劳力，他需要干的很多，云寿强忍着腰腿的酸痛，也爬了起来，父子俩相视一笑，就回到地头去喝水。


农家的半大孩子就是云寿这幅样子，需要陪伴着父亲一起劳作，老奶奶在地头的棚子里准备了很多的食物，老人家多年不下厨了，今天天不亮就起来亲手烙了很多的葱油饼，卷着土豆丝一起吃简直就是人间无双的美味。


侯爷种地长安人根本就不稀罕看，白胡子的老公爷趴在地里除草也不算稀罕，辛月靠在毯子上累的直哼哼，被老奶奶瞪了一眼就赶紧闭嘴，艰难的抄起一块葱油饼往嘴里塞，她才不愿意给老奶奶留下一个懒婆娘的印象。


“侯爷，您家地里的墒情很好啊，老汉家的地就差了些，都是天字号的好地，难道说富贵人家的土地都比我们这些苦哈哈的土地强？”


隔壁的土地就是邻庄地主老财家的，胖财主带着一妻三妾六个娃子侍弄五百多亩田地，不要以为地主老财就不需要种地，牲口需要休息的时候，他自己带着儿子拉犁耕地都不稀罕，多年的老邻居了，胖老头人不错。


“老沈，过来吃块饼，老祖宗起了大早烙的，味道很好。”云烨招呼胖财主过来休憩一下，乡里乡亲的这是应有之义。


“哎呀，这可要尝尝，老祖宗下厨少见，有福气的才能吃到。”胖财主拍拍手上的泥土，接过云烨递过来的饼子大大的咬了一口就翘起了大拇指。


“侯爷，老汉可是亲眼看到了您家里这样种辣椒的好处了，老汉算过了，您家里的辣椒地比老汉家里的辣椒地早收辣椒啊，足足有十几天呢，您也知道，一招鲜吃遍天，早了十几天就能卖十几天的好价钱。


老汉明年也想在家里安个暖棚，不求种什么奇花异草，就种辣椒，学您家这样种，先把辣椒苗育出来，然后栽种到大田里，求侯爷派个懂行的到家里给指点一下。”


两个人说的热闹，到了田地里就说桑麻，胖财主的目的达到了，也就拱手告辞，继续去自家的地里忙活。


云烨瞅瞅剩下不多的秧苗，就全部装到篮子里继续去栽种，他现在非常的喜欢种地的感觉，虽然劳累了一些，但是心田好像也种满了庄稼，变得沉甸甸的。


田地里起了薄雾，其实不是薄雾，而是小雨，一大片云彩飘过来，小雨就掉了下来，这下好了连浇水的程序也省了，云烨和云寿两个人站在雨地里继续栽种，杏花烟雨还伤不了人，李烟容想要从棚子里跑出来，被云寿喝了回去，云烨抿着嘴偷笑，就在这片庄稼地里，男子汉一代代的成长，哦，或许还要捎带些春雨。


些许烟雨阻碍不了农家继续耕种的热情，蓑衣都不用，耕牛低着头往前走，小牛犊子跟在老牛身后学习，旺财跟着老牛走了两圈觉得无趣，也就回到了云烨的身边，他的牙齿咬不到刚刚钻出土地的嫩草，烦躁的打两个响鼻，就去找小武要她篮子里的野菜。


初春的野菜吃的就是肥嫩的根茎，苦苦菜顶着两片发黄的嫩叶才钻出土地，底下长长的根茎就长得肥嫩多汁，回到家里拿开水淘掉苦味，香油拌了之后，云烨一次能吃好多。


小武拿死皮赖脸的旺财没有办法，这个家伙现在养成了一个恶习，那就是扯人家女娃子的花裙子，小武为了保住自己的裙子只好从篮子里拿野菜给它吃。


栽种完了辣椒，云烨就在自家的土地上巡视起来，看着雨雾中的辣椒苗，云烨感觉自己这一刻就像是一位帝王，在检阅自己的王国。


其实种一辈子地也不错，这个念头刚升起来，一匹快马就来到了地头，一个穿着红衣的禁宫卫士大声禀报：“启禀大将军，陛下有令，命大将军火速进宫。”


来不及换衣服了，这是红翎急使，唤过旺财云烨就跨了上去，指一指长安方向，旺财就哎哎呀呀的叫着一路跑了下去。


跑到半路才发现不光是自己一个人往长安赶，十六卫的大将军骑着马在跑，身上和云烨一样，都是麻衣，浑身的泥土，看样子刚才都在田地里忙活。


“老姜，你知道陛下为何匆匆召见我等？”旺财的速度快，追上了骁卫的老姜，这家伙向来都是消息灵通人士。


“老云，我也不知道啊，正在地里点豆子就接到了召见令，衣服都来不及换，娘的，最好是要打仗了，老子闲的只能干农活消磨时日了。”


“谁说不是，太平日子过久了对国朝没有好处，将士的士气一旦松懈下来，再想要磨砺出那股子劲头就太难了，狗日的高丽逃过一劫，难道说这一回是南诏的消息？老李在南诏干的什么事啊，一个小小的蒙舍龙的脑袋都带不回来。”


又有一匹快马赶了上来，是右威卫的大将军裴度，他的兴致很高，似乎对于这次的紧急召见充满了希望，只要是做大将军的没有人不希望发生战争的。


三位大将军身边一个护卫都没有，快马闯进城门，城卫已经有一匹快马在前面开路了，这个时候大将军的队伍已经变成了十八人，都是京城里的军事主官。


“看样子出了大事了，哈哈哈！”裴度大笑一声对别的将军说：“诸位兄弟，老裴我先走一步，如果有战事，诸位哥哥让给小弟去如何？”


说完话胯下的战马昂嘶一声顿时就窜了出去，这种事如何能让，现在大唐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只要出战就会有军功稳稳的落在手心，谁会放过。


长安市上的居民看着十几匹战马轰鸣着从朱雀大街上一阵风般的席卷而过，都莫名其妙，他们从来都不认为大唐会有什么战事，这太可笑了。


朱雀门就在眼前，守门的宫卫打开了皇城的大门，示意大将军们可以直接打马进入，看到这一幕，这群人的脸上就浮现出狂喜之态，这他娘的真的有战事了……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节 牧奴的危机


李二的咆哮声站在万民殿外都能听到，抢先一步的裴度已经甩鞍下马，几步窜上宫殿的台阶，还没进门就大声的禀报道：“陛下勿恼，此事交给末将去办就好，末将定会屠其城，灭其国，焚其祖庙为陛下泄愤！”


等到云烨跨步走进大殿的时候，就看见裴度一脸的喜色，朝自己这群人眨眼睛，李二站在龙案后面，双手扶着案子，头上的冠冕摇晃的厉害，刚才一定被气的不轻。


所谓主辱臣死，这个时候就讲究这个，十几个人一起单膝下跪，请求皇帝下令，消灭那个带给皇帝怒火的蠢货。


“诸卿平身，有尔等能征善战之辈，朕无忧矣。”李二让诸将平身，怒火似乎平息了一点。


云烨很奇怪，大唐现在的版图大的有些过份，算上那些自动投效的羁縻州，正北的国土已经跨过了北海，正西是波斯，东北是靺鞨诸部，西南方向是天竺和吐蕃，南方没有邻国，被云烨杀干净了，东方隔着大海是倭国，朝鲜半岛上就剩下新罗和小小的百济了，还有谁能让李二如此的大动肝火？


如果边境有什么不好的动态，自己这个兵部主事该是第一个知道的，为何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满世界的人都在躲着大唐走，谁吃饱了撑的才去捋大唐的虎须。


“云烨，你可知道安西都护府的都尉是谁？”李二阴沉的声音响了起来。


云烨赶紧站出来回答道：“陛下，自我朝平定高昌之后，安西都护一直都是驸马都尉乔师望，他已经担任安西都护府的都尉四年了。”


李二点点头说：“兵部考功司对乔师望的考评如何？”


“回陛下，乔师望镇守安西以来，虽无寸进，却也未曾丧师辱国，土地未曾丢失一寸，所以兵部考功司对他的考评为中平。”


“倒也算得上公平，民生不在你兵部考评之列，所以乔师望的过错与你兵部无关，你且退下。”李二听到云烨的回答后不置可否。


民生？云烨从李二的嘴里意外的得到了民生两个字，安西哪来的什么民生，除了安西的治所吐鲁番，剩下的全是羁縻州，这些年虽然不断地有书院的学生去了那里，他们的主要目的是盘剥，不是给那里的于阗，龟兹人民送温暖的，民生二字从何谈起？


乔师望只要慑服那些羁縻州，不让他们自立，保证商道畅通就是大功一件，民生和他能站得上边么？老乔要是因为民生问题倒霉那可真是晦气到家了。


“房玄龄，你给诸位爱卿解说一下西域的事情，让他们了解一下这些年我朝大军在西域到底干了些什么，他们能引以为戒最好。”


房玄龄从左边走了出来，来到诸位大将军的面前沉痛地说：“自贞观八年侯君集平定高昌以来，我朝不断向安西用兵，吐谷浑，薛延陀，回纥纷纷后撤，于阗，龟兹，古大月氏，疏勒，焉耆尽落我朝掌握之中，然而，仅仅过去了四年，古大月氏，已然消失了，龟兹人口四十万，如今不足十万，蜷缩在库车这个地方叫苦连天。


于阗的人命运稍微好些，主要是因为那里盛产珠玉，只要缴纳沉重的赋税还能苟延残喘，至于焉耆国，四年换了六任国王，再加上前段时间突然消失的楼兰，不知道诸位大将军听到这些事情，还能无动于衷么？”


“关我们屁事。”听到不是外敌入侵，一群大将军立刻就没了兴致，裴度小声的在人群里回答了一句，这话没错，如果是汉人这么倒霉，这些人拎着脑袋来见君王，那是必然的，现在既然是一群不知道那里的野人遭遇了这些惨事，确实引不起多少共鸣。


安西都护府每年的孝敬银子大家都没少拿，只要不是丧师辱国的罪状，谁会去理睬遥远的安西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云烨在给乔师望的信函里就明明白白的说了，书院的人去调查楼兰消失的秘密，不是针对你们安西都护府的，是想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楼兰人消失的，他们几年前已经消失过一次了，现在又消失，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让他必须把书院的人看好了，并且给他分析了书院这些人要是不小心消失了，他乔师望面临的麻烦不会比诛灭九族好多少，满京城的人都不会放过他，而且不管和他有没有关系，都会是如此。


皇帝要干什么？这些情况他都清楚啊，而且银子他拿的永远是最大的一头，主意，这些钱可不是献给朝廷的，而是献给关陇李家的，作为关陇李家的族长，李二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银子上面沾满了鲜血，今天突然发疯所为何来？


房玄龄听到了裴度的回答，呵呵一笑接着说：“如果按照惯例，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老夫现在只想问问你们，河南之地为何会多了许多的胡人牧奴？那里的牧场动辄百十里，甚至还有超过三百里的，你们能告诉老夫都是谁家的么？”


河套是漠南军事要地。黄河经此成一大弯曲，秦、汉称河南地；自明筑榆林长城后，始称河套。其范围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东北部和陕西省北部的部分地区。北通塞外，南临关中，西邻甘凉，东连幽燕，为长安北方藩篱，燕京翼侧屏障。


河套地区自古为多民族居住地。战国属赵。秦属九原、北地等郡。汉属朔方、五原、西河等郡。西晋为羌胡地。东晋时匈奴据此建国，号夏。唐属关内道。


关内道三个字就足以说明问题，胡人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入侵关内道，现在倒好不用入侵了，被那些不知死活的贪财之辈直接带进了关内道。


关内道可以称之为大唐的前院，现在卧榻之旁睡了无数仇恨大唐的胡子，怪不得李二会发怒，只要数一数就知道，能把整个河南地（河套的古称）塞满的胡子，总数要是少于三十万才是怪事请。


“云烨，自你的手中批复了多少张异族进关的文书？”李二又开始拷问云烨，因为云家就在阴山下有一个非常大的牧场。


“陛下，微臣手上一张都没有批复过，不但没有批复过胡人进关内道，微臣连高丽人进京纳降的路引都不想批复，还是陛下您严令微臣批复的。”云烨幽怨的瞅着李二，这家伙只要想到坏事情，就要问问和他有没有关系，好像云烨自己真的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混蛋似得。


李二尴尬的咳嗽一声继续说：“没有就好，总算还有几分忠敬之心，高丽人纳降和胡人进关内道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现在朕问你们河南之地的三十余万胡人到底该如何处置？既然人是你们放进来的，那就给朕一个章程。”


倒霉透顶了，好好地在种地，突然间就被弄到万民宫操持公务，这种事情是那些文官的责任，怎么让自己这群武官来想办法？那些文臣哪里去了？为什么房玄龄都闭着眼睛不吱声？


云烨浑身猛地打了一个激灵，武人会干什么？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拿刀子砍人，皇帝向武官问计，不就是想杀人么？难道说这三十万胡子活不成了？打死都不往前凑，打死都不说砍死这些胡子的话，如果是两军交战，杀再多的胡子云烨也没有心理负担，敌人就该消灭，现在是三十万手无寸铁的牧奴，云烨还下不了这个手。


白起坑杀了四十万降卒，就被冠以人屠的称号，最后不得好死，自己要是坑杀三十万牧奴，老天才知道老颜家会把自己写成一个怎样残暴的人，这事接不得，能做到大将军一级的武官哪有笨蛋，如果是战事自然个个奋勇向前，现在既然是要杀牧奴，就没意思了，再说了，自己把那些牧奴统统杀光，河南地的那些牧场主还不把自己恨死啊，他们不敢恨皇帝，所有的怒火必然会倾泻在自己头上，这样会引起武官内讧的，这些狗日的文官就是恶毒。


大殿上非常的安静，云烨玩弄着自己的手指，仰着头看大殿顶上的图案，上面居然连孟母三迁的故事都有，一大团蝙蝠围着孟母，知道的说这是吉祥图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吸血鬼在攻击孟母。


劳作了一整天，云烨感到有些疲乏了，强忍着不让自己打哈欠，谁爱杀谁去，只要自己不去就好，杀人不是一个愉快的活计。


“怎么，没有人替朕分忧？裴度，你刚才说什么来着，难道仅仅过了一柱香的时间你就忘记了？”李二的声音又变的阴测测的。


裴度整个人立刻就变成了苦瓜，单膝跪地请罪道：“启禀陛下，若是有外贼入侵，内贼祸乱，微臣粉身碎骨也会为陛下效力，但是，让微臣去杀那些手无寸铁的牧奴，微臣实在是下不了手，请陛下责罚。”裴度思前想后权衡过厉害，觉得还是拒绝皇帝的要求比较好，因为得罪同僚比得罪皇帝可怕多了。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节 好狠的李二


军队是一个最讲究团结协作的地方，战友永远是你最坚强的依靠，只要有战友在你背后，你就能不管不顾的去厮杀，不用担心背后有人捅刀子，不管是那位将军，最讨厌的就是自己正在厮杀的时候，一支暗箭忽然飞过来让自己含恨沙场。


裴度拒绝皇帝的要求，这是没办法中的办法，皇帝最多将他革职，要是没了战友的庇护，自己还打个屁的仗啊。


李二嘿嘿的冷笑着走了下来，一脚就踹翻了裴度，恶狠狠地说：“杀人？三十几万全杀掉？你觉得朕是桀纣之君么？谁告诉你朕要杀人？一群杀才，就知道砍砍杀杀，脑袋掉了安不上去，三十几万人能给大唐带来多大的收益，怎么能杀掉？”


裴度听皇帝这么说，立刻就爬起来说：“微臣等为陛下鹰犬，自然要为陛下解忧，只要不去杀那些手无寸铁之人，玷污大唐军队的名声，陛下的吩咐微臣无有不遵。”


“好啊，户部要重新厘定河南地的牧场，为了预防不测，你就带着右威卫去弹压，所有的牧奴都必须登记造册，不入户籍，需要另外造册。


云烨，兵部的行文也要下发给当地的府兵，哼哼，三十余万青壮都被塞到朕的眼皮子底下来了，一个个想发财，想疯了？国朝的安危都不顾了？你们看看地图，河南地到长安十个行军日就会抵达，中间还没有险关要塞，当年颉利就是从河南地直趋泾州的，你们想让朕再来一次白马之盟？”


现在知道李二为何要把大将军都找来万民宫了，是在警告这群手握兵权的家伙，你要的富贵他能给你，你要的权利他也能给你，但是不要自己去讨要，自己去找财路，这一次的经济打击，让文官们吃尽了苦头，现在轮到武将了。


空壳子将军他不在乎，但是站在大殿里的二十几个人他必须给出警告，这些人乱起来才是最麻烦的。


云烨立刻就写好了行文，吹干了墨迹，就捧给李二御览，李二瞅了一眼，就随手递给了裴度，让他明日去兵部盖章，走流程。


一群人出了大殿，找到自己的战马准备回家，裴度可怜兮兮的朝大家拱手道：“诸位哥哥也看到了，兄弟我实在是迫不得已，陛下这是铁了心要拾掇河南地了，安西的老乔也要倒霉了，诸位哥哥如果能给相熟的兄弟去封信替兄弟解说一二，裴度在这里感激不尽。”


“老裴，这事怨不得你，河南地的那些人把事情做得过头了，陛下的忧虑不是没道理，关内道啊，怎么就敢放三十几万胡子进来，那些人大部分跨上战马就是兵卒，咱们十六卫是守卫关中要地的力量，一旦有变，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们，这些人做事不讲究，把压力推给我们来担，你这次去河南地一定要管束好这些胡子，你放心，事关我们十六卫的利益，弟兄们都会帮你，他们好好地接受管束也就罢了，如果不接受，动刀动枪的十六卫怕过谁来。”


云烨摇着头说：“不妥，军伍里起了纷争，没得让文官们看笑话，再说了，那三十几万人留在关内道，迟早都是祸害，咱们需要想个办法，把这些人分出去，不能让他们留在关内道，多留一天，我们就多一天的麻烦。”


“老云说得对，你是出了名的聪明人给兄弟们想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一群人小声的商议着离开了万民宫，直接到了兵部，去商议一下对策。


云烨站在巨大的沙盘边上，拿着竹竿点着河南地说：“这里绝对是塞上江南，全部用来养羊可惜了，书院农学院的先生说过，河南地乃是一片风水宝地，黄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湾，这一代水网密集，灌溉便利，气候湿润，听说种稻子都没问题，全部用来养羊过于可惜了，这几年关中的土地已经趋于饱和，耕作的过于频繁，以至于土地变得非常的贫瘠。


弟兄们是武将，对这些民生的门道不清楚，就听小弟细细讲来。


国朝在建立之初，就制定了均田令，军队沿袭了前隋的府兵制，永业田，口分田每个大唐子民都有份，且不论男女，土地这东西是没办法再生的，你多分一点，别人就会少分一点，整个关中就这么大点，怎么够分啊，你们看着，不出十年，关中就会无地可分。


前些年马周闹得那件事大家还有印象吧，他就在忧虑这个问题，想要解决这个办法，大唐就必须有足够多的土地，土地哪里来，还不是需要咱们去打天下，抢别人的。


关中再次分流人口是必须要进行的，好地方不紧着自己人怎么行，既然河南地适合农耕，我们就建议用关中多出来的人口去填河南地。只有这样，咱们兄弟才没有这么大的压力，才算是从源头上解决了胡人威胁京师的问题。”


“不行啊老云，那些狗日的赚羊毛钱已经赚得眼睛都红了，咱们这么一搞，他们说不定会造反，那样罪过就大了。”


“如果羊毛不赚钱了怎么办？或者说羊毛的价格忽然间大幅度的往下掉怎么办？那个时候宝贝就会成为一个赔本的黑窟窿，你说那些边军会如何做？”


骁卫的老姜年纪大些，拍着桌子说：“这很难，羊毛织出来的布料现在很抢手，我婆娘家就是做这一行的我清楚，肥着呢。”


云烨嘿嘿笑着说：“诸位知道春分那一天发生的事情吧？大家或多或少的都倒霉了吧，家的钱财是不是少了很多？”


“狗日的，头一天一枚银币还兑换六百个大子，谁知道一天之内，就变成一千枚兑换一枚银币了，俺家里存了好几马车的铜钱，一瞬间少了一小半，老云，这和河南地的羊毛有什么关系？”说话的是金吾卫的梁建方。


云烨拿出一枚银币放在桌子上道：“铜币的价值回到了原位，这就是说，陛下这么做一下子就把大家伙家产里的水分给挤出来了，现在没人敢打铜币的主意，大宗的交易变成了金币和银币结算，很可惜，钱庄现在不给大家银币，只给铜币，益州的造币厂恨不得把所有的铜都变成铜币，现在啊，铜币泛滥了，你去西市看看，抹脖子的可不是一个两个。


也就是说没人能买得起他们的羊毛，用铜币买羊毛，他们的利润就少了四成，铜币和银币的折算现在是一枚换一千，我相信，少了这四成分红，他们也就没利润了。


大唐最大的纺织作坊是皇后娘娘的，他们要是敢抬价纯粹就是在找死，说白了，这一次陛下就是在惩治那些屯集铜币，想喝百姓血的家伙，没见陛下连皇亲都没放过。”


梁建方捶着脑袋朝云烨嚷嚷：“你直接说怎么才能把胡子轰出关内道就行，不要说这些，听着头晕。要是单纯的轰出去也不行，说不定就成了马贼，危害更大。”


“陛下的意思还没听出来啊，那些牧奴不上户籍，就说明他们还是奴隶，只不过大唐没这么个说法了，陛下把球踢给我们，就是要我们去当恶人，那些胡子一定是要走高丽战俘的旧路，那就是拿去挖矿或者修路。


房玄龄他们在年初设定了一个庞大的道路体系，规模不比秦朝时期的驰道小多少，兄弟我本来不想说这个杀千刀的注意的，被你老梁这么一逼不说不成了，先说好啊，出了这个门我可不认，那些文官们各个要脸皮不想把陛下的注意捅破，咱么也需要脸皮啊。”


裴度吸着凉气艰难的对云烨说：“也就是说哥哥我成了大唐最大的监工头子？”


“没错，我前面说的那些事情一定会发生，羊毛开始掉价，关中开始移民，中原开始大修路，蜀中开始凿天堑，岭南开始修驰道，河北开始挖运河，陛下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把这次积敛到的钱财花出去，要不然会引来更大的麻烦。


这样的一个大计划陛下一定琢磨了很久，等到陛下将这些目标全部完成，嘿嘿，大唐江山就真的成了铁桶一个，隋炀帝也想这么干，但是他太蠢，拿自己百姓的人命往进填，这不是找死么？陛下就聪明多了，那外族的人填坑，自己的百姓干活还有钱赚，谁会反对，巴不得多修几条路，多挖几条河，多盖些宫殿。”


“娘咧，这大兴土木还兴出功德来了。”老姜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对啊，现在谁要是敢挡陛下的路谁就是傻瓜，书院派遣到西域的调查团，就是这件事情的开始，说不定陛下给他们的任务不是什么调查楼兰消失的谜团，而是去调查那里的人口，看看那里还有多少壮丁可用。”


云烨说这些话的时候自己的后背都发凉，满屋子的大将军一个个都坐立不安，这他娘的也太狠了，怪不得突厥人，吐谷浑人，薛延陀，昭武九姓的人宁愿去和西方的蛮子厮杀，也不愿意留在原地接受大唐的羁縻。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节 魏征和李义府


梁建方嘿然一声道：“这才是我大唐的皇帝，我们想要钱，想要粮食，想要布帛，就需要不停地搜刮，既然自家的子民不能搜刮，那就只好搜刮别人了，嘿嘿，陛下的主意太和我老梁的胃口了，如果最后需要将这些牧奴全部处决掉，诸位兄弟莫要为难，交给老梁就是。”


这混蛋原本就是一个杀才，杀人砍脑袋没有半点的心理障碍，高丽的三次屠城，两次就是由这家伙亲手完成的，是专门给李二干脏活的人手。


“老云，以后你把这些道理多给兄弟们说道说道，一整天钻在军营里，都快要成傻子了，陛下做了这么大的布置，兄弟们还是一头雾水，这要是不小心撞到陛下的气头上，这就要倒大霉啊，你混过文官，见识又多，多给兄弟们提个醒没错。”老姜没有理会梁建方的胡说八道，看着云烨的眼睛说出了这句话。


“那是自然，十六卫加上岭南水师，这是长安最基本的驻防力量，至于太子六率和我们不是一路人，和他们沾上麻烦太多，咱兄弟只认陛下。”屯卫的李静忠也发话了，他担心云烨和太子走的太近，专门提醒一下。


“能说的，我一定会说，兄弟们也不是木头人，自己的注意还是有的，小弟的年纪最轻，断然不会眼看着大家往火坑里挑而无动于衷。


将来万一要打仗，兄弟的岭南水师还需要弟兄们护佑才能保的周全，海上的蛟龙被放在河沟里，只有挨揍的份。”


众人一起点头，结盟这种事情不能见诸于文字，只要大家心里有数就好。结伴出了宫门，云烨并不急着回家，刘进宝已经赶了过来，俩人牵着马缓步走到西市，云烨很想看看李二引起来的金融风暴到底对大唐的商业产生了什么样的冲击。


西市出奇的平静，好多人家的买卖依然红火，铜币作为主力货币依然从你的手里转到了我的手里，除了几个蠢货割了脖子之外，很多的商人立刻就反应过来，铜其实也是一种商品，只不过以前被高估了而已。


现在恢复到他本来的面目，商人们也就平和的多了，最不济把铜钱化掉铸造成铜器也能收回成本，所以铜钱的价格掉不到一个让人绝望的地步。


不过手持银币的客人还是那么受欢迎，云烨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该把家里的银币统统换成铜钱，这样下去，银币说不定又会升值，盲目的人总是那么喜欢跟风。


云家用不着种地，也用不着放羊，更不用辛辛苦苦的去海岛上摘香料，只需要定期把铜钱换成银币，或者把银币换成铜钱就能一世富贵。


见识上的优越让云烨不自觉地把脑袋抬得高高的，眼角斜视着刘进宝拿银币调戏那些胡姬，摸了人家好几把才给家里定下了一大桶葡萄酿。


云家的葡萄园里长出来的葡萄只能当水果吃，以前闲的没事自己酿造了一点，李泰说味道和刷锅水差不多，好像他喝过刷锅水一样。


最喜欢看见胡人卖种子，云家从来都是先行者，去年秋天的时候云家给皇帝的礼物是两个巨大的南瓜，云寿出足了风头，因为那两个南瓜是孩子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万民殿外面轱辘进去的，百十斤重的南瓜孩子还抱不动。


什么是喜庆，这就是喜庆，秋收节上图的就是个丰收喜庆，长孙家扎的五谷树再漂亮，怎么能比得过一个胖孩子推着俩巨大的南瓜？现在没人说祥瑞了，要是早上几年，皇帝就要抱着南瓜去谢天。


不管认识不认识的种子都买了一些，种出来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了，反正云家的土地很多，糟蹋掉两三块不要紧，明知道种不出香蕉来，香蕉树不还是好好地长在温室里？


刘进宝的身上挂满了袋子，嘴里叼着一块肉饼，旺财坚决不让刘进宝把袋子挂到它的身上，它旁边的那匹马已经被一大捆陈甘蔗覆盖的严严实实。


许久没见到魏征老头了，听说他一直在生病，今日从集市上遇见才知道那些言官是在胡说八道，老头子须发皆白，精神矍铄，虽然也是一身布衣，看他背着褡裢龙行虎步的样子，就知道这个老家伙最近活的不错。


凉粉摊子上一连吃了两碗凉粉，这才住嘴，抹抹嘴巴笑着对云烨说：“从田地里回来，腹中饥渴，身上没带钱，老夫又不好赊欠，幸好遇到了云侯解我燃眉之急啊。”


没办法说了，堂堂的国公爷硬是把自己搞出一副穷酸相，仆人都不带一个，就在集市上晃荡，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魏征见到刘进宝身上的袋子，眼睛一亮，每一样都拿走一把，说是要在花园里种种。


“魏公，小子也不知道这些到底是什么东西的种子，撞大运一样的都卖了一些，好与不好可没个定数。”


“这样就很好啊，就像赌骰子，碗盅没揭开，谁知道是大是小，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这些种子说不定能给老夫一点惊喜，今年算是有盼头了。”


云烨和魏征从来不说政务，只要和他说政务，自己就会倒霉，老狐狸现在贼精贼精的，不像以前遮遮掩掩的，只要是云烨的份内事，他就会光明正大的分派下来，然后等着云烨的处理意见，这种明显是刁难的政务，云烨已经接到好几回了。


“云侯这就算是入了正途，堂堂的兵部主事才是你该待的地方，老卢，老杨，虽然称不上尸位其上，却也没有多大的进展，自从你主政兵部以来，你不知道啊，老房，老杜都不知道夸奖过你多少回了，能成人所不能成之事当为能臣，再历练历练，等你年过三十，就让老杜把那个尚书的头衔去了，你自己主政兵部吧。”


“我说我这个兵部左侍郎怎么当得没完没了了，这本来就是一个虚职，我只要领俸禄就好，现在把我按在兵部动弹不得，您也知道我就是一个懒散的性子，一时半会还成，时间久了，说不定就祸国殃民了。”


魏征哈哈一笑缕着胡须对云烨说：“你云烨虽然为人自私，懒散，但是祸国殃民的事情你还没干过一件，牵扯到你自己你就大大咧咧，牵扯到百姓，你云烨可是小心谨慎的很哪，干出来的事情让我们这些老头子都刮目相看，年轻俊彦里面，你当为第一。好好地在朝堂这个大染缸里混吧，老夫很想看看刁钻古怪的云侯会被这个染缸染成什么样子。”


说完就在云烨的肩膀上拍了两下，一副我很看好你的恶心样子，开心的走了，临走还从马背上抽下一根甘蔗当成拐杖。


魏征走了，云烨继续逛街，这样清闲的时候并不多。


想不到啊，胡人居然能织出如此柔软的毯子，以前他们织出来的毯子硬邦邦的，想不到短短的数年光景，这些胡子居然改进了工艺，春日里盖上这样的一张毯子，那真是一种享受，奶奶年纪大了，睡眠总是不好，把这样的毯子铺上几条，说不定有好效果。


“你有多少毯子，我全要了，你把这些毯子全部给我送到玉山的云家庄子，就说是家主买的，看清楚，只要这种软软的毯子，要是敢拿硬撅撅的那种小心你的狗腿。”


胡人开心极了，把手覆在胸口上不断地发誓，证明自己连野狗都不欺骗，听得云烨一脸的怒容，狗日的把胡子的谚语翻译成汉话还能听么？这也就是云烨这两年脾气变好了，搁在以前，胡人一顿揍是逃不掉的。


路过燕来楼的时候，看见一个青衣少年一只手摸着下巴坐在对面的茶水摊子上，让一个游方郎中给他挑手上的血泡，云烨看着都疼，这家伙却眉头都不皱一下。


“好好地少年郎总盯着青楼看什么，实在是想上去，就上去呗，在底下发狠算哪门子事情？”云烨坐到李义府的面前没好气的问。


李义府愣了一下对云烨说：“先生，弟子在这里吃了一个哑巴亏，很窝心啊，这一次在书院垒汗山，就是拜他所赐，您说弟子要是不经常过来温习一下自己吃过的亏，是不是太没有心了？”


“害你倒霉的是你自己，罚你的是山长，怎么把气头撒在青楼上面了，青楼里面哪里有什么情义，你第一天上去就该有觉悟才对，你拿钱去买欢，人家让你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生么气啊。”


“先生说的在理，可是李义府觉得不把别人欠我的拿回来，心头总是不舒服，被山长惩罚那是天经地义，他老人家是先生，我又的确有错，垒汗山是活该。


可是汗山垒的我不但流汗，还流血，您总要让弟子有个出气筒不是，燕来楼就不错，我正在琢磨怎么能把这座楼弄塌。”


云烨回头看看燕来楼点点头说：“确实辉煌大气的让人生厌，小子，弄塌这座楼可以，别出人命，给你一根甘蔗，解解渴，嘴角都是白沫子，看的恶心。”


趁着李义府慌忙擦嘴的功夫，云烨背着手欢快的和旺财一起直奔玉山。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节 禄东赞的哀鸣（1）


旺财最近喜欢上了去书院，自从上回被熊猫痛殴了一顿之后，它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不愿意去书院，他现在之所以喜欢去书院，原因就是熊猫全部被赶到竹林里去了，书院还在竹林周围砌了矮墙，防止熊猫自己跑出来。


不能再放任熊猫到处跑了，图书馆的管理员不小心没有关紧门，结果十几只熊猫跑进了图书馆，两架子珍贵的典籍，被这些熊猫撕扯的粉碎，暴跳如雷的元章先生立刻就下令将熊猫关进竹林，在那里给它们盖了窝。


旺财每天都要去看看那些被关起来急的嗷嗷叫的熊猫，知道它在幸灾乐祸，云烨忙着和玉山先生商讨辛家的麻烦事宜，没工夫去管他。


“你岳父一辈子不得意，临了也只是一个八品的从吏，蜀中的家产虽然丰厚，但是到底少了几分底蕴，家里的几个子弟也不争气，你以前从家里弄来的那两个子弟，没有一个能在玉山书院学到毕业的，就这，还在埋怨我们不帮他。


你妻兄年纪比你大五岁，别的成就没有，小妾倒是娶了十几个，剩下的两个小的男娃，也是活生生的纨绔啊，现在又闯下滔天的大祸，辛家完蛋了。


这一辈子有你和辛月照看，倒是能落个富贵下场，可是以后呢？老夫把一辈子交待在了教书育人上，谁知自己家里却尽出不孝之子啊。”


老人的一番话说的凄惨，摇着一颗白头痛不欲生，老丈人以前瞒着老人家总是报喜不报忧，现在瞒不住了，云烨的小舅子现在正在押往京师的途中，为什么被抓，到现在都搞不清楚，抓人的不是地方官吏，而是巡查到蜀中的御史亲自动的手。


“爷爷放心，他们能犯多大的过错，文不成武不就的，胆子又小，杀人放火没他们的份，至于图谋造反他们还不够格，最多是一个欺压良善的罪名，这个罪名我当年也背过，算不得大事。我怎么觉得两位弟弟是受了我的牵累啊，能被御史带回京的无一不是通天大案，至于么？杀了人都没有押解京师的习惯。”


玉山先生摇着头说：“你不要替他们说话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他们的行为能经受得住问责，谁拿他们都没有办法。御史就要入京了，你做好准备吧，能救他们一命，就救，救不了他们也不要埋怨，千万不要硬来。”


丈母娘就住在家里，小门小户的妇人，不敢进云府的大门，要不是辛月一声撕心裂肺的“娘”喊住了她的脚步，她都想转身逃跑。


一见到云烨就哭嚎着求姑爷救救自己的两个儿子，老丈人一路陪着两个儿子的槛车要从遥远的蜀中走到关中。


妇人家说不清楚，云烨问到底犯了什么事情，她居然一问三不知，最后就说了一句和吐蕃人有关，再问别的就说不知道。


老爷子那里已经通了气，云烨现在已经知道是和吐蕃人有关的事情，也就把心放了下来，只要是和吐蕃有关的事情，云烨从来没有认为是什么大事。既然人已经进了关中，就没必要烦恼了，明天到灞桥堵住问一下就知道了，那个蠢货御史居然敢这么干？


就算是两个小舅子把吐蕃的赞普干掉，又能有多大的事情？大唐从来没有因为外族的人命拿自家的人抵命的习惯，只要回来了，就屁事没有，怎么还被御史揪住不放？御史的大头子魏征前两天还和自己坐在西市的凉粉摊子上吃凉粉来着。


丈母娘很狼狈，和姑爷说话总想站起来，被辛月牢牢地按在椅子上接受了云烨的拜见，老奶奶特意从佛堂里出来和亲家说了一会家长。


“娘，您放心，既然小然和小虎都已经入了关了，那就绝对不会有事，狗屁大点的御史居然敢如此的造次，这一次如果不让他们知道一点厉害，还当我云家是泥土捏的，这些年，爷爷总是不愿意让家里来关中，只让你们在蜀中做点小买卖，真是亏大了，现在好了，低调低的让人家欺负上门来了。”


“囡囡，你从小性子就烈，你哥哥和弟弟都是面团性子，被人家欺负了也不敢声张，咱家姑爷是侯爷，蜀中的官员都会给咱家几分面子，这一回真的不晓得犯了哪一条王法。御史也不明说，就说事发了，然后锁上你弟弟就回了关中。”


“娘，不要紧，就算我家老爷不好出面，明天我穿上诰命服饰那个狗屁的御史也要大礼参拜，随便抓人，这世上还有没有王法了。”


听到闺女吹嘘的厉害，丈母娘也就安心了，面条一连吃了两碗，这一路的操劳真是把她折磨坏了，辛月陪着丈母娘去休息，老奶奶小声的对云烨说：“乖孙，亲家的忙这一次一定要帮，这么些年，亲家从来没有求过咱家半点事情，这一次看样子实在是没法子才求到咱家，你多想想办法吧。”


“奶奶，您放心，这是自然，老丈人他们到了关中才想起向咱家求援，这就是说已经是走投无路了，都是硬气人，不到绝路不求人，奶奶，孙儿对老丈人很好奇啊，月儿嫁到咱家十二年了，我居然没有去拜见过，真是失礼啊。”


老管家拿着云烨的拜帖去了刑部侍郎老崔家，结果云烨信里的话把老崔问傻了，他一无所知，回信说听都没听说过，云烨不放心又去了孙思邈那里揪着刚刚能翻身的黎大隐质问了一番，说不定是受了他们的指派。


黎大隐嚎叫着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还要云烨赶紧滚，他见云烨一次伤势就加重一次，还要云烨没事不要再让他看见。要是他忍不住把云烨一刀结果掉，对谁都不好。


这就放心了，天刚亮，云烨就带着全副武装的家将出发了，到了灞桥，老钱已经在那里搭好了一个棚子，云烨一身戎装，坐在棚子里等着御史一行人的出现。


日上三竿，御史没来，禄东赞倒是来了，也站在灞桥边上像是在等人，还有一个长孙家的管事陪着，管事见到云烨脸色变了一下，刚要走，就被禄东赞按着肩膀动弹不得，额头上的汗水如同小溪一般的往下淌。


云烨笑了，小声的吩咐一声，一个家将骑着快马就直奔岭南水师大营，今天出来的太急，八牛弩忘了带过来，有禄东赞这样的高手在场，没有八牛弩镇不住场子。


云家的人一向讲究将敌人消灭在向自己进攻的路上，所以三十几位家将都配备了强弩，皇帝三令五申的命令私人不得拥有超过三担弓力的强弩，云家的没有，一石力都没有，加装了偏心轮的强弩用不了那么大的力气上弦。


“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云侯，多日不见，云侯一向可好？”禄东赞笑吟吟的向云烨打招呼，这家伙在长安住的时间长了，居然变白了，一口别扭的大唐话也变成了动听的官话。


“禄东赞，好本事，你是怎么撺掇长孙家向我发难的，我很想去问问那个一直和我称兄道弟的长孙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云烨说话半点不留情面。那个长孙家的管事汗流的就更多了，不知道禄东赞对他干了什么，说不了话，也动弹不得，只能用哀求的眼光看着云烨。


禄东赞笑着说：“这是哪里的话，云侯爵高位尊，禄东赞只是荒原上的野人，敌对这种话从何说起，老夫今日等待的只是两个胆敢戕害我吐蕃百姓的恶贼。想要亲自将他们送到陛下面前分说个清楚明白。”


云烨大笑了起来，不再说话，回到棚子里继续喝茶，如果自己的小舅子真的戕害了吐蕃人，在大唐就该受到奖赏，怎么可能会被治罪，就知道自己的小舅子是受了自己的牵累，果然没错。


百骑司以前把铅粉混进食盐里，再把盐卖给吐蕃人，也没见皇帝发怒，要不是后来又想把无忧草弄进吐蕃，他们绝对会受到皇帝的嘉奖，蜀中的百姓对吐蕃人恨之入骨，干出什么事来都不奇怪，云烨现在一点都不想知道自己的小舅子对吐蕃人干了些什么。等一会槛车到了，把人直接带走，那个御史狠狠地教训一顿，然后就可以去长孙家兴师问罪了，不用说，那个御史一定是长孙家的门生，就是不知道那个御史知不知道抓的是自己的小舅子。


等了很久，槛车还是没来，倒是岭南水军的一个队正领着九十八名军士过来了，加上他正好是九十九人，超过一百人才需要去兵部备案，现在不到百人自然安然无事，三具八牛弩被架在马车上，一过来就形成了一个半圆，将禄东赞还有一干吐蕃人困在中央，随着令人牙酸的吱吱嘎嘎的上弦声，粗大的攻城枪已经被放在凹槽里，只要云烨一声令下，就会对着禄东赞攒射。


“云烨，你要干什么？”禄东赞实在没想到云烨竟然立刻就翻脸了，一点情面都不给长孙家留，勋贵们不是最讲究的就是妥协和让步么？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六节 禄东赞的哀鸣（2）


云烨根本就不相信长孙无忌会联合一个不知所谓的吐蕃来对付自己，勋贵人家里老程，老牛，老秦，老尉迟这些人除外，长孙无忌就是最了解自己的人。


云家在所有勋贵群中是最先铺设好家族百年事宜的人家，这样的家族只可为友，断断不可为敌，以长孙无忌的老辣无论如何也不会犯这样的过错。长孙冲更加不会，云烨对两个人的友谊从不怀疑。


所以云烨就把目光盯到了那个汗流浃背的管事身上，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位管事受到了禄东赞的蒙蔽，私下里做了这件事，那个倒霉的御史要是知道辛家兄弟两是云烨的小舅子才是怪事，就算是老丈人自报家门，他们也不会信，一个乡下的土财主怎么可能有机会把闺女嫁给一位传国侯，并且还是正妻，这太可笑了，说小妾还有可能，一个小妾的身份还不足以让长孙家顾忌。


一队人马从灞桥上走了过来，为首的旗子上就写着奉旨出京，都说御史出巡不能山摇地动，百官惊惶，就算是失败，看这架势，确实有几分地动山摇的架势。


云烨摇晃着马鞭，站在桥头，轻轻地抽打灞桥上的石狮子，鞭子刚刚泡了水，需要把水分抖掉一点才好使。


御史队伍里回避的招牌还没打出来，云烨就笑着说：“打劫！”为首的旗牌官不为所动，他已经看到灞桥对面的情形，八牛弩都祭出来了，这哪里是什么马贼，长安附近出现马贼这不是在说笑话么？更何况府兵什么时候也开始打劫了。


面前的这个留着短须的白面男子，哪里像马贼了，光是头上的金冠就够马贼打劫一辈子的，更不要说腰间的玉佩了。


“这位公子，这是巡查御史归京，不是开玩笑的所在，请公子让开，如有得罪之处，待我禀明上官之后再做区处。”


“你很机灵啊，怎么尽干傻事啊？那个鸟御史叫什么？以为抱住长孙冲的大腿我就不敢动他是不是？知不知道，我揍长孙冲都不是一次两次了，让他滚过来吧，如果不能给我满意的交代，我会刨了他家的祖坟。”


旗牌官也是京城里的老人了，忽然看见云烨腰间的卷云玉佩，再印证一下云烨刚刚说的话，立刻就把云烨的身份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很想现在就打马落荒而逃，那个土财主说的他妈的是真的，他们果然是蓝田侯府的亲戚，还是关系很近的那种，要不然云家的顶门杠子不会出现在灞桥。


“卑职裘熙叩见侯爷！”旗牌官从马上滚落下来，立刻就拜伏在地上，不过这个家伙还算是忠心，故意把声音喊得很大，还让后面马车里的御史听到，就当是为御史最后当一次属下，尽最后一份职责。


“喊什么？我老丈人这一路上一定把我的名号喊了无数遍了吧？你们还不是当成了耳旁风，现在本侯亲自过来了，不知道这个鸟御史是不是还不放在眼里？”云烨拿脚拨拉着旗牌官的脑袋看在他忠于职守的份上，没有下鞭子抽。


整支队伍僵在灞桥上了，这时候一个枯瘦的老汉哭喊着就跑了过来，一个劲的喊：“贤婿在那里，贤婿在那里！”


这就是老丈人了，和辛月说的不太一样，听说是一个胖胖的老人，怎现在成了这幅摸样，云烨上前扶住老人，待他站定了，大礼拜了下去说：“小婿云烨恭迎来迟，还请老大人不要见怪，您现在棚子里歇息片刻，小婿处理完这里的事情，咱们回家再叙。”


老头子抹着眼泪连连点头，老钱走上前来，搀扶着老头子往棚子里走，边走边劝慰说：“老大人走了远路，现在该歇歇了，一点小事，我家侯爷很快就处理完了，两位少爷一会就可以回家了，夫人还在家里等候老大人呢。”


云烨待老人走回棚子，瞅着御史坐的马车说：“下来吧，在外面你可以地动山摇的，进了长安，你不清楚你是个什么货色么？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你死定了，就算长孙无忌亲自保你，你也死定了，如果不想祸延家人，就出来把事情讲清楚，和吐蕃人勾结祸害本国子民，就这一条罪状，我就可以将你先斩后奏。”


马车帘子掀开了，一个子很高的中年人下了马车，除了面色苍白了一些，人还算镇定，躬身对云烨施礼道：“陆中庭见过云侯，下官孟浪，听信了小人的谗言，如今大错已然铸成，两大之间难为小，杀剐存留随云侯的便。”


云烨笑了一下说：“还算是有骨气，你为何不一口咬定我妻弟因为戕害了吐蕃人，是你抓到的囚犯，这样说不定还能反咬我一口说我在劫囚车。”


陆中庭惨笑一声说：“那个罪名在大唐简直就是功勋，尤其是在你们军门中，我也不知道信使为何会非要用这样的借口，那位老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乃是勋贵的亲眷，我一直不信，太自大了，我其实只要求证一下，就能知道，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蠢事发生，现在看到吐蕃人就在那里，我如何不知道自己绝无生路可走。”


云烨把鞭子收了起来，坐在栏杆上对陆中庭说：“你想攀附长孙家我没意见，我老丈人口口声声报出了我的名号，你却置之不理，攀附权贵的心思将你的心智蒙蔽了，告诉你吧，这件事我保证长孙无忌，长孙冲他们都不知情，看到了没有，就是对岸的那个人，是长孙家的管事，我想，给你的信函一定是出自他的手，一个官员被一个奴婢指挥的团团转，为了媚上不惜戕害大唐百姓，陛下知道了一定会将你生吞活剥。


哈哈哈，明日早朝的时候，终于有一件事可以让我嘲笑魏征了，老家伙这些年总是看我不顺眼，不知道他明日的表情会是何等的精彩。


算了，我没心思和你一个死人计较，把我小舅子放出来，我去找长孙无忌的麻烦，聪明点，回家见一遍老父老母，和妻儿告别一下，赶快自杀，要是等到长孙无忌找你，你会死无全尸，说不定全家都会完蛋。”


那个叫做裘熙的旗牌官已经把两个脏兮兮的少年放了出来，只见那哥俩畏畏缩缩的走过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然，小虎，我是你姐夫云烨，没事了，去那边的棚子里喝口水，我们马上就回家。”云烨走上前去，拉着两个少年的手上下打量一下，见他们也没有吃太大的苦也就放下心，大的一个连连点头，显得很木讷，小的那个犹豫了一下小声问：“你真的是姐夫，我听说姐夫是我大唐的不败名将，怎么也该是一条大汉才是。”


云烨哭笑不得说：“你是小虎吧？听谁说的，你姐夫我就是这副样子，没长三头六臂，先去岳父大人那里，姐夫还有点事情，处理完了我们就回家。”


辛然听话的去了父亲那里，辛虎却跟在云烨身后打算看看姐夫准备干什么。云烨不再理睬陆中庭，这的确已经是个死人了，用不着在他身上多费口舌，让他回家一趟告别家人已经是额外开恩了，云烨现在都能想到长孙无忌知道这件事情后会是何等的暴跳如雷。


明日早朝云烨定然会将这件事上奏给皇帝，勋贵关系不大，成了权贵麻烦就大了，长孙家这回不死也会脱层皮，禄东赞这手把戏玩的非常的精彩，离间云家和长孙家他算是做到了。两家都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云烨必然选择进攻，长孙家不然选择防御，这是家族间的事情，与个人的私交无关，长孙家有错在先，不付出相应的代价不会获得云家的原谅。


云烨站在圈子外面问禄东赞：“大相，你苦心孤诣的想要在云家和长孙家制造裂痕，现在达到目的了，就是不知道长孙无忌会如何面对你这个昔日的座上客？”


“云烨，你休要血口喷人，老夫何时离间你们的关系了，是这两个小子罪有应得，他们居然在卖给吐蕃皇室的绸缎上撒尿，这是对吐蕃最大的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不拿他们以儆效尤，吐蕃的颜面何存？”


云烨顿时就笑了，回头摸着小虎的头顶说：“不错，不错，不愧是我妻弟，有你姐姐的几分脾气。”


夸完小虎之后又对禄东赞说：“撒了尿的绸缎又没有损坏，你们吐蕃人反正也不喜欢洗澡，穿一会也就变得腥臊无比，谁能闻得出来。”


禄东赞在三架八牛弩的威逼下动弹不得，只能咆哮着说：“无知小儿，我去问问大唐的皇帝陛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看法。”


只听一声绷簧的脆响，一支强弩攒射了出来，钉在一个吐蕃武士的腰腹间，那个武士在地上翻滚了两下就不动了，禄东赞目赤欲裂，才要冲过来，一只攻城凿嗡的一声就激射了出来，没进了他脚下的泥土，让他一下子冷静了下来。


云烨笑着对禄东赞说：“你咬我？”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七节 禄东赞的哀鸣（3）


“贤婿，你刚才杀了人。”老丈人坐在马车上心神不定，忍不住从车窗探出脑袋问云烨。


“没关系，您也听见了，刚才禄东赞说吐蕃还有二十万披甲之士，死一个不要紧。”云烨侧过身子笑着给老丈人解说。


“他说要带着大军过来。贤婿千万不要大意。”


“他就是说说而已，您看看这些在田地里耕作的府兵，他们盼打仗盼的眼珠子都绿了，小婿是兵部主事，其中有一条责任就是让麾下的将士们总有仗打，总有功勋可以拿回家，兵部主刑杀，临之以威乃是正理，这才是冬官的责任，安抚四夷，调和阴阳那是春官的职权。您老人家想想，要是连兵部都没有一点飞扬跋扈之气，国家何来的傲气可言。”


老丈人点点头，觉得这话也对，自己在蜀中老老实实地经商，遵照父亲的话从未麻烦过云家，甚至从未向外人说起自己的闺女乃是堂堂的诰命夫人，三个儿子虽然不成器，却也不是无恶不作的恶棍，如今猛然遭受了飞来横祸这才匆匆的祭出女婿这张王牌，谁成想那位御史言官居然不信，看来啊，人不能总扮猪，扮猪扮的久了就真的成猪了。


辛月站在牌坊跟前迎接自己的父亲，诰命的服饰穿在身上，张牙舞爪的像螃蟹一样，她没问丈夫救自己弟弟的过程，给老爹行了礼，揪过两个弟弟在他们的脑门上重重的抽了两巴掌就当是惩罚了，老丈人高兴地跟着女婿从正门跨进了雄伟的蓝田侯府。


先去拜见了老祖宗和玉山老先生，解说了事情的过程，于是那兄弟俩就被玉山先生下令关了禁闭，不到事情完全结束不得出门。


老丈人来了，相熟的几家人都送来了礼物，人没过来，原因就是地位相差的太大了，不合礼数，这样正规的礼节唐人不会出半点的差错。


中午把人接回家，下午长孙冲就来了，眼睛有点红，拿了一个盒子给云烨看了一下，就吩咐自家的家将把盒子拿回去喂狗。


“遭人算计了。”长孙冲发愁的看着云烨说。


“知道，所以你还能进云家的大门，你家家大业大的难免有一两个不肖之徒，能理解。”云烨给长孙冲倒了一杯茶安慰他一下。


“那你明天能不能不在万民宫说这事？”眼睛亮了一下的长孙冲接着问。


“这个要求就过了啊，这是家里的事情，又不是我私人的事情，你把那个管事的脑袋拿来，我自己已经不生气了，咱们还是兄弟，可是家里的事情可不是这么论的，为了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保护自己家的人命，我要是不禀报，会被所有人看不起的，说不定连你都看不起我，这事没得商量。”


长孙冲烦躁的拍着桌子大骂：“一群混蛋啊，让他去联系吐蕃人，怎么就莫名其妙的会给陆中庭写信，这样明显的圈套也往进钻，昏头了。”


“唉，虫子，你就庆幸吧，这事幸好发生在我家的头上，云家是面瓜，随你们这些豪门蹂躏，要是换一家强横的，长孙家麻烦就大了，光是一个奴驭官主的罪名就够你家受的，明日上殿我只说事情经过，不说别的，也不打算再追究，能不能摆平这件事就看你家的了。作为兄弟，这是我能做到的极限。”


有了云烨的这句话，长孙冲立刻站起来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算是谢过了云烨的大度，留下来整整俩马车的礼物送给云烨的老丈人，他可以在云烨面前服软，绝对不会对辛家人说一句对不住，勋贵对平民是不道歉的。


到了晚间的时候，刘进宝就来报告，吐蕃大相禄东赞搬出了长孙家的别院，这个保护了他好几年的院子终于不再保护他了，禄东赞第一时间就住进了鸿胪寺的驿馆，他直到现在才知晓自己在大唐勋贵的眼中并没有那么重要。


如今的大唐已经不能用猛虎来形容了，他更像上古传说中的巨兽饕餮，贪婪的吞噬着身边一切能吞噬的国土，如果不是因为吐蕃身在高原唐人上了高原就喘不过气来，相信在很多年前就已经被这头猛兽吞食的干干净净。


这个国家如今在向四面八方扩张，版图一年三变，多少国土也填不满大唐军方巨大的胃口，现在的大唐除了长安和几个重要的城市还屯居着重兵，其余的将士都在边关，不是在戌边，而是在不断地向外推进。


相比军力，唐朝人强大的财力最让人绝望，连续多年不断地用兵，他们的财政似乎看不到半点的萎缩，国内歌舞升平，边疆战火连天，杀人的屠夫回到国内就会变成人人称颂的英雄，心甘理得的享受自己劫掠回来的财富。


禄东赞绝望的看到李道宗狞笑着亲手砍下了蒙舍龙的人头，然后用石灰腌好送到了长安，如今安放在武德殿，成为李二功勋的见证。他们对外却在说蒙舍龙依然在逃，需要大唐将士深入莽荒擒杀此寮。


吐蕃人已经不种青稞了，因为大唐的粮食卖的很便宜，多养几只羊就能换回足够多的粮食。想起这件事，禄东赞就忧心如焚，一个把命脉交给别人的国家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唐人一定在等待高原上连一颗青稞种子都没有的情形发生，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要是不立刻切断对吐蕃的粮食供应才是怪事情，唐人宁愿那座高原变成真正的绝域，也不愿意看到吐蕃人在上面繁衍生息。


大唐高傲的公主看不起吐蕃人，皇帝总是拿这个借口来搪塞禄东赞，前两年自己还在嘲笑高丽特使荣华女奴婢一样的伺候大唐的勋贵，现在，似乎轮到自己了，禄东赞站在鸿胪寺馆舍的院子里仰着头看了一夜的明月，最后得出的感悟就是，吐蕃或许也该离开那座世世代代养育了自己的高原。只要往南，就是懦弱的天竺人，他们还不是勇猛的吐蕃勇士的对手。


云烨踏着月色去上朝，才到宫门就得到了陆中庭昨夜在家中投缳自尽的消息，一纸万言书道尽了自己的苦楚，魏征拿着万言书浑身发抖接受着云烨的揶揄。长孙无忌面无表情宛若没事人一般。


宫门开了，鞭子响了，武士排了班，侍御史开始整肃百官队伍了，却听说皇帝的身体不适，罢朝一日，云烨哈哈一笑就打算回自己的马车上补觉，魏征须发皆张的要求面圣，被断鸿冷冷的拒绝，皇帝说了谁都不见。


长孙无忌却施施然的走了皇宫，他用的借口是去探望一下自己的皇后妹子。


也不知道长孙无忌被自己的妹夫皇帝抽了多少嘴巴子，出宫的时候神情很不自然，内侍很快就把陆中庭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带了出来，陆中庭知法犯法罪在不赦，既然已经畏罪自尽不予追究，长孙家骄奢淫逸，驭下无方，罚铜千斤，云烨骄横跋扈肆意妄为罚铜五百，禄东赞胆大妄为，挑拨离间其心可诛，念在他是吐蕃大相身份尊崇，责付西席，禄东赞没有老师可杀，过去宣布旨意的内侍随便在吐蕃人中间找了两个看起来聪明些的，一刀斩下了首级带回宫交差，其中一颗首级就是禄东赞的大儿子长赞悉若的。


禄东赞带着笑容送走了内侍，还送了那个杀了自己大儿子的家伙很多钱，因为杀了两个人之后，他仿佛不太满意，觉得杀的太少，直到禄东赞送给了他一只黄金铸造的小鹅这才罢手，欢喜的回宫去了。


黄金铸造的小鹅共有十二只，还有两只巨大的金鹅，这就是禄东赞这一次下高原带给皇帝的礼物，那个杀了自己儿子又拿走了金鹅的内侍死定了，十一只小金鹅绝对会有人问起，到时候那个拿走了金鹅的内侍除了死亡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为儿子报仇禄东赞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一代人杰禄东赞愤怒的快要发狂了，这个时候他只想出现在最激烈的战场忘命的厮杀一番。


隔壁馆驿传来丝竹之音，悲切而苍凉，不似中原之音，有女子在唱歌，是高丽语，禄东赞只能听懂不多的几句话。


“自从苍鹰的翅膀被折断哟，就飞不过白山，自从骏马被套上辔头哟，就越不过大河，自从猛虎被剪掉爪牙哟，狐狸都来欺辱哟。


谁能了解我的悲伤哟，只有冬日的风雪，谁能解开我的忧愁哟，唯有千杯的酒。”


禄东赞听了很久，怒火升腾，高丽贱婢安敢小觑我吐蕃大相。双臂一教力，脚下的石鼓被他从春泥中拔起，大喝一声就抛到隔壁的院落，不知道砸在了那里，发出了轰然的一声巨响，禄东赞拍拍手就回到了房间，身后的残阳如血……


荣华女蹲下身来抚摸着那个深深陷进泥地里的石鼓，笑得非常开心，甚至有几分俏皮的意味，这个世界没有多少道理好讲，英雄不会陨落，只会被套上枷锁，受尽人世间的侮辱。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八节 安魂


侯杰漠然的从赤裸的肩膀上抖掉一条没脑袋的毒蛇，毒蛇的大嘴还紧紧地咬在他的皮肉里，再一刀下去，一块皮肉带着蛇头掉在草地上，被他用皮靴踩成了肉泥。


在这里杀人已经是他平日里做的最多的事情，慢慢的就麻木了，刀子砍在别人的脖子上和砍在自己的身上在他看来区别不大。


侯杰以为父亲的头颅伴着鲜血飞起来的一瞬间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现在看起来那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从繁华的人世间跌落到这个属于野人的世界。无尽的林莽，无尽的蚊虫，伴随着的就是无尽的痛苦。


黧黑的军医仔细检查了他的伤口将一个药包裹在他的肩头，在这里伤口必须包起来，要不然就会有苍蝇在伤口上下蛆。


“将军，咱们不能再前进了，再往进走大军就会有损伤了，那些野人全部钻进了林莽，咱们杀不完的，再说了林莽也会将这些人吞没，那些吃人的野人族会帮助我们收拾干净那些手尾，咱们的粮草不多了，该回去了。”


说话的是侯家的老家将，自从大将军死了之后，他们并没有星散，而是选择和侯家妇孺一起来到了岭南，家眷被云烨安排在了蒙家寨子，自己跟着大少爷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征战已经足足一年了，如今，终于将爪哇这片土地清扫干净。


侯杰掏出酒壶喝了一口酒，抹一把胡子拉碴的脸，对老家将说：“安叔，我们回安魂城，这些奴隶能带走的带走，不能带走的斩杀掉。”


这里是战场，那些拿住竹刀竹矛的土著在这里做了最后的一次抵抗，不管他们多么的想要获取一次胜利，侯杰留给他们的依然是满地的死尸，武装到牙齿的雇佣兵，那里是这些赤身裸体的土人所能够抵御的，最厉害的吹箭，在罐头一样的护甲面前毫无用处。


黧黑矮小的土人被绳子栓成了一长串，垂着头跟随着这些强壮的佣兵往海边走，只要上了船，等待他们的就是无尽的劳役。


侯杰的战舰被涂成了黑色，随他们一起来到爪哇的冬鱼露出大白牙无声的欢迎侯杰得胜归来，见他的肩膀包着药包，拿手指指，见侯杰摇摇头示意无恙，这才抱住侯杰在他的后背上拍两下。


“大哥！”侯英从桅杆上荡了下来，翻了个筋斗卸去了力道稳稳地站在侯杰的面前，十六岁的小伙子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


侯杰仔细打量一下弟弟，见他也被太阳晒得如同黑炭一般，心里就发疼，他原本该在书院和一群同窗踢球偷看女子书院的，现在只能和自己一样终年飘泊在大海上。


侯家男丁不得踏上大唐国土一步，这是全体勋贵对侯家的判决，也是给侯家一个赎罪的机会，否则，萧家，裴家，韩家绝对不会干休。


“在船上过活的习惯么？现在一定要咬着牙往下扛，爹爹没了，那些叔伯兄弟已经尽了全力，现在我们兄弟只能靠自己了。”


“大哥，我喜欢船上的生活，冬鱼大哥在全力以赴的教我如何驾船，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就差经验，冬鱼大哥说只要再多在海上跑跑就成了。”


侯英说完自己的事情，担忧的看着哥哥肩膀上的药包。


“没什么大事，被蛇咬了一口，削掉了一块皮肉不碍事，小虎呢？他现在没有再哭泣吧？我也想娘亲，可是见不到啊。”


“大哥，小虎天生就体弱多病，还总是晕船，咱们要想个办法啊，他不能生活在船上，这样下去会要了他的命的，这些天冬鱼大哥都是把小虎送到岸上去，还派人守卫，这不是个长久之计，要不然，把小虎送回蒙家寨子算了，有娘亲看着他一定会修养过来的。”


“不行，侯家男丁不能踏上大唐国土一步，这是协议，侯家虽然没了爹爹，说出去的话一口唾沫一个坑，断然不许阳奉阴违，小虎就算是死也要死在船上。这是侯家子弟的命运，不容违背，爹爹当年在草原上枉杀了一千多人，我们是在赎罪。”


侯英见大哥发怒了不由得低下了头颅，不敢再说话。冬鱼见岸上的人全部上了船，嘴里的哨子尖利的响了三声，栖息在桅杆上的海鸟惊惶的窜向高空，所有的水手都开始忙碌起来，粗大的石锚从海底缓缓地升了上来，五艘大船随着洋流开始缓缓地移动，当所有的白帆张起来的时候，大船已经开始破浪了。


侯杰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尽量的伸开四肢活动一下，侯英给他端来了一壶茶，这是侯杰仅有的一点享受了，他已经抛弃了华美的衣服，可口的美食，甚至勋贵的礼仪都被他远远地抛开，唯独喝茶，他没有放弃，他的梦里总是有一个穿着青衣的绝色美人和他在大柳树下煮茶攀谈。


“大哥，你还想着小武么？听冬鱼大哥说云大哥已经把小武许给了狄仁杰，这个时候说不定已经成亲了，大哥，娘给我的信里说她已经从一个犯官家里相中了一个女子，过一阵子就会送那个女子到安魂城，大哥，你真的想要娶那个不认识的犯官之女？”


侯杰把金黄的茶水倒进茶杯，说不出的优雅，两根指头夹起茶杯，低着头轻轻地嗅了一下芬芳的茶香，待茶香清润整个肺腑，再一口喝干了茶水。眼睛闭了一会才对侯英说：“这是我的意思，往事不可追，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狄仁杰确实比我强，小武选择他也是应有之义，我本来就不该高攀的。


母亲年纪大了，家里的事情总是需要有人操持，那几个姨娘什么都不会，所以啊，家里需要一个能操持家务的人，我既然到了娶亲的年纪，就该娶亲。”


“大哥啊，那个女人听说长得一点都不好看，和小武姐姐差的太远了，您是文武全才，又统领着海外七十二岛，怎么也要娶个美人才好，娶那个女人会被人家笑话的。”


侯英听大哥说是他自己答应的，顿时为大哥叫起了撞天屈。


“你懂个屁，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尤其是咱们哥三个只能在海外飘泊，找一个过于漂亮的那是在给自己找罪受，找一个相貌平庸的，她就会知道自己和我们之间的巨大差别，能让我们对她珍惜的无非就是她们的忠贞，那个女人很聪明，想要借助咱家的力量让他们家好过起来，所以，这样目标明确，并且敢于牺牲的女子，才是咱家需要的当家主妇，为了她自己，为了咱们她都会兢兢业业的操持这个家，这就足够了。”


侯英碰了一鼻子的灰，赌气的把脑袋拧向一边，他忽然发现在自己的左面还有一支舰队在并排行驶，是岭南舰队的船只，上面的波涛金龙旗正在迎风招展。


侯杰也看见了，却没有任何表示，岭南水师正在积极建设海峡，平日里并不出现，现在怎么会突然出现在爪哇岛附近，难道有什么大事情发生不成？


高山羊子和虬髯客都在外海，没一个敢进海峡的，他们想要从外海绕进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光是淡水这一项就会要了他们的命，今天出现的这一支舰队很奇怪，非常的庞大，似乎是岭南水师在倾巢出动，补给船就足足组成了一只船队，船舷吃水很深，这太奇怪了，难道国朝这是要开拓新的领海？用不着这么大的阵仗吧。


一艘战舰在海面上画了一个漂亮的圆弧挡在了侯杰的舰队前面，看旗号是刘仁愿的坐舰，公主号现在还徘徊在东海，一时半会回不来。


侯杰命令放下一艘小船，自己带着六名家将划着小船上了刘仁愿的战舰。在船长室见到了正在看海图的刘仁愿，只见他拿着一支铅笔在海图上不断地标出航线，侯杰对这张海图非常的陌生，不过看附近的海岛的形状，这很可能是海峡外面的海图。


刘仁愿标注好了海图，卷了起来装进防水的牛皮筒子里递给侯杰说：“小杰，做好准备，再有一年时间，你就要进入这片海域了，高山羊子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帝国的臣属，拥有和我们一样的权限，你或许不知道吧，高丽人投降了，从今以后，岭南水师没有办法再出手对付这个女人了，一切都要看你们的了，大将军的意思要你们在最短的时间里成长起来，联合冯盎重新控制海域，不给高山羊子半点的可趁之机。


我在回程的时候会给你留下十一艘退役的战舰，人手就需要你自己想办法了，加入安魂计划的勋贵都是你最强有力的盟友，他们可以信任。”


侯杰看了刘仁愿一眼说：“这是自然，我需要舰船，也需要人手，如今爪哇岛已经彻底成了我们的天下，正是需要大肆建设的时候，这里不缺木材，缺少的是建造城池的石头和水泥，我希望你下一次来的时候能给我们带一些。”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九节 海上明月生


侯杰的一句话把刘仁愿气的七窍生烟，水泥也就罢了，为何还要带石头过来？这是什么想法，以为岭南舰队是什么？采石船？


侯杰摊开手掌无奈的说：“我实在受不了那些土著拿着象牙，还有檀木做的锄头挖地刨石头了，一座安魂城建好以后，损坏的工具价钱就超过了这座城池本身的价值，所以我宁愿你给我运石头过来，也不愿意看着一群衣衫褴褛的败家子干活。”


刘仁愿听了哈哈大笑，在侯杰的肩膀上拍了一把掌，很是为他高兴，这小子终于从父亲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了，能在这个时候开玩笑的人一定能坚强地活下去。


朝自己的护卫招招手，立刻就有一个大箱子被抬了过来，有从自己的脖子上解下钥匙拍在侯杰的手里说：“你马上要成亲了，老夫人特意早早的向长安城里的那些叔伯兄弟给你讨要礼物，都在这里了，别在我这里看，小心我起了歹心。好家伙，你侯家说到底还是驴死不倒架啊。”


侯杰摩挲着手里的铜钥匙笑着对刘仁愿说：“这都是家父当年结交的英雄好汉，所以才有我们这些后辈享受不尽的福萌，我现在只希望我的子孙也能够得到自己那些长辈的祝福与厚赐，老刘，我们一起共勉吧。”


刘仁愿嘿嘿一笑，并不说话直接送侯杰下船，他现在军情紧急，一定要赶在高山羊子越过海峡之前做好所有的防备，几处军事基地也需要逐一检阅。


岭南水师的舰队和侯杰的舰队并行了一日之后就一个向南，一个向西，侯杰需要赶到安魂城开始按照云烨提供的模式建立那里的秩序，整个爪哇岛上的顺民和叛民需要区分出来，最重要的是要在这些土著中间制造出一个身份上的区别出来。


如果只有唐人高高在上的统治，这样的社会迟早会崩溃，一个不能满足大多数人意愿的社会注定了无法长久，所以在唐人和土著人之间必须出现两到三个缓冲阶层，这部分人不需要很多，全部人口的三成足矣，权利不需要多大，能够奴役剩下的那些土著就足够了，从现在起，唐人就会收起自己带血的横刀，开始用笑容对这些土著表达自己的善意。


以后的杀戮的执行者将会是那些最早跟随唐人征战的土著，他们不必受到什么剥削，他们全部都是利益的既得者，侯杰很想看到一位面目黝黑的土著操着一口流利的长安官话和书院的精英弟子辩论的场面。


历史是健旺的，更何况这些土著还没有衍生出自己的文字，他们的语言也只有不多的一些字节，在大唐的优势文明的侵袭之下，用不了一代人他们所信奉的原始理念就会被同化的连渣滓都留不下，一个具备了初阶文明的社会，和野蛮的丛林文化就会成为死敌，不会因为个人的一直所转移，书院的社会学科里就有这样的简单描述，那位研究狼群的先生确实是一位大才，他能一眼看穿社会的本质，已经具备了宗师的气度。


安魂城是这座岛上最辉煌的建筑群，虽然比不上中原稍微繁华些的郡治，但是在这片大地上，已经是神一般辉煌的存在了。


唐人的主体依然是海商，他们在这座大城里互相交换着自己的货物，崭新的港口里密密麻麻的停泊着无数的船舶，侯杰知道，这里一定会有皇帝派来的探子，他并没有刻意的去隐瞒，安魂城想要和大陆做交易，根本就无法躲过皇帝那双比鹰隼还要犀利的眼睛，不必把勋贵们抬出去，只需要让皇帝知道这里是自己这样的罪人一拳一脚打下来的安身之地就好。


大唐的势力到达不了这里，控制安南已经是帝国力量的极限了，皇帝也清楚这个道理，海洋上能有一座以唐人为主体的城市他也感到非常的荣耀，在他看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只需要派出几名官吏就能完成对这座城池的掌控。


他不了解的是，勋贵们已经达成了合约，那就是安魂城的官吏只能是出自勋贵子弟，其他人绝对不会有任何机会。


安魂，安魂，安得不止是那些海商的惊魂，还要安抚那些在长安，在大唐斗争失败的勋贵们的魂魄，再不济也不会沦落到夫死妻女为奴的惨况。


侯杰看着躺在床上的侯虎，不断地挠头，书院几乎教会了他所有的生活技能，唯独没有教会他安抚照顾年幼的弟弟，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根本就无法适应从天堂跌落到地狱这样的变化，看着瘦弱的弟弟躺在床上，面目潮红，不断地喊着娘亲，这让他根本就无法接受。


侯家的男人都是铁汉子，这句话说出去容易，想要做到很难，侯杰认为自己和侯英绝对能当得起，但是对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少年来说，确实非常的艰难。


自己和侯英都是从书院那座大染缸里泡出来的，早就被那个魔鬼书院调教的皮实无比，不管是富贵的环境，还是艰苦的生活都能适应，尤其是自己这样在书院垒过汗山的人，吃苦并不算多大的事情，可是小虎从小就被姨娘娇惯着长大，从来没有吃过一点苦，现在来到这个鬼地方，能撑到现在已经是父亲在天之灵庇佑了。


环佩叮当，一个盛装的女子出现，从头发到裙边的丝绦都丝毫不乱，她在房间里等待自己新婚的丈夫，已经三更天了，丈夫依然没有到来，她有些伤感，知道自己不论身份还是容貌都配不上昔日陈国公的长子，侯家哪怕没落了，依然没有人胆敢小觑，更何况这个英武的男子，已经在海外打下了一片大大的疆域。


她很聪明知道的很多，她甚至从侯家多嘴的姨娘口中听说自己的丈夫以前爱着的女人是长安城里最骄傲的一朵牡丹，镜子里的自己虽然一身盛装，再多的白粉也掩盖不了自己微黑的肤色，这是全家流放岭南带来的恶果。


还以为丈夫在借酒浇愁或者在怀念自己往日的情人，咬紧了牙齿离开了新房找到了自己的丈夫，却发现他正在笨手笨脚的照顾弟弟，这让她立刻就高兴起来，多好的一个借口啊，原来他不是在怀念谁，而是在照顾弟弟。


“夫人你来了，正好，小虎今晚多吃了一点葡萄酿就全身冒虚汗，你帮我看看，我实在是不会照顾人。”看到凤娘过来，侯杰如蒙大赦。


“夫君，小虎的身体不要紧的，岭南本来就热，这里更热啊，葡萄酿里加了冰，小虎贪吃了几杯，他的脾胃虚弱，冒点虚汗是正常的，只要注意不要吹了风，明早就会无碍的。”凤娘俯下身子接过侯杰手里的毛巾轻轻地帮助小虎擦汗，手法捻熟无比。


夫妻二人的新婚夜是在照顾弟弟的过程中度过的，看到小虎终于沉沉的入睡，侯杰这才松了一口气，倒了两杯葡萄酿递给了凤娘一杯说：“我们辜负了良辰美景，对不住，以后再补吧，如果在长安我们的婚礼要比这里热闹一百倍，也荣耀一百倍，可惜都是昨日黄花不可再提。”


侯杰把酒杯往凤娘的酒杯上碰一下，一饮而尽，凤娘呆呆的看着侯杰不知是什么意思，侯杰笑了起来抓着凤娘的手，把满满一杯酒灌进了凤娘的嘴里，见她不停地咳嗽，笑得越发的厉害了，笑了一会，见凤娘羞臊的满面酡红，就止住了笑声说。


“这是碰杯礼，书院里面很流行，你没在长安待过所以不清楚，以后我有功夫会一点点的教你，我是没机会回长安了，但是你有，长安我侯家还有一些产业都在叔伯兄弟手里，你还要去接收，和他们的内眷打交道免不了这些，现在先见识一下。”


凤娘瞪大了眼睛，一个犯了谋反大罪被抄家的人家为什么还会有产业，那些叔伯兄弟难道不会趁机吞没么？


侯杰见凤娘吃惊，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想法，坐在窗框上看着海上的明月说：“侯家的遭遇和你家不同，那些叔伯兄弟都是父亲的挚交，你家的财产会被别人吞没，侯家的不会，他们这样做还不够丢人钱，所以侯家的产业一定会好好地，该有的分红，利润一文都不会少，只要你去了，他们立刻就会一样样的清算给你，可能比原本该有的还要多。”


窗外的月亮明晃晃的，侯杰忽然来了兴致，揽住凤娘纤细的腰身抱着她一起坐到了窗框上，凤娘本能的想要大叫，忽然想起刚刚睡着的小虎立刻就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感受到侯杰滚烫的身体，全身已经变得软绵绵的。


抱着爱人欣赏明月，这是侯杰很久以来的梦想，那个仙子一样的女子已经不属于自己了，那就不妨放开怀抱抱着自己的女人看月亮，也不错。


只有月亮里的嫦娥或许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吧。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节 身体是最好的庙堂


每当满月的时候，人的心就像潮水一样澎湃不休，高山羊子粗暴的扯去了自己的衣衫走上甲板，赤裸裸的沐浴在月光下，皎洁的月光照在她象牙般润泽的皮肤上，美得就像一尊白玉雕像。


在那些幽暗的角落里，沉重的呼吸声就像在拉动风箱，有人在偷看，至于是谁，高山羊子并不在意，这个时候她的心里，只有无穷的愤怒，贲张的血脉让这尊白玉雕像染上了一丝红晕。


十万铁甲皆束手，竟无一个是男儿，高建武，渊盖苏文，还以为他们都是英雄，现在看起来，他们连污泥里的野狗都不如。


大唐是强大的，云烨也是强大的，那又如何？没了辽东，高丽可以据守半岛，没了半岛高丽可以征战远方，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就不愁没有地盘。


这样也好，既然那些男人都靠不住，我就凭借自己的力量再重建高丽国，我是高丽的皇后，有这个资格，这片大海是如此的富饶，云烨倾尽全力也不过占领了七十二个海岛，这该是他力量的极限了吧？


潮汐不断地将大船托起，又放下，就像人生，总有高潮和低谷，高山羊子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绝境这么一个说法，兵法云，遇敌不乱，遇袭不惊，身处下风死战，迭处绝境遂努力求生，此所谓勇士也。


高山羊子看着自己这具美丽的身体，以前非常的自豪，现在却从心底里厌烦，本应该铁石般坚硬的胸膛现在有两丘美丽的坟起，本该坚实的臀部现在却像一轮满月，本该肌肉虬结的双臂，现在却娇嫩的像两枝嫩芽。


展现自己美丽的身体，是高山羊子的定期需要做的事情，自己以前没有发现这样做的好处，还是成九提醒了自己，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成了这群人的祭坛。


海上待得时间久了，就会把人祸祸成变态，这些男人看到自己的身体，兴起的不是兽欲，反而类似一种崇拜，亲眼见过成九，华三将胡言秽语的海盗大卸八块的样子，从那以后，自己穿不穿衣服对这些海盗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自己的好多侍女都已经怀孕了，看到她们高耸的肚皮，高山羊子也很希望自己的肚皮鼓起来，或许只有自己亲自养育的孩子才能满足自己对男子汉的要求。


春梦不是没做过，对象总是在变幻，有怪兽，有云烨，甚至还有张仲坚，就是没有自己的丈夫渊盖苏文，不知道他现在还是不是男人。


有好地没有好种子是不成的，自己的孩子注定会是大海之王，自己每天出现在大海上，难道海里的神灵还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美貌？


假如没有神灵，云烨，或者张仲坚也是可以的，尤其是云烨，想到这里高山羊子就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痉挛，如果自己怀了云烨的孩子，那么，海洋注定就会成为这个孩子的乐园。


或许自己应该努力一下？高山羊子吩咐侍女给自己穿上了衣衫，赤着脚在甲板上漫步，张仲坚不知道去了哪里，半年多都没有出现了，他率领的那些奴隶，也不知道藏在哪里，如果能够知道他的老巢，自己的收获一定非常的大。


茫茫的大海上想要追踪一只船队非常的艰难，如果这只船队可以躲避的话，只要不往海里倾倒垃圾，就足以隐瞒自己的行踪，洋流是唯一能够提供目标方向的东西，也是自己唯一能；利用的手段。


成九走过来小声的向高山羊子道：“皇后，我们已经飘泊的时间够长了，需要返航，船上的物资已经不多了。”


“成九，你和华三马上就会成为唐国的水军将领了，我也不瞒你，高丽降了，说说吧，你有什么打算。”高山羊子直接开始和成九把话摊开来说。


成九的身子抖了一下，惊恐的对高山羊子说：“皇后，高丽能投降，我们投降不得啊，咱们和云烨乃是生死仇敌，一旦在他的麾下，我敢断言，我们一定死无葬身之地。更不要说大唐军方的战神李靖是虬髯客的把兄弟，高丽王一介降将，怎么可能在大唐国内和李靖，云烨这样的勋贵争斗，不管他们之间争斗的结果如何，我们死定了。”


高山羊子轻笑一声，欣赏的看着成九说：“总算还有一个男子汉，我以为你听到这个消息会非常的高兴，难得你还能多想一些。


确实如此啊，云烨是出了名的小气，在他的眼里只有唐人才是可信的，其余的人都不在他的信任之列，这几年我们和岭南水师不断地交战，互有损伤，我敢说只要我们曾经杀死过一个唐人，云烨都会把我们放逐到螃蟹岛，被海鸟将尸体啄成骨架是我们唯一的下场。”


“皇后，难道您也不愿意投降？”成九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


高山羊子拿手抚摸着成九那张粗糙的面容说：“太可惜了，你有眼光，却没有大心胸，成不了枭雄，否则，你与我的孩子将会是大海之王啊。”


成九眼中的光芒逐渐熄灭，小声的说：“我明白，我不是云烨，不是张仲坚，他们才是你孩子最好的父亲，我只想跟着你，看着你成为大海上最尊贵的女人。”


高山羊子将成九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胸膛上，两个人并排躺在月光下，看着漫天的繁星，高山羊子的声音幽幽的响了起来：“这具身体注定是要养育海洋的霸主的，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成九，她就是你的，我们一起培育出一位王者，这个过程我保证会比那些男欢女爱更加的让你迷醉。”


或许海洋听见了她的窃窃私语，逐渐变得暴虐起来，涌浪开始出现，高空上也出现了哨子一样的响声，大风就要来了，有了这股大风，会把整只舰队送到遥远的大唐海岸，这或许是高山羊子再一次进入大唐最好的契机，也是最后一次。


云烨坐在兵部大堂上，看着手里的公函发愣，高丽人还没有进京，高山羊子要求进入大唐内海的公文已经批示下来了，现在需要自己最后进行签章，而后就能施行了。


“你叫华三？我记得你以前是虬髯客的把兄弟，要不要我介绍卫公李靖给你认识一下，他也是虬髯客的把兄弟，兄弟的兄弟也是兄弟啊，卫公一定会好好地招待你一下。”


华三并不吃惊，依然站的很直，他的脚和陆地上的人的脚不同，站在那里五个脚趾撑的开开的，这是船上的习惯，尽量让自己的脚多接触甲板好站的更稳一些。


鞭子已经把他的衣衫抽的片片碎裂，华三已经把自己当成死人了，不管云烨问什么，他都只说自己是大唐水军的一个校尉。


只要是海上讨生活的都清楚兵部大堂上坐的这个短髯男子有多么的可怕，没有必死的决心最好还是不要见他，都说自己是大唐水军了，这个人似乎还是没有放过自己的意思。


“大唐的内海多么的干净啊，怎么就要涌进来一些奇怪的人，大唐水师是一支多么干净的队伍啊，怎么就要混进来一群渣滓？


你不要怨恨我啊，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顿揍有个名堂，叫做杀威棒，是好汉子的就熬过去，熬过去了我们就能做兄弟，将来在海上作战，我把后背交给你你不会从后面捅我一刀吧？


你看，满脸的桀骛不驯啊，都是当海盗当出来的臭毛病，那个谁啊，给鞭子蘸上盐水，不要可惜盐，多抹点，对，就抹在鞭子上，继续抽，想当兵吃粮，首先就要做到长官问话知道回答，一问三不知的谁知道你是不是海盗派来的探子。”


皮鞭抽打在皮肉上的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华三的惨叫声也越发的高亢，离兵部不远的地方就是中书，房玄龄放下手里的本章烦躁的对杜如晦说：“你就不能去看看啊，这已经拿鞭子抽人抽了一上午了，知道的了解这里是中书六部，不知道的以为是到了阎王殿。”


杜如晦朝兵部的方向看了一眼说：“听说这就是兵部的杀威棒，当年翼国公，潞国公，卢国公，这些大将谁没有挨过，云烨在教训自己的属下，那是人家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我也不好出面阻拦啊。


再说了，来的人就是一个海盗，云烨是海上的霸王，统领的水师都是正经八百的府兵，混进来这么一个东西，也难怪他恼火。


老房，你也是跟着大军转战过南北的人，你对军伍也不陌生吧，那些个将领统领大军都有自己的一套办法，咱们跟着搀和什么。”


房玄龄叹口气说：“我是担心高丽的事情发生变故，海上的那个女人，是倭国的贵女，身份不同，万一要是投靠了倭国，对我大唐没什么好处。”


“老房啊，云烨的性子你是知道的，他恨不得在鱼屁股上都盖满大唐的公章，他能允许一个没名堂的人带着舰队在我大唐内海耀武扬威？”


“对了，云烨的这个规矩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今早啊，他今早才制定的。”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一节 李代桃僵


云烨的鞭子抽不下去了，华三已经昏过去了，肩背抽的烂糟糟的，对于一个不要命的人，他一点办法都没有，行刑的军士都已经表露出钦佩的表情了，这刑罚算是到头了。


拿鞭子抽属下，这是云烨这个大将军的权利，谁都没话说，包括皇帝，断鸿站在一边观看，据他说是路过，没见过军中杀威棒，特意过来长长见识。


当华三昏过去以后，断鸿这才意犹未尽的对云烨说：“完了？”


云烨无奈的点点头：“确实完了，再打就能拿去包饺子了，这家伙的嘴很硬啊，高山羊子这个婆娘是怎么调教的手下？强硬到了这种地步确实难得。


你现在可以给陛下禀报了，云烨无能，没能打死他，也没能问出一点有用的东西。”


断鸿很女性化的捂着嘴笑了一下了对云烨说：“陛下让我来看看你把人弄死了没有，只要人没死，随你折腾，海盗成了府兵，野性难驯也是有的，不去去他们的火气难堪大用。”


“大用？陛下要他们做什么？如果需要征战，自然有岭南水师和东海水师可供陛下随时调用，都是忠心耿耿的属下用起来很方便，如果需要运货，洞庭湖里面么还有大帝号在漂泊，一船顶上一支船队。


就算陛下觉得水师战力不佳，如果需要，我立刻就能披上战甲去赴汤蹈火，非要把海盗塞进水师，你看着，我不把这些混蛋弄到螃蟹岛插在木杠子上才是怪事。”


听了断鸿的话云烨的火气就往上冲，三两笔就将高山羊子的过关文书签了，把毛笔拍在案子上就要离开。


杜如晦从门口走了进来，不断地抽着鼻子，华三已经被拖下去了治伤了，满屋子的血腥味却没有散掉，杜如晦掏出手帕捂着鼻子说：“兵部大堂这就算是见了血了，云侯，莫要气恼，大海上你一家独大这是行不通的，国朝之所以设立三省，又确立了东西二台，其实就是在分权，只有相互制衡，相互监督国朝才能长治久安。


这样虽然会减低政令通行的速度，但是胜在稳妥，现在大海上你云烨说一不二，这怎么行，也就是陛下对你非常的信任才任由你一家独大。换个人你试试。”


“怎么是我一家独大了，还有东海水师呢，就算是朝廷需要制衡的力量，难道就不能从良善子弟中挑选水手，再建立一支庞大的水师不就完了，非要弄些海盗过来恶心我。”


“那可不一样，张亮和你好的快穿同一条裤子了，谁不知道啊，再弄出一支水师他们能是你们这些悍将的对手？以你在勋贵里的人缘，说不定三两天功夫，你又多了一个盟友。


现在只有这些海盗合适，你把他们撵的满大洋乱窜，又是喂鲨鱼，又是穿木杠子的老天爷，说说都觉得丧良心，他们和你没法子走到一起，就像狼和羊没法子做朋友是一个道理，现在大唐需要安定，我们需要把大唐建设成一个前所未有的繁华国度，能少杀两个人就少杀两个，边远地区的老百姓还在饿肚子，咱们把军费省下来，把自己的百姓喂饱不好么？


海晏河清这是多少帝王梦寐以求的盛世，现在咱们有这个资格做到这一步了，外无敌人，内无叛逆的，不趁着这个大好的良机把百姓弄富庶了，还等什么时候。忍忍，你就好好的盯着他们不要干坏事就成，他们就算是成了水军，也没办法和你们相比，你难道还害怕自己的手下败将不成？”


云烨叹了口气说：“我的梦想就是御敌于国门之外，岭南水师玩命的封锁海峡就是为了这个战略目的，海上作战不同于陆地，他作战的周期往往需要以年来做计时单位，一走就是成千上万里，杜相，一旦高山羊子叛乱，大唐的万里海疆岭南水师和东海水师是顾不过来的，咱们大唐现在一直在奉行的是强干弱枝的政策，关中大军云集，地方上的折冲府大部分只有五百来人，这五百来人要照顾方圆两三百里的地方，您觉得能照顾的过来么？


现在江南富庶，沿海的广州，明州，扬州，泉州都已经是人口过十万的大城，一旦有事，立刻就会举国震惊。到时候云烨的一颗人头恐怕也难以平息民怨。


我辛辛苦苦的把所有海盗全部撵到了大食人的地界，就是想去掉这个忧患，如今倒好，你们的一封诏令，就把最凶恶的海盗招了回来，大食海域这一块肥肉全部留给了虬髯客，你看着不出十年，虬髯客必定会成为海上的豪雄，而高山羊子也会变成放在我床底下的一颗巨大的火药桶，只要点着了，我就会灰飞烟灭，你们这是在帮着海盗对付我啊。”


杜如晦摊摊手无奈的说：“现在咱们大唐民生优于军事，老夫也无可奈何，高丽人投降的时候就要求把这一点写入文书，如今木已成舟徒呼奈何啊。”


和这些人说话就跟对牛弹琴差不多，他们总以为高山羊子是个弱女子，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年脱光了衣服大跳天魔舞的时候，有几个人仔细看过岭南水师的奏报？那个女人如今麾下战船三百余艘，每艘船就按照五十人来算，也足足的有上万人，这股力量已经在横扫大食海域了，而且经常去天竺人的地面上骚扰，被他攻破的土王王宫不会少于十座，要知道那是天竺的王宫，不是爪哇岛上百十个人的小王国。


太危险了，这个女人要是肯老老实实地交出兵权回到渊盖苏文的漂亮府邸里当女主人，云烨把脑袋割下来，岭南水师的统领当不成了，这是一个随时会掉脑袋的差事。


说干就干，云烨找齐了自己的印信，直接就去了万民宫找皇帝辞职，自己留在京城当兵部左侍郎也不错，老卢卢承庆不是总对岭南水师流口水么，话里话外的说了好几回了，就举荐他好了，自己找死怨不得别人。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对朕的旨意阴奉阳违，朕来问你，你给刘仁愿下的是什么命令？如果不是军中的五蠡司马禀报，朕还不知道你有灭掉高丽水师的心思。说话，谁给你的胆子？难道你真的想要成为海洋之王不成？”


云烨刚刚见到李二还没有说起辞职的事情，就看见卢承庆一脸无辜的站在大殿里，招呼都没打，就被李二的口水喷了一脸，狗日的卢承庆你想找死也不用这么急吧。


“微臣知罪，自知罪孽深重，请陛下责罚。”云烨趴地上立刻就请罪，辩解的话都没有一句，这个反常的行为反而让李二愣了一下。


“陛下，微臣为了私怨确实昏了头，给刘仁愿下了不该下的命令，罪在不赦，请陛下责罚。”云烨见李二没反应赶紧接着请罪，能被李二罢官这是最好的情形了，岭南水师统领现在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不，是一个马上就要炸开的炸弹，娘的，海峡的防御是对外不对内的，高山羊子要是在大唐海域狠狠地抢劫一把，那就热闹喽，不但大唐全国震惊，估计倭国也会一日三惊，至于高山羊子一定潜回自己在天竺的老窝。


“你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李二狐疑的盯着云烨看，这家伙平时没理都要搅三分，今天怎么了？似乎在盼着受处罚，刚才的那番话李二不过是想找一个处罚云烨的借口而已。


“陛下，微臣自知骄横跋扈了一些，请陛下恩准微臣回家读书自省，刘仁愿也是骄狂自大，不足以担任领军一职，请陛下下旨严惩。”


卢承庆喜不自胜，还想着自己去了岭南水师如何对付刘仁愿，想不到云烨如此体贴的将自己掌权的最后一块石头也搬走了，真是识情知趣啊，他甚至觉得有些对不起云烨。


李二的眼神越发的迷惑，他和云烨相处的时间太长了，几乎对这个小子了解到骨头里去了，他什么时候能够自责到这种地步了，还把刘仁愿主动给抽了出来。


李二也是统带大军出身的人，如何会不知道一位强力副手所起的作用，大将军和副手如果配合默契，胜算直接就能提高一成，副手从来都是主将的心腹，这在军伍中已经是什么秘密了，李二对此也有很深的认知，所以他在任命大将军的时候，会允许大将军自己挑选副手，多年以来，这个传统从未改变过。


这里面有问题，一定有问题，李二只想让卢承庆当岭南水师一年半载的主帅，过渡一下，让高丽人彻底的安静下来，原因就是云烨对高丽人的抵触实在是太大了，今天将高山羊子的特使差点打死就是例证，他很担心云烨会突然对高山羊子下手，影响自己的全盘计划。要是高山羊子被云烨干掉了，天下三百羁縻州如何看待自己这个言而无信的大唐皇帝。


李二对云烨干掉高山羊子这件事毫不怀疑，他有能力做到，也一定会做到，思虑再三之后李二才对云烨说：“读书自省不必，你读的书不少了，也从没改变过，你继续在兵部主事，刘仁愿调任洞庭水师，你去杜如晦那里交出岭南水师统领的印信，会有人替代你。”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二节 自取灭亡


“老卢，小心高山羊子，一定要小心，如果你能把她干掉最好，干不掉也要每天睁大了眼睛盯着她，不要让她跑出你的视线之外，你如果把她看不好，最后死掉的绝对是你，那个女人已经疯了。


陛下以为有高丽王室，还有渊盖苏文在手，高山羊子不敢异动，这样想就错了，你和一个疯子没办法讲道理，她不是大唐的妇人，会为了丈夫和家族逆来顺受，她是一个野心家，只想让自己的名字永远在海洋上流传，这样的人不会在乎别人的死活。”


云烨前脚交还了印信，卢承庆后脚就接到了任命，云烨好心的当着房玄龄和杜如晦的面重新交代了一番，见卢承庆笑眯眯的，就知道他没往心里去。


这样的一番话云烨今天整整说了四遍，去见皇后的时候又说了一遍，长孙却说自己不管朝政上的事情，还要云烨不要多想。


不多想就不多想，过安生日子谁不会，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对自己多年把持岭南水师有意见了，别的大将军都是三年一换，只有岭南水师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从未离开云烨的手心。


换将而已么，云烨身上的头衔已经够多了，兵部左侍郎，岳州刺史，玉山书院的监院，工部还挂着一个员外郎的小官，这是云烨为了方便去工部查验资料特意要过来的，少一个岭南水师统领的职位有什么关系。


甩甩袖子回家，旺财早就在城里住够了，外面的麦苗已经破土，翠绿的宛如一场迷梦，现在正是踏青的好时候，听说过两天李泰的飞船就要在曲江演示，这必然是一场盛典，到时候好好看看李泰的表现，这家伙现在窝在武德殿根本就不出来，玩命的鼓捣自己能够飞起来的小船，想要见他很难。


牛见虎那里必须去一封信，他如今已经是明州刺史，离家好歹近了一些，别人那里管他去死，牛见虎那里必须把招呼打到，告诉他必须严加防范高山羊子。


满世界的人想过太平日子想疯了，就不知道去防范一下，当年的司马家这么干过，结果他们的子孙被人家在脖子里拴上铁链子当狗养，李二自以为天下无敌，他忘记了这世上还有一种打击叫做不对称打击，人家不和你的军队硬碰专门挑你的软肋揍，揍了你，你还没办法还手，海洋太大了，这个时候你让水师上哪里去找仇人报复？


站在长安街上，瞅着散去的各路官员，真正称得上冠盖满京华，云烨不愿意憔悴，谁憔悴都轮不到自己憔悴，今日早点回家，答应了辛月明日陪老丈人去各路勋贵家里还礼，人家送来了礼物，正主既然已经没事了，登门去道谢一声，这是不可或缺的礼仪。


“侯爷，岭南水师不是咱家的了？”刘进宝见自家主子马车上的麾蔌没了，就小心的问，没了这东西，就说明主人现在没有带兵。


“岭南水师从来都不是咱家的，这样的傻话不要随便说，免得让人家笑话，侯爷我今天把岭南水师的差事交卸了，估计半年之后才能接手。”


“这是为何？您干得好好的，为何要去掉？岭南水师不是一直由咱家统管的么，谁敢笑话咱家，小的这就去干掉他。”刘进宝立刻就像一只斗鸡。


“过一段时间吧，这段时间内岭南水师统领要倒大楣，我好不容易才脱身，现在要回来，会倒大霉的，既然卢承庆喜欢背黑锅，就让他拿去威风几天。不许你给军中的老友说卢承庆的坏话，免得到时候他作战不力牵扯咱家。”和刘金宝说话，必须要说明白，让他杀人就要说清楚，云山雾罩的说话会把他绕晕的。


“侯爷，岭南水师会倒霉？咱们是海上的霸王，谁会让咱们倒霉？”刘进宝不提去砍死卢承庆的话，该问缘由。


“这些话我已经说了不下五遍，现在不想说了，好好地走路拿来那么些话要问。”云烨有点不耐烦，麦苗绿的好看，不好好欣赏这块巨大的绿毯子，说什么丧气话。


田地的墒情好，麦子就长得旺盛，空气里好像都有一股子甜丝丝的味道，辛月这几天带着庄户们在那片洼地里种稻子，关中没有水牛，黄牛又下不了水田会烂蹄子，全靠人拉着犁在泥水里耕田，对农家来说牛比人值钱。


南方的稻子很难吃，都是该死的双季稻害的，有谁会知道双季稻子虽然产的比春稻多好多，可是味道就不敢恭维了，双季稻蒸的米饭吃在嘴里就像是在吃面，粉的厉害。


所以云家为了满足自家侯爷挑剔的口味，特意开辟了五十亩水田专门种稻子，稻子种出来自然是全家都吃，但是挑剔的罪名只有云烨自己背了。


诰命夫人种稻子说出去就是一个笑话，自己坐在棚子里四个丫鬟伺候着打盹，还有脸回家说辛苦了一整天，从稻田里捧了一捧水就泼到了辛月的身上，兹里哇啦的叫唤一阵子，就要过来拧丈夫的腰。


“脏的。”辛月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水渍，又捶了云烨一下，眼睛习惯性的扫过马车，眉毛立刻就竖起来了指着刘进宝破口大骂：“你这个死奴才，咱家的麾蔌为何不插到马车上。”


“少丢人，我把岭南水师的差事卸了，不准问原因，我也不说，今天说了很多遍了，不再解释，过半年我找个大的再挂马车上，现在不许问。”


辛月委屈看着云烨说：“都怪妾身有两个不争气的弟弟，害的您没了军权。”


云烨忙着往稻田里扔稻子，猛地听到辛月这么说直起腰来说：“不关你弟弟的事情，是别的事情，你弟弟那样的事情我就是管一百件也不会丢差事，都是军伍上的事情，你不懂就不要多插嘴。”


辛月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忽然问云烨：“夫君，接手您差事的不会是卢家吧？”


这就怪了，云烨确定自己没说，刘进宝也没说，自己一下差就回了家，消息不可能传的这么快，辛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定然是卢家，卢夫人今天一大早就来家里拜访，说了很多奇怪的话，总说什么要仰仗咱家的时候还多，送的礼物也很丰盛，妾身一直没弄明白，现在知道了，这就回家，把礼物扔出去，害了人还敢上门嘲讽，狗都不吃的混蛋。”


这就对了，云烨点点头，自己的夫人还不是诸葛亮转世，不是妖孽就好，证明这日子还能过，要是女人的身子裹着男人的心晚上睡觉的时候再干点什么那就恶心了。


“卢家马上就要倒霉了，很大的那种，赶紧趁着这个由头把关系全部断掉，你要是有什么秘密信函之类的赶紧要回来，免得我还要像上回一样再去找戴胄给你要私信。”


暴怒的辛月立刻就冷静下来，见夫君不像是在开玩笑，嗫喏半晌才问：“什么罪名？”


云烨立刻就笑开了：“什么罪名，丧师辱国！这是一条抄家杀头的罪名，卢家完了。”


辛月不但没有吃惊，反而笑得开心：“夫君坐镇岭南水师尽是大胜的消息，卢家一接手立刻就丧师辱国，一个措大也想和我名将夫君想比呸！死了活该。”


狗男女就云烨夫妇这样的，算计了别人还要义愤填膺，在当的时候做恰当的事情，这是云烨梦寐以求的境界，谁知道今天就歪打正着的做到了，只要卢家遭遇了大祸，以后岭南水师这个位置绝对不会有人再和云烨争。


稻子胡乱种完了，夫妻二人打道回府，前有爪牙开路后又农户扛着犁紧紧跟随鸡飞狗跳的回到了家，这才是过日子的模样。


太阳落山之前，李二在用晚膳，他严格的坚持着入夜不食这个好习惯，长孙在旁边伺候，他吃着吃着放下饭碗对长孙说：“云烨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大唐要论到海战，云烨当为第一，他这些年一直在苦心孤诣的经营南海，还把关卡放到了几千里地之外，这样确实能有效的御敌于国门之外，是明智的，也是有效的，海上的事情他最熟悉，绝对不会无的放矢。


但是朕绝对不相信一个女子有突袭大唐的胆量，按照云烨的布置，她进的来，出不去，忘命的活计不是她一个女人能够胜任的，如果统带海盗的是渊盖苏文，朕一定会同意云烨的做法，为了大唐本土的安危，怎么做都不过份。


朕只是担心云烨这里面掺杂了私人因素，渊盖苏文担任安州刺史，卡在邕州的出海口上，如果再拥有一支得力的水师，就会成为云烨的眼中钉，制衡原本就是皇家统治的基础，现在云烨的反常，反而坚定了朕派渊盖苏文去安州的决心。


朕不相信高山羊子一个女人能有这样的胆量和斗志，来人啊，拟旨，命岭南水师统领卢承庆进宫。朕要面授机宜。”


长孙叹了口气，就命内侍将饭菜撤了下去，皇帝一时半会不会再用饭了。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三节 高丽人进京了


云家和卢家翻脸了，决裂的非常彻底，云家的当家主妇不但退还了卢家的礼物，并且隔绝了和卢家的一切往来，就连生意上的往来也彻底的断开了。


云家做的绝，卢家更绝，岭南水师彻底的来了一场大换血，冬鱼，人熊都被清除出岭南舰队，陆战队因为是云烨自主招收的被卢承庆扫地出门，幸好有明州刺史牛见虎收留，否则，只能回兵部等候重新安排，卢承庆没有等到来自兵部的小鞋子，能给岭南水师的物资兵部从未欠缺过半分，几乎做到了有求必应。


李二对云烨大度的心胸大大的夸奖了一番，为了弥补云家的损失，一个银青光禄大夫的职衔又挂在了云烨的头上，让长安的勋贵们大为羡慕，现在文散官比武散官值钱。


高丽人终于要进京了，如今被鸿胪寺安排在新丰县驿馆等候朝廷的安排，这是一场非常大的庆典，高丽一灭，国朝再无忧患。


“侯爷，咱们兵部难道不该去参加这场盛典么？这可是咱们赫赫军威逼降的结果，其余五部都派人参加了，咱们兵部不去，说不过去啊，中书已经催促三遍了。”兵部郎中吴元义围着正在签约文书的云烨转圈子，兵部的各项奠仪都是由他负责的。


“有什么好看的，仗打了半截子就投降，毫无军人的节气，一群可怜虫而已有什么好看的，没见张亮都不去看，我们也不去，该是我们的功劳跑不掉，今晚兵部会餐，全部去八珍阁，好吃好喝好歌舞的伺候，比大热天看可怜虫强多了。”


“好我的侯爷啊，张亮回京不去看高丽人投降是因为他想干掉高丽人，现在被陛下软禁在家里，无令不得出门，咱们兵部不去，队伍里少了一大块很难看，房相断然不许仪式出任何纰漏的，您要是厌烦，咱们去打个转就直奔八珍阁，这样比较稳妥啊。”


云烨放下手里的笔，懒洋洋的抬起头看着吴元义说：“侯爷我现在现在看起来是不是像是一个受气包？谁都欺负到脑袋上来了，房玄龄扣着咱们的《海疆防卫疏》不发是个什么意思？十天前就该下发到沿海各州府的折冲府里去的，去问问是什么意思。”


吴元义见云烨不同意去朱雀街列队，叹了口气就去找房玄龄去问公文的下落。


皇帝去了五凤楼，三省五部全部去了朱雀门，两台御史风仪赫赫的拱手立于道边，十六卫依仗兵马盔明甲亮的一字排开，大热天还披着猩红的斗篷也不怕悟出痱子来。狂热的长安市民将朱雀大街围得水泄不通，街道两边的高楼上不时有歌妓在唱鼓舞人心的军乐，往日里油头粉面的纨绔们统统穿上了戎装，装模做样的弹剑高歌，一副恨不得立刻就投笔从戎的模样，当然，这都是为了烘托一种泱泱大国的气氛，要是真的被抓去戌边，这群混蛋跑的比谁都快。


皇宫里面安静极了，皇后，妃子，皇子，公主，也跟着皇帝去了五凤楼，外宫百官办事处，只有兵部还有人在进出，不过干活的也没几个，云烨自己就躺在花丛深处睡觉，部下自然无心办公，围在树荫下喝茶聊天。


“老周，你和侯爷相熟，你说说，侯爷为何不准我们去朱雀门看降俘？我听说这一次规模很大，鸿胪寺费尽了周折，光是给这些投降的勋贵们做衣衫就用去了绸缎千匹，那个高丽王高建武的金冠还是重新打造过的，听说还动用了内府的珍藏，不去看可惜了。”


“侯爷的军功一大半就是建立在高丽人的头上，知道不，侯爷本来打算再从高丽人身上弄些功劳，好把自己的传国侯，改成传国公，谁能想到高丽人竟然降了，让侯爷的打算落空，现在好了，没地去捞军功了，你要知道，咱大唐在贞观九年的时候重新改了制度，非军功者不得封爵，现在天底下咱们那里还有敌人，爵位止步于此，您想想，咱侯爷那是心高气傲的主，能受得了这个？”


“对，对，对，的确是这个理，狗日的高丽就不能鼓起勇气和咱们再拼一下？哪怕做样子也好啊，这样大家都能得点军功，投降都招人恨，不会做人啊。”


云烨没心思听这些闲话，昨夜被那日暮纠缠了一晚上，这个女人想要个儿子都想疯了，天知道从那找来的方子，一定要夫君依法施为，说是这样做能怀男孩，不安她说的做，就会大哭，无奈之下陪着她拜便了所有的角落，现在是补觉的时候。


朱雀大街上响起了山呼海啸般的万岁之声，巨大的钟鼓同时响起，扰人清梦，云烨早就做好了准备，耳朵里塞满了棉花，对外面的事情真正做到了充耳不闻。


李二刚从百姓欢呼万岁的陶醉中清醒过来，就看到城楼下的百官群怎么看怎么别扭，三省六部为阳数九，现在生生的少了一块，看起来少了很多的威仪。


“云烨在干什么？这样的大典也不参加？”李二回头问一脸喜色的断鸿。


“回禀陛下，兵部在抓紧制定《海疆防卫疏》所以就没来。”不等断鸿回答，陪侍在皇帝身边的杜如晦连忙替云烨说好话。


“哼，朕看他就是故意的，这个时候制定什么方略，就算紧急公务，也没有紧急到这个份上，这是故意给朕难堪呢。”


“陛下，话可不是这么说的，据岭南水师禀报，高山羊子的船队极为庞大，光是战舰就不下四百艘，通过海峡之时足足用了两天才走完，陛下，老臣以为云烨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几万人的队伍进入大唐海域敌友难明，兵部做出适当的对应，绝对没错。”


李二愣了一下又问杜如晦：“几万人？怎么会如此之多？哪里来的这么些人？”


“陛下，她的船队里不光有高丽人，倭人，还有唐人罪囚，犯官，更多的是天竺人，大食人，这样的一只船队进入内海老臣都担忧，怪不得云侯一心想灭掉高山羊子。”


李二把目光转向了城下，看着高丽王，渊盖苏文和浩浩荡荡的高丽勋贵背缚着双手缓缓地从远处走来，脸上的神情阴阳不定。


“派八百里加急，命卢承庆小心应对，如果出了差错，提头来见。”李二终于开始担忧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晚了，只有寄希望于卢承庆。


大典继续进行，李二接受了高丽王高建武的请降，收回来各种印信，一定安乐公的帽子扣在他的头上，从此就被豢养起来。


渊盖苏文面目呆板，行尸走肉一般的跟在高建武的身后，只有陪伴在渊盖苏文身边的荣华女却笑意盈盈，她没有被绑上，还不时地向两边的人摇手示意，她身后的那些高丽女人甚至踩着轻盈的舞步载歌载舞，这一手立刻赢得大唐百姓的好感。


也是，一个苦哈哈的国家有什么好留恋的，如今并入大唐再无刀兵多好，对老百姓来说谁当皇帝不是当啊，更何况自家的皇帝是如此的英明神武。


高建武的封号改了，以前听说是王爵，现在变成了轻飘飘的国公，高建武好像很是无所谓，还知道向李二三拜九叩。


整个仪式繁琐，听说明日还要献祭太庙，就是让高建武在太庙里跪一会，再把投降的诏书诵读一遍，没有把脑袋砍下来放在盘子里敬献祖宗，云烨认为这就是在欺骗祖宗。


他到底还是来了，一群兵部的官员在侍御史的喝令下迅速的站好了位置，荣华女看到云烨寒冰一样的眼眸，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渊盖苏文经过云烨身边的时候眼珠子转了一下拱手道：“云兄别来无恙？”


“你为什么不去死，你如果死了，我会在四时八节时时怀念，你活着，我真的很失望。”云烨看着天上的云彩，不像是在渊盖苏文说话，更像是在和鬼魂对话。


“千古艰难惟一死，让云兄见笑了。”


“算了，你去接受封赏吧，我认识的那个渊盖苏文已经死了，我今夜就给他准备灵位，需要好好地祭奠一下，我们今后还是不见为宜。”


渊盖苏文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道：“这样最好，云兄若能替我给那个渊盖苏文多上一炷香，渊盖苏文感激不尽。”


云烨点点头，渊盖苏文抱了抱拳头就一步一挨的上了五凤楼，上了此楼，一生的雄心壮志就会化为飞灰，唐国不会给他半点死灰复燃的机会。


荣华女深深地朝云烨施礼道：“高丽已成昨日烟云，惟请云侯怜惜。”


“不知道你们对高山羊子还有多大的控制力，你最好祈求她不要发疯，如果她对大唐造成伤害，我会亲自带兵将你们全部宰杀干尽。”


“高山羊子从来就不是高丽人，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我已经向陛下禀明了，不管她做了什么事都与我们无关，只有高丽本土出现差错，才会与我们有关。”


“唉，我又该披甲作战了！”云烨叹了口气扭身就进了宫门。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四节 纷争不休


荣华女的一句话就把高丽人和高山羊子完全割裂开来，也就是说他们不为高山羊子背书，云烨仔细看过高丽的降表，说得非常的详细，对于高山羊子的事情只字未提，高丽人知道自己无力控制海盗，也清楚是祸患，他们不愿意沾上高山羊子。


云烨现在就想知道高山羊子的降表是谁送过来的，为什么自己毫不知情，原先以为是渊盖苏文提出来的，现在看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文书都是有存档的，还专门分了类别，这是三省从玉山书院学来的办法，云烨按照字头找出了高山羊子的降表，看了这个降表，云烨的太阳穴就胀的厉害，高山羊子投降的日期，甚至还在渊盖苏文之前。在高建武的降表之后。渊盖苏文才是最后一个请降的。


这是三股势力在投降，不是一股，他们谁也不必为谁背书，这才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形，云烨拿着三封降表坐回椅子上，高山羊子的降表附页上面签着卢承庆的大名，那个时候，坐镇兵部的是卢承庆，怪不得自己提到高山羊子的时候，皇帝第一个想起来的人就是卢承庆，原来这一切都是这家伙一手操办的，高山羊子的事情就是他捅到皇帝面前的。


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勾结到一起的？难道说在高山羊子大跳天魔舞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默契？这太恐怖了，怪不得当初高山羊子知道李泰在自己的船队里，怪不得高山羊子总能莫名其妙的起死回生，原来卢承庆才是高山羊子最大的盟友。


什么都清楚了，高山羊子的海盗团需要一个固定的销赃者，别的国家吃不下这么大宗的货物，只有大唐的勋贵能才有这个能力，狗日的卢承庆，为了赚钱彻底的疯了。


人家不当兵部主事这是早就谋划好的，他们最看重的其实就是岭南水师，只要掌握了岭南水师，就能放高山羊子进入内海，为他们谋取最大的利益。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会比抢劫来钱快，云烨敢肯定，卢承庆被高山羊子算计了，这个女人之所以进入大唐内海，其实就是要煊赫自己的兵威势力，她不是如云烨想的那样要攻伐海边的城市，她是要攻伐岭南水师……


自己还把刘仁愿撤了出来，给了高山羊子最大的方便，卢承庆把精兵悍将全部逐出岭南水师，更是让高山羊子笑开了花，干掉岭南水师，她至少有三年的喘息之机，依靠大海带来的财富，云烨不敢想三年后的高山羊子会有多么庞大的势力。


辽东水师现在被新罗，百济，倭国牢牢地拖在东海之上，想要救岭南水师，根本就来不及，只要辽东水师放开海禁，大唐封锁这三个国家的打算就会落空，到了那个时候才会是真正的四处冒。


不管新罗和百济多么的倾向大唐，高丽的例子活生生的摆在面前，想不被大唐吞没他们能选择的盟友只有大海深处的倭国，估计倭国也是他们最后的据点。


云烨摊开腿背靠在墙上，一种无力感深深地从心头升起，政治果然不是自己这种人玩的，如果没有那些历史知识，自己估计早就湮没在大唐了吧。


赫赫帝国，如同一位强壮的巨人可以拔山举鼎，可以横扫一切，但是想对付那些嗡嗡嗡到处飞窜的苍蝇，却往往有心无力。


云烨忽然笑了，自己当年一时胡闹弄出来的东西，现在反而是岭南水师的救命稻草，高山羊子想要从遥远的阿拉伯海域回到大唐的内海至少需要航行四个月，现在最多渡过了海峡，远航了四个月，她的部下一定需要休整，她还要准备用于战争的物资，而且信风现在已经停止，她到达广州的时间至少在三个月以后，还有机会，但愿卢承庆不会带着岭南水师去迎接高山羊子，否则，有心算无心，非吃大亏不可。


云烨回到兵部，这个时候从吏们早就下了差，全部挤在八珍阁吃饭，欣赏歌舞，刘进宝不明白侯爷为何现在要穿铠甲，见侯爷的脸色很差，又不敢问，只好帮着侯爷穿好盔甲，将一柄剑悬在侯爷的腰上。


“进宝，你火速回到家里，命冬鱼，人熊火速赶往岳州，让他们把这封信亲手递交给洞庭水师的刘仁愿，我们尽人事听天命吧。”


刘进宝一听侯爷这么说，立刻就带着那封信窜了出去，云烨重重的在案几上砸了一拳径直往万民殿走去，他需要得到李二的授权，拿到大帝号的指挥权，只有大帝号才能将所有的危机解除，也只有大帝号才能让高山羊子的图谋成空，也只有大帝号才能在大海上面对无数的海盗有战胜的把握。


断鸿看着云烨一身的戎装非常的惊讶，而且身上还挂着一柄剑，虽然云烨在皇宫挂剑是李二特许的，这个时候穿这一身进入大殿也太不合时宜了吧。


云烨并不解释，反而放下了面甲，整个人都被甲胄护卫的严严实实，只有面罩上的玻璃后面露出一双快要发狂的眼睛，岭南水师是他的心血，不容有失。


大殿里散发着浓郁的酒香，这是李二珍藏的佳酿，不遇到大典从不拿出来，云烨进到大殿，李二就发现了他，没办法，一身黑色的戎装在这里太显眼了。


“你胡闹什么，还不去换衣服。”杜如晦匆匆来到云烨身边把他拖出宫殿小声说。


“杜相，岭南水师就要完蛋了，卢承庆和高山羊子穿一条裤子。”云烨把手里的三张纸递给了杜如晦，以老杜的政治经验，他要是看不出来危机这辈子就白混了。


“你说卢承庆是有预谋的要夺你的岭南水师统领的位置，为什么，兵部主事要比岭南水师统领荣耀的多，实权也大的多。”


“还不是钱闹的，高山羊子抢来的货物统统卖给了卢承庆，以前的交易都是在外海进行，他们嫌麻烦，还要经过岭南水师这一道关卡，大大的减少了利润，现在好了卢承庆成了统领，您说会发生什么事？”


“说到底也就是一些钱财上的事情，算不得大事，你以前这么干的次数也不少，也没见我们穿着铠甲去讨伐你。”刘弘基也端着酒杯走了出来。


“夔公，您如果和卢承庆有关系，就赶快斩了吧，晚辈不是在说虚言，一旦岭南水师遭了秧，任何参与了高山羊子赃物销售的人和世家定然难逃一死，你们不了解高山羊子这个女人，以为她是妇人就好控制是不是？你们太小看她了，云烨拿脑袋担保，这个女人这次就是冲着岭南水师去的，只要干掉了岭南水师，她最少有三年时间可以利用，三年后朝廷的水师重新建成，她的势力也会大的没边。”


刘弘基被云烨一语道破，老脸一红，嘿嘿笑着说：“小子，你在海上发了这么多年的财，轮也轮到我们发发了，好好地兵部主事做着有什么不好，如果不满意，我们联名具保你成为兵部尚书如何？”


云烨左右看看，发现尚书左仆射长孙顺德也在，艰难的拱拱手说：“小子没打算堵谁的财路，一点这种心思都没有，我只问诸公，一旦高山羊子突袭岭南水师成功，诸位如何自处？小子和高山羊子打了快十年的交到，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她就是一个疯子，胆大包天都不足以形容她。


你们都想着现在给了那个女人一个安稳的身份，那个女人就该替大家干活好好地赚钱才对，只要她不伤害大唐的子民，谁管她的钱财从哪里来。她给大家财富，大家给她平安，各取所需，如果是这样，小子立刻扭身就走，从此不问南海事。


可是，我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啊，那个女人这次的目的就是毁掉岭南水师，没有别的目的，就算是有，也是想劫掠大唐繁华的海边城市，到时候滔天巨祸就会降临，用全家老少的性命，还有自己一生的荣耀去换一点钱财不值啊。”


长孙顺德握握拳头发出嘎巴嘎巴的声响，半晌之后问云烨：“你的算怎么做？现在就干掉高山羊子？万一你的猜测是错的，我们的财源没了你如何补偿？”


云烨哈哈笑了两声说：“你们的钱财关我屁事，我心里能想着救你们全家的性命已经是把好人做到极限了，否则，我好好的待在兵部不闻不问，只要等到高山羊子突袭了岭南水师，我再带着大帝号去平灭了她绝对是大功一件，到时候问陛下要个兵部尚书并不难，用得着你们推荐，我找不到人推荐么？”


云烨的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做人无耻到这种地步确实罕见，如果岭南水师不是自己的嫡系，这时候作壁上观是最好的选择。


“无理！”长孙顺德勃然大怒，指着云烨的鼻子说：“少了教养，老夫到要问问程咬金，牛进达平日里是如何做你长辈的。”


“滚你娘的蛋！老夫的晚辈用得着你唧唧歪歪，怎么样，老的出来了，你能把老子的屌咬了去？”程咬金劈手就把手里的鸡腿砸到了长孙顺德的脸上。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五节 丢不得的南海


战斗已不可避免，程咬金如同下山的猛虎，长孙顺德如同闹海的蛟龙，都是悍将，现在又在气头上，从拳脚的风声听起来，两个人都下了狠手。


杜如晦是文官，叹口气就退了下去，云烨这才要上去帮忙，就被牛进达拖到一边：“老一辈的斗殴，你上去做什么，就你的身子骨，被人家一拳打死了怎么办？”


老牛说的在理，程咬金一拳就把胳膊粗的花杖打断，长孙顺德一招神龙摆尾，木栏杆上的雕塑的脑袋就被一腿抽掉了，这些老将军，一身的武艺从未放下过，按照老程的说法，这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涌出来的老将们习惯性的开始赌，他们以为两人都喝高了，完全不明白这是一次真正的利益之争，长孙顺德虽然骁勇，当初就是他第一个攻入长安，生擒了前隋的主将屈突通，却还不是程咬金的对手，被人家抽冷子一脚就给踹的飞了起来，直接就把万民宫的花门撞得粉碎，李二气的手里的酒杯子都砸了，断鸿这才插进两人中间结束了斗殴。


“这次又是为了什么？”李二在偏殿里咆哮，太丢人了，万民宫里有无数的使节亲眼目睹了大唐朝的两位公爷大战。


武将斗殴李二从来不在乎，就没有当成一回事，在他看来，武将们通过斗殴解决问题要比耍心眼让他轻松的多，有时候他甚至都想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


不等老程和长孙顺德回答，又冲着一身甲胄的云烨怒吼：“朕还没死呢，好好地庆典你穿铠甲做什么？还挂了剑，告诉朕，你打算去干掉谁？”


云烨什么话都没说，把手里的三张降表让断鸿那给皇帝看，李二扫了一眼降表，这东西他早就看过，面无表情的说：“有问题么？”


“微臣从这三张降表上看出来一个问题，高山羊子准备突袭岭南水师。”


李二皱着眉头又仔细地看了一遍降表，没看出什么不对来，云烨特意上前把高山羊子的引荐人那一页翻开，请皇帝再看。


“卢卿为国分忧，有什么问题么？”李二问出这句话之后就命其他的人退出偏殿，他清楚这里面一定有交易，有些话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


长孙顺德瞄了云烨一眼，就出了偏殿，老牛也把梗着脖子的老程拽了出去，杜如晦早就出了门，刘弘基想要对皇帝说话，见皇帝不理他，也只好跟着出去。一会的功夫，偏殿里就剩下李二，云烨，还有断鸿。


云烨还没开口，李二幽幽的先说话了：“朕这个皇帝还真是老大了，闺女不清不白的给你生了两个孩子，手下的大将公然斗殴让别人看笑话，儿子差点造反，后宫里的妃子也居然敢有人惦记，云烨，你说朕这个皇帝是不是太好说话了一些？”


听了皇帝的话，云烨就感觉一大群乌鸦惨叫着从自己的眼前飞过，就这点破事你还感到不高兴？不是老子出现，你闺女不知道给你生了多少不清楚的外孙了，大将们也不再是斗殴，而是拼命，你儿子早就造反八回了，这不才差点造反么？徐惠的事情只不过是一点误会罢了，要是历史进程严格一点，你的妃子早就躺在你儿子的床上了。


“说清楚，一定要说清楚，否则朕这回决不轻饶，自从高丽人投降，你就不阴不阳的，朱雀门外的大典你也敢迟到，嘿嘿，皇后把你惯成什么样子了，站起来说，谁允许你坐地上了！”李二看到云烨摘掉头盔，坐在了地板上，怒火又升了起来。


“高山羊子早就和卢承庆结成联盟了，一个抢劫，一个销赃，销赃的还不是一个人，我就奇怪了，高山羊子一直处在岭南水师的严密封锁之下，她从哪得来的新式战舰的图纸，越是封锁，就越是强大。


上一回和我在海峡交战的时候，他们居然清楚的知道青雀就在船队里，攻击青雀号，比攻击我的座舟公主号还来的上心，青雀上船，岭南水师里只有不多的几个人知道，再就是我特意给陛下上了折子，能看到折子的人一定不多，卢承庆恰好就是其中的一个。


想发财这种事，微臣认为是好事，这也是一种保持上进心的法子，但是，你想发财绝对不能拿国朝的利益去交换，这条底线，微臣从来都不敢触碰，相信国朝里的大部分勋贵都和微臣抱着同一种想法。


高丽人投降，微臣确实感到不舒服，总认为像渊盖苏文这样的英雄，至少应该死战到底才是，最后被战马踏成肉泥也算是死得其所了，怎么也不能像狗一样的被我们牵着游街。


陛下刚才说您的威严被冒犯了，在微臣看来，这恰恰是陛下能够成为千古一帝的原因，您不看中小节，看重的是臣子的能力和忠诚，所以微臣的那些叔伯兄弟们才敢在陛下面前放肆，有了麻烦，第一个就想跟陛下倾诉，他们认为陛下绝对会给他们一个公道。


至于您说有人惦记妃子，这可是天大的冤枉，微臣最讨厌的就是女人过于聪明，以前和太子聊天的时候我们一致的愿望就是女人娶回家之后赶紧一棒子敲傻，这样就能和和美美的过一辈子。所以啊，女人越聪明，就越是讨人厌，就像那个该死的高山羊子。


这个女人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有着雄心壮志的疯子，放在陆地上不够大唐马蹄子踏的，可是放在大海上就成了祸害，她不在乎钱财，不在乎一时的得失，一门心思的想成为海洋之王，陛下，您可能对海洋没有一个确实的认知，茫茫大海里到处都是岛屿，南海之上的岛屿密密麻麻的不下两万座，合起来比整个中原也小不到那里去。


有的岛屿上有香料，就像微臣发现的那几座，有的岛屿上有铜，整座岛屿几乎就是趴在铜板上，有的岛屿有锡，随便抓一把锡土扔到铁锅里就能炼出来，还有的岛屿上全是宝石，最普通的岛屿上也能种粮食，有火山灰做肥料，一年收三次绝对不是问题。


这样的宝地谁都想拥有，所以微臣这才把大唐的海上国门推进到了海峡，远离大唐本土不下五千里，咱们现在用不完，其实就是留给子孙去开发的，大唐人口一直在增长，自贞观一来，人口就已经多了一倍，您看看，关中的均田令还能进行下去么？


没了均田令，咱们的府兵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历朝历代以来，国朝的崩溃都和土地有直接的关系，这就像微臣祖母说的一句话，现在多存点，就算子孙将来不争气都是败家子，也能多败几年。


所以微臣对南海看得不是一般的重，那里的风吹草动无时不刻不在牵动微臣的心，南海是宝地，是我们将来留给子孙最大的一宗财源。


高山羊子进入内海，就是放进来了一匹饿狼，国朝上下都小看了南海，总以为丢掉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可是微臣不这样看，丢掉南海，绝对是我们的失策，子孙将来一定会怨恨我们，让我们在坟墓里也不得安宁。


陛下，财富来源于大海，危险也来源于大海，一旦我们海上有一个强敌，数万里海疆都会成为边关，我们需要随时随地提防来自海上的威胁。


请陛下下旨，准予微臣动用大帝号，准予微臣重新装备大帝号，准予微臣自长江顺流而下剿灭高山羊子，带着她的首级回来，这就是微臣今日披甲的原因。


陛下，蓝田侯云烨待命出征，请我皇示下！”


云烨单膝跪地请求出征，李二目光闪烁一言不发，整个宫殿死一般的沉寂，过了良久，李二的声音才在大殿里响起。


“多年以来，朕一直希望这样的云烨出现在朕的面前，你总算是不再逃避自己因该承担的责任了，杀不杀高山羊子朕无所谓，卢承庆就算出卖国朝朕也无所谓，岭南水师毁掉朕也无所谓，因为朕知道这些都是暂时的，这点损失大唐经受得起，小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几个蛆虫还毁不掉大唐江山。


朕今日很开心啊，比听到高丽人投降还要开心，一个终于知道自己责任并且一心去承担的云烨才是大唐真正的好消息，去吧，高山羊子有没有反叛的意思不重要了，既然她敢进大唐的财富之地，那就消灭她，你说得对，任何有敌意的人都不能进入南海。


卢承庆的事情会有都水监去查探，嘿嘿，大帝号也只有在你手里朕才会放心。”李二说到了这里命断鸿将房玄龄，杜如晦，东西二台的阁僚全部喊了进来，等所有人都到齐了，李二缓步走到单膝跪地的云烨身前，将手按在云烨的肩膀上说。


“蓝田侯云烨，朕命你为南海道行军总管统御岭南水师出征南海，挟大帝号荡平不臣，敢有阻拦者，杀无赦！”


在刘弘基，长孙顺德阴晴不定的神色中，在程咬金，牛进达抚掌大笑中，云烨大声的喊了声“喏！”。就匆匆的出了偏殿，看着侍立在大殿外面的渊盖苏文说：“南海不容异族染指，渊盖苏文，我会把你皇后的人头带回来。”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六节 指东打西的李二


“陛下，您这样就让云烨出征是不是太儿戏了？”回到后宫里的李二刚刚坐定，长孙就匆匆赶了过来，云烨的事情她还是能过问的。


李二自得的拍着桌子说：“儿戏又如何？云烨自己心甘情愿的想做事，朕为何不能给他一点支持，他今年刚满二十七岁，虚岁才二十八，不管是文治还是武功都已经崭露头角，最可喜的就是还没野心，这样的臣子难得啊。


在朕的手里他飞不出手掌心，将来在承乾的麾下他又跳不出感情这关，人机敏还不迂腐，对于书院系的官员有足够的威慑力，多好的宰相人选啊，等他回来，朕就打发他去地方上历练两年，岳州是不许他去了，你看看北庭都护府如何？


郭孝恪任职安西大都护，云烨任职北庭都护，这样一来由他监督突厥，吐谷浑，薛延陀，回纥，昭武九姓的人西迁，朕是最放心的。那些名臣宿将都已经老了，没了进取的心思，而且还畏首畏尾的不敢放开拳脚，总是担心朕会猜忌，云烨不会啊，他知道该怎么做，还知道怎么做，只有他去了大唐再无外敌才能真正做到高枕无忧。


朕这段时间不断地打压他，就是要他爆发一下，观音婢你以为朕真的不知道卢承庆的底细？云烨的底细朕都没放过，他卢承庆何能例外。


岭南水师的五蠡司马早就得到了朕的密令，严密监视卢承庆，只要那个女人胆敢突袭岭南水师，不需要卢承庆的将令，他们就能作出反击。


朕还是有点感动啊，这小子今天在万民宫把一席话说的暖人肺腑，又情真意切，他是在为大唐的将来做准备啊，知不知道，有他那句‘现在多存点，日后就算子孙都是败家子，也能多败两年。’这句话，就足够让朕给他足够的信任。


至于那个女人是不是要偷袭岭南水师，对朕来说根本就不重要，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这小子有远见，有眼光，就是缺少担当大任的勇气。朕会一点点的给他磨练出来。


南海是财富之源，那么北庭就是生死之地，就算是他的军略还不足，给他配上程咬金，牛进达这样的宿将，断然不会出岔子。”


长孙皱着眉头看着李二说：“您这样折腾他，就是想让他去北庭？”


“对啊，去北庭，这小子滑溜的像泥鳅，只要朕表示出对北庭的不安，他就立刻躲得远远地，这一次，朕无原则的同意他去南海，那么，下一回他是不是也该无条件的去北庭都护府任职？哈哈哈。”


只要算计云烨成功，李二就会龙颜大悦好久，长孙看着孩子气的李二摇摇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没等她说话，李二又大笑着说：“观音婢，你不用担心云烨和徐惠会闹出什么丑事来，哈哈，他只想一棒子把徐惠敲傻，哈哈，没别的企图。”


说到这一点长孙也跟着大笑起来，断鸿喜滋滋的回报说：“启禀陛下，刘弘基，长孙顺德求见，现在正在两仪殿外等候。”


李二在一瞬间就收起了笑容指着殿外对长孙说：“你看看，多机灵的人，朕只不过派云烨南下，他们就来请罪，云烨说的没错，捞钱捞疯了，他们现在除了捞钱，养女人还能干什么？为了捞钱生死都不顾了。”


长孙叹口气说：“您还能怎么办？都是功勋卓著的老臣，虽然喜欢捞钱，但是背叛陛下这种事情他们还是不敢做的，我这位族叔啊，看来需要妾身好好敲打一下了。”


“如果朕不念旧情，只是一条泄露军机的罪名就能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断鸿，宣他们进来，听听他们怎么说……”


云烨带着两百名亲卫火速赶回了云家庄子，他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处理家事，明日一大早，就要立刻进秦岭到达汉中之后顺着汉水直下到达长江边与大帝号汇合，直奔南海。


老钱亲自爬上屋顶将一杆带着红色长缨的大戟插在云府大厅的房顶，随即沉闷的点将鼓就咚咚咚的响了一起来，鼓声在一瞬间就响彻了云家庄子，此时正是红霞满天的时候。


云家庄子立刻就沸腾了起来，背着耕犁回家的汉子听到鼓声立刻就把肩上的耕犁抛到了地上，撒腿就往家里奔。


正在街市上和别人讨价还价的掌柜听到鼓声推开客人匆匆的进了后院，不一会，一位威风凛凛全副武装的府兵就出现在店里。


刚才还被老婆揪着耳朵教训的汉子听到鼓声，一巴掌就把老婆推到一边，从床底下拽出一个大箱子，吼着婆娘让她赶快帮着自己惯甲。


刚刚还和一大群狐朋狗友喝酒说荤话的汉子在第一时间就撵走了狐朋狗友，让儿子帮着自己穿铠甲。


酒坊里的老兵听鼓声听得血脉贲张，这是点将鼓啊，万万迟不得，铠甲穿了一半才想起来自己已经退役，红着眼睛命大儿子过来，把自己的铠甲往儿子身上套……


白胡子的老汉瞅着云家房顶的大戟，神色迷离，多久了？没听到聚将鼓了？家主这是要出征啊，就是不知道这是要去漠北还是去南海……


刚刚被男人揍得大声嚎哭的妇人立马就擦干了眼泪，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帮着男人束甲，这个时候可不敢哭，眼睛擦得干干的，带着眼泪送别征人非常的不吉利……


云府外面马蹄声络绎不绝，悠长的号角声也同时响了起来，号角停止征人不到杖二十，出征行军征人不到其罪当斩！


蓝田县的县衙现在就在玉山，县令听到了鼓声像受惊的老驴，嘶声喊着要仆役快去准备升堂，等他到了公堂，县丞，主簿，县尉已经齐齐的赶了过来，一起听着远远传来的鼓声和号角声，再一次确定自己没听错，这是大将军要出征了。


“粮草，甲胄，大车，驮马，民夫，必须连夜齐备，不用本官说你们清楚，贻误军机是个什么罪名，咱们县里只有云侯才有可能被任命为大总管，本官这就去军前听令，你们去做好准备，天亮前一定要准备妥当，不得有误。”


鼓声远远地传进山里，书院里正在争抢饭食的家伙们立刻就停止了争抢，侧耳听着鼓声的学生，抛下饭碗发疯一般的涌出书院，准备去云家毛遂自荐一下，看看有没有机会上一趟战场，现在不去以后战争就会成为一种传说。


从明州赶回家的赖传峰笑的嘴差点撕开，捶着胸口狼一样的嚎叫，大将军要出征，老子这趟家回的不冤，狗日的卢承庆不要老子，现在大将军要出战，合该老子封妻萌子。


云烨坐在大厅闭目养神，案子上点着一只粗大的时香，老奶奶，辛月，那日暮，铃铛一起穿着诰命服饰站在后面花厅门口，几个孩子好奇的把脑袋探进来瞅着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的父亲，云寿的眼睛里全是炽热的光芒。


赖传峰第一个赶到，大礼参拜之后就站立一边向对面的刘进宝挤眉弄眼的，蓝田县令向云烨禀报了物资的准备状况，匆匆骑马跑来的长安折冲都尉上前检验了虎符和公文，还有皇帝的旨意，而后便向云烨禀报长安折冲府的兵力状况。


“你们不必出动，此次出征乃是海上作战，我会调用洞庭湖的水师，长安府兵动用云家庄子的就足够了，你且退下。”


鼓声停止，号角将歇，桌子上的时香也燃尽了最后的一点火头，云烨出了大厅，来到府门前，已有校尉大声的禀报人数。


云烨并没有处罚那些来晚的或者没来的人，毕竟自己的命令下的仓促了一些怪不得他们，看着府门前的五百多人，云烨扯开嗓门大声说：“陛下有令，出征南海！”


花园里正在喝茶的无舌看着古井无波的刘方说：“这次出征南海，你不去？”


刘方听着外面山呼海啸一般的人声，烦躁的弹弹耳朵说：“老了，海上漂不得了，小小的高山羊子用不着老夫出马，云烨既然没通知我们两个老汉，那就是说用不着我们出马，年纪大了，留在家里享福比较好。”


无舌点点头，把棋盘里的棋子一个个的收回罐子里，准备重新开战。


安排完了出征事宜，云烨褪去了铠甲，云寿紧紧地抓着爹爹的手，他很想去战场上看看，被辛月一顿鸡毛掸子打走，哽咽着对云烨说：“您这是要出征了，妾身盼您大胜而归。”


“少装，想哭就大声的哭，哽咽是个什么意思，装的还不像。”


“妾身这不是按着规矩来的么，夫君啊，这一次出征您真的打算干掉高山羊子？”


云烨奇怪的看了一眼辛月一眼说：“这是自然，我打算把她的脑袋带回来，知道你想说什么，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那些人要记恨就记恨好了，岭南舰队受了损伤才是大麻烦。再说了，只要作战，就必须狮子搏兔用尽全力，要是留手才是取祸的根苗。”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七节 大帝号出征


天亮的时候，云府门前已是人嘶马叫，云烨给老奶奶请安之后，就跨上烦躁不堪的旺财，率先向秦岭山口奔去，刘进宝跟着侯爷寸步不离，赖传峰大呼小叫的押着粮草在后面压阵，府兵和民夫喊一嗓子就缓缓启动。


书院的学生不甘心的跟在后面奔跑，除了三个高年级的学生，云烨谢绝了所有的学生，庞玉海，李义府，裕民三个人激动地脸庞发烫，这是真正的出征啊，自己三人能被大总管遴选为记室参军，这是天大的荣耀，书院里的那点破事实在是不值一提。


秦岭山口，也是一大群人，老程，老牛，老秦，尉迟恭都来了，就连许久不出府门一步的李靖，李绩也出来了，长孙冲抱着一个酒坛子塞进云烨怀里说：“知道你喜欢葡萄酿，这是家父窖藏多年的好酒，送你了，愿你百战百胜。”


云烨伸手抱住长孙冲，在他的后背上拍了两下，请他照顾好云家，程处默，李怀仁都不在，李承乾又不方便，只能托付给他了。


“放心，在你回来之前，我会小心的，断然不会出事。”


老程就爽快得多，把顶盔掼甲的程处亮往云烨的身后一推，就送上来一盘子酒，云烨拜谢了所有的长辈，就将盘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如果张仲坚阻碍了你的军略，不必顾忌老夫的颜面，尽管放手去做，南海不容有失。”没想到李靖居然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一番话，云烨点点头，然后拱手向众人告别道：“南海危机刻不容缓，云烨这就告辞，他日得胜还朝再去诸位长辈的府上致谢，云烨去了。”


牛进达在旺财的屁股上拍了一把，旺财就哎呀呀的叫着当先向山口奔去……


云烨行军的速度很快，三天的时间就冲出了金牛道跨上了直通汉中的驰道，只要走三天的驰道，就会拐进褒斜道，七盘关旧址上，云烨下令休整，上一次走褒斜道下了七天的雨，这会走褒斜道怎么又遇上下雨，还是那种不大的小雨，算上民夫两千多人的队伍呢，云烨可不敢冒险，一队斥候冒着雨就钻进了褒斜道，安全第一啊，这个该死的时代，有条路走就阿弥陀佛了，谁还能顾得上危险不危险。


这条破路乃是关中联系汉中的要道，商贾往来不绝，今天一整天都没有看到过来的商人，说不定这里面又发生了塌方。


傍晚的时候斥候传来消息，路没断，就是有老虎出没，这算是什么理由？老虎可能会让商贾担心，对于军队来说它就是一盘子菜。程处亮高兴地嗷嗷叫，他早就想杀一头老虎给他老子做一条褥子了，在军队里，胆子最小的裕民也不认为老虎是一个威胁。


天刚一亮，大队人马就继续前进，为了不让斥候被老虎叼走，云烨派出的斥候都是以十人为一个单位的，而且都给他们配备了强弩。


蓝田县的县令很贴心，知道侯爷的喜好，把武库里的强弩全部拿了出来装备给了府兵，基本上做到了每人一具。


果然有老虎，走在狭窄的山道上两边不时地传来阵阵的虎啸猿啼，没工夫去为往来的商贾驱除祸患，快些赶路才是正经。


走到曹操写字的地方，褒水还是那样汹涌澎湃，这是好现象，说明汉水的水量非常的充沛，自己行船没有任何问题。


自己给刘仁愿的将令是装备好大帝号，不是将大帝号完全装备齐整，只要军械全部上了船，这一路上就能迅速的装备好，走水路不可能有人比自己快，陆路上云家的家将已经日夜不停地赶往岭南，封锁梅岭古道势在必行，只要给自己争取十天的时间，云烨相信，京城勋贵们的消息绝对没有自己出兵快。


旺财的毛似乎都立起来了，不断地回头看云烨，这就是说危险临近了，当年横穿大山的时候，要不是旺财有这个本事，都不知道死了几回了。


从鞍袋里抽出强弩，看着身边的林子，刘进宝低低的吼了一嗓子，云府的家将立刻呈半圆形将云烨护卫在中间，到现在云烨都不敢相信老虎会偷袭大队兵马。


草丛一分，从里面窜出来的就不是老虎，而是一头大熊，该死的李二上回在这里杀死了一头熊，抢走了两只熊崽子，现在人家的同类过来报复了。


第一回发现狗熊跑的如此之快，他没有冲着云烨过来，而是冲着后队去了，赖传峰开心的嘴都合不拢了，站在马车上操持着八牛弩，等到狗熊靠近了才突然发难，八牛弩太强大了，赖传峰为了保持这张熊皮的完整性，是冲着嘴巴射过去的，结果弩枪把整个熊头都给轰击成两半了，赖传峰跳下马车懊恼的踢了狗熊一脚，没了熊头的熊皮不值钱。


“熊皮归你，熊掌归我。”上一会问李二要熊掌被羞辱了一顿，他自己吃熊掌的时候也没有招呼云烨，这一回，队伍里自己是老大，可以随意的安排战利品。


路过上次遇到泥石流的地方特意看了一下那段路，人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巨石，看来褒州的地方官也认为用人铺路实在是有碍观瞻。


兵马在云烨的催促下，很快到达了南郑，在钟祥的码头上，云烨给民夫签发了回执，有了这个回执，民夫们就算是完成了徭役，三年之内不必再受朝廷的指派。


汉江这一段水浅，只能坐竹筏子前行，云烨不讲究这些，上了竹筏子就命南郑的民夫玩命的赶路，这些巨型竹筏上面插了船帆滑行的非常快，一日甚至过了百里。


到了大冶汉江就显得辽阔许多，真正的有了大河的风范，在春秋战国时期，楚人最早掌握冶铁技术和使用铁器，世界第一炉生铁锻炼是楚人，而且当时楚人的金币、银币——郢爰陈爰迄今为止还是大唐勋贵们争相收藏的珍品，黄金最早被引入流通领域执行了货币职能的就是楚人。


大冶最出名的就是铜冶炼，失蜡法这一古老的技艺，至今还在被大唐人引用，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发明。


云烨到了大冶，又需要换船，由于自己走的比朝廷的驿马还快，所以大冶的官员还不知道自己需要给云大总管准备座舟，程处亮带着文书亲自跑了一趟官衙之后，码头上就乱成了一片，无数的民船被征用，民夫不管民船是用来干什么的，把所有的物资装上船，立刻出发，云烨现在缺少的就是时间。


从大冶顺流而下，汉江的水面越来越宽广，江面上白帆点点，从岳州过来的船只将无数的货物运往汉江上游，再由褒斜道进入关中，这是一条繁忙的水道。


五牙大舰听说已经有一部分被拆毁，还有一部分被商人制成了画舫，如今在洞庭湖水面上晃荡吗，整日里丝竹之声不绝于耳。


一代雄伟的水上霸王，沦落到如此地步引来无数的文人墨客的悲怜，有几首不错的曲子已经成为这些画舫上必可少的压轴之作。


回到了船上，云烨反而心安了许多，或许自己的命脉已经是大海所吸引，我心安处是故乡，激荡不休的舰船似乎能给云烨带来无穷的力量。


江夏江口，见到了久违的大帝号，虽然当了一阵子的货船，他彪悍的姿态依然没有丝毫的改变，恒垣在大江之上依然威风八面，只不过现在的大帝号上宛如一座繁忙的工地，无数的工匠正在忙碌的恢复大帝号的武装，这艘水上霸王想要恢复往日的雄姿还要等待一阵子。


刘仁愿过来接云烨，查看了各种文书之后就悲伤地对云烨说：“我们会能赶得及么？”


“我相信一定可以，按照我的计算，高山羊子正在来广州的途中，以卢承庆的自负，他断然不会前去迎接高山羊子，他想摆出一副主人的架势等候自己的仆人朝见，他只是不知道高山羊子断然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奴仆的，她天生就是要做主人的。


只要我们能迅速的控制岭南水师，高山羊子的末日就会到来，我不相信她这一次能在大帝号的弩枪下逃生，我不喜欢变化，也希望卢承庆不会自甘堕落的带着岭南水师去迎接高山羊子，如果岭南水师有半点的闪失，我会把卢承庆撕成碎片。


咱们这就走，没必要在那些无聊的礼仪上浪费时间，将士的休整可以留在船上进行，大帝号上非常的平稳，你带来的又是水上的悍将，我们也用不着磨合，直接杨帆南下，现在正是长江水量最充沛的时候，顺流而下必然非常的快速。


我们必须抢在那些吃里扒外的贱人通风报信之前，赶到南海，将这些心怀不轨之辈全部撕成碎片。”说到对岭南水师的感情，刘仁愿比云烨更加的浓厚，他常年累月的统御着这支舰队，岭南水师早就融进了他的血脉里。


号角响了起来，大帝号巨大的石锚缓缓地从江底升起，五面巨帆张开了两张，大帝号沿着长江水道开始缓缓地航行，不一会速度就变得飞快，冬鱼掌握着船舵，哇啦哇啦的喊着什么，显得非常的兴奋。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八节 爷爷生在天地间


大帝号入南海是瞒不了有心人的，它巨大的身姿在长江里游弋，君王般的巡视自己的领地，就连瞎子都能感受到它带来的压迫感。


那些补给船只跟不上大帝号的速度，云烨也不愿意被他们拖累，大帝号顺着滚滚长江水几乎一日千里。


和云烨的烦躁不同，卢承庆心中充满了欢乐，他没有想到自己掌控岭南水师会掌控的如此的顺利，清除陆战队的时候还以为会受到阻碍，哪里料到，那些人一言不发的就收拾行礼离开了岭南水师，上了海运行的几艘大船，连回头的意思都没有，直接去了明州，听说明州刺史牛见虎会收留这些人。


云家和牛家是个什么关系卢承庆知道的非常详细，有这样的举动丝毫不奇怪，他只是奇怪高山羊子的要求，说这一次回国，带的货物太多，她的船几乎装不下，需要得到岭南水师的帮助。


“这个女人分不清主次了么？”卢承庆看着手里的信函对自己的副将说。


“确实如此，哪怕她带的是金山，也没有岭南水师过去迎接的道理，大唐的赫赫军威还是要的，钱财虽然重要，末将认为颜面更加的重要。”


卢承庆点点头说：“我们初来乍到，千头万绪的，自己的事情都没有理顺，邕州，广州，泉州，这些有市舶司的地方，对我们的敌意都很重，那些军中的悍将，对本帅的到来也很不满，你看看，云烨几乎把岭南水师弄成自己家的了，如果没有那些五蠡司马存在，岭南水师早就成了私人武装，这还了得。


这个时候我们没必要出动，就停在泉州，你去写信命高山羊子即刻带着船队赶到泉州接受整编，现在钱财不重要，重要的是接收高山羊子的部族。


将他们打乱之后，分散进入个营，命五蠡司马加紧甄别，手上有大唐人命的一体斩除，这是祸害留不得，否则被云烨抓住痛脚，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云烨就算是再混账，但是有一句话说的没错，那就是海盗的野性难除，做了一天的贼，贼性就会入骨，如果在大唐的内海发生哗变，你我的脑袋难保，所以，当务之急就是紧急削弱高山羊子的力量，给他留一部分的精锐能够帮着我们敛财就好。”


副将点头答应，出去找书吏写公文，卢承庆自己留在船上，准备再和五蠡司马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替换几个校尉，一个主帅要是对自己的部队连掌控权都没有，就成笑话了，领兵作战多年，卢承庆并非一个一无是处的草包。


闭上眼睛慢慢的回忆自己遇见高山羊子的点点滴滴，只要一回忆，脑子里全是女人粉嫩的身子，天魔舞虽然去除了魔性，但是那种最原始的诱惑依然存在。卢承庆非常的想再见识一下，想到高山羊子从今后会变成自己的禁脔就浑身发热，那个妖精一样的女人嫁给渊盖苏文实在是可惜了。


对于云烨的暴殄天物卢承庆已经是无话可说了，一个好好的纨绔见到绝世的美女不但不动心，反而时时刻刻想着怎么把那个女人的脑袋砍下来，算不得真英雄。


大丈夫胸怀吞吐宇宙之机，胸中能够容纳万千锦绣，岂能事事都下杀手，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事物不多，多加怜爱也就是了，何能辣手摧花？他也算不得一个真纨绔。


国家强大到了如此地步，放眼望去，四海无敌，正是吾辈纵情欢乐之时，小小的一股海盗焉能坏我大唐江山，以前就看不惯云烨将一个弱女子赶得满大海乱窜，现在好了，等美女过来，需要搂在怀里肆意蜜怜好好安慰一下她这些年的苦楚。


心里像装了一团火，卢承庆走上甲板，见桅杆上的硕大的气死风灯还在亮着，刁斗上的斥候依然在四处观察，前方每隔五十丈就形成一条封锁线，岭南水师的四支舰队众星捧月般的围着自己的座驾，再远处，还有两艘战舰在月光下不停地巡梭，这是斥候船，只要有警，这两艘船就担负着上前阻拦的任务，为后面的舰队争取准备的时间。


海港边上也有军士在来回的巡视，不给敌人任何的空子钻。


云烨被人家吹捧成名将，也不是没有道理，至少卢承庆就没有发现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他不是莽撞的笨蛋，既然云烨的不只没有漏洞自己何苦去做改变，这些人都是大唐的府兵，不是弄一个人的私人武装，只要跟着自己时间久了，自然会归心。


云烨能用钱财来收拢人心，自己也可以，做了这么些年的无本买卖，自己也不缺少那点散碎银子，当兵吃粮乃是天经地义，用不着过于苛待军士，还要靠这些儿郎给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呢，为将者，没有兵屁都不是，只要看看京师里的那些老将就知道，帮皇帝守宫门？这算个什么差事？


“来人啊，给所有斥候加餐一顿，肉食不妨丰盛些，但是不能有酒。”卢承庆招呼一声，立刻就有随从从阴暗的角落走了出来，领了命令去办事。


从船头走到船尾，见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他也就放下心来，直接去了船舱休憩，明日和五蠡司马的会面事关岭南水师的归属，大意不得。


茫茫的大海上一只巨大的船队在黑夜里挂了满帆向东行驶，高山羊子平静如水，自从入了海峡，她就保持着这种平静的面容。


船队就要到螃蟹岛也不见卢承庆过来，她就明白，不管是云烨，还是卢承庆都没有把自己的这支舰队当做一回事。或者说，那些唐国的高级将领，从不认为自己的船队是一支自己人的舰队。


她很清楚的知道，如果自己的舰队是唐国的正式舰队，从遥远的大食海域回家，主帅一定会前往海峡迎接，并且为之欢呼，远航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或许自己真的应该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的存在，高建武投降的时候，高山羊子就知道渊盖苏文必降无疑，可怜自己还在大海上奔波，为高丽筹集军备，然后艰难的一点点的送回高丽，高建武的降表上没有自己的存在，渊盖苏文那封没有发出的降表上也没有自己的名字，没人替自己背书，就连自己的叔父，倭国天皇也不许自己靠岸倭国。


皇图霸业成空，自己成了海中的孤儿……


船过螃蟹岛的时候，红日初升，高山羊子特意去岛上凭吊了那些逝去的将士，踩着能没过脚踝的散碎枯骨，高山羊子亲手从木杠上解下一具残尸，顾不得令人作呕的尸臭，解下自己的披风将残尸盖好，而后便放声大哭，这具残尸是华三的，云烨在陆地上拿华三没有办法，华三刚刚下海，就被冯盎抓住，按照惯例，海盗需要钉在木杠子上立在螃蟹岛示威的。


高山羊子大哭，成九也嚎啕大哭，她身后的海盗都在大哭，这些哭声蔓延到了大海上，整支舰队都在放声大哭。高山羊子举起一个骷髅，面对所有的海盗大声说：“苍天作证，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爷爷生在天地间，不做神仙不做官，禀性生来要杀人，脑袋掉了乐哈哈，爷爷生在天地间，惊涛骇浪是我家，又杀人来又破家，光棍一条笑哈哈，爷爷生在天地……”


高山羊子发疯，众海盗唱歌，发疯的人在流泪，唱歌的人也在流泪，不论多么凶悍的人也有两个故旧亲朋，这些年云烨的岭南舰队不知道处死了多少海盗，几乎每一个都是受尽折磨而死，对云烨的恐惧到了极点，就变成了无畏。


现在云烨那个鹰犬被皇帝调走了，不管现在的岭南水师的头子是谁，他们都无所畏惧，螃蟹岛上的无数冤魂仿佛也在哭号，阴风吹过无数的砂石碎骨被一股股的小龙卷风带上半空，像是在对这些幸存的海盗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


整片海域都笼罩在一片悲哀之中，高山羊子亲自敲响了大鼓，咚咚咚的声音不但敲在鼓皮上，也敲在了海盗们的心上，既然是死敌，那里有投降这一说，投降了，或许会死的更惨。


高山羊子的舰队从这里分成了三股，高山羊子亲自带着最大的一股押运着无数的珍宝向泉州开进，另外的两股海盗则驶向了茫茫的大海。


冯盎带着广州本土的一支船队监视着高山羊子的船队看着他们一路向东往泉州方向驶去，直到高山羊子的船队消失在海平面上，冯盎这才松了一口气，云烨给他的信里说这个女人很有可能要突袭广州，现在既然走了，广州或许能够保全吧，这支舰队太庞大了，冯盎看着自己的三五十条战舰，不禁摇摇头说：“船还是太少了，太少了。”


卢承庆志得意满的站在船边看着四处翔集的海鸥，欢快极了，高山羊子是听话的，已经过了广州，倒底是今日，还是明日才能到泉州？


他等不及了，一想到高山羊子脑子里的天魔舞就变得更加生动。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十九节 高山羊子的投降


“公主，您不必进入唐人的军营，这一次还是由奴婢去吧。”一个貌似高山羊子的侍女拿着梳子轻轻地梳着头，小声的向躺在床榻上的公主建议。


“蒙混不过去的，卢承庆这样的色中饿鬼，他能一眼就看穿你不是处子之身，这样会招来最恐怖的报复，我身为皇后却还是处子，这已经是唐国勋贵宴会上的一个笑谈，瞒不过去的，秀美，这些年如果没有你帮我，我的处子之身保持不到现在。


说来真是一个笑话，我半点都不在乎这些，却偏偏成了贞洁的烈女，我看上的男人正眼都不看我一眼，我讨厌的男人却像苍蝇一样挥之不去。


女人的身体是武器，也是价码，需要获取最大的利益的，我至今没有找到与我身体相等价的利益，现在或许有了，岭南水师就值这个价码，我只想知道云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会不会气的吐血，毕竟这是他的心血。”


高山羊子说着话向秀美招招手，秀美乖巧的仰面躺在她的膝盖上，刚刚拢上去的衣衫又滑落了下来，一对饱满的胸膛就暴露在昏黄的烛光之下，美得让人窒息。


“我年纪小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喜欢女人的女人，她就有一对这样的乳房，我当时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女人，当她抚摸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因为我能感受得到，她抚摸我的时候，占有欲是多么的强烈。”


高山羊子涂了蔻丹的指甲轻轻地在秀美的胸膛上打转，最后用一根手指挑起秀美的下巴，嗤嗤的笑着说：“我到现在才发现，女人的身体真的很美。”说完话就俯下头在秀美的嘴唇上轻轻地啄了一下。


片刻的欢愉过后，秀美赤裸着身子给高山羊子穿衣，船队现在就飘泊在泉州港的外围，黄昏之时，卢承庆发布了命令，天色已晚，所有船只不得入港，所有交接事宜需要等到明日清晨才能进行。


“公主，我们一旦进入了海港一切都不由我们做主了，您此去真的很危险。”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会让我们解除武装，然后将我们分散打入每艘船么？秀美，这就是我需要的，不分散上船，我们的人没有机会靠近唐国的那些战舰的。”


泉州港的港口，二十余艘岭南水师的战舰并没有入港，攻城凿上闪烁着寒光，箭杆上的火药引线也已经被抽了出来，只要高山羊子有任何的异动，迎接他们的就会是铺天盖地的打击，海港内的战舰也随时做好了起锚的准备。卢承庆多少还记得李二的叮嘱。


高山羊子一夜无眠，一遍又一遍的推演各种变化，直到天色大亮，她才肯定的认为没有破绽了，天衣无缝了，这才重新收拾了妆容，穿上自己最华丽的衣衫，敛去了豪雄的本色，换上一副楚楚可怜的神态，一夜的无眠让她显得格外的憔悴。


卢承庆那个高傲的副将上了高山羊子的座舟，大喇喇的打开手中的文书，宣读了对高山羊子的任命，一袭诰命夫人的冠带就轻飘飘的剥夺走了高山羊子所有的骄傲。


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一条长长的彩色挂带，每条霞帔宽三寸二分，长五尺七寸，服用时绕过脖颈，披挂在胸前，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坠子。高山羊子着服之后显得更加的明艳动人，不可方物。


副将情不自禁的喝了一声彩，这个女人配上这件衣衫，确实相得益彰，本身就出自皇族，一身的气质断然不是寻常妇人能比拟的。


高山羊子抚摸着衣服上绣着的雉鸡，心中冷笑连连，自己的衣冠本该是九龙四凤的皇后冠带，现在穿上这身雉鸡服，是对自己最大的羞辱，却不知高建武，渊盖苏文更衣的时候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心思。


“将军辛苦，高山羊子感激不尽，来人啊，将礼物抬上来，妾身可是听说过，报喜的喜官绝没有空手而还的，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请将军笑纳。”


副将也很高兴，的确如此，给人家报信的喜官从来都是有红包拿的，哪怕是宫中的中使也不例外，这个海盗婆子骤然得到了四品的诰命头衔，必然得意忘形，收点礼物也是应有之义，当他看到两个壮汉抬上来的箱子之后，还是吃了一惊，小小的箱子里居然装满了金沙。


“将军您也知道，妾身此次归降，就打算上岸去长安，素手调羹再也不理这些军中事，可是妾身这些年能纵横于大海之上，多亏了手下这些忠心耿耿的兄弟，妾身别无所求，只求将军垂怜，给这些兄弟安排的好一点，他们都是常年横行于海上的好汉，对将军一定有用，海上的谚语说，风吹浪打三年，才能出一个合格的水手。都是有用的人才，希望不要让他们抵辱于奴隶人之手。”


副将含笑点头，高山羊子还是识情知趣的，知道不可能让他们重新单独成为一军，所以只央求自己给这些归降的海盗一点照顾，这让他感觉非常的舒坦，都是手心里的事情，指缝稍微松一松也就过去了，算不得大事，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解除他们的武装，解除了武装他们才能变成砧板上的一团肉，任自己宰割。


不等他要求，那些海盗就自觉的将自己的兵刃扔在岭南水师将士的脚下，看着他们恋恋不舍的神情，副将也感觉惨然，都是武士，自然知晓将自己吃饭的家伙扔掉是个什么感觉。见那些人连海上必不可少的手插子都要扔掉不由出言道：“手插子就留着吧，吃饭的时候总要用到，在海上没有这东西可不行。”


高山羊子珠泪涟涟，每当一个海盗走过自己身边就点头示意，海盗也红着眼睛跟着岭南水师的军卒被打散了分派到别的船上。每艘船最多分配五个人，而且那些军侯还尽挑精壮的，那些身上有残疾，年纪偏大或者幼小的统统都被留在原地，岭南水师从来没有打算把所有的海盗全部接收，那样一来，会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卢承庆没有亲自出面，听了副将的禀报，见高山羊子如此的听话，也就大度的给高山羊子留下了三十艘船，那些海盗想要谋生，无论如何是离不了船的。


高山羊子固执的和自己手下的那些老弱病残待在一起，只给自己留下了很少的一部分钱财，卢承庆对那些钱财也不眼红，他从来都不会把事情做绝。


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财宝，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这些海盗也太肥了吧，就这些财宝，足足能抵得上十个卢家的家产，如果他们不是到了生死关头善财难舍之下，想要让他们交出来一定很难，哈哈，云烨栽树自己乘凉，确实让人得意。


“大将军，这些都是要上缴国库的，末将现在还没有来得及登记造册，大将军如果想欣赏也只能是今日而已，明日录事参军和五蠡司马就会过问，再想要看就千难万难了。”


卢承庆嘿嘿一笑，他是识货的人，随手指指象牙，犀角，还有一箱子宝石，看着那些珍珠想了一下，摇摇头，又在两块很大的玳瑁上面敲击了两下，就算是看完了，副将的手一招，立刻就有亲卫过来将这几箱子宝贝抬进了卢承庆的房间。


“我卢承庆也不是小气的人，既然有我的，就一定会有大家的，仲方，将这些宝物分出一成出来，去泉州变卖之后将金银发放给将士们，你们几个不妨多拿些，千里做官只为财，更何况我们来到了这万里之外，都松快些，我不是云烨那个小家子气的，有财大家发才是长久之计。”


众军官见卢承庆都毫不避讳的先拿了，自然不会担心被主帅拿住痛脚，众人的情绪顿时就高昂了起来，卢承庆听着不绝于耳的阿谀之词，不时地哈哈大笑两声表示豪爽，军中就兴这一套，大将军给大家找钱，是在造福所有人，日后就算有谁和大家不对付了，也绝对不会拿这事作伐，因为那样做就会成为公敌，而公敌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到那里去。


卢承庆在等朝廷的宣慰使，只要宣慰使宣慰过后，那些看不上眼的海盗就会分散进入各州府落籍，高山羊子的势力就会彻底的烟消云散。


忙碌了一整天，又到了日落时分，整个岭南水师上下喜气洋洋，高山羊子的人除了妇人还有那些老弱病残之外，全部被瓜分一空，新的兄弟到来自然有一番庆贺，表面上的文章还是要做的，卢承庆下令不得歧视那些海盗，但是自从那些海盗上船，船上最累最脏的活计都会留给他们做，岭南水师和高山羊子作战多年，难免有军中的兄弟丧命于这些海盗之手，现在海盗落进了自己的掌控，那里还能给他好日子过。


高山羊子的座舟上隐隐约约的传来歌声，没唱别的，就反复来回的就一句话“愿苍天保佑我苦男儿。”这一句云烨唱过的歌词被高山羊子唱的委婉多情，又凄惨绝伦，声音拔到最高几乎要冲破天空的云霞。


那些穿着破衣烂衫跪在甲板上擦拭甲板的海盗，将自己的头垂的更低，唯恐自己眼中的恨意被那些高傲的军士发现。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节 风暴


云烨站在大帝号的舰桥上望着外面黑漆漆的天空，心中一片凄然，八月的南海气候变幻无常，狂风暴雨瞬息既至，巨大的大帝号在天威面前宛若一片树叶，一会被巨浪推到波顶，一会又滑下了深谷，五面巨大的帆叶全部降了下来，在这个时候大帝号只能随波逐流，好在洋流帮助，大帝号依然在缓慢的向泉州接近。


庞玉海脖子上挂着一个铁桶将自己捆在一根柱子上，嘴里不断地往外喷涌着呕吐物，李义府的脸色煞白，他倒是没有呕吐，东海边长大的人，对船上的生活并不陌生，他担心的是这样的大风浪大帝号不知道能不能挺过去。


最镇定的反而是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裕民，这个时候还能诵读先哲文章的人都不是凡人，水手们以为他已经疯了，小心的绕过他身子，匆匆的往自己的岗位奔去。


庞玉海感觉天地已经无法辨别，就和他已经混沌的脑浆一样，书院里昂扬的斗志被这场风暴吹得毫无踪影。


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未由也已。然后知智者无惑，仁者无忧，勇者无惧也！”


李义府瞪大了眼睛问裕民：“先哲的这段话你背错了吧，都是子罕篇，你不能随便揉在一起说，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你这是在侮辱先贤文章。”


裕民走过去帮着庞玉海擦拭了一下嘴角，又把他脖子上挂的小铁桶取了下来，将那些呕吐物倾倒进了污水槽，踉踉跄跄的走过来抱着柱子对李义府说：“我是故意念错的，就是在等夫子大怒，说不定他老人家会来搭救我们。”


庞玉海艰难的道：“进了什么庙拜什么菩萨，我们身在大海，你向夫子求救无异于缘木求鱼，现在你该向海龙王祷告才是。”


裕民苦着脸大叫到：“海龙王我已经求过了，我重点祈求的对象就是海龙王，结果我刚祈求两下，本来只有狂风暴雨，现在又多了电闪雷鸣，我的娘啊，这是海龙王发怒了。”


李义府刚要说话，舱门就被打开了，浑身湿淋淋的人熊夹带着一股新鲜的海风冲进了船舱，劈头盖脸的就对他们三个人说：“大帅有令，命你们三人上舰桥，记录航道的参军把头撞伤了，现在需要你们上去继续记录。”


刚刚还吓得死去活来的三个人听到人熊的话，立刻就拿起自己的笔袋赶着人熊准备上舰桥，从底下的船舱上到甲板，他们才知道狂风到底是怎么个狂法，人熊给他们三个人腰上拴上保险绳，这才一步一挪的往舰桥上爬，李义府觉得自己的鼻子都要被大风吹塌了，两个鼻孔彻底的成了摆设，根本就无法喘气，想说话，咸涩的海水立刻就灌进嘴里，半点都不犹豫的就下了肚子，老天爷才知道为什么雨水会是咸的。


有惊无险的上了舰桥，惊魂未定，就看见云烨牢牢地站在舰桥上，大雨把他面前的那块巨大的玻璃冲刷的什么都看不见。


“李义府记录航向，庞玉海记录命令，裕民，你负责校正。”云烨下了命令之后就继续看着玻璃窗，两只耳朵不断地来回错动，他已经感觉到风暴正在远去。


有活干，三个人就暂时忘记了害怕，先生的出现多少给了三个人一点安慰，大帝号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也不再那么恐怖了。


刘仁愿回过头对云烨说：“大帅，我们已经离开了风暴中心，现在航向稍微有点差错，天上有云彩，牵星术用不成了，指北针只能指出方向没错，末将建议现在不做修正，走出风暴再说，我们必须远离海岸，要是不小心撞到了礁石上，大帝号就完蛋了。”


云烨点点头，示意刘仁愿继续掌舵，自己恨恨的一拳砸在台子上，难道说岭南水师这一次真的在劫难逃了？


三个学生都不敢看先生那双发红的眼睛，低下头匆忙的干自己的事情，身在当世第一大舰上都没有丝毫的安全感，这大海也恐怖的过分了吧？


李义府第一次看到闪电击打在海面的情形，银蛇一样的闪电和海面接触之后有大团的火光迸发出来，他不敢想象闪电击打到大帝号上的情形。


“害怕什么，大帝号上有避雷针，那些铁线一直深入到了大海，如果遇到雷击，你们只要留在舱室里就好，雷电会被铁线导入大海，伤不着你。”


见李义府有些害怕，云烨特意做了一点解释，让他们三个安心，说起来一个个鬼心思不少，其实都是半大的孩子，能坚持做好自己的记录已经很难得了。


随着距离风暴越远，大帝号终于平静了下来，不在那样颠簸，当天亮的时候，无数的水手就涌出舱门，开始抢修被风暴损坏的设施。


情况比预想的要好，大帝号安然无恙，船上的火药被浸湿了几桶，剩下的包裹的很严实，看看海岸，这里距离泉州已经没多远了，但是天空依然阴沉的可怕，很显然另一股风暴又在酝酿中，八月天，是南海最不适合航行的月份，老天爷似乎要把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在这个月份放出来觅食，食物就是那些在海上漂泊的人。


泉州大雨，咒骂鬼天气的不光是云烨，高山羊子更是愤怒的发狂，只要多停留一天自己的胜算就会减少一分，那些分散到了各个战舰上的海盗想要放火大雨就成了最大的阻碍，船长不会允许他们靠近火药室，所以他能放火的地方就是船帆。


只要烧毁了船帆，这些战舰就成了瘫子，闪不得，走不得，只有一侧的八牛弩能迎敌，这样的岭南水师高山羊子认为不是不可战胜的。


天亮的时候老天爷或许听到了高山羊子的祷告，云散雨收，一轮艳阳跳出海面，照着海上的雾岚显得格外美丽，欣赏了一会美景，高山羊子吩咐道：“备礼，我们去拜访卢承庆卢大将军，时间差不多了。”


秀美将高山羊子送上了小船，就带着一群侍女在船上扯着纸鸢玩，金灿灿的纸鸢在天空中显得非常的醒目，岭南水师的军士们看着那些娇媚的侍女来回奔跑，强自咽下一大团口水，奶奶的，上船三个月，母猪都会变貂蝉，更不要说这些绝色佳丽穿的很清凉的光着脚跑来跑去。那双白嫩的小脚，摸一下就算被大将军砍手都值。


卢承庆这几天非常的开心，听到高山羊子备了厚礼特意来拜访自己的时候笑的就更加的开心了，特意给身上喷了一点云家秘制的香水，听说具有神秘的效果，一小瓶子就有脸要一枚金币，卢承庆虽然讨厌云烨，但是对云家出产的好东西却从不拒绝。


高山羊子带着九名侍女，两个护卫上了卢承庆的座舟，卢承庆见只有几个女子和两个瘦弱的倭国护卫，也就特意遣散了自己的侍卫，只留下了十二个最忠心的家将，香艳的场面并不适合所有人都见到，他忘记了，最忠心的护卫不一定就是最厉害的护卫。


“直到今日才来拜见大将军，羊子失礼了。”高山羊子一见到卢承庆就盈盈下拜，宽大的衣领微微张开，两座玉丘若隐若现，弄得卢承庆百爪挠心，但是人家是正式的拜见，只能按耐下蠢蠢欲动的心思，按照礼仪接待。


“不知夫人见本帅有何要事？且不说我们过去合作的非常愉快，现在你我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要求尽管直言，只要是在本帅能力范围之内，定会如你所愿。”


“羊子先行谢过大将军美意，这次过来，羊子有一个小小的要求还请大将军应允，羊子此次率军来归，海路迢迢，身边的船只都已经破败不堪，现在还要沿着长江北上，这些船只已经不堪重负，舰船的要求羊子是不敢提的，只想问大将军讨要一些桐油，重新整修一下舰船，好让羊子能乘坐这些破船坚持到长安，免去我陆路劳累之苦。”


高山羊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卢承庆就大笑起来，指着岸边的一个大仓库说：“还以为是什么要求呢，原来是桐油啊那座仓库里都是，还有桐油石灰膏，你要补漏尽管派人去拿，不值钱的物事也值得夫人特意过来央求。”


高山羊子羞赦的垂下了头，卢承庆看着高山羊子耳后淡淡的黄色绒毛不由得愣了一下，特意观察了一下高山羊子的眉目，心里的顿时就狂跳了起来，奶奶的，京城里传说这个婆娘没被被渊盖苏文祸祸，都以为胡说八道，都他娘的是皇后了，还能保持完璧？


现在看她的官相，绝对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处子，难道说，合该老子走运，不用趟人家的二手货？


心里想的龌龊，手下却非常的利索，迅速写好了手令，递给了高山羊子，在两手相接的时候，卢承庆意味深长的对高山羊子说：“高建武被豢养，渊盖苏文也会在安州被豢养，京城里有你的死敌云烨，夫人早作安排为上策。”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一节 砸核桃


“亡国之人身如飘萍，哪会有什么打算，妾身只求回到长安后有一室可蔽风雨，有两餐能够果腹就心满意足了，焉敢奢求其他。”


卢承庆哈哈大笑道：“夫人未免将我大唐说的过于无情，你们既然已经降了，那就是一家人，大唐不光是唐人的天下，也是所有兄弟部族的天下，你看看朝中那些外族将领就清楚了，他们那一个不是被陛下赋予重托，寒食节的烟火照样散进他们的府邸，高建武，渊盖苏文这样的人自然需要豢养起来以观后效，但是夫人您就大大的不同。


一个妇人家绝对不会被那些强人所嫉，只要夫人继续留在南海，我们还有非常多的事情要做，而这些事情，就如夫人所言养家糊口而已，说到对南海的熟悉，云烨当为天下第一，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但是说到第二，恐怕非夫人莫属了。


云烨向来都有智将之名，不动则已，只要攻略起来就迅如疾火，你高丽国应该深有体会，李卫公的兵书战册尽为此人所得，再加上他生性如狐，凶残如狼，夫人能和他对峙多年不但未曾落入下风，反而壮大到了如此地步，纵横外海从无敌手，卢承庆佩服之极。


只是，我们如果合作就必须坦陈相待，夫人将最精锐的部下远远遣开是何道理？”


高山羊子的手抖了一下，掌中的茶杯的水也溢了出来，卢承庆似笑非笑的又说：“夫人乃是降人，多留一点心思也是该的，可是您不了解，我们唐人的心思，要么投降的不留余地，这样才会被接纳，要么，你的那点海盗顷刻间就会被大军碾成齑粉。何去何从夫人思量。”


瞅着匆匆离去的高山羊子，卢承庆笑的越发的开心，剥除女人的衣衫也是很有讲究的，就像吃核桃一般，必须把那层坚硬的外壳砸碎，这样才有可能吃到美味的核桃，他不着急，对于美女卢承庆有着非常好的耐心。


这个女人既然亲自到了岭南舰队里，就说明她确实想投降，保留一点自己的力量只是为了预防不测，这没有什么好诟病的，换了自己，也会这么做，到了午时三刻，如果那支隐藏的队伍还不出现，自己对岭南水师下的第一道命令就该是剿杀令了。


回到了船上，高山羊子才松了一口气，瞅着在高天上飘荡的纸鸢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意，鬼冢的船队该过来了，就不相信卢承庆会把这支全是异族人的舰队再一次打散，少了他们，谁给那些勋贵们去捞钱。


“秀美，派人去岸上的仓库领桐油，如果有火油也领一些过来，数量不要多，免得招来怀疑，唉，唐国的人才何其的多啊，卢承庆这样的蠢货都能说出那样一番话语，绵里藏针的突然发难，还好我们做好了准备，鬼冢的舰队该回来了吧。”


“是的，当初说好了的，看到纸鸢，鬼冢就会前来投降，公主，我们下的赌注越来越大了，万一出了岔子该如何是好？”


高山羊子拿手支着前额道：“没办法，相比唐国来说，我们太渺小了，渺小的几乎可以不计，堂堂正正之师打不过唐国的，我甚至怀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大军都不可能是大唐的对手，你想想，我们见到的军队已经非常多了。


罗马人就像一个铁块，古板而坚韧，大食人的轻骑劫掠如风，莎栅王国的军队彪悍而勇猛，至于天竺人的军队只不过是一群放在草地上的羊。


我们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都有机会可趁，我们也从中捞到了不少好处，唯独面对大唐的军队时的那种绝望感令人窒息啊，不拼命就会没命，拼了命也见到曙光，这一次换将，是唐国这头猛虎打了一个盹，也是我们唯一的机会，如果岭南水师的主将是云烨，我们绝对不会跨过海峡，我宁愿今生今世永远在大海上飘泊，也不会冒险回大唐的内海。”


卢承庆看了高山羊子领走的货物清单，桐油他们领走了很多，这没什么好奇怪的，火油也领走了七八桶，还好，在自己的预料范围之内，如果这跟女人大规模的领取火油，自己就该好好思量一下了。


日头还没有走正，副将就禀报说来了一支舰队，在离海港还有十里的地方就落了帆，靠水手划船慢慢靠近大营，看样子还是恭顺的。


“传令，不许他们靠近大营，就在海港外面下锚，收缴武装，等候大军点阅。”当卢承庆听到副将说这些人全部都是外族水手以后，终于放下了心，这些人就该是高山羊子最后的力量了，在他看来，高山羊子最后的一层外壳已经被他敲得粉碎，或许今晚，就该是自己邀约高山羊子共进晚餐的时候了。


随着卢承庆的命令，海港里一片匆忙，无数的战舰进进出出，不时地有欢呼声传了进来，这一切都说明在收缴武装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


欢呼声里也夹杂着一些低沉哀婉的异族歌谣，沉痛的让人泣血，这些歌声进入卢承庆的耳朵里无异于世上最美的曲子，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中的感觉非常的美好。


家里的厨子特意搬来一整套精美的瓷器请卢承庆检查，这是卢承庆从长安拍卖场花了大价钱才抢拍到的，当时云烨的老婆也想要，结果还是没有争过自己，从那个时候起，这套瓷器虽然不是最珍贵的，却是卢承庆最看重的一套瓷器，坐在云烨创建的岭南水师里执掌大权，用着从云烨老婆手里抢来的瓷器，他感觉这是一种宿命，谁说自己不如云烨那个混蛋的？只要今晚玉人在怀，云烨的那个蕃族老婆也不能称之为他云家独有的绝色了。


“今晚拿出你十二分的本事来，只要出彩，老爷我一定会重重的奖赏你，已经给管事的说了，只要你能想得到的东西，他都会给你采办，泉州乃是商贾云集之地，不会少你做菜的原料的，下去吧，用点心。”


卢承庆在积极的准备晚宴，希望通过一顿完美无缺的晚宴来结束自己对高山羊子的渴求，人生得意须尽欢，大丈夫手握杀人权，醉卧美人膝原本就是一种终极的追求。


高山羊子扶起来头脸上都是鞭痕的鬼冢，拿手帕蘸着烈酒给他擦拭伤口，有一道鞭痕斜斜的越过眉眼，如果下手再重三分，就会把眼珠子抽爆。


“鬼冢，再忍忍，你的横刀没了就没了，我知道那是你祖上传下来的，就让他们替你多保存一会，今晚，就由你去突袭那艘该死的唐人战舰，他们的战舰上都有编号很好认的，既然他们在监视你，就说明离你并不远，杀死他们，夺走他们的战船。”


鬼冢匍匐着后退几步，重重的把头磕在木板上，神情狰狞可怖，他嘶声说了几句倭话，高山羊子轻笑着说：“卢承庆就交给我去对付，他很想看我跳舞，我会给他跳一曲安魂之舞，我们的大计今晚实施，岸上的唐国官员中有我们自己的人，成九运给他的武器还有火油就在离你不远的乙字号码头，他们会借着送粮草的功夫将武器送给你们，可惜只有短兵刃和弩箭，长弓，其他的武器运不上来，一切就拜托鬼冢你了。”


鬼冢再次磕了一个头之后就离开了船舱，来的时候怒火滔天，走的时候却沉稳无比，公主说得对，胜负就看今晚，家传的宝刀不容外人染指。


大帝号的船头猛地扎进海水里又突然抬了起来，汹涌的海水漫上甲板，在船头抬起的那一瞬间，又随着凹槽流回了大海，五面巨帆被大风吹得鼓胀起来，整艘船正在以最快的速度前进，云烨烦躁的在舰桥上来回的踱步，刘仁愿依然沉稳的如同一座山，两只手操持着船舵，他注意的是前方，不理会身边发生的事情。


庞玉海已经快要昏迷了，于是人熊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他就如愿的昏了过去，李义府也很想昏过去，但是他过于粗大的神经硬是让他精神百倍的看着舰桥外面水天一色的世界，裕民早就被冬鱼扛回舱房了，他的身体太弱，受不了这样的颠簸。


两只海豚从船头窜了出来，欢快的在前面领路，这一奇景看得李义府欢喜莫名，难道说我们真的是天命所归？连海豚都开始带路了？


“想什么呢，海豚就是喜欢在船头游水，高山羊子那个臭女人的船如果也跑得这么快，这些海豚也会帮他带路的。”人熊的一番话一下子就把李义府的热情给打消了，原来海豚这家伙也是个有奶就是娘的货色，君子不耻！


“离泉州港还有多远？风暴就在我们的屁股后面追赶，在风暴里作战，对我们非常的不利，必须加快速度，我们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彻底瓦解高山羊子的武装。”


“不能再快了，现在已经是大帝号的极限，今日午夜我们一定会赶到泉州的，就是不知道老天给不给我们挽救岭南水师的机会。”


刘仁愿把手里的舵交给了冬鱼，自己喝了一口酒，两只红彤彤的眼珠子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恶鬼。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二节 谁是黄雀？


云烨不会缩地成寸之类的法术，也不会学孙猴子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更没有摩云金翅大鹏鸟呼扇一下翅膀就九万里的神通，所以还需要老老实实地让风吹着大船在海上赶路。


他自问没有偷懒，从发现问题到感觉到危机一点时间都没有浪费，走的时候连妻妾都没时间安慰，如果这样还不能挽救岭南水师，云烨觉得问心无愧。


冯盎也发现了问题，在他火速把高山羊子将舰队分流的消息传给卢承庆之后，就带着三千兵马火速从陆地向泉州赶，老将军从这一个小小的异端上，感觉到了危险。


泉州也是他的治下，两地相隔一千五百余里，又多为山路，他已经顾不得许多，一个斥候带着三匹马将警讯火速的传递给了泉州。而这个时候，高山羊子已经离开广州三天了。


李安澜知道这一消息之后三艘船就立刻启程向爪哇驶去，这个时候必须提醒侯杰小心应对，当三艘船刚刚经过螃蟹岛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这座岛的后面停泊着一艘大船，而且还是军方早就淘汰了的五牙大舰，只不过那些没用的拍杆被他卸掉了，在海里面作战等着人家把船凑过来再让你放下巨石把船砸翻，这样的作战方法需要遇见多么蠢的对手啊。


虬髯客从不以为海里面有傻子，云烨沾上毛就是猴子，高山羊子又骚又难缠是一个地道的美女蛇，唯一蠢一点的是那些天竺人和大食人，站在船头摇着手里的刀子朝着你大呼小叫的，然后被强弩一弩射翻，就是这些笨蛋，现在也知道给船上装简易的投石机了，准头还不错，就是射程近了点，虬髯客这一次通过李靖弄到了三具真正的八牛弩算是捡到了宝贝，更何况自己的拜兄还感冒奇险从折冲府给自己弄了一些火药，大明寺的和尚也给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造船图纸，还是岭南水师现役战船的图纸。回京这一趟，虬髯客算得上满载而归。


“仲坚，这一回岭南水师要遭殃了，高山羊子这个女人自大的没边了，整天嚷嚷着要成为大海上的王者，老夫不相信她能放下架子投降，咱们都没有投降的心思，高山羊子在外海混的风生水起的会投降？”


“我也不信啊，老胡，咱们和高山羊子没多大区别，自由自在的惯了，谁耐烦受管束，我大哥这一次也游说我来着，让我加入大唐的水军，我想我大哥的诚意还是比那些不相干的人更加的让人相信吧，高山羊子会把自己的命脉交给唐人？做梦去吧。她这一次要不是过去趁着云烨被调离的机会阴一把岭南水师都怪了。”


胡同海瞅着远去的三艘船对虬髯客说：“要不要给岭南水师报个信啊，将来我们也好做人，有这个人情在，云烨就算是回来了，他也需要把这个人情还给我们吧。”


虬髯客奇怪的看着胡同海说：“云烨那个小王八蛋的亏你没吃够？他只会把我们抓起来再送到一个更加偏远的荒岛上，信不信，就这样，他还会说这是在还人情，不杀就是天大的恩典了，奶奶的，老子在荒岛上待了快一年，吃鱼吃的都要反胃，绝不想再被送过去，刚才没去干掉那三艘船已经是看在我大哥的份上了。


岭南水师遭殃对我们来说是大好事啊，让他们和高山羊子拼得两败俱伤，云烨就算想重建岭南水师最少也需要三五年，高山羊子这段时间也一定是在大肆的劫掠以恢复元气，哈哈哈，这三五年的时间里，这片海洋岂不是咱兄弟说了算？


这摊浑水咱们不参与，就袖手旁观，如果能趁机会搞死高山羊子，咱们的好日子就到来了，老子想要建国，大唐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可惜啊，咱们的兄弟不在这片海域，如果在这里，我们一定能把战果扩大到最大。”胡同海听了虬髯客的想法，懊恼的捶了岩石一把。


“有我们就足够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不知鬼不觉，老胡，你看看这座岛，硬是被云烨弄成了阴间，这些年我们的不少兄弟也被这家伙插在杠子上放在了这里，这就说明啊，云烨从来就不会给任何人面子，他认为这片海域是大唐的，谁进来他就会干掉谁，下手非常的狠毒，这一次高山羊子恐怕要倒霉，岭南水师是出了名的强悍，她想打赢这一仗难度不小，有必要的时候，咱们还要帮这个女人一把。咱们不回外海了，就在这一带等候，高山羊子无论如何都要退出去的，否则等到公主号，青雀号，承乾号这三艘巨舰到来就是她的末日了。”


谁都在惦记泉州，但是大唐长安却安静无比，李二在皇宫里拿着笔不停地在地图上标注地标，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北庭，东夷，单于，蒙池，昆凌这九个都护府，重点在安西和北庭这两个都护府上用红笔做了圈注。


这是一张巨大的屏风，上面没别的装饰，就是一张如画江山图，李二的毛笔在安南都护府的位置上敲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其实最合适他的待得地方是这里啊，可是朕手里的人才不多了，没办法，小子，你还是去北庭吧，车鼻可汗好像并不甘心失败，安西也不安稳，郭孝恪虽然勇猛，却没有云烨的那份大局观，真是让朕头疼啊。”


杨妃提着一个食篮走了进来，里面都是一些新鲜的瓜果，李二从篮子里揪下一颗葡萄嗔怪的说：“你的年纪也不小了，也要好好地保养才是，现在倒好，种了一棚子的瓜果蔬菜，听说你还要继续扩建你的暖棚？这样一来，你干脆把宫里的瓜果蔬菜全包圆算了。”


杨妃笑着说：“妾身没有长孙姐姐的本事，只能操持这些瓜果蔬菜，您可不知哩，妾身自从操持这些瓜果蔬菜以来，身子比以前好了很多，现在长孙姐姐没事也喜欢去棚子里转悠，这株葡萄还是长孙姐姐从云家挖回来的，确实不错，您看着果子，比别的葡萄大了好多。”


李二仔细打量一下杨妃，发现她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脸色也红润了，不像以前走几步就喘，既然开始欣赏美人，李二就放下手里的葡萄，粗暴的把杨妃拉进怀里，两只手在杨妃的身上游走，被杨妃没好气的给拍掉了，笑着说：“妾身已经人老珠黄了，您还是这个样子，没得让那些年轻的嫔妃笑话。”


“谁会笑话？谁敢笑话？我去撕烂她的嘴。”长孙笑吟吟的从里间走出来，手上抱着一摞子文书，放在案子上笑着打趣杨妃。


杨妃拍拍桌案上的篮子对长孙说：“你也是个霸道的，合起伙来欺负我，也罢，我躲远些就是了，这里面有你非常喜欢的羊桃，妄我还惦记着你。”说完就要走，她对朝务从来都是避之不及的。


“观音婢，这些都是什么？今日的朝务朕已经处理完了，哪里来的这些东西？”李二拉住杨妃奇怪的问长孙。


“这些可不是您的朝务，是云烨给妾身写的信，妾身认为您也应该看看，就拿了过来，这小子要嘛好久音讯全无，要嘛就一次来很多信笺，妾身看完了才知道他又打算重建岭南水师，看样子他认为岭南水师遭殃已经必不可免了。”


岭南水师的事情是家事，杨妃也就没有避开的道理了，她只是很奇怪，满世界的敌人都被自己的皇帝夫君打死的打死了，打跑的打跑了，怎么还有不长眼的过来找死。


李二站起来走了两步看着那张屏风的下半部分说：“这个女人真的如此大胆？她如果真的敢偷袭岭南水师，那绝对是自寻死路，卢承庆和他勾结着赚钱朕相信，你说卢承庆会背叛大唐，背叛朕这绝不可能，他也是水路上出身的将领，难道会拿一个女海盗没办法？竟然会让云烨生出重建岭南水师的想法，卢承庆难道真的会如此不堪？”


长孙皱着眉头眉头说：“云烨不尚虚言，这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您只要看看他行军的速度就知道了，初四还在南郑，初六就到了夏口，初九他已经在和州，十二日已经到了扬州，一封信分了四次才写完，可见他的行程有多么的匆忙，这样的行军速度堪称前所未有了吧？”


李二接过长孙手里的信函，翻看了几页就把信函放在桌案上，挠着头奇怪的说：“卢承庆的折子里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他准备的非常充分，向朕保证过会万无一失，云烨的担忧是从哪里来的，难道说那个女人果真厉害到了如此地步？”


李二的疑问注定在长孙和杨妃那里得不到答案，卢承庆正在急切的盼望着天色暗下来，只要天色暗下来，高山羊子就会前来赴宴，自己的管家带着拜帖已经去过了，回来禀报说，高山羊子非常的高兴，答应一定准时前来赴宴，到时会带着自己的侍女前来，如果酒宴上没有歌舞，她打算让自己的侍女亲自下场，为大将军表演一下重新排练过的天魔舞。听到了天魔舞的消息，卢承庆的身体就燥热难耐。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三节 七家


一叶扁舟带着九位戴着锥帽的丽人缓缓而至，两个穿着倭国服饰的清秀少年将小船的缆绳抛上了岭南水师主帅的座舟。


这足以让其他人啧啧赞叹，就连五蠡司马也觉得这样做对大唐和岭南水师没有坏处，男人征服女人不一定要在战场上，在他们看来，在床榻上征服的女人比在战场上征服的女人更加的温顺，不以一眚掩大德，卢大将军这样做也是为了大唐的利益着想。


这个时候在海上穿梭的扁舟不止这一艘，海面上到处都是这样的扁舟，今天是岭南水师按照惯例接受补给的时间，那些驾着小船的民夫不断地将各种蔬菜还有肉食送上战舰，因为有倭人，岸上的官府为了安抚海盗特意送来了一种难喝至极的酒，装在竹筒里送到了每一个海盗的手里，船长打开竹筒喝了一口就吐掉了，把竹筒还给自己船上的海盗恨恨的骂一句：“这他娘的就是马尿。”


一条条长长的竹管还要将清水补充上去。穿着绿袍的官员站在码头上，不断地调度着逐一靠近码头的战舰，好让它们能顺利的接受大宗的补给，大唐的战舰上也有一些货物需要运送到岸上，比如卢大将军接受的财物。


泉州是大港，这样的繁忙算不得什么，只是偶尔有一两个小小的误差，比如一位民夫就发现，他们不小心把火油当成清水补给给了一些破破烂烂的船只。


官员谦虚的接受了民夫的意见，这样的错误以前不是没有出现过，算不得大事，官员固执的要奖励这个民夫，带着他去自己的官署接受奖励。


过了不大的一会，那个官员回来了，笑着对其他民夫说王力因为发现了不妥之处，自己特意奖励他可以早些回去，那些破船也需要把运上去的火油重新运回来，不过啊，因为他们是降人，需要自己搬回来，用不着大家费力气。


所有人都开心，只要有比自己还要倒霉的人大家都会开心，所以看着船上那些黑着面孔的家伙，就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了。


官员上到船上，指着船上的倭人大声的叫嚷，那些倭人无不垂首低耳的不敢争辩，这一幕也不奇怪，唐人官员训斥异族人早就成为一种常态了，他们唯一不知道的就是这个官员是一个倭人，是高山羊子早年间带来大唐的遣唐使，经过多年的磨练，这些人除了不能担任主官之外，和唐人无异。


“秦元先生，这一次突袭成功之后，您就和我们一起走吧，这里对你来说太不安全了，公主再三吩咐，您是难得的人才，不能为这一次的作战殉葬。”


“鬼冢，我虽然在唐国为官，但是我的心从未忘记我出生的地方，唐国太强大了，我不明白你们这一次为什么会如此的鲁莽，一个岭南水师不值得公主冒这样大的危险，即使你们成功，如果公主身陨，在我看来都是不值的，圣德太子已然继位，日出之国需要公主这样的才智超群的人去辅佐，拿生命去换取这样的胜利，在我看来虽胜尤败。


公主都已经不再怜惜自己的生命，我秦元载胜的生命又那里值得珍惜，请告诉公主，我在天国祝她取得胜利。”


鬼冢想要拉住秦元，却听秦元爆喝一声：“放肆！”鬼冢立刻就拜伏于地，眼睁睁的看着秦元离开了码头。


武器运上去了，秦元甚至想办法将火油装满了这三十余艘大船，既然公主要胜利那就干脆胜利的彻底一些吧。


秦元回到了家里，对自己的倭国妻子说：“我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你打算随着我一起去吗？如果不去，等待你的将会是无穷无尽的羞辱。”


他的妻子完全是唐人的打扮，听到丈夫这样说点了点头，忽然又惊惶了起来，拿自己的身体堵住通往内室的门颤声说：“我陪你去，孩子不去！”


秦元忽然笑了，他牵过妻子的手小声的说：“孩子当然不能死，我的身份是倭国人，你的也是，所以我们活不成了，但是，长田先生的身份可是唐人，咱们的孩子一会会被长田先生接走，起一个唐人的名字继续活着。你听，长田先生已经来了。”


一个长须飘飘的瘦小男子敲开了秦元家的大门，一声不发的就把两个年幼的孩子抱在怀里走了出去，秦元夫妇站在大门里，看着马车远去，又牵着手回到了厅堂里……


秦元夫妇在把死亡当成去赴宴，成九却在黑暗里瞪大了眼睛看着天空，不能再靠近了，这里已经是自己能够接近的极限了，岭南水师的巡逻舟楫准时的一个时辰一趟从自己的前方划过，几乎分秒不差。


今天的天空上被阴云笼罩的死死地，等到涨潮的时候就是自己出动的时刻，最精锐的海盗都在自己的身后，作为对岭南水师的最后一击，成九心中很有把握。


卢承庆未饮酒已经半醉，美人如玉，虽然不是高山羊子伏在自己的怀里，但是这个酷肖高山羊子的女人却已经噙着酒杯要将最醇香的美酒灌入自己的自己的口中，怎可辜负美人恩，卢承庆不但接住了那个小小的酒杯，连美人的樱唇都一起用大嘴接纳了。


呼出一口气，卢承庆将嘴里小小的酒杯喷了出去，指着高山羊子说：“夫人啊，卢承庆确实痴心一片，为何您总是要搪塞我呢？”


高山羊子娇笑道：“自古以来都是男人负心，我等女子只能逆来顺受，得到的就不值钱，这个道理羊子还是知道的，至今为止，您的诚意都不过是说说罢了，难道大将军以为羊子乃是无知的女子，您的两句甜言蜜语就能让我自荐枕席不成？”


卢承庆的酒意似乎在一刹那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推开怀里的秀美，亲自从一个锁着的箱子里拿出一个檀香木的盒子，推到高山羊子面前道：“这就是我的诚意，其间还有长安城里贵人的保证，不知道这样的诚意够不够。”


“如果是珍宝就算了，羊子虽然只是一个倭人，但是珍宝也见过几样，还不会被一点珍奇所迷惑，您说呢，大将军？”


卢承庆坐直了身子指着盒子严肃的说：“这是给你的保证，里面是京城七个人家的令牌，有了它，你就能接手这七家在岭南的所有人手和生意渠道，这是我们仔细商议之后，在我的大力推动下达成的一致意见，从今往后，你就是我们七家在岭南的大掌柜，任然可以带着船队在外海纵横，只不过规模必须消减，绝对不能超过五千人，我们计算过，有这五千人足够你在外海折腾了，另外，海峡只对你们开放这一次，绝对不会再有下一次，以后你若有难，我可以准许你退进海峡休整，但是绝对不能越过海峡一步，这是我们的底线，夫人必须接受，这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夫人在钱财方面有要求的话，我们还能继续商量，总体的原则绝对不能更改，而且你的人日后可以去高丽，倭国，或者羁縻州居住，我们会给你安排，一定会是富贵终生，唐国本土不许进入。”


“这是为何？难道我们不是在为大唐效力，怎么连居住在大唐的权利都没有？”高山羊子勃然色变质问卢承庆。


“夫人想多了，您还没有资格为大唐效力，您是在为我们七家效力，我们得到钱财，你得到保护，或许夫人还不明白，为了能把在下安插到岭南水师统领这个位置上我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云烨有多难缠您是有数的，我们付出了一个兵部尚书的职位，才能救您于水火之中，难道夫人就不该投桃报李？”


“救我于水火之中？”高山羊子咬着牙一字一句的问。


卢承庆摇着头又从箱子里拿出一张军事布置图扔给高山羊子道：“好好看看，这是云烨剿灭海盗的兵力布置图，你再看看执行的日期，你以为你躲在外海就能安然无恙？”


高山羊子看着手里的图，哀叹一声，匍匐在地向卢承庆拜谢，如果云烨的布置能够施行，自己的势力会立刻被摧毁的七零八落，想要重新崛起，只有从头再来的份。


卢承庆亲自扶起高山羊子，一只手非常自然的搭在高山羊子的腰上，两个指头弹一下，他的贴身侍卫就全部退了下去，高山羊子也挥挥手，除了秀美，剩下的侍女也躬身告退。


待船舱里只剩下自己三个人的时候，卢承庆长笑一声一把就抱起了高山羊子，就准备登榻，这一刻他已经等得太久了。


秀美轻声的对卢承庆说：“公主殿下还是处子之身，还请大将军怜惜。”


“这是自然，卢某不是一个辣手摧花之人，自然体贴，不过对你就用不着了吧？哈哈哈哈。”卢承庆抱着高山羊子直奔那个松软的床榻，秀美娇笑着解开了重重帷幕，将内舱和外舱隔成两个世界。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四节 血火连天


波斯的地毯，昂贵的熏香，柔软的大唐毛绒料子铺满了床榻，一对金杯放置在床头，这里本是一个幽会叙私情的好地方，如今去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秀美在卢承庆将高山羊子抱到床上肆意密怜的时候，就把一根足有半尺长的细针刺进了卢承庆的后颈，而后卢承庆就像一截木头一样倒在了地上。


高山羊子帮着秀美将卢承庆抬到床上，就示意秀美可以给外面的欢奴发讯号了，秀美将自己的衣领扯得更大一些，露出半个乳房就端着房间里的一个漆盆走了出去，见到卢承庆的护卫就小声的说：“大将军不许任何人在今晚打扰他。”又对公主带来的那些侍女说：“公主今晚不回去了，吩咐你们回去，留下欢奴就好。”


甲板上的护卫和高山羊子的侍女都留下一个明白的眼神就离开了舱门，秀美接过护卫端过来的清水，打开舱门又走了进去，翻着眼睛白了一眼那个想要往里面瞄一眼的护卫，重重的关上舱门。


卢承庆的胸膛起伏的厉害，眼睛都几乎要裂开了，但是他的身体却丝毫动弹不得。高山羊子趴在他的头顶，玩味的看着愤怒的卢承庆笑着说：“你没和我做交易的资格，如果是云烨那个冤家，我说不定就接受了，但是你？卢承庆，你配和我做交易吗？


云烨是个小人，这一点我非常的肯定，但是啊，你是一个伪君子，在大海上一切都会变得真实，不管是小人和君子都有生存之道，大海唯独不接受虚伪。


我高山羊子乃是日出之国的皇女，高句丽之地的皇后，尊贵无匹，云烨用他的智慧和狠毒获得了我的尊敬，你算什么？一只野狗也要对一只凤凰狂吠吗？


你不要露出这种万事好商量的神情，没得商量啊，我要的你给不了，云烨就是因为清楚自己给不了我想要的所以要想尽一切办法毁灭我。


陆地上再也没有比你们大唐更加强大的国家了，因此所有人都不愿意和你们做邻居，都想跑得远远的，我们都知道和大唐做邻居不管你表现得多么恭顺，都难逃灭国之灾。


我想做大海上的女皇，卢大将军您认为有这个可能么？自从云烨第一次抢劫了我，就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强者拥有一切，弱者一无所有。


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我的武士们正在悄悄地下水，他们嘴里摇着刀子，腰里挂着绳勾，身上背着火油瓶子，正在慢慢地往你的舰船上爬，你听，你的部下没有发现，听说岭南水师的军纪很严明，刚才饮宴的时候我听到了熄灯号，大家都很听话的去睡觉了，只有你，我的大将军，还在饮宴。


如果不是你们唐国入侵，我这个时候就会是高丽的皇后，坐在最美丽的花园里欣赏最美丽的景致，听最动人的歌谣，而不是待在咸涩的大海上和一些臭烘烘的男人在一起，每到月圆的时候还要脱衣服给他们观看，所以啊，是唐国欠我的，你先要还一些利息。”


高山羊子说话的时候手上并没有闲着，一把小小的手插子，不断地在卢承庆的身上划来划去，她不在乎割到那里，只是信手施为，这才让整个过程显得无比的恐怖。


秀美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当船舱门传来一重两轻的敲门声，秀美才打开船舱，浑身湿淋淋的欢奴从外面走了进来，不是来时的那两个，而是足足三十几个人。


“公主，整艘船已经在我们的控制之下，船上的唐人已经全部杀掉了，鬼冢问是不是现在就点火？”


高山羊子推开舷窗看看外面黑漆漆的天空，侧耳听听大海的叹息，已经开始涨潮了，肯定的点点头下令道：“就是此刻，毁掉所有的船只，杀掉所有的人。”


一只火箭窜上了天空，那些被分配到舰船上的海盗毫不犹疑的打开自己的竹筒，倒干尽了那些难喝的液体，拔出里面塞子，火油顿时就被均匀的泼洒在堆积在一起的船帆上，一支火把扔了上去，火焰顿时就腾空而起，同时燃烧的不是一艘两艘，而是上百艘。那些放了火的海盗将舱门拿缆绳拴住，而后便纵身跳进了大海。


还有很多的船上已经发生了极为激烈的战斗，穿着睡衣仓促应战的副将死命的要求部下向主帅的舰船靠近，无奈被蜂拥而至的海盗船拖住寸步不得前进，最让他肝胆欲裂的就是那艘船缓缓地移动了，上面传来的灯火讯号居然是原地固守待援。


副将的横刀在海盗群中闪烁，不论他杀了多少海盗，也不论他杀死了谁，他的心中都是死灰一片，他根本就不想防守，一心只想着战死，或许战死了，自己的父母家人才不会受到牵连。


正在巡夜的五蠡司马忽然发现海港里火光冲天，眼前一黑差点栽进大海，稍一镇定就疯狂的催促战舰往回，今天大家都活不成了，只有将这些该死的海盗碎尸万段之后自己才有脸面去死。


锁死的舱门很快就被斧头劈开，船长第一个钻出舱门，就看见船帆已经在大火中逐渐萎缩，最后变成了一块黑黑的焦炭，岭南水师的船帆里夹杂了大量的丝绸，遇热就会收缩。


“打开所有舱门，见到海盗格杀勿论。”


秦元也看到了冲天的火光，笑了一下就端起酒杯和花枝招展的夫人碰了一下，而后就回到寝室相拥而眠。


泉州的官府带着火龙队用最快的速度赶往码头，迎接他的确是密密麻麻的弩箭，一瞬间泉州别驾就已经被射成了刺猬，他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大唐的战舰会向他发射弩箭。


换在匆匆赶路的云烨也看到了泉州方向火红的天空，仿佛整个泉州都在熊熊燃烧，这一幕云烨太熟悉了，自己攻击三山浦的时候见过，自己攻击卑沙城的时候也见过，现在大火烧到自己的头上了。


“泉州不必去了，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如果岭南水师自己打不退那些海盗，活该他们被消灭，我们去海港外面堵截海盗，这一次，我要让他们下到地狱里都记得我愤怒的样子。”


成九的运气很差，他在疯狂的向泉州开进的时候忽然发现前面有一个巨大的黑影挡在了出海口上，借着明灭不定的火光，他终于想起挡在自己面前的是什么东西了，惨叫一声“大帝号！这是一个圈套，这是云烨要杀我们的圈套。”


他的舰队离开星散开来，但是不论他们往哪里逃，都会有一道火光追上他们而后整艘船就会爆裂开来，那道火光飞的异常的精准，几乎每一道都扎在船舷上，又一艘船爆裂开后，成九跳上一艘小小的艨艟绕开大帝号死命的往海港里钻，大帝号在这里，整个突袭已经不可能完成了，现在该想的是如何逃命，必须通知公主，这是成九唯一的信念。


高山羊子也在厮杀，她美丽的长裙已经不见了，换上了一套青色的劲装。俩柄长刀被她使唤得寒光烁烁，这个女人居然也是一个高手，轻盈的身段在人群里翻飞，每到一处地方，总有岭南水师的将士被砍杀。


身手不够强这原本就是岭南水师最大的弱点，云烨无奈才配备了主要专门负责搏杀的陆战队，可惜被卢承庆干净彻底的清除出了舰队，现在人数居多的岭南水师居然被海盗砍杀的节节败退。


高山羊子抹一把额头的汗水觉得快意非常，轻轻地跃上另一艘战舰，手里的长刀飞了出去将一个酣战的水手钉死在船舷上，快走两步脚尖一勾那把长刀再一次回到手上，让过一名负伤的海盗，长刀从肋下穿过刺进了另外的一名水手的小腹，抬腿踹走了弯腰的水手，再一刀水手的头颅就凌空飞了起来。


鬼冢大声的喊了一声好，就怪叫着向新的敌人杀了过去，此时打仗已经没有了任何章法，只能如同野兽一般互相撕咬。


高山羊子忽然停下了脚步，就在刚才她攀上桅杆查看战场情形的时候，她忽然发现海港外围总有岭南水师的援兵涌进来，而成九的攻击舰队却不见踪影，难道成九在这个时候反叛了不成？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立刻就被她打消了，如果成九背叛自己，自己绝对没有机会将仗打成现在这个地步，既然成九没有背叛，那只能说明海港外面发生了变故。


迅速的衡量了一下形势，高山羊子这就要发布全员向港口突击的命令，披头散发的成九就冲了过来，拖着高山羊子就上了自己的小船，并且死命的摇浆，恐怖的大帝号已经下破了他的胆子，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带着高山羊子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高山羊子重重的一记耳光抽在了成九的脸上，这才将他从混沌中打醒。


“说，出了什么事，你的部下呢？为何不带着舰队向港口冲击？”


“公主，快走，大帝号来了，就在海港外面，这里是陷阱。”成九嘴里雪沫子横飞，还是清楚的向高山羊子讲清楚了自己见到的情况。


高山羊子看着火光熊熊的海港笑了起来，她清楚的知道云烨来了，她不再和成九纠缠，抓着缆绳快速的爬上一艘战舰，朝着鬼冢下令道：“烧毁舰船，向泉州突击。”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五节 天亮了


打烂仗一个海盗能对付两个官兵，当官兵从最初的混乱中恢复过来的时候，战争就逐渐变得有利于他们了。


船长，校尉都在努力的集结人手，他们先是清扫出一艘船，接着就开始清扫第二艘，当高山羊子脚踏到实地上的时候，海港里的战斗已经呈一面倒的形势，红着眼睛的官兵对已经战死的海盗都不放过，直到头颅被砍下来才罢休。


成九闭上了眼睛，如果自己的舰队能在最有利的时候突进海港，这个时候溃败的只会是岭南水师，海面上传来一阵低沉的号角声，官兵们清楚自己的援兵已经到了，厮杀的更加起劲，而海盗终于开始了大溃败。


卢承庆的待遇很好，躺在一个担架上被两个海盗抬着走，虽然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扔到垃圾堆的破布娃娃，但是不断闭合的眼睛说明他这个时候依然坚强的活着。


泉州是一个大城，一千府兵重点的防御对象就是海港，刺史在得知别驾遇袭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请府兵出击。


所谓的府兵就是战时为兵，无战事就为农，泉州上一次遭遇战事还是百年前的事情，大唐建国的时候战火都没有波及到泉州，当时的刺史非常的明智，只在城头变换了大王旗就让彪悍的大唐悍卒止步于城外。


如果这一千府兵是关中府兵，刺史考虑的就不是防御而是进攻，很可惜，这里是百年无战事的南方，当凶悍的海盗蜂拥而入的时候，校尉抽出横刀大喊着杀了上去和海盗酣战，直到战死，他都是在孤军作战。


泉州变成了海盗的天堂，烧杀抢掠，至于奸淫这种事情他们很想做，只是高山羊子没有给他们这个时间，她需要将泉州人全部围拢起来，这些人是她和这些海盗能活下去的唯一依仗，万万不敢有失。


“公主，这样做没有用的，大唐律规定，军队不受胁迫，主将被擒，副将顶替，副将被擒都尉顶替，您就算把所有的校尉都抓了，百人队的队长就会自动成为统帅，胁迫对他们没用，更不要说我们面对的是穷凶极恶的云烨。”


成九，鬼冢，患有其他大小的海盗头目都忧心忡忡，只有高山羊子显得极为镇定娇笑着说：“所以我让你们把所有的百姓抓过来，唐国皇帝说过，百姓为水，君为舟，我想看看他们到底会不会顾忌这些人命，鬼冢，我们缴获的火油很多，将这些或有给这些百姓泼到身上，天亮了，云烨也就该来了。”


当海港里战事平息，天也就亮了，战舰上的火焰也被将士们逐一熄灭，海面上飘着无数的死尸，和碎木片，那些救援不力的战舰上的火药被引燃了，所以船也就成了碎片，还有一些战船不是自燃，而是被绝望的船长自己点着的，所以碎木片在海面上铺了厚厚一层。


昨日还帆樯林立的泉州港，如今变得满目苍夷，一些无人的海盗船上还在冒烟，将天空都染成了灰色。


大帝号推开烂船的残骸，缓缓驶进了泉州港，云烨站在甲板上玩弄着手指看着眼前的惨状，破烂的船，破烂的人，破烂的海港。刘仁愿虎目含泪，冬鱼，人熊，还有大帝号上的所有人都肃立在甲板上，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岭南水师，这就是那支无敌于天下的舰队？残存的岭南水师官兵见到云字大旗，拜倒在废墟里痛哭失声。


娘的，至少少了三成的人，比上一次攻略高丽抢遗骨还要凄惨，云烨心里的石头到底还是落地了，这样的损失一经比他预料的要好很多，这些人作战还是勇猛的。


从大帝号上放下一艘小船，云烨下到小船里，回头对哭的稀里哗啦的庞玉海，李义府，裕民三个人吩咐道：“重新将岭南水师登记注册，今日晚间我要看到受损的情况。”


卢承庆的副将居然没死成，少了一条胳膊跪在一艘船的甲板上等候云烨的发落，和他跪在一起的还有十六名五蠡司马，以及百十名大小校尉。


云烨上了船，很小心，似乎担心自己的新靴子被炭灰弄脏，还掏出手帕抽打了一下鞋面上的灰尘，抬眼看看甲板上的这些人，走到副将的身边小声说：“你怎么还活着？卢承庆呢？他是不是也活着？”说完瞅着海里的浮尸嘟囔着说：“怎么该死的都没死，不该死的全死了？”


“云侯，大将军落入敌手，请云侯施以援手，至于末将这就去死。”副将磕了三个头，掏出一把手插子，想都不想的就捅进了自己的太阳穴，他是武将知道怎么死才是最快的死法。


云烨没有理睬自杀的副将，又拍着五蠡司马的肩膀说：“你负有监察之职，你来告诉我，你认为自己接受什么样的惩罚，才能对得起飘在海里的兄弟？


我知道选择这个时候整肃军纪不是一个好时候，这是白白的在给那个女人送去胜利，可是啊，我担心海里那些枉死的兄弟们怨恨，你听没听见他们的惨嚎？”


五蠡司马脸色惨白一片，嗫喏良久才说：“我是活不成了，但是下官的处罚权不在你云侯手上，需要押解进京，听凭陛下处置。”


云烨呛啷一声抽出腰里的横刀，抡圆了砍在五蠡司马的脖子上，五蠡司马的血溅了云烨一头一脸，他抛掉染血的横刀咆哮着对那些跪在甲板上的大小军官们吼道：“这就是战无不胜的岭南水师？谁告诉你们可以把人随便安排到船上的？谁告诉你船上可以接受外食的？谁告诉你们入港之后军舰可以摆的这么密集的？


啊？告诉我，岭南水师的规矩什么时候被改了？谁告诉你们大将军有权改动水师条例的？现在，你们来告诉我，出了这么大的篓子谁能担得起？


卢承庆？还是这个被我砍死的五蠡司马段春芳？还是你们这群蠢货？高山羊子现在就在岸上，抓了上万人打算跟我讨价还价呢，你们告诉我，我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奶奶的，这时候和老子说处罚权，败坏军纪的时候干什么去了，告诉你们，老子不但砍死你，老子连你的家人都不放过。


前面几年对你们真是太优待了，一个个把屁眼当眼睛使，现在看看，一个女人带着一窝子海盗就把你们祸祸成什么样子了？就这样的狗屁战力我还能指望你们讨伐倭国？寻找罪魁祸首？你们他娘的怎么不一个个全部战死，老子往兵部的战册上写的时候也好看一些？


知道老子是干什么来的么？就是为了来救你们的狗命，老子两个月跑了一万多里地，就是不放心啊，紧赶慢赶的还是晚了一步，这些海里的弟兄的命再也救不回来啊。”


云烨再也忍不住心里痛楚，泪如泉涌，那些大小将校也嚎啕大哭，不住的拿脑袋往甲板上撞，死去的都是兄弟袍泽，就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习惯性的遵从上峰的乱命造成了今日的灾祸。


云烨流了一会眼泪就止住了，敲着船舷下令道：“挑出五千战力强悍的随我上岸，剩下的人开始打捞弟兄们的尸体，务必做到一个不漏。”


立威不可太甚，杀掉为首的两个人，也就够了，剩下的人大部分都是从自己起家的时候就跟着跑船的，实在是下不了杀手。


高山羊子还在岸上呢，这个鬼女人这一次居然摸准了自己的心思，没有一头往大帝号上撞，而是选择了上岸去抓人质，云烨非常盼望这个女人脑子坏掉了放过百姓，拿官员来威胁自己，如果这样，自己就会毫不犹豫的下令攻击，不管死多少人，也要把这个鬼女人干掉。


现在他抓着老百姓，这就棘手了，如果是别的将官，这样的情况很好对付，只要下令攻击就好，然后再把百姓的伤亡上报为战损就是了，到时候自然有官府出面抚恤，和自己无关，只要能把海盗干掉就是大功一件。


云烨自问了八次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自己干不出来，目前的情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这一回麻烦大了，狗日的泉州府兵是干什么吃的，等事情结束了再去找那些王八蛋算账，现在当务之急先把人救出来再说，时间还不能长了，时间拖得越久越麻烦。


高山羊子坐在一个临街的高楼内，这里的地势非常的好，视野开阔，身后就是泉州繁华的街市，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


云烨的大旗她隔得老远就看见了，喜欢在海上用波浪旗的就云烨一个，当她看到无数艘小船纷纷靠岸，船上的甲兵已经在整队的时候，长吸了一口气，现在就到了检验云烨是不是一个纯粹的将军的时候了。


海盗们全部眼巴巴的看着高山羊子，他们对云烨的恐惧深入了骨髓，在云烨面前投降傻子都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不说别的，刚刚进港的大帝号船舷上就挂满了还活着的海盗，这些人一定会被云烨送到螃蟹岛的，他们对此没有半点的怀疑。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六节 无声的交谈


云烨上了岸，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包围高山羊子，而是在原地筑起了工事，他没有提出和高山羊子对话，高山羊子也没有向云烨提出要求。


第一到工事筑好之后，就开始准备第二道工事，高山羊子不做声，但是底下的海盗却鼓噪起来，因为筑起第二道工事的材料是从海里捞出来的海盗尸体，尸体是如此的多，以至于工事已经接近了海盗的防御圈。


五千人就想围困住上万人这不可能，云烨只有先声夺人，靠着自己精良的装备让海盗崩溃，牺牲是免不了的，云烨心里暗暗叹息，他只希望这种无谓的牺牲能少一点。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把人熊喊了过来，吩咐了几句，人熊就快速的朝海港跑去，刘仁愿听见了云烨的话，想问，又闭上了嘴巴。


一万多人被关在狭小的空间里自然有很多的事物，泉州的百姓却在海盗的钢刀下不敢有任何的异动。就在刚才，那个想为妇人争取如厕权利的夫子，就被海盗活活的乱刀砍死了。


“公主，弟兄们非常的烦躁，已经有人在鼓噪着要杀人了，说是把这些人杀掉之后立刻进山当山贼，也比这样和官军耗着强。”


“成九，我看这是你的想法吧，你也不想想，我们是海盗，没了船跑到山上去，告诉你，立刻就会有唐国的大军封山抓人，海里的英雄跑到山上去，这就在自寻死路，你看到了没有，云烨不进攻，只是一味的推进，就说明他也在打这个主意，就是想把我们赶到山里去。


我早就说过，陆地上是唐国的天下，我们想要壮大和发展起来，只能在海上想办法。只有辽阔的大海才能带给我们足够多的藏身之所。”


成九苦笑一声道：“咱们现在一艘船都没有，如何下海，就算是下了海，那艘船能够逃脱大帝号的追捕，我带的那支舰队总共五十一艘船，都是咱们最好的船，只是两个时辰，就被大帝号摧毁得干干净净，我如果不是上了小船，这时候也该被云烨挂在船舷上了。”


高山羊子妩媚的笑了一下，葱白一般的拂过成九的脸庞，在他的额头轻点了一下说：“你呀，就是不知道多用心思，云烨麾下的悍将赖传峰已经来了，你看，就在那里指挥，他的手下也不再是昨晚衣衫不整的乱军，而是盔明甲亮的武士，咱们虽然人数多一些，却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为什么不进攻，其中一个原因是把我们赶到山上去，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不敢，云烨这个人我很了解，他对我们凶残无比，螃蟹岛上遍地的尸骸就是明证，但是啊，这个人对自己国家的子民却仁慈无比。


我当时在长安的时候就听说过他的一个小段子，说有一天云烨扛着自己的宝贝儿子路过一条小河，河上没有桥，只有一道独木桥，当他走上独木桥的时候，一个挑着粪桶的老农也上了独木桥，走到桥中间相遇后，老农不认识穿着麻衣的云烨就破口大骂，让他滚回去，还说他不长眼睛没看见他挑着粪，你说说，要是你是云烨会怎么做。要知道他的护卫可就在后面跟着呢。”


成九翻着眼睛不解的道：“还能怎样，一个老农和一位侯爵相遇自然是老农退让了，或者一巴掌推到河里就是了。”


高山羊子摇着头对成九说：“这也就是你为什么成不了大人物的原因，云烨当时就和老农对骂起来，直到骂赢了这才往后退，给老农让了道。成九，这就是云烨啊，君子可以欺之以方，我们掳掠来的这些百姓，就是我们活命的根本，有了这些百姓，我们向云烨要船，他也会乖乖的给我们。”


日上三竿，高山羊子劫掠过来的那些百姓开始骚动了，大人一两顿不吃还能忍得住，孩子不吃饭立刻就叫唤了起来，高山羊子没有下令弹压，而是躲在窗户后面偷偷的看云烨的反应，她不相信云烨那里会没有动静。


果然，一个青衣少年赶着一辆巨大的马车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白旗子使劲的摇晃，高山羊子下令将这个青衣少年放了进来带到自己的身边。


少年人的步伐很稳健，走到高山羊子面前也不失礼，拱拱手说道：“我家侯爷说给饥饿的孩子送一点吃食，头领还要依仗这些百姓活命，我想您不会苛待他们吧。”


高山羊子饶有趣味的看着面前的少年拿手指弹弹他的青衫，笑着说：“你来自玉山书院吧，名门高第果然不凡，处险地而不惊，知必死而不畏，大唐人才何其多啊，难道说已经多到了可以随便糟蹋的地步了吗？”


“玉山书院共计两千三百余名学生，庞玉海是其中最没用的那个，所以这种危险的活计都是我来干的，在书院我也是专门挑水的。”


庞玉海完全就是一副滚刀肉的模样，成九一把扯开庞玉海的衣领，露出了肩头，只见庞玉海的肩膀上赫然布满了茧子，确实是长期挑水留下来的印记。


既然不是自己认为的人才，高山羊子也懒得过问，摆摆手就让庞玉海去把那些已经经过检验的食物送给那些孩子，书院的人都有些偏执狂，这一点高山羊子是清楚的，当他看到庞玉海把饭团亲自送给那些孩子的时候也不觉得惊讶，只是当庞玉海打算出去的时候，却被成九冷冷的拒绝了，这个地方只许进，不许出。


庞玉海回到了人群，泉州刺史被高山羊子关到了小楼里，还好有几个小吏还在，他小声的吩咐了几句，就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身边就是泉州非常常见的水沟，泉州人就是靠着这些水沟提供自己一日所需的清水。庞玉海把怀里的一个饭团子给了一个找不到爹妈的小姑娘，自己抿抿嘴唇，话说自己也很久没吃饭了。


一个海盗受不了这样诡异的气氛，刚刚站起来，就被一只弩箭射穿了脖子，其余的海盗大惊，连忙将自己的身体隐藏起来，就这样依然不断地有弩箭射过来，将他们露在掩体外面的手臂或者大腿射穿。


高山羊子的眉头皱了起来，云烨这样做只会逼着自己杀人，难道他不想背上杀百姓的罪名，要借我的手来破局？


“鬼冢，从人群里找几个妇人过来，只要云烨那里再有弩箭射出来，就将这些妇人杀掉，我不相信云烨会杀掉自己的子民。”


云烨看见了十几个嚎哭的妇人被扯了出来，挡在道路的中央，那些妇人看到对面寒光闪闪的八牛弩弩矢死命的要往后躲，无奈那些海盗毫无怜惜之意，一脚就把这些妇人踹到了道路中间。


岭南水师那里响起了鼓，这就是进军鼓，一排提着大盾，长矛架在豁口的盾兵出现在街道上，迈着整齐的步伐一言不发的向小楼挺进。


高山羊子的脸顿时变得煞白，他没有想到云烨居然真的打的是这种盘算，既然是自己先动的手，云烨现在有理由冲进去，不顾任何人的死活。


“准备火把，一旦云烨的军队越过那道白线，就立刻投掷火把，我们活不成，那就让整个泉州给我们陪葬！”说这话的时候，高山羊子脸上的青筋都攒起来了。


一排，两排，三排盾兵在海盗们的胆战心惊中越过了那些闭目等死的妇人，在即将越过白线的时候，忽然停下了步伐，大呼三声“杀，杀，杀！”手中的长矛也伸缩三次。


被这些盾兵的气势所慑，成九手一抖，手里的火把掉了下去，眼看就要落在人群里，却被一把长刀击飞，远远地掉在了空地上，长刀为高山羊子所发。


高山羊子嗔怒的瞪了一眼成九，就命空地上的海盗将火把熄灭，当成九重新往外看的时候，却发现那些盾兵又回到了原地，只是地上的那些妇人不见了踪影。


“他的目的还是这些百姓，这就好，从现在起不得滥杀，违令者斩”！高山羊子高声下了命令，不但她身边的海盗听见了，闭着眼睛假寐的庞玉海也听到了，在一张小小的纸条上写了一句话，装在一个小小的竹管里就丢进了水沟，在水沟的另一个出口有人在那里等。


一支弩箭带着风声钉在了小楼的窗棂上，尾部还在微微的颤动，箭杆上绑着一个小小的布条，高山羊子命人取过布条，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云烨的一句话：“你要什么？”


看到了布条，高山羊子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在布条上写了一个字“船”！她努力维持一个宽松的谈话环境，最终目的就是想要船。


刘仁愿接到了高山羊子射回来的布条看了一眼就交给了正在看泉州地图的云烨。云烨看都不看直接对刘仁愿说：“告诉她仅限一艘，用八牛弩射进去！”


刘仁愿在布条上写下了一艘这个答案，就把它绑在粗大的攻城凿尾羽上，手一挥，攻城凿嗡的一声就钻进了小楼，一个躲在柱子后面的海盗被弩箭射了一个对穿……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七节 预料之外


成九心惊胆颤的取过布条，瞅了一眼就开始咆哮：“公主，他只给我们一艘船，他只给我们一艘船，只有一艘船咱们上万的兄弟怎么办？还有六千名老弱还被他们扣押在军营里，公主，这和我们一开始的想法不一样，我们不该回来，不该回来啊！


狗日的卢承庆害了我们，这就是一个圈套，这是他们勋贵间在斗法，那我们做替死鬼，卢承庆没有斗过云烨，被人家给算计了，好狠啊，这些王八蛋才是海盗，为了自己的富贵，抖抖心眼，上万人没了性命啊，公主咱们离开吧，离他们远远地，咱们去天竺，去大食，去那里发财，今生永世不回这片海域了。”


高山羊子取过布条眉头皱了一下：“把泉州主簿的人头扔下去，告诉云烨如果天黑以前还不答应五十条船的要求，再把大帝号的船舵卸掉，我们就不必谈了，他就等着给我们所有人收尸吧。秀美这一次你去，表示我的诚意。”


秀美见到云烨的时候，她全身上下已经被刘进宝摸光了，尤其是那对乳房被刘进宝仔细的检查了三遍这才恋恋不舍的放秀美进去，这个倭国女人就像木头一样站在那里任由刘进宝轻薄而不为所动。


“公主说了，今日天黑之前，给我们五十艘船，大帝号卸掉船舵，这样我们就能各行其便，两不伤害，另外公主为了惩罚你的无理，命我特意将泉州主簿的人头带了过来，请侯爷验看！”秀美打开了自己带来的盒子，放在云烨的餐桌上。


云烨瞄了一眼盒子里的人头，继续吃自己的饭，把饭碗里的最后一粒米吃进嘴里，才用茶水漱了口，拨拉几下人头，对秀美说：“卢承庆在你们手里吧？难道他就没有告诉你我对泉州军民没有照看的义务吗？我是南海道行军总管，只管理水上事宜，你们突袭了岭南水师，我只想讨回公道而已，泉州百姓能救则救救不了我也没办法，你去告诉高山羊子，我最多给她十艘船，能带走多少人看她的本事，剩下的我要将他们留下来祭旗，这是我最后的底线，去吧，告诉高山羊子，我给她的期限也是今日天黑以前。


天黑以后冯盎的大军就会到来，他才是这里的正主，你们的谈判对象就会换人，我不知道冯盎是不是也和我一般怜惜百姓的性命。”


秀美走出了云烨的帅帐，径直回了那座小楼，冯盎端着饭碗从后帐走了出来，坐在椅子上继续吃饭，见云烨有些黯然，就劝说道：“算不得什么大事，这个主簿现在不死，等到事后老夫还是会砍掉他的脑袋，你这就打算从水沟里进去突袭那些海盗？你的那个学生从水沟里已经送出来百十个孩子，再等一会是不是会好一些？既然那个女海盗在所有人身上淋上了火油，只要一把火就能让这些百姓化为飞灰，这样太冒险了。”


“庞玉海是书院学生中最懂得如何组织人的一位，这是他绝对的长项，我估计这个时候他最少也该组织起一批人了，早结束要比晚结束好一些，再拖下去，那些海盗就会发狂，到时候死伤一定更大，这不是几个人，是上万人，想要撤离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一旦产生了乱象，踩死的人都会比被海盗杀死的人多。”


冯盎的到来彻底颠覆了云烨和海盗的力量对比，这个时候一定要集中最强悍的力量一鼓作气的冲垮海盗，救最多的人出来，水沟只能进去很少的人，但是这些人必须是最强悍的，冯盎认为在泉州没有比自己更强悍的人了，所以他准备从水沟里进去，找机会杀死高山羊子到那个时候，群龙无首，海盗必然会溃败。


这段时间盾兵一直在缓慢的接近小楼，小楼后面的空地将是他们的目的地，护着百姓往外逃，这是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必须用自己的身体组成两面铁墙，并且坚持一个时辰以上，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没有人能够穿着四十斤重的铁甲举着二十余斤的巨盾战斗一个时辰。


高山羊子听到了秀美的报告后长久的陷入了沉思，云烨的用心非常的恶毒，十条船最多带走八千人，剩下的就会面临死亡，到时候只要这个消息传出去，内讧就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这个消息必须封锁。


她想封锁，云烨可没有这个打算，一个大嗓门的军士一遍又一遍的往里面喊话，内容就是答应给十条船，放生一部分，有帐日后再算。


维系一个组织内的等级无非就看他们和最高掌权者的远近亲疏，这些话顿时让所有的海盗开始慌乱起来，一部分聪明人趁着自己的后路没有被截断，往草丛里一钻一溜烟的就朝远处跑了，他们认为只要自己离开这个漩涡，就会活下去，却不知四府八乡的府兵全部在向泉州涌过来，不把地皮翻个遍，绝对不会罢休。


高山羊子哀叹一声，朝鬼冢点点头，鬼冢手里的刀子就立刻划过三个叫嚣的最厉害的海盗头目的脖子，危险必须控制在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内。


死人的脑袋让快要发狂的海盗安静了下来，但是这个时候，一枝拇指粗的长箭诡异的从门缝里钻了进来，直扑高山羊子的胸膛，这一箭无声无息等到高山羊子发现那点寒光，勉强避过要害胳膊却被那支箭射了个通透。


喊杀声顿起，无数的盾兵冲了进去，庞玉海高呼一声：“高山羊子死了！”这句话顿时让所有听见这句话的海盗愣了一下，就在这短短的时间，广场上的百姓已经脱掉了衣衫，玩命的向盾兵涌过来的地方奔跑。


高山羊子左手刀挥过，斩断了那支长箭，抛掉手里的长刀，抓着肩头猛地一拽，就把断箭从自己的胳膊上抽了出来，抽出一条红绫紧紧地缠在自己的胳膊上，捡起手里的刀子俏脸变得铁青，咬着牙对鬼冢说：“点火！”


这话说得有点晚，无数的火把已经扔了下去，鬼冢和成九就像两个恶魔，他们不但将火把扔了出去，自己也跳了出去。


冯盎长笑一声，长弓震响，每响一次，就有一个海盗被长箭射穿，跳在半空中的鬼冢和成九大骇，眼见冯盎狞笑着向自己这里发箭，成九猛地一把将鬼冢扯到自己面前，这个时候谁的性命都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


冯盎的长箭力大势猛不但射穿了鬼冢，钻出鬼冢身体的长箭又钻进了成九的小腹，成九大喝一声拼尽全力推开鬼冢自己掉在地上，几个翻滚之后又窜进了小楼。


这一大片空地上的人群已经变成了没头的苍蝇，不知道该往哪里跑，一个小吏站出来就喊了一声跟着我，顷刻间就被慌乱的人群推倒，开始还能喊叫两声，随着越来越多的大脚踩在他的身上，渐渐地就没了声息。


酣战，酣战，绝望的海盗现在只想杀人，人群一片片的倒，于是就更加的惊恐，庞玉海无奈的放弃了指挥，现在这些慌乱的人群和草原上受惊的马群没有区别，他们没有脑子，没有思维，有的只是本能的奔跑。


人力有穷时，庞玉海眼看着扔群东奔西跑，却无可奈何，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狼群先生说的人性的不可理喻是怎么回事。如果他们能够镇定下来沿着盾兵的方向跑，一定不会有太多的人遭殃，现在，他们不但踩死了引路的官吏，也踩死了好几个前来营救他们的盾兵，他们的面庞是扭曲的，嘴角流着涎，眼睛是赤红的，前面明明是火堆也无所畏惧，就这样直直的冲了过去……


人熊的陌刀在不断地挥舞，海盗的残破的尸体被摔了出去，他的甲胄上全是碎肉，牛角盔上甚至挂着一截肠子，赖传峰已经换了三把横刀，现在他的手里握着的是一把连枷，连枷上的刺锤已经看不见尖刺了，他在人群里旋转着，跳跃着，每一个回合都有海盗的脑袋被击碎，海盗的长刀砍在他的身上只能留下一道发白的印痕。


一大群海盗朝着庞玉海的方向跑了过来，他们也没有地方好去，和那些已经疯狂的百姓一样也在东奔西窜。庞玉海随便找了一具尸体，弄了一点鲜血涂在自己的脸上，嘴一张舌头一吐就倒在一个没人在意的角落，为了不被乱箭所伤，他还找了一个肥硕些尸体压在自己的身上，这个样子应该万无一失了吧。


大军不断地涌进来，攻进了小楼却不见高山羊子的踪影，不但高山羊子不见了，就连她的侍女和一些最亲近的海盗也不见了。


同时不见的还有庞玉海口中的三百余名孩子和妇人，泉州的重要官吏，还有卢承庆都不见了踪影。


“找，找出来，一定要找出来！”云烨顾不得还在酣战的部下朝着护卫嘶吼。满地的尸体让他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八节 肥猪王爷


高山羊子没有走远，就在旁边的刺史府邸里，大军迅速的将刺史府邸围拢起来，大门顶上却挂着一个人，一个胖胖的中年人，一看到云烨就踢腾着短腿大叫：“云侯，云侯，莫要强攻啊，王爷在里面，狗日的卢承庆告了密，把王爷在泉州的消息告诉了女海盗，那个海盗说了，只要您强攻，第一个被砍头的就是我家王爷。”


江王李元祥是李渊的第二十一个儿子，是李渊被李二囚禁之后的产物，今年只有十三岁，进了书院后因为太蠢被李纲毫不客气的驱逐出书院，虽然只有十三岁，却是一个地道的吃货，书院里面吃红烧肉的记录就是他创造的，一口气吃掉了十个人的份，被誉为书院的第一吃货，他最拿手的除了吃以外，就是睡，李纲先生当初看他可怜，决心好好地教导他一下，将来也好能够自立，他居然能在李纲单独教育他的时候呼呼大睡，李纲先生的咆哮亦不能让他有丝毫的悔改，被李二誉为顽石的就是他。


不过这家伙也有优点，那就是好脾气，见了谁都笑呵呵的，被别的学生捉弄也能含笑面对，这样反而让一些书院的贫寒学子对他生出了怜悯之心，其中有一个叫做彭渡的家伙就对李元祥说：“我这辈子都不想离开老家越州，我也没有过大的雄心壮志，只想侍奉父母终老，如果你能请陛下封你为闽越江王，我愿意做你的属官，一辈子不离开你。”


越州乃是一个穷困的地方，没想到这个李元祥真的去找他的皇帝哥哥请求把自己封到越州做这个闽越江王，李二也就答应了，因为这个要求真的不过分。


李元祥是一个草包，除了知道吃之外就知道睡，但是彭渡却是一个厉害角色，而且还是一个一言九鼎的家伙，谢绝了中枢的招纳，跟着一无所有的李元祥就去了越州，把房玄龄气的杯子都扔了。


李元祥十一岁去当了江王，两年的功夫，越州的民生之嘉就仅次于钱塘郡的杭州，他们所依仗的就是个泉州密切的商贸往来。一个能吃能睡的家伙所花用的并不多，彭渡把他当猪一样的养起来，越州所有的权利都被他一手抓，与其说李元祥是江王，不如说彭渡这个家伙是江王，李二知道实情，却从未追究过，因为让李元祥去管理越州，只会是当地百姓的灾难，而彭渡这个人几乎是孝子的典范，自己也从不滥用权力。


猪肥了就该杀，可是李元祥却死不得，云烨敢肯定，只要李元祥死了，李二身上的压力就会非常的大，云烨也会倒霉，而且是非常的倒霉。


派人把李元祥的管家放了下来，总算是知道了李元祥来泉州的原因，他是来为李二大寿选礼物的，这个道理说到天上去都能说得通。


“云侯，您就算是看不起我家王爷，但是府里面三百多孩童的性命您顾是不顾？百十个妇人的性命您顾是不顾？泉州大小官吏的性命您难道也不管了？那个女海盗说了，他说您现在怒火滔天，想必那一万多海盗的性命还不足以让云侯息怒，他给您一晚上的时间考虑，现在府里的海盗只有三千多人，只要您答应给她十艘船，并且卸掉大帝号的船舵，她立刻就离开，并且发誓永世不踏进海峡一步。”


“哼，哼，哼”！云烨冷笑起来，揪着江王府管家的脖领子说：“在泉州老子的岭南水师死了一地的人，在泉州老百姓死了一地，这笔账她以为可以随意抹杀么？她不进海峡，老子会出海峡去找她。你去告诉那个婊子，船我给了，大帝号的船舵我也会卸掉，她不是想要三天的时间么？老子给了，赶紧给老子滚出泉州，我多么盼望这时候府邸里只有你家王爷一个人，这样我就能立刻进攻，将他们斩尽屠绝。”


云烨的杀气让江王府的管家几乎窒息，点点头就爬进了刺史府，这个家伙也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为了自己的废物主子，命都不顾了。


不一会，肚子上裹着白布的成九走了出来，见到了云烨拱拱手说：“云侯，在下这就跟着您去海港看您拆卸大帝号船舵，只要拆了船舵，公主就会立刻登船，三个时辰后我们留在府邸里的人就会把所有人放掉，留下来的人任您处置。”


云烨懒得和海盗说话，挥挥手就让刘仁愿去处置，带着成九去看船工拆卸大帝号船舵。自己坐在刺史门前的一张椅子上，等候赖传峰处置那些被抓到的海盗，也等着李义府他们向自己禀报伤亡情况。


一个时辰后，李义府和满身都是血迹的庞玉海前来禀报，泉州百姓死伤居然多达千人，而自己的麾下将士也死伤超过了千人，这他娘的就是一场灾难啊。


俘虏的海盗被赖传峰用铁线穿过琵琶骨十人一队正在送往海港，等候装船运到螃蟹岛立在杠子上，这一次，云烨没打算放过一个海盗。


大帝号的船舵卸起来很容易，但是装起来就非常的繁琐，需要拖到船坞里进行，哪怕船工不吃不喝的抢修，最少也需要三天才能将船舵装好，它那重达两千斤的尾舵就根本不是人力所能安装上去的，一定要借助机械的力量才行，高山羊子选择了最省事的方式为自己解除了最大的危机，三天过后，大帝号想要在茫茫的大海上找到十艘海船，这真的就是大海捞针了，大帝号的速度再快，也没有办法追上已经天前走了三四天的高山羊子。


天色暗了下来，成九回来了，不一会高山羊子就带着大队的海盗从刺史府走了出来，经过云烨面前的时候盈盈的施了一礼说：“这一次云侯为庸人所误，小妹有幸与您打成平手，下一回海上争锋，谁生谁死各安天命吧。”


云烨阴沉着脸瞅着高山羊子队伍里的卢承庆说：“你贵为公爷，难道连家小都不顾了这就要准备投敌了？”


憔悴到了极点的卢承庆惨笑一声说：“卢承庆自作聪明养虎为患，如今自食其果，徒呼奈何，卢家死定了，这样的滔天大祸，卢家人的性命全部填进去都不够啊，上一次陛下灭卢氏，我因为乃是远枝逃过一劫，这一次断无生理，就算是我不死，也会有无数人让我卢家灭门，既然如此，我卢承庆何不逃得远些，娶一个蕃女为妻，重新诞育子孙，死后也好去见卢家的列祖列宗，云侯就可怜我卢承庆一次，放我一马如何？”


卢承庆一番薄凉的话语，听得云烨后脊背都发凉，一个人能自私到如此地步确实旷古烁今，老母妻儿全然不顾，任由他们去死，只要自己逃得性命就好，这需要多么自私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一条狗而已现在杀了免得污了自己的手，摆摆手就示意他快滚，高山羊子没有乘坐云烨为她准备好的战舰，而是自己挑选了十艘，带着人迅速的登船而后杨帆远去，云烨没有做任何的阻拦，只是看着远去的大船，第一次露出了笑意。


云烨没有等到三个时辰，在水龙齐备的情形下迅速进入了刺史府，进了门才发现院子里倒了一地的死尸，还好，都是倭人的，其他的妇人和孩童都被捆的结结实实的丢在院子里，墙上写着一行大字：“这是敬重你是一个好人，给你留的礼物。”落款是高山羊子。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沙漏，看着持续不断的流沙喃喃自语道：“老子真的是一个好人么？为什么我不这么觉得？”


收起了沙漏，走进大厅，将士们都在忙着帮这些妇人和孩子松绑，至于那些个官员，云烨的意思是再捆一阵子。


大厅里有一个巨大的圆桌，上面堆满了食物，一个少年巨胖正在胡吃海塞，云烨坐到对面拎起一个红烧蹄膀也开始厮杀，那个胖子边吃边支支吾吾的对云烨说：“孤王就知道云侯不会弃本王于不顾的，您其实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这一点本王在书院的时候就知道，嘿，嘿，嘿是本王说遍了好话，才让那个倭女不杀一个人的，也是本王告诉卢承庆因该跟着那个倭女走的，这两天大家杀人杀的都手软了吧，这样一来，大家你好，我好的和气一团岂不是大大的好事。


不过云侯啊，我的那个管家的性命您还有没有办法救一下啊，我答应以后和那个倭女做交易的，还给她写了投效状，您看看能不能一并拿回来？这可都是为了救这些女人和孩子才做的权宜之计，不过要是被我皇兄知道了，我还是会倒大霉，这一点您可要帮我一把啊。”


云烨惊讶地抬起头看着这个肉山一样的胖子，他忽然感觉自己以前好像看错人了，这混蛋绝对是在扮猪吃老虎，而且似乎要一直把猪这个无害的动物一直扮演下去。


胖子王爷百忙之中抬头看了云烨叹了一口气说：“这么说我那个忠心的管家回不来了？您家的石狮子会自己飞起来砸死人，魏征家的车轱辘也会碾死人，长孙家的宝刀会自己砍人，就连李鹏程的屁股也能把人坐成肉酱，都是宝贝啊，我猜想不管那个倭女选那艘船，那艘船一定会沉，是不是这样？您倒是说话啊，张着嘴巴干什么。”


“那十艘船不会自己沉，只会变成一堆烂木片。”


“会爆？可怜的，我的那个管家果然回不来了。”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二十九节 权宜之计


云烨掏出那个小小的沙漏放在桌子上，两个多时辰过去了，沙漏里的沙子只流了很少的一点，李元祥把胖脸凑过去，仔细看了一下沙漏小心的问云烨：“为什么把时间设定的这么长？你不担心出意外？”


云烨放下手里的蹄髈叹了口气说：“这个世道越来越不好混了，你这样的蠢材都变成了精明人，高山羊子那种有枭雄之志的女人就更加的不能小觑，我敢打包票，那个女人只要出了海，就会立刻转移到小船上让大船拖着走，这就是为了预防万一。


只有等到七八个时辰之后，她才会觉得安全，才会上大船，那个时候火药爆炸才会起效果，岭南水师就剩下不到三十艘能扬帆的船，而且经过昨夜的消耗，船上的武器已经消耗的七七八八，泉州又成了烂摊子，没办法补给，大帝号上的武器又不适用于普通战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离开，不能手刃此寮，云烨心中不甘啊。”


李元祥用胖手将沙漏抖了两下，发现并不能让沙子流的更快，就把沙漏放在桌子上，拍拍肚皮对云烨说：“那是你的问题，先说好，奏折里不要提起我，就当我从没来过，我只要见到我二哥腿肚子就哆嗦，能不见他，就不见他。”


云烨抬起头看了李元祥一眼说：“你敢欺瞒李纲先生，他老人家那么大的岁数亲自教你，你竟然敢戏弄他，就算是陛下能放得过你，书院岂会轻易地饶了你，在书院，你这样的行为会被判罚垒假山，你是自己去，还是我派人送你过去？”


话说到这里李元祥的圆脸上居然浮起一丝感激的神色，对云烨拱拱手说：“这就是我感激书院的地方，我母亲身世低微，我的出生完全是一个意外，有点小聪明就要藏起来，免得被人家以为我有什么雄心壮志，吃得这么肥，完全是我母亲把我当鸭子养，吃不下去了，母亲还逼着我继续吃，这就是我母亲保护我的法子，她认为胖子看起来会显得蠢一些。


进了书院，我其实很喜欢读书，真的，可是你看看我的那些兄弟，一个个恨不得把自己装扮成天才，所谓龙生九子，子子不同，有聪明的，就必须有蠢的，他们的根基比较硬，所以只好由我来当傻子。


李纲先生乃是一代学宗，看人奇准无比，他老人家看到了我的窘况，就提出亲自教导我，其实老人家什么都没教我，就让我一天到晚的跟着他，这样也能少挨几顿揍，我要想活下去，活的舒坦，就必须早日出去，早点到封地比什么都好，所以他老人家在两年前按例分封的时候把我踢出了书院，所以啊，我是这些年第一个十一岁的时候就封王的第一人。


我对李纲先生感激都来不及呢，哪里会对他老人家有半点的不敬，所以您的惩罚来的毫无道理。”


悲伤地胖子泪流满面，看得出来他非常的尊敬老先生，都说皇子是天生就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李元祥的情形来看，有时候也未必。


处理完了刺史府的事情，沙漏已经流淌了一半，冯盎已经开始坐镇泉州收拾烂摊子了，云烨就带着仅有的十五艘船出了海，李元祥不知为何赖在船上不下去，庞玉海头上缠着白布也死活要出海，李义府，裕民都是这个意思。


一天一夜之间见到了太多的惨事，让这三个少年人心中充满了怒火。云烨不相信高山羊子他们敢去海峡对面的夷州，那里是冯家的老巢，冯盎已经把家眷都搬到夷州去了，冯家的子弟不下万人，高山羊子还不敢去那里找死。


最大的可能就是顺风顺水，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时候离大帝号越远越好。所以云烨的船队也按照这一原则，随着风走。


沙漏依然在流淌，顶上的沙子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而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凌晨时分，天边已经发白，日出在即，在黑夜里行了一夜的船，所有人都毫无倦意，都在看着沙漏，沙子流尽之时，就是海盗授首之日。


桅杆上的冬鱼举着望远镜四处观察，他看的很仔细，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眼看着最后一粒沙子流了下来，所有人都趴在船舷上朝周围看，很想看到冲天而起的烟柱。


没动静，这让很多人失望，人熊摇着手辩解说：“这不可能，俺把火药藏得非常的隐密，就算是海盗把船拆开都不一定能够发现，时香用的也是家里的时香，没有味道的那种，一设定十个时辰绝对不会错，时香是提前点着的，他们断然不会发现。”


就在众人面面相觑的时候，冬鱼乌拉诶拉的吼叫了起来，众人抬头只见冬鱼把手指向了左方，全部涌到左船舷，只见左面的天空上升起了大片的烟雾，欢呼声顿起，船长不用人指挥就改变了航行的方向，直奔烟柱腾起的地方。


从清晨到午后，云烨无心用餐，只想早日看到高山羊子授首，但愿老天爷能把她的尸体留给自己，岭南水师的重建需要她的脑袋祭旗。


不断地有浮尸出现，烂木板飘得到处都是，云烨下令，将每一具尸体都翻过来看看，尤其是女尸，云烨的命令得到了彻底的执行，岭南水师的将士们也干得很细心。


女尸找到了六具，这不符合十一个女人的数目，成九的尸体也找到了，小腹上烂了一个大洞，胸口上插着一块木板，卢承庆的尸体也赫然在目，他身体上的伤口太多，人已经被海水泡的发胀了。


最后清点的结果只有两千三百余具尸体，冬鱼潜入水中，却难以潜到海底，这一片的海水很深，没有后世的潜水装备，是无法看到海底的。


四处兜圈子寻找幸存者的五艘战舰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找到了不下二十个活人，其中就有两个女的，只是高山羊子踪迹全无。


从俘虏的口中得知，出海以后，高山羊子确实没有在船上，而是下令所有人仔细的一遍遍的检查战舰是否有暗伤，这个过程持续了足足五个时辰，直到确定没有危险，高山羊子才回到了船上。


“都死了，都死了，船被炸成了碎片，活下来的人都在这里，这几个天竺鬼不算，我们完蛋了，是汉子的就给爷爷一个痛快。”


云烨非常的喜欢硬汉子，既然他这样要求，云烨就吧他们都扔进了海里，海里游得到处都是鲨鱼，有些凶悍的甚至在用脑袋撞船。


天色已晚，云烨再一次瞅了一眼这片海域，最近的海岛距离这里也有两天的航程，上船之前就受伤的高山羊子在这场劫难里没有存活的可能。


泉州的事物繁多，不但要等候从京城里过来的巡阅使，还要接受兵部的询问，皇帝的特使也会赶来，刑部的捕快需要查问秦元的事情，而都水监这会已经开始调查了。云烨作为主事人，不能长时间的飘在海上，在搜寻了高山羊子两天之后，不得不离开这片海域，开始返航，高山羊子的集团彻底的被摧毁，她本人恐怕也已经葬身大海了。


云烨走了，海面上只剩下破烂的木片，云烨的船边上挂满了死尸，那些鲨鱼也紧紧的追随着那些浸在海水里的死尸走了，一双血红的眼睛警惕的四处观察一下，一双被海水泡得发胀的手就紧紧地抓住木板翻了上来，上了木板之后，她又将一个女人拉了上来，等到最后一个女人上来以后，她们就瘫软在木板上昏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高山羊子醒了过来，天上的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她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长时间，只是觉得饥渴难耐。


秀美还在昏睡，另外的一个侍女也在昏睡，高山羊子想咽一口唾沫，喉咙却像沙漠一样干燥，箭鱼只有白天才出来，夜晚不会有箭鱼在海面上飞，她想都没想就用匕首切开了那个仕女的脖子，按着不断挣扎的侍女大口的吞咽着她咸腥的血液。


秀美也醒了，恐惧的看着恶魔一样的高山羊子，只见高山羊子抬起满是血渍的脸庞，张开血乎乎的嘴对她说：“过来，接着喝，我们想活着出去，就必须喝血。”


秀美似乎中了魔咒一般爬了过去，拿袖子掩盖住侍女睁得圆圆的眼睛，趴在高山羊子切开的伤口上大口的吮吸起来，她忽然觉得血液其实也非常的美味。


侍女死了，秀美想把尸体推下去，却被高山羊子阻止了，尸体还能保持一天不坏，这个时候多一点食物总是好的。


高山羊子的胳膊肿了起来，她解开纱布，伤口开始流黄水，秀美用海水洗干净了纱布，又蘸着海水帮高山羊子洗刷伤口，高山羊子盘腿坐在木板上，任凭秀美将海水不断地淋在自己的伤口上，海水将伤口蜇的非常疼，她却毫无反应，只是仰头看着天上的明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什么。


秀美重新包扎好了高山羊子的伤口，将自己的脸贴在高山羊子赤裸的肩背上小声的说：“如果我们明天抓不到鱼，你就喝我的血好么？”


“不会的，今天喝血乃是权宜之计，明日我们就会抓到箭鱼，很容易……”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节 夺爵


八百里加急的驿马窜进了皇宫，冯盎和云烨联名上的奏折就放在李二的桌案上，这一回李二没有发怒，用红笔在一封北庭都护府送过来的简报上批了红字，搁下笔，又拿起泉州的奏报瞅了一眼，喃喃自语道：“泉州打烂了，岭南水师被打烂了，军民死伤不下五千？船被毁了一半？唔，确实很严重啊，不过啊，海盗灭掉就好，岭南水师这些年锋芒太盛，现在吃点亏也在情理之中，有大帝号在那里镇守，该不会有人起异心。”


说完话，又把奏折抛在一边，站在屏风前牢牢地把目光盯在安西，北庭两个地方，拿手指头敲着这两个地方说：“泉州不过是疥癣之疾，这些地方才是帝国需要忧虑的地方，苏定方资历不够还是镇不住那些骄兵悍将。


楼兰的事情大有蹊跷，朕不信一个城邦的人会无缘无故的消失，如果不是军队所为，朕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房玄龄走进了大殿，断鸿将云烨和冯盎的奏折拿给了他，仔细看过之后，房玄龄就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看到了？云烨到现在还帮着卢承庆说话，明明已经叛敌投降，被云烨炸死在海上，你看看云烨是怎么说的，卢承庆战死在军营！这不是睁眼说瞎话么？”


“陛下，卢承庆袭爵范阳郡公按例降一等为范阳侯，乃是我朝显贵，一个侯爵叛敌投降，他卢承庆不要脸面，不顾家人生死，大唐还要脸面呢，云烨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我们大家的脸面着想，老臣以为捏着鼻子认了为上策。”


房玄龄这些年已经很少有往年的那股子锐气，取而代之的是和煦一片，现在已经有和事老宰相的名头传出来，房玄龄居然笑呵呵的不做解释。


李二皱起眉头看着房玄龄说：“这样做虽然名声好听一些，却乱了法纪纲常，如今的朝堂大家已经没了往年的进取之心，为何？”


房玄龄躬身道：“陛下，我大唐的繁盛境况一日千里，快的让老臣都目不暇接，如今长安城经历了三次人口外迁，长居之民依然超过了百万之巨，长安八水之上帆樯林立绵远不下五十里，从每日落关到鸡鸣开关，长安城外的人群熙攘不绝。


不说别的，城池中每日清扫出去的垃圾就需要专门开一个水门日夜抢运，人溲马勃更是多的数不胜数，都说长安大居不易，现在更是不易，长安的地价一日三变，官府想给官员安排住处都需要费尽周折，陛下您或许还不知道，曲江那等偏远之地也住满了人，长安县正在考虑在那里重新布置一个坊市。


益州，岳州，扬州，晋阳，洛阳，明州，涿州，这些城市的人口也在迅猛的增长，只是这七个地方贡献的赋税就超过贞观三年全国的三倍之多。


现在的常平仓，兴平仓，只有晋王在今年五月初购置了十万担粮食，其余的都在仓库里纹丝未动，老臣非常担心这些粮食会发霉。


武德年间，百姓只要听说常平仓开始放粮，就会蜂拥而入，现在去常平仓的都是些逐利的商贾，他们想低价要那些即将霉变的粮食，好拿回去酿酒，或者喂牲口，百姓家根本就不会去常平仓买粮，哪怕比市面便宜，他们也不要那些陈谷子。


这些事情不但微臣在自己活的年岁里闻所未闻，就是翻遍史册也不见只言片语，天下大丰啊，老臣坚持了六十余年的志向六年前就达成了，现在每过一天，老臣就认为是赚的，所以也就变得不像陛下这样严谨。”


李二闻言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房玄龄说：“怪不得你现在得过且过，好日子谁都想过，不把所有的事情想到头里，做到头里，说不定就会出现泉州这样的惨事，再忍几年，朕知道你想告老，等到年轻一辈成长起来以后，你就能含饴弄孙了。高阳的身子现在如何，快要临盆了吧？”


房玄龄捋着胡须大笑着说：“前日老臣专门去玉山请了孙道长给高阳诊脉，孙道长摸过脉之后说公主身体强健，大小平安，而且有八成的可能是怀的是一个男婴。”


李二也是喜不自胜，房玄龄见天色将晚，就拿着云烨的奏折打算离开，小心地向李二请示了一下卢承庆的案子该如何处置。


“去职，罢爵，七家！”这就是李二给出的答案，房玄龄点点头，李二已经是法外施仁了，长孙顺德，刘弘基他们七家这一次算是在劫难逃了，必须早点去通知，这七家人自从知道泉州和岭南水师被打烂了，就惶惶不可终日，躲在家里等着抄家的天使临门。按照刘弘基的性子这时候说不定已经开始斩杀自己的宠妾了。


房玄龄出了宫门，杜如晦和一干勋贵就围住了老房打听这一次对刘弘基他们这些人到底是如何处置的。


房玄龄对刘宏基的大儿子说：“你交的朋友没错，云烨的奏折里说卢承庆是战死的，对他投降海盗之举只字未提，所以陛下对你们几家人的处置就是夺爵罢官，这已经是好的不能再好的结果了，罢了官，没了爵位，人还在就有机会，但是泉州百姓遭此罹难，都是因为你们玩弄权术的结果，泉州的安抚之资自然需要你们来出，云烨虽然不忍心看你们血流成河，心中的怒火到底有多盛你们心知肚明。”


刘正武软软的坐倒在地上，抹了一把眼泪就对房玄龄说：“刘家愧对我这个兄弟了，小侄明日就南下，亲自去向泉州百姓谢罪，也去谢谢云兄弟的不杀之恩。”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背着手上了自家的马车，对马车里的长孙顺德说：“听见了？都是你们造的孽，没有捉蛟龙的本事，做什么屠龙手？云烨在海上的事宜我都没有敢插手，为什么。就是因为不熟悉，这几年赚了一点钱，赚的心都被钱蒙住了，族叔，我就不明白，你们怎么敢插手岭南事宜的？皇后在那里有产业，太子在那里有产业，魏王在那里还是有产业，再加上一个云烨，你们真的是虎口拔牙啊。”


长孙顺德早就被他这个晚辈训斥过无数次了，这一次也不还嘴，猛地抬起头对长孙无忌说：“老夫怎么总觉得这件事是云烨安排出来的，说不定那个女海盗早就是他的人，这一次借助女海盗的力量一举将我们七家击溃，好手段啊。”


长孙无忌耻笑道：“如果云烨有这样的本事，我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啊，怎么，你还不服？打算再去找他掰掰手腕子？不管那个女海盗是不是云烨的人，我来问你，人家这一次是不是放了你一马？没将你置于死地你就该感恩，族叔，这样吧，您以后就不要再登我家的门了，有您这样的亲眷，长孙无忌睡不踏实啊。”


李二在寝宫看着墙上密密麻麻的勋贵牌子，吩咐宦官将夔国公这些牌子摘了下来，墙上有了一些空余，李二觉得看起来顺眼多了，欣赏了一会就回到了前殿。


见长孙正在和阴妃下棋，就站在一边观战，谁成想长孙一把拂乱了棋局对阴妃说：“知道你有事情跟陛下说，下个棋都不安心，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阴妃拉住长孙的手说：“这事也需要您的首肯，妾身就是想跟陛下和您说说佑儿婚事，这个孩子非要在太上皇的灵前守孝三年，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妾身就是想问问，真的要守足三年？”


长孙还没说话，李二笑着说：“这是必然的，佑儿既然发了誓言就必须做到，朕知道你是担心云丫和佑儿的婚事，没关系，他们有的是时间等得起，你想抱孙子还需要等两年。再说了云烨这几年恐怕没时间，等他从岭南回来以后就要去北庭，这是早就安排好的，佑儿想要一个盛大的婚礼，就必须要熬足时间。”


阴妃见李二已经做了决定，就不再坚持恭声告退，将空荡荡的大殿留给了帝后二人。


“陛下真的要将这七家全部夺爵？刘弘基，长孙顺德，唐静安这些人都算得上又功之臣，可是这一次犯的错实在是太大了，云烨故意隐瞒，妾身是否该去一封信责备一番？”


“用不着，杀人并非是一个帝王唯一的选择，现在不光是刘弘基，长孙顺德这些人已经落伍，就连房玄龄，杜如晦这些老臣也跟不上朕的步伐了，过几年等到年轻人都历练出来了，这些老臣也就该颐养天年了，朕很想他们能够获得一个善终，我们君臣有情有意的必将成为万世之楷模。”


长孙闭嘴不言，拿手指指指阴妃离开的方向，只是看着李二发笑。


“阴妃的那点小心思你就不要嘲笑了，这一定是云丫那个傻姑娘托阴妃来问的，云烨的安排早就定了，现在告诉他就是让他有个准备。其实云烨似乎比谁都想去北庭，朕一直很奇怪，他为何会对那片土地情有独钟。”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一节 俩儿子


怂恿小丫去找阴妃问结果的小武在得到消息之后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师父的宏愿终于可以实现了，一个侯爵去北庭，只能就任北庭都护府的大都护，没有第二种可能。


师父的书房如今归她了，自然，云寿也总是待在这里，他不是因为喜欢小武才和她待在一起的，而是因为他实在是没地方可去了。


李烟容自从进了云家，李成乾就好像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闺女，说好了只在云家住一个月的，谁知道三个月了李烟容还在云家不走。


看到母亲开始给李烟容例份了，云寿就彻底绝望了，这分明是要长期住下去的势头，十一岁的男孩子讨厌有人告诉他每天必须洗脸刷牙，更讨厌有一个女人坐在身边不断的告诉你要上进，这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


男人家洗脸就是两把的事情，以前和爹爹一起洗脸父子俩的动作都是一样的，凭什么洗脸就要连脖子一起洗？谁告诉她拿柳枝子捅牙齿需要连后槽牙都要捅一遍的？见你捅不干净还要上手帮你。


辛月看到这一幕就会笑的眼睛弯弯的，然后就会从自己的首饰箱子里找个漂亮的插在李烟容的头发上，鼓励李烟容帮自己看好云寿，对这一点，云寿深恶痛绝。


好在李烟容似乎特别畏惧小武，只要有小武的地方，她绝对不会多待一会，于是爹爹的书房就成了云寿的避难之所。


小武仔细的计算过从长安到北庭都护府的直线距离之后，就扔下了手中的笔，很没形象的一屁股坐到云寿趴着的桌子上，拿手拨拉一下云寿圆滚滚的脑袋说：“怎么了，被霜打了？男子汉大丈夫被一个小女孩逼得东躲西藏我看也就这点出息了。”


云寿翻着眼睛回答说：“我以前不明白狄哥哥好好的家不待为什么要跑到沙漠里，现在明白了，他就是不乐意见你，都是被你逼走的，还有我爹，也是被娘亲逼走的，等我长大了，我也跑到外面不回来。”


小武咬了一口手上的果子，再把果子的汁水抹在云寿的脸上，见云寿恼怒的拿袖子擦，这才笑着说：“小屁孩懂得什么呀，师父去岭南是因为有人要惦记咱家的岭南水师，经过这一折腾，估计就没人惦记了，你狄哥哥去沙漠，是因为要去看看沙漠里到底有什么样的古怪，你跑出去是为了什么？躲避小女孩？笑死我了。”


“孔子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诚不我欺哉！”云寿忽然拽出一句古文，这句话立刻就让小武大怒，对于比自己弱小的就要以力服人，所以她一把就抓住了云寿的耳朵，咬着牙的拧圈，云寿随着小武的力道转了两圈，忽然伸出手在小武的肋下挠了一把，这是小武的软肋，是小丫姑姑告诉云寿的，小武的身子一软顿时就松开了手。


云寿咆哮着就冲出书房，并发誓和小武老死不相往来，月亮门还没出去，就被李烟容给逮个正着，看到云寿红彤彤的耳朵，眼泪立刻就在眼眶里打转，没的说，这一定是被小武姐姐欺负了。


云寿不得不将心头的怒火压下来，反过来安慰李烟容，他最受不了的就是女孩的眼泪，正在安慰李烟容的时候，辛月走了过来，见到李烟容在哭泣，二话不说，就在儿子的脖子上抽了两巴掌为李烟容解气。还不等云寿解释，小武就气冲冲的追了出来，向辛月告状说云寿挠她痒痒。


辛月的脸顿时就黑了，折了一个竹枝子就在儿子的屁股上猛抽，嘴里还不住的教训儿子：“你今年都十一岁了，怎么还敢去挠小武姐姐的痒痒，男女之妨都不顾了？”


看到云寿挨揍，李烟容哭的越发的大声，于是辛月揍儿子也就揍得更加起劲，云寿瞅着小武幸灾乐祸的表情，怒火一下子就从鼻子眼里往外冒，大叫一声将走过来要解释的李烟容推了一个屁墩，自己一溜烟的就冲出了家门，身后传来母亲喊家将去追自己的声音……


“老爹啊，你怎么还不回来啊！”云寿站在一个小山坡上，两只手聚拢在嘴边朝着南方大声的呼唤。


云烨也在喊叫，不过他是对自己的部下喊，岭南水师需要塑造的不光是阵型，还需要恢复原来的精气神，船没了再造就是了，精气神没了这支队伍也就垮了，一支军队只要减员三成就算是重创，岭南水师这一次伤亡早就超过了这个数字。


泉州港口大军云集，无数的大军在周边的山林里扫荡，不断的有海盗被大军从山林里搜出来，只要押解到街市上游街示众，一趟下来海盗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愤怒的泉州人恨不得将这些海盗生生的撕成碎片。


如何安抚这些情绪暴躁的泉州人是冯盎的事情，云烨从不过问，也不能过问，南海道的行军总管过问民事，安抚百姓你到底要干什么？这是邀买人心的罪过，云烨对这一点非常的在意，从会不越雷池一步。


等到大帝号的船舵装好，那些风帆被烧坏的战舰换好了风帆，云烨就带着舰队拖着受损的战舰直接回了邕州，而他给海峡守军的军令也早早的送了出去，一年之内，海峡只许进不许出。


李容现在已经是一个翩翩的美少年了，和云寿不同，这孩子出落得唇红齿白，一表人才，见到父亲激动了一下，又生生的绷住自己的感情，文绉绉的向父亲跪拜请安。


云烨瞪了一眼站在一边一脸骄傲的李安澜，将李容拉了起来，上下打量了一下，见孩子的身体很好，就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两下示意他可以下去了。


李安澜见云烨马上就要发火，连忙说：“这可不怪妾身，是母后从长安给你儿子派了一位管教嬷嬷，一位专门教礼仪的宦官，不关我的事。”


“你们李家的风仪都很好么？你那几个姑姑都是受过这种教育的，为何把日子过成了茅坑一样？云家的好孩子可经不起你们这样折腾。”


李安澜将云烨按到椅子上坐下，点着头说：“您是大老爷，怎么说怎么有理。妾身说不过您，李家太大了，难免良莠不齐，将来云家也会变得很大，到时候就不是您一两句话就能让所有人乖乖听话的，现在多点规矩总是好的，免得将来乱了章法。”


“去给我准备两样可口的饭菜，我们三个人吃一顿饭，父子俩也喝两口，辛月已经快把寿儿逼疯了，那个孩子天生就是一个心胸开阔的都受不了，更不要说容儿了，说到底还是我对不起这孩子，他现在还是对他的姓氏耿耿于怀？”


云烨拿毛巾擦了一把手回头问李安澜。


“是啊，以前年纪小，孩子还不知道问这些事情，这两年总是问我为何爹爹姓云，他却姓李，有一段时间还逼着府里的人喊他云容，幸亏没有外人听见，这要是传到长安，一个大不敬的罪名就下来了。”


李安澜现在变得非常胆小，这和皇帝这几年总是拿皇族开刀有关，李二似乎对庞大的皇族还有勋贵群非常的不满意，总是想着各种办法消肿，黎大隐是这几年唯一被正式封爵的家伙，至于高丽王高建武和渊盖苏文满世界的人都知道那是一个怎样的爵位。


“还不至于，容儿如果不愿意继承你的封爵，那就让露儿接任好了，一个小小的爵位云家人还不放在眼里，我的孩子将来都是有大出息的，用不着吃爹娘的老本。”


对于云烨的这番话，李安澜还是有意见的，这个女人对儿子不是一般的重视，云露长到这么大，就吃了她的几口奶水，那个孩子吃辛月的奶水也比吃她的奶水多，弄得那个孩子现在就认为辛月是她亲娘，对李安澜都没有多少印象，不过这和辛月有意无意的淡化李安澜也有很大的关系。


饭菜端上来了，云烨习惯性的揉揉李容的脑袋一家人就要入席，一个老宫女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连忙整理李容的头发。


这一幕很熟悉，李承乾和云烨都没有少受过这样的待遇，云烨也不发怒，每个人都有他的职责所在，那个老宫女就是靠这个吃饭的，没必要责备她，云烨指指门口对那个老宫女说：“以后我们爷两在一起的时候，你躲远些，不管我们干什么，都不许你过问，孩子需要你教这些东西的时候自然会去找你，现在，出去！”


老宫女以前也是长孙身边的人，知道云烨的脾气，蹲身行个礼也就走了出去，李容的神经似乎一下子就放松了，笑着对云烨说：“爹爹，孩儿今日想喝点葡萄酿，不加蜜。”


“加了蜂蜜的葡萄酿还叫葡萄酿么？爹爹小的时候可没少喝酒，只是你祖师爷爷不知道罢了，男孩子喝一点不妨事。”


李容高兴地拿起勺子给爹爹和母亲的酒杯装满了葡萄酿，给自己的酒杯也加满了，还知道用竹夹子夹两枚冰鱼放进去，云烨呵呵笑着对李安澜说：“这孩子平时没少偷喝！”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二节 红月


张仲坚到了海峡却出不去，海峡守军不许任何船只从海峡里往外走，海峡的这一边停满了海船，不论这些商贾行贿也好，威胁也罢，那道水门就是不对这些人开放，守门的校尉阴沉着脸不听任何人的解说，昨日有一个勋贵家的船想要强行通过，被山壁两侧的投石机和八牛弩轰击成了碎片，侥幸活命的商人也被校尉就地正法，人头还挂在水门上，这样一来就再也没人想要强行通过了。


校尉半个月前还是都尉，岭南水师遭到重创之后，所有官兵全体官降三级，如果不是因为把守海峡是个苦差事，他现在连校尉都没得做，不管是出于公仇还是私恨，他断然没有徇私的道理。


把守海峡的军卒整整有一千三百余人，以虬髯客的武力也不敢轻易的冒犯这样一支装备精良的府兵，站在船头看了良久，就对胡同海说：“绕路，我们的船不算太大，冒险从那片礁石滩穿过去，也比在这里等要好得多，那个校尉没有说什么时候开放，我估计时间短不了，如果云烨的船只来到了这里我们就危险了，他现在杀红了眼，对我们不会客气的。”


胡同海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就下令调转船头向那片恐怖的魔鬼海驶了过去。


魔鬼海之所以被称为魔鬼海就是因为这里风高浪急，礁石林立，稍有疏忽，船只就会撞上礁石粉身碎骨，自从云烨封锁海峡之后，死在这里的海盗数不胜数，他们有的异想开天想从这里探出一条新的航道，结果进去的人都有去无回。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船舱里有两个女人，虬髯客也不会冒这样的危险，想到自己遇见高山羊子的情形，他就得意，这个女人看见了自己就像见到了鬼。


虬髯客下到了船舱，船舱里充满了淫靡的味道，两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呈大字型被绑在地板上，下体狼藉一片，嘴里勒着绳子，只有粗重的喘息声证明她们还活着。


虬髯客坐在两个女人中间，粗糙的大手开始在两个女人身上游走，他习惯在冒险之前将自己的欲望宣泄干净。


“倭国皇女？也只是一个烂婊子而已，啧啧看看这个奶子，这个屁股，也是千人骑万人跨了吧，不过老子就喜欢这个调调，当年你在南海上没弄死老子，现在就轮到老子弄你了，哈哈哈，还饶上一个妹子，哈哈哈……”


胡同海小心的掌着舵，五牙大舰没有船舵，只有一根粗大的木桅连接到船尾的转向舵上，操作起来非常的费力，如果想要保持航向的一致，这需要很高明的技巧，幸好胡同海就是操作这种船的高手，眼睛盯着海面小心翼翼的让这艘五牙大舰在礁石间穿行。


妖姬从自己的船舱出来，没有找见虬髯客就问胡同海，胡同海意味深长的朝底舱看了一眼，就继续看着海面，他并不同意虬髯客要将这两个女人折磨致死的决定，作为海上的积年老贼，他知道只有将这两个女人的脑袋立刻砍下来才是最稳妥的法子。


虬髯客的呼吸声就像来回拉动的风箱一样，良久才慢慢平息，解开高山羊子嘴上的绑绳笑着说：“你妹子比你有滋味多了，海盗船上还能有处子，真是他娘的奇迹，看样子你很疼爱她啊，怎么样？瞧见你妹子的浪劲了没有？肿着一条胳膊也比你强，嘿嘿。


慢慢熬吧，等到老子玩腻了就把你送给那些没被阉割的奴仆，有几个黑家伙，家伙比老子的还大，一定能让你欲仙欲死。”


说完就站了起来，赤裸裸的走到外面，妖姬立刻走过来，端来清水给虬髯客沐身，对于虬髯客钢铁一般坚硬的身体，她永远是那么迷恋。


“妖姬，这两个女人你不要给我弄死了，我还有用，你我都是差点毁在这个婆娘身上，等我们回来老鹰岛，就把她赏给弟兄们，保证她死的惨不堪言。”


妖姬甜甜的冲着虬髯客笑了一下，见虬髯客上了甲板，就推开底舱的门悄悄地走了进去，看都没看浑身乌青的秀美，坐在高山羊子的旁边什么都没说，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高山羊子，她想看清楚这个高高在上的王女沦落到了这个地步，依然能够让自己的生死仇敌忍着不杀，到底她身上有什么样的魔力。


“苗氏女，你敢对公主不敬？”秀美鼓起全身的力气质问妖姬。


“我是苗氏女，你是高原一，我们原本都是公主的替身而已，谁又比谁更高贵呢，现在我有了男人，我的名字就成了张女，而你们很快就会被那些最卑贱的奴隶所侵犯，高原一，你或许不知道吧，有些昆仑奴他们跟野兽一样，我见过他们欺辱那些蓝眼睛的女人，那个场面我不想诉说。


作为公主的替身当年在南海我就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现在你这个贱婢应该称呼我为妖姬夫人，你这个肮脏的女人。”


“秦元死了，苗氏女，你哥哥秦元费尽了心力，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苗氏姓去掉变成了秦原，他是唐国大儒褚遂良的弟子，现在在是泉州的一名官员，在我们进攻泉州港岭南水师的时候，他被云烨识破了身份吊在船头，活活的被勒死了，不过听说他的两个孩子还活着，如果我们死了，那两个孩子因为无人供给就会被活活饿死，苗氏想要变成秦原这个古老的姓氏那就永远是一种妄想了。”


妖姬站了起来那自己的脚踩着秀美的胸口说：“高原一，告诉我两个侄儿的下落，否则我现在就让你去死。”


秀美咯咯的笑着说：“还真是一个喜欢自己哥哥的女人啊，我当然会告诉你那两个孩子在哪，不过你以为虬髯客会接受那两个倭国的孩子？他接受你都是因为共患难的缘故，对于别的倭国人，他恐怕不会有什么好感吧，你还是先去问问虬髯客，他如果同意了，我再告诉你两个孩子的下落不迟，免得他知道了将两个孩子活活捏死。”


妖姬的神色数变，缓缓地退出舱房，她也很想知道虬髯客会对她包容到什么地步。


没过一会，妖姬回来了，虬髯客那一句“老子只需要倭国女人，倭国的小崽子要他做什么。”一下子打消了她所有的希望。她解开了高山羊子嘴上的绳子想听听高山羊子怎么说。


“不要听秀美胡说，秦元是功臣，不容亵渎，那两个孩子已经被长田接走他们会平安长大的，秦元的神位也会接受长信宫的祭祀。”


说完这句话，高山羊子就闭上了眼睛，好像外面所有的事情都和自己无关，心如死灰，听天由命的人就是这样的一副模样。


秀美也叹了口气又对妖姬说：“苗氏女拜托你现在就杀死公主吧，给公主留下最后的一丝尊严，至于我，就留给虬髯客泄愤，这样也能减轻他对你的处罚。


我们是女人，天生就是弱者，公主不服气，我也不服气，所以就想干些让那些男人都服气的事情来，现在失败了，是上苍在惩罚我们，不管我们布置的多么巧妙，多么的接近成功，到了最后失败的依然会是我们，在这个世道上，做女人真的好无趣啊……”


胡同海喝醉了，五牙大舰用了三天时间才将魔鬼海走出了不到一半的路程，前面会更加的凶险，这里有一个小小的港湾，海浪稍微小了一些，所有人都已经精疲力竭，需要稍微的休整一下，只有虬髯客就像是一个铁打的汉子不知疲倦，瞅着满船横七竖八的躺倒的部下，哈哈一笑，就在簇拥着妖姬下到舱底，今晚，该有些更有意思的游戏才成。


是夜，红月现于海上，魔鬼海波浪滔天，箭鱼夜间飞窜与海上，虬髯客进魔鬼海再无音讯……


云烨翻来覆去的看这道写的非常魔幻的文书，百思不得其解，虬髯客为何要执意的进入魔鬼海？自己当初没敢派大船进入那片死地，只是派了七八艘艨艟进去，结果回来的只有两艘，剩下的都被海浪卷起来扔到礁石上撞得粉碎，人命也损失了二十余条，那些艨艟往进才走了不到百里，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管不了那么多，上了海就该有必死的觉悟，云烨摊开纸开始给京城里的李靖报丧，他不认为开着五牙大舰进入魔鬼海还能活着回来，就算是流落到荒岛上，自己也没办法救援，自己把自己玩死了，怨不得别人。


邕州现在彻底变成了一座大城，城墙已经向外扩了两里地，刘福禄这家伙不是一般的好使，整个邕州被他打理的井井有条，城市的功能甚至开始向周边拓展，再这么下去蒙家寨子迟早会成为邕州的卫星城。


侯夫人的气色很好，虽然荆钗布裙的，身体却看上去更加的健朗，云烨其实一直都在奇怪，大唐的妇人明显和别的朝代的妇人有区别，丈夫死了，好像一个个都会变得很厉害，就像侯夫人现在，往那里一站，云烨就要上前施礼问好。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三节 怀化将军


看着老夫人背着一串子香蕉很辛苦，云烨就想接过来，却被拒绝了，颠一颠背上的竹筐，老夫人笑着对云烨说：“不要紧，这些活计老身干习惯了，你现在身份不同，就不要沾这些粗活了，侯家受你恩惠良多，今后你就放开手脚，不要管了，侯家想要重新站起来，吃苦是必须的。


婶婶知道你今天会来，特意给你杀了一只鸡，现在炖的差不多了，回去就开饭。”


云烨没有再强求，自力更生这是老夫人的仅存的骄傲，他不想破坏，于是一路上就和老夫人说说笑笑的进了村子。


蒙娜端着一个大碗正在吃饭，见云烨来了，欢呼一声就放下碗冲了过来，手在云烨的袖子里乱摸，还一个劲的催促：“拿来了吗？拿来了吗？在哪？”总算她还记得男人的怀里不能乱摸，从袖子里抽出手就看着云烨。


“你要的东西都在后面马车里，不在我身上，我身上能放得下一个磨盘么？你这是在故意占我便宜。”云烨愤愤的说。


侯夫人笑的很开心，云烨也有这样无可奈何地时候，真是异数，云烨见侯夫人笑的古怪就解释道：“蒙娜自从在长安看见了水磨，就一心想给寨子里也安一个，她说寨子里都是妇人，舂米，磨米浆这种事情太劳累，就给我写信让我从长安给她捎一个回来，这也就是小侄了，换一个人听到这个要求会活活气死，邕州就有石匠，从长安给她捎一个石磨回来，不知道会累死多少牛马。”


蒙娜是没工夫管云烨，孩子一样的跳着就去了车队那里，她早就想要一盘石磨了，那些汉人真是聪明，自己不动手就能把麦子磨出白花花的面粉出来。


“这东西其实在这里没有多大用处，这里的人都吃米，很少吃面，在你来之前，她们就没吃过面，吃米粉也是你教会的，不过这样也好，有了石磨就能把香蕉干磨成粉，加在米粉里味道非常的好。”


侯夫人现在可没有当年贵妇人的样子，完全是一幅农家小户的模样，能迅速扭转自身价值观的女人，怎么样都能好好的活下去。


“杰儿成亲了，最近送过来的信里说媳妇已经有了身孕，人也送回来了，这就很好啊，老身还以为他还想着小武不肯成亲，现在好了，有了孩子就能安心布置安魂城。


你这次会去的时候就把凤娘也带过去，我们回不了京，凤娘可以回去，让凤娘留在玉山待产，侯家在京城还有些未了的事宜，你照看着让凤娘一并了结掉，带着资财来邕州，既然侯家已经被流放岭南遇赦不得还乡了，也没必要在长安再留什么家产了，今后我们就在岭南安家落户，就是你侯叔叔的坟茔还希望你们能多照看一下。”


说到这里侯夫人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擦了一把眼睛，就呼唤凤娘赶快把鸡端出来。


云烨看了一眼凤娘，一看就是一个很能干的妇人，相貌算不得漂亮，清秀而已，礼仪倒是不缺，出身怎么也该是书香门第，小腹还没有显怀，这个时候走远路很危险。


云烨把自己的担忧说给老夫人听，老夫人笑着说：“侯家人没那么娇惯，跟着你一路上也不会遭罪，我再让一位姨娘跟着她回去就好，一路上总会照顾好的。


取这些钱财也不是为了侯家，你也看到了很多跟着侯家过来的家将家臣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苦，侯家是咎由自取，他们何辜啊，老身就想做点买卖，周济一下他们，做买卖没本钱可不成，别人去了那些叔伯兄弟不放心，只有凤娘去了才成。”


云烨点点头，在侯家吃了一罐子鸡，看着工匠们将水磨安放在小河上，又去给过世的长老添了一把松柴，老头子现在住在山洞里，用麻布裹得紧紧的，听说云烨要见长老，立刻就有两个妇人进到山洞里把长老抬出来给云烨看，还拿着云烨亲手采的松柴点着了，把长老用松烟熏了一遍，云烨发现和做熏肉是一个流程。


熏完长老之后云烨就带着凤娘还有一位姨娘就回了邕州，侯家过的很好，这样回到长安就对秦琼，程咬金，牛进达他们有一个交代了。


大帝号自从修好之后就没有停止的在海上巡游，现在想要让那些商贾们放心，只有让他们不断地见到大帝号的雄姿。


船坞里的新船正在督造，云烨把这活计交给了刘仁愿，他天生就喜欢大海喜欢船，有他在，万事无忧，他造的船云烨都看不明白，怪莫怪样的，不管他了，岭南水师的统领注定就是他，他想怎么装备自己的部下是他自己的事情，云烨不想过问。


小武的急信已经过来三天了，去北庭都护府任职自己早就有心理准备，坐镇了兵部这么久，那里有不明白的，帝国现在只有安西和北庭是多事之秋，派书院的人去追查楼兰的谜团，就说明去安西或者北庭任职的人中必定会有一个书院的嫡系，挑来选去的，除了自己没别人，洪城没这个资格，再说这个人已经废掉了，在长安的十丈软红中早就把雄心壮志消磨殆尽了，就他现在体型，连上马都有问题。


云烨想回陇右看看，想回那片荒原看看，这是多少年以来就有的梦想，刚开始的时候唯恐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现在不要紧了，就是去那里也不会再有人过问，黎大隐该是最后一批追查自己来历的人，这么些年，李二的耐性也该消磨没了。


李安澜第三回醒来，发现云烨的眼睛还是睁的大大的看着帐子顶，就支起上身趴在云烨的胸口上问：“又在想什么？不许想长安的那三个，现在人在邕州就只许想我一个。”


邕州的燥热让云烨更加的烦闷，拍拍李安澜的俏脸，就披衣坐起，摸着黑坐在花凳上找水喝，李安澜也披上衣服拨亮了蜡烛，担心的看着云烨，丈夫的这个习惯她很清楚，这个样子也不是头一回了，似乎总有什么事情让他割舍不下。


“我没事，就是热的睡不着，喝点水松快一下就好了，你快去睡吧，不要管我，这是老毛病了，想起以前在陇右的日子就睡不着。”


李安澜拉住云烨的手说：“如果心里烦，就说出来，妾身听着就是，有一个人帮着分担总是好事，您不必把所有事情都一个人扛。”


“说？怎么说，我自己都想不清楚怎么给你说啊，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或者说我正在做一个很长的梦，我分不清梦境和现实，就像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我，一个活在现实里，一个活在梦境里，所以我不敢闭眼，即使困了也不敢闭眼。


活到现在我背叛的太多，失去的太多，可是相应的，我得到的也很多，所以，我很想再去一遭陇右，再去一趟安西或者北庭，我总要确定自己不是生活在梦境里才能找到生存的意义，白玉京，白玉京，我总要解开这个谜团的，我总感觉他好像和我有关。”


李安澜奇怪的对云烨说：“您本来就是出自白玉京啊，怎么您对自己生活了很久的地方都没有记忆了？”


“就是记忆的太清楚，我才分不清哪个是真的么那个是假的，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么？你的出现彻底的让我迷失了。”


云烨说完这些话，见李安澜睁着茫然的眼睛看着自己，就拍拍脸颊说：“睡觉，我还在迷糊中，别再把你弄得疯魔了。”


说完话就一把抱起李安澜，在她的挣扎中就回了帐子。


李容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父亲的儿子，他不想听爹爹和母亲的诉说，一个李姓彻底的把这个孩子搅迷糊了，他特意去问过从小把自己抱大的何家大娘子，怎么才能证明爹爹和娘亲是夫妇。


可怜的何家大娘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说侯爷和公主乃是私相媾和，含含糊糊的告诉李容，两个睡在一起男女就一定夫妇。


于是天刚刚亮，李容就过来给爹娘请安，不等爹娘准备好就推门进来，看清楚躺在床上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爹娘之后，就心满意足的出去了，自己果然是爹娘的孩子，那个嬷嬷说了，阴阳交合乃是人伦大典，而后根苗出。看样子自己就是那个根苗，还有一根根苗就是自己的妹妹云露，他总是觉得爹爹偏心，妹妹可以姓云，为何自己要姓李。


穿好衣服的李安澜狠狠地将李容教训了一通，告诉他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冒冒失失的往爹娘的屋子里跑，云烨则很不以为然。


愉快的家庭生活并没有让他过多久，满天都是从北方飞回来的大雁的时候，天使也就到了，云烨进怀化将军，北庭都护府大都护。东起伊吾，西至咸海一带，北抵额尔齐斯河到巴尔喀什湖一线，南至天山。这一片土地都在云烨的治下，府治在庭州。


刘仁愿进忠武将军，岭南水师统领，封爵阳山县子掌管南海事。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四节 玄甲军


旨意下来了，就留不成了，去北庭很明显不是一年半载能回来的，苏定方在那个地方已经逗留了五年，原本他应该在辽东之战中大放异彩的，结果云烨的出现让苏定方这样的名将之花只能在北庭吃沙子熬资历。


云烨以前对于离别看得很淡，在大唐生活了这么些年之后也就变得有些伤感了临走的时候拉着李安澜的手说：“此去北庭任职，多则三五载，少则两三载，你我一在北海，一处南疆，善自珍重吧，如果在南疆不得意，就去长安，那座府邸有你的一份。”


李安澜吓得脸都白了，因为自己的男人从来没有和自己这样郑重其事的道过别，拉着云烨的衣袖颤声说：“您要是觉得此去不妙，不如不去，拼着父皇发怒，我们去大海里住，只要你活着，万事都好商量。”


云烨揉了一把脸在李安澜的鼻子上按了一下，没好气的说：“气氛全没了，我还指望你说一些肝肠寸断的话来暖人心，谁知道你竟然撺掇着我当逃兵，没意思。”


说完话就在李容的脑袋上重重的揉了两下，骑上旺财就上了路，这回糟糕了，大帝号留给了岭南水师，那个该死的天使成了大帝号上的监军，刘仁愿只有指挥权，没有操作权，他奶奶的，气的刘仁愿半死。


云烨不是岭南水师的统领了，自然没有了动用军舰送自己回家的权利，他也不耐烦乘坐慢悠悠的商船，那东西太危险了。


这一次要去北庭，对旺财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考验，现在要回长安正好考验一下旺财走长途的能力，为了方便还特意多备了两匹马换着骑。在三百亲卫的护送下浩浩荡荡的向长安开进。


出了横浦关就进入了梅岭古道，梅岭古道是一条幽深的古道。宽不过张二，高低不平的石头，铺就了古今的时光。细细的小草从石头缝里长了出来。古道泛绿，看上去有些年轻。古道两边，树木很多，投注着相当多的荫凉。树木高大苍劲，气度非凡。清亮亮的沟水，发出细小的声响，可饮，可洗。


偶尔见到一汪清水，就算是上天的赏赐了，洗掉风尘之后云烨就认为这里是一个拍《倩女幽魂》的好地方，老树的根须虬张盘结，七八人都抱不过来，这样的千年老树要是不成精怪才是怪事请。


梅岭上真的长满了梅树，漫山遍野都是，可惜梅子已经不见了踪影，这东西五月开始成熟，现在能找的只有梅子干。


马队风一样的穿过了梅岭古道，怀化将军的名头在这些荒僻之地足矣让云烨横着走，出了梅岭古道再走百十里地就到了江西南道的大余关，当云烨一行赶到关下的时候，此时城关紧闭，这里是李二屯居甲兵之所，以前是在防备冯盎叛乱，现在好在防备云烨叛乱，这不是笑话，六千最精锐的玄甲军屯驻在这里就是这个目的，狗日的玄甲军统领还放出话来，要是云烨的岭南水师敢有异动，他们立刻就会沿着梅岭古道南下，踏平邕州。


玄甲军的统领一般都是出自段志玄他们家，段猛以前就在玉山书院就读，现在也不知道分配到哪里去了，玄甲军一直对云烨的岭南水师抱有敌意，自从段志玄过世之后，就更加的没了来往，估计这也是李二的策略，他治军从来都是把两个不对付的家伙放在一起，认为这样最安稳，这里的统领也不知道是谁，对于怀化将军的腰牌不屑一顾，只是回答想要入关必须等到明日鸡鸣。


这倒不是难为谁，玄甲军就是这样的死德性，让他们变通一下比杀了他们还难，云烨到现在都不明白，玄甲军到现在，他们的军粮依然是糜子，这东西在关中都没有人种了，他们的督粮官还是板着一副死人脸就要糜子，给他们大米白面就要翻脸。


自己在兵部的时候没少看这些混蛋的脸色，整个大唐玄甲军只有三万，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死一个替补一个，这也是大唐唯一的一支需要执役到五十周岁的军队。


为这事云烨和玄甲军的大统领段和差点打起来，大唐人的体质相对来说很弱，到了五十岁就绝对已经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尤其是军伍里，操练的辛苦，人老的就更快了，其他军伍到了四十五岁如果还没有成为队正以上的军官，就会勒令退役，段和这是黑了心的要压榨老兵的最后一丝潜力，狗日的不把人用死了不撒手。


李二笑呵呵的听了云烨和段和吵闹的缘由，立刻就从玄甲军找来五十个老汉，又让云烨找来五十个岭南水师陆战队的青壮，让他们用木刀木枪进行演武对抗，在云烨惊诧的目光中，那五十个老兵仅仅用极小的代价就干翻了云烨的精锐手下，而且，云烨在里面耍了诈，把赖传峰给当成小兵弄了进去，结果，老赖也被人家三个老兵围住群殴，不一会就鼻青脸肿的倒在地上。


李二，段和都非常的得意，接过云烨提出把队伍再扩大一点成建制的使用各自的武器上场，李二的脸顿时就黑了，玄甲军的战力无双，但是要他们去对付装备了火油和火药的岭南水师就只有死伤一片的下场。


作为大唐最精锐的军队，火药，火油他们也有，但是这些蠢货认为还是自己手里的横刀连枷比较靠得住，段和还阴阳怪气的说自古强军从来不是以武器优劣来论高低的。军人要是没了血气之勇，拿天神的武器也没用。


这是明显没吃过亏啊，等到被打疼被打的痛彻入骨他就知道军人的血气和武器这两样东西绝对缺一不可。


云烨在别的军队面前可以耀武扬威，但是在玄甲军面前实在是没有多少面子，不过城上的那些玄甲军也没有把事情做绝，从城头送下来好几大筐糜子馍馍，黄不拉几的，看着就没胃口，刘进宝咬着牙将这些糜子馍馍拿好，随着玄甲军士卒指印的方向摸黑向山神庙走去。那里虽然听说是一座破庙，有片瓦遮身总比睡在野地里强。


家将把马匹围拢到山神庙的后院，在大殿里点了一堆火，仔细搜查过后才请云烨进去，今晚的晚餐就是肉汤和糜子馍馍，本来有干粮的，但是没人会浪费粮食，当然，云烨除外，他实在是吃不下去那个粗糙的馍馍。


云家也做糜子馍馍，把糜子泡软了之后拿木槌捣的稀烂，然后再发酵，配上栗子面，捏成一个个小小的窝头，拿油煎着吃，和这个一斤重的东西是两回事。


云烨咬着牙勉强吃了半个，就吃不下去了，拿了一个树枝子串在上面打算烤热了吃，刘进宝拿出卤肉和腌制好的鱼对云烨说：“侯爷，您就吃不下去这黄馍馍就不要勉强了，您还是吃咱家的东西吧。”


在这些人跟前没必要装模作样地委屈自己，云烨不太饿，找了一只鸡，撕下来一条鸡腿，就把其余的鸡肉分给了身边的护卫，自己拿树枝子穿着鸡腿烤。


一阵风吹了过来，云烨拿袖子遮了一下眼睛，等那阵怪风过后，他发现自己穿在树枝上的鸡腿没了，朝火堆里看看，也没有，别的护卫都在大口的嚼着自己的那份鸡肉吃的正香，没人发现侯爷举着一个空树枝子在发愣。


算了，没了就没了，又在树枝上串了一条鱼，继续烘烤，一只猫忽然出现在房梁上，喵呜，喵呜的叫个不停，非常的讨厌，等到护卫赶走了猫，云烨手里的树枝上的鱼又不见了。


云烨把树枝子一扔朝房顶上说：“小苗，赶紧出来，多大的孩子了怎么还是这么顽皮。”


“不出来，师傅说了，我们只能行走在黑暗里不能让别人看见，朝饮东海水，暮宿苍梧山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


众人叼着馍馍都在抬头朝房顶上看，一片淡绿色的裙角从房梁上垂了下来，一只白皙的小手稍微晃一下，云烨身后的卤肉就不见了。


“别听你师父骗你，他待在家里享福，整天和刘方先生饮酒喝茶，把你轰出去风餐露宿，狗屁的朝饮东海水，东海水是咸的，多喝两口会死人，赶紧下来，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蹲房梁上做什么，下来把毯子披上，以后就跟着云叔，不要听你那个师傅的话，他就是嫌你在身边跟着烦，这些日子吃苦头了吧？可怜的，大闺女就该坐着马车，不该坐房梁上，下来吧，马上就要找婆家嫁人了，到现在嫁衣还没着落吧，东奔西跑的哪有时间绣花。”


刘进宝崇敬的看着自家侯爷，这才是自己主子的真面目，就是不知道这个小闺女好骗不好骗，小苗的本事他知道，反正狗子总是鼻青脸肿的回来找他喝酒，喝醉了就咒骂小苗。


人影一闪，一个灰头土脸的小丫头就出现在云烨面前，头发乱蓬蓬的，身上的绿裙子也脏兮兮的，手里拿着一大块卤肉，瘪着嘴就要哭。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五节 怀化大将军印


“乖孩子，不哭，回去了咱们就找老家伙算账，山里面冷，先把毯子披上，啧啧，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滚的一身都是泥，刘进宝，刘进宝！赶紧把大锅吊上烧热水，让小苗好好洗洗，造孽哟，好孩子都被老家伙赶出去，吃饭了没有？快把糟鱼，罐头都拿出来，黄馍馍不要，迎春糕，就拿迎春糕。”


云烨掏出手帕帮着小苗擦脸，越擦小苗脸上的泪水就越多，这孩子痴于练武，心性还是小姑娘心性，一个人在大唐漫游了一年多，她武功高强，虽然不至于吃苦，但是她在云家一向是受到所有人怜爱的，老奶奶当初因为无舌把小苗当石头人一样的驱使，特意带着姑姑婶婶们讨伐过无舌的，说无舌没人性。


如今她在梅岭古道里见到了云家人，亲近感大生，又担心云烨不理睬自己，这才躲在房梁上偷看，现在听到云烨絮絮叨叨的关爱，那里还忍得住，眼泪一流出来就成河了。


云家最恐怖的武器不是八牛弩，而是他们全家齐心协造的氛围，不论是无舌，还是熙童，甚至还有寒辙这样的变态，进了云家都感觉浑身自在，无拘无束。


不管是主人，还是仆役，好像都很随便，云家的内宅经常有男仆客人进出，这对别的勋贵之家那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在云家，你即使看到了也生不出龌龊的联想。


温柔乡是英雄冢，无舌岂会不知，他把小苗撵出去历练的目的就是想让小苗保持一颗武者坚定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在武道一途上走的更远。


他忘记了云家美食的恐怖威力，看起来很平常，包子，稀饭，小菜，面条，饺子都是些家常的饭食，可是到了外面就会发现，云家的和别人家的大大的不同，小苗在云家待了好几年，早就把嘴吃的刁钻无比，尤其她早年吃遍了苦头，一开始吃到云家的饭食对她的刺激更大，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于上青天，所以从小苗离家的那一天起，她就时时刻刻的处在饮食上的煎熬中，再加上从小就孤苦伶仃，做梦都想有一个家，而云家无疑是最好的一个选择，自从被师父撵出来，小苗看到流浪狗都会掉眼泪，感觉自己和那只狗没区别。


她路过岳州的时候会去云家偷吃，她只要路过云家的铺子都会进去巡梭一番，这一次路过梅岭去岭南，就是想去邕州，结果在梅岭发现了云烨就尾随过来想多看一眼。


“慢点吃，迎春糕有的是，蛋糕这东西容易坏就没拿，喝口罐头水冲冲，肉包子放火上烤烤再吃，凉的吃了会闹肚子。”


有眼色的刘进宝在小苗的面前铺开了一张很大的油布，李安澜给准备的吃食一样样的往油布上放，不一会，就铺的满满的，那些和小苗认识的家将，还把自己特意保留的中意食物也贡献了出来，厨子最后从马车里拿出在横浦关包的肉包子，一个劲的抱歉，说路上太匆忙，横浦关的食材也不好，包子没有包好，让小苗先将就着吃，等找到了合适的材料，再给小苗蒸一锅好的。


有帮着小苗开罐头的，有给她剥卤蛋的，有给她烤肉包子的，还有不断安慰小苗的，刘进宝撅着屁股趴在地上拿竹筒吹火，想把火烧的旺一些快点把洗澡水烧好，小苗红着眼睛四处看看，嘴里塞满了食物，吃着吃着，又开始大哭。


娇小的身子却能吃下那么多的东西，家将们没一个笑话的，反而说小苗吃的没有在家里的时候多。云烨终于找到了自己丢掉的半块黄馍馍，笑吟吟的一点点的掰着吃，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把那块难吃的糜子馍吃完了。


小苗吃饱了，羞涩的朝云烨笑一下，就窜上了房梁，从上面拿下来一个不大的包裹放在云烨面前，这时候刘进宝已经把洗澡水烧好了，倒进一个大木盆就给小苗端到偏殿里去了，大声的喊着小苗快去洗洗，他帮着小苗把风。


小苗孩子一样的拿着换洗的衣服蹦蹦跳跳的就去了偏殿洗澡，云烨疑惑的打开小苗给他的包裹，他也想看看小苗到底收集了些什么样的宝贝。


一颗烂珠子，还没有云露布娃娃上的装饰漂亮，留给小苗，七八枚银币，没什么好看的，给小苗留着，啃了半截的甘蔗？还是给她留着，一支鎏金的步摇？这是假货，铜的，一个难看的布娃娃？一看就是小丫出品，这个没什么价值，一个古意盎然的玉扳指？上面全是被弓弦勒出来的痕迹，上面写着一个段字是什么意思？还有一枚怀化大将军印？


云烨赶紧从怀里掏出自己的怀化将军印，两相对比之后，发现自己的比人家的少了一个狴犴的兽头，再把大印翻过来就笑的很开心，因为上面写着“怀化大将军段。”


自己是怀化将军，人家是怀化大将军，整整高出了一级，姓段的怀化大将军除了段和还能有谁？怪不得今天大余关城门紧闭，原来是大将军的印丢了。


哈哈，这就有趣了，段和就在大余关，怪不得城头看不见他的旗子，原来是没了大印，哈哈，小苗真是一个好孩子，知道他云叔和老段不对付，就把他的大印给弄来了，这个孩子一定要好好奖励一下。没说的，岭南出产的布娃娃不给小武了，给小苗，把小丫做的布娃娃当宝贝，可怜的。


小苗原本就瘦小，洗了澡之后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肩上，就把小脸给衬托的快没了，身上披着一个毯子，根本就看不出来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


天魔姬就说过，练武是女人的大敌，胸口的肉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练到了大腿上，那里还有半点女人的韵味，所以她带着云家的女人折腾，都是以保持身材为第一的。


“烤烤火，等刘进宝把马车腾出来，你就去马车里睡觉，我们明天进城，这个大印和扳指你是怎么得到的？”


小苗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我是三天前进的大余城，在锦绣坊看傩戏的时候有一个人很霸道，把我们全都给赶走了，他要自己一个人看，还要那个女傩鬼戴着面具光着身子跳傩舞给他看，我很生气晚上就去了他家，想把他揍一顿，可是他家里有好多很厉害的人，我靠近不了他，就从桌子上拿走了扳指和这枚印信，您要是喜欢就送给您了。”


段和的这个毛病不好说，因为这种事云烨也干过，只不过是在燕来楼干的，没有段和干的这么奔放，傩舞是祭拜天地的时候才用的，表演者都是男人，如果表演傩舞的是女人，云烨就能想象得到锦绣坊是个什么地方了，估计和长安的风月街平康坊没什么区别，那些跳傩舞的女人本身就是为了勾引男人，脱衣服跳舞是人家谋生的手段。


“你是好闺女，以后那些地方不准去，不是好人家该去的地方，以后就留在家里，绣绣花，种种花草，要是烦躁了，就去兴化坊听几首歌，看几个故事，等云叔见到好小伙子了，就把你许配出去，好好的过日子。”


小苗难得的害了羞，低着头搓衣角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又不好意思说。


云烨笑到：“这是终身大事，害什么羞啊，到时候带你去看，你喜欢了咱们再做决定。”听了云烨的话，小苗的脸更加的红了，一溜烟就窜到马车里去了。


马车被刘进宝收拾的很干净，两床很大的被子铺在马车上，躺在上面软绵绵的，小苗扯过另外一床盖的，把自己包裹的严严的，头也蒙在里面，云叔怎么能在那么多的人面前说给自己找婆家的话，羞死人啦。


好半晌才把脑袋探出来，小脸已经变得通红，抬头就看见马车顶上挂着一只很大的狗熊布偶，眼睛和鼻子都是宝石做的，亮晶晶的，小苗一伸手就扯了下来，抱在怀里欢喜的不行，这个布偶比小武的那个还要漂亮。


也不知道抱着狗熊说了多长时间的话小苗才沉沉的入睡，临睡前她对狗熊说，这一次回家后，就算是师父把自己往外撵，也绝对不走。


刘进宝凑到云烨身边，见侯爷不断地把玩一方印信，就问道：“侯爷，这不像是您的印信啊，多了一个兽头。”


云烨把那方印信端在手上斜着眼睛对刘进宝说：“当然不是侯爷我的，是段和的，一个把自己命根子都丢掉的怀化大将军还真是少见，进宝啊，你觉得咱们明天进城问段和要点什么好呢？想好，一般的东西侯爷我可看不上。”


刘进宝撇着嘴不肖的说：“段家是出了名的穷鬼，他家能有什么好东西，段老公爷的俸禄都救济了自己的部下，自己吃糠咽菜的，长安城谁不知道。


不过，侯爷啊，他家的老兵可是出了名的厉害，上一回演武，咱家被人家打得很惨，老赖在家里休养了半个月才能起身，就这，老赖还说人家留了手，要不，咱家问他要几户老兵过来，他家的负担太重，咱家帮把手救济几户老兵也是该的。”


云烨点头道：“确实如此，眼看着勇士的日子过得恓惶，侯爷我也看不下去，能帮把手，就帮把手，同袍之义还是该有的，到时候多要几户给段家节省一点钱粮，你看看他家的石狮子上面都长草了。”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六节 大将军的烦恼


清晨，阳光满地，云烨从供桌上一跃而下，不用看日头他就知道今天是个好日子，对云烨来说，好日子和有没有阳光一点关系都没有。


小苗早就起来了，并且和侯杰的老婆在山神庙前面散步，侯君集的妾侍也在，三个人正在看厨子显摆厨艺。


云家的厨子永远是骄傲的，这是行家里手必须有的尊严，一柄菜刀在他的手里不亚于高手的宝刀，一阵密集的刀切案板的声音过后，一大颗罗卜就变成了白亮亮的罗卜丝。


他一边烧麻油一边对凤娘说：“少夫人，岭南这地方的罗卜太柴，口感不好，糟蹋了小人的手艺，您有身子，老夫人给小人打过招呼要把您照顾好，坐了几天的马车，罗卜这种清心润肺又去火通气的东西您用是再好不过了，把麻油浇上去最是脆生。”


凤娘听得连连点头，小苗也跟着点头，厨子显摆的单手就把大锅举了起来，滚热的麻油浇在葱蒜上，香气扑鼻，小苗高兴地拍手叫好。


厨子的速度很快，又从热气缭绕的蒸笼里拿出六个新鲜的肉包子码在盘子里，三碗苞谷茬子粥也一起放在大木盘子里，见小苗已经端起来了，赶紧喊住，又往盘子里加了四个肉包子，他差点忘了小苗的大胃口。


云烨洗漱过后，走了过来，自己掀开蒸笼拿了两个肉包子，端了一碗稀粥坐在石头上开吃，其余的家将护卫也走过来，排着队拿自己的食物，就在众人吃早饭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过来，在站岗护卫的大声喝止下，马蹄声没了，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就由远而近。


大胡子段和眼睛都是红的，远远地就抱着拳头大笑着说：“段某失礼了，昨晚就该请云兄进城，无奈玄甲军军纪森严，日落关门这道军纪段某是万万不敢破坏的，还请云兄海涵。”


听这家伙说话就来气，你玄甲军军纪森严，难道老子的麾下整天就在违反军纪不成？


云烨放下饭碗长笑一声道：“段兄哪里的话，你我都是吃军伍这口饭的，军纪这东西打在屁股上才是真的，不过小弟对于段兄的手段还是钦佩万分的。”


说话前大笑这是军伍里的臭毛病，每个将军都是这么说话的，好像不这么说显不足以显示军人的豪迈气质，官越大，笑的时间就越长，大唐之所以没有设天下兵马大元帅这个职位，就是怕还没打仗呢，就被活活笑死。


“段兄，来的巧，正是早膳时间，小弟麾下的兵马不争气，但是这厨子可是争气的很，在军中说第一，绝对没人敢说第二，军中饭食不可不尝。”


段和也不客气摸着肚子说：“不瞒贤弟，哥哥我忙碌了一整晚，到现在水米未进，既然到了你这里，不吃一顿对不起自己，多拿些。”


厨子连忙端过来一盘肉包子，又给装了一盆子粥，段和笑得开心，风卷残云的吃完包子，又把一盆子稀粥往嘴里一倒就算是吃完了饭，正要打算请云烨进城，却发现那边还有女眷，不由得皱着眉头说：“北庭如今纷乱不堪，正需云兄施展铁腕弹压，何故不快马入京领命北狩，带着妇人是何缘故？”


云烨放下饭碗奇怪的问段和：“这么说段兄已经见到了塘报？这速度可够快的。”


“那些蛮族就要西征，如今正在大肆的劫掠北庭的人口和财货为将来做准备，既然北庭已经是我大唐的都护府焉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为兄两次请命出征诛杀此獠平定祸患，都被陛下所拒，反而给你抽调陇右府一十六府府兵，如今大军正在集结，就等你入京面圣后出关，所以为兄才有刚才那句话。”


云烨点点头道：“阵势很大啊，不过不着急，你是在外统军的，京城里的事情你可能不清楚，我就不是去弹压那些蛮族的，是要礼送他们离境，事实上异族之民越少，北庭就越是安稳，小弟巴不得到了北庭之后那里一个人都没有。”


“没了人我们要北庭干什么？只投入不产出，每年还要耗费无数的军资国帑给你们运送补给，得不偿失啊。”段和立刻就大叫起来。


“你看看，这就是为何陛下会派小弟去北庭而不是派你去北庭，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小弟会经营啊，只要将北庭经营的好了，粮草能够自给自足，我大唐的国境线就等于向西方推进了五千里。


不管是将来预防敌人入侵，还是我们打算去入侵别人，北庭都是一个巨大的补给基地，傻子才从长安往北庭送粮食物资呢，送一百斤粮食，路上吃掉九十斤，这样的事情你以为陛下没有考虑清楚？”


云烨给段和讲解军略，这是他兵部左侍郎的职责范围，至于自己为什么要带女眷关你段和屁事，一个怀化大将军就真的很大吗？


在两人谈话的时候，刘进宝他们已经收拾好了行装准备进城了，小苗板着脸给云烨和段和送了一趟茶水，这是和小丫她们学的，侯爷的茶水饭食基本上都是自家人送的。


云烨和段和并辔入城，云烨发现大余城里的人非常的紧张，街市上有很多的军人在出出进进，云烨挠着头皮对段和说：“小弟在长安就算是纨绔了些，也不至于让段兄你如临大敌吧，你防备着岭南没错，防小弟是个什么意思？我现在要去北庭，难道你就要把玄甲军安置到安西不成？”


段和张了张嘴，最后尴尬地说：“与你无关，愚兄昨日不慎将印信丢了，现在正在找，城池都翻了一遍了，还不见踪影。”


云烨感同身受的揉揉鼓鼓囊囊的胸口，里面放俩个印信确实让人不舒服，同情的对段和说：“确实是一个大麻烦啊，以前我岭南水师的印信被犬子拿去在猪屁股上盖章，结果掉河里找不到了，小弟被娘娘骂的好惨，在大日头底下整整站了两个时辰惨不忍睹啊。”


段和吃惊的看着云烨说：“你把印信拿给你儿子当玩具？”


“是啊，娘娘重新给我发了一个，估计你也一样，了不起回京被陛下臭骂一顿，最多打两板子，一个破印章丢了就丢了，算不得大事。”


段和苦笑道：“岭南水师乃是你亲手组建的，你在军中的威权自然与众不同，玄甲军乃是陛下亲自建立的，玄甲无敌的口号早就响彻天下，怀化大将军印就是我指挥这支大军的依仗，五蠡司马只给了我两天的时间找回印信，第三天找不到就会立即上报。虽然陛下还不至于砍我的脑袋，但是段家的脸面这次被我丢尽了，哥哥我自杀的心思都有。”


“回去找找，锅台旁边，水缸后头到处找找，说不定就找到了，如果你找不到，就交给小弟我去找，保证会找到的，多大点事至于寻死觅活的。”云烨大大咧咧的挥挥手，而且大包大揽。


段和的眼睛猛地亮了一下抱拳道：“哥哥我实在是没办法可想了，就请兄弟帮哥哥一下，感激不尽啊，以后有用到哥哥的地方尽管开口，俺老段欠你一个人情。”


“小事情，至于这么郑重其事的吗？你要是把上一次揍我岭南水师的那五十个老兵送给小弟，保证你万事无忧。”


段和猛地勒住马缰，恶狠狠地对云烨说：“莫非这件事是你做的？”


“少冤枉人，昨天我还在梅岭古道欣赏美景呢，问你要人就是觉得那五十个老兵跟着你太亏了，那么好的身手，却整天吃糠咽菜，时间久了，谁还给你效命。”


段和的脸色阴晴不定，他的任务就是盯紧云烨在岭南的一举一动，自然知道云烨的行程，事实上云烨从邕州出来，他就知道了，昨日云烨确实在梅岭，这个没什么好怀疑的，可是他怎么敢打这样的包票，说自己一定能找回印信，为什么？


自己身在玄甲军的重重护卫之下，府邸根本就在军营里面，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人能够在玄甲军营里来去自如，并且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这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骄傲，他一直以为是内鬼，绝不相信是外人所为，现在府邸里的丫鬟仆役正在一个个的经受五蠡司马的盘问，就连他小妾都不例外。


“好，一言为定，只要你能找到印信，我立刻准许那五十个老兵卸甲，至于他们能不能为你所用，我不打这个包票。”段和咬着牙答应了云烨的条件。


“没打算让你逼他们，你只要让他们落户在云家庄子就行，成与不成那是云家的事情与你无关。”


云烨很自信，如果说云家是万恶之源，那么云家庄子就是一个巨大的染缸，任何人只要进了云家庄子，不管他是多么自负，多么自傲，多么清白的人，也会迅速的被这座大染缸染得五颜六色。


他的父母会学会享受温馨，他的妻女会学会怎么样才能把家里的产业做大做强，他的孩子会被书院小学诱拐成一个胸怀大志的少年。


而这一切都离不了一个钱字，为了全家的幸福生活，这些老兵会学会怎么用武艺赚钱的。


“你打算怎么找，从哪里找？我这就给你安排。”段和还是非常的怀疑。


“简单！”云烨把话说完，就从怀里掏出怀化大将军印给段和递了过去……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七节 在路上


段和的脸色精彩极了，各种颜色不断地在脸上浮现，云烨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段和，他等这一刻很久了，一种变化都不肯放过。


刘进宝很紧张，他非常的担心段和突然发怒让侯爷受伤，结果段和最后变成白脸之后就向云烨告一声罪，从马背上高高的窜起来，似乎用上了全身的力道，一拳砸在一匹马的头上，那匹马挨了一记重拳，轰然倒地，四只蹄子踢腾两下就寂然不动，这一拳已经将那匹马的脑浆子彻底的打散了。


旺财惊恐的往后退，云烨摸着旺财的脑袋安慰了几下，才让它安静下来。


“呱噪！”段和一拳打死了一匹马这才安定了下来，那匹马不过是打了一个响鼻而已，就引来了杀身之祸。


“跳得太高，华而不实，战场上跳得这么高，早就被敌人的神射手当鸟射下来了，用力过猛害得自己受伤，老段，你这是何苦来哉，没上过战场这不是你的错，陛下总把你们留在后方镇守国运，下一次不许再这样了，以后历练一下必成将才。


印信以后要放好，不要随随便便的就被独脚大盗偷走，小弟与独脚大盗在梅岭之上大战了三万多个回合才侥幸抢回印信，你应该学学小弟啊，你看看，我在印信上拴了一条绳子挂在腰上，这样就安全多了。”


没上过战场这是段和最大的憾事，虽然只要大唐有战事，他必然第一个请战，很可惜李二从不动用玄甲军出征，就算是用玄甲军，也只是弄来一小部分充当自己的亲军，现在能让李二自己冲锋陷阵的时代早就一去不返了，所以段和到现在还是战场白丁。


他根本就不相信云烨的胡说八道，什么叫大战三万回合？他一个字都不信，但是他相信一点，那就是自己的大印确实是云烨弄回来的，这一点他非常的肯定，盗印信的人云烨必然认识，说不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亲厚，自己今天的哑巴亏吃定了，被人家当白丁教训也只能强忍着接受，因为打死他都不相信云烨会派人偷盗他的印信，而且绝无可能。


云烨在拿到印信之后就开始勒索自己，这是人家的权利，换了自己也会这么做，说不定做的更过分，想到日后自己再也无法在云烨面前耀武扬威，一阵阵的沮丧感便油然而生。


“不知云兄在和独脚大盗激战的时候有没有见到一枚扳指，那是家父的遗物万万不敢有失，如能找回，段和感激不尽。”


当他强忍着抱拳施礼感谢过云烨之后刚一抬头，就看见云烨的翘起的大拇指上套着一枚扳指，正是自己遗失的那一枚。


云烨从马上跳下来，勒索和玩笑必须有一个限度，既然这东西是段志玄留下来的云烨就不能糟蹋这件东西了，那样会和段家成为不死不休的仇敌。


从自己的指头上褪下扳指，两只手抓着恭敬的拿给段和歉疚地说：“小弟无礼，委实不知这是段伯父的遗物，还请段兄见谅。”


段和接过扳指再一次感谢了云烨之后，就对自己的部下说了两句话，很快的，大街上的军卒就走的一干二净，云烨愉快的接受了段和的邀请去他府上小坐，当然，这也是为了监视段和完成自己的承诺。


军营里的段府并不大，云烨看着这里的布置，眉头皱的厉害，小苗这个孩子是怎么从这里拿到段和的印信的，在他看来，苍蝇都飞不进来啊，有空好好问问。


分宾主坐定之后，段和给云烨倒了一杯茶颓废的说：“就是这个样子，玄甲军的战力无人能够怀疑，如果是内贼所为，愚兄还不至于难过，现在听云兄说出手的乃是独行大盗，就让愚兄难过了，这件事事关玄甲军荣耀，请云兄实言告知详情，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啊。”


“老段，我实话说了吧，你的印信确实是被人从你府邸里偷走的，玄甲军的防卫有漏洞，人家原本是要揍你一顿的，结果没有得逞，就随手拿走了你的印信以示惩罚。至于他是怎么进来的我还真的不知道，以后我知道了，一定会告诉你。”


俩人正说话呢，一个精瘦的汉子走了进来，很没礼貌的要求段和拿出印信让他验看，段和似乎并没有表现出不高兴的样子，当着云烨的面掏出印信让人家鉴别，这样做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两个人都表现得云淡风轻。


“印信是真的。”那个汉子将印信翻看了好久，才确定真伪，并向段和告了罪。


云烨以为这家伙这就回出去，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把脑袋转到自己这边张嘴就问：“卑职听说印信是云侯找回来的，却不知贼人现在何处？”


你他娘的都卑职了，问话的口气怎么还像是天下兵马大元帅，对于这种人云烨从无好感瞎话张嘴就来：“我在梅岭与独行大盗大战了三万回合，费尽心力才抢回印信。”


“云侯，我在问你贼人现在何处？”


“我在梅岭与贼人大战了三万回合，费尽心力才找回印信。”不管这个家伙问什么，云烨都用这句话搪塞，一边搪塞一边和段和谈笑言欢，看样子段和也不喜欢这家伙，这家伙见云烨不理睬自己咬咬牙就走了出去，看样子还是不死心。


云烨和段和虽然在军务上是对立的，作为军中同事，饮一杯酒也不算什么大事，当云烨醉醺醺的从段和的府邸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今天走不成了，云烨就在玄甲军提供的客房里休息，准备明日一大早就起程，摸摸怀里的那一封玄甲军文书就高兴，家里又要多出来五十名悍卒，自己签了名，就吩咐刘进宝通过军中的快马将文书传递回京师。


第二天天一亮，云烨的队伍就出发了，走陆路明显的要比水路快，溯流而上的舟船实在是没有什么速度可言，更不要说需要绕好大的一个圈子。


旺财跑得很起劲，总想跑到最前面去，云烨对旺财从来都不加以限制，什么事都由着它的性子来，结果这一跑，就从温暖的南方一直跑到了商州，身上的衣服也不断的加厚，跑到商州的时候，所有的人已经穿着厚重的皮裘，三千里远路，耗去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从十一月一直跑到了一月。


进了商州驿站，云烨决定不走了，在这里停留三天，不单因为今日是元日，也因为所有人都已是困倦不堪了，尤其是队伍里还有一位孕妇，就更加的不敢玩命的赶路了。


从商州到长安只剩下三百里的路途了，但是云烨感觉剩下的三百里足有一万里那么长，或许这就是应了人家常说的行百里者半九十那句话了。


除夕自然就该守岁，云烨信誓旦旦说自己一定要坚持到天亮，谁知道守岁的活动才开始，他就已经呼呼大睡了，一群男人家睡得天昏地暗，三个女人却兴致盎然，侯君集的妾侍给凤娘和小苗讲了一夜的往事，小苗不在乎，在云家的时候她经历过比姨娘说得更好的元日。


凤娘的眼光却变得迷离，她不能想象四五丈高的五谷树，也无法想象千百名丫鬟仆役一起向主人敬贺新年的场景，更不明白什么叫做皇家的赐宴，她也不敢想象太子妃省亲之时场面该是如何的庞大，这一切都随着公爹的一个错误想法成了昨日烟云。


小苗喜欢才子佳人的段子，姨娘却不会说，这让她有些失望，耐着性子听侯家的往事，到了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才插话道：“我家的人也很多啊，每到这一天辛月姐姐就会把所有人的钱袋装的满满的，厨房里炸出来的麻花，丸子，油条堆得像山那么高，过油肉还有做好的肴肉就堆在席子上，谁都可以拿着吃，这是侯爷悄悄告诉我们的，只是警告我们不要被辛月姐姐抓到就好。


嘻嘻，有一回我隔着墙用绳子卷住一只肥鸡，想把它拽过来，扯了一下没扯动，探过头才发现绳子套在厨子的脖子上，他被勒的都开始翻白眼了。


小丫姐姐还埋怨我说我想把厨子杀死，拖着我就跑，心里一害怕就把绳子扔掉了，辛月姐姐拎着鸡毛掸子在后面追我们，没追上还被裙子绊倒了，那日暮姐姐拍着手大笑，结果辛月姐姐就不追我们了，改去拿鸡毛掸子抽那日暮姐姐。”


小苗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回忆当中，她没有看到姨娘还有凤娘眼中的惊骇，姨娘就不敢想象自己要是嘲笑了当家主母会是一个什么下场，凤娘也不敢想象一个四品诰命夫人拿着鸡毛掸子到处打人是个什么形象，因为侯杰给她说过，辛月是个非常端庄的当家主妇。


“家里面过年的时候整天都哗啦哗啦的麻将声音，小丫姐姐教过我好几回，可惜我太笨了，总是学不会。天魔姬姑姑会一些很奇怪的法子，听小丫说练这些法子会让胸部变大，可是我偷偷练过，也没有变大。


凤娘姐姐，你的胸脯这么鼓也是练出来的？”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八节 荒城


除夕不见月，楼兰古城已经显得无比的破败，这种破败不是说到处是残垣断壁，而是说那些厚厚的灰尘，整座城市里都铺满了灰尘，一些蓬蓬草被夜风吹着在地上移动，传来的沙沙声让整座城市显得更加的幽静。


星光照不亮街市，火堆也不行，橘红色的火焰染红了人的面庞，狄仁杰手里拿着一卷书，身上披着大氅，是白熊皮的，但是在夜色下他的熊皮大氅却好像变成了黑色，所以就出现了奇异的一半白，一半黑的怪异景象。


他偶尔换一下手，将拿着书的那只手靠近火堆暖和一下，坐在他对面的许敬宗喝了一口酒对狄仁杰说：“小杰，你确定再这样没有月亮的夜晚黄鼠能找到地道的入口？这是一个什么道理啊，大白天看不见，有月亮的时候也看不见，非要在这样的夜晚才能瞧见端倪？”


狄仁杰放下手里书对许敬宗说：“先生，该看的我们都看了，该找的我们都找了，结果一无所获，这座新城里的人还是不见踪影。


程叔叔将这里的边军已经彻底的清查了一遍，就差拷问了，学生以为他们没有说谎，楼兰城里的人消失不关他们的事情，既然我们已经看完了，听完了，现在就到了调查的阶段，阳光，月光对我们的调查没有丝毫的帮助，只会扰乱我们固有的思维。


既然已经开始调查，我们不妨蒙着眼睛重新认识一下楼兰，用自己的手再过一遍，什么日子能比除夕这样一个黑乎乎的夜晚更好呢？”


许敬宗扬起手里的酒壶朝狄仁杰举了一下以示敬意，大大的喝了一口又说：“你的样子像绝了你师父，我有时候怀疑，你们师徒两在杀人的时候是不是都会容不迫。”


“杀人其实是一个劳心费力的事情，自从我们有了家国之念，就认为不能随便把自己的同类杀死，并且用最严厉的惩罚来约束我们。


自从有了这些惩罚，我们杀人的手段就要变得隐蔽和诡秘，瞒过所有人的眼睛，这样才能独自享受杀人带来的愉快。


我师父说过，他最喜欢远古时期，大家就在腰里裹着兽皮，手持木棒，见到不顺眼的就一棒子敲死，见到顺眼的女人就一棒子敲晕带回洞里生娃，没有那么些花哨的招式，用不着辛苦谋算，也用不着三媒六聘，简单，一切都以木棒说话，多好的时代。”


许敬宗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不但他大笑，闭目假寐的程处默也哈哈大笑，程处默抽出腰里的横刀插在沙子上说：“俺老程也喜欢那个时代，不过你师父去了估计就是被人家一棒子撂倒的货，你的小身板也不行，倒是俺老程去了那个时代一定会活的风生水起。”


三个人谈笑言欢，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楼兰城似乎因为他们的存在显得有了一点生气，没人居住的房子很快就会破败，有人居住的房子就大不同，哪怕是一个破山洞如果有人居住也会显得生机勃勃，这是一个规律，有了人世界才显得大不同。


大唐的悍卒几乎是无所畏惧的，在来楼兰的路上，见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在沙子上飞奔的蝾螈，在石头缝里隐身的蝎子，这些东西不奇怪，但是遇到一头一丈多长的大蜥蜴这就稀奇了。（参见大明轶事录，一位参将杀死了一条巨型蜥蜴，据说是龙。）


这些悍卒见到大蜥蜴第一反应不是转身逃跑，而是欢呼着冲了上去，尤其以程处默跑的最快，蜥蜴想跑已经晚了，铺天盖地的标枪，弩矢已经飞了过来，等程处默追到跟前，跳着脚破口大骂自己麾下的悍卒，那只巨型蜥蜴已经变成了豪猪，身上全是标枪和箭矢，一张好好的龙皮这就毁了。


书院里从来就不会浪费东西，有喜欢做标本的就把这蜥蜴的皮肉全部去掉，将骨头剔出来做成标本，蜥蜴肉也没有被浪费，被程处默和那些士兵吃掉了据说有点酸不好吃。


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飞快，狄仁杰站起身举着火把四处观望一下，有点担心的对许敬宗说：“先生，黄鼠已经下去很长时间了，怎么还不见上来，学生有点担心了。”


许敬宗摇着头说：“黄鼠祖祖辈辈都是吃这碗饭的，打洞钻地对他来说是小事一件，再等等，说不定就上来了。”


正在说话间，一只漆黑的人手就从沙子里钻了出来，几个士兵连忙拉着这只手往上提，沙土飞扬间，浑身湿漉漉的黄鼠就从地下钻了上来，抛掉手里的铲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清水漱掉嘴里的沙子，三两步窜到火堆跟前就开始脱衣服，直到脱得一丝不挂，这才拿干布擦干了身子，狄仁杰连忙将自己的大氅给他披上，连声问道：“你找到水脉了？”


“找到了，那就不是水脉，是一个地下河，这条河明显是人工砌成的水渠，水量很充沛，我尝过了，水很甜，喝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


说着就从自己那堆湿衣服里找出来一个水壶递给了狄仁杰，狄仁杰在杯子里倒了一点，就着火光仔细的观察了一阵说：“水很清澈，没有怪味，杯子是银的，没有酸性的毒质，有没有其它毒物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检验，黄鼠啊，以后不要没事干喝来历不明的水，整个楼兰城的人都消失了，我们正在查原因，我怀疑水就是其中的一个诱因。”


一番话把黄鼠吓得脸都白了，急忙伸出舌头让别人看自己的舌头有没有变化。


睡在马车里的金竹先生从马车里下来说：“人生存的两大要素，水和粮食都不缺，农田我们也看了，墒情还可以，你看那些高大的胡杨树都能生存，没道理种不了庄稼，旁边的大泽烟波浩渺，这是一处宝地啊，上万楼兰人那里去了？”


狄仁杰摇着头也表示不理解，程处默走到一个校尉跟前道：“如果真的是你们干的，就说，咱们都是军方一脉，怎么都好说，来的人也都是书院的先生，和咱们军方也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现在说出来，我们还能想法子补救，要是陛下派了别人过来一旦查出来你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不是治你们杀人的罪过，是要惩罚你们欺君，想清楚。”


“程都尉，楼兰的事情确实不是弟兄们做的，如果是弟兄们做的，您来的第一天我们就招了，毕竟那些不见的人是楼兰人，不是大唐人，如果是咱们大唐人，卑职就算是有一百颗脑袋也不够砍的，既然是楼兰人，只要大将军说两句好话，也就是一顿军棍的事，卑职还挨得起。


可是这些杂碎没了踪影确实与弟兄们无关，咱们也不能替别人背黑锅不是。”那个边军校尉言辞恳切就差发誓赌咒了。


但是狄仁杰却从中听到了端倪，把手里的酒壶递给校尉说：“你们是屯居当地的守军，自然知道这里形势非常的复杂，吐蕃人，柔然人，库车人，还有吐谷浑人，都在玩命的扩大自己的族群，一个个的生太麻烦，时间也太久了，掳掠其实就是最好的法子。


这些人如果不是咱们下的手，你说说，最有可能的人是谁？”


校尉的脸被火光映的通红，眼睛里流露出说不出的诡异，犹豫了良久才说：“沙漠里有些事情很奇怪，我们在沙漠里会见到大湖，甚至仙境，也会在大漠里听到鬼哭神嚎，不走运的时候还会遇见黄龙飞舞，如果再倒霉些就会遇见黑风暴。


说一句掉脑袋的话，卑职在这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哪怕被您几位把卑职当成当成罪囚押解回关中，也不想在这里多逗留一刻。


有件事情必须告诉您几位，这里传说就是一片被诅咒的地方，当年傅介子杀楼兰王的时候，那个楼兰王尝归在临死前就说过，他的阴魂会回来的，到时候他会带走所有的楼兰人，不管是谁都不能阻挡。”


金竹先生毫不犹豫的截断校尉的话：“傅介子斩杀尝归王乃是汉昭帝元凤四年的事情，至今已经有七百年的时间了，你是想说一个已经死了七百年的人带走了所有的楼兰人么？”


校尉并没有回答金竹先生的话，而是继续说：“这里还有太阳墓，以前就有兄弟们想把太阳墓挖开找点财宝，结果，那些下到墓室里的弟兄们全死了，一个都没活。”


狄仁杰看到了正在喝酒的黄鼠身子忽然抖了一下，也不好当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打着哈欠说时日不早了，大家早点睡，明日还要去楼兰人的坟地去看看，没道理这些楼兰人连祖宗都不要了吧。


回到了帐篷里，薄薄的一层牛皮不足以抵挡沙漠上的寒风，在狄仁杰钻进睡袋之前，狗子和小铁也进了帐篷，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无论如何也要保证狄仁杰的安全，所以他们俩从不离开狄仁杰一步。


黄鼠也拿着自己的睡袋走了进来，不知道他犯什么傻，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狄仁杰说：“别去碰太阳墓，千万别去……”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三十九节 古墓


狄仁杰安慰性质的拍拍已经钻到睡袋里的黄鼠，四个人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每到午夜时分，那股子恼人的风就会吹起，时间非常的准确，狄仁杰拿沙漏量过几乎丝毫不差。


听着远处的呜咽声，就知道风来了，这股风从远处的沙漠吹过来，掠过光秃秃的胡杨树梢，落到地面上就卷集着尘土一头扎进了城池，破烂的木门被风吹的胡摇乱晃起来，大门发出刺耳的声音拍击在门框上，又迅速地弹回去，这样的拍击似乎永无止境。


狄仁杰看到了帐篷凹陷下去了一大块，像是有一个有形的妖魔似乎要努力的钻进帐篷，他把两只手都放进了睡袋，两把精巧的弩弓就我握在手上，虽然他知道这是风吹的结果，从师父那里也知道了很多关于沙漠的学问，那个校尉的很多问题他都能作出回答，但是小心些哪里会有错，小心防范这是一种优良的品质，他决定贯彻下去。


左手上握的就是小武的那把弩弓，手柄上缠着丝带，一尺长的反曲弓翼在激发之后会有强大的动能，短距离之内绝对可以洞金穿石。


“太阳墓和别的墓葬不同，它纯粹是用木头搭建的，材料就是这里的胡杨，这种树据说一千年不死，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朽，在树木里属阴木，不但具有防腐的功效，最重要的是这种木头可以隔断阴阳，将人的阴魂锁在墓地里不得出世，只要是太阳墓，必有人殉，据传说，埋进墓地里的人殉，最长的可以活三年，所以啊，进到太阳墓，不但要防备阴魂，还要防备阴人，那些生活在墓底的人比野兽毒蛇还要可怕，因为他们就是靠吃死人活下来的。”（参见教皇杀仕女）


黄鼠的声音幽幽的从睡袋里传来出来，狗子不耐烦的把自己的身边的皮囊扔过去大声地说：“黄鼠啊，你说话就不能好好的说，非要说的这么阴惨惨的么？”


黄鼠把脑袋伸出睡袋笑着说：“这就是给大家解个闷，鬼故事不这么说还怎么说，告诉你们，这个世上最敬业的就是盗墓贼，我们的祖师爷为了发财，专门满世界的找大墓葬，天南海北都去过，沙漠里也不例外。


中原的大墓被偷光了，现在只有往西域走，那些豪奢的西域商人的墓葬并不比中原的大墓差，挖中原的大墓被官家抓到会砍脑袋，好些东西还因为礼制的问题不能出售，找到了金缕玉衣只能把金丝拆下来融化了卖钱，那些价值连城的玉片全他娘的扔了，这不是活生生的买椟还珠吗？


西域的东西好啊，墓葬里面的东西都能卖钱，从王冠到死人的内裤，嘿嘿，要是弄到一个王爵墓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狄仁杰也把脑袋探出来对黄鼠说：“你们关于太阳墓的传说就是这么来的？”


“对啊，那个校尉说凡是进了太阳墓的都活不成，其实这话说的有些绝对化了，我就知道有人从太阳墓里爬出来过，还发了大财，就是下场惨点，浑身的肉都烂掉了，最后一块块的往下掉，祖师爷说是中了尸毒。还说再遇到这样的墓葬只要把墓葬打开放在烈日下暴晒三天就能下去，那个时候尸毒都被太阳晒化了，绝对没问题。”


狗子哈哈的笑喷了，喘息着对狄仁杰说：“小杰，你听听，到底是盗墓的出身，不放过任何盗墓的机会，咱们用大军围困住了楼兰城，这么多的人不要说去挖太阳墓，就算是去挖月亮墓都没问题，他这是撺掇着你盗墓呢。”


“睡吧，明日我们就去他们的神殿和墓区看看，如果没有发现线索，说不得需要将楼兰掘地三尺，陛下的旨意不容置疑啊。”


“小杰，我其实很奇怪，那个校尉说的没错，不见了的是楼兰人，又不是我们唐人，陛下为什么会如此的关注楼兰，光说了一个阻碍商道的话完全解释不通啊，想走别的国家，不光只有楼兰这一条道路，走库车一样能抵达大食和波斯，你看看，咱们在这里已经半个月了，可曾见过一支商队从这里经过？他们都绕道了。”


狗子这些年的变化很大，能说出这番话就说明用了心思了，狄仁杰没有多说，只是对狗子说：“你去看看我们大唐的地图就知道了，陛下从来不干没有意义的事情，许敬宗先生，金竹先生其实都知道，所以他们对这里的事情并不上心，任由我一个人胡闹。”


“你干嘛要胡闹？”脑袋钻进睡袋的小铁实在是忍不住了，插了一句嘴。


“为什么？因为我喜欢！”狄仁杰笑着打趣了一下小铁，就重新把脑袋钻进了睡袋。帐篷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外面风依然呜呜的吹着，却没了刚才阴惨惨的意味。


天亮之后，狄仁杰钻出了帐篷，发现帐篷的背风面上又落了一层厚厚的浮土，嘴里也满是沙粒，很不舒服，远处的大泽上有士兵正在凿冰取水，凿开的冰洞说不定还能钓上鱼来。


许敬宗的官职最大，他现在只要能不出帐篷就绝对不会出来，当地的校尉劝他住楼兰城的房子，再三保证里面收拾得很干净，却被许敬宗以不告而取谓之贼也这句冠冕堂皇的话给堵回来了，他这冻死都不进空宅的高尚品质立刻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既然先生都不住进去，狄仁杰这些晚辈自然只能跟着先生，至于一心想要捍卫书院高风亮节的金竹先生，却被许敬宗以他身子骨虚弱的借口安排进了马车，那里的条件要比帐篷好许多。


楼兰城的白日比夜晚显得明媚，高高的塔楼沐浴在阳光下拖出长长的影子，街道不用清扫，昨夜的风已经将发白的条石吹拂的一尘不染，墙角或许还散落着一些小沙堆，居然呈波浪状。


白天自然是人的天下，大唐的军士在城里进进出出，他们没有放过每一个角落，因为狄仁杰下的是命令是一寸土地都不能放过。


许敬宗裹着大氅从帐篷里出来，他的帐篷有三层，保温性能非常的好，一个波斯女奴陪着他住在帐篷里，这是他路过鄯善的时候随手买的，孤寂的夜晚总需要一个温暖的胸膛来让他忘记自己还身在大漠，这种名士风流的潇洒，书院里只有许敬宗能干的出来。


“小杰你还有十天的时间，时间到了我们就会返回，你清楚，老夫受不了这些风寒，需要早点回关中，把老骨头扔在玉门关外可不是老夫的打算，到时候我会随便上报一个理由，自然会有大军来清算这里的一切，这是陛下的意思，你我都明白，少干点傻事。”


狄仁杰呲着白牙朝许敬宗笑的灿烂，一股不好的预感顿时笼罩在他的头顶，不由得颤声道：“小子，你莫不是有什么不好的消息瞒着没有告诉老夫？”


狄仁杰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把第二张拿给许敬宗看：“您看，这是学生的未婚妻从长安发过来的消息，昨日才收到，小子见您老与波斯舞姬情意绵绵的就不好打扰您，既然您问起来了，小子断然没有隐瞒的道理。”


许敬宗看完那张纸，面如死灰，喃喃的道：“老夫遇见你们师徒，这是要活活的折我的寿数啊，万寿宫的道士给我批得命数乃是高寿八十有七无疾而终，遇到你们师徒，老夫能活过五十七岁就算是苍天有眼。”


狄仁杰搀扶住摇摇欲坠的许敬宗安慰他道：“您看啊，我师父马上就要就任北庭都护府的大都护，那么，长史一职非您莫属，您的官位早就该往上升一升了，一口气从正四品上，爬到从三品下这可是整整的往上升了一级啊。


小子听说四品到三品别看只是升了一级，但是这是一个巨大的分水岭啊，到时候您回到长安，绝对是政事堂上的宰相，理当庆祝啊。”


许敬宗羞恼的在狄仁杰的脑袋上敲了一个暴栗吼道：“废话，难道老夫不知道么？还要你多嘴，北庭的三品官很好当么？脑子被驴踢了好好地四品京官不当，跑来北庭当三品官，整日里和军中的粗汉打交道很高兴么？怪不得你不着急了，连小武都不惦记了，小子啊，老夫无所谓，你那个未婚妻可是万里挑一的好模样，你待在北庭不怕出了差池？”


狄仁杰再一次给了许敬宗一个大笑脸说：“我师父说了，要我早点把事情干完滚回长安完婚，他老人家已经给小子在大理寺谋了一个好职位，只要回去就任职，听说是六品官。”


许敬宗呻吟一声道：“六品官？这是无数人熬了一辈子才能到达的位置，老夫担任国子监编修的时候就是六品官，那时候已经三十有一了，就这，已经被誉为难得的鸿运，你今年一十七岁，进大理寺当六品主官，这让老夫这样的人情何以堪啊。”


对于有野心的许敬宗来说，只要是三品官，他在天边当都没有关系，虽然表现出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但是他的心里却在欢呼，在北庭熬几年，回到长安绝对就像狄仁杰说的，自己会成为政事堂的宰相，虽然那里的人比较多。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节 弄巧成拙


金竹先生在楼兰人的墓区里挖出来好多死人，其中有一具女尸面容居然栩栩如生，穿着华贵的裘袍静静地躺在一整节胡杨木挖出来棺木内，面容安详。


金竹先生拿着小刷子轻轻地扫落了那具女尸脸上的灰尘，端详了片刻对狄仁杰说：“这具尸体已经埋在这里至少两千年了，居然能保存的如此完美，确实罕见。这是先民，不可不敬，来人将棺木重新订好，掩埋好，我等对先民当存敬畏之心，而后祭祀。”


他的两个弟子走上前来看着躺在棺木里的女尸问金竹先生：“先生，我们在这里挖出来的尸体不下十具，何故只有这一具能够保存的如此完整？”


金竹犹豫了一下，双手合十恭敬的礼拜了一下，然后对弟子说：“这里面需要的条件很多，但是老夫认为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福萌，这个世界上有天生聪明的人，有天生勇敢的人，有天生富贵的人，也有天生善良的人，自然也会有天生恶毒的人。


这些人都比不过天生幸运地的人，老夫原本对天地充满了怀疑，这才想从浩如烟海的古籍中挖掘真相，还原天地的本来面目，随着老夫不断地研究之后，突然发现冥冥中似乎有一双大手在推动这个世界的万物，从日升到日落，从冬夏春秋到生死荣枯，仿佛带有宿命，周而复始如同一个圆环，我们总是不得脱出这个桎酷，只能在这个圈子里打转。


智慧越低的生命就对自己的命运把握的越少，智慧越高就越是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就像一头猪从它一出生我们就能预料到他的下场，但是我们对一个人却没有办法在他刚一出生的时候就下判语，农夫的儿子不一定会成农夫，而猪的孩子逃离不了被屠宰的命运，所以，你们在研究学问的同时，也要修饰自己的品德，积攒自己的福萌，很多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小变化，就能让你受用终生，或者悔恨终生，慎思之，熟虑之，笃行之，切记，切记。”


老先生在讲课，不但他的学生在侧耳倾听，那些军士也停下手里的工具，听老先生讲课，他们虽然听不懂老先生在说些什么，但是一点都不妨碍他们对学问的尊敬，那些艰涩的句子不断地从个白发苍苍的头颅中涌现，最后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在他们看来，这是有大智慧的人才能说出些让自己听不懂的高深话，凡是听不懂的，都是有学问的表现。


金竹先生在这里忙碌，一大队骑兵却在另外的一面山坡上忙碌，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具有破坏力的一群人，拆开坟墓上的木头对他们来说并不是难事。


战马拖拽着绳子，绳子上有锋利的铁钩，铁钩只要挂在木头上，就会被粗暴的从坟墓上脱离，他们干的非常的顺手，波浪一般连续不停，这是军伍上拆除敌人工事的标准手法，快速而有效。


站在坟墓上挂钩子的人都戴着猪嘴，狄仁杰严禁他们把猪嘴摘下来，只要从工地上下来，他们的猪嘴就会立刻被投进装满烈酒的大缸里，整个人也必须用烈酒擦拭身体。


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太阳墓会是如此的庞大，它竟然占据了整个山坡，脱下来的胡杨木料已经堆得像山一样高，这才不过揭去了两层而已，据黄鼠说，这样的木料层至少还有五层才会看到主要墓室。


狄仁杰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木料皱起了眉头，胡杨树，红柳，梭梭堪称楼兰的保护神，这些人为了建造墓室居然砍伐了如此多的胡杨树，楼兰如今成了一片破败之地，说不定就与他们随便砍伐胡杨林有关。


如今在关中，朝廷已经下了严厉的禁伐令，能用煤炭的地方就要用煤炭，能用枯柴就绝对不能砍树，砍一棵树栽一棵树这已经成为了关中人的日常认知。


李二建造万民宫的木料大部分来自秦岭，这样做自然不是最省钱的办法，但是这样做却是最能保护关中的办法。


楼兰人这样胡作非为，难道就不怕招来天罚么？书院为了督促朝廷通过禁伐令，特意在万民宫做过一个小小的水土流失试验。


了两个同样大小的沙盘，沙盘上布满了同样的山势地形，唯一不同的是一个上面长满了草，一个上面光秃秃的一片，书院的学生就在万民宫当着皇帝和文武百官的面拿着同样的喷壶往沙盘上浇水，结果很显然，一个沙盘被人造的雨水浇的千疮百孔，山谷里的小河变成了泥汤水，另一个长满了草的沙盘情况却要好的太多，不但山形没有受到太大的破坏，山谷里的小河虽然高涨，却没有多少泥沙流下来。


当房玄龄得知这个沙盘里的小河就是黄河的时候，立即奏请皇帝批准这道禁伐令，并且用泾河，渭河两条河流举了例子，提到了他们上游山势的不同，给了文武百官和皇帝非常深的印象，皇帝批准了禁伐令，却要书院想办法解决百姓的柴薪问题。


楼兰人这是在自取灭亡啊，就算是没有这次的失踪事件，他们一样会被沙子埋掉。


低矮的山坡上极目远望，远处有一大片胡杨林矗立在沙漠里，有些已经枯死了，那些刺向天空的枯枝像是一双双伸向苍天喊怨的臂膀，这样的冤枉还要喊一千年。


“继续拉，继续扯开，将这些木料全部扯开，我要看看里面到底埋着什么样的高贵的人，老子要将他烧成飞灰。”狄仁杰变得愤怒起来。


军士们不明白这个少年贵官为何会发怒，校尉的手一招，立刻又有一队人马加入了清除木料的队伍，木料太多了，忙碌到了夜晚，也只剥开了四层。


夜晚回到楼兰城休整，忙碌了一整天所有人都感到非常的疲惫，用过晚饭之后。就钻进帐篷里睡觉，睡到半夜，那股子风又吹了起来，狗子猛然间坐了起来，唤醒了沉睡的狄仁杰，俩人侧着耳朵倾听，今夜的风声里夹杂着人声，这是一种极为悲怓的哭声，夹杂在夜风里非常的明显，当狄仁杰冲出帐篷的时候，两队骑兵已经打着火把急速的向墓地包抄了过去。


狄仁杰扳鞍上马，许敬宗拉住他的马缰小声说：“等到有了结果再去，你要是出了事，你那个小心眼的师父会把老夫活活的折腾死。”


想起师父对自己曲解的那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狄仁杰立刻就从善如流，在地上不断地踱步等待骑兵包抄的结果。


“小子，这就对了，最喜欢你们师徒两这种从善如流的态度了，咱们都是有大事要干的人，怎能折损在这种小事情上，如今大大唐如日中天，正是我辈大显身手的好时候，焉能有所损伤，小子，记住了保命第一，你师父一定对你有这样的嘱托吧？”


许敬宗说完话，瞅着黑黝黝的城墙，很自然的站在狗子的身后，他很担心城墙外面会有一只弩箭射过来，将他刺杀在这座荒城。


狗子无奈的对许敬宗说：“您老躲在小子的身后没问题，可是您要知道，作为武者小子定然是咱们三个人里最先被狙杀的对象，到时候弩箭过来了，小子必然会闪，到时候遭殃的是您，您需要站在小子身侧一步的范围内，这才是最安全的所在。”


正在说话的功夫，小铁骑着一匹快马从城门里窜了进来对许敬宗和狄仁杰说：“抓到了三个人，都是老头，他们的哭拜祖宗，见咱们出来了，想跑，被咱们的骑兵堵了个正着。”


许敬宗呵呵一笑，指着狄仁杰说：“小子，楼兰人找到了，现在闯祸了吧，这可不是陛下想要的结果，陛下的目的就是想要黑石山，打算在这里筑城屯军，黑石山口是吐蕃唯一能进入北庭的要道，陛下这个人，我们都清楚，他总想把所有的危险全部扼杀掉，所以在黑石山驻城屯军防备吐蕃切断北庭和朝廷的联系，吐蕃大相禄东赞放下狠话说，吐蕃人可以把美女，牛羊，金珠宝贝贡献给大唐，但是土地不行，还说土地是他们祖先的尸骨所化，所以黑石山绝对不会割让给大唐。


不过啊，这是你们师徒俩的麻烦，金竹先生是个质朴的人，边军也受够了屈辱，所以现在很麻烦啊，你就是把这三个楼兰人放掉，当没有这回事也是不成的，年轻人办事，就是这么毛毛躁躁的没个下处，想办法吧，吐蕃和别的国家不一样，他们的领土咱们的人上不去，想要杀上去嘿嘿，代价一定很大，好借口飞了。”


许敬宗呵呵笑着进了自己的帐篷，老狐狸打定了主意不搀和进来，他认为狄仁杰该有办法才是。


狄仁杰挠挠脑袋，这事确实麻烦，黑石山口是吐蕃人抢劫这里小国家的要道，怎么可能会双手奉上，任由大唐军队封锁自己的家门。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一节 李二的民主


百姓眼中的皇帝陛下和朝臣眼中的皇帝陛下孑然不同。


在他们眼中皇帝陛下是仁慈的，善良的，最知道体恤农人辛苦的一位帝王，他不但接二连三的减少农税，有的时候还要给农夫一些必要的补贴，这样的帝王千古罕见。


那些成群结队去长安谒见皇帝的乡老和长者眼中的皇帝是节俭的，和蔼的，总是非常欢迎他们的到来，坐在万民宫用餐这对他们来说就是无上的荣耀，吃的什么不知道，只记得那个威严的男子大笑着不断劝酒，只记得那个母仪天下的女人给他们安排了美妙绝伦的歌舞。


怎么出的皇宫他们不知道，脚底下软绵绵的，浑身都被醇厚的御酒浸透了，从里到外散发着浓重的酒香，这辈子值了，尤其是想到和自己同样白发苍苍的宰相站在殿外拱手相送的场景，汗如雨下，泪也沾满了衣襟。


云烨也是进宫参加酒宴的，不过他和一帮子女婿还是那样不受待见，偏殿里冷冷清清的，大家好像都有心事，一个个低着头喝自己的酒很少说话。


云烨端着酒壶站在偏殿看那些被送走的乡老，心里感叹的不行，长孙冲凑到身后小声说：“如何？”


“这些人可以拉去垫路了，虫子你信不信，现在拉他们去垫路，他们也心甘情愿毫无怨言，说不定还会嘱咐子孙他垫完了，让子孙接着垫。”


云烨大大的喝了一口酒，小声地回答。


“太漂亮了，一句万民宫乃是天下万民的殿堂，就收尽天下百姓的心，从此大唐再无百姓揭竿之忧，你看着，以后总会有陛下的这些穷亲戚过来，他们或者背着一口袋粮食，或者带着两只鸡就能来万民宫混一顿吃喝，我们带着珍贵的礼物过来，只能在偏殿喝风。”


长孙冲的话语带着无穷的愤懑，知道他有怨气，皇帝现在把自己的礼遇全给了百姓，今年例行的赐宴都被这些乡巴佬取代，让他非常的不满。


云烨笑着拍拍长孙冲的肩背说：“举一个最朴素的例子吧，虫子，谁会给已经养肥吃饱的鸡再多喂一把粮食？”


长孙冲遗憾的摇着头说：“你到底获得了重用，帝国的北庭今后就会在你的掌控之下，欣欣向荣已是可以预期的事，我们只能在长安混吃等死，天山月难得一见啊。”


“你一银青光禄大夫有必要羡慕我这个北庭都护府的大将军么？我是要去吃沙子的，那里的情形一日三变，去了那里就等于一屁股做到了火山口上，就这你还羡慕。”


长孙冲摇摇头说：“北庭是大唐唯一有可能爆发大战的地域，也是一个建功立业的好地方，只要你能在北庭站稳脚跟，并且将大唐的边境线北移，西进，云家百年之内就能躺在这个功劳簿上混吃等死。”


云烨白了长孙冲一眼道：“那你现在在干什么？”


“混吃等死啊！”


云烨揪住长孙冲的衣领子低声咆哮道：“你这个混蛋到底是怎么想的，老子需要去北庭苦熬几年，然后再和无数不知道的敌人血战，活干的比驴都多，才能混到你说的混吃等死的最高境界，而你现在就开始了混吃等死的幸福生活，就这，你还羡慕我，你头被驴踢了？”


长孙冲眨巴着眼睛，一时没反应过来，按照字面上确实可以这么理解，可是心里面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大大的不对劲！


没时间多想了，皇后过来了，她已经招待完了那群公主，这才想起还有一群驸马都尉需要安抚，这才带着一大群爪牙前呼后拥的赶了过来。


高阳怀里抱着一个襁褓走路根本就不看地，眼睛已经长到脑门上去了，这和一只刚刚下过一颗蛋的母鸡非常的神似，长孙冲的老婆李丽质一脸的黯然走在最后，同样黯然的还有很多公主，包括可怜的兰陵，她也没孩子。


“刚才那些乡老离开的时候你们为何不知道去送送？陛下没有告知，你们就没有一点作为晚辈的自觉吗？房卿，杜卿那样的老人都去了，就你们没动静，礼仪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长孙一来就开骂，这个不好计较，至少云烨是这么想的，和一个入戏太深的女人实在是没办法说道理，这里是皇宫，一言一行皆有法度，不是邻居过来串门，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再见她脸色酡红，就知道喝了不少酒。


“遗爱，你看看小房儿，他刚才在吐泡泡。”高阳娇声的呼唤她的丈夫，她这是准备把显摆进行到底，丝毫不顾长乐她们越发难堪的面孔。


房遗爱明显对自己的孩儿疼爱到了骨子里，尴尬的朝别的兄弟拱拱手，就赶紧过去掀开襁褓看自己的儿子是如何的跟老鳖一样的吐泡泡。


长孙看了一眼高阳，却没有训斥，这是赤裸裸的偏心啊，云烨不在乎，自己有三个胖儿子自然高枕无忧，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看看长孙冲他们的黑脸也不错。


长孙过来根本就不是来安抚这些女婿的，而是过来责问为何自己的外孙如此之少的，子孙传承在大唐向来都是大事，也是评判夫妇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志，长孙母仪天下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调和阴阳，子孙繁衍正是她的该管的，所以，那些没有子嗣的女婿只能低垂下头听长孙训斥。


在皇宫里挨了一整天的骂，女婿们就差写保证书保证明年一定生出娃来长孙才放过这些可怜的人，出宫的时候云烨看着长孙冲和李丽质黯然的面庞不由得出言道：“别人黯淡一下也就是了，你俩黯淡什么。”


这话一出，李丽质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她原本是最受宠的一个女儿，不管是心性还是容貌，都是上上之选，如今在子嗣一事上却受尽了磨难，汤药喝了不少丝毫不见动静。


长孙冲有些烦躁地说：“老天爷不给，我们有什么办法。”


“神啊，你们是姑表亲啊，亲亲的姑表亲啊，长孙伯伯和皇后娘娘一母同胞，丽质又是皇后娘娘的嫡女，这种情形之下你们要什么孩子啊，寒辙你知道吧？你们的血脉再近一步就成他了，还敢提什么孩子，这样最好，闲着没事去书院看看书，先理清宗族血脉之后再论其他。”云烨在摇头，皇家嫁闺女首先考虑的是下嫁的对象是不是值得拉拢，然后考虑的是血脉同化问题，至于他们是不是合适，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外甥女嫁舅舅的都有。


皇家乱糟糟的关系理不清楚，想要理清楚需要书院专门成立一个宗族学，云烨的心思也不在这上面，二月过后，自己就要远赴北庭，皇家喜欢生傻子跟自己没有一点关系，有这功夫，不如教自己的儿子画乌龟才是正事，这是家传的本事，可不敢丢掉了。


“儿子，你看啊，这乌龟你一定要画的生动，才能显得憨态可掬，画成鹰勾嘴就不合适了，虽然这样的乌龟也有，可是看起来阴森森的就失去了吉祥图的本意。”云烨站在云寿的身后，见儿子心不在焉的就出言提醒。


“爹爹，您这次出去能不能把孩儿也带去？”云寿放下手里的笔小声的问父亲，自从爹爹回来，他才感受到了一丝轻松，只要跟在爹爹身边，李烟容就不敢过来，小武也会恢复成了那个温婉可人的好闺女，母亲也不再唠叨自己，总之好处多多。


“如果爹爹去的不是北庭，带上你也无妨，男孩子早点去见见世面也不是坏事，可是爹爹要去北庭，那个地方对你来说太过严酷，你只有长到十五岁以后才能去那里见识一下大地的辽阔和雄浑，青天白云下只有你自己，那是一个非常奇妙的感受。”


“一言为定！”云寿居然伸出手掌要和父亲击掌盟誓，云烨笑着伸出手按照云寿的要求连击了三下，这孩子知道自己现在出不去，故意对父亲耍心眼呢。


家里还是和以往一样的温暖，其余的四个孩子都已经到了进学的年龄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先生，就在家里接受辛月的教育，老丈人年前就回了蜀中，这一次回家云家动用了官驿，这样一路的风光回家，蜀中的底层官吏就不可能不知道辛家的地位。小舅子辛然不愿意回蜀中，想在云家找份差事干，如果不是自己的亲弟弟，辛月就能做主，如今只能等家主回来再安排，这是规矩。


“云家那么多的管事，随便找一个精明强干的让他跟着学两年再安排也不晚，现在他的性子还不安定，给的权利过大，是害了他，咱家不同于岳丈那里，这个家不但属于我们，也属于那些家臣和家将门，容不得捅娄子，万一干砸了，就算是我们不追究，那些家臣也会出面问罪，咱们到时候连给他开脱的机会都没有。”


辛月点点头，在执行规矩方面，她执行的远比云烨坚决，她甚至想制定出一部家规出来，草稿都写好了，拿给云烨看的时候，被他揉吧揉吧塞炉子里点了火。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二节 被鬼神附体的民主


皇帝给百姓的自由就是能去他的宫殿吃一顿饭，而这顿饭的名称叫做赐宴，全天下的权利都是他的，包括你的妻子儿女全他的，你拥有的一切都不过是皇帝赐给你的，他可让一个人鸡犬升天，也能让一个人沦入九幽地狱。


“妾身不是陛下赐给您的，妾身是您用轿子从大门抬进来的，您才是妾身的天，后院的那四个女人才是陛下赐的。”辛月非常反感听到赐予这两个字，坐直了身子一字一句的向云烨辩解自己是从大门进来的，不是从侧门抬进门的妾侍。


“盖上被子，光着呢，也不嫌冷。”云烨抱怨一声就转过身去背对着辛月，觉得自己有点明珠暗投，想想后世的民主得来的多么不容易啊，是……现在的人怎么就不知道争取呢。


起床以后云烨就觉得散播民主是自己的责任，昨晚回想了半夜政治课上学到的东西，见到老钱过来，拱拱手说：“钱管家辛苦了。”想要民主先从人人平等做起。


老钱嘴皮子哆嗦的厉害，嚎了一嗓子就跌跌撞撞的给夫人报信，侯爷疯魔了……


没见过世面的老奴才，以后知道了民主的好处就习惯了，月亮门口见到刘进宝拿着大氅子在等自己，当刘进宝给自己披上大氅的时候，回头说了声“谢谢”。云烨自认说的很诚恳也很和善，刘进宝却脸色大变，连忙跪地说自己再也不敢拿侯爷的大氅当被子盖了。


火头这就上来了，拿本侯爷的大氅当被子盖这没问题，但是这个狗日的从来都洗脚，这大氅还能穿么？抬起脚就要踹两下解恨，想起自己要散播民主的重任，又把脚放了下来，强硬的挤出两个字：“无妨”！刘进宝却更加的恐慌了。


在家里溜达了一圈给所有的老人拜了年，这就打算吃口饭，坚决要改掉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恶习，丫鬟紫鹃端着一个木盘子走了过来，云烨愉快的迎了上去，打算帮着端盘子，让女士干活，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坐着这不妥当，不符合民主的要义必须要改。


要个盘子而已，紫鹃的脸顿时就变得通红，裙子都在发抖，不明白她抖个什么劲，粥都洒了。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干咳，紫鹃连忙撒手，掩着脸就跑出去了。


这就对了，这是不适应民主的表现，以后就好了，云烨把盘子放在桌子上，自己摆好了碗筷，开始大吃，坐在对面的辛月也不吃饭，就这样直勾勾的看着云烨，那日暮，铃铛也是如此，满脸愁容的。


“家里进了不干净的东西。”这是辛月出了饭堂之后下的定语。“夫君从昨晚就不对劲，钱管家，钱管家，快去最近的火灵庙请道士驱鬼，请袁道长怕是来不及。”那日暮和铃铛一起点头，还帮着喊老钱。精神矍铄又一脸愁容的老钱屁股上中箭一般的就冲了出去。


几个女人没一个好的，还是俩儿子好，陪着老爹在大桌子上吃饭，三个丫头现在都有自己的绣楼不出来了。


云寿，云欢的吃相和老爹一模一样，父子三人吃的都非常的豪迈，大冬天的吃韭黄馅的包子实在是折寿，自己还是不吃了，俩儿子多吃点，自己要无限的和广大的群众无限的看齐，民主么，首先从衣食住行做起。


云寿见老爹总是瞅着盘子里的包子光喝粥，就拿了一个放在老爹的盘子里，包子的味道很好，厨子特意给里面加了鸡蛋，除了盐什么调味料都不放，除了鲜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云烨大大的咬了一口包子，笑着对儿子说了声：“谢谢”。


云寿叼在嘴上的包子吧嗒一下掉在地上瞪大了眼睛喊了一声“爸”，这个称呼只有父子俩单独在场的时候才用，云欢也不吃饭了，哥俩一起瞅着父亲发愣。


吃完饭父子三人正在院子里溜腿，急火火的冲进来一群道士围着云烨就开始念咒，听口音请的还不是一路神仙，怎么连山南东道的神仙都有？


念咒也就罢了，怎么还往侯爷我身上洒水，还是那种活着纸灰的符水，不管云烨说什么，做什么，那些神仙还是不依不饶你的朝他身上泼水，才开口骂了两句，就听其中一个像响马多过像道士的家伙大吼一声道：“妖孽还不快快现形！”


一句话把云烨喊愣了，这神仙厉害的有点离谱，他怎么知道老子是从后世过来的千年老鬼？一愣神的功夫，一大碗狗血就淋在了他的身上……


换了衣服的云烨被气得发抖，这必须要执行家法了，辛月这个罪魁祸首五板子，那日暮，铃铛一人三板子，老钱面壁思过，刘进宝直接就是一顿军棍。


“倒底是怎么回事？谁说老爷我被鬼怪附体了？”云烨闻闻自己的身上，洗刷了三遍了狗血的腥味还是挥之不去。


辛月揉着屁股委屈地说：“您从昨晚就不对劲，还说妾身是陛下赏赐的，今早又对老钱施礼，刘进宝帮您穿衣服你还感谢他，最后还原谅他把您的大氅当被子盖的事，紫鹃那丫头您平日里看都不多看一眼，今天居然跑去调戏，还有啊，寿儿给您夹了包子您也感谢他来着，这和您平日里的做法不一样，所以妾身就以为您是被鬼怪附体了，都没敢给奶奶说。”


云烨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长长的叹口气，民主这东西在大唐行不通啊！一切异端都是鬼怪附体，这就是唐人最朴素的认知，他们认为现在拥有的已经是最好的了，用不着改变，也不能改变，云烨不敢想像后世激进的思想家们来到大唐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侯爷恢复正常了，辛月，那日暮，铃铛认为自己的板子挨得很值，老钱在面壁思过的时候得知侯爷平安了，哭的老泪滂沱，刘进宝趴在床上听到这个消息，立马要爬起来伺候侯爷，只有紫鹃比较伤感，或许只有她希望侯爷一直疯下去。


小武在书房里笑的快要断气了，见师父黑着一张脸，好不容易才忍住，刚要说话，立刻就笑的从椅子上滚到了地上。


“师父啊，李家在邀买人心，您邀买的哪门子的人心啊，这府里的人不用您邀买，那心肝脾肺肾都是云家的，李家的人能卖走别人的心，徒儿敢说这府里的人他没有可能买走一个，没人会出卖自己的家，您看看小苗就知道了，都已经被无舌老公公撵出去了，您招呼一声还不是巴巴的回来了？


这可是豪侠啊，古之剧孟也没有小苗的手段，按理说这样的人就该一生漂泊，到处行侠仗义，闯下诺大的名头才不枉此生，现在却乖乖的躲在家里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绣花，随时准备等着您给她找婆家嫁人呢。


按徒儿的看法，您的手段可比皇家的高明多了，他们是在把天下人当客人看，您是在把所有人当自己家人对待，客人或许会帮主家的忙，可是自家人就不同了，万一大难临头，除了齐心合力的杀出一条血路没别的选择。


您看着，李家这样厚此薄彼的迟早会出大问题，这个世上的事情无非就是平衡和制衡，一味的偏向勋贵百姓会造反，一味的偏向百姓，勋贵的利益就会被侵犯，皇家需要做的就是在这两点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让勋贵和百姓相互制约，相互依存，这样他们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让他们互相争斗却不撕破脸皮为上策。


现在的皇家有些急功近利了，他们一味的打压勋贵，抬高百姓的地位，迟早会出现另外一个可以和他争权夺利的阶层，而且不以人的意志所转移。


您以前说过，最稳固的形状就是正三角形，弟子现在越想越有道理，或许现在已经到了出现另外一个阶层的时候了吗？您是在为将来出现的新局面做一种试探？您早就预料到会有一个新的萌芽诞生？”小武的眼睛瞪得溜圆崇拜的看着云烨。


小武能从云烨这些疯疯癫癫的举动中分析出这么多的东西，殊不知云烨比她还吃惊，社会物质得到极大丰富以后，百姓自然会要求更多的权利，这是世界史早就证明了的，或许那些乡老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不知道自己坐在万民宫吃饭代表着什么，他们不知道是自己的力量才促使他们坐到了万民宫吃饭，欣赏歌舞。还淳朴的将这一举动视作恩赐，却不知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吃白饭需要力量作为支拖，李二才是最早发现这股新力量的人，他在肯定这股力量存在的合法性，甚至有些怂恿。而现在，小武也发现了……


云烨摸摸小武的脑袋说：“小武啊，你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聪明，女孩子太聪明了不是福气，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话是有他存在的道理的，你很不幸身在这样的一个世道，他没有办法给你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听师父的话献丑不如藏拙。”


“就和您现在做的是一样的吗？”


“没错，我们师徒俩站在一边看着云起云灭，看他高楼起，看他楼塌了，有喜欢的人就扶他一把，没喜欢的人就把手插袖子里看笑话，尽情的享受自己的生命。”


“师父，这就是白玉京？”


“或许吧！”云烨随便回答了一句，铺开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只很大的乌龟。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三节 活死人？


任何新事物出现的时候都是稚嫩的，拙劣的只有在现实这条长河里不断地翻滚磨练才能去掉外面的石层露出里面的璞玉。


云烨和小武看到了这些小小的萌芽，决定不去打扰他，就站在一边看，他能长成参天大树也好，还是狂风暴雨无情的摧残也罢，都不打算插手，大唐的社会现实孕育的果实，才真正是属于他自己的，拔苗助长只会害了他。


远行在即，云烨留在家里那都没去，甚至对书院都没有太多的过问，这些天他将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了家人。


下了一场小雪，外面极度的寒冷，云烨披着长衫坐在椅子上看书，腿上搭着一条毛毯，辛月穿着一件洒花的长裙，梳着高高的发髻，窝在一张软榻上编花子，裙子很漂亮，高高的束胸将她丰满的乳房托的更高，衣领敞开着，云烨不时地偷瞄一眼，衣领里的风光很美。


辛月知道丈夫在偷看自己，故意将胸部托一下，这是她最得意的范畴，一个女人眼看三十岁了还能让丈夫迷恋，这是她的骄傲。


别人家的夫人一过二十岁就已经算作人老珠黄，已经不再用容貌吸引丈夫，改用其它的手段，有些妇人甚至无穷尽的往丈夫房里塞自家的姐妹，就是为了固宠。


今天就有一个勋贵的请帖，是不知道要娶多少房妾侍的，夫君不情愿去，打发管家包了一份厚礼送了过去，他看不惯这些。


辛月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再生两个孩子，多子才能多福，可是自己这个不争气的肚子，生了俩儿子之后就再也没了动静。


那日暮嘻嘻哈哈的冲了进来，不但带进来了寒气，她的手上甚至还捧着一大捧雪，屋子里的暧昧之气立刻荡然无存，辛月叹了一口气，这就是自己的命，摊上这么一个比自己这个大妇还要硬气的妾侍，实在是没办法，笤帚疙瘩，鸡毛掸子抽了她无数回，怎么就不知道收敛一点啊，打的时候叫两嗓子，打完之后依然不改。


“把雪扔出去，把门关紧，喜欢待老爷跟前了就拿绣活过来做，顺便把铃铛也喊过来，她已经看过好几遍了，老爷开春就要出征，这一去怕不是一两年能回来的。”


本来笑的没心没肺的那日暮顿时就没了好心情，答应一声就乖乖地把雪扔到了外面，关好门就去找铃铛，还有她那双绣了一年都没有绣完的五毒褂子，这是她为自己的儿子准备的，她坚信自己还能再有一个儿子。


“她正高兴着呢，说道她做什么，一屋子人苦着个脸算怎么回事，这样的屋子你喜欢待，我还不情愿呢，你们待着我去散散步，今年这雪千万不敢像去年那样下了。”


辛月都没来得及嘱咐他穿上大氅子，就见夫君推开门走了出去，不过他很快又尊，进来，搓着手对辛月说：“想吃狗肉了，上一会在熙童那里吃过一回，那味道怎么都忘不掉，咱们也吃狗肉吧，正和景。”


狗肉在大唐非常的普遍，属于可以宰杀的家畜中的一种，大门外面的狗肉铺子里就有这东西，云烨一般想不起来吃，刚才出门忽然想起了熙童也顺便想起了他做的狗肉，顿时来了兴致，很想重温一次旧日的情景。


五个孩子再加上三老婆都围在炉子边上，举着筷子等着狗肉煮熟，云家人吃东西不挑捡，只要是家主说好吃的，绝对不会差到那里去，放眼整个大唐，在吃这一途上没人能比自己的家主更精通了。


躲在卧室里吃狗肉的勋贵也就云烨一家子，小碗里全是蒜泥，吃狗肉只需要蒜泥和青盐，烧酒只有云烨一个人喝自然可以不计。


等狗肉煮熟的功夫，在云欢的撺掇下，云烨开始讲故事，最小的云香坐在父亲的怀里揽着父亲听那只大蛇和老和尚斗法的故事。


“人妖殊途，如果不是老和尚出手，那个书生死定了。”听着儿子云寿铿锵的语句，云烨无论如何没有想到儿子不但不同情白娘子，反而认为法海这样做算是替天行道，至于别的孩子只是觉得大白蛇掀起了巨浪想要淹掉金山寺，实在是太厉害了。


难道说阶级不同人的看法就有了迥异？云烨不想告诉儿子关于意识上的差别，只是呵呵一笑指着铁锅里的狗肉说：“熟了，可以吃了。”


小雪纷纷扬扬的又开始下了起来，这俩年的气候很不对劲，去年是大雪，今年是奇寒，自从来到大唐以后，云烨还是第一次发现冬天会寒冷到如此的地步，花园里的池塘被冻的硬邦邦的，几只从鸡圈里跳出来的大公鸡一只脚独立站着，把另一只脚缩进肚子底下的羽绒里面取暖，不断地来回交换也不肯回到鸡窝里去。


这些鸡是天魔姬养在花园里的，她好像有怪癖，只喜欢养公鸡，不喜欢养母鸡，还不多养，就养了六只鸡，这些鸡已经养了四年了，各个长得比鹅还要大，鸡圈在她的小院子里，不高的院墙根本就关不住这些长翅膀的家伙，两只翅膀一呼扇，就能从院子里跑出来。


云家不出产别的，就出产怪人，天魔姬对自己的这些鸡非常的爱护，谁要是敢动一下立刻就会翻脸，云烨一直都很想知道她干嘛要养这些鸡，跟天魔姬提起来，人家只是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只是看公鸡的眼神显得更加的温柔。


直到袁天罡到云家拜访的时候惊讶地指着花园里到处乱跑的公鸡惊讶地说了一句“六爻鸡”，这才知道这六只鸡是专门用来镇邪压惊的，据说还有吞噬噩梦的效果，看样子天魔姬一定经常做噩梦。


正常女人的小院子都是干净整洁的，只有她的院子里种满了爬山虎，显得鬼气森森，一年给她换八十个丫鬟都不够被她吓跑的，最后辛月干脆按照她的要求给她找了一个不识字的聋婆婆照顾她起居，这才算是安静了下来。


“侯爷此次去北庭就把老婆子带上吧。”云烨回过头就看见一身黑衣的天魔姬蒙着面纱出现在自己的身后。


“不妥，北庭的气候不是你的身体能适应的，你早年身体受过重创，不适宜万里奔波，好好的在家里颐养天年，喜欢了就带着小丫她们跳跳舞，不喜欢了就养养鸡，这样不是挺好么，去北庭做什么？”云烨非常的奇怪，她去北庭做什么。


“朝拜！我要去昆仑山朝拜王母，听说侯爷您去过，还听您说有一个昭武九姓的人也去过，所以妾身也想去朝拜一下，了解一下心中未了的愿望。”


“不要听他们胡说，昆仑山的天池等你看见了就知道它是一个多么大的笑话了，只有一个大水洼，现在一定结了冰，没有西王母，也没有神仙，有的只是冰雪和乱石，据夜陀所说，那座山里还有怪物，我当年去倒是没遇见。你去了也是白去，听我的，好好休养，你的脸这些年已经被孙先生治的差不多了，只要去掉面纱，就能好好的过日子了。”


“心愿未了，妾身死不甘心，求侯爷成全。”天魔姬说着就跪在雪地里恳求，态度非常的坚决，云烨觉得如果自己不带她去的话，说不定他会自己偷偷的去。


“如果你坚持，那就一起去吧，真不明白，好好地家里不待非要去吃苦看一个水洼子，带时候后悔了不要埋怨我。”云烨无奈的答应了。


天魔姬语带笑意地说：“侯爷是一个好心人，妾身知晓您一定不会拒绝魔姬的这点要求，在家里住的这些年，是魔姬一生中最平静的日子，如果不是心愿未了，魔姬能在家里终老，这是福分，可惜啊，此去昆仑魔姬很有可能回不来了，这个家只能成为我心头最美的一段记忆了。”


天魔姬说这些话的时候，从她的院子里又扑棱棱的飞出来两只鸡，六只鸡都在围着她踱步，仿佛在守护她一般。


旺财忽然从哒哒哒的从月亮门走了进来，似乎很是惊恐，见到了云烨立刻就跑了过来，拿大头使劲的蹭云烨的胸口，仿佛受了很大的委屈一般。


天魔姬走过来想要摸一下旺财，被旺财闪了过去，把脑袋藏在云烨的背后不露面。天魔姬叹了一口气说：“果然是灵兽，妾身的死气让它察觉到了。”


“胡说什么呢。”云烨呵斥了一声，抓过天魔姬的手腕摸了一下脉搏，云烨还是第一次接触她的身体，她的皮肤非常的润滑，也非常的冰冷，这和她穿的太少有关，脉搏跳的也很缓慢，这是失温前的征兆，这个女人要干什么？莫非想要把自己冻死不成？


“咱家里最不缺的就是医术上的高人，你这是被冻傻了，开始胡言乱语，这就回去，包上被子睡一觉就会没事。”


天魔姬躬身一礼之后就钻了自己的小院子，那几只鸡好好地大门不走偏偏飞了进去。


云烨正在思想天魔姬刚才的所说的话，无舌咳嗽一声从亭子后面转了出来，指着天魔姬的小院子对云烨说：“她没有说谎，她的生机已经断绝了。”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四节 胡说八道


“怎么回事，按你说的，一个生机断绝的人还能和我说话，您老没听见她还要和我去北庭啊，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要死的人，刚才我还摸了她的脉搏，除了跳的缓慢一点，没什么问题，保暖之后就好了。”


天太冷，旺财鼻孔周围全是白霜，云烨说着话用他的手帕给它用力的擦了一下，全是冰渣子，见肚子上裹得棉被也有点松动了，重新给他整理了一下，扒拉一下旺财的鬃毛，等着无舌把这件事给解释清楚。


“晋时张华在《博物志》卷一说的很清楚，居无近绝溪、羣冢、狐虫之所，近此则死气阴匿之处也，当年此女被人弃于乱葬岗，与狐虫为伴，与僵尸为伍，身体早就被死气所侵蚀，能苟活到现在已是异数，除非去西域之地找到红蓝花，令她气血重生，或许还能有救。”


云烨在大唐活了这么些年，早就不相信好多书里的鬼话，被人扔到乱葬岗没死，没有沾染瘟疫，就说明她没有被细菌侵害，乱葬岗多出来几只狐狸和虫子有什么好奇怪的，那些虫子不一定比苍蝇脏，草药的功效云烨更加的清楚，药效极度的缓慢，如果感染了一般的细菌，青霉素孙思邈那里就有，算得什么大事，什么红蓝花，没听说过，不过这些年，程家快把西域翻遍了，什么好东西都往家里搬，但凡西域有这东西，程家的宝库里一定堆了不少，天魔姬一定是生病了，多大点事，弄得神叨叨的，还差点吓坏了旺财。


云烨把无舌拉到屋子里坐下之后说：“您老以后千万不要相信什么《博物志》一类的书胡说八道，他在书里面说南海有鲛人，伤心的时候眼泪会变成珍珠，有这回事吗？


南海谁敢比咱家熟悉，咱家库房里的珠子是不少，可是那一颗是鲛人的眼泪变化的？还不都是采珠女辛辛苦苦的从老蚌的壳里面挖出来的？


他还说有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孩子，刚落地就跑没影了，难道这个您也相信？其实啊，您才是应该走一趟昆仑的人选，您已经快把武道走到尽头了，再也没有可以参照的对象了，所以心生迷惑，这人啊，不能疑惑，只要开始疑惑，就会迷信鬼神，只要您亲自去昆仑看一眼天池就明白了，那就是一个水洼子，什么都没有，哦，或许有几样怪兽，这对您来说都不是阻碍，您走到现在这个地步，八十几岁了依然气血两旺这是您苦修出来的，和神仙没关系。这回我去北庭，您要是原意也跟着去，让小苗陪着您，去看看所谓的西昆仑。”


无舌的闭口不言，他在书院找遍了典籍，没有找到任何能给他解惑的书籍，唯一沾点边的就是那些奇谈怪论了。


“您看着我是怎么把天魔姬治好的，见了鬼了，什么叫做死气入侵，既然您所说的红蓝花出自西域，那么不用去西域找，长安就多得是，你们找不到不代表我也找不到。”云烨说完话，就大声的喊刘进宝过来给旺财上马鞍子，自己要带着天魔姬去孙思邈那里看病，守着一位活神仙不求，偏偏要去找没影的神仙。


天魔姬虽然固执，但是家主发话了，只好任由两个使唤的婆子将自己架到暖车里，跟着云烨去孙思邈那里。


天魔姬苦笑着摇头，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不但体温在下降，而且每晚都有恶鬼来找自己，自己能坚持好几年，全是因为云家气运正旺，云烨更是紫气缭绕不绝，更难得的是这个家是真正的家和万事兴，在这个家里她受到的侵扰是最少的，现在自己已经感觉熬不住了，或许生命之火将息，她忽然有点舍不得走，她喜欢住在那个小院子里鼓捣自己的蘑菇，那种蘑菇她已经培育成功了，很可惜它们的药效好像减低了不少。


“魔姬啊，等到你的病好了，就把你的那六只鸡送给我吧，这样的大公鸡绝对是大补啊，红烧之后最有嚼劲，到时候你尝过就知道了。”


天魔姬闷哼一声再也没了回音，云烨讪讪的摸摸鼻子，催着旺财跑的快一点，早点把这事解决。


孙思邈的药庐现在比天魔姬的小院还像魔窟，几个屋子里堆满了骨头架子，木头制作的架子上摆满了骷髅，好几个巨大的玻璃瓶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人体器官，为了给孙思邈收集这些东西，火炷没少费心思。


黎大隐这家伙似乎在这里住上了瘾，腿脚已经长好了他似乎还是没有离开的打算，神通广大的他在药庐对面的山坡上盖了一个院子，自己住在里面，总是有人来找他，但是这些人从来没有惊扰过药庐。


孙思邈现在越发的像神仙了，眉毛胡子都白了，穿着一身麻布道袍，见云烨过来，鼻子抽了两下就转身进了药庐，他没闻见云烨身上有药材的气息，既然不是来给他送药的，就没必要多等。


黎大隐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汁子笑得开心，自从骨头长好之后，他就再也不用学那种可笑的鸭子走路一样的官步了，整个人也看起来精神了好多。


“你在这里建房子向书院报备了没有？手脚都好了为何还不离开，缠着孙道长这是什么意思？你都水监公务繁忙，打扰到了药庐的清静，你得罪过就大了。”云烨现在对奇怪的人已经有了心理阴影，家里的破烦事都处理不完，要是再操心孙思邈这里，日子还怎么过。


“我想多活两年，所以就要紧紧地抱住孙道长的大腿不松手，至于我盖房子，这是都水监的权利，不要你书院了，皇宫里都有都水监的房子。”说完就一边喝药，一边走回了自己的院子，他知道云烨不想让他知道来的目的，还是躲开些为好。


孙思邈把手搭在天魔姬的腕子上摸了一会，就从一个写着砒霜的大罐子里拿小勺子挖了一勺子砒霜，又在碗里放了甘草等其它的药材做配伍，放在一个药罐子里熬了好久，滗出药汁，给了天魔姬一把糖霜对她说：“把这碗药喝下去，明日再来，继续喝，连喝三天，等到肚子里的虫子清除干净了，让云烨给你去找红蓝花，老程家就有，我上次拿来的用完了，你现在气血两虚，肚子里还有恶虫，以后不要再吃生肉了，都是什么毛病，好好的人不吃熟食，吃生么生肉啊，不怕得病啊。”


“道长，您说程公爷家就有红蓝花？小女子确实是生病了，不是生机断绝？”天魔姬一下子就站了起来，急迫的问孙思邈。


“有心跳，有脉搏，谁告诉你生机断绝了？是你肚子里的虫子太多了，招致你气血两虚，多梦盗汗，血气不旺自然就会出现体温过低，以后不要再吃生肉就好了，红蓝花加上当归是补你亏损的血气的，不是救命良药，是补药。”


孙思邈不耐烦和妇人多说话，自己的事情做完了，就进到了里间，还把门从里面给关上了，云烨想偷看一下都不可能。


如果是别人当着你的面给你喝的药里面加了一大勺子砒霜，估计没人敢喝下去，性子暴烈一点的说不定会拼命，如果这个当面给你药里面加砒霜的人是孙思邈，所有人都想都不想的喝下去，天魔姬就是这样，端起药碗一口气就把药干了。


“净桶在茅房，排出来的虫子需要撒上石灰深埋，找两个婆子搀扶你，一会肚子会疼。”孙思邈的声音从里间传了出来，声音很沉闷，好像隔着一层子布在说话，云烨明白了，老头子又在里面摆弄尸体，这会说不定正在把一具尸体大卸八块。


天魔姬闭上眼睛，脸色蜡黄，鼻尖上有汗珠子冒出来，遮脸的面纱都贴在上面了，喝了砒霜肚子自然会疼，云烨站在旁边都能听到她肚子发出的响声，两个婆子迅速的将天魔姬搀扶起来去了茅房。


过了很久，她们才回来，一个婆子小声的对云烨说：“魔姬夫人肚子里全是虫子。”云烨点点头，瞅着虚弱的几乎要昏厥过去的天魔姬，笑着摇摇头，这就是讳疾讳医的下场，什么都不清楚就给自己判了死刑，要是自己是个糊涂蛋，带着她去了北庭，那才是真正的断绝她的最后一丝生机。


才回到家，跑去老程家拿红蓝花的刘进宝回来了，这东西程家真的很多，因为刘金宝扛了一大口袋，云烨把手探进去住了一把拿出来一看，顿时就想骂人，草红花而已，算什么宝贝，至于从西域带回来。


无舌看见了婆子将天魔姬搀扶进了小院子，就问云烨：“如何？”


“肚子里有虫子，不是您想的尸虫，是吃出来的毛病，再吃两天的药，就把虫子打干净了，以后只要补补身子，就没事了。”


无舌愣住了，半晌之后才点点头说：“老夫上一次入海有所领悟，不知道这次进山会不会再一次有所得您？”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五节 不知所谓的黑风


不相信世上有鬼神的不光是云烨一个人，狄仁杰也不相信，一个字都不信，楼兰的黑风长老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你们触怒了太阳王，必将遭受最可怕的惩罚，黑风暴将从天而降，会把所有人都埋到黑沙之下，沙魔王会吞噬掉你的眼睛，你的头发，你的每一寸皮肉，他还会把你的灵魂抽出来绑在柱子上天天暴晒，无论你怎样哀嚎，祈求都无济于事。”


会说大唐话的长老比较少见，狄仁杰笑眯眯的听完了黑风长老的话，让随从给长老喂了一些水，能把这段话接连不断的说上半个时辰的人嘴巴都会干的。


“太阳王的事情咱们以后再说，明天的下午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太阳王，在他把我绑在柱子上暴晒之前，我会先把他绑在柱子上暴晒。


黑风长老，说说吧，你的族人为何会突然藏起来？外因我帮你找了，那是因为这几年注入大泽里的河流已经改道了，你们也对这片地方绝望了是吗？你们的城池在变高，土地也在变高，可是大泽的水位却在降低，庄稼的灌溉问题你们没办法解决，尤其是最近，你们发现挖好的水渠也已经被黄沙所覆盖，取水越发的艰难，就果断的准备搬家。


这样的搬家我能理解，可是你们为何要突然失踪？家具，器物全部弃之不顾，我不相信你们会有这种破釜沉舟的决心，说说吧，你的族人去哪了？


你们的失踪，让我皇大怒，一度以为是遭受了外族入侵，或者被边军所祸害，因此派了我们过来专门调查此事，你们是陛下的顺民，遭受了这样的厄运确实让人难过，陛下严令，不管此事涉及到谁，都会严惩不贷，有什么冤屈你们可以说了。”


狄仁杰说完话就命人解开了黑风长老的绑绳，自己盘着腿坐在一张毯子上看黑风的反应，一个人在紧张，或者慌乱的时候总会有破绽露出来。


黑风也算是见面过世面的长者，盘腿坐在狄仁杰对面的沙地上，把两只手抱在胸前虔诚的祈祷：“尊敬的太阳王，您的仆人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痛苦和愤怒，请允许您的仆人用最激烈的语言来驳斥这些强盗和骗子的无耻，他们是吸血的魔鬼，食人的饿狼，人世间最卑劣，最无耻的强盗！”


在场的唐人除了金竹先生和书院的学生们皱起了眉头，那些当兵的，包括程处默和边军校尉一起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外族人的痛恨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赞美。


“我们是楼兰人，不是鄯善人，你们将这个恶心的名字强加给了我们，两个世代仇恨的人群不得不在你们的皮鞭下公用一个名字。


中原人从来就是强大的，你们有衰弱的时候，可是你们总能一次次的站起来，变得强大无匹，而这一次，你们的强大就连天神都战栗，突厥人被你们快杀光了，回纥人变成了你们的牧奴，吐谷浑人，薛延陀人，还有遥远的大河边上的昭武九姓都只能在你们的铁蹄下颤抖，你们的到来，无数像楼兰一样的部族彻底的消失了，我们儿时的玩伴在我们生长的土地上见不到，却能在遥远的长安街头相遇。


是的，我们都是去向共同的宗主唐国皇帝进贡，希望能用族里最美的少女，土地上长出的最甜美的果实，牧场里最肥硕的牛羊，沙漠里能找的最珍贵的珍宝，古尔丹跳的最好的棒小伙子向强大的帝王献媚，希望能让楼兰人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绵延生存。”


金竹先生忽然打断了黑风长老的倾诉：“据老夫所知，你们确实向陛下进献了丰厚的礼物，这是你们作为属国必须承担的义务，而且我们陛下并不是白要你们的礼物，每回都有丰厚的回赠，回礼的价值甚至超过了你们敬献的礼物价值，陛下需要的是你们的臣服，而不是需要你们的那点礼物。


前年陛下大寿之时老夫也受到陛下的邀请，就在观礼的人群中，你们鄯善人敬献的礼物算不得丰厚，在我们看来甚至有些寒酸，陛下依然高兴地接受了，还说你们鄯善人地处荒蛮生存不易，特意加重了回赠的礼物，难道这些恩典你们都忘记了么？”


金竹先生最恨得就是狼心狗肺不知感恩的人，自己亲眼目睹的事情哪里有错。


“我们是楼兰人，不是鄯善人，我们从来都是楼兰人，从生下来就是我们的姓名不是你们皇帝的一张旨意能改变的。”黑风昂起头大声的咆哮。


“放肆”！边军校尉大喊一声，甩起了自己的横刀，连鞘砸在黑风的脸上，两颗牙顿时就从黑风的嘴里喷了出来。


黑风吐掉嘴里的血，看都不看周围愤怒的人群慢慢坐直了身子接着说：“确实如此，我们在长安确实得到了丰厚的赏赐，族里的孩子们非常的高兴，他们在长安购买了漂亮的刀子，结实的马鞍，美丽的衣衫，结实的锅子，甚至还有些傻孩子专门购买了美味的糕点，他只想着把这些美味带回沙漠给族人们品尝，因此忘记了食物会腐败。”


黑风说到这里似乎还沉浸在长安的繁华之中，梦呓一般的道：“我们当时都认为长安城是这个世界上最雄伟美丽的都市，也是世上最富饶的地方，大唐皇帝是一位威严而仁慈的皇帝，有这样开明的宗主，我们无比的幸运。


厄运从我们回家的路途上开始的，在关中我们没有受到任何的盘查和诘难，地方官府甚至给我们安排吃住，可是出了玉门关之后，天啊，豪爽好客的唐人就变成了饿狼，大唐皇帝赐给我们的礼物被抢走，我们自己的东西也被抢走，给大唐皇帝跳舞获得赞美的舞娘也被抢走，矫健的小伙子多说了一句话，就被拖在马后面活活的被碎尸，他们还用马鞭抽打我这样的老人，你看看，你们看！”


黑风扯开衣衫，他干枯的身体上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鞭痕，有些地方甚至还能看见骨头，可能是太气愤的原因，他的胸膛起伏不定，那些鞭痕像是活过来一般在他的身上蜿蜒行走，显得触目惊心。


程处默好奇的瞅了一眼回过头对边军校尉说：“你们这些狗日的居然还在用霸王鞭？连上面的倒刺都不去掉？”


边军校尉咳嗽一声回答道：“蛮人粗鄙，无重刑不足以服众，弟兄们在荒漠里屯驻的久了，性子粗暴也是有的，算不得什么大事，倒是这个狗贼到现在还不说族人的藏身之地，定然是心怀叵测之辈，请都尉将此恶贼交给下官，定要他将自己的祖宗八代供出来不可。”


黑风忽然站起来，还不待身边的军士走近，就给其余的两个楼兰人嘴里喂了一颗黑黝黝的东西，然后也给自己喂了一颗，大笑着就要等死。


校尉大惊，却见狄仁杰也跟着站起来，一拳就重重的击打在黑风的胃上，黑风的身子一弯，一颗黑黝黝的东西就从嘴里吐了出来。


程处默嘿嘿一笑，闪电般的在那两个人的胃部也来了重重的一击，他的力气大，那两个人不但把黑丸子吐了出来，血也跟着往外喷。


狄仁杰用手绢包裹着那颗黑丸子放在火把跟前看了一阵子，笑着对金竹先生说：“原来是朱砂啊，只是不太纯，吃了也一时半会的死不了。”


金竹先生恨恨的啐了边军校尉一口，骂了一声“杀才”！就径直回了马车，对于边军的暴行他很是看不惯，这一路上他见过的惨事太多，所以黑风一说他就信了。


狄仁杰让人把黑风扶了起来后对他说：“给你两个选择，现在就去把你的族人找出来，要不然我就像挖老鼠一样的把你的族人挖出来。”


黑风呵呵一笑把自己的脑袋扭了过去，他已经做好了熬刑的准备。


“其实我不用你说，就能把你的族人都找出来，告诉你吧，都是你告诉我的！”狄仁杰并不急躁，慢悠悠的对黑风说。


黑风鄙视的看了狄仁杰一眼，还是一句话都不说。


“我是从昨日上午开始挖掘太阳墓的，这个时候想必你一定躲在某一个隐秘的地方偷窥吧？这个地方会是哪呢？我们想想，太阳墓处在向阳坡上，北面看不见，南面是大泽，西面是沙漠，既然你们喜欢太阳王，那么一定会非常的喜欢东方，你们藏得地方就在东方，你说是不是？”


狄仁杰见黑风避开了自己的眼神笑了笑接着说：“确定了方向，我们再来算一下距离，其实很好算，白天你躲在隐秘的地方哭号，咒骂了我一天，又不敢出来，想来最后拜祭一下你们的太阳王就只能是晚上，天刚黑的时候你们不敢出来，必须等到所有人都睡觉了，才是你们出来的好时候，再加上视距这个问题，一个时辰你们在黑夜里能走五里路就不错了，所以啊，不管你怎么狡辩，你们的族人就在东面五里左右的地方，是也不是？”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六节 桃源


乱石滩，这是沙漠边上的一片戈壁区，狄仁杰的面前是一望无际的乱石区，什么样的危机才能把人逼到这片土地上来生存？


风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锋利的一把大刀，原来的岩石山脉被他切割成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石块，最大的石头比万民宫还要大，小一些石头也足足有两丈方圆，随意的散布在沙漠的边缘，或许很多年后这些巨石也会被风切割成更加细小的沙粒，最后成为沙漠的一部分。


黑风长老头上缠着麻布，刚才他很想一头撞死在石头上，被监视他的校尉又给拉回来了，他哆嗦着嘴不住的哀求狄仁杰。


“行行好，行行好，就给我的族人留下一块活命的土地吧，我们把楼兰城已经献出来了，肥沃的土地我们也不要了，把这块乱石滩留给我们吧。”


狄仁杰仿佛没有听见黑风的哀求，半眯着眼睛不断地打量这片乱石滩，仿佛看见了一片满是黄金的宝地。


前几日金竹先生还说过人群的生活需要水，空间和土地，这些楼兰人既然能在这里生存，必然不会缺少着些因素，更何况还是上万人的族群。


黑石山并不是一个适合建城的地方，那里高山林立，荒无人烟，虽然能卡住吐蕃人出山的道路，但是想要唐人在高山上固守同样是一个很大的考验，那里没有水源，没有多余的土地，皇帝想要在那里建城，已经做好了付出极大的代价，他只是在地图上标注了一个黑点，从不考虑手下的人该如何去完成。


“或许在这里建造一座大城是可行的，有石材，有人力，还有大片的湖泊，平地，楼兰人不知道怎么整理自己的生存环境，那就让汉民来教会他们吧。”


狄仁杰低声的自言自语了几句，低下头对黑风说：“把你的族人喊出来吧，好事，我可以保证你们从今往后不会再受到欺凌，或许从现在该给你们一个唐人的身份了。”


“你如何保证，你又凭什么保证，你穿的是绿袍子还没有任何资格保证！”听到黑风的嚷嚷声，边军校尉又重重的在他的肩背上抽了一横刀，这让他反抗的心思更加浓重了。


随着程处默一挥手，无数穿着黑衣的士兵开始在岩石上跳跃前进，他们进行的很轻松，因为楼兰人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反抗的民族，他们已经逆来顺受上千年了。


遇到危险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反抗而是逃跑，这和彪悍的关中人孑然不同，他们总想着砌一座高高的围墙将自己圈起来，可是事与愿违，不论他们把楼兰城建的多么高大，该陷落的时候他从来没有经受住考验。


唐军经验丰富的斥候很快就找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程处默嘿然一笑就带着大队人马向岩石区走了进去。


路很窄，仅仅能并排通过两匹马，而且崎岖不平，刚才还想要反抗的黑风再一次悲鸣起来，这一次，没有任何人理睬他，所有人都在埋头行军，并且在自己来的道路上不断地留下一队队的军士，防备自己的后路被炒，这是标准程序，行军作战的时候多么小心都不为过。


走了半天时间，眼前就豁然开朗，狄仁杰的第一反应就是大喊了一声：“好一个世外桃源！”谁都想到在这个最荒芜的地方，居然别有洞天。


不但狄仁杰惊呆了，就是程处默也把嘴巴张的老大，外面朔风扑面，尘土飞扬，而里面却仿佛在一瞬间就到了江南，他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既然还有青草长在一个清凌凌的湖泊边上。


狄仁杰俯下身子拿手抄了一把湖里的水，这里的水居然是热的，这一切都和骊山上的行宫很像，只是没有那些高大华丽的精美楼阁，骊山的行宫师父带自己去过，李泰在那里有一大片产业，想不到在塞外还能见到一处这样的所在。


“这是太阳王恩赐给我们的土地，你们不能拿走。”黑风不知道是在哀求还是在威胁，那些早就受够风沙的军士哈哈大笑着就向那些低矮的茅屋扑了过去。对他们来说，能在这里过冬绝对是人生中最值得怀念的事情。


“约束部下不得杀戮！”程处默也很高兴，对那个瞠目结舌的校尉下达了自己的指令，回头又对黑风说：“约束你的族人不要反抗，没有反抗，就不会有杀戮。”


哀伤的躺在地上的黑风行尸走肉一般的跟着军士走进了村寨……


“小杰，你觉得这里适合建城？你打算给你师父在这里修建一座北庭都护府的官邸？”程处默在湖边坐了下来，脱掉鞋袜，把脚泡进水里舒坦的呻吟了一声。


“不可能，小武说我师父一定会把治所选在轮台，这里是沙漠，不可能的，尤其是距离轮台超过了两千里，太远了，这里只能成为防备吐蕃的一座要塞，将来大军如果要进吐蕃，从这里进攻能起到让吐蕃腹背受敌的效果，而且这里能够长期驻扎，黑石山不是一个好选择，我这就请许先生上书给陛下，但愿陛下能够准许。”


程处默笑了起来，揉了揉坐在身边的狄仁杰脑袋说：“陛下从来就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只要对大唐社稷有利，他老人家改变主意改变的比谁都快，这两年陛下的性子变得温和了许多，可能和年纪变老有关系。


房玄龄，杜如晦他们也已经变成了垂垂老翁，就连性如烈火的魏征自从眼疾被治好了以后也开始韬光养晦，一连三个月没上朝陛下也没有问责，反而派了御医前去延医。


我爹爹他们这些老将全部被陛下召回了京师，说是非常的想念，准备和诸位老友共度残年，这话说得有趣，陛下今年四十有三，我爹爹他们的年纪还不到六十，对于一位武将来说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陛下也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何能谈及到老？


你看看陛下这几年提拔的将领就清楚了，你师父算一个，苏定方这一次从北庭回去一定会受到重用，刘仁愿算一个，那个把守宫门的薛仁贵居然也混成了都尉，长孙冲现在是银青光禄大夫，与你师父同级，听说你见虎叔叔也要成被重用，尉迟宝林现在官至一方刺史。


至于内府，这几年书院的学生进去的还少了？去年震惊全国的铜币案，就是出自书院弟子之手，王玄策在吐蕃苦熬如今终于熬出了正果，作为大唐使节进入了天竺。


小杰，你是他们中间年纪最小的一个，我不明白你师父为何要把你安排进大理寺，我问过他，他就是笑笑，没说原因，估计有他的考虑。


你程叔叔我之所以说这么多，就是要告诉你，陛下在布局，准备下一盘好大的棋，你师父任职北庭恐怕就是这盘棋的开局。”


程处默刚刚说完，许敬宗的话就从背后传了过来：“好好听听，你程叔叔别看是个粗人，实际上有内秀，这些话我不敢说，所以你听他的没错，你师父自己跑到了外面，把你留下来不是要你去建功立业，而是要你在长安混吃等死，你想建功立业，需要等到下一位皇帝出现才成，这都是你师父造的孽，当初跟着我学史家有什么不好的，非要学什么算学。”


许敬宗呲牙咧嘴的把脚塞进小湖泊里四面看一下又对光笑不说话的狄仁杰说：“你们师徒好运气啊，老夫才让你自己解决黑石山的问题，你就发现了这样的一块宝地，你不会打算把楼兰人全部干掉吧？


小子，帝国的杀戮时代结束了，现在到了稳固边疆的时候了，这个阶段会持续很长的时间，或许上百年，只是从现在开始，不得杀戮了，你师父在长安拜将了，这是他发出的第一道军令，违者严惩不贷啊，哈哈哈，小子，我已经闻到血腥味了。”


狄仁杰接过军令，看着那些惊惶失措的楼兰人说：“我本来准备杀一批人的，他们很懦弱，只要很少的血就能让他们俯首帖耳，这是最快的法子，现在就要想别的办法了。”


程处默穿上鞋子，和狄仁杰一起来到楼兰人的面前，吵闹的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忽然，有两个少女被楼兰人从人群里推了出来，颤抖着拜伏在地上等候发落。


狄仁杰忽然觉得自己想多了，对付这样的一群人吓唬就足够了，这些人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不但把美女推了出来，还把刚刚释放的黑风他们三个人也推了出来。


意思很明显，美女是贿赂自己的，黑风长老被推出来是准备被自己杀掉泄愤的，这些人考虑的非常周全。


如果说刚才的时候黑风还能保持一个硬汉的尊严，现在的黑风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瞅着天空泪如雨下，这是真正的死了心的人。


“从今往后，黑风就是你们的族长，你们依然能生活在这里，而且从现在开始，你们被正式纳入大唐的领地，你们的户籍也将属于羁縻州户籍，除了不能随意进关，待遇与大唐子民同。”狄仁杰轻描淡写的发出了自己的命令。


许敬宗哑然一笑，躺在地上的黑风却慢慢坐了起来，军士解开了他的绑绳，他面对着族人大声的说了一句话。


舌人在狄仁杰的耳边说：“他说，从现在起，他是族长！”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七节 他是谁？


云烨又被一个华丽的赌局选中了，自从李渊死了之后，还以为这个传统消失了，谁知道李二全权继承了这个习俗，他今年还要赌，每人两箱子金币，这是固定的赌注，云烨认为李二这是准备打劫自己，就是不知道其余的两个倒霉蛋是谁。


自从上次在昭阳宫见到了那匹孤狼，他就不喜欢靠近昭阳宫，荒原上突兀的出现一座巨大的宫殿，怎么看怎么觉得不舒坦，而且昭阳宫的房顶是圆的，远远看过去，以为是异族的一顶大帐篷。


“夫君啊，您一定要输喔，输的越多越好，咱家不缺这点金子，要是您觉得输的不够多，就再拿两箱子？”


这还没开始赌呢，辛月这个败家婆娘就一个劲的唠叨着希望自家输得越多越好，一边说还一边往箱子里塞金币，直到一点空隙都没有了，才和那日暮一起用屁股压着箱子盖锁箱子，铃铛费了好大劲才把锁鼻扣上，三个人都折腾了一身的汗。


参加赌局，参加赌局，这三个婆娘就知道参加赌局，前些日子拜将差点把云烨气死，李靖，李绩，李道宗出征拜将的礼仪自己不是没见识过，李二又是焚表，又是语重心长的告诫，文武百官都在台子底下拱手肃立，场面庄严地一塌糊涂，拜完将之后还有钦赐盔甲的仪式，怎么到了自己一切都简化了？


就在兵部前面扎了一个棚子，观礼的就小猫三两只，还都是自己在兵部的同事，那些大佬一个不见，李承乾跑过来随便念了两句圣旨，就把圣旨塞给云烨自己看，还说昨晚吃坏了肚子，不耐久站，都走了好长一段路了，又折回来，从袖子掏出兵符大印往云烨怀里一推就跑的比兔子还快。


这太儿戏了吧？云烨拿着圣旨仔细的和大印作对比，生怕这东西是假的，还好，兵符大印都没问题，没看出哪里不对。


拜将的环节简陋，回拜皇帝的场面可一点都不简陋，就在大朝会上，云烨跪在地上倾听李二的嘱咐，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只记得膝盖跪的生疼，这通唠叨足足说了半个时辰才结束，刚要站起来，房玄龄这个老东西又语重心长的按着云烨的肩膀说了一大通的话，云烨感觉锁子甲的甲叶子已经嵌到膝盖上的骨头里了。


不过可以理解，李二觉得自己亲自拜将有点丢人，李承乾那天的肚子不舒服，听说是喝了一种叫做黄芽的新茶所致。


李靖对云烨出征如此简陋大为羡慕，这样低调的出征也有好处，倒霉的时候不会成为万夫所指，他自己就深受其苦，来一个战略性的撤退，都会有人指着鼻子臭骂自己畏敌如虎。


知道他是来打听虬髯客下落的，云烨早有准备，从盒子里把那份公文的原件给他拿了过来，李靖看后长叹一声又开始闭门不出了。


北庭都护府的都护，这是军方这些年唯一被任命的大将军级别的官职，所以来云家的人很多，武将家的孩子只能去吃军粮，没有多少当官的渠道，现在既然有了一位光杆大将军，自然要把自家的孩子统统塞进去。


好多人都是老部下，都是熟悉的面孔，原本憨厚耿直的汉子带着媚笑一个劲的把自家的孩子往前推，希望大帅能多看一眼，带着自家的孩子去北庭苦熬资历。


“好了，收下了，看看你们一个个那张脸都想吐，好好的汉子硬是摆出一副奴才相，老张，老狗，何鹏，褚大由你们在左武卫的时候就是我的部下，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要学人家送礼？你家很富裕吗？孩子明天去军营找老赖报道，你们拿着礼物赶紧滚，多看一眼都来气，以后想喝酒了空着手进门，带副卤好的猪脸也能进来，要是带了别的就给我轰出去。老钱，你记住了。”


“这也就是大将军您面前，属下还能拉的下来脸面扮奴才，要是别人，俺老狗宁可让孩子在家里吃白饭，也不会低声下气求人。”


“好了，少拍马屁，几年不见，身手不见增长，嘴皮子变油滑了，我要进宫办事，你们留在家里喝酒，老钱，把他们的礼物全部折算成钱，发给他们，一个都不许少，谁要是不拿，明天家里的孩子也就不用去报道了。”


云烨知道这些人的日子其实过得很窘迫，一个校尉的俸禄不但要养活全家，有时候还要周济其他混的更惨的兄弟，在长安这座销金窟，多少钱都不够用。


云烨说完这句话就直接进了后堂换衣服，打算去昭阳宫赌钱，老钱笑吟吟的招呼这些低级军官去饭厅用餐。


坐着马车到了昭阳宫，云烨才发现自己来早了，宫人们把迎送到大殿里送了一壶茶，就不加理会了，这座宫殿来过好几回了，人面都很熟，云烨瞅了很久都没有发现一个认识的宫人，而且不论男女。


不好过问，那些人如果不在献陵里面睡觉，就是在献陵外面结庐而居，也只有这两个可能，不过云烨认为，李二现在应该干不出人殉这种事，不管是明的还是暗的。


在遵守打麻将的时间上李二和李渊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往年这个时候，李渊早就等候在大殿里了，一个人急不可耐的搓牌玩。


云烨从盒子里摸出一张牌，闭上眼睛感觉，摸出来了，就放在一边继续从盒子里抓牌。


“你手上的是一张八条。”一个陌生的声音传了过来，云烨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面前的人，不认识，很老，一个很老的老家伙拄着拐杖侧着头看云烨面前的牌。


“别想借口了，你不认识老夫，倒是对你的名头老夫是早有耳闻，独孤家的小丫头和我说起过你，说你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准备把两孙女都嫁给你，被你给回绝了？还是用糟糠之妻不下堂尉迟恭的故智婉拒的？


啧啧，小子，你是亏大了，独孤家的那两个小丫头长得国色天香，据说还有内媚，啧啧，放到闺房里受用无穷啊，小子。”


云烨的眼睛绷得圆圆的，他很想知道这个老色鬼到底是谁？艰难的把脖子四处转转，没发现老家伙带着钱箱子，这就好，只要这个咸湿老色鬼不是赌友就好。


“瞧什么呢？老夫是来赢钱的，又不是来输钱的，带什么金子，太上皇仅用一枚金币就杀的你们屁滚尿流，老夫特意拿了五枚金币难道还不能大胜而归？”


云烨看不出老家伙的身份，他穿着麻衣，脚下踩着一双布履，如果说有什么出彩的地方，那就是他头上插的一只白玉簪，这只簪子晶莹剔透，里面似乎有云雾在流转，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宝物。


“小子，你在看什么？”


“小子在看您身上有没有什么值钱的物事，一会输光了也好抵账。”和老人打交道云烨很有经验，且不说颜之推先生，就是书院里的几位先生就够磨练他的了。


老家伙果然笑得前仰后合，拍着桌子大声道：“好小子，比龙虎山上的那几个人强，难怪颜之推那个死鬼会向老夫极力推荐你，果然不俗。”


老家伙提到了颜之推云烨就坐不住了，连忙起身施礼道：“小子无状，敢问老丈尊姓大名，问明白了也好大礼拜见。”


老头子似乎更加的高兴了，拍着手说：“果然是一个不肯吃亏的，按理说见到老人家就该大礼参拜才是，你倒好，先要问清楚了才下手，也好，你难道不知道颜之推是在和谁比试活的长？告诉你，就是老夫袁守诚，他到底是输了，坟上的草都枯荣几次了，老夫还没死，就是青楼没有办法再去了，小子，你去问问孙思邈还有没有得治？”


袁守城是谁？云烨对这个名字一点印象都没有，按理说记住所有大佬的名字是一个年轻贵族的必修课，但是云烨确实不知道老家伙到底是谁。


长孙无忌从殿外走了进来，见到这个袁守城立刻就把腰快弯到脚面上了，还非常狗腿的搀扶着这个老家伙坐在椅子上，还给老头倒了一杯茶，老头子好像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半点的不适应。


“小长孙你妹子呢？这些年就看见这么一个乖娃，原本以为这孩子不能长寿，谁知道居然拖到了现在，昨日见了一面，她的身子骨反倒健壮起来了，哈哈，老夫当年算错了。”


长孙无忌的妹子是谁？不就是长孙皇后吗？给皇后随便批命弄错了，居然哈哈一笑就了事了？


“老先生当年酒醉之后给小女子批命，自然会有差错，害的小女子担心看不到孩儿长大成人，您真是害人不浅。”


云烨的嘴巴张的老大，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想搞清楚这个老家伙是谁？长孙都在他面前自称小女子，一定不是泛泛之辈，也绝对不是靠着年龄混日子的老家伙。


“你张着嘴巴做什么？还不去坐好，老人家已经等不及要开始了。”李二在云烨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就大喇喇的坐在了主位上。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八节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云烨非常的讨厌打牌的时候背后有人，而且这个人在看四家的牌，最过分的是嘴里还不停地唠叨说你抓了一副什么破牌啊。


长孙今天很兴奋，确实如此，除了不知道这个老鬼和她是什么关系，李二和长孙无忌都是她最亲近的人，至于云烨，长孙就更加的无所谓了。


抬手一张白板打出去，又被长孙抓了回来，好好地三张八条被她扔出去了一张，云烨才打算气的哆嗦一下，后脑勺就被长孙拍了一巴掌。


老子眼看着就三十了，怎么还一副对待小孩子的模样？


八条点炮了，老家伙糊牌了，狂笑着摊手要钱，还恬不知耻的对长孙说：“老夫今日出门的时候给自己算了一卦，大吉大利啊，哈哈哈……”


“这小子就要远行，一会您心情好了给他看一下凶吉，北庭太远了。”长孙笑的像一只母鸡一样，趁势提出一点小小的要求。


“大军征伐，在势，在威，在谋划，要是靠占卜，学生这个北庭都护府的大将军也就不必做了，坐在军帐里捣鼓乌龟壳算了。”云烨很是不服气。


“说的太对了，这才是活人的态度，尽信命不如无命，不信命的大将军陷入绝地还知道努力求生说不定能活，信命的，死定了。”


老家伙用两只枯瘦的双手码牌，十指居然非常的灵活，一边说话也不影响他的效率，李二今天一言不发，长孙无忌也闷头打牌，似乎他们两个今日就是牌架子。


“小子从来都不信命，哪怕已经成为了现实，小子都会抱着怀疑的心思去踩上两脚，娘娘好心学生心领了，学生这个大将军沾染了无数的戾气，就算是有什么厄运，学生也会掐着她的脖子让他为我所用，老先生哪怕是神仙转世，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学生也不愿意马上知道自己的命运，我宁愿在被敌人砍死的那一瞬间后悔，也不想提前知道。五饼，老先生您的簪子很漂亮，我想赢过来。”


云烨说完就甩出一张五饼，看看老头子头上的簪子，他真的很想要。


李二嘿嘿一笑，捡起了那张五饼推倒了自己的牌，长孙无忌瞟了云烨一眼，重新开始码牌，老头子苦笑着推倒牌说：“小子你这是故意的，准备以本伤人啊，牌局才开始，你就想把老夫淘汰出局？”


“您老姓袁，又通晓阴阳之术，必然与袁天罡袁道长有渊源，说不定您还是他的师门长辈，小子一十四年未履红尘，胸中有大疑惑，赢了老先生之后才能让您知无不尽，所以用什么手段都是合理的。”


对付老家伙云烨的经验太丰富了，尤其是这种成了精的老家伙，你想要什么就正大光明的提出来，然后用你所有能用的手段去争取，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家伙收起游戏的心思，认真对待，当你赢了以后，老家伙也会认真对待你的要求，别人赐予的东西都不靠谱，只有凭自己本事拿到的东西才真正是属于你的。


李二哈哈一笑，似乎非常的欣慰，在云烨的肩膀上拍拍就拿起骰子重新开局。长孙也乖巧的坐到李二的身边不再到处转了。


牌桌上安静了很多，老家伙也收起了玩味的心思开始认真对待赌局，长孙无忌忽然说：“袁老，云烨赢了您会解惑，小子赢了，是不是能请您批命？”


袁守城嘿嘿一笑道：“老朽成了破鼓，现在万人都想捶，好吧，小子，要找老夫干活，那就要拿出真本事，试试看，能不能让老夫败退。”


老家伙认真起来非常的恐怖，似乎真的像他说的那样鸿运当头，三把牌下来他已经赢了一大堆金币，笑的也就越发的嚣张。


长孙无忌瞅了云烨一眼，就开始拆牌了，他准备和云烨两个人联手对付袁守城，只有李二依然不紧不慢的打他的牌，不偏也不依。


老头子依然在赢，云烨清楚的知道他在作弊，但是老家伙的手法太快云烨怎么都抓不住，眼看着老家伙的金子就要超过两箱子了，云烨认为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


牌桌上的骰子还是上回李渊用的那副，独孤老太太为了让李渊抓到好牌，用了灌铅的骰子使诈，现在好像还没有换过来。


在老家伙把骰子握在手里就要撒出去的时候，云烨握住老家伙的手说：“且慢！”牌桌上的人同时一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云烨吩咐宫人给自己找一把小锤子和一个垫板过来，在其余四个人迷惑不解的目光中，云烨拿锤子敲开了老家伙刚刚握在手里的骰子，三枚骰子里掉出来三个小小的铅疙瘩，长孙无忌捻起了一颗，放到眼前看看，对李二说：“是铅。”


袁守城愣了一下，忽然开始哈哈大笑指着云烨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这个赃栽的好，不管怎么说，骰子是在老夫手里出的岔子，百口难辨啊，既然被抓了活的，说说，怎么个章程，老夫认栽，任凭处置。”


长孙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伏在李二的肩膀上回气，李二拧着眉毛古怪的看着一脸正义凛然相的云烨，长孙无忌把拇指挑的老高，喜形于色，都是老江湖了，哪有不明白的，这样的赌局根本就没必要在赌具上掺假，在场的五个人中只有云烨是这个赌局中的老人，其余四个都是新丁，很有可能这些骰子是李渊换上去的，云烨他们都知道，就是不说，博太上皇开心而已，现在不同了，不管是为尊者讳，还是为长者讳，这只绿头大苍蝇袁守城是吃定了。


云烨咳嗽一声，吩咐宫人从那边的架子上把一篇写在绫子上的赌约拿过来，指着第三条对袁守城说：“按照条例，您输光了，本来只能穿内裤出去，但是您是老人，未免又太冷，恐怕太上皇在世也不会这么干，所以您只要欠我们在场的每个人一个承诺如何？”


“还真的有这东西。”袁守城一把夺过赌约仔细看了一遍之后拿给李二看。


“这是自然，太上皇以前就说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这个赌约是五年前制定的，这可不是小子信口开河哟。”云烨认真的对袁守城说。


长孙快要笑死了，李二腾出一条胳膊扶着自己老婆，一脸的无奈，长孙无忌飞速的看了一遍赌约，立刻就心满意足的合上，吩咐宫人放回原处，他很想要老头的一个承诺。


“终日打雁，想不到今日被大雁啄瞎了眼睛，也罢，小子，狡计得逞，老夫倒是很想知道你胸中的大疑惑是什么？”


云烨拱拱手郑重的说道：“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子数十年，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只有向智者问询，小子想问的是：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李二听到云烨的问题，以为这是他在调侃袁守城，这是不合适的，刚要呵斥云烨，却看见云烨一脸的悲伤，完全没有了往日的惫赖，于是闭上嘴等袁守城给云烨答案。


袁守城感受到了云烨的真诚，他绝对不会认为云烨这是在说一句废话，于是闭目沉思，大殿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长孙看看李二，又看看云烨，再看看自己哥哥，发现这三个人的表情都非常的奇怪，而袁守城却陷入了长久的沉思中去了。


对云烨来说，这个问题再也没有像儿时玩闹时提问回答那样简单了，对于大唐这只鸡来说自己就是一颗蛋，现在鸡和蛋同时并行于一个时空，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自己对大唐的影响到底是好的，还是坏的？


加勒比海的一只蝴蝶扇翅膀别的地方就会有风暴，这是混沌理论的精髓，他只知道这句话而不明白什么是混沌理论，从踏入大唐的那一瞬间，他就在努力的收束自己的翅膀，不让它扇出过于大的风暴，他担心，这样做会招来历史法则和空间法则的惩罚，所以他就像一个教唆犯一样的去教唆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这些土生土长的大唐人自己研究制造出来的东西，才会真正的属于大唐人自己。


历史已经变得千疮百孔，大唐在无意识的自我发展中变得庞大无匹，也变得强悍无匹，举世无敌，这种感觉已经深深地烙进了唐人的骨髓。


李二一直在崇尚不全，吃饭的碗都要敲一个豁口，现在他的大唐，却正在向完美无限度的接近，会招来惩罚吗？


去年那场从来都不在历史记录中的大雪，还有今年的奇寒，云烨几乎认为这些东西都是自己带给大唐的，他很担心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会毁掉这个美丽的国度。


袁守城睁开了眼睛看着云烨说：“这个问题牵涉到时间和生命的关系，老夫不能答你。”


云烨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萧瑟的拜谢过了袁守城，又向李二和皇后请辞，午后的阳光非常的猛烈，宫人们推开大殿门的时候，阳光顿时就铺满了大殿。


云烨顶着阳光走了出去，袁守城在后面大声说：“小子，这个世上哪来那么多的答案，好多时候眼前是黑的，你什么都看不见！”


云烨转过身再一次拜谢了袁守城，就直直的走进阳光的世界里去了，他想多晒会太阳，最近自己的脑子有点受潮。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四十九节 神仙啊！


有李纲这位活字典，云烨很快就搞清楚了袁守城的来历，老家伙居然真的是神仙，能看到过去和未来，定山川，分水脉，见婴儿而知良莠，百日云游而不知饥寒，寿数将满八百岁，到时候是要举国狂欢的。


“等等，先生，您等一会再说，您说他已经活了八百岁？”云烨没想到自己也有一天吃惊两次的时候，王八才活一千岁，这个老淫棍已经活了八百岁？这要祸害多少无知的良家女子啊。


“是啊，有什么问题，老人家已经活了七百二十岁了，如今依然眼不聋耳不花，听说还有兴致进青楼，眼看就能到八百岁这个寿数了，啧啧。”


李纲先生说到袁守城进青楼就胡乱激动，恨不能以身代之，他对女人没多少兴趣，但是对于养生的兴致却非常的浓厚。


云烨的眼睛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蚊香圈，咬着牙再问一句：“先生，听说袁天罡是袁守城的族侄可有此事？”


“无稽之谈，袁天罡是老先生的亲儿子，你知道的，道家不好说亲儿子，就胡乱安了一个名头充数，天下人都知道他们是父子而非叔侄，你问这个做什么？”李纲终于发现了云烨的异状，不由得回问一句。


“小子只是好奇他的寿数如此之长，为何要于颜老先生比命数？这不合理啊，六百六十余岁还能生出儿子来，太神奇了。”


“有什么神奇的，孔丘的父亲生他的时候已经八十岁了，袁老先生生袁天罡有什么好奇怪的，哦，神仙的寿数和我们的不同，他们六十天算一年，彭祖就是这么算的。”


听了这话云烨的眼睛立刻就恢复了清明，一个八百岁的老妖怪和一个一百二十岁的老人家这两者之间有着云泥之别。


“按这样算，不但颜老先生的寿数早过了六百，您老人家的寿数也过五百岁了，不如咱们书院为您举办一场五百岁寿宴如何？”


李纲斜了云烨一眼，慢慢的说：“颜老先生就是受不了这种沽名钓誉的算法才鄙视袁守城老先生的这种做法，你也知道，袁老先生身后是诺大的道门，有十几万徒子徒孙需要靠他的名头吃饭，所以啊，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事他能做，老夫就算了，还不够丢人钱。”


从李纲先生这里得到了关于寿数这个问题的答案，作为一个执着的人，云烨又去了魏征家里，泾河老龙这么神奇的故事如果被严重的扭曲和戏剧化，实在是对不起后世子孙，抱着求真求实的态度将这件事告诉了正在家里养病的魏征。


“一派胡言，老夫乃是一介书生何来屠龙神技，泾河里有龙？老夫为何不知？上回坊间传言孙思邈替泾河龙王治病得了二十枚硕大的珠子，现在老夫斩了泾河老龙，为何却要缠绵病榻？


你出任了北庭都护，就该把心思都用在边事上，怎么还有心思考校这些神鬼之说？赵奢自领命之日起就不再过问家事，你已然拜将就该为国尽忠，何能将未来之事托付于鬼神？”


挨了一顿骂就出了魏征的家，云烨现在已经修炼到唾面自干的地步了，这是官员必须有的修养，既然人家已经提出来了，自己就该像个大将军的样子。


辛月带着全家欢迎夫君输钱归来，一个个捶肩捏背的很是殷情，当昭阳宫的宫人将云烨的金子送回家的时候，辛月她们的脸色就变了，以为皇帝不接受云家的贿赂，全家上下一片愁云惨雾。


“给个笑脸，儿子，对，就是这样，你娘她们已经疯了，咱们不理睬她们，赢了金子还不高兴，真是的。”云烨抱起云欢，让云寿在后面跟着，老了，以前的时候一面肩膀可以扛一个儿子，现在只能扛一个了，当然，云寿现在重的跟秤砣似的已经扛不起来了。


天魔姬样的六爻鸡是吃不上了，人家养了四年已经养出感情来了，谁要吃她的鸡就跟谁拼命，那六只鸡的性子还独，领地意识非常的浓重，上一次旺财不是在躲天魔姬，而是在躲她的六只鸡，今天看到旺财和六只鸡斗争的时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看到小武在屋子里扯绳子，云烨就想起了远在塞外的狄仁杰，不知道他和程处默能不能好好的完成皇帝交给的任务，黑石山能不能建城，就看他们的了。


狄仁杰也没闲着，太阳墓终于被他给挖开了，亲自下手的居然是黑风，看他咬着牙用力的刨自己祖先的坟墓，就知道他现在非常的恨自己为什么会是一个楼兰人。


自从他成为族长以后，楼兰人这三个字就再也没有从他嘴里出现过，现在他的自称就是大唐北庭都护府的唐人，虽然眼珠子灰了点，头发卷了一些，形象和唐人差别很大，狄仁杰还是非常的高兴，告诉他，十年之后他就能成为真正的大唐人，到时候，只要他喜欢，就能去长安居住，做生意，随他的便。


最后一层木料被拖开之后，底下露出了一个极大的墓穴，黑色的雾气在里面缭绕，好像真的有魔神会出现，黑风的脸上不知道是喜是悲，非常的精彩。


“靠后些，这些东西就是所谓的瘴气，树木枯枝腐烂之后形成的，如果扔一个火把进去活爆炸哦。”狄仁杰给过来看热闹的程处默还有许敬宗解释。


“咱们书院里用来给猪煮食的沼气是不是和这东西是一类的？”许敬宗探着脑袋往里面看了一眼，就立刻往后退。


“差不多，都是一个性质的东西，不过这东西比较恶毒而已。”狄仁杰给许敬宗解释完毕之后，就挥挥手，四个戴着猪嘴的大汉立刻就把一大捆竹管子连成一根长的，倒装了一个风箱就开始往外抽那些黑雾，不一会竹管子的另一头就开始有黑色的雾气涌出来，一个军士弓弦扣上一只火箭，发射之后火箭从管子的口上飞过，只听轰的一声响，竹管上就开始喷火，熊熊的火焰足有三尺来长。


黑风习惯性的要跪拜，被狄仁杰拉住了，小声的对他说：“这不是什么神迹，这是坟墓里的废气在燃烧，等到废气烧干净了，我们就能一睹太阳王的真面目了。”


废气足足烧了五天，才渐渐熄灭，军士们又用风箱往坟墓里吹风，这个过程又经历了三天，黄鼠带着猪鼻子率先走了下去，半个时辰上来之后就说了一句话：“这狗日的太阳王活该被挖出来，下面的情形惨不忍睹。”


金竹先生和狄仁杰也带着猪嘴准备下去，黑风极力的请求让他也下去，狄仁杰点点头，就准许了，黄鼠在前面，黑风在第二个，狄仁杰走在最后，两把强弩已经挂好了弦，随时准备激发。


只走了一个墓室，金竹先生就愤怒的想要发狂，黑风惨叫一声扭头就跑，狄仁杰眯缝着眼睛四处观看，这样的环境对他来说还造不成困扰，不就是有很多具干尸吗，这些干尸不就是孩子的尸体么，这些孩子不就是小女孩子吗，有什么奇怪的？


脖子上绑着些铁链子，也就是面容扭曲了一些，因为窒息自己把自己的喉咙扯开了些，有什么大不了的，哦！狄仁杰终于开始反胃了，在黄鼠嘲弄的眼神中跟在金竹先生后面狂奔，一气跑到外面趴在石头上吐得天昏地暗。


黑风真的疯了，披头散发的在沿着山坡乱跑，就会说一句话：“神啊，神啊，我的神啊。”


狄仁杰好不容易止住了呕吐，吩咐军士们将周边的所有木料都拉开，他准备让这些愚昧时代的黑暗全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早在2世纪以前，楼兰就是西域一个著名的“城廓之国”。它东通敦煌，西北到焉耆、尉犁，西南到若羌、且末。古代“丝绸之路”的南、北两道从楼兰分道，是重要的商旅集散地，繁荣的商业让这国家变得富裕，无数的文明在这里汇集，造就了楼兰人独一无二的文化，可是有一部分似乎走入了歧途，楼兰王意图在死后依然享受荣华富贵，对自己的子民无比的眷恋，所以，他在临死的时候打算连自己的子民一起带走，因为坟墓没有办法挖的更大，装不下所有人，所以他就告诉自己其余的子民，自己会回来的。


“触怒了太阳王，必将遭受最可怕的惩罚，黑风暴将从天而降，会把所有人都埋到黑沙之下，沙魔王会吞噬掉你的眼睛，你的头发，你的每一寸皮肉，他还会把你的灵魂抽出来绑在柱子上天天暴晒，无论你怎样哀嚎，祈求都无济于事。”


这就是太阳王威慑自己后代的法子，不知道他想隐瞒自己的罪恶，还是真的想回来，总之他的谎言整整的在这片土地上绵延了八百年。


楼兰人被吓坏了，祖先的残暴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就抛弃了他们，殉葬的不光有女孩子，还有男孩子，捧着陶盆的男童临死前都在哭泣……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节 不可小觑的胖子


云烨早上离开家的时候，辛月狠狠地在丈夫的脸上亲了一下，还拿额头顶着丈夫的额头亲昵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感慨的说了一句：“我夫君今天看起来真是英武。”


不管是不是谎话，有这句话就能让人开心一整天，所以云烨在整军顿武的时候总是笑眯眯的，小兵站错了队也没有拿鞭子抽，只是让他老子先出来教会儿子怎么站队，看到那个小兵想要自杀的表情，云烨就开心，多好啊，老子的军阵里好多都是父子兵，战力一定刚刚的，没听过那句话么，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操演了一天，云烨坐在椅子上都疲乏的要死，那些在校场里摸爬滚打的军校更是惨不忍睹，赖传峰拿着鞭子监督那些新兵，大冬天的不让穿衣服，光着脊梁拿着木槌订木桩子，这是一个力气活，每个新兵都要经历的，进入军营，打熬筋骨为第一要素。


半眯着眼睛骑着旺财往家里走，前面出现了一个穿着月白长衫的胖子，站在路中间大声喊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响马打劫口号。


刘进宝没动，还不让亲卫们动，云烨第一眼没认出来，看了第二眼，就开心了起来，云烨现在发现自己变得简单多了，一点点快乐事情就能让自己欢快好久。尤其是一个比自己英俊的多的家伙出落成了一个胖子，就让他的心立刻就飘荡到了云端，那种愉快的心情实在是不足以对外人道。


“小恪，你可算是回来了，三四年不见想死我了，看来吴地的水土就是养人，自从你的封地被弄到了吴地，我们就再也没见过，你变得壮硕了，没说的，明天就召集弟兄们给你接风，让每个人都看到吴王恪的风采。”


云烨高兴地拉着李恪的手使劲的摇，从没想到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也有这一天。


李恪把手从云烨的手里抽出来，笑着说，“你这是从哪学来的坏毛病，见到王族就喜欢拉着人家的手不放，《越人歌》的大名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风的？你和青雀两个喜欢《越人歌》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大江南北，看清楚，我是李恪，不是李泰。”


无所谓，作为贵族没有一点风流韵事能叫贵族吗？不干点辱没祖宗的事情，能叫纨绔吗？《越人歌》的事情云烨早就忘了，反正自己丢人也不是一次了。


“我这次回京是来给我母亲祝寿的，我和小黯都不在，多亏了你时常去看她，还帮着我母亲弄了一个好大的大棚，让她排解忧愁，替我们哥俩尽了孝心，小弟感激不尽。”


这个礼云烨没有避开，也没有必要，事情是自己做的，受他一礼也是应该的，免得他总是觉得欠着自己的人情。


“我这回为了减肥专门骑着马从吴郡赶到京师的，算得上一路风尘仆仆，明日我们欢宴一顿也是该的，现在要你做饭恐怕很难，不如今晚给我弄碗面条，馋死我了。”


云烨瞅着他胯下那匹气喘吁吁地宝马，很是担心的问了一句：“减肥的效果如何？”


“天知道怎么回事，不但没减下去，反而肥了两斤，倒是我母后非常的喜欢，她认为我以前就是太瘦弱了。”


“母亲的心思就是这样，恨不得自己的儿子长得像山那么壮实，不过说回来了，你这几年难道就没有击剑骑马吗？怎么能肥成这样。”


“烨子，你不懂，肥点好，肥点好啊……”


杨妃的寿辰非常的低调，李二，长孙，阴妃都送了礼物，云烨也跟着送了一份礼物，没想到却被李恪拉过去陪自己。


没有酒宴，杨妃在自己的暖棚里待客，李二不知道去了哪里，长孙倒是过来了，李泰也从地底下跑了出来混吃喝，李承乾因为身份关系不好逗留，送了礼物就离开了。


杨妃得意的向长孙和阴妃显摆自己的成果，说到得意处竟然会爽朗的大笑，这和云烨认识的杨妃可不一样，看来劳动确实能够改造一个人。


云烨发现了草莓，很可惜是野草莓，小小的一点，不过看起来很诱人，尤其是在天寒地冻的时候，看不起在那里嚼着黄瓜的哥俩，自己找了一个小碗，不一会就采了一碗，在水缸里洗干净，还没开始吃，就被李泰抢过去给了他母亲。


长孙拿了一颗轻轻咬了一口，可能味道比较合胃口，就招呼杨妃和阴妃一起吃，云烨瞪了李泰一眼，那丛野草莓就那些成熟的，其余的都是绿的，没法吃。


“昆仑紫瓜啊。”李恪摘了一个就开始吃，可能他的胃口和别人不一样，吃茄子吃的很是自得，云烨找了几个西瓜，敲了敲遗憾的摇摇头，没一个是熟的，云家的已经摘了一茬了。


今年的冬天比较寒冷，竹子都冻死了不少，书院现在很发愁，熊猫来年的饵料这就成了问题，熊猫是不可能不吃竹子的。


没想到杨妃居然会在大棚里种竹子，还种了不少，小小的竹林里有一间很小的木屋，云烨想看看，就被长孙一巴掌抽了回来，一个瘦弱的小姑娘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小猫一样的喊了长孙一声母后。


原来是兕子的闺房，怪不得长孙会抽自己一下，云烨背着手上下的打量一下兕子，还不错，就是瘦的厉害，孙思邈让她控制体重，就是希望能减少她的心脏负担。


这是一个很害羞的小姑娘，即使面前的这些人都是很熟悉的亲人，她依然很少说话，除非熊猫受到伤害，否则她从来不会发怒。


今年的冬天太冷，李二就把她从书院接回皇宫，没想到她竟然住在温室大棚里。这里虽然温暖，却也非常的潮湿，适合植物生长并不一定适合人生活，这是常识，宫里的太医就没有人反对？云烨的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


李泰拿肩膀拱拱云烨小声的说：“你觉得让兕子住在温室里不妥？”


“确实不妥啊，这里太潮湿了，还是让她住到北面的宫殿里比较好，只要注意保暖比这里好得多，这里是属于植物的，杨妃在这里劳作自然能修养身心，兕子就不同了，需要特殊的照顾，尤其要多晒晒太阳。”


“简单，宫里的房子这么多总会给兕子找到一个合适的。”李恪插话道。


三个人正在谈话，云烨感觉有人在扯自己的袖子，回过头才发现兕子就站在自己身后很大声地说：“姐夫，熊猫吃的竹子都要冻死了，怎么办啊？这里的竹子太少了。”


“不要紧，熊猫还可以吃肉，那家伙说不定喜欢吃肉。”云烨很不负责的回答。


兕子明显的愣了一下，她只是身子弱，脑子并不差，相反还非常的聪明，听出来云烨在敷衍自己，眼泪花立刻就在眼眶里打转。


云烨无奈的说：“这有什么办法啊，今年冬天冷的厉害，听说黄河都给冻住了，现在河上跑的都不是船，而是爬犁，竹子这东西原本就不太耐寒，冻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过蜀中还有非常多的竹子，汉中也有不少，只要找你几个哥哥想办法，他们一定会给你弄来非常多的竹子，保证你的熊猫一个都饿不死，在这之前我们就喂熊猫吃肉，吃粮食。”


长孙本来要训斥云烨不能为了几只熊猫就劳民伤财，看到兕子哀求的目光，也就把牙一咬说：“现在关中找竹子，关中剩余的竹子吃完了，母后再让内府的管事们运竹子回来，不能让你的哥哥们动用民夫，这样不好。”


李泰抓着妹子的小手说：“小事情，哥哥这几天正好没事，帮你去找竹子，咱们是天潢贵胄，几棵竹子算得了什么大事，哥哥的府邸里好像还有竹子活着，明天就砍了它喂熊猫。”


李恪见李泰说的豪气干云，也凑过来说：“前两天哥哥在云烨家里吃面条，他家的竹子长得也不错，到时候我们一起砍，我看了，够熊猫吃好几顿。”


见兕子变得开心起来了，杨妃怜惜的拉着兕子就去了自己的大殿，既然云烨说了兕子并不适合在这里修养，还是早点带着兕子离开，要是兕子出了问题，李二绝对会变得非常疯狂，牵连到别人就不好了。


云烨从皇宫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李恪好像有话要说。


“有什么话就说吧，别吞吞吐吐他看着难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知道我为什么会变得这么胖么？”


“除了吃出来的，我想不出什么原因。”


李恪的眼睛忽然流下泪来哽咽着说：“你不知道，我被人批了命，说我龙颈凤肩贵不可言，然后有一个人就告诉我，只要吃得胖胖的就能躲过灾祸。”


云烨瞅着李恪的眼睛问道：“你想变得贵不可言么？”


“不想，我只愿意平平安安的终老此生。”李恪说的斩钉截铁。


云烨点点头，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见到袁守城了，为什么杨妃过生日只有李恪过来，李黯却没有来，太过份了，李二这是打算让袁守城看看李恪到底是怎么个贵不可言法。


不过变胖的这个主意很妙啊，云烨不由得想起另外的一个胖子李元祥，觉得现在的胖子都不可以小觑。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一节 挤脓包（1）


李恪的身份非常的微妙，在李二所有的儿子中间，他的血统是最高贵的，身负两代皇族的血脉，让那些前隋老臣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所以这几年李恪总是在逃避，只要朝廷上有丝毫的风吹草动他就像一只鹌鹑一样立刻钻进窝里，抱着脑袋在里面瑟瑟发抖。


李承乾的储位安稳无比，长孙的地位稳如泰山，李泰被他的皇帝老子喜爱到了骨子里，这就让李恪的处境变得无比的艰难。


不是你自己说不想争就不争的，也不是李承乾和李泰说不打压你，就不打压你的，李恪自己手底下有一群人，李承乾，李泰他们同样有一大群手下，为自己的主子效力，荡平所有潜在的危险被他们各自的属下认为是自己的天职。


于是，李恪就倒霉了，一个好好的英俊少年也就变成了一个胖子。


“李元祥除了教你往胖里吃就没有教你点别的？他还能不能有点别的追求，你们叔侄俩明明都是身负大智慧的人，现在非要把自己弄的胖的和猪一样？


你别看我，李元祥就是我从海盗手里救出来的，知道这家伙的厉害之处，你说我现在要是告诉陛下吴越之地出了两个了不得的人才，你说会有什么后果？”


李恪苦笑一声道：“你要是不想让我活了就去说，赶紧的，想办法，没时间和你磨牙，明天袁守城就要给我看相，名义上是给每一个皇子都看看，说白了，我就是重点被照顾的对象，因为明天只有我和小治需要被看看。”


听到李治也要被看相，云烨立刻就来了兴致，历史上李恪是个短命鬼，李治却成了一代大帝，很想看看明天袁守城能给他俩看出什么花花来。


“去哪看相？明天我也想让老袁看看，最近吃的不合适头上长了一个脓包，总感觉神思恍惚，找高人指点一下。”


“就在昭阳宫，我父皇请袁老先生住在那里，算得上是礼遇到极致了。”李恪说完了还拱拱手，他以为云烨明天去昭阳宫是去陪他，给他壮胆的。


李恪虽然担心明天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但是云烨答应明天一起去，这多少安慰了一下他慌乱的心。


云烨回到家里洗了一把脸，就站在镜子面前仔细的观看自己，看了好久，发现除了英俊之外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一个人怎么就能从面相上看出来别人以后到底会不会大富大贵，或者称王称霸呢？


那些老家伙夸赞云烨的时候用的最多的词语就是头角峥嵘之辈，难道他们看出来自己头上长了角？云烨清楚的知道，除了后脑勺上长了一个大大的火疖子之外没有别的东西。


“夫君，您在照镜子啊。”辛月鬼一样的出现在云烨的背后，踮着脚尖把自己的下巴搁在丈夫的肩膀上硬是在镜子里显出一副夫妻相才满意。


“警告你，别碰我后脑勺，谁碰我跟谁急。”辛月呼出来的气息喷在云烨的脖颈上，痒痒的，她的下巴压在肩膀上，扯动后脑勺上的火疖子，很疼。


辛月赶紧抬起下巴，撩开云烨的头发检查那个火疖子，发现已经鼓起了好大一个包，有些发紫了，从头上抽出簪子就要帮着夫君挤脓包。


她向来喜欢干这些事，尤其喜欢给云烨掏耳朵，剪指甲，掏出一大块耳屎，或者剪到一根长指甲，就有借口骂云烨是脏鬼，充分满足了自己的成就感，她对这些事情乐此不疲，如今发现了诺大的一个已经成熟的脓包岂有放过的道理。


云烨把脑袋闪开，瞅瞅她手里的簪子赶紧说：“把簪子在火上烧一烧，再拿一根针过来，脓水挤出来了，还要把胞衣一起挑出来，要不然会化脓的。”


云烨把脑袋搁在椅子背上，那日暮按着云烨的头，铃铛拿着一些药膏，辛月主刀，在云烨杀猪一样的嚎叫声里，辛月完成了整个手术，一贴消肿散瘀的药膏贴在云烨的后脑勺上，算是功德圆满了。


火气大自然需要调剂一下，一晚上调剂了三次，好像有点过火，想要直着腰走路有点困难，很想接着再睡，一想到孤苦无依的李恪，只好咬着牙下了床，马是骑不成了，但是旺财一个劲的踢拉车的马，只好把它也带上。


到了昭阳宫就发现这里车马簇簇，热闹的就跟集市一样，牛进达也带着两个宝贝孙子孙女出现在这里，见到云烨一把拽住说：“听说你和老神仙一起打过麻将，这是交情，现在就带着俩孩子进去找老神仙给批一下命，我和你婶婶在外面等。”


有昭阳宫腰牌的人不多，云烨正好有，是李渊给的，李二也忘了收回去，把小侄女架脖子上，小侄子拖在手里大摇大摆的就朝昭阳宫里进，守门的卫士刚要说话，就被云烨一脚踹开，然后才从怀里掏出腰牌在他的眼前晃晃，嚣张的行径看的老牛裂开嘴大笑，其余的勋贵羡慕的直摇头。李恪就守在宫门口，见云烨进来，大喜，接过一个孩子抱怀里，俩人一起进了大殿。


相比外面的喧闹，大殿里面倒是非常的安静，李二不在，断鸿在，抱着一柄拂尘，戴着纱帽泥雕一样的站在长孙的座位旁边，这家伙今天的任务绝对是充当李二的耳朵，来听音讯的。


没想到李承乾也在，李泰手里拿着一卷书也在，只要看看李恪感激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哥俩是过来给李恪解围的，云烨轻笑一声，就上前给皇后见礼。


“你来干什么？”长孙的眼神很是凌厉，她认为云烨今天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回娘娘的话，学生是来请袁老先生给我的两个侄子侄女批一下命数的。”听云烨这么说，长孙的脸色才好了一些，又低声说：“好好地等着，不要胡闹。”


云烨退回李泰的身边就听李泰看着书小声的说：“挨骂了吧？我和大哥刚刚挨过，也不知道父皇是怎么想的，看出命数来了又能如何？”


“唯一性啊，就是为了保持唯一性，这个世道上只有承乾摸出皇帝命没事，别人摸出来了，一定是大事故。”


李承乾微微一笑道：“将来皇位一定是我的，别人摸出来了又能如何？”听了李承乾这句自信满满的话语，云烨和看书的李泰一起翘起了大拇指，这才是一个储君该有的自信和气度，同时挑起大拇指的还有李恪和李治，至于长孙则狠狠地白了李承乾一眼，不过她的表情也没有刚才那么僵硬了。


“娘娘，这个七百多岁的老神棍连您的寿数都能算错，您怎么还相信他啊，难道说这一行的钱这么好赚？等到微臣将来年纪大了，也就披上道袍当神棍，因为不管是说对，说错都没关系，还能接着往下骗，所有人就信这个。”


“闭上你的臭嘴，老神仙也是你能亵渎的？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老神仙一生铁齿铜牙从无疏漏，本宫的寿数还是第一次出了岔子，当年给本宫批命的时候，老神仙喝的大醉，那一身的酒气我到今日还记得，出了失误很正常。”


李泰看着后脑勺黏着膏药的云烨笑着说：“你现在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神棍模样，还用得着以后假扮？”


正在和两个孩子小声说话的长孙噗嗤一下子笑了出来，大殿上的紧张气氛顿时就一扫而空，就连板着脸的断鸿，脸上也浮现了笑意。


袁守城出来了，穿着八卦衣，头戴紫金冠，眼睛上蒙着一层红布，在宫人搀扶下，坐在一个云床上，刚一坐稳就沉声道：“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可笑世人，命如秋虫，真是贫亦忧死，富亦忧死。贵者乐生，贱亦乐生，恋生，乐生，惧死，叹死，何等的可笑。”


这就是高人啊，云烨彻底的服了，能把乐府歌用在算命上，这是真正的高人，因为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老先生一会一定会把医卜星象，全都借用过来说你的命，反正你的小命对他来说就是秋后的蚂蚱，没几天好蹦跶的了，随便说两句你将就着听就好。


“命宫，胎元，小运，小限，息元。喜用，忌仇，大运，休问老夫，老夫只批命，不理福祸恩仇。”


李承乾甩甩袖子第一个走上前去，坐上了云床，袁守城的双手在李承乾的眉头，下颚，双耳，稍微摸了一把，就收回双手道：“殿下已是真龙何须再算，他日肋生双翅腾云九天之时再来问道，去休。”


听了李承乾的命格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潜龙都已经变成真龙了，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尤其是李恪浑身汗水淋漓，差点虚脱过去。


李泰把手里的书本放下，一步就跨上了云床，袁守城再一次拿两只手摸李泰的面相，这一次他摸了好久才放下手说：“怪哉，蛟龙已成喷云吐雾之势，为何化为麒麟？”


麒麟是仁兽，代表文运，这一点云烨是知道的，李泰早就对皇位没了半点兴趣，现在一心在钻研学问，说他变成了麒麟真是再贴切不过了，难道说这个老家伙真的通过面相就能够知晓后事？他把手指头咬在嘴里，四处观察，想要看出什么不对劲来。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二节 挤脓包（2）


李泰很不满意，直接问袁守城：“难道说一个人的命格会发生变化？以前的时候人家都说我的身份贵不可言，你再看看，是不是哪里出了茬子，我这人喜欢变化，一会蛟龙一会麒麟，说不定以后会成为大鹏鸟，你一次最好把变化说完。”


李承乾笑的快直不起腰来，李恪也不再冒汗了，变得极度自然，腆着肚子背着手，对马上就要面临的考验再也没有什么畏惧之心了，自己的兄弟这样出死力的帮自己，让他觉得不管袁守城摸出自己什么命格来，都不重要了。


长孙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呵斥了李泰一句，见李泰不为所动，正要过去把他揪下来，却看见袁守城的双手又开始在李泰的胸背肩上摸索，半晌才停下来对李泰说：“小子，你注定一生富贵，寿数绵长，寿数如果少于八十岁，可以过来拆老夫的招牌。”


李恪笑呵呵的上前恭喜李泰道：“四弟宅心仁厚，福寿双全自然不在话下恭喜，恭喜，且让愚兄试试，看看自己的寿运几何。”


李泰这才从云床上下来，拍拍李恪的肩膀，径直走到长孙的身边看袁守城怎么给李恪判命，自己已经把能做的全做了，只希望李恪能够安然过关。


云烨半眯着眼睛，嘴里下意识的嚼着牛见虎的闺女喂到自己嘴里的软糖，他不打算放过袁守城说的每一个字，如果老家伙硬是往李恪的头上扣帽子，自己就会上去，让他判定一下自己的命数，好好地羞辱一下这个号称八百岁的老混蛋。


“龙肩凤颈贵不可言！”老家伙果然说出了这句话，大殿里所有人都已经开始色变，长孙的眼睛里已经有了寒光冒出来，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母老虎。


“没出息，龙肩凤颈却长了一个狴犴的脑袋，真是怪哉，真是白白糟蹋了一副好身板，命数虽好，却注定无子，如果好好地修性养心，修桥补路多做善事，或许上苍会给你一男半女，君子之泽，三世而斩，可惜了。”


长孙又坐直了身子，云烨偷偷的抹了一把汗，刚才长孙身上泛出的寒意他都能感觉得到，为了自己的儿子，她绝对不会在乎死多少人的。


“袁先生，您再摸摸，小子一心想要大展一下宏图，弄成一个贪财的狴犴怎么能行，您再摸摸，是不是哪里出了差错。”李恪强忍着眼中的泪水，想要袁守城再确认一下。


“狴犴而已，老夫法眼无差，退下，不要让铜臭之气沾染老夫。”袁守城袖子一挥，就让李恪退下来。


李恪刚刚下来，李治就急不可耐的跳了上去，他是最没有心理负担的一个，就算是被摸出皇帝命也不算什么事，他和李承乾岁数相差了整整十四岁，又是一母同胞，摸出和李承乾同样的命数也不过是一个兄终弟及的场面，无所谓。


“赑屃之辈，看守祖坟足矣。”袁守城说的干脆无比。


李治茫然的抬起头，想要发怒，又不敢，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根本就是驮着碑文的那个东西，和乌龟长得一模一样，再一想到自己的封号晋王，可不是被发配在老家看守坟墓吗，一时间眼泪都下来了，回头看看自己的母亲，又重重的低下了头。


长孙觉得不落忍，亲自过去把李治拉到自己身边，小声的安慰，但是云烨却忍不住咕唧一声笑了出来，长孙又恶狠狠地看过来，李治涨红了脸大叫到：“请老神仙也给你看看，孤王是赑屃，好歹也是龙子，我要看看你会是什么。”


“云烨的不用看，老夫已经看过三遍，推演过三回，只有去处，却无来龙，他的命数层层叠嶂，老夫力不能及，差点把老命搭上，算到最深处，只见明月不见人。”


云烨奇怪的看着袁守城，打牌的时候老家伙不止一次的摸过自己的手，还教了自己一套按摩头脑的手法，原来都是趁机给自己摸骨来着。


老子是后世人，你想知道老子的过去先看穿一千多年的时空吧，老混蛋，存心不良，今天要不整治你一下，如何能让老子咽得下这口恶气。


他的神情立刻就变得迷茫一片，低声吟诵道：“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唉，连老神仙都不能看穿白玉京的迷雾，难道小子这一生就要这样混混噩噩的渡过去了？


此去北庭，定当重登西昆仑，再去看看瑶池的真面目，或许他们能解我胸中疑惑。”


袁守城听到了这句话，一把扯掉眼睛上的红布对云烨说：“此去北庭，带上老夫如何？老夫心中还有无数的疑惑准备请教神仙。”


“小子是肉眼凡胎，看到的瑶池只是一片水洼子，老神仙能去自然最好，说不定小子能借您的慧眼看穿神仙地的真面目。”


“云烨慎言！”长孙吼了一声，她不知道神仙地是什么样子，但是她能看出云烨嘴角的那一丝坏笑，这小子算计人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副德行，袁守城是大唐硕果仅存的人瑞，岂能折损在北庭的风沙荒漠里。


袁守城大笑道：“娘娘勿要多说，老夫决心已下，能死在神仙地总比掩埋在人间要好，这是老夫多年的夙愿，就算云烨不去，老夫也会组织道门远赴西昆仑朝拜，佛门的玄奘已经去了一趟天竺，归来时万民空巷，佛法大盛，西昆仑路途不及天竺一半，老夫又是在大军保护中前往，这是千古难求的机缘，焉能不走一趟？”


说完了自己的理由，还特意躬身一礼，恳求皇后莫要阻拦，长孙惊惶了一阵子，这事太大，她做不了主，不由得朝断鸿看了过去，断鸿理解皇后的难处，拂尘甩了一下，就直奔万民宫，皇帝还在那里等消息呢。


长孙忽然指着袁守城的头发说：“袁老先生，您的那一绺黑发没了。”众人都朝袁守城的头上望去，果然，他发间原本有一绺黑发长在白发间非常的醒目，但是现在不见了踪影，满头白发如白雪一般，再无一丝杂色。


“今日破例，看了四个人的命格，岂有不受苍天惩罚之理，老夫以前总说”命不过三“就是想免受天罚保留这具残躯，如今看来难了。”


听了袁守城的这句话，云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娘的骗人都骗出真诚来了，他坚信自己到大唐属于自然因素，这也是支撑着他没有崩溃的原因所在，心血来潮的建立了玉山书院，就是想看看能不能解开这个谜团，不管自己能不能看到这一天，对他来说都是一个安慰，他很不希望知道自己头顶上蹲着一位神仙，动动手指自己就来到了大唐，这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自己的老师从来没有告诉过他这个世界上有神仙。


这是一种信念，或者说是一种执着，不管正确与否，他都必须坚持下去，作为这个世界上眼光最长远的人，这是他的骄傲所在。


“老先生以后没事干不要再给小子算命了，万一出了好歹，小子担待不起啊。”云烨慢悠悠的说了一句话，他不喜欢被人家窥测，不管这种窥测有没有效果。


“不同，大不同，小子，老夫养好身体之后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继续测算你的命格，不知道吧，小子，给你测命格没有因果落在老夫头上，上一次差点完蛋是因为心力交瘁之故，与天罚无关，普天下就你一个人是这样的怪命，老夫岂能放过。


你周身被福萌所笼罩，几乎到了百毒不侵的地步，虽然造下了无边的杀孽，却无因果沾身，小子，你去看看，哪个杀了几十万人的家伙有过好报应，牛进达用战马踏死了三千人，就注定断子绝孙，现在，你身边却有两个福娃娃跑来跑去，房玄龄注定有肘腋之祸，现在却子孙满堂和乐开怀。


娘娘的命格老夫会判错？哪怕将老夫泡在酒缸里，测算出来的命格也不会错，就连陛下哼哼……”


袁守城说到皇帝的时候打住不说了，而是蹲下身子，笑眯眯的在两个孩子身上摸来摸去，摸完了以后赞叹了一声：“果然是两个福娃娃。”还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两个栓了丝线的小玉人，给两个孩子一人挂了一个。


长孙好像知道些什么，听到这些话并没有感到奇怪，李泰凑过来，搬着云烨的下巴上下左右看了一遍，对李承乾说：“大哥，我没看出什么不对头来，你看出来了么？”


李承乾摇摇头，看了一眼就没兴趣再看第二眼，太熟悉了。


“去北庭之前知会老夫一声。”袁守城吩咐完就背着手进了后殿。


“好厉害的骗子，佩服啊，佩服啊。”云烨心甘情愿的朝袁守城离开的方向鞠了一躬。


长孙笑道：“在你没出现之前，袁守城言出法随，料无不中，自从你进入了长安，他才开始不断出错的，说说，怎么回事。”


云烨愤怒的揪着自己的头发说：“我哪里知道！”这又是在挤自己的脓包，痛彻心扉！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三节 驼城，母马，伤心人


牛进达看到宝贝孙子出来，立刻就迎了上来，见云烨的脸黑的像锅底，就安慰他说：“没关系，袁老先生谁的面子不给，批命全看心情，心情好了一天会批三次，心情不好十几年都不批一个，今天孩子们排不上，没关系，我们以后再等机会。”


“批了，他说两孩子是福娃娃，还送了俩孩子一人一个玉雕，就是没说以后会怎么样。”云烨怏怏的将事实告诉了老牛，自然，说老牛断子绝孙的鬼话自然不说。


老牛两口子从孩子脖子上翻出两个玉人仔细看：“一看就是纳福的好东西，宝贝啊，以后可不敢弄丢了，这就是命啊。”


趁着两位老人高兴，云烨悄悄地走掉了，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惹了一身的腥臊，两个孩子是福娃娃，自己该是什么？大阿福？


刚才仔细研究了一下老家伙说过的话，发现他的话都是模棱两可的鬼话，什么叫做已成真龙？有本事你弄头龙盘在柱子上看看。


什么叫做麒麟？还他娘的瑞兽，以前有过麒麟，那是一头猪装扮的。蛟龙鼔水兴波？窦燕山干掉过一条蛟龙，岳州人干掉过无数只，长安女子的包包很多都是蛟龙皮做的，很稀罕吗？龙颈凤肩？李恪的脖子没有长得比别人长，现在就更短了。


说不准的事情就赖在老子的头上，长孙原本就没什么大病，谁知道为什么出事，说不定是老家伙为了自己的预言灵验，自己下的手。


牛见虎伤的是脚，不是要害，凭什么不能有孩子？利用了老子，然后用一个祥瑞的名头向老子示好？这是袁天罡早就玩烂了的招数，现在拿出来不够丢人钱。


云烨在心底做最恶毒的揣测，气的马车都不坐了，昨夜荒唐之后的腰酸腿疼也消失殆尽，旺财踢踏踢踏的跟在云烨后面，好像被路上的行人看得不好意思，觉得云烨不该不管它，就把脑袋靠在云烨的肩膀旁边，让别人看起来好像云烨在牵着它。


等到怒火发完，一抬头就看见了自家的牌坊，路走的有点多，脑子这才注意到了身体的不适，脚底下生疼，不用说起水泡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膝盖一软就坐在了地上，刘进宝连忙搀扶着侯爷坐到了马车里。


回到家躺在热水池子里感觉手脚都不能动了，脚底下打的泡不是水泡，是血泡，今晚看样子不用睡了，劳累过度会让身体疼痛好几天。


躺在床上让辛月给自己念军报，陇右的将士们已经集结完毕，整修十日之后就要开赴北庭替换那些已经执役五年的边军。


“夫君，妾身不能陪你去北庭，这是国法，可是那日暮能去，她就是一个妾侍，铃铛的身子太弱，去了北庭妾身担心她回不来，所以就让那日暮陪您去北庭，她本来就是在北面长大的，去哪里没问题。”


辛月唠唠叨叨的说了好久，等她低下头的时候，才发现云烨已经睡着了。


家里来了很多的老帅，指点着地图确定行军路线，北庭他们没去过，最远也就到过突厥，吐谷浑，薛延陀。


“自长安出发，经陇右过敦煌，西出阳关可达鄯善，且末、于阗、莎车等西域诸国，小烨既然需要坐镇北庭，治所必然处在庭州，听说那里还算得上是一座水草丰美的宝地，就是庭州的城池差了一些，不过不要紧，现在没人能是大唐的敌手，敌人不敢妄动，小烨去了北庭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筑城，城高壕深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危。”


云烨摇摇头道：“小侄去了北庭不打算筑城，您只要看看小侄这次遴选的军队就知道了，全是骑兵，北庭太大了，在一地筑城，小侄就必须将兵马都驻扎在庭州，这样一来，敌人只要绕过庭州就如同进入无人之境，这样的驻扎军队没有任何意义。”


秦琼吃了一惊道：“不筑城你如何熬得过那里漫长的冬天？你不要忘记了，你带领的都是关中子弟，不是那几位异族将领统领的草原骑兵，他们熬不过严寒的，陛下东征时，在高丽的时候就冻死冻伤了很多的士卒，此法不可取。”


“伯伯，这个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小杰在楼兰找到了那些楼兰人，并且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非常适合筑城的地方，据他信中交代说，那里居然有一座暖湖，冬日的时候那里的青草还是绿的，根据他的测算，可以筑一座十里之城，北庭的大军只有三万六千人，再加上仆从军，人数不会超过十万，这样的一座城足矣容纳。


最可喜的就是，那里距离敦煌这样的大城很近，只有一千五百里，容易接受国内的补给。开春之时，小侄就带着大军在北庭巡梭，严寒之时就回到楼兰休整，北方的冬季漫长，足足有五个月之多，所以，这样的准备是最合适的，也能最大限度的巩固这片新的国土。”


云烨的话让几位老将陷入了沉思。长年跋涉在边荒，这需要的不但是强悍的意志和强健的体魄，还需要庞大的后勤支援才能做到，云烨太想当然了。


鉴于云烨给大家的惊喜太多，尉迟恭问了一句：“子何恃而往？”


尉迟恭拽文没人笑话，这是他现在不多的几个喜好之一，自从儿子成为文官并且干的风生水起的以后，尉迟恭就开始读书了，特意清了先生，自己以身作则跟着先生念书，家里的其余几个孩子还有孙儿都必须跟着他念书。


这件在别人看起来可笑至极的事情，几位老兄弟却在大加鼓励，包括李二都亲自下旨勉励，这才是眼光长远之辈，今后想要从武职一途上获取功勋已经非常的难了，但是爵位的更替却是无情的，每过一代除爵一级这是死规定，如果想要子孙有进取的心思，就必须转入文职，转入文职没学问怎么行。


尉迟家的子孙大部分比较愚钝，能进入书院的只有寥寥的几个，几个人是撑不起一个家族的，所以尉迟恭说话的方式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无他，唯驼城与母马而已！”云烨也回答的言简意赅。


自从他见到夜陀的驼城之后就喜欢上它了，那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城池，一万头骆驼就能组成一座非常庞大的城池，而骆驼这东西，西域从来就不曾缺少过，只要给它饱餐一顿，数日就可以不加理会。


草原戈壁上的战争往往来得迅如烈火，疾如暴雨，来得猛烈去的也快，所以有一座巨大的驼城就能抵挡住敌人的第一波进攻，一旦顶住了突如其来的打击，云烨不认为谁还能挡得住带有火器的关中子弟。


至于母马，那是人家成吉思汗的故智，母马的奶水其实就是最好的食品，云烨拿过来用用，估计铁木真不会有什么意见，说不定大唐在扫荡草原的时候，已经把铁木真的祖先干掉了，今后会不会出现这样一个人都成问题。


自己的任务和目的就是监视那些牧民们离开大唐，去遥远的西方去为自己求得一席之地，苏定方智谋和武力足够，职位太低，没有云烨那种临机决断的能力，这也是云烨去北庭的原因之一。


老帅们弄明白了这两样东西的用途，也就不再提建城的事情，而是专心的帮助云烨谋划北庭的事物，演绎去了那里之后会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变化。


这样的会议在云家进行了整整六天，云家的账房记录下来了俩尺多厚的文牍，这些都需要云烨在路上吃透，吃深。


“走的时候就不送你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不吉利，你好自为之。”老程出门的时候拍拍云烨的肩膀就骑上自己的马走了，别的几位老帅也是一样，他们本来就不是婆婆妈妈的人，生死别离对他们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随着离别时期的临近，云家变得格外安静，云烨去了军营，他这个大帅不能总是留在家里，帅帐里总得有人才行。


那日暮的马车，吃食，各种物资装了一个车队，那日暮见辛月在给她准备马车，就笑着说不用了，自己能骑马，可以一直骑着马跟随夫君到天边。


辛月重重的一记耳光就抽了过来，恶狠狠地对捂着脸的那日暮说：“你现在不是一个牧羊女，你是云家的如夫人，你要是敢在北庭丢云家的脸面，回到家里看我怎么收拾你，到时候夫君都救不了你”。


那日暮习惯性的点点头，她看的出来，这一次辛月真的是发怒了，以前辛月揍她的时候从来都不打脸，总说什么纳妾纳色的话，把脸蛋打坏了就白纳这房妾侍了。


辛月打完人，就失魂落魄的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将自己的头埋进被子里怓哭，而且哭的非常的伤心，这一次，她真的是妒忌了，妒忌那日暮可以一个人陪着丈夫去遥远的天边。


行军鼓响的时候就是断肠人的末日。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四节 有学问的神棍


不管辛月如何的不愿意，不舍得，出征的时日依然在一个普通的黎明到来了，作为当家的主妇，这一天她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一大早就带着笑容去给老奶奶请安，然后全家坐在一起吃了早饭，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对老钱将春日里的安排交代了下去，夫君不在，家里的防卫也需要得到加强，于是酒坊里的老家臣就住到了家里。


云寿一开春就要去书院就读，云欢的小少爷脾气也需要自己亲自管束，云暮也变得有些暴戾，昨日竟然拿砚台砸自己的丫鬟，这些在云家都是不允许的。


南安县伯家的小孙子明日抓周，自己需要提前准备礼物，云家在高丽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拜托人家，礼物不能轻。


辛月带着不情愿的云暮去了账房查账，顺便需要把钱庄的一批到账的银币收回来，等到小武计算好了盈利状况，就能重新决定这笔钱的去向了。


“夫人，西域的商队今年的亏损额很大啊，不但没有向府里上缴一个铜板，反而支出去了六万枚银币，而且账目也没有递交上来，由于是侯爷发的话，老奴就没有阻拦，也没有过问，现在，他们依然在伸手要钱，这一次是两万枚银币，该如何决断，还请夫人示下。”


总账房老孙和老钱一样都是家里的老人手，有些话还是能对他们说的，免得日子久了，生出隔阂来，现在塞外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也该告诉他了。


“孙先生，这件事也不是瞒着您，咱家侯爷在决断军伍上的事情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告诉家里人的，西域的商队现在大肆的购买骆驼和母马，我也不知道侯爷要这么些骆驼和母马做什么，事关军务，我也就知道这些，不怪西域商队，这是侯爷亲自下的命令，既然他们需要钱，那就如数拨给，要优先，不能耽搁。”


老孙点点头道：“老奴多嘴了，这就去办，军伍上的事情耽搁不得。”


老孙走了之后，辛月就坐在暖炕上翻看账本，云暮难受的扭来扭去，却依然撅着嘴不肯道歉，想想还有些委屈，爹爹，娘亲一走大娘就把自己看起来，那个丫鬟就是讨人厌，自己在作画，她站在边上嗑瓜子，声音可难听了，火气上来也没看什么东西，顺手就扔了出去，又没有打着，干嘛非要说我的不是。


辛月翻看了一会账本就开始发愣，以前看账本对她来说就是一种享受，今天，不但淡而无味，还晦涩难懂，上面的那些个数字似乎也在找自己的麻烦，算了好几回都合不上数字。


夫君这时候改到新丰市了吧，昨晚听夫君说，他这一路不会停留，大军一路快速地到达陇右之后才会在兰州屯驻休整十天。


这一次出征，夫君似乎忧心忡忡，以前出征他可没有这样哀伤过，只要一提起陇右和昆仑山，他似乎就满怀的伤感，无论怎么问，夫君一个字都没吐露，只说事情怪异，妇人家听不懂，既然这么说，那就一定和祖师爷爷有关，老天爷啊，今天怎么忘记了给祖师爷爷上香。辛月怵然一惊，连忙拖着不情愿的云暮快快的去了供奉祖师爷爷的房间，一连上了三炷香才罢手，诚心的向祖师爷爷祷告过后，又给盘子里的那个骷髅上了一炷香，这是夫君的救命恩人，不能怠慢。


既然带兵，云烨就没有坐马车的权利了，这是早年间跟着老程，老牛学会的统兵之道，赖传峰在前面开路，自己坐镇中军，五蠡司马范洪一在后面压阵，这是标准的行军方式，至于辎重五天前就已经出发了。


大军迤逦而行，刚出了长安地界，云烨就下令按照作战队形滚动前进，前哨收缩，后卫跟进，轮流着担任前卫，行军的速度立刻就提了起来，左右两翼的哨探，不时地出现在两边的山岭荒坡上。


过州府不入，夜晚只能在城外驻扎，云烨谢绝了一切招待，军中大营不许外人进入，从现在起就必须给军士们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勉力的自给自足。


到了北庭就不可能像在关中得到无穷无尽的补给，在北庭，蓝天底下就是你自己，到了那个时候你打算依靠谁？


行行止止，不觉已到陈仓故地，夜宿荒郊，云烨巡营到了后营，却看见袁守城，无舌，那日暮三人正在烹茶谈天，也就坐了过去，听袁守城讲古。


“先秦年间，有个陈仓人猎到一只像羊又像猪的怪兽，准备进献国君。可是却有两个小孩劝他万不可行。因为这个怪兽，名叫‘猬’，刚一出生，就张口吃母，及长，吸人脑浆，陈仓人一听赶紧用力打头，欲把它杀死。


突然，猬开口说话：‘你不要杀我，快放了我，去逮这两个小孩。他们是龙凤胎，都叫陈宝，得男者称霸，得女者称王。’


陈仓人闻言，以为灵异，放下猬去逮小孩。可是两个小孩忽然变成两只神鸡，一只飞到了河南南阳，千年之后转生为汉光武帝刘秀，另一只直飞陈仓山顶，化为石鸡，体大如羊，光洁如玉。你们看，那座陈仓山像不像一只雄鸡？依我看，这里叫什么陈仓，干脆叫做宝鸡算了，这个名头可比陈仓好听得多。”


云烨听到这里不由得呻吟一声，这个老神棍到底是真神仙还是神棍啊，据自己所知，唐玄宗跑路以后，陈仓就改名叫做宝鸡了。


老神棍讲完故事，给云烨倒了一杯茶就问：“小子，你把大军撵狗一样的这么快就到了陈仓，却打算在兰州休整十天，这是为何？休整为何不选择通都大邑，反而选择兰州这样的小地方，其实到了秦州就该休整了。”


云烨喝了一口茶笑道：“这是小子的一点私心，准备去荒原祭拜一下先师，所以就选择到了兰州再休整，让先生见笑了。”


袁守城的眼睛一下子就变得亮晶晶的，大笑着拍拍云烨的甲胄说：“好样的，有孝心就是好样的，听闻你老师乃是半仙之体，不知这个传闻可是真的？”


云烨摇摇头道：“不知道，家师也需要饮水吃饭，走路也没有腾云驾雾，他老人家的衣服都是我给洗的，也会受风寒，我不认为他老人家是神仙。”


“这就对了，释迦摩尼也会被人暗算，也会扭伤脚跟，（出自佛家典籍），老子出关之时也需要接受饮食，仙人不一定就要腾云驾雾，呼风唤雨，除了张道陵跳进悬崖不死之外，没听说别的半仙有这方面的传奇。


最近的神迹就是达摩的一苇渡江，老夫亲自去看过，纯属谣传，张道陵的事迹也是被自己的徒子徒孙吹出来的，老夫在龙虎山特意翻遍了古籍求证，发现张道陵的手书里面也没有关于他选择弟子的种种神奇，多半是后人子弟为了传教，故意编造出来的，小子，你也知道，乡野间的愚夫愚妇们就相信这个。


就像老夫的铁口神断，大部分也是吹嘘出来的，玄学是一门学问，而不是神通，所谓的驭神算而测无常，就是要用你已知的条件按照事情发展的一般规律去计算，去测度，小子，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就像是你把一块石头从山上滚下去，只要不受特殊的阻挠，他就会一直滚到坡底。


皇后的身体虚弱，有气疾，再加上她又是一个能生养的，嘿嘿，所以老夫按照一般的规律去测度她的寿数，本应无大错，只是你和孙思邈的出现，打乱了这个步骤，就像一颗正在滚落的石头忽然被一棵大树拦住了，这就是意外。”


云烨的脑子里响的厉害，这就是铁口神断的本来面目，如果这样就能去揣测一个人的命数，还不如让孙思邈来做，一定比这个老神棍准确。


老天爷啊，算命就算命，你扯到学问上去做什么？后世有一句话说得好啊，算命的武装上科学，就是神仙也扛不住啊，现在才知道后世的那点玩意，都是老家伙玩剩下的，混沌理论里说过，一只蝴蝶扇扇翅膀，远处就会出现风暴。


且不论这个论点准确不准确，从字面上就知道，一个石头从山顶滚落，他绝对不是单纯的滚落下来就完事，一定会造成某种多米诺效应，最后它的落点谁都无法控制，老家伙太自以为然了吧？


“小子，你祭拜先哲的时候能否容许老夫观礼？”


“这是自然，家师最为好客，有客人远来，自然会喜不自胜。小子代家师谢过先生高义。”云烨特意起身谢过袁守城。


“且容老夫同往。”无舌也是一脸的肃然，云烨点点头。


“咱家的老祖宗妾身是一定要去拜祭的，到时候好好地给老祖宗磕几个头，感谢他把夫君全须全影的交给了我们。”那日暮站起来双手合十朝天空祈祷。


“大家一起去，拜祭先师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我一定要搞明白，到时候会带上军士一起去，那里有一眼泉水，非常的神奇，我想挖开来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云烨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些咬牙切齿了。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五节 辨机的命运


大军在山里兜兜转转走了两天，出了山口，脚下就是秦州，这已经是云烨第三次来到秦州，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总想着从麦积山上弄一个佛头回家，现在完全没了那些兴致，简单的对秦州刺史吩咐几句，留下了猪羊，美酒，歌姬统统不要，大军依然驻屯在麦积山下。


战马的草料秦州刺史早就预备好了，辎重队伍留下的补给已经分发给了将士，很丰富，肉干和肉粉都有，将士们将肉干放在火上烤烤，就吃得香甜，至于肉粉倒进了粥锅里，加一把盐就是很好的军种美食了。


很明显，袁守城获得了那日暮和无舌的尊敬，老家伙吃着云家的特产桃子罐头赞不绝口，认为比鲜桃还要美味几分。


见他们聊得开心，云烨依然在亲卫的陪同下巡营，这些东西都是老牛教会自己的，很早以前，他和老牛拖着粮车从这里走过的时候，那时候的心境和现在大大的不同，那个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要躲开那片荒原，现在，只想着如何挖开那个泉眼，看看到底是什么缘故让自己从一千多年后来到了这个纷乱的大唐。


麦积山周围风景秀丽，山峦上密布着翠柏苍松、初春的寒冷天气里依然翠碧，攀上小山，极目远望，四面全是郁郁葱葱的青山，只见千山万壑，重峦叠嶂，青松似海，云雾阵阵，远景近物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景。


“佛国总在形胜间，小子，以色娱人，以色惑人不只是形容女子的，山景，水景同样适用，你是一个受天地钟爱的宠儿，所以不要对他产生疑惑，也不要对他抛弃你感到愤怒，这个世道上没有什么是不可失去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得到的。


看得出来你心中充满了愤怒，在大唐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最冷酷的帝王也对你钟爱有加，最博学的高士也视你为小友，在这样的情形下，你依然愤怒，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孤儿在质问抛弃他的母亲，忘了吧，前世如烟，往事如烟，风吹过也就什么都不剩了。”


袁守城身上宽松的葛袍被山风吹得猎猎作响，他的话语却清晰地传递到了云烨的耳中，这就是老家伙根据已知的条件猜测出来的事实吗？


“十几年前，有一个少年，看到麦积山上有无数的佛像，他就想偷偷的敲下来一个佛头带回家，他有一个拙劣的伙伴，刚刚摸到牛儿堂，就被一个黑脸老僧拿着棍子堵住了，那个老和尚的武功很高，两个少年人用谎言逃脱了大难。袁老先生，您说说谎言是不是真的能够长久持续下去？”


袁守城咳嗽一声道：“老夫比较喜欢听诚挚的谎言，真相有时候会非常的残酷，残酷的让我们无法直视，所以你看呀，这座丑陋的山需要苍松翠柏来装饰，那条大河也需要水流来装饰，所以啊，在某种时候，苍松翠柏就是大山的谎言，奔流不息的长河就是大河的谎言，想想看，没有苍松翠柏这个谎言修饰的高山是多么的无趣，没有河水的这个谎言装饰的大河显露出千疮百孔的河底该是多么的丑陋。”


云烨深深地给袁守城鞠了一躬诚挚地说：“先生高见！小子日后争取做到说的每一句话都诚挚，说的每一句话都动听，做的每一件事都要给他披上浓妆重彩。”


“哈哈哈，孺子可教！你我共勉吧！”袁守城似乎发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背着手大踏步的就向山下走去，老家伙走路的姿势都是那么的仙姿飘飘。


一队托钵僧向军营走了过来，止步于百丈之外，其中一个托钵僧走到军营前对迎着他走过的军士说：“请禀报大将军，就说故人辨机求见。”


云烨听到辨机到来，微微的愣了一下，就让军士把辨机带过来，在长安没见过辨机，甚至在自己去找玄奘闲谈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辨机，没想到他现在居然在麦积山。


云烨的中军大帐，也只有一桌一椅以及背后的一张猛虎下山的屏风而已，刘进宝找来两个蒲团扔在地上，在中间加了一张矮几，就完成了迎客的准备。


高阳现在恐怕连辨机是谁都不认识吧，没了尘世诱惑的辨机会是什么样子云烨非常的好奇，以前在少林寺的时候，辨机还是一个小沙弥，就长得清秀无比，现在长大了，不知道该是怎么样的风神俊秀。


“贫僧辨机见过大将军。”一个黑衣僧手里托着一个钵盂，衣衫褴褛，却显得悠然自得。整个人黑的像煤球一样，只要一笑，就露出一口的大白牙，一低头，头上的九个戒疤。


云烨苦笑了一下，满长安的僧人也不见一个烧戒疤的，这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怎么辨机现在就烧上了？


“你头顶的伤疤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什么讲究不成？”云烨打算问清楚。


辨机笑道：“佛家无此说法，只是贫僧自《梵网经》上看到佛偈云：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又从见到《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而且《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所以贫僧就从善如流立下宏愿，愿意烧身侍佛。”


和一个开朗的和尚谈话非常的有趣，通过谈话云烨才知道，辨机这个家伙刚刚从塞外回来，他去塞外就是去向牧民传教的，并且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他在塞外的草原上整整居留了两年，现在想要去长安向善信士化缘，在草原上建一座宏大的寺庙，恰好今日在麦积山挂单，听到云烨的大军驻扎在附近，就过来拜访一下。


“草原上的牧民是善良的。是温和的，见到我们非常的友好，还特意宰杀了羊请我们吃，他们那里知道我们是持戒僧不能近荤腥，他们畏惧天神，却不知道自己的神灵在那里，他们想要朝拜，去只能对着大山河流献上自己的贡献。”


“所以你就认为应该给他们盖上一座寺庙，每天蹲在寺庙门口收钱收牛羊？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听说荐福寺现在就这么干，想烧头柱香，先要看添了多少香油钱。”


云烨回答的很恶劣，但是辨机丝毫都不在乎，他在外面辛苦两年爬冰卧雪的早就见识了各色人等，云烨这样程度的羞辱还算不得什么。


“这样的事情总是有，免不了，佛门不可能做到一尘不染，佛祖讲经都需要金砖铺地，世俗僧犯点小错难免，贫僧已经发下宏愿，想要为草原上的牧民修建一座佛国，不收钱，也不收牛羊，我们只是一心为牧民祈福，大开方便之门，不论是谁只要想进佛国，我们都不会阻拦，任由他们在佛国沐浴神辉，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不论是谁想要获得我们的帮助我们都会义无反顾，我只愿佛祖慈悲，能够安抚那些不安的灵魂。”


辨机说到这里的时候整个人似乎都在发光，他的眼神是狂热的，行动是执着的，手里托着的钵盂立刻就伸到了云烨面前，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位大财主，万万不可放过。


辨机在千军万马中打劫大将军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不但有十枚金币，还有三十余枚银币，再加上那日暮夫人的一套首饰，临走的时候还用语言逼迫着暴跳如雷的大将军写下了五百枚银币的欠条，他会去云家庄子找云家的大夫人去收钱的。


袁守城和云烨站在帐篷口看着辨机带着那一队僧人远去，袁守城说：“我们先不下判断，写在纸上然后一起拿出来看看我们的答案。”


云烨深以为然，两人背对背写好了纸条然后一起在油灯下展开，相视一笑就把纸条放在油灯上点燃了，看着纸条化为灰烬，云烨问袁守城：“我们这样作壁上观真的还好么？”


“没什么问题，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我们没有怂恿，也没有推波助澜，更加的没有害他，他将来倒霉与我等何干，再说了，我们马上就要西出阳关，再无见到故人之时，为何要操那么多的心思，先去昆仑要紧。”


大军吃过朝食，穿过秦州古城再一次走进了大山，想要再一次停下来就会来到黄河之滨，赖传峰的先头部队已经身在十里之外，范洪一的后队还在秦州，这一次人数并不多，多的是无数的战马，此次出战云烨对骑兵最低的要求就是双骑，一位战士最少需要两匹战马，一些家境富裕的子弟甚至配备了三匹马，两匹骑乘，一匹载重。


唐人现在习惯性的将自己武装到牙齿，数年前一袭光明铠，还是少数人的宝贝，到了现在，一具光明铠，并不比两匹马值钱。


原因就是钢铁泛滥了，它的价格掉的厉害，始作俑者就是长孙家族悍然掀起了价格战，他们家准备用低廉的价格占领钢铁制品的市场，在云烨出门之前，长安的铁匠铺子已经不知道倒闭了多少。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六节 旺财回家


无数次的梦到那个山谷，现在离他越近，云烨就有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不单单是云烨有这样的感觉，旺财也不断地嘶鸣，看到那条熟悉的大河，旺财使劲的用蹄子刨着地，见云烨在忙碌不理睬自己，一遍又一遍的拿最叼着云烨的甲叶子就想离开。


“等一等，今日太晚了，明天我们就去，你回家难道不带什么礼物么？现在开春，青草刚刚长出来，族群里一定没有吃的，给你多带些，拿回去给他们吃。”云烨摸着旺财的长脸不断地安慰，旺财依然哕哕的叫个不停，两个大鼻孔张的老大，不断地嗅着空气，想要辨别出那些熟悉的气息。


旺财晚上就待在云烨的帐篷里不出去，那日暮无所谓，旺财这样她反而喜欢，把自己裹在被子里露出脑袋和旺财对眼睛。还从被子里拿出一颗梨子喂旺财，旺财随便咬了一口就趴在了专门给它准备的干草上耷拉着脑袋，很没精神的样子，那日暮咔嚓咔嚓的就把剩下的梨子给几口吃光了。


云烨钻进了被子，又爬了出来，皱着眉头从被子掏出来四五个梨子，一股脑的放在那日暮的枕头边上，这个婆娘到了现在还有往被子里藏食物的习惯，为了让她改掉这个毛病，辛月没少揍她。


躺在床上听着旺财不断地在打响鼻，知道这家伙这时候一定非常的激动，云烨闭上眼睛，回想自己初到大唐时候的情形，他发现自己现在非常的想让时间再退回去，活了两遍人心中依然充满了遗憾……


那日暮掉到床底下去了，是被旺财拿大嘴扒拉下去的，启明星还在天边挂着呢，旺财就已经急不可耐了，那日暮爬了起来，抱着被子狠狠地踢了旺财两脚，云烨站在床边开始穿衣，帐篷和外面传来了袁守城沉闷的咳嗽声，就像老奶奶以前担心云烨贪欢，一大早就叫起是一个模样，出了帐篷，才发现无舌已经坐在马背上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军务昨日就已经交代给了五蠡司马和赖传峰，云烨匆匆的洗漱了一遍，就骑上旺财向自己魂牵梦萦的地方奔去。


不用云烨看路，旺财对这里更为熟悉，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烨就看到了和张诚相遇的那个路口，旺财拿鼻子嗅了两下，径直沿着大路就冲了下去。


“云侯，难道此马乃是和你来自同一个地方？怪不得如此通灵性，如今老马识途，我等也不担心会走错路了。呵呵，如夫人的马术想不到也是如此的了得，无舌，看来我们两个人要加把力气了。”


一个一百多岁的老头子坐在马上稳如泰山，随着战马的起伏不定上下摇晃，人和马匹似乎混为一体，这是一种很高的骑术。


旺财一边嗅着道路，有时候甚至拿舌头舔几下地面，一旦确定了方向，就会狂奔。往日拉盐的小路已经变成了大道，大道上拉盐的牛车络绎不绝，这里现在已经变成了陇右最大的盐池所在地，他如今供应着陇右十九州的食盐供应，被人称为旱盐，甚至遥远的北庭都护府还有安西都护府都要仰仗它的供应，乃是陇右的重地，兰州下辖的金城县府兵就屯居在这里，时时保卫着这条生命线。


旺财骄傲极了，这片土地上它就是王，抬头叫了一嗓子，两只大耳朵就雷达一样的不停地转动，没发现什么动静，这让它有些发急，越过那些盐池子，继续往黄河的下游奔跑。


云烨悄悄地数着，那个巨大的树根依然还在，旺财蹄子一扬就跃了过去，马蹄子踩在散乱的鹅卵石上火星四射。


地方到了，云烨下了马，将旺财的马鞍子，笼头全部卸掉，在它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旺财就一纵身窜进了荒原，半人高的野草被它的身子分开，不断地鸣叫，不断地奔跑，只有在这里旺财才是真正自由的。


“您和祖师爷爷就住在这里？”那日暮好奇的四处看看，小声的问了云烨一句，云烨摇摇头，换乘了一匹马，率先进入了荒原。


荒原尽头的那和山口还在，远远地就能看见，不晓得李二的探子是不是来到过这里，但愿他们没有来过，如果因为自己的存在而让旺财的族群获得毁灭性的打击，云烨绝对不会原谅自己的。


云烨的马队笔直的向那座山口前进，旺财在荒原上乱跑，叫唤的声音越发的凄凉，连云烨都能听出旺财此时是何等的绝望。


马群不见踪影，按理说现在该到了马群回到这片荒原觅食的时候了，地上的青草已经一扎长了，伸展着肥嫩的叶子在春风里摇晃，都是好草，可是马群哪里去了？


云烨唤过兰州的官员问道：“这些年你听说过有谁从这里捕获过马群么？”


“回禀大将军，这里是荒原，也不是马群能来的地方，如果需要捕获野马群，只要去草原上就好，咱们陇右的马儿不多，从未听说过有人从这里捕获过野马。”


“这就好，你给我记住，这里的马群是云家的，你不要管我的这个命令是不是合理，合法，我会把它弄得合理合法的，我只是想要告诉你，绝对不允许在这里捕获野马，如果有不尊命令的，我会亲自过来将他斩成肉酱。”


兰州的地方官明显有些愣神，但是看到云烨杀气腾腾的双眼，赶紧点头，侯爷只说了不许从这里抓野马，没说要这片土地，这是不想让地方上难做，至于抓野马，原来也没人从这里抓到过野马，现在只不过是一道禁令而已，算不得大事。


旺财胡乱跑了一阵子见不到马群，就往云烨这里跑了过来，脑袋垂在地上，还是不死心的嗅来嗅去，希望能够找到一点有用的信息，比如一泡湿润的马粪。


云烨安抚了一下垂头丧气的旺财，就打马向山口跑去，穿过了这片不大的草原，当云烨立马在山口的时候，那片山谷就出现在眼前，和自己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场景一样，是那样的真实。


左面的山是黑的，右面的山是红的，最中间有一条蜿蜒的小河从山谷里淙淙而下，小河的尽头，就该是自己的目标所在。


旺财忽然叫唤了一嗓子就直直的冲下了山口，惊得草丛里的野鸡四处乱飞，偶尔有两只兔子越过高高的枯草，慌忙的钻进草丛深处。


马群原来在这里，现在的马群要比云烨看到的大了好多，足足有四五百匹之多，静静地站在草原上吃草，听到旺财的嘶鸣，齐齐的把头抬起来看着连蹦带跳的跑过来的旺财。


一匹明显比别的马匹大了一圈的棕色马缓慢的从马群里踱步走出来，打了个响鼻就低头冲着旺财冲了过来。


“哎呀，不好了夫君马王以为旺财要来抢王位，要和旺财决战，您快阻止啊，旺财会受伤的，那匹马王那么大。”那日暮惊叫起来。


云烨从马上下来坐在地上对那日暮说：“你忘了，旺财也是宝马，知道怎么对付马王，就是不知道它们是兄弟还是父子。”


“父子，那匹马王明显的是一匹老马，口齿绝对不会少于二十龄，旺财只有十三岁，就是不知道它知不知道马王已经认为它是敌人了？”


袁守城一偏腿就从战马上跳了下来，身手异常地灵活，看来老家伙有所保留啊，这样的身体去燕来楼夜夜春宵都问题不大，还总说要找孙思邈帮自己看看。


所有的人都下了马，瞅着旺财和马王在草地上追逐撕咬，刘进宝和那日暮发疯一样的为旺财加油叫好，即使这样，云烨也能看得出来，旺财打不过身手矫健的马王，被人家一头就顶翻在地。


云烨闭上了眼睛不忍心再看，以旺财欺软怕硬的性格绝对会跑回来哭诉的，睁开眼睛，果不其然，旺财在前面狼狈的逃窜，两只耳朵紧紧地贴在脑袋上，看样子是在用吃奶的劲逃跑，马王在后面紧紧地追赶，方向就是云烨这里，连个弯都不带打的。


无舌斜着眼睛看了云烨一眼说：“什么人养什么马，你看看旺财和你像不像？”小苗扯扯师父的衣袖，想让师父不要再说云烨，因为云烨正在给旺财准备东西。


强攻不成，智取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云烨把果子都装在一个布口袋里，一会好让旺财去贿赂那匹马王，当年自己就是靠着羊油煎蒲公英完美的贿赂了马王，成功的混进了马群，旺财拍马屁的功夫一流，不至于学不会。


马王追逐旺财一直到山脚下，这才转身回去了，旺财三两步就窜上了山坡，不等云烨给它示意果子的用途，旺财就叼着布口袋又冲下了山坡，云烨这才想起来，旺财不但向大象献过媚，也被云家庄子的那些孩子整天奉承，那里会不知道果子的用途。


袁守城目不转睛的盯着旺财的一举一动，不断地说：“有意思。”其余的人已经被旺财的行为逗得哄堂大笑。


因为旺财正趴在地上，用嘴把袋子叼起来，往马王的嘴边送……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七节 贿赂


马王本来打算一蹄子把旺财踢跑的，闻到了果子的清香之后，就把头探进布袋子里闻闻，没发现有问题就开始吃袋子里的梨子，旺财欢快的围着马王转悠，以为自己已经被接纳了，得意的朝着云烨这边叫了一嗓子。


“夫君，不对啊，马王没有撒尿，它这是不打算接纳旺财。”举着望远镜偷看马王和旺财互动的那日暮惊叫起来。


果然，马王吃完了果子又开始驱逐旺财，连撕带咬的，似乎不把旺财撵走就不罢休，可怜兮兮的旺财再一次回到了云烨的身边，瞅着山坡下的马群一个劲的叫唤，又不敢下去，那个马王远远地站在荒原上，阻挡了旺财回马群的道路。


“这个世上无所谓忠诚，也无所谓坚持，马王之所以坚持不许旺财进马群，不过是价码不够，可是我家旺财，最不缺的就是所谓的价码，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饥饿了一个冬天的马群，我就不相信它们能受得了豆料的诱惑。


刘进宝，找一袋子黑豆，放在旺财的背上，看看这样的敲门砖能不能让旺财获得进门的权利。”云烨笑着招招手，刘进宝立刻就把一袋子豆料放在旺财的背上，云烨掏出手叉子，在口袋上戳了四五个小口子，圆滚滚的豆子不断地从口子里淌出来，旺财低头卷了一口，云烨在它的长脸上抚摸了一下，指指下面的马群，旺财就再一次战战兢兢地向马王靠了过去。


马王怒不可遏，轰隆隆的跑过来，准备把旺财彻底的收拾一顿，旺财转身就跑，豆料淌了一地，马王追了两步，看见了豆料，就开始低下头舔舐掉在草地上的豆子，这个时候贴膘比较重要，旺财见马王不追了，就小心的往马群里钻。


等到马王吃完地上的豆料，旺财就已经混进了马群，无数的马围着旺财打转，不是因为旺财受欢迎，而是因为旺财背上的豆料过于吸引马。


马王连撕带咬的赶跑了马群，旺财留在原地不动弹，只是身上的豆料哗哗的往地上淌，旺财还故意靠近了马王，给它的身边多淌一些豆子。


“哈哈哈，马王撒尿了，旺财正在拿蹄子踩马王的尿渍，这下子它可以回家了。”那日暮笑的嘎嘎的，山口上的诸人也为旺财高兴。


只有袁守城叹息一声道：“不外如是啊，可怜世人与牛马何异。”


云烨才不去袁守城会不会感叹，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旺财回家，每年三月份就是旺财的发情期，到了这个时候，旺财的脾气就会变得非常的暴躁，总想跑出去。


知道它在怀念这片草场，只是没有想到他对这里会如此的眷恋，看着旺财在草地上撒欢，看着旺财到处去闻别的母马的屁股，云烨打心眼里为它高兴。


旺财的事情了结了，陇右的事情就完成了一大半回归马群，不过是旺财在发情期时候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动物大部分都是靠本能来决定自己行为的，而人不一样，作为能思考，能创造的一个个体，绝对不是一袋子豆料就能让你回归社会的，或许，需要两袋子？


旺财此时所有的心思都在母马屁股上，云烨就不能这么想了，带着一大群人穿过了草地，沿着小河溯流而上，巨大的马蹄子踏倒了那些碍事的荆棘，云烨一俯身从荆棘上采到了两颗红红的枸杞子，它们已经被风干，含在嘴里依然有一丝甘甜。


未来的十天时间，云烨就打算消耗在这里了，他想知道这眼泉水到底和其它的泉水有什么不同，如果能找到一个答案，不管是什么答案，他都会非常的满意。


“如此的荒僻之地，就是野兽都不愿意多加逗留，云侯你们师徒为何会选择这里定居？而且这里山势险恶，又是阴阳相冲的死地，在这里生存需要莫大的勇气。”


袁守城手里拿着罗盘骑在马上不断地观看罗盘的指针，对于罗盘云烨非常的诟病，早在汉朝之前就出现了这东西，人们拿着它堪舆山水，寻找墓穴，就从来没有人想过把这东西稍微改良一下，弄成指南针，盘子上面放了一个大勺子用了好多年。


“木克土为财，水生木为贵，木见木为旺，木生火为泄，金克木为杀，小子啊，你们师徒还真是不讲究，这里不但是阴阳相冲之地，还是五行刑杀之地，你看看这里，除了鬼木生长于此，还能看见别的树木么？


群鸟高飞，兽群四散，这里的水草比那边山坳里的强得多，你看看那些马可曾跨过小溪一步？遍生荆棘，草木无状，鬼木在此如同鬼爪，你师父故意选择了这个地方是不是？”


云烨头一回发现袁守城的废话很多，没有一点长者惜言如金的样子，如果能选择地方，云烨绝对会把自己到来的地方选在颜之推的卧房里，那样就没有任何的麻烦了。


泉眼还在汩汩的往外冒水，水质清澈，就像奔涌的玉液，云烨蹲在泉水的出口，捞了一把水放嘴里尝尝，还是一样的清甜。


云烨坐在泉水边上一动不动，那日暮靠在云烨的身边也还不动弹，无舌选了一块干净的地方盘膝闭目，刘进宝带着家将们开始搭帐篷，这里就是目的地，侯爷刚才说了。


袁守城带着三五个道士拿着罗盘到处奔走，他们想从紊乱的磁场里找到一个明确的解释，不需要香烛祭奠，云烨认为心香一片足矣。


开挖，这就开挖，必须找出原因来，这是云烨的执念。


家将们开始挖掘了，云烨就站在泉水边等候，初春的土地很松软，这里只有很少的石头，大部分都是松软的沙子，不一会，泉眼就变成了一个冒水的大坑。这样一来工作量就很大了，需要把泉水引走才能继续挖掘。


一条水渠就立刻被开了出来，当家将们从沙子里找出来一个玻璃瓶子的时候，云烨的鼻子一酸，眼泪哗哗的往下流，这个时候还能看见扁瓶子的红星二锅头，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没记错，这也该是自己背囊里的东西。


握着酒瓶子，里面还有大半瓶的酒，上面的软木塞子还有大半截紧紧地塞着瓶口，那日暮小心的用簪子将剩下的木头塞子抠出来，云烨想都不想的就举起酒瓶子喝了一大口，浓郁的高粱酒的味道，还是那么的香醇，就这一口酒，让云烨的心怀大畅，自己果然是从水里爬出来的。


袁守城一把夺过云烨手里的酒瓶子，狐疑的看着绿色的玻璃瓶子问云烨：“小子，你怎么看都不看就往下喝，就不怕是毒药么？”


“这是我的东西，有什么好疑惑的，尝一口，普天之下就这点，不要多喝，他们也一人来点，就当是到了我家，我请客喝酒。”


旺财回到了家，云烨感觉自己也回到了家，找到了半瓶子酒，拿出来待客非常的合适，袁守城还在犹豫，无舌夹手夺过酒瓶子，也喝了一口，笑着对云烨说：“确实是好酒，放了这么些年还没有腐败，的确不易。”


等到袁守城想喝点的时候已经晚了，刘进宝和别的家将已经把酒喝的点滴不剩，就连那日暮也分到了一小口。


老袁摸摸鼻子尴尬的一笑道：“没办法，越老越怕死，小心总是没大错。”


今日的挖掘随着酒瓶子的出现，告一段落了，厨子开始做晚饭，等到晚饭熟了的时候，旺财也回来了，见到云烨轰隆一声就倒在马夫给它准备的干草上，对心爱的稠酒都没有多大的兴趣，脑袋耷拉着就睡觉了。


那日暮笑嘻嘻的拿着草梗子捅旺财的耳朵，害的旺财把两只耳朵舞动的如同风车一样。云烨拽走了瞎胡闹的旺财，处在发情期的公马这时候一定非常的劳累。


老袁的问题比云烨还要多，总是拐着弯的打听云烨的往事，而且老家伙就像凤凰一样非福地不落，对自己身处险地充满了忧虑。


既然知道自己是从水里爬出来的，那就接着挖掘就是了，这样的工作一直持续了六天，已经挖掘到了水脉附近。


云烨还是命令家将们继续挖掘，袁守城却像一个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老家伙昨晚一夜没睡，又是观天象，又是察地脉，还拿出五枚铜钱摆弄了一晚上，到了中午时分，老家伙再也安定不了了，拉着云烨的手说：“我们该离开了，老夫心血如同潮涌，总觉得大难就要来临，昨夜星象昏暗，岚气冲天，地脉飘摇不定，朱雀玄武再无定数，这是杀局，小子，你一定要相信老夫。”


云烨点点头，他不相信这里会有什么死劫，唯一有危险的就是坑底下正在挖沙子的四个家将，既然老家伙这么说，就相信他一次，正要让家将从坑里爬上来，就听刘进宝在坑底大声地说：“侯爷，我挖到了一个东西。”


云烨刚要趴到坑边上往下看，就听轰隆一声巨响，大地开始颤抖起来。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八节 马冢


如果你不断地往地下挖，到底会挖出什么东西来？


答案非常的明显，只会挖出水来，一道比水缸还要粗的水柱冲天而起，刘进宝就被挂在水柱的最上端，惨叫着却逃脱不了。


其余的几人散落在大坑的周围，惨呼不已，无舌窜到一匹马背上，甩出一条绳子，缠住刘进宝随手就甩了出去，刘进宝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子，头脸上全是鲜血。


“快走，地陷了。”云烨把那日暮扔到马背上，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那匹马就窜了出去，这样的情形云烨见过，当初在十万大山里就见过大地塌陷，没想到这里也会发生。


所有人玩命的骑着马往远处狂奔，不但他们在逃命，荒原上的野兽也在逃命，马群在马王的呼啸声下，开始忘命的向山里奔跑，只有一匹马往反方向跑。


云烨打了一声呼哨，旺财就斜斜的穿过荆棘林跟着云烨往山口的方向奔跑，一口气跑到了山口，这才勒住缰绳，回头望去，不由得大吃一惊。


一道明晃晃的水珠冲天而起，在阳光下显得非常的诡异，不到一柱香的时间，水柱下面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洞，之所以说它是一个小小的黑洞，是因为旁边的土地还在继续崩塌，不管坍塌多少泥土下去，依然填不满这口黑洞，黑黑的洞口最中间就是那道水柱。


“侯爷，那个洞还会吞没掉多少土地？不会停不下来吧？”满脸都是鲜血的刘进宝心惊胆战的问自家侯爷，不就是挖一个大坑么，怎么就弄得天塌地陷的。


想到这里看云烨的眼神就更加的敬畏。


“当然会停，估计那里有一个巨大的裂隙，被我们释放了它最后的动能，所以就出现了塌陷。等到空洞被填满了，塌陷也就会结束，侯爷我在南诏就遇到过，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这里会出现一个湖泊，挺不错的。”


袁守城盯着云烨看了很久才说：“老夫做梦都想去昆仑，拜谒西王母，但是老夫绝对不和你一起登山，和你在一起，老夫出事的可能会大大的增加，这么说吧，你是那种天生幸运的人，和你在一起打雷也只会劈我不劈你，亏大了。


现在明白老夫所说的死地是什么了吧？小子，你对老夫的话总是有抵触，虽然不知道你为何会这样，你师父就算是半仙之体，那又如何，总不见得他就什么都会，老夫和你恩师想比只是萤火之光，你难道因为这点萤火之光就否定她不是火焰？


现在地陷了，光天化日之下地陷了，小子，这是上天在警示你，不要去打探超越你能力以外的事情，切记，切记。”


别人都听的一脸的惊恐，只有无舌一言不发，陪着云烨坐在石头上看着眼前的黑洞越来越大，这是难得的奇景，一辈子也见不到一次。


云烨非常的可惜，没有火山喷发出来，如果有火山爆发这才真正称得上是人间奇景。晚上就露宿在山口，云烨在大地的轰鸣声里睡的极为舒坦，这样的结果很好，确实很好，有的时候，没结果，也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答案。


天色微明的时候，云烨睁开眼睛，发现其他人都在山口坐了一夜，大地塌陷的轰鸣声消失了，只有那一道白亮亮的水柱依然喷涌不休。


无舌看着眼前的大坑对云烨说：“万事总有答案，你能解释天塌地陷，这个东西你作何解释啊，老夫一夜未眠，所思所虑者就是白玉京，这是刘进宝从坑里挖出来的，你还要说白玉京与你毫无关系么？”


云烨很诧异无舌这么讲，但是看到无舌手里的一面玉牌，眉头就皱了起来，那半瓶子二锅头是自己的，这个东西不可能是自己的，前世从来就没有接触这种珍贵文物的机会。


饕餮纹，这是什么道理？其余的三枚玉牌就在大军中，拿回去再看看，到底有什么秘密，对这个秘密云烨丝毫的不关心。


太阳出来了，大坑也彻底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看不见大坑的底部，泉眼附近却有一座小山，大地塌陷似乎对泉眼没有任何的影响，以前的山谷消失不见了，袁守城再一次掏出罗盘查看这里的地气风水，苦笑着对云烨说：“现在变得风水绝佳了，尤其是中间的那口喷泉，更是了不得，小子，你打不打算在这里埋你家老夫人，如果不打算埋，我准备死了以后埋在这里，好保佑我的徒子徒孙衣食不绝。”


“让给你了，我奶奶故世以后要埋在祖坟，和家人团聚，才不要孤零零的埋在这里，你喜欢的话就归你了，不过说好了，外面的马群不能动，谁要动马群别怪我翻脸。”


袁守城彻底的暴怒了，揪着云烨的衣领子大怒道：“小王八羔子，这里的风水左青龙右白虎，后又彩凤，前有明堂，有深不见底的聚财水潭直通龙脉，又有一柱擎天可通达天际聚敛天下生气。


如此好的地方你偏偏要找千军万马来征伐我是不是？你还有脸说不懂堪舆之术，你这个小王八蛋才是最阴险的，这里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那群野马，你不让别人动野马群，说白了就是不愿意让老夫在这里安息。”


无舌笑道：“如果真的有用，老夫死了之后就埋在这里好了，老夫乃是武人，最喜征伐，这样多好啊，死了以后也不会寂寞。”


袁守城鄙夷的看了无舌一眼说：“你都快成僵尸了，又是阴人，死了以后不快快的找一个向阳坡埋上好好地聚敛一点阳气，难道下辈子你还想做宦官不成？”


无舌脸上的痛苦之色稍一显露就消失的无踪，对于袁守城他还不敢唇舌相讥。他不敢，云烨却不在乎，指着那座红山对无舌说：“那里有一座巨大的铜矿，等到老袁把自己埋进土里面，咱们就去开采铜矿，相对帝国的命运来说，老袁子弟们的衣食算不得一回事。”


无舌哑然一笑，并不做声，缓步坐回石头上，接受那日暮和小苗两个人殷情的捶肩膀，捶腿，闭上眼睛再也不看袁守城。


袁守城刚才气急之下失言了，但是这座极好的墓穴却不能丢，缓了缓气对云烨说：“我给你的马群重新找一片最好的草原，把它们迁走，只要你不去开采这里的铜矿，怎么说都好。”


“别想了，这片地方是旺财家的，就算是出了好墓地也该是旺财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好墓地多得是，我们不是要去西昆仑吗？到时候把你埋在神仙家的花园里岂不是更好，至于和一匹马争。”


云烨说着话，就把旺财的长脸拉过来对袁守城说：“这里是它的家，生生死死都该在这里，你就不要想了，告诉你，抢东西没人能抢得过我云烨。”


袁守城看看傻乎乎的舔着云烨手背的旺财，长叹一声就不再言语，最后看了一眼这座极佳的明堂，抽了胯下马一鞭子，率先准备回营地了。


泉水变成了喷泉，山谷变成了大坑，这就是云烨给这座山谷带来的变化，拿着玉佩对着太阳看，什么都没有，或许是角度不太对，把玩了两下就继续催马前行。


旺财站到山坡顶上叫了一嗓子，看了天边的马群一眼，就快跑了两步追到云烨身后，开始从马包里找吃的，对它来说发情期过来，生活也就回归了原来的轨道。


五蠡司马将云烨在山谷的一举一动都写成了奏折，派遣了心腹星夜送往长安，他对山谷的变化的描写极为精彩：“初三日，云侯掘水泉，须臾，水龙升高十丈，地陷千尺，有幽魂敲鼓，又有神人显圣，及日出，安定矣。”


袁师曰，此乃绝世明堂，欲归葬于此，云侯曰，此乃马冢而已……


李二手捧密信翻看了三遍，又找出兰州地方的奏报，上面说金城县有轻微之地龙翻身百姓稍惊，旋即安定。


“马冢？倒也洒脱，这样也好，白玉京到底是镜中花，水中月，如今全然毁弃，也没有什么可惜的，只可惜好好地一座明堂，变成了马冢。”


云烨将四面玉牌按照阳光的角度摆好，想看看有什么惊人的变化，大坑底下挖出来一面玉牌？“谁放的？”阳光照在玉牌上，前面三面玉牌都显出了影子，只有第一枚玉牌什么变化都没有，真是怪哉，无舌不死心的把玉牌再一次调整了角度，还是什么都没有出现，云烨把玉牌全部丢给无舌道：“你慢慢研究，找出什么不同的地方告诉我就行，大军就要进入沙州，事务繁杂，我没时间捣鼓这些东西。”


他拍拍手扬长而去，独留下无舌颤抖着手把玉牌拿绸布包起来，小心的塞进怀里，然后对小苗说：“敢靠近为师营帐者，杀无赦！”


蒋山南望近西坊，亭馆依然锁院墙。天子未尝过细柳，将军寻已戍敦煌。攲倾怪石山无色，零落圆荷水不香。为将为儒皆寂寞，门前愁杀云中郎。


云烨嘴里吟着诗，瞅着不远处的关墙，觉得敦煌也不过如此。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五十九节 沙洲冷


大军不入沙州，这是惯例，张，索，曹，阴，令狐陇右，河西大族早在立国之初，李氏皇朝平灭薛举父子的时候就已经用战功换取了朝廷大军不入沙洲的条件，而沙洲每年也向长安进贡不绝，事实上不但沙州是在这些人的控制之下，肃州，凉州的势力，也都听这些大家族的，这是心腹之患。


河西走廊乃是进入安西，北庭的要道，以李二的霸王性子岂能放这样的心腹之患在这里，云烨这一次进入北庭，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顺手铲除掉这些祸害。


现在云烨的大军已经到了沙州，苏定方换防的大军也在缓缓地逼近沙州，河西之地忠于朝廷的大军在短时间内就有七万之巨，这是一股足矣灭国的力量，云烨看不出以沙州刺史令狐周为首的大家族有什么反抗的余地。


接替令狐周的官员就在五蠡司马所在的后营，只要大军屠灭了这五姓，他们就会立刻接手地方的政令。


李二现在看到地上多一个绊脚的石头都不舒服，焉能任由这几家人在自己的国土上形成事实上的割据，世上哪有这么奇怪的事情，李二从来不认为当初签订的文书有什么约束力，只是恼怒这几家人的不识进退。


借助大唐与西域的商业往来，沙州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展成为了通都大邑，商旅不绝于途，财货也就纷纷的落入了这五家人的口袋。


从长安出来的时候，云烨就带了一点点钱财，还都被辨机打劫走了，现在穷的一塌糊涂，李二亲口告诉云烨，他西征的军饷就要出在这五家人身上，录事参军已经腾空了好些大箱子，准备装钱，他已经快被那些讨债的商人烦死了，现在到了沙州，终于有钱把兄弟们路上吃掉的肉食，青菜，之类的账目结清楚了。


关庭珑的家人就在沙州，云烨派了一队士兵进入沙州把老关的妻儿老母全都接了出来，当老关的妻子问起这是何故的时候，接人的队正笑着说：“大军就要攻城了，我家大帅与关刺史乃是至交，岂能看着老夫人被战火牵连。”


关家的老少顿时急慌慌的出了城，连自家的黄狗都带着，也不知道这句话是怎么传出去的，整个沙州顿时就陷入了无边的恐慌，百姓们不明白自己国家的大军为何要进攻自己的城池，好事一些跑到城头，已经看见无边无际的大军正在缓缓地向沙州围拢了过来，看样子不打算放过一个人，因为他们连围三阙一的攻城之道都不讲了。


杀人是苏定方的事，云烨现在只想拿到自己的军饷，然后把朝廷指派的沙州刺史送上位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至于肃州凉州这些地方的绥靖任务那是苏定方的，与自己无关，自己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填补北庭军力的空白，监视那些蛮族西征。


云烨其实很不明白这些人，大唐已经平安这么久了，他们到底依仗什么把持着沙州不交还朝廷？建国的时候万事艰难，李家当然会许诺，那个时候只要把薛举父子干掉就是大胜，其余的事情可以徐徐图之，毕竟薛举有薛霸王的称号，一身武力无人能及。


李家王朝最善战的悍将尉迟恭都被薛举一马槊抽的吐血三升，将养了一年才痊愈，现在和云烨说起薛举的可怕都一脸的严肃。息太子李建成被薛举打的大败，自持勇力的李元吉差点被薛举活捉，李安远，刘弘基都是被薛举活捉的，大将慕容罗更是被薛举砍下脑袋挂在旗杆上，大胜之后的薛举准备打马进攻长安的时候被李二玩命的挡在秦州不得寸进，那个时候河西，陇右之地已经损失殆尽。


就在李二技穷的时候，薛举病死了，否则薛举一定会攻破李二的防线，大举入侵关中，到时候天下谁坐还说不定，所以，那个时候只要是有援兵，李二什么条件都会答应的。


更何况薛举的老窝就在金城，如果沙州的这些大族能够突然抄一下薛举的老窝，自然是大功一件，协议达成了，大族们准备出兵了，薛举死了，他们兵不血刃的就捞了一个天大的功劳，把守在秦州一日三惊的李二差点被活活气死，早知道薛举会病死，签那份协议做什么？还给后世留下祸患。


他一直在等着这些大族自动的邀请朝廷派官员入驻沙州，这样一来只要给那些大族一些名头上的荣耀也是应有之义，结果，他从贞观二年，等到了十四年，都没有任何消息，再也忍耐不住的李二决定派云烨过来问问，这些人到底是要命还是要继续坚守那份协议。


派了大军过来就是来征伐的，绝对不会出现派了大军来吓唬你一下，然后再继续谈判这样虚头巴脑的事情，钢刀出鞘，不见血是不会收回去的。


军队从来就来和你讲道理，他们的道理就是刀子，现在又多了火药，云烨带着三万多部下就要远征西域，哪里敢在自己的回家要道上和补给要道上插一把刀子，不管云烨愿意不愿意，为了自己和数万将士的安危，他都不会容许自己有半点的怜悯之心。


云烨骑在旺财的背上，站在云字大旗底下，不远处的鼓手正在敲鼓，三通鼓之后，大军就要开始攻城了，哪怕城门已经洞开，云烨也会派军士爬城墙进攻，炫耀武力就必须进行彻底，让所有人胆寒，甲士攀城那是噩梦里才会有的景象。


令狐周带着一群人面如死灰的从城里走了出来，带着无限的沧桑，嘴里不断地念叨着：“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的，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的。”


到了云烨的马前还没有说话，云烨的手就挥了下来，一队骑兵立刻就呈半圆形包抄了过去，惨叫声刚起，就消失了，等待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些人已经全部变成了死尸。


五蠡司马面无表情的回首吩咐一声，两个低阶司马就去了死尸堆，不断地拿着红笔勾销账册上的名字统计完毕之后，五蠡司马发现上面还有没被购销的名字，就再一次下令敲鼓，这样的名单昨日午后已经递交给了令狐周一份，这是杀人名单。


“大将军，名单上还有遗漏，少了七人，这些人为了顾惜自己的生命连全家老小的命都不顾了，请大将军下令，准许卑职进城搜捕。”


“老范，这是陛下的旨意，我们违背不了，人能少杀点就少杀点，达成目的为第一，不要忘了雷霆过后总会有和风细雨。”


范洪一拱手应诺，呼喝一声，大队的甲士开始从四面八方进城，云烨下了马，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候范洪一的消息。


初春的荒原上非常的干燥，那些尸体流出来的血很快就渗入了砂石地，并没有浓重的血腥味传过来，每回杀自己人，云烨都不太舒服，刘进宝知道侯爷的心思，把茶壶都没有给侯爷端过来，这个时候侯爷不会有喝茶的心思。


还没到中午，范洪一就回来了，带出来了七具尸体，把账册递给了云烨过目，云烨耐着性子检查完毕抬头问范洪一：“杀了多少？”


“按照大将军的意思并没有过度的株连，斩首三十七级。”范洪一站的笔直回答。


“上报吧，请沙州刺史开始安民，三日后大军西出阳关。”


“喏！”


原本是几个狱吏就能完成的事情，李二非要让大军来做，其实就是在泄愤，军人行刑和狱吏行刑是两个概念，每年菜市口都砍的人头滚滚，满长安的人都在拍手叫好，好些富贵人家的姬妾似乎都喜欢上这一口，只要有人被砍脑袋，她总是会包下最近的酒楼从窗户里偷看，并且从喷涌的鲜血中收获极大地满足。


绝对不会有人喜欢观看军人杀人，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一个人喜欢看军人杀人，因为军人杀人不分善恶，他对整个族群都是有威胁的。


长安已经变换的让人认不出来了，天南地北的人群涌入到长安，都想获得一席之地，带来了繁华，也带来了各种风俗，男人们玩命的杀胡子，女人们玩命的学习胡子女人的发式和衣着，头发越来越古怪，衣衫越来越单薄，领口也开得越来越低。


云烨忽然想到了那个英俊的辨机，这个时候确实是一个化缘的好机会，但是男人们总是很忙碌，不会给他多少机会，而长安庞大的贵妇群，将会成为他重要的资金来源，一个英俊博学，充满仁爱的男子，一引来那些贵妇们狂热的追捧，更何况，他还是玄奘大师的弟子，师出名门，这样的男子不管他是不是和尚都会成为女人的致命伤。


而狂热的辨机，为了自己的理想能自作主张的在自己头顶烫戒疤，也能为了自己的理想做任何事，皮肉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个臭皮囊，只要目的正确，过程他会认为是小节。


想到自己和袁守城在纸条上写的字，云烨就摇头感叹世事的无常，长安太远了，还是多想想自己的北庭吧，云烨就着烛火，铺开了巨大的北庭地图。

第十九卷 天山明月 第六十节 神仙的定义


看到巨大的地图上寥寥无几的几个补给点，云烨长长的叹了口气，大唐军人不害怕作战，唯一能让他们忧愁的就是补给。


关中的城寨密密麻麻，百十里地就有三五座县城，可是在这里，点和点之间的距离动辄上千里，西出阳关是云烨最无奈的选择，如果要去北庭，走玉门关最为合适，从玉门关出发，只要经过伊吾州，过高昌，穿过吐鲁番就会抵达北庭都护府所在的庭州。


现在不行了，春天正是玉门关外魔鬼城最恐怖的时候，从来没有经历过魔鬼城这样恐怖的地方折磨的关中将士，弄不好会未战先溃，长安城里从北庭回来的将士很多，许多人到了长安好像还能听到魔鬼城里那些魔鬼的嚎叫，午夜发狂斩死家人，然后再自杀的例子数不胜数，就算是没有伤人的，诺大的一条汉子也颤抖着缩在墙角大呼救命。


云烨不想自己的部下也出现这样的情形，所以决定西出阳关，避开魔鬼城，沿着沙海到达婼羌国，再折回向南到达楼兰，看看狄仁杰有没有给自己准备好藏兵之地，然后一路经过尉犁国，龟兹国，越过石漆河绕一个大圈子最后到达天山下的庭州。


算算路途，已经超过了六千里，这是名符其实的行军，大军不知疲倦的每日走五十里也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就算是自己的大军都是骑兵，每日走一百里，这已经是极限了，也需要走两个月。


看着地图上的红线，云烨在发愣，这是临出发前，几位老帅精心为自己准备的行军路线，时时刻刻都保证自己的大军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这样一来，就把被伏击的危险降低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只靠云烨的智慧来应对了。


现在准备西征的胡子已经不光是突厥，吐谷浑，薛延陀，昭武九姓，这些人还要加上西域的这些小国家萨车，疏勒，连早就认为灭亡的大宛国都有余孽存在，更不要说乌孙、康居、奄蔡、大小月氏、安息、条枝、大夏这些遗族了，当云烨看到自家商队统计上来的情报，就恨不得拿头去撞墙，扜罙、于窴、楼兰、姑师、黎轩、身毒、驩潜、大益、苏薤这都是些什么国家，为什么去长安朝拜的就那么几个小国家？


难怪李二认为苏定方的权限不足以处理这些事务，非要把自己弄过去，黑眼珠的汉人打过来了，于是西域的那些蓝眼珠，灰眼珠，乱七八糟眼珠的人就要搬家，三十万大军，两百多万妇孺全部聚集在恒罗斯城，伺机进入吐火罗，开始自己的漫漫长征。


恒罗斯城置优越，展开昭武九姓国的地图，康国位于石国的西南，再往南是米国和史国，而石国都城的东北方向依次是白水城和罗斯城，这几地仿佛是一件大衣上一排斜斜的纽扣，而罗斯就是这件大衣的领子，北是茫茫沙漠，东被千泉山阻隔，西临药杀河，具有‘提裘之势’的战略地位，而云烨最终的目的就是到达这里，等待这些人西进。


心绪烦躁之下出了大帐仰望着漫天的星空，感叹的不行，那些人为了给自己寻找一块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地，这一次不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就像非洲大草原上迁徙的角马群，云烨至今都清晰的记得角马渡过马拉河时的惊险和悲壮，生命的意义在那一瞬间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食人是他们迁徙途中的鳄鱼，萨珊人或许算得上是河马，沿途的那些小国家或许算得上是鬣狗，那么大唐在这里代表着什么样的角色？


角马群并不畏惧狮子，他们畏惧的是即将到来的旱季，也只有大唐才能让这些民族在努力战斗后看不到任何希望，只能选择最残酷的迁徙来逃避自己将要面对的残酷命运，两者之间仇怨太深，看不到任何化解的希望，所以大唐就是这些胡人的旱季。


戈壁滩上看星光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这种见不到月亮的夜晚，天空就像是一匹巨大的黑绸布，而那些不断闪烁的星星就是点缀在绸布上的宝石。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该是何等的寂寞啊！”云烨自言自语了两句，也不管地上是否干净就躺在了地上，两手枕在脑后打算美美的欣赏一下这漫天的星辰，如果能做一个好梦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短暂的欢乐袁守城也不打算留给云烨一个人享受，他的徒子徒孙在戈壁上给他铺上了精美的地毯，老家伙就坐在云烨的身边喋喋不休的诉说着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自三皇济世，五帝定伦以来，我们从未有过这样宽阔的天地供我们驰骋，从南跑到北需要一年时间，从东跑到西估计也需要一年的时间。


小子，现在我们终于能够畅快的翻个身了，我们的家国如此之大，足够我们在这里翻转腾挪了，所以啊，你就不要总是愁眉苦脸的，我们应该有更高一些的追求。”


“比如找神仙？我对神仙一点兴趣都欠奉。”云烨不耐烦的回答。


“你当然没兴致，你曾经得到过，所以就不会珍惜，老夫都能想得到，你那个时候小小的年纪，对于长生之类的事情没有半点的好感，因为你认为自己还有悠长的生命可以供自己享用，得到的就不会珍惜，就像是女人，没得到的时候心痒痒的，得到了也就那么回事，更何况你得到的时候年纪那么小，哪里会懂得其中的妙趣。”


那日暮珍藏的那个红星二锅头的酒瓶子现在握在了老家伙的手里，里面装满了美酒，说两句话，就喝一口，如果不听他说些什么，这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高人。


“那可不一样，我对老婆的感觉怎么是相处的越久，就越是觉得稀罕呢？世上的美女多了，难道你都能一一收到帷帐里？皇帝都做不到，别人搂着美女翻云覆雨，我抱着自己的丑老婆呼呼大睡，很难说谁比谁更高一筹。”


袁守城嘿然一笑，又喝了一口酒对云烨说：“颜老头临死前难道没告诉你关于华胥之国的事情？老头子我胡说八道习惯了，你可以不信，难道你觉得颜老头也会胡说八道？那个老家伙可是一句废话都不说的主，他说见过华胥之国的人，那就一定见过，这句话你拿到当铺都能当几枚银币使使。


他当年对老夫说过，自己在大业五年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个华胥之国的人，老夫对他的话没有半点的怀疑，只有你这个小子才会疑神疑鬼的认为老头子说谎，小心他从坟墓里跳出来找你算账，他活着的时候没人说过他胡说八道，死了以后被你这样的一个小子诟病，你说说，他能在坟墓里睡得安心？”


这其实也是云烨的困惑所在，颜之推老先生断然不会说假话，他做出的判断一般不要随意的去否定，因为那必然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您能不能告诉我到底什么才是您眼中的神仙？您对神仙的定义是什么？挟泰山以超东海，还是能够腾云驾雾，撒豆成兵？”


絮絮叨叨的说神仙已经把云烨给说烦了，想要找神仙，必须先把神仙的定义确定下来，不能像长安的那些俗人见到一个人有点神奇，立刻就把神仙的帽子给他扣上。


袁守城一下子愣住了，他活了这么些年，第一次有人要他对神仙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从他懂事以来，就认为神仙就是神仙，是有却别于人的，现在猛然间提起人和神仙的不同之处，他顿时就茫然了。


“您看，您这样的人都没办法给神仙确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怎么去找神仙，您说神仙能飞，现在长安城里坐热气球能飞的人多的是，你把一头猪放在热气球上面，它也能飞，您说神仙力大无穷，好么，书院现在制造出来的龙门吊，可以让一个瘦弱的学子轻松地扯起几千斤的石头，无非是多加几个动滑轮，把绳子多绕几圈而已。算不得神奇。


您又说长生不老，这个是最讨厌的，您老人家已经是人瑞了，活了一百二十岁了，彭祖也不过活了一百三十岁，这已经是举世难求了吧？您还能找出一个人活得比您长寿的人么？小子很想去拜谒一番。


所以啊，就搞不懂，您和那些人怎么就要一门心思的想要找神仙？田襄子您一定认识，被小子编造了一个小小的谎言，就不辞劳苦的去极北之地找天门，哪怕历经千辛万苦到最后身死道消也不放弃，都是为了什么呀？


不是小子对您不敬，而是小子看不起所有企图长生不老的人，您也不例外。


为了长生，英明的帝王失去了自己的英明，被骗子玩弄于股掌之上，为了长生，田襄子那样智深如海的高人被一点小小的天地异象骗得临死都大叫不悔，现在到了您了，您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小子的脑袋里装满了奇闻异事，您想要的异像我一定能给您找到，比如说海外的仙山，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驻地，我还知道在一个遥远的海岛上有无数巨大的石人，没人知道十几万斤重的石头是怎么垒上去的，您想不想去看看？”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一节 被遗忘的人


茫茫的沙漠与草原之间，一丛丛、一片片灰绿色的草，在漫天的灰尘和沙砾中傲然挺立着，草尖上有的像火柴头般的红骨朵，有的已经开了花，一种白色的花。它叫狼毒花。


刺耳的风声里，在落日的余晖下顽强地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据说，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有人说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但是，人们也都知道，从沙漠里走来的人，看到它，便看到了希望，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


云烨不太喜欢狼毒花，他更喜欢金露梅，同样都是在沙漠边缘生长的花朵，黄灿灿的金露梅就让人欢喜的多，那日暮骑着马在草甸子上飞奔，只要见到金露梅就会俯下身子摘取，而这个时候，她胯下的战马依然在飞奔，赢得了将士们雷鸣般的喝彩声。


云烨不喜欢狼毒花，旺财也不喜欢，它的嘴巴肿的厉害，口水不断的往下流，不断地拿蹄子将身下的一丛狼毒花踩得稀烂方才罢休，刚才它出于好奇吃了一口狼毒花的叶子，被云烨连忙给从嘴里掏出来，还拿清水给他洗嘴，然后它的嘴巴就肿起来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狼毒花有大毒。


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将士们已是人困马乏，难得见到一片绿洲，云烨下令在这里休整三日，有些停留在这里休整的商队见到大军，习惯性的准备献上礼物，但是他们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来，云烨没打算把自己的兵带成兵油子。


这片草甸子并不大，方圆不过三里，远古的时候这里或许是一个大湖，如今干涸了，但是丰沛的地下水依然滋润着这片绿洲，顽强的保持着这里的绿意。


沙漠里行军异常的艰苦，中原的马匹并不是很熟悉这里，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地面往往让战马嘶鸣着轰然倒地，宁愿身上被烫伤也不愿意拿带着蹄铁的脚接触滚烫的沙地。


现在不过是四月底而已，云烨不敢想像盛夏时期的沙漠该是一副怎样的景象，商贾们带的都是骆驼，虽然行动迟缓，胜在稳妥，想要穿越沙漠，马匹并不是最合适的。


“大将军，咱们的马匹已经损伤了半成，这才走了一千里的道路，如果到达楼兰说不得会损失一成的牲口啊。”范洪一看着士兵宰杀倒地的战马，非常的忧虑。


“现在明白前汉年间汉武帝征伐西域为何要举全国之力了吧？好在我大唐的国力千百倍的胜于前汉，否则，我们绝对没有这么轻松。我很不愿意看到一场战争就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那样的话，这个国家未免过于脆弱了。


卫青走过这条路，李广利也走过，不过两个人走出了两种不同的效果，卫青大胜，全师而还，李广利却带着三万前汉最精锐的军卒在这里厮杀，最后拼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自己投降了匈奴，原因就是自己阴谋败露，皇帝杀了他全家。


所以啊，老范，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我族的英魂所在，我们不敢丢脸，只能往前走，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走回头路。说实话，也没有回头路好走。”


“下官明白，此地距离楼兰不过四百里路，大帅为何不一鼓作气走完它，士气一旦松懈，将士们就再也不敢走这片死亡之海了。”


范洪一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他总是在担忧，一会担忧牲口，一会担忧补给，这一会又开始担忧起士气来了。


“打一仗就好了。”云烨笑着回答了范洪一，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全是杀气。


范洪一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一字一句的问云烨：“这里是无人的荒漠，却不知大帅要和谁作战，怎么作战。”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份信函递给了范洪一，自己就迎着那日暮走了过去，此时的那日暮带着花环人比花娇，嘻嘻哈哈的追逐着不情愿多动弹的旺财奔跑，云烨一把拉住那日暮牵着她的手走到翠绿的小山包上，背靠着背小憩一会。


“弟兄们，老子们终于捞到仗打了。”范洪一都要疯狂了，作为军人近十年没打过仗，这让他情何以堪，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觉得血气一个劲的往脑门上涌。


每年的四月是西域驼队往来大食和长安的最好的时节，这个时候，无数的强盗就会出现，还有许多会说吐蕃话的强盗，他们少则数百人，多则四五千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只会留下遍地的尸骸，今年也一样，狄仁杰特意拜托驼队给师父送来了强盗准备攻击的地点和时间。


黑风彻底的对自己的族人和祖先失去了最后的爱意和敬意，他只想快快的把这十年过完，只要立下足够多的功勋就能搬到关内去住，他打算在长安开一家酿酒的小店铺，专门酿造葡萄酿，安安生生的把这辈子过完。


所以他就将那伙吐蕃强盗每年到来的时间和集结的地点都告诉了狄仁杰，往年那伙强盗的粮草就是楼兰人提供的。


今年，那些强盗又派人来了，狄仁杰就让黑风继续给强盗提供消息和粮草，幸喜若狂的程处默原本想把这股强盗一口吞掉，结果发现，今年的强盗非常的反常，他们居然在集结，不管大股的强盗，还是小股的强盗，准备抱团了。自己的三千人马实在是不够，只能向云烨传递信息，希望云烨能够在强盗出现的时候赶到若尔盖。


消息的来源并不止一处，狄仁杰知道，云烨也知道，他们不约而同的将功劳安在了黑风的头上，楼兰不远处的鄯善城里的那个卖羊肉汤的汉子，被他们师徒同时从这份功劳中抹去了，现在还不到那个人出现的时候。


鄯善国早在北魏时代就被大将万度归所灭，如今只保留了这样一座鄯善城，荒原上的城池原本就是无主之物，有人居住才被称之为城，才被称之为国，无人居住，也就变成了鬼蜮，由于丝绸之路的重新畅通，这座大城在荒芜了百十年以后又开始有了人烟，并且人口越来越多。


人一多就会出现一种东西，叫做英雄豪杰，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伴随着人群而诞生的，胜十人为英，胜百人者为雄，力敌千人者为豪，万人敌自然为杰，所以这些英雄豪杰们在经过一阵厮杀之后，这座城池自然就有了主人，也有了城主，一切都和万度归来到之前一模一样。


鄯善城北门口有一家羊肉铺子，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汉家子，据说是经商失败，无颜再回汉地，只能在鄯善城开一家羊肉汤的铺子聊以维持生计。


店铺主人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而且为人很好，善于交朋友，也不知道是哪一年走了运，娶了一个南诏的野女人当了自己的老婆，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娃娃。


他做的羊肉汤堪称一绝，城主大人每天要是不吃一碗羊肉汤，抓耳挠腮的就无法入睡，在城主大人的保护之下，这个铺子的生意一直都是最好的。


“茧娘，咱们的无忧草不多了，只要保证城主的肉汤里加上这东西，别人的肉汤里就不要添加了，这是一个丧天良的办法，还是少用为妙，你去吧肉汤里的松木棒捞出来，这锅汤就好了，饼子不要烤那么多，这几天没有什么商人过来，来吃饭的都是些要赊账的混混。”


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答应一声就从锅里捞出松木棒小心的放好，这是自己买卖的秘密，羊肉汤比别人家的好，就是好在这根棒子上。


留着短须的曲卓麻利从锅里舀出一大勺羊汤，将一些撕碎的羊肉烩进了羊汤，等到翠绿的沙葱漂在羊汤上的时候，曲卓就从怀里取出一颗绿豆大小的黑色丸子，丢进了羊汤，揉一揉脸孔，带上笑容，将手里的食盒提着送到外面一个妖艳的胡姬手中。


一个银饼子拍在了曲卓的手上，胡姬娇笑着拿手指挠一下曲卓的手心扭着肥硕的臀部离开了店铺，茧娘站在里间，看的清清楚楚，不由得哼了一声。


回到了里间，曲卓随手把银饼子抛进了头顶挂着的藤篮里，开始在案板上揉面团，他的手法非常的熟练，操持这一行已经久的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大唐帝国的七品官。


很多时候曲卓都在想，长安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最初的命令就是要自己收集西域各国的动向，如今自己收集的材料已经装满了三口大箱子，却没有人来取。


直到六个月前一个翩翩的贵公子来到了鄯善城坐在自己的小店里喝了一碗羊肉汤，付账的时候却是一块木牌，那一刻，曲卓几乎要欢喜的大叫，还有人记得自己。


那一夜，他喝得大醉，抱着茧娘说了无数遍：“他们没有忘记我，他们需要我。”茧娘知道他心里的苦，抱着他听他喃喃自语，听他哭泣，流着眼泪为自己的丈夫开心。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节 抢劫不需要理由


“我要在细微处发现真相，我要在黑暗里见到光明，投进了大海我就是一滴水，进入了沙漠我就是一粒沙。


我无处不在，所以世界对我没有秘密，我无所不能，所以听到了风的声音，见到沙漠的暴虐，明白青草的呓语，并且，在最深的地狱触摸到了最光明的绳索——献给曲卓。”


曲卓的酒意很快就消散了，拭去了泪水，被沙漠的风沙磨砺的有些粗糙的面容迅速的恢复了冷静，大唐对西域的统治是不完整的，也是非常薄弱的。


大唐的铁骑到处万人跪拜，铁骑走了之后，西域依然是胡人的天下，在这里酝酿着无数的阴谋，他们想自立，他们想称王，他们甚至在做着攻破长安的美梦，并且不懈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他们看不起那些懦弱者，认为离开就是对祖先最彻底的背叛，西域曾经被无数的中原王朝统治过，那些中原王朝不过是一场大洪水，洪水过后，露出地面的依然是石头，他们以石头自居，潜伏下来耐心的等待着大唐这股迅猛无比的洪水慢慢渗进砂砾，西域是他们的乐园，这些人从来都这么认为。


茧娘将孩子的被子掖好，举着一盏油灯随着曲卓来到了仓库里，仓库里吊着两头洗剥好的肥羊，这是明日的食材，推开一个笨重的柜子，曲卓接过茧娘手里的油灯率先走进了柜子后面的黑洞。


洞里非常的干燥，也非常的干净，三口樟木箱子齐齐的摆在这里，掏出钥匙打开第一口箱子，曲卓仔细的检查着箱子里那些纸张的完好情况，这里面全是他亲手做的记录，有些是最神秘的传说，有些事从牧羊人那里听来的歌谣，还有一些是对一些事件的分析，狄仁杰之所以确定楼兰人就在附近，最大的依仗就是曲卓关于楼兰人的描述。


“这是一个懦弱自私的民族，他们只会向旱獭一样的藏起来，没有必死的作战决心，也没有澎湃的激情可以让他们做出远征的决定，他们会砌高高的围墙把自己围起来，想要靠时间慢慢的化解他们的危机。”


有了这段话，狄仁杰才开始有目的的一步步逼迫楼兰人现身，果然在楼兰城找不到结果之后，在挖掘太阳墓的时候，思想简单的楼兰人终于出现了。


沙漠里的强盗因为有马，他们又被称之为马贼，或者沙盗，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每当一个城邦开始兴盛起来他们就会过来劫掠，却不会毁掉城市，也不会过多的杀伤这里的居民，他们清楚的知道没了这些羊一样的人群，他们也会被活活饿死。


这是狼和羊的关系，也是天地间最质朴的一个道理，在这里被完美的遵循着，不管是羊群，还是狼群，都将非常的肯定这种关系。


西域的城市是脆弱的，每当一个城市发展到了极致，剩下的只能是毁灭，树木被砍伐干净，土地被耕种的在也长不出粮食，这座城市的寿命也就到头了。


大名和鼎鼎的统万城在赫连勃勃的野心之下也只兴盛了三十二年便迅速地衰败了。所以在西域一鸡死一鸡鸣为常事而。


西域的顺民将自己的妻子送给马贼一年，然后再接回来继续过日子，这在汉地被认为是奇耻大辱，在这里却不然，他们平静的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不但个人如此，城市的贵族们将自己的城池送给马贼收一年的税也不算是什么大事。


混乱，混乱，极度的混乱，没有人给他们一个有序的环境，也没有人出来维持这里的秩序，只有战刀才是决定一切公理的唯一手段。


曲卓检查完了三口箱子，又小心地合上，挂上锁，举着油灯从洞里钻出来，和茧娘一起将柜子推回原来的地方，茧娘很小心的清扫了推拉柜子产生的痕迹，夫妇二人这才回到了卧室，两个孩子依旧睡得香甜，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哥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回长安？娘的坟茔也该修整了，南儿改到识字的年龄了，您总说自己的学问不好，在这个破城池里，还有比您更博学的人么？”茧娘帮着曲卓脱掉外衣，忧心忡忡的问。


曲卓洗了手，小心的看着熟睡的两个孩子笑着说：“很快了，云侯的大军已经到了北庭，等到他来到鄯善就是我们随着大军离开的日子。


吏部叙功，我这次怎么也能连跳三级，不到三十岁就官至六品下，国朝罕见啊，到时候我就请命做一方的地方官，最少也该是别驾，就算去不了地方，在部堂怎么也该是六品的郎中。陛下从来不会亏待有功之臣，到时候就把南儿送进玉山学堂，学上几年就会直接进入书院，曲家再也不会是奴隶人，也不会有人说曲家的屈辱往事，可惜娘命薄，见不到啊。”


夫妻二人正在说话，忽听得窗外的道路上有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曲卓怵然一惊，一口吹灭了蜡烛，侧着耳朵倾听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马蹄声越来越密集，片刻功夫，城主府方向就传来喊杀声，透过窗棂往外面偷看，只见城主府冒起了大火，战事进行的非常激烈。


一只流矢带着风声咄的一声钉在窗棂上，曲卓小心的将那支箭拔了下来，借着外面的火光，观察手里的这只箭，箭杆上刻着一只老鹰，见到这只老鹰，曲卓连忙就把茧娘和两个孩子带到密室，再一次推开柜子，让她们母子三人进去，自己又推回柜子，小心的消除了痕迹，这才回到了大厅里等着飞鹰族的人来敲门。


随着城主府的火光渐渐熄灭，鄯善城里的人家却响起了哭嚎声，飞鹰族从来都不会放过任何劫掠的机会，男人在哭泣，女人在发抖，有些人家还有惨叫传过来。


曲卓叹了口气，拿火筒吹着了灶火，取过一只羊，放在案板上飞快的分解，等到水开的时候就把羊肉一股脑的倒进大锅，开始旺火煮羊汤。


才把调料和木棒放进去，他家的们就震天响了起来，一伙子彪悍的胡人拿火把点着了墙上的灯火，就坐在桌子旁边大声的喊叫着要曲卓端羊汤上来。


“尉迟家的小伙子急什么，羊肉已经下到锅里了，再心急也要等到肉熟了才成，我在长安的时候就听说过尉迟家的一个年轻人，非常的了不得，画的一手好画，已经是大唐皇帝的离不了的心爱之人，你们怎么还不去长安投奔他，反而把鄯善城的城主给干掉了。”


这些飞鹰族人其实都是于阗人，尉迟是他们的国姓，而尉迟乙僧的大名曲卓还是知道的，大小尉迟的画技早就名动长安了。


说到尉迟乙僧这些人都沉默了一下，一个最为健壮的胡人拍了一把桌子道：“他是他，我们是我们，我们是天山下的雄鹰，不会落到唐人的城池里去。你的女人呢？”


曲卓揭开大锅，搅着大锅里的羊肉说：“我还想问问你们，她晚上的时候去了城主府，如果你们见到了，就还给我，我给你们多煮一锅羊肉。”


那些胡人顿时大笑起来，指着还有明灭火星的城主府对他说：“族长说鄯善城的城主是一头没用的牦牛，只会吃肉和睡女人，所以我们就一把火把城主府给烧了，你女人估计也被烧成灰了吧？哈哈哈，把肉煮得香一些，三个月后我从那些女人堆里给你找一个带崽的，你一次能得两个，哈哈哈。”


曲卓从锅里捞出一大块肉，放在木盘子里就端了过来，除了一把磨细的青盐，什么都没放，这些胡人抽出腰里的手叉子，就开始分割这些还带着血丝的肉块，蘸上青盐嘻嘻哈哈的吃得极为痛快。


“我这里还有些酒，你们要不要，不过需要付钱，如果你们三个月后还来，能不能给我带点青盐回来，我这里不多了。”


一个吃的满嘴流油的胡子放下手里的肉块说：“说不好，听说大唐的军队又来了，这一次来的是一个狠角色，吐谷浑的长老说，这个人是魔鬼，而且是最凶恶的，最强大的魔鬼，要我们赶紧抢一些粮食和牛羊就迅速赶到阿拉木图去，在这个魔鬼到来之前我们就要走远路了，所以，青盐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


“昨天还听说吐蕃的汉子准备去找那个魔鬼的晦气，他们的人很多说不定就能杀死那个魔鬼，你们没必要走，都走了，我的生意就没办法做了。”


曲卓才说完，那些胡子齐齐的放下手里的肉块大笑起来，一个年长的胡子指着曲卓大笑道：“吐蕃人都是些蠢牛，大长老只是告诉了他们吐蕃大相在唐国所受的屈辱，他们就嗷嗷嗷叫着要去杀死魔鬼，大长老说，这些吐蕃人不会有一个人活下来，那个魔鬼是魔王，听说他把东边的一个国家杀的一个人都没了，听说那个国家的人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节 白羊原


飞鹰族的人来得快，去得也快，他们到来的目的就是杀掉城主，抢劫一些食物回去，没有目的性，或许是城主说了飞鹰族的坏话，或者是城主无意中知道了不该知道的秘密，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人家路过顺手宰掉的一只肥羊。


曲卓带着笑容拿自家的粮食拿给了这些强盗，强盗的心情也很好，羊肉不能长期储存，剩下的那只羊就留给了曲卓，最后好心的把自己的青盐也送给了他。


这就是强盗和百姓的关系，互相依存，互相劫掠，也互相杀戮，在这里你分不清楚谁是强盗，谁是百姓，曲卓一般把身上有武器的人统统称之为强盗。


想到自己已经送出去的情报，曲卓就非常的开心，先生既然已经知道有人要伏击他，自然不会让这些强盗得逞，吐谷浑，薛延陀，昭武九姓的人都清楚大唐精锐部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只有吐蕃人不知道，他们认为，只要自己集中五千人就能所向无敌。


勇猛的吐蕃人从来不问敌人有多少，他们只问敌人在哪，胆小鬼会被他们在脖子上绑一条狐狸尾巴，嘲笑他像狐狸一样的胆小。


曲卓忽然想起书院先生说的一句话，因为野蛮，所以才强大。


从墙上的夹层里取出来一些饼子，这是给给孩子们留下的，看到锅里剩下的羊肉已经能煮的彻底熟透了，就舀出来，装在一个陶盆里，关上店门，就把这些食物给茧娘和孩子们送了过去，这段时间，那些英雄豪杰们又要开始争斗了，准备决出新的城主，这个时候，茧娘和孩子们还是留在地洞里比较安全。


程处默抱着手里的马槊坐在石头上休息，他的头脸上，铠甲上到处都是血渍，来到楼兰的强盗已经被他带着将士们杀光了。


行军书记正在统计战果，那些强悍的老兵正在给强盗的尸体上补刀，有些有特殊爱好的甚至要把脑袋剁下来，才会靠近尸体，在战场上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黑风带着族人在太阳墓附近挖大坑，刚才的战斗把他们吓坏了，漫山遍野的强盗冲向了空荡荡的楼兰，他们不是来杀人的，他们是来毁掉这座城市的，黑风知道那些准备离去的西域人打的什么盘算，不就是想把西域之地变成焦土吗？


自己带着族人躲进乱石滩，不就是为了预防这些强盗杀过来么？他站在山坡上亲眼目睹了刚才的战斗，那些在铠甲外面套着楼兰人衣衫的唐国军人，面对呼啸过来的敌人，没有一个转身逃跑的，尽管他们的人数要少得多。


事实上不是强盗在进攻，而是唐人在进攻，最前面的那一排大汉两只手抡着一把硕大的长刀，三步一挥刀，挡在他们面前的不管是强盗还是马匹，在那一瞬间都会碎裂开来，强盗射出的羽箭击打在他们的身上叮叮当当的，最后无力的掉了下来。


这些强壮的士兵只前进了一百多步就停了下来，然后那位恐怖的将军，就带着骑兵开始冲锋，黑风第一次知道人数少的一方是可以包围人数多的一方。


战马在咆哮嘶鸣，人也在咆哮嘶鸣，高大的战马撞击在一起轰然倒地，还有那些被穿在马槊上的强盗在死命的拍打马槊的杆子，大唐军士松开马槊，从背上抽出横刀继续催马砍杀，有的胳膊掉了，有人的耳朵飞了，还有的战马上驮着半截身子在战场上乱窜的。


黑风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穿着黑甲的将军用手里的横刀将一个最凶悍的马贼的脑袋从中间劈开，又从马包里掏出连枷把另外的一个马贼的肩膀打蹋，连枷抽回来的时候上面还挂着一丝丝的皮肉，那个连枷的锤子上有倒钩。


战士勇敢，将军勇敢这没什么话说，可是身边的那个少年和那个长胡子的文官坐在山坡上喝茶看战况就有些奇怪了，他们好像丝毫不害怕，还在低声的评论那位将士的身手比较好，最后看得无趣居然在山坡上摆上汉人的棋子，开始下棋。


强盗们总想从这个看似疏漏的包围圈里跑出去，可是无论他们怎么挣扎，就像是一群被扣在筛子里的麻雀，只能徒劳的煽动翅膀。


强盗的人数越来越少，有一些跪地求饶也不行，那些唐国的士兵毫不犹豫的砍下了他们的脑袋，黑风这才明白，唐国的军人没打算要一个俘虏。


黑风踌躇着要不要过去帮助，狄仁杰收起了棋子对他说：“等一下，将士们补完刀之后，你们再去收拾，打仗我们来，其余的你们做。”


许敬宗背着手看着凌乱的战场，指着其中的两匹高头大马对狄仁杰说：“那两匹大马似乎有汗血种，一会给我牵过来，好不容易上了一次战场，总要有点念想才成。”


狄仁杰笑着点头，许敬宗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这是应有之义，说完话，两个人就从山坡上走下去，身后的胡姬背着棋盘，宛如刚刚郊游完毕的名士。


战场对于许敬宗来说并不陌生，他早年间就追随李二东征西讨，虽然只是文职，沙场的血腥早就对他形不成刺激了，平淡的在横七竖八的尸骸间行走，看到披甲的还要翻过来看看脸，如果是大唐的将士，就吩咐楼兰人小心抬走，如果是强盗，就接着前行。


大唐的伤兵被抬走了，战场上顿时死寂一片，和煦的春风从远处吹起了沙尘覆盖过战场之后，血腥气总算是少了几分，只是颜色发生了变化，一切都灰蒙蒙的，狄仁杰看着沙尘吹进了死尸的眼睛，死鱼一样的眼睛，变得更加的浑浊。


楼兰人收拾战场的效率很快，他们将强盗身上的甲胄剥下来，散乱的刀枪收集起来，杀掉无法复原的战马，他们连死尸身上的衣衫都不放过，最后把赤条条的尸体抛进大坑，埋上沙子就算是完事了。


“全体退回乱石城，这一次来的是西域强盗，如果是吐蕃强盗，我们一定会损失惨重的，那些强盗还是交给云侯去对付，他统帅的才是作战的大军。”


许敬宗拍拍程处默的肩膀，这道命令与其是对别人发布的，不如说是专门对程处默说的，程处默也没有反驳，只是意犹未尽的看着满是血渍的战场，有些不舍。


“沙漠中风沙最大的时候不是冬天，而是天气回暖时的春天，灰蒙蒙的天空下，一队黑甲骑兵从黄沙中隐约出现，马上的骑士全都带着面纱，半眯着眼睛在风沙中疾驰，马蹄子踏在脆弱的砂岩上，砂岩碎裂，隐隐有火花冒出来。


这里就是恐怖的白羊原，牧人口中的死亡之海，他们的歌谣里充满了对这片土地的恐惧：当年我赶着马群寻找草地，到这里来驻马我了望过你。茫茫的戈壁像无边的火海。我赶紧转过脸，向别处走去。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你没有草也没有水，连鸟儿也不飞，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


云烨之所以要穿越白羊原，只有一个原因，不想走流沙区，走出流沙区大军已是人困马乏，这样的条件下和吐蕃马贼硬憾实属不智，白羊原在西域人眼中乃是魔鬼之海，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总是会出现海市蜃楼，戈壁滩上的海市蜃楼与沙漠里的不同，它们是浮在两米高的半空里的，天上往往会出现两个太阳，位置还不断地会发生变化，真实的太阳在水汽的遮映下显得模模糊糊，而那个假太阳，反而会红红的挂在天上，那些依靠太阳指路的商队往往会被迷惑，在茫茫的戈壁滩里走错路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生命。


白羊原没有参照物可供选择，远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沙丘，东南西北全都一样，这里原来就是一个大湖，湖水没了，就剩下极为平坦的湖底。


风停了，停的极为突然，没有半点的征兆，眼看着被刮上天空的沙子从天上落下来，袁守城伸出手，眼看着沙子薄薄的铺满手掌问身边的云烨：“这里的风怎么这么怪？说停就停。”


云烨摘掉面纱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回答道：“我倒是希望有风，只有风才是最准确的方向指引，太阳靠不住，说不定指南针也靠不住。”


袁守城呵呵一笑道：“老夫只要罗盘在手，断无迷路之忧。”


“少说大话，这个鬼地方听说有磁山，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分辨方向，现在我必须赶到前面去，很担心赖传峰会带错路，向导已经快要崩溃，指望不上了我亲自去。”云烨抖抖马缰绳，旺财立刻就向前狂奔，不一会就追上来领路的赖传峰。


三百里方圆的白羊原对云烨来说也是一个极大地考验，敢带着大军从这里经过的唯他一人而已，苏定方进北庭，老老实实地出了玉门关，过了魔鬼城，沿着商道摸索，就是这样也经历了损兵折将，士气低沉的一度需要靠抢劫杀人来提升。


尘埃落地，太阳就白花花的照耀着大地，短短的时间，整个白羊原就干热的如同火炉。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节 孤军


在白羊原上行走，最调皮的旺财都不愿意多打一个响鼻，那日暮给旺财的脑袋上顶上一块湿毛巾，只不过凉爽了片刻，湿毛巾就彻底的被蒸干了。


看到旺财难受的样子，云烨从背后取出自己的铜水壶，把毛巾润湿之后包在水壶上，用力的摇动，还没等到毛巾上的水汽被蒸干，铜壶里温热的水就变得冰凉，水壶外面还挂着很多的水珠，那日暮非常好奇自己丈夫的动作，见云烨把水壶递给了自己，大大的喝了一口之后发现，铜壶里的水变得冰凉可口。等到那日暮喝完，云烨自己也喝了一口，就把铜壶嘴塞进旺财的大嘴里，旺财感受到了凉气，却不会用用铜壶喝水，云烨转过身找到一个盘子，把水倒在盘子里喂旺财，直到它全部喝完才罢休。


这样的天气里就骑不得马，只能牵着马步行，如果是六，七月份，云烨绝对不会准许大军在大日头底下行军的，那样纯粹是在找死。


赖传峰一脚踢飞了一个羚羊头骨，吞咽一口唾沫，再一次喝了一口水，这一次大军携带的水非常的充足，本来沙漠里装水的最好器具就是羊皮口袋，之所以不用铜铁器具，就是担心这些器具会把牲口的皮肉磨破，结果，云烨特意改良了水壶，这些水壶的内侧都有厚厚的棉花，贴在骡马的身上走远路也不会磨破他们的皮肤，一个军士携带的就是他和战马五天的饮水量，这是为了穿越白羊原特意多带了一天的水量，如果在平日里，最多只带四天的水，不能多带，超过这个时间，水就会变质。


沙漠里多说一句话也会损耗自己的体力和水分，这在出发前，云烨就交代过的，所以在这片五颜六色的戈壁滩上，一只黑色的人流在悄然的行进，一个紧跟着一个。


每走半个时辰，云烨就会下令支起简易的帐篷，休息一柱香的时间，让军士们在阴凉下喘口气，补充一下水分。


一大朵云彩飘了过来迅速的变成了黑云，闪电开始在头顶闪烁，炸雷就在头顶鸣响，眼看就下雨了，趁着太阳被遮住的好时机，云烨下令快速行军。


“大帅，眼看就要下暴雨了，我们是不是立刻转移到高处，卑职担心会有洪水。”赖传峰乃是带兵的老人了，见天色不对劲，连忙向云烨谏言。


“不会有雨落到地面的。”云烨轻声的对赖传峰说完，就继续加快步伐赶路。


赖传峰看看头顶的乌云，又看看不为所动的云烨，扶一扶头上的皮盔，随着云烨继续赶路，现在没有太阳确实是最好的赶路时间。


又一声炸雷在头顶响起，赖传峰眼看着白亮亮的雨点落了下来，准备在手上接一点拿给大帅作证据，谁知道手掌摊开了，雨水也从天上落下来了，可是手掌上却一滴雨水都没有。


“别忙乎了，在白羊原，雨水还没等落地，就被蒸腾干尽了，沙漠里的怪事情多，以后你们会慢慢见识到的。”云烨的话语从前面慢悠悠的传了过来。


眼看着大片的乌云飘走了，看看战马已经恢复了一点精神，云烨下令全体上马，趁着日落前的余晖，加紧再赶一段路。


太阳刚一落山，就没有人再喊着热了，而是不断地给自己身上添加衣物，在这个该死的地方早晚能冻死人，中午偏偏又热的受不了，赖传峰匆匆的给自己套上呢子披风，不断地咒骂该死的沙漠气候，这里真不是人能待的鬼地方。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大军终于开始安营扎寨了，吃了干粮，喝了水，在军官的督促下，每个人都洗了脚，抖干净了靴子里的沙子，否则，明天粘在脚上的沙子会进入到皮肉里，能把一个八尺的汉子折磨的死去活来。


整个大营都已经被震天的呼噜声笼罩的时候，云烨，赖传峰，范洪一带着两百余名将校开始巡营，每一个帐篷都要巡视到，这是云烨的要求，等到云烨巡视完了营地，安排完值夜的军官，刁斗上响起了三声梆子，已经是三更天了。


嘴里呼出的白气足有一尺多长，回到了营帐，倒在行军床上就不愿意动弹，那日暮帮着云烨脱掉了衣甲，洗脚的时候就听到云烨发出的呼噜声，他以前不打呼噜的，这一回算是累惨了，那日暮学着铃铛的样子细细的将丈夫的脚捏了一遍，这才安心。又将他鞋子里的软垫子抽出来，重新换了一双，才躺在夫君的身边甜甜的睡去，快活极了。


“一，抽，啪！二，抽，啪！三，抽，啪！……”云烨被整齐的号令声惊醒，嗔怪的看了那日暮一眼道：“下一回不管我有多累，必须在天亮前唤醒我。”


那日暮连连点头，她其实很想叫，可是看到丈夫睡得香甜，就忍住了没叫。


云烨穿好衣服，出了大帐，就看见军士都在各自的队官带领下整理行装，刚才的口令就是队官在按照云烨的吩咐让军士抽打自己的卧具，靴子临睡前是要扎口子的，免得蝎子之类的毒虫进入，衣衫更是要挂起来，穿之前一定要用力的抽打。


军士们惊恐的看着黑乎乎的蝎子从自己的被子里掉了出来，难道老子昨晚就是和这东西同床共枕的？怪不得大帅一定要大家抽打被褥。


“用筷子把蝎子给我装到这个玻璃瓶子里，不许跑掉一个，一群笨蛋，这可是沙漠里最美味的东西，唯一能和它媲美的就是华山阴面的大蜈蚣。”为了消除军士们对蝎子的恐惧，云烨特意把一个瓶子扔到军士面前，要他们给自己抓蝎子吃。


“上好的琵琶蝎子，好东西，千万不敢糟蹋了，老夫以前吃过几只，真正的人间美味，用油煎了，还是放在瓦片上焙干都是人间极品美食，万万不敢糟蹋了。”


袁守城看到蝎子也来了兴致，不得不说这个老家伙的号召力确实比云烨强，刚才还半信半疑的军士现在一窝蜂的开始抓地上的蝎子，还有军士特意跑到别的营帐里宣布这件事。


“你说的没错，老夫的罗盘确实在昨日的时候出了岔子，三个时辰里，指针都在转圈，你说的没错，这里的确有铁山。”袁守城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唏嘘。如果昨日领路的人是自己，说不定会把这支大军带进万劫不复的地步。


“其实在沙漠里认路的法子有很么多，我昨日就是按照咱们脚下的小沙堆来分辨的，你看看这个沙堆，他的迎风面和背风面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就是要沿着风吹过来的方向走绝对不会有错，不信啊，我告诉你，脚下的这个小沙丘，形状绝对和远处的大沙丘一模一样，只要有两个小沙丘，就能确定你的方向，一定不会错。”


袁守城点点头，看了四五个小沙丘，发现他们虽然有大小的差别，形状却大同小异。看来云烨说的是有道理的。


袁守城准备和云烨再说说西昆仑的事情，见赖传峰和其余大小军校走了过来，知道云烨要安排军务，拱拱手就离开了，他准备去找无舌，这些日子无舌似乎消失了，总是留在帐篷里一步都不外出，饭食都是他的那个女徒弟给送到帐篷里去的。


“根据探马回报，我们再有五十里地就能走出白羊原，我的意见是在今日晚间争取走出去，赖传峰，你带着本部人马，即刻出发，在白羊山给大军建立稳固的营寨，我们要在这座营寨里休整三日，然后沿着思浑河（塔里木河）一路北进，最后在孔雀河畔与吐蕃强盗决战，这些人说是强盗，其实他们都是吐蕃的士兵，在西域一向骄横惯了，他们最嚣张的时候甚至骚扰到了沙州，这一次，如果上天保佑，吐蕃人不逃跑，最好将他们阵斩在孔雀河畔。对我们来说这是清除后顾之忧的最好机会，绝对不能让他们逃窜进黑石山口。那样一来。就后患无穷了。”


范洪一敲着桌子道：“大帅，卑职认为我们过于保守了，大军作战在疾如烈火，在出其不意掩其不备，五十里路只消半日就能走完，我们在山口休整一夜，儿郎们明日就能沿着思浑河北上，两天之内定会到达孔雀河战场，打那些吐蕃人一个出其不意。”


不但最稳重的范洪一这样看，其他的将校也是这样看的，关中的府兵都是上过战场的悍卒，虽然比不得玄甲军那么强悍，却也是天下数得上号的强兵，对自己的认识很深，知道自己的能力在那里，均衡过自己的实力之后才做出这样的决断。


云烨敲着桌子上的地图，指着阿拉木图这个地方对范洪一说：“老范，到了现在，我也不瞒你了，我们这次没有仆从军，即使有我们也不敢用，这片土地上的人各个居心叵测，对大唐并不友好，一旦开战，从背后捅我们一刀的可能性要远远的高于帮助我们的可能性。阿拉木图汇聚了无数胡人，碎叶城，恒罗斯城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战场，从现在起我们就要稳扎稳打，打好每一仗，尽量的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只有三万四千人，损失一个，就少一个，如果战事糜烂，北庭就会彻底的从我们的手里丢掉，这个险我们冒不起。”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节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与我一战


“大帅所言极是，我们不能和那些杂鱼混杂在一起战斗，如果是我们自家兄弟，背靠背战死都不冤枉，和那些杂鱼背靠背战斗，老子宁愿背靠一堵墙。”


“老邱所言极是，我们全是骑兵，西域之地本来就适合骑兵作战，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天大地大任我等纵横，大帅又熟悉西域地形，今天吃不掉敌人，我们就一口口的吃掉它。三万四千兄弟足够了，了不起杀他个天翻地覆。”


“吐蕃人确实悍勇，兄弟我就是从松州过来的，那些家伙给条绳子就赶往城上爬，丝毫不顾虑头顶上的石头和弩箭，杀掉一个，后面的接着就上来了，后来杀的老子的手都软了，这些家伙还是顺着绳子往上爬，一根筋，不砍死不回头。弟兄们小心了。”


听着军帐里的讨论，云烨挥挥手，赖传峰就躬身一礼，匆匆的离开，准备带着本部人马率先出发，给大军找一处休整的场所。


“大帅，既然这些西域人已经拿到了朝廷的救济，他们就应该迅速地西进，屯留在怛罗斯所为何事？难道他们就不担心吃光那些救济害的自己无法西进吗？难道他们以为咱们大唐会无休止的给他们供应补给不成？


一斤粮食运到怛罗斯需要耗费不止十斤粮草，他们打得什么盘算？”


云烨嘿嘿一笑道：“这就是我们的活计，不但要把西域人逼得西进，还要保证吐蕃人不会趁虚而入，那些人西进对大唐好处多多啊，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早就对西域垂涎三尺了，我们如果把这些祸害赶出怛罗斯，让他们进入吐火罗的国境，这一路上烧杀强掠，自然就会大大的削弱大食人的实力，只要战火不烧在我们的土地上，烧在别人家与我等何干，更何况经过这一次的大变，说不定能改变吐火罗和大食莎栅之间的地位，如果们能够找到机会突破葱岭，就能在大食，吐火罗，莎栅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我们有大目标，将人手折损在这些吐蕃人手上不值得，我们只能和吐蕃人打一场阵地战，这一次我不想首先用骑兵突击，只有在保证我们有效杀伤吐蕃人大半之后，我才会出动骑兵。能用武器杀死敌人，就尽量的不用肉搏。”


“大帅说得对，咱们想要军功只能从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那里去找，从今往后咱们将门的功劳，子弟的幸进，都需要从这三个地方找由头，所以万万不敢松懈。”


商量好了战术，诸将就有条不紊的开始准备，各自带队缓缓向山口压了过去。五十里的路缓缓地走了一天才到，早早到达的赖传峰已经立好了营寨，辎重营甚至连晚饭都准备好了，这是大军这些天来吃到的第一顿热饭。


沙漠里的景致就是这样多姿多彩，山的那边满目疮痍，黄沙漫天，山的这面却是绿草如茵，高高的山顶白雪皑皑，一条不大的河流就从山脚下流过，云烨晓得这条河叫做塔里木河，只不过现在叫做思浑河。


这条河乃是高山雪水融化之后的产物，在沙漠里无数次的改道，变成了一条神秘莫测的河流。每年春夏之交水量充沛的时候就会在沙漠里泛滥成灾，每一次泛滥都会给沙漠带来一片绿洲，它就像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一旦厌倦了哺育这些绿洲，就会重新选择河道，继续在沙漠里流浪，继续繁衍新的绿洲。


云烨的大军在河边彻底的休整了三天之后，就沿着思浑河北上，不需要过河，只需要沿着河边行走，河道的两边到处都是高大青翠的胡杨树，他们长得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整只大军都行进在浓荫里，这是最好的道路，脚踩在松软的土地上，软绵绵的宛如在地毯上行走，旺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土地上打滚，四个蹄子竭力的朝天空蹬，看得出来它非常的喜欢这里。


不断的有弓弦崩响，总会有一只兔子或者野鸡或者羚羊被外围的军士从草丛里拎出来，这是他们最后的放纵，一旦，过了孔雀河，大军就要去把那些吐蕃人全部赶到沙漠里去，云烨不认为没有任何准备就钻进沙漠的军队会有活下来的可能。


既然你们想在沙漠的出口狙击我，那就不要怪我将你们全部赶进沙漠活活的渴死。迪那山口，那是从东面进入楼兰的唯一通道，如果不想走迪那山口，就只能和云烨一样从白羊原穿过，或者在沙漠里走一个半月绕道从尉犁国重新回到孔雀河畔。云烨不认为那些吐蕃人能够再不带水的情况下在沙漠坚持一个半月。


走了两天的林荫大道，再一次暴露在酷烈的阳光底下，让所有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难受，人啊，就是享不得福气。在白羊原都没有叫唤一声的勇士，在这里却叫苦连天。


孔雀河边的鄯善城，在经历了十几天的厮杀之后，终于再一次平静了下来，曲卓打开了关闭了半个月的店门开始做生意，街面上的血渍已经被黄沙掩盖住了，一些穿着皮甲的大汉，在挨家挨户的宣告新城主的命令。


税又加了两成，鄯善城的人好不容易把上一个城主喂成了肥猪，税率恢复了正常，现在又来了一头饥饿的野猪，他饥肠辘辘的肚皮，等着全城的人把他再一次喂成肥猪。


曲卓习惯性的从水井里拎上来清水，小台子上放了四个小木盆，他在每一个水盆里加满了水，等一下准备全家在一起好好地洗一把脸，孩子们窝在地洞里的时间太久了，小脸都脏的没了样子，习惯性的抱着两个孩子亲昵一阵子，就把他们放在水盆边上，父子三人准备把头塞进木盆里看看谁憋气憋得时间长。


这是他们家最欢快的时间，只要曲卓喊一声开始，两个孩子就会立刻把头扎进盆子里，曲卓慢条斯理的洗完手，洗完脸，发现孩子们快要忍不住的时候才把脑袋扎进水盆，憋好一阵子才在俩儿子崇拜的目光中抬起头，再告诉一下孩子憋气的要领，咳嗽一声在茧娘的笑声中开始自己一天的工作。


今天他依然准备这么干，孩子越来越大了，也越来越聪慧没几年好骗的了，就在他的眼光扫过木盆的时候，他发现平静的水面上居然出现了涟漪，脸色顿时大变，伏在地上拿耳朵听了一会，就大叫一声，将两个莫名其妙的孩子夹起来，朝着四处张望的茧娘大吼一声，“快走，有大队的骑兵过来了。”


还是老样子，曲卓将妻儿关进了地洞，自己迅速的来到了前院，将门死死地顶住，他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有用，他只是单纯的希望有用。


一把横刀被他从柴堆里翻了出来脸色煞白，他明白，这一次可能在劫难逃了，大股的骑兵只有可能是那些守在迪那山口的吐蕃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野兽，他们不但抢钱，抢粮食，抢女人，他们还喜欢杀人，屠城这种事情一直都是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大军过后，身后只会是一片白地。


大地都开始颤抖了，曲卓更加的感到绝望，有这样威势的骑兵至少有万人之多。趴在门缝里，他看到了那个新城主跪在地上浑身抖得像是在筛糠，不用躲了，在这样的大军面前任何躲藏都没有意义，不管是逃跑，还是抵抗最后的结果不会有差别。


不但城主从城主府走出来跪在地上，其余的鄯善城的居民也从家里拖儿带女的走了出来，把自己的头杵在沙子里，希望城外的那些人能够仁慈一些，少杀点人。


好些人在流泪，没有流泪的眼睛里也是空洞一片，所有人都在等待城外的那些人进来，曲卓咬咬牙，推开门走了出来，今日既然没有活的可能了，他不想和这些人一样跪着等死，他把刀柄绑在手掌上，希望能够战死而不是屠杀。


“曲卓，你要干什么？”城主沙哑着嗓子朝他吼叫。


曲卓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的不让自己的腿发抖，用力的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对城主说：“城主，对不住，我是唐人，不能跪着死，只能战死！”


城主想要再说点什么，大地的颤抖居然停住了，只有一股股的骚腥味道从城门外随着风飘了进来，这是战马的味道，每个鄯善人都极为熟悉。


曲卓有点后悔，怎么就没有把那身皮甲穿上呢？那是自己花了十五枚银币才买来的，浪费啦，现在来不及了，就这样吧。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和我一战！”


当这句话钻进曲卓的耳朵时候，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吼出来的话，一辈子都在受苦，当了官之后依然在受苦，不能光宗耀祖，只能在黑暗里行走，太亏了，自己的名字需要有人记住，至少那个将要杀死自己的人必须记住，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攒足了气力大声的又吼了一嗓子。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与我一战？”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六节 凶猛的人


茧娘从店铺里跑了出来，死命的拖着曲卓，她很想让曲卓以及孩子们都躲到洞里去，要死也该是自己先死。


“躲不过去了，茧娘，躲不过去了，来的人太多，这座城必定是要被毁掉的，我们是唐人，不能像老鼠一样被人烧死在洞里。”


曲卓拍拍茧娘的脸蛋，让她回去陪孩子，自己一个人提着刀子向城门走去，他没有招呼这些跪在地上的人，这些人都是死人，早就没有了什么血性，他们也不配和自己并肩作战。


一匹披着重甲的高大战马出现在城门口，骑士头上的羽缨几乎要碰到城门顶，黑甲，黑披风，手里握着一把丈二的长刀，背后背着五只投枪，上好弦的强弩就挂在身后，一柄连枷插在腰肋处，硕大的锤头轻轻摇摆，狰狞的面甲放了下来，只能从小小的防箭栅栏处看到一双阴森的眼睛。


出来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曲卓想要大叫，嗓子里却哽咽的厉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茧娘尖叫伸开双臂挡在丈夫的身前，她不想让那些猛兽一样的骑士靠近自己的丈夫。


为首的骑士没有理会曲卓，只是从腰里抽出连枷丢在曲卓的脚下，而后便马不停蹄的穿过街道，向后城门跑了过去。


曲卓脚下的兵刃在不断地增加，当一把横刀插在他的面前的时候，曲卓拍拍抱着自己的茧娘，让她进屋子去，在茧娘迷茫的目光中，曲卓开始往自己的身上装备武器，巴掌宽的牛皮带束在腰上，将连枷艰难的提起了来插了进去，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手叉子插进了靴子，横刀跨在腰间，没有发现战马，他走到把脑袋插在沙子里的城主面前，冷冷的说了一句：“马，我要马，三匹！”


城主抬起沾满沙子的脸，飞快的站起来，从墙后面牵过来三匹马，跪在地上拿自己的身子当上马石，身上的装备太重，曲卓上了三次战马都没有成功，城主喊过来四个壮汉，这才把曲卓架上了战马。


从大街上穿过的骑兵洪流，似乎没有看到这些人，只是沉默的快速通过城池。


“我的妻儿要是出现任何损伤，你们会被战马踏成肉泥。”曲卓在马上坐稳了，回头对城主吩咐了一句，冲着茧娘笑了笑，就催马随着骑兵洪流向后门奔去。


茧娘看到了那面很大的旗子，旗子上写着一个非常大的唐字，这个字丈夫教过自己，所以她也知道是什么意思。隐约听到孩子们的哭声，这才匆匆的回到库房，推开柜子，带着两个孩子站在路边看着大军前进。


无数匹战马身后拖着轻便的弩车飞快的从街面上穿过，城主没有看到这只队伍的尾巴在那里，偷偷的瞄了一眼，就继续把脑袋插在沙子里等候自己的判决。


这就是大军啊，茧娘抹掉眼泪，这一刻如同做梦一般，她见过南诏人的军队，见过西域人的军队，也见识过吐蕃人的军队，没有一支军队能够和这支大军相媲美。


孩子们稚嫩的唐音，惹得大军队伍中的将士笑着不断地把吃食抛了过来，不一会就堆得如同一座小山，城主福至心灵，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四五个女人，让她们伺候茧娘，自己端着大筐子，把那些吃食统统装在里面，学着唐人的礼节站在茧娘的身后扮管家的角色。


“曲卓呢？”一位年轻的将军在茧娘的身边停了下来，逗逗两个孩子，温言问道。


“我夫君骑着马去杀那些吐蕃强盗去了。”茧娘磕磕巴巴的回答。


“他能杀什么吐蕃人，我要他收集的东西在哪？交给他们。”云烨说完这句话就给两个孩子手里放了一把奶糖，又骑上马走了。


迪那山口并不大，却是商贾进出沙漠的要道，如今这里猬集着大群的强盗，他们乱糟糟的东一堆，西一堆的吃饭，吐蕃从来就不是统一的国家，所有的吐蕃人都属于自己的部族而不是属于些逻，他们崇尚独来独往的雄鹰，只有在抢劫的时候才会拧成一股绳，回到了吐蕃就会分散回到自己的部族里去。


吐蕃人最喜欢打劫的对象就是唐人，只有打劫唐人才能得到最好的刀剑，最好的长矛，甚至得到最好的甲具，这一次他们就是打算狙击一下唐人的大军，趁着他们远渡沙漠，疲惫不堪的时候一击成功。


等到唐人渴死在沙漠里，自己再去沙漠里捡拾那些武器也不迟，鄯善城就是他们的觅食的地方，那些西域人在给自己提供了一些食物之后就匆匆离开了，这些不用栓狐狸尾巴就已经是胆小鬼的家伙，算不得战士。


云烨的大军轻易地就呈半圆形包围了迪那山口，顺利的让他吃惊，难道这些吐蕃人连斥候都不派么？为了预防中了吐蕃人的奸计，云烨几乎是步步为营的向前缓缓推进。


“大帅，吐蕃人打仗就是这个样子，他们只相信自己的武力，冲动的像头牦牛，正因为是这个样子，松赞干布，和禄东赞才能在短时间轻易地征服吐蕃，这些地方的吐蕃野人他们打仗的方式就是一窝蜂的冲上去砍杀，您用不着这么小心。曲卓好不容易喘匀了气，全副武装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负担。”


如果是唐军，敢把五千名将士密集的布置在一里方圆的地方，这位主帅绝对逃不掉被皇帝斩首的命令，如果把五千骑兵放在这么小的位置上，等待这位主帅的唯一可能就是诛灭九族，吐蕃人就无所谓了，凑点钱粮牲畜交给松赞干布，然后就能开心的做自己的大萨蓐，带着勇猛的族人到处抢劫，日子过得非常的开心。


等到云烨把八牛弩阵势都安排好了，那些吐蕃人还在吃东西，有的在喝酒，不断的有歌声传过来，几个唱歌唱得高兴的家伙，还挥舞着长袍开始跳舞。


“大帅，咱们摆出来的阵势是守势，现在这群蠢猪还不知道，卑职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仗，现在怎么办？和吐蕃人耗着？”范洪一挠着脑门有些犯愁，按照大帅的吩咐，弩阵在最前方，后面跟着陌刀手，然后是枪兵，最后才是骑兵，这是标准的守势。地方太小了，弩阵的威力被无穷的放大了，骑兵的能力却被无穷的缩小了。连个从侧面迂回的空间都没有。


云烨正打算派一小支队伍过去骚扰一下吐蕃人，谁知道一个没事干喜欢站在高处唱歌的吐蕃人，忽然兴奋的喊了一嗓子，他看见山包后面密密麻麻的唐军，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高兴，早就想要一身唐人的铠甲了，好机会啊。


一个人动，全部吐蕃人都开始动了，唐人在军阵前挡了一些木头架子，难道这些东西就能阻碍吐蕃勇士的进攻么？


没有组织，只有平日里抢劫时自然形成的队形，一些见识过唐人武器的吐蕃人犹豫了一下稍微的落在了后面，那些从没有上过正式战场，只参加过抢劫的少年吐蕃人，嗷嗷叫着就冲了过来，他们以为这一次和以前一样，凭借自己的武力就能冲垮这只军阵，在西域他们已经冲跨过无数的军阵了。


赖传峰张着嘴看着扑过来的吐蕃人问自己的手下：“这些人不知道八牛弩的厉害？还是他们浑身上下刀枪不入？”


“试试，将军，咱们试试就知道了，卑职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八牛弩杀不死的人。”眼看着吐蕃的马队越过了测距箭，裨将一锤子就将八牛弩的机括激发了。


这些八牛弩都是经过书院改良后的产物，体积缩小了五倍之多，威力却减少的并不多，很多的木头零件都被换成了钢铁，两只弩臂全都是软钢打成，以前的八牛弩都是靠着带有弹性的弩弦来提供足够的动力，现在不一样了，弩臂也会提供给攻城凿足够的动力。


眼看着自己就要冲到唐人阵前了，第一个杀过来的吐蕃人感觉自己的身体在飞翔，而且是在往后飞翔，并且高高的越过了自己的同伴，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胸口非常的疼，一只粗大的弩矢穿透了自己的身子，他看到一颗心脏正在随着自己一起向后飞，然后就感到无边的黑暗向自己侵袭了过来，最后将自己彻底的湮没。


“将军，您看，八牛弩能射死他们，刚才一箭只杀了一个，这一次就朝人多的地方放箭，杀不死？八牛弩会杀不死人？”


裨将絮絮叨叨的再一次激发了八牛弩，这一次，八牛弩绷簧的声音如同霹雳一般在沙漠里响起，一排由攻城凿组成的箭墙就从弩阵这里平推了过去。


不论吐蕃人如何的坚强，在八牛弩的轰击下，依然如同纸片一样脆弱，每一次射击，攻城凿就会在密集的吐蕃人群中开出一条无人的道路来。


一轮弩箭发射完毕之后，战场上已是一片哀鸿，如果被八牛弩一次就射死也就罢了，那些被粗大的攻城凿穿过胳膊，大腿的那些吐蕃人的哀嚎声响彻了迪那山口。


死亡并没有让这些吐蕃人畏惧，他们举着同伴的尸体，再一次勇猛的冲了上来，这样的进攻方式曾经让无数人胆寒，他们幻想着这一次也不例外。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七节 都是强盗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云烨想起来后世八旗骑兵向八国联军冲锋的那一幕，一样的人仰马翻，一样的坚贞不屈，一样的对胜利充满了渴望。


当然，结果也是一样的凄惨，当尸体铺满空地的时候，吐蕃人的决断非常的干脆，他们想都没有想的就冲进了沙漠，回撤的时候，他们果断的顺手杀死了那些受伤的同伴，等到云烨的骑兵开始冲锋的时候，地上一个活人都没有。


站在山口，看着那些没入沙漠的吐蕃人，再头看看地上的尸体，一种极端不真实的感觉充斥了云烨的全身，这样就胜利了？


“大帅，吐蕃人丢下了两千四百五十余具尸体，逃走的足足有三千人，咱们的八牛弩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这些吐蕃人走的太坚决了，没有丝毫恋战的举动。”


“怎么统计个数字都不清不楚的，什么叫做余具？就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么？”云烨怒气冲冲的看着眼前的范洪一，火气止不住的往上涌。


随着范洪一检校了战场，这才发现确实没有办法统计清楚，多出来了好多的胳膊腿还有内脏以及人头，八牛弩宽大的铲状弩矢成了最好的分尸利器。


“派十个小队，要精锐些的，进入沙漠探查吐蕃人的动向，我要看看他们到底会去哪里，三天后出发！”


骂错了范洪一，云烨并没有道歉，也不需要道歉，军中没有这套规矩，杀错了人都没有必要感到内疚，统帅的威严必须得到维护。


分出三千骑兵屯守迪那山口，两面的山头上布满了八牛弩，高高的山壁上，也有斥候日夜不停地巡视，吐蕃人的错误云烨可不想再犯。


剩下的大军驻守在鄯善城，云烨没打算追究那个城主，没有必要，杀掉他，自己走了以后还会有其他的人出来争夺城主的位置。


“你烧得羊汤还不错，就是沙漠里羊肉腥臊味重了一些，记得拿香料遮一下，几年时间没想到你已经为人父母了，茧娘也不错，能陪着你在沙漠里苦熬是个好女子，我改了她的出身，回到长安就没人说她是蕃女了，要不然你这个官是当不安稳的。官员不能娶胡女为正妻，这一条法理，督查的非常严格。”


曲卓坐在云烨的对面，听着云烨讲述这些官场的忌讳，他必须竖起耳朵听着，他虽然为官很多年，却从来没有在官场混过，云烨不会任由自己一系的人手被人家刁难。


“想做地方官呢，就去岳州，在关庭珑手下做事不会被欺辱，想做京官就去兵部，我虽然不再主政兵部，但是我塞进去的人，想必不会被人家煎迫。


这都是你该得的，南诏三年，沙漠五年，连升三级并不过分，给你请功的折子已经走了，现在我需要你和狄仁杰一起整理好你搜集的这些文书，北庭都护府留一份，另一份需要你带回去交给尚书省，作为档案留存，这些东西才是我们统治北庭的依仗。”


云烨皱着眉头喝完了羊汤，把碗丢在一边继续说：“狄仁杰秋天的时候就要回去了，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回去，从那些吐蕃人遗留的财货中给自己牵上三头骆驼，挑仔细了，长安米贵，居之不易，权当补偿你在沙漠里的辛苦，回到长安，户部也会补发你这几年的俸禄，虽然不多，却是国朝法度所在，不得推辞，去吧，这就带着三口箱子随辎重回楼兰。”


曲卓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听着，见云烨要把自己赶走，连忙说：“侯爷，不如就让学生在这里帮您，对于西域，没有比学生更熟悉的人了，只要小杰走的时候把茧娘她们母子带走就好，这样一来，学生就能毫无牵挂的为侯爷效力。”


云烨笑眯眯的看着曲卓说：“听说你在大军进城前吼了一嗓子说什么，谁敢与我一战？就你这身板抗不过行军的辛苦的，还说什么一战，你是一心在求死吧？”


“能活谁会求死，学生只是认为咱们大唐人要是像狗一样活着，不如死了干净，这才拿着刀子准备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您就答应学生的要求吧，学生出身低微想要往上走就只有吃苦这一条道路了，学生打算在北庭再吃几年苦，好歹给孩子挣一个萌补，这样就算是死也值了。”


“既然你有这个心思，那就留着吧，作为参军留在帐前听用，至于到时候有没有功劳可挣天知道，这一次我们前路茫茫，看不清楚啊。”


云烨背着手出了曲卓的家，天边再一次开始发蓝了，这一天就要结束了。


鄯善城的人头一回发现城里满是兵卒却安稳无比，没有人过来把女人从屋子里拖走，也没有人过来把你的那点可怜的粮食拿走，做买卖的商人惊奇地发现，这些士兵，买东西竟然给钱，还都是精美的唐国铜币或者银币。


心思活泛一点的看着到处转悠的军卒，咬咬牙就把藏起来的货物全部摆了出来，富足的唐国军卒最喜欢的就是那些风格各异的盘子，不管是铜盘子，还是银盘子都非常的喜欢，一些将官甚至会拿出黄金让金匠替自己打造最好的金器，张着鹦鹉嘴，鹿角的金羊是这些人的最爱，一些别致的首饰也获得唐人的喜爱。


凡是大着胆子开门的商家都在这一次的人潮中赚的盆满钵满，没有胆子开门的人后悔的捶胸顿足，一些年轻的妇人，穿着艳丽的衣裳，在酒馆里给那些唐人跳舞，一晚上收到的赏赐也非常的可观，妇人们就是有些恼火，都已经成功的勾起了少年军人的欲火，却被一些年长的军士呵斥一声，就乖乖地离开了，赚不到皮肉钱，是唯一的遗憾。


进入沙漠探查的军士回来了，那些吐蕃人转去了尉犁国，这是在自寻死路？云烨感到极为奇怪，他们不可能在沙漠里带着少量的水活一个半月的。


“大帅！”其中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兵拱手道：“属下以为，他们准备喝马血，甚至可能在最后关头喝……”


云烨见老兵欲言又止，就笑着说：“你是说他们准备喝人血，吃人肉？这一代寸草不生，一滴水都找不到，生吃人肉，恐怕很艰难，再说了，人如果长时间不喝水，血是粘稠的，恐怕也不会好喝。”


老兵听了云烨的话不由得有些傻了，大帅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难道说大帅也吃过人肉？有见云烨舔了一下嘴唇，不由得大为惊恐。


吐蕃人已经走得足够远了，想要折返已经不可能了，目的已经达到，云烨就下令全军移驻楼兰城，在那里大军需要接收大批的骆驼，有了它，就能在西域横着走，等自己从庭州回来，就可以带领大军远赴碎叶城，监督胡人西进。


想想自己的部下，再想想记忆中的怛罗斯之战，云烨就充满了忧虑，大唐的武装力量在那个时候已经达到了冷兵器能够达到的巅峰，和自己现在的部下相比并不差，陌刀，长枪，横刀，弩箭，床弩，尤其是恐怖的十二担床弩，绝对不是云烨现在使用的八牛弩所能比拟的，八牛弩只是胜在轻便以及射速快这两个优点上。


说到骑兵唐军骑兵与此前南北朝时有所区别，成熟的马蹬的大量使用使骑兵由秦汉时的轻骑向重甲骑兵发展，也就是人马皆以重甲防护，在战场上发起冲击作战。


很多的将领因为对手是游牧轻骑兵，且是长途出击为主，所以他们比较喜欢轻骑兵，比如李靖，比如侯君集都是这样的，他们都喜欢用自己多变的战术来拖垮敌人，最后一战而胜。


云烨不一样，他自认不是什么将才，所以保全自己为前提，非常的推崇重骑兵的冲锋破阵的作用，自己有火药这样的杀器，打阵地战最划算，铺天盖地的火药弩箭不但能杀死敌人还能杀死他们的自信心，他的战场能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所以保持一支强悍的重骑兵用来攻破敌人敌人最后的一道防线非常的有必要。


大唐有好马，还有用之不竭的钢铁，自然要把这两样东西的用处发挥到极致，这个时候支撑云烨必胜信念的就是火器，尤其是青雀研制的黑火药手雷，虽然大了一些，投掷的也不是很远，但是放在投石机上还是能当火炮用的。


他现在终于弄清楚怛罗斯之战唐军为什么只有三万多人了，因为那是唐军后勤供应的极限，自己的三万多人进了北庭，朝廷就必须召回苏定方的两万六千人，六万人的大军，累死兵部也无法完成供应。


环视四周，全是敌人，曲卓在情报里不止一次的提到西域人的不可信任，吐蕃人的不可信任，西进的那些部族的不可信任性充斥了整个篇幅。


也好，在这里老子不是正规军，这里也不需要正规军，老子宁愿做一个纪律好一点的强盗，反正没有什么好珍惜的，把西域彻底的打烂，这样就没人惦记这片土地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八节 做大事？


云烨既然要当盗贼，自然不会驻守鄯善城，盗贼要是不到处乱窜，就会成为死盗贼，北庭太大了，自己的这点人马如果分兵驻守，结果就是被人家各个击破，最后全军覆没，现在能做的就是保持一支强大的军队，把五根手指头收回来，再重重的一拳打出去，这样才具有威慑力，吐蕃人，就是自己在西域施展的第一记重拳。


郭孝恪守在龟兹，也不敢把自己的兵力散开，他的兵很少，只有一万两千人，其中一半还是步兵甲士，所以能给他的活动空间就更加的小了。


同样都是都护府，郭孝恪的职衔要比云烨低两级，但是两个人却没有任何统属关系，安西和北庭原本就是密不可分的，皇帝依然不允许统帅五万以上强兵的统帅出现。


当然，临时受命的行军总管自然不在此列，像云烨这样能带着三万四千名关陇精兵的统帅已经是皇帝所能信任的极限。郭孝恪职衔没有云烨高，但是两个人的权利却不相上下，都有密折专奏的权力，云烨唯一比郭孝恪多出来的权力就是能够自主决定攻伐。


楼兰的乱石城已经建的差不多了，很简陋，就是在石头上垒石头，空隙里塞上黄沙就算是完事，晚上风一吹，气流灌进石头的缝隙，和魔鬼城也就没了区别。


袁守城看到了乱石城就像是看到了宝贝，从云烨手里要过了改造城外乱石阵的任务，就带着那些楼兰人和军中的工匠开始按照他的意愿整治乱石阵。


这里的材料太丰富了，到处都是石头，给了袁守城最好的布阵空间，再加上军中工匠制作出来的倒链，小型的龙门吊，更是让他精神振奋如虎添翼。


晚间的时候，坐在月光下喝茶的时候，袁守城依然在滔滔不绝的介绍自己的杰作，书院的正门已经成了死地，到了现在，云烨都不敢进去，那里面已经变成了五毒的栖息之地，前年大雪的时候，火炷以为会把那些毒虫全部冻死，结果冒失的进去看了一眼，才进门就被一条半尺多长的蝎子给撵出来了，费尽了心力才捉到了那只蝎子，结果被孙思邈当成极品的药材给收藏了，如今泡在一个很大的玻璃瓶子里，没事就拿出来看一眼，偶尔会给书院的那些老人家从玻璃瓶子里倒出来一点酒，让他们拿去治疗风湿，听说效果极佳。


“《八阵图》渊源极深，可以追溯到上古华夏的黄帝。经过姜太公，司马穰苴，管仲，孙武等人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到三国时期，诸葛亮使他达到了顶锋，完善为八阵！


到了本朝李卫公认为八个阵需要八个指挥者，再加上他自己这个主帅，整整九个发号施令者并不符合战阵之道，所以就改成了六花阵，听说他的兵书传给了你？”


袁守城讲述完了八阵图的来历，就向云烨打听李靖书写的兵书的下落。


“在书院图书馆里，只允许现场观看，不允许抄录或者带走，老先生，您去图书馆大概是见不到《六军镜》这本书的，图书馆不会借给您的，只有书院中一心想要走武将一途的学生能看，而且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您就不用想了。”


袁守城叹了口气，如果说大唐还有什么地方半点面子都不会留给自己的，就非书院莫属了，以前自己给李纲写信，希望书院能空出一块地方来留给道门，专门开展道家学说，原以为只要道门付出足够的代价，就能达到目的，结果李纲的回信让他们顿时就死了心。


“书院学问如同汪洋大海里的巨浪不断地拍击书院的围墙，这里已经没有立锥之地！”李纲回答的极为坚决，半点缝隙都不给道门留。


袁守城知道这是托词，因为就在自己收到李纲的回信不久，书院里就为一个叫做轩仁的铁面人站们开办了一个叫做社会学的古怪学科。


“老夫将这里的乱石堆，就地取材按遁甲分成生、伤、休、杜、景、死、惊、开八门，变化万端，可挡十万精兵。”


云烨实在是受不了古人总是说某某某怎么糊弄一下就抵挡几百万精兵之类的废话，那是十万精兵，不是十万头猪，不说别的，自己麾下的这三万多人想要破开这个乱石堆并不难，八牛弩架上火箭开炸就是了，等到开出一条合适的通道，谁能挡得住自己部下的重骑兵的冲锋？就算是地上过不去，弄几个热气球挂在天上，你的破阵势就一览无余了，到时候按照天上的指挥进攻就是了，八阵图到底对谁有利还说不定呢。


“此阵由天、地、风、云、龙、虎、鸟、蛇八种阵势所组成，又名天覆阵、地载阵、风扬阵、云垂阵、龙飞阵、虎翼阵、鸟翔阵、蛇蟠阵。八种阵势，运用之妙在于一心，当年诸葛亮在西蜀大败之时，就是靠着这个阵势给自己争取了防御的时间，否则白帝城已为东吴所有矣，蜀国再无长江之利。”


袁守城说到得意处口沫横飞，云烨不断地在一边恭维，狄仁杰站在一边伺候，不停地将老家伙的茶杯满上，还逮着空子不断地发问，眼看着老家伙喝了两大壶热茶，就是不知道他晚上还能不能睡着。


等到老家伙心满意足的进了帐篷睡觉狄仁杰把手里的茶壶撂下对师父说：“师父，您干吗要容忍这个老家伙胡作非为啊，咱们在北庭就没有打算建造什么城池，相反的是要把这里回归到洪荒状态，这样才是最符合咱们大唐利益的一种做法。


蛮荒之地多了，为什么没人去争夺，就是因为没有利益可以抢夺，如果咱们最后把北庭彻底的回归到蛮荒，留给子孙后世发展岂不是更好？


现在我们的人口太少了，这么大的一片土地照顾不过来，与其让别人来争夺，不如毁掉，等那些部族西进之后，我们再把这里的人口迁出来，断绝这条商道，改由海上交易岂不是更好？


这样一来，咱家在岭南的收益也能最大化，公私两便的事情，弟子不明白您为什么就不同意呢？老家伙这么一捣鼓，一座名城就会出现，先不管他适用不适用，光是八阵图这个名字，再加上老家伙的名头，这座城必定会成为大城，朝廷不会允许将这样的一座城毁掉的，西域也就不会成为蛮荒，国朝从今往后必定要把这个大包袱一直背下去。”


云烨嘿嘿的笑着说：“太激进了吧？这条丝绸之路还不能断绝，要是断绝了之后第一个受到影响的就是陇右一十三城，从阳关算起，瓜州，沙州，肃州，甘州，兰州，秦州，一直到长安，这些大城都会逐渐的衰落，小杰，从皇帝到底下的州府不会有一个人同意咱们这么做的。


海运一旦兴盛，首先得益的就是邕州，广州，泉州，廉州，这可是国运南移的下场，这样一来大唐就要全力开发海洋，咱家当然拍手欢迎，你让那些见了水洼子都要发抖的人怎么办？当初迁都到洛阳，都引起了一场刀兵，现在就更加的不可能了。”


狄仁杰抓着一把沙子，眼看着他们从自己的手心滑落好像有点失落。


“别急，你想做大事情这是好事，可是没必要把自己放在火上烤，小小年纪好高骛远的不是好事，记住了，想做一件事情你必须找到足够的支持者，师父说的这个支持者绝对不是皇帝，小子，皇帝这种生物是最无情，最多变化的，你只要看看史书就明白，皇帝要是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


这个支持者很广泛，最核心的就是那些和你一样都觉得这件事必须要做的那些人，不管他是勋贵还是百姓，你要看准时机，只要时机成熟了，你只要小小的推一把就能把这种功劳都揽到自己怀里，哪怕失败了，也不要紧，脑袋多了，你不一定就是那个最大的脑袋，哪怕反对的人反扑过来也不一定就找你，这里面的学问很深，需要你慢慢的摸索。


何去何从我们都不说对错，只从帝国的需要出发，这样就能让别人认为我们是一心在为国家考虑，不是在谋私利，所谓的对事不对人才是大奸大恶的家伙们用来遮羞的那块布。


商鞅，孙武，晁错，哪一个有好下场了？咱们佩服他们就好，煌煌国史少不了这些人，他们是脊梁，但是咱们不做他们，把手放在袖子里，看着那些大智大勇的人在前面拓土开疆，我们跟在后面走大路，顺便完善一下这条道路就好。


别笑话师父，你师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可以被利用，但是这种利用必须是我们心甘情愿的，这个世道上没有人不被利用，从不被他人利用的人，说明他没有利用价值，活着，才有一万种可能，死了，伤心的只有师父和小武，以及你的父母，天天讲述天下大义的人才是最需要防备的人。”


“弟子怎么觉得这样做委屈了自己的一身才华。”


“委屈个屁，你的学问是我教的，我都没感觉到可惜，你可惜个什么劲，这次回去，赶紧把小武娶回家，好好地在大理寺熬资历，等我回去要是能见到你们的孩子，这才是师父最高兴的。”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九节 白光


曲卓抱着一摞子文稿从自己住的地方出来，摇一摇昏昏沉沉的脑袋，才接近云烨的住处，小苗就从黑暗的地方走了出来，从曲卓的手里接过文稿，转身就进了屋子。


刘进宝从另外一面走出来，对发愣的曲卓说：“以后在晚上的时候不要靠近大帅的营帐，很危险，幸亏今晚我和小苗都在，要是那些玄甲军的牲口，你就死定了。


军伍里的规矩你还不懂，以后要注意了，千万不能没大没小的，在庄子里没事，你和侯爷打起来都不要紧，在这里私闯中军是要砍头的。”


曲卓闻言擦了一把冷汗，他这些年野惯了，忘记了还有这些规矩，不由得连连点头，刘进宝取过自己的银酒壶递给曲卓，示意他喝一口，压压惊。


小苗进了屋子，她的脚步很轻，就像是一只猫在走路，她将文书放在案几上，又走进了内室，小心的瞄了一眼那座纱帐，侯爷睡的很安稳，倒是那日暮姨娘似乎很怕热，白花花的胸脯就露在外面，那两点殷红骄傲的立在雪堆上，看得小苗面红耳赤。


出了屋子，心依然跳的砰砰作响，见刘进宝和曲卓在门外面谈话，也不过去，一矮身就上了房顶，房子都是土坯垒成的，房顶也是麦草活了泥浆抹好的，很平坦。


风吹过乱石城发出奇怪的呻吟声，这让小苗的脸孔更加的滚烫了，干脆平躺在房顶，瞅着天上的大月亮什么都不想。就是努力的睁大了眼睛。


眼光无意识的落在自己的胸部，小苗遗憾的叹口气，又不死心的扯开自己的领口往里看，越看越伤心，自己都十八岁了怎么那里还是那么小？


那日暮姨娘才是真好看啊，今天下午在温泉里泡澡的时候，就看到了那日暮姨娘的身子，她怎么就长得那么白？胸部还那么大，屁股……


就在小苗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道白光从师父的房间里穿了出来，还能听到师父的惊呼声，小苗的胳膊在房顶一撑就向白光大作的房间飘了过去，人在半空，手里刚刚从房顶掰下来的土块就击打在刘进宝身边的柱子上，刘进宝打了一个激灵，抽出了横刀，一个跨步就站在大帅的门前，见惯危险的曲卓一骨碌就钻进了马槽底下，惊得旺财低下头一个劲的看他。


小苗刚刚越过围墙进入师父的院子，就看见屋子里的白光忽然就消失了，才要进门，师父那张古井无波的面孔就出现在门口。


“师父，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小苗连忙问。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去吧，好好地守着云侯，师父这里不需要操心。”说完又把门关上，屋子里黑洞洞的，小苗刚才什么都没有看见。


小苗一步三回头的回到了云烨的院子，冲着李金宝摆摆手，刘进宝这才松懈了下来，走到马槽边上把浑身湿漉漉的曲卓拽了出来。旺财嘴里还在喷水，刚才这个家伙要抢自己的草吃，必须教训一下。


“以后记住了，旺财的食槽子不能靠近，除了侯爷之外，谁靠近谁倒霉，这回喷你一身水已经是看在熟人的面子上了，小武小娘子上回靠近了食槽子，裙子都被旺财扯下来了，还好是在家里，要是在外面，小娘子就没脸见人了，至于马夫，你只要看看他的豁豁牙就知道旺财发起脾气来是个什么样子。”


曲卓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心有余悸地说：“我以为是马尿。”一句话惹得刘进宝嘿嘿的笑了起来，家里的规矩不多，只要不惹小丫小娘子，和旺财基本上就能平安渡过。不过现在云暮小娘子也变成了一个大麻烦，侯爷走的那几天，脾气暴躁的厉害。


子时刚过，六个穿着铠甲的花白胡子老汉就从旁边的院子里走了过来，瞅了一眼蹲在房顶的小苗，然后就有一个老汉轻盈的攀上了屋顶，抱着弩弓盘腿坐在房顶一言不发。


小苗下了房顶就钻进云烨房间旁边的一个小屋子里，还是非常的疑惑，师父从来没有瞒过自己什么事，他的屋子里明明白光大作，为什么要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呢？小苗很肯定，那些白光绝对不是烛光所能发的出来的。


刘进宝不断地点头道歉，对于曲卓出现在这个地方解释了三遍了，最后一个大胡子老头才小声说：“府里的规矩不要带到军中来，府里面是咱们休憩的地方，自然可以松快一下，西域就是一个狼窝，大意不得。”


“是的，老雷，我记住了，下一回再有不相干的人进来，首先就会一刀撂翻再说。”刘进宝再一次说了软话，打不过老雷，再敢犟嘴，又会挨一顿臭揍。


云烨不知道晚间发生了什么事，鸡鸣的时候起床，正在吃饭的时候无舌走了进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有动静了。”然后就坐在对面拿着一个馒头开始吃饭，他今天好像很饥饿，吃了一盘子馒头，又喝了两大碗小米粥才罢休。


“恭喜你，那就继续研究，弄出结果来告诉我一声就好，你也别把自己折腾的太狠，毕竟年纪大了，我敢跟你打包票，你就算是弄清楚了，也没有长生的效果，保住你现在的精力才是真的，那个东西你就当一个玩意，玩玩也就是了，划不来投入太多的精力。”


无舌被云烨的若无其事镇住了，不管那四枚玉佩有什么秘密，都应该是惊天动地的秘密，云烨怎么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别人如果表现出来这幅姿态，无舌会立刻认为这是假装的，是在安抚人心，他和云烨相交了十余年，该看透的早就看透了，他说不在乎，就是真的不在乎啊。


“昨晚我不知道怎么鼓捣了一下，有一枚玉佩就光芒大作，屋子里亮如白昼，从窗户里透出去的光芒把小苗都惊动了，你难道也见过这种场景？”无舌试探着问了一句。


“光芒大作？”云烨的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白炽灯，自己没见过强光？原子弹爆炸的场面自己在电视里都看过无数回了，要是无舌看过那样的东西也就不会说什么强光了。


“你以后研究这东西的时候离我远一点，有些光能杀人，我现在肩负着好几万人的生死，还不能出问题，你要是不小心出了事，千万不要怨我。”


无舌只听到了那句有些光能杀死人，至于其他的权当云烨在唱歌，连忙追问一句：“你见过这种光？想清楚，是白光。”


“见过，很多，多到我都没办法去计数的程度，你喜欢玩，就拿远些去玩，我今天还要开军事会议，商讨勃律国的事情，就不要拿这些小事情来烦我了。”


无舌被云烨的态度激怒了，甩着袖子就走了，云烨看着无舌离开的方向无奈的摇摇头，古人能给自己留下什么？财宝？自己缺少那东西么？如果想要财宝，云家早就富可敌国了，就现在的身家云烨都嫌多。


技术？战国时期写两个字都要拿刀子往竹板刻，拿着青铜制作的武器当宝贝，公输家发明出来一个能伸缩的长梯子就已经是最高军事秘密了，有什么东西是自己需要觊觎的？


长生不老？神仙？去你奶奶个腿，先找出一个真正活了八百岁的人出来给我瞧瞧，想到神仙和长生不老云烨就腻味，虽然自己的来历古怪，他却从不相信这个世界有什么神仙，原本以为自己会长生不老，结果发现自己还是在慢慢的变老，快三十岁的人了很清楚自己的身体变化，导致自己身体回到了少年时期的，必须是大自然捣的鬼啊，如果真的出现一个白胡子老头说自己是人家犯下的一个错误，云烨就会起杀人的心思。


云烨三两口吃完了手里的馒头，就要开始办公了，自己留在楼兰不再前行，就是发现西域和自己以前认知的西域不太一样，到处都透着诡异，必须把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他才会起身前往庭州，那里还有苏定方留下来的一整套文官班子，好些人都是从书院出去的学生，这些人必须全部接出来，北庭的盗贼现在出奇的多，只有一千人驻守的庭州，可以说是危如累卵，如果那里被攻击绝对会造成非常大的灾难。


“我现在只想知道吐蕃原本在和勃律国交战，为何会在这两年休战？虽然各有胜负，主要还是吐蕃人的赢面较大，虽然东女国拖了吐蕃的后腿，以吐蕃人的好战，我不相信他们会放弃勃律国这块肥肉不去吃，找出原因来。”


云烨说完话就把目光盯在范洪一的身上，大军里只有他有权利接触都水监的人，以前都是百骑司的密探，现在应该都归属都水监了。


范洪一捶捶自己的脑袋，对云烨说：“卑职查看了所有文档，从长安出发前就翻过都水监的档案，没有发现有什么不正常的，吐蕃停止入侵勃律国，卑职认为很有可能是力所不逮吧，或许与我大唐进驻北庭有关？”


“我要的是证据，不是猜测，北庭现在到处都是盗贼，天知道这些盗贼是不是那些人派出来的军队，我需要确实的证据来确定我军的下一步动向。”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节 高昌


没人能给云烨一个确实的答案，遥远的路途造就了消息的迟缓，为了弄清楚碎叶城，怛罗斯城，阿拉木图到底是个什么状况，黑风作为商队的首领，带着小苗，曲卓，狗子踏上了漫漫西行路。


一路上曲卓会教会狗子和小苗怎么卷着舌头说西域话，三个人的头发也会被袁守城手里的秘药染成亚麻色，云烨非常的希望他们能够带来有用的信息。


狄仁杰也走了，是被云烨撵走的，程处默大醉一场不得不带着手下的军士护送狄仁杰和金竹先生他们回去，许敬宗无比的渴盼回家，却被云烨蛮横的任命成了北庭都护府的长史。


楼兰待不成了，必须马上起程去庭州把那些文官接回来，迟则生变，辎重队给许敬宗留了下来，自己亲自带着两万人的骑兵准备走一趟北庭。


兵贵神速，云烨抛弃了那些妨碍行程的东西，又开始马不停蹄的向高昌开进，八牛弩被拆开架在马背上，火药也被分成小袋子，装在马包里，没有了水车的隔离，云烨对自己弄出来的火药的安全性没有半点的信心。


七月的沙漠骄阳似火，云烨不敢在白天行军，只能在傍晚和清晨快速的走一段路，每当太阳升起来之后，沙漠就变成了绝地，袅袅上升的水汽会严重的干扰视线，在一些低洼的地方海市蜃楼的出现已经让军士们麻木了，再也没有初见时的惊奇。


穿过了盆地，天山就已经清晰可辨了。在这里云烨必须停下来准备穿越天山谷地，而且交河，高昌都有大唐的治所，是新近划给云烨的属地，更何况这里乃是以前安西都护府的所在地，很多的文官和家属就在此地居住，如今郭孝恪远在龟兹建立新的治所，雄心勃勃的想要将安西都护府的治地远拓千里，单纯的认为这里已经是熟地，用不着多少人力，只给这里派驻了一千守军，和数目庞大的仆从军，他不知道整个西域的局势变得更加的复杂，宛如一锅已经烧沸的开水，一个应付不当，立刻就有倾覆之忧。


如果是李绩，他一定不会理睬这些人的生死，只会利用这些人达到自己的作战目的。


云烨思考了无数个晚上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行军路上他一共遇到了三股马贼，都被云烨击溃，在广漠无垠的戈壁上想要围歼马贼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戈壁上，三百人的马贼群已经是很大的马贼群了，云烨遇到的这三股马贼，每一股都超过了八百人，正好是薛延陀的一个莫哈，范洪一审讯过后也向云烨回报说，这些人确实是薛延陀人的军队，他们是在到处劫掠物资，为自己西行做准备。


交河，高昌的官员接到命令后来到了大营，未曾开言已是眼泪滂沱。


“大将军，卑职身居高昌，可谓一日三惊，自从苏帅东归，郭帅西下，高昌就成为了马贼的天下，他们或者呼啸于荒野，亦或劫掠于村寨，卑职已经将高昌之地往下挖掘了三尺，准备随时应对就要到来的马贼，一千将士疲于奔命，战损十之二三矣，仆从军卑辞推诿，对内如同猛虎，对外懦如羔羊，卑职身受国恩，自然不敢临阵脱逃，只求大帅能将卑职的家小带走，卑职就算是战死也无憾事。”


高昌留守田元义云烨认识，他早年就是侯君集的幕僚，侯君集攻破高昌之后，就委任田元义为高昌留守，侯君集造反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尴尬的人物，幸好远在高昌，侯君集造反的时候没有通知他，他也没有相应，所以才能在这里继续为官。


“鹰飞于天，雉窜于篙，猫游于堂，鼠安于穴，各得其所，岂不活耶，这就是鞠文泰对陛下的回答，既然他们的王都是这么认为的，高昌国内百姓的想法也就可想而知了，我在这里留下五千精骑，守好交河，高昌，弹压不臣之属，短时间内，必须剿灭境内的所有马贼，恢复对高昌和交河的治理。


那些仆从军既然胆敢阴奉阳违，就下重手处置吧，这里的人畏威而不怀德，乱世当用重典，仆从军既然违反了军令，那就解散仆从军，队正以上军官全部就地正法，士卒之中施行十一抽杀令，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彻底的让高昌安定下来，至于人心，我们从来都没有得到过，那也就谈不上失去了。”云烨重重的一拳砸在案几上。


田元义闻听此言，大喜，从云烨手里结过令箭就带着五千骑兵去处理高昌交河的政务，这几年所受的委屈在拿到令箭的一瞬间就烟消云散了，云烨就任北庭都护府的都护，对他来说就是一场能让他重生的甘露，所以他对云烨的命令，绝对会执行到底，论到杀人，侯君集就是一个杀人魔王，如今云烨依然在走侯君集的老路，田元义从中间嗅到了相同的味道，跟着新的上官，或许比跟着侯帅还要让人畅快。


云烨在交河停留了三天，田元义回来缴令的时候，云烨仿佛还能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


“斩首几何？”


“一千六百四十三级！”田元义随口报上来的数字让军帐里的诸将倒吸了一口凉气，谁都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文官，杀起人来会如此的狠。


“有骚乱？”云烨愣了一下，就算是有十一抽杀令，五千人的队伍也杀不了这些人。


“回大帅的话，卑职将高昌的属官，衙役也算了进去。”田元义依然很平静，刚刚杀了一千多人好像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事。


云烨点点头，是自己疏漏了，自己习惯性的处置军人，对地方文官总是下意识的回避，一个五品留守如果不是被那些人欺压的狠了，决不至于当着自己的面流泪，经过了这样的一场杀戮，或许他把这些年所受的怨气全部吐出去了吧，高昌也能安定下来了。


在高昌补足了粮草，云烨就带着大军翻过山口，去折箩满山（博格达山）的对面的庭州治所，如果有可能，云烨打算将庭州的治所撤回来，安置在高昌，郭孝恪喜欢开拓，自己就只好采取守势了，或许这也是郭孝恪的想法，自己一个年轻人就能爬在他这个老将的头上让他感到不满了，尤其是高昌划归北庭都护府之后，他的不满或许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万两千人军队只有云烨的三成，更是让这位老将充满了斗志。


从云烨进入西域，两军之间的联系很少，大部分都是云烨率先发出的信息，郭孝恪才会不痛不痒的回几句，连上下尊卑的礼仪都不顾了。


大军行进在大山中，关中人对于眼前的景致非常的陌生，山下热气蒸腾，不远处就是著名的火焰山，鸡蛋放在铲子上就能煎熟，现在却需要穿棉袄才成，山上没有任何的植被，风化的砾石一片片堆叠在一起，密集地吸附在陡峭的山体上，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塌下来，让人心中慌慌的。


两侧山峰耸立，峰顶皆披着厚厚的积雪。南坡陡，北坡缓，地势险峻，山体表层多风化石。大路经过山口，其实就是在十余丈宽的山脊线上通过，犹如鲫鱼的背脊，两边都是险峻的峭壁。终年积雪的雪山就在大路边上，伸手可及，洁白的冰雪异常的寒冷，站在雪山边上站一会就有一股寒气逼人，手抓一把白雪只一会儿，手就冻得僵硬。


可能是远离尘世，凡人少至，这里的蓝天特别的纯蓝，这里的雪山特别的洁白，看一会就让人头疼欲裂。


这是高原反应，只有快速的通过这里下山，才会好转，范洪一在自己的脑袋上绑了一根带子，来回在队伍中大声的催促加快行军。


“老范，不要催了，这和将士们没关系，是这里的山太高，现在的速度已经很好了，再催就会出事，记住了，要是以后去了吐蕃，你也会有这种感觉。甚至比这还厉害，你也要小心，过了山口就会没事。”


云烨看了一眼无舌还有跟在自己后面的袁守城，他发现这两个老人表现的似乎比这些年轻人要好得多。


“气息绵长就好，放缓心跳也就是了，没什么好稀奇的。”无舌还在生云烨的气，自己当宝贝一样看待的东西云烨毫不在意，甚至有一种弃若敝履的意思，这让他很是伤自尊。


他又看看旁边的袁守城，敢断言，如果这个老家伙知道了自己怀里的四面玉牌的神奇之处，定然会疯狂的想要得到，估计会杀人。


于是无舌下意识的把身上的皮裘裹紧，袁守城的身手似乎也不差，尤其是他身边的那六个中年道士，只要看他们骑马的姿势就知道这些人都不是善于之辈。


云烨是指望不上了，无舌甚至觉得，只要袁守城出到足够的价码，他就会开心的把玉牌卖给袁守城，并且不会做任何考虑。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一节 反常的突厥人


庭州，又名别失八里、别石把、亦力把力；中亚古城，原为车师后王庭所在，因为该王庭由五座城市组成，故称为别失八里，意为“五城之地。”


侯君集平灭高昌，并且把西突厥人赶跑之后，就在这里设置了庭州，天山的雪水浸润了这里的土地，大地上阡陌交通纵横，乃是少有的鱼米之乡。


本来应该是和煦美好的土地，云烨到达的时候这里竟然正在厮杀，俱六守捉城头黑烟四起，杀声震天，城上的唐军正在竭力地抗，城下的突厥人也在疯狂的进攻。


一路上偃旗息鼓的云烨来到俱六城下的时候，战场上终于安静了。


看不清楚城上的唐军该是怎样的狂喜，城下的突厥人仿佛在一瞬间就失去了所有气力，攻打了三天的城池在即将陷落的时候，在突厥人已经认为自己必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身后有无数的唐军铁骑正在铺天盖地般的压了过来。


突厥人呆滞了一刹那，然后四散开来，被战马带着向左右两个方向逃跑，一万人的骑兵，近三万匹战马，早就将俱六守捉城包围的非常的严实，想从这些渴望得到功勋的唐军眼皮子底下逃走，实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云烨下了战马，站在山包上俯瞰战场，眼看着城门大开，里面仅存的百十匹战马从城池里冲了出来，除了分出一匹战马向云烨大旗所在的方向跑过来，剩下的都在追杀突厥人。


田元义再一次向云烨请命，准备亲自处置突厥降俘虏，事实上用不着云烨再说什么，也用不着田元义请什么命，唐军看到城下的那一排绑在木杠上的唐人，肠破肚烂，心脏也不见踪影之后，军队自然就会做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举动。


不过云烨还是看到了活的突厥人，三个，是城里守军抓到的，他们似乎比后来的唐军显得更加的有理智。


瀚海上见故人，本是泪沾衣襟的欢喜，校尉衣甲残破，处处披伤，一只臂膀已不见踪影，脸上没有泪水，只有胜利的欢喜：“先生自长安来，自然知晓故乡事，家父身体可还康健？”


“老头子爵位没了，但是心胸开阔，依然肉吃十斤，饭进一斗，只是燕来楼去的次数少了，听说是要给子孙多留点家底，我来西域前，老头子去送我，没提到你，就是在老头子走了以后，我发现摆放在桌案上的一只紫金貔貅没了。”


听了云烨的介绍，刘心武笑的开怀，眼泪哗哗的往下流，面朝长安大礼叩拜三次之后才起身，拱手道：“启禀大将军，昭武校尉刘心武请战！”


“准！沙场不留降俘，找出根源，灭之！”云烨一声令下，不留活口的军令顿时传遍四野，原本已经被捆起来的突厥人，也被军士们再一次挥刀将首级斩下。


和突厥人作战，对于唐军来说非常的熟练，重甲骑兵在这样的战场上有着无与伦比的威力，突厥人的刀子只能在唐军的铠甲上留下一道印痕，而唐军的百炼横刀在马速的带动下，只需要横在身前，就能轻易的将穿着皮甲的突厥人切割成两段。


少了一条臂膀的刘心武依然悍勇如狮，他到底是刘弘基的儿子，父辈的勇猛的血脉，在他身上依然在流淌。双腿控马，仅存的右手挥舞着横刀，似乎要把所有的怒火倾泻干净，云烨派出的两位玄甲军老兵一步不离的伴随在他的左右。神态悠闲。


战场再一次安静了下来，云烨已经不在山包上了，他走进了俱六守捉城，这里距离庭州城只有五十里，听说那里也有突厥人在骚扰，已经有五千大军赶去了那里，还好，这里的官员和家眷们都好，只是军卒的伤亡情况不容乐观，刘心武麾下的一千军卒，现在只剩下不到三百人，而且个个带伤。


“大将军，自从今年开春以来，西域之地暗流涌动，那些准备西进的部族似乎更加的疯狂了，他们不知疲倦的在戈壁上奔走，收集一切能收集的东西，末将以为他们的西征已经迫在眉睫了，这些人在给自己准备西征的物资。”


刘心武就是苏定方留下来的最高军事长官，他的话或许是最能表现出那些西域大族的心态的，但是云烨却感觉并不美妙，他总觉得这里面有事情会发生，自己西进一定要慎之再慎，看着墙上的地图，云烨的眼睛忽然间亮了。


他拿手比划一下北庭到碎叶城的距离，又翻看了曲卓留给自己的路线图，最后又计算了一下休止的时间，没头没脑的问刘心武：“从庭州到怛罗斯足足有一千八百余里，中间还有两道盐渍，无数道高山，你来告诉我，他们在庭州抢劫到的粮食能够支撑他们自身来回四千里奔袭所用？你告诉我有哪位将军会派他的部下远去两千里之外筹粮？


如果是我，我会立刻兵进勃律国，或者吐火罗，哪怕是进入莎栅国抢劫也比回到庭州要好得多，更何况这样还能给自己打开前进的道路。呵呵，这些突厥人舍近求远为哪般？”


刘心武看着地图眉头拧成一团，本来云烨用不找把这些话和刘心武说，疑团早就在他的心里快要变成迷雾了，不要说北庭，就连更加遥远的楼兰都出现骚扰的盗贼，这不能不让云烨想想这后面到底有什么目的。


难道是运气问题？侯君集镇守西域的时候就天下太平，苏定方镇守这里的时候也是平平安安，怎么到了自己就会变得四处冒烟。是自己的名头不如前两位管用？以至于被人家把自己当成软柿子来捏？奶奶的，郭孝恪那里都太平无事啊。


在云烨极度烦恼的时候，小苗就显得很开心，坐在高高的骆驼背上，呜呜呜的吹着刚刚向黑风学会的埙，她很喜欢这个拿陶土烧制的乐器，只要拿手指头不停地按着上面的六个孔就能吹出很好听的声音，自己现在只能吹出呜呜的声音，据黑风说，这已经是难得的天才了，有些人就是学一两年都吹不响埙。


“小苗，能不能停下来，你吹了一路了，像哭似的。”狗子实在是受不了，曲卓坐在骆驼上拿着一卷书充耳不闻，黑风摇头晃脑的似乎非常的欣赏，只有自己一个人受折磨。


果子打在脸上，狗子立刻就闭了嘴，他不是躲不过去，而是不能躲，这一次把果子躲开，神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东西飞过来，这样的亏他早就吃过无数回了，打不过，还躲不开，还不如早早的吃点亏了事。


看到狗子吃亏，其余的楼兰人都在大笑，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们发现那些唐人除了喜欢把坟墓挖开看看之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自己种的粮食还是自己吃，自己的孩子还是自己的，最让他们喜欢的就是，这些人能把强盗全部杀死，自己却不过来抢劫。


依附强者从来都是楼兰人的作风，既然唐人是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人，跟着他们走也许是一条活路，至少从现在看楼兰安全无比。


曲卓放下手里的书本，看着眼前茫茫的沙漠，虽然浑身已经被汗水浸透，他还是在头上包裹了厚厚的一层麻布，减少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这也是沙漠里生存的要点之一。


三只鹞鹰就装在笼子里放在自己的骆驼背上，这是宝贝，万万不敢损伤了，传递消息就要靠它了，曲卓叹了口气，他对远赴怛罗斯探听消息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能知道最核心消息的无疑就是那些戈壁沙漠里的核心人物，在沙漠里生活了五年，他没有看到一个愚蠢的国王，委实一个都没有啊，愚蠢的早就被其他人杀掉了，他的国家，他的王位，他的女人财富早就变成别人的了。


怛罗斯现在无疑是一座兵城，几百万人挤在狭小的区域里，不知该是怎样的混乱，自己这一次领到的差事绝对不是一个好差事，小苗身手绝佳，但是她的心性却像个孩子，狗子虽然老道一些，天生大大咧咧的性子也不是最好的探子人选。


好在这些楼兰人还能派上用场，尤其是黑风，他对戈壁滩上的这些人捻熟无比，一路上靠着黑风，打发走了至少三波的强盗，山不见水见，这些强盗也知道自己有一天会需要楼兰人的帮助，更何况骆驼背上全是武器和皮甲，虽然都是旧的，却是怛逻斯城最需要的物资。


云烨把缴获的吐蕃人的刀剑，铠甲全部打包送给了黑风，售卖完的钱财全部归楼兰人所有，对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保护好那三个人，只要做到这一点，云烨答应可以给二十个楼兰人通关文书，他们就能畅通无阻的进入关中，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黑风认为这件事值得自己拿命去拼，看惯了戈壁颠沛流离，他现在只想清早起床之后不用考虑今天有没有强盗杀过来，也不用想着去缴纳自己根本就无力应付的高额税务。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二节 云寿的教养


云寿头伸进狗洞里，身子却钻不过去，李象抱着他的头往外拽，李烟容从后面推他的屁股，好不容易进去了一点，云寿却发现自己被卡的更紧了。


李象坐在地上陪着云寿说话，李烟容却在墙的另一面哭泣，一个宦官无意中发现了这一幕，立刻就扯着嗓子大叫起来，然后就有一大群侍卫就从两边包抄了过来……


云寿的腰背上被蹭掉了好几块皮，长孙端着茶杯喝着茶，看着太医给云寿抹药，李象战战兢兢地站在房廊下，如果不是李烟容拽着他，他就想跑路。


李象的举动并没有逃过长孙的眼睛，她不由的叹了声，放下茶碗问云寿：“这一次又是怎么回事？好好地大门不走为何要钻狗洞？即使你要钻狗洞你也要看看能不能钻过去啊，平时的机灵劲都上哪去了？”


云寿垂头丧气的说：“我爹说过，只要脑袋能钻过去，身子就一定能过去，结果出了岔子，或许是我太胖了。”


大殿里立刻就响起了大笑声，长孙走到云寿的身边，摸摸他圆滚滚的身子笑着说：“你爹说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比较有道理，可是这一条适合你么？小小的孩子就长得这么胖，像个大阿福，一尺的狗洞岂是你能钻过去的，你看，把自己弄伤了吧，还毁了宫里的一堵墙。”


云寿从脖子上取下来一个金项圈，地给长孙很是豪迈地说：“我赔！”


长孙接过金项圈，看了看上面的铭文没好气的说：“福寿永康，这是你程爷爷给你的生辰礼物，就被你拿去赔一堵墙？”


“程爷爷的礼物我记在心里了，这个只是一个金项圈，不值得什么，我爹说了，礼物从来都不重要，心意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把心意放在心上，礼物大可不必在意。”


长孙挑起一根大拇指夸赞道：“不愧是云家的孩子，做事就是大气，听你说的有理，算了，那堵墙也不要你赔了，以后不许再这么顽皮。”


长孙亲手把项圈套在云寿的脖子上，吩咐宫女给云寿穿好衣服，然后撵出宫去。云寿悄悄地给李象和李烟容使个眼色就要出去，才走到门口，就听长孙说：“回来！差点被你蒙混过去，你还没说为什么要钻狗洞去冷宫，在我面前想混过去可不容易，这是第几回了？”


李烟容要去看母亲的事情打死都不能说，宫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三个孩子要去干什么，却没有人敢说，长孙也知道，她只是想看看这三个孩子到底有没有担当。


云寿回头看看李象，发现他躲在自己的背后发抖，李烟容也是如此，只好硬着头皮说：“烟容想母亲了，哭个不停，徒孙就只好陪着她，小象也是被我硬拽来的，您要是处罚，就处罚我一个人，不关他们的事情。”


“真的如此？”长孙这一次没有问云寿，而是问躲在云寿背后的李象，李象被问得满头大汗，抖了好长时间才挤出来一个“是”字。


长孙的眉宇间的失望之意更加的浓重，回头就对宫女吩咐道：“将这两个孽障都给我捆到椅子上，一个时辰之后才准许放开。”吩咐完之后就带着大群的宫女宦官离开，咬着牙想：“李家的子孙既然没有担当，那就一起吃苦吧，如果连苦头都吃不下来，趁早封王远窜吧。”


绑在椅子上是要示众的，这就是宫里的规矩，云寿，李象的腰里塞着竹板，腰是弯不下去了，身子挺得笔直，宫里来来往往的公主，妃子看到这一幕无不大笑着离开。


云寿是不在乎的，自己老爹听说就没少被这样示众，自己也已经被示众好几回了，好在这是两仪殿的门口，不是朱雀大街，这点场面云寿还真的不在乎。


李象的脸色倒是青一阵，白一阵，谁要是敢嘲笑自己就立刻会怒目而视，在这把椅子上多待一刻钟，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煎熬。不知从什么时候，李象开始知道自己将是未来的大唐皇帝，他就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以前只是一个懦弱的孩子，现在却变成了一个非常自傲的孩子，他再也看不起自己的那些弟妹，甚至对自己的叔伯兄弟也看不起。


云寿不同，李烟容不同，他认为有资格和自己一起学习，玩耍的人只有这两个人，刚才面对皇祖母的追问，自己竟然说出了一个是字，这让他骄傲的心再也无法承受。


李二下了早朝，背着手在皇宫里溜腿，走过两仪殿的时候发现了这有趣的一幕，顿时就来了兴致，走到两个孩子面前，扒拉一下云寿垂下来的脑袋，又扒拉了一下想把脑袋塞裤裆里的李象，笑着问云寿：“小胖子，今又是哪一出啊？书没有背过去？还是又惹的你们皇后奶奶生气了？看样子今天的错犯得可不轻。”


说完，也不等他们回答，就进了两仪殿，来到后宫，发现长孙正在一个人发愣，周边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有些奇怪，按理说两个孩子犯错，还不至于让皇后如此的忧心。


“观音婢，孩子犯错而已，能有什么大事，你一向心胸开阔，怎么今天和两个孩子置起气来了？不值得，这两个孩子只是顽皮而已，不会有什么大错的。”


长孙站起来挽着李二的胳膊坐在胡床上，这才说：“事情不大，就是烟容要去看母亲，李象，云寿带着她钻狗洞，结果云寿被狗洞卡住了，毁了一堵墙，妾身却发现云寿和象儿这两个孩子差别太大了，所以生闷气。”


李二哦了一声道：“不至于吧，论学问，象儿好像比云寿还要好一些，象儿还有过目不忘之能，云寿可没有，难道说朕看走眼了？云寿这孩子也有内秀不成？”


“妾身说的可不是学问，象儿背的书多些，也就仅此而已了，云家已经能看出来后继有人，但是咱家却看不出来啊，乾儿做事中正平和，正是守成之君的品质，他是不用操心的，但是象儿，却丝毫没有男儿的担当，今天在妾身的追问下，他竟然推脱责任，想把责任推给云寿，我问他说是不是云寿的出的爬狗洞的主意，他的回答让妾身很是失望。”


李二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拍着长孙的手说：“我们只要把江山传给承乾，至于承乾怎么干那是他的事情，我李世民算是培育了合格的帝王，他李承乾能不能培育出新的帝王，那是他的事情，你要责备的是李承乾，而不是门外边的那两个孩子，断鸿，把两个孩子放了，传太子见朕。”


断鸿答应一声就去了门外，长孙若有所思的对皇帝说：“难道说皇宫这个环境里真的出不来优秀的人才么？您不是处自皇宫，云烨也不是，青雀也不是，是不是妾身的教育方式有误，如果是这样，李象就该进书院，他的年纪也该进书院磨砺了，书院里可没有那么多的人伺候他，恭维他，老李纲要是发怒，谁都救不了他。”


皇帝夫妇说了些什么云寿并不知情，他现在唯一难受的是怎么给母亲交代自己身上的伤痕是怎么来的，要是告诉她自己钻了皇宫的狗洞想去冷宫，会把她吓死。


了一会，咬着牙就从马车上跳了下去，滚了一身的泥土，还对自己家的马夫说腰在车辕上蹭了一下，李烟容瞪大了眼睛看着泥猴子一样的云寿。


“别问，什么都别问，撒一回谎就要拿别的谎言来填补，今后咱们尽量要少说谎话，从这一次后吧，以后绝对不说谎话了，太疼了。”


云寿什么都算到了，就是没有算到母亲的暴脾气，看到儿子受了伤，就要教训马夫，眼看着马夫就要倒霉，云寿的谎言算是没办法撒下去了，一五一十的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老奶奶听得眉花眼笑，赞不绝口，母亲吓得花容失色，站立不稳，姑姑拍着手说是好样的，下一回干这事把她带上，结果，姑姑被奶奶和母亲一人抽了一巴掌。


爹爹说过，女人办事就没有靠谱的，这是真的，眼看着她们吵成了一团，自己脏兮兮的没人管，只好自己去屋子里，吩咐随从给自己打水洗脸，洗头，身上有伤，澡就不洗了。


趴在窗子上看了好久，小武没有偷看，这才脱掉衣衫，腰上那些地方被衣服磨得生疼，光着上身才好过些。趴在床上哼唧了一会，云欢冲了进来，把两只梨子扔在哥哥的床上就飞快地跑了，到了窗口才探着脑袋告诉云寿，母亲决定今晚不给吃饭了，自己拿了两个梨子要哥哥先垫一下，晚上他一定弄一只肥鸡来。


对于母亲的多变云寿早就有心理准备，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非要把云暮关起来，还把云露，云香也关了起来，没事干不准下楼。爹爹在的时候家里从来没有这条规矩。至于没晚饭，云寿看看自己－胖肚子，一两顿不吃没关系吧？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三节 贺兰


半夜的时候，云寿感到非常饿，云欢被母亲拿了活的，自然就没有肥鸡送过来，家里的护卫换成了玄甲军的爷爷，没人情好讲。


云寿揉着肚子喝了一大杯子的茶水越发的感到饥饿，推开门，走到院子里，天上的月亮很圆很大，树上的果子还没成熟吃不成，看到爹爹的书房里还亮着灯，就悄悄的走了过去，站在窗户前往里面看。


“小子，我没换衣服，你偷看不到，不过，我可以帮你去偷看别人，今晚是那个叫做红梅的值夜，现在说不定正在洗澡哟，你以前就总是偷看她，不如现在去？”


小武慵懒的声音从书房里传了出来，云寿听到这个声音就头皮发麻，咬着牙齿争辩了一句道：“我没有偷看你换衣服，也没有偷看红梅，你在诬陷我。”


小武一下子就把头探出了窗户，吓了云寿一跳，连忙后退一步，小心的看着小武。


“月上中天，鸟儿都睡了，小胖子，你为何还不睡觉？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明知屋子里只有你小武姐姐，你还要偷看，小子！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刚刚还笑意盈盈的脸在一瞬间就变的阴森冷酷，话语里仿佛夹着冰。


“我想看看是不是有盗贼，我爹的书房可是家里的重地，作为云家的长子看一眼还犯了谁家的王法不成，倒是你要好好解释一下在我爹的书房里煮火锅是个什么道理。”


云寿咬着牙不退缩，可是肚子却不争气的咕噜噜的响了起来。


“小胖子，被你抓了活的，那就进来一起吃吧！”小武的俏脸再一次变得和善，云寿考虑了一会发现自己实在是抵抗不了美食的诱惑，也就顺水推舟走进了书房。


一个红泥的小炉子就架在一个小桌子上，锅里面红油翻腾，旁边的还摆着五六个小碟子，闻一口飘上来的麻辣香气，云寿发现自己更加的饿了。


“请人吃饭，也要有个样子，这点东西只适合喂鸡！”云寿熟练地把菜盘子里的菜倒了进去，怂恿小武再去厨房里弄一点。


小武掀开旁边的帷幕，指着一个竹篮说：“知道你这个小胖子没吃饭，特意给你准备的，你小武姐姐可是美女哦，大晚上吃得太多，肥成你那个样子怎么得了。”


云寿看着篮子里的各种肉食，感动的神色刚刚浮上脸，立刻就换成了警惕的表情，强忍着放下手里的筷子说：“有什么条件就说吧，我们先说清楚再吃东西不迟。”


小武瞟了云寿一眼，坐在对面开始从锅里捞东西吃，云寿吸溜了好几口口水，强行把自己的脑袋扭过去，直起身子道：“我是非常的饿，现在给我一头牛我都能吃下去，可是我不傻呀，小武姐姐，你从来不做那些没用的事情，今天皇后奶奶发现李象没有担当已经很不高兴了，我已经装了一天的傻子了，你现在还把我当傻子对待？”


云寿说完话就要推开门出去，爹爹教过自己，人不能被自己的欲望控制，今晚这顿饭不吃，不见得就会饿死，稀里糊涂的吃了小武的饭，说不定有更难受的事情等着自己呢。


小武风一样的跑过来，咣当一声合上书房的大门，用力的将云寿推到椅子上坐好，给云寿捞了一大碗菜推到他面前说：“我们边吃边说，哎哎呀，我怎么忘了这里还有一瓶子酒，听说窖藏了数十年哦。”说着话从椅子后面拎出来一瓶酒。


云寿端起碗吃东西，他决定不说话了，可是听到小武的吹嘘忍不住皱着眉头说：“家里酒龄最长的是十年前我爹埋下去的那一批，你这一瓶子酒，是葡萄酿，还是玻璃瓶子装的，最多有八年的窖藏了不起了，吹什么数十年。”


小武妩媚的笑了一下没还嘴，打开瓶子给云寿倒了一大杯葡萄酿说：“喝吧，边吃边喝，师父说过，吃火锅应该和那种叫做什么酒来着？我们没有，就拿葡萄酿代替了。”


云寿把自己的意志贯彻的非常坚决，饭来就吃，酒倒上了就喝，风卷残云的吃了一肚子菜，又吃了四五个金丝馒头这才扔下筷子，想都不想的就要离开，反正自己已经吃饱了，吐不出来了，小武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出了房门发现小武没有追过来，这太奇怪了。于是就从窗户里往进瞄了一眼，发现小武哭的非常的伤心，这回事真的在哭，眼泪淌的满脸都是，身子一抽一抽的，看样子非常的伤心，这样的亏吃了好几回了，云寿决定不再上当了。


等到他给小武披上毯子好言劝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又进了书房。翻着眼睛瞅着房顶的顶棚，上面画的正是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


“你现在大了，小武姐姐求不动你了，也罢，谁叫我爹爹去世的早，又是被人欺负着长大的，连你这样的现在也给我摆脸色看。”


云寿快速的回忆了一遍自己知道的小武姐姐，发现除了她欺负别人之外，好像没有别人欺负过她，不知道她的这些话是从哪里来的。


“你现在年纪慢慢大了，该是找一个贴身丫鬟的时候了，小武姐姐找遍了长安城，总算给你找到了一个好的，打算过几天给你送过来，谁知道你还不领情，还不理睬我，呜呜，你从小就是我抱大的，现在开始长脾气了，呜呜呜。”


云寿不记得小武曾经抱着他一类的事情，只记得她经常揉自己的脸蛋，奶娘给自己洗澡的时候她经常冲进来和小丫姑姑一起揪自己的雀雀，哪怕自己大哭她们也不放过。


“那个小姑娘长得可是万里挑一的好模样，长大了一定比你小武姐姐还要漂亮，我费尽心思给你弄过来，你却没心没肺的气我。”


云寿叹了口气学着爹爹的口气说：“一个丫鬟的事情，你自己就能做主，用得着这么哭泣吗，明天带进府里，让母亲做主安排一下就是，用不着给我，我不喜欢，到了家里总不会少她一口饭吃，算得什么大事。”


小武的身子立刻就坐直了，脸上还有泪水，但是怎么看都不像是从那双充满笑意的眼睛里流出来的，云寿瞅了一眼旁边的水杯子，那里还有不明白的，冲着小武摇摇手，就打算走人，这样的法子对自己几乎是百试百灵，需要向李纲爷爷求教一下怎么对付。


刚走了两步，就被小武从后面勒住脖子小声的在他耳边说：“如果只是安排一个丫头进门，姐姐我用得着拍你大少爷的马屁？告诉你，那个女孩子是我的外甥女，长得自然没话说，看你小武姐姐我就知道，就是出身低微了一些，做不了你大少爷的正妻，不过做一个妾侍，倒是绰绰有余，贺兰到了咱家里自然不会受什么委屈，咱家就没有受委屈的人，当然，你除外，贺兰是一个吃过苦的小丫头，比你小两岁，你要是不好好对她，你试活着。”


云寿的呼吸都快要停滞了，小武姐姐的身子很软，非常的软，还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传过来，他不知道自己迷迷糊糊地答应了小武姐姐一些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自己嘴巴干的厉害。


出门的时候，他看见小武一条腿踩在椅子上，正在仰着脖子喝酒，豪迈的一塌糊涂，就是不该穿洒花裙，该穿劲装才是。


回到自己的房间，云寿抽了自己一记耳光，把一壶凉茶全部喝完之后，脸上的红晕才消退下去，来不及细想自己答应了小武什么，只记得小武姐姐的身子很软。


第二天清晨，云寿墨迹着从自己的屋子里走了出来，奶娘神色古怪，云寿一脸的尴尬，他竟然尿床了，好在奶娘和自己贴心，把床单被褥全部一股脑的泡进水盆里，帮着大少爷遮掩了一下，并且发誓不告诉别人。


书院小学的课程对云寿没有半点的难度，在学堂里打混了半天，中午才回家，还好，奶娘的手脚很快，很干净，没有人发现自己尿床的事情。


倒是母亲房间里很热闹，一进门他就看见一个小小的女孩，眼睛很大，身子却非常的瘦小，头发黄黄的，含着指头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桌子上的点心。


云寿的脑袋轰的响了一下，心里面呻吟着呐喊：“这就是比你还漂亮的外甥女？骗子啊！”小武牵着小姑娘的手，笑着走过来，把小姑娘的小手交到自己的手里，指着屋子外面说：“你两去外面玩耍，大人有话要说。”


“玩耍？”云寿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自己已经十二岁了不是几岁的孩子，一句玩耍就剥夺了自己全部的选择权？


“小武说的对极了，这个丫头确实是一个美人坯子，现在瘦弱了一些，在家里将养些时日自然就出落出来了，前些天我还在为这事烦心，想不到小武家里就有合适的，以后寿儿的屋子里就添了一口人，老钱，现在按照大丫头的例份走，等到以后……”


云寿听不下去了，他好像已经看到了自己灰暗的未来，爹爹走的时候，自己为什么没有强硬的要求一起去？哪怕在沙漠里吃沙子，也比在这里好一万倍。


小姑娘扯扯云寿的手，将他从迷茫中唤醒，小姑娘指指屋子里的点心盘子，意思是她很想吃……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四节 高原上的神


“大哥，我们为什么要穿成这个样子？我不喜欢那些肮脏的牧民，您还是让我回长安吧，要不然去岳州也不错，听说小武就要和狄仁杰成亲了，我想去看看。”


“不行，现在不行，正因为他们要成亲，我才不允许你去添乱，现在是咱们白石宫发展的紧要关头，你不能走。乖乖的当你的神女，白纱穿在你身上，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谁见了你都磕头，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觉得我们很像骗子！”


“谁说我们很像骗子？我们本来就是骗子，站在高原上你四处看看，松赞干布不是骗子？禄东赞不是骗子？那些能飞天遁地的上师不是骗子？你再看看高原下面，李二骗的得心应手，云烨骗的如鱼得水，道门骗的满嘴流油，佛家把自己骗成了万家生佛，咱们兄妹要是再不骗一骗这些牧民和头人，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寒辙在蓝天白云正在劝解妹妹，他是一个聪明人，在书院没日没夜的翻遍了那些典籍最后得到的结论就是这是一个虚假的世界，是一个骗子横行的世界，越是能骗的家伙就越是活的风生水起，吹出去的牛皮越大，他的权利也就越大，浩如烟海的典籍最后被寒辙总结出一个金灿灿的骗字出来。


一个骗字真正的包罗了万象，这里面有权利，有财富，有美女，有军队还有荣誉，难怪这是骗子横行的时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寒辙禀天地大运而生，为何不能在这天地间占有一席之地？


第一个朝拜寒辙神王的人就是云烨，听完寒辙的平生志愿，他立刻就自干了三杯酒，双手伏在桌子上连呼三声“寒辙神王”以示敬意，旺财也想过来朝拜一下新出炉的神王，被寒辙一果子就给打跑了。


书就是这样，有的人能读出慷慨悲歌，有的人能读出绵绵情意，有的人能读出大智慧，有人也能读出大阴谋，像寒辙这样的狂人能从字里行间里读出一个诺大的骗字出来，据云烨所知，还有一位他从字里行间看出来的都是吃人。


读出来并不要紧，要命的是这个人有着足够的能力，智慧，毅力去完成这一点，所以，从寒辙说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云烨清楚的知道，吐蕃又要多出来一位神通广大的神仙了。


云氏马车厂出产的顶级豪华马车，被十二匹雪白的骏马拉着满高原溜达，力大无穷的力士扛着巨锤守卫在马车边上，如果有人敢质疑神王的正确性，力士的巨锤就会飞过去，把罪人砸成肉酱，如果有人敢对神女稍微流露出一点不敬，力士的巨锤也会飞过去。


世人都喜爱美丽的东西，尤其是美人大家都喜欢，庞匙儿的艳色无双，再加上在书院这几年过得舒心无比，大的过分的眼睛，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凡人。


追随寒辙的人越来越多，长长的车队后面自发的跟着十几个部落的骑兵，曲麻莱部，多玛部，西诺罗部，波密部，更是由本部头人亲自带领着武士陪同神王和神女在藏地传教。


太神奇了，曲麻莱部族带头人已经快死了，他的脚已经全部烂掉了，是神王亲自给他锯掉了那条烂腿，给他诵念了经文，并且从雪山神哪里讨来了救命的良药，从而让他起死回生，头人亲身经历了地狱的痛苦，全身痒的让他想把自己的皮揭下来，结果神王的药水把自己从地狱里拉了回来，并且赐给了他新的生命，这样的荣宠，头人相用自己的一生来报答。


神女更是慈悲，在雪山下跳舞祈求雪山把多余的大雪分给干涸的草原，一支舞蹈跳完，雪山神就被感动了，抖动了身子，让身上的雪花纷纷落下，最后好像没有把握好度，结果给的雪花太多，形成了大雪崩，雪山神扭动身子的时候发出的巨大声响，让所有的牧民都在顶礼膜拜，这是真正的神迹，不是那些只会在嘴上说神迹的上师们所能比拟的。


别的上师跳完傩舞只会向大家索要牛羊，神王和神女不会，他们会拿出自己的食物和所有人一起分享，神女不知疲倦的给牧民们摩顶祈福，神王带着武士杀死了北山的恶魔，驱赶走了牧羊原山的狼群，并且把那头恶魔狼王的脑袋带了回来，雪山下的草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祥和过。


每一位大宏愿者都能有机会去白石宫居住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会享受到最香洌的美酒，最美味的食物，盖着最暖和的被子在白玉制作得床上睡觉，只是自己还是凡人，还有凡尘的气息，无法触摸到那些美丽到极致的可爱女子……


精神上的麻醉让他产生了无数的幻觉，一连三天都驰骋在自己最美丽的幻境里，在那里自己能够自由的飞翔，在青草地上追逐着大角的鹿，在果树下张开嘴就有清甜的果子落进嘴里，还能把头埋进流淌着蜜水的河流痛饮，在那里自己是如此的自由，雪白的羊羔蜷伏在自己的怀里，带着翅膀的飞马调皮的把嘴里衔着的花朵抛在自己的头上……


三天时间匆匆而过，醒来的时候自己又回到了人间，衣衫上还留存着天堂的芬芳，嘴角还有蜜糖的清甜，嗅嗅衣襟在天堂上泼洒的酒香还是那样浓烈。


于是，他们就哭嚎着向青天伸出双臂想要回到天堂，却得不到任何回答，自己就像是一个被天堂抛弃的孤儿，在最无助的时候，神女骑着白牦牛走了过来，轻声的安慰这些可怜的孤儿，最后会从怀里掏出一颗刚刚摘下来桃子拿给这些羔羊，而桃子的味道是那样的熟悉。


“大哥，咱家从云家移栽的那些桃树，今年冬天结的桃子可不多啊，不过比云家的大，也比他家的甜，能不能不要给那些傻子，我们自己吃啊。”


“想吃桃子随你的意愿，咱们的传教大业刚刚开始，这样的事情还要多作几次，冬天有桃子吃本来就是神迹，云烨给的火药也不多了，问他要配方我们自己调配，那个家伙死都不说，我又不拿它去打仗，威胁不到唐国，小气啊。”


“大哥，武媚要成亲，咱们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虽然在书院的时候我就讨厌她。可是天底下也就她一个人能做我的对手，狄仁杰那个傻瓜怎么就喜欢武媚那个狐狸精？我的身材比那个狐狸精还要好。”


庞匙儿挺了挺自己的胸膛，忽然又有点泄气。


“云烨说的是真的吗？我们真的会受到天罚吗？庞准叔叔生出来几个傻孩子还不是因为他本来就长得很难看，哥哥，你难道就没有找一个美女试着生一个孩子吗？”


寒辙犹豫了一下对庞匙儿说：“我在灵州遇见了一个很好的女人，虽然她是青楼里的歌姬，不过人还不错，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现在或许快生了吧，庞叔就守在那里，到时候庞叔不会让那个女人看到自己的孩子的，会直接带回来交给我，如果孩子聪慧，我们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有意义，否则，我们现在做的到时候就会便宜别人。”


“会便宜谁？”庞匙儿奇怪的问了一句，自己只能当五年的神女，五年时间过后哥哥就会允许自己去过自己想要的日子，哥哥会另外重新找神女，白石宫的事从此与她无关，听到哥哥说将来这些家业都会成为别人的，就很好奇，谁会这么幸运。


“很有可能是一个胖子，一个小胖子，只要他拜我为师，自然就能继承这一切，不过人家很可能不愿意，他爹爹对我们有成见。”


“白吃的枣还嫌核大，我哥哥乃是一代人杰，文武双全不说，还是师出名门，白石宫从神话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就是收取皇子也足够资格了，您倒是说说，是谁这么不知好歹？”庞匙儿讨厌以前的白石宫，但是不管白石宫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也是自己的家，自己可以不喜欢，如果别人也看不起，这就触碰到了自己的逆鳞。


“云寿，云烨的胖儿子，从面相上看，这小子就是一个大富大贵的命像，咱们白石宫虽然源远流长，但是人家的家世也不差，玉山书院就有人家的一半，这是连皇帝都认可的，更何况他家还有白玉京，虽然现在还找不到在那里，不过以云烨的智慧迟早会破解其中的秘密，到时候，咱家的白石宫可就真的入不了人家的法眼喽。”


庞匙儿听到是云烨的儿子立刻就从软椅上窜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不行，我不愿意，云烨就是一只狡狐狸，我觉得老家伙别的话都是在放屁，但是他说云烨是宾媚人这句话我觉得没什么错，我在书院这些年，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人正邪难辨，好坏分不清楚，性格千变万化到了极端，能忍人所不能忍之事，也能吃大苦，享大福，小妹我看到他那副宠辱不惊的样子就恶心，白石宫给叫花子也不给云家。”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五节 神的战争


寒辙惨叫一声重重的倒在车厢上，发疯一样的捶自己的脑袋，庞匙儿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抱住寒辙的脑袋，手足无措，以为寒辙发了急病。


寒辙发完疯就一骨碌坐了起来，瞅着妹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喜欢上了狄仁杰？”


“没有，我怎么会喜欢上那个家伙，整日里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像绝了云烨，小妹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冬烘先生，我喜欢的可是天下的英杰。”


“那就完了，自古英雄无善类，你说的那种人没一个好东西，不过说到天下英杰，云烨师徒勉强算得上吧？你一直认为你大哥我乃是不世出的俊才，怎么就忘记了你大哥在这两个人跟前败得有多惨，你喜欢上狄仁杰哥哥不奇怪。


你总是说小武要成亲了，她嫁不嫁人其实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关心的是要娶小武的狄仁杰吧？别骗哥哥，咱们已经是大骗子了，现在兄妹俩说点掏心窝子的话，松快一下，你之所以讨厌云烨，就是因为他把小武蛮横的许配给了狄仁杰吧？


不要紧，妹子，咱们白石宫就剩下咱们三个人了，你如果真的喜欢狄仁杰，哥哥这就去安排，哪怕启动神奴也在所不惜，只要你快活，咱们把狄仁杰抢过来让他和你成亲也不是什么难事，想好，只要拿定了主意，咱们就下手。”


寒辙现在最看重的人就是自己的妹子和庞准，至于别的人和事，都不在他的考虑之中，更何况在他的心中，自己妹子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让狄仁杰和自己的妹子成亲那家伙算是捡了大便宜，狄仁杰是不是愿意，就不在他的考虑之中。


庞匙儿狠狠地啐了哥哥一口道：“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我堂堂的白石宫的公主会何别人抢男人？从来只有男人求我下嫁，咱们那里有倒贴的道理。”


“那就是真的喜欢狄仁杰了，刚才还以为你喜欢的是云烨，如果是云烨好办，只要把他抓过来，一棒子敲晕，第二天醒来他发现已经成亲了，云烨就会默认这事，现在你喜欢的是狄仁杰，这就麻烦了，那个小子可是一个油盐不进的主。”


寒辙已经在脑子里想了七八种强掳狄仁杰的法子，都在最后关头卡住了，那就是该如何让狄仁杰对自己的妹子死心塌地。


前面就到了西月河，车队停在了河边，无数的信众已经拜伏在河边等候神王祈福，这里是吐蕃为数不多的能够种植青稞的地方，田地里的青稞已经低下了头，饱满的禾穗意味着这是一个丰收年，寒辙给那些百姓一一摩顶之后，就来到田地边上，恭敬地祭拜过青稞神，然后就从地里摘了一个禾穗，青稞的麦芒很长，寒辙拿在手里轻轻的搓着，不一会手里就有了十几粒青稞，他把手放在一个老人的头顶松开了手，青稞粒就源源不断的从他的手里流下来，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幕，他们看到寒辙摘了一穗青稞，但是从没想到青稞竟然能够源源不断的从寒辙的手里往外淌，不一会流下来的青稞就淹没了他老人的脚面。


就在所有人都跪拜磕头的时候，一个粗豪的声音传了过来：“春三月若不播种，秋三月难收六谷；冬三月若不喂牛，春三月难挤牛奶。骏马若不常饲养，临战逢敌难驰骋。虽饿不食烂糠，乃是白唇野马本性；虽渴不饮沟水，乃是凶猛野牛本性，神王来到我神山，难道也是本性？”


听到这段歌谣，寒辙手里流淌的青稞顿时就停了，叹息一声对所有人说：“眼见你们缺少衣食，我祈求青稞神多赐给你们一些青稞，没想到却被这位上师生生的用法力断绝了供应，惹怒了青稞神，明年不会再有好收获了。也罢，就让我为你们祈福一曲吧。”


听了寒辙的话，跪在地上的蕃民开始嚎啕大哭，如果明年不再受青稞之神的庇佑，这些人都会被活活饿死，他们不敢责骂那位穿着兽皮，头上戴着鹿冠的上师，只能不断的哀求神王能够救他们一救。


“碧玉蓝夭九霄中，青色玉龙震天响，电光闪闪红光耀，丝丝细雨甘露流。用这洁净甘露精，大地人间酿美酒，要酿美酒先种粮，五宝大地金盆敞。大地金盆五谷长，我是神王做保证。”寒辙张嘴就唱了这一段，然后从怀里掏出一瓶烈酒，倒在陶碗里，酒香四溢，自己喝了一大口，酒下了肚子，他重重的在胃部击打了一拳，只见一条火龙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火龙径直向那位上师窜了过去，点着了兽皮衣，烧着了鹿筋冠，那位上师嚎叫一声就带着满身的火焰窜进了西月河，熄灭了火焰之后，也不停，提着自己的拐杖狼狈的游过西月河，学着狼嚎，鹿鸣，匆匆的进了河对面的黑山。


喷火的寒辙吐出最后一丝火焰，微笑着对蕃民说：“不要紧了，我已经惩罚了那位上师，青稞神也接受了你们的祷告，他说了，只要你们今年多酿造几坛子青稞酒，供奉给他，明年还是一个丰收年。我已经做了保证，你们千万不要忘记了供奉青稞神。”


说完话就转身离开，似乎非常的疲惫，需要旁边的仆人帮助才能进入到豪华的大马车，无数的蕃民对他的背影顶礼膜拜。


（这一段的斗法描述并非作者杜撰，而是出自真实的记载，藏区的上师斗法一直到解放前依然存在，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也有这方面的描述。）


寒辙进到了马车里，就从嘴上取下来两片透明的乌贼鱼骨，又从高高的帽子里取出一个瘪瘪的布口袋，这是刚才装青稞的袋子，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狠狠地把嘴洗漱了两遍，这才对靠在车厢上看书的庞匙儿说：“云家的这种酒精，以后不能吞到肚子里去，我的胃到现在还在发烫，我担心使用的多了，会伤身体。”


“大哥，那个上师就是一个骗子，觉得我们过来是要砸他的场子，这才出手阻拦，您怎么还帮他圆谎？直接击杀不就完了，非要喝酒精喷火，他哪来的神力，只要您的口袋里还有青稞，我就不信他能有本事让青稞不掉下来。”


“你懂什么，这是互相给脸面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最不相信有神灵存在的就是我们这些人，他有他的神灵需要维护，咱们有咱们的神灵需要维护，这一点并不矛盾，我们还要共同维护以前的那些上师营造出来的神，所以我们才能见到雪山，说雪山神，见到青稞说青稞神，见到河流拜水神，点着了火就拜火神。


今天我不会拆穿那位上师的把戏，你信不信，他也知道我们是假的，但是他绝对不会来拆穿我们，因为拆穿了对谁都没有好处，他的把戏没有我的高深，所以失败了，就这样我们还需要说是我们的神灵打败了他的神灵，这样一来，这位上师还能在这片满是神佛的土地上生存，你以为宗教融合是怎么来的，就是互相恭维，互相承认，互相吹嘘，最后为了更大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


庞匙儿看了看哥哥，放下手里的书，娇笑着说：“要骗人，先骗己，哥哥已经登堂入室了，过两年小妹就觉得您一定会坚信这雪原上的所有神灵都是存在的，谁会知道咱们白石宫的根基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


寒辙掀开车窗上的帘子指着那些狂热的蕃民对庞匙儿说：“你看看，他们坚信不移，那个老人拿刀子割开自己的脸，摊开了双手在向我祈祷，你能感受到这种虔诚么？匙儿，被人骗一辈子也是一种幸福，相信这个世界上善良会有好报，相信恶人迟早会受到惩罚，相信一切美好，善良的东西都有冥冥中的神佛在庇佑。这个体系崩塌不掉，只要所有的大人物需要百姓相信美好，那就必须维持这套体系，我在书院里早就看透了。”


庞匙儿不知道怎么回答哥哥这些颠三倒四的废话，也无从反驳，好像他说的很有道理，在书院受教多年，她不相信这个世界是依靠欺骗才能维系下去的，如果是那样，一把天火降下来将这个世界彻底的毁灭掉也能落个干净。


云烨已经向袁守城解释过三遍了，自己身负重责，不可能闲着没事干跟着他们去折箩满山瞎胡逛，现在西域到处都不对劲，郭孝恪还在玩命的扩张他的安西都护府，一直在向西挺近，云烨一连三道恳请他回师龟兹保证北庭都护府左翼安全的信件，都被郭孝恪无视了，他的大军已经进军到了姑墨州，如果不是被沼泽拦住，他还想向西推进。


雪山就在眼前，在蓝天下显得格外的美丽，云彩自山腰缓缓游动，就像雪山少女披上的轻纱，山脚下繁花似锦，山腰上松涛阵阵，再上一点就只有茫茫的白雪了，在白雪和松林只见就卧着一汪美丽的天池水。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六节 田元义的幸福生活


云烨不去，无舌也不去，老头子握着四枚玉牌，认为自己是距离神仙地最近的人，就算是天池充满了诱惑，而且近在咫尺，他也不愿意放下手里的玉牌往雪山上跑。


袁守城想要一些军士陪他去，云烨想起夜陀的遭遇就一口否定，山上太危险了，夜陀的弟弟都被大猩猩一样的东西撕成两半，自己为什么要把好好地部下送给袁守城当炮灰？老头子的面子又折损不得，好在手下有一位非常能干的部下，那就是田元义，知道大将军非常的怜惜自己的部下，这种怜惜甚至到了变态的地步，所以就不动声色的从庭州一万多名仆从军里挑选出来五十名勇士，告诉他们，只要能保护着这些道爷从天池平安的下来，每人赏金一万，并且官升三级。


赏格之高前所未见，勇士们一般都喜欢钱，更何况这次的赏格是精美的唐钱，不是西域乱七八糟的银饼子，勇士们对这样的待遇非常的满意。


袁守城不太满意，自己在大唐地位崇高，云烨没有派出最精悍的唐军保护自己就是最大的失礼，在他看来，至少需要给他派一队军士才成，带队的怎么也该是校尉才好。


正在云烨张口难辨的时候，田元义小声地进言：“老神仙，您老人家身手矫健，吞云吐雾的自然不需要人来保护，您身边的几位道爷也是能人异士，说到保护就让人发笑了，您其是需要的是背负辎重上山的力夫，还有向导，最重要的是，需要有探路的人。


您老人家想想，天池原本就是神仙地，那里危险地不是人，而是环境，说不定还有神仙遗留的法阵，还有各种怪兽，晚辈在高昌就听说过天池的传说，这些胡人您拿来探个路，送个死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是咱们自家的儿郎，遇到了危险，您还要施以援手，这样会影响您的行程，要是损失的过多，大将军一定不会同意的，您说是不是？”


袁守城狐疑的看看云烨，见他不断得点头，也就同意了，确实如此，去天池危机重重，那些军士身手低微，遇到麻烦自己确实需要援救，不像这些胡人，死了就死了，用不着自己费心，这一次失败了，下回再找些胡人继续上山也就是了。


“小子，其实老夫怀里有陛下的谕令，命你全力帮助老夫的，算了，看在你爱兵如子的份上，老夫就不拿出来了。胡人就胡人吧。”


云烨摇着头说：“也只能是胡人，您就算是拿出陛下的谕令，晚辈也只会给你胡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更何况这是乱命，晚辈根本就不会接受。”


袁守城面对云烨的强项也毫无办法，只能吩咐五名道士去做准备。


“您不用麻烦了，该用的东西晚辈都给您备好了，上天山该用那些东西不会有人比我更熟悉，睡袋，燃料，新炉子，帐篷，衣服，鞋袜，雪地鞋，手杖，绳索，勾锚，武器，还有一些成药和绷带，军士用的军用铲子，这些东西您都要从头学起，老爷子，其实晚辈现在很不放心让你们现在就去登山，您最好等到明年，等晚辈处理完军务，我们一起去最好。”


云烨说的不是客套话，事实的确是这样的，爬雪山哪里会有容易的，更何况自己现在身处的时代，蛮荒里还有许多古老而凶悍的野兽未曾灭绝，至少在后世，云烨就没有听说过沙漠里还有巨大的蜥蜴这回事，也没有听说过沙漠里到处都有大蚂蚁，更加不曾听说过一只蝎子能长到手掌那么大。


袁守城呵呵笑了起来，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确实是一个好后生，只可惜一万年太久，老夫只争朝夕，老夫太老了，今晚躺下，不知道明日还能不能醒来，等不得啊。既然你准备好了，老夫就好好学学，天山！老夫很想瞧瞧你的真面目。”


不管老头子是不是被长生不老迷住了双眼，但是这份求真的精神云烨不佩服都不行，唐人都是这样，云烨认识的那些大儒，就连许敬宗这样的人，在学问上也绝对不会苟且，只要看书，就会有工整的读书笔记出来，读懂了那些，那些没有读懂，都会标识的清清楚楚，然后就会向别人请教，算学一道对许敬宗来说就跟天书一样，但是，这个老家伙只要遇到不知道的，不理解的都会向云烨请教。不搞清楚决不罢休。


这一回把许敬宗仍在楼兰乱石城，就是要他替自己看好退路，云烨总是觉得西域好像不太安稳，这或许和他一向悲观的情绪有关。


可是数据说不了假话啊，三年前强盗打劫的次数只有九起，还都是针对商贾的，两年前强盗打劫的次数下降到了三起，这是边军大力整治后的情况，可是今年，强盗袭击城镇的次数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四十一次，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些强盗的背后势力在准备一次大的行动，他们的目标到底是哪里？


庭州？还是安西？如果让云烨来选择，郭孝恪该是最佳的目标，五千吐蕃强盗就敢向自己的三万大军悍然开战，纠集一大群人去找老郭的麻烦不会是什么问题吧？


展开信笺，再一次提笔给郭孝恪写信，老生常谈也要说啊，自己的左翼现在空荡荡的，非常的危险，老郭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把那么大的一片空挡留给强盗四处流窜，自己却眼巴巴的去开拓新的土地，以前的土地都没有治理好，打什么新的天下。


云烨的大军不断的在天山下扫荡，刘心武带着大队人马就像推土机一样的在这片大平原上横冲直闯，按照自己以前制定好的方略，将所有碍眼的势力全部连根拔起。


庭州终于安定下来了，再也没有听说过哪里再发生大股马贼劫掠的消息，最欢喜的自然就是这段时间被困在各个城池的商队，长长的驼队又开始出现在商道上。


云烨在搬家，勒令所有的官员家眷全部离开庭州，转道去楼兰乱石城，一时间，这条大道上车水马龙，行人不绝。


目送着最后一批家眷在一位校尉的守护下离开，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趁着天气暖和，家眷们会在北风吹起的时候抵达乱石城，在那里休整一个冬天，开春之后，就会继续向关内进发，彻底地将官员的后顾之忧清除掉。


庭州的官员都很清楚，大帅很可能要有大行动了，对这一点他们极为亢奋，如今大军的哨探最远已经到达了石漆河，对于这条河流，云烨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石油都能从地下冒出来，最后汇进河流形成一条漆黑的河，这简直太浪费了。（确有其事，石漆河，古地名。）


有石油，云烨就有数不尽的火油，在这里用不着像长安一样珍惜原材料，他准备在这里进行掠夺性的大开发。


庭州制作灯油的商家发财了，云烨的大军在无限制的收购猛火油，只要你能制造出来，他就会全部收购，范弘一看着堆积如山的陶罐忧心忡忡。


“大帅，我们的猛火油太多了，按照我们现在的消耗速度，十年都用不完，咱们随军带的钱财已经快要用完了。”


云烨推开文书，揉揉自己的眼角对范弘一说：“多？我怎么感觉还少，猛火油是好东西啊，可以用来作战，可以用来烧火，等到我们的驼城建立起来之后，你就会觉得再多也不能满足大军的消耗，老范，火药和猛火油是另一种新的作战方式，我们正在积累这方面的经验，你放心，等到越州把无数的铁皮桶子运过来，你就不用担心猛火油会没有地方存放了。


你现在要加紧制作热气球，到时候我们全军进入驼城的时候，它就是我们的眼睛，五个，绝对不能少于五个，长安运来的新式喷油炉子就要安装到上面，你挑选人手好好训练，咱们的热气球不需要到处乱飞，只是用绳子绑在驼城上，危险性要比在长安的时候小很多，我的亲卫里面就有好多懂得旗语的，重点从他们中间挑选。


至于大军没钱这种事请，你老范说出来不脸红？大军怎么可能会没钱？这事你去找田元义商量，你是一个死死地军人脑子，我们有最强悍的士兵，又处在最繁忙的商道上，要是我们对兵部去公文要钱，大唐最无能的将军帽子就会扣在我头上。”


范弘一见云烨又开始研究公文，只好去找田元义，田元义笑的开心极了，自从大帅来到北庭，田元义就觉得自己像是生活在梦里。


原先求爷爷告奶奶的想要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送进玉山书院就读偏偏就是进不去，结果大帅扔过来一个腰牌，就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去玉山书院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不算差，就会优先进入书院就读，孩子和正妻已经跟着程家商队返回长安了，自己顿时觉得前路一片光明。自己守西域孤城的那点委屈，根本就算不上事情。自己随着大帅东征西讨，也根本不算事，就是不小心战死了，也不算多大的事，因为自己的职事差遣由西域黜制大使变成了大将军府的录事参军。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七节 倒霉的袁守城


“范将军，卑职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些天属下在军中详细的了解了军中的财务，卑职以为，我们直接付给那些胡人财货是不妥当的，应该把这些事物交给商贾去做。”


范弘一看了田元义一眼冷冷地说：“军中缺少猛火油，不这样做还能如何？交给商贾，难道我们还要付给商贾利润不成。”


“将军息怒，卑职要说的是地方上的做法，自然与军中做事的方法不同，您可能忘记了，天下万民都是要缴纳赋税的，商贾何能例外？


我们直接从胡人手里拿到了猛火油，其事对地方上的财政并没有帮助，就算是要收税，也只能收一次，如果咱们把这些事请交给商贾去做，不但我们一文钱都不用花就能得到大军所需要的猛火油，说不定还能有大笔的进项。


不光是我们，就是关中的官府也能从中受益，我们这里是猛火油的产地，收夏赋，秋税乃是天经地义，朝廷允许百姓折成实物缴纳，我们自然能够把这些东西折算成猛火油，这样一来，大军所需的猛火油就再也不是问题。


您一定不知道一桶灯油在长安卖的有多贵吧？这可是很肥的一宗货物，整个西域依靠他吃饭的人非常得多，大家一窝蜂的去炼油，这不妥啊，需要朝廷进行控制，加强一下管理，已经有好几个部族为了争夺油泉打起来了，听说还死了人。


咱们北庭现在需要的是平安，大将军殚精竭虑的四处剿匪不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吧，既然他们自己没办法和平共处，咱们官方就需要出面调解一下，攘平地方治安，这是哪一个官府都需要做的要务，所以啊，我们需要把所有的油泉收归国有，然后再卖给有实力的部族，让那些没有实力的部族替人家干活，这样以来，皆大欢喜。大家都有饭吃，商贾们也能买下油泉，雇佣那些闲散的胡人替自己干活，我们要做的就是收税，卖油泉，准备装油的桶子，其余的与我们无关，商贾，部族，百姓，他们会自动的形成一个平衡，自古以来就是这样，范将军，您看这样行不行？”


范弘一再次看了一眼田元义说：“难怪大帅会对你青眼有加，却又不愿意和你走的太近，老范我还纳闷，现在知道了，和你这样的人打交道老子会折寿，我们当兵吃粮的确实不该和你们走的太近，事情你去做，需要兵力老子给你派，能早日把大军花出去的钱归到账上，老子就装大头不闻不问。”


田元义笑的脸上全是皱纹，地方上的这点小龌龊他怎么会不知道，本身就是从吏出身，怎么把官府的权利运用到最大已经研究了数十年了，这些不过是小道而已。


范弘一刚刚出了他的房间，一大群人就涌了进来，田元义脸上谄媚之色立刻就不见了，咳嗽一声对一屋子的人说道：“庭州有头有脸的既然都在，我们就把事情说清楚，刚才五蠡司马来了，准备要再一次扩大猛火油的产地，军中缺少这东西啊，大将军甚至准备下令从玉门抽调猛火油回来，你们想想看，一旦北庭到处都是猛火油，你们还打算发财？


一旦大将军把猛火油划归军事物资，谁敢从北庭运一斤猛火油进关？五蠡司马是个什么官大家都清楚吧，一旦决议形成，想要修改那比登天还难。


是本官在司马面前再三的恳求，并且做了保证，这才让司马打消了扩大炼油的念头，顺便问一句，大军的钱财拿在手里就不感觉到烫手？”


“范参军，有话您就说，就冲着您今日的仗义，我等万万不敢忘记您的大恩，只要您能帮着我的部族保住那五口油泉，万事好商量。”一个浑身挂满了珠宝玉石的大胡子胡人抢先开了口，其他人也纷纷的应和。


田元义郑重的点点头说：“军中每月需要三千罐子猛火油，这是死的，没人情好讲，也没道理讲，这些油出了岔子，本官估计会死一地的人，包括本官自己，拜托诸位万万出不得岔子，至于剩下的么，大将军没说，五蠡司马没问，那就是说就由我们自己支配，大家想要过好日子，也就在剩下的这些油里面了出了。


哈哈，我老田是没胆子去找大将军要油钱，不知你们那位有这样的豪气？”


田元义看着那些愁眉苦脸的胡人和唐人，又笑着说：“三千罐子猛火油换算成田赋和商税，不知你们是不是还有意见？”


一个唐人商贾拱手道：“田参军，小人斗胆问一句，在这里的完税单据不知进玉门关的时候有没有效果？”


“有，但是仅限于玉门关。”田元义回答的斩钉截铁，那个商贾也是一脸的笑容，他不需要把猛火油运到长安，他只需要运到敦煌就能完成交易，只要能进玉门关，也就是说他的税额就全部完成了。


“既然如此，那是大好事啊，老夫从这三千罐子猛火油里认五百罐子。”


有了一个认领的，立刻就有无数的人想要认领，手慢的没有领到，只好缴纳高额的赋税，胡人们在得到自己的财产并不会受到威胁的承诺后，出手还是非常的大方，从云烨这里流出去的钱财，又慢慢的在往回流，范弘一对此非常的满意。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云烨站在窗口吟诗，字句优美，田元义都流露出迷醉的神态，躺在床上的袁守城也停止了呻吟，窗外白雪纷飞，雪花连片，遮住了天地人间。


“小子，老夫活着回来了，雪蛆老夫也给你带回来一条，虽然被野人所阻，没能见到天池真容，老夫相信，这一趟并没有白走，来年春天你一定要陪着老夫再走一趟。”


袁守城咳嗽一声，他被雪山上的猴子重重的打了一胳膊到现在依然不见好转，雪蛆云烨亲自看了，夜陀还真的没撒谎，只是并没有一丈多长，这一只比较小，云烨掰开雪蛆的口器，发现里面长了一圈圈的牙齿，被这样的东西咬上一口，绝对会凶多吉少。


刘金宝嘴里咬着一把匕首，正在将雪蛆刨开，很奇怪，雪蛆的肚子里没有任何的野兽的尸骸，只有一些碧绿的苔藓，难道说这东西是吃草的？


剥掉外面的红色肉皮，里面的环状肌肉莹白似雪，云烨让刘金宝切下来一块子，喂给了一只狗，观察了好一阵子才确定这东西无毒。


既然没有毒，那就说明人也能吃，清炒了一盘子云烨尝了一口，立刻就爱上了这东西的味道，有点像脆骨，吃起来非常的有嚼劲，等到一盘子全部吃完之后，才发现，所有人都在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己。


脆骨煮熟之后炒红辣椒，再加上一大把花椒爆香，不用吃，那股子浓香的味道就知道乃是绝世的美味。那日暮从来都是夫君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从不讲究，吃了一点之后，就开始疯抢，刘金宝也是如此，田元义犹豫着夹了一点，吃了之后，筷子就再也停止过。


无舌先生浅尝即止，点点头就去了后院忙自己的事情，袁守城和剩下的四个弟子悲哀的看着一群人在那里大快朵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是这条虫子将一个老道活活的绞死了，全身的骨头几乎都断了，解救下来的时候，整个人如同一个肉口袋一样，内脏从嘴里不断的流出来，几乎将血全部都吐出来了。


五十个胡人，活着回来的只有三个，野人的叫声引发了雪崩，就在大家仓皇逃命的时候，不断的有胡人被那些野人一样的东西抓起来扔到悬崖底下，如果不是云烨给袁守城他们准备了绳子和钩索，说不定就会全军覆没。自己的努力只给云烨带回来一盘子好菜而已。


“以后这东西不能叫做雪蛆了，我们需要给他起个好听的名字，不如就叫做雪龙，蛆这种东西怎么都不会让人有胃口，开春了，我们也去抓一些回来，送回长安，当作土特产献给陛下，云家每年都要在陛下大寿的时候上贡，太费钱了，送这东西就好，雪龙啊，味道又好，陛下一定会喜欢的。”


云烨的话匣子一打开，众人就开始胡说八道，一个个志得意满的准备等到春天就去雪山上抓虫子，捉野人，然后去天池看景致。


“那日暮也去，那里到了四五月份的时候有非常多的蝴蝶，最大的蝴蝶比巴掌还大，色彩斑斓看起来非常的漂亮。”


云烨笑着在翻检盘子找肉吃的那日暮头上拍拍，笑得非常开心。


“云侯，你难道就不担心遇到这些怪物？它们真的会吃人。”袁守城觉得云烨实在是太托大了。


“不会的，老先生，只要我们不在这些虫子发情期上雪山就不会有问题。我刚才看到了这条虫子身上的生殖器官在外露，这东西和蛇差不多，只有在发情的时候才会露出这东西来。哈哈，怪不得会发红，原来是在发情。你们打扰人家传宗接代，不找你拼命找谁？”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八节 老战奴和走盘珠


“世界上的事情你只要理顺脉络，天地万物都能为你所用，理不顺脉络，碰得头破血流怨得谁来？您老人家一辈子都在想着长生，怎么就不研究一下天地万物的本质呢？


一部《道德经》恐怕被道长们翻烂了吧，还记得老子说的那句话么？”不等云烨把话说完，袁守城低声道：


“道深沉矣似海，高大矣似山，遍布环宇矣而无处不在，周流不息矣而无物不至，求之而不可得，论之而不可及也！道者，生育天地而不衰败、资助万物而不匮乏者也；天得之而高，地得之而厚，日月得之而行，四时得之而序，万物得之而形。”


四位道士听了这句话，当即坐到地上，一起吟诵《道德经》，云烨叹口气，袁守城还是不死心，还是对天池抱着极大的信心，自己本来要说的是老子的清静无为，袁守城立刻就用老子的话来堵住自己的嘴，也罢，既然他如此的痴迷，自己何必枉做小人。明年四五月份带着他们去天池旅游一趟并不是什么大事。


大雪似乎将庭州给禁锢住了，同时禁锢的还有时间，云烨动不了，那些西域人也一样动不了，冬天的戈壁滩，不是人能够轻易活动的时候。


只有坎儿井里的水是自由的，冒着白汽汩汩的在地下奔涌，庭州胡人的活动其实就是在借助坎儿井的隧道在活动，地面上见不到一个人，但是在地下的坎儿井隧道里，人来人往，非常的热闹，云烨所需的火油依然源源不断的运进了地下仓库。


范弘一愉快的清点完这个月的火油，看着那些商贾谄媚的表情有点不好意思，自己白白拿了人家三千罐子油一文钱不出，还要接受人家的感激，这一幕对他的心绪冲击很大。


派兵护送商贾，原本就是自己的职权内的事情，现在这个职权，也被田元义拿去卖钱了，而且还是价高者得，大帅听了哑然失笑，自己被弄得面红耳赤，范弘一感觉，自己要是再和田元义来往下去，迟早会变成和他一样的无耻小人。


为了保住自己的德操，范弘一这些天一直住在军营，和军士们一同出操，训练，一起巡营，甚至一起修建营寨，他把这些做法。当作对自己意志的一种磨练。大丈夫当堂堂正正光耀于世，岂能蝇营狗苟一生。


大雪断绝了天山路，云烨在营帐里发愁，就算曲卓他们得到了情报，这样的天气里也没有办法从从楼兰送到庭州，所有的事情只能从明年开春雪化之后继续开始，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时间之河才会继续流淌。


庭州被大雪覆盖，碎叶城却是阳光灿烂的好日子，黑风穿着昂贵的黑狐裘，带着十几个从当地雇佣来的武士从满是人流的街道上走过，对那些被绳子捆在街市边上的奴隶看都不看一眼，这里是低级奴隶的购买地，全部都是那些强盗们从别的地方抢回来的农奴，或者牧奴，按照曲卓的吩咐，他今天需要购买五十个彪悍的战奴，听说有一些是专门被训练出来作战的战奴，他们无惧生死，只知道战斗，最妙的是他们不在乎为谁战斗。


战奴和美丽的女奴是抢手货，只有那些濒临破产的贵族才会出售自己的战奴，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贵族也就不再是贵族了，因为他们保命的最后底牌也被出卖了。


小苗亚麻色的头发黑黑的眼珠显露出一种异样的美，她今天扮演的角色就是黑风的小女儿，她的脸上挂着一截面纱，灵活的眼珠子，让人看一眼就无法忘记。


她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孩子，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小苗总是拿食物给他们，都是真正的食物，不是残羹剩饭，那些肮脏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整张的馕饼，也没有吃过大块的羊肉，只有安吉姐姐的施舍篮子里才有这些食物。


所以安吉姐姐的名字迅速就传遍了碎叶城，只要到了吃饭的时间，他们的住所就会人满为患，曲卓不止一次的警告过小苗，这样招摇过市对自己要干的差使没有一点好处，但是他说了等于没说，因为小苗会把他的食物也拿去送给那些流浪儿。


碎叶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热闹，也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人，雇佣来的武士推开人群，给黑风和小苗腾出一条道路来。


这里看热闹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来看那些露着皮肉在寒风中发抖的女奴的闲人，没钱买，看看也好。黑风的奢华让那些闲汉自动的腾出位置来，这是一位贵族老爷得罪不起。


“我富贵的兄弟，阿卜杜拉能有幸为您效劳吗？”


黑风看了一眼走过来的奴隶贩子，高傲的抬起头，用鼻孔对矮小的奴隶贩子说：“我信奉的是太阳神，也没有做奴隶贩子的兄弟，我只是来买奴隶的，如果你有好货色，被我看中，我就会买下来，如果没有，就去找有货物的人，我没有多少时间等待。”


奴隶贩子没有半点的不高兴，继续弓着腰说：“我这里有美丽的女奴，还有一位是处女，她的皮肤就像牛奶一样白皙，摸起来就像唐国最好的丝绸一样的顺滑，她的声音就像百灵鸟一样的婉转，我的老爷，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我的家族正在扩张，我需要强大的战奴，用来保卫我的财产，还要找一个小女奴来伺候我的女儿安吉。”黑风腆着肚子牵着小苗的手，不用表演，眼神都是满满的宠溺，小苗乖巧的依偎在他的身边，通过这些天来的相处，小苗非常的喜欢黑风给她讲的故事。


“尊贵的老爷，您真是找对人了，莎珊国的阿古泰家族没落了，他们家的小王子把最后的六十三名战奴出售，他们非常的有感情，不愿意被分散出售，求我将他们一次性的卖给一位主顾，如果老爷您能一次买过来那就是再好不过了。”


“大食人，如果这些人真的是勇士，我会给你一个与他们勇猛相匹配的价格，如果你没有给我六十三头狮子，而是给了我一群野狗，我是一个子也不会出的，哈哈哈。”黑风没想到自己今天的运气好极了，竟然能一次遇到六十三个战奴，这样的时候并不多。


说到了货物，那个叫做阿卜杜拉的大食人立刻就直起了腰板，阿古泰家族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只是到了这一代家里全部剩下酒囊饭袋而已，他家的战奴是出了名的勇敢和忠诚。


“我尊贵的老爷，阿古泰家族的战奴是非常有名的，落在我的手里已经半年了，以前不是没有贵族老爷来问过价格，很可惜，他们买不起，您说的太有道理了，好货就该有一个好价格。”


小苗不理会黑风和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她的眼睛不断的在那些女奴的身上看来看去，只要她的眼神落在那个女奴的身上，那个女奴就立刻跪下来，祈求小苗把她带走。


黑风哪里会不知道小苗打得什么主意，连忙对小苗说：“这些女子确实可怜，我们没有办法把她们都救下来，如果你喜欢，一会在帐篷里你可以挑两个女奴，我们能做的就这么多。”


“侯爷在这里一定会把她们都救下来的！”小苗撅着嘴恨恨的说。


黑风无奈的摇着头说：“这个世界上可怜人很多，就算是侯爷也没有办法把她们全部救下来，除非大唐能够占领这里才行，我记得大唐没有奴隶是吧？”


“当然没有，我家里的丫鬟仆役都是来家里帮着干活的，每个人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就像伺候我的小花她就是来府里学规矩的，学好了规矩，就能出去嫁个好人家。”


听了小苗的话，黑风愣了一下，刚才的话他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侯府竟然真的是这个样子，小苗从来都不说谎这一点他知道的非常清楚。


“难道说那里真的是天堂？”黑风喃喃自语了一句，就随着阿卜杜拉进了一个很大的帐篷，他一眼就看到了靠着墙站立的一群人，他们和帐篷里的其他奴隶在精气神上明显的不同，身体也明显的强壮的多，一个花白头发的战士向黑风鞠了一躬说：“尊贵的老爷，我们六十三名战士只愿意一起出售，不愿意分散开来。”


说完话就抱着胳膊又靠到了墙上，黑风很高兴，对阿卜杜拉说：“不错，看着就是勇猛的战士，最难得他们还会说突厥话，很好，多少钱，我全要了。”


阿卜杜拉眼睛都笑得密封了起来“三千个银饼子，我的老爷，您认为这个价格值得吗？”


小苗瞅了一眼那个老战奴，发现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两只拳头死死的握住，痛苦的不能自己，心里面就为这些武者感到悲哀，她能看的出来，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


见黑风还要讨价还价，怒火一下子就窜了起来，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一颗海蓝珠，丢在瓷盘子里对阿卜杜拉结结巴巴的说：“我买了！”


所有人都盯着盘子里滴溜溜乱转的海蓝色珍珠，阿卜杜拉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艰难的挤出三个字：“走盘珠！”


“他们值这个价！”小苗的这句话是对那个老战奴说的。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十九节 仁慈者


“我尊敬的殿下，请允许卑微的阿卜杜拉仔细欣赏一下这颗美丽的珍宝。”大食人自从看了这颗珠子，就像被人重重的一拳击打在了肚子上，整个人立刻就弯成了两截，再也不敢用眼睛看小苗，能拿得出来这样价值连城的珠宝的，在他的印象里只有王族。


靠着墙站立的那些波斯人，也不由的把身子站直，掀掉了自己身上的破斗篷，他们的身上只有薄薄的亚麻短衣，下身围着一个短短的裙子，赤着脚站在寒冷的大地上好像没有知觉，强壮的胳膊，大腿露在外面，向小苗表现自己强悍的一面。


黑风仰着头看天，他没有置评小苗做事方法的权力，只能置身事外。小苗指着那些战奴对阿卜杜拉再一次艰难的用新学的突厥话说：“打开他们的镣铐，给他们武器和铠甲。”


检验完珍珠的阿卜杜拉高兴的嘴都合不拢，对小苗的吩咐连声的答应，一群人涌过来帮着那些战奴解开了镣铐，拿来了大盾还有短剑，特意找来了一堆皮甲，让这些战奴选择。一炷香的功夫，一队全副武装的战奴就出现在小苗的身前。


“您看呐，他们是多么的强悍，多么的英武，由他们的保护您的财产一定非常的安全，我尊敬的殿下，您还有什么吩咐，卑微的阿卜杜拉一定竭诚为您效力。”


小苗满意的点点头，学着云烨的样子背着手准备向外走，缩在墙角的两个年纪幼小的女奴猛的扑过来扑倒在小苗的脚下，不断的恳求小苗把她们也带走。


小苗的手指头指指脚下的两个女奴对阿卜杜拉说：“还有她们！”


阿卜杜拉的脸色很难看，还是咽着唾沫答应了，然后就掏出一大叠子的契约拿给黑风看，在这一刻，阿卜杜拉已经非常的肯定，小苗才是正主，至于一身黑狐裘的黑风已经沦落到了管家一类的货色，因为高贵这种东西装不出来，小苗对价值连城的珍宝毫不在意的举动，已经证明了她身份的高贵，这比任何家族徽章更有用。


回到了他们居住的大院子，曲卓在知道小苗的举动后，来不及责怪小苗，立刻就在身份上做了调整，自己是家臣，狗子是家将，黑风是管家，其余的楼兰人是仆役，至于小苗，只能是家族仅剩的一位公主……


小苗的举动打乱了曲卓所有的准备，也让他之前的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碎叶城里面的主流说法还是准备西进，可是这里的勃律人，吐火罗人，莎姗人，大食人并不惊慌，他们在碎叶城做生意，和突厥人，薛延陀人，吐谷浑人，再加上本地的昭武九姓以及回纥人相处的非常融洽，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关系，曲卓看着在院子里和两个女奴没心没肺的做游戏的小苗只能长叹一声。


不过，曲卓的颓废只维持了不到五天，他的眼睛就立刻发亮了，小苗的举动虽然鲁莽，却给了他们一个很好的打入上流社会的机会，因为他收到了一个宴会的请柬。


小苗看都不看，一句话不去就让曲卓的脸黑如锅底。


“我一个没出闺阁的小娘子，为什么要去和脏臭的吐蕃人，突厥人，大食人，混在一起？要去你去，如果查不出来问题，我晚上就去碎叶城的城主家，就不相信问不出来。”


“姑奶奶，您现在想起自己还是一个小娘子了？如果您真的是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娘子，这会应该躲在长安家里的绣楼上绣花，而不是拿着长枪和这些战奴较量，能用智慧解决的事情，我们为什么要晚上去城主家闹得满城风雨？悄无声息的完成任务才是上策。”


曲卓的脸都抽成了包子，想要狗子帮着自己说两句话，发现狗子这时候已经被小苗的长枪圈进了战圈，拿着横刀险象环生的在漫天的枪影中左支右突，在贴着地滚了两圈之后，被小苗的枪杆子抽在后背上飞了起来，掉在草料堆上装死。


新买来的两个侍女拍着手欢呼，那些战奴也是满脸的佩服，他们发现自己这群人竟然无法阻止小苗的冲锋，长长的骑枪握在小苗的手里就像是一支毒龙防不胜防，原来自己的新主人才是无敌的悍将。


小苗撅着嘴将长枪顿在地上，青石板立刻碎裂开来，长枪老老实实的插在石板上一动不动。


“师妹的枪法果然厉害，愚兄在你的抢下走不过十招，佩服，佩服！”


“师姑，你是师父的徒孙，我是徒弟，为了这个称呼已经揍了你无数回了，到现在还不长记性是不是？你要是敢说让我去参加什么宴会，我就接着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打得什么主意，不就是想把我嫁出去么？别做梦了，这事我只听师父和侯爷的，你们那里能找得到好人家。”


小苗发完脾气，两个侍女就赶紧过来簇拥着小苗去洗脸换衣服，那个老战奴走了过来对曲卓说：“家臣大人，一个家族想要兴盛，不能依靠简单的联姻，那样只会被那些贪婪的家族吮干我们的每一滴血汗，老奴在阿古泰家族效力了三十年，见过无数这样的例子，殿下枪术为老奴仅见，有这样的枪术在战场上自然能为家族挣得荣光，用不着去依附谁。”


曲卓翻着眼睛看着老战奴说：“你知道什么，不知道就不要多嘴，记住了，在家里不许一口一个老奴，老奴的叫唤，这个家里没奴隶，这是你们的契约拿去烧了。”


一厚叠子羊皮契约被曲卓拍在老战奴的胸口上然后就气冲冲的进了屋子继续想办法，实在是不行，只能是自己带着黑风去参加宴会了。


老战奴愣在当地许久没有说话，只是习惯性弯曲的腰板逐渐挺直了，把手放在胸口上说了一句波斯话，就去战奴所在的屋子里告诉所有人这个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里是一片最无法无天的土地，这里也是一片最讲究契约的土地，所有的贵族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共同制定了契约，并且发誓遵守它，他们会践踏王权，但是却不会践踏契约，因为最原始的契约上有他们祖先的血印。


战奴的屋子里充满了焦臭味，“瓦希提，薛西斯，亚哈随路……”老战奴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把一张契约投进火盆，等到契约全部烧完之后，笑着对所有人说：“我们自由了。”


说完之后就掏出匕首，揪着脖子上的一块皮肉把他割了下来，扔进了火盆，虽然血流的汩汩的，他却笑的开心之极，因为那块皮肉上面有一个烙印，他不想要那块肉了。


当晚餐开始的时候，小苗奇怪的看着战奴们脖子上的纱布想问，又压了下来，她认为这可能是波斯人的一种仪式，就像突厥人有人死了，就会拿刀子割脸一样，既然人家的亲人死了，还是不要问了。


云家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条件的时候从不委屈自己，小苗和狗子就是这样，曲卓似乎也有这方面的倾向，所以桌子上的食物非常的丰盛，有很多的馕饼，有萝卜羊肉汤，大块的奶酪就放在桌子上，葱头是生的，吃一口就会流眼泪……


“殿下，请允许莫阿斯亲吻您的脚尖。”


吃完饭之后老战奴就站了起来，在小苗不知所措中，匍匐在地上亲吻了小苗的鞋子，然后那些战奴也跟着报了名字，然后就趴在地上亲吻她的鞋子。


“为什么？”小苗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问老战奴。


“世间仁慈者莫过于您，我尊贵的殿下。”莫阿斯恭敬地行礼，然后就带着那群战奴开始分配自己的防守的哨位。


“他们在干什么？”小苗问刚刚把剩余的食物撤下去的侍女，曲卓，狗子，黑风还有那些楼兰人不愿意和波斯人搅在一起，只有小苗觉得这些波斯人是自己带来的，没有主人陪着不太好，虽然她非常的不喜欢吃馕饼羊肉，还有那个有强烈气味的葱头，为了不至于让那些波斯人感到难过，还是强忍着吃这些难以下咽的食物。


“殿下，他们是在向您效忠，您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有这么多的武士效忠的女王。”侍女恭敬地回答，在她们看来一切都是合理的，曲卓他们这些家臣的避开，是在给殿下和武士独处的机会，殿下对这些武士这么好，还给他们吃最美味的食物，获得他们的效忠，天经地义，她们俩个也是出身大家庭，只是家庭战败了，才被人贩卖，能遇到小苗这样强大富裕的主人，是自己最大的幸运。


小苗抽着鼻子想了好久都没有相通亲吻鞋子和效忠到底有什么关系，她的性子粗疏，虽然懂得那些奇怪的杀人手法，却不愿意多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练完武之后，美美的洗个热水澡，然后拿着花绷子坐在自己的小楼上伴着夕阳绣花。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节 天使小苗


小苗没钱买那些馕饼了，她身上的钱全部用完，狗子的钱也被她搜刮光了，至于曲卓的钱小苗知道还有用处不能拿，黑风把自己的钱拿给小苗，小苗却不接受，在她看来黑风也是穷人。


曲卓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碎叶城的城主遭到了最恐怖的酷刑，当城主的妻子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身边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身体，仔细辨认之后才发现是自己的丈夫。


城主已经说不了话了，四肢也不能动弹，两只眼睛空洞的如同两眼枯井，他的全身遭受了最恐怖的袭击，野兽的爪子将他的身体几乎撕裂，但是，遭受了这样的重创城主依然活着，巫师点着了狼粪，白烟在城主府上空盘旋，宛如幽灵一般。


都说这是天狼神降临到了碎叶城，城主的身体上遗留了两枚断裂的狼指甲。


小苗又有钱买食物了，一大早她就提着自己的篮子带着两位侍女出了门，小乞丐们都眼巴巴的等在巷子口，见到安吉姐姐出来，乖巧的排好了队伍，急切的盼望着拿到食物。


一个孩子一张饼，一块肉，这就是安吉姐姐的施舍，很快，三个篮子就空了，见没拿到的孩子有些委屈，小苗就呼喝一声，那些卖饼子和羊肉的人立刻就围了上来，他们知道在那里能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的食物卖掉。


这样的施舍速度，小苗的钱又很快的用完了，于是，小苗蹲在房顶上瞅着高大的寺庙出神，听说婆罗门的僧人很有钱。


吃晚饭的时候，曲卓咣当一声就把一袋子银币扔在小苗的桌子上，一言不发的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去研究小苗从城主府拿回来的东西公文，该死的城主居然是一个硬汉子，在小苗的拷问下也没有说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曲卓认为，这个城主什么都不知道，想要知道他们的真正意图，需要找身份更高的人。


“殿下，您这样施舍会损失太多的金钱，不是一个家主该做的。”莫阿斯抬起头看着小苗进言，这些天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己的小主人就是一个心地善良到了极致的女神，而且对钱没有任何的概念，这需要自己这样的老家臣进行劝诫。


小苗放下钱口袋，托着下巴回忆自己有多少钱，想到无舌放在云家仓库里的那一大堆珠宝，金砖之类的东西，就觉得想这种事情比较无聊，师父的钱只堆放了一个小货架，侯爷家的钱好像更多，十几排货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东西有用完的一天么？自己随手拿了一个侯爷给自己的小珠子，就换了一大队勇敢的战士，想到这里就一字一句的对莫阿斯说：“没关系，我家的钱用不完，我就算这样用一辈子也用不完。”


莫阿斯吃惊极了，他连忙看看狗子的反应，他发现狗子好像也是这种意见，只是咕哝着说这不是在家里，不能大手大脚。


这样的花销对一个小家族来说算是致命的，对一个中等家族来说也会造成财务危机，只有那些最顶级的豪门才能勉强承受得起这样的随意花销。莫阿斯再一次低下了头继续吃自己的饭，他发现，殿下和那位家将吃的是一种带汤水的面条。


太阳神在西域有着广阔的人脉，黑风带着小苗去太阳神的殿堂礼拜过，也去了拜火教的庙堂里礼拜过，这就给所有人留下来一个印象，那就是小苗的先祖一定是土生土长的西域人，只有他们才会敬重这些远古的神祗。


亚麻色的头发，白皙的皮肤说明她的祖先来自热海，而漆黑的眼珠子说明她身上还流淌着唐人的血脉。突厥人猜测，这位美丽，富有高贵的殿下，说不定来自自己的族群，因为只有自己的族群最有可能出现这样的贵人。


“我们需要去怛罗斯城，如果可能我们还需要去阿拉木图，只有在哪里才能接触到西域族群的最上层，侯爷要的是确实的证据，只有这样他才能向朝廷发出警报，要求支援，猜测毫无用处，明年开春，我敢肯定局面一定要比现在更加的复杂，我们只有去怛罗斯，阿拉木图才能获取最准确的情报。”


黑风已经把命豁出去了，自然无所谓，小苗，狗子更是无所谓，但是曲卓却让黑风带着驼队回楼兰，把这里的情形告诉许敬宗，还需要把这里搜集到的一些情报交给许敬宗审核，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


曲卓现在已经和不少的商人以及部族头人成了好朋友，从楼兰带过的货物中间就有一批云家的香水，西域人体味很大，见到香水非常的喜欢，这东西听说只有唐国才有最正宗的货，也只有一两个唐国人的商队能偶尔捎来一点，价比黄金。


交游广阔的人在商人之间最是吃得开，就凭曲卓能弄到香水，就足以让这些商人们顶礼膜拜了，一瓶装在水晶瓶子里的香水，可以轻易的打开通往大食国内地的商道。


黑风走了，直接回楼兰了，曲卓和狗子带着三十个战奴去了怛罗斯，他准备在那里继续探听消息，只留下小苗在碎叶城作为一个中转站没心没肺的存在着。


日子过得很寂寞，于是小苗就开始绣花，两个侍女看到小苗绣出来的美丽花朵羡慕极了，也跟着学习，莫阿斯留在小苗的身边保护她，这一段平静的日子几乎让他痴迷。


小苗从来都不管他们做什么，只是简单的在饭桌上清点一下人头，只要人头的数目对上了，就不在过问任何事情，就连战奴的工钱，都是莫阿斯自己分配。


安吉姐姐的名声传得很远，所有肚子饿的孩子都能在安吉姐姐哪里得到食物，也可以窝在安吉姐姐家的屋檐下睡一晚上，她的名声不但在小乞丐中间流传，甚至在大人中间也开始流传。


流言这种东西，传着传着就会变味道，当安吉姐姐从一个善良的女子变成天使的时候，无数的求婚者就纷至沓来，如果不是莫阿斯阻拦，小苗早就把这些无耻之徒全部打死了。


以前她听到侍女告诉她自己是天使的时候，还觉得不错，仕女告诉她是专门在人间传播善良的女神，她也非常的高兴，当侍女告诉她天使长着一对美丽的翅膀的时候，她高兴的哈哈大笑，只是当侍女告诉她天使都是光团，还没有男女之分的时候，她的脸就变黑了，瞅瞅自己的扁扁的胸部，再看看侍女饱满的胸部，终于爆发了，认为这些人把自己形容成天使是在嘲笑自己没有女人味，分不清楚男女。


那些围在门前唱情歌的人作为第一批倒霉的人，领教了小苗的蛮横，每个人都被打折了一条腿被扔了出去，云家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打折一条腿这是惯例。


莫阿斯的好日子到头了，他的殿下几乎得罪了所有的贵族，以至于上门挑战的人络绎不绝，三十三个武士整日里小心戒备，应付所有上门的挑战。


莫阿斯的剑盾用的很好，碎叶城最厉害的武士也止步在他的面前，看着对手恨恨的离去，莫阿斯抹掉了头上的汗珠，这些天不间断的厮杀，几乎抽干了他的精力，不过心中并没有感到厌倦，保护自己天真的殿下是自己的天职。


越是和小苗相处的时间长，莫阿斯就越是喜欢这位殿下，这是一位天使，那些人没有说错，这是一位善良的天使，只要不惹怒她，她就是雪山上最灿烂的雪莲，至少莫阿斯从来都没有见过小苗无缘无故的伤害过别人，更没有迁怒别人的说法。


打折那些人的腿，那是顶级贵族维护自己荣耀的一种手段，莫阿斯也觉得那些土狗一样的人想要迎娶自己的殿下对殿下就是一种侮辱。


因为土狗向狮子求婚，不管土狗表现的多么真诚，对狮子来说都是无尽的羞辱。


家里再一次安定了下来，小苗依然每天带着侍女给孩子们送吃的，在这个严寒的冬天，如果没有足够多的食物，这些孩子熬不过彻骨的冰寒。


“慢点吃，昨天才给了一张饼，够你吃一天的，怎么今天还是这么饥饿，有多少都不够你吃的。”小苗在一个小男孩的脑袋上敲了一个爆栗子，见小男孩委屈的低下头，又从篮子里拿出半块饼塞进他的手里，算是补偿他一下。


侍女的篮子空了，回到家里继续拿饼子，今天是小苗的生日，所以她特意准备了很多的吃的，自己小的时候没有人给自己送过这样的吃食，所以小苗想把这些东西都送给这些可怜的孩子，饿肚子的滋味小苗知道，那几乎就是上天降下来的一种惩罚。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密集而且沉重，这是骑兵，小苗怵然一惊，抬头看时，发现那个被打断腿的阿史那家族的小儿子，带着百十名骑兵疯狂的冲了过来，马蹄下到处都是小乞丐矮小的身影。


还没等小苗惊呼出来，阿史那博坦指着小苗大吼：“抢走她，老子就要她！”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一节 小问题


莫阿斯举着大盾勇敢的向战马扑了过去，突厥人的连珈击打在他的巨盾上发出轰然的巨响，战马的前蹄也踩在大盾上，莫阿斯的身体立刻就被踹了出去，眼看着其余的战奴亡命的举着盾牌在战马群中左支右突艰难的抵挡突厥骑兵，莫阿斯不理睬已经垂下来的左臂，右手提起大盾再一次冲了上去。


小苗手里的篮子掉在了地上，她拼命的眨巴眼睛，希望眼前的一切都是错觉，怎么也不相信面前发生的这一且，刚才还在向自己讨要食物的孩子现在躺在血泊里抽搐，有些孩子的嘴里还咬着一块饼至死都没有吐出来。


那个孩子的腿被战马踩断了，才勉强爬了两步一只马蹄子就踩到了他的头上，头颅的爆裂声让小苗猛的抖了一下，那个穿着红裙子的小女孩的衣服还是自己送给她的，她非常的喜欢这件她穿着非常肥大的裙子，穿的已经发黑了也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她就躺在墙角，嘴里大口的呕吐着鲜血，将红裙子染得更加的鲜红了，世界仿佛离小苗很远，她的太阳穴在扑扑的跳，眼睛似乎被小女孩的红裙子染红了。


侍女用力的拖着小苗的腰希望能把吓傻的小苗拖回去，战场从来就不该是女人该待的地方，另一个侍女抱着小苗的长枪，虚刺着吓唬那些突厥骑兵不要靠近。


小苗手一抬，就把抱着自己的侍女送到了高墙上，又夹手夺过另外一个侍女手里的长枪，枪杆子一挑，也把她送上了高墙。


然后她就倒拖着长枪向突厥骑兵迎了上去，她刚才不是吓傻了，她只是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狠毒到这种地步，当年自己抢劫云侯，云侯也没有杀人，还给所有的人找到了出路，自己去岳州的时候见到了，花婶，赵叔他们过得好极了，快五十的刘家婶婶竟然挺着大肚子，别人只要说起来，还害羞。


这里怎么就是这个样子？眼看着小孩子挤满了巷道，就能带着骑兵踏过来？道理不对，道理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应该下马，撵走孩子，再说抢走自己的话，这样一来，自己最多再打折他的另一条腿。


莫阿斯退过来护住小苗，他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肩背上有一道能看见骨头的伤痕，瓦希提全身躲在大盾下面，那些骑兵还不住的控制着战马去踩他，小苗的枪杆子摆了一下，莫阿斯就退到了她的身后，脚底下搓动一下，掉在地上的大盾就飞旋了起来，斩掉了那个突厥人的马首也斩掉了他的头颅，盾牌和马首人头一起飞的很远才砸在墙上，土墙上顿时就多了两抹殷红。


莫阿斯将腿部受伤的瓦希提拖了回来，三十个毫无准备的步兵想要抗衡突厥人精锐的骑兵，没有在第一瞬间就被杀光，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小苗的眼睛变得很红，她看到的世界也是红得，小苗知道怎么对付骑兵，地上多的是散落的短剑，她一边往前走，一边不断的把地上的短剑，或者盾牌踢得飞起来，短剑会扎在马腿上，而盾牌会盘旋着将马蹄子斩下来，看着轰然倒地骑兵，小苗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双脚，师父说过，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有用处，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能杀人，只要控制得好就能做到一击必杀。


为了节省力气，她的长枪总是点到为止，能用三分力气杀死敌人绝对不会用上五分，于是她的枪尖就不断的出没于突厥人的咽喉，耳根，或者直接捅进嘴里……


刚才数了一下，自己已经杀死了八个突厥人，这让她很是高兴，但是脚下孩子的小小身体，又让她想要呕吐，于是她就加快了步伐，准备越过这片血肉场地，粘糊糊的血液让她的身体到处都不舒服。


她看到了那个叫做薛西斯的战奴，他手里的战锤刚刚敲死了一个突厥人，身后就有一柄长刀砍了过来，小苗把脚底下的一柄长刀踢了出去就继续往前走，她这个时候已经有些烦躁了，薛西斯知道身后有刀子砍过来，却没有办法阻挡，等了很久都没有感到疼痛，朝后望去，有一个突厥人被一把长刀钉在土墙上大口的吐血。


战锤敲击的枪杆上就像打铁一样，小苗不在乎，她的长枪总能借助战锤敲击的力量变得更快，以至于她身后的那些战奴都不敢靠近她的身旁。


枪如毒龙，每噬咬一口，就会有人丧命，哪怕耳后只有一个小小的破洞，也会立刻死亡，这柄骑枪是侯爷的，自己临出门的时候从兵器架子上拿的，听说里面蕴含了五金的精英，刚柔相济，一辈子不擦洗也不会生锈，枪尖听说有五层，里面的软，外面的硬，拿大锤砸也不会轻易地折断，小苗以前不信，现在相信了，因为这杆枪明明都已将被砸弯了，锤子离开后，这杆枪又会变得非常直，枪尖依然能轻易地洞穿铁甲。


枪很沉重，是因为上面叉了一个人，她甩掉枪头上的那个人，已经能看到阿史那博坦的那张可恶的丑脸了。


“放箭”！阿史那博坦大叫起来，小苗没见过这样的蠢猪，放箭之前还要大叫，侯爷他们放弩箭射人的时候从来不叫唤，你都说明白了，哪里还能射得死人，小苗的身子矮小，战奴的大盾能把她遮得严严实实。


盾牌叮叮当当的响，小苗拖着长枪继续靠近阿史那博坦，她真的想问问这家伙骑着马踩死小孩子是不是很愉快，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杀人。


突厥人的战马跑得很快，他们想把小苗撞飞，就像对付莫阿斯一样，小苗果然飞了起来，踩着马头一脚就踢在那个骑士的头上，小苗的鞋子里有铁板，从她跟着无舌练武的第一天无舌就给她做了一双铁鞋子，现在她只在鞋底子里加了一块铁板，鞋子的头上还有一小节匕首。


骑士从马上掉了下去，小苗的脚勾着缰绳用力的把马头提了起来，战马顿时站立了起来，脚底下踩着舞步转了一个大圈子朝落下前蹄，小苗有了一匹马，因为那些突厥人已经开始跑了，她今天准备把这些都抓住好好的问问，为什么。


阿史那博坦非常的后悔，他以为有这些精锐的骑兵就能把那个女人抢回来，谁知道碰到了墙壁上，她居然能强悍到这个地步，骑兵伤亡过半，他不知道一会该如何向父亲解释。


那个女人长得并不漂亮，如果不是家财丰厚他正眼都不会看一眼她，海蓝珠他见到了，那是人间的至宝，听说那个女人很随意的就拿了出来，博坦不认为她只有这一颗。


突厥人的骑射非常的有名，所以战马上都带有弓矢，小苗躲过了两支箭，将长枪挂在得胜钩上，伸手取过长弓，抽出来一支长箭，这些狼牙箭做的很粗糙，连倒钩都没有，家里的长箭都是有倒刺的，不是好箭她就射得很随意，长箭越过了马头最后停留在一个突厥人的后脑上，小苗特意放过了博坦，一会还有问题要问他。


碎叶城的大街上一片混乱，四十几匹马在前面狂奔，不断的有人从马上掉了下去，翻滚两下就不动弹了，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少女骑在马上紧紧的追赶，她手里的弓弦只要一响，前面的骑士就会有惨叫声发出来，在经历了短暂的混乱之后，碎叶城的人就躲在道路两旁看戏，因为后面的那个少女就是安吉，好多的小孩子还在喊着安吉姐姐。


突厥勇士受不了这样的屈辱，勒转了马头，嗷嗷的叫着挥舞着长刀向小苗杀了过去，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屈辱。


两马交错，小苗继续前行，勇士的战马慢慢停步，人丛马背上掉了下来，咽喉处喷涌的鲜血浸湿了地上的沙石，街道上响起了轰然的叫好声，小苗已经杀进突厥人群，她的长枪再一次开始逞威。


战马嘶鸣着从人群里穿过，小苗闪过横扫的长刀，狸猫一样的钻到了马腹下面，长枪如同毒蛇一般窜了起来，钻进了突厥骑兵的耳根，还没等她回到马背上，她战马的头颅已经被重锤击碎，轰然倒地，就在众人的尖叫声里，小苗从尘埃中再一次站起来，只是衣袖上沾满了尘土，长枪握在手中迈着碎步再次迎着两骑冲锋。横扫的长枪击折了战马的前腿，突厥人刚刚从战马上窜起，就被一根斜刺过来的长枪捅个对穿。


剩余的几骑再也不敢回头应战，将身子紧紧的贴在马背上疯狂的打马逃窜。


小苗牵过来一匹马，慢慢的上了战马，拍一下马脖子，战马就缓缓的向前走去，没必要太快，她看见那些骑兵窜进了一座高墙大院，自己还有问题没问，他们怎么能回家？


一辆白色的马车停在路边，车内的主人撩开帘子从头到尾看完了这场战斗，放下帘子对身边的人说：“阿史那家不去也罢，他们今天逃不过此劫。”


“长老说笑了，难道那个女子还能杀光阿史那家不成？”


“会的，她的杀气未消。”回答完旁边人的问题掀开帘子问马夫：“此女何名？”


“安吉，天使安吉！”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二节 恐怖的交通管制


马车里的人看到小苗从马上下来，来到紧闭的大门前，正在用自己的马缰绳把门环绑上，见她她绑的很认真，很仔细，又问身边的长老：“长老，她在做什么？”


长老爱怜的摸摸这个少年的头发笑着说：“她准备把门关上，然后自己跳进去把里面的人杀光，绑上门环就是为了不让阿史那家的人从门里跑掉，她毕竟只有一个人。”


“阿史那家的人很多啊，她一个人可以么？我们要不要帮她？”少年人的很兴奋。


“不行，贺鲁，我们和阿史那家是一个和祖先，既然不愿意帮他，也不能去害他们，金狼王的子孙已经凋落了很多，没想到这里又要消失一家。”


“我们就帮阿史那家，驳马叔叔一定能打败这个安吉的。”少年显得更加的兴奋。


“不能，我们不能帮助阿史那家，贺鲁，你今年十三岁了，马上就要成为雄鹰一样的男子汉，你有大义，却实力不足，现在你能争取的就是这些贫民，阿史那家族的少爷既然在安吉给孩子们施舍的时候纵马践踏，就要准备承受来自底层贫民的怒火。


你看到了么？孩子，安吉作为一个外来人，在大街上公然屠杀阿史那家的骑兵，而街道两边的突厥人却在为安吉欢呼，这说明什么？说明阿史那家族到了该灭亡的时候了。孩子，你记住，不要违逆神明的意愿行事，那样只会受到神明的责罚。”


对于长老的话少年并没有听进去，他兴奋的指着车窗外对长老说：“长老，您看呐，她爬上墙头了，轻灵的就像猫一样。她要进去杀人啦”。


长老叹了口气，见十几个扛着大盾的战奴匆匆跑了过来，就闭上眼睛一言不发。


阿史那家的大门口围满了人，大家都在等待事情的结果，突厥人的神色木然，听着院子不断发出的惨呼声，眉头动一动，却松开了握着刀柄的手。这一回，阿史那家族半点道理都没有，死了的孩子中间，原本就以突厥人最多，这是一位精灵在为那些死去的孩子讨还公道，是不是突厥人都不重要。


莫阿斯皱着眉头听着院子里的厮杀声，几次想要解开绳索，冲进院子里帮助小苗，却被一个山一样粗壮的光头突厥人拦住了：“安吉如果能杀光阿史那家，那是她的本事，事后也只会获得无上的荣光，不会受到任何责难，如果你们也冲进去，突厥人不会眼看着你们去屠戮突厥人的，无论如何，阿史那家属于突厥一族。”


薛西斯才不管这些，他的神就在里面作战，作为仆人哪有不冲进去的，用大盾护着身体，想要撞开那个大汉，冲进去再说。


那个大汉只是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薛西斯的大盾上，一声巨响过后，薛西斯被强大的力道止住了冲锋的势头，身子连退四五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扛着盾牌的左肩膀似乎已经没有了知觉，莫阿斯吃惊的看着铁皮盾牌上留下的那个清晰的拳印，自知不敌，只能守在门外，焦急的等待战果。


半个时辰过去了，里面的厮杀声渐渐平息，偶尔有一声短促的惨叫声传了出来，那个壮汉看了莫阿斯一眼说：“你的主人赢了，好女子！”说罢就离开大门回到了马车旁边，莫阿斯看到那辆白色的马车窗口上趴着一个神色激动的少年。


众人解开绳索，艰难的推开大门，大门后面堆满了尸体，以至于他们需要三四人合力才能推开一扇大门。


大门被推开了，尸体也被推开了，被尸体挡住的血液湖泊开始往外流淌，一道粘稠的血泉顺着门槛流到了街道上，又开始慢慢的汇集成小小的血洼。


小苗正在抓着阿史那问问题，莫阿斯发现阿史那博坦已经双睛突出，脑袋耷拉在后颈上死的不能再死了，小苗依然不依不饶的拿着一把长刀用力的拍着阿史那博坦的脑袋问他为什么。她的长枪在墙上，一个全身甲胄的中年男子被长枪钉在墙上，小苗的左臂上插着一支箭，肩膀上也插着一支，浑身沾满了血迹，那张清秀的脸上也是星星点点的血点子，整个人如同从血池里捞出来一般。


“殿下，他已经死了，回答不了您的问题了。”莫阿斯小声的对小苗说。


小苗努力的转动一下眼珠子，看着手里的阿史那博坦，也觉得有些无聊，一松手就抛下了尸体，在沙地上蹭蹭鞋底子，就跨出了大门。


一看到门外面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头就来气，那些可怜的孩子就躺在自家的门口，孤零零的，这会也许都冻硬了吧。


手里的长刀脱手就飞了出去，颤巍巍的插在街道的中间，小苗大声说：“城西之地不许骑马，违者，死！”


大街上立刻就鸦雀无声，少年人把头缩回马车奇怪的对长老说：“长老，这个时候她应该说城西是她的地盘，违者死才是，怎么就下了一个不许骑马的禁令？”


长老睁开眼睛看着贺鲁小声说：“因为她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给那些孩子报仇，她对于权势没有半点的兴趣，所以出现这样的禁令很正常，她确实是一位天使，老夫都从心里为她喝彩，西域之地，风雨飘摇，也该出现一两位头角峥嵘的人物了。”


小苗很疲惫，所以她是被四个战奴用门板抬回来的，她就坐在门板上，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回到了自己的家。


两个侍女用最恭敬的礼仪迎接自己的殿下回家，家门口和小苗想的不一样，尸体都消失了，地上也重新垫上了黄沙，墙上带有血迹的墙皮也被小心的铲掉了，门口的石板也用清水仔细的清洗过非常的干净。


“那些孩子的身体哪里去了。”小苗沙哑着嗓子问侍女。


“来了很多人，他们把尸体都运走了，孩子的尸体也运走了，说是会好好埋葬的，我看到人群里有卖馕饼的那个商人。”侍女小声的回答。


“也好，这一生活的太苦，来生说不定会好点，至少不会挨饿吧？”


侍女拿着剪刀小心的剪断了狼牙箭，小苗皱皱眉头从自己的胳膊上抽出了那支箭，看着冒血的伤口难过地说：“要是总这样受伤，以后还怎么嫁人啊。”


侍女帮着小苗上了药，绑好了伤口，见小苗为这事伤心，不由得笑着说：“您将来会成为王后的，不管您的身体有多少伤疤，您都会成为至高无上的王后的，奴婢对此坚信不移，只有奴婢这样的女人，才会在意身体的美丑，您不需要。”


小苗任由侍女解去了自己的血衣，站在澡盆里让侍女帮着自己清洗身体，低头看看侍女丰满的胸部，再看看自己小小的胸部，不由得再次叹了一口气，想起那晚看到的场景，摇摇头，寻思道，那日暮姨娘的胸部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第二天一大早，小苗早早就起来了，依旧提着篮子来到了家门口，打开门，门外一个人都没有，往日里那些流着口水等待自己的孩子一个都看不见，街口那些卖馕饼和羊肉的小贩也一个都不见了。


小苗放下手里的篮子，坐在门槛上发呆，两个侍女远远的站在她的身后陪着她难过。


一个白胡子老头从巷子里走过，他的年纪很老，拄着一个拐杖，他的拐杖很奇怪，最上面镶着一个带角的小羊头，在经过小苗身边的时候看到她篮子里的油黄的馕饼，还有煮的稀烂的羊肉笑着说：“女娃，老夫饿了，你的馕饼和羊肉能给老夫一点吗？人老了，吃的并不多，一点就好。”


小苗立刻就来了精神，端着篮子来到老人的身边说：“您尽管拿，不够了家里还有。”这个时候，只要有人从自己的篮子里拿东西，小苗就感到非常的快活。


老人拿了一张馕饼，一块羊肉，当着小苗的面咬了一口馕饼对小苗说：“味道很好，老夫多年没吃过这样的馕饼了，女娃，你的善良和勇敢，就连天神腾格里也会微笑祝福。”说完就拄着拐杖一步步的离开。


“如果你饿了，明天还可以来拿。”小苗听不懂老人说了些什么，她只是觉得老人很慈善，和师父很像。


“姐姐，我也饿了，三天都没吃东西了，能不能也给我一块饼和一块肉？”一个披着拌臂的少年抬起脑袋，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着向小苗伸出来手。


“有，当然有，这就给你拿。滚！”小苗本来很开心的给少年拿羊肉和饼，但是不小心看到了这家伙穿的小牛皮软靴，顿时火气就上来了。


“为什么？你给别人都给，为什么不给我！”少年人涨红了脸颊，愤愤不平的和小苗争辩。


“把你的牛皮靴子卖了，够你吃半年馕饼的！”小苗鄙夷的瞅了小少年一眼，最讨厌这种装穷套近乎的傻瓜。


少年人看看自己的靴子，面红耳赤的从小苗的身边跑开，小苗轻笑一声，觉得这个少年人非常的有趣。


再回头的时候就发现一大群孩子从巷子口冲了进来，和昨日一般无二……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三节 皇帝的决定


云烨的奏章就摆在李二的面前，西域的细微变化原本都在他的掌握中，现在看了云烨的奏章他开始不确定了，就如云烨所说西域现在盗贼蜂起，处处烽烟，他为了巩固地方的治安，已经使出了重手，情形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好转，反而在朝更加险恶的境地滑去。


刚刚设立的都护府在受到最严酷的考验，云烨在楼兰设立了基地，将自己的兵锋推进到了北庭，并且为了对付将来的复杂局面，开始建立驼城，囤积火药和火油，现在他最大的能力只能保证北庭到中原的通路，暂时无力弹压西域各族西进。


放下云烨的奏章，李二背着手走出万民宫遥望着西方久久不愿收回目光，是啊，云烨说的还是有道理的，西域人在怛罗斯停留的时间太长了，这完全不合情理，如今更是在西域之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是要彻底的将西域变成荒漠的做法，为何？


“传李靖，李绩，程咬金，秦琼，牛进达，尉迟恭进宫，共商国事，再传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进宫，此事不要声张。”


李二吩咐完断鸿之后，就回到了宫殿，继续研判西域的局势，都水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从西域传来有用的情报了，他很想问问黎大隐到底是怎么回事，敲敲金钟，就有一个灰衣人从帷幕后面转出来，听到了李二的吩咐又回到帐幕后面去了。


皇帝宴请几位老将乃是家常便饭，几个人说说笑笑的就进了皇宫。没去太极宫，怎么就直接进了万民宫？这不合常理，现在饮宴都是在太极宫进行的，没道理去万民宫，几个人对视一眼，就随着断鸿进了万民宫。


皇帝面前没有酒菜，只有一副巨大的地图，旁边还是山川地理模型，皇帝的眼睛正在看那几面孤零零的小旗子，程咬金心里咯噔一下，那里分明就是北庭州的方向。


“云烨说自己现在无力西进，只能勉强自保，你们怎么看。”


“云烨的私信里也提到了西域的乱局，现在哪里已经成了盗贼的天下，他一战灭五千吐蕃贼寇，又在庭州大肆的杀戮，恐怕就是为了震慑贼人，现在他说自己无力西进，难道是那里又发生了新的变故不成，现在接到的信函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信笺，如果是不好的消息，现在情形应当更加恶化才是，却不知大军是否安稳。”


程咬金一上来就问云烨的安危，三万余人身处荒漠确实人手单薄了些。


“不会的，现在已经是冬天，大雪会阻断所有的交通，在西域冬日里无法作战，光是马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西域现在因该维持三个月前的局面才是，开春之后才有可能恶化。”


李绩常年驻守在外，对西域也下过苦功，自然之道那里的情形。


李靖却从案子上拿起云烨的奏章看了一遍，对诸位老将说：“你们有谁在自己大军缺粮的时候会派人去几千里地以外筹粮？”


“五百里，五百里是极限了，还必须确认那里的粮草很多，大军袭击一次就能补全所有缺失才成，否则，这样的筹粮举动没有任何意义。”


牛进达疑惑的看着李靖，这是军事常识，他不该问出这样的废话来。


“这样的人出现了，突厥人就是这么干的，派了自己人去两千里地之外筹粮，越过两片盐渍，一片沙漠，从怛罗斯出发去北庭筹粮了。”


李靖玩味的看着地图拿手卡了一下从怛罗斯到庭州的距离，然后确认说：“一千八百里直线距离，很奇怪吧。”


“事出反常即为妖，朕也是想不通这一点才找几位爱卿共同商议一下，如今郭孝恪兵进伽师城，云烨的左翼空空荡荡，为了维护商道，云烨不得不收缩兵力，在楼兰设置大本营，交给许敬宗统领，自己带着骑兵在荒原上扫荡贼寇，朕以前就打算在黑石山建立新的城池，云烨探查过后认为那里就无法筑城，大唐的军士无法适应那里的气疫，最后只能选择乱石城，据说那里是一个攻守咸宜的好地方。袁老先生还在那里布置了八阵图，算得上固若金汤。有了这样的一个支点，西域就乱不了，朕不相信云烨所说的胡人会叩关到玉门关下。”


正在说话间，房玄龄他们也到了，听了皇帝话，长孙无忌皱着眉头说：“云烨设想的胡人叩关这种事自然不会发生，可是这些人在怛罗斯，碎叶城，阿拉木图停留的时间也太长了，一岁谷养一年人，他们停留在那里已经两年多了，依然看不到西进的姿态，说他们准备东进向我们开过来这也不太像，微臣以为他们是在观望，或者说内部起了纠纷，是不是派一个使节过去看一下。”


“陛下，怛罗斯城已经不是我们唐人所能进的去的城池，阿拉木图更是防备的极为森严，在那里都水监已经损失了不下三十名斥候。”


黎大隐站在台阶下向皇帝禀报，现在的怛逻斯城已经不再对唐人开放，商队想要去大食，也只能绕城前进，冒险进入怛罗斯城的人都没有消息传回来。


“陛下如今我朝正在进行大开发，整个大唐犹如一个巨大的工地，从南到北，自西向东全是忙碌的人群，如果陛下想要给西域增派兵力老臣以为不妥，今年的预算已经全部派出，并且支用了明年的一部分，户部到现在可以说没有一个铜币，反而欠了一大笔款项，国库无力支持大军征伐，请陛下明鉴。”


房玄龄见众人脸上的忧色越来越浓重，未雨绸缪的先告诉大家国家现在正在搞建设，没钱用来打仗，这是实话，别人没有办法指责。


李二自从在铜银的汇率上大赚了一笔之后，立刻就把这笔钱准备花出去，蜀中的新道路，河北的运河都是重中之重，万万不能停，如果错过这次的机会，下一次动工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陛下，以老臣看来，云烨的大军虽然在人数上吃亏些，也不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他所忧虑的就是西域地方太大，他的兵马照顾不过来，再加上郭孝恪西进，致使他的左翼空虚，只要陛下命郭孝恪东撤填补空白也就没有大碍了，五万大军在北庭，安西一线驻防，就算是不能威逼胡人西进，至少也能保证我朝边关无战事，拖上个三五年，等到我朝腾出手来，再找这些胡人算账不迟。”


李靖的话，让房玄龄等人不住的点头，这样做是最稳妥的，西域虽然重要，但是还没有重要到超越国内建设的地步，只要云烨能把西域人拖上三五年，到时候国朝腾出手来，大军西进，自然能荡平一切妖孽，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胡人耍什么心眼都没用。


“这样一来，云烨身上的担子就重了，五万人驻防五千里防线，一里地只有十个人，岂不是处处都是漏洞？戈壁滩上到处都是路，他怎么驻防，我们在这里说得轻松，云烨在戈壁滩上就会跑断腿，你们算算，谁家的大军能一年四季都保持战力的？尤其是在西域这个鬼地方，满眼黄沙，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就能跑死马。他的兵力是远远不够的，至少需要给他能够轮换的兵力才成。”程咬金把云烨的奏折放在桌案上忿忿不平的道。


“驼城，云烨在离开长安的时候就和我们提到了驼城，不知道他的驼城现在弄成了什么样子，有了这样的一个活动堡垒，他就能长期的在戈壁上活动而不用担心士气疲惫的问题。”李绩忽然叫了一嗓子，他似乎对云烨的驼城设想非常的有信心。


“驼城这是第一次用在实战，谁能知道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成功自然万事大吉，如果不成功，五万大军的性命堪忧，再加上西域这地方气候多变，一场大风沙就能让一支军队彻底的消失，当年侯君集攻击交河的时候，不就是有一支偏师消失在沙漠里了吗？”


秦琼好半晌才说出一句话，见众人都在看着自己又说：“把大军的性命寄托在一个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从来没有使用过的驼城上，就跟把将士的性命拴在老天的裤裆里有什么区别？老夫建议，舍弃北庭，全师防守高昌，天山以北的地方全部放弃，熬过这几年，我们再从头计议。”


李二摇摇头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只要我们大唐的军马回撤，那些西域人就会迅速的回流，那样一来我们前些年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


来人，拟旨，命云烨无论如何也要坚守北庭，安西一线，郭孝恪可以回撤到龟兹，从此归属云烨指挥，相机逼迫胡人西进，不得有误！”


牛进达见皇帝已经下了旨意，叹息一声，也就闭口不言，李二笑着说：“诸卿家小看云烨的本事了，朕对云烨能够坚守西域充满了信心，只要朕命令回撤的苏定方引军屯驻玉门关，大唐就会万事无忧，云烨哪里有变，苏定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进军西域，同时从安西撤回来的乔师望也必须屯驻河西，盯住吐蕃，不能让他们有喘气的时候。”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四节 比汉武帝有钱


程咬金一行人从万民宫出来，都不愿意多说话，五万人防守五千里的防线这非常的不合理，牛进达指指李绩不知道说什么好，甩甩袖子就要离开。


才走出御道，就看见一群龙子凤孙轰隆隆的从身边跑过，有礼仪的还知道抱拳道歉，憨笨一些的只知道跑路，李靖正在皱眉的时候就看见云寿咚咚的从后面追上来，赤着一只脚，手里拿着一个鞋底子，咆哮着发誓要捶死这群混蛋。


见到程咬金和牛进达还有一干老人，连忙停下来，穿好鞋子向几位老人家行礼，程咬金宠溺的摸着云寿圆圆的脑袋笑着问：“这些小子是不是又嘲笑你娶了一个丑小妾了？”


云寿黑着脸说：“他们嘲笑也就罢了，竟然还当着贺兰的面说她丑，李崇祖还把墨汁涂在贺兰的脸上，王八蛋，她长得丑也是我家的人，轮得到他们来教训？爷爷们少待，孙儿这就去教训他们，让他们长了记性孙儿再来听爷爷的训诫。”


程咬金笑得开心，抱着云寿在他的后背上拍拍说：“就喜欢这样的好孩子，赶紧去，一会跑远了，不好捉拿，这就对了，敢欺负自家人往死里揍。”


云寿答应一声又咚咚的去追那一群人。


程咬金的目送云寿的身影消失在长长的甬道内，脸上的笑容顿时就没了，对牛进达说：“我们抓紧给云烨弄骆驼，就算是抢也要给他抢够五万头骆驼，就算是要坏规矩也顾不得了，这么好的娃子我不想他没了爹爹照看。”


尉迟恭说：“我把洛阳的骆驼都给弄过来了，现在哪里一头骆驼都没有，就是数量少些，只有两千八百余头，再去掉老骆驼和小骆驼，能有两千之数就不错了，我昨日发现吐蕃人竟然有一千多头骆驼，今日就再去找找禄东赞，他要是给老夫则罢了，不给，老夫就打算硬抢，事后给他几文钱就当是买的。”


李绩刚要说自家还有些骆驼，牛进达摆摆手说：“算了，你家的留着吧，你要是把骆驼都给了我们，家里就会闹翻天，你的那几个儿子没一个是省油的灯，震儿算是最争气的一个，偏偏是个病秧子，只能守在孙先生的药庐里续命。”


李绩被弄了一个大红脸，争辩道：“家里还是我说了算，我还没死呢，轮不到他们插嘴。”


李靖忽然嘿嘿的笑着说：“有一个地方骆驼很多，就不知道几位敢不敢下手了。最少一万头，都是清一水的好骆驼。”


“哪有？说出来，就算是天王老子的老夫也要去抢抢，老夫响马出身，臭名声早烂大街了用不着忌讳太多。”程咬金立刻就凑到李靖面前等他发话。


“娘娘啊，娘娘手里的骆驼其实才是最多的，官家的骆驼储量你们是知道的，能凑出两万头骆驼算是顶天了，可是娘娘这些年运羊毛的可都是骆驼啊，现在羊毛不值钱了，老百姓们开始喜欢穿棉布，嫌弃呢料硬邦邦的穿在身上不舒服，娘娘的作坊现在分出来一半开始织布了，骆驼没了大用场，你说我们去找她要骆驼你看如何？”李靖瞅着天，好像这个主意不是他出的。


程咬金的眼睛立刻就亮了，拽着李靖，李绩，牛进达，尉迟恭，秦琼就要去求见长孙，几个人的老面子必定能把这事谈下来。


长孙正在两仪殿和李二对坐喝茶，听到宫人禀报说几位老公爷求见自己，诧异的看着李二说：“陛下，他们不是刚刚和您谈完军略吗，怎么会找到妾身的头上？”


李二苦笑着说：“还不是骆驼害的，人家知道你手里有骆驼，准备征用，拿去送给云烨建立驼城，这是结伙过来当响马的。你好好应付吧，朕先躲躲，刚才给云烨下的旨意有点不近人情。”李二说完就直接走进椎幕里找了一把软椅躺了下来，不打算和程咬金他们照面。


长孙轻笑一声就对侍女说有请几位老国公入殿说话。


“娘娘救命啊！”程咬金人还没进来声音倒是先进来了。


长孙笑着迎上去说：“程将军武艺超群，兵法娴熟，纵横大唐从未有过敌手，怎么到了本宫这里就喊起救命来了？”


秦琼拱手道：“不喊救命不成了，老臣也想喊，就是嫌臊得慌，没喊出来，倒被老程抢了先，今日我等不顾老脸的来到两仪殿就是找娘娘救救云烨，这小子要是出了事，老秦家就没有什么混头了，您也知道老秦家的子孙不争气，老秦我这是给子孙们找个靠山，您无论如何也要答应老臣的这个请求。”


秦琼把话说得清楚，在李二面前那是说公事，在皇后这里就只能说私事，说公事长孙不会接口的，一句后宫不干政就能把事情推得干干净净。


“老国公言重了，云烨也是本宫的弟子，他有危难本宫岂能坐视不理，只要本宫力所能及定当全力以赴。急也不急在一时，请入殿奉茶，我们慢慢谈。”


几个人见皇后说的豪气，立刻就放下了心，在宫女的伺候下做到了椅子上，牛进达一口喝干了手上的茶水对长孙说：“云烨有大麻烦了，陛下下令云烨必须用不足五万的兵力去守五千里的防线，不许那些西域胡人越雷池一步，这是军国大事本不应劳烦娘娘，可是要想用最少的兵力固守防线，就必须有一个可以移动的城池，也就是说大军走到哪里，哪里就必须有一座可以让大军休整的城池，否则将士们长年累月的在荒原行军没人能受的住。


都说三百里必蹶上将军，说的就是劳师远征的状况，这是兵家大忌，云烨这孩子还算是聪慧，硬是被他想出来了一个驼城，就是用骆驼连成军阵，将士们平日里就在骆驼背上生活，遇到战事才从驼城里出去作战，这样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将士体力的消耗，就算是日夜行军也不怕，毕竟劳累的只会是骆驼而不是战马和人。


现在麻烦大了，主意是想出来了，可是骆驼就成了大麻烦，微臣早就去了车架司询问过，也去兵部查验过骆驼的状况，情形很不乐观，咱们大唐蓄有的骆驼数量远远不足以供云烨建造驼城，听说内府还有一些骆驼，老臣等厚颜相求，希望娘娘能够支援云烨一些骆驼，早日建成驼城。”


长孙的眼神有点迷惑，她没有办法想象几万头骆驼组成的城池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何等的壮观。这样的奇思妙想或许只有云烨这样的人物能想的出来。


“娘娘，其实您只要想想曹操当年的连环战船就能想到云烨的驼城会是什么样子，只不过曹操的战船是浮在水面上的，云烨的驼城是架在骆驼背上的，一样都是打仗的利器。”


李靖见长孙有些迷惑，连忙在旁边帮着解释。


长孙摇摇手道：“其实诸位没必要跟本宫一个妇道人家讲述驼城的作用，本宫只想问一句，想要在瀚海作战，是不是非要这座驼城不可？”


李绩拱手道：“娘娘有所不知，五万人在一般情形下能够固守八百里有战事的疆域已经是难得了，如今需要他们固守五千里疆域，别说作战，就是跑路也会把人活活的跑死，云烨想用装备弥补兵力的不足，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办法。”


长孙点点头又问：“不知道现在还缺少多少，内府还有一些，不知道全部补上之后够不够？”


“还是欠缺些，末将都准备去抢劫吐蕃人了，不但如此，老臣现在走在路上看到骆驼都想牵回家，您想啊，一座诺大的驼城，总会有损伤存在，需要不断的补充骆驼，所以云烨的这座驼城就是一个无底洞，估计是填不满的，好在咱们大唐只需要三五年的缓冲时间就能腾出手来了，这三五年咱们就咬牙坚持呗。”尉迟恭实话实说。


“那好，既然是军国重器，本宫怎能小气，程将军，内府的骆驼就全部划拨给云烨，本宫再去找皇亲国戚，总能再凑出一些来，关陇之地本身就是出产骆驼的地方。”


有长孙的这句话，几位老将大喜，齐声谢过皇后，有皇后出马，那些关陇勋贵们家里的骆驼恐怕就保不住了，程咬金当场问长孙要了手谕，准备等一下就去先把骆驼弄回去，免得夜长梦多。


送走了几位国公，长孙撩起帷幕走了进去，见李二正拿着一本游记翻看，准备给他掌灯，这里的光线太昏暗了，对眼睛不好。


“怎么样？朕说他们是来抢劫的吧？云烨这一会应该满意了，朕举全国之力供应他一个人，这样的力度自汉武供应卫青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不过这样的一座雄城，朕很想见识一下。”


长孙轻笑一声道：“汉武供应卫青那是用了举国之力，钱粮，骡马牲畜，人力，那是应有尽有，您付出的就是一些骆驼而已，欺负妾身没读过史书？”


李二哈哈大笑着放下手里书把手放在脑后得意的说：“那是因为朕比汉武有钱。”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五节 怪人来了


程咬金出宫门的时候，又遇到了云寿，胖小子走路走的张牙舞爪，左手梨子，右手糕点，边走边吃目中无人，一群锦衣少年垂头丧气的走在他旁边，只是锦衣上沾满了灰尘，好几个少年头上带有绒球的金冠歪歪扭扭的挂在脑袋上，看样子被云寿教训的不轻。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黄头发小姑娘，抱着云寿的书包战战兢兢地随在后面，云寿走得太快，她只能小跑着跟随，不敢远离云寿一步。


程咬金和牛进达呵呵一笑也不上去打扰，从正门直接就出了皇宫。


长安城外的一个山谷里到处都是骆驼，好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样多的双峰骆驼，程处默很开心，只要骆驼的数量够了，他就要带着这群骆驼去北庭任职，从父亲和叔伯的嘴里知道北庭现在很危险，程处默只要想起危险这两个字就浑身发热，太他娘的过瘾了……


今天不能守在这里看骆驼了，狄仁杰明天要成亲，自己在云家还要代替云烨的位置接受大礼，万万不敢失误了，高兴归高兴，明天必须要涂脂抹粉这让程处默很是犯愁。


云家热闹极了，天南海北的朋友聚集在云家等候明天参加小武的婚礼。


有一些礼物非常的珍贵，却找不到送礼的人，门房说这些送礼的人很奇怪，有和尚，有道士，也有赤着脚的行者，一个眼睛糊满眼屎的乞丐从怀里掏出一方碧玉递给门房说是贺礼，差点把门房吓死，好在寒辙赶来了，在大门上做了一个记号，总算是看不见这些碍眼的人，不过，寒辙让人在单鹰的小院子里布置了席面，自己和单鹰待在小院子里不知道在招待些什么人。


李纲老先生听说这事以后，也去了小院子，然后小院子的大门就紧紧地关闭了，需要什么东西都是单鹰直接在院子里喊站在门外的二管家老赵，让他给送过来。


李纲先生今日非常的精神，穿着团花图案的寿字锦衣窝在自己的小车上一小口接一小口的啜着杯子里的葡萄酿，眼睛不断地扫视着屋子里的宾客。


和尚没什么好说的，一个苦行僧而已，还是一个头发卷曲的番僧，没有念珠，没有穿僧衣，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僧人的标志，可是当他坐在那里的时候，你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和尚，除了和尚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身份，正在全神贯注的对付一只烧鹅，毫不理睬李纲探究的眼神。


道士也一样，腰里拴着一根草绳，脚下踩着一双露出脚指头的破鞋子，头上插着一根荆簪，身边放着一把剑，看到这把剑，李纲的眉毛抖了一下对道士说：“请借剑一观。”


道士随手就把剑抛了过来，单鹰接住，瞅了道士一眼，就把剑放在李纲的膝上，道士拿起酒壶很没有风度的对着壶嘴狂饮，也不知道云家的烈酒他能喝几壶。


“钟离权，这里是白玉京，不是你崆峒山，正阳真人的名号在长安并不好使。”正在嗑瓜子的寒辙扔掉手里的瓜子，出言讥讽。


“听说神王如今在吐蕃传道，却不知信众几何？缘何不在汉地？”道士反唇相讥。


“这把剑确实是汉剑，只是钟离权乃是大汉的将军，不知道长高寿几何？”李纲先生笑着把剑插回剑鞘递给单鹰，让他送回去。


“坐卧常携酒一壶，不教双眼识皇都，得道真仙不易逢，几时归去愿相从，先生年高德劭，难道还窥不破这举世红尘，不如归去。”道士说话前先做歌。（此处诗歌确实为汉钟离所作，下面的《破迷正道歌》也是出自汉钟离之口）


“老夫垂垂老矣，恐怕学不来那些深奥的大道，只愿埋骨书院于心足矣。”


“本真人游走于人世间，就是为了给世人一个机会，可惜世人愚顽不识大道，去休，去休。”说完话就接着喝酒，对于李纲的话也不做回答，无礼之极。


李纲并不在乎又把目光转向一个老农，还不等他问话，老农就抱拳说：“老汉只是农人，在土地里刨食，听说白玉京大弟子成婚特意过来混顿酒饭，莫笑，莫笑。”


这是个藏拙的，既然人家不愿意说，李纲也不在意，又把目光转向那个赤脚的行者，拱手道：“墨翟的门徒，自秦皇以来，墨家已然式微，八百年未曾听说有杰出者，如今还能守住自己的主张？老夫听说田襄子已然陨落在北海之滨，却不知墨家何去何从？”


“我们所坚持者无非兼爱和非攻，说什么墨翟，道什么田襄子，他们的生死与兼爱，非攻何干？如今人世大兴，世上无非攻，墨家也仅余兼爱，老夫行脚天下，唯兼爱而已。”


李纲听到这句话大惊，连忙起身作揖道：“玉山书院所求者就是愿玉山弟子仁爱世人，李纲不才愿尊先生为师求取兼爱大道。”


行者看看李纲身上的锦衣，又看看桌面上水陆纷陈的酒宴，摇头道：“锦衣美食原是世人所求，白玉京富甲天下，金为盘，玉成杯，小小别院看似古朴，一扇门窗就是价值连城的奇木，屋顶的椽木更是南海之精，在这里金珠玉粒噎满喉，那里有苦行者传道的余地。


你那玉山书院，教的是人间智慧，用的是世间奇巧，横空里出现高楼，低头不见跟脚，抬头不见天日，道尽了人间的利害，取了一个巧字，古朴，粗拙之风吹不进你玉山，老夫只愿凭借双脚踏遍天下，告诉每一个见到的人，兼爱的本意，就如同微风拂过，不留姓名，只留馨香。到了那时，墨家和天下化为一体，李纲，你能分得出那些是玉山，那些是墨家？”


李纲思索片刻再一次躬身致谢道：“谨受教！”


“我给的那方碧玉不要为世人所知，否则会招来祸患，那方碧玉乃是老夫窃自西王母处，听闻白玉京主人正在神山下，日日操演兵马，西王母托老夫问一声，白玉京主人意欲何为？”老乞丐睁开双目，糊满眼屎的双眼竟然清澈的如同幼儿。


“我恩师带领兵马纵横西域，只是为了保家卫国而已，西王母缘何见责？”门被推开了，小武一身红妆，托着一个木盘走了进来，一进门就听到老乞丐的问话，忍不住出言反问。


老乞丐拍着手说：“白玉京尽出好人才，宾媚人（确有其人，有兴致的可以百度一下）当年鼓动唇舌游走四方，如今的白玉京主人居然开始统兵征战四方，在东方一把祝融焚尸百万，在南方威加以金铁之名，如今在北方听说正在囤积石脂水，他要做什么？难道百万冤魂还不够他重建白玉京？役使阴魂者必遭天谴，慎之，慎之。”


小武掩着嘴轻笑一声，放下手里的木盘，木盘里装着十碗面条，她双手端起，恭敬的在每个人面前都摆了一碗，施礼道：“诸位远道而来，白玉京不敢失礼，小女子亲手做了几碗面条敬献诸位，为长者寿，为尊者福，请用。”


老农率先端起面条闻了一下对小武说：“真是个好女娃，老汉一日不吃面条就浑身不自在，这碗面比桌子上的这些东西好的太多了，就是碗小了一些，乖女娃，替老夫问问你师父，土豆，玉米是从哪里来的，贞观三年以前从未听说过，老夫连着吃了十年，也没有吃出毛病，中间还生了两个娃，看样子确实是一门好庄稼。”


小武笑着向老农致谢，回答道：“土豆，玉米，是虬髯客拿给祖师爷爷的，晚辈也不知道，师父从未提起过，等师父回家以后，小女子一定问问师父，只是拿到了答案，如何禀报给您呢？”


老农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小袋种子递给小武说：“用不着回答我，你只要将这袋种子在来年春天种下去，你师父自然知道该去那里找老夫，如果你师父也不知道，那就算了。”


说完话就开始吃面条，不管小武怎么说都一言不发。


老乞丐见小武不愿意搭理自己，拍了一下大腿，朝着坐在屋子角落里的那个黑衣人说：“你不是要找侏儒和美女吗？现在正主在这里，为何不问了。”


“因为不用问了，他们已经死了，我不打算复仇，你就不要多说了。”声音非常的娇媚，是个女子，小武瞅着这个女人，忽然道：“他们被困在雪山上，没有东西吃，女的把男的吃了，然后女的掉下悬崖了。”


那女子撩起了面纱，慢慢的吃面，也不回答小武的话，碗很小，所以面也很少，只有几口，女子吃完面，把汤也喝的一干二净，然后就拿起斗笠扣在头上对小武说：“我的路途远，就不送你出阁了，将来，我会带走你的一个孩子。”然后就从小武的身边走过，单鹰想要拦截，被李纲制止了，众人目送着这个黑衣女子出了门，她没有走街道，而是直直的向秦岭走了进去，速度很快。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六节 小武的新婚


有了一个走的，其余的人也就起身准备离开，老农最是和善，笑眯眯的吆着牛车从大路离开，道士走的最是奇特，他是翻到房顶上走的。


只有番僧还在嚼着烧鹅的骨头，小武发现，这个番僧吃的那只烧鹅竟然一点骨头都没有留下来，番僧吃完了东西，念了一句经文，站起来用怪声调问小武：“孔雀明王安在？”


小武摇头表示不知，她确实不知道，人当年已经被刘进宝扛到酒坊，放在炉子里烧成灰了，她自认对此事一无所知。


“光明盘断成两半，我找到了其中的一半，告诉我，另一半光明盘子在哪？老僧自己去取。”番僧把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不知道他依仗了什么能在这里大呼小叫。


李纲瞅瞅单鹰，见他低着头不说话，叹息一声就被小武推出了房间，门还没有关上，里面就传来拳脚破风的声音。


“今天是的大喜的日子，唉，好好地一个吉日被彻底的毁掉了。”李纲拍拍小武的手，很是遗憾。


“爷爷啊，这有什么关系，小武今日里穿的是红裙子，有点血光小武的婚礼才会更加的吉祥，光明盘的事情师父对我说过，说那是拜火教的圣物，被师父一刀砍成了两瓣，这是不死不休的仇恨，今日这个番僧既然提起往事，那就不要想着活着出去，您说，单鹰姑父和寒辙神王能打得过那和番僧吗？”


李纲想了一下说：“离石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有谁能有攀登武道极限，在他看来不超过两个，一个是无舌，一个就是单鹰，寒辙，熙童都不行。所以你没有必要为单鹰担心，好好地当你的新娘子，你看，小杰的马车已经过来了……”


二管家老赵接替小武推着李纲的小车，对小武说：“小娘子不用担心，酒坊的人过来了，会处理好这些事情的，老奴还没有恭喜小娘子，这是老奴的女儿绣的一方锦帕，手艺粗糙了一些，小娘子莫要嫌弃。”


小武接过锦帕谢过了老赵，就看到酒坊的几个老人推着一辆车子向小院子走了过去。


家臣老谭到了小院子门口，让别人等着，自己提着一把刀子就进了院子，只见姑爷正在和客人坐在磨盘上喝酒，旁边的杀猪用的木头架子上挂着一个人，这人还没死，胸口还在微微的起伏，偶尔咳嗽一声，就有黑色的血块从嘴里吐出来，肺叶子已经被击碎，这人死定了。


“问清楚有没有同伙，然后就放到炉灶里烧了吧。”单鹰看了老谭一眼，吩咐完了继续和寒辙喝酒。


狄仁杰今天精神抖擞，骑在马上左顾右盼得意非常，今天是自己成婚的大好日子，经不住母亲的哀求，硬是抹了脂粉，白脸红嘴，就这样路边上还有人夸他好人才的。


在门口等了好久都没有打开门，于是他身边的沈功海就扯开嗓子开始念诗，他今天在外衣里面穿了皮甲，今日的傧相不好做，尤其是云家的妇人，恶名声一向在外。


还没等沈功海贿赂门子，大门就开了，里面全是盛装的妇人，他的头皮立刻就开始发麻，这里的妇人对自己准备的银钱封子没有任何兴趣，只要看她们拿着花杖跃跃欲试的样子，就知道自己今日在劫难逃。


这是一个恶习，新郎官或许不会挨揍，主要是为新娘子着想，象征性的打两下就算是过关，但是傧相纯粹就是来挨揍的，关系不到位，打死都不干这差事。


狄仁杰兴冲冲的冲进府门去找自己老婆，他没有发现庞匙儿抱着一个小小的花杖正在冲着他媚笑，这个时候顾不上看别的女人，身上不轻不重的挨了几下，虽然有几下好像有尖刺一类的东西，狄仁杰也不在乎，以为这是这些女人们新想出来的花样。


沈功海找了一个铁盔往自己的脑袋上一扣就冲了进去，棒子雨点般的落下来，好多敲在铁盔上叮叮当当的，也不知道是那个妇人给自己使了绊子，扑倒以后，那些棒子就结结实实的敲在屁股上，皮甲还护不住屁股。


庞匙儿趁着狄仁杰去拜见辛月和程处默的时候悄悄地上了小武的绣楼，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看着那些喜娘给小武梳妆打扮，小武瞟了庞匙儿一眼，嘴角微微带着笑意。


自己总是胜利者，在书院的时候庞匙儿就对小杰不是一般的上心，这没有用，小杰还是喜欢自己，师父说的没错，自己只能嫁给小杰。


“匙儿，你也来了，姐姐今日就要出嫁，酸涩难言，不知妹妹可曾有心上人？”


“没有，你把好男人都抢走了，挑剩的我可不要。”


小武的笑意更盛，好心的劝解庞匙儿：“那可不行啊，女人总要走这一遭的，书院里的好男儿比比皆是，你又何必自苦。”


“妹妹给姐姐送了一份大礼，希望姐姐喜欢。”


盛装的小武推开给自己开脸的喜娘，拉着庞匙儿的手不舍的道：“你就要去雪原上传教，你身子虚弱，万万顾好自己，这是我以前的旧氅子，你穿上它，也好抵御一下风寒。”


说着就从旁边的衣架上取过一袭白狐裘披在庞匙儿的身上，情义深重。


庞匙儿笑着感谢了小武，出了绣楼就把氅子扔给了侍女说是赏赐给她了，粉脸一片铁青，抓着栏杆好不容易喘平了气，恶狠狠地说：“我的礼物就是让你过一个难忘的新婚夜！”


辛月带着满嘴的酒气过来看小武，这本该是母亲才有的权利，但是小武的母亲已经是庶人，小武想要以后不失身份，这时候过来看妆的只能是辛月。


上上下下的自己检查一遍，辛月笑的像是开了花，揽着小武笑的咯咯的，好像小武真的是她的闺女一样。


“本该是你母亲上来，她却死活不愿意上来，求我上来给你看妆容，你要晓得你母亲的一片苦心，莫要生怨，不过也没关系，你九岁的时候就在家里，是师娘我看着长大的，师娘我代替你的母亲也没有什么不妥。”


小武伏在辛月的怀里啜泣了两声表示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意思自己不愿意出嫁，辛月自然义正言辞的训诫一番，贼眉鼠眼的把一本春宫放进了小武的被子里，一会这床被子就要成为嫁妆的一部分送到洞房。


小武的嫁妆自然很排场，比起莳莳的一点都不差，小丫看来以后得意地对小武说没有她的嫁妆多，不但辛月的脸黑了，小武也很想堵住小丫的那张嘴。


好在婚礼非常的顺利，李承乾派来的礼官亲自主持了礼节，小武就被云寿开心的背上了马车，对于云寿来说，小武的出嫁实在是太大快人心了。所以干起活来很卖力。


小武趴在云寿的背上贴着他的耳朵小声的说：“小胖子，别得意，我的绣楼师娘答应给我留着了，师父的书房还是归我使用，你要是对贺兰不好，嘿嘿。”


云寿向要问你都出嫁了为何还要赖在家里，小武却不给云寿半点机会，马车帘子垂了下来，让云寿不好早说什么。


回到了狄家，净街鼓已经响了，狄家的客人已经陆续离开，不走不行，过一会就走不成了，只有至亲和乡邻留了下来观礼。


狄知逊的笑容一整天就没有从脸上消失过，他的夫人也是同样地表情，两个弟弟被也换上新衣迎接自己跌嫂嫂的到来。


看着一对璧人向自己行礼敬茶，狄知逊板起面孔训诫了两句，又开始大笑着去找自己的同僚夸耀，天仙般的儿媳妇不但人长得美丽，就连智慧也是长安城里拔尖的，老头子实在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娶这样的儿媳妇他完全认为是祖上积德所致。


进了新房，狄仁杰总是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眼看着坐在红烛下的小武美艳的不可方物，那里还回顾及自己的身体会有什么不妥，就算有不妥，也不是今晚能去理睬的。


喝了交杯酒，吃了生馄饨，花帐里的干果也被喜娘搜刮一空，好不容易等喜娘关上了门，小武就立刻褪下外面的喜袍，卸去了头上的首饰，太重了，当初听了小丫的话绣嫁衣的时候用了三斤金线，好看是好看了，就是穿上很重，头上的插满了那些女眷们添的嫁妆，头上几乎没地方插了。揉揉发酸的脖子，准备让狄仁杰给自己按按肩膀，那里酸困难耐。


见狄仁杰托着下巴趴在桌子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不禁大羞，坐到床沿低着头忐忑的等待着自己的美好时光来临。


等了好一会，狄仁杰还是那副死样子，小武摆了一个更加魅惑的样子，希望能打动这个傻瓜，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怎么还是没动静。


小武跳起来走到狄仁杰身边正准备拍他一下，发傻也不是这种傻法。走到半截她就发现狄仁杰不对路，他不是在发傻，而是昏过去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七节 驼城，驼城


“庞匙儿！我要杀了你！”


检查之后发现狄仁杰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被人用麻药麻翻了，他的背上有两根空心竹刺，里面灌满了麻药，只要刺进肉里麻药就会慢慢地进入身体，被麻痹的皮肤感受不到任何的疼痛。


聪慧的小武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庞匙儿，所以她尖利的声音就在狄府的上空盘旋。


走夜路的寒辙非常的不明白妹妹为何要匆匆离开，等到车队上了旱原，庞匙儿好像听到了小武的咆哮声，笑着对哥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如果我们今晚不走，明天就会有麻烦。”


“麻烦？什么麻烦？”寒辙追问了一句。


庞匙儿却不再回答，理一理被晚风吹乱的头发，叹息一声就放下了车帘，将自己彻底的隐没到了黑暗中，这也许是她最后一次来到长安。刚才的那一眼，这座雄伟的城已经深深地印在她的心里。或许还有一个隔着狗洞问她需不需要一点糖果的青衣少年。


寒辙呆滞了一会，大喝了一声，催着马车快跑，扯开喉咙开始给妹妹唱雪山下的情歌。


小武已经掌管全家大事五天了，狄仁杰还是不愿意去大理寺上差，连自己的书房都不愿意出来，不论小武和母亲怎么劝，就是不愿意出门。


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拿指甲把桌子上的漆皮抓的乱七八糟，怎么见人啊？堂堂男儿新婚之夜居然得了马上风，怎么见人啊，这一刻他和云寿想的一样，非常的想去北庭吃沙子。


这就是崇仁坊盛传的段子，狄家在儿子新婚之夜就请大夫上门诊病，新婚之夜还能是个什么病症？尤其还是新娘子是长安城出了名的美人。


狄家竭尽全力的向外解释说是新郎官在新婚的时候糟了暗算，大夫也是这么说的，并且帮着狄仁杰澄清。可是谁信啊，暗算那里有马上风听起来顺耳刺激。


狄仁杰这时候感觉自己周围的人不管是谁都怪怪的看着自己，甚至母亲还悄悄问他闺房是否和谐。如果问话的不是母亲，狄仁杰都想杀人，没见小武撇着腿走了两天路了？


“怀英兄，小弟知道你近日身体不适，特意过来探望，怎么，暗算你的人擒到了没有？贼人的手段太过隐蔽，一时难以抓到也是常理，家父在滁州为官，那里老虎甚多，去年的时候特意送回来两根虎鞭，原本准备送给老大人享用，现在怀英兄病势凶猛，还是先给我兄拿来使用，至于老大人日后再找就是。”


沈功海的一番话说的情真意切，豪气干云，话语里充满了同情，虽然脸上的淤青还是没有下去，这是成亲那天被妇人们打的，也算是友情的见证，可是狄仁杰还是有一种想要把这个混蛋活活掐死的欲望。


“我是中了暗算，不是阳虚，用不着虎鞭。”狄仁杰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


“自然不是，谁年纪轻轻地需要进补了，我是拿来让你当肉吃的，小弟昨夜在燕来楼大显神威，气势如虎，就是拜托了这东西，怀英试试就知道。”


不能再讨论这事了，再讨论下去狄仁杰认为自己会知法犯法，岔开话题道：“玉容兄，你如今在户部，可曾听说过明年供给北庭的粮秣何时起运啊？”


“已经走了，户部的行文一个月前就已经派下去了，现在大唐只有这么一个紧要的地方，谁都不敢拖延，只是数量太大，估计需要和骆驼一起运走，这样也能节省一些草料。


我去饲养骆驼的牧场去看了，好家伙，五万头骆驼无边无沿啊，你说先生需要这么些骆驼建城，建好的驼城该是多么庞大。真想去北庭一观啊。”


狄仁杰点头道：“超乎我们的想象，书院的作坊日夜打造链接器具，小弟看到图纸也是极为惊叹，家师的想法，真是震撼人心，您想想茫茫瀚海之上，一座大城在缓缓的移动，外面是披着重甲的骆驼，内圈是奔走的军阵，驼城之上到处都是八牛弩和投石机，这简直就是把大帝号搬到了陆地上，有这样的进可攻退可守的巨城常年飘泊在沙漠戈壁之上，还有谁能是我们的敌手？”


沈功海豪迈的摇摇头说：“不止这些，皇后娘娘和诸位老国公还在四处奔走，寻找骆驼，听说娘娘已经把手令发给了晋阳老家，不出一个月，这里的骆驼还要增加上万头，都是皇亲们的敬献，估计大唐所有的骆驼都在这里了。”


和沈功海寒暄了一阵，终于把这家伙完好的送出了家门，狄仁杰看看门外的艳阳天，叹口气又回到书房，捧起一本杂书翻看了起来。


初为人妇的小武走了进来，见夫君闷闷不乐的样子，知道他为什么不高兴，就坐到狄仁杰的膝盖上搂着他的脖子小声说：“是不是马上风的，妾身知道的很清楚，干嘛还要和那些流言呕气，师父当年被流言缠身的时候可没有像你这个样子。”


狄仁杰放下书抱着小武无奈的说：“我只是想不通庞匙儿干嘛要这么干，毁人名声很好玩吗？如果是玩笑这也有点过了。”


小武的粉脸立刻就拉下来了，轻轻地揪着狄仁杰的耳朵问他：“你真的不知道？”


狄仁杰迷茫的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小武见狄仁杰的表情不像是在作伪就松开他的耳朵说：“傻子，庞匙儿喜欢你，我们成亲的那天嫉怒如狂，眼看着你就要进门娶我，她却拿着花杖站在那里打新郎，怎么想怎么可怜，干出点出格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


换了我你猜猜会发生什么事？”小武露出洁白的牙齿斜着眼睛看狄仁杰，听了这句话，再想想小武的性子，狄仁杰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还没到元日，程处默就带着大队的骆驼出发了，骆驼的背上载满了各种物资，摇晃着铜铃在程处默的五千大军的护送下开始向北庭出发，这一次的护送任务不容有失，只要到了玉门关，苏定方的大军就会出动，一直将骆驼送到高昌，在那里，云烨将开始建造安装，训练驼城。能否在危急的情况下保证安西，北庭不失，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了驼城的身上。


云烨在北庭无所事事，大军动弹不得，除了那日暮的肚皮鼓起来了以外，他没有任何成果。


主帅闲散，但是属官们差点在这个寒冬里累死，从军队里挑选那些懂得牲口脾性的军士加以训练，让他们知道该如何操控脾性温和的骆驼，能知道骆驼的脾性只是第一步，给骆驼治病才是让这些文盲军士们头疼的事情，连大字都不识，怎么能看得懂那些报告？


于是，识字班开始出现了，云烨蛮横的将这个不可能的完成的任务交给了交给了五蠡司马，认为这是他的天职，老范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需要教会自己的属下识字。


云烨设计的驼城是一个高效的杀人武器，想要让数万头骆驼做到令行禁止没有严格的操作条令就是一个妄想，想了解这些条令，识字是第一要素。


只要是识字的都需要去当老师，云烨自己也不例外，于是，在北庭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队正，您还是一刀砍死我吧，我确实学不来啊，老天爷才知道当大头兵还需要学问，俺老刘在军中十五年了，拿惯刀把子的手握着笔就发抖，您饶了我行吗？我去石漆河监工还不成吗？”


队正铁青着脸揪着部下的脖领子道：“一天认识五个字，这是军令，你懂不懂什么是军令？完不成那是要掉脑袋的，你一天只需要认识五个字，老子现在看的是什么？是他娘的兵法，什么时候队正也需要懂兵法了？我可怜你，谁可怜老子？”


云烨走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这一幕，就坐了下来，招手让队正和军士都过来，等到自己的身边围满了人，这才对那个军士道：“你刚才说的我都听到了，识字确实不容易，甚至让你们觉得这就是一场噩梦，现在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大头兵要认字，队正为何要读兵法。


首先啊，我纠正一点，一天学不会五个字不会被砍头，要是真的这么干，没几天老子就成光杆大将军了，这还打个屁的仗的。”


一句话就把周围的军士逗得哄堂大笑，周围涌过来的人越来越多。


云烨继续道：“为什么要认字呢？是因为我们的人手不够，朝廷又不能派更多的军队过来，你们也都知道，朝廷现在的主要力量就是民事，说白了就是在到处修路，到处挖渠，没错，就是想百姓们尽快的富裕起来。陛下没钱了，国库没钱了，所以我们在西域很多困难就要我们自己去克服。


刚才队正骂娘，老子也想骂娘，三五万人一没城池，二没地利，要我们防守五千里地，这也是不讲道理啊，等回了京，老子就去中书省骂娘去。


骂娘那是以后的事情，防线我们还要守，所以啊，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驼城，有了驼城，我们就等于有了一座活动的城池，咱大唐军人守城，你们听说过有谁陷落过吗？


没有吧？活动的城池说起来好听，这需要你们做到令行禁止，一个人做到和千万人做到这是两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条例，条例出来了，可是你们听不懂啊，这就是为何我会要求你们至少每天要认识五个字的原因了。


至于队正学兵法，那是因为这些混蛋就要升官了，上了驼城的军士和军官，大体上他们的职衔会调高一级，也就是说，同样是队正，驼城上的队正就会是陪戎副尉，算是流内官，他娘的不懂兵法行吗？”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八节 反抗


“大帅，您是说以后咱们就要住在骆驼背上了？”


“没错，可能味道大了点，但是没办法，咱们的城池要在戈壁上来回奔走，咱们只好住在骆驼背上，驼城不可能哪里都能去，只要咱们的骑兵在驼城三百里之内的区域内作战，就不必要携带大量的物资，只需要携带一两天的干粮和水就足够了。


背靠大城，骑兵就能心无旁骛的作战，只要距离不再是我们的致命伤，嘿嘿，老子带着你们就是阎罗殿也敢去闯闯。”


听了云烨的讲解，不但云烨在奸笑，他身边的军士们也一起奸笑了起来，事实就是这样，唐人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战力，尤其是陇右和关内道的这些杀才们，傻子都知道自己背城作战会占到多大的便宜，哪怕不小心被敌人围困了，自己靠不到城池边上，这个时候最让人兴奋地事情发生了，自家的城池靠过来了……


给士兵们讲解完了驼城和识字的必要性，云烨就返回了帅帐，范弘一和田元义还在等着自己，驼城的建设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建成的，不说别的，光是一个转向的问题，就足够让人头疼的了，更不要说西域的西域的地形复杂，大城所到之处需要平坦的土地，不能别的骆驼走路，走在大坑之处的骆驼掉坑里，这样算怎么回事啊。


所以挽具非常的重要，道路也非常的重要，只要这座大城能够左右横移两千里，云烨就认为自己的大军就有足够的能力锁死这片区域，在情报的配合下，当西域胡人冲过来的时候就会发现在自己的前进道路上多了一座城池虎视眈眈的等着他们。


这是设想中的最美状况，现实那里有这么完美，驼城只能在战斗中检验他是否有用，是否能达到战争的需要，现在云烨能想到的就是驼城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士兵的奔波之苦。


但愿书院的研究能给自己带来福音，云烨几乎想要双手合十祈求老天再给自己一点面子。


折箩曼山依然白雪皑皑，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白光，云烨现在对白光已经见怪不怪了，无舌已经能轻易地把白光弄出来，然后再收起来，老家伙就像是得到了一枚手电，正在兴奋地摆弄开关，一会关上一会熄灭像个傻子一样。


云烨认为这东西说不定有辐射，他对一切能自己发光的石头都抱着怀疑的态度，隔着厚厚的墙看到无舌愉快的沐浴在白光里宛如神仙，就嘱咐怀孕的那日暮，不许靠近无舌十丈以内，他不希望那日暮将来生出来一个把内裤外穿的傻小子。


那日暮现在对自己的肚皮不是一般的看重，夫君的话从来都没错，如果说那个白光会伤害那日暮自己，她说不定会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看看，现在听说这东西有可能会伤到肚子里的孩子，那日暮立刻就从善如流，离无舌远远地，弄得无舌在吃饭的时候还问云烨，为何入冬以后就没有再见到那日暮。


无舌没有掉头发的症状，皮肤也没有溃烂，云烨给他把脉之后发现老家伙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有力地脉搏跳动让云烨非常的嫉妒。


他自称在照耀了神光之后睡眠好了，精神旺了，一拳都能打死一头牛了，总之用自己的切身体验告诉云烨，白光是好东西，希望云烨没事也多照照。


上辈子什么光没照过？能看清楚骨头架子的那种光都照了好几回，大夫都不情愿多照的玩意，指望云烨去多接受一点辐射，那是在做梦。


“怎么就对身体又害了？老夫已经照了一个冬天出岔子了吗？你看看，精神多健旺，感觉自己的一些暗疾都在不药而愈，这是神光啊，可遇而不可求，隔壁的袁守城整天想着爬到天池去找神仙，却不知神仙就在隔壁，小子，这就是机缘啊，有缘的人踢块石头都能找到黄金，没机缘的人就算是踏破铁鞋也找不到门路，怎么就不知道珍惜机缘呢。”无舌有些生气，撂下茶杯就开始说教。


“这机缘是您的，您喜欢多照就多照些，反正都九十岁的人了，干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律法里都是这么讲的，小子今年还不到三十，想要多活几年，我的机缘多，绊一跤都能捡到牛头金，以后说不定能和神仙一桌子吃饭，您要是不小心照白光，照成了神仙，和我当神仙有什么区别，只要是咱家人成仙，谁成都没关系，我乐见其成。”


无舌见云烨还是不在乎，有点意兴阑珊，懒洋洋的说：“刘方老儿如今不在西域，否则他会和老夫一样的愉快，和老友沐浴神光，在神光里喝茶下棋，那才是人世间的极乐，可惜了。”


“不可惜，刘老不知为什么忽然起了游兴，带着咱家的商队跑去了怛罗斯，我也是才知道的消息，估计他从怛罗斯回来就会到北庭来，到时候你们就能在一起喝茶聊天照神光了。”


云烨不紧不慢的把刘方去了怛罗斯的消息告诉了无舌，老家伙立刻就开心了起来，一口喝干茶根，背着手去看袁守城的笑话，他现在每天就剩下照神光和看袁守城死人脸这么点乐子了。


范弘一最开心的就是大帅说火油囤积够了，事实上是没有铁皮桶子了，他立刻就放开了对那些胡人和商贩的限制，允许他们用最大的能力生产火油，那些商人为了赚钱命都不要了，硬是在山口踩出一条通道出来，大冬天的让驼队马队依然可以来往于天山南北。


高昌盛产棉花，但是没人收，漫山遍野的棉花白花花的铺在地里，田元义驱赶着百姓在雪地里摘棉花，这些懒虫，秋天的时候不知道动弹，好好地棉花就要烂在地里，不知道棉花在大唐什么价格么？


他不在乎能卖多少钱，他只在乎棉花，听大帅说棉花也是驼城必备的军事物资，他从不去怀疑大帅的话，作为大帅的幕僚，只要好好的去执行命令就好。


从楼兰回来的校尉说了，自己的家小已经随着大军的辎重队回了玉门关，这让他放心不少，能随着大军回去，一定比跟着商队回去安全得多，只要进了关，不需要人护送她们母子也能自己走到长安，苏大将军的军队已经把陇右河西这两个地方扫荡了三遍，听说那里现在干净的可以当炕睡。


从怀里掏出小银壶喝了一口烈酒，抽着脸长长的哈了一口气，奶奶的，现在才是人过的日子，田元义自言自语了一句，就躺在收上来棉花堆里，仰面朝天的看着天上的蓝天白云，觉得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暖意。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红的好像那燃烧的火焰，红的就像燃烧的火，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那日暮穿着纱裙，戴着面纱，唱着这首动听的歌谣，让围着火堆饮酒的军士们如痴如醉，只有在这片蓝色的苍穹下，百灵一样那日暮才会复活。


给军汉们唱歌，如果被辛月知道会活活的打死她，云烨却很喜欢那日暮表现出往日的气概，他认为草原上的女子就该是这个样子，情浓的时候像火，坚韧的时候像老牛皮。


这首歌是云烨教给那日暮的，很快就在天山脚下传扬开来，以至于田元义躺在棉花堆上都能听到这首缠绵婉转的歌。


要是没有战火该多好啊，田元义痴痴地想，他的半辈子都撂在天山脚下了，这里山高水美瓜果香甜，牛羊遍地，算得上是人间的福地，如果能在这里终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前的时候睡觉都需要藏把刀子，从来都不敢松懈，现在妻儿走了以后，田元义就彻底的放松了下来，自己也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对这里的治理也算得上勤勉，他甚至还有更多的想法想要实现，给我十年，我还你一个人间福地。


骑兵从来都是一队队的在这里奔跑，如果是单人匹马，说不定很快就会失踪，田元义对这样的状态烦透了，那些人不知道怎么想的，你杀死了一个骑兵，然后就会有大军把村子围起来，最后把村子里的牛羊都斩首才会罢休，何苦来哉？干事情之前就不想想么？


田地里的那些摘棉花的胡人举着木叉就围了上来，他们想干什么？自己身边还有五十个士兵呢，还都是老兵，听说是从玄甲军出来的，这几百号人不够他们杀的。


这些人都是大帅的亲卫，别看一个头发胡子都花白了，呃，这些人不会以为看着他们的是老兵就想把自己这群人干掉，然后再回家，等到大军来了之后再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人的心思是怎么长得？难道大将军会有闲心听你们辩解？军司马会去一个个的分辨良民和暴民？那是军队，不是衙门捕快，他们总是先杀人然后才写呈具的，或者杀了人之后什么都不写。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二十九节 岗村云烨


“我不知道是谁挑拨的这次暴动，我也没心情知道是谁，鞠文泰他们家已经完蛋了，他的儿子在长安给我们的陛下跳舞，所以说他们家完了。


你们是百姓，谁当皇帝和你们无关，你们自己算算，是鞠文泰在的时候你们的日子好过，还是现在你们的日子好过，你们这么做，其实是在给我们找麻烦，也是给你们自己找麻烦，今天你们就算是把我们全部杀光又如何？


大军转瞬就到，你们的村庄，你们的父母妻儿我保证不会有一个活下来的，所以我就弄不明白了，为何会干这种蠢事？


我知道你们讨厌我们唐人，说实话我也讨厌你们，我的家在青云山底下，家境还算富裕，家里的粮食一年多的吃不完，我又是一个官员，留在家里我过的日子要比现在好一百倍，那里没有风沙，没有强盗，也没有成群的野狼，要不是陛下派我来这里，谁喜欢留在这里吃沙子？


所以啊，我也不讲大道理，你们呢，乖乖的回去继续摘棉花，把今年的劳役做完，然后就能回家和妻子儿女在一起过日子，该熟皮子的熟皮子，该准备果干的准备果干，该把棉花拿出来晒得就晒，记得吧棉籽去掉，去了棉籽的和不去棉籽的价格不一样。


商队开春就会到来，家里现在也该忙起来了，交易的日子就那么一个月，不准备自家的事情，拿着叉子对着我干什么，赶紧的，去干活，等我五个手指头弯下来了，想干活都没机会了。”


田元义伸出来一只手，一根指头已经弯曲了下去，面前的胡子们有些犹豫，田元义的第二根手指也弯曲了下来，远处的胡子已经开始往棉花地里走了，等到田元义的五根手指头全部弯曲了下了握成拳，面前就剩下两个白胡子老头。


“强盗！懦夫！雪山下再也没有英雄了。”老头子的悲哀的看着自己的族人。


田元义很理解老头子的意思，头两个字是在说唐人，后两个字是在说自己的族人。他看着两个老糊涂蛋忧郁的说：“我们是强盗，你的族人是懦夫，你想干什么？你希望看到我们的脑袋被砍下来么？然后再看着你们的族人的脑袋也被砍下来，人死光了你是不是就感到非常满意了？


我猜一下，你的儿子一定是被大军杀死的吧？你们两个家里都没什么人了吧？你们自己是不是也已经活腻了吧？


老混蛋，你看看那些干活的人，他们的家里还有人，还有父母妻儿等着养活呢，他们和你不一样，你们两腿一蹬死的无牵无挂，临死还能出口恶气，他们怎么办？


雪山上赞扬的英雄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如果能带着族人越过越好，这样的英雄当然值得赞颂，可是从巴腊海到莫立海他们那一个能给族人带来好处了，人家魔王好好地住在雪山上没事敲敲鼓，唱唱歌，自娱自乐的没听说把谁家的孩子抱去吃掉，就算是喜欢把公主关起来欣赏，关巴腊海屁事，巴腊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武勇就要去杀人家，结果弄得雪山倒了，巴腊海倒是把魔王杀死了，可是他的村子也被雪山埋掉了。


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只赞颂巴腊海救回了公主，就没人去想想他村子里被雪山压死的那些人愿不愿意啊？


走吧，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接着去村子里骗骗那些傻子，让他们接着干蠢事，然后你躲在暗地里偷笑，去吧，继续去骗你的族人去送死，这和我关系不大，你们今天的棉花一定要交上来，少一两都不成，这就是惩罚。”


田元义把话说完，看都不看那两个恶心的老头子，又躺在棉花堆上继续想心事，两边护卫他的老兵笑着摇摇头，继续抱着自己的长刀在周围巡视。


老头子还是会去摘棉花去了，田元义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多人都听到了，尤其是一些妇人紧紧地拉住自己的男人，让他陪着自己摘棉花，不敢放他离开。


田元义斜着眼睛偷偷的看了两个老头子一眼，发现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那里的人群就会散开，一大片空地上只有两个老头子自己在摘棉花，下场凄惨。


这番话田元义已经说过最少五遍了，只要遇到反抗他就会这么说，分化敌人远比消灭敌人更加的轻松，没人会知道，他身边的五十个老兵才是整支大军中最强悍的存在。


第二天出工的时候，没看见那两个老头子出现，临时选出来的村长告诉田元义，那两个老头子死了，一个把自己吊在村头，一个在儿子的坟墓前抹了脖子。


田元义痛苦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对村长说：“派几个人把他们埋了吧，钱我来出，现在不打仗了，能少见到尸体就少见，埋人的几个人还是算他们出工。”


村长感激的鞠了一躬就去派人了，留下田元义伤感的看着这片大地。


老兵们鄙夷的看着田元义，昨晚给自己布置杀人任务的时候这家伙可是神情狰狞，没有半分的和善可言。


“明天咱们需要换地方了，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安定了，只要我们不过分的煎迫，不会再发生以前的那些暗杀了。”田元义抖抖袍子上的土，吐掉嘴里的沙子，再一次咒骂了该死的风沙，就匆匆的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去了……


书院的图纸送过来了，同时过来的还有一个班的学生，他们的任务就是负责把驼城的低盘装好，也就是把五万头骆驼按照图纸的要求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且负责将驼城上的重量均匀的分布在每头骆驼的身上，这是一个繁杂的工作，公输甲亲自赶了过来，驼城出发的起始点就是高昌。终点就是乱石城，也只有这一代的隔壁才符合驼城来回移动的要求，这里也是唐军须要驻防的重点区域，一旦西域胡人突破了云烨的防线，他们就会沿着伊吾州窜进隶属关内道的突厥草原，或者攻破玉门关直扑陇右，只要两种状况出现任何一种，云烨除了自杀谢罪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驼城已经是重中之重了，不许尽快的建起来，哪怕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也能起到震慑敌军的作用，或者还能逼迫突厥人早点下决心西进。


对于碎叶城，怛罗斯，阿拉木图云烨毫无办法，自己的大军不能开过去，只要开过去自己的身后就会盗贼蜂起，让自己烦不胜烦，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现在很像后世的某国人。


绥靖的法子用了，囚笼政策也用了，扫荡已经是家常便饭，除了没抢花姑娘，他把能用上的招数全用上了，终于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安定的大后方，这里终于显现出一种健康的社会秩序。


云烨的这些方法获得了李二的大力肯定，认为这是在帝国占领区可以借鉴的好办法，命兵部整理了云烨的战术，战略，分发给各个羁縻州的总管作为第一战术选择。


李靖认为云烨能在风云激荡的庭州迅速打开局面，稳定当地的事态，将各种奇思妙想混合运用，达到了最佳效果，已经可以称之为将了，要知道李靖以前对云烨的评价是能带好一支舰队就不错了，在陆地上只配率领一千人，做一个校尉已经有高抬之嫌，而且自己只需要三百人就能击破云烨的一千人，时间还用不了多久，这个评价就连程咬金都没有反驳。


在李靖看来，云烨之所以能够战无不胜的，就是仗着自己的聪明脑袋，总能想出了来一些出人预料的法子，能将手中的武器运用到极致，至于提到战术，战略，他不认为云烨有这个东西。


而聪明脑袋这是最靠不住的，要是有一天脑子进了水，数万大军跟着这样的二百五统帅就算是进了鬼门关，李二也是这样的看法，所以在正规的战场从来不动用云烨，只有在一些需要冒险，需要运气，需要智慧的地方才会让云烨放手大干，这就是兵法中的用之以奇。


五千里瀚海交给李靖的话，老家伙说了最少三十万精兵，少一个这个仗就没法打，李二听到这话眼睛差点凸出来，满大唐也就五十万精兵，要是交给李靖三十万，自己还能睡得好觉吗？至于十六卫的几个大将军，总是嚷嚷着给十万铁骑自当横扫西域直到天边。


这话李二相信，大唐的十万精骑杀到天边问题不大，可是提到驻守瀚海，一个个都把脑袋摇的像波浪鼓，这就是为什么李二会力排众议让云烨取代苏定方成为瀚海军统帅的原因。


驼城的出现让李二喜不自胜，不止一次的对长孙说，云烨就是一颗豆子，不砸不出油。沙漠里出现一座移动的城池，什么人才能想出来这样的法子？除了云烨没别人，李二曾经拿驼城笑话过李靖，问他如果手里有这样的一座城，五万人还能不能锁死边隘？


每回看到李靖那张无奈的脸，李二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圣明。有了驼城，敌人就算是钻到身后都不要紧，关门打狗而已，敢绕过敌人的雄城孤军直入的也就霍去病那么寥寥几人，他不认为那些吓破胆的突厥人敢有这个胆子。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节 利刃


小苗非常的奇怪，莫阿斯每天一大早就带着薛西斯一千人出门，总是到晚上才回来，还总是显得非常疲惫，不过这没关系，只要每天回来就好。


小苗还是保持着云家的传统，每天清点完人头才会回去睡觉，这一招是和辛月学的，辛月每天就会干这些事情，如果晚上要是少了谁，家里的大门总是会给他留着，当然，单鹰和狗子这种喜欢爬墙的就不留大门了。


今天早晨去给那些孩子送吃的，那个小少年又来了，这一回比较聪明，换了靴子，还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冲着自己笑，伸手要吃的。


小苗给了他食物，他转手就送给别的孩子，然后又伸手讨要，被小苗一脚踢飞之后，他居然趴在墙角对小苗说，明天还来。


禁令是有效的，那把刀子就抽在街道中间，于是这条大街也改名叫做插刀街，突厥人一般不来这条街上，城主的卫队也不来这里，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街变得非常的繁华。


小苗现在买食物不用给钱了，每天早上都有商人把食物装在篮子里送过来，都是她的侍女伊利斯姐妹打理，她只需要早上起来之后提着篮子给孩子们送食物。


有一天，小苗看到伊利斯姐妹艰难的抬着一个大箱子走进卧室，就上前帮了一把，箱子果然很沉，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全是零零散散的铜币和银币。


“这是谁的钱，怎么会有这么多？”小苗吃惊极了。


伊利斯姐妹笑着行礼拿过来一个账本放在小苗的跟前说：“这些当然是殿下您的钱财，整个城北都是属于殿下您的，这些都是那些商人们缴纳的赋税。”


“赋税？”小苗挠挠头发，发现头发很痒，底下的黑头发又长出来了，不过伊利斯姐妹一点都不奇怪，见小苗不太会染头发，就帮着小苗拿药水重新染，于是小苗总是保持着亚麻色的头发。


提到赋税，小苗就想起那个总来云家搬走好多钱财的小官，如果不是辛月拦着她，她都想把那些从家里搬走的钱财都拿回来，这不太难，运钱的都是些酒囊饭袋，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


侯爷说一个人赚了钱就必须要交税，要不然国家就没钱打仗，没钱修路，也没有钱救济灾民，侯爷的俸禄也就没人给了。


小苗从小就练武，除了练武就是练武，对外面的世界很是陌生，她其实想不明白侯爷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还需要国家发俸禄，侯爷说干了活就该给钱，这是道理，不管那个人富不富裕。


怎么自己也开始收税了？难道自己也成了那个小官一样的人？


不过有钱就很好，谁去管这些钱财是那里来的，不用自己晚上去大户人家拿钱，也不错。


她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就在城外，莫阿斯每天都要带着五百人进行操演，他们拿着大盾，排着整齐的方阵一步一刺，或者，或者一部一挡，这样的训练要维持到中午，吃过饭之后，他们又开始进行一对一的作战训练。莫阿斯原本就是最好的教官。


薛西斯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吹响了一支号角，所有的人开始哀叹着离开操演场坐在地上休息。


薛西斯把羊皮水壶递给莫阿斯说：“这些人想要成为合格的战士至少还需要一百天的操演，想要成为真正的战士需要经历三次大战，他们的身体过于瘦弱了。”


莫阿斯喝了一口水笑着拍拍薛西斯的肩膀说：“不要紧，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战奴，到了现在，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战场才是一个战士最后的归宿地。上帝把殿下赐给了我们，我们就要抓住这样的机会，显露战士的荣光才是。”


薛西斯小声的对莫阿斯说：“殿下好像是黑头发的鞑靼人，难道说她是来自鞑靼国的贵族？”


莫阿斯摇摇头说：“殿下是贵族无疑，而且是来自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她不在乎钱财，说明这个家族非常的富有，她非常的优雅，你看过她的刺绣么？上面的鲜花就像是活过来一般，这需要非常高明的老师才能教出来。


最明显的就是她高明的武技，我们以此就能推断的出他的父兄该是何等的勇猛，而每天晚上她需要见到每个人，确定每个人都在，才会去休息，薛西斯，只有那些远古的家族才会保留这样的习惯，这是女主人的习惯。赎买我们的那颗海兰珠，我至今还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家族啊。


殿下善良，勇敢，真诚，纯洁，有这样的君主，我们还要去计较她头发的颜色吗？战奴就是野狗，一只随时须要听候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的野狗，我不想做野狗，只想做战士。”


薛西斯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怀疑殿下的身份，她是什么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追随殿下取得战士的荣光就好，我这几天负责后勤，从街市上听到了有人说阿提拉的故事，他也是黑头发的，而殿下的黑头发让我想起了那支鞭子，那支属于上帝的鞭子。”


“阿提拉！”莫阿斯惊讶的从地上蹦了起来，那只鞭子消失刚刚两百年，两百年前那只鞭子让整个世界都疼痛不已，只不过他的帝国建立的迅速，崩溃的也同样迅速，留下的未解之谜太多了。


“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怛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更是黑头发，所以啊，闺女啊，装突厥人会有人刨根问底，可是装匈奴人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我家的闺女武艺高强，装成阿提拉的后裔正好合适，高贵的血脉，配上无尽的财富，再合适不过了，曲卓和狗子两个人还在像商人一样的到处拍马屁找消息，咱家的小闺女已经能堂堂正正的和那些西域胡人的领袖坐在一起商谈军国大事。”


刘方一边说着话逗小苗高兴，一边把一串串的首饰挂在小苗的身上，拍拍手就有两个高大丰满的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带着小苗去换衣服。


伊利斯姐妹连忙跟上，她们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知道家里来了一位重要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殿下的长辈。


小苗看着脚下那双奇怪的鞋子问刘方：“爷爷，这是什么鞋子怎么这么奇怪哦，前面还是翘起来的，这件衣服也非常的古怪，勒的很紧。”


刘方笑呵呵的看着小苗道：“因为你从今天开始就要叫做咄图拉·安吉，一个无比高贵的姓氏，也只有这个姓氏才能配得上我家无敌的小苗。”


“您会留下来陪着小苗吗？”小苗无比的期待，相比曲卓和狗子她更信任刘方。


“那是自然，从今天起爷爷就成了长老，咄图拉家族的长老，自然要陪着小苗。”


“别人不信怎么办？小苗有些担心。”


“呵呵，一部分人我们用钱买到他们相信，另一部分我们就打到让他们相信，花钱的事情爷爷去做，打人的事情你去做，哦对了，人熊也来了，他也能帮你打人。”


“莫阿斯和薛西斯他们也能帮我打人。”


“那是俩个很好的战士，好好地待他们，不要让他们感到被冷落，一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之后，需要不断的加热才好。”刘方说着就大笑了起来，捋着胡须不断地摇头，他对云烨的运气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小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杀手，随随便便的被派到西域，居然能够误打误撞的成为打破西域僵局的一把利刃。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一节 云家的应对


刘方送小苗出了门，自己坐在窗户边的胡床上，瞅着小鸟一样欢乐的小苗摇摇头，他估计到皇帝会为难云烨，没想到交给云烨的是这样的一件差事。


攻击胡人很容易，卫青，霍去病他们都做到过，只要帝王的意志坚决，用人得当，总会成功的，更何况大唐如今是如此的富庶，有十万铁骑，就当纵横大漠无忧。


然而，也仅限于纵横而已，对付游牧民族，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云烨的五万人太少了，进不足以攻，退不足以守，当草原戈壁变成自家的国土的时候，整个大势就在向胡人倾倒，戈壁草原没有城池的保护太容易受到攻击了。


如今那些游牧民族聚集在一起，派出游骑就能绞的整个西域变成一锅沸水，这是一个极高明的主意，给自己留足了时间，不管是西进还是东下，都能游刃有余。


草原上上的胡人和西域的胡人必定矛盾重重，原想着从突厥人中间找到一个亲向大唐的势力扶持一下，率先开始西进，打开西进的大门，让那些胡人断绝东进的念头，跟着自己扶持的势力没头没脑的向西方开进。


这样就能彻底解决云烨在沙漠上的困境，让他在沙漠上混几年功劳，然后就回长安老老实实地教书也就是了，快快乐乐的过完这辈子，自己做为家臣的职责也就算是尽到了。


驼城的出现让刘方大为震惊，云烨的这个想法，几乎颠覆了他对自己这个糊里糊涂的主上的印象，一个移动的城堡，亏他想的出来。


无论如何自己也必须到西域走一趟，云烨就算是有了驼城，也只能被动的防守，僵局依然存在，大唐只有在三五年之后才会大举西进，国内的各种建设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停止的，大军不能动弹，也不敢动弹，皇帝和宰相们都说是国力不济，可是刘方不这么看。


在他打开云家的库房寻找宝贝准备贿赂突厥人的时候，看到云家满满当当的库房，就知道国力不济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既然云家的库房都能支持一场战争，刘方不认为长孙的库房会比云烨家的小。


国家或许没钱，不代表皇家没钱，只要长孙从指头缝里漏一点，组织十万大军易如反掌，皇家是在戒备，戒备国内，他们在观望，准备看看国家在进行大规模建设的时候，会不会发生隋炀帝的旧事，这一次国家开发的力度，要比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更大。


他们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西征，就是不想重蹈隋炀帝东征高丽的覆辙，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导致一个辉煌的帝国覆灭的魔咒，国家在大开发的同时就不该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他们已经在这一点达成了共识。


这个共识导致的结果就是广袤的北庭，安西只有区区五万人在防守，然后云烨这个万金油被放到这里当大总管，成败无关紧要，刘方甚至认为，李二已经做好了在陇右或者关内道决战的准备。


程咬金，牛进达，李靖他们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倾尽全力的帮助云烨，每个人的心头都是焦灼的，他们并不看好云烨能胜利，只希望建造好了驼城云烨在失败的时候可以逃跑的快点，驼城不是给云烨的防守工具，而是拿来给他逃命用的，长孙估计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才会不惜代价的把内府的骆驼全部交给云烨来控制。


西域的胡人现在有两个可能，要嘛怀着满腔的怒火结成铁的盟约。铺天盖地般的向东杀过来重回故土，要嘛，怀着一颗悲壮的心开始西进。开始重新为自己的族人找到一片可以生存的土地。


来到西域后，怛罗斯，阿拉木图这两座城市被军队包围的水泄不通，谁都没有办法知道城里的那些王者的真实想法。刘方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回到碎叶城的。


当他了解到小苗的作为之后，他发现用不着费力气去收买什么胡人，小苗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只要小苗能武装起来一支军队，就能做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刘方想到这里看着院子里乖巧听话的小苗，觉得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糟糕。


莫阿斯，薛西斯一进门就看到小苗全身华丽的装束，戴着牛骨头头饰，腰里挂着一柄粉红色的小弯刀，直直的黑头发梳成了无数的小辫子，家小的船靴小巧精致，正在和侍女们嬉戏。互相看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尽的狂热。


“莫阿斯，薛西斯，我的大家臣来了，你们去见他，让他把你们的名字抄录到家族的名录里，以后你们就会有份例可以领。”


小苗对家臣的理解就是能从辛月手里领钱，她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领钱时是如何的高兴，那个雪白的亚麻布袋子她至今还保留着。


现在听刘方说要把莫阿斯和薛西斯的名字也记录到名册上，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薛西斯双手环抱在兄躬身谢过小苗，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胡子的老人背着手站在门口看着自己，旁边还有一个像狮子一样凶悍的男人。


刘方不用伪装，身上的威严气息就让人折服，鹰隼一样的眼睛看了莫阿斯和薛西斯一会，遗憾的对小苗说：“忠诚有余，武力不足。”


莫阿斯听不懂刘方的话语，小苗笑着给他们解释道：“长老说你们很忠诚，可是武力太差了，不要紧，家里好多人就不会武功。”


两个人羞臊的满脸通红，跟在小苗的身后就进了屋子，他们听见小苗在不断地向长老说话，那些古怪的语言从未听到过。只是能听到小苗总是在提到自己的名字。


长老似乎拿小苗没办法，那个狮子一样的壮汉捧过来一个古朴的散发着香味的精致木盒，长老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本天蓝色的册子，无奈的点点头。


用毛笔写下了几个字，然后那个壮汉就抓过莫阿斯的手臂，在他的手腕上用一把银色的小刀割了一下，示意他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写上去。


薛西斯不会写字，就按了一个血红的手印，两个木牌子被小苗分别挂在两个人的颈项间，没有发誓，没有恫吓，也没有警告，小苗就说了一句话：“我们是一家人了，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摸着脖子上挂的木牌，疑惑的问小苗：“我们是一家人了？”


“对啊，挂上牌牌我们就是一家人，不过，我的是玉石做的。”说完就从自己的脖领子里拽出来一方小小的玉佩给莫阿斯看。


长老严厉的拒绝了小苗要把自己的侍女还有其余的战奴记载到册子上的要求，合上册子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们现在是匈奴人，长老说了，这就是我们的身份。”


莫阿斯心神激荡之下没有发现小苗的语病，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匈奴人。


匈奴人就该化作那支恐怖的鞭子抽打整个世界，匈奴人天生就该率领着大军四处征战一直到死，生的时候狂欢，死的时候壮烈，享尽人间富贵，受尽世间苦难，在熊熊的战争烈火里咆哮，在尸骸遍地的城市狂欢。


这就是莫阿斯和薛西斯的梦想，如今，自己有幸加入了一个更加疯狂地部族，或许，自己的梦想很快就会实现，莫阿斯低头亲吻了木牌，然后就躬身对小苗施礼道：“我的殿下，臣下这就去为您准备纵横大地的军队。”


小苗揉揉鼻子，很不理解这些人的心思，自己现在只是在玩一个很有趣的游戏，刘方爷爷说了，自己将来会变成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辛月现在就指挥着千军万马，玉山上去年的时候松毛虫泛滥，家里今年就该饲养很多的鸡鸭，新翻开的土地无论如何也需要让这些鸡鸭清除一遍地里的虫卵，今天是第一天，看着新翻开的土地上全是觅食的鸡鸭，觉得今年该有一个好收成。


这个法子是书院农院的先生们想出来的法子，既然有虫子，那就需要捉掉，人捉太麻烦，多养些鸡鸭就能解决问题。


现在又到了土地化冻的时间了，虫子还在茧里，只要多翻两遍土地，多让鸡鸭走两遍，不但把虫子吃干尽了，鸡粪还能肥庄稼，一举两得，就是鸭子这东西总是把蛋下在田地里，需要丫鬟们跟在后面捡拾。


鸭蛋很多，地埂子上放了白花花的一堆，吃不完，只能腌成咸鸭蛋才成。夫君在北面很远的地方，也只有咸鸭蛋这一类的东西才能运过去保证不坏。


很多人都去了北面，她从程夫人那里听到一些消息，跟谁都没说，只有自己捂着被子哭了好几个晚上，天亮之后又恢复成了那个威风八面的云家主妇。


无舌先生随夫君走了，那日暮随夫君走了，北方的事情一定不太妙，刘方先生从家里带了很多的宝贝也走了，有几样是自己非常喜欢的珍宝，没关系，不小气，只要夫君能回来，夫妻俩就算是睡茅屋啃咸菜也比现在这样牵心揪肺的舒坦。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二节 艰难的活着


程夫人的话彻底的摧毁了辛月的自信，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她早就想跟着商队去北庭，虽然说出去很丢人，会有人说自己离不了男人。


这有什么，我就是离不了我的男人，辛月认为这个理由可以站在朱雀大街上宣布。和自己的男人在荒原上作战也比留在家里好一百倍。


就算是帮不了他，在他需要拿石头扔敌人的时候，自己帮着捡石头也是一种好选择，将门家的妇人就是这个命。


每当这个念头升起的时候，她就对那日暮的怨念越深，她能没心没肺的跟着夫君在西域荒原上转悠，自己只能在这里担心，这非常的不公平。


回到了家里，她就摊开信纸，给夫君的朋友们写信，熙童，寒辙，贺天殇，都去了求援信，没说别的，只求他们能把自己的丈夫平安带回来。


写着写着，泪水浸染了书信，看到一陀陀的墨迹，她把书信丢在废纸篓里，重新写了一遍，她知道这些人的神通都非常的广大。


单鹰已经走了，他看出了辛月的不安，骑着一匹马背着自己的长刀就走了，骄傲如他甚至不愿意和程处默的驼队一起走。


辛月的性子越来越刚硬，家里也没有了往日的嘻嘻哈哈的场景，她每天晚上都要在前院等着家臣锁好家院才会去睡觉，几个孩子也叫苦连天，轻松惯了，猛然间被辛月约束的死死地，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尤其以云欢和云暮最甚。


云寿很忙，他已经开始打理家里的一些小事，比如说去太常寺参加庆典，皇帝在开春的时候再一次准备了大规模地祭天仪式，这就是所谓的郊祀。


云家的主人出征在外，只好由长子代替，云寿挑着自己的献礼咬着牙跟在老程的后面，今年的路程很近，只有三十里，算是这些年里最近的一次，奶奶的岁数已经超过了七十岁，作为妇人她不必参加，辛月穿着一身诰命的服饰紧紧地跟在儿子的身后，手里拖着云欢和云暮。


云欢，云暮对走路并没有多少抵触，但是在母亲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把手放在母亲的手里，刚开始还是辛月拖着孩子走，后来就变成了两个孩子拖着辛月走。


云烨早就评价过这种所谓的郊祀，认为这是皇帝陛下在折腾自己这些脑满肠肥的勋贵，好好地马车不坐，为何要走路？每五年走一次，就是为了剔除掉那些过于痴肥的勋贵？


云家的队伍算是看起来不错的，那些老人家就非常的凄惨了，秦琼走了一截子路就感觉自己的心慌的厉害，幸好有程咬金和牛进达搀着他才能勉强跟上。


“叔宝，你这是何苦呢？这样的祭祀你是可以选择不来的，告一声病，陛下绝对会准许的，这两年你的身子差了好多。”


“你我都知道陛下这是在做什么，甚至满天下都知道陛下在做什么，他要祭祀泰山的意愿现在无人能阻拦，这一次郊祀，就是想看看有谁会反对他去山东祭天，这是第二次了，陛下想再一次让上苍知道他的功绩，他是在试探隋炀帝天下人到底能容忍他到什么时候。


老秦家现在是软蛋，不能让陛下误会，咬咬牙就过去了，三十里路而已。”


魏征没来，他有病在身，据太医说病的非常厉害，李二答应在这一次祭天的时候帮着魏征向老天说好话，这话说得就非常狠了，祭天的表彰上面除了皇帝的尊号之外，剩下的只能是死人的名字，如果魏征这一次侥幸不死，后果堪虞。


魏征出事了，当年的一番良臣，忠臣论让他在李二的面前受尽了荣宠，良臣和忠臣是有区别的，良臣不但自己享有盛名，而且也能使得君主流芳百世。而忠臣就不一样了，他们常常犯颜进谏，哪怕是惹来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徒留忠实勇敢的虚名，还要害得君主背上杀害忠良的坏名声。最后国破家亡，其行为也于事无补。


魏征想做良臣，结果事与愿违，魏征多次向皇帝进谏，这和他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其中总会反复提到：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频繁地征兵作战，徭役不息。再三要皇帝把隋朝的灭亡当做教训。其实，这里面很值得玩味。


隋朝灭亡的导火索到底是什么？还不是因为攻伐高丽，过度耗用山东民力。而实际上，北击突厥、东击高丽，早就成了皇帝的既定国策。在这一点上，他和隋炀帝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做事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高丽，绝不是一个远在边陲的弹丸小国，而是一个国势蒸蒸日上，百姓勇悍难驯的虎狼之国。不挫伤其元气，后世数代必将成为中土的心腹大患！正因如此，隋炀帝才发出了“勿遗子孙忧”的感慨。


只是攻击高丽就会动用山东的人力财力，就会伤害山东士族，这就是魏征的私心，如果不是云烨在中间和稀泥，李二早就和魏征翻脸了。


这一回不一样，褚遂良给了魏征致命的一击，那就是关于《起居注》，这东西上记载了皇帝的一言一行，但是皇帝却没有权利索要《起居注》翻看，这是典诰所不允许的。


魏征竟然将自己平时对皇帝的劝谏之言全数拿给了史官过目，并叮嘱他们将其记录在《起居注》中。没有人知道魏征为何会这样做，或许只是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就想在史书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如果云烨在长安，就会笑着说人在临死之前总会犯糊涂，并且找出若干个事实出来，最后说不定会成为魏征的一个大笑话，也就没人去关注《起居注》三个字了。


云烨不在，没人敢在皇帝面前胡说八道，再加上褚遂良彻底的和魏征翻脸了，这一击又准又狠，缠绵病榻的魏征根本就无力反驳。


《起居注》是个什么东西？《起居注》就是史官手中所记载的君王平日里的一言一行，丝毫不得隐瞒避讳。哪怕是丑事恶行，也得秉笔直书。而且即便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没有权力索取《起居注》过目，这是帝王身上的最后一道束缚。


魏征能在上面添加文字，不管他说的是不是事实，有一个罪名是逃不掉的，那就是欺君！


山东的士族已经被马周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早就没有了当年显赫的声威了，只余下几个偏房子孙在沫猴而冠的顶着大家族的牌子嫁闺女骗人。魏征这时候往《起居注》里添加文字的行为就被李二认为是那些山东士族们发出来的最后的哀鸣。


李二去找颜家索要《起居注》看看，却被人家一句“陛下欲自作传记焉？”就给羞辱的满脸通红的回了皇宫，听说这一次长孙没有劝谏，夫妻二人站在万民宫一起破口大骂魏征的可能性更高一些，长孙是一个没立场的人，李二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


天子一怒，这一次没有伏尸百万，只是让勋贵们跑了三十里地，魏征的骨头果然很硬，如果他拖着病体跑一趟，哪怕是被自己的儿子魏叔玉背着走一遭，李二的怒火也会平息，毕竟魏征大多数时候都很懂得说话，很懂得如何在其他人面前明贬实褒以抬高皇帝的声望。同样也因为魏征的出发点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山东集团的利益，更多的还是为了维护天下苍生百姓的利益。


冲着这一点皇帝也不会把事情做得太过份，现在魏征没来，典礼之后辛月趴在儿子的肩头看牌子上的勋贵封号的时候奇怪地发现，上面没了郑国公这个称号。到是云家的蓝田侯爵位下面多了两道旗鼓仪仗。


见可欲则思知足，将兴缮则思知止，处高危则思谦降，临满盈则思挹损，遇逸乐则思撙节，在宴安则思后患，防拥蔽则思延纳，疾谗邪则思正己，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


这就是魏征著名的“十思”谏章，贞观十二年的时候被皇帝大肆的褒奖，现在，却成了魏征沽名钓誉的铁证，褚遂良找到了魏征一生所犯下的十种错误，一一的和这十种行为相对应，这已经不是在弹劾魏征了，这是要生生的从根底上毁掉魏征。


这一次连房玄龄都没有替魏征求情，自从王珪死了以后，朝廷上很少有人会激烈的和皇帝碰撞。不过，他和杜如晦一起上了告老的折子，只求能有一个善始善终的结局。


褚遂良的弹劾太残酷了，世上没有一个人能一点错误都不犯，把所有的生活细节放大之后，不论是谁都经不住考究。


魏征坚强的活着，自从听说褚遂良弹劾他之后，就在努力的喝药，努力的吃饭，努力的配合大夫的治疗，不但一口酒不喝，一口肉不吃，原来最喜欢吃梨子的习惯也被他生生的改掉了。他想活着看看自己到底会不会被砍头，现在只是没了爵位，不知道他会不会感到失望。


辛月擦擦儿子脸上的汗珠，看看脸色铁青的李靖，长叹一声，这个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想起远在天边的丈夫，心中越发的思念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三节 城门郎


在遥远的大海上，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正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给孩子哺乳，显得甜蜜而温馨，旁边有一个妇人正在给她诵读羊皮卷上的内容，等到她念完了信笺，将信笺放在她面前的桌案上，那个哺乳的妇人转过脸来，微微一笑，就把那张羊皮卷抛进了大海。


她的脸上有一道巨大的伤疤，左边的脸皮肉翻卷，就像是一把铁犁在她的脸上耕过一般，别的女人有这样的疮疤一定会遮掩起来，她却不在乎，就这样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举世攻唐？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啊，他们以为自己是谁？百万人就想动摇那个国家的根基？新罗，百济，这是在找死，给我那个白痴一样的皇兄去一封信，告诉他，倭国最好不要动弹，不要招惹唐国，后果很可怕。既然臣服，那就要有个臣服的样子，背叛者比敌人更加的令人憎恶。受到的报复也会是前所未有的激烈。”


妇人小心的用襁褓遮了遮太阳光，见孩子的小嘴将自己的乳头吐出来，就知道他已经吃饱了，就把孩子抱起来拍他的后背，免得孩子溢奶。


“殿下，这一次成功的希望很大，不但新罗，百济会参加，还有靺鞨，铁勒也会加入，听说室韦的野人也会参与进攻，我们新建造的战舰快要下水了，有能力拖住岭南水师不让他去救援辽东，唐国太富庶了，一旦攻破唐国，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海上之王。”


“秀美，陷阱之所以称之为陷阱，就是因为在你没有触动它的时候显得非常的平静，野人的誓言靠不住，一个国家要是想依靠一两场战争来决定自己的命运，那就太可悲了，就算是一时得逞，这样的国家也不会生存长久，唐人的骄傲，就是他们最厉害的武器，因为他们不习惯做奴隶，所以也就不会成为奴隶。


至于大海之王，你看看，他在我的怀里睡着了，自己能控制的力量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力量，海盗的命运就是不断地在大海上劫掠，直到死亡，实力需要积累，我在将海盗当做一个王国来治理，所以我们不会去做能力以外的事情，现在给我们的王积累实力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等到王成长起来，这片大海才会再一次掀起巨浪。”


秀美低头谢过教诲，就跪坐在妇人的身边骄傲的看着大船两侧的舰队，遮天蔽日的樯帆，光着脊背在擦拭甲板的强壮海盗，乘风破浪的巨舰，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力量。


“离开大食海，我们去黑土地抓捕那些强壮的昆仑奴，人手不够是我们最大的致命伤，等我的王成长起来之后，需要一支黑色的大军。


另外给长安的云家抄录一份吐谷浑大长老给我们的信笺，告诉云烨这件事，卖一个人情给他，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需要云烨来偿还这份人情。”


秀美再一次躬身答应，低声向正在掌舵的胡同海吩咐一声，不久之后，海上就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庞大的舰队在海面上划出道道弧形的白浪调转了船头向南驶去……


“臣听说一个国家过度的强大，所受到的将不再是敬仰和臣服而是恐惧，此时如果施行的不是圣人的怀柔之术，而依然是王霸之道，就会将这种恐惧催生到顶点，知必死也就不再畏死，知必亡也就不在乎灭亡，虎有冯河之举，狗有窜墙之术，既然已经没有了退路，恐惧必然催生出绝望，绝望必然催生勇气，所谓穷寇莫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唐现在已经变得无比的强大，我们的土地已经多得无法耕种，肆意的任凭野草疯长，我们的牛羊多的已经需要大肆的屠宰才能遏止他们泛滥，百姓的奢侈之风见涨，虽嫁女也需白牛拉车，勋贵们更是奢靡无度，日日笙歌，纵酒狂欢，臣听闻蓝田侯云烨嫁女于狄氏，车载箱笼三里不绝于途，狄氏更是以锦帐遮蔽枯木，遍铺绸缎于地以迎新人，最令人发噱者当夜竟有马上风之事传出，贻笑大方。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陛下行宫遍布大唐，玉山文华之所，寸土寸金，陛下的行宫空闲冷置，鸟雀孵幼于梁上，狐狼奔走于庭间，南山行宫只为每年一场豪赌而设，可笑，可笑。洛阳行宫已有白头宫女，岳州豪舍靡费千万，更有扬州佞臣邀约帝后以观琼花，隋炀帝前车之鉴，陛下忘矣。


皇宫繁花似锦，三年一选天下女子充盈陛下后宫，玄武门后撤十里，只为修建宫室以为陛下下陈，荒淫莫过于此，君不见三百里阿房宫今安在哉？”


张亮胸怀虎狼之心荼靡于东海，云烨行雷霆于北海，郭孝恪千里征战，千里靡费，大军过处草木不生，阿史那社儿，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身处铁勒，靺鞨两部，残暴非人，时有食人的恶事传出，张俭统御辽东，战事至今不绝，此为何故？


“力之所以胜人者……”


“停了吧，这个老村夫这是要找死，道听途说的也拿过来蛊惑人心，难道朕真的就杀不了一个卑鄙无耻的匹夫？”


李二在万民宫来回踱步，暴躁的就像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


“他这是拿准了陛下不会对功臣开刀，所以才如此的肆无忌惮，其实这篇奏折，除了后面的胡说八道之外，前面的部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您夺了他的爵位，收回了他的职衔，他如今没了上奏说话的权利，只能走妾身的路子，这是一封私信，是给陛下的私信，所以怎么说都由他去。”


长孙合上信笺，劝说了两句，就等着皇帝决断。


“朕岂能让他如意，砍头容易，朕就是不愿意随便的处置从龙之臣，否则他就是有八十个脑袋也长不安稳，都说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朕不愿意，当年朕说过要共富贵的，朕记得很清楚，哪怕魏征作下如此的恶事，朕依然留他一命，此人为何如此的不知好歹？”


“因为看这封信的是陛下，所以他才会肆无忌惮，知道您现在对他的处罚已经达到了极致，反而没了顾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依妾身看来，他现在的话才是真心话。”


“尽头？老匹夫既然有力气说闲话，也就有力气替朕守城门，来人，拟旨，着升魏征为九品城门郎，即刻上任不得有误。”


看着断鸿出去传旨，长孙无奈的拍打了皇帝一把，知道自己的丈夫小心眼的毛病又犯了。


李二嘿嘿一笑对长孙说：“明日咱们就去看魏征守城门的样子。”


断鸿极度不好意思的宣读完圣旨，把旨意放在魏征的手里请他验看，谢绝了魏叔玉奉上的彩金，匆匆的离开了魏府。


“父亲，皇帝这是要羞辱您啊！”魏叔玉伏地大哭。


“胡说八道，官员的告身乃是国朝重器，九品和三品有什么区别？为父以前的官职还没有九品，城门郎的执事就是检校进出城门的不法之徒，你去给为父置办袍服，明日就上任。”


魏征不怒反笑，反复翻看手里的圣旨，似乎非常的喜欢，看了一会就吩咐魏叔玉把这张圣旨送到颜家，请颜家的人备案。


第二天一大早，年迈的魏征就穿着皂袍，腰里挎着一柄横刀，站在长乐门前站班，老家伙身体虚弱，站了一会就浑身冒汗，不断地咳嗽。


不管身体如何的难受，魏征都在兢兢业业的办差，不到一个上午，他就拦住了两位公主，三个勋贵，十几个纵马准备去城外逍遥的纨绔，最后还有两小孩，外加一个和尚。


“魏爷爷，小子再也不在城门里顽皮了，您就放小子一马吧。”云寿昨日去了程咬金家里玩耍，今天带着贺兰刚刚坐着马车进南门，两个孩子在车厢里斗嘴，云寿发脾气把茶壶扔了出去，没想到就被铁面无私的魏征给扣住了。


“罚站半个时辰，去去火气再走。”魏征摸摸云寿的圆脑袋，给了处置的意见，云寿只好怏怏的和贺兰背靠着城墙站好，任由来往的人群观看。


被扣下的人里面三位勋贵倒是不着急，恭敬的问候了魏征之后就站在一边等候处理，多年的同僚了，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


一个新来长安的纨绔刚刚喝骂了一声，就被他的同伴按在地上痛殴，痛殴完了之后，被魏征以斗殴的名义罪加一等，求饶了良久，也没有获得原谅，不由得心头暗骂，自己吃饱了撑的才会走长乐门，既然现在魏老头被发配到了这里，以后还是离长乐门远些才是。


和尚倒是显得从容不迫，往那里一站，不论是谁都要赞一声好风仪，月白色的僧衣套在身上，如果不是顶着一个秃头，无论是谁都会认为这是一位浊世佳公子。他的罪名是身上携带的钱财太多，需要盘查之后，确定没有问题才会放行。


就在这会的功夫，漂亮的和尚已经隔着车窗和两位公主交谈的非常愉快。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四节 气急攻心


“殿下有所不知，在哪无边的草原上，到了春日美的几乎令人窒息，盛开的鲜花，洁白的牛羊，青翠的嫩草就在蓝天下尽情的生长，牧人唱着优美的歌谣，那里安乐祥和的让贫僧一度想要犯戒，从此不回中原，就在蓝天白云下诵经礼佛，最后长眠于此。


好在我佛慈悲，贫僧在高天上看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宇，它是如此的雄伟壮观，这才是佛国，贫僧深知，有僧自然需要有庙，有菩萨自然需要有道场，所以贫僧发下了大宏愿，想要在草原上建立一座宏大的佛国道场，为那些慷慨善良的人日日祈祷。”


“你这和尚倒是长得清秀，竟然是玄奘大师的弟子，想要化缘，就要对我们姐妹解说佛法，如果解释的通透，自然会襄助你完成宏愿。”马车里传出一个慵懒的女声。


“愿意之至，向世人传播佛法也是辨机身为僧人的自觉。”和尚合十双手念了一声佛号，恭敬的回答。


魏征冷眼旁观，叹息了一口气，一个走火入魔的和尚，几个糜烂颓废的公主，遇到一起只能让事情的走向变的更坏，想到这里，挥挥手立刻放行，用不着自己去惩罚这几个犯戒的人，他们自己会慢慢走到断头台上去的。


皇帝如今志得意满，雄心几乎可以吞并天下，因为自身的原因，他不会容忍任何道德上的瑕疵，自己只要犯得不是什么谋反之类的大罪，死了以后一个文字的谥号还是会有的。


勋贵们走了，纨绔们走了，只有云寿和贺兰两个人依然贴着墙根站立，不是不想走，而是因为魏征规定的时间没到。


魏征满意的笑笑，走到两个孩子身边，老仆搬过来一把椅子，坐在椅子上和云寿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


“你爹爹不会有事的，骆驼已经送过去了，有了驼城，你爹爹防守的三角区域，不会有大麻烦，至于吐蕃人如果想要抄你爹爹的后路，自然会有苏定方顶上去，你爹爹只是北庭的最高长官，唔，现在安西也归他管辖了。


孩子你不明白，你爹爹如果没有朝廷的旨意，是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的，和你一时说不清楚，你只要知道羁縻州和边军的区别在这里就行了。


不错，你家的果子味道不错，爷爷现在不能吃梨子，点心倒是没问题，回家就给你娘说，没有到那个份上，当年霍去病带着两万人就能在狼居胥山纵横，你爹爹的实力比霍去病好十倍不止，西域人打仗也是要吃东西的，就算是有一百万人，也不能一下子扑上来。


在西域那个鬼地方，长途奔袭最大的限度就是十万人的规模，再多了粮草就供不上了，就这十万人他们至少需要三十万人赶着羊群，牛群负责供应，他们没那个实力。


咦？这是果子露？什么果子？桃子的，大冬天的喝桃子蜜也只有你家有，味道很好，明天再去宫里上学的时候给爷爷多带点，这东西喝了长精神。


在宫里就守规矩，不要总是把那些皇族子弟打的吱哇乱叫，好好地玉山书院不去，怎么就要去乱糟糟的皇宫里受罪。”


“老匹夫，你倒是给朕说清楚，朕的皇宫怎么就乱糟糟的了？”李二的声音突然从旁边传了过来，魏征丝毫不感到惊讶，起身就要恭敬的给皇帝施礼，施礼才施了一半，就看见李二没穿龙袍，没戴冠冕，就硬生生的止住了将要弯下去的腰，进言道。


“您还是喜欢白龙鱼服，既然未着冠冕，小臣就不行朝觐大礼了，至于说到皇宫乱糟糟的，这是小臣一时的口误，请陛下恕罪，如果您觉得不惩戒一下不足以平息怒火，不如就让老臣去守玉门关如何？三千里发配正和朝廷典律。”


李二背着手从旁边走过来，让云寿赶紧滚，再敢胡闹就把腿打折，眼看着云寿拖着贺兰跑了，这才阴着脸对魏征说。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个道理你说了无数回，今天朕就给你一个说清楚的机会，再遇到惩处也不会有人再说朕不给你分辨的机会。”


“《起居注》的事情确有其事，褚遂良没说错，小臣确实将自己和陛下之间的交谈呈送给了颜家抄录在《起居注》上，就在昨天，陛下的那道旨意微臣也送给了颜家，颜家向来公正无私，断然不会胡说八道，这是微臣在弥补《起居注》缺少的内容，律法规定陛下不能看，可没有规定微臣不能看，都说盖棺才能论定，微臣就是贪心了些，想要在棺材盖上之前看到自己一辈子到底奋斗了些什么，想看看世人如何评价我魏征，就这些。”


“你真的如此在乎身后名吗？”


“这是自然，微臣一生不好财货，不在意官职，倒是对身后名看得极重，豹死留皮啊，老臣这头已经力衰体弱的羸马，想留下一张好看些的皮货，有何不妥吗？”魏征还是那副侃侃而谈的模样，对自己在《起居注》里添加文章的事情毫不在意。


“你想留一个好名声朕不阻拦你，只想问你魏征，这些年以来你竭力的护佑山东豪族所谓何事，这个时候你我都在青天白日下，就不要说鬼话了。”李二的话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呵呵，确实有私心，不过这样做对我魏征没有半点的好处，老臣想问问陛下，现在您的权利已经达到了鼎峰，一言出可令江山变色，四海震惊，拥有这样的权利陛下的心可曾安稳？”


“朕乃是天子，替上苍牧民，拥有无上的权利有何不可？老匹夫，你处心积虑的想要为朕设置拌索，可恨，可恼！”


“脱缰的骏马跑的并不是最快的，我的陛下。”


“朕是神龙，自当在九霄行云布雨，握雷电鞭策世人。”


魏征听李二这样说，愣了一下，然后摊开双手道：“陛下自然是神龙，甚至是我华夏史册中最有威严的一条神龙。


敢问陛下，我等蝼蚁一样的人是否不管陛下降下的是冰雹还是暴雨都必须鼓掌称快？数年前陛下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个时候微臣每每听到这句话都欣喜不已，现在您已经成了能够兴云吐雾神龙，是否就能按照自己的旨意让世人景从？


微臣听说，百姓如水，帝王如舟，顺流直下自然能够一日千里，逆水行舟自然事倍功半，既然陛下现在已是九天上的神龙，逆水顺水对陛下已无牵碍，微臣就无话可说，请容许微臣在城门郎这个职位上继续为大唐效力至死，如果死了，臣也不敢要坟茔，只求将我的尸体烧成灰炭，铺在这城门里，或许在敌军进城的时候，老臣的幽魂还能拖住一个敌人的脚步。”


“大胆，你敢诅咒大唐灭国？”


“伍子胥悬人头的事情老臣做不来，铺地还是可以的，如果陛下再这样一意孤行，不听劝谏，亡国之祸迟早就会到来，即使不是异族进城，也会是乡农揭竿而起，不管如何，老臣生是大唐的臣子。死也是大唐的死鬼，您放心老臣不会诅咒大唐的，因为这个国家也有老臣的血汗。到时候一定全力襄助大唐江山万世千秋。


时候不早了，陛下请回，老臣这就要去执役了。”


魏征说完，就整理一下衣衫，将腰里的横刀摆正，回到了城门旁继续看着来往的人群进城，出城。


他们的谈话没有别人听见，只有两只落在城头的麻雀似乎听到了一些。


“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这个匹夫，朕不但要杀他，他的全家一个都不留！”匆匆回到宫里的李二暴跳如雷。


心爱的八宝玉如意被他摔得粉碎，桌案上的笔墨纸砚香炉之类的东西全部被他推到了地上，他的脸色通红，青筋暴起，刚刚发了两下脾气，就感觉头疼的厉害，大叫一声翻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整个皇宫顿时就乱了，御医匆匆的赶过来，想遍了办法却对面如金纸的皇帝束手无策。皇帝依然昏迷不醒，杨妃，阴妃这些品级高的嫔妃围在龙床周围哀哀的哭泣。李泰不断地往殿外看，李承乾按照典制已经去了十六卫的大营坐镇。长孙坐在李二的身边，小声的对李二说：“二哥再等会，孙道长马上就到了，再忍忍。”


很少骑马的孙思邈这一次骑着一匹快马，不断地挥鞭，战马穿过朱雀街，在皇宫未作丝毫的停留，直接来到了万民宫。


快步走到皇帝床榻前的时候，已经是汗流浃背，顾不上抹汗，也顾不上和皇后见礼，闭着眼睛等自己的狂跳的心慢慢恢复，这才抓起皇帝的手腕探究病情。


“准备银刀，银碗，陛下这是气急攻心，药石的效果太慢，耽搁不得，否则会有性命之忧，就是现在，陛下的眼睛也会受伤，老道这就要下手放血，请娘娘下令吧。”


长孙站起来冲着孙思邈施了一礼说：“本宫相信道长，请尽力施为。”


孙思邈手里的银刀，轻轻地割破了李二脑袋上的三处血管，鲜血滋滋的往外窜。三个太医拿着银碗心惊胆颤的接着皇帝头上流出来血液，眼睛一眨不眨，豆大的汗珠子不断地从额头流下来。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五节 一日三惊


当血液不再往外喷的时候，孙思邈在李二的头上连续插了几根针，拿着纱布按在李二头上的伤口处，紧紧地按住，李二的呻吟声渐渐地低沉了下去，很快就变成了正常的呼吸。


孙思邈把金针取下来，回头对皇后说：“陛下的血气过于充盈，以后必须制怒，放血之术乃是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才能使用的法子，用的次数多了也就不再管用了，这一次很危险，一旦头部的血管爆裂神仙也无救，戒之，戒之。”


长孙哀叹一声道：“身在那个位置，那里有清闲的一天，多谢道长了。”


孙思邈点点头对皇后说：“陛下现在需要静养，这里不要围着这么多的人，老夫去偏殿歇息片刻，等陛下醒转之后再唤老夫过来重新给陛下把脉。”


长孙让宦官陪着孙思邈去偏殿休息，自己遣散了那些嫔妃，只留下杨妃，阴妃，以及一个太医在宫里等待。


过了良久李二才醒了过来，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气死朕了。”谁知道这句话一出，长孙顿时就大哭起来，引得杨妃，阴妃一起跟着哭。


她们三个一哭，李二非常的奇怪，眼泪滂沱的长孙可不多见，玄武门之时长孙进宫清理后宫，出来以后也只是呕吐，没有哭泣，怎么现在就哭成这样？


眼睛一扫，发现御医扑倒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在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下，发现了三道伤痕，忽然觉得自己的视力好像有点模糊，眼睛里好像总有一只蚊子在阻挡视线。


嗅嗅大殿里的药味，问长孙：“刚才朕是不是很危险？”


“您一回来就大发雷霆，在书房里乱扔乱砸，不一会就感到头疼，然后您就人事不省了，御医熬了药汤一点都不管用，幸好妾身命人去请了孙道长，他说您是气急攻心，血气太旺，就用银刀给您去了好多血，您这才睡安稳，四个时辰了，才醒。


陛下，妾身是妇人，不想管朝廷上的事情，只求您万万保重龙体，为我们姐妹您也应当保重，不能再这样呕气了，妾身宁愿您用杀戮来平息怒火，也不能再这样伤自己的身体了。”


李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对三个老婆说：“朕为了这个江山费尽了心力，可是今天，有人拿朕当桀纣之君来看，还说自己死了以后要烧成灰，洒在城门口帮着朕拖拽敌人的脚步，好让朕逃跑的快一些，朕很想当场剁下他的人头，还是忍住了，回到了宫里，越想越气，所以才有这样的灾祸。”


“是谁？”长孙狠狠的从牙缝里挤出来这两个字，眼睛里的凶光大盛。


李二摇摇头无奈的说：“算了，算了，那就是一个不怕死的，你去杀他，说不定正中他的下怀，然后史书上就有的写了，我们夫妇的名声也就彻底的毁了，还是忍忍算了。”


孙思邈进来的时候，李二正在向自己的三个老婆诉苦，诉到委屈之处，连宦官的禀报声都没有听到，猛然间看到孙思邈在门口，顿时弄了一个大红脸。


“陛下继续，这样很好，这是最好的纾解心胸的法子，老道乃是医家，只要能对病情有利，怎样做都不过份。”孙思邈面无表情，刻板的就像是一根木头。


李二闭嘴不言，他还做不到像云烨一样无耻。


孙思邈给李二重新把脉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有把李二的眼皮翻起来看眼睛，摇着头说：“贫道紧赶慢赶想不到还是迟了一步，陛下的眼睛已有蚊蚺重影，这是淤血进入了眼睛，如不消除，会有后患。”


长孙连忙追问：“如何才能消除？”


“去火才能明目，安静修养半月，每日粗茶淡饭，佐以醋芹，再服用清淤活血的汤药，就会无碍，陛下万万不可小视之。”孙思邈给出了药方，然后就打算出去，帝后待得地方还是少留为妙。


“多谢道长。”李二闭着眼睛还是感谢了一下孙思邈。


云寿和贺兰出不了皇宫了，不但他们出不去，无数的皇族子弟也出不去，今天长孙没有在学堂出现，几个礼教老夫子，也特意免了他们的功课，都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一看到皇宫里到处都是甲士，就知道出大事了。


皇帝病了，这个消息被严格的锁在皇宫里，对外面宣布的消息就是皇帝心有所感，决定闭关半月，参悟一些道理。


辛月现在对朝廷的变化非常的敏感，丈夫不在，自己必须看好这个家，现在李靖家的大门晚上都不关，只要有路人从他家的门前经过，就能看清楚里面的活动，那面用来保护隐私的照壁都被拆除了。


魏征家里不用说，每天魏征都穿着九品官服去城门上班，魏叔玉特意到云家要了一些金丝楠木，现在他家里的工匠，在日夜的赶制棺材，还一次做了三口之多。没有人认为皇帝会找他的那个傻儿子算账。备三口棺木就是为了好收敛魏征夫妇和魏叔玉。


房玄龄已经告病一个月了，对外面的事情充耳不闻，只知道抱着自己的小孙儿四处闲逛，到云家打秋风混糕点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在皇帝参悟大道的这段时间里，市面上都萧条了好多，辛月的马车经过燕来楼的时候，能看见那些花枝招展的歌妓，闲散的趴在栏杆上闲聊，以前可没有这样的状态。


那些牵着豹子，驾着鹞子的纨绔们销声匿迹了，都被自家的长辈关在家里不许出去，有好些勋贵官员，对书院每七天就要休息一天的制度有很大的意见，要求书院每年只需要在清明除夕的时候放两天假就足够了。没事不要把学生放回家，关在玉山很好。


辛月瞅着自己的大门一会让打开，一会又让关上，甚至撺掇着老祖宗，要全家搬到岳州去住几天，冬鱼甚至已经准备好了一艘快船在码头听命，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辛月就会立刻就让冬鱼带着全家老小坐船跑去岳州，如果岳州还不够远，她准备去邕州。


小武回来了，牵着云香的手玩耍了一会，实在看不下去辛月坐立不安的样子，就上前对辛月说：“师娘，您在害怕什么？害怕我师父战败，最后全家跟着倒霉？”


辛月眼泪涟涟的对小武说：“你师父在边塞，对面是几百万胡子，他只有五万人，怎么打的赢？师娘我现在每过一天就当是赚的，你看看，魏家，李家，再看看长安城里的大户人家哪一个不是过的战战兢兢地，生怕陛下的怒火降到自家的头上。


如果这个家里只有我和你师父，师娘我反而不会害怕，反正你师父出了事，我跟着去就好，可是现在不行啊，师娘死不成啊，也不敢死，全家几十口子人的人命全压在师娘的肩上，我只要一个念头没顾及到，说不定就会有滔天大祸。”


小武皱着眉头听完辛月的哭诉，好笑的说：“师娘啊，论到人，咱们大唐现在快有一万万人了，胡子才几个，行军打仗可不是全家老少一拥而上的去斗殴的，这里面需要章法。


我师父都没有告诉您他会打败仗，您担心什么？师父的性子您又不是不知道，如果这场仗的成败会影响到全家老少的性命，您觉得以我师父的智慧，他会接这个烫手的山药？


再者说，就算是我师父战败，这也没什么，那些老国公们打败仗的多了去了，就那个薛万彻，还被人家活捉过，剃了秃瓢送回来，您见到陛下砍他全家的脑袋了？还不是把公主嫁给了他，用来安他的心？


就您说的这个道理，五万人怎么能打得过人家好几百万人，您都知道的道理，陛下怎么会不知道？那五万人可都是关中子弟，是精锐，是大唐的根本，谁损失得起？


既然不是去派我师父他们去送死的，那就是说朝廷有后手，陛下不是在参悟什么大道，其实是生病了，小寿儿和贺兰已经五天没回家了，说是被皇后娘娘留下了，可是孙爷爷也不见了呀，我去药庐问过，说是五天前有侍卫快马来请孙爷爷入宫。结果孙爷爷自己骑着马就跑了。


这个世间能让我孙爷爷惊慌之下连马车都不坐，骑着快马跑的人除了陛下，我想不出谁还有这个面子。”


说到这里，小武诡异的一笑，对辛月小声说：“陛下得病了，一定是了不得的大病，所以我孙爷爷才会惊惶。


其实啊，这对咱家有好处，而且还是大好处。”


辛月见小武故意卖关子不说话，气恼的抽了小武两巴掌生气的说：“你这个死孩子，师娘急的都要上吊了，你还在卖关子，快说，咱家哪来的好处，只要平安师娘就谢天谢地了，好处咱家不要了。”


小武咯咯的笑了一嗓子在辛月的耳朵边上悄悄的说：“要是陛下不小心病死了，太子殿下继承大统，您说以我师父和太子殿下的交情，岂不是能占大大的便宜？”


辛月啊了一声，伸出手来又开始揍小武，小武嘿嘿笑着支着脊背让师娘出气，自己还没心没肺的对着云香挤眼睛。


辛月揍完了小武，警告她不许胡说八道，但是整个人的精气神就不一样了，小女子的神态没了，一出门还是威风八面的云家大妇。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六节 变形的驼城


骆驼多的没数了，卧在诺大的荒原上占了老大的一片空地，田元义第一回发现骆驼这东西会如此的能吃，储存的草料勉强够吃两个月的，为了给骆驼找食物，他这段时间算是操碎了心。


每天回到自己的房间，都能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发出哀鸣，仆人看到老爷有时候吃着晚饭就仰面朝天的倒在椅子上睡的香甜，不止一次的劝说老爷顾惜一下身体。莫要再如此操劳了。


田元义总是笑呵呵的打发掉老仆，苦不苦，累不累的他自己清楚，只有现在玩命的干活，尽快的熟悉驼城后勤的供应，将来自己才会名正言顺的成为驼城的专门管理后勤的军务司马。


大唐最凶悍的军城司马是个什么职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这是一个新的军种，如果驼城的作用明显，帝国将来的驼城绝对不会只有这一座，西域太辽阔了，按照大将军的计划，这片瀚海之上最少需要四座驼城才能防卫的过来，而关内道的草原上难道就不需要这样一个稳定的军城作为战略依托？那么作为唯一熟悉驼城后勤供应的官员，自己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权势这些东西对于大将军来说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他已经站在权势的顶峰了，这个时候跟着一位胸无大志的大将军绝对要好过跟着一位野心勃勃的大将军，侯君集就是他的上一任主子，什么个下场田元义知道的非常清楚。


“老子的黑账，现在该被大将军涂抹的差不多了吧？”田元义自言自语一句，美美的喝了一杯烈酒，眼睛鼻子缩到一起，良久才吐出一口酒气，扔掉鞋子，一头钻进被子里，早点睡觉，大将军明日还要擂鼓升帐，安排军务呢。


昨晚和程处默喝了大半夜的酒，天亮的时候云烨还是爬了起来，而程处默已经在外面舞刀继续练自己的六九，现在的关中早就该是杨柳依依的好时节，天山脚下却依然是冰天雪地，不过春天的气息已经临近了，河里的春水已经开始上涨了，不时地有大块的浮冰从上游流下来。


万物开始复苏，人心也该复苏了，被冻结了五个月的人心，现在开始浮躁起来了吧？


没办法说苏定方，一个带着大军盘踞在河西这样的富庶之地，还能让自己的军队过的和叫花子一样，云烨实在是没话说，就这还有脸向云烨讨要火油，准备顺路带回去一些，好改善一下自己军队的贫困现状。


这就是没有根基的难处，云烨只要不涉及谋反，就能在西域为所欲为，苏定方就不成了，驻守在河西，所有的军需都是兵部下拨下来的，敢劫掠立刻就会有无数道本章弹劾他。


当然，弹劾云烨的更多，一般情况下，中书省只要发现不是弹劾云烨造反的奏折都会扔到一个小车里面，然后会有疍吏推着小车把这些奏折倒进炉子里。


明知道没有效果，还弹劾什么？六部的大佬知道皇帝能从其他渠道知道云烨的一举一动，所以也就不废那个事了。


“云兄你不知道，小弟过的苦啊，同样在西域，边军们能够捞钱，可是我老苏不成，动弹一下，五蠡司马就会跑过来问我为何要把派出一支小军队，什么目的，什么章程，您说，这样的环境下我能干什么？


咱兄弟都是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论不起亲疏远近，这一回你怎么也要帮帮哥哥，哥哥的大军和你一比都成叫花子了。”


云烨马上就要擂鼓升帐了，苏定方还是不走，看样子他是赖定了。


“行啊，火油这事交给你也成，反正我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你如果能在玉门关放一支最凶悍的部队在我困难的时候帮我一把，火油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你，我总感觉西域不太对劲，现在还没有拿到确实的证据，害的我的大军只能在北庭，安西瞎转悠，不敢去碎叶城，陛下交代的差事只完成了一半，逼迫胡人西进这事还一点眉目都没有。”


“这简单，玉门关已经是我的防区，怎么派军队是我这个主帅的职权，五蠡司马还无权过问，就这么说定了，火油的事情交给我，我派副将驻守玉门关，随时注意你的动向。除非我确定你受到了攻击我才会出兵，否则我不会动弹，这是规矩，你知道的。”


苏定方志得意满的走了，范弘一从后面走到云烨的身边小声问：“大帅您真的认为那些西域人在图谋不轨？他们已经离开了，难道还要返回来不成？”


云烨点点头道：“以土地换时间，以土地换空间，这对兵家来说并不稀罕，我们驻守的北庭，安西，对于大唐来说已经很远了，运送一次补给非常的困难，更何况他们去了更远的怛罗斯和阿拉木图，携带走了自己的部族，就是不愿意让我们得到补给，至于纵兵抢掠，这差不多算得上是坚壁清野，如果我们去了怛罗斯，他们正好以逸待劳，此消彼长之下，我们想要获得胜利很困难，更何况我们是人少的一方，去了那里，对我们来说将是一场灾难。”


范弘一想了一下又问云烨：“大帅，难道您的目的就是死守乱石城到高昌一线不成？”


“没错！土地换时间，老范，你以为这时候难受的只有我们吗？我们难受，突厥人也一样的难受，西域土地贫瘠，怛罗斯，阿拉木图并不是丰饶的土地，现在那一小片地方上聚拢了三五百万人，再加上上千万头的牛羊，光是食物就会让他们头疼，你听说过不转牧场的牧人吗？”


范弘一笑了起来：“大帅，他们在收缩，我们也收缩，看谁能耗得过谁，一旦耗无可耗，他们就必须做出决断来，到底是西进还是东进，到时候总要有一个结果的。”


“很可惜，我前几年一直把目光钉在南海，对于西域很陌生，如果早几年能在他们中间暗中扶持一股势力，在他们即将做决断的时候率先西征，就由不得他们不西征了，到时候他们往西走，我们跟在后面捡便宜，这样多好啊。”


云烨后悔的敲着桌子，有点生都水监的气，黎大隐这个蠢货，难道就没有预料到现在的场面早点做出一些布置吗？


点将鼓响了，等手下的将校全部到齐之后，范弘一就开始按照早就制定好的方略开始布置，今年的工作依然是防守，收缩，再把道理讲明后，大家也认为防守，收缩是一个好办法，如果想要出击，那也该是驼城建立起来以后的事情。


郭孝恪也必须向后撤退，以前没有统属关系的时候，他可以自作主张，现在云烨既然成了天山道行军总管，自然不会容忍他再打自己的小算盘。


郭孝恪的副将满脸的悲愤，在他看来，自己本部撤退到龟兹，去年所作的所有努力就会付诸东流，这分明是云烨在惩罚郭孝恪去年不听劝阻所做出的决定，但是军令已下自己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大唐军队天下无敌，自当勇猛精进，如何能像乌龟一样把脑袋缩进乌龟壳，这对军人来说是一种极大地羞辱。尤其是驼城看起来更像乌龟。


云烨对自己人生不起来气，即使这个副将的言语足够挨军棍了，云烨依然没有生气。这样的蠢家伙不值得自己大动肝火，也不用猪脑子想想，占了点空城有个屁用，田元义已经在抱怨郭孝恪所部跑得太远，自己的粮秣无法随时跟进，导致安西军的将士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自己连部下的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还提什么西进。


“军略既然颁布了就要施行，张庭月，你告诉郭孝恪，脱了战袍，我们斗殴都没关系，在这个时候他要是胆敢违反军令，我不会容情的。


你们的补给已经成了问题，你去军司马那里看看，这一次多领一些辎重粮秣，固守龟兹即可，养精蓄锐，等待应付接下来的大变，想要立功有的是机会，我们不要城池，我们要的是突厥人西进，就算是有反复，我们也必须让突厥人西进，这样一来帝国西疆将会百年无战事，这样的大功足够我们所有人分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解释军略，下一次，将会是五蠡司马去找你们。”


云烨说完话，就结束了这次会议，驼城那里还需要自己亲自盯着，万万不敢出岔子。


书院的学生带着工匠正在按照图纸制作安装各种机构，公输甲对于这种大型的建筑丝毫不陌生，进展很快，现在一个巨大的横隔已经出现在云烨的面前。


“大将军，您看这就是驼城的大致样子，每个横隔将会有五百头骆驼，通过鞍具将这个横隔所载负的重量均匀的散布在每头骆驼上，希帕蒂亚先生对驼城做了一点修改，那就是这五百头骆驼所载负的横隔，其实就是一个单独的作战堡垒，每个堡垒都是一样的，行军的时候散开，作战的时候一百个这样的横隔就能按照将军的意愿按照地形组建成各种形状。


书院已经邀请了朝中老将军，演示各种形状的具体战法，相信不久，就会有纪要下发到大将军手中，我们也想看看这样的城池到底有什么样的威力。”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七节 阿巴斯


莫阿斯看着眼前的战马有些疑惑，长老大人运来了五千匹战马。


薛西斯欢喜的想要大叫，这才是一个战士必备的东西，阿提拉就是依靠一支强悍的骑兵才能所向无敌的，他跳上一匹没有马鞍子的战马，双腿一夹，这匹战马就奔跑起来，饶了一个圈子，莫阿斯就把一面圆盾抛给了薛西斯，等薛西斯再一次转过来的时候，一只投矛就呼啸着向薛西斯飞了过来，薛西斯的左臂挥舞一下轻易地就用圆盾格飞了那支投矛，双腿操控着战马来到长老的身边，急切的问道：“这是给我们的吗？”


长老没有说话，小苗接口道：“是啊，你们本来就是战士，怎么可能会没有马，不但有战马，还有世上最锋利的武器，最坚固的铠甲，这样才像是一个战士。”


薛西斯并没有如同小苗想的那样欢呼起来，而是非常伤感的低下了头，莫阿斯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朱迪不属于你，它属于哪个抛弃了我们的家族，这里的战马才是属于你的，去挑选吧，五千匹战马里面一定会找到另一个朱迪的。”


长老拍拍手，一匹黑色的战马就被牧人从战马群里牵了出来，看到这匹战马，薛西斯的泪水顿时就冒了出来，莫阿斯哈哈大笑着走上前去，抱着那匹不断摆着头想要挣脱绳索的骏马，回头对薛西斯说：“看啊，薛西斯，朱迪在这。”


然后就从牧人的手里接过缰绳，挂在马背上的鞍子横勾上，在朱迪的脖子上轻轻拍了一巴掌，那匹马就迅速的走到薛西斯身边不断地拿头拱薛西斯。


“跑起来，薛西斯！”莫阿斯大叫了一声。


“跑起来，薛西斯！”小苗看得有趣，也跟着大喊。


“跑起来，薛西斯！”所有的战奴全部喊了起来。


薛西斯一纵身跳上了马背，朱迪仰着头嘶鸣了一声，前蹄腾空而起，虚空踢腾两下，后腿一发力，整个身子就立刻弹射了出去，薛西斯松开缰绳，任由朱迪自由的奔跑。


莫阿斯来到刘方的身边怀抱着双臂施礼道：“尊敬的长老，您的良苦用心一定会收到最丰硕的果实，我们这些人中，只有薛西斯是一位天生的骑兵将领，他会给殿下带出一支精锐的骑兵的。”


刘方听完小苗的翻译，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准备回城，训练骑兵的事情自然需要交给专门的人才才好，比如薛西斯，一匹价值五十个银币的战马，能换取一位骑兵统领，刘方觉得非常的值。


小苗的军队人数不需要多，一万人就足够了，但是这一万人都需要是最凶悍的人才行，只有亡命徒才能真正的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至于理智的人，刘方认为有自己一个人足够了。


天使安吉在招收卫队，这是碎叶城里的人们最近的话题，一张巨大的牛皮上写着一句话：“只有最勇猛者才配加入！”


如果说这句话并不足以打动人心的话，那么另外一张牛皮上的话就让碎叶城的男人陷入了疯狂，一个月两个银币！这就是那张牛皮上的话。


在碎叶城养活一家五口一个银币就能做到，两个银币，那就足够他们过上中等人家的生活，现在的世道不好，吃饭不容易，最强悍的战士都只能勉强果腹，于是，报名的人非常的多。


人熊招收人手从来不问这家伙过去是干什么的，面相越凶恶，他就越是喜欢，只要这些人能在战奴的大盾短剑下坚持十个回合，他就会立刻同意他们加入。


一万人，小苗只要一万人，多一个都不需要，当小苗的卫队已经招满人手的时候，营寨外面还是围满了想要加入。


“你们需要我，你们绝对会需要我，大人，如果你不招收我一定会后悔。”一个衣衫褴褛的囚徒大声的朝营寨里喊叫。扯得脚下的铁链哗哗作响，铁链子另一头拴的那个家伙不愿意靠近营寨，想要把他拖离这个让他感到丢脸的地方。


碎叶城主可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囚徒，所以他的办法就是拿粗大的铁链把两个人的脚脖子锁在一起，然后扔到街道上，让他们乞讨为生，如果其中一个被饿死了，立刻就会再换一个。


刘方听了一阵子，忽然命人熊把这个囚徒带进来，他想问问，为什么会后悔。


“说吧，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你说出来的道理被我们认可，恭喜你，你加入了卫队，如果你的理由不能说服我们，那位将军就会砍下你的脑袋。”


云家商队的活计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个枯瘦的汉子对他说。


“请杀掉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我不愿意再看他一眼。”囚徒对伙计说。


伙计随便喊过来一个新招收的士兵，吩咐了一句，那个士兵很干脆的一刀就把另外的一个囚徒的脑袋砍了下来。杀一个人对他来说没有负担。


囚徒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一点点的将死去囚徒的左脚上的皮肉全部削掉，将那一只脚从镣铐里抽了出来扔到一边，然后迅速的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破衣裳，恭敬的朝刘方鞠了一躬说：“您不会后悔您今天的决定，卑微的阿巴斯愿意为大人效劳。”


刘方笑了起来，对云家的活计吩咐一声，就听伙计笑着说：“阿巴斯，你听清楚了，现在说我们为什么会后悔，如果不说，我们不会再把你和一个喜欢男人的家伙锁在一起，看见那匹野性难驯的骏马了吗？我们把你和它拴在一起，然后点着马尾巴，后果你想不想知道？”


阿巴斯并不害怕而是重新给刘方行礼之后说：“安吉小姐是最强大的战士，您招收的这一万人也会成为伟大的战士，他们组成的军队会成为一支所向无敌的军队，而睿智的大人您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这样，您和安吉小姐，还有这些战士就会组成一个最强壮的巨人，强悍的武力可以横扫一切。可是啊，无敌的阿克琉斯也有脚踝这个弱点，您的巨人又何能例外。


您或许不害怕狮子的进攻，但是毒蛇的毒液一样能让这个巨人衰弱，最后轰然倒地，尊敬的大人，阿巴斯就是一头跟在巨人脚下专门吞噬毒蛇的一头鬣狗，现在您需要一头这样的鬣狗为您服务，因为大人您的军队里已经混进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就是一条条毒蛇，准备在您不防备的时候狠狠地咬上一口。


阿巴斯最大的天赋就是从来不会认错人，而且还有一个灵敏无比的鼻子，您看到那个穿着皮甲，拿着弯刀的家伙了吗？他是城主家的武士，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安吉小姐一定不愿意自己的军队里无缘无故的出现城主家的人。


还有那个抱着横刀躲在阴影里的人，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在一个傍晚，阿巴斯在墙角睡觉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他和阿史那家的人在密谈，虽然月亮只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请您相信我，那个人一定是他，安吉小姐杀光了阿史那家的成年男人，阿史那家族的人出现在安吉小姐的军队里难道不值得大人您思考一下吗？”


听完伙计的复述刘方笑的很开心，对伙计说：“去除他的脚镣，让他去洗澡，再给他干净的衣服，和滚烫的食物，我们需要他保持最好的状态来找出军队里暗藏的敌人。告诉他，他的过去我们不问，只要他能忠心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他想要的，都满足他。”


伙计开心的将刘方的话转告给了阿巴斯，阿巴斯跪在刘方的面前大声说：“我不需要金钱，不需要美女，我可以像鬣狗一样的干活，不眠不休，我甚至可以签订卖身契，我的大人，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只要求在安吉小姐取得最后的胜利之后，借给我五百个最暴怒的骑士，让我带着他们回到我的家乡，攻破一个小小的堡垒，任我施为，我的大人，请您答应我的这个要求。”


“愤怒和仇恨果然是最刻骨铭心的东西，阿巴斯，你的要求得到了同意，不管对方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大军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你的一边，原因只有一个，你是自己人。”


刘方拍拍阿巴斯脏乱的头发，背着手离开了营地，他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营地做自己的事情，很明显，阿巴斯是一个有着很好出身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好，非常的聪明，所以也就非常的适合当密探，这个家伙最妙的地方就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只要答应帮助他复仇，他会做出世上最疯狂的事情，在自己悠长的七十余年的生命里，这样的人他见过很多。


从此，小苗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餐桌上又多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家伙，他对谁都非常的有礼貌，哪怕是最卑微的仆人也能得到他的赞美，灰色的眼珠子里充满了温情，充满了对所有人的信任。


可是小苗一点都不喜欢他，从来就不喜欢，因为她从这家伙的身上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这股味道比专门负责杀人的人熊都要浓重。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八节 前浪快死了


小苗是一个做事非常有恒心的一个人，从来不会因为自己过于忙碌就不给那些孩子送吃的，这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提着篮子出门，再给那些孩子分完吃的东西以后，就准备去城外看看自己的军队。


还没有进门，背后就有一支箭射了过来，对于这种暗杀，小苗不在乎，随手就拿篮子拍飞了那支箭，然后就怒气冲冲的转过身来，打算看看是谁这么不长眼。


一个小少年手里拿着一张弓，正在亡命的往巷子口窜去。


又是这个小王八蛋，小苗一下子就火了，这小子总是来捣乱，先是装可怜，问自己要吃的，要到了又不吃转手就给了别的孩子，见小苗不给他了，然后就从商贩哪里买了饼子和羊肉，也在那里分发，结果那些孩子拿了他的食物，又围到小苗身边，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瞅着那小子气急败坏的模样，小苗整整开心了两天。


今天居然发展到拿弓箭射人了，那支箭没箭头，小苗听出来了，但是这么恶劣的行为，小苗认为还是应该教训这家伙一下。


从墙上掰下来一块土坷垃，带着风声就飞了出去，正好敲在这小子的腿弯上，只听这家伙惨叫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小苗拿着篮子从地上捡起了那支箭，慢悠悠的走到这小子的身边，学着辛月的样子，一边拿箭杆子抽这小子的屁股，一边说：“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随随便便的拿箭射人？要是伤到人怎么办？这就是胡闹的下场！”


辛月在家里揍孩子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小苗也没有逃脱过，仔细想想，小丫，小武，再加上自己，好像都是这么过来的，现在揍别人才发现真的不错，还想多揍两下，那个小子却愤怒的转过身来冲着小苗大叫“骗子！”


“我骗你什么了，给我说清楚，如果说不清楚，今天就把你的屁股抽成四瓣！”小苗觉得莫名其妙，小屁孩拿箭射人居然还有理了。


“骗子！”少年人想爬起来，发现小苗的一只脚踩在自己的屁股上动弹不得，只好转过脑袋又骂一声骗子，“说，我到底骗你什么了？怎么不说话。”小苗忽然觉得这样训斥别人非常的有成就感。


巷子口依然停着一辆白色的马车，那个山一样的壮汉担心的问马车里的人：“长老，如果少主人受伤了怎么办？”


“不会的，你想多了驳马，贺鲁不会有任何危险，这个女孩子虽然来历诡异，人却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不会错的，贺鲁喜欢这个女孩子，他将来不知道会吃多少苦头，都是自己找的麻烦，随他去吧，如果贺鲁能够赢得这个女孩子的心，阿史那家族壮大已经是可以预期的事情。”长老把话说得很清楚，他比较支持贺鲁和这个女孩子交往。


“长老，匈奴人的存留有谁会比我们还要清楚呢？阿提拉在我们的世界里都至少是一个传说，这个女子就敢妄称自己是阿提拉的族人，实在是狂妄之极，那些彪悍的战士只存在于传说里，世间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战士，根本就不存在，安吉的武力虽然高明，她是女子，天生就不适合上战场。”驳马还是不信任安吉。


少年人努力的在地上爬，想要挣脱小苗的那只脚，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小苗笑呵呵的任凭贺鲁在自己的脚下像蛆一样的扭动，两个侍女还在一旁拍着手大笑。


“前几天你还是亚麻色的头发，和我的差不多，这几天你就变成黑头发了，和那些把我们从草原上撵走的唐人一模一样，你是我的敌人。”


气急败坏的贺鲁口不择言的说出了心里话。


小苗的眼珠子转了两下，就收回脚丫子，蹲下来看着贺鲁的眼睛说：“傻子，我是匈奴人，不是突厥人，作为阿提拉的后裔，我们要重新回归我们的荣耀之地，所以我在准备军队，到时候带着他们像我的先辈们一样越过草原，越过沙漠，去大地的西边，我要让那些城邦统统都臣服在我的脚下，小子，你们就窝在这里继续当你们的绵羊。”


小苗说完了话，怜悯的拍拍贺鲁的脸庞，就带着侍女准备回家。


“我是金狼神的子孙，安吉，我不会输给你，我也要去准备我的军队，看看我们谁打下的地盘多，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带着千军万马来娶你！”


“小屁孩！做梦去吧！”小苗的声音从远处传了过来，等贺鲁站起来的时候，小苗家的大门已经紧紧的闭上了。


怏怏的回到马车边，驳马笑眯眯的看着贺鲁，他刚才的狼狈相，驳马全都看在眼里，最让驳马开心的就是就是贺鲁最后说的那句话。


“好样的，贺鲁，只要你成为了真正的王，天下的女人都是你的，不管是强悍的，还是美丽的，见到了王者，她们都需要解开自己的腰带，欢迎你去她的帐篷里过夜。”


贺鲁重重的点点头，认为驳马说的对极了，把手里的弓插回后背，对驳马说：“驳马叔叔，安吉在准备她的军队，我也要准备我的军队，金狼王的子孙不会输给一个女人的。”


马车里的长老笑的非常的灿烂，拍着车窗对贺鲁说：“小马驹终于想要奔驰了，驳马，就带着我们的小马驹见见他的军队吧，安吉家里有钱，我们阿史那家族的钱财也不少，现在是纷纷的乱世，我们确实需要扩大我们的军队。”


驳马把贺鲁扔到马车上，自己挥舞着鞭子赶着马车出了城，就在山的那边，自己的军队正在整戈待旦。


云烨的第一个小驼城已经制作好了，粗大的木架子搭在骆驼的背上，在骆驼的背上有一个万向节，它能控制骆驼的行走方向，云烨坐在这个小驼城上，军士驱赶着骆驼随意的在荒原上行走。


“还是不行啊，公输，木架子的重量并没有被分担到每一头骆驼的背上，左右很不平衡，左面的骆驼几乎感受不到重量，右边的骆驼被压得直叫唤，最惨的是中间的，一排骆驼掉坑里了，这才走了不到五里路就成了这个样子，以后要走好几千里呢。”


公输甲气冲冲的听着云烨的抱怨，黑着脸对云烨说：“人家的驼城其实就是把骆驼当城墙，你的驼城呢？是一座真正的城池，一个大的方格子，底下有五百个点，想要做到每个点受力平均，那就需要同样高矮的骆驼，还有平坦的地面，这两样条件你给我创造了吗？”


一个正在干活的书院学生猛地站了起来，神思恍惚的对云烨说：“骆驼一样高不可能，要求地面绝对平坦这也不现实，不过我们是不是可以在链接点上下功夫呢？比如把鞍座上的铁杆子调整一下，这样说不定能行。”


说完话就自顾自的蹲下来拆其中一头骆驼背上的杆子，还拿过来一个指头粗的弹簧，塞到管子里，自己踩上去试了试，很是满意，安装好了才对云烨说：“先生您看，这个弹簧是只需要一担的力气就能压下去，骆驼想要完全直起身子，就必须给弹簧施加一担的力气，而这一担的力气恰好就是每头骆驼需要担负的力道，这样一来，通过调节弹簧的高低，就能达到让这些骆驼背负一担重量的目的。”


云烨得意的往嘴里塞了一块奶豆腐，讥诮的看了公输甲一眼，然后就猛夸这个学生，连自己的奶豆腐袋子都塞到这家伙的怀里去了。


公输甲自己的检查了那个学生的设计，无奈的点点头说：“确实可行，我看样子是老了，现在书院里多了很多的新材料，铁丝，钢丝，弹簧都是，我只知道利用旧有的材料，对这些新的材料一无所知，或者说一知半解，大师之名都快成了一个笑话。”


“嘿嘿”云烨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指着公输甲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你守着诺大的一个玉山书院不加以利用，自艾自怨的做什么，活该被人拍死。”


公输甲气的浑身都在发抖，想要说话，又觉得无话可说，坐在木头格子上生闷气。也不知道是在生自己的气还是在怪云烨不修口德。


“公输，你家执机关制造的牛耳一千年了，如果不想被人家超越，最好的办法就是指望家里的年轻子弟，他们年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强，说不定还能挽狂澜，你干点修修补补的活计算了。”云烨没打算放过公输甲，这些道理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有好机会说了。


公输甲摇摇头说：“这些学生想要取代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老夫现在学起不算晚，新材料的运用而已，算不得难事，公输家一千多年的传承没那么容易被超越。”


云烨点点头，公输甲说的没错，看看这个大木头格子又走回了原地，从格子上跳下来说：“单鹰来了，你不打算过去喝一杯？”


公输甲摇摇头，继续看着手里的图纸，他准备再完善一下那个学生的想法。


云烨骑着旺财回到了守捉城，一进门就看到无舌正在向单鹰吹嘘自己的神光，强烈的建议单鹰晚上的时候和他去地窖里感受一下，他将神光的作用吹嘘的神乎其神，让单鹰神往不已。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三十九节 名将死光了


“大嫂很担心你的安危，所以我就来看看。”单鹰见到云烨进来，开门见山的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她总是这样，不过你来了也好，替我去碎叶城一趟吧，小苗，狗子他们到现在都没有消息，这让我非常的担心，刘方先生也去了，也不知道他去碎叶城做什么。”


云烨并没有责怪辛月这样胡来，如果需要求援，也该是自己写信给熙童他们，绝对不该是她写，这样做非常的不礼貌。


“刘方先生带了很多钱去了碎叶城，他打算在碎叶城收买，分化一个强大的部族，然后支持这个部族西征，这样一来，你在这里的压力就会减小，甚至消失掉。”


单鹰的话让云烨愣了一下，然后他摇摇头说：“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部族的生死存亡面前，多少钱都不会管用，我只是希望，那些人还没有做好准备，能够把攻击的时间往后拖延一下，至少让我的驼城能有时间建成。”


“情形很糟么？难道真的就像是大嫂说的那样，人家几百万人打你五万人？”


“那倒不至于，在西域不止有我们，还有一些边军，西域很大，大到了他们没有法子蜂拥而至的地步，不过拿些精锐到我这里来试探一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既然他们准备离开了，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后路，试探一下是不是能击退我们，长久的霸占西域也是一个选择。


现在大家的势力犬牙交错，人数上大唐不占优，但是在装备上，将士的勇气上他们不占优，突厥人取得暂时的胜利有可能，想要长久的对峙，他们会死无葬身之地的。那些人在赌，他们的内部现在一定是众说纷纭，还拿不定主意，这就是他们停留在怛罗斯一代踌躇不前的原因，那个大食国，应该是一个非常难啃的硬骨头。”


云烨给单鹰倒了一杯水，自己也坐了下来，见无舌闭着眼睛不说话，就笑着对无舌说：“您老怎么还在生我的气，没错，我对那个神光没好感，说实话，我对所有的神光都没好感，觉得好处不多，那日暮躲着您，就是担心她肚子里的孩子受到那个光线的伤害，您要是喜欢，多照照。我们是俗人，就按照俗人的法子走。”


“暴殄天物！亏你还是白玉京的弟子，没有神光，哪来的神奇。”无舌还是气咻咻的。


单鹰从无舌那里要过来玉牌，仔细的翻检了几遍之后，又还给了无舌，想请无舌给他摆弄一下，到底怎样就会有神光冒出来。


“你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怎么还有这么重的好奇心？给你说了照了那东西没好处。”云烨经不住出口相劝。


无舌狠狠地白了云烨一眼，就带着单鹰去了自己的小院子，云烨特意命人给他挖了一个好大的地窖，在那里摆弄神光不但能避开袁守城，还能预防可能会发生的伤害。


人家走了云烨就习惯性的走到沙盘前面瞅着那上面的山水发呆，距离和时间这两样东西都是自己的致命伤，该如何克服啊！


与此同时，兵部衙门里程咬金指着桌子上的一个奇怪的城池说道：“没想到一座城池现在竟然有了这样的变化，李兄，你的《六军镜》里提到的阵法，没想到能在一座城池里演化出来吧。


你看，一字排开这座城就是一截长城，圈起来就是一座空心的城池，两翼突出就是一座雄关要塞，竖起盾墙，墙高两丈，平地里的坚城，想打就打，想走就走，必要的时候连整座城池都能移走，我们用惯了的攻城之术，对这座驼城毫无办法啊。


挖地道？火攻？水淹？都成了笑话，靠着河它就有护城河，靠着山，他就有雄关险隘，卡在路口，哈哈，他就是要命的爷爷，哈哈哈。


老李，你攻了三回，老夫守了三回，你的十万兵马还剩多少？断粮？断水？没用吧？那小子早就带走了几万匹母马，母马可以产奶，骆驼也能产奶，你短时间困不死人家，还要日日夜夜的提放驼城里突然冲出来的骑兵。


至于投石机，根本就没法子靠近驼城，他将八牛弩架在驼城上，只要在箭杆上绑好火药，有多少投石机也不够人家炸的。”


李靖抛下手里的竹片，恨恨地说：“他的牲畜多，最好的攻击方法就是废掉这些牲口，散播马瘟是个好办法。”


牛进达嘿嘿的笑着对李靖说：“有些事情你们不知道，老夫在玉山书院任过职，知道一些隐秘，老李，给你一个警告，最好不要不要对那个小子动用你马瘟之类的东西，否则你会死的不明不白，事情不能说，不过关于孙思邈的一件事可以告诉你，孙先生从一个地方出来以后，将近一年都不敢靠近人群，带着药奴在秦岭兜圈子当野人也不敢和任何人接触，这件事情，孙先生不让任何人提起，一提起就发火，你想想就知道那个东西有多么的可怕了。”


李绩听到牛进达这样说，手哆嗦了一下，担心的看着牛进达说：“那个小子打红眼了不会这么干吧，这样一来人就死绝了。”


李靖，尉迟恭，秦琼都奇怪的看着李绩，牛进达知道不奇怪，他在玉山书院还有职位，现在玉山书院的后山已经成了禁地，听说只有李纲，元章，李泰，云烨，许敬宗几个人才有进出那里的权利，剩下能自由进出的都是些没名堂的人。


所谓没名堂的人，就是那些官职不大，偏偏权利大的要死的混蛋，李绩不是这种人，从何得知？


“别问了，陛下找我研判过杀伤力，我只能说这东西不到倾国的时候不能轻用。”李绩的眼神躲躲闪闪的。


“这还打个屁的仗，只能他打你，不准你打他，你把他打红眼了，他就让你死光光，难怪我们火急火燎的，陛下并不是很担心，老夫估计，都水监的人说不定已经拿着那东西守在怛罗斯了，一旦情形不好，说不定就会拿出来用用，反正胡子都在那里，一次解决掉。再有云烨这种知根知底的家伙守在边境上，不让这东西传回国内，三五年后等瘟疫过去了，他再过去把骨头烧掉，就能班师还朝了。


以后的仗你还指望将士勇猛，主帅机智？有个屁用，有云烨这样的二百五就足够了，回家，研究也是白操心，以后将不可能再有什么绝世将才了，老夫就该把《六军镜》一把火烧了。”


李靖愤怒的把手里剩下的竹片扔到地上，转身就走，背对着诸位老帅挥挥手臂，背影萧瑟而孤独，名将的时代过去了，很有可能，自己是最后在战场上璀璨过的将星。


秦琼也有些伤感，小声的问李绩：“真的如此恐怖？”


“如果投放长安城，两个月内，只剩下三成的人能安然无恙，五成的人会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李绩无奈的回答。


“玉山呢？我说玉山书院的人会怎么样？也会是这种伤亡？”尉迟恭追问道。


“玉山？玉山书院会安然无恙，他们连学生的课业都不必停。”既然已经说了，李绩干脆把自己知道的全部说了出来。


“奶奶的，明天就去玉山，问李纲要解药，如果不给老子将他的玉山书院一把火烧了。”尉迟恭也气呼呼的走了，事实上这些年他是最失落的，随着军队武器的大肆改进，个人的武勇已经很少有用武之地了。


秦琼咳嗽了一声苦笑道：“原来我们这些年还能耀武扬威的过活，都是陛下在顾念旧情，可笑我们一个个还以为自己有志难伸，也罢，家里安排好之后，我就上告病的折子，好好地松快的把剩下的日子过完。”


牛进达看着屋子里剩下的两个人摇摇头说：“不会那么简单，瘟疫杀人不会认人的，我还听云烨说起过，疫病其实是一种小虫子，这东西会变化，玉山书院就算是有解药，只能对付这种虫子，如果这个虫子忽然长出脚来了，这种解药就会没用处，会变得更加的厉害。到时候有解药的也会完蛋，所以说，这东西只能用来吓唬人，用不成的。”


程咬金忽然怒气勃发，拍着桌子怒吼道：“云烨在干什么？他为什么要弄出这东西来，只能杀人，不能救人，这才是祸害，天底下最大的祸害啊，万一有了兵灾，你说说用是不用？万一这东西有了变化，人都死光了，谁是赢家？


等云烨从西域回来，老夫就要动用家法好好问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救人！”李绩干脆的回答了程咬金的话。


“救人？”


“没错，刚开始是为了预防天虏疮，那年延州虏疮泛滥你知道吧？云烨和孙先生为了救人才去研制怎么医治虏疮，谁知道虏疮的解药找到了，这种更厉害的虏疮也被发现了，就这么简单。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啊，就像是孪生兄弟，不管你要不要，他们总是同时降生的。”


“去他奶奶的！”听了李绩的话，程咬金把手里的竹片往天上一扔，也走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节 冰川


第一个驼阵已经安装好了，虽然上面还没有加装护甲，和高盾，骆驼的负重比较轻，甚至还能慢慢的跑两步，虽然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麻烦，比如几个懒骆驼会被别的骆驼拖着跑之类的事情，云烨认为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只要证明自己的想法可行就好。


成功了第一个，剩下的建造起来就非常的顺利，眼看着驼城正在一点点的变成现实，云烨对骆驼的性格满意到了极点。


温顺是骆驼最重要的性格。云烨很少能看见骆驼发脾气的时候，不论环境多艰苦，驮再多的东西，骆驼总是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一切，实在忍不住了就来回走几步，“喷”一下人。


一口口水而已，云烨认为就算是喷到自己脸上都不要紧，只要不像驴子一样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就是好样的，一个方格上有十名熟悉骆驼性格的军士在负责指挥这些善良的生灵，看着第一座全副武装的方阵在沙漠上轻松地来回行军，不管是谁见到它都会叹为观止。


有画师在不断地为驼城作画，因为皇后想要看到自己的骆驼到底被用在了什么地方上，所以一张张的行军图就出现在了画家的笔下。


爬坡还是有问题，小一点的坡还没有问题，一旦上到陡坡，骆驼身上的负重就会发生变化，很容易压垮后面的骆驼，这是一个死结，没办法解决，在检验了驼城最大的爬坡能力之后，书院的那些学生就把这些数据记录进了绝密的档案里，不是谁都能看的。


眼看着天山的冰雪消融了，袁守城再一次坐不住了，已经四月份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最好的爬山时刻了，再不去天池，他从云烨漠不关心的态度上，算是看出来了，云烨一点都不在乎什么时候爬天山。


皇帝的旨意摊在云烨的面前，这个不好违逆，如果只有老袁和自己，一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能推的干干净净，但是身边站着两个陪着送骆驼过来的宦官，就没办法拒绝了。


十天时间，这是云烨最后的让步，自己只有十天时间，不管十天之内到没到天池，云烨都会立即返回，没有那些闲工夫耗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


说走就走，第二天一大早，云烨就带着无舌还有三十个老兵出发了，身后跟着一千精锐的骑兵护送，单鹰已经去了碎叶城找曲卓他们，云烨认为他们更需要单鹰的帮助。


快马奔驰一天，就到了天山脚下，看着眼前熟悉的天山山脉，云烨的心思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想去天山，又害怕去天山，每到一个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云烨的心情都不会好。


军士们在生火做饭，云烨来到山脚下的小河边，捞起两块洁白的石头，互相敲击一下，立刻就有火星冒出来，青色的石头也能冒出火花，却没有白石头冒出的火花大。


四月的天气里，山脚下已是繁花点点，山顶依然白雪皑皑，山谷里的巨大冰川正在悄悄地融化，所以这里的水很清澈，没有鱼，甚至一点杂质都没有。


吃过晚饭，云烨坐在一张软椅上还是不断地敲击着燧石，每当火星窜起，云烨的脸庞就会出现在黑暗里，显得格外的诡异。


“老夫知道在这个时候让你离开军营，去天山寻找神仙地有些委屈你，可是云侯啊，你也要体谅一下老夫的心情，袁守城七岁学道，至今已经百余载，都希望老夫八百寿，你知道老夫强撑着不死所谓何来？


如果不是心中的那一缕道火不灭，老夫早就想死了，颜之推死的时候老夫就想死了，多活已经无益。


百余载的寿数让老夫看遍了人世间的生死荣辱，花开花落，如果生命不能长久的延续下去，多活一俩载对老夫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你来自白玉京，老夫已经仔细打探过了，确实如此，你身上的谜团太多，多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陇右的天地异象，让老夫惊诧的几乎不能自己。


按照你家祠堂里的画像，我们重新制作了你恩师的相貌图形，天下道门苦苦的寻访了十年，依然对他一无所知。这就是纳影藏行的手段吧。


你和你的恩师行走于天地间，世上却无一人知晓你们的存在，老夫有时候都在想，一个青袍的老叟，怀抱着两三岁的你，走过繁华的闹市，顺手拈过一枚糕点放在你的手里，买糕点的却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是一阵风掀开了他遮挡尘土的帘子。


你们师徒走遍了人世间，却没有留下踪影，看着世人老去，看着世人生病，看着世人互相砍杀，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云烨，你瞒不过我的，你看着朝堂里的纷争就像是一个人看着两只野狗撕咬，看顺眼了帮一把，看不顺眼就任其自生自灭，这种飘然出尘的气息，在这个世上为你所独有。


你觉得老夫求长生显得非常的愚蠢，所以你鄙视老夫的为人，这不要紧，没关系，既然老夫要求得长生，自然就会被高人所误。


我们眼前的这座山，是一座灵山，老夫上回看到的可不仅仅是野人和雪龙，这一次上去的时候你一定会吃惊的。”


云烨抬头看着袁守城说：“你活了一百二十余岁，难道还不够么？大唐十年前每个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我所知道的长生手段没有一种不是极度邪恶的，而且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老袁，你太贪心了，不论你在天山上看到了什么对我的吸引力都不会太大。早点睡吧，明日四更我们开始登山，拿好自己的装备，掉进冰缝里会要命的，那个时候你就真的长生了，坚冰会包裹着你的身体万年不坏。”


袁守城见云烨还是不愿意向自己交底，长叹一声，转身回了自己的帐房。


云烨回到帐篷里倒头就睡，三更天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睛，刘进宝点着了蜡烛，帮着云烨穿衣服，这一次云烨全身都是短打扮，鞋子底下都是长长的钢钉，手里拿着一根雪杖，穿过冰川的时候必须要用到这些。身上的背包里只有两根粗大的鲸蜡做的蜡烛，以及一些风干肉，这些东西必须自己亲自背负，不能假手他人，真正的危机到来的时候，谁也帮不了谁。


吃过早餐，云烨一行人就沿着冰川进入了天山，这时候的天山和云烨在后世见到的天山有很大的不同，至少在那个时候冰川早就消失不见了，现在咔嚓咔嚓的踩着冰行走，让云烨非常的兴奋。


高原上的天亮的很早，云烨戴着墨玉水晶制作的墨镜抬头看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是个好日子，没有风，天上一片云彩都没有，能见度很高，这是最好的登山日子。


冰川很长，不断地有巨大的裂隙出现，这是冰川在不断移动造成的结果，巨大的冰块里包裹着各种各样的石头，有些石头看起来非常有价值的样子。


“看路，不要东张西望，在冰面上行走随时随地要盯着脚下的路。”云烨一巴掌抽在戴着狗皮帽子的刘进宝脑袋上。


“无舌先生就没有看路，他老人家在仰头看天。”刘进宝嘟囔一声。


“张本事了，还知道顶嘴了，你和无舌先生能比吗？他老人家就算是蒙上眼睛也不会掉沟里，你有这种本事吗？”云烨教训了刘进宝一顿，招来别的老兵阵阵大笑。


“云侯，你上回如果给我咱们自己的子弟兵，老夫说不定已经见识过神山了，用不着来第二次。”袁守城想要墨镜云烨不给，自家的士兵还不够用呢，谁还顾得上老道。


“咱们自己的子弟兵是拿来作战的，不是给你探路的，找神仙这种事情是您的私事，子弟兵是国家的财富焉能让你随意的挥霍。”


其中一个老道似乎很愤怒，自己的老祖宗被云烨说的一无是处，感觉不舒服，想要发火，被袁守城硬是给压了下去。


整条冰川足足有上百里长，冰面上已经被阳光晒得坑坑洼洼的，一些小小的凹坑装满了水就有了凸透镜的效果，云烨把手探进去试一下，发现水竟然是温的，就着这些温水洗了一把脸，就吩咐大家休息。


“云侯，咱们才走了不到两个时辰，应该再走走，争取今天入夜把这座冰川走完。”那个道士终于找到了讥讽云烨的机会。


懒得和这样的笨蛋多说，云烨从背上拿下来一小块熊皮，铺在冰上，吩咐老兵们开始准备热食，在这样险峻的环境里，耗干自己的体能，那就是在找死。


稀粥里面加了奶干，还加了酥油，味道极其的古怪，但是它能迅速的补充身体所需的热量，酥油还能防止嘴唇干裂，难吃归难吃，却是高原上必不可少的宝贝。


云烨不排斥酥油的味道，刘进宝也不排斥，在草原上的时候，他和云烨就没少吃，老兵们从不在乎嘴里吃的是什么，只要是吃的，他们就不排斥，无舌也和刘进宝一样，对于酥油很喜欢，他老人家研究自己的茶道的时候，这东西没少放。


难受的只有袁守城和四个道士，听到云烨说必须喝这个东西，只能一小口，一小口的吞咽，不时地发出两声干呕。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一节 雪龙和蝴蝶


吃完了午饭，一行人继续前行，道路开始难走起来，到处都是巨大的冰瀑，和裸露的黑色岩石，云烨看到了旱獭不断地出没，就拿出自己的冰镐，沿着一条小跑爬了上去，在冰雪间到处都是浅绿色的雪莲，时间不到，所以看不到它盛开的样子，不过做药，这样的已经很好了。


雪莲这东西只有长了四五年以上的才会开花，对妇人来说是一味良药，云烨拿出小刀子从根部割下雪莲，装进了自己的背囊，拿回去给那日暮用。


刘进宝是个聪明的，见侯爷动手，自己也立刻行动起来，他的身手要比云烨好的太多，不一会就采了很多，无舌也采了一颗，撕下一片叶子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然后吐掉对袁守城说：“确实不错，就是药性发凉，该是妇人用的药材。”


“耻与众草之为伍，何亭亭而独芳！何不为人之所赏兮，深山穷谷委严霜？”云烨抬头作歌，清亮的声音传出去老远，惊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旱獭。


“云侯，此为险地，我们不宜久留，去年就是在这里遇到雪龙的。”袁守城警告云烨。


云烨笑而不语，见众人都采了几颗雪莲，这才继续前行，两边的松树在逐渐变矮，松林也变得稀疏了好多，再走走说不定就只剩下低矮的灌木林了。


一头熊旁若无人的拿后背蹭着一棵树，身形肥硕，说明这家伙这个月的伙食不错，应该没兴趣攻击人，雪化的时候，总有好多被冰雪冷冻了半年的动物尸体会露出来，足够它饱餐的了，更何况去年的时候袁守城在这里丢下了四十几具尸体。


能捡到玉石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块拳头大的玉石晶莹剔透，根本就不像是原石，握在手里还有丝丝的暖意，云烨高兴地把这块暖玉放进了刘进宝的背包。


袁守城的脸色很难看，自己是来找神仙地的，云烨的行为更像是一次游春。不过自己好像来的真的不是时候，上一次到了这里就已经损失了十几个人了，而现在，不但没有发生一点危机，还能采草药捡宝石，最大的威胁就是刚才拿头蹭痒痒的狗熊，还有头顶上不断盘旋的巨大岩鹰。


这种鹰非常的巨大，双翅展开足足有一丈长，六七十斤重的岩羊都能轻易的提起来，云烨上天山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抓到两只小鹰带回家养。


在长安的时候别人都带着鹞子，自己不会玩，那了长孙冲家的一只鹞子充数，谁知道被鹞子一膀子扇在脸上，半个月都没办法见人。在纨绔中间成为了笑谈。


如果自己弄两只这样的岩鹰回去，再打猎的时候，不让岩鹰抓猎物，专门抓别人的猎狗，看看那些混蛋还敢不敢嘲笑自己的往事。


寒辙家就有两只这样的老鹰，可惜被自己放跑了，不过那些控制老鹰的铁片还在，这个时候说不得会派上用场。


一声响亮的鹰唳传来，只见一只老鹰箭一般的俯冲袭来，旁边的雪山上顿时雪粉飞扬，等到老鹰飞起来以后才发现它的爪子上抓着一条一丈多长的雪龙，这时候的雪龙身体已经恢复了白色，脑袋被老鹰的两只爪子抓的稀烂，软塌塌的吊在空中。


“袁先生，您看，就是这样，这个世上一物降一物，到了这个时候，老鹰会出来觅食，那些雪龙全部都藏了起来，所以我盟就能大摇大摆的上山了。”


袁守城闷哼一声，不言语，自己的一个弟子就是死在这里的，现在听到云烨的风凉话让他心里如何能舒服的起来。


快日落的时候，走了六十里路，这已经是云烨的极限了，如果不是自己的靴子非常的松软，这时候两只脚绝对已经起血泡了。


路面明明就是大块的红砂岩，云烨却要求大家继续把帐篷支在冰面上，袁守城和四位弟子原本想要把帐篷支到砂岩上，见云烨似笑非笑的表情，袁守城还是命令自己的弟子听云烨的。


搬过来一个大石板，在上面点起了火，云烨瞅瞅马上就要落山的太阳，和刘进宝两个人小心的来到红砂岩，刘进宝掏出来一小瓶子鸡血，加入热水化开，倒在旁边的石头上，然后主仆二人就躲在一边，静静地看着那块石板，不一会，一个黑黝黝的巴掌大的东西从石头下面钻了出来，原来是一只巨大的蝎子，刘进宝一下子就用火钳子夹住了那只蝎子，云烨飞快的拿着长刀将它的尾针砍掉，刘进宝把大蝎子扔到冰面上，不一会，那只蝎子就蜷缩成一团不动了。


用这个法子一连捉了七八只大蝎子，眼看着天色变黑，两人很不情愿的回来了，刘进宝拿着小刀子很快的将蝎子肢解开来，去掉毒腺，露出了雪白的蝎子肉，这是烧烤的好东西。


吃着晚餐，一人分了一点蝎子肉，味道果然美妙绝伦。袁守城看着正在和无舌说话的云烨神色非常的奇怪，他弄不明白云烨为何会对这里如此的熟悉，来过一趟也不至于如此。


四个老道不见了，云烨刚要问，就看见他们从那边的冰雪堆里走了过来，手里还拖着一条雪龙，云烨看着那条雪龙的血液洒了一路，立刻就大叫起来：“快，快收拾东西，做好应对准备。”


老兵们训练有素，听到云烨的话，立刻就抄起了身边的强弩，横刀也出了鞘插在面前的冰块上，警惕的四处观望。


云烨四处看看，没有发现异常，连忙又说：“收拾帐篷，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待不成了。”还没等云烨再说别的话，那边的小雪山就像是开了锅，无数头雪龙从山上蜿蜒而下，张着大嘴冲了过来……


“跑！”云烨二话不说扭头就跑，而且还是沿着砂石路开始跑路，在这样的地形上雪龙跑不快，身后有惨叫声传过来，无舌想要回去，云烨紧紧地拉着他快跑，三十个老兵和刘进宝自然紧紧地跟随着自己主人，谁有工夫去管老道，那么多的雪龙谁能顾得过来。


足足跑出去一里地，云烨这才停下脚步，回头数人头，又少了一个老道，站在回头看自己的营地，那里已经被雪龙挤满了，帐篷全部都被压倒，甚至有几条雪龙在试图压灭火堆。


“以后没有号令不要自作主张，在这里会害死人的。”云烨淡淡的说了一句，就命人重新生火，好在出发的时候已经告诉每个人了，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背包丢掉，所以现在还能继续往前走。


“云侯因何对天山如此熟悉焉？”


“熟悉？你知道我在登山之前做了多少事情吗？”云烨回过头看着袁守城反问道，见他不言语，就接着说：“这个冬天，你们整日里躲在屋子里念经修道，我可没闲着，田元义在这个冬天里为我抄录了关于这座山的所有传说，堆积起来的文牍足足有一箱子，我的幕僚又从中归纳整理出有用的，可信的传说，最后整理成册，交给我过目，我看了一个冬天，才把这些事情记在心里，其中就有雪莲，黑琵琶蝎子和雪龙的传说。


我看过了，这些传说里就没有不死人的，既然是生命换来的教训，所以每一样教训我都牢牢地记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它就会救我一命。


雪莲是好东西能治病，黑蝎子出没于乱石滩，雪龙最是难缠，只要伤一个，其余的雪龙就会倾巢而出，吞噬掉冒犯他们的人，冬天的时候雪龙发情，会主动攻击人，这个时候的雪龙白天不出来，躲在雪地里躲避天敌，不惹它就会没事，你的人不知好歹的去招惹，自寻死路，下一次再这么干的话，小心我动用军法处置。”


“可怜乘风为了赌一时之气，就这样命丧黄泉，云侯放心，以后定然以你马首是瞻。”袁守城伤感的拱拱手，就和其他的三个弟子坐在大石头上为那个死去的乘风念经。


没了帐篷，一群人只能在身下垫着兽皮，裹着毯子互相依靠着在冰面上过了一宿。天亮之后，又回到营地，找到了自己的睡袋，帐篷却要不成了，那条死去的雪龙不见了踪影，袁守城的弟子乘风也不见了踪影，地上只有一个粘糊糊的背包，和一块毯子。


再往进走，冰川就消失了，这里已经到了天山的阳面，和山阴完全就是两个世界，厚厚的青草铺满了整个山坡，紫色的鲜花正在竞相开放，马莲草一簇簇的开得正艳，很可惜，却没有香味，不但马莲草没有香味，其余的花朵也大多没有什么香味，最多有一点淡淡的药香，虽然不认识，袁守城还是和徒弟们在大肆的采摘，认为自己到了西王母的花园。


左侧有一个小山谷，云烨捡起一把碎石子，狠狠地扔进了山谷，整个山谷似乎一下子活了起来，那些色彩斑斓的树木仿佛在掉叶子，叶子色彩斑斓，不往下落，而是扶摇直上，就像一条彩龙，从山谷里倾泻而出，上到高天又一头扎到了地上，就仿佛摔碎了一般，整个草地上都是纷飞的碎锦。


“这是什么？”袁守城拉着云烨的胳膊问。


“蝴蝶，蝴蝶而已……”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二节 妖精


在阳光底下，地狱也会变得光明，更不要说小小的天山了。云层就在山腰，谁能想得到白云之上还能有这样一片人间盛景呢。


袁守城任凭蝴蝶在自己的身边飞舞。虔诚的跪了下去，亲吻眼前的这片土地。他的弟子也是如此，老兵们也想跪拜，但是发现大帅正在用纱罩扑捉蝴蝶，然后把它们装在一个个的小盒子里，似乎对这片土地没什么敬意，老兵们也就没有动弹，既然是一伙的，行事的方式自然要一致。


云烨猛猛的打了两个喷嚏，蝴蝶翅膀上有粉末，只要煽动翅膀就会飞扬的到处都是，自然让鼻子很不舒服，快点离开，要是对这东西过敏就完蛋了。


踩着松软的草毯，一行人继续往前走，没一会，草地就没了，地上全是小小的乱石，山崖上的大石头上全是暗绿色的苔藓，天池就在山背后。


螺旋状的盘山路，有阳光的地方就是天堂，没阳光的地方就变成了地狱，猴子这种东西也住在山崖的后面，浑身长满了白色的毛发，看样子已经适应冰雪天气了，长长的毛遮住了眼睛，只有一个黑鼻子露在外面，不时地张开血红的嘴巴露出黄黄的獠牙打瞌睡。


一个个全部蜷缩在幽暗的角落里，旁边就是春光明媚的草地，它们却视而不见，听说这种东西就是靠鼻子混饭吃的，眼睛已经退化了，现在看起来，牧人的传说一点错都没有。


袁守城这样的人物见了猴子都不由得抽出了自己背后的古剑，其余的人都已经想要跑路了。这些猴子太大了，在牧人的传说里，这东西会抢走男人，会把一匹马撕裂，云烨看着这些家伙的胳膊，认为它们绝对有这个能力。


最大的一只正坐在大石头上清理怀中小猴子的毛发，小猴子调皮的叼着母亲的乳头，东吃一口，西吃一口，想要逃跑，却被母亲的大手揪着短尾巴给抓回来。


“这东西悍勇无匹，以贫道的身手，只能对付两头，不知云侯的麾下将士能对付几个？”袁守城的徒弟不怀好意的问云烨，自从乘风死了以后，他们对云烨临阵脱逃的行为极度的鄙视。


“哼，我家侯爷带了火药和火油，还有强弩，三十具强弩攒射之下就算是神仙都难以活命，只要我们据守这个地方，把猴子引过来，自然能杀的干干净净。”刘进宝出言反击。


刘进宝的话除了那句神仙也难以活命这几个字之外，其余的都非常的符合袁守城的想法，见那些老兵已经占据了有利地形，他就打算发啸声把猴子引过来。


云烨拦住了老道，手指头蘸着唾沫举着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递给刘进宝：“拿你的弹弓把这个瓶子迎着风打出去，小心，别沾到自己身上。”


刘进宝立刻就拿出弹弓，咻的一声，那个瓶子就远远的飞到山谷下的一个石头上撞的粉碎，可是猴子依然没动静，该喂奶的喂奶，该吃奶的吃奶，该抓虱子的继续抓虱子，云烨一群人守在下风口，闻着腥臊的味道不敢动弹。


猛然间最大的一只母猴子站了起来，鼻子不断地翕张，小猴子也从她的怀里溜下来，一下子就钻进洞里去了。


那只母猴子抓起一块巨大的岩石随手就扔到山谷里去了，看得云烨心头一抖，娘的，这是一个会扔石头的猴子，只听那只猴子呜哇了一句，两只粗壮的胳膊就攀着石壁飞快的下了悬崖，她的身后跟着百十头身高超过五尺的大猴子。


猴子攀爬的速度很快，两只胳膊交替着摆荡，不一会就下到了山谷，围着那个大石头不断地嗅来嗅去，久久的不愿意离开。


云烨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示意刘进宝再把这个瓶子射到更远的地方去……


猴子走远了，云烨带着队伍小心的穿过猴子的领地，期间虽然有两只小猴子从洞里探出脑袋朝着云烨呲牙，在云烨把一块肉干扔进洞里之后，洞里就传来猴子打架的声音。


“以后不要把打打杀杀挂在嘴边上，这里是人家的家，我们是一个借路的，而且还心怀不轨，既然这样给人家献上见面礼是理所当然然的事情。


这些猴子不知道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了，你们看，人家已经会用工具了，而且尾巴也变得很短了，就说明人家快成人了，都活的不容易，能放一马就放一马。”


过了猴子窝云烨才开始教训刘进宝，这种快要进化成人的猿人，如果在后世，一定会被全世界的人仔细的关注，绝对是宝贝中的宝贝，从那只首领猴子是只母猴子来看，人家已经快到母系氏族社会了，在冰天雪地里进化成了这个样子，这是奇迹。


“云侯你说这些东西是猴子？还有可能变成人？”


老道的这句话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老兵们也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家大帅，前面有雪龙那样的怪物已经够让人吃惊的了，现在竟然出现了妖精。


云烨很想告诉他所有人的祖先基本上都是猴子演变的，这句话过于惊世骇俗，达尔文老人家说出这句话都让人家嘲笑了一个世纪，自己要是说出来，这些人说不定会有杀死自己的冲动。


唐人最尊敬的就是自家的祖宗，没有一个好祖宗都要努力的攀上一门祖宗，比如李二家，谁都知道他们家是胡种，偏偏没人敢说，拿着老子的名头在招摇撞骗，满世界的修道观，现在，老子不是他家的祖宗都不行了。


现在要是告诉刘进宝他们家的祖宗其实是猴子演化的，这家伙要么和自己拼命，要么剖腹自杀，祖宗都成猴子了，这就没脸活下去。骂人的时候才说人家祖上八代全是畜生。


“你们看看，这些猴子已经能够使用工具了，刚才它们在扔石头，还有两只强壮的猴子手拿着木棒，袁先生，你们上回和猴子打架的时候他们使用木棒了吧？”云烨边走边和袁守城聊天。


袁守城没答话，他的一个弟子插嘴道：“确实如此，力量很大，我的剑几乎都磕飞了，不过他们只会简单的抡木棒，来回就那么两下子。”


云烨点点头说：“这就已经是人了，人和野兽的区别就是能使用工具，书院轩仁先生对社会有一个精彩的论断，他认为上下尊卑只是在食物得到富余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在食物匮乏的年代里，人应该是没有尊卑之分的，最多分工上有所不同罢了。”


“老天爷，这里果然是神仙地，猴子也能变成人，可见这里天地元气充足，老夫如果能在这里开辟洞府，那会是何等的幸运。”


袁守城总是曲解云烨的意思，现在听他这么说，云烨只好叹口气，随他去自由想象。


“小烨，这些猴子真的能变成人？”无舌跟在云烨后面小声的问了一句。


“有这个可能，或许经过几十万年之后，他们如果还没有灭绝，说不定会的，也会有语言，也会有国家，这是他们发展的必由之路。”


“任何艰难的变化总是需要时间，云侯，我们一旦发现长生的秘诀，就能在我们的前路上再打开一扇门，假以时日，天空，星辰，大海，再也不会成为让我们迷惑的所在。”


袁守城的话总是很有道理，云烨不知道点头好，还是摇头好，只能率先离开大湖就在前面，早点让他看到天池，也好早点死心。


“您给山谷里扔的是什么？”一个道士好奇的问云烨。


“香水，只要是女的都喜欢，那些母猴子又何能例外？”随便回答他一句，云烨就看到了一块巨石，后世的时候，这块石头上还刻着天池两个大字，现在上面什么都没有。


没时间睹物伤怀，艰难的穿过乱石堆，攀上了山梁，天池就再一次出现在云烨的面前。水是深蓝色的，深隧而宁静象个风华绝代的美人。


对这个美人云烨好感不多，上一回到这里的回忆绝对不算美好，所以到了现在，哪怕她披着薄薄的云雾轻纱，自己也没有多看一眼的兴致。走了三天路，温泉才是自己最大的期望。


“我的天，我的天！”袁守城看到天池的第一眼就舍不得闭上眼睛，他唯恐一闭眼睛，天池就会消失，道士们已经换上了华丽的道袍，手里居然还有勿板，还是白玉做的，云烨自己的勿板是象牙的，至于穷酸一些，比如魏征的勿板就是一块杨木板子。


老袁在虔诚的膜拜，香烛，歌舞一样不缺，袁守城和道士们在跳舞，做祭拜，云烨在努力的找温泉，这个时候只有温泉才能安慰一下他疲惫的身体。


天池从来就不缺少温泉，这里本来就是一处火山口，周围黑色的岩石是火山喷发时的产物，至于红色的岩石，那是融化的岩浆，冷凝之后依然保留了当时的样子，看来这里的铜铁很丰富啊。


没用多长时间，就找了温泉，一股细细的水流从岩石缝隙里流出来，云烨试探了一下，非常好，很适合洗澡，这股水流下面有一个很大的水潭正在冒着热气，水溢满了水潭，就继续朝下流去，最后流进天池。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三节 又一座名山完蛋了


天池传说就是王母的洗澡盆，到了这里不好好洗个澡对不起自己一路上的辛苦，爬个山，还要被虫子咬，野人拦路，后世的时候就没有这种糟糕的情形。


虽然那些景区的管理人员和虫子，野人区别不大，至少管理人员不会要你的命啊。一丈多长的虫子就能把一个人吞下去，然后把自己埋起来慢慢消化，这种事情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大唐的人太少，所以造就了满世界的洪荒，无数的上古遗存的物种快乐的在这里生活，这些物种愚蠢还一根筋，想要把你咬死，就要会锲而不舍的干下去。


已经告诉袁守城没事别去湖边上，后世的游人还能时不时的见到水怪，云烨对这个湖里充满了神奇生物的可能性非常乐观。


所以现在出现一只类似蛇颈龙一类的东西叼着一个道士上下摇摆着吞咽丝毫不感到惊讶，袁守城手里的强弩到底还是显示了它强大的威力，老道士射的准极了，三支弩箭全部都钻进了那个怪兽的鼻孔里，估计受创不轻，一口就把那个道士吐了出来，踩着沉重的脚步就上了岸，袁守城大叫着转身就跑，剩下的两个道士也顾不上那个生死不知的道士，跟着袁守城跑得飞快。


老兵们吃惊的和云烨一起把自己的身体埋进水潭里，只露出脑袋看着正在疲于奔命的三个老道，这样的大家伙，别说三十个人，三百个人也不够它祸害的，上了岸，首先倒霉的就是那个受伤的道士，一尾巴下去，人就不见了，看得云烨心头一颤。


那个家伙追了两步，可能觉得肚子摩擦在石头上不舒服，又重新回到了湖里面，往湖水的深处走去，不一会水面上就剩下了一大圈的涟漪。


无舌脑门上顶着一块毛巾，一个老兵在帮他擦背，舒服的直哼哼，喝了一酒对云烨说：“我们这样洗澡看猴戏，一会你怎么向袁守城解释，在这里你说了算，别忘了你终究是要回长安的，回到长安，陛下会找你麻烦的。”


云烨摇摇头说：“他想来天池，我带他来了，帮他避开了雪龙和野人，还告诉他不能靠近湖边，他以为自己是神仙的仆人，那些怪物就不吃他了，笑话，陛下凭什么说我，他们么要是不搞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和我们一起洗澡，哪里会有这样的惨剧发生？


您想多了，说不定袁守城觉得自己这一趟太顺利，故意给自己找麻烦也说不定。”云烨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刘进宝和老兵们也跟着大笑。


袁守城好不容易攀上了岩壁，来到云烨他们洗澡的地方，神情悲愤至极。


“袁先生，您先不着急办事，还是先洗个澡去去乏再说，这里是神仙地，您还是小心些好，幸好您不属于北庭属下，就你们刚才不尊将令这一条人头就能挂在旗杆上风干了。”


“这就是你见死不救的理由？”那个叫做奔雷的老道流着眼泪冲着云烨大吼。


“你再吼，不妨把声音喊得更大一点，你多喊两声这里就会下雨，现在是春日，如果有雷电产生，你的名字真的就名副其实啦。”云烨小声的说话，到了高原上，有些山非常的古怪，如果你多喊两嗓子，立刻就会下雨，再倒霉一点就会有雷电产生，云烨早年在西北这样的地方遇到的绝对不止一处。


“奔雷，听云侯的，我们对这个地方很不熟悉，还是听云侯的劝告吧，云侯，刚才是老夫鲁莽了，你不要往心里去，从现在起，我们一定会做到令行禁止。”


袁守城到底是一个老狐狸，知道这个时候不适宜和云烨起争论。自从来到这里，他心里已经认定了云烨绝对不是第一次来，从他对付雪龙，蝎子，再到引开野人，手法非常地纯熟，如果全部都归功于情报，未免有点说不过去。


他一来到天池就准备洗澡，还轻易地找到了温泉，待在这里不但能避开危险，还能监视整个大湖，如果不是对天池非常熟悉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更何况这里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落脚地。


奔雷老道不干，可能刚刚被怪兽一尾巴拍死的家伙和他感情很深，根本就听不进去人话，明明已经开始下起了小雨，竟然还敢举着宝剑大声的咆哮说要杀死那个怪兽。


无舌捡了一块石头甩手就打在那家伙的手腕子上，他手里的剑一下子就被打飞了，刚刚飞起来没多远，一道闪电伴随着惊雷就击打在剑上，看着那柄剑冒着黑烟掉在地上，剑身扭成了麻花样，袁守城的嘴巴就再也没有合拢过。（在高山上的凹地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里的水汽聚集到了饱和状态，只要有震动，就会下雨，打雷也是一样，好多名字叫做雷公山，雷公岭的地方都会随时随地的打雷，很神奇。）


“洗澡！”袁守城带头脱掉衣衫钻进了水潭，两个道士也乖乖得钻进水里。神情古怪的待在水潭里一动不动，生怕再招来雷电。


天上下着雨，还越下越大，所有人都把身子蜷缩进水里，只露出脑袋仍凭雨打风吹。这里积蓄的能量释放有一个过程，好在这个时间并不长。冰冷的雨水浇在脑袋上并不舒服，云烨感觉自己的皮肤都泡的发皱了，这场雨终于停下来了，一道彩虹就挂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似乎触手可及。


从水潭里爬了上来，浑身酸软，肚子咕咕叫，泡温泉非常的消耗体力，所有人包括无舌都被那道惊雷吓坏了，天地之威不是凡人的肉体所能抗衡的。


最大的好处就是云烨的耳根子清净了好多，大雨过后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找不到柴火生火做饭，但是这个时候需要好好地吃一顿热食，云烨就带着老兵端着锅来到了热泉的泉眼附近，卤蛋，卤肉，干饼，这些东西一股脑的丢进锅里，然后再把锅架在冒着蒸汽的泉眼上，等着把食物煨热了再吃，这眼泉水和洗澡的那眼泉水不同，热地惊人，鸡蛋扔进去，不一会就能煮熟。


等饭吃的功夫，云烨对袁守城说道：“这个世界太大了，所以什么事情都能遇到，你们都认为这里是神仙地，可是你们看到神仙了吗？这里只有野人，怪兽，唯独没有神仙，这里也不适合人生活，我们这一次悄悄的来，然后就悄悄地走，不打扰这里的生物，总算看过天池了，就当是来欣赏美景的，人一辈子这样的机遇不多，再看看，明天我们就下山。”


袁守城摇头道：“你刚好说反了，这里才是神仙地，山下有怪虫，有即将变化成人的妖精，湖里有怪兽，花园里有无数的蝴蝶和奇花异草，奔雷开始对神仙不敬，就会有雨降下来以示惩戒，当他再一次咆哮的时候就有惊雷降下，敢在神仙地拔兵刃确实该受到惩罚，这一次我们明日就下山，到了城里我会即刻修书一封，立刻就会有无数的道门高士来到这里，老夫要在天池边上，修建一座道家神殿，作为向世人宣法的所在。


云侯乃是世外高人，对我道家学说有所不知，葛洪的《枕中书》中记载：混沌未开之前，有天地之精，号‘元始天王’，游于其中。后二仪化分，元始天王居天中心之上，仰吸天气，俯饮地泉。又经数劫，与太元玉女通气结精，生天皇西王母，天皇生地皇，地皇生人皇。


西王母乃是先天阴气凝聚而成，天上天下、三界十方，女子得道登仙者，都隶属于西王母管辖。据《山海经》载，上古之时，黄帝讨伐蚩尤之暴时，蚩尤多方变幻，呼风唤雨，吹烟喷雾，西王母即遣九天玄女授黄帝三宫五意、阴阳之略，太乙遁甲、六壬步斗之术，阴符之机、灵宝五符五胜之文。黄帝遂克蚩尤于中冀。虞舜即位后，西王母又遣使授白玉环、白玉琯及地图，舜即将黄帝的九州扩大为十二州。


听了西王母的典故，云侯难道还不明白老夫为何要在天池建立神殿么？我们即使无缘得见西王母，但是这份机缘，老夫还是要留给道门的，西王母不但是神仙，也是地仙之祖，陛下的江山传承自黄帝，而黄帝又受了西王母的恩惠，所以陛下也会感同身受，此地对我道门意义重大，不可轻易舍去。”


瞅着袁守城悲苦的面容，云烨无言以对，或许袁守城一直虔诚的信奉着漫天的神佛，一百多年的自我催眠，已经让他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俯身看着脚下的一汪天池水，看着怪兽欢快的在水里游来游去的快活模样，他们不知道，自己马上就会大难临头。


一旦庞大的道门大举进入此地，山下的虫子会被吃光，山上的野人会被圈养起来，湖里的怪兽说不定也被道门的高人收服当做坐骑，云烨只希望自己再来的时候，道门的高人不要问自己收取昂贵的门票费用。


又一座名山大川完蛋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四节 大本钱


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害虫，雪龙愉快的在雪地里繁衍生息，野人充满希望的准备进化到巅峰，湖里的怪兽准备在这里颐养天年。现在不可能了，湖里的怪兽做事不干净留下了祸害，剩下的三个道士会带来一千个道士，一千个道士会带来一万个狂热的信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如果陛下不准我回长安，您的大道观无论如何要给晚辈留下一间静室。”云烨想了许久才对袁守城说。


“这是自然，你云家在这座神宫里永远会有一席之地。”袁守城回答的非常郑重。


云烨点点头，表示认可，既然抵挡不住道门的脚步，不妨加入进去，站在顺着水流行船，一定要比逆水强一百倍。


知道袁守城的心思，自从玄奘东归以后，道门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一个契机，见证神仙的存在，云烨的存在给了他们最大的希望。白玉京是一个美丽的传说，现在长安已经有歌姬穿着轻纱在天上飘来飘去的反复吟唱“天上白玉京……”听说歌舞者无一不是身价最高的美人儿。


唱者投入，听者入迷，在灯光的映照之下，歌姬腰里的绳索完全看不见，就像真的神仙在半空中飘荡。


西王母的驻地被发现了，对于寻找契机的袁守城来说足够了，这里有雪龙这样的怪兽，也有快要成人的妖精，喊一声就来雨，吼一声就落雷，前山有奇花异草，湖泊里有无敌的怪兽，这太符合仙家洞府了，死几个人算得什么！


无舌要云烨给他找一个山洞，他打算看看神光在天山会不会有什么变化，云烨满足了他的愿望，一个被野人废弃的洞窟成了他的地盘。


云烨黑着脸看着洞里忽明忽暗的光线，完全就搞不懂无舌的心，八十几岁的人了，得到了一个好玩的玩具，怎么玩起来就没个够？


过了一会，无舌从洞里走出来，神情非常的不对劲，手脚都在发抖，这对别的老人来说很正常，但是发生在无舌的身上就完全不正常。


“我看到了白玉京！”无舌结巴了好久才说出了一句话。


当啷一声，云烨手里的横刀掉在了地上，刘进宝连忙搀住了侯爷，无舌对云烨的变化丝毫不关心，喃喃自语的又说：“老天爷，我看到了白玉京。”


“守好洞口，不许任何人过来！”云烨恶狠狠地对刘进宝吩咐了一句，拖着无舌重新进了洞窟，让无舌再演示一遍，这太匪夷所思了。


玉牌再一次亮了起来，白色的光辉将漆黑的洞窟照耀的如同白昼，云烨愣住了，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五彩的光芒在洞窟里闪烁，到处都是一丛丛，一簇簇的晶石，最光芒的最深处，出现了一座恢宏的殿宇，只要踩着那些台阶似乎就能到达最中间的圣殿。


“发财了！”云烨惨叫一声，吓得无舌的手一抖，光芒立刻就消失了。云烨顾不上发呆的无舌冲出山洞就要刘进宝把所有的手下都喊进来，山洞里竟然是一个水晶的世界，一簇簇的长的满世界都是，还都是透明度非常高的六棱形水晶。


一群人全都跑了过来，云烨恶狠狠地对袁守城说：“里面的水晶是我的，谁要是敢和我抢，我就翻脸。”


袁守城顾不上和云烨讲道理，一纵身就窜进了山洞，无舌还是站在原地，他不明白云烨为何会大喊一声发财，难道不该喊一声白玉京吗？


洞里没了那些白光，多了十几个火把，同样将山洞照耀的通明，水晶就是这样，胡乱反射光芒，无舌扔在地上的背囊上绣着一个图案，就是一座宫殿，这是小苗没事干，给师父的背囊上绣出来的图案，宫殿上方还有两只凤凰在飘飞。


十几支火把就是十几个光源，洞壁上顿时就出现了十几座宫殿，还是橘红色的，因为火把的光芒就是橘红色的。


袁守城看到云烨拿着横刀要去敲那一簇水晶，惨叫一声就死死地抱住云烨的腰哀求：“云侯，您要是需要财宝，老道的毕生积蓄拿去，求您莫要毁坏这座神仙洞府。这是水晶，不太值钱，贫道买下来，买下来了，回到长安，我就命人将财宝送到府上，绝无二话！”


不但袁守城发疯，奔雷，听雨两个道士抽出松纹古剑，挡在刘进宝和其他准备发财的老兵前面，刘进宝的喘息声非常的粗重，老兵们的眼睛也立刻变成了红色，都看着云烨，只要侯爷一声令下，他们就打算将这三个害事的老道剁成肉泥。


袁守城把云烨拖出洞，神色黯然的无舌也出了山洞，看着自己的背囊发呆。


“诸位，贫道将这座山洞买下来了，回到长安，一定给诸位每人奉上五十枚金币，若有虚言天打五雷轰，至于云侯，您要的多少钱随您开价，贫道绝不还价，这是西王母赐给我道门的至宝，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贫道也要确保洞窟完好无损。”


说完这些话，袁守城也不顾地面如何潮湿，盘腿坐在洞前，奔雷和听雨两个老道也盘腿坐在袁守城的两侧，松纹古剑横在膝盖上，昂头盯着洞外的这些人，摆出一副拼命地架势。


“一万枚金币！”云烨伸出一根指头。


袁守城大喜，撕下自己的内衣，咬破了手指就在上面写了一张欠条，落款是九阈真人，一写好就抛给了云烨，还是警惕的守着洞门。


云烨展开那张欠条笑着对老兵们说：“这是一笔好生意，水晶这玩意不太值钱，回到长安我再给你们每人五十枚金币，嘿嘿，你们有了一百枚金币，两辈子无忧了，老兵们一起哈哈大笑，这一刻，他们觉得跟着云烨这位主帅也不错。”


“袁先生，这个洞窟是您的了，放心，我们一定不会再打那些水晶的主意，可是现在天色已晚，咱们总要找地方休息吧，这个洞我们今晚睡一下，这个没问题吧。”


“只要不动里面的水晶，自然没问题。”


这一夜云烨睡的非常的香甜，三个老道目光炯炯的盯着老兵们在山洞里晃火把玩，无舌的背囊更是被刘进宝拿去变幻宫殿，这一幕看得袁守城眼中异彩连连。


睡了一觉的云烨神清气爽的爬了起来，见老兵们正在洞口熬肉粥，要了一大碗边喝边看着头上的那些巨大的老鹰，盘算着怎么才能弄回去两只小的。


“此乃西王母的觅食神鹰，乃是我道门的护法神鹰，以前的传说里只有三只，没想到经过冗长的岁月，神鹰已经有了这么多。”


云烨差点被粥呛着，把肉粥咽下去才对袁守城说：“你现在不会认为整座天山都是你们道门的吧？包括雪龙，野人，蝴蝶，怪兽？”


“还有这座湖泊，这座洞窟，天上的神鹰，湖里的游鱼全是我们的道门的。”袁守城纠正了云烨话语里的错误。


“我有什么？”云烨奇怪的问。


“一万金币！”


“你用一万金币就打算买断我们所有人在天山的收益？老道，你有点不讲理。”


“老夫没打算在这事上和云侯讲理，这条命您可以拿走，天山的这些东西不给，死都不给。”


这就成老无赖了，云烨并不在意老家伙打天山的主意，天山在道门的地位越重，北庭就越是安稳，历史上的北庭没有多少年就被放弃了，原因就是这里和别的地方相比不太重要，现在不同了，道门要在这里安家，要把这里建成自己的根本之地。


现在他们是国教，袁守城还有一个名号叫做护国真人，乃是道官之首，只要道家舍不得放弃天山，那么北庭就不可能丢失，而且把宗教的重心北移，对于中原的统治者来说也有非常大的好处。现在如何给佛门弄一个大雷音寺，把它搬到南海上？


倘佯在草地上，云烨感觉舒坦极了，如果没有那些野人没事干攻击湖里的怪兽，这里就是天堂。人头大的石头不断地砸在怪兽的头上身上，怪兽发出怪异的嘶吼声，粗大的尾巴拍着水面恫吓那些野人，野人似乎非常的痛恨怪兽，这场攻击整整进行了一个时辰才停止，怪兽潜回了大湖，野人嗷嗷的叫着回到了山背后。


“这样的战斗估计每天都在进行，你看看湖边全是那种灰褐色的鹅卵石，这是野人留下的，袁先生，你想要建造殿台楼阁，需要杀掉野人或者怪兽才成。”一群人趴在石头背后看完了这场无聊的战斗，野人一走，云烨就开始调侃袁守城。


袁守城笑眯眯的道：“这是精怪，怎么能杀死，将来我们会给他们建造一个洞府，任由他们生活，如果能从小驯养几只小精怪，让他们当仆人，一定不错。”


“那么说湖里的怪兽就是你们内定的坐骑？”


“哈哈哈，云侯，多年之后如果你重游天山，老夫会在神兽的背上宴请你，到时候我们一边饮宴，一边唱歌，如果云侯能有传世篇章留下来，那是再好不过了。”


“我只可怜天下人，道门下了如此大的本钱，被骗死也值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五节 成猎物了


“侯爷，要不我们也试试，先把怪兽抓到，运回咱家，放在玉山，您说这个主意怎么样？小的和您在东海上鲸鱼都抓过，这样的怪兽不难抓吧？”刘进宝痴迷的看着再远处戏水的怪兽若有所思的对云烨说。


“话说八道，道门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咱家可做不到，咱们三十几个人少一个都不行，谁有工夫把性命耗在一个玩意身上，为国捐躯这没法子，咱家是将门吃的就是这口刀口饭，沙场上战死然后马革裹尸回家这是荣耀，为了一己之私送掉性命很不值。”


无舌消沉的喝着酒，瞅一眼怪兽对云烨说：“真的很无聊，咱们回吧。”


想要欣赏湖景里面有怪兽，想要看雪山，那里有虫子，说话声音大点还会被雷劈，确实非常的无趣，吆喝一声云烨就准备下山。


三个老道非常小心眼的搬石头堵山洞，磨盘大的石头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过来的，下山回家他们也非常的赞同，只是一定要留在后面断后。


路过野人的地方，云烨的香水同样的有效，趁着大野人都去了山谷底下，刘进宝打跑了几个呲牙的小野人，钻进野人洞里去找宝贝，结果空手而回，里面除了几个抱着脑袋的小野人什么都没有，这让他非常的生气，踢得小野人吱吱乱叫，这才飞快的跑出山洞，因为外面把风的老兵已经发出警告，大野人正在飞快的往上爬。


一群人撒腿就跑，不知为何那些野人就是不去前面的草原，站在山口扔了几块石头就回去了。云烨估计他们因为长期待在黑暗处的原因，眼睛已经退化了，受不了阳面的强光。


到处都是蝴蝶的尸体，落在青草上，宛若盛开的花朵，只是随着众人的脚晃动了青草，这些花朵就会纷纷落地。


袁守城心疼的快要掉眼泪了，他坚决的认为这些蝴蝶也是道门的财富，怎么就能这样轻易地死去？捧着一个大蝴蝶的拿在手里像是在哭首级一样。


“别伤心了，按照书院的研究来看，这些蝴蝶都是自然死亡的，我们来的时候人家正挂在树上交配呢，被我一顿石子惊扰了一下，然后就不顾疲惫的飞了起来，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活活累死，不要伤感了，他们已经完成自己生命的意义了，交配完了，不死干什么？”


“你明知是这种结果还要故意拿石头惊扰这些生灵，听雨，记下来，以后路过这片草场的时候禁止任何人骚扰蝴蝶，违者剁手！”袁守城用指头悲愤的指了云烨一下，然后就下了一条非常严厉的命令。


云烨耸耸肩膀，没心没肺的把身体挂在刘进宝的肩膀上，俩人嘻嘻哈哈的说笑，从阳面转入阴面就像从春天回到了寒冬，这里依然寒气逼人，众人穿上了皮裘，准备下到蝎子冬眠的地方休整一晚，顺便要砍些木头做冰车，这么长的一段冰川，不坐冰车自己走太不划算了。


雪山离这里很远，不用担心有雪龙冲过来，老兵们很快就给每个人都做好了一个冰车，云烨为了减小摩擦力，专门给自己的冰车上绑了两截铁丝，有了铁丝无论如何也比别人的冰车轻快得多。


好好地睡了一宿，众人都抬头看着天空，只有那些大鹰出现在天空，自己才是安全的，也只有这个时候，雪龙才不敢出来。


一声响亮的鹰唳在山谷回荡，云烨就搞不明白，这位天空的霸主为何要叫这一嗓子，为了显示自己的王者地位就要把自己的食物全部吓跑？


这一嗓子叫的，旱獭全钻洞里去了，雪龙估计也把身子埋进雪堆里了，只有几只雪雀知道老鹰看不上自己的那点肉，依旧在雪地里找草籽。


这种蠢事，云烨记得李二也干过，都说出其不意才是兵家的精髓，高昌王鞠文泰说了大逆不道的话之后，李二竟然给鞠文泰的旨意里明说，明年就派大军来讨伐你。明明白白的把自己的意图告诉了鞠文泰，结果被鞠文泰好一顿嘲笑。


不过李二可比这只老鹰有威力，大军推进到渍口的时候，就把高昌王鞠文泰活活吓死了，不知道这只老鹰会吓死谁。


这一声就是出发的号令，云烨戴上墨镜围好裘衣，两只手叉子在冰面上一撑就滑了出去，缓缓地坡道，正是滑冰的好地方，不一会云烨的速度就恍若流星，把众人抛得远远地，刘进宝腰里有一根绳子把他和云烨拴在一起，这根绳子立刻就绷得紧紧地，刘进宝几乎不用费力气就能跑的飞快。


云烨丝毫不管刘进宝和无舌在后面的大喊大叫，只觉得现在滑的非常的过瘾，自从来到大唐很久没有这样畅快过了。


无舌，老兵，还有袁守城他们无论怎么用力的拿手叉子加速也无法追上云烨，这就是工具的不同显示出来的差距。


太过瘾了，两边的山崖飞快的往后窜，风声在耳边呼呼的响，遇到一些小点的冰缝根本就不用停下来，冰车就能自己飞过去，而那些很大的裂隙，在上山的时候就已经做了显著地标记，见到标记避开就是了。


云烨很想松开自己的腰上的绳子，好让自己的速度再起来一些，他甚至想飞。


果然心想事成，云烨忽然发现自己真的飞了起来，只是后面的那些人大叫什么？


当冰车掉地的时候他确信自己已经飞起来了，好像是被别人提着在飞行，低头看看冰面上的影子，吓了一跳，一只老鹰抓在自己的背包上，正在沿着冰川山谷飞行，两只巨大的翅膀卷起了无数的雪沫子，云烨甚至看到两条雪龙飞快的钻进了雪堆深处。


这不行啊吗，堂堂大将军要是喂了老鹰丢人就丢大了，好在自己的体重加上背包的重量，老鹰飞不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丝线，反手绑在老鹰的爪子上，把另一头死死地拴在腰上的绳子上，要死一起死才对。两只爪子被捆在一起看你怎么活下来。


云烨感觉到自己腰上的绳子正在把自己用力的往下拉，非常的惊恐，这些不长脑子的，老子正在用接近一百迈的速度在飞行，拉的掉下来，没被老鹰吃掉也会被摔成烂泥。


一只弩箭钻进了老鹰的翅根，这时候敢用这法子的只有无舌，老鹰的身子一歪，松开了爪子，云烨惨叫一声就掉了下来，掉到了半截，又被丝线生生的拉住，那只老鹰发出一声非常凄厉的叫声，估计两只爪子没被丝线勒断也差不多了。


老鹰想要拔高，可是下面的几个人在用力的往下拉，两者一僵持，云烨就被生生的停在了空中，趁着老鹰在逃命，云烨松开了腰上的绳子，吧唧一声就重重的摔在冰面上，全身仿佛都被摔得散了架，刘进宝飞快的冲过来，死死地压在云烨的身上，唯恐老鹰再一次袭击侯爷。


十几个老兵也冲了过来，把侯爷围起来，刘进宝才慢慢起身，此时的云烨就剩下半条命了，从一丈多高的地方摔到冰面上，气都没回过来，再被一个壮汉重重的压在身上，时间再长一点，这条命就没了。


好不容易溺水冒头一般的吸了一口气，这才算是彻底的活过来了，本来想第一时间教训一下刘进宝的，见这家伙已经哭得没人样子了，也不忍心教训，只好把气撒在老鹰头上。


“把这家伙抓住，我们今晚就拿它炖汤！”


老鹰到底还是落地了，刚才它叫了一嗓子，估计是在召唤同伴，果然，七八只老鹰全都往下俯冲，无舌的一只脚踩踏着那只老鹰的脖子，袁守城正在往老鹰的双脚上绕丝线，其余的老兵搬动了机簧，那些俯冲下来的老鹰，又掉下来了两只，其余的老鹰哀叫着扑闪着翅膀仓惶向远处飞去。


云烨这就开心了，自己总想着抓两只大鹰，没想到现在就实现了，冒点险也不算什么大事情。看着老兵们把其余的两只老鹰也抓住了，云烨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了。


“给它们治伤，赶紧的，可不敢死了，都是宝贝啊，刘进宝拿我背包里的伤药，记得先消毒，拔箭的时候去掉倒刺。”


这个时候云烨再也不说拿老鹰炖汤的话了，抓自己的这只老鹰很大，比受伤的那两只老鹰大了足足有一倍，看样子那两只还是小鹰，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老兵们都是治伤的行家里手，闻闻刘进宝拿过来的伤药，赞了一声好药，然后就给三只老鹰细心地裹伤。


伤的不重，鸟羽其实有很好的防箭能力，拔出箭头，裹上伤药，这只最大的老鹰就开始折腾起来，两只爪子已经被撸掉了一层皮，丝线深深地嵌在白骨上，无论它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云烨来到老鹰跟前，笑眯眯的拿着肉干扔在它的嘴跟前，看看能不能贿赂一下，让它以后跟着自己，这只老鹰丝毫不领情，挥动的翅膀煽起来的风几乎让人无法睁开眼睛。


刘进宝抓着的绳子稍微一松，老鹰就一头窜了出去，也不知道是事故还是它想要自杀，脑袋重重的撞在岩石上，抽搐几下，只有翅膀还在扑棱。


无舌看看扭曲的鹰脖子叹口气说：“死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六节 熙童的野心


袁守城不愿意让云烨把那只老鹰埋掉，他说自己能用秘法将老鹰救活，自从见识了孙思邈的本事之后，云烨就再也不敢小看这些老家伙的本事了，半信半疑的把老鹰交给了老道，众人再一次坐上冰车缓缓地下山。


百十里地在冰车的帮助下只用了两个时辰就走完了，见到在山下守卫的校尉，日头才刚刚走正，校尉见到大帅平安归来异常的欢喜，至于老道少了两个这种事他完全不在意。


回到营帐，云烨没工夫干别的，拿起这几日的公文仔细研读，各地的哨探这时候该有消息传过来了，突厥人这时候想要做什么，也该到了见分晓的时候，长期窝在边境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在危急时刻，一个坏主意也比没有主意强百倍。


刘方接手了曲卓的指挥权，这是意料中的事情，当小苗的事情出现在纸上的时候云烨惊讶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安吉？杀了人家全家，反而受到无比的拥戴？现在屯兵一万，随时准备杀进莎栅王国，开启西征的序幕？


合上书柬，手指头不断地在案子上敲来敲去，这是一个新的变化，做梦都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走到岔路上去了，刘方如何用这一万人来勾引所有人西征，这依然是一个未知数。


自己把单鹰派了过去，再加上寒辙，熙童，贺天殇，已经能够预想这一万人绝对会是虎狼之师，寒辙希望能在西域之地传教，这是他的条件，葱岭以西已经不是大唐能够控制的了的，他爱在那里干什么就干什么，熙童希望弄一个小国家过过国王的瘾，也随他去，至于贺天殇纯粹是脑子被驴子踢了，他竟然想要带着军队打到天边去。


随他们的便，祸害离大唐越远越好，寒辙想要建立自己的宗教，熙童想要做国王的愿望也已经存在很久了，贺天殇自从被寒辙羞辱之后总想找死，现在能像炮仗一样活的惊天动地机会难得。


狼放出去了，就不要指望他们吃素，寒辙带了一大群信徒，熙童带了一大群悍匪，贺天殇带着老母的骨灰，随时准备和老母葬在一起，这是多好的一群人啊，碎叶城现在一定非常的热闹。


春天的碎叶城春光明媚，处处绿草如茵，到处都是羊群在啃食刚长出来的青草，羊太多，一直铺到了天边，远处还有牧羊人在唱着悠扬的牧歌。


贺鲁的心情一点都不好，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一个只穿着长裤，赤裸着上身的壮汉正在和突厥的第一勇士驳马较量，巨锤碰撞不断地发出巨响，驳马在不断地后退，每退一步，地上就会留下一个深深地脚印，很明显驳马打不过这个钢铁一般坚实的巨汉。


“突厥人，还不错，能接爷爷七锤，再接三下，我们凑个整，松松筋骨。”熙童咧着大嘴哈哈大笑，手里的大锤绕身一周再一次重重的敲了下来，驳马的大锤也狠狠地迎了上去，在一声巨响过后，熙童扔掉了手里的锤子，拍着不断吐血的驳马说：“好汉子，西边有无数的城池等着我们去攻克，等着爷们去劫掠，留在这个鬼地方做什么，是汉子的就跟我西边打天下，大碗肉，大口酒管够，有顺眼的女人你先挑，财宝你先拿，爷爷我只图个痛快，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寒辙将自己头上的金冠取了下来，擦拭一下上面的灰尘，然后戴到头上对熙童说：“想发财，能发财的只有真正的勇士，突厥人已经被唐人打的没了胆子，现在连西征的胆子都没了，不必喊上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莎栅国也是古国，财宝不会少。”


驳马的眼睛都要冒火了，一大口血吐了出来，被贺鲁扶着回到了马车边上。


“唐人，这里是突厥人最后的出发地，难道你们准备赶尽杀绝一点余地都不给我们留吗？”长老的声音从马车里传了出来。


“爷爷是唐人，是一个专门做无本生意的唐人，奶奶的国内没法混了，做一笔买卖会被官兵追半年，所以来西面看看有没有发财的途径，我是来发财的不是来赶跑你们的，那活计是官军的事情，爷爷可没打算替皇帝老儿卖命。”


熙童抹了一把胸口的汗水随手一甩，胸脯啪啪的拍得山响，身后的那些绿林盗贼也跟着起哄，场面热闹极了。


寒辙的身边全是美丽的吐蕃女子，见长老发问也笑着说：“我是来自大雪山的神王，准备将神的意志传播到四方，突厥人，听说你们准备西征，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我们一起去西方世界看看如何？”


长老沉默了良久，熙童是盗贼，寒辙是神棍，而且都是大有来头的人，至少吐蕃人就能指认寒辙的出处，他确实来自大雪山。


“如果我们东进，你们以为如何？不知道两位还准备不准备去富饶的唐国施展自己的身手？”长老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来这个建议。


“不去！”两个家伙回答的非常的干脆，几乎没有做任何的掩饰，长老有些迷惑，又问：“为何？”


熙童叹了口气说，“如果能在唐国站住脚，傻子才会来这么遥远的地方，老头子你可能不知道，狗日的官军现在已经不拿着刀剑和你硬拼了，带着火光的弩箭远远地射过来，一炸就死一大片，只有他打你，没有你还手的份，老子不愿意糊里糊涂的死掉，这才来西边看看，老头子，省省力气吧，我们西进，不往东走。”


贺鲁惊讶地看着熙童，在他看来，像熙童这样的英雄好汉能在任何地方横着走，怎么会是一副吓破胆的模样，他对唐人不熟悉疑惑的问长老：“长老，唐人真的很恐怖吗？”


长老痛苦的闭上眼睛说：“贺鲁，他们是无恶不作的恶魔，我们肥美的草原，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牧场，我们祖先的埋骨之地，现在已经被荒草掩埋了吧。”


“我们打回去，长老，杀死那些恶魔。”贺鲁的拳头攥得紧紧地。


“贺鲁，恶魔不光是用来让人痛恨的，他们同时还是强大的另一种说法，唐军来了，阿史那家族一个月的时间逃遁两千里，你的爷爷，父亲不断地和唐人作战，不断地失败，他们也是英雄，统统战死了，贺鲁，你的心里不该有仇恨，而是该想着如何拯救你可怜族人，这才是你的责任。”


马车载着受伤的驳马和哀伤的贺鲁走了，长老没有回答熙童的话，或者连他自己都找出一个合适的答案来。


“寒辙，我打算找刘方借些钱去招收些马贼，抢劫以后再还给他，你打算怎么办？总不至于真的要帮那个小丫头打天下？”


寒辙摇摇头说：“我们之所以没去见云烨，就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目的，见了面就不好不听他的指派，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到了碎叶城，当然要做自己的事情。神宫里的憨奴我带了两个，还有一些狂信徒，有了他们我的力量基本上是足够的，不需要添加外人。”


“我问过单鹰，他是死脑筋，说这次来就是帮大舅哥解决麻烦的，所以他就留在小苗的军中，贺天殇也留在了那里，咱们三路倒是以他们的力量最为强大。”


“我们可以结盟，这是最安全的做法，熙童，刚才听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要找突厥人结盟？别想了，对于他们来说，我们是外人，没机会的。”寒辙不由的提醒熙童主意立场。


“朋友就要往四海里交才成，这些年我在河北地，虽然算得上奉公守法，但是朋友还是遍天下，刚才我说的那些话，其实就是帮着弟兄们说的，大唐现在没有外敌，所以就开始整理国内的秩序，各地的府兵不断地出动，开始讨伐山寨，以前名声很好的山寨也逃不脱打击，娘的，领队的还都是悍将，不跑不行，现在到了突厥人的地盘，交好他们有利无害。”


寒辙摇摇头又说：“三批人里面的你的队伍最乱，名声再好的山寨他也是强盗窝，你小心些，分赃不均，争权夺利是强盗的本质，我宁愿自己的人数少些，也不混杂外人。”


说完就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回到小苗的营寨旁边立下了自己的营寨，互为犄角之势，今天一来，就收到突厥人的盘问，熙童的这一场大战，就是自己这些人进入碎叶城的敲门砖，看到熙童把自己的营寨扎在很远的地方，叹息一声也无话再说。


云烨在洞庭湖剿匪，手段过于惨烈，岳州城至今还有断手断脚的水贼在乞讨度日，这些山贼再也不相信云家的任何人，只是看在大家都是唐人的份上，不说穿就是了。


看着熙童营寨的人不只有寒辙，刘方也在看着这些人，为了自身的安全，剿灭这些人才是最好的选择，他不明白熙童为何会变得如此的野心勃勃。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七节 刘方的心思


熙童的营寨里乱纷纷的，他不希望一群土匪能够遵守严苛的军令，云烨的大军熙童见过不止一两次，令行禁止这是起码的军事原则。


吼了两嗓子却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还有土匪将酒囊扔过来请他喝酒，心中暗暗的叹口气，举起酒囊一气喝干，引来一片叫好声。


“夫君，您太莽撞了，您就算是相和突厥人达成互助的协议，也不应该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这会给您带来灾祸，云家在这里的布置您一个人知道就好切切不能说出去，否则立刻就有滔天大祸降临，云侯现在乃是手挽兵符的大将军，不是您平日里的兄弟，这个时候为了军机，他说不定就能下狠心除掉我们。


这些年您杀了无数山贼，也收服了无数的山贼，仇家无数，在中原之地实在是不安稳，虽说有云家的照顾，官府一直没有找你的麻烦，这样的日子是过不长久的。


云夫人的这封信给了您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一个能够建功立业的机会，抓住他我们就能在自己的国家里好好地生活，再也不必看别人的脸色行事，您是大英雄，大豪杰怎能屈居人下。”


熙童看着九娘，无奈的笑笑，将自己的长刀挂在架子上说：“我其实无所谓，云烨是我的兄弟，我自然至死都不会背叛他，给他的信里我已经把自己的打算说的清清楚楚，如果他不愿意我在域外争雄，我这一趟就当是帮他就是了。


当国王，还是当农夫我不在乎，既然你想让我们的孩子成为王者，我自然会全力以赴，云烨那里你不用担心，他是一个什么人我比你知道的清楚，既然我说了我想跟昭武九姓一样在西边建立一个自己的国家，他就不会反对，只要是我想要的支援，他一定会给我。”


九娘的脸色苍白的厉害，努力的遏制着自己不要发抖，想法是美好的，来到碎叶城她才发现，这里要比她想象中的复杂一千倍。


熙童抱住九娘的身子，抚摸着她的头发说：“云烨说过，人这一辈子就是一个玩笑，尽量的让自己活得轻松如一些就好，我觉得这话非常的对胃口，所以对你的想法没有反对，既然想当国王，我们就去做，不做怎么知道自己当不了，再说了，外面的那些王八蛋实在是没有活路了，大唐现在剿匪上阵的都是大将军，皇帝不知道抽什么风，大军篦子一样的在河北地来回的梳，城头挂的山贼脑袋就像你晒的葫芦一样多，总得给他们找一条生路啊，也不枉他们喊我一声大哥。”


“妾身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不是对的，夫君，妾身没办法确定。”九娘终于忍不住伏在熙童的怀里哭泣了起来。


熙童呵呵的笑着说：“说什么对错，无非就是这条命而已，算得了什么，人一辈子活的不开怀才是难事，小铁，小锤，小剪，小刀，都会帮你，咱们就是儿子多，身手也好，全家都想让你露出笑颜，呵呵，不妨就在这片炼狱里给你拿到一片国土，只要你开心就好。


明天就去找刘方给你要补给和钱粮，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就能招兵买马，好些的人手被小苗捷足先登了，我们就去找马贼。”


“听你说过刘方是云烨的第一智囊，不知道他会不会给。”九娘依然担心。


熙童横着抱起九娘边走边说：“总要问过才知道，明天的事情明天说，这些天事情多，我们好久没有快活过了，今晚要补足哈哈哈……”


小苗把下巴搁在桌子上，两只手不断地在桌子上挠来挠去，打不过单鹰，无论如何也打不过单鹰，这真是让人气恼，她很想今晚去试试自己的鸡鸣狗盗之术。


双手在桌子上一撑，狸猫一般的就滑出了窗户，伊利斯趴在桌子的另外一头，对殿下奇怪的行为早就见怪不怪了，板着指头数数，殿下每回都会在自己弯下第九根指头的时候回来，不知道这一回能不能坚持的长久一些。


这次回来的很快，指头才弯到第六根，她脸上全是油渍，嘴里叼着一根鸡腿，继续趴在桌子上生闷气，把那根鸡腿咬的咯吱咯吱的。


伊利斯没有问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状况，乖巧的打来热水，给小苗擦脸。


“师父说过，我的鸡鸣狗盗之术已经大成，怎么就收拾不了这个家伙？”小苗揪着伊利斯的衣领将她提起来问。


伊利斯无奈的摇着头说：“说明这个家伙很厉害，比一般人都厉害。”


小苗把举起来的伊利斯放到桌子上，自己在地上转来转去的想办法，那个叫做贺天殇的家伙很好对付，眼睛上给了一拳，他就去乖乖地去睡觉了，单鹰真是太讨厌了，自己不过是想出去溜达一圈，探听一下消息，他为何要坐在院子里饮酒，还说正在赏月，今晚有月亮吗？


“师妹，你就不要出去了，现在的碎叶城很危险，来了好多奇怪的人。小鹰不让你出去是怕你坏了大计。”狗子一句话没说完，就流着鼻血飞了出去，小苗最讨厌他称呼自己为师妹。


刘方先生进来了，单鹰拿着酒壶也走了进来，曲卓笑嘻嘻的跟在刘方的身后，冲着小苗使眼色，狗子几乎是贴着墙根溜进来的，离小苗远远地。


这没办法，自己的资质不够，勉强练到现在的水平已经不容易了，可是，单鹰和小苗这样的天才，他们的武功好像每一天都在增长。几年功夫下来，他已经打不赢这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伊利斯将茶壶放下之后，就乖巧的走了出去，轻轻地关上门，刘方对这样知趣的丫鬟一向都非常的有好感。


“曲卓从怛罗斯回来，还是非常的有收获，最重要的是从每日进出城门的人数判断出怛罗斯的军队正在逐渐减少，这就说明了一件事，这些人西征是假，东归回流才是真的，吐蕃人的使节离开了，这也说明他们已经做好了决定，胡人聚居的地方有室韦人，靺鞨人不奇怪，最诡异的是，在这里竟然能见到新罗人。


呵呵，这就有趣了，吐蕃人离开了，室韦人离开了，靺鞨人离开了，新罗人也离开了，他们要干什么？商量好了什么事情？做了什么决定？老夫觉得有必要试探一下，三天后我们的大军就要转移到山里去，开始骚扰莎栅国，如果可能就攻取他们的一两座城池，然后快速的退回来。但是碎叶城我们就不回去了。”


“这里的家怎么办？”小苗有些舍不得离开。


“送给熙童，然后再问问寒辙是不是要和我们一起走。”


“为何不通知熙童和我们共进退？”单鹰对刘方的布置很不解，他这些年和熙童在一起感情很好，不忍心抛下他。


刘方看了单鹰一眼说：“我感觉那座属于土匪的营寨，说话算数的并不是熙童，你去告诉他吧，怎么决定让他自己拿主意，最好劝他快点，突厥人，吐谷浑人，薛延陀人，还有这里的昭武九姓他们已经达成了协议，最大的可能就是转过头来对付我们，攘外必先安内这是一个根本的顺序，如果他幻想着和突厥人结盟，我们即刻出发，片刻都不会停留。


我们现在就出城，住到军营里去，城里一个人都不留，这里很危险了。”


曲卓最后站起来说：“我们与其说是一支军队，不如说是一家人，贺天殇特意避开了今晚的会议，他不愿意掺和进来，他只想帮忙，没有利益牵绊，所以能信任，寒辙与熙童意向不明，作为盟友即可，不能视为一家人。”


刘方笑着对曲卓说：“小子，可惜了，阴谋有余，阳谋不足，暂且先将就着用吧。”


小苗立刻起身去收拾自己的东西，这里所有的人中间，就数她的东西最多。


下弦月出现的总是最晚的，当它挂在天空的时候，小苗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自己居住的小巷子，门口堆满了食物，不知道那些小孩子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给他们送吃食会不会感到失望。


“殿下，该走了，他们都已经走远了。”伊利斯姐妹穿着皮甲，拉着小苗的战马穿过了小巷子，而后三匹战马就飞快地奔驰了起来。


“我会回来的！”小苗这样对自己说。


单鹰没有跟着刘方他们去军营，而是飞马去了熙童的营寨，准备尽一下朋友之意，刘方的意图非常的明显，他希望熙童留下，稳住突厥人，给自己的大军留足时间用来潜伏进大山里，一旦突厥人的大队开始东征之后，自己的这支军队就能率先进攻沙珊国，给云烨尽可能多的拖住些敌人，让那些想要东归的人不能全力发动战争。


如果自己将时间卡的合适，让所有看到莎栅大食人的软弱，说不定就能让这些绝望的人看到一线生机，从而跟随自己西进。


这样的想法虽然很好，但是熙童就死定了，那些发现刘方意图的突厥人，吐谷浑人，薛延陀人会把这个笨蛋撕成碎片的。


单鹰其实在心里咒骂了熙童无数回，一个游侠脑袋被驴子踢了才回去想着建立自己的国家，云烨，刘方这些老贼，谁都能轻易地把他推出去当替死鬼，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只会埋怨自己的运气。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八节 祭祀


寒辙的战马抵达营寨门口，才有一个醉醺醺的声音传过来问他是谁？单鹰没有回答，身子从战马上飞了起来，一只手攀在营寨的大门上，双腿一收就已经越过了大门，一个醉醺醺的大汉刚要嚎叫，耳门上就被剑鞘重重的敲了一下，他眼前一黑，就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单鹰没有做任何的隐藏，就这样昂首直入，想象中的阻拦和打斗没有出现，他一直走到最中间的营帐都没有人问他是谁，拉他去喝酒倒有三四个。


站在空地上环视了一下熙童的营寨，他发现，这是一群废人，在大唐整天东躲西藏的日子他们已经过够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可以放松的地方，他们就彻底的失去了警惕，只想着纵情的放纵自己，然后等着熙童老大带着他们去抢劫，去烧杀，好将这些年积蓄的怨气全部倾泻出来。


上了战场他们必定忘命，忘命厮杀之后他们就会变成最恐怖的野兽，这样的人打打顺风仗还能凑合，一旦遇到艰苦的僵持战，第一个放弃逃命的也是他们。这是山贼的本性所决定的。刘方舍弃他们当替死鬼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你是来杀我的么？”熙童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不是，如果我要杀你，这时候你该是死人才对。”单鹰强压着怒火回答。


“这是大军的营寨，你到这里一定费了很多心思，进去喝杯酒吧。”熙童还是那样的好客。


“没费心思，就是翻大门的时候打昏了一个，然后就一步步的走到这里来的，刚才我还在想，如果你在我数了三个数还没有出现在这里，我就真的会杀了你，死在我的手里，也好过死在胡人手里，至少我会给你一个体面的葬礼，然后每年会有酒水祭奠你。”


熙童挠挠后脑勺，尴尬地说：“弟兄们刚刚稳定下来，警惕心少了一些也是有的，他们想要看住你，这不可能。”


“收拾行李，立刻跟上大队离开，你只有一个时辰的准备时间，老熙，这里主事的不是云烨，是刘方，云烨不会伤害你，刘方就说不定了，他是兵家，眼中只有胜负没有人情，赶快离开，要嘛和我们一起走，要嘛立刻找地方躲起来，战争就要来临了，我们首当其冲。”


单鹰看到了熙童后面那个披散着头发的女人，忍不住又说：“这里的环境比大唐还要复杂，你如果想活命，就拿出你当年的那股子气势来，如果胆敢有片刻的犹豫，你的下场只有死。”


眼看着那个女人的脸色在月光下显得更加苍白，单鹰转身就离去了，快走两步越过寨门，马蹄声就越来越远。


“快走！”九娘惊恐的浑身发抖，尖叫着催促熙童快走，她已经知道自己这群人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处境了。


熙童的命令倒是传下去了，可是执行起来就有很大的麻烦，总有人来问熙童为何要晚上出发，就不能等到天亮？


当熙童带着自己的孩子走出三里地的时候，寨子里还有酒醉的家伙嚎叫着唱歌。


突厥人的速度要比刘方预料的快些，他的骑兵刚刚离开碎叶城，就有大股的骑兵轰破了他城里的住宅，整座城池都是灯火通明，从怛罗斯匆匆赶来的军队进入城池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准备擒杀安吉，贺鲁反对了两声，就被为首的将领斥骂了一顿，无奈的低下头。


军队迅速的从城里涌了出来，又向城外的营地扑了过去，寒辙没有跟随刘方的大军行动，他只是很简单的消失在西方，只有熙童的人马被突厥人咬住尾巴劫杀，损失了三成的人手才摆脱突厥人，此时跟在他身边的山贼还不到一千。


没有粮草，没有补给，到了这个时候熙童反而高兴了起来，这才是山贼的本质啊，现在就要靠手里的钢刀在这片土地上讨生活了，没吃喝需要抢劫，没衣服需要抢劫，需要女人的话也需要抢劫，总之，一个字“抢”就对了。


如果带兵打仗自己会被别人当猴耍，但是现在只需要抢劫，这里所有的人都是行家里手，云家给的地图最是精密。水洼子都标示出来了，这里的城池非常的简陋，非常方便抢劫，而且从这个山沟出去，就是萨珊国，这样的抢劫对他来说不会有心理负担。


九娘刚刚哭了一鼻子，还要说丧气话，就被熙童扔到马背上，拎着横刀对剩下的土匪说：“小子们，现在才是咱爷们发威的时候，从这里出去就有一个小镇子，先抢到今晚的吃食再说。”


八百马贼进入城寨的时候，不由得愣住了，眼前的寨子已经是一片焦土了，不要说活人，一只活鸡都没有，好在粮食还有，熙童郁闷的看着寨子大门上画着的神王图案，就知道被寒辙抢先了一步。


萨珊国已经衰落了，在一百年前这个国家还有勇气联合西突厥一起进攻大食人，自从默罕默德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大食国之后，萨珊就只能单一的防守了，他们不是拿着弯刀的大食人的对手，他们一路败退，最后只能栖身在这片荒芜的高原上。


或许正是萨珊人和突厥人的传统友谊，和萨珊人的残酷的现实，才能让突厥人在这个最重要的关头转变了自己的想法，认为逃跑没有任何前途可言。从而想要做出最后的一击。


大食人就是饿狼，而身后的大唐就是一头猛虎，饿狼在自己的身边，而猛虎在遥远的地方，这就给了他们一个错觉，认为东征要比西征更加的有前途。


虚弱的国力让他们无力守卫广袤的国土，国民们只能依靠拜火教自己组成防卫队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这样的卫队能对付一般的强盗，遇到寒辙这样的大队人马，只能无奈的陷落。


吃饱了饭，熙童就带着马队继续上路，在研判了寒辙的去向之后，他选择了一条相反的道路，认为叶之城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刘方带着军队去了遥远的吐火罗，自己的部下大部分都在碎叶城有亲眷，一旦离碎叶城太近，说不定就会受制于人，所以全军进发吐火罗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了。


荒原上的军队无边无沿，盛大的誓师正在进行，贺鲁的叔叔突施精赤着上身，用小刀子将自己的身体划出一道道的伤痕，几个突厥人用金碗接着突施的鲜血，将它涂抹在腾格里的图腾上，美丽的王妃除了头颅之外，已经被蒸熟了，摆在巨大的木盘上了脸上的泪水似乎还在流淌。


“天神啊，我倾尽所有供奉给您，只想求得您的庇佑，金狼的子孙已经走到了绝路，这是我们最后的一战，如果失败，我们就再也没有美女金帛以及肥美的羔羊敬献给您了。您的神庙也将荒芜。天神啊，庇佑您的子孙能够百战百胜，拿回我们的牧场，牛羊。杀死万恶的唐人。”突施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手里的鼓槌重重的敲在牛皮鼓上，百十个唐人哭喊着被押上了祭坛，头颅被斩了下来，掉进了前面的大坑。


“神啊，我用我的血供奉您，我用最美的女子供奉您，我用九十九个敌人的头颅供奉您，再一次祈求获得您的恩赐。”


在隆隆的鼓声里，一头白牦牛被杀死了，十几个穿着兽皮拿着头骨权杖的神巫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白牦牛流出来的血，想要知道这些血液到底能在地上汇集成什么样的图案。


红的耀眼的血液在地面上逐渐汇成了一个小小的湖泊，神巫们欢呼了起来，纷纷割破自己的面颊也将血液混了进去，而后就围着这个小小的血泊歌舞。


“长老，我们赢定了吗？”贺鲁踮起脚尖，焦急的看着那些神巫悄悄地问长老。


“贺鲁，你记住了，神灵就住在你的心头，迷茫的时候问神灵，不如问你自己的本心。”长老满是皱纹的脸上尽是悲苦，突厥人这一战之后就再也没有什么退路可走了，要嘛胜利，要嘛灭亡，眼光落在贺鲁的身上，他停顿了一下，突厥狼族不能灭亡，至少不能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东进上，作为战败者他太了解唐军的可怕了。


苏定方的五百精骑，就能攻破西突厥的四万大军，而且纵横战阵之内无人能敌，想起渍口的那一战，长老变得坚定无比。


“再珍贵的盟友也没有自己的存亡重要。”喃喃自语了一句，然后悄悄地对贺鲁说：“我们留下来照顾族人，把冲锋的荣耀让给那些真正的勇士。”


“长老，我们会被笑话的！”贺鲁瞪大了眼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活着才有资格嘲笑别人，死人只是一堆烂肉，贺鲁，我宁愿自己去冲锋，也不愿意你到最危险的地方去。”长老拉着贺鲁的手离开了祭祀的现场。带着自己的军队让出了最能显示荣耀的左手位置，立刻就被别的突厥军队将那一小块空白填的严严实实。


远山上，曲卓放飞了笼子里的那三只鹞鹰，他只希望，他们能把消息传递到长安和北庭……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四十九节 老迈的杜如晦


云烨的驼城再一次被分解了，变成了五十头骆驼载负一个小的木格子，组装成坚城的时间也延长了三倍，但是考虑到戈壁上糟糕的地形，也只好如此了。


广袤的原野上驼城在不断地散开再慢慢聚拢，往复不断地进行，甚至还能摆出几个变化出来，突厥人今年好像销声匿迹了，程处默的巡视范围不断地扩大，依然一无所获，这让他非常的郁闷，运气不好啊，自己没来的时候，攻城战在北庭都不稀罕，自己倒了北庭，不要说攻城战了，就连遭遇战都没有碰上过。


“俺老程运气不好啊。”程处默坐在大树底下一个劲的灌闷酒，云烨在旁边陪着他，往嘴里丢一颗豆子拍拍程处默的肩膀说：“你这是诅咒我呢，我这个大将军最盼望的就是没有战事，整天玩驼城有什么不好的，你看看，现在可是一字长蛇阵，披着战甲的骆驼缓缓移动就能把敌人一一的分割包围，最后一口吞掉。”


程处默抬起头瞅一眼驼城心情更加的低沉了，捶着胸膛说：“我要的是硬碰硬的战争，不是你这种游戏似得战争，你是在作弊，驼城就是你最大的作弊工具。”


“这是胡话啊，不许乱说，指望这东西混个公爷呢，怎么就作弊了，按你的说法，我们就该把衣服盔甲武器都扔掉，光着屁股拿牙齿咬才是真正的作战。


野兽才这么干，咱们现在拼的不是体力，而是智慧，能用工具把敌人干掉，为什么一定要骑着马拿着刀子玩命的砍来砍去？


你收收心思，还是去驼城上当将官吧，这样才能早点混到将军这个位置上，一个堂堂的驸马都尉，现在还是校尉你不丢人啊。”


云烨的话程处默充耳不闻，干脆离开椅子蹲在坎儿井的口子上瞅着里面淙淙的流水发愣。


三更眠五更起才打熬出来的一身武功现在已经没了用武之地，好多的武器如今在军中已经不见了，比如巨大的投石车，强悍的陌刀，藤条编成的马槊，取而代之的是弩，强弩，八牛弩，这些远距离杀伤性武器。近战再配上新式的火药武器，这就足够了。


拿着刀剑程处默一个人对付十个不成问题，但是对付三个拿着弩箭和火药武器的士兵就会陷入绝境，这才是让他突然感到伤感的原因。


刘正武只剩下一只胳膊，这丝毫不影响他指挥，随着手里的旗子不断地变化，驼城转瞬间就会变换成各种姿态，三天后就要接受兵部的检验，自己没有多少时间浪费了。


明天马队就要配合驼城作战，如何在恰当的时间放出攻击的马队，是刘正武需要特别注意的，为此他和书院的学生们不眠不休的研究了最快的开城方式，驼城最奇妙的一点就是无论哪个方向都能成为城门，非常的突然，一定会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的，而大唐的骑兵就能在最舒服的位置上向敌人发动最猛烈的进攻。


程处默极力要求亲自统领骑兵，军中没人能争得过他，刘正武只好上到驼城上去当驼城的指挥官，干了两个月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座驼城。


驼城上的士兵最好是识字的，这已经在决策层形成了共识，不说别的，光是驼城上形形色色的链接扣件想要认全面就需要很多的时间，更不要说上面的数字标示和说明书了。


可是云烨的全军识字计划彻底的泡汤了，悍卒们早上好不容易认识两个字，到了晚上，就会和着米饭一起吞下肚子，第二天早上再问，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昨日还学过什么学问。


掌握文字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做到，看着那些识字的军士上了驼城耀武扬威的向他们展现自己身上的红带子，只能骂一声娘，然后发誓一定要自己的儿子读书识字，要不然将来连丘八都当不了。


训练的很苦，火焰山下的夏日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不但人受不了，就是骆驼都会昂起头吼叫两声，只要是从驼城下来的人，就会立刻从坎儿井提上来一桶子凉水，先把脑袋塞进去喝几口，然后就把水浇在自己的身上降温，一天下来，水喝的太多，人的肚子只要一走路就会跟牲口一样咣当咣当的响。


中午的时候是休息的时间，高大的杨树底下躺满了横七竖八的人，至于阴凉的坎儿井巷道里更是人满为患，只有骆驼好像并不在意，卧在驼城的木头架子底下，悠闲地嚼着青草。


杜如晦亲自来了，这出乎了所有人的想象，七十岁的老人家万里奔波确实太幸苦了，穿着一个短褂子，摇着蒲扇，在云烨的陪同下参观了整个驼城，看着远处红色的火焰山，笑着对云烨说：“都说此地乃是人间酷暑之极，今日一观果然名不虚传啊。”


“戈壁就是这个样子的，尤其是这一代，那座山的石头上能够烫熟肉饼，鸡蛋敲碎了放上去，不一会就熟了，一年都下不了几滴雨，如果不是身后的折箩曼山，这里只能是旱魃横行的地狱。”


云烨请杜如晦去参观了坎儿井，这样的水利工程受到了老杜的大力赞扬，并且请云烨在驻守北庭期间千万不要忘记继续将坎儿井向远处延伸，他发现，坎儿井到了那里，那里就是一片绿洲。


参观了一整天，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杜如晦才向云烨问起突厥人的动向，根据郭孝恪的消息，突厥人已经在准备远征，他建议大唐应该即刻西进，迅速的控制整个西域，不让吐蕃人染指才是。


“云侯，郭孝恪这样的奏折超过了十封，将帅不和乃是大忌啊，云侯当慎之。”杜如晦把话说得意味深长。


云烨笑到：“我的资历不足以服人，老郭又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主，发出这样的不同意见也是有的，不过依我看，西进不可取，至少三年之内不能提，去年的时候马贼横行，我还不是很担忧，今年开春以来，马贼全部销声匿迹了，这让我非常的担心，情形太诡异，杜相，我感觉今年会有大事发生，所以今年我不会翻过雪山回到北庭旧址，而是准备固守高昌，只要守住高昌不让他们流窜进草原，或者陇右，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老郭既然不喜欢留在我的麾下，那就分出去吧，强扭的瓜不甜，我不在乎他的一万多人，相反非常的担心他会捅出大祸出来。其实他只要看着吐蕃人不让他们从高原下来就是大功一件，我不明白他为何会如此的激进。或许他自己当了主帅就会安静一些。我要求将他分出去的折子现在该有回复了吧？”


杜如晦点点头道：“我就是从郭孝恪那里过来的，然后才到了你这里，郭孝恪的反应非常的激烈，既然你也不愿意，那就回复旧制吧，我对郭孝恪也是这么说的，至于他不敬上官这条罪状，回到京师兵部自然会有公论。”


云烨摇摇头说：“这是小事，我只希望他不要忘了防备吐蕃人，一旦吐蕃人撕开了他的防线，就会兵临乱石城下，乱石城固守有余，进取不足，吐蕃人只需要派遣少数的军队看住乱石城，剩下的大军就很有可能会叩关，到时候沙州，阳关，玉门关就会首当其冲，这个罪名才是他担当不起的。既然您给我带来了一万援军，我希望他们能很快的加入训练，我总感觉时间不太多了。”


杜如晦掏出兵符交给了云烨，云烨接收后，交给了副将程处默，程处默立刻就去清点兵马。一时间房间里有些沉闷。


杜如晦带来了一万五千兵马，留给了郭孝恪五千，给云烨带回了一万，而云烨要求的援兵数量至少是三万，一万骑兵并没有达到云烨的期望。


“今年以来，朝廷从关陇之地抽掉了三万兵力远赴西域，但是陛下和老将们认为，沙州，玉门关，阳关才是最重的地方，河西不能有失，河西有警就会天下震动，所以一万五千兵马补充给了苏定方。云侯你要体谅兵部的难处。”


“我知道，您一个即将致仕的老人专门走这一趟，就是为了安稳将士的心，我也明白陛下的心思，关内不容有失，关外就算是打烂了也不要紧，我觉得陛下的这个如意打算不会得逞的。”


杜如晦呵呵一笑道：“老夫这是最后一趟公差，完事以后我就会含饴弄孙不问世事，国朝到底是要交给你们这些年轻人去管理，这几年，老夫非常的彷徨，发现自己看不懂这个世界了，如今长孙家的热气球飞的满世界都是，听说现在已经开始载人载货了，魏王制造的飞船最远已经能够飞翔三里地了，只是到了最后总是会炸毁。


那些年轻官员写的关于朝廷财货的折子，可怜房玄龄需要找书院的学生特意给他讲清楚了才能彻底的明白。房谋杜断，呵呵，老矣！”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节 烽烟起


老杜说的这些事情云烨非常的清楚，长孙家为了热气球几乎是赌上了身家性命，在书院砸了大笔的银子希望能够获得最好的推进器，现在还没有任何进展，只能借助风力进行短途的飞行。


李泰的心比天还要高，他梦想有一天自己的飞行速度能够超越最快的飞鸟，他心中的飞行绝对不是热气球那种慢腾腾的东西所能代表的。


大唐的商业如今几乎达到了顶峰，商贾们穷搜绝域，从沙漠，隔壁，海洋，异域带回来无数的珍奇，长安市上无数的胡人商贩捧着奇珍异宝沿街叫卖，而骄傲的长安人面对这些珍宝，只是轻蔑的哼一声，就开始挑剔着珍宝的各种瑕疵。直到胡人商贩面红耳赤位置。


随着商业的兴盛，各种新的记账方式层出不穷，在东汉武梁祠浮雕上有“伏羲仓精，初造王业，画卦结绳，以理海内”的记载，也就是说伏羲氏在做部落首领时，借助八卦及结绳记数、记事等方法管理部落生产活动及日常生活，这样的经济活动对唐人来说已经是遥远的传说了而吐蕃人，突厥人，吐谷浑人，薛延陀人依然在用绳结来记录自己的账册。


这样一来，在互相进行的经济活动中，用绳子记账的人是没有办法和拿笔记账的人进行复杂交易的，尤其是在长安，房玄龄都看不懂的账本，指望胡人能够看得明白？


军事掠夺只是一部分，而最残酷的掠夺就是商业掠夺，胡人们只会发现自己的货物越来越不值钱，而大唐的物资却越来越贵，大唐只要他们最原始的产品，而对那些已经成型的产品毫无兴趣，也就是说你拿着一块没有雕刻的玉石去长安说不定能卖出一个好价钱，而拿着精美雕刻好的玉雕在长安反而卖不出去。


狡猾的唐人商贾们发现，越是复杂的记账方式和经营模式就越是对自己有利，以至于账本现在生涩冷僻到房玄龄这样的智者都看不懂的地步。


“杜相，这样做是不对的，这样发展下去，账本就失去了本意，什么是账目？账目就是记录国家，商号，或者个人经济活动的一种方式，越是简洁明了越好，怎么成了属于一个人的秘密，这样记账，就说明他的本意就是欺骗，一旦开始使用账目欺骗了，就会成为大害。


房相在第一眼看到这样账簿的时候，就该下重手，将这些混蛋拿进大理寺问罪，首先要问的就是有无贪渎之事，如果有，轻罪也当重判，我认为将他们远窜到崖州是个不错的主意。就算是没有罪，我们也当用最恶毒的心思来揣摩他这样记账的心思。罢官该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杜如晦听完云烨的话放下饭碗，疑惑的说：“国朝现在正处在日新月异的时候，老夫等人已经不能判定一件事情的利害，就像以前，我们认为是错误的事情，结果十几年下来，却发现他们是对的，比如开放商贾的禁令，自古以来，我们认为，种地只有三倍的利益，做工只有五倍的利益，而经商就会有上百倍的利益，很担心一旦开放禁令，就会造成管仲在齐国的旧事，会有农田荒芜，百工废弃，人人都想成为商贾追逐百倍的利益。


然而现在看起来不是这样，种田的依然在种田，农田没有废弃，做工的依然在做工，百工越发的精巧，商贾的数量确实增加了，却为国家带来了无数的赋税，云侯远在边关有所不知，今年的农税再一次下降了三成，不但如此，租庸调，这三项也在稳步下降，老夫乐观的认为，再有十年，农无税就会彻底的实现。


云侯可知农无税代表着什么？代表着百姓再也不会造反，只要耕种就会衣食无缺，大唐的江山自然能够绵延千载，所以陛下将防范的重点从百姓的身上开始向我们这些勋贵的头上转移，呵呵，陛下的政策必然是进一步的解除农人的负担，哪怕云侯现在的处境窘迫到了如此地步，陛下依然不肯大规模的用兵，就是因为陛下决定将安抚百姓做为第一要务。


知道吗？老魏现在成了城门官，身体却奇迹般地见好，每天跨上横刀气昂昂往长乐门一站检校不法之徒，已经成了长安的一霸。


老夫这样的都会被他搜检一番，上一回居然摘走了老夫的玉佩，说是该给的进门红包，说自己强忍着清廉了一辈子，现在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勒索百官，还说城门郎的职位太有油水，早几十年的官白当了。”


说到魏征的事，杜如晦抚摸着肚子乐不可支，老魏将皇帝气了个半死，要不是孙思邈说不定就会龙驭宾天，好不容易活过来，就好像忘记了魏征的存在，这样就很好了。


“老夫现在羡慕老魏啊，每天早晨起来，就溜达到长乐门看门权当是松动一下筋骨，还能随意的欺辱自陛下，皇后以下的所有人，把一个城门郎当得比宰相还风光，老夫致仕之后能有老魏的一半威风就心满意足了。”


云烨看得出来，杜如晦现在真的是在为自己退休做准备，不但他是这样，房玄龄也是如此，否则绝对不会出现让书院学生帮着自己解读账本的事情，放在以前，遇到这种事情，一定会把做账的那个官员送进大理寺查问。


老家伙们都打算混个善始善终，也不知道他们的打算能不能成功。


许敬宗这个人有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既然带着一群辎重兵守着乱石城，自然会把自己的老窝经营的滴水不漏，自从云烨走了以后，他就在按照袁守城留下的八阵图继续加固要塞，省钱这种事情许敬宗在军中是不做的，多少钱也没有自己的老命值钱，所有从玉门关回来的商队都必须给他托运水泥，不托运的就休想在楼兰这一代获得补给。


每天巡视乱石城，已经成了他的例行公务，当他看见一只鹞鹰落进府邸里的时候，就匆匆下了城墙，心里不断地在打鼓，只希望鹞鹰传递过来的消息是好事情。


从竹管里倒出纸条仔细看了之后就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副将接过纸条看了之后立刻就嘶声喊叫起来：“整军备战！”许敬宗是文官，这个时候要准备守城了自然是自己负责作战。


许敬宗长长的吸了一口气重新将纸条塞进了竹管，即刻挥笔写了两封信，两队就骑着快马一向关中，一向高昌。


“该来的逃不掉啊，他娘的，跟着云烨这个王八蛋，这一辈子过的一日三惊，不过也好，算不上白活，既然举世攻唐了，到了那里都不安稳，乱石城是我的心血所系，拿来搏一把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给自己打完气，就让胡姬给自己换上战甲，云家的战甲轻便，还坚固，是文官最好的选择，自己早年间从云家淘换了一套，原本想着当成摆设就好，怎么都没有想到还有靠它保命的一天。


突厥人不会来找自己晦气的，自己前面还有郭孝恪挡着呢，能来的只有吐蕃人，狗日的郭孝恪没事干跑到龟兹去做什么？这不是往狼嘴里送吗。


没脑子还死倔，死倔的，突厥人的联军扑过来人数足足有五十万之巨，不整理防线还一个劲的往前突击，这是找死啊。


许敬宗叹了一口气，郭孝恪死不足惜，他手下的将士不能不救，于是又喊进来一队斥候，重新写了一封信，命他们无论如何也要把这封信送到郭孝恪手中，用最快的速度。


上了城墙，看着副将和校尉们正在奋力的准备城防，不由得抬头看着天空，这才发现乱石城的上空布满了乌云，风从乱石堆吹过，发出胡笳一样的呜呜声，满是凄凉。


“左满舵！”刘仁愿站在舰桥上不断地下令，大帝号在波涛中穿行，巨大的舰首蛮横的刺进了一艘大食人的舰船，随着海浪浮起的时候，那艘船被高高的挑起了，然后断裂成两截。战舰两侧的弩窗全部打开，疯狂的往外喷吐着粗大的弩箭。


火光不断的在大海上暴起，大食人的船只依然在疯狂的进攻。


“大帅，咱们的辅助舰快要撑不住了，六艘战舰全部被敌舰包围，我们该回去救援。”他的副将大声的向刘仁愿建议。


“不会去，前面就是敌酋的坐舰，我们要做的就是毁掉它，告诉辅助舰，坚持，再坚持半个时辰，我们就回去。”


大帝号上响起了低沉的号角，辅助舰上的船长听到号角，抹掉脸上的血渍大声说：“兄弟们大帝号要我们坚守一个时辰，他去抓敌酋去了，坚持住，火油桶，标高三尺，火绳三分，发射！”


“我要抓住这个畜生，问问他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毁掉海峡关口，老子要把他活活插在木杠上放在螃蟹岛让海鸟吞噬。”


刘仁愿已经快要愤怒的发狂了，大食人竟然敢偷袭海峡，派了红衣武士将关口生生的攻破，所有军士被他们插在木杠上示众，这个仇恨焉能不报。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一节 狼烟至


大食人的三桅大舰不但没有逃跑，反而勇猛的冲了上来，他的吨位并不比大帝号小多少，甲板的最中间位置上，安置了两家巨大的投石机，也是拿猛火油当石弹使用，远远地就开始发射，落在大帝号航线前面的海面上，燃起了熊熊的大火。


拖延时间的目的很明显，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摧毁大帝号的辅助舰，高山羊子对岭南舰队的伤害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


“穿过去，做好防火准备！”


大帝号在烈火中穿行，腾起的火焰将刘仁愿的发梢都烤的弯曲了起来，船帆上的泥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被大火烤干，有几处已经开始着火。


负责桅杆的水军大叫着拼命摇着水龙，不断地往着火的地方喷射水柱灭火。大帝号穿过了火焰，船身上的沾到的火油依旧在燃烧，水兵将甲板的水闸打开，泥浆水顺着船舷滑落，扑灭了大火。


船头上巨大的八牛弩机括狂想，带着倒钩的巨箭穿透了三桅巨舰单薄的船身，将两艘船牢牢地连接在一起。


刘仁愿看到了一群穿着红衣的武士，就是这些家伙残杀了自己的一千两百名属下，这些人都是大食人精挑细选的武士，看他们在大船上纵掠如飞的样子就知道很不好对付，几个强悍的竟然踩着绳索准备扑到大帝号上开始肉搏。


还有一些在用自己的刀子砍绳索，对于走在绳子上同伴的死活根本就不关心。


不管多么强大的战士面对密集的强弩都是脆弱的，当大帝号的撞角钻进三桅大舰的船身的时候，大帝号上的陆战队开始跳帮作战。


战争进行的短促而惨烈，浑身都被弩箭扎满的红衣人似乎感受不到痛楚，犹自挥舞着弯刀向陆战队扑了过来，虽然是强弩之末，这股悍不畏死的做法依然让人胆寒。


“大帅，后面的辅助舰穿不过火海，只能各自为战，非常危险了！”副将依然在坚定地执行自己的职责。


刘仁愿阴沉着脸恨恨的说：“事情不对头，大食人这样悍不畏死的进攻到底为了什么？自从三个月前海峡失守，大食人的战舰出现在我们的内海，他们就好像没有打算离去，似乎就在等我们到来，只有抓到敌人的首脑，我们才能知道他们不合理的做法，否则，我们会疲于奔命的。”


大帝号的钩锁不断地缠绕在三桅大舰上，弩箭已经在第一时间就摧毁了三桅大舰上的小船，跳上敌舰的陆战队人数已经超过了五百人。


红衣人的弯刀不是弩箭的对手，很多时候他们的弯刀砍不开唐人的盔甲，空有一身好本事，也只能含恨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陆战队的欢呼声响了起来，刘仁愿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一些，看着潮水般撤退的陆战队，吩咐部下砍断钩锁准备彻底的摧毁三桅大舰。


当最后一个受伤的陆战队士兵被同伴背回大帝号的时候，十几只冒着青烟的弩箭就钻进了三桅大舰的肚子，伴随着一连串的巨响，三桅大舰上腾起一个巨大的火球，这是船上的火油被点燃了，整个三桅大舰从海面上窜了起来，顷刻间就变成了一堆碎木片向四面八方飞射。


大食人终于撤退了，刘仁愿的六艘辅助舰也只剩下了两艘，而且处于半沉的状态，这一战代价惨重。大海上的火苗依然未息，火苗随着涌浪翻滚，最后终于慢慢消失了。


大帝号的船舷上挂满了大食人，十几个穿着华丽的大食人被牢牢的捆在桅杆上，他们没有恐惧，对自己的同伴被高高跃起的鲨鱼撕咬仿佛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告诉我你们发动战争的目的！”


刘仁愿摘下自己的头盔，质问一个浑身都是伤痕的老者，他该是这支舰队的首脑才是。


“我的主曾经说过，任何非正义的恶魔都需要经过烈火的炙烤，年轻人，你做好接受炙烤的准备了吗？”


听完通译的解释，刘仁愿点点头，吩咐军士在大帝号的甲板上放好火炉，拉上来一个受伤的红衣人绑在一根铁杆上开始炙烤。


那个大食人依然毫不在意笑着说：“红衣武士的灵魂都已经献给了主，肉体的疼痛并不能让他屈服，而你将来面临的炙烤要比你所做的严酷十倍。”


“去掉衣服，刷上油，我要请最尊贵的客人吃饭！”


刘仁愿面无表情的继续下令：“我听说一个最纯正的信仰者，对自己的食物有严格的要求，不知道你们的菜单上有没有同类这样一道大菜？”


“没关系，年轻人，你如果要我吃，我就会吃，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我是在你逼迫下犯禁的，主会宽恕我的一切罪过，我们来到人世间就是来赎罪的，唯有信仰主，才能得救。”


刘仁愿挥挥手，那个已经被烤的冒油的红衣人被军士扔进了大海，大食人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悲伤，低声的为自己死去的同伴祷告。


“你们知道我要抓你，为什么在那样的情形下也不自杀？难道你会认为我会很仁慈吗？”刘仁愿玩味的看着这些大食人问道。


“谁从高山跌下而自寻死亡者，谁将在火狱里永久的跌个不停；谁吸毒剂而自杀者，将在火狱里，永远手捧毒剂而吸饮；谁以金属利器而自杀，谁将在火狱里永远手持金属利器而自我乱刺，年轻人，一时的痛苦怎能和永久的痛苦想比。


年轻的将军，作为战败者我们已经有觉悟，你想知道的我会告诉你，只希望你能将我们的尸体送回大食，我保证送回尸体的人将会受到阿卜杜勒家族的世代感恩。”


“不可能，你们的尸体只能出现在螃蟹岛上，我们岭南水师早就发过誓，任何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的外族侵略者，胆敢踏进我们的内海，他们唯一的归宿就是螃蟹岛，并且在那里接受天罚！”


刘仁愿想都不想的拒绝了大食人的要求，岭南水师从来没有交还敌人尸体的习惯，从来都没有，不管他是富贵的，还是贫穷的，在他们的眼中都是侵略者没有区别。


“唐人都是这样蛮横吗？你们没有发现因为自己的无理和蛮恨已经引起了所有人的愤怒吗？就在这个时刻，突厥人，薛延陀人，吐谷浑人，还有吐火罗人，吐蕃人，他们已经从你们国家的西面向你们发起了强大的攻势，室韦人，靺鞨人正在从北面进攻，而新罗人，百济人也从东面向你们在进攻，而南面，也就是我们，也在进攻你们，而我只是进攻的一个前奏而已。


年轻的将军，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你依然不醒悟吗？全世界都不喜欢唐国，一个残暴的国家他最后的结局就是灭亡，罗马如此，波斯如此，唐国何能例外？”


“哈哈哈哈！”刘仁愿大笑了起来，眼中露出炽热的光芒，不但他显得很兴奋，就连他身边的副将以及其他将校都是如此，这辈子终于不用白过了，摊上这样的一场大战，梦寐以求！


“大唐从来就不是用来让人喜欢的，大唐是用来让人畏惧的。你知不知道我们是多么的渴望战争的降临，大唐的将士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荣誉和功勋充满了饥渴。


非军功者不得爵，这是一个新的规定，大食人，感谢你们给我们送来了战争，既然你们要把战争强加给我们，将来就不要埋怨我们将战争还给你们。你们是贵宾，将会被送往长安，当然你们最后的处绝地只能是螃蟹岛！”


刘仁愿说完了这些话，就命人将这些大食人关到牢狱里，回头看着自己的部下大声说：“兄弟们，我们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能亲手杀光入侵的敌人，感到兴奋了吗？”


“诺！杀光敌人！”


“诺！杀光敌人！”


“哈哈，都是好样的，左满舵！我们回家，带齐了舰队我们再来，杀光所有的敌人！”


大帝号拖着两艘伤痕累累的军舰在大海上拐了一个大圈，直奔广州，当他再一次出现在这片海域的时候，一定会更加的壮观。


狼烟从玉门关的烽火台开始点燃，黑黄色的烟柱直直的冲上了天空，沙洲的烽火台在下一刻也冒起了黑烟，这样的烟柱不断地出现，从陇右进入河西再进入关内道，当龙首原上的巨大烽火点燃的时候，长安城的号角声就再也没有停息过。


“哪里来的烽火？”房玄龄站在中书省的大门前，这一瞬间，老家伙目光如电，那里还有半点的老态。


“玉门关！”兵部官员仔细分辨了一下烟柱的颜色，又补充一句道：“楼兰！”


“从即日起，官员取消所有休沐，从即日起，府兵开始做好准备，从即日起，关闭玉门关！”房玄龄想都不想就在第一时间下达了政令，这是他这个宰相的职权。


魏征站在长乐门前看见了那道烟柱，手里的梨子掉在了地上，呐呐自语道：“绝对不会只有一道狼烟啊。”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二节 魏征认错


张俭放下手里的表章，面无表情的看着新罗使者说：“你们确定没有写错表章？善德女王是不是已经疯了？她在模仿吕相写这篇《绝唐书》的时候你们就没有阻拦？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善德写在纸上的文字，她以前不是都用绣的吗？”


“我们已经无法忍受唐人的压榨，我们受够了唐人的无理，再这样下去，我们只能步高丽的后尘，将军，不但是我们，您随后要召见的百济使者他们和我们有同样地诉求。”


新罗使者挺起胸膛，这也是他作为使者第一次在唐人面前挺起了自己的胸膛。


“归还平壤，预水，泥河，南埔，国内，唔，还有泊汋城，我朝大军退到鸭绿水以北，大冒荣，你确定你们的女王没有发疯？”


大冒荣学着那些传说中的名士抖抖袍子，大喇喇的坐在椅子上对张俭说：“唐皇不坏好意蔑视我们故去的国君，轻视我们女王，一幅牡丹图就让我皇十年不曾提起婚嫁，侵扰我们的杨同山，无视我国的友好，攻打我们的城堡，灭绝我们的子虚之国，离间我们兄弟国家的关系，扰乱我们的盟邦，颠覆我们的国家。我们女皇没有忘记唐皇以往的功劳，却又害怕国家灭亡，所以才一忍再忍，不但没有指责唐国，反而献上丰厚的礼物，就是希望唐皇能看在我们恭顺的份上，给我们一个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获得回报，将军的野心越来越大，您的大军在驻守泥河之后，将我新罗视作自家后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唐人居然在我新罗下令招收劳役，奴役我国子民替将军修整堡垒，这是何故？


贞观十三年，你唐国的使节梁坡屈居然在我皇的宫殿之上替我皇界定疆域，东进一寸，百里江山荡然无存……”


张俭不耐烦的摆摆手说：“你们打算造反是吧？给我一个明确的回答就行。”


“我们不是造反，我们只想拿回自己的土地，唐人必须退过鸭绿水……”


“来人，将大冒荣拉出去砍了。”张俭合上表章，对自己的亲卫下达了命令。


“我是使节，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你不能……”大冒荣再也保持不了名士的风范。


“你是在犯上。”张俭在大祚荣被拖出门的那一瞬间做了回答。


战战兢兢地百济使者被带了上来，他一眼就看到了装在盘子里大冒荣脑袋，坐在案子后面的张俭，拿着一支令箭敲打着大冒荣的脑袋对百济使者说：“三天前我得到了军报，说十一万百济军队进入了新罗，现在你们两国的军队应该已经在元山发动进攻了吧？


既然你们已经挑起了战火，为何还要前来和我大唐商谈？是在羞辱我张俭吗？”


“我们只想要一个保障，要一个能安心生活的保障。”百济使者虽然面色苍白，还是坚持着说出了自己的话。


张俭若有所思的问：“难道你认为只要我们退到鸭绿水以北，你们就可以自在的生活了？”


“自然不行，还需要盟约来约束。”


张俭大笑了起来指着百济使者道：“我国陛下刚刚和颉利订立了白马之盟，第三年就彻底的击溃了突厥人，颉利现在依然在长安以跳舞为生，你们确定只想要这些？


不要骗自己了，也不要骗我了，从你们开始动手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完全没有了谈判的可能性，哈哈，人世间千古艰难，唯一战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回去吧，告诉你们的王，既然发动了战争，就千万不要停下来。”


百济使者狼狈的出了大堂，匆匆的离开了平壤，张俭的回答让他感到恐惧，唐人还是如同以往一样强硬，或许他们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恐惧。


张俭敲响了聚将鼓，分派完军务之后，就命人点燃了狼烟，边境有警，这是必须要走的程序，自从高丽人投降以后，这里就是边境。


他的狼烟还没有点燃，北面的烽火台反而传来了警讯，在研读了狼烟传递的消息之后，他总算是明白鹌鹑一样的新罗人和百济人为什么会有胆量向自己递交战书了，原来渤海的靺鞨人和室韦人他们也造反了，正在和执失思力他们在作战。


“二十万人就想吃掉老子的五万大军？善德女王，你们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张俭笑着和副将嘀咕了一句，就抄起剑座上的长剑，准备去看看城防。


狼烟果然是最快的传递消息的方法，两天时间，长安烽火台上就狼烟四起，几乎将天空都浸染成了焦黄色，东南西北同时出现警讯，这还是大唐立国以来的第一遭。


大唐全面开启了应战的准备，就像皇帝说的，人家打过来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应战而已，李靖去了玉门关，李绩去了关内道草原，程咬金去了松州，牛进达去了营州，李道宗正在南诏也接到了固守姚州和蒙舍州和浪穹州的旨意。冯盎再一次就任了岭南道行军大总管的职务，积极地准备岭南沿海的防御，一旦岭南水师有失，他就要担负起护卫岭南的重任。


该做的准备全部做完了，李二就看着面前的大唐山河图不住的思考，仔细衡量过所有的力量对比之后，已是日落时分，最后重重的一拳敲击在高昌的位置上，叹了口气对一直守在身边的长孙说：“余者不足为虑，大军自然能够荡平不臣，就算是出现一点小的波折也不要紧，唯有高昌太凶险了，只要突厥人突破了高昌，向东就能沿着渍口进入草原，向南可以直接叩关，吐蕃人这一回变得非常的坚定，从许敬宗传来的消息来看，他们兵出黑石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郭孝恪远在龟兹，许敬宗只有不到八千人马，只能固守乱石城，无力阻拦突厥人东进，好在苏定方已经在沙州，玉门关做了一些准备，希望不要在这里出现纰漏。”


“云烨在高昌，不知道他的驼城有没有完成，否则面对数十万胡人的冲击，他防守的战线太长，一定会出现大麻烦的。”


“到了这个时候，个人的生死已经不重要了，现在杜如晦也被陷在北庭，看样子反而是好事。有他在，云烨的底气也能足一些，放手一搏输赢天定吧。”


李二抛下手里的竹竿，回到座位上端起茶壶喝茶，他自己就是从千军万马里厮杀出来的，所以对军阵上的生死看得很淡，将军很难说会周全一生，干的就是杀人的买卖，只许你杀人，不许人家杀你？没这个道理，就算是自己再看重云烨，也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将他替换回来，一旦这样做了，云烨以后再想要在朝堂立足，只能是做梦，没有经过生死关的考验，如何担当大任。


棋子已经落定，剩下的就是看胜负了，如果这一战获胜，大唐才真正算得上无双的霸主。


“启禀陛下，魏征朱雀门前求见。”断鸿走进了太极宫向李二禀报。


李二呲着牙朝着长孙笑道：“老家伙这就来嘲笑朕了，你猜猜，他这一回会说什么？会不会说朕是暴君，引得天下人围攻？举世攻唐啊，老家伙有的说了。”


长孙皱着眉头道：“陛下，这个时候还是不要见他了，要是您再被气出个好歹来，这天就算是塌了，关键时候不能让这些无聊的评论影响陛下的心智。”


李二无所谓的摇摇头说：“自从上次的事情发生后，朕发现自己的心胸又变的宽广了好多，他魏征再是铁齿铜牙，也难以动摇朕的心绪半分。断鸿传见吧。听听他的废话也好，朕今日也确实有些劳累了，听他说话，也是一种休息。”


长孙见李二已经下了决心，就退入了帷幕后面，准备随时出来斥退魏征。


过了一会，穿着皂袍的魏征就出现在太极宫门口，自动解去了仪刀，放在断鸿捧着的盘子里，李二的声音从宫殿里传了出来：“那是你最后的荣耀，还是不要解下来，进来吧，朕想听听你今天有什么话说。”


魏征进了大殿自动报名拜见李二：“城门郎魏征拜见吾皇！愿吾皇圣体安康。”


“别客气，没被你气死已经算是朕命大了，你有何事禀报，现在说吧，总不至于是你城门上发生的那些小事吧。”李二身子都没动，又抿了一口茶水等着魏征开篇。


“陛下谬矣，城门郎也是陛下亲选的官职，既然设立了官职，就说明非常的有必要，事无大小都是公务，陛下岂能因为事小而不加以过问。”魏征皱着眉头反问。


李二捶捶脑袋对魏征说：“那好，既然已经接见了你，那你就说说你城门上的事情吧，今天你又勒索了谁？听说你在任上春风得意，连身子都变得康健了，这说明朕还是知人善用的。”


“微臣今日前来，确实不是说城门上发生的事情的，臣今日是来向陛下认错，并且准备官复原职，去山东担任观察使的。”魏征把这一句话说的理直气壮。


“什么？你来道歉认错？”李二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重新确认一遍，看看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三节 魏征要官


“微臣的确是来认错的，前些天微臣昏悖，以大逆不道之言指斥君王有失为臣之道，损伤了陛下的圣明，自然需要前来请罪。”魏征嘴里说着请罪的话，脸上却没有半点的羞愧。


李二呆坐了一会顷刻间勃然大怒道：“你既然知错，当初为何不来请罪，而是拖延到这个时候才来？”


“当初没必要请罪，是对是错只有上苍知道，现在不行了，陛下必须是对的，微臣必须是错的，微臣的请罪表已经上书中书省请他们明发天下，以警后人。”


“什么叫做没必要请罪，什么叫做朕必须是对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今日你必须把话说清楚，要不然朕这一次真的会治你大不敬之罪。”李二不知道为什么很容易就被魏征挑起了怒火，这让躲在帷幕后面的长孙很是担心。


“天下太平之时，皇帝必须戒骄戒躁，适时地向陛下进谏逆耳忠言，乃是御史台的职责，现在天下纷纷，狼烟四起，陛下必须拥有一颗无畏的心，我大唐才能百战百胜，任何损伤陛下英明的言语和行为都是大逆不道，都是在资敌。


所以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微臣自然会向陛下请罪，收回自己说过的话，向天下人认错。”


魏征的一番话让李二彻底的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个老家伙是个什么性子自己太清楚了，被称之为茅坑里的石头那是再确切不过的了，要他认错那比登天还难，现在不但向自己认错，还亲笔写了认罪表明发天下，这就是说老家伙连最珍惜的名声都不要了。


“陛下不必惊讶，微臣的确爱惜羽毛，可是和大唐江山社稷比起来，名声实在是微不足道，大唐的江山里蕴含着微臣无数的心血，为了他，微臣哭过，笑过，怒过，忧过，这片土地里有臣的血汗和泪水，谁要伤害他，就是魏征的生死大敌。


如今陛下需要将精力用在四方的战事上，微臣能做的就是竭力为陛下分忧，狼烟起，山东河北之地已是人心不稳，那里不但需要供应哥勿州前线的粮秣，还需要引导百姓随时准备建立第二道防线，做好坚壁清野的准备，更重要的是那里的人心需要有人去安抚，公务繁杂，局面微妙，非重臣不能担此重任，微臣思前虑后觉得自己乃是不二人选，特意前来向陛下毛遂自荐，自请担任两道的观察大使。”


魏征把话说得铿锵有力，坚定无比他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当初在这座万民宫所说的话，也忘记了自己私自往《起居注》里添加大不敬内容这回事，李二狐疑的看着眼前精神矍铄的魏征不由得追问了一句：“你如何会如此自信的以为朕会答应你的要求，要知道朕的怒气未消，你前面的话言犹在耳，你仔细听听，这梁柱间你说过的话还在绕梁不绝，朕被你的话气的昏厥过去，孙先生割破朕的脖子，取出来好几两血，才算是把朕救过来，魏征，你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指望朕原谅你，还对你托以重任？”


“确实如此，魏征平生只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就如同现在，举世攻唐之下，陛下需要确立无上的威严，魏征自然就会认错，河北山东两道需要有人去安抚，魏征乃是最好的人选，自然就会毛遂自荐，岂会因为一点小小的私怨就裹足不前？”


“好一个大公无私的魏征魏玄成，陛下，老臣房乔愿为魏征做保，如若魏征不能成事，老臣甘愿一体受罚。”房玄龄大声的称赞了魏征一声，然后捧着勿板跪倒在皇帝面前，大力的为魏征作保，不但他这样做，后面跟进来的长孙无忌等人也纷纷如此，唯有褚遂良面无表情的做泥菩萨状。


他们上殿就是为了来商议河北山东事，如今那里正在被靺鞨，室韦联军不断地骚扰，执失思力等三位外族将领在黑土地上不断地来回扫荡，却难以将所有的蛮族全部剿灭干净，大队的靺鞨人已经深入到了营州以后。如果不能尽快的布置第二道防线牛进达能不能在营州站稳脚跟都成问题，这一次靺鞨，室韦两族算是倾巢出动了，据执失思力回报，室韦乌丸部，那礼部，山北部，如者部，蒙兀部，何介部，这些大的部落已经全力发动，正在猛烈地攻击契苾，而靺鞨人会同了黑水靺鞨连世仇都完全放下，将执失思力的人马牢牢的困在黑水原。


张俭的五万大军正在元山，平壤与新罗人，百济人厮杀的难解难分，一旦河北道有失，身在高丽的张俭大军就有倾覆之忧，这个时候一定要拍一位在山东河北有着极大声望的重臣前往此地，重新整治城防，力保三位外族将领的大军能够保证张俭大军的后勤供应线，那里的危机一触即发，或许只有魏征这样的人前往才能真正的将百姓发动起来，保家卫国。


李二也不含糊，他早就想清楚了这里面的门道，只是碍于颜面下不了这个决心，现在有房玄龄等人作保，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自然就会顺水推舟，不过，褚遂良听完魏征的任命之后露出了笑意，他没有听见旨意上有恢复魏征爵位的只言片语。


“玄成兄，此去河北山水迢迢，形势险恶，还请我兄大发神威将北地的将士臣民的心拧成一股绳，扭转目前这种对我朝极为不利的局面。”房玄龄向魏征一拜之后开始托付。


“老夫持节云中，自然知道该如何应对，河北山东底蕴深厚，只要发动起来，那些蛮夷只有狼狈逃窜的份，你还是多把心思用在北庭上比较好，郭孝恪已然被突厥人包围在龟兹，云烨在高昌已成孤军之势，还要切断突厥人和草原的联系，吐蕃人绕过乱石城攻打沙州甚急，苏定方的大军已经顶了上去，估计没有什么大碍，这些吐蕃人眼见无法攻克沙州进入河西，说不定就会转头攻打云烨所在的高昌，他那里才是大麻烦。”魏征领到了节仗，虽然一身皂衣与明黄的节仗格格不入，说起话来依然霸气十足。


“可恨禄东赞竟然逃过重重劫杀回到了吐蕃，这个贼子留在京师，就是为了稳住我们，干扰我们的判断，这些年他对剑南道了解颇深，这一路竟然回的有惊无险，这个恶贼，老夫定然不与他干休。”


长孙无忌的脸色很难看，他们家一向与吐蕃人交好，这些年依靠禄东赞的关系发了一大笔横财，作为吐蕃的保人，他现在已经快被御史弹劾成筛子了。


送魏征出行的还有云寿，半大的少年人学着长辈的样子恭祝魏征一路顺风，想起云烨的凶险处境，魏征的心头充满了酸楚，摸摸云寿圆圆的脑袋说了声好好做学问，就跨上自家的马车，抱着节仗顺着古道朝着河北道急急地行去。


狄仁杰趴在长安的地图上拿手一寸一寸的比量，然后取过炭笔，圈定了延平门边上的待贤坊，揉一揉自己的眼睛，这已经是自己一晚上的辛苦业绩了。


想到人口密集的长安，狄仁杰就苦笑着摇头，大理寺的公务并不好干，繁杂而艰辛，要在茫茫的百万人口里挑出凶手和敌国的密探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南虚北实，东贵西富”。这就是长安的布局状况，因为北边是宫城和皇城所在，所以人口密集，官宅居多。而南部地区，尤其是南三列坊，由于地处偏远，俗称“围外”，居民比较稀少。隋文帝初建大兴城时，为了不使城南过于空旷，令其诸子在南三列坊建宅，用以控制和充实城南一带。但终因地处偏远，虽时有居者，烟火不接，耕垦种植，阡陌相连。东南地区的升道坊，“尽是墟墓，绝无人住”。而西南地区的长寿坊，甚至有猛虎出没其中。狄仁杰自己就带着大理寺的武侯不止一次的在那里追捕过老虎。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越是地价高的地方，他们就越是喜欢扎堆居住，越是人烟稀少的地方，就越是无人问津，东西两市周边的地价都已经赶得上天价了，长寿坊这个地方只有依然只有很少的几户人家居住，还经常被老虎叼走一两个，非常的可怜。


从东西方向看，自隋代时达官贵人多居住在城西，但后来发生了偏移，城东反而成了达官贵人的宅邸所在。尤其是城东北地区，因靠近皇宫大内，所以官僚第宅密集。张永禄介绍，城东北的入苑坊和胜业坊更是王府云集，入苑坊有七位皇子在这里建造宅地，真正称得上是富贵坊。


昨晚，三位武侯被人家杀死在安业坊，全身上下只有咽喉有一道浅浅的伤口，就这样的一道伤口就造成了大量的出血，三个武侯趴在坊墙上，几乎流尽了每一滴血。每个人的怀里还有各种杂物，一看就知道是偷来的。


狄仁杰对三个监守自盗的武侯的生死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凶手行凶时的武器，因为那一刀太快了，不但一刀切开了三个人的动脉血管，还斩断了其中一个盗匪挂在脖子上的一个带孔的银币。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四节 神兵案


“天下神兵莫不出自长孙氏，大理寺断案，就算是长孙氏也需要给我们一个交代。”张永禄乃是大理寺的老人了，他检验过银币的切口之后，回答的非常武断。


狄仁杰想了一下自己在云家库房见到的那些兵刃，有些不以为然，敲着桌子岁张永禄说：“不一定，神兵出自长孙氏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以后不要再提起，免得让人家说我们大理寺信口胡说，办案的全是酒囊饭袋。


退一万步讲，长孙家也只是兵刃的铸造者，我们还不能吧这三个武侯的死归罪到长孙家，一旦我们没有确实的证据，动长孙家会死无葬身之地，老张，我知道你心中不忿我抢了你的位置，放心，你的这个位置我留不了多久，很快就会离开，耐心等待一半年，不要耍这些小花活，我不是愣头青，书院出来的人有谁是愣头青吗？我怎么不知道。”


张永禄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狄仁杰会当场拆穿自己的小心思，一张脸涨的通红，地上如果有老鼠洞都恨不得钻进去。


“老张，你是个有本事的人，就是出身不好，这没办法，你老子是坊官，我老子是正四品的谏议大夫，你没上过什么学，我出身玉山书院，我老师还是大将军，以后动动脑子，你这么干同时得罪了长孙家和我。


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长孙家不会找我麻烦，我得罪了他们家他们也只会找我师父问话，到时候我师父请长孙冲喝杯酒什么事都不会有，但是，长孙家的虎须不是谁都能碰的，为了出气会把你活活的弄死，以后记住了，不要玩这么大，会死人的。”


张永禄这才倏然一惊，猛地醒悟过来，狄仁杰说的半点都不错，老虎拿狮子没办法的时候就会迁怒于狼，这是古今皆然的一个道理。


想明白了也就熄了想要给狄仁杰难堪的想法，将三个武侯的腰牌一一摆在桌子上说：“属下以为，这三个武侯不过是三个倒霉鬼，在偷窃了人家的东西之后，在翻墙的时候无意中窥破了别人的隐私，这才会招来杀身之祸。


凶手的武艺高强，手中还有神兵，必然不会是一般的江湖人，从死者脖子上的刀口来看，此人必然是杀手一流的人物，而且还是一个左手持刀的人。”


“这就对了，老张，使用左手刀成名的人物不多，既然用得起神兵，身份就不会太低，我们能不能把这个人和最近烽火台上的狼烟联系起来？


如果有联系，这必将是一个大案，早点破了案子，我升官，你必然升官，这都是必然的事情，上一次的龙王案我们都能破获，这一次的神兵案子我们就没法子了？找出来，找出潜伏在长安的这个惯使左手刀的家伙。


我已经问过昨晚值夜的武侯了，昨晚宵禁之后依然在大街上行走的人共计一十三伙人，我认为凶手就在这些人里面，我已经拿到了名单，你这就去一一排查，我直接去待贤坊，我总觉得那里非常的可疑，周围的三个坊市里这些天都有人死于非命，只有这个待贤坊安然无恙，我计算过距离，发现他们的距离出奇的一致，抡一个圆，圆心就是待贤坊。最重要的是这里居住的人都是降俘，你的身份不够进入那里，还是我去吧。”


张永禄接过名单就直接走了出去，狄仁杰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瞅瞅外面的日头，就准备下差，小武说了，每天按时上差，按时下差是一个美德，狄仁杰很不愿意要这个美德，但是考虑了一下后果，还是收拾好桌子准备回家。


狄春牵着马在大理寺门外恭候，主仆二人就直奔西市，波斯人的毯子最近涨价涨得厉害，小武要狄仁杰回家的时候捎上两条，这就算是放风了，是意外的惊喜。


家里彻底的变成了小武说了算，父亲现在每天就是上朝，下朝，办差然后就去找老友饮酒下棋，母亲整天躲在内院和小武算计家里多了什么东西，顺便整理一下库房，这是她最大的爱好了，至于两个弟弟活的比自己还惨，整天被关在书房不准出去，想要出去除非考上玉山书院，学问没有小武高，最重要的是还打不过小武，被大嫂吃的死死的，两个姨娘只知道围着小武要首饰，要布料，全家都把小武当祖宗供着。


怪不得师父说自己可怜，堂堂的狄仁杰名字说出去都是响当当的，大佬们见了都会拍着肩膀勉励几声，让安心办差，过几年就能担当大任了。


现在，去西市买两个毯子都成了奢望，难得的休闲时光。


“女人生了孩子就会变笨哦！”想起小武穿着小衣，斜靠在软椅上露出大片胸脯对自己说的这句话，狄仁杰就浑身发烫，这不行，必须快快的买好毯子，早点回家，只要小武有了身孕，哈哈哈自己就彻底的解放了，女人生了孩子就会把心思用在孩子身上。


西市上还是人来人往的，没人吧到处燃起的烽烟当成一回事，消息灵通的更加的不当一回事，在酒楼装出一副高人的模样给别人说，岭南水师已经大破敌军，听说敌军主帅都被生擒活捉了，正在押解来长安游街，听说岭南水师的人非常的蛮横，请陛下审问过后，就要把这些人带回去，准备插在木杠子上放在螃蟹岛喂鸟示众，不准长安的人在菜市口斩首。


张俭带着大军在元山已经挡住了新罗人和百济人，正在谋划着大反攻准备把那些杂碎全部撵到海里去喂鱼，张亮在新罗百济的海面上杀人，血把海面都染红了。“所以跳梁小丑不值得爷们费心，多喝两杯酒才是真的，我大唐陛下英明，麾下猛将如云，谋士如雨……”


狄仁杰摇摇头，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西北才是大麻烦啊，买毯子的心情都没了，牵着马准备回家，和小武商议一下师父的安危比较好。


正在人群里穿行，突然，前面发生了骚乱，人群变的惊惶了起来，疯狂的往后跑，一个劲的大喊“杀人了！”


狄仁杰掏出腰牌大喊一声：“大理寺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人群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这句话，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被踩倒在地上，如果不迅速的控制住场面，不知道会被踩死多少人。


一纵身就跨上了战马，战马长嘶一声就顶着人群向前面挤了过去。


原来是一个胡人发疯了，抡着刀子胡乱的砍人，狄仁杰从马包里取出自己的燕翅弩，挂好了弦，挡在了那个发疯的胡人和百姓之间。


大唐人爱看热闹甚至超过了珍惜自己的生命，见有人挡住了胡人，立刻就停了下来，伸长了脖子看这位年轻的官员怎么杀胡子。


那个胡人呵呵的叫着，手里的弯刀不断地上下翻飞，身边没有敌人，他却似乎正在奋勇作战，地上已经躺着六七个人，其中有两个半裸的胡姬已经身手异处了，剩下的人也趴在血泊里大喊救命，狄仁杰手里的燕翅弩响了起来，一弩三发全部钉在胡人的脸上，箭簇深深地钉进了脑子，其中一支箭簇已经从后脑透了出来。


胡人无意识的倒在地上，狄仁杰下了战马，来到胡人的尸体跟前，拿自己的横刀将胡人的脑袋拨转过来，要匆匆赶来的长安县衙的衙役将受伤的人送去医馆诊治，自己提着横刀就踏进了这间胡人的店铺。


血腥味越发的浓重了，院子里横七竖八的倒着十几具尸体，全是女人和孩子，也都是胡人，胡姬，凶手非常的残忍，每具尸体上的刀口都不止一个，好些尸体上的刀口像是故意割出来的。而且是被活着的时候割得，因为血流的太多了，每具尸体的嘴里都被绑上了麻核桃，很诡异。


十七具尸体，这是狄仁杰清点出来的数量，房间里还躺着两具老年胡人的尸体，在狄仁杰清点完尸体之后，大理寺的人终于赶来了。


“这个胡人突然发狂，砍死了全家，然后冲到大街上砍人的时候被承议郎斩杀，如果承议郎不在，后果不堪设想。”


狄仁杰摇摇头来到那个倒地的胡人身边掀起他的衣服，果然发现了一道道被绳子勒过的痕迹，怜悯的合上胡人的眼睛对赶来的同僚说：“他的家人不是他杀的，凶手另有其人，我猜测，那个凶手将这个胡人绑在那边的柱子上，堵上他的嘴，然后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家人一个个的被虐待至死，凶手等到胡人已经失去理智之后，才松开他的绑绳，给了他一把刀，失去理智的胡人然后才会出去拿刀砍人的，我看到这家伙在当街杀人，就击杀了他，还是中了凶手的圈套。”


说完话狄仁杰瞅着大门外那些好奇的偷看大院里面情形的百姓说：“我敢说，凶手也正在看自己的得意之作。”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五节 渊盖苏文之死（1）


“狄春，回去告诉夫人，就说我这几天不回家了。”狄仁杰松开了紧攥着的双手，对身边的狄春吩咐道。


眼看着狄春走了，狄仁杰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对自己的属下说：“我们重新勘察现场，不抓到这个丧心病狂的凶手我们绝不干休。”


“狄郎君，我们还是先破神兵案吧，这里死的不过是几个胡人而已。就算是要管，也该是长安县衙和刑部的事情，与我们大理寺无关。”一位大理寺掌固低声进言，越权越职在哪里都不会太受欢迎，这是官场的大忌讳。


狄仁杰奇怪的看了掌固一眼，将手里的几张纸在他眼前晃一晃说：“你说他是胡人？我怎么看他们是唐人呢？这是他家的完税证明，这是他家的户籍文书，这是他家的租庸调的征令，哦，户主的名字叫做张德海，你从哪里看到他们是胡人的？”


掌固见狄仁杰眼睛里蕴含着怒火，赶紧低头认错。如果这家人是唐人，这就属于灭门的大案，要案，大理寺自然就会介入。


仔细检查完了每一具尸体，长安县的衙役抬走了尸体放置在义庄，等待埋葬，狄仁杰回到大理寺一页一页的翻看报告文书，当他的目光落在自己案子上的地图的时候，猛然间发现这个位置也在自己画的那个圆圈之内。


“待贤坊！”狄仁杰再一次把目光钉在待贤坊这个位置上，自己画出的那个圈是步行能够到达的最佳距离，如果是马车，在宵禁之后根本就无法避开武侯的盘查，这个人只能是步行，自己料错了一点，门外那些人是今日午后才被那个胡人杀的，屋子里的人却是死于昨晚，而捆绑胡人张德海的绳子是被时香烧断的，也就是说张德海的惨事是发生在昨晚。


待贤坊那里住着很多人，比如颉利，高建武，渊盖苏文，高昌王鞠文泰的儿子鞠智，还有吐谷浑的大长老，薛延陀的小王子，他们是人质，已经在一个月前就和新罗王子高赞皇，百济王子小那会一起被皇帝砍了头，现在哪里一定人心惶惶，想要找到那个人，狄仁杰认为只要施加压力说不定就能将凶手逼出来。


戴胄的手令迅速的被申请了下来，又从骁卫借调了两千兵丁，狄仁杰就将整个待贤坊围了个水泄不通，如果是别的坊市，戴胄是不会给狄仁杰这道手令的，既然是待贤坊那就没关系了，那里面住的都是一群戏子和舞者而已，就算是自己不小心弄死一两个，皇帝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找自己的麻烦，既然狄仁杰信誓旦旦的说有效，那就试验一下无妨。


狄仁杰穿着从家里拿来的盔甲，身后背着两把燕翅弩，本来小武还规定他必须将面甲放下来的，狄仁杰并没有听，带着张永禄直接就进了待贤坊。


“八牛弩做好准备，任何想要私自离开的人格杀勿论。”作为今晚主持行动的主官，狄仁杰特意大声的下令，就是要让凶手注意到这一点。


颉利陪着笑脸站在中庭，他虽然也是公爵，但是每次领到的俸禄好像比县令都少，院子里长满了荒草，服侍他的只有两个胡姬，这是他跳舞跳得好，李渊赏赐给他的。


这是一个被吓破胆的人，虽然身手恢复了矫健，大肚腩不见了，这都是练胡旋舞练的，这个家伙似乎早就认命了，所以这一次突厥人造反，皇帝都没有杀他，因为杀了他一点用处都没有。


狄仁杰瞅了一眼颉利，就离开了他家，走的时候看到这个家伙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的丑态，再一次确定了这家伙已经成了废人这一事实。


高建武到底是当了很多年皇帝的人，处变不惊，热情的招待狄仁杰观赏高丽歌舞，他家里很富裕，当初从高丽带来的宝贝足够他富足的过一辈子的，李二看不上他的那点财宝，身为皇帝他也不允许别的皇帝太过落魄，这是属于颜面问题马虎不得。


狄仁杰没时间观看歌舞，他也没有进入高建武的内宅只是派人守住了大门，高家的每一个人出入都要有记录，比如去了哪里，去干什么，见了什么人。


渊盖苏文的家也是如此，不过他就没有高建武富裕，荣华也换上了荆钗布裙，素手调羹，他们的儿子是高丽王，渊盖苏文却什么都不是了，钦州刺史的头衔依然挂在头上，只不过钦州还有一位别驾，这位别驾的品级与钦州刺史的一模一样，行使的权利也和刺史别无二致。


这样的刺史大唐有好多，一点都不值得惊讶，比如长孙无忌是赵州刺史，云烨是岳州刺史，房玄龄是濠州刺史，杜如晦是甘州刺史，大家一样都是刺史，也没有行使刺史的职权，光是领俸禄而已，只不过别人都有其他的职位可以干，渊盖苏文只有一个钦州刺史而已。


现在家门被大军围困了，渊盖苏文和荣华坐在房间里面面相觑。


“他们没有证据，只是猜测而已。”枯瘦的渊盖苏文两只眼睛里仿佛闪烁着鬼火。


“苏文，我们现在不是在平壤的时候了，你心里委屈，妾身知道，我们现在隐忍就是为了逢吉孩儿的将来，只要他还是高丽的王，迟早有一天高丽会复国的。


现在是大唐最强大，最绚烂的时刻，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做为最熟悉这个帝国的人，您不是已经论断过这场大战最后的胜利者还是唐人么？为何还要做哪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我的心里有一团火，如果不倾泻出来他会将我活活的烧死，荣华，你不该留在这里的，你的封号和我不同，作为郡夫人，你的生活不该如此。明天就离开吧，去你自己的府邸，照顾好孩儿，我已经将唐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了，高建武必须死，我们都是高丽的耻辱，只有死了以后，一个干净的高丽才会重新站起来，不管用多长的时间。


云烨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到了一堆腐肉，他还问我，为什么会活着？哈哈，这句话我自己都想问自己，宣布投降的那一天我已经做好了伏剑自杀的准备，在最后关头我忽然觉得自己肮脏极了，同样肮脏的还有那个高建武，如果不把这些垃圾清除掉，高丽永远干净不了，人家会指着逢吉的脸说：看啊，这是俘虏的儿子。荣华，我不甘心，高丽既然毁在了我的手里，就让我们的孩子重建高丽吧，这是我们的责任，至于我的罪孽，我会用鲜血清偿。”


“死的时候不要让自己过于痛苦。”荣华静静地说完这句话，就仰面朝天的躺在渊盖苏文的膝盖上，将他的手拉过来覆盖在自己的胸膛上。


“好好地熟悉一下，免得来生认错了！”


“不会认错的，别的女人身体我只是看在眼里，而你的身体我已经记在心里了，这一生欠你的且容我来生偿还。”渊盖苏文帮着荣华掩好衣襟，低下头在荣华光洁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你从来都没有欠过我什么，苏文，如果没有我的牵累，你就不会遇到云烨那个恶魔。如果不是为了逢吉孩儿，你就不会强拖着活这么久，如果要偿还，也该是我偿还你。


奈何桥上不要等我，我可能会活很长的时间，一时半会去不了，那里太冷，太寂寞，我不希望你再受苦。”


渊盖苏文没有回答，而是低下头瞅着荣华的脸，一滴血泪流了下来，掉在荣华的额头，就像是点了一点胭脂，红的非常的绚烂。


这是他的肾病又发作了，云烨当年对他的肾做了非常彻底的摧残，虽然在洛阳名医的调理下他勉强多活了几年，现在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了，晚上的出行也只是疼痛的无法安眠而已，只能将痛苦施加给别人自己才能稍微感到一点快意。


马钱子有毒，少量的服用能减轻疼痛，可是每天需要服用的毒剂分量越来越重，现在终于到了临界点，再服用下去，只会将自己毒死。


狄仁杰没有见到渊盖苏文，因为早就听说他已经病入膏肓，这是太医证明过的，不存在错误，如果他知道渊盖苏文依然有杀人的能力，他会在第一时间就将注意力集中在他的身上。


第二天清晨，荣华给渊盖苏文换好了衣服，两个人对坐着吃了一顿非常丰富的早餐，和云家的早餐非常的像，在云家三年，荣华也学会了很多做菜的法子。


“真可惜啊，云烨不在长安，否则我一定请他来喝一杯。他家的菜式不错。”


“他的弟子在外面，也是一样的。现在把注意力放在了新罗，百济，薛延陀，吐谷浑那些残留的人身上，可能以为您已经快要死了吧，他不明白，老虎就算是再怎么生病，依然是一头老虎。”


“哼哼哼，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们没有遇到云烨这个混蛋，你说我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渊盖苏文放下筷子若有所思的问荣华。


“您还是会造反，还是会杀掉高建武，不过，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仓促，也不会只成功一半。”荣华很肯定的说。


“有道理，我确实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渊盖苏文擦擦嘴，放下手里的白绢，对荣华说：“你该走了，我今天很忙，要忙一整天！”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六节 渊盖苏文之死（2）


狄仁杰坐在待贤坊的街道中间，街道上空荡荡的，今天但凡不需要出门的就不会出门，颉利家的大门关的紧紧地，高建武家的大门也关的紧紧地，其余人家的大门同样如此。


没关系，狄仁杰知道在每一扇大门背后都会有一双双警惕的眼睛在看着自己，兵丁在挨家挨户的搜索，不求搜出什么东西来，这些人降俘也不担心自家会被搜出什么东西来，他们只担心家里会多出什么东西出来，这是最简单的栽赃，也是最有效的栽赃。


渊盖苏文家门打开了，青衣布裙的荣华胳膊上挎着一个小包袱从院门里走了出来，她没有理会狄仁杰，只是简单地在旁边的登记簿上签了名字，然后就上了一辆来接她的马车，期间没有回头，也没有丝毫的留恋。


狄仁杰看这荣华的马车远去，忽然站了起来推开了渊盖苏文家的大门，院子里非常的荒凉，破败的花园里长满了荒草，只有前厅还算是干净，渊盖苏文正坐在阳光里一个人饮酒，一袭白衣包裹着他枯瘦的身躯，显得很大，看看衣服的式样，这该是他以前的衣衫，那个时候的渊盖苏文定然是一个丰神如玉的翩翩美少年。


现在不同了，他的头发已经半荣半枯，身体蜷缩在白衣里，显得非常的滑稽。


“这些酒我就不请你喝了，酒里有马钱子，我喝了会止痛，你喝了会要命。”渊盖苏文抬手喝干杯中酒，朝着狄仁杰笑一下，就继续喝酒吃饭，从刚才那一瞥里，狄仁杰看到了渊盖苏文眼底的红斑，就算是不懂医学的他，也知道这个人命不久矣。


“当初你师父将我们夫妇关在囚笼里任由我们在里面生儿育女，以前我认为这是奇耻大辱，现在想通之后，我倒是要感谢他，给了我最后的机会。


现在你又派兵将我困在这座宅子里，是不是也想看我们如何的生活？算了，你是晚辈，老夫还想要点脸，就把荣华打发走了，少年人，陪我坐坐说说闲话吧。”


狄仁杰摇摇头道：“我需要等一个残酷的凶手出现，就不陪你聊天了。”


“你这样等着就能将凶手等出来？”盖苏文停下手里的酒杯转头看着狄仁杰。


“是的，我感觉我是凶手邀请到这里来的，既然是他请的客，总不能不见我这个客人吧。”


“何以见得？”盖苏文的兴致好像更加的浓厚。


“六起凶案啊，死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最后这起灭门案死的人最多，凶手作案的手法好像非常的仓促，第一具尸体上他有耐心割二十三刀，到了后面就逐渐在递减，到了第六具尸体的时候已经简化成四刀了，到了最后一具尸体，直接就是咽喉中了一刀，与那三个小偷武侯的死法同出一辙，还以为是凶手不耐烦了，最后经过测算才知道原来是他需要赶时间，一定要赶在某一个时间回来，我无意中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圆圈，惊奇的发现，这六起凶案的发生地，都在一个圆线上，于是我就冒昧的来到了这个圆的圆心，想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整个长安需要在开坊市之后报备身份的只有待贤坊。”


听完狄仁杰的叙述，盖苏文点点头说：“时间确实是个大麻烦，每一个凶案发生的时间太集中了一些，这是破绽。”


狄仁杰出于礼貌回答了盖苏文的话，并不表示自己有义务陪他闲谈，朝盖苏文点点头，就要出他家的院子。


“其实你不用太麻烦，过了今晚一切就会烟消云散。”盖苏文摊开双腿闭上眼睛晒太阳，就像是一头慵懒的老狗。


狄仁杰的耳朵前后动了几下，想问问他到底知道些什么，又硬生生的忍住，推开门走了出去。


狄仁杰走了之后，盖苏文就站了起来，他真的非常忙碌，不断地往一个架了漏斗的竹管里添加火油，他从不在晚上点灯，但是朝廷配制给他的灯油却从不缺少，日积月累就积存了好几大缸。


坊市的水龙车就停在盖苏文家的后院，因为只有他家比较空旷，盖苏文不需要人服侍，所以他就把所有家将都撵去了荣华那里，荣华每天都会给他送饭，有时候会陪他住一晚上，大部分的时间里一座三进的大宅子只有他自己如同孤魂野鬼一样的活着，所以救火队将装满水的水龙车放在他家，也就顺理成章了。


每辆水龙车，只能添加一小部分火油，刚好是每个水桶的三成，油比水轻，油漂浮在上面。水龙的出水口在底部，刚开始喷出去的会是水，到后面喷出去的将会是火油。而那个时候人们已经形成惯性思维，还是会将那些火油用压力杆子推出去用来救火。


盖苏文好不容易灌好了油，就已经喘息的如同老牛，肾脏的部位传来剧痛，他已经三天没有小便了，有谁会知道宽大的衣袍底下会有一个鼓鼓涨涨的肚子？


回到了前厅，盖苏文哆嗦着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用小勺子挖了三勺马钱子粉，小心的用另外的一张纸刮掉勺子上多余的药粉，最大的剂量就是三勺，不能多，也绝对不能少，干吞马钱子粉或许只有他干的出来，他的身体失去了排水的功能，这个时候每增加一点水分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煎熬。


口水把药粉送了下去，盖苏文就虔诚的祈祷，只希望自己能挺得过这一遭，他不需要别的，只想祈求上苍能多给他一晚上的时间。


胃部像是在着火，这是一种非常熟悉的痛感，盖苏文佝偻着身子两只手紧紧地抓着柱子咬着自己的衣衫不允许自己喊出来。马钱子的毒性发作之后，会给他带来三个时辰的麻痹感觉，这个时候他是感受不到任何痛楚的，他需要的就是这三个时辰的时间。


为了这三个时辰的安宁，他需要忍受足足两个时辰的痛苦作为交换。今天的剂量实在是有些大，胃部已经开始出血了，为了不致于损失药效，他将溢出嘴角的毒血又咽了回去，整个人颤动的就像风中的树叶。


傍晚的时候，盖苏文缓缓地坐了下来，汗水浸透了衣衫，脚底下也有一滩水渍，这是他唯一能够排水的方式，身体变得松快下来，只是眼睛变得更加的通红。


不敢耽搁时间，疲惫的身体需要尽快恢复休整，今天的时间太宝贵了，在手指中间夹了一根线香，想想觉得不妥，有多夹了两根，这才倒在软榻上，甜甜的睡去。


梦里不知年月，盖苏文在躺下的一瞬间就重新回到了自己最甜美的时刻，那时候威严的父亲会站在房檐下背着手督促自己练武，头上的束发布带随着晚风轻轻地飘荡，周边跪坐着无数的家将，家臣。


“儿子，这一招叫做八方藏刀式，就是要敌人分不清你要从那里出刀，做到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你在干什么，刀尖就在你屁股下面，我站在这里都能看见，难道你打算从裤裆的部位出刀不成？这一招多用两次，我渊盖家族岂不是要断后？


看着，八方藏刀式该是这样使的……”


那时候的荣华真美啊，平壤的金达莱开放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穿着红裙的荣华在花丛中奔跑，无论她怎样躲藏，自己都能在第一时间抓住她，她假装要亲吻自己，然后会刁蛮的咬住自己的鼻子，直到自己完全投降才会松嘴，继续刚才的游戏。


荣华总能咬住自己的鼻子，她不知的是，很多时候都是自己把鼻子凑上去的……


美梦做到尽头总会出现云烨的那张阴险的脸孔，没有理由，没有道理的拿着金针狠狠地刺进了自己的腰部……


其实用不着线香，在它即将燃尽的时候，渊盖苏文就睁开了眼睛，直挺挺的从床上立了起来，褪掉自己的衣衫，跳进了一个装满清水的大木桶，将自己一股脑的埋进水里，直到快要淹死了才探出头来大口的喘气，这个时候的感觉就像是新生一般。


今天擦洗得很仔细，盖苏文厌恶的看着自己的大肚子，就是它害的自己以前的武士衣装再也穿不上，今天是个大日子，怎样也要讲究一下仪表才成。


当长安烽火台上传来警讯狼烟的时候，他和荣华抱头痛哭，终于等到了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那些蠢货在高丽苦苦抵挡大唐精锐兵马的时候干什么去了，非要等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才知道反抗？


自己能做的不多，或许什么都做不了，大唐如今依然在借用高建武的名义号令高丽，自己如果斩掉高建武，一定能让高丽变得纷乱起来，只有高丽的局面到了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自己的儿子逢吉才会有回到高丽的可能。


二更鼓响，盖苏文穿好了衣衫，全身上下都是黑色的，肋间插着两把刀，后背上也绑着两把刀，不断地抽插过战刀，每一柄刀的位置都非常的合适。


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天上的明月，说了一句话：“今日且看我渊盖苏文为高丽斩除国贼！”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七节 渊盖苏文之死（3）


杀人放火就该选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盖苏文偏偏选择了天上有大月亮这么一个不合时宜的夜晚，为了节省体力他甚至没有跳墙，搬来了一把梯子爬上了墙，伸长脖子看看街道上来回巡视的军士，然后就跳下了高墙。


唐人非常恶趣味的将他和高建武的房子安排在一起，这就给了渊盖苏文很大的方便，按照礼制，高建武可以养十六个家将，这一条对唐人要求并不是很严，不能称呼为家将部曲的还能称之为家丁，但是对高丽人的要求就非常的严格了，十六个家将就是十六个家将，多出来一个拿武器的人就算是逾治。


今晚，武士们都非常的紧张，不知道外面的唐人想要干什么，为了不惹怒唐人，他们巡夜的时候连腰刀都没有配，而且只见到两个。


盖苏文轻快地在小径上走着，两边都是高大浓密的牡丹，大朵大朵的牡丹在五月的和风里微微的摇动，没有花香，却艳丽非常。


寒光闪过，两个家将的尸体就倒进了牡丹丛，压折了无数花枝，盖苏文从地上捡起一朵粉色的牡丹，看了一会才想起来当年荣华为何要咬自己的鼻子了。


满山的金达莱，人比花娇，自己怎么就不知道折一枝最美的金达莱插在荣华的发髻上？怪不得会引来美人娇嗔。瞅瞅月亮，这时候好像有点晚了。


将这朵牡丹小心的揣进怀里，如果顺利的杀掉高建武，自己去旁边坊市一趟，把花给荣华，女人就是这样，对她门好，她们不知道，非要这些东西来表达一下。


一个丫鬟的脖颈间喷出大蓬的鲜血，脑袋歪倒在一边，盖苏文一脚就把这个出来起夜的女人踹进了花园，花园里的泥土松软，几乎没有多少声音传过来。


多年的枭雄生涯，已经将盖苏文的心智锤炼的如同钢铁一般坚毅，只要达到目的死多人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厢房里静悄悄的，高建武的仆人都睡在这里，盖苏文一阵阵的发笑，这样的时候他们都能睡的如同死猪，悄无声息的抽出短刀，飞快的在每一个人的脖子上划了一刀，这一刀划得很深，几乎切下来半个脑袋，站在巨大的通铺边上，欣赏了一会血泉，见血泉不再喷涌了，就扯过通铺上的毯子覆盖在他们的头上，不是因为心生怜悯，而是为了盖住血腥味，让它不要太早的传到外面去。


“老太医，一个人的肾脏完全被破坏之后，您认为这样的人还能存活多久？”


狄仁杰坐在太医院的矮榻上向老太医求教。


“这样的人部可能存活，肾脏被破坏了，人也就死了，这是必然之事。”老太医也喜欢这个聪慧有礼貌的年轻人，给出了确切的答案。


“可是有一个人他的肾脏已经完蛋了，他却依然活着，今天下午的时候我还见到了他，他好端端的坐在那里饮酒。”


“这不可能，肾为先天之本，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他若有损，疼痛难忍，全身积水，肿胀，小便无法排出，必然殒命，不过老夫当年曾听洛阳的白老先生说过，有些大毅力的人在短时间内还是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哪怕在肾脏完全不起作用之后依然能够存活一月之久，不过这样的法子比死还要惨，若是老夫，断然不会向病家推荐。”


狄仁杰猛地站了起来拱手问老太医：“老太医，是不是服用马钱子这样的剧毒之物达到以毒攻毒的效果？”


“你是如何得知的，确实如此，不过我们将之称为换命，起始需要服用少量的马钱子就能镇痛，但是马钱子的毒素发作同样让人痛不欲生，忍这阵疼痛的时候，浑身就会出汗，同样做到了将身体里的水排出体外的作用，但是我们排尿是为了排毒，不是为了排水，所以这个法子只会把我们食用五谷杂粮残留的毒素留在体内，下一回想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加大马钱子的剂量，疼痛也会加倍，不可取，不可取。”


狄仁杰在屋子里转了两圈之后又问：“老太医，假如这个人以前就是一位武学大师，这样做了之后他还能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吗？”


“呵呵，肾为命之根本，那里都坏掉了，如何还能保持强大的身体？除非他获得药力的帮助，短时间还能支撑，时间长了他就会成为一滩烂泥。”


听了老太医的话，狄仁杰匆匆感谢了老太医，连忙走出太医院，跨上战马，就向待贤坊奔去，全部明白了，盖苏文就是凶手，这个家伙在承受过巨大的痛楚之后，没有选择在家休息，而是选择没有目的的杀人来发泄心中痛苦，张德海家人身上所受的刀伤为何会越来越少，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需要赶时间回去点卯，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的体力不支……


清空了两边的厢房，盖苏文疲惫的靠在柱子上，从怀里掏出一根高丽参当萝卜一样的嚼了下去，靠着柱子坐了下来，过了一会慢慢的站了起来，现在该清理内宅了。


匕首挑开了门闩，幽灵一样的钻了进来，然后轻轻地掩好门，站在光影斑驳的树下，几乎和大树混成了一体。


石子掉在石板路上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四个家将迅速的赶了过来，背靠着大树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没有找到原因，只看到一片刀山向自己扑了过来……


每具尸体上只有十六道刀口，这让盖苏文不由得悲从心来，一年前自己还能稳稳的斩出三十刀，现在只有从前的一半，现在没工夫悲伤，绕过尸体，慢慢走进了藻井，他对头顶的那些画没有半点的好感，高丽的藻井上画的都是三足乌鸦，大唐的藻井上全是繁复的花纹和蝙蝠，非常的丑陋。


两把刀飞了出去，发出一声轻响，就将两个打瞌睡的家将钉死在墙上，其中一个没有钉牢，身子倒了下去，撞到了身边的巨大花瓶，盖苏文没有去扶，因为已经有密集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咣当的一声巨响之后，盖苏文就收回两把刀，自己糅身钻进了二道门，身形还没有站稳，两把刀就向自己砍了过来，脚底下猛地一蹬身子继续往前面窜，一头扑进了挡在前面的那个家将的怀里，刀柄上弹出的短刀在一瞬间就把那个高举着战锤的大汉内脏绞了个稀烂这个人才是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一个人。


当那些家将看到面前的人是盖苏文的时候转身就想跑，作为高丽的无敌悍将，没有几个人有勇气和盖苏文对峙。


带着链子的长刀再一次飞了出去，斩断了其中一个护卫的脖子，人头飞了起来，尸体继续往前跑了三五步才重重的倒在地上。


另一把长刀就非常的不如意了，刀子卡在那个家将的颈骨上拔不下来，盖苏文踩着人头才将刀子拔下来，自己的左面身子已经不太听指挥了。


“高建武，出来吧，我们说说话，你如果不嫌弃丢脸就大声喊吧，看看外面的唐人能不能救你。”这家伙毕竟是高丽的王，盖苏文认为自己多少也要给他留点颜面。


“杀人了，盖苏文杀人了！救命啊！”高建武一点都不在乎丢脸，扯着嗓子开始大叫起来，不但他在喊叫，其他的家将也开始喊叫，里面还夹杂着女子的声音。


盖苏文皱起了眉头，因为他应经听到街道上有急促的马蹄声传过来，狄仁杰毕竟是一个聪明人，他会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手一抬肋下的皮囊就被他高高的抛起，无数刀砍过，皮囊里的火油就撒满了整个屋子，火折子吹着之后，在帷幕上轻轻的撩了一下，一条淡蓝色的火苗就窜了起来，不一会整间大厅就已经是烈火熊熊了。


高建武为了提防盖苏文杀自己，聪明的堵死了自己卧房的所有窗户，现在这里却变成了自己的坟墓，一个大汉吼叫着从里间冲了出来，后面跟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


没有看见高建武从长长的甬道里出来，他或者在等一个更好的机会。


火势很大，那个汉子冲到盖苏文身边的时候衣衫已经在冒火，围着布巾子的渊盖苏文往旁边轻轻地一让，那个大汉就想从窗户里跳出去，盖苏文的链子刀在他的脖子上转了一圈之后，冲出窗户的只有他的人头。


两个妇人大哭着又往回跑，却被高建武一人一剑捅翻在地，最后的那个男人很干脆的给了自己一刀，白衣飘飘的渊盖苏文站在大火里就像是一尊魔神。


大门被撞开了，外面也开始有水龙往房子上浇水，在大火中鏖战的盖苏文磕飞了高建武的长剑，割断了他的手筋脚筋，丝毫不顾自己身上的火焰勒着高建武的脖子对他说：“我小时候见你第一面的时候就不喜欢你，总想把你的这个舌头割下来，就你的这张臭嘴，不知道传达了多少祸国殃民的旨意，没想到今天才得逞心愿。”


长刀从高建武的嘴里捅了进去，看着他像死猪一样的在抽搐，盖苏文松开高建武，伸开双臂准备迎接自己的末日，腰部现在很疼，非常的疼。


一条绳子缠在他的腰腹间硬生生的将他拖出了窗户，倒在地上看着站在头顶的狄仁杰说：“你把我的牡丹毁了，如果你赔我一朵，我就告诉你一件事。”


狄仁杰想都没想就从旁边的花园里摘了一朵最大的放在他的胸口上。


盖苏文拿着那朵花显得非常幸福，然后对狄仁杰说：“快跑！”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八节 驼城起


狄仁杰霍然一惊，仔细看看盖苏文的笑脸，大吼一声：“撤退！后撤！”亡命的拖着身边准备抓捕盖苏文的张永禄向后退去。


见到长官在撤退，周围的官兵也跟着后退，只听轰的一声，整个大地变得白亮一片，不知何时六道白亮的水柱变成了六道蜿蜒的火龙，一头扎进了高建武的宅子，原本已经快要熄灭的大火猛地一下腾起一个巨大的火球，火焰从门窗以及顶棚窜了出来，映红了半边天。


张永禄手脚酸软，刚才如果不是狄仁杰拖他一把，自己这时候已经被喷出来的火焰吞噬了，眼看着盖苏文半靠在柱子上被火焰覆盖，自己竟然无能为力。


待贤坊的对面就是嘉会坊，一个妇人带着一个七岁的幼童，站在二楼的平台上，浑身上下一片缟素，待到对面的待贤坊大火开始燃烧的时候，两串泪珠顺着妇人的脸颊流了下来，嘴角血迹隐现，妇人捂着嘴不断的抽泣着跪了下来，幼童想要帮姆妈擦干眼泪，却越擦越多。


“你终于不用再受苦了，你完成了你的陈诺，你说话总是那样的算数，我只希望你在地下不要等我，你是英雄，就该像英雄一样的活着，你以前和云烨说醒握杀人权，醉卧美人膝，才是英雄的活法，你在地下就该这样活，等我到了地下，就让你枕在我的膝盖上，为你梳理额头的乱发……”


狄仁杰的头疼的厉害，这样的大火绝对不是一时半会能熄灭的，从更多的地方调派了水龙队，在检查过水箱之后才开始救火，如果别的水龙里面再喷出火油，待贤坊就要不成了。


天亮的时候高建武的家已经被烧成了白地，现在还在燃烧的是盖苏文的家，六辆爆开的水龙车将盖苏文的家也彻底的毁了。


一把大火最终烧掉了小半个待贤坊才缓缓熄灭，此时已经是两天以后，皇帝大怒，下诏惩治官员，狄仁杰作为主事官员，自动承担了所有责任，被降职一等以观后效，出人预料的是获罪最深的不是他，而是都水监的黎大隐，被皇帝发配到玉门关戌守边疆。


带着一身烟尘和满脸的黑灰狄仁杰回到家里，躺在软椅上愣愣的看着天空。


小武拿着热毛巾帮他擦脸，一边小声的说着安慰的话。


“盖苏文原本就是猛虎一样的人，没到停止呼吸的那一刻谁都不能小看，他要杀高建武自然就会做完全的准备，更何况他自己本来就不想活了，这样的人才是最恐怖的，师父当年在辽水上将他禁锢的好好地，不是也让他逃脱了吗？没必要伤怀。”


“这一回非常的侥幸，你不知道当时有多危险，我以为大火已经要被扑灭了，所以离火场非常的近，没想到盖苏文早就在水车上做了手脚，开始喷出来的是水，后来喷出来的是火油，整个天地都被六道火龙照亮了，如果不是盖苏文提醒，我也会有危险。”


“盖苏文提醒你？”小武停了下来，疑惑的看着狄仁杰，这种事情不该发生才是，盖苏文做那样的准备就是为了多拉走一些人陪葬才是。


“是做了交换，他让我给他摘一朵牡丹花回来，我照做了，然后他就让我快跑！我不是为盖苏文的生死或者为降职一等难过，我只是疑惑在盖苏文的眼中，我的身价只值一朵牡丹花。”


小武下意识的在狄仁杰的脑门上拍了一巴掌说：“幸好他不恨你，如果是师父，八成就没有这种好运气了，不过啊，这朵牡丹花对他一定非常的重要，人到了他的地步，什么生死仇怨都应该看得很淡了，他只想不带着遗憾离开，所以那朵牡丹一定有一个故事，他可能希望你把这个故事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别人是傻子，弄不懂，我夫君是聪明人，一定能猜到他的心意。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挑选你的原因。”


狄仁杰叹了口气对小武说：“给我换套衣服，我要去嘉会坊一趟，既然我同意了交易，那就要把交易彻底的完成。”


小武点点头说：“什么英雄好汉，什么将相帝王，男人家只要情长就是好男儿，哪怕是敌人这样做了，也该受所有人尊敬……”


云烨现在就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整座守捉城都在他的咆哮下瑟瑟发抖，城墙上挂满了人头，不远处的驼城正在缓缓地移动，它现在围成了一个圆圈，正在向里收缩，圆圈里有两千多突厥人的骑兵正在左冲右突，等到驼城围拢到强弩射程的极限的时候，就停了下来，在云烨的咆哮声里，万箭齐发，这股突厥人遭受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打击，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就死伤殆尽，连一匹站着的马匹都没有。


一个月来，杀不光的突厥人不断地出现在守捉城附近，又开始重复去年的那一套，不杀光这些游骑，云烨就没办法去救援远在龟兹的郭孝恪。


两千多枚人头垒成了京观，就矗立在守捉城外的荒原上，腐肉发出的臭味勾引的野狼群在远处发出此起彼伏的嚎叫。


“呵呵，云侯神威老夫今日算是见到了，只是老夫没有想到驼城还能用来打伏击，这样干净利索的战阵，老夫还是头回得见，云侯如此匆匆的清除了这里的后患难道这就要打算去救援郭孝恪？


老夫只是问问，在这里云侯才是主帅，老夫无意问责，只是想知道咱们这样匆匆的赶去龟兹城就不担心中埋伏？郭孝恪的两万大军身处数十万敌军的包围之中，他已经坚持了快两个月了，那些西域人为何到现在还没有攻下龟兹城？”


杜如晦坐在云烨的座位边上看着烦躁的云烨发问。


“他们是要围城打援，整个西域成建制的大军只有我们和郭孝恪，再加上乱石城，乱石城只守不攻他们是没有丝毫办法的。所以只能把主意打到我的头上，他们就不担心撑死？


我的驼城和我的大军都不是他们所熟悉的大唐军队，如果他们在戈壁上流窜还真的会让我头疼，既然他们抱成团想要和我硬碰硬的打一场阵地战，本帅求之不得，让他们得逞一次又如何。”云烨对自己的军队非常的有信心，自己这些年就没有干别的，就是在打造一支火器部队，论到正面的杀伤能力，自己的军队绝对是天下第一。


现在又有了驼城这个最佳的防御工事，就算是面对再多的敌人，云烨也想去试试，看看是敌人的身体强悍，还是自己的火药，火油厉害。


杜如晦眼看着那两千突厥人是如何被轻易消灭掉的，对云烨军队的战力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评价，既然主帅已经下定了决心，自己只能同意，他是被险恶的局面强行留在西域的，既然回不去，不妨就帮着云烨处理一下各种政务，在这方面，云烨拍马都赶不上杜如晦，更何况他最近也被极度想获得承认的无舌拉到地窖里感受了一回神光，老家伙毫无根据的就开始赞同无舌的见解，现在一天要是不在神光里沐浴一会，就全身不舒服。


云烨没在高昌留一兵一卒，只要他敢留下，这些人就会成为牺牲品，重新回来的西域人绝对会对他们施行最残酷的刑罚。


大唐派驻北庭的人员，不管是文官还是疍吏，都是能骑马抡刀的家伙，人才难得，云烨把这两千余人全部塞到了驼城上，从现在起，北庭的治所就在驼城上。


杜如晦一夜之间签发了三百余张委任状，都是品级不超过七品的小官，在羁縻州，他和云烨两个人有足够的权利任命官员，俩人不约而同的将最高的品级定在七品，敢分封五品官只有侯君集那样的笨蛋才会做。


热气球从昨晚就被放上了天空，和长安的热气球不同，驼城上的热气球上拴着一根绳子，一直垂下来连接到了一个最大方格上，还有一根铁线从最顶上连接到云烨的那间木头屋子里。如果有警讯，就会有一个竹管顺着铁线滑到地面上，敌人想要突袭驼城除非是在有沙尘暴的天气里，不过按照驼城的条例，这样的天气是不允许行军的。


郭孝恪那里不知道怎么样了，倔强的老家伙在发现敌人像他扑来的那一瞬间派出了斥候向四方告警，文书里却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援兵这回事。


云烨从他的文书里嗅到了浓浓的死意，两万人守不住吐蕃人，任由吐蕃人长驱直入，这本身就是大罪，如果他的治所不在龟兹而是在于阗他就能和乱石城相呼应，向北防卫吐蕃人，向西防卫突厥人，就算是打不过，被人家突破了，那也是敌人的力量过于强大，自己寡不敌众，将来回到长安，一定不会有人在这件事情说他一个不字。


现在，既然是策略上的失误，他这个主帅就责无旁贷了。


云烨可以不在乎郭孝恪的死活，两万将士跟着他踏进鬼门关是何等的无辜。


驼城踏上了戈壁上，浩浩荡荡，天上的老鹰都远远地躲开，程处默的骑兵不断地在驼城的前后左右奔驰，清剿检查热气球指明的可疑区域。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五十九节 帝王哀


从日出走到日落，只走出了不到五十里，这是驼城最大的短处，想要救援郭孝恪，这样走下去，需要整整四十天。


现在的局面已经很明朗了，西域人和突厥人，吐蕃人目的就是想要摧毁大唐，但是在第一时间里，他们并没有占到便宜，大唐也不是一味的在防守，程咬金的大军已经迅速的挺进到了大非川，一路上攻城拔寨迅如烈火，九曲岭阵斩吐蕃噶伦金珠，一场大火将鄯城（西宁）烧成了白地，在遇到气疫之后才不得不将大军退到山口，与松赞干布对峙于大非川，尽管松赞干布已经再三的向程咬金说明进攻沙洲的乃是吐蕃大族所为，自己对藏北的部落没有多少控制权，并且派了使者进京，想要说明吐蕃的复杂现状。


皇帝李二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关上了和谈的所有门窗：“吐蕃人可以挑起战争，但是，想要停止战争那需要朕的同意！”


李靖的大军已经出了玉门关，在独山岭构筑城寨，已经派斥候前往乱石城准备与许敬宗前后夹击吐蕃的先头部队。


张亮疯狂的在新罗，百济沿海进行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海军陆战队到处，人畜皆灭，一度沿着汉江侵扰汉州城，新罗女王善德不得不将自己的行宫搬到熊津城。即便如此的危急，善德女王也没有撤会正在和张俭大战的军队，她清楚地知道，一旦这一次攻唐失利，等待她的将是如何恐怖的惩罚。


最难缠的就是室韦人和靺鞨人，这些浑身穿着兽皮的野人，挥舞着石斧从山林里嗷嗷叫着冲了出来，他们作战悍勇之极，常年和严酷的生存环境打交道磨练出来了一副钢铁一样的身板，契苾艰难的应对着这些神出鬼没的野人，不得不一次次的重新构筑新的防线。


李二的心中像是有一团烈火在燃烧，国内的建设只进行了一小半就不得不匆匆的将自己政策的重心从民事转向军事，说起来非常的轻巧，但是大唐到底蒙受了多大的损失只有他自己知道。


李二只要把户部的折子看一遍，他的怒火就旺盛一分，河道，沟渠，道路，水库，城池，桥梁，甚至运河都已经停止了施工，大笔的钱财从这些地方抽回，流向了军工制造以及各种军需品的购买上，他将内府的钱财抽调了三成依然不能满足军需，自古以来打仗就是在打钱粮，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大唐能同时供应五条战线作战而不必穷搜国内。


“债券？”李二终于从一大堆令他烦恼的奏章里发现了一个不同的奏章，翻到第一页看看署名，上面写着狄仁杰的名字，他对这个年轻人非常的有好感，所以在处置待贤坊大火的事件上才对这小子网开一面。


“如今举世攻唐，边疆烽烟四起，国库供应已经日益艰难，我大唐已经到了需要做出变革，臣以为这场战争乃是你死我活之争，必将长久的维持下去，我大唐想要取得最后的胜利，首先就要保证有足够的国用，如今国内的各路建设已经停止，户部已经到了寅吃卯粮的危急时刻，微臣以为，我大唐民间富庶，朝廷只需要发行一些债券，自然能够渡过这几年的……”


李二从奏折里拿出一张汇票，这张汇票上已经被涂改过了，上面的汇票二字变成了国债二字，汇兑十枚银币的字样换成了三年后汇兑十二枚银币的字样，下面还多了购买人的身份和信息。


李二不断地翻看着这张所谓的债券，最后放在一边叹口气道：“难道朕已经到了要向臣民借钱才能支持国运的地步了吗？”


离开桌案，李二再一次遥望着龙首原上的烽火台，南海现在也有战事了，不过不要紧吧？大帝号在哪里呢，有他坐镇南海，大食人为何还要来搅局？难道朕的大唐也妨碍到了你们不成？


战事不歇，狼烟一日不停，这是典律里的规定，它旨在提醒帝王万万不可忘记自己身处在危难之中。


“陛下，杨妃娘娘请您去温室散散心，娘娘移栽的一棵香蕉树，今年居然开花了，这是大喜的征兆，杨妃娘娘特意在温室准备了几样酒菜，请陛下共饮一杯。”


断鸿从偏殿走了出来，好不容易看到皇帝闲了下来，赶紧上前禀报。


“也好，朕这就过去，不过香蕉树开花这不过是平常的事情，谈不到什么祥瑞，很久没过去了，饮一杯酒也好，你去请皇后和阴妃一起过来吧。”


皇帝走到哪里，断鸿就跟到那里，沿着太液池吹着徐徐的凉风，见到荷叶绿绿的铺满了荷塘，已经有花苞露出水面，蝴蝶翩翩的在花间飞舞，李二这才发现夏天已经不知不觉的到来了。


不由得止住脚步，对断鸿说：“国事艰难，朕竟然已经错过了如此多的美好事物，袁守城来信说：自己已经找到了神仙地，见到了雪龙，见到快要成人的精怪，见到了神威如狱，也见到传说中的巨兽，据他说，道门已经准备在北庭修建神宫，供奉西王母，想要在那里修行，期望有一日能够得道成仙。


呵呵，得道成仙又如何，满地锦绣又如何，朕还不是忙的昏天黑地，不知寒暑，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精彩，朕却无暇欣赏，断鸿，等过上几年，你也如同无舌一样去逍遥自在吧，这座皇宫困住朕一个人就够了。”


听到皇帝说的凄惨，断鸿跟着垂泪道：“陛下万万不敢这样想，您还有忠诚的将士在外征战，勤劳的大臣在国内牧守，娘娘们各个贤良淑德，陛下更是纬天一宇，威名远播，奴婢不愿意离开陛下身边，伺候陛下到天荒地老才是奴婢的心愿。”


“哈哈哈，也就是说说罢了，朕见到夏花绚烂一时心有所感罢了，走，朕去看看杨妃是怎么把香蕉树养出花来的，云家都没这本事！”


李二似乎从来都不缺少雄心壮志，虽然一时之间陷入了低迷，转瞬间就变成了雄霸天下的帝王，举世攻唐带给他的烦恼立刻被他远远地抛诸脑后，杨妃确实很久不见，如果今日时间允许，留宿在她那里也不错，她就是闲的无聊才会摆弄花草，女人闲下来就会生闲事，李二觉得再给她一个孩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


辛月整理完了家里的账簿，也接见了从西域回来的商队管事，听到西域的格局大变，反而没了当初的慌乱，只是执行家法的时候愈加的严格，既然家中的男主人征战在外，辛月就谢绝了一切访客，带着铃铛忙里忙外的操持家务。


夏收就要开始了五月底麦子已经泛黄，稻子也低下了禾穗，关中农事不敢耽搁，一旦大雨来袭，一年的辛苦就会毁于一旦，家里在山地上重的玉米现在正是泛青的时候，总是有狗熊和野猪来毁坏庄稼，老兵们已经抓到十几头野猪了，怎么这东西还是不长记性，今天田里的管事来报，又有一垄玉米被野猪拱倒了。


云寿现在又带着家将去收拾野猪去了，今晚不回了，辛月去老奶奶的房间请过安之后，又去检查了家里所有闺女的闺房，这是她每天都要做的事情，揍了小丫一顿，再把李佑撵走，两个人面孔红红的钻在闺房里一定没有干好事情。


两个蠢货，三个月的时间都等不及了吗？到时候用大马车拉走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万一有了身孕，李佑三年的辛苦就白挨了。


被人家用鸡毛掸子撵出来的李佑呵呵笑着接受老钱的祝贺，指着小丫的绣楼说：“别说出去，丢人啊，被嫂夫人撵出来了，跑的慢了些，脊背上挨了两下，我带来的东西你一会等嫂夫人消了气送到小丫房里，刚才见她被打惨了，又不敢阻拦。”


老钱哈哈笑着说：“王爷的佳期好歹也就剩了三个月，夫人这是害怕你们小儿女情浓出了岔子，时间短，眨眨眼也就过去了，小娘子那里老奴自然会照应。”


李佑呵呵笑着出了云家的大门心情极为舒畅，有能为自己着想的长辈是好事，李佑才不在乎多挨两棍子，好多时候这种揍都是自己找的。


看看日头时间还早，看样子今天在云家是混不到吃食了。只好带着随从打马去了书院，今晚就打算在书院安身了。


“李佑，你弟弟在垒假山，一边流泪一边流汗，不知道垒的是汗山还是泪山，说他流泪他居然不承认，非说是汗水流进眼睛蛰出来的眼泪。”希帕蒂亚抱着一摞子书从教室里走出来就看到了东张西望的李佑。


“为何？”李佑大为吃惊，狡猾得像狐狸一样的李治也会这么凄惨？


“听说他在蛊惑李纲先生买北地出产的羊毛的时候出了岔子，被管事发现了，然后李纲先生就说他是一个坏蛋，要他选择，要么把山羊毛退回去重新拿绵羊毛回来，要嘛就去垒假山，结果，你那个财迷弟弟选择垒假山。


他那样缺钱你们这些做哥哥的也不知道接济一点，看他吃苦你们不心疼啊。”

第二十卷 荒蛮地 第六十节 潜流暗生


“没有的事情，我堂堂晋王怎么会干那种下三滥的事情。”两只手上绑着布条子的李治矢口否认，故作大方的拍着两只手坐在石头上显得非常豪气。


“哥哥我在书院苦熬了四年多，比你们谁留在书院的时间都长，这里的先生是个什么性情我会不知道？你是王子也还，白丁也罢，在书院里面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垒汗山，泪山，这是书院里仅次于开除的严厉惩罚，你以为这些先生就因为看你不顺眼就故意惩罚你？”


李佑狐疑的围着李治转悠，想想这家伙的斑斑们劣迹，叹口气又说：“你在担心那些敌人突破云中骚扰晋阳？为了多储备一点物资军备你才如此的不择手段的？”


李治依然板着脸小声的对李佑说：“不管我犯没犯错，我现在都在接受处罚，只要假山垒好，就再也不会有人提起这件事，对错并不重要，四哥，忘了他好吗？”


李佑不再多说话，而是开始传授他如何绑好手上的布条子，才不会伤手，如何搬石头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如果可能，那些熊猫也能合理的利用一下。


“就是那头脑袋上有伤疤的，只要你给吃的，它就会帮你搬石头，书院只规定不许用牲畜，也不能找人帮你，熊猫可不是牲畜……”


于是李佑走了之后，兕子来给哥哥送饭的时候吃惊的发现，一头肥硕的熊猫从远处哼哧哼哧的搬过来一块石头送到李治的身前，然后就张着嘴等吃的，李治把石头放好之后，就会给它的嘴里扔半截新鲜的竹笋，熊猫嘴里嚼着竹笋转过身子接续去远处帮着李治搬石头。


夏天的笋子不值钱，几个铜板就能买好多，兕子生气的把熊猫揪过来，示意它不许再去搬石头，哥哥是犯了错在接受惩罚，不能取巧的。


李治坏笑着又抛给熊猫一颗竹笋，那只熊猫立刻就跑着去搬石头了，也不知道这只熊猫出自哪位高人的调教，硬是懂得食物需要通过劳动来换的道理。


兕子又看见这只熊猫用两只前爪抱着石头，用两只短小的后腿磕磕绊绊的走过来，似乎决心把自己的劳动进行到底。


李治接过石头，在熊猫的脑袋上拍拍，从自己的食盒里取出一块蛋糕喂给了熊猫，兕子走的路也有点多，小脸红润，可能是在书院里心情好的缘故，少女的脸上竟然出现了一些婴儿肥。


兄妹二人和一只熊猫坐在亭子底下吃饭，李治吃着吃着抛掉手里的筷子说：“小妹，我很想去云中，那里有我的封地和子民，现在云中的局势一日三变，魏征在云中听说也是在艰难的应付蛮族，这些年我殚心竭虑的为晋阳的百姓操持，不知不觉间发现已经和他们结成了一体，张谏之在阳曲和汾州征发了五万民夫准备重新修整云中的长城，尤其是牛皮关，白登山到凉城一线，工程量非常的浩大。


以前我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做，我大唐有无敌的骑兵，自然能御敌于国门之外，现在发现，无论我们多么的强大，依然不能让所有的人敬畏我们。


你知道我的性子，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想招惹谁，但是别人也休想欺辱我！李纲先生真正要惩罚的是我的这个心思，他想通过垒假山这种最艰苦的体罚要我放弃，他老人家认为我不够合格，我确实没有足够的体力垒完假山，但是有熊猫帮我，我一定会完成的。”


“九哥，你也要走了吗？”兕子泫然欲泣，拉着李治的衣角如同幼儿时期一般无二。


“九哥长大了，该去做我应该做的事情，兕子，我走了之后，你一定要好好吃饭，好好地治病，把身体养的壮壮的，到时候我带你去骑马，咱们李家的人不会骑马可不成。”


说着又不放心的对兕子说：“你要是不喜欢住在皇宫里，就住到玉山行宫里去，离瀑布远点，到了晚上能吵死人，只有尉迟恭才喜欢住在那里听噪音。观澜台就非常不错，春天有花，夏天有雾，秋天有斑斓的红叶，冬天有皑皑的白雪，你本来就喜欢清静，看看书，弹弹琴，好好地在那里修养，等我从云中回来，说不定就能见到你的驸马，也不知道父皇和母后会把你许配给怎样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我很好奇。”


李治的一番话说的兕子俏脸飞红，举起小拳头在李治的肩膀上捶打几下，活动的稍微剧烈一点，就有些气喘。李治赶紧帮妹子捋后背，好让她喘的均匀一些。


兕子脸上的笑容没了，幽幽的说：“我不嫁人，我就陪着父皇母后。”


“主要是这个世界上找不到能让我家小妹佩服的男子汉，不嫁就不嫁。”李治笑着安慰妹子，孙思邈早就说过，兕子的体质不宜婚嫁，这是李治心头的一道伤痕。


兕子提着篮子在侍女的陪同下回了女子书院，李治拍拍那头正在打呼噜的熊猫，准备开工，早点吧假山垒好，老子还要去代州，去云中，会会那些山林里来的野人！


何邵清空了自己所有的资产，带着大笔的现金汇票准备去玉门关，对大唐军力最有信心的不是皇帝，也不是军人，恰恰就是这群商贾，只有他们才真正的清楚大唐军队的装备有多么可怕，一个真正的关中府兵，他一身的装备价值绝对不会少于一百银币，至于那些精锐，这个价格还要翻倍。这只是铠甲和刀剑，没有将战马还有军中的大型装备算进去。


更何况关中弟子向来耐苦战，只要没有碰上太过悬殊的战况，一般情况下都能全身而退，百骑破万人的战例在大唐军中文书上屡见不鲜。


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这是一个重新布置商业布局的好机会，西域虽然是一片不毛之地，但是那里有大片的绿洲和雪山，道门准备开发大雪山神宫的消息何邵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他们购买云烨手里的一个空头权利，就花了一万枚金币，可以想象，集天下道门之力修建的雪山神宫会是如何的奢华，宏伟。


这些都是钱啊，道门有的是钱，如果把这一笔买卖做成，这辈子注定了就会衣食无忧。


云烨的书信里说得清楚，这一回道门是下了重注的，谁要是敢阻挠他们修建神宫，下场一定非常的凄惨，既然没有办法阻止，那就一定要从中分一杯羹，雪山顶上就不和老道争了，但是雪山底下修建一座镇子，估计能发大财，满世界的信徒到大雪山朝拜的时候总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更何况不是所有人能有机会上雪山一观的，道门会把这个度把握的非常的好。


李靖在玉门关，云峥在北庭，还有谁比自己有更好的机会呢？一想到自己又要从新走自己的发家之路，何邵就兴奋的不能自抑，这一回他带着自己的三个儿子，一水的胖子，想要继承家业不吃苦那完全是在做梦。


天山，昆仑山，这都是神仙居住的地方，能将自己的生意做到和神仙相提并论，何邵就觉得自己不枉此生。


收购战士们的战利品，这是老生意了，带上几个鉴定的行家就能做好，把钱财驿递回老家如今算不得稀奇，何邵的民用网点，已经到达了县这一级，至于繁华的地方，早就到了村寨。尤其是关中，军中子弟往家中邮递东西乃是一个很正常的习惯，何邵最得意的就是，自己的手下曾经把四个娇滴滴的美人从发货地一直安全的送到目的地，并且保证路上没有别的男人碰过一个手指头。


何邵的驼队，马队，车队，热气球队都已经准备妥当，现在唯一需要等到的就是大唐军队开始反击，只要开始反击，何邵就会半点都不犹豫的一头扎进茫茫的瀚海，跟在大军的背后如同秃鹰一样的捡拾大军不需要的任何残渣剩饭。


他有这样的经验，老虎吃过东西之后，剩下的总是能让秃鹰吃饱肚子，就像他在热气球运输上做的事情，李泰总希望自己的飞船能像箭一样在空中飞行，长孙无忌总希望自己的热气球能够快速灵活的在天空翱翔。


何邵不这么想，他认为他的热气球不需要飞的很快，也不需要飞的很高，更不需要有多快，在他看来，能把货物从甲地运到乙地比马车快，比马车省事就行。


所以在官道上你能看到飞的很低的热气球下面吊着货物，由四五匹马牵着在官道上缓缓地飞行，你也能看到在装的满满当当的船上，顶上还飞着一个热气球，上面也装满了货物，随着大船顺流而下，这东西的好处太多了，过河不需要船，翻山不需要换车马，方便极了。


李泰把何邵叫到魏王府，狠狠地揍了一顿，认为这样做实在是太丢人，长孙无忌也对何邵的做法一笑置之，半年之后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发现，何邵的热气球已经占据了货运生意的一席之地。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一节 郭平的一天


龟兹城的大火从突厥联军到来的第一天就没有熄灭过。


郭平射出了自己手里的最后一支弩箭，然后就冲到了垛堞口，用一把叉子奋力的将敌人的梯子推翻，气都没机会多喘一口，就捡起来盾牌，立在这个缺口上，上面的立刻传来叮当不绝的响声。背靠着盾牌蹲好，从怀里掏出一个饭团子塞嘴里，从早上到下午，自己一口东西没吃，这个饭团子都已经馊了。


满天都是大石头，这是突厥人的投石车，自从城上八牛弩的弩矢用尽之后这个东西就能靠近城垣了，突厥人的投石车不大，投掷的石头也不大，也就人头大小，可是数量很多，躲是没办法躲了，龟兹的城墙又不是关内的城墙有藏兵洞，这里的城墙就是一道两丈高的土墙。


能不能被石头砸到那得看运气，石头的运气就不好，连续被两块石头砸到，胸骨已经露出来了，半个脑袋也消失不见了。只有手脚还能无意识的抽动几下。


叫什么不好非要叫做石头！


郭平的运气很好，离他最近的一个石头也足足有一丈远，石头雨不下了，城外响起了牛角号，三短一长，这是突厥人撤退的号角，郭平将蜷缩起来的双腿伸直，转过头从盾牌的缝隙里看着突厥人潮水般的退了下去。


他看看倒在城头的胡人，发现他们穿着白袍子，这就不是突厥人，该是昭武九姓的人才对，刚开始的时候自己还有心思割下脑袋或者耳朵去报军功，随着时间的延长，谁都没有兴趣做这件事了，这时候能喝一口清水，吃完面条就算是最大的享受了。


城头响起了校尉的呼喝声：“第一队整队，第二队整队，第三队整队，报数！嘴巴被打坏说不了话的旁边的帮着报数。”


郭平竖起耳朵倾听，三个百人队在数到六十一的时候就没了动静，昨天还有一百七十三人，今天战损了整整一百一十二人。


生死平常事而！郭平很想这样说一句，当初自己进入军伍的时候老兵就是这么说的，当时老兵没有说的慷慨激昂，只是说的非常平淡，就像是在说我已经吃过饭了一样的平淡。


石头的尸体被辅兵们拖了下去，他身上的甲胄被解了下来，一个辅兵将石头的甲胄穿在自己的身上，顺便拿过石头的横刀和长矛就坐在郭平的身边。


辅兵从革囊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生西瓜递给了郭平笑着说：“我在城里征用那些胡人的宅子的时候，从花园里发现了西瓜，就是没到时间白茬子，随便吃一点。”


郭平知道这是新兵的示好方式，昨天的时候石头还答应回到三原以后，请他去渭河边上偷看女人洗澡，那些女人白花花的身子好看极了。


西瓜淡而无味瓤子就像是破棉絮，好在瓜皮的水份很足，润润嗓子也不错。


辅兵又偷偷摸摸的塞给了过郭平整整一个基数的弩箭，他一摸弩箭，发现上面的油脂都没有清理干净，二十四枚一尺六分的短弩一支都不少。


“从哪拿来的？这东西不是已经限量供应了吗？”


“俺在后勤上当差，是俺姐夫给俺找的差事，现在俺姐夫被将军调到了城北，不知道怎么样了，这些弩箭都是他留给俺的，弩箭俺用不来，还是交给你比较好。”


郭平点点头，低下头撕下一块麻布开始擦拭这些弩箭上的油脂，他刚刚发过誓了，再也不会问那些新来的士兵的名字，问一个，死一个，不吉利。


星星出来了，远处的突厥人并没有离开，看着城外星星点点的篝火似乎一直要接到天边，也不知道那里到底有多少敌人，最开始进攻的人是吐谷浑人，这些人很好对付，只要杀掉为首的将领，他们就会溃散。


接着上来的是薛延陀人，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光着上身就冲了上来，胸口全是连片的黑毛，这些家伙的脖子很粗，锋利的横刀都不能一刀将他们的头颅卸下来，反而有可能卡住刀锋，自己的队正就是这么死的，那是一个很厉害的老兵，就这么停顿了一下，就被薛延陀士兵的连枷打碎了脑壳，郭平认为，杀这些家伙最好的武器就是投枪，身子粗壮目标大，投枪一尺多长的枪头很容易刺穿他们的身体，就算是他们穿着皮甲也是一样。


昭武九姓的弯刀很厉害，今天大半的人都是死在弯刀之下的，伤口都在铠甲掩护不了的关节和咽喉上，对付他们最好使用这样的短弩，如果是淬了毒的短箭最好，只是大帅不允许自己的部下用毒，不像北庭的那些人，他们就能使用毒箭，这种短弩的箭就算是遗失也不打紧，胡人又没有这样的东西，弩箭比他们骑弓用的箭要整整的短上一尺，拿到了又如何，难道拿手扔过来？


今天的粮食供应还是只有米汤，郭平理解将军的苦衷，北庭的援军过来至少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大家需要节省粮食，才能撑过这一个多月。


听说北庭的云帅和郭帅不和，他们一个看一个不顺眼，郭帅认为云帅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年轻人，云帅说郭帅是一个只知道往前冲的老蛮牛。郭帅一怒之下就把状纸递到了陛下的面前，结果郭帅就脱离了云帅的指挥，安西军从来都是独立存在的，没听说会受谁的指挥，这是校尉在开会的时候说的小话，郭平作为新队正听到过。


跟着郭帅就没有向着云帅说话的道理，哪怕云帅的爵位比郭帅的爵位高，哪怕郭帅带着大家陷在敌人大军的包围中也没有人埋怨过，大帅这几天也在开始巡视城头了，鼓励大家再坚持一段时间，北庭军就会开过来，到时候大家一起合起伙来将这些胡人杀光。


说来奇怪，是个人都知道郭帅已经和云帅撕破了脸皮，却没有一个人怀疑过云帅会故意不过来救援，就连军中的厨子都不会这么想，所有人只会掐着指头计算云帅已经走到那里了，毕竟从高昌走到龟兹，足足有一千六百的路，中间还有一片沙漠呢。


“再熬过三十六天，云帅的大军就会过来，我们就出城杀个痛快！”郭平忽然转过头对旁边打瞌睡的新兵高兴地说了一句。


早上的时候又是一顿稀粥，不过每人会多两个饭团，要不然一天两顿稀粥好汉也会饿的趴下。郭平迅速的喝完稀粥，吃了一个饭团，将另外一个饭团包好揣进怀里，这是自己的午餐，只要突厥人开始攻城，自己这些人就没有午饭吃了，自己已经在城头上作战七天了，再坚持三天就会轮换下去，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坚持过这三天。


辅兵们忙碌了一晚上，破损的缺口已经用铁丝网拦住了，铁丝网后面还堆积了无数削尖的梁柱，一看就知道是从人家房子上拔下来。


郭平又接到了一个新的命令，就是他需要带着他的百人队重点防守城墙的拐角处，这个地方很糟糕因为拐角的关系，整个队都被支应在最前面，也是最危险的地方，这是要他的一个队当做两个队来使用。


郭平刚要张嘴说自己只剩下七十一个人了，担负不了这样的重任，但是看到校尉赤红的眼睛，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校尉从自己的箭囊里抽出五支弩箭放在郭平的手里说：“活着给老子抗住！”说完就走了。校尉是世家子，他老子好像是子爵还是男爵来着？郭平分不清楚这两个爵位到底哪个大一些，只知道又一次校尉喝醉了吹牛说大帅见了他爹爹也要拱手喊一声“亭度”先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该死的西域从太阳出来的那一瞬间就变得炙热起来，城墙底下的尸体经过一夜的发酵已经变得臭气熏天，为了不至于中了尸毒，郭平需要戴上猪嘴，也只有戴上猪嘴，刺鼻的恶臭才会减少一些，有些胡人的尸体的肚皮涨的非常大，将皮甲都生生的撑开了，郭平转过脑袋不想看到那一幕。


因为那个肚皮快要爆开了，果然砰的一声巨响之后，花花绿绿的内脏就飞扬的到处都是，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有成群的苍蝇轰的一声飞了起来，几乎遮挡住了郭平探查的视线。


昨日大帅用箭射出文书告知对方可以收敛他们自己人的尸体，这个时候城上不放箭，这是两军交战的常用办法，一旦起了瘟疫，对两军都没有好处，但是突厥人似乎没有反应，他们根本就没有收敛自己人的意思。


“娘的，等到仗打完，老子恐怕要泡在香水里才能去掉身上的臭味！”


突厥人推着投石车缓缓地从远处过来了，后面还有大群的士兵在步行，郭平数了数，足足有上万人，比昨天的五千人多了一倍，看样子今天的日子不好过啊。


“准备寻找遮挡物，身子不可露在外面，垛堞不可靠，一旦投石机开始打击，将身子紧紧地贴在墙根，不能跑，一旦投石结束，就要迅速的站起来作战！听到了没有？”


“喏！”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节 倒计时


城墙颤抖了起来，这是大队骑兵出动的征兆，骑弓的射程不够远，突厥人只能骑着马靠近城墙绕着圈子借助战马的速度将羽箭远远地抛射入城，他们很有默契，对于这种战术驾轻就熟，战马还在奔驰中羽箭就脱离了弓箭，雨点般的砸向城池。


“立盾！”校尉大喊起来，郭平迅速的将大盾立了起来，身边的新兵也学着他的样子立起了大盾。但是这个家伙竟然将盾牌竖的直直的，头上没有遮蔽物，这是在找死。


郭平一脚就踹在新兵的肚子上，这家伙身子一矮，盾牌一下子就倾斜了，密集的箭雨敲打在盾牌上让他一动都不敢动。


不断的有闷哼声传了过来，总有些倒霉蛋会被箭雨射到盔甲的缝隙处受伤，郭平看着在箭雨里穿行的校尉羡慕极了，他的身上穿着一袭黑色的甲胄，听说是他父亲在辽东执役的时候云帅赏赐的宝甲，不但轻便，还非常的结实，放下面甲，拿一只手护住眼睛就能在箭雨里穿行而毫发无损。


校尉嘴里不断的喊着话：“撑住盾牌，突厥人没有多少箭，他们都是穷鬼，只要撑过这一波，就轮到我们发威了，奶奶的，和我们大唐比富裕，这是找死。”


校尉说些什么不重要，但是这个时候有人帮你在漫天的箭雨中扶正偏侧的盾牌这就足够了，郭平趁着箭雨稍稍稀疏的空挡，小心地从盾牌缝隙里朝下看，他突然发现，一个光头大汉骑着一匹大马靠近了城池，手上的弓箭似乎特别的粗大，不好他的目标就是校尉。


郭平将大盾背在背上，用力的在城墙上蹬了一下扑在校尉的身上，同一时间他好像觉得自己身后的大盾像是被巨锤敲击了一下，嗓子眼一甜，一口血就喷了出来。


校尉扶住郭平大吼了一声，手里的强弩闪电般的攒射了出去，这一次他没有任何的保留，弩弓上的三支弩箭全部被他射了出去，顾不上看战果，摇着郭平的脖子问他是不是还活着。刚才郭平的一口血全部喷在了他的肩膀上。


“校尉，别摇了，再摇我就要被你摇死了。”郭平结结巴巴的说出一句话。


校尉愣了一下，接着就抱着郭平在他的盾牌上敲得梆梆响，大盾上赫然插着一支拇指粗的黑羽箭牢牢地钉在盾牌上，用力拔都拔不下来。


“狗日的射雕手，老子和他没完！”校尉这才有功夫看城下的那个光头大汉，短短的功夫，那些骑兵已经退下去了，城墙不远的地方倒卧着一匹马，马上却没有人，那个射雕手还是活着被别的骑兵驮走了。


“火油准备！攻城队上来了！”郭平冲着自己的部下嘶吼了一嗓子，就抛掉大盾，端起一罐子火油就沿着城墙用力的砸了下去，瓦罐磕在城墙上碎裂开来，火油四处飞溅，同一时间几十个这样的罐子同时磕碎在城墙上面，十几条火把扔了下去，大火立刻就腾空而起，城墙底下传来凄厉的惨叫声，上百个活人在火海里嘶喊挣扎，不一会就悄然无声了。


城上的空气似乎都在燃烧，郭平很想扯掉猪嘴畅快的喘几口气，一想到外面浓郁的尸臭加上烤肉的气息，就再也没胆子将猪嘴扒下来。


一个石弹砸在垛堞上，将红土砌成的垛堞砸的粉碎，狗日的投石机又上来了，死死地贴在滚烫的矮墙根，郭平觉得自己快要被烤熟了。


外面的大火依旧不熄，火油早就该烧完了，现在燃烧的只会是人油，闭上眼睛感受着石弹轰击下的城池，总感觉在下一刻，这片城墙就会坍塌。


战场上不该闭眼睛的，再危险也不能闭眼睛，郭平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就赶快睁开了眼睛，他发现城门口竟然聚集了好多自家的骑兵，他们身上似乎还绑着火油桶，这要去烧掉突厥人的投石机？早该这么做了！


这是在投石机做准备的间隙集结的队伍，过一会开始扔石头的时候，会将这支骑兵彻底摧毁的，郭平的担心明显是多余的，城门一打开，这些骑兵就冲了出去，他们的弩箭很多，一出城就有一片箭雨飞了出去，突厥人在城外游弋的骑兵，也迅速的迎了上来，两队骑兵相遇就像两拨相撞的波浪，溅出无数的水花，不过这里溅出来的只会是鲜血。


骑兵的速度很快，长枪扎完人之后就会随手抛弃，这时候上场的只会是横刀，横刀几乎用不着挥舞，只要横在手上就能划开突厥人的皮甲，最后再给他们的身体留下一道非常长的伤口。


大唐的骑兵都有一副非常好的鞍鞯，马镫的长短也非常的合适双腿借力，所以每回骑兵相撞，占便宜的都是大唐骑兵。


穿透了敌阵之后他们并不恋战，开始追杀操持投石机的突厥人，顺便把火油罐子砸碎在投石机上，点着火之后就快跑，大队的突厥骑兵已经包抄了过来。


自己的投石机终于发威了，郭平看着从自己头顶飞过去的砖石瓦块，眼泪差点掉下来，有这东西早点用啊，老子的部下都快死光了才拿出来。


突厥人的投石机在熊熊的燃烧，轮到大唐的投石机发威了，突厥骑兵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偷袭得手的大唐骑兵钻进城池，自己站立在投石机的射程之外，无奈的射着箭，想要多留下一些人。


头顶的太阳已经走正了，暴烈的阳光直直的射了下来，没处躲，没处藏，墙下的尸体还在燃烧，这样也好，烧掉之后至少就没有那股子臭味了。


风从南面吹了过来，郭平卸掉猪嘴，猛猛的吸了两口空气，这才感觉自己的肺在隐隐的作痛，将大盾架在脑袋上好歹能遮点阴凉，刚才数了一下，自己的人手又折损了三个，两个中箭，一个中石头的，中箭的已经被抬下去疗伤了，中了石头的被辅兵抬走了，估计拿去烧了。


浑身的衣衫都被汗水湿透了，趁着饭团子还能吃，郭平三两口吃掉了，校尉疲惫的钻了进来，坐在郭平的身边说：“娘的，这身盔甲牢靠是牢靠啊，就是不适合在这里穿，你摸摸我身上，都他娘的能烙饼了。”


郭平掏出水囊从校尉的头顶浇了下去，校尉摇摇脑袋上的水，喘了口气说：“我本来该在岭南水师执役的，算是接替我老子的班，谁知道我从小就怕水，我爹把我扔进水塘里想让我学会游水，结果差点淹死，从那以后他老人家就绝了送我去岭南水师的念头，把我送到沙漠里，说这里没水，说不定能活的长久，我弟弟代替我去了水师，听说现在混得不错，过两年就能当舰长。”


郭平摇头道：“什么人什么命，我家的老头子比你家的还狠，我已经考上了玉山书院，想做文官，老头子硬是不让我去，非要我来军中，否则，我这会该在玉山书院里逗熊猫玩。”


校尉一轱辘爬了起来怔怔的看着郭平说：“你老子的脑袋被门夹了？”说完这句话觉得不合适连忙解释道：“我是说你爹是怎么想的，玉山书院是谁都能进去的？怎么就白白放弃了？当大头兵很好玩吗？”


郭平摇着头说：“他老人家说我们郭家深受皇恩，需要尽心竭力的报答皇恩，他老人家就是从大头兵做起的，作为大头兵的儿子，我也只能当一个大头兵。”


校尉挠挠头，忽然小声问郭平：“你老子不会就是大帅吧？”


郭平苦笑一声不言语了，想起自己在家里的绝食抗争，想起母亲哭泣着哀求老爹让自己去玉山书院读书，再想起老爹掷地有声的回答，心里就充满了苦涩之意。


“我郭家既然已经吃了行伍这碗饭，那就一代代的吃下去，这事没得商量！”


郭平无意识的拍着自己的盔甲道：“他还不准我去别的大帅麾下，我其实很想去云帅的麾下，听说他正在筹建驼城，一旦建成之后就会天下无敌。真的想去看看，反正都是杀敌，用武器杀死还是用手掐死有什么区别么？为什么我们不拿出自己的长处来杀敌呢？


咱们军中的火药也有，干嘛非要到最后才拿出来？人都死光了，要武器还有什么用处？云帅的一句话我就非常的赞成，能将敌人消灭在地平线上就算是最好的将军。


说着话不是因为我怕死，我们郭家就没有怕死的人，我只是受不了我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战死而我却无能为力。”


郭平的眼圈红了起来，校尉拍着他的肩膀说：“老一辈的人有他们的想法，咱们改变不来，没关系啊，老头子们总要变老致仕的，天下还是我们的，咱们好好混，混到咱们说了算了一天，老头子就是想说道几句，也没了权利，哈哈哈，那个时候我们就做出一番大事给他们看。”


郭平朝东边瞅了一眼说：“还有三十五天半，我们就能看到驼城到底是怎么个无敌法。”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节 金狼旗


骆驼再一次陷进了沙坑，最边缘的一排骆驼，因为重量全部倾斜到了它们的身上的缘故脊梁被生生的压断了。


云烨满脸的沮丧，站在驼城中央看着正在忙碌的将士们对杜如晦说：“总是毛病不断，这和我设想的有很大的差别。”


杜如晦却没有像云烨一样的阴着脸，指着自己斑白的头发对云烨说：“先帝之时，老夫就任兵部司马郎中，管理军中供应事宜至今已二十一年，不管老夫的官职如何的变化，这一副担子从未放下过，不到六十岁的人外貌已经被它折磨成了耄耋老翁的模样，自从你进了兵部，老夫就想撂下担子松快几年，你对驼城非常的不满，在老夫看来已经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一千六百里长途奔袭，至今已经走了大半的路程，驼城依然完好无损，将士们依然没有感到任何的疲惫，跨上战马就能作战，云侯，你还要什么？”


云烨指指倾倒的那个驼城想要说什么，又无奈的闭上了嘴巴。


“老夫知道你的意思，那确实只是小挫折而已，连续奔行上千里，牲畜出现疲惫之态，导致驼城倾倒，本来就是应有之意，能坚持九百余里已经大大的出乎老夫的预料之外。


你是军中将领，怎么就忘了大军千里奔袭的缺憾？十八天一座城池整整移动了九百里，你要求过高了，如果按照军中条例你一日行走四十里路，这样的缺憾就不会发生。”


“我是想体恤牲口，可是郭孝恪的军队被人家团团围困在龟兹城内，你让我如何能安得下心来慢慢走路？”云烨眼看着驼城被重新架好，于是下令行军，整支大军又开始了缓慢的移动。


杜如晦叹口气说：“一支军队的主帅对一支军队的风格有着无法估量的影响，郭孝恪为人古板刚直，从不推功诿过，遇事也从不退缩，龟兹发生大变，他自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想要凭一己之力击退突厥，固守自己占领的土地，谁料想突厥人这一次会如此的疯狂，集西域所有的人员力量做出了这次的反扑，退无可退之下，唯有坚守待援。


重兵围困下的孤城，任然有信使突围来到我们这里，云侯，你先前所说围城打援的事情极有可能成为必然。”


“程处默已经带着一万精骑先行去了龟兹，不需要他做出攻敌的举动，只要他在外围骚扰突厥人即可，能帮着郭孝恪减轻一点压力也好。”


“人已经到了战场，就像是钱到了赌场，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好说的，云侯，策略制定了胜负就看老天了，不要想得太多，你的驼城很好，你麾下的将士非常的勇猛，你的物资储备极多，这就足够了，陛下当年迎战窦建德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么好的条件，将士们多余的鞋子都没有一双，还不是生擒了窦建德。”


听了杜如晦的话云烨绿着脸打量了一下杜如晦泄气地说：“你才是真正的看热闹的不怕事大，陛下和我说起他当年百骑冲阵的往事还是一脸的后怕，酒喝多了才说当年实在是被逼的没法子了，前面有王世充的洛阳坚城，后面是窦建德的三十万大军，他当年实在是为了那一丝最渺茫的胜机才会硬着头皮冲锋的。


如果冲阵失败，陛下打算立刻就跑路的，您老人家当时就在军中，我想啊，以您的智慧，当时行李都捆到马背上了吧？”


“胡说八道，老夫只准备了两匹马，那个时候谁有工夫收拾行李？”杜如晦难得的说了一句笑话，总算是让云烨有了一点松快的感觉。


驼城行军极为壮观，到处都是马夫吆喝骆驼的声音，热气球上总是有简短的号角声传过来，只要平安无事，一沙漏的时间号角声就会响起。


最艰苦的就要数游弋在前方的骑兵了，虽然行军的时间都被选择在了清晨和傍晚，但是沙漠里急剧变化的气候还是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驼城上的人就显得轻松写意，传令兵敏捷的从这个方格跳到另一个方格上，大多数的军士都躺在驼城的篷布下面睡觉，管理水的军士没事干就要按几下水桶里的手柄，让水桶里的水保持自然的流动性，一旦低处的水桶满了就会将低处的水桶提高，再将高处的空桶放低，来回的循环，这样做的效果极佳，水里面再也没有那股子腐败的味道了。


那日暮拖着自己的大肚子悠闲地在篷布底下纳凉，宦娘千里迢迢的从关中赶到北庭，就是为了照顾那日暮，孕妇最是不耐热，她的身边放着两大盆子冰，云烨不许她吃寒凉的食物，所以只能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酸梅汤解暑。


“让你跟我回关中你就是不肯，现在好了侯爷还要带着你这个大肚婆去打仗，到时候兵凶战危的谁能顾得了你？”宦娘小声的埋怨那日暮。


“不用别人管，孩子我生过，自己就能应付的过来，以前在草原上的时候，妇人把孩子生在放羊路上的多得是，男孩子就是要匪气一些，这样生出来的孩子才会强壮。”


“小心回去后夫人掐死你，万一大的小的哪一个出事你都没活路了。”


那日暮幸福的摸着肚皮说：“那是以后的事情，我夫君本事大总能打赢敌人，到时候我抱着孩子进家门我就不信她能下得了手？最多拿鸡毛掸子抽几下，多大的事情，以前又不是没被抽过，有本事十年后她再抽我试试，就算是夫君不管，我孩儿也不答应，云暮就是一个白眼狼，白白的将她养这么大，总是向着夫人说话，气死我了，回到家里要好好的教训一下。”


她们待的地方是一个专门为家眷妇人开辟出来的一个方格，百十名妇女幼童就在这里生活，木格子上搭着木板，七八个男女幼童在地板上胡闹。


那日暮怀了孕最喜欢看到小孩子，将自己的酸梅汤加了冰送给这些小孩子喝，得到了无数的恭维，就在太阳快要走正的时候，驼城准备停下来安营扎寨，热气球上忽然响起了一声悠长的号角声，独臂的刘正武大喝一声“立城！”原本排成一字长蛇阵的驼城在一柱香的时间里就围成了一座方形的城池，粗大的木料从方格上落了下来，随着马夫的一声吆喝，已经脱离驼城的骆驼就立刻跪伏在地面上，伸长了脖子撕咬放置在头顶的草料，有一些还张着嘴巴接竹管里流出来的水。


热气球上的号角声又响了起来，只有短促的伍声，这说明敌人已经到达五里之内了。


“放置护甲，立盾，八牛弩准备，火油准备，火药弩枪准备！”刘正武的声音被一个巨大的喇叭远远地传了出去，至于那日暮以及那些在凉棚下闲聊的妇人，立即钻到木头房子里去了，她们待的地方是整个驼城中最安全的中心地带。


这样的警讯早就发生过不下十回，算不得稀奇，每个人都非常的镇定，真正希望敌人扑上来较量一下的是云烨，杜如晦，刘正武，范弘一，田元义这些人，一些人想要检验一下驼城的战力，另一部分人就是想要建功立业。


热气球上传来一声长音，这就是说敌人已经靠近了，八牛弩粗大的弓弦已经上好，擦掉油脂的弩枪也已经放置好，骑兵们在驼城里面的也已经站在自己的坐骑旁边，随时准备准备出城作战。


云烨的战甲也已经穿好，站在主帅台上拿着望远镜瞭望越来越近的敌军，他甚至能看到那些狰狞的突厥人面孔。


到来的敌人不多，只要看骑兵战马扬起的灰尘就知道这些人不超过三千，这就是来送死的，所以他将望远镜转到了右边的那座小山上，果然，那座小山上站着很多人，估计都是突厥人中的重要人物，特意来到这里来看看这座驼城的。


哪有那么便宜，云烨指指山包，范弘一立刻就带着一支骑兵让过送死的突厥人，远远地向山包包抄过去，热气球上传来的消息证明，那里并没有大队的突厥人，如果能将这些人抓住，对于大军来说会非常的有用。


突厥人的骑兵并没有鲁莽的冲上来，而是打着战马在八牛弩的射程之外绕着驼城狂奔，云烨也没有下令攻击，整座城堡保持着诡异的安静，突厥人这样看是看不出花样来的，不过这些人的骑术非常的精湛，甚至能松开缰绳，远远地将箭射过来，很可惜距离太远，羽箭飞了不到一半距离就掉在了地上，招来唐军的满堂大笑。


突厥人的后阵忽然响起了号角声，云烨看到那些突厥人忽然把身子藏在战马的肚子底下亡命的向驼城冲了过来。


这样的送死方式也已经有过两次了，这一次好像并不一样，牛角号并没有停止，山包上甚至还有巫师在跳舞，非常的奇怪，难道说有了巫师跳舞这些突厥人就会变得更加厉害？


这一次总算不是各种人种拼凑起来的送死队伍，只要看看队伍里的金狼旗，上惯战阵将士都知道一件事，金狼旗下皆死士，他们宁愿和多一倍的敌人作战，也不愿意遇到金狼旗。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节 人人都是思想家


突厥金狼旗死士队形散的很开，在临近八牛弩蛇射程的时候，马上的人却不见了，只有战马狂奔过来，这些狂奔的战马跑过的地方会留下一路的血渍，而那些侧伏在战马肚子上的死士却像一个球一样在地上翻滚几下之后，就站立起来，步行向驼城杀过来。


一头战马起火，紧接着是第二头，第三头……三千人携带的四五千匹战马终于变成了一大片滔天的火焰，哀鸣着向驼城冲击过来。


“没想到突厥人还知道田单的火牛阵，现在用到战马身上，估计是想把驼城点燃吧？”杜如晦端着一个茶壶喝了一口水伸长了脖子看着那些火马对云烨说。


“是啊，火马不但能起到点燃驼城的作用，最重要的是可以吸引驼城上的八牛弩，还能给后面的那些死士趟开一条路，聪明的家伙！”


突厥人的诡计得逞了，驼城上的八牛弩没有射击，缭绕的烟火将后面的突厥人遮挡的严严实实，最多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子。


火马冲击到了驼城五丈远的地方，似乎撞到了一堵墙，全部停了下来，有几匹勉强冲过这堵墙的战马，也被强弩精准的射杀在三丈开外。


“铁丝网的拦截效果确实不错，云侯，你看看这些战马，全身都被倒刺死死地缠住了，越挣扎就被缠绕的更加厉害，一步都动弹不得啊。”


“咱们在高昌实验的就知道，如果是狂牛，我们就不敢这样托大了，那东西的力量太大，会把桩子连根拔起来，但是战马想要破掉铁丝网就完全不可能，没了第一下的冲击力，等待他们的就是灭亡，不过这些战马可惜了，就算是不射杀，也已经快被烧死了，骑兵已经绕到那些金狼死士的后面去了，不知道这些习惯在战马上作战的人如何用两条腿和骑兵作战。”


“让驼城换个地方扎营吧，这里臭的厉害。”一阵风吹过来，大火烧肉的臭味弥漫了整个驼城，杜如晦掩着口鼻向云烨建议。


云烨点点头，于是整个驼城又陷入了忙乱，在马夫的呵斥下骆驼站了起来，那些粗大的柱子被手柄摇了起来，整座驼城的重量又落在骆驼的背上，军士扣好连接的弹簧，整座驼城就慢慢地分解成数百个小的方格，一个接一个的向前移动，离开了烟雾缭绕的战场，很有秩序。


最让那些徒步奔走的突厥人绝望的是，驼城对于他们的近身攻击甚至都不加以理会，粗劣的弯刀甚至都砍不破驼城上垂下来的钢铁护裙。


三千多手持武器的人无可奈何地站在原地眼看着自己要攻击的城池变成了一堵会缓缓移动的墙，直到最后一个方格离开，他们才发现身后还有大群的骑兵向他们俯冲了过来……


那日暮闻不得烟火味，刚才吐了个七荤八素，宦娘端着清水让她不停地漱口，等到驼城离开战场重新扎营的时候，她才算是停止了呕吐，病恹恹的躺在软椅上回气。


“你看看，战场上就是这个样子，到处都是死人死马的不是女人待得地方，我当初跟着公主伴随着颉利在草原上东奔西走都感觉快要死了，你现在挺着个大肚子闻见血腥气小心对孩子不利。”宦娘面对任性的那日暮没有丝毫的法子，自己在云家庄子上过的安静愉快，在云家陪着老祖宗念念佛，吃吃斋，闷了就去长安的寺庙与长老方丈谈论一下佛法，虽然宦娘从来都不相信佛，自从公主死了之后她就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善报这么可笑的事情。她只是太闲了，总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才行。


在听说那日暮有了身孕之后她就第一时间随着商队到了西域，原本想把那日暮带回长安的，谁知道那日暮就是不肯回去，她宁愿在军阵上颠簸也不愿意回去，侯爷也说三四个月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想等她肚子里的孩子坐稳了之后再走，谁知道战火起来了，想走也走不掉了。


宦娘已经老了，以前的时候她还总是想起公主，想起草原，现在她对草原和戈壁沙漠没有任何的想法了，只想在自己的那个小院子里终老，现在陪着那日暮在这里重温自己的噩梦，实在是非她所愿。


站在驼城上就能清楚的看到骑兵们挺着骑枪正在来回的冲杀，她对这一幕太熟悉了，当年突厥人就非常喜欢这样的游戏，利用自己的战马的速度调戏那些汉人，直到腻味了才会一枪捅死。现在只不过是拿枪的人和被抢捅的人换了一个个而已，活了这么多年，看了这么多的厮杀，欠了老天的其实都要还回来的。


去包抄山包的范弘一回来了，空手而还，那些人在他们抵达山包之前就离开了，走得很干脆，对于那三千死士的死活不管不顾，范弘一不敢离开驼城太远，追击十里地也就慢慢地掉头回来了。


程处默的信使也来了，确定龟兹城依然在郭孝恪手中，不过情形非常的不容乐观，城墙已经坍塌了好几处，城外的尸体没有经过处理，现在那里臭不可闻，盘踞在龟兹的突厥人太多了，自己一万人马与其突围入城帮着郭孝恪守城，不如游离在外面找到机会就咬突厥人一口，起到的作用要比帮着守城要好的多。


“是这个道理，但凡是个将领就不会让活动能力最强的骑兵扔掉战马白白的消耗在城墙上，不管对守城的还是攻城的都是一样的。不过程处默也提到了突厥人厚达十五里的军阵处处都是陷阱和机关，似乎这是专门针对我们的。”范弘一在看了程处默送来的信笺之后对云烨说。


“其实啊，如果能不杀突厥人，我是一个都愿意杀，这些人很宝贵啊，只是那些突厥的贵族们似乎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们一开始的时候制定的西进计划没有多少错误，只要下定了决心，定然能给自己的族人打下一片自己的土地来，这样一来，我们大唐的利益也就能最大化。”


云烨放下手里的地图坐回自己的椅子对杜如晦这样说。


“云侯到现在还想着驱虎吞狼的大计？”杜如晦扬了扬眉毛有些诧异的看着云烨说。


“战略和战术根本就是两回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题，我们打败了突厥人，杀光了这些人，然后我们还要去杀大食人，杀大小勃律人，杀莎栅人，杀吐蕃人，杀新罗人，杀百济人，再杀靺鞨人，室韦人，满世界这么多人我们杀的过来吗？而且一旦我们的手上沾满了血腥就很难清洗干净，以后想要地方安静，就剩下杀戮这个一个办法了。


到了最后我们就会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形成两个不同的阶级，一旦这样的阶级形成，这种厮杀就会千百年的继续下去，直到一方将另外一方杀光为止，我们人数少，很可能就会成为那个被干掉的一方。”


“想多了。”杜如晦直言不讳的反对云烨的意见：“我们本来就和别的国家不同，这就像我们在国内一样，我们是勋贵，和百姓之间有着天然的鸿沟，只要施政得当就不会被推翻，小处见大不适用于人，如果是野兽，你可以做这种推断，但是说到对人的认知，嘿嘿，小子你和老夫相差太远，这些事情是老夫和房相，魏征，李纲，我们谈论的事情，你现在没资格，打好你的仗，其余的用不着你操心，朝廷里有的是能人异士。”


这就被骂了，还被冠上学识浅薄的帽子，不过人家的也没有什么错，这种思想领域的东西，也只有那些人精才有权利制定，自己确实只能把眼前的仗打好。


驼城安静了下来，大太阳在头顶上，有了遮阳棚日子就好过得多，军士们提起来驼城的护裙，一股股的风从驼城底下吹过，骆驼们悠闲的嚼着嘴巴，没有喂食，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整整三个时辰什么都不干，对它们来说是个好消息。


躺在阴凉处纳凉的不光只有驼城，熙童也是这么干的，九娘温婉的靠在熙童的身边，白皙的脸庞变成了健康色，全身上下都是短打扮，从大唐带来的裙子再也没见她穿过，手上随时随地抓着一把刀子，三个月的抢劫经历足矣把一个温婉的妇人变成一个凶悍的强盗婆。


“夫君，我们已经攻破了三座城池，得到的财富多的拿不下，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熙童张着大嘴无声的笑了一下说：“回去？不彻底的捞够了干嘛要回去，这才收服了三股子沙盗，我们的目标是成为这里的王，弄点钱财回去会被云烨，寒辙，单鹰他们笑话死的，老子就是来打天下的，你看看人家寒辙，神王的名声已经传遍了这片大地，‘救苦救难，唯有神王。’


你听听人家的口号，再看看咱们，黑风盗！奶奶的，听着就不像是好人，等到他再打下一些城池，就能代替大食人在这里的影响了，拜火教已经开始联系他，准备共同发展教义，他奶奶的，这个家伙居然会承认拜火教的圣火确实是鸿蒙世界中的第一缕神火。”


九娘娇笑道：“咱们本来就是强盗不是神棍，对了夫君，那个叫做巴巴的沙盗头子好像不太安稳，是不是要干掉他？”


熙童将九娘揽在怀里大笑道：“小铁已经去做这件事了。”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节 刘方如是说


小苗摘掉了头盔，露出了满头的秀发，伊丽丝姐妹拿着湿毛巾替自己的主人擦拭，不但要擦拭脸上的灰尘和烟灰，还要擦拭甲叶上的斑斑血迹，薛西斯骑着自己的爱马远远地跑过来对小苗说：“殿下，孽多城已经被我们完全控制，城主已经投降，现在能把坦驹岭的兄弟撤回来了，我很担心时间长了，会有危险。”


“单鹰在那里会有什么危险！”小苗嘀咕了一句还是派人去通知负责狙击敌人援军的单鹰回军城内，莫阿斯也在那里充当单鹰的副将，哪怕在乱军中，单鹰都不会有任何事情，打不过他会跑，可是莫阿斯这个一根筋的家伙一定会战斗到最后一口气的。


小苗和这些人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舍不得他们去送死，如果是阿巴斯小苗就不在乎了，这是一个非常猥琐的家伙，小苗一点都不喜欢这个人，在自己和刘方面前能把下巴挨到地上，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却非常的嚣张，小苗听伊利斯姐妹偷偷和自己说这个家伙有一次审问犯人居然用嘴咬下来一块犯人的血肉，嚼嚼就咽下了肚子。


早就想把这家伙赶走，可是刘方爷爷却非常的喜欢这个家伙吗，总是对他委以重任，自己的战奴们一点都不喜欢阿巴斯，因为这个家伙看人就像是再看一头待宰的羔羊，只有税吏才有这样的眼睛，这是莫阿斯下的论断。


自己今天一连三次带着战奴冲上城头才彻底击溃了守军打开城门，让薛西斯带领的骑兵冲进城里，怎么现在在城里耀武扬威的处置城主他们的会是阿巴斯？


看到那个家伙挥一次手就会有好多的人头落地，小苗对这个家伙的厌恶感又多了一层，虽然知道这家伙是在执行刘方爷爷的命令，对于杀小孩和妇女的人小苗还是不喜欢。


“我们来这片土地就是来传播仇恨的，所以啊小苗，阿巴斯要干嘛，你不能阻拦，只有这片大地彻底的混乱了我们才能帮到侯爷，老夫知道你喜欢侯爷，你甚至从小就喜欢侯爷，爷爷都知道，等这场仗打完了，我和你师父就把你许给侯爷做妾，反正他只有一妻两妾，再多一个完全都没问题，我和你师父的面子他恐怕没办法拒绝。”


想到这里小苗的脸就烫的惊人，最近总是梦到那个奇怪的梦，侯爷的手攀在那日暮姐姐的胸口上朝着自己微笑，笑容非常的古怪。


“殿下，水太热了？”伺候小苗洗澡的伊利斯见小苗的面孔红彤彤的就担心的问，还把自己的手放进澡盆里试探了一下，水不热啊。


“伊利斯，让我看一下你的胸。”小苗看看自己小小的胸部叹了口气，想看看伊利斯的胸到底有多大，这件事已经快把她折磨的快要疯掉了。


伊利斯非常的清楚自己主人的想法，嗤嗤的笑着就解开了自己胸口上拴的布条，一对饱满的乳房就骄傲的挺立在小苗的眼前，又白又大。


“殿下，我的胸部还不够大，我姐姐的胸比我的还要大，以前听说一个胸部非常大，腰肢非常细的女奴整整卖了五十枚金币呢。”伊利斯托着自己的胸向小苗炫耀。


“我给你一千枚金币你吧胸部给我吧！”小苗没好气的说一句，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伊利斯的胸上挪开。


伊利斯的眼睛转悠了一下，就凑到小苗的身边在她的耳边小声的嘀咕起来。


“真的假的？我以前托人问过神医爷爷，结果被老爷爷赶了出来，看样子是没办法变大了。”小苗刚开始还有些惊喜，后来一想到自己请小丫去找孙思邈请教怎么能把胸部变大的法子，结果老爷爷什么都没说，就把小丫赶出了药庐，孙爷爷都没办法的事情，伊利斯的法子多半不成的。不过奶牛的乳房真的很大。


小苗的早餐里多了一大碗牛奶，武人的饮食是非常讲究的，就像单鹰，他吃东西从来都只吃到八分饱，绝对不会有暴饮暴食的一天，小苗以前也是这样，但是今天起好像发生了变化，不但单鹰奇怪，狗子也奇怪，小苗以前可是从不会多吃一口东西的，今天端着牛奶喝个不停是个什么道理？


小苗一口喝干牛奶提起一把剑就对屋子里的众人说：“我要去看娑洢水的水势如何是否能够泅渡，如果水势不深我们就去犍陀罗。”


刘方摇着头说：“我们先那里都不去，就在孽多城屯留，小勃律的苏失利之已经被斩首，他的家族也被阿巴斯杀光了，所以现在，我们不急着进攻，就让我们的一部分士兵回去将他们的家眷接过来在孽多城居住，既然我们都在过舒坦的日子，没理由让自己的全家老幼饿肚子。”


“好啊，好啊！”小苗高兴地拍着巴掌同意，自己的部下已经恳求过自己好多回了，碎叶城现在实在是太穷了，今年又是大旱之年，已经听说有人饿死了。


瞅着兴冲冲的跑出去的小苗，埋头吃饭的曲卓和贺天殇一起抬头问刘方：“您的釜底抽薪之策现在就要展开？是不是太仓促了一些？”


刘方笑着摇头道：“正是时候，我们的雪球想要滚大，就必须有足够多的人，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踏上小勃律的土地，就说明他不再遵守西域这些国家签订的条约，多一个西进的就少一个东征的，所以啊，只要是想来小勃律追随圣女安吉的人，我们都要接纳，给回去接人的士兵发放丰厚的酬劳，越多越好。”


曲卓点点头就去办这件事，整个小勃律都被打了下来，苏失利之很富裕，他的财宝和粮食正好用来奖励战士。


为了能让自己的部下安心的回家，单鹰特意去了大勃律军营一趟，带了大勃律国王的人头回来，于是大勃律国匆匆的撤兵，三个王子开始了艰难的夺权之路。


衣锦还乡的天使军将士回家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最大的原因就是钱多，粮多，他们谢绝了同乡要求他们一起参与东征的要求，而是笑呵呵的将自己的父母亲眷带上，没打算在碎叶城多停留一刻钟就要返回小勃律。


大长老带着贺鲁眼看着那些军士高兴地带着全家向南走，却无能为力，这些人不是他们的族人，他们不能阻拦，贺鲁跃跃欲试的看着大长老他也想带着士兵冲进莎栅国，听说那里的土匪现在都是穿金戴银的，自己堂堂的突厥勋贵只能委屈的守在碎叶城那里都去不得。


刘方没有允许自己的士兵大肆的宣扬大家在小勃律的事情，但是这种事根本就没办法隐瞒，当一个人知道了这些天使军的人已经打下了一片安身立命的土地后，基本上所有的碎叶城的人也就知道了这个消息。看到天使军的富足，立刻就会有智者责问族长：


“我们有强悍的战士，为什么要把生命白白的耗在和唐人的作战的过程中？我们是狼，狼就该去咬兔子，咬绵羊，为什么要去和强大的狮子作战？”


如果天使军的出现还不足以动摇民心，当神王寒辙拿出巨量的金钱招募勇士的时候，整个碎叶城就沸腾了，偏偏这个时候，黑风盗熙童要求用巨量的金钱赎回他往日被突厥人抓住的兄弟，这是三个发了大财了人。


寒辙的身份敏感，吐蕃人的面子不能不给，但是对待熙童这样的强盗就没有那样客气了，突厥人提出了苛刻的条件，熙童连还价都没有做，直接同意，就在碎叶城下，一斗金银财宝换一个人的豪迈举动刺激的整个城里的人眼珠子都红了。


于是进入莎栅，大食的人群就多了起来，等到城主想要控制这股风潮的时候，又一批发了大财的突厥自己人已经回来了，他们亲眼见识了莎栅人的软弱，大食人虽然强悍些，但是那里也更加的富足。


“人的野心需要慢慢培养的，养料就是金银财宝，权利，和无上的荣耀，现在的突厥人是迷茫的，他们看不到自己的未来，所以很容易盲从，一旦从中尝到了甜头，就会像吸血的蚂蝗一样不吸饱鲜血是不会住嘴的。”刘方正在给曲卓和阿巴斯上课，至于小苗根本就不理会刘方的教诲。


“这就说一块巨石只要你撬动了它，他本身的重量就会带着它雷霆万钧的冲下山坡，要嘛粉身碎骨，要嘛达到自己的目的地。很快，突厥人中间就会出现一个英雄，一个带着他们西征的英雄，那个贺鲁说不定就是哪那英雄，留在这里成建制的军队只剩下他们了，只要他振臂一挥，跟随的人就会数不胜数，他的族群会在一瞬间壮大到了极点，不管他是处于对东征的那些人畏惧，还是想要达到自己的野心，西征就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当东征的那些人发现自己的努力都成了笑话的时候，突厥人就会不战自溃，他们只会想着快点回家，快快的追上自己家人的脚步，不管是突厥人，还是薛延陀人，昭武九姓人，吐谷浑人他们同样会有这样的问题。”


刘方摇着蒲扇如是说。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节 牵着牛鼻子走


面团搁上酵母发起来还需要时间，更不要说人的情绪了，现在一心想要去发财的都是一些小部落，实在是活不下去了，大群的人窝在小小的昭武九姓，把这片地方塞得满满当当，牛羊吃光了草场上的草皮，想要转个草场都不可能，眼看着在长膘的季节里，牛羊却在掉膘，只要是牧人心中就着急的像火烧。


男人都去打仗去了，听说已经围住了两万唐人，眼看就能将这些唐人全部干掉，可是后面的突厥人听了没有丝毫的欢喜，唐人不是小部落，你杀了他两万人，他就会一蹶不振，杀了这两万人说不定马上就会有十个，二十个两万人立刻杀过来，而且唐军在报复的时候一般不留活人。


“信神王者得救！”穿着白衣的汉子手里捧着神王雕像，虔诚的在街巷里穿行，每走十步必然会这样呼喊一声，见到那些饿的奄奄一息的人还会默默地放下一大块干饼子，继续呼喊着“信神王者得救！”。


那些人吃了一点饼子，有了一点力气就会勉强站起来，跟着白衣人默默地向城外走去，神王的使者不在乎跟在后面的是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和孩子，依然保持着自己原来的步伐，每隔十步就会呼喊“信神王者得救”，只不过开始只有他一个人喊，后来就变成几个人，慢慢的整支队伍都会发出参差不齐的呼喊：“信神王者得救！”


长老看到这一幕泪流满面，寒辙这是在往他的心口插刀子，不能任由寒辙再这样下去了，他这样做，迟早会把碎叶城掏空。


怛罗斯和阿拉木图都被大军封锁了，那里的情形只会比碎叶城更加的糟糕，碎叶城的人至少还能去草原上捕捉旱獭，黄羊，或者野狼作为食物，那两座城池里的人就没有这种方便了，军律永远是冷酷和无情的。


泪水流出来很快就会被戈壁上的热风吹干，年幼的贺鲁还不了解寒辙这样做有多么的恶毒，他只是单一的为自己的族人有吃的而高兴。


驳马的拳头落在垛堞上，击打的尘土飞扬，部落已经倾尽全力来帮助自己的族人了，大长老现在每天都只吃一顿饭，贪嘴的贺鲁现在只要有一块干饼就能狼吐虎咽的吃下去，驳马昨日去了胡杨林，打回了三只黄羊，看着自己的小主人贺鲁抱着羊脖子贪婪的啃食的样子，驳马就想立刻骑上战马带着手下去莎栅国真正的打一回猎。


“长老，让我去吧，就这一回，再这么下去我们就没有活路了。”驳马单膝跪倒在大长老的身前，低声的哀求。


“驳马，你是咱们突厥人的英雄，不要轻易的下跪，你唯一要拜的是突厥人的王，而不是我这样的老头子，英雄的名声不容玷污，你是我们最后的依靠，既然现在已经到了拿名声换粮食的时候，那就用我的名声去换，我老了，名声臭了没关系，你的名声不能受到玷污。”长老缓缓地走下城墙对驳马说。


“长老，我去，我是小孩子，没人会在意我，就说我饿的不行自己带着侍卫去找吃的，我叔叔回来也不要紧。”


“胡说！”长老的声音忽然变得严厉，按着贺鲁的肩膀说：“你将来一定会成为突厥人的王，现在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能成为那杆狼旗上的灵魂，我，甚至驳马都能牺牲，唯独你不行！给我准备军队，我带着他们去向莎栅国王讨要一些粮食回来。”


“长老，您慈善的外貌和慈善的心胸完成不了这样的任务，还是我驳马去吧，沙珊国现在已经是烽烟四起，从他们的嘴里想要粮食，很困难！”


驳马说完就大步下了城墙，跨上自己的战马就向突厥军营跑去，大长老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之后对贺鲁说：“其实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小勃律攻打安吉，可是我们的粮食不够，坚持不到小勃律，既然离我们最近的就是沙珊国，那就像他们讨要好了。


只要有了足够行军路上吃的粮食我们就立刻去讨伐安吉，她的部下大部分都是我们突厥人，相信我们会很快的就能击败她，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心安理得的享受小勃律的粮食，牛羊也就有了新的草场，在那里我们就能坚持到战争结束，不管是唐人赢了，还是联军赢了，我们都能安然无恙的将族群壮大。”


贺鲁知道长老说的一定是对的，因为长老从来就没有错过，可是一想到安吉骑着马大战四方的飒爽英姿，心头总是不愿意和安吉在战场上相遇。


小苗现在忧愁的就是自己的胸部不能飞快的变大，刘方忧愁的是如何将战火成功的向大食扩展，单鹰正在研究无舌写给他的养生篇，重中之重就是在研究神光和长生的关系，无舌列举了无数的可能，至于验证这回事他完全交给了单鹰去做，他的筋骨已经老化，就算是有变化，感受的也不太明显。


莫阿斯正在操练自己的军队，一个个方阵看么起来极具威严，戴着头盔，穿着站裙，举着大盾，手持短剑，这是他的军队中的标准配备，只有每人背后的五杆投枪，则是用来对付敌人骑兵冲锋的利器。


薛西斯带着骑兵在训练，他们并不太在意骑兵的机动性，他更在乎骑兵突破敌人军阵的突然性和持久性。这样一来，他的骑兵就变成了重甲骑兵。


狗子这辈子似乎都和斥候有缘，作为大军中的斥候首领，他几乎在军营中待不住，总是跑在外面四处寻找适合大军突击的路线。


曲卓和阿巴斯变成了好友，两个人一东一西的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整个小勃律的贵族阶层被他们一扫而空，土地分了，财宝被拿回来了，牛羊分掉了，天使军的口号变成了“我们为穷人作战！”，于是小勃律迅速的平静了下来，穷人拿着富人的牛羊和土地在一瞬间爆发了极大地热情。


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已经自发的想要保住自己突然间得到的财富，没有人比他们更加明白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牛羊有多么的珍贵，这值得自己豁出命去保卫。


刘方很早以前就听云烨说过一个词，叫做“革命”开始不理解的时候刘方不以为然，当他仔细研判了这两个字之后，就恐怖的发抖，大唐不需要革命，大唐也不能有革命，因为这东西就是兵灾，钱灾，天灾的总和。


最为新生事物，总要在别的地方试验一下，刘方认为小勃律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革命这东西听云烨说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所以在小勃律进行的革命，刘方并没有将革命的手段完全释放出来，他只是想验证一下革命的威力，不想把革命这东西带回大唐。


平静的小勃律让刘方毛骨悚然，只不过和小勃律人约定今后将不会再出现新的贵族，也不会再有再有贵族，只会有以为善良的穿着铠甲的天使统治小勃律，就让这些人完全忘记了仇恨和亲人死去的痛苦，心甘情愿的在小苗的统治下安静的生活。


刘方知道这是假象，只要有欲望存在，平静的生活迟早有一天会被完全打破，新出现的阶级会彻底的粉碎现在平静的生活，然后旧有的阶级又会反扑，往复几次之后小勃律在没有外敌入侵的情况下估计会剩不了几个人。


自己在传播革命文化，寒辙在传播自己极度自私的宗教文化，就连熙童都在往这里的人心里传播自己的强盗文化，再加上旧有的各种宗教和各种文化，老天爷啊，刘方看不到这片土地还有什么希望能在这里生根发芽。


以后这片土地，大唐绝对不能要，白送都不要，这里会成为灾祸的根源，混乱的源泉，谁拿到手里就跟捧着一个火药桶没什么区别。


碎叶城到底有好消息传了过来，驳马带着五千大军横扫了莎栅国的东部富庶地区，现在正在和莎栅国的军队在激烈的交锋中。


刘方再一次将所有人招来开会，指着娑洢水对单鹰说：“过了这条河我们就进入了健驮罗国，他们国家的军队已经守卫在了天蓝水的旁边，时刻防备着我们，我们想要突破到底还是缺少了一些机缘，现在的机会来了，老夫敢说一旦贺鲁得到了粮食补给，他们的大军就会向我们扑过来，咱们的军士大部分都是突厥人，这一点很糟糕，我们和他们不能打起来，一旦打起来，很可能我们的军队就会溃散。”


单鹰不耐烦的说：“我们既然没打算要国家，那就接着走，天竺人的战力据玄奘大师说很糟糕，曾经有过二十个强盗占领一座城的往事，击溃他们算不得什么，实在不行我和小苗带着大军冲阵，估计能够将他们一鼓击溃，我已经开始讨厌这片土地了。”


他最近研究无舌拿给他的课题找不到任何突破口，正是烦躁的时候。


“天竺很富有，我的主人！”阿巴斯从旁边小声的插了一句嘴。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七节 丫鬟生的安西军


“还有十一天援军就要过来。”郭平对身边的部下很认真的解说，此时的他已经受了三处伤，前些天吐了一口血，当时好像没有大碍，现在病症还是显露出来了，就是只要一吸气，胸部就疼得厉害，肺叶还是受伤了。


身边的土墙上的垛堞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城墙上到处都是散落的土块，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自从上了城墙，郭平就没有下去过，自己的校尉陈数已经下去休整了，却没有叫上自己，很明显这又是老头子捣的鬼。


“或许我死了他才会感到舒坦一些。”郭平悲哀的这样想。


城墙底下总是有爆响，这是尸体的肚子又被太阳晒得爆开了，苍蝇又飞了起来，落在郭平的手上，瞅着那些新上来的士兵在呕吐，郭平却若无其事的举起水壶喝了一口水。


“还有十一天援军就到了。”郭平再一次向身边的部下唠叨。


左肩膀疼的厉害，而且烫的惊人，这是里面的筋骨收了伤害造成的，趁着突厥人退下去的功夫，郭平将自己弩箭的最后一根备用弦装到了手弩上，陈数给自己的五支弩箭自己这两天没有舍得用，今天不用不行了，突厥人上午的攻势太猛烈了，而且看样子他们中午不打算休息，城里的骑兵在三天前终于损失殆尽了，他们背着油囊和突厥人的攻城车同归于尽了。


想到他们郭平的心里就充满了悲愤，他们进攻的是如此的悲壮，五百精骑面对五千敌人的骑兵毫无惧色，厮杀的难解难分，在最后关头还能冲出去百十人点燃了那些投石车，那个最勇猛的人郭平认识，自己站在城头眼看着他左冲右突无法突出敌阵，当他背后的那个突厥人抡起连枷的时候郭平疯狂的向那个人大喊着“闪啊！”！可惜他的声音传不到人嘶马叫的战场，连枷的锤头击打在那个人的脖颈上，眼看着他的脖子歪到了一边，四五支骑枪终于刺透了他的身子，看惯了生死的郭平眼泪如同泉涌，只因为那个人是他的大哥郭威。


从左走到右整整需要八十步，这就是郭平需要防守的地域，八十步，十六个人就是他全部的战力，早上还有三十个人，到了中午一半人就不见了。有些人的尸体掉下了城墙，有些人运气比较好没有掉下去，躺在乱石堆里也没人帮着收敛，因为辅兵全部上了战场。


不知道老爹现在感到后悔了没有，云侯当初三令五申的要求他退守于阗，不要进军到龟兹，这里距离高昌太远，而且路途非常的难走，现在陷进了这样的境地，不知道他有没有后悔。


估计不会后悔，他这个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后悔，大丈夫死则死耳，有何惧哉！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现在就要死了，他不会害怕的，估计只会有一点懊恼。


郭平想到这里心里就舒坦极了，大哥战死了，自己也快战死了，就剩下他一个孤老头子抱着自己的信念和长安的那所宅子一起变旧，变老吧。


他总是比别人慢一步，刚开始的时候如果立即突围，郭平认为至少有八成的可能性吐出重围，将士们也至少能保全一半，等到他意识到不妙的时候，想要突围已经晚了，三千骑兵白白的消耗在突厥人厚实的战阵里面。


突厥人的箭雨再一次袭来，那面保护了自己无数次的大盾再一次被郭平倾斜着竖了起来，头顶上的箭雨落在大盾上，已经不再叮叮当当的乱响了，最上面的那层铁皮已经脱落了，现在箭雨落下来就会扎在大盾的木板上，发出噗噗的轻响。


头次发现大盾里面有一个小铁条，上面铭刻着岳州制造的字样，原来这面盾牌来自岳州，研究完了这面大盾的出处，箭雨已经停止了，郭平扔掉了大盾拿起一杆长枪想都不想的就朝着自己面前的一个缺口刺了过去，长长的枪尖狠狠地刺进了一个刚刚露出头的突厥人的眼睛，一股子黑血顺着枪杆飚了出来，血飙出来就好，这样这个家伙就卡不住自己的枪尖了，轻轻地往回一抽，那个突厥人就掉进了死尸堆。


龟兹城现在非常的好爬，只要踩着粘糊糊的尸体双手就能够到城墙，强壮一些的甚至能跳上来，郭平嘴上的猪嘴早就不见了踪影，他已经非常熟悉闻惯了这里的尸臭，坐在这里吃饭一点不成问题，他知道自己已经彻底的变成了一个臭人，这个样子恐怕不好去燕来楼胡闹吧？


一杆投枪呼啸着飞了过来，郭平一抬手就用手臂上的小圆盾磕飞了这杆投枪，敌人的骑兵就在附近，看着三个手下被投枪刺穿，郭平摸出来一个胳膊粗的竹筒，凑到火焰上点燃了引线，随手就抛到了墙外面，一声巨响外面传来了凄厉的嚎叫，也是，竹筒里的铁砂打进眼睛或者脸上那种疼痛根本就不是人能忍受的痛苦。


半截胳膊飞上了城头，手指头已经发黑，手臂肿胀的足足有一个人的腿粗，伤口上有白花花的蛆虫在暗黑色的血肉里蠕动，饶是郭平自己也差点呕吐出来，赶紧用枪尖挑着扔下了城墙。


左面的城墙被攻破了，郭平没有理会，那里自然会有人替补上来，砍死了一个满脸流血的突厥人，百忙中回头看了一眼那里，他娘的，那里竟然没有人补上来，突厥人已经爬上来三个了。


狠狠地咒骂了一声，郭平拿起手弩就一矢三发，梁支弩箭奏效，第三只弩箭被光头突厥人拿刀拍开了，郭平吼叫一声挺着长枪就冲了过来，对手非常的强悍，横刀格挡了一下，抬起右脚重重的踹在郭平的小腹上。


郭家三兄弟，就数郭平的武功最差，他总认为头脑的灵活能够弥补武力上的差距，但是突厥武士的这一脚彻底的瓦解了他的战力，抱着肚子蜷缩在墙角，气都喘不过来，刚才自己掉在乱石堆里，估计有一根肋骨骨折了。


他头一回对自己过于低微的武功有些不满，突厥武士的长刀斩了下来，郭平勉强向旁边滚开，长刀居然磕在地上折断了，这个粗壮的光头武士大吼一声，就抓着郭平的束甲丝绦将他举了起来，用他的身体荡开了刺向他的几柄长枪，就在他准备将郭平扔下城池的时候，郭平手上终于捞到了一截铁丝快速的缠绕在壮汉的脖子上，这是上面带着尖刺的阻拦网。


上面的尖刺刺进了壮汉的咽喉，他手一松，郭平就再一次掉在石头上，一口血喷的老高，急着解开铁丝网的壮汉如同疯虎，他不明白，越是这样，铁丝网就越是会缠紧他的身体，当郭平从石头堆里艰难的爬出来的时候，壮汉的全身已经被铁丝网缠绕的严严实实，无数的尖刺扎进了他的身体，随着他不断地扭动，鲜血从他身上开始涌出来，沿着铁丝网不断地滴在地上。


“杀了他！”郭平从嗓子眼里喊出了这句话，他仅剩的四个部下一起将长矛狠狠地刺进了这个壮汉的身体，发一声喊，将他推出城墙。


“郭孝恪！我尽力了！”郭平仰面朝天躺在城墙上张着嘴大喊：“我下辈子再也不做你的儿子了。”多日以来压抑在心头的怒火再也抑制不住，郭平的眼泪哗哗的流，四个人无论如何也守不住两百步宽的城墙，既然这里没了后备军，就说明人手被调到了其他的地方，也说明其他的地方更加的危急，城，这就要被攻破了……


郭平躺了很久，还是没有等到蜂拥而上的突厥人，转过头左右看看，发现自己的四个部下在跳跃欢呼，耳朵里嗡嗡的响个不停，听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爬到城头往下看，只见一大队的大唐骑兵正在城池底下左冲右突，为首的一员黑甲将军悍勇绝伦，一杆马朔在马上抖得如同盛开的梨花，当马槊上串着两个敌人的时候，他抛掉了马槊，战马高高的越过拒马木桩，在战马还在飞行的时候，手里的横刀已经劈飞了一颗突厥人的人头。


“这他娘的是谁啊？这么猛？”郭平喃喃自语的时候发现陈数也趴在他的身边往下看，这家伙也没好到那里去，头盔不见了，半边头发也消失了，俊秀的脸上有一道狰狞的伤口，透过伤口能看到牙床。


“莫莫莫”陈数带着狰狞的笑容回答了郭平。


听不清楚陈数的话，郭平继续趴在城头往下看，他发现这支骑兵和自己安西军的骑兵不一样，他们全部装备的是强弩，身上的弩箭似乎射不完，再仔细看的时候不由得妒忌万分，安西军他娘的就是后娘养的，这些王八蛋每人的马背上都有三具强弩，两大一小，也就是说他们只有在射光了九支弩箭之后，才会拔刀作战。


事实上他又猜错了，弩箭射完了他们也没有拔刀，而是从腰上摘下一颗拳头大小的铁疙瘩，在鞍鞯上的火种上点燃之后就抛了出去，一声巨响之后，阻挡他前进的拒马顿时就四分五裂。


“安西军是他娘的丫鬟生的！”


郭平躺平了身子对着天上的大太阳伸出了自己的中指。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八节 大风死战！


程处默的速度很快，五千精骑用强弩，火药开路，所到之处密集的人群就会立刻被火药清出一片空地，每当火药弹落地开花之时，就会有大股的黑烟腾起，伴随着整耳欲聋的爆响，突厥人的战马嘶鸣着惊恐的向远处跑去，根本就不受主人的控制。


程处默压着军阵的前锋，总是选择已经溃乱的敌阵冲锋，准备让突厥人的战阵再混乱一些。战场之上乱成了一锅粥。


“只要给我三千精骑，就能凿穿敌阵！”郭平恨恨的一拳头砸在土墙上，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还在等死这回事。


陈数猛然间指着天空呜呜呜的叫唤了起来，郭平抬头一看，惊呆了，天空中一整队热气球正在缓缓地向城头飘过来，巨大的热气球底下悬挂着一个个巨大的木头箱子。


这个时候不但郭平看见了，就连突厥人同样看见了这令人震惊的一幕，程处默见热气球已经飞到了龟兹城里哈哈一笑立刻拨转马头，带着自己的部下向东面突围，自己骚扰牵制敌人的目的已经完成，没必要和突厥人的大军死磕。


号角再次想起，整个突厥人营寨的东面尘土飞扬，他的副将带着另外五千骑兵开始攻击突厥人的营寨，准备接应程处默，大军在这一代潜伏了快十天，就是为这一刻做准备。


“这就走了？”郭平眼看着程处默的大军被突厥人衔尾追着离开了战场，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回头问陈数。


陈数的也很失望，张着嘴似乎在向远去的程处默喊叫着什么，可是声音传出来的时候还是呜呜的声音。


热气球也没有停留，在降低了高度之后，扔下来了大批的木头箱子就随风远去了……


“奶奶的，还是靠不住啊，狗日的过来蘸个蒜就跑折算那门子的援军！”郭平眼里刚刚升起的希望之光又逐渐熄灭了，在迎接了敌人一个多月的强攻之后，安西军最后战力的都已经被挖掘了出来，倒在城墙上的好多将士郭平都认识，是自己父亲的亲卫。


城下的突厥人正在整理自己的营寨，东面的隔壁上尘土飞扬，隐隐有爆炸声传了过来，那支冲阵的大唐骑兵还是被突厥人咬住了。


一口大箱子就掉在离城墙不远的地方，郭平让仅有的四个手下打开箱子，死灰般的脸上顿时就容光焕发，这口箱子里装的全是八牛弩的弩矢，上面带有火药包的那种，抽出一根弩矢，只见上面写着标高三分，距五百步！


又打开一大团棉花，里面赫然整齐的摆放着二十四枚火药弹，这个时候不能客气，郭平在自己的腰上一口气挂上了十个，又抽出来一匣子强弩的箭矢摆在自己的面前，这一刻他觉得加上陈数带来的十个人，守住两百步宽的城墙似乎还有可能。


陈数找出来一个红包，拿出里面有穿好的针线泡在酒精里消毒，然后就找了缝衣服缝的好的家伙将自己脸上的第二张嘴缝上。


“这是援军的先头部队，人数太少不能和敌人死磕，骑兵守城的作用不大，所以他们不进城，前锋已经到了，大军说不定就在附近，这几日突厥人开始疯狂攻城了，死活不计就说明他们知道时间不多了，弟兄们咱们有了家伙，再坚持一两天，大军到了我们一起出去杀敌！”


陈数在脸上贴了纱布之后就开始动员部下坚守，藏在民居里面随时准备毁掉的八牛弩被推了上来，一字排开八架，调整好角度做到火力交叉，上好火药弩，就等着敌人冲上来。


一整天，突厥人都没有动静，东面的战火好像早就熄灭了，大地一片安静，只有风吹的战旗哗啦啦的在响。


郭平吃一口行军干粮，就喝一大口水，嚼了一块就已经饱的吃不下去了。整个胃部被膨胀后的干粮塞得满满的，虽然还想吃，为了自己的老命着想还是住了嘴。


“仲康，去看看大帅吧！”陈数的嘴翕张了好几次才说出这句话。


“不去，他也不准我去，在军中我就是一个队正，没资格见大帅。”郭平眼睛都没睁开，继续靠着墙休憩，这场仗打完之后，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回到长安去玉山书院读书，该流的血自己流了，该尽的义务自己尽了，父亲再也没有理由将自己留在军中了，自己本来就不是戌卒，是父亲硬把自己塞进大军历练的，从开始到现在，自己杀了多少敌人？


这恐怕已经数不清了，城墙底下不断爆响的尸体就很说明问题，老子从现在起，谁的都不欠，只为自己活着，哥哥没了，老娘还要靠自己，必须好好活下去。


“再不去，恐怕就没机会再见了！”陈数淡淡的回了一句。


“我求之不得，嘿嘿，嗯？你再说一遍？”郭平一下子就坐了起来。


“大帅三天前被射雕手偷袭成功，长箭贯穿了右胸，当时没事，还能杀敌，昨日起突发高烧昏迷不醒！到现在都没醒过来。”


郭平手里的水壶当啷一声就掉在了地上，怎么可能？那个人是杀不死的，他从洛阳城头掉下去都没有摔死，东突厥人的连枷敲在脑袋上都没有把他敲死，三十几匹战马从他身上跑过去也没有把他踩死，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倒在一支箭上？这太可笑了。


郭平艰难的露出一个笑脸说：“没事的，他死不掉的，这个人就不会死，我知道，他健壮的就像是一座山，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击垮他，这不可能。”


“军医说他的肺里全是浓汁，熬不过今晚的。副将张庭月已经接手了军务，这些天的排兵布阵就是出自他的手，咱们还剩下不到五千残兵，安西军可以说已经被打残了，再想东山再起非常的难，所以这个时候去看看你爹，有天大的不乐意也必须放下。”


郭平踉踉跄跄的走到了城中的帅府，几名亲卫见郭平进来了，低低的唤了声少爷就退到一边，走进了卧室，隔着老远就能听到郭孝恪牛鸣一样的呼吸声，掀开帐子，他终于看到了一个和往常不同的父亲。


一眼就看到了那根插在肺上的竹管，白色的浓汁从竹管里缓缓地流了出来，腥臭扑鼻，郭平已经闻不见这种味道了，他只看见父亲蜡黄的面容，眉心的悬针纹依然清晰可辨，哪怕在昏迷中，他的威严气息同样没有变化过。


见到父亲的嘴唇已经起了皮，郭平拿过蜜水，一点点的拿勺子喂给父亲，看到父亲还能无意识的吞咽，郭平侧过头去擦拭一把眼泪，继续给父亲喂水。


忽然，木头勺子被咬住了，咔嚓一声断成两截，不知何时，牛鸣般的呼吸声不见了，郭平发现父亲正在怒气冲冲的瞪着他。


知道他要说什么赶紧回话道：“突厥人被打退了，援兵的前锋已经抵达了龟兹，云帅特意命热气球从空中给咱们送来了补给，只要固守三两天大队人马就会到达。”


见父亲想要说话，把折断的木头勺子从父亲嘴里掏出来，准备听听他到底要说些什么。


“四十万突厥联军，加上跟在他们身后的牧人，总数有多少你该清楚，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援军身上，云烨手里只有五万人，一旦来了，局面就会更加的糟糕，我宁愿从未向他写过求援信，劳师远征，乃是兵家大忌，云烨太年轻了，他该固守高昌的。”


郭平叹息一声，见父亲勉强说了几句话，额头已经是虚汗直冒，取过冰水泡过的毛巾帮着父亲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珠，就听父亲接着说：“越是危急时刻越是能检验一个人的心智，处乱局不惊，历死地不惧，此方为大丈夫也，记住了，越是怕死，就会死得越快，去吧，兵凶战危之下不是谈话的时候，去你自己的地方。”


说完就闭上了眼睛，郭平心中伤心的厉害，到了这个时候都没有什么话交代自己，你打算刚强到什么时候？


就在他要跨出大门的时候又听见父亲说：“替我跟你母亲陪个不是，我没能把他的孩儿全部带回去。”


郭平流着眼泪冲出了帅府，顾不上身体的疼痛一口气就跑到了城墙上，瞅着城外的密密麻麻的篝火，不由得吃了一惊，突厥人到底要干什么？难道他们打算趁夜攻击？


城头上的号角声从未停止过，重新得到装备的安西军全员上了城墙，火油桶已经被滚上了城墙，每个将士的腰上也挂满了火药弹，八牛弩的弩弦不断地咯吱吱的被绞紧，张庭月的大旗已经在东门升起，大风，大风的呼声响彻天空。


这该是死战的一刻到了，陈数顾不上自己肿的如同猪头一样的脸，眯缝着自己的小眼睛，用自己的樱桃小嘴大声的应和，巨盾被他的连枷敲得咚咚作响，这该是最后的一战了。


呼喝大风的声音在夜空中传扬的很远，此时就连远山那边的程处默也发出了同样的声音，自古秦兵耐苦战，大风出，将士死！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九节 千古艰难惟低头而已


突厥人在唱歌，婉转而苍凉，吐谷浑人在诵经，悠长而激越，唯有薛延陀人嘿哟，嘿哟的敲着盾牌大声的附和，必须战胜唐人哟，必须战胜唐人哟！昭武九姓的人解散了头发脱掉了衣衫，已经做好了攻击的准备，今夜他们将第一个冲上去。


在龟兹城下耽搁的时间太长了，吐蕃人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李靖的进攻迅猛而毒辣，程咬金的大军死死地将松赞干布拖在大非川，而李道宗乘机沿着南诏杀进了吐蕃温暖的谷地，禄东赞的家乡就在玉龙雪山下，经不起李道宗的大肆破坏。


突厥人的荣耀已经被安西军消耗的半点不剩，如果他们还不能突破安西，吐蕃人就打算全军缩回高原，等待新的时机。


突施心里的苦涩无人能及，信心百倍的想要在突厥人中间树立自己的威信，谁会料到在这座不高的龟兹城下所有的信心都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消失了。


今夜是最后一战，突施准备用人海战术结束这场令他痛苦万分又旷日持久的战争。城上的唐人似乎没有投降或者离开的迹象，大风起，就是死战的日子，作为老对手突施明白那两个字代表着什么，今夜是个死人的日子，阎罗王的地狱之门将会大开。


郭孝恪被亲卫背上了城墙，站在最高处就像是一只旗杆，腰背依然挺得笔直，没有人会知道他的铠甲里插着半截枪杆，张庭月就站在他的身边，都是老战友了，此时用不着多说废话。


非常的出人预料，首先开始攻击的是唐军，火药包不断的从热气球上扔了下来，落在人群里闪耀出大片的火光，今夜的风非常的适合他们作战，风不大，从远处起飞之后恰好越过突厥人的营地。很可惜起到的作用非常的有限，只带给了突厥联军不大的伤亡，剩余的火药在经过龟兹城的时候全部交给了张庭月。


半圆的月亮将戈壁照耀的一片惨白，突厥人就是在等待月亮出来才开始进攻，这一回所有人都准备的非常的充分，胡人抬着巨大的木盾缓缓地向城池逼近，后面高大的攻城车也在牲口的牵引下缓缓地向龟兹古城靠近，这一次攻城车上铺了一个很大的斜坡，一旦搭在城头，骑兵就会沿着这条斜坡攻进城池。


仅剩的几台投石机不断地将火油投掷到士兵就要进攻的地方给他们指明道路。站在热气球上的唐军失神的看着这一幕奇观，龟兹城就像是一个神迹一般，被周围的火焰照耀的如同白昼。城墙上蚂蚁一样的人群不断地忙碌着，城里面却安静的如同鬼蜮。


为首的校尉看着缓缓逼近龟兹城的人潮无奈的叹了口气，谁能想到突厥人居然会在大军行进的必经之路上连挖十六道壕沟，否则这个时候驼城已经该到龟兹城下了。


“校尉，城守不住了是吗？”他身边年轻的士兵小声的问他。


“仗还没打，是胜是负只有天知道，不过这一次突厥人实在是太多了些。”


“要不然我们落下去带走几个人？”小兵其期期艾艾的再次问。


校尉抬手要打，见小兵抱着脑袋缩在竹筐的角落里抽泣，又把手放下来说：“救谁啊？这个时候就靠一股气撑着才没有溃散，要是有人先走，军心就会乱，所有的人都会死。”


风变得很小，热气球飘得很慢，站在高处看自己的袍泽死战，自己却无可奈何，这种滋味让热气球上的军士失去了最后的一点说话的勇气。


“标高三，仰射！距离五百步，毁掉敌人的木盾！”校尉发令了，城头的八牛弩齐齐的扬起了头，嗡的一声巨响，无数支火药弩箭带着明灭的火花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的落在人群里，随着霹雳般的响声昭武九姓的木盾阵立刻就散乱了起来，破碎的木盾四处乱飞砸的木盾下的人头破血流。有些人被爆炸的气浪高高的掀起挂在探在外面的长矛上。


突施眼看着程处默的骑兵在外围绞杀牧民，却无能为力，想要突破程处默布置下的铁丝网和弩阵需要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才行，一个小小的龟兹城加上一万游骑就给庞大的突厥联军造成这样巨大的麻烦，一旦大军进入城寨密布的中原既不是寸步难行？


程处默驱赶着那些牧民就像驱赶羊群，劫杀程处默的军队绕过山口才能对他展开攻击，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面，隐藏在军阵后方的牧民已是血流成河。


瞅着突施对自己的杀戮无动于衷，程处默长叹一声，只能撤掉弩阵再一次向远处遁去，否则被突施的骑兵缠住，自己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人数太少，只能在外围骚扰一下，达不到动摇突施全军的目的。


郭平的心里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是一遍遍的将八牛弩的弩机砸下去，将一支支弩枪放出去，根本就用不着瞄准，眼皮子底下都是汹涌的人头。


弩矢在人群中肆虐过后就轰然一声爆开，就像在人海中造成一朵血色浪花，瞬间就消失了，陈数就站在自己的身边，每发射一次就吼叫一嗓子，挣开了脸上的伤口，神情狰狞的宛如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现在城墙底下的那些人才是恶鬼，瞪着血红的眼睛嗷嗷的叫着扑上来，胆敢有后退的，立刻就会被人群里的红衣人斩首，五百步的距离，这是生与死的距离。


火油弹点燃了攻城车，牲畜吃惊之下拉翻了高大的攻城车，带着熊熊的烈火砸进了人群，无处躲藏的士兵只能发出绝望的呼喊。


“标高一，平射，一百五十步！火油弹准备！”校尉嘶哑着嗓子开始嚎叫起来。


郭平射空了强弩上架着的火药弩枪，费力的摇动八牛弩手柄开始上弦，火油弹就是一根粗大的空心管子，被强弩弹射出去之后就会在空中翻滚，落地之后就会爆开，里面粘稠的油脂会带着火花四处飞溅，听说那里面加了好多的糖，郭平不知道为什么火油弹里会加糖，他只知道书院绝对不会给送糖给敌人吃。


火油弹飞出去之后，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要给里面加糖了，幽蓝色的火苗子就像是地狱里出来的鬼火，落在哪里那里就会燃烧，那些举着大盾的敌人现在就像是举着一支火炬，慌忙扔掉手里燃烧的大盾，却要赤手空拳的迎接再一次落下来的火油弹……


敌人的脚步生生的被遏制在百步以外，殊不知这却是八牛弩威力最强大的距离，在死亡的威胁之下，终于有一个人挥刀砍死了压阵的红衣人像没头的苍蝇一样朝后跑去，所有的唐军不约而同的放弃对那些朝后奔跑的人的追杀，继续将火力对准了那些向前迈步的突厥联军。


骚乱从一小块地方产生，然后就变成了大骚乱，最终变成了集体性质的大溃逃，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坦然的面对死亡。


郭平，陈数快活的想要跳起来，却听见后面的城墙上响起了天崩地裂般的吼叫：“城破了！”


两人倏然一惊回头望去，只见后城方向尘土飞扬，黄黑色的烟柱直冲天际，这是城墙塌了，夯土成城，西域几乎见不到石城，红砂岩不适合建城，只能用泥土混合麦草夯成土墙，在经受了三十余天的攻击后，终于彻底的坍塌了。


俩人对视一眼，又分开眼神，默默地重新给八牛弩上弦，只不过郭平的八牛弩冲外，陈数的八牛弩向内，事已至此，唯搏命而已。


惊天动地的巨响接二连三的响起来，这是后面的弟兄引燃了火药弩强引起了连串的大爆炸，半面天空变成了红色，火苗腾空而起，火油弹也爆炸了，整座后城的民宅都在瞬间被大火点燃，在黑夜里看起来非常的壮观。


陈数从靴子里掏出一个扁扁的瓶子，自己喝了一口递给了郭平说：“赚了，又能多活两个时辰，这场大火两个时辰内熄灭不了吧？”


郭平接过酒瓶子，拿自己的水囊狠狠地清洗了一下瓶子这才凑到嘴边喝了一大口，还给陈数道：“这辈子最后一口酒，还他娘的是从靴子里拿出来的，晦气！”


“别嫌弃，你老子的军令有多严格，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被他知道我在军阵上饮酒，一顿军棍那是跑不掉的，现在有酒喝，就少罗嗦两句。”


郭平笑着对陈数说：“放心喝，我老子再也不会打你军棍了，他已经去了。”


陈数回头看看依然标枪般站立在城墙上的郭孝恪没好气的推了郭平一把说：“放屁，老爷子好好的站在城头上显威风呢，腰板挺得比我还直，我死了他老人家都不会死。”


郭平又要过陈数的酒瓶，跪在地上将瓶子里的剩余的酒倒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三个头，然后对一头雾水的陈数笑着说：“知道我是怎么知道我爹去世的？”


陈数看看被风吹的头发散乱的郭孝恪，又看看眼睛红红的郭平摇头表示不知。


“因为我爹这辈子从来都没有低过头，尤其是面对敌人，现在他的头底下来了，除了已经过世，我想不出其他的原因……”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节 我干掉了自己的大帅


大火照亮了天空，战场陷入了死寂……


郭孝恪站在最高处满身灰尘，没有人知道他临死的时候在想些什么，不管是在担心战局，还是在忧心妻儿，现在没人知道了。


张庭月没有把老兄弟从城头放下来，他打算等一会和老兄弟一起走，所以他在大声的呵斥，要每一个人都回到自己的该待得地方上。


厨子把所有的吃的都拿了出来，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储存粮食的必要了，将士们在整理自己残破的盔甲，不是担心自己会受伤，而是为了能多杀几个敌人。


经过刚才那一番惨烈的战斗，武器的消耗是惊人地，所有的八牛弩已经装上了最后一轮弩枪，现在想要战斗，就只能依靠自己的战刀和为数不多的火药弹。


没有弩箭的将士纷纷将自己的强弩拆成零件投进大火里，用不上的八牛弩也被投进了大火，甚至把自己战死袍泽的尸体也投进大火，因为那些穷困的突厥人会扒走他们身上的甲胄。


张庭月解开甲胄，将自己的丝绸内衣脱了下来，罩在郭孝恪的头上，刚才他看见有烟灰进入了老友睁得大大的双眼。


丝绸内衣是用来防箭的，现在已经没什么用处了。


听着东山附近的厮杀声，张庭月痛苦地摇摇头，对身边的五蠡司马说：“吹号，命程处默离去吧，现在的厮杀没有半点的作用，徒自损伤将士，他们将来还要阻挡突厥人东进，伤亡不起啊。”


五蠡司马点点头，一个配着牛角号的部下就站了出来，呜呜的吹响了号角。


兀自鏖战的程处默听到号角声，悲愤的大吼一声：“走啊！”战刀劈死了一个想要偷袭的突厥人，胯下的战马嘶鸣一声就掉过马头，再一次领着自己的部下向黑暗处奔去。


突施眼看着战局稳定了下来这才松了一口气，云烨的大军已经到了三十里以外，只要除掉郭孝恪的残部，自己就能安心的和云烨交手，无论是分兵东进，还是绕过速度很慢的驼城，都能做到自由自在。自从三千金狼骑全军覆没之后，他已经不想和驼城交锋了。


只要后城的大火熄灭，就是这些唐军的覆灭之时，一想到自己在龟兹城下损失了六万多精锐的部下，突施的心中就像刀绞一般疼痛。


都是自己的族人，突施几乎不敢闭眼，一闭上眼睛那些在箭雨和烈火中挣扎的族人就会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只剩下最后一击，完成这一击之后，南路的大门就会向自己敞开。


身边的各族首领也是神情各异，薛延陀的符骞几乎不敢和突施的目光相交接，非常担心突施会派自己的部族向这些已经起了死志的唐人进攻，虽然是最后一战，但是受到的抵抗绝对是自己的部族所不能承受的。


突施的目光从每一个的脸上划过，发现每一个人都不愿意接受这所谓的最后荣光，苦笑一声说：“我们策划了东征大计，我们挑起了举世攻唐，到了这个时候诸位以为我们还有退路么？只有咬着牙，继续挺进。将战火燃烧到唐国的本土，才能真正的让唐国那个狂妄的君主低下自己的头颅，承认我们的故土为我们所有。


我知道你们已经听到了一些消息，知道有些人悍然开始了西征，正在攻略莎栅和小勃律，这些鼠目寸光的卑劣小人，待我等大胜归来之时，定会叫他神魂皆灭。


现在，这座残破的城池上只有不到两千人还在垂死挣扎，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柱香的时间就能剿灭此寮，我突厥族出兵三千，诸位意下如何？”


符骞等人见突施没有让自己一族之人充当攻城死士，也就放下心来，你一千我一千的凑够了七千死士，眼看着大火逐渐的变小，七千死士再一次鼓足了勇气缓缓地向城墙逼了过去。


“活不成了，老子就是后悔在长安的时候为什么要装成一个乖孩子，梁家的小娘子已经对我三笑留情，我当时就该半夜去她的闺房。”陈数准备弩箭之后对身边的郭平如是说。


“幸好没去，否则你爹早就把你关在屋檐下风干等过年了，还能让你有后悔的机会？”郭平依然神色安详，对于父亲的死似乎无动于衷。


“你知道什么，梁家把小娘子的闺房建在后院，正对着我家的阁楼，我从小就偷看她洗澡，看了不下三五十回，梁家小娘子是知道的，好多时候故意不关窗户，啧啧，那一身细皮嫩肉绝对经得起揉搓。”


陈数下意识的捏捏手仿佛梁家的小娘子的身体就在他的一双大手中间。


“现在完了，哥哥我的脸上多了一条大口子，回去之后就见不成人了，想要爹爹去提亲也不可能了。”


郭平无奈的拍着陈数的肩膀说：“你想多了，鄂国公，翼国公，那种模样的人都能娶到老婆，凭什么你就不能讨到一个好老婆？”


说完这句话两个人都愣住了，陈数狠狠地在头上敲了两下眼睛里含着泪花道：“总需要活下去才有可能啊！”


“就差一天，如果城墙不坍塌，我们再坚持一天就能活命，狗日的老天爷不给我们活命的机会，那就一起死吧。”


陈数极度不好意思的抹去泪花，低下头重新整理自己的甲胄作为掩饰。


大火终于熄灭了，天边也出现了一道鱼肚白，张庭月终于将郭孝恪的身体放了下来，小声的对他说：“天还是亮了，我怎么忽然感觉自己轻松起来了，娘的，看来要死了。”


卸掉自己的大红披风，盖在郭孝恪的身上，拎过来一罐子火油一股脑的倒在郭孝恪的尸体上，然后扔了一把火，就匆匆的走到城墙前面对五蠡司马说：“如果我战死了，你还活着，记得也把我一把火烧了。”


五蠡司马张着嘴笑了一声道：“该是卑职为大将军开路才是。”


两人相视一笑，以前在军中的龌龊全都不翼而飞。


“标高三，火药弩准备！三百步，射！”校尉放下手里的望远镜，挥动了自己手里的旗子。


八牛弩熟悉的嗡鸣声响起，弩枪再一次闪电般的激射出去，和以往一样，八牛弩从不会让人失望，准确的将弩枪送到了敌人群中，穿透然后爆响……


当校尉再一次大喊：“标高一，火油弩准备！一百步！射！”


随着他的声音，只有稀稀疏疏的十几只弩枪射了出去，剩下的八牛弩再一次沉默了。


自从唐军大规模装备八牛弩之后，突厥人的勋贵就不再领队冲阵，因为他们是战场上最好的弩箭吸引器。


冲阵的突厥人见到稀疏的火油弩，愣了一下，然后就欢呼起来：“唐人没有弩枪了。”


整支队伍轰的一声就加速冲向城池，短兵刃的格斗突厥人怕过谁来。


陈数机械的搬动自己的强弩，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弩箭飞到了哪里去了，也不晓得哪一个敌人是自己杀死的，那些扛着梯子的敌人怒吼着向前冲，让他感觉天底下只有自己一个人在经受千军万马的冲击。


一声巨响将他从恍惚中惊醒，只见郭平正在向人群里投掷火药弹，刚刚点着了火，一支箭就射穿了他的肩膀，火药弹掉在了城墙上带着火花四处滚动。


一只大脚一下子就将火药弹踢了出去，陈数这才发现张庭月出赫然已经到了自己这一边，就在一瞬间，两面城墙已经失守，穿着皮甲的西域人怒吼着挥舞着钢刀沿着城墙冲杀过来。


一口气射出去九支弩箭，陈数觉得自己的两只胳膊再也没有力气去拉动强弩的弩弦了，抛掉强弩，看这个脚下汹涌的人群，一咬牙就将装着火药弹的皮带解下来把上面的引信全部点着之后抛下了城墙，听不见火药弹的爆炸声，头盔上连续被两只箭射中，虽然都被头盔弹了出去，但是两只耳朵里就像是有一口大钟在轰鸣，什么都听不见。


郭平趴在地上身上插满了白羽箭，就像是背上长满了羽毛，张庭月的陌刀挥舞一次，就会有血花飙出来，他整个人像是从血水里捞出来一般。也不知道是他的血还是胡人的血……


这是一场不死不休的厮杀，总需要有一方全部倒下去为止，陈数扯开了身后一个火油桶的塞子，看着火油咕咚咕咚的从桶子里流出来，自己站在火油里，任凭白羽箭在自己的身上射的叮叮当当的响，再来一点就好，郭平趴着的地方就有一簇火苗。


突厥人惊恐的向后退，想要躲开火油区域，为此不惜将自己的同伴挤下城墙，陈数的身边难得的出现了一片空地。


郭平突然跳了起来，踩着遍地的火油抱着陈数就跌下了城墙，大火燃起，陈数眼睁睁的看着火油燃起，眼睁睁的看着张庭月满身火焰大笑着站在城墙上挥舞自己的陌刀，宛如火神降世。


一个奇怪的念头跃进陈数的脑子里：“我干掉了自己的大帅？”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一节 援兵总是晚到一步


城下腐烂的和未腐烂的尸体很软，陈数一点都没有感受到疼痛，倒是压爆了两具尸体的肚子一截肠子糊在他的面甲上，非常的恶心。


没人愿意往下看一眼，瞅着头上蜂拥而上的突厥联军，陈数想哭，挣扎着想要站起来，被郭平死死地压住，动弹不得。


最后传来一声很大的爆炸声后，城头终于听不见刀剑相撞的声音。只有突厥人嗷嗷啊，嗷嗷啊狼一般的欢呼声。


陈数感受到郭平的眼泪流进了自己的面甲，温温的。两个大男人就这样互相拥抱着趴在死尸堆里一动不动的流泪。


太阳终于出来了，突厥人横七竖八的躺在城墙上呼呼大睡，昨夜毕竟太劳累了，郭平看着地面上微微发抖的石子小声的对陈数说：“来了，援兵来了。”


突厥人的牛角号急促的响起，一大队骑兵从远处仓惶逃了回来，他们脸上的布满了惊恐之色，战马在营地里依然狂奔不休，如果不是有拒马拦着，他们能一直逃到天涯海角。


突施站在城头，望着远处发愣，他的面前曾几何时又多了一座城池，而且这座城池正在两队骑兵的簇拥下缓缓地向龟兹城逼过来。


这是一个神迹，初升的朝阳照在这座金属之城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只有城头星星点点的寒芒提醒着突施这是一座杀人的堡垒。


骑兵不断地绕着城池奔走清理着路途上的一切障碍，突厥人的尸体被拖着扔进壕沟，大块的石头也会被骑兵们用奇怪的工具勾走，等到突施派出的骑兵想要阻拦的时候唐国的骑兵已经退回了八牛弩的射程之内。这座会移动的城池逼近一步，突施的骑兵就只能缓缓地后退，当驼城和龟兹城连接在一起的时候，这座城池终于停止了自己的脚步。


“今日不战，收敛将士吧！让突厥人归还大唐将士的遗体，否则将突厥人全体杀绝。”云烨阴冷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一队打着旗子的骑兵立刻冲到突施所在的军阵前面，大声的重复着云烨的话：“大帅有令，今日不战，收敛将士！命尔等归还我军将士遗骸，胆敢说半个不字，诛灭突厥全族。”


突厥人的回答非常的干脆，一排排的人头从队伍里扔了出来，眼尖的斥候一眼就认出这是自己人的人头，一句话不说，打马就回了自己的营寨。


“那就开战吧！”云烨对刘正武下令，随着刘正武的手里的旗子不断地挥动，整座驼城立刻就不断地向外扩展，驼城中间空出来一大片空地，无数描绘着恐怖图案的热气球缓缓地升起，就像是从地狱出口爬出来的恶魔。


突厥人的战马不断地嘶鸣着往后退，云烨的驼城缓缓地往前逼近，直到一支带着火光的粗大圆桶，贴着地面钻进突施的骑兵群的时候，突施才发现自己距离这座城实在是太近了，拨马就走，身后传来接连不断的爆炸气浪拍打着他的后背，就像是有恶魔在拍他的肩膀一样。


云烨并没有继续追杀，而是彻底的将驼城稳固在龟兹城边上大队的辅兵带着猪嘴开始进入战场，搜寻将士的遗骸，由于大军来的太快突厥人并没有来得及打扫战场，只是简单地将被擒将士的首级斩了下来。


郭平和陈数两个人也被辅兵从尸体堆里拽了出来，满身的尸臭让辅兵以为两个人已经死了，当成尸体扔到板车上的时候听到郭平的惨叫，这才发现这里还有两个活人。


云烨见到他们俩人的时候，俩个人全身浸泡在石灰水里，脑袋已经被烈酒冲洗过无数遍，云烨拿着手帕捂着鼻子上下打量一下这两个泡在石灰水里的人问道。


“郭帅的尸身在哪？张帅的尸身在哪？五蠡司马韩晃的尸身在那里？”


陈数被云烨的眼睛看的说不出话来，郭平反而忍着疼痛说：“家父的尸体被张帅烧了，我们又把张帅的尸体烧了，可能烧的不彻底，应该就在城墙上，韩司马在南墙作战，我们不知。”


“我不问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郭孝恪的儿子还不至于投敌，安西军就剩下你们俩个，因为你们是力战而全军覆没的，所以陛下不会取消安西军的，只会重建这支英雄的军队。既然活下来了，那就好好活，把郭帅的精气神传下去。”


“我们没有投敌，仗打到最后我点着了火油打算和城墙上的突厥人同归于尽，结果被小郭抱着从城墙上掉了下来，在死尸堆里趴了整整一个多时辰，好不容易才活下来，你还怀疑我们。”


陈数开始还能完整的说话，说到最后就哽咽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正因为相信所以才是我问话，如果不信，问话的该是五蠡司马，你们知道军中条例的，石灰水里多泡一会去去尸臭，全身上下都泡到，一个月内你们只能在隔离间待着，别染上瘟疫。”云烨说完话，就直接从驼城上了城墙。


站在这里他才能感受到龟兹大战是何等的惨烈，城墙下的突厥人尸体几乎与城墙一样高，尤其是几处缺口的处，尸体垒成了山包，这才是真正的尸积如山。


找到陈数所说的城头，一个粗壮的大汉已经被彻底的烧焦了，手上的陌刀依然握在手中，虽然已经死了，须发皆无，凶悍之气依然让人生畏。


云烨俯下身子，从死尸的嘴角拽出来一截细细的铜链子，缓缓地往外抽，居然从嘴里拽出来半枚虎符，还有一方小小的印鉴，放在阳光下仔细辨认，原来是一枚大将军印，这个是郭孝恪的印信才对，既然郭孝恪已经战死了，那么这个人就该是张庭月。


“棺椁厚葬吧，尸体处理一下，需要带回关中。”云烨对身后的田元义吩咐一声就不再管了，回到了驼城，郭孝恪的骨灰，韩晃的遗骸都已经找到。云烨就开始书写奏章，没有用任何修饰的语言，只是真真实实的将整个龟兹大战解说了一遍，请杜如晦，范弘一用了印信就命人用八百里加急，将战报送往长安。


程处默回来了，整个人几乎被纱布包的严严实实，云烨不相信在自己家的甲胄护卫之下，他还能伤成这个样子。


“别看了，不是刀剑伤，是烧伤，一个着火的突厥人抱着我不松开，结果他身上的火油沾到了我身上，这才被烧伤的，很险，把那家伙的两只胳膊都砍掉了，还用牙齿咬着我的盔甲不松口，奶奶的，那一瞬间我还以为活不成了。一万骑兵就剩了四千，你看着办，我这才有些鲁莽了，到了最后关头不该和突厥人纠缠的，是郭孝恪吹号命我离开，我们才脱离战斗的。”


“这种事情很难说对错，将士们的折损状况我已经了解过了，文书我已经写好随着八百里加急走了，将士们损失惨重，看样子你的功劳要被抹杀了。”


身在大军之中，云烨就算是再偏袒程处默基本的规矩还是要守，不可能无原则的原谅程处默。


程处默咧着大嘴笑道：“这一仗也是我这一辈子最痛快的一仗，有这一次的经历，升不升官的不打紧，至少我这辈子勤练的武艺没有荒废。”


杜如晦重重的在程处默的后脑勺抽了一巴掌笑骂道：“这一次的麻烦我和云侯替你背了，以后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国法饶你，我也要问问老程家的家法容不容得下你胡作非为。”


收敛完了本部将士的遗骸，云烨下令驼城再次行动，向后逐渐退却，后退了四十余里才下令在野马滩扎营，此地为突厥人东进的要道，如果不攻下驼城，他们就要带着大军穿越五百里茫茫的沙海，才能挺进到于阗。


云烨的大军就是在这里击溃了突施的防守，这才能直接到达龟兹城下，虽然只过去了三天，这里的大片尸体却已经不见踪影，遍地都是灰白色的狼粪，这些荒原上的清洁工已经替云烨打扫出来一个相对干净的战场。


云烨退，突施就带着大军缓缓靠近，见到云烨的驼城固守在山谷口，自己也只好驻扎在三十里之外有水源的地方。


或许是攻打郭孝恪，已经让突厥人师老兵疲，一连三天他们并没有主动向云烨发起进攻，倒是云烨的游骑正在无时不刻的寻找攻击突施麾下牧民的机会。


牧民被杀的多了，突施也坐不住了，也派出小股的骑兵，以骑兵对骑兵，不大的野马滩，变成了斥候与斥候之间的生死场，而奖赏就是在野马滩放牧的牧民的生或者死。


云烨最不害怕的就是消耗战，就时间而言，对自己是有利的，李靖的大军已经在阳关外面的旱塬上击溃了吐蕃头人金簪丹朱，不但解了沙州和玉门关的危机，正在积极的准备向楼兰进发，听说许敬宗把守的乱石城正在经受极大的考验。溃退的吐蕃人与后来的吐蕃人合兵一处，正在日夜攻打乱石城，想要拿下这个要塞来抵御李靖无情的打击，在这里他们即使退回吐蕃境内，也没有气疫可供利用，大军可以一只进军到羊同，这里就是金簪丹朱的要害之地。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二节 又回到了原点


郭平的身上共计有二十六处浅浅的箭伤，突厥人的利箭堪堪穿透了战甲，却被里面穿的绸衣挡住了，肋骨断了两根，其中一根差点刺穿他的心脏，就连军医都认为他能活着简直就是老天保佑。


驼城的西北角有俩间孤零零的木头房子，这就是他和陈数暂时休憩的地方，隔壁住着军医，到处充斥着刺鼻的柳枝水的味道。


陈数已经对这里没完没了的洗澡充满了恐惧，只要洗一次澡，就跟接受一次大刑没有多少区别，一天洗三遍澡，陈数已经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干净的人了。


“曹军医，明天不用再洗澡了吧，我的伤口都已经被泡的发白了，这样下去还怎么恢复啊。”陈数躺在木板上，半眯着眼睛问不断把调配药水的军医。


“你受的都是皮外伤，要不了命，如果把你身上的尸毒不给处理干净，那才是要你命的阎王，不但要你的命，甚至还会要了大军的命，所以明日里你们两个还要继续泡药水。”


听了军医的话，陈数哀叹一声对趴在木板上的郭平说：“还不如把我的脑袋砍了一了百了。”


郭平却对此有异议，郑重的对陈数说：“我今后会把我的这条命好好地保住，哪怕吃再大的苦头也要保住性命，你也一样啊，安西军被人家杀的就剩下我们两个了，总要对战死在龟兹的人有个交代啊，此生要是不能重振安西军，我郭平誓不为人。”


“可你昨天还说你准备回长安去玉山书院上学的，怎么今天就变卦了？”


“我爹昨晚找过我，这是他对我的吩咐，还有我大哥，他的脖子到现在都没有正过来，张庭月满身都是火焰，还拿脏手摸我，我爹总是这样，死都死了，还不放过我。难道昨晚他们就没去找你？”郭平单手撑直了身子，沮丧地问陈数。


“没有，昨晚梁家的闺女找我了，你爹他们可能见我们正在颠鸾倒凤就没好意思进来。”陈数没羞没臊的回答郭平。


“你说突厥人这些天总是把死尸往河水里扔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引来瘟疫，把所有人都弄死才甘心？”陈数明显的对现在的处境比对将来的处境要看重得多。


“不担心，在驼城，我们就是两个小兵，还是伤兵，你忘记云侯的另外一个名号了？他可是仅次于孙神仙的良医，虏疮都被他和孙神医找到了医治的法子，普通的瘟疫对驼城构不成危险。


你看看这些天驼城做的准备就知道了，我们又卡在上风位，突厥人这是在找死。”


野马滩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到处都是汩汩的清泉，这些泉水从石头缝隙里流出来，最后汇集到旁边的龟兹河里，养育了这一片丰美的绿洲。


往日的美景现在成了人间地狱，到处都是残肢断臂的死尸，数量之多，以至于荒原上的狼群都没有办法将这些残尸全部吃光。


云烨将游骑全部收缩了回来，关紧驼城不许任何人出去。只是将热气球高高的升起来，远远地监视着突厥人的一举一动。


污染水源这是匈奴人的故智，就算是凶残如匈奴人，他们最多用死羊死马，来做这些事情，突施现在做的事情，估计已经激起天怒人怨了吧？


果然，热气球上传来消息说，有一些骑兵向后走了……


第二天又传来消息，又有一些人向后走了……


直到第三天热气球上传来消息说一大批骑兵向后走了，云烨这才断定这就是突厥人的阴谋。


杜如晦摇着蒲扇对云烨说：“人家已经诱敌三日了，你好歹给人家一点反应，免得所有人把突施当成蠢货来对待。”


“他的计策如果高明一些，我上当倒也心甘情愿，现在玩这种添兵减灶的游戏多无趣啊，白天把人撤走，趁着天会再回来，我就算是傻子也能从这几日的月亮的变化上看出毛病，隔壁行军大多选在快要满月的时候，大夏天的只有晚上才是最佳的行军时间，现在月亮都看不见，他们打算在烈日下行军？从一个绿洲到另外一个绿洲需要的时间是死的，超过这个时间，赶不到绿洲就等全军渴死吧。”


杜如晦费力的从躺椅上站起来，又到了落日时分，该是他和无舌两个人沐浴神光的时间，走到门口的时候，老杜才对云烨说：“善战者无赫赫之功，你能靠拖时间把突厥人拖垮，本身就是盖世奇功，打仗不是在比谁杀的人多。”


云烨知道老家伙来自己这里的意思，是担心自己经不起战机的诱惑贸然出击，现在发现云烨比老将还沉得住气，自然就放心的去寻求自己的长生之道去了。


云烨现在很确定一点，那些玉牌确实可以当白炽灯使，自己在无舌房间里放置了一些花草和一些小动物，结果花草长得很茂盛，小动物也很健康，其中一只兔子还平安的产下来六只小兔子，云烨挨个看过了，没发现有那只兔子长了两个脑袋。


大军作战非常的像游戏，很多时候都是两个主帅像白痴一样的试探来试探去，突施是幸运的，半个月之后，尸体都被旱塬上的热风吹成了干尸，没有可怕的瘟疫发生。


云烨已经做好了所有的防护准备，只要瘟疫在突厥人中间发生，自己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带着驼城跑路，他不相信有着良好卫生习惯的唐军不会比突厥人先感染瘟疫，现在什么都没发生，让他非常的失望。


突厥人不得不向后退却，粮食和补给总是一个大问题，三四十万人的肚子问题在荒原上显得格外重要。


分兵就食这句话显得格外的残酷，龟兹城已经毁了，于是那些散落在绿洲上的小部族就遭受了灭顶之灾，突厥人所到之处全部变成了死地，绿洲恢复了洪荒状态。


再没办法判断敌人意图的时候云烨依然保持按兵不动，突厥人既然在回头，自己就不需要多加理会，只要突厥人不向东走，爱去那里就去那里。


很快云烨就发现自己的决策好像有点不对头，因为他背后竟然出现了吐蕃人，而且这个人领军的人云烨认识，就是吐蕃大相禄东赞。


禄东赞出手果然不凡，他一出现就在戈壁上挖掘了巨大的壕沟，不但他在挖，突厥人也在挖，半个月的时间里云烨的驼城前后就被两道深深地壕沟挡死了，左右两边都是高大的山脉，驼城想要离开比登天还难啊，禄东赞以为，剩下的就是继续用优势兵力攻打城池也就是了。


能让禄东赞放下玉龙雪山于不顾，就说明突厥人的成败关系到整个大战略的成败，只有把大量的突厥人放进来，他们才能有效的减轻各自的压力。


云烨的战略战术上唯一的空档就是距离楼兰太远，关内想要救援，非常的困难。现在这一个漏洞被禄东赞发现了，并且利用壕沟限制了云烨驼城的机动能力。


陈数和郭平望着远处的敌人面面相觑，他们认为自己已经经历过的噩梦现在又要重新来一遍。


云烨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他一直都在努力遵循着沙漠里的行动规则，那就是尽量的少动弹，不但他是如此，杜如晦现在就像是一只老乌龟，除了每天雷打不动的坐在无舌的白炽灯底下看书之外，就把自己搁在躺椅上，瞅着沙漠上的日出日落消磨时间。


陈数，郭平非常的紧张，这个时候就该进入战时物资分配，为何自己这样暂时没有战力的伤病号还能一天两个鸡蛋，一碗骆驼奶的奢华进补。


好不容易到了隔离时间，俩人第一件事情就是求见云烨，请他下令做好旷日持久的作战准备，所有物资都应该限量发放，妇人幼童的补给就该减半，不出战的将士的饮食也应当减半，至于像自己这样的伤患，只要饿不死就行。


云烨放下手里的书，没有回答他们的话，只是朝田元义指指，就继续看自己的书，天气太热，他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懒得费。


田元义笑着将两位小将军请出帅帐，邀请他们一起看看驼城到底是怎么从戈壁草原获取食物的，拍着胸脯说大军的粮草断然不会缺少，至少五个月之内没有任何的匮乏。


没人能背着五个月的口粮作战，这是常识，按照最低配制，一个人一天吃一斤米，五个月就需要一百五十斤，四万大军需要的数字就会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目，这完全不可能，更何况云烨军中还有数量非常恐怖的牲口。


牲口能从这片草场上获得粮食，人怎么办？难道宰杀牲畜？


“你们知道为什么驼城驻扎的地方都必须是水草丰美的地方么？龟兹那座残破的城没有任何固守的意义，只有野马滩，对我们来说才是最好的驻扎地。”


陈数和郭平瞅着笑的如同狐狸一样的田元义，实在是不能相信这个身材瘦弱，留着鼠须的中年人能无中生有的变出花花来。


“那些人的粮食，我们在五个月内不用管。”田元义指着蹲在驼城中心照顾自己马匹的骑兵对郭平陈数说。


“啊？”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三节 高调啊


“不要惊讶，年轻的将军，一支不能自己自足的骑兵怎么能被称之为骑兵呢？想想看，他们要在高原上作战，要在沙漠里作战，要在草原上作战，要在广袤的大地上奔驰，速度是他们的最爱，这个时候什么是他们最大的阻碍呢？”


“补给。”


“说得对，我年轻的将军，高贵的战士像风一样的掠过草原，马蹄下就是俯首可拾的鲜花，不远处就是他们想要征服的敌人，这个时候，肚子却饿了，回头发现背着粮食的人还远在千里之外，怎么办呢？看看他们。”


田元义指着正在挤马奶的骑兵对陈数和郭平说。


一个骑兵见平台上有人看自己，就举起刚刚挤出来的马奶朝平台上的三个人晃一下，然后给马奶里添加了一点面粉搅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


田元义边走边对两个年轻人解释骑兵的自给自足：“他们每人都有两匹母马，知不知道，一匹马一天能挤出三四斤奶，两匹马的奶只要做成简单的乳酪，就能满足他们大部分的需求，更何况马背上还有炒的很干的牛油炒面，这些炒面里还有茶叶的粉末，所以连续吃五个月，虽然让人恶心，但是对他们的身体却没有半点的害处。


战马给他们提供了食物，水，而战马所需的就是遍地的青草，或许还有一点豆料。”说着话从旁边的一个篮子里摘了两根黄瓜递给了已经傻掉的两个年轻人。


因为他们看见好多的军士正在给骆驼挤奶，还有一些军士正在把晾晒好的奶干收起来放进一个个大木箱子，大木头格子的边缘挂满了篮子，每个篮子里都郁郁葱葱长满了蔬菜。


“就算是吃的能解决，可是武器怎么办？火药这东西用起来很快，守城的时候如果我们一直都有充足的武器，安西军根本就不可能全军覆没。”郭平有些愤怒的看着面前的这一切，这座驼城过于奢华了，像一个花园多过像一座军城。


“我们有武器作坊，火药这东西平时都是按照原料储存的，到了战时，随用随制造，只要我们的原料充足，火药这东西我们从来不缺少。”


“为什么安西军没有？”陈数和郭平一下子就吼叫起来。


田元义摊开手说：“没办法，郭帅是普通的侯爵，他的身份不足以让安西军拥有火药作坊，你们也知道，火药的制造从来都是帝国的最高机密，我不能带你们去看，五蠡司马我们还是不要招惹为好，你们是百战的勇士，大帅看在郭帅的份上才允许我带着你们参观这些机密部分，出去了不要乱说，自己知道就好，免得都水监没事干去找你们的麻烦。”


“云帅故意让自己身处危局，就是为了将所有的敌人都吸过来，然后一点点的用驼城这盘大磨将他们全部磨成肉泥？”郭平好像知道了些什么。


田元义笑着说：“这座驼城上所有人的吃喝拉散都归老夫管辖，所以这座城池到底有多大的能力老夫知道的清清楚楚，现如今，我们身在野马滩，这里到处都是碎石，却也到处都是青草，碎石对战马来说就是天然的屏障，但是对骆驼来说这样的地面却是最好的坦途。


军务老夫不懂，那是军务司马的事情，老夫今日的职责就是让你们放心的吃你们的两个鸡蛋和一碗骆驼奶，多喝点，身子才会好起来，才能重新拿起武器杀敌。”


重新回到自己的木头房子跟前，陈数咬了一口黄瓜对郭平说：“还看不出来啊，人家是故意的，故意把自己塞进狼嘴里，好把西域所有的狼群全部招过来，这样一来就等于把所有的敌人都挡在了这里，好等着关内大军过来将这些狼群全部踩死，西域的战事也就结束了。”


“我明白，我只是觉得我爹爹他们战死的太冤枉了，明明只要往后退缩，就能在驼城的庇护之下大杀四方，我爹偏偏选择了死守，给其余的大军争取时间，他老人家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坚持没有太大的意义。爹啊，你死的好冤啊。”


话音未落，他的脸上就挨了重重的一记耳光，杜如晦低头看着哭嚎的郭平说：“谁说你爹爹死的没一点意义？谁告诉你你爹是白死的？


三个月前驼城还只能进行短距离的行走，动不动就会翻倒，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准备好，在这没有战事的三个月里，驼城做了无数次修改才有今日的辉煌，这个驼城与其说是云侯他们构建的，不如说是你爹和两万将士成全了驼城，云侯之所以没有马上离开龟兹，而是把战场选择在这里，就是为了告慰你爹的在天英灵。再敢说这种丧良心的话，小心老夫活活抽死你。”


杜如晦走了，陈数才敢把嘴角流血的郭平扶起来，俩个人并排坐在平台上，瞅着忙碌的军士，忽然觉得这座驼城和自己变得亲切起来了。


云烨不慌不忙的和吐蕃人，以及突厥联军对峙，但是朝廷那里已经开了锅了，八百里加急的红翎急使将郭孝恪全军覆没的消息送到长安之后，立刻就传出来云烨的大军也被突厥人和吐蕃人联合困死在野马滩，四十余万大军围困下的四万人，情形甚至比郭孝恪当时的情形还要糟糕。


天下震动！自李二登基以来从来没有如此高级别的将军战死沙场，更没有成建制的军队被人家全部消灭，郭孝恪的死，第一次让大唐国内的百姓感受到了战事的残酷。


现在，云烨的大军为了将突厥人和吐蕃人阻挡在玉门关外，再一次身陷重围，这个消息如同阴云一般笼罩在所有人的头上。


“驼城到底如何？杜如晦在云烨军中的事情必须封锁，不得泄露出去！”李二焦躁的在万民宫的大殿里走来走去，七月的长安骄阳似火，但是李二自己却感受不到丝毫的炎热，整个心似乎都被西域的战报冻成了冰疙瘩。


都是那道军令害的，拒强敌于国门之外，这道没有写入任何军令条例的命令，大唐的将军却都在坚决执行着，郭孝恪为了这道命令战死在龟兹城，麾下两万人只有两人得活，云烨为了这道命令自愿陷入重围，张俭为了这道命令，正在经受新罗百济两国的疯狂攻击，锲必为了这道命令死守朝阳岭，两个儿子全部战死都没有后退一步，至于岭南水师，早就穿过海峡，浩浩荡荡的杀向大食海域，准备进行最残酷的报复。


有这么多思思遵守自己命令的将领，李二一会感到无比的自豪，一会儿又感受到了无比的酸楚之意，对一个将军来说没有选择才是最恐怖的，郭孝恪已经陨落了，云烨那封平铺直叙的奏章铺在龙案上，李二看一次，眼泪就流一次，世间最感人的语言莫过于真实而已。


“臣见郭孝恪之时，只余三两块未完全烧化的残尸，其余已经烧化的骨灰，已经被风吹走，惨烈者莫过于张庭月，问侥幸生还的校尉陈数说，张庭月全身着火依然挥舞陌刀酣战不休，战事过后，臣亲自踏上城墙只见张庭月已成焦炭矣，惟口中军符印信尚在，臣自他口中取出之时依然留有余温，韩晃身中箭矢无数，军士给他擦抹入馆之时，自他身体里剜出来的箭头足有半斗……”


长孙轻轻地念着云烨的奏章，念到此处已是泣不成声。


“贼人凶悍，攻城之时悍不畏死，龟兹城下尸积如山几与城墙齐平，突厥人弃尸不顾，状若疯狂，如此悍贼，微臣万万不敢任其长驱直入我大唐境内，必誓死将之阻挡于国门之外，如此，臣，虽死而无憾事矣！”


李二接着长孙继续念了下去，而后掩上奏章，对长孙说：“朕的将军没有贪生怕死的，此乃大唐百姓的幸事，也是朕最大的幸事，举世攻唐，我大唐国内依然歌舞升平，百姓安居乐业，都是这些英勇的将士拿性命拼出来的。


来人，传朕旨意，着礼部，鸿胪寺，共同制定奠仪，朕三日后要亲自在龙首原遥祭阵亡的战魂，从即刻起，朕将停食三日，以示感同身受。”


传旨的不只有李二，皇后的谕令也在同一时间下达，准备沐浴净身停食三日与皇帝共同祭奠英灵。


这一旨，一谕发布之后，紧接着太子的教令也明发天下。


“皇帝一家三口准备三天不吃饭，你怎么也不吃饭？”小武拿着一只鸡腿啃了两口之后才问依然在发呆的狄仁杰。


“你已经有了身孕，就多吃点，我这几天一点胃口都没有。”狄仁杰把盘子往小武的身前推一下，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小武嫣然一笑，放下鸡腿，净了手，轻轻地抚摸一下自己已经有些隆起的肚皮对狄仁杰说：“不管事情如何变幻，有一点绝对不可能有半点的改变。”


狄仁杰木讷的摇摇头说：“这一回师父那里根本就没有半点花招可以耍，现在能做的就是硬扛过突厥人和吐蕃人的联合攻击，拖延时日等待李帅他们率领大军救援。”


小武又拿了一根鸡腿放在狄仁杰的饭盘里说：“师父才不会不会自蹈死地，无论这个理由多么充分，师父也不会找死……”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四节 白牦牛和小兵


禄东赞和突施早就做好了坚守的准备，就是为了预防云烨突围出去，四万大军被困在小小的野马滩，周围是数十万敌人，只要是个人，就会感到极大地压力，所以，他们已经做好了以逸待劳的准备，既然进攻驼城会造成大量的伤亡，那就让驼城主动地向自己发动进攻才好。


转瞬间，十天的时间飞速而过，禄东赞咬着牙看着唐军士兵在清泉处取水，有些人甚至会脱掉衣服沐浴一番，驼城上甚至能看到妇人们晾晒的衣衫，除了骑兵每日会不间断的巡游之外，云烨那里安静的出奇，他似乎并不在乎被多少人围困。


时间越久，禄东赞的心就越是往下沉，运动中的驼城才会有空子给自己钻，现在它矗立在那里就是一座坚城，就像核桃一样，想要吃到果肉，就必须敲开外面的坚壳。


玉龙雪山沦陷了，一想到李道宗那张丑脸，禄东赞就愤怒的不能自己，开了弓没有回头箭，既然自己认定了西域的局面比玉龙雪山重要，这就是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


“我不相信云烨的驼城能永远这么逍遥下去，我甚至觉得这就是一个圈套，是他们故意做给我们看的，只要我们再耐心等几天，他云烨就会坐不住，从而主动出击的，到时候我们就在突围的过程中将他全军歼灭。”


禄东赞摇摇头对突施说：“云烨此人智计百出，乃是唐国第一号的聪明人，不能以常人之心测度之，我在唐国五年，对那个国家堪称熟悉，长安城的市井陌巷我几乎走遍了，唯有一个地方，我从来都没有踏足过一步，那个地方就是玉山书院！”


“一座书院而已，都是念书的文人，有什么好担心的。将来我们踏破长安，你想住在里面都不成问题。”突施回答的很是无趣。


禄东赞悲哀的看着自己的盟友，猛地一拳砸在桌子上说：“云烨不攻，必然有所依仗，我这几天仔细观察过唐军，他们的神态悠然，这绝对不是装出来，只能说明他们在驼城里衣食无忧，再这样消耗下去，等到李靖的大军和云烨的大军会合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半点机会。无论如何，明日也要出兵一试。”


禄东赞把话说了出来却没有得到突施应有的反应，抬起头看着突施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觉得自己除了东征，还有西征这条路可以走是不是？


别做梦了，你杀死了郭孝恪还有他麾下的两万军卒，唐国那个狂傲的皇帝如何会咽得下这口气，一旦我们失败，哪怕穷尽八荒，他也会把你找出来碎尸万段，事实上从我们开始东征之后，谁都没有退路，只能咬着牙走下去。


明天出战吧，哪怕用人命填也要试探出云烨的虚实，你不行，我们吐蕃人上。”


禄东赞对整个东征的事态看得非常的清楚，那就是自己这些人绝对不可能有什么退路可言，既然已经背叛了宗主国，那么只有一条道跑到黑，没人能经受得起来自唐国的惩罚。


突施无可奈何的点点头，歼灭郭孝恪所部，已经让突厥联军元气大伤，现在要对付比郭孝恪强大数倍的云烨，他仿佛又看到了龟兹城下堆积如山的尸骨。


大长老的那封信就像烙铁一样的揣在他的怀里，无时不刻不在熨烫他的心神，原来，莎栅很好打，原来大食人在这一代很虚弱，原来天竺人的军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仇恨被残酷的现实击打的粉碎之后，剩下的就全部是利害攸关的考虑，大长老将后方的实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也告诉了族人的艰难处境，最后说道驳马进入莎栅国的情形，就用了一句话来形容，万人攻城，一鼓可下。


一万人就能荡平莎栅，自己带着四十余万将士为什么要在沙漠里找最凶恶的敌人硬拼？突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报仇的代价太惨重了，惨重的自己几乎没办法接受。


沙漠的清晨还带着丝丝的凉意，驼城上已经开始忙碌起来，因为今天和往日不同，大队的突厥人和吐蕃人越过壕沟，开始向驼城进攻了。


由于骑兵巡游的路线已经被吐蕃人和突厥人占据了，程处默就带着骑兵站在高坡上远远地望着潮水般涌过来的敌人，云烨不允许他的骑兵走进那片没有多少青草的地方，士兵们在将青草割掉喂了骆驼，顺便在那一带的区域里埋上了火药，这也是一种新式的火药弹，听说是专门为步兵做的，威力不大，一般不会致死人命，但是他却能给双腿带来极大的危害。


一个士兵发现吐蕃人全部进入了火药区，点着一个粗壮的引线就亡命的往本阵奔跑，跑的非常的有规律。


大地这就算是崩塌了，突厥人见过火药弹，怎么样也想不到最为他们所信赖的大地都会崩裂，变得危机四伏，爆炸声是如此的密集，以至于好多人都认为只有一声，硝烟散尽后，遍地都是伤兵，作为前部锋锐的精锐战士全部都倒在血泊里发出凄厉的嘶鸣。


云烨收回望远镜对杜如晦说：“以后在战场上，火药的运用会达到一个出神入化的地步，我甚至敢断言，谁掌握了火药的秘密，谁就能在剩下的数百年里掌握最大的主动权。在这一点上，我们暂时领先一步，后面还有很多的路需要走。”


杜如晦也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叹息一声道：“老夫担心今后战争发展到了极致，所有人就会无所不用其极，只要是能有效杀敌的武器，就会拿出来运用，就像之前突厥人到处扔死尸是一个道理。”


前面的爆响刚刚结束，后阵又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响声，杜如晦看看腾起的黑烟又说：“你给陛下的奏章那么说到底合不合适？我们在驼城里稳如泰山，你非要说成危如累卵，你婶婶年纪大了，不知道能不能经受得住。”


“老爷子，这是军中的惯例，不往危机悲壮里说将来将士们回到长安也不好叙功不是，你看看，突施一沾即走，明显是在保存实力。我敢保证，这个家伙一定想着回到碎叶城怛罗斯，然后立刻开始西征。”


“你觉得突施会不会坑吐蕃人一把？”


“这很难说，要看突施是不是有枭雄的心智了，其实现在我们被吐蕃人拖着走不开，他大可从容不迫的退兵，转而全力向西进攻，到现在他还没有做出决断，说明这家伙成不了大器。”


“你听听，吐蕃人依然在不停顿的进攻，火药爆炸的声音已经响起三次了，禄东赞算是一个狠人了，知道如果不继续就会前功尽弃，可是他没想到突厥人已经回到壕沟那边去了。”


杜如晦有些怜惜一根筋的吐蕃人，估计现在已经是尸骸遍地了。


“把那些伤兵放到壕沟前面，好让突厥人带走。”云烨看了一会战况就对刘正武发布了命令。


“那些人活不了了，在大夏天受伤，尤其是火药伤最不容易复原，你如果怜悯他们不如一刀杀了他们来的干净。”老杜觉得云烨的手段有些过了。


“能有效打击敌人的时候我绝对不会放过，死在自己人怀里，要比死在战场上更加的让人震撼，这些伤兵说不定能够帮着突施早点下定决心。”


云烨说完话就直接去了后城，他想看看是什么东西支持着吐蕃人明知道是陷阱还要勇敢的踏进来。到了后城，看到一个吐蕃人在枪尖上挑着一只狐狸尾巴就全部明白了，谁后退，这条狐狸尾巴就会戴在那个家伙脖子上，预示着他像狐狸一样胆小。


“大帅！这些家伙确实狠，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后退到那个狐狸尾巴以后，禄东赞这是铁了心要让这一千吐蕃人探明虚实。”范弘一负责后城的城防，面对吐蕃人的强悍，也暗暗钦佩不已。


吐蕃人每一步都走得非常的小心，这样就无意识的拉开了散兵线，导致火药的杀伤性不如刚开始那么大，禄东赞的一千人手没有白白扔掉，他现在至少已经知道了在和云烨的大军作战的时候，松散的战线一定要比密集的战阵好得多。


随着吐蕃人的大脚跨过警戒线的时候，八牛弩的声音响了起来，只一波箭雨，整个战阵上就只剩下那个挑着狐狸尾巴的家伙还能站着，他犹豫了一下，竟然选择了继续前进，云烨在望远镜里看到了这个家伙在流泪，神情狰狞之极，但是发现这个家伙的脚步却没有半点的犹豫，甚至越走越快，走后竟然挺着长枪冲过三百米的弩箭防守区域。


云烨没下令，知道那个家伙能穿过弩弓的防守区域，全赖自己手下那些该死的荣誉感，唐人就是这种德行，喜欢敬佩强悍的敌人，纵死敌手也会笑脸相承。


这就是一个不大的孩子，脸上的稚气未脱，站在城下拿着长枪疯狂的攻击着驼城，除了能够在巨盾上划出浅浅的凹痕以外他一无所获。


就在范弘一准备下令将这个吐蕃人杀死的时候，从吐蕃的军阵里缓缓地走出来一头白牦牛，这是吐蕃人最高贵的礼仪，他们想用这头白牦牛换回那个英勇的小兵。


“杀了他吧！”杜如晦轻轻地对范弘一下了命令。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五节 夏日长安


一支弩箭从驼城上方斜斜的飞了下去，准确的钻进了这个吐蕃士兵的咽喉，他无力的挣扎两下，然后就扑倒在城下。


战场上死一般的寂静，那头刚刚跨过壕沟的白牦牛被一只粗大的羽箭射杀，这是最后的宣告，证明两军之间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惟死战而已……


禄东赞亲眼看见那些唐人又把火药弹埋进了泥土，那片用一千名勇士的性命才开辟出来的道路，又恢复了它原来的模样。


拖，只要拖到寒冬降临，自己将彻底的获得这场战争的胜利，云烨对此充满了信心，驼城是他亲手打造的战争利器，他需要在这片未曾开化的土地上展现自己最强大的威力。


经过这场战争之后，大唐的战争模式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向着更加高效，快捷，方便的形式转化，将军的谋略不再是第一要素，只要有一个合格的幕僚群，手里的武器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


驼城就驻扎在山口上，吐蕃人和突厥人只能沿着蜿蜒的山路进行沟通，突施对禄东赞的指责毫不在意，他现在整天都在盘算如何才能将突厥人的利益最大化。要知道他的军队里还有好多的薛延陀人，吐谷浑人，以及昭武九姓的野人。


战争只进行了一天，第二天所有人好像都已经忘记了自己还在打仗，驼城上在有条不紊的过日子，突厥人除了严密的监视云烨之外就是在忙着整顿自己的军队，突施将所有的人手都混编在了一起，形成了一支大杂烩的军队。


吐蕃人比较顽强，总是派出一小股，一小股的骑兵越过壕沟，按照白天观察的结果，想要慢慢的渗透进来，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云烨为了防止禄东赞的潜入，不得不在驼城周围修建了上百个堡垒，里面有五个军士固守，只要发现吐蕃人的骑兵过来，就立刻用地堡里的八牛弩攻击。


这样的低烈度的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大家各有死伤，禄东赞也就不再做这样无谓的试探，整个战场上彻底的平静了下来。


昨夜的一场雨彻底的洗去了长安城灼人的暑气，一大早。辛月戴着锥帽在前面走，后面跟着一整队的戴着锥帽的妇人，就沿着一条小径去了后山上的一座小庙。


玄奘大师就是在这座不起眼的小庙里避暑修行，辛月带着妇人们也不走进寺庙，就在寺庙外面的大底下铺上席子，每个人都一脸庄严地跟着庙里面的诵经声大声地吟诵。


“迦叶，是名爱处。何名爱处？无有定法名之为爱；名为爱者，名爱处所。然有爱者但由坚著，若坚著时为虚空爱。若虚空爱生执著者，彼人即当得爱执著，我爱执著者，众生爱执著者，善不善爱执著者。迦叶，是人则于一切空法起非空分别，则于非物而生物想。何谓为物？谓以菩提。若以菩提为其物者，彼彼众生由我想故……”


待得经书诵完，一个清越的声音从小庙里传出来：“云辛氏，你心不静，念佛也不能让你稍获安宁，郁闷之气只可疏导，不能拦截，否则犹如烈火烹油，终有一日会将你焚毁，去吧，明日不必来了。”


辛月恭恭敬敬的拜谢了玄奘之后就回到了云家，卸掉自己的帽子直接就问马上就要成亲的小丫：“玄奘大师这是怎么了？说好了他翻译好《大宝积经》之后由云家来念第一遍的，因何无缘无故的断掉云家的机缘？”


小丫挠着脑门对辛月说：“脏事情，你要我一个闺女家家的怎么好说出来。”


“胡说八道，玄奘大师是出了名的高僧，怎么可能会有不雅之事发生？”音乐心思不在这上面。就是找个由头说话罢了，见小丫眉心的火焰纹有些模糊了，就拿过朱砂笔，重新给她点好。


“嫂嫂，我说了您可不许责骂我，出事的不是玄奘大师，是他的弟子辨机，听说辨机以自己的肉身作为施舍，供奉天下女菩萨，尤其是他和三位公主有染，让皇家蒙羞，这一回娘娘可算是下了重手，辨机弃尸街头，丹阳，怀宁，长沙三位公主被送进了感业寺出家，这一生想要出来可能没希望了。”


听了小丫的话，辛月皱皱眉头说：“好好的僧人怎么就卷进皇家的烂泥坑里了，现在倒好，连性命都保不住，不好好的在寺庙里译经，跑去勾搭公主，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不是的，那个和尚已经成魔了，他说自己的身体就是道场，凡是亲近这具身体的人不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福报……听的恶心，也不知道是传的原因，还是本来就是如此。”


家里人都劲量的避开关于侯爷话题，既然现在有了这么劲爆的话题自然要痛痛快快的说下去。


云暮撅着嘴走了进来，给大娘和姑姑请了安，还没开口就听辛月说：“暮儿，再忍一段时间，等你娘和爹爹回来了，你就能出门去了。”


“我只是想跟着哥哥去看看牡丹，听说今年有一株木点叫做紫玉麒麟，孩儿一向喜欢花会，定然不会闯出什么祸事来的。”云暮接着向辛月保证。


“嫂嫂，您就让小暮跟着寿儿去，不会有什么事故的，这孩子平日里也是个安静的性子，去看看牡丹而已，不要太难为他们了，咱家还没到那种地步。”


辛月点点头算是答应了，见云暮高兴地跑了出去才对小丫说：“当然不至于，你哥哥不在，他把这个家交给了我，我总要看好才成，他们不在我面前晃悠，我就感觉心里空唠唠的。不过没关系，过几天你哥哥回来之后就好了。”


辛月总行是吧爹爹回来这句话挂在嘴边，她知道自己的丈夫现在正在被几十万强大的敌人包围住了，自己说话的这一会说不定正在苦战，郭孝恪武功那么高还不是全军覆没了，自己丈夫的那两下子辛月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昨夜做了一个噩梦，她对谁都没说，就在昨晚，自己的丈夫满身血污的来找自己，身子都快成筛子了，依然对着自己笑，说自己回来了，就是把身子弄了几个大洞，让自己给好好补补……


云家现在四平八稳的，不管是外面的活计，还是家里的管事都在做自己的事情，诺大的云家现在不需要主家刻意的安排，也能运转自如。


大家族就该是这个样子，家族现在万事无忧，辛月却发现夫君不见了，难道说这就是代价？云寿逐渐长高长大，过几年就该支撑起诺大的云家了，辛月知道夫君非常讨厌管理家务事，如果能让他一天到晚吃的饱饱的，没事干就发呆，他就认为是天底下最美的生活了。


想到这里，辛月给自己暗暗打气：“不会的，我的夫君定然会唱着凯歌归来。”想到这里，立刻就仰起头大声的呼唤管家老钱今天的租子可以收了。不管如何，日子还要好好地过下去。到处都征兵，庄子上的壮年人几乎被抽掉光了，再这么下去，今年的收成就成大问题了，好在云家庄子人多地少，就算是没有壮劳力，靠着妇孺老弱也能把庄稼收回来，别人家的庄子就恓惶了，程咬金家的也不例外，眼看着粮食熟透了麦粒掉进农田里也无能为力。


“能收一点就算是一点吧，怎么这场仗打的越来越大了，满世界都要援兵，难道说满世界的人合起火来欺负我们大唐？”


红拂女哼了一声道：“程家的，你还真说对了，就是全世界的人在攻打我们，我家老爷说这里有个名堂叫做，举世攻唐！如果我们打赢了这一仗，估计百年之内无战事，要是我们打败了这一仗，整个大唐就有四分五裂的危险，所以啊，现在身处军阵上的男人我们是半点都不敢打搅他们，家里的事情就要我们自己扛。


云家的，你好好的想想怎么样才能把庄稼收到仓库里去，少想点你家男人，我家老爷回信说你男人正躺在包围圈里睡大觉呢，用不着我们多操心。”


秦琼这样的半残废也被派到了雍州负责征兵，皇帝这一次是铁了心要和世界开战了。


妇人们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几家的仆役统一分配，被征了兵的人家的粮食会被优先收割，本着先农户后主家的原则，几家人的土地上就布满了老弱妇孺，贵妇人顶着蓝布帕拎着篮子不断地穿梭在田间，这个夏收，明显是属于她们的季节。


云寿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自然不会懈怠。他现在用最阴冷的目光看着面前的这个胖子，这些年自己几乎将皇城里面的纨绔打了一个遍，现在这个胖子竟然敢去纠缠云暮，真是不知死活，云寿打算先揍完再说道理。


“你敢打我？”越王李元祥不敢置信的摸摸自己鼻子上流出来的鼻血。


“我爹说了，见了越王，一定要先揍一顿，揍完了就赶紧跑，因为他一定会拿这事当把柄要挟……”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六节 超前的思想


李元祥听完云寿的解释，从怀里掏出手帕把自己的鼻孔堵上，瓮声瓮气的对云寿说：“你爹不在，家里拿主意的该是你吧？有个事情必须和你商议一下。我已经联络了六位王子了，现在就看你们云家参不参加。”


“云家不造反！”云寿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


李元祥一把揪住云寿的脖领子将他提了起来恶狠狠地说：“这一套都是老子玩剩下的，再敢在我面前装傻就揍死你，告诉你，你的那两下子还不够看。


不造反，我们就说发财的事情，你拿着，这是计划书拿回去好好看看，不许拿给外人看。”李元祥将厚厚的一沓子纸张塞进了云寿的怀里。


云寿推脱不掉看着满脸油光光的李元祥说：“我就该听我爹的话，揍完你之后就赶紧跑，这才慢了一步就被你抓住利用。


先说好，计划书我不看，我会按照你的想法把计划书拿给皇后娘娘看，如果娘娘不反对，不管这里面呢有多大的好处，我家拿一成，如果娘娘发怒，我会告诉他是你骗我地上去的，如何？”


李元祥一脸的苦涩喃喃自语道：“现在的人都成精了，以前那些又善良，又好骗的人都去了那里？”


云寿见李元祥没有反对，就说明他同意了这个条件，带着贺兰再一次进了皇宫，李元祥热切的看着云寿的背影，不由自主的咬紧了牙关，成败在此一举。


贺兰现在长成了妖精，为了她云寿没少和别人打架，为这事，李烟容足足有半个月没有和云寿说话，因为云寿还没有因为她和别人打过架。


长孙一直说云家人都有狗屎运，丑丫头都能在一半年的功夫里养成大美女，现在那些混账行子都不好好上课了，最喜欢在下课之后逗贺兰，都是半大的小崽子，还干不出什么有伤风化的事情。


长孙对云寿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喜欢，只要看到脑袋圆圆憨厚的云寿就高兴，今日闲来无事在碧荷庭纳凉，听说云寿来了，就欢喜的让宦官把人带进来。


“小猢狲，再有半年就能去书院读书，是不是就不打算来皇宫看我了？”远远地看见云寿过来，长孙就笑眯眯地打趣。


“不会的，俺爹说了，俺们全家要紧紧地抱着娘娘的腿不撒手，只有这样才能有好日子过。”云寿憨憨的回答。


长孙大笑了起来，从锦榻上爬起来，重重的在云寿的脑门上点一下说：“你爹多少还要点脸皮，这些话打死他也说不出来，刷是你这小猢狲逗奶奶开心的吧？”


云寿接过宫女递过来的酸奶，小口的喝了起来，长孙的目光落在了厚厚的一叠计划书上，随手翻阅了两下对云寿说：“江王元祥怎么还是不死心，这一次将他迁升为越王，就是要他打消这个念头，一个装了许多年笨蛋的家伙一出手就要干这么大的事情，谁放心让他去胡闹，这样的大事找不出一个能挑大梁的人可不成。”


长孙说着话见云寿不断地偷看她，就没好气的说：“你云家可不成，做多大的事情，就要承担多大的风险，就像你爹现在为了检验驼城，身处重围是一个道理，你的年纪逐渐大了，奶奶我第一次见你爹爹的时候他就你这么大，从牛进达家的大门里冲出来，冲撞了仪驾，再见他的时候就看他瘦小的身子穿着官服直晃荡，站在金銮殿上胡说八道，只要想起见到你爹爹的那一天，奶奶我就会快活一天。


唉，你没有你爹爹的那股子灵性劲，虽说在孩子里面已经算是出类拔萃的了，可是和你爹爹还有青雀他们相比还是有差距，不过这样也好，安安稳稳的过一生就好。


不要学李元祥他们没有学会走路就想要跑，万一真的出了事情，朝廷派兵去围剿你家，你让奶奶我如何自处？”


听了长孙的话，云寿二话不说就把计划书扔到地上，狠狠地拿脚踩几下对长孙说：“不要了，虽说有一成干股，咱们不要了，我爹说了活的平安喜乐就是福。”


长孙命侍女将计划书捡起来放在自己的案几上说：“事情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干错事情的人，李元祥他们在国内住够了，想要裂土分王，南诏，大漠，戈壁，新罗，百济，甚至倭国，不挑捡。呵呵，想要把一个国家当成一个商号来经营，虽说有些异想天开，里面的一些说辞还是很能打动人心的。


故意把计划书送到本宫这里，这些人就是打算将这件原本需要上朝堂才能确定的事情弄成家事，呵呵，既然是家事，我这个做大嫂的难免会摆一点架子。”


既然事不关己，云寿采取的策略自然是高高挂起，陪着长孙说了一会话，就出了两仪殿，贺兰一个人正在拿瓜子逗荷塘里的锦鲤。


既然长孙今天没有说道上课的事情，云寿就找来了鱼钩开始钓鱼玩，至于守在宫门外面不住吞咽的口水的李元祥是没有人会去关心的。


大唐现在封王，但是没有实际的封地了，你能用名义上的封地府库里的钱粮，但是你绝对没有任何加减赋税的权利，而府库里的钱粮，王爷们能动用的并不多，很多时候换要看刺史的脸色。


李元祥是一个非常有想法的人，他喜欢自己做主，越州现在很富庶，但是自由却在逐渐的失去，他做梦都想有一片自己说了算的土地，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一份计划书。


大唐注定会在这场战争里取得最后的胜利，李元祥丝毫不怀疑这一点，当所有人的目光钉在令人不安的战局上的时候，他已经在考虑自己能在这场大纷争里赚到多少。


打开地图以后，在将敌人的名字全部遮盖住以后，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庞大无匹的帝国疆域图。作为李氏子孙，他天然的认为这片广袤的国土上必定会有自己的一小块。


关中王这种事情想都不敢想，随着目光逐渐的向外扩展，李元祥发现还有好多的地方没有派人去治理，比如说云烨所在的北庭，诺大的一片地方只有不足五万唐人，他认为这是极度不合情理的。那里需要一位王爷去治理，或者说哪里需要很多个王爷去治理。


他不在乎那里是否贫瘠，是否会活得艰难，他只想给自己保留一个能自由呼吸的空间。


李二久久的一言不发，面前就放着那本计划书，当他第三遍浏览完了计划书对长孙说：“可以，不过他的越王王爵会被革除，以后入京只能按照藩王例。每年的朝贡不可断绝。但凡有战事，他们依然会处在大总管的管辖之下。”


长孙小声说道：“除王爵，宗人府那一关也不好过，玉牒上的文字不允许篡改的。”


“想要做大事，就必须拿出大气魄来，不知道元祥有没有这个胆子，如果他同意了，九州之外的土地任他挑拣，我还会将他的母亲送到他那里由他自己供养。”


“就算是为了这一条，估计元祥也会豁出去，怎么，您非常希望将所有的王爷送到穷山僻壤里去？”长孙疑惑的问李二。


“宗室自古以来就是大麻烦，他们能想到自己开疆拓土，也不辜负身上的李氏血脉，我们在走前人从未走过的路，所以任何事情，朕都想看看他最后能发展成什么样子，然后再找一条能走的道路慢慢走。”


长孙点点头，皇帝说的没有半点的差错，李元祥的事情也不过是一个新的尝试罢了，虽说在以前的史书上找不到这样的先例，可是史书上也没有关于热气球飞来飞去的记载啊。多少就是一个尝试而已。


夫妻二人站在殿前看着慢悠悠的热气球，李二皱着眉头说：“无忌这是要干什么？热气球现在既然没有可靠地飞行方式，他为何还要造这么多的热气球出来？”


“您这可是冤枉无忌了，现在天上飞的热气球有三成是何邵这个奸商的，人家的热气球就飞个五六丈高，下面找驮马拉着跑就行。”


李二的眉头皱的更加厉害了恨恨地说：“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用马车，费那个事做什么，难道热气球上的染料很廉价吗？”


长孙笑了起来，见李二怒火未消就收起了笑容轻声道：“各有利弊罢了，热气球不落地所以对路途没有过高的要求，尤其是从官窑运输瓷器最是稳妥不过，不过听说何邵想将热气球用在蜀道上，结果不太好，那里的山谷总是有风，尝试了好几回，差点出人命……”


日头偏西的时候云寿和贺兰从皇宫里走了出来，嘴上爆皮，满脸潮红的李元祥赶紧拉住云寿问结果。


看到李元祥云寿才想起来还有这档子事情，挣开他的胖手钻进自家的马车，就催促马车赶紧起步，贺兰紧追了两步从后面爬进了马车，只留下李元祥一个人站在宫门口，高声的问云寿：“到底是怎么说的啊！”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七节 爆燃


李元祥憧憬着自己的王国，云烨却不得为突然到来的新情况做艰苦卓绝的抗争。


当骆驼纷纷哀鸣着跪倒在地，将自己的脑袋掩盖在厚厚的驼毛底下的时候，田元义就向云烨禀报了黑风暴即将来临的消息。


事实上用不着田元义多说，地平线上一道黑色的土墙横推过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这是黑风暴来了。


黑风暴的风力不大，驼城完全能够预防，恐怖的是浓密的沙尘，在这样的天气条件下能见度极低，这对一心想要防守驼城的云烨大军极为不利。


禄东赞是行军打仗的行家，焉能轻易的放过这样的天赐良机，彪悍的吐蕃人已经站在壕沟边上，兴奋的做好了冲锋的准备。


突厥人站在上风口，他们的脸上蒙着黑布，壕沟上面已经迅速的构筑了十几条小桥，只要黑风暴到达，就要发起最迅猛的攻击。


“对付上风位的突厥人用火药弹，对付下风位的吐蕃人就用火油弹，铁丝网做好准备，这样的天气里让敌人不能靠近驼城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程处默随时待命，黑风暴不可能持续太长的时间，一旦黑风暴结束，我需要你立刻出击，这一次打击的重点是吐蕃人。


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好说的，按照以前演示好的继续做就是了。驼城，到底还是还是迎来了他的第一场残酷的战争。”


泥石流的破坏力要比洪水的大，同理，裹挟着砂石灰尘的黑风暴却要比同样大小的风狂暴一百倍，从远处的沙漠进入绿洲，也只不过稍稍的变缓了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还是带着各种怪啸将驼城覆盖的严严实实。


突厥人的马队也在第一时间冲过了小桥，这一次大不相同，穿着红衣的狼骑对不断爆炸的地面视若无睹，死命的抽着战马，想要把速度加速到最大，只有在最短的时间里走最多的路，这样才能减少埋在地里的火药对自己的伤害。


战马在黑风暴的簇拥下，快的就像是闪电，地堡里的军士甚至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就看到一匹匹的战马从自己的头顶腾跃而过。


用最快的速度将手里的弩箭射了出去，点着火药之后就沿着事先挖好的沟渠回到了驼城。一边走一边将沟渠里面的火油桶打翻，等到他们进入驼城之后，突厥人的红衣骑兵已经追杀到了驼城的边上。


看不清人，只能看见一些隐隐绰绰的黑影，再加上顶着风，强如八牛弩在飞出数十丈的时候早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


无数条飞爪勾在了巨盾的上方，突厥人想要将巨盾拉开，这样骑兵就能进入驼城里面作战了，在这样的天气里出动战马，根本就是在孤注一掷，这场仗打完，战马也就基本上废掉了，由于吸入了过多的灰尘，它们会死的非常痛苦。


天色顿时就暗了下来，云烨嘴上带着猪嘴，眼睛上戴着眼镜，穿上盔甲之后呢整个人看起来诡异无比，不断地在驼城主城的方格上走来走去，直到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后，这才放下心来，那道沟渠里的火油应该能将突厥人进攻的队形分割成两部分吧？


突施就在大队里，指挥着士兵一次又一次的向驼城冲锋，三道铁丝网构成了三道死亡的屏障，战马撞到上面就会被死死地缠住，在经过努力挣扎之后全身上下的皮肤就会被倒刺割开……


突施看到了沟渠里面的火油，想要大声喊叫，刚一张嘴，沙子就灌进了喉咙，只能迅速的闪到一边，橘红色的火苗腾空而起，被大风吹得远远地飘了出去，三尺宽的沟渠变成了一片火海。


有了这道红色的背景，驼城上的弩箭就开始变得有的放矢起来，百十步的距离大风对八牛弩弩箭几乎没有影响，当突施拿沙子扑灭火焰的时候，被大火隔开的另一部分进攻者就变成了一地的残尸，突施想起禄东赞那张悲愤的面孔，咬咬牙，继续下令强攻，这一回，无数的火箭随着大风远远地向驼城扎了过来。


这样的天气里根本就无法顶着大盾前进，不一会，驼城就处处燃烧起了大火，就连格子底下的骆驼都有些不安起来。


陈数将毯子盖在火箭上，悟了一会发现火焰熄灭，就开始继续对付下一个火箭，郭平手里两只小盾牌，不断地帮着陈数格开火箭，这些箭已经被风吹的飘忽不定，射在铠甲上都不要紧，就是上面的火油非常的讨厌。


同一时间这样做的还有很多人，田元义都穿着铠甲拿着毯子扑火，他不担心这些火箭，驼城上早就有关于这方面的应对，他只是担忧黑风暴对牲口的影响，骆驼没关系，人家能自己闭上鼻孔，不担心进沙子，但是这些母马就非常的成问题了，也不知道把绸缎绑在战马的嘴上管不管用，现在这个鬼天气，只要在风里面多停留一会，整个人就像是从土坑里钻出来的。


大风虽然对突施的进攻很有好处，但是同样会给他造成损害，大型的攻城器械在这样的天气里根本就没办法运过来，云梯搭上驼城，巨盾后面就会有长枪刺出来，轻易地将攻城的勇士杀死，不管他是多么英勇的武士，在梯子上面都没有过多的躲闪余地。


驼城的底裙是可以掀开的，当一些突厥勇士自以为找到了取得胜利的途径的时候，突施发现那些进入木格下方的人好像再也没有吧出来过，不管进去多少人，都好像一头踏进了地狱，再也不见有一人回转。


突施的横刀重重的劈在驼城的护甲上，火星飞溅却没有多少损坏，一道道漆黑的钩链编织成一个巨大的链甲，这就是驼城的防卫。


一条长枪毒蛇一样的从一个暗孔里钻了出来直奔突施胸膛，突施大吼一声，抛掉手里的横刀抓住长枪用力往外抽，长枪是夺回来了，但是也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暗孔里喷出来的弩箭，突施勉强躲过要害部位，那支弩箭依然钻进了他的右肩，箭头从臂膀背后露了出来。


主帅亲自上阵已经是兵家大忌，突施就是想近距离的仔细看看驼城，想不到差点丧命在驼城之下，亲卫们死命的保护着突施离开，突施看着用刀，用锤，用连枷，用长枪疯狂攻击驼城的部下，心里面百味杂呈，自从唐人有了这种会爆炸的武器之后，将士的骁勇似乎已经变得无足轻重了，尤其是当他看到无数个铁疙瘩飞出驼城之后，产生的绚烂火花的时候，无力感终于蔓延到了全身。


假如说突施还能一度突击到驼城之下，那么处在顶风处的禄东赞就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顺着风喷洒的火油，只要遇到火花，连空气都会燃烧，眼看着黑风暴的风头已经要过去了，天色从黑暗变成了昏黄，自己的进攻依然没有半点的进展。


锐利的弩箭轻易地就刺穿了吐蕃人的皮甲，三棱锥只要扎进去，拔出来以后就会成为不断喷血的血洞，这样的弩箭禄东赞见过，云烨在长安射杀自己部下的时候，用的就是这样的弩箭。


吐蕃太穷了，禄东赞相信，如果将唐军的配制给吐蕃人，吐蕃人必然无敌于天下，学问赶不上，见识追不上，一步错过，步步错，自己在长安的时候想尽了办法希望能去玉山书院一观，即使自己弄到了李二的诏书，那个可恶的李纲也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自己参观的意愿，并且不准自己靠近玉山书院的区域。


当日的没有成功，造成了今日在战场上的束手无策，唐人的火油似乎多的无穷无尽，只要吐蕃人冲进了燃烧区，数十辆水龙车喷洒一阵子火油，立刻就会有火箭追随过来点燃火油，而那些身处燃烧区的吐蕃人只能扑倒在地上疯狂的扑灭自己身上的火焰。


计策简单而奏效，禄东赞想要停止眼前这种无谓的死法，但是军令却传不出去，在不断地躲避火油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吐蕃人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分割成了四块独立的区域。


禄东赞绝望的把目光转向城头，在忽明忽暗中，他看到了无数个投石机已经树立了起来，禄东赞想都不想拨转自己的马头就疯狂的往回跑，他的亲卫愣了一下，这是禄东赞第一次临阵脱逃。


等到密密麻麻的火油弹被投石机扔到头顶上的时候，他们终于明白禄东赞为什么要临阵脱逃了，今天顺风，火油弹又轻，投石机的威力足足比以往大了两成。


爆鸣声响了起来，云烨只看到一个巨大的火球被狂风吹得四散开来，并不知道这个火球意味着什么，只有范弘一清楚，瓮声瓮气的对自己的下属吩咐道：“记下来，大规模的使用火油会产生类似火药爆炸的效果。”


说到这里他抬头看看四百步之外的那个大坑说：“或者更加的猛烈。”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八节 全走了


禄东赞回到营寨，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令全军撤退，身边的副将还没有弄明白这是为什么，就见禄东赞恶狠狠地说：“我们的将士勇猛善战，但是不能无意义的消耗在这座驼城上，剩下的岁月里我们有很艰难的日子要过，保存元气为第一，撤军！而且我担心黑风暴停止之后，唐军会反扑，此次战败，非战之罪，所有的过错在我，全军一刻不停退回黑石山。”


吐蕃人迅速的收拾着行囊，从进攻的一瞬间就变换成了撤退，还是让很多人想不明白，禄东赞带着大队人马再一次越过了壕沟，对负责联络的突厥使者说：“你们回去告诉突施大王，此次我军必将倾尽全力进攻，成败与否就在此一战，只希望大王能够尽力作战，共灭此寮，战后，我吐蕃必然不敢与大王争功！”


看到满腔慷慨悲歌准备上阵的吐蕃人，以及遍地的尸骸，突厥使者心中也大生兔死狐悲之意，冲着禄东赞施了草原人最尊贵的礼节，就带着自己的部下匆匆的沿着小道绕回突厥营地，准备将自己在吐蕃营地的见闻告诉突施。


突厥人站在上风，他们的攻击显得容易一些，吐蕃人站在下风，他们的攻击就要显得无比的艰难，既然吐蕃人都在硬撑，准备拿下这一仗，突厥人没有理由不继续参与强攻。


已经受伤的突施，听了使者的话，扫视了一圈各族勋贵，然后对吐谷浑长老说：“长老，下令退兵吧，禄东赞要走了，我们要走的路很长，而且是逆风，很麻烦，在驼城下，我们零零星星的战死了不下四万将士，没有人比我们更清楚驼城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禄东赞这一战的损失应该很大，他可能也感受到了事不可为，说不定已经在撤军，用我们来拖住云烨的驼城，好让自己轻松地脱身。


呵呵，我们歼灭了郭孝恪已经算是报了大仇，现在我们就能放心的去西方看看，但愿能在那里找到一条生路。”


使者还想要说话，突施摇摇手说：“你是战士，不是谋士，所以我不怨你带来假消息，突厥族今后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好好活着，只有如此方能开辟出新的领地……”


吐谷浑长老叹息一声，就开始传达将令，突厥联军开始全面脱离和驼城的接触，每多接触一刻，联军就会多损失一些人。


黑风暴过去了，没有风的依托，天上的黄沙尘土开始缓缓地往下落，云烨伸出手，片刻之间，手上就被黄土薄薄的覆盖了一层。


此时的天地一片枯黄，世间万物都是同一个颜色，刘正武不断地接受着驼城各处传来的损失报告，这一战损失最大的就是牲畜，尤其是驮马，战马有丝绸护罩保护问题不大，好多的驮马已经卧在地上被黄沙覆盖早就没了声息。


投石机还在不断地向外投掷火油，这说明吐蕃人依然在战场上，不过根据校尉传递来的消息看，他们是在不顾一切的抢回自己人的尸体，根本就不是在作战。


“战争该结束了，突厥人在撤退，吐蕃人在收敛自己人的尸体，看样子也有了退意，到了现在，老夫不相信突厥人还能有心思东进？”


杜如晦没有带猪嘴，而是在脸上缠了厚厚的几层子丝绸，说话瓮声瓮气的，在这样枯黄的天地里显得怪异之极。


“不管他们有什么打算，该杀的还是要杀，安西军这笔账不结算清楚可不行，吐蕃人有李靖对付，我们管不着，既然突厥人的主力就在这里，我们必然是要监督他们西征，去远处看看。”


云烨说了两句话，就显得艰难无比，这样的鬼天气里多说两句话都是奢望，自然不是感慨的好时候，还以为骑兵能尾随追击，现在根本就行不通，下沙土的时间里，人畜最好的应对措施就是跟骆驼一样，留在原地，把嘴塞在肚皮下面缓缓地呼吸。


吐蕃人固执的用绳子套住自己已经战死同伴的脖子或者手脚，将他们从危险的投石机区域内拽出来，驼城这个时候也不敢随意的投掷火油弹或者火药弹，因为很容易引起粉尘爆炸，黄土本来不会爆炸，但是粘上火油之后就很难说了，上一次的爆炸几乎将进攻的吐蕃人杀的干干净净，是一次侥幸，如果现在再发生大规模的粉尘爆炸，云烨自己都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在天地之威下，人类的活动就变得渺小无比，在吐蕃人，突厥人全部都退出壕沟之后，驼城里的军卒就开始重新树立铁丝网，做好新的防御，当这一切做好之后，整个驼城就陷入了无边的寂静，只有明灭的火光证明这里有生命的迹象存在。


最后看了一眼驼城上的灯火，禄东赞带着极度复杂的心情催促着大军向西行去，只有回到高原上，才能让他感受到一丝安慰，那里有祖先赐予的气疫（高原反应）才是保护自己族人的最后屏障。脸上蒙着厚厚的麻布，禄东赞真的很想张开双臂向上天说明，自己的失败不是因为作战不利，而是因为现在的作战已经脱出了作战的范畴，英勇的将士冲上前面去只能遭受可怕的屠杀，个人的武勇比不上一个小小的铁疙瘩，吃了十八年青稞才能长成的战士，在一朵火光之后就会成为一具焦炭，这样的仗，怎么打？或许用人命消耗尽这些可怕的武器之后才能起作用，就像突厥人对付郭孝恪一样，可是数万人的代价太高昂了，吐蕃担负不起。


直到傍晚的时候天空中才能隐约看到一轮白日，白日下就是那座灰蒙蒙的驼城，十数万人的围攻似乎对它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在那轮白日下依然完整无缺，这是突施最后一次活着见到驼城。


郭平吹掉了水面上的浮土，小心的喝了一口水，然后就将剩下的水倒掉。细细的浮土在水面上起了一层腻，看起来脏兮兮的。


到处都是土腥味，到处都是尘土，他们似乎无处不在，每天晚上脱衣服的时候头发上的黄土就会扑簌簌的往下落，睫毛上都沾满了黄土，早上起床不敢揉眼睛，需要把睫毛洗干净才行。


对这样的生活陈数明显的比郭平适应，一口饭团子被他吃的咯吱咯吱的，丝毫不在乎饭团子里的泥沙，听的郭平几乎想要捂上耳朵。


“忍忍，三两天就过去了，灰尘落干净就好了，现在将就着过，来到西域不吃几两沙子可不算是来过西域。”


郭平看着依旧灰蒙蒙的天空道：“突厥人已经走了，吐蕃人也走了，大帅为何还要屯留在这里不动弹？就这样让他们白白溜走了？”


陈数笑了起来，指着郭平说：“前几天你还在担心重蹈覆辙，怎么今天就变了卦？城装怂人胆是不是就是在说你？”


郭平瞪了陈数一眼就钻进了房子里，这里的鬼天气谁能说得清楚？明明天空灰蒙蒙的，地面上却燥热无比，而且空气里一丝风都没有。


军士们将石缝里的小溪引进了驼城，一股水用来饮用，另外的一股水让它漫进驼城底下，也只有这样才能给驼城下的骆驼带来一丝清凉。


所有人就像一条条浮出水面的鱼，用力的呼吸却依然感觉憋闷难当。


杜如晦拿手拂去冰山上的一层浮土说：“这一场黑风暴很大，估计沙漠里的好多绿洲都会消失，想要平安的回到碎叶城，或者平安的回到黑山口，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吐蕃人，突厥人都是以牛羊为食，老夫就不相信经历这场风暴之后，他们的牛羊还能剩下多少。”


云烨抱着茶壶若有所思的说：“风暴过后，有些沙山会移动，有些道路会改变，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就是驼城都不敢轻易的出动，他们在缺食少水的情形下不知道能走多远？”


“那可不一定，每个族群能存活下来必然会有把自己的独家绝技，西域说到底是西域人的，我们只是过客，说道对这片土地的熟悉程度我们远远不及，不可等闲视之。”


天气闷热只能不断地喝水，木格下面不断的有骆驼的臭味传上来，云烨到现在还不太习惯，但是看到杜如晦吱溜一口茶水，再摇一把蒲扇貌似悠闲，老家伙似乎一点都不急着回长安。


“现在道路已经通了，您老是不是该回长安了，兵部总共来了六道文书，其中五道就是在质问晚辈为何要将您陷于险地，您要是再不回去，我担心会有天使过来擒拿我入京问罪。”云烨一直想把杜如晦这个大包袱扔出去，总是自己背着不是个事情，万一有个好歹，回到长安李二能扒了自己的皮。


“你这孩子，做人就是不实在，你杜伯伯我好不容易找到过清闲日子的好法子，这就要撵我走？不会去，回去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在你这里待着，每天有看不完的大漠美景，吃不完的山珍海味，还有神光可以沐浴，当然，最重要的就是还有军功可以拿。


小子，老夫亲冒矢石奋勇督战这句话你写进军报了没有？斩首五万，脱出重围这样的大功劳老夫可不想错过。”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九节 龟兹大捷，阵斩十万


作为朝堂上的老贼，杜如晦如何会不明白这场胜仗对国人的激励意义，明明杀了五万多敌人，在老杜的操刀之下变成了阵斩十万。


吐蕃人的尸体找不到，但是突厥勋贵的尸体还是找到了不少，尤其是薛延陀二王子的尸体更是宝贝中的宝贝，被杜如晦命人割下来脑袋，仔细的拿石灰腌好，装在盒子里被五十余名信使带着一路东进，所到之处大声的宣扬唐军的胜利以及突厥联军败退的消息。


“龟兹大捷！”


李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牙疼的厉害，吸着凉气问副将苏定方：“你在四十万大军包围中能不能取得如此战绩？”


苏定方摇摇头羡慕地说：“云侯不愧是我大唐的名将，身处四十万大军围困之中还能阵斩十万，这样的战绩堪称耀古烁今。”


李靖一挥胳膊就把桌案上的印信令箭全部扫到了地上咆哮着说：“他当然能阵斩十万，自己待在包围圈里，等着敌人上来送死，你看看他的装备，再看看你的麾下，火药，火油，八牛弩，新式投石机，热气球，应有尽有，强弩已经配备到单兵。


骑兵的驮马身上背着三副强弩，别人的骑兵是以砍杀为主，他的骑兵是以骑射为主，两军猛然一交锋，第一轮密集的箭雨就能干掉两成的敌人，第二轮箭雨又能干掉这么多，等到了混战的时候，他还有手弩，你挥着刀子还没靠近，就被手弩杀掉，最后剩下的一点兵力，他大队人马一冲过来，哪有打败仗的道理？


狗屁的名将，这样的混账东西在本帅的帐下最多充任军需官，如果需要上阵，老夫最多允许他带领一千人，带的人再多些就是大军的灾难。


驼城，驼城！他就跟大帝号一样都是军人的耻辱，今后帝国想要再出名将，恐怕很难了，云烨真的做到了，他先是毁了我们对圣人的敬仰，现在又彻底的毁掉了千古以来赫赫有名的兵家，他终于可以在书院大规模的培育将军了。


今后的将军只要知道怎么把武器的效用发挥到最大就行了，不需要谋略，不需要运气，只需要强大的武器就好，你看着，这条路走到最后，总会被书院的那些怪人研究出来一下子能杀死所有人的武器，甚至包括杀死我们自己！”


苏定方不明白李靖为什么会这样激动，在他看来，云烨不但击退了敌人还获得了辉煌的胜利，扭转了帝国在西域的不利局面，作为同僚，这个时候因该欢喜才对，怎么会如此的失态？难道是妒忌？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被他生生的掐掉了，对于自己的老师这样想实在是大大的不敬。


“兵发黑石山！”李靖将手指指在乱石城西部的黑石山：“在这里我们去看看被云烨打的半残的禄东赞，问问他为何要背叛大唐！”


云烨的胜利在李靖的眼里是耻辱，是对军人这两个字的侮辱，不过许敬宗就不这么看。听到战报的许敬宗双目蕴含泪水，虔诚的感谢了上苍，自从云烨被人家团团围住之后他就夜不能寐，每天都竖起耳朵准备听云烨逃跑回来的消息，甚至派了手下百十里以外接应。在他看来，云烨这回算是倒霉到顶了。


“龟兹大捷”！


云烨派出的斥候走了之后，许敬宗就命自己的亲卫没事干就将这四个字喊出来，每听到这句话一次，就神清气爽一次。


老天爷啊，俺老许慧眼识英才啊，人家从龙，咱家从虎，从龙之功太烫手了，跟着一头光知道睡觉的老虎太好了，只要这头老虎没事，自家总能平步青云，太划算了。


许敬宗对自己当初下决心到书院去教书的决定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一趟回去，老夫也有固守乱石城牵制吐蕃人的大功，弄一个伯爵回来应该不是难事吧，如此一来，自己也算是混进来勋贵群中，文官能以武勋进爵，想想都让人愉快，更何况自己还有玉山书院这个绝佳的退路，真正做到了进可攻退可守，做官做到如此地步，夫复何求？


为了不让自己的美梦在最后的关头破灭，他再一次下令加固乱石城防御，保住老命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些胜利的果实。


一日三惊的陇右诸州县，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欢声雷动，马上的斥候信使用不着自己下马，立刻会被驿站的兵丁从马上扛下来，洗漱灌水再加上捏腰，只想从信使嘴里多得到一些西域的消息，那些突厥人还有吐蕃人到底会不会再来。


“来个屁啊！现在轮到我们追了”信使嚣张的吧吐掉嘴里的鸡骨头接着说：“你们不知道到那一仗打的，天昏地暗鬼神愁啊，前几天你们这里也下沙子了吧？就是爷们作战扬起来的沙子。”


见听众无不倒吸了一口凉气，信使心中得意剔着牙齿说：“大帅说杀了十万，至于是不是这么多也没法子数，都是支零破碎的尸体，最后只能数耳朵，大帅还只要左耳朵，你们想啊，火油弹一波波的打过去，沙子都烧化了，你还能指望留下一只耳朵？


不公啊，光是老子就砍折了两把刀，第三把刀都只能当锯子使。”


听了信使的话让人肃然起敬，这样的好汉都只能被大帅当做信使跑路，军中不知道还有多少虎狼之士正在整戈待旦。


眼看着驿马备好，信使拎起没吃完的半只鸡，上了战马再次向关内狂奔起来，这样的大消息千万不敢耽搁了。


信使在狂奔，每过一个州县就在背上多插一面小旗子，留下一个个欢呼的城镇，眼看着就要进入长安城，一群信使给自己换上战衣，上面的血迹都没有擦拭干净，从怀里取出烟灰胡乱的涂抹到了脸上，这是路过乱石城的时候长史大人亲自吩咐的，进入长安城的时候越狼狈越好。


喝了一口水清清嗓子，所有人在将自己的嗓门调整到了最佳状态之后对视一眼，默契的上了战马，大军打胜仗固然重要，但是这些表面文章也一定要做的漂漂亮亮，长史说的太对了，仗是大帅带着弟兄们打出来的，万万不能让它在封赏上有半点的损伤。


“龟兹大捷！阵斩十万！”


猛然间爆发的嗓音惊得树林子里的鸟儿都窜了起来，五十余骑排着整齐的队形威风凛凛的向长安城奔去，这辈子也没有几次能在长安城跑马的机会，此时不显摆，更待何时。


“龟兹大捷！阵斩十万！”


城门官一愣，手搭凉棚往西面一看，只见五十余骑烟尘滚滚的奔了过来，隐约能看见帽盔上红翎，这是红翎急使，什么地方大捷了？


“龟兹大捷，阵斩十万！这一次算是听清楚了，是龟兹，郭帅阵亡的地方，城门官疯狂的推开城门里的行人，不管他是勋贵还是百姓，统统靠边站。”


彪悍的西安人还没有张开大喉咙喝骂，就看见远处跑过来的红翎急使，赶紧悄悄地闭上了嘴巴，被红翎急使踏死了白踏。


还以为这些人带来的又是那里起狼烟的消息，最近长安人已经被这些消息整麻木了，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大唐，现在正在合起伙来攻打大唐，听说将士们在外面守得很幸苦，大将军都有阵亡的，这让人心里直发虚。


“龟兹大捷！阵斩十万！”信使拼着老命吼出了这一嗓子，就从城门洞子里疾驰而过，马速没有任何形式的放缓。


“轰”的一声城门口就算是炸了锅了，一个学生模样的家伙，把自己的马车卸了下来，骑着光背马就向书院的方向奔去，马车里露出一个妇人，焦急的看着远去的丈夫。


城门官兴奋的敲响了城头的锣鼓，状若疯狂。


早早的就有两匹快马窜进了云家庄子，老钱正在门前送侯夫人出门，猛然间看到两匹快马从牌坊口钻了进来，丝毫不顾及集市上的人群，再一看来的两个人全身上下一片狼狈，心里咯噔一下，眼前发黑，扶住门框勉力坚持着准备听噩耗，没想到那两个欠揍的却从嗓子里哭嚎着喊出来：“龟兹大捷，阵斩十万”！


老钱一下子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道，在两个傻小子的身上呢胡乱踹两下就吩咐仆役把他们拖进去沐浴更衣。


自己腿脚生风的冲进后院嚎了一嗓子：“夫人，夫人，龟兹大捷，侯爷阵斩十万！”喊道最后嗓音都变形了。


没想到屋子里并没有欢喜声传出来，反而传出了辛月撕心裂肺的嚎哭声……


“不错，不错！朕没有看错人，朕都没想到他能制造出如此大的惊喜！”李二扬着眉毛在地图上看了看，用红笔在龟兹的位置上画了一个圈，然后又对身后研究报捷文书的长孙说：“别研究了，必然是一场大胜仗，最多在杀死的敌人数目上有些偏差，别的一定一字不差。


朕在乎的是突厥人向西走了，吐蕃人向黑石山退去了，只要这两点是真的，云烨就算是说他杀了一百万人，朕也会捏着鼻子认了。”


“可不是么，您看看这句话，就知道他们确实大胜无疑，杜相什么时候有胆子亲冒矢石了？洛阳城下的时候他都没有这样干过。”


李二哈哈大笑着说：“这是克明在向朕诉说他这时候的心情是多么的愉悦！驼城的威力一定威猛无畴！”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节 家春秋


云家今天大宴宾客，至于客人是谁不重要，上到魏王殿下，下到街面上卖猪肉的小贩，只要带着笑脸过来，都能进。


老钱的嘴巴从昨天到现在就没有合上过，亲自站在府门前迎接客人，笑成了弥勒佛。


今天的宴席是这一年多以来云家规模最大的一次，不敢劳驾夫人操心，这样的场面老钱和老赵自认可以处理得圆圆满满。


家里的仆役不够，长安城店铺里的活计全部抽回来，这个时候还做什么生意，天大的生意也比不上侯爷在龟兹阵斩十万强敌。


将门就图这个，家里的簪缨都是敌人的鲜血染红的，杀敌越多，家门就越是荣耀，更何况陛下今日还派人送来一对玉如意以示嘉奖。


这是难得的荣耀，玉如意一般只赐给文臣，代表着信任和吉祥，侯爷乃是武将，能一次获得两枚玉如意，那是深获帝心才有的表彰。


尊贵的客人都进了花园，李泰，李孝恭，房玄龄，李纲，元章，玉山，离石，尉迟恭都由白发苍苍的老奶奶陪着说话，刘弘基的爵位没了，所以他在云家反而是最舒坦的一个，一口一个老汉的自称弄得尉迟恭想把他扔出去。


“哈哈哈，军报里居然提到老汉的不孝子，虽然丢了一条胳膊，听说反而长进了许多，哈哈哈，早知道是这样，用不着突厥人卸掉他的胳膊，老汉自己早就下手了。”


李泰终于无可遏止的变成了一个胖子，笑着对刘弘基说：“刘叔叔这一次可算是在长辈里面露脸了，正武兄在云侯未到北庭之前有力保守捉城不失的功绩，这一次更是阵斩了薛延陀的二皇子，还师之后封官献爵自然不在话下，青雀在此先祝贺刘叔叔了。”


刘弘基笑的更加开心，拍着大腿说：“老夫贪财了些，结果把爵位给弄丢了，结果去尉迟家讨杯水酒都被人家丢出来，好在小崽子争气，尉迟，以后我就是勋贵他爹，以这样的身份去你家喝酒总不会再丢出来了吧？”


尉迟恭笑骂道：“老狗口中就不吐人言，是你在我家喝醉了耍酒疯，喊着叫着要找老夫角力，还说要是不来真的就是狗娘养的，被摔了一个狗吃屎掉了两颗牙，怎么就成了把你丢出府门的？”


众人大笑，老奶奶笑着说：“拙孙这次大胜，虽说有功于国，就是杀戮未免重了一些，老身总要多念几遍《往生经》替他们超度一下。”


李孝恭接口道：“老夫人有所不知，战场上战死的人，我们将他称之为战魂，死后也会成为神兵鬼将，走的不是常人的路子，老夫人的好意他们恐怕接收不到。


更何况，这些人在龟兹围杀我大唐将士两万，此仇此恨焉能不报，云侯的奏章，老朽看过了，郭孝恪刚烈义勇，死不瞑目，张庭月浑身烈火依然酣战不休，五蠡司马身上取出的箭头足有半斗，突厥人对他们可曾有过半分的仁慈，依老夫看，杀的少了些。”


杜如晦摆手道：“河间王此话谬矣，我们确实与突厥人仇深似海，但是作为帝国的决策者我们依然需要有一个长远的打算，现在云侯准备以驼城为屏障步步威逼突厥人西征，把这些祸害全部撵到极西之地，如此一来，我大唐自然可以保持百十年的安定，仇恨这东西没法论，我们和突厥人早就是血仇处处，无法化解。只要今后能不死人，就是打造化了。”


“善哉，善哉，老婆子不懂朝政，总觉得少死些人总是好的。”


“老夫人善心处处，定能保佑我大唐孩儿安然归来，今日既然是庆功宴，我们就不论什么是非曲直了，为我大唐将士庆贺才是大事，来，诸公，饮胜！”


李纲发话众人也就停止了讨论，一起端起酒杯饮酒，李泰不时地说些以前自己和云烨等人的笑话，席面上顿时和煦一片。


云寿激动地浑身发抖，贺兰揪着他的胳膊总担心他冲出去，今天是家里的大日子，万万不能闯出祸事，就算是河间王家的孙子可恶了一点也不能出去揍他。


“我没想去揍他，李承就是嘴臭了一些，倒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可是你干嘛要穿老爷的铠甲，还挂了刀子。”


“你懂个屁，我是将门虎子，今天是我爹爹阵斩十万贼子的庆功宴，自然不会去捣乱。穿上铠甲也只是应个景，给我娘看看。”


贺兰这才松开了云寿的手臂，帮着他勒紧了束甲丝绦，这套铠甲是云烨在陇右的时候穿的，重达三十余斤，云寿穿好之后蹦跳几下，很是满意，就是觉得盔甲有地点轻，没有老程家的光明铠穿起来威风。


“老天爷啊，老奴差点以为是侯爷回来了，您和侯爷穿上这身铠甲都是一样的英武，少爷，这身铠甲好看是好看，可比不上咱家出品的黑甲，要知道那才是好东西，市面上万斤难求。”


老赵今天负责内宅的照应，猛然间见到云寿穿着侯爷的铠甲，顿时笑开了花，左看右看觉得少了点东西，拍了两下脑袋才想起来少了什么。


红巾，再加上红披风，侯爷一入军中，就是将军，没有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映衬怎么行，带着云寿回到了放置铠甲的房间，帮着他系好了红巾，披上大红斗篷，一个英武的少年将军就出现在眼前，大少爷除了胖了些，活脱脱就是侯爷当年的模样。


辛月在内宅陪着各路的勋贵内眷喝酒嬉闹，昨日里老钱的那一声吼，彻底的让她的魂魄归位了，龟兹大捷，阵斩十万，有了这句话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


之前不管是魏征的话，小武的话，老秦的话，老程的话，甚至是老牛的话的都不能让她安心，现在听到夫君大捷的消息，总算是能放心的过日子了。


不管那些人说的如何在理，都比不上夫君在信里那一句粗俗的话：“担心个屁啊，好好的过你的日子，我把西域人赶跑就回家，那日暮快生了，没个泻火的地方，回去拾掇不死你。”


只要想起这句流氓话，辛月就觉得浑身发热，这才是自己夫君该说的话，大将军在外征战万里如虎，回到家里也就该有一副狼性子，自己可是听老夫人们说过，大将军在外杀人太多，积蓄的戾气太盛，只有回到家里用妇人来慢慢宣泄，所以家里才会有那么些女人。


再多找些女人的念头刚刚升起，就被辛月恶狠狠地掐死了，有什么了不起的，自己和铃铛两个人应付的过来……


刚刚转过这个念头，和程夫人说着家里的各种怪癖，什么小丫正在准备嫁妆，有些东西都不允许自己看啦，什么天魔姬最近在调教那些波斯舞姬，一会就能看到香艳的歌舞啦，什么皇后赐的那四个美人见侯爷不喜欢自己，央求自己做媒准备嫁个好人家啦，正说得愉快，猛一抬头就看见云烨穿着铠甲从大门外走了进来，眼泪哗的一下就流了出来，才委屈的喊了一声夫君，却发现盔帽底下是云寿的一张胖脸，帽子把肉都勒的涌出来了。


程夫人，牛夫人，秦夫人，尉迟家的俩夫人，以及长孙冲的公主老婆，程处默的公主老婆，许敬宗的老婆等等一群贵妇人，顿时就笑的前仰后合，程夫人抱着云寿亲昵地在胖脸上亲了一下哈哈大笑着说：“这可是难得，想丈夫想到了认错人的地步，今后可要注意了。”


妇人们的笑声刚刚停歇了一会，听到程夫人调侃的话顿时又开始大笑，牛夫人拍着桌子说程夫人为老不尊，至于辛月，早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老兵们一直守在内宅外面，听见内宅爆发的欢笑声，也不由得面露笑容，侯爷在前面的战况，他们已经挺回来的家将说了，自己人战损的很少，战死的人里面最多的就是骑兵，以后家里要是有子弟想要去当兵，最好去驼城上当兵，一来安全，二来升迁很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现在当兵都需要识文断字了。


家里兴盛就好，子弟们总有出路，再不济在家里种田也能获得一口安生饭吃，侯爷在信里说得清楚，云家这一次算是立了大功。总些人会嫉妒，到了这个时候一定要照顾好家里，万万不敢出了岔子。


老江嘿嘿笑着说：“家住在龟兹大捷，不但一扫多日以来大唐军方的颓势，而且彻底扭转了西域的局面，举世攻唐，唯有突厥，吐蕃最令人头疼，现在强敌已去其二，就轮到我大唐军士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家主立下如此盖世功勋，自当接受不世的赏赐，我们附于骥尾，自然也能远飚千里，侯爷回京之前，全家的安危就握在我等手上，仔细了，不能出岔子。”


老刘摇着大脑袋说：“无妨，老夫人房里，夫人房里，两位少爷房里都有暗道相连，十步之外就有老人手守护，断然不会出什么问题。咱们这些年的辛苦也不是白白熬的。”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一节 公私不分


信使带回来的首级被传讯九边，西疆首开大捷，让大唐所有的边军对自己眼前的战局变的有信心起来，只要最强大的两个敌人被赶跑，剩下的这些疥癣之疾迟早会统统去根的。


李治羡慕的要死，坐在魏征的下首不断地怂恿魏征将治所迁移到云中，张谏之也信心满满的劝谏魏征，他认为长城已经修筑好了，就该发挥一下作用，用来抵挡一下室韦野人问题不太大。


魏征宠溺的看着李治，好半响才说：“小治，你是一个好王爷，以前不知道，到了北地才知道你这些年是如何的辛苦，总以为你是一个油滑的小子，没想到你在京城做的那些事情都是为了晋阳的百姓，这里几乎年年有灾荒，岁岁有饥寒，你们能让百姓吃饱肚子就非常的不简单。


虽然你是一个不错的王爷，但是啊，不要和云烨做的事情去比较，凡是他做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可以借鉴的意义，也就是说，他能做到的事情，也就他自己能做到而已，换个人就会惨败。


你们将自己修筑的长城和驼城相比其实是非常错误的，不说别的光是造价一项，一百个这样的云中长城也没办法和驼城比拟。


那座驼城集中了大唐最先进的所有工艺，从钢铁到武器再到补给和运输，甚至到人员的配备，再到权力的大小，都不是咱们小小的云中能媲美的。”


李治疑惑的说：“不外乎一座城池而已，就算是能够动，他也追不上敌人，只能被动的防御，凭什么可以阵斩十万，咱们也有火油，火药，我们也要杀掉十万室韦人。”


魏征捋着胡须笑道：“所以云烨才自己钻进人家的口袋里，引诱他们过来攻打，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突厥人，吐蕃人明明知道这个驼城不好对付，依然要豁出命去攻打，这样一来，云烨的计谋就简单的达到了，驼城就是用来消耗突厥兵力的。


咱们的对手不同，室韦人是野人，他们只知道抢劫和杀戮，跟野兽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不会豁出命去来攻打自己攻不下来的城池，遇见这样的城池他们就会自动避开，从山林，从悬崖从暗河地洞里找出通道，来攻击我们的薄弱处，他们对财物的要求甚至超过了对胜利的要求。”


李治忽然笑着说：“我有好多的美酒，是从云家的酿酒作坊里弄来的，不如我们拿它做诱饵，勾引室韦人来抢夺，我听说一小坛子云家的烈酒就能换两个室韦女人。就算是他们不上当，我们也可以拿酒和他们做交换，一坛子酒，两个女人，等我长大以后，我就不相信室韦人还能剩下多少，他们年纪最长的人也不过才四十岁，十年之后，室韦人要是能剩一半，就算他们聪明，而我一定会把这项政策在云中施行下去，说不定我还会给做这个买卖商人提供补贴。”


魏征摇头笑道：“不愧是书院的弟子，一个个都鬼精鬼精的，你想怎么做就去做，反正老夫把这里的事情忙完了就回到城门上当城门官，那是一个不错的职位。”


李治笑着感谢了魏征的支持，这个计策从书院出来的时候他就想施行了，总是碍于皇家的颜面不好大规模的展开，现在有魏征做幌子，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战场上做交易这简直骇人听闻，但是出现在云中却显得和谐无比，你去抢劫大唐的商贾百姓，李治在这边收购你抢来的东西，货币就是烈酒，室韦人从喝到第一口烈酒就彻底的爱上了这个味道，喝了酒之后全身上下暖洋洋的如沐春风，醉陶陶之间，一个寒冷的夜晚就过去了。


只是最近不太好抢劫了，大唐的骑兵非常的凶悍，再加上他们不能距离交易地点太远，总有些出去抢劫的人回不来了，没有东西换酒这可是大事故，好在，女人也行？这就大大的激起了部落们购买烈酒的欲望，部落里的女人用处不大，拿来换酒也是很好的一个出路，不但能减少粮食的消耗，还能有效的去除妇孺，让部落变的更加强大。


李治以前也不相信会有这么愚蠢的人，当那些常年累月和室韦人做生意的商队告诉他这个现实的时候，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在商队帮着他做了好几次交易之后他才算是彻底的相信了。


孤阴不生，独阳不长这在汉地几乎是一个常识，但是在这些崇拜力量的野人眼里，女人确实是一种拖累，他们要和冰雪严寒作战，还要和野兽作战，最重要的还需要面对无处不在的饥饿，饥饿的时候确实会让人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包括出卖自己的母亲和姐妹，现在为了烈酒，也一样。低下的生产力造就不出丰富优美的情感。


云烨的驼城正在进行大扫除，等了整整五天，天上终于不再下沙子了，这都要仰赖一场不大的雨水，当黄泥点子从天而降的时候，一直把嘴藏在肚子下面的骆驼齐齐的朝天嘶鸣，像是在迎接新生，雨水逐渐从浑浊最后变得清澈，最终形成了一张密密的斜斜的雨网，充斥在整个天地间的土腥味在短短的时间里彻底的消散了，整个大地都在接受这一老天的恩赐。


“突施算是逃过一劫啊！”杜如晦伸出手接住外面的雨水对云烨说。


“不单是突施，我估计禄东赞也是一样，不过在这次的沙暴中他们的战马损失严重，想要快速行军那是在做梦，只要保持每日四十里的速度，总会碾压的他们无处藏身，最后让他们避无可避的去西征，一无所有的人才能爆发出最强的战力。”


杜如晦笑了起来，指着西面对云烨说：“李靖现在不知道该是如何的恼怒，不败的战神从来都别人帮着他收拾残敌，没想到他也有帮着你收拾残局的一天，就是不知道他和禄东赞谁更加的快一些。”


李靖真的就像杜如晦所说的，怒火万丈，见到吐蕃人在第一时间就悍然发动攻击，陌刀队卡在黑石山口，居高临下三步一挥刀，挡者披靡，一丈长的斩马刀从高处落下几乎有雷霆之威。


骑兵随后从山谷里涌出来轻易地截断了这群吐蕃人所有的退路，李靖看了一眼旗号，就下令将这些吐蕃人就地歼灭，禄东赞已经带着大军从白羊原钻进了茫茫群山，翻越一座雪山就能回到吐蕃，这些人是没有办法翻山的老弱。眼看着最后一个吐蕃人翻倒在地上，李靖的失望之色更加的浓厚了，禄东赞宁愿翻越雪山也不愿意和自己打照面。


最满意目前现状的就是那日暮，再有十几天自己就要临盆了，在驼城上出生的孩子才是草原上的人，尤其现在又是军阵上，只有草原上的王才会有这样的待遇。


“现在不要总是吃那么多，奶豆腐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心孩子太大了，不好生。”宦娘总是在耳朵根子上唠叨，自己又不是没生过孩子，干嘛要这样唠叨自己，夫君已经有半个月没见到了，有点想念，是不是该过去看看？


想起来了，那就去，反正都在驼城上，前几天夫君军务繁忙不敢打扰，现在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吧，那日暮骄傲的扶着肚皮，在丫鬟的搀扶下提着一个篮子就向中军大帐走去。


听到军士们都喊自己夫人，那日暮就笑的很开心，在这座驼城上，只有自己一个夫人，她不太喜欢别人称呼她为二夫人，或者姨娘之类。


从菜地里摘了一些新鲜的蔬菜，都是夫君喜欢吃的，他最喜欢吃生菜，这一点那日暮觉得是受了自己的影响。


见到那日暮进来，云烨身边的幕僚就匆匆退下，将大堂留给了夫妻二人独处。


云烨笑着打量一下那日暮，扶着她坐好小声说：“还有几天就要生了，就不要到处乱跑了，原本想能在这里让你把孩子生下来，可是军情紧急，我们终究还是要出发的，辛苦你了。”


那日暮笑着不说话，她喜欢听丈夫说战事，只要说到战事。夫君身上总有一种让她不能喘息的魅力存在，她知道夫君不需要她给出意见，只需要有一个听众就好。


云烨拿起一根黄瓜咬了一大口说：“知道不，小苗他们已经打下来了一个国家，现在正在向天竺进发，把天竺打穿之后就到了大食了，只有到达大食，他们的任务才算完成。还有寒辙和熙童这两个家伙，将莎栅国彻底的搅得混乱了起来，一个神棍，一个强盗，再加上蛮横不讲理的突厥人，莎栅国的灭亡就在眼前。


国家的仗打的差不多了，现在要干私活了，京城里的大户人家都等着呢，何邵已经快赶到于阗了，总归有很多人需要红利，知不知道，有时候我发现这公事和私事几乎就不可能分开。


瞧！这是李家族长给我写的信，要我准备一大块，一大块的土地，他准备将这些土地分封给人。”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二节 天神的胃口


做为云烨口中最纯粹的人，何邵的胆子算是大的非常的纯粹，云烨有驼城，何邵也就必须有一个驼城，只是在他去向书院购买驼城构造图的时候被元章先生一毛笔抽在脸上，顾不得脸上全是墨汁撒腿就跑，因为他已经听到元章先生怒吼着要把他交到都水监的手里，顺便问问他这个商贾是拿了谁家的好处来刺探大唐军事机密的。


好在元章先生只是吼吼，如果真的这么干了，估计何邵这个时候早就身首异处了。


没有正版的驼城，于是何邵就找了几个书院的学生自己鼓捣出来一个驼城，虽然只有五百头骆驼，出玉门关的时候还是让玉门关守将大为惊恐。


坐在驼城上悠闲地听着音乐，欣赏着波斯舞娘妖媚到极致的表演，何邵对自己此行充满了希望，就在沙漠的另一边有无数的财富等着自己去攫取。


大唐的市场已经被分割完毕了，做为低级勋贵他只能在这个巨大的市场上分食一点残渣剩饭，如果自己不注意防护，在那些大鲨鱼们狼吞虎咽之时，说不定就会把自己也当成一块肉吞下去。


虽然今年只有四十二岁，何邵已经开始总结自己的人生，想起自己跟随云烨在草原上游荡的情景，总是禁不住将自己感动地热泪盈眶。


想发财就要先吃苦啊，所以何邵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亲自走一趟西域。


发财的路果然是艰辛的，坐在驼城上不长时间，他就晃荡到了乱石城，结果许敬宗认为驼城属于帝国机密，不能落入商贾之手，给了何邵五百枚金币，就将这个简易版的驼城征用了，云烨哪里需要一些补给，用这东西运输再好不过了。


“丢人啊，如果驼城真的是这个破样子，云侯早就被突厥人抓走祭天了。”许敬宗看着军士们往驼城上装载货物，由衷的感叹了一声。


何邵对于这事并没有太大的抵触，帮云烨就是帮自己这个道理他还是知道的，不过他对许敬宗的污蔑感到十分的气愤。


“这已经是我们能造出最好的驼城了，为了这东西，我差点被元章先生送去都水监砍头，你看看，我从玉门关一路走到乱石城，她依然完好无损，你怎么能看不起人？”


“别的我不晓得，但是我知道一点，你的驼城其实不叫驼城，叫做骆驼堆，十头骆驼扛着一个木架子，装载的货物还赶不上十头单独的骆驼，这是严重的浪费啊，你来西域是准备发财的还是准备来这里显摆的？”


“当然是准备来发财的，长史可有什么好门路照顾一下小弟？”


“现在说发财为时过早，帝国的危难还没有过去，需要我们帮着把这段难熬的日子熬过去，等到西域彻底安静下来以后，我们才能说私事。”


何绍对许敬宗的话深以为然，在缴纳了两百枚金币的捐助之后，终于取得了自己独家经营乱石城权利，乱石城作为大西域物资的中转站，何邵认为这些钱花的很值。


越往西走就越是荒凉，云烨的驼城排成一条长长的队伍走在戈壁上，地面上蒸发起来的水汽，让远处的景致都变得模糊起来了，好在不用担心迷路，一路上到处都是腐烂的战马尸体，它们从龟兹坚持到了这里就再也挪不动步子了。


云烨知道突施的大队就在前面，如果自己加快行程，用不了五天就能追上突施，但是云烨一直保持着现在的速度，不紧也不慢，只要保持一定的压迫感就行。


两军的斥候倒是征战不断，郭平和陈数都已经下到斥候军里去了，他们对宰杀突厥人兴致非常的浓厚，程处默也在不断地积累自己的功勋，对他来说只要有仗可以打，怎么样都行。


无舌那里出现了大麻烦，他的神光最近变弱了，照射出来的光芒不再是雪白的光芒，现在变成了暗红色，云烨知道什么原因，原子裂变都有衰弱周期，更不要说这个类似夜明珠一样的东西了，能量释放的差不多了，也就该变得和普通石头没有什么区别了。


无舌盘膝坐在暗红色的房子里不知道在修炼什么厉害的法门，但是看起来阴森森的，这样的光芒杜如晦拒绝去照，认为此光不吉，照多了说不定会出毛病。


无舌不管不顾的继续自己的修行，云烨也不多说话，几十岁的老人了既然有了一项追求，那就让他继续去追求吧，如果生活没了目标，无舌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垮下来，到了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回天乏术。


连续走了七天，在遇到一出新的水源地之后，云烨下令驼城停止前进，原因是突厥人停下来了，云烨命令斥候将自己到来的消息传递给刘方，寒辙，熙童知道，他们自己单独玩了这么久，总该收收性子了，据探马回报，小苗的天使军现在已经发展成了五万人的规模，在击垮了小勃律之后，如今正在天竺国境内作战，他们意图打穿天竺国之后，进入大食人在远东的领土。


大唐之所以看中西域认为不可失守的原因之一就是吐蕃这个心腹大患，和游牧民族的纠纷不同，汉族的“扩张”多是因为不堪周边民族为争夺过去属于自己的领土而进行的屠杀、劫掠和骚扰，出于稳定该国疆土、以绝后患的目的才大举兴兵。


为了保卫长安必须占领河西，为了保卫河西必须控制青海，为了控制青海必须占领西域来分吐蕃帝国的兵力，使其不能并兵向东扩张而已。


很早以前，李二曾经和禄东赞商谈过这件事情，他认为只要吐蕃彻底的放弃青海一代的土地，大唐就彻底的放弃西域，结果被禄东赞一口回绝。


随着大唐的国力日渐强盛，禄东赞打算同意皇帝的这个请求的时候，轮到李二一口回绝了，现在的局势非常的明显，大唐需要西域，自然也需要青海，李二从来都不把吃到嘴里的肉再吐出去，不管他还能不能吃得下。


阴谋需要时间来发酵，云烨打算给突施留下足够的时间来确定自己的走向，贺鲁所部全军转向小勃律，紧紧地咬着天使军的尾巴不放，有点拿天使军当开路的巨斧来使唤，天使军因为自身构成原因假装上当，不断地把突厥人朝大食人的领地勾引。


刘方，大长老这一对老狐狸互相纠缠着，互相牵制着，也互相依赖着在陌生的土地上厮杀。为此，云烨认为自己的力量不宜过早的介入，贺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王，突施现在想要回去，和自己的族人汇合就不能忽视贺鲁的存在。


毕竟在他损兵折将的这段时间里，照顾所有突厥妇孺的是贺鲁，不是他突施，大长老作为突厥族内最有威望的长者，他坚定不移的站在贺鲁一方，再加上突厥第一猛将驳马带着最精锐的金狼旗忠贞不渝的守护着贺鲁，让早就想除掉贺鲁的突施无计可施。


突施需要权衡得失，云烨并不急，他思考的时间越长，对他的损害就越大，让贺鲁带走族人，这是突施犯下的一个不可原谅的大错，如今不过是恶果展现了而已，没了东征的大义，他就没有办法继续统治各族的联军，化作鸟兽散乃是迟早的事情。


驼城不再逼近，但是骑兵却在程处默，陈数，郭平的带领下日夜不停地袭击突厥联军，终于在一个晴朗的晚上，仅剩的五千薛延陀人悄悄地离开了大营，一头钻进了茫茫的戈壁，当突施穿好衣服提着战刀准备追赶薛延陀人的时候，吐谷浑长老悲哀的阻止了突施的行动，这个时候一旦分兵就是在自寻死路，就让薛延陀人离开吧。


突施在戈壁上站了整整一夜，天明的时候斥候告诉他在五十里以外的地方发现了薛延陀人的尸体，他好像丝毫都不感到吃惊，回头对剩余的将领说：“离群的羔羊必然会被野狼吞噬，这是祖先传下来的话语，难道薛延陀的人都忘记了吗？”


说完这句话的突施看着地平线上升起的那个巨大的热气球然后对所有人说：“唐人似乎非常的希望我们去西征，虽然说敌人喜欢的我们就一定要反对才是，但是现在，我们没能力反对了，你们知道云烨为何远远地留在那里不来么？”


不等诸将回答，突施继续说道：“他在等我们自己崩溃，昨晚薛延陀人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就像是一头站在羊圈外面的饿狼，不断地吓唬我们，让我们从心里感到恐惧，等到我们失去战力之后，就会任他宰割。


我本来想着带领你们进入莎栅国，彻底的吞并掉这个国家，然后我们再从长计议西征的事情，现在我们没时间了，云烨不给我们时间，贺鲁带走了族人，你们去追随他吧，很想砍下这个捣鬼的臭小子的人头啊，真是遗憾。”


吐谷浑长老抓着突施的手急切地问：“你准备干什么？”


突施笑着说：“我不死不成了，两万唐人的血债就在我的身上，他不会允许我轻易地逃脱，只有我死了，剩下的人才能有机会活着。


我当初就在这里烹熟了我的妃子，将她贡献给了天神，很可惜，天神的胃口很大，没有感到满足，现在就把我摆到祭坛上去吧，但愿能让他保佑你们顺利的到达西边。”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三节 给我一颗火药弹


吐谷浑长老伤感的摇摇头说：“他一个都不会放过，唐人的秉性我们太清楚了，既然是我们先冒犯了他们，所以你一个人的死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非要这样做就让我陪你去吧。”


突施坐了下来，从石头缝里拔出一颗青草含在嘴里无所谓地说：“我们又不是去投降的，我们是去作战的，云烨躲在乌龟壳子里，我们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虽然我很清楚的知道如果我们也有火药和那种八牛弩，一定能砸开这个龟壳的，可是啊，现实中我们没有啊，将士们第一次见到火药的时候不用打就已经溃散了，慢慢的适应到现在不再害怕那些响声。


不怕有什么用，火药弹依然会夺走他们的生命，云烨的胜仗建立在这种武器的强横上，他就算是打赢了也不光彩。”


突施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颗火药弹摆在长老的面前说：“这样的火药弹我们收集了三十余枚，都是落地之后没有响的，我们打开了几个仔细地研究里面到底装着什么恶魔，结果发现，里面只有一些黑黑的炭末，一点都不稀奇，可是只要靠近火，被点燃之后就会迅猛的燃烧，而且还会有硫磺的臭味传出来。


我用了各种各样的木炭，加上硫磺试验了无数遍，却依然猜不透其中的奥秘，我会让迭力将这个东西拿给贺鲁看，告诉他再没有弄明白这东西之前不要想着东征，他会让我们突厥人流尽最后一滴血。”


交代完了事情，就起身拍拍自己身上的土，跨上自己的战马对自己的心腹大将迭力说：“用你的生命去效忠贺鲁吧，我走了。”


明知道突施要去寻死，他麾下的金狼旗依然没有舍弃他，吐谷浑的大长老也穿上了铠甲，手里抓着一杆长矛，就跟随在突施的身后。


不断地有人从迭力的大队里跑出来跟上突施，也偶尔有几个人从突施的队伍里跑出来汇进了迭力的队伍，没人笑话，更没有人出言讥讽，不管是准备去寻死的还是准备去西征的，想要活着都不太容易。


直到两支军阵完全脱离开之后，突施回头笑着看了一下自己的部下，又从怀里掏出一颗火药弹大声的对部下道：“请助我，请帮我，请你们给我机会，让我靠近驼城，让我把这颗火药弹还给唐人！”


他不再祈求获得腾格里的保佑，只想从自己的战友身上获取勇气。


程处默的骑兵远远地就看见了这一支只有五千人的队伍，他们步骑混杂，甚至连起码的军阵都没有，直挺挺的就向驼城的方向缓缓地走去。


摸不清头脑的程处默亲眼看到了突施和吐谷浑大长老这样的头面人物就在军阵里，仔细的观察了一天都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但是这支队伍却让程处默感到了莫大的威胁。


两次小规模的试探都以失败告终，突厥人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只要一作战立刻就是在以命换命，一队人死命的举着大盾帮着同伴挡弩箭，另一队就会迅速的和唐军展开肉搏，虽然突厥人死了很多，程处默的两支小队也都被打残了。


就在程处默准备咬牙下令强攻的时候，云烨的将令到了，命他让开大路请突施过来，自己在驼城上等着他。


驼城开始动了，从一开始的环形城变成了双龙出水的阵势，这是一个可攻可守的阵型，两条远远伸出去的臂膀就像是两只铁拳不但能打人，还能合抱在一起将敌人生生的勒死在自己的怀里。


云烨就坐在凹形的底部，举着望远镜看着不急不缓的突厥人问杜如晦：“您老也算是见多识广，不知道现在这样诡异的场景您见过吗？”


杜如晦也在看着突厥人，在确认突施和吐谷浑大长老都在军阵后对云烨说：“没见过，从来没见过，他们这是在找死。


按理说突施还没有到这种自寻死路的份上，只要带着大军进入莎栅，我们就只能驻马在边境上干看，大将征伐他国，必须有帝王印，这是一条死规矩，突施和大唐作战多年不可能不懂得这个道理，什么原因让他选择了自寻死路？”


云烨取过热气球的上滑下来的竹筒，拆开看了之后对杜如晦说：“我想我可能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突施这是在祈命。”


“祈命？祈谁的命？他自己的命都要保不住了，这个时候还能顾得了谁？”杜如晦想了想，奇怪的反问。


“他想为那些离去的突厥人祈命，他知道自己被我们盯死了，不管他走到哪里我们就会跟随他到哪里，这样一来，就算是他们向西打到天边，身后也会跟着我们，这样一来，就和现在的局面没有任何区别，为了让自己的族人能跑掉，这家伙这一次是下了重注啊，赌我们不愿意将突厥人杀光，想要依仗他们冲击西方，牵制潜在的敌人。杜相，您的官大些，您觉得他们能赌赢吗？”


杜如晦想了一会摆摆手说：“你才是这里的主帅，自然一切都由你说了算，老夫只是军中的客卿，你几时听说过客卿可以指挥大军的？”


“好吧，看样子您是打算当菩萨了，为什么臭名声总是要我来背，您常常说自己已经是半截入土的人了，难道就不能把这个纵敌逃脱的臭名声帮小子扛上？”


云烨非常的不满，别人的军中都有一些不相干的人帮着主帅背黑锅，听说魏征在云中连收买室韦妇人的臭名声都帮着李治扛了，怎么到了自己这里总是自己倒霉？


杜如晦摇摇头说：“不行，这个罪名担不起，如果出了岔子，你最多挨骂，如果老夫担了，你信不信老夫的祖坟可能都保不住。”


突施的大军直接无视两条伸出去的臂膀，直接来到城下，距离驼城还有百步的时候被一只测距箭拦住了脚步，他也就不再向前，大声的朝站在城头的云烨喊：“我是阿史那度古拙。突施！”


云烨站在大喇叭前面大声说：“已经验明正身了！”


“那好，我这就攻城了！”突施认真的点点头，手一挥，身后的大军就向云烨所在的城墙扑了过来。


“八牛弩标高一，放！强弩自由漫射！”刘正武见到敌人开始进攻，严格的按照条例开始组织阻击，没有火油弹，没有火药弹，从黑洞洞的射击孔里飞出来的都是纯粹的弩枪和强弩。


突厥人的大盾被弩枪破开，大盾后面的军士被粗大的弩枪带的飞了起来，即使这样，突厥人形成的人潮依然在缓缓的努力向前。


第一排的人被八牛弩带走，第二排的人立刻就补上，大盾没有了，就举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向前，即使中了箭也听不见哭嚎声，整个战场只有令人牙酸的弩箭入肉的噗噗声。


突厥人稀稀疏疏的骑弓在奋力还击，狼牙箭精准的射在那一个个黑色的身影上，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狼牙箭只是在铠甲上弹跳一下就无力的滑落了。


一百步而已，平时只需要一个呼吸就能跑完，但是在漫天的箭雨下，这一百步就显得格外的漫长，每走一步，地上就会铺上厚厚的一层尸体。


被护在人群里突施紧紧地握着那一枚火药弹，他真的很想把这东西还给云烨，他这一刻手里握的仿佛不是一颗火药弹，而是数十万死在火药弹之下的突厥冤魂。


他看见自己的侍卫首领被弩箭贯穿了头颅，看见了自己的侄子被八牛弩粗大的弩枪从前后贯穿，他看见身上中了好几支弩箭的吐谷浑长老还在努力的要把圆盾遮在自己的头上。


好像过了很久，他摸到了驼城温热的城墙，大吼一声就把火药弹扔上了城头，侧着耳朵想倾听那种熟悉的爆炸声。


等了很久，为什么没有响？突施迷惑的看着城上，不知何时箭雨停止了，城头探出来好多颗脑袋怜悯地看着他。


“为什么？”突施愤怒的大吼起来，那声音就像是母猿啼子一般的哀痛。


没有人回答他，过了好半响，一个年轻的士兵指着突施手上的火种说：“你忘了点火。”声音很轻，还有些害羞：“火药弹一定要点火的。”


突施的嘴唇哆嗦的就像是寒风中的树叶，回过头看看铺了一地的死尸，再看看倒在自己脚下的白发苍苍的吐谷浑大长老。


指着城头上一脸黯然的云烨嘶哑的道：“再给我一颗火药弹！”


云烨摇着头说：“突施，还是算了，这东西你们玩不转的，相信我，你们掌握了火药的用法之后，整个族群消亡的会更快。


战马，弯刀，骑射才是你们的根本，这也是你们民族的本性，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想要靠力量战胜大唐，现在已经完全不可能，所以你们只能向西，一路向西，去战胜更加愚昧的种族，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给我一颗火药弹！”突施像个野兽一样的咆哮着，眼角有血泪流出来。


云烨叹了口气对刘正武说：“给他一颗大的火药弹，大家离远些！”说完就率先想自己的帅帐走去，还没有走到帅帐，就听见驼城下响起了一声巨响，这一次突施点着了引线……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四节 捕蝇草


云烨回到大帐，把自己窝进宽大的椅子上发愣，同样正在发愣的还有杜如晦，俩人不但动作很像，就连神情都非常的像。


“那日暮要生产了，你说我因为这个原因在碎叶城外多停留两天回到京城会不会被兵部问责？”云烨发愁的问老杜。


“兵部不会问责，因为老夫是兵部尚书，你是兵部左侍郎，只要我们两个不问，别人不会多事吧？倒是东西两台的凤章阁言官，估计会把你弹劾成筛子，再说了，你出征在外携带女眷已经是犯忌讳的事情，现在还致使其有孕，嗜色如命的名声恐怕是逃不掉了，云大将军，不论你在西域立下了多大的功劳，因为这些瑕疵，恭喜你啊，能升迁一级爵位就了不起了。”


杜如晦懒洋洋的说完这些话，缓缓地坐起来看着云烨又说：“官职到了我们这个地步，不思进取就是最好的选择，这本来是老人的选择，你年纪轻轻的就把官做到头了，确实没有什么滋味，你现在犯得错误，老夫等人想犯都犯不上啊，两军交战还能有时间生儿育女确实让人羡慕。


你总要犯些错误被那些言官抓尾巴的，要是什么错误都不犯，岂不是显得朝堂上兖兖诸公都是酒囊饭袋？人家就是靠纠错吃饭的，你不犯错就是在砸人家饭碗，大家伙现在好不容易盼来了好日子，都打算把太平官尽量的做长一些，多给子孙积累一点，这个时候砸人饭碗，等若杀人父母，放心吧，他们也就是说说，反正你是打赢了的大将军，怎么干都有道理，为将要生育的小妾放弃了继续追击敌兵的打算，这么干说不定是美谈。”


云烨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担心言官，我是在担心娘娘，您不知道，娘娘这两年心眼变得很小，眼睛里根本就容不下沙子，就算陛下能饶了我，娘娘也绝对不会放过我，说不定这事最后倒霉的是我婆娘辛月，娘娘犯不着和那日暮计较，她一定会去找辛月这个当家主母的麻烦，这事说起来有些亏心，总觉得对不住那个瓜婆娘。”


杜如晦摇摇头说：“一个家里只能有俩个管事的，一个是当家的爷们，一个是当家的婆娘，这是人伦，动摇不得，所以啊，家里的婆娘性子一定要稳当，相貌什么的屁用不顶，你这些年出入大户人家比老夫都多，你看看谁家的当家主妇有长成祸水模样的？辛月那个模样的已经算是难得了。


所以啊，当家主妇就是干这事的，能帮着男人挡灾，能管好全家，男人不在的时候能让这个家维持下去，就是难得的好婆娘。


你现在功劳太过了，看看李靖就知道军功过甚是个什么下场，他已经老了，能开着大门让百姓看见他在厅堂里睡觉，你年纪轻轻地恐怕还没这个脸皮吧？老房的老婆连醋都喝了，当时有多惨烈你不在所以不知道，老夫可是亲眼目睹，当时老夫都以为那真的是毒药来着。


我们如果没有造反的心思，那就最好不要把自己弄成圣人，尤其是你这种手握重兵的将领，骄横跋扈才该是你的模样。”


俩个人虽然说得漫不经心，但是云烨知道，这番话却是自己和杜如晦之间进行的最贴心的一次交谈，以后估计不会再有说这些话的机会，说贴心话也需要看环境和心情。


范弘一在云烨的强迫之下写了一道弹劾云烨的奏章，大意就是云烨少年心性，在碎叶城下阵斩了突施之后就变得骄奢之极，因为宠妾生子，就命大军在碎叶城停留了三天，没有积极地追击敌军，致使突厥残部遁入小勃律，尾随突厥大酋贺鲁一路向西逃窜。


正在黑石山与吐蕃大相禄东赞对峙的李靖听到这个传闻之后叹了口气，开始下令强攻黑石山，战事进展顺利，无奈攻上去之后，三军为气疫所困，将士们头痛难忍，呼吸困难，为了大军不致有失，李靖不得不下令退军到乱石城休整。


苏定方经营河西之地终于赢得了大收获，进攻河西的吐蕃人被他困在交河，两万三千余名吐蕃军兵被大军生生的驱赶进了正在发洪水的交河，除一少部分人拽着马尾侥幸逃脱外，一时间，整条河流都飘满了浮尸，河道为之淤塞。


突施，吐谷浑长老的人头被装进盒子送到了长安，李二在看云烨的奏章的时候，直接忽略掉前面解释自己不当行为的屁话，见到突厥人终于开始真正的西征之后才松了一口气，掀开盒子瞄了一眼里面的人头，然后就吩咐断鸿将这两颗人头送去祖庙献祭，自己匆匆的就回到了两仪殿，兕子的病情又开始反复了，这让李二忧心不已。


长孙也是满脸的愁容，看着病榻上呼吸微弱的兕子，不由得再一次把目光朝孙思邈看过去。


孙思邈摇摇头，叹息一声就收拾好自己的药包，夹在胳膊底下出了两仪殿大门，正好遇见了赶过来看闺女的李二，就在大殿外面见礼。


“孙先生，兕子病情是否有了好转？”


孙思邈见皇帝满是希望的神情，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能拱手不说话。李二脸上的希冀之色慢慢消褪苦涩的问孙思邈：“朕还能保有这孩子多久？”


“寒风主刑杀，冬日到来的时候繁华就会远去，落叶褪尽的时候，小公主也就该去天国了。”孙思邈艰难的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皇宫，他已经用尽了办法，依然不能挽留住这一个小小的生命。按照云烨的说法，这孩子的心脏没有发育完全，所以没有办法承担她慢慢长大的身体，这是完全没有办法的事情，除非自己能做到打开胸腔给心脏做一个修补的手术，或者干脆换一颗心脏，否则兕子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云烨说的都是神仙手段，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胡说，他说换心脏这种事真的有，并且说的有模有样，可是孙思邈在打开那些尸体的胸腔的时候看到心脏之后，就感觉云烨是在胡说八道，他不敢动心脏上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说人的灵窍就出在心上，孙思邈唯恐自己一动就会毁掉死人的灵魂。


孙思邈还没有出长安城，就听到了李二大赦天下的旨意，现在也只有这个办法了，把一切交给上苍，让上苍来决定兕子的去留。


云烨料错了，原来以为自己干的事情会在长安掀起一股弹劾自己的风浪，谁知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御史言官们仿佛没有看见自己的所作所为，连一个说闲话的都没有。


皇帝皇后因为兕子的病情没工夫理睬云烨在万里之外怎么打仗，御史台的言官们是因为看到皇帝这些天非常的容易暴怒，不敢拿云烨的事情当成由头开炮，毕竟自己只想让皇帝看到自己没有吃白饭，并没有打算将云烨从西域弄回来受审。


“师父自污的法子没起作用啊，他老人家现在运气不好。”长安的夏日热的像蒸笼，小武躺在葡萄架子下面将自己的腿横搭在狄仁杰的腿上哼哼唧唧的说话。


“师父最近的运气确实不好，长安城现在也不知道怎么了，平静的厉害，大理寺上一次办案，还是主办淫僧辨机的案子，我其实就想不明白，一个玉抱枕而已，因何就让三位公主出家，一位高僧弃市，你说这里面有没有古怪？”


“当然有古怪，这可是皇后做的伐，公主没个公主的样子，自己面首三千也就算了，还想把这股妖风带给皇后的闺女，皇后不收拾她们收拾谁啊。这也就是皇后了，要是换了我，我能把她们都放到锅里煮熟了你信不信？”


小武抚摸着自己隆起的肚皮，虽然孙爷爷说这一胎是个闺女，小武依然欢喜的要命，感受一个小生命在自己的身体里生根发芽，每一天都让她有新的体会，今天看着肚皮上鼓起来的一个小包，她就拉着狄仁杰一起喜悦了足足半个时辰，可怜的狄仁杰挖空心思的才描绘出自家闺女将来的绝世姿容，其实翻来复去的说一句就行：“我闺女一定要长得像她母亲一样美丽。”


眼看着到了中午，丫鬟将小武种在小花盆里的东西搬了过来，没一个是好看的，反而一个个怪模怪样的，其中的一种魔花还知道吃荤，两片厚厚的绿色叶片张的开开的，一旦有蚊虫飞进去，叶片会立刻合上，上面的尖刺能把蚊虫固定住，直到完全把蚊虫吃掉之后那两片叶子才会重新张开，继续的等下一个猎物上门。


狄仁杰看小武在给这株奇怪的花喂食，就凑过来帮忙把小虫子放到叶面上，眼看着两片叶子紧紧地合上，他若有所思的问：“那个老农为何会给你这些奇怪的花草？你觉得师父会知道这东西是那里产的吗？”


小武点头说：“知道，师父来信了，说这东西叫做捕蝇草，但是出处师父没说，只说如果那个老农再出现，一定要请他留下来，师父说他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他。”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五节 妖言


辛月今天很早就起来了，因为今天家里有大笔的进账要收，账房的眼睛已经开始冒金光了，一万枚金币啊，想想就让人热血往头上涌。


辛月这些年算是有了一些见识，一万枚金币已经不太能撩拨她的心弦了，夫君说这是自己卖了一个山洞赚来的钱，还需要给老兵们一人分五十枚金币，辛月对这一点也没有什么意见，他只是奇怪什么样的山洞能值一万枚金币。


不过夫君赚钱从来都是赚的这种没名堂的钱，既然是人家巴巴的把钱送上门了，不收也不好，袁天罡要求云家接收这些钱财的提议已经说过三回了，那个时侯夫君生死未卜，就算是给辛月一座金山，她也没什么兴致，现在云开雾散，自然就会将心思都用在这个家庭的收入上了。


袁天罡在日头刚刚露出山头的时候就带着两辆马车匆匆的来了，在老钱的指引下将马车领进了院子，一见到辛月袁天罡甚至来不及客套立刻道：“云夫人，家叔承诺的金币已经运到，不知家叔的欠条可在？”


辛月笑着施礼道：“您是我家侯爷的老朋友了，既然到了家里，还请进屋喝杯热茶慢慢叙谈不迟。”


辛月说的客气，没想到袁天罡摇摇头道：“夫人的好意老袁知道，可是兹事体大，由不得贫道不谨慎，咱们还是交割完毕之后再喝茶。”


“唉，夫君把山洞买便宜了。”辛月在心里哀叹一声，她见袁天罡如此急着完成交易，就知道自己夫君又被这些该死的老道骗了，尽管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山洞。


不知不觉的话语里就带着几分气恼，袁天罡也是老熟人了倒也不必客气遂笑着说：“我家的夫君是个出了名的败家子，好好地山洞就卖了一万枚金币，到让你们捡了便宜。”


袁天罡惊愕的看着辛月说：“夫人何出此言，那个山洞对我们来说是无价之宝，对您家里来说无非就是多了几块水晶而已，一万枚金币已经狠多了。”


“水晶啊！”辛月尴尬的笑笑，如果真的全是水晶的话，就算是装满了山洞也值不了几个钱。


“您以为里面会有什么？”这一回轮到袁天罡发脾气了。


就在两人相对无言的时候账房前来禀报，说金币已经查验完毕，一枚不多，一枚不少，成色还不错，百挑一检验过绝无问题。


袁天罡这才有一丝笑容浮上脸面拱手对辛月说：“云夫人，既然金币没有差池，不知家叔的手书可否交还贫道。”


辛月的柳眉一挑，想想实在是没道理发作，就从袖笼里掏出袁守城写的那张欠条放在桌子上，袁天罡见到欠条，立刻拿起来仔细的辨认了一下，确定这个就是叔叔的手迹，这才将不安的心彻底的放了下来，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将欠条点着以后，眼看着这张用麻布写成的欠条变成灰烬，立刻就拱手告辞，一刻也不愿意在云家停留，西王母的圣堂正在全力建设，那座洞窟是整个圣堂计划里最后的一道不安定因素，现在既然已经消除了，自然没有时间和云家的妇人多磨牙。


“生意做的连一点人情都没了，老钱记住了，咱家以后不做这种丢人的生意，人家都说买卖不成仁义在，现在生意做成了，还翻脸不认人的真是少见。”


“夫人啊，现在长安城的风气不对，一个个都变成了这种市侩模样，像咱家这样的忠善人家已经不多了。”


辛月在前面走，老钱就在后面跟着，八个家将抬着两个大箱子吃力的跟在后面，主仆二人一唱一和的咒骂完袁天罡就已经到了宝库的门口，今天家里人全，小丫还有一个月就要嫁人了，这时候忙着进宝库再偷点东西，狄仁杰今天打算进宝库去找俩味药材，紫苏孙思邈那里已经没有了，他记得家里的宝库里似乎还有一些，阴干的紫苏叶子是安胎的好东西。


今天是太子殿下准许李烟容到云家玩耍的好日子，辛月答应给她从宝库里挑一样漂亮首饰所以早早的就和云寿站在宝库跟前等着。


看到李烟容他们进了宝库，正陪着小武站在宝库外面的贺兰也要进去，刚迈开脚步，就被小武一把拎了回来，见贺兰委屈的想哭，小武面无表情的对贺兰说：“你以后记住了，云家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没有规矩的家庭，其实啊，在这个家里，规矩是最多的，只不过没有明说出来，是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自己去遵守的。


现在能进这个宝库的，只有他们四个，我不能进，师父最疼我，也不准我随便进宝库，但是你姨夫却随时随地进去，这就是我要守的规矩。


现在我给你说说你要守什么规矩，第一，云寿是你的夫君，你想要什么可以告诉他，让他帮你拿，但是绝对不能自己去拿。


第二，不要事事和李烟容比，他爹爹是太子，将来会是皇帝，你爹爹只是一个无赖，这个没法比，云家人的性子和善，所以我就给你找了一个安乐窝，只要这一辈子安分守己，富贵一生没什么问题，你和你母亲一样都不是聪明人，你要想你弟弟和你母亲过上好日子，切记要向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学习。”


贺兰咬紧了嘴唇，眼泪都下来了，小武依然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说：“我和你其实和这个家里的人相比都是异类，我有一个善于教诲弟子的师父，你没有，只有我这么一个二姨，我教人只教一次，一旦你不见容于云家，你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到蜀中，随便找个农夫嫁掉，记住了？”


见贺兰连连点头，小武这才放过贺兰，从自己的头上抽出一根金步摇插在贺兰的头上，见她一副低眉顺目的小媳妇模样，这才搂住贺兰小声说：“云家男人都是长情的人，你将来断然不会活的比别人差，二姨不会看错的。”


两个人说着话就看见辛月她们从宝库里出来，狄仁杰手里捧着两包药材，胳膊上还挎着一个篮子，小丫撅着嘴被嫂子从宝库里轰了出来很不情愿，嘴里一直在唠叨：“小气的嫂子。红宝石都不给一串。”


李烟容的脖子上多了一串绿珠子，每一颗都晶莹剔透，似乎有水光流转，映衬的那张小脸更加的白皙，而云寿的手上却空无一物，就在贺兰柔肠百结之时，李烟容从袖子里摸出一串珍珠亲自戴在贺兰的脖子上，拍着手笑道：“妹妹果然漂亮！”


贺兰明明比李烟容大，但是这个时候只能屈膝蹲礼谢过李烟容的赏赐。辛月斜着眼睛将这一幕彻底的收入眼中，暗暗一笑，再瞅瞅傻头傻脑的儿子，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难道说云家的男人都是这样不解风情？自己丈夫可是大唐最聪明的存在啊。


“我云家的男孩子为什么要讨好女人？”霸气的一塌糊涂的老奶奶如是说。


老人家现在有足够的资格这样说，孙儿争气，眼看着侯爵就要变公爵，听说礼部已经在做传，鸿胪寺正在考证何样的县公才能彰显云侯的绝世功勋。


云烨想要冠军侯这事，虽然说朝野皆知，但是礼部的尚书在朝堂上咆哮着说大唐何来冠军侯，关内侯的封爵，难道说大唐准备恢复汉制不成？大唐八百军州难道就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封号？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小道消息传了出来，云烨原本能将这次冒犯大唐的所有突厥人全部斩于马下，就因为宠妾生孩子，为了宠妾和孩子的安全，云烨的大军生生的在碎叶城下多停留了两日，这才造成大队的突厥人逃遁进了小勃律，追随他们的少年王贺鲁开始向西征伐去了。


这个消息传的太突然，此时再给一位骄奢跋扈的将军进爵是否合适，又变成了朝堂上的主流声音，风闻奏事的言官们终于显露出连自己的狰狞面目，将云烨的生平事无巨细的暴露在了大庭广众之下，一位帝国战无不胜的将军在一夜间变成了蝇营狗苟的囊虫，皇帝能强忍着不杀这样的败家子，已经是圣明烛照了，焉敢奢求其它。


“这是谁啊？”李二莫名其妙的问长孙，长孙也摇摇头，最后说：“听说最先从昭化坊传出来的消息，然后就传的人尽皆知。”


“是不是朕对长安的百姓过于宽容了，他们怎么敢如此的评论一位为国征战的将军，传令长安府尹，必须全力追查，严惩不贷！妖言安敢惑众！”


“要是以后朕每回想要奖励一名臣子，岂不是都要被这些百姓们的言论所阻止，此风断不可长！”想清楚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之后，李二勃然大怒。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百姓想要说什么，说句您不喜欢听的话陛下，咱们还真的没有太好的办法，您打算去抓谁？怎么抓？您打算首开我大唐因言获罪的先例吗？”长孙知道李二只是在发脾气，所以就站在一边随意的说说。


云烨到底怎么样，她心里清楚，皇帝也清楚，甚至云烨自己也清楚，封不封公爵的实在是多此一举。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六节 苦囚


李泰坐在椅子上呆呆的看着天空，希帕蒂亚头上插着好几朵艳丽的晚牡丹窝在他的旁边，偷偷的拿赤裸的脚丫子去够李泰的肚子，媚眼如丝，面色潮红，嘴里还咬着一绺头发，衣襟半开，神情诱人之极……


挠了一遍没见动静，于是希帕蒂亚再一次把衣领子往开拉一下，露出饱满的胸脯，再一次拿小脚去够李泰，这一次他没有选肚子，而是选了其他地方……


“李泰！”希帕蒂亚终于爆发了，光着脚站在地上冲着李泰大叫。


李泰挖挖耳朵，木讷的转过头，看了一眼气急败坏的希帕蒂亚说：“想要办事等晚上，白日宣淫有损皇家颜面，以后汉家的规矩你也要学着点，小心带坏孩子。”


希帕蒂亚发疯一般的从头上揪下一脑袋的牡丹花朵，恨恨的丢在李泰的身上喊了声“你去死吧！”就离开了凉亭。


“麻烦！”李泰看了一眼远去的希帕蒂亚咕哝一声，就继续陷入了沉思。


不大工夫，魏王妃就从后院走了出来，端着一个茶壶，见李泰神游天外，也不打搅，直到李泰伸出一只手，王妃才把温热的茶壶放在李泰的手上。


“什么事？”李泰抿了一口茶水问王妃。


“妾身听说希帕蒂亚对您不敬，您不忍心训斥她，要不然妾身去教训她一顿，连起码的上下尊卑之道都不知道，是该好好教训一下了。”魏王妃气冲冲的对李泰说。


李泰嚼着嘴里的茶叶，想了一下对王妃说：“你去把刚才告诉你这里发生什么事情的那个人重责二十杖，打完之后就撵出府门。”


王妃顿时就僵住了，李泰狠狠地举起茶壶要砸掉，忽然发现那个茶壶是自己从云烨书房弄回来的，又放下手里的茶壶，强忍住怒火对王妃说：“你有什么什么资格去处置希帕蒂亚？她是大唐的从五品官员，吏部天官的花名册上就有希帕蒂亚的大名，她不是女官，是真正的大唐官员，虽然她和我的关系人尽皆知，可是她没有接受侧妃的封号，所以从法理上，她依然是自由地，只不过是我两个孩儿的母亲而已，记住了，这府里的人随便你折腾，但是，不要把注意打到希帕蒂亚的身上，她不是后院里的那些女人，是一位真正的学者，该有的尊敬绝对不能少，记住了？”


王妃含着眼泪屈身蹲礼之后就一步一回头的往后院走去，走到门口发现李泰依然铁青着脸，只好含泪去处置自己的乳娘。


“女人就该和大哥说的那样，娶进门的时候一棒子敲傻就对了，婆烦！”李泰烦躁的跺一下脚，依然赖在椅子上不愿意起来。


自己的懒惰毛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李泰不记得，隐约觉得好像是从上次实验失败之后开始的，自己大睡了三天之后就痴迷上了睡觉这一奇妙的行为习惯。


不能懒惰啊！飞船既然总是爆炸，那就抛开好了，不如去书院听听轩仁的课，猴子争夺王权，其实就在争夺交配权，这一新颖的思想论调，被这位铁面先生讲的生动活泼，刚才希帕蒂亚就是在和自己讨论猴子交配问题的时候突然淫性大发，这太神奇了，出去走走，说不定就能找到一点乐趣。既然西面的窗户推不开，老子去推西面的。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看见王妃抱着一个老女人在哭泣，还故意挡在自己要走的路上，皱着眉头对乳娘说：“老奴才，下回要是再敢掺乎这些事小心我揭下你的一层老皮，真是不知所谓。”


说完就大踏步的出了府门，王妃立刻就变得高兴起来，带着乳娘匆匆的回自家的后院去了，王爷还是疼爱自己的，刚才不过是被怒火冲昏头而已。


肥马轻车在侍卫的簇拥下出了长安城，一路上清风习习，道路两边的农田里全是将要收割的稻子，关中现在种稻子成风，自从官家再也不限制农户耕种什么东西之后，田地里就变得好看多了，不像以前，只要收割了麦子，地上就会铺满厚厚一层肥硕的虫子，看着都恶心。


现在好多了，到处都是找食吃的鸡，农家还是那样憨厚，只要在鸡羽毛上涂点颜色就轻易的区分出这群鸡到底是谁家的。


这事放在农家就非常的稳妥，但是放在官员身上，就很麻烦，说不定就会少几只，如果放在勋贵身上，说不定就有强横的会把别人家的鸡都涂上自家的颜色，然后会和你打官司，当然，放在父皇和母后的身上，用不了多久，这些鸡都会成为自家的，而且没人会有意见。


世事太无常了，最近李泰总是在琢磨这些事情，白云苍狗之下什么事情都能发生，长孙家的热气球现在就变得非常的蛮横，除了不敢靠近长安城，现在已经飞的到处都是，湛蓝的天空下总有几个灰白色的大球在飘荡。把美丽的天空变得丑陋不堪。


“青雀啊，有空跟你舅舅说说，如果气球再敢鬼头鬼脑的靠近玉山的后山，老夫会下令给洪城让他把气球全部用八牛弩射下来。”李纲靠在熊车上，听见李泰的问安声，就眯缝着眼睛有气无力的对他发出了自己最后的忠告。


“该射您就射，不必管这些气球是谁家的，小子就当是看烟火了，最好用火油弩，一发就能解决。”李泰知道这是李纲在给自己面子。


李纲满意的点点头，拿脚踢一下熊猫的屁股，拉车的熊猫就立刻拖着车子往后山的方向走，李泰在一边跟上，一老一少聊着天就开始在书院溜腿。


“先生，学生丢脸了，云烨的驼城已经搞成了，并且在西域一战扬威，可是小子的飞船到现在依然没有大的进展，真是愧对先生的教诲。”


“青雀啊，你唯一的毛病就是好胜心太强，云烨的驼城在老夫看来不值一提，就算是真的能够所向无敌那又如何，左右不过多杀几个人罢了，他这次回来，老夫还要问问他，他想最后把所有的人都杀光么？他研究的就是如何快速高效的杀人，这是君子的耻辱，不是荣光。


相比之下，你的研究就有用的多，人如果真的能飞翔起来，你想想看，那该多好啊，老夫昨晚梦见老家了，多想回家一趟哟，看看父母的坟茔，再爬一下村庄门口的那颗古槐，知不知道，那颗槐树上结的槐花白的像雪，甘甜的如同蜜糖一般，还梦见老父用乡音斥责，醒来之后才发现老泪沾湿了枕头，更鼓才敲响了三下而已。


现在回不去了，儿孙们担心我死在路上，如果你能让老夫飞起来，一夜飞渡关山十七州，那该多好啊。”李纲歪倒在熊车上，絮絮叨叨的向李泰说了一大堆的闲话。


李泰强忍着鼻子里的酸涩，拿手轻轻地拍着熊猫的后背对李纲说：“如果您要回家，学生还是有办法的，虽然不能一夜飞渡关山，却能省掉一半的时间，保证您不会过于疲惫。”


“算了，那里的黄土不埋人？既然在书院耗尽了老夫最后的心血，那就埋在这里吧，用不着回去了，家里来的老乡说那棵树已经遭雷劈死了，父母的坟茔也有族人看护，四时八节香火不缺，这也就够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想动用一些还没有经过大规模制造的器具，这样不好，试验性质的东西花销太大。”


两个说着就来到一个山口前面，山口前的守卫放下吊桥，随着李纲的熊车驶进山口，那座吊桥再一次升了上去。


山谷里的人非常多，一个胖子像皮球一样的走过来，费力的弯了一下腰，笑着对李泰说：“王爷今日真是好兴致，居然能到这里来巡视。”


李泰看到胖的不成人形的笑苍生说：“花娘的病情如何？是不是有了好转？你其实已经能出去的，为何还要继续选择在这座山谷里隐姓埋名？”


笑苍生苦涩的笑了一下说：“总归熬不过这个夏天了，算了，以前做梦都想出去，现在不想了，穷书生笑苍生未能笑尽天下苍生，却能把官做到四品的正议大夫，也算是人间少有，犬子已经入了玉山书院，我夫妻就算是今生今世不见天日那有如何，知足了。”


李泰看看那个坐在椅子上流着口水头晒着太阳的发花白的老妇摇摇头说：“这是大唐欠你们夫妻的，算不得晋升，大唐军队能够百战百胜，威名赫赫要感谢你们夫妻这些年来的辛劳，四品正议大夫不足以酬谢你的功劳。”


笑苍生笑的很是自豪，脸上堆起来的肥肉几乎淹没掉了他的双眼，指着已经痴呆的花娘说：“这个老妓，如今也是官家夫人，正儿八经的诰命，她有什么好抱怨的，这是老天爷降下来福分，只是可怜那些哑巴，一十三年啊，当年的两千波斯苦奴，终于老死，病死的干干净净了，大唐军人踩着他们的尸骨能够百战百胜，他们的死就非常的有价值了。”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七节 痛苦


走到花娘的身边，李泰从怀里掏出一大包桂花软糖，放在花娘身前的小桌子上，花娘痴痴的看着李泰，啊啊的叫着要去抚摸李泰的脸，笑苍生捉住花娘的手，习惯性的从袖子里掏出一方很大的手帕围在花娘的脖子上，取过一粒桂花糖塞进花娘的嘴里，看到花娘露出孩子般满足的神情，就把她推到阴凉的地方，然后就请李泰和李纲两个人进了山洞。


这里的禁卫森严，不但笑苍生要掏出自己的牌子递进去，李纲，李泰也需要如此办理，核对了暗记之后，一道沉重的铁门被打开了，整个山洞里灯火通明，无数的匠人正在一长溜巨大的平台上分装各种火药武器，噪音很大，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他们不是哑巴，为什么不说话，所有的人都在用手语交谈？”李泰奇怪的问笑苍生。


“这是传统，王爷，最早的波斯奴他们不会说话，就这样交流，他们带出来的徒弟虽然不是哑巴，跟着师傅也自然学会了这样说，这没什么稀奇的，一个习惯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的改变。”笑苍生边走边对李泰解释。


熊猫闻见了蛋清的味道，习惯性的张开了嘴巴，一个清秀的少年人就把不用的一碗蛋黄倒进了熊猫的嘴里，欢笑着帮熊猫擦去了嘴角的蛋液。


这里是火药的成粒区，两个光着膀子的壮汉用力的摇动着手上的摇柄，滚筒里面的火药随着蛋清的注入，慢慢的变成了一粒粒小小的火药颗粒，他们过三遍筛子后，就把过大的火药粒重新倒进了木制滚筒继续翻滚，直到它们的颗粒完全变得一致，这才算是合格。


“这些东西就不该从武德殿搬到书院来，陛下担心这些东西把皇宫轰上天，怎么就不担心这些东西把书院轰上天？而且这东西在这里，老夫也是三天前才知道，不行，明日我就面君，请陛下把这东西从这里搬走。”李纲今天趁着李泰过来，就想把这事处理掉，玉山书院乃是文华荟萃的地方藏着一个制造杀人武器的大作坊算怎么回事。


“您说搬到那里去？皇城明显是不成的，在武德殿已经爆炸两次了，皇宫总不能无休止的建造武德殿吧？要是再告诉百姓说武德殿是被雷电摧毁的，百姓们就会怀疑皇家从来不干好事了。


能让我父皇放心的地方，除了皇宫，就剩下玉山书院的后山了，您放心，就算是在这里爆炸了，也无大碍，这座石山非常的结实，不会坍塌的。”


李泰看着高大的山洞，非常的有信心。这里的选址到施工都是他亲自监工的，动用的力量非常的庞大。


李纲叹了口气说：“我不担心这座山会坍塌，我担心的是随着大唐的武力日渐强横，我们就会放弃很多其他的选择，会以武力来优先解决所有的问题，这非常的恐怖，我更担心的是大唐臣民心中的那座高山会坍塌。”


熊猫拖着李纲继续在山洞里转悠，一路上经过了无数道火药的加工工序，也亲眼见到了大唐所向无敌的火药武器到底是如何制造成功的。


当他们从后山的门里出来的时候，李纲看着山谷里运输武器的车队，感叹了一声，就把身子埋进熊车，对李泰说：“这些车队以后不要经过玉山了，从锦绣谷后山出玉山吧。”


李泰点头答应，这些武器确实不适宜从玉山书院穿过。


“后面我就不去了，年纪大了，担心看了后面的东西老夫会无法安眠，青雀，你不是要去听轩仁的课业吗？那就去吧，我其实很希望陛下和太子也来听听，他的想法非常的清明有条理，所有的理论都是从云烨那段劳动创造人类的言谈中得来的，只不过被他论证的更加详细了。


为了这个，黄鼠可没有少挖掘陵墓，轩仁想从那里找出证据，结果还真的被他找到了，云烨以前提到他在南诏看到了一个洞窟，洞窟里有无数的岩画，讲述了先民是如何劳动，生产的，也被轩仁找到了，他还有新的发现，找到了更多的岩画，古朴苍拙，确实出自古人之手，他做了归纳总结之后，在书院里皓首穷经了三年，方才整理出自己的思想体系，很不容易，与老子的无为，庄子的自然，有相近之处，是一门大学问。


青雀，你现在钻进了死胡同，既然研究没有寸进，那就不妨先放一放，开阔一下视野，世上的事情，往往是一法通，万法通，既然此路不通，我们另辟蹊径就是了。”


李泰躬身受教，牵着熊猫缓缓地离开了大路，沿着山间的小道要重新绕回书院，他知道李纲先生不愿意和那些凶器走一条道路。


从山里走出来，李泰将先生送回家，直接就去了希帕蒂亚的住处，一进门就抱住希帕蒂亚小狗一样的乱啃。


希帕蒂亚骄傲的站在那里任由李泰把自己的脸和脖子弄得到处是口水，直到李泰急不可耐的脱掉了外衣，只剩下一个短裤的时候，希帕蒂亚抱着李泰的衣衫，根本就不理会李泰的叫唤，整理好衣衫昂头走了出去，临走关门的时候对李泰说：“这里是书院圣地，可经不起白昼宣淫，李青雀，乖乖地睡一觉，想要折腾，晚上随你。”


李泰低头看看自己愤怒的弟弟，苦笑一声就成大字型躺在希帕蒂亚的床上，闻着床上馥郁的香味，欲火更盛。


“这里是道家十三篇，云寿，你一定要看仔细了，男子之藏精地乃为生命之源，女子谷地当为人世之亩，藏精衲气，蓄养元阳……”


云寿出了门就把手里的一对瓷娃娃扔的远远地，怒吼着对那个专门讲述男女之事的老宫女说：“不知羞耻，这些东西就是讲，也该是我爹来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说这些？我不是五岁的娃娃，该知道的我早就知道，不该知道的我也知道。


想要看女人，难道爷找不到好看的女人，非要看你不成？再敢靠近我，就把你卖到青楼里去。”


那个老宫女扭着肥硕的身子笑着说：“云寿，讲述男女之事的只能是女子，不能是男人，这是规矩，现在你来看我的身体，听我仔细讲解，这并非淫邪之事，乃是人伦大道，少年人戒之在色，为什么这么说？就是因为很多时候就是不知道，不理解自己的身体，肆意胡为这才致使好多的少年英杰早衰早逝，你不想遇到这样糟糕的事情吧？”


云寿紧紧地闭上眼睛，痛苦地对老宫女说：“为什么你们这些人都长得这么丑，如果长得好看些，说不定爷还有兴趣多看两眼，现在看了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看待别的女人？”


老宫女哈哈大笑着说：“我们都是皇家精挑细选出来的丑人，之所以如此就是要你们认为女人的身体不过如此，从而达到减少欲望的目的，不过也确实如此，女人的区别只在妍媸间，去除这一点，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云寿大吼一声就逃窜出了讲经房，他实在是不愿意再看一眼这个奇丑无比的裸体老女人，听到那个女人破锣一样的笑声，不由得跑的更快了。


就在云寿跑出了讲经房，辛月的身影就出现在讲经房门外，特意拿来一身极品的蜀锦袍服，让丫鬟帮着老宫女穿上，又从另外一个丫鬟的手里接过一盘子银币放在老宫女的面前说：“劳累先生了，犬子无知，胡言乱语，还请先生莫要放在心上。”


老宫女笑着说：“奴婢就是专门干这个的，能为府上少爷锁住心猿意马，乃是奴婢的福分，夫人太客气了。”说着就笑眯眯的接过银币盘子，往自己的带来的褡裢里一倒，就告辞了辛月，出了云家的后门，坐上马车离开了。


辛月捂着嘴偷笑了一阵，咳嗽两声，勉强止住笑意，就去前院找自己的胖儿子，估计他这个时候还在生气。


“李象，我昨天下午见到了一个丑女人。”云寿无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对正在练习毛笔字的李象说。


“不奇怪，我估摸着你也该见到了，忍忍就过去了。”李象的身子抖了一下，毛笔顿时就在纸上划出了长长的一道墨痕。


云寿觉得李象的表情不对劲，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那就是说你已经看过了？”


“这是礼法，不看不成。”李象尽量的让自己平静下来，故作淡漠。


“我看到那个老女人脱光的时候就受不了了，你坚持到哪？”云寿一下子变得精神无比。


“比你惨一些，我当时被捆在椅子上，看完了整套。”李象阁下毛笔，这会儿，写不成字了。


“佩服啊！兄台，小弟看了之后狂呕三升隔夜饭，你老兄竟然看完了，真是了不起，果然是我等兄弟的魁首，佩服啊佩服。”云寿第一次对懦弱的李象刮目相看。


“我不像你不喜欢了可以跑，我跑不成，一跑，将来就不能救我娘于水火之中。”李象难堪的向云寿解释，说出了自己不得不看的理由。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八节 代价


“为什么会这样？”云寿疑惑的问李象。


“这里面是有出处的，规矩是皇家的，但不是皇家制定的，听说是为了预防我们因为女色误事，放弃自己远大的理想，是那些承影殿的老家伙们制定的，你小心了，他们制定的规矩极多，听说足足有七十六条，现在正是完善的时候，以后要小心了。”李象撩起袍子坐在椅子上，看着云寿软趴趴的样子不由得出声警告道。


“我又不是皇子，我将来一定是要做大将军的，最好离家越远越好，就像我爹爹一样到了天边，说都没办法找他的麻烦。”


“你难道不想念你娘？”李象瞟了云寿一眼。


“你知不知道，娘老子离得远了心里就想念，离得近了就想跑开，你看看我现在，就非常的想我爹，又想离我娘远远地。”


“这话没错，近则逊，远则怨书上早就说清楚了的，怎么今天会到我家来？知道你不是来看我的，烟容陪着我爹去了宫里，你见不到。”李象随口应付云寿。


“内府的詹事李义府这个人你知不知道？”


云寿想了一下说：“知道，他是我爹的学生，听说很是了得，我爹一般不夸人的，但是这个李义府我爹爹曾经在我面前提起过，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怎么，你只是常山王，现在还没资格开府，这么早就招揽贤才会引来麻烦的。”


“不是我要招揽，我爹爹准备请这个人担任太子洗马，因为我爹曾经向他讨教过如何将我娘从冷宫弄出来的事，你不知道，我娘有身孕了，如果再留在冷宫说不定会出事，我想去找他问问我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云寿摇摇头说：“我爹以前告诉过我，你母亲的事情只能任其自然，万万不可强求，否则后果更加的严重，我爹不会错的，所以你还是好好地练字吧，有机会我们偷偷的去看，这个谁都说不出话来，出于孝心，不会有事的，但是也仅止于此，想要通过外力让皇帝爷爷服软那是做梦，我爹说过，移泰山容易，撼动陛下的心神难。”


李象烦躁的对云寿说：“一口一个我爹，一口一个我爹，你能不能有点自己的主意？”


云寿呵呵笑着说：“我爹的主意是对的，我干嘛还要去想一些错误地主意？李象，你告诉我，是我们加在一起聪明，还是我爹一个人聪明？”


李象愣住了，哼哧了半天才不得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云伯伯聪明些！”


云寿哈哈一笑，拍一下李象的后背说：“你也知道啊？我爹的话最好还是听听比较好，既然说了不许找外人，那就不要找了。”


李象摇摇头道：“我心急如焚，等不了了，有什么后果我担着就是。”


见李象主意已定，云寿就不再多说话，而是和李象说起来年进书院的事情，他对书院充满了向往，但是李象却不太认同，他认为自己就该接受别样的教育，不管皇家的教育多么艰涩古怪，他都一门心思的想要完成自己的帝王学业。


出了太子家，带着贺兰直接就回了玉山，他准备这段时间就留在玉山外公家里了，不回云家，也不回京城，对外的说法就是自己要随着外公学习《尚书》。


长安的气氛依然没有好转，张俭兵败金刚山，四万唐军在损伤过半的情形之下，不得不退守平壤，驻守在白石城的牛进达，携带大量物资艰难的向高丽内地挺进，一路上叛民处处，道路损坏的情形极为严重，每日前行不超过三十里。


云烨在西域取得的大捷在这样严酷的情形之下，再也无人提起，有郭孝恪的前车之鉴，所有人对张俭能否固守平壤持悲观态度。


是年七月，张亮的辽东水师自椒岛袭破长口镇，海军陆战队长驱直入，张亮亲自领兵与新罗大将阏川率领的三万大军交战于南埔，在战事惨烈之时，有高丽野人突然暴起，撕咬阏川颈项，吸允鲜血三升，在大军中生生的将新罗主将的鲜血吸干，三万大军竟无一人胆敢阻拦，张亮趁势掩杀，溃敌三百里，后见高丽野人大惊，原来此子正是当年自己被云烨押解回高丽路上所见的吃人儿，遂收为义子，名曰吸血儿。


新罗，百济联军不得不停止攻击张俭，转头追捕在平壤城外游击的张亮军，张亮率领五千海军转战一十六日，所到之处血流成河，无奈敌我之力甚为悬殊，不得不再次回到海上，寻找破敌良机，张俭得到了喘息的机会，整个辽东战场再一次陷入僵持状态。


房玄龄放下手里的战报，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向来懦弱的张亮这一次竟然会立下如此功勋，他不得不佩服皇帝的遣将之策，把身负血海深仇的张亮安置在辽东确实是高瞻远瞩。


刚刚松了一口气，就看到了常山王的奏折，整部奏折只有一首《素冠》：“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慱慱兮。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庶见素韠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


房玄龄心中一惊，翻开首页，上面写着一行大大的字，名曰：《祈母书》，见到这个名字房玄龄眼前一阵阵的发黑，强忍着心头的震撼，将这一个手札放在文书的最下方，想要黜落这本奏章，这是他能为太子做的唯一的一件事。


什么是《素冠》？这是一首谈论同情心的诗歌，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是说，凡是正常人，都具有同情心。它是设身处在遭遇不幸的人的境地，替他人着想，替他人担忧，分担他人的不幸。这是人之常情之一，同时也是仁爱之心、博爱之心的体现。


可是太子妃的悲剧是谁造成的？正是当今的皇帝，是他权谋斗争之后的产物，就算是不对，也不能说，事关侯君集谋反，谁敢掺合？


不得不说太子这几年做的还是不错的，从不提起，也从不过问，自己每月的初一十五会住宿到冷宫陪伴前太子妃，也没有重新立太子妃的打算，就是向自己的父亲表达了自己的心声，算是尽到了夫妻的职责，最近闻听太子妃有喜，这才是让太子妃重新返回东宫的契机，等到孩子生下来之后，皇帝皇后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让太子妃留居冷宫，这件事情就会悄无声息地化解掉。


现在好了，常山王这一胡来，竟然胆敢指责皇帝缺少同情心，一介妇人的生死皇帝是不会在乎的，这样做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将自己的母亲置于危险的境地。


自从举世攻唐以来，无数的人已经在指责皇帝的好大喜功，征战不绝，才会有这样的祸事，为此皇帝已经黜落了不下七位言官。


这时候逆鳞一旦被触动，常山王的下场一定凄惨无比。


固执的人一旦钻进了牛角尖，就无药可救，鲁莽的常山王居然换上了白衣白冠，跪倒在万民宫前为母亲求情，不论李烟容如何的阻拦依然被他惊动了正在午睡的皇帝。


太子远在营州救济灾民，无论如何也来不及阻拦，房玄龄匆匆的跑到万民宫，看到眼前的一幕几乎昏厥过去。


李象居然当着皇帝的面，大声地吟诵《素冠》虽然恐惧的全身发抖依然倔强的一字一句的念了下去，李二的脸色如同恶鬼般狰狞。


“庶见素韠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李象坚持着念完了这首诗歌，还没有说出自己的要求，就听皇帝冰冷的声音。


“念完了？你是在指责朕没有同情心？朕的孙子在指责朕没有同情心？”李二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谁教你如此成功的激起了朕的怒火？”


李象抬头看到皇帝爷爷扭曲的面孔，呆滞地说：“成先生教我说的。”


“成大庸？你的先生？李象，你要问计为何不问明白人，为何偏偏要问一介腐儒？”李二忽然就不生气了，声音也变得平缓。


李象的身子抖得像筛糠，结结巴巴的说：“孙儿问过云寿，云寿说他爹早就说了，这事不能提，也不能说，最后会慢慢解决的，孙儿也问过内府詹事李义府，李义府说，为什么现在要提这事？没有必要。”


说到这里李象的声音忽然拔高了三分恨恨地说：“他们都看不起我，都是在敷衍我，我娘有了身孕，她不能再留在冷宫，再这样下去，她会死掉的，只有成先生肯帮我出主意，他说只要我念了这首诗歌，一定能让您升起恻隐之心，皇祖父，求求您，饶了我娘吧。”


李二的脸色彻底变得平缓了，走上前去将李象扶起来，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李象温言道：“你继承了你父亲的善良和孝顺，却没有继承你父亲的智慧，也罢，善良，孝顺也是两种美德，不算错，你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来为母亲求情，朕怎会不应允，来人送苏氏出宫！”


立刻就有宫人奔向冷宫准备苏氏出宫的事宜。


“加封常山王李象为衡山王，表彰他的一片孝心。”


房玄龄站在台阶下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原本以为皇家的传承能够平安顺利的传承三代，现在全部化为泡影。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二十九节 坦途？


房玄龄看着李象欢喜的谢过皇恩就急匆匆的去接自己的母亲，心中酸涩的无以复加，原以为大唐至少会有百年的平安，现在看来都成了泡影。


他现在唯一想的就是李象的举动不会影响到太子的地位，否则，祸乱就在眼前，艰难的迈动了脚步涩声对皇帝请了安，还想再说别的就看见李二冲他招手，就随着李二走进了万民宫。


进了宫殿，君臣站在大殿里谁都没了说话的心思，过了许久李二惨然一笑对房玄龄说：“以前就听人说，一个人不能太强势，否则会占尽子孙的灵气，朕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朕的身上，朕算得上雄才伟略，承乾也算是得到了天地的钟爱，青雀更不必说，李恪，李治的才智都是一时之选，就连李黯，李佑以前非常混账的孩子，现在也变得处事得体，虽然不堪大用，但是作为王爷抚佑一方还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你看看我的孙儿，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凡是聪明人的正确意见他没有听进去一件，反而认为是在敷衍他，把一个老朽的腐儒的话当成好主意在听，并且决然毅然的施行了下去，这样的人，这样的智慧如果真的成了帝王，可怎么得了哟。”


李二说完就盘膝坐在地毯上，神情沮丧之极。


房玄龄也盘腿坐了下来道：“陛下不必忧伤，衡山王的智慧确实不适宜继承大统，如果是别的宰相断然不会说出这句话，但是今日这一幕铁一般真实的事实告诉微臣，衡山王确实不合适，陛下和微臣都想得太乐观了，原以为我大唐至少三代之内不会出现内乱，现在看起来，萧墙之祸的危机依然存在啊。”


两个人互相说着自己的颓废和失望，长孙面色苍白的端进来一壶茶放在他们君臣的中间，自己也跪坐了下来，她看的出来，帝国的君王和首相真的已经对李象心灰意懒了，为了避免俩人伤感，极力的试图把话题往别的方向引。


“这是朕的错，原本就该把李象早早的送进玉山读书，而不是找了一些饱学的儒生教诲他，圈在皇宫里在他的脑子里建立了一座空中楼阁，不接地气不说，连灵智都被彻底的蒙蔽了，皇后，将宫里的孩子明日全部送进玉山，宫中不在聘请教习，以后皇子必须入玉山读书，着为永例吧，朕明日就向李纲先生认输赔罪，并且自认失败。”


能让一向刚强自负的皇帝说出这样心灰意冷的话，房玄龄闭目不言，长孙暗自垂泪。


李二哈哈干笑两声说：“世上的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我们策划过，准备过，向这个方向努力过，既然失败了夫复何言，放心，朕不会消沉的，我们打下了如此一个庞大的帝国，小小的一点波澜总会出现的。


现在朕的将军正在外面浴血奋战，朕的臣民正在发愤图强，此为千万年未有之盛世，朕独步古今，就不相信到了垂暮之年还不能解决大统的延续这个死结。


皇后，玄龄，不必难过，举世攻唐这种事情我们都应付下来了，并且正在取得胜利，这点小麻烦算不得什么，朕之所以难过，主要是皇家从未出现过这种波澜，一时有点不适应而已，打起精神来，这不算是什么事……”


一连半月李象开心极了，自己的母亲回到了家里，东宫立刻变得秩序井然，虽然母亲依然愁眉不展，有时候还会暗暗落泪，这也是欢喜所致。


成大庸获得了李象的丰厚的赏赐，云寿也接到了李象一篇讥讽气十足的信笺，通篇都是对所谓聪明人的挖苦。


对云寿李象还算是客气，对于李义府，李象通过自己的权利差点让李义府去养马，虽然听管家回报说李义府一点都不担心，甚至做好了去养马的准备，李象还是不打算放过李义府，养马简直太便宜他了，他一封弹劾李义府的奏折进了尚书省之后，却没有等到李义府被罢官的消息，那个家伙反而升了官，从七品的官身变成了正七品，正式主持内府的对外事宜。


虽然失望了一点，李象还是想去看看云寿惭愧的样子，到了云家，发现云寿准备了很多的礼物给他，东西很多，衣食住行无所不包。


“阿寿，你这是何苦，我们是兄弟，就算你料错了一件事，也不必如此的愧疚，你要是实在觉得内疚，就送我点值钱的东西，这些东西算什么？”


云寿还是不说话，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张汇票，认真的对李象说：“这是我从小到大攒下的压岁钱，总共一百二十个金币，原本准备给烟容的，现在你比较急需，全部给你了。”


李象尴尬的说：“我虽然穷了一些，还没到这个份上吧？”


云寿硬是把汇票塞进李象的怀里不容他有半点的拒绝。


带着丰厚的礼物回到了东宫，李象隐隐觉得事情不对头，云寿就是一个小气鬼，自己以前也问他借过钱，他总是俩个金币，俩个金币的给自己，现在为什么会这样做？


烟容已经有半个月没有和自己说过一句话了，那张小脸绷得紧紧地，不但是她，整个东宫都变得气氛非常的紧张。


终于，李象在迷惑中迎接了自己的父亲，不但把自己的功绩向父亲作了汇报，也把自己的疑惑告诉了父亲。


李承乾痛苦地闭上了眼睛，看着忐忑不安的儿子，心痛如刀割，云烨说过一句话，我又不是你老子为什么要教你聪明？现在到了自己必须教会儿子聪明的时候了。


他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儿子，轻轻的对他说：“都是父亲的错，才让你沦落到了如此的地步，你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受苦，冒险去求情，这是大孝之举，爹爹非常的开心，有你这样的一个儿子，是爹娘的福分。


可是象儿啊，你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实在是太大了，不该如此的，绝对不该如此的，你云伯伯和李义府说的一点都没错，知不知道孩子，你母亲有了身孕，其实就是爹爹救你母亲出来的法子，只要你的弟弟或者妹妹出世，你母亲也就会安然无恙的出来。


自从你母亲有了身孕之后，她在皇宫里并没有如你所想的那样住在原来的那间简陋的房子里，衣食住行都需要自己动手，而是住在明秀阁，使唤的宫女就有六个之多，宫里的御医每隔三天就会帮着你母亲把一次脉，所以她在皇宫里待产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咱们大唐所有的臣民其实有一个很好的愿望，就是希望皇家大统的承继能够在三代不出任何问题，这样一来大唐至少会获得平稳的百年光阴，这非常的难得，只要继承大统不要生乱，以我大唐的强大，没有人会是我们的对手，百姓自然就会安享百年的太平。


现在没有了，就因为你鲁莽的举动没有百年了，在这件事情上你充分的暴露了自己的无知和软弱，甚至是愚蠢。


你听不进云寿和李义府的正确的意见，反而行险，孤注一掷的去做这件事，如果你只是上了奏折还不太要紧，房相会帮你掩饰掉这件事，你的奏折必然不会被送到你皇祖父的手上，只会被黜落，最后送到炉子里烧掉。


可是你不给自己留半点的退路，直接穿戴着白冠哭宫，还好你祖父发现你只是单纯的想要救母亲，没有其他的意图，给你出这个主意的人也恰好是成大庸，就将此事轻轻地揭过去了，看在你连皇储的身份都丢掉了，可怜你的愚鲁，这才提前将你母亲放了出来，并且封你做衡山王作为补偿，孩子，你的皇储名分没了，为了你的母亲你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李象嘴里咬着一颗梨子，脑子里就像有一万面锣鼓在敲响，巨大的声音就一直在脑子里回荡，父亲的一句皇储没了，将李象顿时就抛进了万丈深渊。


他艰难的转过脑袋看着哀痛的父亲痴痴的问：“爹爹，我真的把这件事做错了？”


“错了，错了，我的孩子，娘就算是死在冷宫，你也不该这么做。”苏氏再也忍不住心头的哀痛，从帷幕后面奔了出来，抱着李象痛哭失声。


李象木讷的咬着梨子，眼泪泉水般的往外喷涌，整个梨子被他连果核都吃掉了，他依然木然的咬着空气，将嘴巴一张一合的。


成为一个皇帝是李象从小开始做的一个梦，自己苦读诗书，勤练武艺，熟读兵书，翻阅了历朝历代的札记，强忍着痛苦接受变态的皇家礼仪的折磨，现在，一切都成空了。


心如同撕裂般疼痛，却也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觉，肋下几欲生风，想要腾空而起。


回想了前因后果，李象流着泪问父亲：“难道说孩儿这一次把事情做得奇蠢无比？我把正确的意见和错误的意见正好弄反了？”


李承乾点点头，这个时候不能再对李象有任何的隐瞒，男人的成长有时候需要伤痛来做养料，一旦熬过去了，面前就会出现坦途。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节 不死药


大浪淘沙之后沙子还是还是淘不干净的，黄金里面都有沙子的成分存在，更不要说泥沙俱下的朝堂，各色人等在万民宫整日里给李二上演各色的剧种，高高在上的李二需要看清楚各色伪装直指人心，这是一门极高深的本事，在纷乱的朝堂上从众说纷纭中找到正确的意见更是一种天赋，很明显，李象不具备这样的天赋，皇家的天赋不能遗传，想想就让人感到丧气，善于给自己打气的李二很快就从烦恼中走了出来，决定在今年秋天进行一次真正的秋猎，检校一下帝国的少年，看看他们是不是也已经退化成了窝囊废。


出现一个李象已经让李二伤透了心，如果再多几个他一定就会发疯，富贵不过三代，检校少年人，就是在检校帝国的未来，现在已经到了为将来做打算的时候了。


每天去两仪殿去看看兕子，是李二每天雷打不动的安排，不愿意见到爱女日益憔悴，心中却割舍不下，每天看到闺女苍白的小脸就不由得悲从心来。


从闺女的房间出来，李二久久的站在江山社稷图面前一言不发，原来天下第一人在阎王面前也没有多少面子。


“朕恨不能以身代之！”李二长叹了一口气。


“陛下何出此言，公主的病情并非不可救药，我大唐万里疆域内奇人异士数不胜数，陛下之需下旨一封，明诏天下，定会有山野奇人甘愿为陛下解忧。”


李二听了秘书丞褚遂良的话后，立刻就来到桌案前，挥毫写了一张诏书，拿给褚遂良之后对他说：“拿去吧，将人给朕带回来！有才不来者，死！”


褚遂良眼中闪过一丝喜悦，躬身领旨，匆匆的出了万民宫，立刻就去了中书准备用印明发天下，房玄龄看到之后，看了褚遂良一眼说：“少杀几个人，陛下现在是病急乱投医，清醒过来之后你不一定能沾到便宜。”


褚遂良指着房顶说：“我的心天地可鉴！”


房玄龄点点头，就在诏书上用了行走印鉴，默默地将诏书还给褚遂良，就不再多说一句话，就好像刚才办完了一件极为普通的政务。


龙虎山有不死药，这是张道陵时期就传下来的，据说能够活死人生白骨，不过只是秘传，乃是龙虎山的大秘密，不过现在这个秘密被褚遂良破解了，他从一本随意从街上买到的旧书里发现了这一秘密。


现在他就要征辟龙虎山的道士出手，献出不死药为公主治病，这个秘密褚遂良也曾对皇帝说起过，但是李二还是一笑置之，如果真的有这样神奇的东西，它早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在发现的不死药的第一时间，就会被人吞服，只有这样才合情理，说龙虎山将这个秘密保持了八百年简直就胡说八道。


现在不一样了，李二对兕子的病情已经绝望了，人世间的医家圣手孙思邈都已经束手，唯有求助于神灵，不管灵不灵，李二都想试试。


既然是龙虎山的至宝，必然会受到龙虎山的极力反抗，所以房玄龄才会出劝告之言，龙虎山的大师兄参商恐怕不得不走一趟京城了。


“百鸟朝凤凰，孔雀焉何独开屏？我道家竭尽全力的重建西王母神宫，天下道观无不供应财富，家叔更是散尽自己七百年积蓄应奉，既然龙虎山自认乃是神灵之后对神山并不在意，我们对他们也就不必太在意。”


袁天罡坐在蒲团上闭着眼睛听了一个道士的禀报之后，神色不变，积蓄沉入到无尽的观想之中，冷漠的态度让那个道士愣在当地。


风暴总归是要来的，既然朝廷已经打算拿龙虎山以及五斗米教做法，袁天罡只想置身事外，只要熬过这最初的几年之后，一旦神宫建成，道门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朝廷限制传教，口口相传之下，道家必然大盛。


小武进宫去看了兕子，回来之后心情很差，兕子是她的学生，看到衰弱到极点的兕子，小武不由得想起来师父以前在梅花落地的时候吟唱的一首词中的两句：“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虽然身处盛夏，小武的心情却像是在经历严冬，那个精灵一般的女子哪怕憔悴的已经没了人形，依然在欢笑，因为瘦弱，所以眼睛显得格外的大，笑语盈盈依然有暗香传度。


孕妇背着手站在小池塘边看起来格外的可笑，但是小武脸上却能刮得下来寒霜，刚才出皇宫的时候他看到了张贴在朱雀大街上的皇榜，小武毫不意外地从这张皇榜里读出来森森的杀意，不知道这一次将要被屠杀的人是谁，小武很是为云家担心，既然孙道长束手无策，皇帝只能求助于神灵，按理说除了佛道俩途，距离神仙最近的就是云家。


“不可能，不可能是师父，时间，地点都不对，而且气氛也不对，在京城张贴的皇榜只有一十二封，还赶不上江西南道的数量的一成……”


狄仁杰刚刚把话说了一半就忽然停了下来，小武转过身子阴森森的笑道：“接着说啊，怎么不说了？把你想要说的话全部说出来，我总要听到确切的目标才会放心，师父把家小交给我们照顾就不能出半点的茬子。”


狄仁杰苦笑一声说：“看样子就是了，龙虎山要倒大楣了，陛下这是病急乱投医，师傅早就说过兕子是没办法活过豆蔻之年的，为甚还要看苦苦的折腾？难道师父和孙先生的判语陛下还信不过不成？”


小武摸着肚子瞅了狄仁杰一眼说：“这和信任无关，陛下这是爱女心切，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闺女会死，他准备用自己的权势来给自己的女儿寻找最后的一丝良机，要是换了我，早就这么做了，为了我的孩子，就算是杀的血流成河又如何？”


狄仁杰呸呸的吐着唾沫冲上来捂住小武的嘴恼怒的对他说：“我们的孩子一定会好好的生下来，你也会平平安安，我们全家都会平平安安，才不会出现这样的怪事。”


小武推开狄仁杰的手，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啄了一下，欢喜的说：“这就对了，我们好好地过我们的日子，龙虎山从张道陵在那里传道以来，几百年下来也积累了一些人脉，总会有应对的法子，你好好的去查你的那个碎尸案，跟我说说，帮你出出主意，最近实在无聊，看了兕子我的心情很糟，换个心思，说说……”


“不说，那是我的案子，上回跟你说了银钗案被你三两句就给理出了头绪，害得我老大的没面子，你现在有身孕，不要听这些血淋淋的凶杀。”就在狄仁杰抱着小武调笑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小武绷紧了身体，像是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


惊愕的松开小武，见她脸色铁青，恶狠狠的看着后面，赶紧回头望去，只见一个带着锥帽的黑衣女子就站在池塘边的柳树下，露出一双冷冰冰的眼睛看着自己夫妻。


狄仁杰正要问，就听小武说：“就是这个女人跟我说要带走我们的孩子。”


狄仁杰呵呵一笑把身体挡在小武身前拱手朝那个女子说：“原来是前辈驾到，狄仁杰失礼了，不知前辈尊姓大名。”


那个女子没说话，却猛地窜了出去，与此同时，一只红色的弩箭从狄仁杰的肋下钻了出来，钉在女子身后的那棵柳树上，弩箭的尾巴还在嗡嗡的晃动，如果那个女子躲闪的稍微慢一点，这支弩箭应该钉在她的咽喉上才是。


小武的袖子抖了一下，一柄红色的燕翅弩赫然出现在她的手里，再一次对准了那个黑衣女子，并且毫不犹豫的再一次激发了弩箭，而且一次就把剩余的两支弩箭统统的射了出去。


“咄咄”两声轻响，弩箭钉在了一张小几上，那个女子抛掉手里的小几，冷冷的对小武说：“你逃不掉的，你的孩子必须交给我，这是你们白玉京欠的债。”


“怎么能对前辈动粗！”狄仁杰疾声厉色的抓着小武的手夺下燕翅弩，抛到一边，斥责了小武一句，小武垂下了头，狄仁杰再一次躬身施礼道：“我们从未承认过自己是白玉京的弟子，前辈是不是认错人了？”


黑衣女子的瞳孔缩了一下，问狄仁杰：“你就是这一代的宾媚人？”


狄仁杰摇摇头说：“不是，听说我师父是，你不如去找我师父报复？”


“你师父已经是成熟期的宾媚人，我要来何用？我要的是没有成熟的宾媚人之子，如果是女儿最好。”


狄仁杰嘿嘿的笑道：“前辈这样咄咄逼人，又不敢去找我师父，就不担心我师父回来之后找你的麻烦？”


小武娇笑道：“呆子啊，你还没看出来，这是师父欠的风流债，师父欠人家一个孩子，所以人家很不高兴，就来找我们，父债子还，找我们也没什么错误。”


黑衣女子的眼睛在一瞬间变得无比的愤怒，狠狠地瞪了一眼小武对狄仁杰说：“百变的妖魅，也是你能承受的起的？”


小武接过话题说：“这是我们的事，不劳你操心，不过我师父有东西给你，接着把。”小武说完话，就把狄仁杰刚刚交给她的一颗黑乎乎的小圆球抛给了那个黑衣人，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只是铁球上似乎冒着火花……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一节 黑衣人


看到铁球，黑衣女子准备拿手去接，忽然看到狄仁杰带着小武躲到了假山后面，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东西，闪身来到了柳树后面，只听一声巨响，火药弹的碎片和着碎石子四处飞射，将水塘里高高擎起的荷叶打的千疮百孔。


硝烟散尽，狄仁杰举着燕翅弩出来寻找黑衣女子，却不见了踪影，听到动静的家将涌过来的时候，狄仁杰这才放心，将小武从假山后面接了出来，心情很差，孩子还在肚子里，就已经有人打孩子的主意了。


小武倒是极度的镇定，不管是谁都不能将眼前这位温柔的绝色孕妇和刚才的那个处处夺人性命的女子联系到一起。


“这是新式的爆竹！”狄仁杰对自己已经快被吓死的母亲这样说。


在接受了无数的唠叨之后，狄仁杰打算和小武去书院住几天，柳树后面的那一滩血迹，以及遗留下来的一顶锥帽充分说明了自己已经结下了一个仇家，住在家里只会连累家人受遭殃。


小武不愿意住到地道里，云家的地道虽然条件好一些，但是小武讨厌黑暗，狄仁杰无奈，只好把小武送到火炷那里去住，这个建议获得了小武的赞同，以前狄仁杰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她去迷林看毒蜘蛛。


迷林现在已经彻底的变成了死林，到处都是蜘蛛网，蜘蛛越长越大，蝎子也是如此，尤其是书院从天山带回来的百十只大蝎子，似乎很喜欢迷林。


火炷戴着手套，抓着一只巴掌大的黑色蝎子，将蝎子的尾钩刺进一个玻璃瓶子口，瓶子口蒙着鱼鳔，尾钩刚刚刺破鱼鳔，就有一缕晶莹的液体从尾钩顶端流了出来，这就是蝎毒，抓着这只蝎子一连采了三次毒液，见蝎子已经变得无比的萎靡这才放过它，翻开小路边上的砖瓦，又找到一只，趁他没逃跑之前用夹子夹住，继续采集毒液。


直到采满了一瓶子，这才罢休，抬腿甩掉爬上脚面的蜘蛛，现在不是采集蜘蛛毒素的时间，用不着多理会这些烦人精。


遗憾的朝影壁看看，那上面的数字上已经长满了青苔，很久都没有人进去过了，也不知道里面的机关是不是依然完好。迷阵里的毒物才是最好的，可惜自己进不去，只有等到铁衣彻底做好了，自己才能进去看看里面的毒物到底变成了什么。


一只火红色的蝎子从他的衣袖里爬了出来，晃动了一下粗大的尾钩又钻了进去，这就是自己的本命蝎子，只是一个名头而已，杀掉蝎子只会让自己难过，根本就没有产生南诏土人所描绘的生死相依的情形。


白白浪费了六个年头，用自己的血养活了一个宠物而已，从袖子里拽出这只大蝎子，弹弹它的尾钩，那只蝎子立刻就用尾钩在他的皮肤上划来划去，挠痒痒很不错，指头粗的尾钩只是一个摆设，一点毒素都没有。


当初发现这一点的时候，火炷伤心欲绝，无论从气势还是到形态，这都该是一只剧毒之物，火红的尾钩上长出了红色的绒毛，无论谁看到都会触目惊心，除了自己和云烨，孙思邈之外，有谁会知道这东西只能油炸了当一盘菜？


不知道毛病出在那里，为什么剧毒的蝎子用心血养了六年会变成一点毒素都没有的废物，火炷找了无数次的原因，这一切依然是一个谜团。


听到了铃铛在响，六下，这是狄仁杰来了，这孩子怎么总是来拿蜂蜜，都告诉他了，最近不是采蜜的好时候，他怎么还来？


火炷现在变得非常孤僻，只有有可能，他谁都不愿意见，和自己妻子十天半个月不说一句话乃是常事，现在孩子已经在上小学堂了，所以妻子也就搬出去照顾孩儿，整个诺大的迷林只有火炷一个人在里面养护着这些毒物，迷林里的食物越发的匮乏了，需要大量的人工投放饵料，他非常的担心这样养护下去，所有的毒物到最后都会变成无毒的宠物。


从身后的笼子里抓出一只兔子，刚刚放到地上，沙土里就扬起一只尾钩，重重的刺进了兔子的身体，这只刚刚得到自由的兔子就痉挛着倒在地上，无数只大大小小的蝎子就从乱石堆里钻了出来，爬到了兔子的身上。


兔子对于蝎子来说，还是太大了，这样吃起来非常的慢，火炷用刀子将兔子分解开来，发现兔子的血液已经变成了青色，整个心脏也变成了紫色。


铃声又响了起来，火炷烦躁的站起身，沿着石板小径匆匆来到了迷阵出口，远远地看到狄仁杰身边站着的小武，不由得就把眉头皱了起来。


“火炷大哥，别皱眉头，小妹可是走投无路了需要到您这里避难的。”小武看着火炷肩头那只耀武扬威的火红色蝎子，脸色有点发青。


“都是有身孕的人了，怎么就不知道爱惜身体，还跑到迷林胡闹，真是的，既然来了，那就进来吧，蜂蜜我这里也不多了，嘴馋的话，就先拿一点回去，新蜂蜜还没有收割，下个月才有。”火炷一点都不相信现在还能有人把这两口子逼得走投无路。


跟着火炷往进走，小武撅着嘴撒娇道：“真的，火炷大哥，有一个恶婆娘要小武肚子里的孩子，还说我是百变的妖魅，把小杰称呼为宾媚人，武功很厉害，家将一定打不过，想来想去发现只有躲到您这里最安全。”


“哦？有这样的女人，按你说的，这个女人你们还见过？寒辙说侯爷是宾媚人，现在她怎么也把小杰也称作宾媚人？”火炷一下子来了兴致，他也很想见见这个神秘的女人。


“是啊，我成亲那天她就到家里去祝贺，可是走的时候却放下话来，说是要带走我的一个孩子，非常的可恶啊，火炷大哥，您可要帮着我抓住这个女人喂蜘蛛。”


狄仁杰左右看看没发现毒物，担心的问火炷：“火炷大哥，我上回来这里还有好多的毒物，怎么现在一只都看不见？”


火炷哼了一声，从怀里取出一个鸽哨，吹了两下，只见草丛里，树梢上，沙地里，乱石堆里立刻就出现了无数的蜘蛛，蝎子，这些就是他这些年来的成就，不断地投放饵料，让这些毒物对鸽哨的低音由无所谓逐渐变得听到鸽哨的低音就会出现，而且违背了它们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


但凡是女人就对这些东西没有任何的好感，小武小心的捧着自己的肚子跟在火炷身后，一步都不敢踏错，嘴里不断地埋怨狄仁杰干嘛要火炷大哥把毒物唤出来。


“李靖的弟弟李客师在养鸟，听说从渭水一直到长安的鸟雀都认识他，您却在养毒物，现在您的大名该和李客师一样名噪天下了吧？”小武忽然想起长安奇人李客师，连忙问火炷，只要见到自家人，小武立刻就恢复成了小儿女的样子。


“我不喜欢别人知道我，只想安静的住在这里就好。”火炷闷哼了一声，不愿意让小武多事，打搅自己的生活。


三人进了小院子，火炷肩头的那只蝎子飞快的从肩头爬了下来，钻到墙角的一块砖石底下不见了踪影。


“既然是躲灾，那就住在这里，我不相信还有谁能进到这里来伤害你，一会小杰出去的时候去将你嫂子唤回来，让她照顾小武，有了身孕，怎么都该小心些。


小杰，你去对付那个女人的时候，如果发觉自己不是对手，就迅速的回来，在迷林，她就是本事再大也对这里无可奈何。”


狄仁杰笑着点头答应，只要小武安全了，狄仁杰并不在意那个女人，横竖不过是一介游侠罢了，最多也就是武功厉害一些罢了，破除了她们头上的那道神人光环，狄仁杰对这些人几乎没有什么好感，侠，以武乱禁，诛除她们正是大理寺的职责，大唐需要的是秩序，不是可以当街杀人的侠客。


他们浮生于乱世，名噪于道衰，披轻裘，挟长剑，策烈马，引狂歌，或扶弱济贫，救人于危难之中，或除暴安良，解围于困厄之时，其言必信，其诺必诚，其行必果，听起来就让人肃然起敬，可是，他们这是在窃国权于自手，行的是官府的职责，在历朝历代都层出不穷，在大唐也是社会的毒瘤，大唐不需要他们出来主持正义，能主持正义的只有《大唐疏律》。


安排好了小武，狄仁杰就去了一趟云家，从武库里将自己装备到牙齿，软甲也穿在了身上，开始发动大理寺的力量，按照画影图形，开始搜捕这个神秘的女人，不抓到她，狄仁杰觉得自己食不甘味，睡不安枕。


就在他到处搜寻这个女人的时候，长安城再一次变得紧张起来了，不是因为别的事情，起因是褚遂良的一道奏章。


“玉简金书，神经秘录，三尺九转之奇，绛雪玄霜之异，淮南成道，犬吠云中，子乔得仙，剑飞天上，皆是凭虚之说，海枣之谈，求之如系风，学之如捕影。……末叶已来，大存佛教，写经西土，画像南宫。昆池地黑，以为劫烧之灰；春秋夜明，谓是降神之日。法王自在，变化无穷，置世界于微尘，纳须弥于黍米。盖理本虚无，示诸方便……”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二节 死而复生


听到这封奏折的内容之后，袁天罡就命李淳风带着大批的物资去了天山，老君观里的年轻弟子也一同前往，留下来的都是些老弱。


也就在这个时候，大明寺的法明和尚终于穿越了茫茫的大海，自倭国回到了大明寺，这条东渡的民用航线终于被大明寺踏破了。


其实自从高山羊子到达大唐以后，很多僧人都希望去倭国这片信仰的沙漠里去传教，可是连年的战乱，自高丽，新罗，百济去倭国的被生生的割断了，蛮横的云烨和张亮两位水军统领，对大唐人去倭国设立了极高的门槛，很多时候几乎是在刁难，对私自从倭国想要到大唐的倭国人，这两位的奏折上表示从来没有这样的倭国人出现过，即使有也被飓风撕扯成碎片了。


云烨被大唐所有想走海路的人所诟病，并且被无限的妖魔化了，他麾下的岭南水师成为了阻碍大唐人对外交流的最大障碍，这样的言论在岭南非常的有市场。


唐人是自私的，大部分的人都只关心自家的菜地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两只菜虫在争一片菜叶子他们也能知道，但是对于海面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丝毫不感兴趣，至于死了两个倭国人在他们看来还没有桌子上的一盘子菜重要。


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玉山书院就像是一座避风港，任何政治风浪都无法吹进这座殿堂，江西南道的官员落马了七位，是在一夜间被黜落的，全家都已经在押解来长安的路上了，刑部的差役却拿他们在玉山书院的儿子没有办法。因为他们不能进入玉山书院拿人。


李纲在知道这些人所犯的律条之后，就不再理会刑部的人，不是大逆之罪，凭什么会祸及子孙？褚遂良这一刻虽然权势熏天，想要进入书院为所欲为还自恃过高了。


小武靠坐在桌子上，拿着一面小小的盾牌，正在和那只红色的蝎子激战不休，蝎子的尾钩高高的翘起来，只要小武左手的小竹竿碰它一下，那只蝎子就会狠狠地用自己的尾钩进攻小武，不断地把尾钩敲击在小小的盾牌上，发出木铎一样的声音。


“哈哈，太好玩了，嫂嫂，这就是火炷大哥六年的心血吗？还有没有我也想要一只。”小武见那只蝎子迅速遁走之后，笑着问对面的妇人。


妇人无奈的摇头说：“你火炷大哥六年时间就养出来这么一只，还是拿自己的血当饵料饲养的，原本剧毒无比，现在成了玩物，你大哥很是伤心，你就不要再伤他的心了。”


小武端起蜂蜜水在一个小小的盏子倒了一点，轻轻地敲一下盏子，那只蝎子就小心翼翼的凑了过来，将自己的大鳌插进小盏，将里面的蜜水淋到自己的身上，甚至还用大鳌清理一下尾钩上的绒毛，用完了蜜水，蝎子就重新爬下了桌子。


这一幕完整的落在了小武的眼睛里，她重新看看坐在窗前读书的火炷，忽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钻进了脑海，这只蝎子或许没有了毒性，但是上苍却给了它另外一项补偿，那就是智慧！


老天从来就是不偏不倚的，夺走了一些，必然就会回赠你一些别的，毒性和智慧对于蝎子来说前者可能更加重要，一个没有毒性的蝎子可能无法在野外生存，一只具有智慧的蝎子不知道能不能在野外生存下来？


小武很想看看这只蝎子的生存，但是低头看看自己隆起的腹部，只好叹一口气，放弃了这个极为诱人的念头。


迷林里安静的过份，小武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准备回自己的屋子里睡觉，每天雷打不动的午觉必须睡，这是她的习惯，哪怕天塌下来，也要睡饱了再说。


狄仁杰站在西市上，望着密密的人群，感觉自己此时是如此的孤单和无力，黑衣女子的行踪还是消失在这个繁华的市场上，这里是一个十字路口。


前方有很多的人在围观着什么，出于职业习惯，狄仁杰还是分开人群走了进去，就在一张残破的芦席底下，躺着一个老乞丐，确切的说这是一个老道，一个乞丐一样的老道。


他已经死了，死的无比的彻底，灰白色的眼眸已经蒙上了一层灰烬，尸体散发着恶臭，黄色的尸水从芦席底下流出来，浸湿了那片青色的台阶。


“为什么会有尸体在这里？”狄仁杰开口问西市的武侯，这个人最少已经死了两天了，在这样炎热的天气条件下，死了一天就该有臭味传出来了，现在尸体摆在这里已经两三天了才被发现，就是武侯的失职了。


“五天前卑职就已经见过这个老道，当时他还在到处要酒喝，精神很好，怎么看都不是快要死的样子，两三天没见着他，谁想到他竟然死了。”


狄仁杰命武侯掀开芦席，一股浓郁的臭味就蔓延开来，当场就有好几个武侯立刻就呕吐了出来，狄仁杰用手帕捂住鼻子，上下打量眼前的这尸体，道士的身体上没有外伤，皮肤的褶皱里有无数的蛆虫在翻腾，一个武侯拿水火棍捅了一下尸体，立刻就有灰色的液体从嘴里喷出来，有蛆虫在里面翻转爬行。


狄仁杰的瞳孔在瞬间就变得严厉起来，蹭的一声就抽出自己腰袢上的长剑，在所有人的惊呼中，挺着长剑刺向这具尸体，他下手很重，没有丝毫留情的意思。


怪事发生了，尸体坐了起来，伸出一只胳膊用长满长指甲的枯手格开了狄仁杰刺过来的剑，嘶哑着声音问道：“贫道睡一觉而已，因何要杀我？”


“诈尸了！”一个武侯惨叫一声拔腿就跑，看热闹的人群也轰的一声惨叫着跑开，顷刻间，福寿牌坊底下就剩下举着燕翅弩的狄仁杰和那具骂骂咧咧的“尸体”。


“报名！报上名来！”狄仁杰用手帕绑住口鼻，这个老家伙太臭了。


“尸体”露出满嘴黄板牙嘿嘿笑道：“贫道龙虎山参商！”


狄仁杰大怒一脚踹在老道的胸口上，踹完了之后才想起这个老家伙的地位，龙虎大法师的名号不是用来说说的，而是天下道官第二人，仅次于袁守城。


自己一个小小的六品小官，这家伙伸出一根手指就会碾死自己，好在老家伙的眼睛好像还没有复原，应该看不清楚自己，赶紧问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被踹倒的老道艰难的坐起来道：“贫道管你是谁，不管你是谁，反正你死定了。”


狄仁杰大喜，再次狠狠地踹了老道一脚，然后撒腿就跑，这个时候还留在这里做什么，等到其他的道官到来以后，自己的下场一定不太妙。


一连三天，狄仁杰都没有从迷林里出去过，只是在小院子里陪着小武，现在需要躲灾的不只是小武，自己也非常的需要。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老道没有死？”小武靠在他的背上，小声的问。


“滑天下之大稽，已经出现了尸水，身体上长了蛆虫，口腹中也布满了蛆虫，这样的死的透透的家伙，身体上怎么可能没有尸斑，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胸腹没有胀气，腹部平坦，别人拿棍子捅一下，居然还能喷蛆，这简直就是画蛇添足，如果不是死人，那么就一定该是活人。我和师父没少去孙道长的解剖室，死人见得多了，死人该是什么样子，怎能骗得过我？”狄仁杰说起这事有点小小的骄傲。


“你说那个老道来自江西南道的龙虎山？”小武若有所思的问。


“是的，他说他叫做参商，参商老道就是龙虎大法师，天知道他为什么会跑到长安来装死，还把自己弄得如此的恶心，将蛆虫吞下去几乎就是在自降身份，自取其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才把这个可怜的老道逼到了这一步。”狄仁杰拿着竹竿逗着那只红色的蝎子。


“唉，都说女人生了孩子会变得愚蠢，我发现自从我们成亲之后你却变蠢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等到孩子出世，我都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足够的智慧教我们的孩子读书。”小武一巴掌拍掉狄仁杰伸过来的咸猪手，很是为自己家族的未来担忧。


“你想到了就说，你以为一天到晚脑袋里总是琢磨事情会非常的舒服？你夫君我整日里要为国家操劳，不但要查奸纠冗，还要找那个该死的黑衣女子，现在又不小心把人家龙虎大法师踹了两脚，这个时候就不要卖关子了。”狄仁杰把害事的蝎子踢到了墙角，重新抱着小武把头埋进小武的颈项间贪婪的闻着发香。


“呆子啊，那个参商就是来化解龙虎山危机的，不过他们来的太快了，估计长安这边刚有动静，参商他们就得到了消息，故意在闹市里演这一出死人复活的把戏，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陛下正在满世界找这种神神叨叨的人来救兕子的性命，这个时候还敢这么玩，难道说他们有办法解决兕子的病情？”小武反抱着狄仁杰小声的说。


“哈哈，我知道，所以才钻进迷林不出去的，既然龙虎山的人只想着求活，有没有危害国家，我实在是没必要和他们过不去。”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三节 小国的悲哀


熙童骗不了人，自己的小喽啰被人家识破了，把脑袋砍下来从城墙上面扔了下来，熙童捧着人头大怒，指着城头说一旦破城，一定会把所有胆敢抵抗的人全部杀掉。


自己背着横刀攀着城墙的棱角首先就要登城，城池上面的乱石如同雨点般的扔了下来，熙童避无可避，只好狼狈的逃窜了回来。还遭到了城头上的波斯人无情的耻笑。


世道变了，变得不好抢劫了，自从突厥联军进入了小勃律之后，莎栅国的抵抗也变得逐渐坚决起来，往日只要熙童斩掉为首的将领，剩下的人就会乖乖地跪在地上接受抢劫，现在彻底的不同了，也不知道突厥人到底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现在想要攻破城池比以前艰难十倍不止。


寒辙的处境要比自己好很多，他打着传教的旗号进行劫掠，总有人会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虔诚的信教，就能够幸免，往往这样的人死的最快。


木鹿城是熙童最想攻克的城池，只要将这座城攻下来，自己占领的三座城池就会呈品字形护卫住这个三角区之内的肥沃平原，这是可以传给子孙的基业啊。


云烨就在自己身后不足五百里的地方，但是他驻守在碎叶城未曾向前走近一步，如果自己向云烨求援，一定会得到援助的，九娘却不愿意熙童去找云烨，她遭受的背叛太多，总是下意识地对官军心存疑虑，认为他们都是一些只知道生死厉害，不会顾及多少人情的利益动物。


熙童背着横刀站在月夜里，宽厚的肩膀如同一座大山，眼前就是木鹿城，自己已经到了城下对这座城池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流寇原本就不该攻城，只能快马驰骋乡里，来无影，去无踪，这样就能快乐的抢劫一辈子，很可惜人心总会长草，流寇只要开始有计划地攻打城市，往往就是这些流寇衰落的开始。


熙童自认为英雄，当然想要在西域的乱世里建功立业，除了杀戮，他没有任何能够征服人心的武器。


“去求，老子天生独来独往，用不着向任何人求援，能打则打，不能打就继续流窜，机会迟早有一天会落到老子的头上。”熙童恨恨的说了一句，回到账房就下令撤离，他从刘方身上学到了一招，叫做当机立断！


“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


熙童唱着歌进了沙漠，他准备好好地休整一段时间，等到局势发生了变化之后再卷土重来，歌谣不好听，但是这群土匪却唱的痛快淋漓。


云烨抱着自己的小闺女也哼着歌谣，歌声不错，但是孩子却半点的脸面都不给，依旧哭泣个不停，掀开襁褓自己看了看孩子的胯下，很干爽，没有尿，也没有拉，就是哭个不停，坐在旁边晒玉牌的无舌手里捧着一本书，对孩子的哭泣充耳不闻。


云烨胳膊上有一个深深地压印，这是那日暮咬的，这婆娘想生儿子都想疯了，谁知道生下来之后儿子变成了闺女，这就算是活不成了，无舌说过的，该生男孩的，她总是怀疑有人把她的儿子抱走了，给她换了一个闺女。


神经病一样的往床底下看，看看是不是掉到了地上，发现床底下什么都没有，就开始大哭，月子的妇人哭不得，一哭两只眼睛就肿的跟桃子一样。


不可理喻的认为自己生闺女都是云烨的错误，说云烨根本就不愿意给她一个儿子，要不然为什么辛月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儿子？


“孩子这是饿了，你一个大老爷们有没有奶水喂她，就算是唱出花花来孩子还是会哭个不停，堂堂的大帅在两军阵前抱着闺女唱歌像个什么样子？”


杜如晦实在是受不了了，从自己的木屋里钻了出来，无奈的对云烨说。


那日暮躺在床上还是在生气，云烨皱皱眉头，将孩子放在她的怀里说：“孩子饿了，赶紧喂点奶给孩子，儿子和闺女有什么区别，一样都是我们的孩儿，只要让他们平安长大，就算是天大的福分。”


宦娘见云烨的脸色不好看，叹口气将那日暮扶起来，见那日暮不情愿的开始给孩子哺乳这才松了一口气，孩子吃得很贪婪，她是饿坏了。


那日暮抱着孩子喂奶，慢慢的也就进入了母亲的角色，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就算是一时半会的想不开，也不会不管孩子。


“那日暮，你想多了，今后闺女要比儿子金贵，尤其是我云烨的闺女更是金贵无比，上苍赐给了我们两个孩子，就该心满意足的接受，万万不可心生怨言，要不然，你连闺女都保不住啊！你看看多漂亮的孩子，长得像你，不过脑袋像我，云家人都长了一个大脑袋，这样的孩子聪明，将来一定会长得倾城倾国的。”


云烨瞅着闺女吃奶，满意的点点头，温言劝慰那日暮。


“我总想着给您生个儿子，咱们云家的子嗣说到底还是单薄了一些，妾身在来之前，老奶奶就说过，要妾身一定要争气给家里再添一位男丁的。”那日暮抽泣着回答云烨。


“奶奶那里不要管，自有我去分说，生了孩子就是喜事，还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样的话老天爷也太不值钱了。”


对于老奶奶的这个习惯，云烨半点办法都没有，她恨不得满院子跑的都是秃头小子，李容，云寿，云欢，被她疼爱到了心尖上，就是对几个女娃子不太上心，原因就是云家的女人太多了。


听到了军鼓声，云烨匆匆的回到了中军大帐，派出去的骑兵该回来了，空荡荡的碎叶城实在是让人失望。


几位骑兵匆匆的到了军帐，云烨抬头看的时候才发现站在帐前的尽然是狗子，这家伙满身的污渍，看样子已经在沙漠里跑了很久。


“侯爷，刘先生要我告诉您，您必须进军莎栅国，帮着单鹰，小苗他们将莎栅国的重兵从西面吸引到东面，否则，他们在冲进大食国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退路了。”


这一点云烨和杜如晦早就料到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原计划进入沙珊国，沿着大河一路向大食逼近，强迫大食东方的总督优素福派兵防备自己的突然袭击，这样就能生生的扯出一个空档，给小苗和单鹰创造出一个宽阔的走廊，这样就能把他们身后的突厥人彻底的引往西方。


云烨在西域的一战也没有白费，伊吾（哈密）、鄯善、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阗等西域小国的反对势力被云烨连根拔起，整个西域终于安静了下来，杜如晦趁机建立了以安西四镇——龟兹、疏勒、于阗、焉耆为核心的西域统治体系，将边远地方的人集中到这四座大城中进行管理，因为皇帝的旨意，他和云烨特意将碎叶城空了出来，准备交给将要到来的李元祥，既然他心有雄心壮志，那就去统治西域昭武九姓去吧。


与此同时，中东的阿拉伯人也在迅速崛起。自穆罕默德先知和两大正统哈里发以来，穆斯林已经控制了亚述人、波斯人和罗马人想都没敢想过的辽阔版图，从阿拉伯半岛上的几个部落扩张成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空前帝国，向西占领了整个北非和西班牙，向东则充满了勃勃的野心，一心想要控制昭武九姓与河中地区，这一次远东的总督优素福对于自己的东征充满了信心，准备一举吞并莎栅国，将自己的版图扩展到自己力量能够到达的极限。


有一个强国做邻居这是所有国家都不愿意的事情，大国之间本来就该间隔着一些小的国家，两个大国一起压榨这些小国家才是道理。怎么能让两个庞然大物互相挤在一块土地上，这样一来，战争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驼城再一次开始行动，这一次云烨打算从沙珊国直接穿过去，把这个国家横切为两半，如果可能他很愿意亲手结束波斯帝国的最后残余。


长条形的莎栅已经被大食人的远东总督优素福蚕食的差不多了，既然这个国家注定灭亡，自己为何不能在这里分一杯羹呢？


越境作战本该受到皇帝的授权，只可惜长安距离碎叶太远，军情一日三变，大食人已经纠集了大勃律正在准备合围小苗的天使军，突厥人又生生的阻挡住了大军的退路，云烨在和杜如晦商议之后，一面遣使告知皇帝，一面开始施行自己的战略部署。


寒辙沿着香城一路上向西前进，只可惜独木难支，进攻变得无比的艰难，在无论如何也联系不到熙童的情况下，只能暂缓自己的攻击，退守香城，面对大食人的大军，不得不谨慎从事。


驼城自从踏入莎栅国的那一瞬间，明智的萨珊王朝注定了的末代皇帝俾路斯让开了一条大路，将自己国家的西部划分出来作为两个强横的王朝兵戎相见的战场，自己则再三的申明保持中立，向圣火发誓不参与任何一方。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四节 彷徨


战争是一个矛盾积累爆发的过程，在云烨看来，怛罗斯之战在现在的政治条件下，爆发是必然的事情，既然迟早会爆发，不如现在就爆发。


一次将大食人打疼，大怕，并且建立一个缓冲区是目前必须要做的事情，既然自己现在人手装备一概不缺少，趁着士气如虹进行一场必要的决战是非常有道理而且有必要的。


杜如晦的意见也是如此，老家伙自从来到西域之后就彻底的抛弃了自己的温文尔雅的伪善面目，一道道酷毒的超乎云烨想象的政令就是出自这个从小就接受儒家教育的大儒之手，西域三十六国在他的手中被揉来捏去，等到他放手的时候，云烨赫然发现，西域大地已经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自己的手下居然多出了十万之多的仆从军。


“用这些人打个前站，攻个城，修个路还是不错的，都是些绝望的人，给条生路就会感恩戴德，西域之地僻居一隅，想融入帝国，不为帝国流血就不能生出感情，所以，云烨啊，把这些人往死里用，无需客套。”


杜如晦放下手中的《中庸》，盯着云烨的眼睛看了一下，就背着手出去了。


都是杀人如麻的老江湖啊，云烨不佩服都不行，手里捧着《中庸》这样的儒家圣典，嘴里说着该下十八层地狱的话，老家伙没有感到半点的不适应。


不过，云烨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国家聚敛人手这种事杜如晦不知道干了多少次，招安杜伏威的时候，担任说客的就是这个家伙，然后，杜伏威就完蛋了，招安李密的时候出马的还是这个老家伙，然后李密也就完蛋了，听说李密的部将王伯当死的惨不堪言，都被乱箭射成筛子了，至于萧铣这样的小人物不知道被他和大唐的一众谋士坑死了多少。


反正云烨没有在长安见过那些据说已经养老纳福的草头王，估计在地下的可能性非常的大，杀一批，收一批，然后再死一批，最后留存下来的人才能享受大唐的福利，这是一个根本的流程，老家伙早就玩的得心应手。


这些事情交给范弘一和田元义去干没有半点的问题，田元义喜欢受操劳，范弘一喜欢被虐待，有这样两个得力的部下云烨非常的喜欢，只要交代到他们手里的活计，都能干的又快又好，再加上一个酷爱打仗的程处默，不管接到多么不合理的任务，也会开心的去完成，送死都没问题。在云烨麾下他不用考虑自己会被人背地里放暗箭，只要打好仗就万事大吉。


总之，在云烨的营地里，气氛非常的和谐，驼城上下都没有将即将到来的大战当成一回事。


不过这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云烨哪怕去杀兔子，也准备动用五万兵马，郭平和陈数准备率领三千铁骑先和敌人试探性的大战一场的计谋，被云烨直接否定了，他不想费那个力气，既然驼城是活的，那么，就向前走，无论在何时何地遇到大食人，大食人都会有兵临城下的感觉，云烨只守不攻，驼城既然是一个无敌的存在为什么要让将士们用自己的鲜血去试探敌人的虚实呢？


大食人想要得到最后的分红，必须攻克驼城，云烨只期望优素福能将东方的大食兵马都带过来，只有敌人数多了，驼城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


也只有彻底的击溃大食人，突厥人才能沿着这条通道去遥远的西方，像一条上帝的鞭子狠狠地鞭笞那些西方人，只会破坏而不会建设的突厥人是天然的强盗，他们存在西方，就会把导致汉民族荣衰的命运同样的带给西方，不知道千年以后得史学家们在整理自己家国的历史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自己家国的命运也和韭菜一样，需要一茬茬的收割，现在，云烨最大的恶趣味就是把突厥这把镰刀送到遥远的西方。


那日暮终于开始喜欢自己的孩子了，因为这个孩子充满了灵性，会张着小嘴向她笑，很少听见孩子哭，一点都不像云暮只要稍微不合适就会哇哇的哭泣，片刻离不了人。


“生了孩子我就不美了。”那日暮看着肚皮上的妊辰纹小声的对云烨说。


“生了孩子还要那么美做什么？做了母亲，就必须舍弃很多的东西，以前你生云暮的时候年纪还小，不懂得这些，现在就必须懂了，你和辛月她们不一样，你的天性里就有自由的一面，我一直没有去束缚你，现在为了孩子你也必须放弃一些你以前坚持的理想。


西域咱们家不要，将来这里就是是非之地，李元祥想要这里，无非就是想背靠大唐争锋河中罢了，从现在起西域这地方永远不可能安宁了，为了包围吐蕃，大勃律我们必须打下来，完成对吐蕃的合围，就算是不能逼迫松赞干布投降，也必须重新在吐蕃扶持我们自己的势力，最好将吐蕃分割成碎片最好。”


云烨抱着孩子滔滔不绝的对那日暮说话。


“妾身听不懂。”那日暮怯生生的回答。


“知道你听不懂才对你说，我就是心里有点烦，才把心里话说出来，这些话只能对你说，和别人说不合适，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就听着，不要多嘴。”


“哦。”那日暮接过孩子，自己也坐端正了，准备听云烨说话。


“和大食人打完仗之后，我们就要回家了，很可能要少两个朋友了，一个是熙童，一个是寒辙，他们想在西域称王称霸，这样一来很可能变成国王之类的人物，我们能和寒辙，熙童交朋友的前提就是他们是闲云野鹤，变成国王之后就不行了，这个世界上能割裂友情的就是权势，大丈夫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说到底就是一句屁话，油盐不进的人死得最快。


回到家我很可能会到朝廷里任职，这个很讨厌，陛下不管出于任何目的都不会放我回去教书，无论如何都不会了，我其实很想当岳州刺史，回到大湖边上去，远远地离开朝堂，白天泛舟，晚上举灯夜宴，找两个好友饮两杯酒就好，不过这纯属做梦。


回到长安醉生梦死即可，你也可以整天跳舞唱歌，你说好不好……”


等到云烨絮絮叨叨的说完自己可以看见的未来，再看那日暮，发现他抱着孩子已经睡着了，轻轻地帮着那日暮掩上衣襟，把孩子放好，就蹑手蹑脚的走出来房门。


找了一壶酒坐在木板上自斟自饮，不敢过量，小小的一壶酒也醉不倒人，多么无趣的人生啊，笑不开怀，哭不流泪，一个个都有追求，熙童，寒辙，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些心劲玩命的折腾这个世界，或许他们就是因为无聊才给自己找事情做的吧？


无舌已经魔怔了，他的屋子里就像是有人在烧电焊，不断地有刺眼的白光射出来，前些日子奄奄一息的玉牌，在烈日下暴晒了几天之后又恢复了龙精虎猛的状态，这样强力的夜明珠云烨很想砸碎了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很可惜不能这样干，要是这么干了，无舌一定会发疯。


从无舌屋子里出来的杜如晦一头就撞到了旗杆上，眼睛被强光猛猛的闪耀了半个小时的人猛地来到昏暗的架子上，不撞头才是怪事情。


不知道他们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居然连红肿流眼泪这种事都没有，对于这个灯的质量，云烨佩服的五体投地。


“陛下准备在西域分封三十二个都督府，云侯怎么看？”杜如晦揉揉自己的额头，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立刻就正色问云烨。


“我知道，这个政策没错，就是都督府的数量太少了，我以为六十四个是一个恰当的数字，我不想将来年纪大了，还要领兵重新将西域征伐一遍，来这一趟我就已经腻味了，只想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老。”


这是房玄龄的主意，既然皇帝准备分封诸王，那么将每个人的封地缩小一点是最好的主意，西域这个地方你不亲自走一趟，是没办法对它的广袤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的，哪怕是房玄龄也不能凭借想象做到准确的判断。


杜如晦坐了下来，叹了口气说：“你想养老恐怕不成，三十岁的年纪正是当用之年，老夫倒是应该隐退了，好好的为自己多活两年。


这次大战之后恐怕很多的老臣都该退下来了，对政令和时代的不熟悉，已经成为成为大唐最大的障碍了，陛下之所以不愿意换相那是因为我们勉强还能用。


只要大唐在这次的战争中大获全胜，这个世界将会掀开新的一页，所有的人都要用全新的眼光重新审视我们的世界。


作为上一个时代终结者，和下一个时代的见证者，老夫心中欢喜无限，作为老臣过去的岁月中我们未敢懈怠过一天，终于催生出一个崭新的时代，云烨，新的世界是你们的，莫要让我们感到失望。”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五节 意外


杜如晦的话让云烨感到了无比的恐惧！


新时代的到来就说明自己再也没有现成的例子可以参照了，所有的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脑袋来解决，来辨识。


云烨不认为自己的胆略和学识能够应付铺天盖地而来的新问题，只有足够强悍的伟人才能承担这样的职责，自己不是伟人，大唐也不是一个能够出平民伟人的地方，就算是有伟人，也只能是皇帝陛下。


几年前自己就已经有了那种被大火炙烤的感觉，现在，这种感觉更加的强烈了，做自己家人的主没问题，做错了了不起老婆孩子跟着吃糠咽菜，现在居然有人将国事相托，事情这就大条了，摸着石头过河这种恐怖的事情，自己是做不来的万一带着大家一起跳坑，就会产生山崩地裂的效果。


一个人在黑乎乎的驼城上漫步，刘进宝远远地跟在后面，侯爷这些天需要独自冷静思考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大战当前，主帅思考的清楚些绝对是好事，说不定此时侯爷正在思量破敌的奇谋良策。


沙漠月如钩，又到了给战马添夜草的时候了，马夫拖车草料车在驼城中间的空地上来回穿梭，闻到了云烨味道的旺财仰着脖子嘶鸣了一声。


不管多忙碌，云烨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和旺财单独相处一段时间，在军中，旺财没有办法像在家里一样自由生活，对自己住的马厩非常的不满，又恢复了啃栏杆的习惯，只是这一次在也长不出木耳来了。


将旺财从马厩里放出来，一人一马踩着软绵绵的沙子在月色下漫步，驼城圈出的空地并不算大，走了一圈也用不了两柱香的时间，很快就回到了起点，旺财止住了脚步不愿意再走了，他今晚的草料还没有吃，陪着云烨走一圈已经非常的给脸了。


豆子而已，旺财很乖，进了军营，就会喜欢吃豆子，刘进宝说这是宝马的特征，云烨认为这纯粹是旺财的恶趣味，当别的战马只有一把豆子解馋的时候，它就能有半口袋豆子可以随便吃，隔三差五的那日暮还会送两颗鸡蛋过来，就这样的伙食，它还喜欢把脑袋伸进别的战马的食槽里吃两口人家的粗粝草料。


不知道长安怎么样了，辛月带着全家不知道在经受怎样的煎熬，自己在战场，难过的却是她们，李安澜都能从遥远的岭南捎来带着梅岭香气的信笺，诉说一下李容的变化和自己的思念之情，顺便埋怨一下云烨的薄情寡义，整封信件里充满了浓浓的春情，辛月却不能这么做，不管有多么难熬，她必须告诉丈夫家里一切安好，死了人也必须这么说，唯恐丈夫的心思被搅乱，在战场上出点什么事情。


人和人的感情过于复杂，云烨总想把他简单化，结果到了现在谁和自己最亲近，谁受到的伤害就最大，老婆多了最麻烦的事情就是没办法面面俱到。


有四个老婆本身就已经不配说什么爱情了，现在能维系这个家庭的只有温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类开始有了这种复杂而美好的情感，云烨记得最早的时候大家穿着皮围裙，住在山洞里，见到美女一棒子敲晕之后抗走就成，现在则变得复杂多了，只要是个女人就要提出一大堆的问题要你来回答，弄出一大堆的事情要你来解决。


李安澜在信里骂完云烨之后，就提出了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在海上弄一座风景不错的海岛给自己，作为补偿。她想过一下云烨以前对她描述的比基尼沙滩的梦幻生活。


色诱加上恳求，让云烨毫无抵抗力，虽然在法理上天下的土地都是李二的，但是那些珍珠般散落在海洋上的海岛，权当是李二顾不过来，扔掉的垃圾，自己作为一个捡漏的人，将这些垃圾一一的收入囊中，然后用来讨自己妻妾的欢心有什么不好。


摸着旺财的耳朵，云烨在苦笑，赵奢在接到军令以后就不再过问家事，所以才能成为名将，自己注定做不到，所以当一个一般的将军就好，李靖的来信总是充满了鄙夷，云烨并不恼火，这个世界上配让李靖惋惜的将军不多，自己作为其中的一个，是一种荣耀，而不是屈辱。


万事纷杂，不管是夸赞也好，鄙夷也罢，都不过是外人的看法，自己的路依然需要自己走，这个别人没办法帮你，走累了，想找人依靠，爹娘都不一定靠得住。


刁斗上的梆子声响了三下，已是三更天了，天上的热气球喷着橘红色的火光开始换岗，一个在缓缓地下降，另一个在缓缓地升起。


天空黑的就像是一块黑色的锦缎，想要从玄奥的星象里看出吉凶祸福这对云烨来说根本就不可能，只能希望在这样的夜晚，辛月，安澜她们也在看月亮，看星空，说起来可怜，借用明月寄相思，说白了就是一种深深地无奈。


旺财喜欢听狼嚎，云烨也喜欢，就是因为狼嚎，大漠显得更加的辽阔悠远，一旦大漠上没了狼群的存在，这片大地该是何等的寂寞。


“你总是不喜欢照耀白光，你看看老夫的头发在变黑！”无舌背着手站在月光下，晚风吹拂着衣袍，猎猎发响的衣衫将他衬托的就像神仙一样。


“您先从旗杆上下来，就算是头发变黑，您也不必站到旗杆顶上去，这是狗子和小苗干的事情，您老就不必如此显摆了吧？”


老小孩比小孩还讨厌，自从发现自己的发根在变黑之后，无舌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不管从心境还是从行为都变成了年轻人，或者说变成了孩子，还是七八岁那种最讨厌的孩子。


这句话他已经至少说了八十遍，神迹没办法跟别人说，把他憋得够呛，只能在云烨和杜如晦的面前说说，杜如晦为老不尊的疯狂崇拜，大唐帝国的一位超级老狐狸已经完全被无舌的宝贝所征服，所以，无舌的炫耀对象就变成了云烨。


“小子，不要怪老夫危言耸听，男人的身体从三十岁就开始走下坡路，如果在这个时候不知道好好地爱惜，将来有你后悔的时候，怎么样，现在对于房事已经没有多少兴趣了吧？告诉你，这就是身体机能在逐渐退化的证据，现在不知爱惜，将来有你吃亏的地方。”无舌用两条腿盘绕着旗杆缓缓地滑了下来。


和一个太监讨论男欢女爱太丢人，云烨决定转换一下话题。


“小苗他们就要从天竺攻破达瓦城了，您老人家就不能担心一下小苗，那个孩子这一次一定吃了很多的苦头，听狗子说，这孩子每战必定争先，从小勃律出发后，战斗一日未曾停止，据说身上已经披创无数，那是你的弟子，您还是先关心一下她比较好。”


听了狗子描述的场景后，一个英姿飒爽的戎装女子立刻就出现在云烨的脑海里，这个孩子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能从小勃律杀透天竺，直奔大食国。


云烨并不希望女子上战场，她们本该在后方过着安适的生活，生儿育女，期盼着远方的丈夫，当一个国家将女子送上战场，本身就是一种衰弱的表现。


小苗穿着夜行衣在房顶上上蹿下跳云烨都能接受，但是对穿着铠甲在万军中厮杀的小苗却无法释怀，在万军中厮杀的本该就是张飞这样的莽汉，而不是一个娇弱的女子，不管她的武功有多高，都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女子的事实，战争就是需要女人走开。


这个心思其实是李二传导给他的，有一回在两仪殿看到李二黯然伤神，连最喜欢的水煮鱼都没有胃口吃，好像很伤感，可是云烨很想吃，就想着赶紧将李二哄高兴了大家一起吃鱼，谁知道不问还好，一问才知道，那一天是平阳昭公主的祭日。


李二的愁思被云烨问到了，就滔滔不绝的将这位公主的事迹完整的给云烨讲了一遍，云烨也是第一次知道了平阳昭公主的死因。


老天爷，她竟然是战死的，一个敢带着骑兵在乱军中冲锋的女子该强悍到何种程度，至于从战马上掉下来，被百十匹战马从身上踏过去就丝毫不奇怪了。


马革裹尸啊，被军车从前线拖下来，李世民大哭了三日有余，这本该是男人干的事情，偏偏让一个女子去做，窦建德之所被当成狗凌辱，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杀死了平阳昭公主李秀宁。


后来李二告诉云烨，他一生最后悔的事情有两件，一件就是母亲早逝，第二件事情就是李秀宁之死，原本这样的惨剧不该发生的，所以君臣二人一致认为，战争就不该让女人介入。


无舌瞅着兴致不高的云烨说：“你大老婆和你说了没有，小苗已经被记录进了你家的族谱，已经是你云家的人了，等你回家，你们就要圆房，不养好身体，你怎么应付的了小苗的索求，小子，你还是和我一起照点白光比较好。”


“这不是胡来吗？”云烨一下子就窜了起来。


“白光？这可不是胡来，你没看见我的头发都变黑了？这可是第二次变黑了。”无舌得意的说。


“我说的不是白光，说的是小苗！”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六节 痛苦和希望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


李泰坐在座位上，耳听着轩仁先生在讲述《韩非子》，不由得思绪万千，云烨以前开玩笑的说人就是由猴子进化来的，自己一笑了之，现在重新学习，他发现很著作上的疑点，刚才先生讲的这一段，也有着很深的疑窦。


尧帝之时，先民的处境和野人何异？如果再往前推想一下，就会发现，越是年代久远，先民的处境就会越艰难，就像轩仁说的，如果把这个时间大踏步的向前推进，我们就能按照现在的已知条件，测算出先民的生存条件——或许十万年前我们的先民活的真的不一定比猴子更加的自在，那么，百万年前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呢？


轩仁说在天山发现了未曾变化成人的妖怪，所以他准备立刻动身去天山走一遭，亲眼看看力大无穷的妖精，道门的说法不可信，他们总是喜欢将具体的现实抽象化，神话，到了最后传出来的东西就是一些支离破碎的谎言。


相比之下，云烨先生的信笺就非常的可信了，从他写给李纲先生的私人信件中就能看的出来，那些力大无穷的半人，确实存在，云烨先生亲眼所见，之所以说他们是半人，云烨先生的根据就是指那些半人尚未褪去的兽性，如果褪去兽性，那么他们就能称之为人，看样子云烨先生打算给那些半人上我大唐的户籍。


轩仁的玩笑话，惹得学生们哄堂大笑，李泰闭着眼睛在沉思，他不觉得有什么可笑的，只要判定那些半人是人，上户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什么可笑的。


课间的钟声响了，轩仁收拾着课桌上的讲义笑着问李泰：“青雀，我见你闭目沉思，可是心中有所得？你不会是在我的课上睡觉来的吧？”


李泰摇摇头说：“你的学术很可怕，你要小心了，大唐虽然有海纳百川的心胸，但是对祖先的尊崇自上而下没有一人有异议，哪怕他们的传说都是不准确的，不严谨的，我们已经形成了共识，想要改变这种共识，你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啊。只要你敢触动这根底线，你一定会死的尸骨无存。”


轩仁将自己的讲义夹在胳膊底下朝着李泰挤挤眼睛说：“正确的就是正确的，错误的就是错误的，这两者之间相互的演化只会在朝堂上进行，但是在学问这一途上，对错不能有丝毫的苟且，会找到证据的，我总觉得我们的世界就是一个很大的笑话，蒙在头上的面纱迟早会一层层的揭开的，如果我们不事先做好预防，将来只会更加的尴尬。”


李泰挥挥手结束了这次谈话，书院的先生就是这副德行，这些年书院已经在慢慢执掌大唐学术思想的牛耳，这里的先生都从内心里有一种骄傲，那就是敢为天下先的想法。


国子监，弘文馆已经变成了专门的文科学校，官员的推选和提拔已经不是太关注这一方面了的资历了，相反，玉山书院的毕业生已经在慢慢的向大唐的方方面面浸透。


回到自己研究室的，李泰看着巨大的桌子上的一堆堆碎片，心里难过至极，这就是自己三年的心血，无论自己多么的小心，飞船总是在最后关头变成这样的一堆碎片。


捡起其中的一块木片，这是轻薄的青冈木，已经是很坚硬的木材了，在目前来说这是最好的材料，无论是硬度还是柔韧性都非常的符合自己的要求，可是它在坚持了不到两里地，还是成了一堆碎片。


墙上的安装图纸将巨大的房间覆盖的严严实实，上面的每一个数据，李泰都非常的熟悉，现在这些数据就像是一个个钉子，死死地钉在李泰的心上。


疼痛的几乎要窒息，李泰呻吟着靠着墙坐了下来，他不允许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诺大的研究室里只有他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在房间里回荡。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李泰轻轻地吟诵了云烨告诉自己的这首诗，休息了片刻，缓缓地站了起来，将一张最大的图纸从墙上卸了下来，扔到了墙角的铁桶里，用烛火点燃，见图纸变成灰烬，就从墙上继续摘下来一张图纸，继续点燃，痴痴的看着火焰，机械般的从墙上继续卸图纸，然后接着点火……


希帕蒂亚冲进了浓烟滚滚的研究室，只见李泰独自站在屋子中央，不断地将桌子上的木片向火堆里丢，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由得心中大痛，走上前去紧紧地将李泰拥在怀里，哄孩子一般的低声呢喃。


一群人冲了进来，用水浇灭了火堆，然后就低头退了下去，似乎对紧紧相拥在一起的李泰和希帕蒂亚视而不见。


“不想研究飞船也好，我们就研究点别的，比如密度，比如浮力，或者去研究星象也是一个很好的主意，您不是一直认为赵延陵的星象学说漏洞百出吗？去补充纠正一下也好。”


李泰把头从希帕蒂亚的颈项间抬起来奇怪的看着希帕蒂亚说：“谁说我不研究了，我只是认为我以前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死胡同，破而后立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想从头开始而已，以前很可能走了弯路，我们的材料，学说，还有我们总结出来的经验都不足以支持这艘船真正的飞起来，所以打算重打锣鼓另开张。


你的男人不是那种一遇到难关就退缩的人，李家人不知道什么是失败，小小的飞船还难不住我，希帕蒂亚，请你相信我，我的船总有一天会平安的起飞，平安的降落的。”


希帕蒂亚抬头看着李泰，眼中满是欣赏之色，狠狠地拥抱了一下李泰大声说：“那是自然，我当然知道，我希帕蒂亚的男人怎么可能是软蛋。”


李泰张嘴大笑了两声之后，又尴尬的对希帕蒂亚说：“可是我到现在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以后要多夸夸我，不许再笑话我，更不许把我衣服拿走，让我光着身子钻在被子里等你。”


信心有了，并不代表着问题解决了，李泰现在对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充满了鄙视，光有志向有个屁用，还不是需要自己低眉顺目的穿着脏衣服从头开始研究？


所以现在的李泰总是在干一会活，就抬头破口大骂两句，然后继续进行，这一次，他把自己的飞船弄个成了一枝巨大的箭矢，这样一来，飞船就不会左右飘荡着乱跑了。


骂人的人远远不止李泰一个人，许敬宗就站在乱石城的城头指着手下的校尉破口大骂：“猪啊，我造了什么孽上天才把你们派下来折磨我？


好好地乱石城，被你们弄成了什么样子？这条笔直的道路是谁让你们开出来的？你们打算让吐蕃人的骑兵轻易地就兵临城下吗？


李靖把守着黑山口，这关我们屁事，你以为吐蕃人除了黑山口就找不到侵扰西域的道路了么？笔直的大路长安才需要，八阵图就是乱石城的命根子，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恢复原样，十天时间，过了时辰，老子会砍了你们的脑袋。


记住了，你们是西域的兵，不是李靖的手下，再敢这样做，你就去找李靖去吧，我问云帅再要手下就是了。乱石城是我北庭都护府的根本要地，不是被李靖拿来当诱饵的腐肉。”


许敬宗真的气坏了，回到营帐立刻就铺开纸张，开始写奏折，李靖这一次实在是欺人太甚，自己杀不上吐蕃的高原，就想拿乱石城做诱饵哄骗吐蕃人下来，自己躲到一边准备偷袭，猪脑子想出来的计策，难道就是出自一代军神李靖的手笔？


李靖这家伙不会是准备来拿乱石城做法的吧？是不是有什么黑锅需要自己来背？李靖又不是北庭都护府的都护，他凭什么号令我许敬宗的麾下？一道便宜行事的旨意在乱石城并不好使。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就是在云烨言传身教之下的许敬宗做的第一个反应，功劳北庭都护府不缺，击溃突厥人阵斩大将的功劳足够弟兄分了，为甚要把自己和乱石城置于险地？先保住自己的老命再论其他。


老婆多了一个，合着就自己不知道，不但辛月知道，那日暮知道，老奶奶和铃铛也知道，做主的是老奶奶，自从云烨准备走西域的时候，老奶奶就命人给小苗开了脸，也就是说从哪个时候，小苗就已经是云家人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节上半点不缺，户部，吏部的帖子上已经有了小苗的名字，你以为我无舌会无耻到拿自己的徒弟的清白开玩笑？如果你们没有名分，我会低三下气到让小苗去当你的护卫？你还没有金贵到那个份上。”


面对无舌赤裸裸的羞辱，云烨无言以对，这太过分了，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彻底的被唐人演变成土著了。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七节 破阵子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云烨没有能演变古人，倒是被古人严重的演变了，这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


讨小老婆这种事情说实话对于勋贵来说不比买一匹好马更重要，但是这次不同，云烨以前总是关心小苗的生活起居，虽说就是看中了小苗的一身好武艺，有小苗在后宅待着，自己干什么都放心，现在好了，一个咸湿的大叔关心一个小姑娘，最后把小姑娘关心成了自己的小老婆，这就对云烨的冲击非常大了。


不谈道德感上的缺失，光是事情的本身就把云烨推上了道德的审判台，那种赤身裸体站在朱雀大街上的感觉再一次光临，让他无处躲，无处藏。


现在能做的就是闭嘴，彻底的闭嘴，只要自己显露出半点的不愿意，就会将小苗的清白完全的葬送掉，大唐社会对男人的花心抱有足够多的宽容，但是对于女子的德操，却要求的非常的苛刻，两位公主不过找了一个和尚当情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大唐的上流社会中，听说现在正在感业寺做最深沉的忏悔。


传的太恶心了，辩机和尚的床上动作，都被好事者完整的用幻想补充了出来，所以当辨机被斩的时候，长安的大街小巷充满了恶意的猜想。


所以云烨做的只能是闭嘴，家族变得很大，所以就有了它自己的规则，并且这些规则会超越云烨这个主人自己的权限。


爱情对云烨来说并不是必需品，他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亲情而不是爱情，在孤单的时候联姻就是促成亲情的另个法宝。


事情很不正常，但是云烨已经没有时间考虑这些事情了，小苗这时候正在战场上苦苦厮杀，一千九百里的征途，七道防线，都需要她依靠自己的武力冲杀过来，在没有大唐军士这样强悍的装备的情况下，战斗估计进行的异常惨烈。


将驼城的前进的速度调整为三级，这已经是驼城的最高速度了，只有抢在大食人到达悉蜜言城之前将小苗她们接出来，才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否则，吐火罗，大食联军会将她们死死地困在活路城，巴格兰城，昏磨城之间，最后依靠优势兵力将他们生生的磨死。刘方，单鹰，贺天殇这些人自己损失不起。


那里的形势过于复杂了，大食人，吐火罗人，大勃律人，突厥人在三角洲地带杀的天昏地暗，力量最薄弱的，就是小苗的天使军，自己进入珊莎国之后，因为这个国家的不抵抗，唐军可以在沙珊国自由的行军而不受阻碍，大食人的统帅优素福似乎准备先处理掉钻进自己势力范围内的小虫子，而后再挟大胜的威势向驼城扑过来。


巴格兰城如今正笼罩在黑烟之下，喊杀声充满了整座谷地，莫阿斯举着自己的长剑，在人群中奋勇厮杀，双手剑破开吐火罗人的木盾，强大的力量将他的胸骨破开，粉红色的内脏清晰可见，没时间惊讶，突厥人已经在身后不到百里的地方了，天使军只有奋力的劈开一条道路，才能有活路，大盾已经被他背在自己的后背上，激烈的战事已经让他忘记了满身的伤痕，薛西斯率领的骑兵正在发起最后的进攻，马蹄踏在大地上就像是惊雷一般。


小苗已经破阵，单人独马冲出了战阵，甩一下头上的汗水，圈回了战马，又向混乱的战阵里冲了进去，莫阿斯他们依然被困在军阵里出不来。


长长的马槊就轻易地撕开了吐火罗人的盔甲，马槊的枪刃轻轻地破开了敌人的咽喉，这是小苗从单鹰那里学来的，能少用一分力气就少用一分力气。


自己冲杀的太快了，无意中就和自己的队伍分开了，不像单鹰骑着马走在战场上，就像是国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只要自己的部下遇到了危险，碰到了阻碍，他就会过去将最强悍的敌人杀死，破开吐火罗人的战线，然后就再一次冷静的巡视着战场。


莫阿斯正在和一个粗壮的吐火罗人作战，两个人凶悍的打法让他们周围五米之内一个人都没有，小苗摇着连枷纵马从那个吐火罗人的身边飞驰而过，带刺的连枷头重重的敲击在他的头上，吐火罗人的脑袋顿时就像桃花在盛开。


小苗趁着敌人散开的机会对满身脑浆的莫阿斯说：“冲出去！”说完手里的马槊就划出了一个大圆圈，荡飞了两把砍过来的弯刀，拨转马头再一次充当起了锋矢阵的箭头。


“冲出去！”莫阿斯大叫一声，用巨盾挡在身前，重重的向吐火罗人刚刚结好的军阵撞了过去，连日来的厮杀，已经彻底的将莫阿斯身上嗜血的一面激发了出来。


薛西斯的马队像兀鹰一样的在外围盘旋，他们收起了自己长刀，坐在马上不断地拉弓射箭，密集的长箭雨点般的向敌人倾泻了过去。


敌人的投石机开始向混乱的战阵投石头了，这是巴格兰城城主能想到的唯一一种可以大量杀死敌人的办法。


巨石漫天乱飞，不断地有人被巨石碰的骨断筋折，要是不小心被巨石砸结实，成为肉泥就是唯一的下场。


莫阿斯大喊着要自己的部下散开，他已经眼睁睁的看见有两个和自己同时从奴隶市场被买回来的兄弟被乱石砸成了肉酱。


一块巨大的城砖从天而降，带着风声向正在疏散部下的莫阿斯落了下来，眼看着就要落在莫阿斯的脑袋上，从旁边横过来一柄马槊，挑在城砖上面，城砖翻滚了一下从莫阿斯的耳朵边上擦了过去，小苗胯下的战马却嘶鸣着倒在了地上，刚刚挑飞了城砖的小苗慢慢站起来，只觉得胸口闷的厉害，嗓子眼一甜，一口血就喷了出去。


莫阿斯大叫一声，将自己的大盾抛掷在缓缓倒地的小苗身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石重重的砸在大盾上，碎石变成更加细小的石块，大盾也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凹坑。


莫阿斯来不及检验小苗的伤势，将小苗背在自己的身上，用布条绑牢，抛掉了手里的长剑，抽出两尺长的短剑咆哮着要自己的部下向前冲锋，这个时候向后走比向前还要危险。


自从小苗落马之后，单鹰就再也无法保持自己的优雅姿态了，手里的强弩响了三次，就有三个穿着铠甲的敌军军官，从马上掉下来，单鹰骑在马上挥舞着自己的陌刀，代替了小苗的位置，继续向前冲锋，在砍杀了十几个敌人之后，吐火罗人终于奔溃了，开始有大量的逃兵转头向自己的城池跑去。


单鹰的战马也混在这些人群里，手里的链子锤已经被他缠绕在了胳膊上，眼看着城门就要缓缓关闭，胯下的战马嘶鸣一声，从敌人的头上跨越了过去，就在城门还有俩尺就要合拢的时候，他手里的链子锤毒龙般的飞了出去，击打在正在指挥部下关门的敌将头上，脑袋碎裂，无头的尸身倒在地上，脖腔里的鲜血喷泉一样的飙出来，恐怖的场景吓傻了那些关门的军士，就在这个时候，单鹰的陌刀借助马力重重的劈在了城门上，轰鸣声中，整扇城门被巨大的力道劈的猛地向里荡开，单鹰手里已经扭成麻花般的陌刀被单鹰甩了出去，两个呆立在门口的吐火罗人被陌刀砸在身上被它远远地带走。


战马昂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前蹄重重的踏在另外的一扇城门上，整座城门顿时就被单鹰彻底的打开。


薛西斯的骑兵紧随着单鹰的战马，洪水一般的冲进了巴格兰城……


小苗醒来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了伊利斯姐妹泪水涟涟的眼睛，感觉自己的嘴里苦涩的厉害，见到小苗醒了过来，伊利斯就叽里咕噜的说了好长的一段话，小苗没心思听她的废话，指指自己的水壶，表示自己要喝水，口渴的很厉害。


一气喝了半壶水，发闷的胸口才算是好了一点，这才想起自己拿马槊挑开那条城砖的事情。


“莫阿斯没被石头砸到吧？”小苗赶紧问伊利斯，当时她光顾着难受了，没看结果。


“老奴没事！”莫阿斯的声音从屋子里响起。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苗笑的开心极了，只要人没事，城池没有攻下来，等自己好了还不是一样能攻下来。


小苗忽然愣了一下，疑惑的对莫阿斯说：“你是自由人，以后不要再说什么老奴的话。”


莫阿斯摇着头说：“从现在起不是了，我就是您的家奴，这一次没有人逼迫我，我是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自由的，我的小姐。


莫阿斯此生此世，必将守护着您，今后您的快乐将士莫阿斯最大的快乐。”


“不成的莫阿斯，我不会和你签署契约的。”小苗顿时大急，云家好像只有只有一个奴仆那就是老钱，莫阿斯再去，家里不能有两个大管家。


“这是心灵的契约，我的主人，不是写在羊皮上的契约，直到死亡，这个契约才能解开，他已经写在莫阿斯的心上了。”莫阿斯躬身一礼，就笑着准备出小苗的房间。


“我马上就要成亲了！”小苗红着脸小声的对莫阿斯说。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八节 仇恨传播者


巴格兰城在冒烟，贺鲁远远地就看到了，驳马抬手止住了大军前进的步伐，猎猎的热风从戈壁上吹过来，穿过马腹之后就变成了腥臊气，长老从白色的马车里探出头来，看着浓烟滚滚的巴格兰城笑着点点头，疲惫的回到了马车里，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无休止的长途跋涉正在严重的摧毁他的健康，自从大队的突厥人回归之后，长老大病了一场。


又一个突厥人的勇士死了，同时去的还有自己的一位老友，每一个英雄都是突厥人最宝贵的财富，如今却只能徒劳的去攻击那座恐怖的驼城。


“流的血太多了！”长老躺在毯子上，看着车厢的顶棚自言自语。


想到老友和突施王，长老的心就开始疼痛起来，自己带着大军走的难道就是一条正确的路？不见得吧？小勃律的地盘立足未稳，大勃律就联合吐蕃硬是逼着自己离开那片土地踏上了漫漫征途。


安吉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她一定是唐人，长老可以很肯定的说，只有唐人才能在短时间里装备起这样的一支大军，贺鲁只感到愉快，却不知道这样一个道理，跟着敌人的脚步如何能寻找到活命的绿洲？


当所有突厥人还在庆幸有人在前面帮着自己开路的时候，大长老就已经想带着自己的族人向相反的方向逃遁了。


敌人想要你做的，那么一定不是一条好路，哪怕回头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也比跟着敌人的脚步走要好一千倍。


巴格兰城的战火方歇，探马的回报更是加深了长老的忧虑，现在已经很危险了，唐人的军队在进行了短暂的劫掠之后就准备离开巴格兰城，他们的目标必然会是活路城。


这个名字好啊，活路城，唐人离开之后，不知道自己的族人能不能在这座城池上找到自己的活路，估计从这里，突厥人就要为自己的求生之路征战了。


贺鲁，快快成长起来吧，突施已经死了，我只希望你能在我死之前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长老在马车里自艾自怨，贺鲁却拿着马鞭指着远处的巴格兰城说：“我们再加把劲，走到巴格兰城再休息，到了那里我们就有充足的粮食了。”


驳马摇摇头，指着远处蹒跚而行的突厥百姓说：“不能再走了，再走下去，他们就会累垮的，我们的牲口严重不足，大部分人只能步行，更何况从东路赶过来的好多人，根本就没有战马，好多人还有伤，也没有办法作战，贺鲁，骑兵站在地上作战，你很清楚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贺鲁张了张嘴，想要说自己为什么要把这些包袱抗在肩上，见驳马忧心忡忡的样子，也不忍心说这些伤害他的话。


“驳马，你派两千骑兵先去巴格兰城去看看安吉走了没有，如果走了，就让他们开始收集粮食，我们就在这里扎营。还有，你再派出斥候去收集这里的军情，可以走远一些，我总是感到不太踏实，这里很不安全啊。”


长老的声音从马车里传了出来，驳马答应一声就去忙碌了，贺鲁跳上马车，掀开帘子看着长老说：“长老，您觉得我们最后会到那里去？我们能走到那里？”


长老宠溺的看着贺鲁说：“找一片没人的土地最好，如果有人也没关系，我们只要把他们杀光，就能获得自己的土地了，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抢劫本来就是我们的本性。狼的子孙自然是要去捕获猎物的。”


贺鲁放下了帘子，准备下车，犹豫了一下，又把帘子掀开看着长老问：“长老，您能帮我向安吉求婚吗？我想娶她。”


长老的脸色顿时就变得苍白了，招手让贺鲁进来，牵着贺鲁的手说：“你现在还不到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现在是我们突厥人最危险的阶段，我们不能在这个时候考虑自己的事情，你是突厥人的王，现在需要想着怎么能够让族人吃饱肚子。”


贺鲁羞涩的点点头，就跳出了马车，大声的喊叫着亲卫，让让他们准备扎营，给长老安排最好的帐篷。


“怎么嫁人啊！”小苗躺在浴盆里看着胸口好大的一片淤青自言自语。


伊利斯的脑袋从帐幔后面探进来好奇的问小苗：“您打算嫁给谁？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对您好吗？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你现在受了伤，他也不来看你。”


小苗看着伊利斯羞涩的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神奇的人，能作出非常优美的诗，还能造出最神奇的东西，比如可以让人在天上飞的热气球。”


伊利斯摇摇头不屑一顾的说：“他还是配不上您，一个游吟诗人罢了，您听听他的歌谣就好，为什么要嫁给他。”


小苗立刻就涨红了脸争辩道：“胡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将军，还是最渊博的人，也是最善良的人，他也不是什么游吟诗人，你什么都不知道不许胡说。”


伊利斯调皮的吐吐舌头说：“那他为什么不来接您？您已经受伤了。”


小苗赤裸裸的从那个水里站起来指着东面说：“谁说他不来接我，他已经来了，听说他造了一座会跑的城池，如今就带着这座城池来接我了，他来了我就嫁给他。”


伊利斯娇笑着拿大块的布巾子裹住小苗的身体，调皮的凑近小苗的胸口闻一闻眨巴着大眼睛叫了一嗓子：“好香。”然后就咯咯笑着逃开了。


洗完澡的小苗躺在城主家柔软的床上，从脖子上揪出一面木牌子仔细的看了一眼那上面的写的云门张氏小苗的字样，放在嘴边亲吻一下，就快速的收了回去。


老奶奶说了，如果让侯爷早早的看到这面牌子，说不定就嫁不成了，可不敢让别人看见。只有在每天睡觉的才会掏出来偷偷的看一眼。


从洞庭湖来到云家，练功之余看到云家人相亲相爱的场景，又想到自己凄苦的身世免不了心生自怜，总想融进云家，师父却在培养自己的孤独感，在他老人家看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侠客都应该独来独往，一击不中，遂远遁千里，自己从小就孤独，对这种噬心啮骨的痛苦感觉小苗是深恶痛绝的。


梅岭古道看到云烨，没有人能知道小苗是何等的快乐，当云烨拥着她，为她擦拭去眼泪的那一刻，小苗就觉得嫁给云烨当小妾也不错，别人都说当小妾不好，师父更是极力的反对，但是小苗没发现小妾有什么不好的，那日暮，铃铛生活的都很好啊。而且那日暮有时候还非常的霸道不讲理，自己只不过想要一个家而已，会生活的很好的。


总是会想起侯爷搂着那日暮睡觉的场景，那日暮如同雪山一样的胸脯清晰地就像是在眼前，揪开睡衣的衣襟，低头看看自己的胸部，再一次叹了口气，胸部不但小，还有好大的一片乌青，前几天本来已经变大了，现在遭受了重击之后好像有变小了。


烦恼的小苗在床上滚来滚去，单鹰却在城里四处巡视，收拢自己正在抢劫的军士，明天就要离开巴格兰城，所有的准备必须在今晚做好。


强奸，抢劫这是胜利者的权利，突厥人不管变成那一方的军队，这样的本质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单鹰放下了自己狰狞的面甲，沿着街道信马由缰，哒哒的马蹄踩在石板路上，不时有火花迸射出来。


巴格兰城的土著缩在墙角，脸上涂满了烟灰的妇人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孩子惊恐的看着魔神一般的单鹰，今天在城墙上他们看见了魔神一样恐怖的单鹰是如何用魔神一样的手段残杀自己的父兄的，恐惧到了极点，终于有妇人嘤嘤哭泣起来。


单鹰扫视了一下她们，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极度的无聊，自己的征战没有任何的意义，自己的存在也没有任何的意义，单纯的征战已经让他感到了厌烦，战刀劈下的人头不代表荣耀，也不代表勇武，唯一能代表的就是彰显自己的邪恶。


老子说过，在世风日下的时候，美好的人心就会远离，邪恶就会抬头，这样的邪恶，单鹰已经见识的太多了，现在已经变得麻木和无聊了。


该回家了，大丫还在等自己，家里只有两个孩子，自己和大丫还年轻，如果自己多留一些时间给大丫，说不定来年还能再有一个孩子。


他眯着眼睛看看远山，回头又看看浓烟四起的巴格兰城，用自己的马槊挑起了一个正在女人身上耸动的部下，喊了一声：“回去了，不要再玩了。”


说完就转身离去，在他的身后，无数的士兵或者背着财货，或者系着腰带，慢慢的从四面八方汇集了过来跟在自己的将军后面，向军营的方向汇集。


破城的杀戮结束了，对于巴格兰城的人来说，苦难才刚刚开始，太阳升起的时候，天使军在吐火罗人惊恐而仇恨的目光中离开了巴格兰城。


刘方透过马车的车窗看着外面的人，回头对身边的阿巴斯说：“我们不是来征服的，我们只是来传播仇恨的，只有仇恨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隽永的一种情感！”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三十九节 城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无穷尽也，这是汉民族的一个特征，也是汉民族的魔咒，满世界唯有这个民族传承了数千年而祖祠的香火不灭，对别的民族来说，好像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一旦分裂，想要回归，融合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很多的惊才绝艳的人物做过这方面的努力，但是都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刘方和云烨早年间就这个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似乎并不美妙，刘方在这方面的例证要比云烨少了很多，差不多少了一千三百年，没有经过南北朝，宋元明清，民国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认知的。


所以刘方只能用简单的羊群理论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云烨没办法说出后面更多的例证，只能任由刘方用狗屁不通的道理来强词夺理。


胜利者最后是刘方，他认为汉民族就是一群羊，必须要依靠狼群来吞噬其中弱小的，生病的羊来达到整个群体的健康的目的，他还认为汉民族和游牧民族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离不了谁，狼群没了羊群，就该饿死，羊群没了狼群也会变得逐渐虚弱，最后消亡。


每隔数百年，狼族和羊族就会有一次大的血脉融合，比如犬戎破周，比如五胡乱华，这种血脉的融合是靠着强奸来达到目的的。


当然，刘方对胡人将十万吃不完的妇女赶进河里活活淹死这种事情也充满了愤怒，并且发誓要报复，但是作为一个军事家，老家伙依然顽固的说出了他认为的事情的本质。


云烨勃然大怒，指着刘方说他这样的论断过于武断，过于冷血，汉民族从来就不缺少这样的血性，农耕民族才是世界前进的主要力量，是文明的主要创造者，而游牧民族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强盗，是蝗虫，甚至可以称之为病毒，需要得到最干净彻底的清除。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刘方拿出自己最有力的武器狠狠地回击了云烨。


这就没办法谈了，云烨说的是一种小我，更加注重个体的感受，你和那些饱受异族侵害的百姓去说说这些道理，说不定会被乡农用锄头刨死。你去向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妇人去大谈血脉的融合，你一定会被她们的口水活活的淹死。


所以说大我的政治观念是残酷的，是不近人情的，刘方和云烨站的角度不同，就会得出两种不同的观念和认知。


“我不是政客，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我只想在我们的力量占优的时候，尽可能的将我们的优势扩大，一个强悍的民族是不可能消亡和衰退的，我不愿意看到我们这个民族再遭受那些无穷的苦难，命运必须公平，现在轮到我们来收割这个世界了。”


刘方见云烨已经愤怒的快要炸裂开来，轻飘飘的丢下一短话：“世上从来没有永远的盛世，贞观盛世来的迅猛无比，其来也速，其去也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云烨，你才是大唐这个巨大的炉灶下烧的最旺的那根柴火，你最好长命百岁，或者你真的是神仙的弟子可以永远活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小心地守护着你的盛世。


你看看商鞅，看看晁错，他们的下场就是活生生的例证，这个世界是人治的社会，人亡政息乃是应有之事，你胆小，你怕事，你没有一往无前的气概，凭什么认为你的盛世可以万古流芳？”


云烨的偏执在刘方看来就是在做无用功，想起云烨说的那句话就笑着摇头，这句话虽然无赖，虽然是一种诡辩，却也有它的道理。


“无用功？我们明知道会死，为什么现在还要吃饭？不如现在就拿绳子把嘴扎起来活活饿死算了，反正迟早要死的，什么都不做，那就什么可能都没有。只有做了的人才有资格说三道四。”


只要突破活路城，自己这些人的使命就会完成，紧紧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些突厥人就会和大食人展开最残酷的交锋，一个是草原上的金狼，一个是沙漠里的野兽，他们之间的碰撞一定会非常的壮观，将天下大势操控于掌心的感觉非常的美妙，突厥人在自己的身后捡够了便宜，现在该到了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阿巴斯崇敬的看着面前这位枯瘦的老人，这一路上他见识到了这位老人是如何纵横捭阖，在无数的敌对势力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那个硕大的头颅是如此的睿智，花白胡须上的那张嘴总能在看似绝望的时候说出最正确的计谋，这才是智者。


自己以前也有领地，也有一位同样睿智的爷爷，自己年幼的时候总觉得爷爷说出来的话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废话，躺在大街上数着星星的时候，仔细回忆自己过去的生活时，才发现自己的爷爷是如此的睿智，可恨自己到了回天乏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处宝山而不自知。


“阿巴斯，我们的目的地快要到了，我马上也要回到我的国家去了，从此之后退隐山林不问世事，在这之前，我想把你安排好，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就说吧！”


闭着眼睛的刘方似乎知道阿巴斯正在看着自己，张嘴就说出阿巴斯这几天最忧心的事情。


“我尊敬的主人，阿巴斯不敢奢望能得到您全力的帮助，只求您允许我借助您一点点的力量，将我们家族失去的东西抢回来，甚至不需要夺回来，只要把那座城池烧成灰烬就足够了。


那是一座背叛的城市，城里面住着一群背叛者，我希望他们全部死去，不管是去见胡大，还是去火狱接受审判，我希望他们去死！全部的！”


刘方睁开眼睛看着谦卑的阿巴斯说：“你想毁掉什么城？你想杀掉什么人？另外，你何时皈依了大食人的宗教？”


“我的主人，阿巴斯没有任何的信仰，只要能复仇我不介意去信仰魔鬼。我想毁掉的那座城就叫做”城“，只不过它属于君士坦丁，现在已经成了人世间最龌龊的城市，如果可能，我想借助您的力量摧毁掉它，只有火焰才能彻底的让那片土地变得干净些。”


刘方笑着说：“你的身份不简单啊，不过这一切我不会问，所有人都应该在心底藏点秘密，不过这样的事情需要你自己去做，我会给你一种更可怕的武器，它能将石头烧化。


我们的军队到达不了那样遥远的地方，或许突厥人能够达到，一旦我们的目的达到之后，你不妨去投靠他们，我会给你一封很好的推荐信，我相信睿智的长老会清楚的了解到你的重要性，会给你一个不错的职位。


我来自一个伟大的国度，我的主顾总是一边杀人，一边流泪，一会强硬的就像是一个倔强的疯子，一会又哀伤的就像是一个孩子，他总是多愁善感，做了这么久的将军，依然不明白战争的真谛，他不会同意派出军队将一座千年的古城毁掉的。


当然，除非那座城市变成了我们的敌人，那样的话，你的愿望就会轻易地被实现，因为放火，是他最拿手的好戏，他曾经将这个世界上最坚固的城池烧成了人间地狱。


罗马帝国已经在逐渐衰落，这真是令人伤感，庞大的帝国总是衰落的更加快一些，一味的求大，求强，往往就会事与愿违，总有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年轻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


刘方咕哝了几句，给了阿巴斯这样的一个承诺，得到了承诺的阿巴斯将自己的脑袋紧紧地贴在马车的箱板上再也不肯抬起来。


他知道自己的目标会成为现实，因为那个叫做人熊的护卫说过，如果天使军能获得正规军三成的武装，就能在这片大地上横着走而不用考虑什么危险，他对这些话坚信不疑。


同一个蓝天下，优素福的大军也在急匆匆的赶路，战马，骆驼，步兵混编成了一支庞大的军队，他对自己的战士充满了信心，并且坚信在胡大的指引下，他们一定能够战无不胜。


这些强壮的士兵用不着穿什么铠甲，他们就能战无不胜，这是经过无数的战争验证过的，坚定地信念就足以让他们在战场上奋勇的厮杀。


抹掉额头上的汗水，优素福幸福的看着身边无边无际的人群，自己的土地上出现了讨厌的牛虻，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它们全部拍死，哪怕已经吸饱了鲜血，吸血的代价总是要付出的。


吐火罗是大食人的附庸，无数的敌人在这个国家肆虐，他们从遥远的东方攻破了天竺，转了一个大圈子之后又攻破了吐火罗，听说远东的那个庞大的帝国也已经把魔爪伸了过来，斩断这只魔爪，是自己这个东方总督必须要做的事情。


胡大的光辉下，容不得任何黑暗存在！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节 杀吧！


痛苦是相对的，当别人比你更加痛苦的时候，自己的痛苦就能减少很多，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愫，只有人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相对的，别人比你快活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就会感到痛苦，云烨现在就非常的痛苦，驼城所到之处，敌人望风而逃，快的就连最凶猛的八牛弩弩箭也追不上，看着空荡荡的城池，云烨就更加的痛苦。


该死的吐火罗人在坚壁清野，城池里找不到一粒粮食，一头家畜，这些家伙太过份了，这不是一个中立国该有的表现。


“你打算让吐火罗人捧着美酒欢迎你？吐火罗不是莎栅，他们的血性还没有被消磨掉，敢战之士都在冲着你呲牙咧嘴，只要你稍有疏忽，他们就会冲上来将你撕成碎片。”


杜如晦从来就不说吉祥话，尤其在购买了两个波斯舞姬之后就更加的肆无忌惮，大白天的都不出门，这是打算累死在女人肚皮上的前奏。


“我们马上就要率先到达活路城了，在那里我们将和小苗会和，然后缓缓地退出战场，选择一个对我们有利的战场把大食人干掉之后，我们就回长安，把这里全部交给李元祥他们去治理，老天爷才知道这些权利疯子，为什么会舍弃了江南的秀美山川，来到这个荒漠的世界。”


云烨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准备向杜如晦请教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毕竟这些人的行为自己根本就无法理解。


杜如晦喝了一口茶之后才慢慢的说：“他们的行为才是正常的，你的行为才是不正常的，大丈夫手捾十万强兵，自当横行天下，这一点你做到了，毕竟你带着自己的部下在万里荒原上横行霸道，满世界的人都对你敢怒而不敢言。


另一点你没有做到啊，牧民的快乐，自己一言九鼎，一言而断的快感你没有尝试过，李元祥他们的目标很现实，作为皇子，他们只想做自己的帝王，和陛下抢皇位这个难度很大，连一成的胜算都没有，所以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哪怕是在荒僻之地，也要做皇帝，宁为鸡首不做牛尾，这样的情愫对你来说很难理解吗？


一个没有野心的家伙啊，还以为你手里有十几万的战士，胆子会大一点，没想到还是改变不了你胆小如鼠的本性。”


任何一个老家伙只要和云烨在一起，就会忍不住教训他两下，以前不太了解他的时候，就会被他诺大的名头惊得目瞪口呆，但是相处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这个家伙其实就是一个外强中干的家伙，做出来的很多事情都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别人敢做的事情他一件都不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他偏偏干的欢天喜地。


不过这个家伙也聪明的令人发指，性子又像是一个泥团，搭把手就能捏出一个东西出来，在好为人师的本性催促下，就想把这个家伙变过来，就像是在一个整齐的书架上突然发现一本不管是规格还是封面都和其它书本格格不入的空白书，都想在上面写上两笔，颜之推，李纲，泰山老人，程咬金，牛进达，李靖，李二，长孙皇后，这些人都干过这事，杜如晦又何能例外？


“哦，知道了，就是说李元祥他们都觉得自己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不能容忍自己的才华被埋没，这才准备来西域大显身手，向他的皇帝哥哥证明一下自己不是酒囊饭袋？”


从善如流的时候云烨从来不会在乎对方的语气，只要自己能从他们的话语里接受到教育，这些小事确实不算什么，李二，长孙的态度更加的恶劣，自己也从来没有反驳过。


“杜老头，我们再打一仗，就要回京了，你不打算给自己在西域弄点好处？我可是听说你小儿子杜荷好像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云烨好心的提醒一下老杜，趁着自己还在位置上再不捞一把，以后就没机会了。


“天山下的小镇子分我一块土地，我家也盖上几间房子，你和何邵打声招呼，那个镇子里必须有杜家的店铺，说实话，我总觉得以后那个镇子会变成一处极为繁华的所在，你说是不是？”


云烨这就没话说了，老家伙的眼光毒辣的厉害，从道门的一点变化就能敏锐的找到一处很好的投资地，有这样眼光的人家不多，至少秦家就不如老杜，秦家的夫人正在埋怨云烨为何要把大笔的钱财扔进荒漠里，看不到一点的前景。


“你该去找袁守城去谈，要是能在山上弄一间房子才好。”


“你说说，那个天山真的有神仙？你见过吗？”


“我本来是知道的，后来拿了袁守城一万枚金币的封口费之后就变得不知道了。”云烨笑着对杜如晦说。


“那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人家在坚壁清野，明显的想要活活的将我们困死，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杜如晦收起玩笑话，一本正经的问云烨。


“有啊，只要向西再走两百里就到了阿源城，这是吐火罗的祖城，这个国家现在变成了二十九个城邦，我不认为这个城邦有毅力将自己的重城也坚壁掉。”


杜如晦呵呵笑着说：“你小心了，没那么容易，吐火罗人一度降服突厥，小心他们死灰复燃。你打算从阿源城打开缺口？”


“是的，山不来就我，我们去就山好了，物资说到底需要补充，尤其是骆驼的食料，咱们将近二十万头牲口需要草料，数目庞大，消耗惊人，不随时随地补充，那就是自寻死路。”云烨陪着杜如晦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坐定之后，杜如晦忽然问云烨。


“你真的对西域没有任何的想法？修要诓骗老夫！”


“没有，半点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我的志向与别人不同，混吃等死就很好了，西域这样能让人一日三惊的土地实在不是云家照顾家业的首选。”云烨回答的非常认真。


杜如晦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说：“陛下之所以将十六王分封在西域其实就是想将老虎都锁到一个笼子里，别看他们都是亲兄弟，一旦分封了国家，我相信不出十年一定会再起烽烟，战国故事就会重演，陛下不是周天子，不会容忍他们兼并成一个国家，必定会拿出手段分化拉拢，甚至是暗中资助，这片土地将会永无宁日。


西域距离长安太远了，这就是十六王以为自己能够独霸一方的先决条件，不信你看着，陛下对十六王的封地安排会非常的有趣！”


云烨和杜如晦对视一眼，各自给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就不约而同的端起自己的茶壶，美美的喝了一口，也就抛开刚才的话题，开始讨论水质对茶叶品质的影响。


程处默感觉自己已经累得像条狗，驼城在缓慢的移动，自己带着骑兵不断地向四周探查，劫掠是主题，必须保证驼城上有充足的粮草可供使用。


小小的村庄毁掉了，小小的镇子毁掉了，小小的阿源城被程处默一鼓而下，带火药的八牛弩轻易地撕开了阿源城厚重的城门，轰飞了城头那些严阵以待的士兵，当第一声火药弩箭在吐火罗的大地上炸开的时候，对这个民族的劫掠也就拉开了序幕。


“大将军有令，阿源城必须交出一万担粮草，五千担豆料，否则屠城！”舌人腆胸挺肚的站在单膝跪在高大城门口的城主，耀武扬威的发出云烨的命令。


“尊贵的胜利者，阿源城地小民贫，拿不出这样多的物资，请求尊贵的胜利者向大将军求情，我们只能备齐五万斤粮食，两万斤豆料……”


剩下的话城主不必说了，因为郭平已经一刀砍下了城主的人头，带血的横刀再一次指向了城主尸体旁的一位穿着链甲的武将对舌人说：“告诉他，如果他能办到这些，城主的位置就是他的。”舌人将那位胆小的将军拽起来说：“你走运了，校尉说了，只要你能找出足够的粮食，我们就支持你当城主。”


胆小的将军在第一时间就不再颤抖了，立刻调转身形，大声的向自己的部下下达了命令，而且将嘴凑到舌人的耳边轻声的说话。


“将军，这位乌拉将军说他能办到咱们要求的条件，但是，他请求我们杀光城主的旧部和家眷，为此，他愿意再付出同样数目的粮草。”


“这狗日的真够狠的，为了当城主不管不顾了，好办法，我们以后收集粮草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把它定成条例？”陈数使劲的勒了束甲的丝绦，瞪着眼睛看着那个将军说。


“如你所愿！”舌人发出乌鸦一样的叫声，嘎嘎笑着指着乌拉指认出来的人大声的向军士们下达了命令。


一时间城门口血流成河，陈数的铁骑一马当先的冲进了阿源城，目标直指城主府，杀人对陈数来说算不得什么事情，龟兹城头，自己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了。


郭平犹豫了一下也紧紧的跟上，程处默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似乎就盯在自己的后背上，刺得自己五脏六肺都不舒坦。


那就杀吧！大军需要粮草！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一节 杀一是为罪


走一路就抢劫一路，吐火罗的城邦城主总是在换，所以只需要杀很少的人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云烨对此很满意，程处默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自从来到西域杀人已经杀的麻木了，作为将军，杀多少敌人都不会感到厌倦，因为这是自己自己功勋的来源，现在不一样了，云烨冷酷的下令自己的骑兵部队必须满足驼城的一切需要，田元义就像是一只吸血鬼不断地向骑兵们提出各种各样的需求，从铁钉到粮草无所不包。


不管自己送去多少物资，田元义总会笑眯眯的向自己递上新的单据，现在好了，找到了一条可以一劳永逸的办法，敌人自己搜刮自己人这样就能极大地减轻程处默的负罪感。


父辈遗传下来的武勇，并不是要自己拿去杀戮平民的作为大唐的职业军人，程处默从来对杀戮平民这一点充满了抵触情绪。


在洗劫了三座城邦之后，田元义终于告诉程处默大军的物资已经备齐了，从现在起，骑兵用不着听从他的指挥了。


“每个民族都有软骨头，都有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住双眼的人，这样的人才是我们西征的最大助力，拿着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力，来安抚他们，我认为以后要大力的推行，同时要向国内汇报这种事情，自己的国民需要对这样的事情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云烨和杜如晦在巡视粮草，在仔细检查了所有的物资储备之后，杜如晦长吸了一口气这样对云烨说。


云烨在苦笑，他到现在才明白后世为什么进行爱国主义宣传了，杜如晦已经考虑到了这样的问题，大国民全体需要学习。


牵头的骆驼昂嘶一声，驼城又开始了缓慢的移动，长长的队列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带给吐火罗人最强烈的震撼。


张俭回到自己的帅帐，卸下了身上的甲胄，这还是半个月以来他第一次将沉重的甲胄脱下来，四个美丽的高丽女奴用坐撵将张俭抬起来走到热气缭绕的浴室，开始帮他洗澡。


酸臭的大脚踩在女奴饱满的胸膛上，接受女奴最温柔的按捏，张俭仰着头，呆滞的看着房顶，连日的征战已经将他最后的一丝精力都榨的干干净净。


新罗人，百济人终于后退了，尸山填不满高丽王都得壕沟，公输家族的人十年前亲自设计的平壤城防，确实坚不可摧。


牛进达的援军还在艰难的跋涉，层出不穷的叛乱让援军不得不进攻前进，张俭知道他们的行军是多么的艰难，所以从来不催促，牛进达不是一个新兵，知道平壤的情形该有多么的危急。


张俭只是很奇怪，打仗向来乱糟糟的新罗人，这一回为什么会如此准确的知道自己的城防部署，每一次的攻击都恰好击打在自己防守最薄弱的地方，接连激战了十五天，大军死伤惨重，大唐的军人凭借着自己强悍，这才勉强击退了敌人的攻击，这是为什么？


躺在自己的大床上，无意中看到了帮着自己收拾桌案的高丽女奴，张俭痛苦地闭上眼睛，到了现在么只要是高丽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亲兵队长走了进来，张俭面无表情的下令道：“将这所大宅子里的高丽人全部杀光，我睡醒之后，我们就搬去军营。”


看到那个自称从来听不懂唐人语言的女奴开始发抖，张俭就再无犹豫，亲兵队长答应一声，就拖着那个美丽的高丽女奴去了后院……


满世界都是敌人，都是对大唐充满了敌意的国家和人，过多的情绪只会影响自己作战，张俭认为自己此时此刻，最需要的就是充足的睡眠，只有保持一个强健的身体，才能应对接下来的狂风暴雨。


就在睡着的那一刻，他仿佛闻见了浓重的血腥味，这股子浓重的血腥味里似乎夹杂着一缕甜香……


整整睡了四个时辰，张俭起来的时候发现天色依然黑乎乎的，侧着耳朵倾听了梆子声，这才确定现在是四更天的时候。站在门口的卫士听见张俭咳嗽了一声，就推开门走了进来，点着了蜡烛之后就开始伺候张俭穿衣。


“不穿便服，着甲吧。”张俭淡淡的吩咐一声，就伸开双臂让卫士替自己着甲，卫士笨手笨脚的，勒束甲丝绦的时候，几乎将张俭勒成两截，张俭拍掉了护卫的手，自己解开甲胄，重新勒好了丝绦，就开始坐在桌子边上享用自己的早餐。


早餐很不合胃口，喊了一声荷姬，见护卫奇怪的看着自己，这才想起自己昨晚睡觉前发布的那道命令，苦笑一声，老天爷终归不许自己和高丽人有任何的联系，哪怕荷姬已经怀上了自己的孩子。


为了保证荷姬的安全，特意没有教她唐人的语言，没想到人家早就会，自认为已经固如金汤的大将军府，谁知道早就漏洞百出了，五蠡司马早就警告过自己，当时没有当一回事，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天边出现了一道鱼肚白，天就要亮了，张俭拿起自己的横刀挂在腰上，骑着马出门的时候对护卫队长说：“将她厚葬吧！”说完话就打马向正阳门奔了过去。


正阳门就是战事最惨烈的地方，城墙上斑驳的血迹还没有干透，引来一大群的苍蝇，密密的覆盖在城墙上，准备在血迹上产卵。


苍蝇总是和死亡密不可分，苍蝇最多的地方，就是死尸最多的地方，自从听到突厥人惨败于云烨之手，新罗人和百济人就发了疯，总想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自己全歼于平壤，他们只有夺回平壤，再将自己的战线推到鸭绿水江畔，隔着大河，背靠着险要的群山才有和大唐作战的本钱。否则，当大唐从西面和北面收回自己的精锐，等待新罗和百济的只有死路一条。


不知道此时的新罗女王该是如何的后悔，也不知道胆小的百济王会是如何的恐惧。


不管是后悔，还是恐惧，到了极致之后就会变成一种歇斯底里的仇恨和疯狂，这一战，两个国家的王都已经亲自上了战场，准备毕其功于一役。


张俭心里苦涩的要命，连续十五天的强力作战，自己的部下已经疲惫不堪，整座平壤城只有不到三万守军了，五万多大军已然损失过半了。


军中的火油，弩矢，火药早就用光了，在元山作战的时候就已经耗去了大半，这十五天，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并且保证城池不失，仅剩的一点火药弹也已经用的干干净净了，现在守城，自己就再也没有什么利器可供借鉴了，只有凭借手里的横刀，马槊和敌军做殊死的战斗。


头顶有一行大雁排成人字形，缓缓地向南方温暖的地方飞行，张俭不由得向南边望去，张亮的水师再也不能给自己提供援助了，新罗人早就把河道彻底的封死了，如果是大海，张亮还不在乎，现在将海船开进内河就完全是自寻死路了。


云烨好运气啊，在那样的情形下还能以弱胜强，不知道他的驼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他凭什么强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的？突厥人的骑兵出了名了强悍，他是怎么做到人突厥人乖乖受死的？


这事让张俭挠头的厉害，东面的局势本来和西面非常的相似，都是一部分被包围在城池里，另一部分准备去援救，西面被包围的郭孝恪听说已经战死了，并且全军覆没，云烨却力挽狂澜，在最后的时刻反败为胜，并且正在向西推进。


难道说，自己也需要战死不成？


“大帅，敌军今日似乎非常的平静，好像没有攻城的打算。”副将王君可见张俭上了城墙，匆匆的赶过来禀报。


“君可，你去休息吧，现在由我来接手城防，五蠡司马那里去了？”张俭没有看到五蠡司马不由好奇的问王君可。


“张泰去了城里休憩，末将见他实在是困倦的不行了，这才替换一下他。”王君可连忙把话说清楚，他不想让张俭以为张泰在偷懒。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墙角的一张毯子忽然被掀开了，张泰盘着腿用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张俭问：“内奸找到了没有？”


张俭点点头说：“找到了，已经杀了。”


张泰叹了口气又说：“这件事情难为你了，内奸不除，军心不安，但是我老张也晓得你的难处，你张家子嗣艰难，现在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喜讯，被这样生生的断送了，你就是想要骂我两句，我也绝无怨言。”


“现在不是生儿育女的好时候，只要我们打赢这一仗，孩子将来总会有的。”张俭对张泰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丝毫都不感到奇怪，五蠡司马有一项职权，就是专门说这些事情的，他有督查大将的权利。


张泰冲着张俭抱抱拳头说：“此事到此为止，你我三人知道就好，既然您已经睡醒了，现在就轮到我睡了。”


说完就一头倒在地上盖上毯子继续睡觉……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二节 评估


张俭现在已经太想自己的事情了，因为想了也没用，战争的法则自然会掐死所有不该出现的人和事，比如荷姬。


城头响起了号角声，军士们习惯性的将城头的旗帜重新扶正，整理一下自己的铠甲，准备迎接新的一天，困守愁城，度日如年啊。


张俭眯缝着眼睛看着对面静谧的敌营，看了很久，眼看着一群鸟雀落进了军营觅食，这才问王君可：“可曾派斥候去探查过对面的军情？”


王君可说：“没有，从昨日起新罗人就发疯一样搜捕我们的斥候，所以我从昨日起就没有再派出斥候，大帅，如果需要末将这就去。”


张俭摇摇头说：“算了，这个时候外面一定危机四伏，新罗人一定不愿意让我们知道他们已经走了，我们的兵力不足以追击，还是守好自己的城池为好。”


“走了？”王君可不可置信的朝敌军的营地望去，昨日还在激烈的交战，城头下的尸体还没有收敛，怎么可能现在就消失了。


“百鸟落营地，就说明营地里没几个人，新罗人走了，我想，北面的百济人也该走了吧？”张泰幽灵一般的又出现在张俭的身后。


“走了？”王君可将横刀拎在手上，随时准备去追杀敌人。


“确实走了，君实说的不错，我们没有力量追击。现如今，守住平壤，在这里扎下根才是首要的任务，不过这样一来，牛进达的压力就太大了！”


张俭不由得向西看去，牛进达必定已经来到了这里，善德女王这半个月的强攻就是想在最后关头尽最大的能力削弱平壤守军，将张俭部困在城里，切断张俭和牛进达的联系，然后自己率领大军从正面去对付匆匆来援的牛进达。


老牛的大军没有坚固的城墙可以作为依托，也没有险要的地势可以利用，善德女王认为只要自己的大军冲到牛进达跟前，只要一轮进攻就能将牛进达的三万大军淹没掉。


围城打援本来就是一个古老的战例，善德女王熟读史书焉能不知道这个道理？


张泰嘿嘿的笑着说：“牛进达用不着我们去救，他的军队和我们的军队不一样，从装备到作战方式都不相同，咱们其实很亏，早早的从大唐出来兄弟们来不及换装，告诉你们吧，咱们最少损失了七成的战力，火药弹这种好东西陛下可怜我们才给我们五百枚，牛进达的部队里可是每个人都装备了五枚，至于火药弩，火油弩，听说他们的单臂投石机甚至能将大号的火药弹投射到五百步以外，他们甚至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军令条例。


大唐现在的新式军队讲究将敌人消灭在向自己冲锋的道路上，所以，大规模的战斗是他们最喜欢的作战方式，云烨在西域已经试验成功了，他的驼城将这种战术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在四十万大军的包围中可以做到巍巍如山，坚不可摧，杀敌如同割草，硬是依靠自己强悍的战力将突施活活的逼死在城池之下，等到我们换完装，老子一定要要新罗，百济，高丽人知道一下爷爷的厉害。”


王君可必以为然的摇摇头说：“打仗说到底打的就是人的精气神，战刀犀利一些，铠甲坚固一些也就罢了，现在弄成这副样子，那里还叫打仗？”


张俭恨恨地说：“老子才不管使用什么手段，哪怕是下毒能毒死这些对手，老夫照用不误，君实，两万多封阵亡将士的回执，够你写一年的。”


张泰听到这句话，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没了，甚至提不起说话的兴致，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毯子披在身上，朝张俭，王君可拱拱手，就快步下了城墙。


不但张泰没了说话的兴致，就连张俭，王君可也没了说话的兴致，抬眼望去，朝阳的光芒铺满了大地，整个世界一片光明，就是城墙底下那些黑乎乎的尸体，还在顽固的昭示着人间的黑暗。


就在张俭感到哀伤的时候，牛进达满是胡须的脸上布满了狰狞的笑意，太好了，这里真是一个极好的战场，四面空旷，土地平坦，最是适合大规模的冲杀，尤其适合骑兵冲锋，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躺满尸骸。


大唐即使在战事最残酷的日子里，精兵化的路子依然在走，汰弱留强，疯狂的加强武备，府兵制已经在慢慢的退出人们的视野，当初建立府兵国策的目的就是藏兵于民，老百姓半农半兵，入则为农，出则为兵，这样做能够有效地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军人职业化进程步伐已经在不断地加快，疯狂的皇帝带着自己的臣子，正在将大唐的职业军人武装到牙齿。


将敌人消灭在进攻的路途上，这就是皇帝对将军们的要求，尽量的减轻军士和敌人身体上的接触，弱化名将的作用，开始崇信绝对的武力，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一种可笑的存在，既然大唐的武力能够保持绝对的优势，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个优势扩大到极致。


牛进达很想做一个尝试，在没有坚城可以依仗的情况下，在野战中大唐的军人能否依靠武器获得优势，他很想知道。


十三道铁丝网被拉了起来，地上撒满了三角刺，阻碍战马奔驰的小洞也密密的沿着自己的战壕挖好了，至于大堆的火药也已经埋好了，军士们创造性的将火药和火油埋在了一起，封土上布满了三角刺，一旦火药爆炸，威力一定非常的惊人。


这是书院学生的一项新发明，牛进达终于认识到将学问好的人弄进军队的好处了，至少这样恶毒的法子一般的军士是想不出来的。


铁丝网减缓马速，三角刺让敌军散乱，当敌人经历了投石机火药弹的轰炸，然后再接受一轮八牛弩的密集攻击，最后又要面临将士们的强弩和抛掷的火药弹的洗礼，如果在经受了这样一轮轮的打击之后，敌人还能把冲锋到军阵前面，这个时候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操刀子上就是了。


说起来简单，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这样的先后顺序有着严格的规定，牛进达看着战场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彩色小旗子，就不得不哀叹一声，这些混账东西已经把杀人这种事情变成了一项工程，一项严密的工程，丝毫错乱不得。


复杂的战争变得极度简单，只需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和敌人打无准备的战役就是了，斥候有时候会疏漏，但是头顶上漂浮的热气球就不会有什么错漏了，晴空之下视野可以拓展到视野的尽头，只需要给大军一个时辰的准备时间，就能布置好一个新的杀人阵地。


就是补给麻烦些，需要携带的物资太多了，不过这在牛进达看来不算是什么太严重的事情，军人必须要受到国家的控制，否则，这样的一支大军作乱起来，会造成非常大的麻烦。


平日里并没有这样的装备，只有在战时才会由将作监的人按照大军的需要配置齐备这支军队所需要的所有装备，尤其是火药和火油，更是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牛进达的麾下就有三个部门的官员在监督，一个是都水监的使者，一个是五蠡司马，还有一位就是将作监的官员。


都水监可以不理睬，五蠡司马需要用来安抚将士，行赏罚之权，将作监的官员一般就会成为后勤上的军官，他们主要的职责就是保证运到军营的武器能够完全的消耗在战场上，而不是被主帅卖掉或者藏私。


热气球上传来了急促的哨音，两短一长。


看到年轻的校尉们开始忙碌起来，牛进达就变得非常开心，很好，敌人已经到了十里之外，自己这些年轻的部下们没有一个感到恐惧的，相反，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渴望战斗的神色。


善德女王输定了，攻城就像是砸核桃，一锤子砸不开，那就接着砸就是了，直到砸开为止，张俭那里讨不了好，难道自己这颗核桃就比较好砸？


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打个屁的仗啊，围城打援，还没有弄清楚这个援兵到底能不能吃下来，就打算一锅端掉，白白给了精疲力竭的张俭一个喘息的机会，听说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了，打仗就是一个比赛谁抗的住的一种比赛，一点持久力都没有，就跑到战场上丢人现眼，女人天生就不适合当主帅。


见小利忘命，做大事又惜身，碰运气一样的四处攻击，估计到最后什么都不会剩下，将来只会拿起绣花针流着眼泪绣一幅幅忏悔图送到陛下面前博同情，希望不要砍死她。


牛进达撇撇嘴，看到了扬起来的尘土，十里地就开始冲锋，这需要多么愚蠢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到了战场，就该保住自己将士和战马的所有力气，做全力一击，现在好了跑了十里地到了军阵前还要劝降一番，刚刚废掉的精气神一下子就泄掉了，这还打个屁的仗，老夫难道是你说两句狠话就立刻投降的脓包？


“如果新罗人派人过来劝降，就用八牛弩杀掉！”牛进达向身边年轻的校尉下达了命令，就回到了中军，打算评估一下新罗人的战力。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三节 不死不休


圣德女王同时有三个丈夫，金龙春，钦饭，还有乙祭，谁能想到一次小小的劝降，圣德女王同时就失去了正夫金龙春和副夫钦饭，另外一个副夫正在国内主持朝政没有来，否则的话，牛进达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圣德女王彻底的变成了寡妇。


不要以为争宠这种事情只有女人会做，男人做起来更加的没头脑，两军阵前如此危险的地方变成了圣德女王后宫丈夫们的争宠的舞台。


一段段文采飞扬的文字，一段段义正言辞的谴责，一阵阵悲天悯人的劝告，都不足以打动牛进达那颗冷酷的心，两个绝美的少年在八牛弩的狂响中变成了两堆支离破碎的烂肉，牛进达自己出身于书香门第，却无缘与这些高深的东西，成为了他这一生中最大的遗憾，所以见不得别人在自己面前卖弄学问。


战争在一瞬间就开始了，死了丈夫的善德女王在八牛弩唱响的第一时间就发动了猛烈地进攻，骑兵，这样的地形条件下自然会出动新罗人引以为傲的骑兵，当年在大唐皇帝征伐高丽的时候，协助大唐进攻高丽的就是这支骑兵，他们成功的将渊盖苏文死死地拖在了元山，让大唐的军队能共横扫整个辽东。


率领这支骑兵的统领就是大将军金庾信，牛进达认识，刚才就是这个家伙第一个上前劝降的，看在这家伙早年对大唐的忠诚的份上，牛进达没有下令杀了他，只是杀了两个见到没有危险，跑上前来争宠立功的王夫。


士气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一鼓起，二鼓衰，三鼓竭，士气落了下去想要再鼓起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金庾信好歹也是新罗名将，知道这个道理，这个时候唯有用鲜血刺激自己的士卒才能榨出他们最后的勇气。


一刀砍翻了一个犹豫不前的部下，金庾信的骑兵终于可以冲锋起来了，两里地，战马刚刚跑起来就遇到了一道铁丝网，这道铁丝网并不高，只要战马跳跃一下就能飞过去，大多数的骑兵都能过去，当然，也有好多的人过不去，被铁丝网紧紧地缠住，躺在地上挣扎。


“第一道铁丝网为何不往高里拉一下？”牛进达回头问身后的校尉。


“回禀大帅，这是第一道铁丝网，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骑兵逃跑，不是用来阻拦他们进攻的，现在他们的战马速度已经跑起来了，自然可以轻松的越过来，但是想要回去，就难了，战马没有速度就再也不可能跳过这道铁丝网，他们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下马彻底的破坏掉铁丝网，而不是这样横冲直撞，不过，大部分的骑兵都会忽略掉这个小小的细节。”


年轻的校尉呲着牙嘿嘿的笑着向自己的大帅解说了这样做的目的。


无数的骑兵从四面八方越过了铁丝网，向结成圆阵的唐军杀了过来，就像是海浪在拍击大海里的礁石。


“投石机发射！”在骑兵越过第三重铁丝网的时候，牛进达下达了攻击的命令，无数的独臂投石机立刻就开始工作，缠绕在独臂上的皮绳立刻就开始运作，配重青石落下，长长的臂稍立刻就带着一颗黑乎乎的罐子转了半圈之后狠狠地将他甩了出去。


当罐子还在半空飞舞的时候，军士已经将配重压了下来，将臂稍复位，又一个罐子沿着刚才的角度再一次被甩了出去。


牛进达本来想问问罐子里装的是火药还是火油的时候，发现一颗罐子已经重重的砸在第一道铁丝网跟前，没有任何的动静，只有一些液体飞溅出来，无数只罐子掉在地上，或者掉在人的身上，都会碎裂，一些胆大的新罗骑兵自诩武艺高超，甚至会巧妙地利用连枷击碎这些从天而降的罐子，虽然有人被这样的罐子砸死，但是在这些见惯了生死的新罗人面前，这样的死伤根本就不足以论。


“闪开，这是火油，小心敌人放火，快走！”金庾信抬手嗅了一下溅到身上的液体，不由得大吃一惊，急忙催促部下快点离开这片死亡之地。


除了金庾信就只有唐人知道这样做的目的在哪，当新罗骑兵填满了二三道铁丝网之间的空地的时候，一颗巨大的火药弹带着火花在人群里炸响的时候，巨大的爆炸气浪一下子就将附近的战马和骑兵撕成了碎片，红中泛黑的火焰轰的一声燃烧了起来，一道火墙平地里升起，生生的将新罗骑兵的队伍斩成了两截。


“回去！”金庾信亡魂大冒，直到这一刻他才清楚的知道唐军到底要干什么。太晚了，骑兵善于冲锋，却不擅于掉头，一匹马从开始起步到完全跑起来需要足够大的空间，一时半会那里能够掉的过头来。


数十匹战马浑身都是熊熊的火焰，刚才粘在身上的火油此时发挥了最大的效力。疯狂的战马和数十个疯狂的火人在第一时间就将战阵冲击的稀里哗啦，当他们的身体靠在铁丝网上再也不能动弹的时候，新罗人的骑兵终于想起了这些黑黑的罐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了。


当这些罐子再一次从天而降的时候，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落在地上碎裂开来，然后再将落地的那片区域变成一片新的火海。


哀嚎，来回的奔突，战马的嘶鸣声，在铁丝网之间回荡，火焰外面的大队新罗人只能隔着火焰看着自己的战友在火焰里挣扎。


“冲出去”！金庾信的嗓音都已经变得凄厉起来，他推开围绕在身边的亲卫，亲自驱赶着十几匹战马，猛烈地向回头路冲了过去，战马撞在铁丝网上，被烈火烧的发了狂性，丝毫不顾铁丝网的纠缠，将铁丝网的立柱连根拔起，身上缠满了铁丝咆哮着继续往前冲，有些战马的脖子已经被铁丝生生的勒断了，脑袋偏在一边，被其余的战马继续拖着走，有的战马的肚皮被铁丝网上的尖刺生生的撕开，内脏拖在地上沾染上了火油，在地上燃烧，走了几步之后就轰然倒地。


金庾信见战马已经冲开了铁丝网，长啸一声带着剩余的部下洪水一般的沿着战马冲开的道路向前奔跑，身后又有弩箭的尖啸声传来……


火药弩箭在烈火中爆炸，火焰猛然间熄灭了，又在一瞬间迅速的爆燃，金庾信亲眼看见自己的卫队长被弩箭上的火药炸的四分五裂，自己的左臂上也有火焰在燃烧。


顾不上理会这些，只有跑出弩箭的射程才是安全的，金庾信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来的，直到自己被外面的新罗人将他扶住，往他的胳膊上浇水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平安了，只是自己的左臂却传来一股烧肉的焦臭味。


再一次回头望去，跟随自己闯出来的只有区区的一百多人，其中一半人的身上还带着火焰，不管往他的身上浇多少的水，都无法熄灭身上的地狱之火。


唐人的军阵寂静无声，他们只是在看着大火在燃烧，铁丝网之间已经没有了惨呼声，偶尔有一两匹着火的战马在奔跑了两步之后轰然倒地。


善德女王眼睛里噙着泪花，恨恨的将自己的马鞭不断地抽击在马鞍上，她很想哭，但是却强自忍住，咆哮着对金庾信说：“你不说在平原地带骑兵是无敌的吗？”


上大等毗昙劝说道：“陛下，此战非军主作战不利，乃是因为唐人的计划过于歹毒的缘故，那些火油唐军以前就使用过，是我们疏忽了，怨不得军主，首战失利算不得什么，五千骑兵我们还损失得起，只要接下来小心从事，我们一定能够反败为胜。”


金庾信满脸漆黑，看上去就如同恶鬼，慢慢的剥掉自己的铠甲，只见胳膊上的甲胄已经深深地烙进肌肉里，伸张了两下左手，感觉左手还能用，就吩咐部下将甲胄重新给自己披好，沙哑着声音对善德女王说：“陛下，我们没有退路了，不管唐人如何的强大，我们也必须死战到底，否则，高丽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


微臣这就收拢部下，做第二次冲锋，微臣知道陛下在害怕，微臣刚刚也感觉到了无边的恐惧，可是陛下，我们万万不可停止战斗，这个时候必须继续进攻，不能因为爱惜军卒的性命就放弃进攻，否则，平壤的战局就会重现此地。”


金庾信俯首拜了一拜就用右手扯着战马的缰绳再一次跨到马上，破破烂烂的左手伸出自己的长刀，和准备随自己再次进攻的新罗勇士的长刀磕碰一下，拉转了马头，面对剩下的骑兵大声吼道：“此战，不死不休，此战，破釜沉舟！”


说完话自己带了一下战马，义无反顾的再一次向大火刚刚熄灭的战场杀了过去，这一次他准备先清除掉那些害事的铁丝网，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尽然葬送了自己最精锐的五千部下，他很想看看自己破坏掉唐人的防御之后，他们是不是还有传说中那样强悍的战力。


愤怒使得他忘记唐国是如何的强大。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四节 配合


牛进达站的高，自然看得就远，新罗人的战斗意志超出了他的预料之外，在这样铁与火的生死炼狱他们依然死战不退，见到前面修罗地狱一样的场景依然还能有勇气跨进铁丝网，这本身就说明他们已经准备为胜利作出牺牲了。


怎样才能把钉子钉进木头？没有别的好办法，只有用铁锤一锤锤的钉进去，一锤子打不垮新罗人的意志，那就两锤子，三锤子好了。


热气球上又响起了尖利的哨子声，校尉狞笑着对牛进达说：“大帅，您老且请安坐，请看孩儿们如何杀敌。”


牛进达捋着长须满意的点点头，刚才那一战，虽然时间短促，但是战事却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发展到了极致，这深得兵法的三味。


看到求战的年轻人，老牛笑的越发的开心，拍着膝盖说：“只管去做，老夫就坐在这里看着，小儿女建功立业向来是老夫所喜闻乐见的。”


校尉喊了一声诺就大踏步的走到军阵前面，摘取了一面黄色的旗子面向八牛弩军阵大声的喊道：“火药弩，标高三，五百步，火油弩，标高二，三百步，发射！”


牛进达摇摇头，这样机械性的重复，应该对金庾信这样的悍将不会有多少杀伤力的，但是牛进达并不打算调整，能让年轻人快速的成长起来就是此战的最大收获。


金庾信艰难的在弩箭中前行，不断地有部下倒在前进的路上，终于靠近了铁丝网，飞爪紧紧地扣在铁丝上，金庾信将飞爪的绳子拴在马鞍上，催马向回走，同时干这件事情的还有无数的人，这样做非常的痛苦，头上不断有弩箭掉下来，掉下来之后还会爆炸，每一声爆炸之后，就会有人命被带走。


这需要极大地勇气才能克服，人类天生就对巨响和爆炸充满了敬畏，从雷声到火山爆发，都被赋予了强大的神话色彩，现如今这些神迹就降临在自己的头上，到了这个时候还能谨遵军令的军卒堪称悍卒。


遇袭不乱，处变不惊，置死地而后生，这就是牛进达对新罗人的评价，眼看着这些悍卒纷纷倒在前进的路上，心中充满了酸涩，一条条强大的生命比不过一个小小的火药弹，这枚价值三百枚铜钱的火药弹就能将百战余生的悍卒撕成碎片，价值是不对等的。


战争的形式正在改变，到目前为止，金庾信这样的悍将被一个年轻的校尉逼迫的亲自上了战场，如同敢死队一般的亲冒矢石，这是旧军人的悲哀。


突施死了，死的像是一个笑话，满大唐都在说这个笑话，但是老将们却齐齐的闭上了嘴，尉迟恭哼哧了好久才挤出一句话：“小王八蛋回来之后，老夫要揍他一顿！”


“确实要揍一顿啊！”牛进达自言自语了一句，云烨的新式作战办法，彻底的将原来的作战方式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也就是说自己这些人也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总觉得哪里不对，棍棒胜于拳头，弓箭胜于棍棒，难道说这就是进步？现在看到一个奶毛都没有消褪的小伙子骑着金庾信这样的老将痛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老牛高兴起来。


热气球上又传来刺耳的哨子声，一个铜管从天而降，亲卫拿到牛进达面前，扭开铜管，倒出纸条，上面只写了简单的几个字：“三道铁丝网已被破除。”


牛进达咧嘴笑了一下，就把纸条递给了校尉，校尉的脸顿时变得通红，拱拱手就快速的跑了出去，见到校尉已经有些恼羞成怒了，愤怒的吼着要求八牛弩加快射速的时候，牛进达站了起来，制止了校尉的怒吼，命令自己的骑兵出动，沿着最外围的三道铁丝网做骚扰性的进攻。


“武器有的时候固然重要，但是必要的身体接触一样非常的重要，战场之上千变万化，作为一位优秀的统帅如果只想依靠强大的武器来获胜，未免太小看天下英雄了。”


五蠡司马冯源笑着接口道：“大帅您自然是百战之名宿，梁科这些后辈小子还需要您的指点，战阵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成了一种勇气智慧的较量，没有您这样的老帅照拂，那些年轻人成不了大气候。”


牛进达用望远镜看着年轻的校尉带着骑兵在圈子外面厮杀，虽然没有出现一两个勇冠三军的人物，却一个胆怯的都没有，锋利的战刀不断地在火焰中闪烁着光芒，虽然在小范围内迅速形成六花阵以多打少有点丢人，遇到一两个强悍的新罗人还会被人家逃出去显得弱了些，总体上倒是杀的中规中矩，遏制住了金庾信的疯狂进攻，这样的场景不只是出在正前方，而是普遍的出现在。


“猛将去了哪里？”牛进达似笑非笑的看着冯源：“我大唐的勇猛男儿去了那里？我记得这样的男儿我大唐应该最多才是。”


冯源笑着回应道：“大帅有所不知，现在军中选拔将官，不再是以勇猛论英雄，您想要看到薛仁贵，薛万彻那样的猛将，恐怕要失望了。”


“强兵，强兵！没了强兵，何谈血气之勇，今日之战，最出彩的是新罗人而不是我大唐将士，好男儿视生死为等闲事，慷慨悲歌的悍将才是军中之魂，郭孝恪他们虽然死的惨烈，但是他们的事情能让大唐人胸中的血气为之一荡，将士们白衣素冠，郭孝恪万世流芳，足以为吾辈楷模。


云烨就算是万里征战无敌于天下，五万大军在沙漠里虎视鹰扬视天下英雄如同无物，屠杀雄才如同屠狗，那又如何，老夫就是不服他，战刀下拼出来的英雄才是英雄。


云烨的胜利只能表示大唐军械的胜利，算不得英雄！”


老牛越说似乎越生气，重重的一拳砸在身边的座椅上。


“云帅在西域扬我国威，仅凭麾下五万熊罴之士就令西域诸国不敢往东多看一眼，这是何等的威风，大帅对晚辈弟子过于苛求了。”


不论金庾信如何努力拼杀，对于机变百出的唐军依然束手无策，战场上手弩弩箭横飞，不管多么强大的战士先是被弩箭杀，杀不死再用小型的火药弹杀，等到强大的战士变成半残了，才会有人上来补上一刀。


这样的场景在自己的身边到处都是，金庾信怒吼一声，远远地将手里的连枷扔了出去，砸倒了一位偷偷摸摸准备袭杀自己副将的唐军，眼看着那个唐军吐着血从马上掉了下来，心中才感觉好受一些，听到了自己军阵中的鸣金声，缓缓地退出铁丝网地带，回到了本阵。


“这样的厮杀没有任何的意义。”善德女王一上来就定下了说话的调子，现在大家能谈的只有撤退或者休战。


金庾信死死地盯着善德女王说：“如今将士的士气刚刚被点燃，贸然撤军是对战死者的亵渎，请陛下给末将一点时间，末将一定会击破唐人的军阵。”


善德摇摇头道：“金将军，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唐人这是在故意要我们流血，刚才在你突破三道阻拦之后，他们才派出少量的军队出来和你作战，而我们在能挤到一线的兵力太少，如果去的人太多，那些人立刻就会遭受唐军的火药弹的袭击，你总是用同样的人手和他们作战，这就是添油战术了，我甚至认为，他们是在拿我军在练自己的兵。”


金庾信何尝不知道这些，眼看着自己的努力都化作东流水，战死的将士遗骸依然在扑倒在战场上，再看看自己破破烂烂的左手，不由得悲从心来，泪流满面。


上大等毗昙朝着金庾信拱手说：“将军，您已经尽力了，天地可鉴，神鬼尽知，您也许还不知道，就在此刻，张亮那个恶魔再一次杀进了我国，攻城掠地无恶不作，他的食人儿更是吃人吃的肆无忌惮，大军所到之处犹如鬼境，将军，求您了，我们回去。”


金庾信悲伤地指着善德女王和上大等带着哭腔哀求道：“我们再试试，再试试，作战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那里都不尽力，哪里都会打不下来，唐军强悍，我们在起兵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楚了，没有哪一支唐军是好对付的。


您总是想带着大军到处救火，这是行不通的，他们三支军队轮番的和我们作战，最后被拖垮的只会是我们，不如先忍一忍，拼着伤亡惨重也要灭掉一支敌军，伤敌五指不如断其一指，这个道理以陛下的睿智不会不明白吧。


让陛下在这片大地上疲于奔命就是唐军的奸谋，您万万不可中计，上大等，下关受到骚扰，伤害，金庾信感同身受，虽然哪里是您的封地，请您暂且忍一时之伤痛，日后金庾信一定会赔偿您的损失，只求您再给我们一次机会，让我们试试夜间的攻击，如果夜袭还是不成，我们就一起回国等死吧，大唐的皇帝一定不会放过我们。”


“金庾信无理！”上大等毗昙大吼一声。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五节 金庾信的独白


被装在笼子里的金庾信蜷缩在笼子的一角，呆滞的看着自己副将的脑袋在囚车上摇晃，这个没有死在唐人手里的将军，死在了自己人的刀下。


左手已经在流黄水，这条胳膊可能要不成了，皇帝不顾对军队士气的打击，不顾将士的反对，硬是把自己关进了笼子里，伤痕累累的副将就说了一句话，要关大将军请先杀了我。


然后副将的脑袋就被砍下来了，累累的战功得不到任何的尊重。


天蓝的刺眼，此时此刻，天上连飞鸟都没有，天空是死寂的，看不到任何的活物，副将的脑袋挂在自己的头顶，总是妨碍自己看天空，金庾信，伸出手臂，扯下自己的外衣蒙在副将的脑袋上，这样一来就看不见他那双悲愤的眼睛。


眼前的利益永远比国家将来的命运重要，张亮这一次击打的很准，善德还有毗昙他们是一个联合的利益体，下关是他们的根本之地，损伤不得，想到这些金庾信就感到好笑，难道整个新罗还赶不上一个小小的下关？


“金将军，您今日获罪不是因为对我无礼，也不是对陛下无理，而是因为这封信！”上大等毗昙将一封书信在金庾信的眼前展开。


金庾信在看完这封信之后就开始哈哈大笑，笑的涕泪横流，浑身颤抖，用完好的右手指指自己的上官，然后就扭过头，把副将的脑袋抱在怀里大哭道：“荣源，你死的太他妈的冤枉了。”


毗昙见金庾信似乎已经知道错了，就温言道：“荣源不过是你的一个家奴而已，是你将他简拔于微末，为你死了也是死的其所，我本可早早的告诉你这些事情的，但是不让你去尝试的话，你一定不会甘心，现在好了，你也死心了，大唐对新罗无论如何也有一份香火情，大唐宰相房玄龄的背书，应该可以相信，我去过长安，见过他，是一个极为儒雅的人，而且你也知道大唐的规矩，只要我们俯首称臣就会放过我们，只不过多加一点进贡而已。


你先忍耐几天，回国之后，自然就会放了你，你依然是新罗的大将军。”


毗昙得意洋洋的走了，金庾信抱着荣源的脑袋紧紧地搂在怀里，一字一句的对荣源说：“他们都怕死了，知道吗？他们这是在自己骗自己知道吗？荣源。


我们和唐人一起并肩作过战，我们见识过那些唐人是如何对待背叛者的，靺鞨人被活埋了好几千人，大唐的皇帝还将自己的太子和最宠信的臣子绑在椅子上观看完了所有过程。


知道这是在做什么吗？哈哈，我忘记了你是一个一根筋的家伙，想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太难了，我就大慈大悲的告诉你好了，这是大唐的皇帝在训练自己的继承人还有将来的重臣，要求他们一定要做到心狠手辣，对待敌人绝不留情。


这就是大唐皇帝的教育方式，指望这样的皇帝有怜悯之情，放弃仇恨？这是一个笑话。房玄龄年事已高，即将退出大唐的政坛，所以他做的保证不可能算数，也不会算数。


咱们的陛下啊，她已经恐惧的夹不住尿了，见到一根救命的稻草立刻就会紧紧抓住，这时候主宰她身体的是恐惧，而不是智慧。上大等也是如此！


张亮，张俭，牛进达，三位都是重臣，他们齐聚新罗，一定会把新罗撕扯的七零八落，或者等到他们处置完了新罗，房玄龄的保证才会奏效，荣源啊，到时候，新罗皇族要是还有活着的皇族和重臣，到了地底下，我给你当奴才，偿还你这些年的辛劳。


高丽完了，新罗完了，百济也在劫难逃，这是我们的命运，大唐在征伐高丽的时候我们在帮助大唐，到了大唐征伐我们的时候就不会有人来帮助我们了，这就叫做远交近攻！


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当大唐征伐高丽的时候，我们就该全力帮助高丽，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既然我们已经臣服大唐，就不该被叛，这是我们做错的第二件事情，当我们背叛了大唐，就该毅然决然的背叛到底，这才是正确的。


很可惜，我们没有做对任何一件事情，所以现在就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既然我们注定了会死，荣源，我就下来陪你吧！我太累了。”


金庾信的左臂上还嵌着很多的甲叶，这些都是银子做的，他呵呵的笑着从胳膊上撕下那些连着皮肉的甲叶，一枚枚的喂到嘴里……


天亮的时候，卫士这才发现孤独的金庾信怀里抱着副将的人头，早已死去多时了，他吐了好多的血，鲜血把副将的人头染成了红色，就像是一个傩舞的面具……


善德女王大哭了三天，上大等毗昙据说狂醉了三天，不是在心疼金庾信的死，而是因为金庾信在胃囊被银子撑破之后，在疼痛难忍的情形下，在囚车上用指甲生生的抠出来四个字——我等你们。


这四个字彻底打破了善德的幻想，但是军心已然散乱，只得带着大军赶回了国内，新罗的大军撤退了，百济王义慈也带着大军返回了百济，他人还没有回到百济，就派最信任的大臣星夜回国，携带者太子渡过对马岛，一路向倭国驶去。


张亮缓缓地退回了大海，牛进达与张俭彻底的合流，高丽暴民四起的局面也得到了好转，整个半岛平静的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暴乱一般。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云烨背着手站在驼城之上，面对着秋日里的第一场雪，无耻的剽窃了后辈的诗歌，赢得了无数的赞叹。


经过这些年政坛的历练，他的脸皮早就不会因为剽窃一首诗而发红，没有全部吟出来，已经算是给后辈子弟留了一条活路。就是不知道没了前四句，岑参在送武判官归京的时候会不会有别的佳句连上。


“云侯做诗，已经做到信口拈来的地步了，最难得无一不是佳句，这让老夫这样浸淫诗坛多年的老朽汗颜无地。”杜如晦思考了很久还是没有作出一首合适的诗歌，不由得有些丧气。


“我夫君向来如此，作诗填曲无一不精，您老人家还是比不过我夫君，就是娘娘都夸奖我夫君的诗才天下无双，就是不知道陛下为何总是不说好话。”


那日暮抱着孩子在云烨和杜如晦之间打趣，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依然不改娇憨的本色，说起话来能气死人，杜如晦翻了一下白眼，再不说话。


无舌用小火炉煮着茶，煮的非常的用心，他准备一壶茶来迎接自己的老友刘方，现在他们已经在三十里以外了，经年不见老友，在这荒僻的异国他乡再次见到，心中充满了期待。


这是大喜事，功臣归来，自然需要好好地犒赏，驼城早早的扎营在旷野里，军卒们正在驼城的空地上杀牛宰羊，巨大的锅灶已经支在空地上，水汽蒸腾，整只羊被分成四块就被扔进大锅里面开煮。带着棉帽子的妇人们从驼城的竹篮子里将最后的一茬菠菜收割了下来，青蒜也被采收了很多，按照云家的规矩，回家总有一顿饺子需要吃，虽然应该吃面，但是云家的规矩就是饺子，已经坚持好几年了。


猪肉找不到，在大食人的地盘一头那种黑乎乎的生物都找不到，所以只好勉为其难的吃羊肉罗卜馅的饺子。大雪天厨子精赤着脊梁，挥舞着两把菜刀，在巨大的木墩子上卖力的剁着肉馅，雪片子落在脊梁上，就变成了汗水从脊梁上往下滑落。


刘进宝不停地吓唬厨子：“小心些，要是把你自己的肥油掉进了馅子里，小心老子把你剁了当饺子馅，反正这里找不到猪肉。”


“刘爷，请您走远些，侯爷爱干净，我知道，给侯爷做了这么多年的饭食什么时候出过茬子，您等着吃饺子，现在可不行，客人还在三十里以外呢。”


遇到一个比自己还要横的厨子，刘进宝只好舔舔嘴唇离开了厨子，都是家里的人，自己拿他没有办法，不过自己多长时间没吃过饺子了？说起来都是眼泪，整整一年多啊，只要看到饺子就会想起家里的婆娘，虽然丑了些，可是那张笑脸怎么都看不够。


“侯爷，刘方先生快到了吧？”刘进宝见云烨趴在栏杆上看着下面，扬声问道。


“快了，也就是一柱香的功夫，程处默正在给他们做后卫，只要逼退突厥人就好，大食人三天后才能赶到这里。活路城已经破了，是程处默攻破的，不过听斥候回报说刘方先生他们的境遇不太好，你去找医疗兵做好准备。”


刘进宝答应一声，就快快的攀上驼城，去西北角找军医，安排药物和人手。


那日暮见杜如晦和无舌两个人在喝茶，不理睬自己，就把孩子交到了宦娘的手里，自己披上红狐狸皮的大氅子，走到云烨身边小声说：“小苗可也来了。”


云烨随手一巴掌抽在那日暮的屁股上，见那日暮咯咯的娇笑着跑远，不由得笑着摇摇头，这个时候只能欢迎小苗，从刘方的信里知道了小苗的所有作为之后，云烨对这个小女子充满了敬意，不管自己对小苗有没有爱意，这一辈子好好待她就是了。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六节 快刀斩乱麻


“呜呜呜……”牛角号的声音响起，云烨骑着旺财出了驼城，杜如晦却没有跟着出来，这一刻的荣光属于云烨属于小苗，刘方，单鹰，也属于整支天使军团。


杜如晦站在城上，他已经接管了驼城，按照驼城的军律，主帅不得离开城池，云烨既然一定要去迎接刘方，交出指挥权乃是必须要走的程序。


那日暮抱着孩子跟在无舌的身后，远远地看着云烨骑着马在漫天的大雪里飞奔，骄傲的对无舌说：“老爷爷，我夫君就是好样的，旺财也漂亮，怎么看怎么精神。”


无舌没好气的把手里的伞往宦娘手里一塞，背着手径自去侍弄自己的茶叶和玉牌，老友奔波了几万里，身体亏得厉害，一定要用白光补补，为了给老友留点白光，无舌特意十来天都没有再享受白光的照拂。


瀚海之上白茫茫一片，云烨驻马于山坡之上，猩红的披风被寒风吹拂的猎猎作响，为了酬谢刘方，小苗，单鹰，贺天殇他们的功绩，云烨特意全身武装，冰冷的面甲也放了下来，只有透过两个圆圆的黑洞能勉强看到一双漆黑的眼眸。


风雪里钻出一骑，身后背着旗子，到了云烨这里翻身下马，单膝跪拜道：“启禀大将军，天使军已到三里之外。”


“突进一里，恭迎我军凯旋！”云烨冷冷的下达了命令。


一万骑兵控制着马速，整齐的向前迈进，在行军期间，无数的旗幡全部升起，一面主帅旗，十二面校尉旗，骑兵们取下自己的圆盾，放在马鞍前面，并且抽出了自己的横刀，在到达目的地之后，再一次停下脚步，齐齐的注视着前方。


刘方不再坐车，身边簇拥着小苗和单鹰，曲卓泪流满面，狗子激动地一言不发，只有贺天殇带着笑意，一口接一口的喝着手里的美酒。


“万胜！万胜！万胜！风，大风！大风！”关中子弟用自己特有的礼仪迎接这支已经精疲力竭的军队，程处默站在远处羡慕的看着缓缓前行的天使军，抽自己的坐骑一鞭子，向天使军的来路奔去，胸口变得滚烫，他不允许这支英雄的军队的荣耀时刻受到任何人的打扰。


刘方远远地就从马上下来，走到云烨马前拱手道：“臣下幸不辱命！”


“刘老辛苦，云家永世不忘！”


刘方哈哈一笑就上了战马去找无舌，老家伙这时候也该准备好茶具了，大雪天里，茶水里不放姜片可不行。


单鹰高踞马上，骑着马绕着云烨跑了一圈，然后笑了一声对云烨说：“战事已了，我走了，我想家了。”


云烨点点头从怀里取出一面玉牌扔给了单鹰，单鹰凌空接住，又从刘进宝的手里接过一个巨大的马包放在自己的身后，骑着马就直接隐没进了漫天的白雪中，多余的话都没有。


看到羞涩的小苗，云烨骑马上前，小声的对低着脑袋揉衣角的小苗说：“回去换掉戎装，那日暮在等你，好好休息，云家以后再也用不着女子上阵了。”


小苗的脸更加的红润，脖颈里都浮现了胭脂色，偷偷的看了云烨一眼，就带着伊利斯姐妹向驼城方向奔去。


贺天殇很想学单鹰事了拂衣去的潇洒，可是他实在是没有那种能在大风雪里辨别方向并且安然无恙的回到长安的本事，只好尴尬的站在原地。


“老贺，这一趟辛苦你了，为你策勋九转的文书已经上路了，你以后将会并入北庭都护府，不再隶属刑部，也不再属于大理寺。”


贺天殇惊讶地看了云烨一眼，迅速的下了战马，单膝跪倒沉声说：“多谢大帅！”


“这是你该得的，万里征战，百十次的生死拼杀，九转功勋并不足以酬谢你的功劳。”


听了云烨的话，贺天殇将手里的酒葫芦远远地抛了出去，再一次跨上战马立在云烨的身后，立刻就有一面贺字大旗就从他的身后升起。


人熊，狗子，曲卓控制着不足一万的部下，在他们疑惑的目光中曲卓大声说：“我们隶属于大唐北庭都护府，从现在起，你们就是北庭都护府治下之民，可以在北庭境内任意的放牧生活，绝对不会有任何人前来驱赶你们，你们每人都会有一块丰美的草场，还会奖赏每个人十头牛，一百只羊，只要今后勤劳放牧，云家会收购你们出产的羊毛，牲畜，并且给你们提供必要的保护。从这一刻起，你们就再也不是谁的部下了，你们的生命和牛羊只属于你们自己。”


贺天殇惊讶地对云烨说：“这是一支百战雄师，这样轻易地被解散掉太可惜了。”


“没什么好可惜的，压榨的太久并不是一个好事情，给他们一个自由地生活来酬谢他们的功绩正是相得益彰，算什么事。”


两个人正在谈话的时候，已经跑远了的小苗又跑回来了，小心的凑到云烨的跟前说：“我有几个仆人，希望您不要阻拦他们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云烨掀开面甲笑着说：“这是你的事情，你自己去处理，处理完了告诉我结果就好，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同意，你用不着为难。”


小苗低低的嗯了一声，就来到了莫阿斯，薛西斯他们跟前，当初跟随自己出战的五十名波斯武士，现在只剩下不到十五人，其余的都战死在了行军路上。


莫阿斯指着云烨问小苗：“那就是您的丈夫？”


小苗点点头说：“是的，他就是我的未婚夫婿。”


薛西斯急切的问小苗：“主人，您如何处置这些强大的骑兵？”


小苗犹豫了一会对薛西斯说：“薛西斯，我知道你想法，如果你依然没有厌倦战争，那就继续征战吧，去为你自己战斗，只要你能把这些骑兵都带走，他们就是你的部下，我会请我的夫君给你们配备最好的武器，随你们去战斗。”


莫阿斯摇摇头对小苗说：“我已经厌倦了杀戮，就让我跟着您去您经常诉说的那个美丽的国度去生活吧，我想娶个妻子成家，薛西斯喜欢战斗，那就去战斗，他和那些骑兵已经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估计是想战斗到死。”


云烨的身影出现在小苗的身后，听不懂他们叽里咕噜的说些什么，听了小苗的诉说之后就立刻对小苗说：“驼城上有无数的突厥人的铠甲和武器，不论他们需要多少，就送给他们多少。”


云烨不需要这支种族混乱的军队，他们早已经习惯了过抢劫的生活，就算是自己拿出牛羊和牧场来作为奖赏，估计动心的人还是不多，因为抢劫这种事情会上瘾。


果不其然，云烨似笑非笑的看着薛西斯向所有的部下征询意见，在小苗的指点下，一个叫做阿巴斯的家伙，裹挟了大量的军士大声的呼喊着自己不愿意解散队伍。


最后愿意回到北庭去放牧的人连一千人都不到，这还要算上队伍中的老弱，云烨摇摇头，原本想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掉这些人，现在看起来有了新的变化……


刘方一口气喝了三杯滚烫的浓茶，长长的吐了一口，对无舌说：“事情还没完，侯爷的性子又对自己人下不了杀手，所以，这桩买卖怎么做都会吃亏，你看着，侯爷缴获的那些物资迟早都会拱手送给那些个人。”


无舌皱着眉头说：“你就算是看不惯云烨的那个优柔寡断的性子，为什么不帮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


刘方往嘴里塞了一只饺子，吞下去后白了无舌一眼说：“什么都我干？老夫今年已经年过古稀了，为了他巴巴的跑了好几万里，差点把老命送在这里，不管怎说都算是对得起他了，这些小事他就该亲力亲为才是。”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七节 千里取人头


“这支军队留不得，至少不能留在云家人的手里，至于便宜谁那就要看云烨的意思了，不过啊，我以为他会把军队直接解散掉！”无舌慢悠悠的说出自己的见解。


刘方鄙夷的看了无舌一眼，拿手指敲敲桌子，示意无舌接着给他倒茶水，等晃过来看热闹的那日暮走远了以后他才说：“吃惯肉的狼，你让让他们去吃草？你一辈子干的活就是练武和杀人，这些人心上的事情你就不要多想了，不是你能揣测透的事情。”


无舌竟然点头同意，揣测人心真的不是他的长处，哪怕是做了数十年的宦官，这一点依然是他的弱点。


薛西斯在得到大量的补给之后就带着骑兵离开了，留下来的人只有千把人，他们不是伤残者，就是已经对战争极度厌烦的人，但凡心中还有想法的人全部跟着薛西斯离开，唐人毕竟和突厥人之间的仇恨太深了，分裂无可避免。


云烨对这些事情无所谓，只要这些人不要再带着武装回到西域，他是无所谓的，能给大食人多增加一点麻烦，他更是求之不得。


云烨表面上高兴，心里还是有些阴影，所有人都远远的避开自己，单鹰好说，他就是那样的性子，想到了什么就会立刻去做，半刻都不会停留，寒辙因为要传邪教所以离开，熙童要建国，估计是担心自己突然对他下杀手，现在好了，小苗收拢的部下也走了，难道说自己真的没有传说的王霸之气？只要他们的翅膀变硬之后都会义无反顾的离开？


小苗哭的很伤心，莫阿斯小声的在安慰她，两个波斯侍女也哭的撕心裂肺，人熊，狗子，曲卓同样眼角泛红，生死相依了这么长的时间，要在一瞬间割裂感情，确实很难做到。


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走了，阿巴斯就留在了最后，眼看着薛西斯的队伍走远了，阿巴斯虔诚的向云烨拜了一拜说：“阿巴斯感谢您的仁慈，感谢您让他们无忧无虑的离开，感谢您没有在利用完我们之后痛下杀手，您是一位真正的仁慈的将军。”


当小苗把阿巴斯的话翻译给云烨听了以后，云烨苦笑着说：“对一个将军来说，仁慈恐怕不是赞美，更像是讽刺，不过，我原谅你的无理，我也需要感谢你们将小苗平安的送回来，我是东面那片大地的总督，如果你们没有地方可去的时候，就来那里吧，我给你们一条活路。”


阿巴斯听了小苗的转述再次拜谢了一遍说：“我们不会去的，野地里的野狼就需要在野外不停地奔跑觅食才能活下去，一旦他停下脚步，就会死亡。”


云烨笑而不言，眼看着阿巴斯裹紧了身上的皮衣骑着马去追远去的薛西斯，不知道他们去的方向是不是吉利，适不适合创业，云烨今天出门并没有看黄历，若干年后，当他听到薛西斯的大名在遥远的西方响彻大地的时候，就开始有点后悔了。


旺财总是回头等待小苗，因为小苗的战马总是慢腾腾的跟在自己的屁股后面。


“赶紧的，天寒地冻的还在雪地里磨叽什么，快走几步，早点回驼城才是正经。”云烨终于受不了小苗的敬小慎微，不由得出言催促。


小苗这才红着脸跟了上来，云烨二话不说就将身上的披风接下来扔给了小苗，这样的天气里只穿着铁甲，就是在虐待自己。


真的很冷，在小苗欢喜的披上披风之后，云烨就发现寒风裹挟着雪花不断地往自己甲缝里钻，不一会就感觉自己变成了冰块，于是就将目光盯在大大咧咧的刘进宝身上，于是，刘进宝的披风就到了云烨的身上，至于从不吃亏的刘进宝准备去压榨谁，云烨并不关心，上位者自然会有一定的特权，包括穿的暖和一点。


小苗看到了风雪中的驼城，惊诧的几乎说不出话来，拿手指指着面前突兀出现的坚城想要云烨给他解释一下。


“这就是驼城，陆地上几乎无敌的存在，自从它出现之后彻底的改变了战争的形式，以后的无敌猛将就再也不是战场上的王者，因为在高效的杀人武器面前，无敌猛将并不比普通士兵更加有作用，他们反而会在第一时间被干掉。


小苗，回到家里就收起你的爪牙，我们一起平平安安的把这一辈子过完算了，你是一个傻姑娘，大唐的好男儿多的如同过江之鲫，你只要喜欢，不管是谁我都会把他帮你弄回来，你偏偏看中我，你知道的我没有办法全心全意的待你，这样对你很不公平。”


听到云烨的这些话小苗反而不害羞了，昂起头用大眼睛盯着云烨的脸说：“我想有一个家，一个温暖的能将我融化的家，有一个小院子，生两个孩子我就非常满足了。”


云烨听了小苗的话，不由得笑了出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宁愿抛弃一支强大的军队也要回家，这样的人，这样的感情不好好珍惜会被雷劈的。


知道驼城是自家的东西之后，小苗就对这东西没了新鲜感，只要是自家的东西，哪怕再厉害，也用不着在乎，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研究。


那日暮见到小苗回来，几乎欢喜的快要跳起来，拖着小苗就去了自己的木屋子，她实在是有太多的话想问小苗。


一个弱女子横枪立马，在茫茫荒原上斩关落锁所向无敌该是何等的神奇，她梦里都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一天，只可惜到现在，除了上次被禄东赞逼得逃跑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迹，现在见到小苗，哪里肯放过。


伊利斯姐妹自从来到驼城就惊恐的说不出话来，驼城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另外一个世界，战战兢兢地跟在小苗的身后一步都不敢离开，因为有好多的人都睁着好奇的眼睛盯着她们看，从白发苍苍的老人到稚龄幼童都有，而且一个个笑的非常古怪。


那日暮见她们姐妹两害怕的样子笑着说：“不要害怕，这里是我家，因为都是自家人，他们才会多看一眼，那个凶恶的胖子是家里的厨子，平日里总是被人家欺负，你们要是没事干也可以欺负他一下，傻傻的很好玩。那个老人是家里的账房，是帮着我们算账的，你们的事情我听说了，既然是小苗妹妹的贴身丫鬟，就不能少了例钱，从你们到小苗妹妹身边的那一刻算起。


你是波斯人，到了长安也不会感到寂寞，家里也有好几个波斯舞娘，不过啊好些个已经嫁人了……”那日暮一口气说了很多了话，伊利斯姐妹依然一头雾水的看着她。


“那日暮姐姐，她们就听不懂您说些什么。”


“怎么会不懂？家里的那些胡姬都能听懂我的话！不管这些，快来试试我给你准备的衣服，非常的漂亮，是辛月给你准备的，特意请人给你带来。”


“我想先去吃饭！”小苗早就看见隔壁屋子里已经摆满了食物，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总是吃那些粗粝的食物，她感觉自己几乎要忘记汉人食物是什么滋味了。


那日暮拍拍脑袋，这才带着小苗去了隔壁的屋子里吃饭。


刘方吃饱了饭，窝在软椅上满意的剔着牙，见云烨瑟瑟发抖叫苦连天的走进来，就没好气的说：“我一个老头子万里跋涉都没有喊一声累，你年纪轻轻地怎么就虚成这样？薛西斯，阿巴斯带着人走了？”


云烨尴尬的揉揉鼻子说：“确实走了，就给我剩下了一千多老弱病残。”


刘方转过头对无舌说：“你看看，就是这个样子，这样的人你好歹也留下一些人啊，将来当个死士，处理一些你不方便处理的事物多好，现在好了，嘴边的肥肉飞走了。还真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家伙。”


“没那个必要，死士我家有的是，话说回来，我要死士干什么？家里就那么些人，死一个都让我感觉不舒坦，要杀人办法多的是，难道就一定要用死士刺杀？


青雀的研究已经走入了歧途，不过，他另辟蹊径的又开拓出另外一条道路，这条道路就是飞剑，隔空千里取人头不再是什么难事了，现在只能隔两里地杀人，准头还不是太好，仔细修正之后，以讯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杀一两个人还真的不是什么难题。”


“飞剑？”无舌就听不得这些神奇的字眼，尤其是关于仙人的传说。


“真的可以千里取人头？不要诓骗老夫，这该是剑仙的道门。”


刘方惋惜的看着无舌说：“你真是越老越糊涂，云烨的仙家法门哪一样符合那些传说了？仙人凌空飞渡被他弄成了热气球飞渡，掌心雷变成了火药，那里还有半点神仙的飘逸和雅致，老夫敢打包票，他的飞剑传说一定极度的猥琐，肯定和火药有关，我出来的时候青雀的飞船已经能飞两三里地，唯一的一个缺点就是这东西最后会爆，气死人了，李青雀已经为此伤透了脑筋，听说他正在书院听课，准备从别的学问里找到突破的办法。”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八节 诛心


今天是欢聚的日子，云烨就准许狗子，人熊，曲卓，贺天殇他们喝一点酒，和莫阿斯关系最好的人熊硬是拉着他一起来到驼城中间的那个棚子底下。


“莫阿斯，你不要感到伤心，安吉嫁给我家侯爷确实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在我家除了大夫人强势一些，剩下的两位如夫人都是性格极好的人，安吉的身世凄苦，现在能成为我家四位主母中的一位，侯爷确实已经给了她最高的礼遇了。”


莫阿斯踌躇半晌才小声的问：“难道爱情就不该具有唯一性吗？”


曲卓接过话回答莫阿斯：“我家侯爷身份尊贵，按照礼制，至少该娶五位夫人的，小苗到了云家，身份就孑然不同，一跃而成为勋贵，更何况小苗从小就住在云家，长大以后也喜欢上了侯爷。侯爷又是一个不善于拒绝的人，所以就成了目前的样子，莫阿斯，你的性子也淡泊，回到长安你也会喜欢上云家庄子的。


就算是不喜欢长安，你还可以去岳州，或者邕州，甚至还可以去草原，这些地方都有家里的产业，自由从来就是有限度的，我还没有听说过这个世界上有绝对的自由，侯爷已经在自己的权限内给了我们最大的自由，小苗的选择没错，莫阿斯，以小苗的性子嫁到谁家都是灾难，只有云家才有她生存的土壤。”


“安吉的财产必须得到尊重，曲卓，安吉不在乎，但是做为她的管家，我一定会向尊贵的侯爵阁下提出这一要求，如果必要，我会用生命来捍卫安吉的财产，她产业的继承人只能是安吉小姐的孩子，我们带来的这些财物，都是安吉小姐浴血奋战才得来的战利品，他们不能被家族吞并，也不该被家族吞并。”


听见莫阿斯一本正经的提出来要求，刘进宝，人熊，狗子，曲卓全部笑的气都喘不上来，刘进宝指着莫阿斯喘了好久才说：“这事你不用问侯爷，我都能回答你的问题，没问题，小苗的所有财产都会是小苗自己的，没人会去抢。”


莫阿斯的脸色这才好看一点，诚恳的对刘进宝说：“女人可以依仗的东西不多，老莫阿斯见过无数情人的下场，年老色衰之时都被赶出豪门，情形之惨，触目惊心。”


狗子点点头，拍拍莫阿斯的肩膀说：“你是一个忠诚的人，你这样想也没有错，你所说的事例在大唐也不少，可是它不适用于云家，小苗已经是有诰封的夫人，是有自己的俸禄和权力的，所以，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云家是富豪之家，小苗的那点财产实在是不足一提，你进了云家之后，千万不要再这样说，会非常的丢脸。”


莫阿斯不怕丢脸，只怕善良的安吉没有好日子过，自己蹉跎一生，直到进入暮年，这才遇到了精灵一样的安吉，在接受了安吉无数的恩惠之后，发誓把自己的生命贡献给安吉，发誓要守卫安吉的安全，并且向上苍祈求安吉一生幸福。


眼前的驼城就像是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驼城上那些见过，没见过的武器，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存在，上帝保佑，自己见到驼城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为杀人做准备的，莫阿斯很想见识一下当这座城池活动起来以后，会有怎样的威能。


在大雪中优素福的大军终于赶到了活路城，眼前的这一幕，几乎让这位百战的名将目赤欲裂，破败的城门上悬挂着这座城城主的尸体，就在城门口，无数的尸体倒伏在地上，在大雪的掩盖下成了一个个小小的雪包，活路城里听不见一丝半点的人声，只有一股股的黑烟升起，派了斥候小心的进城之后，才发现这座城已经到处是断壁残垣，城里已经没有任何生命存在了。


突厥人走的不快，所以也没有走远，优素福知道这一切都是突厥人造成的，但是他依然固执的将这些罪恶归结到唐人的身上，哪怕突厥人就在附近，他也没有下令追击，只是安静地将营寨扎在了活路城旁边。


优素福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也只有一个谨慎的人才能在哈里发手下混的风生云起，作为东方的总督，优素福很清楚的知道大唐是多么的强大，面对这样的敌人，无论怎样谨慎都不足为过。他很希望自己能在短时间内清理好活路城，这座城里面虽然被毁掉了，但是它高大的城墙依然完好无损，作为自己的储粮地还是非常好的。


优素福第一时间就下令仆从军开始整理活路城，将死尸丢进火堆烧掉，如果没有足够的柴草，那就堆放到城池的外面，在很短的时间内，活路城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工地。


驳马骑着马站立在山包上远远地看着大食人的举动一眼不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大长老说优素福不会在第一时间向自己发起进攻，果然被老人家说中了，优素福在防守，并且打算经营这道防线。


见到这一幕，驳马招招手，无数的突厥骑兵就从山包两侧缓缓地退了出去，这是驳马以防万一之策。


“尊敬的长老，请您怜惜突厥最后的力量，只要唐人不逼着我们走绝路，就请您不要命令自己的部下去攻打云烨的驼城，那是一个不可战胜的存在。”


薛延陀的三王子诚恳的向大长老建议。


“胆小鬼，一座拼凑出来的城池而已，我们又不是没有攻克过，他们只有五万人，并非不可战胜，只要我们有勇气就能彻底干脆的击败云烨。”


“啪”！贺鲁不可置信的看着须发虬张的大长老，从小到大，大长老从来没有动过自己一个小指头，就算是自己闯了天大的祸，大长老都没有责备过自己。


“贺鲁你听着，我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之火就要熄灭，帮不了你多长时间了，你需要快快的成长起来，但是我没有想到却把你宠溺成了一头胡说八道的倔驴，突施死在了驼城之下，死的有多么无奈你知道吗？突施是草原上的雄鹰，他从不欠缺勇气，我不允许你玷污英雄的在天之灵，伏合的话没有错，不到万不得已，我们避开驼城。”


大长老疾言厉色，贺鲁惊诧了一会，就恨恨的掀开帐篷的帘子冲进了漫天大雪之中。刚才的这些话他自己清楚的知道不能说，但是一想到安吉就在那座驼城里，贺鲁就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怒火，恨不得将驼城撕成碎片吞进肚皮。


少年人的感情来的炽热，但是并不长久，贺鲁在大雪里清醒了一会头脑之后，就怏怏的回到了大长老的帐篷，不但向薛延陀王子道了歉，还向所有从东征战场回来的将领道歉，小小年纪豪迈的大笑一声道：“本王失礼了，我知道你们攻打驼城一定竭尽了全力，好多熟悉的人再也没有回来就是例证，可是我压不住火气。”


说道这里贺鲁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红着脸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子，现在她就在驼城里面，我总想把驼城击破，找回我心爱的女子，不知为什么，这股子心思无论如何都无法舍弃，真是怪事情。”


“小马驹到了发情的时间了，该给你找一匹漂亮的小母马，我妹妹怎么样？贺鲁，娜仁花可是草原上出名的美人儿，不要再想那个汉人女子了，娜仁花就非常的好，她现在就在帐篷里，只要你有本事降服，就是你的，不过小心些啊，娜仁花的脾气也很暴躁。”伏合听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顺水推舟就想把自己的妹妹嫁给贺鲁。


大长老终于露出满意的神色，贺鲁知道拿自己的丑事来自嘲，就说明他已经知道什么才是重要的，作为一个未来的王，斩断情愫，顾忌利益原本就是最正确的。


“去吧，贺鲁，你今年十三岁了，该有自己的母马了，娜仁花确实不错，今晚就留宿在娜仁花的帐篷里吧，当然，要看你的本事。”


大长老的话音刚落，帐篷里所有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刚才的那一丝丝尴尬，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到了这个时候，不团结才是整个联军最致命的存在。


同甘共苦打天下的时候人们都能做到生死相依，但是到了共同富贵做天下的时候，才会有可怕的利益之争降临，对于这个认识，没有人比突厥人更清楚了，狼，只有集结成群才能面对恶劣的天气，才能捕捉到更多的食物。


“我这就去，尝试一下女人的滋味，萨满已经教过我，我现在就要去试试。”贺鲁拍着胸脯向所有人保证，在接受了所有人的祝福之后，再一次掀开帐篷大踏步的走了出去，这一回帐篷里的人都笑的很诡异。


娜仁花接到了哥哥的通知，有一个小崽子不知好歹的在打自己的主意，十五岁的娜仁花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就算他是突厥未来的王也不成！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四十九节 春色


娜仁花做好了一切准备，眼看着天色就暗下来了，特意没有点油灯，整间帐房里黑乎乎的，她很聪明的在帐篷外面点上了一堆火，只要贺鲁走进来，自己隔着帐篷都能看见，自然会有应对的策略，地上有绊马索，仆役们匆匆的挖了一个大坑，在上面覆盖上毛毡，自己手里拿着自己的小刀子冲着门外，她早就试验过，这把小刀一般杀不死人。薛延陀女人可不是汉人女子，可以任由男人为所欲为。


娜仁花等了好久，小牛犊子一样的贺鲁并没有来，等的时间越长，娜仁花的心就不断地往下沉，自己拒绝贺鲁，打败贺鲁是一回事，要是贺鲁不来就是另一回事了，自己的二哥已经放出话来了，整支队伍都知道自己将要成为贺鲁的女人，如果这个胆小鬼不来的话，后果非常的严重。


大哥的人头已经被唐人拿走了，薛延陀人在攻击驼城的时候损失惨重，二哥一天到晚都是愁眉不展，族人中间，能战斗的勇士太少了，每当族里男人不够用的时候，就必须女人出马，这是惯例也是娜仁花从小接受的教育。


只有通过联姻才能保住薛延陀人岌岌可危的二号种族的地位，不管自己愿不愿意，贺鲁总会成为自己的丈夫，今夜的战斗不过是小儿女最后的一次调笑，最后的一次挣扎。


帐篷外面传来了嘈杂的脚步声，人很多，不止一个，娜仁花立刻就皱起了眉头，难道这种事情他也要使用帮手不成？


脚步声到了帐篷跟前就停止了，贺鲁的声音从帐篷外面传了进来，变声期少年的嗓音如同鸭子，嘎嘎的：“娜仁花，你注定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打开你的帐篷，我要进来了。”


娜仁花的心跳的砰砰作响，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陷阱，完好，一切都很好，绊马索会绊倒贺鲁，然后他就会掉进陷阱里，自己再用早就准备好的毡子盖上陷阱，这样一来，贺鲁今晚只能在坑里睡一晚上，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在帐篷里睡了一觉。两个人的礼仪就算是完成了。


就在她无比期待贺鲁掉进大坑的时候，后脑勺传来一阵剧痛，眼前一黑软软的倒在地上，满脸寒霜的贺鲁站在她的身后，扔掉手里的木棒，贺鲁粗暴的扶起已经被打晕的娜仁花，看着脚下的绊马索，厌烦的皱皱眉头，取过一个铜香炉扔到了毡子上面，香炉立刻就把毡子压得掉进了陷阱。


“我喜欢的女人就像雄鹰一样高傲，就像野狼一样的残忍，你这只小绵羊难道也要用你稚嫩的脑袋撞我一下吗？”


帐篷外面影影绰绰的火光照进了帐篷，到了这个时候，贺鲁才有心情扫视一下自己臂弯里女人，草原上的女人腰肢都粗，但是胸部非常的饱满，贺鲁一直担心小苗纤细的腰肢会不会在敌人的重压之下突然折断，现在不用担忧了，自己准备娶娜仁花了，为了突厥人能够在联军中取得绝对的优势，和薛延陀人早早的结盟，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贺鲁不傻，他知道这里面的道道。


这个女人昏倒了为何会吐出舌头？莫不是被自己打死了？看到从娜仁花嘴角露出来的小半截舌头，贺鲁大为紧张，抬手探了一下娜仁花的鼻息，还好，有呼吸声，又把手放在她饱满的左胸口，心跳也有，翻开她的眼皮，只看见眼白，这就好，这是被自己彻底的打昏了。


心静下来，贺鲁感觉到一股馥郁的幽香传了过来，把头埋在娜仁花的颈项间，这股香味更加的浓郁了，少女的体香对他来说比世上最强烈的春药还要有效。


笨拙的解了好久，也没有解开娜仁花的腰带，这个蠢女人居然把腰带栓成了死结，从地上捡起娜仁花掉下的小刀，三两下就挑开了她身上所有的绳子。


娜仁花的身体很白，不管是草原上的寒风，还是沙漠里的风沙都没有夺走这幅身体原本的美丽，丰腴的身体一丝不挂的展现在贺鲁的面前，饱满的胸膛骄傲的挺立着，两颗粉红色的蓓蕾就像刚刚成熟的红莓，腰不算细，但是臀部却形成了一道完美的圆月，这才是草原女人的身体。


熊熊的火焰在贺鲁的胸膛里燃烧，用最快的速度褪掉了自己的衣衫，萨满教过自己该怎么对付女人，这不是难题，最后欣赏一下娜仁花美丽的身体，贺鲁有一种骄傲感从脚底板升到头顶，过了今夜，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男人了。


猛地扑了上去，好半天没有动静，过了一会，贺鲁无奈的爬了起来，挠着脑袋看着美丽的娜仁花，不是说新婚夜疼痛的该是女人么？为什么自己这么痛？


“傻瓜！不是这样的……”娜仁花娇弱的声音低低的传了过来……


在这个大雪飘飞的晚上，心怀忐忑的绝对不只有娜仁花一个人，小苗也在自己的房间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关系没有挑明之前，自己还不是很紧张，现在关系彻底的挑明了，就让小苗的心七上八下的，辛月的能干，那日暮的美丽，铃铛的温婉，甚至李安澜的娇艳小苗都是亲眼见过的，坐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这张并不是很美丽的脸庞，暗暗地叹息。


胸口的那片乌青慢慢褪去了，只留下两片铜钱大小的黄色瘀斑，她今晚用热水擦洗了无数遍，几乎要擦破皮了，瘀斑还是下不去。


“美丽不属于我！”小苗叹了一口气。


“胡说八道！”那日暮的声音从门口穿过来，小苗娇羞的掩上衣襟，回过头看就发现那日暮怀里抱着闺女倚在门口看着自己，脸上满是戏觑的笑意。


“傻女子，辛月今年三十了，已经是老太婆了，我今年二十八岁了，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老太婆了，铃铛今年二十九岁了，也是老太婆了，至于远在天边的另外一个老太婆你就更加的不必在意，年轻多好啊，看看你的皮肤，细腻的就像是缎子，我都喜欢抱在怀里爱怜，更不要说侯爷了，男人没有不好色的，咱家的这位虽然懂得节制，可是，他毕竟是男人，贪新鲜的毛病是男人骨子里的毛病，改不掉的。”


“可是，可是……”


“胸脯生了孩子之后自然会变大的，你从进了驼城就盯着我的胸脯看，早就知道你的心思了，一天到晚的都在想什么？不许瞎想！”


被人家戳穿了心思，小苗只想一头钻进老鼠洞。


那日暮咯咯的笑着点了一下小苗的鼻头说：“你是没见过我在草原上的样子，不但瘦瘦小小的，长得还很黑，夫君还不是一样接纳了我？这世上的好男人不多，见到了就要抓住，不能松手，你历尽了幸苦，就想有一个家，现在有了，还去管那些小节做什么？


我问过夫君了，原本想在这里让你们圆房，可是这是在大军中，大食人就要进攻了，现在这样做很不妥当，等我们回到大唐，就立刻把你迎进门。”


小苗羞涩的点点头，那日暮却大大咧咧的上了小苗的床榻，将闺女小心的放在最中间，冲着小苗挤挤眼睛道：“今晚我们一起睡，让那个男人自己睡。”


云烨就没睡觉，和杜如晦，刘方研究了一晚上的战术，大雨，大雪的天气对驼城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作战天气，杜如晦认为驼城既然已经完成了使命，就该缓缓地退回唐境，而不是这样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更何况擅起边衅，这时候朝堂里面一定吵翻了天，此地不宜久留。


刘方不这样认为，他认为这一战必须在吐火罗进行，在这里作战，有三个好处，其一，可以彻底的将吐火罗打成废墟，大幅度的削弱吐火罗的实力，进入吐火罗的军队越多，这个国家就越是倒霉。其二，吐火罗的实力被削弱之后，熙童，寒辙就会乘虚而入，趁火打劫，他们两个人是天然的亲唐派，他们占领吐火罗，可以为大唐的边疆起到缓冲的作用。其三，惩罚吐火罗，尽量的将战火引向突厥人，让突厥人的实力消耗在漫漫征途上，同时也大量的消耗大食人的战力，这样一来，两股力量一旦完成了对冲，他们就再也没有力量向东前进了。


云烨和杜如晦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果断的选择了撤退，当刘方得知李元祥等十六王将要到达西域之后，立刻就同意了云烨和杜如晦的意见，这个时候，敌友是分不清楚的。


十六王到达西域之后，自然会掀起惊涛骇浪，他们富足，而且野心勃勃，从都水监的文告里杜如晦已经知道了李元祥他们正在大肆的招募退役的悍卒，听说薪金极为丰厚，自己苦心竭力的帮助国家稳固边关，随着他们的到来，不管有多少合约也不够十六位野心勃勃的家伙撕扯的。


大食人不管出于那种目的，都会追上来大战一场，这无法避免，他们就在三十里之外，而突厥人就在五十里以外，局面过于微妙，都不想动，都希望别人主动发起攻，谁最早发起进攻，谁就最倒霉，没人愿意当那只捕蝉的螳螂。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节 皇宫无好人


大雪初晴，驼城在号角声中缓缓地向东撤退，程处默的骑兵列阵断后，当驼城走出五里地之后，郭平和陈数就会带着另一半骑兵继续列阵，好号炮响过之后，程处默就会撤退，就这样两支骑兵互相交错着掩护驼城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突厥的大长老重重的叹了口气，对站在自己身边英姿勃勃的贺鲁说：“我们向西走吧，从今天起，我们就再也无法借力，战斗开始了。”


驳马拍拍贺鲁的肩膀说：“你领着前军在前面开路，我来断后。”


仿佛在一夜间长大的贺鲁点点头，告辞了长老，就带着自己的亲卫接手了前军的指挥权，云烨的离开彻底的让三足鼎立的局面分崩离析，每支队伍都开始了自己的征程。


贺鲁立马路边，看着自己的族人艰难的在雪地里跋涉，心中的悲凉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看着从雾霭蒸腾的地平线上升起的朝阳，拍拍胯下的战马，战马昂嘶一声就快速的穿插到了队伍的最前方，贺鲁执拗的走在最前列，不管前面有什么，他都准备用自己的血肉将他们撕碎，他第一次感受到了突施心中那股浓浓的郁闷之气，不过和突施不同，他准备亲手为自己的族人打下一片足够所有人繁衍生息的土地。


优素福很快就知道了两支军队的去向，他只能在这两支队伍中选中一支去进攻，他执着的选择了唐军，在他看来，突厥人不过是一头流浪的野狗，而唐军则是一头真正捞过界的猛虎，只有把这头老虎打怕了，打残了，才能真正的保证国家的疆域不受侵害。


当驳马探明了军情，知道大食人去追击唐军了，就迅速的带着后卫部队归队，向长老建议大军开始全力赶路，不能有片刻的迁延。


吐火罗的河流众多，尤其是活路城一代河网交错，并不适宜大军驼城行进，幸好现在寒冬，河流里水量奇少还结了冰，这就给了驼城辗转腾挪的余地，云烨之所以会选择冬天进入吐火罗，就是想借助这一有利条件。


优素福追过来了，就在自己身后三十里的地方，刚刚跨过一条河流的云烨就将驼城的防御地选择在了河岸上，程处默，郭平陈数全部回撤到了驼城，这个时候没有必要用骑兵和大食人的骑兵死磕，多死一个人都是失算的表现，有河流做屏障对驼城来说并不太合算，但是滑溜溜的冰面就是最好的战场前沿了，一般来说大食人的尸体如果不铺满冰面，他们是过不了河的，当驼城上的士卒开始有条不紊的设立铁丝网警戒线的时候，刘方就钻进了房间，虽然是大白天，他的房间却显得更加明亮，无舌拿出了自己最好的东西来款待老友，刘方也认为自己最近身体很虚，需要拿神光照耀一下，恢复一点精力，有同样想法的还有杜如晦。


于是云烨的身边总是有三个古铜色肤色的老汉四处打转。云烨怂恿他们穿着短裤照耀白光后的效果更好，也不知道他们这么干了没有，他们的身上穿着厚厚的衣衫看不出来。


经过这么些年的征战，云烨这个战场上的新丁已经被战争这头怪兽生生的给锤炼成一位合格的统帅了，战争其实就是将自己手里棋子的作用发挥到最大程度的一种游戏，只要抽丝剥茧的寻找得到突破点，剩下的事情并不难做。


这是云烨极为自得的一点，因为火药的出现，以及火油成熟的运用，使得自己在两军交锋的时候占尽了便宜，战场上从来没有依靠一种武器就能雄霸战场的，当然，这是火药武器出现之前的论调，骑兵，步兵，陌刀兵，弓箭兵，投石机，各兵种混杂在一起自然需要极高的调配能力，依靠地形，士气，风向，温差等等因素调动自己能调动的所有力量对敌人形成最有力的一击。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云烨不必这样做，他的战争在变得极度简单化，他保持一个近乎神话般的论调，那就是将敌人消灭在朝自己进攻的路途上，所以，只要拥有大量的远程武器就足够了。


他不相信在无遮无挡的一里宽的河道上，优素福能玩出什么新的花样来，军事从来都是为政治服务的，大唐的军队远征万里钻进了大食人的传统势力范围，这对大食人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挑衅，相信这个时候，哈里发的怒火已经可以烤干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优素福必须和唐军作战，战败都比不作战来的要好，大人物考虑事情的方向和普通人不同，一次试探性的攻击就足以试出各自的深浅，只要心里有底，下一次的博弈说不定就会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


说到底这是李二和哈里发的之间的战争，云烨和优素福之间并没有太多的选择可以做。


李二正在做选择，左手拿着一柄连枷，右手提着一柄擂鼓瓮金锤，他正在考虑到时要用连枷教训云寿呢，还是用擂鼓瓮金锤教训云寿。


就在刚才这两样兵器还在云寿的手里，被他喊了一声之后，云寿就把锤子交给了李二，如今他气呼呼的站在皇帝面前，身后的地上躺了一圈皇孙，李象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站在假山边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哪怕自己鼻青脸肿也毫不在乎，见了皇帝都不知道上前见礼。


李二提起锤子看了一下上面的铭文气恼的对云寿说：“武德殿是什么地方，也是你能胡乱闯进去的？那里面的兵刃都是朕亲自收集的，有很重要的意义，你拿着刘黑闼的锤子追杀皇孙所为何故？平日里嚣张一下也就是了，今日竟然下了重手，说个道理出来给朕听听。”


云寿回头看了一下李象，无奈的低下头，这就是自己的好友，当他身在储位的时候就显得无比的自信，等到不是王储了，就像被人抽掉了脊梁骨，精气神全部没了，好像他这辈子就是为了权利活着一般，听到李二的问话，自己只能低头不语。


李二从来都不是一个能教育孩子的人，他信奉的道理很简单，不说话就说明你在认错，不说话就说明你无话可说，所以啊，不说话也就得不到原谅，于是云寿就再一次被捆在太极宫的柱子上接受惩罚，李烟容就坐在云寿的脚底下陪着他说话，免得他寂寞。


“阿寿，你以后不要再帮象哥哥了好吗？他现在成了一个废人，你现在帮他越多，将来你受的磨难就越多，以后不知道是奇哥哥，还是莫离哥哥当皇帝，你今天把他们揍了一个遍，他们会记在心里的。”


“哪来那么些废话，帮我揉揉腿，站麻了。”云寿对李烟容的建议不置可否。


李烟容卖力地帮云寿捏腿，捏着捏着眼泪就流下来了哭着说：“我好担心你，要是你出了事情，我就活不下去了，现在东宫更乱了，象哥哥的母亲把自己关到一间房子里精心的养胎，从不出门，看样子是打算再生一个小皇帝出来，我娘的品级降没了，现在日子过得很苦，我帮了几次。她还冲着我大吼大叫。


寿哥哥，你快点娶了我吧，我在东宫一天都待不下去了，时间长了我会死掉的。”


云寿从绑的松松垮垮的绑绳里抽出一只手，笨拙的帮着李烟容擦眼泪，见眼泪越擦越多，就撩起袍子的下摆，在李烟容的脸上秃噜了一遍把眼泪鼻涕都擦掉，这才掷地有声的说：“今天就跟我回家，皇宫我也不打算来了，都是些什么人啊，人发达的时候一个个恨不得把脸贴到人家屁股上去，现在人家倒霉了，就恨不得踩到泥地里。


你在地方多过两年就要多遭两年的罪，不管了，我今天就带你出去！”


就在两个人愁肠百结的时候，红柱子后面转出来了长孙，也不知道偷听了多久，这时候突然出现，吓得李烟容差点昏过去，云寿也不由得心里发虚。


“好啊，出宫啊，出去了还不回来了，一个个翅膀长硬了，奶奶这些年就白疼你们了？好狠的心肠，你们倒是快活了，留下奶奶孤零零的在皇宫里苦熬？”


“我自然是要回来看您的！”云寿大声的向长孙保证。


长孙眯着眼睛笑了起来，摸着云寿圆溜溜的脑袋说：“知道你是一个好孩子，比你爹爹有良心的多，去了西域这么久，给奶奶一封信都没来，来的都是冷冰冰的公文，难道奶奶没见过公文要他拿给我看？看来啊，他也不喜欢皇宫，这里金碧辉煌的也确实没什么好的。


不喜欢皇宫的人才是好人，反过来说，好人才不喜欢皇宫啊！你爹爹不喜欢，青雀也不喜欢，现在你姑父李佑也不喜欢皇宫，刚刚成了亲，就像是有鬼撵着一般去了齐州，留下我们独自守着这个诺大的皇宫看日出日落，混吃等死。


也罢，奶奶准许烟容去你家，但是你们不能及乱，万一有丑事传出来，小子，就算是你爹爹带着驼城杀回长安也救不了你。”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一节 李烟容的幸福


李烟容高兴地跟在云寿后面上了云家的马车，她不需要收拾任何东西，甚至不需要带母亲给自己找的宫女，云家什么都不缺，阿寿给自己做的那个丑陋的布娃娃就在云家的一座阁楼上。自己的衣服首饰辛月妈妈早就准备了一大批，到了那里用不着看任何人的脸色。


皇帝的车架就在前面，是准备去玉山巡视的，满朝文武都以为失去玉山书院，却不知道皇帝最重要的行程是在玉山的后山。


太子也跟着去，所以当他看到李烟容爬上了云家的马车，就恨得牙根痒痒，这个闺女是他最疼的一个，现在看起来似乎心思已经不在东宫了，皇家嫁闺女就是为了收拢人心，牢牢地将勋贵绑在自己的战车上，自己嫁闺女很有可能会肉包子打狗。


等云烨回来要好好的算算这笔账，一个好好地闺女还没有嫁过去，为什么要住在未来的婆家？皇室丢不起这个人。


当皇帝的马车经过云家的时候，李二掀开马车帘子看看云家屋顶上插着的画戟，满意的点点头，这就对了，好好地替帝国征战总会有好处的，虽然被人家不断地弹劾说什么嚣张跋扈，一个刚刚打了大胜仗的将军你指望他低眉顺眼？这不合常理，李靖就这么干，弄得自己心里七上八下的，想给点赏赐都担心出现意外。


李二是带兵出身的统帅，很清楚大胜之后将帅的心理，这个时候就该全身都兴奋起来，装什么老成持重？


云烨擅起边衅？这事说起来就可笑了，大唐什么只准许人家打自己不许自己还手了？大食人的战舰在海峡口被刘仁愿轰的片甲不存，刘仁愿重整队伍之后还不是追杀进外海去了，现在正在大食海域烧杀掠夺，无恶不作的，想想就让李二感到舒坦，将军嘛，总会有些暴脾气的。


眼看着云寿的马车鬼鬼祟祟的进了云家的侧门，李二就呵呵笑着对长孙说：“你看到没有？那一对小人儿进了云家。”


长孙面无表情的说：“看到了，这是皇家的耻辱，堂堂的郡主不愿意留在皇宫，偏偏喜欢去别人家当小媳妇，难道您感到很舒坦？”


李二挠挠下巴尴尬的说：“皇家的气氛当然赶不上云家温馨，身为天下子民的楷模，我们不能像云家一样没上下的礼数。”


长孙哀叹一声道：“现在的小鬼头越来越难以掌控了，一个个年纪不大，鬼心思不少，李奇，李默怂恿别的子弟欺辱衡山王，他们是要干什么？”


李二撇撇嘴对长孙说：“那样的蠢材也配觊觎储位？象儿就算是有万般的不是，但是一个仁孝还是在牢牢恪守的，他们有什么？”


长孙皱着眉头小声说：“总不能全部发配到西域大漠里为王吧？您已经分封了十六王了。”


“就是如此，把西域的土地封的越是零散，就越是有好处，当年晁错的主意拿到大唐一样的有效果，几百年后，他们就会自动的成为一门李姓百姓，有什么不好，都说富贵不过三代，让他们的爵位传承的悠长些，就算对得起他们身上流淌的血脉了。”


李二说的非常的干脆，从今往后中原的土地将不再分封，衡山王李象是最后一个。


“妾身一直弄不明白您为何不把杜如晦从西疆召回来？一支军队出现两个声音乃是兵家大忌，您这位老军伍不会不明白吧？”


李二诡异的摇摇头说：“如果北庭都护府的大都护是别人，朕自然不会这么做，军令不出一门当然是寻死之道，但是这个规律放在云烨身上好像并不起作用，他总是能恰到好处的和别人相处的很愉快，你看了他们的军报，还有政令，不知道看出名堂了没有？


云烨紧紧地抓着军权不放，但是政令却全部出自杜如晦之手，两个人一文一武相得益彰，云烨不过问政事，杜如晦不插手军权，军事上云烨侵略如火，所向披靡，政事上杜如晦宛如春风拂过大地，令万木生长，云烨手下短短时间里就出现了三万多仆从军就很说明问题。


这一次对云烨朕真的无话可说了，不是说他立的那点军功，是说他和杜如晦之间的配合，两人相依相存，又互相限制，这几乎就是文武分家的一个典范，这样的合作必须向全国推广，文武分家已经喊了几年了，效果还是不大，这是一个新的突破口。”


长孙最大的骄傲就来自自己的丈夫，挺起胸膛看着李二的眼睛说：“这是自然，在大唐说功高盖主根本就是一个笑话，我夫君百战之下才建立了这个帝国，有谁的功绩能大的过您去，李靖枉做小人，榆木疙瘩一个，听说他还和许敬宗夺权，结果被人家生生的顶了回去，弄得很是狼狈。”


李二哑然失笑道：“御下之能太差，这一点他没办法和云烨比，云烨看似毫不在意，可是啊，一旦他和李靖起冲突，帮李靖的人并没有几个。”


皇帝与皇后这一次的谈话不再谈起那些恼人的战火，因为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自己的将军们非常的得力，在东南西北四个战场上都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大唐的胜利已经指日可待，所以他们又开始了往年的习惯，开始琢磨自己的臣子了，并且把这个习惯当成俩人锻炼智力的一种方式，虽然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李二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但是只要提到云烨，长孙总要和皇帝辩驳一番，丝毫不顾这里面有什么忌讳，云烨是皇后的弟子，这样做根本就没有什么错，不但满朝文武这么看，就连皇帝也是这么看的。


辛月皱着眉头看着李烟容非常的不满意，不等李烟容说话就开始发飙：“你爹娘是怎么照顾你的？三月从家里走的时候，小脸上都长了婴儿肥，怎么短短的半年时间下巴就变尖了？既然这次回来了，偶尔回趟东宫看看爹娘就行了，可不敢再回去受罪。


你那个家里乱糟糟的，就像是集市，比咱家门口的集市还惹人厌，你本来就是一个安安静静的性子，就留在家里，哪都不去，你小丫姑姑嫁人了，没良心的一出门就跑齐州去了，家里总是没了人气，小武生了孩子以后也不来家里了，不但她不来，小杰也不常来，来了两趟还是跑来要药材的给小武补身体的，一个个的良心都喂狗了。”


对着自己未来儿媳妇发了一通怨气，辛月终于心平气和了，拖着笑的两只眼睛成了弯月的李烟容去了她的小楼，云寿刚要跟上，就听见离石先生站在书房门口咳嗽了一声，乖乖的跟着离石进了书房，今天又要开始学习《典诰》。


李烟容进了自己的小楼，立刻就快活的像一只小鸟，一个虎扑就扑到了软绵绵的床上，一个塌眼歪嘴的布娃娃就端正的坐在床上，虽然难看，但是非常的大，这是她和云寿两个人忙活了三天的成果，虽然比不得工匠们做的娃娃好看，李烟容依然执着的认为这个娃娃才是最好看的一个，别人只要说这个娃娃不好看，从不生气的李烟容就会开始咆哮。


辛月宠溺的看着这个抱着布娃娃的孩子，这个孩子有一半的时间是跟着自己度过的，说是自己闺女也没什么错，看到她快活，辛月觉得自己也快活起来了。


温情了没有多久，她的脸色就变了，因为云暮倒挂在窗口，偷偷的往下面看，上面还传来云欢兹里哇啦的叫声，说什么自己快撑不住了，老天爷啊，这里是三楼啊，让云欢抱着自己的脚就敢倒挂，这女子要不成了。


还不敢上前打扰，担心自己上前云欢一失手，就会酿成大祸。


李烟容却笑得开心，拍着手要云暮进来，只见云暮两只手抓住窗棂子，狸猫一样的就从窗户钻了进来，她穿着两截的短衣，雪白的肚皮露在外面，还很不在乎的扭两下腰肢。


辛月气的从墙上抓了两遍才把鸡毛掸子抓下来，没头没脑的抽云暮，活不成了，云家的大小姐是一个喜欢露肚皮的波斯舞娘，传出去全家就不要活人了，这都是天魔姬干的事情，这个婆娘自从知道自己只不过是肚子里有虫子之后，果断的改变了性格，一头就扎进舞蹈的研究中去了，听说最近正在研究波斯的蛇舞和肚皮舞，不用问，云暮就是从天魔姬那里过来的，家里除了天魔姬那里，没有这样的怪衣服。


“暮姐姐躲到这里来，到了这里大娘娘就打不到你了。”李烟容掀开帐子，让云暮钻到后面去，自己还挡在辛月的面前，伸长了双臂挡着暴怒的辛月，就像是在玩老鹰抓小鸡。


云暮瞅着一个空子，一矮身又从窗户里翻了出去，攀着栏杆就下到了二楼，然后就咯咯笑着跑远了。


傻傻的云欢刚把脑袋从窗户里探进来，就看见母亲那张怒气冲冲的脸，惨叫一声就从楼上掉到楼下的花丛里。


辛月害怕的浑身发抖，探出头向外看，发现云欢已经一瘸一拐的爬起来去追姐姐了，辛月的两条腿一软就坐倒在地上……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二节 家国事


梳着小辫的云露捧着一盆子晚菊进了院子，见到辛月就大哭，因为她的那盆菊花已经被人糟蹋的不像样子了，花瓣被揪光，光秃秃的挺着一个枝子立在绿叶中间。


辛月抱着云露不断地安慰，并且承诺一定会好好地收拾一下云欢，李烟容趴在绣楼的围栏上笑容满面的看着楼下七窍生烟的辛月，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是一个家该有的样子。


云欢还是被拿住了，是被云寿抓住的，母亲被气得不轻，所以云寿自然而然的就会出马。同样被拿住的还有云暮，两半截的衣衫早就换过了，现在一身湖蓝色的束胸裙显得小姑娘婀娜多姿，不到年岁，就已经有了祸国殃民的本钱。


“孩子闹一闹，显得家里有生气，暮儿，欢儿都是好孩子，跳跳舞怎么了？皇家的公主还不是一样要学着跳舞？”


老奶奶总是偏心自己的小重孙，不管犯了多大的错，总能找到为孩子们推脱的理由。


“老祖宗，大娘娘不许小暮骑马，也不许小暮射箭，我又不喜欢做女红，不跳舞小暮会疯掉的。”云暮抱着老奶奶的胳膊不断地扭啊扭的，看得云欢一脸的羡慕之情，老祖宗接受女娃子们的撒娇，却不会接受男孩子撒娇，要是敢撒娇，很有可能会招来一顿臭揍，既然老祖宗已经为大姐说过情了，那么接下来就会把怒火发泄到自己头上。


“欢儿，谁允许你把头探进烟容房间的？那是你大嫂的房间，还讲不讲规矩了？寿儿，带欢儿去祠堂里罚跪两个时辰。”


一直抬头看天的云寿；立刻就拎起云欢大踏步的去了祠堂，拐过屋角就放下云欢没好气的说：“你就不能消停一会，非要惹得娘亲动怒，要撒欢，你也等爹爹回来再说啊。另外，你没事干惹小露干什么，她就是一个眼泪包子，动一下就能哭半天，到我那里告状，把我的衣服都哭湿了，赶紧赔她一盆黄金菊，要不然你迟早会倒霉。


李容就要进京了，你小心他逮着你往死里揍，还没人敢拦。”


云欢顿时叫起来撞天屈，发誓说自己没有碰过云露的黄金菊，云寿忽然想起这几天正在收集各种花瓣准备制作香水的云香，越想越觉得可能冤枉云欢了，左右想了一下，还是觉得继续冤枉云欢比较好，于是继续抓着云欢往祠堂里走。


天色暗了下来，云欢趴在蒲团上睡的口水横流，监视他的云寿也靠在墙根睡的很舒服，贺兰靠在门上一边绣花一边帮着兄弟俩把风。


家里有人受罚，一般就是孩子们最欢乐的时候，不一会云暮就拎着一个食盒走了进来，里面装着两大碗云吞面，拿脚踢醒了自己的两个兄弟，一人给了一碗。


云欢一面吃着云吞面，一边抱怨云暮不该拿面，应该拿几个蹄膀过来。正说着就看见云香鬼鬼祟祟的从月亮门里溜了出来，梳好的头发被花枝子挂的凌乱，一枚香木簪子松松垮垮的挂在耳边，手里抱着一个荷叶包，见到云欢就欢快说：“二哥，我给你偷了蹄膀，厨子没发现。”


云欢大喜，有了蹄膀，谁还吃馄饨面，果断的把吃了一半的馄饨面搁到一边，先抱着云香在她的脸上吧唧亲一口，她年纪最小，向来都是最受宠爱的。


荷叶包里面裹着两个蹄髈，云欢扔给云寿一个，自己抱起蹄髈就大嚼起来，云露气呼呼的也过来了，恨恨的丢过来一只鸡，却不理会云欢，表示自己还在生气。


老奶奶佝偻着腰身拄着拐杖在丫鬟的陪同下在院子里溜腿，看见辛月正在检查内宅准备落锁，就对辛月说：“今晚不妨晚一点落锁，几个孩子都去了外宅，虽说爬狗洞也能回来，夜黑，总会有磕磕碰碰的事情，给他们留着门。”


辛月扶着老奶奶在花园里走了两步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这才说：“都是媳妇没本事，总是管束不好孩子，要是夫君在就好了，他总是能分割个清楚明白，不像现在媳妇总是断葫芦案。”


“哼！他是朝廷的大将军，要是连这点事情都分派不清楚，还当什么大将军，我看这样就很好，咱家人口单薄，就这么六个孩子，相亲相爱一些很好，没有分对错的必要，过两天容儿就要来长安述职，你把兴化坊的宅子给他一套，不要厚此薄彼了，都是云家的血脉，姓什么不重要，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积攒起来很没意思，能花在儿女的身上就很好。”


辛月笑着回答道：“可不是吗，媳妇已经把兴化坊靠近内河的那套宅子腾了出来，容儿到了京师免不了要举行一些家宴，酬谢一些故旧亲朋，那里的景致极好，离皇城又近，是一出好去处，就是树上结的梨子已经摘掉了，要不然会更好一些。”


老奶奶笑道：“知道你是一个贤惠的孩子，那座宅子确实不错，入了秋没了梨子不是还有叶子吗？被霜打过的叶子红彤彤的好看着呢，够他使唤的了。


那日暮的肚皮不争气，又生了一个闺女，唉，咱家的子嗣总是不旺，不知道小苗能不能给咱家再带来一两个男娃，说到底，还是你的肚皮争气，如果不是要守着家业，该是你去西域的，那日暮，铃铛都是没用的。”


提到这事辛月就笑的咯咯的，这也是她最得意的范畴，生养两次就生养了两个男娃，这事老天爷在偏爱自己，自己之所以在家里长气，一半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两个争气的儿子，云寿不必说，这是皇帝，皇后亲自教育的，好坏都是皇家的责任，将来就算是祸国殃民也赖不到云家的头上，云欢虽然调皮一些，这孩子却是标准的读书坯子，过目不忘对他来说并不是太难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性子过于跳脱，劣迹斑斑，辛月早就带着他满长安的去炫耀了。


祖孙二人说着话，拉着家常，三言两语就将家事安排好了，老奶奶听着西阁那里传来的哗哗声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


指着西阁对辛月说：“你看看，都成了废人了，整天里就知道打麻将，深更半夜的也不消停，可怜我孙儿还在苦寒之地征战，这些不知道惜福的，迟早有一天会死在麻将桌上。”


辛月安慰老奶奶道：“您老人家的指望太高了，姑姑婶婶们现在才开始活人呢，闺女都嫁出去了，还都是好人家，咱家可是出了两个王妃呢，莳莳虽然不是咱家的亲生闺女，这孩子可是您老人家亲自抚养的，性子最是敦厚，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还都是男孩，大的一个已经被小黯立为世子了，这可是难得的荣耀。


娘娘在夏天的时候，专门下了内旨，专门夸奖了莳莳的勇烈，当时吐蕃人都打到松州了，小黯和莳莳硬是守在松州不走，生生的挺到了程老公爷的援兵到达，听说程老公爷到达的时候，小黯已经披创四处，昏迷不醒，莳莳满身披挂正在城头和吐蕃野人作战，听报讯的家将说，莳莳退下来的时候，丫鬟们往她的身上泼温水将凝固的血迹化开才将甲胄从她的身上解下来，血水淌了一地。


娘娘将莳莳的品级生生的拔高了一级，这可是难得的荣耀，王妃里面就数莳莳的品级最高，杨妃高兴地快要合不拢嘴了，拉着媳妇在宫里吃了三回宴席。”


老奶奶听了以后却沉默半晌，拿拐杖顿着地说：“这就是将门出来的丫头，这股子狠劲少不得，丈夫倒下了，就轮到妇人上了，那个时候，不是我说你，给你穿上甲胄你也能上战场，要是你有莳莳的身手，八成也会杀成血葫芦。将门作战不能输，为了家里的老老少少不能输，一旦输了就万事皆休。莳莳的荣耀是拿命换来的，不值得稀罕，没战事才是妇人最大的幸运。”


辛月抚着手掌高兴地又说：“菩萨保佑，夫君这一战已经给西域打下了五十年的平安，不管怎么样五十年里面西线无战事。只要夫君回来，咱们一家人就好好的过日子。”


老奶奶白了辛月一眼：“你又不信佛，说什么菩萨保佑，信口开河小心下拔舌地狱，你男人是出了名的报喜不报忧的主，只会告诉你好消息，绝对不会说自己吃了多少苦，为了经略西域，烨儿已经动用了自己手上能动用的所有力量，刘方先生亲自走了一遭西域，无舌也去了，小苗，狗子，人熊这些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你还把小鹰也弄去了西域，熙童，寒辙这两个敌友不分的人也被你蛊惑去了那里，如果失败，云家就会一蹶不振好多年。当时看你已经快要崩溃了，不说而已，你是当家的大娘子，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主意，有一个主意出来就很好。至于对错产生的后果，咱家挨着就是。”


辛月害羞的低下头，确实如同老奶奶所说的，自己当时已经乱了分寸，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了，菩萨保佑，好在没有出现大的错误。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三节 救星


兕子就住在书院里，这是这个小姑娘最后的要求，她喜欢和熊猫在一起，大熊猫也喜欢驮着她在书院里散步，小熊猫见到母亲驮着兕子就很不高兴，嗷呜，嗷呜的叫着抓着母亲的皮毛也要爬到背上来。


兕子低下身子想要把小熊猫抱上来，无奈这个肥墩墩的家伙很重，气息不够的兕子根本就抱不动这家伙，大熊猫觉得小家伙叫的很烦人，一巴掌就把小熊猫拍到一边去了，这个时候蛋糕对它的诱惑远远超过了孩子。


兕子从大熊猫的背上爬下来，从小包里拿出两块蛋糕，一块塞进大熊猫的嘴里，另一块给了受尽委屈的小熊猫。


太阳暖烘烘的照在竹林边的草地上，兕子斜斜的靠在大熊猫肥厚的背上晒着太阳，强烈的光线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所以兕子就拿手遮在眼前，伸出另一只手任由小熊猫拿舌头舔着自己的手掌，手上刚刚沾满了奶油，小熊猫非常的喜欢这个味道。


痒痒的，酥酥的，很难受，兕子却不愿意收回手掌，有这样的感觉传过来，就说明自己还活着，身体还有感觉，只是胸肺间不时传来的憋闷感让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不断地有熊猫从竹林里走了出来，围着兕子趴了一圈，兕子知道熊猫都是为了自己包包里的蛋糕，还是非常的高兴，把包包里的蛋糕一股脑的取了出来，放在身前的草地上，于是一群贪吃的熊猫立刻就争夺起来。


你拍我一巴掌，我咬你一口，它们似乎非常的有分寸，并没有把长长的爪子从厚厚的肉垫里伸出来，伤不了人。


看着熊猫在草地上翻滚，兕子就悲哀的不能自己，自己的病连神仙都没法子治好，不管是鸿蒙初开之时的白蝙蝠，还是龙虎山不死的大法师都没能治好自己的病，因为没有治好自己的病，那位鸿蒙初开的白蝙蝠死了，人头被装在盒子里送去了天山。


因为将唯一一颗不死药吃掉了，龙虎大法师参商自知罪孽深重，在太极宫兵解归天，用自己的性命保全了龙虎山一脉不受牵连。


褚遂良拿出无数的证据想要证明参商并没有吃那颗药，那颗药应该还藏在龙虎山，只要将龙虎山上的所有道士擒拿入狱，严刑峻法之下一定会有一个结果。


也有数位言官拿出参商在闹市死而复生的事例来证明参商确实能够死而复生，所以那颗不死药确实是被他吃掉了。


争执不下的时候，参商一直用哀求的眼光看着九锡之外站立的狄仁杰，他不求狄仁杰帮他说话，只求狄仁杰一言不发。


狄仁杰果然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参商感激之极，以至于自己拔剑将自己的脑袋割下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意。


太诡异了，脑袋被砍掉就该有血喷起来，但是参商的脖腔里却一滴血都没有溢出来，再加上如此干净利落的一剑，即使强横如褚遂良也不得不闭上嘴巴。


把别人的脑袋砍下来容易，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需要的可不光是胆量那么简单了，褚遂良长叹一口气只好将不死药这件事情彻底的揭过，本来难逃此劫的龙虎山险之又险的躲过了一劫。


聪慧的兕子怎么会看不出这里的门道，一件普通的治病事件，硬是被弄成了肮脏的政治事件，从那以后，兕子就拒绝任何人给自己治病了，强横的搬出了皇宫，住到了玉山书院，她只想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里能够和自己喜欢的熊猫在一起。


太阳晒的全身都暖洋洋的，这个时候最好的事情就是大睡一觉，兕子努力的不想让自己睡着，自己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做，比如那方绣帕只绣了一半，治哥哥来信说了，很想要一副熊猫吃竹子图样的帕子。


父皇亲笔书写的《帝范》自己还没有抄完，母后的生日快到了，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熬过去，否则这样一个普天同庆的好日子就会被自己生生的毁掉。


不敢睡觉，孙先生说了，自己很有可能会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


一个黑衣女子站在兕子的头顶，好奇的看着脚下的兕子，兕子也睁大了眼睛紧紧的盯着这个奇怪的女人，她发现这个奇怪的女人竟然少了一条手臂。因为她右面的袖子空荡荡的在随风飘舞。这是一个极美的女人。兕子虽然只看到她的下巴，却非常的肯定自己的论断。


“你的胳膊哪去了？真可惜啊！”


“是我不小心中了狐媚子和宾媚人的诡计，被她们用恶毒的暗器伤到了，总是不见好，我看着厌烦，就把那条胳膊割掉了。”那个黑衣女子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


兕子的好奇心立刻就被勾引了起来坐起来问道：“你不去找伤害你的人复仇，跑来书院做什么？”


黑衣女子对兕子似乎有一种超乎寻常的耐心，蹲下来看着她的眼睛说：“我就是来这里复仇的，狐媚子和宾媚人就在书院。”


兕子摇摇头说：“这里的人我差不多都认识，没有人叫狐媚子和宾媚人这么奇怪的名字。”


黑衣女子也坐了下来，指着迷林对兕子说：“她们就躲在那片树林里，我准备去找他们。”


见到这个女子指着迷林方向，兕子惊讶地叫了起来：“哎呀，你不能去那里，迷林是书院的禁地，谁进去都难免一死，从来没有过例外。”


“为什么？这里是一座很好的书院，为什么会有这么恶毒的地方？”黑衣女子撩起了面纱，果然是一位国色天香的美人。


兕子看得有些失神，居然忘记了回答这个女子的问话，那个黑衣女子又问了一遍，兕子才仿佛如梦初醒。


“那是蓝田侯和神匠斗法的地方，开始只有一座迷阵，后来不知为什么他们斗出了火气。于是云侯就在这里建造了迷林，书院的好多宝贝都藏在那里面，听说里面机关重重，到处都是毒虫，外人进去了好多，不过他们都死了，听说那些人的尸体都被送到了孙公公的药庐里，被熬成了药汁，你千万不要去。”


黑衣女子抬头看看天空喃喃自语道：“怪不得我占卜之后是大凶，原来是这一代宾媚人制造的杀局，不过没关系，玉女族言必行，行必果，说过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其实我如果早些见到你，也就不必要狐媚子的女儿了，你也是秉承天地灵气而生的女子，比狐媚子的女儿更好。”


兕子难过的低下头说：“我就算是再好十倍也没用，孙公公说我从娘胎里心窍就没有发育好，活不过今年的，孙公公从来没有错过，他说我今年大限已到，我就注定了活不下去的。”


“不见得，你心窍不开，我早就看出来了，我的心窍也没有打开，不一样活到了现在，你等着，我去迷林走一趟，取了狐媚子的女儿我就带你走，你的病不是病。”


黑衣女子说完，就站起来，兕子惊讶地发现这个美丽的黑衣女子像一朵黑色的云彩在竹林里窜动，没几下，就消失不见了。这才是真正的神仙吧？兕子伸长了脖子往竹林里看。


小武刚刚给孩子喂了奶，小心的把孩子放进摇篮里，轻轻地摇晃着脸上满是甜蜜，自己刚刚出了月子，身体恢复的还算不错，这里的补品一点都不缺，所以小武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


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银质铃铛轻轻地响了起来，小武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神情，等了这么久，这个该死的女人还是来了。


轻轻地在摇篮上按了一下，刚刚睡着的孩子就缓缓地滑进一个温暖舒适的暗格，另外一个和精致的襁褓就从暗格里滑了出来，小武抱起这个襁褓，将一条不小心探出来的金色尾钩胡乱塞进襁褓，能不能杀掉这个鬼女人就看今天的布置成功不成功了，这些天这个鬼女人来迷林也不是一趟两趟了，就数今天深入的最厉害，现在她很可能就在小院子外面。


今天小院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火炷进了迷林去探查那些失踪的蝎子，他准备深入迷阵去看看，他的妻子去了集市上购买东西。狄仁杰今天有差事在身不到晚上回不来。这该是这个鬼女人最好的机会了吧？


将襁褓抱在怀里，小武出了屋门从幽暗的房间猛然间来到大太阳底下，小武不由得重重的打了两个喷嚏。就在她泪眼朦胧准备擦拭的时候，墙上站着一个独臂的黑衣女子正在看着她。


转身就要往房间里跑，后背上就重重的挨了一脚，小武重重的摔倒在地上，但是她依然紧紧地抱着襁褓不松手，黑衣女子的脚毫不留情的踩在小武的胳膊上，钻心的疼痛从双臂传了过来，两只手不由自主的松开了襁褓，黑衣女子的脚轻轻地一勾，襁褓就到了她的怀里，就在这个时候一条金色的尾钩闪电般的钻了出来，在黑衣女子的肩膀上狠狠地蛰了一下。


黑衣女子大吃一惊，只见一只手掌大小的金色蝎子从襁褓里匆匆的举着尾钩逃了出来，速度很快，一瞬间就钻到墙角的乱石堆里不见了踪影……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四节 元婴赤子，维我心灯


黑衣女子僵住了，那只金色的蝎子模样极为凶恶，一看就不是善类，一阵阵尖锐的疼痛从肩膀传来，但是很快就消失了，抬抬胳膊也没有发现任何的异状，这不合常理，这不对，这样的感觉是错误。


回头再找小武的时候发现她已经一头钻进了小房间，大门紧闭，正趴在窗口笑嘻嘻的看着自己，神情得意之极，地上的襁褓已经散开，一个精致的布娃娃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黑宝石制作的两只眼睛冷冰冰的看着自己。


不合理才是最大的合理，从狐媚子嘲讽的笑容里，黑衣女子清楚的明白，自己今天死定了，面对狐媚子和宾媚人，自己原本就不该这样粗心大意的，上一回被他们恶毒的暗器伤了一条手臂，现在自己又一次落入了彀中。


小武轻启朱唇娇笑着对黑衣女子说：“有什么话现在就说吧，看在我们都是一类人的份上，你的遗言我一定会办到。”


黑衣女子冷冷的道：“这本来就是规矩，难道你敢不遵守？”


听了黑衣女子这句已经明显认输的话，小武笑的更加开心，摇着一根葱白一样的手指道：“不一样，你还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可以多提些要求，警告你一下，这间屋子的墙壁里镶嵌了铁板，你在半个时辰之内是打不垮这间屋子的，所以就不要费力气了，赶紧说遗言，你不说的话，有好些话我还想问你。”


“那只蝎子是什么异种？”黑衣女子还是开始问话了。


“那东西看起来是蝎子，其实又不是蝎子，其实你可以将它称之为蛊。”小武忍不住出言纠正，虽说这东西已经一点毒性都没有了，但是它确实是火炷用自己的血喂养了六年才养成的怪物，说它是蛊虫没有半点的错误。


“蛊？”黑衣女子艰难的从喉咙里吐出这个字“为什么是金色的？”


小武当然不会说她一直把蝎子当成逗孩子的宠物，这东西放在孩子身边不管什么毒虫蚊蝇都不敢靠近，红不拉几的怕吓着孩子，这才用金粉给涂成了金色。


“这个可不好说了，前些天它还是红色的，变成金色还是最近的事情。你问点重要的事情，不要纠缠这些末节，你看，时香已经点着了，我很担心它变得更加厉害，会缩短时间的。”小武把身子往回缩一下，楚楚可怜的看着黑衣女子说。


黑衣女子的身子摇晃一下，勉强站定之后咬着牙再问：“中了蛊毒会有什么后果？”


小武搓着手非常不好意思的说：“有点说不出口，你总是叫我狐媚子，我总要把你变成荡妇才好，你长得一定非常的美，虽然少了一条胳膊，但是我师父说，这样的残缺美更是动人心魄，师父还说遥远的西方有一尊雕像叫做维纳斯，就是没有胳膊，所以才美得惊心动魄，顺便说一句，那尊雕像是没穿衣服的，最多半个时辰之后，你就会变成维纳斯，一座东方世界的美神，蛊毒只会抹杀你的灵智，能保留下你美丽的躯壳，到时候，我会请家里的天魔姬长老教授你一种特别的舞蹈，名字叫做——天魔舞。这种舞蹈你应该不陌生吧？”


“天魔舞！”黑衣女子一字一句的吐出这三个字，她虽然隐世已久，但是这段时间在长安总是能听到天魔舞这三个字，高山羊子当年用天魔舞艳冠长安的旧事她还是知道的，人们提起云烨就会不可或缺的提到他抵抗天魔舞的故事，想不知道都难。


黑衣女子愤怒之极，浑身的黑色纱裙无风自动，小武眼见不妙，小心的关上窗户，只留下一小道缝隙偷偷往外看。


一道白光自黑衣女子的袖口飞了出来，当啷一声击打在窗棂上，儿臂粗的精钢窗棂居然被她砍出来一道两分深的凹痕。


见黑衣女子的一击居然有这样的威势，小武的心暗自惴惴，非常担心窗户经不起这个疯女人的砍劈，自己不过是想逼她自杀而已。


只见黑衣女子狠狠地劈砍了几下之后，手里的精钢长剑当啷一声从中折断，最中间的那根窗棂已经被她劈砍得如同暴起的鱼鳞一般。


见黑衣女子终于停了下来，小武提的高高的心终于落了地，躲在窗扇后面说：“有本事你再砍几下，一旦你气血翻涌，只会加速蛊毒在你身上蔓延，怎么样，现在感到肩膀麻木了没有？”


黑衣女子脸色大变，一个纵身就要离开院子，小武大笑着说：“你还是留在这里吧，一旦你流落到荒野，被那些村夫野汉捡到，说不定就会娶你当媳妇，你只能给人家不停地生孩子，生了一个又一个，生孩子生到死，我只不过想让你跳天魔舞而已，作为同一类人，不会过于侮辱你的，等你年老色衰之后就一剑杀了你，给你留一个全尸。”


黑衣女子忽然从腰袢的革囊里取出一把银针，单手刺在自己的肩膀上，眼中已有了决绝之色，自己清白的身躯怎么能任由他人凌辱。


就在她向自己刺针的时候，一支短短的弩箭悄无声息地从窗户里飞了出来没入了她的腰肋处，黑衣女子不解的看着趴在窗口看自己的小武，明明自己已经要死了，小武为何还要这样做。但是一股股酥麻的感觉从腰肋处升起，这个时候她才明白，狐媚子是担心自己跑掉。


看到黑衣女子软软的倒在地上，小武高兴地拍拍手，打开房门就走了出来，她对孙思邈的麻药一向都充满了信心。


黑衣女子艰难的想要爬起来，小武一把扯掉她的面纱，看着面前这张美绝尘寰的脸蛋拿手指轻轻地刮着说：“真是一个美人儿啊！不跳天魔舞实在是太可惜了。”


黑衣女子重重的咬了一下嘴唇，依靠疼痛的力量勉强让自己清醒了一瞬间，流着血的嘴里忽然吐出一句话：“元婴赤子，维我心灯。元婴赤子，维我心灯！元婴赤子……”


小武奇怪的看着黑衣女子，不明白她这是在干什么，她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女子眼睛里流转过愤怒，仇恨，惋惜，慢慢的变成了婴儿般天真无邪的样子，很自然的将大拇指含在嘴里，吧嗒，吧嗒的吸允起来。


她竟然没有昏过去，她居然敢不昏过去？孙爷爷的麻药从来不会出错！


这太离谱了，小武重重的一脚踢在黑衣女子的身上，只听得黑衣女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哭的眼泪鼻涕横流，委屈至极？


装的，这是小武的第一反应，掀开女子的衣衫，将自己涂了麻药的弩箭狠狠地拔了出来，“哇，哇！”黑衣女子的哭声变得更加大声，远远地在树林里回荡。


怎么可能？这双眼睛小武再熟悉不过了，自己的孩子的眼神就是这样的，怎么可能会不熟悉。这样的眼神只会出现在两种人眼中，一种是孩子，另一种就是白痴。


不会吧，蝎子没有毒性，小武连忙跑到乱石堆里把那只已经在睡觉的蝎子挖出来，拎着它的尾钩仔细的观察。


不可能，这东西怎么看和往常都没有什么区别，别的蝎子的尾钩都是暗黄色，这家伙的尾钩泛着一种半金属的光泽，握着尾钩又往树上刺了两下，树皮上出现了两个凹痕，确实没有毒液排出来。


“哇哇”孩子哭了，这一回是小武的孩子在哭，小武随手抛掉蝎子，匆匆的回到房间里，把孩子从暗格里取出来，换了尿布，见孩子还是在哭泣，就拉开胸衣，把乳头塞进孩子的嘴里，孩子吧嗒，吧嗒的吃的极为香甜。


忽然感觉有人在偷窥，小武恼怒的抬起头，这才发现黑衣女子趴在地上一脸渴求的看着自己饱满的乳房，似乎很想吃的样子。


这让小武的脑袋在一瞬间变大了三倍，难道说自己不但要奶自己的孩子，还要奶这个成年的大孩子不成？


房间里的大铜铃叮铃铃的响了起来，这是谁啊？胡乱摇铃铛，李纲爷爷才摇四下，他就敢不顾规矩的摇几十下。


抱着孩子出了小院子，探头往小路的尽头看，吓了一跳，只见长孙站在小路的尽头，正背着手在那里打转转，身后跟着兕子公主，断鸿弓着腰在一边伺候，这可怠慢不得，小武连忙回到院子里，又把回到窝里的蝎子抓出来，提着尾钩向小路的尽头迎过去。


长孙见到小武劈头第一句话就问那个黑衣女子死了没有。


“还没死，但是……”


长孙长长的嘘了一口气，拍着胸口说：“没死就好，没死就好，受了伤不要紧，孙先生会治好她的，只要活着就好。”


这话听得小武一头的雾水，难道说这个黑衣女子和皇家还有什么纠葛不成？心再一次被高高的提起。


“带我进去。”长孙丝毫不给小武思考的机会，迈步就向树林里走去，断鸿的两只眼睛瞪得像两只铜铃，身上的袍子似乎都鼓荡了起来，他看到这里到处都是恐怖的毒物。


小武连忙把手里拎着的蝎子扔到地上，只见道路两旁的毒物几乎在一瞬间就跑的没了影子，一只跑的稍微慢点的蜈蚣被蝎子的尾钩钉在地上，直到被蝎子的大鳌夹断，一点点吞噬下去，蝎子的怒火仿佛才平息下来，带着长孙一行人向小院子走去。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五节 温暖唤人心


长孙没有心思看这神奇的一幕，反正这片林子都是皇家的，自己想看什么时候都能看，不急在一时，自从兕子告诉自己说有人说能治兕子的病，长孙就抛开了一切，带着断鸿匆匆的赶到了迷林，李二这个时候已经在李纲的陪同下去了后山，她派人给皇帝传递了消息之后就想立刻见到兕子说的那个走路像飞一样的美丽女子。


开始的时候还不至于这样紧张，只是担心见不到真正的高人，后来听兕子说那个女子去了书院迷林，这才紧张起来，书院迷林是一个怎样的存在，长孙太清楚了，全天下的毒虫都在这里安了家，听说还有几种洪荒异种，迷阵现在谁进去谁死，想通过迷阵成为书院的先生这条路彻底的被毒虫堵死了。


现在那个女子竟然要闯进迷林，这不是自寻死路吗？自己和云烨闲聊的时候听他说迷林的毒虫现在已经在火炷的调教下懂得了配合，甚至能使用一些简单的阵法，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那个地方已经完全成了人类的禁地。


只要是女子就没有几个喜欢那些丑陋的毒物的，所以长孙对密林的兴趣不是很大，唯一让她和迷林联系在一起的东西就是迷林出产的蜂蜜，听说那里的大黄蜂已经学会了饲养蜜蜂替他们采蜜，这些怪事和书院里的其他怪事想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今天不同，作为母亲，只要自己的孩子能够得救，就算是再恐怖一千倍的地方长孙都不会眨巴一下眼睛。


兕子的心情和母亲完全不同，因为她坚信那位姐姐一定能够救活自己的，那样的一个美人儿不会欺骗自己的。


所以她就把目光盯在那个举着尾钩在前面爬行的蝎子身上，越看越是喜欢，她刚刚看到小武姐姐用手拎着蝎子的尾钩，好像这个东西的脾气很好，好奇心大起，一把揪住蝎子的尾巴就拎了起来，这个动作差点把长孙吓死，断鸿更是面无人色，只有小武并不是很紧张，自己已经被这个家伙蛰了不下三次，这次让这个家伙乖乖地听自己话的，现在兕子抓着也没有什么大碍。


“母后你看，多好看的蝎子啊，孩儿也想要一只。”


长孙强忍着晕眩，颤声对兕子说：“扔掉，小心点，扔掉。”


就在断鸿准备从要里抽出软剑打算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这只蝎子斩成几块的时候，小武从兕子手里接过蝎子对皇后说：“娘娘勿惊，这只蝎王不知为何养着养着它就没了毒性，如今只能当做引路使者，不能御敌了。”


听了小武的话长孙紧缩的瞳孔这才恢复正常，好奇的瞄了一眼蝎王，就命断鸿推开院子的大门，进到院子里长孙再一次惊呆了，只见院子里有一个黑衣女子盘腿坐在地上，见到小武进来，伸出双手流着口水似乎要小武抱她。


“兕子，你说的高人就是她？”长孙失望极了，她本来已经有了无数种说服高人治疗兕子的说辞，现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因为地上坐着的就是一个大白痴。


“姐姐，您怎么！”兕子焦急的走上前，抱着黑衣女子连声问道。


黑衣女子不回答，咯咯笑着伸手去抓兕子头上亮晶晶的头饰，抓到之后看都不看的就往嘴里塞，兕子刚刚夺过来，黑衣女子就哇哇的大哭起来。


“母后，我见到这个姐姐的时候她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个时候她很聪明，不像现在这样傻，走路就像飞一样，漂亮极了。”


兕子从小到大从不说谎，长孙是清楚的，既然人在刚才还是好好地，怎么可能这一会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再一看地上折断的钢剑，还有一根带血的弩箭，窗棂上无数的劈砍痕迹，立刻就明白黑衣女子是在和小武大战之后才成这个样子的。


“狄武氏，怎么回事，如果这位高人受了你的禁制，就解开她，本宫需要她为兕子治病，不管你们有什么的仇恨都必须放下。”


长孙的话说的寒意森森，不容小武有半点的违逆。


小武苦笑着说：“回禀娘娘，从头到尾都是这位高人找妾身的麻烦，她要妾身的女儿，妾身自然不给，四处躲藏，躲到迷林她也不肯放过。


您看看窗棂就知道，当时妾身躲在屋子里瑟瑟发抖，她发疯一样的劈砍窗棂，钢剑折断了，结果她被蝎王叮咬了一口，她害怕之下就大声的喊什么，元婴赤子，维我心灯，之后就成了这个样子，妾身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娘娘您就来了。”


长孙冷冷的盯着小武看了很久，没从小武的脸上看出什么不对来，然后就转头问断鸿：“你是武学的行家，可曾听说过这门功法？”


断鸿摇摇头说：“奴婢不知，天下功法繁杂不堪，咱们皇家的功法就叫做鸡鸣狗盗，元婴赤子？这门功法奴婢实在不清楚，不过既然提到了元婴，那么它必定是道家的不传之秘，娘娘只需唤道门的高手一问便知，再不济，找到孙思邈先生也定能解开这个谜团。”


“带上她，我们去找孙道长。”长孙对断鸿下了命令，又看了小武一眼慢慢的说：“我知道你和你师父其实是有一些秘密的，宾媚人，狐媚子，这些奇怪的说法等你师父回来必定是要给本宫一个说法的，你师父的脸皮本宫撕扯了十余年，也没有撕扯下一张人皮面具来，所以他是过关的，至于你，从你师父一开始就不愿意把你嫁入皇宫的时候本宫就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对你忧心忡忡，问了无数遍，你师父就是不愿意说，看得出来，他在保护你，他非常的疼爱你，对你的疼爱甚至超出了对本宫的敬爱。


他可以说是本宫一手培养长大的，能让他对你产生这样的情感太奇怪了，我以前以为他对你有男女之思，直到他把你许配给了狄仁杰我才明白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很好奇，非常的好奇，等你师父回来，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的。”


小武红着眼睛抬起头倔强的看着长孙说：“小女子也想知道，何德何能让他对我如此的上心，小女子对师父只有崇敬之心，他在我的心中比我父亲的地位还要重一些，在我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是师父替我遮挡了所有的风雨，善良我不如莳莳，仁厚我不如人杰，能拿的出手的就剩下刁钻古怪，我不值得师父这样对我费尽心力，娘娘问话的时候，请允许小女子在一旁倾听。”


长孙呵呵一笑点头答应，然后就要出门，兕子很高兴的拎着蝎王的尾刺在前面开路，她非常喜欢看着满树林的毒物在自己的身前纷纷逃避的样子。


看到兕子高兴，长孙也开心，这孩子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看样子她对这个女子治好自己的病有着莫大的信心。也是，兕子的病情是先天的，是上天给皇家的惩罚，孙道长自然回天乏术，现在这个女子的病情却是后天的，这难不住孙先生吧？


目送皇后出了树林，小武悲伤的面容顿时消失不见，一只脚踩在台阶上摸着光洁的下巴暗自寻思道：“确实如此啊，师父的行为确实古怪了些，师姐弟三人中，师父确实对自己下的功夫最深，这一点就连小杰这个开山大弟子也比不上，但是对自己也是最严厉的，为什么呢？”


回头又看了一眼院门，确定长孙已经走远了这才自言自语的说：“师父心里有好多的秘密啊，你是皇后又怎么样，他还是不会对你说的，不知道把师父灌醉了会不会听到一些秘密？”


孙思邈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巨大女婴对一脸期待的长孙说：“她没有什么大碍，腰肋处受了一箭，入肉两分不算重，肩膀上被利器刺了一个小洞，也不严重，腰肋处的伤口里有老夫特制的麻药，她这个时候应该昏迷不醒才是，但是看她的样子却非常的清醒，肩上的小伤口里没有发现毒素，不是造成她目前情形的主因。


人在睡眠的时候会自然缩成在母胎里的样子，因为那个姿势是最舒坦的，现在这个女子恢复成了婴儿状态，只能说明她处在极大地恐惧当中，哼！云烨师徒都是攻心方面的高手，这个女子肩上的小洞必然就是兕子手里那只蝎王的杰作，谁会想到一个如此恐怖的毒物居然是没有半点毒素的废物，心中必然恐惧万分，然后趁着人家心神大乱的是时候伺机用涂抹了麻药的强弩暗算，达到置人于死地目的，蝎王这样的废物在云烨师徒手里才会拥有无穷的威力。好好地一个世外高人，硬是被吓得灵肉分离，真是不知所谓。”


长孙不想知道事情的经过，他现在唯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女人能不能清醒过来。


“孙道长，不知这位高人何时能够清醒？”


“很简单，当外界传来安全的气息让她切实的感受到，她自然就会清醒过来。”


“如何传递？传递什么？”


“母亲的低语，父亲的笑声，潺潺的流水，和煦的微风，温暖的房间……”


没更新，原因是身体太肥了！大哭。


在过去的一年中，孑与很不小心的长肥了三十余斤，这太恐怖了，当下蹲都成问题之后，就下决心减肥，这个必须减啊！


从北京回来，就给自己制定了非常严格地减肥计划，决心按照计划执行，并且为此抛弃了自己最喜欢的红烧肉一类的食物。


昨日起来，艳阳高照，决心远足一回，回来之后就开始更新。路途不远，三十华里，也就是在戈壁上打个转而已。


结果，我完成了计划，但是时间却大大的超了，回来之后我才想起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现在多了三十几斤的负重……


双腿的酸痛就不说了，小腹也非常的疼，至于腿肚子到现在还在发抖中。


听人说喝二两酒能够解乏，于是，孑与喝了三两，然后打算小睡一会就起来码字，然后……


然后，天就亮了……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六节 兕子出走


兕子很忙，不但要抱着黑衣女子的头轻轻地拍她的后背，还要照顾云烨送给自己的小桥流水玩具，保证汩汩的流水声不绝于耳……


这对她来说是一项有着很大挑战性的工作，苍白的笑脸因为过于激动而变得有些潮红，黑衣女子嘴里叼着软木的奶瓶子咕咚咕咚的喝着牛奶。


长孙除了照顾皇帝跟照顾自己年幼的孩子之外是不会照顾任何人的，听了孙思邈的药方，回头对断鸿吩咐一声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这是一个极度理智的女人，不会做任何的无用功，兕子的病情再紧急，也需要等到这个女人清醒过来才能进行下一步，所以这个时候，她认为估量玉山书院的能量比无奈的等待黑衣女子醒过来更加的重要。


兕子撵走了断鸿，执意要和自己的乳娘一起照顾黑衣女子，不但给她洗了澡，还特意给黑衣女子扎了一个漂亮的发式。


褪掉黑衣的女子变得更加的美丽，穿着兕子从箱子里找出来的美丽衣衫显得甘贵典雅，这些衣衫都是皇后给兕子准备的，希望她长大些就能穿这些漂亮衣衫。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兕子的歌声在空旷的房间里响起，这首歌是云寿教给自己的，他爹爹在他小的时候就经常唱这首歌哄他入睡，是最好听的歌曲，兕子很喜欢。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月亮已经走到了头顶，乳娘靠在大床的柱子上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瞌睡，兕子早就趴在黑衣女子身上睡着了，此时子时刚过。


原本呼呼大睡的黑衣女子，全身颤抖几下，忽然睁开了眼睛，她的身子没动，只有视线在缓缓地移动，陌生的房间，陌生的陈设，陌生的女人，当她的目光落在兕子的小脸上的时候，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看样子自己被这个小姑娘救了。


还好，灵智没有丢失，记忆依然存在，她甚至能想起以前已经遗忘了的小事情。一丝笑容浮上了她的面颊，那个蛊虫的能力还没有办法消磨自己的道心。


想到狐媚子，她的牙齿就咬得吱吱作响，事不过三，这是规矩，自己不管吃了什么样的大亏都没有办法再去找狐媚子和宾媚人报复，想到这些就让她感到无比的沮丧。


“你醒了？”兕子那双大大的眼睛出现在黑衣女子的面前。


“小声点。”黑衣女子低声说，并且拿手指指正在打瞌睡的乳娘。


兕子打发走了乳娘，又跳回床上，满怀希望的问黑衣女子：“我真的还有救？孙思邈爷爷说我是先天的疾病，云侯也说我的心出了问题，还说我的心不足以负担我日渐长大的身体，等我真正成了大姑娘的时候，就会死掉的。


他们说的话我信，因为他们从不说谎，我不信那些神棍的废话，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长生不老这回事。”


“你是怎么把我从狐媚子的手中夺过来的？她有没有捣什么鬼？”


“狐媚子？哦，你说的是小武姐姐，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被小武姐姐打倒了，那个时候你变得很怪，像是一个婴儿，如果我去问小武姐姐要，她不会把你给我的，她一向都非常霸道，不过，我请了母后帮我要，她就不敢不给。”


“你母后？你是李唐的公主？”


兕子高兴的说：“是啊，姐姐，我叫兕子，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黑衣女子伸出手摸了兕子的小脸一把笑着说：“我叫隐娘！”


隐娘的笑容让兕子有些失神，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仙子一样，兕子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隐娘的笑容。


“那只蝎子的毒性很强，你们是怎么帮我解毒的？”隐娘很奇怪，那样的洪荒异种蕴藏的剧毒一定非常的恐怖。更何况那还是专门培育出来的蛊苗，毒性一定更加的古怪。


“哈哈，小红是没有毒的，姐姐您被骗了！”兕子掀开床头的一个玉盒，提着那只蝎子就放在隐娘的眼前晃动。


隐娘一惊，身子就像水中的游鱼一般滑下了大床，赤着脚站在地上戒备的看着兕子手里的蝎王，那只蝎子的尾钩虽然被兕子提着，前面的两只大钳子依然在张合不已。


“无毒？”隐娘不由得追问一遍。


“没有毒，听说这只蝎王是火炷先生养的蛊毒，整只蝎子变得很强大，眼看着就要成功了，谁知道这只蝎子却彻底的没了毒性，所以啊，您别看它的样子奇怪，其实最好玩了。”


听了兕子的话，隐娘夹手夺过兕子手里的蝎子，仔细的观看了好一阵子，苦笑着将蝎子还给兕子，现在的隐娘有一种想要将小武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太丢人了，明明已经稳操胜券了，却被人家生生的用语言吓住了，一只无毒的蝎子就让自己彻底的没了抵抗的念头。


自己的失败不能怪任何人，白玉京诛心，这就是他们的本事，这群人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不管是宾媚人还是狐媚子，他们的话听不得啊！


隐娘闭上眼睛，高耸的胸膛起伏不定，思考了良久之后对兕子说：“跟我回山去吧，你的病拖不得，你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内息之法，只有学会内息之法，你才能借助天地的力量帮你运转全身的血液，而不是单纯的依靠心脏。


宾媚人没有说错，你的心不足以供给你身体足够的血液，白玉京虽然有夺血续命只能，却不能去除你身上的病根，你的毛病不是血太少，而是心太脆弱，只有强壮的心脏才能连续不断的将全身的血液运输到枝节末梢，你的眼角发紫，指尖发紫，你脚上的指甲长得一定不好，另外，你的年岁已经大了，到现在，你的葵水还没来吧？”


兕子激动地浑身发抖，拿手拧着被子担心的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要离开长安？能不能不要走得太远，我舍不得父皇和母后。”


隐娘一边换上自己的黑衣黑裙，一边对兕子说：“这个世界上有舍才能有得，什么都舍不得，那就什么都得不到，你只有如此才能有大气运，我们是一群和天挣命的人，天地不仁，我们只好自己去争取，遁去的一无所不在，只要抓住它，就能活命！


我会教你怎么抓这东西的方法，能不能抓住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你现在为天潢贵胄，随我走后就只能是能田舍郎，想清楚，富贵的生活并不属于我们，只会削弱我们的意志。”


兕子欢喜的直拍手，她非常清楚的知道，哪怕自己跟着隐娘走掉，自己依然是晋阳公主，这一点不会有分毫的变化，将身体弄好之后再回来就是，谁敢质疑自己的身份？父皇一定会砍掉他的头。


自己一直都向往游侠的生活，当初住在皇宫的时候，看着四角的屋檐就在幻想外面的世界，挟长剑，纵烈马，行侠四方，惩奸扶弱，进则替家国效命，如潜龙升渊，退则明哲保身，如同龙归大海，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姑姑能够在千军万马中和群雄争锋，底定关中，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只要补全这个烂糟糟的身子，当真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女儿怎么可能是那种婉转娇弱的小女子？李家什么样的公主都会有，唯独不会有软弱的公主。


打定了主意跟着隐娘去闯荡江湖，所以兕子就开始收拾包裹，隐娘无奈的看着面前的巨大包袱对兕子说：“不成的，只能拿两件换洗的衣服，至于这些玩偶，毯子是不能拿的，桂花糕也不能拿，茶具更不能带，这把剑倒是很不错，我可以帮你拿着，这颗黑乎乎的小圆球是什么？还有这个小小的弩箭，也不能带，一看就是小孩子的玩物，伤不了人的。”


兕子依依不舍的放下了毛熊，放下了自己柔软的绣花毯子，扔下了大堆的衣服，但是却固执的把两颗黑乎乎的圆球塞到腰间，捡起两只手掌大小的弩箭，上好弦，扣发弩机之后，四寸长的弩箭就嗖的一声钉在柱子上，隐娘走过去看了一下，发现弩箭钉进柱子足足有半寸，拔下弩箭放在鼻端轻嗅一下，一股淡淡的蜜糖味道就传了过来。


“你抹了毒药？”


“没有，是一种痒痒药，问小武姐姐要的。”兕子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隐娘说。


“那两颗小黑铁球一定也是问她要的了？这东西太恶毒。我的胳膊就是伤在这东西上面。”


兕子很懂事的掏出一颗火药弹递给隐娘，分赃的意思很明显。


隐娘的袖子从兕子的手上拂过，她手上的那颗火药弹就消失不见了。


长孙站的一出阴暗的角落里，眼瞅着隐娘带着兕子爬过高墙消失在黑暗之中，隐藏的更加幽深的李二拍拍手，两个宦官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跟着公主，直到公主的病体痊愈，不得打扰公主，也不得允许别人伤害公主！”李二的话音刚落，两个宦官就下拜应诺，起身后就如同猿猴一般攀上了高墙，也消失在黑暗里。


“孙先生，您确定那个隐娘也是先天不全的人？”长孙擦拭一下眼角的泪花，问低头沉思的孙思邈。


“确定，十分确定，她早就该死了，但是现在却活的如此健康，真是怪哉！”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七节 最后的较量


疼痛，疼痛，非常的疼痛，云烨觉得自己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哀鸣，在哭泣，双脚泡在热水盆里，能明显的看到肌肉在抽搐，那日暮的胸口半敞，美丽的峰峦在胸围子下面若影若现也不能分解云烨的半分疼痛。


导致云烨疼痛的罪魁祸首就是走路，而促使云烨走路的人就是杜如晦和刘方！


三十里路啊，走了一个来回，从清晨出发整整走了四个时辰，旺财脚上有蹄铁走不了冰面，只好劳动云烨自己走。


都说黄沙远上白云间，其实远上白云间的又何止是黄沙，面前的这条冰河就远远地升入到了苍天尽头，看起来就像是一条破天河，亮晶晶的，宛如神迹。河岸走不成，上面布满了火药，云烨不打算出师未捷身先死。


五万正兵，三万辅兵，满满当当的铺出去三十里，为了迷惑大食人，那里的旗幡都是相等的，老虎旗，飞豹旗，飞马旗呼啦啦的在寒风里招展，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彻底的将大食人击垮在这里。


大河的对面就是大食人，在云烨观察他们的时候，大食人也在观察云烨，几个立功心切的家伙甚至驱赶着马上了冰面，打算将云烨生擒活捉。


只是还没过河心，就被强弩射杀在冰面上。给闪着强光的大河添上了一块小小的污渍。


“此战当一鼓作气，在防卫战中消耗敌人的力量和胆气，而后我们就要展开追击，彻底的将敌人打散，打怕！打一仗，就要让这一仗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刘方站在台子最中间，敲打着地图对所有的将校咆哮，老头子对这一战倾注了无数的心力，所以充满了热情。


这根本就是一个越活越年轻的老头子，总说自己快死了，现在看他的精神头，云烨觉得自己死了以后，这个老家伙还能龙精虎猛的活下去。


不关白光的事情，白光除了让几个老头子的肤色有了一点改变之外，其余的没什么变化，不过他们不在乎，老头子多晒晒太阳对他们有好处。


云烨躺在椅子上一动都不愿意动，激发士气，鼓励战士这原本就是一个苦差事，作为统帅，你至少需要让自己的士兵知道自己的主帅长得什么样子，这个时候没有海报一类的东西，那么只能劳动自己的双腿去见大家了。


见了不如不见，云烨肯定的认为自己的部下这时候应该很伤心，传说中的云帅勇冠三军，有吞云吐雾之能，撒豆成兵之技，上可裁云分月，下可驭鬼役神，绝对不会是自己这个面容有些清秀，嘴唇上只有薄薄一层短须的有点威严的男人。


好吧，云烨自己也承认，后面几句关于自己的评价稍微和现实有点出入，威严谈不到了，或许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点，但是路走的多了，威严也就慢慢消失了，一个两条腿就像弹琵琶一样的人即使有那东西也会被将士们自然的理解为恐惧。


刘方就是这么认为的，他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抨击云烨，说他是世界上最不像主帅的家伙，一个走了几十里地就软绵绵的主帅偏偏统帅着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支军团，这是对人类战争史的一种严重亵渎。


这明显就是嫉妒，他自己倒霉的遇到了隋炀帝这种二货皇帝，不但得不到信任，也得不到尊重，打个仗还要随时堤防皇帝会不会砍死自己全家，所以老头子对云烨现在拥有的信任非常的嫉妒，自己当年要是敢和云烨现在这么干，全家保证已经被杀的连根毛都留不下。


战争的间隙享受一下天伦之乐这是极好的休闲方式，至于那种没事干就拿自己老婆孩子立威的统帅云烨是看不起的，要立威，也该拿敌人立威。


“夫君检校大军的样子真是威武，妾身偷偷看过两场，您站在那里底下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出，耳朵竖的高高的听夫君讲话，尤其是您最后那句干掉大食人就回家过年的话最是振奋人心，好多将士都泪流满面。”


那日暮的话总是这样的对胃口，今晚需要好好地恩爱一下，至于刘方的毒舌，自然在这股微风下被吹拂的无影无踪。


怀里抱着闺女，二老婆帮着自己洗脚，小老婆在身后卖力的帮着揉捏肩膀，这样的享受就算是神仙也会嫉妒的，于是，他就跳出来捣乱了。


山崩海啸般的呼喝声突然响了起来，就在这个有着金黄落日的傍晚，大食国东方总督优素福率领着逐渐汇聚过来的二十万大食军队以及吐火罗，大勃律，五万联军号称五十万，向大唐帝国北庭都护府大都督云烨率领的八万远征军发起了史无前例的疯狂进攻。


坐在高台上的云烨奇怪的问刘方：“时间不对啊，难道优素福就不该在早上发起进攻吗？”


“试探，这是试探，优素福的想法是展开一次全面的进攻，想看看效果再做决定，现在离天色完全黑下来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这样短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办法对他们形成重创。


你的无赖战术起作用了，人少的一方显得比人家五十万大军还要嚣张，所以优素福想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依仗。


你看，先冲过来的都是骆驼，骆驼背上扛着沙袋子，袋子上有裂口，沙子淌到了地上，就会起到防滑的作用，这样一来，你苦心经营的寒冰防线就起不到让敌人人仰马翻的效果了，记住，小聪明只能得逞一时，这个世界上聪慧之人到处都有，万万不敢轻敌。”


刘方就是这个样子，从来都不会放过任何教育云烨的机会。


火药弩和火油弩这个时候用实在是不合适，所以将士们手里的强弩就成了主力，一些八牛弩换上普通的攻城凿也开始发威，密集的箭雨向骆驼队伍漫射了下去，明明有一些骆驼已经被攻城凿射死了，它还能顽强的往前跑，仔细一看才知道，大食人将骆驼串成了一长串，就算是有几头死了，也会被别的骆驼拖着继续向前走。


得意的看了刘方一眼，云烨的二郎腿就翘了上来。


“瞎猫碰到了死老鼠，算不得本事，你埋在寒冰上的那些桩子加上铁丝网确实能让这些骆驼不得寸进，不要高兴的太早，这样的损失原本就在大食人的预料之中。”


骆驼撞到了这些深深的埋在寒冰里的尖刺上下场凄惨，好多的骆驼和被尖刺插进了肚子，被牢牢的固定在桩子上，内脏流了一地，它的痛苦还没有结束，因为所有的骆驼都是被绑成了一串，它停止了前进，但是别的骆驼却在继续前进，分尸就是这些倒霉骆驼的唯一下场。


十余道铁丝网轻易地就将这骆驼阻拦在外面，骆驼只能通过惨叫来宣泄自己的痛苦，刘方低下头看看自己这一方那些有些不安的骆驼队云烨说：“早就告诉你刺破这些骆驼的耳膜，你都干了些什么？心慈手软的如何能成大事？”


“我从来没想过干什么大事情，能干到现在的位置我自己都感到奇怪，我认为把事情不能做绝，以前我一点都不在乎冥冥中的报应，这些年经历的事情越多，我越是相信这东西，胆子也就越小，刘先生难道您就没有这种感觉？”


“有！嘿嘿，我是你的谋士，所有啊，不管我想出多么恶毒的计策，执行的人却是你，所以报应会落在你头上，命令都是你下的与老夫何干？”


就在俩人斗嘴的时候，大食人到底还是出动了，潮水般的人群从对面涌了过来，大食人推着一种类似盾车的东西走在最前面，一丈多高的巨盾宛如城墙般的横推过来，看样子这是驼城给了优素福新的灵感，创造出这种前所未有的东西。


智慧的火花经过碰撞之后就会产生绚烂的光芒，有盾出现了，迟早就会有刺穿这个大盾的矛出现，云烨不得不承认，这种可以推着走的盾车确实是对付驼城的最好武器，至少它在压制驼城的远程力量方面，有着很好的效果。


八牛弩的弩枪击打在上面，只会让这些盾车摇晃两下，却射不穿他们，这些用来制作盾车的材料一定非常的结实。


箭矢密密麻麻的钉在盾车上，就像是一面面过来借箭巨帆，刘正武自然不是曹操，不肯把自己的弩箭让人家借走，所以他就下令火油弩开始做准备了。


云烨下了高台，来到火油弩的阵地上，只见无数的八牛弩仰角被拉到了最大，随着校尉手里的小旗子一挥，带着火星的火油弩就轰的一声窜到半空，当力量消失的时候，开始下落，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这些弩箭带着刺耳的尖啸从半空落了下来。


当火油弩上面的火药绳完全烧尽之后，它在半空中就爆出大蓬赤红色火焰，无数的火油弩在天空爆响，组成一张硕大无朋的火网兜头向大地笼罩了下来……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八节 火凤凰


美极了，大地正在慢慢地隐入到黑暗里，只有山巅还铺着一片金黄，天边的火烧云如同怒浪翻波，一片红色的火网照亮了阴暗的大地，就像是一只浴火的凤凰在引颈高歌。


火网在下降的时候不时地爆出蓝幽幽的火苗，这是储存在弩箭尾部的白磷在燃烧，它们甚至会脱离弩箭，慢慢的从天而降，给火红色的火凤凰披上一层绚烂的蓝衣。


大食人将巨盾覆盖在自己的头顶，想用盾牌挡住这道火网，整只军队仿佛在刹那间变成了一只巨大的乌龟，除了那些受伤的大食士兵无助的哀嚎，剩下的人都已经钻进龟壳里去了。


云烨踮起脚尖透过巨盾的空隙想看看这一轮火箭的打击效果，刘正武却不慌不乱的再一次下达了发射命令，就在第一道火网将将落在大食人头上的时候，第二波弩箭就再一次尖啸着飞上了半空，他和云烨一样对自己的放火功底非常的有信心，俩波火箭足矣焚毁河面上的所有物体，尤其是对人的打击尤甚，因为像这样密集的火油弩箭燃烧，会抽干打击范围内的所有氧气，形成一片恐怖的无氧地带……


大食人的盾牌还是有效果的，火网落在盾牌上迸射出更加绚烂的火花，液体的火油弹彻底的爆裂开来，黏黏的油脂附着在一切能附着的物体上燃烧，乌龟变成了一只火乌龟。


缓缓下降的蓝色白磷火，被温热的气浪卷的上下飞舞，就像是有无数的冤魂在索命，它们从气浪的空隙里钻了进去，有些甚至钻进了乌龟壳里。


当白磷火附着在钢刀上继续燃烧的时候，乌龟阵终于崩溃了，只要是人，就无法抵挡白磷火往肉里钻着燃烧的痛苦，当一面盾牌被扔掉之后，就有更多的白磷火顺着空隙钻进这只铁乌龟，当所有人扔掉盾牌想要逃走的时候，他们绝望的发现，天上第二只火凤凰已经形成，正在尖啸着向无遮无拦的他们冲了下来……


云峥揉揉鼻子，这样的战果本来就在预料之中，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优素福会就此离开战场，自己的驼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追击武器。单纯的依靠程处默的骑兵追击，他又觉得极度的不划算，都已经答应将士们回家过年了，怎么能失信于人？


刘方已经瞠目结舌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见云烨从下面上来，就像是见到了鬼，指着他嗬嗬的叫唤，能让这样的老贼震惊成这样子，云烨说到底还是有些骄傲，关心的握住刘方粗糙的大手说：“您离开的时间有点长，不知道军备发生了一些变化，也是情有可原，您老看看，接下来咱们是要进攻呢，还是会去睡觉？我已经瞌睡了。”


刘方愤怒的将自己的手从云烨的掌中抽回来，指指云烨，又指指白雾蒸腾的战场，勉强挤出来一句话：“你打算将这些人煮熟了以后吃掉吗？”


云烨揉揉鼻子，这里的味道确实不太好闻，火焰落在冰上，会将冰融化，但是火焰却不会熄灭，他只会将融化的冰水加热，然后再融化更多的坚冰，现在距离上冻的时间并不久，坚冰只有两尺厚，如果再来一波火箭绝对能够把这里的冰层烧化，现在烧不化，整个冰面就成了一口巨大的煮肉的开水锅。


驼城上的热气球不断地把敌人的消息传达了过来，说对面已经有无数的人站在河堤上，却没有向前走一步，都想看看战场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至于战场上，水汽蒸腾的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有限的几十个人因为不在火网的笼罩范围逃回去了。


在两军的对峙下，所有人眼睁睁的看着最后一缕火苗熄灭了，战场上安静极了，只有偶尔一两声坚冰爆裂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


“风！大风！风！大风！”唐军阵营里突然爆发出关中人特有的战歌口号，以前大家都是喊狂风的，现在已经没人喊了，特意把这个殊荣留给抓住敌军主将的英雄。


说起来无趣，喊完了口号大家就准备回营睡觉了，因为对面的大食人向后撤退了三十里，估计他们想要另外想办法对付唐军，今天这一幕太出乎他们的认知范围了。


唐军没有追赶，只有程处默的骑兵绕过战场从大河的上游踏上了河对岸，并且在那里连夜修筑营寨，驼城在非战时不允许暴露在敌人的正面，这也是幕僚们总结出来的条令。


与其说驼城是一支军队，不如说他是一架巨大的机器，适当的保留这架机器的神秘感非常的有必要。


“老天爷，你到底造出了一个怎样的怪物？”刘方和云烨回到帅帐之后就忙不迭的发问，原本以为会有一场激烈的战事，想不到整个战争在短短的一个呼吸间就彻底的结束了，结束的如此的彻底干脆，五千人的性命就这样轻易地从人世间消失了。


“我讨厌没完没了的打仗，所以就想着早点把这些仗全都打完，打完以后我就准备回家种地，我的本质就算是一个地主，天生喜欢在土地里刨食吃，所以我会把这个传统承继下去。


这些骑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总以为自己要比种地的强悍一些，所以我不服啊，那就一次把他们打怕，打服，我要他们见到唐人的作战方式后，在梦里都会呼唤妈妈保护自己。


正因为我讨厌战争，所以我才会这样疯狂的投入到战争里面去，刘先生，我知道您心里的担忧是什么，完全没有必要为驼城担忧，任何强悍的武器只会得逞于一时，绝对不可能长久的占据高峰无数年。


难道您就没有发现驼城有一个致命伤吗？那就是行动缓慢，作为防御武器他几乎是最强的存在，但是作为进攻武器，它还有非常多的不足，如果敌人装备有驼城上的武器，驼城就只会成为一个靶子，会死的极为难看。


就因为他有诸多的缺点，所以我敢肯定，陛下现在一定在找人日夜研究如何才能干掉驼城，很有可能已经有了腹案，所以才会任由我们在西域横行霸道，刘先生啊，您只管作战，这些事朝堂上的较量您把它交给我就好，我一定会把握好其中的度量，不会越雷池一步。”


杜如晦从外面走进来，外面的天气太冷了，他呵着手搓了几下之后对云烨说：“以后杀人不要杀的那么难看，刚才军士们打算去看看战场，准备打扫一下，结果一个个呕吐着回来了，告诉老夫说那个战场没必要打扫。


大食人退走了，你怎么办？程处默不能无休止的留在河对岸，那里其实很危险。”


刘方摇摇头说：“不会的，我们明天就拔营离开，继续回国，反正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突厥人突破了沃尔城，正在一路向西攻击前进，再无回头的可能，所以就如云烨说的那样，孩子们也该回家过年了。”


杜如晦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啜了一口问云烨：“你们真的确定优素福会追上来？如果老夫是优素福亲眼看见了今晚的战局，是不会和你硬憾的，咱们退走，说不定正和他的意思。”


刘方冷笑道：“他不敢退，只能追击我们，不管死多少人他都会紧紧地追击我们。”


云烨笑着给杜如晦解释道：“您老人家也是宦海沉浮多年的老人，追击这两个字的意思难道您还不清楚？追击是功劳，不追击就是承认失败，听说哈里发并不是一位仁慈的君主。”


杜如晦不耐烦的说：“这一点老夫知道，问题的是我们有必要和优素福演这场戏吗？按照我们的实力，回头重新进入大食，他会死无葬身之地。”


云烨看了刘方一眼嘿嘿笑道：“当然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他必须送人过来给我们杀，直到我们认为他已经没有力量入侵西域为止。”


杜如晦眯缝着眼睛看着云烨，小小的眼睛里精光大作，这一刻看不出有半点的老态龙钟，他佝偻的腰背也在这一瞬间挺得笔直，戟指云烨大声说：“国法纲纪在上，汝敢做出鼠窃的勾当？优素福给了你多少好处？”


云烨笑到：“您先暂息雷霆之怒，听我把话说完，优素福的好处还没给我，我就在等好处，这一次不给，我就继续打到他给为止。”


杜如晦长长的喘了一口气说：“军国大事，重如山岳，你们怎么能如此的儿戏，自古以来骄兵必败，名将折损在骄傲二字上的还少么？云侯，我们不需要什么好处，只要干掉优素福的大军我们要什么都有，这片大地就会任由我们予取予夺，不需要别人送上门来，只要我们想要，上门去取就是了，此事万万不可苟且。”


“不苟且，不苟且，咱们就是想换一种打发，这样比较轻松一些，既然您不愿意，咱们就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就好。”云烨无奈的回答杜如晦。


杜如晦这才放松了语气缓缓地对云烨说：“老夫浸淫官场一辈子，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一条，那就是尽量的少和敌军暧昧，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这样做，和敌人暧昧就会给敌人可趁之机，这个敌人可不单单指的是国外的敌人，同样适用于国内。


这场战争我们已经胜券在握，不要走捷径，没有必要，走远路虽然费力气，但是胜在安稳，老夫只求我们能荣耀的骑马入长安。”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五十九节 回马枪


杜如晦的话让云烨想了一晚上，老家伙还是看的仔细，自己这些年生活的过于顺利了，总以为李二会对自己无底线的包容，却不知这个世界上谁都有底线，尤其是皇帝，他的底线很可能就是生死线。或许自己的忠诚才是自己的最大保命符，这道根基万万不能受损，也损失不得。


早上起来之后，在和杜如晦，刘方无舌一起吃饭的时候，恭恭敬敬的向杜如晦行了礼，然后四人就坐下来吃饭，那日暮亲自伺候汤水。


早上没有什么好吃的，西域的地方只要大雪下来，就见不到半点绿色，云烨并不允许驼城上有温室，因为这样不可能供应全军，所以就没有多少意义。


羊肉汤加上饼子，就是早餐，今天给杜如晦特意熬了一碗小米粥，自从进入西域，这东西就彻底的没有了，就这点小米，还是云家的掌柜在碎叶城的时候送给那日暮补身子用的。


杜如晦喝完了米粥瞅了云烨一眼叹息一声道：“你还真是从善如流啊，老夫还以为你少年得意，不会在乎这些细节末叶，你一晚上就能扭转自己的心态确实难得，这样的话老夫对杜荷也说过，你知道他怎么回答？


他说少年人自当有少年人的跋扈之气，还拿霍去病来做比喻，杜荷一介纨绔子弟，没有你这样可以媲美霍去病的功绩，更没有你的灵巧心思，将来难免会有大祸临头，云烨，你要是觉得欠老夫的，就把这份福报给杜荷吧，老夫风烛残年，用不上。没必要拿妇人催奶的物事来表达心意，老夫喝羊汤，吃面饼就很好了。”


云烨嚼着面饼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杜如晦作为杜家的家主，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特意去点醒别人家的家主，只会默默的站在旁边观看，不上去推波助澜就算是两家人的情谊深厚了。换了云烨自己也是如此，这也是勋贵间的规矩，看似相安无事，其实剑拔弩张。


被寒风吹得冰凉的阳光冷冷的照在身上，云烨看着昨晚的战场心里越发的感到冰冷，这是一个怎样的冰封地狱啊。


到处都是焦黑的尸体被禁锢在寒冰里，偶尔有几根残肢突兀的伸出冰面，像是索命的厉鬼伸出的爪子。外面是晶莹的冰，晶莹剔透，清晨的落霜将它装扮的极为美丽，那些荡漾在冰棺里的死尸却是想要重见天日，需要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


不能苟且！脑子里总有这样的一个声音在提醒云烨，所以在眼看着大军收拾行装准备出发之后，就命程处默先行，驼城结成一字长蛇阵在后面断后。


走了不到二十里，风中就传来悠扬的诵经声，优素福在给自己的部下招魂。


四十里之后就彻底的停止了行军，三千里地云烨打算用八十天走完，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大军旁若无人的走在他国的领土上总归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这是一次武力宣示的游行，这是狮子在悠闲地淌过鬣狗的领地，你只能低声呜咽不能大声咆哮，咆哮的后果就是被撕碎的下场。


对于大唐来说，大勃律就是一只鸡，莎栅或者是一只兔子？吐火罗勉强算得上一只鬣狗，所以敢凶猛扑上来攻击驼城的就只有大食这只猎豹了。


这一回大食的三千骑兵凶猛的选择了长蛇阵的中部，打算一鼓作气的将驼城从中间冲断，然后让大批的骑兵将驼城分割包围之后聚而歼之。


很明显，优素福没有读过李靖写的《六军镜》不明白一字长蛇阵的特质，那就是击头尾至，击尾头至，击中腹，首尾至，在三千骑兵和中腹的驼城作战的时候，大食人眼睁睁的看着驼城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环，无论他们派出多少兵力阻止驼城合围，都无济于事，程处默，郭平，陈数率领的骑兵沿着驼城冲杀过来，躲在驼城的八牛弩范围内，借助自己强大的远程攻击，将前来救援的大食人斩杀在五百步这个极限范围内。


驼城的两头相交的时候，驼城围拢的圈子里的厮杀声就渐渐的消失了，三千人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就被这条大蛇吞噬的干干净净。


吃饱了的大蛇再一次结成方阵，在号角的指引下缓缓地向东移动，云烨想要回家的欲望无人能够阻挡。


走在最后面的是程处默。他不知何时给自己换上了一把长长的马槊，等自己的部下全部撤离之后才抖动马缰跟着大部队后撤。


不到时候，敌军还没有疲惫，也没有丧失胆气，还不到自己大举进攻的时候，这个时候的程处默对自己的麾下充满了信心，不管是关中子弟，还是那些仆从军，相信他们在见识了驼城的强大之后，已经对自己将要取得胜利这回事坚信不疑。


仗打到这个地步，顺风顺水的，就是兔子这时候也敢撵狼，这些天都是驼城在立威，还轮不到骑兵出来死战。


想到自己兄弟的性子，程处默就恨不得拍自己的大腿，说什么战略目的已经达到，没必要将部下损失在这些无意义的战斗上，不希望将来有人念诗说什么可怜什么什么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之类的酸话。


不打仗自己跑了上万里来这里干什么？将士们来这里又干什么？听说玄奘取西经也不过就这点距离而已。


现在不错，兄弟的脑子似乎开化了，一句不苟且就让人精神大振，说的也是，已经能在这里横着走了，为何要与敌人苟且？


程处默虽然勇猛，却也不是一介莽夫，作为将军，他依然是一个合格的将军，能分清楚自己在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


范弘一严格的遵守着大帅的命令，在军中不断地巡视，身后跟着十几个军法官，他们所到之处，无数的将官都会立刻检查自己的装备和衣着，百人队长小声的传递着命令，要自己那些邋遢的部下注意了，千万不要被军法官抓到，这些天大帅在整顿军纪，不能出岔子。


范弘一对自己的威慑力非常的满意，他虽然不知道大帅为什么会突然开始整顿军纪，在他看来最需要整顿军纪的就是大帅本人，在军中连闺女都生出来了，还怎么要求别人？


想想那顿满月酒，范弘一就哭笑不得，这是自己这辈子第一回在军中喝满月酒，云家的人都讲究，小小的闺女洗三之类的礼仪半点都不能少，客人还需要遴选，听说那日暮夫人拿着将官的花名册翻了三天才定下人选。


丑陋的不要，杀气重的不要，不会说话的不要，这是对部下的羞辱，当自己打算当着大帅的面指责这样做不对的时候，老元悄悄地拉扯了自己一把，示意自己不要太认真，反而端起酒杯祝贺云家小娘子福寿康宁，还从怀里掏出俩件精美的银器送了过去，笑着说是自己和他的贺礼。


“老范，大帅这是在自污，你怎么就看不出来？咱们这一次立下的功劳太大，大的有些过分了，胜利之后我们就该考虑退路了，只有大帅遭到人家的弹劾，陛下大度的原谅了大帅的这些举动，我们才有好日子过，大帅才能顺利的进爵。


咱们的大帅是一个多么聪慧的人，那日暮夫人也不是一个狗眼看人低的女人，那日暮夫人在火堆边上给大火跳舞唱歌的时候，怎么就不端贵妇架子？闺女的大喜日子怎么就开始嫌弃大伙了？没道理。”


听了老元的话范弘一这才明白过来，立刻就回到自己的帐房，恭恭敬敬的记录下了云烨这一次违反军纪的记录，并且拿给大帅过目。


“以后不许徇私情！”这是大帅抱着闺女给的一句评价，此时，帐外激战犹酣……


刘方手里拿着望远镜在不断的观察优素福的大军，连续四十天的不间断追击，大食人的军阵明显的已经开始散乱了，大队人马拖拖拉拉的跟在后面，前军和后队已经被扯开了足足有五十里的一道缺口。


可以了，大食人已经疲惫了，该到程处默穿插到敌后去了，只要他带着四万骑兵挡住这十万大食人一个时辰，驼城就会沿着这道谷地将这十万人碾成肉泥。


程处默终于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号角声，听到号角声就证明大军已经做到了将大食人肥的拖瘦，瘦的拖垮的目的，自己这些天带着部下屯居在驼城上养精蓄锐，等的就是这一刻。


又是一个下弦月，清冷的月辉洒在黝黑的铁甲上，反射着幽幽寒光，包裹着棉布的马蹄踏在布满霜花的碎石上，心情激昂到了极点，终于又有一场像样的仗可以打了。


云烨焦躁的在驼城上走来走去，他非常的担心自己的四万游骑，两万仆从军的命运云烨并不是很在乎，他们必须要经历一场大战来表现自己的忠诚。死伤其实就是投名状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想比之下，程处默带领的两万关中子弟才是导致云烨焦躁的原因。


“不要着急，他们才走了一个时辰，按照路程计算，他们至少要走三个时辰，再休整一个时辰才能投入战斗，既然是打仗，伤亡在所难免。”


杜如晦披着皮裘抬头看着月亮小声的劝慰云烨，像是一个诗人。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十节 黄叶落


秋风漫卷了关中，鸭脚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被寒风从树冠上撕扯下来，随着寒风婉转飘逸，打着旋越过高高的皇城，从城头的金甲武士的耳畔悄悄地飞进了紫禁城，长长的甬道里一个人都没有，平日里急匆匆走路的宫女太监，这时候都已经躲在自己的小屋子里跺着脚抱怨着早到的寒冷天气，所以这片树叶并没有在这里停留，跌跌撞撞的穿过甬道来到了万民宫前。


宽阔的广场一尘不染，高大的宫殿挡住了寒风，寒风不甘示弱，想从这座阻碍他前行的宫殿里找到前进的道路。


于是，风声就越发的急促，在一个宦官开门的一瞬间，携带着那片鸭脚树叶闯进了这座属于帝王的殿堂。


李二身前的纸片被吹拂的漫天飞舞，就像是一片片巨大的雪花，眉头一皱就打算发火，无意中看到被寒风带过来的那片鸭脚树叶，却不由得安静了下来，捏起那片树叶仔细端详片刻，就把它夹进了那本《大唐西域记》，然后重新拿起一本奏折继续批阅，没有理睬那些战战兢兢地到处捕捉纸片的宦官和宫娥。


“启奏陛下，晋阳公主进了云台山，身子康健。”进门的那个宦官小声的禀报。


李二抬起头朝洛阳的方向瞅了一眼，“唔”了一声就表示自己知道了，抬手就把放在桌面的一个绣着熊猫的手帕塞进怀里，但愿小兕子也有自己的福缘。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李二都要去云家做客的，享用一顿秋日肥羊，云烨烹煮的肥羊真正做到了肥而不腻，一把青盐而已，就将羊肉的美味烘托到了极致，问他要方子，这个混蛋居然不给。


自己已经有三年没有去过云家吃羊肉了，看来今年也吃不上了，这家伙今年是回不来了，一支大军孤身钻进了别人的领土，还在那里长气的问人家君主要补给，也只有这个胆大包天的混蛋能干的出来，虽然满朝文武都说这小子嚣张到了极点，却不得不承认这样做确实长精神。


假道伐虢也不是这么干的，只能说这家伙对自己的驼城有信心到了极点，这是将暴戾的军事思想运用到极致的一种表现。


隔着两个国家去打第三个国家，什么人干过这种事情？不过，从目前的军报来看这家伙居然干的有声有色，沙珊国保持中立？这个论调几乎让朝臣们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一个野猪一样的家伙冲进了你的国家，攻破你的城池，问你的子民要补给，作为国君你居然保持中立？


这在大唐是不可想象的，大唐的官员已经偏执到了别的国家的野猪冲进唐境拱坏了一些玉米，当地的官员也会习惯性的问对方国君是不是对大唐产生了敌意。


举世攻唐的战火方息，现在轮到大唐去问问那些人为什么要攻打自己，比如问善德女王，虽然她已经自杀了，皇位传给了自己的侄女金胜曼，张俭依然不打算放过这位新的女王，这一回你就算是把给皇帝的情书绣在内裤上也不可能平息大唐朝野的万丈怒火。


靺鞨人，室韦人彻底的回归了原始状态，丢失了所有能住的简陋房子之后，他们现在只会从山洞里出来拿自己的女人换酒喝。


李二对于自己儿子干的缺德事很满意，白登山下已经开辟了无数的女人牧场，这些原本属于野人的女人，在吃饱肚子之后，就再也不愿意回到寒冷的山洞里去了，她们很勤劳，喜欢牧羊，喜欢在草原上抓兔子，更喜欢和干净的汉人在天地间野合。


当第一批孩子被那些野人妇女用擀面杖从肚子擀出来之后，（这是鄂伦春人的习俗）一个新的部族就慢慢建立了，这是一个个以女人为主导的部族，她们认为自己没有男人也会活的很好。


想到这里李二就笑的气都喘不上来，自己早年和魏征的战争现在想起来是如此的可笑，自己的那个古灵精怪的儿子，已经快把魏征折腾疯了，就算是有仇也早就雪过恨了。


魏征老先生主导了美酒换女人的大计，魏征老先生主导了人口融合的大计，魏征老先生同意边军每年在这些妇人的部族里停留十天。魏征老先生……


李二狂笑着命史官将郑国公魏征的事迹记录在史书上，并且将这些光辉业绩当成恢复魏征爵位的证据明发天下，还特意派了断鸿走了一趟晋阳当面向魏征宣读自己的决定，据断鸿回来讲述，魏征听完之后面如土色，撕扯着晋王的胸衣当堂就翻脸了。


魏怀柔的大名已经传扬天下，现在每个人都说老魏在对付女人方面很有一手，尤其擅长血脉融合之道，兵不血刃使得十万贼虏退回山林当野人，功盖天下，至于云侯那种远征万里战无不胜的功绩在老大人鬼神莫测的手段面前就落了下乘。据坊间传闻，和吐蕃人在大非川对峙的卢公听闻此事之后也亲手写了三个“服”字派人送到了魏征府上。


李二对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的满意，国内百姓的生活在日渐改善，哪怕在战事最紧张的时间里，自己也没有增加任何的赋税，虽然丁役频繁了些，百姓也能理解，毕竟满世界的国家正在攻打大唐，往前线运输物资原本就是自己该做的事情。


明年开春，已经停止的大工程就能继续开工了，这一次投入的力量和资金会更多，因为多了几十万的战俘，有了他们，百姓们就能大大的喘口气了。


“该有口羊肉汤喝！”李二砸吧两下嘴，这样的天气里就该喝羊汤才是。


“咦？陛下从何得知妾身熬制了羊汤？”长孙提着一个食盒从里间走了出来。一出来就听到了李二自言自语的声音。


李二呵呵一笑，就从桌案后面走到前厅，坐在梨木花桌边上等候皇后给自己端吃食。


羊肉汤端上桌子，李二嗅了一下，味道不错，可以和云家的羊肉汤相媲美。里面还放了晶莹的粉丝，绿莹莹的芫荽，发青的罗卜片子，只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不错。


“云家的羊肉汤也不过就是这个味道。”李二吃了一口之后惊讶地看着皇后说。


“没什么难的，云家的秘方说出来简单的您都不信。”长孙拿起那本《大唐西域记》翻看着。


“那小子不是不给么？”李二挑起粉丝欣赏一下，随口问一句。


“就是给煮羊肉的锅里扔一根新鲜的松木棒，就这么简单，青雀他们早就知道，他云家也不缺少这样一门手艺，您当年问的时候不是恰逢那个《专利法令》出台的时候吗，他自然要拿您一把。”一片树叶子从书里掉了下来，长孙俯身捡起来，放在鼻端嗅一下，朝李二晃晃，又夹到书里去了，神情诡异。


李二大口的吃着自己的饭食，直到一大碗羊汤下了肚子，这才满意的擦擦嘴回敬长孙：“朕可没心思和妇人玩耍这些小心思，今日批阅奏章的时候，正在看云烨的军报，忽然起了大风，这片树叶就是在那个时候落在朕的案头，这片树叶既然和朕有缘，就留了下来。”


长孙咯咯的笑了起来，冲着皇帝施礼道：“您的事情妾身可不敢过问，不过您也是的，不能总是围着我们几个老女人打转转，那些年轻的您总要雨露均施才是，现在已经有幽怨的深宫怨词传出来了，再者说，您应当再有些子嗣才对，我们几个您是指望不上了。”


“朕觉得子嗣已经够多了，十四个儿子算不得少，再多，分封就是麻烦事，这一回将云烨，郭孝恪他们用命挣来的土地划分给了十六王，朕已经觉得对不起那些浴血奋战的将士，宫里的事情，算得了什么大事，明年就不要选秀了，只需要挑选一些明艳些的女子，奖赏大臣就是。”


长孙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翻过年各路大军就要班师回朝，边患既然已经平定，也就到了酬谢诸位将帅的时候了，各个大营的军士也该回到自己的营地里继续休整才是。


“二郎，这一次太子的功绩有目共睹，您是不是该对他进行一次奖励了，上一会否定掉象儿的世子位，对他的打击不算小。他的后宫现在乱糟糟的，烟容那样好脾气的孩子都不愿意在东宫停留，您说，是不是到了该妾身去管束一下东宫的时候了？”


“这是你的事情，承乾应该明白，李象不适合继承皇位，这个恶人我们来做，要比他自己做来得轻松，他是储君，必须要坚持住，这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青雀这孩子你应该多去看看，飞船飞不起来这不是他的错，让他不要把过多的心思用在那个东西的上面，有了是好事，没了也没有什么好可惜的，研究点别的东西换换脑子，我还听说，希帕蒂亚也放下自己手头的活计全力帮助青雀。


这样做不划算，大唐两位人尖子都把精力损耗在这东西上面不值得。”


“劝不下来啊，青雀就是一个迎难而上的性子，希帕蒂亚也是如此，两头倔牛钻了牛角尖，想要把他们拔出来，必须云烨回来才成！”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十一节 北风寒


今年的寒风注定不会刮的太长久，人世间的热度会很快融化寒冰，长安到处都是游走的人群，云欢从弥漫着蒸汽的包子铺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今天一整天没去上学，也不知道母亲会不会知道。


他讨厌上学，讨厌从先生嘴里冒出来的每一个字，他宁愿看书也不愿意听先生讲述那些枯燥的道理，在他看来，在山上打猎都比读书好的太多了。


云欢和哥哥云寿完全不同，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与众不同的性格，他最喜欢和女孩子呆在一起，比如这家包子铺老板的闺女。


从早上就要了一屉包子，枯坐到晚上，直到必须回家的时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包子铺，自然，包子铺里的饭食他是不吃的，这里的包子和家里的包子根本就没法比，这已经他来包子铺的第三天了。


回家的路上，云欢看着云彩发呆，撞到了路人他也不知不觉，他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自己为什么要娶程花花！


说实话，如果花花不喜欢抡板斧的话，还是一个可人的美女，为什么她偏偏就喜欢抡板斧呢？女孩子只要拿起板斧的那一刻浑身的美艳就彻底的消失了，剩下的只能是彪悍。


这门亲事是爹爹亲自定下的，程爷爷，程伯伯都是应承了的，所以没人能改变这件事，如果是娘亲订的，自己找爹爹说不定还能有个商量的余地，可是现在是爹爹亲自出面的，神仙老子也没法子了。


三天前爹爹从遥远的西域寄信回来，自己的事情没说，只是要求娘亲现在就把聘礼送到程家去，给自己的婚事彻底的敲定了脚跟。


正在云欢哀叹的时候，耳朵根子一紧，大姐云暮出现在他的面前揪着他的耳朵不肯松开。


“小欢，你死定了，娘亲正在家里大发雷霆，我和大哥都被派出来找你，今天的这顿揍你是逃不掉了，赶紧跟我回去。”


“为什么是你们找我，不是钱管家他们？”


“你少来，钱管家被你捉弄过多少回了，告诉你吧，今天小武姐姐也在，我听见娘亲亲口说了，准备请小武亲自教你。”


“噢！”云欢听了这话立刻就惨叫一声，这个世界上谁恐怖都没有小武姐姐恐怖，他从小到大从来就是在小武姐姐的阴影下成长的。


莳莳姐姐人非常好，会给自己带许许多多的好玩的和好吃的，要什么给什么，甚至会陪着自己去山里打猎，可是小武姐姐就不一样了，她根本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


云欢打不过云暮，只好乖乖地跟着姐姐垂头丧气的回家，到了家门口就看见狄家的仆人正在大包小包的搬行李，云欢的脸蛋抽搐两下，这下子彻底的完蛋了，小武姐姐准备在家里住一段日子，看来云暮说的一切都成真了。


宁愿挨母亲的一顿揍，也不愿意在小武手底下受尽折磨，因为自己不管是智力还是武力都不是小武姐姐的对手，最恐怖的是她手上有一种很痒的痒痒药，自己只不过偷她的衫子闻一下，结果就中招了，整整痒了一天，一天之内洗八遍澡都不能缓解，又不敢对别人说吗，只能一个人在屋子里翻腾。


云欢喜欢美丽的花朵，喜欢悠扬的琴音，喜欢馥郁的香味，喜欢美丽的人，几乎喜欢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当然，美丽的小武姐姐除外，云欢发现小武姐姐有一种特别的气质，那就是邪恶，非常的邪恶。


他之所以喜欢去那家包子铺原因就是喜欢看蒸汽缭绕中的小姑娘，他觉得那一刻小姑娘就像是神女下凡，美得不可方物。


“跪下！”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欢习惯性的跪了下来，然后就是鸡毛掸子抽在身上的灼热感，大冬天的穿的又厚，母亲的力气还打不疼自己，现在不能嚷嚷，总要等到母亲消气才好。


很奇怪，今天居然没有惩罚不许吃饭，原本都做好准备了，现在突然没有，这就让云欢的心里升起了警惕之意。


“小欢啊，你以后要听话，乖乖地跟着姐姐读书，不要再淘气了，你看把师娘气成什么样子了，从今后要改知道吗？”


母亲的一顿揍都比不上小武姐姐的两句话，在这个家里，小武姐姐几乎能做一半的主，家里的大小姐与其说是云暮，不如说是小武，现在早就嫁人了还是那样的讨厌。


“师娘啊，其实咱家小欢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上一会偷偷地闻我的衣衫，知道分辨脂粉香味了，这可是大小伙子才有的毛病。”


听到这句话云欢把眼睛一闭，知道狂风暴雨来了，果不其然，鸡毛掸子又落在自己身上，这一回真的很疼，娘亲下了死力气。


“我是管不了你了，你爹爹在西域征战，为娘管着诺大的一个家，对你少了管教，谁知道你变成了一个下流胚，小武是你姐姐，怎么也这样胡为？”新月听到小武说的话，几乎要崩溃了。


小武将辛月拉扯到一边小声说：“师娘，您弄错了吧？为什么小欢闻我衣服您就说他是下流胚？我小的时候，也喜欢这么干，喜欢闻您的衣衫，师父的衣衫，这么说我岂不是也成了下流胚，我就是想从衣服上的味道找到亲昵感，对小武来说您二位衣衫上的味道可以让我感到安宁，尤其是师父衣衫我房里一直有一件，没事干还喜欢穿穿，难道您就没有闻父兄衣衫的习惯？”


辛月这个时候完全目瞪口呆了，只能呆滞的僵在那里听小武说这些奇怪的话。


“咱们书院最近有一项发现啊，小兽其实就是依靠味道来分辨自己母亲的，狼群也是依靠气味来分辨自己的族群的，我们是人，可是也有兽性，越是感觉灵敏的孩子就越是能觉察到这些细微的不同，我敢说小欢能依靠味道分辨出家里的每一个人，这是长处，可不是什么缺点。您要是不信让小欢去调香，一定能调处非常好的香水出来。”


辛月怀疑的看看小武，发现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非常的真诚，虽然小武喜欢闻夫君的衣衫有些奇怪，不过家里的怪人已经足够多了，窗台上就站着一只快要成精的大公鸡，谁家会把公鸡养八年？见多识广的辛月终于安静了下来，想到了外面那个对于夫君的传说立刻就转变了念头，把鸡毛掸子塞给小武说：“好，你是你师父的好徒弟，现在你小师弟成了混账，那就你去教，反正你们是一脉相传，我这么做也算是对得起你师父了。”


小武见辛月气冲冲的被丫鬟簇拥着出了前厅，似笑非笑的对云欢道：“师父是宾媚人，小杰是宾媚人，我是传说中的狐媚子，小欢，你来告诉我你该是什么？说说。”


云欢努力的把身子往后仰，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小武姐姐就是这样一副邪恶的样子，美丽的脸庞都要碰到自己脸颊上了，但是那双眼睛好像是死鱼的眼睛不管是谁都感觉不到半点的美感，只有冷飕飕的寒气从脚底板一直上涌到脑门上。


“小武姐姐是妖怪！”云欢惨嚎一嗓子就窜出了前厅，飞一样的向自己的房间跑了过去，咣当一声就将大门紧紧的合上，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小武看着远遁的云欢，拿手指敲打着桌子所有所思的自言自语：“不管有没有白玉京，我们是不是该重新弄出一个白玉京出来？”


同一时间辛月也在思量，程夫人私下里悄悄地问过自己关于宾媚人的传闻，开什么玩笑，夫君就是夫君，怎么会是什么劳什子宾媚人，听名字就不像是好人的名字，虽然在先秦时期确实是一位智计无双的厉害人物，说到底不过是一个说客罢了，在大唐说客也有很多，全都挤在东西二市帮别人侃价呢，拿说客来比喻夫君，这是对夫君的最大侮辱，比败家子，纨绔之类的言辞更加的恶毒，纨绔子，败家子，也必须是身份到了一定阶段才能有的名号，说客算什么。


不过小武和小杰明显的不一样，就算是和莳莳这个大师姐比起来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行事方法像绝了夫君，胆大包天，却能过的自由自在。


小杰在大理寺根本就是一个异类，别人离不了，还不太受欢迎，所以和小杰关系很好的同僚几乎没有，小武在贵妇中间的地位也是如此，所有的妇人都仰望，却不会围拢在小武周围，能勉强和她说话的就是自己和希帕蒂亚。


夫君说过他们太聪明了，所以就和周围的笨蛋们就自行惭秽，主动的离聪明人远一些面的暴露自己愚蠢的一面。


想到这里，辛月就无比的期盼自己的夫君早点回家，随着孩子们逐渐长大，自己实在是没有能力管束住他们，就像刚才一样，自己没办法辨别小武说的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只能把云欢交给小武，至少跟着聪明人能学着聪明一点，变聪明没坏处。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十二节 战犹酣


“不干了！”李泰愤怒的将桌子上的东西划拉到了地上，墨水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漆黑的墨汁将地面涂黑了一大片。


对面的希帕蒂亚抬起头，从鼻梁上取下自己的水晶眼镜折叠好挂在胸口上，金黄色的支架在两半雪白的山峰印衬下显得极为醒目。


“不要诱惑我，没用的，你就算脱光了站在我面前也没用。我们用尽了办法，依然不可行，火药作为一个长久的推动力量似乎并不可行，因为这股力量过于暴烈，不好控制，只要我们一开始着手控制就会发生爆炸，用什么方法都不行，火药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推进剂，这话云烨以前说过，我不相信，现在不信都不成了。”


李泰垂头丧气的坐在巨大的桌案旁边，用两只手支着下巴，意兴阑珊的说。


“真的？”希帕蒂亚的眉头一挑，她居然真的在脱衣服，房间里有些阴凉，褪去衣衫之后，希帕蒂亚光洁的皮肤因为寒冷出现了一些细微的突起，两只手半掩着胸部，却怎么遮掩也遮掩不住，粉红色的乳头在指缝里若隐若现，桌面遮住了下面的春光，让李泰想看也看不见。


李泰很没出息的咽了一口口水，刚才话在一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三两步走过去，就把脑袋埋在希帕蒂亚丰满的胸膛上……


过了很久，赤裸着身子的李泰用手轻轻地在希帕蒂亚曲线玲珑的身体上缓缓滑动着，小声的对希帕蒂亚说：“谢谢你，小雅，你总是对我这么好。”


希帕蒂亚媚眼如丝，红润的脸颊像是能挤出水来，将自己发烫的脸颊埋进李泰的怀里蹭蹭，笑着说：“你对我也很好啊，青雀，不管我多么任性，你都没有管束过，只是让我快快乐乐的生活，像只小鸟一样尽情的高飞，有了你的庇护，我才能将自己的传承进行下去，知道吗？我比所有的希帕蒂亚都幸运，有一个强壮如山的亲王在宠我，爱我。”


男人没出息的一点就在这里，经不起女人的三两句甜言蜜语，被人吹捧一下就觉得自己可以拔山填海，穿好衣服的两个人又坐在桌案前面分析上一次失败的原因，严肃的就像是书院的课堂，根本就看不出俩人刚刚翻云覆雨过，只有房间里淫靡的气息还没有散去在努力地证明在两人高尚的面孔背后，好像还研究了点别的。


“这是我们学问的极限了，如果物理学没有进一步的发现，没有理论上的支持，我们已经做到极限了，想要有进一步的拓展，我们需要云烨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我现在只希望这家伙能早点回来，这对我们的研究很重要，非常的重要，一个好好的学问家，现在变成了军人，和政客，还是三流的，我要在他忘记那些高妙的学问之前，挖空他的脑袋。”


用不着李泰来挖空，云烨现在自己就已经快把自己的脑子挖空了，拳头大小的启明星还没有消失的时候，灿烂的烟花就在地平线上升起，程处默已经从后方向大食人发起来突然进攻，两万多仆从军正在山谷口不断地拉铁丝网，修筑阵地，在程处默看来，与其被动地防守，不如积极地进攻，打乱大食人的阵型，让他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有效的进攻。


四十天的艰苦跋涉，已经耗干了这支队伍的精气神，不管他们的信仰如何的坚定，肉体的疲惫还是如约而至，只要不行军，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想要睡觉。


凌晨是人的睡意最浓烈的时候，简陋的拒马挡不住程处默的铁骑，几乎在一瞬间，营寨的大门就被火药弹炸开，程处默的骑兵在大食人的营寨里纵横奔驰，很多时候用不着多下功夫，纵马从低矮的营帐里踏过去就是了。


火药弹的爆炸声惊醒了沉睡的大食人，他们穿着单薄的衣服从营帐里冲了出来，好多彪悍的大食人连鞋子都没有穿上。程处默的挥舞着马槊声嘶力竭的要求自己的部下随着自己冲锋，他想彻底的答乱大食人的部署，这样一来，驼城碾压过来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他们彻底的消灭。


在程处默发起攻击的那一瞬间，驼城开始迈开步伐缓缓地向优素福的大军逼近，十里之地并不远，刘正武玩命的催促骆驼，将驼城前进的速度提升到最高，骆驼厚厚的脚掌踏在大地上竟然也形成了类似千军万马奔腾的效果。


就在驼城靠近大食人营寨的时候，大地上突然出现了一溜火光，大食人黑漆漆的营寨突然间变得灯火通明，营寨的高台上站满了全身甲胄的大食人，那一溜火光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蔓延成了一片火海，刘方的脸色在刹那间就变得阴冷如铁。


“这是大食人的计谋，他们预料到我们会突袭，所以提前布置了陷阱，这片火海阻挡了我们的去路，程处默危险了。”


眼看着山谷里整队的大食人开始往后营汇集，大唐诸将站在驼城上一筹莫展，急的团团转，骆驼怕火，事实上只要是牲畜野兽都会怕火，整个驼城来到火海边缘就戛然停止，感受到烈火炙烤的骆驼哀鸣着往后倒退，以至于步伐不再整齐重量产生了偏移，最前面的一座方阵轰然倒塌，百十头骆驼生生的被驼城的重量压成了肉泥。


这根本就是一个陷阱，连续四十天的追击，确实消耗了大食人得精力，却也让优素福的神经绷紧到了极限，驼城的恐怖他是见识过的，所以每天扎营的时候，就会在自己的营寨前方设置一条这样的火海，没想到在今天居然收到了奇效。


“大食人的火油并不多。”云烨举着望远镜瞅了一眼那些往往火海里投掷火油的投石机若有所思的对刘方说。


“他们不需要有太多的火油，只需要阻拦我们一个时辰就成，现在程处默已经在后营发起来攻击，那些落在后面的大食人，吐火罗人，大勃律人就会快速的赶上来将程处默的骑兵包围在峡谷地带，我们会蒙受极大地损失。”


云烨回头看了一眼刘方说：“难道您以为程处默的四万大军撑不过一个时辰？只要大火熄灭，大食人依然逃脱不了被驼城碾成肉酱的命运，来人，甲三号方阵校尉斩首，甲二，甲四号驼城清理甲三号驼城，让开大路。命火药弩准备，命投石机准备，我要炸灭这片火海！”


范弘一抱一下拳就匆匆的离开，甲三号驼城在今晚实在是很丢人，驼城最讲究平稳，他连自己的五百头骆驼都控制不了死有余辜，不但让敌人看了笑话，还挡住了其他大军前进的道路。


范弘一刚刚离开，无数的火药弩就飞进了火海，密集的爆炸声在火海里响起，产生的爆炸气浪在一瞬间就将大火压灭，旋即又开始燃烧，火势比刚才小了很多，都是刚才那一轮爆炸掀起了地上的泥沙覆盖在火油层上的结果。


眼见火药爆炸很有效果，杜如晦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但他如此，其他的将士也是如此，刘正武精神大振，挥舞着独臂再一次下达了轰炸命令，火药弩箭和火药弹再一次升空，按照已经计算好的方位精准的落了下来，这一次的爆炸彻底的将连成大片的火海分割成了零星的小块。


从驼城中冲出几千名扛着木板的铺路军士，将自己背负的木板丢下就快速的跑回来，有专门连接木板的军士将木板上的搭扣牢牢地锁死，将木板铺成了一条平坦的大路，这条木板路每延伸一丈，驼城就前进一丈，只要驼城接近优素福的营寨，就会宣告他末日的到来。


大食人发疯一般的将仅存的火油倒进自己营寨前的空地上，试图让火焰变得更高，可是他们拥有的火油和驼城拥有的火油是两回事，粘稠的油脂在砂砾的土地上形不成蔓延的趋势，只要被火药弩箭炸起来沙土覆盖之后，很快就会熄灭，不像驼城上经过提炼的火油，它们蔓延在空气中都能剧烈的燃烧。


甲三号驼城被甲二，甲四两个相邻的驼城分担了一部分重量，缓缓地脱离了战场，后面的乙字号驼城迅速上前做了弥补。


驼城迅速的变阵为一字长蛇阵，这样就不需要大面积的铺设木板路，到处都是火药炸出来的大坑，对驼城的行军非常的不利。


天色已经大亮，天空依然昏暗，蓝蓝的天空已经被黑色的烟雾所笼罩，整个山谷里更是黑烟弥漫，宛如人间地狱。


大火燃烧后的土地烫的人脚都放不上去，却有一群人在身上浇了凉水之后就带着猪嘴冲进这片灼热的土地，用铁铲，用衣服，甚至用手捧着热砂将残存的火焰扑灭。


云烨的命令要求驼城快速的穿过这片土地，万一这些火油在高温的炙烤下挥发出汽油一类的东西，驼城就完蛋了。


当一只火药弩箭在大食人的营寨墙壁上炸响，将寨墙生生的撕开一个大洞以后，云烨这才放下高悬着的心，只要他们在自己的打击范围内，就无处可逃。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十三节 孤注一掷


当一只火药弩箭在大食人的营寨墙壁上炸响，将寨墙生生的撕开一个大洞以后，云烨这才放下高悬着的心，只要他们在自己的打击范围内，就无处可逃。


程处默的马槊再也无法负担两个人的重量，在第二个人被刺穿后，在马力的推动下弯成了一张大弓，他大喝一声，将马槊向前一推，只听得嘎嘣一声老藤条鞣制的马槊杆子从中折断，大食人的抵抗越来越坚强，他们的军阵也在逐渐变厚。


原本用不着他亲自上阵的，但是热气球上传来的消息让他坚定了亲自冲阵的想法，驼城在山谷前受阻，正在想办法突破敌人的防线，这都需要时间。


自己身后的防线也需要得到加固，十五里长的黑河谷拥挤了十几万人在这里厮杀，没有一个坚固的防线可不成。


副将给出的建议是撤退，却被程处默拒绝，出于对自己兄弟的信任，他选择了在这里坚守到最后一刻，直到驼城过来将大食人彻底的碾碎。


父亲曾经说过一句话，战争的输赢其实就是看谁能坚持到最后，程处默深以为然，现在就到了比拼意志的时候了，他也不相信一片火海就能将自己的兄弟阻隔在山谷之外。


抬手射出一只弩箭，将一个穿着皮甲的大食军官射落马下，程处默开始兜转马头向后缓缓地撤退，一路上大食人的箭矢如同漫天的飞蝗，敲打在铠甲上叮叮当当的作响，他并不在乎这些，参与这次突击的都是自己的亲卫，身上的铠甲全部出自云家的匠人之手，云家虽然不以出售铠甲出名，实际上大唐最好的铠甲出自云家这已经是一个共识。


放下面罩就是一个和封闭的小世界，战马身上的凯具同样如此，云家看似轻薄的凯具套在战马身上起到了极好的防护作用。


当然，在这样的密集的攒射之中，总会有倒霉的，一支箭斜斜的从远处射了过来，毒蛇般的钻进了一个程六的战马腹部，战马哀鸣一声就倒在了地上，他艰难的将自己的腿从战马的身下抽了出来，感觉自己的大腿骨已经断了，用马槊支撑着身子抬头看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大队，他娘的死定了，没有马是回不到防线上去的，而对面的大食人骑兵已经开始冲锋了。


密集的箭雨射在身上让他总是不能站稳，胸口中的那支箭，几乎击碎了他的胸铠，面甲上中的那一箭让他不得不吐出两颗牙齿。


就在他已经将马槊抵在身后，准备做最后的厮杀的时候，两条绳子套在他的身上，拖着他快速的向后飞奔。


他娘的，还不如死了算了，铠甲摩擦着砂石地在短短的时间里就产生了很高的热量，他感觉自己的屁股和后背已经要被烤熟了，勉强翻个身子，让自己的胸腹着地，这样换着烤才感觉舒服一点。生死瞬间他很想骂娘，不知道自己到了防线之后会不会被彻底的烤熟。


不过在他转头四处观察的时候，他忽然想笑，因为和他同样命运的还有很多，程三最惨，绳子套在脚脖子上，被拖着飞奔，正在大声的咒骂。


有比自己还惨的，这就让他感觉舒坦了很多，地狱般的煎熬没有经历太久，陈数校尉从斜刺里冲杀过来，这是来接应将军的，等到拖着自己的战马放缓速度之后，他就立刻解开了绳子，用最快的速度脱掉身上的甲胄……


有机会脱掉甲胄的人不多，程三就没有动弹，滚到他身边准备帮忙的时候才发现这家伙的臭嘴里插着一支流矢。


被同伴架着穿过几十道铁丝网，程六手里依然紧紧地抓着自己刚刚脱掉的铠甲，刚才大少爷说了，今天估计是要血战到底了。


驼城在疯狂的喷吐着弩箭，几乎在第一轮发射就将大食人的营寨大门彻底的摧毁了，在弩箭的覆盖下，刚刚停止铺路的辅兵，又开始拆卸残存的营寨木桩，如果木桩过于粗大，他们就会立刻挂上火药弹引爆，彻底的去除这些障碍。


右面的高山山势险峻，猿猴难攀，但是左面的大山山势稍微平坦一些，大食人很懂得利用地势，重新在缓坡上列阵，不断地从山上滚下巨石，用来阻塞道路。


驼城的阵势再次发生了变化，从一列纵队变成了三列，其中两列纵队齐齐的向山上发射火油弹，转瞬间就点燃了整座大山，山谷里的温度起了变化，灼热的气流打着旋上升，让驼城上方的热气球也跟随着打转，一声悠长的惨叫声传来，云烨抬头看见一个斥候手舞足蹈的从气球上掉了下来。


该死的，早就告诉他们必须拴好绳子的，这混蛋仗着自己飞了无数次大咧咧的不在乎，这下子算是用自己的命诠释了绳子的重要性。


太阳升起的时候，云烨的驼城已经向山谷里挺进了五里，十万大食人聚集在狭长的山谷地带，想要大规模冲锋都做不到，只能一次又一次徒劳的分兵向驼城进攻。


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刘方担忧地说：“不知道程处默那里还能不能坚持，我们压迫的太狠了，我很担心他们狗急跳墙，一旦程处默那里顶不住，我们想要收拾优素福就很难了。”


云烨再一次向幕僚下达了点燃左面大山的命令，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刘方说：“没有问题，处默顶得住，命令刘正武加快行军步伐，只有我们迅速地碾压过去，程处默那里的危险才会减轻，刚才斥候传来消息，后面的大食联军已经发现了这里的战况，正在全速赶过来，骑兵估计会在半个时辰之后赶到，处默到时候受到的压力就会来自两面。到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危机，我唯一担心的是两万仆从军能不能管用。”


杜如晦插嘴道：“不用担心他们，老夫在招募士兵的时候，招募的都是有家有口的，只要我们的还占据优势，那些仆从军就不会背叛，他们自己也清楚，只要被背叛，他们的妻儿老小就会立刻被驻军斩杀，所以老夫断定他们不敢！”


云烨眯着眼睛看着大食骑兵像海浪一样的拍过来，摇摇头，叹息一声对刘方说：“大食人确实比我们遇到的任何对手都要恐怖，这种明知会死依然酣战不休的气势就不是突厥人和其它种族的人能比拟的，宗教蛊惑人心的力量确实很恐怖。”


刘方嘿嘿的笑道：“你不是也在向这一片土地上的人输出宗教吗？老夫不相信寒辙，熙童他们会袖手旁观，毕竟这是他们向你这个西域霸主示好的最后机会，在夹缝里厮杀的人是程处默，他们不会不知道程处默在你心里到底有怎样的地位。


如果程处默出事，我觉得你有可能会干出最恐怖的事情来。所以老夫敢断言，他们说不定就守在山谷的出口处，等着在你最需要援兵的时候出现，唯有如此，他们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不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一个是神棍，一个是马贼，虽然和我有过命的交情，但是在牵扯到自己那群人的利益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做很难说。人一旦有了立场，就变得不纯粹了，我最讨厌朋友向我说对不起之类的屁话，只要说了这句话，他就准备继续对不起你。


范弘一，一万五千名关中子弟，我分你一万，绕过山谷去支援程处默的前军，此战，本帅孤注一掷了，把所有的本钱全部压上去，我不相信大食人能逃过此劫。”


驼城上的号角声再起，云烨自己也下了驼城，跨上旺财的后背，准备亲自执掌最后的五千精锐骑兵，这支游骑很重要，驼城防卫不到的地方，就需要它来进行补充防御，五千精骑已经是驼城作战手册上的最低标准，云烨在驼城的重要性，还比不上在这支游骑军中，老无舌絮絮叨叨的跟在旁边，一个劲的骂刘进宝为何不给他准备甲胄。


“这个时候还不到你亲自统御骑兵的时候，我们有更好的人选。”刘方抓住旺财的缰绳，朝后面指指，云烨回头望去，只见小苗已经顶盔掼甲正在驼城上向眼泪巴叉的那日暮告别，她的身边站着那个波斯管家，穿着短裙，左手持大盾，右手擎着一柄大的过份的大剑。


贺天殇，狗子已经被云烨派去了北庭加强那里的防守，当时就担心还有突厥流寇骚扰守捉城。小苗没舍得派出去，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有了大用处。


“夫君，我去吧，您需要在驼城上主持大局，这支游骑就由我来统领。”


云烨还想说些什么，旺财却发脾气了，它不喜欢打仗，不喜欢在脏乎乎的战场上跑来跑去的沾染灰尘，嘶鸣一声，就躲在云烨的背后。


“你还是回驼城吧，老夫也回去，就你的身手还是不要冒险的好，这支骑兵交给小苗就好，他比你我都清楚战阵。”无舌发话了，并且已经背着手上了高台，将空间留给了云烨和小苗。


“小心！”云烨想了一下，就抓着小苗的手重重的握了，一下，从怀里抽出一支令箭递给刘进宝说：“照顾好她！”


小苗轻笑一声，就跨上自己的战马，轻轻地抽了一鞭子就向守护在驼城左前方的骑兵跑了过去。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十四节 痛苦地选择


“压缩，压缩，一定要将优素福的活动空间继续压缩，我不管驼城上还有多少装备，也不管后勤能不能赶上，老元，后勤要是出了岔子，你就提头来见吧。”


老婆都上了战场，所以这时候的云烨就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整座帅帐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阴冷，坐下的将军校尉没有一个敢发话的，杜如晦坐在一边闭目养神，仗打到了这个份上，确实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启禀大帅，火油已经消耗了四成，火药已经消耗了一半，您当初说过，驼城火药，火油的消耗超过三成，就要进行补充，可是咱们身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想要获得补给非常的困难，想要齐装满员，除非我们到达碎叶城，您就算是砍了卑职的脑袋，卑职也没有办法变出火油和火药来，消耗的太快了。”


田元义尽管很害怕，还是很勇敢的站了出来向红着眼睛的云烨诉说后勤的苦衷，刚才无休止的发射火药弹灭火，就已经消耗了一半的火药武器，再这样下去，驼城上的装备支撑不到战争结束的，更何况，大食人不但有前军，还有后队，后队的人数更多。


云烨敢接自己跌不太阳穴在扑扑的跳动，紧攥着的拳头慢慢松开了，对田元义说：“军中所有辅兵开始着甲，准备作战，从现在起，暂停火药武器的发射，改为常规武器”


田元义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抱了一下拳头就匆匆的离开帅帐，去后营盯着那些匠人加紧的制造火药弩箭，火药其实还有一些，大部分都是以原料的形态储存在驼城上，现在必须加紧赶制。


狭长的山谷就像是一锅烧开的水沸腾不休，将士的咆哮声，弩箭的争鸣声，战马的嘶鸣声，火药弹的爆炸声，烈火燃烧的声音汇集成一股沸腾的巨音，让人血脉贲张。


优雅的优素福已经没有半点优雅的样子，肥胖的身躯跨在一匹巨大的顿河马上，声嘶力竭的指挥着大食骑兵向程处默的防线发起又一波攻击。


他现在已经能够看到驼城上的热气球了，这就说明驼城就在自己五里之内，一把扯过自己的侍卫长小声的说：“拉辛，你必须爬上右面的山峰，从上面垂下一条绳子来，这是我们最后的退路，急着，地点一定要选择的隐蔽，不能让别人看见，真主在上，他会保佑你的。”


彪悍的拉辛亲吻一下优素福套在马镫上的脚尖，就带着二十几个心腹护卫去为自己的主子找逃生之路去了。


眼看着拉辛走了，优素福给自己的脸上蒙上厚厚的一层麻布，策动胯下的巨马，抽出自己的弯刀，向战火最激烈的地方指去，立刻就有一队骆驼骑兵呐喊着投入了战团。


不管程处默的弩箭有多么的密集，总有一些拿着圆盾的大食人可以穿过铁丝网来到军阵前面，这些大食人悍勇之极，冲进军阵就会抛掉圆盾，双手持刀在军阵中砍杀，他们的身手非常的灵活，在短距离里都能避开弩箭的攒射，眼看着这些家伙在军阵里左冲右突，陈数艰难的对付着面前的两个大食勇士险象环生，一支短矛飞了过来，钉进了一个大食人的腰肋处，尖锐的矛尖带着大蓬的鲜血从他的腹部钻了出来，陈数趁机挥刀砍下另一个正在嘶喊的大食人的头颅。气息未定，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呜呜的牛角号声。


不知道郭平能不能挡住后面的大食人，只要牛角号响起，就说明敌人的援军到了。正在踌躇着要不要派人去支援，却听见远远地后阵部位传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陈数焦急的抬头望向本阵的热气球，却看见代表自家援军的旗子正在拼命地晃动。


援军？哪来的援军，不会是敌人伪装的吧？大帅那里就剩下一万五千骑兵了，驼城要是没有骑兵护卫就会寸步难行，哪里能分得出人手支援我们。


“估计是大帅的好友过来帮我们了，陈数，别发楞，他娘的被流矢射死才是真正的冤枉！弟兄们加把劲，我们就要赢了！”


程处默如同惊雷般的声音在陈数的耳边响起，陈数也忍不住大声的呼喝起来：“弟兄们加把劲，老子们就要赢了。”


一传十，十传百，短短时间自己就要胜利的消息立刻就传遍了战场，这个时候，最勇敢的反而是仆从军，此时不捞取军功更待何时，他们没有弩箭，在将手里的箭全部用骑弓射出去之后，拔起插在沙土里的长刀就迎着在铁丝网区下马步战的大食人……


郭平有点迷糊，自己已经做好了接受敌军冲击的准备了。没想到从山坳里猛地杀出来两支队伍，人不算多，每支也就五千人的样子，却非常的凶悍，一支队伍盔明甲亮的头上插着鲜艳的鸡毛，每个人都披着白色的披风，宛如神仙下凡。


另一支军队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盔甲都有吗，还有几个光膀子作战的，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从重锤到弯刀无所不包，嗷嗷叫着和大食人酣战。


在确定这两支队伍确实在帮助自己之后，郭平立刻下令给副将，命他带着五千精锐出阵加入战团，专门攻击这支大食人军队的腰腹。


优素福等了很久没有看到对面的唐军有任何骚乱，他们的后阵好像也没有战事发生，倒是在远处的戈壁上尘土飞扬，明眼一看就知道，距离自己最少有三十里地。


再回头看看越发靠近的驼城，闭上眼睛哀叹一声，清楚的知道山谷里的军队这一次算是在劫难逃了，唐人的那些铁丝网和尖刺，完全让大食人引以为傲的骑兵变得没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骑在高大的阿拉伯战马上挥舞着弯刀所向披靡的骑兵，如今只能迈着罗圈腿在铁丝网里艰难的行走，即使是圣堂里的武士，在越过那些障碍之后，也会被唐人的大潮淹没掉，最精锐的武士也不过能在这片大海上泛起一丝涟漪。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哈里发鹰隼般冷酷的眼神，自己的大帝，自己的万王之王，还沉浸在默罕默德时期战无不胜的美梦里，以为只要派出自己的东方总督就能将整个东方收入囊中。


学问虽远在中国吾亦当求之，这是默罕默德说的话啊，一个以智慧闻名的种族，不发动全部的力量，怎么可能击败这个聪慧的庞然大物。


自己这一次来到远东作战，其实是作为报复的力量来到这里来的，富饶的大食海域，正在被唐国的战舰肆意的烧杀抢夺，精悍的大食骑兵只能站在海岸线上愤怒的叫骂，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哈里发以为大食的骑兵是无敌的，不管他们和波斯人，还是以色列人，罗马人，鞑靼人作战永远是胜利者，现在和唐人作战之后，优素福才发现，他们早就改变了作战的方式。


这一回和自己作战的是唐国的西方总督云烨，自己的人数占优，却没有取得战场上的优势，自己的布置没有任何差错，前军和后队拉开的空隙本来就是陷阱，将自己的军队全部安置在这个大峡谷里，也是为了方便坚守，只要自己的前军顶住驼城的进攻，自己和后军就能将钻到口袋里的这几万人完全消灭。


优素福苦笑一声，抓兔子的笼子里现在钻进来了一头雄狮，苦心布置的火海都能在唐人恐怖的武器下迅速的熄灭，自己输得无话可说。


“这场战争的失败不是我的过错！”优素福大叫一声，就从高大的顿河马上掉了下来，七八个穿着锦衣的小丑连忙把自己的身子垫在地上，好让尊贵的老爷掉在自己身上，避免受伤。


矫健的拉辛从山崖上跳了下来，挥舞着弯刀将这些忠心耿耿的小丑全部砍死，然后就和其余的两个护卫，将绳子牢牢地拴在优素福的身上，由山崖上的武士小心翼翼的将已经昏迷的老爷吊上悬崖，这是自己这群人唯一的活路。


冲到程处默阵前的大食人终于全军覆没了，后面那些面带悲容的大食人想要上去继续作战，领队的将军却接受不到总督的命令，惊惶失措的将军找遍了山谷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总督大人，只看到总督大人的那匹巨马，还有七八个已经死亡的小丑。


这个打击是致命的，将军们纷纷的在交头接耳，以至于激烈的战争忽然出现了一小段时间的停顿，一位年高德劭老将接过了指挥权，当他准备以最强悍的阵容做最后一击的时候，自己的前军突然发生了骚乱，无数的大食人从抵抗驼城的前线死命的往回跑，绕过发号施令的将军，直接就凶猛的扑向了唐人的军阵。


难道说这里的唐人要比驼城更好对付一些？那些闪着寒光的尖刺到处都是，那些挂满尸体和死马的铁丝网难道更加的容易突破？


老将军横过手里的弯刀，痛快的让刀锋从自己的咽喉上拖过去，他知道，大食人彻底的完蛋了，一支失控的军队只能任由敌人屠杀，除非安拉能伸出他怜悯的手。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十五节 朋友


小苗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自己的夫君就在城头看着自己，一军的统帅即使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存在，小苗非常的肯定，那日暮姐姐说夫君有时候像孩子一样喜怒无常，这一定是那日暮姐姐在调笑自己，夫君永远是那样的威严和睿智。


这一枪应该捅在这个该死的大食人的那个部位？如果是以前小苗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将尖锐的枪尖捅进敌人的眼睛，只有这样才能让别的敌人感到恐惧，师父以前就是这样教自己的，恐惧到了极限，敌人就会崩溃的，现在夫君就在上面看着自己，女人不能太残忍，为了给丈夫留下一个好印象，小苗选择将枪尖划过敌人的脖颈，割断他的咽喉就好。


所以她经过的地方就会有无数的血泉高高的喷涌起来，这和她的愿望相悖，无数的血泉在阳光下喷涌要比扎死地人更加的恐怖。


五千骑兵绕着驼城，不断地清理着那些漏网之鱼，确保在驼城前进的路上没有一个站着的敌人，这本来就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


小苗干的非常卖力，她觉得自己今天简直就是无敌的，甚至还有心情回头看看城头，夫君不在，这让她有点伤心，但是那日暮姐姐带着伊利斯姐妹在角楼上挥舞着手帮自己呐喊助威，还是让她感受到了无穷的力量。


弩箭嗖嗖的从她的头顶飞过，她很想杀到最前面，却被莫阿斯死死地拉住马缰绳拖了回来，自己这群人是在收拾漏网之鱼，不负责攻击，军令之下不容违背。


无舌跺着脚指着英勇杀敌的小苗对刘方说：“你这老狗，看看你出的主意，这分明就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女将军，可以彪炳史册的，被你胡言乱语一通，就成了人家的小妾，她自己还不自知，反而心甘情愿，小苗的身手不管是做游侠，还是做将军都够格，你们生生的毁了她。”


刘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我们都是被黄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你怎么还是想不开，怎么过一辈子最开心？还不事事符合自己的心愿最开心，如果云烨没有老婆，你觉得小苗能嫁给云烨当正房妻子吗？”


无舌摇摇头说：“不行的，小苗当不了正房大妇！管家这方面她远远比不上辛月。”


“这不就完了，当大老婆她不合适，不当小妾当什么？你看看云家，小妾有小妾的样子吗？云家的小妾过的恐怕比别人家的大妇都要自在，这一点你承认不？”


无舌难过的点点头，在斗嘴这方面他就是再活八十年也比不上刘方。


杜如晦看着远处踌躇不前的大食骑兵，忽然开口道：“云侯，现在到了拿火药弩箭轰击的时候了，老夫断定，这些大食人的斗志已经磨损的差不多了，只要一轮猛烈地轰击就能夺其魂魄，丧其胆量，此战可以一鼓而下矣。”


房谋杜断不是吹出来的，都是经历了长久的现实环境检验过的，云烨自然会从善如流，冲着远处的刘正武挥挥手里的红旗子。正在忙碌的刘正武顿时就紧张起来嘶声吼道：“全体换火药弩，标高三，引绳寸二，三发，急速射！”


驼城上的弩手立刻就来了精神，射惯了火药弩箭或者火油弩箭，现在射了好一阵子的普通弩箭，早就感到乏味至极，现在终于到了狂攻的时候了，一个个精神抖擞的将八牛弩的仰角调到最高，固定好弩床之后，就从旁边的箱子里小心的取出火药弩，安放在弩床上，手里的火媒子就凑在引绳边上，见将军挥动了小旗迅速的点燃引绳，然后一锤子就将机括砸了下去。


看都不看已经飞走的弩箭，又迅速地往弩床上添加火药弩，这样的动作重复了三次之后，才抬头看自己射出去的弩箭。


后俩发还在空中飞翔，第一发已经落地，在人群里爆出黑红色的火焰，整个爆炸点旋即就被浓烟和灰尘遮挡的严严实实，黑烟夹带着灰尘扶摇直上，密集的爆炸声最终汇集成三声连续的爆响，在山谷回音的帮助下比九天上的炸雷还要响。


首先受不了的就是大食人的战马，如果说开始的时候这些训练有素的战马在耳朵被堵塞之后还能勉强作战，现在就不成了，火药弹爆炸后产生的震波不但作用在心脏上，更作用在战马最敏感的那根神经上。


没有受到火药弹波及的阿拉伯骏马又蹦又跳的掉过头就疯狂的向来路跑去，不论马上的骑士如何驾驭也不能让它们安静下来。


混乱由此产生，向前涌进的大食骑兵被掉头向后奔跑的疯马裹挟着也不断地向后退，恐惧在战马间蔓延，当骑着骆驼的战驼兵也被疯狂的骆驼带着向后奔跑的时候，前军的指挥官果断的掉头就跑，没有人能控制得住已经发疯的骆驼。


驼城不急不缓的前进着，小苗率领的骑兵护卫着那些已经装备了铠甲的辅兵清理战场，敌军已经崩溃，现在驼城只需要将最后的五里地走完就是了。


程处默也在进攻，也在往里面压缩，他明显的感觉到大食人的作战意志已经崩溃了，开始有条不紊的组织骑兵有序的开始冲击，他和陈数各自带着五千骑兵交替着前进，铁丝网组成的鹿角丫杈也缓缓地前进，左面的山坡上的燃烧着熊熊的大火，半人高的枯草被唐军有目的的用火油弩点着，这就算是断绝了他们最后逃遁的可能。


程处默在准备更换手中的手弩的时候，他猛一抬头，就看见驼城高大的身影从尘土里缓缓露了出来。


“停止前进，列阵，布障碍！”随着程处默的吼声响起，各处校尉也开始收拢自己的部下，后面的仆从军就把一列列缠满铁刺的鹿角丫杈密密的堆积在山谷的正面，当最后一列铁丝网被完全竖起来之后，程处默终于松了一口气，大局已定！


“风！大风！风！大风！”程处默的身边的将士忘情的怒吼，这是逼迫敌军最后投降的手段、这个时候用不着舌人，大食人也知道自己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选择。


几乎在同一时间，驼城上的弩箭和程处默军阵里的弩箭几乎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大食人的队伍也悄无声息，那些发疯的战马和战驼也渐渐安静了下来，只有山坡上的大火在呼呼的燃烧，黑色的灰烬，被气流带起，落在这个峡谷里。


“陈数，带着你的本部人马去帮着郭平，这里用不着这么多的兵力了。”程处默吐出飘进嘴里的草灰，笑着向陈数下达了自己的命令。


陈数呵呵一笑，调转马头向自己部下招招手，就呼啸而去，一群被彻底打垮的敌人确实用不着自己再操心。


“他们为什么还不投降？傻站着干什么？”无舌烦躁的问刘方。


“都是当兵的，这时候心里还是有点不甘心，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再挣扎一下。”刘方的战争经验太多了，随口就给无舌说出来这些人不投降的道理。


“那怎么办？这样僵着不是个事情，你看看，后军还在和人家交战。”无舌指指远处的烟尘，那里的厮杀声甚至隐隐的随风飘过来。


“会投降的，一定会的！”刘方狞笑着指着驼城上已经准备发射的弩箭对无舌解释。


果然，刘方的话音刚落，十几支弩箭就再一次发射，这一次距离很近，弩箭强大的力道在密集的人群里生生的犁出一小片空白，每支弩箭上面都贯穿了不止一个大食人。


“风，大风！大风！”唐军军阵再一次发出山崩海啸般的呼喝！


一个大食勋贵，无奈的闭上眼睛，抛下手中被攥出汗水的弯刀，随着当啷的一声响，大食人终于开始缴械了，一排排的走出来解除了自己的武装，然后就走到另外一边呆滞的坐到地上，战俘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命运，这一点他们知道的非常清楚。


在大食，战俘只能成为奴隶！


这里的战争刚刚结束，郭平的战争也迅速的结束了，范弘一的骑兵大队从侧面袭击了大食人的后军，彻底的打消了大食人想要救援自己前军的想法，在付出可怕的代价之后沿着山脚迅速的撤离了战场。这是一场有组织的撤退，郭平看到了代表优素福身份的三角旗，上面的日月依然显得高贵无比。


打扫战场是范弘一和田元义的活，此时的云烨在小苗和刘进宝的陪同下，正跪坐在茫茫的戈壁上仔细的烧烤一只肥羊，周围静悄悄的，驼城远在十里以外，旁边堆着七八个酒坛子，上面的数字很统一，都是五十。


他在等候自己的朋友，自从成为了大将军，朋友们也成为一方霸主之后，信任这东西就变成了奢侈品，需要仔细的培养才能生根发芽。


远远地来了俩骑，一个从南边过来，一个从北面过来，边走边四处张望，谨慎的就像两只惊弓的鸟。


熙童摸摸光头想要说话，云烨抢先发话道：“闭上你的嘴，除了兄弟情义之外，你要是敢说半个字，我就立刻命人清剿了你的土匪窝，你不会以为我找不到你的老窝吧？”


想必熙童的谨慎寒辙就显得很轻松，自己走到酒坛子堆上，仔细的检查过上面的数字之后点点头对正在烤羊的云烨说：“难得啊，难得你喝酒不耍赖，不坑人。”

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六十六节 志向不同


熙童指着云烨的身后慢腾腾的说：“那个死胖子也来了，他就是一只专门吃死尸的秃鹫。”


“他要是不来，你们两个在这片地方跟本就立不住脚跟，怎么来的还要怎么回去。”云烨用刀子将上面那层已经烤熟的羊削了下来装在盘子里递给满身都是血污的熙童。


熙童放下烤肉，拎过来一个酒坛子，撕开上面的封蜡猛猛的喝了一口之后抱着酒坛子人有些萎靡，寒辙也抱着一个酒坛子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云烨把烤肉的活交给了刘进宝，盘着腿在毡子上坐好，对俩个如同被寒霜打了的兄弟说：“见识大食人的凶悍了？听郭平说你们算得上死伤惨重啊，怎么样？想当国王的心稍减了没有？”


寒辙扭头看着走近的何邵，指着他问云烨：“有了这个死胖子难道说你就能扭转我们的颓势？优素福在你这里惨败，这样的惨败我就不信他能淡定下来，接下来一定会向我们开战，你走了，倒霉的还是我们，我们以后的日子难熬了！”


“我婆娘把你们请过来帮我，兄弟自然是感激不尽，情义归情义，国事归国事，这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北庭都护府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战略目标，自然就要回国，这一点不容置疑，你们在这片土地上肆虐了一年多，也捞的差不多了吧？够了就收手，一个回藏南当神棍，一个回河北当土豪，都是不错的选择，为何一定要来到这里当什么国王，这是给子孙招祸啊。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自己当国王的想法的？寒辙，我知道你干这些事情就是吃饱了撑的，熙童，让你婆娘消停一下啊，你不是只有她一个婆娘，你后面还有二十几个婆娘呢，小铁现在还躺在驼城上昏迷不醒呢，你疼老婆，难道说就不疼儿子？”


熙童皱皱眉头正要说话，远远地就传来何邵公鸭一样的声音：“熙童兄，寒辙兄，万万不可离开这片风水宝地，其中缘由且听小弟一一道来。


小弟盘恒在西域已经一年有余，对这里的风物人情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西域之地乃是富庶之地，物产很丰富，不管是麦子，还是棉花，或者是山里的玉石，铁矿，铜矿，都不是咱们中原能比拟的，两位只要能在这里站稳脚跟，小弟就能打通从这里到中原的商道。


你们负责在外面抢劫，小弟负责向中原贩售，再时不时的借用一下云烨的威风禁止西域的商贩进入中原，哈哈，你们想想，我们会发多大一笔财啊！”


重新肥起来的何邵喘着粗气艰难的坐到毡子上，今天走了十里路，确实要命。


云烨看着正在那手抓羊肉吃的何邵，只想一巴掌抽死他，自己正在劝说他们两人离开，这个混蛋什么都没有听清，以为三个人正在商量发财大计，所以废话张嘴就来。


寒辙笑道：“正有此意，何兄果然是商贾中的大人物，随便说说就立刻为我等兄弟找到了一条发财大计，小弟求之不得，想必熙童兄也没有什么意见吧？”


熙童大笑道：“正该如此，我等兄弟纵横西疆，各个都是英雄好汉，只要我们联起手来，定能大大的发财，何兄放心，抢劫杀人之事就交给为兄来做，只要你能把货物运到长安贩卖就成，却不知云侯意下如何？”


何邵拍着肚皮非常的开心，云烨说了很久都没有让这两个桀骛不驯的人物答应合作，自己不过三言两语就成功的达成协议，剩下的就是股份分配这样的小事情，这个世界果然是利益动人心啊。


云烨的脸色黑的就像锅底一样，眼看着他们三个人喜气洋洋的拿着酒坛子碰来碰去的喝酒，自己此时却愁肠百结，这三个人现在都疯了……


事情脱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就不去控制，熙童，寒辙都不愿意离开，他们不知道西域马上就会成为战国时代，只要十六王到了西域，还想发财，能保住命再说吧。


仰面朝天的躺在毡子上，难得今天是个好日子，天上没有云彩也没有沙子，小苗把夫君的脑袋搁在自己的腿上，两个人都不愿意搭理那边正在喝酒的三个人。


明白人说糊涂话啊，何邵不一定不知道自己的心思，但是他故意装疯卖傻的想要和熙童，寒辙取得联系，其中有没有自己参加并不重要，自己摆明了是要回长安的，新来的北庭都护何邵有一万种办法可以让他混进这个发财的小群体里。


原本就没想能说服他们两个，云烨不过是想做最后的努力，何邵的到来彻底地让这个努力成了泡影，也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不说那些恼人的事实，四个人之间的气氛就变得非常好，杯筹交错之间太阳已经西下，瞅着天边的红霞，云烨在熙童，寒辙，以及何邵的肩膀轻轻地按了一下，指着营寨的方向说：“明天我就要走了，云家的势力也会彻底的从西域清空，你们的生意就不要算我了，既然你们喜欢，那就去做吧，只是小心十六王，他们没有一个善与之辈。


这一次的出征，或许是我最后的一次出征，从今后我想做一个田舍翁，这些年总是东奔西跑，老祖母没时间孝敬，幼子无人教育，妻妾嫁给我也在独守空帷，说起来这辈子过的很亏，迷迷糊糊地就已经人到中年，现在好了，可以老老实实地过几年安生日子。


你们还有在荆棘里开路的勇气，只愿上苍能够保佑你们心想事成，我回到长安之后你们记得给我来信，好让我知道你们还活着……”


说到这里云烨的眼睛里已经有泪花闪现，强自一笑，一口喝干了坛子里的残酒，踉踉跄跄的就往大营的方向走，小苗赶紧搀扶住云烨。


“小烨！”熙童喊了云烨一声。


云烨停了一下，朝后面摇摇手，就慢慢爬上旺财宽阔的后背，不用催，早就想回驼城的旺财就带着云烨一溜烟的向驼城奔去。


“我家侯爷给诸位留了些东西，等我们明日走了之后，你们就能去拿了。”说完这些话，刘进宝朝他们三人拱拱手，也跨上自己的战马迅速的离开。


回到了驼城，整个驼城一片死寂，将士们也一个个阴沉着脸，其中以程处默的脸色最难看，范弘一闭着眼睛一言不发。


他确实说不出来话，一天之内杀了三万多降俘，不管是谁心里都不会太好过，杜如晦很给云烨面子，为了不让云烨难堪，请他去安抚招待自己的盟友，自己接手了驼城的政务，请出皇帝的旨意，命令范弘一将三万多大食人带到山脚分割开来，然后用五个时辰的时间，将这三万多人全部杀掉，唯一的原因就是没有办法将这三万多俘虏全部带到大唐，杜如晦固执的认为，这些人迟早会是大唐的祸害，也不能放在西域，这只会大大的增强十六王的实力。


“杜老贼丧尽天良！”程处默咬牙切齿的从牙缝里迸出这几个字。


“你还要杜相怎么做？他原本用不着背负这样的恶名的，陛下一道手书下来，我们难道不做了？睁大眼睛看清楚，那些大食人对我们充满了仇恨，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媾和的可能，以前我想避免这样的情形发生，还是杜相点醒了我，他手里就有陛下的旨意，每战不留降俘！


我们故意放走突厥人已经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次倘若再对大食人心慈手软，信不信，回到长安之后，你程处默所有的功劳都会化作东流水，这一次杜相没有做错。


我知道你们对奋勇作战到最后一刻的大食人心存敬意，这是军人的想法，不是政客的想法，现在，战争结束了，你就必须把你军人的思想往政客这一面修正，回到长安你就少出门，给你令箭，你连夜带着两万骑兵开路，我们从现在起要全速回国，驼城上的补给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了。”


程处默用马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拴马桩，害的这匹庞大无比的顿河马连连后退。程处默什么都喜欢大的，尤其是战马，打扫战场的时候，他一眼就看中了这匹马。据说这是大胖子优素福的坐骑。这匹马体重足足有两千斤，几乎超出别的战马四成。


见程处默要往这匹马背上爬，云烨一把就将他拽了下来：“不行，这匹马不能给你，你还是骑你那匹乌骓，这匹马我有用处。”


“又怎么了，人杀了也就是了，怎么连马也不给我，这是我的战利品！”程处默终于爆发了。


“我知道！这匹马的用处大着呢，咱们远征到了大宛，难道就不给陛下带两匹宝马回去？看看你的告身，还是从五品，丢不丢人啊，长孙冲都已经是正四品的银青光禄大夫。”


“还不是拍皇帝马匹得来的！”程处默咕哝道。


“你还说对了，这匹马我就要拿去拍皇帝的马匹，最丢人的是我还要帮你去拍！趁着这个机会把你的官职弄到四品，你不要再惹我生气了，我今天还一肚子的不舒服。”


程处默到底还是一边用马鞭抽击空气，一边骂骂咧咧的向骑兵的营地走去……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一节 苍蝇！


杜如晦一个人跪坐在高台上，面前有一碗酒，天上有一轮上弦月，酒碗里也有一轮上弦月。老夫子就直挺挺的跪坐在那里，似乎非常的孤独。


“驼城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安慰不同的人一定要用不同的办法，对于程处默你只需要用最粗暴的法子对付他就成，因为他爹从小就是这么安慰他的，没事干崩一脚，程处默就上墙了。


对于杜如晦这样的老夫子，就不能粗暴的对待了，必须讲道理，可是他自己就是出了名的人精，你要想安慰他，无论如何需要比他高明才是。


好在云烨还知道剽窃，一首《月下独酌》就成功的将杜如晦的心思从三万多个死人身上拉了回来，抬头瞅了一眼云烨翘起了大拇指，一面品味着这首诗，一面不自觉地端起酒碗，轻轻地啜了一口，心情虽然还是有些沉重，至少此时已经有了饮酒的想法。


“大唐军队大规模杀俘，开国以来只有三次，第一次就是在李元吉在河北杀窦建德部署，那一次杀了一万七，第二次是陛下在洛阳杀王世充旧部，杀了一万二，第三次就是杜如晦在西域，坑杀了三万三千六百名大食人，老夫比息王和陛下合起来杀的都多。”


云烨躺在毡垫子上，双手结在胸前，不住的把玩手指，玩了一会转过头对老夫子说：“我在高丽杀的人之多你想不到，侯君集在草原是怎么杀人的，你也想不到，牛进达杀了多少人你也不知道，现在张俭也在新罗杀人，你也不知道吧？这些都是我们将门的秘密，你们文官是不可能知道的，其实让我来下手，也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起就是一个数字的增长罢了，反正不管是在高丽，还是在南海，我杀的人还少了？


大王城变成了地狱之城，螃蟹岛上阴风惨惨，白骨遍地，据说白日都能听见鬼哭，这就是我干的，反正已经有了屠夫的名号，你就不应该帮着我遮掩，我打算拿血手人屠这个名号去吓唬人，生生的被你给搅黄了。


怎么样，听了我的话，是不是觉得亏得慌？好心帮忙结果人家还不领情。”


杜如晦呵呵一笑，又小口喝了一口酒，砸吧了两下嘴唇品味完美酒笑着对云烨说：“三十来岁的人，怎么还是一副小儿心态？罪过不是简单地叠加，你常说压垮骆驼的是最后一根稻草，所以老夫这头老骆驼想帮你这头年轻骆驼分担一点重量，你的路还长远，不像老夫已经走到了尽头，就算是史笔如刀有能耐老夫何。”


云烨烦躁的在毯子上翻滚两下，敲敲自己的脑袋道：“你们怎么都要对我这么好？老牛是这样，老程是这样，太子如此，魏王如此，娘娘也是这样，老魏那样一个方正的人，对我也只有警告，从未有过实质上的伤害，这样下去，你们就不担心会养虎为患吗？”


“养虎？你高看你自己了，你最多算是一头猎狗，一头聪慧的猎狗，不过还好，你这头猎狗这些年东奔西走的咬人，都是为了这个国家，私心很少，算得上是这个国家和族群的猎狗，不是皇家或者别的什么人的猎狗，就因为你心里有这份大义，才能让我和老房，老魏，这些人在很多事情上对你退避三舍，能避免和你起纷争就避免，你难道真的以为我们几个人都是吃素的不成？”


说道慷慨激昂的地方，老杜一口抽完碗里的酒，长长的打了一个酒嗝冲着漫天的繁星大声道：“世人诽我，谤我，史书咒我，骂我。那又何妨？我杜如晦自问清清白白，坦坦荡荡，为了这个国家，为了这个族群，我背负恶名又如何，哈哈，云烨，你说的没错，老夫在退隐之时还能大放一次异彩，变成神憎鬼厌之人，正好和过往做一个交代，老夫不亦乐乎！”


酒喝得有点急，云家的烈酒就不是这么一个喝法，老杜踉踉跄跄的回了自己的房间，不过心结好像已经解开了，今晚大概能睡一个好觉。


云烨彻底的摊开身体，仰面朝天的看着天上的明月，懒洋洋的不想离开，酒意上涌，冲着漫天的繁星妩媚的笑了一下，就沉沉的睡去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那日暮坐在床前靠在栏杆上睡的死死地，云烨只觉得口渴的要命，赤着脚从床上跳下来，抱着茶壶咕嘟嘟的猛灌，正在喝水的时候，却听见一声尖叫，小苗端着一个饭盘站在门口，眼睛死死地盯着云烨。


外面的寒风涌进来，云烨这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一丝不挂，犹豫了一下，还是感到口渴，这个时候喝水比较重要。


“死丫头，不知道把门关上啊，风吹进来了，昨晚帮着夫君擦身子的时候没见你反应这么大。”那日暮一个箭步冲过来咣当一声就把门关上，再回来给云烨披上衫子，埋怨道：“口渴你叫唤一声我帮你拿过来就好，自己光着钻出来好看啊。”


“渴死我了，你昨晚就没想起来给我灌水？”云烨把眼睛一横，斜睨了那日暮一眼。


“灌了，都喝两壶了，再喝的话，担心您尿床！”那日暮捂着嘴巴开始笑，后来可能觉得自己说的笑话非常的好笑，笑的身子软软的往下坠，坐在地板上还上气不接下气的指着云烨说：“天底下第一位尿床的大将军，哈哈哈哈哈。”


小苗的脸涨得通红，她现在还非常不习惯云烨和妻妾们之间的调笑，非常辛苦的忍着笑意。云烨没好气的接过小苗手里的木盘对她说：“想笑就笑，别忍着，知道你快不成了，这不是没尿床吗，有什么好笑的。”


话音刚落，小苗就笑的前仰后合，估计发现了笑点所在，和那日暮抱着就笑的快要昏死过去了。不管这两个傻婆娘，云烨把饭盘放在桌子上，依然是千古不变的羊肉汤，这东西喝一两回是享受，要是一天吃三顿，就要了命了，可是肚子里空空的，敌不过强烈的饥饿感，云烨稀里哗啦的就吃完羊肉汤，一碗羊肉，两个面饼，还是感觉有点饿，想要小苗再去端一碗，却发现两个婆娘不笑了，在桌子底下嘀嘀咕咕的，朝桌子底下瞅瞅，发现那日暮指点着自己的胯间，正在对捂着眼睛的小苗咬耳朵……


胡乱洗了一把脸，穿好衣服从房间里出来，把空间留给两个诡异的女人，小苗把脑袋埋在那日暮怀里不肯露头，那日暮不断地冲着丈夫抖眉毛。


驼城已经在走路，晃晃悠悠的，地平线上有两大群人围着两座小山包如同蚂蚁一样的搬东西，那该是熙童和寒辙，小山包就是云烨给他们留下的甲具和武器，这些东西都是唐军看不上的废物，虽然价值不菲，一旦要云烨把这些东西全部运回长安，那就是彻底的把豆腐弄成了肉价钱不划算。


只要是回家，就没有人嫌路远，在战场休整了三天，伤员全部都上了驼城，好些人躺在甲板上晒太阳，顺便小声地算计自己到底立了多少军功，回到长安能得到多少赏赐，三年多的辛苦如今终于结出最甜美的果实，这是他们应得的，没什么不能说的。


大量的武器被消耗掉了，背负驼城的骆驼也感到轻松，脚步迈的轻快，远比来的时候走的快捷。田元义不再卡驼城上的补给了，再有半个月就能回到碎叶城，到时候要什么有什么，所以，不管是驼城上的伤员，还是驼城底下的骑兵，日子都好过了许多，伤员居然每人分配到了一个罐头，坐在阳光底下，拿手从黑瓷罐子里捞出一块块果子塞嘴里，日子逍遥无比。


进入阿拉木图，气氛就非常的不好，这里来了很多奇怪的人，都是大唐的官吏，胆子大到了想要检查大军的地步，程处默不愿意，人家就找了一大群人死死地挡在大路上，准备死谏，还说不管是谁进了王爷的地盘都要受到盘查。


当驼城走过来的时候，云烨丝毫没有打算让驼城停下来，那些拦路的人跑了一大半，但是也有些不信邪，这都是在国内养成的坏毛病，老百姓现在都不怕军队，踩坏了秧苗都要赔偿，所以他们以为驼城也会在最后关头停下来，云烨只不过是在吓唬他们。


驼城没有停，直接从那些躺在地上的人身上踩了过去，等到驼城走远，阿拉木图的官员想要给那几个人收尸，这才发现，地上只有几张破破烂烂的人皮……


十六王的人这么快就已经开始接手封地了？云烨怀着这个疑问，继续前行，当他来到碎叶城的是时候，怒火几乎让他失去了理智，自己留守的官员，被人家高高的挂在路边的木头桩子上。人虽然还活着，也只剩下一口气了，碎叶城城头挂着一个奇怪的旗号，什么火凤国，从来没有听说过。


“全军戒备，准备攻城！城破，三天后封刀！”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节 取死之道


“霍王元轨，高祖第十四子也。少多才艺，高祖甚奇之。武德六年，封蜀王。八年，徙封吴王。贞观初，太宗尝问群臣曰：‘朕子弟孰贤？’


侍中魏徵对曰：‘臣愚暗，不尽知其能。唯吴王数与臣言，未尝不自失。’上曰：‘朕亦器之，卿以为前代谁比？’征曰：‘经学文雅，亦汉之间、平也。’由是宠遇弥厚，因令娶征女焉。


从太宗游猎，遇群兽，命元轨射之，矢不虚发，太宗抚其背曰：‘汝武艺过人，怅今无所施耳。当天下未定，我得汝岂不美乎！’”


杜如晦站在驼城之上，向云烨缓缓倒出刚才一段话，总而言之，就是在说霍王李元轨很厉害，非常的受皇帝器重，他的老丈人是魏征，如果云烨想要对付，最好三思而行。


云烨看着自己的部下被骑兵从木杠子上解救下来，灌水的灌水，施救的施救，摇摇头对杜如晦说：“打完再说，他既然敢这样对待我的人，说不定就有应对的本事，碎叶城我准备一鼓而下，先杀三天再看情况，不立威，他们会以为我这个北庭都护府的大都护是泥巴捏的。”


随着云烨一道道令箭发布了下去，骑兵们缓缓地从驼城里慢慢的涌出来，巨大的驼城也在原地旋转组合，一炷香之后，苍凉的号角声吹响，作为攻城的中坚力量，最前面的钢甲驼城全身覆盖着明晃晃的钢甲，慢慢的向碎叶城靠近，八牛弩粗大的矛尖已经从各个小小的孔洞里探了出来，只要进入标准射程，就会立刻激发。


这时候碎叶城的城门里突然跑出来一队骑马的人吗，挥舞着手里的旗子不断地要求驼城停下对话，刘正武回头看看云烨，没发现有新的命令传下来的，手里的旗子一挥，左侧的八牛弩就已经激射了出去，嗡嗡的飞过长长的空间，凶狠的扎进这队骑兵群里，强大的冲力带着他们的尸体向后飞落，不单是人，他们的战马也被弩枪射穿，最后在城门前形成一个小小的尸堆。


城头的鼓噪声停了下来，但是驼城却没有停步，继续缓慢的向城池接近，这个时候不管是谁都明白一件事，大军根本就没有打算谈话的意思，他们准备用大唐军中常用的手法和别人谈话，那就是杀光之后再说谁对谁错。


火凤国？取自浴火重生之意，很可惜遇到云烨之后他就只能变成野鸡！


刘方乐呵呵的看着慌乱的城头对无舌说：“大军就该有大军的样子，谈判说话那是文臣们干的事情，军人吗，没有一点血性还当什么军人。”


无舌把手捅在袖子里拿脚蹭蹭驼城的甲板，有气无力的回答道：“这些王爷平日里骄横惯了，现在到了西域以为天高皇帝远就少了管束，他们就不想想云烨留在西域干什么，一大半的原因就是为了监视他们，不许他们胡乱动弹的，这个时候把杀星惹毛，是自己找不自在啊。”


监视的热气球已经升空，牛角号再一次响起，驼城上的校尉大声的呼喝着要弩手们更换火药弩箭，这是标准的攻城行为。


“云侯，留李元轨一条性命，也给自己留点转圜的余地。”杜如晦突然张口说道。


云烨笑了一下，指着碎叶城回答：“三天后，他要是能活下来，我就封刀。”


主帅的意志不容更改，当碎叶城进入射程之后，完全无视城头射下来的弩箭，带着火星的弩箭就铺天盖地般的从驼城上升起，最后落在城头，爆炸的气浪掀飞了城头的八牛弩，无数的人被气浪带着从城头张牙舞爪的飞起，最后掉到城下悄无声息。


只一轮打击就让城头成为一片空白地带，城上的垛堞也被清扫干净了，随着驼城慢慢逼近，火药弩箭也开始往前延伸，程处默的骑兵簇拥着一辆大车飞速的跑到城门底下，驭手搬动一下机关，马车上的火药包就倾泻在了城门洞子里，胡乱点燃了一个火药弹往火药包上一扔然后就抱着脑袋飞快的窜了回来，还没有走出三十丈身后就有炸雷响起，驭手快速的钻到了马车底下，天上的乱石就落了下来，拉车的两匹马被天上的落石砸的骨断筋折……


程处默见到城门已经不见了，就长啸一声催动胯下的战马冲向了城门，根本就不打算给城里的人半点反应的余地。


驼城的前锋也重重的靠在了城墙上，百十架云梯已经搭在城头，驼城上的步兵，就嘴里叼着横刀，踩着云梯三两步就翻身进了碎叶城。


从开始到兵马进城，一柱香的时间都没有用到，一万多名步兵全部进了城池，驼城就收回云梯慢慢的向后退，回到了自己冲锋前的位置，田元义也跟着进了城，他准备在第一时间控制驼城的大仓库，听自己的部下讲，仓库应该还没有被占领，校尉领着弟兄们正在苦战，没吃没喝的已经作战十几天了。


不大工夫，碎叶城的三座城门相继被程处默，陈数，郭平攻破，三人各自带领着五千骑兵入城，各自执行自己的使命，大帅有令，三天后封刀！


满身伤痕的韩德功校尉见到大帅，抱着大帅的腿就大哭，自己的一千部下，没死在和异族交战的战场上，有六百多人反而死在了自己人手里，这让他痛不欲生。


“好了，不管是谁下了这道命令，他都死定了，你现在就给我滚回城里去，把那些向你发动攻击的家伙都找出来，我要剥了他们的皮！”云烨在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暴跳如雷。


李元轨一到碎叶城就要求校尉交出军资，被校尉拒绝，然后他就终止了军营的米粮，水源供应，想要逼迫这些人屈服，结果城里的官员去找霍王理论，就被李元轨绑起来挂到了架子上，大军要是晚来两天，这些人就会死光。


“李元轨呢？”云烨问刚刚回来的程处默。


“不好捉拿啊，你不知道，蛋妞守在她家的大门前，不许我们进去，拿着一把刀子横在脖子上说，谁要是敢进去，她就抹脖子，那个臭女人能干出来这事。”程处默有点尴尬。


蛋妞就是魏征的闺女，小时候都是在一个学堂里上过课的，因为长了一个鹅蛋脸，所以大家都叫她蛋妞，后来嫁给了李元轨，抛开这次的事情，蛋妞和云烨，程处默的交情都很好，并没有因为她嫁人有所改变。


云烨从来都是一个把私情看得比国法还大的人，听到这事也烦躁的挠着脑袋，李元轨死不死的他才不在乎，能被李二弄到西域的，都是些对李承乾有威胁的家伙，就算自己把他砍死了，李二最多发一阵子脾气，更何况李元轨这事犯了大忌，远征军的库房也是他能动的？


“进城！”云烨打算亲自看看，不抓到李元轨这事不算完，唱戏一定要唱全套，唱半截子算怎么回事。


城里到处在杀人，不管是胡人还是李元轨带来的唐人，都在这一次的无差别报复的名单里，走过满是死尸的大街，就来到了李元轨的家门口。


一个穿着贵妇裙子的女人，站在大门口，脖子上横着一把横刀，周围围满了骑兵，却不敢冲上去，那个女人的脖子上已经流了很多血，只要刀子再往里面拉一点，就会把脖子割断。


“退下”刘进宝吼了一嗓子，云烨阴沉着脸从分开的人群里走了进来。


霍王妃看到云烨走了过来，立刻哀声道：“烨哥儿，你放过我夫君好不好，他只是一时糊涂，才会犯下大错，你饶过他，我们立刻回中原，再也不来西域了，我们不要王位，不要封地，只想回去做一个田舍翁，你饶过他好不好？”


“蛋妞，你是一个极为聪慧的妇人，明知道你夫君干的这些事情会带来杀身之祸，为何不加以规劝？事情到了这一步你叫我如何放过他？六百多将士的阴灵看着呢，擅自杀害帝国将士是个什么罪名你不清楚？侯君集都为此丢了脑袋，李元轨岂能例外？你们一个个想当国王，王后是不是想疯了？”


“我规劝了，元轨说只要给你足够的利益，你就会对这件事不追究，我还是害怕，就给你的部下捎信要他们快跑，可是他们不跑，我没有办法！阿烨，你饶过元轨这一遭吧，他再也不敢了。”


云烨回头看看韩德功，韩德功立刻上前道：“回禀大帅，王妃确实警告过卑职，还偷偷给我们送了些粮食和水，要不然卑职撑不到大帅回来。”


云烨揉着太阳穴痛苦地道：“你去问问啊，那个领兵打仗的将帅敢拿自己部下的生命做交易？你爹爹刚正不阿了一辈子，回到长安他会第一个砍死你们。


你把刀子放下来，看在你还知道守仓库的是自己人的份上，我不杀人，李元轨我会打入囚车押送长安，怎么处置是陛下的事情。”


霍王妃的脸色立刻就变成了死灰色，回到京城还不是一样会死，心一横就要把刀子从自己的脖子上拖过去。


看热闹的无舌甩出一颗石子，正好敲在霍王妃的手腕上，当啷一声刀子就掉到了地上。


“擒拿李元轨，不得惊扰后宅！”说完这句话，云烨就转身离开，不管是谁做了这样的事情，都不是一句简单的道歉就能过去的。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节 死不见长安


“何至于此，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李元祥挺着肥硕的肚皮匆匆的走进云烨的大帐，人还没进来，声音倒是先进来了。


来的不光是李元祥，还有七八位王爷，徐王李元礼韩王李元嘉，彭王李元则。郑王李元懿，越王李贞，江王李嚣，一时间云烨的大帐挤满了王爷。


“原来不至于此，李元轨杀了我的部下之后就至于了，我云烨是一个苦哈哈出身，靠着手下的弟兄们给脸，这才坐稳了这个北庭都护府的大都护的位子，谁要是拿我的部下开刀，没啥说的，我就拿他开刀，不死不休！”


云烨一句话就彻底的关上了他们想要讨价还价的大门，这事没得商量。


李元祥艰难的把自己肥硕的吧身子挤进椅子里，两条腿悬空着，似乎非常的滑稽，但是对这个人云烨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警惕，天知道他肥硕的脑袋里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既然说不过这家伙，干脆就先给谈话定下调子，那就是别惹我，谁惹我我揍谁。


“元轨的事情咱们就不说了，他杀了你的人，随你处置，可是魏氏和孩子没错吧？更不要说你和魏氏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怎么也会有一些，这火凤国，可是陛下封给元轨的封地，昨天元轨就知道大事不好，特意找我商量了，他已经把王位传给了他十二岁的儿子，云侯，你的军威再如何雄壮，你也不能干涉王族的传承吧？”


云烨叹了口气看着李元祥说：“你越是痴肥，就越是变得聪明起来了，我没有搞明白，凭他李元轨一个人还不敢动我的储备仓库吧？


李元祥，说到底我也是皇族，咱们今天就关起门来好好把这件事情论清楚，刘进宝，你把门外的魏氏也喊进来，咱们一家人就好好的说道，说道。”


刘进宝答应一声，就把满脸戚容的魏氏也带了进来，给每人上了茶之后，就退了出去，关上了门，整间屋子里就没有外人了。


“李元轨是最大的一个傻瓜，他要是让蛋妞来找我，怎么也能要走好多我用不着的东西，犯不着去抢我放在碎叶城的装备，所以啊，这里面要是没有你们几个在后面推波助澜我死都不信。


别忙着把自己摘出去，我没打算问你们这一屁股烂帐，李元轨自己愿意当蠢人，那就要付出代价，你们不动声色的就先干掉一个勇猛的对手，这一手玩的确实漂亮。


然后再跑到我这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要我怜惜蛋妞和孩子，他们孤儿寡母的守着一个空落落的火凤国，正好让你们慢慢蚕食，好计谋啊，害得我不得不彻底的铲除李元轨来平息大军的怒火，你们反而落下一个仗义执言的美名。”


听到云烨的话，魏氏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悲怓的指着屋子里的诸位王爷大声说：“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我告诉过我夫君，云烨是北庭都护府的都护，他和我家的关系是最近的，如今他西征回来，定然有无数的缴获。


我只要厚着脸皮找上门去，不管是买，还是讨要，总会有很大的好处的，夫君开始也这么认为，可是自从他和你们在野马原聚会了一次之后就改变了主意，一心一意的想要将碎叶城里的东西据为己有，明知道有大祸也要硬着头皮去闯一下，该死的是你们！”


李元祥刚要张嘴反驳，云烨双手虚虚的按了一下，示意魏氏安静下来，见魏氏坐在椅子上擦眼泪这才笑着说：“我收到陛下要求我将这片土地交给你们管辖的旨意了，所以我会严格的按照陛下的旨意去做，明天我的大军就会返回北庭，屯驻高昌，我听说这一次薛仁贵中了大奖，获得了屯驻龟兹的差事，这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之外，一个中郎将一夜之间连升三级，达到了这个高度，获取了这样的重任，在咱们大唐非常的罕见，我的一个破侯爷当了十几年几乎没动弹过，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哈哈，这句话你们可不敢写进奏章里去啊，心怀怨望这条罪名我承受不起，就是在这里唠叨一句，谁叫我们是自己人呢。”


李元祥的脸色一连变了好几次忍不住插嘴道：“你挑拨离间也调拨了，祸水东引这种缺德事你也干了，现在不想听你胡扯，我只问你一句，你是不是承认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的合法权？不会没事干就带着你的大军来到这一带巡边吧？”


云烨摇摇头说：“不会，除非你们都死光了，否则我不会过来，重申一句，我的大军绝对不会跨过野马原，你们就算是被什么吐火罗啊，大勃律啊，莎栅啊，大食这一类的敌人进攻，我也不会过来，不过你们可以放心，一旦你们被人家干掉了，我会立刻赶过来帮你们报仇雪恨的，毕竟大唐的国土不容异族践踏。”


李元嘉一字一句的说道：“如此甚好，我从富庶的周原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就是为了求得一个痛快，生也好，死也好。我自己挣扎，死了是我背运，要是活了，我可以给我儿子留下一个他能自由掌控的国度，我宁愿面对那些异族的铁蹄，也不愿意在周原混吃等死，这里的人和我抱着同样的想法。”


说道这里他朝魏氏抱抱拳头说：“嫂嫂，拼死求生，就是我们现在的现况，从今后我们的交往，不再是亲戚式的交往，而是两个国家的交往，该拿的利益我们不会手软，你想好了，如果觉得自己力所不逮，就跟着云烨回长安去，我们保证每个人都奉上厚礼，足够你们富贵一生。”


魏氏把牙齿咬的吱吱作响，李元轨的势力现在已经被云烨杀光了，自己确实没有任何办法和这些王爷相抗衡。


“有个人叫做何邵，这个王八蛋最近和我闹掰了，他和你一样想在西域混混，当然，他只能在阿拉木图以外混混，如果敢踏进大唐国土一步，我会剁下他的狗腿，他还有两个盟友，已经在莎栅和吐火罗打下了一片很大的土地，准备自己称王，你可以找他当你的盟友，我保证十年之内，他不会对你火凤国起任何鬼心思。十年之后，你的儿子也长大成人了，那个时候，生死就各安天命吧！既然我要杀死你丈夫，作为昔日的朋友，给你母子一点保证还是可行的。”


李元祥叹了口气又问云烨：“你云家准备彻底退出西域了吗？”


云烨摊摊手笑着说：“确实如此，云家只会留下大雪山的一点基业，剩下的就会全部退出，我准备连商队都不留。”


李元祥从椅子上溜下来，抱抱拳头就告辞了云烨，推开门走了出去，那些王爷也紧紧的跟随着走出了云烨的帅帐，只有魏氏看着云烨说：“我打算和我夫君再相聚一晚，不知道成不成？”


云烨点点头，吩咐门外面的刘进宝带着魏氏径直去了关押李元轨的地方。


三天的期限已经满了，驼城上的号角声吹起，所有的将士缓缓地从碎叶城里走了出来，来到城外各自归队，然后被自己的校尉带领着报名进入驼城，对战士来说这是最后的盛宴，明天就要开始无休止的行军了。


天明的时候，云烨见到了魏氏，李元轨攀着囚室的栅栏对云烨说：“我告诉我的孩子要他不要恨你，自己也不恨你，但是我的尸体不能进关，我发过誓，此生再也不见长安！”


云烨大惊，正要上前阻拦，却看见李元轨的嘴角有一股黑血流滑下来，魏氏抱着李元轨的头颅不断地亲吻着，泪流满面，李元轨嘴里的黑血大股的流了出来，沾满了魏氏的衣襟……


“鹤顶红啊！没救了！”无舌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


这东西云烨知道，其实就是红信石，自然界里天然生成的砒霜，不知道怎么就被称之为鹤顶红了，砷化物下了肚子确实没什么救援的希望，更何况他已经服用了好一阵子了。


云烨瞅着魏氏用一辆马车拖着丈夫的尸体走进了千疮百孔的碎叶城，禁不住问无舌：“您老在皇宫里过了一辈子，算是最有发言权的，难道那里面真的非常恐怖？我也是在皇宫长大成人的，为何就没有这样的感觉，就是那里的规矩多了一些，不自在。”


无舌狠狠地白了云烨一眼，转身就走，这样白痴的问题他不愿意回答，要是皇宫真的是一个好地方，李元轨就用不着自杀了，太子也不至于想方设法的要把自己老婆救出来，无舌自从离开皇宫之后，就对皇宫里的生活只字不提，不是不能说，而是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重新装备好的驼城又恢复了它该有的豪气，带不走的装备全部留给了魏氏，这一次凡是参与进攻仓库的那些佣兵和护卫全部被程处默杀的干干净净，但是魏氏内宅的护卫程处默一个都没动，要是再把这些人也杀掉，魏氏母子就再也没办法在西域安身了。


这些天很晦气，总是死人，云烨很希望用最快的速度赶回长安，回到自己的家，那里才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祖母已经非常的老了，听辛月说，老人家现在非常的恐惧死亡，她不是害怕死亡本身，而是害怕自己死了，孙儿不在自己的身边。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节 军功章


西域其实没有路，就算是有路也会在一场风沙过后消失的无影无踪，金铁交鸣的骑兵咣咣咣的从驼城边上跑过，一会出现在沙丘的顶端，一会儿出现在干枯的绿洲边上，像是一群无所事事的鬣狗。


战争最大的毛病就是会死人，一个地方一旦发生了大规模的战争你会奇怪的发现，那里的人就会变得很少，你能在西域的戈壁上时不时的见到死去的骆驼，死去的牛羊，就是看不见人，不管是活着的或者死了的你都看不见。


只有人才有埋葬同类的习惯，商贾们在商道上见到了死人的枯骨，不论商队的首领是不是奸商都会将这些骨头找一个风沙比较小的地方掩埋好，入土为安么，这个习惯一定要传扬下去，万一自己死在沙漠上，后来的人也会这么干，在沙漠里，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老辈人就是这么说的。


至于强盗们就更加的尊重入土为安这个传统，杀了人之后就要赶紧埋起来，宛如埋骨头的狗，不让老天看见，只能让后土奶奶知道，毕竟老天爷会打雷，后土奶奶会仁慈些，就像是一个溺爱自己孩子母亲，在孩子干了坏事之后，母亲都会加以隐瞒。


一阵小风吹过来，沙漠里就会起尘土，飞扬的尘土就像虚拟的攻城锤一样撞击在驼城上，气势凶猛却没什么力道。坚固的驼城一天不知道要接受多少次这样的攻击。


驼城中央的大木屋子里的人，却没有心情感受大漠的粗狂豪迈，一个个急匆匆的抱着厚厚的文牍进出房间，就连解手也是一路小跑。


只要是当兵的路过这里的时候都会伸长脖子往大木屋瞅一眼，遇到中途出来透气的文书他们会笑着递上一把炒豆子，小声的问他军工到底还有多长时间才能计算完毕？


文书把豆子嚼得嘎嘣作响，故作神秘的给了一个手势，对方立刻就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很想知道自己到底赚了多少军功，够不够全家免税的，够不够回到县里当捕快的，够不够弄一个什么什么军功章回去。


“陛下就打算拿这东西糊弄我征西军？没有大把的银子，金子，珍宝，土地，女人，高官厚禄只有这么一个破铁片片？铸造的还不够精美，放到当铺能当一枚银币吗？”


云烨咆哮的声音西域天上飞的老鹰都能听见，在后世他受够了这样的欺骗。


“云烨同志在过去的一年中做出了……特发一张奖章以资鼓励，大家鼓掌……


云烨同志在九八年度付出了艰苦卓绝的……特发一枚奖章以资鼓励，大家鼓掌……


云烨同志……”


说多了都是泪，做牛做马一年，得到的不是一张纸片片，就是一个铁牌牌，美其名曰精神奖励，比起什么钞票，黄金高级的太多了……


“这缺德主意谁出的？”云烨看到桌子上那些熟悉的牌牌样式，添上一些星星就和自己以前得到的东西没有差别，想起自己的遭遇，再想想这些在大漠里吃沙子的傻蛋，怒火快从肛门里往外喷涌了。


“嘿嘿嘿，老云，你别冲我发火啊，我从乱石城跑到这里来，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情的，这是朝廷今年的新举措，是新政，你看这个金龙牌牌就是专门颁发给大将军一级的，你有一枚，老汉也有一枚，对了，这一枚金龙拖着书卷的牌牌是老杜的，他是文官，只能获得这样的牌牌。”许敬宗端着茶壶，似乎非常的高兴，又是一个被名誉弄傻的傻蛋。


“你也是文官，怎么就没得到一枚四脚蛇拖手纸的牌牌？”


“不同，不同，大大的不同，老夫可是亲自领着大军和吐蕃人在城头厮杀过的，获取的是真正的军功，怎么能和老杜这样在后方支援的文官比较。”许敬宗说起这事就充满了得意，文官的功劳不管立的多大，都比不上军功实在，在大唐军功有时候能保住老命，就算是一不小心贪污了，或者看上哪家的闺女用个强了，有军功在，皇帝说不定看在你替自己卖过命的份上，手一松，就给你一条活路，大唐的文官干这些事情，名声就臭了，基本上没什么死灰复燃的希望，武将就不同，不贪污，不谎报军功，不强抢民女的武将叫武将吗？


夜御十女的老流氓李弘基，贪污成性的长孙顺德，爵位不是被皇帝拿掉了吗？只不过在皇帝大寿的时候，抱着皇帝的腿大哭了一场，被皇帝弄到偏殿不知道抽了多少嘴巴子，然后就喜孜孜的回来了，寿宴过后，爵位就恢复了，连这些年没给的俸禄都一并算给他们了。


相比之下魏征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爵位恢复了，但是名声也臭掉了。


“老云，千万不要小看这些牌牌，金贵着呢，你这回一口气得了六枚勋章，这些东西可是能挂在朝服上显摆的，见官不拜这是起码的。”


许敬宗从里面拿起一个白银制作的猛虎徽章放在云烨的胸口上不断地比划。


“你傻了还是我傻了，朝堂上现在有我必须大礼参拜的人吗？大朝会给陛下参拜是个人就逃不掉，这个老虎徽章和我有个屁的关系。不行，我这就上奏表，陛下不能这样糊弄这些百战的将士，都是血洒疆场才能上老子的功劳簿，被这样一糊弄激起兵变就不好了。”


“兵变？谁会造反？这东西在长安试着执行的时候，获得奖章的将士哭声震天，尤其是锲必他们几个异族将领，拿刀子把脸割破发誓向陛下效忠，军中将士也是齐呼万岁，没人不愿意啊，东面，南面，北面的大军已经弄完了，就数咱们跑的远，天使直到现在才把这些东西送过来，陛下说了，这些东西是酬谢将士们英勇杀敌的，回到长安之后还有封赏。”


“回去还有？”


“有啊，听说娘娘已经命内府准备了，这一次的大封赏直接从内府出，不占用国库的钱粮。”


听到还有封赏，云烨这才变得高兴起来，这就对了，都是老实巴交种庄稼的汉子，学什么高贵人，总归是真金白银才能动人心吗，这些牌牌作为一种精神抚慰的手段也不错，自己的金龙牌牌颠着就压手，一枚金币的份量啊。


欣赏了一会勋章，云烨忽然想起许敬宗提到的那个天使，连忙问道：“天使哪去了？怎么不见他过来，不敢怠慢，怎么需要好好地招待一下，回去了也好帮我们说几句好话。”


许敬宗嘴角抽搐了一下，苦笑道：“死了，在乱石城就死了，住了不到一个月，喝水喝的上吐下泻，挺了三天就死了，我都不知道我这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回到长安老夫打算住在燕来楼不出来了，娘的，我的胡姬都死了，土生土长的人都受不了，老夫这三年至少减寿十年。”


云烨狐疑的看着许敬宗说：“不会是天使打你胡姬的主意被你给干掉了吧？说说，你是怎么干的，放心，兄弟帮你清理后尾，一定要他成为一桩无头案。”


许敬宗哭笑不得把茶壶墩在桌子上，指着云烨笑骂道：“这三年你在军中变得越发的猥琐了，用了四五年的胡姬，谁肯为她去杀人。就算是送给黄元寿，他也得接手啊！”


老朋友见面就是开心，胡说八道一番就能让人立刻开心起来，西域这个地方太邪性，基本上是友情的死亡地，人只要到了西域，野心就会蹭蹭蹭的往上涨，熙童如此，寒辙如此，好好地何邵也是这样，看惯了一望无际的大地，就起了霸占之心，看到天地空阔，就想把自己的名字镌刻在这片土地上，殊不知，西北的天空容不下多少雄心壮志之辈。


还是老许这样的千古大阴人靠得住，胸无大志的一味往富贵圈子里钻，看多了西北地只想着自己的十丈软红，一门心思的往家里搂财，这才是长久活人的模样。


云烨发誓，家里面以后绝对不让那些有着雄心壮志的家伙登门，越是高瞻远瞩的家伙就要越发提防，以后家里只招待那些鼠目寸光，胸无大志的人，混吃等死的人绝对要好好地招待，这些人才和自己是一路人，免得把感情投入进去之后收获一肚子的委屈。


功劳簿被范弘一送上来了，老范的眼睛红红的，这些天就没有好好地睡过一个好觉，总觉得不好埋没将士们的功劳，和自己手下的那些五蠡司马日夜不休的查证，调查，尽量做到不疏漏一人，他本来就是一个极为方正的人，手头有事，如果不处理妥帖了就睡不着觉，大帅要得急，功劳簿刚刚整理好，他就送了过来。


云烨翻看了一下功劳簿，拿一支红笔把自己的名字划掉，再把杜如晦的名字划掉，然后把排在后面的郭平的名字提到了前面，和程处默的名字并列。干完这些事情之后对范弘一说：“把弟兄们的功劳在现在的基础上提高三成。”


“啊？”范弘一的嘴巴张的像河马一样。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节 两个不正常的主帅


“啊什么？你不知道回到长安以后审核军功的人会是老杜和我吗？老杜是兵部尚书，我是兵部左侍郎，我俩在带兵打仗，总会有些便宜可以占的，嘿嘿，这个时候就体现出这个破职位的好处了。”云烨非常的得意，自己监督自己嘛，就算是再严格也会被人家挑出毛病来，已经可以想象那些毒蛇一样的言官正在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这个时候如果不娱乐一下大众，就对不起那些苦心孤诣找茬的言官了，奶奶的，云寿在自家的酒楼吃了顿包子，扔掉了两个也成了这些家伙攻击的目标。


估计皇帝在看到云骑尉云寿的名字出现在弹章上会楞一阵子，他得想半天才能把胖乎乎的云寿和弹章里的那个浪费粮食的混蛋纨绔联系到一起。


这些人疯了，弹劾张俭在战争初期丧师辱国。


弹劾契苾他们堂堂正正之师居然打不过一些没衣服穿的野人。


弹劾程咬金将大军屯驻在大非川屁事不干的靡费军资。


弹劾老牛救援不力，致使善德女王轻易地遁走，没被擒住送到长安展览。


弹劾李靖不在黑石山建城，没有吧吸引过来的吐蕃人全部杀光，致使人家逃回了吐蕃高原，下回再来劫掠河西之地的时候依然人多势众。


弹劾刘仁愿暴虐成性，螃蟹岛上又增添了无数白骨，以至天上的海鸟都不去捕鱼，而是在等着吃死尸。


都是混蛋，整个大唐唯一的亮点就是西征军，云侯以少胜多大败突厥，驼城纵横万里所向披靡，私自出国作战都能扬国威于域外，乃是大唐军方第一能臣，智将！


这他娘的还不如弹劾呢，心思阴毒的比毒蛇还要恐怖三分，对别人的弹劾估计就是在胡说八道，李二是打仗打出来的皇帝，怎么回事他比谁都清楚，张俭，契苾，程咬金，牛进达，李靖，刘仁愿，李道宗他们的做法没什么错，大军交战不可能不出现拉锯状态，大家一笑了之就好。


作为万绿丛中一点红的云烨，才是这人弹劾的主要目标，弹劾李靖那头死老虎已经很没劲了，光挨揍不还手，弹劾的狠了还把自家的大门打开，影壁拆掉，就差让这些人看见自己夫妇敦伦了。


云烨就不同了，年轻气盛，必然好斗，再加上西征过程中犯了无数的过错，光是放走突厥人这一条就要好好问问他身上是不是留着突厥人的血，最宠爱的宠妾还是标准的突厥人这事不能提，颜老夫子已经承认她是唐人媳妇，说了会被云烨在朝堂上抽大嘴巴。


至于云烨后来私自出境作战，就更加的让人喜闻乐见了，不管你打赢还是打输，犯禁在先，就能让大家好好地过一回嘴瘾。


大唐没有杀功臣的习惯，所以他们就把所有的火力都集中在对云烨的封赏上，如果是财货自然不会有人有意见，但是传命侯拔高一截成了传命公公这就要了很多人的老命了，这比封王还自在。大臣里面不该有这样的异类！


弹劾大将军这是惯例，就是为了控制大将军的骄纵之心，让大将军感激皇帝的宽宏大量，恩出于上，这个时候只要稍稍的给一点赏赐就能让出征的大将军珍惜无比，这是标准的帝王术，言官们都在向这一目标前进，皇帝还不能阻拦，因为这是对皇帝好。


李二皱着眉头看完了张行成的奏章，将奏折合上就出了太极宫，准备去太液池边上散散心，虽然这个时候太液池已经上冻了，被寒风吹吹，这样能赶走心里的烦躁。


各路大军都开始缓缓地回归，替换云烨的守将已经出发，等云烨到了北庭，估计大将军孙仁师也会到达高昌，现在不需要这么多的军人留在西域了，孙仁师手头只有两万府兵，薛仁贵手里也只有一万人，有这三万人镇住天山南北就足够了，至于乱石城，那里还是要囤积重兵的，环望大唐四周，唯有吐蕃还在苟延残喘，如果不是军队上不了高原，这一处祸乱之源李二也不打算放过。


想起契苾他们送上的尊号，李二的心头就一片火热，万王之王的光明天可汗，自古以来谁有这样的尊荣？唯我李世民而已。


李二的手往后面探了出去，断鸿立刻就在皇帝的手里放了一枚温热的扁石子，李二满意的在手里颠了两下，活动一下胳膊，一甩手就把那枚石子扔了出去，石子在飞翔了大段的距离之后才落在冰面上，又猛的弹起来，继续飞翔，直到皇帝施加在石头上的力量完全消失，终于安静了下来。


李二手搭凉棚仔细的看了一下石头的落点，得意的对断鸿说：“还不错，朕的力气没有消失，十年之内还能骑马舞槊。”


“陛下龙马精神，在奴婢看来，莫要说十年，就算是二十年三十年也能擒虎射熊。”断鸿笑嘻嘻的恭维着皇帝，只要皇帝开心，自然是百无禁忌。


一阵阵的舞乐声从掖庭宫传了过来，李二指指哪个方向奇怪的问断鸿：“掖庭宫有什么喜事吗？怎么大白天的就有舞乐？”


“回禀陛下，这是皇后娘娘在遴选美女，只要是遴选上的就会严加训练，歌舞就是其中的一项，这些美女都是为即将班师回朝的大将军们准备的。”


李二点点头表示知晓，忽然自顾自的笑了起来，指着掖庭宫对断鸿说道：“红粉佳人配少年上一回赏赐给云烨的美女都被他老婆嫁给了别人，这一次估计依然如此，不过他的那个小妾叫做小苗的，真的如同你说的那样骁勇无比？”


“确实如此，陛下，小苗夫人本来就是无舌前辈亲自教导的，原本想训练出来一个游侠的，结果那个小姑娘进了云家就不愿意再出去，现在成了云烨的小妾游侠算是当不成了。”


“我的兕子也想成为游侠，你说她现在身子很康健？”


“是的陛下，根据都水监回报，兕子公主现在能提着一桶水跨上十几节石梯了一般的宫人可没有这个本事。”


“虽说皇家公主不该如此辛苦，但是吃苦能保命，朕也就不多说了，你们一定要保护好公主的安全，出了差错，提头来见。”


主仆二人边说边沿着太液池漫步，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只能是红翎急使的坐骑，其他人这么干，早就被弩箭射成刺猬了。


李二听到马蹄声，立刻就停止了散步，急匆匆的赶回了万民宫，刚刚进殿就看见神色古怪的房玄龄捧着一封已经拆封的战报站在丹犀前面，见皇帝进来，张了两回嘴都没说出话来，最后干脆把战报递给断鸿让他那给皇帝看。


“有什么不好说的，现在的局势之下，朕就不信谁还能翻了天！”皇帝一边满不在乎的劝慰着房玄龄，一面打开战报看了之后，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已经确定是三万三千余人？”李二悄声的问房玄龄。


房玄龄又从袖子里取出一个上了锁的小盒子又递给了断鸿，断鸿极力的把目光从小盒子上移开，这东西能不接触就尽量不接触，只要里面的秘密被泄露，自己将是第一个被砍头的人，所以他把小盒子放在皇帝的案子上之后，就快速的后退到帷幕后面，不想看，也不想听。


李二仔细检查了火漆，然后从案子上拿过一串小小的钥匙，找到了和小盒子对应的钥匙之后轻轻地打开，从里面拿起一张纸快速的扫视了一眼，对对房玄龄说：“此事确实出自克明之手，虽说朕给过克明密旨，但是克明能干出这样的事情还是出乎朕的预料之外。不会是云烨这混蛋陷害克明吧？这小子有这个本事。”


房玄龄摇摇头道：“绝无可能，这样的事情除非克明自己愿意，否则没人能栽赃到克明的身上，而且这封奏折明显就是克明亲笔写的，上面的字体圆润有致，每个字的间距基本相同，这是克明在心平气和之下写的奏折，断然不会出错，只能说确实是杜克明自己亲自下令坑杀了三万三千余名大食士兵，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解释。”


就在君臣二人面面相觑的时候，值殿的官员又匆匆的走了进来，手里捧着的还是一份红翎急使送来的战报。


李二打开看了之后脸上阴晴不定，见房玄龄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就把战报拿给了房玄龄看。


“霍王死了？云烨在碎叶城屠城三日？他们两个人疯了？”房玄龄扫了一眼战报惊讶地叫了出来，短短时间内，一连接到两封匪夷所思的战报，征西军的两位首脑，这明显是疯狂的前奏，一位文质彬彬博学多才的宿儒现在忽然变成了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一向小心谨慎，和皇家所有人都亲密无间的云烨忽然向皇族扬起了屠刀，难道说西域那个地方真的很能改变一个人？杜如晦，云烨这样的高才也不能阻挡？


李二拿手指敲着桌子，好一阵才停下来，对房玄龄说：“不论如何，他们带领的大军已经回国了，就算有这些麻烦事，对大军来说也没有损伤，玄龄，给孙仁师八百里加急去信，要他不要去北庭了，直接去迎接云烨的大军，命云烨带着大军火速赶回长安。”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节 白板


计划就是这样的，现在满世界的人统统闭上了嘴巴，没人再敢说征西军半个字，人和疯子不能一般计较，杜如晦开始杀人了，一杀就是好几万，云烨开始揍皇家的人了，一上手就屠城三天，这都不是思维正常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这两个在大唐以智慧和理智出名的人偏偏干出来了，而且一出手就让整个长安笼罩在不安的气氛中了。


没有人再敢刺激这两个疯子，这是房玄龄说的话。


茫茫的沙漠中，驼城依旧不慌不忙的走着，云烨和杜如晦坐在干净的屋子里喝茶聊天，排解漫漫长路上的寂寞。


“我们干的事情一定让天下人震惊了！”云烨帮着杜如晦加满茶水笑着说。


“不如此还能怎么办？我们的苦衷只能到了长安之后再向陛下陈述就是了，现在我们就这样直接往玉门关走会不会引起骚乱？”杜如晦若有所思的问？


“骚乱？不会，杜相啊，驼城根本就进不了关内，不说别的，驼城能走进玉门关吗？排成一字长蛇阵也进不去，谁敢把玉门关的城门给拆了？就算是把玉门关的城门拆掉，这一路上有多少地方适合驼城行走？秦州那种狭窄的小路就不要提了。”云烨对这件事情倒是非常的坦然。


杜如晦一惊，手中的热茶水顿时就从杯子里荡出来，他放下茶杯，拿手帕擦干了水渍，瞅着云烨自嘲的笑了一下说：“老了，老了，心态居然不稳了，驼城有它的时效性，现在确实没有必要维系这样庞大的一个作战利器了。


不过，这是你的想法，陛下可不会这么想，你看着一定会有人来接受驼城的，咱们的大军也不是所有人能回到长安，仆从军已经赶去了高昌，咱们慢慢的赶路，你不就是在等朝廷的反应吗？难道说你真的在西域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不是待不下去，而是不能再留在西域了，作为臣子是不允许有自己的自留地的，这是大唐的规矩，这条规矩我们都要遵守才行。


玉山书院已经和云家的关系已经过于深厚了，如果我再把西域当成自家的后花园，就算陛下不怀疑，朝廷里的大臣们也会群起而攻之的，到时候会让陛下很难做，陛下难做之后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云家退让，一种是大臣们退让。


这两种可能没有一种是对云家有利的，所以快刀斩乱麻，带着一屁股的问题回长安，该挨骂就挨骂，该受罚就受罚，总之我打算在云家庄子种地，如果有可能，我连书院都不会去，等我躲过这场风波，在和那些多嘴的混账慢慢算一算旧账。”


杜如晦呵呵一笑，在云烨的肩膀上拍了拍说：“就这么说定了，老夫回去之后就搬到玉山别墅去住，划船，钓鱼，喝茶，饮酒，你要是不嫌跟着一群老人闷得慌也可以过来。”


“不去，你们这些老先生就是喜欢没事干说我，要是你们闹僵了，一定不会找别人的事情，只会把火气撒在我头上，这样的傻子我才不去做。


长安城里好玩的事情多了，去燕来楼看艳舞也比跟着你们受罪强。”


杜如晦闻言只是笑笑，他不相信云烨回到家里以后会安宁下来，自己的告老文书已经获得了皇帝的批准，估计房玄龄的文书也该批下来了，急流勇退谓之知机，这个时候退下来，对谁都好，情谊也能保全，对于皇帝来说这是难得的佳话，两只年老体弱的老狗撵不了兔子了，给一个体面地下场乃是应有之意。他仿佛已经看到自己荣休时的盛大场面，神色有些迷醉，又有些哀伤，扶着窗棂看着漫漫黄沙一时间就忘记了云烨还在那里傻傻的看着自己。


不叨扰一位老人回忆自己的峥嵘岁月，云烨悄悄地从门里出去，吩咐护卫小心伺候，不要让别人来打扰。


老杜的意志似乎变得很消沉，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三天都没有露面，云烨再见到他的时候，发现他的眼窝都深深地陷了下去。


这是退休综合症，官当得越高，病来的就越重，云烨有治疗这种病的经验，李渊的失落综合症都已经被自己治好了，一个宰相而已，算不得什么。


所以当孙仁师见到杜如晦的时候，就发现他正在和云烨，无舌，还有一位不认识的老人在打麻将，那日暮夫人如同花蝴蝶一样的穿梭在麻将桌周围伺候四位打麻将。


半个月跑了快两千里地的孙仁师摸摸自己脸上的冻疮，忽然觉得自己很冤，为什么自己要在寒冷的季节里日夜不休的在戈壁沙漠上行军？


瞅瞅几位轻衣博带的在温暖的房间里打麻将，桌子周围全是一些不知名的瓜果，虽然只是罐头，但是那几个青色的梨子摆在那里，这东西在沙漠里有多珍贵孙仁师知道的清清楚楚，自己也是出自大富之家，现在见到这些水果，还是忍不住吞咽了几大口口水。


“延客来了，稍坐片刻，待老夫打完这场麻将我们再好好地叙谈，老夫已经连续输了两天了，你来了，给老夫带来了好运，且在后面观战，看老夫如何大杀四方。”


孙仁师的官阶比起这两位低了不止一筹，到了杜如晦面前只有点头应是的份，那日暮给孙仁师端来了茶水，和糖渍水果，让他有点受宠若惊。


一口抽干了茶水，端着果盘拿小叉子吃个不停，见四位打麻将打得投入，不由得好奇心大作，就离开座位边吃边看战况。


自从遇到大军的那一刻起，孙仁师的心就妥妥的放进来肚子，虽然大军依然杀气逼人，但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支大军带着一股喜气，驼城上的将士更是如此，这不是要干什么大事的气氛，做为军中宿将这一点观气的本事还是有的。


大胜之后班师回朝的大军就是这样，骄傲中带着一丝丝的满足，甚至还有一点渴盼，他最熟悉不过了，最后到了这间屋子他仅存的一点担忧都没了，现在观看上官打麻将才是大事，至于军中交接自然会有人去处理。


“呵呵，延客带来的好运气啊，这是你的分红，不可推辞！！”杜如晦从自己面前那一摞金币上拿过两枚重重的拍在孙仁师的手里，然后笑着对一脸晦气的云烨说：“你还是先去办理交接，交接办完了咱们身上就再也没有责任，想要赢回去，我们接着作战。”


云烨从怀里掏出北庭大都督的印信抛给孙仁师说：“延客也不是外人，你看，我的印信已经给他了，算是交接完毕了。剩下的事情自然会有五蠡司马他们去做，我们签字画押就好，有什么事情，来来来，今天兴致甚浓，我们再大战八圈。”


无舌站起身子冲着正在数钱的刘方抬抬下巴道：“路途还远着呢，有的是时间，现在到了老夫每日做功课的时间了，恕不奉陪。”


说完就拉着刘方离开了房间。


云烨无聊的玩弄着手上的麻将牌问孙仁师：“陛下还有没有什么吩咐，你在这里接受了大印，是不是可以说我们不必去高昌了？”


听到云烨发问，孙仁师连忙站好回答道：“正是如此，陛下命末将赶来龟兹接手北庭事宜，就是想请大将军早日归京，陛下甚为想念。”


听得孙仁师把事情说得圆滑，杜如晦和云烨对视一笑，没有拆穿孙仁师的假话，云烨又问道：“陛下没有说驼城如何安排？是留给你，还是让我带回长安？”


孙仁师遗憾的摇着头说：“陛下没有提到驼城，也就是说没有留给末将，自然由大将军自由处置。”


杜如晦笑道：“你最好给陛下去一封八百里加急，问清楚这事，驼城你也见到了，这么大根本就进不了关中，除非拆零散了，可是拆零散了驼城也就废了，这座驼城可是经过无数的整合之后才能成形，驼城上的将士也已经调配完成，拆掉太可惜了。”


孙仁师立刻就着急起来，从看到驼城的第一眼起他就对这座驼城垂涎三尺，有了这东西自己就能轻松自如的在大漠瀚海间自由来往，不知道要省多少事情，更何况驼城战力惊人，乃是沙漠中的无敌霸主，只要有驼城存在，自己就能将西域守得水泄不通。


“末将这就去给陛下上奏折，请大将军多给末将一点时间。”孙仁师几乎是在恳求云烨。


“好吧，你最好赶在我到达玉门关之前拿到准信，不过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我估计如果由你来接管，这驼城上的好多东西就会被拆掉，因为你的品级不够，驼城上的一些秘密还不是你该知道的。”


孙仁师跺跺脚，飞快的出了房子，去忙着写自己的奏折，他还要恳求五蠡司马和自己一起具名，这样能增添一些可信性。


杜如晦从麻将牌里找出来一张白板，丢给云烨道：“白茫茫的大地真是干净！”


云烨接住白板，用力的按在自己的手背上，直到上面出现了一个白板的印痕才停手道：“这不是留下印子吗？”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七节 艰难的程咬金


豹死留皮人死留名，鸿雁从天上飞过也要留下影子，杜如晦这头老豹子现在就想在人世间留下点什么，厌倦了打牌之后，就重新捧起书本看，看着看着就来找同样无所事事的云烨。


“老夫刚才在翻阅一本金石考据方面的书籍，忽然觉得此人说的颇为偏颇，你看看这里，《古器图》上对商周铜鼎早就有了论述，这本书里却有了另外的看法。老夫认为这样纷乱的看法不足以流于后人听，需要正本清源才是。”


云烨一听这话，就立刻汗流浃背，从西汉开始，已有人研究古代文字，考释古铜器，整理竹简，记述古迹。但研究者少，无专著问世，没有形成一门学科。


这东西直到宋代才引起文人士子的主意，他们和自己的后人努力了一千多年还是在迷雾里摸索，老家伙这就要正本清源？


（夏商周断代史知不知道，西方之所以不承认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说法就是没有实物证据，认为中国人解释的甲骨文都是胡说八道，没有形成系统的证据链。）


难道说杜如晦打算在有生之年填补这段历史的空白？虽然金竹先生他们也在做，然而到底人少力微，如果有杜如晦这样的一位相识满天下的人来主持，会不会能完成这样一个伟大的创举？毕竟从唐代找证据要比一千三百年后再找证据要容易的太多了。


有了这个想法，杜如晦就彻底的变活了，整天把自己埋在驼城上的战利品堆里，到处翻着寻找所有的金石制品，并且蛮横的将这些东西宣布为自己所有。


杜如晦的亲兵头子就搞不懂，房间里堆满了金珠宝贝不知道拿，为什么偏偏选择一些破钟烂鼎，什么东西看起来破旧，杜如晦就拿什么。


拿回去之后亲自拿清水洗刷，还整天拿着放大镜看个不停，弄下来的拓印已经装了满满一大箱子，并且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孙仁师带着自己的部队去了高昌，临走的时候他再一次恳求云烨多给他一点时间，无论如何要等到长安的消息到来之后再动手拆驼城。


现在整个西域的军队都希望能从将要进关的征西军身上获得好处，驼城到达乱石城的时候，薛仁贵迎了上来，带来的礼物很寒酸，但是要东西的胃口却很大，直接提出自己守卫安西需要大量的火油和火药，想请云烨给他支援一点。作为回报，他在云烨的功劳簿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作为见证人是要担风险的。


驼城现在也需要减重，云烨同意了他的要求，想要这些东西，必须也只能通过五蠡司马方能进行，将领之间绝对不能私相授受。


现在这本被夸大了三成了功劳簿还需要一些人的签名联署比如李靖的签名就非常的重要，因为他是出了名的清廉，几十年就没有冒领过虚功，信用非常的坚挺，云烨现在就等着驻扎在黑石山口吃沙子的李靖向自己提出要求。


军队也有贫富之分，尤其是云烨的军队在整个大唐那是出了名的富裕，由于作战理念的不同，造就了军队装备上的巨大反差，云烨的作战理念就是要将敌人消灭在进攻的道路上，这和李靖讲究进退自如，灵活多变的战术思想背道而驰。


很明显，一个富人家的打法，将士的性命比银子重要，能用武器杀死敌人，最好就不要用肉搏，李靖的战术明显就是穷鬼的战术，用将帅的智谋和将士的勇猛来弥补自己人数上的差异。


说起来让人心酸，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在对外作战的人数上，大唐好像永远处于弱势，想要打赢一场战争，以弱胜强，以少胜多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所以纵观历朝历代，唯有大唐的军人做到了这一点。


像卫青那样需要动用全国的力量才能供应起来的大军在初唐几乎没有什么先例，这根本就是一个用生命和热血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时代。


李靖没来，在大非川和松赞干布对峙的程咬金却派了自己的副将周重匆匆赶来了，他是从于阗赶来的，云烨只看了周重一眼，心里就咯噔一下，赶过来的程处默见了周重就嚎啕大哭。


周重也是一个铁血汉子，见到云烨和程处默整个人立刻就瘫软在地，指着自己身上的冻疮对云烨说整支大军就找不出几个皮肉完整的，大帅也是如此。


从河西运送军资实在是太艰难，民夫们也是死伤无数，从剑南道运送的物资又受到道路的限制，根本就没办法大规模运送，所以在过去的两年里，程咬金的军队就是在咬着牙苦苦的支撑，硬生生的将松赞干布的军队牢牢地拖在大非川。


这才有了李道宗云烨率领军队所向披靡的场面，如今李道宗已经拿下了玉龙雪山，这里是禄东赞的老窝，而禄东赞却被李靖拖在黑石山口动弹不得，现在就是到了两军开始拼意志力的时候了，而第一个感到撑不住的就是程咬金的大非川战线。


“我要吃面，我只吃面，用盆装！”周重坐在热气腾腾的大木桶里还不忘回头嘱咐了一下去给自己准备吃食的程处默。


“缺，云帅，什么都缺，末将也是堂堂的云麾将军，可是吃的连叫花子都不如，早上一碗飘着油花肉汤，可是那里面一点肉渣子都看不见啊，再配上一个硬的能掰掉牙的馒头就是早餐，中午弄点罗卜条子喝一碗稀粥就算是过年了。”


周重从飘在澡盆水面上的铜盆里拿起酒壶，狠狠地灌了一大口继续对云烨说。


“我记得拙荆信里说给老爷子送去了好多的野战干粮，听说罐头和各种腊肉也送了不少，你们怎么还过的这么恓惶？”


说到这事周重就满脸的心酸，抬起自己满是烂疮的胳膊让云烨看。


“云帅，您看看，这就是大非川，咱们都是武人，需要披甲上阵的，可是披一天的铁甲，晚上卸甲的时候，就会发现勒紧的地方全都变得红肿了，过一天就会溃烂，甲叶子根本就不能拿手碰，一碰就会粘在上面，撒泡尿家伙要是不小心碰到铁甲，就会死死地粘在上面，需要泼温水才能拿下来，那个地方，根本就不适合人待。


吐蕃人打下来了，咱们把他们击败，往前追击几里地，将士们就会头疼欲裂，张着嘴喘气就是感觉气不够用，这个时候吐蕃人就会乘机冲下来，将士们死伤惨重啊。


夫人送去的东西可算是救命的好东西，可是不够分啊，整支大军四万多人呢，大帅就命书记官将这些东西封存起来，只供给受伤的，有病的，再就是敢死队的人，大帅和末将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好多次发现他老人家胃疼的直哼哼，还是咬着牙一点点的啃干馒头。


那地方的水就烧不开，看着水花翻腾，把手伸进去都烫不坏，您想想，那样的水能做出什么像样的饭食来，更何况那个鬼地方寸草不生，柴火都找不到。”


听着周重絮絮叨叨的说大非川的情形，云烨是能想象到那里的情况的，海拔高水的沸点就低，七十几度开水是没办法彻底煮熟食物的，吃不好就会营养不良，再加上高原反应，这就完全剥夺了这支纯粹依靠力气作战的军队的士气，程咬金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如果在没有一点同甘共苦的精神，崩溃是必然的事情。


程处默看着光着脊梁吃面条的周重，瞅着云烨说：“我打算亲自带着辎重绕过黑石山去大非川，总共不过八百里而已，算不得什么，你帮我想想办法，怎么才能带最多的东西过去，我刚才算计了一下，老周带来了两千骑兵，再加上我这里的家将，还有你的亲兵，咱们能凑够三千人，三千人怎么才能运送最多的物资过去这是一个难题，你帮我筹划一下。”


云烨摇摇头说：“军中没有父子都是重将的道理，所以谁去都行，就你不成，我如果不是主帅去一趟是最好的，所以啊，说到底我们两个谁都不能去。


物资我自然会有办法送过去，军中的热气球就是最好的工具，现在风从戈壁上往高原上吹，热气球正好顺风顺水，只要不是飞的过高，还是能带好多东西去的。


再加上三千士卒，狠狠地运送一次补给我们完全能够做到，为了给周重留出一个宽松的运输时间，我们要做的就是狠狠地攻击一次禄东赞，让他无力去骚扰周重。”


程处默刚要争辩，就听正在吃面的周重说：“处默，大帅说了，不许你过去，也不许云帅过去，更不许抽空你们身边的家将亲兵，放心吧，你们只管准备东西，老周我一定周全的把这些东西带回去。”


云烨笑到：“我这里的好多武器你们都不会使用，尤其是一些远程武器，你们见都没见过，我要是不派人过去，你们就会抓瞎，放心，我不过去，处默也不去，你只管安心休养吃饭，只有两天时间，除了睡觉你什么都不用管，我会安排好的。”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八节 背东西是学问


云烨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程咬金那里的局势会危急到这样的地步，以老程的性子，不到坚持不下去的地步，是不会张嘴求人的，哪怕这个人是云烨和自己的儿子程处默。


几路大军中只有他的条件是最恶劣的，在大唐准备向吐蕃反攻的时候，最精锐的关中子弟已经被云烨，郭孝恪，李靖，瓜分光了，留给他的只有河西一十二州的府兵，他们的装备在大唐军中只能算得上三流，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老程还是风卷残云般的克湟水进击西府，一度将战线推至大非川，将战火从吐谷浑一直燃烧到了吐蕃境内，并且和松赞干布的二十万大军对峙了整整两年未落下风。


两年时间，高原上的风刀霜剑没有消磨掉老程的意志，反而愈发弥坚。


到了现在，举世攻唐的说法早就成为长安人在酒肆里的笑谈，他们在为云烨的每一次大胜举杯祝贺，为李治阴损毒辣的手法不齿，为刘仁愿万里海疆所向无敌的壮举慷慨激昂，也为李靖迅速粉碎吐蕃强攻沙洲的举动而欢呼。


老程的战绩在这些璀璨的胜利光环下黯淡无光，出于人的本性，长安人也喜欢听好听的，这时候如果有人告诉他在大非川，还有一支岌岌可危的队伍的时候定然会被所有人鄙视。


老程在高原上已经坚持两年了，冗长的补给道路，艰难的行军路线，注定了他不可能接受更多的援助，大非川，才是苦战之地。


云烨明知这个时候该向李二进言自己上去替换下已经疲惫不堪的老程，李二估计也很清楚自己应该下令命程咬金从大非川撤退，退回河西以图后势。


朝廷里看到这个危机的不止一个人，但是所有人齐齐的闭上了嘴巴，老将有老将的尊严，如果李二下令换将，以老程的性格，非自己抹脖子不可。


所以在两难之下，云烨才会大肆的将自己的装备送人，比如送给孙仁师，比如送给薛仁贵，再比如玩笑般的诱惑李靖。但是，他的驼城上永远保留着一份准备的非常齐备的装备，这些东西他就是留给老程的，他非常的希望程咬金能张嘴，只要他张嘴这些物资就会在第一时间沿着崎岖的道路运送到八百里外的大非川。


所以当周重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很想让周重闭上嘴巴，什么话都不说的带着准备好的物资赶紧滚蛋，生怕从这家伙的嘴里听到老程生病或者阵亡的消息。


战场上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一支流矢就能要了最尊贵的将军的性命，从古至今这样的例子很多。


现在周重带来了对云烨来说最好的消息，老家伙还坚强的活着，这就足够了，云烨一声令下，驼城就开始向黑石山口挺进，李靖一天八封来函问云烨的动机，准备要干什么，云烨都以自己准备去黑石山洗温泉的无聊借口搪塞过去。


周重自从到了驼城嘴巴就没有闲着，一大盆面条下肚，依然意犹未尽，吃着刘进宝给他端来的糖渍水果，光着脊梁任由军医给他处理身上的冻疮。


他从来都认为征西军和自己现在待着的河西军没有什么区别，向这支军队讨要补给他觉得是天经地义，想起自己在大非川是如何的苦苦哀求大帅向征西军伸手的情形，心头就浮起丝丝的苦涩之意，不过现在他很满意，自己的哀求没有白费，大帅说到底还是同意了，侧着耳朵听着外面的嘈杂声感到非常地幸福，这是后勤军官在给自己准备物资的喧闹声。


隐隐约约的听到了火油，听到了火药，听到了什么雷火箭，什么手雷，这些东西听名字就是大杀器，应该没有一个好相与的，至于粮食和药之类的东西想必云帅也会准备好。


从罐子里捞出半拉桃子，欣赏了一会就全部塞进嘴里，蜜汁一样的汁水充满了口腔，奶奶的，老子有多久没有吃过果子了？


“一百名医官，全副武装，带齐绷带药品，每人再负重三十斤，一百名什长，全部武装，负重五十斤，弩阵指挥官十名，火药弩，火油弩，按照最高的基数上浮两等装备……”


田元义非常的忙碌，寒冬的日子里整个人热气缭绕，汗珠子不断地从额头滑下来，要将三千人和上千头骆驼，上万匹战马三十二架热气球全部塞满，这需要很大的耐性和技巧。


武器，火药，火油，火药弹，再加上作为燃料使用的油料，这些东西全部上了骆驼背，至于粮食，药品全部驮在了战马的背上，冷兵器程老公爷那里不缺，唯有弩箭这东西能装多少装多少，以至于三千将士都成了驮运的主力。在带完自己的东西之后，每人抗一捆弩箭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当周重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所有的物资已经全部分门别类的摆在驼城上，只要过了今晚，明天日出之前，就会严格的按照载配标准分配到每一个人，每一头骆驼，每一匹马，每一个热气球上。这让周重对驼城的效率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田参军，老周有个小小的要求不知参军能不能通融一下。”周重陪着笑脸走到疲惫的田元义的身边小声的说。


田元义上下打量一下周重，就像是在打量一头准备载货的牲口，看完之后指着一间小木屋说：“您要的烈酒在那间屋子里，您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但是不要给别人增加负担，他们的每一分力气我已经安排了负重，所以啊，想要喝酒，您就必须自己扛。”


“这不妥当吧，辎重队伍总需要护卫啊，您把所有的人都安排满了，如何警戒，如何御敌？留出一千骑兵这是起码的要求。”周重皱起了眉头。


“瞭望警戒有哪些拴在骆驼上的热气球负责，作战自然有弩阵负责，你们只需要努力的把这些货物带到大非川就好。


听大帅说，你们明日出发以后，大军就会立刻向积石山，星星峡攻击前进，最后会攻打到黑石山口，帮你吸引所有的敌人，至于吐蕃人的斥候就需要你们自己去干掉了。


你们只有五天的时间通过无人区，这么多的人和牲口在五天里会消耗掉大量的粮食和草料，所以你就能腾出一些战马了，也会有骑兵可以作战，这样一来，在你们通过大非川西线的吐蕃人防区的时候，怎么也能有上千名骑兵，再加上弩营可以一战了。程帅想必也接应你们，这是目前最好的法子了，不要有疑问，这是云帅，杜相，刘方老爷子再加上一干幕僚精密测算后的结果，你只需要执行就好。”


田元义擦擦额头的汗珠朝周重拱拱手又开始准备分割出足够使用的骆驼，又不能损伤驼城的替补力量。


周重发现征西军里的一切和他认知的军队完全不同，征西军里准备大非川的将士都在熟练的准备自己的锁具，而自己带来的那些士兵却在面对自己跟前小山般的物资发愣。


一百名什长模样的老兵，每人领走了二十个军卒，不管他们是校尉还是百夫长，不由分说的就开始往他们身上挂锁具，一颗颗黑黑的火药弹挂在锁具上的挂钩上，一柄短弩安装在他们的小腹上，一边安装一边大声警告：“这些火药弹就是你们对敌的利器，只要敌人靠近了，点着之后扔出去就还，不要学突施那个蠢货，没点火就扔出去，谁要是这么干了，就要给老子把没爆炸的火药弹捡回来。


这张短弩你们最好把他当命根子一样宝贝，作战的时候上面的弩箭都是上好弦的，如果你拿弩箭的方法不对，恭喜你，你可以求大帅将你送进皇宫去执役了。


别跟老子说你的职衔，老子是军士长，大头兵里面老子最大，大帅进了新兵营也要听老子的，知道你们是悍将，悍卒，但是别拿在老子面前显摆，有本事把这八百里地走下来再吹嘘不迟。


大帅本来要把你们换掉，换上我们征西军的弟兄，这样老子就能得清闲，可是军制不许，所以老子只能用今天一天的时间来训练你们，告诉你们怎么用这些东西，学会的恭喜你，小命保住了，学不会的，也恭喜你再也用着在军营里苦熬了。


什么？早就不想熬了？王八蛋到时候你已经死的挺挺的了，谁稀罕你熬？现在全部都有了，向后转，我们去驼城外面教你怎么用火药弹和短弩。”


在什长的呼喝声中，这些刚刚吃饱喝足不长时间的骑兵就被他们带到了驼城外面，不大工夫周重就听见一阵阵轰隆声从不远处传来。


他拎起一套锁具仔细的观察，好半天都没有搞明白这是用来干什么的，正在迷糊的时候就听程处默说话了：“周大哥，这是往身上挂的锁具，有了这东西就能合理的把重量分散到全身，能调动全身的力量，这样就能背更多的东西，这东西是书院制造的，所以用不着怀疑。”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九节 星星峡


新时代和旧时代必定会有撞击，周重就是第一个感受到这种威力的人，当他带着三千人和一万多头牲畜，踏上前往大非川的道路之时，积石山已经燃起了滔天的大火，山上冒起的浓烟他即使在五十里以外都能看的清清楚楚，那里一定是一个炼狱。


“将军别看了，大帅发起的进攻是毁灭性的，积石山上的吐蕃人没有活着的可能，驼城到处寸草不生，这句话不是说说的。”弩营校尉背着自己的大包低声提醒周重，这里可不是发愣的时候，话语有些生硬，因为没有统御关系，所以说话就变得随便了。


周重没有生气，抬头看看自己头顶那三十二个描绘着狰狞图案的热气球，没有发现那上面传来警讯，扯起嗓子大吼一声：“走啊！弟兄们，我们走！大非川的弟兄等着吃面条呢！”


所有的人都是步行，周重自己身上的东西尤其的多，脖子上还挂着两坛子酒，这是给大帅带的，一年多没酒喝的大帅已经开始爱上喝马奶了，这很不对劲，大帅就该喝酒，而不是喝什么马奶，只有妇人幼童才会喜欢那种白了吧唧的东西。


云烨接过热气球上传来的讯息，瞭望兵已经报告周重的队伍已经钻进了山里，这段路途非常的难走，最狭窄的地方自能允许两匹马并行，只要走过这片险峻的地方，云烨不相信吐蕃的游骑能够在开阔地阻拦得住自己的一个齐装满员的弩营。


积石山上的熊熊烈火融化了山顶的积雪，浑浊的雪水从光滑的山顶蔓延下来钻进了烈火之中，汇集了尚未燃烧干净的火油就像一道道火蛇到处乱窜，吐蕃人雄伟的营寨已经全部被大火吞噬，两千吐蕃人还没有来得及射出一箭，就化作了飞灰。


他们在看到驼城的第一眼起，就立刻选择了固守，积石山算不上大，但是胜在险峻，李靖的大军强攻了三次也没有拿下这根插在平原上的钉子，所以吐蕃的将领非常的自信，认为自己能防得住李靖，也一定能防得住云烨。


他错了，装备的不同造就了不一样的结果，张牙舞爪的热气球飞翔到山顶以后，就有无数的火油坛子从天而降，紧跟着落下来的就是一些带着火星的小铁球，惊魂未定的吐蕃人还没有从热气球带给他们的惊骇中醒过来，就被能在光石头上燃烧的大火给吞灭了。


积石山的大火也被身在星星峡的禄东赞看得清清楚楚，从热气球出现的那一刻起，他就清楚的知道云烨来了，虽然不知道云烨为什么会从乱石城来到这里向自己发起进攻，但是作为一位优秀的统帅，他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星星峡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星星峡，并非峡谷，而是隘口，也就是一个山口。一侧是山、一侧是河，山不是那么高水也不深，西出柳园过了星星峡就算是彻底的进入西域了。是河西走廊进入新疆的唯一通道，素有西域第一咽喉的说法。峡内危崖千丈，道路崎岖，峻峭可怖，是唯一可以穿越的通道，最窄处仅有十多米宽。


吐蕃如果要出兵，他向东可以直接攻击沙州，向西可以直达于阗，龟兹，所以说，只要保住星星峡就能掐住大唐统治西域的咽喉，占据非常有利的战略优势，李靖的大军最远曾攻破星星峡行军到了黑石山，却被那里险恶的地势所阻，大军无法全军屯留，只留下两千将士在黑石山筑城，因为这里的山都是红沙山，缺少筑城必须的石头，所以未能筑城成功，黑石山城只筑好了四边的角楼，就被禄东赞袭破，两千将士边战边退，行至星星峡终于全军覆没。所以这里也是李靖的伤心地。


云烨放火是出了名的，禄东赞早就对积石山做过调整，为了防止唐人用火攻，他特意将积石山上不多的草木全部铲除，没想到还是免不了一场火厄。


“驼城进不了星星峡！”李靖坐在云烨的大帐里疲惫地说。


“没打算进去，就是打算将禄东赞牢牢地拖住十天。我也没打算插手你的战区，不过为了我程伯伯能吃上一顿饱饭，所以我就冒此大不韪了。”云烨也全身透着疲倦，意兴懒散的说。


“知不知道积石山是我专门留给禄东赞的地方？只要那里还有人防守，他就不敢轻离，我总想和禄东赞在积石山大战，而不是选择在星星峡大战，你毁了我全盘的计划。”


“人急了想的就少，一少就难免会出岔子，我年轻性子急，没有你那种稳坐钓鱼台的沉稳，能吃掉两千吐蕃人我已经认为是胜利。”


李靖拿起自己的佩剑走出了云烨的帅帐，不一会又走了进来问道：“你已经满身的麻烦了，骄纵蛮横，荼靡天下，越境作战，坑杀降俘，逼死亲王，这几条每一条都够你受的，为何还要加上这条无令而行的罪过？你从来都是一个聪明人，不会不知道满长安的文官正等着对付你，我听说西阁的御史言官整天将弹劾你的奏折揣在袖子里，只要发现有合适的机会就会上奏，虽然陛下一心一意的护着你，你自己难道就不知道收敛一点吗？”


云烨端起茶杯朝李靖敬了一下说：“我要是收敛了，悔过了，您觉得那些言官就会放过我？这些罪状还不至于让陛下砍我脑袋吧？只要不砍脑袋，就算不得大事。”


“你真的不适合统领大军，真的不合适，一个合格的主帅首先要做的就是冷酷，不但要对敌人冷酷，必要的时候对自己人也要冷酷。你做不到，所以老夫说你不合格，你能带着大军纵横万里百战百胜是上天在保佑你。


这次回去之后就不要再统领大军了，专心做你的兵部尚书吧，我已经向陛下上奏本举荐你了，你不适合领军，却是天底下最合适的兵部尚书人选，在这一点上，你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会让大唐军队受益匪浅，你的荣宠也会带给将士们福音。


这一次你攻打积石山和星星峡是受了我的邀请，我缺少攻坚的器具，所以才邀请你参战，记住了，别人问你的时候就这么说。”


云烨默不作声，送李靖离开，眼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戈壁上，让一个绝世名将自认不如，这需要多大的勇气？云烨才把头仰了起来，不过他很快又低了下来，李泰曾经说过，这样干没什么用处，流出来的眼泪渗不回去。


“拿出我们剩余的所有火油和火药，热气球放出最远的牵绊绳，驼城强力攻击前进，直到无法前进为止，我要看看星星峡是不是真的无法攻克，就算是不能攻克，我也要在这里放一把这个世界从未有过的一场大火。”


禄东赞从驼城出现以后就没有离开瞭望台，整整两个时辰他就死死地盯着驼城看，准备好好地看看这个无敌的堡垒到底是如何运作的，上一回在大风沙里，他只感受到恐惧而没有真正好好地看看驼城是如何运作的。这一次是居高临下，一切都能看得很清楚。


结成方城的驼城忽然开始动了，就像是玩积木一般的从方城变成了一个长条，形状变了但是他的阵势依然厚实，从方形变成长条这是要打算钻进星星峡啊。


禄东赞从来就不是个固执的人，相反他非常的开明，喜欢接受新事物，他连着三次去大唐为松赞干布求亲，其目的就是为了接收各种先进的工艺，他甚至梦想着唐朝皇帝能为公主陪嫁各种各样的工匠，只可惜哪个国家没有给他哪怕一丝丝的尊敬很信任。


他购买了很多的书籍，不管是什么书籍都在他的购买之列，很多时候，他将这些书籍当做自己在唐国的最大收获。


自从云烨开始用火油，禄东赞也就开始琢磨火油，几次三番的潜伏进灞河边上的那座军营偷窥，不惜花费巨资想要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一套那样的炼油装置，东西买到了，却没有办法运出来，三原县的关卡检查非常的讨厌。


这都是遗憾，几乎是无法弥补的遗憾，如果自己也能炼油，星星峡就会是驼城的葬身之地，他对那些烧的突厥人狼狈逃窜的火油非常的向往。


热气球升起来了，只有五个，其余的上那里去了？禄东赞的脑子里忽然有了一个疑问，随风飘荡的热气球带着长长的尾巴晃晃悠悠的抢先进入了星星峡，它飞行的高度即使是射雕手也无可奈何。


驼城上的八牛弩正在调整仰角，八牛弩上面的弩箭已经随时可以激发了。


禄东赞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的生死大敌在自己的脚下张开了满是獠牙的大嘴，自己的攻击还没有到达，敌人的攻击已经落在了自己布置的攻击点上。


非常的精准，只一轮火药弩箭，就有无数人嚎叫着向后逃窜，禄东赞恨恨的在石壁上敲击一下，这些刚刚从吐蕃高原下来的勇士还不知道火药弩是怎么回事，一位这是大神的雷霆。


虽然恼火，羞愧，禄东赞并不紧张，驼城太大，进不了星星峡。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节 驼城的末日


云烨没打算进星星峡，甚至没有准备夺取星星峡，他只是在立威，为周重争取一点赶路的时间而已。


别人都是小部队为大部队作掩护，谁能想到云烨气势汹汹的进犯，不过是在做戏，满天下的将帅，没有谁能够在云烨的攻击下去抽出心思想别的事情，就算是知道云烨的打算也不敢分心，因为他的进攻实在是太无理，也太猛烈。


驼城上的弩箭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而禄东赞事先为李靖准备的埋伏，在火药弩的无差别打击下立刻就显出了原形。


那些看起来像是石头的东西，其实是牛皮做的，里面藏满了士兵，原本的目的就是为了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如今在火药弩的轰击下，无数的吐蕃人惊惶的从隐藏在乱石堆里的牛皮帐篷里逃了出来，还没有跑出多远，就被密如飞蝗的弩箭射倒，然后被护卫驼城的骑兵用铁钩子挂着拖走，驼城的前进道路上，一般不允许有死尸一类的东西。


道路越来越窄小了，在深入星星峡五里之后驼城停止了前进，凄厉的号角声响了起来，而且是整整一排的号手在吹号，长条状的驼城很快就变成了一座方城，城池中间的八牛弩被无一例外的推到了最前方，所有的弩箭全部高高的昂起，投石机也已经做好了准备。


禄东赞不相信云烨能干出什么事情来，自己的军队已经后退到了两里地之外，那个地方还不是驼城能够进入的，云烨想要彻底的占领星星峡，那就和自己打一次正常的战争，真刀真枪的拼杀，而不是仰仗着武器的威力在这里耀武扬威。


弩箭砰地一声就飞了起来，飞上了天空，几乎遮蔽了峡谷上的阳光，刚刚下落的时候，火油就已经爆开，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火网落了下来，而就在同一时间热气球上的悬挂着的火油桶也从天上掉下来，空气里都弥漫着浓烈的火油味道。


火网变成了火团，覆盖了狭窄的峡谷，油气被寒风带着灌进了峡谷，顷刻间空气也开始燃烧。举目四望，到处都是黑红色的火焰在肆虐。


“回军！”云烨下达了最简单的命令，这一次的饱和打击，至少能让峡谷里的火焰燃烧三天，地上的所有能燃烧的东西都在燃烧，充分证明了驼城到处寸草不生这句至理名言。


禄东赞挥挥手扇开面前的黑烟，他已经有些糊涂了，云烨这样做只能挡住自己大军的前进道路，对吐蕃军队没有多少杀伤力，再大的火焰，烧不到人岂不是在做无用功？


很快他就明白云烨为什么要这么做了，亲眼看着自己的士兵捂着喉咙艰难的在喘息的时候，他才明白一个道理，这一次的火焰的副产品，也就是浓烟，有毒。


“下作！无耻！”禄东赞再有泡了水的湿布堵住口鼻之前，狠狠地咒骂了云烨两句，看样子峡谷是待不成了，只好下令撤军，大火已成燎原，被风带着卷过来，再不走说不动就会将大军交代在这里。


计谋永远是连贯的，单一的计谋不叫计谋，程处默率领的骑兵已经从远处被冻的硬邦邦的草甸子上绕过星星峡，向禄东赞的大军扑了过来，见禄东赞军势鼎盛，军阵丝毫不乱，就终止了冲阵的打算，缓缓地退了回来，禄东赞也没有作战的意图，只是将大军驻扎在星星峡的出口处，并且建立了坚固的营寨，背靠黑石山做好了固守的打算。


这样的对峙进行了七天，程处默找不到任何可乘之机，只好原路返回，此时星星峡里的大火刚刚熄灭，一个赭红色的峡谷变得黑黝黝的，真正是做到了寸草不生。


禄东赞派遣斥候进入峡谷，前进了不足两里地就被唐军的弓弩手杀伤大半，前面赫然矗立着一道关口，无数戴着猪嘴的唐军正在紧张的忙碌着，他们准备在这里建立一个进攻的前哨阵地。


这是李靖的军马，见缝插针原本就是李靖的长处，能将自己能利用的势用到极处，李靖才不会管是谁把禄东赞赶出星星峡的，他的眼中只有胜负。


云烨统领着大军继续往玉门关走，大军失期也是一项重罪，当年汉将军李广就因为失期没有赶上大战，不甘心受小吏的折磨，羞辱，这才伏剑自杀。


现在云烨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不过他的心态比较平稳，绝对不会干出自杀这种事情，苏定方正在玉门关伸长了脖子在等着自己，他会帮着自己拖住天使的，再说了现在也没几个天使愿意没事干去戈壁沙漠上晃荡，上一位已经死在乱石城了。尤其是听说，现在的大将军云烨的脾气暴躁无比，已经到了见人杀人的地步，走到乱石城找不到可杀的人，就跑去杀了两千多吐蕃人，听说还在星星峡放了一把滔天大火，把那里的石头都烧成了黑色。这样的人惹不起。


“陛下有令，命蓝田侯云烨即刻返京，不得迁延！”


马周站在驼城上向云烨宣读了皇帝的命令。


“没了？”云烨打算听一段长篇，没想到就这么一句话，而且还是命令而不是诏书，刚才给杜如晦的可是诏书，看上面的字迹还是皇帝自己亲自写的，他那手别扭的飞白除了兕子能模仿出来，别人都做不到，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成了一道命令，最离谱的就是马周居然从怀里掏出一枚令箭拿给自己，这又是怎么了？


上回在李靖的大营里是这样，这一回在自己的大营里怎么还是这样？多余的话一句都不说，就这么简短的一句话就给打发了？


“你是大将军，不接令箭，接什么诏书，老夫的诏书里面说尽了好话，但是不一定比你的军令好，既然给了你令箭，就说明你还是大将军，没人打你军职的主意，陛下这是在安你的心，要你不要过于急躁，又担心你在回京的路上瞎耽搁，所以就特意给了你令箭，而不是诏书，你难道不清楚，接到诏书之后，臣子有一个月的假期吗？军令恐怕就没这好事了。赶紧进京吧，陛下估计已经等的不耐烦淡了。”


杜如晦似乎真的有点小嫉妒。


“上回李靖也是这么说的，难道说陛下的话越少就代表着越受重用？什么道理啊，马周，你来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马周面前云烨没有丝毫要客气一下的意思。


“大将军，杜相说的没错，陛下打算在今年元日庆典上封赏各路有功之臣，不单是您要赶在元日前抵达长安，就是在辽东的张帅，牛帅，也必须赶回京师，替补他们的人也已经上路了。”


“大非川怎么说，怎么就没人愿意去大非川吗？李靖大将军为何不和我一同回京？”


马周苦笑一声道：“程大将军死活不愿意从高原上下来，说什么等他砍死了松赞干布之后自然会下来，既然程大将军留在了大非川，李靖大将军需要牵制禄东赞不让他和松赞干布合流。否则程大将军在大非川就危险了，所以啊，除了他们两位，剩下的人都要回长安，草原上的三位将军也不例外，元日的大典估计会极为隆重，几位大将军不在长安可不成。”


明知道马周是在胡说八道，云烨还是相信了他的鬼话，自己这些人统兵在外的时间太长了，这样一来就会在军中形成自己的派系，正在玩命的想要把大将军变成一个领军标志的李二，岂能任由这些人长时间的掌握同一支大军？以后领军的大将军是要统领不同的部队的，这已经基本上是定局了。


云烨下了一趟驼城去玉门关交接了过关文书，等他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人不许他再上驼城了，只说请大将军即刻启程回长安。


仔细看了三遍，发现这个人不认识，再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这是一个没卵蛋的太监，那日暮，小苗，刘方他们都在驼城上，自己的细软也在驼城上，怎么就不让上城了？


“你他娘的打算霸占老子的婆娘？”云烨揪着这个太监的脖子问。


“陛下有令，命蓝田侯即刻回京！”


“你他娘的是要贪污老子的战利品？”


“陛下有令，命蓝田侯即刻回京！”


云烨都打掉这家伙三颗牙了，他还是这句话，不过这里是驼城，自己的地盘，他不让自己上驼城就是一个笑话，周围的亲兵气的都要准备把这家伙生撕了。


不过云烨没让他们动手，自己揍了这个接收驼城的宦官，估计没事，要是别人动了手，动手的人不管有没有理，李二一般的做法是砍了头之后再问情由。


“驼城明天给你，陛下的命令本帅还是要遵从的，即刻回京，也不说不睡觉了。”


一夜之间驼城就变得面目全非，军令里面只要求将驼城交给太监，可没说连人一起移交，这些将士都是自己从长安带出来的，自然要平安的带回去。


田元义没走，他的官职已经和驼城牢牢地绑在一起来了，所以他心痛的看着满目疮痍的驼城心痛如刀绞一般。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一节 天下无敌


云家有个小气的会捡东西的婆娘，所以驼城上能剩下的东西不多，当初建驼城的时候，云家可是投入了巨资，现在当然要收回来。


武器都是皇家的，也是国家的，这不能动，所以八牛弩之类的东西全部都留下来了，驼城的护甲是书院提供的试验品，现在时候到了，书院打算拆掉拉回去重新评估，火药作坊是云烨立下契约从皇帝那里借来的，现在也要还给皇帝，至于上面的将士，每一个都是有功之臣，也需要跟着大帅去长安接受封赏。


接收太监坐在驼城上暗自垂泪，不知道怎么应付这些骆驼和剩下的五千多匹战马。自己只是一个宦官，出了京城虽说能耀武扬威一番，但是真正遇到这样的事情，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孙仁师将军对驼城非常的有好感，想要接收驼城，不如我们就把驼城依附在孙将军名下如何？好歹有一条活路，要不然就靠我们这百十个人，累死都玩不转驼城的。”


“不行，陛下让我接收驼城！”宦官的嘴有点漏风。


“咱们驼城总需要活下去吧，实话说吧，驼城最重要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驼城上的人，他们才是驼城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人没了，驼城就是一座死城，我闷喂骆驼都成问题。”田元义对这个死脑筋的宦官一点办法都没有。


“嘿嘿嘿，咱家惹不起云烨，他在皇宫里都是横着走的主，难道说还惹不起他苏定方，惹不起他李靖吗？老田，你就跟着咱家好好地办差，把驼城维持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陛下那里我一定会为你说两句好话的。”


听着宦官简单粗暴地收拢人心的话，田元义只想大哭，那个被你称之为能在皇宫横着走的人的举荐自己都没要，为何要你一个太监的举荐？自己看好驼城，决心在驼城上建功立业，独辟蹊径的达到自己光宗耀祖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标，早跟着大帅回长安了。


大帅其实没打算毁掉驼城，之所以带走那些人和护甲就是为了保护驼城，这些骆驼在草原戈壁沙漠上奔波了三年，好多的骆驼身上都已经有了暗伤，不出两年这些骆驼就会逐渐死掉，就如大帅所说，它们毕竟是血肉之躯，不是钢浇铁铸的。


田元义之所以会留下来，就是舍不得这些骆驼和驼城上的所有设施，没人知道他为这些东西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和心血。留下来是为坚守，只是不知道这种坚守能到几时。


和他同样因为喜欢驼城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西域老卒，平日里做的事情就是控制骆驼和喂骆驼，他们也不愿意回去，中长安对他们来说过于遥远了，中原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还不如就在这片瀚海上放牧骆驼，活个自在。


一支微型驼城正在快速的向长安挺进，云烨悠闲地坐在一间很小的木屋子里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大军充满了骄傲，什么叫做强军，自己的麾下就是，出关的时候这些家伙除了彪悍之外没什么好说的，现在却自然而然的沾染了些许贵气。


军人的这种气势很难养成，只有通过无数次血战，并且战而胜之才能慢慢培养出骄傲，自信，以及蔑视一切的气概。


“大红披风穿在这些家伙身上糟蹋了，那东西是用来御寒的，不是要他们敞着胸怀让风刮起来耍漂亮的，现在是荒山野地，腆着肚子给谁看？”


云烨笑着摇摇头，把酒杯放在小桌子上对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处默说。


程处默喝酒从来不以喜欢用杯子，他最喜欢用军中的水壶，就是那种上面用半寸宽的带子绑着的那种，再好的美酒他也需要倒进自己的水壶里，举着粗笨的酒壶他好像才会开怀痛饮，现在也是如此，正拿着酒漏子往自己的水壶里灌酒，他的水壶是特制的，比别人的稍微大了一些，也沉重一些，风磨铜压制的酒壶泛着一种金子的光芒。


见程处默没工夫回答自己的话，云烨又说：“这种酒放在白瓷杯里最是雅致，也适合小口，小口的轻呷，你总是装在水壶里干什么？”


“你管我！喝个酒都不让人消停，走了。”程处默端起酒壶满意的点点头，又把酒坛子里的残酒一口气喝干，斜着眼睛看了一眼云烨手里的白瓷酒杯，掀开门帘子就走了出去。


这家伙最近的心情很差，自从知道自己老子过的生不如死之后，整个人都变得不太正常，没事干就喜欢攀到最高的地方朝西面看，这让云烨一度很紧张，他要是脑子突然抽风了跑去大非川就把自己害死了，老程回来之后绝对会大发雷霆的，程处默受责罚，自己绝对逃不掉。


老程的私信里说的很对，替皇家卖命，老程家有一个受罪的就行了，上来两个就是在亏本，程处默就该老老实实地去长安接受皇帝的检阅，然后把皇帝的封赏拿回家，把新发的官服拿回家，最好把爵位也带回家，这样就最好了，用不着他去大非川受罪。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干的事情，程处默这次回京就该张扬，将程家能拿的好处拿到极致，云烨回到京城就该找个老鼠洞藏起来，慢慢的让扑向自己的风暴过去，然后再等着自己的功劳发酵成熟，最后再放到笼屉上蒸一下，让它变得又白又大，这才是大家族要干的事情。


进了关之后，杜如晦就不和云烨说话了，独自待在另外一个小小的驼城上鼓捣自己的金石玉器，往往一整天都不出来。


这是在赤裸裸的避嫌，地方上的官员统统交给许敬宗去打理，等闲见不到大唐声威赫赫的杜相，更加见不到神秘莫测的云侯，很多时候有着神仙弟子之称的云侯堪称大唐最神秘的人。


因为他从不接见地方官员，如果有必要，他甚至不愿意走出家门，能见到他的地方只能是朝堂或者玉山书院，勋贵们的聚会他也很少参加，就算是婚丧嫁娶也很难见到他本人，除非是一些关系非常近的勋贵有大喜事，或者大丧事他才会惊鸿一瞥的出现一下。


神秘，清高，孤傲，不合群这就是云烨留给大唐官员的印象。


事实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云烨去的地方和他们去的地方有冲突，他最不喜欢和那些长辈勋贵们坐在一起，更喜欢和他们家里的小辈一起厮混，宁愿去燕来楼看艳舞也不愿意和老家伙们待在一起喝茶，听曲子，那些酸掉牙的曲子云烨欣赏不来。


那些老勋贵们也知道云烨的习惯，出面招待他的都是家里最出色的子弟，老人家共聚一堂的时候，如果没有必要，就不会去喊他，而那些官员们却削尖了脑袋往这样的场合里钻，要是能见到云烨才是怪事情。


见不到就越想见，但是云家的门槛很高，管家又是一个势利的家伙，收到拜帖之后总是笑眯眯的说他家侯爷不在，有时间侯爷会回访。


能回访才是见鬼了！


气势很重要，尤其是上过战场厮杀过的百战雄师的气势几乎能摧人肝胆，地方官何时见过这样的大军，战战兢兢地奉上犒劳大军的物品之后就快速的离去，因为他自己也发现，自己出现在这样的地方非常的不合适。


云烨发现自己身上的军人气质已经很浓厚了，从说话到办事的方式，都变得非常的军人化，这样下去可不行，军人的性格过于刚硬，这样的性格在大唐混会非常的吃亏，这必须要改，只有二流子才能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


就在云烨琢磨怎么才能把自己新一代军神的名头毁掉的时候，李二正在看一封长长的奏折，一边看一边笑的喘不上气来，断鸿很好奇，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不苟言笑的皇帝陛下笑的跟一个孩子一样。


房玄龄也在大笑，等皇帝笑够了之后就对说：“谁都有脾气，云烨也不例外，更何况他少年成名，又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心中多少也会有些傲气，以他的聪慧，不会想不到陛下早就有了对付驼城的法子，所以才把一座战争堡垒干净利索的拆的七零八落，让陛下的打算全盘落空，再也没有可以比较的地方，他的驼城才能真正的天下无敌。”


“天下无敌？现在的大帝号不一样还是天下无敌？真正天下无敌的是人的智慧，一山还比一山高，朕算是看透了，武备这条路根本就没有尽头，我们既然已经被云烨领上了这条路，那就大踏步的走下去吧，虽然李纲这些人极力反对，但是朕的心从未动摇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管是为了国运昌隆，还是为了百姓安居乐业，朕不容许外敌踏进中原一步！”


房玄龄瞅着意气风发的李二暗自叹了一口气，这样的想法和祖先的教诲是相悖的，自古以来刚柔相济才是治国之道，穷兵黩武算不得一代圣君！


转眼一想，心中又开朗起来了，人就是一辈辈的过，天下间从来就不缺少惊才绝艳之辈，自己退下去了，到时候自然有人会收拾烂摊子。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二节 李泰的忧虑


驼城进了关内道，越过了秦州，沿途就不断地出现了折冲都尉，和录事参军。他们不挡路，也不阻止大军前进，只是一遍遍的朝大军呼喊自己所在折冲府的名字，于是就不断地有人默默的离开军阵，站在折冲都尉的身后，直到没有人出现之后，就会有五蠡司马过来向折冲都尉交付这一折冲府将士的功劳簿，都是用火漆密封好的，只有一州的刺史能够打开观看，然后按照军功逐一进行赏赐。阵亡者会得到特殊的补偿。


五蠡司马在将这些文书交付完毕之后，悄悄地在折冲都尉和录事参军的耳边说：“想要捞钱财最好不要在这些将士的赏赐上打主意，什么见十抽一，抽二，抽三的事情千万不要发生在他们身上，更不要拿官府仓库里发霉的绢帛代替实物，我家大帅已经向都水监打过招呼了，一旦发现有这种事情，不管你走的是谁的门路都免不了脖子上挨一刀。


这话你们也可以带给刺史，对他同样的有效，我家大帅是个念旧情的人，这些将士没有死在戈壁沙漠里，要是折损在你们手上，嘿嘿，大帅会灭了你满门。


以上这些话是我家大帅的原话，你们的刺史可以上本弹劾，可以找我家大帅的麻烦，千万不要和这些从战场上下来厮杀汉一般见识，就算是他们的脾气臭点，嘴巴臭点，你们就当没听见，因为我家大帅就是这么干的。”


折冲校尉和录事参军听得有些发傻，这样赤裸裸的威胁他们从来没有见识过，不由得抬头看看微型驼城上正在迎风飘扬的云字大旗，觉得这位大帅嚣张的没谱了，从来没有哪一位领军的统帅这样干涉过地方上的政务，这完全是越权。


五蠡司马见他们好像还有点不服气，拍着折冲校尉的肩膀说：“人家地方上的官员可以不在乎云帅的警告，你应该知道云帅是个什么样的人，在进关之前，一位王爷，还是亲王杀了我们的几位弟兄，结果，嘿嘿，那位亲王的尸体现在都已经埋进土里了。言尽于此，不信的话就尽管试试，大帅也说了最好有几个不长眼的能跳出来让他祭刀。”


交代完这些事情，后勤的马车从这些人身前路过，站在马车上的文书清点了从队伍里出去的人，然后就选了一个包袱扔在地上，包袱很沉，砸到地上散了开来。里面全是各种金器和银器。


一位准备回家的旅长，捡拾了包裹，按照包裹里的纸条把东西全部散给了自己的部下，自己找了一个金盘子揣怀里这才重新站在折冲校尉的身后。


“陆三，你他娘的这次出去发财了？”折冲校尉满脸深意的看着陆三。


“校尉，没啥，就是跟着大帅跑了几万里路，明说了吧，弟兄们都是您看不惯的人物，所以才会被您弄到征西军去沙漠里吃沙子，不过这一回弟兄们得感谢您，没您这一手弟兄们不可能有现在的好日子，过不了多久卑职和弟兄们就会被招去长安，您要是想要管束卑职，还是省省吧。”


陆三看都不看校尉，大帅给的两个月的假期现在还有效，没必要看这些人的脸色。说完话就跨上自己的战马，牵着自己驮满东西的驮马，朝校尉抱抱拳就带着手下直接回家了。


录事参军大怒，正要命令下属将这些混账东西抓回来，却被折冲校尉拦住了，摇摇头说：“忍一忍吧，封袋里面一定会有调令的，这是军伍里一贯做法，这些人实际上已经不归我们管了。”


（唐前期沿袭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府兵制，即军事编制的单位，源自鲜卑八部之制，与均田制是相适应的。入唐后，由于不断进行改革，故唐代府兵制日趋完备。府兵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兵府、军府），下有团（一团200人）、旅（一旅100人）、队（一队50人）、火（一火10人）。折冲府的统领者称折冲校尉尉和果毅校尉。府分上中下三等，上府6团1200人，中府5团1000人，下府4团800人）


这样的悲喜剧每天都在上演，等到云峥过灞桥，身边就剩下不到五千人，杜如晦去了文官桥，云烨只好走跃马桥，这样一来身边的人数就更加的单薄。


大军回归自然会有仪仗，刚刚过桥，就看见对面的有百十人载歌载舞的过来，有牵着羊的，有挑着酒的，还有在笸箩里装满瓜果梨桃以及大枣的，这些东西只能看看，吃不得，都是蜡捏的，跳舞的是长袖宫娥，一组一十六人，共三组，这已经是云烨这个侯爷能享受的最高标准。


牵羊的是宫里的一位太常，这家伙一刀子就把羊捅死了，找了一个玉杯接流出来的血，然后就把手指探进玉杯沾了点羊血，就在云烨的脸上开始涂抹，虽然只是淡淡的两笔，云烨还是闻到了羊的膻气。


跟着云烨走跃马桥的许敬宗也受到了同样的待遇，这家伙今日将一副铠甲穿的松松垮垮，整个是为征西军丢脸来着。


云峥这边唱的是《出车》，文官桥那面唱的是《折杨柳》，宫女身上的衣衫也比云烨这边宫女要少得多，两条白花花的膀子就露在外面，搞得云烨这边的将士都没心思看自己这边的歌舞。


这一回是拜将出征，所以回来之后要先去皇家的庙宇戒斋，沐浴三天，向皇天后土报告自己自己的战绩之后才轮到皇帝亲自慰问。


云烨笑着看了一眼满脸泪水的辛月，就在两位宫娥的服侍下解下征衣，换上紫色的官服，踏上一辆暖车，然后就被皇宫的侍卫簇拥着直接去了皇家祖庙。


负责引导云烨进祖庙的是李泰，这家伙一脸的严肃，轻咳一声就大声喝道：“大军出征可曾取胜？”


“万胜，万胜，万胜！”云烨扯着嗓子大声的回答。


“既如此，进！”


然后就有四个宦官走上前来拆掉了门槛，云烨脚下踏着软底的便靴，随着李泰进了一间小院子。这间院子紧紧地靠在玄武门，算是最里面的一间屋子。


进了屋子原本就该李泰向云烨讲述这里的礼仪，他刚刚念了两句就将手里的金册扔到一边对云烨说：“这些东西你以前学过的，我就不念了。”


云烨笑着点头，四目相对，两个人的眼眶都有点湿润，又同时转过身子狠狠地吐了两口唾沫，这才相拥了一下，然后就如同触电般的松开。


云烨打量了一下房间，就直接掀开帷幕，从后面拎出一个食盒来，打开一看非常的满意，里面的食物算得上样样精致，甚至还有几只炸好的鸡腿，立刻就取出一只三两下就吃个精光。


李泰帮着云烨倒了一杯热茶说：“果然是个吃货，你怎么知道我会帮你带吃的，还专门藏在帷幕后面？”


“你不藏在帷幕后面，难道藏在你的怀里？我这三天只能喝稀粥，你要是不给我送吃的，咱们这几十年的交情岂不是白白维系了。”


李泰点点头算是认可这句话，瞅着大吃鸡腿的云烨说：“这几年长安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多的你可能都无法预料，你其实从来都没有好好地看过这个城市，这一次，我建议你真真正正的看一遍，浮华下面隐藏着非常多的危机，人的心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当初魏征所担心的事情，正在一件件的变成现实，我们的将军在外面苦苦作战，将士们在外面爬冰卧雪，而我们却没有做出一些能够匹配这些辛劳的功绩。


有钱人依旧有钱，劳苦者依旧劳苦，虽然不缺少吃食，我却更加怀念十年前的那个朴实敦厚的长安，我们努力创造的财富大部分还是流进了那些富人的腰包，再这样下去，我很担心那些一无所有者会站起来拿起武器向我们讨还欠他们的财富。


你一手建立起来的商业体系，不客气的说正在变味，那些豪商巨富就像是一条条游弋在鱼塘里鲨鱼，正在大肆的吞噬那些弱小的鱼类，我很担心在不远的将来，大唐这个鱼池里会只剩下那些贪婪的大鲨鱼，而那些小鱼会全部消失。


到时候那些大鲨鱼就会相互撕咬，直到将整个鱼池都弄坏掉。”


云烨放下手里的鸡腿瞅着李泰叹了口气说：“你是不是对何邵说过这些话？”


李泰点点头说：“是的，我向他发出过警告。”


云烨重新拿起鸡腿将它吃完，用茶水漱了口笑着说：“难怪他宁肯冒着巨大的危险去开拓自己的国家，难怪他会出现在战火纷飞的战场，把时机掌握的那样好。我就说么。他自己不该有这样的魄力，也没有这样的胆量，原来是被你吓坏了。”


“你不在乎这样的变化？一个新的利益团体正在向国家要求更多的话语权，他会打破旧有的平衡，这样迟早会出很大的乱子。”李泰盯着云烨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三节 契苾


“在所有图形中最稳固的是什么图形？”云烨玩味的问李泰。


“自然是等边三角形，这已经是至理何须再问。”


“你觉得现在的大唐权利分割是个什么状态，只要来自那些阶层？”


“农人和士人！”


“这就对了，只有农人和士人，陛下这些年已经将门阀消除的干干净净，马周这样的鹰犬如今还有用武之地，这一次陛下竟然派他给我传达旨意，这说明什么，陛下打算启用马周，在启用马周之前，必须消除他和书院的矛盾，给我传达旨意，就是陛下想要告诉我放过马周吧，一位帝王这样隐晦的为自己的臣子求情，也只有咱们的陛下能干的出来。


马周出来要干什么呢？我以为陛下就是想要调和矛盾，马周的出身天下皆知，他几乎是百姓的代言人，不管是在处置河东门阀，还是解决河西大族，他的手段都是那样的冷酷无情。


陛下消除了旧的门阀，扶持了一些新的勋贵，比如我家，可是矛盾依然存在，这样不断的扶持新贵族，打压旧贵族迟早会出问题，毕竟皇家也是这个利益团体的一员，如果真的这样不断的循环下去，勋贵就会和陛下离心离德，这绝对不是陛下的初衷，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新的阶层来分割一下强大的勋贵集团的权利。


老百姓不成的，他们对权利的需求比较简单，而且容易受到蛊惑，怎么办呢？这个时候陛下就发现了一个新的阶层，这个阶层聪慧，有力，有钱，却被世人所鄙视。


没错，这个阶层就是商人阶层，勋贵们喜欢钱，但是不喜欢商人，百姓们羡慕商人的富足，却鄙视他们的唯利是图，所以这样的一群人绝对是陛下手头最好的一个棋子，可以随意的使用，却没有任何的危险，一旦出现不好的苗头，绞杀起来连借口都不需要。


士人和农人都有倾覆天下的能力，独独商人没有这样的力量。


所以啊，青雀，你看到的都是表象，这是陛下刻意纵容的结果，自从商人可以雇佣书院学生的时候你就该晓得，陛下在扶持商人，当陛下将商税提高到十税一的时候你就该知道陛下开始正眼看商人了，当商人的子弟可以进入玉山书院读书的时候，你就该明白，商人的春天来了。


咱们是从数学理论上明白等边三角形是最稳固的几何形态，而陛下完全是从权谋的角度出发，自行领悟了这个道理，所谓殊途同归，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形。


你很幸运啊，有这样的一个老爹，你就能混吃等死了，你老老实实的把心思用在研究上，不要替陛下和太子操心。”


云烨说了一大串的话，又吃了两个鸡腿，这时候非常的口渴，就端起茶壶咕嘟咕嘟的一口气喝下去了半壶。


这些话其实只有一半是自己的，另一半却是李纲的原话，别看老人家整天昏昏欲睡的，但是那一双眼睛已经上升到了天空，目光炯炯的盯着这个国家，不放过任何微小的变化。


李泰崇拜的看着云烨，起身恭恭敬敬的朝他施礼，自己看不明白的事情，在云烨简单的一段话当中就被剖析了个明明白白。


“我以前没发现你有这么聪明啊，难道说去沙漠能让人变得聪明？”


“那是你有眼无珠，有什么事情就一口气都说出来，我最近才华横溢的厉害，可以为你解惑，赶紧问，我今天累的要命，打算洗完澡就去睡觉。”


云烨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懒洋洋的对李泰说。


李泰摇摇头表示没有问题，很干脆的起身就要出门，走到门口诡异的笑了一下说：“洗澡有人伺候，洗的可干净了，你隔壁的契苾大将军已经洗了一天多了。”


说完就拍拍手从外面走进来四个宫女，指着云烨对宫女说：“伺候云侯沐浴净身！”然后丢给云烨淫荡的笑容，就扬长而去，边走边想不知道辛月知道自己夫君正在接受四个美人服侍的时候是个什么表情。


云烨伸开了双臂接受宫女的服侍，富贵多年了，这点场面还吓不住他。


舒坦啊，仰面朝天的躺在澡盆里，两个宫女抱着自己的脚丫子在用刷子仔细的清洗，指甲缝都不放过，那日暮帮着自己洗了三年的脚，从来没有这样细心过，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在糊弄，把两只脚弄湿就算是洗过脚了。


在祖庙里沐身祷告其实是大将军等候兵部勘验军功等候奖赏或者惩罚的一个过程，洗完澡吃饱了饭，云烨就趴在墙头看隔壁的契苾大将军耍刀，老家伙耍刀的声音非常的大，兵刃破风的声音听得云烨头皮发麻。


老家伙大冬天光着膀子，手里的一把刀舞的水泼不进，玩完了刀子还仰天大笑两声，滑稽极了，这个老家伙太自恋了。


透过大开的门窗，老家伙的大床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几个赤裸的女人，白花花的纠缠成一堆，云烨抬头看看日头，这已经是下午了，难道说这个老家伙居然从昨天鏖战到了今日？


“云侯，想看就看，正大光明的翻墙过来看就是，要是不服气老子的本事，挑两个我们比划一下，看看到底是老夫老当益壮，还是你年轻人勇猛。”


和草原上的咸湿佬老头就不能说话，一说话就吃亏，他们是狼的后裔，没事干在野地里交配一下完全不当一回事，根本就不避人，自己是文明人怎么可能和这个老家伙当连襟。


都说多子多福，但是，看到一个有八十几个儿子的老家伙不管是谁都要钦佩一下的，现在又多了四个老婆，指不定能给他生多少的儿子。


反正后世的契家庄子据说都是人家的后裔，要知道那是一个很大的庄子，人口几乎上万了，这只不过是专门给李治守陵墓的一个庄子，流散在其他地方的子孙还不知道有多少。


这是真正创造了一个宗族的男人。


“您老人家老当益壮的荤腥不忌，我就算了。”云烨骑在墙上准备和老家伙打听一下回来之后的安排。


“汉家女子的腰太细，屁股太小不好生养，不如我们族里的女子好，丰乳肥臀的抓到手里手里都踏实，云侯，那日暮夫人可是草原上一等一的美人，万万不敢辜负了。”


娘的，一个粗人还他娘的贼精贼精的，自己想跟他打听点事情，谁知道这混蛋就只知道谈论女人，就是不说一句关于自己将来的事情。


其实，这些事情没有什么好避讳的，只是契苾认为自己是降将，做事情不能像云烨那样肆无忌惮，很多时候都是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只要回到京师，就把自己关在家里造人。


“老契，这一次你有白登山大捷，听说你一次差点把那些野人光棍杀光，算得上劳苦功高，阴山的牧场你还要不要，如果不要的话我打算下手了，云家守着一个羊毛作坊没羊毛算怎么回事，先和你打个招呼。”


一听到这话，老家伙立刻就变得委顿起来，抛下刀子连连拱手道：“好我的云侯啊，你就饶了老汉成不成？你是专门种田的，我是专门放羊的，你一个种地的就该要点富饶的地方去种地，阴山这种放羊的地方您就留给老汉成不？


全族上下一万多口人等着放羊呢，可是老汉立下的功劳没你大，偏偏陛下这一回准备拿出阴山脚赏赐，您军功列为第一，这简直就是给您准备的，陛下这是要老汉的老命啊，知道老汉对阴山牧场垂涎三尺的，怎么就非要拿刀子扎老夫的心。”


看着一个狡猾的淫荡老人在一瞬间变成了憨厚型的关中老农，真不知道这家伙身上的狼性还有多少，是怎么才把自己生生的弄成一只狐狸狗的。


“老契，不要装了，看的让人恶心，很明显那块草场就是给你准备的，海岛是给刘仁愿准备的，辽东的封地是给张俭的，我就是想问问你知不知道我的赏赐是什么？知道的话就赶紧说，心里面七上八下的没个着落，你要是知道不说，小心我真的抢你那份。”


契苾哈哈一笑，一纵身就上了围墙，坐在云烨的身边指着南边说：“就不要吓唬老夫了，你的赏赐听说是在南边，原先是一个海岛，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了下文，据说是被言官给阻拦下来了，我们从前线回来之所以要沐浴净身，有大半原因是因为你，就因为你的赏赐落实不下来，才会有人翻出这条乱七八糟的理由，让我们在这里停留三天，看起来你的赏赐一定了不得。”


听到这话，云烨就开始发愁，冒头出尖不是个好现象啊，李二向来喜欢用顺水推舟这一手，上一回用这一手将长孙无忌推成了赵州刺史，不知道这一回会把自己推到那里去，李泰见到自己一句实在话不说，看来就没有什么大毛病，不过这种小猫抓心的奇痒还是让云烨浑身难受。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四节 这才是属于我的


在长安轰轰烈烈的被庆祝了三天之后，云烨终于回到了家，相比在万人中央享受万丈荣光他更喜欢云暮那声甜甜的爹爹。


任兵部尚书，检校吏部尚书参议朝政这就是云烨的新职位，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云烨不在乎，辛月不奶奶也不在乎，她们只希望云烨从此之后再也不要离开家，安安静静的在家里种地都好，至于荣华富贵，云家不缺那东西。


侯爷和公爷没有什么区别，再大还能大过皇家去？


月上中天，清冷的夜空里似乎都散发着春情的味道，辛月的青丝散乱的铺在丰满的胸前，伏在云烨赤裸的胸膛上如同小猫一样的呢喃着，云雨后的残醉让她对眼前人更加的痴缠。


“能不能起来一下，你压死我了。”云在乎，云烨在辛月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大煞风景的说。


辛月扭动一下身子又往上爬一下，拿脑门顶着云烨的下巴恨恨地说：“你总是不愿意好好地待我，这样美的时候，非要说让人伤心的话。”


云烨嘿嘿一笑，伸手揽住辛月，手轻轻的在她光洁的后背上滑动，夫妻间虽说不分你我，相互之间的慰藉不能缺。


喘不上气就喘不上气，虽说辛月的腰身因为生了两个孩子逐渐变得有些粗，身材也变得丰满起来，云烨不在乎，对这具身体依然充满了迷恋。


岁月可以夺走美人的红颜，却消除不掉美丽的记忆，新婚之夜的时候这具身体可不是这样的，细腰丰臀隆胸样样不缺，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花。


如今这朵花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果实，秋后的美景同样美的令人陶醉。


“我想了，你还是死在我前面比较好，我欠你太多，就该多受些罪。”云烨低头咬着辛月的一绺头发小声的说。


“比你早死当然好，有你操持后事再好不过，但是一定要比她们四个活的时间长，免得我一死你就立刻把我忘了。”


“别人都是心心相印，我们都心心相咬了，那里还能忘得掉，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忘了你和忘了我自己没什么区别。”


“阿郎，你以前说的那故事能不能再给我讲一次？以前总听你讲述说什么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每回讲故事讲到成亲就不愿意多讲，现在我很想听听英雄救了美女他们成亲后到底会怎么样？妾身很想知道，不知道那位爱吃毒果子的公主有没有我们过的好。”


“没有我们过得好，她没有你硬气，也没有你能干，更加不知道经营这个家，所以下场很惨，总归是在大雪天卖火柴被冻死的下场。”


辛月轻笑一声，把自己的头埋进云烨的臂窝，一条腿横搭在他的腰上，迷迷糊糊的说：“买错了东西，大雪天该卖羊肉包子才是。”


“那是一个大雪天，冷极了，白雪公主披着一件破旧的红斗篷，胸前的口袋里全是火柴，吻醒她的二流子正在家里像老鼠一样的哆嗦着不断地喊着自己很饿，于是白雪公主就穿着他的一双大鞋子准备把火柴卖掉……”


辛月的呼吸慢慢变得悠长平缓，云烨的声音也逐渐低沉了下去，辛月已经睡着了，嘴角含着一丝浅笑，云烨发现在自己停止讲故事的时候，辛月的呼吸就变得急促，似乎要从睡梦里醒来，于是他就打算把这个故事继续的演绎下去。


“第一根火柴点着之后，她就好像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美丽的皇宫里到处挂满了烤鹅，她吃了一只又一只……”


清早吃饭的时候云烨的嘴巴张的就像是河马，打一声哈欠，眼泪就流下来了，那日暮铃铛捂着嘴巴偷偷地笑，辛月的脸红扑扑的，小苗得意的左看看右看看心中满是骄傲，她如今也有资格上这张桌子了，再也用不着和云暮她们挤到一张桌子上了。


家里的小米稀饭云烨喝起来就没完，三四碗下了肚子，就擦擦嘴就要直接去书房，书房里有一张很舒服的大炕，寒冷的天气里最适合补觉了。


云寿，云欢，扔下饭碗就跟着爹爹去书房，云暮也撂下饭碗，嘴都不擦从后面扑到爹爹的背上，胡乱的把嘴在爹爹的后背上蹭几下就带着一长串得意的笑声想要攀到爹爹的脖子上去坐。


辛月咳嗽一声，云暮就乖乖的从父亲的背上滑下来，低着头抠手指，云烨哈哈一笑，把地上乱跑的云露架到脖子上，又用一条胳膊把大闺女挟起来，在辛月的呵斥声里就出了花厅，今天老子的时间都是孩子的，谁来都不管。


其实孩子们都不用云烨照顾，到了书房，云寿就找了一本书开始读，云欢也很自觉地开始写字，只有云暮和云露跳到炕上，缠着爹爹讲述西域的事情。


“小暮，小露珠不许你们搅扰爹爹休息，爹爹常年征战在外，身子太疲惫，需要睡觉，你们过来和我一起看书吧。”


云寿已经隐隐有了做大哥的风范。


云烨笑笑，掀开自己的被子让小露珠钻进来，搂着小闺女打算先睡到中午再说。


云烨再一次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云寿就觉得自己仿佛也很瞌睡，他也想学着云暮的样子躺在爹爹身边，但是作为大哥，他又认为这样做很不合适。


云欢的选择就比云寿更加的干脆，甩掉鞋子也就跟着上了炕，不管小露珠如何的把自己往外推还是坚决不出被窝。


父亲轻微的呼噜声很快就传了过来，不但他睡着了，就是云暮，云欢，云露也睡着了，昨日爹爹从皇宫回来，几个孩子太激动都没有睡好。


云寿终于扔掉了手里的书，朝书房外面看看，也爬上了大炕，被子不够盖，他大半个屁股露在外面，不过不在乎，自己太困了。


太阳透过窗棂暖洋洋的照在大炕上，云氏父子睡的天昏地暗，辛月瞅一眼屋子，就流一次泪，铃铛的眼睛已经哭成了桃子，小苗好奇的看看辛月，又看看大炕上睡着的几个人，很不明白，爹爹带着孩子睡觉有什么好哭的。


那日暮抱着闺女刚刚大声的吆喝奶妈把闺女抱走，就看到辛月那双像兔子一样红的眼睛，赶紧一缩脖子，就回了自己的院子。


云烨睡醒了，其实他还想睡来着，昨夜不光是讲故事这么简单，但是小闺女的睡品不好，一双小手总是抓来抓去的，最后抓到云烨的耳朵，死死地揪住不放，而辛月就坐在炕边上观音菩萨一样的帮着父子几人撵着苍蝇。


“停啦啊，大冬天的哪来的苍蝇，喜欢围在跟前就待着，装什么撵苍蝇啊，我一走就是三年多，小丫嫁人了，小南小西，小北也嫁人了，家里显得空荡荡的，没了人气，你操持家里家外上万人的生计也够辛苦的，眼馋我们大清早睡觉就上来。”


辛月才要说话，却发现云寿的眼皮子动来动去的，就笑着在儿子的脸蛋上拍拍对云烨说：“您本来就喜欢睡觉，您睡了，大家都会说这是大将军在外征战劳苦所致，没有您在西域放马血战一场，就没有大唐今日的安生，所以您干什么都是应该的。”


“能强抢民女不？”云烨不肖一顾的回答，然后就在胖儿子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说：“既然醒了就没有装睡的道理，起来，带着爹爹认识一下家里，走了三年，看什么都陌生，你娘把家里弄成了江南，哼，北地就该有北地的雄浑和壮阔，弄几个死水池子，挂几个兽头就以为身在江南不成？小心夏天滋生蚊蝇。”


云寿红着脸爬起来，十五岁的少年好像有点害羞，嘴上的绒毛都已经变黑了，却还是非常的青涩，不知道十六岁的李容会不会好点。


“怎么在孩子面前说这些？既然那几个小的睡着了，我们就出去走走，您总是窝在房子里不出去也不好。”辛月见儿子发窘，赶紧过来解围，所谓的慈母多败儿就是这么来的。


云烨刚刚起身，剩下的三个也就呼啦啦的起来了，和母亲住在一起的云香没赶上这一波睡觉的风潮，如今正靠在书房门口，偷偷的往里看，这都是铃铛给闺女灌输的坏毛病，什么叫做妾侍的闺女？那日暮在这点上就比铃铛强的多，云暮的心胸要比云香的心胸宽阔的太多了。


后院里一家人说说笑笑的厮闹，云香的小手被老爹攥在手里不撒手，能感觉得到她的手心全是汗水，越是这样，云烨就越是不撒手，自己的闺女不和自己贴心可不成，这样的闺女容易养成林黛玉，伤风悲秋的对身体不好。


云家的女儿就该像云暮一样才对，彪悍勇猛才是将门闺女该有的气概，老子是杀人如麻的名将，闺女就该是百折不挠的性格才对，只有林如海那样的武将才会愚蠢的将闺女养成一个肺痨，喜欢一个男人还得不到，最后悲惨的死去。


对铃铛只要强迫一下她就会乖乖地顺从，然后就顺杆爬，云香不愧是铃铛生的，被爹爹拖着小手，小花园都没有走完，就知道双手抱着父亲的胳膊撒娇了。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五节 安全大于天


“父亲，云烨自从回到长安，就从未踏出府门一步！”


“这样做是对的，流言蜚语是苍穹底下最丑恶的存在，能洗刷掉这些污垢的只有时间，云烨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他在人心的把握上无疑比好多的老头子的认识都深刻，元日大典，诸将都有封赏，唯有云烨一人没有，嘿嘿，陛下还真是宠溺自己的福将。”


“宠溺？父亲，现在长安盛传云烨已经失去了帝宠，不日就会大祸临头，云烨恐怕也是因为这样才会闭门不出的吧？”


长孙无忌放下手里的茶杯看看自己的儿子叹口气说：“你是我的儿子，所有的孩子里面我对你的期望最高，现在看起来你还是不如云烨啊，为父只是奇怪，你从哪里看出云家大祸临头了？


为何为父只看到云家将会因此世代永昌呢？


是因为他擅起边衅？还是因为他逼死了霍王，或者是他在星星峡干的那些事？你不会是因为觉得云烨继承了侯君集的官职才下的这个判断吧？


你不过是一介银青光禄大夫，人家已经是兵部尚书检校吏部尚书，参议朝政了，尤其是最后参议朝政四个字你就没有好好的解读过么？这是宰相才有的职权。


自我大唐建国以来，你见过有谁因为打了胜仗而被降罪的？如果云烨和大食人一战战败，陛下自然会问他一个擅起边衅的罪责，如今打赢了，而且是难得的胜仗，这个时候有谁会去问一位这样一位将军为何要出国作战，就算是最没心思的言官也不会去问。


至于霍王，冲儿啊，你难道不知道自从那些亲王执意要求去西域之地立国，就是已经将自己和我大唐割裂开来，不管是出于野心还是出于雄心壮志，他们和背叛这个词是相等的，一个攻击大唐军伍的叛臣，难道堂堂的蓝田侯北庭大都护府云烨就斩不得吗？这事要是到了爹爹的手上，爹爹的举动一定会比云烨还要激烈。


至于星星峡的事情算得了什么事？更何况李靖老匹夫亲自上书告诉皇帝这是出自自己的邀请，云烨才会火烧星星峡的，算起来有功无过！


胆量和魄力这东西都是天生的，冲儿这两者你都欠缺，最近你也不要出门去丢人现眼了，好好地留在府里帮你娘亲打理家事吧。”


长孙冲被老爹狠狠地抢白了一通，心里不由得大恨程处默，这个混蛋自己老爹不在，没个主心骨，见云家最近风雨飘摇的，就逼着自己去问老爹，现在被老爹当成白痴呵斥，真是活活的气死个人。


在长孙冲将要出门的时候长孙无忌又小声的说：“有兄弟情义自然会让人觉得心里崇高了许多，但是你不要忘了，你还是一位世家子，顾得了家，就顾不了兄弟情义，这一点上你要把握好一个度，我们家的利益和他们几家有冲突，唉！你小心些吧。”


长孙无忌也不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该怎么教育儿子，在云烨的身上，他早年坚持的好多道理好像都不太对，现在弄的是是非非根本就没办法分清楚。


同样的问题好多人都在问自己的老爹，眼光不同，得到的答案各不相同。一个家族能够传承下去，有时候靠的不是实力，它更需要一点运气。


云烨出府门了，并不是像外人所说的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至少在集市上割了些好猪肉，还买了一些韭黄，一大捆甘蔗。


单鹰的小屋子里的炉火烧的暖和，一家人围坐在大炕上等着家主削甘蔗皮，这里一个下人都没有，当云烨把最后一根甘蔗削好皮插进一个小洞里，旺财的大脑袋就凑了过来，咔嚓咔嚓的咬甘蔗吃。


年节已经过去了，云烨还是想吃饺子，饺子这东西还是自己动手最有趣味，云寿挥刀剁着肉馅，自己揉面团，辛月装着很辛苦的样子看着水，那日暮献宝一样的抱着小女儿当皇太后，铃铛最实在，把小院子里里外外的又扫了一遍。


小苗头一回参加这样的家庭活动，对什么都好奇，她怎么都想不到夫君居然会揉面。


包饺子的时候云烨就长叹了一口气，自己包的最好，下来竟然是云寿，烟容干脆就把饺子馅和皮弄不到一起，只好专门负责赞美云寿的手艺。


云暮照例是不会动手的，以前总以为穷养儿子富养闺女是对的，现在看起来有问题，自己的闺女全是吃货，包括自己的四个老婆。


“云家男人就是聪明。”辛月满头大汗的终于捏好了一个奇形怪状的饺子，脸上的面粉都来不及擦掉，就开始向李烟容学习。


原来还想带着全家远避到荒岛上，现在看起来行不通，这些女人的生活技能已经退化了，如果没有厨子做饭，丫鬟洗衣叠被，她们在荒岛上只能活活的饿死。


饺子熟了，很大的锅煮了两回，云暮在给旺财放了一盘子热饺子之后，就飞快地跑回来等着吃，辛月斜着眼睛看了云暮一眼说：“旺财有手吃饺子吗？你还把热饺子端给它，你看看把它急成什么样子了，吹凉了喂给它。”


满世界喜欢吃饺子的马只有旺财，和云烨的口味差不多，最喜欢韭黄猪肉馅的饺子，讨厌酸菜饺子，挑嘴得很。


吃完了饺子旺财就摇着尾巴走到院子里，找了一个向阳的地方卧倒慵懒的打盹，一小觉，一小觉的熬时间。


扑克牌是云家的不传之秘，小苗的脸蛋上贴满纸条之后就冲着云暮发飙了，因为她刚刚看见云暮在和云欢换牌。


“你是我小妈，现在最好就开始让着我。”云暮的一句话就让小苗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轻咳一声，就端正的坐了起来，即使云暮和云欢再怎么作弊，她也视而不见。


辛月和铃铛在洗盘子，虽然她不明白家里还有一百多个下人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姐妹洗盘子，见夫君坐在炕上和云寿云暮说话，也就不感到委屈了，都是自家人，伺候他们爷几个也是该的，倒是那日暮拖着一个孩子，像是臭在炕上了。


一阵车轮碾压道路的声音传了过来，大地好像都在抖，云家门前这一段的道路是硬路面，车轮子蹦蹦跳跳的在路面上转动，细小的声音汇集到一起都会成为巨大的噪音。


这样的声音持续了一柱香的时间才结束，被震得脑仁疼的云烨把目光转向了辛月。


“这可不是咱家能管的事情，都是军伍里的马车，从后山出来的，一辆辆死沉死沉的，经过咱家门前的时候还要封路，也不知道是哪位大将军这样的威风。”


“后山不是有一条路吗？怎么能带着这些东西招摇过市？武备司的人是不是全部这么没脑子？明知道那东西危险的紧，还敢这样运输，告诉老钱，以后不许他们从咱家的门前过，出了事情，就是大事故，这些人能活到现在全是祖宗保佑。”


辛月小心的朝门外看一眼小声说：“以前不从咱家门前过的，自从上个月的时候山谷里打雷了，这些人就开始从咱家门前过了，兵部来了一位司马专门到咱家要求我们不要到处去说。”


这就是出事啦，火药这东西一旦爆炸，就会有连锁反应，估计押车的军士没有能活着的，道路也被炸塌了，否则这些人不会走云家这条繁华的道路。


“那东西太危险，运输的时候是个大问题，一旦在咱家门前的这段路上出了事，一定会死伤惨重的，咱家的这段路都是石板路，铁轱辘碰石板路，嘿嘿，这一下子就把危险提高了至少三成，别人死不死的我管不着，告诉他们少来祸祸我的乡亲。”云烨有些愤怒，这些人怎么就不知道吸取一点教训呢？山里面炸了，难道就不担心在闹市区也炸掉？


“都是官面上的人咱家恐怕不好出面吧，夫君您是管这些大头兵的尚书，发句话就好，何必把事情闹大，听您话里的意思，这些东西好像都是军国重器，随意的阻拦车队您会被那些长舌头的言官弹劾的。”


辛月现在很害怕云烨再去捅娄子，长安城现在非常的古怪，好些人家都在绕着云家走，永定侯家的二小子成亲，府上都没有收到请柬，他家大小子成亲的时候云家可是主宾。好在辛月早就见识了这些人白眼狼的特质所以也就没往心里去。


夫君说得对，从今后只要管好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别人家的田地随他们去糟蹋，关起门来就像今天一样的过日子也成，至少求个清静。


“你夫君现在不受待见，新官上任至少有两个月的准备期，等你夫君我上任之后再去找他们的麻烦，那些破车早就爆炸八回了，算了，还是从后沙沟那面再修一条土路，让他们从那里走就好，惹不起那就躲着点算了。”


辛月皱着眉头答应了，后沙沟那里是云家的沙场，那里的沙子值钱着呢，为什么要自己家给朝廷修路？不过这是夫君安排下来的，修了也就修了，只要夫君不出麻烦，多少钱都没关系。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六节 烦躁，烦躁！


树欲静而风不止，那些对云烨不应对，不理睬，不解释自己疑问的言官终于在上元节爆发了，因为他们只能在这个节日里见到不出家门的云烨。


这是非常犯忌讳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在年节上给别人找不痛快，哪怕是言官也会等过完年之后才会挑刺，这一次，他们忍不住了，听说云烨过完年就打算去岳州住一段时间，等他从岳州回来，很多事情就已经事过境迁，那个时候再找云烨的麻烦就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了，怎么可能让云烨犯下这么多的错误之后逃之夭夭？


“云侯，我听说一些小儿辈今日要拿你作伐，不知你可曾有应对之法？”魏征回来了，他就坐在云烨的上首，老家伙最近被自己的手下攻击的体无完肤，现在还有心情开云烨的玩笑。


“您老人家不是都挺过来了？我有什么挺不过去的，一会我掀桌子的时候，您往后靠靠，免得汤水溅到您的新衣上。”


“你打算暴怒之后，掀了桌子就离开皇宫，按照礼制，你至少会被扣掉三年的俸禄，官降一级的，然后……”


“然后我就坐上快船赶到岳州去，专门在自家的宅子里享清福，不出来了，你看，人家已经来了，只要他敢站在我面前说我半个不字，我就把整桌宴席扔到他身上去。”


魏征点点头，很自然的把自己的身子往后缩一缩，还拿了一块大布巾子以防不测，云烨这样的手法叫做耍无赖，这在朝堂上经常使用，一旦这一手被使用出来，对手的弹劾罪名立刻就会变成君前失仪这一条，而这位弹劾的御史也会成为笑柄。


房玄龄挠着头看着在底下切切私语的御史对杜如晦说：“看样子你也少不了被弹劾啊，你看，好些人在朝你指指点点。云烨打算掀桌子，你打算怎么办？”


“接着掀桌子，这法子不错，云烨能用，老夫为何不能用？今日乃是上元佳节，他们要找老夫的不痛快，老夫为何要让他们痛快，反正我的告老文书已经上交给了陛下，忍了一辈子，老夫到了现在，为何还要忍耐，如果掀桌子都不能让他们安静，接下来那就你死我活的拼一下，这些小苍蝇，老夫一只手就能捏死他。”


听了杜如晦的话，房玄龄大吃一惊，这还是那个温文尔雅的杜如晦么？转眼一想也就释然了，当了一辈子的官，其实也是受了一辈子的气，现在不发泄一下，以后就没机会了。


坐在老杜一个桌上的长孙无忌抬手就把一盘子肴肉端了下来，放在自己的身边，又把身边温酒的炭炉放到桌子上笑着对杜如晦说：“杜相要发威，无忌自然大力支持，只是宫中的肴肉做的确实不错，扔掉可惜，我留着慢慢吃，这个温酒的小炭炉放在桌子上想必能增添不少威力。”


杜如晦拱手谢过，斜着眼睛看东西两阁的言官，心中还有一点小小的期待。


张行成自问一生耿直，如今又到了自己往三品官这个极限迈进的时刻，自然需要进取一下，其实官做大了之后，最要不得的就是进取心，这是无数勋贵家族总结出来的经验，但是张行成没有这样的家世，自然就不会有人告诫他，以为凭着自己一腔的热血忠肝就能获得皇帝的认同。


郝处俊，杜茂将，任雅相这三人平日里也是心性坚毅之辈，但是今日却没了往日的果决，国之大贼就正襟危坐在煌煌庙堂之上，却担忧破坏上元佳节迟迟不愿出头，鼠胆之辈不足与谋，国有难，为何还要有这样多的顾忌。


云烨眯着眼睛努力的回想自己从祖庙出来之后接受皇帝和群臣祝贺的场景，他记不清别人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人很多，他们说了很多的话，黄帝也念了一张长长的旨意，似乎是从上古说起的，现在都不记得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到处都是笑脸，到处都是赞美之词，美丽的宫女不断地端上美酒，殷勤的宦官不断地给自己换一道道的美食，自己醉倒，坐在步撵上被宫女抬着到处欢笑，荣宠到了极点。


走到极高处就是满身的寂寞，一股烦躁之意没来由从云烨的心头升起，他到来的如此的迅速又是如此的猛烈，满大殿的人虽然带着笑容，却是如此的虚伪，满桌的看盘虽然精致，却没有一个能吃的，甚至看着身边的魏征愁眉苦脸的样子，也觉得那样的讨厌。


眼见张行成虎步龙行的走过来，云烨起身向皇帝启奏道：“陛下，微臣不胜酒力，唯恐失仪于驾前，这就请辞。”


李二玩味的看了一眼云烨，又看看张行成，以为他不愿意起冲突点点头道：“既然如此，准你退下。”云烨刚刚施礼准备离开就听张行成大叫到：“蓝田侯休走，今日老夫要与你将西域之事辩个清楚明白！”


云烨无奈的站定，回头对张行成说：“我刚才说的是真的，真的很担心自己出丑，你想踩着我上位这算不得什么，西域的事情我谁都对得起，除非你是大食人的奸细，或者是你收了人家的好处，如果不是这两条，那就是你急着踏进三品官这个行列，平日里我还能忍住，因为这是官场的规则，大家你踩我我踩你的，都是阶梯。


今天我喝多了，没了耐心，原本想把酒桌砸在你身上，但是刚才忽然想起一些事情，心里烦躁的不行，所以才让你逃过一劫。


西域的事情我只需要向陛下做个交代，你还不配问我，现在我要走了，你如果敢追上来说一些无聊的废话，小心我一脚踢死你。”


这些话一出，不但张行成变成了一个大红脸，就连李二都惊愕的放下了筷子，云烨这是半点颜面都不给张行成留，满嘴的市井俚语，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市井泼皮。


再次给皇帝施礼之后，趁着他们还没有从震惊里里醒过来，就快步出了万民宫，留下张行成一个人留在大殿中央无地自容。


不管是谁都能从云烨的话语里听出满腔的怒火，这是真正的怒火，不是平日里的伪装，或者有目的发怒，纯粹是发自内心的不满。


羞刀难入鞘的张行成无奈之下想要重新确定自己的目标，杜如晦站了起来拱手对皇帝说道：“陛下，老臣已经醉了，陈情表已经到了陛下的桌案上，老臣现在只愿迷醉于金石之间，还请陛下早早恩准为盼。”


李二的沉默了许久才对杜如晦说：“爱卿虽然年事已高，然身子非常的康健，为何不再为江山社稷再出一把力？”


杜如晦伤感的回答道：“老臣自从龙以来，至今已有二十七载，殚精竭虑效命于君前，呼号奔走于乱世，眼看着天下平定，四海归一，眼看着陛下登基百姓安居乐业，眼看着我大唐贞观盛世浮现，着里面都有老臣的一丝身影，够了啊，此生足矣！


微臣今年已经年届花甲（杜如晦在历史上只活了四十六岁，因为在玉山书院修养，被孙思邈治疗好了肺疾，特此说明）两鬓斑白，不管是精力还是体力都大不如前，求陛下容臣退隐于泉林，好好地享受余年，臣，感激涕零。”


大殿里的欢乐气氛被云烨一搅和，再被杜如晦说出这样一番哀痛的话语，欢乐的气氛荡然无存，刚才还有窃窃私语之声，现在全部住嘴，大殿里鸦雀无声，掉根针都能听见。


张行成的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能把云烨和杜如晦这样的重臣逼得告老回家，就算是在最荒诞的梦里他也没有这样想过。到了杜如晦告老的这一刻他才明白自己成了一根最出挑的椽子，怪不得郝处俊他们选择了闭嘴，自己在最不恰当的时候，最不恰当的地点点爆了朝堂上多日以来积累的郁闷之气。


“杜相，本官身为西阁御史只想问问西域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也不对吗？”满头汗水的张行成鼓足最后的勇气向杜如晦发问。


“自然应该，不过征西军的日志文书你难道没有看过？那里面记录的难道还不够详细？至于你不知道的东西，那就是些不该你知道的事情，云侯烦躁不堪，老夫也现在也烦躁不堪，等陛下同意老夫告老之后，你再问不迟，老夫一时半会会留在京师，等你质询。”


金钟响了起来，贞观一十九年的上元宴会戛然而止，皇帝拂袖离去，群臣面面相觑，谁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云烨表达出的不耐烦之意让人触目惊心，杜如晦告老之心已经坚如磐石，都不打算做官了，或者说都不耐烦做官了。


杜如晦的告老只是一个前奏，紧接着就会有无数的人向皇帝上表准备告老还乡，房玄龄如此，魏征如此，戴胄如此，萧禹，李靖都有这个意思，原本只要一个个的来慢慢的完成重臣的替换，这样对朝政的影响最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变成一股风暴。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七节 潜水


身处繁华就会向往平淡，而平淡的人做梦都想进去繁华，这就是人的两重性，李二和长孙商议了之后，就执着的认为云烨这是在发神经，他的脾气发的没有任何道理，是好日子过的太多了，需要敲打一下。


上元节的繁华慢慢褪去，一切都走上了正轨，现在至少没有人再提起西征军，也没有人再提起那场发生在沙漠里的大屠杀，云烨的职位没有被消减，杜如晦的告老奏折也被驳回，所以老杜依然是光禄大夫和兵部尚书，云烨也是兵部尚书，然而主持兵部运转的却是兵部右侍郎杜正伦。


李靖大将军回来了，经历了和云烨一样的流程，然后他的身上也挂了一个兵部尚书的职衔。同时挂兵部尚书职衔的还有张俭，契苾，牛进达，正在从大非川得胜归来的程咬金也挂了兵部尚书的名号，一时间兵部尚书泛滥成灾。


任何东西只要一多就不值钱，比如土豆就是，以前少的时候，李二恨不得拿金罐子装起来，现在多了，好多人家就拿土豆来喂猪。


现在只要是放马血战过的大将军，头上都会挂兵部尚书职衔，李二这是明明白白的告诉云烨，自己的兵部尚书有很多人选，不一定启用云烨这样一个脾气暴躁的将军。


少年得志总会有些骄狂，就像霍去病当场杀了李广的儿子，就像不久以前，老一辈的大将军里的侯君集，都是这一类人。


被眼前的繁华迷住了眼睛，再也分不清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的干什么，对自己也少了一个精准的定位。


云烨没有迷失，他只是对朝堂里的尔虞我诈失去了应对的耐心，戴了这么多年的假面具一旦摘下来，整个人就变成朝堂上的异类，鸡嫌狗不爱的。


大实话最要不得，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张行成的那一段话，被撕破脸面的绝对不止张行成一个人。


云家既然不能作为利用的对象，所有人就会自觉地避开，官吏本来就是一个完整的团体，云家既然想跳出三界外，那就不要怪别人会冷落你。


当时在宫殿上，不管云烨是要反击，还是要逆来顺受，其实都是一个正常的应对方式，张行成的下场没人关心，就算被弄死了，大家见了面也是哈哈一笑的事情，这在权利倾轧中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真正让大家关心的是云烨当时说了实话。


满世界的官员戴着各种假面具在大唐这个巨大的假面舞会上玩的不亦乐乎，你勾引我老婆，我诱骗你妹妹相得益彰，突然有一个人摘下面具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不玩了，这个人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清除出去。


李纲已经笑的直不起腰，如果不是小武卖力的帮着老爷子捋后背，说不定就会活活的笑死。


“我就说这小子装不了多久的，看着满肚子诡计，其实满朝堂就数他瓜，老好人根本就做不成，狠不下心，杀不了人，在外面厉害有个屁用，回到家还不是要被人家说三道四，他偏偏是一个傲气的，还是留在书院教书最好。”


“先生，我师父不会这么轻浮的，这里面一定有深意，一个功勋彪炳的大将军受到这样的侮辱，就算是说一些实话又如何，您说的没错，那些人的嘴里说不出实话来，和一些骗子在一起当然会把人憋疯，还不如这样痛快。”


李纲笑着回答道：“丫头，事情没那么简单，自古以来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人就没有好下场的，其实那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话用在这里才是最适合的，这样的攻击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凭什么你师父会例外？”


“因为我师父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小武回答的斩钉截铁。


“你确定？”李纲现在最喜欢和小儿女争嘴。


“非常的确定，因为我师父从来没有干过傻事，除了那次喝醉酒了以后把铃铛姨娘当成师娘抱了一夜之外，从来没有过。”


李纲哈哈大笑起来，拿脚踢一下熊猫，熊车就慢慢走了起来，一直走到没人的地方才笑着说：“你师父确实是个不大不小的狐狸，这一次恐怕瞒尽了天下人，老夫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个人精，不佩服一下子都不行，这么一来，云家才能真正的成了可以传继下去的家族。


身为将门，确实不适合和别的官员有太多的交集，你看看段家就知道，两代人掌握着玄甲军却从不和别的门阀有任何的牵连，就算是嫁闺女也嫁的是军中人家，人人都说你师父天下无敌，说程咬金勇猛精进，说李靖名将风范，说牛进达古道热肠，说李绩机变无双，可是段家呢？好像大家都把这一户人家忘记了，也似乎忘记了玄甲军的存在。


丫头，潜在深水里的鲨鱼才是大鲨鱼，现在你师父觉得自己暴露的太多，也打算潜水，这一潜估计会潜到新皇登基才会出来冒一下头。


对别人狠算什么狠，对自己狠才是真的狠，你师父这一手算是彻底的把自己拿土埋起来了，有这样的眼光的人实在是不多。”


小武笑靥如花的抱着老头子顶了一下他满是皱纹的额头，驱赶着熊猫就一路烟尘滚滚的向迷林杀了过去，今天是分毒虫的时间，她最喜欢那些用油炸过的蜈蚣了，简直百吃不厌。


云家老小全体出动去玉山抓兔子，这是一门非常有趣的野外活动，除了辛月不太喜欢之外，云家的其他人早就迷上这样的野外活动了。


小苗的姑娘头早就换成了妇人的坠马髻，披着一袭红色的斗篷骑着自己的战马在山谷里奔驰，别人都是给兔子下套子，只有她是骑着马撵兔子，一旦兔子出现在她的视野之内，就完全没有跑的机会。


云烨的肩头站着一只老大的羊鹰，压得云烨腰都直不起来，这就是那两只从昆仑山弄回来的羊鹰，四十斤的重量全部压在云烨的肩上，撵都撵不走。


羊鹰不抓兔子，兔子对它来说太小了，出动一次不划算。头顶的另一只羊鹰忽然发出一声响亮的鹰唳，蹲在云烨肩头休息的这只羊鹰就猛地踩一下他的肩膀，窜出去之后才张开巨大的翅膀呼扇起来，一时间狂风大作，云烨被老鹰蹬的差点从旺财背上掉下来，兄弟两赶紧跑开才发现这只羊鹰已经窜上了半空。


玉山的后山不去，那里机关重重，鬼才知道会在山里遇到什么，李泰带着人在后山挖了十几年，只见活人进去，很少见到活人出来，在玉山挖洞的都是战俘，从来不会雇佣蓝田县的百姓进入后山，现在这里的百姓也知道那些地方不能随便进去，一旦误入，就没有出来的机会了，放羊的娃子在那里失踪的不是一个两个。


一头羊从天而落摔到云烨的面前，两只老鹰围着云烨盘旋似乎的表功。


云烨不吃摔成肉酱的羊，于是两只老鹰就落了下来，蹲在羊的周围一口一口的啄食自己的美味。


小苗的马脖子上挂满了野鸡野兔，那日暮的马脖子上也挂着几只野鸡，只有铃铛的马上什么都没有，至于辛月，辛月就从来不骑马。


“寿儿带着弟妹去了山那边，夫君，您也不管管，听说那里有狼！”


“不打紧，寿儿和暮儿的武功对付几头狼还不是什么难事。无舌这些天不是去了那里的木屋吗？孩子们八成是去看无舌公公去了。”


此时的云烨完全没了前些天的烦躁，整个人上下都透着精神，羁绊一旦没了，他就感觉轻松的要飞起来了。


辛月蹲在泉眼边上烹煮了茶，夫妻二人就坐在大太阳底下说家常。


“陇右的冲天泉到现在还没有停止，不知道会喷涌到什么时候，那里已经出现了一个小湖，钱管家派去的人在那里守了三年，夫君，您说咱家把一座岛换成一座山谷，到底值不值？”


辛月只要想起这事情心里就有点不舒服。


“少傻了，那里才是云家的发迹的地方，你说重要不重要？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有好多的谜团需要从那里解开。无舌这些天好像又发现了什么，所以才会一个人搬到山谷里去住的。再告诉一个秘密，那个山谷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铜矿，咱们家迟早会发一笔横财。”


听了云烨的解释，辛月立刻就笑了起来，想说些什么，见那日暮她们欢笑着跑了过来，立刻就合上了嘴巴，她认为云家的根底还是不要告诉她们三个比较好。


“哈，小苗抓到的最多，夫君，我们打过赌了，谁抓的野味多您今晚就在谁那里安寝，啧啧，您看看，小苗多卖力。”那日暮用夸张的语气对云烨说。


这话不能说，一说辛月就发怒，除了她们三个，她对谁都是一副笑脸，只有面对她们三个的时候才会爆发自己管家婆的威势，大大的杏眼一瞪，那日暮就嗖的一下钻到云烨的背后再也不说话。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八节 为云将军贺


大冬天的跑到山沟里玩耍也是云烨的无奈之举，家里面总有人过来要求他去皇宫请罪，尤其是许敬宗快要给云烨跪下了，在他看来，这位大爷就是在和皇帝呕气，只要让皇帝消了气，立马就会晴空万里，风和日丽，大清早的云烨还没出门，就被一大群人堵在了家里。


“云侯，您就去趟皇宫吧，礼物我都准备好了，您只要骑上旺财去皇宫就成，哪怕不见陛下，您去娘娘那里打个转问个安总成吧？娘娘是您的老师，向她服软不丢人！”


每个人身后都有一大串利益共同体，自己不在乎皇家的宠信，但是这些人离不了这东西，短短的两个月，没个府里的收益就少了一大截。


秦大也在，程处默的老娘也在，每个人都希望云烨走一趟皇宫，只要进到皇宫里让外人看见就成，免得谣言满天飞的影响生意。


许敬宗说话云烨完全可以当他在放屁，程夫人在辛月的伺候下抹着眼泪说话的时候，云烨只好烦躁的站起来，冲进内宅换衣服，不穿官服，就穿书院的棉袍子，也不知道是谁给设计的，厚古隆冬的非常难看。


程夫人看到云烨穿这一声，又开始流眼泪了，这不是去请安的，这是去丢人的，家里的各种各样的兽皮氅子难道没有，非要挑一件最寒酸的过去。


“就它了，谁要是敢让我去换衣服，我就不去了！”


“挺好，挺好，书院的衣服么，算不得寒酸。就这样去，记住啊，篮子里是一块玛瑙砚台，上面的母子嬉戏图说的就是娘娘和她七个孩子的事情，万万不敢送错了。


这一块西域温玉是送给杨妃的，羊脂玉是送给阴妃的，你最好一个个的送到，都是价值不菲的东西，至于陛下，你不是有一匹很大的战马吗？那是从优素福手里缴获来的，就把它送给陛下，老天爷啊，咱们就是在看陛下脸色活人，你怎么敢发脾气哟。”


“没了，大马给了处默，我这里没有。”


“我给你带来了，还装饰了一下，处默被我禁足了。”程夫人咬牙切齿的说。


担心云烨半路跑掉，程夫人特意押着云烨来到皇宫门前，眼见他带着东西进了皇宫，这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瞅着云烨的背影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道：“到底是年轻啊，上来了脾气就什么都不顾了。”


旺财是能进皇宫的，这是特例，主要是皇后喜欢旺财的憨头憨脑的样子，本来很高大的旺财和那匹缴获来的巨马站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头驴子。


马蹄铁敲击在石板上铮铮作响，银白色的火星一闪即逝，云烨自己牵着两匹马在甬道里行走，两个宦官抬着礼物在后面跟着。


不是他喜欢牵马，而是因为旺财很不听话，换个陌生人牵着就会踢人，它还喜欢去皇家冻得硬邦邦的水池子上去闻干枯的莲蓬。


这匹大大的顿河马倒是非常的温顺，虽然一身墨黑，再被程夫人披上马甲，看起来就像是一头洪荒猛兽，它却乖乖地跟在云烨的背后一步一挪的走，非常的畏惧旺财。


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长孙披着斗篷正带着大群的宫女，宦官在皇宫的花园里散步，一个小宫女眼尖，一下子就发现站在树丛里的云烨，连忙指给皇后看。


“原来是旺财啊！”长孙径直走了过来，只跟马打招呼不理人的行径非常的恶劣。


旺财见过皇后无数次了，知道这个人惹不起，连忙把自己的长脸低下来，好让皇后摸得轻松些，长孙一边轻轻地拍着旺财的迎面骨，一面小声的说：“还是旺财乖，见了几面就记住本宫了，牲畜都比人有情义些，不像有些混账东西出去了一趟回来之后本事没见涨多少脾气倒是变坏了很多。


乖巧伶俐的就该有赏赐，没道理乱发脾气的就该惩罚，梅姑，我记得旺财最喜欢吃果子，你把那盘子青梨拿过来请它吃。”


刚才还在发脾气的旺财看到一盘子青梨伸长了脖子就跟着那个妖娆的女官走了，上嘴唇都翻起来了。


奖赏完了听话的，自然就会惩罚不听话的，云烨认为自己就是那个不听话的。


“怎么不说话？旺财不会说话，你也不会？”长孙的一双凤眼已经快要立起来了。


“弟子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上元节的宴席上脑子一抽就说了那段混账话，最近在沙漠上杀人杀的起了凶性，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回来后就想好好地修心养性一阵子，说到底还是弟子的修养不够，惹您生气了，弟子认罚。”云烨连忙向长孙解释，在长孙面前你最好趁她发火的时候认错，一旦等到长孙动感情牌流眼泪的时候，事情就麻烦了，绝对不是你认个错能过去的，云烨早就受过这样的罪。


“这也是一个说法，本宫听说凡是去了沙漠戈壁的人都会沾染一些坏脾气，人也会多了几分戾气，回到繁华地就该多休养一阵子，你现在修养过来没有？听说你这段时间飞鹰走马的很是逍遥。”长孙瞅瞅云烨的脸色问道。


“一时半会的还扳不过来，这一次当大将军当得时间太长了，整天说的每一句话都和杀人有关，脑子里也都是些残肢断臂，一门心思的想致敌人于死地，时间久了，就没了耐性，学生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军人，所以就对朝堂上的那一套做法非常的厌恶。”


长孙点点头道：“这样说就能说得过去，陛下以前统领大军作战回来之后，脾气也很暴躁，戾气也重，都知道戾气重了不好，可是大将军那有不杀人的，这原本就是一个杀人的职位。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最近朝廷的戾气确实很重，东南西北都在清算，都在杀人，新罗的皇室已经快被杀光了，百济的王逃跑去了倭国，雉奴也在辽东翻脸了开始大规模的袭杀那些野人，原以为刘仁愿回来了，南边就会安定，却不想满世界的勋贵带着自己的商船又过了海峡，真不知道他们要哪些血淋淋的铜钱做什么……”


云烨陪着皇后进了两仪殿，长孙很难得的命女官准备了几样精致的酒菜，自己坐在上首端起杯子说：“这一杯为你在西域放马血战干杯，大唐男儿的血气之勇，被你展现的淋漓尽致，本宫为云将军贺！”


云烨离席双手举杯大声的回答一声“喏！”就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长孙招手让云烨坐过来，又给他斟满了一杯酒说：“你可知道在国朝最艰难的时刻，你大败突厥人的捷报有何等的珍贵吗？


当时郭孝恪战败身死全军覆没，张俭和你陷入重围朝不保夕，契苾在野人的攻击下节节后退，陛下半月之间连发三道征兵令，关中男儿纷纷束甲准备出征，妇幼嚎哭之声震动咸阳桥，整个长安都见不到喜色，天下人更是人心惶惶，突闻你神威大振以少胜多将突厥，吐蕃联军打的望风而逃，血染瀚海，大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留，西域遂安，本宫再为将军贺！”


云烨端起酒杯想起沙漠的种种，眼前飘过无数熟悉的人影，再想到自己站在龟兹城墙看到遍地的死尸，以及见到郭孝恪残骨的那一刻，眼中泪水顿时夺眶而出，热泪滴进酒杯一饮而尽，有道不出的苦涩和快意。


长孙喝干了杯中酒，又为云烨满上，这一回少了皇后的威严和霸气，平添了一丝温柔，慢慢的说：“我当时正在老君观为我大唐将士祈福，天下粥粥，我心何尝不是油煎一般，束手无策才会去老君观寻求慰藉，当长安城的欢呼声传进荐福寺的时候，我匆匆的自神堂起身，攀着大门努力的倾听外面的欢呼。我很想知道到底是哪一位将军为我大唐立下如此的盖世之功。”


断鸿来了，那样的一位高手，五十丈长的路居然磕倒了三回，身子还没起来就向我大喊：“龟兹大捷，云侯阵斩十万！”


那一刻我的心终于落地了，全身就像被抽掉骨头般无力，只知道不断地敲打着门槛大叫：“好样的，好样的，好孩子！”那一刻，我，大唐的皇后感到无上的荣光！因为这场胜仗，是我的弟子在最严苛的境遇里取得的大胜！


“小烨，来，为师为云烨贺！”


满满的三杯烈酒下肚，长孙的面庞变得成了粉色，不断的向云烨询问西域的事情，从风土人情一直到郭孝恪的血战，从神仙地的发现到西王母神宫的建立，云烨一会说的伤感，师徒二人痛哭流涕，一会说到滑稽处，两人又纵声长笑。


所有的宫奴路过两仪殿的时候都不由自主的放轻了脚步，唯恐打扰了两人的谈话。


李二来了，站在大殿外面听了好一阵子，笑着点点头就吩咐宦官好生伺候，自己背着手转身去了万民宫，今日的两仪殿不属于自己。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九节 梨子和西瓜


云烨真正的是竖着进去横着出皇宫的，躺在步撵上嘴里打着嘟噜，就被抬出了皇宫，旺财担忧的嗅了一下云烨的口鼻，就被一口浓重的酒气熏得不断地打响鼻。


程夫人和辛月很开心，因为云烨进去了很长时间，上午进入皇宫到了傍晚才出宫，程夫人不过用了一点小技巧就探明了一切，云烨在和皇后共饮。


看到被抬出来大醉的云烨，程夫人笑的更加开心，就像一只偷吃了鸡的狐狸，至于待在远处马车里的许敬宗，推开趴在身上的艳婢，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欢笑的程夫人，就命车夫将马车赶回家，自己搂过艳婢，满是胡须的大嘴就粗暴的按在了艳婢的脸上。


同时看到这一幕的还有很多人，有的高兴，有的失落，有的悔恨，当然还有一些在咬牙切齿。程夫人双手合十，不断地说着菩萨保佑之类的废话，秦大也飞快的上了马，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就一溜烟的跑回秦家庄子去了。


云烨睡的不省人事，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病恹恹的爬起来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小米粥，这是他最喜欢的食物，回到家里每天必不可少，辛月一直试图给小米粥里加一些红枣，桂圆之类的东西，都被云烨严词拒绝，总认为加了那些东西以后，小米粥里就有一股臭气，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夫君啊，您昨天和娘娘共饮，陛下不在啊？”


“夫君啊，昨日饮酒时您和娘娘都说了些什么？”


“夫君啊，您喝醉了以后没有在娘娘面前失态吧？”


“夫君啊……”


“闭嘴！再敢说一个字就把你关到地窖里去！”忍无可忍的云烨揉着太阳穴咆哮了起来，辛月咯咯一笑就飞快地去了后院。


“师父啊，您昨日和娘娘一起饮酒没有答应什么奇怪的条件吧？”


“师父啊，咱家好不容易可以躲在幕后呼风唤雨，您不会又想复出吧？”


“师父啊，您到底有没有辞掉那个兵部尚书的烂职衔啊？”


“师父啊，……”


“来人，把小武关到地窖里去！”烦不可耐的云烨咆哮着让刘进宝把小武拖走。


吃个饭而已啊，怎么就这么多的问题。


“小烨，告诉婶婶，你都和娘娘说了些什么？”


“小烨，你又没有和娘娘说起咱们也想操办棉纺织作坊的事？”


“小烨，跟婶婶说说你下一步打算干什么，咱们的路子趟开了，可以插手别的行当了。”


“小烨，……”


“来人！把……我关到地窖里去！”随着云烨的咆哮声，程夫人没好气的在云烨脑袋上抽了一巴掌，就扭啊扭的去找辛月继续讨论几家的发财大计。


许敬宗来了，刚刚坐定，云烨就警告道：“想吃饭就吃饭，不要问话，小心我把你关起来，已经关起来好几个了。”


许敬宗立刻闭嘴，取过一个包子，要了一碗小米粥就开始吃了起来，从善如流就是他这样子的，云烨的脑袋里依然是一团浆糊，昨天喝酒喝的比较忘我，自己都记不清楚说了些什么，貌似自己最后在和皇后一起嘲笑袁守城来着。


如果和李二一起喝酒，打死都不会这样喝，最起码往袖子里倒酒这种事情是一定会有的，但是和长孙喝酒，这么干就非常下作了。


没想到长孙的酒量这么好，两个人喝了七八壶烈酒，自己被抬出来了，人家却安然无恙。这不合常理，只要是在酒桌上耍诈的人，必定会有其它的目的，难道说长孙耍诈？自己喝的时候一口见底，长孙喝的时候自己不能监视，这样很不礼貌，云烨忽然想起喝到最后长孙飘逸的长袖变得不飘逸了，他的心底就一片冰凉，自己有八成，不，十成十的被坑了。


此时的皇宫里帝后非常的开心，虽然长孙似乎还有一点残醉，但是精神却非常的好。


“哈哈，昨日辛苦皇后了，怎么样，那小子答应了没有？”李二殷勤的给长孙倒了一碗茶。


长孙妩媚的看了一眼皇帝笑着说：“刚开始的时候，妾身是真的在为他祝贺，西域的血战用劳苦功高都不足以表彰，没想到云烨在喝完酒之后居然动了感情，听了他的诉说，妾身的心里也非常的难受，西域的艰苦，实在是难以用语言描述，郭孝恪，张庭月，韩晃，死的壮烈无比，当云烨说自己从张庭月的嘴里掏出大将军印信的时候妾身真是悲痛的无以复加。


程咬金在大非川过的如此艰苦，堂堂大将军每餐只有半生不熟的馕饼充饥，即使这样，知节发来的文书里从来没有提到过一句，说真的，陛下，您的麾下这些将军，确实对得起您给于他们的信任，不管是云烨也好，程咬金也好，李靖也好，张俭，契苾牛进达似乎都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代人杰，这一次我大唐能够在举世攻唐的环境下取得大胜，他们居功甚伟。”


李二站了起来，背着手骄傲地说：“这是当然，朕待他们如手足，他们自然会待朕如腹心，朕从未听说过只有单方面付出的忠诚。有他们为前驱，朕的江山自然就是钢浇铁铸的。”


长孙将李二扶着坐下诡异的笑了一下对李二说：“您知道云烨最后的打算是什么吗？妾身保证您猜不出来。”


李二摇摇头拉着长孙的手说：“他准备混吃等死？现在功劳立的够大了，官职也做得够大了，至于封公根本就是一个时间问题，开国公吗，总要有相匹配的年纪，三十来岁太年轻了，又不是承袭的爵位，他的传命侯再上升一级就成了传国县公，这在我大唐还是头一遭，遭受些反对也是情理之中，传国公比别的公爵难得百倍，所以遭受的阻力也是百倍，这一点他应该没什么抱怨才对。”


长孙点点头道：“云烨说他不打算出去了，以后就打算在长安过活，书院才是他的根基所在，所以他想统领书院的一切事物，包括后山。


他说这些东西都是书院弄出来的，所以回归书院也是正理，现在的统领书院后山的河间王并不合格，前些日子不断出现的事故就是明证。


书院现在产出的东西越来越危险，越来越难以控制，有些东西一旦控制不好就会酿成滔天大祸，他甚至提到了后山山洞里封存的那些病毒，这些东西就不该交给不明白的人掌握。一旦出事，大唐的精华地区就会遭受横祸。


所以他建议，有些仓库应该搬到秦岭的深处，不应该距离长安太近，这些建议青雀也说过，这就是云烨的要求，他并没有答应陛下要他出任兵部尚书的要求。”


李二沉思了片刻，断然摇头道：“规矩，朝廷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所谓名不正便言不顺，云烨能毛遂自荐这很好，但是他必须随着规矩走，只有出任兵部尚书朕才能赋予他管理玉山后山的权利，玉山的后山关系到大唐的生死存亡，他去掌管朕自然是放心的，但是规矩不能破，以后每一届的兵部尚书，自然会有这项职权，两者不可剥夺，六部之中，唯有兵部，吏部两部的尚书有参议朝政的大权，这是朕重新对兵部尚书权利的划分。”


长孙点点头，不再言语，因为这已经涉及到朝廷的最高机密了，他不能接触的太多。


“告诉云烨，想要拿到管理玉山后山的权利，就乖乖的给朕去当兵部尚书，他这辈子也就这个本事了，当宰相他会害死大唐的百姓。”


愁眉苦脸的云烨和兴高采烈地许敬宗形成了极为明显地对比，长孙的书信在他的手里变成了一个金灿灿的前程，相比云烨的重权，许敬宗认为自己这个侍中终于有了一个坚实的依靠。


傻子都看得出来，云烨的官当到头了，书院后山是个什么地方谁会比他更清楚，那里才是真正的军国重地，比起护卫京师的十六卫的地位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皇帝找云烨去看守自己的软肋，一时半会是不可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来代替的，甚至可以说一生之中也只有那么一两个人合格，云烨无疑是最合适的一个人选。


既然自己身在云烨所在的集团，一旦云烨达不到宰相的高度，那么只有自己这样的人才能去触碰宰相这个位置，让程咬金，尉迟恭去当宰相那是大唐百姓的不幸。


云烨在发愁，自己要一个梨子，结果皇帝就扔过来一个西瓜，还是最大的那种，兵部下辖的六百余军州，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公务要处理，处在这样的位置上，还指望什么不为人所知？随时随地都把屁股搁在火山口上灭火。


原本后山的管理权不需要向皇帝张嘴，他就会自然的落在自己的头上，河间王因为几次事故已经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他老人家进入后山，几乎是两眼一抹黑，只要后山的督造官不向自己解释，就搞不清楚他们正在制造的是什么东西，私下里已经央求云烨好几次了想要撒手，万一出了茬子他就是赔上全家老小的命都还不清楚。


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缺点，云烨暗暗地叹了口气，自己还是对长孙的母性关怀无法抗拒。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节 云寿长大了


温室里有一株捕蝇草长得郁郁葱葱，肥大的叶片正在努力的张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壁，肉壁上长着几根黑色的尖刺，看似尖锐实则柔软。


在叶的顶端长有一个酷似“贝壳”的捕虫夹，且能分泌蜜汁，当有小虫闯入时，能以极快的速度将其夹住，并消化吸收。


云烨坐在凳子上正在小心的往贝壳里面放一条米虫，随着米虫不断地挣扎，那个贝壳缓缓的收紧合了起来，从外面能看到米虫依然在挣扎，但是过了一小会，就慢慢的安静下来了。


“这是一种来自非常遥远地方的植物，叫做捕蝇草，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会抓虫子吃的草，非常的神奇，既然那个老农给了你这东西的种子，留下了联系的法子，那就去做吧，我对这位老农非常的感兴趣。”


云烨继续往捕蝇草的贝壳里扔虫子，一边轻声的对小武安排事情。


等到小武匆匆的走出去在门口贴告示的时候，云烨就端起捕蝇草仔细的端详了很久，见所有的夹子全部合严实之后，就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


拍拍手自言自语道：“这东西只有美洲才有，呵呵，现在居然出现大唐，真是好奇啊，难道说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人到过美洲？如果到了美洲，他就不该带这玩意，应该带橡胶种子回来才是啊，玉米，土豆也都是来自美洲，这位老农难道想要根据我的行踪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不成？


现在的美洲还是印第安人的世界，不管自己带着怎样的诚意过去，不被那些人扔到太阳神庙祭坛里才怪，一个血腥，落后，却又充满神奇的土地真是很想去见识一下啊。”


云烨表面无所谓，其实非常焦急的等待着老农重新出现，但是从大雪纷飞的冬日等到第一场杏花雨落下的时候依然听不见任何消息。


门前的那张告示被老钱换了又换，依然没有半点消息。


到了后来云烨也就不去想这些事情了，这段时间赋闲在家正好享受一下家庭生活的愉快，操太多的心会老的很快。


云烨和云寿，还有大闺女云暮今天下地去了，地温回升正好是种蒜的好时候，父子三人大青早就出了门。


小苗不放心也跟着去送饭，头上包着一袭蓝布手帕，挎着竹篮由伊丽丝陪着去河滩上的甲子号田地，莫阿斯扛着犁从那边走来，哈哈的笑着和庄子上的乡农交谈的愉快，虽然他的关中话还不是很流利，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和这些淳朴的人说话。


不打扰莫阿斯的好心情，两人顺着埂子穿过一大片麦田，此时的麦田还没有播种，只是刚刚翻好，在白云底下散发着一股子泥土的芳香。


到了地头就看见他们父子三人正沿着三条地垄种蒜，已经干的非常熟练了，手里的铲子往泥土里一插再别一下，一瓣带着蒜皮的蒜头就被种了下去，然后再轻轻地将泥土压实，蒜头的顶尖隐约可见，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蒜头发芽，青苗就能轻易地顶破浮土从地里钻上来。


云寿对这些活计很熟悉，因为父亲下地从来都是带着他的，在云烨看来，一个合格的家主可以不聪明，可以不仁慈，但是一定要懂得什么是立身之道。


此时的大唐依然是标准的黄土文明，一个有着浓厚黄土气息的勋贵不会种地这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更不要说云家的发迹就是从土地开始的。


河滩地其实就是菜地，每家每户都有一块，只不过大小有别罢了，现在是种蒜的季节，田地里到处都是种蒜的人家，关中人向来喜欢吃蒜，端着一老碗面条子如果没有两瓣子蒜头佐餐简直就不可想象。


小苗站在田地里嘿嘿的傻笑，因为自己家里的田地最大，别人家只有窄窄的一小条，只有自己家的田地霸气的横在最好的地段上有好大一块。


小的时候就梦想着能有好大的一块好地可以安身立命，现在好了，家里的土地很多，只要自己愿意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云暮不喜欢种地，但是爹爹在种地她就只好跟着过来，和爹爹以及大哥不同，云暮一点都不喜欢蒜瓣，这东西拿在手里的时间长一点都会沾上一身的臭味，所以她种的蒜就歪歪扭扭深浅不一，小苗只好跟在她的身后重新栽种，等到小苗撵上云暮的时候，云暮就干脆扔下蒜筐子交给小妈继续干活，反正小妈很好骗的，只要多叫两嗓子小妈，干什么都成。


偷懒这种事情云暮可以干的肆无忌惮，云寿就不能这么干了，不但父亲不允许，就是母亲那里也说不过去。


来回走了两趟，云烨擦擦额头的汗珠，叫住了云寿和小苗，一起来到地头安歇，父子俩一人端着一碗醪糟慢慢的喝着，云烨拿肩膀碰碰现在几乎和自己一样高的儿子说：“这段时间你娘让你管家，你干的怎么样？说说，外面的事情千头万绪的可不是那么好管理的。”


云寿喝完了自己的醪糟瞅着父亲说：“其实也没有什么难的，咱家里的人手都是老人手，忠心耿耿十几二十年了，有什么不放心的，河北道管事的账目差了五百多枚银币对不上，众目睽睽之下老掌柜恨不得抹脖子，这事好多年都没有出过，五百多枚银币算不得大事情，河北道的流水每年要两万多枚金币的总量，这点钱确实上不得台面，老掌柜却把整个河北道翻了个天翻地覆，最后发现是他的小儿子在登州迷恋上了一位红歌姬，花光了自己的钱，就从公帐里拆借了五百多枚银币又花在那个歌姬的身上，本来只要补上就万事大吉，他却不敢和自己的父亲兄长说，这才让老掌柜在去年的年会上丢了老大的人。


孩儿去年去齐州的探望姑姑，老掌柜带着他的幼子跪在孩儿面前哭的恓惶，说几十年的老脸面丢光了，准备请辞，孩儿自然拒绝了，只是训诫了他的幼子几句，就想把这件事情揭过去，毕竟老掌柜的脸面要比五百枚银币重要的太多了。


谁知道老掌柜回到家里硬是拿刀剁下了他小儿子的一根指头，还将他从商队里革除了，那个红歌姬也被老掌柜给赎出来了，把她送给了自己的儿子，发誓不许这两个人走出家门一步，打算把自己的儿子当猪养。


爹爹，您说老掌柜是不是做的太过份了？”


云烨点点头说：“确实过份了，他那么做其实也是爱护自己的儿子，当猪养就是一句话，最多就是不许自己的小儿子沾手生意罢了，拿钱这种事情，只要拿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老掌柜只是防患于未然罢了。


不过你是主家，看问题就不能这样看，赏功罚过是你手里的武器，河北道的账目出了岔子，就说明那里的工作以及制度有漏洞，老掌柜难辞其咎，所以做出调整乃是必然，儿子，你从来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该怎做爹爹就不搀和你的事情了。


爹爹其实想问问你和烟容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几天别别扭扭的，贺兰那个丫头也显得很别扭，臭小子，你不会干出什么事来了吧？你可不敢学老掌柜的小儿子期满自己的父亲，弄的最后一塌糊涂的不好收拾。”


云寿期期艾艾的涨红了脸，不知道从何说起，小苗从旁边捂着嘴偷笑，见云寿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就帮他说：“夫君，事情倒没有，主要是烟容的娘亲逼着烟容回东宫，烟容不愿意回去，就逼着寿儿现在就娶她，咱家的规矩就是男子不到十八岁不娶亲，所以寿儿不答应，烟容就大哭，说寿儿不帮她。


至于贺兰，总说自己已经十八岁了，如今还梳着丫鬟头，以为寿儿不要她了，这段时间也在发脾气，您不用管，都是惯出来的毛病，过几天就好。”


云烨笑着摇摇头，在儿子的肩膀上拍拍，这是他自己的小烦恼，还需要他自己去解决，刚要起身去地里，就听云寿在自己的身后斩钉截铁的说：“爹爹，孩儿今年已经十六岁了，该是去军中历练一下的时候了，求爹爹成全。”


“你不是已经在皇宫里补了差事吗？陛下新成立的千牛卫很是威风，怎么还想去军中？你本来就是军伍上的人，每个月的钱粮可不是白领的。”


“爹爹您十四岁就在陇右军中随程爷爷征战西羌，程伯伯十三岁就到了军中历练，孩儿如今十六岁了，也该出去见识一下世面了。”云寿似乎没听见父亲前面说的话，把自己的要求又说了一遍。


云寿很认真，云烨只好也认真起来，上下打量一下儿子，猛然间发现这小子确实长大成人了，少儿时期的肥胖现在已经变成了健壮，粗胳膊粗腿，加上一个圆脑袋确实有点将门虎子的味道，只是这个要求过于突然，云烨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一节 终归要走的


“爹爹没什么意见，只要你能说服你娘，不让老祖宗伤心你想去那里爹爹就把你弄到那里，先说好，水军你就不要想了，你大哥已经钻到岭南水师里去了，堂堂的郡王偏偏喜欢跑船，你安澜阿姨没少数落爹爹，所以啊，你要是想逃跑，就先搞定你娘和老祖宗。”


云寿见父亲没有拒绝，立刻就来了精神，跑到田地里将蒜种的飞快，一门心思的想回去和母亲商量。


小苗担忧的指指云寿问丈夫：“寿儿年纪太小，又一向娇生惯养的，到了军中不知道能不能吃的了苦，您今天答应的太草率了，姐姐一定不会同意的。”


云烨笑了一下拍拍小苗的手说：“你都知道辛月不会同意，我答应不答应的有什么关系，其实我倒是认为寿儿去军中只有好处没坏处，烟容和贺兰缠他缠的太紧，他们的年纪太小，真的闹出丑事不说名声，对他们的身体没好处，现在这些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是最难管的时候，寿儿去军中历练没什么问题，他能去哪？我是兵部尚书，去那里还不是我说了算？


就算是要出去，他也是去岳州，老薛现在就是岳州的都督，去他的麾下当兵，和在我的身边当兵有什么区别，说的定还能多得到一点照顾，现在满世界海晏河清。刀兵不兴，程伯伯这最后一支出征的军伍就要回来了，他就算想打仗也没得打。”


春日里潮气大，天上的白云很快就慢慢变黑了，虽说春日里的雨下不大，云烨还是把挖野菜的云暮和伊利斯唤回来，至于旺财早早的就已经玩够了，卧在棚子底下睡觉，听到云烨的呼唤抖两下耳朵就站起来来到云烨的身边，准备驮着两个筐子回家，野地里睡觉一点都不舒服。


旺财已经算是一匹老马了，如果在军中它已经过了最佳的骑乘年龄，该到了淘汰的年纪了，不过在云家，没人敢说旺财老了之类的话，因为侯爷说过，一匹马活个五十年小意思，旺财还年轻着呢。


虽然马夫从未听说过五十岁的马，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他的认同，旺财必须活五十年，自己今年才四十岁，还能再伺候旺财三十几年。


回到家里云寿就去了后宅，云烨朝后面看看很自然的带着小苗去单鹰留下的那间小屋子里休息，家里一时半会的算是安宁不了了。


云寿兴冲冲的把父亲同意自己去军中历练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辛月一点都不吃惊，放下手里的花绷子，冷冷的一句话就让云寿满腔的热血一下子变凉了。


“从军？去外地？好啊，你爹爹才出去三年就血战了三年，你打算去那里血战？突厥人被你爹爹打跑了，大食人快被你爹爹杀光了，高丽人现在他们住的那块地方是大唐的，新罗人现在全在长安等着被发卖呢，吐蕃人被你程爷爷杀的差不多了，可怜的，你想找个对手都找不到。


儿子，听娘亲的，你现在不是已经在千牛卫当中郎将吗？只要在宫里好好地干几年，说不定就能像你爹爹一样当兵部尚书，以后你爹爹不干了，就交给你，这职位永远是咱云家的，屋顶上的那两杆画戟咱家不打算拆下来了。”


辛月的这番话说得豪气干云，一根手指头指东画西，仿佛她自己就是兵部尚书。


“儿子，如果觉得千牛卫闷得慌，咱们就去十六卫，秦钊就在十六卫里面的左卫当校尉，听说驻扎在骊山，也不错我听秦夫人说了，一个月就能回家一趟，还是你爹爹塞进去的，当年你爹爹答应收秦家的一个孩子当弟子照顾，可是秦家没有好人才，学不来你爹爹的本事，所以只好在仕途上照顾他一下。


怎么样？你打算去谁的门下？你程伯伯就在左武卫当将军，你要是不喜欢千牛卫就去左武卫，娘亲也不喜欢千牛卫这个名字，好好地人总是被叫成牛，你爹爹就是从左武卫里出来的，你去那里没错的，喜不喜欢？如果喜欢娘亲这就去找你程伯伯，说一声的事而已。”


云寿一句话都没说就从屋子里出来了，和自己这个娘亲根本就没办法说事情，如果真的让他选，他还最喜欢千牛卫，千牛卫的统领大将军是段虎，出了名的严格，玄甲军的训练体系云寿还觉得新鲜，如果真的去了左武卫，自己会被程伯伯虐待，又会被下面的人当宝贝，根本就没办法在那里待，这事还是问问父亲比较好。


窝在里屋喂孩子那日暮探出头来看着辛月说：“姐姐，您是真厉害，一番话就让寿儿彻底的打消了外出的念头，您说奇怪不奇怪，男人家怎么总是喜欢往外跑。


我跟着夫君在沙漠里兜转了三年，够够的了，只想留在家里不出去，那里都没家里好。”


辛月看着窗户外面的石榴树叹口气道：“寿儿年龄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心思，男人只要长起来，就不会再听娘亲的话了，我也只好胡搅蛮缠一下，总希望他能多留在我身边一会，可是一转眼，就要留不住了。


你想想，烟容是个美人坯子，贺兰就更不用说，家里有这样的两个大美人，寿儿却在外面和一格歌姬不清不楚的，如果不是咱们家不兴杀人，我都想把那个歌姬撕碎了喂狗。敢勾引我家的孩子，活的不耐烦了。”


辛月一向都喜欢迁怒，刚刚还一副慈母状，转眼间就成了恶婆娘。


“姐姐，您还是算了吧，这事怨不得人家，要怪也只能怪李象，那根本就是废人了，整天进出秦楼楚馆的，把寿儿也带坏了，要不然，咱家寿儿怎么会认识那和叫做胭脂的女人。


烟容和贺兰就是知道了这件事，才会逼着寿儿成亲的，就因为她们逼迫，寿儿才会有从军去外地的念头，要不然咱们想个法子把那个女人打发掉？”


“少出臭主意，夫君知道了会气死的，他最讨厌这么干事情了，我上回跟夫君说了，夫君说要相信自己的孩子，寿儿本来就是个软心肠的孩子，但是该有的决断不会少。任其自然，这就是夫君的吩咐，我们还是不要添乱了。”


云寿没有听到母亲的话，一个人站在天井处看着阴郁的天空，李烟容哀愁的看着淋雨的云寿，很心疼却不敢上前劝慰，担心把事情弄得更糟。


“烟容，我想去军中和你想和我成亲没关系，我们的父辈都是靠彪炳史册的煌煌功绩才获得了自己显赫的声威和高贵的地位。


而我们呢，就因为我姓云，我爹爹是天下无敌的蓝田侯云烨，我从一出生就是好些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云骑尉，懵懂中就一级一级的升官，还未成年成年，就已经五品中郎将，我这辈子甚至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自然而然的成为大唐最顶级的人物。


这些天帮着娘亲管理家务我才知道爹爹给我留下了多么雄厚的基础，不夸张的说，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从南海之滨到北海之末，到处都能看到云家商队的影子，这本身就是一个帝国，我爹爹赤手空拳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就为云家奠定了千年基业。


烟容，你和贺兰更是美人中的美人，我的生活什么都是完美的，有一个完美的爹爹，一个完美的娘亲，就连姨娘都几乎是完美的，更不要说你。


我现在很无聊啊！烟容，真的很无聊，在千牛卫里，段大将军那样一个严苛的人，对我都是优容再三，因为他很怕我爹爹。


爹爹看出了我的烦躁，所以今日就同意了我出去散散心，也只能是散散心，娘亲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我找不到敌人去厮杀，就这一点就足以让我郁闷的发疯。”


李烟容提着裙子缓缓地从楼上走下来，抱着云寿胳膊抹着眼泪说：“那就去，不开心的日子我有过，既然不开心就换一个环境，我建议你去草原，听那日暮阿姨说那里一眼都望不到边。是一个开阔心境的好地方！”


云寿呵呵笑了一声，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李烟容，在她的脸颊上狠狠地亲了一下就大踏步的出门去了，刚才在母亲的首饰盒里找了一颗母亲不要的珠子，这是他答应给胭脂的。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能会向一个女子食言，说过会送她一颗珠子就送她一颗珠子，只是送完这颗珠子之后，自己就再也不欠她什么了，只是欠钱而已，很好还。


快马进了长安城，小虫接过少爷的马缰绳，拴在遮雨棚子底下，就跟着少爷上了明月楼，明月楼里有明月，这是长安城一句家喻户晓的话语，不过少爷不喜欢那个妖媚的明月，只喜欢那个叫做胭脂的小娘子。


李象的怀里躺着钗环横乱的明月，迷蒙的醉眼瞅见云寿走了进来，张嘴就问：“蒜瓣子种到地里了？”


“是的，我和我爹一起种的，今年地里的墒情好，应该是个不错的年景！”


“好不好的和我这个衡山王没关系，倒是你要抓紧了，如果你不要胭脂，我就打算梳拢她了。”李象不怀好意的指指帷幕后面。


一个娇羞的少女从帷幕后面走出来盈盈一拜道：“胭脂恭迎小侯爷。”


云寿拉过胭脂的手将一颗萤光灿灿的珠子放在她手里说：“这是我上回答应你的，我说话一向算数。”


李象在一边鼓掌大笑，明月也用嫉妒的目光看着胭脂手里的珠子恨不得立刻就夺过来。


不等李象开口，云寿就对他说：“我要走了，我父亲已经同意我去军中历练，过几天就要走了，你自己保重！”


云寿说完话，拱拱手就离开了明月楼，只留下李象在发傻，胭脂神色大变奔到阳台上大呼一声“云郎！”却无人回应，风卷起帘幕，隐约听见一串急促的马蹄声嘀嗒远去。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二节 感业寺


李象呆坐了片刻，就慢慢起身，从袖子里取出一张钱票放在桌子上，意兴阑珊的往外走，明月见他脸色不好也不敢问，只好任由他走了出去。


春天的杏花雨飘洒在李象单薄的春衫上，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瞅着复归的燕子，小声说：“无聊的一年又开始了，不过我是不是该去衡山待着呢？小寿儿走了，长安竟然是如此的寂寞。”


云烨不知道云寿在半天时间里做了多少事，傍晚回家吃饭的时候，发现儿子已经坐在饭桌旁等着自己，于是笑着拿手指敲敲桌子道：“想好了？”


“想好了，孩儿准备去漠北！”


辛月的手抖了一下，焦急的想要说话，被云烨给阻止了。


“为什么？漠北没人了，突厥人全族搬迁走了，北海边上再也没有人烟，那里的草原上只有野马在奔腾，当然，野驴也不少，如果喜欢打猎那里倒是一个好去处，只是你什么时候喜欢打猎了？皇家园林的秋猎你都没什么兴趣，去那片寂寞的荒原做什么？


整个漠北只有驻军一万二，主要的工作就是替帝国牧马，你如果喜欢养马，不如去贺兰山下，至少那里你还能见到些许的人烟。”


“爹爹，孩儿想去最艰苦的地方，磨练一下意志。”


云烨张嘴笑了起来，温柔的看着自己的长子说：“用严苛的环境磨练意志就算是落了下乘，突厥人世世代代都生长在北海边上，他们依然不是我关中弟子的对手，可见环境打熬不了筋骨，只会伤害身体，他们如今只能进行万里远征，到现在也不知道生死存亡，这样的作为是不可取的。


你从小就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孩子，不管是念书，还是练武，都非常的用功，说实话可比爹爹我强的太多了，论娇生惯养谁的坏毛病谁都没有你爹爹的多，还不是一样做了很多的事情？


你是家里的长子，最后总是要继承家业的，其实这对你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继承了家业你就不能随心所欲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像你的弟弟妹妹，只要他们愿意，爹爹不会去阻拦他们的志愿的，就像欢儿说自己想做一个闻香师，爹爹虽然不知道什么是闻香师，还是允许他有这个爱好，当然我没想到他喜欢跑到女孩子的身上去闻，这就过份了，所以他到现在都下不了床。


爹爹告诉你这些，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去岳州的打算？”


云寿低着头慢慢的吃饭，他其实真的很想去草原，去了岳州和在家区别不大，老管家会把自己照顾的比在家还要舒坦。


“这就是不愿意喽？还真的一门心思想去天边走一趟啊，你单鹰姑父和熙童伯伯他们就去过天边，据说还看见过极光，快把那里的白熊杀光了，也罢，想去就去，男子汉大丈夫坐起而行便是，不过你只有三年时间，爹爹也只能给你三年时间，当三年马倌，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云烨说话的时候，辛月一般不会插嘴，但是今天不成了，听到丈夫答应了儿子的要求，猛地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尖着嗓子说：“不成，他不能去荒原。想去荒原等我死了再去。”


说完就扔下碗筷，径直回了自己的屋子，估计在大哭。


“这是你的麻烦，儿子，想去荒原就去把你娘哄高兴，我要去看欢儿，昨日的一顿板子，估计屁股上的伤还没有结痂子。”


云烨拿菜汤将碗里最后的一点米饭泡一下，就一口吃光，擦擦嘴就去看自己的二儿子。


刚出大厅的门，云烨的瞳孔就在紧缩，自家的围墙上站着一只很大的黑色狸猫，狸猫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惠凤阁三个字。


那只狸猫似乎通灵，等云烨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之后，就快速的跃上一棵大树，在屋脊间只是闪现几下，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惠凤阁？没听说过这个地方，长安有名有姓的建筑，云烨大体上都知道一些，就是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龙凤之类的词也是可以随便用的？


老钱也没有听说过，找来的家里的几个老人全都不知道这地方在哪，最后一致把目光放在一言不发的无舌身上。


“有这个地方，不在皇宫，在感业寺，是先帝妃子修行的地方，云烨，你也进不去，这会犯忌讳的，这种忌讳只要是男人就无法容忍。”


云烨笑了一下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多的忌讳，其实是我们自己的错，大家都不愿意说实话，总想把事情埋在心里，然后就多了无数的猜忌，大家都担心猜忌的后果，所以慢慢的猜忌就变成了忌讳，以至于让所有人驻足不前。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藏身之地啊，以陛下之尊都因为这个忌讳从不踏进那里，娘娘就算是身负统领六宫之责，恐怕也不好常去那里吧？


那里才是被长安人有意识的遗忘的地方，所以老钱他们这样的长安通都不晓得惠凤阁在那里，呵呵，我现在更加的好奇了，一个老农为何会身在感业寺，那里是尼姑的天下，周边还有守卫，整个感业寺占地八百余亩，那里面也该藏着无数的秘密。”


刘方摇头说：“那个地方你去不得，谁去谁沾因果。阴气，戾气，怨气，都太重了。”


云烨哈哈笑着说：“我正好拿着那几面玉牌进去，用玉牌的光芒驱散那里的阴气，化解一些戾气岂不是很好？”


这就是那个老农的回答？他一直藏身在感业寺？对这个地方云烨从很久很久以前就不陌生了，武瞾和李治的幽会之地嘛，这个必须去看看才好，当然要带上小武。


狄仁杰不愿意放过这样的一个好机会，他也想见识一下，于是，云烨第二天就带着他们夫妻两进了皇宫，向长孙申请去感业寺。


“感业寺？那里是先帝妃子出家修行的地方，你去作甚？”长孙愣了一下张嘴就问。


“有一只很大的黑色狸猫脖子上挂了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惠凤阁三个字，似乎在邀请我去那里一叙，事出古怪，所以微臣就打算去看一下。”


“你从哪里见到那只黑色狸猫的？”长孙的眼神变得尖锐起来，不但人站了起来，声音也变得急促。


“我家，刚吃完饭，打算去花园里溜达一下，就看到那只猫站在围墙上也不叫唤，就那样冷冰冰的瞅着我。”


长孙坐了下来烦躁的说：“那里不是你一个外臣能去的地方，阴风惨惨的有什么好看的。”


云烨呵呵一笑，从怀里取出玉牌，一一安放在无舌做好的架子上，当最后一枚玉牌放进去之后，四面玉牌就一起开始发光，光线很足，无舌这几天一直把玉牌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来着。


“无舌说这东西发出的光芒是神光，可以祛除一切污秽，所以带着他应该无碍的。”


女人和传说中的龙是一种生物，对于发光，发亮的东西总是充满了好奇心，长孙也不回答云烨的问题，光顾着摆弄玉牌，一会放进去，一会又拿下来，刺眼的光线明灭不定，云烨的两只眼睛都已经被晃得什么都看不见了。


“这东西借我玩几天！”长孙要东西总是这么霸气，尤其是向云烨要东西。


“您把玩几天可以，不过要还给我，这东西我送给无舌了，他现在把这东西当宝贝，一天都离不了，要是您拿走不还，无舌估计就没几天活头了。”


“小气的，要个东西还往别人身上推，一点孝心都没有。好了，我把玩几天就还给无舌，一个老奴才，现在也变得金贵起来了。”


东西到了长孙手里就要不回来了，她一手提着玉牌，一手提着架子，随便向宫娥吩咐一声起驾，皇宫里顿时就骚乱起来。


女主人要出动等到仪仗车架准备好日头已经爬的老高，前面是千牛卫开道，后面是成堆打着小旗的皇家侍卫，云烨和狄仁杰骑着马随在后面吃灰，小武倒是被长孙叫到车架上去聊天，也不知道长孙能不能从小狐狸一样的小武身上打探到什么消息。


感业寺在长安城的西北角，到处都是古木森森，不说别的，光是气温这里就比别的地方低好多，狄仁杰小声的问云烨：“师父，您为何一定要请皇后娘娘过来，合适么？这是咱们白玉京和其他隐士高人的会面，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尊重对方了？”


云烨反手在狄仁杰的脑袋上抽了一巴掌说：“胡说什么，什么叫做白玉京？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这是师父当年随口说的一句胡话，这么些年来，为了这句胡话，你师父我都快要被逼疯了，你最近是不是真的以为自己就是宾媚人？告诉你，收起你的鬼心思，不要胡来。


至于说到尊敬，咱们偷偷地过来，难道就是尊敬了？顾了那些人的面子，皇家的面子往哪里放？感业寺都是些妙龄女尼，我们师徒想要进来，如果没有娘娘带路，我才不进来，传出去，不但皇家的颜面没了，我们师徒的面子也没了，孰轻孰重你都分不清？”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三节 太阳神国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在跟随长孙进入感业寺的时候，云烨忍不住将武瞾的这首《如意娘》吟诵了出来，这可是自己当年在感业寺小学学到的一首诗，听说李白都为此大唱赞歌，自认不如。


长孙恼怒的回头看了云烨一眼，小武的眼睛里则是无比的崇拜，狄仁杰已经在找纸笔打算记录下来，云烨冲着长孙歉疚的笑了一下，又诡异的瞅了小武一眼，这个傻姑娘到现在还不知道这首诗其实是出自她自己之手，不过也无妨，小武现在该是没有这种凄凉的心境写这样的诗了。


“这里是佛门净地，不得胡言秽语！”一个脸上没有二两肉的尼姑扳着一个死人脸冷冰冰的向云烨发出了警告。


“看看，小武啊，这就是那种把自己锻炼成石头的那种人，不，她们现在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你称呼他们为佛也好，神仙也好，甚至石头都没问题，就是不要把她们当人，无悲，无喜，无欲，无求，无憎，无爱，你以后要是变成这种人休怪我将你逐出师门。”


小武想了一下，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小声的对云烨说：“师父，如果真变成了那样，不会如死了干净，小武到了这地方就浑身发冷，咱们早点办事，办完事咱们就赶紧离开，我对这个地方非常的恐惧。”


老尼姑叫无色，乃是感业寺的主持，两腮无肉的刁钻模样就让云烨看的起火，就这样的人还狠狠地瞪了云烨师徒一眼。


感业寺里尼姑很多，一个个穿着宽大的僧衣，好些光着头的女尼突然发现有男子进来，立刻就轰然散开，云烨知道她们是进屋戴帽子遮丑，立刻就收起玩世不恭的笑容，重新变回了叱咤疆场的云大将军，冰冷的目光让无色都感到浑身不自在，只有长孙和小武不在乎，狄仁杰仿佛都有点不太习惯。


长孙哼了一声道：“还以为你到哪里都不正经，这样子才对得起你云大将军的不败名号，好了，收起你的威风，这里的女尼可不是你麾下的将帅，消受不起。”


听到这个年纪不大的青衣人就是声名远播的云大将军，无色的脸上努力的堆起一丝笑容朝云烨施礼道：“贫尼不知云大将军到此，尚祈海涵。”


大度的挥挥袍袖示意无妨，一行人就沿着曲曲折折的石板路直奔惠凤阁，穿过了佛堂，云烨朝躲在禅房里偷偷往外看的尼姑们做了一个鬼脸，引来一片惊呼，小武笑的几乎要摔倒，又不敢出声，只好死死地抓着狄仁杰的胳膊不松开。


看到云烨这幅样子长孙反而不加以怪罪，这就是心里没鬼的表现，如果硬是装出一副目不斜视的样子，长孙才会怀疑，因为云烨在皇宫里就这德行，只要不是妃子，他就表现的很自然。


都说曲径通幽处，石板路走完之后前面却突兀的出现了一座假山，这是一座打得过份的假山，足足有两间屋子那么大，这里面要是没有密室，打死云烨都不相信。


惠凤阁里空空荡荡的，除了墙上有好多字画之外，就别无长物，地上胡乱扔着几个蒲团，不过整个楼阁里却非常的干净，纤尘不染不足以形容它的干净，上过红漆的地面光可鉴人，云烨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趴到窗户上往外看了看日头，还不到午时三刻，唐人的规矩，午时三刻之后主人就不会再等待未上门的客人，可以自便。


“峨峨东岳高，秀极冲青天。岩中间虚宇，寂寞幽以玄。非工非复匠，云构发自然。器象尔何物，遂令我屡迁。逝将宅斯宇，可以尽天年。”


娘娘，这里为何全是谢道韫的诗？这里有一首《泰山吟》北墙上挂着的是《拟嵇中散咏松诗》，她的诗歌虽然“风韵高迈”、“神情散朗，有林下风气。摆在禅房里却不伦不类是为何故？”


长孙把玩着手里的玉牌不急不慢的说：“女人待得地方，自然要挂女人的诗，莫非云大将军觉得没要把你的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名句挂上去就有些失落？


你说有人约你在这里见面，如今马上就要午时三刻了，就算是西市斩首都可以开刀了，你的客人在哪？”


云烨嘿嘿一笑道：“估计是看见娘娘来了，吓得不敢出来了，不如我们去把他们挖出来如何？就是不知道娘娘带来的这些人的嘴巴严实不严实。”


长孙收起玉牌，玩味的表情也从脸上消失了，看着云烨说：“你发现了什么？今天带来的本就是宫里的老人，自然之道那些该说那些不该说，千牛卫在外面，进来的都是皇家侍卫，如果他们都不可相信，本宫就不知道还有谁可以相信。”


云烨点点头，转过头问面色阴晴不定的无色：“我徒弟成亲的时候有一个老农前去祝贺，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几颗种子，现在种子已经被我种出来了，发现这种花喜欢吃肉，那时候老农就对我徒弟说过，只要种出这种花，他就会和我谈话，你看，我把花带来了，不知道是无色主持和我谈还是那位憨厚的乡农来和我谈，我非常的惊讶，很想知道这种不可能得到的种子，你们是从那里得来的？我现在比较想去那地方，有一种叫做橡胶树的植物，我很想弄回来种在我大唐！”


就在云烨说话的时候，狄仁杰从自己拎着的篮子里取出那盆捕蝇草，放在地上，长孙才蒲团上站起来，仔细看了一遍，没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这就是一盆比较奇怪些的花草，世界之大自己没见过的奇花异草多了，再多一样也不奇怪。


无色尼姑苦涩的看着云烨说：“云侯，世外的事情您为何非要将娘娘这样尊贵的人也牵连进来，难道你宾媚人，狐媚子的身份说出去好听吗？”


长孙听到无色这样说，立刻就来了兴致，重新坐到蒲团上对无色说：“没想到皇家寺庙里居然还有世外高人，倒是长孙慢待了，不要紧，本宫好奇得紧，你们谈，全当本宫不存在。”


云烨也找了一个蒲团坐下笑着说：“我就知道娘娘好奇，所以才请您过来听故事，微臣可以保证，他们这一支的故事一定精彩绝伦，滔天的汪洋，一叶扁舟如同风浪中的枯叶，我云烨也算是纵横四海的悍将，对你们到达的那个地方还是有心无力，所以我非常的好奇你们是怎么到达那个地方的，说来听听，如果可行，我这就请娘娘召回岭南水师，全力寻找你们到达过的地方。”


无色见事已至此，也干脆坐下来说：“太阳神之地你明明也到达过，为何却说不知？你云家的辣椒，玉米，土豆，都是来自那个地方，你既然已经拿到了这三样东西，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怎么去那个地方。”


云烨苦着脸摸了一下鼻子说：“我的东西都是家师留下来的，你看我的年纪像是去过你说的那个太阳神之地么？我只知道你说的那块地方在大洋的另一边，远去不知几万里也，如果没有海图，你觉得谁可以轻松地到达那个地方。”


小武看到师父在摸鼻子，心里笑的快要让自己昏死过去了，只要师父开始摸鼻子那他一定是在胡说八道，从小就跟在师父身边，再熟悉不过了。在看到自己丈夫狄仁杰听得眼睛都不眨一下，恨不得立刻大笑出来。


“你也知道那一路九死一生？你也知道那条路需要拿人命来填？这是多么重要的消息，你以为我会轻易地告诉你们？”无色越说越愤怒，她实在是没有想到云烨会是一个如此卑鄙无耻的人，居然借着皇家的威势让自己退无可退。


“换！不白要你的，我那神光跟你换，我们追求的东西不一样，神光对你非常的有用，我家的一个老头子，还是一个宦官，他就是因为照射神光才得以延年益寿，现在掉了的牙齿都长出来两颗了，我拿神光跟你换！”


长孙看看自己手里的玉牌，又看看无色，想了一下果断的就把玉牌交给了云烨，在无色和云烨之间，她果断的选择相信云烨。


云烨接过玉牌，把它一枚，一枚的往架子上安装，一面小声的说：“让你也见识一下我白玉京的宝贝，见识了神光之后你就知道你这一次的交换是多么的值了。”


无色疑惑的看着云烨，猛然间一道刺眼的白光将整间昏暗的惠凤阁照耀的如同白昼，几面玉牌发出太阳般的光芒，这让她的心神顿时失守，匍匐在地上，大礼叩拜这一屋子的神光。


长孙惋惜的神色怎么都掩饰不住，这可是能让人长生的神光啊！就被这个败家子想都不想的拿去交换什么破海图了，她已经想好了，只要云烨的交易完成，她立刻就会收回这四面玉牌，真是岂有此理，谁都可以和自己堂堂的皇后争夺宝贝吗？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四节 艰难的旅程


在无色最疯狂的时候，云烨将玉牌从架子上拿了下来，那枚玉牌不断地在他指间翻滚，充满了诱惑，没等无色开口说话，云烨张嘴说话了：“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不是一两个人能行得通的，或许一个团队也不行，我很想知道你们到底用了什么办法到达了那里，还能活着回来，而不是被那些土著将你们扔进幽深的祭坛里？”


无色有些失望的看着云烨手里的玉牌，转身向长孙行礼之后说：“老身已是出家人，也就这一身臭皮囊可以任人处置，生死之事还动摇不了贫尼的道心，隐瞒身份游走于人世间，虽说如同清风拂过大地，然而这大地毕竟是皇家的，这是我们的过错，请娘娘见谅。”


长孙摇头道：“人有名字树有影子，如今的大唐天下不是容不得人说话的天下，长安市上鼓噪喧声，质疑朝政指摘君王之辈数不胜数，你可曾听说有谁因言获罪吗？如此纳影藏行所为何来？当初道明身份，难道我煌煌大唐就容不下一个新的学派么？”


本宫自幼束发就学以来，学的无非就是一个正大光明，大师正因为学问精深，佛法无边这才被皇家邀请主持赦建感业寺，为人伦计，为皇家的威严计，想请您用高深的佛法抚慰这些出宫的嫔妃和宫人，去除凡人心，得到大解脱，而你自己就立身不正，如何管束这上千修士？”


无色稽首道：“此中缘由不足与外人道，娘娘乃是贵人，不问也罢。”


说完这句话，无色就垂首低目默默诵经，再也不说一句话。


云烨叹了口气对长孙说：“他们确实有苦衷，说不得，田襄子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年他困足于天门之外宛转呼号不得寸进，最后身死道消，你们作为田襄子的弟子，让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你们竟然会越过冰川踏上另外的一片土地，行程数万里到达那个所谓的太阳神国。


如此坚韧的意志令云烨钦佩万分，我不知道你们这一趟探险到底死了多少人，但是我相信，这一路必定是血泪斑斑。


无色大师，我之所以将娘娘请来感业寺，不是要彻底的清除你们，而是要将你们这一次的传奇经历通过娘娘之手，宣告于天下。


智者无忧，勇者无惧，而无敌于天下的唯有仁者，如今天下清平，我们用不着行侠义于道衰，为天下人做个表率还是没问题吧。


这一趟行程算上是大智大勇，如果能将所见所闻告知天下，就会成为与上古先哲比肩的仁者，田襄子已经因为罪孽深重，得天门而不入就是他最大的惩罚，大师何苦要守着那些陈年的老规矩不撒手，难道你也想步田襄子的后尘么？”


无色的脸庞抽搐一下，涩声问道：“难道你白玉京就已经把自己的胸怀彻底的向世人敞开了么？宾媚人，狐媚子荼蘼天下近千载，难道如今一招顿悟，成佛成圣了？”


长孙伸长了脖子瞅着小武，云烨是什么人她根本就不关心，她其实对宾媚人，狐媚子的说法早就听说过，自从云烨不肯把小武嫁到皇家，她就认为小武就是传说中的狐媚子，如今仔细的瞅一下小武，只见她体态婀娜，目光流转，顾盼之间媚意顿生，精致的面庞如同画中的仙子，不由自主的将小武就是狐媚子这件事确认了个十足十。


不过当她瞅见小武的手和狄仁杰的手紧紧扣在一起的时候，不由得发出会心一笑，她才不管云烨到底要和无色说些什么，到底要干些什么，反正到最后自己总会知道的，用不着费心思去猜，自己执掌六宫，统御天下粉黛，除了皇帝太子以及自己的几个孩子，其余的事情都无足轻重，举世攻唐都未能动摇大唐的根基，小小的一小撮人能奈大唐何？


“白玉京当然向世人敞开了胸怀，玉山书院教授的许多科目就是脱胎于白玉京，大师也是我大唐人，自然可以去玉山书院一观。”


“你说贫尼这样的人也能一窥你白玉京大道？”无色吃惊的抬起头看着云烨。


“当然，每年前来玉山书院交流学习的学者不下百人，只要是我大唐人，自然百无禁忌。现在云某正式邀请大师前往玉山驻锡，如果哪位老农也在，不妨一同前往，玉山农学院一定扫榻以待先生光临。”


长孙接口道：“无色大师，你身份不明，不宜留在感业寺，看在你主持感业寺并无差错的份上，本宫会特意在山清水秀之地为大师修建一座无色庵，感业寺乃是皇家隐秘之所，大师就放手吧，本宫今日要彻底清查感业寺。


红袖，你这就回宫，命几位老供奉前来，与本宫一同清查。”


长孙的贴身宫女领了旨意就匆匆出了惠凤阁，无色老尼的脸上就成了一片死灰。


云烨悄悄地向长孙挑起了大拇指，结果被长孙狠狠地瞪了一眼，嘴里说的甜蜜蜜，背后捅刀子这种小把戏长孙见多了，根本用不着别人教。


“恭喜大师，贺喜大师，从此真正的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感业寺里能有什么，说白了无非就是一些从太阳神国带来的植物，你们连捕蝇草这样的东西都未曾放过，无非就是带来的植物多一些罢了，云烨能够依仗土豆玉米封公封侯，大师也自然可以，在这种事情上，陛下非常的大方，只要你开口，断无不准之理。”


无色长叹一口气苦涩的说：“同行两百四十人，一路走，一路死，有的病死，有的累死，有的被寒冰覆盖，有的被骄阳烤干，也有人葬身于猛兽之口，更有人埋骨于蛟龙之腹，苦苦行走，苦苦求索，回来的只有三人，如今全部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无色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长孙和云烨就下得楼来，随着无色去了感业寺的花园，这是一片很大的土地，周围全是围墙，百十亩田地被圈在中间，如今正是春天，田亩里有无数的尼姑正在耕作，远远地看到皇后的依仗，全部拜服在地，都是宫里出来的，哪里会不知道皇后娘娘到了。


云烨没有看这些漂亮尼姑的意思，只看了一眼他们要种的东西就怒发冲冠，颤抖着手捧起一大捧花生放在狄仁杰提着的篮子里，难过地说：“拿回去油炸一下下酒！”


“这是种子，你怎么胡来。”长孙看不下去了，现在这些东西都是她的，当当然上心。


“没有剥掉红衣之前它还是种子，剥了壳之后它就是下酒菜！”云烨很是烦躁，四处张望着，祈祷这些人没有把所有的花生都剥了红衣。


“难怪如此，原来需要这样种植，贫尼以前还以为这东西天生娇惯不好成活，种植百株百不存一，原来是方法不对，云侯既然识得此物，此物为何名？”


“长生果！据说吃了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无色大事，你不会把他们全部都剥了壳去了红衣吧？”无色微微摇头，还有些自傲。


一个老苍头从远处走了过来，小武拽拽云烨的衣服，示意这个人就是参加自己婚礼的那个人，云烨定睛一看，这个老头确实充满了沧桑，而且还瘸着一条腿。


“从太阳神国回来的人，就剩他一个了，其余两人都先后去世了，那一趟路，耗尽了他们所有的精气神，你能想象他今年只有三十七岁吗？


他也快死了，田襄子一脉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再也维持不了这样大场面了，之所以把捕蝇草送给你，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知道那片土地，如果你知道，这里的东西就会全部交给你，所以说，这里的东西其实都是你的，云侯，现在你还觉得把皇后娘娘扯进来，是一件好事吗？”


无色说完，纵声长笑，笑的涕泪横流，不能自抑，云烨的面色如常，小武的眼睛里却有了浓重的悔意，狄仁杰倒是和云烨一样，神情没多少变化。


“本来就是要将这件事弄得举世皆知的，娘娘就算今日不知道，以后迟早会知道的，我不会犯忌讳私自进入感业寺的。”


长孙郑重的对无色说：“确实如此，这一点本宫对云烨有着绝对的信任，任何事都按照规矩来没有坏处。”


无色没有作答而是牵着老农的手走到皇后和云烨的面前道：“贫尼别无所求，只求你们能救救我的孩儿，他的生机将要断绝，云烨，你要答应我，你一定要竭尽你的全力救助我的孩儿，这里所有的一切就当是贺礼。都是为人母亲的，贫尼请娘娘做个见证。”


“本宫可以让你的孩儿先去照耀神光。”说道续命，长孙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些神奇的白光。


云烨心底暗暗地叹息一声，这个看起来足足有七十三岁的人竟然只有三十七岁，也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这个样子，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自己都需要帮这个人一把。


“无色大师，你不要心怀死意，告诉你，如果你现在就死的话，我会立刻赖账，像我这种见惯生死的人，生死之事实在是算不得大事。”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五节 西域的后记


任何事情只要牵扯到生死存亡就变得非常的无趣，在云烨威胁了无色好久之后总算说服老尼姑不自杀了，田襄子一脉的人好像都有自毁倾向，这些人从来都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当然，除了田襄子自己以外。


那个不知道是老农换是小农的人被送去和无舌一起待着，这样就能无限制的照耀神光，至于能不能活下去，就要看孙思邈能不能挽救他的性命了。


拿走玉佩，长孙万分的不愿意，但是大义在前，不得不屈服。


回到家的云烨就亲自下厨炸了好大一盘子花生米下酒，至于种到地里的只有那些为数不多没有剥壳的花生。


一个人在花厅里喝闷酒，为那些探险的人默哀，都是因为自己的一句谎话，那些人就出生入死的找到了墨西哥，这些人也太死心眼了。


花生找到了，还把西红柿带回来了，剩下的都是一些杂草，云烨都想捶着胸口嚎啕大哭一阵子以表达自己的失望之意，幸好发现了烟叶这种神奇的东西，才生生的止住了悲伤之意，如今被云烨晾晒在窗台上，等到晾晒的差不多了，就拿去烤一下，二十年没抽烟了，云烨做梦都在怀念那个滋味。


小武仗着师父宠爱，偷偷的溜进来，抓了一大把花生米跑了，过了一会辛月就端着一个空盘子进来，说了一大堆三五不着六的废话，装了一盘子花生米跑了，又过了一会，云暮扭股糖一样的缠在云烨的身上，说了好多的小话，还在爹爹的脸上啄了一下，收了闺女的香吻，全当没看见她的另一只手在猛猛的往自己的口袋里装花生米，这孩子，也不怕油了衣服。


李泰来的时候花生米就剩了一个盘子底，随手拈了一颗扔嘴里，嗯了一声，就把刚要说的话咽了下去，一口气把盘子里的花生米吃了个干净，然后敲敲盘子对云烨说：“这东西比较对胃口，再来两盘子！”


“你刚刚吃了两百四十条人命！”云烨冷冷的说。


“胡说八道。明明是豆子，怎么就成人命了，你说话向来喜欢夸大，就像你报上来的军功一样，我大哥审核了两月，最后捏着鼻子认了，不好深究，要是按照你说的，突厥人早就死的连脚后跟都没了，哪来的马什哈德大捷，这一战突厥人硬是突破了大食人的重重拦截，在马什哈德阵斩了从你手里逃掉的东方总督优素福，越过了大海，进入了罗马，现在正在和罗马人厮杀，准备定居在这片大海边上。”


李泰鄙视的瞅了云烨一眼，继续敲敲盘子，示意他真的很想吃那种豆子。


看在他带来了远方消息的份上，云烨起身准备再去炸一盘子，家里还有一口袋，够吃一阵子的。


云烨在厨房里忙活，李泰靠在门框上接着说：“大食人的力量都被突厥人吸引走了，这说明你当初做出的决策是有远见的，现在西域乱成了一锅粥，李元祥他们合兵一处正在不断的蚕食莎栅和吐火罗，大勃律也已经快被寒辙逼得没活路了。”


薛仁贵屯兵于阗，孙仁师驻兵高昌，远远地监视着十六王，不允许他们的兵马踏过瀚海一步，孙仁师接手了你的那个破驼城，规模缩小了十倍，但是同样的战力惊人，你那个部下田元义确实是个人才，我大哥已经下了文书，不日就会回京，另有任用。


云烨听李泰说话，听得有点走神，差点把花生米炸糊，过了油之后，一把椒盐洒了上去，立刻就招来了一大票食客。


云露，云香端着碗问爹爹要好吃的也就罢了，云欢竟然也端了一个碗站在妹妹的身后讨要花生米，云烨在他的脑袋上抽了一巴掌，就听云欢恼怒地说：“又不是我要吃的，我是被逼的。”


李泰朝月亮门一看，就呵呵的笑了起来，云家还是那样的生动有趣。


重新回到花厅，两人慢条斯理吃着花生喝着酒，李泰忽然说：“我前一段时间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发现风车在转动的时候有一股上浮的力道，所以就学着风车的样子做了一个大的风车，用书院的链条带动之后，发现只要风车的转速达到一定的转速，这个风车就会向前跑。


烨子，你说说，如果这个转速被无限的放大，你说会不会飞起来？我和希帕蒂亚已经非常确定，它真的能飞起来。”


云烨的胃部就像是被人捣了一拳似得的，这家伙说到底还是走到最正确的道路上来了，火药带动的动西只能成为火箭，杀敌没问题，想要载人飞行，在大唐根本就不可行。


“我通过调整大小齿轮将转速放大了很多倍，但是依然不够，找一个可以持续不断的供应风车转动的力量却很难。”


已经发誓不涉及李泰事业的云烨还是没忍住小声的说：“我最近在当神棍骗人，你娘都已经认定我是什么宾媚人了，小武在你娘的眼睛里就是一个活脱脱他的狐媚子，白玉京的名头已经被死死地扣在我的脑袋上了。


所以这些事情我不好插手，不过我这段时间也想了很多，发现只要插上翅膀飞起来就容易得多，所以你风车如果有两扇翅膀，说不定就能带着你飞起来。”


李泰的两只眼睛立刻就亮了，端着装满花生米的盘子就跑了，连个招呼都不打。


“皇后，你真的发现云烨手上有什么神光？”从洛阳回到长安的李二在第一时间就问长孙这件事，被人说这些神话会被李二臭骂，但是出自长孙的口，这种真实度就会大幅度的提高。


“有啊，妾身把玩了半日，确实有神奇的光芒发出，能让黑夜变成白昼。”长孙笑着帮皇帝脱掉外袍，小声的说。


“速速命云烨带着玉牌进宫！”李二一刻都不耽搁就对断鸿下了命令。


“陛下，不急，现在玉牌正在给一个人治病，过些时日您再要云烨把玉牌拿进宫不迟。”长孙阻止了将要出宫的断鸿。


“什么人这么重要，还需要朕慢慢等候？”李二连忙问长孙，他好奇极了。


听长孙说完田襄子以及无色的事情后，李二慢慢坐了下来，脑海里不住的翻腾，海的那一边居然还有一片那样广袤的大地，以前认为《山海经》上的记载都是笑谈，谁能料到，还真的有那样的一片土地，雄心刚起，旋即就哑然失笑，如今的大唐已经拓展到了能拓展的极限，土地前所未有的广袤，自己的土地都治理不来呢，谁有心思多想那样遥远的地方。


那些新的粮食作物才是李二所看重的，只要能吃到嘴里的东西，李二从不嫌多，烂在自家地里都比没有强一万倍。


无色？无非就是一个孤零零的老婆子罢了，当初自己连寒辙那样的猛虎都能放他一马，区区一个生机全无的老婆子，确实没有必要多想。


“云烨还没有上任？你怎么能准许他如此的轻松自在？在家已经休养了四个月了，朕这个皇帝都要在三京间不断地巡视，他就能躲在家里享清福？告诉他，下个月的大朝会朕要是再见不到他，朕就派他去西域监国！哼，越来越没有规矩了……”


“西域怎么了？”长孙听话听音，听出来西域那里或许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还能怎么了，十六王的联军在好水川被人家吐火罗人打的大败，元庆，元婴，被人家生擒活捉，要不是吐火罗担心云烨的大军去而复返，他们两个就会被人家斩首祭旗，现在好好地被送了回来，索要了三千两黄金。


丢人啊！朕的大军纵横大漠所到之处所有敌人只有望风而逃的份，到了他们手里就成了这样，云烨离开吐火罗不到七个月的时间，形势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平日里总说朕拿他们当猪养，总以为自己是山林中的老虎，江湖中的蛟龙，现在全部原形毕露了，你看看，朕不拿他们当猪养还能怎么办？自己没本事活该丢人，朕已经命薛仁贵不得轻举妄动，固守于阗一线就好。”


长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柔声道：“说到底他们都是您的兄弟和孩子，他们倒霉，您的脸上也不好看，该帮的您还是要帮一把的。”


李二苦笑着说：“还要怎么帮？当初他们离京的时候，朕给了他们多少帮助？要武器给武器，要粮草给粮草，只要是愿意跟着他们走的人不管是谁朕都同意让他们带走，他们在和云烨起冲突的时候，朕也在和稀泥，要不然，就冲着藩王胆敢冲击大军这一条罪状，朕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废黜，夺爵为民，云烨之所以迟迟不愿意上任，很大的原因就在此。


不过，我们不管那些蠢材了，程咬金的大军不日就要回京，朕需要好好地款待一下知节，所有人里面最让朕感到愧疚的就是知节，好在，他如今平安归来，这一次的大典一定要隆重！”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六节 人人都是御史


等到云烨心情好转的时候，地里的麦苗已经吐出来新芽，柔弱的鹅黄色铺满了大地，燕子在低低的飞翔，不时地从原野里衔起一些枯枝败叶，然后飞窜进王侯家开始垒窝，云家的燕子窝尤其的多，正房的屋檐下就有去年留下的老窝，两只燕子勤快的进进出出忙个不停，闲暇的时候也会好奇的从窝里探出脑袋，看着一个壮硕的少年蹲跪在一个老人的身边小声的说话。


“老祖宗，孩儿就要去遥远的边塞戌守，此去多则三年，少则两年，孩儿不在的日子里您老人家千万保重身体，等孩儿回来之后，再好好的孝敬您。”


老奶奶看起来有些伤感，握着重孙的手舍不得放开，难过地说：“老祖宗除了保重身体还能做什么？将门的孩子年纪大了，就要出门去戌边，这是你的命，也是老祖宗的命，躲不得，避不开，你爹爹常年在外征战不休，这才有我云家的富贵盈门，不知不觉的已经轮到你了，昨天看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孩子，怎么今天就要披甲出征了？”


云寿站了起来，用力的捶了一下胸膛对老祖宗说：“老祖宗，您看看，孩儿强壮着呢，爹爹打跑了敌人，就该孩儿守着它们，免得他们再夺回去……”


燕子没时间听这些伤感的话，它感觉自己快要下蛋了，而自己的屋子还有点漏风，这可不成，双腿一蹬，就离开了自己的窝窜进外面的花园，继续寻找最柔软的搭窝材料。


辛月在房间里忙着为云寿准备出征的铠甲，每一片铠甲的金丝都重新检查过，在铠甲甲片的链接处又细心的加了一缕丝线，这样一来，甲叶子就不容易脱落了。


云烨窝在躺椅上举着一本书在看，春日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射在自己的身上，李靖的《六军镜》到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一代名将的巨著，如今刚刚面世，就要面临淘汰的危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书院的一些学生狂妄的认为，古老的冷兵器战争体系已经在逐渐的走向消亡，取而代之的就是新一代的热武器，他们杀起人来更加的高效，更加的直接，云烨的那句将敌人消灭在进攻的路途上的名言，已经成为他们膜拜的对象，唯武器论已经占据了他们狂热的大脑，尤其是驼城出现之后，以及它所表现出来的无敌姿态，仿佛是在印证这个说法，为他能立足在军事理论史上提供了更加坚实的跟脚。


这太过了，自己是什么东西有谁会比自己更加的清楚？只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武器击败了合适的敌人。


随着敌人逐渐对热兵器逐渐的了解，总会有新的方法来对付这些热武器的，从西域十六王的失败就能看到吐火罗人的巨大进步，他们从一开始听到火药爆炸声就狼狈而逃，到了现在知道通过挖壕沟，分散散兵线来减少伤亡，就说明这个世界正在快速的适应热武器的到来。而在火油的使用上，它们甚至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一种名叫地狱火的东西正在大量的为吐火罗，莎栅人，以及大食人所装备。


后世有一位名家曾经说过，长征是播种机，是宣传队，这句话说得半点不假，火药和火油最大规模的使用就在西域，而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战争最频繁的地区，只要是隶属于战争范畴的东西，他们都愿意学习愿意接受。


所以他们是除了唐人之外最早接受热武器存在的人群，大唐的精英们现在这样的自高自大，迟早会吃大亏，骄傲和骄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过这样的风气一旦形成，就很难扭转，只有在吃大亏之后才能醒悟，想到这里云烨摇摇头，苦笑一声之后，就把这些心思彻底的抛开。


放下书本，回头看看正在为儿子准备征衣的辛月，她的神情非常的专注，以前给丈夫准备征衣的时候，是她们姐妹一起完成的，现在给儿子准备征衣，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助，专注而深情，对于母子情云烨找不出比孟郊写的那首《游子吟》更好的诗歌了，也就住嘴不再表达什么意愿了，走到跟前拎起云寿的铠甲，拿手指轻轻地敲击一下笑着说：“你最好给他准备两套甲衣，其中一套是冬日里穿的，塞外苦寒，天寒地冻之时，有时候甲片会粘在皮肤上弄不下来，好多人之所以会被冻伤，就是因为不知道与预防。”


辛月抹了一把眼泪埋怨道：“您是从哪些地方下来的，知道的自然比我这个妇道人家多，您怎么就那么狠心，能让寿儿去北海？石头都能冻裂的地方，寿儿细皮嫩肉的怎么受得了。”


“总是要经历的，寿儿就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养大的小老虎，现在笼子已经装不下他了，他需要更大的天地，正好，北海之地地广人稀，正好消磨一下他的身上附着的繁华尝一尝孤独的滋味，三年之后，你会看到一个完全成长起来的儿子，有益无害啊。”


辛月跟着叹口气说：“随他吧，我把他从一尺长养到现在成人，该怎么管束是你的事情，妾身对得起云家的列祖列宗。”


云烨只是笑笑，辛月已经找了八十个可靠地家将护着云寿去北海，为此不惜将庄三停从岳州调回来，有这八十个人，天下间那里去不得？现在只是在耍小性子而已。


春天的云飞的很低，几乎是从树梢上掠过一般，蓝蓝的天空下，飘荡着几十个黑色的小点，这些东西该是热气球，他们就像候鸟一样总是随着风飘荡，长孙家撵走了何邵，现在他们全家都靠着风吃饭，并且活的钟鸣鼎食，让人羡慕。


旺财就在窗户旁边，拿头拱开窗户就让云烨看到了外面的美景，它这是在提醒云烨，每天出去散步的时间到了。


辛月烦躁的将旺财的长脸推了出去，咣当一声就关上窗户，重新回到桌子边上继续往金丝上缠丝线。


“跟旺财发什么脾气！”云烨嘀咕着出了家门，背着手往外走，旺财就踢踏，踢踏的慢慢跟上来，脖子底下的钱袋沉甸甸的一甩一甩的，非常的有派头。


走了半截路才发现这是去书院的那条路，摇摇头又重新折返，现在还不能去书院，关于自己和书院的谣言还没有平息，这时候一旦过去就会落人口实。


其实石板路上的人从来都是络绎不绝的，商人，学生，女眷，长安城里的达官贵人都能去书院，唯有云烨去了书院就会遭口舌。


自从李二发疯，在朱雀大街上设置了一个巨大的铜箱子，不管是谁都能往里面投书信，谏章，据说这样做的想法就是让天下人都成为御史，有无数个御史盯着，这天下总该太平了吧？


云烨是知道结果的，武瞾就这么干过，结果就是造就了无数的酷吏，整个朝堂上一片血雨腥风，不知道这个主意是谁给皇帝出的，总之不是一个好兆头。


来俊臣，周兴，这样的人物只要出现就必须躲得远远地，只要和自己没有冲突，最好不要理会，因为在三木之下，可以做到予取予求。


谁都想不到遭受弹劾最多的不是刚刚闯了大祸的云烨，也不是刚刚杀了三万多人的杜如晦，而是太子李承乾！


赔着老爹刚刚从洛阳回到长安的李承乾，立刻就被无数署名或者不署名的弹章淹没了，从太子狼子野心准备谋朝篡位，到太子私生活不检点，肆意的蓄积美人，夜夜笙歌从不断绝。


好在没有像以前那样攻击承乾说他喜欢娈童的，现在称心在云家早就成为调香的宗师了，习惯性的出入于长安贵妇的香闺，调配一些昂贵的只属于贵妇私人的香水。贵人中间却无人问诘，只有那些无知的小民才会狠狠地嚼舌根子，说某某某家的妇人怎么，怎么了，发展到最后就会有一些非常香艳的版本流传出来。


长安人传闲话是有传统的，自秦朝时期他们就乐此不疲，一直到现在还有市井的浮华浪子拿嫪毐的阳具说事，那东西被夸张到能充当车轴这么恐怖的事情居然也有人信。


失意人遇见失意人唯有喝酒而已。


李承乾也是烦躁不堪，骑着马准备去玉山散心，结果就遇到了正带着旺财前往程家庄子的云烨，遣散了护卫，两个人就在大路边上找了一家很小的酒馆开始喝酒。


“听说你最近喜欢坐着羊车在东宫遛弯？什么样的特制裤子能一次容纳两个人？都是兄弟，说说，我看看回家能不能也做一条那样的裤子。”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七节 中年人的酒场


“那是汉灵帝干的事情，不是我干的！你这个混蛋！”李承乾的嗓子里发出老虎一样的咆哮声，看样子被气得不轻。


“街上都这么说，还能有假？还有说太子殿下对天地阴阳交欢有一定的研究，还得到了素女的真传，在房事一途上可直追上古黄帝，不要隐瞒，我最近就对自己的房事很不满意，有什么好法子就传我两手。”


“哼，哼，哼！是有法子，每天三根虎鞭生吞就好，保你生龙活虎！”


云烨拱拱手表示受教，然后把嘴巴凑到李承乾的耳朵边上轻声说：“你怎么没被补死？”


李承乾闻言，顿时就大笑了起来，云烨也跟着大笑，刚刚还非常郁闷的心情顿时就觉得开朗了很多。


小酒馆没有什么好菜，就是些青菜野蔬，墙上挂着的盐肉蒸熟了剁成块子和土豆一起煮就算是美味了，酒也不能和云家的美酒相媲美，不过两个倒霉的人都没有计较这些，筛过的米酒一样一口接一口的喝。


“阿寿就要去北海了，你是不是让烟容回家？我闺女总住在你家算怎么回事？”李承乾吐掉嘴里的酒糟对云烨说。


云烨点点头道：“这两年这些孩子已经长大了，都有自己的心思，你家里环境虽然不好，不过烟容总归是你闺女，确实应该回去陪陪你，要不然你的日子也过得太恓惶了。”


“待在太子这个位置上，就是一个箭靶子，就是不知道这一回是谁不断地朝我射箭呢。都是自家的兄弟，我出手狠了，人家会说我不知孝悌，如果不出手又会认为我软弱可欺，也不能向父皇母后倾诉，因为这样的做了的话，人家又会认为李承乾没有担当，没有魄力，这点小事情都处理不了。总之很为难。”


云烨莞尔一笑，和李承乾干了一杯酒，他也就是在自己面前诉诉苦，实际上他的那些手下早就开始反击了，杜楚客整天笑眯眯的站在朱雀大街上，身边也有一个木柜子，上面开了一个口子，一张旗幡上面写着太子自省处，欢迎四海八方的人士指责太子的缺憾。


说起来都是笑话，可就是这些笑话背后隐藏的威慑力，令这些无稽之谈越来越少，毕竟太子乃是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之一。


“我明天打算去你的那个木头柜子里指责一下你的过失，决定从我见到你的第一面起开始，怎么样？兴化坊歌剧院上的香艳场景是我指责的重点内容，你觉得如何？”


李承乾埋头一连喝了三杯酒，将杯子扔到桌子上长吁了一口气说：“如果能回到那个时代，付出再大的代价我也愿意。可是你看看，现在还能回去吗？


青雀和小恪不和我争，就没人能争得过我，为了方便我，青雀可以说是匿影潜行，能不出现在人前就不出现在人前，小恪把自己弄得痴肥，自我发配到遥远的越州，这就是他们对我这个大哥的尊敬，对我的情义。


可是你看看我都干了些什么，东宫里面一地鸡毛，就不怪人家会抓着这一点死命的攻击我，象儿，象儿……”


李承乾说到这里眼眶开始变红，哽咽的几乎说不出话来。


“烟容会回去，听说他跟着我老婆学了很多的治家之术，估计拿铡刀铡人大腿的学问也跟着学了不少，你看看寿儿这次远行，她处理的多好，寿儿给了明月楼的那个歌姬一颗珠子就彻底的了解了此事，不声不响的化解了自己的难题。


烟容回到东宫，你不妨将家事交给咱闺女，嘿嘿，看看人家是怎么处理你的那些破事情的，象儿虽然颓废，我告诉你啊，他在书院的学业却从未放弃过。


谁规定孩子不能犯错了？犯一次温馨的傻事只会让人心里舒坦，救自己的老娘，拿斧子把山劈开都不奇怪，直言面君有什么不可以的？


华山现在四分五裂的不就是一个孩子找老娘的造成的后果吗？这件事情怎么就会让你如此难受？十六岁的娃娃管束一下，找个好老师，任何可能都能出现。”


云烨吃了一口土豆烧盐肉，味道太差，又吐了出来，拿清水漱了口之后鄙夷的看了李承乾一眼说：“你当初和我在陇右打群架的时候，能比那孩子好到那里去？”


李承乾抬起头，抽了一下鼻子说：“王八蛋你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本事你把小暮许给象儿，我就相信你说的话。”


云烨奇怪的看着李成乾道：“我闺女的夫君只能是盖世之才，你儿子可不成，听说他整天都泡在明月楼，和一个歌姬不清不楚的，你就不要做这种美梦了，我这一关都过不去，更不要说我那个把眼睛长在脑门上的闺女了。”


李承乾想扑过去将云烨掐死，咬着牙说：“难道堂堂的衡山王还配不上你家庶出的闺女？”


“我家的孩子哪一个是庶出的？都是我生的，我难道是别人家的小妾不成？”云烨的眼睛一下子就竖起来了，平日里说自己什么都行，但是一说起自己的孩子，那都是心肝宝贝，狗屁的嫡出，庶出，云寿之所以要继承家业，那是因为他是老大，如果那日暮或者铃铛的孩子是老大的话，只要合适，他一样是继承人。


云寿因为这个事情，苦恼的几乎想要大叫，如果他不是长子，就会像云欢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家没嫡庶？要是你家老二想要你的爵位怎么办？上下尊卑的纲常你如何处理？”


“我的爵位只会给家里最没出息的那个孩子，因为这个爵位能保证他一生平安，不至于潦倒，可以富足的过一辈子，当然，他不会成为家主，云家的家主不一定就是蓝田侯，说不定是什么别的侯爵，或者伯爵。”


李承乾听完云烨的话，差点跳了起来，痴痴的问云烨：“有你爵位的不一定是家主？”


“对啊，没出息的孩子才最需要照顾，有出息的孩子谁会看的起这个破爵位，说实话，这个爵位到现在给我家贡献的钱粮还不够我打赏下人的。


你看清楚，满世界人给云家颜面，是因为云烨这个人，不是因为那个什么蓝田侯，那东西除了在朝堂站班的时候有点用处，其余的时候那里有用处？


信不信，如果没有蓝田侯这个爵位约束我绝对比现在过的好十倍百倍，不管去北海牧羊，还是去南海钓鲸，甚至在海外建国，我都能做得到，就因为放不下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我才会活的这样窝囊，现在去玉山书院都要努力的克制。”


李承乾呆滞了好久，挑起大拇指说：“你是个有本事的人，官职，爵位确实对你是一种约束，苏味道曾经对我说过，蓝田侯云烨乃是巨鲲之属，无奈居于浅水，只能徒呼奈何。


我以为他只是说说，打个比喻，没想到这是真的，你家的闺女李象配不上啊，不过咱们把话说回来，你闺女这样的恐怕也找不到足以匹配的男子吧？”


云烨拍拍李承乾的肩膀说：“什么叫做匹配？你说的是钱，还是权势，亦或是虚无缥缈的才华？如果一个放羊娃，我闺女看进眼里了，喜欢上了，就是因为他的牧羊小调唱的好听，闺女想跟着人家放羊，我也会答应，咱们一辈活的已经无趣透顶，就不要再让孩子遭罪了。


只要快快活活的把一辈子活完，我认为就值，现在，我就是这么想的，以后再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找不自在，因为能给大唐的，都已经给了，从现在起就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我算过了，吃上两三代人没什么问题。”


李承乾拍拍自己发晕的脑袋，艰难的说道：“我现在才发现你的想法很怪，以前我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发现？既然你云家只会娶喜欢的人，或者嫁给喜欢的人，为何当初你不反对寿儿和烟容的婚事？还有啊，你大徒弟嫁给了小黯，你妹子嫁给了小佑，你家的闺女好像没有嫁的太差的。这似乎和你刚才说的话有些不符？”


“寿儿婚事我是问过寿儿的，他说喜欢，我自然无话可说。”


“我只想问一句，当时你家寿儿高寿几何？”


“三岁，怎么了，云家的男人就是这么一言九鼎！”


“无耻！”


两个人菜没吃几口，酒倒是喝了足足两大坛子，虽说都是米酒，但是喝的多了也会上头，李承乾的心情也不像刚开始那样郁闷，云烨的心情也好了许多，男人嘛，找人喝酒不是想跟朋友讨个主意，只不过是想排解一下心头的郁闷罢了，都是见多识广，身经百战的好汉，谁需要别人出主意，哪一个不是对自己将来要干什么清楚的跟明镜般的，说几句荤话，笑闹两句，骂几声该骂的人，就算是调剂自己的生活了。


朋友的用处就在于此。


一顿酒就喝到了日暮时分，早上起来的时候有朝霞，按理说该下雨，但是天空响晴响晴的蓝了整整一天，到了晚上又起了晚霞，和早上的朝霞极为相似，谁知道这是清晨还是傍晚，碧绿的田野里。云烨背着手在前面走，旺财一步一点头在后面跟着，站在草棚外面相送的李承乾，忽然发现，这副画卷好美。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八节 世家的雏形


“所谓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处默，你这种赶饭点过来总能遇到美食的本事可得好好地教教我，我去你家的时候可没这样的好运气，被承乾拽到路边的茅草屋里喝了一下午的酸酒，吃了一肚子有盐没味的山蔬野菜，可没有你一来就遇到我家吃大餐这种事情。”


程处默没工夫理会云烨，盆子里还有五六只香辣猪蹄没有吃，嘴里咕哝一声又开始拎出来一只猪蹄继续厮杀，面前的猪骨头已经堆了好大一堆，今天是过来商量花花和云欢文定事宜的，以前都是妇人间的说法，男人家不发话，到底是不算数的，至于吃猪蹄子只是意外收获。


花花是程处默的次女，母亲就是清河公主，身上兼容并蓄了程家和皇家的优点，不过有点意外，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出了点问题，程家人的豪爽和皇家的大度气质在她身上似乎起了一点别的反应，都说负负得正，这句话用在花花身上并不合适，她最讨厌的就是娘娘腔的男子，而云欢偏偏是个喜欢往女人堆里钻的，没事干喜欢闻闻人家闺女身上的香味，这都是花花最深恶痛绝的，所以她只要和云欢在一起就难免会起冲突。


一个小姑娘亲自来参加自己的文定大事已经够出人预料的了，腰里还别着一把小板斧就过份了吧？如今花花手里拎着板斧正吧云欢追杀的上蹿下跳。


“闺女这就成你家人了，明天把礼物弄上几车，挑些名贵的，清河是个要脸面的人，礼物轻了脸面上不好看。”


程处默终于把猪蹄子吃完了，从嘴里拽出一节骨头又放回嘴里漱一下然后才吐掉，大大的喝了一杯酒，这才满意的对云烨说。


“这是自然，礼物轻了我担心老爷子回来以后自己去我家宝库拿，只是兄弟啊，能不能告诉你闺女不要在内宅举着斧头到处砍杀好不好？”


云烨担忧的看着被花花骑着身上滋哇乱叫的云欢对程处默说。


程处默剔着牙齿含糊不清地说：“花花从小就被老爷子和陛下宠坏了，虽然脾气暴烈了一些，但是心底却是最好的，孝敬长辈，洁身自好样样都是优点，她母亲就是担心把她嫁给别人家吃亏，所以才答应给欢儿，满长安就数你家的后宅最干净，孩子在你家能过的舒坦，至于她的暴脾气，在别人家能把后宅的人都打翻，但是在你家，小苗妹子一只手就能把她捏的死死地，你看看，这不是被小苗提着脖领子抓走了？”


顺着程处默指示方向云烨看见小苗一手提着一个也不知道抓在他们身上的那个穴位上，两个孩子都是一动不动的被小苗提着走，辛月站在花楼上一根指头上下翻飞，不用说这是在教训那两个孩子。


“有辛月妹子在你还操心后宅干什么？闺女就先住在你家，等她们成亲之前，我再接回去，老爷子在益州实在是没办法走了，军中的伤病太多，全部留在剑门修养，这是陛下同意了的，准许他们修养三个月再启程回家，我打算走一趟蜀中，你有什么话带给老爷子没有？”


云烨摇摇头道：“没有，老爷子这一回可能把身体损伤的够呛，回来以后就住到玉山精舍里面，请孙先生出手好好地帮老爷子调理一下，秦伯伯的病情很糟糕啊，孙先生就说了油尽灯枯四个字，估计远行之日就在这几天，我已经请了李淳风出手帮着寻找了墓穴，陛下在却希望秦伯伯陪侍皇陵，白操心了。”


“秦伯伯早年间失血太多，能多熬这些年已经是异数，我昨天去看秦伯伯，发现他老人家正在喝酒吃肉，说是既然没救了，不放松快几天，最好是醉死才好。其实几家人里就数秦伯伯心里最苦，子孙中没有一个出挑的，你当弟子培育的秦家小四，去了军中之后就故态萌发，听老裴说如果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早就开革出去了，两次击鼓不到，他以为他是谁？算了，还是调到我的左武卫算了，在我的手底下，他就算是一团烂泥，我也会把他砸吧成钢铁。”


程处默只要说起老秦家的事情，就一肚子的气，老头子还没死呢，他们就开始惦记秦家在各地的产业，秦老大就是一个烂泥性子，娶了一个悍妇当老婆，什么事情都被人家捏的死死地，自己耳朵根子软，又没主见，这一次听说还有分家的消息传出来了，如果是这样，秦家的颜面就算是彻底的丢光了。


如果说还有一点能看的，就是身在洛阳的秦玉，这些年一步一个脚印的成长为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算是迈进了高官的队伍，云烨的妹子润娘是个有手段的，这些年靠着娘家的生意门路将自己地小家打理的红红火火，几年来不了一次长安，除了遇到老爷子整寿，或者云家的闺女出嫁，老祖母过大寿，从不离开洛阳，事实上已经算是分家了。


大家族的衰败首先就是从分家开始的，人心散了，家族也就散了，这不同于开枝散叶，一个是从内部开始分裂，一个是家族自主的分离，没有可比性。


秦老爷子将这一且看在眼里，却无可奈何，传家给长子已经是必然的事情，秦英再不好作为长房嫡子，翼国公的爵位只能传给他，不过很快就会从郡公变成县公了。一个没有影响力，没有实权的县公不一定能熬到下一次爵位大典。


牛进达家就没有任何问题，牛见虎马上就要回京官拜正四品上的黄门侍郎，这是一个清贵官，非才华横溢者不可得，在外宦游十几年终于结出了硕果，牛进达这段时间开心的不得了，哪怕自己因功进爵琅琊郡公，都没有这样的高兴，他祖上就是文官，到了自己这一代没办法才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搏命，如今回归正统，老爷子非常的满意。


“宝林那样的粗汉子都能成为封疆大吏，秦英真是白白的浪费了一个好皮囊。”程处默重重的在桌子上砸了一拳，忿忿不平。


“宝林可不傻，娶老婆的眼光简直算是毒辣异常，火炷的妹子从小就在书院长大，不但人长得还算漂亮，就是心智也不是普通的妇人女子可以比拟的，更何况一口气给宝林生了四个儿子，尉迟家快把她当姑奶奶供起来了，白婶婶可是直接就去了河北地帮着儿媳妇带孩子，这说明什么？说明宝林的老婆需要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帮助宝林的身上，也就是说，他的这个幽州刺史有一半是他的老婆在当。”


程处默重重的点点头说：“看来娶一个好老婆很重要，我就是当年太仓促了！”


云烨白了程处默一眼说：“你成亲有的选吗？”


程处默哈哈一笑两人就出了屋子，外面春光明媚的总待在屋子里太憋气了，沿着小径走进了花园，就看见凉亭里放着两把椅子，椅子上绑着两个人，一个是花花，一个是云欢，面对面坐着，辛月坐在一边绣着不知道什么东西，慢条斯理的，对两个孩子之间挤眉弄眼的样子装着看不见，花花见老爹和云叔叔要过来，大喜，才要张嘴叫唤，却发现俩人说笑着去了别处，有点委屈的低下头，云婶婶不好说话这在几家人里面是出了名的。


“不知道你整天拎着一把斧子做什么？你的武功很高？怎见了小苗姨娘就屁用不顶？你应该知道你小苗姨娘的事情吧？她可是领着一支大军征战万里的女中豪杰，可是你什么时候见过小苗姨娘整天拎着兵器到处晃悠的？人家练武可都是在练功房里。


咱们家是将门，女子喜欢练武这没什么，你小暮姐姐也练武，可能比你还强一些，所以啊，你想练武就可以跟着小苗姨娘在练功房里练武，小暮也是在屋子里练的，你喜欢练武从明天起就开始，出了练功房，就要跟着魔姬学规矩，女孩子跳跳舞也很好，我要是还看见你身上揣着斧头，你娘亲来也救不了你！至于你揍云欢的事情，婶婶不管，只要你能揍得过他。”


辛月的一番话让花花变得眉花眼笑，让云欢变得愁眉苦脸，虽然惩罚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两个人的心情却有云泥之别，云欢看着花花冲着自己冷笑，不由得更加恓惶。


云烨和程处默此时正在看那些诡异的大公鸡，这些公鸡站起来脑袋都到云烨的腰上了，功绩的爪子上套着铁爪，走起路来铮铮作响，昂首阔步宛如大将军一般。


旺财本来打算到后花园找一点合口的蔬菜吃，远远地看见那些公鸡扭过头就若无其事的向正房的方向走去，这些霸道的公鸡，他惹不起。


“你家的东西都非常的古怪，旺财有多聪明咱们不说，就是这六只大公鸡也不是一般人家能拥有的吧？”


“世家吗，总是需要有些底蕴的是也不是？”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二十九节 要命的大事


世家的底蕴是什么？长孙家的底蕴就是满世界的门徒。颜老夫子家的底蕴就是满屋子的诗书，和那些如刀的史书，程咬金家的底蕴就是子子孙孙都会行军打仗。


为了和别的世家区别开来，云家只好养几只陈年的公鸡，当做底蕴来骗人，不过满长安的人都承认一点，那就是云家的人好像比别人聪明一点。


这一点就了不得了，导致的结果就是别人很喜欢和云家结亲，一娘生的大闺女只有十三岁，找了一个好人家打算早早的定亲，为此，一娘特意过来征求闺女舅舅的意见，结果被云烨劈头盖脸的臭骂一通，男娃子的婚事订的早些问题不大，女孩子的婚事不宜订的太早，要是那个定亲的孩子长成了蠢货，难道也要自家的闺女去跳火坑？


男人家悔婚算不得大事，这个世界对女孩子的束缚过于严重，一般情况下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是女孩子一旦定亲，如果男方的家庭突遭大难，往往就会成为牺牲品，就算有一些疼爱闺女的人家只要敢悔亲，一个嫌贫爱富的帽子顿时就会扣下来，被人家传上好几千年，世世代代的唾骂不休。


云家人之所以比别人聪明，其原因就在于别具一格的教育，算学最是能够开发人智力的一门学问，云烨要求自己的孩子必须掌握到自己以前小学的算数水平，哪怕是小丫那样的小笨蛋，对于简单的计算都是张嘴就来。


当一个管家的女子坐在自家的客厅里，把算盘珠子拨的噼里啪啦的乱响，一面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查账的对象，不管是多么老练的掌柜心头都在打颤，云家乃是算学宗师，这个名头早就在大唐成为了一个常识。


进云家必须先学算学，辛月就是这么认为的，虽然自己的算学是整个家里最差的，看不明白云暮手底下到底是在拨算盘珠子，还是在糊弄她，她总是能依仗自己灵敏的令人发指的第六感觉判断出真伪，云暮，云欢，云露算是吃够了苦头。只有乖巧的云香从来不偷懒。


花花的脸快要抽到一起了，面前的算盘珠子根本就不听话，自己的手指总是不能将正确的数字拨出来。


偷偷的瞅了别人一眼，只见大姐云暮早就计算完毕，正在窗前对着初升的太阳伴着自己的脚在做一些难度非常高的动作，一会像一只展翅的大鸟，一会又会来个一字朝天蹬，一会还能用最慢的动作翻筋头，漂亮的就像是舞蹈。


云欢也计算完毕了，可是他不能出去，只能摇着笔杆子发傻。


花花飞快的把面前的这张纸放在云欢的面前，又把云欢的卷子抽走，把写名字的地方涂成一个黑疙瘩，吐着舌头费力的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上面，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准备也学着云暮的样子把自己的身体弄到这样柔软的地步。


这样作弊的下场可想而知，暴跳如雷的云欢自然会受牵连，于是当别人都出去之后，只有云欢和花花面面相觑。


“花花，不成的，你知道在这个家里最让我痛苦地是哪一点吗？就是没笨蛋啊，这个家里没一个人是笨蛋啊，你这样的法子连丫鬟都骗不过去啊，我们在外面能耍的如鱼得水的法子，在这个家里就成了笑话，你看看那个笑眯眯的混蛋，他的名字叫云九，是家里的管事，可是他的学问在玉山书院都数的上名头，你刚才还以为他不识字，知不知道，家里除了我爹，小武姐姐，就数他的学问最高，你还想去骗他。”


花花的嘴立刻就歪了，不好意思的对云欢说：“我学不会怎么办？”


“打破脑袋往进灌呗，放心，他们会有一万种法子教会你算学，教会你打算盘，教会你两个管子一个进水，一个放水最后多长时间能把水池灌满，你千万不要怀疑，他们一定会教会你的，咱们俩个一起长大，我两岁起就知道你会是我老婆了，青梅竹马的实在不忍心看你遭罪。


你进谁家都没有这样的罪可受，偏偏进了我家，怎么样，现在后悔了没有？”


云欢拐弯抹角的想劝说花花解除自己的婚约。


“不对，你怎么知道我没看过别人家的后生？秦家的太蠢，尉迟家的太难看，牛家的长得太俊美，像个婆娘，皇家的就更蠢了，所以选来选去，就你最合适，你除了有一些喜欢往女孩子堆里钻的臭毛病，其他的都好，我很有信心改掉你的臭毛病，你说呢？云欢？”


花花拍着桌子咯咯地笑着，云欢一头杵在桌子上装昏死状，都是一起长大的，从姐弟忽然变成夫妻，花花没觉得哪里不对，更何况云欢揍起来手感最好，从小养成的习惯，只要见面不揍两下浑身就不舒坦。


开饭的铃铛响了，自从云烨回来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那条犯错不许吃饭的禁令，花花快速的站了起来，拖着不情不愿的云欢就往饭厅跑，昨天中午吃的是炸排骨，不知道今天是什么，云家的饭食从来没有重样的，所以花花非常的期待。


云家自己人吃饭从来都是一个大桌子，听说以前那些姑姑们没有出嫁的时候桌子更大，现在人口萧条了很多，老奶奶和姑奶奶们不愿意去饭厅吃饭，所以全家人就围坐在一个不大不小桌子上吃饭，云寿已经走了，李烟容这两天精神不好，花花头一次在饭桌上看到自己未来的大嫂。


一个病美人，这是花花的第一印象，不过看她坐在那里的姿势，花花就觉得自己这个嫂嫂不会简单的，果然，李烟容一张嘴就对辛月婶婶说：“我回东宫也没什么，这些年住在咱家里都习惯了，从来没有用过哪些手段，魔姬教的那些手段在咱家人身上用不到，可是我爹爹那里就不同了，娘，您说我真的需要下重手？”


辛月拍拍李烟容的手说：“本来后宅的事情算不得什么，可是一旦后宅的事情影响到男人在外面的拼杀，那就不行，该用的重手就要用。


诺大的一个东宫都成了什么了，四面漏风，八方进雨的，你父亲晚上在那个妃子那里过夜都能传到街面上去，不够丢人的，你不下重手恐怕不行。”


云烨拿筷子敲敲桌子，制止了他们婆媳间的讨论，放下碗问正在埋头吃饭的花花：“闺女，这几天在家里住的还习惯么？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就跟你婶婶说，要她给你调整。”


花花放下饭碗蹲身施礼道：“伯伯，花花住的舒服，吃的也舒服，您不必操心。”


云烨笑着说：“恐怕就是念书不舒服吧？你从小就是一个男娃的性子，云欢的性子又偏柔弱一些，书念不好，咱们慢慢念，当成苦差事可不成。”


花花的小脸一红，乖乖地坐回椅子上低着头吃饭，最喜欢的烧肉都不敢去碰，云烨把那盘子红烧肉用筷子抵住推到花花的跟前说：“好好吃饭，多大方的闺女怎么还害羞。”


这话一出，辛月，那日暮，铃铛吗，小苗，李烟容一起笑了起来，只有云暮腻着声音说爹爹偏心。


吃过了午饭，有远方的商队过来了，只是一看礼物，云烨就非常的高兴，松露，难得蒙娜，蒙鲁还记得自己的爱好，又送来了整整一篓子，都是埋在土里面，上面还放了很大块的冰，有了这些冰，就能抑制松露的生长，即使到了长安都是新鲜的。


对大山最熟悉的必然还是山里人，不知道这些土壤里有什么，摸了一把发现都是些半腐烂的松针土，亲手从土里刨松露，一边刨一边听岭南的掌柜的说话。


“侯爷，咱家在南边的生意现在已经彻底的站稳了脚跟，绝对不和长安城里那些勋贵们家的生意一样，咱家在岭南现在是坐地户，海里的好东西上了岸，过第一手的绝对是咱家。不过这几年侯家的生意也发展的不错，侯老夫人已经发话了，说以后不需要咱家再对侯家的生意进行扶持和贴补，如果再和侯家的生意有什么交集的地方，就只能是合作了。


侯杰大少爷如今在远岛，彻底的建立了一个新的世界，那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好多的勋贵人家都在远岛上开始有了产业，人越来越多，想要保密也就越难，侯公子让老夫帮着他捎句话，问问如何是好，需不需要彻底的将远岛和大陆的关系切断。”


云烨没做声，这是一个大难题啊！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就是李二现在的心态，他不会容忍海外有一片满是唐人的土地却不受他的管辖，而这件事情是没有办法保密的，说不定李二现在就知道，就等着自己向他汇报呢，如果自己不汇报，李二根本就不会提起自己知道那片海岛的事情，他只会在暗中做好布置，随时随地的准备施行雷霆一击。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节 乡农的奏折


云烨从来都没打算把侯杰在海外弄了一个岛的事情告诉李二，这件事就让他在猜疑中成长，毕竟那里太远了，远的在大唐的地图上都找不见。


那个岛不是云家一家人的庇护地，而是大唐所有勋贵的最后一点心理保障，所以知道那座岛屿的人很多，只要是真正的勋贵都知道海外有一座大岛，这座大岛几乎游离在大唐的律法之外。


不管是长孙家，还是房玄龄，杜如晦，李靖，李绩，程咬金，牛进达，云烨自家都对这座岛倾注了很大的热情，只要是这座岛上需要的东西，不论是谁家，都会悄无声息的开一道口子，所以那座被命名为远岛的地方，如今正在蓬勃的发展。


李泰很清楚那块地的存在，李承乾也知道那块地的存在，唯一没有被告知的就是李二和长孙。没有人奢望过皇帝会不知道这件事，但是大家不准备说穿，见惯了一个家族盛衰荣辱，给自己留下最后一片落脚地没人觉得这是对皇家的冒犯，魏征甚至认为这是对皇权的一种约束，他的傻儿子已经被他弄去了远岛，此生不许再回中原，哪怕他死了也不许大儿子带着老婆孩子赶回来奔丧。


有了松露，就该好好地孝敬一下老人，老奶奶发了自己的贴子，邀请李纲，玉山，元章，离石。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长孙无忌，李孝恭，李靖，牛进达，这些人来家里参加品尝松露的大会，秦琼已经病入膏肓，厨子会亲自去秦家给老国公现场制作，李绩去了辽东，尉迟敬德去了益州，老程身在剑门关，能请的客人，几乎都请了。


皇家的人不可不敬，老奶奶亲自去了皇宫邀请长孙赴宴，结果皇帝也打算过来，于是云家就彻底的倒霉了。


本来是好好地家宴，皇帝要来，整个云家就需要张灯结彩，里里外外的重新收拾一番，辛月把家里的牌坊都命人用生漆重新涂了一遍，在皇帝来赴宴的前三天，御林军就已经开始将云家庄子彻底的戒严了。


瞅着盔明甲亮的千牛卫在庄子里肆虐，一些老人不干了，陛下来庄子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没听说过自己的老牛走路都需要带着粪兜子的，牛粪是农家的宝贝，谁会随便的浪费？有一点都需要快快的扔到自家的田地里去。


纯粹就是折腾人，云家庄子里会写字的人多，倔老头发话了，子孙们就写了好大的一堆狗屁不通的指责皇帝扰民的卷子一股脑的投到朱雀大街上的铜柜子里去了，数量之多让守着柜子的侍御史大惊，这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至高无上的皇帝被平民百姓指责了，而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皇帝来庄子上做客，牛需要带粪兜子，人是不是也要随身带着马桶和尿布？


消息一传出来，满城哗然，御史指责乡民不懂礼数，还拐弯抹角的指责云家在后面推波助澜，如果说御史还对什么人有顾虑的话，那就是平民，尤其是平民中的老农最难对付，说不得，骂不得，打不得，只要你敢派人去找他，他就会立刻倒在地上狂呼御史大人。


这就是黄泥掉到了裤裆里不是事也是事了，他们就是靠名声混饭吃的，一旦名声臭了，说什么都不会再有人相信，自古以来，最好欺负的是农户，而最不好欺负的同样是农户，因为，能有力量改朝换代的只有他们。


“别往庄主身上扯，庄主就是一个可怜人，领着庄子里的子弟跑到几万里地以外去打仗，得胜还朝之后，就给家里混来了房顶上的两杆兵刃，还有无数的人指着鼻子骂他，看着都恓惶，他是爵爷，说到底是他欠皇家的，老汉可不欠朝廷的钱粮，春税，秋税，徭役，样样都交清楚了，进城卖菜都缴纳了两个铜板……”


听着老农口沫横飞的说话，御史只能将这些文稿送到皇帝桌案上，而匆匆赶来请罪的云烨已经在万民宫外待参了。


李二津津有味的看着桌案上的文稿，不时地指出文稿中的几处错别字还有文法错误。


“这几句话说的还有点道理，俺家的老牛这两天就要下崽子，最是受不得惊吓，千牛卫的人嫌俺家怀孕的母牛走的慢，还在牛屁股上踢了两脚，也就是军爷咱们惹不起，换个人老汉会和他拼命……，观音婢，你看看，很有意思，派人去查查，谁踢了人家怀孕的母牛？混账东西！”


“俺家是晒果干的，春天雨水多，老汉担心果干受潮发霉，趁着这两天天气好，就拿出来晒晒，没晒到大街上去，就晾晒在自家的房顶上，结果千牛卫的军爷说有碍观瞻，要老汉把果干弄下来，一个脾气不好的军爷尝了俺家的果干之后，还说俺们家的果干不好吃，该拿去喂猪，天地良心，老曹家的蜜饯果子，在长安城卖的贵着呢……


这明显是文不对题，开始是告状，到了后面就变成夸耀他家果干了……


这里还有屠户上的文书，想问问朕打算在庄子上留几天，他家的猪已经杀了三头了，开春的日子猪肉不好存放，他用冰镇着也只能保持两天的新鲜，准备打听一下朕什么时候走，他好等集市开了卖猪肉，超过三天，猪肉就不新鲜了，也就不好卖了。”


长孙笑的前仰后合，指着桌子上的那些文稿对李二说：“命云家给百姓一些赔偿也就是了，估计云烨也愿意，他还在外面等着谢罪呢。”


李二恋恋不舍的将那些文稿合上，叹息一声说：“自从铜轨置放到朱雀大街上，这才是朕愿意看到，想看到的柬书，这里面说的，都是些活生生的百姓日常生活。


有人踢了自家怀孕的母牛，如果朕是那个老农，朕也不干，也要问个清楚明白，耕牛产犊，本就是农家的大事，和自己家添丁进口区别不大。


还有这个卖果干的，人家在自家的房顶上晾晒，关朕去云家何事？千牛卫私自吃拿百姓东西，连一句好话都不知道说么？


百姓就想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屠户的问话就很有意思，他只想尽快的把他杀掉的三头猪卖掉，这就是民生，卖掉猪肉拿钱，就是他的生活，天经地义没有对不起谁，是朕给他的生活添了乱子，他能给朕两天的期限算是厚道了，百姓也就是这几年变得富裕了，要是前些年，三头猪生生的放坏，屠户说不定就会破产。


铜轨里如果都是这样的文书，朕其实很喜欢看看的，乡风野趣总能让朕心旷神怡，可是你看看以前上来的都是些什么？那些文书的文辞唯恐不美，修饰唯恐不足，所言唯恐不骇人听闻，那些文章是普通百姓能写的出来的？


云家庄子受玉山书院恩泽，识文断字的乡农算是最多的，你看看他们写的东西，还不是磕磕巴巴毫无修饰，就是在说大白话，这才是百姓能说的出来的话，所以也就更加的真实。


这些意见都是针对朕来的，这就对了，说明百姓就在有事说事，耕牛，果干，猪肉，说的就是这三件事，没有其他目的，出了事情，解决掉就好。


那些文书说了些什么？太子的逾礼放纵！云烨的骄横，长孙家的贪渎，房玄龄的枉法，几乎将朝堂上的人数落了一遍。


好啊，朕的臣子都是些囊虫，只有朕一人英明无比，翻翻史书，有这样英明的帝王吗？铜轨设立之初，朕就担心会出现这种事情，总认为大唐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善良敦厚，结果，你看看，百姓确实是善良敦厚的，朕害的他的猪肉卖不出去，也客客气气的向朕打听行程，准备另想办法，可是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人，却蠢蠢欲动，以为这是一个直达天听的机会，将朕的本意摧毁的干干净净，都水监已经在清查了，朕很想看看到底是谁在幕后操纵。”


长孙对李二的这些话充耳不闻，这不是她该插手的事情，笑着问皇帝：“那么，云家的宴会您去是不去？如果撤回千牛卫，也不妥当，失了皇家的颜面。”


“去，为何不去？吃完松露朕就打算去庄子上转转，该赔礼的给人家赔礼，踢了人家牛的要给人家道歉，说了蠢话的，也要道歉，最后再把屠户的猪肉处理一下，这些事情很重要。”


李二甩甩袖子回答的非常的干脆。


“云烨还在外面听参呢，您是不是见见他？”


“不见，敢说话的乡农让朕亦喜亦忧，这些乡农都是他平日里放纵出来的，人数少一些无妨，如果多了，嘿嘿，也会成灾难……”


云烨坐在内省等了好久，茶都喝了满满两壶了，依然不见皇帝传召，想想自家那些农户，除了苦笑之外实在是无话可说，他们哪来的那么大的胆子指责皇帝？


要说庄户们不至于这样做才是，云家已经答应庄户尽量的不扰民，陛下的行程不能说，但是绝对不会超过一天，怎么就突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小武，一定是她，就因为她去了三原县的农庄，这里的事情和她半点都扯不上关系，云烨才会肯定的认为这件事和小武有关。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一节 老汉问政


皇帝到云家的时候太阳刚刚升起不久，草尖上的露水都没有消失，在轰隆隆的马蹄声里终于坠落，散进了大地。


天子出行地动山摇，守在路边恭迎李二法驾的云烨惊讶地目瞪口呆，这太过份了，只不过到家里吃一顿松露而已，干嘛要启动大驾？


随从的马车就足足有八十一乘，还好，大唐现在没有战车这种东西，要不然一千辆战车就能把云家庄子填满，导盖、盥盆、拂尘、唾壶、马杌、交椅，提炉、香合、水瓶仪刀和豹尾枪一样不缺，各种大小、行制不同的伞盖，寿扇，各种幢和幡，各种式样的旌、金节、氅和麾，钺、星、卧瓜、立瓜、吾杖，引杖，红灯，一个都没少，直到眼前出现了五头盛装大象的时候，云烨就有昏过去的念头。


老裴骑在马上冲着云烨眨眼睛，他都出现了，也就是说骁骑卫全军出动了，这可是真正的万骑。皇帝郊祀的时候才会出动这样的排场。


按规矩陪同皇帝坐在车驾上的该是侍中和秘书丞，不过从鸾凤旗来看，许敬宗他们一定被撵到后面去了。给皇帝赶车的那个家伙怎么看起来那么面熟？面盔放下来以后看不清楚，直到这家伙撩起面甲，云烨才惊讶地发现当马夫的居然是刘弘基，老家伙拍马屁拍到这种程度实在是罕见。


皇帝这就是来欺负人的，请他们两口子过来吃个饭，他就带了一万多人，眨眼的功夫，骁骑卫就将云家庄子弄成了一个军事堡垒，老裴还不断的命令军士加固最外围的防线，不知道打算防卫谁。


庄子里的乡农吓坏了，除了两个自愿出头准备让皇帝泄愤的老头，其余的都跟死了爹娘一样哭丧着脸。


李二的车架走到云家大门才停下来，云烨跟着车架走了一截路，满身都是灰尘，来不及洗漱，就看见皇帝和长孙两个人从车架上下来，坐在车辕上的刘弘基甩一下鞭子，六匹马拉的车架就去了骁骑卫开辟出来的空地。


云烨还没有和李二说话，李二夫妇已经笑着和老奶奶开始寒暄，云烨到这个时候才想起来，请客的是老奶奶，不是自己。


明明把云家上下都摸透了，偏偏要装的像是第一次来，老奶奶还要给人家带路。守在大门口迎接李二的可不光是云家人，李纲，杜如晦，房玄龄他们虽然都穿着便衣，还是非常恭敬的向皇帝行礼。


皇帝在云家小坐了片刻，就提出要和皇后去庄户家里坐坐。因为整个庄子里都是骁骑卫和千牛卫的人，皇帝和皇后一前一后的走在庄子里，就像普通人家的夫妻一样。


老农明明已经快被皇帝吓死了，他偏偏要趴在人家的院墙上大声的和人家打招呼，这才是春天就问人家对秋后的收成有什么看法。


“没看法，听官家的，官家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听到老农的这句回答，云烨立刻就笑开了，还是云家庄子的人聪明，这句话回答的再妙不过了，都说学问在乡野间，诚不我欺也。


李二皱皱鼻子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只想凌之以威，自己在尊重百姓意愿的同时，也让他们知晓皇家的威严，这就是一个斗气的想法，没想到威风有点大，乡农都被吓成了鹌鹑，整个事件就变得毫无趣味。


回头看到正在窃笑的云烨，终于找到了出气的地方，鼻子里哼了一声道：“你觉得朕这样出行有些小题大做了？”


“没有，陛下乃是圣君，拿出郊祀的大驾到云家庄子，微臣惊喜莫名。”


“恐怕是惊多过欢喜吧？典律早有记载，帝王出行，离京三十里就要昭告天下，行卤薄，出依仗，有什么不对吗？”


这当然没问题，云家庄子到京城的路，经过几次修改取直，到了现在几乎是走直线，距离只有三十五里，皇帝非要较真，云烨一点办法都没有，虽然皇帝以前到云家或者去玉山都是轻装简从，这一次非要隆重，也只好由得他了。


皇帝快要五十岁了，但是脾气却变得越发的暴烈，皇宫里面现在充满了暴戾之气，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皇帝最近总是在杖毙人。


活活的被打板子打死，也是一种极为痛苦的死法，只要看死掉的大部分都是负责采买的宦官就知道皇帝这是在下封口令。


一般情况下，百姓对神秘的皇宫充满了好奇，总想打听一下皇族的生活，于是这些采买的宦官就成了唯一的消息来源，皇帝既然这么干了，就说明他想继续保持一种神秘感。


云烨带着皇帝夫妇看望了那头差点流产的母牛，也品尝了老曹家的果干，至于屠户的猪肉已经被云家采买走了，皇帝也就没有再去看人家的猪肉。


不大工夫，就转遍了云家庄子，一些老农也敢大着胆子和皇帝说话，至于长孙早就被一群老少婆姨簇拥着不知道去了那里，相比威严的皇帝陛下，平易近人的皇后娘娘在云家庄子总是最受欢迎的人。


“看来皇后比朕更受百姓的欢迎啊！”李二回头没找见皇后，就和乡民们打趣起来。


“男人家总还是需要一些威严的，要不然压不住家，老汉的几个儿子都怕老汉，却和他们的娘亲，其实都是一个道理。”


李二笑着点头，对这一句话非常的满意。


话匣子一打开，乡农们见皇帝好说话，也就慢慢的你一言我一语的找着和皇帝说话，这样长脸的时候并不多。


“这么说朝廷的徭役设定的并不合理？”


“陛下，也没有不合理这一说，国家也要修路，也要筑城，这些活计总是需要人来干，虽说我家侯爷他们抓来了好些外族人，可是筑城这活计怎么能交给他们干，咱家的城池还是需要自家人来修的，官家把这个道理讲了，老汉就是觉得，有些人能去，有些人不适合去。


种了朝廷给的地，那就要缴税和服劳役，问题是咱云家庄子上的人去服劳役亏本啊。”


“亏本？此话怎讲！”李二差点被这话噎住，服劳役还有亏本一说？


老汉憨憨的笑了一下说：“是啊，亏本，您看啊，老汉要是用服劳役的时间去城里卖果干，一个月下来就能赚到五个银币，可是呢，老汉拿一个银币就能去雇一个壮劳力，如果让这个壮劳力代替老汉去服劳役，不但干的活比老汉多，还比老汉好，这样一来，老汉还能净赚四个银币，这样不但对官家好，对老汉也好，陛下，您说明年的劳役老汉能不能雇一个壮劳力去啊？”


李二的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就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曹老汉的话乍一看没有问题，确实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事，但是国朝在制定劳役制度之初，就没有想到还会有这种问题，只要把这个问题彻底的展开，就需要重新厘定朝廷的赋税制度，这岂能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


“陛下啊，老汉的儿子是府兵，也跟着侯爷上了几次战场，军功也拿了一些，现在他留在家里就成了懒蛋，什么活都不干，仗着自己有军功打算躺着吃饭，一门心思的等着陛下重新召唤他上战场，老汉问过我家侯爷了，朝廷这几年的政策就是休养生息，不再动刀兵了，您说他这个样子下去怎么得了啊，说起来他是府兵，寓兵于农，朝廷不打仗他们就是农夫才对，可是他不想种地，只想当兵，您是不是再把他招到军伍里去？”


李二张大了嘴巴，这又是一个和国家兵役制度相关联的问题，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的清楚的，自以为完美的处理结果，到了底下就会完全走样，用自己一个人的想法替代全天下人的想法，实在是太偏颇了。


一样米养百样人，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原以为老百姓只能提出母牛，果干，猪肉这样的问题，现在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自己制定的一切政策，最后都会落到他们的头上，他们才是这些政策的最终解读者。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而水性又是最为多变的，操舟也需要顺应事实变化，有时借力，有时顺势，有时逆水而行，不熟水性者必将倾覆！


回到云家之后，李二和群臣坐在云家的大厅里，向群臣解说了自己在云家庄子的见闻，两个老汉的问题，就让自己这位天下至尊哑口无言，天底下还有那么多的百姓，积蓄的问题还不知道有多少，看似平缓的水面下到底潜伏了多少暗流？”


李纲听完呵呵笑道：“陛下不必妄自菲薄，贞观朝至今已是千古难得的盛世，我们如今国无外患，内无隐忧，这就是陛下的功绩，陛下长存百姓心，自然可以铸就一代圣君，所谓众口难调就是您现在遇到的问题。


一项政策，自他出台到执行，需要照顾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非一小部分人的利益，陛下被云家庄子的表象迷惑了。


那个曹老汉自己都说了，他一个月能赚五枚银币，陛下难道就认为天下所有卖果干的人都能一个月赚五枚银币？他能雇佣得起一个壮劳力，难道别人也能雇佣得起？劳役是一个百姓向国家舒纳忠心的一种方式，不是一个银币的问题，老夫以为，徭役这种事，只能扩大，而不宜减少，至于那个懒惰的府兵也只是个例而已，没有可操作性。


两小儿辨日的故事陛下不会没读过吧？”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二节 云家一日游


以小概偏，以偏概全，整个问题充满了疑惑，李二思考问题从来是宏观的，而不是微观的，现在一瞬间接触到细致的东西，弄得皇帝很没有自信。


一位自诩盖世明君的皇帝突然遇上老农说自家的实际问题，并且马上要皇帝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这根本就是在欺负皇帝这个英明的乡巴佬，如果把这个问题交到县主簿手上，他会拿大嘴巴抽老汉，然后粗暴地让卖果干的掏两个银币来给他，一个银币用来雇壮汉，一个用来自己喝酒，屁事都没有，也只有李二才会把这件事情联想到自己的政策上去，才会生出危机感。


看到李二恍然大悟的样子，云烨陪着笑容，心底里其实很想揍小武一顿，这个臭丫头，都为人母亲了，怎么还是这样一幅性子？看到自己受皇家欺负，就下死手把皇帝往死里坑。


这是一定是找不到证据的，臭丫头既然能跑去三原县自己的田地里去春忙，就绝对不会给人抓住狐狸尾巴，云烨的猜测也是按照性情来推测的，先假定罪魁祸首是小武，然后再倒着推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


见到老帅们打招呼都费劲，一律的都是尚书，因为这是最高的官衔，有皇帝在的时候只能这样称呼，所以云家的大厅里坐了三四位兵部尚书，云烨这个兵部尚书还要负责端茶倒水。


都是老熟人，知道他们吃饭的习惯，李二直接就是一老碗臊子面，皇帝也是关中人，不吃面吃什么，山珍海味的每天都吃，就算是神仙都扛不住。


一小碟子咸韭菜，两瓣糖蒜，清清爽爽的拌了一碟子刚刚掐的鲜豆苗，上面只有蒜蓉和姜末，浇上醋拿素油一泼，闻着都有食欲。


牛进达，李靖，魏征这些喜欢吃面的人都是这样一份饭食，饭食里面最精致的要算是李纲的饭食，老人家的肠胃不好，粥一类的东西最好克化，不加糖的银耳莲子粥只有一小盅，餐前还有几片水果，杜如晦他们喜欢吃米，三两样精致的小菜配上一碗雪白的米饭，浇上特制的肉酱，就让几个老头子吃的大呼过瘾。


李二西里呼噜的吃完了一大碗面条，把碗撂在桌子上担忧的看着李纲一点点的喝粥就皱着眉头说：“先生的身体还是没有调养好啊，朕现在依然能够食肉三斤，饭食一斗，上马舞槊还能坚持半个时辰，您每顿饭只吃这么一点，可怎么行啊。”


李纲擦擦嘴，放下吃了半盅的银耳粥苦笑着说：“陛下有所不知，老臣早在数年前就该离开人世作逍遥游，只是舍不得我大唐日益的繁荣，总想多看两眼，日后去了地下也能和老友多说说我们的功业。


如今老夫的头发已经脱落，牙齿也逐一离我而去，想必远行的日子已经临近了，陛下，老臣今日向陛下求一个恩典，不知当说不当说。”


“老爱卿有何要求，尽管道来，朕无不应允。”李二说的很干脆。


“老臣先谢过陛下，老夫一生所求者不外乎教书育人，说来惭愧，隋炀帝和息王都是出自老夫门下，他们一个残暴，一个无孝悌，老夫未能尽到为师的职责，这是老夫一生的遗憾。


所以老臣只求陛下在老臣死后，不要上谥号，不要下诏谕，更不要明发天下，以五品官的规格下葬就好，因为老臣在我大唐任的第一个官位，就是五品官。碑面上除了李纲二字，余者一概不要，陛下更不可因为老臣的去世而停朝以示哀悼。


春荣秋枯，乃是人之伦常，能占用书院的一角之地容身，已是上天给老臣最大的恩赐了，还请陛下一定要恩准老臣的要求。”


谁都没想到李纲会在这里就谈及自己后事，李二沉默了片刻郑重的说：“隋炀帝乃是自取灭亡，息王更是如此，此二人教育的失败岂能冠在先生头上，如果这也是人生的污点，朕就会体无完肤，玉山书院如今是何等的兴盛，称之为千秋万世的功业亦无不可。


先生万万不可妄自菲薄，按照您对我大唐的贡献，身后无论有怎样的哀荣都不过份。不过先生既然有此要求，朕准了就是。”


李纲哈哈一笑朝四周做了一个团团揖道：“老夫在进入书院之初，就从云家弄了数坛子好酒，就埋在书院的那棵古松下面，一旦老夫远行，诸位一定要记得把他挖出来喝掉以示庆贺，一坛子酒就献给陛下，如果感到烦闷或者迷惑的时候，就饮上一口，或许能解开你的心结。”


李二躬身谢道：“谢长者赐！”


相比于男人们的沉闷长孙在云家就过得如鱼得水，躲在后宅和辛月以及特意请过来陪客的程夫人，牛夫人在狠狠的吃了一顿乱七八糟的东西之后，就一头扎进了云家的香料作坊里玩耍。


称心如今已是香料制作和刺绣的大师级人物，他的刺绣在长安有价无市，同样的，他配置的香水也是价比黄金，素有寸金寸香之说。


云香就是他的徒弟，小姑娘很小的时候就迷恋这件事，所以云烨从来不去阻止，只想任其自然，这个世界上任何一门手艺钻研到精深处，谁说不是一种出息呢？


长孙和程夫人今天打算弄出一种适合自己的香水，酒精灯蓝色的火苗舔舐着玻璃器具，所以各种各样的玻璃瓶子就在称心的指导下开始翻滚或者开始沸腾。


“娘娘，沉香的香味非常的尖锐，所以我们在闻到沉香味的时候，是一丝丝，一缕缕的闻到的，而且会直接钻入脑际，乃是香味中的王者，兼之行气止痛、温中止呕、纳气平喘的功效以及调中平肝作用，奴婢斗胆请娘娘用沉香熏衣。”


长孙和李二像绝了，越是别人推荐的，他们就越是有抗拒心理，听称心这么说，长孙偏偏放下手中的沉香，反手拿起一块龙涎香，这就要放到鼻子上去闻。


称心不敢阻拦，辛月连忙道：“娘娘，龙涎香在没有经过炮制之前，是臭的，这东西必须请专门的工匠来操作，我们侍弄不好的。”


长孙听了之后立刻就笑了起来，指指龙涎香示意就是它了，她喜欢所有带龙字的东西，更何况龙涎香乃是最名贵的香料，长孙还是知道的。


听了长孙的这个要求，称心立刻跪下来说：“娘娘龙涎香的性子太燥，加之还有催情之效，单一的香味并不是很好闻，奴婢一向是拿龙涎香来做定香药剂来用的，从来不敢拿他单独成香，娘娘既然要用，奴婢冒死也要说明其中的利害。”


长孙斜着眼睛看了辛月一眼道：“你家的仆人还真是帮着主家说话，怎么调教的？”


辛月笑的很得意，一边陪着皇后继续挑香料，一边小声的说：“从来没有特意去调教过谁，这些都是自发的，我家老爷天生就是一个软性子，待谁都好，那些人的心也不是铁石做的，自然也会对云家好，直到现在啊，云家还没有发现那个下人真正做出不好的事情来。”


“您一会该去看看魔姬夫人，妾身就不明白了，明明五十岁的人了，她的身材还是那么好，让妾身都有些嫉妒。”程夫人挑选好了香料拿给了称心，走到长孙身边悄悄地说了一句。


没有那个女人不喜欢美丽的，所以长孙也匆匆的挑好了香料，让称心务必在她离开之前做好，然后就和程夫人，牛夫人一起去了魔姬夫人那里。


按理说魔姬夫人乃是李渊的宠妃，见了长孙不必施礼的，但是魔姬却没有显出那样的高傲姿态来，反而盈盈下拜，恭迎长孙的到来，这样做就说明她已经完全抛开了往日的恩怨，可是为自己活人。


长孙也非常满意这一点，皇家造的孽能少一点还是少一点的好。


云暮和程花花正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穿着薄薄的小衣在锻炼锻炼自己的腰肢，程夫人很不客气的轰走了云暮和花花，也把外面房间里的胡姬一起撵走。


诺大的一座房间里只有魔姬和辛月，以及皇后和牛夫人，再加上自己，程夫人冲着辛月努努嘴，辛月就去了一间屋子里也换上了一件小衣，并且从那里拿出来三件崭新的小衣，准备请皇后和程夫人，牛夫人换上。


皇后赞赏的看着辛月穿着小衣显得凸凹有致的身材，想要摇头，自己穿这样的衣服会被人笑话的。


程夫人，牛夫人可不是头一回来云家的练功房，接过辛月拿来的小衣就去了小房间换衣服，不一会就出来了，等到魔姬换好衣服出来之后，长孙立刻就觉得自己也该换上……


等到晚宴开始的时候李二瞅着容光焕发的长孙奇怪的说：“皇后今天精神很好啊！”


长孙挠挠下巴遗憾地说：“咱们皇家的宝贝怎么就全部涌到云家来了，无舌是这样，那个魔姬也是那样，看着都是不起眼的人物，可是没一个简单的，妾身今日学会了一套类似五禽戏一样的功法，练得好了，几乎是妇人的恩物。


陛下，您说云家还从皇宫弄走了什么好东西？”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三节 云家有女初长成


李二看着正在忙碌的云烨，笑着说：“还有我们的信任！”


场面嘈杂，没人听到帝后到底说了些什么，云家没有所谓的看盘，只要是端上桌子的都是能吃的，今天负责上菜的，都是云家的子女，包括李烟容和程花花。


李烟容端着一只已经片好的烤鸭乖巧的来到皇帝皇后的身边，细心地用薄薄的饼子夹上葱丝酱料还有鸭皮，整齐的码在盘子里，供帝后享用。


她今天的任务就是照顾好皇帝夫妇，至于端着烤乳猪盘子的花花因为总是喜欢流口水，所以只能去照顾牛进达和李靖，李孝恭，他们是不会在乎花花的形象的，只会觉得温馨。


云露是不能嫁给皇家的，所以她也最受那些老人的喜爱，总想把这个孩子弄回自己家，许配给自家的子侄。


云香还是第一次出现在这样的场合穿着粉裙子显得怯生生的，只是不断地把手里的菜往她最熟悉的李纲，玉山，元章，离石四位先生的桌子上，不一会桌子上就放了两份皮冻，两份花生米，还会有两份红烧鱼，看得四位先生哈哈大笑，十岁的孩子变得更加不知所措。


玉山先生是做外公的，笑呵呵的帮着云香把多出来的菜放到托盘上，亲自领着云香一样样的布菜，有了外公的引领，云香的胆子大了很多，居然把一盘子花生米放在了皇帝的桌子上，这道菜还没有进行试毒，按理说不该这样。


一直抱着一把横刀装樊哙的刘弘基，用勺子挖了一大口，填进了自己的嘴里，觉得味道简直妙极了，所以又挖了一勺子。


他给皇帝当御者和捧刀，是他自愿的，皇帝没有这样的要求，他之所以生夺硬抢的弄到了这个位置，是有原因的。


当初爵位被剥夺，老家伙宁愿去其他勋贵家打秋风当强盗，都没有向皇帝低头，整天吃喝嫖赌的不亦乐乎，几乎长安市上的各大秦楼楚馆，酒店，赌场都留下过他的踪影，当然，也留下了一张张的欠条。


老家伙在李家还没有起事的时候就是大兴城出了名的泼皮，后来跟着李二南征北讨的立下了大功，所以爵封夔国公，当了国公，自然是要脸皮的，除了喜欢找歌姬也没有什么别的恶习。


现在欠了一大堆的债务不肯还，也没人敢上门去催讨，所以没多长时间，名声就臭大街了，长孙看不下去，帮着他还了那一屁股烂帐，还想着这家伙会领情，结果，刘弘基闹得更加出格，以后欠账的落款，就变成了内府。


也不知道老家伙的泼皮战术运用成功，还是李二恻隐之心发作，他夔国公的爵位居然恢复了，爵位恢复了也没给皇帝留多少脸面，四处吹嘘自己高明的做法，毫无悔改之心。


不过也奇怪，自从他儿子跟随云烨返回长安之后，成为千牛卫的千牛中郎将以后，也不知道刘弘基是怎么了，立刻开始到处拍皇帝的马匹，使用的手段令士大夫蒙羞，令勋贵们汗颜，发展到现在本该坐在桌子上喝酒吃肉的人，偏偏找把横刀抱着成了皇帝的捉刀人。


李纲听说此事之后长叹一声说：“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马牛，道理人人都明白，可是谁能真正的做到？”


李二烦躁的瞪了一眼还准备把勺子伸到菜盘子里的刘弘基没好气的说：“要是喜欢吃这个豆子，就找个座位坐下来吃，朕还不需要你拿着一把刀跟在后面，花天酒地多年，你还以为你是少年豪侠的时候？”


刘弘基也不顶嘴，努力的将口里的花生咽了下去，重新站立在皇帝身后，抱着横刀目不斜视作威武状。


云家的舞蹈很少向外人表演，很多时候都是自娱自乐，家里的仆人看到的次数也比勋贵们看到的次数多，所以坊间传言，云家的歌舞秘不示人，乃是因为诱惑力太大，一般的人根本就把持不住，大名鼎鼎的天魔舞据说最原始的跟脚就在云家。


云烨都不知道天魔姬会根据自己描述的西天极乐世界，编篡出一曲极乐舞，再将天魔舞揉了进去，就变成了《极乐天魔舞》。


长孙今天点名要看这出舞蹈，所以当诸人品尝完松露之后，就换了一间屋子，这里的气氛就非常的惬意，软软的地毯，富丽堂皇的程设，满室都是醉人的甜香。


一个胡姬在一张小小的桌子上跳起了胡旋舞，胡旋女所穿为宽摆长裙，头戴饰品，长袖摆，旋舞起来时，身如飘雪飞如，那种两脚足尖交叉、左手叉腰、右、手擎起。全身彩带飘逸，裙摆旋为弧形，这正是旋转的瞬间姿态，以造成“回风乱舞当空霰”的效果。


云家的胡旋舞很正宗，因为这些胡姬就是那日暮从昭武九姓中的康国、史国和米国找来的，都是些可怜人，大军涂炭之下，给碗饭就会跟着走，那日暮非常喜欢这样捡东西。


一曲舞罢，李二点点头说：“昭武九姓的原味胡旋舞确实高出龟兹舞蹈一筹，召进宫吧，朕很喜欢。”


皇帝发了话，作为女主人的辛月就立刻下去安排，这是鸿胪寺早就定好的出征的大将军不但会接受封赏，还需要向皇帝进贡，云烨去了西域能贡献的只有良马和舞姬。


有了热烈的胡旋舞开场，君臣间的气氛就热烈起来，云烨送去的顿河马被李二大肆的嘲笑了一番，除了力大无穷之外竟然没有别的好处，还说这匹马只适合在田间拉粪车，可以负重万斤。


兴致勃勃的伸出指头一个个的数他骑过的宝马，白蹄乌、特勒骠、飒露紫、青骓、什伐赤和拳毛驹。


白蹄乌周身黑色、四蹄纯白是难得的骏马，乃是朕与盘据在陇西的薛仁杲父子大战浅水源时所骑。浅水源大胜朕在追杀敌军时，骑着它一昼夜跑了二百多里，最后白蹄乌力竭而死。可谓忠勇。


特勒骠黄里透白劲力无双的战马，朕骑着它大败刘武周，历经艰险收复了河东地方，控河东而虎视中原，令王世充夜夜不得安眠。


飒露紫是一匹纯紫色骏马，朕骑着它在洛阳将王世充打得大败。只可惜东都一战飒露紫在激战中中箭而亡。


青骓是一匹白色的杂毛马，是这六匹马中最平凡的一匹，然而却让朕有如神助，朕骑着这匹战马连连获胜，生擒了窦建德，逼降了王世充，只可惜福寿不长青骓在激战中身中五箭而亡。


青骓死后什伐赤就成了朕的坐骑。窦建德就是死在朕的什伐赤蹄前，也是它的前蹄第一个迈进了东都洛阳，使我李唐有了鼎定天下的帝王基业。


“拳毛驹是一匹黑嘴黄马，身上的毛自然成卷，朕骑着它与刘黑闼在洺水激战时，战局之险至今思来尤自胆寒啊。”


“陛下，您这里只有六骏，如果把旺财和那匹大马加上就能凑成八骏，微臣就请离石先生为陛下作这八骏图如何？”


李二呵呵笑了好一阵子，才止住笑声说：“你以为朕喜欢的战马都是千里马吗？不是的啊，青骓，飒露紫就不是，当时军中战马奇缺，虽说优中选优，那两匹战马也谈不到什么神骏，朕只是感念它们的功绩而已，就像你喜欢旺财，是不是也没道理？它就算是一匹驽马，在你心中也绝对不是几匹宝马能比拟的。


马性就是人性，人性就是马性，朕以相马之法相人，无有不准！”


云烨看看坐在李二身后啃乳猪的刘弘基冲着李二笑了一下。


李二没好气的在云烨头上拍了一巴掌笑骂道：“他好歹也是你的长辈，休得胡言，如果要说，朕只会说你是一匹癞皮马。”


云暮到最后才出来，做为云家的长女该摆的谱还是要摆的，关中人家最金贵的就是家中的小娘子，尤其是云家这种钟鸣鼎食之家。


拜见长辈其实就是在向所有人说云家有女初长成，别人家可以向云家提亲了，这样的聚会云家总共举办过三次，这一次，只有云暮，是云府单独为云暮准备的。


十七岁的少女婷婷袅袅，双环望仙髻上只插着一枝珍珠钗，拖地的鹅黄色衣裙，映衬着乌发黑眼，显得活泼一些，眉目如画却不施粉黛，乍一出场，就让长孙惊讶地合不拢嘴。


“这就是那个调皮的小暮儿？”


“正是，原本小烨不愿意为闺女让闺女出来，被老身说教了一通，闺女已经十七岁了，该是到了见人的时候，您看看，多漂亮，多好的孩子啊，也不知谁家的少年郎有这样的福气。”


长孙仔细地打量着云暮，忽然向云暮招手让她过来，在程夫人，牛夫人惊诧的目光中，长孙从自己的头上拔下一只钗子插在云暮的头上。


“总要给你找一个如意郎君！”长孙笑着拍拍云暮的小手。


程夫人四处张望，总算是看到了自己的孙女花花，只见她手里抓着半截猪腿，正靠在柱子上大吃，不由得暗自神伤，老程家就生不出一个优雅的美人儿，花花长得美丽，但是性子却是活脱脱的程家性子。


辛月的心也终于落了地，有长孙这道护身符，云暮就彻底的自由了，长孙插在她头上的是飞凤簪子，不是连心簪子，预示着这个孩子将活的无忧无虑。


那日暮躲在帷幕后面不知不觉间泪流满面，云烨不知何时出现在她的身后，陪着她一起在暗中祝福自己的女儿。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四节 政务


春天很快就过去了，无舌给云烨带来一个好消息，无色的儿子竟然挣扎着活过了春天，精神甚至越来越健旺，虽然他的外表还是一如既往的苍老，枯瘦的脸上已经有了光泽，就像春雨后的树叶，或者，这就是生机。


政务永远是枯燥的，海陵县的群山里出现了占山为王的盗贼，扬州刺史想动用府兵，而且在奏折里说最好将这些强盗彻底的杀死，以绝后患。


云烨毫不犹豫的在转给自己的文书上下达了准许动用府兵千人，但是，出动的却不是扬州府兵，而是相邻的楚州府兵，但是这些人必须要尽可能的生擒活捉，原因就是那些盗贼就是前府兵，还是从高丽撤回来的人。


经历过生死磨难的人见识过太多的杀戮和死亡，所以会非常的珍惜自己的生命，怎么可能会做出这样自取灭亡的事情，还有谁会比他们更清楚朝廷的大军是如何的恐怖。


在大唐军力最盛的时候造反，实际上就等于自杀，云烨很有兴趣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些老兵起了占山为王的想法。


公文上说这百十个人在高丽执役四年，乃是穷凶极恶的盗匪，杀死了当地著名的大户，抢走了妇人数名，一度意图攻击海陵县以图立足，结果被县令和当地乡绅合力击退，最后无奈之下退入孤山自保？


云烨拿来地图之后看了一眼海陵县的地图，一拳就砸在案子上，海陵县一马平川，境内多湖泊，多沼泽，就是没有山，最近的山就在靖江，屁大的一座山头，那里是藏人的地方，如果说前面还只是怀疑，现在就已经确定，这些人是被逼反的，百战老兵的军事素养哪里去了？进沼泽进湖泊也比守在一个土堆上强百倍。这是在等着别人来剿灭的姿态。


“给我请连城侯张俭！”云烨将散落在地上的地图捡起来重新放在案子上，朝疍吏吩咐一声，就坐在案子后面等候张俭，这些人都是他的部下，看看他怎么说。


不大工夫张俭呵呵笑着走了进来冲云烨拱手道：“不器兄好久不见。”


“别说这些闲话，咱们将门不兴这些，喊我云烨就好，你来看看这封奏折，再看看这张地图，有什么打算告诉我。”


张俭疑惑的凑过来，他不明白云烨为何会让他看兵部的奏折，虽然他也挂着兵部尚书衔，却在户部行走，按理说不能插手兵部事宜的。


当他看完奏折脸就黑了，又匆匆的在地图上瞄了一眼，整个脸就变成了紫色，辽东一战能跟随他坚持四年的老兵不到一万，这就有百十号人出事，作为大将军，他对剩下来的将士是有承诺的，让他如何不惊怒交加。


不等张俭开口，云烨就把自己批复的文书拿给张俭看，张俭看了之后脸色总算是变好了一些拱手道：“云侯厚意，张某感激之至，这就让副将去海陵县，将造反之人悉数擒获押至京师听后陛下发落。”


云烨点点头，然后就让疍吏将公文封了火漆，三百里加急送往楚州，他相信张俭一定能赶在楚州府兵到达海陵县之前招降旧部。


揉揉自己的太阳穴，叹了口气，天下一太平立刻就会出现文武之争，如果没有举世攻唐这回事，文官们可能早就取得了胜利，一路节度使没有财权和地方管制权，只能带着军队窝在军营里带兵，权势大不如前，获得尊敬也越来越少。


这是李二在有意识的推动，可以说这是天下大势，谁也改变不了，云烨叹息一声，自己一个武将当兵部尚书恐怕也是和自己文不文武不武的表象有关。


杜如晦已经彻底的不问政事了，每日里出没于勋贵之家，到处淘换各种金石玉器，剩下的时间就钻进玉山书院埋首于图书馆之中两耳不闻窗外事，自号无事山人。


据说房玄龄对杜如晦现在的生活极为羡慕，三番两次想要退隐，都为李二所拒，无奈之下只能继续在中书省被文山会海所淹没，苦中作乐的自称为“文牛”


云烨的到来让房玄龄极为愉快，身为首相虽说尊贵无比，劳心劳力却无论如何是逃不掉的。能有片刻的偷闲也是一大乐事。


“东海有一种鱼，叫做黄花鱼，这种鱼呢有一种特性，那就是会唱歌，初听之时宛如悠扬的琴声，细听，却又像有人在吹口哨，如果你不小心打断了黄花鱼的演奏，他们就会发出猫叫的声音，如果你继续打扰黄花鱼唱歌，它们的歌声就会变成咔嚓咔嚓的切齿之音，非常的神奇。”


云烨喝了一口热茶开始给房玄龄讲奇闻异事，老头子最近就喜欢听这个。


“贞观九年初，大唐的无敌悍将云烨远征南海僚族而还，不幸遇到龙吸水，当时天地倒悬，水龙冲天，万斤重鱼被水龙擒上半空，几为末世之灾。云烨不负悍将之名，自缚于桅杆之上，呼喝指挥舰队躲避，舰队在水龙的空隙里艰难航行，海水倒灌于船上，风帆也去了青天，幸赖云烨指挥得当，舰队遂安，只是悍将云烨却被一只黄花鱼击昏，一月不能见人！


彼黄花鱼就是此黄花鱼？它在击昏你之前给你歌唱了？”


房玄龄从来都是这样，仗着自己记忆力惊人，朝堂上发生的大小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就是他混饭吃的本钱，但是这样恶毒的揭人短就太过了。


“房相，我是在打比喻，黄花鱼唱歌确有其事，您为何顾左右而言他？”


“云侯被黄花鱼击昏也是确有其事，老夫也是在回答你的比喻，至于黄花鱼唱歌的故事老夫就笑纳了，知否？老夫最近打算写书，不写正史，不撰经文，不辨古言，也不论朝政，一心收集天下间的奇闻怪论，编篡成册，博人一笑足矣，谁有工夫和你讨论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的事情，与老夫何干？”


房玄龄说完就捧腹大笑，确实不愧老狐狸之名。


“百十个军卒的事情，自然有人会去清理门户，你不是已经办的很好了么，多说无益，还是陪老夫手谈一曲。”


云烨听房玄龄这么说，拔腿就走，老家伙是个臭棋篓子，偏偏还能赢得了自己，只要见到老家伙，必定被他拉扯到棋盘上受虐一番，今天从他这里得不到准信，还是趁早走，不给他虐待自己的机会。


回到兵部，云烨就发现自己不如陪着房玄龄下棋，两位侍郎拿来了厚厚的一叠账本，据说这是去年积攒下来的伙食尾子，问尚书大人如何处置？


所谓的伙食尾子，就是大家吃官饭剩下的结余，云烨翻开账本直接看最后的余额，当他发现最后的余额只有一百八十六个银币的时候就彻底的爆发了。


兵部上下六百余号吃官饭的，吃了整整一年才剩下一百多个银币，不是因为嫌钱少，而是因为这点钱也要麻烦自己，分掉吧每人分不到半个银币，说出去都不够丢人钱。


“拿去给我买个好点的鱼竿送过来，我打算去钓鱼。”


“公帑私用恐怕不好吧！”段虎黑着一张死人脸，他家的人全是这德行，穷酸惯了。


“那就给你买个鱼竿钓鱼行不行？”刚刚在上官那里受了气，凭什么不能对自己的下官发发脾气。


“段家的人手上没有沾过一文的公帑便宜，莫非这是云侯你的习惯？”


皇帝把段虎弄成兵部左侍郎，根本就是在和云烨过不去，云烨的性子过于活泛，所以他觉得有必要派一个死板点的和云烨中和一下，到了现在，云烨才发现，这家伙不是死板，纯粹就是一根木头，还是一根没有窟窿的铁木。


云烨低头重新看了一眼钱数，又拿出账本看了一下兵部的总人数，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钱数除以人数无论如何也除不尽，最后总是有剩余，段虎这家伙行军打仗或者没问题，但是牵扯到数字的计算就是一大笔糊涂账，他只能在军中当将军。


“这些钱你来分，记得每个人都不能少，既然是大家的钱，那就每个人都分点，每个人不许多也不许少，也不得有剩余，这事交给你最放心了。”


刚刚把事情安排好，李承乾就走进了，拿起账本看了一眼就对云烨说：“别欺负老实人，老段心眼实在，你让他把最后剩下的钱怎么办？老段家的人死心眼，完不成军令他会抹脖子。这样的玩笑不要和他开。”


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递给段虎说这是太子赏赐的，加进去年的账册里。


段虎没有接太子的那一枚银币，瞅着云烨说：“俺老段虽然蠢，但是这点钱还是会分的。”


云烨很想看看段虎怎么分钱，谁想到段虎转身就把账本甩给了兵部右侍郎老廖，把刚才云烨对他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这才回头看着云烨冷笑。


李承乾笑的不成了，拖着脸色很难看的云烨出了兵部的大门就直奔东宫，只是一墙之隔，很快就到了他家，还没坐定，就听李承乾大笑着说：“出大事了。”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五节 聚将鼓


大事有好事和坏事之分，大部时间他代表的就是坏事，但是李成乾大笑着说有大事发生，至少说明这件事对他是非常的有利的。


李承乾说完这句话就闭嘴卖关子，慢条斯理的喝茶，想让云烨自己猜，这对他来说就是一种享受，作为兵部尚书，云烨知道的消息应该要比李承乾多才是，如果是政事，或许还有可能，如果是军事，无论如何都绕不过自己这个兵部尚书才对。


海陵县的造反，只是小事，还达不到让李承乾说成大事的程度。


“王玄策！”李承乾见云烨百思不得其解，就提示了三个字，听到这个名字王玄策这些年干的事情就一桩桩，一样样的浮现在眼前，他不但是大唐的骄傲，也是玉山书院的骄傲，一人灭一国这样的传奇故事就是王玄策演绎出来的。


唐太宗贞观十五年，摩揭陀国国王戒日王继玄奘访问该国之后致书朝廷，李二命云骑尉梁怀璥回报，戒日王遣使随之来中国。贞观十七年三月，李二派行卫尉寺丞李义表为正使、王玄策为副使，伴随印度使节报聘，贞观十九年正月到达摩揭陀国的王舍城，次年回国。贞观二十年王玄策又作为正使，与副使蒋师仁出使印度。


“王玄策多年以来一只是在礼部研究大唐和吐蕃的关系，结果他发现相比大唐对吐蕃的影响，天竺似乎对吐蕃的影响更大，所以他就把兴趣转移到了天竺这个国家身上，多次与玄奘大师请教天竺的风土人情，积累了非常深厚的学识，并且学会了梵语，就因为他会梵语所以才年纪轻轻的就成为我大唐的外交副使。


这一次他们再次去了戒日王的领地，结果，戒日王死了，新的王扣押了他们，王玄策单骑逃脱，找已经臣服大唐的松赞干布借了三千兵马，灭掉了那个国家，擒获了他们的王，当然，这点战绩还拿不到台面上说。”


李承乾把话说到这里再一次停顿了下来疑惑的看着云烨问道：“烨子你老实告诉我，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长生之法吗？”


云烨不明白王玄策怎么就和长生不老扯上关系了，最近李二总是问自己关于玉牌的事情，自己被他问的烦不胜烦，让无舌带着玉牌进宫去给李二夫妇讲授强身之道去了，难道说无舌把玉牌的能力吹嘘的太厉害，给了皇家人一个错觉？


“有强身健体之法，没有长生不老之道，绝对没有，凡是有谁说自己能够长生不老，你就立刻砍了他的脑袋，绝对不会杀错人，这个人十成十的是个骗子。”


听到云烨这么说李承乾似乎松了一口气，小声的对云烨说：“我说的大事就是这个，王玄策从戒日王的领土上带回来一个番僧，据说已经活了两百多年，是真正的两百多年，不是按照甲子日算的两百年。


老和尚自称研究长生不老之术就研究了两百年，不但能够让人长生不老。甚至有可能白日飞升，我今天看过老家伙了，面貌奇古无比，宝相庄严，行动坐卧皆有法度，交谈了几句，老僧对孔雀明王法门极为熟悉，甚至有很多其妙的解释，就连玄奘大师都感到钦佩。我父皇母后为此特意戒斋沐浴七天，准备听圣僧讲经，从今日子时就开始了，听说不单单是讲经，圣僧还会为我父皇母后施法，我就是心生疑惑，所以才会问你，向你求证一下。”


“我为何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云烨震惊的问李承乾。


“我父皇说你其实不敬鬼神，不信佛道，他就是想听听佛经，看看大和尚的法门，不想听你的诡辩之术，所以不许我和青雀告诉你，既然你说没有这回事，我也就放心了。”


云烨的脸苍白的厉害，他终于想起来这个番僧了，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李二就是把性命交代在这个番僧的手里的。


人到了紧张的时候脑子就会变得非常好使，他甚至能想起来这个番僧的名字，罗迩娑婆，没错，就该是这个名字，这是一个注定要出现在唐史上的外国人名字，之所以能够出现，唯一的原因就是他用长生不老药活活的把李二毒死了……


想到这些，云烨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连着抓了两下茶杯都没有把茶杯抓起来，李承乾发现了云烨的不对劲，也变得紧张起来，难道说这个番僧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


呼唤了云烨两声，才将他从恍惚的境地里拉出来，云烨在脸上勉强堆了一个笑脸，打了两句哈哈就朝李承乾拱拱手告辞离开。


李承乾站在廊柱下脸色阴晴不定，攥紧的手松了之后张开，张开之后又攥紧，似乎在下什么难以下定的决心，当他的目光接触到庭院里的千年古柏，神情变得漠然起来，背着手走进了大殿，决心已下，就用不着多想了，事到临头需放胆这是自己父亲经常说的一句话……


云烨心事重重，没有回兵部，直接去了皇宫，却在内宫门前被阻拦了，侍卫说皇帝正在听高僧讲经，今明两日任何人都不见，而且特意注明，不见云烨。


云烨仰天长叹一声，转而求见长孙，得到的回答是帝后一起在听圣僧讲经，已经斋戒沐浴过了，不容侵扰。满皇宫里云烨只能求见这两位，见其余的嫔妃是为无礼，再三要求通禀都被严词拒绝。


无奈之下骑上马匆匆赶回了云家，他需要好好地整理一下思绪，把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要想清楚。


这是最阴暗的心思，上不能见天，下不能接地，所以云烨就坐在秋千上，这是老习惯了，只要遇到难以决断的事情，他就会到那间装着一架秋千的空房子里冥想，自从上回在秋千上坐了三天以后，老奶奶就在家里特意留了这么一间房间，做为家主的冥思之地。


云家的家族庞大，事务繁杂，想要在一时半会算清楚利弊不是一个简单的事请，如果真的要做一个全局的思考，没有三两天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利益的纠葛，人情的勾连。如果李二驾崩之后云家该如何应对，如果李成乾顺利登基云家该如何应对，如果出现意外，该有怎样的后备机制，这些都要想清楚。


改朝换代向来都有一大批勋贵跟着先帝殉葬的，一朝天子一朝臣自古皆然，这也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皇帝不见自己，自己也没有任何的办法阻止这件事发生。那么就需要退而求其次，保住云家再说，自己和李承乾的关系再好，如果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差错，估计李承乾对付起云家来不会有半点的犹豫，因为那个时候的李承乾名字叫做天子。


三天之内云烨扣阙三次都没有进得去内宫，一连九天的讲经期依然没有过。


三天的时间足够云家做非常多的事，辛月不敢问，不过他看到丈夫开始召集家臣议事的时候才开始变得惊惶，尤其是看到久病不愈的老江咳嗽着出现在议事大厅的时候她就更加的害怕。


老江掌管着云家的密道机关，平日里就躲在酒坊等闲出不了一次门，既然他来了，就说明云家很有可能会用到密道。


日落的时候云烨回了家，神情疲惫，这一次更加的离谱，见不到皇帝皇后也就罢了，怎么连李承乾都见不到，在东宫吃闭门羹这还是头一次。


没有洗澡，没有吃饭，云烨就和衣躺在床上，努力想要让自己睡觉，但是眼睛却越睁越大，和李二的纠葛一幕幕的出现在眼前，从第一次见到李二夫妇，到现在，这种感情已经变成了一种类似混沌的概念，心里就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不知不觉的就已是泪流满面。


辛月走了进来，看到丈夫满脸的泪水，没有劝慰，也没有出声，只是把身子蜷伏在丈夫的怀里，这个时候，有一个温暖的身子挨着，比说什么都管还用。


云烨的泪水流了很久，才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三更的更鼓刚刚敲过。他不知道此时的皇宫已经乱作一团，到处都是侍卫的铠甲在作响，到处都是火把，到处都是灯笼，千牛卫已经全体攀上了宫墙，无数穿着紫袍的老太监紧紧地守卫在万民宫周围，不但如此，万民宫的顶上也有人影闪现。


金铁交鸣声响彻了太极宫，无数的黑衣人在人群中跳跃，翻腾，身手灵活，凶悍之极，浑身浴血却酣战不退，无奈人数稀少，还是被驱赶到了空地了，满身光明铠的千牛卫手持巨盾，盾牌的间隙里密布着长枪，一步一喝，缓缓地向黑衣人压迫了过来。


为首的黑衣人狂呼一声：“尽忠就在此时！”呼喝完毕就倒转横刀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刺进了自己的腰肋间，而后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别的黑衣人也有样学样，呼吸之间就死的干干净净……


皇宫里响起聚将鼓，这是贞观朝的第一次，无数的红翎急使背着小旗就蹿出了皇宫散进黑漆漆的长安城外。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六节 三无诏书


三位红翎急使举着火把敲开云家大门的时候，云烨的脸色苍白的就像是一张纸，手颤抖着不敢打开面前的这个牛皮桶，长吸了一口气之后打开桶子，发现里面是要关中三十六府府兵火速进京的旨意，款式和规格都没有问题，只是上面独独少了皇帝的批红和中书省的签章，只有硕大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的玉玺。


云烨合上诏书，一声令下家将们就一拥而上将这三个红翎急使擒住，云烨对他们的咆哮充耳不闻，阴着脸要家将押着这三个使者和自己一起进长安。


临出门的时候看了刘方一眼，刘方不着痕迹的点点头，云烨见小苗穿着铠甲的身影出现在院子里，这才骑着忘财向长安疾驰而去。


一路上脑子乱的厉害，越是努力的要自己镇定下来，就越是慌乱，如果不是已经和旺财的配合达到了自觉地状态，早就不知道从马上掉下来多少次了。


这个时候谁敢给自己下命令？如果是皇帝，就不可能不知道这样残缺不全的诏令自己是可以封还的，如果不是皇帝，是承乾给的命令，那么伴随着这道旨意的私下说明就会一起到来，除了他们别人没有这个资格给自己下令，长孙都没有这个权利。


难道说已经有人乘乱控制了长安城？只要李二还有一口气就没人能够得逞，这不是信心的问题，而是事实就是这样，没有人能够比皇帝更加清楚长安城的风吹草动，他自己就是靠着造反起家的，怎么可能会不防备这种事。


五十七位家将，加上云烨自己就是五十八个人，蓝田侯云烨只能拥有六十位甲士，这还需要加上他自己，之所以少带了一个是表示对皇权的尊崇，不光是他一个人这么干，所有有权利带甲士的人都会这么做，礼仪永远是不可或缺的。


不用仔细看，在夜幕中就能看到灯火通明的长安城，城头上人影憧憧，干戈锵锵，整座长安城就像是一头刚刚睡醒的洪荒巨兽，正在伸展自己的恐怖的爪牙。


这就是出事了，是出大事了，想到那个该死的番僧，云烨的心就不断地往下沉，虽然还有一点疑惑，但是眼泪却好像又开始流了。


城头的大王旗没有换，这多少给他一点安慰，五爪金龙旗在火光中似乎显得更加狰狞了。刘进宝手里拿着云烨的腰牌大声的向城头已经做好攻击准备的骁卫喊道：“蓝田侯，兵部尚书云烨报名入城！”


一支火箭呼啸着钉在云烨的马前，惊得旺财叫唤着不断后退，云烨劈手夺过家将手里的火把，照亮了自己的身影和面孔，不大工夫就听旁边的小门吱吱呀呀的打开了，城门的门轴平日里是不许上油的，就是为了制造噪音，在这样的晚上听到这样刺耳的声音，云烨的心更加的烦躁。


快马进了长安，发现长安街上到处都是打着火把的军卒，态度恶劣而且六亲不认，云烨这一行人被盘问了不下三遍，直到云烨发怒拿鞭子抽人的时候，才没有人再敢多问一句，随着逐渐靠近皇宫，他的心反而放了下来，千牛卫！这是天子亲军，他们依然牢牢地固守着皇宫，也就是说皇家依然把持着宫禁。


皇宫前像云烨一样披甲的人很多，云烨这个兵部尚书居然有一半都不认识，看着他们进入宫禁比自己还要顺畅就想问问这些人都是谁？


一个穿着甲胄的汉子粗暴的就要从云烨的马前挤过去，然后就被云烨一鞭子抽在他的脑袋上，原本想着这家伙怎么样都要自报家门，没料想这家伙居然转过头就破口大骂，标准的关中腔。


云烨骑在马上看着被自己家将揍得满地打滚的汉子，朝周围观还打算上前帮忙的陌生汉子说：“这王八蛋是谁啊？”


没人回答，倒在地上的汉子在无数只脚狂暴的踢打中还能狂喊不要让老子见你落单之类的市井粗话，在刘进宝将脚踩在他的臭嘴上，才得了安静。


得不到答案，云烨就直接越过无数人就要抢先进宫，那个粗汉等自己把这里的事情弄清楚以后回来接着揍。


捆在战马上的三个红翎急使，见了守在宫门口的黄门侍郎老曹扯开嗓子就喊冤枉，老曹就是他们的直属上司。


都是熟人，老曹不好拉下脸，凑近云烨小声问道：“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老曹，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吧？敢给我传递一份玺印规矩全都不合适的调兵旨意，我来就是找你问罪的，如果你能告诉我宫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事就忘了，直接去找陛下问问怎么回事，把你摘出来。”


曹展肥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颤，握住云烨的手说：“别问，问了也不敢说，陛下如今正在万民宫大发雷霆，你最好别问这事，把我的人交给我，我自己处置，这个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曹展平时不是这个样子的，一般有什么事不瞒自家兄弟的，现在这么谨慎，事情看样子小不了，不过李二既然还能在万民宫大发雷霆，就说明他没事，只要他没事，长安城还能有什么大事。就是那张诏书古怪了一些，这些天总是为李二的生死揪心，现在总算是有一个准信，不论死活，都是一个定论，再也不用七上八下的胡猜测了，整个人似乎都轻松了起来。


“快进去吧，一时三点的聚将鼓快要敲完了，你要是再不进去，小心一会被挂在旗杆上，房相，退隐的杜相，他们已经进去了，十六卫的大将军，还有京城里能带兵的大将军全都在，你是最晚的一个。”


听老曹这么说，云烨赶紧下马，把缰绳扔给刘进宝自己就快步进了皇宫，至于三个红翎急使自然有老曹处理，但是那个口出恶言的家伙自己还有大用，不能轻易的放跑了，作为兵部尚书，居然有这么多的将军不认识，这是奇耻大辱，必须要搞清楚他们是从那里钻出来的。


才从甬道出来，就被眼前排列整齐地尸体吓了一跳，足足有两百多人。


蹲下来在一具尸体上仔细瞅了一下，发现这家伙的伤口是在腰肋间，再多看了几具尸体之后就彻底的明白了，这群人全部都是死士，见势不妙立刻就选择了自戕，下手干净利索。


刺客？云烨立刻就站起身子，下意识的离这些人远点，见那些将军正在鱼贯进入万民宫不敢耽搁快步跑上阶梯，跟在一个不认识的人身后也跟着进了万民宫。


万民宫里鸦雀无声，胳膊粗的鲸蜡组成的烛山将整个大殿照耀的灯火辉煌，好些人在不断地往前挤，他们看到刺客的尸体之后想要到李二面前表忠心，云烨把自己的身子往帷幕边上靠一靠，躲在阴暗处仔细的看着大殿里每一个人的神情。


李二光着头，端坐在龙椅上，身上依然披着一件灰白色的僧衣，头上的青玉簪子在烛火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让人反而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房玄龄从来都是面无表情的，老头子今天穿着两截的皮甲。腰里挂着一把剑，头上的高帽也变成了束发丝绦，挽了一个发髻，整个人显得很是利索。


李承乾阴着脸站在房玄龄的对面，李泰似乎一直低着头看地面，还不断的拿脚搓着大殿的金砖，似乎非常的烦恼。


原本在闭目养神的李二睁开了眼睛，高声问道：“聚将鼓已止，不到者斩，云烨呢？朕命你调集府兵的命令是否已经签发？”


没想到李二一抬头问得第一个人就是自己，云烨连忙走出来，从怀里取出诏书上手捧着对李二说：“启禀陛下，此诏书只有国印，一无陛下的亲笔批红，二无中书省签押，三无门下省给事中的注签，乃是真正的三无诏书，恕臣不敢奉诏！”


房玄龄杜如晦几乎是同时睁开了眼睛，门下省的给事中褚遂良也站了出来，他们打算在第一时间观看这道没有经过中书省，没有经过门下省，直接到达兵部尚书手中的诏书，但是皇帝没发话，他们就不能动。


断鸿立刻就从云烨的手里拿过诏书，打开给皇帝看。


李二看了一眼诏书，轻咳一声道：“是朕疏忽了，不调兵也好，有你们在总能护卫的了皇宫的安全。”


房玄龄出班启奏道：“陛下，云侯封驳诏书乃是职权之内的事，如若有需要，老臣认为还是应该加强皇城的戒备，自从贞观十七年以来，十六卫大军为国征战，将卒折损甚多，从未有过补足，现在召唤关中子弟替补十六卫缺额，也是应有之义。”


李二摇头道：“朕已经决心轻徭薄赋，怎能失信于民，此事休提。朕召唤诸位爱卿过来，就是想让你们看看殿外的那些尸体，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那些人都是死士，身手高强，能不知不觉的潜伏进皇宫，你们告诉朕是和道理？”


云烨本来想再次把身子藏进帷幕里，这时候谁出头谁就是傻子，所以底下的将军虽然一个个小声的议论纷纷，却没有一个人敢大声讲话，猛然间觉得好像有人在看自己，四处望去，发现李承乾侧对着李二朝着自己无声地说：“救救我！”。


云烨的全身就像是被电击了一般僵住了。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七节 大赌注


“哦？云侯忽然止步可是有所得？”褚遂良就在云烨的身边，见云烨愣了好一阵子，想都不想就把云烨给卖出去了。


褚遂良一发话，所有人似乎都长松了一口气，齐齐的把目光盯在云烨的身上，不管他能不能说出好办法，先推出去试探一下风向也好。


见李二也在看自己，云烨忽然拱手问到：“微臣斗胆，敢问陛下，这些刺客可是专门为陛下而来的？臣刚才进门的时候，发现万民宫里丝毫无损，也没有血迹和打斗过的痕迹，实不相瞒陛下，臣的鼻子对血腥气极为敏感，如今万民宫里没有熏香，也没有大开门窗，里面的气息依然祥和，只有一股淡淡的檀香气，想必是陛下这几日礼佛所致，所以微臣才会有此一问。”


不但满朝文武愣住了，就连皇帝也愣住了，能把刺客放进皇宫里人，就绝对不会不知道皇帝现在整天基本不离开万民宫，崇信风水的李二认为，自从自己搬进万民宫，所行所想无不一一达到目的，即使是举世攻唐这样的危局，也是自己在万民宫一一化解的，所以他除了去皇后住的两仪殿之外，一般都是住在万民宫的，此刻却在太极宫里肆意的砍杀，王玄策从天竺带来的十二位高僧倒是死了八九个。


两百三十二个刺客自始至终就在攻打太极宫，对万民宫和两仪殿这样的要地问都不问，是为何故？


李泰的心情似乎好了起来，出班说道：“父皇，儿臣以为这次的刺杀根本就不是冲着父皇来的，孩儿问过侍卫了，他们说从一开始，这些人的目标就是太极宫，天下人都知道，我大唐最宏伟的宫殿就是万民宫，哪怕在夜晚也灯火通明，也被百姓们称颂为光明殿，太极宫和万民宫相距足有百丈，刺客不可能认错，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的目标就是要破坏父皇的长生之策，实在是大逆不道。儿臣以为，必须找到幕后主使之人严惩不贷。”


云烨听了李泰的话恨不得抱着他亲两口，果然是高智商的家伙，不但把前因说了一遍，还大致猜测出刺客的目的，又给了云烨一个攻击皇帝贪恋长生不老的口实，实在是太厉害了。


“陛下，长生不老？如此滑稽的事情微臣为何一无所知？”


李二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简单的解释道：“王玄策自天竺请来了高僧大德，潜心研究长生不老之术两百年，不但能够让人长生不老。甚至有可能白日飞升，朕就想亲眼看看是否属实。”


云烨不打算在这件事情上放过李二，年纪越老越怕死也就算了，怎么连鬼话也相信。见自家的玉牌就摆在龙案上，向皇帝告了一声罪，亲自将玉牌取了过来，安装到架子上之后，顿时万民宫就光芒大作，明亮的烛山都黯然失色。


除了杜如晦没有丝毫的惊讶之外，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迷醉的神情，云烨把架子塞给断鸿，指指万民宫房顶，示意他把架子挂上去，在取得李二同意后，断鸿跃上了房顶，极为小心的将这个镂空的架子挂在云烨指定的梁柱上，大殿里立刻就光明的如同白昼。


云烨走到烛山边上，拿着灭火的银罩子把烛山上的蜡烛一一熄灭，然后走到中间拱手对皇帝说：“陛下，这就是这四枚玉牌最正确的用途，别人说这是神光，都是以讹传讹，这样荒诞不经的语言怎么能够蒙骗我皇这样英明的人。


都说这是白玉京的无上瑰宝。为了这东西死伤的人命不下千条，大名鼎鼎的田襄子为了找到天门，喏，就是这四枚玉牌中的一枚，远赴北极天边，结果在亘古的冻土荒原面对极光哭泣哀嚎了半年时间终于死在了从未有人烟到过的地方，他的随从除了异味返回了中原，其余的都死在了那里。


还有一支队伍为了寻找太阳神国，想要找到神仙地，您知道他们走了多远吧？足足有八万里！”云烨这句八万里立刻就让整个大殿的人长吸了一口气，李二的脸上也有了讪讪之色。


“诸位同僚莫要以为我在胡说八道，长孙家，杜家，还有很多人家都有的白熊皮就是产自那个地方，而去寻找太阳神国的那些人两百余人就活着回来了三个，两个回来不久就死了，还有一个正在玉山接受孙先生的治疗，诸位要是也想去太阳神国一游，找他问路就好。


陛下，微臣之所以将我白玉京的隐秘公之于众，就是想说一件事，这个被无数人浴血争夺的宝贝最大的用处就是照明，替代蜡烛而已，微臣请求陛下就将这东西安在万民宫大殿之上，让它在晚间照明，让光明殿的名号名副其实。”


李二的脸色更加的尴尬，这些天他不断地威胁无舌，想要把这东西弄到自己手里，没想到这东西的正主居然丝毫不犹豫地就把这东西挂到万民宫上了。


房玄龄笑着出班道：“此言甚妙，如果此物真的能够让人延年益寿，挂在万民宫臣等也沾沾陛下的光，落点好处。”


房玄龄一发话，剩下的诸人自然纷纷景从，都想着赶紧把刺客案子消掉，大家好自在一些，看着满广场的尸体，而且各个身手不凡的样子，又刚毅勇烈，侍主忠诚如果说这些人没有大来头鬼都不信，不管是谁，在错综复杂的勋贵里总能找到一点干系，没人愿意发生这事。


云烨可没有现在就打住的心思，不把那个番僧干掉不但李承乾的心思白费了，李二也会有大难，现在只有趁势一鼓作气的将那些番僧置于死地才成，至于王玄策他既然想要靠幸进的路子升官，那就不要怪自己不念师生之情，历史上就是他带回来了罗迩娑婆这个妖僧，既然他的错误重新出现，那么他就自己吞下这个苦果。


“陛下，臣的来历已经够离奇的了，微臣对这个番僧充满了好奇，只是很想知道他既然连自己的国王戒日王的生命都不能救赎，为何会万里迢迢的来到大唐，为了什么？钱财？听说高僧大德对这些东西很是淡漠，总不至于像袁守城天师几百岁了依然留恋十丈软红。”


云烨的话让众人哈哈大笑，但是不管哪一个的笑声都是干巴巴的，纯粹是为了凑趣，而不是因为开心才笑的。


李二走下丹樨，围着云烨的身子转了两圈，最后摇着头说：“云烨，你知不知道，如果这话出自别人之口，朕会立即认定他就是刺客的主人，既然是你说的，朕还是想听听道理。


说实话，你还真的是最合适的怀疑人选，第一，你对长生不老这事知道的最清楚，也知道的最详细，而且你也是最痛恨这种事情的人，朕一直怀疑你对你师父的死耿耿于怀，恐怕他的死就和长生不老有关吧？


第二，说明了，朕对你的御下之策非常的佩服，云家的家将也好，仆役也罢，哪怕是商队里的掌柜和伙计也好，他们好像对你云家都是忠心耿耿的，满长安的大户人家人口多了总会有些不好的风声传出来，似乎就你家没有这种事情，所以啊，这些人为了你这个主家，死一次真的算不得什么。


第三，你连续三天扣阙，恐怕就是想要阻止朕和高僧讲经吧？听黄门说你甚至还闯了一次宫，结果被侍卫扔出去了是吗？朕不明白你为何会如此的紧张，不过是一场法会而已，即使那些番僧有刺杀朕的心思，相信他在内卫的监视下也无从下手，你为何会如此的紧张。你能告诉朕到底是什么原因吗？”


云烨心里暗自腹诽，还故意安排了一张不知所谓的诏书来试探自己，估计李二已经清楚下手的人是李承乾，不好说李承乾，只好拿自己说是，如果不是已经确定了是李承乾，他才不会讲这些话说的如此的深情，这些话其实是对李承乾说的才对。


“微臣自然不会干出这样的蠢事，您一向说微臣是个聪明人，所以微臣怎么可能干傻事，现在出于我白玉京的骄傲，微臣很想见识一下番地的妖僧是如何蛊惑君王的。”


李二点点头道：“这确实才是你的性子，你真的如此确定那个僧人没有让人长生不老，白日飞升这样的本事？”


云烨裂开嘴笑道：“他如果真有这样的本事，微臣的首级在此，任何人随时都可以拿去！”


云烨说的坚决，李二皱着眉头道：“朕记得你赌钱的时候都不愿意下重注，怎么这一次赌的如此的豪迈？”


“因为微臣赢定了，拿我的人头赌妖僧的人头，反正妖僧能够起死回生，陛下不该有半点的由于才是。”


李承乾见云烨开始赌命了，面色痛苦之极，两次想要出班，结果被他身边的李泰死死地拉住，李二的眼角瞟了一眼那兄弟二人，脸上居然有了笑容，对云烨说：“朕还有一个心结，如果你能替朕打开，朕就还你一个真正的与国同休，你赌的大，朕也会加码，你觉得如何？”


云烨终于笑了出来，伸出一只手对皇帝说：“君子一言！”


李二哈哈笑道：“自然快马一鞭！”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八节 愤怒和欢喜


云烨很想立刻就进行，他很想知道这个妖僧是怎么骗人的，但是李二却含笑不允，说是半个月之后再进行比试，给云烨和番僧都给些准备时间。


没必要准备，这是云烨的想法，长生不老首先就是一个伪命题，无论番僧怎样表演，弄出多大的动静来，在他看来就是一场表演，见过的神奇表演多了，一个印度来的土著能玩出什么花样来？自己可不是李二这样的土鳖，被一点声光弄出来的效果就弄昏头。


大理寺的人将尸体领走了，皇帝随便说了一句不得懈怠的话，就草草了事，大殿上的气氛明显的变得轻松了，房玄龄那张老脸上也有了笑容，长孙无忌几乎要被汗水淹没的脸上终于不再流汗了，牛进达呵呵一笑，为了转圜一下气氛，不顾礼仪的当面请求皇帝，皇后能否在三天后给他那对孪生孙子，孙女赏赐一点恩物，好让两个半大的孩子可以沾一点皇家的福气，李二大度的答应了，还将桌案上的一套御笔赐给了牛家。


经过这样事情之后，大殿上的气氛就变得更好了，再也没人提及外面的那一大堆尸体，就好像皇宫从来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皇帝也变得和蔼可亲，要求巡城御史好好地安抚一下昨晚受惊的百姓。


可是云烨和李泰的感觉非常的不好，因为皇帝看哥俩的眼神凶狠异常。


对视一眼，就打算和别的将军勋贵一起离开，把万民宫留给李承乾和皇帝两个人做交流的空间，事情到了这一步，想要隐瞒李二这样的人几乎就是做梦，所以哥俩对李承乾流露出的哀求目光视而不见，假装在讨论半个月之后的事情，神情非常的严肃。


就在哥俩的身影就要踏出万民宫大门的时候，李二阴测测的声音响了起来：“怎么，你们两个觉得自己还能置身事外不成么？”


听到这句话，本来正和云烨，李泰走在一起的房玄龄立刻就加快了步伐，至于已经把脚迈出万民宫的长孙无忌，更是走的飞快。


李泰和云烨同时叹了口气，皇帝根本就没打算让这件事情就这么容易的被糊弄过去，只不过把处理事情的范围缩小到哥仨的身上，李承乾早就跪在那里把脑袋伏在地上一言不发，看样子已经打算领罪了。


云烨左顾右盼的看不见长孙，甚至在往回走的时候特意往帷幕后面瞅了一眼，结果还是没有发现长孙的身影，今天有八成的可能要糟糕。


看看李二黑如锅底的脸膛，觉得要倒霉的可能性至少有九成，李泰和云烨有同样地想法，磨磨蹭蹭的走回大殿，期盼着母后在最后的时刻能救自己一救。


“皇后受了惊吓，已经回两仪殿安歇了，你们不用盼着皇后能救你们，两百余名刺客就在朕的龙寝之地纵跃厮杀，嘿嘿，你们好大的胆子！”


耳里听着李二的咆哮声，眼睛看着断鸿这个混蛋紧紧地关上了万民宫的大门，李泰和云烨只好把眼睛一闭，也拜倒在李承乾的身边，不过俩人都非常有默契的往后退了一步。大祸是李承乾闯的，哥俩最多算是事后的帮凶，还是他顶在前面比较好。


“父皇，此事都是儿臣一时被猪油蒙住了心窍，与青雀和云烨无关，请父皇惩罚孩儿一人就是了，孩儿绝无怨言。”


李二的笑声就跟乌鸦一样的刺耳：“哈哈哈，朕生的好儿子啊，难道你不愿意你父皇长命百岁吗？你就这么急着想当皇帝？”


“砰”的一声，李承乾就被皇帝踢得飞了起来，身子撞到柱子上，然后掉到了地上，咳嗽两声嘴角已经有血迹出现。


“朕当然知道是你干的好事，别人也没有那个能力把刺客带进皇宫，也只有你会如此的愚蠢，如果有青雀和云烨帮你，那些和尚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没有动用火器，才是朕能将隐忍你到现在原因。”


嘴里高声怒骂着李承乾，脚底下却半点不留情，云烨就想不通，他在骂李承乾，干嘛要踹自己？还这么用力。


身子在光洁如玉的万民宫地面上滑了足足有五尺远，哎哟一声就和李承乾撞在了一起，虽说身上穿着软甲不太疼，样子一定要做出来，赶紧咬咬舌头，嘴角也沁出一点血丝，只有这样才合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李二的怒火赶紧平息下来。


装着揉肩膀，悄悄地往旁边挪开俩尺，给李泰腾位置，要不然这家伙肥硕的身子撞过来自己还要倒霉。


果然，李泰也滑过来了，李承乾居然还想把他弟弟拦一下，结果又被李泰的身子撞到了胸口，嘴角又开始流血。


“哼哼哼，你有两个好兄弟啊，一个事后帮你混淆视线，一个事后帮你处理麻烦，三个人合起伙来糊弄朕，你们好大的胆子！


现在一个个长大了，各个身娇肉贵，一个是太子，一个是亲王，最不济的一个也是统领我大唐天下兵马的兵部尚书，以前年纪小胡闹也就罢了，这一次，你们自己说说是个什么罪过？皇宫内动刀兵者死！”


李二越说就越是愤怒，最后的咆哮声都已经走形了。


听到了一个死字，李承乾怵然一惊，赶紧爬过来抱着李二的腿哀求道：“父皇，这次都是孩儿的错，您踢死孩儿解气也就是了，求您不要迁怒他们两个。”


这就是白痴行为，皇帝这种生物发起怒火来是没有界限的，都说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用在李二身上一点都不夸张，他在盛怒之下是没有理智的，杀死一两个人根本就不算什么，云烨甚至还记得后世的俄国有一副名画，讲的就是一位残暴的君王在盛怒之下拿权杖打死了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之后流露出无限悔恨惊恐的表情。


在李二再一次踢飞了李承乾之后，云烨觉得李二以后也会这样。


可能是见大哥被揍的太惨，都吐了一大滩血了，李泰坐在地上大声说道：“父皇，在咱家这个皇宫里，第一个动刀兵的可不是我大哥！”


“你妹啊”云烨在心里大声的咆哮，虽然满天下人都知道你爹不是一个好鸟，可是这个时候说这些事情真的合适么？


果然，这句话的杀伤力太大了，李二彻底的疯了，一把抓起还喷着烟铜鹤，随手一轮就砸死了一个发抖的宦官，可能下意识里觉得那这东西砸李泰不合适，愤怒的扔了出去，还不是往空地上扔，而是笔直的飞到另一个宦官的脑袋上，将那个宦官砸的脑浆子都溅出来了。


云烨见势不妙，拖着李泰就跑，火力全部被李泰的一句废话给吸引过来了，李二一脚就把自己的一支翅屏踹断，手里握着两杆短棍三两下就追上了从不练武的云烨和李泰，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木棒。


云烨觉得自己今天最英明的就是穿了连袖的软甲，两只胳膊护住脑袋，后背和肩膀被李二像敲鼓一样的敲打，李泰的身上也传来同样的声音，找了一个空子看李泰，发现这混蛋还有功夫冲着自己挤眼睛，他身上也穿了软甲。


李承乾吐着血往这边爬，不住的哀求父亲打死自己饶了自己的兄弟，形象凄惨之极。


这时候一声凄厉的呼喊从帷幕后面传了出来，长孙披头散发的冲了出来，张开手臂扑在李泰和云烨的背上，哭泣着对李二喊道：“您要打死他们，就先打死妾身好了，我们结伴去黄泉好歹有个照应，你自己一个人留在这个世上当你的皇帝吧。”


李二的脸色从铁青变成白色，又变的蜡黄，摇摇欲坠，李泰和云烨赶紧把他扶的躺下，长孙又开始哭喊自己的丈夫，拼命地捋着他的胸口帮他顺气。


好半晌，李二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恶气大声吼了一句：“气死朕了！”


“您消气，您消气，妾身帮你教训这三个孽障。”长孙抬手就给了离他最近的云烨一记耳光，这记耳光打的非常狠，鼻血都冒出来了，猝不及防之下，云烨傻在那里了，长孙从来没有动过自己一手指头，直到长孙的耳光又落在李泰的胖脸上，才立刻醒过来，跑过去把不断吐血的李承乾拖过来让皇帝看，意思是他已经很惨了，皇帝的火气也该消了，没想到长孙半点都没有留情的意思，一记耳光抽的李承乾又开始吐血。


李二虚弱的摆摆手道：“罢了，朕的火气也消了，把这三个孽障送去宗人府大牢，没有朕的旨意不许放出来。”


心惊胆战的断鸿挥挥手就有十几个宦官涌了进来，将云烨三人抬了出去。


“二郎，都是妾身的错，平日里太放纵他们了，以至于有今日的大祸。”


“哼哼哼，观音婢，其实朕的心里没那么生气，青雀的话说的没错，第一个在咱家这个皇宫里动刀兵的不是承乾，是朕啊。


承乾只是不愿意朕长生不老，担心今后他永远没了施展胸怀的机会，这是标准的太子心理，朕非常的清楚，不过让朕欣慰的一点就是他的做法，他没有想过要对付他的父亲，只想杀死那个番僧来达到目的。


青雀和云烨事前并不知情，青雀拿到了一张空白诏书，云烨拿到了一张不合规矩的调兵命令，我特意没有标明是那些州府，他完全可以调集自己的老部下进京，但是这两个孩子都没有那么做，青雀私下里将那封诏书还给了朕，云烨封驳了那封诏书，这让朕的心里充满了欢喜。”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三十九节 耐旱植物


宗人府的牢房很不错，至少非常的干净，阳光充足，诺大的一个监牢里就关了他们三个，李承乾躺在床上不住的咳嗽，李泰费力的蹲在地上帮他大哥熬药，云烨躺在厚厚的稻草上嘴里叼着一根稻草，兴致很高的哼着小曲。


“我们被揍的这么惨，你还有心情唱出来？”李承乾咳嗽两声费力的问云烨。


“终于知道小象儿为何会那样的冲动了，因为他有一个比他还要冲动的爹，当初你问我陛下有没有可能在番僧的帮助下长生不老，我不是已经告诉你完全不可能了吗？为何还要动手，你还真的是不给你爹留半点长生不老的希望啊。”


李泰也把手里的柴火重重的抛在地上，他心里的怒火绝对不会比李二少多少，只是不忍心大哥倒霉，这才出手帮助，李承乾的行为确实不是当儿子的该做的，站在他的角度自然希望自己的老子活的时间越长越好，能当一千年的皇帝，就能庇护自己到老死。


李承乾羞愧的把头转向里面，幽幽的说：“我当时见到那个老僧可以让死了的鱼复活，能让死了的枯草重新泛绿，就认为他真的有这样的本事，我当时问你的时候，你说绝对没有这样的法门，还不听我讲述我见到的奇闻异事，后来好像想到了什么东西，脸色大变之后就匆匆离开，所以才会认为这个老和尚不简单，匆匆的下了决心，少了思考。


我知道这样做会让你们看不起我，可是我真的相当皇帝，我的半辈子都在为这个目标努力，我不想白费，不想到死依然是一个太子，那样一来，我的这一生就没有任何的价值。


我有耐心慢慢等到父皇老去，但是没有耐性等一千年，甚至更久。”


知道李承乾在哭泣，刚强的人一般是不流眼泪的，只有在自己最信任的人面前才会流泪，他的认错也只会面对李泰和云烨。


李泰盘腿坐在了稻草上，冲云烨拱拱手说：“还好我没了那种心思，这是运气啊，要是让我等上一千年，也会觉得了无生趣，大哥真是可怜。”


云烨桀桀的笑道：“可怜个屁。我给你们说一句胡话，听了以后就立刻忘记，谁都不许说出去，告诉你们，承乾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做错，嘿嘿，如果没有承乾这么胡来一下子，陛下才会真正的有危险，吃了那个和尚炼制的狗屁矿物质药丸，如果不出意外，我把脑袋给你！”


李承乾一惊，猛地站了起来，不小心牵动了伤势，疼的呲牙咧嘴急促的问道：“果真如此？”李泰也站了起来，难以置信的看着云烨。


“我在过去的三天里，不断地扣阙，甚至还闯了一次宫，虽然被人家扔出来了，但是我已经尽力了，所以我就在这几天里安排好了家里的事情，昨天半夜红翎急使上门差点吓死我，以为陛下出事了，陛下给我的诏书，一度以为是承乾给我的，所以才没有经过中书和门下二省，一路上害得我流了两次眼泪。”


“现在如何是好？父皇还会去找那个妖僧的。”李泰开始着急了摇着牢房的门就朝外面大喊放他出去，李承乾呆呆的坐在床上，一言不发。


云烨玩味的看着李成乾，不知道他这时候心里是什么滋味，云烨只想知道在他的心里到底是皇位重要还是他老子的性命重要。


还好，李承乾没有让他失望，愣了一会，就和李泰一样疯狂的大叫，喊得太大声，嘴里又开始流血了。


自己倒霉了三天，这两个混蛋躲在皇宫一个悠闲了三天，一个谋划杀和尚三天，现在也到了他们着急的时候了。


穿着大红衣服的狱卒陪着笑脸走了过来拱手道：“您三位还是不要喊了，没人敢放您三位出去，这次圈禁您三位的命令是陛下和娘娘同时下的，您就可怜小的上有老下有小的，莫要发脾气，您要是实在生气，小的把脸凑过来让您揍几下消气。”


李泰举起拳头就要砸在狱卒的脸上，忽然回头见云烨正在吃东西，就把拳头收了回来，一脚把狱卒踹了一个跟头，然后自己也坐下来和云烨一起吃饭，从昨晚到现在他也是粒米未进。


李承乾干巴巴的嚎叫了两声也想到了什么，重新回到床上躺下，整个人似乎都有了活力，至少刚才还让他痛苦不堪的愧疚心情消散了大半。


云烨已经当着皇帝的面说那个和尚是骗子，皇帝就绝对不会轻易地服用和尚的药丸，虽然云烨刚才和自己一起挨了揍，论到信任，那个妖僧就算是拍马也难以企及。


酒菜不错，宫里面御厨的作品，不论好吃不好吃，至少好看，李泰吃了几口，就把药罐子里的药汁用麻纸滤出来，倒进一个瓷碗，稍微晾凉一下，就扶着李承乾的腰背伺候他喝药。


“明明自己已经派了刺客进了皇宫，你到皇宫里面为什么不穿一件软甲？要是有软甲，何至于被揍的这么惨。”


李承乾听到云烨的话剧烈的咳嗽几声，伸出手撩起云烨的衣衫，立刻就看到一件乌沉沉的金丝软甲，又咳嗽了两声，把李泰的袍子撩起来看一下，一件同样的软甲就出现在面前，这样的软甲他也有一件……


“你不要再气他了，再吐血的话他就活不成了。”李泰小心的把李承乾重新放回床上，埋怨云烨一句，就躺在稻草堆上睡觉。


长孙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场景差点把她气死，李承乾躺在床上在睡觉，草堆里还躺着两个鼾声四起的家伙，这哪里有半点的悔过之心。


哆嗦着手就问狱卒要来了鞭子，开了牢房门没头没脸的就朝三个没心没肺的孽畜下了死手。打的三个人在牢房里不断地转圈圈这才扔了鞭子，坐在稻草上哭泣。


长孙最喜欢的就是李泰，云烨和李承乾一起把李泰推到长孙的面前，哄老娘的事本来就该是小儿子应该干的事情。


“母后，有些事孩儿现在不好说，过几天您就知道我大哥所做的事情根本就是为了我父皇好才做的，我们没人想要和我父皇过不去，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您看看，我们也不是没心没肺的人，如果不是心安，谁能睡得着。”


长孙从来就不是一个三两句话就能骗过去的人，听了李泰的话，抬起头，两只眼睛里已经没了泪水，却充满了皇后的威严：“说清楚！”


云烨吸着凉气搓着自己的大腿，长孙打人和李二不一样，尽朝下三路招呼，腿上可没有软甲庇护，自然被打的生疼。


“娘娘，那个妖僧的把戏您不应该感到奇怪才是，我就想不通了，一个怪模怪样的番僧，把一颗枯死的草揣到怀里一天就能让那棵枯死的草重新活过来的把戏，居然能让您和陛下相信他就有起死回生的本事，这破东西咱大唐也有，叫做九死还魂草，您去药店就能找到，弄一株过来，我揣到怀里，捂两天它也能活。而且还能治病，正好对我现在的症状，鼻子被您一耳光抽出血来了。”


长孙稍微愧疚了一下就立刻命宫女去找云烨所说的九死还魂草，把牙齿咬的咯吱吱的说：“即使你们知道那个番僧不怀好意，就不能通过别的途径谏言，非要动用刺客？”


“这可不关我和青雀的事情，是承乾自己被猪油懵了心，与我们无关，我扣阙三次被扔出来三次，所以没办法谏言。”


长孙沉默了一会，又问云烨：“那些鱼是怎么回事，放在外面三天完全死了，但是被和尚诵经超度之后又会活过来，此为何故？”


云烨笑的快要死了，李二想长生不老快要想疯了，人家从非洲弄几条肺鱼就能把他们蒙哄到如此地步，也不知道他们平日里的聪明睿智都到哪里去了。


“娘娘，您吧那些鱼拿过来让我再杀一次，您看看妖僧还能不能让那些鱼复活，那种鱼离开水面四年都能活，三天算的了什么。”


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笑的前仰后合的云烨，长孙被云烨恶劣的态度气的半死，一巴掌抽在他的脖颈上，虽然愤怒，但是却不再伤心了，她已经有了足够跟李二解释李承乾怪异行动的理由了，对于这个当太子的儿子，她不是一般的上心。


九死还魂草拿来了，确定这东西已经完全枯死了，因为这是宦官从药匣子里拿出来的，都是今年才送进宫的药材。


云烨拿过九死还魂草，含了一口水就喷在那株枯黄的植物上，在长孙的注视下，那株草在半个时辰里就慢慢伸开了蜷曲的枝叶，它真的活了。


长孙命人拿走那株草，匆匆的就走了，云烨在他的身后大声的告诫她，这株草要到明天才能返青，需要早点种到花盆里。


长孙走了，三个人的腿上又多了好多紫青的淤痕，看着那些火辣辣发疼的淤痕，云烨都不知道自己是造了什么孽，才会和这两个混蛋成兄弟的。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节 聚首


三个人加起来快一百岁了，还要挨揍，真是奇闻，李承乾被他老爹揍得下不了床，李泰挨得揍最少，至于云烨，李二把自己没打多惨，倒是被长孙的一顿鞭子抽的腿上全是淤青。


牛皮鞭子啊，长孙又是一个练过武的女人，一鞭子下去就是一条檩子，云烨仔细看过了，腿上总共有八条这样的檩子，鞭子的花纹都清晰可辨，这女人说到底还是偏向自己的儿子，李承乾作为罪魁祸首腿上，身上也只有六条，李泰最少，就三条，她果然最受长孙疼爱。


这段时间真是又伤心又伤身，晚上还睡不好，宗人府的大牢靠近曲江，一到晚上蚊子铺天盖地的就会杀过来，家里的避蚊子珠子又没拿，早上醒来满身都是大包。


现在唯一的乐趣就是揍狱卒玩，要什么没什么，吃口迎春糕都没有，还不许外面的食物送进来，宫里出现了刺客，害怕把牢里的三个人不小心被居心叵测者给毒死。


娘的，居心叵测者就被关在牢里，谁会往死里整他们三个，如果这三个人真的被毒死在牢里，估计李二会把长安城点了看烟火。


没事干，所以三个人只好玩卷柏，长孙只拿走了那株伸展开叶子的，剩下的就被丢在牢里，如今三株卷柏绿莹莹的盖在茶杯上，样子还不错。


“九死还魂草怎么就只能治女子月事不通？难道说就不能起死还魂什么的，那样才值钱。”李泰小心的把三株卷柏放到有太阳的地方，嘀咕着问云烨。


“估计发现这种药材的人比你还要郁闷，看到这样神奇的东西只能有这点作用，还不知道怎么闹心呢。”云烨把送进来吃不完的馒头细心地掰开，放在太阳底下晒，粮食可不敢糟蹋了。


已经关了三天了，就长孙来了一趟，除了狱卒还有御医就没见过别人，地上画的狼吃娃娃棋已经无人问津了，因为云烨已经赢了这哥俩八回了，所以大家都没什么兴趣再下。


云烨和李泰身上的淤痕已经变淡了很多，只有李承乾还需要接着喝药，所以牢房里总是一股子强烈的药味。


李承乾把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叼着一根稻草对云烨和李泰说：“其实我觉得坐牢挺好的，这三天睡觉睡的我舒坦极了，都不情愿出去，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知道不？烨子！当年我从陇右回来的时候，因为和你打群架，不但在军营里被关禁闭，回到皇宫又被我揍了一顿，当时年纪小，总觉得冤枉，现在想起来发现，都是福气啊。


这些年我父皇倒是不揍我了，可是父子间的情分好像也变薄了，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觉，话语间的惩罚，其实要比肉体的惩罚重多了。”


李承乾说起往事不胜唏嘘，但是云烨和李泰却对此有着孑然不同的看法。


“你是变态喜欢挨揍是你的事情，我三十几岁的人了还要陪着你挨揍，也不觉得我可怜，青雀今年也满三十岁了，被老娘一顿鞭子抽的流眼泪，这都是你造的孽啊。


还有万民宫前躺着的那两百多具尸体，你怎么跟人家亲属交代，就算是死士，你养的死士是不是也太多了点？云家就四个死士，我和我老婆，青雀家里得死士估计只有他那个傻傻的侍卫长，希帕蒂亚估计不会陪着你死的。”


李承乾摇摇头说：“那些死士，我没有什么对不起他们的，是他们自己心甘情愿的拿自己的命换子孙的前程，给他们的承诺已经完成了，所以不欠他们什么，迟迟不下命令，他们反而不自在，早就把自己当死人看了，活着也是一种负累。


先生教帝王心术的时候当时你在干什么？怎么还问这么没意思的话？”


“我当时只顾着看你姐和铃铛种花了，谁知道虞世南讲些什么，稳准狠这三个字我一般都用在饭桌上，杀自己家的一条狗我的手都会抖，所以啊，对你草菅人命的行为看不下去啊。当然，如果死的是倭人或者别的什么人，我就没这种感觉了。”


就在三个人懒洋洋的说着没意思的话消磨时间的时候，就听得外面有一群人走进了大牢，这可稀奇了，宗人府大牢什么时候成集市了，变成谁都能进来的地方。


不但云烨和李泰好奇，就是躺在床上的李承乾也爬起来攀着栅栏往外面看，见到走在前面的第一个人云烨就笑了，这家伙应该是今天从蜀中回来，怎么一来就进了大牢？


进了大牢的不光是程处默，长孙冲乌青着一只眼睛，边走边咒骂程处默，见到趴在栅栏上的哥三立刻就变成一幅大义凛然状，被抬进来的是李怀仁，嘴角的血迹都没有清理干净，估计是故意的，好让这三个人领情。


“咣当”一声三人就被推进对面的牢房，李怀仁瘸着一条腿翻身坐起朝对面三个哑口无言的人拱拱手，显得非常的豪迈。


“这对面的三个蠢货你认识吗？”李泰瞅着对面三个嘻嘻哈哈的家伙问云烨。


“不认识！”云烨回答得非常干脆，知道这三个人是进来探消息的，自己和太子，魏王进了皇宫就没了消息，估计外面已经闹翻天了，从皇宫里打探到了一点消息，然后三个人就果断的犯点案子进来问消息。


李承乾攀着栏杆已经泪流满面，三个人里面只有他是最需要安慰的，看到挚友甘冒奇险来看自己，这些天憋屈在心里的感情一下子就迸发出来了，怎么都抑制不住。


看他流泪，对面的三个人也觉得心里不舒服，但是长孙冲是带着使命进来的，连忙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啊，我爹只说你们被陛下留下了，估计日子不好过。怎么这牢里全是汤药的味道，难道说这间破牢里面还有人敢对你们用刑不成？”


“有啊，两次！”云烨没好气的回答，说完了还把自己和李泰的袍子撩起来让他们看两人伤痕累累的光腿。


长孙冲的脸色立刻就变得凝重了，被用了刑这就说明事态严重了，必须重新考量这件事情了，因为父亲事先说这事大也大不到哪里去，皇帝没有换太子的打算。


“我们是被我父皇和母后揍的，不是用刑，最多算是家法。”李承乾晓得这里面的厉害，连忙对那三个人解释一下。


听到李承乾这么说，长孙冲长吐了一口气对云烨说：“以后不要再吓我，还以为你们三个真的陷进这件事情里去了，承乾的太子位不能丢，兄弟几个以后想要有好日子过必须他得是皇帝才成，这样说就对了，陛下只是气不过，揍一顿就揍一顿，我们几个谁不是被他从小一脚一脚的踢大的。两百多刺客啊，知不知道，我爹说他看到满广场的尸体，差点昏过去，有本事把这么多刺客弄进皇宫的不超过三个人，从看到尸体的那一刻起，我爹就知道是承乾做的。”


程处默不理睬这些扒着栅栏问云烨：“烨子，那个和尚真的很神奇啊，能让枯草重生，也能让死鱼复活，我特意看了，他复活的那些草，原来真的已经干巴巴的死透了，那些鱼也在草地上放了足足两天，这样的天气里，没有发臭算是奇迹了，可是那个老和尚念了一段经，把草揣进怀里露出来大半截，三个时辰的功夫就变绿了，两天之内就结了花苞，估计这会已经开花了，那些鱼也活蹦乱跳的在玻璃缸里面游来游去的活的欢实。”


对面的三个人不约而同的点头确认程处默说的确实是真的。


“承乾就因为看到了这一幕，所以才下决心除掉那个番僧的，这场祸事就是这么来的，不过啊，你说的那种死回生的本事我也有，你看那三株草就是娘娘命人从药铺拿来的干品，你看看现在不一样活的非常旺盛，所以啊，以后被人家砍了头，不要紧，只要找我拿针把脑袋缝到脖子上，再给你们浇点水，也能活。”


“真的？”三个人的眼睛瞪得像铜铃，齐齐的盯着地上放的那三株草。


“假的！那草叫做九死还魂草，就算是晒干了，见水也能活，我就是被那个妖僧骗惨了，才会做下这样的糊涂事。”


李承乾苦笑着把三株草递给对面的三个人过目，看到三人把那三株草当宝贝一样的捧着，云烨无奈的说：“那东西药店多得是，一枚银币能买好多，喜欢玩自己买一些完整的去玩就是了，我就想不通了，别人不知道，难道那些开药铺的会不知道这东西的存在？妖僧给自己剃了一个光头，披上一件僧衣，念上一段经文就能把所有人骗到这样的地步，真是不知所谓。”


长孙冲看着手里的还魂草轻松的说：“这么说承乾的行为就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了是不是？为了不让父皇受骗蒙羞，悍然要杀掉妖僧，这是孝道啊！”


“没错，只要无耻一点，这么说绝对能说的过去，估计你爹已经在这么向外面传播了吧？”云烨很想知道长孙无忌能够无耻到何种程度。


“没有，我爹是放出了风声，不过不是这么说的，我爹说你们三个是因为觊觎陛下新选的宫人，为了一个绝色美人，各自带着一群人在宫里斗殴……”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一节 畅想


“贞观二十年仲夏，有黑衣人纵跃于皇宫，喧闹于帝居之侧，帝大怒，将黑衣人全部弃市，擒太子承乾，魏王泰，蓝田侯云烨于宗人府，京畿哗然。


时有皇亲长孙氏窃窃焉，后选宫人，有一女子光华夺目，美艳不可方物，时太子，魏王，蓝田侯游冶皇家园林，偶见之，惊为天人，遂生好逑之心。


互不相让之下，遂以从人之武力定胜负，美色惑人，可怜两百从人无辜命赴黄泉之内，美人婉转投缳于梁柱之间，昭昭白日之下竟有如此之恶事，夫子曰：耻！”


颜师古因为两百余具尸体之事问遍了长安勋贵，却无一人胆敢告诉他实情，最后好不容易从长孙无忌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怒不可遏，铁笔直书，发誓要将这三个色胆包天的混账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并且做好了接受这三人的反击准备，特意刻了竹简送进皇宫，作为备注，自己整日留在家中，等候恶徒上门，痛斥之后，就欲自戕，彻底的绝了三人想要篡改的心思。


李二看了竹简之后嘿嘿一笑，就命人送去存档，没有做半点的解释，自己头上的丑事已经数不胜数，也不在乎这一点，至于那三个混账纯粹是自作自受，李二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地方，说太子准备谋反，还不如说他们三个是混账，这样挺好。只是他的眼睛落在桌案上的一株九死还魂草的时候，目光顿时就黯淡了下来，长生真的如同云烨所言就是一个笑话。


万民宫的夜晚亮如白昼，四面玉牌发出白色的光芒，将整座大殿照的光辉无比，从长安街上抬头就能看到这座辉煌的宫殿，现在万民宫已经很少有人叫了，当初连皇帝名讳都没有避讳的宫殿名字已经逐渐的被世人遗忘，取而代之的就是光明殿。


“史书上有臭名声的人多的是，多我们三个也不算的什么，反正我从来没指望被史书颂扬，被颂扬的人一般情况下日子过得比较恓惶，相反，顶着臭名声的杀才一个个活的生龙活虎的祸害人间，所以我才不在乎。”


云烨脸上贴满了纸条，只要一说话，那些纸条就四面飞扬，将手里的纸牌恨恨的甩了出去。


李泰的嘴里就有点发苦，这样豪迈的说自己不介意遗臭万年的话他可说不出来，因为他一门心思的想要当学问一途的圣人，品性不能有瑕疵的。


李承乾早就被帝王术训练的皮厚心黑，听到自己的臭名声之后连个表情都没有，只要能当上皇帝，说的再难听一点他也不在乎。


“其实也简单，你们三人中有两个脸皮厚的，一个脸皮薄的，只要把这个故事重新解读一下就好，比如真正抢夺美女的是承乾和云烨，青雀与他们两人完全不同，只想保护那个女子不受伤害，也想阻止他们两个的从人相互攻伐，结果……”


长孙冲的脸上的纸条也很多，至于程处默那里就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眉眼什么的早就看不见了。


李怀仁砸吧两下嘴说：“坐牢其实也不错，如果有两口就喝，有你们陪着一辈子不出去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李泰撇撇嘴不肖一顾的说：“你那个小心眼的大哥怎么还是在针对你啊，你又不是王世子，将来继承你爹爵位的是他，老防着你干什么？你的那个伯爵的爵位也不错啊，是你自己弄来的，这些年咱们几个除了云烨以外，就数你放马血战的次数多，武安伯的招牌也是响当当的，我们认的也是你武安伯，你留在河间王府做什么，外面又不是没有宅子住，想要搬出来和我们几个谁说一声都能给你准备一份家当，至于死气掰咧的受那份罪。”


“已经搬出来了，净身出户啊，家里的东西我一样没要，现在就靠我那点俸禄过活，日子过的恓惶，以后喝个花酒，开个场子的时候付账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


“河间王的子孙过的不如王屠户，你是活该啊，你老婆也是个能干的，想干点什么就让她去找辛月商量，这点破事请还轮不到放在我们兄弟的桌子上说。


以后该喝的花酒接着喝，该开的场子继续开，少喝一顿就算我们兄弟丢人。”


长孙冲放下手里的纸牌，把脸上的纸条子也揪下来，神秘的对其余几个人说：“你们关在牢里的时候，我听我爹说，朝廷打算将南海上的一些海岛卖人，你们说这事是不是冲着远岛去的？烨子，南海的事情你最熟悉，说说那里的情形。”


既然要说正事，几个人都把手里的纸牌放下，打算听云烨怎么说，包括李承乾都把耳朵竖了起来，说到底没当上皇帝之前，什么可能都会发生，留一个退路没什么错。


“南海上的岛屿卖人？谁敢买？那里可是真正的天高皇帝远，陛下的旨意想要传达到远岛，没有一年的时间根本就不可能。


知道南海有多少岛屿吗？那里是万岛之地，卖的光吗？你就算把大唐现在所有的百姓都迁过去，也填不满那些岛屿，贞观十九年咱们的人口加起来还不到一万万，这还是这些年百姓不愁吃喝百姓们猛生孩子的结果。


我当年之所以选择远岛，就是看中那块地方的便利性，只要向深海再前进几千里，还有更多的海岛，最大的一块地方不比中原小多少，卖海岛，卖一百年也卖不到远岛，你们就放心吧。”


程处默愣愣的问了一句：“有那么大？”


李泰从窗台上拿了一块晒干的馒头慢慢嚼着说：“可能比那还多，没去过那地方的人，根本就没办法想象，我看到的海岛就数不胜数，大哥，你以后当皇帝了就该好好地把那里开发一下，现在大湖那些地方已经日益繁华，岳州已经成了通都大邑，据说人口已经超过东都洛阳了。


以后再要开发，就该是岭南，慢慢的往南推，这是几百年的事业，其实父皇的心思就不在于阗以北，那里是苦寒之地，根本就比不上南方富饶。


不说别的，光是从安南拿回来的稻种，就能保证一年俩熟，北方除了沙子牛羊还有什么，谁稀罕那几头破骆驼。”


“地不在大而在精，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地方全部占光，终究不能把别的种族都赶走，这样做到最后，那就真的举世皆敌了，如果常年战乱不断，这不是一个国家的常态。封王只会分配到荒原，不可能再分封在中原。”


李承乾第一次当着众人说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如果不出意外，跟前的这几个人就是自己最核心的统治班底，把自己的主张早点说出来，让每一个去考虑，到时候一旦施行起来，就不会太突然。


李二自然是宏图大略的，在他的统治下，帝国进行了无限制的扩张，版图现在早就超越了两汉，达到了自己能控制的极限，但是这样的控制是脆弱的，是不可能长久的。听李承乾话里的意思，他要做的就是有选择的开发富饶之地，将蛮荒之地分封给诸王做为国家的屏障。


这样的分封朱元璋干过，云烨是清楚的，燕王朱棣还是推翻了正统王朝，这样做的变数太大，封王的权利要远远的大过节度使，这是一个弊端。


中国自古以来的统一都是由北向南，从来都是北方人统治南方人，这和军事有关，与富饶无关，不管南方的百姓创造了怎样的灿烂文明，都敌不过来自北方的铁蹄，几代人，十几代人创造的灿烂文明，都会被野蛮的铁蹄踏的粉碎。


“军权！军权绝对不能和治权同时赋予一人，除非这个人是皇帝，我甚至认为，刑律应当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不应该受到三省的牵制！这样一来，军权，治权，法权这三个权利应当是一个帝王最强有力的支柱，缺一不可。否则，就是在自取灭亡。”


长孙冲用树枝在地上寥寥几笔就把帝国的疆域图画在了地上，指着晋阳，洛阳，长安这三个地方说：“三都的格局太小了，我以为，帝国的东都应该在涿郡，南都应该在广州，再加上西都长安，才算的上真正的三都，这三个地方应该修筑秦时的驰道，如果能以钢铁为轨，三十里设一驿站，由骏马拖拉车厢，这样一来，一日夜间可走千里，皇帝巡视自然会非常的快捷，如果地方有变，中枢军队弹压，也能快速的抵达，就能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我日夜为我的想法折磨，不能安然入睡，如果此生能达到这个目标，我死而无憾矣！”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二节 结党


少年时的梦想，在沉淀和修改了十五年之后就变成了可以付诸行动的计划，帝国是李家的，同时也是所有勋贵的，每一个人都有将他变得更好的责任。


尸位其上其实才是勋贵最大的敌人，人一旦没了前进的动力，再活一百年也和一天区别不大，李承乾的这次行动其实就是在告诉他的父亲，你不可能永远的坐在那个位置上不动，即使你再喜欢也不成！


这一点云烨非常的赞同，没人喜欢一个有老虎的霸气兼具狐狸的智慧于一身的皇帝，就算你把国家治理的再好也不行，时间太久，皇帝容易变成神，而神的旨意是不容凡人违背的。


你站在九天之上电闪雷鸣的劈劈云彩，劈劈那些长得太高的树可以，但是你不能站在平地上，近距离的把雷电披在我家的猪身上这样会引起不满的。


“在未来的年月里，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内政，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发展民生，开发江南，修筑道路，整体开启民智，诸君可赞同？”


“同意！”


“既然要做事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做好准备，开始为我们的时代做好奠基，并且为之做好牺牲的准备，诸君可赞同？”


“同意！”


“不同意！”


五个人都把目光盯在那个说不同意的人身上，也就是盯在云烨的身上。


“不同意！”云烨再一次申明了自己的看法。


“别这么看我，做事可以，但是休想我把性命搭在里面，我爱这个国家，也爱你们，但是性命不给！绝对不给，这和信仰无关，和节气无关，也和胆量无关。


云烨出生入死的作战，云烨出生入死的进谏，其实都有一个前题，那就是在保存性命的情况下才会去做，我不会把性命交给自己的理想，也不会把性命交给一些伟大的口号，能让我彻底交出性命的只有妻儿老小。


说实话，我已经对朝堂厌倦到了极点，如果不是因为承乾你还没有登基，我早就跑的远远的了，相比在朝堂里整天面对公文，更喜欢去大海边捉螃蟹，田地里种麦子，和乡农靠在墙根吹牛皮也比听那些勾心斗角的话舒坦。


所以，在你们打算彻底的结成利益同盟的时候，不要把我算进去，我将来注定是要回家种地的，而且对你们还有一个警告，不要轻易的结盟，否则到时候痛苦地只会是你们。


你们不知道利益的力量有多大，他有时候会席卷着你去做一些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承乾！别结党，只要你开了这个先例，马上就会有人效仿，因为能对付党派的只有另外一个党派。


只要起了党争，为了反对而反对的时候，那时候你就什么事都不必做了，因为你的敌人就是你的臣子，就是你的兄弟，这样的敌人可比什么大食人，吐蕃人强大的太多了，到时候你们如何自处？只要杀兄弟杀臣子的第一刀砍了下去，日后你将有无数次挥刀的机会。


所以啊，我不加入，我去放马都不加入，说句杀千刀的话，你父亲就是因为有了天策府才会有那些让他痛彻心扉的往事，仁者无敌啊，以前我根本就看不起这些陈腐的书本里的废话，但是现在我发现，真正愚蠢无知的人是我。”


云烨说完这些话，就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仰面朝天的躺在稻草上，把自己的双脚放在阳光里晒着，这样能起到泡脚的作用。


李承乾神色不变，继续问道：“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做好准备，开始为我们的时代做好奠基，并且为之做好牺牲的准备，诸君可赞同？”


“同意！”这一次没有了杂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诉求，云家的诉求就是与世无争，但是其余的人不行，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让他们把自己的利益和李承乾的利益挂勾。


都是成年人，这里的每一个人的意志都坚强无比，根本就不会因为谁的几句话就改变自己的想法，云烨也不指望自己的这几句话能改变谁的主意，只是作为兄弟如果不说实话，将来一定会非常的后悔，云家的权势和底蕴已经打成，要求太多只会带来灾难，急流勇退谓之知机。


剩下的事情就是他们五个在商量，虽然他们竭力的大声说话，想让云烨听见，但是云烨却充耳不闻，太阳晒得舒服，不一会就响起了鼾声……


他们五个人现在就像是连体人，自从六个人挤到一个牢房里之后，他们早晨锻炼的时候会交谈，中午吃饭的时候会交谈，晚上熄灯之后还会交谈，一个个的连起码的保密意识都没有，当着云烨的面就开始规划最坏的结果出现后，自己如何应对。


就在云烨忍无可忍，准备让狱卒把自己一个人关到一间牢房的时候，大牢里面终于来人了。宗正卿那张死人脸，皮笑肉不笑的宣读了皇帝的旨意，也就是最终的处罚决定。


李承乾的千人的卫队减少到三百人，李泰的亲王俸禄被罚没了三年，云烨的兵部尚书和蓝田侯的禄米也被罚没了三年，不过自己好像也没领过几年大唐的俸禄。


胡子拉碴的回到家里，每个老婆都扑上来哭一鼻子，这让他有点后悔娶这么多的老婆，痛快的在小苗和铃铛的伺候下洗了一个澡，洗的时间有点长，好像还干了点别的，所以当他躺在躺椅上，等着辛月拿剃刀给自己修面的时候，看见明晃晃的剃刀有点担心。


辛月到底没有谋杀亲夫，手底下干净利落的帮着丈夫修完了脸，然后苦着脸对云烨说：“夫君啊，这一回又是怎么一回事啊，您是大半夜的被红翎急使喊走的，怎么就会跑到皇宫里抢女人去了，还死伤了一片，妾身把您带去的护卫数了三遍也没见少了谁，前些日子您心情不好妾身不敢问，现在云过日出的，您总要告诉妾身啊。”


十几天没沾女人，虽然刚才的活动量有点大，但是云烨一看到辛月低低的领口，还是忍不住把手探了进去。


“别问了，你只要知道这一次的事情很凶险，皇帝差点完蛋，太子差点完蛋就行了，至于我背着一个臭名声这是好事，至少对你来说是好事，一个见不得美女的淫棍，谁家的女子见了你夫君敢不躲着走，皇宫里都能色胆包天的抢人，换到外面还不得就地正法。”


辛月红着面孔拍打一下云烨在她胸口乱动的手说：“老夫老妻的谁不知道谁，有本事你现在就将妾身就地正法给我看看？刚才已经正法了两个，妾身只担心您这个刽子手后力不济。”


这就怒了，这话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忍，打横将辛月抱了起来踹开卧室的门就走了进去……


大清早的不起床，腰骨只要一动弹就会咔咔的响，妻妾们捂着嘴偷偷笑，云烨却在暗自庆幸，幸好那日暮去了三原县接收云家的新庄子。要不然一条老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俸禄被罚没了，但是长孙却把三原县的一处专门产稻米的庄子给了云家大小姐，说是给闺女添嫁妆，所以那一大一小两个财迷在见到云烨平安回来之后，亲昵了一阵子就套上马车直接去了三原县看自己的财产。


小苗手上有劲，按摩起来最是舒坦，被她从头到脚的按摩了一遍云烨立刻就感到自己精神焕发，不过小苗在按摩脚底板的时候，可能那里不对，云烨的目光又习惯性的从小苗张开的领口看了下去，还没看几眼呢，就被辛月一巴掌打醒了。


“昨天您回来高兴，胡闹一天也就是了，怎么现在还是这副死德性，还要不要命了。”


小苗咯咯的笑着说：“姐姐，刚才我给夫君按了足心，催动了肾气，所以才会变得色眯眯的。可好玩了，刚才夫君一直往我的领口里看。”


辛月骂了句死丫头，转手就给小苗一巴掌，然后才对云烨说：“夫君啊，您的一个学生跪在门口求见。”


云烨的笑脸一瞬间就没了，对辛月说：“你让管家出去说，我从来没有教过自己的学生，这个世上有什么长生不老之术，所以，从今后他也不再是我的学生。”


辛月见夫君的脸色很差，点点头就出去了，小苗把身子坐到云烨的腿上小声地问：“谁啊？”


“王玄策！一个有着很高才华的人，一个能独自一人灭掉一个国家的人，也是一个能说服刚刚大败而还的松赞干布借兵给他的人。”


“那您为何这样的不待见他？”


“因为那个人的心坏了，既然他的心坏了，这个人也就废了，即使有天大的才华，也不能再用了，不择手段的聪明人，用起来非常的危险。”


小苗懵懂的点点头，将自己的领口悄悄地拉开，小声的对云烨说：“您看看，是不是变大了一些？”


王玄策听完老钱的传话，沮丧的朝云家大门拜了一拜，然后起身，他还有很远的路要赶，此去黔中道的炎州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三节 娃样子


十五天的时间，对于生活极度丰富多彩的长安人来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太子，魏王，云烨争女人打破头的事情，已经没人提起了。


至于死了多少人谁知道。但是大家对那个投缳自尽的美女却浮想联翩，这得美丽到何种程度才能让长安城里最大的三个纨绔打的头破血流？


其中最兴奋的就要数那些青楼里的老鸨子们，书院的学生是不介意在可以时间写点东西挣些钱的，更何况自己写的东西还能配上曲子在歌剧院演出，这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


什么？这是关系到太子，魏王，还有自己的老师？


有什么关系，书院里没规定不许传这些事情，越是大人物造成的影响就越坏，书院子弟必须秉笔直书，彻底揭露勋贵们腐朽和无耻的生活，于是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出现了十几种真相，其中最让长安百姓称道的是一个无忧子的家伙写的一部叫做《离恨天》的剧本。


大戏上演之日，云烨特意去看了，结果差点被气死，辛月她们也气得当场就要将剧院烧了，云家不要了。


舞台上的李承乾和李泰都是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只是爱慕那个叫做簪娘的女子，开始的手段并不激烈，只是当大胖子云烨画着花脸带着恶奴上场的时候，整部戏的场景才被推到高潮。


大胖子云烨仗着自己被皇帝宠爱，抢先从皇帝那里要来了簪娘，并且对着李承乾和李泰百般炫耀，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云烨转身问李泰：“这剧本谁写的，够砍头了。”


李泰和希帕蒂亚看得津津有味，不耐烦的回答说：“杀不了，是上官仪写的，我爹也看过，我娘还说写得好来着。看戏，看戏！下回该找个更加英武的人来演我比较好，这一个一看就一身的脂粉气。”


虽说改了名字，换了时代，可是你他娘的倒是把场景换的好一点啊，皇宫里肯定不行，但是用云家庄子的远景也不合适吧？


“凄惨惨奴家束手无策，冷清清四海皆孤寂，闹哄哄一场皮影戏，可怜怜红颜自薄命……”一场断肠曲，一首离魂歌，把一个美人儿彷徨无计的场景描绘的让人潸然泪下。


皇帝说到底是被愚弄了，那个和尚现在成了什么云烨不知道，只是觉得成为飞灰的可能性很大，太子，李泰，还有自己三个人都被揍的如此之惨，那个和尚一旦成为李二泄愤的目标就可想而知了，光天化日之下杀一个所谓的高僧不合适，更何况在一开始，李二自己说番僧乃是绝世高人来着，这时候再杀，就显得自己很蠢。


十五天期限到来的时候，云烨还打算和那个番僧辩论一番，重新宣扬一下自己的正面形象，但是这事好像没人提起，上了一回早朝，发现朝堂上一片平静，李二闭口不谈番僧的事情，房玄龄这样好记性的人好像也忘了这回事，长孙和无忌只是大谈要将东京搬迁到涿州的必要性，因为他的老家赵州就在涿州附近。


大家都想赶快把这件事糊弄过去，只要皇帝不提，大家乐的装聋作哑。


好不容易等到簪娘将一匹白绫很熟练的抛上梁柱把自己挂在上面的时候，辛月的一张脸就已经变成紫青色的了。小苗的手上甚至抓着一截子椅子扶手，那块木头被她生生的扯下来了。


辛月的眼睛里胡冒光芒，咬牙切齿的说：“她喜欢挂，起就让她挂个够，一天不挂十次就不算挂，老钱！去把那个妓子买下来，今天回去就挂到房梁上。”


诰命夫人发话了，老钱摩拳擦掌的带着几个人就去了，他也觉得不弄死这个败坏侯爷名声的贱婢简直对不起自己。


希帕蒂亚惊讶的看着辛月说：“她就是一个演戏的，你挂她干什么？”


辛月冷冷的道：“演戏就该好好的演戏，拿我云家当排场，本身就是找死，挂一个不解恨，老赵，告诉老钱，能买的都给我买下来，云家的房梁多，挂一个看起来太孤单。”


李泰笑着对云烨说：“这下好了，演戏演得连命都没了，嫂嫂的怨气深重啊。不知道上官仪怎么应对。”


云烨笑道：“死不了人，你嫂嫂也是聪明人，大闹一场可以，但是杀人这种事情，她不会做的，不过那些人恐怕是要被你嫂嫂挂几天消气才成，这样也好，风气要是不刹一刹，谁知道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流言，云家宁肯被人当成恶霸，也不能被人当成软蛋，上官仪这些人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如果是书院的学生，或者百姓写的，你嫂嫂一定会看的开心，更不会往心里去，百姓们胡诌两句谁会当真。


一旦这东西出自官员之手，那就有不简单了，听你说他们还拿去请陛下和娘娘看了，这就说明啊这是有目的的，说不定人家正在等着你嫂嫂这么干呢，好把事情闹大。


所以啊我也很好奇，想看看他们到底能把事情闹到多大。”


“我大哥成了好色之徒，我成了好色之徒，你倒是聪明，现在要改换门庭当恶霸了，这主意不错，我那些弟弟啊，真是不知所谓，清流的一个剧本，几首诗赋就能改变大势？


你现在倒是好心，我大哥本来打算等他们闹到高潮的时候一网打尽的，被你这么一搅和，说不定就有几个缩回去的。”


“你也要打击百姓说话的权利吗？”希帕蒂亚怒冲冲的盯着李泰看。


“这是私人恩怨，怎么和百姓扯上关系了。好些事情你不明白，不要随便说话啊。”


“可他们是戏子。”


“那也是被利用的戏子，就像凶手手里的刀子。”


希帕蒂亚不再说话，但是脸上的悲悯之意却无论如何掩饰不住，就在自己的故乡，自己因为学说的关系被人家草率的定为异端，她甚至做好了和狮子搏斗的准备，被自己的信徒簇拥着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被接纳，被尊敬，这让她已经把这片土地当成了自己的学术故乡，在她看来，这是一片完美到极致的国度，有睿智的君王，有聪慧的大臣，有好学的学生，还有淳朴的百姓，这里没有斗兽场，这里没有火刑柱，这里的宗教只会教会人们如何善良，所以她不能容忍这片国度有任何的瑕疵。


李泰看的有些不忍，握住希帕蒂亚的手小声的说：“我只愿你看到这个世界光明的一面，不愿意你看到他黑暗的部分，你躲在我帮你构建的光明世界里安心做学问，不要感到难过。”


看着希帕蒂亚把身子依偎进李泰的怀里，云烨对这两个恶心的人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因为戏台底下已经哭闹成了一片，云家的家将蛮横的拖着七八个人往外走，老钱老赵走在最后，鼻孔朝天根本就不理会一个中年胖子。


说来好笑，剧场里的人还没有散尽，却没有人出来帮那些人，反而加快了步伐离开剧场。


老钱这些年早就养成了坏脾气，拱手对那个胖子说：“你刚才也看见了，这些人被云家买下来了，你出不起高价，怨不得老鸨子，至于云家把这些人买回去嫁给下人，还是拿绳子勒死都是云家的事情，死几个歌姬，云家还担待得起。”


“老夫记得你云家当年为了一个歌姬一怒掀翻豪族，为何到了今日就轮到你云家荼毒这些可怜人了？告诉我，这是何道理？”


老钱听着胖子的咆哮嘿嘿一笑道：“我家主人当年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不想这个世间没有一个公道，现在，我家依然在要一个公道，只要公道在手，做什么不行？”


“这些歌姬只是在唱歌，讲故事！”


“把我家老爷弄成一个花脸胖子就不成，云家的脸面被你们丢尽了，还不许我们讨个公道吗？知道您是官，所以才回答您两句，您可以接着找歌姬来演戏，我家也会接着收歌姬，没关系，小钱而已。”


老钱说完话就带着家将扬长而去，只留下那个胖子哆嗦着手指着老钱的背影大喊：“老夫要弹劾云烨！”


云烨回到家就看到一个壮观的场景，满院子挂满了人男男女女都有，老钱收买的很彻底，乐师都没放过，快二十个男女被绫子从两个肩膀底下穿过去，高高的挂在一排木架子上，那些人连戏服都没脱，已经被吓得不会说话了，只知道哭泣。


云烨站在前面看了一遍笑着说：“别怕，不杀人，夫人喜欢看你们挂起来，那就每天挂一个时辰，等她气消了，就还你们身契，放你们自由，苦熬几天，落一个自由身也没什么不好，算得上是一个大机缘。”


云烨还没有抬步就听一个脆生生的女子问道：“侯爷所言当真？”


抬头看看那个女子云烨点头道：“云家做事霸道些，却不会言而无信。拿你们来也就是做个娃样子，让别人住嘴而已难为你们做什么。”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四节 南巡


第二天就是大朝会，还没有进宫门，长孙冲就拦住云烨小声说：“你捅了马蜂窝，现在所有人都在痛斥你的残暴不仁，你昨晚回去没有下杀手吧？”


“下什么杀手？我老婆喜欢看那些歌姬被挂起来的样子，买回家把她们挂起来看看不成么？谁这么多事啊。”云烨笑着问长孙冲。


“没下杀手就好，只要人活着怎么说都好，今日在朝堂上你就忍忍算了。”长孙冲长长的吁了一口气之后又开始劝慰云烨。


“你拉倒吧，把我名声弄臭的就是你老爹，现在还要我忍，我忍的了吗？”


看到云烨嘀嘀咕咕的往万民宫走，长孙冲有点尴尬，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烨进了万民宫就阴着脸站在朝班里谁都不理会，身边人也和他离得老远，都知道这位最近脾气不好，昨晚刚刚把几个歌姬挂在家里晾晒了一晚上，就是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上官仪怒气冲冲的走到云烨面前还没来得及张嘴，就听云烨冷冷的说：“这里是三品官的位置，你一个五品官到这里干什么，无礼，还不退下！”


一句话把上官仪噎的说不出话来，正准备要争辩，就看见宦官宫娥已经出来了，翅屏一出，皇帝就已经从屏山后面转出来坐定，上官仪只好退回自己的地方。


宦官没开口，李二倒是先说话了：“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临淮，泗州，盱眙这三个地方出事了，朗朗乾坤之下，居然还有官员将富庶的地方治理的民不聊生，现在好了，老百姓都被逼得上山当了强盗，下湖当了湖匪，视我官家如寇仇，众卿家，给朕想个法子，太平盛世的总是造反，这让朕这个皇帝很难堪啊。


上个月退役老兵聚众谋反，张俭提了三颗人头来见朕，说是平息了这场祸乱，但是他也要求朕给他一个交代，为何他麾下的老兵应得的钱粮没有到位，为何老兵出征之时妻子会受到奸辱？


是啊，朕也觉得难以回答，赏赐的钱粮户部派发下去了，朕批示过的，为何就没了踪影？然后就派了人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结果昨日有了结果，哈哈，朕的地方官还真的是活的精彩啊，夜夜笙歌，诗唱酬答过的逍遥无比。


没了钱粮就从老兵的钱粮里扣除，歌姬没有韵味，就去找良家妇女，朕这个皇帝都不敢这么干，他们就已经这么做了，刑部，大理寺是不是也该给朕一个交代？”


皇帝点一个名字，一个部门的大佬就出班拜服在地上，都知道皇帝的脾气，越是说的平和，心中的怒火就越是旺盛。


“今天是大朝会，是我们君臣见面的日子，本不想说这些不好听的话，现在看来不说是不成了，以前你们总说武将骄横，只有文官才是好样的，现在看起来你们之中也有无耻之辈啊，礼部，吏部，刑部，会同大理寺也该看看文官了吧？不要把目光总是盯在武将的身上，他们犯了错，朕自然会处理。


今天朕说的多了些，把事情挑开了说，大唐的律法不是只对武将有用，对文官同样有效，该治理离吏治了。”


好好地朝堂因为李二的一番话就掀起了惊涛骇浪，李二到底是李二，在求长生不成，立刻就冷静的把目光转向了现实，又回到了他皇帝的位置上。


大事可以遮掩小事，比如云烨家发生的事情就是小事，上官仪所在的吏部，这一次彻底的成了风暴的中心，大清理已经不可避免，在这样的大势之下，上官仪只能乖乖地闭嘴，努力的让自己忘记那几个命运悲惨的歌姬。


回到兵部以后，这里自然欢腾一片，考功司立刻将这些年可考可不考的功绩全部拿了出来，请主官批阅，既然现在军方系统没了多少牵制，加强一下自身的力量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所以云烨在兵部大堂上忙碌了整整一天，只要不是太离谱的事情，用印签押就是了，这些官职最高的也不过是城尉一类的小官，职位不过八品算不得什么事。


大军出征刚回来，到处都需要安插有功的将士，能被推举的不能说都是有功之臣，八九成还是有的，军中不但讲究军功，更讲究面子。


整个兵部都在忙碌，这一忙碌不觉得就到了天黑，云峥打算今天把所有的事情办完，所以就没有准许兵部的人离开衙门，在衙门里吃了一点晚饭，就接着开始干活。


李二在幽深的宫禁里呆坐了良久，就起身溜达，他其实不喜欢留在光芒大作的大殿里，站在万民宫前俯视整个长安，此时的长安宵禁时间未到，兴化坊，平康坊那一带灯火通明，游人如织，他仿佛还能听见丝竹之音，和脂粉的香气。


再看看自己的脚下，六部衙门漆黑一片，这么说也不准确，至少兵部的衙门里还是处处灯火，不断地有疍吏抱着文书匆匆的来往于各个房间。


李二很想看看云烨在干什么，就在断鸿的陪伴下悄悄出了宫门，不用出皇城，只需要走一柱香的时间就会到兵部衙门。


走在青石铺就的路上，李二的心情似乎变得好起来了，身后的侍卫越跟越多，到了最后侍卫的数量超过了百人。


抬手阻止了那些侍卫，李二和断鸿悄然进入了兵部衙门，守卫全部被下令闭嘴，不一会皇帝就已经把兵部转了一大圈。


官吏们在忙碌，李二就好像老农看到自家的老牛在耕作一样舒坦，最后来到兵部的大堂前，就听见云烨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河西地乃是战略要地，这里的将校首先需要的就是勇猛，他们要防备的就是吐蕃人，还需要随时随地镇压羌人，所以勇猛还是需要放在第一位，从这些将士中挑选人才，首先要做的就是看军功，同等条件下军功优者为先，同等军功，勇猛者为先，就按照这个方略去挑选。


地方府兵，适当的增加常备军力，即使是农忙时也要保证一半的兵力在军营里，无非就是多损耗些钱粮，保证地方上不出岔子才是第一要务，把这事也当做条例下发吧。”


李二听得连连点头，对云烨处理事情的方法很是赞同，正要离去，大堂的门却打开了，书吏抱着文书出门，乍一见李二在门外，腿一软，就跪了下来，手里的文书也洒了一地。


李二笑了一下，拍拍书吏的肩膀，没等书里从巨大的眩晕中清醒过来，抬腿就进了大堂，原本还想夸奖云烨两句的，一抬眼看到云烨把两只脚翘在桌案上正在悠哉悠哉的端着茶壶喝茶气就不打一处来。


“你挨揍挨得少是吧？”


云烨听到李二的声音立刻就把脚放了下来起身施礼道：“陛下，夜寒露重的您怎么来了？”


“年纪大了，整天昏沉沉的觉也少了，就出来走走，唉，你也是堂堂的兵部尚书，就不能有点规矩？整天这样放浪形骸的终究不好。”


李二抬起手本来想揍抽一巴掌的，但是看到云烨在向自己问安，这一巴掌却无论如何都抽不下来，语气也变得缓和了。


“不知您老人家把妖僧杀死了没有，他不是说自己可以起死回生的么？”


“呵呵，一刀就杀死了，仵作解剖开他的尸体发现与常人无异，搜检他的行李，从里面找出来很多的彩色药丸，经过牲畜试毒之后发现，都是大毒之物。这一次是朕自找其辱啊，好好地皇家规矩被朕给毁了，承乾为此铤而走险，人心试不得啊。


记住，以后你要是遇到和朕同样的情形，万万不可设局试探，如今想起来，朕还是遍体生寒，如果你和青雀没有那样做，而是选择了另外的做法，叫朕和皇后如何自处啊？与其这样，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你们能有本事瞒哄朕和皇后一生，不见得不是我们的福气。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总是会相互变幻，有的人他昨日的忠诚未必不是出自真心，但是到了今日他却能立刻背叛你，最近朕总是想起侯君集，昨日又去秦府探望了叔宝，没几天好日子了，老一辈的人开始凋零了，迟早有一天朕也会老去。只要不出现停尸不顾束甲相攻的争局，就是上天对朕最大的奖赏了。”


把椅子搬过来请李二坐下，云烨忽然道：“陛下，既然京师里待烦了，不如由臣陪着您咱们去南海钓鱼如何？大帝号还在南海上飘着呢，您只是在湖泊里乘坐过，去见见大海有什么不好的，反正京城里的事情就这样了。您在那里办公不是办公呢？


您打下了如此辉煌的江山，不去四处看看太可惜了，现在我大唐不缺少您出巡的那些钱粮，广州开埠已经近千年，它如今的辉煌不下于长安，如今丝绸之路已经完全被海运替代，外面的国家能输入的东西越来越少了，臣以为，长安的没落已经不可避免，这不是陛下您的一纸诏书，或者迁徙一些大户来长安就能避免的。”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五节 女侠


李二其实很健谈，曾经有和李靖促膝交谈一天一夜的记录，两个人就天下时局还有对战争的看法高谈阔论了一番，然后就有了《李卫公问对》的出世。


俩个聪明人共有98次问答。论及之处颇为广泛，并常旁征博引，对前人军事思想大胆地评说扬弃。虽是问对，却是有问无对。


李二本是一位娴于骑射、富有疆场战斗经验的马上君主，而李靖又是满腹韬略的军事家，他们之间的问对，往往能相互引发，启迪军事思维。譬如李靖对用兵“奇正”的独到见解，则是与唐太宗思维碰撞之中产生的。可见，问对论兵模式本身具有优点，同时也是记录史实的一种方法。他们对这样的问对非常的重视。后人对此总结出：分别奇正，指画攻守，亦易主客，于兵家微言，时有所得的评语。


不过《蓝田侯问对》就非常的没意思了，两人对着小炉子上熬着的一锅粥坐在两边说话，基本上是蓝田侯在口沫横飞的讲述大海的神奇与壮阔，用蛊惑性的语言和夸张性的动作鼓动皇帝去岭南看看。


“陛下，长安人对广州是有偏见的，总以为那里是荒蛮之地，其实早在秦代那里就是一座大城市了，后来经过两汉，两晋，的开发，最后加上前隋在广州修筑了南海神庙，这才彻底的奠定了广州成为南海边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现在冯盎已经老得拉不动弓了，镇守广州已经是力不从心了，这样一个繁华的通都大邑，您怎么能够轻易地忽视呢？”


李二拿勺子轻轻地搅着白米粥，听完云烨的话之后问他：“你先跟朕说一个老实话，前些天那样揍了你一顿，现在对朕可还有恨意？”


云烨一下子就愣住了，哪有这样问人话的，不过他还是老实的回答说：“如果说没有那才是对您的不尊重，小杖受大杖走，就是微臣的底线，如果您要是打的再厉害一些，我是一定会跑的远远地，不回来了。”


李二拿勺子舀了一勺子热粥喝了一口，将勺子放下之后擦擦嘴抬头看着云烨说：“比如跑到远岛？按照你的性子来说很有可能，这是大实话。既然你和朕说老实话，那我们就把实话的游戏继续下去，朕也不会藏着掖着了，我们有什么说什么。说说远岛，怎么打算的？岛上已经有近三十万人了，勋贵们都知道，只瞒着朕和皇后是个什么意思？”


云烨起身将白粥装了两碗，一碗放在李二的面前，一碗放在自己跟前，瞅着粥碗缓缓的说：“这事情是有出处的，皇权之下无父子，陛下是君，承乾，青雀，我以及别的勋贵都是臣子，所以在很多时候，是不能和陛下您讲什么情感的。


在铁的法则面前，我们选择了逃避，在您声威日渐的情形下，甚至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光想着往远处跑了。


最早选择远岛的时候，是为了安置侯君集的家人，他们终生不能上岸，可是人不能总留在船上，这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


可是后来陛下大肆的裁撤勋贵将权利向中央集中的时候，人人自危之下，远岛就显得极为珍贵，或许那里是我们最后的存身之地。”


李二苦笑一声道：“总是没有两全的法子啊，这么下去朕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承乾，青雀，你们都跑了，打算把我和皇后两个人留在皇宫孤老？好狠的心啊。


你翻开史书看看，有哪一个帝王没有在成功之后大肆的屠戮功臣，只有朕！侯君集有取死之道，谁都救他不得，除了他，朕还杀过哪一位心腹重臣？


刘弘基那样的混账，现在可以说对国家已经没有多少用处的人，朕将他的爵位革除之后，还不是还给了他？


魏征无数次的顶撞朕，甚至私下里操作《起居注》朕还不是一样将他的国公爵位还给了他？虽然他也没几天活头了，可那是老病，与朕何干？


这样推心置腹还养不熟你们这些白眼狼，有本事操起刀子和朕大战一场，一个个像乌龟一样的跑到天涯海角算什么本事？


天涯再远，也是朕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看着李二有些激动，云烨低下声音小声的说：“陛下，既然已经开始跑了，那就不介意跑得更远，您想在大海上找一处岛屿太难了，就算是找到了，也没有多大的用处，远岛太远了，扯上风帆顺风顺水的还要跑一年，一来一回的，时间上您就折腾不起。”


李二看着云烨给他指出的远岛的位置，长叹一口气，端起碗开始喝粥，直到一碗粥全部喝完，这才放下碗，擦掉粘在胡须上的米粥，看着云烨贴在墙上的巨大地图发愣。


良久才说：“是朕贪心了，朕想要江山，也想要情义，这两者终究不能相容，其实只要朕煎迫的不是很厉害，也未必有那么些人愿意抛家舍业的去远岛吧？”


云烨笑了起来，拱手说道：“傻子才会愿意去远岛，侯家那是没办法才去的，同理之下，没到实在活不下去的局面谁会去远岛？那地方就是保证香火不灭的一个地方，留一支子孙在那里繁衍生息，守着宗祠里的香火不灭就是了，说白了就是一个看守祖祠的活。


陛下，其实您也应该在那里留一支血脉，这样一来，您和勋贵之间还有什么亲疏之别？您是勋贵里面最大的一支，该和我们同步的。”


一句话把李二说的笑了起来重新坐回椅子说起关陇世家里面，他李家是如何的英勇善战，如何的成为八柱国的，这个有着强烈控制欲的男人，终于认识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自己力量所不能到达的地方。


云烨在皇宫忙活了一天一夜，其中陪着皇帝说了半晚上的废话，也不知道挑起他南巡的心思了没有，他就是这样，从来不会轻易下一个决定，直到临走的时候都没有给云烨一个准信。


一个人在皇宫里瞎转悠，就说明这位天下第一人孤寂的已经到了无聊的地步，求长生不过是他穷极无聊之下的一个试探，通过李二的行为，云烨大致推断出君王老年之后，为何会变得昏晕无道了，最大的原因很可能就是看清了世间百态，肆意妄为的缘故。


朝阳照在桌案上，这个帝国的又一个早晨开始了，屈着指头数钟鼓声，一百零八下，一下不多，一下不少，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痛苦而发生改变，哪怕这个人是皇帝。


他有无数的美女，到了晚上最喜欢的却是溜达，他有无数的美食，最喜欢吃的却是面条，他有很多的儿子，却只能自称儿臣，唯一能真正拥有的就是对这片大地上的生灵的控制权，土地不是他的，从来都不是。


云家的恶名声在长安的红灯区有净街的效果，没有人再敢演唱任何与云家有关的段子，根据平康坊的秘密传闻，那些进入云家的歌姬先是被强奸了一百遍，据说还是大唐战神云烨亲自操刀，然后赤身裸体的被挂在架子上让所有人观看示众。


无数的文人墨客捶胸顿足却不敢付诸于文字，上官仪大病了一场，亲自登门向云家赔罪，想通过委屈自己来达到解救那些可怜的歌姬的目的，却被云家关在门外吃了闭门羹，求告无门只能继续回家生病。


他的面子自然不够，但是另外一个人的面子却非常的大，不给不成，老钱都被人家打了一顿，行侠仗义的女侠初次下山，自然要向恶势力挑战一下，很不幸，女侠在听说云家的恶行之后就打上门来了。


刘进宝见了女侠只敢抱着头蹲地上，让人拿脚狠狠地踹了两脚，旺财想过去亲昵一下，结果挨了一个大嘴巴子，只好委屈的掉头走开。


左手长剑，右手一只红光闪闪的蝎子，撵的云家仆役上蹿下跳，丫鬟哭声一片，云烨嘬着牙花子不断地吸凉气，辛月一脸的好奇，云暮拍着手要女侠的动作再快一点，老赵眼看着已经要跑出家门了。


黑衣黑裙的女侠还是被小苗用一只手就擒获了，蝎子也被云暮拿走藏在背后，看样子是不打算给了。


“不知女侠驾到，云家倒是失礼了，咱们这就去皇宫，还是去东宫？”


“不去，我要痛痛快快的玩够了再回去，给我一些钱，我没钱了。”


“不成，给了你钱老天爷才会知道你要到哪去，这就跟我回皇宫。”


“你敢去皇宫？你在云家庄子做的恶事我可都知道，那些可怜的歌姬被你糟蹋了，去了皇宫我们正好理论理论。”


“哼哼哼，我还一肚子的委屈呢，莫名其妙的就背了大黑锅，这口黑锅还是你爹和你哥哥扣在我头上的，去理论一下也好。”


“你把那些可怜的女子放了，我再和你说话。淫贼！”


“狗屁的淫贼，那些人这会说不定早就自己嫁人了，百姓要是等你拯救骨头早就烂了……”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六节 暗访


兕子不知道在山里糟了多少罪，一个人占着一大桌子菜吃相非常的难看，看到她几乎是用吞的就把一大块子红烧肉吃了下去，云烨不由得为她脆弱的心脏担心，太油腻的东西吃下去，会引起血脂升高，加重心脏的负担。


而兕子偏偏选择烤鸭，红烧肉，炸丸子，红烧排骨一类的菜肴下手，至于那些清淡的蔬菜之类根本就碰都不碰。


吃饱了饭，抱起茶壶猛猛的灌了一通，而后擦擦嘴，豪气干云的问云烨：“姐夫，怎么没有酒？”


见鬼了，这还是那个温婉可人的小兕子吗？这还是那个整天安安静静，带着恬淡的笑容刻苦临摹李二那一手臭飞白的兕子吗？


云烨决定先不带她回皇宫，这孩子现在最要见的人孙思邈！


“把身上的衣服换掉，谁允许公主穿这一身了？小暮那里有好多新衣服，挑一套穿上，你师父怎么就放心让你一个人回来？”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臭名昭彰的宾媚人，狄仁杰就是下一代的宾媚人，小武是狐媚子，我们玉女就是专门对付你们的。”


云烨的心中隐隐有一种不好的念头，玉女这个名词太恐怖了，这让他更加坚定了要带着兕子去见孙思邈的决心。


“现在就走，我们去药庐。”云烨吩咐老钱准备车马，自己和辛月亲自去一趟比较好。


“不去，不去！我病好了！”


没想到兕子居然不想去，这就让云烨头上的疑云更加的浓重。


“孙先生是长辈，你回来了，去问候一声总没错吧？赶紧去换衣服，要是敢不去，我让小苗提着你去，还没点王法了。”


兕子知道拗不过云烨，只好跟着辛月去云暮那里换衣服，刘进宝已经按照云烨的吩咐快马去了药庐，至于老钱就需要亲自走一趟东宫告诉李承乾他妹子回来了。让他告诉皇帝，皇后一声。


兕子换好了衣衫，一身湖绿色长裙，整个人都变得漂亮了，就是那张小脸依旧苍白，缺少血色，但是整个人的状态却和两年前大大的不同了，至少精气神上看不出问题。


兕子和云暮的关系很好，两个人坐在马车上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那只红色的蝎子似乎有些着急，熟悉的环境，熟悉的气息让它显得有点张牙舞爪，两只大钳子不断地咔吧咔吧的咬合不停。离家两年多，他很想回到迷林里去。


辛月和云烨两个人坐在后面的一辆马车上，听辛月说了兕子不愿去孙思邈那里看病的原因后，云烨不由得莞尔一笑，到底长成大姑娘了，知道男人触碰自己身子不太好，只是连孙思邈都嫌弃这就过了吧？路过书院门口，隔着院墙兕子就把蝎子扔进高墙后面的迷林里去了，自己拍拍手，上了马车依旧和云暮说笑。


两年时间谁能把一个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治好？在这个时代里云烨不相信有这样的法子，但是已经快要死了的兕子，确实好好的活着，不但能跑，能跳，能舞剑，还能追杀老钱，老赵，这一切事件都说明她的病好了，就是性格改变了一些，不过刁蛮性子是李家的特质，高阳就是这样子的，没什么好奇怪的，这孩子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要是换个人自己没道理看不出来，那种从骨子里面发出来的亲切感是没有办法伪装的。


孙思邈就站在药庐前焦急的向小路上张望，神医也有焦急的时候啊，他也非常地想知道兕子是怎么康复的，想看看那位高人到底用了什么法子。


兕子乖巧的向孙思邈问安，这一刻那个温婉的好孩子又回来了，孙思邈带着兕子去了里间，云暮陪着一块去的，云烨和辛月两个人在外面等候。


良久也不见孙思邈出来，正准备让辛月也进去看看，去看见李二和长孙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得出来，他们是骑着马来的，但是这速度也太快了吧？刘进宝这会估计连长安都没有赶到。


“孙先生怎么说？”李二解下披风扔在地上，一进门就问结果。


“不知道，进去一阵子了，还没消息。”


“你怎么看？”


“能跑，能跳，能舞剑，吃东西也没有问题，可是微臣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合适，所以才来孙先生这里求证一下。”


长孙听到云烨的话之后，一声不吭就掀开帘子走了进去，辛月犹豫一下也走进了房间。


“会有怎样的不合适？你也是兕子的亲人但说无妨。”


“兕子告诉我说，她们玉女就是专门收拾微臣这种宾媚人的，倒不是对她所在的门派感到好奇，我只是觉得玉女这两个字大大的不妥。”


听完云烨的解说之后他就不说话了，而是起身在房间里踱步，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不过云烨还是了解的，李二平静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搅他，因为这个时候就是他最烦躁的时候。


孙思邈出来了，邀请李二和云烨去他的书房谈话，刚刚坐定，孙思邈就为难的说：“兕子的心脏；老道我没有发现有任何好转的迹象，但是这个孩子的气血却非常的充盈，这就怪哉了。


心为命之母，想要长寿，这道坎是绕不过去的，但是老道也有发现，那就是兕子的血脉充盈，但是呼吸却极为悠长，而且她的心跳要比常人缓慢一倍以上。


老道问过兕子了，没人对她用过过血这样的手法，也就是说，她充盈的气血来自于她本身，与外力无关。”


“朕不问兕子的身体到底是怎么好的，只问兕子的病是否已经好了，只要兕子的病好了，朕就大赦天下，如果她的病还没有好，朕再给她延请高明。”


“回陛下的话，微臣不知，气血充盈的没道理，兕子公主健康的也没道理，以气运血之法，微臣首次得见，所以无法得知后果，不过有一点微臣非常的肯定，兕子公主不宜婚嫁！”


李二点点头对孙思邈说：“不宜婚嫁的话你以前也说过，现在最差也不过是个不增不减而已，只要兕子的身体康复，不嫁人陪着朕过一生也就是了。”


长孙牵着兕子的手从里间出来，再一次感谢了孙思邈之后就带着兕子回宫去了。


孙思邈闭着眼睛沉思了良久之后，突地睁开眼睛大声说：“没道理，好的没道理，道家讲究练气，可是老道我还没见到有谁练气有成的，而且练气一道需要时间，兕子区区两年就能以气运血，这根本就不可能。”


云家三口人畏惧的看着大发脾气的孙思邈，从来不生气，不发脾气的孙思邈发起火来原来是如此的骇人，看都不看云家三口，推开放尸体的那间房子，就再也不见出来。


李二有些自欺欺人，他只愿意看到健康的兕子，哪怕这种方式是有危险的，不过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应该有的情感。


作为兕子的父亲，李二是合格的。


第二天云烨在兵部就接到了皇帝大赦天下的诏书，其实这样无原则的赦免云烨是认为不合适的，除了大逆之罪，其余的都在赦免之列。


自贞观以来，天下大富，民风逐渐变得奢华，天下间什么稀奇古怪的罪案都有发生，唯独大逆谋反之类的罪名很少见，就算是有，相比泱泱大唐，实在是不足为奇，如今天下牢狱为之一空，这样做真的合适吗？


抗辩的奏折递交了上去，却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讯，同时上抗辩折子的还有房玄龄，马周，等人，连长孙无忌都认为这样做很不妥当，现在牢狱里关押的人犯都是被确定有罪的人，他们的罪行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惩罚，就轻松出狱，估计人世间又会发生非常多的悲剧。


然而，李二并不为所动，三天后复核程序走完之后，大唐境内所有的囚犯都高兴地走出了监狱，包括杀人的凶手，害命的强盗……


下了差，从皇城里出来，看见了曲卓站在路边，但是没有和云烨说话，只是指指自己，又向南边指了一下，就匆匆的混在人群里消失了。


他现在供职于都水监，已经算得上是里面的高层，看到他给的奇怪手势，云烨的心里就一片舒坦，能让他这样认死理的人帮着自己通风报信，简直太难得了。


都水监的人去了南边，伸长了脖子做眺望状，就说明这一次去的人要去很远的地方，这样的哑谜对云烨来说没有任何的难度，很轻松的就猜了出来。


南巡，李二还是被说动了，至于他要都水监的人去监察自己将要去的南方，还是派人去了遥远的远岛，这都不是大问题，只要他的目光面向了帝国南方，就是一个好兆头。


写好了给侯杰的信，云烨又把他放在烛火上烧了，不是因为这件事情见不得人，而是因为没有必要，都水监的人即使踏上远岛，势单力薄也毫无作用，唯一能够传递给李二的消息就是远岛的见闻。


恐惧来源于无知，担忧也来源于无知，猜疑更是因为无知才会产生，让李二自己看到一个真实的远岛，要比云烨给他讲述一万遍都要强的多。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七节 遥远是一种罪过


广州湾，这里是水手的世界，刚刚从大海上归来身上还带着海腥味的汉子，胡子拉碴的一头就钻进了海湾里的酒馆，用不着吩咐，伙计就会端来大盘大盘的青菜和各种果子，装在木桶里的米酒也会被拿来一桶放在桌子上。


原本应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汉子如今虽然也下大碗喝酒，但是下酒的却是各种青菜，生罗卜最受欢迎，胡瓜次之，至于两尺长的水芹，只要干净，拿在手里就像啃甘蔗一样的咔咔吃个不停。


这个时候就算是老板娘将水蛇腰扭成麻花也没有人会多看一眼，先满足了口腹之欲才能轮到别的。真正的菜过五味，痛痛快快的放两个如雷的响屁，这个时候才是全身通泰的好时候。


“奶奶的，这海上的日子算是没法过了，邕州的云家，广州的冯家，还有什么远岛的侯家，他们三家现在才是海上的大爷。最好的香料岛，没我们兄弟的份，最好的土人也没我们的份，咱兄弟只能漫山遍野的找野果子吃。”


这是上了岸的水手必定会说的一番话，只要有人说这话也必定有人阴阳怪气的接话：“不好混你他娘的倒是上岸啊，朝廷给的地你他娘的都荒着，不但不产一粒粮食，每年还要给官府缴纳罚款，何苦来哉！”


这两句话其实就是用来打开话匣子来用的，只要是海上的人，骂这三家已经是惯例了，至于上岸种粮食，那点收益还不够破烦钱，海湾对面的安南那里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好多都烂在地里了，前些年朝廷还用船队一船船的往北面运粮食，这几年已经见不到运粮船了，现在谁要是在运粮食，一定会被所有人称呼一声憨大。


“虬髯客的宝藏找到了没有？听说就在魔鬼海，崔老大，你们不是去外海了吗？没进去搜寻一下？只要找到你就发达了。”


“你还别说，爷爷我路过魔鬼海的时候还真的想进去打探一番，不过看了那里的回流和礁石，爷爷我还是乖乖地走了海峡，奶奶的，船队过一次海峡缴的税能让我心疼半年，那里的将爷也是个死板的人，让他睡了俺船上的胡姬，想着能少那么一点半点的，谁知道那混蛋吃干了抹净了，裤子一提还是那副死人脸。老周，下次你去了以后就不要上这种当了，捞不了好。”


就在海商们吹嘘各自见闻的时候，一个中年人站起来插话道：“诸位船老大，小弟关内人，这一次想去远岛探亲，不知哪位老大要路过远岛，小弟一定会重重的酬谢。”


酒馆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好半天一个姓周的船老大才说：“知道你是朝廷的探子，你去远岛无非就是想去那里打探一下消息，其实啊，你没必要这么费劲，拿出自己的腰牌，去找云家的船，或者找冯家，侯家的都行，他们一定会把你像大爷一样的请上船，坐八个月的船也就到远岛了，如果嫌弃坐船艰难，就去斜对面的书铺子里找一本叫做远岛的书，上面有你想知道的所有东西。


俺要是你，就把那本书给朝廷寄过去，就说是自己在远岛看见的，然后自己找一家合胃口的窑子在里面住上两年，然后再告诉朝廷远岛的情形和书上说的一样，回去就升官，真他娘的太美了。”


中年人脸上的神色不变，都水监的探子这点城府还有，只是被一个船老大随口揭穿身份，还是让他有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老兄是如何知道在下是探子的，难道说小弟的脸上写着探子二字？”


另一个粗汉嘎嘎的笑道：“你如果去安南，这些地方我们就信你是去找亲眷的，因为安南现在到处都是罪官，全是从中原发配过来的，但是远岛就算了，那里是人家祖祠的存续之地，凡是过去的都是受了家里的命令去那里看守祖祠香火的，那的人家也都是有名有姓的人家，想要去远岛，人家只会选择这三家的船，像你这样鬼鬼祟祟的想要去远岛的，除了是朝廷的探子还能是什么人，老周刚才说的没错，找个窑子蹲两年，然后拿着那本书去交差，那本书上说的要是有一个地方不对劲的，你过来砍俺的脑袋。


当初我也想把家搬到远岛，那里俺去过，和书里说的一摸一样，可就是太远了，才绝了这个心思。”


从酒馆出来，中年人又选择了好几家酒馆，想要搭便船去远岛，结果遭受了所有人的嘲讽，人家远岛都没有遮遮掩掩的，你一个心怀不轨的探子还遮掩什么，海上的人最大的忌讳就是自己的船上有人不和自己一条心，一艘船就是一个整体，不管是船帆，还是人，都是这条船的一部分，一个地方出了毛病很有可能会葬送掉所有人的性命。


站在海港上瞅着如山的樯帆入港，一艘大得过分的船在众多战舰的护卫下缓缓地驶进了海港，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海上的君王大帝号？


听着探子不由自主的喊出大帝号的声音，周围的汉子都下意识的离他远点，这就是一个土包子，能把鲨鱼级的战舰当做海鲲级的大帝号真是傻得不一般。


从别人的神色上，聪慧的探子知道自己可能丢人了，羞臊的几乎要找个地方钻进去。


“中原来的客人，你是在陆地上找饭吃的人，不认识海鲨也不用感到羞愧，你让这些杀才去辨认一下马和骆驼的区别，他们也一样的会闹笑话，听说你要去远岛，跟我来吧，明天就有一艘船去远岛，你正好一起跟着过去，能把你看到的远岛告诉朝廷，也是一件造福的事情。”


黄蜂听到这些话，汗水一下子就从全身的毛孔往外喷涌，转瞬间，身上的衣衫就湿透了，自己的任务就是去打探远岛。


既然自己是密探，当然越秘密越好，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任务最好，到了广州之后他才发现，与自己同行的三个人都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作为地位最低位的探子，他只好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上街去打探，希望能找到一个可以去远岛的法子，而现在，自己的身份已经被自己将要探查的对象知道了。


“你不用惊慌，这里是大唐的土地，你是大唐的官员，在这里你有什么可怕的，远岛虽然还没有纳入大唐的管辖范围之内，那里的人大部分还是我大唐人，之所以官府管不到那里，唯一的原因就是太远了，远的让朝廷几乎要忘记那里了，现在你既然来了，就去那里看看。”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站在那里，带着微笑又对黄蜂说。


“老朽是云府在广州管事的掌柜，你可以向长安汇报这件事，请你的上官定夺，但是，季风不等人，如果错过了这一次的季风，你就只能等到明年了。”


“我去！”黄蜂回答的非常坚决。


“呵呵，很正确地选择，你看，我家大少爷下船了，刚才那艘海鲨就是我家的船，吃海上饭的没有船可不行。”


黄蜂转头望去，只见一个青衣少年从跳板上走到了陆地上，身子稍微踉跄了一下就快速的站稳了，这是长途航行带来的症状，李容远远地见到老头子就紧走了两步笑着说：“刘爷爷，您怎么亲自过来了？海边的风硬，您不该吹风的。”


刘掌柜宠溺的看着眼前的少年郎心中满是欢喜，从这个孩子还在娘胎里的时候自己就跟着过来伺候，转眼间，已经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


“人老了，身上的差事差不多都交卸了，闲来无事就喜欢在码头上溜达，大少爷今日回家，正好过来看一眼。”


“刘爷爷，您的身子骨还硬朗着呢，等明年小容到了十八岁就能成亲了，还指望您接着照顾小的呢，这时候说老可不行。”


李容和刘掌柜说笑着，见黄蜂垂着手站一边就想问，云家从来不用外人，不管是伙计还是掌柜的都是自己家人，从没见过黄蜂，就有些奇怪。


刘掌柜见李容在向自己征询就把黄蜂的来历给李容讲了一遍。


“皇爷爷也真是的，我上了折子邀请他老人家来广州看看大海，给我的旨意总是推脱，现在好了，密探都派过来，明天海鱼号出航，你就跟着一起走吧，你不亲眼看一遍，皇爷爷也不会放心。”


李容说完就搀扶着刘掌柜径自走了，黄蜂隐隐约约的听见李容在评论皇帝的小心眼，这个国家敢这样评论皇帝的官员并不多，除非是那些非常受皇帝溺爱的家伙。李容在这些晚辈中间，算是拔尖子的，亲不间疏，这就是官场的道理，这还隐藏什么呀，正主都见着了，如果还想着隐秘的去远岛，根本不可能。


远岛太远了，黄蜂也是到了广州才对他的遥远有一个新的认识，原来大船在海上走不了直线，需要沿着弯弯曲曲的海岸线航行，看直线似乎并不太远，但是在绕了好大一个圈子之后，就遥远的让人胆寒。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八节 扩张的云家


没有错，遥远其实就是远岛最大的保护，想在大海上瞒过云家，侯家，冯家几乎不可能，大唐的航海业几乎就是这三家一手扶持起来的，不管他们有意还是无意，对海洋的严密控制权已经形成，而且这样的控制权不会因为岸上的势力介入而有什么变化，下了海的人，下意识的就想把自己和土地之间的联系割断。


如今下海的人多，也就慢慢的对海洋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个认知就是海洋是最后一片能带来巨量财富的地方。


传闻很多，最有名的就是海盗王的传闻，虬髯客纵横四海，所向无敌，被云烨屡屡围剿却次次死灰复燃，听说他在大食海域劫掠另一个富饶的王国，将人家几百年积累的财富劫掠一空，但是在回程遇到了强大的岭南舰队，不得不仓惶逃窜，最后在无处可逃之下悍然钻进了魔鬼海，从此再无踪影。


有人信誓旦旦的发誓说自己看到了那艘船，就在魔鬼海的边缘晃荡，只是上面一个人都没有，似乎在鬼魂的控制下在礁石间穿梭。


也有人说只要在月圆时分，就能在海面上见到那艘船随着涌浪上下起伏，船上的船帆已经破破烂烂，但是上面有女子在歌唱，海盗王虬髯客不是因为迷途才消失的，而是遇上了海妖，被美丽的海妖所迷惑，周而复始的在海上撑船，直到变成骸骨……


如果在广州收集这样的传说，你能收集到成百上千个不同的版本，在所有的故事里面，有一条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那就是海盗王的财富依然存在……


云家是不信这一条的，出面辟谣却被人家说成云家居心叵测，准备独占海盗王的财产，所以有很多的人，冒着最大的风险驶进了魔鬼海，从此杳无音信。


这一回不一样，一块镶着黄金兽头的木板从魔鬼海飘了出来，经过一些见过虬髯客的老水手鉴定之后，确认这个长着翅膀的猛虎头，就是虬髯客的标志。


于是大海再一次沸腾起来，无数人开始乘船出海，勇敢些的居然敢驾着一个小小的舢板就匆匆下了海，抱着对金钱的无比渴望向滔天的海浪发起冲击。


李容的书房里，刘掌柜闭目养神，李容翻看着手里的信笺，重新将信笺放进信封之后问刘掌柜：“刘爷爷，虬髯客您是见过的，您老人家认为这个飞虎头是真是假？”


刘掌柜睁开眼睛呵呵一笑道：“当年虬髯客被高山羊子所擒，被人家挂在船帆上，老侯爷碍于李靖的面子，就把他救了下了，治疗好身上的伤之后，给了他一套工具，一个倭女，放逐到了一个涌浪很高的海岛上，想让他在海岛上了此一生算了。


没想到虬髯客居然能够从海岛上脱身，赤手空拳打下了诺大的威名，纵横大食海域所向无敌，说他积累了一点财富，恐怕是有的，老朽与虬髯客在这之后又打过几次交道，都是奉了老侯爷的指令去见他，警告他不得擅自越过海峡，否则杀无赦！


什么黄金飞虎头，那就是一个笑话，虬髯客的船上连船帆都是补了又补的破玩意，何来那些华贵的装饰，以讹传讹不足信也。


小侯爷，咱家没必要去找什么海盗王宝藏，虬髯客活着的时候都需要向咱家进贡，他的那点财富不用去惦记，钱财是咱家最不缺的东西，老朽估计，是有人想要搅乱大海兴风作浪，呵呵，大海上实力决定一切，且看着吧，等主谋浮出水面，咱家再动手不迟，一旦动手就将彻底的打入地狱，大海是侯爷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岂容他人染指！”


李容是正牌的郡王，但是云家的老人都固执的称呼他为小侯爷，李容自己也喜欢这个称谓，不管是在邕州，还是在广州，从称呼上就能轻易的分辨出那些是老人，那些是新晋。


“刘爷爷，有一个传闻很有意思，说是在西面的大海上，也有我云家的子孙在称王称霸，难道除了小寿，小欢，我还有别的兄弟不成？”


刘掌柜呵呵笑了起来，笑的李容有些扭捏，见李容有些惭愧，刘掌柜才说：“谣传而已，咱家就你们三兄弟而已，有一回听侯爷说，他和你母亲乃是上一辈子就有的孽缘，纠缠到这一世来了，所以就有了你。


家里面的绝色佳人还少了？侯爷这一辈子只有五个夫人，所有的子女也只会来自这五位夫人，侯爷的洁身自好是长安出了名的，虽然传闻非常不堪，但是我们这些如何会不知道，所以啊，你以后如果在大海上遇到了那个所谓的云家苗裔，尽管痛下杀手就是。”


李容笑着说：“我总觉得不对啊，那些人似乎对云家非常的熟悉，您还记得四年前有一封来自大海的信笺，上面提醒我爹爹要注意四面围攻，还说举世攻唐的格局已经形成，结果被他说中了，三个月后，我大唐就已经身陷危局，我爹爹也不得不远赴大漠作战，您以为这个人会是谁？”


刘掌柜迷惑的摇摇头说：“这些年老朽也在思虑这件事情，却百思不得其解，但是侯爷好像并不感到奇怪，所以老朽认为，侯爷是知道这个人是谁的，只是不方便说而已。


其实啊，如果高山羊子不死，整个事情就有了转机，当年在岭南水师所谓的血夜事件中，侯爷布下了必死的杀局，高山羊子没有可能逃脱，整艘船都被炸成了碎片，大帝号在海面上搜寻了好久，只看到残破的木板，没有找到几个活人，根据那些人的口供说高山羊子已经死了。


唉，小侯爷如果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不妨给老侯爷去封信问问清楚就是了。顺便问问您和小媛的婚事，公主的意思是要您十六岁成亲，结果被侯爷痛斥了一顿，云家的孩子都是十八岁成亲，少一岁都不成，您明年就满十八岁了，还是早点成亲，老朽也能对侯爷有个交代。”


提到这事情李容就恼火，成什么亲啊，冯家现在已经把主要目的放在崖州了，那么大的一座岛，现在快成了冯家的私人领土，已经有冯家领地两千里的传闻了。


高州，罗州，春州，再加上那座大岛上的崖州，儋州、振州，两千里地的传闻半点不假，冯家的人口庞大，虽然被爹爹杀了两个，可是还有二十八个儿子散布在岭南当官。如果抛开自己和冯媛的感情，李容早就向离自己最近的春州下手了。


“小侯爷，这就是联姻，当初的情形可不是这样的，咱家在岭南是弱势，冯家是强势，为了保证邕州的安危，咱们不好和冯家起冲突，现如今冯盎已经老得不能理事了，冯家的主人现在是你岳父智戴，海上的主人是智勇，占着大岛也不算坏事，那座岛和远岛差不多，只可立足不能发展，可谓死地。


冯家现在把全部精力放在海上，这样也好，陆地上的事情他们迟早会交给您，只要您和小媛诞下子孙，这件事情就会立即进行，别的不敢说春州的势力他们是要交出来做嫁妆的。”


主仆二人不断地交谈着，不觉间已是入暮时分，李安澜现在一般不喜欢动弹，总是留在邕州，这里是她的家，所以待着最舒坦。


九月的岭南依然炎热，李安澜坐在凉亭里悠闲地用扇子扇着凉风，想起云烨来的那封信就不由得狠狠唾骂一下。


说闺女的情形用了一半的笔墨，问儿子的情形用了一半笔墨，等到问候自己的时候就说了一句，不许偷人！


该死的，你自己又是纳小妾，又是左拥右抱的，偏偏给老娘下了禁令，简直是不知所谓。不过通过这句话，也能看的出来，这个死人也知道老娘寂寞？


想到这里不由得嗤嗤笑了起来，除了寂寞一点自己活得还算不错，李容翻过年就要成亲，不管是云家还是冯家都非常的期待有一场圆满的婚事，到时候那个死人也会来。


云家在岭南的事物到底交给了容儿，而且交的痛快无比，小心眼的辛月大概快要被气死了吧？死人在这件事情上倒是表现的干脆大方。


满朝堂的人都在等着看云家和冯家联姻呢，只要婚礼成功，皇家就能名正言顺的插手岭南事物，固守在梅岭古道上的玄甲军也就能回军长安，这样一支精锐的队伍，常年在外并不符合朝廷强干弱枝的布防状态。


黄蜂上了云家的海鱼号战舰，说是战舰，其实也是商船改装的，和岭南舰队的真正军舰还是不能相媲美的，昨晚和自己的上司商量了一晚上，决定黄蜂走一趟远岛，即使事件上需要两年，也在所不惜，没有亲眼看到就不能算数，这是都水监的铁律。


长安水系上的樯帆如云，连绵不绝，还是没有办法和面前的海港相比较，首先在船的形体上，海船都很矮，船帆却非常的巨大，内河船普遍的高一些，但是整个船体却没有办法和海船相媲美，没有见到大帝号海上的雄姿，黄蜂觉得非常遗憾。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四十九节 同一片天空下


整整征战了四年，侯杰才把远岛上的野人清理干净，最早跟随自己的野人，现在已经熟化了。有些聪明的甚至能说大唐官话，穿着蓝衣小帽穿行于奈何州的大街小巷。不大的城市里只有寥寥几个顶着香蕉或者水果的商贩在有气无力的叫喊，成群的苍蝇在海港上飞来飞去，杀鱼的地方更是有苍蝇形成了一片片的阴云。


大象背上铺着坐垫，一个赶象人不断地拿手拍着大象的脑袋，指挥它向左还是向右，不管是用鼻子卷着树干，还是身后拖着高大的柴山，都不能让这种优雅的生活改变自己前进的步伐。


森林正在不断地遭到砍伐，这座岛上的树木太多了，人和植物争地的场景随处可见，森林深处凝烟滚滚，这是那些新到的居民正在点火烧地。


烧完之后很快就要进行开发，否则用不了多久，植物的种子就会发芽，几个月过去之后就会变得和以前的区别不大。


侯杰坐在自家的天井里抬头看着四角的天空暗暗发愁，该死的雨季就要到来了，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天河就像是溃堤一样疯狂的往下掉雨水。


这里的雨水非常的大，让人根本就感觉不出这到底是在下雨还是在泼水，闷热潮湿的天气里什么东西都会发霉，监牢里的那些海盗只要到了雨季也会发霉长毛，想要活着从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出来几乎就是一个奢望。


远岛的统治是残酷的，至少现在这个时间段，侯杰认为必要的镇压手段不可少，只有死亡和凶狠才能让那些桀骛不驯的海上汉子们服软。


螃蟹岛上如林的枯骨，保证了整个海湾没有海盗的存在，那么远岛的地牢就是索命的阎王殿。这是海上讨生活的人必须有的常识。


大海不干，海盗不绝，这确实是一句至理名言，云烨大规模的扫荡过大海之后，大海平静了一年多点的时间，好多小股的海盗在风声很急的时候就抬船上岸，一旦风声小了，他们就会接着干起自己的老营生，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海面上飘满了各种各样的肥羊。


远岛的海盗很少，因为这里太远，野人们的独木舟走不了远处，只能在近海打转，抓到野人用处也不太大，他们什么都不会干，只有抓到大唐，倭国，甚至流亡在大海上的高丽，百济，新罗的海盗才能派上用场，远岛有数不清的活需要有人来干。


奈何州上自然会有奈何桥，过了奈何桥此生不能归故乡，桥头上写满了各种离魂歌，诀别诗，家族中犯了重罪的，一般都会被遣送到这里来，这些富家公子从长安繁华之地乍一到这洪荒之地，自戕者络绎不绝。


侯杰在看到这一幕之后，就严禁长安的勋贵再将家里的罪犯送到远岛来，这些人意志薄弱，到了远岛只知道醉生梦死，对远岛没有任何的用处。


整座岛上有三十万人，听起来不少，散进远岛之后，就百十里见不到一个人的踪影，这座岛太大了，如果说岛上还缺少什么，侯杰一定会大呼缺人！


品质非常好的铜矿找不到人来开采，小小的溪流里就能采到黄金，也没有人来开采，一片风水宝地唯一缺少的就是人。缺少可用的人。


这座岛上建设的最好的一个地方就是云家的庄园，从一开始云家过来的人，就不是什么罪犯，而是一群雄心勃勃的开拓者，而且这些人每三年就会轮换一遍，侯杰一直没有搞清楚为什么云家过来人一个个似乎都精神非常的饱满，哪怕是每天都非常的劳累也不会叫唤一声。


如今，在那片美丽的山坡上一座石头垒就的庄园已经初见雏形，并且每天都在持续的加高中，如今已经足足有三丈高了，那些人还是没有停手的打算。


这座庄园非常的巨大，与其说是一个庄园，不如说这里是一座小城市，侯杰去和云家的管事谈过之后才清楚，这些人是工匠，根本就不是云家的人，人家来这里只是为了赚钱的，每人一百枚银币的安家费已经拿到了，只要在这里干满三年，还能拿一百枚银币回去，在那里干活不是干活啊，更何况这样高的工钱，就算是把命搭上又如何。


强迫和高压出不了效率，相反，只要把这里建设好了，后来的人才不会有被抛弃的心思，管事费力的把侯爷的原话告诉侯杰之后，侯杰才为自己的愚蠢举动后悔不已。


越是精英就要越发的进行有目的的锻炼，不能让他们躲在家里享受别人的血汗，这就是侯杰领悟到的东西，云家来这里的管事一个个都堪称人杰，只有在远岛待了三年，才会被分配到各个商队或者产业里面当主管，侯杰认为这一条侯家必须学习。


雨水如期的倾泻而下，不见风，只有雨，河流湖泊里的鳄鱼和蟒蛇开始出动了，七八丈长的蟒蛇一口就能吞下去一只山羊，电闪雷鸣之时甚至能看到古树上缠绕的巨蟒在努力地把头向天空升上去，它们似乎非常的希望可以被雷电劈死。


好多人都说雷电其实劈不死巨蟒，他们趁机挣脱了皮囊，化龙飞上了九天，侯杰知道这都是胡说八道，他不止一次的看到过被雷电劈的破破烂烂的巨蟒尸体。


每一次雨季就是大自然向人类进行的一次反攻，各种植物在这个时候疯长，已经睡了多年的床榻都有可能在某一个雨季里长出新芽。


黄蜂坐着船艰难的在瓢泼大雨里航行，四个月的航行早就让他和船上的水手打成了一片，见到下雨，他和别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一样的，脱光衣服端着木盆就冲上甲板，终于能够痛痛快快的洗个澡了，身上因为长久的在海上漂泊，早就被盐碱浸透了，如果不好好的洗个澡，黄蜂觉得自己迟早会成为腌肉。


这个时候还想什么任务，想什么会不会有人在海外建立一个基地对大唐图谋不轨，这个念头从出海两个月之后就已经消失的干干净净，如果这时候谁要是再敢对他说一些忧虑谋反的语言，他会把一口唾沫吐在这个人的脸上。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码头上的那些船老大说出的话和注意是如此的高明，自己就该在码头上买一本书，然后找个妓院蹲两年，最后从书上抄一些内容送上去就好。云家以及侯家他们就算是把远岛修建成一座长安城，黄蜂也不觉得有什么意义，——太远了。


如果黄蜂的眼睛能穿透那些乌云，他就会看到在一处遥远的海岛上，一个脸上有一道疤痕的女子正在给一个五，六岁大的孩子讲故事。


“传说，八岐大蛇有着八个头、一条尾巴，眼睛如同‘酸浆草’般鲜红，背部上则长满了青苔和树木，腹部则溃烂状流着鲜血，头顶上则常常飘著雨云，身躯有如九座山峰、九条山谷般巨大，非常喜欢喝酒……


这样强大的神兽就因为喜欢喝酒，才会被须佐之男用酒哄骗，最后很可怜的被砍下了头颅，只能成为魔神，夜夜在风雨里哭泣。”


母子间的对话非常的怪异，明明是倭国的神话，但是这个女子和孩童却在用大唐的语言交流，孩子身上穿的也是大唐孩童的衣衫，女子听到那个孩子拍着胸膛向自己保证说今后再也不偷喝酒了，女子这才露出笑容，亲昵地在孩子脸上亲了一下，就放他出去玩耍。


自己站起来，伏在栏杆上看着海港上忙忙碌碌的海盗们，露出满意的神色，作为海洋之王，自己的统治是有效的，即使最野蛮的海盗王，见到自己也必须双膝跪地，否则等待他的就是灭亡，海洋女王就是这片海域的最高统治者。


突厥人已经在不远处肆虐，罗马帝国的残余正在努力的抵抗，不过从他们的局势上来看，似乎并不妙，那些罗马人早就没了祖先的勇猛和睿智。


女子披着轻纱在台阶上漫步，这片狭长的海域简直就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福地，泪之门，多美的名字啊，只是每年泛滥的红藻会让它在短时间内泛红，人们又把他叫做红海。


不管叫做什么，高山羊子并不在乎，因为她喜欢这片海域叫什么，它就得叫什么，狭窄的海峡门户足矣让她不用太担心别人的突袭，如今自己拥有战舰五百余艘，三万多名凶悍的海盗，遇到任何人她觉得自己都能拼一下。


罗马人已经向自己伸出了求援之手，希望能从他的手里获得神奇的猛火油，这样一来，他们就能用这种来自地狱的烈火抵抗那些凶残的突厥人。


高山羊子并不同情罗马人，只有他们加速的衰败，才能给自己提供足够多的海盗，只有当自己的势力强大到空前的规模，她才能带着自己的儿子耀武扬威的回到南海，即使是残暴的云烨，也必须在自己的庞大的势力下避让三分。


只有这样，自己的儿子才能成为倭国之王，只有这样自己的儿子才能成为海洋之王。


不过，她也非常的清楚，这只是一个梦想，强大的大唐帝国不可能给自己这个机会，那个倔强而高傲的国家不可能像罗马帝国一样在损失了所有战舰之后乖乖的向自己低头，云烨的狡猾，凶狠至今还总是出现在她的梦里。


之所以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叫做云海，就是希望有一天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云烨会看在自己的一片苦心的份上放过这个孩子。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节 飞天


高山羊子看够了世间的百态，也品尝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或许可以这样说，她的生命里值得回味的事情并不多，而云烨就是这里面不多能让她回味至今的人。


“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这句话高山羊子记得很清楚，也很牢固，云烨说的没错，在别的帝国都开始衰落的时候，大唐就像一轮璀璨的红日慢慢的升起。


强者拥有一切，弱者一无所有，有几个人能比高山羊子对这句话的理解更加的深厚呢？


无论自己怎样精心的谋划，准备，在云烨面前都会无一例外的失败，每失败一次，高山羊子就对云烨的畏惧增加一分，到了最后她已经分不清自己对那个男人到底是喜欢还是憎恶，哪怕虬髯客奋力的在自己身体上冲刺的时候，自己都在竭力的将那个满脸胡子的壮汉想象成儒雅的云烨。


难道说被云烨侵犯自己就能感到好受一些？


于是，她的儿子就叫做云海……


漫步在白色的石阶上，高山羊子隐隐听到一些悲号，这是罗马的勋贵们在悲号，他们的子孙，家人不愿意拿巨额的赎金，所以他们就不能得到食物和清水，唯一能够得到的就是凶狠的皮鞭。


这些人最后还是放回去的，高山羊子想到这里就想偷偷的发笑，一个受尽虐待，身心都遭到极度摧残之后的男人，回去后会如何面对自己的妻子儿女？


那些常年躲在船舱里划船的哑巴们，最期待的就是在第七天的一个早上，有一个香喷喷的贵族被送进来，他们为此可以兴奋整整七天……


仇恨不会无缘无故的地产生，但是可以人为的制造和诱导，如何将这些贵族的仇恨从自己的身上转移到他们妻儿的头上，这是一个很微妙的技术，高山羊子非常喜欢这样的游戏，她把这样的游戏所产生的负罪感全部归咎于云烨。


这是你教我的，恐怖的男人！


云烨在沙漠取得的胜利，在高山羊子看来，这是必然的结果，也只会是唯一的结果，很简单，自己这样的人都败给了云烨，那些肮脏，愚蠢的贵族怎么可能会不失败？


唐国的大海太平静了，相比罗马人的海面，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天堂，大海不该是这个样子，波涛汹涌，血海连波才该是大海的真实面目。


只有海盗王的传说变成一个触手可及的梦幻的时候，人的心才会变得狂热，只有大海上布满大大小小的船只的时候，自己的海盗船藏在里面，才会有可趁之机，毕竟，最富饶的大海，就在唐国的南海，高山羊子从未停止过向南海挺近的努力。


虬髯客的宝藏已经利用过了，虽然他的尸体已经被自己喂了鱼，接下来该是什么秘密呢？什么样的秘密才能让所有人动心呢？


云烨的香料岛怎么样？


想到这里高山羊子就嗤嗤的笑了起来，通过自己五年的努力，到底还是晓得了云烨香料岛的所在地，一封破旧的鲨鱼皮地图，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纷争。


云烨正在和李泰坐在书院饭堂里吃饭，一人一把勺子，一个餐盘，上面的米饭堆得很高，主要是两个人实在是太饥饿了，早上在平地上奋力的蹬了一上午的飞机，体力消耗很大。


李泰剥着鸡蛋皮问云烨：“咱们已经飞起来了，虽然只有十丈远，确实没有借助外力飞起来了，现在只要解决掉动力的问题，这个飞行的机关飞起来就不是梦想了。”


云烨大口的吃着饭，好一阵子之后才对李泰说：“就是太累人了，我的两条腿到现在还不停的抖，下一回试验飞机，你找一个身体轻盈，力气比较大的人来试验，不要找我。”


李泰两口吃掉鸡蛋后对云烨说：“这种人你家就有，你老婆小苗，就是最合适的人选，身子不重，但是力气很大，最难得的是她的胆子，就算是从天上掉下来，也知道怎么让自己不受伤。”


云烨斜了李泰一眼说：“你老爹的宫里面这种女人更多，我上回去找娘娘说事情，没通报就走过了月亮门，结果被两个女子一只手就按在地上了，要不是女官吼了一嗓子，我就交代在两仪殿了，你说说，皇宫里面还有不认识我的人么？”


“别说是你，我去一样会按趴下，那些人都是后宫的那些老妖怪们从小训出来的，就认识两人，一个是我爹，一个是我娘，一个个年纪轻轻的板着个死人脸，我想问我娘要两个回去看看她们会不会笑，谁知道被我娘一口就给回绝了。”


云烨吃惊的看着李泰说：“你现在怎么对那种女人都有兴趣了？希帕蒂亚说不定会杀了你，你以前的老婆就不说了，这些年你一个女人都没有收，我都吃惊。”


“没什么好吃惊的，我房里的女人还少了？够了，再多只会分散精力，无论如何我也要飞上天，凭自己的力量飞上天。”


云烨拍拍李泰的肩膀，两个人闷头吃饭，下午还有的忙。


书院的草坪上已是一片么枯黄，一架双翼的木头飞机停在草坪上，无数的学生正围着飞机评头论足。


“鸟雀之所以能飞是因为可以煽动翅膀，这个东西不可能飞起来，因为这两个大翅膀不能上下呼扇，出了这样根本性的错误，不可能飞的起来。”


“狗屁，我已经盯着看了一上午了，早上的时候，云先生蹬着机关，带动前面的风车，已经飞起来好长一段距离了，依我看，最后落下来也只是云先生气力不济，如果换上力士，定然能够飞得起来。”


“哼哼哼，无知，比空气重的东西就不可能飞起来。哎哎呀！干嘛打我？”


“刚才就有一个比空气重的石头飞起来砸到你了，这个论断早就站不住脚了，你在书院难道是在混日子？这样的理论都没有接触过……”


云烨和李泰两个人又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飞机，还不错，飞机很结实，公输家的活做得很漂亮，底下的三个轮子，也非常的不错，厚厚的牛筋裹着轻薄的铁木，不但结实还非常的轻盈，李泰为了减轻重量，可以说把飞机上所有不需要的东西都抛弃了。


小苗一身劲装显得英姿飒爽，不过在很多人围观之下有点害羞，怎么都没有想到夫君叫自己过来，就是为了眼前的怪东西，自己需要将两个怪模怪样的踏板不停地踩，样子很难堪，就有点不太愿意。


云烨先上去给她做了示范，然后说：“骑上这东西你就能飞上天空，你师父一辈子都想着白日飞升，你给他做个样子。”


小苗虽然武力超群，却是云家几位夫人中间最保守的一位，这和她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听道云烨说这样其实是在帮师傅，立刻就不再扭捏了，站在飞机上踩了两下，就发现整个飞机开始往前走，很好玩。


“前面是方向舵，你想让飞机往哪里飞，就往那边扭，我估计这架飞机现在飞不高的，所以，你一定不会有事，三五丈高对你来说不成问题吧？”


小苗点点头，试着扭了两下方向舵，就慢慢地蹬着飞机在草坪上溜圈子，先要熟悉一下到底是怎么会事，然后才能发力。


“小苗的力道和耐力不是我们两个能比的，她的身材娇小，所以这一次飞起来不会有任何的问题，我唯一担心的就是跑道不够长，但愿这一次能够成功。”


李泰看着草坪上的小苗，眼睛一眨不眨，整个人很明显的全部投入进去了，他想观察小苗的一举一动，万一出了问题，将来也好做一个备案。


小苗不过骑行了两圈，就已经很熟练了，不管是拐弯还是平衡的掌握，都做得不错，有些人天生就对运动非常的有天赋，至于云烨和李泰，双手双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云烨最后嘱咐了小苗两句，要她千万小心，出了麻烦第一时间保证自己不受伤，至于飞机摔烂了就摔烂了，不是什么事。


一群人帮着把飞机推到草坪的尽头，都在眼巴巴的瞅着小苗这一次试飞能否成功。


小苗长吸了一口气，双脚猛力的蹬了下去，链条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不荷重负，飞机猛地往前窜了一下，就接着就飞快地往前跑。


李泰紧张的几乎不能呼吸，一双白皙的手从后面探过来，握住他不断颤抖的手说：“一定会成功的，你要对自己有信心。”


小苗果然不负众望，当对面吹过来一股大风的时候，借着风势，三只正在拼命转动的轮子终于离开了地面，斜斜的窜向了天空。


小苗得意的大笑在空中回荡，她不断地蹬着脚下的踏板，没了轮子摩擦力的负累，显得更加轻松，在绕着草坪飞了两圈之后，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斜斜的在空中拐了一个弯向玉山下飞了过去，看样子她想把飞机飞回家……


草坪上欢呼的人群愣住了，李泰恶狠狠的揪着云烨的衣服，还没发话，就听云烨无奈的说：“你也是知道的，我老婆都比较顾家……”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一节 仙家宝器


其实最着急的是云烨，从书院到云家这一路上有山包，有树林，还有瀑布，山谷里的气流非常的不稳定，就算小苗武艺高超，但是飞机这东西和武功高低没有太大的关系。


旺财跑的很快，云烨仰着头看天，小苗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树梢背后，如果不是小苗银铃般的笑声在山谷回荡，云烨几乎认为小苗已经撞树上了。


后面就是李泰的马车，希帕蒂亚都快要笑坏了，李泰抽着自己的脸，亲自驾着马车在山谷里疾驰，再后面就是一群书院的学生在发腿狂奔，队伍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出了山口，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飞机在关中的平原上似乎飞的更加平稳，小苗大笑着在空中左飞飞，右飞飞，似乎脚底下的辛苦并不能影响她的好心情。


旺财几乎不用云烨去驱策，自己从一片已经冻僵的油菜田上疾驰了过去，紧紧地追赶天上飞的小苗，并且乐此不疲。


李泰追到山口看着在天空缓缓飞翔的小苗忽然也跟着激动起来，站在马车上挥舞着手臂大声的叫喊。


不过好景不长，飞机还是不可避免的在慢慢降落，不管小苗蹬的多卖力，还是无法避免，云烨估计这一阵子的飞翔很有可能跟刚才的那一股子大风有关系，现在风停了，飞机也就失去继续飞行的动力，光靠小苗的努力，还是达不到让飞机飞翔这么久。


李泰的神情也有些黯然，希帕蒂亚笑道：“青雀，你制造的东西还是飞起来了，你没有必要为此感到难过，只要解决了动力问题，这些都不是麻烦。史书会记住你今天的所做所为的。你是我的骄傲。”


李泰回过头，点了点，而后驱赶着马车向已经飞的很低的小苗走了过去。


飞机终于落地了，小苗还是在努力的蹬着想要飞机再一次飞起来，很可惜，飞机只是在拼命的在冬日里干硬的田野里奔驰，偶尔飞起来一下，也只能飘飞十几丈，最后还是会落在地上。


小苗懊丧的从飞机上下来，她不知道的飞机到底哪里出了毛病。


云烨已经很确定了，刚才飞机的飞行状态其实就是在滑翔，尤其是从山谷出来之后，山谷和山下的平原有你非常的落差，所以飞机才会飞这么久。


现在是冬天，等到春天地气蒸腾的时候，再放飞这样的飞机，一定会收到奇效。


“青雀，暂停飞翔试验，等到春日的时候，我保证这架飞机能飞的更高，更远，而且只要我们从现在开始研究新的动力，想必用不了多少年，就能做到。”


李泰呵呵的笑道：“的确，地气上升的时候，确实是一个最好的时间。”


告辞了李泰，云烨和小苗骑着旺财往家走，小苗把脑袋靠在云烨的胸前，脸蛋上满是刚才兴奋后的红晕。


“夫君，咱家也做一个飞机，好不好。”


这还是小苗第一次张嘴要东西，当然会满足她，云烨用披风裹着小苗从自家的后门走进了院子里，斩钉截铁的对小苗说：“咱家当然要做，不是做一个，是要做好几个，最好一人一个，春天到了之后，我们看看谁的飞机飞得最远。”


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进了后宅，小苗看到辛月正站在花楼上看着自己，三两下就踩着柱子上了花楼，抱着辛月的胳膊，连说带比划的讲述今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神奇的事情，听得辛月目瞪口呆，不断地上下打量小苗，不断地问她到底有没有受伤。


自从云烨把玉牌给了李二挂在万民宫的顶上之后，为了补偿无舌，云烨就吧那块太阳能电池板借给了无舌，告诉他这东西和那些玉牌有相似之处，只不过更加的精巧和直观，这东西被辛月保存在玻璃缸里，所以现在还能发出电来，这一点云烨试过，只要在充电状态，两级相碰，就会爆出灿烂的火花出来。


无舌在和刘方仔细研究过后认为，这东西确实是宝贝，能够发出阴阳二气，所谓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刘方坚持认为，电池板上的正负两级，就是阴阳二气。


这么说没什么错，但是却又把无舌害苦了，他想调和阴阳，而媒介就是自己的身体，每天给自己过电的人，云烨实在是不想多说什么了。


往事已逝去，过多的牵挂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烦恼，所以他宁愿把自己以前视若性命的东西送给两个孤苦的老人玩耍，也不愿意将他们收在暗处看它慢慢的成为一堆废物。


手机也是如此，云烨自从来到大唐之后，除了让孙思邈用了一次，就再也没有碰过那东西，不是不想碰，而是害怕碰。


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手机现在也该成一堆废物了吧？


不知道无舌是怎么研究通阴阳二气的，今天很诡异的把电池板送还了云烨，他认为这个宝物里的阴阳气不足以让他有所发现，准备惊蛰之后，在打雷的天气里去太极殿试试运气，说不定能有所得。


太极殿上如果没有李二的那杆铁槊当避雷针，早就被雷电击毁无数次了，自从李渊在太极殿称帝一来，大大小小的修缮不下二十次，其中有十几次都是遭了雷灾，自从云烨把李二的铁槊插上去之后，太极殿十几年里就只走了一回水，那是人祸，不是天灾。


“您说的阴阳二气不假，但是您没必要去太极殿，那个地方就是一个雷窝子，您这是活腻味了还是怎么着，我敢向您保证，如果有一道雷电劈在你身上，被雷电烤熟是您唯一的下场，绝对不会有例外。


玉牌您玩了三年多，也被那东西照耀了三年多，您自己说说有什么效果？没效果吧，您之所以变得比以前还年轻，那是因为您过人的体质和心态，您老人家听听话，喜欢宝贝呢，就去宝库里找，喜欢喝茶，家里什么茶都有，您就算是喜欢喝油汤，怎么着都随您，就是不要去太极殿找着被雷劈。我还指望您多活些岁数，咱家也出一位长寿翁也是好的。”


费尽了口舌才把性情变得有点孩子气的无舌骗走，云烨看着手里的充电板，苦笑一声，就去问辛月要手机，那东西一直被她保存着。


听到夫君要手机，辛月立刻就变得一脸的庄重，一声断喝，就把围在后厅里打算看热闹的那日暮，铃铛，小苗，全部撵走，看得云烨直皱眉头，给手机充个电而已，想看看那东西是不是还能用，怎么就弄得这么严重。


辛月不管云烨的脸色有多么的难看，还是执着的下令后宅落锁，尽管现在还是下午时分，云家的后宅已经自成天地了。


在辛月满是期盼的目光中，云烨把充电器和手机连接起来，好半天没动静，看样子已经完蛋了，云烨自己走到桌子边上倒了杯茶喝一口，早就在预料之中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也没什么好期盼的，辛月倒是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手机看。


“亮了，夫君，亮了！”辛月一下子就窜到云烨身边，拖着他走到手机的面前，云烨也感到奇怪，充电器一闪一闪的居然真的在充电。


试了一下开机，整个屏幕在瞬间被点亮，广告图标就把辛月看得如痴如醉。


很可惜里面的图片全没了，内存的东西也一点都没了，只有手机最原始的画面存在，手机铃声也在，想要别的东西全部都已经完蛋了，试了一下照相机，很凄惨，图像只能保存五分钟，然后就会彻底的消失。


辛月看着手机里面的自己，急得眼泪都出来了，自己的魂魄已经被困在里面了，云烨强行把辛月的脸贴在自己脸上，照了一张夫妻相，结果辛月拿起手机就要砸掉，准备把两个人的魂魄放出来，片刻的功夫，她已经感觉自己四肢无力，浑身发冷。


“谁说的，什么魂魄，这就是一个快速画人像的东西，现在坏了，只能保存一会。”


“真的？为什么一点都不差？”


“早就给你说了这是仙家宝贝，自然不是普通的画师能比的。好了，给你放曲子听，高山流水啊，早就失传了的，还有《广陵散》你听都没听过。”


出于对丈夫的信任辛月逐渐安静了下来，浑身上下也感觉舒坦了，这才确定丈夫说的一点都没错，想到家里还有这样的宝贝，就激动的胡打摆子。


结果，辛月就围着充电器听了快一晚上的手机铃声，从最高雅的高山流水到“傻瓜”来电话了，这样的童音都不放过，还一遍遍的给自己拍照，云烨睡到半夜一睁眼睛，吓了一跳，黑漆漆的屋子里辛月还抱着手机在看自己的照片，整张脸都被手机屏幕的光芒照的绿莹莹的，非常的恐怖。


“好了，别玩了，收起来吧，以后传给云寿，让他自己去捣鼓吧。”


“那不成，这可是仙家宝贝，等妾身咽气的时候您再传给阿寿好了。”辛月烦躁的朝云烨挥挥手，自顾自的摆弄新鲜出炉的仙家宝器。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二节 布置


天亮的时候，云烨被压醒了，一睁眼睛就看到辛月的眼睛离自己的眼睛只有一寸的距离，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看见两只大大的眼睛。


见夫君醒了，辛月立刻就把脑袋蹭在云烨的脑袋上亲昵，用力的蹭来蹭去，嘴里还发出猫叫春一样的声音。


男人家早上是经不起挑逗的，刚要抓住辛月敦伦一回，辛月却咯咯笑着跑开了，拉开大门，让阳光透进来，还大声的喊着丫鬟要她们过来伺候着洗漱，昨晚辛月可是下过严令的，只要主人家没有召唤，私自过来是要被乱棍打死的。


虽然云家从来没有打死过仆役，但是夫人也从来没有发出过这样的严令。所以仆役丫鬟们都乖乖地躲在自己的屋子里，直到辛月召唤过后，整个云家后宅仿佛才从睡梦里醒过来，仆役丫鬟们开始了自己一天的工作。


那日暮，铃铛，小苗齐齐的跑到辛月房间里，见夫君还在睡觉，辛月好像一夜没睡的样子，眼睛里全是红血丝，但是精神却健旺的惊人。


面对她们三个辛月莞尔一笑，指指床上睡觉的云烨，哈哈一笑，得意的就跨出门槛，就像一个打了胜仗的大将军。


“可怜的夫君。”铃铛以为昨天晚上夫君被辛月蹂躏了一个晚上，决定去厨房为夫君熬一碗益气补肾的药粥。


那日暮可不这么看，瞅瞅整齐地床榻，皱着鼻子小狗一样的在云烨的身上嗅嗅，得意的笑道：“他们昨晚什么都没干。”


云烨被搅扰的没法子睡觉了，就直接起身，伸个懒腰就去花园里洗漱去了，最讨厌在屋子里洗漱，没有在外面畅快。


一头扎进温热的水里，含上一口水，直到快要憋死的那一瞬间猛地抬头，一口水呈天女散花状喷了出去，昨夜残留在肺里的空气全部就随着水喷了出去。


再带着哨子声狂吸几口气，立马就有脱胎换骨之感。


这一套流程走完了才会仔细的净面，刷牙，最后含上一块陈皮香口就算完成了这一重要的工作，原本勋贵之家是要涂脂抹粉的，自从云烨开创了素面朝天之后，这么干的人越来越少了，现在只要是男人家涂脂抹粉的，一律会被高雅的长安人痛斥为土鳖。


今天的工作很繁琐啊，巡视左武卫，看样子必须要巡视一整天，老爷子回来了，还是左武卫的大将军，剑门关留下了三千多伤兵，今天去左武卫就是为了商量那些人怎么处置，老爷子护犊子，对兵部的抚恤赏赐极度不满，认为别人都在繁华的地方作战，不需要什么赏赐都能活的很好，有大军就有财路。


自己领着大军在鸟不拉屎的地方作战，想要弄点额外的财路补贴一下将士都做不到，左武卫的将士可怜，如果三省和兵部不能给左武卫一个说法，老爷子准备光着身子去皇城扣阙，用光腚向皇帝证明，左武卫有多么的凄惨。


皇帝自然不会见一位光腚的大将军，所以告诉云烨，可以在兵部力所能及的情形下，向左武卫做一点倾斜，但是不能太过，左武卫的多吃多占是出了名的。


老爷子回京也走了一边云烨他们走过的流程，如今为了左武卫的福祉，坚持不肯回家，将士们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他不会先回家的。所以不光他没回家，副将周重也没回去，全部留在骊山军营里。


中午时分云烨才到了军营，一眼望去，满目疮痍，军士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衫，战马也瘦骨嶙峋的在军营里打转，似乎一阵风吹过来，就会倒地。


营门上挂着的战旗也布满了烟火色，中间的黑虎都已经看不清楚了，怎么看都不像是一支百战归来的悍勇之师。


兵部参军事苦笑着对云烨说：“相公，您看看，这就是左武卫，战场生勇猛无敌，下了战场就成了这幅德行，他们一贯吃拿卡要，属下实在是拿这位公爷没法子了。”


云烨呵呵笑道：“本官就是从左武卫出来的，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咱们上门就是准备来挨宰的，反正陛下说了能倾斜就倾斜一点，他们在大非川苦熬了三年，算得上劳苦功高，我们忍忍就是了。”


出门迎接的天使上官的人是周重，抬头看到笑吟吟的云烨骑在马上，老脸微红，大声的将那些乱跑的军士撵跑，这才凑到近处小声地问：“云帅，您怎么来了，不是说今天过来的是老段吗？那个狗日的六亲不认，弟兄们没办法才摆出这副可怜相，早知道是您来，谁还有功夫作假。”


“好了，带我去见老爷子，总不回家留在军营里做什么，婶婶还以为是我这个兵部尚书不准老爷子回家，到家里哭了两回了，今天来，就是来解决事情的。”


云烨下了马，旺财习惯性的跟在后面，左武卫的人对这一幕早就熟悉无比，眼见过来的是云烨，蹲在墙根示威的将校，就笑着围了上来，跟云烨诉苦。


“滚！不就是没捞到钱粮吗，一个个连脸面都不要了，真的打算让老爷子光着身子去扣阙？那样一来，左武卫还要不要脸了？”


“云帅，话不是这么说的，左武卫跟河西军的弟兄们在大非川苦熬了三年，您看看，回来的有几个是好皮好肉的，您也知道，弟兄们就指望着这一仗打出个封妻萌子来，现在仗打完了，可是好处都被别人占光了，河西军的弟兄们连个安插的地都没有，有苦无处说啊。”


就在众将围着云烨倒苦水的时候，就听帅帐一声断喝：“住嘴！不够丢人钱，自己人来了，还能少了你们的那点功勋，小子，进来！”


听到老程发怒了，众将立刻就乌泱泱的散开了，也是，来的是云帅，断不会亏待了老兄弟的，军营里立刻就热闹开了。


云烨进到大帐里，看到老程斑白的须发，有些佝偻的腰身，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收起你的尿水，都已经官至兵部尚书了，眼窝子怎么还这么浅？老夫一时半会死不了，留点眼泪到坟头上哭去。


小子，这一次左武卫算是伤筋动骨了，先给我说说朝廷怎么个章程？”


云烨恭恭敬敬的给老程见了礼，从怀里掏出酒壶递了过去，老程嗅嗅鼻子，一口咬开软木塞子，咕咚喝了一大口，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示意云烨可以开说了。


“程伯伯，此战左武卫减员四成，一万两千名将士，还能继续执役的不到五千，两千多名伤者需要剥离左武卫，左武卫新晋兵员只能有三千六百人，这已经是小侄能给左武卫争取到的最大份额了，举世攻唐之下，十六卫纷纷参战，尤其以漠北和北庭损失最重。


郭孝恪全军覆没，契苾在白登山大败，张俭在新罗也没有讨到好处，战死的将士不下六万，现在兵员奇缺，战后，陛下的方略却是民生为先，启动了战前停止的各项工程，所以军方只能慢慢的舔舐伤口，逐渐复原。


现阶段，左武卫只能保有八千六百兵员，兵部预计在三年中逐渐将左武卫补齐，达到满员一万两千人。”


老程打断云烨的话说：“能到八千六，已经不错了，骁卫只剩下六千人，武卫只剩下不到三千人，老夫还是知道的，一次性的给左武卫补充三千六百人，你算是尽力了，老夫没什么好说的，现在给老夫说说报上去的那些军功怎么处理，上一会段志玄的龟儿子竟然敢说老夫谎报军功，你怎么看？”


“陛下已经批示下来了，兵部自然会按照功劳簿叙功，程伯伯，您手下好歹也弄几个像样点的参军啊，您给的功劳簿，散功和最后的人数合不上，按照您给的功劳簿，吐蕃人都死光了，也凑不齐那些数字，而且百骑破万敌的事情也有点太多了。被人家一眼就看穿了，难怪段虎会发脾气，说您的功劳簿就是拿脚画的。”


老程又喝了一口酒叹息道：“没人才啊，这些杀才上阵打仗是一把好手，可是论到舞文弄墨的，一个个就抓了瞎，有两个书院的学生，还偏偏是个老实人，硬是不敢在功劳簿上涂涂画画，五蠡司马也是一个蠢蛋，被老夫抽了一顿鞭子，还是死性不改，没办法，老夫只好亲自动手了，想当年，你在的时候，咱们左武卫的功劳簿什么时候出过岔子。


你现在成了兵部尚书，算是有出息了，能帮着这些大头兵说一些好话，就说一些，我们这些老家伙算是不成了，李靖约我举荐你当兵部尚书，心里存的就是这个念想，有你在，我们就少糟点罪，其实，我们的灾祸还不是这些将士们带来的？”


“钱粮好说，可是安插人手就有点问题，程伯伯，我有一个想法，我说出来您参详一下。”


老程点点头，准备听，和老头子谈话没必要藏藏掖掖的，云烨直接开口道：“只要左武卫的将士们不挑捡，不打算在长安，洛阳，两京某差事，小侄还是有办法将他们全部安置完的。”


老程铺开地图，拿手点点，让云烨在地图上标示出来。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三节 一线曙光


“卑沙，登州，莱州，明州，杭州，泉州，漳州，广州。”老程的手随着云烨的笔慢慢的滑动，沿着广袤的海岸线走了一圈之后，老程半响没有说话，最后把自己粗大的手指点在岳州上狠狠的敲击了两下说：“这里不能放弃，沿汉水北上，四十天可到京师。”


云烨点点头，老程将那张地图卷了起来，凑到火盆上眼看着它化为灰烬，又用火钳子捣的稀烂，然后笑着对云烨说：“既然你来了，这里的烂事情就交给你，老夫回家去歇息一阵，处默告诉我说应该去玉山修养一阵子，我还是放心不下秦老哥，总要在他临走之前好好地喝一杯。”


老程说完话，就吩咐亲卫给自己卸甲，换了一身棉袍，披上裘皮大氅，拍拍云烨的肩膀就走了出去，出了帐篷就看见旺财朝他哕哕的叫唤，高兴地在旺财的大脑袋上捋了捋，就跨上自己的乌骓马，信马由缰的向程家庄子走去。


原打算在左武卫停留一天，结果用了三天时间才把这里的事情弄清楚，好多人不愿意远游，当云烨把那里的待遇说清楚之后，所有的人就齐齐的闭上了嘴巴，周重很奇怪，越是和自己亲近的人，分配的地方就越是遥远，广州，泉州他知道，那里也是通都大邑，可是去明州，卑沙之类的地方就很想不通。


当他发现那些平日里不对付的家伙全部都被留在了京师和洛阳，就好像明白过来了，那些去了偏远地方的人，才是将来几家人用得上的人，升迁的速度一定会非常的迅速，那些留在长安和洛阳的家伙，就等着在这两个地方慢慢腐烂吧。


三天后，云烨抱着文书出现在房玄龄面前，老房摊开云烨的文书，瞅着上面密密麻麻的人名字皱着眉头道：“这么多的人都需要外放？左武卫本来就不好惹，你这么做，会不会引起兵变？那些杀才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云烨叹了口气，把最后一本文书摊开来放在房玄龄的身边说：“以理服人，以利诱人，总有些愿意去海边执役，大唐现在，海上的收益已经占到国本的一成，就该有些长安人士去那里任职，一旦地方上的势力在那里占到了绝对优势，后果不堪设想，对国朝的海运并没有多少好处。这也是无奈之下掺沙子的办法。”


房玄龄在仔细的研判了半个多月之后，才将这些文书送到李二的桌案上。他签署的意见是中平，意思这样的安排可有可无，但是却没有指出那里不合适。


兕子勤快的帮着父皇研磨，李二在批阅奏章，批阅到云烨的这张文书的时候，忽然叹了口气对兕子说：“请你母后过来，又有人欠揍了。”


长孙到来之后，瞅了一眼文书说：“有什么不妥吗？他要是不这么干才会让人忧心，房玄龄，杜如晦，我哥哥，他们那一个不是这么做的，门生遍天下，云烨没有谋求关内和外地的权利，而是在谋求对海洋的掌握，这样做虽然新鲜，却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他现在是兵部尚书，注定了他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过独夫的日子，手底下好大一群人呢，妾身知道他就会这样安排得，所以，又送了一百三十名内府淘汰的官员，让他安插一下，能者多劳吗，和我们玩这手，他还是太嫩了些。”


李二嘿嘿一笑，手刚伸出来，长孙就把一个厚厚的帖子放在皇帝的手上，李二翻看看了良久，又把云烨的文书翻开，划掉了一些人的名字，又添加了一些，就在云烨的文书上批了红字，而后扔在一边。


长孙给李二端来一杯热茶道：“掺沙子而已，幸好海港的事情都属于岭南水师和东海水师掌管，属于皇家内务，否则，妾身这就算是越职了，明天早朝但愿没有言官说妾身牡鸡司晨。”


李二笑道：“不知你发现了没有，云烨身上的那股奇怪的特质似乎在慢慢的减少，别是咱们已经将这小子身上的仙灵之气慢慢消耗掉了吧？”


“不管他是神仙还是鬼怪，到了大唐就只能守着大唐的规矩做人，有这样的变化说明他已经彻底的变成大唐人了，变成了妾身学生，变成了您的大女婿，这没什么不好的，知道争权夺利是个好事情，全长安的人都在干这事，多一个他有什么好奇怪的。


就是把事情干的粗糙了一些，白痴都能看出他想干什么，给军方在平日里找些能升迁的途径，也不错，大唐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军功让他们去争。”


李二笑着喝口茶，指着文书道：“不知道他看到文书成了这幅样子会不会折损了他的锐气？难得想干点事情，我们不好过份打击他，好歹给他留些颜面。”


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


文书很快就回到了房玄龄的手里，老房看了很久之后，苦笑一声，就在上面用了印鉴，而后命疍吏送到门下省审核。


褚遂良笑眯眯的看过之后，又在上面用了印鉴，就派人火速把文书送到云烨手里。


云烨关着门在兵部看了一整天，茶房送热水的时候，都能看见云烨铁青的脸，整个兵部在阴云的笼罩下鸦雀无声了一天，就算是胆子最大，什么都不在乎的段虎，都不由自主的收起连自己的大嗓门，谁都看得出来，长官今天的心情很差，非常的差。


茶房一出去，云烨立刻就揉揉脸颊，明天自己就会成为笑柄，想要安插部属，结果在自家的窝里被皇帝塞进来上千个沙子，这是标准的偷鸡不着蚀把米。


卑沙？这地方能弄过去三十个人吧？登州？莱州？五十个，反正那里是河北地，作用并不大，都给皇后了，明州？不成，牛见虎好不容易才把这个地方弄得像点样子，现在百废待兴，必须是自家人过去，泉州？这可不成，这里是岭南水师的驻锚地，谁敢进来老子和他拼命，杭州也不行，这里是货物的集散地，不能给，漳州，那里风高浪急，想要修建海港，前期填海的费用就能让人崩溃，送给皇后了。广州？冯盎在这里经营了几十年，老子一个人应付起来太吃力，把皇后拉进来，形成三国之势，最妙不过了。


谁说老子吃亏了？老子跟本就没想着能把所有的海港拿下来，有明州就足够了，只有这样才能和岳州形成一个一条线，傻子才会想着将帝国的海港一口吞下来，那样会活活噎死人的，现在居然还能捞到一个泉州，杭州，小半个广州，便宜占大了。


没有人的时候，云烨很想放声高歌，在屋子里转了十几个圈子，还是抑制不住高兴地情怀，就阴沉着脸，推开大门走了出去，平日里出皇宫好歹会和守门的侍卫打个招呼，但是今天，一声不吭的就出了皇城。


阴沉的脸能骗得过别人，却骗不过旺财，旺财能感觉到云烨的心里在唱歌，所以不断地拿大头去蹭云烨的胸口，想要听得仔细些，云烨无奈之下只好牵着旺财去了西市，刘进宝和家将战战兢兢地跟在后面，不知道侯爷去西市做什么，只知道侯爷今天很不对劲。


看见什么都买，不管是毯子还是果干，进了自家的香水店都没有空手出来，狠狠地买了两瓶子最昂贵的骗人香水，回头就赏给了那个笑的很甜美的胡姬。


买了两大车东西，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小苗在货物堆里翻检了良久，辛月才对云烨说：“夫君今天的兴致很高啊，妾身早就想要这个胸围子了，难得您居然敢进入到妇人家才去的成衣店里买东西，小心明天被御史弹劾。”


好心情果然是瞒不过自己人的，云烨张着嘴笑道：“御史明天一定不会弹劾我，因为他觉得我很可怜，你去把小武叫过来，问问狄家是不是有子弟要出仕，趁着机会好，莫要错过了，把这话也给程家，秦家，尉迟家说一声，牛家就算了，他家的人丁太单薄，咱们自己家也要安排一下，给我一个名单，一起加进去，现在机会难得，满朝文武没人敢招惹你已经发狂的夫君。哈哈哈哈哈。”云烨纵声狂笑。


只安排三百八十个人，皇帝居然按照五百人的空额给的，皇后的人选自然不能算进去，现在多出来的名额，可以正大光明的照顾一下自己的老部属了。


家里很是热闹，程夫人骑着马就赶过来，尉迟恭亲自过来了，他出身不好，一直在朝堂上混的不太好，总是受排挤，手里好多老部下没出安排，听云烨说现在是个好机会，哪里肯错过。至于秦家，病重的秦琼还是派人送来了一个纸条，云烨看过之后，就一把火烧掉了，没想到老秦居然还留了后手。


文书上最后的一点空隙也被云烨利用了一个干净，只要请皇帝复核一下，就能立刻去吏部领取告身，自己的计划也就会彻底的得到实施。


只要这一步迈出去了，云家联盟在海洋的话事权，在五十年之内无可动摇！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四节 玩具


兵部笼罩在云烨强大的气场下整整半月有余，直到年关这才逐渐恢复正常，这一回，兵部从登州，明州，岳州，甚至广州采办来巨量的物资，准备发放下去。


这些钱都是去年的结余，云烨没打算留下来，而是准备一次性的全部发下去，在后世的时候就知道，哪怕是公家发一捆大葱，也绝对比自己去菜市场买来的要荣光百倍。


段虎很不满意，认为这是在靡费国帑，不能这么做，向云烨进言了好多次，结果毫无动静，准备给皇帝上书的时候，看到书吏仇恨的看着自己，这才猛地发现自己在兵部成了孤家寡人，段虎不在乎成为孤家寡人，他们段家讲究的就是成为孤臣，写好了奏折还没走到中书，在门下就被褚遂良拦截了，门下省的仆射长孙无忌一般不会管这些事，操作实际事务的全是褚遂良。这位出身秘书省的大佬，现在已经和长孙家结成了利益联盟。


“天欲其亡，必先令其狂！”


褚遂良在铺好的纸上写下了着这行字，欣赏了一会之后，就投入到火盆里去了，在他看来，云烨已经被上一次安置老兵的事情刺激的已经发狂了，甚至想要通过花光兵部存留的国帑来向皇帝示威，表达自己的不满，这已经是自取灭亡的徵像了。


云烨此人不容他人诽谤，他和皇家已经结成了最紧密的关系，事实证明，任何攻击云烨的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所以能够毁灭云烨的，只有他自己，褚遂良决定站在岸上看风景，段虎的奏折很有何能会让皇帝阻止这件事，从而断送后面所有的可能，所以，褚遂良才会轻易地将段虎的奏折送入了废纸堆。


占了大便宜的长孙，李二不是不知道云烨在干什么，但是他们夫妇俩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无视，对于云烨来说，只要是钱的事情，基本上就不是什么大事，无数回事例证明和云烨在钱财上较量都属于白痴行为，最后难以下台的只会是自己，他是兵部尚书，明年兵部缺钱的时候，为难的是他不是皇帝自己，既然兵部钱粮多的可以给属下找福利，皇帝能做的就是将兵部明年的预算减少一成半成的，这是一笔更大的节约，这个帐长孙早就算过来了。


兵部的礼物非常的丰盛，有东海的咸鱼，海带，海菜，海参，八爪鱼，大虾，也有明州的带鱼，冻在冰块子里被大船趁着运河还没有封冻浩浩荡荡的就给运过来了，至于广州的特产说起来就让人高兴了，全是干货，香蕉干，龙眼，等等，最让人高兴地就是随船运过来一下干的贝壳，有的贝壳里面有珠子，只要运气好，就能从里面剥出一个两个珠子来，这就是惊喜，不管是谁家剥出珍珠来都是喜事，大过年的讨个口彩还是非常不错的。


响水岩的大米，关中的和尚头面，最离谱的还有玉福轩的胭脂水粉，都是高档货，一人高高兴兴的拖一车回家，全家老少都开心。


算起来也没几个银币，都是自己运来的，水军给兵部运点东西谁敢说不对？大商铺把自家的货物打上七八个折扣塞进官家的年货堆里，光是名声就值那点东西的价值了。


每人都有，兵部尚书和烧水的茶壶每人一份，不分贵贱，东西都是一样。


辛月翻拣着云烨拉回来的东西，皱着眉头说：“您堂堂的侯爵，忙活一年就混了这点东西回来？不够丢人钱。”


云烨用热毛巾擦着脸说：“别看就这点东西，疍吏们从好几船货物里面挑出来的精品，好东西全给咱家了，就这份心，你去西市能遇得上？”


“这倒是，这些带鱼还真的不错，拿油煎了您最是喜欢吃，寿儿也喜欢，只可惜那个傻孩子现在去了北海放羊，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大过年的辛月就想起了远在天边的儿子，说着话眼圈就红了。


“男子汉长成了，你不能总把他拴在腰里，该他自己出去走走了，我们说的道理他不听，也听不进去，只有自己摔倒了，磕破了才知道疼。”


辛月点点头，就吩咐贺兰从马车上拿几条子带鱼，送去厨房里煎好了给老奶奶和婶婶们送些过去，告诉她们，这是侯爷新年发的俸禄。


兵部今年在发疯，校军场全部封闭，十六卫加上岭南水师的人在里面杀的难解难分，再加上妇人孩子的吼叫，尘土飞扬的校军场，宛如屠杀的战场。


长安人好奇极了，但是那些扛着武器的守卫毫不客气的把那些打算透过校军场墙上的窟窿里偷看的闲人撵走，不准他们看，自己趴在洞里羡慕的看着里面的动静。


李靖和李绩，老程，老牛，以及十六卫的老帅们坐在点将台上，桌子上的茶水，葡萄酿以及点心果子根本就无心下咽，对着厂子里奔忙的人群指指点点，有的喜笑颜开，有的放声大骂，尉迟恭桌子上已经没东西了，都被他用来砸人了。


精心选出来的壮汉跑不过一个瘦猴子，力贯千钧的壮汉，居然跳不过前面的矮矮的横杆，丢死人了，这还有跳高的时候扯了裤裆的，狗日的连底裤都不穿，黑乎乎的一坨就在那里甩来甩去，从洛阳回来就成了右武卫的大帅，这些兔崽子没一个争气的。


“药师兄，这更快，更高，更强，的提法不知出自哪位高人之手？”


李靖手里嘴里含着一颗桂圆，手里抓着一架望远镜看得正入神，听到李绩这么说，就朝云烨努努嘴说：“那小子弄的，据说这是为了提高将士的身体素质，也是在没有战事的时候一种常规的训练手段。”


老程手下的人是云烨亲自选的，都是非常地有针对性，跑得快的去参加跑步，跳得高的去参加跳高，箭法准的就去参加射箭，力气大的就去比赛举石锁，有宝马的就去参加马术比赛，身子灵敏的就去比赛爬杆子，不像尉迟恭选出来的人清一色的都是身强力壮的大汉。这才开始比赛，已经折损了大半。


不过比赛确实好看，军伍里面本身好胜心就强，自认第一别人都是蠢蛋，全副武装绕着校场跑十里路，不是谁都能胜任的，左武卫里面随着云烨去沙漠的那些人还是最适应这种跑法，身上有锁具，扣好之后整个人就和装备成了一体，当别人叮叮咣咣的瞎跑的时候，他们已经悄悄地跟在后面了，七八圈下来，那些人已经丢盔弃甲了，他们依然军容整齐的在跑圈子，引得外围那些夫人和孩子们声嘶力竭的叫唤。


“这才是太平年间我们该干的事情，这比听那些靡靡之音强多了。”刘弘基话音刚落就被一群粗汉入娘到老子的骂了回来，一个淫棍也敢说这样的话，跟在老爹背后伺候的刘正武恨不得把头塞裤裆里。


刘弘基却若无其事的一一回骂，见儿子不帮着自己还打算抽儿子一巴掌。


“闭嘴吧，老刘，孩子比你有出息的多，虽然在战场上丢了一条胳膊，这也不算的什么事情，孩子玩命的帮你争脸，你还舍得揍他？”


见老牛发话了，刘弘基嘿嘿笑着变掌为抓，在自己儿子头上摸了一把，又开始向别人吹嘘自己儿子在北庭的事迹来。


李靖放下手里的望远镜指指场内说：“该下去看看，重头戏来了，这才是真正的角力。”


李靖下了场，别人也跟着下了场子，只见场地里就剩下一百名千牛卫壮汉和一百名右武卫壮汉，地上放着一根胳膊粗的大绳，中间栓了一条红绸布，两百个大汉精神抖擞，两边的校尉大声的给自己的部属打气，一定要赢下这一场。


看到无数的老将名帅特意过来看自己，参加拔河比赛的壮汉一个个激动地直打摆子，李靖握着拳头一路砸了下去，没个壮汉的胸口都捶一下，回头对老帅说：“确实都是熊罴之士，这一场龙争虎斗有意思，老夫加个码，这东西那一队赢了，就拿去换酒喝。”


李靖说着话，就从腰袢解下一块润泽的青玉牌子，挂在红绸布上，当做奖赏。


“嘿嘿嘿。”尉迟恭笑了起来，从两个军士头上卸下来两个头盔，往右手的头盔里面扔了两张钱票大声说：“老夫开庄，赌右武卫赢，谁敢对赌？”


千牛卫的大帅老牛站了出来，瞅瞅尉迟恭的钱票，藐视的说：“两百枚金币？也忒小气了，老夫赌千牛卫胜出，五百枚银币，不用钱票，有这句话就成。”


“右武卫这边薄弱一些，晚辈加注五百枚金币！”


云烨刚刚忙完，见起了赌局，立刻就加入了进来，右武卫倒霉了一整天，但是在力气这一途上云烨比较看好尉迟这方。


有出盘子的就有接盘子的，不一会，两个头盔里就装满了钱票和值钱的东西。


两边人手准备好了，李靖看着红绸布刚和地上的白线重合，一声哨子响，胳膊粗的麻绳就咯吱咯吱的响了起来，绷得笔直。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五节 用武之地


程处默一纵身就跳上了绳子，手里拿着一面小旗子，低头看着脚下的红绸往那边移动，只要偏移出去，就把旗子朝那边晃。校场里的气氛顿时就被点燃了，好多贵妇，贵女离开座位，跑到跟前跳着脚为自己看好的一方打气。


力士开山本就充满了阳刚气，更何况这里有两百力士正在以力服人，虬结的肌肉，蹦跳的青筋，四百条粗壮的大腿，将男人的阳刚美展现无遗。


飞扬的尘土也不能阻止贵妇们欢呼，眼看着红绸缓缓地左右移动，力士们猛地发出一声怒吼，对面也跟着怒吼，程处默在绳子上喊得声嘶力竭，云烨完全抛掉了平日里的斯文像，脖子里青筋迸的老高，两只手不断往后挥，就算不能亲自上场，扇扇风也是不错的。


校场的隔壁就是马球场，两者之间只有一道高墙将他们分割开来，皇家的球戏正斗得热闹，力士们的怒吼，惊扰的球场里的戏马，哕哕的叫个不停。


李二拎着马球杆抬头就问站在梯子上往那边看得兕子：“那些混账在干什么？”


兕子早就看得热血沸腾，李二喊了两遍他才反应过来，大声的回答道：“父皇，你快看啊，他们在抢绳子，好多婶婶都在看，辛月姐姐也在那里，我四姐，五姐都在，兕子也要过去。”


说完就爬上了高墙，喝令墙那边的守卫给自己搬梯子。


莫名其妙的李二也爬上了梯子，伸长脖子一看，只见尉迟恭怪叫连连，脱掉了上衣，拉着绳子的尾巴，正在忘命的扯绳子，越过密密麻麻的人头，只见牛进达同样如此，两位大帅已经彻底的赤膊上阵了。


兕子已经沿着梯子，小鹿一样的跑了过去，揽住清河的肩膀，拼命地为老牛打气。回头看看墙底下站着的李孝恭，李道复，李承乾，还有李泰，以及刚刚回京的李治，都拿着球杆好奇的竖起耳朵听墙那边的动静。


李靖的怒骂声，程咬金的大笑声，刘宏基鸭子一样的叫嚣声，再加上云烨稀奇古怪的骂人声音，挑起了他们极大地好奇心。


忽然，人群似乎像火油弹一样被点燃了，尉迟恭捶着胸口如同一头黑熊，仰天咆哮，身后的力士们也跟着一起大叫，一瞬间就把妇人们的声音给遮盖下去了。


李孝恭心里如同有一百只小老鼠在挠心，他接到云烨的邀请了，但是皇帝希望皇家今年能好好的打几场马球。


李承乾开始苦笑，马球算是打不成了，因为李二也跨过高墙，去了另一边。父亲走了，李承乾只好留下来组织皇亲们继续玩游戏。


却听得那边已经传来一片万岁之声，李二的笑声也从那边传了过来，李泰把手里的球杆一扔，就下子窜到了梯子上，回头对一脸怒容的长孙说：“啊，我父皇真是神勇，刚才投矛的时候，穿了三个标靶，且看孩儿为我父皇助威。”


说完也不见了人影，李治刚要上梯子，就被长孙扯了下来，只好乖乖地拿起球杆等着大哥发号施令，刚才还觉得趣味无穷的马球现在如同嚼蜡。


刚才的拔河游戏只不过是开胃菜，力大无穷的尉迟恭到底取得了胜利，现在他已经被恼羞成怒的牛进达抓住两人开始角力。


李二就站在中间当裁判，尉迟恭揉身上前锁住牛进达的左臂，发一声喊吼，扭转身子就要将牛进达从地上抡起来，却见牛进达右腿死死地别住尉迟恭的前伸左腿，全身扭一下转了半个圈子就化解了尉迟恭的杀招，膝盖一曲就按在尉迟恭的腿弯上，虽料想尉迟恭趁势蹲身，左手擒住牛进达的腰带，双臂一较劲，就把牛进达重重的惯在沙地上。


众人齐声叫好，李二笑的如同见到腐肉的秃鹫，怪叫着就将扭打在一起的尉迟恭和老牛分开，尉迟恭手里拿着一枚玉佩，反手就放进地上的头盔里，装满钱票和贵重物事的头盔在大太阳底下熠熠生辉。


正在和老将们说笑的李二猛地发现，校场里居然开始赛马了，十几匹彪悍的雄壮的战马四蹄翻飞在椭圆形的校场里你追我赶，激烈之极。


当他看到后面的骑士狞笑着从腰里抽出一把刀子，狠狠地砍在前面的那个骑士身上，才要发怒，却看到前面的那个骑士在挨了一刀子之后，怒骂着带着马跑出了跑道，背上一条白色的痕迹非常的清晰。


“赛马就赛马，怎么还有抡刀子砍人的？”


“陛下，这不是赛马，这是在赛骑兵，身上没有痕迹并且干掉其他人的那个一个才能获胜。微臣本来打算只比赛马速，但是程大将军他们加入之后就成了这个样子，好在将士们身上的甲胄还算合适，应该不会出事。”


云烨的话刚刚说完，一个被人家攻击急眼的骑兵，居然在马上来了一个虎跳，直接跳到人家马上，勒着脖子用力的往后扯，战马惊叫着在场子里胡蹦乱跳，两个人都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就这样也不肯松开，纠缠在一起互殴。


李二远远地看着砸吧一下嘴说道：“出了事情朕找你算账！”


说完就走到台子上，一脚把刘正武踢走，自己找了一个最中间的位置，提起酒壶喝葡萄酿，喝完了酒就和随着他一起回来的李靖他们谈话。


李泰在射箭，箭法不太好，只能勉强将箭射到靶子上，就这样还能引来那些善于拍马屁的将士们满堂的喝彩。兕子力气太小，拉不开三担弓，军伍上的弓箭，还不是她一个大病初愈的小姑娘能拉动的。


着急了就说自己会扔飞刀，箭靶子有点远，两个非常有眼色的军汉，立刻就把箭靶子放在兕子身前一丈远的地方。


第一刀飞出去了，不算，第二刀刀柄撞到靶子上了，也不算，第三刀用力一扔，一脸谄媚像准备报靶的那个杀才肩膀上就插着一把刀子，血噗噗的往外冒。兕子眼泪已经快出来准备哭了，那个杀才却嘻嘻笑着，说是一点皮肉伤，不碍事，把刀子从肩膀上拔下来，拿自己的衣服擦干净血迹，把刀子倒转刀柄拿给兕子，说下一回一定能插到靶子上。


兕子不小气，见这个家伙活蹦乱跳的，也就不哭了，从自己身上摸了摸发现一身劲装，没有带配饰，从云烨腰上揪下来一个玉牌就赏赐给了那个杀才。


挨刀子能有赏赐？还是重赏，云侯爷腰上从来不挂便宜货，立刻就有一堆军士过来，帮着报靶子，公主扔出来的刀子绵软无力，他们已经做好了拿肩膀接刀子的准备了。


长孙冲就是一个祸害，留着一撮小胡子，三担弓拿在手里轻若无物，手指缝里夹了三支箭，只听三声密集的弦响，三支长箭已经齐齐的钉在红心上。


小苗最讨厌长孙冲，因为当初在岳州，这家伙下手非常的狠，原本不大算出手的，躲在辛月的身后热闹一下就完事，看到妇人们齐齐的夸赞长孙冲，心中不服，取过一把长弓，在手里耍了一下，那张弓就跑到了背后，也不见她动作，手上就抓了四枝箭嘴里也叼了一枝。


抓着箭的手扭到背后，直接开始拉弓，眼睛看都不看箭靶，四枝箭就几乎连成一条线，围着红心齐齐的钉在靶子上，吐气开声，嘴里的那支箭又到了手上，几乎就在前四枝刚刚停止颤抖，第五支箭就牢牢地钉在正中心，手腕子一翻，这一回长弓就回到了胸前，又拿了一支箭，两根指头轻轻地一勾弓弦，三担的强弓就变成了满月，最后一支箭呼啸着飞了出去，正好扎在最中心那支箭的尾部，锋利的箭簇破开箭杆，正中红心。


妇人也有这样的本事，那些刚刚还把长孙冲当神一样崇拜的妇人，立刻就向小苗涌了过去，小苗皱着鼻子朝长孙冲哼了一声，就被湮没在脂粉群里了。


“看什么，你又打不过小苗，被人家抹了面子，也只能认，不过说实话，你这样的武将射箭射不过女人，打架也打不过女人，我身为男人感到很丢脸啊。”


李泰不知道从哪里混了一大把干桂圆，一边剥着吃果肉，一边嘲笑长孙冲。


长孙冲黑着脸走过来没好气的说：“那是女人么？那是一只人形猛兽，大唐能打过她的人屈指可数，难道说你的箭法就非常的高明么？”


“我是念书的文人，女人学问比我好我才会丢人，你是武将，就是玩刀弄枪的，老本行斗不过女人难道很光彩？


书院现在正在研究在忽视体力的情形下提高武器的杀伤力，过不了多久，你们这样的壮汉就没有用武之地了，我拿着新发明的武器，你未必是我的对手。”


长孙冲有些黯然的扔下手里的弓，指着台子上正跟皇帝谈笑的高兴老将道：“我或许还有重新学习的时间，他们恐怕……”


李泰点点头，指指校场道：“他们的武力今后只能在这里表现了，明年军伍大换装之后，你看着，自杀的老将都有。”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六节 上元节的轰鸣


李二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将复杂的战争分解成一个个简单的模块，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化，最后强调武器的重要性，他很清楚一个帝国不可能永远保持武力上的强悍，但是能保持武器上的强悍，所以他宁愿牺牲暂时武力上的强大，也要换取日后的长治久安。


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就是大唐的定海神针，有他在，天塌不下来，他可以随心所欲的进行改革，进行武将的替换，完成自己梦寐以求的军事改革，如果在自己执政的这些时日里完不成这些改革，后世的子孙就没有办法再进行下去。


帝国今年的上元节非常的热闹，整个长安都被灯山笼罩，金吾不禁的长安城真正变成了不夜城，光明殿上光明大作，远远望去就像天上的宫阙。


玉山的冰灯会早就家喻户晓，游玩了城里的灯会，富贵人家就会套上马车连夜出门，只要小半个时辰就能来到东羊河边，今年的灯会皇帝皇后没有来，太子过来主持了开灯仪式后，传统的熊猫拉车大赛就开始了。今年过来混吃食的熊猫很多，膘肥体壮的全部被套上车子，彬彬有礼的士子，衣香髯影的贵妇，总能凑成一副绝美的画卷……


新的学生领袖在主持所有事宜，整个灯会进行的有条不紊。


云烨参加完灯会之后已是二更天，今年不用陪皇帝发疯去爬鹰嘴崖，所以就想早早的入睡，把手放在那日暮温暖滑腻的胸膛上，不一会就睡着了。


一声霹雳般的巨响，将云烨从睡梦里惊醒，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多年军伍历练的身体反应已经让他开始快速的穿衣，这是出大事了。


那日暮惊恐的赤裸着上身从被子里钻出来，才要起身，就听丈夫说：“穿好衣服，去找辛月，检查家里有没有受到波及，我这就去后山。”


说完话就拉开大门，走了出去，出了月亮门就大喊刘进宝，旺财不用他喊，只要遇到危险，它总是习惯性的找到云烨身边找安慰。


能发出这样一声巨响的，只有可能是火药作坊，或者武备库，还说这几天就要从李孝恭那里接手玉山的后山，准确的说就是上元节开印之后，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出了这样的事情。


带着家将举着火把风一样的直奔后山，才到后山大门，云烨的心就不断地下沉，因为大门不见了，到处都是散落的石块，和痛苦地呻吟声。


云烨下了马，艰难的在乱石堆里往前走，刘进宝想要拉住侯爷，却被狠狠地甩开，只好跟的近一些，帮着侯爷照亮前面的路。


火药库就在大门的边上，这是为了书院的安全这样安排的，就算爆炸了，飞石也会被高大的鹰嘴崖挡住，不至于掉到书院里。


笑苍生满身是血抱着自己的老婆哀哀的大哭，他老婆怀里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就是这块石头击碎了她的胸骨，嘴角已经不再流血，痴痴地脸上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说不上是欢乐还是痛苦。


云烨喊了笑苍生很多声，他依然抱着老婆大哭，笑苍生什么都听不见，他已经聋了……


打着火把在乱石堆里救人，这非常的艰难，事实上活着的人并不多，即使没有被火药炸死，飞石砸死，也会被恐怖的爆炸波冲击死。


救援完毕了山门上的幸存者，云烨就下令所有人躲避，黝黑的山洞里这个时候根本就不能进去，而爆炸这种事故，绝对会引起其他不好的连锁反应。


果然，巨大的山洞里又传来几声闷响，云烨苦笑一声，地底的火药储备仓库也炸了。


大地都在颤抖，云烨带着人快速的往后撤，在所有人惊骇的目光中，整座山塌陷了，山上的树木变得倾斜，巨石从山顶带着隆隆的巨响滚落，等到灰尘散尽之后，那座秀美的山峰变成了四分五裂的乱石山，在月亮清冷的光辉下，裂开的山口就像是一张吞天的大嘴。


这就什么都干不了了，只能等待天亮，这可能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人为地质灾难。


急功近利总是要有损失的，书院的后山炸了，天崩了，整座山塌陷了，五品以上的官员死了三位，聋了一位。工匠死伤无数。


李二站在塌陷的大山跟前，面无表情，李孝恭跪倒在尘埃里一言不发，工部的将作们正在清理山石，无数的民夫赶着车子来回于废墟堆和空地之间。


云烨都要愁死了，三年的努力在一声爆炸声里灰飞烟灭了。


这个时候不管去追究谁的责任都是没有用处的，事情已经发生，就算是将李孝恭大卸八块也不可能让那座山恢复旧貌。


天亮了，文武百官齐齐的来到了后山，不管是谁看到现场的惨景都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好多人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他们的心中根本就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将一座山彻底的毁掉。


云烨脏兮兮的坐在一块飞石上，拿着一个水壶在喝水，昨晚他是第一个到达事故现场的高官，能救出来的人也只不过寥寥十几个人，其余的人都消失了，云家庄子上的庄户们正在努力的清出一条路来，远处的乱石堆里，还有云府家将的身影在不断地巡梭，希望能发现一两个命大的，谁都知道这样的努力是徒劳的，却没有人去阻止，李二也没有。


“重新建立火器作坊的可能性有多大？”


沉默了许久的李二终于开口问话了，李孝恭张开干枯的嘴唇，好半天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工匠官员死光了的消息，他不知道怎么跟皇帝禀告。


“陛下，重建的可能性有九成！”云烨不愿意一位深受自己尊敬的长辈这样难堪，接过话题代替这位糊涂的长辈说话。


“哦？”李二阴沉的脸色终于变得缓和了一些又问道：“作坊没了，工匠没了，爱卿如何会有如此高的把握？还有一成没有把握的指的是什么？”


“陛下有所不知，此次的灾难虽然是毁灭性的，但是说到根本上，他损伤的也只是躯干，而不是本源，青雀无恙，微臣无恙，书院无恙，想要重新构建作坊，时日而已，唯一不确定的一分，就是不知道朝廷还有没有胆量重建作坊！”


云烨的担忧是有道理的，朝廷上本来就对火药作坊微词已久，认为火药这种东西只应该是上帝的武器，不应该出现在人间，还说这样窃天权为己有，一定会遭到天罚的，而这一次的大事故，似乎正好证明了那些人话语的正确性。


李二看着蠢蠢欲动的那些朝臣，对云烨说：“那一成朕帮你补上，所需的钱粮朕也会如数拨给你，如果户部不能满足，朕就算是吃糠咽菜也不会短缺你一个铜子。现在你有十成把握了，既然能够成功，三年后，朕要一个新的火器作坊，更大，更好的火器作坊，能否做到？”


“三年后，微臣一定还陛下一个更大，更好，更安全的火器作坊，事实上从现在起，微臣就要调用驼城上的小型作坊纳入兵部管辖之下，火器的制造不能停顿，我朝现在兵力遍布四夷，威压八方，火器的供应不能断，虽然数量少些，总比没有的好。”


李二欣慰的点点头，然后对房玄龄说：“三年之内，火器作坊之事不可臧否。”


褚遂良心中哀叹一声，云烨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候溜之大吉，原以为可以在兵部的拨款上做些手脚，谁料想，火器作坊出了事故，竟然让云烨再一次躲过危机，三年之内，谁要是敢动兵部钱粮，必然会大难临头，不光自己不敢，就算是长孙无忌也不敢，这已经成了禁区。


救灾的事情被李二交代给了工部，云烨从现在起就要开始着手火器作坊的建造，所需的人手可以从都水监，兵部，大理寺调遣，工部的工匠也可以随意的抽掉，这是一项很大的权利。


“清净了，真的清净了。”笑苍生用忽高忽低的声音说着话，昨晚还痛不欲生，今天就变得笑逐颜开。


云烨对他的心思还是能把握到几分的，多年以来自囚，已经毁掉了他求生的欲望，或许在昨晚那场爆炸里死去，该是最好的结局，可是看到笑苍生笑的开心的样子，云烨摇摇头自付道：“这狗日的盼这一天，恐怕盼了很久了。”


尽量的不去想那些被石头埋在地下的人，不能想，一想心里就难受，脑子就会变成乱麻一堆，昨晚死掉的工匠和军士，绝对不会少于八百人，事故的原因根本就没办法查，活着的人不超过十个，还都是身在外围，笑苍生是带着老婆来到高墙上听外面的动静的，每年上元节，他都会带着老婆听听，好歹热闹些。


只要是在火器作坊的人，全部被都水监的人带走了，李孝恭也被打入了天牢，等候最终的判决，玩忽职守这一条罪名无论如何都是逃不掉的。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七节 修剪


李承乾，李泰，李怀仁联袂而至。


三个人有三种目的，李承乾想往里面塞点人，这个好办，本身就该如此，堂堂的太子殿下对帝国的命脉一无所知，这是一种耻辱。


李泰不情愿交出武德殿的研发机构，认为那是他自己的私人财产，但是可以支援云烨他所有的图纸和资料，放出狠话来，将来他大哥当了皇帝，武德殿一样是他的。


李怀仁只求云烨早点开动，这样他老爹才能早点从天牢诏狱里面出来。


云烨没有理睬几个人要求，一句话都不说，这时候就不能给出任何承诺，这几个人成天的把自己往他们的圈子里忽悠，这可不成，李二还活着呢，看样子再活个一二十年没什么问题，前几天还能掷矛，靶子都穿过去了两个，过早的站队一点好处都没有，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放水，但是绝对不能旗帜鲜明的站过去，没有哪个皇帝会喜欢这样的人。


书院在这次的爆炸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不光是玻璃碎裂的问题，更多的是对人心的冲击，李纲先生病重，元章先生对朝廷将火药作坊放在玉山的后山怒不可遏，就连一向不和皇帝唱反调的许敬宗这一回也站出来说火药作坊的选址只能是人烟稀少之地。


李纲先生是最清楚书院威力的人，他在给皇帝的密信里说的很清楚，这样下去，立刻就会有无数人们做梦都想不到的武器出现，而书院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先生和学生开始观察微观世界了，不管是宏观上的火药火油，还是微观世界的各种毒虫，他们已经发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一旦这些恶魔被彻底的释放出来，就是大唐的灾难。


天花现在能预防，可是新的瘟疫出来之后呢》一个监管不好，生灵涂炭不是一句空话，监管，监管，这两个字整整占了李纲密信的一半篇幅。


在万民宫里看完这封信，皇帝叹口气就放到匣子里锁好。君臣二人溜达出万民宫，云烨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比皇帝更清楚微观世界里的那些东西的可怕，鼠疫，祸乱，天花，炭蛆……他能列出一长串的名单来。


书院的人现在对什么都感兴趣，什么东西都想研制出来，问题是再没有盾牌之前就把这些东西弄出来真的好吗？


李二看到云烨坐在台阶上，自己也坐了下来，瞅着天上的白云说：“朕不怕强项令，也不怕胡搅蛮缠，甚至不怕据理力争。


可是李纲先生给朕描绘的那些惨景，让朕不寒而栗啊！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恐怖的手段，有那么多轻易要人性命的东西，云烨，这些东西都是从你白玉京学问体系里延伸出来的东西，你怎么看？我们如何应对。”


“陛下，后果比您想象的还要恐怖百倍，有一种东西在四年内杀了两千五百万人，由此您就能想象他有多么的可怕。


白玉京之所以要掀开这层恐怖的面纱，目的就是为了先治好天花，谁知道，自从我们对这些东西的了解加深，发现阻隔我们认知微观世界的大河上，已经出现了第一块踏板。


从学问上，这是一件好事，是我们对自身世界的一种认知，可是，从李纲先生人文的看法上再去观察，我们的确是在自寻死路。


最可怕的是我们还不能硬性的阻止，一旦那些研究从明面上转入到地下，就更加的难以控制了，到时候咱们大唐不可能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云烨终于把自己的担忧说了出来，李二不说话。


君臣二人都没了说话的心思，云烨把头埋在膝盖里，苦思对策，李二瞅着天上的流云不知道在想什么，两个人都清楚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万无一失这种事情。


云烨从后世带来的见解和学问的副作用逐渐出现，大唐在尝到初期甜美的滋味以后，开始为他出现的副作用买单了。


这次的大爆炸只是一个开端，后面天知道会出现什么恐怖的事情。云烨真的想跑路，如果能跑到远岛去钓鱼那就再好不过了，可是点着了火，岂有一走了之的道理。


“火药作坊的破坏力有限，自然能够出现在京城，那些研究小虫子的家伙必须远远地转移，沙漠，群山，还是海岛，荒原都可以，绝对不能让他们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出现，要是他们也出现事故，就不是死几百人，塌陷一座山的事情了。”


李二呵呵笑道：“你多虑了，我们的祖先以前差点被大洪水淹死，差点被野兽吃掉，差点被疾病折磨死，差点被战争吞没掉，还不是好好地活下来了？


其实很侥幸，小子，你以为历朝历代的王朝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大部分都是侥幸，汉高祖如果被项羽在鸿门宴上杀掉，就没有两汉的存在，曹操如果再狠一点，杀掉司马懿，同样没有两晋的传承，所以啊，人生在世充满了侥幸。


你如果不是一出山就遇到了程处默，也不会来到大唐，很有可能会在大唐的国土上兴风作浪，或者悠游人间，就像你师傅一样走在大唐的国土上，却永远不会融进这个国度。


我和皇后废了很大的力气，才让你的身心和大唐同呼吸共命运，知道朕付出了多少代价吗？安澜稀里糊涂的成了你的小妾，皇家稀里糊涂的默认了这一笔烂帐。


在你的问题上，我和皇后从来就没有人君的自觉，处罚你的时候也都是按照家法来处置的，罚站，斥责，殴打，都是！哪怕是在我最恼火的时候都没有想起来用君王的权利，你真的以为我不知道你和青雀两个人穿着软甲吗？


之所以对你说这些，我不是用君王的口气跟你说，而是站在一个长辈的立场告诉你，我们每前进一步，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新鲜事物的出现不是我们能阻止的，好多时候他们出现的都非常的偶然，到了时间，自己就会出现，就像瓜熟蒂落一般自然。


所以你说把他们送去荒原，沙漠，海岛其实就是一个法子，茫茫的秦岭足够大了，选一个合适的那地方让他们去折腾吧，我想看看发展到极致会是一个怎样的情形。


小子，放手去做，朕等着看你的成果，人生百年，如同白驹过隙，能将大唐的国运推到极致是朕的心愿，就算是要下坡，也能多下几年，至于厉害，只要看清楚了，总会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性。”


朝堂上的打击不过是一丛烟云，稍一触碰就会消散，来自李纲的问诘，才是最要命的，一段不长的文字，让人从骨子里透着寒意。


云烨离开皇宫之后，就打算要彻底的整顿一下书院了，这些年自己放任书院自由发展，现在看起来不合适，这棵树有点长荒了，横生的枝蔓太多，需要修剪。


“下手轻些，这棵树依然只是小树，朕还指望子孙后世从上面摘果子呢，莫要损伤太大，你下手历来狠辣，朕担心伤了树，你还是和皇后一起去书院吧。”


这是李二在云烨临走时说的话，他希望云烨一边大刀阔斧的改革，也希望长孙的春风化雨能够让这颗树焕发勃勃的生机。


李纲已经不能说话了，云烨单膝跪在他的床前，握着老人的手，他甚至能感受到老人的生命火焰正在慢慢熄灭。


这位老人已经油尽灯枯了，不可能像以前一样给他力量，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格外艰难，喉管里有轻微的咕噜声。


他想说话，但是说不出来。


“先生，弟子打算要修剪一下书院这棵树了，如果下手重了，还请您不要责怪，弟子知晓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含着您的心血，有一些横生的枝蔓把根须扎在您的血肉里正在疯长，再这样长下去，他们会抽干这棵大树所有的养分，而学生却不能肯定他们会长成什么样子。


博学之，审思之，明辨之而后笃行之，这是您对书院所有师生的期望，学生不会忘记，这里将会成为新思潮的诞生地，却不能成为这些新思潮的成长摇篮，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他们是对我们整个人类有益，才能继续生存，否则就让他湮灭吧。


这一次学生将彻底的将武器研究和火药研究，生物研究完全彻底的从书院中剥离，送他们去遥远的深山，您以前的看法是对的，书院是一个教导人们如何更好生存的地方，不是一个名利场，也不是一个杀人研究院，还书院本来面目，是我以后要做的事情。并且持之以恒。”


李纲似乎非常的焦急，眼睛四处张望，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云烨知道他有话说，于是就把墨汁涂在老人的手指上，自己拿了一张纸，将老人的手放在上面，李纲满是老人斑的手艰难的在纸上滑动，半晌才停止。


“好！”这就是李纲最后要说的话，看着这个几乎不能辨别的字，云烨将老人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不知说什么好，他在弥留之际，依然给了自己最大的支持。


李纲的儿子去世了，没有孙子，只留下一个孙女，所以云烨就跪坐在老人的床榻前，给他念贺表。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八节 纷乱的情缘


“闻我兄将登仙界，小弟喜不自胜，若有瑶池献瑞之举，当速速告知，小弟接踵而至焉。”


“汝享尽人间富贵，受尽天下令名，如今远行，恨不能结伴同行。”


“我已备好酒宴，日日等你梦中访友，为何迟迟不至焉？”


“窥伺兄长甲书六卷五十载，终于等到得手之日，却涕泪横流，恨不能同往。”


“：臣闻河洛之神，名曰宓妃。然则君王所见，无乃是乎？其状若何，臣愿闻之。余告之曰：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


云烨不断地念着这位五华翁亲笔的写的洛神赋，自己念的神思悠扬，李纲先生本来面带笑容，听得很舒坦，可是到了后来，就变得很是愤怒。


元章先生一把夺过书信，指着大门对云烨说：“滚出去，几百个字能念错三个，简直就是书院之耻。”


云烨不好狡辩，只好垂首走出房门，跪坐在门外的毯子上，听着元章抑扬顿挫的念着《洛神赋》心中一片安宁，如果说刚才还是悲痛万分，现在却似乎有了一点小小的喜悦。


这个念头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但是听着那些书信，看着李纲的容颜，真的让人感到非常的舒服，所谓君子如玉就是指的这样的情形吧。


元章先生的声音忽然变得暗哑，云烨心中一痛，明白这位慈善的老人到底还是离开了自己。玉山，离石，金竹几位先生的表情非常的坦然，鱼贯进入卧房，和老友告别。


云烨用颤抖的手写了一封讣告命人送去万民殿。


没用多长时间，礼部的官员就来了，同行的还有百十个专门操办丧事的小吏，他们的动作很迅速，灵棚，道士，和尚很快就被请来了，李纲居住的小楼顿时变成了白茫茫的世界。


云烨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但是劲量的把自己弄得很忙碌，这样艰难地熬过三天之后，李纲的谥号下来了，文贞，这是排序第二好的谥号，第一好的就是单谥号“文”，李二还是遵守着天尚不全的习惯，从不愿意把最好的给人。


李二停朝三日以示哀思，书院里同样缟素一片，都是先生的弟子，在帽子上缝一块麻布表示一下敬意哀思还是很妥当的。


李纲才去世，离石就换上了麻衣，日夜不休的开始给李纲造像，玉山，元章亲自执笔，一个为李纲先生作墓志铭，一个替李纲先生做传，玉山书院的陵墓区也迎来了第一个住客。


李纲先生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拒绝陪葬皇陵的大臣，在他的心里，书院和学生比皇帝重要的太多了，他喜欢这座书院，喜欢他的学生，喜欢看着他们慢慢地成长，只是那只给他拉车的熊猫在坟前呜咽了七天之后，也死在了那里。临死前，滴水未进。


于是先生的造像就变成了坐在熊车上的模样……


贞观二十一年，注定是大凶的一年，也是在这一年，秦琼，魏征，纷纷谢世，昭阳宫的哀钟。


几乎每个月都没有闲着，当刘弘基不幸马上风阵亡之后，再也无法忍受的李二终于下了一道诏书，今年什么都不干，不兴刀兵，不讨伐不臣，不大兴土木，国体不做任何改动，甚至连自己的皇陵建造都停了下来，在老君观焚表谢罪，下了罪己诏。


即便如此，依然没有阻止肱骨老臣纷纷谢世，萧禹死了，姚思廉死了，薛万仞死在了凉州，唐俭死在了鄞州……


云烨感觉自己也快要死了，兵部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多的事情，李二说国体不做任何的改动，可是军事改革却从来没有放缓过。


到了春天的时候，剑南，朔方的军器供应到底还是出了岔子，这个时候没人去考虑云烨有多么匆忙，兵部的人手有多么的紧张，前方大军出了问题，只能证明兵部尚书是个酒囊饭袋。


书院的调整也在进行，不过进行的非常谨慎，不断地有书院教授被调离书院，带着他的学生不知道去了那里，友人相问，总是笑而不答，神秘的指指天上就当是回答了，拜别了所有朋友，还清了所有账目，年老的告别妻儿，年少的带着妻子，然后就杳然无踪了。


“秦岭里的天然山洞还要进行扩建，不要管已经深入到那里了，只管走到最深处，那些家伙一旦研究出来一些没名堂的东西，到时候人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山洞有多深挖多深，大门有多坚固就修建多坚固，不要担心花钱，一旦出事，我们有多少钱都白搭。


山里面建一座堡垒，家属全部安置到那里，我不管他们有什么要求，统统满足他们，就算是想要燕来楼的歌妓，你们也要给他弄过去！只要他们不出堡垒就行。”


云烨口干舌燥的从大堂出来，扭动几下腰肢，又整整忙碌了一天一夜，那些先生发现自己到了深山，居然永无出头之日，于是心情就非常的不好，开始提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要求，还有一位居然提出要莜面饸饹的。


满足，全部满足，武研院，生物院，再加上火器作坊，三千多号人，还不够他们交流的？笑苍生自告奋勇的当了那里的管事，没人知道笑苍生是聋子，他说话总是慢声细气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虽然说的话总是驴头不对马嘴，可是他的确是最好的倾诉对象，因为不管你是拍桌子也好，骂娘也好，这个四品官都能笑眯眯的接待你，让你骂完之后，浑身清爽的回去干活。


等到春天的时候，书院里已经没有了所谓的武研院和生物院，书院也不再3教授这些课业，当李泰的火药研究室被改造成了飞机研究室之后，整个书院就再也没有一丝的烟火气。


总是等不到云烨去岭南，于是已经完婚的李容就打算带着冯媛万里迢迢的回到了长安，来拜谒祖宗，想要入家谱，不亲自来一趟可不成。


合上李容的信笺，辛月凑过来说：“容儿和冯媛过来，家里的好多陈设都要换掉，尤其是容儿以前住过的那栋小楼，一直给他留着，好些年不过来了，里面的东西都有些陈旧了，您说要不要换掉？”


“那就换掉，不过不要改动，以前什么样子就保持那个样子就成，那些玩具，小刀枪都不要拿走，他练习毛笔字的字帖也不要换掉，里面的书和桌椅不要动，其它的你看着办。”


“夫君啊，您说今年是不是不吉利啊？总是死人，总是有勋贵去世，今天又收到河间王家的帖子，说老王爷大行之日也就在这几天了，你和怀仁是好友，不过去看看？”


“你过去就行，我已过去，李家的人更加惊惶，本来就谣言满天飞说老王爷要把世子换成怀仁，他大哥为这事差点和怀仁动刀子，你说这个时候我去合适么？还是你带着欢儿去好了，晚辈去探望长辈，别人没话说。”


“怎么就闹到这个份上的，亲兄弟打成猪头真是少见，听说怀仁现在连王府大门都进不去，这样的龌龊事情，咱家可不敢有。”


云烨看看辛月，无奈的放下手里的书本说：“容儿的爵位比我的蓝田侯还要高，人家是郡王，不会和寿儿争夺位子的，你放心，我死了以后，爵位一定是寿儿的。”


一番话说的辛月有些害臊，轻轻地在丈夫肩膀上捶了一下说：“妾身也就是说说李家，您怎么扯到咱家头上来了。”


“拉倒吧，夫妻这么些年，你什么性子我不清楚？告诉你云家家主和蓝田侯可不一定是一个人，这是家规，当然寿儿自然没问题，这孩子的能力，心性都足够支撑云家门户，以后的家主可就难说喽，家族大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会发生，你就庆幸吧，咱家只有三个男娃。”


辛月点点头，靠着云烨的身子坐了下来，把他放在一边的书又重新拿给他，自己只是把下巴挂在丈夫的肩膀上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难得抛开政务清闲一天，云烨见辛月的情绪不高，就牵着她的手准备去外面转转，现在正是春和景明的好时光，窝在家里实在是浪费。


农田里的麦苗已经长出来了，广阔的田野就像是一张绿色的地毯，一直铺到天边，每一年都有燕子双飞的场景却总是看不够，湿润的泥土气息让人从头到脚都感到舒坦，走两步路都显得精神，俗事多了，人也就变得庸俗，云烨想让自己尽量的保持一些童真。


李纲的新坟边上不知道是谁新栽了两颗红杏，或许是还没有熟悉这里地气的缘故，别地方的红杏早就凋落了，这里的才开始盛开，一阵风吹过来，枝影摇红，就像李纲爽朗的笑脸一般。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五十九节 蠢货！


云烨习惯性去颜老先生的坟前坐坐，现在又添了李纲的坟墓，说起来好笑，在春雨霏霏这样的好季节里人大多是伤感的，最大的原因就是有一个该死的清明节在里面搅和。


有些话只能和死人说，不能对活人讲，云烨在给两位睿智的死人说了一大通话之后，他的清明节过的非常愉快，因为他不但祭祀了自家的祖宗，还祭祀了颜老先生和李纲，前者有些木然，后两者就让人愉快了，说完了正事，还能在这里可以鄙视一下李二的好色，听说最近他又在选美女，不知道他是不是想用生理机能来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并不老。


说实话，李二确实不太老，今年刚刚五十岁，（关中人不说四十九，）或许是重臣纷纷离世的原因，他对自己的未来好像非常的恐惧，不但在九嵕山依山开凿了巨大的陵墓，还准备再修建一百座疑冢，结果在群臣的劝告下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他转过身就下令找选美女。


说好了今年什么都不干的，他却私下里想要云烨把挖掘山洞的工匠，悄悄地弄去给他整治陵墓，结果被云烨拒绝，然后就被暴怒的李二撵出了皇宫，寒食节的时候连烟火都没有给云家给。


搞不清楚这位英明的帝王，英明的时候简直就是帝王的楷模，混账的时候肆无忌惮，萧妃已经六十岁了还不放过人家，一个小小的去感业寺出家的请求都不答应。


皇宫现在去不成，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秩序井然，云烨总觉得那里的气氛不正常，所以能不去的时候就不去，长孙最近好像也变得很不对劲，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不过到了五月的时候，云家得到了好多的牡丹吗，姹紫嫣红的摆满了一院子，是李治送来的，说是皇家的赏赐，花很多，但是送花的人更多，而且还顶盔掼甲的，一来就站了满满一院子。


感业寺现在不知道种了多少这东西，最喜欢牡丹的就是长孙，没事干就在脑袋上别一朵大花在皇宫里到处显摆，云烨承认是自己有些嫉妒了，不过往年的牡丹都是承乾送来的，怎么今年就成了李治？


这家伙这些年已经出落的一表人才，娶了王家的闺女，听说已经快有子嗣了，既然来了，云家自然要好好地招待一番。


两人杯来盏往的喝了三轮酒之后，李治笑着说：“姐夫还是好酒量，小弟望尘莫及啊，如今小弟在晋阳虽有小成，却无大的进展，还请姐夫您多多指点。”


这句话一出，云烨的心头一片冰凉，终于知道皇宫里的气氛哪里不对头了，原来不对头的地方就出在他的身上，从来没有把这个在历史上夺嫡风波中表现的非常懦弱的家伙当成问题，怎么就没想到最后成为皇帝的人是他呢？


这家伙太具有欺骗性了。


“我现在不受陛下待见，自己一个人整天在兵部当苦力，哪有时间去指点你，你身边听说已经有了好多的贤臣，善加利用不难创造出一场伟业。”


“小弟也是这么想的，张谏之，上官仪，来济，姜恪这些人确实都是一时之选，可是唯独少了气度，尤其是少了姐夫你这样的大将之风。”


云烨的瞳孔都缩小了，一字一句的问李治：“你到底要干什么？我是大将，但是我只会是陛下的大将，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招揽我了？”


李治对云烨的话并不在意吗，摇摇手说：“姐夫有这样的念头就难能可贵了，听说您拒绝了我大哥的招揽，是也不是？难道您就不担心重蹈李靖的覆辙吗？”


云烨感到一阵阵的眩晕，这家伙的势力膨胀到了什么程度才会当着自己的面说出这样嚣张的话，按照李承乾的势力来看，不应该有谁会是他的对手的，除非，除非……


“你对你大哥下手了是不是？”云烨艰难的问道。


“没有，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生生死死的谁说的准呢，您难道就不觉得今年您的事物非常的繁杂吗？”


事到如今，云烨反而平静了下来，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对李治说：“我一直非常的崇敬陛下，总认为陛下应该能做到十全十美，成为煌煌史册上的帝王典范，唯一可惜的就是陛下的帝位来的不太光彩，血腥味重了一些。


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很恶劣的开头，有了这个开头，后面就会有非常糟糕的后续，这些年我不断地想要通过我的努力来维系皇家得之不易的情感，可惜，到你这里终于功亏一篑。


失败了就要承认失败，所以我明天就会上表请辞，回家做一个农夫，只求晋王给云家老小一条活路，云烨感激不尽。”


李治呵呵一笑道：“姐夫这样的大才岂能闲置于荒野，那是我大唐的损失。”


云烨笑着说：“你的心思很大啊，不过现在你说了不算，我只是对你们皇家的感情失望了，不是没有还手之力，一摊子烂事我不想掺合，明天我就带着全家去远岛，我很想看看你有什么能耐能拦得住我的脚步。”


“姐夫您要走，小弟自然不敢阻拦，甚至不敢对大姐有丝毫的不敬，容儿依然会是郡王，寿儿也依然会是蓝田侯，只是小弟只想确定一下，您真的打算自己一个人离开吗？不带上我四哥？不带上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他们？”


“虫子和坏人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人？”这句话问出来云烨感到浑身轻松，压抑在心头的那块石头终于卸掉了。


李治笑了起来笑的非常的开心，鼓着手掌说：“姐夫果然是天下第一聪明人，从我的一句话里就能知晓漏洞在那里，确实了得，现在您还对我大哥很有信心？”


“火器作坊的那些工匠死的冤枉啊，李治，你在下手之前就没有想过他们是你大唐的子民吗？”一理通则百理通，如果到了这个时候云烨再不知道李治就是爆炸案的元凶，这些年的粮食就白吃了。


提到这件事，李治的神情也有些黯然，沉默半晌才说：“我何尝不知道那些人的价值，不毁掉武研院，就不能把你从朝堂上支开，不支开你，我如何施展我的计划，番僧的长生不老计划已经因为你的出现付诸于东流水，这一次，我不能再允许你破坏我的任何计划。”


“我当初就想不通，王玄策也是一个人精，怎么可能会干出这样昏聩的蠢事来，原来这一切都是你宏大的计划中的一环，告诉我一件事，陛下怎么了？千万千万不要告诉我陛下成了这幅样子和兕子有关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发疯！”


“姐夫，我们不说这些事情，小弟今日上门其实就是想做最后的努力，因为不管是王玄策，还是张谏之，他们都极力的希望您能够继续带领着他们为大唐效力，包括我自己在内，从没有想过对姐夫你下手。”


云烨惨然一笑道：“确实如此，你李治还没有能力谋划这样的阴谋的能力，说实话，你还不配，我虽然也做了一点点的防御，却没有想到你会发动的这样急这样迅猛，你不能成为大唐的皇帝，绝对不行！”


说到这里李治却变得愤怒起来指着云烨压低了声音恨恨地说：“我知道，从小你就看不起我，无论我表现的是善良，还是狡狯，甚至是睿智，你对我的态度始终如一，那就是看不起，小的时候你拿我当小孩子看待，长大以后你还是拿我当小孩子，现在，你见到小孩子的力量了吗？”


“你弄错了，我说你不能成为皇帝的原因不是因为你不够聪明，而是你现在打算杀掉自己的父亲，估计你母亲如果阻拦你的话，你也不会手软吧？你大哥最凶狠的心思就是不让你父皇长生不老，弑父这种事情你也干得出来，谁他娘的敢让你当皇帝，你要是当了皇帝，我们他娘的还有活路么？”


李治冲着云烨干涩的笑了一下，就带着人准备离开。云烨在后面说：“你如果敢对陛下和娘娘做什么的话，你和整个长安的人就不必活了。”


“十六卫现在我控制了十二卫，你竟然敢在我的面前说杀死整个长安人的话，你以为我真的不敢杀你？”李治已经咬牙切齿了。


“你控制了十二卫？你竟然不相信我能杀死整个长安的人？”云烨奇怪的问道，不过在问完这句话之后，整个人就变得很轻松，拍拍自己的手说：“你不必回答我，你和小的时候一样，还是一个蠢货，我只是你姐夫，不是陛下，没理由教你怎么变聪敏，赶紧滚出云家，想去弑父你就去弑父，想去弑母你就去弑母，想去把你哥哥们全部干翻，就去干翻，云家要关门闭关了，快点走，免得你身上的傻气弄脏我家的地面。”


云烨的话音刚落，已经全副武装的小苗就将手里的短矛投掷到李治的脚下，一个虬须大汉怒吼一声，抬起手里的马槊就磕飞了短矛，准备趁势进击的时候被李治喝止了，大队人马匆匆的离去了，只有千余人在看守着云家。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节 断义


辛月站在地道的入口焦急的等待云烨和小苗，等了很久却发现俩人没过来，心急如焚，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咬着牙从大厅里冲了出来。


进了花厅发现夫君正在一口一口的喝酒，神情很颓废，却没有丝毫紧张的感觉，完全不是刚才说给手势让家人躲避时那副焦急姿态。


从不穿甲胄的老江握着横刀守在大门前，八牛弩已经上了弦，外面包围云家的兵丁，也已经是刀出鞘，弓上弦似乎随时都会冲进来。


“夫君快走，李治要造反，咱家和他不是一伙的，迟早要倒霉，只要您走脱了，没人敢拿我们怎么样。”辛月焦急的摇晃着云烨的胳膊，想要他赶紧走，云家的地道很发达，没人知道有几个缺口，以夫君的能力，只要家小不拖累他绝对可以走得掉的。


“走个屁，都回来，该干什么干什么，好好地过日子，哪来那么些危机。”云烨一挥手就把桌子上的茶壶，茶碗，全部扫到了地上。


“不行啊夫君，您和李治的话妾身听见了，他是真的要造反，他连陛下娘娘都不肯放过，咱家，咱家更不要说了，想当皇帝的人没人性，夫君您快走啊，要是您不放心陛下他们，妾身留下，妾身帮你看着长安城。”


辛月跪倒在地上，抱着云峥的双腿嚎啕大哭。


云烨把辛月抱了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说：“那个蠢货要是能够造反成功，李家的江山早就更迭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小武和人杰到现在都没有传来警讯就说明这只是一场闹剧而已。”


“您派了小武和人杰去监视他们？”


“是啊，一年中出了这么多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不怀疑，不想找到一个答案？找不出答案来，咱家才会一日三惊，现在有答案了，事情就水落石出了，李治造反而已，据他说已经控制了皇宫，控制了十六卫里的十二卫，想必太子六率已经被他的大军看守起来了，没有拿到手的四卫只可能是程伯伯控制的左武卫，尉迟伯伯控制的右武卫，牛伯伯控制的武卫，再加上千牛卫而已。


如果他真的有这样的能力，确实让人感到害怕，可是，有这个可能吗？他就算加上长孙家，李怀仁，甚至整个勋贵群，我告诉你，他也不可能控制十二卫！


就算皇帝不省人事，还是病重垂危，也不可能！长孙无忌怎么可能将赌注压在他的身上，他敢吗？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我用那句杀光长安人的话来试探他，结果发现他居然不害怕，哈哈哈，他居然不害怕！老子当年这样对冯盎说了，一位百战的老将立刻就俯首帖耳，战战兢兢，他李治凭什么不害怕？只有一种可能，长孙无忌这个知道内情的人没有告诉他。


想要造反，我这样的一座碍眼的大山不搬掉，他造个屁的反，这样的大事长孙无忌都没有告诉李治，你说长孙无忌真心投靠他，骗鬼去吧！


一个年轻的野心勃勃的皇子，想要上位，身边总会聚集一些野心家，张谏之，王玄策，李怀仁，来济，上官仪，姜恪，这些人都是人才啊，堪称一时之选，可惜啊，这一次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我以前总是怀疑长孙无忌去干什么了，户部大权都交给左侍郎褚遂良，还以为他在休养生息，选择在这个时候隐忍，没想到他在干这事！”


辛月听不懂云烨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从这些话里听出来一个最简单的意思，那就是李治是一个蠢货，这一次的造反根本就不可能成功。


辛月一想到这一切很有可能是皇帝安排的，辛月就感到浑身发冷把身子往云烨的怀里钻了钻说：“好好地日子不过，这是要干什么啊？”


“问得好！干什么？折腾呗！她李家的人没有一是安稳的主，胡人的血脉在他们的心里燃烧，奔涌，怂恿他们一脑袋扎向灭亡，都以为自己是聪明人，都以为自己是不世出的英主，你看看西域的十六王，我回来之后，就被人家吐火罗人打成一条狗了，如果不是薛仁贵守着于阗一线，他们的狗头早就被人家挂在马脖子上当饰品了。


李元祥的信你不是看了吗？你看看他是如何哀求我的，还有一点尊严吗？请我向陛下美言，他大算降爵回来，继续在越州生活，发誓一辈子不离开越州一步。


晚了，从他们上表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晚了，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穷蔽的沙漠上吃沙子。


折腾呗！毁掉火器作坊，毁掉得之不易的亲情，毁掉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一切，折腾呗！折腾到最后只留下他们李家人一张张丑恶的面孔让世人唾骂！”


云烨越说越激动，浑身开始颤抖，声音也从平缓变成了咆哮，自己百般隐忍，只想让这个世界多一些尊严，少一些龌龊，原以为自己已经做到了，到头来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改变。


老江进来禀告说长孙冲，李怀仁求见，听到他们的名字，云烨的面孔变成了蜡黄色，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让老江请他们进来。


这一次云烨没有去迎接他们，只是坐在大厅上等他们过来，等自己的兄弟虚情假意的劝诫自己，胸中的酸楚仿佛就要溢出来一般。


长孙冲一进门就笑道：“烨子，何必愁眉苦脸，江山谁去坐与我等无关，都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勋贵就是那座营盘，皇帝不过是来来往往的过客而已。知道你的性子，要你出面太为难你，你只要留在家里，那都不去，等到新皇登基的时候恭贺一下就成，兵部尚书的职位，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了。”


听完长孙冲的话，云烨又问沉默的李怀仁说：“你怎么说？”


李怀仁长叹一口气艰难的说：“识时务者为俊杰！烨子你是人间的智者，心中想必已经有了决断，我们过来，就是来听消息的。”


云烨点点头，用刀子从袍子上割下两块布，一块拿给长孙冲，一块拿给李怀仁，然后做了一个请离开的手势，就背过去眺望远处的玉山，那里的白雪已经化尽，正在慢慢地变绿，春天早就回到了大地，为何自己的身体却如此的寒冷？眼前出现了无数的金星，明媚的春光逐渐被黑暗吞噬。


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的自己还是那样的年少，骑着旺财在草原上奔跑，李承乾的衣衫已经被扯得稀烂，这家伙每天都穿新衣服，这是大家一致商量好的报复，程处默欢呼着从奔驰的骏马上俯身摘下一朵黄花，追上骑术不太好的李承乾，抖手就插在他的头上，大叫着李大娘子远远地跑开……


李怀仁流着口水趴在一堵矮墙上往里面偷看，那里是李道宗宠妃住的地方，几个人把脑袋凑过去之后，才发现那里面有一个女子正在洗澡，胸前的两点红豆都清楚的展现在所有人眼前。


不好，被沐浴的美人发现了，尖叫了起来，大家顿时落荒而逃。气急败坏的李道宗跳上矮墙大声的喝骂……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哦！是皇帝秋猎时候发生的事情，为此五个人被长孙狠狠地抽了一顿板子，李二倒是哈哈大笑不当一回事。


梦做完了，也就醒了，张开眼睛的时候，辛月就在跟前，没有欢呼，只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我睡了多久？”


“三天。”


“李治被砍掉脑袋了没有？”


“还没有，不过已经被左武卫困在三原县，承乾和处默来过，不过又走了……”


说到这里辛月再也忍不住了，撕心裂肺的哭了起来断断续续的说：“您吐了血，睡过去了，小苗要去请孙先生，外面的人不许，又不能暴露地道的秘密，结果小苗就杀出去了，把孙先生请来以后，又杀回来，身上中了三箭，血流了一地……老江战死了，老夏战死了，刘进宝至今昏迷不醒，夫君，咱们走吧，去岭南也好，去岳州也好，哪怕是去远岛都行，妾身伺候了您好好过日子，长安的这笔糊涂帐咱家不算了。”


云烨听到这些话，心中大恸，两只胳膊想要撑起身子，却酸软无力，侧过脑袋就看见上身被纱布裹的严实的小苗也在低声哭泣，这才好过一点。


“饿了，给我一碗粥，喝完粥我又是一条好汉！”


云烨咬着牙吩咐道，自己吐血已经是懦弱的表现，下意识里还是不愿意和李怀仁刀兵相见，至于长孙冲，他从来都不会有事。


喝了一碗粥，精神好了许多，从辛月断断续续的话里面慢慢知道了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就在李治一个人坐在万民殿龙椅上大笑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有人说皇帝醒了，于是他在第一时间就带着自己的侍卫想要回到晋阳，到了三原县之后，他又给十二卫下令，要他们火速攻击长安。


结果没有等到长安陷落的消息，等到的是程咬金统领的左武卫大军的围剿！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一节 吃肉的草


连续两天，云烨什么都没有做，努力的在喝孙思邈配的药，努力的吃饭，到了时间就睡觉，他觉得自己不该再吐血了，人身体里有多少血经得起这么吐？


第三天就穿上铠甲准备出门，岭南水师的悍卒和征西军的部属全部在门前听令，临出门看了一眼才苏醒过来的刘进宝，安慰了一下别的负伤的家将，又去老江和老夏的灵位前上了一炷香这才跨上旺财，兵发昭阳宫！


长安现在乱的一塌糊涂，到处都是士兵，到处都是奔驰的战马，李怀仁拥兵困守昭阳宫已经五天了，这个想在夹缝里生存的家伙，最终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老江，老夏，就是死在他的手下手里，奉命看守云家的也是他，现如今，云烨很想去亲自结束掉这一场闹剧。


三千人，这就是云烨的力量，三千绝对听从自己命令的死士在此时的长安城已经是一股非常大的力量了，这一次没有打龙旗，只有一杆硕大的云字帅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岭南水师的统领是刘仁愿，但是谁都知道这里是云烨的地盘，皇帝都默许的一种势力划分，三千匹战马踏破了草皮，烟尘滚滚的杀向昭阳宫。


一路上劝阻的人很多，从房玄龄到李靖，最后到匆匆赶来的李承乾，都希望云烨解散兵马回云家养病，等候皇帝对这些人最后处置。


或许李泰才是最了解云烨的人，就说了一句话，别毁了昭阳宫，然后打算和云烨一起去那里。


李怀仁站在宫墙上看到云烨的大军沉默的慢慢逼近，头一排盾手后面是密密麻麻的八牛弩，惨笑一声，冲着云烨的军阵大吼：“你也来杀我，你也来杀我了，你们都是聪明人，就我一个傻子夹在你们里面受罪，如果我不杀你家将，伤了你小妾，你是不是连杀我的心思都没有？


云烨，你出来，有本事你亲自过来杀了我，火器作坊是我派人炸掉的，你出来！”


云烨轻轻地拍了旺财的脖子一下，旺财就非常听话的走了出来，云烨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冷冷的看着宫墙上已经发狂的李怀仁。


“从小你就比我聪明，比我们谁都聪明，程处默比我笨，但是你却一直把他拴在裤腰带上，就算是北庭，也亲自带着他，你用不着的功劳全给了他，我当时也要求去北庭的啊，你却不答应，我也是悍将，我的功勋也是一刀一枪的杀出来的，凭什么你们一个个的都比我职位高？都比我富裕？我爹是王爷啊，我哪一点不如人了？”


围困昭阳宫的人很多，武卫，千牛卫的大将军都在，他们全部缓缓地后退，给云烨的部署留出足够的攻击空间。


“我老婆去了你家，你知不知道她是哭着回来的，辛月给了她无数的好处，甚至连岭南的商道都分给她一份，你的情意确实没得说，可他娘的老子为什么要接受你的怜悯？


我也是堂堂正正的汉子，为什么要受嗟来之食？老子豁出命去就想博一个富贵，到时候老子也能正大光明的对你说，老云，家里的破事让辛月去找我老婆去说，这点事情还摆不到我们兄弟的桌面上来谈，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原本想把你小妾用八牛弩射杀的，我最后还是他娘的狠不下心！你自己也是医生，吐口血死不了人的，老子在漠北被人家的连枷捶地吐了几十口血也没死，天底下只有你的命精贵？”


看到李怀仁像个猴子一样在城墙上跳来跳去的，云烨张嘴说道：“你老婆孩子已经在去远岛的路上，你打算什么时候死？”


“我不要你可怜，我造反，我老婆孩子就该死，用不着你当圣人。我杀了你！”李怀仁忽然取出弓箭，拉弓就射。距离太远，射过来的箭已经绵软无力，被无舌轻易地就挥矛格飞了。


暴跳如来的李怀仁依然一箭一箭的射过来，他的手已经被弓弦割破，鲜血淋漓的，但是他好像没有知觉，依旧暴跳不休。


宫门打开了，他的部属排着队从里面走了出来，武器被扔到了一边。跪地请降。


李怀仁似乎显得更加愤怒，挥舞着横刀大叫着从宫墙上跳了下来，这里的宫墙很高。足足有三丈，他穿着几十斤的甲胄身子很沉，落到地上的时候两条腿就齐齐的骨折，白色的骨头刺破战裙就那样暴露在外面，他似乎没有知觉，依然咒骂不休。


旺财带着云烨走到他的身前，李怀仁的横刀已经摔得不知道哪里去了，云烨下了马走到他身前蹲下说：“还有什么怨气就一起发出来。”


李怀仁通红的眼睛似乎怔了一下，伸出满是鲜血的双手拉住云烨的铠甲说：“我的腿断了，好痛！好痛啊！”


云烨的眼泪噗秫秫的垂落下来，抱着他的头说：“再忍一下，马上就不疼了。”


“好的，下手准一点，有件事告诉你，我真的没想杀小苗，我说我去请孙先生，她不相信，你家的家将疯了，自己往军阵里闯，我拦不住……”


云烨抬起头看着天上惨白的太阳，一柄三棱刺从袖口弹了出来，犹豫了很久却刺不下去。


“你就是这样优柔寡断的，这样刺把我捅成筛子也杀不死，我抓着你的手，这事我比较有经验。”李怀仁笑着握紧云烨的手，狠狠地向自己的肋下刺了进去，鲜血嗤嗤的冒出来，他的头颅一沉就落在云烨的膝盖上，云烨松开三棱刺，一片蓝色的碎布出现在他的手边，这是自己割下来的那块布，李怀仁非常希望云烨能收回去，但是这话，活着的时候说不出口。


叛乱者杀！不管是不是投降，他们都没有活路，千牛卫，武卫的人杀的很顺手，以前就在这片土地上，秦琼和段志玄两个人带着玄甲军和李建成的太子六率在这里厮杀，最终以寡击众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这片土地之所以荒草萋萋显得非常肥沃，原因就是这里的地下，埋的尸体太多了，植物其实是一种吃肉的东西。


云烨摊开双腿，就这样坐在地上，李怀仁的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就像很早以前一群人玩累了之后躺倒在草地上休息……


皇帝永远是暴躁的，现在同样暴跳如雷，他说的话云烨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什么叫做自己已经给了李治无数次机会？


木偶一般的上朝，木偶一般的下朝，见到长孙冲就闪开，见到李承乾就低头而过，如果不是程处默牵着自己一定会撞到人或者柱子。


家里来了很多人，皇宫里的，朝堂上的，后宫的，书院的，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的，总之人很多，显得家里面很乱，云烨不在乎。


直到有一天消瘦了很多的云寿出现在云烨面前的时候他才惊觉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拿手帕帮着儿子擦掉头上的汗珠，抱着他拍拍后背笑着问：“北海边上可曾过得惯？”


“还好，孩儿管理着一千四百人，算是那里最强大的一支军队，有一次军马场；里的马群跑了。孩儿带着人整整的追了一百多里，才发现是几个野人在偷马，原本要将那几个野人处死的，后来看到他们部族的惨状，孩儿就下不去手，自己掏钱买了一些牛羊送给他们，现在那里的人都很喜欢我，有什么事情都会告诉我，军马场的战马跑丢了，他们也会找到后送回来。


爹爹，孩儿已经习惯喝酥油茶了，其实喝惯了味道不错。”


云寿解下盔甲，做了两个扩胸的动作，不好意思的看了父亲一眼，就端起案子上的点心玩命的往嘴里塞，云烨一边给云寿倒水，一边要他慢慢吃，见他噎着了还帮他捋后背。


辛月站在门外不断地拿手帕擦自己的眼角，小声的吩咐要下人们全部走开，自己流着眼泪看两父子说话。


父子俩很愉快的说了一个下午的话，主要是云寿说，云烨听，不管云寿说什么事情，都能让云烨哈哈大笑，总是听不够，听他说自己被老兵戏弄，听他说自己发怒整顿军纪，也听他说北海牧羊的寂寞，还有那些丑陋粗野的牧羊女的故事。


吃晚饭的时候云烨抬头问云寿：“还打算去北海吗？按照咱们父子的协议，你还有一年的时间。如果觉得自己还需要出去，那就去，用不着管爹爹，爹爹最近就是心情不好，你回来了，这不是就好了嘛，你大哥过几天也会回来，你如果要走，就等几天，拜见了你大嫂之后再走。”


“不去了，那里寂寞的让人发狂，蓝天碧水草原看够了，孩儿还是更喜欢长安，最让孩儿牵挂的是爹爹做的小排骨，做梦都想啊。”云寿吃了一大碗饭之后，满意的放下了碗筷叹息道。


“想吃小排骨？简单！明天就做，让你吃个够。”


“可是明天是大朝会，爹爹您是要上朝的！”


“谁去管他，我儿子要吃排骨才是大事……”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二节 无欲便无求


住在山里的日子还是非常不错的，自从李容来了之后，父子三人就进了山，挑水，劈柴。揽草喂马，日子过得祥和而且安宁。


在这段时间里，云烨向自己的两个儿子彻底的诉说了这个世界大致的形状，物产和国家的分布，指着自己画的简易地图对李容说：“那个鬼女人就藏在这里，这个地方叫做红海，不远的地方叫做地中海，如果有人能够将这两个大海挖通，就能去最西边的地方。


容儿，不要小看那个女人，她能从爹爹设计的死亡陷阱里逃脱，就说明她的意志力非常的顽强，爹爹估计虬髯客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她的手上。


知道你们有个疑问，想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一个叫做云海的兄弟。”


说到这里云烨笑了一下接着说：“没有，这是那个鬼女人想要给自己孩子留一条活路做的准备。所以，你不要顾虑，爹爹只有你们兄弟三个。”


李容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在来之前就在信里问过父亲，虽然刘掌柜早就断言过，他还是想确认一下，这是不是爹爹做的另一个布置。


云烨抬脚抹掉地上的地图，拿手指指指脑袋，意思是要两个儿子记在脑子里，不要付诸于文字，两个儿子了然的点点头。


斧斤丁丁，山谷里传来父子三人砍柴的动静，褪去了满身的繁华之后，回归最质朴的生活人也会变得简单，现在云烨要的就是一种简单的生活而不是什么复杂。


一场兵变彻底的撕裂了大唐表面上那层温情的纱衣，所有的丑态全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后，云烨连多看一眼长安的兴致都没有。


父子三人从初夏就住在山里，一直到秋天，看样子云烨还是没有准备出山的打算，辛月向朝廷报告说丈夫吐血之后，身体虚弱，需要静养，没想到朝廷居然也批示下来了，但是却不许云烨离开长安。


父子三人背着柴火走进那几间茅草房，辛月，小苗笑嘻嘻的从里面出来迎接，身后还跟着两个小媳妇，一个是冯媛，一个是李烟容，在李容回家之后，云烨执拗的重新给他们举办了婚礼，而后云寿的婚礼也如期举行。


这一次云家只请了寥寥几个亲友观礼，自家人关上门高兴了三天之后，就把家搬到山里的这些茅屋来了。


山里的生活过了几个月，没有一个人要求回到云家庄子，妇人们都知道，这是一个父亲再对自己的儿子传授家族学说的最关键的时刻，不管会有多长时间，她们都会有耐心等下去。


所以在饭桌上听到公爹说起一些奇怪的话，而自己的夫君却在沉思或者点头的时候，冯媛就感到无比的欣喜，李烟容很想理解公爹的话，却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听不懂。


他们交流的文字也极为古怪，蝌蚪一样的东西，就算是摆在冯媛和李烟容面前的时候，她们也一无所知。


只要冯媛和李烟容露出探究的神色的时候，辛月就会拿筷子敲敲桌子，警告她们，这不是她们应该听的东西。


“这个世界其实就是一个球，他不是漂浮在水上，没有四根巨大的乌龟腿撑着，它就是漂浮在无尽的虚空里，绕着太阳旋转着运动，每一圈，就是一年，我们居住的这个大球每自转一圈就是一天一夜。


寿儿，你在书院里应该学过很多的新学问，其中重力一途就能很好的诠释这些你们看起来非常抽象的问题，你们或许会想，如果生活在球上，等到大球转到下面去的时候我们岂不是会跌入无尽的虚空，其实不是这样的，有一种力量我们把它称之为万有引力，有它的束缚，我们就不会掉下去，另外，上下左右这些方向感，其实都是在这座大球上才有的概念，等你到了虚空，就没有这些所谓的方向感了……


寿儿，别光顾着听爹爹唠叨，鱼上钩了……不错，很肥，今晚的吃红烧鲤鱼……”


水潭边上父子三人戴着斗笠钓鱼，不断地有欢笑声传了出来，远远地替他们父子把风的辛月笑的更加开心。


这样就对了，有时间教教儿子，干嘛要把心思都用到朝堂上去，出了力气还让人家不待见，这一回皇帝有准备，太子有准备，只有可怜的夫君一无所知的被气吐血，何苦？


现在满长安穿的厉害，李治之所以会造反，其实就是皇帝暗地里怂恿的，虽然这样说也说不通，皇帝要杀儿子用不着和郑庄公一样纵容弟弟吧？


不过用不着管，皇家的人都是一群变态，好人和他们在一起久了，也会变成混蛋，李怀仁多好的一个人，平日里嫂嫂，嫂嫂的叫的欢实，到了这时候就变成了黑心烂肚肠的，小苗差点被他杀死，一想到老江，和老夏，辛月就越发的恨皇家了。


夫君的兴致很高，可能他们父子聊得很开心，开始下小雨了三个人也没有动弹的意思，正要过去呼唤一声，冯媛撑着一把红伞走过来给辛月遮雨，笑着说：“娘，您不必喊他们，爹爹相公，二弟他们说的高兴，这是一种雅趣，雨水不大，不用担心的。”


“知道什么，你爹爹前段时间被皇家的混账气的吐血，身子到现在还没有恢复，淋了雨可不成，说话说的再开心也要有个度。”


辛月正要过去喊，却停下了脚步，咬牙切齿的看着山路上走过来俩个打伞的女人，这个女人已经是第二次过来打扰自己平静的生活了。


“天地的玄奥就在于此，就像现在飘落的雨丝，只不过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太阳将地上的水变成蒸汽，然后这些蒸汽就会飘到高空遇到上面的冷空气之后就会凝结成云彩，等到水汽饱和之后就会变成雨水再一次落到大地上滋润万物……”


辛月拦不住长孙，也不敢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长孙站在他们父子三人的背后偷听，谅你也听不懂！辛月恶狠狠的想。


云烨回头看到了长孙，就笑着起身，从头上摘下斗笠请皇后戴上，云寿，李容也跟着站起来，只是眼中再也没有小时候那种欣喜之态。


长孙一言不发的坐到云烨刚才坐着的小凳子上，捡起云烨的鱼竿继续垂钓，云烨笑了一下，也跟着坐下来，陪着她钓鱼。


云寿把自己的斗笠给父亲戴上，然后就和李容离开了水潭。云烨瞅着长孙两鬓上出现的星星点点的白发叹息一声说道：“我心疾未愈，此时不宜出山。”


长孙木讷的说：“我知道，所以我不是来找你出山的，我只是想问问你，有没有治疗心疾的良药，我也病了。”


云烨发愁的看着雨点在水潭里激起的无数涟漪道：“刚开始的那几天，我有点恨自己，为什么要从山谷里出来，和旺财在那个人迹罕至的山谷里傻乎乎的生活也不错，就像现在的样子，很好，很舒心，旺财也能得到最大的自由，谁知道出山之后，我就变得不快活，旺财也不快活，还碍着别人的眼。”


长孙不接云烨的话，回头看看那几间茅屋幽幽的说：“给我收拾出一间屋子，我也打算在这里住，或许青雀也会过来，你本来就该在这里多盖几间房子的，大唐的伤心人太多，总是需要一个疗伤之地的。”


“也好，能想到您在皇宫里该是如何的煎熬，我们都是胸无大志的人，躲在山沟里也不错，您知道的，我的手艺不错，您起了白发，该多吃点黑芝麻和首乌之类的东西，今晚就吃，芝麻糊就很好，我去年收获了好大一袋子。”


长孙点点头表示认可，然后就提起了鱼竿一条巴掌大的鲫鱼就被提了上来，看着在鱼竿上活蹦乱跳的鲫鱼，长孙漠然的将这条鱼捉住，从鱼钩上卸下来，对云烨说：“把这条叫做雉奴的小鱼儿今晚给我红烧了吧。”


哀莫过于心死，长孙的这句话就让云烨明白了李治只不过是一条被鱼饵勾引上钩的小鱼，不过，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大鱼钓小鱼的游戏而已。


翻看一下自己的鱼篓，对长孙说：“雨下大了，咱们还是回去吧，今天钓到了足够多的鱼，回去就给你做红烧鲫鱼，其实你该喝汤的，鲫鱼做的来的汤，奶白奶白的最是滋补身子，红烧只能满足一时口腹之欲罢了。”


长孙回头看了云烨一眼，撩一撩垂下来的乱发笑了起来，就像很久以前一样，拍拍云烨的脑袋，只不过现在拍脑袋需要把胳膊抬起好高，眼睛里泛着泪花说：“总算是还有一个顾惜我死活的人。”


“其实没关系，了不起把全世界都给他们，我带着您还有咱们在乎的人去远岛，那里一年四季都是夏天，什么都不想，就在那里成天的傻乐，脑袋里想的事情一旦多起来，人就不会快乐。您看看街面上的那些傻子，一个个活的多高兴。”


长孙嘿嘿的笑了一声，就和云烨提着鱼篓回到了茅屋。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三节 大网和小网


杀才可以在这个世界上的活的风生水起，好人就只能躲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瑟瑟发抖，人家骑马过来扬起来的手灰尘也比好人多。


这个道理云烨给长孙讲了，辛月见长孙不是来劝自己夫君出山的上工的，也就对长孙非常的孝顺，再这么一群人里面，云烨掌勺掌的不亦乐乎，毕竟好人也需要有一点自己的乐趣。


长孙喝了一罐子鲫鱼汤，吃了一小碗黑乎乎的芝麻糊，又进了四五个沙葱馅的饺子，看得她身后的梅姑非常的高兴，这是娘娘这半年多时间以来吃的最多的一次。


“舒坦！撑着了。”长孙摸摸自己的肚子对云烨说。


“妾身陪您去散步，这里很安全的，家将们就守在这里，没有野兽。”辛月起身对长孙说。


长孙仔细地看看冯媛说了声好女子，就从头上摘下一支凤钗插在冯媛的头上。又回头看看李烟容，在她的脸蛋上摸了一下说：“你是一个享福的。”


然后就在辛月和冯媛李烟容的陪伴下去小路上散步。


云寿见皇后走了，压低声音问老爹：“老爹，您说皇后奶奶来山里做什么？”


李容皱着眉头说：“一定是想要老爹出手救李治，只是实在张不开嘴，所以只能硬磨老爹，这一回咱家可不当大头鬼，她都没办法，咱家还能有什么法子。


小武昨天来说现在朝堂上乱哄哄的，长孙家快要一手遮天了，以前长孙无忌要担任实权左仆射的时候被娘娘拒绝了，现在人家真正的成了左仆射，房玄龄已经上表告老，看样子就是顶不住长孙家的压力给人家腾位置的。


长孙冲这一次后发先至，在李治没有完全发动之前就控制了局面，张谏之，来济，上官仪来不及出逃，被他生擒活捉，只有姜恪陪着李治在三原县，最后战死了。


平乱的大功啊，人家现在已经官拜兵部左侍郎，顶掉了那个傻乎乎的段虎，现在正在全面的掌管兵部大权，在老爹的位置上发号施令呢。”


云烨呵呵一笑，对云寿说：“你小武姐姐就没有查出来皇宫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云寿忧虑的摇头说：“小武姐姐甚至启用了已经十年没有启用的卑贱者，依然无法弄清楚万民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一晚，皇宫里死了很多人，都是在万民宫当值的太监和宫女，第二天太极宫摆满了香花，据说是为了消除血腥味和遮挡那些来不及修补的损毁痕迹的，同一时间，感业寺里也多了十六名女尼，其中一人赫然就是徐惠妃。


无色大师现在不过问俗世，一心礼佛，她的儿子据说现在也娶了亲，不过没有人知道他在那里，最可疑的就是徐惠妃的父亲右散骑常侍徐孝德被弃市了，他不过是一个老好人罢了，说到底就是一个女贵父荣的典范，杀之无趣，既然他都被杀了，只能说他确实有取死之道。”


云烨长叹一声对两个儿子说：“我们还是坐在城门观风景吧！”


“老爹，我们一味闭门不出，也不是个办法，现在已经有人把您比作假痴不癫的司马懿，我们哥俩成了司马昭和司马师，都说我们正在蓄积力量以图后势呢。”李容拍着桌子低声吼了一嗓子。


云烨摇头笑道：“长孙家太心急了些，造这样谣言，只会贻笑大方，爹爹在出事后，就已经将云家的力量展现在人前，不过三千劲卒而已，在大兵围城的长安，掀不起什么浪花，那天的事情其实就是给皇帝看的，云家的家底就这么多，至于爹爹躲在山里，其实是在请罪，咱家私自帮助李怀仁妻小逃脱，这也是大罪啊！”


李容和云寿对视了一眼一起问云烨：“老爹，咱家的家底不会只有三千劲卒吧？”


云烨幽幽的说：“谁知道呢，爹爹从西域回军的时候，走了一路分散了一路的兵马，现在天知道还有多少人肯听咱家的话。”


听了老爹的话之后哥俩就去看地图，李容从河西勾了一条长线划到了长安，云寿又把云家商队的行商路线标注在那张图上，发现两条线重合成了一条，李容抽抽鼻子，云寿也仰着头看天，做了一个简单的计算之后，哥俩就那张地图塞进灶火里，若无其事的帮着老爹烧火，等一会皇后和娘亲她们回来还需要热水洗漱。


云寿和李容两个人只能简单的计算一下，小武却忙得满头大汗，密闭的房间里栓满了红绳子，密密麻麻的就像是一张大网，墙上的地图上订满了钉子，每根钉子都拴着一条红线，小武在最后一根钉子上栓好了红线，将他慢慢的牵引到了岳州，这才长吁了一口气，冲着已经呼呼大睡的狄仁杰踢了一脚吼道：“快去给我弄盆凉水过来，你要热死老娘么？”


狄仁杰揉揉酸涩的眼睛，无奈的看了小武一眼，这婆娘自从生完第二个孩子之后变得更加的嚣张跋扈了，生儿子而已，用不着这么嚣张吧。


虽然心里嘀咕，看到小武满身的汗水，还是有些心疼，跑出去端了凉水进来，小武已经脱得光溜溜的，狄仁杰看这小武玲珑有致的玉体，咽了一口口水，这婆娘给自己生了两个孩子身材还是保持的这么好。


地道里面丫鬟不能进来，所以事事只能自己动手，拧湿了毛巾，很细心的帮着小武擦拭身上的汗珠子。


“滚，你干嘛总是在我胸口上擦，没看见我脑袋上全是汗水？”


“哦！知道了。”狄仁杰从迷醉的神态里清醒过来，又开始兴致勃勃的帮伸开手臂等着人伺候的小武擦拭……


小夫妻间的游戏很容易玩出火来，刚才还是小武一个人满头大汗，过了一阵子之后就变成两个人都汗津津的，小武似乎已经瘫软了过去，狄仁杰嘿嘿一笑，就把赤裸的小武抱到凉席上，重新换一盆子清水，继续刚才的工作。


清理完之后，两个人仰面朝天赤裸裸的躺在凉席上，狄仁杰看着这张大网对小武说：“这就是师父忙活到现在干的事情？”


小武转个身趴在凉席上小声说：“原本还能更加的密集些，也能更加的复杂些，有些手段师父不愿意用。”小武指着虚虚的从墙上垂下来两根红线又说：“小黯，小佑，本来是两手非常好的棋子，师父却生生的斩断了，这些年除了亲情上的来往，不肯越雷池一步，还有洛阳的单鹰，漠北的寒辙，曲卓，明州的牛见虎，涿州的尉迟宝林，甚至还有左武卫的程咬金，程处默，牛进达，尉迟敬德，哪怕是李靖，师父也能拴上红线。


可是他就是不愿意，我无论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师父似乎宁死都不愿意动用这些恐怖的力量，否则，这张网的力度将会增加五成！”


狄仁杰想了好久才说：“这样就很好，重情重义才是我的好师父，我们夫妻才会全心全意的帮师父，却不用担心后路，这样很好，好男儿有所为，有所不为，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就好。不过，小武啊，你能告诉我这张大网旁边的那张小网算是怎么回事？”


小武用胳膊将自己美好的上身撑起来嗤嗤的笑着说：“那就是白玉京啊，师父不喜欢白玉京，可是我对白玉京简直就是痴迷，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多美啊，宾媚人，狐媚子，想起这个名字我就浑身发烫……”


小武说完了就娇笑着翻身跨坐在狄仁杰的腰胯上，黑色的长发如蛇一般在空中舞动……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李泰极其无聊的当着皇后的面朝着云烨唱这首《短歌行》而且还不厌其烦的连唱了三遍，唱完了之后就对云烨说：“我的差事干完了，现在我要吃的，我已经半年没有好好地吃过东西了。”又指指正在盖茅屋的工匠接着说：“我刚才唱的歌你就当是唱歌，我是敷衍任务，你也就当是我发疯就好，咱俩做邻居吧，我想静下心好好地研究一下飞机都不行。”


长孙苦笑一声，摸着李泰的脑袋说：“也好，你陪着娘住在山里也不错，最好能住到天荒地老，你小弟的雄心刚刚熄灭，你大哥又有了周公吐脯天下归心的心思，出去了还是混乱一片，不如在这里图个清静。”


李泰笑道：“对啊，对啊，所以孩儿把研究室搬过来了，我和烨子两个人好好地研究一下飞机，小苗也在啊，她是最好的乘客，这一次我们一定要让飞机飞起来。”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四节 促织


李泰对李治彻底的失望了，年幼时候那样一个天真善良的孩子，怎么就在短短五年之内变成了那个样子，为了那张椅子谁都想杀，而且还付诸了行动。


一颗心被割裂的到处都是伤口，到了最后才发现只有自己喜欢的物理学能让他的饱经伤害的心可以得到一丝丝的安慰。


茅屋还没有建好，所以他就和云烨挤在一间屋子里睡觉，耳听着外面的虫鸣，还有两外一张床上呼呼大睡的云烨，怒火猛地从脚底板升起，赤着脚从床上跳起来，揪着睡眼惺忪的云烨就问：“为什么？”


云烨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道：“还能为什么，越是好人就越是容易受到伤害，杀才一个个都活的没心没肺的，当然感受不到这些痛苦，不过，咱哥俩是好人，就没必要把自己往死里逼，他们可以活的自在，我们也成。”


“我知道这个道理，可就是睡不着啊！”


“睡不着你找我干什么，希帕蒂亚就在隔壁，要不然我把小苗喊回来，你去找希帕蒂亚？”


“没意思！”


“这话就说的有点狼心狗肺了。”


“不是那个意思，而是现在没心情！”


云烨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外面的虫鸣，忽然有了主意，披衣而起，套上鞋子提着一个灯笼还有一个带盖子的陶琬就出了房门，李泰也好奇的跟了上来。


云烨在自己手上提得灯笼上面开了一个小口，立刻就有一束比较强的光线射了出来，从外墙上取下小苗捉蝴蝶的小网，蹑手蹑脚的靠近旁边的乱石堆。


虫鸣慢慢停止了，云烨把一根草杆，插在刚才有虫叫的地方，李泰立刻就明白云烨想干什么，也竖起耳朵听，一面往重点位置标示，等到云烨觉得差不多了这才让李泰提着灯笼，自己一手拿网子，一手掀开了石头，果然，一只绿油油的蛐蛐就在下面，趁着虫子被灯光照的僵硬的时候云烨猛地用扑网罩住虫子，得意的朝李泰笑了一下，就把那只蛐蛐装进了一个小竹管里。


李泰觉得很有趣，把灯笼椒给了云烨自己也趴在地上慢慢的抓虫子，每抓到一只，两人都非常的开心，不由得笑出声来。


“娘娘，青雀和云侯睡不着在抓虫子玩。”梅姑小声的对躺在纱帐里的长孙说。


“一个是帝国的第一亲王，一个是帝国威震四夷的大将军，在这样危机重重的时刻，两个人没有去管理自己的封地，也没有去召集自己的大军，却在这里捉虫，梅姑啊，你就没有从中品出一点悲怆的意味来么？


他们不是不能加入到外面的洪流里去，而是不愿意，青雀有十三州的封地，云烨有无数的故旧亲朋，两人只需一声令下，就能在朝中形成一股新的庞大的势力，可是啊，这两个孩子却在抓虫子，和他们在一起，我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不用担心猛然间听到刀剑争鸣的声音……”


长孙慢慢说着话，果然进入了梦乡，梅姑点着了一炉安神的檀香，掖好长孙的帐子，也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睡着了。


天亮的时候，两人终于心满意足的回来了，身上挂满了竹管，完全是一副大将军得胜归来的样子，来不及好好地吃完饭，一人吞了两大碗稀粥，嘴里叼着包子就摆开了战场。


云烨耳朵后面别着一根从旺财脖子上揪下来鬃毛，一条腿踩在凳子上蔑视的看了李泰一眼，就从旁边拿出一个竹管，从里面把一只肥头大耳的蛐蛐倒进了一个平底的瓷盆。


“铁甲大将军，敢问来者何人！”


“铁甲大将军？一看就是酒囊饭袋，且看我的红袍小将出马，定将此贼斩于马下。”李泰扯掉身上的外袍，就穿着一身里衣也放出来一只蛐蛐。


没想到这两个家伙认生，在瓷盆子里不打架，不管云烨怎么用马鬃毛撩拨，大将军就是不上战场，李泰也拿着一根鬃毛催促红袍小将，谁知道那家伙也不上套。


“促织啊！不是这么玩的，瓷盆子不好，你这个还是上了釉的彩盆，这可不好，大将军的腿在上面打滑，这盆子还反光，你们该换些瓦盆上来，瓦盆也该在地下埋半年，去掉火气，我看窗台上放的那个装水的瓦盆就不错。”


这话一听就是行家，行家的话焉能不听，长孙非常有经验的掀开李泰的罐子，只掀开一条缝眯着眼睛往里看，看了一眼才说：“关中的促织比不上山东的，那里才出好虫，正宗青就出自那里，此虫，头、项、翅、腿均为青色有大将风度。此虫王也。如果青褐中混有黄褐花斑，那就叫蟹壳青，好斗力大无穷，但是过了露水就不成了。红沙青，头、项、翅重青中透血牙红，黄项铺蓝花疙瘩，斗红也是红的，而且养至深秋，满翅起红沙，此虫斗性极为猛烈，凶狠，亦是虫王。你们抓的这些只是很普通的虫子，也罢，玩耍一下足矣。”


长孙见云烨拿来了瓦盆，用黑布蒙住瓷盆，将两只蟋蟀倒进瓦盆，自头上揪下一根头发捻成两股，中间还有一点分叉，轻轻地撩拨一下盆子里的两只虫，只见那两只虫子就凶狠的纠缠在一起。


云烨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失策，光注意腿粗颚大，却没有主意蛐蛐灵活性，被人家的红袍小将跳上背部紧紧地咬着须子不松口，不一会就掉了一只须子，狼狈的绕着斗盆逃跑，红色的小蛐蛐却张开双翅，鸣叫不已，宣示自己对这个斗盆的拥有权。


李泰大喜，嚣张的仰天大笑，还拥抱了一下希帕蒂亚，云烨咬着牙根从怀里掏出一枚硕大的金锭放到李泰的手上。


都说此风不可涨，从此之后，小小的山谷里整天就充满了欢笑或者垂头丧气的咒骂中，不知不觉的大家都忘记了血淋淋的长安。


李二的面色呈不正常的潮红色，孙思邈坐在旁边把脉，过了一会对李二说：“虎狼之药还是不要再进了，那东西虽能让陛下大展雄风于一时，却会在不知不觉中掏空陛下的神髓，您这时候最需要的是清心寡欲，而不是烈火烹油。”


李二点点头说：“先生的话自然是金玉良言，可惜朕最近惹得让谁都不待见，皇后去了山里，青雀也去了山里，云烨带着老婆孩子说什么养病，兕子整天哭哭啼啼的躲在杨妃的温室里，这样下去，朕非常担心她的身体。现在还能这样无拘无束的唠嗑的吗，也就剩下道长了。”


孙思邈摇摇头说：“与出家人谈心，若是没有出家之念最好不要深谈，因为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里的人，而陛下这个时候又是情绪低落之时，很容易受到蛊惑，至于世间的迷雾，我想陛下定然有解决之法，何须贫道多言。”


李二瞅着孙思邈走出两仪殿，回头问断鸿：“现在是不是没人愿意和朕多说话？”


断鸿抱着拂尘道：“全天下人都在等着陛下说话，无论是您在轻声低语，还是在高谈阔论，他们都在凝神静听。”


李二点点头，又问道：“皇后在那个山谷里干什么？”


“回陛下的话，娘娘整日里和云辛氏，希帕蒂亚，以及冯氏，还有烟容郡主在逗促织，云侯和魏王殿下也在逗促织，倒是云家的两个儿子，整天都在勤学苦读。”


“促织啊！皇后玩促织还是朕教会的，不知道她在那里有没有斩获。”


就在主仆二人说闲话的时候，大殿外面的宦官禀报，长孙无忌求见。


李二皱了一下眉头，不知道长孙无忌这时候过来有什么事情。


说是长孙无忌求见，结果一同进来的还有长孙冲，断鸿刚要质问，被李二的眼色阻止了，只见长孙无忌上前见礼道：“陛下，微臣弹劾云烨懈怠王事，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他当初应允的火器却迟迟未能大规模出现，如今，朔方，河北两地出现供应不足，已经危及到帝国的边防，微臣奏请陛下换将。”


李二的神色僵了一下不动声色的问道：“爱卿觉得何人可以担当大任？”


“内举不避亲，长孙冲人情练达，精明强干，又对火器一途非常的熟练，加之充任兵部左侍郎，足矣担当大任。”


见父亲已经向皇帝推荐了自己，长孙冲跪地大声说：“微臣一定竭尽全力，以保帝国大军供应充裕，再无短缺之事。”


李二点点头，问道：“中书门下二省有何章程，云烨又是什么态度，爱卿可知？”


长孙无忌听到这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门下省的仆射就是自己，中书省如今就剩下不多的几个老臣把持，自己的意见应该能很轻松的通过，皇帝为何要这样问，还特意要问问云烨的看法？这是何故？


“哦？没有和他们商量啊，那就去商量之后再以。”李二见长孙无忌没有回答，就很轻松的回了一句。


皇帝已经这样说了，长孙无忌父子只得退下，李二眼见长孙无忌走出大殿就轻声的吩咐道：“将刚才报名的黄门杖毙吧！”


断鸿领了皇帝的命令之后，就匆匆的走了出去……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五节 燕子巢下事


“陛下对外戚还是有戒心，今天只轻易地试探一下就知道了。”长孙无忌喝着杯中的茶水面无表情的对长孙冲说。


“黄门被杖毙了，父亲，咱们家是不是还需要隐忍？我姑姑在这个时候去了玉山。还派侍卫封锁了山谷，让我们不得其门而入，父亲，云烨和李泰他们到底在山谷里做什么？”面对不动声色的皇帝，长孙冲有些沉不住气。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说：“自从十二年前你被白石宫的老鹰袭击后，你的胆魄就不存在了，心智上有了缺憾，就很难弥补，以至于让你赶不上云烨的步伐，一步落后，则步步落后，终于弄到现在的田地，说来遗憾，云烨这样的人，能不成为敌人就不要成为敌人，如果能成为臂助最佳，可惜啊，你没有能力降服他，反而处处被他牵着鼻子走，这一次，你能迈出这一步，为父非常的欣喜，这也是你自斩樊笼的一个表现。


长孙家的生意崩溃了，其实都是拜云烨所赐，长孙家原本经营铁器，那是一个多好的营生啊，自古以来养马和冶铁从来都是一个帝国最有利可图的两种生意，凭借冶铁，长孙家就能间接地影响朝政的走向，甚至影响帝王的决心。


新的冶铁之法出现了，云烨非常大方的将冶铁之术传授给你，看似愚蠢，实际上是多么高明的一步棋啊，就因为我们贪恋新的冶铁之术，将长孙家的冶铁作坊全部修改，一时间冶铁的数量百倍于前，长孙家因此尝到了足够的甜头，只可惜这些蜜糖都是带着毒性的，自从走上新式冶铁的道路，长孙家就处处受制于人，书院只要出现一种新的冶铁技术，长孙家就要购买一次，终于，当旱原上的工部冶铁作坊建立起来之后，咱们长孙家冶铁业的末日也就到来了。


结束了冶铁的生意，爹爹整整三天未曾出家门一步，前思后想之后，才发现是中了云烨的奸计，当初的时候，为父就该将新生的冶铁业掐死在摇篮里，我们有那个能力，也有那个机会，只可惜贪念在作祟，云烨没有先去和长孙家对立，而是大方的将秘方给了我们家，谁会掐死自己的孩子？结果这条毒龙长大之后，最终将长孙家的百年基业一口吞掉了。


接下来，为父打算借用一下热气球，谁知道，何邵这个无耻之辈仗着云烨的庇佑再一次和长孙家对立，热气球虽然新奇，但是在运载货物上终究会受到天气的搅扰，所以，咱们家再一次失败了，等到为父想要对何邵下手的时候，他却远遁沙漠，进了沙漠之后，我们长孙家就只能看着他逍遥自在的过日子，对他没有任何的办法，因为整片沙漠都是云烨的天下，称他为漠北之王丝毫不为过，就差头顶的那顶王冠了。


人人都说长孙家乃是巨富之家，两次生意失败之后，有谁会知道长孙家就剩下一个空壳子？如果不是你姑姑暗地里接济，长孙家的笑话已经传遍大唐了。


呵呵，做生意长孙家棋差一招，说到底是我们自己的本事不济，所以爹爹输的心服口服，既然长孙家不是做生意的料，那么我们就干点别的，什么最拿手呢，当然是政务！


当年吕不韦曾经说过，贩运米粮，只有两倍的利，贩运金珠玉石有三十倍的利，而以人为货物，怎不知道会有多少倍的利益，既然如此我们就以人为货物好了。”


长孙冲惊愕的听完父亲说的这些话，前后想了一遍奇怪的说：“爹爹，不对啊，吕不韦贩运秦异人，那是在秦异人当上皇帝之后才获利千万的，咱家辅助李治，现在李治关在诏狱恐怕再无翻身之日，咱家如何获利？”


听到儿子这么问，长孙无忌仰天大笑，笑的极为放肆和开怀，好半响才站起来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冲儿，吕不韦贩运秦异人卖的是秦异人会当上皇帝，那是涨势，自然是水涨船高，获利就越是丰富，爹爹贩卖李治，买的是跌势，自然他越惨，咱们家的好处就越多，李治也算是不凡，手底下的几个人也算是一时之选，将一个晋阳治理的富裕无比，在歼灭野人之后，整个白山黑水的财富统统都汇集到了晋王府，而现在，这些财富全部在咱家的库房里，那些库房已经空了很长时间了。


如果只是那些财富还打动不了爹爹我的心，长孙家就算再亏空，也依然能支持的起这个豪门大户，我们能获得财富，却没有一个能左右这个国家的产业，这样就很不对了，幸好，爹爹在晋阳发现了石炭，这才是爹爹真正的目的。长孙家以后依靠石炭就能代代富贵，以后这东西绝对能够成为一桩大产业，所谓开门四件事，柴米油盐而已，不要忘了，柴排在第一位。


至于别的好处你也看到了，从太子这些天对我们的态度你难道还没有感受到长孙家将要更加兴盛的兆头吗？”


听完父亲的话，长孙冲恍然大悟，起身向父亲长揖不起以示佩服。


这些话除了长孙冲没人听见，或许房檐下的那两只富贵燕子听见了，但是它们不在乎，唧唧的叫了几声，就匆忙的飞进了原野，那里的麦子已经泛黄，一些勤快的农夫正在收割。


农忙的时候到来了，云家人不管有多么的不情愿还是要加入到这支大军里去，长孙三天前就已经走了，作为国母每年这个时候，她在皇帝收割完麦子之后，还要带着宫女拾麦穗呢。


云烨种的芝麻也已经熟了，其实都有些熟的过头了，好多荚子已经开裂，里面的芝麻在往外掉，不过今年收割芝麻的人手多，孩子们都比前两年有力气的多，再加上李容夫妇之后就变得很快捷，一个上午就把这块地里的芝麻收割干净了，已经养好伤势的刘进宝赶着马车一趟趟的往晒场运送。


关中六月的骄阳炽热无比，太阳底下站一会，就会把人晒得通红，爆皮，云烨现在的样子和农夫没有什么差别，脸上已经晒爆皮了，两条胳膊也被太晒的红里透黑，赤着脚走在滚烫的路上，时不时的跳一下，头上戴着斗笠，下身只有一条短裤，身后跟着旺财和两个儿子，刘进宝带着一顶斗笠，已经黑的分不清眉眼了。看到一口水井就会扑上去，从里面打上来一桶凉水，不为解渴，只是为了贪图井水里那点可怜的凉气。


远远地看到一片柳树林子，林子里躺满了庄稼汉，中午的时候根本就不是人能活动的时间，旺财到了这里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走进太阳地，云烨干脆找了一些麦草往地上一铺，把斗笠往脑袋上一扣，也开始睡觉，李容和云寿早就迫不及待了，自然有样学样，旺财躺在云烨的旁边，居然想把脑袋枕在云烨的腿上，被烦热不堪的云烨踢走，这才无奈的把大脑袋搁地上。


刘进宝蹲坐在地上，给侯爷和小侯爷站岗，不过当父子三人的鼾声响起的时候，再也受不住的刘进宝流着口水歪倒在地上睡的死沉。


大地忽然抖动起来，这是骑兵，出于职业习惯，云烨一咕噜就爬了起来，云寿也跟着醒过来，至于刘进宝已经把刀子抽出来。


李容不太习惯，所以最后警觉过来，大路上尘土弥漫，刘进宝瞅了一眼烟尘对云烨说：“侯爷，五百骑！”


“哦！”云烨点点头，这不算违制，虽然嚣张了一点，但是能说的过去，于是打算接着睡，在长安有这样大批的骑兵虽然少见，却不是没有，今天去新庄子感谢缴租的庄户，父子三人走了快二十里路，很辛苦，感谢农户家，就要像个农户的样子穿上绫罗绸缎骑上马，那不是去感谢人家，那是去抢人家闺女的。


李二也觉得很对不起云家，于是就一口气赏赐了两个庄子，说起来就是给云寿和李容的贺礼，现在长安附近的庄子，根本就没人出手，不管什么价钱拿到手都算是赚了，结果皇帝给云家一次赏了两个。而云家连谢恩的折子都没有。


一场虚惊，就在父子三人准备接着睡觉的功夫，那些骑兵居然也钻到林子里来了，人嘶马叫的让人没办法睡觉。


关中的百姓本来就不好惹，如果是进来纳凉的，没人说话，马叫唤两声也没人吭声，毕竟那是牲口，可是人哈哈大笑着故意大声说话，这就少了教养。尤其是为首的一个壮汉，指着林子里的庄稼汉，大声的喊着让大家滚蛋，他们要征用这片林子。


长安人最不害怕的就是外地的军兵，尤其是听到他们一口的河北腔，更是鄙视，没一个人动弹，胆子大的还吐了一口唾沫，在长安可轮不到外地人逞威风。


为首的人云烨认识，王孝杰，挂着一个忠武将军的职衔，这一次围剿晋阳，听说就是他下的手，下手很黑，听说这次进京是接受封赏的。


王孝杰在河北算得上威风八面，回到长安只不过想找个林子歇息一下，居然有人不理睬，大怒之下，就要军士用鞭子将百姓全部赶走，进行的很顺利，百姓们狼奔猪突的看得让人发笑，不过当鞭子快要落到兵部尚书头上的时候，他的鼻子上就挨了一个黑乎乎的壮小伙子重重的一拳。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六节 孤注一掷


王孝杰也是沙场出来的猛将，陡然间遇袭，才要喝骂，鼻子上又挨了一记重拳，眼泪鼻涕活着大股的鼻血往下淌，被揍的恼羞成怒，横刀还没有被拔出来，另一个壮汉就凶狠的一拳擂在他的腰眼上，浑身的力道都被这一拳给打散了，软软的倒在地上，立刻就有雨点般的大脚丫子踏了下来。


王孝杰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呻吟，大腿骨被一匹马的蹄子踩了两脚之后，就可怜的弯曲起来，而那匹马却扯着嗓子哕哕的叫，似乎非常高兴。


不知道被殴打了多长时间，等到王孝杰从狂风暴雨般的殴打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想都不想的就朝部下嘶吼：“杀了他们！”可是，没人动弹，他的部下全部跪在地上发抖。


“意图谋刺上官，就这一条罪状，我就可以将你立即斩首，来人啊，将这个意图谋刺长官的罪囚送到兵部大牢，告诉长孙冲，谁要是敢私自放纵罪囚，我会按照军法处置。”


云烨的身边只有刘进宝，但是立马有一大群庄稼汉大声的回应“喏！”方圆二十里地之内的百姓没有不认识兵部尚书，云家侯爷的，好多人都是府兵，跟着云烨出兵放马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侯爷有令，怎敢不尊。


“哦，将这些为非作歹的兵丁收缴了他们的武装，一起送到兵部大牢，等候处置。”云烨吩咐完了之后，走到王孝杰的头顶，瞅着他愤怒的眼睛说：“想要荣华富贵？等你有命从兵部大牢里出来再说吧。”


“末将就算对侯爷有所不敬，末将也是有功之臣，您也不至于拿了末将的人头去，山水有相逢，侯爷就不怕把事情做得太绝，反而受了报应吗？”


“你指望长孙冲救你？没有我的命令，你看看你能不能从大牢里出来，有功之臣？在我的面前说功劳你配吗？爷爷纵横西域，辽东血战的时候，你不过是朔方的一员守将而已。你唯一的下场就是把牢底坐穿！如果不是要拿你做娃样子，你的脑袋早就被砍下来了。”


云烨拿脚丫子拨拉一下王孝杰的脑袋，挥一下手，周围的乡农就一拥而上，将这些人全部擒获，一个校尉挣扎着喊道：“大帅，卑职章天明啊，卑职曾经随着大帅远征高丽，刚才也是卑职控制住这些兵卒不让他们上前的。大帅饶命啊！”


云烨眯缝着眼睛瞅了一眼那个校尉，确实很眼熟，看样子是自己的部下，就指着那个校尉说：“把自己人挑出来，领军棍三十，其余的全部押到大牢里去。”


章天明赶紧把平日里和自己亲厚的兵卒挑出来，也不过十来个，看样子这家伙混的并不得意，刘进宝监刑，噼里啪啦的用马槊杆子一人揍了三十军棍之后，就哈着腰来到云烨的面前谢罪。


“大帅，王孝杰在后面还有大批的财货，正在运过来，不知如何处置，请大帅示下。”


“可是上缴的府库的战利品？”


校尉神色古怪的摇摇头，云烨呵呵一笑对云寿和李容说：“今天这场日头晒得值得。”刘进宝欢笑着就骑上一匹马，转身就去了水军大营……


云寿押着这些人去了兵部大牢，云烨和李容在乡民的簇拥下回了云家庄子，侯爷被一群刺客惊着了，要不是有乡农护佑，说不定会遭殃。


请假！这是一定要请假的，侯爷受了惊吓怎么也需要静养一半个月。


弹劾云烨的奏章雪片一样的落到褚遂良手上，老褚嘿嘿一笑，有往里面添加了好多别的罪名，奏章就出了门下省，到了房玄龄手上，老头子面无表情的将所有的折子打包送到皇帝的案头，他自己看都没看。


李二正在看云烨的折子，看完之后，再随便翻了翻那些弹劾的奏本，苦笑一声，就全部打了回来，一位兵部尚书要收拾一个将军，不管什么理由，皇帝都不可能越级批阅，除非先把云烨的兵部尚书的职衔给撤掉，而现在李二根本就没有这个打算。


似乎早知道是这个结果的房玄龄又目无表情的把奏本退还到门下省，褚遂良神色阴晴不定，最后把这些奏折扔进了火盆，闭口不谈这件事情，就好像人世间根本就没有王孝杰这个人。


从云家地道里爬上来的小武到了地面上就坐到秋千上纳凉，狄仁杰轻轻地推着她，小武笑靥如花，两只眼睛弯弯的，回头对狄仁杰说：“师父终于反击了，还以为师父这一次打算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这一反击就是如此的犀利，王孝杰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财货，不知道长孙无忌怎么跟陛下解释，说是自己家赚的？”


狄仁杰笑道：“统统入了府库，咱家可一个子都没有捞着。”


“入了府库才算是把事情做绝了，入了咱家说不定会被要走，师父这次看样子是真的恨极了长孙家，要不然才不会这么做，而且做的这么明目张胆，摆明了不给长孙家任何颜面。”


狄仁杰坐到另外一个秋千上摇摇头对小武说：“我觉得不止这一重意思，更重要的是做给陛下看的，长孙家一头做大，恐怕不是陛下喜欢看到的，更何况他们家是外戚，自两汉以来，皇权对于外戚的打击从来断绝过，汉武临死前也要带走钩弋夫人就是明证，陛下不可能不知该怎么做，你没见师父现在威风八面的无人敢敌其锋缨，朝堂上喊叫了两天之后，就没了动静，反而是师父上奏折请求辞去兵部尚书的奏章才让人深思，听说前一段时间长孙无忌为长孙冲谋求这个职位来着，只要师父退下来了，顶上去的也只有长孙冲，因为没人敢和他争，段虎不过吱唔了两声，现在就已经在草原上带兵吃草。”


“你们两个胡咧咧什么，那来那么些阴谋诡计，我就是看不习惯王孝杰的跋扈之态，又讨厌他在晋阳的作为，这才出手的。”


刚刚从后院出来的云烨听到两个徒弟的分析不由得哭笑不得。


“那您怎么会那么巧的就在那个时候出现在那条路上，而且还非常巧的在柳树林子里睡觉，您怎么知道王孝杰会进到林子里避暑？还知道他会和乡民起冲突？”


小武眨巴着大眼睛盯着师父看。


“谁知道呢，我运气太好，王孝杰运气不好，就这样，不许瞎想。”云烨说完就背着手出了院子，今天答应孙思邈要过去受虐，和老孙下棋就是在受虐，半天不下一颗棋子，总是需要长考，最要命的还是一个臭棋篓子，和云烨的棋艺旗鼓相当。


小武看着师父的背影，把脑袋凑到狄仁杰的耳朵边上问：“你觉得这件事是巧合吗？”


狄仁杰把脑袋摇的就像拨浪鼓，打死他都不相信会有这样的巧合。


孙思邈每过半个月就会来到云家住一天，享受一下无舌的香茶，云家厨娘的美味点心，也只有在这一天，他不会碰任何药材，就是单纯的享受生命中一些美好的事情。


无舌和刘方端着自己的茶壶绝对不会往那两个人跟前凑，看他们下棋，其实就是在受罪，无舌现在整个人似乎都变了，真正的成了鹤发童颜，孙思邈给他诊过脉，认为老不死的活过百岁无忧，还说如果有一天无舌不小心跌断了腿，一定要记得告诉他，他准备亲自治疗，顺便检查一些无舌的骨髓，是不是如同妲己说的那样是粉红色的。


“落子边角已经是臭棋了，今日你在老道手里恐怕落不了好处啊。”


“您的第一子落在天元，也不见得高明，明明是道家，偏偏要将自己放在四战之地，硝烟未起，战火未燃已经落于下乘，还敢说我是臭棋。”云烨寸土必争。


“我在守心，你在夺意，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我是兵家，讲究侵略如火，回撤如风，总是需要一个厚实的大后方，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得长久！”


孙思邈不知道想到了那里，颓然将棋子扔进罐子里，呐呐自语道：“明明是取死之道，为什么就不听劝呢！大火燎原一旦势成，风火相济，就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多睿智的一个人啊，怎么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呢？”


听了孙思邈的话，云烨手里的棋子也落到了地上，他很清楚孙思邈说的是谁。


孙思邈没心情下棋了，端起一碗特意给他炸的素丸子，咯吱，咯吱的吃了起来，他向来喜欢罗卜丸子，吃起来没够……


从孙思邈那里回来之后，云烨就下到地道里，蹲在地上看墙上的那些红线。从岳州的柱子上解下来好多的红绳子，通通的将它们栓到了长安的这根空空如也的柱子上，又把李佑，李黯，李恪这三条红线也绑到长安的柱子上，甚至从遥远的远岛，也牵了一根绳子过来，从沙漠里揪出一根黑色的绳子也挂在长安的柱子上……


当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就看这地图发愣。


小武从背后轻声地问：“师父，您真的要孤注一掷了吗？”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七节 伤心人


“你知不知道海里有一种鱼，遇到危险的时候会把自己的身子充气变大，显得非常的狰狞可怕，它用这一手下退了好多比它强大的多的凶猛鱼类。你师父现在就打算充气了，我听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皇帝在慢性自杀，不知道他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或者一两年，或者三五年，再或者十几二十年都有可能。


因为时间的不确定性，所以师父只好也让自己的目标变得不确定，我们没有雄心壮志，就打算保护自己人好好地熬过这些年，相信师父吧，这几年会非常的难熬。如果不用尽全力下场会非常的凄惨。”


小武担忧地说：“万一我们的力量被人家一口吞掉怎么办？”


“没有那么大的鱼，蛟龙都不行。”


云烨笑了一下，拍拍小武的脑袋，又拍拍狄仁杰的脑袋，哼着小曲就出了地道，大夏天的那里虽然凉爽一些，但是空气不流通，还是感到憋闷。


休息了整整大半个月，终于可以去兵部上差了，已进入兵部，原本喧闹的厉害的兵部立刻就变得鸦雀无声。


云烨愉快的回到了大堂上，云寿从后面抱出来一大叠文书放在老爹的桌案上，就去了自己的公事房，现在云寿就在兵部任职，充任职方清吏司郎中，这是一个从五品官，走长孙的门路问皇帝要来的，位置坚如磐石。


武选清吏司，车驾清吏司﹐职方清吏司﹐武库清吏司，这是云烨手下的四大金刚，都是云烨一手带出来的人，他一上任，首先干的事情就是把人手全部换了一遍，但是也没有把事情做绝，把左右两位侍郎的位置留给皇帝安插人手，这事情干的正大光明，全国的军队现如今都在逐渐向火器化演变，只有征西军里的人最熟悉火器，所以皇帝也就捏着鼻子认了这样的安排。


长孙冲一个人无聊的坐在自己的公事房里，他的案几上空空荡荡，一尘不染，除了送茶水的杂役很少有人登门，他对面的右侍郎高季辅却忙得脚不沾地，一个人管理着武选清吏司的，车驾清吏司，和武库清吏司，自然非常的忙碌，不断的有书吏抱着文书从他那里出来，云烨不在的时候，兵部说话算数的是高季辅而不是他长孙冲。


一想到自己堂堂的兵部左侍郎连兵部大牢都进不去，长孙冲就感到一阵阵的绝望，原来非常好说话的云烨，现在却变得非常的难以沟通，难道说他真的想把自己从兵部赶走不成？


父亲的话，有一部分长孙冲其实是不认可的，那就是冶铁秘方，如果说那是云烨早就安排好的陷阱，长孙冲是无论如何不会承认的，当时云烨和自己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长孙冲在公事房里度日如年的时候，云烨已经处理完了自己的公事，今天的好多加密文书传来的消息让他非常的欣慰，通过大半年的努力，火器作坊终于有了原来五成的产量。


河北和朔方的武器供应量应该进一步的压缩，同时需要提高的是十六卫的武器供应，这样的安排之下，就算是长孙无忌明知云烨在惩罚这两处的兵马，也无话可说，强干弱枝本来就是大唐的军事安排。


既然已经撕破了脸皮要是再心慈手软，绝对是在把自己往死路上推。


见到李二的时候，他正在欣赏歌舞，夏天很热，所以舞娘的衣衫就很少，当年见到的公孙，如今已是上了年纪的妇人，舞不得剑器，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摇铃，在轻轻地摇动，眼睛也没有了当年的灵气，变得木然。


“为何不看歌舞，反而盯着一个老婢看是何道理？”李二半躺在软榻上，衣衫半解，露出白皙的胸膛，手里端着一大杯葡萄酿，里面的冰鱼撞击着玻璃杯发出阵阵的脆响。


“见到了故人，当年公孙舞剑，微臣沉醉良久，那是一种何其动人心魄的壮美，如今见她手摇臂铃，再无丝毫往昔的英气，微臣不由的感叹，逝者如斯夫。”


李二喝了一口美酒，挥挥手臂道：“哪来的那些感叹，美人迟暮，将军白头，朕更加惋惜后者，所以命阎氏作画，准备建一座凌烟阁，悼念朕以往的光辉岁月，你认为如何？”


“凌烟阁啊！那该是何等尊贵的一个地方，却不知陛下准备命阎氏作图几何，如果他忙不过来，微臣也能帮手的，您也知道，微臣也算是丹青妙手。”


“哈哈哈哈，你去画？难道画一溜大小的王八挂在那里？”李二今天的心情不错，还知道开玩笑。


云烨喝了一口葡萄酿压住了心头的烦躁，开口道：“陛下，微臣年初之时曾经给您立下了军令状，现如今，火器作坊已经逐渐恢复了元气，这个月的产量已经达到去年这时候产量的一半，这说明它已经逐渐走上了正轨，以后要做的就是简单地训练人手和扩充作坊的规模就好，最迟到明年此时，就可以和往年的产量相持平。”


云烨说着就把带来的图表拿给李二看，李二仔细的研判之后，对云烨说：“这些事也只有你来做。才能有这样效果，没有惊天动地，一切都在悄悄地完成，可笑啊，无忌居然还在质疑你的能力，不过我听说你将河北朔方两地的武器配额生生的削减了四成，这可不好。就算你心中有怨气，也不能这样做。这些兵将不是某一个人的，他们都是大唐的军人，你这样惩罚，会在军中造成分裂的。”


云烨一口喝干杯子里的葡萄酿苦涩的对李二说：“微臣知道，可是有时候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性子，就像王孝杰的事情一样，我不是恼怒他飞扬跋扈，也不是恼怒他对我不敬，我只是一想起晋阳的事情，心头的怒火却怎么也抑制不住，微臣心里对雉奴也是非常的愤怒，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可是，可是一旦别人糟践他的时候微臣发现自己居然会更加的愤怒。”


李二痛苦地闭上眼睛，好一阵子才睁开眼睛，挥挥手，那些舞姬纷纷退下，等到大殿里只有君臣二人的时候，李二才说：“这就是一家人的感觉，雉奴犯错，我们可以杀，可以剐，唯独不能让别人动手，虽然痛苦，我们还是要慢慢的熬下去。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怒火，才准备将马上就要见到功劳的火器作坊交出来？觉得这样才不损大局？”


云烨点点头说：“微臣的性子最近非常的暴躁，非常的暴躁，如果不是容儿，和寿儿赶回来，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事来。”


李二呵呵笑道：“你最想干什么事？说来听听，朕最近也是如此。”


“微臣非常想将长孙无忌装到麻袋里痛殴一顿！”


“哈哈哈，这可不行，尚书左仆射被你痛殴，朝纲就乱了，你不喜欢长孙冲的背叛，其实朕也不喜欢，但是他们这样做对大唐有利，对朕有利，知不知道，如果没有长孙冲提醒，朕即将丧命！所以啊，对长孙氏你还是看在皇后的份上忍了吧。”


这还是李二第一次主动谈起那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孙思邈说李二昏迷过，多余的话不说，估计皇帝已经对他下了封口令，不能为难孙思邈，如今听皇帝说起，云烨也没了打探的心思，毕竟现实已经摆在这里了，李治失败了。


李二见云烨光顾着喝酒，并不向自己打探到底出了什么事，就有些奇怪问道：“你为何不问朕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磨难？”


云烨用手捞出杯子里的冰鱼，嚼得嘎嘣作响，一口寒冰下肚之后才说：“不想听，真的不想听，这个故事听了一定会让人不舒坦，微臣刚刚有点好转的迹象，不想再一次陷进去，听了总会让人伤心，既然陛下现在好好的，不听也罢。”


李二苦笑一声说：“你倒聪明，清楚多知道一点，就多一点伤心，多一些难过，确实如此啊，朕的心已经碎了。


听说你在玉山山谷养病的时候和皇后，青雀曾经一起斗促织，斗了整整半个月，不如我们把今年的赌局换成促织如何？马上就要到深秋了，昭阳宫已经修复了，我们进去狂赌三天如何？”


“微臣自然奉陪，只是今年的客人不好找了，好多有趣的老大人都已经故去了。”云烨很奇怪到了这个时候，李二竟然想扔下国事去斗蛐蛐。


“今年年份不好，让人伤心的事情太多，既然你我都是伤心人，那就再找两个伤心人就是了，却不知这天底下，还有谁会比我们君臣更加伤心。”


长孙掀开帷幕走了出来道：“算我一个，我也是伤心人。”


李二点点头说：“没错，你我夫妻一体，一人伤心，另一人也必然感同身受，好啊，你算一个，还有一个到底上哪里去找呢？”


云烨心思一动，从怀里翻出一封信拿给长孙和李二看，李二，长孙看完之后笑的前仰后合，一起鼓掌说道：“确实，这一位也算的一位伤心人。”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八节 新芽


“一场大雪崩一瞬间就把好好地雪山胜景给掩埋了大半，袁老先生可是真正的吐了两口血，道门花费了巨万钱财堆砌的神话世界一瞬间就没了三成，伤心难耐的老先生只好继续回到大唐骗钱，阿寿，阿容，你们家恐怕也没有逃掉吧？”


李象把身子埋在温暖的泉水里，喝了一口葡萄酿，瞅着对面的李容和云寿说。


“当然少不掉，老先生希望我爹先把他早年给的那一万枚金币给他先应急，我爹问他要镇子的股份作抵押，老头子不肯，现在正在僵持中。”


李容跟着说道：“神仙一样的人，现在到处打秋风，听说他老人家算命，现在一天往死里算，再也不说一天三卦的事情了。”


李象摇头道：“老头子知道自己没几天活头了，所以就想欠一屁股的债务，先把神宫修复好，至于名声，他不在乎，只要西王母神宫存在，对他们道门来说就是一件不朽的盛事，个人荣辱确实算不得什么。


我用了两年时间几乎踏遍了大江南北，不为长什么见识，只想开阔一下眼界，这还是李纲先生给我的建议，没想到回来之后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很想对先生说，在江南我看到了柔媚，在北地我看到了雄浑，在白山黑水间我见识了造物的神奇，在漠北雪原我一遍又一遍的舒逸我的胸怀，因为那里的天地之大，超乎了我的想象，阿寿，阿容，你们一个看的是极北的诡异，一个看的是大海的壮阔，却不知有何可以教我？”


云寿憨厚的笑了一下说：“我爹说你两年不见当刮目相看，看样子是对的，你现在给我的感觉就非常好，没了阴郁，多了两分灿烂，现在，你做好出来干活的准备了吗？”


李象瞅瞅自己白皙的身子，再看看云家哥俩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身子，有些难为情地说：“你们为什么要去下地啊？云叔叔，也真是的，你家不缺两个劳力，这样艰苦是为那般？”


“你别管我家怎么办，我是在问你，想不想进入六部谋一个差事，先做着，你那个衡山王其实非常的没意思，你看看，我现在，整天忙忙碌碌的，都是些具体的事物，我爹也逐渐吧一些重要的事情交给我去做。


阿容就更不必说，南海的事情其实都他说了算，我那个公主娘亲，已经不再管事情了是不是阿容？”


李容笑了一下说：“做事情那其实非常的有趣，阿象啊，你现在既然已经远游长了见识，现在就该静下心来做事了，不要去管职位的高低，做的事情是不是重要，你只要出来做事，就会发现一个新的天地，神妙非常。”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李象有些心动，想了一下说：“你们觉得我去那里比较好？是去问我爹要一个职位，还是去找皇爷爷要一个职位？”


云寿把脑袋扎进温泉水里吐了两个泡泡，才把头钻出水面就听李容说：“当然是找皇爷爷，找大舅做什么，不管皇爷爷给你一个什么位置，接下来做就是了，态度很重要啊。”


“正合我意，这就进宫，求见皇爷爷，总这么闲着也不是个事情，对了阿容，你什么时候走啊？我昨天听我爹爹说，南海上很乱，现在到处是寻找海盗王宝藏的，你难道就不动心？”


李容诡异的看着李象说：“你要是有意思，我可以给你一条船，你去一趟魔鬼海去试试。我没有那个胆子，还是好好地在守着我的家产比较好。”


李象哈哈大笑：“这世上果然没有平白无故的好处，最了解大海的，就是你和云叔叔，你们都不去找，我就更没有那个心思了。”


三个人说说笑笑的从池塘里钻出来，立刻就有侍女过来给三人擦身子，等到换好衣衫，云寿径直去了兵部，今天还要查验兵部大牢，李容骑上马出了东宫，他今天还要去尉迟恭家里去祝贺，尉迟宝林又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算起来吗，火炷的妹子已经给尉迟家生了四个小子了。


送走了云家兄弟，李象回到前厅，却看见父亲坐在软榻上喝茶，休息，就过来请安，又给父亲的茶壶里添满了水。


“他们两个肯帮你么？”李承乾喝了一口茶水问李象。


“云寿依然，但是李容不好琢磨。”


“这就对了，李容是云家的退路，他断然不肯加入任何一方的，云寿就不同，长安城云家的产业和祖地都在这里绝对不会放弃的，只要人在长安，就一定会加入某一个阵营，你云叔叔乃是天资绝顶之辈，看一步走三步，步步不错，你知道这有多么的高明吗？


爹爹与你云叔叔还有你四叔，长孙冲，程处默，还有唉！李怀仁，我们一起被关在宗正府的时候，当时爹爹向要组成一个小的利益团体，别人都参加了，只有你云叔叔不肯，现在看来，他果然是最聪明的一个，爹爹手里的人，除了李义府得脱大难，剩下的都调落的差不多了，太子六率和李怀仁的两场大战堪称损兵折将。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都怪爹爹看不清楚人，李怀仁的背叛爹爹现在想起来，后背都发凉，你云叔叔被气得吐血，爹爹何尝不是肝胆俱碎，但是最让爹爹感到害怕的是长孙冲啊，他在这里面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爹爹到现在都无法得知，但是最近似乎看出点名堂来了，爹爹可能不聪明，但是你云叔叔聪明啊，从他出手对付长孙家就能看出一点端倪，这场风波恐怕就是我那个舅父一手制造出来的。”


“父亲，难道说您现在就要开始隐忍了吗？”


李承乾看了一眼万民宫，有些颓废的躺在椅子上说：“象儿，任何事情都要凭实力说话，没有实力就没有话语权，现在我们的实力最弱，所以隐忍是唯一的选择。”


自从李烟容走了之后，东宫就变得死气沉沉，多年以来，李承乾也只有两个儿子，都是一母所生，原本李承乾已经对李象感到绝望了，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儿子的表现不比别人家的差，甚至要比他期望的要好很多，他现在除了程处默几乎就不敢相信别人，东宫变节者数不胜数，一个李义府还是阴沉难测之辈，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就把注意力转向了自己的儿子。


东宫的墙头上依旧荒草萋萋，云烨在十八年前就嘲笑过这一状况，到了今天这里依旧没有什么改变，李承乾习惯了这里的一切，也不想有所改变。


别人都在变得越来越好，只有自己变得越来越差，差到了云烨都不愿意辅佐的地步，想到这里李承乾没有愤怒，只有悲哀，事实证明自己苦心经营的势力在严峻的现实面前还是不堪一击。


已经在努力做好一个太子了啊，为何还要有这么多的波折？李承乾第一次对自己的能力提出来质疑，现在的长安风云涌动，如果不是云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王孝杰，东宫就会面临更大的尴尬，听说王孝杰已经是太子六率的统领人选。


一旦没了保护自己的太子六率，李承乾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样居住在东宫。


云寿回到了兵部，父亲还没有从皇宫回来，于是在家将的簇拥下直接去了兵部大牢，自己才是这里的主官，而不是什么左右侍郎。


兵部监牢里关押的人其实不多，和王孝杰同时进来的官兵已经被放出去了，诺大的监牢里，只有不到一百名罪囚。


云寿来到关押王孝杰的地方，发现这家伙正攀着栏杆往外望，这已经是他的习惯性动作了，只要听到有人进来，他就会以为是有人来救他了。


见到是云寿，他又慢慢的躺回稻草堆，等着下一次重新做同样的动作。


“失望了？”云寿站在栏杆前看着王孝杰。


“我是有功之臣，你们不能这么对我，陛下迟早会知道的，仆射也会知道你们的恶行。”


“别费劲了，陛下知道，仆射也知道，长孙冲就在兵部担任左侍郎，他们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只不过大家都对你闭口不谈罢了。”


“你云家一手遮不了天。”


“遮住兵部就可以，我爹说让你把牢底坐穿，你就要把牢底坐穿，不如我们来聊点别的有趣的事情，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从六百里之外两天之内就到达晋阳的么？


云家父子都是带兵的人，就算是骑兵，一人双马，两天一夜也跑不了六百多里，你不是红翎急使，可以无限的透支马力，一万名骑兵没有这样的行军法，你能帮我解惑么？”


王孝杰把头扭了过去，看着墙壁，墙壁上布满了他做的记号，已经快四十天了，自己在依然在大牢里，刚进大牢的时候还以为只会是短短的一瞬，谁知道自己的伤腿都已经可以勉强走路了，自己却没有出去。


云寿拍了一把栏杆，也不再逼问，自己还有的是时间。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六十九节 生不如死


夏日的时候皇帝和皇后要么去九成宫避暑，要么会去玉山避暑，总之会离开长安城，但是今年皇帝和皇后根本就没有动弹，尤其是皇帝，很少离开万民宫。


现在突然提到赌局，就让云烨感到非常地奇怪，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给赌局起一个伤心人的名字，袁守城作为第四个出席这个赌局的人，是云烨在最后关头推出来的一个人选，谁知道皇帝皇后竟然答应了。


李治的叛乱就像是扔进大湖里面的一块石头，虽然惊起了骇浪，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大湖又变的平静了。


长孙带着一个食盒，云烨要过来拎着，李二背着手在前面走，断鸿在最前面领路，这是去太液池的方向，云烨不知道长孙为何要亲手拎着食盒，自己要过来的时候她都犹豫了一下。


一路上的守卫很多，一个游玩的妃子都看不见，李二还有六个未成年的公主也不见踪影，沿着一个坡道缓缓地走进了底下，云烨第一次知道皇宫里还有如此庞大的一个地下建筑。


“前隋就有了，杨坚建造大兴城的时候就已经有这样的一个地道了，不过陛下后来对他进行了扩建，就成了这个样子，你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外臣，不要说出。”


云烨和长孙边走，长孙一边对他讲述地道的来历。


这没有什么好惊奇的，就算是从皇宫有一条直通外面的地道，云烨都不会感到奇怪，因为云家就有一条那样的地道，皇宫里要是没有这样的常备手段，才会让人感到奇怪。


“你好像不太惊讶？”


“没什么好惊讶的娘娘，当初在挖掘武德殿的时候，用的工期比预计的长了一年多，微臣就明白皇宫里一定会有一处类似武德殿一样的地方。”


李二嘿嘿笑道：“你还真是什么都敢说，不过现在也只有从你嘴里听到几句实话了，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吗？就是因为那个不到黄泉不能相见的典故。”


云烨大惊道：“难道雉奴就被关在这里？”


“想不到吧？朕每一天都会来看一眼这个逆子！”


听了李二的话云烨想跑，才要打算退出这个恐怖的探监队伍，就听李二又说：“迟了，你要在万民宫有这份机灵，说不定还能跑掉，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就去看看你弟弟，看看这个一心想要杀光皇族的妻弟，要伤心，大家一起伤心，总是我和皇后伤心太吃亏了。”


云烨的脸都快憋成紫茄子了，“这个时候来这里的应该是李承乾才是，最次也该是李泰才对，为何会是自己？”


“承乾见了雉奴会立刻杀掉，青雀见了雉奴说不定会活活打死，你是他姐夫，说不定能对他多一份耐心。”长孙抹着眼泪说，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长孙最虚弱的一面。


“娘娘，我也很想打死他，他毁了我对大唐所有美好的期望。”


“就知道是这样的，你们一个个的都想杀死我的雉奴，你敢动他一根指头试试！”长孙凄厉的声音在地底下产生很大的回音。


现在的长孙根本就是一个只知道护着自己孩子的母亲，不是那个英明睿智的皇后，一把从云烨手里夺走食盒，生怕云烨在饭食里下毒。


李二看着云烨和长孙，哀叹一声，举步向前，云烨只好继续跟上。


“母后，您来了，今天带了什么好吃的？您跟父皇说，孩儿已经写了六篇大字，求他让孩儿出去好不好，雉奴再也不调皮了。”


一脸阳光的李治从一间很亮的屋子里走了出来，高兴地从长孙手里接过食盒，迫不及待的打开，拿手从里面捞出一只油黄的肥鸡大啃起来，对皇帝和云烨视而不见。


长孙亲昵地揽着李治的肩膀，看着他吃烧鸡，还帮他擦嘴，李治吃几口，还不好意思的抬起头，撕下一小条子肉往长孙的嘴里塞，长孙张嘴咬住肌肉，哄孩子一样的哄着李治说：“雉奴乖啊，母后不喜欢吃鸡，雉奴多吃一点。”


李二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看着她们母慈子孝的吃东西。云烨发现自己的腿也有点软，靠着墙慢慢的溜下来坐到地上，这一幕太诡异了。


屋子很亮，如同白昼，那是因为房顶上挂着玉牌，怪不得万民宫最近到了晚上就乌漆吗黑的，原来这东西被送了这里。


“房间里的一切都是从雉奴的行宫里搬来的，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伺候他的人也和当年的那批人长得一模一样，名字也同样没变，朕是皇帝，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就是这样雉奴依然会突然发疯，没人能控制得住他……”


正在甜甜的吃饭的李治忽然扔掉手里的鸡肉尖叫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然后就一轱辘滚到床下，抱着胳膊瑟瑟的发抖，小声的喊着：“母后救我！母后救我！”


长孙也钻到床底下，紧紧地抱着李治拍着他的后背泪流满面的劝解他：“雉奴不怕，雉奴不怕，母后就在这里，母后就在这里。”说着话还把床板拍的啪啪作响似乎在和令李治恐惧的怪物作战一样。


倔强高傲的帝王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云烨瞅着钗环散乱的长孙紧紧地闭上眼睛，不忍心再看，这是帝国最尊贵的俩个人现在每天都要经历的日子，怪不得李二会伤心，怪不得会暴戾，也怪不得长孙的发间会有白发，为人父母到了这一步，尊贵的和卑贱的又有什么区别。


“蔓生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二摘使瓜稀，三摘尤尚可，四摘抱蔓归。”耳朵里听着李治上牙齿碰下牙齿发出的哒哒声，长孙拍打床板和安慰李治的呢喃声，脑子里却不由得想起这首《黄台诗》。


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念了出来，李二惨笑着说：“朕不摘，朕一个都不摘……”


长孙终于把李治哄得睡着了，立刻就有内侍过来把李治从床底下抱出来，放到床上，给他盖上被子，长孙仔细检查了之后，才跟这李二从房间里走出来。


“云烨，有没有法子？每天午时，他的病症就会发作，只有本宫喂他食物的时候才会安宁，其余时间就如同六岁的幼儿，你有没有法子治好他？”


“基本上没有，他是因为受到了极为强烈的刺激，才会成为这个样子的，自己把自己催眠成幼年状态，因为他认为自己只有回到幼年状态，才会安全，所以他不愿意醒过来，也不会醒过来。


微臣建议，就这样了，只要他慢慢的不再感到恐惧了，就能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好好地活下去，就算是微臣把他治好了，对他来说可能更难受，而陛下和娘娘又如何自处？那些无辜冤死的人又怎么说，陛下总是要给他们一个交代的，还不如就这样子，让承乾，青雀过来看看，凭什么只有我们三个需要受这样的煎熬？


只要我们不说，我倒要看看谁敢说处置雉奴的话。”


长孙点点头表示认可，又欣慰的说：“总算是有几分重臣的霸气，还以为你这辈子就打算这样软趴趴的过下去呢。


好些事情我和陛下反而不好出面，你们三个出面，最好不过了。”


听了长孙的话，云烨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一想到老江和老夏的死，云烨的心就像堵了一块千斤巨石一样的压抑。李治罪有应得，落到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步，可是那些无辜的人命却再也回不来了。


“都干了些什么啊？”云烨烦躁的在地宫里嚎叫了一嗓子。


“烦躁？我也烦躁，小子，忍着吧，我儿子要杀我我都没有像你一样大声嚷嚷，你的这点烦躁算得了什么！”李二瞅着云烨的样子第一次没有用朕这个称谓，说出来自己内心的郁闷。


他确实应该感到郁闷，杀了哥哥，杀了弟弟，囚禁了父亲，现在又遇到儿子造反，他的悲伤大部分来自对报应的恐惧。


如果这个世界上的没有云烨，长孙早就死了，真正成了孤家寡人的李二在遭遇了历史上那么多的糟心事之后还没有疯掉，他的内心简直强大的令人窒息。


现在至少李承乾很听话，李泰非常的争气，闺女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魏征没有被从坟墓里揪出来，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


皇帝两口子拉着自己看他们有多悲惨，就是在博取同情心，那两口子从不干没有目的的事情，想通过自己的嘴，告诉大臣们，不要再催着皇帝杀李治了，这孩子已经没救了，杀不杀的也就那么回事。


云烨一年中第一次拜访了东宫，不干别的，一进门就要酒，李承乾弄了好多酒，摆在桌子上一言不发的看着云烨喝酒。


“你既然想喝酒，为何不挑那些烈酒？这样醉的比较快，烦心事忘掉的也比较快。”


云烨看了一眼李承乾狞笑道：“我心情不好岂能放过你和青雀，都是你家的烂事，等青雀过来我告诉你们，然后就立马喝醉，一刻都不懈怠。”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七十节 屁事


云烨灌了一肚子的葡萄酿，酸涩的酒浆快把味蕾都要淹没的时候，李泰从算是赶过来了，这家伙比较机灵，看到屋子里的气氛诡异，坐到桌子旁边抓过来一坛子最烈的酒，就打算先把自己灌翻这是云烨的故智，以前只要他不想掺和或者不愿意听一些事情，就会立刻把自己灌翻，这样就能逃过一劫。


李承乾一把夺过酒坛子，对云烨说：“有糟心事就说，老子扛得住，青雀也扛得住，事情再坏能坏到那里去。你已经和长孙家扛上了，难道说吃不住劲了，需要我们帮手？没看见你露出颓势啊，你的阵势反而越发的宏大起来，我觉得你在有目的的将云家的势力在往京城调，你的两个儿子全部回来了，原本用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愿入京的见虎和宝林也在回来的路上。


岳州都督薛万彻恰好赶回来给自己的哥哥上坟，岭南舰队的第一分队如今沿着海岸线正在游弋，如果预料不差的话这会该进长江了，说说啊，你到底怎么打算的，真的要和我舅舅翻脸？我觉得这事很可能是真的，公主号进长江，你打算隔断长江，确保南方吗？


河西，陇中的府兵最近也有异动，我还听说何邵也正在往关内赶，你到底要干什么，说清楚，该帮的我一定帮。”


李泰惊讶地看着大哥和云烨，他没想到云烨的反击居然会如此的大张声势，别的不说，私自动用府兵，这是要杀头的，不管你是不是兵部尚书。


“我父皇知道你这么干了么？”李泰急急地问。


“你们两个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天下大势上，怎么就不问问雉奴怎么样了？”云烨推开酒杯冷冷的问这哥俩。


李承乾的脸色僵了一下，那毕竟是他的亲弟弟，一母同胞，如果说恨，自然是恨之入骨，但是要他亲自说杀掉这样的话，他还说不出来，所以他对这件事情置之不理吗，在他看来，李治死定了，就算是自己不推波助澜，李治也死定了，就是不明白云烨为何会这样问。


李泰拿过云烨的酒杯子倒了一大杯酒咕咚咕咚的喝下去之后才对云烨说：“不是我们不见雉奴，恐怕是雉奴没脸见我们吧？


当初他的大军可是将魏王府围得水泄不通，你云家也同样，李怀仁带着骁卫的人和大哥的太子六率杀的难解难分，遍地尸体的，他就不担心我们两个死在乱军中？大哥被骁卫的人乱刃分尸？”


云烨苦笑了一下，拍着桌子说：“有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妇人很可怜，他的儿子疯了，每天中午，老头和老妇人都要带着食物去看他的儿子，亲眼看着他的儿子发完疯睡着了才会回去，你们觉得这对夫妇可怜不？”


都是聪明人，谁会不知道云烨话语里的含义，李承乾噗通一声坐到地上，李泰泪如泉涌，云烨接着毫无表情的说：“他的那个儿子作恶多端，谁都想杀他，一个姓云的也想杀，并且已做好里准备，结果，看了那一幕惨景之后，他心里恨得发狂，却死活下不去手，不是同情那个疯子，只是觉得那一对老夫妇可怜。


走吧，倒霉事我一件都没落下，好事情我一件都赶不上，我被这件事虐待的够呛，你们也不要想着逃掉，娘的，国法和人情纠缠在一起，想死都死不痛快。


你们问我为何要纠集力量，老子是要自保，这一次我害怕了，真的害怕了，老子不想害谁，但是也不想跟李怀仁一样当一个冤死鬼，他就是死在我怀里的，抓着我的手求我杀了他，害怕我找不准一刀毙命的地方，抓着我的手帮我瞄准，去他娘的，我受够了！”


云烨越说越是激动，一抬手就把桌子掀了，桌子上的酒坛子碎了一地，浓郁的酒香顿时就弥漫开来。


李承乾面无表情的往外走，走到门口对云烨和李泰说：“我们去看看，你说得对，这是李家的龌龊事，要糟心就一起糟心吧，我们是亲戚，逃不掉的。”


东宫的西墙后面就是武德殿，那里开了一道小门，小路上满是腐烂的树叶子，这条路已经很多年没有走过了，侍卫的要是打不开那把生锈的锁，只好找来一把锤子将铁锁砸断。


走进皇宫之后，李承乾才看着密密的树林对侍卫吩咐道：“把这里的树木全部伐掉，他们挡着我看不见万民宫。”


李泰拿脚蹭着地面的树叶对李承乾说：“大哥，我要搬回武德殿，你别多想。”


李承乾惨笑一声道：“还想什么，去看看雉奴，如果真的疯了，我要上请罪折子的，人越活越没意思，整日里勾心斗角的，连自己的本来面目都忘了，眼睛能看到天下间最细微的变化，却看不见自己老父老母的酸楚，走吧。”


三个人在云烨的带领下在皇宫里横冲直撞，没人敢阻拦，走到太液池边上，李泰咣当一脚就踹在大门上怒吼：“给老子打开！你要敢不打开，老子就把太液池的水灌进去。”


里面鸦雀无声，没有皇帝的旨意，没人敢打开。


断鸿来了，把一个金牌塞进门洞里，不多时，大门就开了，发狂的李泰找了一把横刀连鞘抡着砸人，那些侍卫闭着眼睛挨着，一声不吭。


“好了，少发疯，进去！”李承乾冲着李泰吼了一声。


很久之后，三个人从地宫里出来，李承乾眼睛红红的，李泰更是泪水滂沱，为了发泄心头的郁闷，看到守门的侍卫，又抡着横刀乱打一气。


坏心情会传染，李承乾和李泰回去之后心情也非常的糟糕，东宫和魏王府连笑声都没了，云烨却感觉舒服了很多，倒霉事被人分担之后心里立刻就感到无比的轻松。


那日暮穿的像个妖精，头发盘的老高，眉心点着火焰纹，很俏皮的样子，穿着一袭纱衣在云烨面前晃来晃去，胸口的粉丘露出来半个，裙子只要风一吹，就能看到雪白的大腿。


“都老夫老妻的你晃荡个什么劲，赶紧把衣服换掉，孩子们看见成什么体统。”云烨上下其手的摸着，嘴里却假惺惺的训斥。


“孩子们被烟容领着全部进宫里了，阿容，阿寿也去了，家里只有几个老的和我们姐妹四个，今天是看您心情不好，犒劳你的，你看看我新梳的发式好不好看，这可是龟兹妇人最流行的发式，就是头上顶着一个空罐子不太舒服。”


云烨摸摸那日暮的头发，里面果然硬邦邦的，把她抱到腿上说：“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这样穿衣服了？我都不知道。”


“您整日里黑着脸就知道办差，长安市上您有多久没去过了？东羊河您也不再带着妾身去游玩，您去看看那些妇人，一个个恨不得脱光站在人前，明天带上我们姐妹去游河，夏天就要过去了，妾身就算长得再美也没机会显摆。”


云烨哑然失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一个标准的唐人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脸上的笑容也少了，夫妻间的交流也快没有了，为了那些糟心事，居然让自己忽略了自己的家庭，这才是大错误。


皇帝会不会被干掉关自己屁事，太子能不能登基关自己屁事，李治会不会被砍头也关自己屁事，明天就把王孝杰的腿打断之后从监牢里扔出来，已经成了一堆臭狗屎的人关着他显得他有多重要似的。


“好，好明天就带着你们去游河，老奶奶不愿意动弹，姑姑们喜欢打麻将，就我们五个去，带上几个丫鬟家将就成，老江家的小儿子不是已经升任头领了吗，就让他去准备。”


那日暮地眼睛立刻就笑成了月牙，在云烨的脸上啄了一下就飞快地跑了出去，不过云烨不看好她去报信的举动，辛月要是喜欢她这一身才是怪事情。


果然，后院里又开始吱哩哇啦的叫唤，还有小苗鼓掌欢呼的声音，铃铛劝解辛月的声音，这才是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家。


“夫君，您明天要带着妾身去游河？不办差了？”辛月好奇的问云烨，手里的鸡毛掸子都没有来得及放下来。


“以后不要再打那日暮了，她就是那个性子，你抽了她十几年，看到过她悔改过吗？”


“没事，她就是喜欢被我打，穿的透皮露肉的还敢四处招摇，不打她打谁！”辛月对这件事情极为认真，云烨劝过多少回了，她总是不改。


“这些日子其实是我不对，我忽略你们了，以后不会了。”


辛月怜惜的拿手抚摸着云烨消瘦的面颊说：“这不是您的错，也没有错，一大家子人的性命就担在您的肩上，妾身没用不能帮您分担，还要拖累您，妾身知道，如果没有我们您不会总是隐忍，您本来就是做大事的人，只是被我们拴住翅膀总是不能痛痛快快的飞。”


云烨哈哈一笑，用力的拍了辛月的屁股一巴掌，又扭了一下辛月的鼻子说：“我乐意！再累点我也乐意，从外面再倒霉回来看到你们心里立马就敞亮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就是人的一辈子，谁能逃得掉？


昨天西市上开刀问斩的那个强盗不也是这样吗？家里有老娘孩子，又没有土地，不抢劫吃什么，所以这就是男人的命。”

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七十一节 故地，故人


很久没有见过黄鼠了，如今的黄鼠已经不是那个谁都能踢一脚任人指挥的盗墓贼了，而是长安，新丰市上已经拥有四五家店面的上等人家。


书院改制之后，他也补授了一个正八品的执乘亲事，如果不是出身过于糟糕，他应该是七品官的，书院的教习是一个非常尊贵的职位，所以不管英娘将生意做的多大，黄鼠还是一家之主，前几年听说因为纳妾的事情，搞得鸡飞狗跳墙，现在的黄鼠也没了那个心情，只想在书院一直干到告老还乡。


两个丑儿子如今也长成半大的小伙子了，像绝了黄鼠，大闺女嫁给了一个书院的穷学生，现在据说在河北当县令，所以他的日子过的非常的悠闲，而且满足。


辛月和那日暮她们已经上了竹筏子，黄鼠呵呵傻笑着要亲自撑竹筏子，被云烨拒绝了。


“老黄，你也是五十岁的人了，就不要再做这些粗笨的事情了，那里有好些学生等着撑船呢，你就省省吧。”


“侯爷，老汉确实老了，这两年的精力越发的不济了，以前一夜能趟出十丈长的地道来，现在下了地道就觉得气不够用，俺爹当年就落下了一个咳嗽的毛病，说是土吃的太多了，老汉活到现在还有力气说话，都是托了侯爷的福，没您当年生擒老汉，老汉现在都不知道是活是死，哪有儿子满堂的福报。”


黄鼠到底是老了，以前的时候他可不说这些软话，现在没了底气，总担心书院不要他。


“老黄，你知不知道书院有个规矩？那就是第一批进入书院的人就是书院里的终身教授，也就是说你只要没蹬腿，就没人能把你从书院里赶出来。”


“侯爷，此话当真？”


“自然当真，你以为在书院里勤勤恳恳的干了一辈子到了最后会被一脚踢开？书院没有这样的规矩，赵延陵先生花了书院多少钱，我气得暴跳如雷，还不是一样拿他没法子？”


黄鼠尴尬的笑了一下说：“赵先生是大学问人，老汉不好和他比较的。”


“知不知道他是教授，你是教习，就一字之差，有什么不能比较的，你呀，就是自卑，完全可以大鸣大放的去到人前面显摆，书院的教习很多吗？”


云烨和黄鼠说了几句话，英娘端来了一坛子已经烧好的醪糟，还有几样点心，这都是云烨爱吃的，最后还用荷叶包了好大一块酱驴肉，拿手撕着吃最好。


云家的竹筏用不到学生来撑，小苗和自己的西域丫鬟就能把筏子撑的飞快，伊利斯姐妹嫁人了，嫁给了希帕蒂亚家的管家和护卫头领，小苗最喜欢用西域人，所以辛月又给她挑了两个。


小苗从小就在水上长大，撑竹筏对她来说没有半点的难度，不像辛月主仆当年那样狼狈。


见夫君冲着自己笑，辛月立刻就明白这是在笑话自己当年抱着丫鬟大叫的样子，没好气的说：“您当年是故意的，小秋一个长安长大的丫鬟，哪里懂得撑筏子。”


小苗嘻嘻一笑，竹篙在岩石上轻轻地点一下，竹筏就箭一般地窜进了东羊河，那日暮一个不小心差点栽倒在河里，生气的在小苗背上擂了两下才解气。铃铛永远是那副小心的样子，坐在筏子中间，慢慢的撕着酱驴肉，往云烨的嘴里送。


躺在竹筏上，瞅着两岸的青山，人也变得活泛起来，拿芦苇管子吸着喝冰凉的葡萄酿，绝对是一个好享受，更何况云烨在葡萄酿里丧心病狂的加了好多的糖霜，所以喝起来甜丝丝的，辛月，那日暮不时地过来偷喝一口，铃铛就是一个不能喝酒的，喝了两三口，两个脸蛋就红的像苹果，小苗见他们四个在那里悠闲的喝酒，自己当苦力，把竹篙递给丫鬟，也凑了过来，仗着自己年纪小腻在云烨的怀里正大光明的喝酒。


竹筏子上一览无余，刚开始云烨还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多虑了，东羊河上的竹筏远不是只有他们家这一条，东羊河上的十里画廊，已经是长安八景中的一个名胜，和灞桥垂柳齐名，所以撑竹筏的人非常的多。


一架带着棚子的竹筏从身边缓缓经过，里面的淫声浪语似乎没有半点的遮掩，透过竹帘子甚至能看到那对正在肉搏的男女。


“啐！”辛月恨恨的吐了一口，转头就对云烨说：“夫君，您这看看这些禽兽都把东羊河糟蹋成什么样子了，这里是文华宝坻，以后不许那些禽兽们过来游河。”


“这可不好禁止，说不定那张竹筏上面是一位王爷或者公爷之流的人物，一旦禁止了，会被人家骂死的，就当没看见，我还是头一回发现大唐变成了这个样子。”


“您这是不出门，一旦出了门，去了西市，您还能看见一丝不挂的胡姬在门口招揽酒客，有的胡姬腰里就栓了一圈铃铛，把腰扭得就像麻花一样，很好看。”


那日暮的话刚出口就看到了辛月已经瞪起来的眼睛连忙跑到云烨的身后探出脑袋来说：“我也是听丫鬟说的。”


“那个丫鬟？说出来，回去我就扒了她的皮，好好的女儿家现在全都没羞没臊的，败坏风气，大唐就是被这些妖女们弄得乌烟瘴气。”


“少在这里摆你当家主母的威风，这是出来游玩呢，乖乖地坐好，不要打架，咱家只有五个，要是和刘弘基家一样，你还不活了。”


辛月撇撇嘴说道：“咱家的四个，可比人家的四百个都难管，你看看刘夫人，在老公爷死了之后是怎么打发那些妻妾的，卖到青楼里的就有一百多个，这就连脸面都不顾了，有孩子的也是随便给几亩地就打发了。


咱家的这几个，妾身要是敢处置一个，您还不得去跳河，所以啊，平日里多教训几下，只有好处没坏处。”


那日暮见辛月的神色不善，赶紧卖力的帮着夫君按摩后背，辛月扬了几次手都慢慢的放下，小苗酒量浅，今天的葡萄酿里加了糖霜，不知不觉的就喝醉了，呵呵的傻笑着要跳舞给云烨看，云烨伸手将小苗拉过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不一会这个傻女子就睡着了。


盘膝坐在竹筏上，身边妻妾围绕，竹筏在水面上自由的漂流，十里画廊已经过了大半，山势变得突兀起来，原本这里有两座相对应的绿山，现在只剩下一个，还有一个怪石嶙峋的立在那里，看到那座山，云烨的心就不由自主的疼了起来开，这座山底下掩埋着八百多个无辜的冤魂。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心中酸涩难耐，不由得将杨慎的这首词唱了出来，虽然很不应景，但是河面上却传来此起彼伏的叫好声。


“美人迟暮，将军白发，云侯如今正是得意之时，缘何就生出了这样的悲鸣？”长孙冲站在另一座竹筏上，扬声说道。


云烨发现自己实在是和这个人没有什么话说，叹了口气，拿起竹竿，将竹筏撑的离长孙冲远了一些，世界既然已经有了新的格局，没事干就不要再玩什么再续情缘的恶心戏码。


见云烨不理睬自己，长孙冲也有些黯然，回到舱房，粗暴的搂过一个歌姬，狠狠地一口就咬在她的肩膀上，鲜血顺着美人白皙的锁骨往下流淌，那个美人却一声都不敢吭出来。


喝汤见到死老鼠，吃菜见到半截蛆，就是云烨这时候的心情，就是因为太珍惜以前的情感，所以现在才越发的恨长孙冲。


游河的心思没有了，半路上就靠岸，云家的马车轻快地从路边驶过来，一家五口钻进马车，马夫轻轻地抖抖缰绳，车子就沿着路边的小道往绿树丛里掩映的小楼奔驰过去，今天不回家了，就住在别墅里。


公输木依然顽强的活着，十年前人家都说老家伙活不过一年，十年后大家还是这么说，看着他半死不活的躺在太阳地晒太阳，云烨就下来马车，无论如何也要过去问候一声。


走近了才发现老家伙是如何的奢靡，别人的奢靡都是将金珠宝贝挂在身上，老家伙坐下的这张躺椅就价值巨万，紫檀的！


“我记得上一回请您给家里制造一套家具，给了您整整一车木料，家具拉回家，我总觉得不对头，原来不对头在您这里。”


老家伙把眼睛挑开一条缝，瞄了云烨一眼，哼哼唧唧的说：“老夫就是一个木匠头。能省的木料千万就不要浪费了，拿几条子碎木料拼凑一把椅子你也能看在眼里，忒小气了些，辛月啊，食盒里装的是什么啊？拿出来，给老汉吃两口，家里都断顿了。”


辛月笑眯眯的一样样的把食物往老子的桌子上放，云烨没好气的说：“把这张桌子卖掉，就足够您全家吃三年的。”


“小子，累了吧？累了就休息休息，整日里往烂泥坑里钻，那有一个好人啊，歇歇吧，歇歇吧，别再折腾了……”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一节 生时死祭


时间会慢慢地流淌，有时候时间能酝酿出绝世的美味，有时候时间却会催生野心，不管是绝世的美味，还是最阴暗的计谋，都会在时间这张温床上慢慢的成熟。


云烨终于有时间去李纲先生家门前的松树下去挖那几坛子美酒，这些酒不是云家的某种烈性酒，而是纯正的米酒，如果时间再长一点就该叫做状元红，或者女儿红，如今，这几坛子酒已经足足十年了，想必里面的酒浆已经变成琥珀色了吧。


一个人双腿摊开，怀里抱着一坛子酒，小心的打开上面的泥封，还有底下的蜡封，最后将已经腐朽的红绸去掉，浓郁的酒香就散发了出来。


这一坛子酒谁都不给，自己喝，喝这坛子酒就等于和李纲进行了一次深层次的对话，和鬼神说话用不着出口，心有所悟，鬼神自然会有灵。


长把的勺子自然早就备好了，云烨就这样一勺子一勺子的品味这时间的酿造的美味。陈酒应该兑上新酒，这样才能催发酒液中最醇厚的味道，云烨不愿意，担心将这坛酒稀释了之后，就品味不出最原本的滋味。


两年时间，长安城除了变得更加雄伟和壮丽之外，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把眼睛放在高空就能看到不断地有农民在持续不断的进入城市，如今种地，如果不能大规模的种地，实在是没有什么奔头，所以被束缚在土地上几千年的农民开始向城市进发，做工赚到的钱的也比从土地里刨到得多。


如今的城郭已经被外来的人口塞得满满的，甚至在靠近城墙的地方都开有民居的存在了，这两年的平静给了大唐社会强大的发展契机，随着几个大工程的相继结束，背负在大唐国库上最沉重的几座山终于被卸了下来。


三京已经被贯通，这一条绵延的大路将整个关中牢牢地抱在怀中，运河一路向西，因为担心潮汐倒灌，只能绕过幽州，最后和海河相连，蜀中的道路也已经突破了剑门关，成都平原就在脚下，蜀中也不可能只要烧掉栈道就自成天地。


作为一个封建帝王，李二的一生是绚烂精彩的，治下的唐王朝国力强盛，四海威服，经济繁荣，百姓安居，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盛世景象。空前强大的唐王朝以尚武的精神、开阔的胸襟笑傲东方，长安在汉亡四百年后又重新成为亚洲的中心，无一不是盛唐大胸襟大手笔大气魄大格局的真实写照。金戈铁马，大漠黄沙，巍峨宫阙，迢迢大道，罗衣飞扬，轻歌曼舞，丝竹管弦，奇珍异宝，诗词歌赋，皎皎梨花，辽阔疆土，万国来朝……这的确是一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


少年李二的身份是一个贵族公子，有鲜卑血统，并与隋王朝的统治者有亲密的血缘关系。民国时宋家三姐妹的故事家喻户晓，但比起独孤三姐妹还是相形见拙的。北周大将军独孤信的三女分别嫁给了三位帝王，其中一位嫁给了隋文帝，另一位嫁给了李二的祖父唐国公。身背着这些荣耀的光环，李二的仕途是顺利的，并且在青年时代就表现出了军事方面的才华，他曾经率兵击退过围困雁门关的突厥人，因为隋炀帝此时正被困在关中，这是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崭头角。


太子建成和王子元吉与李二同是独孤皇后所生，史书对他们轻浮好声色的描述显然是刻意而为之，建成为人豁达宽厚且在北方成功的防御了突厥人的进犯，他参与了唐帝国的创建并表现出了治国的才能，而魏征曾经是建成的心腹也可以证明建成手下不乏智囊。


他是一位合格的继任者，但是帝位之争从来都充满了阴谋血腥与变数，比起野心勃勃的秦王来说，建成的力量是弱小的。他的死很容易令人联想起秦长子扶苏的命运，接下来李二对建成元吉后人的处理是残酷而又不留情面的，这些骨肉残杀的行动成功肃清了帝位潜在的威胁者，但却成为他光彩一生中抹不掉的污点。


李二登基之后，就像人生所希望的那样，唐朝迅速走向了强盛，作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统帅，他不惜余力的将帝国带入了一个自信、富足和强力扩张的时代。这当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功劳，贞观年间所取得的文治武功得益于一大批才华横溢的文臣武将，凌烟阁，一个不起眼的小亭，因为大画家阎立本手绘的二十四功臣像而名留青史。


今天本该是李二去世的日子，现在他却在高兴地观看歌舞，云烨怀着最难以描述的胸怀醉倒在一棵大树下。


今天是贞观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侯爷的话刘进宝永远都不会违背，如今看到有一对松鼠在侯爷的胸口上交配，他都不敢过去驱赶，因为侯爷说过，不许任何人过去，当然，松鼠不是人，所以就能过去，甚至交配。


身上落满了干枯的松针，这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松鼠过来的原因，它们对那个空酒坛子里的气味非常的着迷，闻多了之后就会在树上撒酒疯。


长安城又开始响起一百零八声锣鼓，云烨凝神听了听，确定是净街鼓而不是皇帝去世的丧钟，打了一个哈欠，慢慢爬起来，把酒坛子扔远，让刘进宝抱着剩下的两坛子酒跟着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回家。


该和鬼神说的话已经说完，浑身就充满了力量吗，虽然脑袋疼的就像是要裂开一般，还是觉得非常的轻松。


这些话能和李纲说，能和颜老先生说，唯独不能和活人说，话说出来了，云烨就认为自己已经还原了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如果现在历史的脚步正在大踏步的向歪路上冲去，云烨不认为自己应该负什么责任。


已经是做爷爷的人了，李烟容给云家诞下了一个七斤重的胖小子，冯媛也给云家诞下一个漂亮的闺女，两个孩子的出生时间仅仅差了三天。


早婚害死人啊，后世的三十八岁说不定还没有结婚，现在，自己却已经做了爷爷，想到那两个可爱的孩子，云烨的心里就像蜜糖一样甜。


唯一不让云烨开心的就是旺财最近老是脱毛，拿刷子刷了三遍，还是有马毛往下掉，没人敢对云烨说旺财已经是一匹二十几岁的老马了。


走到家门口，大门上的一盏大红灯笼还没有摘掉，这是向外界传递云家有后人出世的媒介，云烨走过去，拿竹竿子将稍微有些歪斜的灯笼拨正，这才背着手进了家门。


老钱张着漏风的嘴笑呵呵的帮着侯爷掸去了身上的灰尘，又咒骂了刘进宝两句，这才殷情的问侯爷吃过饭没有。


“好了，知道你威风，只要你愿意，能干的动，想干多久的管家就干多久，没人和你争，给我一碗面条，送到后宅去。”


云烨笑骂了老钱一句，这才进了月亮门，老奶奶现在耳朵背的厉害，说什么都要大声说才成，或许老人家知道自己没多少天日子了，每天都需要看见自己的孙子在自己身边才会放心。


“孙儿今日贪玩了些，回来的有些晚了，请奶奶责罚。”贴着老奶奶的耳朵大声的撒了娇，脑袋上被老人家拍了一巴掌，这才推着老人进了北房，让丫鬟服侍老奶奶洗漱准备睡觉。


看到辛月头上的发髻就心烦，三把两把就给弄散，满头的黑发披下来像女鬼一样好看得很。


辛月委屈的瘪着嘴说：“知道您看不习惯老妇人的发髻，可是妾身真的已经老了，明年就有人喊妾身奶奶了，要是还像那日暮弄一个少妇的发髻还不得被人家笑话死。”


“胡说，脸上连个皱纹都没有，哪里像老妇人了？依我看你现在也能生孩子，不磨蹭，今晚就生，生一对双生子出来，羡慕死他们。”


听到丈夫不讲理的话，辛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揽着云烨的肩膀说：“老蚌生珠您还要不要把妾身活了？妾身不着急，反正已经有两个儿子了，倒是人家小苗现在可是发急了，这么些年肚子没动静，现在到处拜佛求菩萨呢。”


云烨哈哈一笑：“这是拜错了，该拜我。”


夫妻两嘻嘻哈哈的说一些流氓话，很快就打发掉了很多时间，脱掉外衣，厨房送来了一大碗哨子面，就这两瓣蒜连忙汤带水的吃完，刚才还疼的厉害的脑袋立马就不疼了。


“吃了蒜瓣就不要往妾身的床上爬了，臭的。”


“谁的床都不爬，今天在松树底下睡足了，现在要办差，还有几封紧要的信件还需要回一下，你先睡，不要管我，等我想睡的时候怎样也就到了后半夜，到时候嘴巴再臭你也闻不到。”


不打扰人家睡觉，云烨回到了书房，静静地坐在蜡烛底下双手托着下巴开始发呆，这个时候是自己最美妙的时候，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不想，发呆完毕之后，就需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来面对现实的世界，既然李二不死，那么，自己脑海里的历史记录就没有了半点的用处，从现在起，再也没有一个依照的根据了，新的世界被打开了。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节 命运


当人们的生活困苦的时候，就会专注自己的小家，当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人们往往就会把目光从自己的小家转向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商人们承担了帝国大部分的税务负担的时候难免就会向国家索要更多的话语权，何邵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烨子，不成啊，沙漠已经成一个空壳子了，你不能再向他们索要更多的东西了，如今大唐人都在使用猛火油照明，你如果要额外的增多军事上的储备，那就不要怨我们提高火油的价格，总之我们的利润不能减少。”


云峥围着肉山一般的何邵转了两圈，看得何邵汗毛都竖起来了，云烨这才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胆子和兵部讨价还价了？”


何邵擦了一把脸苦笑着说：“我一个人当然不敢，但是身后有好多人的时候就由不得我不敢了，西域的十六个可怜的王爷，现在都在玩命的在自己的土地上找油泉，你还别说，真的被他们找到了三处，野马原上就有一处，以前他们发誓共进退打天下，现在被吐火罗人收拾了一顿之后他们又发誓一起保卫自己的油泉不受损失，我就是他们派来的一个马前卒，找销路的，你一口气要拿走三成，还要不要他们活了？”


云烨笑着摇头说：“胖子，我当年在北庭是怎么做的你心中有数，平价问你要三成，已经是给足你们面子了，要不然我把这事交给左侍郎长孙冲跟你谈？”


何邵听到这话，立刻就在地上打着滚哭泣，哭的伤心至极，云烨知道这是这家伙故意在自己面前博同情，但是看到他鼻涕眼泪的糊了一脸，烦躁的把手巾子扔给他说：“你他娘的就知道哭泣，就知道来这一手，总算是还知道害怕，现在我问你，三成的平价油你给不给？”


哭的稀里糊涂的何邵立刻就大声说：“不给！”


气的鼻孔冒烟的云烨咆哮着说：“那就滚去和长孙冲谈！”何邵马上又开始哭号，这一次是抱着云烨的腿使劲的拿脑袋砸，边哭边说：“你要是想看着我全家被长孙冲弄死，你就把我交给长孙冲好了，里外我都是死，不如死在你这里还舒坦些。”


云烨用力的拔了两次腿没拔出来，只好颤抖着声音说：“两成，你要是敢说半个不字，我现在就把你剁成八块，用不着劳烦长孙冲！”


听到云烨说两成，何邵立马就不哭了，抽着鼻子说：“一言为定，以后不得加码，算了，还是立马签订合约。”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递到云烨面前请他签章。


云烨艰难的走到桌子后面，大口的喝了半壶凉茶这才让自己安定下来，拿过那张纸一看，上面的签章已经有四个了，唯有兵部通知边关开放的地方还是一片空白。


“能力不错，市舶司，关内道通关文书，中书省你都已经搞定了，独独缺了兵部，还能预料到我会同意两成平价油的条件，你这个混蛋算是把生意做到极致了。”


何邵从墙边上的清水盆子里洗脸，刚才都哭花了，洗完了脸抱着云烨喝剩下的半壶茶一饮而尽之后说：“这一招也只能在你面前使，要是在长孙冲面前使，我早就被乱刀砍死了。”


“你就真的不担心我让你去找长孙冲？”


“不担心，咱们是一伙的，你就算气个半死最多拿脚踹我几下，还能怎样，咱们相交也二十年了，会不知道你的脾气？老朋友越来越少了，就算我不争气些，你也舍得惩罚我，是不是？”


看着何邵那张恶心的肥脸，云烨迅速的在那张大纸上签署了兵部的印章，扔给何邵就要他快点滚，何邵也不生气笑嘻嘻的拿起纸，仔细的吹干了上面的印泥，这才朝云烨拱拱手打算离开。


“如果长孙家煎迫的厉害，你就搬到云家庄子去住，那里长孙家的人还不敢过去。”


“哦，我已经把家搬过去啦，这种小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何邵得意的哈哈一笑，把文书揣进怀里，就出了大堂的大门，远远地看到站在左面公事房里的长孙冲抱着拳头行礼，见长孙冲视如无睹，也不上去说话，快快的走出兵部。


看着何邵离去，长孙冲慢慢的踱步到云烨的大堂上拱手说：“掠夺西域填充国内，这原本就是朝廷定下的国策，云侯为何会视而不见，难道说云侯很希望看到一个繁荣昌盛的西域不成？”


云烨看了一眼长孙冲说道：“左侍郎言之有理，但是掠夺也应当有一个度，陛下当年将十六王送往西域，并不是准备要他们自生自灭，只不过是将晁错的削王权这一主张简化执行罢了，说到底他们还是李氏子孙，说起来，十六王和你我都是亲眷，适当的松一松勒脖子的力度这叫做张弛有度，什么政策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莫要太执着了。”


“如果今日来人不是何邵，云侯又当如何处置？”


云烨仔细的想了一下说：“估计会按照三成走，不可能是现在的两成。”


长孙冲叹口气道：“国家法纪制定出来就是要执行的，云侯这样处处开口子，可不是执政之道，只要你开一个小口子，兵部的下属就能扯出一个大洞来，这些还是云侯当年的教诲，莫非云侯已经忘记了？”


云烨呵呵笑道：“那是少年时期的狂言，我们现在要对自己的部属有信心，不能过度的去怀疑，上位者的心态还是要有的。”


“好一个和蔼可亲的云侯，不知道如今还在大牢里哀嚎的王孝杰听到这句话该如何感想？”长孙冲只要提起王孝杰就有些愤怒。


云烨依旧笑着说：“这可不怪我，当年我想放他出来的，派了小吏去放人，谁知道王孝杰居然说是我当年把他关进去的，就需要我亲自把他放出了来，真是咄咄怪事，我公务繁忙，没时间去理会他，所以就继续关着喽。”


一句话把长孙冲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云烨说的没错，他当年是下令将王孝杰放出来，结果王孝杰错误的以为云烨已经在政治斗争中落于下风，不得不放自己出来，为了向长孙家表明心迹，侮辱云烨，就要云烨亲自去放人，结果云烨就收回了那道命令，如今，王孝杰已经是长安城里著名的笑话，自己一时忘记了这件事情。


长吸了一口抱拳道：“长孙冲请云侯放了王孝杰！”


云烨想了一下，扔了一道令牌给长孙冲说：“要他管好他的臭嘴，否则下一次，我会关他三十年。”


长孙冲点头答应就离开了大堂，这一次是自己用何邵的事情做了交换，王孝杰才能侥幸出狱，如今的王孝杰已经没有半点的利用价值，长孙冲只是单纯的为了长孙家的颜面着想才忍痛做的交换。


王孝杰双目无神的躺在烂草堆里，身上的虱子明目张胆的钻来钻去，他到至今还在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说那些愚蠢的话，没想到那个小吏说去请侯爷，结果请了两年都没有请来。


外面传来沙沙的脚步声，这是官步，王孝杰很清楚这是官步，这样有韵律的脚步声绝对不是那个每日给自己送饭食的狱卒的脚步声。


心思立刻就变得活泛起来开，猛地扑到栅栏边上扯着嗓子吼道：“云侯，云侯，末将知错，求云侯给末将一个改过的机会。”


脚步声近了，果然是一双皂靴，从精致的做工来看，定然是上官，稍微抬一下头就看到一身紫袍，一双紧攥着的手依旧很有光泽，这样年轻的紫袍人除了云烨还有谁？


“云侯末将知错，末将知错，求大帅开恩哪！”王孝杰趴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过了很久，没有动静，王孝杰偷眼望去，顿时就如遭雷击，大脑里一片空白，他忘记了，长孙冲官至银青光禄大夫，也是有资格穿紫袍的。


完全僵住的王孝杰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他知道自己此生恐怕再也没有走出牢狱的希望了。


长孙冲拿着手里的令牌朝王孝杰晃了晃，就收入怀中，转身离开兵部大牢，自己已经能放王孝杰出狱，但是不愿意放他出来，长孙家的面子已经回来了，至于这样一个总是做错事的蠢材，烂在监牢里又如何？想起云烨以前说的一句话，长孙冲就觉得非常的有道理，王孝杰就是那个拖累队伍的“猪队友”。


长孙冲走了之后，王孝杰放声大哭，不停地拿拳头敲击自己的脑袋，不停地拿脑袋往地上撞，不一会就撞的头破血流。


长孙冲将令牌命小吏还给了云烨，就走出兵部回家，今日的差事已经办完，朔方的军纪散乱，确实到了应该整顿一下的地步了，久不作战，悍卒也会变成懦夫。


听了小吏的报告，云烨摇摇头对小吏说：“拿着令牌去放王孝杰出去吧！”


刚才心里还非常同情王孝杰的小吏，就匆匆的回到了兵部大牢，见到满脸鲜血，目光发直的王孝杰说：“王将军，云侯命我放你出去，现在你可以回家了，千万千万莫要再多说一句话了，赶紧走吧，迟则生变！”


王孝杰行尸走肉般的随着小吏走出了大牢，抬头看看天上的日头，先是大笑两声，然后又大哭两声，就这样哭哭笑笑的扶着墙壁一步步的向家里走去……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节 老农的请柬


云烨的桌案上放了厚厚的一沓子请柬，翻看几个之后，就随手扔到一边，用不着去，都是些极度无聊的宴会，去了之后也只能看看歌舞，喝点酒，接受一大通马屁，品鉴一下人家家中舞娘的美艳程度，云烨早就不是那个见到美色就流口水的小伙子了，做了爷爷的人了，云烨认为自己怎么样也要学的稳重起来。


“夫君，刘家的酒宴您可不能不去。”辛月在一旁帮着收拾桌子，一边说。


“刘正武？他不在长安，他弟弟还没有资格邀请我去他家。”云烨把身子往后依靠一下，双手抱着后脑勺把脚搭到桌案上。


辛月刚刚收拾好，见云烨又给踢乱了，没好气的过来把云烨的脚拿下来，蹲下身子的时候浑圆的臀部非常诱人，于是，云烨的手就习惯性的摸了上去。


没想到辛月像一个小姑娘一样的跳开了，红着脸对云烨说：“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被孩子们看到会笑死的，我们都已经是长辈了。”


云烨吃惊的问：“长辈就不能摸一下自己的老婆了？什么道理，就因为没几年摸头了，所以现在要多摸摸，过来，摸一下又不会掉块肉……”


辛月躲得远远地，指着桌子上的请柬说：“谁说刘正武了，妾身说的是庄子上的刘老汉，今天是他重孙满月，邀请您去喝酒。”


云烨就更加奇怪了，嘟囔道：“就在隔壁，打发孙子过来喊一声就是了，怎么还弄了请柬这东西，尽是虚头吧脑的东西，有买请柬的钱，给娃娃多买两颗糖也是好的。”


不用说那个大红的请柬必然就是刘老汉家的，也只有他们才会喜欢这个红红火火的意境，打开一看就乐了，字写得不错，不过后面按着一个手印算怎么回事？这就是印章？够独特的。


时间还早躺在躺椅上看书，最近看新编的《山海经》比较入迷，比如这句，又东五百里曰鸡山。其上多金，其下多丹雘。黑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海。其中有鱄鱼，其状如鲋而彘毛，其音如豚，见则天下大旱。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东西出世了，今年关中大旱，据户部禀报，不光是关中大旱，蜀中今年也是一滴雨水都没见，如果在往年，这样的大旱，皇帝必须要下罪己诏的，但是现在，李二只说了一句开仓，平价粜粮就没了下文。


文武大臣也不再过问这事，只有仓曹的人笑的合不拢嘴，终于能够腾空一些仓曹了，于是街面上刚刚有点上浮的粮价立刻就跌到了谷底，谁都知道官家的粮仓里到底有多少粮食，每年都要新修粮仓，北大仓现在已经彻底的成了一个粮食的世界，造成这样的原因就是老百姓现在很聪明，没人愿意缴纳铜板当税金，最喜欢用粮食交。有这个灾难的不光是朝廷，云家的粮仓也是如此，辛月对于当年没有听从云烨的话将粮食改成铜钱缴纳的建议后悔不已。


现在每三天就要那戳子检验粮库里的粮食，只要发现一颗霉变的粮食就觉得天塌下来了，云家的酒坊连轴转依然不能将自家的粮食全部转化成酒精，现在庄子对面的酒坊已经铺满了整座山头，云家一半的仆役轮换着去酒坊最忙的时候帮忙，人手依然不够。


长安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不管云家生产出多少烈性酒也填不满长安人的肚子，老百姓只要填饱了肚子，就不太造反了，最近这几年，云烨连一张像样点的剿匪文书都没有发布过。


一股幽香从脖子后面传来，云烨放下收的书，反手摸着闺女的脸蛋说：“不要听你娘的，你今年不过十八岁而已，不急着把自己嫁出去，爹爹还想让你多陪爹爹几年，不着急。”


“不着急？夫君，人家闺女十八岁早就当娘了，云露按照虚岁今年可都十九岁了，您就不能打探打探，谁家有合适的小伙子？”那日暮急火火的从房间里走出来对云烨说。


“小伙子倒是不少，可是有我家闺女瞧上眼的吗？一个个走马斗鹰的不学好，要不然就找个豹子蹲在自己的马屁股上，这样的家伙我看着都想抽，还指望我闺女看上他们？”


辛月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粮仓里回来了，笑着说：“您当年可是长安市上三害之首，可就别说人家小伙子的纨绔了，要比纨绔吗，谁能比得过你们几个。”


云烨悄声的在闺女耳朵边上说了辛月的一句坏话，云暮立刻就捂着嘴偷笑，辛月没好气推搡了云烨一把催促他快点去刘老汉家贺喜。


云烨背着手在前面走，刘进宝提着两篮子礼物在后面跟着，云家庄子上的路面已经全面硬化了，所以尘土很少，门前的集市已经变成三里多长的大集市，远远地延伸到山根底下，那里是牲口的交易市场，旺财很喜欢去哪里，现在也总是溜达在市场上看热闹，远远地看见云烨，叫唤一嗓子就跑了过来，云烨看到这家伙背上的薄锦缎已经歪斜了，露出一块红红的肉，就把锦缎给他重新拉好，既然是去赴宴，那就一起去，刘老汉家的醪糟不错。


农家的酒宴气氛是最好的，没有那些半裸的舞姬搔首弄姿，能让你的看的，都是一张张最质朴的笑脸，脸虽然黑，酒量却好，云家产的锅头子乃是出名的好酒，别人家是买不到的，只有庄子里的人家办喜事，丧事，提前向酒坊的管事打招呼，才能得到。


云烨一连干了三碗，旺财要喝酒，被云烨一巴掌打开，孙思邈说这家伙就是因为酒喝多了才会变成热毛子马，所以现在正在戒酒中，每天还要吃新鲜的草药，这让旺财痛苦不堪。整个云家庄子现在没人给它酒喝。


没酒喝的旺财就开始撒泼打滚，在院子里扬起大片的灰尘，主人家早就知道旺财的毛病，两个后生拿着一块很大的帘子挡在中间，不让灰尘过来。客人们哈哈笑着继续推杯换盏，旺财见惯用的手段不起作用，就乖乖地卧在云烨的背后打瞌睡。


一串小银器就博得主人的欢心，立刻就被主人家挂到孩子的身上，说是沾点贵气，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些白胡子老头就恭敬的邀请云烨进屋说话。


知道这些人今天请自己过来一定是有事情，所以迟迟的没走，就等着他们开口说话，估计他们自己觉得不好说出口，老脸涨的通红，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只是一个劲的邀请侯爷喝茶。


云烨笑着说：“不能再喝了，再喝的话就要去茅厕，说吧，都是乡里乡亲的有什么难张口的，这些年大家的日子好过了，如果有什么要求就尽管说，我们商量着来。”


刘老汉红着脸拱手道：“侯爷，按理说老汉们就不该起这样的龌龊心思，可是现在已经迫在眉睫了不说不行，既然侯爷说大家商量着办，老汉就厚着脸皮说了，说错了还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一笑了之。”


云烨往前凑凑说：“说，我听着呢，看样子是大事呢。”


“侯爷，您也知道，咱们庄子这些年日子好过了，家家户户都有些散碎银子，这些年积存起来以后呢，倒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您也知道，老汉以前是把铜钱埋到猪圈里去了，让大家笑话了好多年，后来听您的话，老汉吧钱存到钱庄里去了，前几年还成，能有一点利息银子拿，可是这两年不好啊，钱庄的利息一降再降，到现在存一年快成白存了，所以老汉就想把钱都取出来，投入到咱家的商队里去，不敢要求占股份，只求每年能多几个铜子。”


云烨很吃惊，这才几年啊，这些老农就已经知道投资了，钱庄自从朝廷的几个庞大的项目逐渐完工，贷出去的款项日渐减少，少了贷款的利息，自然就会减少存款的利息，原以为老百姓只会接着把钱放在钱庄，没想到，他们自己开始有了简单的投资想法。


刘老汉见云烨在沉思，以为自己做的过份了，连忙说：“侯爷，您别为难，老汉也就是说说，要说放在商队里，自然是放在咱家的商队里合适，要是不行，您就当老汉没说，回头继续八千埋进猪圈里，早晚看着还放心一些。”


云烨摇着头说：“不是不愿意，而是没想到，家里的商队你们也都熟悉，好些人家里的孩子就在商队里当伙计，所以要投到那个商队大家伙想必已经想好了，既然如此，你们就把手里的钱归拢一下，去找老钱登记一下，和夫人去谈，就说这事我已经答应了，至于你们是要投进海船上，还是投入到驮队，随你们的便，想好了就去做。不过小心啊，这可不是把钱放钱庄里，赚到的钱固然不是钱庄里的那点利息能比的，可是也有打水漂的时候。这要事先说清楚”


刘老汉几人嘿嘿的笑了起来，怎么回事他们自然知道，唯一像要的就是进入云家的商业体系，有了这条商道，他们自然会有人随着商道到处漫游寻找自己的发家机会。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节 道具


蓝田县的县令在夏收之后总会来云家拜访一下兵部尚书，这是该有的礼仪，每一届的县令都是如此，今年和云烨谈话的主题就是刁民的治理问题。


县令非常的发愁，往年间要百姓出动徭役，只需县衙的一纸文书就好，现在不同了，需要明确的告诉他们国法里面那一条规定他们必须在今年的这个时候出徭役，说不清楚的人就会被拒绝，甚至派下去的书吏还有被殴打的危险。


乡野里到处都是立功的老兵，识字的农夫，说服不了他们根本就没人理睬县衙。县令很想问问兵部尚书这样的高官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法子应对目前的局面。


“没有，说到底，是大唐的律法赶不上百姓的变化，所以现在官员才会被百姓问得哑口无言，我还好点，庄户们就是打算入股云家的商队，没打算不给我种庄稼，现在到处人手不足，夏天的时候正是酿酒的好时机，找不到足够的人力，云家的仆役都轮番上阵了，说起来丢人啊。”


和家乡的父母官摆不了官架子，人家青衣小帽的提着一封点心上门讨教云烨不好不耐心的劝解，他过来也就是为了表一下功，希望自己的辛苦被上官看见就满足了，至于怎么治理百姓，用不着谁来教他怎么做。


好酒好菜的招待，酒足饭饱之后醉醺醺的坐着马车准备回家，尤其是在云家和兵部尚书长久的叙谈，被几乎所有的人看之后，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云烨知道自己是一个道具，做道具当然要有做道具的自觉，必须让演戏的人满意了这才算是尽到了自己做道具的责任。


不光云烨这么说，李二最近也这么说，他说自己现在就是一个人形图章，只要往奏章上面盖大印就好，心情好了就同意，心情不好了，就不同意，如果恼怒的不行，就在奏章上大骂一通，不管他怎么做，他发现结果都和三省送上来的奏章内容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房玄龄终于可以退隐了，因为李承乾接手了中书省，长孙无忌依然宝刀未老的担任门下省的左仆射，尚书省没有大头目，户部尚书褚遂良担任了左仆射，兵部尚书云烨担任了右仆射，势均力敌之下，两派只好从对立走向了合作，云烨不可能一直架空长孙冲，长孙无忌也不可能不允许许敬宗在门下省崭露头角。


不管是李承乾还是长孙无忌，亦或是云烨，其实都是最熟悉李二的人，从他们三人手里出来的奏章和文书，已经具有了合法性，李二的意见甚至已经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于是，握着十六卫大权的李二从来不允许别人触碰一下。


时间过去了两年，大唐的官吏已经非常的认同目前的局面，长孙一系的官员习惯了受到云烨的和许敬宗和云烨的刁难，云烨一系的官员也习惯了受到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的诘问，至于李承乾则是谁有理就帮着谁。实在没有办法决断的事情，就会交到李二的手里，随他处置。


大唐太大了，大到了李二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兼顾过来的地步，秘书监每天需要焚毁的文书多达三千斤，皇宫拆掉了玄武门，将庞大的秘书监安置在这片占地足足有三十亩的空地上，当年的阴森和血腥，已经被熙熙攘攘的书吏所包围。


李二披着长衣沿着万民宫的白玉栏杆漫步，脚下就是他统御的庞大帝国，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早晨，他的脚下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数量惊人的官吏帮着他统御这个最庞大的国家。现在的李二作息极为有规律，就像一个老农一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李象抱着锦盒跟在他的身后，那里面是李二最喜欢的葡萄酿，他的手一伸，李象就会很快的将酒杯递给自己的祖父。


绕过大殿的西面，朱雀大街上正在树立一座巨大的雕像，这是李二早就希望出现的东西，也是云烨拍马屁的产物，一尊巨大的花岗岩雕刻成的雕像，如今马上就要竖立起来了。


“象儿，你说远岛是个神么样的地方？他真的能够阻挡帝国舰队的征伐吗？”李二喝了一口酒问身后的李象。


“会陛下的话，远岛就是远处的一座海岛，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去年的时候都水监的密探从远岛归来，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从他记录的将近十余万言的游记中就能看出来，确实如此，远岛就是远处的一座海岛。”


李二点点头表示认同，朝政终于安定了下来，少了很多的诡谲，却多了许多的未知，帝国如今的重心开始将道路向边远的州郡挺进，李二很清楚只有加强交流，才不会让一个帝国转瞬间变得分崩离析。


长孙无忌正撩着袍服拾阶而上，斑白的头发在阳光中显得是如此的刺眼，如今朝堂上的白发老臣已经非常的稀少了，长孙无忌终于把自己熬成了德高望重之辈。


李二晒然一笑，收起酒杯带着李象回到了万民宫，如果猜的不错，长孙无忌今天到来依然是要谈东海舰队的归属问题。


南海舰队是不容染指的，那么强悍的东海舰队就成了长孙无忌唯一的诉求。但是张亮在这件事情上非常的不配合，对长孙一系的要求毫不理会。他坚持认为，只有皇帝陛下的旨意才能决断一切，至于三省的文书，他并不认同，将自己放在皇家家奴的位置上，等待李二的决定。


长孙牵着不断流口水撒娇的李治在太液池边上漫步，现在的她显得比前几年年轻许多，或许是儿子变成小孩子的缘故，她的心情也回到了李治六岁的那年。


极乐鸟从巨大的鸟笼子里飞出来，停在指头叫了两声，李治捡了一块石头抛向极乐鸟，那只鸟就尖叫着飞了起来，在太液池上不断的盘旋。


“松赞干布死了？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他今年只有三十二岁才是，怎么这么年轻就病故了？如今吐蕃的赞普是谁？禄东赞如何自处？”


李二看过文书之后笑着问长孙无忌。


“陛下说的不错，松赞干布现年确实只有三十二岁，据说是得了头疼病生生疼死的，松赞干布的儿子公松公赞早年夭亡，于是吐蕃王位由其孙因为年幼，政权故由大相禄东赞继续摄理，掌管吐蕃军政事务。”


“那么说吐蕃境内真正说话算话的该是禄东赞了？”


“确实如此，陛下。”


李二在大殿上走了一圈后笑着对长孙无忌说：“传朕的旨意，遣使吊唁，同时加封禄东赞为兹王，起子林钦着为卢侯，封三万户。”


长孙无忌面无表情的说：“禄东赞也是一代人杰，陛下这样做他很有可能为了转移国内的矛盾从而领兵出征，首冲之地就是我大唐的河西之地，于阗的薛仁贵，河西的苏定方不是此人的对手，微臣认为，云侯该出征了。”


李二摆摆手道：“不会的，无忌说道政务你是全才，但是说到兵事，你还是少说话的好，一说话就出笑话，禄东赞此时需要煊赫自己的战功，能攻打的地方有九成的可能是天竺，他想进攻河西，或者兵出黑石谷，说到底是一个妄想，他不会做这样的选择，一旦和我朝大战失败，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身死族灭！”


长孙无忌抱着皇帝的旨意出了万民宫，心中惆怅之极，在自己最需要盟友的时候，松赞干布死了，禄东赞也不得不匆匆的出兵，皇帝说的没错，禄东赞的目标就是天竺。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节 时间杀器


长孙无忌回到了门下省，想着李二那句少管兵事就少闹笑话的警告，就苦笑着把手里的卷宗扔到桌子上，背着手在大堂上不断地转悠，看着东西两台的言官，暗自发愁。


到了他和云烨的这个地步，言官的弹劾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了，好坏只在皇帝的一念之间，云烨好歹还是武将，触碰军权算不得越界，自己从平灭陇右叛乱之后就再也没有执掌过军权，此时想要再次拿到军权，难比登天。


好在长孙冲一直是武将，所以长孙家想要执掌军权，唯一的希望就落在了长孙冲的身上。想起长孙顺德，长孙无忌就恨得牙根都痒痒，当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被李二削减了军权，如今只能顶着一个国公的帽子混吃等死。


自己是凌烟阁上第一人啊，却只有调动五百城卫军的权利，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王孝杰彻底的被毁掉了，一位将军，如今整天哭哭笑笑的在长安市上丢人现眼。


自己对朔方的军队有影响力，但是云烨同样对那里有影响力，薛万彻更是对那里的军人有约束力，云烨从什么时候开始布局的？长孙无忌想了很久都没有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


细数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云烨好像一步都没有行差踏错过，想起这些长孙无忌就有些绝望，自己已是满头白发，云烨和云寿站在一起像兄弟多过像父子。


他不敢想自己故世之后，云烨的势力会膨胀到何种地步，到了那个时候，长孙家绝对会死无葬身之地，揉揉自己酸涩的腰，长孙无忌铺开卷宗，继续审阅天下事。


“不会，新皇登基之后，我就退休，该进兵部的归兵部，该入户部的入户部，该是皇家就还给皇家，我要留着玉山养老，云家就三个男娃，一个在南海，一个在岳州，长安是寿儿的，这样的安排多好。”


李泰羡慕的点点头说：“我的孩儿也不多，两个儿子，不过封地不少，就算是要分家，两个孩子还是能分到好多，我看到小暮和李象在一起，你打算把闺女嫁给他？不管怎么说，香儿和露儿你给我孩儿留着，至于你家小闺女随你的便。”


“你到我家来分猪肉来了是不是？欣儿，徽儿都是好孩子，但是徽儿和你一点都不像，瞳孔发蓝，我家的孩子不嫁给异族。”


“滚蛋，你老婆那日暮就是纯种？你看看小暮的样子，高鼻梁，大眼睛，哪一点像你了，希帕蒂亚生的孩子要是没有点异族风情，我岂不是白忙活了。”


云烨大大的张着嘴打了一个哈欠说：“不管，云家的家规就这样，见不得异族人。”


“你家什么时候有的这条家规？”


“刚刚，你想让我闺女嫁给你蓝眼睛的儿子的时候我才制定的。”


“哦，那就是放屁……”


俩个人一人端了碗面条坐在花池的矮墙上吃饭，嚼了一口新蒜，辣的李泰眼泪都出来了，抽了两下鼻子问云烨：“你打算怎么对付我舅舅？”


“好好吃饭，活的年纪长长的，最后生生的熬死他，比寿数我占优势，以前的时候颜老先生就给我讲过一个道理，其实没必要和他争一时之长短，只要活得比他长就行。


杀掉你舅舅你心里不舒服吧？陛下心里也不舒服吧？皇后娘娘会和我拼命，我这辈子就为了这么几个人，为了一口气把所有人都得罪光，我干什么啊，所以啊，还是这个法子最好，看着你舅舅不要犯错就行，多给他点政务，多给他点让人头疼的政务，估计三五年后我就会取得胜利，到时候我还能去吊唁，混一顿宴席吃，皆大欢喜。”


李泰舒坦的一口气把面条吃光翘着手指说：“高，真高！我舅舅寿终正寝我就没什么怨念了，这样一来我父王也舒坦，母后也高兴，天下人能看到一个和睦的皇家，对谁都好。


说实在的你吧门下省弄给我舅舅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吧？”


“许敬宗是什么人，你舅舅也太看得起自己了，有他在门下省，你舅舅绝对闲不下来，哪怕是简单的政务，老许也有把他弄得非常复杂，这种本事是老许与生俱来的，是绝对的高手，你大哥不知道从谁那里听到了建议，把李义府先也弄进了门下省，估计你舅舅的日子会非常的难过，你知不知道诸葛孔明是怎么死的？累死的！”


李泰摇着头说：“只要是寿终正寝，我管他怎么死，小治的事情让我伤透了心，昨天我去皇宫，他还问我要糖吃，要的我眼泪都下来了，我现在要的就是不伤心，只要这个目的达到，怎么样都成。”


吃了亏伤了心才知道情义的重要性，驴子都不在同一个地方崴两次脚，更何况人，现在没人敢再做伤感情的事情，虽然说李治是自取灭亡，但是这里面如果少了长孙无忌若即若离的推动和支持，李治的胆子不会这么大，到了最后，死了一地的人，伤了一片的心，这几乎就是李二能容忍的极限。


或许是再一次遭到了打击，李二的雄心似乎已经不再，朝纲在有条不紊的运转，云烨和长孙无忌还是那样的不对付，太子规规矩矩的在中书省治国，十六王老老实实地在西北沙漠里吃沙子，一切都完美无瑕，身为帝王只需要控制好节奏，不让出格的事情发生，就成了，有时候平平淡淡反而是施政的高明之处，朝令夕改绝对不是治国之道。


皇帝不折腾，皇子不折腾，大臣不折腾，老百姓就不会折腾，家家户户都忙着过自己家的小日子，这世上有赚不完的铜子，谁有时间浪费精神去管是不是有一个大家族快要完蛋了。


长安市上的人流已经散光，一百零八声钟鼓也已经早就敲过了，大街上布满了鬣狗一样的武侯，他们或者将一个醉鬼扔到阴沟里醒酒，或者拦住那些没有标示的马车勒索一番，如果遇到单身的女子，他们就会高兴一整个晚上。


门下省依旧灯火通明，许敬宗好不容易处理完了手头的公文，喝了一口参汤，欣赏一下自己的杰作，猛猛的扭了两下腰肢，抱起桌上的文书，就出了自己的公事房，脚步刚刚踏出房门，整个人就显得疲惫无比，有气无力的通禀了长孙无忌之后，就慢慢的走进大堂，将自己的文书放在长孙无忌的桌案上说：“仆射，您要的文书卑职已经整理好了，只是有几处颇有些蹊跷，卑职不敢擅自决断，已经在上面做了标注，请仆射处置。”


长孙无忌呵呵笑道：“延族乃是精于此道的行家里手，怎么也会有疑惑不成？”


许敬宗苦笑着说：“仆射莫要拿下官说笑，有些主意下官能拿，有些主意不该是下官触碰的那就一定不能触碰，只是这样一来仆射就过于辛苦了，如果需要下官代劳，请尽管名言，下官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那倒不必，职责所在不敢轻慢，延族可以回去休憩了。”长孙无忌面无表情的说。


许敬宗拱手施礼之后就退出了大堂，脚步轻快的准备回家……


“请你代劳，如果不是看在你还多少知道一些规矩，你岂能在门下省过的如此逍遥。”长孙无忌眼看着许敬宗远去，低身说了两句，然后继续埋首于案牍之中，唉！天下之事纷纷扰扰，从来就没有一个停歇的时候，上到军国大事，下到坊间流言，都是门下省的职责，如果不是还有褚遂良帮着分担一些，自己实在是处理不过来。


等到长孙无忌处理完公事，已是三更天了，伸了一个懒腰，推开大堂的门，闻到了一阵香甜的米粥气息，腹中觉得有些饥饿，就闻着米粥的味道来到了后院，一个小小的炉子上架着一个砂锅，米粥的香味就是从砂锅里传出来的，正要问，却看见自家的老仆拎着食盒走了过来，夫人倒也贴心，长孙无忌舍弃了面前的砂锅，回到大堂，准备用一点饭食，就回去休憩，明日是休沐日，这些天累坏了，可以好好地休息一下了。


李义府从公事房出来，摸了一下砂锅，很烫，不由得把手指放到耳朵上降温，垫了一块干净麻布这才将粥锅端起来，放到自己的案几上，一小口，一小口的慢慢喝起来，长孙无忌不喝多可惜啊，粥里面还放了提神的淫羊藿。


长孙家的马车在家将的护卫下缓缓地行驶在帝国的朱雀大街上，街道尽头的雕像底座已经完成，被红绸包裹的雕像静静地躺在方木制作的平台上，能依稀分辨出那里是战马，那里是人像。


长孙无忌已经甜甜的睡着了，打着轻微的呼噜，就在马车经过李二雕像的时候，风吹起了马车的帘子，他却猛地睁开了眼睛，长孙无忌的睡眠很糟糕，只要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而且醒来之后就很难入眠，这样的状况已经维持很久了，他对谁都没有说过。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六节 李二的军事改革


因为大旱，所以闲散的劳力很多，既然地里的庄稼没希望救了，那就不要救了，有挑水救庄稼的力气不如去大城市里做工，赚到的铜钱远比地里的几颗庄稼值钱。


官府救济的粮食留给老弱，足够他们吃到来年，强壮的男人则背上褡裢，或者步行，或者坐着牛车，去了最近的城里找饭吃。


长安城里涌来的劳力最多，李二趁势开始整修芙蓉园，这是一座占地一千余亩，足有十七里长的皇家园林，以前是赏赐给李泰的，结果李泰嫌烦不要，主要是找不到足够的劳力来休整，前隋留下来的一个破破烂烂的园子，想要修整好，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现在有了劳力，李二又愿意加大投入，所以芙蓉园现在人山人海，公输家族负责全面的设计和营造，公输甲现在是将作的大匠，这些年指挥过无数的营造，从驼城到桥梁都有，现在不过是一个山水园子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


芙蓉园算不得大事，但是马上要立起来的李二造像才是大问题，这座造像的高度超过了四十尺，重量达到了骇人的五十万斤，要把这样的定西竖起来，而且还要丝毫不差，这需要的精确的计算和精妙的配合。


巨大无朋的天车已经搭好了，这个世界上就找不到能提起这尊雕像的机械，卷扬，天车，加上杠杆，还有一座巨大的门，才是主力。


李二站在万民宫的平台上就能看到施工的现场，他发现有无数的马车正在往城里运河沙，不断地把河沙堆在基座的周围，明明河沙已经非常的多了，那些民夫似乎没有停止的打算，还在不断地运河沙。


“象儿，你知道他们为何要在基座上堆黄沙吗？”


“回禀皇爷爷，孙儿知道，整座雕像的重量太大，根据书院的计算，不少于五十万斤，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能提起雕像，最后安放到基座上的工具，于是，只能使用最原始的堆沙法，先是把沙子堆在基座周围，然后把雕像拖到沙子堆上，最后一点点的用卷扬，天车之类的吊具调整位置，然后把雕像底下的沙子慢慢清理，让雕像认在基座上，最后只需要用卷扬，天车将雕像扶正，这样雕像就安稳的立在基座上了，最后的工作就是将周围的沙子全部清理掉运走，整个工程就算是完工了。”


李二听了李象的解释很满意，这些年李象的进步很大，不像早年间那样毛毛躁躁的了。李二不认为工程会像李象说的那样简单，但是能用简单的几句话就说清楚事情的大概面目也是一种本事，这也是他将李象留在身边充当秘书的原因。


大灾的年份就大兴土木，给百姓创造谋生的活计这在大唐已经是一种共识，所以大兴土木的不光是长安城，洛阳，晋阳都是这样，各地的县令也带着百姓们开始趁着枯水时节整修河道，修缮水利设施，关中的驰道也开始铺设水泥路面，与之相关的烧窑以及钢铁业全面开动，此时的关中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工地。


李二回到万民宫让李象取过一张巨大的卷轴，打开之后，仔细的拿手指测量地图上的距离，虽然火器作坊已经完全恢复，而且在原产量的基础上增加了三成，李二还是很不满意，帝国军队的武器更换速度，还是大大的滞后了。


他非常的希望各地的军队全部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换装，多余的武器就能销毁掉，从而加强朝廷对军队的完全控制。


火药作坊和火器作坊只允许长安城有，和铸造钱币的作坊一样，不允许外地的有任何的分支机构，这已经被写入大唐的律法之中，严令不许任何人更改，包括后世的皇帝。


没了火药的军队，战力至少会削减一半，李二相信只要控制了火药，精炼的火油，自己只要拥有战力强悍的十六卫，就丝毫不用顾忌外藩的叛乱。


地方的部队只能担负守卫之责，至于作战那是十六卫和东海水师，南海水师，以及玄甲军的职责，十六支军队会轮换着守卫帝国最需要防守的要塞，以保持十六卫强悍的战斗力。


“去问问云烨，还能不能加大火器的生产，地方军队已经训练完毕，现在就等着他的火器供应呢，他不是已经建立起来了三座作坊吗？为什么就不能全部开动，非要轮换着来，总要让一家作坊空置？”


李二拿手点点地图，向李象做了安排。


“皇爷爷，主要是硝石，还有硫磺跟不上，东海舰队从硫磺岛上运输这些原料供应不上，云侯这里有专门的折子向您解释为何要轮流生产的原因，他认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建造六座火器作坊，封存一半，使用一半，半年时间一轮换，这样就能在最大限度减少出现事故的可能。”李象说着就从旁边的大柜子里找出来云烨的奏折拿给皇帝看。


这封折子李二还是有印象的，接过来重新看了一遍，沉思了良久才对李象说：“叫人拟旨把，就把上官仪唤来。”


李象敲响了金钟，不大工夫，上官仪走了进来，一年的牢狱生涯，已经磨掉了他身上的文人气，整个人变得死气沉沉，施礼之后就坐在桌案后面提起笔，等待李二发话。


“命云烨开始建造另外三座休眠的火器作坊。”


“命张亮必须保证足量的硝石和硫磺，否则严惩不贷！”


“命孙仁师必须控制火油的输出，精炼火油不得有一滴流落在外，否则提头来见。”


“命长孙无忌必须保证兵部有足量的钱财，不得有半分拖延，否则严惩不贷。”


“命玄甲军进驻汉中，封锁金牛道，来往商人转走蜀道，不得有违。”


李二一连下了五道旨意，确保军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换装，很明显，作为军队，除了十六卫之外，第一个需要完全换装的就是玄甲军。


很快，旨意就到了云烨的手里，军队系统的文书，还需要他这个兵部尚书签发，不行啊，现在火油不光北庭有，十六王那里也有，难道说长孙无忌根本就没有把这个消息报告给皇帝？这家伙安的什么心思？


而且火油现在已经成了大宗的民用物品，一滴油都不许外泄，这根本就做不到。这里面牵涉的利益圈子太大了，玉门守军，河西军，薛仁贵的乱石城守军都有牵涉，一旦完全禁绝，恐怕会出乱子，铜钱是黄的，人的眼珠子是红的。


张亮的文书，玄甲军的文书都被快速的派发了下去，给孙仁师的文书云烨揣在怀里急急地赶往万民宫求见皇帝，这个旨意根本就没办法执行。


“什么？你说朕的旨意没办法执行？”


“是的陛下，火油现在到处都是，延长县也发现了这东西，龟兹，昭武九姓都有，莎栅国都发现了这东西，而且现在蒸馏法早就不是秘密了，您要想禁绝火油，这没有可能啊，陛下！”


李二猛地站起来看着云烨说：“你说延长，龟兹，昭武九姓，珊莎都有这东西？”


“没错的陛下，现在延长县的石脂水已经被军方控制，但是十六王那里的石脂水，咱们只有两成的份额，事实上石脂水最多的国家是大食，不是咱们大唐，现在南方的灯油都是通过海上贸易获得的，咱们一旦禁绝了火油，得利最大的还是大食的商人，他们会笑死的。”


李二恼怒的将手里的羊脂玉瓶砸的粉碎，大怒道：“利欲熏心了，明知这是军国重器还不知道珍惜，一个个的都想依靠他发财，云烨，朕问你，这件事有没有你的份？”


云烨眨巴了一下眼睛说：“陛下，没有，您知道的，只要和军国重器有关系的生意云家从来都不沾。陛下，这些事情微臣早就递交了文书到门下省复议，您为何会不知道？”


李二一下子就被噎住了，很明显这是长孙无忌陷害云烨的一个手段，自己没办法讲清楚，强自压下怒火问云烨：“既然此事已经糜烂，你如何应对？”


“陛下，咱们军方的火油储备已经超额了，十个火油库已经装的满满的，微臣现在最害怕的就是这东西，他比火药还要危险，万一爆炸了，微臣估计会把渭水炸的断流，现在火油库全在渭水边上，这东西必须现造现用，时间长了他自己就会像酒一样散发掉，根本就没办法密封，所以微臣才会默许火油交易的存在！”


云烨说着从怀里掏出账簿递给李二检查，李二匆匆的翻检了一下，就递给李象说：“交给都水监彻查，必须检查每一个油桶。”


做完这些事情，他的脸色才慢慢地好转，坐下来问云烨：“为何我大唐的火油如此至少？”


云烨翻着白眼说：“陛下，火油这东西不是地方大就会有，而是要看自己的国家是不是幸运，很显然，在火油这事上，大食人比我们幸运。”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七节 大秘密


“大唐的火油比人家的少？”李二愣住了，问了一句云烨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话。


“确实比咱们多，就油泉的数量上，根本就没办法比。”皇帝发话了云烨不得不回答。


“那就不必禁止了，反正人家很多，离得又太远了……”


和黑社会皇帝之间没用共同语言，禀报完了事情就立刻离开，再说一会自己就要带兵不知道去攻打哪里。


予取予求，这就是大唐现在的状态，当帝国少一样东西的时候，大臣们会非常习惯的先打开外国的地图仔细的研究一下，当他们实在没有发现能掠夺的地方，才会叹口气把目光转向国内。时间久了，就成了一个定式的思维。


国内的局势稳定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没发现云烨有和长孙无忌死掐的苗头，于是大家就开始琢磨怎么吃喝玩乐。


站在大街上看力士们树雕像已经算不得新奇，跳墙进芙蓉园抢先看一下里面的奇花异草，也不算新鲜，毕竟长安县县衙门口用大枷枷了十几个泼皮或者纨绔子，长安，万年两县对付泼皮和对付纨绔子都是一个法子，不分彼此。


长安城没法待了，巡城御史和侍御史不太好对付，这些人整天黑着一张脸没一点人味，见到纨绔骑马的时候敢把豹子放在马屁股上站着，不由分说，豹子会被剥皮，马匹会被充官，至于人就很难说了，县令心情好就打几板子放掉，心情不好就用大枷锁了示众。


闲不住的纨绔们终于发现了一个新的玩法。


重新整理的郑国渠漂流才是最近才发现的新鲜事，七八个羊皮囊吹得鼓鼓的，然后用绳子拴在木格子上，人坐到上面从白河口可以一直漂到洛河，足足有三百里，唯一的缺点就是泾河的水沙子太多，漂一趟回来全身起泥壳子。


云寿很想去试试，被辛月严厉的制止了，所以只好跟着老爹在蒜地里拔蒜薹，心不宁气不静，拔一根断一根，气的云烨赶紧把云寿轰走了事。


戴着斗笠在暖阳下劳作，这是云烨感到最舒坦的事情，不多时间就拔了好大的一大把蒜薹，颜色青青的又肥嫩，用来炒羊肉片子最好不过。


李泰在太液池里实验一种新船，据说不用人划这艘船就能自己走。勋贵们都打算看看，据李泰说就是样子不好看，但是功能却非常的好。


云烨不去，茶壶还能弄出什么花样来？无非就是添加几个轮子，用曲轴带着在水里划水而已，而且还到处冒气，跑气，一艘船跑得慢的就像是中风的老人，李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云烨说这东西现在还见不得人，但是李泰和希帕蒂亚的想法不一样，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一种新的动力，需要让全大唐的人都知道，希帕蒂亚坚持认为，只要把火种播下自然会有熊熊的大火燃起。


云暮今天就带着妹妹们去皇宫看茶壶，还特意精心打扮了一下，出门的时候云烨看着云暮的纱裙就很不满意，想要多说两句，却被那日暮死死地拦住不让多嘴。


晚上云烨一个人吃着蒜薹炒羊肉片子，这东西味道就是一个浓烈，一把孜然扔进去大火快炒，然后掰半个锅盔，把菜加进去，那味道一般人根本就享受不到。


云暮吃东西随老爹，父女俩坐在小桌子上吃完了一猛盘子，然后喝了山楂水，被辛月撵去花园溜腿消食。


“爹爹，您说皇后娘娘威风不？”


“皇后娘娘永远都是很威风的，反正爹爹被她欺负了一辈子。”


“我就是觉得皇后娘娘的那一身装束好看，描龙画风的显得热闹，头饰也好看，拖着傻子李治走出来依旧威风八面，所有的妇人都要大礼参拜。”


“那是当然，咱们这个皇后娘娘那是出了名的厉害，史书上都要浓墨重彩的描绘一番呢。怎么想起说这个？喜欢看爹爹明天带你再去看皇后娘娘的另外一幅样子，很吓人！”


“爹爹，您说我要是成了皇后您见了我也要行礼吗？我看见长孙无忌给皇后娘娘行礼了。”


云烨猛地站住，搬着自己闺女的脑袋左右看看，失望的叹口气说：“龙睛凤目你一样都没有，还学爹爹的样子是个眯眯眼，成不了皇后。”


云暮嘿嘿笑道：“爹爹的样子最好，人家说闺女像爹是个有福气的，我就是一个有福气的，说不定以后能成为皇后呢。


您是仙人的子弟，仙人降龙伏虎的不比什么龙凤厉害，我像爹爹就说明我是皇后命，谁敢和我抢，打不死她。”


连过武的闺女就是这么自信！


晚上躺倒床上，云烨不断地摇头苦笑，左一声右一声的叹气，辛月挽着头发凑近夫君的脸看了看，没发现有什么不对，按理说山楂水也喝了，花园里也遛了半个时辰的腿，不该是撑着了，为何总是呻吟。


“咱家的大闺女想当皇后，怎么办？”云烨懒懒的问辛月。


本来已经躺下的辛月一轱辘就坐了起来，瞅着云烨说：“嫁给李承乾可不成，哪怕是做皇后也不成，云家丢不起那个人。”


“如果是嫁给李承乾，我会亲自打死这个死丫头，顺便把李承乾一起掐死，看样子她想当李承乾的儿媳妇。”


“李承的年龄也太小了，她嫁过去恐怕不合适。”


“谁说李承了，说的是李象，知道什么是死灰复燃不？这就是，皇帝再一次把李象纳入了自己的考核视线，听说他现在的表现还不错。


但是大唐有一个规矩，那就是重臣的女儿不做后，大唐的皇后只能是那些相比我们来说是小门小户的人家的闺女，这是防着外戚乱政。所以说闺女想的简单了。”


辛月坐了起来，拥着毯子瞅着云烨说：“李象会当皇帝？”


“天知道，且熬着呗，如果李象真的娶了咱闺女，那就有八成的可能了。”


“长孙无忌会怎么想？他和您一向不太和睦，只要是您想做的事情，他一定会反对的。再说了，我感觉小暮不喜欢李象，只是喜欢当皇后。”


云烨翻了一个身咕哝一声道：“现在也找不到合适的人给她当丈夫，这孩子心高气傲，恐怕当不好这个皇后，小孩子的心思，过几天就会淡掉，睡觉！”


在云烨的进入梦乡的时候，李泰和希帕蒂亚正在狂喜，不为别的，就因为自己发现了一个新的学问领域，李泰发现能量是可以转换的，而且是永不消失的……


一夜之间，李泰仿佛发现了一个新的天地，他想要高歌，想要舞蹈，想要呐喊，想要大哭，大笑，想要找云烨大醉一场，他非常的想揪着云烨的脖领子告诉他，这就是太液池上奔跑的那个大茶壶给自己的礼物。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一条开阔的大道，这条大道镶着金边，笔直而且辽远……


到最后他还是压下狂喜的心态，只是和希帕蒂亚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就钻进自己的研究室，这一回他深信，自己不再是盲人摸象，也不再是管中窥豹，他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就像撩开上天的裙角，看到了最深处的隐私。


日月不断地交换，长安城每天忙碌的人群依旧脚步匆匆，皇宫的大门开了又合，合了又开，云烨每天不变的出现在兵部，长孙无忌依旧废寝忘食的慢慢蚕食着云烨的势力，不过他最近喜欢上了李义府的浓粥，那里面据说加了草药，最是提神醒脑。


吐蕃人也开始西征了，据说是为了讨伐天竺对吐蕃的不敬，为了不让大唐妨碍他的西征，特意送来了很多的珍宝，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一座八臂金佛，李二非常的喜欢，为此专门邀请了玄奘大师为这尊金佛诵经千遍，安放在太极宫，作为镇宅之宝。


只是为吐蕃小赞普求娶金城公主的愿望再一次落空了，想要为吐蕃少年贵族争取书院入学资格的愿望同样落空，但是礼物李二收下了，不乘机攻略高原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


这尊金佛之所以安放在太极宫，是李二为了方便长孙拜佛才安置在那里了，皇后的大寿到了，天下的所有的妇人都在为皇后祝寿。


辛月带着家里有品级的妇人全部进了皇宫，云暮再一次感受到了作为一国之母的威严，一声令下群雌拜服，她羡慕那样的场景，虽然一直躲在帷幕后面，却在用心的学习模仿长孙的一言一行，这一刻想要成为皇后享受无上尊荣的心思添满了她的胸怀。


这是真正的主人，这才是真正的人……


“爹爹，我要成为皇后！我要天下的女人都要向我朝拜！”


“没问题，你先拿家里的丫鬟练练手……”


“我是说真的！”


“爹爹说的也是真的，你以为只要是个皇后就能获得天下人的敬服？你以为只要是个皇后就会有长孙奶奶那样的威严？你知道她吃了多少苦，你知道她糟了多少罪？历史上有多少皇后不是被砍头就是被幽闭深宫，你还是先把这些书读完之后再说你的决定。”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八节 小武姐姐是妖怪


一般来说女孩子想当皇后，这是一个非常正常的想法，万人之中享受无上的荣光，这是大荣耀，不过很可惜，大部分的女孩子只不过是想想也就是了，那只是闺房里最甜美的梦幻。


云暮不一样，她认为自己就该当皇后的，于是她就去找了小武姐姐帮忙，问问她自己怎样才能成为大唐帝国的皇后。


人心里想着狐狸，就会长成一个狐狸样，小武就是这样，她身上最后一丝少女的青涩也消失了，头上懒散的挽着一个发髻，披着一袭锦袍，似乎是狄仁杰的，大红色的胸围子露在外面，云暮只是看一眼就面红耳赤。


小武嗤嗤的笑着伸手揽住云暮，食指挑着她的下巴说：“这就是家里那个一心想做皇后的女孩子？也是，长得这么美，不做皇后可惜了。”


云暮有些不好意思，听到小武这样赤裸裸的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不由得有些害羞。


“傻丫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咱家就该出一个皇后的，师父过于迂腐了，认为这样会很丢脸，不过这也是师父骄傲的一点，云家用不着拿闺女去换去什么荣华富贵，不过啊，小暮想当皇后，这可是一件大好事啊，云家的大小姐如果得不到天下人的宠爱怎么行？


咱要当皇后，就要当长孙那样的皇后，如果当一个被关在后宫里的木偶，那个破皇后也就没什么好稀罕的，听姐姐的，师父说的没错，当一个厉害的皇后，你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首先啊，你得先找一个能当皇帝的男人嫁给他才成。


太子你就不要想了，他已经是一个老男人了，咱们既不能委屈自己，又要当皇后，那就只能找皇太孙，等到太子继位之后你就是太子妃，然后再弄死皇帝，这样你很快就能当上皇后了。”


云暮大吃一惊从小武温暖的怀抱里钻出来急急地道：“不成，不成，弄死皇帝，爹爹会气死的，我要爹爹，不要他生气。”


小武点了云暮的鼻子一下说：“傻丫头，你要是连这点野心都没有当什么皇后啊，皇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帮着自己的太子丈夫早点当上皇帝，只有你成为这个天下第二人之后，你就能慢慢的混成天下第一人，如果你的心思再大一点，让全天下的男人也朝拜你也不是不可能。”


云暮还是坚决的摇头道：“我要爹爹，我不要爹爹对我下拜，所以我当一个皇后就很好了，小武姐姐，你认为李象能当上皇帝吗？”


小武咯咯的笑了起来，对云暮说：“只要小暮嫁给谁，谁就能做皇帝，一定是这样的，前提是我们要找一个性格有弱点的皇子才成，其实李象就不错。


这个人看似精明，实际上性格却非常的懦弱，而且他没有陛下的雄才大略，也没有太子的野心和果断，现在看起来似乎很聪慧，很有前途，但是，只要他当上皇帝，我敢保证，他绝对是一个非常昏聩的皇帝，因为，一个小富即安的人当了皇帝就会忘乎所以。


你哥哥都能用一颗珠子果断的了结了自己的孽缘，现在和烟容，贺兰在一起过的很好，对外面的女人再也不看一眼，这就是咱们家男人的责任感，但是你看看李象，他还是和那个叫做明月的女人纠缠不清。


男人嘛，长情也是优点，但是他总是去找那个女人，却依然把那个女人放在明月阁，明月阁是个什么地方？那是妓院，如果他敢把那个女人带回衡山王府，我说不定还会另眼看他，但是你看看他现在的龌龊样子，每回还偷偷摸摸的。


做情人不合格，做男人也不合格，那日暮姨娘是草原上的一个牧羊女，还是突厥人，你看看师父是怎么做的，果断的带回来，向所有人说明这就是我的情人，正大光明的从前门抬进家门，除了主母这个位置，其余的能给的全都给了，整整宠爱了二十年，看样子还能宠爱几十年，小暮你也成为了云家的大小姐，敢胡说八道的几乎都被师父揍过了，告诉你，小暮，这才是男人。


不过你要是有本事找一个师父那样的男人你就做不成威风八面的皇后了，只能躲在他背后帮他操持后宫，这样可就太糟糕了。”


云暮的脸涨得通红，小武说的没错，爹爹确实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娘亲那样的笨蛋他也能忍受二十年，真是太不容易了，想起爹爹笑话娘亲当初数不清楚羊头的事情，云暮的牙根都疼，一个羊头换一袋子粮食，还要一个一个换的事情，也只有娘亲能干的出来，亏得爹爹还能耐得下性子和她交换，要是换了自己早就走了。


“你怎么不说小杰哥哥？”


“他有什么好说的，要漂亮老婆，难道姐姐我长得不漂亮？要儿子，难道我没有给他生两个？要闺女如今不是已经满地跑了？他还想要什么？他敢要什么？”


小武理所当然的说完就仔细的检查着自己新染的指甲，凤仙花加上白帆染的指甲不够红，看样子今晚还需要用麻布包着再染一次，狄仁杰的事情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小武非常的自信。


“小武姐姐，难道就找不到一个又好，又长情的男人当皇帝吗？”


小武翻着眼睛，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云暮说：“好人谁去当皇帝？”


“当皇帝的难道就不是好人？”云暮吃惊地问？


“你从三皇五帝以后慢慢的往后推，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两个好人的，勉强够得上好人的皇帝基本上全是昏君，师父这样的滥好人要是当上皇帝，才是百姓的不幸，万民的灾难，该杀的不杀，该关的不关，后宫没点大小之分，随便是个有野心的都能把家里的钱财骗光，你数数咱家有多少人是能随便进出宝库的？我昨天进到小库房拿了一颗珠子做簪子都没人发现。”


“小库房本来就是给我们准备的，你当然能进去，你有本事进大库房试试，只有爹爹，大娘，小寿，小杰哥哥才能进去，不对，好像无舌爷爷，孙爷爷他们都能进去！”


“对啊，别人一辈子能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就不错了，亏得师父对这么些人放心，我上回也想进去帮着数数珍宝，还被师父骂了一顿。”


“你是想进去偷拿珍宝！”云暮大叫起来。


“你小杰哥哥不帮我拿有什么办法，光给说里面好东西很多有个屁用，眼馋拿不到才让人着急。师父倒不是怕我拿，主要是怕坏了规矩，我也不是想要东西，主要是就想进去看看，凭什么他们能进去，我就不行，小暮，你记住了，既然你想当皇后，姐姐就帮你当上皇后，人选就便宜李象这个蠢货了，等你当上皇后，这个国家就交给咱们女人来统治，我最近看史书，越看就越是不服气，凭什么当皇帝的都是男人？


师父说过，最早的时候都是女人说了算，因为男人打不到猎物，快要饿死了，女人们见他们可怜，才教会他们种地，采摘食物，结果这些男人仗着自己力气比女人大，就把我们一点点的给排挤出去了，所以，女人当政，才是正统！！”


云暮吃惊的看着一脸愤怒的小武，实在是没法子描述自己的心情，小武姐姐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变换了四五种脸色，表情丰富的让人害怕，而更加让人害怕的是她说的话。


云家人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自己家人面前不伪装，所以云暮绝对相信小武姐姐已经变成要怪了，听说狐媚子就是妖怪，现在满长安的妇人都知道小武姐姐是妖怪。


宾媚人，狐媚子这两个词语不知道是谁放出去的，小武姐姐说那是长孙无忌说出去的，也说不定是皇帝放出去的，总之，他们就是想把这些神秘的东西公诸于世，再神秘的东西只要放在光天化日之下暴晒，就没了神秘的力量，也就没有办法再蛊惑人心。


不过小武姐姐现在真的很诡异，脱掉外袍，就站在云暮的面前更衣，玲珑剔透的身体凸凹有致，云暮看看小武高耸的胸，再看看自己的有点自卑。


“用不着自卑，姐姐已经生过三个孩子了，要给孩子喂奶，当然就变大了，你还是小姑娘，着什么急，你看看小苗，以前还不是平平的，自从嫁给师父之后不一样变大了？


你现在至少有姐姐的八成美丽，等再过几年，姐姐就没有你漂亮了，等姐姐穿好衣服咱们就开始制定皇后计划，总要我的妹子如愿才成。”


想到皇后计划，小武的心就滚烫滚烫的，太好了，云家太平淡了，现在终于有一件长期的，复杂的有挑战性的事情可以做。


她的脑海里转瞬间就出现了十几个主意，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些主意一个个列出来，对比优劣之后就果断的拿来执行，动用云家的力量当然不行，动用寒辙的神仆，以及白玉京的神仆还是可以的，首先用谁呢？


李义府？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九节 李义府的报复


李义府仔细的审阅完了东西两台送来的文书，分门别类的准备好之后就加了签封，他原是中书舍人，乃是太子府的清贵，如今来到门下省做签判这样一个不是很重要的官职看似是被轻贱了，但是李义府自己清楚，太子为何会派他过来，签判这个职位虽然无关紧要，但是他却能最大限度的看到东西两府的奏章，因为这些奏章都需要签判检查是否有逾制的文字在里面，只有经过他们检查之后，奏章才会被送达许敬宗那里做初步的筛选，只有一些重要的文书需要送到皇帝的案头，无关紧要的文书许敬宗自己批复之后就可以执行了。


没人喜欢探子，李义府就是太子放在门下省的探子，大家都清楚，原本这样的人一定会受到大家排挤的，但是李义府的人缘却非常的好，和每个人都相处的和睦，其实手段非常的简单，就是一锅粥。


工作到半夜，正是饥肠辘辘之时，这时候面前多了一碗热腾腾散发着甜香的白粥确实再好不过了，这样的好意很难让人拒绝。


白米性温，粥里面加了一点草药提升一下阳气这就再好不过了，更何况李义府本来就是妙人儿，说起话来妙语连珠，虽然总是在拍马，却总能挠到你心底的痒处。


“名规兄总是这样淡泊，刚才那道惊雷几乎就是在后脑勺上响起的，小弟吓得手里的笔都掉地了，回头到名规兄的身后一看，人家正在写字，满篇的飞白小弟想从中看出点不妥来，依小弟看来，刚才的惊雷怎么也会造成一点混乱才是，这样小弟心里才会舒坦一些。


没想到整篇文字居然是一气呵成，看不出半点的瑕疵，佩服，佩服。”


“宝树老弟过奖了，愚兄只是一介字痴，写字的时候就忘乎所以，见笑了，见笑了”


“唉，怎么能这么说，小弟正准备向我兄请教这们镇定功夫，休沐之日得月楼我等大醉一场，好好地休息放松一下。


诸位也知道，小弟唯一的优点就是有个好记性，所以才会被弄到这里做这个不光彩的签判，和诸位光明磊落的君子相比，实在是感到惭愧，为了让小弟稍减愧疚，诸位兄长一定要来啊。”


话说的坦诚，事实也大抵如此，来做签判就是将有些重要的奏折的内容记忆下来，禀告给太子好提前做些应对，签判房里的四五个人，其实都有这方面的任务，只是没有李义府来的明显就是了，既然李义府说明了，大家也就接着装装高尚有何不可。


几个人正在说笑的时候，就听见窗外一声低咳，众人脸色顿时大变，纷纷坐回自己的位置开始低头办公。


长孙无忌那张毫无表情的面孔出现在窗口，朝里面看了一眼说：“李义府，兵部左侍郎长孙冲明日要去检校太子六率，那里你人头熟，门下省就你过去吧。”


李义府连忙躬身道：“喏！”


长孙无忌看了李义府一会说：“你又不是出自军旅怎么这么说话。”


李义府尴尬的笑了一下说：“仆射见笑了，卑职从书院毕业之后，干的第一件差事就是跟着云帅去泉州平贼，仆射也是带过兵的，知晓军中的规矩，下官是文官，可是进了军中，谁拿下官当文官看啊，这个字要是喊得稍微慢了，回头就是一顿军棍，下官这是生生的被打成这样的，只要一紧张，就改不过来。”


长孙无忌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神往之意，很快就消失的无踪，笑着问道：“见了我会让你紧张？你是太子府里的清贵，不该如此才是。”


李义府干笑着不吱声，长孙无忌哈哈一笑，说了声好好办差，就转身离去。


长孙无忌一走，签判房里立马又热闹了起来。


“宝树兄，你真的挨过军棍？我们是文官，怎么会挨军棍？真是粗俗。”一个瘦猴一样的签判好奇的看着李义府问。


李义府苦笑着朝四周做了一个罗圈揖说道：“诸位哥哥，现在咱们都是官身，天知道那一天会不会被弄进军伍里，小弟当时坐着大帝号去的泉州，当时十万火急，大帝号扯着风帆跑的比马都快，长江里还好说，可是到了大海上，老天爷啊，风高浪急的，云帅还命令满帆前进，整艘船就像是在飞，五六尺高的大浪大帝号根本就不在乎，撞碎了浪头就钻过去了。”


说到这里见这些人都非常的羡慕，就苦笑着接着往下说：“刚开始，能乘坐大帝号，小弟也是激动地一宿一宿的睡不着，可是自从大帝号到了海上，那就真的成了海上的君王了，横冲直撞的无所顾忌，见到敌船，根本就不用作战，直接就开过去，敌船立刻就成了海上的碎木片了。


威风吧，小弟可就惨了，咱们都是在陆地上讨生活的，谁会经历这些，吐得昏天黑地，小弟当时只想让人把小弟一棒子敲晕算了，这样还舒坦些。


风浪越大，军情就越是紧急。云帅就站在舰桥上，要我们几个文官立马开始记录航道，记录数据，您想啊，大浪都砸到舰桥上来了，小弟还要作记录，这不是要命么，当时脑袋里一片混乱，只记得看扑过来的大浪了，那里有心思做记录，所以，就被拖下去打了一顿。三天，三天没起来床！


云帅是什么人？我朝的不败名将啊，军律之严格天下罕见，后来听军伍里的弟兄说，云帅不败的盛名那里来的，就是用军棍调教属下，调教出来的，对了，后来听说还多了禁闭，这东西就更加的恐怖了。”


讲完了这些话，李义府偷眼见这几个人都听傻了，这才说：“诸位哥哥以后要是不幸进了军营，千万要记得进入大帐之前要报名，否则会被卫士砍头，砍了都白砍，不像我们冒失的进了仆射的大堂，仆射心善，最多被斥责一番，军伍里可真的会要命。”


满屋子的人都齐齐的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军中会严苛到如此地步。遂一起拱手，请李义府在大家休沐时候的酒宴上，多讲讲军中的规矩，免得将来进了军中莫名其妙的送命。


现在朝廷的风气不好，好多的文官被弄到军营里锻炼，说是要重振士大夫骑射驭这三门学问，弄得文官一个个叫苦连天，不过武将也不好过，识文断字已经是一个将领最起码的要求，一想到那些念书的武将，文官们就一个个幸灾乐祸，教授的官员也拿出十二分的力气来折磨这些武将的灵魂，不过他们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武将们以为士大夫最好文武双全，所以，也奏请皇帝命令文官必须粗通武技，因为帝国的边缘地带官员不够，很多时候都是文武一肩挑的。


于是，在大唐就出现了一个神奇的现象，文官凌虐武将的灵魂，武将折磨文官的肉体，两方都非常的狠毒，导致的后果就是武将认识字了，文官会骑马射箭了。


皇帝见到效果非常的好，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变态的地步，那就是将学习的频率大大的加快了，参与学习的人群也逐渐变得高级，现在已经威胁到五品官这一个等级了。


李义府非常有礼貌的接受了大家的邀请，这个休沐日他请大家，等到下一个休沐日，就轮到别人请自己了，这是一个好兆头，说明自己已经获得了大家的认可，一个多月的白米粥没有白熬，至少收获了长孙无忌善意，其实只要李义府的期望没这么高，只要长孙无忌不刻意的对付自己就阿弥陀佛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义府就去兵部迎接长孙冲，先去大堂拜见了云烨，云烨见李义府小心翼翼的进来，怯生生的给自己行礼，放下手里的茶壶说：“不到十年的功夫能把官职混到从五品，确实有手段，怎么你的人还是那么猥琐？一点都没改变。


燕来楼的那个女人你欺负起来没完了？现在传的沸沸扬扬的，前两天元章先生还问我是不是真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真的打算让那个女人接一万个客人？”


本来谨小慎微的李义府顿时就变得激动起来大声道：“那个贱婢当初为了十两金子就帮着别人陷害我，枉我对她诚心一片，如果不是我赫然发现事情不对头，说不定早就被赶出书院了，既然她胆敢出卖我，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李义府从来都不会发脾气，也从来不会脸红脖子粗的说话，但是到了云烨的跟前，他实在是装不下去，现在听到先生提起这事，压抑在心头的怒火腾地一下就窜了起来，无论如何也压制不住。


“喝口水，嘴角都有白沫子了，恶心！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朝堂上赞誉有加，自己也算是满腹经纶，人情世故也不差，怎么就敢这样的傻事呢？


那个女人是什么人？是一个歌姬，她就是靠骗人感情混饭的，其实依我看啊，这是你的错，光看长相了，没看人，色欲薰心的被骗纯属活该。


把那个女人的事情赶紧扔远，少往你身上揽，朝廷马上就要开始编纂《隋书》，元章先生认为你的学问火候够了，推荐了你，学问大家欺负一个妓子，逼人家必须接满一万个客人，这样的事情恐怕不好写进《隋书》里面吧？”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节 少女的心思


李义府听到云烨的话愣了一下子，疑惑的挠着头问道：“元章先生自己就是大家，修订《隋书》正是当为，为何将这样一件彪炳史册的事情交给学生去做？”


云烨呵呵一笑道：“老头子快要八十六岁了，你打算把老头子累死？你是他的得意弟子，不交给你交给谁？玉山先生是总撰写人，需要你从中协助，博闻强记一向是你的长项，整理典籍的事情非你莫属哦，这可是老头子亲自点的名，别给脸不要脸。”


李义府笑着拱手施礼道：“老爷子给脸，学生自然得兜着，至于歌妓的事情，学生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处理完，您放心，坊间不会再有流言出来了。”


“行了，别整那个歌妓了，你自己就不觉得寒颤？什么叫最短时间？你打算要她一晚上接客无数？什么叫做最短时间。


现在先陪着长孙冲去检校太子六率，如果再不检校，那些人就彻底的废了，满招损，谦受益的主意是你给太子出的吧？现在既然被人家抓住了尾巴就早点处理完毕，军伍没了战斗力那是一个将军最大的原罪，该杀的杀，该关的就关，整天无所事事的倒腾自己的那点生意，也不知道收敛。”


李义府笑着点头应是，就退出云烨的大堂，知道长孙冲不会到云烨的大堂找不自在，就直接去了左侍郎的公房，心里盘算着太子六率的那些将官，现在该是把那些替罪羊推出来砍头的时候了。


李义府走了之后，小武就从后堂走了出来，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左手还拎着一个食盒。孩子只有一岁，趴在母亲的怀里瞪着乌溜溜的眼睛好奇的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云烨接过孩子随手从桌子上取过令箭塞进孩子的手里让他玩耍，自己抬头对小武说：“白玉京不需要神仆，而且控制李义府这样的神仆是危险的，这种人不会相信有神这么可笑的东西存在。”


小武娇笑着把食盒放在旁边的矮几上从里面拿出些小菜来，菜不多，但是很精致，一些山间的小蔬菜，本来就是云烨的最爱。


“师父，您背了一辈子的神仙弟子名头，又从中得到了无数的好处，难道您还要告诉世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神仙吗？您刚才拿明月阁的妓子来试探李义府到底有没有信仰，可曾有所发现？您认为李义府到底相不相信有神仙？”


现在是吃早饭的时间，云烨昨夜就住在兵部，从昨晚到现在粒米未进，端起稀粥就开始吃喝，看到孩子冲着自己张嘴，就拿了一个包子让孩子抱着慢慢吃。


“他是我的学生，就算以前有疑惑，现在也没有了。”


云烨的话说的非常的自信，一个被书院整整熏陶了十余年的人，要是依然相信这个世界是神灵主宰的世界，那就表示书院的教育体系是不完整的，无效的，彻底的失败了。


“你和他更像是狼和狈的关系，一个个自以为发现了天地间的秘密，就想着去控制它，去操纵它，我只是没想到在我揭开神的面纱之后，你们却起了另外的心思，想自己当神仙，真是不知所谓，好好地人不当，非要当神，就算你们能够胜在一时，你们塑造的神像最后还是会被打破。”


小武帮着师父布菜，见师父有些发怒，掩着嘴轻笑了两声说：“师父啊，这个世界很无趣，小武因为要养孩子，所以才停了书院的差事，现在闲着无事才想要重建白玉京，您说小武把白玉京安在南海还是安在那一座名山大川？


人家道门都已经找到了西王母神地，如今兴盛的让人羡慕，两年前，您和陛下，皇后一起输给袁老头的大笔金子，被他用在了雪山神宫，现在，无数的中原信徒最喜欢徒步跋涉去神宫彰显自己的虔诚，想要获得神灵的保佑，听说第一批人已经获得了大喜悦。


现在袁老头可得意了，放出话来说，他已经可以放心的兵解归天了。”


“不要学那个死老头，他纯粹是快死了，想要把自己的名头和生命的价值最大化，说什么自己修行之差一线就能肉身飞升，现在只能在人世间苟延残喘，他不想这么做，又脱不开这具肉身，所以才会兵解归天，想要重新来过，你看着，过一段时间道门就会出现一位重新活过来的袁守城。我已经警告过袁守城，如果那个年轻的袁守城敢在我面前倚老卖老，我就大嘴巴抽他。


你师父好不容易就要混到德高的地步了，谁经得起那些老家伙不断地复活，这样下去谁受得了？我和陛下，以及皇后娘娘之所以会输给他钱，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三个的伤心人的伤无法治疗，只有袁守城的伤还能治，只要有钱，他把神宫再修起来也就不伤心了，所以才会出现他一个人赢钱这么可笑的事情。”


云烨笑着说完晦气话，就抱起孩子，给他擦嘴，刚才的那个包子只剩下一个空壳子，里面的馅子已经被掏空了。


“师父，小暮很想当皇后，并且不顾自己喜不喜欢，她喜欢皇后的尊荣，却对谁是皇帝不感兴趣，这样的傻念头您不打算阻止一下？”


“她想当皇后，那是因为她没有品尝到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她和她母亲一样，都是靠感性活着的人，好奇而已，等到她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就会把当皇后这回事当成一生中最好笑的笑话，不必在意，说到底都是孤独惹出来的坏事。”


云烨说的云淡风轻毫不在意，自己的孩子怎么能是一个贪慕权势的人，尤其是在崇尚自由的云暮眼中。


“弟子可是好好地蛊惑了小暮哟，告诉她可以先找一个可能当皇帝的皇孙，陛下驾崩之后再去当太子妃，然后熬上几十年，再当一国之母，如果可能，再掌控皇权，我还告诉她李象最合适。”


云烨哈哈了两声，抱着孩子让他在自己的痰盂里撒了尿，在小狄咏的小雀雀上弹一下，就把他交给了她的母亲。


小武抱着孩子怨愤的说：“您就是不关心我们女孩子。”


“关心，怎么不关心了，小女孩子做了一个梦，我为何要生生的打破，你们天生就喜欢做梦，趁着少女时期多做些没什么不对的，这个时候孩子就是这样的，也是天性，还是不要打破为好，你当年不是也做过同样的梦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当年好像喜欢上我了？最后还不是发现那不过是一个错觉罢了，女孩子的梦不要打破，她们天生感性，往往会分不清梦想和现实，谁破坏她们的美梦，谁就会成为她们的敌人，我才不会当自己闺女的敌人。”


小武气急败坏的抱着孩子走了，估计去了大理寺找狄仁杰的麻烦，在长安，敢这样抱着孩子在到处都是官员的内城横冲直闯的女子，也只有希帕蒂亚和小武，因为她们也是官员，一个从四品，堂堂的中大夫，一个从五品的朝散大夫，这是女子中真正的官员，不是什么诰命夫人之类的虚衔。


云烨见小武走了，这才安心的吃自己的早饭，这些孩子真是越来越难以管教了，把话说透了不成，不说透也不成，真是的！


云烨这些天之所以会这么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边军出了乱子，那些野心勃勃的少壮派军人在获得自己第一批火器补给之后，没有把它用来训练，而是放在了实战上，于是周边的国家就很倒霉的成为了实验的牺牲品，从吐蕃到真腊无一获得幸免，他们在那里攻破了一些要塞和城池之后，大肆的抢劫了一番，便回到了国内，毕竟朝廷没有下令征伐那个国家。


使节声泪俱下的控诉唐军的暴行，说到动情处泣不成声，大唐的高官各个脸色铁青，告诉他们这些人一定会受到严惩，兵部会处理此事，以后绝对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恶行，并且给了这些使节极大地安慰，赔偿的事情也在御史的监督下提到了议事日程。


勋贵高官听完了控诉，就去成群结队的去了兴化坊看歌舞，那个去攻打吐蕃的将军估计会被砍头，不是因为他抢劫了吐蕃人，而是因为他竟然战败了，抢了一些东西被人家的大军撵狗一样的撵了回来，至于别的地方比如真腊之类谁去管他。


别人不知道，云烨怎么可能会不知道，真腊的国王想要吞并扶南国，向唐军进行了非常努力的公关，这才得以获胜，唐军也就趁势夺取了大片的平原地区。扶南国的刹利王逃去了远岛，被侯杰收留，等到将来如果真腊已经开始反对帝国的时候，就能借着刹利王的名头再一次去攻打真腊。


云烨是一个非常讲究秩序的人，对于这样的突发事件一点都不喜欢，尤其是吐蕃那里的将军，明知道禄东赞在攻打天竺的时候在松州对面留下了一支大军，而且还是禄东赞的大儿子陵钦在统御，还要不知死活的攻上去，导致大唐的六百多准备去偷偷放火的军卒在密林间遭受重创，被人家抢先一步烧的焦头烂额，这样的事情必须要处置，换将已经成了定局。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一节 长孙无忌的病痛


李义府看着眼前稀稀疏疏的军兵，摇头叹气，太子的系演的过于投入了，当初想让太子放弃对军权的掌控，就是为了让皇帝陛下彻底的放心，掌握中书省，要比掌握太子六率重要的太多了，不管李承乾掌握了多少兵马，比起皇帝来还是非常的不足，十六卫乃是天下精兵之冠，太子六率在皇帝的眼皮底下不可能有任何的作为。


用一个鸡肋般的太子六率换取中书省，这笔买卖无论如何都是稳赚的，皇帝的力量只能通过继承才能得到，这如今已经是一个共识，李治叛乱后大家才发现，混乱的国家除了对野心家有好处，对别人没有半点的好处。所以太子主动放弃太子六率，获得了朝野的一致肯定，这是最后一个祸乱之源，兵权高度集中，安全度也就会直线上升。


庞大的帝国已经有了自己前进的轨迹，想要依靠一点死士或者一点兵力就肆意妄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李承乾想要获得最高的指挥权，只能等待皇帝陛下龙驭宾天的那一天。


活命就像作战，现在大家开始拼寿命，谁活的时间长，谁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也只有时间才是公平的，它不以人的意志力所左右。


很明显，太子六率的六位将军已经不可能活下去了，他们的寿元从现在起就会终结，旗杆上挂着六颗死不瞑目的首级就足以证明现实的残酷。


朝廷的每一个部门里，每一位长官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云峥宽松，那么，左侍郎长孙冲就严厉，请出圣旨之后，手里的令箭跌落尘埃，六颗人头就滚落尘埃。


队长以上的军官，被长孙冲一口气斩杀了三十一位，十一抽杀令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但是在军律的条文中，它依然存在，虽然不起眼，毕竟它是存在的。


没有宽恕，没有怜悯，长孙冲的脸面阴沉的就像是一块铁。


“李义府，你该知道你不过是一介文官，武将的事情你最好不要过问，求情也不是你能求下来的，看清楚自己的位置。”


已经再三求情的李义府遭受了长孙冲不留半点情面的训斥，跪倒在地上的那些军卒感激的看了一眼狼狈不堪的李义府，恨恨的低下了自己的头，如今刀把子在长孙冲的手里，不得不低头。


上千人受刑简直开了国朝之最，一地白花花的屁股被军棍揍得血肉横飞，李义府瞪着眼睛大怒道：“太过份了，太过份了，长孙大夫，请告知卑职这又出自军法的那一条，那一款。您杀为首的懈怠之辈下官无话可说，可是这样大规模的惩罚，更不要说八十军棍，这样会打坏人的，自国朝建立以来，简直闻所未闻，既然长孙大夫不听下官的劝谏，下官这就告辞，明日朝会，定会将所见所闻奏上。”


李义府说完就气冲冲的走了，长孙冲看都没看远去的李义府，令箭扔了下来，军法官继续行刑，太子六率的五蠡司马已经被打得昏死了过去，军棍依然一棍一棍的抽了下来，等到军棍停止，五蠡司马早就没了呼吸……


圣旨之下，天威赫赫，长孙冲离开太子六率，那里已经是哀鸿一片，心狠手辣的长孙冲杖毙了十七人，一时间凶名大炽。


回到家里的长孙冲向躺在软榻上的父亲讲述了自己今天的作为，长孙无忌点头道：“没有永远地对错，云烨过于温和，你就要显得暴戾，这才是出头之道，自古以来慈不掌兵义不掌财，云烨宽厚过甚，导致了太子六率散漫无比，你身为左侍郎，就要显出自己的做事风格，只要占理就要得理不饶人，否则，你在兵部会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云烨不管在军功还是才华上都远胜与你，他威名赫赫，善待兵卒自然会得到他们的衷心拥戴，你没有这样的资格，就只能让他们感到害怕才成。”


长孙无忌说着话，轻轻地咳嗽了一声，用手把头上的布带子往紧里勒一下，想要再说话，长孙冲止住了父亲说话的冲动，扶着他躺了下来，拿手轻轻的摩挲着父亲红肿发亮的左脚。


“孙道长过来说了，都是些不要命的小毛病，都是劳累所致，头上是风疾，这个病是遗传病，不光我有，陛下也有，你姑姑也有，承乾，青雀，李治都有，神仙也没有办法，需要静养才能好转，孙先生说最好住到玉山上去，不理会朝中大事，可是如今国事繁杂，竟然找不出一丝半刻的闲暇，许敬宗无时不刻不在想着父亲休憩，由他来掌管门下省，呵呵，爹爹不给他这个机会。


脚底板是痛风，孙先生说这是吃出来的毛病，以后不能喝酒，不能吃肉，尤其是肥美的鹅肝再也不能动一口，孙先生说这话的时候，样子非常的严厉，呵呵，给我开了一大堆不能吃的东西，满满的写了三张纸，你看看，就在桌子上，你老子我还有能吃的吗？”


长孙无忌絮絮叨叨的和儿子说着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已经红肿的发亮的左脚，叹口气接着说：“孙先生是世外高人，他说的话不会有假，昨日里过于劳累，爹爹就喝了一口酒想要活络一下身子，谁知道脚就变得火辣辣的疼，一天的功夫就成了这个样子，孙先生给爹爹熬了药，还告诫爹爹，如果再不听他的医嘱，下一回他就打算将爹爹这条腿锯掉了事。也罢，就让许敬宗得逞几天，狮子也有打盹的时候，就让这些鬣狗捡拾一些残羹剩饭。”


长孙冲拿起桌子上的那张纸，上面居然写了密密麻麻的一长串食物的名称，猪、牛、羊肉、火腿、香肠、鸡、鸭、鹅这些东西居然都不能吃。


长孙无忌喝了一口牛奶，叹了口气，这东西的滋味无论如何也不能和美酒的滋味相媲美。


第二天的大朝会长孙无忌缺席，许敬宗立刻就表现出自己无与伦比的执政能力，门下省的事物被他安排的井井有条，似乎少了长孙无忌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出于对自己主官的关心，许敬宗特意动情的向皇帝报告了长孙无忌的病情，声泪俱下的希望皇帝能准许长孙无忌息政休息半年，好好地调养一下身体，帝国借重仆射之处甚多，万万不可讳疾讳医，将小病拖延成心腹之患，至于门下省现在并无特别重要的公事，自己虽然庶竭驽钝，也能勉强应对，不使门下省的公事有半分的迁延，如果力不能及再请仆射出山就是了。


长孙冲听得怒发冲冠，正要出言反驳，没想到李义府却抢先一步，拜伏在地上声泪俱下的控诉了长孙冲在太子六率中的暴行，并且当堂指责长孙冲暴虐，毫无人性，并且指出国法杀人，尤甚于猛虎，大唐的军律到了必须修改不可的地步，他主张废除肉刑，以后改成禁闭即可。


李承乾一脸的惨然，出班请罪：“父皇，六率的荒唐都是儿臣造成的，如今孩儿忙于政事对太子六率少了调教，请父皇将六率并入十六卫一视同仁，他们都是大唐的军卒，孩儿宁愿让他们死于军阵之上，也莫要死在军律之下。”


“十六卫的名额已经满员，每一卫的人数都是经过仔细勘验过的，不宜多，也不宜少，挑选十六卫军卒只能从边军中选拔，决不能将太子六率的人马一股脑的推进十六卫，这样做只会降低十六卫的作战能力，害群之马，已经害了一个马群，就不能再去祸害另一个。


长孙冲所作所为，并无差池，按照军律没有任何的不妥，如果那天是微臣去，结果会如出一辙，军人，就该有军人的样子，可以凶暴，可以残忍，甚至可以嗜血如命，但是，他们绝对不能成为蛀虫，只要微臣在军中发现还有这样的军队，下手一定会更加的残酷！”


云烨做为兵部的主官，虽然和长孙冲平日里并不和睦，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意见却出奇的和长孙冲一致，长孙冲如果遭到训斥，兵部的面子并不好看，兵部的事情说到底是军人的事情，绝对不能让文官掺乎进来，这是根本的道理。


李二坐在上面却显得非常的平静，看着底下的臣子表演目无表情，等所有都说完了，他才不带有任何表情的说：“军律之下从无特赦，杀了也就杀了，大唐一百三十万大军，少了几个害群之马并无不妥，朕从未听说过军律是可以商量着来的。


人死了，是死于军法，死后，他们的罪名也就结束了，着兵部抚恤，看在太子的颜面上丰厚些也就是了，莫使一人死，全家饿死的惨剧出现在长安！”


许敬宗很想听到皇帝让长孙无忌休息半年或者一年的旨意出现，很可惜，皇帝对这件事情绝口不提，这让老许是如此的失望。


退朝之后，长孙冲想要跟云烨道谢一下，云烨却盯着他说：“这是最后一次，兵部打算杀谁，是我说了算，不是你。”


说完话就背着手离开，长孙冲这才发现云烨上朝从来不带勿板的。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二节 求和


李象最近很喜欢往云家跑，拿着一把破扇子摇啊摇的，说是来找云寿，眼睛却总是往云家的月亮门里瞟，自从上一回云暮答应陪他出席了一次郊游之后，他就是这幅模样。


“大哥，小暮这时候不会出来的，她喜欢睡午觉，睡醒之后就会去找我爹爹，帮着爹爹整理书房，然后会去花园里荡秋千，最后回去内宅的小厨房里跟着厨娘学习做一些小糕点，您不用等了。”李烟容抱着儿子对坐立不安的大哥说。


“小妹，咱们从小相依为命的活过来的，这事你一定要帮我，大哥，以前少不更事，做事荒唐，现在想要正经的娶一个衡山王妃，我觉得小暮就非常的合适，上一次哥哥已经跟小暮说的很清楚了，小暮却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给我一个准信，你帮我问问。”


“问什么呀，这个家里的人都是极有主见的，你连一个红歌姬都不愿意放弃，就想着小暮，少做白日梦了，小暮是什么人？我公爹疼小暮疼到骨子里去了，你这样冒冒失失的，被我公爹发现小心他打折你的腿，他老人家最近脾气很不好。”


李象仿佛没有听见妹妹的话，云寿去上差了，李象自己也知道，他只想看看云暮，看样子今天注定要失败了。


李象学着云烨他们以前的样子把折扇塞进后脖领子就离开了云家，自以为潇洒，却不知这样子非常的像痞子，现在长安人不管识字还是不识字，都会在手里拎一把折扇。


云烨他们的往事已经是纨绔中的传奇，他们以前的行为到现在都被纨绔们所模仿，只要骑马就会披上红披风，只要下雨就会把头发弄湿，冲着路过的香车吹口哨，这是重点，口哨一定要吹得响亮，最好能把拉车的马匹惊得跳起来最好。


当然，现在李道宗家的门禁森严，没有那个纨绔敢去偷窥王爷家的爱妾洗澡，但是偷窥红倌人洗澡还是可以的，所以那些红倌人的绣楼底下永远站着俩个抱着胳膊的彪形大汉当守卫。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些红倌人很喜欢洗澡，有时候窗户半掩，春光似有似无。绣楼对面的酒楼里却有无数双眼睛在往这里看，其中最嚣张的一个家伙手里居然拎着一架望远镜，看得口水横流而不自知。


“娘的，春十三娘的肚兜是红的，那个该死的老鸨子居然拉上来帷幕，该死的，我出十个银币，谁今晚去吧老鸨子包下来？”


“云欢，你还是拉倒吧，你这次从岳州回来是成亲的，不是来找歌姬的，你要是进了青楼，哥哥几个会被程爷爷揍死的，他老人家现在添了新毛病，喜欢在手里揉两个铁蛋，上回跟着我爹去给老爷爷请安，听他老人家说已经把铁蛋练到弹无虚发的境地，碗口粗的树据说一击而断，我们可不想去触霉头。


你未来老婆的板斧也不是哥几个能受得了的，上回就因为带着程敏去了青楼，被她带着一群人追杀的无处可逃，幸好你不在，要不然，程花花会发疯。”


只要提起程家，云欢就没有半点的脾气，原来想着自己躲到了岳州，就不会再遇到程家人，自从爹爹的一封信把自己提溜到了长安，就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经来临了。


花花其实很漂亮，性子这些年也变得很温柔，至少对自己是这样的，从小一起长大的，要说没有感情那是假的，别人都是随便找个老婆搁家里，然后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的无所顾忌，自己就不成了，花花要是知道自己在外面胡来，说不定会出人命，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人命，这就恐怖了，已经央求魔姬奶奶好好地教她了，两年不见，怎么还是这幅样子啊？


悲哀的把望远镜交给了柴原，他爹爹柴令武远在江南，家里没了管束，经常以此事为荣，家里的老婆又是一个没主见的，这家伙已经算是嫖遍了长安。


“云欢，还是算了，你我命不好，有些事只能流流口水，还是回家吧，免得屁股遭殃。”说话的是牛炯，也就是牛见虎的大儿子，他的命运和云欢没有多大区别，因为他的老丈人就是尉迟宝林。


柴原忽然惨叫一声，急速的把身子藏了起来，云欢发现这家伙口鼻发青，浑身都在发抖像是看见了恶鬼。


云欢小心的撩起窗帘，往外偷偷的看了一眼，同样的快速把自己藏好，牛炯的胆子最小，不用看就把自己小心的藏在桌子底下。


春风一度阁，这是一家新开的青楼，牛见虎，云烨，尉迟宝林，程处默，刘正武，柴令武，裴度，正在说说笑笑的上了青楼，刚才那个还半掩着窗户洗澡的春十三娘已经跪在楼梯口恭候。


“完了，好不容易看见一个能入眼的，谁知道却被一群老色鬼糟蹋了。”刘成刚刚说出这句话，就看见云欢，柴原，牛炯，还有尉迟惊雷一起恶狠狠的看着自己，不等他抱好头，雨点般的拳脚就落在他的身上，等他鼻青脸肿的起来，那些揍人的恶棍已经跑光了，毕竟看着自己的老爹嫖妓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事情。


云烨几人上了春风一度阁，四处打量一下，牛见虎就笑着说：“名字起得倒是别致，春风一度阁，让人遐思无限，听说这里的歌姬都是姓春的，是不是这样的老鸨？”


一个徐娘半老的老鸨连忙跑出来半蹲着身子回答：“回侯爷的话，小号就是这样起名字的，贱妾的女儿从春一娘到春二十娘排序的，其中春十三娘是最出挑的，今天就是她来伺候贵人一段歌舞。”


云烨摇着折扇笑道：“我这人没有上青楼的命啊，只要到了青楼，就没有一次是安稳的，青雀马上就到，承乾现在是不能过来了，说到底兄弟们还是凑不齐啊。”


程处默瓮声瓮气的说：“莫要说这些丧气的事情，今日过来就是寻欢的，莫要被不相干的人坏了心境。”


裴度摊开双手无奈的说：“我们已经没了往日的锐气，以前看到美女就恨不得立刻扑上去，现在却要寻思一阵子才能扳鞍上马，难道说咱们真的老了？”


牛见虎的腿脚不太方便，一进来就找了一个软软的软榻躺了下来说：“少不要脸了，老裴，咱们哥几个就数你老婆最多，十六个老婆也没有让你少了寻欢作乐的心思，你们裴家人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才把自己的家族弄得庞大无比？”


尉迟宝林一脸的黑线看着牛见虎说：“我只有一个老婆也有五个儿子，一个闺女，老牛你不要含沙射影好不好，咱们几个就属我儿子最多。”


几个人说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各自选好了位置坐下，不多时就有年轻的歌姬送上各种瓜果，云烨看看自己面前的甜瓜，就不由得叹口气，自己喜欢甜瓜的名声，看样子已经非常深入这些青楼女子的心扉。


今天从尉迟宝林家里出来，几个人原本想着随便走走，天知道刚刚回京连家都没回的柴令武为什么非要上青楼，而今上了青楼，他却是最沉默的一个。


自从柴绍死了之后，柴家就变得非常低沉，柴令武兄弟二人到底没有柴绍的那种杀伐决断的本事，所以只能按照老爹临死前替自己安排好的道路前进，如今虽然算不得最好，却也不差，不过对于柴令武悄悄回京的原因，云烨还是知道几分的。


他应该是受了长孙无忌之托来和自己说话的，估计是想私下里签订一些协议，但是这些东西是非常受忌讳的，所以云烨不愿意听，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


长孙无忌就是一个老狐狸，一步三计都轻看他了，政务一途上，老家伙算是已经玩弄到极致了，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云烨都敢打包票，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都会变成坏事，所以从一开始就不要搭理，这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叫上几个人一起来就是要告诉柴令武，莫要说了，也莫要给长孙无忌做中间人，这个中间人没有便宜可沾，据云烨所知，凡是沾了长孙无忌便宜的人，到最后都会连本带利的吐出来，而那个浑浑噩噩的李治就是最好的例子。


歌舞很不错，杯筹交错的时候，柴令武总算找到一个间隙，对云烨说：“停止争端吧，这样下去我们所有人都会过的非常艰难，既然都是在为自己的家族做铺垫，不如大家一起过的轻松一些，你说呢？”


“令武，人是不能退的，退了一步，就会退两步，退了两步就会有第三步，到了最后你会发现你已经习惯了退让，一旦成了这个模样，我敢保证，退让的这个人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三节 终于知道了


云烨不是危言耸听，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所以才会有乘胜追击和得寸进尺，得陇望蜀这样的成语出现，尤其是政治上，妥协只是无奈之下的一个选择，如果身在强势，最好不要有任何的退缩，一旦退缩，对手就会要求的更多。


柴令武叹了口气，拍拍云烨的手说：“你是强者，所以你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讲话，柴家没落了，受命于人，有些事不得不做，希望你能谅解。”


“我恨不得回到我们还能无忧无虑逛青楼的时代，可是现在，你我都是儿孙一大堆的人，现在的情形如同怒海操舟，来不得半点的闪失。我明白你的心，但是我们注定快乐不起来了，除非能让星月倒转，时光倒流。”


云烨的一席话说的柴令武唏嘘不已。


“柴家在远岛已经建立祖祠了，我的一个堂弟已经去主持那里的事情了，烨子，如果可能就帮着他在远岛立足吧，我总觉得你和虫子必定会有一场生死大战，你们这些洪荒猛兽决战，我们这些蚱蜢，还是离得远一些比较好。


古人说螳臂挡车，这句话说得好，不管是多么强壮的螳螂，挡车的下场就是碾成肉泥，所以柴家这只螳螂，还是跳的远一些不要碍着那些战车的路。”


牛见虎笑着凑过来说：“没有那么可怕，现在帝国的基业已经稳固无比，一两个家族翻不了天，有一些波折而已，没必要风声鹤唳。”


柴令武摇头说：“没有那么简单，我没有独立支撑家族的智慧和决断，所以期望下一代能够变得聪明些，我以前不明白我爹为何一定要韬光养晦，现在明白了，如果柴家早早的跳腾，估计现在我只能守在远岛抱着家父的灵位怓哭。”


只说了短短的几句话，春风一度阁的歌舞就已经开始了，七八位年轻的女子披着纱衣款款入场，其中穿着红色纱衣的春十三娘檀口未开，玉指先动，琵琶声如同滚落玉盘的珍珠敲响了开场的天音。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北方有佳人……”


声音悠扬婉转，还带着丝丝的吴音侬语，原本可以唱得清丽脱俗的北方名曲，被糯软的甜音演绎的令人遐思无限。


程处默将头枕在一位美丽的歌姬腿上，冲着众人说了声：“不如睡去，不如睡去。”说完了就闭目睡觉，只是两只大手却并不老实，攀在歌姬的胸前不住的蠕动。


歌声继续飘荡，轻纱飘舞间能看到无数的粉腿玉臂在眼前半隐半露，青楼特有的那股子脂粉甜香充斥着口鼻，让人魂飞色授。


喝酒，喝了很多的酒，有些困倦，云烨不喜欢枕着美女的腿睡觉，所以找了一颗甜瓜放在脑后，瞅着画满图案的房顶发愣，藻井上的图案充分表达了人们对幸福，平安生活的渴盼，祥云纹，缠枝纹，蝙蝠图案，每一样都是吉祥的，就是人心不太吉祥，自身都不吉祥，还渴盼吉祥，奶奶的，这人一生里要的也太多了。


在轻歌曼舞中睡着了，当枕头的甜瓜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脑袋掉在地毯上醒了过来，左右看看，那些色鬼全都不见了，只有春十三娘跪坐在一边给云烨扇扇子。


随手丢给春十三娘一枚玉佩，在十三娘失望的目光中云烨下了楼，旺财立刻就凑了过来，它背上的刚刚长出来一些新毛，软软的，还需要多爱护一下。


旺财现在非常的缠人，不管云烨走到哪里他都会跟上，所以大唐的官员经常能看到一匹癞皮马在皇城里东走走，西嗅嗅，吃两口花坛里的花卉，喝两口太液池里的水，然后就会懒散的躺在树荫下睡觉。


没人敢驱赶这匹马，有人这么干过，被云寿打的很惨，除了长孙无忌训斥了两回见云烨好像没有悔改的意思，也只好听之任之。


旺财今天身上多了一件花背心，样式很美，多少遮住了一些毛色不同的地方，云烨很不喜欢这东西，有了它旺财就会感到炎热，自己兄弟要什么好看，只要凉快就成。


正准备把花背心撕下来，就听一个少女在后面喊：“不准撕下来。”


云烨愤怒的转过身，旺财的事情用得着别人管？这才看到兕子一人站在春风一度阁的门楣底下，攀着梁柱看云烨。


这就好理解了，也就是自己人才能给旺财穿上衣服，也只有自己人旺财才会委屈自己，旺财现在已经委屈的不断地把头往云烨的怀里钻。


云烨看看兕子，又看看春风一度阁，回头对刘进宝说：“晚上把这里的人都赶出去，然后砸个稀巴烂，把楼拆了明天我不希望这个春风一度阁还继续存在。”


刘进宝看到兕子就知道这座楼完蛋了，当侯爷说砸楼的话一点都不惊讶，点点头就告诉了他背后的一个护卫，那个护卫就快马加鞭的回去找人了。


刘进宝找来一辆马车，云烨粗暴的把兕子塞进了马车，然后就带着马车出了城直奔云家庄子，堂堂的晋阳公主居然在开妓院，这要是传出去，脸面就丢尽了，不管是皇家的还是云烨的。


晋阳坐在马车里一言不发，痴痴地看着跟在马车后面碎步奔跑的旺财，几次想要跳下马车，都被云烨死死地拖住。


马车直接驶进了云家的大院子，兕子从马车里跳出来，立刻就抱着旺财的脖子不撒手，勒的旺财不断地叫唤。


“少从那里折腾旺财，那间楼阁我已经命人去拆掉了，你就不要多想了，损失了多少钱财姐夫赔你，如果觉得宫里闷得慌，就来玉山闲逛，听听课，喂喂熊猫都不错，想吃好吃的就来家里让厨娘给你做，怎么就想起来去开妓院的？”


晋阳还是不做声，云暮从月亮门出来，带着满身马毛的晋阳回去了后院，晋阳走到月亮门的时候忽然大哭道：“你们都喜欢杀人，谁都杀，小治还给了我一篮果子骗我去杀父皇，姐夫，求你了，送我回云台山吧，我去找师父，我躲在山里不出来了，这样就不会给你们丢人了，我不想看到傻子小治，我不想看到傻子小治……”


云烨僵在当地，现在终于全部明白了，李二当初为什么会昏迷不醒了……


铁青着脸回到了书房，好半晌才喘匀了气，扶着桌子让自己慢慢的坐在椅子里，眼看着夜幕慢慢降临，又眼看着红日从东边升起。


脑子里空空的，直到阳光照射在眼睑上，这才嘶哑着嗓子对外面说：“派人送兕子去云台山，此事不得张扬。”


皇家就是一个烂泥坑，能走脱一个是一个，不用想云烨都知道这段时间这个孩子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云烨甚至都不敢想兕子在看到父亲吃了自己送来的果子中毒之后的恐怖表情。或许云台山真的能让她的心静下来。


李泰过来送自己的妹子，带了很多的礼物，足足有一个车队，眼看着就要出长安城了，城门口又过来一个车队，悄无声息的混进队伍，这是皇帝和皇后送给女儿的礼物。


云烨带着旺财沿着长安的城墙漫步，李泰从后面跟上来，小声的说：“我其实很想去秦岭深处你建立的那些基地里，到了那里我就是瞎子，聋子，这样什么都不知道的装傻子，该有多好。如果希帕蒂亚不嫌弃那里荒僻，我想把她也带上。”


“好啊，兕子去云台山，承乾又去了岳州，你现在又要去秦岭，把你爹娘留给傻子李治去照顾？你看看陛下的身体，一年多的时间垮了多少，以前动不动就吹嘘自己有擒虎射熊之力，现在也不说了，整日里饮酒作乐，这样的日子长不了的，我上回问他还能不能上得战马，舞得铁槊，老头子苦笑两声，你看看他的大肚腩，那里还有半点往日英主的雄姿。”


李泰听完云烨的话拱拱手就快速的离开了，他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要是按照云烨的说法，他老子简直比那些孤寡老人的日子还要难过。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整个长安除了百姓之外没人过的舒坦，皇帝不舒坦，就变着法子的折磨他的属下，各种各样的旨意从皇城发了出来，文官要练武，武官要识字，云烨看着兵部报备的成果，都不敢在上面签字，现在满大唐没有一个不识字的武官。


随着幕僚的大批裁撤，现在的公文就像天书，写了一大堆闲话，却不知道他讲的是什么意思，长孙无忌的这个文武兼资的主意，被天下官员恨透了。


云烨自己是标准的文武兼资，不知道长孙无忌这样大肆的吹捧自己所谓何故，只要是敌人喜欢做的，云烨就要完全破坏，所以最近云烨说粗话的次数非常的频繁，比如现在正在破口大骂眼前的武将：“你就是猪头啊！”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四节 朝霞现


“我是猪头那又如何，岳州那个地方不适合我住，回到长安享享清福有什么不对的，我大哥去世了，家里没个当家男人不成家啊，我那个恶婆娘已经死了，现在可以正大光明的回长安，照顾两家人，我觉得是不错的选择。”


薛万彻坐在云烨对面的椅子上，习惯性的翘着脚，不停地在那里抖动。


“知不知道别人要一个外放的差事有多艰难，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岳州现在已经是通都大邑，论起繁华程度也就比长安稍逊一筹，但是论起居住的舒适程度长安快马加鞭也赶不上岳州，你两个儿子已经在岳州入仕，你不好好的守着云梦泽看湖景跑来长安找死啊。”


“你儿子都回来了，我待在岳州干什么，我这人虽然蠢一些，但是眼色还是有的，你儿子回了长安，就说明岳州会有麻烦，关庭珑已经死了，现在崔家的小子在那里当刺史……”


“狗屁，岳州的刺史是我，什么时候换人了？我儿子是回来成亲的，你又不成亲，跑来长安干什么？我没听说你家在长安还有什么产业啊。”


薛万彻现在就是一只惊弓之鸟，胆子小的令人发指，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让他担心好久，早就没了早年间在战阵上勇冠三军的豪气。


“不敢冒险啊，你把自己的儿子快快的弄回长安，你知道我那几天过的是什么日子吗？你竟然没有给我半点消息，我心里要是不打鼓才是怪事，现在好歹一大家子人，朝堂上又潮起潮落的，我这样的武将都要开始读书了，你说说，我能不担心吗？”


云烨无奈的摇着头，遇到这样的猪队友真是自己的不幸，无敌的猛将现在变成了胆小鬼，白白长了一副极为威猛的身材和一脸彪悍的大胡子。


“早年间打算造反的心思到哪里去了，现在胆小成这个样子。”


云烨的一句话立刻就把薛万彻惊得从椅子上窜起来，张开蒲扇一样大的手掌就要过来捂住云烨的嘴，云烨侧身躲开。


薛万彻压低嗓门说：“我的大爷啊，这话怎么敢在兵部大堂上说啊，当年不是少不更事吗，现在胡子都花白了，谁敢造反？


你看看我麾下的那些骄兵悍将，一个个把眼睛长到脑门上了，几次军演，老哥哥我的军队都被朝廷新组建的军队打得屁滚尿流，奶奶的，刀子还没有递上去，人就被五蠡司马判定死亡，老夫不服气过去问，结果人家让老子的军队离开那片区域，天爷爷啊，只是一轮火箭覆盖，老子军队原来逗留的地方就变成了火海。


如果造反，不用十六卫的大军过来，你老哥哥我如果没有被烧成焦炭，就一定会被打进槛车押解长安，等着在西市口挨刀子呢。”


云烨点点头，老薛的这话不假，早先密集的战阵已经非常的不适合现在的战争模式，人群越是密集，死伤就会越发的惨重。


“你的军队今年也就要开始整编了，我会专门给你多弄些军士长，都是随我西征的老人手，一旦训练完成，以你彪悍的作战风格，重新成为大唐的悍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云烨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猛地冲到薛万彻的身边，狠狠地踹了两脚，这才气呼呼的坐回位置，这个混蛋根本就不是害怕才跑回长安的，而是打着害怕的名头，特意到长安来寻求支持的，自己还担心他手下的战力，白白的被这个混蛋送了坑里。


老实人一般不用心眼，一旦用了，会活活的骗死人。


“两脚？早知道是这样的代价，我刚才不妨说的再凄惨一点，你还是没什么长进，再来百十脚对老夫来说也不过是挠痒痒而已。


说真的，给我两百个老兵，最好是上过军阵的，见过血的，正正经经的用火器作过战的那种人，有两百个就够了。”


云烨对薛万彻已经彻底的没话说了，拿过公文，提笔在上面写了一个数字，就把公文推给了薛万彻，面无表情的说：“只有五十个，你爱要不要，现在这样的人已经被各地的将帅抢疯了，我只有这么多的机动名额全给你了。”


薛万彻收起公文笑着说：“多少是多啊，五十个总比没有的要强，满京城现在也就兄弟你还给哥哥几分薄面，不如我们今晚去燕来楼如何？


不过事先说好了，知道您的口味不同寻常难伺候，这一回您不能再因为人家伺候的不周到就把人家的院子给拆掉，抽两鞭子意思意思也就是了，我去包燕来楼的时候老鸨子知道主客是您之后跪倒地上就磕头，希望我能放燕来楼一马，我可是打过保证的，这次去就是看歌舞，找歌姬，不拆楼，您看如何？”


云烨烦躁的摇摇头说：“去不成，晚上程老爷子宴客要我过去充场面，你也别去燕来楼了，跟我一起去程家庄子喝酒，那一位才是难伺候的主。”


薛万彻大笑着走了，云烨在青楼的名声算是臭了，以前只不过喜欢勒索点甜瓜，现在开始发展到拆人家青楼的地步了，人人都说云侯的脾气越发变得暴戾了，很可能是战场上杀人太多，全身的杀气没有泄尽，所以现在才会变得喜怒无常。


明月出山的时候程家的庭院里彩灯高悬，今晚的酒宴可是有一个名头的，叫做彩灯宴，不过这是现在的名字，等一会程咬金要是喝醉了，就不知道会演变成什么宴会。


穿着宽松的燕居服饰的程咬金，呵呵笑着敲响了金钟，举起手中的银杯大呼一声：“诸公，饮胜！”便自己一口将银杯里的美酒喝干。


房玄龄放下杯子，擦擦胡须上的酒渍道：“老程，今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章程你倒是说出来，现在就说出来，免得等一会变的混乱。”


杜如晦的桌子上摆了十几种酒杯，云烨粗粗的看了一样，从青铜爵到夜光杯每一样都不缺，杜如晦与其说是在喝酒，不如说是在显摆自己的这几年来的收藏。


“彩灯宴，一定是彩灯宴会，没看见满庭院都是彩灯吗？这可是家里的仆役们为老夫办酒宴特意扎的，算不得好，却是儿郎们的一片心意。”


牛进达点点头说：“有章程就好，一盏彩灯酒一杯这是老规矩，不能总是喝到最后变成赤膊的角力，那就无趣了。”


尉迟恭瞅了牛进达一眼说：“难道你还不服气？上一次校场输了，到现在心里还有疙瘩？都是老兄弟了，要是心里不服气，回头就给家里说一声，把老夫赢到的一坛子酒给你送家里去。”


云烨悄悄地往后退一下，他们两个人打架也不是头一回了，装傻充愣的在万民宫都打过，程咬金家里实在不是一个能阻碍他们打架的场所。


“赋诗！今晚赋诗！”


程咬金的一句话顿时就让全场的人感到震惊，尤其是房玄龄拿手指掏掏耳朵，示意程咬金再说一遍他没有听清楚，来程家之前他甚至做好看打架的准备，临出门之前高阳还劝告公爹不要喝得太多，程家的人太野了，想的很周全，唯独没有想到程咬金居然会提出来赋诗。


“就是赋诗，老程家里人现在多少也沾了一丝文气，当然赋诗！”


“你确定不是‘一个大树叉，哎哟我的娘’那种？也不需要找云烨帮你往回来圆？”


“太小看我老程家了，程家不光是出武将，也出才子，如果诸位没有什么看的过眼的诗词，老程我就要赋诗一首了。诸位听真切了。”


房玄龄赶紧坐回座位，看了一眼同样感到惊奇的云烨，这才定下心来打算好好听听程家人的杰作。


“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雕弓夜宛转，铁骑晓参驔。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


程咬金几乎是怒吼着将这首诗念了出来，房玄龄支撑下巴的手差点滑脱，原本专注的看着自己面前酒杯的杜如晦也抬起头，云烨几乎惊讶的合不拢嘴。


不用问，这绝对是一首好诗，这首诗苍劲有力，古朴典雅，不但有汉赋的影子，也有三曹的遗风，这绝对不是程咬金能做来了的。


房玄龄品味了良久，喝了一口酒问程咬金：“这首诗是谁作的？不像是云烨所为，把人带出来吧。给老夫看看我大唐还出了那些英杰，不让云烨专美于前。”


程咬金大笑着拍拍手，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从后面转了出来，程咬金指着这个孩子说：“老夫的晚辈，卢照邻！”


云烨手里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泪水差点夺眶而出，他盼望已久的盛唐人物终于出现了，谢天谢地，没有因为自己的到来，毁掉这个世界原有的风华。


“这孩子原是卢家的旁支，与我夫人乃是亲眷，幽州范阳人，只是身子单薄，特意来向孙道长求医，请诸位看在老程的面子上帮衬一把，老程感激不尽！”


听了老程的话，所有人都把目光盯向云烨，因为老程是出了名的喜欢简拔后辈的老好人。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五节 盛唐人物


盛唐人物自有一番风流，十三四岁的少年面对王公重臣居然没有丝毫的怯意，大大方方的站起来作了一圈揖，自报了家门就斜视四十五度看着天花板，真正做到了白眼望青天。


看到他，云烨就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很担心自己也是这副德行，如果是这样，就让人发愁了，这样的二杆子怎么在长安城混啊。


上首坐着房玄龄，次席坐的是杜如晦，在下面坐的是牛进达，尉迟恭，对面坐的是自己和薛万彻，苏味道坐在最下手，这样的席面，也许只有皇帝来了，才能摆出这幅欠揍的德行。


房玄龄和杜如晦如今都已经退休了，殊不知退休之后的人才难伺候，对他过于热情说你可怜他，不理睬他，又会说你眼睛长到了屁眼上，这简直就是难为人。


程咬金的脸色已经有点尴尬了，云烨起身离席，一巴掌就抽在那个傻小子的后脑勺上说：“眼睛看那呢？知道的明白你来自幽州范阳，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从岭南来的生番，做了一首三通四不顺的诗就期望白衣傲王侯？小子，还差得远。”


卢照邻被云烨一巴掌打傻了，怎么都不会想到堂堂的兵部尚书居然会动手打人，到底是年纪小，抬起头的时候已经眼泪啪嚓的。


不知怎么的就被云烨牵着手来到房玄龄桌前规规矩矩的喊了声“房爷爷！”


“这就对了，今日来府上喝酒的人哪一个不是你的长辈，见到胡子白的，就喊爷爷，见到花白胡子的就喊伯伯，见到黑胡子的就喊叔叔，不致有错。”


房玄龄本已经皱起的眉头慢慢松开，推开手里的酒杯道：“既然以诗文见长，不如当场赋诗一首让老朽开开眼界。”


这就是气话了，老家伙活的越老心眼就越小。一把年纪了和一个小孩子过不去。


卢照邻偏偏是一个硬气的，梗着脖子扬声颂道：“倡楼启曙扉，杨柳正依依。莺啼知岁隔，条变识春归。露叶凝愁黛，风花乱舞衣。攀折聊将寄，军中音信稀。”


诗不错，毕竟是唐初四杰的作品，房玄龄才要点头称赞一下，就听卢照邻接着说：“早就听闻云侯乃是‘兰陵美酒郁金香’的歌者，不知云侯最近可有佳作？”


此话一出满堂宾客皆是捧腹大笑，薛万彻大声笑道：“好人难做，好人难做啊，你帮着这小子，如今却被人家拷问到头上来了，现在心情如何？”


云烨苦笑，估计自己会被这个小牛犊子诘问，没想到他会在做了一首诗之后才向自己发难，就这样的性子想居住在长安恐怕会非常的艰难。


杜如晦闭目品味了一会卢照邻的诗歌，挑了一个青铜爵将杯中酒一口喝干，斜眼看了薛万彻一眼道：“这是士子间的诗唱酬和，到了你嘴里怎么就变得下作了，闭上你的嘴，有好好的诗歌听怎么还堵不上你的嘴，莫非认为老夫闲散在家已经管不了你是不是？”


薛万彻赶紧抱拳致歉，老家伙现在惹不起，都说了不问世事，没事干怎么就往皇宫跑得没完没了，现在人家都说外相不做了，现在改成内相了。


云烨笑了一声就坐回座位，自己现在位高权重的和一个少年人争锋算什么本事。卢照邻的一生坎坷，最后贫病交加，在汾水自尽，悲惨的一生未必和他这样的性格没有关系。


程咬金的面色变得很尴尬，今日的彩灯宴会乃是一片好心帮着自家的亲戚扬名声，谁知会遇到这样的憨包。


“诸公，饮甚！”


盛唐时候多出狂士，强大的国家，富裕的生活，彪悍的民风自然就会培养出目空一切的少年，卢照邻恐怕就是其中的一位。


眼见他被晾在中间羞愧的无地自容的时候，云烨拍拍自己的座位，示意卢照邻可以过来坐，别人或许不知道这个孩子的才气会达到什么地步，云烨还是很清楚的，不为别的，就为那句“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名句，也应该给他一个台阶下。


乖乖坐到云烨旁边的卢照邻已经快要哭出来了，看着这个比云欢还要小几岁的孩子，不知为何云烨对他很难生出恶感。


小声说：“来这样的场合，多吃菜，少说话，有长辈在场，礼仪周到些，这里的人都是我大唐的英雄，不可不敬，美丽的诗赋固然能陶冶情操，却不要把它认为是评判学问优劣的唯一标准。”


眼看着卢照邻乖乖受教的样子，云烨这才猛然间想起，这个孩子不过只有一十四岁，少年人才智高出同辈甚多，自然可以骄傲一下，现在的卢照邻不是那个受尽磨难的卢照邻，悲悯而高洁。


想到盛唐夜唱，想到溢彩流光的美妙时代，云烨心中充满了神往，高冠文士弹剑作歌，豪侠志士塞满山川，内有慷慨悲歌之士，外有铁马奔腾于旱塬，情不自禁的拿着筷子敲击着茶杯唱到：“舍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一首歌连唱三遍，云烨的歌声并不动听，有些地方甚至还有些走调，但是这丝毫不妨碍他演绎李白的巨作，多年来坎坷的经历已经让他拥有了诗人悲愤的情感，和豪迈的气质，虽然最后象牙筷子折断，薄瓷杯碎裂成几块，敲无可敲，但是这首歌却深深的印在众人的心里，彩灯夜宴一时间没了任何声响！


募然间杜如晦暴喝一声道：“好一个昨日之日不可留，好一个今日之日多烦忧，老夫感悟良多，这才是真正的世间妙音，云侯多年不作诗歌，今夜吟来，诗文功底更进一步，老夫佩服的五体投地！


卢照邻小子，好好听着，这才是人世间的纶音，不是你那一片华丽的词章所能比拟的。”


“呵呵，确实如此，云侯的诗歌每多听一次，心中就多了一层变化，今夜的彩灯夜宴至此方到妙境，诸公举杯，不可不饮！”


房玄龄走到一盏最大的彩灯底下，将它摘了下来，放到云烨的桌前，举杯邀约。


一轮酒罢，卢照邻的脸色青白不定，犹豫半晌这才举杯对云烨说：“卢照邻受教，这就参加今年的玉山书院大考，希望能在先生座下受教。”


“卢照邻，到了书院你会知道你会知道学问一途是何等的艰深，不投入所有的心思不可能有所得，元璋先生，玉山先生，离石先生，金竹先生更是一代学问宗师，那里的才俊之士如同过江之鲫，你会在那里找到你的对手和好友。


我大唐国势如同朝阳初升，四海膺服，放开你的心胸，容纳四海，这个盛世里，定会有你一展雄才的机会。”


程咬金走出座位大叫一声，立刻就有仆人抬上马槊，云烨一看转身就走，这是老头子新做的四十斤马槊，上一回舞动之时因为这柄马槊太重，盏茶的功夫里脱手飞出去三次，这一回眼看着老头子喝高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房杜两位见云烨离开，情知不妙，喝骂了老程两句，也匆匆的走出厅堂，人还没有走出来，就听得那里传来兵刃破风的声音。


薛万彻，牛进达，尉迟恭高声叫好，对于他们云烨没必要提醒，久经战阵的人这个时候才不会主动离开，否则那就太丢人了，至于苏味道和卢照邻不敢离开，估计只能战战兢兢的观赏这夺命的表演。


程家的庭院很大，到处挂满了彩灯，房玄龄，杜如晦云烨三人在灯河下一边漫步一边说着家里的琐事。


“高阳这孩子已经被老夫宠坏了，这些年虽然对财货的渴求已经不再强烈，但是遗爱却吃足了苦头，老夫昨夜睡到半夜，还能听见高阳在对面楼上训诫遗爱的声音，只不过回家晚了一些，何至于此啊。”


“房老头，你莫要欺人太甚，咱们三家都娶了公主，高阳的性子虽然跋扈了一些，可是在孝道一途绝无亏欠，你全家的吃喝花用，哪一样不是高阳打理的？


公主里面最好的已经到了你家，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闺房里面专横一些，那是必然之事，倒是我家……”


“您两位打住，晚辈不想听老公公偷听儿子儿媳间的秘闻，这是为长者隐讳，您两位也不用绕圈子说话，您就直说，想在安澜那里干什么？”


相处的时间太长了，对这两个老家伙已经有了足够了解。


房玄龄杜如晦相视一笑道：“据说你儿子准备了一支庞大的船队准备去寻找传说中的太阳神国，请让我们两家人附于骥尾。”


云烨笑道：“这是一桩赔钱的买卖，既然您两位想要掺乎进来，那就进来好了，事实上船队是两支而不是一支，不如您两位一人参加一支如何？”


房玄龄疑惑的问道：“为何是两支？”


“一支其实是书院的船队，他们要看看天尽头，做一项研究，这一支船队会沿着南海向南航行，想看看能不能回到原地，另一支则向北，也是同样的任务，如果两支船队能够相遇，自然也能证明那一项伟大的猜想，至于去太阳神国，只是为了拿到橡胶树的树苗和种子，书院的研究，包括青雀的研究都被阻碍在密封材料上，我知道太阳神国有一种叫做橡胶树，类似漆树的树苗，能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才会有这一次远航。”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六节 远航


书院为这一次远航已经准备了足足两年，从人力到船只到最后的科考人员，都已经有了详细的调配，这一次往南走的船只，会由希帕蒂亚带队，而往北走的船则会由无色的儿子鲜于驮带队，这是大唐第一次准备全面的，完整的了解一下自己所在的世界，当然，这里面还有李二渺茫的神仙信息。


为此，云烨狠狠的敲诈了皇帝，从内库里调拨了钱粮，还从天知道那里招来了百十个身手高强的不像话的家伙，十四艘刚刚服役不久就被勒令退役的战舰被平均的分配给了两只船队，在从李二手里得到最高权力只能来自船长而不是某一个太监的以后，云烨这才命李容全面准备征召岭南水师退役的船长和将士，准备进行这样一场史无前例的探索。


名头被李二冠上了皇后的名头，对外就说这是皇后娘娘打算要海外的奇花异草而进行的一场采花活动。


李家人就是这个德行，明明是他家的胖儿子抓耳挠腮上蹿下跳的问自己老爹要橡胶，明明是工部雄心勃勃的打算重新测绘一下这个世界，好为将来就要进行的大规模抢劫做准备，现在从李二嘴里说出来，就成了给自己老婆找几朵奇花异草养养眼的爱妻行动。


有房玄龄，杜如晦这样的大头自动的往进钻，云烨求之不得，远航需要的人力财力不是一般的大，更何况那是两支舰队，说白了这一次的行动没有产出，只有无限的投入。


“你儿子为什么不去啊？”房玄龄终于问出来最重要的问题。


云烨瞅了一眼房玄龄说：“容儿是我的亲儿子！”


“确实是这个理，亲儿子自然不能往虎口里送，送别人家的儿子就容易多了，你说我房家派谁去好一些，你先给我说说危险性有多大。”


这就是一个奸猾的，如果万无一失就送亲儿子过去，如果只有一般性的危险就派子侄过去，如果非常的危险，就派不怕死的而且想送死的过去就好，总之房家不能缺席这样庞大的行动，绝对不能少，至少将来的奖励名单或者抚恤名单里必须有房家人的名字。


云烨只要想起后世历史上那些伟大航海家的悲催命运，心头就打鼓，此时远航，要比大航海时代更加的危险，一个人开创出来的文明和人类自己有意识开发出来的文明两者没有可比性，大唐此时要进行的确实是一场冒险。


“书院在确定本初子午线的时候，发现大地是呈圆弧形存在的，又在测量日经的时候发现同一时间各地太阳距离水平线的距离各不相同，按照这些圆弧的弧长，他们大致测算出一个结果，所以他们猜想，我们是住在一个巨大的圆球上，而且这个圆球还是在滚动的，甚至是一边在虚空里飞行一边滚动，所以才有黑白交替，春夏秋冬，至于为什么这个球在滚动的时候我们没有掉下去，希帕蒂亚猜想，是因为有一种力在禁锢这一且。从而不让我们掉进虚空。


这一次的航行，就是打算证实这个猜想，如果大地真的是圆弧形的，那么一直向南航行，最终他们会回到原点，至于危险性，您自己估测，这一趟不知道要去多少未知的地方，多少从未有人到过的地方，老天才知道他们到底会遇见什么，遭到什么样的攻击。”


杜如晦点头道：“明白了，就是把脑袋拴在裤裆里看老天爷的意思活命是吧？既然这样，杜家还有几个喜爱危险生活的子弟，把他们送去就好。”


老家伙现在和云烨说话根本就不避讳，有什么说什么，这已经是把云烨当成和自己一个等级的人来相交，家主的意思都差不多，程家派去的也是那种随时打算拿命去换功名的人。至于牛进达根本就没有那个打算。


三个人说的正高兴，就听轰的一声巨响，一支粗大的马槊钉进了假山，随后就传来程咬金的大笑声，还有薛万彻的叫好声。


“明明是气力不济，枪把子脱手飞了，还有脸说是故意而为之，当老夫眼瞎不成？”


这声音一听就是尉迟恭的，作为一代猛将，他最鄙视的就是程咬金这种喜欢吹牛皮的家伙，因为武功这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他的一切，容不得有半点的亵渎。


厅堂里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早就见怪不怪的房玄龄杜如晦朝云烨摆摆手，就背着手离开了程家，这也是按照惯例来的，只要打起来，文官们就会退场。


云烨没办法逃掉，羡慕的送走了两个老头子，自己又回到了大厅，这一回不错，程咬金很克制的就把菜碗扔了过去，然后尉迟恭的酒壶就飞了过来，现在俩人面前的桌子上什么都没有，唯有坐在云烨桌子上的卢照邻被淋了一身的菜汤，被吓得脸色青白。


“傻啊，老爷子打起来了，为什么不跑？”云烨小声的对卢照邻说。


这孩子一看就是一个老实孩子，要是给云寿，云欢他们早就跑的没影了。


“中途离席是为失礼！”卢照邻擦掉脸上的菜汤对云烨说。


“你以后参加这样的宴会次数还多，记住了，只要那些长辈动了兵刃，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快跑，就你这鸡仔一样的身体，不够那些老将们一把抓的，咱们家是将门，不是那些文官，第二天绝对不会有长辈因为这事责怪你。”


听了云烨的话，卢照邻立刻就撒腿跑了，到底是一个知道利害的小子，逃跑的动作很熟练。


老头子打架就没办法劝，只有等他们打累了自然就会停止，如果这个时候跑上去劝架，两个人会合起伙来揍你，程处默以前没少挨揍，导致的结果就是他老爹宴客，他从不参与。


云烨往外走的时候发现杜如晦桌子上的那尊犀角杯样式新颖，已经被摩挲的油光发亮，立刻就抓起来放进怀里，然后就出了侧门，去了程处默的院子。


云烨进程家仆人都喊他为少爷的，所以家里的女眷也从不避讳，走进程处默的院子就发现这个家伙又在用一对巨大的石锁来消耗自己多余的精力。


看见旁边有一把躺椅，很自然的走过去躺在上面，程处默的小老婆九衣立刻就端过来一个茶壶，云烨单手接过，轻啜一口茶水，瞅着光着膀子的程处默将俩个石锁耍的上下翻飞。


九衣小心的凑近云烨说：“叔叔今日过来可是参加爷爷的酒宴？”


云烨很奇怪九衣这种没话找话的行为，平日里她不是这样的，于是转过头去说：“没错，老爷子喊我过来，我敢不过来么？”


“花花就要嫁到云家，还请叔叔多加管教！妾身这里有一枚银簪子，原本是一对儿，大女儿出嫁给了一支，这一枚就给花花吧。”


云烨皱着眉头说：“花花是你生的，虽然放在公主的膝下，这也改变不了什么，你直接给她去，那个孩子不会给你脸色看的。”


九衣的眼睛立刻就湿润了，小声说：“那不行啊，人家会笑话花花是小妾所出，更何况妾身还是一个歌妓，传出去对花花的闺誉不好。”


云烨笑道：“没用的，花花出门的时候不但要拜辞清河，同样要拜辞你，都是母亲，绝对不会厚此薄彼的。云家的媳妇用不着管别人家的眼色。”


程处默扔下石锁，抖着一身腱子肉走了过来，九衣来不及多说话，赶紧上前用毛巾给程处默擦拭身体上的汗珠，擦干之后给丈夫披上外袍，就匆匆离开，临走前还非常感激的看了云烨一眼。


程处默一口气喝干一壶茶抖抖胸肌问云烨：“你和我老婆眉来眼去的干什么？”


云烨吐掉嘴里的茶叶梗子咧咧嘴说：“以后说话的时候斟酌一下再说，要是被别人听见成何体统！你自己就感觉不到寒颤？”


“那有什么，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没了再换就是了。”


“少来，我老婆金贵着呢，你也知道我是一个见色忘义的人，所以不要指望我会像你这么干。你老婆给了我一根簪子！”云烨挑挑眉毛说。


“哦，那就没关系了，两情相悦就好，你什么时候要，今晚就给你送过去？就是有点老，你将就着用。”程处默顿时来了兴致，同样挑着眉毛对云烨说。


“滚！越说越恶心，说说，花花嫁过来怎么个章程，先跟你说好，辞别的时候别忘了九衣，她也算是我的故人。”


程处默抓抓脑袋，为难地说：“你也知道我老娘的性子，你也清楚清河是个什么脾气，九衣这些年要不是我护着，早就没命八十回了。


和你家结亲，是我老娘一直想干的事情，他还盼着能从你家嫁过来一个闺女，程家这些年尽出夯货，你的姐妹就算了，但是你的闺女，我娘可是垂涎已久了，清河没有闺女，所以花花从一出生就放在清河的身边，这也是我老娘安排好的，就等着嫁给你儿子。


嫁给寿儿不可能，我娘自己也清楚，所以才会把花花嫁给欢儿，那孩子嫁到你家算是最好的结果了，所以我非常的高兴。九衣也开心，所以你不要破坏我们的好心情，这事情我早就给九衣打过招呼了，花花成亲的时候她会住到城里去。”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七节 游戏


进了程家知道走不掉，于是云烨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准备洗漱一下就睡觉，正在洗脸的时候婶婶来了，伺候着云烨洗了脸之后，就喜孜孜的拉着他去了后厅。


程咬金躺在软榻上呻唤，脑袋上缠着一条毛巾，估计他的头一定很疼。明知道这一批新酒的酒劲大，喝起来还是没个节制吗，这非常的让人发愁。


程咬金见到云烨进来，哼唧两声有气无力的说：“花花嫁过去你打算怎么个章程？过于寒酸了可不行，你大儿子二儿子成亲就寒酸的厉害，欢儿成亲你总要热闹一下吧？”


云烨笑道：“看样子您老已经有了章程，不如说说，小子听着就是。”


程咬金裂开嘴笑了，拍着扶手说：“老夫这一辈子光顾着提拔后进了，真正起来的却只有你一个人，别的都是棒槌，就拿今天这个卢照邻来说，老夫的脸几乎被丢尽了，好些人不是老夫推一把就能上去的，这得看本事，就像你轻轻地推一下，就直上青云，卢照邻白白长了一副文人的肝胆，偏偏是个在世俗上不开窍的，你以后不要在他身上费力气了。


至于花花的婚事你自己看着办，哪怕不办酒宴，一顶轿子过来把人抬走老夫也没话说，云家现在不招摇，老夫明白，陛下现在为了活的轻生，特意把你推出来和长孙无忌打擂台，推出来了还不帮着你，这就有些过了。”


程夫人怵然一惊，好好地说孩子的婚事怎么就扯到皇帝身上去了，连忙走出房门，担心的朝外面看，万一家里面有都水监的人，还不知道这些话会被传成什么样子。


程咬金嘿嘿笑着对程夫人说：“没必要害怕，朝堂已经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长孙无忌在北，云家在南，陛下居中，自古以来都是从北向南征战才能统一这个国家，从来没有南方战胜北方的，陛下看得明白，我们也看得明白，所以只要陛下的力量往那一边稍微倾斜一下，对手立刻就会迎来飞灰湮灭的下场。


所以啊，云烨，你一定要记住，一旦长孙无忌败亡，立刻就会是你末日的来临，千万千万莫要贪恋什么权势，抽身而走才是最完美的落幕。”


云烨点点头，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时候其实是最危险的，这一点知道的人很多，但是，真正能做到的却没有几个。


程咬金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又说：“你是一个聪明人，两支舰队出发去寻找新的世界，这一下子把所有人的目光转移到这件事情上，谁都想从这次的壮举中获得好处，至少给你争取了三年的时间，老夫不知道你打算怎么对付长孙无忌，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来，可是老夫总能从你身上闻到一股子阴谋的味道，你一定有后手。”


程咬金见云烨准备向自己解释，摆手说道：“不必告诉老夫，既然有把握在三年时间里干掉长孙无忌，老夫拭目以待就好，不必知道根苗。”


云烨笑到：“其实也没有什么法子，也不是见不得人，只不过是司马懿的故智而已，诸葛亮一生勤勉，几乎前无古人，但是司马懿在得知他每天只睡很短世间的觉，进饭也只有一盅，就知道他命不久矣。


既然赵公喜欢处理国家大事，小子就尽量的满足他的这个嗜好就好，就算赵公自己知道这是计谋，他也只能接受，生生的熬下去。”


程咬金长叹了一口气说：“人世间最难以堪破的就是名利二字，长孙无忌也是聪明人，却看不破这个简单的计谋，他会自以为是的被你这架磨盘慢慢的磨成一堆碎肉。这样的死法对长孙无忌来说可能是最好的死法。”


云烨笑着说：“您看着这一次大航海，长孙无忌断然不会放过，小子估计他很可能会接手北面的那条航线，只有这样他才会更加的忙碌，一支舰队从无到有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这件事还必须他亲自出面组织才行，因为水军不是长孙家的长处。”


程咬金和云烨相视一笑，就不再提大航海的事情，专门开始讨论起云欢和花花的婚事，拟定请帖，确定宴会嘉宾，就是一项非常麻烦的事情。


皇后不请不行，她现在最喜欢参加别人家的婚丧嫁娶了，尤其是喜欢看着晚辈成亲，今天送一朵宫花，明天送一支簪子，后天再赏赐给别人家小媳妇锦袍一袭，这对勋贵们来说都是大喜事，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长孙走到哪里就会拖着大傻子李治走到哪里，并且会大肆的宣扬自己赞助的寻花之旅，大力邀约诸位勋贵们一起投入到这项美妙的社会活动中来，为此不惜血本的将皇家的在这两支舰队的份额减少到最低程度。


大家都知道长孙这是代替李治变着法的给大家伙道歉，所以，好多在兵变时期遭受损失的人家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只好接受长孙蛮横的道歉，并且把自家的儿郎和钱财送去那俩支神秘莫测的舰队。


如今这两支舰队一支停泊在登州，一支停泊在泉州，书院的先生和学生已经早早的上了船，开始对这两支舰队做最后的测试和评估，只要万事俱备，就能立即起航。


然而事情到底还是如同云烨所预料的那样，两支舰队的首领人选，在朝堂上起了极大的争执，褚遂良竭尽全力的从云烨手里抢走了向北航行舰队的指挥官人选。


都说南船北马，不知道关陇勋贵从哪里找合格的水师统领人选，要知道最好的水师指挥官几乎都是出自云烨一脉，即便是冯盎手里有一点，他也不会把人交给长孙无忌，因为这些人才都是冯家在遭受了无数打击之后才用人命教出来精英子弟。


不过，长孙无忌依然有办法，他发现张亮在辽东手脚很不干净，纵兵抢劫，或者让水师假冒海盗袭击倭国商船，贩卖人口，几乎是恶事做尽，这样的人存在朝堂中，乃是士大夫的耻辱，于是一封呵斥信就远去了登州。


长孙无忌收到了张亮的回答，可以给长孙家调用一千四百名水军兵卒，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得到陛下的首肯和兵部的批文，否则他宁愿被押解回京，也不会有一兵一卒给他，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不过至少说明张亮对长孙家没有敌意，只想按照正常的程序走，至于高丽人，新罗人遭受的那点苦难，长孙无忌从没有放在心上。


谁家都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用来发展壮大，如果成为了靶子，还说什么发展，长孙无忌非常的清楚，整日里没完没了的掐架，这根本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云烨看样子没有和自己一争高下的打算，现在国事繁杂，安静一些对谁都好，想到时间问题的时候，长孙无忌就一阵阵的伤心，每天看到云烨那张年轻的面孔长孙无忌的心就像针扎一样难受，强大的无力感有时候会弥漫他的全身。


年龄这一关，云烨的优势太大了……


探险啊，太随心所欲了，远去蛮荒寻找一棵树，这都是干什么啊？


同样的问题云寿也在问皇帝，因为今天皇帝的心情很好，特意喊了给他在大门口站岗的云寿一起散步。


李二听到云寿这么问，叹了口气说：“到底还是不如你爹，这事你问错人了，你该去问你爹和魏王，哪怕是问你皇后奶奶也比问朕强，这么跟你说吧，这两支舰队其实就是大唐放出去的两只眼睛，通过他们来看清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咱们看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之后才好下手切割。


你魏王舅舅研究的那个会自己跑的船，现在有了很大的进展，可就是因为密封不好到处漏气，用别的东西又堵不上，听你爹爹说黄金之国有一种橡胶树，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向北的舰队需要寻找到这东西，至于向南的舰队，不过是希帕蒂亚想要风光回家的一个大排场。”


“不是这样的吧？听说希帕蒂亚舅母其实想证明我们住在一个大圆球上，所以才会专门走南线。”云寿小心的站在李二的内侧，免得李二说到得意之处掉进太液池。


“你懂个屁，都已经是当父亲的人了，怎么想事情还是这么简单？你爹爹现在做事情没有大好处从不肯轻易动手，回去告诉你爹，不要把无忌欺负的太狠，我总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你爹爹绝对没有安什么好心。


一南一北两支舰队？让无忌这样一个只会骑马的人去操舟？简直就是笑话，如果不是朕命张亮拨给他人手，他只能对着大海跳脚！”


云寿连忙说：“皇爷爷，我爹也很可怜啊，整天茶不思饭不想的操持国事，您只是看到我舅爷的可怜，却看不到我爹的可怜之处。”


李二呵呵笑着在云寿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说：“别以为朕不知道你爹爹耍的什么把戏，不就是想把无忌生生的累死吗？


知道爷爷是怎么发现不对头的吗？”


云寿呆滞的摇摇头。


“因为朕发现有八成的大唐官员的奏折上有无忌的批阅和总结，朕让人整理了一下半年来的奏折，发现无忌几乎在不眠不休的操劳。而你爹爹最大的操劳就是让你小娘小苗的肚子大了起来。”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八节 枉凝眉


云寿知道皇帝的话必须一字不落的告诉父亲，虽然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发现父亲的脸上很明显的抽搐了一下，他还是坚持把话说完。


“臭小子，这就是警告啊，陛下的身体这两年垮的很厉害，听孙先生说陛下的气血非常的旺盛，如果是年轻人有这样的脉象，那就一定是好事，但是放在陛下的身上就是坏事了，气血旺盛其实都是被那些药物堆出来的，年轻人在早晨流点鼻血不要紧，老年人出现这样的症状就要命了，更何况他还有风疾。


所以他非常的主意这些事情，从不会让自己过于操劳，可是这样下去迟早会出问题的，爹爹估计陛下的身子已经亏损的厉害了，这些年再也没有诞育一位王子和公主就很说明问题。


这些事你心里有数就好，好好地在宫里当差，咱们家里啊，你其实就是人质，陛下已经没有了早年的雄心壮志，所以才会把你从兵部调去宫里当千牛卫的郎将，人心就是这个样子，现在陛下只能用那些虎狼之药来维持自己的赫赫天威。


所以啊，不要触怒他，顺着他，什么好听就说什么，他这时候最需要的是安慰，不是忠心，你看看最近提拔的一些人，其中有三个文章写的好就获得越级升迁，而这些文章无一不是赞颂陛下英明神武的文章。


这样的东西早年间许敬宗非常的擅长，李义府也是写这种文体的高手，他们两个人现在从不写这样的文章知道是什么缘故吗？”


云寿回答道：“难道说他们也会顾及脸面？”


“脸面这种东西在许敬宗和李义府的身上你不可能会看到，他们是纯粹的政治动物，他们是在为将来做考虑，一旦新皇登基，那些马屁文人不管是不是有才能，都会被打上一个人幸进的标签，将永无出头之日，用短暂的辉煌去换取日后的落寞他们是不愿意的。打算走长路的人都会是这个样子，你看着，一旦陛下知道自己寿数将尽，爹爹一定会被陛下夺官去职，等承乾继位之后，爹爹才会有复出的可能，这就叫做恩出于上，不过爹爹不打算出来了，以后云家就要靠你们兄弟来支撑，为了让承乾安心，我还不能去远方，只能在玉山书院做一个先生。


云家将来的事情爹爹已经安排好了，你们三兄弟爹爹不担心，唯一担心的就是小暮，这孩子的性格多变，耳根子又软，既没有继承她母亲的坚韧，也没有继承爹爹的聪慧，现在最让爹爹担心的就是她。”


云寿笑着说：“爹爹多虑了，小暮虽然缺点良多，但是生性却非常的善良，老祖宗这些日子正在对她进行耳提面命，想必会有大长进。”


云烨摇摇头说：“元章先生前些日子邀请我去书院讲学，估计是他已经看出来朝堂有些不妥了，老先生历经风雨，一双眼睛从未看错过人，爹爹和长孙无忌的纷争总有一个需要退让的，爹爹已经在将所有的公务往长孙一系倾斜，说到底除了兵部，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


这个时候，你要看好小暮，不能在这个时候出任何事情，李象不是一个良配，爹爹发现他正在走李治的老路，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你从现在起，就不要和李象有任何纠结了，很危险，李怀仁就是前车之鉴。”


云寿惊愕的道：“他凭什么？李治好歹还有晋阳做基础，他有什么？长孙家应该不会再像前一次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吧？那样的把戏耍一次都嫌多，还来？”


云烨撇撇撇嘴说道：“一个办法只要好用，就会继续用下去，你看看渔翁就知道，他们总是能或多或少的钓上鱼来，长孙家就是渔翁，李家的子弟就是河里的鱼，总有贪心想要咬鱼饵的家伙，上一次是李治，这一次很有可能就是李象！”


“他有什么样的本事孩儿很清楚，再说了继承皇位的是太子殿下，不是他，他现在下手有些太早了吧？”


云烨拍拍儿子的肩膀说：“自从出了李治的事情之后，爹爹痛定思痛之下，不吝将人心想的更坏一些，放心吧，我已经告诉太子，要他注意一下自己的儿子。”


辛月见父子二人的谈话结束了，就从门外走了进来笑着说：“还有三天就到了中秋，咱家今年喜事多，不如热闹一下如何？”


云烨笑道：“你不说我几乎忘记了，家里中秋的赏赐准备好了吗？今年有些老人的礼物我需要亲自送过去，酒坊里的老人手，今年的份额加倍，如果有愿意去岳州或者邕州的，尽管放行就是了，另外我打算将小暮送去岳州住一段时间，她已经不宜留在长安了。”


“因为李象？”


“是的，那个傻丫头的皇后梦也不知道清醒了没有，还有啊，告诉小武，她要是再敢蛊惑小暮，我会打断她的腿！”


辛月疑惑的看看丈夫的脸，这还是夫君第一次真的对小武动怒。


晚饭的时候云暮没有出来，她一个人留在闺房里细细的思量哥哥说的那些话，想到最后苦笑了一声，解开自己的头发，取出古筝开始调试音阶，自己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动过这东西了？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云烨刚刚吃完饭，正在院子里散步，忽然听到闺女在唱这首《归去来兮》不由得怵然一惊，小小年纪怎么会有这样的心思？那是陶渊明的东西，是一个小女子能吟唱的东西吗？


匆匆走上楼，见闺女正在歌唱，还唱的非常地投入，眼泪都流下来了，本来想上去训斥一下，忽然脑子里转了一圈子开口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


一个是美玉无瑕，


若说……


想眼中


能有多少泪珠儿


怎经得秋流到冬尽


春流到夏……”


云烨见闺女的注意力被自己转移过来了，故意把最后几句夸张的多唱了两遍，最后才用咏叹调结束了全部的歌唱。


云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云烨这才走近闺女身边，掏出手帕帮着这孩子擦干了眼泪拍拍她的小脸说：“爹爹唱的好不好？比陶渊明唱的好多了，一个糟老头子怎么跟一对痴男怨女比，就算是有‘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这样洒脱的句子，还是没有少年男女的情丝让人牵肠挂肚。喜不喜欢？喜欢的话，我就把名声传出去，就说是我闺女写的。”


云暮点头说：“这首歌美极了，孩儿却不要这个名声，咱们云家门风严正，要是孩儿唱出这样的一首歌，让别人以为咱家的家风有问题，爹爹，您不用担心，女儿就是有些胡思乱想，您不用担心李象，那个人孩儿还没放在心上，只是觉得有些委屈。”


说完话就一头扎进云烨的怀里放声大哭，二哥云寿今天告诉她的话，让她心里背负了非常沉重的负担。


“你二哥就是一个蠢货，让她拐弯抹角的告诉你，他竟然胡说八道，伤我闺女的心，回头爹爹揍他，你现在就瞪大了眼睛看着长安城有什么出挑的好孩子没有，如果长安没有，那就去看看岳州有没有，要是再没有，那就去邕州看看，总要给我闺女找一个好夫君才行。”


云暮抬起满是泪水的脸问父亲：“皇家的人不成是不是？”


“不是不成，而是爹爹没发现一个好的，你青雀叔叔算是最好的一个人，可是皇家里面只要是好人就会吃亏，所以咱们不嫁给皇家。”


“小武说，我如果嫁给那个皇子，那个皇子就能成为皇帝，真的么？”


“她是在偏你，小武这个丫头现在学坏了，总想着掌控天下，那是她的理想，不是你的，你是一个纯净的好孩子，不像小武从小就长着一副男人的心肝，不过她现在没办法当皇后了，因为爹爹把她许给了小杰，所以啊，只能怂恿你去当皇后。”


云烨和闺女说了很久的话，也讲了很多的故事，直到月亮升到头顶，云暮才趴在父亲的怀里听着故事睡着了。


“那个喜欢钻女人堆的败家子最后剃了头发……”


云烨见闺女睡着了，也就停下讲故事，轻轻地把闺女抱起来，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这才蹑手蹑脚的打算出去，却不防云暮在后面小声说：“您是天底下最好的爹爹！”


云烨嘿然一笑，就满怀幸福的给闺女掩上门走了出去，能得到自己孩子的认可，比皇帝的认可更加的让云烨舒坦。


出了绣楼云烨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年头当老子真是越来越幸苦了，到底是年岁到了，以前抱着辛月看一晚上月亮都不会腰酸背疼，现在抱了一会孩子，就已经困倦不堪，不知不觉的自己居然已经衰弱到了这种地步。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十九节 家事和退路


“您这是纵欲过度！”辛月毫不留情的揭穿了云烨的虚假面目。


“我不就是抱怨了一句腰酸背疼而已，怎么就扯到这上面么来了？”


辛月一边帮着丈夫按着腰眼一边说：“您总是这样宁愿亏欠自己也不愿意让自己在意的人伤心，小苗想要一个孩子，您就算是拼命了，马上四十岁的人了，身体已经在走下坡路，怎么经得起旦旦而伐？”


辛月的按摩功夫见涨，云烨舒服的呻吟出声，她说的没错，云烨总觉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其实就是来享福的，这个世界没有人对不起自己，从皇帝到庄户都是一样，哪怕是李怀仁估计在伤害了自己之后痛苦也比欢乐多，长孙冲每回见到自己眼睛里都有莫名的光彩在流动。


皇帝对自己的信任几乎是达到了一个帝王能够做到的极限，几位长辈对自己也像对待亲儿子一样，更不要说颜老先生和李纲这样的智者。


既然享受了所有人赋予自己的好意，那就要全心全意的对待，小苗为了自己在漠北苦战一年，现在不过是想要一个孩子而已，算不得过份的要求。


“娶了你们几个，其实是我的福份啊，作为女人没有孩子，她的一生是不完整的，你看看小苗这些天快活的样子，我就算再累些也心甘，不过说回来了，这种事情我也很喜欢！”云烨嘿嘿笑着回答了辛月的话。


辛月没好气的在云烨的光脊梁上拍了一巴掌说：“就是一个滥好人而已，您啊，最好活的长长的，把好人做到底，等妾身几个都死光了，一个个都笑着闭了眼，您再来地府找我们继续当好人，如果下辈子妾身还能做女人，还打算嫁给您，最好所有的轮回都这样进行下去，和您过日子，一千年都不会厌倦。”


云烨摇头说：“不成，下辈子我打算当一头猪，混吃等死，一年就是一辈子，骨肉毛皮都拿去还债，这样不管我这辈子造了什么孽都会还清楚。”


“您才没有造过孽，您是好人。”


“我是好人？高丽人大概不这么看，突厥人大概不会这么看，吐蕃人也不会这么看，大食人更不会这样看，你不知道，也没有见过大军到处寸草不生的场景，程处默的大军在前面开路，只要是会动的东西，都在他的清除之列，还有南洋的那些土人恐怕也不会同意你的看法，其实按照我以前的相法，不管杀的是谁都不会让我感到快乐，谁知道我竟然杀了那么多的人。”


辛月帮云峥披上睡衣，躺在他的身边握着他的手叹息一声，无话可说，一位将军不可能不杀人，也只有杀的人多了才会成名将，杀光了所有对手才会被称之为战神，自己的夫君就是这样，少年的时候狂放不羁，人到中年却忽然变得沉稳，到了老年一定会变得非常睿智，这是一个令人满意地变化，也是一个女人最可靠的依仗。


天上的月亮马上就要变得圆起来，透过玻璃窗，清冷的光辉洒进屋子，辛月很大方的搂抱着自己的丈夫，还把腿也压在丈夫的腰间，每到这个时候，丈夫就完全是属于她自己一个人的，很可惜，这样好的男人却有五个老婆……下辈子不许再这样……


天很快就亮了，云暮是全家起的最早的一个，一大早就学着大娘的样子开始安排家务，爹爹昨晚说了，一个女人要是不会安排自家的事情，就是一个失败的女人，从今天起，内宅的事物都是自己说了算。


小苗起来的也很早，她摩挲着兵器架子上的长枪有些舍不得，夫君已经严厉的告诫自己不许再碰这些武器，这段时间只能好好的养胎。


摸着自己的扁扁的肚皮，小苗非常的欢喜，她能感受到肚子里有一个小小的生命正在成长，她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自己的孩子到底是什么样子，如果是男孩会不会像夫君一样聪慧，如果是女儿不知道会不会像那日暮一样的漂亮。性格最好像铃铛，柔柔的，女孩子就该是这样。


如果上天可怜自己给自己一个儿子，小苗看着手上的长枪露出骄傲的笑容。


孕妇在云家永远是最金贵的，云暮特意按照家里照顾孕妇的配方，做了和别人不同的早餐，云家的早餐都是挤在一起吃的，看着全家人都出来到了饭厅，云暮就非常的骄傲，连从不出门的老祖宗都在丫鬟的搀扶下来到饭厅，笑眯眯的看着自己指挥家里的丫鬟和仆役。


“老祖宗，您看看，咱家的闺女当起主妇来也没有问题，每一样都考虑的很周到，哟，小苗的养身子的粥汤都想到了，不错，不错，今天的小米粥实在是不错，老祖宗您还是多用一碗才是。”


辛月里外看过之后就对云暮的表现赞不绝口，虽然丫鬟和仆役们被指挥的很乱，她就当看不见，闺女第一次管家，总要给点奖励才好。


李烟容正在哺乳，所以她的餐盘里面的食物非常的丰盛，但是云寿的盘子就可怜了，只有一片小小的馒头，云寿刚要抗议一下，云暮就指指他身上的肥肉，表示他需要减肥。


那日暮今天的表现好极了，坐在一边小心的喂小闺女吃饭，就是偶尔抬起头瞅一眼大闺女，再看看夫君，一脸的迷惑，自己的闺女就不是一个好的管家婆。


老钱一脸感动的看着云暮，转过头对辛月说：“时间过得真快，前些年那个还骑在老奴肩头骑大马的闺女转眼间就能操持家务了，真是让人感慨。”


辛月瞅了云暮一会说：“小鸟也长出翅膀了，您是家里的老人，平日多教教这孩子，大家族里的日子没有那么简单，咱家没有那些破烂事情，别人家人头打成猪头的事情可是非常地多。”


“那是自然，不过咱家的小娘子没必要学那些龌龊心思，就这样嫁过去，我就不信还有谁敢对小暮不敬！”李烟容见丈夫可怜，就把自己盘子里的俩个包子夹给丈夫，在一边帮着小姑子涨气势。她在东宫管家的时候可是出了名的严厉，杖毙的奴才也不是一个两个，所以云家的仆役丫鬟最害怕的人却是这位当家的少奶奶。


辛月现在不太管家里的事情，商队以及店铺里的事情都是李烟容在管辖，除了几位老家臣，李烟容能处罚其它所有人。


吃过了早饭，老钱陪着云烨去了酒坊，刘进宝赶着马车，上面装满了礼物，今日就是云家感谢家臣的好日子，酒坊里的人都在等家主的到来。


家臣拜见家主的礼仪被一丝不苟的完成，老钱又拿来一个名单请家住过目，这是今年新晋的家臣，岭南的老孙，岳州的老赵，再加上刘进宝，还有一些对云家做出非常重要贡献的老掌柜也加入了进来，魔姬就站在一边，手指微弹，一些淡黄色的粉末就被弹进新晋家臣的鼻子，这一关是必须要经过的，是所有家臣在参详了魔姬的主意之后做的决定，忠诚，永远是最重要的话题，魔姬的蘑菇粉能让人在恍恍惚惚间回答最隐秘的问题……


回到家，辛月又开始帮着云烨包扎腕子上的伤口，每三年丈夫的手腕子就会被割破一回，歃血为盟这回事，现在已经成了云家的传统，别人家征召家臣家主可不会割手腕子。只需要接受家臣的效忠就好，再说几句勉励的话就完成了这个仪式。所以云家的家臣从来都看不起别人家的家臣，忠诚向来都是相对的，自己对家主忠诚，同时家主也需要对自己忠诚，也只有这样大家才会相互扶持着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前进。


云家现在正在大肆的整顿家里的事情，和其他家族的纠葛正在逐步的解开，有时候船太大了，就不好掉头了，云家现在需要一个灵活的反应。


家臣才是一个家族的根基，李二夹袋里从不缺少可以信任的人才，就是因为李家的家臣群体非常的庞大，云家也必须做到这一点，这几年，云烨有目的的将狗子，人熊，冬鱼，还有家臣的第二代全部安插进了长安城的要害岗位，比如狗子，现在就是镇守延平门的大将，这道门离兴化坊最近了，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人熊现在是万年县下辖的武侯头子，有时候最敏感的信息来自于这些不起眼的人。冬鱼常年驻扎在灞河上，带领一支小小的河内舰队负责稽查水运事宜，只要云家上了战舰，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离开长安，云烨从不允许自己没有一条可靠地退路。


这样的退路云烨安排了三条之多，甚至有一条可以直接遁入秦岭，沿着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道路直通金牛道，最后辗转到达汉中，最后沿着汉水直抵岳州。


只有确定自己没有后顾之忧，云烨才能放手一搏，每一个家族相信都会有这样的准备，就是不知道他们的打算是什么。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节 母性


朝堂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云烨现在不太折腾长孙冲了，主要是没有必要，除了能显示自己心胸狭窄之外收不到任何的效果，压制一时，可以说是在立威，大家都会理解，这是驭下的手段，几乎每个上官都会这么做，年轻人嘛，总是需要磨练一下，打磨掉棱角之后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


云烨这么年轻的上官比较少见，原本有这样升无可升的年轻上官是属下的噩梦，但是在兵部却不是这样，兵部的郎中，司马，侍郎永远都在走马灯一样的更换，唯一不挪窝的就是云烨这个兵部尚书加光禄大夫。


兵部的茶房甚至已经对云烨熟悉到知道他何时会要何种温度的水的地步，现在就是这样，青衣小帽的茶房，轻轻地敲开云烨的大堂，今年的冷天气来的比往年早一些，所以大堂的四扇大门被严严的关着。


云烨坐在炉子边上拿着一卷书慢慢的品味，李义府确实是一个人才，《隋书》手稿里的纪年体都能被他用优美的文字著述出来，尤其是这一段对隋炀帝的评价确实算得上中肯。


“四年七月，高祖崩，上即皇帝位于仁寿宫。……十一月已末，幸洛阳。癸丑，诏日：……然洛邑自古之都，王畿之内，天地之所合，阴阳之所和。控以三河，固以四塞，水陆通，贡赋等。故汉祖曰：‘吾行天下之多矣，唯见洛阳。’”


不管隋炀帝造了多少孽，这条大运河却成了沟通南北的一条命脉，对国家的统一有着无法取代的意义，正真算起来，前隋的灭亡，最大的祸患不是农民起义，瓦岗寨这种小毛贼，如果没有李密这样的枭雄加入，终究是成不了气候的，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股烟尘不知道有多少人是世家大族的代言人。


王薄就写了一首《无向辽东浪死歌》之后就变得籍籍无名，遇到张须陀就被人家杀的四处逃窜，最后死于仇家之手，而后粉墨登场的就是数不尽的世家大族，比如关陇李家，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平定关中，要说李二家没有在事前做了大量地准备，云烨打死都不相信。


习惯性的掀开茶壶的盖子，茶房给尚书大人斟满了热水又躬身退下，临走的时候还掩好了房门，茶房乃是出自云家，自然知道侯爷很怕冷，所以非常的小心。


云烨刚刚翻了一页书，就听得大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了，寒风卷集着落叶随着进门的人一起闯了进来。


不用看，能这样进云烨房间的人除了李泰没别人，这家伙休养了半年之后又成了一个胖子，鼻子里喘着粗气，呼哧呼哧的把硕大的臀部塞进椅子里，顺手抄起云烨的茶壶美美的喝了一口说：“希帕蒂亚要去西边，你有把握保证她的安全么？”


云烨的眼睛没有离开书本，张嘴就说：“当年出远海的时候可不光是我一个人，你不是也去了么？咱们兄弟都差点被火山烧成飞灰，大海上什么怪事都会出，谁敢保证她的安全，这个婆娘就不能消停点？自己跑去陛下面前要求当南下舰队的首席学者，偏偏她还有这个资格，陛下答应了，这事就板上钉钉了，没办法更改，除非你有本事劝她放弃，否则她是一定要走一遭的。”


李泰探手从云烨的手里夺过书本重重的拍在桌子上说：“她想回家，谁拿她有办法，还说要把自己的学问在埃及要留下一些母本，算是回报历代希帕蒂亚的恩德，现在整个人都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谁劝她，她就骂谁，已经在大唐收购了很多的书籍，当然，她还算是清醒，知道玉山书院的藏书不能碰，现在凭着自己的记忆在疯狂的复述。”


云烨摇头道：“没用的，玉山书院这些年的研究成果，不是她一个人能记忆的了得，累死她也写不完千分之一，再加上她是研究物理学的，前些年一门心思的在研究各种力，后来见你可怜，又帮着你研究飞机，这些理论上的东西就算她拿到埃及，也没有人能看得懂。


学问研究需要的是人数和大量的中坚力量，量变才能产生质变，一个希帕蒂亚在埃及只会被当成疯子，那个国度现在正在打仗，听说罗马人和大食人正在那一带打仗，好在大唐的海上力量是无敌的，只要提防一下红海里的海盗就能在大海上畅通无阻，所以你不用担心她会留在埃及不回来，那里已经没有她生存的土壤了。”


李泰摇头说：“希帕蒂亚不会留在埃及，夫妻多年，这点信心我还是有的，我只是不愿意徽儿的母亲在海上出意外。那样的话，人生就会非常的无趣。”


云烨奇怪的看了李泰一眼说：“这种重情重义的话，我还是第一次从皇族的嘴里听说，你现在很不像一个皇族。”


李泰苦笑一下说：“我是亲王，还是王爵之下第一等的魏王，自从我父皇当过秦王之后，魏王就是最尊贵的头衔，我哪里不像是皇族了？难道皇家都应该是些薄情寡义的人不成？你看看小佑和小黯，一人守着一个老婆把自己的日子过的风生水起，你妹子小丫又不是什么人间绝色，小黯找了一个歌姬厮混了两天还被你大徒弟痛殴了一顿，虽然那个歌姬被她接进了蜀王府，老天爷才知道那个女人的尸骨是不是都已经化成泥了。”


云烨笑道：“云家的女人不好娶，他们早就该有心理准备才是，现在后悔，晚了！”说着话从文海里抽出一张巨大的海图铺在桌子上对李泰说：“你看看，其实从南海向西航行，要比从东海向东航行要安全的多，南海的商道最远已经到了埃及，有些不要命的人还一路航行到昆仑奴的祖地，现在贩卖的那些昆仑奴，就是来自那一带，不过他们走到风暴海就没有继续往前走了，听说那里的海面风大浪急，好些人都说那里已经是天的尽头。”


说道这里云烨诡异的对李泰笑了一下说：“其实那是一个错觉，只要他们有胆子穿越那片风暴海，就能走到昆仑奴祖地的另外一边，那里有一个全新的世界，穿越风暴海是整个南海舰队最大的考验，过了那里，就会风平浪静。”


李泰颓废的坐在椅子上说：“那就是很危险喽？”


“当然危险，如果你能给希帕蒂亚弄一个使节的名号，她就必须留在埃及和罗马人打交道，以我大唐水军的赫赫军威，罗马人一定会给与希帕蒂亚极高的礼遇，去年那个罗马使节不就来大唐，希望能和大唐东西夹击大食人，他到现在都没有离开，我们许一个口头的承诺就是了，希帕蒂亚去了埃及，这家伙正好用上，用他的嘴向那么人传播大唐的富庶和强大，这样一来，希帕蒂亚只要从陆地上穿越埃及，就能在陆地的对面等待南海的舰队，这样一来，你老婆就有八成的机会活着回来。”


李泰点点头无所谓地说：“答应罗马人东西夹击不算大事，给希帕蒂亚一封国书也不算什么事情，我这就去搞定，我还需要你找一些熟悉火器的将士陪同希帕蒂亚一同去，要不然我放心不下，那些狗日的埃及人，居然想让希帕蒂亚和狮子打架，对了，你们兵部难道就没有远征埃及的计划？如果有，你最好现在就展开，把埃及打下来，希帕蒂亚去就没有危险了，那样一来，她不管去那里都是大唐的治下。”


云烨白了李泰一眼，和这个军事白痴没办法说话，也不看看埃及距离大唐有多远，就算皇帝脑子抽风同意派兵去攻打，云烨也会极力的反对，劳师远征，那是取死之道！


看看兵部也没有别的事情，云烨就和李泰一起出了兵部，去给长孙请安，皇后最近偶感风寒，身子有些不妥当，正好一起去探望一下。


在两仪殿见到长孙的时候，她正拥着被子坐在床上，以前的时候云烨可看不到长孙的内宫，宫里面的讲究很多，现在随着长孙的年岁渐长，已经五十一岁了，所以那些规矩对皇后的约束力几乎没有了，这才有云烨直趋内宫而无忌讳的事情发生。


每回看到李治趴在皇后床榻前面玩皮球的样子，李泰的心情就不会太好，尤其是看到长孙坐在床上，一边轻轻地咳嗽，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陪着李治说着废话，他就很想一脚把李治踢飞。


“不喜欢看见小治就给我滚出去！”长孙刚刚腻声回答完李治的无聊问题，就恶狠狠地对李泰和云烨发起脾气来。


就是这个样子，母亲对自己最弱小的儿子总是维护的厉害。很么多时候，母亲的生命力的强弱取决于儿孙的强大程度，如果心里没有牵挂，会死的很容易，如果心里有了牵挂，她们的生命力就会强悍的令人吃惊。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一节 三省吾身


只要说起李治的事情事情，长孙就会抹眼泪，这一年多云烨见到长孙流泪比前面二十几年加起来都多，这是长孙最后的法宝，儿子们越来越大，再也不是自己随意的呵斥几声就能让他们改变主意的时候了，很多时候，孩子大了以后，反而让做父母的变得更加的艰难。


“你们一个个都有自己的主意，也都有自己的朋友，知道在危难的时候提点一下，不至于行差踏错，可怜的治儿从小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什么事情都是自己拿主意，手下又是一群没用的，什么都帮不上忙，起了不该起的心思的时候，怎么就不见你们言语一声？如今变得懵懵懂懂的，我死了之后，这个孩子还不知道会不会被你们砍成肉泥。”


长孙一边哭泣一边说着诛心的话语，听得李泰和云烨一脸的铁青色，担心长孙哭坏了身子，李泰赶紧搀扶着母亲躺下，温言道：“放心，您的身子康健着哪，只是偶感风寒而已，休息两天多喝点水就会好，您已经发话了，就没人敢再对小治下手，我大哥不会，我也不会，云烨也不会伤害小治的，只要我们不伤害小治，天底下就没人敢伤害他，不管到了什么时候，我们俩个都会保护小治周全，断不会让他没了下场。”


长孙停止哭泣，抬起头问李泰和云烨：“你们说的是真的？”


云烨和李泰赶紧回答说：“真的，绝对是真的。”


这一番对话，已经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每回见到长孙就会重复一遍这样的誓言，已经让李泰和云烨形成条件反射了。


“这就好，我就算是死了，也能闭上眼睛，你们是做哥哥的，弟弟犯了错，不要光想着一棒子打死，他犯错，你们也有责任，没有尽到教导的职责就是一例，他现在这幅样子你们也看见了，比死好不到那里去，就算是有错，也已经偿还了，就让他憨憨的过完自己的寿数，有吃的，有穿的就给他一块饼子，一件衣衫，不要求大鱼大肉，也不要求绫罗绸缎，只是莫要让他冻饿而死就成，将来我就算是在地下也会感谢你们的。”


今天怎么了？长孙的话怎么越说越重，李泰和云烨立刻跪倒，重新发誓赌咒说有自己一口吃的断然不会短少李治的那份。


长孙叹了口气说：“我活的很累啊，有时候就想这样一睡不起，可是你父皇让人担心，你弟弟让人担心，就连承乾也让人担心，活了一辈子，操不完的心思，都说皇后荣耀无比，只有你们的母后我一生活的坎坷艰难。


你父皇在外征战的时候我满心的惶恐，生怕他出什么意外，你父皇回到长安，又怕他中了人家的暗算，建成家的一口酒喝下去，就呕血三升，你们知道母后当时是何等的恐惧，一旦你父皇没有了，秦王府的上下三千余口，不会有一人活着。


玄武门大战的时候，母后我抱着承乾和青雀在银安殿瑟瑟发抖的时候，青雀你可有记忆？那一夜血火浸透了长安，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你父皇将自己面对敌人时才有的凶悍全部用在了对付自己兄弟的身上。


建成死了，元吉也被尉迟恭一箭射死了，大势底定，你父皇面对皇城却不敢挥兵进入，不得已，母后我只好披上战甲第一个进入皇城，亲自率兵清理了皇城之后，才会有尉迟恭三步逼迫太祖皇帝禅位的事情发生。


颜家可怜我是一个妇道人家，用春秋笔法替我文过饰非，但是，发生了的事情终究是事实，史书上没有记载，但是他会记载在人心上，你父皇杀光了那些知道我在皇城行凶的人，但是我心里却记得清清楚楚的，人老了，就是这样，总是能想起以前的事情，午夜梦回时，我甚至能听见先帝宠妃们无助的惨叫声……”


听到长孙说起这些，云烨豁然起身，站起来对一脸伤感的李泰说：“母后不适宜再住在皇宫，她必须搬去玉山，再这样下去，心神的损耗就再也弥补不会来，这里空旷的大殿对她的身体有百害而无一利，住在玉山书院，就住在你的宿舍里，那里虽然小，却极为温馨。”


长孙眼看着云烨和李泰大呼小叫着要宫女太监们准备銮驾，这就要启程立刻去玉山书院，不管是从鬼神只说上看，还是从心理安慰的角度上看，玉山书院都属于长孙最后的心灵安抚之地。


儿大不由娘，长孙也觉得自己最近不太对劲，也就不加以反对，只是让梅姑去给皇帝禀报一声，自己打算去玉山书院住一阵子，将养一段时间。


不大工夫，李二就匆匆的赶过来，握着长孙的手一脸的担心。


“陛下，妾身刚才有片刻的失神，云烨和青雀就让妾身去玉山书院修养，您看如何？”


李二回头直接问云烨：“皇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偶感风寒吗？”


云烨躬身回答：“这些日子里娘娘的心神不定，刚才已经有失守的症状，这不行，空旷的皇宫不适宜娘娘养病，所以微臣才会建议娘娘去玉山书院修养一阵子，小治不必跟过去，否则娘娘的病情会加重，最后会形成抑郁症。”


李二点点头对长孙说：“这些天就让小治跟着朕，你不用担心，安心养病就好。”


“不成，小治必须跟着我，他要是不在妾身的身边，妾身就没办法睡觉。”对于这件事长孙固执的厉害，第一次直接的否定皇帝的建议。


李二又看着云烨，想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那好吧，小治就跟着娘娘，不过微臣也会去玉山书院，至于兵部的事情还请陛下委以贤明。只要不是长孙冲，换谁都行。”


李二翻了一下眼睛哼了一声道：“你倒是直接，什么话都敢说了，好吧，看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你不在的时间里，就让程咬金暂时替代你一阵子，以前给你差事你忙着推脱，现在也知道争权夺利了，还真是长成年了。”


云烨只好报以两声干笑，现在不争权夺利不成了，要是再退让下去，云家或许没事，但是跟着自己的一大批人就会成为刀俎之肉，任由人家宰割，这个道理李二岂有不明白的道理，说到底云烨的争权夺利都是被现实所迫。


李泰和云烨护送着长孙的銮驾一路直奔玉山书院，长孙无忌匆匆的过来打探消息，但是长孙却不愿意见到自己的哥哥，李治的事情，让长孙对长孙无忌失望到了极点。


站在宫门前寒风里的长孙无忌，被漫天的黄叶簇拥着缓缓地走进了皇城，不能想的太多，东去的舰队如今事务繁杂，千头万绪的还没有理清楚，自己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妹妹这几年一直不见自己，想来也是因为李治的事情，长孙无忌怎么会不清楚，想起这件事情，嘴里就苦涩的厉害，不是自己非要陷害李治，而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自己原本想着全力的辅佐李治，打击李承乾，最后慢慢的形成一种态势，逼迫皇帝废除太子，重新立李治为太子，不管如何，将来的皇帝都是自己的亲外甥，这样对皇后的打击也要小得多，更何况李治要比承乾好打交道得多。


自己机关算尽，还是低估了李治的耐心，和野心，在他发现自己的力量足以颠覆皇权的时候，就匆匆发动，李治会以为十六卫的官兵会听从自己的命令，长孙无忌作为皇帝多年的挚友如何会不知道李治的动静已经引起了皇帝的疑心，故意给了李治一个机会，就像以前故意给承乾机会一样。


只不过承乾只身押运着粮草去了辽东，把自己从漩涡里解救出来，太子的位置稳如泰山，而李治选择的却是直接发动，长孙无忌不愿意成为侯君集第二，所以只好先发制人将李治抢先一步送进深渊，这些苦楚长孙无忌无法对旁人诉说，只能憋在心里默默地忍受。


一阵寒风吹来，长孙无忌感到一阵阵的晕眩，拿手扶住宫墙，休息了良久，才一步一挪的往自己的大堂走去，他需要尽快的换衣服，刚才的一阵心悸，已经让汗水浸透了身上的棉衣……


车辚辚，马萧萧，皇后出行虽然依仗已经一减再减，但是三千人的庞大队伍依然无法避免，长孙穿着厚厚的白熊皮裘，掀开銮驾的帘子往外看。


大地已是一片萧瑟，只要起风，树林间就有无数红的，黄的叶片从树上掉下来，如果遇到小的旋风，卷集着树叶就像是一条色彩斑斓的飞龙在天空飞舞，这里确实比皇宫漂亮得多。


长孙拿手轻轻地拍着已经睡着的李治，冲着窗外担忧的看着自己的李泰笑了一下，心头有些得意，天下间最聪明的两个人还不是要吃老娘的洗脚水。


什么心神失守，老娘在陛下造反的时候没有失守，在小治造反的时候没有失守，怎么可能现在就失守？一个个年纪大了之后就不太听老娘的话，吓你们一下看看你们的心肠到底是不是铁石做的，现在看起来，效果不错，他们俩个人的脸都吓白了，知道害怕就好，这样我的小治将来就能好好的活下去。


走进了书院，长孙就更加的满意了，因为那里的学生正在吟诵《论语》：“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二节 痴情的李泰


李泰的宿舍里，长孙稳稳的坐在床上，脚下趴着一只聪明的熊猫当垫脚，手里端着一个小巧的茶壶，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李治已经在外间呼呼大睡，这家伙现在一天需要睡很久才行。


这间房子的地理位置极好，坐北朝东，阳光被玻璃窗过滤掉寒气之后暖暖的照进来，不用点火，屋子里也暖洋洋的。


长孙伸长脖子看看正在外面忙绿着安排守卫的云烨和李泰，打了一个哈欠，哭了一上午，确实有些劳累了，梅姑帮着打散了皇后的长发，扶着她躺下，小声说：“娘娘好福气，魏王殿下和云侯现在被吓坏了，正在外面商讨着如何让您开心起来。”


“现在知道害怕，早干什么去了……”长孙嘀咕一声就闭上眼睛睡觉。


头一回在坚强无比的长孙身上发现这样的状况，云烨和李泰两个人确实乱了手脚，红拂女的病情云烨是知道的，直到现在，自己还需要去李靖家里给红拂请安，虽说红拂的病情已经好了很多，但是这种精神上的疾病折磨了红拂整整一生。


在大唐，长孙几乎是云烨除了自家人之外，最在乎的一个人，一想到长孙有可能变得疯疯傻傻的，云烨就想提刀子砍人。


李泰的表情同样的难看，俩个人现在都是一副生人莫近的模样在院子里转圈子。梅姑从里面出来告诉云烨和李泰，皇后已经睡着了，他们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不成，李治现在成了娘娘的心魔，不安置好他，娘娘迟早会把自己逼疯的，虽说现在没有大碍，将来就难说了，五十岁的女人本来就是性格发生大变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受到严重的刺激，说不定就会崩溃，这一点连娘娘自己恐怕都没有察觉吧？


这一年里娘娘的做的事情非常的偏执，生活中所有的目的都是在围着李治转圈，甚至在兕子去了她师父那里的事情，娘娘都没有多加关注，这已经不太正常了。”


李泰点点头说：“确实如此，母后现在精力全部放在小治的身上，内府的事情已经不太过问了，全权交给我大哥处置，你说如何安置小治？交给谁母后都不会放心的。”


“这样的人当然有，陛下早就做了安排，小治去了哪里就会绝对的安全，就算有人想要行刺，也不可能得逞，因为那个地方不是人间，而是神仙地。


老道士收了陛下的黄金，收了娘娘的黄金，顺便把我的黄金也给收走了，这个世界上哪来这么便宜的事情。”


“你是说袁守城的西王母神宫？那个老骗子的话能相信吗？”


云烨笑道：“他有本事骗骗陛下，娘娘，和我试试，扒不了他的那张老皮！这原本就是陛下和娘娘的打算，现在执行一下有什么不妥。”


身后的窗户忽然开了，长孙披散着头发出现在窗前，看着李泰和云烨问：“你们打算派谁去送小治走一趟昆仑山？


青雀你是不成的，云烨你也不行，派别人去又形不成对袁守城的威压，再说别人我也不放心！路上如果出了什么事，我就没法活了。”


云烨冲着长孙笑着说：“您不要担心，实在不行，我走一趟没什么关系，不过微臣认为长孙冲才是最佳的人选！”


听到云烨的提名，长孙的眉头立刻就拧了起来，她明白云烨的意思，使功不如使过，现在给长孙冲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伤害李治。但是长孙无忌和云烨之间的积怨太深，她非常的担心云烨会借用李治来打击长孙无忌。


“微臣打算和长孙冲和谈，这样别扭下去终究对大唐非常的不利，都是同殿为臣，有力气不用在外面，自己人内耗，实在是无趣，而且这一次护送小治去昆仑山的人选，微臣认为断鸿可以算一个，刘进宝也去，青雀的侍卫长也去，太子那里也需要派出人选，只要您认为是有可能对小治不利的勋贵，都需要派人，最后形成一个大杂烩的护卫团，这个护卫团的首领就是长孙冲，而断鸿是贴身守护小治的人，伺候小治的人由娘娘自己指派，然后再从千牛卫里抽调一千军卒，随长孙冲远赴大漠，送小治上昆仑山之后就立刻返回，不得逗留。”


长孙点点头说：“这个法子倒是稳妥。只要小治出事，护送的人没有一人能够逃脱罪责，本宫这就去拟定名单，此事宜早不宜迟，小治最近总是在昏睡，我很担心，但愿到了神宫，能得到西王母的庇佑。但有好转，他就一辈子不必下山了，只要知道他活着，我也就心安了。”


帮着皇后掩上窗户，云烨李泰就在小径上漫步，李泰沉默了良久之后才问：“你想把长孙冲支开，对付我舅舅？”


云烨摇头说：“早就开始对付你舅舅了，要下杀手也不会是在这个时候，你现在有病啊，怎么把我也想成阴谋家了。”


“本来就非常的可疑！”李泰不依不饶。


“有什么可疑的，我马上就要去岳州洞庭湖检校水军，顺便看看南下的舰队准备好了没有，关庭珑老夫子已经病故了，他的坟头也需去看看，别忘了，岳州刺史的帽子我还戴着呢。”


“这就是了，你要去岳州，所以就把长孙冲一竿子捅到昆仑山，你也太狠了，你去岳州三两个月就回来了，长孙冲去昆仑，最少需要一年，这笔账我算的过来，你还是那副小心眼，自己不是舒服也绝对不会让别人舒坦的。”


被人家揭穿了，云烨也就嘿嘿一笑，来到自己在书院的房间，泡了一壶茶，打算和李泰好好说说关于蒸汽机的事情。


谁知道刚刚张嘴，就被李泰鄙视了：“这是新事物，你懂什么？忙着在朝堂里争权夺利去吧，蒸汽机的事情你少管，我带的学生正在夜以继日的研制，蒸汽机已经更新到第三代了，现在推动磨盘已经没有半点问题，以后磨面粉，舂米，就用不着驴子转圈了。”说完得意的喝了一口茶，斜着眼睛瞅着云烨等着接受恭维。


云烨很想骂娘，但是考虑到长孙就住在不远的地方，也就不敢张嘴，一个傻瓜拿着最原始的茶壶式蒸汽机，在自己这个见识过跑车，军舰，飞机，火箭的人面前装大爷，这明显就是自己把脸凑过来找抽，正要鄙视一下，就听李泰感慨地说：“很不容易啊，从浩如烟海的典籍里找到前人关于机关之术的见解，又根据书院新发现的理论一遍又一遍的重新校正这些机关，最后设计出图纸，旱塬上的铁厂铸造，最后打磨，安装，现在终于实现不用人力，牲口，水流，风，就能让磨盘自己转动，就是非常的耗费石炭，磨一口袋麦粉，耗费的石炭比麦粉都值钱，我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干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一句话就让云烨无言以对了，说的没错，现在是大唐的贞观年间，不是自己的那个汽车遍地跑的世界，好多地方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地步，欧洲的文明现在正处在最黑暗的蒙昧时期，机械文明的出现，本来就值得在人类发展史上大书特书的一件事。


凭空造出一艘能自己跑的船，能自己转动的磨，能自己飞翔起来的飞机，这就是一场伟大的革命，所以啊，李泰确实值得夸赞，他即使表现的再骄傲一些也是理所当然的。


拍拍李泰的肩膀表示钦佩。


“希帕蒂亚要走了，我非常的舍不得，烨子，听到你要去岳州，我有些失态了，不是因为长孙冲，而是因为希帕蒂亚，你到岳州就说明舰队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你批准之后，这支舰队就要远赴遥远的天边，这样一来，我的心也就被带走了，我宁愿她留下来每天和我拌嘴，发脾气，也不愿意她去遥远的天边冒险。


昨晚希帕蒂亚对我说，人生原本就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没有经历过冒险的人是傻瓜，看不到最美的风景，也享受不到最大的快乐，她还说如果没有她冒险东来，就不会遇到我，就不会收割自己的爱情，也不会有这样辉煌的学术成就，在长安住了这么多年，她发现自己没了激情，所以想通过冒险来重新获得幸福和快乐。你说，她后面还会遇到谁？还有谁会比我更好？”


前面说的很痴情，后面说的话就很不要脸了，李泰是聪明人，所以他不需要别人给自己建议，他只是需要一个有资格倾听自己说话的人而已，云烨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合格的。


“我派了一队护卫，还有四个会武功的宫女去伺候她，那四个宫女的第一条任务就是杀人，只要是讨好希帕蒂亚的男人，他们，她们就能下手，书院里专门研究炼丹术的华先生最近发现了一种毒物见血封喉，芥子大的一点就能把人活活的毒死，甚至毒死一头骆驼都没有什么问题，我给四个宫女准备了一瓶子……”


“你干脆把希帕蒂亚毒死算了，你老婆已经长成了肉包子的模样，被野狗追逐那是正常的！”云烨实在是受不了了，出言反驳。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三节 潜生暗长


“我堂堂的魏王弄死几个觊觎我爱妃的野蛮人难道不行吗？”


这事不能和李泰较真，他这个魏王已经当得很窝心了，现在居然还要把老婆送出去抛头露面的这让李泰非常的不高兴。


李泰和云烨也是话不投机，恨恨的摔着门走了，看方向好像是希帕蒂亚的小楼。云烨也没有在自己的宿舍里久留，火炷这些天一直在探索迷阵，每年寒风降临的时候就是百虫蛰伏的时候，也是最好的取毒时间，书院里对这些毒剂的用量很大，尤其是那些躲在深山里的学者，更是对这些动物性毒素兴趣浓厚。


云烨很多时候已经看不懂那些人在干什么了，毕竟自己那一点简陋的生物学知识，在大唐人孜孜不倦的研究下，早就被弄了个透彻，他们甚至在现有知识的体系上做了进一步的改良。


迷林里的人很多，七八个全身都罩在铁壳下的正在缓慢的从照壁后面的暗影里走出来，手上捧着各种各样的罐子，甚至还能看到肩背上攀附着一些巴掌大的毒蝎子，正在锲而不舍的将黑色的尾钩一遍遍的扎向铁壳子，发出刺耳的咯吱声。


等这些人走出照壁，立刻就有一群人围上去，用长长的夹子将铁壳人身上的蝎子揪下来，那只火红色的大蝎子在外面可以耀武扬威，却一步都敢离开火炷，用自己的大钳子夹着火炷的衣衫，站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对迷阵里的东西非常的恐惧。


火炷见到云烨过来，担心的说：“没有发现那里有不对头，但是能让小火害怕到这种程度的东西，一定不简单。


本来我还是不着急的，但是附近乡民的牲口有时候会莫名其妙的死掉，我去看过，都是中毒而亡的，再下去，迷阵里的东西就会祸害到人了。


通过这么些年的繁殖，这里的蝎子吃光了蜈蚣和蜘蛛，蚂蚁也一个不剩，物竞天择之下，只有蝎子一族在不断地壮大，小火被我饲养的失去了毒性，可见蝎子的毒性不是人工能培育的，它们的毒液生成一定有其余的奥秘。


这东西如今已经开始扩大自己的领地，迷阵里面已经不能让它们感到满足，虽说它们的食物有来源，书院总会按时投食，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蝎子在变大，变多，我们投递食物的数量没有变化，我猜测，还是食物不够，才逼得那些蝎子出外觅食，好在，蝎子的归巢习惯很重，天亮的时候必定会返回，而最早的一例牲畜死亡的时间也是在入秋之后才发生的，这不是蝎子分巢的时间，春天交配期开始以后才会开始，现在下手，正是好时候。”


云烨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装在铁笼子里的毒蝎子，现在已是寒风飒飒，但是这些蝎子依旧生猛无比，用钳子夹着铁丝，似乎想要夹断铁丝逃回迷阵。


不知不觉的把这东西养成了祸害，火炷说的没错，现在就到了下重手清剿的时候了。


“动物其实不比人蠢多少，尤其是蝎子这样的东西，危机感这种东西它们也有，来人，去召集书院守卫，多备一些硫磺，石灰，泼洒在迷阵周围，不得有遗漏之处，今夜所有人值班，严防死守不能让一只蝎子逃出去。”


立刻就有书院的书吏匆匆的去传达云烨的命令，火炷还是大意了，玉山现在已经是达官贵人的修养之地，这样的祸害只要出现一个，万一伤了人，就是大麻烦。


“火炷，这一次的清理一定要彻底，一只都不能留下，只有彻底的清理干净之后，才能选择是不是继续往迷阵里放蝎子，但是每隔几年就必须清理一次，这要形成惯例。”


火炷点点头就直接套上铁壳，带着其余的几个人再一次进入了迷阵。由于要动用书院的大量守卫，元章先生就亲自过来看看，当他看到堆放在地上的上百个铁笼子，脸色就变了，尤其是笼子里的蝎子怎么看都不是良善之辈，挥挥袖子就要和云烨理论，书院重地居然养了这么多的蝎子，以前还以为蝎子的数量并不多，实在是没想到会多到如此的地步。


“云烨，你也是书院的院判，该知道这里每一个孩子的重要性，李纲先生在很久以前连火药作坊设在书院后山都不同意，为何会容忍这些恶毒之物就在书院之内？可是有什么不足与外人说道的道理吗？如果没有，就给老夫将蝎子全部转移到秦岭深处，否则老夫会下令用大火炙烤迷林，迷阵，直到一只蝎子都没有为止。”


老头子发怒了，样子很好笑，山羊胡一翘一翘的，这是元章先生的招牌动作，不过他说的话很有道理，蝎子确实不能再放养在迷林，迷阵里面了，这里距离人群太近了。


云烨正在向老头子解释，却听得周围的人群里发出一阵惊呼，云烨转过来头，吓了一大跳，带着铁手套的火炷手里竟然抓着一只一尺多长的巨大蝎子，指头粗的尾钩，正在不断地在火炷的胳膊上猛刺，如果没有铁皮阻挡，云烨甚至认为这只蝎子的尾钩可以扎穿火炷的胳膊。


拖着元章先生往后退几步，很担心火炷一旦抓不稳，这家伙就会逃掉，火炷却兴奋极了，隔着头罩瓮声瓮气的对云烨说：“侯爷您看，这就是蝎子王，还是一只母蝎子，长得这么大，怪不得小火都不敢靠近。”


“妖孽！”元章先生大怒，气的说不出话来，指指蝎子，又指指云烨，意思是这件事情没得商量了，所有的蝎子必须滚出书院。


元章先生就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是只要注意拿定了，任谁劝说都没有用处，所以他的裁决，就是最后的裁决。


火炷见元章先生走远，就把那只长相狰狞的大蝎子放进铁笼子里，蹲在地上看着蝎子在笼子里左冲右突的，就像是看老婆一样的温柔。


看了一阵子就对云烨说：“侯爷，这是天才地宝啊，一百万只蝎子里也不会有这么大的一只蝎子，以前总以为小火就是蝎子里个头最大的蝎子，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王者出现。您看看。”火炷说着话就从自己的胳膊上卸下臂甲，将臂甲倾斜的放在一个干净的磁盘子里，只见一丝晶莹的透明丝线从臂甲上滑落，不一会就铺满了盘子底。


“侯爷，这是那只蝎子王的毒液，您能想象一只蝎子会产这么多的毒液吗？而且全是最纯净的毒液，只需要一点，就能毒死一头牛，您看看别的蝎子排出来的毒素都是白色的，只有蝎王排出来的毒素是无色的，孙道长见到这些毒素应该非常的高兴。”


云烨也很高兴，孙思邈用全蝎配出来的人参再造丸，大活络丹。以及牵正散，都是非常好的中成药，尤其是牵正散，对老人中风几乎有奇效。


火炷又说：“孙道长以为，他研制出来的那些带有蝎子的药物，很有可能起作用的就是蝎毒，他还发现，蝎毒可以疏通闭塞的血脉，能让已经凝结的血液重新变成液体，这很重要啊，可惜，往人的血脉里注射毒素，往往会毒死人，孙道长正在寻找一个平衡点，现在有这么多的蝎子，他老人家应该非常的高兴。”


云烨确实感到高兴，不管是青雀告诉他自己制造的蒸汽机能够磨面了，还是孙先生开始对人的内脏有了一个直观的认知，甚至开始使用毒素来治疗心血管病，这都是大唐社会的一次大的飞跃。


这样的变化就像是春雨，润物无声，也像底下的青草正在默默地生长，迟早有一天他们能给这个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站在迷林尽头，看着脚下的玉山书院，云烨的心里骄傲的几乎不能自抑，想要大声的喊叫出来，这里如今已经真正的变成了一座产生新思潮和新事物的大本营。


和这些变化相比较，长孙无忌何足道哉，他想要执掌一时之牛耳，几十年后谁还记得他是谁，只有在翻阅史书的时候才能看到几句关于他的描写。


而书院，注定是要光芒万丈的，云烨相信，即使再愚蠢的帝王也不会去触碰书院，因为只要给他时间，他就会成为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根基。


云烨几乎一整夜都没有睡觉，在惨淡的月色下在李纲的陵墓前面喃喃自语，将自己发现的和看见的所有喜讯都告诉了李纲。


发现世界的航行就要开始，蒸汽机终于出现，现代医药的苗头已经在逐渐破土，终有一天，他会成长为参天大树。


辛苦半生，回报不菲，只是旱塬铁厂的浓烟，和覆盖在长安城里的煤烟，多少让云烨的心里有点惴惴不安，或许这就是代价，趁着别人还没有能力污染，大唐但愿能够快速的渡过这段黑暗的肮脏时期，能进一步地走进后现代的文明中，或许，自己遗留在那个世界的孩子，不用再活的那么辛苦。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四节 三个倒霉蛋


有生之年不一定能看到铁甲舰在海面上奔驰，但是有这个苗头就非常的好，以前也认为工业文明是在伤害自己赖以为生的世界，现在站立的角度不同了，对这个问题就有了一种新的看法。


人类的身体过于脆弱，面对自然世界的原始物质，我们身体脆弱的不堪一击，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懂得制造工具，知道披上甲胄就能获得更强的抵抗力，不管是铁甲舰，还是铠甲，他们最原始的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就是保护我们的身体。


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说起来容易，想要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极大地努力，人类最终的理想就是投入到星辰大海的怀抱里，今日的一小步，可以奠定将来的万世基业，也能让我们的脚步走的更远。


一遍遍的拍着李纲的墓碑，喋喋不休的诉说着自己的心里话，和亡灵说话要比和活人交流要真诚的多，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就像是一个圣人。


繁琐的家事，和朝堂的纷争全部都在这一刻消失的不见踪影，唯有发自内心的喜悦充溢胸怀，这个时候自己看到的人都已经不再是具体的某一个特例，而是模糊了面容之后，变得极为大众化，他们只有一个名字，叫做人。


都说一撇一捺站稳了才能立于天地间，云烨幻想着有一天给这个字加上坚不可摧的铠甲，让他真正地可以立在天地间，疑惑宇宙中。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云烨骑在墓碑旁的那只文龟的背上，很是豪迈的念出了这两句诗。


“先生，我们现在走的路我曾经见识过，这里面的错事太多，这些年我之所以抛下学问的研究，而是专注于杀人，到了现在更是和别的官僚一样整日里争权夺利，其原因就在于我想守护这些成果，牺牲我一个人的名誉和力量，可以让现代科学这个新生儿获得更多的一些时间成长，等到他已经长大，能够自保的时候，就是我回归书院之时，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不会放弃的，如果帝位能够顺利交接，那就万事大吉，如果不能，这一次我不会再有任何的心慈手软，所有阻挠我计划的人，都会一次铲除，我要让他们从骨子里感到恐惧。


李家的子孙大部分都是记吃不记打的滚刀肉，如果不能把这种恐惧深深地植入他们的骨髓里，他们还会为了那个无聊的位置厮杀的你死我活，野蛮人的血脉到现在依然在统御他们的心灵。


所以，到时候如果不小心在您的坟墓上沾上了血，还请您原谅，等到我去了那个世界，千万别看不起我……”


这一夜的对话，对云烨来说就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大唐的朝廷现在看起来风波不兴，但是有谁会知道平静的海面下已经是暗流在涌动。


云欢到底还是遵从父命娶了花花，场面非常的宏大，和长子云寿低调的婚事比起来，云欢的婚事几乎让长安城万人空巷。


送亲的队伍绵延五里之长，车马从道路上碾过，就如同雷鸣一般，随手撒入街市的铜子，就像雨点般往下落，卢国公嫁孙女气派怎么能弱？


站在府门口的老程豪迈的笑声从不断绝，面对诸位老友的祝贺，心情更是愉快。整个程家张灯结彩，宴客的规模甚至超越了娶亲的云家。


长孙无忌站在阁楼上看着绵延不绝的送亲队伍，眉心都要拧起来了，如果只是程家这样大张旗鼓，长孙无忌会习以为常，毕竟老程家张扬惯了，但是向来低调的云家这一次也倾尽全力的在筹备婚事，这就奇怪了，难道说这里面还有自己不知道的隐秘？


褚遂良也在云家宴客的名单上，如今站在长孙无忌的身边说：“赵公，不如我去看看吧，只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定然难逃我的双眼。”


长孙无忌摇头说：“云家是在造势，云欢是云烨的次子，按理说他大婚的规格不可能超越他的哥哥云寿，云家这样做，既不合情理，也不合规矩，所以说他们就是在造势，都说扮猪吃老虎才是对的，但是装扮出来的猪如果不吃老虎的话，人家就会一位你真的是一头猪。


云家不要去了，你如果去了，会让云家的气焰更加的嚣张，对我没好处，登善，你是钱塘人，在杭州哪里还有心腹家人存在么？”


褚遂良点点头说：“有，三位族兄都是一时之选。”


长孙无忌捋着胡须说：“那就让他们出山做官吧，我们对南方几乎一无所知，只要我们的商队或者官员进入长江以南，就会遭受重重地阻碍，所以，这一次老夫打算启用一下本地人，不再往南方派遣人了，这样说不定能收到奇效。”


长孙无忌说完，就感觉心口痛了一下，闷哼一声道：“冲儿去了沙漠，来回需要一年，但是我的身体却很差，这两年的时间里，被案牍劳形，已经感觉要顶不住了，很想休整一段时间，可是云烨的动作不断，岭南那里传来邸报，冯盎的次子已经率领船队抵达了东夷岛，三国时期那座岛上就有人居住，这是冯家的一个新的动向，据说云烨也为冯家的这次行动出力不少，所以朝廷必须尽快的要派驻官员上岛，在那里开府建牙，只有这样，冯家才不能名正言顺的在东夷岛当土皇帝，登善，这些事都需要你尽快的去处理。我们握着朝廷大义，冯盎不敢违抗的。


陛下对岭南也不是很放心，玄甲军已经挺进到了梅山，人数也从六千变成了一万二，拥有了火器的玄甲军，就像插上翅膀的猛虎，火力之猛除了岭南舰队能够比拟之外，余者不足论。有玄甲军在，现在是我们挺进岭南最好的机会了，听说那里现在已经是瓜果飘香的桃源仙境，不再是烟瘴处处的荒蛮之地，云烨在治理地方上确实有一手。”


褚遂良走了之后，长孙无忌扶着桌案的手一松，就跌坐在软榻上，短短的时间里，他就觉得天旋地转，闭目养神之后，感觉好了一些，伸出一只手，丫鬟胆战心惊的涅破一颗蜡丸，放在长孙无忌的手里，这是孙思邈特制的清心丸，一口吞下去之后，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现在没有这东西的帮助，长孙无忌很难睡一个安稳觉。


难过的不知是云烨，长孙无忌，李二现在也是一夜夜的睡不着，身边的年轻妃子早就睡的香甜，而自己依旧睁大了眼睛看着帷幕清醒的令人憎恶。


只有屏风上的那一幅天下图才能让他的心里感到一丝温暖，按理说没有什么可发愁的，天下事依旧在自己的掌握中，云烨和长孙无忌的斗争也被克制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自己依旧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帝王。


想起来了，云烨以前说过一个词语，叫做空虚，没错，李二现在就感到自己浑身空洞的可以当鼓敲，于是他抬起手在自己的胸膛上敲击了两下，果然非常的空洞，发出蓬蓬的响声。


李二一惊翻身坐起，那个侍寝的年轻妃子随即醒了过来，不顾自己赤裸的身体，帮着李二披上睡袍，李二厌恶的看了一眼这个女人，然后说：“回你的紫薇阁去吧。”然后就坐在床上习惯性的操起茶壶喝水。


随着李二的吩咐，立刻就有太监过来，用毯子将那名妃子卷了起来，扛着送回紫薇阁。


喝了一口茶李二才想起孙思邈说过睡觉的时候不能喝茶，否则会睡不着，果然如此啊，李二很想闭上眼睛，却无济于事，好不容易挨到天明时份倦意才像潮水般淹没了他，“明日就把皇后接回来，她不在，宫里太安静了！”李二嘟囔了一句就进入了梦乡。


正在睡觉的云烨被皇后派人硬是从被窝里揪了起来，他在大发了一阵雷霆之怒之后，还是无奈的起了床，狠狠地用冰水洗了一把脸，红着眼睛去见皇后。


长孙正在吃饭，自从李治被送走之后，她的心情非常的好，胃口大开，书院的饭菜算不得精致，但是皇后却拒绝了御厨和云家的厨娘，坚持要吃书院的大灶，这两天皇后正在处理两只巨大的蝎子的标本，她亲自给这种新培育出来的蝎子命了名字，叫做“王蝎。”


云烨和李泰两个人无精打采的一人吞了一碗稀粥就推开餐盘，不再吃了，长孙怒道：“看看你们两个人的德行，青雀是要和希帕蒂亚告别，疲倦一些乃是人之长情，云烨你怎么也是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云烨见李泰老脸一红，也不好说他，只好如实的对长孙说：“您不知道，李纲先生故去的时候，曾经给我说，如果他发现另一个世界如果很精彩的话，就会托梦给我，结果现在都一年多了，他还是没有托梦，所以，微臣昨晚就去先生的墓前催促一下。”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五节 不见尘嚣


云烨难得的迎来了自己的假期，整日里陪同皇后在玉山闲逛，有时候会去听听课业，有时候会去黄鼠家的馆子里用餐，不光是云烨喜欢在黄鼠家开的澡堂洗泡澡，皇后也喜欢，主要是这里的池子够大，人数够多。


不知道长孙这么尊贵的人为什么喜欢在大澡堂洗澡，反正云烨和李泰觉得满澡堂都是光溜溜的学生和先生，非常的有趣。每到这个时候云烨都会引吭高歌一曲，一首《北方的狼》引来无数学生的崇拜而恐惧的眼神，李泰到了这个时候都会离云烨远远地。


骊山有皇家的温泉池子不去，非要挤到大澡堂子，云烨心里已经觉得长孙可能有点变态了，不知道她老人家在看着那些年轻的身体，会不会自行惭秽？


“胡说八道！”辛月在云烨面前讲话的时候总是这么长气：“那里的陈设很好啊，一人一个木头阁子，里面有一个很大的木桶，木桶里还有一个横格子，人躺在上面舒服着呢，娘娘用的桶子都是用新松木才箍好的，热水一泡，不用放香精，就有一股子松木的清香，然后耳朵里在听着书院里那些傻丫头的悄悄话，确实比骊山那里的池子要好的太多了。”


原来是去听人家的悄悄话啊，云烨觉得已经能够理解长孙了，听着小姑娘的悄悄话，顺便回忆一下自己是怎么被李二骗的，两相印证之下，定会收获不浅。这一幕一定让长孙非常的痴迷，以至于李二要她回宫的话，她都置之脑后，还全力邀请李二也过来散心。


辛月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子，正在帮云烨清理脚底板的上的死皮，这些天走路走的太多，以至于脚底板上有一层厚厚的老皮。


辛月的手法非常的老道，刀子锋利，轻轻地一刀，一大片半透明的老皮就削了下来，非常有成就感的让云烨欣赏一下，又一脸烦恶的赶紧扔掉，似乎那东西很脏。


这活只有辛月能干，那日暮来干的话，会让云烨的脚上不满伤口，铃铛会犹豫好久不敢下刀子，至于小苗，还是算了，一刀下去，脚丫子在不在还俩说。


“今晚就不回去了，陪陪我。”云烨小声的对辛月说，今天白天陪着长孙爬了一躺鹰嘴崖，浑身都感到不舒服，严重的需要老婆照顾一下。


辛月左右瞅瞅，见丫鬟们都在屋外，就红着脸点点头，云烨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都已经是老夫老妻的了，怎么还这么怕羞？


“夫君这是多久没有这样松快过了？自从接了那个兵部尚书的职衔，咱家就过得很不开心，外面的人见了妾身也是尽量的赔着小心说话，何邵的夫人过来就差磕头了，以前的时候可不是这样，都是以姐妹相交的，现在左一个云夫人，右一个国夫人的叫的人心里不舒坦，什么时候咱们两家生疏到这种地步了？”


云烨苦笑一声说：“还能是因为什么，都是权势造的孽，以前的时候云家和何家那算得上相濡以沫的共生关系，现在不同了，一百个何家也比不上云家，所以何家人就认为自己已经没了和咱家平等对话的权力，赔着小心也就顺理成章了，你越是对她客气，她就会越发的惶恐，所以，咱们两家的交情只能在云家没落之后才会有可能重续，这就是人心啊！”


辛月也有些伤感，现在只要有妇人的聚会，她已经是坐在上首的人物了，和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夫人，老奶奶坐在一起，端着架子训斥，指责一下其余的妇人，并且训斥的理直气壮，别人也认可，再也不会有那个妇人在她面前显摆自己的首饰，或者夫君了，这样的生活辛月以前非常的喜欢，但是经历的多了，也就不在乎了，渐渐地那些聚会也就不去了，现在她最喜欢的就是能和丈夫单独在一起，哪怕是一夜也是好的。


辛月的腰肢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纤细了，甚至还有些赘肉，辛月只要看一眼自己的身体就叹息一声，这一点上，自己和那日暮几乎就没办法比，那个妖精明明和自己一样生了两个孩子，那个腰肢还是和小姑娘的一样纤细玲珑。


“娶妻娶才，纳妾纳色您说是不是啊，夫君？”辛月穿着纱衣靠在云烨的背上小声问道。


“你本来就很美，从见你那一天起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变过。”


“可是妾身的腰身变粗了。”


“那又怎么样？还是一样的美，过几年那日暮那种妖精一样的身材就不吃香了，大家都喜欢胖胖的妇人，而且越胖越好，你现在胖的还远远不够。”


“真的？”


“当然如此，其实是阎立本，大小尉迟他们喜欢胖女人，所以画了好多的胖胖的女人，这是在引领人们的审美习惯，现在谁都知道阎立本他们的画值钱，所以也就照着画里的样子找女人，你不是经常去参加妇人的聚会吗？难道就没有发现胖子越来越多吗？”


辛月趴在云烨的背上翻着眼睛使劲的想，她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参加过那种聚会了，现在听丈夫一说，好像真的是那么回事，不但妇人越来越胖大，她们身上的衣衫也变得越来越少，现在非常流行露出大半个胸脯的那种装扮。


“是啊！夫君，妾身以前总是认为现在大家日子都好过了，干活少了，吃饭多了才会出现胖子，原来是因为这个缘故啊？怪不得史书上说：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这样的话，现在男人开始喜欢胖子了？”


辛月到了丈夫身边一般情况下就不带脑子，发现丈夫说的很有道理，立刻就笑的咯咯的，怪不得夫君总是喜欢往自己这里跑，那日暮打扮成一朵花，夫君也不太去。


夫妻并排躺在床上，总要摸摸捏捏的，没几下子就让人口干舌燥，火被点起来了，那就要管理，所以当两个人满身汗水的拥抱着躺好之后，就觉得很有趣，辛月拿头发捂着脸嗤嗤的笑，这样的感觉就像是偷情，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都能得到最大的满足。


第二天不到中午李二也来到了书院，估计一个人待在空旷的皇宫里也觉得无趣，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到了他这个地步，对感情的需求，远比对肉欲的追求要强烈的太多了。


“蝎子啊！这么大的确实少见，哦？王蝎？如此大的体型确实当得起王者。”李二进到长孙的工作室，一眼就看到被固定在架子上的两只巨大的蝎子，现在这两只已经取完毒液的蝎子还不够干，所以只能继续等着它慢慢的风干，但是它狰狞的样子依然让人不寒而栗。


长孙冲这皇帝笑了一下，就继续拿着一把软毛的刷子继续整理蝎子大鳌上已经有些散乱的绒毛，因为皇帝要来，长孙特意在蝎子的尾钩上加了两个套子，免得不小心伤了皇帝。


李二觉得干这个活计很有意思，于是也拿起一把刷子，学着长孙的样子重新整理蝎子的绒毛，或许觉得蝎子现在的动作不够威武，就用手想要整理一下蝎子大鳌的位置，结果用力稍微猛了一些不小心把钳子给掰了下来，拿在手里有点不好意思。


长孙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李二愣了一下，把钳子放在桌子上也笑了一声。


“陛下，这只蝎子已经快被风干了，那里经得起您这样掰扯，不过现在还有办法。”长孙说着话，就拿起俩根细针一头扎进钳子里，一头扎进蝎子大鳌的断裂处，直到完全固定好只好，这才松手，那只残缺的蝎子又变的威风凛凛。


“有意思，观音婢，今天不干别的，就是摆弄这些小东西，很有意思啊。”说着话，见到巨大的案子上还有一个箱子，打开后发现里面都是些奇奇怪怪的虫子，这些都是长孙打算做成标本的东西，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往底下的标签里填筑这些虫子的来历和名称，以及它们的分类。


生物学如今在书院已经分成了两类，一种是微观生物学，一种是宏观生物学，研究微观生物学的家伙都被云烨弄去了秦岭深处的城池里，书院现在的生物学研究，其实就是对现有的物种进行编篡和分类，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生活在大唐的领土上，都必须对它们有一个确实的认知。


李二的硬笔书法也不错，由于书院对这些标签的要求必须用硬笔填写，所以李二就用一根鹅毛笔，蘸上墨汁，写的很是认真。


此时的李二什么都不想，一会翻翻书院制定的动物年鉴，一会参考一下动物的产地和习惯，最后才开始动笔摘录，干活干的非常的认真。


直到李泰送来饭菜的时候，李二才发现天上的太阳已经走到正中了。


洗了手之后，用勺子挖着自己盘子里的盖浇饭，朝对面的长孙说：“很有意思，刚才朕的心里平静无比，一门心思的钻进书本里。想的全是这种螳螂的生活习性，现在才知道原来螳螂生儿育女之后，为了保证后代的雄壮，雌螳螂会把公螳螂当做食物吃掉。”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六节 讲课啊！


长孙幽怨的看了李二一眼说：“您从虫子的习性里都能看到生命的残酷性，您的视角还真是让人惊讶。”


李二嘿嘿笑道：“不同，不同，大不同啊，朕刚才关注的就是学问本身不是他残酷不残酷的问题，动物学其实由来已久，庄周能从蝴蝶破茧悟出空灵，又陷入迷茫，分不清是自己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自己，李家的老祖宗又说师法自然，无为最好，书院的生物学朕怎么看都有一股子道家学问的劲头。”


长孙佩服的点点头对李二说：“您要不是皇帝，专门去钻研学问也必定是一代宗师。”


“朕从不怀疑这一点。”有了长孙的话佐饭，简陋的饭食李二吃的甚为香甜，吃完盘子里的米饭，又把旁边小碟子里的两瓣梨子，几片橘子一起吃完，推开盘子满意地说：“书院的伙食不错，朕吃的很是舒坦。”


长孙帮着李二收拾走餐盘，对李二说：“您最近的气色很不好，不如就在书院休息几天，朝堂上的事情先不理会，翻不了天的，进了书院咱们就专心的钻研学问，别的不要想，等回到宫里您再去烦恼朝堂上的麻烦不迟！”


李二笑着说：“几天时间还不要紧，就依皇后意见，咱们不去想烦心事，钻研学问，朕无论如何也要把这多足纲这一类的学问掌握了才行。”


皇帝想要做学问就是不务正业了，不过用自己一点零敲碎打的时间装扮一下门面还是不错的，至少李二的治学态度非常的严谨，只要云烨看到李二鼻子上架着老花镜，站在图书馆的梯子上从巨大的书架上这个时候的找书的时候就想发笑，因为他的样子非常的像一个老学究，尤其是当其他先生也靠在梯子上找书的时候，一群老头子小声谈话的样子更加的让人发笑。


长安城最牛的纨绔也不敢在玉山书院的图书馆里造次，天知道躲在某个角落看书的糟老头会不会是一位国公，至少房玄龄和杜如晦几乎就是这里的常客，所以李二的日子过的充实极了。


“陛下，这金石一道可是一门大学问啊，主要研究对象为前朝的铜器和碑石，特别是其上的文字铭刻及拓片；广义上还包括竹简、甲骨、玉器、砖瓦、封泥、兵符、等物品，微臣独独对酒器情有独钟，陛下如果有暇，微臣请您去点评一下微臣收集的酒器，总数不下三百四十四种，原本有还有一种比较罕见的犀角杯，乃是春秋之物，在程家参加了一次酒宴，竟然不翼而飞，现在的勋贵已经失去了原有的节操。”


“这道要见识一下，爱卿将内府的藏宝库都翻遍了，就是为了找这东西？难得你竟然收集了这么多，朕很想见识一下。”


李二对杜如晦的退休生活非常的好奇，放下手里的书本就随着杜如晦去了他在书院的办公室，现在书院的杂课很多，其中金石就是其中的一类，历史学院的主办金竹先生特意邀请杜如晦过来宣讲他在金石一道上的发现，学生也非常的给老头子面子，来听他的课业的人很多。


李二和杜如晦，房玄龄看遍了杜如晦的藏珍，赞不绝口，杜如晦特意将一尊上面有铭文的青铜尊送给了皇帝当做礼物。


三个人就在房玄龄的屋子里问厨房要了几个小菜，开始喝酒品鉴刚到手的这尊青铜酒杯。这是一尊礼器，清洗干净铜锈之后，才能看到上面的铭文。李二是历史上的大行家，看到黄泉二字，以及上面的图案就知道这个酒樽的来历了。


“不到黄泉不得相见！郑庄公一句绝情话将自己陷于不义的地步，这个酒樽恐怕就是为了纪念这段史实所铸造的，以管窥豹，金石一道确实不凡。”


“陛下以前就说过，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人为鉴可知得失，现在人镜已然故去，臣等也是白发苍苍，只想着苟延残喘的渡过余生，人老了，就好为人师，在书院里讲授一些往日的心得，确实老怀大慰，陛下天纵之才，何不将这些年的执政得失编篡成册，用来教育子孙后世岂不妙哉？”


房玄龄忽然突发奇想，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告诉了皇帝。


“你说朕也可以去讲学？”


“为何不可？这些学生将来有三成的人是要成为我大唐官吏的，三成注定要成为各行业的精英，其余三成会成为技术性的官吏，至于剩下的一成会充实到各地的书院成为教谕，不管是他们成为官员也好，官吏也罢，甚至商贾，教谕，他们的地位都是不能小觑的，陛下学贯古今，如果在这里开堂授课，必定人头涌涌，就算不能学到陛下学问的精髓，也能从道义等各方面受到教益，如此一来，陛下当为从古至今开堂授课的第一位君王，有何不好？”


听了杜如晦和房玄龄的蛊惑，李二心中立刻就掀起了风暴，确实如此啊，书院的这些人说到底还是要为自己所用的，说学问没这个必要，书院里的大儒已经多的数不胜数，只要看书院的小型楼房都已经快要建到秦岭里去了，就知道这里人才济济的厉害，但是作为皇帝，自己有必要亲口告诉这些学生帝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管理者，旧有的体制，已经在贞观年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帝国强盛的就如同烈日，那么就需要它的管理者也要具有相应的品德和才华。


如今帝国正在平稳的发展，对官员的品德要求就要超越对他的才华要求，现在不是三国混战时期，曹魏唯才是举的方法不适用于现在。


回到房间的李二将自己的想法说给了长孙听，长孙特意整理了仪容盈盈下拜，祝贺皇帝开万世之先例，可谓万世师表。


李二还有些不好意思将这个想法告诉云烨和李泰，因为这样做多少有点沽名钓誉的感觉，还是长孙把皇帝的意思转达给了云烨李泰，以及元章先生。


这是一件大好事，学生有机会面对面的和帝国的帝王见面，只要是学生就会趋之若鹜，元章先生也非常的同意皇帝这样做，但是，有一个问题，皇帝没有讲过课，从来没有，他在朝堂上可以对着底下的官员赞扬也好，训斥也罢，不管是雷霆还是雨露都是君恩，底下的人就只能受着，你在书院讲课可就不是这样了，你只能说自己的道理，不能动粗，这里没有廷杖，没有抓人的武士，也不会给你准备刽子手，元章先生非常的担心皇帝讲不好课留下笑柄，这对书院并没有好处。


李二见元章先生还能保持自己一贯的礼贤下士的姿态，当元章先生告辞出门以后，李二立刻就变成了那个高高在上的帝王。


“讲课而已，算不得什么事，不过，你们两个都是讲过课的，给朕说说朕都该准备些什么？”


李泰焦躁的对皇帝说：“父皇，您千万不要小看一堂课，和您驾驭朝堂的难度没有多少区别，孩儿虽然不知道您要讲什么，但是一定要言之有物，如果您要讲人品，那就要准备这方面的讲义，还要知道自己在一个时辰里能说多少话，还要讲的生动，当然，这一条您没有必要去管，儿臣认为，只要您把一个时辰坚持下来，就可以了。”


这话就是挨揍的话，果不其然，李泰刚刚说完，后脖梗子就被李二狠狠地抽了一巴掌。


“怎么说话的，你父皇不知道怎么讲吗？朕是这个帝国的主宰，言出法随，讲什么所有人都必须低下头去听，不论好坏！”


云烨不得不佩服李二说的太他娘的有道理了，赶紧凑上前说：“这样也好。陛下随心所欲的说，底下人全神贯注的听，都是子民，不管您说的什么，微臣等一定洗耳恭听。”


李二诡异的笑了一下，嘿嘿的笑了两声就进了里屋，估计是要去准备自己的讲稿。李泰很发愁，但是云烨却对李二信心百倍，他本来就是一个人格魅力非常强的皇帝，根本就不会有怯场的说法，所以这一堂课，必定会被载入史册，一个帝王的智慧，尤其是李二的智慧火花，必定是璀璨无比的。


皇帝要亲自讲课的消息不胫而走，沸腾的不光是玉山书院，国子监，弘文馆的监院红着眼睛向元章先生咆哮，届时一定要给他们留下足够的座位。否则国子监和弘文馆就会和玉山书院老死不相往来。


想要进入玉山书院听课的可不光是学子，还有许多的大佬也纷纷提出听课的要求，长孙无忌的要求还不是玉山书院能够拒绝的了的。


至于那些商贾，为了让自己有一个能在皇帝面前露脸的机会，前排的座位价格已经被炒到了百金的地步，即便如此，依然有价无市。


许敬宗感到自己连气都喘不过来，他虽然已经走进了宰相的行列，但是玉山书院院判的差事他这辈子不打算从自己身上解开，看着桌案上高高的书信，只想一头撞破窗户落荒而逃，因为，云烨把分配座位的差事推给了他。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七节 揭疮疤


书院的大礼堂里至少能容纳千人，半圆形的穹顶，和回音壁式的墙壁设计，让整个礼堂里不需要高声说话，就能让最后一排的人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没有人知道皇帝会讲些什么，包括长孙都不知道，前来听课的人熙熙攘攘，朝中的大佬几乎是空群出动，但是谁的脸面都不给的元章，执意要将其中六百个座位分给学生，这六百个座位是按照三家书院的人数比例给的，这样一来，就让国子监和弘文馆无话可说。


长孙无忌坐在第一排的最中间，正在闭目养神，其实他是不愿意过来的，皇帝的讲话而已，没必要特意放下政务来听，但是褚遂良却再三的要求长孙无忌必须到场，皇帝的这一次授课，他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总感到皇帝嘴角似乎带着丝丝的嘲讽。


他是天下至尊，不管说什么，全天下的人都只能侧耳倾听，整整一个时辰的授课，绝对需要大量的话语来支撑，所谓言多必失，想从平日里惜语如金皇帝嘴里知道他的打算，这该是最好的时机。


云烨靠在柱子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他看到尉迟恭和程咬金联袂到来的时候，不由得想发笑，来听课没问题，但是他们两个穿上文士衣衫，怎么看怎么别扭，现在外面天寒地冻的手里拿把折扇，不知要干什么。


所有的人都绕着他们两个走，长孙无忌忍耐了好久才没有出言训斥他们俩个，他如今掌管门下省，有监督百官衣冠的权利。


“我们兄弟离近点，等一会陛下讲到妙处，也好听的清楚明白。剩下的日子里就靠着陛下这次的讲话活人呢，必须听仔细了。”


尉迟恭说完这句话，就把褚遂良提溜起来放到后面，自己跨过椅子安稳的坐在长孙无忌身边，褚遂良刚要大声的喝骂，见后面的学生开始鱼贯入场，只好脸红脖子粗的坐了下来。程咬金嘿嘿笑着对褚遂良说：“黑炭头就是一个憨货，看谁都不服气，上一会差点把李道宗的眼睛打瞎，你不是不知道，忍忍，忍忍就好了。”


褚遂良哼了一声就扭过头，恨恨的看着尉迟恭的背影。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对尉迟恭说：“你想到前面来，就不能好好说话，非要把人家拎出去？都是年纪一大把的人，留点颜面不好吗？”


尉迟恭呲着自己的大白牙笑着说：“下一回，下一回一定讲道理。”


听了尉迟恭的无赖话，长孙无忌又闭上眼睛养神，今天这里的氛围让他非常的不安，他总觉得今天好像要发生什么事情。


两个青衣小帽的书院小吏，抬着一个硕大的牌子走了出来，这是一块可以移动的黑板，上面用白粉写着，大唐皇帝陛下李世民专场演说。


长孙无忌大怒，将皇帝的名讳直接说出来，这是大不敬！才站起来，坐在他身边的杜如晦就拉住他说：“别发火，看仔细了，那行字可是陛下亲手写的，没人不遵守规矩。”


长孙无忌仔细看了两遍之后，这才肯定这行字就是出自皇帝的手笔，不由得烦躁的问杜如晦：“陛下这是要干什么？”


“讲课！没有什么事情发生，陛下就是想讲一堂课。”


杜如晦呵呵笑着，搀扶着长孙无忌坐了下来，他的年纪比长孙无忌为长，但是论起身体素质，可比他强的太多了。


长孙无忌坐定之后，谢过杜如晦，感慨地说：“杜相自从交卸了差事，眼看着容光焕发，真是令人羡慕。”


“你我都是朝堂上打滚多年的人，你如何会不知道朝堂就是一架血肉磨盘，不管你多么精壮的身子，投入到朝堂上，用不了几年，你的精气神都会被那架磨盘一点点的消磨殆尽，老夫比较惜命，所以早日从那里逃了出来，辅机！你的身体怎么会差到这个地步，想当年你可是能文能武的悍将啊！征讨薛举的时候，你三天三夜没有睡觉，也没有衰弱成这幅样子。”


长孙无忌苦笑着摇摇手对杜如晦说：“好汉不提当年勇，老夫把这一生献给了大唐，如今看来真的是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就在俩人轻声交谈的时候，云烨敲响了案子上的金钟，只听得一声铮鸣，整个大礼堂顿时就鸦雀无声。


云烨抱拳作揖道：“今日乃是陛下亲自给天下人授课的时间，且容云某在这里做一个小节。以及说明一下陛下讲课之时的课堂纪律。


全堂讲课，陛下只讲，不接受询问，讲课之时，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务必保持课堂的安静。


以上，就是课堂的纪律，至于陛下要讲什么。不知！陛下打算讲多久，不知！陛下会不会提问，不知！现在就让我们欢迎大唐皇帝陛下李世民。”


随着全体起立，李二笑吟吟的从后台走了出来，皇帝今天的打扮很随意，身上就穿着一袭书院的青衫，手里抱着一叠纸张，光着头，发髻上只插着一支白玉簪子，随意的向台下点点头，儒雅的打扮依旧遮不住李二顾盼自雄的气质。


众人落座后，云烨想要接着介绍李二的生平，以及他的辉煌的战绩，却不料李二走到桌子后面，推开云烨笑着对所有人说：“还是朕自己来吧！”


云烨向皇帝鞠躬之后就退了下去，径直走到安静的坐在椅子上准备听丈夫讲课的长孙背后，和李承乾，李泰，一起等候皇帝开口讲话。


李二久久的没有开口，而是一遍遍的扫视了一下下面黑压压的人头，等他觉得满意了，这才张口说道：“朕，就是李世民，李世民即朕，你们的帝王，你们的父兄，你们的晚辈，你们的儿郎。


朕今天要讲述的不是什么上古的典章，也不是什么治国的心得，朕只想借着这个地方，向朕的子民亲口讲述一个真正的皇帝，一个真正的李世民，万古之下，我为尊！既然是皇帝，那就说皇帝的事情，而这一切都要从玄武门说起。


玄武门，玄武门！在天下人眼里，它不过是都城长安的众多城门之一。在我眼里，它就是天下！


武德九年六月四日，我、建成、元吉之间的恩怨，终于以血腥的方式画上了句号，坊间有无数的猜测，哈哈，朕来告诉你们，你们猜的没错，他们就是死在这场动乱之中的。


一直到死为止，建成都没想明白，朕和他最大的差别，是在于朕不出手便罢，一旦出手，朕只有一个目标，最关键的目标，制敌死命的目标，心无旁骛，如此而已，这，是朕十几年来纵横天下克敌制胜的不二法门。”


“不！陛下，这些都是微臣，以及尉迟恭，秦琼，牛进达，殷开山等人的做的，与陛下无关，史书已有定论，此事不可再提！”


长孙无忌的惊骇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早些年，这些事情还是谁知道砍谁头的事情，怎么到了现在，就变成了可以在大庭广众下可以随便提及的事情了？


李二呵呵笑着安抚了长孙无忌，要他坐下来，然后接着说：“这些事情都是陈年的旧疮疤，朕为何还要提起，唯一的原因就是由于疮疤下面还有脓血，脓血挤不出来，这道恒垣在我大唐躯体上的暗伤永远都不会愈合。


自从王薄在齐地的长白山唱响了那首《无向辽东浪死歌》之后，天下鼎沸，已经被大运河工事劳役的精疲力竭的百姓，又要面对了无休止的征辽，这是在竭泽而渔啊！


于是便有了天下无数的反王，他们或者割据一州，或者割据数县，一时间群龙并起，天下熙熙，朕若不出，天下间还不知道会有几人称王，几人死难。


前隋完蛋了，朕在仔细的研究了前隋的执政得失后骇然发现，真正能左右天下大势的是百姓，真正可以决定皇朝更替的也是百姓，所以朕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打了多年的仗，朕百战百胜，百骑破万这样的阵势都没有将朕难住，自夸为绝世名将，应该没有人反对吧？


可是在贞观二年，朕看着天下民册田亩几乎欲哭无泪，无他，多年征战，天下已经困顿不堪，可就在这个时候，颉利又趁火打劫，清空了大唐的国库，让朕的江山变得摇摇欲坠！


现在说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当时我大唐的岁入只有区区一百六十万贯，如果放到现在，也就是长安城半年多的赋税，那点钱够干什么的？朔方还有叛乱未平，河西之地又有人不安稳，处处和朕作对，朝堂上的大将东征西讨的没有一日安闲。


好在，朕熬了过来，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王珪，他们都是一时的豪杰，硬是用微博的岁入，保证了大唐朝政的艰难运转，说到那个艰难的时期，皇后连拖地的裙子都没有。


莫笑啊，真的如此，贞观三年的一个晚上，朕已经安寝了，就在这个时候，有红翎急使到了长安，说是有陇右的急报，朕当时想不通陇右会有什么急事，难道说程咬金连几个叛乱的羌人都打不过吗……


程咬金在急报里说有一种能够亩产五十石的粮食，朕当时就火冒三丈，以为这是在胡说八道，他竟然敢在军报里和朕开玩笑，真是不可原谅。


皇后说不大可能，因为牛进达也在文书上签了字，不可能有假。朕当时的心情复杂至极，一夜再无睡意，只盼着这封军报确实可信……


后来，大家也都就知道了，我们没有计划的乱种，结果土豆这东西多的吃不完……云烨在朕面前气急败坏的样子朕到现在都记忆犹新，哈哈，这也是朕第一次对盛世的来临充满了信心。”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八节 开胸怀


皇帝说到这里的时候，底下不管是官员还是学生，都跟着皇帝大笑起来，四处张望的长孙无忌奇怪地发现，没人关心皇帝是不是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囚禁了自己的父亲，他们对皇帝所说的帝国经历过的一些不为人知的历史更加的感兴趣。


李二哈哈笑着按了一下手，下面的笑声逐渐平息，只听他继续说：“云烨背地里笑话朕是个土包子，不就多收了三五斗粮食吗，至于高兴地睡不着觉，还说这只是一个开始。有了后面的那句话，朕就忘记了他的大不敬。


他一个少年人哪里知道朕的心思，贞观四年，我们举全国之力才平灭了东突厥，那一站艰苦绝伦，将士们缺衣少食的在冰雪里坚持，最后终于将颉利生擒活捉，别的战报朕几乎忘记了，唯有孙思邈道长给朕的信里说的一句话，朕到现在都没有忘记，信里说他和云烨两个人拿剪刀剪下来将士们冻伤的脚趾，手指足足有三大箩筐！


每每想到这里朕就捶胸顿足，这都是朕的过错啊，如果多一些粮食，多一些皮裘，将士们决计不会受这样的苦楚，云烨嘴里的多收了三五斗对我大唐至关重要。


建国之初，无数的征战，使得咸阳桥上征尘不断，哭声不绝，不是朕好大喜功啊，绝对不是啊，朕做梦都想安静的过几年平安的日子，轻徭薄赋，休养生息，可是，你看看，大唐的四周，吐谷浑，薛延陀，西突厥，靺鞨，高丽，他们每一刻都想着入侵中原，打不跑这些饿狼，大唐建立的繁华，和安宁终究只会是沙子建成的城池！”


“杀光他们，杀光他们！”一个年轻的学生站了起来，挥舞着拳头大声的叫喊。但是没有人附和，都用一种看傻子的目光看着他，玉山书院的山长元章怒冲冲的看着这个热血上头的傻子喊了一声道：“杀谁？他们在哪？”


那个学生这才醒悟过来，双手作揖羞愧的把脑袋塞进裤裆里不敢抬头。


李二不以为杵，呵呵的笑着说：“现在当然找不到了，这片土地的主人是我们，都以为朕才是这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殊不知，你们也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每一寸土地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即使不是也是我们用血肉抢夺回来的，朕，不打算再把这片土地给人，告诉朕，你们认为这片土地还能交给别人吗？”


李二提气大声的喝问，这一次不但学生站了起来，那些老将也站了起来，疯狂的喊叫着：“不给，谁都不给！”尉迟恭将胸口擂的咚咚作响。


长孙无忌看着疯狂的场面，他做梦都想不到皇帝的一番话竟然能让这些人变得癫狂，如果这个时侯有人胆敢做出相反的回答，礼堂里面的这些狂热的人，一定会把他撕成碎片。


等到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李二这才接着说：“江山，朕给你们打下来了，那些老将，老臣，一个个该流的血流了，该流的汗水，也流了，甚至该流的眼泪也流了，剩下的，就要看你们的了，朕已经老了，昨日里试着上马，都感到困难，提不动铁枪，舞不动马槊，想要开疆，想要拓土，这已经是你们的事情了。


书院通过多年的研究，总结了历朝历代的得失之后发现，导致朝代的更替的根源就在土地上，每一个朝代都会经历开创，繁荣最后衰败这样一个周期。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每一个帝王都战战兢兢，轻徭薄赋，休养生息，可是到了后期，帝王虽然会骄奢淫逸，变得昏聩，可是这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百姓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活不下去了，只有造反，这事要是落在朕的身上，一样造反没商量。反正都要死，不如反抗一下再死。


说到这里我们不由的想问：土地又不会跑，他去了那里？问得好啊，土地去了那里，朕在这里给你们说道说道，本朝执行的是均田制，每个人都要有足够的土地以保证男有所耕，女有所织，可是大唐从贞观二年的两百九十万户，到现在已经增长到了六百四十五万户，人口一下子多了一倍多，关中的土地早就划分殆尽，如果朝廷没有适时的开发两湖，开发岭南，多出来的人是没有办法安置的，所以，为了朝廷的长治久安，我们就要不断地开发新的土地，以保证日益增多的人口能够获得足够活命的田土。”


说到这里，李二得意的仰天大笑道：“朕已经为百姓准备了足够开垦百年之久的土地，至于以后的土地，你们的子孙自然会向你们索要，这一点朕丝毫不担心。


如今，我大唐的铁甲大军威镇当世，犹如割鹿刀一般，想要哪里我们的割鹿刀就会从哪里下手，不管是陆地，还是海洋，任我予取予夺！记住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李二说完这些话，底下的所有人立刻拱手称喏！这就是一个指导性的语言，李二将自己的野心通过话语灌输给了满座的朝臣和学子。


“举世攻唐成为笑柄，成为我大唐予取予求的借口，放眼整个世界，朕何其的寂寞！哪怕已经年老力衰，举目四望，也找不到一个敌手，有时候朕困局万民宫，常常在想，那些已经死掉的对手是不是还能复活？朕不愿他们得到安宁，真切的希望他们能够再一次站起来，和朕作战。


有时候午夜梦回的时候，朕会想起王世充，窦建德，回想起洛阳之战，回想起虎牢关大战，甚至会想起薛举的无敌，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看着自己头发逐渐变的花白，就恨不得挂长绳于青天系此西飞之白日。


美人迟暮，将军白头原本就是人间的两大憾事，没有长生不老这回事，尽管朕很希望他真的存在。


小子们，朕老了，这个世界会是你们的，给你们一个忠告，不管将来做官也还，做商贾也好，甚至为人师表也还好，抓紧时间啊，抓紧时间建功立业啊！时不我待，不要把短暂的享受放在第一位，那是愚蠢的，当你在建功立业的时候就会感激你此刻的辛劳。


什么样的喜悦都比不过成功带来的喜悦……”


李二说到动情处，眼眶在变得湿润，底下的臣子和学生也跟着潸然泪下，皇帝这是在向所有人讲述他的一生功业，这里面不但有自己成功的地方，也有自己失败的地方，甚至对自己最隐私的篡位也没有做任何的粉饰。


云烨把身子靠在柱子上，拿脑袋轻轻地磕着柱子，李泰和李承乾以及长孙早就泪流满面，房玄龄，杜如晦，抖动着白须沉浸在往日的辉煌之中不可自拔。尉迟恭黝黑的面庞上满是泪痕，皇帝当着所有人的面替自己背下来了所有的黑锅，这份情谊他恨不得以死相报。


此刻的李二强大无匹，也自信无匹，古往今来他是第一个将自己赤裸裸的呈现在人前的帝王，这样的展示不是历史对他的批判，而是自己光明正大的走到太阳底下，接受万民的检阅，这需要何等强大的气魄和胆识。


说到郭孝恪的时候皇帝会感到伤感，场下的听众也会感同身受，说到云烨鏖战突厥，吐蕃联军的时候众人又会随着皇帝的声音变得激昂起来，这个时候，天地间就剩下了一个声音，一种思想，那就是李二的声音，李二的思想，这一切都来自大唐帝国的皇帝。


天知道皇帝讲了多久，反正后来云烨给李二送上椅子的时候，李二已经喝干了三壶茶，他个人的气场已经形成，台上台下的人都不会感到疲惫的。


知道长孙无忌心力交瘁昏过去的时候，李二才停止了讲述，派人将长孙无忌送去孙思邈的窑炉。


这一次讲课，其实是杂乱无章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次闲聊，但是这是一次皇帝和臣子，百姓之间真正意义上的闲聊，掀开皇城的面纱之后，还给了世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帝王。


而皇帝也从他们的身上汲取了无穷的力量，也正式标志着一个新的阶层诞生了，那就是真正的士人阶层，这个阶层的含义很广，不再是单纯的读书人，他们还包括了商贾，以及高明的工匠，这已经将大唐各阶层的精英一网打尽了。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二十九节 巡城


长孙无忌担忧的剧变没有发生，整个大唐都风平浪静，书院将皇帝的讲话编篡成册，刊印天下，皇帝已经表示过，没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只有自信到极点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长孙无忌最担心人们议论，或者非议皇帝杀兄，杀弟，囚父，这样的事情，或者说，他非常的期盼人们会议论这些事。


但是，他的愿望落空了，人们谈论最多的却是关于理想的话题，关于土地的问题，关于后世子孙的问题，以及自己将在这个盛世里占据的位置，至于皇帝亲口说自己干掉了自己的哥哥之类的话题被人们完全忽视了，什么样的恐惧都没有乱世来临来的可怕。


书院刊发的李二讲话稿子里，还有他对玄武门事变的讲述，等到书院的文稿到了地方上，那些印书坊自动的就把最前面那一段忽略掉了，没人爱看那些话，阴暗的事情放在整篇昂扬向上的文章里非常的难看。


有些人想要故意的传播这些东西，可是当他一张嘴说起来，周围的人就鄙视的看着他说：“闭嘴，为君父遮掩一下不成么？你当我们不知道还是怎么的？就你聪明？”


谣言还没有起来，就被无数的口水淹没掉了，当老百姓自发的为一个皇帝遮掩丑事的时候，这件丑事就会成为成为这个帝王的无上荣光。


“我管陛下干了什么坏事，我只知道盛世来了，死多人都求不来的盛世来了，我家的粮仓是满的，褡裢里有银钱，老婆刚刚生了娃，我的！多给娃娃弄点钱存起来，也比在这里嚼陛下的舌头根子强……”


一身青衫的李二听到这样的话，笑的合不拢嘴，这一回算是真正的放下了，不管建成，元吉的幽灵如何的在皇宫里回荡，都不过是两道虚无缥缈的怨念而已。


云烨气的浑身哆嗦，手里的凉粉碗很想扣在那个狗日的店家头上，他在称颂皇帝的时候还不忘记损一下云家，什么叫做云家光出棒槌？


老子好歹有新一代战神的美誉，云寿的一首《兵车行》充满了对战争的厌恶，和对战后建设的思考，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这首诗都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和人文价值。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


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道傍过者问行人，


行人但云点行频。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


归来头白还戍边。边庭流血成海水，吾皇开边意未已。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


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


被驱不异犬与鸡。长者虽有问，役夫敢申恨？且如今年冬……”


李二念完了整首诗，回头问云烨：“没这么惨吧？你是一个带兵打仗的，寿儿也不是没见过兵事，怎么会写出这样的诗来？


尤其是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长者虽有问，役夫敢申恨？且如今年冬……这几句，说的朕心里酸酸的，不过山东已经有快十年没有征用过了吧？怎么就会千村万落生荆杞？为了作诗而作诗，与事实不符，人家说你云家光出棒槌有什么不对？”


李二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继续听凉粉店老板吹捧自己，贬低云家，龙颜大悦了一整天了。


“就不是这么回事，娘娘说，打仗终归不好，万一打输了，那就要接着打，到时候也不知道天下是一副怎样的光景，然后小寿就吟了这首诗，娘娘还说写的真好。情景交融，有议有论的比微臣写的那些点缀富贵的诗歌要来的有力道，这样的诗歌就该让所有人知道，为后来者戒！”


李二点点头说：“这样就对了，都说国虽大好战必亡！不过大唐就是从百战里崛起的，这句话现在看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了。


朕的将士在四处征战，然后带回来无数的财富，和土地，用很小的代价就获得丰饶的回报，这样的仗多打几场也没有关系啊。”


已经尝到做强盗甜头的李二见店家已经开始认真做生意了，不再吹捧自己，有点失落，放下吃了一半的凉粉，在云烨和李泰的陪同下继续在玉山的集市上游览。


人多了就会出现集市，尤其玉山上现在到处都是人，整座城池的围墙已经合拢，高大的关墙正在进行最后的修饰，东边装一个麒麟，西面画一个文虎，最高处按一个龙头，怎么狰狞怎么描绘，以至于龙嘴里都已经被安上了两颗巨大的野猪獠牙。


李二站在城关上，满意的拍着龙头，尤其对工匠创造性的给龙头上安牙的举措非常的高兴，一抬手就赏赐了工匠一百个银币，云烨和李泰翻遍了口袋也没有凑出这个数，在玉山里闲逛，谁会没事干装着钱。


不过侍卫们就不这么想了，有一个家伙送上来一枚金币，让皇帝非常高兴，回头就让侍卫回去之后找管事的领十个金币的赏赐。


“统万城修筑的时候有一个规矩，那就是让工匠和力士互相监督，力士用巨锤如果不能将夯好的城墙砸出一个一寸的坑，就杀力士，相反，就杀工匠，不知道这座文城的修筑有没有这么坚固，万世基业，需要坚固一些才好。”


李二站在寒风里，看着灰色的城墙又对云烨显摆自己的博学。


“陛下可以找力士来，比如刚才受到奖赏的侍卫就不错，让他拿着巨锤砸一下城墙时时，微臣保证他死的干脆利落。”


“小气！不过信心不小啊。”


“这座城墙根本就是巨石加上水泥浇筑成的，投石机都拿他没办法，巨锤上来自然只有死路一条。陛下，您看这座城已经修筑好了，您是不是该派千牛卫过来守卫了，瓮城那里的军营也已经修筑好了，您最好在这里设置提辖官，统领他们才好。”


城墙实在是太长了，其中一大半的位置是在崇山峻岭之间，想要走一圈，爬高爬低的会非常的劳累，李二走了不到一半，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叹息着说：“朕终究是老了，这样的坚城，朕本来应该亲自走一圈的，评估一下他的防御功能，现在走不动了。”


云烨招招手，头顶上的粗大钢丝绳上立刻就滑过来一个大吊篮，这是为了能够快速运输武备特意竖起来的滑道，只要两边的军士摇动转盘，就会将吊篮输送到城墙的任何一个角落。


看到吊篮，李二抬手就想打人，不过还是放下了手臂，率先跨进了吊篮，等云烨和李泰都上来之后，吊篮就缓缓地沿着城墙兜转，最后停在了后门上。


这里的地势极为险峻，只有一条天生桥横跨在城门和对面的山顶之间，底下就是数十丈深的悬崖峭壁，李二看着对面那个有着星星点点火光的隧洞说：“后面就是通往秦岭深处的那条道路吧，你们这样安排，设置层层障碍，会不会引起基地的那些人的不满？”


“不会的，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研制的东西有多么的可怕，他们如果想要从山里出来，必须提前一个月上报，而后进入隔离区生活一个月，最后经过全身消毒之后不能携带任何东西从隔离区出来，只有经过这样的程序，他们才能进入书院以及进入长安，当然，这必须是在防卫人员的陪同下才行。”


李二点点头，又坐着另外一条揽道，绕过鹰嘴崖回到了正门，下了吊篮之后才对云烨说：“准了，准许千牛卫进驻，提辖的人选朕深思过之后自然会派过来。”


李泰路上一眼不会发，原因是他跟父亲说不要派希帕蒂亚去南边，却被李二训斥了一顿，现在怏怏不乐中。


李二还是对自己的胖儿子另眼相看，没好气的解释道：“触龙说赵太后的故事你是知道的，你儿子李徽相貌奇异，这在朝中已经有了非议，所以你的王世子是李欣，李徽以后想要活得自在，必须要有拿得出手的功绩，孩子现在还小，所以脸面就需要做父母的去给他挣，希帕蒂亚其实就是奔着这个目标去的，父母为孩子牺牲这是天经地义的，你以为希帕蒂亚是用什么理由说服朕的，能为孩子考虑的母亲，就是一个好母亲，父皇没有任何理由阻止她去埃及，顺便回归故乡没有什么不好的，她亲人的坟墓估计都已经被风沙掩埋掉了吧，你做人不能这么自私。”


李泰伤感的叹口气，还是一言不发，谁都能看的出来他已经同意希帕蒂亚去埃及了。


“你什么时候动身？三月的时候季风就会吹起，海浪就会平息，不能再拖延了，决心既然已经下了，那就去做，不要有顾忌，你说过的，我们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节 仁慈的国度


因为没有范例在前，所以所有的事情都需要自己摸索，摸着石头过河其实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现象，有时候会走错路，有时候会遇到陷阱遭受灭顶之灾。


只要在陆地上一切都好说，大唐如今国力雄厚，偶尔失败个一两次不算什么事情，如今在大唐的很多州县，都有书院的学生在尝试一些新的国策，有的成功了，而有的却失败了，李二非常的大度，他允许这些小官吏在合理的范围内做一些试探，但是这些试探一旦成功或者失败，就必须上报，由言官组成的巡阅大使不断地在大唐的土地上巡阅，经年不息。


当云烨来到汉水，乘舟南下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被装在槛车里，正在准备搭上一艘船，去遥远的南方，身后跟着一队妇孺，扶着老的，拖着小的，情形惨不忍睹。


云烨从船上下来，走到槛车边上，看着须发虬结的王玄策道：“你的目的地是那里？”


“交州！”


“你的罪过不是发配交州就能洗清的，现在你被征招入伍，成为死士，随我去岳州，而后随南方的探险舰队，去遥远的天边，如果能活着回来，会洗清你所有的罪过，因为你已被征召入伍，你的家人将会释放，除非你半路逃遁。否则他们会好好地活下去。”


云烨的语气非常的严厉，从押解的官员手里要过文书，做了签押，加盖了自己的印绶，好让他们回去向刑部交差。


这就是做兵部尚书的好处之一，帝国的律法里写的很明白，作死士可以赎罪，而让什么人成为死士，就在兵部尚书的一念之间。


“先生！”王玄策干涩的眼眶里涌出大滴的泪水，李治失败后，他就被刑部官员从南诏押解回了京师，原来以为必死，但是因为皇后一心想要保住李治的命，顺带着他们的性命也被保住了，虽说罪减一等，可是刑部的那些人却没有放过王玄策他们的打算，这一次全家发配交州，其实就是在变相的想要杀光他们全家。


押解的官员打开了槛车，王玄策委顿在地，抱着云烨的双腿嚎啕大哭，哭声里，既有惭愧，也有说不出的委屈，两年来时时刻刻的担忧，终于在这一刻全部化解了。


“吃一堑，长一智，你原本是书院的骄傲，可是后来却变成了书院的耻辱，君子当知耻而后勇，去最困难的地方磨练一下心智，向世人宣告，书院不可能教授出狼子野心的阴谋家，将你的智慧用在该用的地方上，你今年只有三十二岁，还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王玄策只是抱着云烨的腿大哭，虽然还能不断地点头，整个人其实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云烨命人带着他们全家去了舱房，长安是回不去了，只能在岳州给他们找一个安身之所。


冬日里的汉中，漫山遍野长满了油菜，现在还不到开花的时节，只是绿油油的铺满了山坡，寒雾笼罩着江面，让所有的景致变得模糊起来。


希帕蒂亚痴痴地的望着岸边，李泰的身子还能看见，他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大声的呼唤，谁能想到，说好了只送到山口的，结果，他一直送到了汉中！如果不是云烨苦劝的话，他一定会把希帕蒂亚送到泉州，哪怕陪着走一遭埃及也不是不可能。


“这是我最后一次出远门，到了埃及，我就不参加航海了，而是折返回来陪着我的男人，您说陛下会不会砍我的头？”


希帕蒂亚擦干脸上的泪水，笑着问云烨。


“应该不会吧，你知道的，陛下这几年一直在吃素，不太杀人了，尤其你是他的儿媳妇，估计下手的可能性会更加的低。”云烨很不负责任的说道。


“我喜欢这个宽容的国度，云烨，你刚才不是也宽容了一个罪人吗？我有时候非常的不喜欢冷冰冰的律法，他太无情，太残酷，无论是你，还是青雀，或者是那个疯子一样不顾一切也要护住自己孩子的皇后娘娘，你们做的事情都让我的心里感到温暖。


你看啊，我的男人还在大叫，我几乎听不清他在喊什么，但是我能感受到他的爱意，真正无情的人是我，如果我还有一点人的感情的话，这时候我就该跳下河，游到我的男人那里，匍匐在他的脚下，祈求他的原谅……”


“不用游泳，我这里有小船，可以送你去。”


云烨烦躁的说了一句，最讨厌李泰和希帕蒂亚之间黏黏糊糊的感情，一会像个疯子，一会又像个狗屁的诗人，说出来的话，让人的心里非常的不舒服。


希帕蒂亚终究没有问云烨要小船，而是下到舱房里去哭泣，云烨大声的朝李泰所在方向喊道：“滚回长安吧，我会照顾好你老婆的！”


隐约听见李泰在骂自己是王八蛋，云烨抠抠耳朵，就下令扬起主帆快速的向长江进发……


告辞了汉水座舟就进了长江，长江的水师统领杨明月来到江口迎接兵部尚书，见了自己昔日的老部下，云烨没有多余的话，只是告诉他，将来有一天会需要他封锁长江。


“大帅，用不着那么费事，末将发现只要是能在水面上漂的，好像都是咱们的人，也就张亮碍眼一些，如果将来有变，没人能从长江上过去。”


云烨笑着说：“我们没有别的心思，就是自保而已，谁都是从大头兵起来的，厮杀了一辈子才混到目前的地位，没有必要的话，兄弟们每个人最好都富贵一辈子，或者好几辈子，我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却又是一个小气的人，束手就戮的傻事情我是干不出来，所以给弟兄们找一条后路就是我这个做大帅的人的天职。”


“这是自然啊大帅，弟兄们这些年跟着大帅吃香的喝辣的，谁都想把好日子继续过下去，如果实在是没得过了，咱们就走，大海上才是我们的天下。”


“看情况而定吧，最多三五年一定会有大变化，其实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承乾这家伙活不过陛下啊，这简直太糟糕了，听人说陛下现在还能日御三女，倒是承乾这家伙好像整天都在咳嗽，如果不是孙道长发现的早，这家伙早就成了肺痨，现在整天躲在东宫将养身体，怕死，怕的要命，这才是让我担心的事情。”


杨月明嘿嘿的笑道：“大帅过虑了，有孙道长这样的陆地神仙在，太子殿下一定会安然无恙的，就算是有事，您认为谁能接替皇位？太子的儿子还是其他的王子？”


云烨看了杨月明一眼说：“这些事情还太早，你还是安心看好长江为好，不要想着做投机的事情，朝堂上一日三变，不是你这样的粗人能驾驭得了的。”


说到这里，云烨又看了杨月明一眼说：“前些时间衡山王去了岳州，你不会是和他有什么纠葛吧？这个愚蠢的念头赶紧打消掉，跟着他你会死无葬身之地的，船舱里的王玄策就是例子，晋王谋反，所有人都没了好下场，不要被虚幻的未来蒙蔽了眼睛，我不想亲自带兵来剿灭你。”


杨月明翻身跪倒说：“大帅，末将绝无二心，只是衡山王说，他已经打算迎娶大娘子了，末将还以为，您会在他的身上下注。”


云烨的面色缓和了下来，瞅着船舷外的悠悠江水说：“没有的事情，云暮不会嫁给一个野心家，我在大唐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帝国的平安喜乐，而不是什么个人的得失，做好你的事情，不要想的太多，你们的心思都简单，想得多，错的就多，只要认准了效忠皇帝就好。这个皇帝必须是正式登基以后的皇帝。”


杨月明是自己的老部下，云烨对他能做到什么程度很清楚，所以也就不再嘱咐他，而是告诉他一些注意事项，自己做出判断。


船进了洞庭湖，这里的水师首领就变成了杨月礼，相比杨月明，杨月礼更加的稳重一些，他的水军大寨就屯驻在君山海螺湾。


出海的水师已经全部做好了准备，就在岳阳楼下的湖湾里，等候云烨的检阅，来不及进城，东风已经吹起等到春风吹到海边，信风就会吹起，南下的舰队必须乘风南下，错过这场季风，想要南下，只有再等一年。于是云烨在洞庭湖上就敲响了聚将鼓……


岳州的百姓看到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舟船盛况，站在新修建的拦湖大坝上，就能看到无数的战舰在烟波浩渺的洞庭湖上来回的穿梭，那些载着歌舞伎的画舫全部被军舰从岳阳楼附近撵走，只有一支全部由狭长的海船组成的舰队留在原地不动。


云烨眯着眼睛清点了战舰，六艘补给船，十艘海鹄级崭新的军舰，静静地停泊在这里，云烨挥挥手，传令官手里的旗子挥舞了起来，十六艘战舰也开始动作，不断地随着云烨发出的指令组成各种战阵，当最后的那面红色旗子挂起来之后，战舰上传来了呐喊声，无数的弩炮被推了出来，在传令官的指挥下，远处的靶船上，腾起了股股黑烟……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一节 南方舰队的使命


“齐宣王创办稷下书院，汇集各派学者的同时，柏拉图也在地中海的雅典办了一个学院，亚里士多德就在那里学习。所以，那里依然是一片被智慧统治的土地，现在，他们只是一时被宗教的阴云笼盖住了。这需要我们去打破那里的平衡，让那里的人见识一下来自东方的伟大成就。这样对你的国家和民族也是一个促进，虽然在短时间里他们会忍受一些痛苦。不过从长远来说，这是利大于弊的。”


云峥站在岳阳楼上，向身边的希帕蒂亚解释，为什么大唐的使节一定要拥有强大武力的原因：“大唐人从不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来守护，我们有能力守护自己的命运，想要一位大唐的武士放下刀剑，除非他的敌人都已经死光。”


希帕蒂亚看着湖面上厮杀的热火朝天的战舰，艰难的说：“难道你非要用坚船利炮来打开愚昧的人的心灵吗？”


云烨坐下，吃了一颗鲜美的菱角，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把这东西存放到现在的。虽然在大冬天吃这东西显得很奇异，周围的人却没有感到半点的惊讶，云家的掌柜的，自然知道自家的家主喜欢吃什么东西。


“我是一个将军，能用的办法自然就算是军事手段，好好地保重自己，如果埃及的那些蠢货依然把你弄去和狮子搏斗，我相信我很有可能会亲自走一趟埃及，为你复仇，青雀那时候一定会疯狂，你也知道，青雀的要求我很难拒绝。”


“那里太远，你的大军到不了埃及。”希帕蒂亚在大唐见过太多的亡国之君，所以现在非常的庆幸自己的国家处在大地的另一边。


“不一定，选一偏师，沿海突袭，勇往直前之下，用闪电般的速度推进到你们的国都擒王杀将还是能做到的，只是你的国家已经没有了君王，他们都处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以后或许还要接受大食人的统治，他们既然已经习惯了屈服，在大唐的强悍武力下再屈服一次也算不得什么事，你说是不是这样？”


希帕蒂亚扭头就走，虽然她现在认为自己是大唐人的媳妇，依然磨灭不掉的是她对那片土地的深深眷恋。


看着希帕蒂亚走了之后，云烨本来带着笑容的面庞立刻就变的棱角分明，无他，笑容消失咬紧了牙关的缘故。


没有人会知道此刻云烨的心里想的是什么，或许他的眼眸里飘过了一支不所谓的舰队，大唐人从不知道他的存在，但是云烨知道他曾经真正的存在过。


一支十五世纪全世界无与伦比的庞大的船队，乘著强劲的东北季候风，浩浩荡荡离开福建五虎门，在历史给予的大选择前，率先驶向了太平洋。一直到后世，人们还在对这支船队的远航目的猜测纷纭。


由郑和率领的这支船队，前后二十八年中，七下西洋，足迹遍于东南亚和南亚，又横渡印度洋，航程远达阿拉伯和东非海岸。


然而，人类历史还不曾有过这样一次毫无经济目的的大规模航海活动。它是一次几乎纯而又纯的政治游行，它要施恩于海外诸国，以表达中国皇帝对它们名义上的最高宗主权。多么慷慨温和的君子国行为呵。


黑格尔说，大海邀请人类从事征服和贸易。可是，太平洋邀请来的中国人，竟是所谓‘正其谊而不谋其利’的谦谦君子。


中国人即使来到海上也还是不能超越陆地上那种有限的思想和行动和圈子。历史选择了中国人，而中国人却不能选择历史。仅仅几十年后，代表著弱小的资本主义的四艘小帆船，葡萄牙人达迦马的率领下，为寻找财富和市场驶入了印度洋。那时，庞大的郑和船队已经从太平洋和印度洋上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而欧洲人却开始了地理大发现的伟大探险。


这是不可原谅的，云烨的手握紧了椅子的扶手，青筋毕露，自己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绝不！既然黄土上的人群有了一次新的选择，那么就由自己开始。


这支舰队的后面将会有无数的商船紧紧跟随，不管用什么方法，舰队的作用就是掠夺和发现，在云烨看来，打开商道，比起环球旅行更加的有意义。


刀剑不能开拓商道，那就用火药，总之，这一次的远行，必须要达到自己早就制定好的期望和目的。


不必为长孙无忌的北方航线操心，他比云烨更加的清楚利益是怎么回事，这一次，云烨没有在北方舰队的武器补给上设置任何障碍，他知道，那些将士需要这些武器，太阳神国的武士还是非常骁勇的，只用冷兵器恐怕会大大的拖延他们前进的步伐，而李泰现在非常的需要橡胶树。


这一趟任务，其实北方舰队获胜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他们不用转悠大半个地球，在能到达南美洲，而云烨的舰队需要走太平洋，印度洋，最后到达大西洋，然后才能跑到南美洲的另一面。


云烨不在乎这一次大发现的功劳到底归属于谁，他只在乎南方舰队的这一次航行能否将所有西方的国家和民族见识个遍。这样的发现，远比发现不毛之地要强一百倍。


王玄策站在云烨的身后，他发现云烨的身姿从散漫的姿态慢慢的变得如同一只标枪，就明白这位大唐的传奇人物心中已经有了计较，谦卑的躬下身子等候命令。


“此次西去，绘制地图，海图为第一要务，至于你们能不能寻找到太阳神国，其实不重要，他们就在那里，这一次找不到下一回再去找，迟早会找到的，我需要的是西方局势的报告，需要的是大唐对整个世界的认知，现在我们是最强者，所以就有重新划分世界的权利，制定规则的权利必须握在大唐的手中。”


“如果遇到阻碍？”


“杀之！”


简短的对话之后，云烨就下令停止了这场意义不大的演习，船上的人都是自己精挑细选的悍将，赖传峰为了利用这最后的机会为子孙搏一个光明的前程，年届五旬，依然挎上自己的战刀站在了最前列。


“此去生死未卜，福祸难料，你真的想好了？”云烨在检阅将士的时候特意在赖传峰的面前停了下来，他是这一支舰队上所有武士的统领。


“卑职就是一个没出息的，您给了卑职无数次机会，但是卑职到现在也没有混上一个真正的爵位，有一个爵位，还只是勋爵，不可能一代代的往下传，所以卑职打算利用这最后的机会，搏一把，看看能否混个子爵。”赖传峰干涩的朝云烨笑了一下说，岭南水师在经过一次大换血之后，粗通文墨的赖传峰无法适应那些苛刻的条款，为了不给云烨丢人，也为了不拖岭南水师的后腿，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回到长安，因为他代表着老式的岭南水师的军人，他不后退，刘仁愿根本就没有办法重新整顿整支舰队。


“不是给你上报了爵位了么？小小的子爵陛下还是会卖我这个面子，会批下来的，今年就差不多了。按照你的功勋，没什么问题的。”云烨有些头疼，总希望自己身边的老人能够快活的活着，赖传峰这样不顾性命的蛮干，很是让人难做。


“大帅，谢了，您不用这么做，没必要为了赖传峰向任何人低头，卑职清楚，门下省和您不和，总是有小人作祟，不过没关系，如果卑职这一次又立下大功，他们就再也没有任何借口阻碍我的升迁，陛下会看到我的功绩。”


云烨听了赖传峰的话，心里苦涩极了，自己在对付王孝杰的时候，长孙无忌也在对付赖传峰，这在政治上是极为公平的，既然长孙家没有使用暗地里的力量对付赖传峰，云烨就只能遵循这个规矩好好地走正规渠道。


算起来，是云烨亏欠了赖传峰，本来以他的功绩，成为帝国的子爵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且兵部的文书都已经发出去了，但是却被门下省在复核的时候生生的给取消了。


“这一趟很危险啊，我不赞成你去，如果你愿意，去明州当一个守将，还是没问题的，为何要这样轻贱自己，这对我也是一种煎熬。”云烨苦口婆心的劝解，希望赖传峰能够回心转意。


“大帅，卑职在长安快要憋死了，去了明州和在长安有什么区别，午夜梦回的时候我总是幻想着自己依然在战舰上作战，在家里根本就睡不着，只有回到战舰上，躺在吊床上，卑职才能睡的香甜，这是我的命，老天爷都希望我生活在船上，这辈子就这样了。趁着还能抡得动刀子，再征战一次，就算是死了，也比死在床榻上来的舒心。”


不知不觉的都老了，生活也越发的没了意义，赖传峰是一个武士，武士的归宿就该是沙场，而不是床榻，在这一点上，他比杨月明，杨月礼他们都要来的纯粹。


舰队的指挥官是程处亮，这个被云烨亲自送进岭南水师的少年人，终于长成一位经验丰富的水上悍将，这一次程家算是出了血本，看着当年站在鹰嘴崖上流鼻涕的少年，云烨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派他去，纯粹就是程咬金的主意。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二节 蛟龙出海


“其实我心中最好的主官人选不是你，是你父亲强力要求的，你知道的，我对他老人家的要求很少拒绝，他也是老帅，不会给我推荐不合格的主官，所以我就启用了你，这一路必然是荆棘处处，小心了。


拿不准，摸不透的时候用武力开路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小心红海里的高山羊子，这个女人没死，但是我料定她不敢激起我的怒火，对她所有的要求，你只需要拒绝就好，见到她的船队，你要做的就是首先开火，如果要谈话，也是彻底摧毁她们的有生力量之后才能做的事情，一定要记住，不可忘记！


在寒冷的海洋里，有一群野兽一样的海盗，他们没有开化，极度的野蛮，只有杀戮才能让他们屈服，所以你这一次远征，我给你配备了三倍于往常的武器，至于食物只有往常的一半，这就需要你自己获取食物，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把所有人安全带回来就算你大功一件。


不要去管什么政事，我们和他们还没有任何的交往，即使有，也会被关押在长安为我们歌舞，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我们不要温情，不要礼仪，在海上你只有比任何人都野蛮才能好好地活下去，用你最恶毒的心思去揣测你看到的每一个人，即使在遥远的北海你看到我和你父亲出现在海面上，要上你的船，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开火！”


云烨说一句，程处亮就点一次头，这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话，出生在军人世家，天生就知道军人为什么要一定做到服从，这是美德，如果需要机变，那是王玄策的事情。


风起了，战船随着波涛起伏不定，该是杨帆起航的时候了，在遥远的登州，褚遂良在做着和云烨同样的事情，狂乱的海风将他的胡须吹得四处飘拂，但是依然不能让他住嘴。


“小子们，这是你们最后的建功立业的机会，拿出你们的雄心，你们有最坚固的战舰，你们有强悍无匹的武装，最锋利的刀剑，去吧，抢在南方佬的前面找到太阳神国，你们有向导，南方佬可没有。


我知道云烨在海上的威名让你们感到无穷的压力，但是不要在乎，这次出海的不是他，他不是指挥官，指挥官是和你们同样在北方长大的程家棒槌，打不过云烨难道你们连打败程处亮的信心都没有？赵公对你们此次出海寄予厚望，老夫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胜利归来，封妻萌子定然不在话下，云烨曾经说过，大海就是一个比谁强悍的地方，哈哈，比起强悍，那是我们关陇世家的专长。


小子们，你们将要面对无数的敌人，你们没有后援，只有对手，包括南方佬的舰队，云烨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居然认为一南一北的航行，居然能在同一个地方汇合，这是天赐的良机……”


大唐的臣子就是这副德行，文官当得比响马还狠，一番热血沸腾的讲话，立刻就把底下的一群丘八忽悠的身上的血管都要炸开了，一个个脸红脖子粗的嗷嗷叫着跳上战舰，扯起风帆，舰队就出了海港，褚遂良对于军士的热血感到非常的满意。


张亮站在褚遂良身后一言不发，但是褚遂良的讲话他却一个字都没有漏掉，见褚遂良回头看着自己，叹了口气说：“大海上风云变幻，前一刻风平浪静，下一刻就可能波涛翻滚，光有满腔的热血去了海上那是找死，仆射，你说的有些偏颇了。”


褚遂良笑着说：“这是在内海，等到去了外海，海浪会平息他们的狂热，张公，多年驻守东海，有没有回长安的打算啊？多年隐忍，家里已是枝繁叶茂的，总要给子孙安排一下才好，听说你的幼子和几个孙儿，出落得很是出色，老夫家中有一个孙女，被拙荆调教的还好，妇容妇工妇德在长安算是拔梢子的，不如我们结亲如何？”


张亮笑着对褚遂良说：“老夫乃是刑余之人，当年蒙陛下开恩放我一条生路，张亮只愿尽心竭力的报效陛下，至于儿女之事，若只是简单的结亲，您的孙女哪里轮得到张亮的犬子，您和赵公看重的无非就是我的这个位子而已。


仆射，张亮的话说的直白，只求您不要见怪，不要害了孩子，张亮是一个没有立场的人，说真的，我就是陛下手里的一个牵线木偶，不管我怎么想，身子却会自己做出动作，所以啊，结亲之事还是作罢吧，我只想苟延残喘的把香火传递下去就心满意足了，将来如果赵公胜出，还请仆射看在张亮身不由己的份上放张家一条活路。”


褚遂良嘿嘿笑道：“这时候朝堂里的每个人，不是黑的就是白的，想灰不溜秋的混日子恐怕不成吧？张公这些年在东海也捞够了，难道就不想换个位置？”


张亮长声笑道：“仆射啊，张亮以前自以为是了很多年，到了晚年才算是把人活明白了，其实做官只要不犯忌讳，贪一点，捞一点都不是过错，跟错人才是大麻烦，出尔反尔的人才会被看不起，张亮如果想换位置自然会去求陛下，找仆射，算怎么回事？”


褚遂良没想到张亮的辞风如此尖锐，甩了一下袖子，就率先离去，张亮苦笑着摇头，转身就准备上船，他的基地就在蓬莱岛上，按律不得在登州逗留。


才走进船舱，一个披头散发野兽一样的男子走到张亮的身边用怪异的强调说：“我想吃了他！”张亮抚摸着这个人杂乱的头发，嘿嘿笑着说：“不能吃啊，最少现在不能吃，主子没有叫我们吃，我们就不能张嘴，否则会有祸事……”


云烨拥抱了赖传峰，在他的胸甲上重重的捶了一拳，解下自己的披风给他披上。然后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上船离开了。


“大帅，您等着，末将一定会给您带来您从未见过的奇珍，刘仁愿还希望末将帮他抓一个会唱歌的海妖，我已经答应了，哈哈哈，大帅，保重，末将去也！”赖传峰抖了一下披风，大笑着率先登船，整个人显得豪迈之极。


希帕蒂亚也登船了，站在桅杆的旁边看着远处的云峥，张张嘴又把话咽了下去，洞庭湖的波涛将船抛到了浪尖，解开缆绳之后，就迅速的被沸腾的湖面遮挡了视线，眼中只有水天一色，还有岳阳楼高高的尖顶。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云烨仰头看着岳阳楼上的这两句诗，诗还在，图画也在，当时画在图纸上的如画江山，如今已经变成了现实，高大的城墙沿着洞庭湖远远地延伸出去，不但环抱着洞庭湖，也捍卫着滚滚的长江，这一切都很美，只是故人已经化作了一抷黄土。


韩城活着，关庭珑早就死了，那个胖胖的钱升也死了，就在去年死掉了，死的时候依然是孤身一人，韩城的职位从来没有变过，他就是岳州城的别驾，至于刺史是云烨，还是崔秀，对他来说区别不大。


“钱升死的时候对我说，他去阴间给岳阳城看门，要我早点也下去，不过我这几年戒断了女色，断然不要他的诡计得逞，这家伙最近老进入到我的梦里，看样子，我的日子也不多了，守着这样大的一座城，谁愿意死啊，但是，不死不成，已经有人在骂我是老不死的了。嫌我不快点死，给人家腾位置。”


韩城的话依旧不能让云烨感到愉快，崔秀是怎么搞得？当初不是说自己谁的脸色都不看吗？怎么就在这一两年变得这么厉害？人心靠不住啊，自己将注意力全部盯在军方，地方上的事情多少有些照顾不到，而长孙无忌最厉害的就是借势，崔秀没有挺住啊。


“云寿的官职已经到了从五品，官升一级到岳州来当刺史问题不大，长孙无忌的封地在赵州，那里的刺史不就是他的儿子长孙涣吗？咱们有样学样，岳州的刺史就能是云寿，将来会换成云欢，我倒要看看长孙无忌还能如何，崔家也真是愚蠢，事情没有明朗前就选择站队，真是不知所谓。”


韩城张嘴笑了一下说：“大公子能来就最好了，这样的话，我和薛万彻就不算孤单了，您这些年不太管地方上的事情，你的地盘快被人家蚕食的差不多了。”


云烨笑道：“我们有的是时间，和长孙无忌比起来，我简直就是一个小伙子，只要不做让陛下忌讳的事情，胜利者最终会是我，你说，那些人不会看不到这一点吧？怎么就会那么着急呢。”


韩城呵呵笑道：“利令智昏啊，被眼前的好处迷惑了，看不到将来，总认为长孙无忌就要胜利了，为了保住现有的荣华富贵，谁还去管将来的事情。”


云烨上了船，韩城紧紧地跟在后面，不见崔秀来送，这就说明这家伙已经铁了心要和云烨决裂，皇帝的旨意是要云烨去检校南方舰队，现在差事干完了，就不能再进入岳阳城，或许这也是长孙无忌特意安排的，担心云烨对崔秀下死手。


云烨拍着栏杆对韩城说：“长孙无忌做的过份了，岳阳城可是我的封地啊！”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三节 卑鄙的小人


长孙无忌斜倚在软榻上，不断地翻拣着手上的文书，看到杨月礼被调防去了北海，就叹了一口气，这事情是云烨的职权范围，原本想着这个人还能利用一下，现在看起来，用不上了，长江水师的统领换人了，替换杨月礼的是一个陌生的人，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个人，名字叫做刘仁轨。还以为这人和刘仁愿有什么关系，看了履历之后才知道，两个人没有半点瓜葛。


云烨总能在最需要人才的时候找到合用的人，长孙无忌只要一想到玉山书院里熙熙攘攘的学生，就觉得太阳穴涨的发疼，不管自己收买了多少人，都赶不上云烨制造新血的速度。国子监和弘文馆不论在学生的数量上，还是素质上都比不上玉山书院，整个玉山书院，简直就是一个庞大的人才库，那里的学生天生就和云烨亲近，毕竟是师生么。


已经充任台阁御史的牛见虎上书弹劾赵州刺史长孙涣祸国殃民十件事，每一条，每一桩都证据确凿，按理说这封奏折长孙无忌是看不到，但是牛见虎似乎忘记了长孙无忌是门下省的仆射，这样的奏折还是投递到了长孙无忌的大堂上。


长孙无忌笑了笑，继续翻阅，这是云烨在给自己警告，算不得什么事情，云烨不会做的那么过份，警告一下，只不过是政治讹诈罢了。当他看到程处默，还有尉迟宝林一起保举云寿为岳州刺史的时候，他才彻底的明白云烨到底要干什么。


崔秀要不成了，因为云烨给了长孙无忌一个选择，想要保住长孙涣，就必须舍弃崔秀，否则云烨会真的对长孙涣下手。


想起长孙涣，长孙无忌就大声的咳嗽起来，明明是驸马，却偏偏喜欢寻花问柳，没有冲儿的半分稳重性情，居然敢去招惹独孤老太太家的人，真是不知死活啊。


谁都知道独孤家出美人，这家人出了三位皇后，只是性情不好品评，谁都担心和这家人沾上关系，长孙涣居然敢一头撞上去，这让长孙无忌恨不得将长孙涣生撕掉。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亲儿子，崔秀这样一个没落世家的旁支子弟还没有办法和长孙涣相比较，当初自己担心会触怒云烨，并不是很同意褚遂良去和崔秀接触，因为岳州不管怎么说都是云烨的封地，虽然和自己的赵州封地一样都不过是名义上的，这样明目张胆的挖墙脚，吃像太难看了。


长孙无忌将牛见虎的奏折抽了出来，放进了火炉，在程处默他们的奏折上批阅了一个可字，就塞进一大摞奏折里。云寿担任岳州刺史，皇帝没有理由不答应，当初可是他自己硬把这些州府的名字拴在各个家族身上的。


眼看着月上中天，大堂的门开了，李义府带着优雅的微笑将一锅白粥端了进来，变魔术一般的从怀里拿出两个小碗，朝长孙无忌晃一下笑着说：“仆射，歇息一会，喝点热粥提提神。”


对这样的好意长孙无忌很难拒绝，一个年轻人想要上进，对一个年长的上司巴结一下，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李义府本身就是一个才华出众的，所以，长孙无忌呵呵一笑，就放下手里的卷宗，在李义府的帮助下翻身坐了起来。


“仆射，今天的粥很不错，什么作料都没有放，响水村的珍珠米，放什么作料都是在糟蹋好东西，老父亲从河北给卑职捎了一些，这种米非常坚硬，只要火候到了，却是熬粥最好的原料，谁能想到关中的移民，去了辽东竟然能在白山黑水种出最好吃的白米来。”


长孙无忌接过李义府送上来的粥碗，用瓷勺轻轻地搅动了一下，果然是好东西，每一粒米都非常的饱满，已经被熬的开了花，淡青色的米粒装在白瓷碗里青盈盈的非常好看，不用吃，一股新鲜大米特有的芬芳就扑鼻而来。


李义府给自己也装了一碗，吃了一大勺子，闭上眼睛，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看得长孙无忌摇头暗笑，自己也吃了一口，果然如同李义府所言，香糯至极。


他已经习惯了在深夜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属下给自己端来一碗热粥，这让一个经年老吏在感到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之余，还能有一种家庭的温暖，尽管自己的夫人很多，但是长孙无忌更喜欢李义府这种聪慧的年轻人崇拜的看着自己。


喝完了粥，长孙无忌擦擦嘴笑着说：“粥不错，说吧，你参与编修的《隋书》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看看老夫是不是知道。”


李义府尴尬的朝长孙无忌拱手道：“卑职的这点小心思总是逃不出您的法眼，这一次卑职编篡的就是《李密传》，书院的先生对这个人的意见并不相同，元章先生就认为此人应该放在本朝的史册里，而不是放在《隋书》里，所以小子想听听仆射的意见，您是亲眼见过此人的，最有发言权，不像别人都是在空谈！”


听到李密的名字，长孙无忌的眼神就变得迷离起来，李密自己亲眼见过，那是一个多么精彩的人啊，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是一个非常精彩的人。


李密乃是前隋上柱国李宽之子，承袭蒲山公为宫中禁卫……越国公杨素有识人之能，见李密在牛角挂着《项羽传》。谓子玄感曰：“吾观密识度，非若等辈。”玄感遂倾心结纳。尝私自密曰：“上多忌，隋历且不长，中原有一日警，公与我孰后先？”密曰：“决两阵之胜，噫呜咄嗟，足以詟敌，我不如公。揽天下英雄驭之，使远近归属，公不如我……”


长孙无忌的神思飞的很远，不由得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李密时的情形，那个顾盼自雄的男人，眼睛里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哪怕是因为自己刚愎自用，被王世充打败之后，依然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这个时候他已经娶了先帝的表妹独孤氏，美人娇媚，英雄英挺，谁都说是一门好姻缘……直到他被盛彦师斩掉头颅送回长安的时候，自己才第二次见到了李密……


“此人说到底乃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元章先生说的没有错，身为隋臣而不忠，身为唐将而不义，所以他不能入《隋书》，只能进入《贰臣传》算不得英雄豪杰……”


长孙无忌在一边说，李义府在一旁聚精会神的听，不知不觉间三更的鼓声传来，李义府才从痴迷中惊醒，连忙起身拱手道：“卑职孟浪了，居然叫扰乱了仆射安眠，这就退下，仆射当早些安寝才是。只是此时宫门已经落锁，怕是出不去了。”


长孙无忌摆手笑道：“无妨，无妨，时间早了，老夫也睡不着，讲些旧事与你听，也算是排遣一下烦闷，回不了家不算什么，老夫在官署休憩的次数还少么？”


李义府躬身退下，临走时还给火炉填满了煤炭，又把窗户打开一条缝隙，这样会保证长孙无忌不会被炭气熏着，长孙无忌乐呵呵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体贴的动作，这些事他的那个老仆可做不来。


李义府恭谨的捧着刚才做的记录，回到了自己的公事房，将手稿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叠手稿，都是长孙无忌叙述，自己做的记录，都是财富啊，整理之后编篡成册，刊印之后就能说这是《围炉夜话》，想必长孙无忌一定会很喜欢，著书立说，有谁会不喜欢呢？大家只会说这是一位老臣子在教导年轻人，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自己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打算累死长孙无忌。


云先生曾经说过，要想骗别人，最好先骗过自己，抱着一颗诚挚的心去骗人，去害人，被骗者只会感激你，比如那些尽职尽责的庸医，就是这么干的。不管医死了多少人，都不会有人去控诉庸医，只会说自家人命该如此。


今日是大朝会，长孙无忌迷迷糊糊地睡了片刻就被老仆唤醒，坐在床榻上，长孙无忌有些失神，就在昨晚，自己又梦到了年轻的时候金戈铁马的往事，那时候的自己是如此的强壮，双臂较力甚至能够压垮骏马，云烨的爱马旺财自己都曾近试过，那是一匹好马，但是看看现在，自己的肌肉已经变得非常的松弛，想要把自己肥硕的身子撑起来都非常的艰难。


任由仆人给自己擦了脸，漱了口之后，看着老仆端上来的早饭一点胃口都没有，勉强吃了一口包子，就放了下来，让老仆伺候自己穿好官衣，外面的宫门已经打开了，大唐帝国新的一月就要随着大朝会开始了，今天要审议《商律》自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些市侩之徒，想要在帝国占有一席之地，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


朝堂，是勋贵和士人的天下，如果总是被铜臭之气所玷污，成何体统，他们现在以为手里有几个钱，就能有资格和勋贵士人站在同一片天地里？这是做梦！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四节 商贾的呐喊


何邵站在宫门前，不由自主的挺起了胸膛，自己的腰肢这些年弯曲的已经太久了，不管商贾给这个庞大的帝国注入了怎样的活力，在这片辉煌的国土上，商贾依旧是一群没有任何地位的人，他们或者遭受欺凌，或者遭受压榨，或者遭受侮辱，在勋贵的宴会上他们就是被取乐的对象，如果在屁股上装上尾巴，就能和猴子相媲美。


万民宫！这座由商贾集资修建的宫殿，已经在长安屹立了一十五年，这是十五年来，也是商贾这个群体获得迅猛发展的十五年。


如今，不论北方的雪原，西面的大漠，南边的丛林，亦或东方的大海，商贾的影子无所不在，这个帝国的岁入有一半来自商贾的贡献，这个帝国之所以能够战胜所有的敌人，其中就有商贾的奉献。


凭什么，我们再缴纳了沉重的赋税之后，还要给勋贵们投鲜，凭什么只要是勋贵涉足的领域商贾就要退避三舍？凭什么你长孙家要玩热气球，我何邵就只能跑到沙漠里吃沙子？


我是帝国的伯爵，也有权利上殿面君！


何邵的胆量不是来自他说身上的伯爵装束，而是来自身后百业行大掌柜，他们来了十三个人如今加上自己，整整十四个人，都是有官职在身的人，虽说没有任何的实权，但是这一次一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朝廷要重新制定《商律》，怎么能够没有商贾的参与？如果说任由一群不是商贾的人来制定商贾的行为准则，这才是天底下最大的不公平！


李承乾站在整支队伍的最前面，回头看了看那些有些悲壮的商贾官员，暗自笑了一下，万花筒一样旋转的朝堂，今天的主要角色，居然会是一群商贾！


长孙无忌用不着排队，这是皇帝对他的优待，他只需要在万民殿的台阶上等着就行，一顶暖轿将他和其他的朝臣彻底的区分开来，作为凌烟阁上第一人，他有这个资格。


宦官尖利的嗓音在皇宫响起，侍御史再一次整顿了队列之后，浩浩荡荡的两列队伍就走进了皇城，皇城外面，整整齐齐的摆放了一十四口楠木棺椁，其中的一个显得格外的宽大，这是何邵为自己准备的……


“自古以来从未听闻过有不流血的变法，如今已经到了你我生死存亡的关口，如果事有不谐，流血从我等开始！”


商海浮沉多年，何邵深切的知道，没有要求就不会有应答，没有抗争就不可能有胜利，如今的何家，已经从最初的富商变成了豪商，这样的财力，武力，如果在别的国家就能轻易地改变一个国家的势力划分，甚至皇权的更替，但是在大唐，他依然卑微的如同一只蚂蚁般的存在。


官商，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已经做到了一个普通商人能够达到的极致，现在，自己不缺少钱财，唯一缺少的，就是对自己命运的掌控！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以前从云烨嘴里知道的一个名词，以前把这句话当成一个最可笑的笑话来听，经过多年的感悟，何邵终于认识到了这句话的重要性！


想要保证自己不成为一头随时会被宰掉的大肥猪，何邵此时此刻对自己的性命并不是如何的看重，何家的一支子孙已经去了远岛，只要香火不灭，他不在意拿自己的性命拼一回。


长孙无忌站在丹樨的第一层，浑浊的眼睛冷冷的瞟了一眼何邵，何邵顿时就感到似乎有一条毒蛇正在从自己的后背慢慢的爬上来。努力的克制着不让自己发抖，朝武将的那一方看过去，很遗憾的没有看到云烨，暗自叹息一下，云烨这时候大概还在汉水上飘着。最快，也只会到达秦岭。而自己再也没有能力拖住《商律》制定的脚步了。


何邵下垂的双手掐着自己的大腿，想让疼痛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皇帝就要出来了，他必须让自己坚持到见到皇帝的那一刻。


为了这次的机会，百业行花费了非常大的代价，才弄到这次觐见的机会，万万不能弄砸了，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的意愿在朝堂上说出来，哪怕一出宫门就死，也值了。


“谁允许商贾来到庙堂上的？”


长孙无忌没有问别人，而是问站在自己前面的太子李承乾！如果没有李承乾这位百官第一人的支持，何邵他们根本就没有上朝的资格。


“天子倾听万民的呼声，原本就是常理，如今商贾们有觐见的诚意和意愿，本王也只是按照礼制办事而已。”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说：“六万枚金币，就能让十四个商贾来到朝堂，如果有十万枚金币，却不知太子殿下是否会准许他们入朝为官？好好地朝堂，现在也被弄得铜臭漫天，大唐帝国的颜面说到底只值六万枚金币，太子殿下舍本逐末了。”


“士农工商，愿为四民，本王倒没有看出什么高下来，如果说铜臭漫天，这座万民宫就是商人捐献所建，大唐君臣在这里议事一十五载，也没有见到谁被铜臭玷污。”


李承乾现在掌管着内府，对于商人他有着不同的看法，甚至认为这些人乃是帝国的中流砥柱，勋贵们被云烨和长孙无忌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皇族却被自己的父皇牢牢地握在手中，自己这个太子殿下，唯一能争取的就是这些被人遗弃的商贾，这些有着强大能力，却没有相应地位的人群。


这些年，李承乾的眼光变得深远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幼稚的认为，只要自己有大义就能获得绝对的尊敬，事实上如果不是站在中立位置的云烨站了出来，自己这个太子经受的压力会大的无法想象。


“呵呵，太子到底有了几分储君的威严，至于商贾能否主导这次《商律》的修订，那就看陛下的意愿吧。”


长孙无忌说完话就抱着勿板站在自己的位置上闭目养神，只有潮红的面色，证明他的心绪并不安宁。


李二出来了，每当阳光照耀到宝座上的时候，他就会准时的坐在王座上，与太阳同时掌握这个光明的大地，是李二近年增添的一个习惯，以至于司天监总是要计算日出的准确时间，为此，司天监和玉山书院共同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学院，专门研究一年四季日出的时间，至于有资格担任这个院长的，就是书院的名宿赵延陵。


把光明之山这颗巨钻镶嵌在皇冠上这是李二的一个恶趣味，他的脑袋上光芒四射，光明之山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是一团明亮的火焰，不管是谁看皇帝的时候都需要眯上眼睛。否则看得时间长了，眼睛就会变得红肿，李二把这叫做帝王的威严。


“朝会开始，百官大礼觐见！”一个宦官扯着嗓子大声的吆喝。


大朝会向皇帝参拜这一条在大唐从来没有改变过，整个大殿上，只有寥寥的三五个凌烟阁上人只需要抱拳施礼以外，其他的都要跪拜，李承乾也不能免俗。


在李二说了一声平身之后，朝堂就陷入了一片死寂，长孙无忌不发话，别人不能说。


过了一会，长孙无忌出班启奏道：“启禀陛下，大将军程处默，银青光禄大夫尉迟宝林，一体保举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云寿继任岳州刺史，奏本在此，请陛下御览。”


李二对这件事并不感到奇怪，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岳州刺史是自己早年为了分散勋贵在长安的势力，做出的一项国策，效果非常的好，现在文武分家，云家人去担任岳州刺史没有什么关系。


“朕不记得岳州刺史崔秀有何不妥之处，这次换任所为何故？”


“崔秀在岳州多年，克勤克俭，任上多有美名，臣等一体认为此人应当简拔至长安，臣以为，散骑常侍足以酬功！”


李二听了长孙无忌的话，笑了一下，翻开奏章，那红笔批阅了一下，就让宦官拿给长孙无忌，此事就算尘埃落定。


批阅完奏章的李二一抬头就看到了肥硕的何邵，愣了一下，二等臣子里面何邵的体型过于醒目，想看不见都不行。


“何邵？”李二问了一句。


已经紧张到极点的何邵听到皇帝在呼唤自己，三两步走到中间，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磕头如同捣蒜一般的回答：“正是微臣，正是微臣！”


所有人都鄙视的看着何邵，大朝会跪拜皇帝这是典诰的要求，奏对之时，怎么也成了磕头虫？实在是有失臣节。


“你站在朝堂上倒是一件稀罕事，不忙着赚自己的银子了？”李二用戏觑的语气问何邵，在他看来，何邵来到万民宫，就是来过上朝的干瘾的，他不相信这个唯利是图的人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陛下开恩，给吾辈商贾一条活路。求陛下开恩，给吾辈商贾一条活路！”事到临头，何邵的胆子居然变得大了起来！一边磕头，一边大声的说出了自己早就想说的这句话！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五节 商律


“朗朗乾坤，煌煌盛世，就是乞丐都能三餐无忧，饱食终日，汝等商贾缘何没有生路？此乃贪婪之心作祟，侍御史何在，将此人逐出朝堂，免得他的污言秽语玷污万民宫！”


长孙无忌勃然大怒，一声断喝打断了何邵的哭诉，作为东西两阁的长官，他有权利命令侍御史将失去朝仪的官员请出万民宫。


眼看着何绍就要被武士提出去，李二开口道：“让他回来把话讲清楚，这里是万民宫，就是让万民畅所欲言的地方，一两句话还玷污不了这方净土。”


皇帝发话了，何邵自然又被武士提了回来，这一回，一起跪拜在地上的人多了十三个人，李二呵呵笑道：“这就怪了，朝廷给这些年有功勋的商贾颁发了一十三个显爵，想不到今日居然齐齐的出现在朝堂上，至于何邵你，是出了名的长袖善舞，朕总想除掉你的勋爵，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你总是能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立下恰当的功勋，也罢！这也是你的本事。


朕记得去年的时候云烨上奏说你已经垄断了西域十六王封地上的火油买卖，你不去给自己赚钱，怎么会跑到万民宫叫屈？该叫屈的是云烨才对吧？”


何邵停止了叩头，抬起已经流血的脑袋说：“陛下开恩，微臣算得上是大唐最大的富商，云侯说盛世才会出现微臣这样不依靠巧取豪夺发家的商贾，微臣也经常以此自傲。


可是如今，我等生存的环境日益恶劣，利润空间一再压缩，再过几年，大唐就没有所谓的富商了，求陛下明鉴。”


李二奇怪的哦了一声道：“天灾？亦或是人祸？”


何邵惨然一笑道：“陛下，自古以来我辈商贾都是被豢养的肥猪，如今我等已经膘肥体壮，到了待宰的时候，微臣只求陛下开恩，给商贾的子孙留一口饭吃，莫要斩尽杀绝，我等即使在九泉之下，也不忘陛下大恩。”


李二想了一下说：“这样的事情确实有，但是，那是前朝以前的事情，汝等商贾，不修仁德，骄奢淫逸，屯聚居奇，低买高卖，赚尽人间红利，铁口一张，铜牙一副，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算尽人间的机关，头顶一个硕大的利字，脚踩一个钱字，拉拢官员，腐蚀朝堂，更不要说吕不韦，石崇等竟然将帝王作为货物贩卖，朝堂上对尔等多一些警惕也是有的，但是我大唐至今为止，似乎没有抄没过哪一个富商的家产，即使富商本人有罪，也只是针对他本人，并没有出现过抄家灭族之事。何邵，你的悲哀从何说起？”


“《商律》，陛下，就是《商律》，自贞观五年，大唐的税率从三十税一，提高到了十五税一，商税已经提高一倍，早年间我大唐战乱不休，三十税一是先皇为了鼓励商贸而进行的一项国策，历朝历代开国之时都是如此，是为了迅速的繁荣市面，所以才制定了对商人非常有利的税率，国势平稳之后，商税上调，这是应有之意，我等商贾不敢有任何的怨言。


贞观八年，陛下在平定四海，击败外敌之后，再一次将商税调高到了十二税一，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合理的税率了。但是在贞观十六年，户部再一次调高商税，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八税一，这一次是为了陛下执行农无税这一千古盛事所增加的。我等商贾也有产业，农无税对我等来说也是好事，更何况农无税这是一项天大的仁政，我辈商贾也咬着牙承受了，造成的后果就是物价飞腾，小商家纷纷关门歇业，大商家紧缩产业，我大唐的商税从巅峰时期的六千三百万枚银币下降到了如今的四千八百万，整整减少了一千五百万枚银币，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讯号了，本该引起四民动荡，国用弊儊。


然而，我大唐将士奋勇征战，开疆拓土，擒王杀将斩获无数，这些大量涌入的战利品，给大唐原本就枯竭的国库，注入了新的生机，于是，所有原本会出现的问题，都被掩盖了，大唐依旧歌舞升平，农税不断地降低，百姓手里也有了大量的积存，国运昌泰莫过于此。


没有人会去关心我辈商贾的苦衷，一件货物从出产到运输，再到包装，出售，这里面的辛劳和汗水难道就不是劳作吗？


为了勉强苟活下去，微臣远赴塞外，云侯大军过处的烽烟还没有散尽，微臣就沿着大军走过的道路在沙漠里行商，爬冰卧雪是为常事，不但要搜集货物，还要和零星的散兵游勇交锋，其中的苦楚一言难尽。


陛下说微臣垄断了十六王封地里的火油，会有大量的财富涌进腰包，您却不知道微臣的苦楚，火油确实被微臣垄断了，这只是表象，油泉处在十六王封地，所以，十六王占据了三成股份，因为火油为军事物资，兵部在这里必须占有三成的股份，这就是陛下所说云侯被微臣所蒙蔽的因由，可是啊，六成股份或为藩王，或为兵部占据，这六成都是实实在在的利润啊，十六王，和兵部不需要出一枚铜子，就能分享最美味的果实，而微臣，不但要组织生产，运输，贩卖，同时还要承担八税一的重税，这才能将沙漠里的油泉制作成火油，卖给百姓点灯之用。期间的利润，已经少的可怜了。


我大唐的粮食丰饶，粮价作为税率的表征是非常准确的，丝帛也因为这些年粮食产量的增长，有了大量的剩余，陛下，这两项产业，在我大唐已经无法担负八税一的重荷，这些年，长安几乎看不到私营粮店和私营的布帛店铺，百姓们都是从官仓买粮，买布，这是因为陛下允许百姓用粮食和布帛低税的原因。


这是不正常的，我的陛下，一个产业只有不断的进行深加工，细加工才能有附加价值，而这些深加工，细加工，就需要商贾的参与，将粮食制作成各种糕点，将布帛制作成各类成衣，这样的做法不但能延伸产业链条，还能为大唐闲散的劳力提供赚钱的机会。


陛下，说到底，您是要养活天下百姓的，但是现在，您大军已经无处可以征讨了，亦或是能够征讨，也会得不偿失，所以这个时候，我大唐就需要商贾来为这个伟大的帝国造血，只有源源不断的造出新鲜血液，才能让大唐这个巨人屹立不倒。


我的陛下啊，不是商税制定的越高，我大唐收到的商税就越多，凡事都有规律，破坏了这个规律只会适得其反。微臣恳求陛下，给商贾一丝透气的空间，再这样下去，大唐无商矣，微臣也只得解散店铺，回乡务农了，大唐再也没有商贾可以帮助陛下养活天下嗷嗷之口。”


“求陛下开恩！”何邵说完，底下的十三位商贾齐齐的将头叩在光滑的地面上，有些商贾想到伤心事，居然嚎啕大哭。


李二愣住了，何邵的一番话让他的心里掀起了万丈狂澜，怎么还有这样的一个说道？商税制定的越高，朝廷的收入反而会下降？百姓手里并不缺少钱粮啊，于是李二的目光就定在户部尚书褚遂良的身上，想听听褚遂良怎么说。


不等褚遂良出班禀奏，许敬宗抢先出班禀奏道：“启禀陛下，微臣这里有一份明细，我朝商税最高的就是贞观十五年，确实如同何邵所说，总额为六千三百万四十六万枚银币，也正是如此，户部才会在贞观十六年重新厘定商税。将商税定在八税一，这也是有原因的，主要是因为我大唐当时已经开始了全面的建设，运河，蜀道，三京工程全面启动，户部为了获得更多的钱粮，才提高的税率。


结果并不如人意，贞观十七年的商税就少于贞观十五年三百万枚银币，而后更是逐年递减，到了今年，商税已经下降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前三个极度的结算，只有两千八百万枚银币，虽然，年底的这一季度为重头，微臣认为，总数已经不可能超过四千万枚银币，而大部分商税来自于广州，泉州，明州，登州，杭州，邕州，和岳州，长安的赋税总额第一次低于岳州，至于益州，扬州，在户部缴税名录上已经排不上名号了。


外贸的商税已经高于国内的贸易，不是因为外贸的规模庞大，而是因为外贸的利润丰厚，确实如同何邵所言，国内贸易已经成了鸡肋，陛下这些年藏富于民的宏伟计划，恐怕要被日益上涨的货物价格所吞噬掉。一旦商税不足以支持国用，农无税就成了笑话！我大唐君臣也就会成为天下间最大的笑话。”


大殿上安静的吓人，良久之后长孙无忌缓缓开口道：“无稽之谈，商贾不事生产，多收税也是应该的，这些年你们仰仗大唐的赫赫声威，在那些战败国敲骨吸髓，难道这些也是老夫信口胡柴不成？今年修律，老臣以为，商律应当细化，直到现在，老臣都认为农桑才是国之根本。”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六节 吐蕃王妃


“世事洪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商税如今占据大唐赋税的七成份额，这是大势，不管长孙无忌如何的坚持，都无济于事，国家需要钱来支撑，官员需要钱来摆阔，长孙无忌逆流而上，恐怕他自己的盟友都不干啊，每家每户都有商家，他们这些年恐怕已经对商家上缴的利润非常的不满了吧？


褚遂良也是人杰，没道理看不透这些事端，皇帝陛下更是在坐等火山爆发，作为一个玩弄权术的高手，陛下不会不明白只要第三方参与进来，他才能左右逢源，将自己的优势扩大到极致，陛下现在在大唐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但是他现在故意在淡化自己的存在，想要从这些蛛丝马迹里发现以后朝堂变化的一些规律，从而加以控制。


现在商人出现了，伸手向必须啊要权力，至少在向陛下要参与制定商律的权利，这一次何邵会成功的，早就和他说过，没有流血牺牲，想要争取权利，根本就在做梦。


陛下的权力是怎么得来的，你我都清楚，长孙无忌的权利是怎么得来的，你我也知道，至于我的权力也是从尸山血海里弄来的，坐享其成可不行，没有人会大度的将自己的权利拱手相让，我也不愿意啊。”


李泰扔掉手里的羊骨头，看着面前高耸的摩天崖说道：“我不喜欢争论，所以我干脆到金牛道来接你，我大哥自己就能应付，他也对商人很感兴趣，他这一次推动商人伸手要权，从中获取的利益一定很可观，这还是他三年来第一次旗帜鲜明的支持某一个集团。”


向阳的山沟里，云烨和李泰面对面的坐在一堆炭火跟前，浑身上下裹满了皮裘，云烨把羊腿放在火上烤烤，用刀子将外面的那层焦黄的肉皮削下来，满意的放在嘴里嚼。


“你也不急着回去，等到尘埃落定之后再回去，我们去秦岭打猎去吧，年纪大了，没有什么好玩的，只有打两只兔子，宣泄一下心情。”


云烨看着李泰在摆弄自己皇家版的顶级手弩，叹了口气说：“你老婆跑了，与我无关，再说你又不是只有一个老婆，家里最少还有七八个，反正你闲的没事，去找她们去，我打算在摩天崖好好地睡两天，前些日子心情不好，总是睡不着，现在有机会，白痴一样的大睡三天才是正经，要打猎你自己去，我没兴趣。”


云烨说完话，就裹紧了皮裘，要家将准备好帐篷，在这片风景如画的好地方，睡一觉也是人生一大美事，乱糟糟的长安现在回去一点都不合适，会被李二抓住问东问西的。


李泰吼了两嗓子，见云烨头都不回的钻进了帐篷，也觉得很没意思，手指一动，一矢三发的弩箭就带着嗡鸣声钉在了松树上，将树上的松树吓得连蹦带窜的上了别的松树。


喧闹的朝堂和幽静的摩天岭形成了两个极端。


过了摩天岭就能踏上关中的道路，这里只有一条道路，唯一的一条联通蜀中和关中的道路。


清晨的阳光穿透了寒雾照耀在道路上的时候，云烨握着一本书坐在路边的大石头上，露水已经把手里的书本沁润的有些潮湿，书皮上面的墨迹晕染开来，这是一本《韩非子》，等到山间马帮的铃铛声传来的时候，云烨身上的皮裘也挂满了露珠，他已经在这里站立了快一个时辰。


马脖子上挂的铃铛响的不急不缓的，但是云烨的心却变得非常的火热，骑坐在马帮队伍最前面的一皮马上的人掀开自己帽兜之后，一张倾城倾国的面容就显露了出来。


“雪山上的仙女哟，问候尊敬的侯爵，愿您的福泽就像大河绵远不绝！”


云烨拿起手里的书看了一眼说：“你是怎么成为吐蕃王妃的？寒辙这个家伙还真是不择手段啊，硬是把你嫁给了一个十岁的孩子？”


听到动静的李泰也从帐篷里探出头来，瞅了一眼，马上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八卦之心大起，原来云烨这个家伙也不老实，在外面养了这样一个绝色的外室，作为兄弟那是一定要鉴赏一下，看看自己兄弟的眼光如何。


“见过魏王殿下！”李泰还没有自我介绍，那个美人就主动的向他行礼，惊愕之下才发现这个女子确实美艳绝伦，白瓷一样的肌肤，如画的眉目，再加上飘渺的气质，难怪可以将云烨迷得忘记了家里的几个老婆。


“哈哈，嫂嫂不必多礼，这是在荒郊野外，都是自家人，不必多礼，这么些年我这位哥哥将你放在外面，多年难得见一面，真是委屈你了，这回好了，既然要去长安，那就是说可以进家门了，你放心，辛月嫂嫂为人极好，断然不会让你受委屈……”


云烨和匙儿看着多嘴的李泰，就像看着一个白痴，好不容易等他说完废话，云烨才说：“这位是吐蕃的王妃，也是寒辙的妹妹。你早年见过的。”


“吐蕃王妃？吐蕃王贡松贡赞只有十岁，哪来这么大的一个老婆？休要骗我，你就算是找了一个外室，又不是多大的事情，我兄弟乃是英雄豪杰，配这位美人正好相得益彰。”


“她还是神教的圣女，说这些话就不怕被神仙惩罚？”云烨无奈的对李泰解释。


匙儿倒是笑吟吟的站在那里，一张俏脸埋在火红的狐裘里显得更加的美艳动人。


李泰无意中瞅见了匙儿身后的战马，走过去看了一下鎏金的马具，这才回到云烨身边说：“她真的是吐蕃王妃？”


“确实是！”


“她找你干什么？为何会出现在蜀中？你留在这里就是为了等候她？”


“对啊，松赞干布死了，禄东赞现在一手遮天，前些时间还攻破了尼泊尔，进入了天竺，一时间被吐蕃人称之为战神，贡松贡赞如果再不找点外援，估计很快就会被禄东赞弄死，所以人家就娶了这么一个大美女当老婆有什么不对的？”


李泰朝着庞匙儿尴尬的拱拱手，把云烨拉到远处说：“好像寒辙也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妹子估计也算不上好人，贡松贡赞的日子一定非常的难过。你这样私自接见外藩，好像也不合规矩啊！”


“我干了什么？我只要把她们秘密的带进长安，见到陛下就好，至于搞那些阴谋诡计，你知道的，我不是很擅长，但是，你爹和你舅舅他们可是绝世高手。”


“我就知道功臣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像我爹这样的皇帝简直举世难求！我不管你的这些破事情，不过大唐要吐蕃的雪原干什么？我们的人又上不去，没好处的事情我爹他们不会干的，现在我爹对于钱财和军队看得非常的牢靠。”


“拉倒吧，陛下现在做梦都想干掉禄东赞，吐蕃谁掌权都没有禄东赞掌权可怕，巴不得换一个人呢，你想啊，禄东赞和寒辙在吐蕃杀的人头滚滚，烽烟弥漫，你说谁最想看到这样的一幅场景？”


“好像是我爹！不过吐蕃人没理由看不到这样的危机啊，会轻易的让大唐捡便宜？”


“争权夺利的时候谁还去管吐蕃的生死存亡，你又不是不知道，寒辙就是一个疯子，现在看起来虽然非常的聪明，睿智，我告诉你啊，那家伙就是一个疯子，骨子里就是一个疯子。如果有一天，这家伙要杀光全吐蕃的人我都不奇怪。”


李泰高兴地点点头催促云烨道：“那就赶紧去谈，我们这就收拾东西回长安，四百多里路，骑上快马，三五天就能赶回去。”


云烨对李泰孩子般的心态实在是没有办法，这家伙现在就是这样的一副心态，老婆跑去了海上，随时都会遭遇危险，所以为了让自己活的轻松，就把所有的事情都简单化，不想陷入无休止的思虑之中。


和庞匙儿也是多年未见，这个女人似乎变化不大，岁月的流逝并没有让她的面容变得成熟，反而变得越发动人，身边的从人都是吐蕃人，几个身着彩衣的吐蕃侍女将她照顾的非常周到，那些吐蕃男子看到庞匙儿，眼中流露出的不是男人看女人的欣赏，亦或是见到上位者的尊敬，而是把这个女人当神灵来看，也是，寒辙神王的名头如今在雪域高原早就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吐蕃人的心里。


“小武可好？”


云烨和庞匙儿并肩走在山坡上，猛然间听到她问起小武，不由得苦笑着说：“你小心了，小武的脾气现在很不好，你当年让她出了丑，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怀，你到了长安还是不要见她为好，我担心她会砍死你！”


庞匙儿嫣然一笑，理一理长发对云烨说：“我这一生活到现在，最难忘的就是在书院里度过的两年时光，和小武的纠纷也是少年时的小摩擦，听说她如今早就成为人母，很想看看她的孩子是不是和她一样整天张牙舞爪的。”


“小武可不是张牙舞爪，她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孩子，如今历练了许多年，变得更加沉稳，你和她倒是棋逢对手啊！”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七节 洪水猛兽


云烨没有按照李泰脑残的想法在蜀道上狂奔，安全到达长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本来打算走的很隐秘，但是那些吐蕃人一路上总是不断地唱歌，这让人非常的头疼。


庞匙儿也不阻止，坐在马车里带着一种圣洁的笑容看着这些一路欢歌的吐蕃人，问过领路的云家商队头领才知道，他们就是这样从松州一路唱道秦岭的。


都说吐蕃人是最靠近太阳的种族，心地纯洁的就像冰雪一样，当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杀起人来才会更加的让人毛骨悚然。


快乐，就是庞匙儿一心想带给这个种族的东西，休憩的时候，庞匙儿也会和那些吐蕃人一起围着火堆跳舞，只有云烨和李泰两个人，就像两个傻瓜一样蹲在一边看。


聪明和愚蠢这是相对而言的，云烨认为这些吐蕃人其是就是一群卖国贼，在出卖吐蕃人，在毁掉吐蕃的文化，但是在他们看来，自己是在追求快乐，追求最纯洁的快乐，禄东赞带着吐蕃最强悍的武士在雪域高原横行，征收沉重的赋税，抢夺他们本来就不多的青稞和牛羊，这让他们不快乐，所以就要站在王妃的一边，打倒禄东赞，推翻禄东赞的暴政，他们宁愿欢快的唱歌跳舞，也不愿意饿着肚子享受武士的荣光。


他们能接触到的就是自己的族群，最多能见到威严的族长，在青天底下放声高歌，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尽情的嬉戏，关心自己的青稞长势，关心自己的牛羊是否肥壮，对他们来说这些才是自己的全部，至于家国这样的东西，是禄东赞他们这些人提出来的，是英雄就该和最恐怖的恶魔作战，是豪杰就该去杀死山谷里不散的怨灵，杀人，才是真正的懦夫行为。


云烨的面颊抽搐的厉害，李泰的干笑也越发的无趣，“匙儿，这就是你的教义？我总觉得那里不太对，整天唱歌，整天跳舞，整天的男人追逐女人？享受自己的青稞，享受自己的牛羊，享受自己的爱情？不考虑凶恶的强盗？不考虑敌国的入侵？也不考虑天灾人祸？”


“为什么要考虑？人难道就不该生活的快乐一些吗？人难道就不能追求自己心爱的人儿吗？人难道就不能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吗？


上古时期，我们难道不就是这么生活的么？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我们的祖先不就是赤裸着身体追逐猎物，吃饱了之后，不就是围着火堆跳舞唱歌的吗？夜深了不就是围着火堆繁衍生息的吗？我们为什么要改变？


有人死了，我们用歌声送他们离开，有人降生了，我们也用歌声欢庆他的到来，至于你说的家国之念，那都是帝王将相强加给我们的，我们天生就是自由的，土地是我们的，青草是我们的，阳光是我们的，生命也是我们的。如果有敌人，那就说明我们的教义没有传播给那些可怜的人，等到他们明白我们的教义之后，就会放下武器，和我们一起纵情高歌，纵情舞蹈。”


庞匙儿用诗一样的语言，在向云烨李泰宣扬她的教义，听得云烨和李泰汗流浃背，惶恐不已，因为她说的不是玩笑话，看着那些无忧无虑的吐蕃人，他们真的好像非常的快乐。


庞匙儿的外貌太具有欺骗性了，云烨和李泰俩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部下，这几天已经变得能歌善舞，自古秦兵耐苦战，秦人死不旋踵的钢铁意志居然经不起几首胡编乱造的歌，几曲随意扭动的舞蹈的侵蚀，还没到关中，大唐的武士们就已经大方的把自己横刀交给吐蕃人拿去切割羊肉！以前他们手里的横刀尊贵无比，老婆乱动一下说不定都能招来一顿臭揍，更不要说把自己珍逾性命的武器送给别人插上肉放在火堆上烤！


“烨子，你确定要把这个鬼女人带到长安？他们是瘟疫啊，如果任由庞匙儿在长安宣传教义，这就太恐怖了，咱们唐人要比吐蕃人更喜欢教义里描述的生活，想想看啊，和尚们只是空口白牙的说信佛可以求得来世，天下间信佛的人就已经数不胜数，如果让这个女人站在大街上开始宣传教义，今生快乐，来世依然快乐，世世代代都快乐，而且这种快乐时看得见，摸得着的，再加上还有一个长得像天仙的妖女，老天爷啊，大唐的基业非垮了不可，也不知道禄东赞是如何忍受这些人的。


我越来越觉得禄东赞急匆匆的去攻打尼泊尔和天竺，其实是为了逃跑，而不是为了拓土开疆，这些光知道傻乐的蛀虫，估计已经把雪域高原毁掉了吧？”


云烨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回答李泰的问话，痛苦会传染，事实上快乐的传染性更加的强烈，如果一个民族成了一个快乐的民族，这个民族基本上就离完蛋不远了。


快乐就像蜜糖一样，天然就有让人迷醉的神奇魔力，在遥远的古代，甜蜜就代表着快乐，人喜欢甜蜜是天性，同理之下，人喜欢快乐也是他娘的天性！


寒辙的教义还是云烨教给他的，当初也没有当成一回事，谁知道十年的光阴那些胡说八道的教义就能在吐蕃高原上形成一股风潮，吐蕃的王娶了比他大了二十岁的女人，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庞匙儿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只有神和人的结合，才会让人忘记神的年龄，就像董永和七仙女，刘彦昌和三圣母，明明七仙女和三圣母虽然都披着一张美女的皮，都已经是老的不能再老的老婆娘，在民间的传说里，她们和年轻的小伙子相爱，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只会让其他人产生淡淡的羡慕之情！这是见了鬼了。


一群快乐的人簇拥着两个不快乐的人走在回京的路上，李泰想要追求快乐的心是假的，他的心里其实是非常苦涩的，如果真的想要快乐，早就加入这支快乐的大军里去了，如果不是顾忌到云烨，庞匙儿哪怕宽衣解带也会让李泰快乐起来。


别人越是快乐，他们俩个人就越是痛苦，眼看就要出了秦岭，云烨坚持认为，庞匙儿应该住到云家去，祸害云家的人就足够了，不能住到驿馆里祸害别的大唐人，他们是瘟疫，需要进行隔离，当然，变态的云家人，一定会对这些人产生足够的抗体，因为云家人就已经够快乐的了。


随同云烨去岳州的家将全部被送去了酒坊，在那里他们的快乐一定没有施展的余地，云家的几位老家臣，会把他们身上的武士热血找回来的，唱歌跳舞？在云家的酒坊里放个屁都需要获得老家臣的首肯，尤其那几个从玄甲军里退役的老家臣，更是变态中的变态。


小武在第一时间冲到了云家，找到了住在魔姬院子里的庞匙儿，多余的话一句都没有，拎起茶壶就劈头盖脑的砸了过去。


女人打架一个男人蹲在边上看不太好，云烨长叹一声，就关上门走了出去，小武这些年虽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但是武功却从来没有放下过，不能和小苗比，打庞匙儿估计还是没有问题，这是陈年的旧账，总还是需要清算的。不过庞匙儿是寒辙的妹子，估计也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变态家族出来的，总会有些压箱子的本事的。


魔姬听着自己院子里传来的厮打声，端着一簸箕玉米粒在喂自己的六爻鸡，六只大公鸡如今已经长得足有半人高，旺财早就已经已经放弃了复仇，如今连这片院子来都不来，隔着花园的矮墙探着头看正在和魔姬说话的云烨。


“邪教啊！侯爷！甜蜜的东西当然让人迷醉，十丈软红其乐逍遥，声色娱人虽说下乘一些，效果却非常的显著，都说美人窝就是英雄冢，您吧这个妖女送进皇宫，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太难以预料了，李家的人天生就好色如命，从李渊到李世民都是如此，越是雄才大略的英主，欲望就越发的强烈，庞匙儿这样的女人对皇帝那样的男人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您现在还以为烽火戏诸侯之类的故事是传说吗？早年间老身打算将小武培养成那样的女人送进皇宫，见您对这样的事情极度厌烦才无奈作罢，否则，小小的长孙无忌怎么能让侯爷如此的烦心？


庞匙儿是白石宫的人，白石宫的人天生就是疯子，您知道完美到极致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吗？”


云烨摇摇头，对于这一点，魔姬是真正的宗师。


“毁灭！就是毁灭！不会错的！不管从天意还是到人意都是这样的，所以天尚不全，遁去的一无迹可寻，这都是有道理的。”


白石宫的人以前可能还没有这样的心态，但是现在不同了，他们在用宗教欺骗吐蕃人的时候，那些被影响的吐蕃人反过来也会影响他，虽然很轻微，但是日积月累之下，最疯狂的恐怕就是地位最高的那一个，所以啊，您不要看这个女人说话很有条理，思维清晰，其实她已经疯了。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八节 天空之城


云烨疑惑的要命，匙儿果真疯了？一个温婉的女子，在不知不觉中表现出来的放荡，让人担忧，不过魔姬却不这么认为，放荡和贞洁是两回事，一个处子放荡，只会让人感受到无限的悲凉，匙儿就是这样，难以置信，她居然还是处子。


“如果不是，老身就把这只眼睛抠了去！”魔姬在这方面的地位无人能够动摇，长孙他们过来练习养生的时候都要向魔姬请教。


匙儿果然很快乐，被小武一脚从屋子里踢出来，还彬彬有礼的笑着给云烨施礼，然后又走进屋子，过了一会被踢出来的是小武……


朋友这东西很奇怪，云烨的朋友来了一般都会要酒，要肉，然后拉着主人大醉一场，云寿的朋友来了也差不多会是这样，云欢的朋友来了，他们就会悄悄地去青楼。


小武基本上没有朋友，如果非要勉强找出来一个，只有把匙儿算进去，她们见面不说话，光打架，好在小武没有动用手弩和火药，匙儿也没有动用那些奇怪的药粉。她们在打架的时候还特意避开了脸，没有抓头发，很男人的一种打架方式。


小苗挺着大肚子走到云烨身边说：“夫君，要不要妾身把她们分开？”这一定是狄仁杰的主意，很担心自己的老婆吃亏。


“不用管，打架打得不畅快，以后还会打，一次解决很不错，让她们继续，总有打累的时候，这是在家里，出不了大事。”


云烨扶着小苗坐到花园的矮墙上，很贴心的给她加了垫子，自己伺候怀孕的妇人次数多，所以一切都是顺手拈来，小苗很享受自己丈夫的贴心，抚摸着肚子问云烨。


“夫君，您是喜欢男孩子，还是喜欢女孩子，妾身总想要个男娃，咱家的男丁实在是太少了，只有寿儿和欢儿，不美气。”


云烨摇头道：“三十五岁以上的人恐怕很难生出儿子来，以前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好像生女儿的人占据了七成之多，不过这个做不得准，管他生男生女，只要你平安的把孩子送到世上就万事大吉，都是我的孩儿。”


陪着小苗说一些家常话，辛月见魔姬已经走了，也就走了过来，只要云烨和家臣说话的时候她绝对不会过来的，听着屋子里乒乒乓乓的打斗声担忧的问夫君：“会不会打坏了，她们俩个不管谁受了伤，都不好。”


云烨从小苗的手里拿过一颗栗子慢慢的剥着，直到剥出一个完整的，放在眼前欣赏一下，就放到小苗的嘴里，这才对辛月说：“现在已经平缓了好多，估计快没力气了，她们两个人其实互相欣赏的成分更多一些，一个漂亮的女子看另外一个漂亮的女子总是不会太舒服的，火气发泄光了，就会好的。”


辛月从云烨手里夺过来一枚新剥好的栗子点头说：“确实如此，妾身现在看小苗就有点不顺眼，打不过，只好抢一颗栗子吃。”


夫妻三人哈哈大笑起来，冬日里的花园到底还是寒气逼人，云烨见屋子里的人似乎依然没有罢休的意思，就搀扶着小苗和辛月一起进了侧屋，老奶奶就住在这里，老人家现在已经非常的老了，被丫鬟伺候着坐在热炕上絮絮叨叨的说着往事，她的耳朵不太好使，但是眼睛却没有昏花，眼见孙子从外面进来，立刻就变得笑容满面。


“老祖宗，您这是偏心啊，媳妇每天都来给您请安，总是听到您数落媳妇的话，您孙子一回来，您看您笑的都成了弥勒佛。”


辛月一见到老祖宗立刻就脱掉鞋子上了大炕，给老人家背后塞了一个靠枕，笑靥如花装小孩子，被老祖宗宠溺的拍了一巴掌，这是她们之间的游戏。非常的熟稔。


云烨笑眯眯的听着老祖宗讲云家以前的事情，也听她不断地埋怨大丫小丫这两个没良心的，总说自己没几年好活了，也不知道回来看看。


云烨没必要说话，只需要倾听就好，说什么话老人家已经听不见了，把嘴贴在老人家耳朵边上大声吼对谁都是一种折磨。


云定兴是找不到了，云烨找了好多年都杳无音讯，为此他甚至动用了都水监的力量，这样都找不见，只能说这个人已经魂飞渺渺了。


这其实是很多人的遗憾，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其实还是晚了，有力量的时候回首四望，发现已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自己复仇的时候，这样的复仇没有任何的意义。


老人家的一生，既是坎坷的，也是幸福的，亲眼看到一个比以前强大百倍，千倍的云家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慢慢成长，对她来说，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说不了多少话老人家就已经感到疲倦了，将眼睛已经半眯的老人扶着躺下来，这才走出房门，云烨非常的确定，老人家的时日真的不多了，只是舍不得自己的孙子，想多看一眼云家的繁盛，这才竭力支撑着活下来，只要这一口气泄了，人也就去世了。


“老祖宗这些天总是说自己就是一个累赘，她如果死了，您就要丁忧，虽然陛下可以夺情，但是对您的名声还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所以总是担心自己睡着了之后，第二天醒不过来，总是要丫鬟一晚上叫醒她好几次。”


没有那个必要，我现在看得很开，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态，不要苛求，那样对老人家过于辛苦，当年颜老先生就对我说过，老活着不死，也是一种极大地痛苦，所以啊，颜老先生，李纲先生，他们去世的时候都是那样的坦然，就像是去赴一场盛宴。


老祖宗就让她这样吧，多活一天就是我们的福分……


云烨回到大厅上的时候，发现小武和匙儿正坐在一张桌子前面吃饭，衣衫都已经换过，头发也重新梳理过，两张俏脸没有任何的伤痕，但是看她们艰难的拿着筷子的模样，就知道她们的身体现在一定到处都是伤痕。


“手抖得筷子用不成就用勺子，叉子，洒的满桌子都是饭食，这是在造孽，多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一样的胡闹。”云烨坐到一边轻声的训斥。


小武一瘸一拐的走到云烨的身边，抱着师父的胳膊像小孩子一样的撒娇说：“这样的日子才过的畅快，小武巴不得七老八十了还能在您面前当孩子。就是某些神经病女人没有这个福气，还嫁了一个十岁的小丈夫，真是笑死人了，哈哈哈哈……”


小武笑的非常的放肆，匙儿的牙齿咬的咯吱吱作响，没法子反驳，只能低头吃自己的饭，眼眶里明显的有眼泪在转圈圈。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小武见匙儿好像快要哭了，神情不由得也变得有些尴尬，匙儿的身世她是知道的，这辈子就没有办法获得自己的幸福，自己好像不该说这些伤人的话。


但是她高傲的性格根本就不允许自己向别人道歉，所以能闭上嘴不说话，已经算是最大的让步了。


“多吃点，匙儿，你哥哥怎么还在大勃律？那个国家听说已经被他搬空了，生生的将一个国家的人从平原地带搬到高原上建设自己的神国，难道说他真的认为自己已经是神王了不成？”


匙儿抬头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的笑容，高兴地回答道：“大哥找了一处最陡峭的山峰，发誓要把那座山峰变成一座天上的城市，图纸是公输家出的，我来的时候，那座天空之城的偏殿已经完成了，站在偏殿上，脚下是茫茫的云彩，头顶是蓝蓝的天空，整座城市都是硬生生的从岩石上抠出来的，大哥总说如果他手里有足够的火药，这座天上的城市只需要二十年就能完工。现在泼水烧石头，进度太慢了，我这一次来，就是想从大唐获得一些火药，加快城市的铸造的不伐。


大哥常说您在人间建造了玉山城，那里囊括了这个人世间所有的智慧，所以他就打算在雪域高原建造一座离神仙最近的城市，至少要超越昆仑山上的神庙。”


云烨不敢想像这座城市建好之后会死多少人，大勃律的人口不过八十万，依靠这八十万人想要建造出这样的一座城市，几乎是不可能的，原始的工具，加上艰苦的气候，这八十万人大概不会有人能够活下来，全部填进去都不够。


“你大哥这是打算用人命来填啊！”


“建造神国，是他们的荣耀！”


小武忍不住说：“你们以前不是不相信神灵吗？怎么现在这么热衷于建造神国？为什么呀？这样做和你们以前的那座白石宫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白石宫是污秽的，肮脏的，腐朽的，天空之城是圣洁的，神圣的，这个世界上既然没有神灵，我们就制造出一个神灵来，他能知道人间的疾苦，世人的悲欢，有着最纯粹的怜悯之心，最慈悲的行为，当然，他还需要有一个最纯洁无瑕的身体。”


“你们打算造神？”小武已经认为匙儿够疯狂的了，没想到她会疯的这么厉害。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三十九节 异族，异族！


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的结局会是如此的具有戏剧感觉，带着匙儿进入皇宫之后，接见匙儿的居然是皇后长孙氏。


李泰笑的像个哈巴狗一样的陪在母亲身边，马上就要四十岁的人天晓得他怎么能坐在母亲身边的地毯上，攀着母亲的椅子朝着别人傻笑。


谈论军国大事的时候难道就不该皇帝出马吗？


“陛下去了九成宫，打算亲自监督商律的执行，所以，有什么事就对本宫说吧！”长孙看着匙儿眼睛里寒光直射。


云烨打死都不相信诺大的皇宫找不出一个安静的地方审议《商律》？就算是有何邵他们参与，你方便在皇宫，玉山上多的是地方，更不要曲江那里还有九曲回廊，万千的宫舍，非要跑到洛阳附近才能商讨不成？


不敢说，现在的长孙行事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谨小慎微了，而是真正的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女主人了，就算是有逾越的地方也没有人会站出来指责，毕竟在朝堂上，已经没有了魏征和王珪这样的忠直的臣子了。皇帝的戒心也被这么多年生死与共的感情慢慢融化了。


“吐蕃与大唐乃是一衣带水，睦邻友好的邻邦，吐蕃王有难，大唐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只是王妃此次前来，可有国书金册？”


长孙的话就是彻头彻尾的外交辞令，庞匙儿展颜一笑，从袖子里掏出国书递给了随侍的宦官，长孙在见到了国书之后脸上的寒意这才慢慢的平息，从高高的丹樨上走下来，牵着匙儿的手说：“前些年还是书院里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娘子，短短几年，怎么就成了吐蕃王妃？唉，白石宫的传说本宫心向往之，无缘得见啊，难道说那座白石宫殿真的存在？一头撞在石头上果然不会头破血流吗？”


云烨很想插嘴，却被长孙电锯一样的目光给逼得闭上嘴，现在能随时随地给云烨脸色看得人就只有长孙了，这就是闭嘴的意思，她老人家从一开始先是站在母仪天下的凤座上傲视天下，见到原本和她地位相当的匙儿也没有起身迎接，这就是打算给匙儿一个下马威，后面见到了国书又立马把自己放在长辈的位置上长吁短叹，匙儿嫁给十岁的小男孩关你什么事。


李泰笑着把云烨扯出了两仪殿，来到外面之后云烨立刻掐着李泰的脖子质问：“陛下为什么会去了九成宫？我为什么都不知道？军国大事为什么会是娘娘和我谈？你到底对娘娘说了些什么？怎么娘娘的反应这么大？”


“没人能命令我爹，要去九成宫是我爹自己的主意，他认为自己身在九成宫才能兼顾三京，这一次《商律》的制定，国家非常的重视，我父皇也想制定出一套尽量合理的律法出来，这一次一旦制定后，至少五十年内，不得改动，以后也只能慢慢的增加条例。


听说商人们不但要求《商律》有所改动，甚至想把商人财产受皇权庇佑，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占这一条加入到典诰里面去，为此不惜动用巨资上下打点，从皇族到勋贵，几乎一个都没有落下，所以朝堂上喧嚣之声甚重，我父皇也不得不小心应对。


至于吐蕃王妃来大唐，我向父皇禀报了，父皇说让母后接待一下就行了，他自己带着大队人马直接去了九成宫。”


云烨松开李泰没好气的说：“你一定没有向陛下说起匙儿他们打算对付禄东赞的事情，如果说了，接待匙儿的至少也应该是你舅舅，而不是娘娘。”


李泰把云烨远远地拉到冰封的太液池边上说：“我爹现在很喜欢美人，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总之很喜欢，他老人家更喜欢敌人的首脑的妻女，你看看后宫，不知道有多少，我都不好意思对你说颉利老婆长成那样，我爹都兴致勃勃的不放过。更不要庞匙儿这样的女人了。这个世间，能不被这个女人所诱惑的男人，我觉得就剩下我们兄弟俩了。”


“胡说八道，颉利老婆是义成公主，早就在草原上被李靖烧成飞灰了，是我亲眼所见，那里还有颉利的老婆被弄到陛下后宫里……你说颉利别的老婆？”


李泰无奈的耸耸肩膀，这家伙现在越来越喜欢这个动作。


“你也不要难受，其实这事由我娘来谈，要比我爹来谈好的多，站在我们大唐的立场，如果庞匙儿他们赢了，我们自然欢喜，如果他们输了，事情是两个女人谈的，我大唐就算是要否认，也方便得多，对于吐蕃咱们大唐对他的办法不多，军队冲不上去，硬手段没办法用，所以很多时候只能怀柔，不能把人家惹毛了，要不然今天抢你松州，明天骚扰河西，后天出现在沙漠里，烦不烦啊，我父皇出面事情就没得谈了，禄东赞非要发疯不可。”


云烨看着李泰好久没说话，最后冷不丁的问道：“陛下留下来的长安留守不会就是你吧？也只有是你，陛下才不会通知我。”


李泰苦笑到：“我是留守，你是辅政，最后说话管用的是我娘，不管你要调兵遣将，还是转换城防，印信都在我母后那里。所以现在，长安城说话最算数的人就是我母后。你想要干什么，只要说服我娘就好，多好的机会啊！”


听了李泰的话，云烨也很高兴，这下子自己真的可以在长安城横着走路了，长孙无忌被皇帝弄到九成宫去了，在大马路上都要办公非常的辛苦。长安城现在自己跺跺脚，整个城池都要跳三下，这样好的机会不抓紧了，才是大傻子。


“你要干什么去？”李泰见云烨大步流星的就要出宫，赶紧扬声问道。


“准备文书啊，现在大权在握，如果不用过期就作废了，五品以下的小官，如果再不任命几个，你舅舅回来都会笑话我不懂得把握时机，太子殿下也会埋怨我的，你父皇回来之后如果不在心里骂我是傻蛋都是怪事情。”


果然，云烨才到兵部大堂，李义府就捧着厚厚一叠文书站在门口等，见到云烨回来，笑的像是吃了喜鹊屎，远远地就喊：“先生，先生，这些文书要快快的签署啊，时间晚了会夜长梦多啊，许先生也在拟定名单，估计很快就好。”


云烨也不答话，推开兵部大堂，走了进去之后，就从文海里抽出一幅卷轴，签押上兵部印信之后，就让李义府赶紧把文书送去门下省复核，这是许敬宗的活，然后再从许敬宗那里拿到中书送给苏味道签押，最后呈送长孙阅览。


打开李义府的本章，云烨的眉头就已经皱了起来，排列在第一位的，居然是一个叫做黑齿常之的番将，看到这个人，云烨就想起自己送到皇宫里的黑齿长，没想到黑齿长之还是坚强的出现在大唐官吏的任命书上，李承乾对这个人似乎非常的信任，千牛卫的中郎将都舍得给他。


既然是放在第一位的，那就是不容云烨拒绝的一个人，皱着眉头签押，李承乾不是不知道自己和黑齿长的夙怨，这家伙已经像个半机器人，那把带滑轮的反曲弓已经长在了这家伙的身上，作为人家的儿子一定对云烨这个砍掉自己父亲胳膊，又改造了自己父亲的大仇人耿耿于怀，既然那个家伙都被重用，只能说李承乾也在玩平衡，开始用一个皇帝的眼光看待云烨这个人了。


第二个是契苾，阴山下的肥美牧场全部划给了他的部族，除了云家的一小片牧场除外，就这份恩典，足以让契苾感恩戴德好几辈子。


事实上契苾也回报了李家足够的忠诚，历史上干出这件事的人是李治，所以契苾特意在关中留下了一支部族，发誓守卫李治的陵墓，所以乾陵才能保存到现在依然没有被发掘。


看样子李承乾的墓葬不会被盗掘了，云烨心里想着，就在文书上盖上了印章。李承乾还是没有多大的变化，他很喜欢启用异族的将军，看到阿史那家族的本章，云烨想都不想的就放到一边，这个家族和突厥人有关，而且最喜欢叛乱，所以不能启用。


从许敬宗那里匆匆赶回来的李义府见云烨不同意启用阿史那家族小声地问道：“先生，我们都以为您不会同意黑齿常之的任命，但是您却任命了，他该是您天然的仇人，阿史那家族现在惶惶如同丧家之犬，这样的人应该是最好驱使的，您为何反而不同意？”


云烨抬头看了一眼李义府说：“狗使用起来没有问题，哪怕他会咬主人也没有关系，只要狠狠的抽几鞭子，他就会认同你的权威，因为他是狗。


但是狼就不一样了，不管它表现的如何顺从，如何的忠勇，他的血脉里流淌的依然是狼的血液，在你强大的时候，他会俯首帖耳，但是在你虚弱的时候，反噬起来也是最凶狠的。


黑齿常之是狗，阿史那度古拙是狼，两者不可同日而语。我能容忍仇人的存在，但是绝对不会容忍藏在阴暗角落里伺机而动的饿狼。”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节 划分世界的权利


长孙和匙儿并排走在太液池的边上，远处就是春意盎然的花房，云烨抱着一大摞子文书伸长了脖子等候长孙，这些东西都是要尽早批复的，早点把事情弄好，自己还要回家送云寿去岳州上任，家里事情一大堆，总算把时间消耗在公务上非常的不值。


太液池子已经被冻的硬梆梆的，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好看的，两个穿着皮裘的女人似乎对冰雪非常的感兴趣，总是绕着池子走路，云烨已经冻的脚丫子都麻木了。


好不容易等长孙转过来，连忙说：“娘娘，这里有好些文书需要您阅览，批示。”


长孙看了云烨一眼笑着对匙儿说：“你看看，天下熙熙都是为了名利，你是为了你快乐的教义，你兄长是为了神仙的尊严，陛下是为了天下万民，云烨呢，却是为了自己几个部下操心。


这样也很好，有多大能力，就操多大的心，如果天下所有人都是这样也不错，各安职守，各操各的心，稀里糊涂的混日子也好。只是啊，这个世上总有几个明白人，几个不愿意按部就班生活的人，比如禄东赞就是。


火药关系到大唐的安危，是这个国家的根基，属于国之利器，这样的太阿，是不能持于他人之手，否则大唐就会一日三惊，火药不出大唐国土，这是朝廷的禁令，就是我朝皇帝陛下也不能无偿的将火药外流，所以你要火药的要求本宫实在是难以答应。


至于在松州驻军后撤三百里，这就更加的难以答应，大唐军人除非战败，否则不会退出自己的防区，这一点上几乎没有商量的商量的余地，因为要那里的军人后退，无异于要他们自杀。


玉龙雪山倒是可以商量，只要等陛下回京之后，就能给你一个确实的答复，姚州，戎州都属于剑南东道，黜治大使李道宗也将在一个月后回京述职，到时候应该会有一个关于吐蕃的一揽子计划，所以，你需要在长安逗留两个月。


本宫已经将你的要求送去了三百里外的九成宫，八百里加急，只需两日就会有音讯，你既然已经来到了长安，就不要着急，多浏览一下长安的风土人情，想必玉山书院的许多师长你也去拜会的，从雪域高原下来，好好地将养一下身体也好。”


匙儿笑着拜谢。对长孙说：“不论有没有大唐的支持，天空之城是必须要建造的，不管有没有大唐的支持，吐蕃王都需要获得真正的权利，而不是成为一个傀儡，晚辈这就告辞，静候陛下的佳音，有一点必须对皇后娘娘说清楚，只有在春天的时候播撒下种子，到了秋天才会有丰硕的收获，妾身从未听闻过这个世界上有不劳而获这件事，守株待兔也只能有一，不可能有二。”


长孙笑着称是，但是脸上的不悦已经慢慢的浮现出来，自从举世攻唐过后，李二和长孙一般不再掩饰自己的表情，尤其是对外面的使节。最大的原因就是没有这个必要。


现在边关的将士最喜欢听到的就是天子在发怒，只要天子发怒，他们就会说这是主辱臣死之时，于是一大群兵将就会乌泱泱的冲进别人的国家大肆的烧杀掠夺一番，然后上表给皇帝说已经惩罚了不臣之地，最后会满怀希望的问皇帝要不要擒王杀将！他们把刀子都准备好了……


匙儿出了皇宫，长孙立刻就像火山一样的爆发开来，一巴掌把云烨手里的奏折全部打掉，指着云烨的鼻子开始训斥。


“这样的大事为何不早说？说，你和寒辙还有这个庞匙儿是不是早就有勾连？既然已经有了腹案为何不一开始就上奏？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罪名吗？


这些年对你疏于管教，尾巴都已经翘到天上去了，事事都喜欢自作主张，你难道不知道这样一个狐媚子女子见到陛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患吗？


既然你这么喜欢自作主张，那就自己去解决所有事情，少找我帮忙！”


这就不是一个皇后训斥大臣的话，听起来更像是一位母亲，在责备自己不听话的儿子的时候说的一些气话。


李泰不知道跑去了哪里，云烨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长孙发了一通莫名其妙的火气之后，也不听云烨解释，就气哼哼的回了自己的两仪殿。


云烨重新把地上的折子捡起来，赶紧跟在后面进了两仪殿，知道皇后在生什么气，自己这顿骂挨得很冤枉，皇帝临老入花丛关自己什么事，李家人就是这样，当初李渊在这个年级上还在给李二生弟弟妹妹，这是传统，谁能钣得过来？


吐蕃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放在长孙的心上，如果大唐真的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强攻吐蕃，以现有的力量不是办不到，只要不计生死，不计代价的强攻，大军进入逻些不是难题，问题是逻些那样一座破落的小城，值不值得大唐如此的大动干戈？


吐蕃本来就是半农耕，半游牧的民族，丢弃逻些，带着唐军在雪域高原上打转转，绝对会让大唐军队陷入一个巨大的泥沼，到时候进退两难之下，才是这个帝国的耻辱。


长孙一生气，就会不断地喝茶，眼看着她喝光了一壶茶，云烨才小声的说：“娘娘，微臣也不知道啊，到了岳州才知道庞匙儿从逻些出来，已经到了松州，微臣收到军中急报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所以就在摩天岭等候。


微臣的家臣说这兄妹俩已经疯了，做出来的事情早就超越了常人的预料，您也听到那个天空之城了，那是在生生的拿人命往起来堆。自己痛苦，所以就更加的向往快乐，庞匙儿的教义已经有了一丝邪教的意思，虽说所有的宗教都是要赋予信徒大自在，大幸福，但是像他们这样浮于表面的教义，微臣还是闻所未闻啊。


吐蕃高原易守难攻，我大唐虽然兵强马壮，却也不能轻易地进攻吐蕃，一来得不偿失，二来穷兵黩武之下，会放松对这个世界的监管，到时候会给隐藏在暗处的敌人以可乘之机。


所以啊，娘娘，能打败吐蕃人的只有他们自己，吐蕃人地处苦寒之地，人丁不旺，再加上那里宗教矛盾冲突极大，部落之间征战不休，只要让他们自己乱起来，会慢慢地杀光自己人的，想三国年间，汉人的人口一度不足三百万，这就是内战的可怕之处，因为不管谁输谁赢，被砍倒在地上死去的都是自己的族人。”


长孙听了云烨的这番话，火气似乎慢慢的平息了，对云烨说：“这些军国大事毕竟是要陛下回来决断的，我们在陛下不在长安的这段时间里，只要守好长安不出乱子就好，九成宫距离长安不远，就算事事向陛下禀报，由他决断之后再把旨意传回来，让我们处理，时间上也完全来的急，但是，这个女人不能被陛下看见。”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长孙有些不好意思，假意拿起云烨送来的奏章翻阅起来。只看了两本就皱着眉头问：“怎么全是承乾的意思？”


云烨耸耸肩膀道：“这都是中书省拿来要我签押的文书，一些我同意了，一些被我拒绝了，要不然您看到的会更多。”


长孙看着奏章慢慢说：“契苾也就罢了，这个黑齿常之何德何能进入千牛卫充当中郎将？承乾还真是思虑的周到，这恰好是我最大的批阅权利，从五品！这是要我徇私不成？”


“黑齿常之是宫中箭术教头黑齿长的儿子，您看看后面附录的家世就明白了，不过此人倒是算得上是一员良将，充任千牛中郎将绰绰有余，所以微臣就批阅了。”


长孙噗嗤一笑道：“你还真是外举不避仇啊，一个射雕手被你生生的折腾成一把弓箭，虽说他如今已是苟延残喘之年，你很希望我把他送出皇宫吗？不怕挨了暗箭？”


云烨嘿嘿的笑了一下说：“云家把自家的弓箭借给他使用了这么些年，到了该收回来的时间了，没了那把弓，黑齿长恐怕没办法射箭吧？”


长孙沉下脸来说：“休要大意，这个世间有大智慧，大毅力的人很多，斩草莫过于除根，也罢，既然你保举了黑齿常之，那么，这几天就让黑齿长病故吧！人死了，和人活着是两种概念。”


李泰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笑嘻嘻的走进母亲身边，嘴里咬着一个硕大的梨子，凑到边上看母亲批阅奏章，时不时的还帮着出一点主意。


等到所有奏章批完，长孙拍着最后一个本章说：“看起来你更加的在意大海啊，这一次两只舰队背道而驰，也不知道能不能达成最初的意愿。如果能够将这个世界彻底的探索清楚，本宫认为，我大唐就有划分世界的权利，这其实也是天权，或许，在某些方面，我们比寒辙，庞匙儿更加的疯狂，且不知是福是祸啊。”


云峥看着两仪殿里的那几张巨大的屏风说：“如果上苍有说过不许大唐划分世界的话，微臣倒是很想拜读一下。”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一节 严防死守


两仪殿的屏风总是在更换，因为皇帝陛下的玉宇一览图需要不断的更新，今天发现北面多了一座城池，明天在海上发现了一座小岛，再过了两天，在南方的某个地方居然发现一群黑乎乎的人自称是唐人，并且有了官府在治理，可是大唐的兵部户部从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的一群属下。


这就造成了地图总是在换，书院里学习地理的学生根本就等不到毕业，就会被兵部，户部搜罗一空，一部分去勘测绘制军用地图，一部分去绘制民用地图，如今的大唐地图，早就不是以前那种画条线就是河，画一个圈圈就是城池的时代了，各种各样的正规标示已经让大唐的地图变得非常精确。


本初子午线的恰好从万民宫的那个皇座下穿过，那里将是原点，整个世界的原点，所有的地图标示的起点，就坐在皇帝的屁股底下，为此，工部的人专门奏请皇帝陛下将那张龙椅生生的固定在大地上，作为世界的原点，他不能总是跑来跑去的。


最让工部头疼的就是长江口的那座岛，现在他依然在日夜不停地向大海滑动。当初那座只有一点点面积的沙丘，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座不小的岛屿，方圆足有一里，满是细沙的岛屿上长满了芦苇，所有经过这里的船只，都会绕着这座岛转一圈，做梦都想找到岛上的息壤，不过，这么多年来，不管是飞沙走石的神巫，还是法力高强的道长，亦或是道德圆满的高僧，都没有缘分得见这个绝世的宝贝，李二都狐疑的问过云烨不下三次，他很想知道到底有没有息壤这样的东西。


怎么解释都没有用，清凌凌的长江水会携带泥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只有发大水的黄河才会裹挟着黄泥汤子怒吼着往下游跑。


远古的风从遥远的内陆将尘土搬运到关中平原，创造了黄土地上最丰硕的文明，但是这种最容易流失的黄土，被黄河不断地搬运到山东平原，以至于那里的海面在逐渐的消失，先是变成滩涂，紧接着就会变成坚实的土壤。


李二对于国土面积不断增加乐见其成，可是黄河总是胡摇乱晃的尾巴让那里的土地变得不适于人类居住，二十年的时间里，黄河的出海口，已经改变了四次，为此，皇帝特意下了诏令，不许百姓在那里开垦土地，大唐其他可以开垦的土地实在是太多了。


本初子午线在不断地延伸，她两侧的线段也在不断地向外扩展，等到横线确定之后，它就会把大唐的每一寸国土都变成一个点，不管是泰山之巅，还是幽深的峡谷，总会有两条横竖线段在那里交汇。


长孙在皇宫里就是霸王，很多时候这座巨大的皇城其实她才是主人，李二除了管理一下万民宫，对其余的地方都是从不过问的，所以云烨跟着长孙漫步在皇宫里实在是有些狐假虎威的味道。


后宫云烨是不去的，也没有必要去，再说长孙把那里看得很严，不要说云烨进不去，李泰也进不去，杨妃搬去了太液池对面新修的春华宫，领着上百名宫女太监种温室大棚，阴妃搬去了太液池左面的夏花宫，也带着百十个太监宫女在那里专门织锦。


所以现在皇宫里，李二吃的菜，穿的衣服，都是自己老婆亲手种出来，织出来的，以至于早年间从不断绝的蜀锦进贡都已经停了足足六年了。


云烨进宫，如果不是去见皇帝，就是给长孙，杨妃，阴妃这三位长辈请安，他不觉得自己有去见李二其他嫔妃的必要，这样的爱好，只有李治那个小王八蛋有。


杨妃和阴妃都有自己的活计要干，长孙也有，有一个地方，只有帝后才能踏进去，所以那里的卫生从来都是长孙亲自擦拭。


这个地方就是皇宇殿，只要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整个大唐的地理山川，虽说都是微缩的沙盘，李二对这里却喜欢到骨子里去了，每天如果不在皇宇殿待上一柱香的时间，他就会全身都不舒服。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最直观的看到自己到底统御着一个怎样的国度。


沙盘将虚无的概念变成了现实呈现在了皇帝的眼前，以至于李二只要看到沙盘，就会从骨子里感到舒坦，这是他毕生功业的见证。


云烨和李泰站在门外，透过窗户看长孙一点点的擦拭蒙在沙盘上的玻璃，那上面已经干净的一尘不染，长孙依然擦拭的很仔细，这就是在做样子，云烨认为站立在柱子后面的四个老太监，每天敢不擦拭灰尘？以李二的阎王性子，见到自己最心爱的东西肮脏不堪，不砍下来几个人头才怪，长孙如果想要彻底的将这座宫殿收拾干净，那可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到的。


她不过是依靠这样的行为，来向自己的丈夫表示最大的尊敬，果然，一柱香的时间长孙就已经搞定了，回头瞅着皇宇殿，脸上全是满足的表情。


长孙今天没打算放云烨和李泰离开，从皇宇殿出来，就直接去了杨妃的春华宫，这也是长孙每日里的功课之一。


杨妃如今整个人都变得神采奕奕，带着一副丝绢制作的白手套，正在给一株茄子培土，巨大的温室大棚里面春意盎然，各种各样的蔬菜长势喜人，云烨摘了一根黄瓜在水缸里涮一下，就开始大嚼，李泰却跑去摘了一个红彤彤的狼桃，这东西就是西红柿，是长孙从感业寺老尼姑那里弄来的，云家的大棚里也种了几颗，想要大规模种植，需要等到来年。


“这孩子，这些狼桃都是要留给明年做种子的，怎么就给摘下来了。”杨妃佯怒一下，李泰嘿嘿的笑着走开。


杨妃找了一个小板凳递给了长孙，自己也坐在边上，提过茶壶给长孙倒了一杯茶说：“您尝尝，这是花茶，就是用棚子里种的花配置的，凝神安气，咱们喝再好不过了。”


云峥看着用青布帕包着头发的杨妃，一时间没有办法把这个天下第二尊贵的女人和农妇联系在一起，她和长孙不同，自从有了自己的温室大棚之后，她似乎就变得非常满足，除了向皇帝要些奇花异草的种子，就没有别的要求，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在吴地，一个在蜀中，都过得很不错，虽说不在自己身边，杨妃却非常的欢喜，只有远离朝堂，这两个带着杨广血统的王子才能平安无事，尤其是现在，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没有卷入到皇权的争夺中，这尤其让她感到满足。


“姐姐整天为忙碌，也当主意一下身子才好，小妹这些年劳作。虽说没有了养尊处优的闲暇，却落得个无病无灾，以前身上的那些小毛病也都不药而愈，陛下回来之后，您也过来，我们姐妹好好地享受一下田园之乐。”


长孙握着杨妃的手说：“我可没有你那样的福气，雉奴的事情差点把我逼得发疯，要不是这两个孩子宽宏大量，我早就被活活的气死了。再熬几年，等到我实在没有力气管了，也就自然放手了，长江的狼总是一浪盖过一浪的。”


杨妃笑了一下说：“这座皇宫除了姐姐能够将它官吏的风平浪静之外，别人可没有这个能力把它治理好，这是要看能力的，姐姐其实上马官军都不成问题，小小的皇宫还不给姐姐造成多大的困扰，尽管安心就是。”


长孙似乎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笑了笑，就端起茶杯喝茶。


云烨暗地里猜测，这样的对话是不是每日都要进行一次，长孙恐怕也是因为想要看看杨妃的反应，才这么勤勉的往这里跑吧。


想到这里，云烨很想抽自己两个嘴巴子，不该将长孙想的如此龌龊的，但是他总是说服不了自己，眼前总有李恪那个肥硕的身影在面前晃动。


皇帝把大部分的王爷都给弄到沙漠里去了吃沙子了，留在中原的不太多，最强大的王，也就是吴王恪，蜀王黯了，如果非要再加上一个那就是齐王佑了。


这四个王爷都是都水监重点监控的对象，李黯不止一次的来信说自己活得跟囚犯一样，有时候想要出去打个猎，益州的都督立刻就会派一大群军士跟着，尤为讨厌的就是他身边的五蠡司马，总是寸步不离的跟着自己，估计自己出恭的次数皇帝都一清二楚。


信是蒔莳写的，用了拼音，这个本事是云烨见李黯实在是没有丝毫自由才教给蒔莳的，只希望他能把心里的不满跟自己絮叨一下，一个人心里的郁闷长久的得不到散发，最后就会生出好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他们想要彻底的自由，只有等到李承乾登基的那一天，从皇子，变成皇弟，这才能变得和其他宗室一样，可以时不时的回到长安探望自己的母亲。


不喜欢皇宫里的做事方法，这就不是一个属于正常人的世界，杨妃，阴妃这时候还没有发疯，估计就是这座温室大棚和繁忙织锦的功劳。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二节 小武的枷锁


李泰似乎非常的疲惫，跟着云烨回到了兵部大堂，把胖胖的身子往躺椅上一扔，就打算靠着暖和的炉子睡觉。


云烨扔过来一条毯子，就开始处理自己的公事，处理了不大一会，就看见李泰直挺挺地坐着，两只眼睛瞪着炉子发呆，云烨本来不想说的，见到他这幅样子就端着茶壶坐到他对面说：“彩衣娱亲啊，累不累？好儿子不是这么装的。”


李泰摇摇头说：“没有，我老娘根本就不需要，她和我爹如果没了对手才会伤心难过，如果有对手，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我去安慰。”


云烨点点头，确实就像李泰说的一样，整个一生都活得惊险刺激之极。


“我只是忽然发现蒸汽机和你的炉子差别不大，蒸汽传导的距离越远，就会损失一部分动力，就在刚才我有了新的想法，这些天，你有事没事都不要来找我，高温密封这件事我也有了一个主意，必须要重新试验一下。”


说完话不给云烨任何开口的机会，推开门就走了出去。


这就是在逃避了，李泰打算把自己关进自己的小楼里自成天地，不管外面的风风雨雨了，就在刚才，感受到皇后强烈的警戒心的不光只有云烨，李泰也感受到了，别人这样李泰不在乎，可是母亲这样，就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云烨坐下来继续办公，直到明月初升这才将所有的公务处理完。


李义府端着一锅粥走了过来，从东阁走到这里路途可不算近，砂锅的外面裹着厚厚的一床小小的棉被，这家伙似乎很熟悉这一套。


“先生，弟子熬了一锅稀粥，糯稻米，熬煮之后最是粘稠，您一定会喜欢的。”


云烨笑眯眯的看着李义府手法熟练的拿出两只银碗，两只勺子，装米粥的手法简直带着一股子美感，这家伙能把生活都变得有诗意，确实算得上是一个人才。


米粥熬煮的确实不错，一部分米粒刚刚开了花，另一部分却已经彻底的煮化了，所以香浓和弹牙这两种感觉具备。


就着书院著名的腌萝卜条子，一碗粥让人全身都暖洋洋的。


“先生，您也是知道的弟子正在著述《隋书》，对隋炀帝杨广的最后判语有些拿不准确，听说先生对杨广的功过有其他的看法，所以弟子特意冒昧的过来求教一下。”


云烨笑了一下，确实啊，世人对杨广多有诟病，贪奢淫逸成了主题，东征高丽成了罪大恶极，开凿大运河成了祸国殃民，唯独看不见东征和开凿大运河的意义之所在，也许不是看不见，而是人为地忽略了……


就在云烨整理一下思绪打算开讲的时候，眼光无意中掠过李义府的面颊，这家伙一副惊喜交加的好学生模样立刻让云烨变得警惕起来，这个混蛋叫做李义府，外号叫做人猫……


“滚！”云烨找了一根牙签剔着牙，今晚的萝卜条子有些柴。


李义府大笑起来，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居然让他从椅子上滑到地上，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一边拍手，一边还把腿踢腾两下，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艰难的攀着桌子对云烨说：“不愧是我的先生，比长孙无忌强的太多了，不过，学生还要请教一下，学生的表情都是对着镜子苦练过的，该说的话也是千锤百炼的思索过的，应该没有造作的成分，而诚恳这东西先生早年就给学生讲过，学生自认得到了其中的三味，米粥也是弟子清教了无数大厨，也请教了无数的老妪，将两者的精髓结合之后，就出现了现在的这锅粥，在长孙无忌那里无往而不利，为何在先生这里就原形毕露？您喝了粥，占了便宜，而后一个‘滚’字，简直就是神来之笔，让弟子的全部心血化为东流水。何也？”


云烨扔下手里的牙签郑重的对李义府说：“你的心机过深了，这对你的寿数不利，这句话其实不是在说你，而是颜之推老先生曾经对我的评价，乃是金玉良言，今夜看在这锅粥的份上转送给你，好好地记住了。”


李义府见云烨说的庄重，连忙站起来，整理好了衣衫躬身候教。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那时还是一个少年，飞扬跋扈，意气风发，站在云府门前，抱拳向我说：弟子李义府见过先生！身后跟着你的老父，老母，还有你憨厚的兄长，你兄长手里提的公鸡还在扑棱翅膀……


你考了书院的第一，不要玉山先生的碑帖，不要离石先生的画作，独独提出要吃一顿大唐国侯亲自下厨做的饭菜！一个高傲的少年人想要白衣傲王侯之心已经昭然若揭。


我当初之所以设立那个奖励条件，其目的就是要激扬少年之气，你做到了，书院里比你才气好的人有，比你智谋深的人也有，而今他们在那里？


大浪淘沙啊，我在汉水渡口看到王玄策全家就要被押解上船，远窜到遥远的交趾，作为他的先生，我的心里就充满了悲伤。


马周给我的陈情书，可谓字字血泪，张谏之给我的哀告书更是让我的心痛如刀割，遥想当年，他们在书院的时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啊。


马周身在高位，却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他是一个没有根基的人，作为书院的弃徒，如果没了陛下的支持，他早就粉身碎骨了，现在沦落到吃一只鸡，都需要陛下亲自给他备注的地步，李义府，你觉得这值得吗？


所以啊，李义府，不要过早的显露出自己的才华，尤其是现在，缩起你的羽毛，收起你的爪子，低下你的头颅，不急躁，不冒进，不贪功，一个官员到了四品以上拼的不再是高官显爵，而是看谁在位的时间长，只要你守住本心，慢慢的升迁，哪怕没有显著地功绩，到了你五十岁的时候，你就会自然而然的进入宰相的群体，还没有人会说你一句闲话，记住了，莫要贪功，宁可不思进取也不要贪功冒进，王玄策，张谏之前车不远啊！”


李义府静静地品味着这些话，长叹一声拜伏于地给云烨大礼参拜，而后说：“学生明白了，只是有些时候，身不由己啊！”


云烨笑道：“之所以被牵绊，那是因为你德行有亏，能不能甩掉牵绊，就要看你自己了，那个人也很厉害。”


李义府怵然一惊急急问道：“弟子深受牵绊之苦，还请先生明示。”


“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你当初贪图便宜，现在深受其害也是公平的，那个人我也惹不起，也不想惹，你自己保重吧！”


李义府抱着砂锅出了云烨的大堂，掩好房门之后，瞅着天上的星星冥思苦想，心里急躁的快要爆裂开来，以前还认为牵着自己这条线的人是先生，现在才知道不是，到底他娘的是谁？先生都不愿意惹得人在大唐很多吗？


小武听不见李义府的咒骂，听见了也只会是当做他在唱歌，心情极度愉快的将李义府名下的几根红线一根根的连接到应该连接的位置上，看着整张地图上剩下的几条红线叹了口气，先生不允许阿史那家族重见天日啊。


于是她就将阿史那家族从大地图上取下来，转移到另外的一张地图上，而这一张地图的名字和那张《大唐全舆图》完全不一样，因为那张图的抬头赫然写着《白玉京》三个血红的大字。


狄仁杰就坐在一边，正在翻阅大量的信笺，似乎从中看到了有什么不对，就把那张信笺抽了出来，仔细的看了一遍之后对小武说：“寒辙打算进长安了，这还是他这么些年以来，第一次主动的启动神人，那些人问我们，如何应对？这样的回答要快，因为寒辙已经到了河西！”


小武拿过那张信笺笑了一下说：“当初可是他自己放弃掉神人的，现在又后悔？丢掉的东西哪有重新捡回去的道理，白石宫的图案已经废弃，原本这时候就该是攻击他的时候，看在师父的份上放他一马。”


狄仁杰无奈的说：“好好说话啊，什么叫做看在师父的份上放人家一马？人家身边带着四个憨奴，这四个憨奴可是有点智慧的人，不是以前的那些傻子，你就算派人去杀寒辙，估计都不够憨奴铁链子扫的。”


小武抬头看看地道顶端，忽然问狄仁杰：“夫君，您说我们要是也开始制造憨奴，你觉得还来不来得及？”


狄仁杰放下手里的纸张，一字一句的对小武说：“我之所以帮你，是因为你想玩白玉京的游戏，这无伤大雅，生活中添些乐趣没什么了不起，白玉京到现在依然是游戏性大于实用性，操控的是人心，哪怕你最后真的制造出一个白玉京出来，我也乐见其成。


但是，不能伤天害理，如果你真的打算制造憨奴，我第一个就不会放过你，你我夫妻同命相连，你做错了事，我们一起拿命去还！”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三节 捡果实的颜家


小武转过身子直愣愣的看着狄仁杰说：“你是认真的？”


狄仁杰鼓足了勇气点点头说：“非常的认真！”


“我记得你以前说不管我做什么你都会全力支持我的。”


“不包括伤人害命，小武，我们夫妻从成亲的那一天头发接在一起，命运就连在了一起，有了孩儿就不敢不信天命，我们作为人间的智者，不能视苍生如猪狗，憨奴本来就是人世间最黑暗和最血腥的存在，我不赞成，一点都不赞成。


那是邪路！我的妻子美丽，聪慧，如果加上善良，就太完美了，这样的妻子才是我的福气，偶尔淘气一两次，只会让我更加的宠爱你。”


狄仁杰拉着小武的手，嘴里说着绵绵的情话，他非常的希望小武打消这个念头，夫妻多年太清楚小武的性子了，只要想到什么，就一定会去做，想要改变她的主意实在是太难了。


小武把身子靠在狄仁杰的怀里，叹了口气说：“明知道你是在胡说八道，我还是忍不住遂了你的意，我知道我的毛病，就是太霸道，这样的性子长在男人身上可能还不错，长在我的身上就是一个大麻烦，有时候我根本就受不了外界的诱惑，站在鹰嘴崖上看着秀丽的关中平原，我就恨不得将它们紧紧地拥抱在怀里，我很想要它们。


憨奴的威慑性远远大于他的实用性，在火器大行其道的今日，个人的武勇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一枚火药弹就能把憨奴分解成一堆碎肉，不要也罢。”


小武现在非常的喜欢留在地道里，那一段地道就是应她的要求专门开凿的，云烨一般都不过去，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私密空间。


站在书院讲台上的小武端庄大气，一对桃花眼顾盼生威，她门下的学风非常的强硬，比起希帕蒂亚来，书院更喜欢小武的风格，元章先生就评论过小武，说她有男子的胸襟，还有海纳百川的气魄，乍一听，这不是评论女子的话，但是这样的评价在书院已经达成了共识，玉山先生说小武只要开口讲话，他就能听到金铁的交鸣，似乎有铁骑呼啸奔涌……


“女孩子怎么就得到这么一个评价？只有闹肚子的人才会在说话的时候身上咕噜咕噜的乱响，还铁骑奔涌？我怎么就没有听见？好好地女子都被说成什么了，夸赞皇帝或者太子的语句用在她身上不合适，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个怪物。


好好地教你的心理学，慢慢的探索这一门学问的精髓，争取最后成为一代宗师，纵观历朝历代，还没有真正出现过一位女子宗师，你和希帕蒂亚很可能会开这个先河，为你们女子多争取一些福利，才是你应该做的。”


云烨毫不客气的训斥小武，这些时日里过于锋芒毕露了，需要压制，需要藏拙，等到成为宗师之后，就能无所顾忌的胡说八道了，那个时候没人去管你，皇帝都不会去管。


颜之推，李纲，元章，玉山，离石这些先生少年时都非常的谦逊，都是到了晚年的时候才变得狂放不羁，有些话别人说出来会被砍头，他们说出来就是道理，这就是因为活的够老，这一条有先声夺人的效果，当然，前提就是不反对李二当皇帝！


云烨在训斥小武，小武拿着叉子把盘子里的蛋糕戳成了一堆烂泥，云烨早就见怪不怪了，她就是这个样子，从小就这样，以前的时候，云烨会揍她一顿，自从姑娘长到十三岁之后，这个法子就没办法用了，现在最大的惩处，就是训斥。


小武忽然笑了起来，用小时候的说话时的颤音对师父说：“师父啊，要是弟子真的干了什么坏事您怎么办？”


云烨警惕的看了小武一眼说：“那要看你到底犯了什么样的错误。一般性的错误呢，就训斥一顿，严重些的事情就臭骂一顿，再严重些的就臭骂两顿，如果非常的严重，那就要抽板子。”


小武满意的点点头又问：“训斥完，臭骂完，抽完板子之后事情怎么办？说到底事情没解决啊，不解决的话他总是在那里啊。”


云烨在小武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说：“还能怎么办，你师父我就是一个自私鬼，自家的孩子犯了错误最重的惩罚就是抽一顿板子，你犯了错误，师父也有责任，就要帮着你去把事情平掉。实在平不掉，大家一块完蛋就是了。”


云烨刚刚说完，小武就开始流泪了，哽咽着对云烨说：“您比小杰疼我，这话我也问过小杰，他居然说不许我干坏事，如果干了他就要大义灭亲，还说要拿自己的命去顶，如果他的命不够顶，就要拿我的！”


“大义灭亲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亲亲相隐这是古训，历史上那些大义灭亲的人都是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才做出这样的决定的，要不然就是父子，师徒亲情淡漠才能干的出来这样的事情，咱们家可不赞成什么大义灭亲，那样一来，就把亲情撕扯的四分五裂的，拿自己亲人的性命去博取自己的好名声，这样的人，不是大奸就是大恶，正常人干不出来。”


看样子小武被狄仁杰训斥的不轻啊，也不知道狄仁杰是怎么说的，那个孩子原则性太强，对错分明的厉害，小的时候，家里养的一群小鸡还是毛茸茸的时候，他就想分出公母来，结果老钱按照自己的经验拿住小鸡的双脚，将它倒悬起来。公鸡会抬起头，并且拼命扑动翅膀向上飞；母鸡的头则不会上抬，而且整个身子会无力地向下垂，连翅膀都不会扑动。


用这个法子辨别小鸡很管用，百十只小鸡，长到最后，只辨别错了三五只，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很了不起了，但是喜欢完美的狄仁杰抓狂了，跟在老钱的身后生生的喊了老钱两年多的骗子！


云家没有这样认死理的人，这样的遗传只能来自他老子狄知逊，不过身为万年县县令的狄知逊现在就是一个老好人，早年间在蜀中担任刺史的时候就是一个泾渭分明的性格，自从进了京城担任了户部主事之后，性格很快就被现实磨得油光水滑。


因为长安城在无限制的扩张，现在已经足足比以前大了一倍还多，皇帝将万年长安两县的品级调整到了四品，与上州的刺史持平，但是没人愿意当这个倒霉县令。只有狄知逊喜孜孜的走马上任干了这个愁心挠肺的县令，到现在一干就是六年，大家对他简直就是好评如潮。看样子他能在这个位子上干到老的不能动弹为止。


狄知逊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家看孙子，小武和狄仁杰根本就插不上手。


小武进了狄家，那就是一个异类，一群善良的兔子群里，跑进来一头母狐狸帮着他们家生儿育女，云烨有时候认为自己根本就是在造孽。


狄仁杰来了，小武哼了一声就把头扭了过去，他又转到小武面对的那个方向，小武哼了一声又把头扭了回来，两个人又开始了他们夫妻间常玩的游戏……


云烨不好在场，抱着茶壶走出小亭子，打算去找闺女说说话，到了云暮的小楼，却没有发现人，大冷天的能跑到那里去？


“出去游玩去了，听说今天要去龙首原的龙头位置！”那日暮低着头绕着自己手里的毛线，听到夫君问起云暮，头都不抬的回答。


“去那里干什么？现在天寒地冻的，只有一人高的枯草，再说不小心看到玄武门里面的事情又是一场麻烦。”


那日暮缠好了毛线，凑到云烨身边说：“茂实邀请小暮出去的，小暮对茂实好像有好感。”


“那怎么成，颜师古他们家吃顿饭都要按照规矩来，当年颜师请我吃了一顿饭，你不知道，用青铜器装饭，用青铜筷子吃饭，那顿饭，没有一点力气的人都应付不来，小暮的性子活泼，去了那个全是规矩的大家庭没有好日子过。


颜师古是出了名的倔驴，我总觉得皇帝想把他一刀砍了，因为陛下每回看颜师古都在打量他的脖子，看样子是在考虑从哪里下刀子，当他的儿媳妇太危险！


前隋皇后和陛下的那点破事被他写在史书上，而且写得香艳无比，就差细节描写了，我看了都汗颜，不知道陛下是个什么心思。


虽说现在不太流行杀史官了，但是，他家干的这一行实在是太危险，千年的华族，满大唐只有他们家活的自在，不行啊，必须告诉小暮，颜家的人不是良配。”


那日暮嗤嗤的笑道：“颜家人也不错啊，出了名的方正。妾身的身份还是老先生给正的名，小暮之所以被人当成汉家贵女，而没有一个人发出疑问，其中就有老先生的功劳，颜家人多，将来只要不让茂实当史官就好，您总能保住自己闺女的不是吗？”


就在夫妻二人说话的时候，云烨透过窗户看到云暮回来了，一身红色的骑装，和一个青衣年轻男子有说有笑的走了进来，一直走到月亮门，俩个人才分开，模样亲昵！


见鬼了，云暮真的在喜欢这个家伙，前些天不是还想当皇后吗？怎么这么快就改了主意？云烨觉得心里酸酸的。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四节 绝望！


云烨从闺女的身边走过三趟了……


打算走第四遍的时候云暮把脑袋搁在桌子上痛苦地呻吟道：“您问吧，女儿一定言无不尽。”


云烨迅速的坐在闺女对面，笑呵呵的问道：“怎么，真的喜欢上颜家的那个小子了？”


“还成，女儿总是要嫁人的，现在满长安的人都说我是一个老闺女，再不出嫁会给家里丢人，您看着也碍眼，茂实这个人还不错，至少占了勤勉和洁身自好这两条，至于学问，咱家到处都是学问人，云九拉出去人家都会夸赞两声，说是有大师气度，所以，这一条我就不管了。”


“他脸上有几颗麻子！”云烨回忆了良久总算是找出来一个不是缺点的缺点。


“那不是麻子，是小时候出水痘留下的小疤痕，不注意都看不见，爹爹，您趴在他脸上看了？”云暮惊讶地站了起来。


“那倒没有，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云烨从背后拿出一架新出来的望远镜，倍数很高。玻璃自从被研制出来之后，这些年工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制作出来的望远镜也越发的精良。


“给我吧！爹爹！”云暮欢叫一声，就抱着父亲的胳膊硬是把望远镜给夺走了，拿到了手里就打开盖子，朝周围胡乱看。


“爹爹，茂实不喜欢做史官，他更喜欢地理和天空，所以这些年一直都在工部绘制地图，您也许不知道，赵延陵先生只允许不到五个年轻人上他的观星台，他就是其中的一个。”


云烨黑着脸问道：“你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我记得你总是喜欢缠着赵先生拿人家的望远镜看星空，你算不算那五个人里面的一个？”


“当然不算，观星台是咱家出钱建造的，我去看咱家的东西为什么要那个坏脾气的老头子同意，不过我每一次看，老头子都会发一次火，说我在胡乱动，总是把他定好的方位给弄乱，后来他就派了茂实过来教我怎么分辨星图，看完之后再把望远镜复位就好。”


听了闺女的话，云烨的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一副图案——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满天都是繁星，一个青衣少年正在教一个美丽的少女看星星，声音温柔，浅笑低唱的，周围都是荒虫的呢喃声，这样的环境里，不催生出爱情才是怪事……


“爹爹，爹爹！”云暮的手在呆滞的父亲眼前晃动了四五下，才把父亲从呆滞状态唤回来。


“哦，已经晚了，你休息吧，爹爹也要回去休息，明天还有公务要处理。”云烨沮丧的从闺女的阁楼上下来，看见那日暮披着狐裘冲着他笑，于是没好气的说：“闺女就要不是咱家的人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那日暮不知道怎么回答，光知道呲着牙傻笑，遛弯消食回来的辛月接口道：“孩子大了，男婚女嫁乃是天地人伦，你还真的打算把闺女养到老啊，你出门打听打听，谁家的闺女十九岁了还和爹娘住在一起，朝廷那个不讲理的律令也不过规定闺女十八岁以前不许出嫁，说的还是虚岁，小暮今年可是整整十九岁了，好人家其实都是被您给耽搁了，要不然早就嫁出去了。”


道理云烨很清楚，用不着辛月再说一遍，他只是受不了人家将自己辛苦养大的闺女从身边带走而已，这种滋味真是难以描述。


晚间睡觉的时候，在辛月瞪大的眼睛里，贼眉鼠眼的那日暮居然悄悄地钻了进来，一头钻进丈夫的被子里，任由辛月拳打脚踢都不出去。


“老天爷，都是做祖父母的人了，大被同眠的要是被传了出去，还要不要活人了。”


“好了，她想进来就是有话说，谁会吧咱家闺房事说出去？消停，你越是喊叫知道的人才会越多。”云烨一边帮着那日暮招架，一边训斥辛月。


“少碰我！”辛月发脾气了，一个人卷着被子就轱辘到床里面面壁去了。


那日暮把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抬起头小心的看了一眼辛月，这才长气的攀在云烨的身上小声说：“夫君啊，您说小暮的婚事会是怎样的排场？这可是咱家的长女，要是太普通了可不好。您看能不能超越程家嫁花花的场面？”


云烨还没有回答，辛月在里面咬牙切齿的说：“做梦，小欢的婚事是两家人特意这样做的，与其说是婚事，不如说是联姻，小暮出嫁可没有这样的机会，再说了，颜家穷酸的厉害，他们家里估计除了书就没有多少好东西，你指望人家出多少聘礼？”


那日暮把身子再次往丈夫的怀里钻了钻，反驳辛月道：“那有什么关系，颜家要是拿书当聘礼才好呢，咱家不缺那些没用的金珠宝贝，就算是不用咱家的，小妹我这些年的积存也不少，只要拿出去一星半点，就足够他们小夫妻一辈子吃用不尽了。”


一句话就把辛月的暴脾气给点着了，掀开被子穿着里衣就坐了起来，拖着那日暮的脚把她从被子拖了出去，眼对眼的问道：“我说家里这几年的收益怎么不见增长，说，是不是你给拿走了？”


说到这事上那日暮可半点都不犯怵，板着指头给辛月计算自己的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现在的那日暮早就不是那个一只羊头换一袋子粮食的那日暮了。


“姐姐，您可不知道，妾身跟着夫君在沙漠里吃沙子，可是钱也没有少赚，云九还是非常能干的，除了给家里的钱之外，妾身还剩了好多。过几天，等何邵从九成宫回来，还能结算一笔，可惜啊，这是最后一笔了。”


“不管，入公帐！”气急败坏的辛月再一次把自己卷进了被子，这女人不知道在发什么疯。


这些事云烨不好插手，和那日暮对视一眼，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就让她钻进被子睡觉，那日暮在被子里嘀嘀咕咕的和丈夫说了大半晚上的话，都是关于云暮婚事的。


夫妻相处多年，早就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有些习惯不是发点脾气就能改变的。第二天一睁眼，两老婆都钻在自己的被子里睡的香甜。


抬头看看窗外，发现外面还是黑乎乎的，星星都没有下去，想要起床，却被她们缠的紧紧地，算了，难得想睡个懒觉，皇帝不在，今天就偷一次懒，也关系不大，闭上眼睛重新进入梦乡的时候云烨还在嘲笑自己的意志力……


想好了只睡半个时辰的，再一次睁眼的时候，太阳都爬的老高，辛月和那日暮都不见了，只有铃铛坐在床边，做着刺绣活，看样子已经有一阵子了。


大清早，男人家一般都是气血充盈的时候，再加上饱睡一夜之后，哪里能见得美女？更何况铃铛浑圆的臀部就在自己的眼前，于是，在铃铛发出一声惊叫之后，满室春色……


吃饭的时候，辛月奇怪的瞅一眼丈夫，再瞅一眼面色绯红的铃铛，鄙夷的哼了一声就把面前的米粥喝个精光，那日暮却在铃铛的耳畔不知道说着什么话，羞臊的铃铛几乎要找地缝钻进去，只有小苗摸着自己的大肚皮，心满意足的吃着自己碗里的奶皮子，这是云暮特意给她准备的。


时间到了午后这才坐着马车，带着旺财去皇城上班，外面的天气很冷，但是天上的太阳却在明晃晃的照耀着，极北的寒风呼啸着吹来，干冷干冷的。


旺财穿着自己的花袄，这是家里人特意给旺财制作的，只露出一个马头屁股，以及四条腿，自从患上了热毛子病，旺财就非常的怕冷，虽说治好了，它依然很习惯穿上自己的衣服，哪怕是不冷的天气，没有穿衣服就不肯出门。


旺财跟在马车旁边跑，云烨打开窗户，一边和旺财说着家里的四个女人，一边鼓励它多跑一些，作为一匹马，如果到了跑不动的时候，也就是死期到了，云烨从心里盼着旺财能多陪自己几年，最好永远不死。


家将们留在皇城外面的公廨里，云烨带着旺财进了皇城，走到门口就觉得不对劲，今天的守卫非常的森严，旺财的肚兜都被人家搜检了两遍，惹得旺财老大的不高兴，虚空蹬踏俩蹄子，就当是警告过那些奇怪的人。


出了什么事？皇帝回京了？这不可能，没理由皇帝回来了，自己却不知道。


“十六王不顾禁令私自入关了！”听了属下的话，云烨才知道事情的由来，自己贪睡了半天，居然发生了这么有意思的事情。


从文书里得知，十六王带着妻儿老小还有随从执意入关，十六王将刀剑横在脖子上逼迫薛仁贵放开关禁，如今已经到了兰州，据文书上上说，他们的现状惨不忍睹。


错在薛仁贵啊！云烨叹了口气，放下文书，这些都该是表象才是，十六王在西域虽说日子过得艰难，但是说到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那就实在是太夸张了，不说别的，光是从何邵那里拿到的钱财就足够他们富足的生活。


西域虽说人少，但是那里的物产却非常的丰富，十六王当年看重的就是这一点，想着自己能够开疆拓土，自立为王，谁知道这些年西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莎栅王国终究还是被大食人所击破，大食人做得很绝，为了不让自己的国土毗邻大唐，居然裹挟着河中的人口一路后撤了五百里，怛罗斯后面，就是五百里的无人区。


吐火罗人在边境建立了五座城堡，呈链状将牢牢地守卫着自己的国土，十六王在经受过一次惨败之后，就再也无力西征。大勃律的人口被寒辙掳走，小勃律的人口也被熙童瓜分，如今的怛罗斯，是一片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土地。


绝望，才是导致他们不顾一切要回来的原因！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五节 狡猾的何邵


既然这些人想要回来，那就回来呗，反正王位之类的东西肯定没有了，在长安或许能够混一个安稳日子过罢了。


十六王的悲剧事实上是大唐极度自私的西域政策所决定的，早在二十年前，大唐对西域各族施行的还是羁縻政策，只要西域的胡人不大规模的进入大唐，就算是不错的了，可是后来大唐的官员们发现，大唐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人口，否则大量的新占土地根本就无法治理，光靠大唐本土的汉人，根本就填不满这个巨大的版图。


于是有人就提出来驯化和稀释，只要将人口密集的西域人送进关中，打散之后分入各个州府，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这些胡人不论在那里都是少数派。


大唐是一个严苛的宗族社会，单枪匹马的胡人不管身在何方，都只能规规矩矩的生活，这一发现让岭南，以及两湖的官员大喜，开始慢慢的接收那些来自遥远地方的胡人，给予他们户籍。


慢慢的西域人口逐渐变得稀少，龟兹，于阗，等好多城邦都已经逐渐的被风沙所覆盖，唯一好一些的地方就是北庭都护府所在的高昌，那里有一座恢宏的神庙出现，让那里的人再也不愿意离开巍巍的昆仑雪山。


再这样下去，西域能剩下的就只有十六王以及他们的子女奴仆……


玉山书院也曾经遇到这样的尴尬，一个金发碧眼的胡人，操着一口熟练地关中话，拿着自己三原县的户籍，要求参加书院的大考，这让礼部的人非常的为难，因为朝廷在贞观六年的时候就已经颁布过法令：“回纥诸部在京师者，各着其服，不得效仿华人。”


书院的办学理念就是只要是大唐人，就会有教无类，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大唐人，不论是乞丐还是妓子，都能报考玉山书院，但是书院又有一条严厉的禁令：“玉山之智慧，属于大唐，不得外传！”


所以，胡人拿着户籍已经证明自己就是唐人，但是他奇异的外貌又注定他不是汉人，这让礼部和书院伤透了脑筋，还是李纲先生最后一言而决：“此人手持大唐户籍，那就是大唐人，教育之根本在于育人，接受我汉唐礼仪，衣冠，受圣人教化，即为唐人。”


有了这个论断，这几年书院里颇多虬髯碧眼的胡人，其中，最早的图密度已经在就任瀚海都督府的参军，户部也有许多胡人学生充任主簿一类的官职，发展到最后，李二的千牛卫也出现了胡人的身影。


李二是极度骄傲的，在贞观十五年就废弃了所有的胡汉政策，在他看来，大唐就是这个世界各国仁人志士心目中的“阳光地带”，各国的杰才俊士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往唐帝国跑。来自世界各国的外交使节，在看到唐帝国的高度繁荣和文明之后，自己的国家在他们心中和没有开化的“原始森林”差不多，于是就不想回国，千方百计地要留下。


既不担心大唐人出去后忘本忘祖；也不担心外国人进来后喧宾夺主。仅这一点就说明贞观王朝的高度自信，深信自己的国家是世界上最最文明富强的土地，不担心外来文化把自己淹没。


李二的政策极度的成功，如今的大唐长安就是一座万国之都，各种毛发的人都能在这座伟大的城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十六王的事情，长孙是没有权利决断的，上报给了皇帝，皇帝却把这个皮球踢给了大宗正，等到云烨去宗正寺听取命令的时候，得到的消息让他的牙根都在发凉。


“十六王归属封地，与国同休，不得擅离！”


云烨拿着本章看着李神通的大儿子李秀，他如今就是宗正寺的大宗正，踌躇了良久才对李秀说：“晚辈本不应多言，无奈十六王已经抛弃了西域封地，此时回去，他们的国民已经星散，何以养家？何况人群里颇多老弱，不管他们的做法合不合规矩，都是我们的亲眷，没必要把他们全部逼到死路上去吧？与其将他们全部驱赶回西域，不如就在兰州将他们一体斩决，晚辈认为这样还轻松一点，何必非要把事情做绝？”


李秀冷冰冰的看着云烨说：“你也是宗室，家天下的道理你是明白的，既然当初他们想要自立，想要开疆拓土，做为族人，我们给他配备了军器，配备了人手，如今一败涂地就想回来坐享其成，殊不知，大唐的每一寸疆土，都是血战得来的，李家不会养一些只知道伸手要饭的蠢货，皇族想要万古长青，就必须随时随地的修枝剪叶。如果我的子孙将来也是不堪重用，老夫下手同样不会容情，你若再敢求情，家法必不宽容！”


云烨在宗正寺受到惩处也不是一次两次，想起那里的一个个妖怪，还是不要得罪的好，但是这样的一封文书，实在是发不下去，一旦加盖了兵部印章，十六王就会立刻被大军遣送回西域，荒无人烟的封地只有皇族存在，这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家伙估计会被活活的饿死，那样的惨景云烨几乎都不敢想。


捧着手令去找长孙，长孙卧在软榻上，正在吃着樱桃，大冬天的吃这东西，只能说杨妃的温室大棚又有了新产出。


长孙吐掉一颗樱桃核，瞅了一眼云烨手上黄皮子的文书，漫不经心的问：“宗正寺可是已经有了论断？”


“十六王归属封地，与国同休，不得擅离！”云烨将文书的内容给长孙复述了一遍。


“后宫里也翻了天了，好多后妃跪在两仪殿不肯起来，这成何体统，两仪殿现在总有官员觐见，一群后妃跪着这里有碍观瞻，刚才命宦官侍女将她们全部抬了回去，如何处置朝廷自有法度，后妃何时可以干政了？”


长孙在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说怎么办，看样子她对十六王是厌恶到了骨子里去了。长孙见云烨默不作声，也不离开，最后长叹一声道：“你就是一个心软的，我倒要看看你云氏家族到时候会不会修枝剪叶，一棵树太过枝繁叶茂也不是好事，总要下手修剪掉一些枯枝败叶才好。要不然这棵树就会长歪，或者再无寸进的机会。


十六王加上随从八千余人，这个狠心我也下不下去，但是想要推翻宗正寺的论断，必须是陛下这个族长发话才行，我看这样吧，你把文书发到九成宫，就算是再给十六王一个机会，至于成与不成，就看陛下如何决断了。”


云烨笑了起来，的确，这才是自己心中的长孙，虽然看起来极度的讲规矩，但是属于女子的温柔和善良从来没有断绝过。


既然是皇后下令将文书发到九成宫，其实就算是皇后已经在为十六王求情了，如果再不成，也是皇帝亲自将文书发到陇右，由左武卫亲自执行，不过云烨认为，十六王大概可以回长安了，虽然少不了被李二训斥，不管怎么样，也比送到西域活活饿死的强。


回到兵部之后云烨发走了文书，走的是八百里加急，晚上就应该能到皇帝的手里，当他一个人坐在大堂上思虑整件事情的经过之后，云烨忽然发现自己漏掉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在西域大发横财的何邵！


十六王手下都没有几个百姓了，这家伙是怎么维持大规模火油开采和制造的？李元轨的老婆就是魏氏，没理由身为东阁御史的魏叔玉一言不发啊，整个西域的局势在云烨的面前一瞬间变得扑朔迷离起来，那里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状况啊？


商人有钱，有人，王爷有兵马，却要看商人的脸色？除非商人能强大到让王爷不敢得罪的地步，云烨苦笑起来，何邵这个混蛋还真是敢做，居然联合寒辙，熙童硬是逼走了十六王，他还真的以为西域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再加上瀚海都护府，这些边军也到了动弹一下的时间了，薛仁贵只要兵出龟兹，熙童就只能后退，能跑多远跑多远，薛仁贵不是云烨，可以对他手下容情，薛仁贵见到盗匪从来都是剿灭而后快的。


云烨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商人这一次的举动有着如此深远的意义，不但在朝堂上谋求自己的利益，还打算在遥远的西域建立自己的地方势力。他们以为自己是谁？谁会允许大唐出现分裂的苗头？冯盎在台湾建立自己的王国，李二都要狠狠地掺几把沙子，你们一群商贾，把朝廷里的官员想的也太简单了吧？


云烨认为商人们要权力这没错，但是想要拥有自己可以实际控制的地盘，这不行，有朝一日商人变得无比强大的时候，西域这块地方就会变成祸乱之源，这是不允许的，哪怕实际操作人是何邵也不成，在遥远的西方，有一座城池叫做威尼斯，这就是一座由商人组成的城邦，一度强大无比，他们在水上都能修建起一座辉煌的城市，云烨毫不怀疑比他们强大无数倍的大唐商人，也一定能在沙漠建立一个辉煌的城邦。


随着云烨的奏章写完，他仿佛看到了何邵痛心疾首的哀嚎！这样也好，一个人不能把什么都握在手里，那样很容易滋生野心。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六节 独孤谋


站在长安城的关墙上，甲胄铿锵作响，云烨没有去理睬随风飘拂的披风，带着旺财坚持巡视完了长安的城防，这本是天下最安全的城防，但是云烨却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核对，检数，辨别，这都需要在一瞬间完成，考校的是大将军的眼力和判断，云烨不会像尉迟敬德那样问都不问的就随手把嫌疑人杀掉，但是无论如何也想知道靠近普宁坊和义宁坊的开远门守将居然是自己不认识的人。


作为兵部尚书不可能不知道三京以及一些重要隘口守将的名字，这是兵部尚书的课业，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如今，怪事出来了，龚文秀是谁？他为什么会成为开远门的守将？


如果不是今天早上重新厘定，云烨就不会发现这个陌生的名字，十五天前开远门的守将还是独孤仇。能把独孤家族的人顶替掉的家伙，云烨很想认识一下。


皇帝不在，李泰跑的不知踪影，自己就是长安城的守将，在知道了所有过程之后，云烨下令斩掉了一十六个人，其中就包括这个龚文秀！


然后动用城防军对普宁坊，义宁坊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共搜检出可疑人物一百一十余人。狄仁杰在连夜审讯，云烨严令不得放走一个人。


长孙看了云烨的奏表之后无奈的说：“没有必要啊，倭国的人成为大唐的臣子也不是一个两个，你不能将他们全部杀掉吧？自从贞观四年那个叫做犬上三田耜、药师惠日的来到大唐，遣唐使就从来没有断绝过，后来高山羊子带着大批的倭国勋贵子弟抵达长安，来到大唐的倭国人就络绎不绝，如今有好多都在大唐各地任职，一个个兢兢业业的，你杀他们作甚？”


云烨拱手道：“吉士长丹化名龚文秀，镇守开远门却没有兵部调令，独孤氏私相授受，将如此重要的职位让门客替代，这已经是死罪，独孤仇擅离职守，只因为要去户县打猎，就敢置帝都大门于不顾，微臣很想去独孤家去问问他家的老祖宗，就是这样教导子孙的？既然他不将国门当成一回事，那就要做好别人不把他的性命当成一回事的准备。


微臣深知自己不是卫公，英公这样的名将，唯一能放到人面前的就是自己的制度，这是微臣克敌致胜的法宝。所以从不敢懈怠分毫。”


长孙从软榻上猛地直起身子问云烨：“你把独孤仇怎么样了？不会连他都杀了吧？”


云烨抬头看看殿外的太阳对长孙说：“兵部的三百骑兵，这时候也该到了户县了，微臣下的命令乃是提头来见！”


长孙从软榻上站起来，急忙呼喊宦官，要他们骑上快马，一刻都不许停的去户县，但愿能在兵部骑兵之前找到独孤仇救他一命。


“你呀，你呀，这一次闯大祸了，陛下在玄武门大变之前就和独孤家有约，此生绝不擅杀独孤一人，而是只赏不罚，这才换取独孤家在玄武门之后大力支持陛下，而独孤家族这些年以来非常的平和，家族中没有人在朝廷担任大官，除了独孤谋是云中侯以外，即使有出仕的也大多是年轻子弟，官职普遍不高，你以为独孤仇为什么胆敢这样做，就是依仗这一条，就算是他该杀，也只能交给独孤家自己处置，陛下都不会处置独孤家的人。


独孤家族人丁单薄，除了族长独孤谋，就剩下这个独孤仇了，早年间独孤谋可是和你一样无恶不作的，后来却在恶阳岭大战颉利，三次击退吐蕃人的进攻，陛下对他可是赞赏有加，曾经说过：‘独孤世家辈出英烈，为了大唐，独孤世家十七位男儿战死沙场，只剩下独孤谋一根独苗，以致于幼时娇生惯养，飞扬跋扈，成为长安城里面有名的纨绔子弟。’”


说到这里长孙瞅了云烨一眼道：“很奇怪啊，你是纨绔，独孤谋也是纨绔，为何你们很少有来往？按理说你们应该关系不错才对，这一次怎么下死手了？”


被皇后说起自己的往事，云烨一脸的尴尬，踌躇半天才说：“他揍了处默，还把我扔河里。”


长孙抬起头对着房顶“哈哈”了两声之后说：“那你就再等着独孤谋把你扔河里吧！和独孤家族，陛下和他们讲的是情义，而不是国法。


太上皇故去的那一天你不是也在场吗？独孤家的老祖宗和太上皇有多么的暧昧你应该知道，现在你赶紧出宫，独孤仇不死则罢了，如果死了，你就等着独孤谋找你吧，独孤谋跟着侯君集造反陛下都没有动他，反而把安阳嫁给了他，你自己思量一下，这事本宫管不了。”


云烨从两仪殿出来之后，就去左武卫找程处默，这一回看样子真的麻烦了，整肃军纪整肃到老虎头上了，很麻烦啊。


“独孤谋？你惹他了？那个混蛋自从跟着侯君集造反，后来出卖了一大堆人，好些还是他亲自出手对付的，这些事你不在草原，所以不知道啊，这混蛋就是一个翻脸不认人的主，前面还和你称兄道弟的，后面就掏刀子杀人，狗日的，一天之间，据说杀的眼睛都红了，娶了安阳之后才算是安定下来，躲在家里养娃娃，不出门了。”


云烨越想越烦，这个时候就不该和独孤家族起冲突的，估计长孙无忌会活活的笑死。自己已经养成了习惯，只要披上甲胄，所有的思维习惯就会立刻变成军人模式，和政治家不沾一点边，这是一个大缺点，必须要改正啊。


“自从和那个家伙在兴庆坊看梨花的时候起了冲突之后，就再也没了来往，你当年可是被人家揍得很惨，薛万彻上去都在这家伙手上讨不了好处，不过咱们兄弟既然把事情已经做出来了，就不怕他上门找事，了不起多备火雷弹，先干翻他再说。”云烨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


派出去的骑兵已经三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这很不对劲，那些骑兵与其说是兵部特使，不如说是城防军的人，彻底的见识了独孤家的威风之后，云烨开始为那三百骑兵担心，独孤家的庄园就在户县。


户县本来就是皇家的上林苑，也是国家钟官城铸币厂的所在地，辛月多年以来想在户县东涝河边上弄一块土地种稻子，以她手眼通天的本事都没有得逞，独孤家在那里却有一个非常大庄园，云中侯独孤谋现在最主要的职责就是保护钟官城造币厂，李二把这样重要的一个要害部门交给独孤谋，对这家伙的看重可见一斑啊。


派去抓独孤仇的军士回来了，样子非常的凄惨，被人家抓住之后，不论人马全部都生生的饿了两天给撵回来了。


独孤家这样做可不成啊，如果你只是把独孤仇藏起来，让军士们找不到也就算了，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抗军令，这已经不是云烨的面子问题了，而是关系到军法的尊严，这东西不容亵渎！


云烨看着前来报讯的军官，长叹一声道：“请五蠡司马核准，左武卫出动五百军兵，全副武装，火器基数三，本官亲自带队抓捕独孤仇！”


就在兵部忙的人仰马翻的时候，独孤谋走进了兵部大堂，看着主位上面色阴冷的云烨说：“你真的要杀独孤仇？”


“擅离职守，私相授受，视军法如同儿戏，独孤谋，你若为主将，杀是不杀？”


独孤谋穿着一身文士青衫，大冬天里连皮裘都没有穿，挺直着腰板站在那里就显得文质彬彬，再加上相貌堂堂，难怪皇帝会舍不得杀掉这家伙。独孤谋背着手欣赏了一会云烨种在盘子里的青蒜，点点头说：“如果我麾下的将军敢这么干，尸体早就化成土了。”


说完这句话，慢慢走到云烨的桌案前扶着桌子看着云烨说：“不过这是要分人的，独孤家的人现在太少，就两个男丁，还杀不得，独孤仇就算是酒囊饭袋，也要给独孤家生儿育女，传承香火，你云家就剩你一根独苗，实话说，生儿育女也是体力活，累不累？


我不像你有那么多的老婆，我就一个，安康的身子也不好，生了俩个就生不成了，所以，老祖宗就把希望都放在他的身上，你要杀他，也要等他生下十个八个孩子之后再去杀，我一定不会多说一句话。这就跟云侯这里讨个人情啊，莫非你还记着我当年把你扔进臭水沟这个过节？


知道你现在骑虎难下，你和长孙家斗得死去活来，我就不给你添麻烦了，独孤仇的差事不是独孤家自己要的，是陛下硬砸给独孤家的，早在任职当初我就对陛下说过，独孤仇当开远门的守将就是在找死，陛下说让他历练一下的，所以出了岔子你去找陛下，还找不到独孤仇的头上。”


云烨也站了起来看着独孤谋说：“我只问一句话，独孤家族和倭国人有没有瓜葛？”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七节 论战


“你打算侮辱我独孤家族？”


两个人离的很近，云烨发现独孤谋的瞳孔不由自主的缩了一下，眼神变得尖锐起来。


云烨点点头说：“我也觉得你丢不起这个人，那就是你堂弟在胡搞，只要不是你的主意就万事大吉，你弟弟是被我砍死也好，还是被你回家揍死也好，都一样。


看看吧，你弟弟干了些什么事，敢把开远门交给倭人掌管，我倒要看你怎么处理，我帮你杀了十六个，剩下的都在大牢里关着呢，不知道问出点什么来没有，这些倭人都是住在开远门附近，全是清一色的武士。


当初张亮家骊山的惨案知道吧？出手的就是倭人，要是长安城出现那样的惨案，你独孤家就算跟脚再硬恐怕也要给世人一个交代吧？”


独孤谋点点头，四处看看，最后从兵器架子上把云烨的宝剑拿了起来，抽出来看了看对云烨说：“这种事情处理起来一定要快，你说是不是？”


“这是自然，兵家讲究的就是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独孤仇的两条腿会被我打断，这辈子不要指望自己走路了，留着生儿育女就行，记住了，不是因为受到你云烨的压力，而是因为他干的事情太丢人。”独孤谋指指大理寺方向又说：“该在大理寺吧？”云烨点头。然后这家伙长笑一声就推门走了出去……


云烨看看空空的剑座，摇摇头就开始重新审阅文书，忙了两天，又积攒了一大堆。


日头将要落下的时候，独孤谋回来了，把云烨的剑还给了他。


这家伙身上非常的干净，但是全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子浓浓的血腥气，云烨瞅了一眼站在门外的狄仁杰，那里还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的剑不错，杀了百十个人依旧没有卷刃的意思，还有没有，送我一把，家里的刀剑用起来不得劲，总是卷刃子，独孤家的剑法就讲究了一个快字，剑卷了刃子以后破风声太大。”


云烨把那把剑取下来放到独孤谋的身前道：“我拿着这把剑十年了，一个人都没杀，今天倒是开了荤，你喜欢就拿走，我重新找一把充门面。”


独孤默看看落日回头对云烨说：“时候太晚了，我干不回户县了，听说你家的饭食不错，今天凑巧，就去你家吃一顿吧。”


云烨发现自己很难拒绝独孤谋，自己也下了差，从荷花池边上找到正在嚼莲子吃的旺财，这个笨蛋，光知道傻吃，莲芯都没有抽掉，苦的它不断地流口水，就这还不知道住嘴，依然拿蹄子踩破莲蓬，不断地找莲子。


从旺财的背上找到了它的手帕，帮着擦了嘴，见它不断地吐舌头，又把它的嘴掰开，把残留在牙齿上的莲子沫子全部擦掉，这才拍拍旺财的脑袋，打算回家。


独孤谋就在边上饶有兴趣的看着，神情有些奇怪。


“这是我兄弟，从我出山就跟着我，现在二十几岁了，虽说身子还算健壮，说到底还是老了，舍不得离开我，我也就一直带着它，莫要见笑。”


回过神来的独孤谋摇摇头说：“不见笑，将军爱马这是本份，说起来战马都是军人的兄弟，战场上生死相依的，回来了，富贵了自然不能让自己的兄弟没了下场，不管是多么薄凉的将军，对自己的战马那可是不离不弃啊，当第二条命一样的伺候。”


独孤谋其实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很多时候都能一语中的，两个人坐在马车上，从草原的突厥谈论到漠北的回纥，从骑兵队形冲击破阵，一直谈到驼城的悍勇无敌。


“我总是不服气啊，论本事独孤谋自认过人一等，但是在战阵上却远不如你，我也就在马邑和恶阳岭大战了三回，虽说杀敌无数，事实上却是被逼着回到了原地，到最后恶阳岭还是被苏定方率先攻破，说起来都是憾事啊。


李靖用兵一辈子就守了一个堂堂正正，这其实是接受了韩擒虎的衣钵，都说恶阳岭之战他算是行了一次险，结果，就这么一次，还被柴绍生生的给破坏掉了，让李帅的计谋没了下场，你当时不在马邑，李帅的脸色当时看起来真是精彩，打了胜仗却让他更加的烦恼了。


李绩在谋，程咬金在勇，牛进达守着一个稳字到底混了一个琅琊公，至于说到侯君集，此人极度喜欢弄险，虽然在不断地弄险，但是最后一次却把到手的筹码一次性的输的干干净净，到了最后还要赔上自己的性命。


其实我最看不懂的就是你，你打仗几乎没有什么精彩之处，好多时候的行为看似愚蠢之极，比如万里迢迢的去救援郭孝恪，我当时在沙盘上演绎了无数遍，没有找到你可能大胜的任何线索，当别人都说你是为了救援友军才做出的大无畏举动，纷纷对你赞不绝口的时候，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愚蠢！如果用四个字评判那就是愚蠢之极！


不瞒你说，我当时在晋阳指着西面破口大骂了一整天，人数少不以逸待劳，却万里迢迢的去陌生的地方作战，这是蠢猪才能做出来的事情。郭孝恪是个蠢货累死千军，你云烨更是蠢得无药可救，当时我已经判定你输定了，西边的战事一定会彻底的糜烂。


为此，其骑着战马从晋阳往长安赶，打算说服陛下立刻放弃塞外，重修玉门关险隘，在河西布置重兵以防备吐蕃的可能入侵。


走到侯马，听说你小胜一局，我当时就面如土色，这一定是突厥人的诱敌之计，连夜带着三匹马日夜不停地赶路，才入关中，就听说你已经受到了吐蕃和突厥的两面夹击，我大叫了一声云烨误国，就从马上掉了下来，再也没心思赶路了。


原想着你就算战败，也能收拢军队缓缓退入玉门关，谁能想到你居然不知死活的选择在龟兹和突厥人死磕，如果你当时在我面前，即使冒着被陛下斩首的危险，我也会将你杀死，当时我认为，你会累死千军的。”


独孤谋说的有些兴奋，瞅瞅马车，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云烨很了解，这个时候这家伙想喝口酒，从背后的抽屉里取出一瓶子酒递给了独孤谋，独孤谋大喜，手揪着瓶塞子砰的一声就拔掉了，仰起脖子咕噜噜的一气灌下去半瓶子，这才舒坦的出口气继续对云烨说。


“当时我因为疯狂的赶路，胯下，大腿全部都烂了，被家将放在马车上往长安赶，就在路上我已经传令回家，命所有能拿得动刀剑的庄户全部武装起来，准备在陇右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在我看来，河西，玉门这些关隘一定会丢掉，说不定最后只能依仗秦州天险和突厥人恶战一场了，举世攻唐到了这个时候，也是大唐最危险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出现内乱，刚刚立国的大唐转瞬间就会四分五裂，重蹈前隋的覆辙。


在路上我他娘的还病倒了，休憩了十天就看到了你的红翎急使，他们居然在大喊着：‘龟兹大胜，阵斩十万’的消息。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在谎报军情，光是一个突厥人就够你忙乎的了，不要说后面还有吐蕃名将禄东赞率领的吐蕃大军，反正当时在路上我把能想到的脏话，统统都骂了一遍，至于你老婆在我的嘴里早就成了大家的老婆。


一对红翎急使我不相信，两队红翎急使我不相信，当我遇到李靖派出的第三队红翎急使我想不相信也不成了，因为你已经在追击突厥人，李靖也在痛打吐蕃这只落水狗了。


我他娘的把眼睛瞪了两天两夜啊，翻出自己做的推演和计划，一遍遍的在心里重新构建战场，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出你能在堂堂正正之下，用煌煌之师彻底打败凶悍的吐蕃人和已成哀兵之势的突厥人，没有任何办法啊。


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吗？我在想：‘云烨这狗日的居然比老子强出这么多？’


早先的时候，你的驼城我认为是异想天开，火器，我认为只在特定的环境下有效，在真正的大军作战的时候屁用不顶，谁知道，被你用事实狠狠地抽了我一记耳光，这记耳光让我独孤谋痛彻心扉啊。”


云烨虽然很不满意独孤谋把自己老婆骂成公用的那种女人，但是自己的辉煌战绩被人家讲述的惊心动魄，心里难免有点小得意。


“哪有你说的那么轻松，大胜之后，我也是浑身酸疼了好几天，你不知道啊，驼城边上堆满了死尸，在最要命的时候，还起了黑风暴，将火油弹的效力降低到了最小，如果不是吐蕃人实在是付不出这样惨重的代价，再坚持十天，我就会陷入绝境，到时候就要真的用刀子分出一个胜负了。”


独孤谋把最后一滴酒倒进自己的嘴巴，把瓶子随手一扔道：“去你家，我有一些火器的新式战法，请你品鉴一下，我不相信独孤谋会不如你！”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八节 大趋势


云家的小花厅里就像是被风暴狂扫过一般，杯盘狼藉的厉害，云烨和程处默坐在花厅的角落里，就着一盘子花生米慢慢的喝酒，至于独孤谋已经醉的一塌糊涂，小花厅的乱状就是在他表演了一套醉拳之后的产物。


“马上要过年了，你家的花生还有没有啊，你让老钱送过去的半袋子都被老爷子收起来了，我喜欢这东西，嚼起来脆生。”


“这么多年了，你要东西怎么还是在编造借口啊，难道说不过年我就不给你花生了？”


“习惯啊，要一两次我没问题，但是一年要上十几次，老子再厚的面皮也挡不住啊！你说，独孤谋发现咱俩坑他了没有？”


程处默有些担心，刚才独孤谋这家伙发酒疯的时候，檀香木做的桌子胳膊粗的桌子腿被他一腿就踢断了，而他看起来似乎一点事没有。


“明早就会知道，毕竟是聪明人，现在吐得天昏地暗的人事不省什么都不知道。家里的烈性酒什么脾性，你是知道的，我到现在都不敢喝六十度以上的酒，酒坛子摆在那里，他非要拿上面写着六十三的，还说那个数字吉利，我们有什么办法，不过这个家伙的嘴好严实啊，明显的已经喝傻了，还是一点有用的消息都没说出来。”


程处默点点头，狠狠地抓了一大把花生米填到嘴里，嚼得嘎嘣作响，一口酒冲下去之后对云烨说：“回去了，现在不比以前，老爷子什么事都不管了，整天都是在闲逛，打猎或者钓鱼，昨天鱼没有钓上来，人倒是浑身湿透了，据说就因为没钓上来鱼，老头子发火，让家将往水里扔火药弹，家将不肯，他就自己扔，装在酒瓶子里点着火扔了下去，人趴下了，没被玻璃渣子伤着，就是溅了一身的水，听家将说满池子漂的都是死鱼。


越老越变成孩子了，我这一天不回家，能被他唠叨死，你说等到咱们都七老八十了，如果还被老爷子揪住痛骂，那是一个什么场面。”


“滚蛋，这样烂心肠的话你也说的出来，巴不得老人家活上两百岁呢，既然老人家担心，我就不留你了，快些回去吧，花生我从娘娘那里要来一些，管家已经去给你装了，走的时候带走，赶夜路慢些，今天没月亮。”


云烨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忍不住叹口气，程处默说的那个噩梦一定会到来的，老头子满身毛病，性如烈火的，喝起酒来不要命，就这样人家还活过了七十六岁，那还是在倒霉之后，云烨觉得要是像现在这样逍遥自在的过日子，真的有可能像演义里说的那样活过一百岁。


送走了程处默，老钱在后面禀报说：“侯爷，云中侯的家将不愿意去客房睡，抱着刀子守在云中侯的房门外面，这是明显的不放心咱家啊。娘娘在咱家驻跸的时候都没有他的谱大。”


老钱这些年年纪越老，嘴就变得很碎，伺候了云家一辈子，有资格说这样的小闲话，换了一个人，云烨就会考虑他说这话的意思了。


“家将么，不忠诚怎么当家将，我要是去云中侯家里睡觉，保不齐刘进宝他们会怎么守卫呢，快到后半夜的时候让厨房给他们送点暖和的宵夜，大冷天的站在外面，不好受。”


老钱笑着应承了就去吩咐厨房，辛月已经穿着皮裘巡视归来，家里内宅已经开始落锁了。瞅着辛月手上那一大串子钥匙，云烨才惊觉到如今的云家已经是钟鸣鼎食的大世家了。


“夫君啊，您当年不是说再也不理会这个独孤谋了吗？为何现在又要款待他？妾身可记得您当年从臭水沟里爬上来的惨状。”


辛月一边伺候云烨洗漱，一边好奇地问，自己的丈夫有多么的小心眼，辛月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没道理就这样什么事都没有的重归于好。


“当年不理睬他，不是因为他把我扔河里，而是因为这个人的心思太重，而且看谁都像是看仇敌，总是在琢磨你，考虑着怎么打到你，所以才趁机和他不来往的，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你丈夫我眼光还是非常的准。侯君集杀了一千多人，其中三百多就是这家伙下手杀的，后来见到事情不妙，又开始杀侯君集的人，又杀了一百多，说到底这些人都曾经是自己的战友，这样都能下得去手，只能说这个人的心肠极为歹毒，根本就没有感情这一说。


这些年被陛下饶恕之后，才慢慢的有些变化，别人都是当了女婿以后才造反，这家伙是造反之后才当上皇帝的女婿。


他现在的心肠还是和以前一样狠毒，今天亲手杀了一百多人，而且不论男女老幼，你要知道，下令杀人，和亲手杀人这里面区别很大，所以说，这家伙就是一个变态。”


辛月知道变态是个什么意思，作为女人听到杀戮的消息还是有些恐惧，不由得往丈夫的身边凑了凑，瞅着独孤谋的客房位置看了看说：“怪不得旺财都不喜欢靠近他，您平日里喝酒，旺财总会凑过来喝两口，今晚就没有看见它，妾身还奇怪，以为它又不舒服了，特意让老钱去看过，才知道忘财早早的就钻进干草堆睡了。


现在是太平盛世的，怎么还在杀人啊，您几天前在行军法，妾身都觉得不忍心，现在又死了百十个，杀人多了，老天会不会让盛世早点结束啊？毕竟，盛世是不兴杀人的。”


云烨躺在床上，把两只手枕在脑袋后面思考辛月说的话，她的这番话恐怕也是天底下百姓的心声吧。


视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已经离大唐有些年头了，再用旧的眼光看这个新世界，是否合适？边疆上总是处处冒烟也不符合国情，如今人人思安，战功再也激不起人们的热情，相反的，那些在社会各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开始重新成为大唐人心中的英雄。


你在边疆杀掉一万个异族人，并没有什么好吹嘘的，因为退伍回家的那些老兵们会不屑的说，只要自己手里有火器，同样能做到，不值得炫耀。


朝廷的邸报如今散发到了每个县的学堂，一个月一期，所以在听到乡下的老农冒出一句“陛下正在九成宫制定《商律》”这样高端的话，云烨不会感到任何的惊奇。


那一张邸报上的内容非常的丰富，朝廷的动态，异国的风情，海外的见闻，其中刊登最多的就是朝廷的政令。虽然现在只是单方面的传达，还不允许百姓在那张邸报上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云烨坚信，这一天的到来恐怕为时不远了。


南北舰队背靠背的开出去，居然是想证明我们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圆球？老农会破口大骂，一群吃饱了饭不干人事蠢货，如果大地真的是一个圆球，老子早就掉下去了，还能等着老子种出粮食来养活你？


全天下的商人现在都屏住呼吸等待新的《商律》出台，听说这一次商税将会下降到十二税一的正常状态，如果是这样，将是商贾的大幸事，何邵和十三家掌柜，不管在这一次和朝廷的交锋中能否胜出，都已经成为了货真价实的商贾领袖。


《商律》重新被制定之后如果真的如同商贾们所期盼的那样，一个新的势力就会冉冉升起，长孙无忌这些极度保守的人，无疑是受创最严重的一派。


云烨自信对商贾还是有影响力的，至少大唐的商业兴盛，就是自己一手带起来的，虽说早年的商业兴盛只是最原始的一种。那么，自从粮食获得大丰收之后，百姓有了大量的剩余物资，大交换和大交易才算是真正的开始了，在大唐，农业永远是切切实实的第一产业，工业和商业的繁盛，都必须依靠农业的兴盛。


长孙无忌如果在这一次斗争中失败，他必定会有最激烈的反扑，云烨需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这一次大反扑也许就是长孙无忌最后的机会。


等到长孙无忌失败之后，大唐的最后门阀也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新的家族，这些家族和古老的门阀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由于没有了特权，大家族只能靠经济利益来维持，云烨没有见过靠利益就能够有效控制家族成员的，毕竟每一个人的利益诉求是不一样的。


独孤谋敏锐的看到了这一点？云烨非常的怀疑，这家伙把自己藏在阴暗的角落里窥视了整整十年，或许他真的看出点什么来了，所以才会有这次这样干脆利落的做法，宁愿打瘸自己堂弟的腿，也必须站在一个正确的队列里。


或许这家伙的酒醉都是假装的。


云烨在黑暗里无声的笑了一下，每一个勋贵其实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演员，独孤谋这一次也许是代表着那些最古老的家族，准备用自己的方式踏进一个新的世纪，在这样的大前提面前，独孤仇的两条腿早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云烨高兴地闭上了眼睛，到了明天，一切就将真相大白了。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九节 脚步不要停下


长安冬天的天气很规律，只要有北风呼呼的刮一夜，第二天保准就会有大雪降下来，玉山书院在整理了近二十年的气象变化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长安这些年来的天气在逐渐变冷。而草原上的气候变得更加的严酷，那日暮伸手捞住天空飘落的雪花，哀愁的对自己丈夫说：“草原上一定又有白灾了。”


“草原上现在的人不多，而且大部分都聚集在水草最丰美的地方，秋天储备的干草一定能帮着牧民熬过这场灾难的，咱家的牧场在阴山背面，那里的气候暖和，雪不会下的太大，不要操心了，当地的驻军，会乘坐着爬犁，继续巡视的，要是实在过不下去，他们不会袖手旁观的。”


那日暮点点头，牧场是属于她的，她的大部分财源就是来自牧场，铃铛的在岭南商队里有股份，也有她自己的财源，至于小苗，整个西域的生意基本上都属于她，这些年从何邵手里捞到不少好处，大发石油财。


在辛月的眼中，不管是那日暮的财产，还是铃铛和小苗的，在她看来都是属于她们生的孩子的，她固执的认为，小妾除了自己的首饰匣子是自己的以外，没有一样是属于她们自己的。


这个看法在云家没有市场，云寿自己都不认可，在计算云家财产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把几位姨娘的家当算进去，就算辛月有时候发脾气，云寿也毫不动摇。


“只有妾身是穷光蛋！”


只要听到辛月这么说，云烨就知道她的小心眼脾气又爆发了，如果不是看到那日暮往自己的库房里搬东西，那就是看到小苗显摆的将自己的宝贝拿出来晒太阳，就是被刺激的了。


到了这个时候，云烨总是会笑着说：“整个云家都是你的，在家里作威作福惯了，上万枚金币的主都做得，怎么就成了穷光蛋了，小苗她们手里的钱要是有你的分毫，早就是长安城里著名的富婆了，别看小苗总是在晒自己的宝贝，那就是一个傻丫头，你看看有几个值钱的，从大库里拉出来哪一件东西不比她从西域弄到的那些昂贵？”


只要丈夫这么说，辛月总是极度的骄傲，挺着胸膛，鄙视的瞅一眼晒宝贝的小苗，哼一声就耀武扬威的走了。


小苗本来今天就要晒一下宝贝，好多银器也该拿药水泡一下，都开始发黑了，现在开始下雪，什么都干不成，只好指挥着伊利斯姐妹再把东西搬回去。


独孤谋起来的很晚，见到云烨的时候依然在不断地晃脑袋，“好烈的酒！我觉得昨天晚上喝酒的时候，我是不是被你和程处默坑了？你们俩个的酒量没理由比我还好，知道了，还记着当年把你扔进臭水沟的事情。”


云烨嘿嘿笑道：“酒可是你自己挑的，与我们无关，云家的酒是出了名的烈，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以为烧刀子的名号是白叫的？”


说话间丫鬟端上来好多的吃食，独孤谋二话不说先喝了两大碗小米粥，这才对云烨说：“还是小米养人啊，昨天差点醉死，全指望这东西还魂呢。


包子这东西的做法还是从你家传出去的，我家里也做，就是没有你家做的地道，老祖宗常说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你家孝敬的美食。甚为遗憾啊，以后要长送！”


这就是来弥补关系来了，云烨心中有数，点点头说：“这倒是我们做晚辈的不是了，老人家想吃两口合胃口的这是该的，长风你就该直接派人到家里拿，云家的厨房其实就是给京城的这些老人家准备的，军中老将还有房相，杜相他们都是这么干的，魏公过世了，叔玉就过来的少了，以后不论任何时候，老人家想吃了，就过来拿，云家也好尽尽孝心。”


独孤谋点点头，一连吃了一盘子包子，又把一碟子小咸菜倒嘴里用米粥冲下去之后，盯着云烨说：“给我一句话，长孙无忌倒霉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这时候可不是犹豫的时候，云烨也看着独孤谋一字一句地说：“我本来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是被人家生生的给逼到这个份上的，如果云家没了对手，自己也很危险，所以只要云家没了危机，我就立刻进玉山书院教书，这才是我应该干的事情，领兵打仗，混迹朝堂，都是为我的这个理想做的踏脚石。


而且，大唐从今往后不会再出现权臣，只要出现这样的人，我们共击之如何？”


独孤谋的瞳孔再一次缩了一下，伸出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着说：“君子一言。”


云烨毫不犹豫的在他的手掌上拍了一巴掌说：“快马一鞭！”


“不流血了，能否做到？至少不流自己人的血。”


“如果不是顾忌流血，我不会隐忍到现在的地步。”


“过完年，我会担任户部尚书，新制定的《商律》也会彻底的贯彻下去，十三税一，这是最新的商税，作为附加条件，为了保证没有偷税漏税之事，剥皮揎草的刑律被重新启动，你不会有意见吧？”


“你要保证这一条刑律只适用于《商律》，不得涉及其他！另外，商人的正当财产不受侵犯，这也是需要写进《商律》的。”


“头一条同意，后一条不保证，皇权至高无上！”


云烨表示理解的点点头，这一条本来就不是他们两个人能决定的，生杀荣辱，原本就是李二不容侵犯的权利，这一条，李二不会容忍任何人触碰。所谓的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这样的权利现在说实在是太早了，至少需要在皇权最虚弱的时候才能提，而不是在李二这样强势的帝王面前说，不管谁说出来，砍头就是他唯一的下场。


“只好如此了，陛下开始允许商人崛起了，但是又给他们套上了枷锁。你就是陛下选出来的监督人和执行人吧？”


独孤谋认真的对云烨说：“这十年，我冷眼旁观了十年，也整整地读了十年的书，其实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玉山书院的图书馆里，那里甚至有我的一个单间。


铁面先生的著述我看的最多，最终从中悟出一个道理，那就天地间自有规律，从日月星辰的运转到春夏秋冬，这是大道。


狼的管理体系不适合大唐，因为突厥狼族已经烟消云散了，蚂蚁的蜜蜂的社会关系也不适合大唐，那样的话，就会过于无情，秦始皇就已经干过这样的事情，最后表明他也失败了，所以，我们无从借鉴，现在的大唐，前所未有，国势之强横远超秦汉，而且我认为，目前的朝政和制度都是最合适的，军政彻底的被分开，皇权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约束，其实我到现在都对你在远岛的布置都佩服的五体投地。


因为所有人都有退路，所以皇权就不能过分的煎迫我们，盛世的时候我们共襄盛举，帝王残暴的时候我们就远远地避开，留在远岛坐看风云变幻，一旦事情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我们再卷土重来，重新收拾旧山河，重新确立帝王，毕竟我们才是这个世界第二大的力量。


只要我们自己不贪心，就能把盛世永远的延续下去，这中间或许会有波折，但是能保证整个大唐在不断地向前走，我们现在已经领先别人太多了，只要不自己停下脚步，或者走回头路，我们将永远是这个世界的贵族，真正的贵族！”


云烨握紧了拳头对独孤谋说：“既然已经开始走了，那就别停下！如果我们不断行走的时间够长，步伐够大，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向星辰大海，那里才是施展雄心的好地方。”


“拿酒来，我又想喝酒了，不要拿太烈的，一般猛烈的就可以了，我独孤长风寻找了一辈子的知己，没想到自己的知己被自己当年扔进了臭水沟，被臭味遮住了英雄气，所以没有看到，云烨，我们再干一坛子，从今后，我们的脚步将不再停下，不管谁死了，另一个接着往下走，我真的很想看看走到最后会是一个怎样的场景，大丈夫做事，莫过于此，痛快啊！”


“咣当”！两个酒坛子撞在了一起，然后就一饮而尽。云烨从来没有一口气喝光过一坛子四十五度的烈酒，勉强压制着翻江倒海的胃部，红着眼睛看着对面的独孤谋，独孤谋的脸就像是一块红布，同样面目狰狞的瞅着云烨。


俩个人谁也不说话，就这样相互瞪着，就像两只愤怒的斗鸡。


云烨的嘴角开始往外涌酒水，还有早上刚刚吃下去早餐，独孤谋同样如此，俩人不约而同的在自己的胃部擂了一拳，都是酒国高手岂有不知这样喝酒太过损伤身体的道理，早点吐出来才是正理，好身子以后留着还有用，轻易地损伤不得！


云烨一头趴在桌子上，喷涌而出的呕吐物瞬间就铺满了桌子。而独孤谋仰身朝后倒去，嘴里的脏东西喷涌的足足有两尺高，落下来以后糊满了全身。


站在一边伺候的老钱，和独孤谋家的护卫头子面色奇怪的对视一眼，同时大呼小叫的喊人……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节 雪夜读《春秋》


头疼，头非常的疼，嗓子眼就像是着火一般，脑浆子已经彻底的离开了头皮，想要睁开眼睛却无能为力，辛月怎么搞得，再不给灌水，老子就会活活的渴死。


鼻子努力的抽抽，身边有一股子柑橘的味道，这就难怪了，看护自己的是小苗，这妮子最喜欢的柑橘，所以熏衣服的时候也用柑橘皮。


辛月怎么让小苗来伺候自己？这就是一个能上马打仗的，指望她伺候人那根本就是在痴心妄想，那日暮也就算了，粗枝大叶的，这时候就该让铃铛过来才好。


为了让自己不至于被渴死，云烨用尽力气睁开了眼睛，浑身就像被马踏过一般不受自己指挥，好不容易转过头，就看见小苗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件五毒褂子在看，这是给未出世的孩子准备的，一个即将做母亲的人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腹中的孩子身上半点都不奇怪。


“水，水……”云烨低声的喊了出来。


小苗瞅了丈夫一眼，放下手里的褂子，抬手就把旁边的茶壶拎了过来，壶嘴塞进云烨的嘴里，浇花一样的给丈夫喂水。


平日里云烨也会嫌弃，但是今天算了，这样做正好合适，茶水是冰凉的，最是提神醒脑，一壶茶喝下去，全身的燥热就消失了一大半，感觉体温都下降了。


小苗晃晃茶壶，见茶壶里没有了水，就把茶壶放在桌子上，一只手抄着丈夫的后背，轻易地把他扶起来在后面放了俩个硬梆梆的枕头就算是靠背了。


云烨还没有说话，小苗就急不可耐的把那件五毒褂子放在他的面前晃一晃，得意的说：“您看，这是妾身自己缝制的五毒褂子，蛤蟆的图案最是不好弄，花花绿绿的，妾身从库房里找了很多布料，才凑齐了颜色，好不好看？”


云烨尽量不去想那些被剪坏了的布料，只要小苗高兴就好，笑着点点头。都是自己的老婆，虽说笨手笨脚了一点，既然已经娶进门了，那就闭上嘴忍着，好坏都是自己找的，没有道理怨别人，既然当初贪图小苗的武艺高超，就不要指望她是一个温婉可人的。


得到了丈夫的夸奖，小苗非常的高兴，不断地把褂子放在云烨的身上比划，好像她真的能够生下这么大的一个孩子似的。


“妾身知道，孩子一定像您，所以就照着您的身材缩小了很多之后给孩子做的。”小苗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很好看，惹得云烨的心情也立刻好了起来。


把手放在小苗的肚皮上能清晰地感受到孩子在活动，再有一个月这孩子就要降世了，云烨非常的希望给这个孩子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在接受了小苗的大力推拿之后，云烨终于站了起来，虽然天色已晚，他还是想去看看独孤谋是不是比自己起来得早。


“那个人被家将用马车拖回去了，刚刚倒下，丫鬟给他换好了衣衫，就被拖走了，片刻都不停留，姐姐中午还在骂人呢，说咱们云家难道就伺候不起一个云中侯？”


酒意还是没有消退，云烨很想把早上的事情重新清理一遍，但是越想脑子里就越是迷糊，到了最后又开始发疼。


十三税一和剥皮揎草啊！


一方面是宽松的税率，一面是高悬的恐怖利刃，帝国对商贾的监管力度其实更大了，从古至今，商人给人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糟糕了，不管是吕不韦还是范蠡，都是投机的心理太重，才会被世人所警惕。


而管仲的变法虽然使得齐国富强一时，却也是导致齐国两百年再无存进的元凶，这样的情形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又被士人和皇帝所忌。


李二能放开商贾的手脚，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既然商律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皇帝返京的时间也就要到了。


大雪下了一天，到处都是银装素裹的，到了晚上，月亮却出来了，大地上一片光明，银色的月光照耀在白雪上，于是整个世界也就变成了银色，只是头顶的那片巨大的黑幕让人有一种处在黑白分明的世界里。


云烨没了睡意，站立在房檐下，整个人都陷进了清月冷辉中，在远处的屋顶，无舌就像是一尊雕像，盘腿坐在房顶，不知道他又从月光中悟到了什么东西，已经很久了，都没有动弹一下。


这可不行，年纪这么大的人长久的处在寒冷的地方不动，这会把人冻坏的，云烨紧走两步，来到花园中，高声呼唤了两声，无舌豁然站起，大鸟一样的从屋顶跳了下来，看得云烨的牙根子都酸，祈祷自己将来到了这个岁数，还能有这样的活力。


抖落掉身上的冷霜，无舌的须发上都结着冰珠整张脸却像婴孩一般红润，这已经成怪物了，无舌看了云烨一眼说：“以后在我入定的时候不要呼唤，很容易出岔子。”


“入定？禅定？”


“或许吧，不过那种玄妙的感觉不足与外人道，不过你说的好像没错，修炼到精深处，恐怕不是死亡，就是变成你早年说的石头。”


说完话之后又看着云烨说：“你的心绪很不稳定，高官已经做了很多年了，还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你寝食不安，如果需要杀人，就告诉我，老夫这点力气还是有的。”


“不杀人，不杀人，今天已经和独孤谋说好了不杀人。”


“愚蠢！朝堂风云激荡，人人口不应心，你要做的就是拿出你所有的力量去和人家争斗，谁有保留，谁存仁义心，谁就败亡的越快，我在云家已经生活了这么些年，这个宅子已经变成我的家了，所以有时候，用不着你说，我也会去干一些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无舌说完云烨就走了，还气呼呼的，老家伙已经闲的很无聊了，人家争权夺利的总少不了暗杀一下啊，盗窃个机密了，他在云家当初说好了是来养老的，结果真的就在云家养起老来了，这让心高气傲的无舌根本就无法接受。


走到无舌的院子里听见老的已经快要断气的刘方喘息着劝诫无舌：“你就消停一会，我没有几天活头了，就像安静的吃吃喝喝，然后两腿一蹬把这辈子过完，然后你把我烧了，骨灰拿给我那个在江西南道当官的孙子供起来就万事大吉了。


家主就不是一个能启用死士的人，说话也算数，你就好好的研究怎么能活的更长一些就好。放着舒坦的日子不过，你非要去给自己找麻烦是不是？人家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你出手只会添乱，我觉着这样的争斗还不错，至少不会起太大的波澜。”


云烨跨进大门，坐到两个老头的中间诚恳的说：“您两位都是云家的宝贝，只要您两位活着就是云家的福气，早年间您两位陪着我去辽东厮杀，后来又跟着我去岳州大泽，西域沙漠，劳苦功高不足以酬谢您两位的恩情，现在年纪大了，我们就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去想别的，我和独孤谋已经有约定在先，不流血，大唐流的血已经够多了。”


“你这是自缚手脚，不说了，愚顽之徒啊，老夫从小长在深宫，就没有找出来一个干净人。想要干净的，只能去坟墓里找。”


刘方也跟着点头说：“不现实，你不能把自己限制在这个死圈子里，指望人心，不如指望武力，人心太过贪婪，武力却能压制贪婪，独孤谋是在给造势，他准备加入权力的争夺了，你要小心，赵简子当年的旧事不能重演，智家当年何等的强大，但是三家分晋的时候，韩赵魏里没有一个是属于智家的。”


“云家没打算分掉大唐！”


“智家也没打算分掉晋国！”


被两个老头子鄙视了一通之后，就被撵了出来，刘方背地里帮着自己说话，到了明面上，就变成和无舌一伙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段玩的极为熟悉。


云烨想了很久之后，觉得还是找单鹰帮忙，这家伙现在号称河洛大豪，独孤家或许能把户县经营的滴水不漏，但是，单鹰总该是有办法进入户县吧？


去年老祖宗生日的时候问过单鹰他现在的能力到底如何，单鹰说拿走李二的人头问题不太大。这家伙从来就不说假话，估计这是真的。


写了一封信，还是拼音写的，大丫能读懂，央求单鹰帮着自己看住独孤谋，刘方说的没错。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有单鹰看着独孤谋，不相信他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起来了就不愿意再睡，到处都天寒地冻的，从窗台上拿了两个冻得硬梆梆的柿子，咣咣的敲击两下，去掉上面的寒霜，一手拿一个就进了卧室，准备一面看书，一面将柿子放在火上烤化了之后吃掉，酒醉醒来的人，吃点凉的总是好的，不过在这之前，怎么也该烤块锅盔下肚，空腹吃柿子很容易吃出毛病。


读书的时候有红袖添香自然很不错，但是这个红袖总是没完没了的唠叨就烦人了，不但如此还骗着吃了自己的一颗柿子，所以，为了让耳朵清静一点，云烨起身将辛月推出书房，重新拿起那本《春秋》看了起来。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一节 十六王宅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从平王东迁到现在已经经历一千多个春播秋收。


古代史家认为历史是由一系列事件组成的，而每个事件都有其原因和结果，一事件的起因常常是另一事件的结果，所以事件的起因相当于春播，事件的结果相当于秋收；像本年度收获的种子是下一年春天播种的种子那样，本年度发生的某一事件的结果也可以是次年一个事件的起因。所以中国远古学者倾向于把历史叫做“春秋”。


云烨坚持认为在春秋这个时代，人们才开始真正的思考自己的世界和自己所处的环境，所以他们的思想天马行空，好多的想法都非常的具有创造性，和浪漫的人文色彩。


不过这句话反过来说也成，那就是说古人的想法好多都是有趣的，好玩的，但是绝对不具备操作性，后世的那位伟人还说自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想要从《春秋》里找到适合大唐前进的道路，这无异于问道于盲。


就像唐人不能想象后世的精彩一样，春秋时期的人也无法想象后世会有大唐这样一个强盛到极点的国家，所以他们的建议对大唐没有指导意义的。


李二回京了，大雪都没有化，他的銮驾已经到了京城，作为实际上看守长安的守将，云烨必须去跟皇帝汇报一下自己这些天都干了些什么，尤其是长孙无忌迫切的需要云烨解释一下为何会有那么多的人员调动。


李二没有回宫，直接到了开远门，这里距离皇宫并不远，走到关墙上，李二指着依旧挂在城墙上的十六个落满雪花的人头问道：“你全给杀了？”


“军法无情！”云烨躬身回答。


“独孤谋把剩下的人也全给杀了？”


“一百零六口无一活命。”


“可曾问出什么？”


“没有，狄仁杰正在调查，结果，人全部被云中侯杀了。”


李二披着大氅来回走了几步之后笑着问云烨：“听说你最近在诵读《春秋》，而且手不释卷，读出什么味道来没有？”


“微臣拿着《春秋》在当故事书看，微臣认为，那里的记述或许对做人有帮助，但是对于治国，微臣觉得没什么大用。”


“哦？”李二惊讶地瞅了云烨一眼，笑着说：“好高的眼光啊，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这样的大学问都看不上眼？春秋五霸的旧事难道对大唐没有借鉴意义？”


云烨笑着从袖子里掏出一卷春秋拿给李二看，李二接过来随意的翻阅了几下，就合上书本，等着云烨给他做出解释。


“陛下，金竹先生考证之后得知，《春秋》的原著者并非孔丘，而是鲁国的史官，晋国的史书叫做《乘》，楚国的史书叫做《梼杌》，鲁国的史书叫做《春秋》，全文一万八千字，字字珠玑，这不是孔丘一人能做的出来的，而且他做过鲁国的史官，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谬误。


至于您说的春秋五霸，万乘之国，这样的国家陛下认为在我大唐算得了什么？借给微臣一万大唐雄兵，旬日之内定能克敌制胜，如果不能请斩微臣首级。”


“哈哈哈哈……”李二放声大笑起来，拿手指点着云烨说：“你少年时期都没有这样的豪气，人到中年，怎么反而变得豪气干云起来了？”


云烨陪着笑脸说：“那是因为微臣没有办法和孙武面对面的较量。所以不妨把话说的大一些，至少还能博陛下一笑。”


李二笑的越发的大声，云烨从城墙上抓起一把已经盖满煤灰的残雪握在手里，让它慢慢的融化，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一些。


“人，犯了军法，杀了也就杀了，你是做将军的，这是常事，朕不在长安的期间，你做的不错，青雀躲进了书斋，皇后久居深宫，你一个人操持长安的事情，还能注意到开远门发生的小事情，算得上勤勉啊。这没什么好说的，朕只是想知道你对这次《商律》的制定有何意见。


原本该是你去九成宫，无忌留守长安的，但是朕这一次想抛开你这个对商贾非常熟悉的人，看看大唐官吏真正的能力。现在，到了向你征询意见的时候了，有什么想说的，就畅所欲言的说，这里是城墙，只有你为君臣知晓，说实话！”


云烨忽然把手里的残雪远远地抛出去以后说：“臣当然有话说，忍都忍不住啊，谁确定的十三税一？难道就不觉得对商贾的大门开的太大了吗？


为何要一定就是三十年？难道商税不该是随时随地发生变化的吗？从我大唐建国之初，商税确实变化多次，八税一确实过了，但是十三税一却又太宽松了。


大唐的农业生产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所有商业的第一道门槛，真因为百姓的劳作有了剩余，这才孳生出商业，用自己多出来的东西去交换自己缺少的东西，远古时期的商业就是如此。


一把锄头的诞生要经历挖矿，选矿，冶铁，打造这四个环节，每个环节都会有商贾的参与，才会有锄头到达农夫的手里。商贾的作用就是加速货物的流通，所以我们允许他们从中赚取一定的利润。商税其实就是一种抑制商人的手段，一来不允许他们赚取过多的利润，二来将商人赚到的利润拿出来一部分，用于国计民生，也就是回馈与民。


一把锄头赚取的利润不能太多，否则农夫就买不起锄头，将会影响农业生产，恶性循环之下，到时候就会真的出现全民皆商的情景，那个时候，就是国家的灾难了，人人都不事生产，都去买卖。这样的买卖没有任何的价值。


您在有意识的怂恿商贾啊，商人的本性就是赚取利润，一旦有适当的利润，商人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所以陛下啊，剥皮揎草阻挡不住商人的野心的。”


李二惊诧的看着云烨说：“朕以为你会全力支持商人的，你说的这些，也是无忌的论调，这一回你因何与无忌同一说法呢？”


“臣和仆射的还是有区别的，仆射根本就是在凌虐商贾，微臣是要限制商业，不能让他失去监管，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剥皮揎草挡不住商贾的野心？”


“挡不住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独孤谋这样的酷吏也不能阻止他们的野心？”


“只要是人治总会有空子可钻。”


“这就是你要求薛仁贵兵进怛罗斯的原因？”


“是的，微臣希望大唐商业有序的兴盛，但是不允许商人的钱财成为分裂国家的利器，这一次微臣的建议是警告，下一次微臣就会下死手！没有什么比统一的国家更重要的事情了。”


李二温和的看着云烨，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说：“你是对的，没有什么比一个分裂的国家更恐怖的事情了，这些年你的圣贤书没有白读，效忠国家，比效忠帝王更加的有意义。”


说完就脱下自己的皮裘披在云烨的铠甲之上，而后扭头就走，快到城关的时候，又止住脚步说：“好好地坚持下去！”


李二走了之后，云烨才感觉自己的后背都湿透了，被凉风一吹，一连打了两个冷颤。和李二说话已经很艰难了，知道他现在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政策，这时候的李二极度的需要商贾这个阶层和自己站到同一个战线上，除了他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和商贾再有什么联系，尤其是云家这个新兴的家族。


何邵最近所表现出来的桀骛不驯，说穿了就是皇帝在背后撑腰，否则，给他一千个胆子也不敢和长孙无忌说半句硬话，事出反常即为妖，云烨也是刚才想透这一层的。何邵的背后不是太子，而是皇帝……。


进了宫，长孙正在喝莲子羹，见到云烨让宫女给他也装一碗，等到云烨把莲子羹喝完之后才问：“陛下邀请重臣在万民宫饮宴，你到两仪殿所为何事？”


云烨笑着拱手说：“还是十六王的事情，他们已经抵达了秦州，再有半月就会进入长安，微臣和陛下提起过此事，陛下说此事由娘娘决断，所以微臣是来听旨意的。”


云烨知道皇帝的意思，他就是想把十六王的事情完全变成家事，只有这样才能心安理得的削掉所有人的王爵，交给皇后无非也就是给他们准备一套宅子，当成肥猪养起来而已，这样不但能震慑住现在外面的王爷，也能给天下人看看皇帝是如何的仁慈。


走出两仪殿的时候，云烨朝长安城的东北角看去，那里有连片的宅地，也将是十六王的栖身之所，皇后非常的大度，把那里赏赐给了他们。


只是所谓的“王宅”不过是一座别墅级的牢房而已，虽然富丽堂皇，小桥流水、五步一亭、十步一阁，他们的一举一动时时刻刻都在宦官的监视之中，生活起居、读书学习、娶妻嫁女，只能乖乖呆在自己的豪宅里完成。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二节败家子


失败者没有任何权利，这在皇家来说是一定的，云家不这样，云欢雄心勃勃的想要把自家的触角伸到辽东，结果，派出去的商队命运多舛的厉害。


作为以前在辽东经商多年的老行家，老崔在岳州力挺自己的主子云欢再一次进入辽东，自从李二征伐高丽之后，云家为了避嫌，将自家的力量全部从辽东撤回来，撤的非常的干净，此后再也没有向那里派出过商队。


如今战乱平息，辽东经过这些年的休养生息之后民生开始慢慢的恢复，毕竟帝国需要的是一片有产出的土地，而不是一片无人区。


人参，貂皮，靰鞡草这三样宝贝对云家很重要，岳州的好些店铺都需要用到它们，尤其是靰鞡草，这是一种最好的填充材料，云家的家具店每年对这东西的需求非常的高。


老崔明白现在进入辽东一定非常的困难，所以他对利润奇高的人参和貂皮，并没有打算涉足，只想开一家收购靰鞡草的店铺，在当地将靰鞡草处理过后再运回长安或者岳州进行第二次加工，让廉价的靰鞡草发挥出它本来的作用。


店铺刚刚开起来，就受到所有人的排挤，不管老崔如何的利用商人间的手段放低姿态想要融合到当地的商业体系里面去，结果，一点效果都没有。


店铺在秋天没有收上来一点靰鞡草，连店铺里的伙计都没有办法凑齐。老崔并不着急，认为这位是人家在排挤自己，给自己一点下马威，过完年之后就会好的。


等到过了年，情形果然有了变化，该招收的人手也招收齐了，和好多乡农也订立好了秋天收购靰鞡草的约定，只要等到秋天一切就会水到渠成，云家在辽东的第一个店铺也就扎下脚跟了，生意是慢慢做起来，大规模的进入辽东，会把当地的那些商贾吓坏的。


就在老崔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并且大肆生产的时候，风向又变了，晚间的一场大火将云家囤积在草场的十几万担干草烧的一根都不剩。


这就是人为制造的灾祸，做了多少年顺风顺水生意的老崔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怒火，去了哥勿州都督府质问，要求缉拿凶手，赔偿云家的损失。


哥勿州都督府确实雷厉风行，十天的时间就抓到了凶手——三个靺鞨人，靺鞨人在当着老崔的面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之后，就被哥勿州都督府当场斩首，算是替云家报了仇，可是提出来的赔偿，如果云家愿意，可以接手这三个靺鞨人的全部财产，包括他们的妻子儿女。


老崔气的浑身发抖，却说不出官府的不是来，想要的凶手官府抓到了，想要的赔偿官府给了，至于老崔看不上那几个黑乎乎的野人，那也是老崔的事情，与官府无关。


见惯了大风浪的老崔知道怎么回事，于是干脆撕破了脸皮警告了所有商贾和那些明里暗里的势力，就此一次，下不为例，若有下次，就不可能再是三五个野人出来顶罪能消弭云家的怒火，到时候他们就算想要和解，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了。


很快，云家的草料堆再一次聚拢了起来，整个捶制靰鞡草的工坊已经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第一批捶制好的靰鞡草已经被打成硬包装上了船沿着辽水顺流而下，进入大海之后，最后从登州上岸，运到涿州，最后抵达长安，在长安进行第二次加工之后最终被送到岳州。


云烨当初在知道云家要把草从辽东运到岳州，就吃惊的不行，不过再三衡量过自己儿子的智商之后，认为自己不会生出一个傻蛋来，于是也就不加以过问，随云欢去折腾，他只想看看自己的儿子到底要干什么。


后面更加让人吃惊的事情出现了，云家的船队在辽水上受到了抢劫，这一次不单是靰鞡草，连船只都被盗匪付之一炬。


唯一的好处是船上的伙计没有出事，被人家搜检的清洁溜溜之后，撵到了岸上，历经千辛万苦才回到辽东总店，向老崔禀报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老崔大发雷霆之后就回到后堂，满脸笑容的给自己的主子云欢写信，禀报了这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本来老崔打算自己放一把火将自家的草料和船烧掉的，现在被外人动手了，这样的情形实在是太美妙了。


于是云家二少爷携雷霆之怒打算亲自走一趟辽东，亲自去问问当地的官员，为何会把辽东治理的处处都是盗贼，让安分守己的商人没了活路。


路过长安的时候特意来给老祖宗和爹娘请安，花花也跟着回来了，只是这孩子如今挺着一个大肚子笨拙的厉害，原本笑容满面的辛月，看到这幅样子，没有等到云欢给自己叩头，就先把云欢狠狠地臭骂了一通，六个月的身子的人也敢带着走金牛道？


云烨喝着茶瞅着儿子叹口气说：“做事还是不够大气啊，你该一把火烧了总店的，云家虽然不喜欢拿自己家人作伐，损失一点财物还是可行的。”


云欢有点不好意思的给父亲捏着肩膀一边说：“辽东只是一个起点，孩儿现在想把咱家的触角伸到辽西去，那里虽然是荒原，可是那里的皮货和人参是最好的，这两样货物的利润很大，孩儿有些不舍得放弃。”


云烨一边享受着儿子的殷勤，一边指着辽东的地图对他说：“这就是说你不够大气的原因，咱家不经营药铺，也不经营皮货，这两样东西的之所以贵重，其原因就是因为稀少！稀少的东西是形不成大场面的，最多能赚点钱，也形不成一定的规模，形不成规模在当地的影响力就不足，高明的商贾现在追求的是话语权，也就是说他们在追求自己在某一地某一行里面的话语权，努力的让自己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只有成为这样的商人，你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厉害的商贾，要不然的话，也就是赚点钱而已。


为父一直都很奇怪，辽东铁矿这么些年都没有发展起来，是什么原因？欢儿，你这次去辽东发威之余，去实际调查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铁矿的没落，这些年，长安的铁厂炼钢的浓烟就没有熄灭过，钢铁依旧供不应求，价格居高不下，而辽东守着那样巨大的一个铁矿却无所作为那里最了不起的一点就是还有煤矿，只要有铁，有煤，在那里建设一个巨大的铁厂不是问题，你只要有本事在那里起一座铁厂，用不着借助你老子的威风也能活得体面，自己挣来的脸面，才是属于你自己的，现在的你，不过是一个纨绔而已。”


云欢停下按摩父亲肩膀的手说：“长孙家当年就是开铁厂的，他们家都完蛋了，别人还能开的起来？那东西不赚钱啊。”


云烨仰天大笑，笑了好一阵子才停了下来，引得辛月和花花把脑袋从后堂探出来偷看，见他们两父子交谈的开心，才把头缩了回去。


“长孙无忌会做什么生意？开了一家铁厂只知道拿钢铁来打制兵器，只要军队上用不了那么些兵器，剩下的军器制造再被武研院包圆，他家的铁厂就只能去制造农具和菜刀，铁锅，指望这些铁匠铺子都能做的东西赚钱，他们的脑袋就是被驴子踢了。铁厂关门也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做生意需要很强的创新能力，抱残守缺就是在等死，没有给自家的钢铁找到出路，活该他们家关门歇业，儿子，你记住，钢铁这东西到了任何时候都是好定西，慢慢的你就会发现，他和粮食，盐，一样，都是不可或缺的必备品，尤其是现在大唐，对钢铁的需求根本就不是长安的几座铁厂能够满足的。


都说十里铁厂已经足够产出能供全天下使用的钢铁，其实不然啊，儿子，等到以后车船全部变成钢铁制造的，你以为他们还能供应的过来吗？”


云烨以前和儿子提起过一些自己的设想，他们也从李泰那里得知了舟船的前景，现在云欢听到父亲老话重提，就半眯着眼睛想了一下说：“爹爹，您认为钢铁一途真的大有赚头？万一赔钱了怎么办？”


云烨又笑了起来，拍拍儿子的肩膀说：“你要是打算去干，就去干，云家现在发愁的是钱财太多，而不是太少，你母亲的宝库里面，好多银币又开始变黑了，云家如果不出一个败家子，光出精英人物，皇帝都不放心，所以啊儿子，你就放心大胆的去败家吧，你爹我就是长安城出了名的败家子，老祖宗当年没少为爹爹的败家行为担忧，如今谁敢说你爹是败家子？”


“孩儿觉得爹爹现在就是一个大败家子……”


“哈哈哈哈……”


父子俩的谈话是温馨的，辛月，花花，侧着脑袋倾听着他们父子的谈话，当听到公公要自己的丈夫成为败家子，不由得大急，站起来就想去找公公理论一下。别人怕自己的公公，花花可不怕，说错了最多挨一顿训斥，低头看看自己高耸的肚皮，觉得信心更加的足。


辛月宠溺的在花花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说：“傻孩子，你公公什么时候做错过事情？”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三节 尔虞我诈是三国


云欢这些天非常的忙碌，不断地去刑部，大理寺喊冤，要求严惩烧毁云家船舶和货物的凶手，辽东的官员如果不能给一个确切的答复，云家就会自己派人去调查，一旦被云家调查处结果，就会动用勋贵间的手段去报复。


一时间刑部，大理寺的官员大为头疼，一个不讲理的纨绔居然在喊着要动用私人武装，不得不认真对待。


刑部和大理寺早就认为，勋贵间报复这种野蛮的手段早就是在践踏《唐律》。每年他们都会提出取缔这一野蛮的明显带着草原习气的陋习，确总是被所有勋贵们集体拒绝，废止的提案甚至到不了门下省，在东西两阁台就会被驳回。


这一方法根本就是勋贵们打击异己，压制新兴势力抬头的不二法门，也是大唐勋贵最明显的一个豪门标志，所以，不管是长孙无忌，还是既得利益者云烨都不打算将这一条规矩从《典诰》中去除。


皇帝更加的不愿意，现在已经有一些不要脸的文人正在借用这一条规矩来粉饰李二的玄武门事变，竭力的要把兄弟手足相残弄成勋贵间的决斗，李义府就是其中最活跃的一个人，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原本就是李义府的拿手好戏。


这家伙不止一次的在朝堂上伏地大哭，声称全大唐的人都在曲解皇帝陛下，把一个如果不反击就只有死路一条的善良的皇帝陛下，硬是给妖魔化了，说成弑兄杀弟，明明是勋贵间的报复啊，怎就被说成篡权夺位？


天理何在啊！如果大唐还有什么沉冤未雪，陛下的冤屈就是最大的一桩！


整聋发聩的演说，义正言辞的诘问，听得皇帝龙颜大悦，听得颜师古须发虬张的怒不可遏。


自从皇帝在玉山书院演讲过后，大唐人说起这件事情已经没有任何的避讳了，现在哪怕在朝堂上这样大声的讲出来，也绝对不会有人提出弹劾，说这是对皇帝的大不敬，事情说开了，反而没了神秘感，即使爆出更多的丑闻，大家也会觉得没有什么新鲜感。


站班的时候，云烨的位置在长孙无忌的下面，明显的看到长孙无忌的脸有些抽搐，听到李义府大声的驳斥颜师古的话语后，抽搐的更加的厉害。


“古往今来，飞鸟尽良弓藏，狐兔尽，走狗烹，这是一个帝王的必由之路，看看前汉刘邦是如何残杀功臣的，再看看陛下是如何对待大唐勋贵的，就能得出一个结论，陛下确实是古往今来第一善良的帝王。


我大唐因何没有听说过有残杀功臣的事情？诸公，这样宅心仁厚的帝王能做出弑兄杀弟的事情来吗？只能说，这是先帝爷在用养蛊之法来培育新的帝王，高瞻远瞩啊，否则，何来我大唐如今的煌煌盛世？”


这话说得实在是太不要脸了，长孙无忌转过头看着云烨说：“你玉山书院每年耗费国帑无数，就培养出来一个这？”


云烨面无表情的回答：“橘生江南为橘，橘生江北为枳，本来好好地一个高才，到了你门下省才几年，就变成了这样，让人痛心啊！”


长孙无忌哼了一声又小声的说：“你儿子上蹿下跳的要干什么？真的打算启动报复？报复谁？就为了一船烂草？你云家把手伸到辽东，本来就是越界了，人没事，已经是大家伙给足你云家面子了，在辽东你云家还算不上强龙。”


云烨扯扯长孙无忌的袖子说：“那个败家子准备走你家的老路，打算开铁厂，就在辽东，你给底下发句话，不要再阻挠了。”


长孙无忌疑惑的看着云烨说：“你家真的要开铁厂？多大？书院的专利你打算付钱来购买？该不是你又有什么新法子了吧？”


“书院现在管钱的是许敬宗，他一个铜子都要搓一搓看看是不是粘到一起的两枚，元章先生这个人又是出了名的古板，书院的就是书院的，云家的，就是云家的，您当年从书院购买那些专利花了多少钱，云家绝对花的比您家里的少。


家里老祖宗最喜欢的就是云欢，拿出自己的体己钱给云欢开铁厂，他母亲也给他资助了好大一笔，至于老程家，程公已经放出话来，能开多大就开多大，还告诉我，程家有的是钱。”


“军器甲胄你能占一手还是火器上使用的钢铁你能占一手？”长孙无忌越发的疑惑了，当初钢铁业本来就是他家里的支柱产业，直到后来被皇家铁厂将军器制造上的钢铁份额全部拿走之后，他家的生意这才举步维艰，最后不得不关门歇业，云家现在想要重开铁厂，必定就是在这两样钢铁使用大户的份额里占了一些。


不用说，这都是皇后在给云家开口子，想到自己和妹妹自从李治的事情之后变得形同陌路，心里就一阵阵的发疼。


“没有，陛下将军器监和火器作坊看得密不透风，云家根本就不可能从中获益，更何况，云家也绝对不会沾武器制造，这是我当年答应过李纲先生的，云家不制造杀人凶器。”


听了云烨的话，长孙无忌点点头，已经到了自己这个层次的勋贵，要么不说话，一旦说出来那就必定是真话，为生意说假话骗人，不管是自己还是云烨都丢不起这个人。


“那你就等着赔钱吧，老夫会给家里的老仆打招呼的，只要你云家确实是在开铁厂，不管是矿山，还是铁厂，石炭，以及招收人手这方面，都不会有人阻拦，一方面你云家要开铁厂，就一定会投入巨资到辽东，对那里的贫瘠民生有利，二来，老夫很想看看云家人做生意是不是真的比长孙家的强。最后给你儿子说一声，要他闭嘴，辽东的烂草烧掉就烧掉了，想要赔偿，去我家支取！就当是老夫想看大火烧的。”


长孙无忌大包大揽，将所有的事情扛下来了，这事就没办法查了，赵公想看大火这个理由足够烧掉几十万担烂草博他老人家一笑了。


“这是自然，不过为了放心一点，您家里是不是也入上一股？”


“赚钱的生意怎么不喊老夫入股？比如你家在岭南的船队，老夫就很有兴趣，怎么样，老夫入股一万枚金币，占两成的份子，成不成？”


“当然可以，正愁找不到大金主，您这一加入，船队就能跑的更远了，咱们都是利索人，下了差就让管家把金币送过来，云家给你开份子文书，就这么说定了。”


不管是云烨还是长孙无忌都没有兴趣听李义府和颜师古吵架，有这种兴致的是皇帝，没见他老人家听得津津有味，欲罢不能的。


“嘿嘿，老夫以为你尾巴翘到天上去了，自以为无所不能，独孤谋进场感到压力了？长孙家和独孤家是老交情了，你现在想要和长孙家示好，是不是晚了点？


独孤谋就比你大六岁，你在老夫面前具有的年龄优势，在人家那里就算不得什么，也罢！这世道终归是你们年轻人的世道，等冲儿回来你们接着玩，老夫就不奉陪了。”


云烨点点头，世家大族的交易往往就是两个主人在一个合适的场地，合适的时间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永远的把一个人当成仇敌，这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天大的仇恨在某些时候也要放下，不能被个人的情感所左右。一旦危机去除之后，两家再拼个你死我活也不晚。


长孙无忌现在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了，他只比李二大五岁，现在看起来似乎比李二至少苍老二十岁，李义府和许敬宗连续不断的进攻，终于让长孙无忌感到力不从心了。


如今随着独孤谋的进场，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应对越发复杂的局面了，如今心生退意，在云烨看来已经是非常明智的一种选择。


想要彻底的打倒长孙无忌根本就不可能，和历史上最大的区别就是长孙皇后活的好好地，只要长孙无忌不要去造反，他的家族自然会有长孙皇后照拂。


至于他说长孙家族和独孤家关系很好，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世家大族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关系好这一说，利益临头的时候，也就是反目成仇的时候，相互间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云烨下差回家的时候，长孙家果然派人送来了一万枚金币，辛月在检点之后，给长孙家开具了岭南船队的两成股份证明，就等家主回来加盖签章。


普通人的合约需要拿去官府备案，至于云烨和长孙无忌都不认为有这个必要，长孙无忌更加在意的是股权证明上有云烨的签章，这东西比官府的大印都要有效果。


“爹爹，您原谅长孙家了？”云欢等到长孙家的管家高兴地拿着文书走了之后，就立刻过来问父亲。


“没有，让长孙家入股云家产业是一回事，原谅长孙家是另外一回事，陛下在刻意的将朝堂弄成三国纷争的局面，就是为了好驾驭，三个势均力敌的势力，任何一个都离不开皇家的支持，现在更危险了，儿子，一旦一个家族露怯，就会被两头饿狼狠狠地扑上来撕咬。”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四节 天上人间


大雪又开始下了，云烨站在云家的牌坊下面看着绵延的大道上一个人都没有，摇摇头，就带着旺财往原野里走。


下了雪之后，旺财就不肯出门溜达，整天钻进干草堆躺着，这样下去可不行，一匹马如果不喜欢走路，奔跑，很快就会完蛋的。


可是马夫想尽了办法也不能把旺财从家里弄出来，就算是拿温热的醪糟哄骗也不行，一般情况下都是旺财喝饱了醪糟，然后又钻进草堆里睡觉，马夫跪下来磕头都没用。


无奈之下，云烨只好亲自出手，揪着旺财的耳朵训斥一顿，只有这样，旺财才会懒洋洋的跟着云烨走出去，到了外面感觉到了寒冷，又想往马厩里钻，被云烨在脖子上轻轻地抽两巴掌，只好极度不情愿的走到了外面，就这样，还需要把云烨用脑袋顶在前面，帮着它挡风。


天太冷，原本轻柔的雪花变成了冰渣子，打在脸上生疼，旺财在瑟瑟发抖，粗大的鼻孔里喷出两股白气，为了让旺财感到暖和，云烨只好慢慢的小跑起来，这样的话，旺财也能跑两步，整天光睡觉不活动，不说马了，就是人也受不了。


冷空气钻进肺里，蜇的胸腔生疼，不过跑了一阵子之后，就感觉不到了，旺财的身子也活动开了，不需要云烨跟着跑，自己就开始在野地里撒欢。


瞅着旺财跑的越来越快，云烨的一颗心这才放下来，旺财奔跑的本能还在，这就好，好好地活着，老子都没死呢，你想把自己折腾死，没门啊，哥俩既然是一起从山里出来的，那就要一起回去才好，无论把哪一个孤零零的扔在这个世上，都是不对的。


“我看了你好久了，真是难得啊，看着一匹马流眼泪，这还是在漠北横行霸道的铁血大将军么？说真的，你是在等我，还是在遛马啊？”


云烨拿袖子擦拭一下泛红的眼角，没有理睬身后的人，继续看旺财撒欢，眼见旺财鼻孔里喷出来的白气越发的急促，这才吹了一声口哨，已经跑累了的旺财立刻就跑了回来，还把满是口水的大嘴往云烨脸上凑。


“其实我觉得这个世上你唯一在乎的就是这匹马，和我说说，你们白玉京是不是从来都只相信牲口啊？看你对人防范的那个严密劲，或者也太没意思了吧？”


寒辙变得更加的帅气，或者说更加的妖魅，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配上短髯，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


“今晚你睡单鹰的屋子！”云烨帮着旺财掸去身上的雪渣子，简单的对寒辙说。


“为什么？我在高原上冻得快死了，快点去你家暖和，暖和。”


“长得，穿的就像个淫贼，云家美女多，不欢迎你。”


寒辙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还是那副小气的样子，寒辙要女人不用当淫贼，我小妹那样的美人儿住在你家我都没说什么，你还提防我？”


“你妹子住进云家是为了方便和小武打架，这些日子里已经打了三回了，还不错，不分胜负，听说你在高原上往死里折磨人，怎么有空到关中来？”


“我在建一座天空之城啊。青天白云下高原太寂寞，少了一座恢宏的宫殿，我想住在离天宫最近的地方，当神仙的隔壁，这样一来，就能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我还想知道他们为何要如此残酷的对待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就能役使天下，寒辙赤条条的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想赤条条的走，你死之后，有你的孩子记得你，我死之后，就让天下人记得我吧。”


“三百里阿旁宫而今安在？把名字写进石头，我担心石头烂的比尸体还快。”


寒辙大笑起来，笑的极为苍凉，指着云烨说：“你在西域杀掉的人恐怕是我杀掉的好多倍吧？你还说过一句话，叫做‘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这句话说得妙极了。”


“那是我在情绪低落，或者愤怒的时候说的气话，你看我现在还不是一心一意的在为国为民服务，每天进入公堂，打开那些本章，看着天下百姓安居乐业的消息就为他们感到高兴，看到人间的酷毒就为他们鞠一把同情之泪，笔墨间惩恶扬善，褒贬忠善，其乐融融。


我现在已经基本上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整个人已经得到了彻底的升华，你们和我在精神层面上已经不是一个档次了，所谓亲贤人远小人，乃是我最近孜孜以求的一种生活态度，想想都觉得自己高尚的不行。”


寒辙的脸都绿了，无奈的对云烨说：“你最近和谁在一起？怎么变成了这幅样子？”


云烨发愁的叹口气说：“没办法，这是皇帝交代下来的旨意，他老人家认为我比较有颠倒黑白的本事，要我和别人一起将他的玄武门事变改造成可以让后世子孙歌功颂德的事件，所以一不小心就成了这个样子。”


“确实有难度，不太好改，他又是囚禁父亲，又是杀掉哥哥弟弟的，还把哥哥弟弟的老婆弄成自己的老婆，我还听说，他连隋炀帝的老婆都不肯放过，就差把强奸儿媳妇了，这事要是干了，就五毒俱全了，如果不说他的名字，不管是谁都会认为干出这些事情的一定是你口中的人渣。


真是难为你了，你怎么接了这么一个不要脸的差事？”


“我想把这个功劳让给长孙无忌，长孙无忌说自己年老体弱难当大任，我又想把这个差事交给新任的户部尚书独孤谋，那个家伙说自己才疏学浅，实在是兜不圆这个事，最后就砸到我手里了，不过我最近也是受不了，又把差事交给了许敬宗，这家伙欣喜若狂，听说现在已经干的差不多了，就等着皇帝点头之后，最后把这件事写进《起居注》。”


寒辙若有所思的问道：“《起居注》的记录工作该是史官完成才对，颜家都是倔驴，恐怕行不通啊，你们的陛下想简单了。”


“现在记录《起居注》的是李义府，这个人你应该有印象才对，颜老头被弄去编篡《史记后篇》，所以我需要告诉家里的子孙，这些年的帝王本纪还是不要看比较好，野史都比正史记载的准确，我这事干的真是流毒人间啊。”


俩个人说说笑笑的回到了云家庄子，大雪天里街市上依然热火朝天，马上就要过年，到处都是采购年货的百姓，淳朴的脸膛都被寒风冻成了红柿子的模样，但是笑容却一点都不少，嘴里喷着白气，嘻嘻哈哈的和乡邻说着话，胳膊上挎着的篮子里无论如何也会有一大块猪肉，一条鱼，一瓶子酒，一大包奶糖，如今排着队在云家侧门口等着领取一捆子新鲜的韭菜。


云家的大棚产出非常的丰富，尤其是韭菜，有一个大棚里面专门种的就是这东西，原先还想着把家里吃不完的放到集市上卖掉，辛月后来发现这样做很丢人，就在年前，把这些韭菜全部割掉，只要是乡邻们想吃韭菜，就到云家来拿，现在已经形成传统了。


谁家里想吃韭菜饺子了，就打发孩子去云家讨要，大家都已经很习惯了，今天赶到年关头上，所以要韭菜的人比较多。


老钱从不放过这样的机会，年纪一大把了，穿着皮裘，戴着棉帽子，两手笼在袖子里，笑呵呵的和乡农笑骂，说他们是懒怂，不知道自家起一个大棚，光知道从主家手里讨要。明年的韭菜要换根，一个个都去吃狗屎。


乡农们也不怵这个侯爷家的大管家，一张嘴就是关中人特有的骂腔，说自己吃狗屎，到时候一定不会忘了给老钱留一口。


老钱就是贱毛病，被人家骂了也不生气，扯开嗓子吼家里的仆役，让他们快点，没看见乡亲们都站在雪地里等着么，还对乡邻们一个劲的抱怨，说现在的年轻后生不如以前的后生能吃苦，吃起来一个顶三，干起活来屁用不顶，都是家主给惯得毛病，三天不给吃饭，一定会变得勤快。


这句话立刻就引来几位上了年纪的老汉的同意，不约而同的怀念自己年轻的时候，说自己一天扛了数十万斤的东西，然后回家还能耕百十亩地……


寒辙站在路上看着这一幕不愿意挪步子，最后长叹一口气说：“这就是人间啊。果然比天宫有生气，耐看的多，天宫上最多的只有冷冰的石头，不管是雕刻过的还是没雕刻过的，都逃脱不了石头的本性，冷冰冰的。”


云烨不耐烦的说：“我活的是人间，你打算活成神仙，自然会有很大的不同，你妹子想活的开心，这些天像个孩子一样的在书院里乱跑，故意去逗弄书院的傻小子，害的那些傻小子最近老是受罚，大冬天的还要垒假山，模样凄惨。”


寒辙笑了起来，云烨看见这家伙眼角有泪水，从脸上滑落之后落在胡须上，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晶莹的冰珠子。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五节 找虐的寒辙


单鹰正在自己的小院子劈柴，飞雪漫天的日子里他却精赤着上身，雄壮的身子上热气缭绕，雪花落到身上就立刻变成了细密的水珠，让他的身体似乎抹上了一层油脂。


脚底下轻轻地一踢，总有半截松木柈子站立在木墩上，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只见寒光一闪，根松木柈子就均匀的分成四份，手里的斧头拨拉一下，劈好的木柴就飞到屋檐下，齐齐的摆在那里，院子里的木头架子上，挂着一只已经收拾干净的羊，上面落满了洁白的雪。


旺财非常的害怕单鹰，躲在云烨的背后，露出大脑袋警惕的瞅着单鹰，寒辙双臂一振，身上华丽的皮裘就飞了出去，高高的挂在屋檐下的挂钩上。


单鹰看了一眼寒辙，提着手上的斧头站了起来，小声的说：“你胸中有无限的悲愤，这让你的战意大增，白石宫的武功就是靠着一腔的怨毒支撑，来试试！”


寒辙红着眼睛说：“正有此意，我今天非常的想杀人，几乎克制不住，不管是别人的血还是我的血，只要让我见到血就成。”


扔掉了手上镶金嵌玉的刀鞘，喊着将自己的衣衫撕下来一块子，将自己的手和刀柄绑在一起，他的力道根本就比不上单鹰，这家伙今天是要拼命了。


单鹰就站在那里，手里拄着劈柴的斧头，眼见寒辙已经迈着碎步冲了过来，脚下踢了一下，一根松木柈子就向寒辙飞了过去，紧接着雪亮的斧头就划了一个半圆，斩向寒辙的颈项……


这两个人打架，一时半会还分不出胜负，云烨带着旺财躲得远远地，也不管他们俩个人兵刃凄厉的破风声，走到架子上，拿手按一下羊肉，发现羊肉还没有冻硬，这个样子正好下锅煮手把肉，给柴锅底下添了一些劈柴，眼看着锅开了，就用自己的短刀分割羊肉。


挑了一根干净的松木棒子就扔进了大锅，再把羊肉切成大块丢进去，大火烧煮半个时辰就能吃了，看看火觉得还行，就回到厨房里准备椒盐，准备好了椒盐，又给单鹰在焙干的辣椒粉加上一点咸盐，吃羊肉最是有滋味，单鹰最喜欢这样吃。


做完这些，就端了一个好大的盆子蹲在炉火边看着翻滚的羊肉发愣，旺财吃不到装在袋子里的豆子，就跑过来拿头拱云烨，这才让云烨从犯傻的境地里清醒过来。找了一个小一些的盆子装了一些黑豆，放在自己身边，听旺财把豆子嚼得嘎嘣作响，旺财从来不吃煮熟的豆子。


寒辙和单鹰的战斗已经过了试探的阶段，刚才还听不到兵刃撞击的声音，现在却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只要兵刃开始相撞，就说明寒辙快要败了，拿着比斧头轻的多的横刀却在速度上赶不上单鹰的斧头，本身就技逊一筹。


抬头看了一眼俩个打斗的人，单鹰站在原地，见招破招的，无论寒辙的刀子从哪个方向劈过来，他都会用斧子背迎上去，击退了寒辙之后，他就会跨进一步，转过斧头用雪亮的斧刃再一次斩向寒辙的脖子，如果寒辙躲得不够快，云烨甚至认为在下一刻斧头就会把寒辙的脑袋砍下来。


云烨用煮羊肉的叉子用力的翻搅了一下羊肉，让所有的肉都煮好，只有这样才不会煮出一半生，一半熟的羊肉来。


云烨现在煮羊肉的功夫已经到了大成的地步，再也不往羊肉锅里放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鲜嫩的羊肉本身就算是最好的美味，加了作料，只会失去了美味的本意，只有李二吃羊肉才会用十几斤香料包裹羊肉，然后拿去烤。


寒辙被单鹰一脚踹的飞了起来，吧唧一声掉在旺财的身边，吓得旺财赶紧躲到云烨身边，连自己的食盆都不顾了。


往常打架打到这个地步，也就该结束了，但是今天寒辙好像没有一点要结束的意思，爬起来，继续没命的向单鹰进攻。打不了多久又会被踹飞，撞到墙上，那声音让云烨的牙齿都酸，肯定疼极了，不过看样子单鹰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因为单鹰一腿能打断碗口粗的枣木桩子，这一点云烨是见过的，他的两条腿和两把巨斧没有区别。


寒辙到现在只是嘴角流血，还能爬起来，这就很说明问题，无舌老头说单鹰现在绝对是天下第一的高手，他已经年老体衰，只能和单鹰较量一柱香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如果还不能分出胜负，无舌认为自己必败！


寒辙被踹出来的频率越来越快，在寒辙再一次冲上去的时候，单鹰的斧头在荡开寒辙的横刀之后，斧子妙到毫巅的切开了寒辙手上包裹的布条，然后用斧头一勾就把横刀收了回来，横刀在斧头上转着圈子，单鹰随手一挥，横刀就钉到了门板上，哈哈一笑，抛开自己的斧头糅身而上，时而拳头，时而成掌，两只手不断地拍击在寒辙的身上，寒辙就像是一只人形沙袋被击打的蓬蓬作响，最后单臂从寒辙的肋下穿过去，手臂一抬，寒辙就狠狠地被掼在地上，这一次可能有点重，寒辙蜷缩着身子好半天没有爬起来。


对于寒辙的找虐待的行为，云烨不置可否，继续拿着叉子翻搅，找来一根筷子扎了一下羊肉，感觉现在到了最嫩的时候，就扬声对单鹰和寒辙说：“羊肉熟了，如果打的差不多了，怎么就开始吃肉，如果没打够你们继续。”


寒辙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吐掉一口血唾沫说：“不打了，吃肉，喝酒！我要最烈的那种！骨头都要散开了，正好活个血。”


单鹰从屋子里抱出来三坛子酒，扔给寒辙一坛子呲着牙笑道：“下回要是还想疏松一下筋骨尽管来找我。”


单鹰一瘸一拐的抱着酒坛子来到肉锅跟前，找了一块肥嫩的用叉子扎起来，坐在柴锅跟前开始大吃起来，一口肉，一口酒似乎非常的痛快。


云烨把调料碗推过去说：“没放盐，蘸上这东西吃。”寒辙从善如流，立刻就照着云烨的样子，把肉在碗里滚一下才大口撕扯。


三个人三把叉子，用不着盆子，也没有凳子，就蹲在锅边上大嚼，吃饭的时候不说话，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习惯，也没有敬酒，那些俗套在这里没什么作用。


一只羊不太经吃，云烨没感觉自己吃多少，怎么锅里的肉就没了，只好遗憾的抛下叉子抱起酒坛子喝一口酒对单鹰说：“现在太危险，要不然我不会把你叫过来帮我，独孤谋这个人看不透，咱们不害人，但是必须防着他一点才是。”


单鹰扔掉肉骨头说：“到了分胜负的时候，一家人你这时候不找我找谁，放心吧，我会盯死独孤谋，他玩不出什么花样的，危急的时候我会直接杀了他！”


“他告诉我说这一回的朝堂争斗最好不要流血，我姑且听之，如果他真的明里一套暗里一套他独孤家族会变成飞灰的。”


寒辙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说：“你要真的担心，我和单鹰今晚就去把他干掉就是了，费那么多的事情干什么？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云烨笑到：“这是皇帝布下的局，以后朝堂上很可能就要三权鼎立了，我是兵，长孙无忌是政，现在看样子独孤谋要拿的就是财权！


这三道权利，每一道皇家都占据主要地位，皇帝每一样都适当的放了权，他可能在试探一种新的政治制度，这是一种进步，不能让皇帝走回头路，虽然他立的三样东西不对，这也是一种进步，对天下人有好处，他死死地抓着执法权不松手，其实就是想把自己放在仲裁者的地位上。永远站在主动地位置上。”


寒辙更加的不明白了，看着云烨说：“他现在已经是天下大权集于一身，为何要做这些事情？他如此的强势，不论是你，还是长孙无忌，或者那个独孤谋还不是要看他的脸色活人，这样做几乎没必要。”


云烨笑到：“现在的陛下当然是九天上的神龙，龙飞于九天之上自然可以随意的行云布雨，但是他不能保证后世子孙也和他一样的英明果决，这个法子，是给子孙准备的，因为他发现他儿子或者孙子好像都不是太出挑，这是当爹的一片苦心啊。”


“你真的没有席卷天下的雄心？我在吐蕃可是听禄东赞说你天生的反骨，如果你真的有当皇帝的心思，我可以说服吐蕃人助你一臂之力！”寒辙笑着对云烨说。


“然后杀的满世界血海滔滔？你们吐蕃再趁势占领河西，青塘，西域？寒辙，绝了这个心思吧，老老实实地在你的高原上当神仙，要是你真的把我惹怒了，你的高原并非不可逾越，我只需要武装那些投诚的吐蕃人，就能让你的高原上尸横遍野，民不聊生，我用不着派一兵一卒上高原，能战胜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人！”


云烨喝了一口酒对寒辙说。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六节 牵绊和反噬


“这样啊，我还是蹲在修建我的天空之城比较好，你把人都弄死了，我就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建造和维持我的神宫了。”


云烨瞟了寒辙一眼，这家伙现在野心膨胀到了这种地步，居然还想着经略中原。这没什么好说的，伸手剁手，伸腿剁腿是起码要做的，而自己刚才说的那些事情，李二已经在找人着手进行了，代言人而已，至于这个代言人能做到什么地步李二不在乎，满朝文武也不在乎，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吐蕃高原上战乱不断就行了，这是一个长期的政策，百十年下来，比在高原上放瘟疫都要可怕的多。


寒辙的无所谓的态度这是有根源的，他划分人从来都是按照感情深厚的程度来划分的，至于那些对他来说没感情的人，不管是吐蕃人，还是唐人，他一般都不认为是人。


“你不能因为自己倒霉了，就想把全天下人都弄死，寒辙，你生的孩子到底怎么样？如果不是过于愚笨，我这里有一种法子可以将那个孩子慢慢培育成正常人的，虽然迟钝一些，自理还是没有问题的。”


云烨想起了后世的一些针对弱智孩子的教育方法，就想帮帮寒辙，这家伙再这么下去，一定会变成疯子的，但是有了孩子，他就没办法随心所欲的疯狂了。


寒辙将手里的酒坛子放了下来，笑着对云烨说：“被我杀掉了！”


单鹰和云烨都没有太惊奇，只是沉默的点点头，就不再过问，那个过程对寒辙来说并不容易，不是一个美好的回忆，问多了只会让他伤心。


寒辙喝了一口酒笑着说：“其实没什么，那样对孩子公平一些，我姓庞，所以给那个孩子给了一个名字，叫做庞智，记住了，我的长子叫做庞智，夭折了。


有了长子，我就没敢再生孩子，也不想再生了。”


云烨放下酒坛子，瞅着寒辙笑着说：“好像还有一个。”


寒辙霍然站起来，愤怒的对云烨吼道：“你想让我再出手一次吗？”


“我站在大雪天里一直在等你，不是因为你要来的缘故，而是因为我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朝廷的都水监前些日子告诉我一件事情，说你在永州购买了十几条毒蛇，又在那里杀死了好几个人，当地的捕快对你毫无办法，所以就对你下了海捕文书。


在得知你是寒辙之后，死了几个地痞的小事情就变成了大事件，都水监插手了，他们没有放过你接触的任何一个人，神人的后遗症朝廷从来就没有放松过，结果意外的发现，你居然在永州还有一个孩子，一个痴心的青楼女子居然给你生了一个闺女。”


寒辙的身子颤抖了起来，眼睛再一次变得通红，一字一句的对云烨说：“我要去永州杀光所有的知情人，你如果胆敢拦我，我们就是生死大敌！”


云烨嘿嘿笑了一下道：“男人家风流一世，到处留情，你在青楼里留下一个孽种，确实该毁尸灭迹才好，不过听说那个孩子已经长到十一岁了，女红和相貌都不错，听说也读过一些书，跟着母亲在永州靠刺绣度日，虽然日子过的清贫，却还算清静。”


寒辙茫然的问道：“女红？读书？”


云烨不理睬他自顾自的接着说：“自从你用永州蛇干掉你爷爷老子之后，我也派人去永州收购，现在那里的毒蛇的价格被云家炒起来了，一条蛇价比黄金，云家在永州的掌柜，见他们母女可怜，就专门收购她们母子的刺绣，你看看这一方绣着‘喜鹊蹬枝’图案的手帕，做工还不错，称心说了，还能入眼，那就是真的很不错了。”


寒辙从云烨手里接过那方布帕仔细的看了之后寒声道：“如果这孩子不是我的，云烨你当如何？”


“关我屁事，有事你也该去找都水监的麻烦，我就是告诉你有这么回事，至于是不是还要你自己去求证，别告诉我你白石宫没有检验血脉的法子。永州掌柜的告诉我说，那个女子眉眼里依稀有你的模样，那个掌柜的可是见过你的，就是在广州伺候你的老齐，他说差不多有六成的把握，要不然我不会告诉你这件事。”


“我来的时候从河西就联系不上神人，云烨这事和你有关吗？”寒辙重新蹲了下来，拎起酒坛子大大的喝了一口后问云烨。


“和我无关，但是估计和白玉京有关，现在有人继承了白玉京，我是不管这些事情的，如果被小武他们掌握了，按照小武的手段，你想拿回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云烨笑嘻嘻的，得意极了，他发现自己从那个漩涡里跳出来之后，面前的道路变得宽阔无比。和寒辙说着这样无耻的话，却能义正言辞的，真是太美好了。


寒辙看看背后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豆子的旺财对云烨说：“我现在能不能把旺财骑走？”


“不行，你现在想要去长沙，而且心急火燎的，旺财会被你折腾死，想都别想，旺财我现在都舍不得骑，现在长安城里哄传的四大废物里面，头一个就是‘云侯的马。’你想快点去长沙永州，最快的办法就是带上十几匹马，一路换着骑，昼夜不停的跑路，八百里加急需要四天能到，你估计需要三天吧。”


旺财听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别人的谈话里，似乎觉得不太妙，赶紧躲到云烨的身边，眨巴着眼睛警惕的看着寒辙。


寒辙一口喝干最后一口酒，拍拍肚子说：“正好酒足饭饱，三天时间不吃饭也无妨，云烨，假如那个女孩子真的是我的血脉，又没有遭到诅咒，寒辙欠你一辈子的人情，水里火里任你驱驰，就算是你想要杀光吐蕃人，我也帮你！”


云烨呲着牙哈哈笑道：“我没有那么残暴，也不会拿自己的晚辈当成筹码要挟你，只是单纯的为你高兴，答应我寒辙，如果万一发现那个孩子不是你的，不要伤害那个孩子，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寒辙捡起从木板上拔下自己的横刀，捡起刀鞘，还刀入鞘挂在自己身上，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空，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指着天空说：“这是我最后一次相信你还有慈悲心……千万，千万，莫要让我失望！”


单鹰重新关好大门，走到云烨身边小声的说：“这家伙真的能够生出一个正常孩子来？”


云烨担忧的道：“我也很担心啊，这种概率太小了，他家乱伦了好多代，血亲之间的婚姻，造成了他家血脉的畸形，这样的血脉诞育出来的孩子，如果不是非常聪明的话，就只能是痴呆傻儿，不过问题不大，大衍之数都有遁去的一，这就是上天仁慈的一面，但愿他找到那个孩子之后能有一个好结果，这个世间多一个好人，怎么样也比多一个穷凶极恶的人要好。


寒辙已经在努力的想要当一个好人了，我从来不信上天，这一次也会帮着他祈祷一下，要不然他的命运实在是太他娘的悲惨了。”


单鹰点点头，也看看头上的天空得意的说：“我的六个孩儿，各个聪明伶俐，就是调皮的厉害。大丫为此伤透了脑筋，喊着读书需要老子亲自出马，现在老大的身手已经不错了，伏牛山你知道吧？也不知道是哪个不开眼的在那里开山立柜，做起了没本钱的买卖，红花儿带着三个仆人就把那群响马的头子叫做旱地一声雷的给绑在马屁股后面带回了洛阳，现在是家里的马夫。”


云烨的眼睛都要突出来了，红花儿今年只有十四岁，这分明又是一个单鹰。


“你别打单家孩子的主意，单家不当官，既然老祖宗是响马，我们家里的孩子不做响马已经是极限了，休想要单家子孙替那个污秽的皇帝卖命。”


单鹰把话说得很死，云烨也没有办法，酒喝完了，就被单鹰撵了出来，旺财刚才也喝了一大口酒，现在兄弟俩全身都是热哄哄的，说说笑笑的回了家，旺财喜欢听黄段子的毛病云烨知道。


临近家门的时候云烨远远地眺望了一下原野，没看见寒辙，也不知这家伙在用怎样的速度狂奔，三千里的远路，一来一回无论如何也过去十天了，长安残存的神人换取一个女儿，他没理由不换，但愿小武的手段能够奏效，可以在十天时间里完全控制已经发现的长安白石宫神仆。


把旺财送到马厩，看着这家伙钻进草堆，又给它裸露在外面的腿上加盖了一些稻草，摸摸他的大头，这才回到后宅。


小武见师父回来了，神情有些紧张，见云烨点点头，这才拍拍自己的胸口坐到椅子上大口的喝茶，看样子已经等侯了很长的时间。


“寒辙走了，不会有人知道是你截杀了白石宫神仆，找到他女儿的，以后不要把事情做的这么绝，寒辙，熙童这样的人光靠威胁你是控制不了他们的。


对于英雄的理解，你还差的远，感情的牵绊，或许是最好的办法，武力？他们自己就是武力的源泉，即使你一时之间控制住了他们，将来的反噬会让你痛彻心扉的。”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七节 骆宾王


“你以后要分清楚人才行！那些人是可以利用的，那些人是要做一辈子朋友的，不能把自己活成独夫，等到将来老了，你会发现自己无比的孤独，到时候就算你站在最高处，也会觉得了无生趣，一定要记住。


既然你一心想要重建白玉京，师父不反对，你喜欢那就去玩，师父再对你说一次，白玉京不存在，所以你可以穷尽自己的想象去幻想你的世界，再把它活生生的构造出来，这其实就是实现梦想的过程，万万不可将白玉京看得比自己的生活还重要，那样的话，还不如不建立白玉京，游戏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


说完这些话之后云烨有些伤感，孩子们现在长大了，都有自己的心思，小武现在根本就是入了魔，整天想的事情就是白玉京，总想从自己这里知道白玉京的细节，云烨开始还把它当做是女人的好奇心，胡编乱造了一些故事讲给她听，谁知道她现在就是在根据自己讲述的那些事情来构建自己的白玉京。


不管云烨在如何的哀叹时光如梭，日月星辰依然在按照自己的规律在运转，上元节依然如期而至，整个长安再一次陷入了流光溢彩的时刻。


今年的大唐可谓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远洋的船只带回来大量的异族的奇珍异宝，边关的将士也送来无数的捷报，大唐如今已经不太在意万国来朝了，因为实在是凑不齐那么些属国来朝拜李二，找一些土著过来凑热闹还不够丢人钱，北海的回鹘人躲得找不见，北庭都护府的大将军孙仁师想要找些地道的异族美女献给皇帝，让她们在上元夜歌舞一番都没有办法完成，以至于被老程他们誉为废物，几乎可以和长安的四大废物相媲美。


云侯的马，大将军的刀，洞庭湖的水军，十六王的腰。这就是最新的四大废物，云侯的马珍贵异常，但是却不是拿来骑乘的，洞庭湖的水军只能在湖上来回的转圈子，没有半点的作用，运点粮食都会被风刮的翻掉。清平世界里没有战乱却报损三百余，已经被全天下人痛斥为废物。


至于大将军的刀这个典故出自骁卫的大将军梁建方，他曾经在青楼上抚摸着自己的横刀，说这东西已经成了废物，再无痛饮人血之时。


十六王悄无声息地回到了长安，被长孙安排着住进了十六王宅，从此关门闭户销声匿迹，百姓们当初还在期望十六王能在西域拓土开疆，如今灰溜溜的回来，已经变成了无能和废物的代名词，人们走过十六王宅，都要吐口唾沫，认为是他们折损了大唐的赫赫天威。


长孙可不这样看，笑眯眯的接受了十六王的朝拜，不等李二开口，就嘘寒问暖的，当着百官的面，下了自己的旨意，从内府拨款银币三十万，赏赐给了十六王。


李二却黑着脸一言不发，夫妇俩将红白两张脸皮演绎的传神之极，不论是赏赐宅院也好，赏赐银钱也罢，他们的王爵确确实实的从皇家玉牒上消失了，宗人府也没有了对他们的记载，如果不出意外，这该是他们最后一次目睹天颜。


李元祥肥硕的身子早就不见了，如今枯瘦的像个麻杆，嘴唇哆嗦着想要哀告一番，但是在李二鹰一样的目光下败退下来，捧着皇后赐予的房契，地契，还有银钱的凭证，嚎啕大哭着离开了万民宫。


百官依旧笑意盈盈，互相拱手恭贺新年，权当没有看到这一幕，而一些进京的藩王，却各个心惊胆战，脸色难堪的不能再难看了。


出去大半年被风沙快要吹成黑人的长孙冲呲着白牙向云烨祝贺，云烨同样拱手祝贺，既然大家现在又有了往来，面子功夫还是要做足的。往年从不缺席的长孙无忌，今日抱恙在身。


李二一声令下，万民宫上盛大的酒宴开席了，无数美丽的宫女端着各色佳肴美酒，以及鲜果从大殿的两边鱼贯而出，顷刻间，大殿上就变成了酒香四溢的场所，李二一声“饮胜！”群臣山呼回贺，酒过三巡，大唐的乐官一声清喝，四周鸦雀无声，谁都知道《秦王破阵乐》就要开始了，虽然已经看过无数遍了，群臣依然兴致勃勃，充满了期待。


“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主圣开昌历，臣忠奉大猷；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


这几句歌词一出，云烨就知道李二终于把这首《秦王破阵乐》弄成了，他的闲暇时间几乎都消耗在这上面了，亲自把这首乐曲编成了舞蹈，再经过宫廷艺术家的加工、整理，成了一个庞大的、富丽堂皇的大型乐舞。在原有的曲调中揉进了龟兹的音调，婉转而动听，高昂而且极富号召力。同时有大型的宫廷乐队伴奏，大鼓震天响，传声上百里，气势雄浑，感天动地。


和文舞相对的就是武舞，《秦王破阵乐》就是标准的武舞，一百二十八位乐工，穿甲持戟在大殿的中央旋转自如，虽然没有战场上的杀气，却也雄浑阔大。


云烨好不容易坚持到那几面巨大的牛皮鼓不再振聋发聩，一个年轻的身影却出现在大殿的中央，很年轻，却戴着官帽，稚嫩的声音却带着北地的口音，云烨笑了一下，卢照龄终于开始了自己光耀的少年时代。


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


金鞭络绎向侯家。龙衔宝盖承朝日，凤吐流苏带晚霞。


百丈游丝争绕树，一群娇鸟共啼花。啼花戏蝶千门侧，


碧树银台万种色。复道交窗作合欢，双阙连甍垂凤翼。


梁家画阁中天起，汉帝金茎云外直。楼前相望不相知……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长安古意》了，怪不得李二会把卢照邻放在《秦王破阵乐》的后面推出来，这样暗含讽刺，有将盛世图卷描绘的栩栩如生的长诗确实难得，云烨很怀疑一个小小的少年是怎么做出这样的长诗来的。


看到卢照邻志得意满的接受夸赞，云烨发现这小子的脾性依旧没有改变。或许是皇帝皇后赏赐的一双白玉如意刺激了某些人。


乖乖地坐在边上看歌舞的道王李元庆身后站起来一个枯瘦的汉子，看样子应该是道王最信任的臣僚，如今，道王的王爵已经被废弃，所以他的官职也没有了。


自顾自的走到大殿中央向李二夫妇下拜道：“《长安古意》虽好，罪臣也坐了一首《帝京篇》也想请陛下鉴赏一番。”


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着这个中年汉子，一袭长袍穿在身上，就像是把衣服套在竹竿上，面色黝黑，带着明显的沙漠风尘气息。


道王已经获罪，这个时候跳出来实在不是一个好时候，道王李元庆已经着急的面红耳赤，唯恐惹恼了李二，让自己的下场更加的悲惨。


李二低头看着这个人，问左右：“此为何人？”


不等左右回答，那个汉子大声的禀报道：“罪臣，骆宾王！”


“有何本事？难道西域的风沙还没有抹消掉你的骄狂之心？”李二一张嘴就是诛心之言。


“罪臣一岁能言，七岁可以赋诗，诗词之道，小道尔！”


李二止住就要出言训斥骆宾王的断鸿，大笑着说：“这样的话，朕以前也听过，那家伙将诗词生吞活剥，但是写出来的诗却首首令朕惊讶，所以朕不小看你，如果真的能让朕吃惊，你就不必入十六王宅，可以在秘书监任职，随侍在朕的身边，如果不能，后果难料啊！”


坐在云烨旁边的老程捅一捅云烨小声问道：“这个人怎么样？能不能比得过小邻儿？”


云烨现在充满了期待，很想看看这位当年将武则天骂的狗血淋头的才子到底能在贞观朝有怎样的表现，听了老程的话笑着说：“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老程疑惑的哦了一声，就不再言语，他从来都不怀疑云烨的话，心中充满了担忧，毕竟卢照邻是自己的亲眷。


“罪臣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六载沙漠风尘，妻儿尽死，唯有罪臣苟活至今，十六王宅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去处，罪臣不求赦免，只是不想看到黄口孺子依靠一两首诗词就能高官的坐，骏马得骑。


罪臣深知，不管是行军作战，还是治理民生，诗词百无一用，罪臣深愧不能在沙漠克敌制胜，开疆拓土，反而丧师辱国，请诸君以我为戒啊！”


李二半眯着眼睛瞅着骆宾王，脸上的寒意却没有了，他最爱的就是忠臣志士，骆宾王的这一番话非常的对他的胃口。


山河千里国，城阙九重门。不睹皇居壮，安知天子尊。


皇居帝里崤函谷，鹑野龙山侯甸服。五纬连影集星躔，


八水分流横地轴。秦塞重关一百二，汉家离宫三十六。


桂殿嶔岑对玉楼，椒房窈窕连金屋。三条九陌丽城隈，


万户千门平旦开。复道斜通鳷鹊观，交衢直指凤凰台。


剑履南宫入，簪缨北阙来。声名冠寰宇，文物象昭回……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八节 大凶之物


钟鼓停，骆宾王也吟诵完毕，同样的一首格律长诗，同样的气势恢宏。李二敲敲桌子上的金钟，笑着说：“大唐文采风流之士何其多也！哈哈哈。骆宾王入秘书监侍驾不得有违。”


李二的话没有人能够反对，骆宾王昔日的好友裴行俭首先向他祝贺，在骆宾王没有说出让李二恼怒的话之前，就把他拖到自己的座位上，塞了一个酒杯给他，二话不说，先连干三杯酒再说。


“云烨，你也是行家，评鉴一下这两首长诗的优劣。”李二的声音虽然很小，但是在大殿上却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回陛下的话，遣词造句当然不分上下，豪迈风流骆宾王甚至高出一筹，然而微臣认为，从忧国忧民这一观点出发，卢照邻的诗文为高！”


李二玩味的看着云烨说：“何解？说来听听。”


“自开篇至‘娼妇盘龙金屈膝’，铺写大唐勋贵们物寻欢作乐、穷奢极欲的生活情景。首句展现长安大街深巷纵横交错的平面图，接着描绘街景：香车宝马，络绎下绝，有的驶入公主第宅，有的奔向王侯之家。‘承朝日’、‘带晚霞’，表明这些车马，从朝至暮，川流不息。接着写皇官、官府的华美建筑：在花、鸟、蜂、蝶、游丝、绿树点缀的喧闹春光里，千门、银台、复道、双阙、画阁、金茎，以及‘交窗作合欢’、‘连甍垂凤翼’连续闪现，令人眼花缭乱。而这，正是大唐勋贵活动的大舞台。


所以诗人看似在描写盛世的繁华，其实是在为这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盛世担忧，微臣也这样认为，长孙仆射一场酒宴就靡费百金，听说已经有‘玉盘珍羞直万钱’的说法流传出来，所以微臣认为厉行节约一定要从每一个人做起，只有惜福，才能让着锦绣大唐永远繁华下去。”


“云烨，你想要高洁，但是不要拿长孙家作反例，只要是我大唐人，谁不知道你云家才是好奢淫逸的大户，你家二子娶亲，车马从长安到玉山连绵不绝，就差锦帐遮树，红毯铺地了，听说如此铺张，你家老祖宗还说委屈了孩子，与你相比，长孙家一顿宴客的酒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听到云烨拿自己家做例子，长孙冲立刻就坐不住了，开口反驳丝毫不留余地。


程咬金哈哈大笑道：“云家生活困难，老夫心疼孙女嫁过去受苦，陪嫁多了一些有何不妥？程家这些年仰仗陛下龙威，确实赚了一些钱，所以在花销上也就大了一些，一点嫁妆就让你们忧思不绝，以老夫看来，就是吃饱了撑的。”


这样吵下去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所以李二把金钟敲响，让所有人闭嘴，唤那些杂戏百工上场，卢照邻趁机抹着额头的汗珠子跑了下去，云烨说的那些含义，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是单纯的在描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怎么就变成讽刺勋贵们骄奢淫逸了？还有什么暗自为盛世担忧，这些话都从何说起啊？


长孙趁着大家走出大殿欣赏月亮的时候，恶狠狠地瞪了云烨一眼，在今天这样一个好日子里非要说一些晦气的话，这明显是在给自己难堪。


云烨把头一缩，躲在程咬金的身后，假装看不见，这让长孙的怒火更加的旺盛，干了坏事想一躲了之，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独孤谋笑吟吟的站在皎洁的月亮底下，向皇帝躬身道：“如此良宵，微臣手痒难耐，且容微臣为为陛下舞戈，如有不臣，微臣掌中长戈定为陛下解忧。”


李二笑着颌首允许，独孤谋抱拳施礼后，将袍子下摆掖进腰带，从武士手里要过长戈，摆了一个架势就开始舞戈，开始缓慢，每一击都沉稳无比，力道千钧，等到一招夜战八方之后，手中儿臂粗的铁戈就变成了一团滚动的黑色光团，只能听的到风声，根本就看不见人，这家伙的武功确实了得，尉迟敬德乃是舞槊德行家，眼见独孤谋的本事也不由得高声叫好。


就听独孤谋在光圈中大喝一声“箭来！”早就有立在一边的持弓武士，开始搭弓射箭，目标就是光圈中的独孤谋，开始只有俩人攒射，眼见箭矢都被长戈磕了出去，于是就有更多的武士加入到这个行列里，被磕飞的箭矢纷纷落地，不大工夫，地上就铺满了折断的长箭。满朝文武都在大声的喝彩，都认为这是一个人的武功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待到武士箭壶里的长箭射尽，独孤谋缓缓地停下手中长戈，遗憾地说：“可惜微臣技只如此，听说，舞到极限处，身在瓢泼大雨中也能沾衣不湿。让陛下见笑了。”


云烨不佩服这家伙都不行，人长得英俊也就罢了，偏偏风度仪表都无可挑剔，女婿有这样的表现，乐的李二合不拢嘴，从身上摘下一枚玉佩就让断鸿给送了过去，这是极大的奖赏。


月夜下的比试武艺，这在大唐已经是一个风潮，现在打马球已经逐渐被书院的足球取代，要不然，在今日皎洁的月光底下，一定会有一场精彩至极的马球比赛，今天没有马球可看，大家只好看武将们表演自己的拿手武艺了。


长孙冲的箭法堪称百步穿杨，百十步远的香头，他能一箭灭掉三柱香头，双臂连开三十余箭，居然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是下过苦功的表现。


黑齿长不小心感染了风寒，在出宫前一月得啥时候阖然长逝，千牛卫的中郎将黑齿长之，在表演了陌刀之后大声向皇帝禀告，希望可以和云侯切磋一番，武器任他选择。


李二瞅着悲愤莫名的黑齿长之，又瞅瞅云烨，他不清楚这两个人怎么会有仇怨。长孙轻轻地在李二耳边耳语了几句，他立刻就恍然大悟，自己的老婆干掉了黑齿长，是担心宫里的秘闻被泄露，黑齿长之，将这份仇恨算在了云烨的身上，一个中郎将，贸然的向一位国侯，一位兵部尚书挑战，这算得上愚蠢之极，李二还没有发话，太子承乾就厉声要黑齿长之退下。


云烨从人群里走出来说：“今夜乃是上元夜，正是我辈武人教技之时，黑齿将军既然有这个雅兴，本侯就降尊屈贵满足你这个愿望，只是，你真的确定由我自选武器？”


黑齿长将手里的陌刀握的咯吱吱的响，想都不想的就点头答应，他今天看到云烨满面春风的在宴会上潇洒自如，想起自己父亲的凄惨遭遇早就悲愤的无法自抑，恨不能立刻将云烨斩于刀下。


长孙很想过去狠狠地抽云烨两巴掌，刚才黑齿长表演的陌刀，大开大合，一丈长，百余斤重的陌刀握在这个大汉的手上，就像是握着一根轻飘飘的稻草，云烨这样的文弱书生，上去一百个都不够人家砍的，明知道这家伙不怀好意，怎么还自己上去送死？


“今日乃是上元佳节，此次宴会乃是本宫筹办，双方比武点到为止即可，若见流血，本宫必严惩不贷。”老程等人听到皇后这么说，一个个都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有了这句话，借他黑齿长之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冒然行凶。


云烨朝着皇后苦笑道：“皇后娘娘，这是人家向微臣挑战，您这样说，微臣就不好下手了。”黑齿长之暴跳如雷的吼道：“末将用不着任何留手，尽管下手就是。”


李泰走到黑齿长之的身边说：“你爹就是人家从战场上捉回来的，作为俘虏，人家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生死大敌的时候谁会顾忌谁的性命？你好不容易长成了一条汉子，这样死了实在是太不值了，可惜啊，可惜！”


所有人都奇怪的看着李泰，就算是云烨用火器在这么短的距离里也没有用处，更何况火药必须有足够的药捻子保证发射人的安全。有这点时间，云烨都被黑齿长之砍成肉酱了。


“把我带来的那个箱子拿过来。”云烨对断鸿说了一声，断鸿在征得皇帝同意之后，就飞快地拿回来一个三尺长的一尺宽，半尺厚的一个黄杨木制作的箱子。


云烨在接过箱子的时候朝黑齿长之笑着说：“等我片刻，我的武器就在这里，等我安装完毕，我们再较量，能死在这件武器之下，是你的荣幸。”


李二从人群里走出来，和李承乾，李泰一起看云烨的武器。只见箱子里平躺着一块木头，一根铁管，还有一些零碎的小铁器，箱子盖子上的软木块里放置着六枚半寸粗细两寸长的长条形东西，李二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见云烨开始组装，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云烨笑着说：“这原本是微臣今晚打算进献给陛下的好东西，可怜武研院为了研制这东西，足足耗费了五年时光，靡费的国帑不下两万枚金币，为了它，死了三个人，武研院的精英人员，其中公输老头为了其中的勾连装置，殚精竭虑呕血而亡，如今，它终于可以放在陛下的面前，供陛下检阅，也请东西两阁的言官们，知晓武研院每年大批不知所踪的经费到底去了哪里，最重要的，想请诸位同僚们明白一件事，个人武勇称雄的时代彻底的结束了，在它的面前，任你是钢浇铁铸的，也只能化为齑粉！”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五十九节 找投资


李二的好奇心越来越重，武研院有大批的资金去向不明他是知道的，问起云烨的时候，云烨的回答是上元夜自会给朝廷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


既然如此，不论是皇帝还是群臣都没有再问起这件事，如果今夜云烨依旧不能给朝廷一个合理清楚的交代，云烨的兵部尚书的职位恐怕就再也难以保住，甚至会因此获罪。


所有人都盯着云烨手中已经安装好的东西，眼看他将六枚物事塞进了六个黑洞里面，当云烨抱着这东西站在黑齿长之五丈远的地方，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武研院里都是些什么人，通过这些年的不断补充，那里面充满了疯子和偏执狂，少眼睛的，少指头的，没了一根手臂的，或者就是一张脸被烧的面目全非的妖魔鬼怪，御史们进入到哪里就会全身发寒，总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疯子的世界。


有的人张牙舞爪的大叫，有的人手拿着一颗火药弹眼睛盯着药绳子在嗤嗤的冒着火花，把那些想要上去攀谈的御史吓得屁滚尿流。眼看着药捻子就要燃烧殆尽，这个妖怪的另一只手还拉着御史嘴里不断地说笑，就在御史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那个家伙才会把药捻子塞进嘴里拿口水弄灭，就这样那个家伙一张嘴就传来一股子皮肉烧焦的味道。


火器是恐怖的，这在大唐人的心中已经是常识，但是比火器更加恐怖的就是这群疯子，从那次之后，东西两阁就再也不指望从那些疯子的嘴里知晓秘密，而是在疯狂的逼迫云烨，从云烨嘴里得到最后的期限之后，这才纷纷闭嘴。


两万枚金币啊，就研制出这样一个东西？如果他没有开山裂石的效能，东西两阁根本就不会认可，既然云烨现在答应和仇人拼斗，那么，这个东西绝对是一件绝世凶器。


用两万枚金币压在黑齿常之的身上也会把他活活的压死，更不要说公输这样的一代机关宗师都死在这东西的制造上，三条人命是个什么概念，武研院的精英级人物的官职，随便拉出来一个都不会低于六品官，这样的人物也死了三个啊，那些人就算是疯子，也是大唐最重要的疯子，最宝贵的疯子，大唐之所以能够在举世攻唐中毫发无损，这些疯子的贡献功不可没。


黑齿常之额头上的汗水就像是雨水般的往下落，他感到自己的两条腿僵硬的厉害掌心的汗水浸透了陌刀把手上的麻布，心里非常地想迈步上前，但是四肢却僵硬无比，就像是一只老鼠准备向一只猫发起进攻。


知道自己死定了，面前的仇人手上握着大唐，不，全天下最恐怖的武器，只要自己动一下，就会成为一具死尸，作为沙场的悍将，黑齿常之敏锐的觉察到了危险。


“此物名叫榴弹发射器，简称榴弹炮，全重四十六斤，弹丸重六两四钱七分，配弹六发，发射前推入发射药，弹丸由发射药推出炮管，一架榴弹炮足矣改变一场小型战争的走向，只可惜这样的武器对钢铁要求太高，百炼钢都不能满足它的需要，武研院总共制造出来十六架这样的东西，很可惜，其余的都在试验中炸毁了，导致三位朝廷官员罹难。近日就让他无与伦比的威力为死去的英魂做最后的哀悼。”


云烨沉痛的说完，抬起头的时候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感情。


“住手！”满头大汗的李承乾走了出来，重重的一记耳光就抽在黑齿常之的脸上，连推带踢的将高大的黑齿常之退出场地，李承乾还回头尴尬的朝云烨笑一下，算是致歉。


场地里就剩下云烨一人，云烨哈哈一笑，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走回李二身边说：“陛下，操作这东西的非军中猛士不可得，微臣身子孱弱，要是操纵它。估计会被震死！”


李二哭笑不得的说：“你就是借用这东西的威力吓退了黑齿常之的？”


“正是，这武器的弹丸里填充的可不是黑火药，听说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东西，爆炸效能比黑火药还要强，只听说是棉花造的，剩下的，武研院的五蠡司马不说，担心微臣泄密，微臣看过几次不成熟的演练，场景非常的恐怖。”


“既然你演练不了，还不快快的让能演练的猛士过来。”李二没好气的对云烨说。


随着兵部尚书的一声令下，一队扛着沙袋的军士迅速的在万民宫前垒起了工事，不一会用麻袋装着沙子的沙包就呈半圆形护住了所有人。


他们又在万民宫的空地上也垒了一个半圆形的小的防护工事。


云烨在这些军士准备工事的时候，不断地给所有人讲解这东西的作用，等到所有人准备完毕，云烨才问皇帝，黑齿常之羞愧的找不到人，没了目标，拿什么做靶子？


李二随便指指左面不远处的假山群，意思那东西可以当靶子。


一个雄壮的大汉走进现场，向皇帝跪拜之后，就站在小的工事圈子里，身边贴身站着两个持刀的太监，这是云烨特意要求的，如果这家伙脑子抽风，朝人群里发射，估计大唐的高层就会死的差不多了。


大汉抱着榴弹炮，把枪托顶在自己的肩胛上，食指微微一勾，只听一声巨响，大汉向后踉跄走了好几步，一溜红线在夜色里看得极为清楚，霹雳一声响，高大的假山的顶端就消失了好大一截子，两个监视大汉的太监，已经僵在那里了，幸好大汉没有朝皇帝能开炮的意思，认真的将六枚弹丸全部打空之后，就放下手里的武器，单膝跪在地上等候皇帝奖赏。


假山不见了，广场上布满了碎石，硝烟尚未散去，李二就哈哈大笑着赏赐了那个大汉一盘子金子和一个校尉的职衔，自己走到碎石堆里，仔细的观看了现场之后，才对云烨说：“宣旨抚恤死去的人吧，他们让朕明白了一个道理，火器一途，我们大唐没有走错，我们现在拥有的火器，远远不是尽头，只是一个开始，从今往后，武研院所需的额外资金由皇家承担，不再向户部申请。”


云烨谢恩之后，所有人就回到了万民宫，那件武器装在盒子里放置在李二的案头，他一边喝酒，一边像抚摸女人一样温情的摩挲着盒子，估计今晚的这场武器表演，给了李二极大地震惊。


李泰凑到云烨身边小声的说：“这东西就是一个残次品，你把它这个时候拿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啊？射的不够远，还赶不上八牛弩，威力不够大，比不上大些的火药弹，硝化棉的性质非常的不稳定，到时候装备到军中不打仗，我们大唐军队就会自己被自己的东西炸的屁滚尿流，没有研制出安全的炸药之前，这东西不可能列装啊。”


云烨小声的说：“闭嘴啊，我都说这东西是绝响了，现在武研院的那些人异想天开的什么都想研究，户部给的那点钱连塞牙缝的都不够，但是武研院就是一个烧钱的地方，你不让他们研究，就不会有惊喜，就跟这东西似的，我本来打算要他们研究出一种更小口径的东西，就是那种随便找一个士兵拿起来就能使用，而不是不是满军中找练过外家功夫的好汉才能施展。


谁知道他们按照我的设想就给我弄出这样的一个东西，还告诉我说，那么细的管子不好弄，动不动就会被炸裂，要我不要做梦了，老天爷，这东西重四十六斤，根本就是一个铁疙瘩，我抱了一会就腰酸背疼。”


李泰皱着眉头说：“你这样骗我爹的钱，被他发现了，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我明白武研院是怎么回事，哪怕那些人在融化的铁水里加颜料，我也能想通，知道他们是打算研究出彩色的钢铁来，就像我最初研究飞机一样，把一只公鸡不断地扔到空中看它的飞翔动作，明白的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明白的会以为我疯了。武研院就是这样的存在，想要所有人理解，还需要书院不断地加强教化啊，这才是根本，我都不敢想我爹发现你在骗他的钱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云烨嘿嘿的笑道：“不是还有你吗？再说了，我们拿出来一个东西来了，陛下也非常的喜欢，只要你情我愿的，就不是算是欺骗吧？我们武研院，可真的是死了三个人，你的先生公输老头也死了，你难道就不感到难过？”


李泰恨恨地说：“九十岁的老家伙还买了四个波斯舞女，当天晚上就暴毙而亡，你让我怎么相信老先生是为了大唐呕心沥血而死的？我就是心中想起敬意，可是他光溜溜的死在舞女床上，要我怎么起敬意？


还有武研院的三个混蛋，说了一千遍了，硝化棉的性质非常的不稳定，他们还要不知死活的往进胡乱添加东西，点着了还不跑！他们不死都没天理啊，违反了规章制度，你还在这里帮他们歌功颂德，捞取死后的哀荣，我很担心以后那里的人都效仿怎么办？”


云烨笑道：“研究嘛，就是骑驴找马的事情，出现骑猪找狗都不奇怪啊，你再忍忍，你是武研院的大头目，我说白了就是在帮你骗钱，你还不满意！”

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六十节 最爱我的人走了


感情已经变质了，至少云烨就是这么认为的，以前自己想要钱，会跟皇帝张口要，觉得这是正大光明的事情，皇帝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现在不一样了，非要用一些政客的手段才能达到目的，李泰不满的一点就在这里，这家伙把自己关在实验室的时间太长了，已经和这个世界有些脱节，他不知道十年前，皇帝对云烨的信任至少有九分的话，现在就只剩下六分了。


最大的原因就是云家在茁壮的成长，短短几十年就成为了大唐的顶级豪门，这样的崛起速度是惊人地，别的家族那些不是百十年的打根基，然后慢慢地成长起来，只有云家就像森林里的藤蔓在不停的疯长，借助皇家的粗壮枝干，爬到了最高处。


这些苦涩的事情和李泰没有办法说，他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自得其乐，心里装的烦恼最大的就是希帕蒂亚的远行，每天在海图上标示出自己老婆在哪，把自己的思念全部寄托在这张海图上。


李承乾已经知道云家需要得到遏制了，尤其是长孙无忌退居幕后之后，云家就显得特别的突兀，独孤谋，黑齿长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程务挺，刘仁轨这些人也已经成长起来，裴行俭，薛仁贵，孙仁师，苏定方，这些人现在正是可用的时候，云烨虽然年轻，却被所有人划分在另一个层次，注定了会被淘汰。


李靖现在从不出家门，程咬金现在除了上朝就是蹲在家里喝酒，李绩虽然在担任京襄道行军大总管掌控着草原上的大军，但是这些年，京襄道的军力因为草原上没有了敌人，已经被抽调的七七八八，倒是十六卫的大军兵强马壮的齐装满员。


玄甲军再一次进入岭南，穿过了梅岭古道，进驻了韶州，隔着曲水虎视眈眈的看守着广州和邕州，廉州刺史张恒田，这几年不断地受到朝廷的资助，廉州的地方守备部队是岭南除了云家，冯家之外最强悍的存在。


李二趁着云烨和长孙无忌斗法的这几年，不知不觉的将自己监视天下的计划完全铺展开来，而这一切，是云烨和长孙无忌所不能拒绝的。


都水监里的熟人越来越少，曲卓被派遣到了赵州，长孙恒被派遣到了邕州，这就是李二的制衡之术，整整三年，李二都在冷眼旁观，当武研院都有五蠡司马进驻之后，皇帝这个时候也许能够松一口气了吧？


云烨没有造反的意思，长孙无忌没有造反的意思，李泰似乎对皇位还是没有兴趣，这三个人是皇帝最担心的人，只要这三个人不出乱子，李二对别人是不在乎的，比如李恪现在被死死地摁死在吴王封地除了聚敛一点钱财之外，没有任何的动作。


秦王嬴政在剿灭六国以后，收天下之刀剑筑十二金人，原以为这样一来就能马放南山了，结果渔阳的戌卒揭竿而起，一个庞大的帝国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变得四分五裂，被历史的狂风扫荡进了记忆的深处。


云烨相信，在这个有着皎皎明月的夜晚，睡不着的人绝对不止只有自己一个人，他仿佛已经看见李二站在万民宫门口对月高歌，长孙无忌咳嗽着趴在床榻上死死地盯着明月，眼中全是不甘之意，独孤谋或许会在自己的府邸再一次对酒当歌。


云烨不想把自己暴露在明月下，将自己的身影藏在屋檐下的阴影里，瞅着地上银色的月光铺满了大地，总想转身奔逃。


那些白色的月光就是一张巨大的网！


“夫君，夜了，该安寝了。”辛月还是忍不住走出来劝解云烨。


“好吧，睡吧，时候不早了。”云烨将身上披着的袍子拉一下，夜色清凉如冰，确实到了该睡的时候了，明天朝阳升起的时候，或许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新的一年的大朝会将要来临的时候，小苗生了一个男丁，小家伙的哭声嘹亮，足足有八斤重，这是云家的第四个男丁，老祖宗抱着孩子笑的满脸都是皱纹，虽然听不清别人说些什么，但是一整天她的嘴就没有闲过，几乎在不停的说，亲自在家里招待各方来庆贺的嘉宾。


喧闹从孩子出生一直到孩子满月，云家充满了喜气，门口高挑的四个大红的灯笼，骄傲的向所有人宣告云家现在有四个男丁。


老祖宗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嘴里含着尚未融化的软糖，笑容却定格在那一瞬间，走的无声无息……


云烨泪水横流，就是这个老妇人给了自己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勇气，就是她带着一群妇孺让云烨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


别人都说是云烨带给了这个家族的复兴，但是只有云烨自己清楚，是这个老妇人给自己这个空空的躯壳里注入了灵魂。


如果说这个是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是最爱自己的人，无疑就是这个坐在椅子上永远睡着的妇人，如今，最爱自己的人走了，他感到自己的灵魂似乎都在一瞬间被抽空了。


将自己的头轻轻地伏在老妇人的膝盖上，老妇人正好垂下的手就搭在了自己孙儿的头上，似乎在离去的她就知道自己的孙儿会有何等的悲伤，那只手虽然在慢慢的变得冰冷，却依然温柔无比……


欢庆的云家立刻就哭声震天，整个云家庄子缟素一片，匆匆前来的程咬金和牛进达阻止了嚎啕大哭的老钱要把红灯笼挑下来的举动。


“老夫人年过八旬，算是喜丧，你把送子灯摘下来，老人家就算是在天上也不会愿意，就这样挂着，她老人家看着高兴。”


刘进宝全身披着重孝带着十余个家仆，骑着快马，迅速的将老祖宗去世的消息传送到岳州，齐州，洛阳，还有遥远的邕州，以及云欢所在的辽东。


朝廷的使节来的很快，辛月代替悲伤地不能自抑叩谢了皇家的大恩，韩国夫人的尊号，已经是难得的封赏……


云烨木头人一样的跪在灵位一侧，机械的不断叩谢前来拜祭的亲友，耳朵里听不见别人说些什么，脑子里只有自己在大雪夜回到长安时，那个温暖的场景，总是想着那个让自己还魂的温暖的拥抱，不管是老人家平日里的絮叨，还是责骂，这时候都显得异常的珍贵，他忽然觉得自己愚蠢的厉害，明明自己可以悠哉，悠哉的过完这一生，为何要参与到那些无休止的纷争里？


明明可以和老人家多相聚一些时间，为何要去东奔西走，南征北战？


京城里的勋贵，不管是往日的仇敌，还是故友，在老人家去世的时间里，都选择了过来祭拜。长孙无忌来了，长孙冲来了，褚遂良来了，到了最后，长孙也亲自带着皇家的慰问来过了……


喧闹过后，就是无边的安静，云寿赶回来了，云欢也从辽东没命的赶了回来，大丫，小丫，所有嫁出去的闺女也赶了回来。只有李容，李安澜还在疾驰的战舰上，正在沿着长江溯流而上。


李二面前放着云烨的丁忧奏折，长叹一口气说：“他本来就是一个重情的，韩国夫人这一去，对他的打击恐怕会非常的大。”


长孙擦拭着眼角的眼泪说：“您没见到，整个人都快变形了，满脸胡须，两只眼睛又红又肿，跪在那里妾身过去都不知道，只知道不断地还礼叩谢宾客。一句话都不说。


丁忧啊，这可要足足三年呢，妾身担忧三年过去他入仕的心都会淡掉，如今当这个兵部尚书，还是赶鸭子上架，要是放他三年丁忧，他的心恐怕真的就收不回来了。”


李二接着叹口气说：“大唐以孝义立国，夺情恐怕不妥当，他这些年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不能没了下场，兵部尚书的职位，就由程咬金接任吧，他的国公，也该给他了，朕的身体也日渐衰弱，昨天心里不痛快，想要去骑一下玉花骢，却连马镫都踩不上去，断鸿跪在地上垫脚，朕才爬上马背，才跑了两圈就头晕目眩的，三年后也不知道朕还在不在。该给他的都给他吧。”


长孙点点头，站起来帮着李二研磨，李二思考了很久，才在旨意上写到：“皇帝敕曰：朕惟治世以文，戡乱以武。而军帅戎将实朝廷之砥柱，国家之干城也。乃能文武兼全，出力报效讵可泯其绩而不嘉之以宠命乎。


尔蓝田侯兵部尚书云烨，燃薪达旦，破国于四方，征战于四野，擒贼酋于陛前，军功著于四方，贼人至今闻之尚自胆寒，授以传命公理宜然也。尔援古今颇牧，近在禁中。兹特授尔为传命楚国公，锡之敕命于戏，威振夷狄。深眷元戎之骏烈功宣华夏，用昭露布之貔熏，暂锡武弁，另加丕绩，钦哉。”


赵国公长孙无忌亲自前往云家宣布了这道旨意，程咬金，牛进达，李靖等人无不颌首称赞，就在宦官将云家大门上拿张赦建蓝田侯府的牌子取了下来，将一面金光灿灿的与国同休楚国公的大招牌换上去以后，云家庄子的庄户无不奔走相告。唯有云烨依旧是那副迷茫的样子，谢过长孙无忌之后就继续跪在灵堂守孝，对外面的事情不闻不问。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一节 去意生


云家祠堂，彩云低飞，云烨两年多没有修剪过胡须，颌下的胡须已经有足足半尺长，穿着青衣正在用锄头休整墓地，老祖宗已经住进去两年多了，高大的坟堆相比较周边低矮的坟茔，显得非常阔气，云烨的身后有三间瓦房，这两年多他就住在这里，一步都未曾离开。


“您家里老祖宗过世已经两年了，但是云暮和我孩儿的婚事却迫在眉睫啊，女孩子已经二十岁了，再不出嫁，就难看了，虽说是大丧耽搁了，说到底小暮还是重孙辈，楚公用不着如此认真吧？”颜师古也蹲在旁边帮着除草，嘴里却絮絮叨叨的。


云烨直起身子，往坟茔上培了些土，点点头说：“那就操办吧，女大不中留，留到最后说不定就会留成愁，云家的讲究不多，就按照颜家的礼数进行就好，只要孩子们过得幸福，老祖宗在天之灵也不会怪罪。”


颜师古大笑道：“就是这个理，我家老祖宗故世的时候特意留下话，族里该成亲的成亲，该生娃的生娃，红红火火的才是一个家，既然楚公答应了，老夫这就回去置办，规矩繁杂一些，不过这是顶门的大妇，轻慢不得啊。”


眼瞅着颜师古喜孜孜的远去，云烨放下锄头坐在一把小椅子上，抱着茶壶有一口没一口的喝茶，用青布手帕包着头发的小苗牵着一个幼小的孩子走了过来，孩子走路就像是一个没头的苍蝇，张开双臂要云烨抱他。


云烨赶紧放下茶壶，孩子就像炮弹一样的撞到父亲怀里，伸出胖手就要去抓父亲的胡须，云烨不断地摇着头不让小儿抓到自己的胡须，这个孩子四肢健壮，手上非常的有力气，抓到胡须就会使劲的扯，云烨的胡须被揪下来的也不是一绺两绺了。


虽然狼狈，但是云烨却感到非常的幸福，自己错过了云寿的幼儿期，错过了云欢的幼儿期，更不要说李容的幼儿期了，自己这个父亲是不合格的，好在上天给了他弥补的机会，云雷从出生到慢慢会走路，会叫第一声“爹爹”的时候，自己都在。一样都没错过。


辛月听到外面孩子的笑声，对铃铛和那日暮说：“总算是缓过来了，夫君这一次受到的打击太大了，那么爱笑的一个人，现在基本上不笑了，心里一定苦的厉害啊。”


那日暮把绣花针在头上蹭一下，绣着一朵牡丹接话道：“夫君就见不得老人过世，当年颜老先生，李纲先生，翼国公去世的时候他都消沉了好久，这一次老祖宗过世，两年时间能缓过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铃铛叹了口气说：“咱们姐妹还是死在夫君后面好一些，这要是一个个的去世，还不知道他会忍受怎样的痛苦，小妹宁愿把这种痛苦留给自己。”


辛月发愁的看看外面，那日暮轻松地说：“夫君走了，我才不受罪呢，贵贱就是一刀子的事情，到时候和夫君装在一个棺椁里，比在外面强一百倍，到时候你们还要哭坟，哈哈”


那日暮刚刚笑了两声，就被辛月照着脑袋一巴掌把笑声抽没了，只见辛月柳眉倒竖，怒不可遏，恶狠狠地说：“我是大的，就算是装棺椁，也是我进去，谁家妾侍能进家主棺椁的？夫君把你从小惯到老，一点礼数都没有了。”


“那你要给我留条缝，或者在棺木上挖个洞，我到时候好爬进去，反正你总是和我抢被窝，这一次我也要抢一次，一辈子就和你抢一次。”


辛月放下手里的活计，轻叹道：“别人家妾侍都是早死早超生，咱们家就反过来了，五个女人围着一个男人转，还都是死心塌地的，你看看人家九衣死的多干脆，伤风一下就死了。”


那日暮坚决的摇头道：“我不干，只要夫君活一天，我就陪一天，这样的日子我可没有过够，你休想指望我早点死掉。夫君没了，你求我往下活我都不干。”


铃铛羡慕的瞅瞅那日暮，这样的话她可不敢对辛月说。


旺财在向阳坡上晒足了日头，觉得肚子有些饿，低头看看地上刚刚发芽的青草，现在还太短，不耐烦的叫了一嗓子，七十多岁的老马夫赶紧从外面的小房子里钻出来，笸箩里面装的都是嫩草，这些嫩草都是老马夫连根挖起来得，白白的根茎最是肥嫩，也是旺财最喜欢的东西。


一笸箩全部吃光，肚子还是没有吃饱，马夫端来一些煮熟的麦麸，旺财吃了两口就吐掉了，发脾气把地上的笸箩都踩得稀烂。直到马夫吼着自己的两个儿子再去野地里挖青草，这才安静下来，溜达进小院子，靠在云烨的身边爬下来，继续打瞌睡。


云烨担忧的把旺财的嘴巴掰开，看见已经磨损的非常厉害的牙齿很担心，牙齿都已经快要和牙床齐平了，再这样下去，旺财就吃不了东西了，难道说以后光喝稀粥？


吩咐马夫一声，告诉他以后给旺财的食物，尽量选软乎的，干豆子绝对要禁止，马夫照顾了旺财一辈子自然之道该怎做，告诉云烨，旺财从去年起，就没有喂过干料了。


云烨把趴在旺财肚皮上的云雷抱下来，交给小苗，自己找了一把刷子，帮着旺财梳毛，旺财今年很精神，满身的枣红毛长得很好，软软的，摸着都舒服。


李泰带着两瓶酒走进了云家，朝小苗努努嘴，小苗就笑着把孩子抱给辛月，自己去了厨房，不大工夫就端出来四盘子菜，其中必可少的就是花生米。


这个院子里没有丫鬟仆役，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主人家亲力亲为，李泰给自己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到云烨的身边说：“南边的舰队现在已经出现在极北之地，打算趁着现在都是白天穿过冰海，算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你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云烨帮旺财疏好了毛，见旺财不愿意动，也就不驱赶了，洗了手会来才对李泰说：“冰山啊，这东西很危险，如果被困在那里就麻烦了。对了，北面的舰队没有消息吗？”


“没有啊，他们去的地方都是没有人烟的蛮荒，所以消息传不回来。”


“蛮荒是蛮荒，但是那里的人群一定不少，尤其是太阳神国，人家也有历法，也有文字，历法比我们的还好些，人家的高大的建筑群咱们大唐能媲美的也只有一个长城了。所以你就不要说人家是野人，有历史有历法，有文字，有社会分工，人家就是一个国家，别看不起人。”


李泰打开酒瓶，嘴对嘴的喝了一口，没好气的说：“好像你见过一般，我现在就等你说的那种叫做橡胶的东西出现，一旦拿回来，我的蒸汽机就能正式的上路了，现在很麻烦，在路上跑一阵子，就会散架子，不过这一会的很耐用，我已经做了改装，不烧煤炭了，改烧火油，火油烧水要比煤炭强得多，一会我们就开出去就按你说的去兜风。


对了，问你个事情，你家老二为何要在长安和洛阳之间铺设铁轨啊？你云家的钱财多的没出驶了？两寸高的铁轨啊，一铺就是两根，底下还是上好的木料，你知道这有多靡费吗？”


云烨面无表情的说：“你管我云家打算干什么，陛下都批准的事情，你管不着，就当是我钱多的烧的不行？”


云欢铺设铁轨给朝廷汇报的说法是，用快马拉着车厢在铁轨上跑，长安到洛阳一天就能抵达，以前铺设过包铁皮的轨道，结果非常的不耐用，现在云家铺设真正的铁轨，所以工部很大方的给了云家五十年的收费权，别人不知道这里面的利润，云烨太清楚了，李泰的蒸汽机事实上已经非常的成熟了，只是密封成问题，一旦橡胶拿到手，制做好密封垫，一个火车头带着七八节车厢按照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奔跑，云烨都不敢想象，这里面的利润有多大。


李泰仔细的盯着云烨看了一会说：“不行，我要入股！”


云烨笑了一下，聪明人就是聪明人，拍拍李泰的手带他进了旁边的一间屋子，这是自己闲着没事，在沙盘上弄出来的一个长安到洛阳的铁路原型。


李泰看了一眼就大叫着上当了，因为铁路上趴着的就是他亲手参与制作的蒸汽机，还是最大的一种，那种短时间跑的比马还快的那种！


云烨不理睬大呼小叫的李泰，从旁边抓起一个个的小车厢，一个接一个的连在火车头上，从长安一直推到洛阳，然后对李泰说：“四个时辰！”


李泰闭上眼睛计算了一会，跳起来对云烨说：“你会真正的富可敌国的！”


云烨摇摇头对李泰说：“我要建设海外的基地，需要的钱很多，非常多，所以这个时候能多赚一点就多赚一点。”


“你准备离开了？”李泰听到这句话，比刚才听到发财计划还要吃惊。


“现在走，还能保留几分情义，我担心走的迟了，你争我夺的就会没了情义，你知道的，我把情义看得比较重。”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节 长驴耳朵的国王


李泰走了，云烨就回到屋子里开始干活，他的大桌子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文书，报告，其实这里面没有一份是公文，全是南海水师绘制的海图，以及沿途的陆地状况，因为他们少一种对那些地方的宏观认识，这些工作只好由云烨自己来完成。


不做这些事情，根本就无法想象其中的难度，要从浩如烟海的文书里找到一条清晰的脉络，非常的艰难，有些东西明显的带着神话传说的影子，有些东西是水手或者军士的惊鸿一瞥，再加上他们个体的知识差异，导致说法各不相同。


于是能吞噬掉一艘船的蟒蛇出现了，能在海上漂浮不定的幽林岛出现了，海岛上有魔鬼夜夜怒号的魔鬼岛也出现了，还有一些人坚定地声称自己见到了鲲鹏，最让云烨无语的就是有一艘船上所有的人坚称自己不小心把船驶到了巨龟的背上，刚开始的时候大船还在正常航行，忽然间发现大船居然搁浅了，整个大地都在抖动，接着海水逐渐退去了，自己的船彻底的暴露在海底，他们在恐惧中哀求上苍饶恕自己的罪过，并且拿出最珍贵的宝物敬献给了上天，这才让大地停止了抖动，海水重新回来，自己才仓惶逃出那片恐怖的海域……


无独有偶，书院在翻译大食文献的时候也发现了这样的传说，这本来就是水手间口口相传的故事，说是有一个叫做辛巴达的水手……


在大海上航行是寂寞枯寂的，好多人就会编造一些美丽的，或者恐怖的，或者怪诞的故事来丰富自己的生活，在流传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些故事就会慢慢地被一个又一个口述者加工，丰满，再把自己的理解加进去，就成了这幅样子。


所以说，云烨与其是在看文献资料，不如说是在看一些怪诞的故事，尽管这里的好多故事他几乎早就耳熟能详了，比如辛巴达的故事，和阿里巴巴的故事，他知道的远比文献里讲述的要精彩的多，也完整得多。


有些故事虽然荒诞，云烨依旧读得兴致勃勃，想要从这些最原始的文献里发掘真相，就需要彻底的读懂这些故事。


这两年多来，云雷就是在这些小故事里长大的，云烨只要有空闲，就会给儿子讲述这些奇奇怪怪的故事。


开始所有人都把它当成云烨的一种恶趣味来看待，可是故事实在是好听，于是，首先加入听故事队伍的就是云烨的妻妾，云暮带着妹妹们过来看爹娘，也被迷住了，颜茂实也经常过来蹭故事听，不过这小子身为史家的传人，总有些记录别人言谈举止的习惯，比如云烨讲的这些故事。


没过多久，长安城里就在疯传一本书，名字叫做《天方夜谭》，这本书还在更新，听说卖书的家伙赚了不少钱，不过，云烨在看到书皮上硕大的云暮撰这三个字的时候，就闭上了嘴巴，颜茂实和老颜家古板的性子确实不同，居然知道拿这事来拍云暮的马屁，云烨在看到自己闺女在接受潮水般恭维的时候没有半点的不好意思，连问的兴致都没了，闺女偷老爹的东西那能叫做偷吗？更何况这些东西也是云烨从别的地方偷来的。盗贼世家，就不要提偷窃这两个字了。


旺财在听到国王长了一副驴耳朵之后，高兴地叫唤了两嗓子，还不断的支棱一下自己的两只耳朵，表示自己的耳朵比驴耳朵小，打扰了云暮写书的兴致，结果被云暮鄙夷的拍了一巴掌，弄得好像它能听懂似的。


“国王长了驴耳朵？这混蛋是在借着故事讽刺朕呢！”衰弱的李二躺在软榻上，自从长孙无忌在去年去世之后，他的身体就一下子垮了，天上的蛟龙即使快不行了，但是龙威依然笼罩在这个庞大的帝国上空，只要他的气息还在，帝国的一草一木，就在他的控制之下。


白衣白甲的武士纵横在帝国的边疆，天下间稍有异动，就会遭受最恐怖的打击，而且这种打击变得不分人群，不分时间，也不分地点。廉州刺史张恒田明明是皇帝派去监视云家和冯家的，结果最先遭殃的就是他。


云家和冯家深深地知道皇帝是如何的可怕，但是身为廉州地方大族的张家，从来没有在京城任职的经历，对皇帝的认识非常的不深刻，在自己的兵力势力绵延到南疆十二垌的时候，在一些没有见识的土王的策动下，居然非常没脑子的起了造反的心思。


云烨当然知道自己老婆儿子，以及冯家暗地里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再加上岭南的事情处处以张恒田为首，貌似恭敬，这就让张恒田的野心像野草一样的疯长。


认为自己离皇帝很远，只要自己登高一呼，岭南的土著就会景从，云家吗，冯家就会向自己靠拢，到时候自己当一个南越王，建立一个南越国没有任何的问题。


于是，这个家伙就在跳月节上，和一群野人洞主，把朝廷派去的五蠡司马，以及监察官员放在火堆上烤了之后给吃掉了，然后向邕州的云家，广州的冯家，高州的季家，白州的罗家发布了自己的《讨李檄文》，声称要建立一个南越国，命这几家立即投降，否则大军到处寸草不生。


而他本人，已经带着十万联军，凶狠的向春州扑了过去，打算干掉春州刺史冯智戴给岭南的各个大家族一个下马威，觉得只要干掉势力最大的冯智戴，岭南所有的人就会乖乖地投降，春州刺史智戴就是李容的老丈人，李容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一面联合了东合州刺史冯智彧援救春州，一面向朝廷递交了八百里加急，请求支援。


李二接到求救文书之后，气的差点昏厥过去，文书里面夹杂的《讨李檄文》几乎将他描绘成了比隋炀帝还要昏聩的昏君。按照李容的说法，张恒田联系了嫽子部，合蛮部的野人总计不下十万人正在日夜不停地攻略春州，形势岌岌可危，自己兵少将寡，不知道能支撑到几时。


弓箭最可怕的时候就是引弓不发的时候，玄甲军屯驻在宜州，就是一支没有发出来的箭，现在给他提供了一个目标，这支箭射出去之后，也就不再具有威胁性了。


玄甲军的大统领段猛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欣喜若狂，天天站在军营门口等待兵部的命令，平安是军人的死敌，整日里操演不断，没有仗打的日子对段猛来说简直就是地狱。


当兵部的命令和皇帝的旨意到达之后，仰天大笑的段猛拿着廉州道行军总管的任命书，一刻都没有停留，跨上战马就直奔廉州，一路上下了十几道的命令，要求岭南舰队必须保证他的大军在过河流的时候不受任何阻碍，违令者斩！


岭南水师早就有这方面的训练，兵分七路在所有的大军将要经过的河流上都搭建了浮桥，于是新出炉的行军总管段猛率领大军用最快的速度抵达了春州战场。


看到厮杀的正激烈的春州城，段猛鄙夷至极，李容他们居然被一群野人逼得苦苦鏖战，如果没有自家家将的帮助，春州城早就被攻破了，岭南如此的战力，也值得陛下派遣自己这样的猛虎来看守？一只狗就足够了。


张恒田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被春州城阻挡了整整三个月，想要调整已经无能为力，邕州的云家，广州的冯家，高州的季家，白州的罗家都在疯狂地向廉州反扑，自己只有彻底的击败冯智戴才有机会回军收拾掉那些散兵游勇。


当玄甲军的火箭铺天盖地飞过来的时候，他心如死灰，春州城已经岌岌可危，而最让他恐惧的朝廷大军到底赶到了，他二话不说，拨转马头带着心腹家将率先向廉州逃去，至于正在厮杀的野人他已经顾不得了。


正在吃饭的李容翁婿相视一笑，穿上自己还沾有斑驳血迹的甲胄出城来见段猛，高傲的段猛掏出朝廷的嘉奖令宣布完毕之后，和他们连话都没说，立刻就领着大军追杀了下去，而此时，战场上已经没有一个活着的野人了，玄甲军到处寸草不生，这已经是惯例了。


李容乐呵呵的带着自家的兵丁慢悠悠的往邕州赶，因为朝廷下了死命令，各安本寨！也就是要他们回到自己的封地，不得外出，免得生出事端。


一万两千名玄甲军几乎就是洪水猛兽，一路上过关斩将，迅如风雷，不论张恒田逃到哪里，玄甲军就追到哪里，明明可以早早的将张恒田活捉，段猛却没有这么干，而是坠在张恒田的身后杀人，破关，直到雨季到来之前，才在合浦将张恒田以及僚人洞主一网打尽，解送京师，自己留在合浦打算捞点珍珠再回去。


张恒田到京师的时候，李二只是派断鸿验明了正身，就下令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当天，玄武门外的四十堆大火，上面绑缚着张恒田以及四十余名从犯，在接受炭火的炙烤，围观者就是大唐留在京师的勋贵，除了云烨守孝之外，一个都没有落下。


“宣云烨这个混蛋进宫，朕要好好的问问，驴耳朵到底是什么意思！”李二恶狠狠地对断鸿说。长孙愁容满面，听了李二的吩咐之后，难得的笑了一下。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节 云氏三分


云烨穿着黑色的袍服，带着一个很大的箱子让旺财背着进了皇宫，旺财现在很执拗，只要云烨去哪，它就会跟到哪里，去皇宫也是一样，云烨必须处在它能闻到的地方，否则，它会非常的惊恐不安。


万民殿旺财是进不去的，云烨就让它自己在广场上溜达，皇家花园里的也有好多不错的食物可以吃，这是旺财的特权，皇后给的，所有看到旺财来了，那些宦官，宫女们有事没事的还会逗弄一下，有他们陪着，云烨很放心。


进宫门的时候遇到了孙道长，他现在每隔三天就会进宫给皇帝把一次脉，毕竟皇帝早年服食了太多的虎狼之药，现在身子垮的非常厉害。


俩人没有寒暄，云烨就算是问起皇帝的病情，孙道长也不会说，所以到现在清楚皇帝病情的只有皇帝，皇后，以及孙道长，别人不问，也问不出来，李承乾更是对这个问题讳莫如深，从不去打探，这个时候已经是最后的关头了。


“做了四十年的太子，世间少有！”这是李承乾和云烨在云家祠堂喝酒聊天的时候说的话，云烨左右看看见没有人，一拳打在李承乾的腮帮子上，然后就接着喝酒，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李承乾揉揉腮帮子，把翻倒的凳子弄好，朝云烨拱拱手，就不说朝堂上的事情了，而是和云烨谈起了将要归来的两支舰队……


李二衰弱的厉害，他现在基本上不上朝了，国家的事情都是交给李承乾去处理，自己只是在大方向上掌控一下，其余的已经不过问了。


“你既然来了，咱们君臣就好好的说道说道朕长了一副驴耳朵的事情！”李二见到云烨进了自己的寝宫，第一句话就是关于驴耳朵的事情。


云烨毕恭毕敬的给皇帝和皇后请过安之后笑着说：“陛下谬误了，这就是一个故事，微臣现在对朝纲一点兴趣都没有，绝对没有借古讽今的意思。”


“没有？”李二把脖子伸了一下问道。


“绝对没有，那就是理发师的故事，不关陛下您的事情。”


“廉州的事情怎么说？嗯？朕在廉州的事情没有做错，只是把人安排错了，张恒田就是一个蠢货，尤其是在你面前更是如此，好啊，你楚国公一个小小的计谋，就让张恒田身死族灭，段猛这支引而不发的长箭也射出去了，岭南之地就剩下你云家，和冯家活的轻松快意，轻易的毁了朕的平衡之术，现在楚国公难道就不感到满意？对了，顺便再给朕安上一对驴耳朵，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吧？”


李二的话说的非常恶毒，他现在老的不成了，整个人的心态都成了问题，对别人还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到了云烨这里就全部反过来了。


越是亲近的人，他的脾性就越是暴躁，对李承乾如此，对李泰如此，现在对云烨也成了这个样子，他现在不耐烦打哑谜，说起事情来总是直指本心。


事情虽然是这样的事情，却不能这样说，更加的不能承认，云烨苦着脸说：“在您面前说运筹帷幄的话，这不是在打我的脸吗？


张恒田狼子野心，微臣早在当兵部尚书的时候就想干掉他，如果没有容儿岭南，微臣干掉他，咱们大唐上下只会庆贺，没有人会指责微臣存有私心。正因为容儿在邕州，所以微臣才会对他百般的容忍，提防张恒田的折子微臣早就写过，您还说微臣无事生非来着。


微臣家里的老祖母过世之后，眼看着旺财也一天天的衰老，微臣哪有心思去考虑那些事情，云家能有的荣耀，您全都给了，传世楚国公啊，作为臣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要是再不满足，那就剩下造反这一条路好走了。


老祖母死了，微臣就感觉魂魄没了一半，再去造反？和您打仗，和娘娘翻脸，再把承乾，青雀干掉？然后自己好好的家变得四分五裂的，最后被您绑在玄武门外烧烤？


我干什么呀，我心里总共就这么几个人，少一个我都痛彻心扉，一下子全没了，那感觉不比被您绑在玄武门外面烧烤强多少，说句大不敬的话，皇位在微臣眼里连旺财都比不上。”


说完这些话，云烨已经做好挨长孙巴掌的打算了，没想到李二却嘿嘿的笑了起来，长孙刚刚扬起来的手也放了下来。


“对啊，以后说话，就这么说，不要拐弯抹角的，你现在就剩下一个爵位了，不牵扯太多的利益，所以你说什么都行，朕越来越寂寞了，能说说话的人举目四望，就剩下皇后和你了，既然你已经大逆不道的开始胡说八道了，朕也不藏着掖着，你来告诉朕，廉州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李二让长孙给自己后背上塞了一个靠垫，打算听云烨怎么说这个事情。这非常的重要，李二自己也不相信云烨要造反，又想不出原因，所以干脆直接问。


“地方上这是在向陛下要拓海权！”


“拓海权？”李二眼睛一亮，不由自主的坐了起来：“说说，仔细说说，你是朝堂上对岭南最有发言权的人。”


云烨朝李二拱拱手说：“陛下从来都是把目光盯在陆地上，所以对于大海的认识不够深刻，大海对您来说只是一个攫取财富的聚宝盆而已，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在说这个拓海权之前，请容许微臣解说一下云家现在的构成。


陛下可能不知道，云家的财产划分已经完成，岭南的财富就是容儿的，岳州的财富就是欢儿的，而长安的财富就是寿儿的，云家没有把财富集中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而是在主动地分封，的确，一旦势力庞大起来，很容易孳生野心，治国如同治家。


陛下您是九五之尊，您一直在做的就是让李家的主脉永远保持庞大，这是必须的，晁错时期就已经证明，主干不够强大，会导致国家战乱，所以晁错才会分封诸王的子孙，让一个大的势力变成无数个小的势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势力就会分崩离析，联盟是靠不住的。”


李二点点头说：“所以你在主动地将云家拆分？为何？所有的勋贵都在追求强大，你云家为何如此？”


“强大就意味着毁灭！这是历史上无数勋贵家族用血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但是没人在乎，大家都想着把自己的家族弄得越大越好，却不知庞大就代表着威胁到了别人，你只要变得庞大了，就会威胁到很多人，然后所有人都很希望看着你倒霉，这是人心没道理好讲。


三家分晋的时候，最庞大的家族可是智家啊，结果韩赵魏三国出现，智家哪里去了？没有一个家族可以庞大到可以和天下人作对的地步，所以把家族弄得太大，就是在找死。


微臣所求的是家人福泰安康就好，所以觉得晁错的主意用在云家身上很合适，谁晓得哪一支会成为将来的家族顶梁柱，还不如放开手脚让他们自己去闯，这样的将来就会有很多的可能性。云家陨落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


自古能成就伟大功绩的人，不只是有超凡的才能，也一定有坚忍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堤口，引导河水流入大海。开始还没有成功的时候，也有洪水泛滥的巨大隐患；只是大禹能够清楚事情会如何进展，洪水发生后就不感到害怕，而慢慢的寻找处理办法，所以最后获得了成功，微臣现在也清楚大唐会如何的发展，所以在很早以前就决定分家了。


我大唐的盛世已经持续了十年，到现在为止，微臣看不到尽头，如果按照现在的政策执行下去，两百年之内，大唐的人口还填不满山川，既然大唐的盛世延绵不绝，只要不出现很昏聩的继承者就算是盛世衰退，也需要很多年才会变得无法收拾。


既然如此，云家为什么不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让族群繁衍，而非要让自己成为所有人的威胁呢？非要一味的让家族变得庞大，这是对子孙的不负责任啊。”


“这么简单？一个分家就让云家从漩涡里爬出来？”李二瞅着云烨觉得匪夷所思。


“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岭南的事情容儿说了算，将来就算是寿儿继承了微臣的爵位，也没有对容儿指手画脚的权利，欢儿同样如此，但是传国楚国公的爵位的继承只能是嫡长子！这是嫡长子唯一的权利。陛下以为如何？”


李二在转瞬间就思付了云家将来的无数种可能，最后惊讶的发现，云家这样做好像真的可以避免非常多的麻烦，一个一分为三，将来还要一分为四的云家，在云烨故世之后，确实就不成为威胁了，对于人心，李二看得极为透彻，分家之后想要复合，太难了，韩赵魏三家想要这么干了三百年，都没有成功，信陵君，孟尝君这样的俊杰临死都在努力，依然功败垂成，更不要说云家了。


李二重新躺下来，不打算问云家的私事，这样有失颜面，于是问云烨：“什么是拓海权？”


云烨费力的从殿外拖进来一个箱子，对李二说：“都在箱子里！”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节 扶上马，送一程


整个大殿里就剩下皇帝，皇后，和云烨，断鸿都被皇帝撵出去了，云烨从箱子里拿出一张图纸，皇后就帮着皇帝打开一张，直到整个寝宫的地面都快被图纸铺满，这才停下来。


李二穿着不知道是谁给他织的袜子，就这样背着手在图纸上不断地走来走去，就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土，不过把话说回来，这些确实是他的领土，或者说叫做领海。


多好的时代啊，现在没人说这片海是自己家的，所以，李二哪怕爬到万民宫顶上叫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别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不认的会挨打。


“为何海州只有这么大的一点？”李二总算是从地图上看到一个熟悉的地名，就问云烨。


“陛下，因为和大海相比，海州只有一个足球那么大！”


“嘶！”李二吸了一口凉气，正要说话，有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地名，走过去之后，拿脚点着足足有整个岭南道那么大的一座岛屿说：“远岛这么大？”


“是啊，陛下，距离远岛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座更大的岛屿，比整个中原都要大得多。还没有起名字，陛下以为叫什么名字比较好。”


云烨和皇后俩个人趴着图纸上小心的将图纸对整齐，好让皇帝看得清楚些。


李二的眉头皱的紧紧地，不理睬澳大利亚那块地方，最后指着云烨凭空杜撰出来的北美洲，南美洲拿脚点点说：“太阳神国在那里？”


云烨爬过去，指着北美洲和南美洲说：“太阳神国在南边，但是这些地方都有人，不过不太多，大部分地方依然是蛮荒！”


“太远！”李二拿脚丈量了一下说。


云烨干脆坐在图纸上对李二说：“这就是原因所在啊，因为太远，能够到达这些地方的都是一些强大的海客，朝廷的两支舰队一南一北的航行，南边的舰队听说已经到了冰海，如果没有折损的话，今年秋天，就会返回登州，可是，向北走的舰队，现在杳无音讯，恐怕凶多吉少。


大海上危机四伏，随时都会出现麻烦，大海上还有些地方，常年无风，船只进入了那里会非常的艰难，而向北去的那支舰队一定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的。”


“无忌聪明一世，但是在杂学一道和你相差的太远了，好多自以为得计的选择，其实反而是错的，他当初选择北路，看似路途较近，实际上更加的危险是不是？”李二有些伤感，毕竟长孙无忌陪伴了他一生，而且到死都忠心耿耿的，现在说起来就让李二唏嘘不已。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假如一时便身死，千古忠奸有谁知，陛下，我朝杰出之士多如过江之鲫，不到盖棺论定之时，还是不要轻易下结论的好。”


云烨见旁边的长孙也有些难过，不由自主的就把这首诗念了出来，算是给长孙无忌一个中肯的交代，不管他是被自己和李二逼着做了一辈子忠臣，还是他自己真的是忠臣也罢，至少到死的时候，长孙家是对的起李家王朝的。


“是啊，这首诗还是有些道理的，好在大唐直到现在，就出了一个不知所谓的侯君集，其他的老臣都对得起朕对他们的厚待，云烨，听你现在把这些话说的清爽无比，完全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难道说你守孝期满之后不打算再入朝堂了？按你的岁数，正是大展宏图，一展抱负的好时候啊，难道你就不感到可惜？


云家被你三分了，你倒是把自己的事情处理的妥妥帖帖啊，可是朝堂就是一个大染缸，你想干干净净的跳出去恐怕不那么容易吧？”


云烨抬头看着李二笑着说：“人，无欲则刚，微臣现在已经到了人臣的巅峰，还求什么，还有什么能够打动微臣的心弦？


所以现在到了微臣享受自己功勋的时候了，平日里在书院教教书，闲暇时和青雀鼓捣一些神奇的发明，再有点空闲就和青雀一起去笑话一下承乾的忙碌，静极思动了，就约上程处默去秦岭打猎，实在是把中原待腻味了，就带上全家老小出海去观赏海外美景。


微臣造了一艘大船，想打仗了，就带着这艘大船出海，扮海盗抢劫异国商船也好，还是跑到远处打劫大食人也罢，都是乐子，可干的事情多了，总把自己关在公廨里干活可不好。以微臣现在的地位，只要不去惹人家，谁吃饱了撑的才来惹我，大好的日子为什么不过，给自己添什么堵啊”


云烨越说越开心，这一次真的想好了，也想透了，这样的日子才是自己该过的日子，整天把自己埋在公文堆里，纯粹是自找苦吃。


李二和长孙对视了一眼，也坐在图纸上，拿手拍着地上的图纸感慨地说：“你这个楚国公过的比朕这个皇帝都舒坦，不过朕的身子真不成了，时日恐怕不多了，承乾是你的好友，你不打算帮他一把？新旧交替，才是最艰难的时候啊。”


云烨忽然笑了一下说：“其实能给承乾最大帮助的是陛下您，而不是微臣，如果您能将承乾扶上马，送一程，就像先帝对陛下一样，岂不是很好？”


“放肆！”李二怵然一惊，勃然大怒。


云烨无奈的跪下来说：“能说这话，敢说这话的也就剩下微臣了，您现在的身子很差，问孙道长，他却一个字都不说，但是微臣能感觉的到，每年进宫探望您一次，就发现您衰老的太快了，您为了这个国家已经操碎了心，几十年来战战兢兢，殚精竭虑的唯恐行差踏错，为何不给自己一段轻松快乐的生活？


当初在太极宫的时候，您和微臣说过，您最恐惧的就是停尸不顾束甲相攻！如果您把扶上马，送一程变成永例，大唐想要出现动乱都不可能，多好的办法啊。”


李二脸上的神情变得精彩之极，连拓海权是什么都忘记问了，指着寝宫的大门就要云烨快滚，走慢了他就打算动家法，治云烨的大不敬之罪。


知道他是被吓坏了，云烨笑着向皇帝行了礼，快步走出寝宫，走出去之后回头看看巍峨的宫殿，不由得摇摇头，皇权真的那么重要吗？非要到阎王爷把人拖走的时候才肯放手？狭隘啊！


有些话就跟李二没有说，也不看看史书上有多少皇帝到了老年就变得昏聩不堪，如果舍得早点交出权利，何至于此，停尸不顾束甲相攻？都是活该啊，自找的。


装出一副和善的样子想听晚辈的心里话，听到了心里话又害怕，要是你知道李承乾说过，“四十年的太子古今少有”的话，你还不如现在就龙驭宾天算了，活下去没有半点滋味，身体衰弱的已经没有办法处理庞大纷杂的国事，李承乾现在就剩下少一个皇帝的名分统领十六卫，剩下的权利，还不是都在李承乾的掌握之中？


光是执掌十六卫，你恐怕也力不从心了吧？十六卫的大将军没有一个是好鸟，包括程处默在内有一个算一个。参谋院的老将，如今对十六卫的掌控也非常的有限，说句难听的话，李承乾现在真的想要造反，你李二如果不想看着这个国家陷入战乱，就只能干看着，能说出“四十年的太子古今少有”这句话的李承乾，已经对你充满了怨愤，而人家已经有底气说这句话了。


好赖话都听不进去，一个至少可以让大唐皇朝再也没有皇权纷争的好主意居然听不进去！那你就自己抱着自己的皇位一起老朽吧。


反正和云家没关系，自己体面地退出朝堂，成不了李承乾的绊脚石，没有了利害冲突，往日的友情又回来了，毕竟人是一个社会动物，皇帝，太子也不例外，在穷奢极欲之余，总还是需要三五个狐朋狗友吧？云烨认为，自己绝对是做朋友的首选人物。


刚走到宫门口，又被叫了回去，回到寝宫的时候，发现地上的图纸已经被整理的非常整齐的摞在旁边的矮榻上，看来李二准备随时看看。


“这些话是承乾让你说的？”进了宫殿，李二劈头就问。


“承乾要是敢对微臣说这样的话，微臣会建议陛下换太子！微臣说过，这句话也只有微臣能说，一旦太子有了这个想法，微臣认为自己就该披上战甲守卫万民宫了。”


李二欣慰的点点头，云烨的表态让他的心里非常的暖和，皇家讲究的就是，“我给你的，才是你的，没有给你的，你不能夺！”云烨很明显的依旧在效忠自己这个帝王。


“你去吧，朕会好好地思量一下你的话！”


云烨再一次走出寝宫，摇摇头，李二的危机感还是有的，或许自从当上皇帝之后，这样的危机感就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好好地想想也好，李二已经没有换太子的可能了，他不是汉武帝，到了晚年依然能够大杀四方，酷烈无比。李承乾四十年的太子当的谨小慎微，从来都没有出过大错，他自己的仁德已经散布四方，所有的朝臣对李承乾成为大唐的皇帝没有一个人有疑问，虽然皇帝的病情让大臣们一日三惊，每个人的心里却踏实无比，因为谁都知道新皇帝是谁，干好自己的事情就好，用不着站队！


带着刚刚偷了一件宫女花衣裳的旺财愉快的往宫门外面走，断鸿再一次出现在云烨的面前：“陛下宣楚国公问话！”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节 楚国公奏对


李二的心情波动的很厉害啊！这已经是第三回问话了，不知道这一回又想问什么，云烨的心里面笑的快要开花了，从来都是李二把自己折腾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的乱跳，现在好了，他也有这一天？早就想报复了，没想到过了快三十年才有机会。


寝宫很乱，叠好的图纸又散落了一地，地上好像还有血迹，一个宦官趴在地上战战兢兢地拿着抹布擦地，李二坐在软榻上喘息的厉害，见云烨刚刚走进寝宫，抬头问道：“此事可有先例？”


云烨想了一下说：“好坏都有，尧舜就是这么干的，结果天下安居乐业。这是流传万世的好例子，赵武灵王也这么干过，不过他被饿死在沙丘宫！下场凄惨！”


“你觉得朕会成为尧舜，还是会成为赵武灵王？”


听到皇帝这样问，云烨大笑道：“陛下必定会成为尧舜一样的圣君，至于赵武灵王，他没有教好自己的儿子，只教会了他君王无情的一面，所以活该啊，我大唐以孝义立国，陛下对先帝的供奉天下人都有目共睹，微臣认为，借承乾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那么做，一旦我大唐孝义的名分崩塌，天下就会重新回到隋末时的景象，那是大灾难！


微臣早年就想邀请陛下去岭南一观，后来之所以没有下文，就是担忧陛下的安全问题，一旦陛下禅位之后，咱们君臣就能走一遭岭南，现在岭南有段猛的玄甲军守护，听说廉州已经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地步，合浦现在又到了采珠的好时候，这是云家的一项支柱产业，那些采珠女都脱得光溜溜的……”


“滚出去！”李二的袖子挥舞了一下，云烨就只好再一次从大殿里出来。


李二找自己就不是为了问话，而是他自己心烦意乱的表现，他一定非常清楚这一个建议对大唐王朝会有多大的好处，按照他历来先考虑利害的做事方法，利弊早就参透了，之所以心烦意乱，就是他失望的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谢幕的时间了，这样的方法对大唐帝国利大于弊。


且烦恼着吧！这一回云烨没有走远，带着嘴里叼着一件花衣裳的旺财去了御厨房，这家伙刚才一定是偷偷的去了后宫，那人家宫女晾晒的衣服给偷出来了。


自从上一回旺财在后宫门禁上挨了一鞭子，勃然大怒的云烨和李泰生生的将打旺财的那个家伙用鞭子抽的死去活来，如果不是李二把俩人撵出宫，那个侍卫的小命都快要保不住了，所以，旺财在皇宫里可以到处溜达，有一次甚至去了杨妃的暖房，混了一肚子的瓜果回来，蛮横的很，现在谁都知道不小心顶撞了楚国公不要紧，最好不要伤害那匹马。楚国公把那匹马看得跟命根子一样。


御厨里的大厨都是老熟人，见云烨过来找吃的，都已经到中午了，看样子陛下没给国公爷赐饭，只好自己找过来。


吃了两年多的粗茶淡饭，眼见御厨里各色食材玲琅满目的，那里还忍得住，尤其是养在沙缸海水里的海参，让云烨的口水横流，不要别的虚头巴脑的菜肴，就这东西，葱烧海参，一盆子，再来一盆子米饭就可以了，吃东西就要吃个痛快。


春日里的皇宫总有一股子煤烟味，这没有办法，满长安的人现在都烧煤取暖，做饭，皇宫比别的地方高出不少，恰好是煤烟灰尘悬浮的高度，再加上皇城处在下风位，皇帝这也算是先天下之忧而忧了。


不过今天不错，昨晚下了一场春雨，坐在凉亭里一个人对着两个盆子发起进攻，亭子外面一个哭哭啼啼的宫女正在和旺财抢夺花衣裳，旺财把花衣裳咬的死死地，摇晃着脑袋就是不松口，不管宫女如何哀求也无济于事。


不去管它，一会给宫女赔点钱也就是了，正这么想着呢，旺财却松开了嘴，赶紧跑到云烨身后想要让云烨把它挡住，不要被那个女人看见。


能让旺财这样恐惧的只有长孙，掩耳盗铃的法子不管用，长孙阴沉着脸走进了亭子，见云烨正在吃饭，愣了一下说：“你怎么还没有出宫？”


云烨放下筷子站起来请长孙坐下之后说：“片刻的功夫陛下将微臣唤回来两次了，微臣担心陛下还要召见微臣，所以就在等候，免得一会麻烦。”


长孙瞅了一眼云烨的饭盆苦笑道：“听了你的建议，陛下坐立不安，你倒好，还有心情吃海参，告诉我，那些话真的是你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受了别人的委托？”


“娘娘，这样高明而又大胆的主意您以为除了微臣之外，别人能想的出来？此事重要的不是陛下禅位，而是要把这件事弄成大唐的永例！也就说承乾将来到了岁数也要走这一步的，只要成了永例，大唐江山就会从中受益良多。


这也是微臣这两年思考得出的结论，每一个皇帝即位时法理性，正统性，非常的重要，微臣其实想过很多种，比如将传位诏书放在万民宫大殿匾额的后面，上一任皇帝龙驭宾天之后找心腹大臣打开诏书宣读就好。


后来发现这样也不合适啊，只要是臣子，就会有私心，谁没有私心呢，只有上一任的陛下，所以才会有扶上马，送一程的建议，这样一来，没人对新皇帝的统治权存在任何异议，而且朝堂上也能风平浪静，只要不存在依附谁的问题，大臣们就会非常的好选择，站在陛下选定的皇帝一面就成，用不着多想，这样一来，党争的可能性也就被大大的减小了。


现在难为的是陛下，皇权已经渗透到陛下的骨骼血脉里了，一旦要剥离，对陛下绝对是一个非常残忍的事情，但是，这件事，也只能找陛下这样雄才伟略的帝王才成，只有这样的帝王才会有这样的意志和眼光，要是遇到一个昏聩的帝王，微臣说的这些话足够砍头了。


陛下因为在乎大唐，所以才会感到痛苦，如果不在乎大唐的将来，将微臣撵出去就好，用不着这么痛苦。”


长孙平视着云烨道：“既然是好办法，为何不写在奏折上，通过中书省送上来，反而要一个人进谏，按照书院的话来说就是成功率很低啊。”说完话的长孙还把装海参的盆子往云烨跟前推一下，示意他可以继续吃，免得凉了。


云烨笑了一下，长孙的问话，就是李二问话的延续，不过在皇后面前他轻松好多，三两下将米饭吃光，用茶水漱了口之后才对皇后说：“微臣是要给陛下建议，又不是逼宫，您想想，如果微臣的这道奏折经过中书省，会是一个怎样的局面？


有微臣这个大头在前面顶着，微臣敢说，后面立刻就会有一大群官员上书要求陛下退位，这是干什么？这就是逼宫啊！陛下会吃这一套？天下都是陛下打下来的，皇位的事情还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到时候，长安城要不是血腥一片都出鬼了。


想要形成制度，就必须顺理才能成章，不能给陛下施加分毫的压力，只能是陛下自己经过考量之后做出，施行，或者不实行，这两种结果。


微臣今日把话说出来之后，出了皇宫就会绝口不提此事，就算是陛下问起，微臣也会绝口否认，这只是一种可能，一种建议，至于做出什么样的决断是陛下的事情，微臣尽到了自己一个臣子的所有职责，可以胸怀坦荡的回家去种地了。


春天到了，种子一旦洒进泥土，迟早是要发芽的，最后再结出丰硕的果实，期间的痛苦和期望才有可能会变成甘美的醇酒，国家的进步和壮大，总是离不开牺牲和痛苦地，这包括百姓，将士，士子，大臣，王子，太子，以及陛下，我们所有人一起付出，才能让大唐这个辉煌的名字万世流传，这个国家是我们所有人的，我从来没有忘记这一点。”


云烨说到动情的地方，眼眶也有些发红，长孙拿手帕沾沾眼角看着云烨说：“云家三分，就是做出的牺牲和痛苦吗？”


“不算，这是云家必须要走的路，微臣觉得这样做很公平，尤其是对我的孩子，微臣如果做不到心底无私，安敢这样劝诫陛下？”


这一回云烨带着旺财走出皇宫的时候，断鸿没有跳出来，回首了两三次，也没有看见别的宦官，云烨哑然失笑，任由旺财咬着自己的手指带着自己往西市的方向走去，今天，云烨身边一个护卫都没有，他觉得自己要习惯接受平淡，在大唐，自己只是一个唐人而已……


李二听长孙说完之后，原本烦躁不堪的李二变得安静下来，笑着吩咐宦官们重新将地图铺在地上，这一次铺的不光是海图，还有九州疆域图，寝宫里铺不下，李二就吩咐宦官们将地图铺到殿外的阳光下，依然没有穿鞋子，背着手漫步在地图上，身子虽然佝偻，但是每一步都虎步龙行，就像是一只年迈的狮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六节 死人复活


坐在李泰的车上，云烨觉得全身都要散架了，李泰全身的肥肉也被蒸汽车奔跑的时候震得如同水波纹不断地向四周扩散，胖子就不要穿丝绸的衣服，底下的路稍微一颠簸，他就能把人恶心个半死，尤其是腮帮子上的肥肉上下抖动，跟沙皮狗一样。


旺财跟在后面跑，它其实对这个冒烟的怪物充满了恐惧，但是云烨坐在上面，所以它总是想靠近云烨，张嘴打算咬云烨，把自己的兄弟从这个冒着烟，还能发出巨响的怪物嘴里救出来。


从长安城的城门，到云家庄子，这算是大唐最好的公路，笔直而且宽阔，这条路经过多次取直，拓宽，现在只有三十里路了，李泰的破车整整跑了快一柱香的时间，算起来一个小时跑三十里路，算是不错了，虽说没有马跑得快，但是考虑到时代关系，云烨还是真诚的祝贺了李泰。


挺胸腆肚的李泰面对人山人海的围观人群，骄傲的就像是一只大公鸡，他当年被封为魏王的时候，好像都没有这样骄傲。


李承乾站在云家的牌坊底下，手里拿着一个沙漏，帮着弟弟计时，其实他很想坐到车上，让云烨来计时的，但是他手下的那一群人，死活不让他上去，有两个老头甚至在以死相逼。


能理解，马上就要当从龙之臣了，这时候要是龙没了，他们还依靠个屁，所以，他们把李承乾的性命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都重要。


“下回不要再找我坐车了，早上那顿饭白吃了，都被你的破车给颠没了。”云烨从老钱手里接过毛巾擦脸，一脸的黑灰，雪白的毛巾擦完之后也就用不成了。


“别不知足，你是第二个坐这种宝车的人，等我进一步完善之后，就不会这么颠了，现在就是一个空架子，以后的事情无非就是改装一下车轱辘，软牛筋镶嵌的车轮子正在做，车架子底下的软弹簧也正在烧制，淬完火之后就能用，至于黑烟，在烟囱上加一个收粉尘的罩子就万事大吉，冬天嫌冷，跟马车一样再做一个车厢架在上面，最多镶点金银上去……”


“这东西弄出来以后，记得先给我一辆！”云烨打断了李泰的幻想，他说的没错，只要加上他嘴里说的那些东西，那就是一辆车，真正意义上的车，烧的还是油。


虽说现在的做法是拿油把水烧开，再把热能转化成动能，热效率非常的低，但是谁让大唐油多呢，堂堂的魏王烧的起。


“青雀，这东西什么时候可以大批量的制造啊，大哥对这东西也非常的有兴趣，造好了也给我一辆，没事干在东宫开着转几圈也是一种休憩。”


李承乾把手里的沙漏扔给侍从，走过来之后就和云烨一样直指本心，没说的，要一辆过来自己玩才是最重要的。


“大哥，我发现我们李家人是不是永远比云烨的动作慢一步啊？早在小弟着手开始研究这东西的时候，云家就派他家的二儿子去辽东开铁厂，等到小弟这种车有了雏形的时候，他家的铁厂的第一炉铁水出来了，现在小弟的蒸汽机车刚刚定形，他家已经着手铺设长安到洛阳的铁路，等到明后年铁路铺设完毕，小弟的机车应该已经完美无瑕了，到时候您就看着人家财源滚滚的日进斗金吧，云烨都想好了，这东西就是给人家小儿子留的产业，您怎么还在想着开着玩耍啊？”


对于李泰，云烨这样非常无礼的说话方式，李承乾早就习惯了，皱着眉头看着云烨说：“你不是要弄些马匹在铁路上拖着铁车跑来跑去的，怎么换蒸汽车了？”


“马需要吃草，太麻烦，这东西只要有煤，就能白天黑夜的跑，拉的东西还多，好东西为什么不用呢？放在那里摆着看新鲜？”


“张谏之，陆敦信，你二人火速研判，从洛阳到晋阳修筑一条铁路需费用几何，再研判从洛阳到涿州登州的铁路需要费用几何。如果在东宫的财力允许范围之内，就立刻从玉山书院抽调人手开始勘探线路，最好两年之内有个结果。”


等着两个东宫属官下去之后，李承乾才笑着对李泰说：“他只拿到洛阳到长安的几百里铁路算得了什么，我将来要把铁路修遍大唐，这才是本事，区区萤火安敢与皓月争光。”


这家伙说话越来越有李二的风范，这样也好，一个帝王最重要的就是自信，只要有了自信，心胸就会宏大无比，才能容纳的下这片广袤的土地。


“东施效颦而已……”云烨鄙夷的说了一句。


“哼哼哼，全天下都将是我的，包括你，和你的心肝脾肺肾，你的想法只要是好的，也是我的，东施效颦的废话可落不到我的身上。”


李泰和云烨俩人一起哈哈干笑两声，直接就往云家庄子里走去，李承乾笑骂着跟上来，昨天云烨把东宫的辽参全部拿走了，他知道，所以今天一定会有不错的吃食等着自己，身在高位时日长了，李承乾反倒变得不太在乎世俗的礼仪。


海参这种精贵的菜肴在别人家要么做汤，要么做一点点细嚼慢咽，但是到了云家，就变成用好大的锅来炒，葱爆海参，云烨从来没有吃腻味的一天。


“这东西就应该是这么吃才够味道，上面什么都不加，配什么萝卜花啊，装在盆子里活上米饭才是最正宗的吃饭。”


酒足饭饱的三个人坐在椅子上喝着茶，剔着牙齿，听云烨讲述自己对于美食的看法。


“五天前你进宫了，说了些什么，怎么皇宫里的气氛紧张的让人窒息啊？说说，我父皇总是杖毙奴才，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啊。”


李承乾总算是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不说，你还是不知道的好，知道了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糊里糊涂的说不定会有大收获。准确的说这是我和陛下之间一个很私人的小秘密。”


“哦，既然如此，我就不问了，不过你还是主意一下方式方法，我父皇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能好好的过几年，就是我的福分了。”


云烨狐疑的看着李承乾，好半天才说：“如果你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在皇宫里说了些什么，就你刚才说的这句话，你李家的江山至少可以多传两百年！”


云烨说的很随意，似乎是在开玩笑，旁边的李泰却不这么认为，几十年的朋友了，他认为云烨刚才那句漫不经心的话，其实说的非常的认真。


李承乾哈哈一笑就不再提这件事，而是和云烨一起探讨起铁路的事情，在参观了云家的火车模型之后，他对这件事情就越发的上心。


铁路能给大唐的不仅仅是一个快捷的运输方式，更多的是在改变这个国家，让他如同脱缰的野马一头钻进另一条不同的发展道路，这就是云烨想要修建铁路最原始的意义所在。


玉山书院的学问和研究终于进入了一个井喷的状态，随着皇家的大额资金的不断注入，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不断地涌现，云烨甚至惊骇的发现，书院里已经有人开始了最简单的电学研究。


有人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杠杆我就能撬动地球。


云烨的作用就是一支杠杆，他很少参与实际的研究，甚至从来没有进行过最细致的实际操作，他只是借用自己远超常人的眼光，在研究着走进歧途的时候，轻轻地将他拖回正确的研究道路上。


玉山书院才是云烨一生功业的精粹。


云暮的婚期已经定了下来，颜家已经把聘礼送了过来，很简陋，但是却非常的隆重，交换庚帖更是在李淳风的见证下进行的，这个已经步入中年的道士，看起来更加的仙风道骨，一言一行似乎都带着天地间的至理。


“西王母百万大寿，王母宫大宴天下，席间有珍禽果蔬无数，遍邀人间的英雄豪杰，楚公当为座上客。”李淳风坐在云家祖祠的客房里，把这句屁话说的庄严无比。


辛月激动地眼泪都要出来了，自家夫君竟然有缘被神仙邀约，这是云家的大荣耀，千恩万谢的代替一脸怒容的丈夫收下请柬，回到别的房间去向那日暮她们炫耀去了。


“你家师祖不是兵解飞升了吗？怎么还活着给我发请帖？”


李淳风笑道：“楚公乃是盖世豪杰，岂不知生死小道而，兵解斩头，不过是给自己的魂魄找一个出口，莫被那具老朽之体所困而已，祖师法力通神，又在西王母处苦修，返虚还阳小事而。”


云烨痛苦地揉着太阳穴对李淳风说：“你们从那里又找来一位袁守城？你师父还没死，他见到那位袁守城如何称呼？还是称呼为叔叔？”


“这是自然，家师祖如今的寿元已经二十有七，我等见重的只是魂魄，肉体不足为虑。”李淳风说的庄严无比，而且义正言辞。


云烨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丝毫的破绽，袁守城死了，这一点不容置疑，他的脑袋被袁天罡亲自砍下来了，这一点也不容质疑，死的时候脖腔里不见血迹这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你说袁守城又重新活过来了，这就是扯淡的话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七节 推背图


“自知者永乐，法界无边无际，自此至雪域东部，有一天雷自然作响之地方（指拉托），那里如意（指耗牛）装扮着美丽牧场，善巧——父亲是顿珠、智慧——母亲是洛嘎，于济乐工地之年出生，远扬的白螺声奇妙无比，皆以噶玛巴相称，由尊者顿雍巴护持（指司徒活佛）无偏无私悲心遍及四方，不分远近成为众生的依佑者，利益众生之佛法如同阳光将永远照耀……”


这是藏传佛教十六世噶玛巴临终前的遗言，他的转世灵童就是靠着这样的遗言找到的，作为西北人多多少少都会知道一点转世灵童的事情，所以云烨对与死而复生并不是很排斥，但是，放在袁守城身上就非常的诡异，尤其是这一次大宴天下精英，他想干什么？


“贫道生于斯，长于斯，万万不敢对对这片土地心怀不轨，如今的大唐，功利之心太重，尤其是在陛下降低商税之后，我大唐可谓人人都是商贾，笑贫而不笑娼，人人都以家中金银的多寡而论尊卑，处处都以肉食者为荣，此乃礼乐崩坏之兆，楚公，我祖师此时应运而生，就是为了拯救天下苍生于迷途之中。”


“然后和你们一样不事生产，焚香祷告就能让人人进入天国？有本事让全大唐人不用耕作，不用贩卖，不用做工就能吃饱肚子才是本事！当年陛下费尽心力才让道门和佛家开始纳税，这才有了大唐今日的繁华，你们竟然要逆天而行不成？”


云烨的声音开始变得尖锐，李淳风之所以来找自己，就是为了让自己闭嘴，自己之所以能成为仙宫的座上宾，大部分原因在此。


如今书院已经执天下人思想之牛耳，道门想要做这样一件大事，首先要经过书院这一关，只要书院出言反对，大唐的精英人士就会将这样的一次盛宴看成一个笑话，道门只能去蒙骗一下那些愚夫愚妇，永远上不了台面。


“楚公，您对道门的理解过于片面，这些年我们也在不断地改进，不断地寻找自己的出路，西华大法师成玄英胼手胼足走遍东海，立下大志愿向海民解说道家法门，虽然他的舌头被您割掉，他依然没有任何的畏惧，天之涯，海之角上面都有他拿凿子刻上的道家箴言，拿人敬献海神之事再无踪影。


供奉水军将士遗骸的登仙观，如今已是东海边上的第一道观，终年香火不绝，英烈们得到血食供奉，战死者荣耀，战斗者安心，每年的登仙观里收到的香火钱，道门未敢拿走分毫。全部变成药草，还给了东海的百姓。


如今道门再无一人游手好闲，做法安抚死者，行医救治百姓，山野间的苦修士也自耕其田，放眼望去，我道门已经具备领袖天下方外势力的能力，楚公因何对我道门苛求至此？”


李淳风是一个很好的说客，嘴里说的每一件，每一桩事情都击打在云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不管是哪个没了舌头的成玄英，还是天下间唯一一座令云烨牵心挂肚的道观，这里面浓厚的情义随着时间的流逝，沉淀成他心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感情。


“道门这样做已经很好了，为什么你们还不满足呢？教化天下乃是皇族和士人的责任，你们的教义带着明显的偏颇，光是清静无为这一条，就是这茫茫人世间的大敌！


人间需要进步，而不是固步自封，我们要不断地探索世界，发现世界，最终成为自己的神，人世间的人不能在遇到无法解释的事情的时候，就把它匆匆的归类到神灵的行列，我们要做的是看清事物的本来面目，还人世间一个真相，等到我们窥破自己的世界之后，下一个征战的目标就会是茫茫的大海以及我们头顶的天空。


就在昨天，我乘坐了天下间第一辆能够不借用牲畜，风力，水流的力量，自行奔跑的车辆，还有前几年我们就发现人类依靠自己的力量就能飞上天空。天空从此不再只是飞鸟和神灵的属地，人也可以飞天！


这是我们迈向星辰大海的第一步，以后还会有第二步，第三步，随着人类不断地向天空进军，你们矗立在道观的神灵到了最后都会被证明是虚无的，因为人类会飞上九十九重天亲自拜会神仙，等到人类的脚步到达天外，发现没有天宫的时候，你们如何自处？”


这是云烨自己第一次向另外一个人诉说自己对人类最后命运的看法，既然已经迈出了第一步，那就不要停下脚步。


“我现在只有一个爵位在身，对你们没有任何的约束力，你们如果想要举办什么宴会，那就举办吧，如果能说服书院同意你们的看法，那就去说服，我不会赞成，也不会反对，毕竟我不能替天下人决定他们的喜怒哀乐，说到底，这个世界是他们的。”


云烨想了很久才说出这样的一段话，人，只能靠自己，依靠外力来约束自己，他们迟早会崩开这些束缚，只有他们自己有了一个清晰地认识，才能走好自己的路。


李淳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单手行礼道：“茫茫天地不知所止日月循环周而复始，天地契机已经大乱，晚辈曾与家师，家祖共同研判一书名曰《推背图》，早年之时，家祖曾经推演过一遍李氏皇朝和以后的天下气运，虽不能窥得全貌，但是管中窥豹还是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如今不成了，家祖在兵解前又亲自推演过一遍，结果从第二卦就开始变得混沌不堪，青花盘二十一果实，顷刻崩塌，有天外飞石将盘子击得粉碎，如今第二课成了一颗飞石，道门不解其意，参演无数回都是如此，（第二卦，原本是盘子里装着二十一枚果子，代表大唐二百八十九年，以及二十位帝王。）


家祖强行解算第三卦，原本的持刀女子，变成了长角的幼童，先祖因此才自愿兵解归天，再不兵解，恐怕上天会降罪于我道门，楚公，这都是我道门不传之秘，《推背图》原本应该大行于世，但是天机反复无常，道门不敢轻窥，只能洁身自保，楚公当谨慎之，家祖临终前曾经说过，一句话‘怒海操舟！’这很可能就是第四卦，无人能解其中意。”（第三卦原本为操刀的女子，代表武氏乱唐，第四卦原本是一群猴子扶着树驱赶鹦鹉，表示张谏之驱赶武氏成功）


云烨笑了起来问道：“推背图，推背图，敢问最后一图为何意？”


李淳风大笑道：“天道渺渺起伏不定，龙蛇起陆杀伐不定，小道焉知后世祸福，一切不过信口开河罢了，楚公，请一笑了之。”


说完就欲出门，云烨双手按在李淳风的背上道：“去休？还是借力？”


李淳风大笑道：“好风频借力且送我上青云吧！”


云烨双掌用力推出，李淳风乃是武学的高手，轻轻地借力窜出去好远，然后哈哈大笑着离开云家，老钱想要送送他，却见李淳风跃上云家的内墙上直接踏上屋顶蹿墙越脊飞奔而去。


云烨瞅着李淳风远去，笑着摇摇头，道家毕竟还是有底蕴的，神秘学说有时候怪诞的无法解释，他们研判出来的那一盘子果实，实在不是瞎猫碰到了死老鼠能解释得了的。


不过不要紧，他们的本事再强，也不可能比自己更加的清楚后世的发展路径，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先知，那也只能是云烨，云不器。


想到这里云烨又苦笑起来，现在的世界已经变得乱七八糟的，如果自己不出手，静观世间风云，任所有的事情按照原来的路径发展下去，自然可以当神棍，可惜从自己进入朝堂的那一刻起，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历史再也成不了自己可以借鉴的资本了，从今后，自己的眼前也是一片模糊。


没得混了，还是回到书院里藏拙比较好。


李淳风的说服工作进行的非常艰难，去了书院找了元章先生，说明来意之后就被元章先生以敬鬼神而远之的理由驱赶了出去。


在学生间传播，结果却被学生问得瞠目结舌，因为他们想找李淳风弄一个真正的神仙出来让他们瞻仰一下，要不然，说什么都没用，李淳风想用昆仑山上的神迹来说明，却被学生哄堂大笑的羞辱了一番，书院在昆仑山也有研究院，知道的事情可能比道门知道的还多一点。


直到这个时候，李淳风才想起来云家在昆仑的别墅里总是有人驻扎在那里，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云家的人，而是书院的先生和学生。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李淳风只好去找了长孙冲和独孤谋，结果在那里受到了极大的欢迎，这让李淳风信心大增，神仙宴将会如期的举行。


当他听到皇帝皇后也会成为座上客之后，欣喜若狂，连夜传檄昆仑祖庙，要求将宴会的规格无限制的提高，倾尽道门资源也要办好这一桩大事。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八节 大唐需要银子


高丽的外海上，波浪滔天，一支舰队艰难的在海浪中穿行，船上的主帆全部降下，只有船尾的一面一张小帆被狂风吹拂的鼓胀如球，海面就像沸腾的开水锅，六艘巨舰宛如玩具般一会被抛上浪尖，一会又被送到谷底。


虬须满面，衣衫破烂的赖传峰在大风中怒号，粗壮的双臂紧紧地挽着缆绳，死命的向后拖拽，双脚的十指紧紧的抠着甲板，无论如何也要把纠缠在一起的缆绳分开，否则，等一会主帆张不开，大家就只能随着洋流飘进大洋的深处。


同样狼狈的是王玄策，一个文雅的汉子，如今也变成了野人，三年的海上航行，早就把这个满腹锦绣的士子锤炼成一个合格的水手了。黝黑的脸膛，粗壮的臂膀，肌肉贲张的胸膛，全身都被海水浇透，依然，嘿哟，嘿哟的喊着号子任凭缆绳勒进肩膀上的肌肉。


希帕蒂亚就站在舰桥上，举着望远镜眺望任何出现在眼帘中的陆地，这一次，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停靠地，舰队就会彻底的陷入绝境，虽然在一路上损失了七艘战舰，她却没有多少的悲哀，因为大海根本就不给你悲伤地时间。


为首的海浪号上忽然升起了三溜火焰，窜到半空之后，猛然间炸开，在铅灰色的阴云底下，显得非常明亮。


赖传峰将手上的缆绳死死地缠绕在绞盘上，六个粗壮的汉子立刻就转着圈子搅动了绞盘，王玄策猛地松开手上的缆绳，只见一面布满了补丁的巨帆迅速的升上了主桅杆，大船停顿了一下，小帆落了下来，一张不大的三角帆迅速升起，改变了巨舰的前进方向，向着右前方跳跃着前进。


做出改变的不止这一艘船，其余五艘海狼级战舰同时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主帆借助强大的风力，带着巨舰跃出洋流，向着东风吹拂的方向前进。


“陆地！”希帕蒂亚首先在天空中发现了海燕的影子，只要见到这种海上的精灵，就说明陆地就在眼前……


何平就是何邵的堂弟，原本他有着一个很好的未来，供职于鸿胪寺，三十岁的年纪就做到从六品，堪称前途远大，三年一次的升迁考核开始了，何平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不说依靠大唐第一富商堂哥何邵的话，光是自己这三年来的功绩，就足够把自己送到正六品的职位上，成为鸿胪寺的主事问题不大，到了那个职位，自己也算是光宗耀祖一次了。


事情果然如他所愿，他以第一等的考评成功的被官升一级，就在全家沉浸在欢乐中的时候，一纸任命将他从光明山顶打落到了无敌的深渊。


“出使倭国，监视倭国，了解倭国，监督白银输出……”


然后刚刚升任六品官的何平就被东海舰队送到了大唐的属国——倭国。岁月如梭，六个年头已经在无比的焦虑中过去了，三十六岁却头发斑白的何平，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就是站在海边遥望自己故乡，为此，风雨无辍。


身边这个乖巧的倭女平八尺已经跟随自己五年之久了，并且给自己诞育了两个孩子，何平对于这片土地依然充满了怨愤之情。


从长安来到倭国，这中间的差距太大了，就像是从天堂坠入了地狱，如果只是吃苦，何平其实并不在意，当年在书院的时候假山都垒过，干馒头也啃过好几个月，身体的劳累，和吃食的贫乏，对他来说并不是问题，书院讲究自力更生，这里有很好的稻米，丰富的鱼类，只要弄点青菜日子就能过，书院出来的人如果连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无法解决，那就太对不起先生的教导了。


长孙无忌就是一个王八蛋，堂哥得罪了你，干嘛拿老子出气？如果把老子送到帝国的某个穷山僻壤，老子绝对不会咒骂你，反而会感激你，可是把老子送到猴子窝算怎么回事啊？


两百来个犯了重罪的水兵，俩个只知道喝酒，不知道记账的主簿，管辖着两万多名银山的倭国矿奴，这就是何平的主要差事。


置于监视倭国，何平不知道如何监视，从何监视起，倭国的船只都被东海舰队弄成碎木板了，藤原京虽说是倭国的国都，但是人口也不过八万余，低矮的城墙根本就没有办法抵挡高强度的进攻，何平每一次见到藤原京的时候都在想，给老子八千悍卒，自当荡平此寮。


竹子烧过之后，再磨锋利，就是倭国士兵的武器，把竹子削成竹片，串联起来就成了竹甲，只有那些贵族们才能拥有铁制的武器。


在观摩过倭国几次讨伐叛乱的战争之后，何平就远远的离开了藤原京，住在银山，在他看来，帮着帝国用吹灰法收集银子，远比监视倭国重要，少数强悍的武士，在大唐的军队面前就是一个笑话，依照何平判断，没有两三百年的时间，倭国不可能达到大唐现在的政治，文化，军事，水平。


马厩门太子死在了斑鸠宫，苏我家族极度的膨胀，有一个女子跳了出来，带领一群强悍的刺客杀掉了苏我入鹿，然后就自称是皇极天皇。


皇极天皇有一个儿子已经十岁了，何平见过这个皇子，发现他和别人不同，面貌也和别人有很大的区别，一口长安话说的流畅之极，这在倭人中间非常的难得。


出于相和别人说长安话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何平就是这个少年的老师，除了书院勒令不许外传的学问之外，儒家的典籍，他几乎是倾囊相授。


“说起来很奇怪，没人见过皇极天皇，包括倭国最亲近的大臣，也无人能见到皇极天皇的真面目，因为天皇的脸上永远罩着一层面纱。


见过天皇面容的人都死了，那些早年遗存下来的老臣，在信誓旦旦的向子孙发誓，天皇的血脉贵不可言后，就立刻伏剑自杀，没有一个例外。


何平就像是一个局外人，眼看着倭国的京城从藤原京，搬到难波，又搬迁到飞鸟，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将这里的银山挖空才是他要干的事情。


东海舰队每年都会过来一次，运走炼制好的白银，大唐的商业越发的繁荣了，对白银的需求量非常的大，六年时间何平的官职也成了正五品，可是这样的变化，在倭国没有半点的用处。


何平再一次来到海边，背着手在松软的沙滩上漫步，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海浪卷集着白色的泡沫一次又一次的冲上海滩，又缓缓地退下，偶尔会留下一两只小鱼留在沙滩上无助的蹦跳，书院的人听云侯讲过那个关于鱼和孩子的故事，所以这个时候，何平都会俯身捡起那些搁浅的小鱼，然后再奋力扔进大海……”


一个粗壮的少年跟在何平的身后，随着他的目光向海上望去，小声的问何平：“先生可是想起了您的故乡？”


何平点点头说：“是啊，六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我的故乡，昨晚做梦都回去了一趟。”


“先生，我只知道大唐强大无比，但是对您的国家的了解仅限于此，您可以为学生解惑吗？”


何平笑了一下，拍拍少年人的头顶说：“你知道的已经够多了，知道那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国家并且知道恐惧就好了，知道的太多，你会绝望！”


“日本也在前进啊，我母亲已经平定了日本列岛，只要学习大唐轻徭薄赋，日本很快就会像大唐一样的强大！”


何平再一次大笑起来，这种孩子气的话语，让他今天非常地开心，牵着孩子的手上了海滩，坐到轿子上，由十六个矿奴抬了起来，再一次回首看了一眼大海说：“强盛其实才是倭国的灾难，蚂蚁的一步和大象的一步是没有办法相比拟的。”


少年点点头，又问道：“我最近在学习国政，知道银子是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既然银子产在日本，为何日本人却没有资格开采银子和使用银子？”


何平看着少年人尴尬的说：“因为大唐需要银子，所以你们就不能使用。”


“为什么？”少年人追问道。


“你还是去问你的母亲吧，她应该很清楚为什么……”


今天是检校银子数量的时候，何平需要亲自监管，在这一点上，何平从来都不会马虎，每个月出产多少，入库多少，都必须有非常详细的记录。


银山的外面是一片非常辽阔的草原，少年人骑着马在草原上飞奔，身后跟着百十个亡命奔跑的奴仆，草原的中央，矗立着一顶雪白的帐篷，每年开春的时候，女皇都会带着簪花皇子来到这片草原上住一阵子。


帐幕里的女皇跪坐在桌前，手里拿着毛笔不断地批阅面前的奏章，就在她即将完成工作的时候，簪花王子挑开幕帘钻了进来，能不用通报进入天皇帐幕的人，也只有簪花王子一人而已。


天皇放下手里的笔，叹了口气说：“镇定，镇定，你是即将成为王的人了，怎么还这样毛毛躁躁的？”


簪花王子端起天皇面前的杯子一口气喝干里面的水之后气呼呼的问母亲：“我今天问过先生，既然银子产在日本，为何日本人却没有资格开采银子和使用银子？”


天皇抬起头看着儿子笑着说：“先生怎么说？”


“先生回答的非常无理，他说是大唐需要银子的缘故！”


“先生没有说错，就是这个道理，大唐需要银子，就说明了一切，他回答的很真实，很贴切！”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九节 王的养成


“日本是我的！”少年人咆哮了起来，并且当着母亲的面将杯子扔出去老远。


“日本是属于强者的，云海，你还不够强大！如果你有那个人三成强大，日本就是你的，但是，你还很弱小，所以日本不属于你，所以，你先生说的话，没有半点的错误。


这是一个强者拥有一切，弱者一无所有的世界，如今的大唐，就像是一轮红日，任何靠近他的东西都会被她烤成焦炭，所以啊，我的孩子，离开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我们必须在这个世界没有被大唐瓜分完毕前，给日本寻找一条新的出路，带走最精英的人群，留下那些没有希望的人任由唐人蹂躏，母亲我不知道还能瞒过那个人多久，一旦他发现日本的企图，一定会毫不留情的将我们消灭在大海上，那个人的无情，我留在本州岛上都能嗅到。”


天皇掀开脸上的面纱，高山羊子的面容赫然出现在簪花皇子面前，为了解决自己帝国人口稀少的问题，高山羊子不惜带着自己的随从回到了倭国，刺杀掉苏我入鹿之后，掌控了整个倭国的大权，落后的倭国，在她的面前几乎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


“您说过，日本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我们怎么能够抛弃祖地？”


高山羊子笑了起来，抚摸着自己儿子的头说：“你明明十二岁了，我为何要对所有说你只有十岁？这里面的道理你想通了没有？


没有吧？就让母亲来告诉你原因，是因为你的身体已经十二岁了，但是你的心只有十岁，说到底你不是那个人的血脉，所以比不上他的几个孩子。


失人存地，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存，最早提出这样战争思想的就是那个人，作为人世间的无敌统帅，他的话如果还不正确，那么还有谁的话是正确的？


云海，你是要成为王的人，怎么能有故土，故地，这样愚蠢的念头？王的眼光是无限的，就像大唐的皇帝所遵循的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记住这句话，如果你是真正地王，太阳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你的故乡，每一个见到的人，都是你的臣子。莫要吧眼光停留在小小的本州四岛上，你是鲲鹏，这里太小了，容不下你，大海才是你喷云吐雾的地方。”


簪花王子坐在母亲身边，把头靠在母亲的胸前听着母亲强有力的心跳，抬起头说：“这个世界注定会是我的。”


高山羊子轻轻地梳拢着儿子的长发笑着说：“在我面前用不着说这样的话，我们母子遇到了最糟糕的时代，大唐强悍的不像话，你师父告诉我，不要妄想着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里能够追上大唐的脚步，因为这是不可能的，而日本留在大唐的遣唐使带回的话也是如此，大唐是一个强大的令人窒息的国度，所以，我们才需要离开日本，趁着所有的日本人没有被唐人全部抓去当苦力之前，挑选最精英的人，我们去红海，重新在大陆上建立我们自己的国家。


蒙鲁带着他的突厥人，历经了艰难困苦，终于在衰落的罗马人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突厥帝国，既然他们能够成功，我们也同样能够成功，母亲我也舍不得离开这里，但是，不离开，日本将失去最后的希望，一旦唐国将目光转向这里的时候，日本会在顷刻间崩塌，灭亡。”


簪花王子看着睿智的母亲，慢慢的从母亲怀里坐起来，眼中带着仇恨问母亲：“母亲，在我们离开之前，我能杀掉我的老师吗？”


高山羊子一愣，眼中的寒芒大作，抬手就抽了云海重重的一记耳光，看到云海嘴角溢出鲜血，冷酷的对他说：“我整整教导了你十年，从你会说话的时候就教导你仁义礼智信，为了让你不至于受到那些野蛮人的思想，我甚至不允许他们接近你。


即使如此，你野蛮人的本性依然在控制着你的思维，这些野蛮人的本性一部分来自我，另一部分来自张仲坚，师生间的感情是美好的，难道这些美好的感觉还不能让你对自己的老师有一丝敬意吗？我们都知道他就是一个倒霉蛋，一个权利倾轧中的牺牲品，如果杀掉他能够对日本有利，那么自然要绝情决意，现在，我看不出杀掉他有什么好处，只会让你背负一个杀师的恶名，我从未在你面前杀过人，告诉我，你是如何知道杀人的？”


簪花皇子在母亲一句句的逼问中缓缓后退，无助的向左右看，高山羊子眼中的失望之色越发的浓重，一把提起自己的儿子走出大帐，一声令下，穿着铠甲的武士立刻就把簪花王子的随从全部擒住，找了一个大坑，就推了下去，不到一柱香的时间，那个大坑就被填平了，百十个人转瞬间就消失在土地下面了。


簪花王子的两条腿不断地颤抖，随从凄厉的求饶声让他感到了极大的恐惧。


高山羊子松开儿子，任由他跌坐在草地上，指着埋人的那片土地说：“你看看，杀一个人是如此的简单，杀一群人也是如此的简单。


云海啊，你是如此的让我失望，如果你成不了一个王，那么就该硬下心肠成为一个霸王，仁者无敌，勇者无惧，你既然没有仁慈之心，有没有霸王之勇，只会耍一些小聪明，杀一些不该杀的人，欺负一些毫无还手之力的人，这样的性情，你让我如何认为你会成为一个大海上的王？


就靠你的那点猥琐的心思？小国寡民的心态居然在短时间就入侵了你的心扉，离开，我们这就离开日本，这里不是一个适合你生长的环境。


小小的日本，只能成就一些无谓的杂鱼，不是鲲鹏的诞育之地！”


伤感的何平再一次来到大海的边上，此时的大海海鸥翔集，每一声似乎都在次催着他早日还乡，如今的长安，正是桃花烂漫的时候，不管和友人出门踏青，还是在桃园赏花饮酒，都是极好的，坐在曲江边上的小溪旁，曲酒流觞的游戏如何也玩不腻，击鼓传花更是让人心醉，却不知燕来楼上的美姬，是否还和过去一样艳绝天下？


该死的倭国，根本就是一个烂泥潭，本来很平安，皇极天皇镇守天下，四海升平，给大唐的贡献，总能让人满意，可是今年，该找谁去要贡献呢？


十六个地方武装打的不可开交，一时间还看不到胜利者，见不到钱财，只能见到无数的倭人涌到银山，希望可以进来当矿奴吃饱自己的肚子。


该死的，大唐从来都不缺粮食，玉米这东西早就成为了马料，土豆也需要转化成粉条才能下咽，倭国的粮食都去哪里了？这些人似乎永远都喂不饱，皇极天皇不知道死在了那里，自己那个随便收的学生，也不知道死去了那里，飞鸟宫已经化作了一片焦土。


就在何平准备给那几个诸侯下令必须送足够多的粮食过来的时候，他就在海边看到了一杆五爪金龙旗，当战舰逐渐从海平面显现的时候，他揉揉自己的眼睛，老天爷啊，不是五爪金龙旗，是四爪金龙旗，魏王殿下来倭国了？


何平带着哭腔大声的朝海上大吼，希望舰队能够听见自己的呼唤，悬崖高处的水兵也点燃了炉灶，找不到狼烟，但是这样的烟柱已经足够舰队将自己看得清清楚楚。


激动地水兵，不断地开动炉灶上的烟门，让断断续续的烟柱变成一组组的讯号，将这里的消息传递给舰队。


果然，舰队看到了讯号，笔直的向海湾扑了过来，大船靠不了岸，不大工夫，十几艘小船满载着全副武装的军士即将抵达海岸，何平欢呼跳跃，魏王妃就是自己的先生，到时候求求魏王，将自己带离这个人间地狱，只要魏王开了口，长孙无忌不敢拒绝。


等到那些军士靠岸的时候，何平有些发愣，这就不是最讲究仪表的水军将士，而是一群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虽然他们的相貌还是唐人的相貌，但是何平已经不敢肯定这是威武的大唐水师了，颤抖的将倭女送过来的官服穿好，就见那些人已经淌着浅水上了岸，为首一个眉毛胡须早就分不清的粗壮老汉把手一挥，立刻就有军士迅速的占领了海岸以及悬崖上的制高点。


做完这一切之后，老汉呲着黄板牙稀罕的拽拽何平的五品官服大笑道：“日他先人的，终于看到大唐的人了，喂小子，这是哪？”


何平越发的感到恐惧，大唐水军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自己在哪？难道说这是一群叛匪？


“倭国！”何平还是飞快的回答。


“娘的，航向还是偏东了，怪不得老子觉得这里好像来过，当年随侯爷征战的时候，来过附近的海域。


小子，魏王妃就在船上，你他娘的赶紧给老子准备补给，老子们刚刚从鬼门关出来，现在什么都缺，我不管你，怎么弄，没有粮食供应人肉也成。


魏王妃的住处和伙食你一定要弄好，本官打算在这里修养一阵子，修补一下船帆，听到了没有？赶紧的，哦，对了，老夫赖传峰，听说过吧？四品官，大你两级……”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节 烂摊子


何平疯了，只要是牲口，只要是肉，他都杀，于是运银矿的牛被杀了，圈里养的羊他也杀，几头平日里供自己老婆孩子出行的驴子他也杀，至于鸡，他一只都没有留，就这样整个石见银矿的牲畜依然无法满足那些野人一样的远航水手们食用。


嘴里咬着羊肉的赖传峰差点幸福的哭出来，老天爷哟，他觉得自己吃鱼已经吃得出汗都是一股子鱼腥味了，坐在船上三年，上岸的日子不到一百天，那些野人们居住的地方，只能找到石头房子和不穿衣服的脏女人。


何平小心的照顾着一个瓦罐，这里面正在炖鸡，在用银筷子捅了两下发现已经炖的稀烂的时候，才小心的捧着瓦罐走进自己的家。


洗漱完毕之后的希帕蒂亚疲惫的靠在一张躺椅上，她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支持着她完成这趟艰难的旅程，有好几次，面对恶劣的环境她已经彻底的绝望了，如山的海浪，蜂拥而至海盗，恐怖的海底生物，以及一望无际的冰原，这些困难是她做梦都不曾预料到的。


好在，身边的勇士足够强悍，他们在海浪中寻找最安全的路径，用最坚决的手段狙杀海盗，希帕蒂亚永远也忘不掉，赖传峰高举着两柄带着倒刺的鱼叉从桅杆上奋力跃到大鱼背上刺杀大鱼的场景，那是真正可以屠龙的英雄！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希帕蒂亚非常的肯定，只有大唐的男儿才会有这样的悍勇，所以这个世界理所当然的应该被他们所拥有。


回到家乡见到的一切是如此的让人失望，金字塔依旧矗立在沙漠中，尼罗河依旧每年都在泛滥，但是上面的人，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自己回到家乡，那些愚顽的人们依旧记得自己是妖女，是魔鬼，蠢蠢欲动的想要拿自己祭神，不过这一次他们错了，自己身边还有三千名无敌的勇士，听到自己受到了侮辱，暴怒的赖传峰十天之内攻破了埃及的三座城池，大主教的人头被悬挂在桅杆上犹不能泄愤，纵火烧毁了所有能见到的教堂方才悻悻而归。希帕蒂亚不知道赖传峰杀了多少人，只是听侍女回来说埃及人都把赖传峰称之为屠夫。


屠夫本来应该是遭人嫉恨的，但是当全身都是狰狞甲胄的赖传峰站在一座城门前，那座城就会乖乖地打开大门，城主和胖的流油的富商们就会谦卑的匍匐在自己的面前，他们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的仇恨和不甘，作为一个习惯性臣服于强者的国家，血性早就不复存在，任自己予取予求。


赖传峰非常贴心的找来了埃及的学者，找了很多人，但是希帕蒂亚从他们的脸上看不到半点对学问的向往，只有无边的恐惧，开始以为是赖传峰手里的巨大陌刀让他们感到恐惧，在将赖传峰驱逐出学问的殿堂之后，希帕蒂亚才发现，他们真正恐惧的对象是自己！


他们以为希帕蒂亚是一个复仇女神，而不是一个传播学问的使者，东方那个强大帝国的名头让所有人都在战栗，而自己则是那个帝国最尊贵的王妃。


考校过这些人之后，希帕蒂亚痛苦的发现，曾经孕育出无比辉煌灿烂学术的埃及，如今和远处的撒哈拉沙漠一样，都是如此的荒芜。


好在有十六个勇敢的年轻人愿意跟随自己去遥远的东方去追求学问，这是希帕蒂亚最感到欣慰的一点……


侍女端着瓦罐走了进来，何平跟在后面，他很想向自己的先生倾诉命运对自己的不公。


鸡汤泡米饭，这是书院的另一种吃米饭的方法，看着鸡汤上飘着被斩的非常细碎的碧绿的芫荽，希帕蒂亚也是胃口大开，没必要客气，在吃掉了一小桶米饭之后，希帕蒂亚也觉得吃饭，吃自己喜欢吃的饭，真的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长安怎么样了？魏王可安好？”这是希帕蒂亚见面问的第一句话，虽然何平已经讲过三遍了，希帕蒂亚还是忍不住想要再问一遍。


何平笑着说：“殿下安好，学生去年的时候还听说殿下正在研制一种能在陆地上跑的车，现在应该已经成功了，云侯的升官成了楚国公，但是云家的老祖宗去世了，所以楚公正在守孝。书院安好，长安安好！”


希帕蒂亚默默地点点头，如今长安才是自己的故土，才是自己的家，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相亲相爱的爱人，情投意合的朋友，以及和蔼可亲的长辈，很想立刻返回长安，所以又问道：“你这里的物资充足吗？舰队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需要非常多的物资。”


何平笑道：“学生问过赖将军了，将军说舰队的武器依然有三个基数，有了武器，舰队需要的物资自然没有任何问题，如今的倭国，他们的皇极天皇死了，现在是诸侯相互攻伐的时候，只要赖将军和将士们在石见银山休整几日，以学生愚见，他们会很快凑齐物资的。”


希帕蒂亚瞅了何平一眼说：“只要你能找到你在倭国的继任者，我就带你回国。”


何平笑的更加的开心，对希帕蒂亚说：“一个月后，国内就会有船来本州运输白银，按理说这该是长孙晟的事情，学生认为，他是最好的继任者。”


希帕蒂亚笑道：“也好，欺负太弱小的人会被魏王责骂，不过欺负长孙晟，他应该会非常的满意。”


何平对希帕蒂亚的说法非常的赞同。


倭国最多的就是温泉，所以当赖传峰在何平的陪伴下泡进温泉的时候，尤其是在喝了一口烈酒之后，他的心就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小子，你这里的物资不多啊，你为什么说这里什么都有啊？”


何平殷勤得给赖传峰倒了一杯酒说：“下官这里当然不多，您需要的麻，桐油，粮食，木材，样样都缺，可是距离这里不到五十里的地方，就是石见国，再过去一百里就是伊豆国，这两个国家非常的富庶，所以您需要的东西他们一定会有。”


赖传峰一口吞掉杯子里的酒又问：“在这里杀人灭国会不会被朝廷追问？毕竟是自己的属国啊，老夫手下的这群杀才都已经成野人了，杀起来恐怕一时半会收拢不住。”


何平嘿嘿笑着说：“皇极天皇死了，就算是不死，就她这个天皇的名头，就该被砍头，陛下才是天子，她就敢自称天皇，下官也就是手里的人少，否则早就干掉她了，至于几个小小的诸侯国，灭掉算不得什么事，大唐这些年灭掉的诸侯国还少吗？”


“哈哈哈，痛快啊，侯爷成了楚国公，长孙无忌死掉了，哈哈，老夫听着心里都畅快，卢公是兵部尚书？哈哈哈，许敬宗成了宰相？哇哈哈哈哈哈……老子为所欲为的时候终于来了……”


长孙晟率领着两艘运银船抵达石见银矿的时候，心情好极了，每年都会有这样一趟油水极为丰厚的差事，他觉得非常的满意，石见银矿的银子没人敢动，五蠡司马就跟在身边，那些十斤一块的银锭虽然看起来银光灿灿，长孙晟却知道那些东西就不是钱，只不过是一些金属块而已，还是一些要命的金属块，谁碰谁没命。


但是，那些诸侯国敬献的礼物就让人开心了，同样都是银子，那些才是钱，是可以动手脚的东西，长孙晟今年打算吞掉一半再说。


看到海湾里停泊着六艘巨舰，他的预感就不是太好，难道说东海舰队也敢和自己争夺利益了？父亲虽然死了，可是大哥还在，长孙家依旧如日中天，姑姑现在对长孙家非常的照顾，借老张亮十个胆子也不敢插手长孙家的事情。


当他从望远镜里看到站在海边剔着牙瞅着自己的赖传峰心里那种不好的感觉就越发的明显了，平日里一脸晦气的何平也笑的跟一朵花一样，这是何故？


船刚刚下了锚，停泊在海边的运银船就开始划过来，准备往大船上装银子了，那些大银块长孙晟非常的熟悉，运银子没错，可是这样匆忙所为何故？老子还没有接收诸侯国的敬献呢。必须要问清楚，赖传峰在这里又如何，他是远航舰队的，跑到倭国就得听老子的。


“长孙兄，还不去见过魏王妃，王妃希望小弟能护送她回到登州，所以，石见银山的事物就拜托长孙兄了。”何平一见到长孙晟就立刻把话挑明，没时间和他胡扯，王妃还急着回大唐呢。


“我是朝廷官员，王妃有什么权利管辖我？再说了诸侯国的贡献我还没收呢。”


“你可以留在这里慢慢收，不过我告诉你啊，皇极天皇死了，石见国，伊豆国，伊川国都不见了，你慢慢折腾吧，至于职务调换的事情，王妃说是魏王殿下交代的，您以后回京去问魏王殿下就是了，本官官小，不敢问。”


站在赖传峰边上的王玄策对长孙晟说：“你也是从书院出来的，这里面的事情你该很明白，估计你也就委屈一年，我想到倭国任职都不可得啊。”


长孙晟翘翘大拇指对何平说：“这个闷亏哥哥我认了，回京质问魏王，我落得不是会更多，算你扳回来一城，等我回京之后我们再算账。”


跟何平说完话之后又对王玄策说：“你又算什么东西，如果不是楚公见你可怜，给了你一个赎罪的机会，你的尸骨早就烂了，明年等我回去，嘿嘿，弄不死你！”


极为光棍的长孙晟，也不去见希帕蒂亚，带着十几个家仆自顾自的去接收银矿，在大唐，人可以跑路，但是事情必须要有人做！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一节 新时代


程处亮满意的看着船舱里的东西，让随军的书记官慢慢登记，自己站在甲板上等候陆战队登船，岭南水师条例清楚的规定了舰队指挥官的指责，指挥官在航行任务尚未完成之前，不得离开舰队。


长孙晟带来的两艘战船虽然是海鹄级的战舰，但是这两艘船都比较新，几乎没有什么毛病，希帕蒂亚登上了海鹄级战舰，而自己的六艘海狼级战舰在得到简单的修补之后，就随着满载着白银的海鹄向对马岛驶去，过了那里，才能横渡大海，到卑沙城海港，然后就能把最终到达登州。


这一段航行对于程处亮来说已经是非常轻松的航程了，这里已经是大唐的内海，自从东海舰队发现了如何避开倭国季风的方法之后，从倭国到登州早就变成一条非常安全的航线了。


对这个消息最喜欢的就是僧人，尤其是扬州大明寺的僧人，他们蜂蛹而入倭国，如今，倭国的九家著名的寺院中，有三座寺院就是大明寺的僧人建造的。


抢夺信徒是一场看不见烟火的战争，在大唐，这方面的规定极为严格，度牒和道士文书的发放从来都是中央政府的职权，地方官则主要是监督，这样就导致了大量僧道的外迁，比如道门去了昆仑山，如今僧人则纷纷进入倭国和高丽。


巨舰在海上劈风斩浪，王玄策和程处亮趴在船舷上看着从自己身边匆匆经过的船只。


这已经是第六艘装着和尚的船只了，每一个和尚都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或者独立船头，或者，盘坐在船头，被一叶小小的舟船送去自己理想中的佛门宝地。


“从长孙晟的话里就能知道，你在中原长安依旧没办法立足啊，当年的那些错误，哪怕在你经历了生死考验之后，依旧没有人能够忘怀，或者，你留在倭国确实算得上是一件好事。”程处亮小声的对王玄策说。


这一路上，如果没有王玄策的帮助，程处亮知道自己是没有办法将大部分的将士带回来的。现在要回去了，马上就要接受无上的荣耀，而自己的老友王玄策，却只能躲藏在阴影里唯恐被别人看见。


“楚公惠我良多，家小能够在云家庄子活下来，就是我的幸事，做错了事情的是我，那么我就该去面对，无论如何的艰难，我都会努力求生。


这是一个多美的世界啊，我还不想死，只是因为我的错误，让我失去了为这个世界效力的权利。处亮，我回去之后就会去大理寺请罪，楚公将我编入军籍，没有死在这一路上的惊涛骇浪中，那么我的罪过就没有消除干净。


不管大理寺判我去北海牧羊，还是去南海看守岛礁王玄策都不会有半句怨言，这一路上的经历给了王玄策无穷的力量，该是我的命运，我就去迎接，就像大海里的波涛，他迟早都会砸过来，躲过去，征服她，方为好汉！


你看看那些僧人，一叶扁舟就穿行在海浪间，不知道这片海域埋葬了多少僧人，他们还是一往无前，这是一种力量，处亮，这就是一种力量，有时候信仰的力量会超越生死。


长孙晟能奈我何？只要我不是死囚，他长孙家只能羞辱我，欺凌我，又不能杀死我，王玄策一辈子都想走捷径，这一回不走了，我就踏踏实实的走自己的路，遇到困难，不躲也不闪开。”


程处亮用力的拍拍王玄策的肩膀就回到了舰桥，举起望远镜瞅瞅前面隐约出现的陆地，命令号角手吹响回家的号角，这是早就约定好的，南方舰队的回归登州，北方舰队回归泉州。


东海上的渔民站在自家的小船上，好奇的看着从深海里回归的这支舰队，船身上满是蛤蜊，层层叠叠的，也不知道这些船在海上跑了多久。


李泰正在云家和云烨鼓捣自己的车子，一个躺在车底下扭螺丝，一个蹲在边上给他递工具，配合的非常熟练。一匹快马跑了过来，云烨抬起头看看柴门，只见一个风尘仆仆的骑士从家门口停了下来，从背后的牛皮筒子里抽出文书冲着小院子大喊：“登州急报，南方舰队的回归！”


云烨还没有反应过来，李泰已经从车底爬了出来，三两步走到门口，劈手从信使的手里抢过文书蛮横的撕开火漆就看里面的内容。


云烨笑着递还签押文书，打发走了信使，也不着急看文书，看李泰的脸比看文书精彩。


瞅着差不多了，就让刘进宝给李泰准备战马，灞河上有船，他可以顺着灞河进入黄河，然后从运河上直奔涿州。


“看好我的车！希帕蒂亚回来了，我要带着她兜风！”


“没问题！”云烨回答的非常干脆。


李泰在刘进宝的帮助下费力的爬上战马，跑了两步又把战马兜了回来，不放心的看着云烨手里的工具，大声说：“你真的不许动啊！”


云烨烦躁的挥挥手说：“真的不动！”


眼看着李泰走远了，云烨才拿脚踢踢这辆破车，到处都是毛病啊，避震弹簧也不知道在外面加个管子，用后轮子控制方向简直就是脑残，把方向盘设计成船舵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抽风之后的结果，如果发生车祸，轮舵上的把手就会直接奔着下体而去……后果凄惨。


刘进宝惊讶地看着自家侯爷在一个时辰之内就把魏王的爱车拆成了零件堆在油布上，然后就回到书房写写画画的重新设计。


南边的舰队回来了，云烨当然很高兴，但是最高兴的该是书院才对，程处亮在信里说书院的学生损失了三个，但是成果非常的丰硕，这一路上的景观和人文以及水文条件都详细的记录了下来，唯一可惜的就是舌人不好找，好多第一手的资料没办法从俘虏的嘴里得知。


俘虏？赖传峰的手下会有俘虏？云烨摇摇头，摊开一封空白的奏折开始给皇帝上书，要求重赏这批探险者。


这样的文书长孙冲，褚遂良不会反对的，因为北方舰队回来同样的需要这样的排场，至于独孤谋不足为虑，只要云烨和长孙冲同意，他的反对就是无效的，当然，如果长孙冲和独孤谋一起反对，云烨的奏章也会被中书省黜落下来，根本就啊递送不到皇帝的面前。


这就是最基本的政权模式，少数服从多数，一般来说只要符合两家的利益，基本上就会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不管是云烨还是长孙冲，或者独孤谋，都在谨守这一条例，只有利益冲突到无法调和的地步才会请皇帝仲裁。


李承乾管理的国家大事越来越多，现在朝堂上的事情已经可以一言而决了，他唯一不能触动的权利就是十六卫以及玄甲军和岭南水师。这是皇帝给自己保留的最后防卫手段。


长孙皇后以皇宫的空气太差，不适合养生为由，奏请李二同意之后，两夫妇如今搬进了玉山城，同时搬进玉山城的还有诸多的嫔妃。


玉山的好多房子都被征用了，包括那套尉迟恭送给老程的那套缺心眼别墅，在工部的一声令下，风景最美的几处别墅轰然倒塌，五千名工匠正在日夜赶工，修建一座新的宫殿，名字叫做麟德殿！云家的别墅也没了，皇帝霸道的说了一句：“朕打算养老！”要求赔偿的话语立刻从正式提出变成了一个有趣的玩笑。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玉山城快变成一座兵城了，城墙上沾满了密密麻麻的军士，各种城防装备一应俱全，也不知道皇帝在提防谁。


孝心可嘉的李承乾竟然把杨妃的玻璃房子也搬迁了过来，不知道废了多少人工，竟然和以前一模一样。


这样一来，万民宫就变成了李承乾的办公之所，两仪殿也成了李承乾的新皇后高氏的住所，天下人谁都看得很清楚，李承乾的时代终于到来了，虽然他依旧顶着一个太子的职衔掌握国家大事，谁都清楚，如今的皇帝陛下只是一个象征而已。


这或许就是李二能做到的极限了，云烨两次求见李二，想亲自向他祝贺，得到的答复却只有一个字“滚！”


没了李二和长孙的皇宫，云烨再也没有踏进去的兴趣了，而且他在云家祠堂似乎住的非常满意，孝期满了，他也没有搬离这里的打算。


云烨忙的厉害，闺女出嫁没有一辆漂亮的轿车送行这怎么可以，所以李泰的研究室就变成了他的研究室，不得不说，这里的设施太齐全了，想要什么样的东西，工匠立刻就会给你制造，从钢铁制品到皮匠，一应俱全。


李泰设计的马桶一样的座椅被云烨给扔掉了，换成了真皮的，李泰设计的炮筒一样的烟筒被云烨给设计到了后面，谁喜欢一边开车一边吃烟灰？


现在麻烦的就是车轮子，没办法做出内胎来，硬牛筋制作的车轮开起来依旧颠地厉害。再加上弹簧咯吱咯吱的响，蒸汽机发出火车一样的怒吼，除了新鲜以外，真的还不如乘坐马车。


就在云烨拿着一个铁皮卷成的消音器考虑安到那里的时候，实验室的门开了，长孙用四轮小车推着李二走了进来，也不出声，就站在那里看浑身污渍的云烨拿着一个铁皮筒子不断地在那辆怪车上比比划划。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二节 目光的极致


本来正在深情地闻着火油桶子的旺财第一时间就感觉了漫天的杀气，机警的躲到云烨的身后，云烨不解的看看旺财，却从旺财大大的眼睛里看到了长孙和李二。


“好好地大才为什么不去朝堂施展身手？把精力全部放在拾掇这辆车上，不值啊。”李二发话了，这个时候的李二心态好像更加的平和，语气不再急促，多了两分闲散意。


云烨放下手里的消音器，躬身对李二说：“朝堂已经形成了新的平衡，微臣不适合，加入，其实现在的样子也很好，作为帝国的楚国公，国家的命运和微臣的命运息息相关，该微臣说的话，微臣一句都不会少说，只是少了一些形式上的东西而已。”


清洗过满是油渍的手，云烨将李二推到实验室的窗口，这里空气流通，也舒坦一些，四月的长安已经变得有些闷热。


结过云烨端来的茶壶，李二饶有兴趣的瞅着那辆花花绿绿的车子笑着说：“车子弄好了，朕也上去坐坐，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看看集合了大唐两个最聪明的人的智慧造出来的车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朕在来这里之前，先去了你们成立的火车制造作坊，很壮观啊，难道说你真的打算让这种铁疙瘩跑的满大唐都是？”


云烨笑道：“这是必然的，现在阻碍大唐发展的就是运输，铁路一旦修建完毕，不出二十年，它们就能为大唐社会的发展注入一种新的活力，您想想啊，长安到洛阳，四个时辰足够了，这还只是最初的速度，等到火车被进一步研发之后，他的速度就能达到更高的水准，到时候这个时间还会缩短，微臣认为，两个时辰跑一趟应该是一个合理的时间。


太子殿下也开始筹备从洛阳到晋阳的铁路，而后再从晋阳铺设到涿郡，按照这样的速度铺设下去，百十年后，铁路就会取代船运，成为大唐最主要的运货方式，天堑变通途之后，地方与地方的交流变得紧密，也会从人心里缩小大唐的版图，最终将所有的疆域牢牢地束缚在一起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的整体，应该是无敌的。”


“呵呵呵。”李二轻笑一声，示意云烨把他推过去，他想看看那辆车子，他的腿现在很不得劲，想起来走两步非常的麻烦。


整个上午，云烨都在给李二和长孙介绍这辆车子，等到他将消音器安装到排气筒上，这辆车子的初步改装已经完成了，现在就等着做最后的装饰。


李二现在终于有了大量的空闲时间，整日里不是出没于孙思邈的药庐，就是出现在书院的图书馆，有时候还会进入课堂听课，和年轻人讨论一下具体的朝政，只是对于朝堂上的事情从不过问，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态度，既然已经交出来的大权，不去经营，过问，这对谁都好。


十六卫的兵权李二也不可能掌握太久，单独的兵权就是无缘之木，没有可能持久的，十六卫的将军也有一个站队问题，现在形势明朗，李二就算手握兵权，对李承乾的威胁已经很小，云烨相信，等到李二交出兵权的那一刻，一定会是李二禅位之时。


终于等到云暮出嫁的那一天，云烨的车子也已经修整好了，这辆美丽的车子一问世，就引来无数人惊叹的目光，现在的车子早就不是李泰满世界开着丢人时候样子，整辆车壳就是白银和黄金堆砌起来的，虽说都是压榨的很薄的银版和金箔，重量却已经不轻了，不用上漆，只用抛光，整辆车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就是云家嫁女儿的车子。


别人家嫁闺女闺女都会哭一鼻子，云暮不会，见到车子跑过来搂着父亲的脖子撒娇，希望父亲能把这辆车子送给她。


这可不成，一旦送给云暮，李泰会发疯，云暮在要求得不到满足之后，这才想起来哭泣，也不知道是在哭泣没拿到车子，还是在哭泣要嫁人了。


车子是云欢开到颜家的，在将姐姐送到颜家之后，他只短暂的停留了不长时间，然后就开着车子不知道去了那里，直到半夜才醉醺醺的回到家，至于车子，是被五匹马拉着拖回来的，送云欢回来的小子们见楚国公一脸怒容站在大门前，根本就没敢靠近，远远地施礼之后就跑了。


今年的槐花开的繁盛，云烨就坐在槐树下饮酒，单鹰回来了，知道他嫁了闺女心情不好，坐在对面默默地陪着他。


等到云烨的心情稍微好些，单鹰喝了一口酒说：“我看到李象出现在独孤谋家里了，不是一两次，很频繁，超越了一般人的关系。”


“不奇怪，独孤谋想抢个先手，争取李象了，希望能掌握承乾之后局面，他准备的很早啊，可惜弄错人了，在陛下将扶上马送一程这一行为规定成祖训之后，承乾就绝对不会将年长得子孙立为皇储的，只会从三个年纪幼小的孩子中间选择，独孤谋不知道陛下将要立祖训的事情，所以才会将希望放在李象的身上。


长孙冲估计是知道的，皇后娘娘可能提醒过他，现在我们就坐下来看独孤谋的好戏吧，等到承乾真正的成为皇帝之后，就会宣布立储，到时候，不知道独孤谋会不会和李象一起造反，这些年李象活动的非常的频繁，确实拉拢了一批人，盯着看就是了，翻不起大浪的。”


单鹰现在非常的喜欢出花生，尤其是炒熟之后的带壳花生，将桌子上的花生全部归拢到袖子里之后，就去找无舌了，他不喜欢听云烨讲述朝堂上的事情，只要听到就会想方设法的离开。


云烨抓抓头发，单鹰不许孩子入仕的家规很混账啊，大丫很希望有一个孩子能够进入玉山书院读书，然后正大光明的出仕，但是单鹰在这一点上顽固的厉害，别的事情对大丫几乎是百依百顺，唯独这件事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大丫跟自己这个当兄长的已经抱怨过无数次了。而单鹰的立场从未改变过，只要提起，他就会说：“响马的子孙去当官，这是笑话！”


说起来很怪，云烨前世的时候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虽说来到大唐被磨练的差不多了，他还是发现无论高高在上的勋贵，还是底下的百姓，想法其实都差不多，酒色财气同样会影响到他们，他们的智慧也不见得比别人高出多少，唯一比百姓开阔的就是眼界。


眼界这东西是后天形成的，不是天生的，云烨就想不明白，已经被培养了这么久的李象，怎么不论如何改变，如何学习，到了现在依旧还是一个看不清前途的蠢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两样他都干了，除了培养出他更多的野心之外，好像没有多少的进步，或许是他太在乎那个皇位了。


李治事件结束之后，宗人府对于皇族监管，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管是远在吴地的李恪，还是蜀中的李黯，亦或齐州的李佑，哪一个不是把尾巴夹得紧紧的做人，他们或许可以奢靡，可以荒淫，但是绝对不会主动去威胁皇权，安分守己，无所作为才是藩王最大的本分。


他凭什么认为都水监和宗人府就会漏掉他，云家都有皇帝的探子存在，这一点云烨很早以前就知道了，但是他从来没有去追查过，因为不知道会是谁，查出来才是大麻烦，有时候难得糊涂也是一种活人的道理。


从来没有听说过有那个勋贵之家查出皇帝密探的事情，云烨在皇城活了这么久，一件都没有听说过，在这个事情上，不管是长孙无忌，还是云烨，亦或是别的勋贵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闭嘴。


九百天孝期早就过了，云烨固执的把时间延长到三年，一下子就招来满世界的赞叹，一丝杂音都没有，孝道在任何时候都是正确无比的，不过云烨也不像以前那样一步不出家门，而是开始去书院教书，书院能教高等数学的先生实在是少的可怜。


抱着书本从教室里走出来的云烨充满了凌虐别人之后的快感，那些傻蛋学生，自以为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数学，以及简单的几何学，就能笑傲天下了，云先生讲的科目，他们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听不懂。


要了解什么是函数首先要理解函数是发生在非空数集之间的一种对应关系。然后，要理解发生在A、B之间的函数关系不止一个。最后，要重点理解函数的三要素。


不要说学生们在犯迷糊，云烨的水准也只是能勉强理解，而不是精通，现在接触的还是最简单的那一部分，至于高深的部分完全需要他们自己去探索，反正云烨只打算提出这个概念，而不是告诉学生们到底如何的理解。


黑板上留下了无数的十字线，以及许多弯曲的线段，这些东西应该能扑灭这些家伙的求学心思吧？云烨听到背后教室里传来的哀鸣声，心情更加的愉快。


这会黜落掉好多不适合学习高深数学的学生，但是有一些变态总会从中找到开启大门的钥匙，比如张公谨的遗腹子就是其中的一个，看到这个钻研数学已经钻研的快要傻掉的小子，云烨知道，这家伙是真的傻掉了，快二十岁的人瘦弱的就像豆芽，两只眼睛也已经高度近视了，看什么都色眯眯的，不过老天对这样的人向来优待，想到僧一行就是这家伙的子孙，云烨看他怎么看都顺眼。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三节 禄东赞的选择


勤学奋进的学生很讨厌，总是会有无数的问题问你，不管你脸色如何难堪他也不会放过。明明先生都已经告诉你了，这是一门正在研究的学问，后面太精深的问题先生都没有答案，他依然要问清楚为什么先生这里也没有答案，最后还会用置疑的眼神看你。


连踢带踹的撵走学生，转过身就看见怒气冲冲的元章先生，虽然云烨已经混到了人臣的巅峰，但是在玉山书院，还是排不上号，依然是一个小字辈，无论哪一个胡子发白的家伙都能过来训斥一番。


“师者，授业传道解惑也，你不能解惑，当告诉学生正确的路径，恼羞成怒岂是为人师表的做派，伸手！”


堂堂国公被当着无数学生的面挨戒尺非常的丢人，所以在挨完戒尺之后云烨越发恼羞成怒的厉害。强忍着手上的疼痛，回头将学生臭骂一通，才算是稍微消了点怒气。


回到家里刚刚吆喝着要吃野菜，就听辛月说四月天的野菜长得太老驴子都不吃，这就怒了，一天之内恼羞成怒三次的人，就不是普通人，云烨抬头看看刚刚走正的日头，觉得自己今天最少还会再恼羞成怒三次。


寒辙带着自己的闺女过来了，小姑娘长得非常的可人，虽然满身珠翠，但是却非常的胆小，说话的声音就像是蚊子叫一样。


“就是胆子小些，我留在白石宫亲自教导了快三年，依然没有多少改变，为了让她学会和别人接触，我还是打算送到玉山书院里去，五月书院不是就要开学吗？给咱家娃弄一个名额混进去读上两年书，说不定会有改变。”


云烨没说话，绕着寒辙转了两个圈子，好像不认识这个人，寒辙挠挠下巴接着说：“别看了，没戴人皮面具，就是性子有了很大的改变。”


闺女被辛月领到后堂去稀罕去了，云烨这才说：“确定这是咱娃？”


寒辙得意的仰天张着嘴巴无声的大笑，两只手把胸膛砸的蓬蓬作响，就像是一只兴奋到极点的大猩猩，好一阵子才安定下来。


“确认啊！庞家认亲一十六道程序，这孩子一点问题没有，就是庞家的后代，不过，我打算让她姓寒，老子也算是一代人杰，开创一个姓氏算不得什么。你是做人家伯伯的，又是学问大家，给孩子起个名字，花啊，水啊，之类的不能要。”


“本来打算起名叫芙蓉的，既然你不愿意，那就换一个，你在建造天宫，那座宫殿必然无比的辉煌，只是少了一点人间的气息，有了这个孩子，那里总算是有点人气了。这名字确实要好好地想想。”云烨想了一下对寒辙说。


“绝对不能用芙蓉这个名字，我发现你在说这两个字的时候，有掩饰不住的恶趣味，定然算不得一个好名字，好好地给孩子起个好名字，保佑她一生安康。”


“就叫寒月了，寒辙兄弟，我把自己的名字给了这个孩子，天宫上有一轮寒月，想想都美气，嫂嫂我活到现在福禄双全的，怎么都该算是一个有福气的，这孩子就叫寒月了。”辛月牵着那个孩子走了出来，云烨很为孩子的脖子担心，她脑袋上又插了十几枚簪子，还全都是重金属的。


“寒月……”


云烨刚刚张嘴想要臧否一下，结果就听辛月恶狠狠地说：“妾身活到现在什么都没有遗憾，就是几个孩子的名字起得让妾身只想抹脖子，您就不会起个名字！寒月的名字就这么定下了。”


本来想第四次恼羞成怒一下的，看到寒辙感激的起身向辛月施礼，就硬生生的忍了下来，在寒辙，熙童的面前，辛月从来都不会客客气气的，太熟了。


云烨和寒辙在花园里散步，小姑娘也跟着，六爻鸡旁若无人的走过来，云烨和寒辙都要给人家让路，但是那个刚刚起名字叫做寒月的姑娘，却欢呼一声就朝着半人多高的公鸡扑了过去，云烨傻傻的看着这一幕，非常怀疑这孩子的智商，那么大的公鸡看着就不是善类，怎么还敢扑上去啊，寒辙很是担心，正要出手，六爻鸡非常的具有攻击性，寒辙是知道的。


出了怪事了，六爻鸡出奇的温顺，六只大公鸡把这孩子围在中间，任由她搂搂抱抱，长长的脖颈还在闺女的身上蹭一下。


寒辙生生的止住自己的身子，看了一会伤心的对云烨说：“这孩子和母亲就是靠着养鸡织锦为生，一辛苦就是十年，所以很熟悉鸡的性子，不妨事。


我总想改掉这一点，特意向皇后求取了凤凰卵，希望这孩子能饲养凤凰……”


“打住！谁告诉你那是凤凰了？那一次航海你又不是没去，明明就是一种叫做极乐鸟的雀雀，怎么就成了凤凰，皇家把它拿去当凤凰骗世人，你打算去骗闺女？另外，谁告诉你养凤凰就比养鸡来的有富贵气？


你把种子种了之后十年间跑的不见人影，人家母女俩靠着养鸡活命，那里低微了，你不会把这孩子的母亲处理掉了吧？”


云烨怒气冲冲的瞅着寒辙，等着他给自己一个回答，然后视情形表示发怒或者称赞。


寒辙嘿嘿笑道：“一个能为我诞育出一个正常孩子的女人，那就是人间至宝，妓子的身份算个屁，她如今就是白石宫的女主人，我这两年就是在白石宫不断地和她努力，想看看她还能不能再生一两个孩子，这次临出门的时候她才怀上，三个月了，嘿嘿嘿……”


听到寒辙这么说，云烨也为那个可怜的妓子高兴，不管这一次能不能诞育出正常的孩子，她在白石宫的地位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和所有兴奋的父亲一样，见女儿喜欢六爻鸡，寒辙就去找魔姬讨要，结果碰了一鼻子灰，不过后来魔姬见寒辙是为了闺女，就大方的把方子给寒辙抄了一份，要是喜欢就自己去养，自己养的六爻鸡不给。


终于看到了寒辙的天宫图样，仔细看了两遍之后，云烨才敲着图纸对寒辙说：“你真的是在造孽啊，你把整座大山雕刻成宫殿，不考虑成本，不考虑人力，也不考虑人命甚至不考虑可行性，就这么蛮干下去了？”


寒辙笑着说：“我运气好，找到了一座石头山，山上的石头还都是白色的，西域的工匠比你想象得要能干得多，雕刻的工匠你要不要，最喜欢他们的大型雕刻，近处看不成样子很粗糙，但是从远处看，却恢弘之极。


你能想象整座山都是我戴着皇冠的样子吗？我特意给皇冠上涂满了金粉，太阳底下，光芒万丈啊，太空之城名副其实。


现在已经雕刻完了王冠的部分，再有二十年，你就能见到这座辉煌的人间奇迹，我准备给你在那里留一座宫殿，你看如何？”


云烨挥挥手无奈的说：“还是算了吧，我担心冤魂缠身，你那里的一梁一柱估计都有人命官司，万一去了你那里，我住草棚都不会去你的王宫，死人堆里睡的不舒服。”


寒辙指着云烨大笑道：“人世间的精英就那么几个人，我们既然已经站在群山之巅，那就要做到山高我为峰才行，只有那个时候才会有真正的大自在，听说你今天还挨了戒尺？”


寒辙暮然间扭转了话题，云烨很想再一次恼羞成怒一下，可是看到那个和六爻鸡玩耍的小姑娘，也就恼怒不起来了。


回头对寒辙说：“其实我非常享受我现在的生活，皇帝，皇后待我如同子侄，太子，魏王待我如同兄弟，所以我不担心自己的家族会倒霉，单鹰，熙童，你，何邵都是好朋友，就算意见不一样，走的路孑然不同，我们依旧相亲相爱，逝去的颜老先生，李纲先生都对我有过谆谆的教导，云家的仆役从云氏立足长安开始，就没有出现一个被判的，家将们忠心耿耿的帮我守卫云家，家臣们孜孜不倦的帮我开拓财路。


这样的好风景吃饱了撑的才会想着去破坏，说到舒坦，只要我不起你们那样的雄心壮志，过的恐怕比皇帝还要自在，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我在乎的，和你们在乎的不一样。


禄东赞的惨状我知道了，你做的实在是太过了，一个英雄不该落得那样的下场，英雄你可以杀，可以消灭，但是拿他当奴隶一样的使唤就过份了，他的儿子论林钦也是一位英雄，这样的死仇你们恐怕没有办法解开了。


小赞普如今也快死了吧？从今往后，高原上只会出现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潜逃掉的论林钦不会善罢甘休的，你妹子想要的快乐降临不到吐蕃人的身上，说真的，你让禄东赞去背石头出于一个什么样的心态啊？一刀砍了他不行吗？”


寒辙瞅着吐蕃的方向也有些发愁喃喃的说：“那是他自己的要求，我在抓住他的时候敬他是一个英雄，要他选择一种死法，背石头是他自己的选择，他说自己听过一个遥远的传说，说是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英雄犯了错，天神罚他每天从山脚下往山顶滚巨石，每当他将巨石滚到山顶的时候，巨石就会从山顶自然滚落，所以这个不死不灭的英雄到现在还在推石头，他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这一点，他背的石头不是用来修造宫殿的，他在往对面的山上背石头……”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四节 剧毒


书院有一种剧毒，能够让人在最短的时间里死掉，那是研究蝎子的变态们从霸王蝎子的体内抽出来的，还混合了一点别的东西，听说从中毒到死亡，人的眼皮都来不及眨一下，所以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间隙。


名字的来由取自白马过隙的典故，但是叫做间隙还是给人一种留有余地的感觉，于是云烨专门向先生请教了这个问题。


“那是给灵魂留的间隙，又不是给肉体留的，肉体躯壳死掉了，灵魂还没有被杀死，所以中毒的人还能感受到灵魂脱离身体时的感觉，就像是重新获得新生……”


云烨差点吐出来，和变态说话非常的考验人的心智，这样的东西还是不要托寒辙送给禄东赞了，选一样次一些的毒药给他比较好。


很理解禄东赞啊，他就是在进行一种自我惩罚，古希腊神话中西西弗斯因为在天庭犯了法，被大神惩罚，降到人世间来受苦。对他的惩罚是：要推一块石头上山。每天，西西弗斯都费了很大的劲把那块石头推到山顶，然后回家休息，但到了晚上石头又会自动地滚下来，于是，第二天又要把那块石头往山上推。这样，西西弗斯所面临的是永无止境的失败。大神要惩罚西西弗斯，也就是要折磨他的心灵，使他在“永无止境的失败”命运中，受苦受难。


禄东赞以为是自己毁了吐蕃，他觉得死亡过于便宜自己，只有在受尽磨难之后死去，才能有脸在另一个世界里面对松赞干布。


不必这样辛苦，云烨认为禄东赞已经尽到了自己所有的责任，将来高原上歌唱的赞歌，一定会有一两首属于这个悲情的英雄的，与其让他那样痛苦的折磨自己，云烨觉得给他一瓶和着剧毒的美酒是一件非常仁慈的事情。


亲手配置好了毒酒，做好了密封，摆在桌子上欣赏一下，透过玻璃能看到玫瑰色的酒浆在阳光下呈现一种诡异的美，越是剧毒的东西它的颜色就越发的艳丽，云烨觉得自己把一个恶魔缩在瓶子里了，只要打开瓶盖，恶魔就会化作浓烟钻出来要吃掉打开瓶盖的人。


李泰的愤怒已经到了无法抑制的地步，这个时候绝对需要一点酒精来让自己舒缓一下，看到云烨桌子上的美酒，张开嘴豪迈的就打算用牙齿将顶上的软木塞子拔下来，痛饮之后再将云烨臭骂一通。


酒瓶子被云烨用闪电般的速度夺走了，李泰咬空了，于是越发愤怒的李泰指着云烨的鼻子臭骂，从自己走的时候留下的叮嘱说起，一直说到他的车子为什么会变成那样的一个鬼样子，老子设计的车子是要准备奔驰在战场上的，为什么现在变成了长安妇人的宠物？


“为什么不给我喝酒？这瓶酒看样子不错！”这是李泰强加给云烨的最后一条罪状。


“我刚刚把毒药下进去，准备送给一个故人，原本打算下那种叫做间隙的毒药，后来觉得太过分，就直接用蝎王毒了，这样他就能少受点罪。”


“毒药？给谁？长孙冲还是独孤谋？这不合适吧，虽然我也讨厌他们，但是这两个人活着对大唐很重要啊，你不能弄死他们，就算是有仇，也不能用毒药，这个例子一开，后果太可怕了，大家稀里糊涂的把这一辈子交代过去就很好了。”


李泰很紧张，他也认为目前平静的朝堂非常的难得，希望云烨不要出乱子。


“胡扯什么，这瓶子酒是给禄东赞的，那家伙现在被寒辙给坑了，整天在往山上背石头，希望自己用石头垒的山头，比寒辙的天空之城高，这就是在自己折磨自己了，所以我打算送他一瓶子有毒药的美酒，了解了算了，只要他活着，论林钦就什么都做不了，吐蕃如果不发生战乱，我总觉得心里不太对劲。


现在听说论林钦从泥婆罗借了兵马，准备反攻，就是担心自己的父亲，所以才迟迟没有进攻，寒辙因为担心无缘无故的进入南亚，引来那里所有国家的反攻，所以迟迟不能讲论林钦抓捕回来，他其实非常的希望论林钦能够攻打吐蕃，这样一来，他不需要远征就能依靠狂热的吐蕃人生生的毁掉论林钦最后的希望，从而让自己的统治变得稳固起来。


既然所有的人都希望禄东赞死，他怎么可以不死呢？”


“为什么不是寒辙去弄死他，这好像很容易。”李泰瞅瞅自己刚才抓了毒酒的手，走到荷花缸里狠狠地洗了两三遍这才放心。


“因为寒辙是一个真正的神棍，他给了禄东赞选择死亡的法子，结果禄东赞选择背石头，那么他就不会用别的法子，宗教国家的人咱们搞不懂，寒辙明明能很轻易的杀掉禄东赞，他却咬着牙在忍受禄东赞的藐视。没法子，只好咱们下手了。”


李泰怔怔的看着云烨好半天才说：“搞不懂啊，如果我是禄东赞，我打算老死，这是不是也算是一种死法？难道寒辙也能忍受？”


云烨耸耸肩膀，表示不知道，摇着头将手里的这瓶子毒酒仔细的交给老钱让他藏好，放在自己的卧室里不安全，不管是辛月，那日暮，还是小苗都是能喝两口的，云烨不想造成家里的惨剧，还是交给老钱收起来保险。


李泰发火其实是在吃醋，那辆车子现在经过云烨的改装之后，变得像一个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了，不像以前就是一堆烂铁。


如今，最喜欢开这辆车子的人就是小苗，自持开过飞机，所以当仁不让的把持着方向盘不放，整天带着辛月，那日暮，要嘛去长安城购物，要嘛就在玉山城闲逛，听说最远的地方她们已经到过新丰市。


希帕蒂亚回来之后，那辆车子就彻底变成她们四个人的了，李泰连边都沾不上，想要一辆，就需要等到作坊的工匠慢慢造出来才成。


希帕蒂亚成了四品官，这是女子中正规官职最高的一位，说起这个四品的正议大夫，可比辛月的三品诰命夫人来的荣耀的多，也尊贵得多，就算是进了皇宫，拜见的也是皇帝而不是皇后，四品官该有的仪仗，袍服，冠冕，宅地仆人，一样都不缺。


舰队成员回京的那一天，前去迎接的可是鸿胪寺的官员，希帕蒂亚骑在马上，穿着官服，手里握着节仗，从朱雀门进入朱雀大街，那可是引起万民轰动的。


皇宫门前交还节仗的仪式问答，云烨觉得比自己凯旋归来的时候似乎都要隆重些。李泰之所以对自己不满，最大的原因就是他老婆本该乘坐他的那辆破车进城的……


赖传峰进阶瀚海侯，一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虚爵，大唐现在已经很少将实在的关内侯，或者关外侯封赏给臣子了，六年之间，只有云烨一人的爵位得到了实质性的晋升，其余的几乎都没有动过，想要有封地的爵位，非军功不可得焉。


开国的时候大肆的封爵，是为了收买人心，李二在国势稳定之后就开始大肆的消减爵位，他做的很绝，不但削勋贵的爵位，连自己的兄弟和儿子的也不放过，如今皇城边上的十六王宅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正因为爵位少，所以显得极为高贵，一个小小的子爵面对州府刺史丝毫不落下风，甚至还要接受对方的施礼，赖传峰有些亏，不过等到新皇登基的时候，又会封赏一批爵位，到时候很有可能会转职成为真正的侯爵。


程处亮作为勋贵的子孙，占得便宜就大了，本身就有都尉的勋爵，如今在进一级成为两当县子，算是难得的荣耀了。


王玄策自带刑具，披散着头发，赤着双脚，跪倒在大理寺的门口，面前放着《呈情书》，等候朝廷的发落。


程处亮说的没错，他得罪过依然有人记得，虽然在远航中立下大功，但是功过不能相抵，继续戴罪立功远窜倭国，接替临时守卫银山的长孙晟，克日离京，不得迁延。


王玄策得知自己的处置结果，长跪在朱雀门外，叩谢皇恩，这一次，他果断地携带妻儿返回登州，准备乘船去倭国。


走之前，和云烨有过一次长谈，外人不得而至，但是跟随王玄策出海的随从却达到了前所未有一千四百人，如果有对盗贼熟悉的人，就会发现随从里面有好多三山五岳的好汉。


大唐已经不适合响马盗贼生存了，地方的驻守军队，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剿匪，他们可不是一般的府兵，而是从十六卫淘汰下来军人，虽说是被淘汰掉的，去剿匪杀贼却半点问题都没有。


单鹰感到悲哀，曾经仗剑千里的想法，如今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大唐的律法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的侵占大唐的每一个角落，不但会约束强人，同时也在悄无声息的侵蚀着顽固的族权，每年审结的关于私刑的案件，正在逐年增多，一些人已经知道拿起《大唐律》来应对对自己非常不利的族中惩罚。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五节 步伐


书院又开始大考了，每年一次，这是书院的头等大事，也几乎是大唐礼部的头等大事，和最早的那些学生不同，现在的学生想要成为官员，还需要朝廷的选拔，所以很多学生就自发的分流到其他的行业，如今的大唐，不管是商贾还是学馆的先生，亦或是牙行，以及医馆，都能看到书院学生的影子，而一张装裱起来的书院毕业的证明，就足够证明此人乃是人中精英。


玉山城在清晨开闸，无数年轻的学子谦恭的走进这座雄伟的城池，在书院学生的引导下，分门别类的向自己的考试地点走去。


元章先生穿着自己的朝服，怀抱着勿板，就像是一尊雕塑，立在玉山书院的牌坊前面，接受所有学子见礼，他的身后就是同样装束，同样白发苍苍的玉山先生和离石先生，金竹先生，赵延陵先生，希帕蒂亚等先生也将自己的朝服穿的一丝不苟，至于小武和一干年轻的先生都排成三列纵队，与其说是在检阅这些将要成为自己学生的学子，不如说这是一次向外界展现书院强大实力的一个舞台。


这里有最好的先生，最好的教学条件，最好的学习氛围，也有最浓厚的政治条件，想要报效国家，想要一展个人抱负，这里无疑是最好的起飞平台。


盔明甲亮的御林军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不断有高年级学生，在大声的朗诵考试的要求和禁令，大考还未开始，这里的气氛已经变得庄严肃穆。


一群彩衣女子进了书院，头上戴着锥帽，轻纱遮得住脸庞，却遮不住婀娜的身姿，这是女子书院的学生，也只有在这一天，她们才能换上自己最美的衣服出来显摆一下，看到那些将要进入书院考试的呆头鹅们的傻样，就满足了一切心愿。


整理观礼的坐席从来都是她们的专利，这是希帕蒂亚这个女子书院的院长争取了好久才争取到的一项权利，虽然很不起眼，却是宣传女子书院的最佳机会。


元章先生看到有些调皮的女学生悄悄地掀开面纱往外看，不由得闷哼一声，本来就黝黑的面孔变得更加的难看。


云烨和许敬宗只能站在先生队伍外面观礼，元章先生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将书院的这两位院判加入先生的队伍，曾经非常明白的说过是“耻与为伍！”


许敬宗看看自己的冠冕，又看看云烨的一身青衣，叹了口气说：“白穿的这样隆重了，还以为能够站在那里接受士子的拜见，谁知道被撵出来了和你在一起。”


云烨斜了许敬宗一眼说道：“你也耻与为伍？”


许敬宗哼了一声说道：“如果我不去问元章先生要人情名额，先生也不会把我撵出来，破口大骂我们是书院之耻！”


“名额是你要的，不关我的事，我如今赋闲在家，光知道教学生和照顾家人，那些黑暗里的勾当，你不要扯上我。”


许敬宗嘿嘿笑道：“老夫就不信你的故旧属下没有求你？老夫就不信程家，尉迟家还有好多军中老棒槌没有找你？凭他们棒槌一样的家风，他们的子弟能考上书院？


皇后娘娘的要求你有本事拒绝一下给老夫看，老夫去找元章先生的时候，先生已经说了，一半的狗屁名额被你拿走了，现在装什么世外高人，还不是一样被老人家给撵出来了。”


云烨尴尬的笑笑小声的说：“元章先生的性子本来就方正，嫉恶如仇了一辈子，如果不是坐在山长的位子上骂的话可能还要难听，忍忍，忍忍就过去了。”


许敬宗摇头道：“不用忍，书院也是老夫的心血，元章先生当山长才是合格的，要是你我当上了山长，才是书院的不幸，什么人做什么事，上天早就注定了，我做不到将自家的子侄拒绝在书院大门之外，你也做不到吧，老先生能，所以，被老先生骂，我们听着就是。”


李二坐在轮椅上学着当年李纲先生的样子找了一头熊猫拉车，不过可能是脾性的原因，李二挑选的熊猫是最大，最凶恶的一头，所以李二坐在上面完全没有李纲先生坐在上面的那种恬淡舒适，那只熊猫跑起来咣叽咣叽的，震得李二前仰后合，李二似乎不再意这些，反而乐此不疲。他给熊猫嘴里拴了嚼子，所以那只熊猫只要跑起来，嘴角就会流白沫子，宛如疯狗。


好不容易控制着熊车来到云烨和许敬宗跟前，那只庞大的熊猫一屁股就坐在许敬宗的脚上，抬起前爪就问许敬宗要吃的，弄得许敬宗不知道向皇帝见礼好，还是先把脚从熊猫屁股底下抽出来。


李二懒洋洋的从车后拿出一个拳头大的菜瓜，松开熊猫的嚼子，随手就把菜瓜丢进熊猫张的老大的嘴里，敲敲熊车的扶手问道：“今年的考生有多少？”


“回陛下的话，总计一万八千七百三十三位考生！”许敬宗从来都不会记错该记的数字。


“人才济济啊，却不知能进入书院的士子有多少？”李二伸长脖子看看脚下人头涌涌的学生心情似乎非常的好。


“回陛下的话，按照书院往年的录取比例来看，六取一为最高比例，也就是说今年的新生，会有三千余名最多。”


李二笑着点点头，从熊车上摸出自己的茶壶喝了一口指指眼前的学子又问道：“六取一啊，剩下的人该怎么办？好些人不远千里万里的赶到长安，不就是为了考取书院么？空手而回可不好见爹娘啊。”


云烨凑过来解说道：“陛下，书院大考之后，紧接着就是弘文馆和国子监的大考，书院黜落的学生还有机会，他们可以考取弘文馆和国子监，将来出任帝国小吏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更何况这两家书院的高材生，还能成为御史和言官，所以出路也是非常不错的，更何况太子殿下已经准备开办内府学堂，专门为内府培养精干的人员，所以考不上书院，也不是末日啊。”


“好，好，被书院黜落的这些人，无论如何对书院都不会有多少好感，让他们来监管书院出来的学生，这样做非常好，褚遂良在这件事情上做的很精明啊。”


李二说完，指指熊猫，他身后的侍卫就重新给熊猫上好了嚼子，李二抖抖缰绳，熊猫依旧哼唧着不愿意走，直到李二伸出脚在熊猫的屁股上踹了两脚，那只熊猫才很不情愿的拖着李二摇摇晃晃的向书院走去，他今天就是来看新生考试的。


看到尉迟恭就头疼，他儿子给他生了六个孙子，这六个孙子连自己的老爹都不如，尉迟宝林好歹还能跟上书院的节奏，这六个孙子，则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


许敬宗是人精，看到鄂国公很不好意思的端着一张黑脸过来，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朝云烨说：“你的两个名额完蛋了。”说完就抖抖袍服，抱着勿板走下山坡。


尉迟恭见四下里没人了，这才小声说：“刚才见陛下在这里没敢过来，怎么样，名额到手了没有？急死人啦！”


云烨叹口气从袖子掏出两张空白的录取书放在尉迟恭的手上说：“被元章先生骂了一顿，不过录取书还是拿到了，这样下去不行啊，小岭，小山这两个孩子小火是怎么管教的，她自己在书院都算得上高材生，火炷更是精英中的精英，怎么孩子们半点都没有受到母亲和舅舅的影响？”


说起这事尉迟恭哈哈笑了起来，仿佛非常的得意，把录取文书塞进袖子这才说：“尉迟家的孩子就这毛病，力大无穷，可是读书就难一些，这样的孩子才是尉迟家的孩子，要是像他母亲和舅舅那就不是尉迟家的孩子了，哈哈哈，不说了，有你这个做叔叔的照看，咱家的孩子一样会出落成好人才。”


云烨见老尉迟走了，心里又在发愁，尉迟家里还有四个棒槌，需要打发，他之所以走的这么急，就是去看书院里的小囡囡，不是给自己看，而是给自己的俩个棒槌孙子看，他现在一心认为，家里面娶媳妇，一定要娶书院里的女子，他算是尝到甜头了。


回到家里，客厅里坐了坐满了宾客，都是往日的部属，赖传峰见到云烨把腰都快弓到地上了，如果不是为了孩子，这家伙才不会这样谦卑。


云烨从袖子里掏出一沓子录取文书，放在桌子上，叹口气说：“就这些，你们自己看着分，我整整帮了你们几十年，怎么到了现在还是这个样子？说到底学问还是要学的，总是弄虚作假会养成惰性的……”


也不知道这些人听进去了没有，估计是没听进去，赖传峰拿着一沓子文书笑眯眯的就告辞了，转瞬间，客厅里就没人了。


辛月从后堂走出来看着云烨说：“这还算是好的，有些年您不在，那些妇人就会到家里来求妾身，妾身找爷爷要不来几张，还害的妾身总是被爷爷骂，咱家的孩子可都是考进去的，从寿儿到欢儿都是这样，您说这些人怎么就灵性不起来啊？”


云烨叹口气道：“他们已经快被大唐社会淘汰了，都是我的老部下，当年跟着我又是出海，又是进大漠的，也没个时间管家，能帮的我舍掉这张老脸还是要帮啊。


千万不敢掉队啊，如今的大唐日新月异，晚一步一辈子都休想撵上来。”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六节 恐怖的有教无类


玉山书院整整封山十天，在这十天里，任何闲杂人等不得进入玉山学区，玉山城外的云家庄子住满了前来考试的士子和那些焦急的家长，五月的烈日也不能让他们有片刻的清闲，瞅着他们伸长脖子往玉山看得样子，云家庄子的老农就会拿出米酒，请他们喝上一杯。


“不要急，十天哪，书院的先生都在批阅卷子，一万多名学子，可不是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么？更何况他们阅卷子还不是一个人批阅整张卷子，一位先生最多能批阅一道题。所以需要的时间就很长，安心坐下来，喝杯酒，娃子们都已经考下了，着急也没有什么用，就算是写错了，也改不过来，陛下都没有这个本事。喝酒！”


五月天，老农赤着脚，满是茧子的大手端着酒碗就塞了过来，咣叽碰一下就一饮而尽，等到士子惊讶地问起老农为何对考试这样的大事知道的如此清楚的时候。


老农才会得意的蜷起腿，瞅着玉山城得意的说：“家里的娃子争气，十年前就考上了玉山书院，在书院里学得好，被先生留下来当助教了，六年助教当下来，这才成为正式的先生，脾气大得很，老汉好奇想去书院瞅瞅他是怎么批阅卷子的，却被他凶了一顿，说陛下都不能随便进……”


说皇帝不能进自然是在说笑，李二和长孙如今就在云烨的陪同下四处观望，只见书院里的书吏光着脊梁穿着短褂子，下身就一条灯笼裤，急急忙忙的穿越在各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是大门洞开，里面坐着四个先生，正在批阅卷子。


李二想要拦下一个书吏，云烨连忙劝阻说：“陛下，现在的卷子都只批阅了一半，您要是拦住书吏，就会打乱节奏，不如您去流程最后去观瞧。”


“节奏？怎么个怪说法？”李二愣了一下回头问推着车子的云烨。


“每位先生在固定的时间里批阅多少卷子都是有数的，整个书院的卷子就像流水一样从先生们的眼前过一遍，这样一来，就能用最短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情，流水作业陛下应该很熟悉才对，火器作坊就是这么干活的。”云烨压低了声音说道。


李二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朕让这个书吏停下来，也就是让水不流了，后面的会堆积，前面的会空闲，也罢，我们去水池子里看。”


越到最后，先生的年纪也就会越大，官职也就越高，一些特殊的卷子会被单独抽出来，由几位老先生定夺。


元章先生才是最后的下结论的人，所以云烨就带着皇帝夫妇直接到了元章先生的房间。李二阻止了云烨通报的打算，从车子上下来，走到房门口，只见元章先生正沉浸在自己的工作中不可自拔，雪白的胡须上到处都是墨点子，可能是看到精妙的好文章了，还摇头晃脑的。


“须臾之山高，倏忽之海平，蝼蚁华年，快骥加鞭……呵呵，小小年纪生出老人心思，这是故意的啊，小子啊，故意这样写难道就能引起老夫的共鸣？却不知老夫等人最喜飞扬跋扈的文字，至于稳重敦实，那是书院要教给你的，垒几座假山性子总会磨平的，不听话的小马驹才是能跑的，现在就管死了，还要玉山书院作甚？


看在你十年寒窗的份上，兼之还算是有点才气，录取了吧，下等！”


元章先生自言自语完，提起笔就在卷子上做了圈阅，圆圈里多了两个字，下等！


李二走了进去，元章先生依旧没有抬头，以为是书吏，就把自己的茶壶往前推推，意思是要书吏给自己的茶壶加满水。


云烨哪里敢让李二干这事，连忙接过来，见茶叶已经泡的美味道了，重新换了茶叶，这才将茶壶放在元章先生顺手的位置上。


元章先生抬头见面前是云烨，立刻就皱起眉头说道：“你来做什么？外面的事情你不用管理了？算学卷子还没有开始批阅，你就不该到文科来。”


正在角落里翻看卷子的皇帝笑道：“先生过于严苛了，云烨虽然圆滑，但是对待学问还是诚恳的，不必如此吧？”


元章见帝后都在这里，连忙要起身，起了一下没起来，瞪了云烨一眼，云烨赶紧把老头子扶起来跟皇帝皇后见礼。


“老臣昏悖，竟然没有注意到陛下到来，失礼了。”


李二手里拿着一个卷子笑道：“都是在为国操劳，勤勉王事到了忘我的地步，该是朕感谢你啊，都是年纪一大把的人了，就免了这些虚礼吧。


只是朕比较奇怪，这一张卷子上的诗文以及文章看起来很不错，怎么也黜落了？难道说玉山书院的门槛已经高到了如此地步？”


元章先生笑道：“陛下说的是：骢马铁连钱，长安侠少年。帝畿平若水，官路直如弦。夜玉妆车轴，秋金铸马鞭。风霜但自保，穷达任皇天。这首诗？


如果是此人，书院自然要黜落掉，这首诗充满了富贵气，读起来朗朗上口，算得上是一首佳作，但是书院看重的从来就不是诗词，他的政论，辩书两道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只是单独的一首诗还不足以敲开书院的大门。”


李二又翻看了前面的卷子，叹了口气就放了下来对元章说：“都说盛世文章，盛世文章，如此的才情却不为书院所容，政论，辩书两题难道不能在进入书院之后再学吗？”


这已经是在为这个士子求情了，对于李二来说已经非常的难得了。


“不妥！如果此人对朝政稍微关心一些，稍微留意一下百姓的疾苦，不管是工农商那一条有自己的见解都行，很可惜，老臣没有从他的文章里看出来，书院出去的学子，都是当用之才，歌功颂德的专门人才书院不收的。”


李二没想到元章先生会如此干脆的拒绝自己的要求，不由得心中升起了极大地不乐意，长孙嫣然一笑从卷子堆里找出来一张上面批阅着上等的卷子仔细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拿给了皇帝看，嘴里说道：“上等卷子果然不同凡响，见识鞭辟入里，此人妾身都想见一下。”


李二接过卷子，不由得张嘴念道：“金钱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没有属性的，它与生俱来就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我奇丑无比，但是金钱却能为我买来最美丽的女人，所以金钱把奇丑的力量抵消掉了，我是一个瘸子，但是金钱可以为我买来一百条腿，所以金钱也就把我的瘸子的缺点掩盖了。


我是一个邪恶的，不道德的，没有良心的，不诚实的人，但是金钱是受到尊敬的，因此它的占有者也受尊敬……


谁能买到勇敢，他就是勇敢者，即使他是一个胆小鬼，金钱能够让冰炭同炉，也能让仇人化干戈为玉帛！”


李二读完之后怔怔的瞅着元章，他到现在才明白长孙为什么会用那么奇怪的语调来说话了，这个家伙根本就是一个和财迷，一个混蛋，如果用君子和小人来区分的话，这家伙绝对是一个小人，而且还是一个卑鄙到极点的小人。


元章呵呵笑道：“陛下不要被这些惊世骇俗的论调迷惑了，看看他对金钱的论述，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没有金钱，我们就不需要生产过多的粮食，没有金钱，我们就不需要多多的捕获猎物，没有金钱，我们就没有必要多制造一个陶罐，总的来说他才是我们这个世界前进的风帆。


呵呵，陛下，您看看，这其实就是金钱的本质，一个少年人，说的道理或者会显得稚嫩，会非常的刺耳，很多时候他们想的和做的都和我们的意愿相违背，但是陛下，帝国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从同一个模范里倒出来的人那不是人才。


微臣就认为吝啬鬼可以去管理金库，夸夸其谈者可以去鸿胪寺，勇猛善战者可以去从军，仗义执言者可以去担任言官，至于这个小家伙，经过书院培训过后，他就可以出去替帝国敛财，只有爱金钱爱到骨子里的人，才有资格去评论金钱，才会对金钱有一种全新的认知。


陛下让他去管理库房那就是帝国的灾难，让他去当兵，他就会成为逃兵，让他去担任言官，那是百姓的灾难，但是，让他去管理羁縻州，替帝国敛财，这样的人绝对是不二之选。微臣之所以给了他上等的成绩，就是希望能把他的长处继续培养，辅以严酷的律法约束，看看他到底能走到哪一步，能给帝国带来多大的好处。”


元章说完这些话，不仅李二瞠目结舌，皇后眼睛瞪得老大，云烨也吃惊的不行。


老天爷啊，这就是书院中最古板的一位老先生？这就是帝国学者中最洁身自好的圣人？真是，真是没想到啊，在他那颗古板的面皮底下，隐藏着多么玲珑剔透的一颗心啊。


李二握着拳头放在嘴边咳嗽一声说道：“玉山书院还真是有教无类啊！”


元章笑道：“把尖刺放在墙头可以防贼，放在门口就会扎伤自己，所以陛下在使用书院学子的时候，最好分辨清楚，玉山书院只负责培养，不负责为以后打包票！”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七节 杀人灭口


云烨很想跑远些，李二怒气冲冲的看着云烨跑不了，他做梦都想不到元章先生的回答会是如此的奔放，李二都气的开始哆嗦了，长孙倒是很安静，好像想起了什么，带着李二直接就去了书院的档案室。


挑出几个名字熟悉的仔细看了之后，李二这才松了一口气，敲着手里的卷宗说：“你看看，你看看，这些人用起来虽然非常好，但是一个个性格古怪，那里有一个正人君子啊。


都说朕不该启用都水监，朝堂里从来就没有安生过一天，没有都水监监察天下，地方上还不知道会被这些混蛋搞成什么样子，恐怕民不聊生都在所难免。”


李二说到这里似乎想起了什么看着云烨说：“朕记得当初上折子反对的也有你吧？”


云烨尴尬的笑道：“确实有微臣，没了监管，臣子们都过得轻松，这样的奏折微臣必须要上，毕竟在这件事情上，只要臣子都会反对的。”


李二点点头表示认可，瞅着夕阳像是在对自己说话：“帝国建立之初，每个人都殚精竭虑，唯恐做事不周，那个时候是帝国的黄金岁月，等到帝国开始坐稳江山了，原来的众志成城的局面立刻就成了鸟兽散。


一个帝王面对数万臣子，是无论如何也应付不来的，都说帝国倾颓是因为有了昏君，却没有人知道，帝国的腐朽永远是从根基开始烂起来的。


皇帝就像是树梢，烂掉了，去除就可以了，根基烂掉了，只要稍微有一点风，整棵大树就会倒塌，大树倒了，树上的猴子也就没有了栖身之所，那些损害帝国根基的蛀虫们难道不知道损害帝国根基，其实就是自寻死路吗？


朕忙碌了整整一生，临到终年才明白一个道理，监管必须长治下去，一刻都不能放松，以前的时候朕还在乎死后的谥号，为文帝还是武帝揪心，现在不一样了，只要能给大唐树立一个万世之基业，朕就是被说成桀纣那又如何？总归不过一死而已。


元章的话没错，培养人才在他，选拔人才在朕，可是朕只有一双眼睛，一副耳朵，看不清天下所有人，听不完天下音。


所以朕打算抛开一切准备制定律条，就跟上一次制定《商法》一样，集思广益，遍访群贤，但愿上苍能够多给朕几年时间，让朕有机会弥补这个缺漏。”


长孙搀扶着李二缓缓地离去，云烨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在晚年似乎才幡然醒悟，这绝对是一种悲哀。


云烨知道皇帝找过孙思邈，要求将自己的寿命尽量的延长，知道他不是怕死，光棍如他，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他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帝国。


国家太大了，早年恨不得将全天下的土地都攻占下来，现在开始要治理了，才发现这事有多么的艰难，从南到北，自东向西，如此广袤的国土，依靠鸿雁传书，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电磁学在大唐还是一片空白，人们对电的理解还处在神威如狱的阶段，云烨不是万能的，虽然自己还有一个破手机，一个到了现在只能发出一点杂音的破东西，除了辛月依旧把它当宝贝之外，云烨的建议是早早的扔掉。


无线电报这东西迟早会出现的，就是因为有需求，才会努力的向那一方面发展，最早的水军信号以及烽火讯号都属于这一类，会有人研究出来的，云烨看着身后灯火通明的玉山书院，对他们充满了信心。


辉煌的过去已经沉睡在史书上，可以翻过去了，新的未来，将要从每一个日出开始，每一时，每一刻都是一个新的世界，云烨坚信，这个世界不会消亡。


站在山坡上看书院自然会让人如沐春风，处处充满了希望，但是长安城里的大火算怎么回事？浓烟从城里升起来，几乎遮天蔽日，方向居然是皇宫位置，这就太可怕了，云烨怪叫一声，就大声的呼唤刘进宝，要他在第一时间拿着自己的令牌去关闭玉山城，这是在搞不清楚状况的时候能做的第一件事。


自从成为玉山城的守将，此时的云烨顾不上城外的云家庄子了，只能将刘进宝派出去告诉家里，全部准备进地道，该死的，长安城的大火看样子并不小，这不像是一般的失火走水，更像是有人故意在放火，因为有窦燕山的前辙，云烨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十几只探马忘命的奔向长安，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需要彻底的打探清楚，李二依旧沉稳如昔，长孙却焦躁不安。


云烨站在城头已经穿好了甲胄，刘进宝回报说云家的人已经进了地道，放下心来的云烨已经对玉山城的守军，下达了一级战备的命令。


“莫慌！应该只是单纯的失火！”李二坐在小车上，拿望远镜远眺长安城。“十六卫的旗帜未动，城门依然未关，路上的行人依旧络绎不绝，不会出事的。”


云烨依旧在指挥大军做好防御，弩炮，弩箭，早就褪去外面遮盖的油布，全部达到了一触即发的状态，不管李二说什么，作为大将，首先做好战争的准备没有任何的差错。


不一会，一员大将带着十几个随从叩关报名而入，虽然这个人是尉迟恭，云烨依旧把目光转向李二，等待他的命令。


“尉迟啊！让他进来，不会有事的。”李二坐在小车上半眯着眼睛下了命令，云烨命人打开了小门，只见尉迟恭一人匆匆的进了关，见到李二就单膝跪倒禀告道：“启禀陛下，太极宫为旱雷所伤，燃起了大火，武德殿也被波及，如今正在全力救火，太子请陛下安心，等到大火扑灭之后，太子会亲自前来请安！”


李二叹了口气说：“朕的铁枪终于耗尽了灵气，再也不能保佑太极宫周全了。”说完就极度伤感的让断鸿将自己推回行宫，同时对云烨下了解除戒备的命令。


“旱雷？为何我们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云烨急匆匆的问尉迟恭。


尉迟恭摇头道：“老夫在长安城里都没有听见，这是太子说的，老夫只好如此禀报，但是太极宫，武德殿大火千真万确。”


云烨朝皇帝远去的方向瞅了一眼，总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的诡异。武德殿也就罢了，那里如今空空如也，李泰早就把火药作坊搬离那里，就算整个大殿被大火烧掉，那里的地下部分依然会安然无恙，损失的不过是上面的楼阁而已。


太极宫云烨就不敢肯定了，太极宫其实是一大片建筑群的统称，那里屋舍绵延，乃是大唐最早的朝堂所在地，李二在那里有无数的布置，如今毁于一旦，到底是什么原因？长孙的神色为何会如此的难看？李二又为何如此的伤感？


自己当年试验火药的时候把两仪殿毁掉，李二半点都不在乎，怎么今天对那片旧宫殿如此的伤怀？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云家的探马也回来了，带给云烨的信息与尉迟恭说的别无二致，看样子这是一个统一的口径，但是云烨在去了一趟长安回来之后，整个人也变得闷闷不乐。


等到了半夜的时候，云烨在书房看到一封信之后，就长吁短叹的伤感了好久，辛月端着一碗馄饨走了进来，云烨接过来一口气把馄饨吃光，擦擦嘴，扬扬桌子上的那封信对辛月说：“你知道小武探查到什么消息了吗？”


辛月知道丈夫这时候只想找一个听他说话的人，立刻乖巧的摇摇头。


“你知不知道，今天这场大火里烧焦了多少具尸体吗？整整四百六十具，好一个李承乾啊，我们都在克制着不要杀人，他自己倒好，杀起自己人来半点都不客气，一声令下四百多人人头落地，那可都是大唐的臣子啊！他也真能下得去手？


不管是做密探的，还是做眼线的，那也是人啊，你不喜欢黜落也就是了，怎么能下令杀掉？黑齿常之的刀很快啊！


明天不妨多送些人给他杀，把天下人杀干净了，他自己一个人当他的光杆皇帝去吧，独孤谋在我这里说的好听，相约不杀人，自己却在皇帝那里扇阴风点鬼火，恨不得太子把皇帝的旧部全部杀光，李承乾他还不是皇帝呢！


无舌！你去看看，你昔日的手足和部下让人家杀光了，就剩下你一个漏网之鱼，你要不要去自首？明天和我一起去上殿！我身上还有一个五蠡司马的职位呢。看看太子是不是打算把我们一起砍死，准备好，四更天我们去上朝！”


辛月的脸色都白了，拽着云烨的袖子，希望他能消消火气，无舌鬼魅般的身影出现在云烨的身后，嘿嘿冷笑着说：“老夫活的够老的了，明天就随楚公走一趟朝堂问个清楚也好！”


刘方跟着走进来，敲着桌子说：“发火归发火，人家太子在处理自己的家仆，不要闹得太僵，免得以后难以见面。”


云烨将手里的茶杯远远地扔了出去，恨恨的道：“杀人的恶习改不过来，迟早会再犯，他李承乾到底有多少秘密害怕被别人知道，我明天打算好好地问问。皇帝连杀哥哥，杀弟弟，收纳嫂子弟媳的事情都不隐晦，他担心什么？”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八节 间隙


云烨满腔的怒气在进入满是烟火气的皇宫之后就消失了，怒火没了，心中的悲哀却怎么都忍不住，原本打算找李承乾，独孤谋，以及黑齿长之麻烦的。现在用不着找了。


李承乾披着斗篷站在广场上一句话都不说，看样子站在这里的时间不短了，斗篷上还有露水未干，独孤谋的脸色阴沉的能拧出水来，而长孙冲一脸无所谓的抬头看着天，地上多了百十具尸体。


其中一个被掀开遮盖物的尸体，分明就是黑齿常之，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痛苦表情，死的时候似乎非常的安详。


无舌一连掀开了七八个尸体的遮盖物，在云烨的耳边耳语两句，云烨笑了一下，拿脚扒拉一下死去的黑齿常之，对李承乾说：“死于一种剧毒，名字叫做——间隙。”


李承乾红着眼睛问云烨：“什么叫做间隙？”


“一种剧毒，书院新研究出来的，普天之下能拿到这种毒药的人只有一掌之数，太子殿下就是其中一个，您看看密谍的奏报就知道，我也是其中一个，青雀去了雍州封地，先申明，我害怕那种毒药，没敢碰，毒死禄东赞的毒药我都选了另外的一种。”


听云烨说的滑稽，长孙冲笑着说：“够胆就把另外两个人的名字一起说出来。”


独孤谋转过头问云烨：“你不是不管朝堂的事情了么？怎么又来了？”


“我来带着家人投案，密谍都被你们干掉了，我心里害怕，家里还有一个余孽，一起送过来让你们砍掉这样云家就彻底的清白了。”


无舌盘着腿往地上一坐，低着头露出脖颈随时等着被砍头。


李承乾暴怒起来，一脚踹在无舌的肩膀上，怒吼道：“滚出去！”


云烨把无舌拉起来之后示意他出宫，然后笑着说：“您这就算是饶他一命了？”


说完之后认真的看了李承乾一眼，这才发现这家伙的两个眼珠子红的就像是秋天的柿子，浑身都在微微的颤抖，看样子气的不轻。


“能动用间隙的人就那么多，不是你，不是我，也不是青雀，所以你的爱将算是白死了，抬出去埋了吧，吃饱了撑的才会在这个时候掀波澜，弄得陛下说自己的铁枪已经灵性尽失，保不了太极殿。只弄死了黑齿常之，我甚至都觉得是你的运气。


独孤谋，你能好好的活着，我感到非常的奇怪，你不是专门管钱的官吗？怎么连皇宫里的事情你也管起来了？你不觉得把手伸的太长了么？”


李承乾闷哼一声不说话，独孤谋很无耻的说了一句话把云烨和长孙冲逗笑了。


“我还是玄武门守将！”


长孙冲阴阳怪气的说道：“我好像也有一个凤仪门守将的差事，云烨，你在太极宫是不是也有一个职位啊？”


“是啊，千牛卫的大将军怎么了？我只记得没干过活，光领俸禄了，你我二人尸位其上，人家玄武门守将可勤勉的紧呐。”


云烨同样用阴阳怪气的语调说话，说起皇宫里的职位，其实都是皇帝表示恩宠给加的虚衔，玄武门有将军，凤仪门同样有将军，云烨这个千牛卫大将军敢指挥一下千牛卫就是大罪。


“够了，你们三个是不是准备气死我，然后再立太子？”


李承乾的怒火终于爆发了，诛心的话也拿出来说了。


作为臣子，该有的礼节还是要遵守，三人连忙躬身说不敢。


李承乾绕着一地的尸体边走边说：“父皇迁出皇宫，去了玉山城荣养，这座皇宫是不是就该我说了算？云烨你意见最大，你先说是不是这个理？”


云烨笑了一下说：“这是自然，慢慢的整个天下都是该你说了算，这个道理没人反驳，我只是想问一下，我大唐想要一个不流血，祥和无比的政权交替就这么难吗？


非要把四百多人绞杀掉？那些人都是大唐人啊，不是化外的野人，好多人为了大唐可以说立下了汗马功劳，出生入死的一点都不比我们差，就因为不向你低头，你就砍掉他们？你等一等不行啊？等到你真正的上了位，坐在万民殿的大位上一声令下，我就不相信他们敢不过来朝觐？


到时候你将他们拆分也好，合并也好，黜落也罢，还不是随你的心意，如果那个时候他们敢不尊令，你诛他们九族都没人有话说，你现在名不正，言不顺的砍掉这么多人，焚毁掉太极宫，武德殿所为何来？


太极宫，武德殿确实难看，我也早就看不顺眼了，拆掉也不是大事，但是请你考虑一下陛下和娘娘，以及青雀的感受好不好？做事情，不要做得这么霸道啊。


太极宫名义上是陛下的寝宫，武德殿是青雀的封地，你就算烧掉万民宫，也没有烧掉太极宫和武德殿这么恶劣。”


云烨说到这里忽然停顿了一下，瞅着独孤谋说：“这事承乾还干不出来，独孤谋，这不会是出自你的手笔吧？你想试探一下陛下的反应，顺便再看看青雀是不是有什么动静是不是？


好高明的离间计，皇家的信任和感情被你在一夜间就给撕扯的七零八落的，好手段，云某佩服，佩服，当年你亲口跟我说大唐不能再互相厮杀的话，原来是放屁啊！”


云烨的话一出口，独孤谋的眼睛都红了，这才是最恶劣的讽刺，站在朝堂上的人最忌讳被人家用自己的话扇耳光，听了云烨的话，独孤谋捋起袖子就好准备找云烨干架。长孙冲笑吟吟的站到一边准备看好戏。


李承乾插进两人中间瞅着云烨探进怀里的手，愤怒的问道：“你怀里装的是什么？难道说你把炸弹带进皇宫里了？”


“没有，就是平日里的一些小零碎，您看，这里有一把小弩，你知道的，这把弩我从不离身的，这团丝线是铁线蛇的筋编织而成的，最是坚韧，救过我好几回命了，这是给旺财准备的点心，至于这几枚金币是我的零用钱，刚才就是打算掏出手弩先把独孤谋干翻再说。”


李承乾这才感到好受一点，那把弩弓就算是见皇帝的时候这家伙好像都没有取出来过，在自己面前好像更没有必要。独孤谋在李承乾身后叫嚣起来：“有本事你就拿你的破弩来射老子，老子眨眨眼就不算是好汉。”


长孙冲见看不成好戏了，这才走过来笑着说：“殿下没把那些人都杀光，其实也就死了不到十个人，事情的起因是殿下要把那些人撵出皇宫，谁知道那些人说没有陛下的旨意不出去，结果黑齿常之就用了强，那些人也不示弱，就打起来了。


你也知道，那些人武功高强，黑齿常之打不过就用了火器，火器么，那东西就没个准头，然后就出现了大火，看到起火，那些人知道惹了大祸，赶紧投降，救火，结果，哈哈，五月天天干地燥的，那里扑得灭火器引起来的大火，然后就火烧连营了。


这话是真的，那些人还在地牢里面，你提出来一问便知，依我看，黑齿常之死有余辜，在皇宫里动用火器，死了也就死了，云烨，你把那些人带着回玉山城交给陛下，顺便帮着太子殿下谢罪，你最受陛下宠爱，这点本事该有吧？


独孤谋去把黑齿常之埋掉，安抚百姓，出文告，黑齿常之呢，就当世上没这个人，我领着工部的工匠，抓紧时间清理废墟，一个月后咱们开始盖新宫殿，这一篇赶紧翻过去吧，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万一要是再有什么变故，大唐真的就要倒霉了，殿下，您看这样安排可还合理？”


李承乾再看看地上的黑齿常之，挥挥手意思就按照长孙冲说的去办，现在保持平稳才是最好的办法，谁能想到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事情，竟然引起皇帝如此酷烈的报复，李二明明已经日落西山了，虎威依然不容冒犯。


地牢，也就是李治以前待的地方，如今里面关满了焦头烂额的内侍，这些内侍都是会武功的，好些都是高手，见到云烨过来，跪倒了一大片恳求楚国公救命，一些硬气的还盘腿坐在牢房里，认命一般的等着被砍头。


“滚起来，跟我走，一个个都是死人啊，人家让你们滚蛋，你们滚蛋就是了，竟然还敢对峙，这下子好了，太极宫，武德殿全毁了，这就跟着我出去领罪吧。”


一个满脸烟灰，看不清眉目的老内侍忽然张嘴问道：“到底是向谁请罪，如果是去玉山城向陛下请罪，老奴自然不敢不去，如果是向太子请罪，请楚公现在就将老奴处死。”


云烨笑了起来，指着那个老内侍说道：“你的脸乌漆吗黑的我也分不清你是谁，不过这句话说的还是很有骨气啊，留着在陛下面前说吧，能不能活命就看陛下的了。走吧，把自己的身上弄干净，洗把脸，你们不要脸，帝国还要脸面呢，让外人说起来皇家在火并很好听吗？”


领着这些人出门的时候，云烨又去见了李承乾，发现这家伙还是有些落寞，就敲着案几说：“别不满意啊，长孙冲这次难得的出了一个好主意，现在你只要管好你的国家大事就好，四十年都等了，再等一半年很难吗？


你知不知道现在的局面比我们以前设想的要好的太多了。”


李承乾喝了一杯酒冲着云烨说：“我没想到父皇的反击会如此的酷烈！”


“你第一天认识你老子啊，他是什么人，千古一帝般的人物啊，在我看来比汉武帝强大的太多了，几乎可以和秦始皇比肩，我只是女婿都被荼毒的不轻，你是当儿子的没死算你命大，没事干不要去招惹他，人的年纪大了，心思就变得古怪，你防着点做你自己的事情就好。”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十九节 李二的造反


云烨带着那些内侍浩浩荡荡的乘坐着队马车回到了玉山城，安排好那些人的食宿之后就去了行宫拜会皇帝。


李二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把虎皮交易坐在上面，一条腿踩在椅子上，像山大王多过像一个皇帝，今天喝的也不是养生汤，而是酒，还是烈酒。


李二见到云烨进来，张嘴问道：“你是来替那个逆子说情的？”


云烨摇头道：“为臣今日杀进皇宫，和独孤谋大战三百回合，终于替陛下将您忠实的四百多内侍给救出来！”


李二咦了一声道：“没杀光？”


云烨坐到旁边另外一张兽皮椅子上笑着说：“根本就是一场误会，皇宫您交给太子了，那里自然是太子说了算，可是有四百多个人奴婢不听指挥怎么办？只好派黑齿常之下重手驱逐，谁知道还打不过！”


听云烨这么说，李二得意的哈哈大笑，扔给云烨一瓶子酒笑道：“那些内侍都是朕千挑万选出来的，放到军阵上也是一等一的悍将，黑齿常之用千把人自然不是对手。”


云烨趁机说道：“是啊，所以那个混蛋就动用了火器，您看看外面，正是麦子灌浆的晴日头，天干物燥的，每年这个时候皇宫里都忙着往屋顶上泼水防火，这个时候动用火器，太极宫和武德殿要是能保住都是怪事啊。”


李二仿佛没听见云烨的辩解，而是饶有兴趣的问：“你打不过独孤谋，你是拿什么进攻皇宫，打败承乾和独孤谋的？”


云烨左右看看，见没有外人，这才笑着说：“嘴！”


“朕以为你会喊上家将，召集岭南水师，征召自己的旧部，最后拉上玉山城守军去攻打长安城，将那个逆子以及独孤谋擒来任由朕发落，哼哼，现在果然是人心不古！”


云烨咧着嘴笑道：“微臣开始也是这么想的，攻击方式都想好了，大热天攻击长安城，封闭城门之后，自然是以火油弹为先锋，先把整座城点着，然后再用火药弹轰击城门，不必进城，只需要守住城门，以强弩攒射封锁，不出三天，长安城就是另外一个大王城，把人杀光之后，微臣回来就能被陛下诛九族了。”


李二哈哈大笑，指着桌子上的长安城防图对云烨说：“我们君臣想到一起去了，朕也是出了长安城才发现长安城的城防几乎处处都是漏洞，想要攻破并不艰难啊。


如果是朕攻打长安，首先占据龙首原，一路南下封锁洛阳，一路北上控制泾河，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克长安，擒住那个逆子，用来号令天下，然后再派出大量的使者，远交近攻，党同伐异，这样可以迅速的平定关中……”


“微臣不以为然，如今有了火器，破城关易如反掌，速度才是关键，破关中，首先就要平定河洛……”


“胡扯！关中乃是首善之地……”


“不对，论到富庶，岳州，广州，扬州，益州都不下于长安洛阳，攻占了关中只会成为出头的椽子……”


“朕当初起事之初就是兵进长安才……”


“那是您那个时代，现在关中其实就是鸡肋，草原上物质贫乏不足为基业，西域之地荒僻只能当流寇，广州过于遥远，岳州，涿州，赵州，这些地方才是起事的好地方，晋阳都不如这几个地方，岳阳起事只要控制长江……”


长孙出来好几回，见他们君臣在图谋造反，图谋的不亦乐乎，黑着脸摇摇头又回到了后宫，眼看着到了中午，见他们君臣依旧讨论的口沫横飞，最重要的是两个人都在喝酒。


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才出言劝道：“造反这种事情实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陛下，您二位就算是要造反，先吃了午饭，然后再图谋天下也不迟。”


李二觉得今天的谈话畅快之极，把手里的酒瓶子随手扔掉，将宫女送来的面条推给云烨一碗，自己端起大碗吃的非常舒坦。


这就是李二，他根本就不喜欢天下太平，他喜欢的是金戈铁马的过去，他甚至不喜欢皇位，他更喜欢把自己放在一个造反者的位置上，艰难困苦的造反岁月，其实是他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云烨端着饭碗，偷偷的打量狼吞虎咽的李二，只要说到造反，他的精神就非常的健旺，到了这时候云烨才恍惚的认为，他这一次大方的禅位，不是因为自己的劝说，而是因为他对皇位已经厌倦了，权利早就达到了巅峰，没有追求，没有目标的生活才是他的生死大敌。


吃完饭君臣二人再一次开始了造反大业，只不过这一次云烨成了忠臣帮着李家守卫天下，李二这个叛贼则呼啸天下，自太行山起兵，不断地率领着自己的叛匪在云烨布置的密密麻麻的天罗地网里艰难的穿行，哪怕被云烨逼迫的进入山里当流寇也拒不认输……


“朕小睡一会，起来之后我们再继续，不要以为将朕逼进大山里就能万事大吉，此时是朕潜伏等待天时之时……”


话未说完，疲惫不堪的李二就靠在虎皮椅子上睡着了，长孙嗔怒的看了云烨一眼，就让内侍抬着李二去内殿休息，不一会，安顿好李二的长孙又走了出来担忧的对云烨说：“陛下的精神越发的不济了，你们不该谈论这些伤神费脑的事情。”


云烨摇摇头说：“不说的话，陛下的日子会更加的无聊，您看看他，找个拉车的熊猫还要找最强，最凶悍的，承乾那里出一点小纰漏，陛下的反击就会迅速而果断。


陛下只要不当皇帝了，他的第二个身份就会显现，那就是无敌的统帅，其实陛下似乎更喜欢这个身份，微臣甚至以为，如果大唐现在发生了战争，他老人家说不定会第一个披上战甲去迎战，估计谁劝说都没用。”


“我大唐猛将如云，谋士如雨……”


“这才是陛下对大唐最不满意的地方……”


和长孙说完话，也不再等待李二醒过来，这一觉谁知道会睡到什么时候，旺财已经在外面叫唤了，云烨告辞之后，就带着旺财沿着东羊河漫步。


东羊河上依旧飘满了小船，不过比起往日来少了很多，主要是书院正在闭关，卷子的批阅还没有完成，如今在河上闲逛的人都是书院先生的家人。


许敬宗躺在一颗垂柳下面，身下是一方白毡，毡上摆满了瓜果和水酒，最引人的就是一个小铁桶里居然装着冰，黑瓷罐子里装的一定是最好的葡萄酿，两个深眼窝的胡姬娇媚的缠在他的身上，一个在喂他饮酒，一个在替他捶腿，白发红颜显得潇洒风流之极。


这东西现在在长安很难见到，主要是西域没人了，陆地上的丝绸之路因为少了补给点，变得格外的艰难，所以葡萄酿运不进来，如今现有的葡萄酿都是北庭都护府产的，高昌现在不但产棉花，还产葡萄酿，至于火油，根本就是在走私。朝廷已经不许私人拥有火油开采权，这也是何邵为了促成《商律》诞生，付出的代价之一。


云烨想绕开，可是旺财看上那里的瓜果了，哒哒的走过去一脑袋把一个胡姬掀到许敬宗的身上，然后就旁若无人的开始咬放在玉盘子里菜瓜。


许敬宗叹口气说：“你已经把这匹马养成祖宗了。”


云烨笑着说：“它干的事情，您尽管认为是我干的就好，早就兄弟相称了。”


“你可不会占我姬妾的便宜，但是这个家伙会，对了，昨日里又是吹号，又是整军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只听说太极宫和武德殿不小心失火了？说说缘由。”


对许敬宗云烨很少隐瞒，既然是盟友，有时候最好不要隐瞒，猜来猜去的最容易出事情，所以他就把昨天的事件一五一十的讲给许敬宗听。


“这就是陛下的不对了，既然已经把皇宫交给了太子，那么太子清理皇宫没有任何错，他留下那些内侍不带走，就是心存不轨啊，出了事情，陛下又把黑齿常之全家活活的用间隙毒死，这样的心态不合适啊，这不是一个荣养的人该做的事情。”


云烨从旺财嘴边找了一颗金杏，边吃边说：“知道不，我今天和陛下在沙盘上造反了整整一天，开始我们一起造反，发现造反是个没难度的事情，后来陛下要我防守他造反。我们在沙盘上杀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我好不容易把陛下这个造反头子逼进了太行山，陛下却说这是他动心忍性等待天时之时，我非常的担忧这句话啊！”


许敬宗拿过酒罐子大大的喝了一口抱着冰凉的酒罐子发愁的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啊，但愿陛下就是想在沙盘上过过干瘾，否则这天下真的就乱了，大家的好日子也就过到头了，老夫再也不愿意骑着马跟着大军去打仗了，人老了，就该享福才对！”


云烨摇摇头说：“没那么严重，我认为陛下在找防备造反这种事发生的办法，所以，在沙盘上我很卖力！”


许敬宗翻着白眼说：“有本事你敷衍一下试试，陛下这是一块老姜啊，愈老愈辣，你看着这些天参与造反的人一定会很多，你被试探过了，下一个一定就是长孙冲，和独孤谋，至于李靖他们早就偃旗息鼓的让世人遗忘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节 最高武力


寒辙在制造天空之城，小武却在往九幽黄泉发展，公输家给她设计的地堡堪称完美，蜀山是个好地方，但是小武却不愿意离开长安，她认为长安才是人杰地灵之所。


庞大的秦岭就成了她的第一选择，所以黄鼠就带着一群不认识的人进了秦岭，打算找一个山清水秀，并且要渺无人烟的地方建立自己的白玉京。


也不知道她到底发现了什么好地方，总是不断地找云烨和辛月要家里的宝贝，需要最多的就是各种宝石，还不断地怂恿师父把玉牌从皇宫里要回来。


宝石没问题，但是玉牌可能不太好要，李承乾又把玉牌镶到万民宫大殿顶上去了，为此还把万民宫开了天窗，白日里玉牌死命的接收日头的精华，到了晚上，就会把大殿照耀的如同白日。


要是要不会来了，为此小武不高兴了很多天。


“你是书院的先生，不能这样随心所欲的，别人都还在书院里批阅卷子，怎么你就能跑出来？喜欢白玉京可以玩，但是别走火入魔了，就当是给你装扮一个新鲜点的闺房，师父宠你，家里又不缺少那些东西，随便你去用，只要不伤天害理，有一个大玩具也不错。


买来的那些倭国奴隶也不要往死里逼，修建完你的洞府之后，就把人家送回去，你的手上既然还没有占染过鲜血，就不要沾染，女孩子香喷喷的站在那里谁都喜欢。”


小武忙着在云烨的书房里翻检，师父的话估计是半点都没有听进去，好不容易从一个大柜子里找出一副书院迷阵的机关图，冲着云烨甜甜的笑了一下又匆匆的跑了。


云烨叹口气，低下头继续研究怎么才能将那些叛国的狗贼从大唐的国土上消灭干净，刘方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对他说：“这就是遍地烽烟啊，几乎是隋末造反的翻版，皇帝还真看得起你，把你当成张须陀在用。


张须陀可是难得的悍将啊，早年间击败王薄，孙宣雅、石秪阇、郝孝德，又在历城击败裴长才、石子河，在北海击溃郭方预，秦君弘，又在涿郡击败了鲁明月，可谓战功赫赫。


荥阳大战，张须陀军以方阵进击，翟让率军接战后退，张须陀趁机追击十余里，至大海寺附近，瓦岗叛军伏兵骤起，翟让、李密及叛军将领徐世绩、王伯当将隋军合围。张须陀力战得以突围，但见部下仍然被围，遂再冲进包围圈救之，如此四次，其部下皆败散。张须陀仰天道：‘兵败如此，何面见天子乎？’遂下马战死，时年五十二。所部官兵尽夜号哭，数日不止。张须陀死后，隋朝再无良将矣。


你看看你现在局势，是不是就处在张须陀的境地，平灭了山东，河北乱，平定了河北，蜀中乱，处处烽烟，处处皆是悍匪，皇帝在晋阳，长孙冲在赵州，独孤谋在河洛，李绩在朔方，程咬金在陇右，尉迟恭在河北，蜀王在蜀中，齐王在齐州，吴王在江南，你仔细数数，你还剩下多少地方？被你依靠为大后方的岭南也不安全，冯家还在广州呢，正真能被你依靠的只有两湖，岳州，而这些地方又是四战之地，长安更是被叛军围困，你的兵力最多能在运河一线展开。


你仔细看看，和当年张须陀的处境何其的相似，疲于奔命啊，再勇猛的将军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而且你面对的还都是良将和猛将，再加上无敌的统帅，如果天下真的陷入这样的局面，小子，给你一个建议，立刻收缩兵力，放弃山东，河北，固守，关中，汉中，两湖，用强大的水师封锁长江，派出悍将关闭梅岭古道，首先以雷霆之势干掉冯盎，既然汉中在手，不可不图谋蜀中，蜀中平定之后，下一个要解决的就是独孤谋的河洛，最后再各个击破，如此才有可能在你的有生之年平定天下。”


云烨低着头看了一下沙盘，叹了口气说：“就算我有周公吐哺的心思，恐怕最大的祸患还是会出现在长安城，如果我是帝王，这么做自然没有问题，可是我不是，再好的朋友也不可能容忍我掌握如此大的权利。”


刘方呵呵笑道：“不算太蠢，看出来了？不过也不是没办法，你拿间隙毒死皇帝，再将他的小儿子扶上皇位，如果不想撺掇天下，扫平天下之后自然就能功成身退，不过这样一来，你的四个儿子恐怕不干吧？个人的德行终究没有办法和花花世界相媲美。”


云烨苦笑了一下说：“皇帝这是在用军阵来推演以后的发展方向，我现在怎么觉得脖颈子上凉飕飕的？许敬宗要我打起十二万分的小心应对，看来是有道理的。”


刘方喝了一口茶笑着对云烨说：“许敬宗的心思最符合皇帝现在的心态，既然皇帝打算让你帮着看守李家的江山，你总要对得起皇帝的信任才对，像张须陀一样疲于奔命的累死很明显不符合你的性格，如果这么干了，一个大忠似奸的帽子你逃不掉，看看有没有更好的法子？”


“杀！只有杀他个血海滔滔才能将我从困局中解救出来，不论是书院掌握的瘟疫，还是剧毒，一起释放出来，做出不惜天下皆亡的态度，逼迫那些跟随叛将脚步的人从他们的身边离开，毕竟李唐现在人心未失，皇帝出的这道考题本身就有漏洞，只要百姓不管出于恐惧还是真心拥戴李家，不敢参加谋反，这场仗我也就赢定了，只需要很少的精锐部队，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平定天下，这时候我的功勋不算卓著，自然可以进退自如。”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瓶子放在沙盘上，刘方见到这个小瓶子，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连声问道：“你怎么把这东西随身带着？”


云烨拔开瓶塞，倒出来一些黑色的药丸子填嘴里咽下去之后才说：“这是孙先生配制的六味地黄丸，最近身子有些不济，补补。”


刘方拿过去看看，又闻了闻，鄙夷的对云烨说：“守孝三年，禁欲三年，还以为你已经清心寡欲了，没想到你现在反而变本加厉了，四十几岁的人，禁不起旦旦而伐。”


云烨摇摇头，从抽屉里又拿出两瓶子六味地黄丸，放在刘方的面前，老头子立刻让就忘记了云烨纵欲这回事，手里握着药瓶子，敲着沙盘说：“如此一来，李家的天下岂不是坚如磐石？最差的结果就是同归于尽？”


云烨点点头说：“确实如此，皇帝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不折腾点事情出来，他就不舒坦，我这些天就是在陪着他玩，毕竟皇帝也宠爱了我一辈子，我不断地犯错，受的最重的惩罚就是一顿屁股板子，老子娘也不过如此，不把他当皇帝看，就当是一个行将就木的长辈。


他要玩，就陪着他玩就是了，顺便看看长孙冲，独孤谋这些人的嘴脸也不错，青雀不在，青雀要是在的话，他一眼就会看出他老子想的好办法白想了。


武力到了极致，反而能让天下安静下来，所以李唐现在需要担心的不是百姓造反，而是皇帝的个人修养，骄奢淫逸只要在一个度里，就没有事情，如果皇帝自以为握着最强大的武力，肆意胡为，谁都救不了他。


所以我准备将最高武力使用权，不放在皇帝一个人的手里，必须组成一个庞大的团体，只有这个团体共同认为到了必须使用的地步，最高的武力才能被释放出来，皇帝一个人虽然有建议权，但是实际操作的权利不能在他的手里，也不该放在他的手里，这才是我这年不断思考的问题。”


刘方也给嘴里填了一把六味地黄丸笑着说：“这话你其实早就能说，但是现在却不愿意说，这些年不断地在淡化这些东西的威力，不断的告诉皇帝，这东西使用起来会两败俱伤，你是不是再等这位最强悍的帝王故世之后才发动你限制王权的行动？”


云烨点点头道：“是啊，我真的有点怕他了！他就像一个好奇的孩子，什么东西都要抓起来往嘴里放一下，别的东西最多不好吃，这东西放嘴里还有命吗？


偏偏他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自从当年他要我在皇宫里做火药试验以后，我就发誓绝对不把这东西的实际威力告诉他，我实在是忘不了他看着那些头破血流的宫人还笑吟吟的样子。”


“老夫活不了那么久，所以这是你的事情……”刘方扶着拐杖站起来，佝偻着身子走了出去，老人家现在只担心云烨会犯迷糊，既然家主不犯迷糊，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是应该。


云烨刚刚回到后宅，那日暮就缠了上来，悄悄地指指自己的卧房，示意让云烨过去，云烨艰难的把目光从那日暮肉光致致的身体上挪开，这女人疯了，月亮才刚刚升起来，就穿着一袭什么都遮不住的纱衣满院子逛……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一节 文化入侵


揽着腿弯将那日暮抱起来，匆匆的就要进房，那日暮得意的踢腾着小腿，在云烨的耳边小声地问是不是肉肉的……


进了正屋，辛月坐在灯下正在算账，看到云烨抱着那日暮进来，啐了一口道：“这就算是发春了，苦守了三年，这些天也不知道消停一些。”


等到她看清楚那日暮的穿着之后，立刻就向被针扎了一样跳起来就要到处找鸡毛掸子，那日暮蛇一样的从云烨怀里溜下来，跳上床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然后就僵尸一样的蹦跳着出了房门，云烨揽着辛月，不让她去追打，笑着说：“这是后宅，她就是这样一个作怪的性子，改是改不掉了，这样也好，把三十几岁的年纪活的就像十八岁一样是一种福气。”


“您就是喜欢年轻的！”只要说起年纪，辛月就暗自神伤。


“你这么老的我也喜欢，昨晚我们还不是荒唐到半夜？”


辛月拍开云烨那双色眯眯的手，拉着他走到桌前说：“您现在也不看家里的账本，小武拿走了好多金珠宝贝，您就不过问一下？”夫妻多年辛月还是受不了云烨这些赤裸裸的下流话。


云烨把账簿远远地扔开抱着辛月让她坐到自己的腿上说：“赚钱就是为了花销，小武想要造一间白玉京出来，由得她去，把天上的白玉京搬到地下，也算是本事，你以后啊，也不要管这些钱财，把自己活得高高兴兴的比什么都好。


我们的钱财无非就是给孩子们留的，如今，容儿，寿儿，欢儿，雷儿的财富你不是都已经分出去了吗？剩下的就是我们夫妻几个的。


我们能花多少，依我看啊，等到我们老死的时候，最好把家里的钱财花完，这样是最理想的状态，我早就说过，钱财这东西只有花出去才有价值，留着不用，他就是一堆死物件。”


天太热，老夫老妻一起洗澡，洗的毫无激情可言，都是在和长头发较劲，肥皂打在头发上，用清水冲洗干尽之后，涩的厉害，拿毛巾一擦，就乱的像鸡窝。


天气很热，天窗被打开了，隔着纱窗能看到朦朦胧胧的月亮，辛月总是心神不宁的，总想着被丈夫扔到墙角的账本，支起身子看了好几回。


云烨起身从墙角捡起账本放在辛月的手里埋怨道：“操心了几十年，到现在还是一个守财奴，那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值得睡不安稳？”


辛月鼓囊几声，把头埋在云烨的胳膊底下终于安心的睡着了……


云烨醒来的很早，今天是书院放榜的日子，也是玉山城最热闹的一天，他答应皇帝今天陪着他好好看看盛景，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看海纳百川的气势。


那日暮嘟着嘴走了过来，坐在云烨的身边，既不吃饭，也不说话，辛月不理睬，铃铛和小苗只是好奇的看着，不吱声。


云烨把粥碗推过去笑着说：“以后喜欢穿那些衣服，咱们在房间里穿，不要在院子里瞎胡逛，被外人看见我可就太吃亏了。”


铃铛和小苗扑哧一笑，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只有辛月恨恨地说：“再敢穿的透皮露肉的出去，我就把你的腿打折，好人家的女子有谁是那么穿的？要不要脸了？”


“我看见西市上的那些胡姬就是这么穿的，而且，妾身在参加姐妹会的时候，道王家的妾侍也是这么穿的……”


“能比点好人家不？你是什么身份，那些妖精是什么身份，人家头上插一朵大牡丹就敢不穿衣服的站在台子上唱歌，你怎么不去学？论到官职你都有五品了，一点都不知道自重。”


辛月的话让云烨喝进嘴里的粥差点没喷出来，难道说长安城里的妇人已经开放到如此地步了？辛月见丈夫看着自己，黑着脸说：“前些天牡丹花开得艳，道王家的牡丹在长安是数得上号的，道王妃邀请妾身去道王府赏牡丹，说是还有最新的歌舞可以看，据说是从新佛经里演变出来的，咱家有天魔舞，妾身本来没打算去看。


后来妾身拗不过那日暮，就带着她一起去，结果，差点气死妾身，好好地在园子里赏牡丹，吃酒，打麻将，过的很舒坦，可是道王妃偏偏在园子里搭了，一个台子，还告诉我这场戏有个名头叫做人比花娇。


妾身原本很期待，以为和往常一样，都是些没出阁的小娘子在头上插牡丹让我们看，好给小娘子找个好婆家，这在长安城流行好多年了。


结果出来的全是不穿衣服的妖精，头上插一朵牡丹，肚脐眼上贴着一朵大牡丹就敢搔首弄姿，妾身还以为是谁家的小娘子，问过之后才知道都是有钱人家的妾侍，这就差点把妾身活活的气死，那日暮这个夯货，居然还拍着手叫好，活活的丢死个人。”


云烨笑而不语，大唐的富贵奢靡之气已经快到了极致，域外的一些歌舞风俗也就逐渐的流传进来，大食人的妻女，其实就是财富，和骆驼牛羊是一样的，拥有多少女人已经是身份的象征，现在这股风气也慢慢地进入了大唐，影响着大唐的社会，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大唐人恪守的观念。


玄奘从西域取经归来之后，后面又有无数的僧侣借道吐蕃，或者乘船下了南洋，最后用很短的时间就到达了天竺，抱着学习的态度将天竺佛经不论好坏全部运回了长安，现在在赦建慈恩寺常年有数百名僧人正在译经，玄奘和尚拜访云烨的时候曾经说过，中土佛教和天竺佛教有这很大的差别，婆罗门种姓在天竺大行其道，但是在中土，佛门并不是最高贵的一群人，所以他们看做很正常的事情，到了大唐就会显得格格不入，这很有可能是佛门的灾难。


根据玄奘解说其中有一支专门供奉欢喜天的印度僧人他们根据远古时期天竺被波斯人的先祖入侵的时候，天竺土著民族出现了很多杀敌女英雄，她们以其女性所特有的灵美来诱惑敌人而将其斩获，广为后世人士所称颂，为此人们还编成许多神话故事在民间流传。后来，这些传说被他们演绎之后就成了欢喜天，主张以性欲超度现实的残酷。


因为大食人再一次入侵了天竺，他们再一次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所以，希望光大自己的教派用另外一种法子来消灭自己的敌人。


云烨认为除非大唐男人死光了，才有可能牺牲女人的色相去杀敌，所以对这件事情不予置评，这样的说法在大唐这个雄风赫赫的国度里没有任何的市场，只是没有想到圣洁的莲花女在大唐竟然演变成了供人亵玩的牡丹女。


云烨放下筷子擦着嘴对辛月说：“这里面是有缘故的，那样的舞蹈其实算得上是天竺人的战舞，女子用自己的身体当武器杀敌，在大唐只是变味了而已。”


“他们的男人死光了？”辛月斜着眼睛看了丈夫一眼，她认为夫君在帮着那日暮说话。


“哦！没有，他们的男人打不过别人……”云烨站起身在那日暮撅的很高的嘴上扭一下，就笑着出了家门，旺财早就被马夫收拾的漂漂亮亮的等在大门口。


见到云烨就走了过来，看到旺财鬃毛上拴的蝴蝶结，就知道这是自己闺女的杰作，见云露云香趴在门上看着自己，就走过去，摸摸云露的脑袋，在云香的脸上亲一下，保证很快就回家，这才和旺财一起出了门。


刘进宝打着一把大伞帮着云烨遮太阳，今天的日头很毒，一出门就被热浪差点撵回来，外面不光是有热浪，还有人浪，一波接一波的看不到头尾。


进入玉山城的时候，云烨才真正有了宝马雕车香满路这样的盛况，每一年书院招生的时候，也是长安淑女联袂出动的时候，但凡是大唐有出息的少年，都会出现在玉山书院的大门前，跳不过这道龙门，即使再有才华，也不会被承认。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现在反过来说也成。


见到李二的时候，发现李承乾也来了，站在大殿上接受皇帝的白眼，李泰笑的弥勒佛一样帮着大哥说好话，说自己早就看武德殿不顺眼了早就有拆的打算，现在被大哥拆了正是时候，大打算建造一座斗拱飞檐的辉煌宫殿，看不上工部给的图纸。


“你弟弟大度，帮你说好话，云烨到了朕跟前也是胡说八道一通，长孙冲，独孤谋都说是自己的错，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才酿成大祸。


总之，有错的是他们，该死的是黑齿常之，只有你李承乾没错，按理说朕应该高兴，臣子们都是好样的，为君父掩饰过错，朕只是想问你，他们住在太极宫里，真的碍你的事情吗？”


李承乾无奈的跪倒在地请求皇帝处罚。


不能让李二张嘴，他现在说出来的话恶毒的让人没法听，而且对谁都是这样。


“陛下，微臣想到了如何大破您的处处烽火的计谋，只要微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掉河洛就能盘活整个局面。”


云烨一边大踏步的往进走，一边急不可耐的地说着自己的主意，搓着双手恨不得现在就和李二在沙盘上大战一场。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二节 根源


李二见到云烨过来，立刻就张嘴乐了，抛下李承乾兴致勃勃的说：“你有法子了？哈哈哈，朕倒是要领教领教，看看你面对隋末时的局面如何应对。”


李泰立刻就把老爹的轮车推走，跪在地上的李承乾这才长长的吐了口气，云烨朝沙盘室指指，李承乾立刻就心领神会，站起来和云烨一起进了沙盘室，他早就听说自己老爹和大唐的名臣宿将在沙盘上将大唐天下搅的烽烟四起，他心中很不服气，自己也算是殚精竭虑的为大唐操劳了，怎么可能将天下弄成这副惨状。


进了沙盘室，随意的往沙盘上瞄了一眼，他的鼻子差点就被气歪了，没有其他原因，只因为他的王旗只能插在长安城，颜色和自己王旗一致的云烨的将旗，可怜巴巴的守着运河，岳州，岭南，雍州一代，其余的地方插满了五颜六色的造反旗帜，大唐的大好江山，已经完全被人家瓜分的四分五裂了。


李二坐在轮椅上拿着长长的竹竿子，指到那里，立刻就有宦官将旗子插在那里，每一个旗子的变化，就代表着一个势力的进退。


做完标记，宦官就会变化记录在册，誊写在巨大的黑板上，天下局势一目了然。


“朕再一次压缩你的战略空间，江淮之地朕要定了。”


云烨摇摇头说：“守江必守淮，这是常理，陛下，就凭您手下那几艘破船，就想突破我长江天险，是不是太儿戏了？


微臣在江陵驻守有舰队，之所以迟迟不用，就是在等待您的军马出现，能借用长江水让您遭受重创，正是微臣盼望已久的事情。”


云烨说着话，把手里的竹竿子点到荆州的位置上，笑着说：“陛下以为这里江流开阔，水流缓慢，最终要的是江水很浅，欺我巨舰不能进入，殊不知，微臣还有一个选择，只要炸开拦江河堤，您驻守在麦城，石首的大军只能成为鱼鳖，就算陛下早有准备，立马石首山，但是四面全是大水，而石首距离岳州极近，两路大军围剿之下，陛下唯有走魏武帝的老路，那就是败走华容道，进入茫茫的洞庭水泽，到了那个时候，天时地利人和，全部操诸于微臣之手，恐怕陛下自己到时候都有被擒之忧。”


李二哈哈大笑道：“朕不信你敢行此倒行逆施之事，莫要忘了，江淮自古乃是人烟稠密之所，这么做就不怕天罚吗？”


云烨摇头道：“陛下才是搅乱天下的元凶，只要擒住陛下，天下的其他盗匪自然会一鼓而平，所以付出一些代价还是值得的，再说了，到时候抢先告诉百姓，是您为了阻止大唐舰队进入荆州首先掘开河堤的，微臣的信誉还是不错的，至少岳州的百姓一定会相信，到时候请太子殿下去岳州祭祀死去的灾民，民愤自然会安定，您知道的，太子殿下在岳州可是有贤王称谓的哟。”


李承乾听到云烨这么说，心里畅快的如同吞了一粒冰丸，全天下最希望李二倒霉的人是谁？自然就是李承乾。


云烨不等皇帝说话，接着说：“只要微臣不反，青雀不反，说实话，大唐天下还真的没有什么危机，咱们在沙盘上连续作战两年了，这两年来，陛下手里的火器快用尽了吧？您最大的缺憾就在于没有源源不断的火器供应，但是微臣不缺，只要有火器，微臣就能席卷山东河北，青雀就能进军蜀中，小黯不可能是青雀的对手，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投降，一旦山东，河北，蜀中平定，陛下您的老巢自然会有承乾带着大军进剿，晋阳平定之后，河洛的独孤谋不过是在插标卖首而已，辽东的长孙冲，也只需派一偏师，就能手到擒来。


中原平定，太子殿下只需一纸檄文，说明过往不究，微臣就不信东南平定不下来，至于盘踞在朔方的李绩，西域的孙仁师，薛仁贵，微臣只需再来一次西征而已，他们也只能踏上突厥人的后尘，将自己的生命耗损在无休止的征战之中。


说实话，陛下，百年之内，微臣看不见发生大规模战乱的可能，至于百年之后的事情，就只有天知晓了。”


李二有些沉默，李泰接着说：“父皇，我和烨子早就把生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大唐，骨肉全部融汇在这个帝国的山水之间了，这个国家的皇帝是父皇您，将来的皇帝会是我大哥，但是这个国家也是我和烨子的，不管是玉山书院，还是武研院都是我们的心血所系，谁要破坏它，第一个跳出来的一定是我们。


孩儿这些年走了很多地方，看到了很多动人的风景，但是最动人的却是活在大唐这片土地上的人，红日的初升，孩儿会感慨，云遮烟锁的高山孩儿会赞叹，驾一叶扁舟遨游于五湖四海对月高歌这样的豪情永远都让孩儿向往。


至于皇位，呵呵，孩儿甚至觉得我大哥亏了，说起来是他在坐皇位，相同的，他又何尝不是被那个皇位牢牢地锁在上面动弹不得。


孩儿身为天下间最尊贵的亲王，这个权利已经足够我使用的，烨子身为公侯第一，这个权利也够他使用的，孩儿总是认为，权力和吃饭一样，按照自己的量拥有就好，一旦没了节制，就是被活活撑死的下场。”


李二抓着自己胖儿子的手，轻轻地拍着说：“你才是我们皇家的宝贝！父皇愿你福寿绵长，好了，既然造反也会被人家剿灭，那就不造反了，我们一起出去看看我大唐海纳百川的气势，去看看那些汹涌的人才洪流……”


李泰笑嘻嘻的推着父亲往外走，李承乾和云烨走在最后，长孙站在帷幕跟前本来想跟上，想想，却缩了回去，有时候男人间也需要一些空间。


“你孝期已满，出来帮我把！”李承乾小声的对云烨说。


“我驻守玉山城就是在帮你，一旦陛下大行之后，你记得找人来接替我，我打算进书院当先生了，能帮你们李家的，我都帮了，现在该我清闲一阵子了。


你看看面前的这些少年，将来都会是你的臣子，用好他们，管好他们！”


云烨和李承乾的话，李二没有听见，他和李泰说笑的很是高兴，拿手指指着远处高高挂起来的红榜，面庞都有些潮红。


云烨不打算出仕了，他对长安城都有些厌倦了，此生老死玉山，对他来说也是很不错的事情，自己的祖坟就在玉山，如今自己就是在守卫自己的祖坟，就像是在守卫自己的家一样。


千秋霸业也不过是一缕烟云，杀人无数算不得好汉，颜夫子，李纲先生这些人才是这个世界的脊梁，叱咤朝堂，指鹿为马又能如何？亮煌煌几页史书就能说尽一生功业。


榜单下面有人手舞足蹈，有人嚎啕大哭，有人击掌祝贺，有人黯然神伤，这里就能看尽世间百态，何须走上朝堂。


有人在遍洒金钱，引得顽童争相追逐，这是富豪在为自己的儿子庆贺。有人刻石为记打算来年再战，却被兵丁押走，到了无人处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不管是幸喜若狂的，还是黯然神伤的，都让李二欢喜，就是那几个挨揍的，李二都看得津津有味，这一切都表明，世上的才子都希望能被李家所用。


开宴，必须开宴，李二拍着轮椅的扶手急不可耐，无数的骑兵就带着皇帝的邀请窜进了长安城，今天，他准备将自己的老臣子全部请来，不为别的，就是喝酒，唱歌，跳舞，大吃大喝……


这是最俗气的一种庆贺方式，却也是最炽热的一种饮宴，没有规矩，没有尊卑，面前只有大碗的酒，大块的肉，大堆的篝火，就像他祖先在草原上进行的庆典一样。


李承乾很希望戴上一个狼头下场子跳舞，屁股都有些坐不住了，篝火旁穿着暴露的女子用力的扭动腰肢，狼皮鼓低沉的声音直入心肺。


李二端着酒碗不断地大声喊着饮胜！底下的臣子免冠跣足，大声的回应，老礼官脚步踉跄，还未说话，先打了酒嗝，唱礼未半，一头栽倒在草地上呼呼大睡，无人以为忤。


老臣举着猪腿高歌，怀念往昔的岁月，李二敲着铁剑作和。作诗的会被拉去灌酒，唱歌的会被赏赐美酒，拎着火把互殴的，会有金杯砸过来。


这是一次最彻底的宣泄，也是李二正式向世人宣告自己的时代结束了。


云烨的脚步轻盈，就像是一只狸猫，在躲过了无数双要把自己拉去喝酒的大手，想起事前李泰要自己一定要救他的嘱托，从美女群中找到了左拥右抱的李泰，肥胖的王爷已经快要浑身赤裸了。


拖着李泰的脚在草地上艰难的行走，兴奋地已经不知道天南地北的李承乾，猛地扑在弟弟肥硕的肚皮上，被弟弟嘴里喷出来的呕吐物溅了一脸，抹一把脸，依旧兴奋莫名。


该死的，谁给旺财灌了那么多的酒，如今四蹄朝天，还不住的抽搐……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三节 平淡的禅让


禅位，乃是国朝的大典，万万不可轻忽。


大唐皇帝曰：“天元煌煌，朕为首长，言出即法随，摩天之楼台，九环之锡杖，莫若朕金口一诺，建楼阁，造锡杖，徒费国帑，于民无益，今禅位于承乾，可有异者？”


百官阁僚拜服于地，鸦雀无声，这一刻只有李二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天空大雁方鸣，弩箭穿喉，山中猛虎啸之，钢刀临头……


元章先生衣着严整，黑色的夹襟喻示着他是今日的礼官，一步步的迈上万民殿，朝大殿上的李二三拜九叩之后，方开言道：“自尧舜以来，未尝听闻有禅位者，即使有也是畏惧兵革之威，自尧舜之后，陛下开先河，老臣为陛下贺！”


李二哈哈一笑道：“也为大唐贺，朕开先例，自当着为永例，后世帝王，自感精力不济，就当效法于朕，禅位新皇，扶上马，送一程，护我大唐千秋！”


元章再拜道：“喏！”


李承乾拜道：“喏！”


万民宫前的百官一起跪拜道：“喏！”


长孙带着后宫的嫔妃，公主，王妃以及所有有品级的贵妇一起下拜道：“喏！”


礼官将三牲送上，李二摘去通天冠，缓缓走到供桌前，将三柱粗大的香插了上去，拜了天，拜了地，拜了祖宗之后，就拂袖而去，褪去了黄袍的李二，腰板依旧挺的笔直。


元章作为大唐仅存的三公之一，来到供桌前，再次下拜，从桌子上取过架在檀香木架子上的诏书徐徐展开，仔细看过之后，才转过身，面对跪拜在丹樨下的太子，以及文武百官展开诏书，轻咳一下大声的念道：


“五运更始，三正迭代，司牧黎庶，是属圣贤，用能经纬乾坤，弥纶区宇，大庇黔首，阐扬鸿烈。革晦以明，积代同轨，百王踵武，咸由此则。朕已年高，无力控局，太清云始，见困长蛇，承圣之季，又罹封豕。爰至天成，重窃神器，三光亟沈，七庙乏祀，含生已泯，鼎命斯坠，我李、元之祚，有如缀旒，静惟屯剥，夕惕载怀……”


李二牵着长孙的手侧耳倾听了一阵，呵呵一笑，就登上自己的御撵，准备起驾回到玉山城，今天，这里是属于新皇的天下。


抬眼看看车架前那具雄壮的身子笑道：“尉迟，今日乃是新皇登基之时，你不去朝拜，给朕当什么驭手啊。”


尉迟恭回头笑着对李二说：“老臣的老了，伺候不了新皇了，还是交卸了差事随陛下一起去玉山城养老比较好。


陛下不知，贞观老臣都是这个意思，您看看左右就知道了。”


断鸿笑着拉开帷幕，李二发现当年随着自己打天下的老臣子如今都围在车驾左右，文臣在左，武将在右。


已经老得快死的宇文士及晃晃悠悠的坐在马上拱手道：“别看老臣年迈，如今还能骑得了战马，还能陪着陛下说几句笑话，既然陛下要归隐田园，怎么能少了老臣。”


李二嘿然一笑道：“你还是下马坐车吧，朕担心到不了玉山你就会被马颠死。”说完又指指后面几个老的不成的臣子说：“你们也一样。”


李靖大笑道：“微臣等武将就不必了，此去玉山一路平坦，我等正好纵马狂奔。”


李二看看须发皆白的李靖没好气的说：“省省吧，掉下来一两个被马踏死，得不偿失，”说着话他从武将群里看到了顶盔掼甲的云烨，招招手示意他过来，指着周围这群白发老臣对云烨说：“他们当山野闲人朕可以同意，你小小年纪混进来做什么？”


云烨笑着说：“您和这些叔伯全部退下来了，要是晚辈不在，您们的生活还有个什么意思，难道说整天喝酒吃肉？


麻将咱们暂且不说，桥牌会打吗？门球会打吗？蛐蛐会斗吗？何为养生汤？什么是绝世美食？酿酒这种事情，诸位叔伯谁会？


其实啊，微臣最大的本事就是玩，吃喝玩乐才是微臣的本质，所以诸位长辈如果不想后面的日子过的无聊，万万少不了微臣啊。


更何况，诸位长辈的《回忆录》还要编篡，这是要放进玉山书院图书馆的，尤其是陛下和娘娘的《回忆录》，更是珍贵无比的史料，卫公对现代战争的思考，也是重中之重。将来书院修我大唐史册的时候，只需要将诸位叔伯的《回忆录》印证一下，就会有一本活脱脱的史书出现，这些事比起微臣上朝做官，重要的太多了。”


看到自己的旧部，李二的心情显然非常好，见那些老臣全部换乘了马车，这才拿脚跺跺车板，尉迟恭抖抖缰绳，八匹马拉的车架就缓缓地驶出了皇宫，这一次李二带走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将一个干净无比的皇宫留给了李承乾，他希望李承乾能不受到任何的掣肘施展他自己的才华。


自皇帝的车驾驶出皇宫的那一刻起贞观朝在贞观二十九年戛然而止，李世民整整在位二十九年，比历史上的在位时间多出来了八年。


也就在李二的马车驶出长安城的时候，钟楼吗，鼓楼，同时鸣响了一百零八下，万民宫前焚化的奏表变成了青烟，将天下改元的消息送上了九天，也就在这一天，泰兴元年开始了。


披着光明铠的武士，背着新皇的诏书，将改元的消息送到了中华九州，于是，无数的贺表蜂拥而至，十六卫的大将军也开始逐一进入皇宫，宣誓向李承乾效忠。


禅位的风波也不过热闹了三个月而已，大唐已经形成了自己固有的运转方式，并不因为换了皇帝而有什么改变，天下很快就安静下来，百姓们也开始使用泰兴元年铸造的新币，李承乾非常的有孝心，年号变了，但是上面的人像却没有任何改变，依旧是李二的侧影，也就是说，以后大唐不管皇帝是谁，钱币上的侧影只会是李二。


长安城里有最高大的李二骑马塑像，玉山城李承乾认为也应该有他爹的造像，于是就把鹰嘴崖边上的一座石头山，硬是给弄成了李二的头像。


李泰比较喜欢自己母亲，于是长孙的头像也就出现在李二头像的边上，现在只要靠近玉山，就会看见两个硕大无朋的脑袋杵在那里。


这股风潮延展开来，就变成每座大城市里都出现了这个东西，于是李二夫妇的样子满大唐的百姓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


知道李承乾的打算，他家的李代祖宗都装在坟墓里面，现在不好把自己的爹妈活埋，于是就高高的供起来，放进神龛，你都成神了，就不好意思和儿子争着做皇帝了吧？


很奇怪，李承乾立了皇后，但是却没有立太子，李象怂恿一群文官上奏，催促皇帝立储，结果勃然大怒的李承乾一纸诏书就将李象撵回了衡山封地，严令他再没有接到诏书之前，不得离开衡山，否则就以家法处置。


玉山的半夜时分，云烨挑着灯笼鬼鬼祟祟的在山坡上不断地掀开石头找东西，辛月也提着一个灯笼，只要夜猫子叫一声，辛月就会往丈夫身边凑一下。


“夫君啊，咱们回去吧，您要抓蛐蛐，咱们等天亮了在来抓好不好？晚上摔一跤伤着了怎么办？”辛月瑟瑟发抖的抱着胳膊，很想离开这片让她感到不安的土地。


“早就说不让你来了，那日暮和小苗哪一个跟出来也不会像你这么唠叨，程伯伯的青花大将军的翅膀被人家的大力魔王咬下来了，这几天一直在发疯，想要陛下的青狮子，结果陛下不给，给自己的老家山东去了急信，让老家人无论如何也要给他弄些厉害的蛐蛐回来，这两天就该到了，你不知道天底下的蛐蛐就数山东的最厉害，有一些吃过尸体的蛐蛐最是勇猛，叫做棺材头，非常的难得，咱家的蛐蛐很丢人啊，我打算抓一些偷偷的从程伯伯的蛐蛐笼子里换过来。你要是害怕就先回去，我插好草标也就回去。”


云烨再一次的将一根晒干的白腊草插在一个石头边上，又侧着耳朵听了一阵子，非常的满意，这里面一定有一只壮硕的蛐蛐。


辛月虽然害怕却不愿意离开丈夫，虽说这里已经是军事戒备区，闲杂人等过不来，可是万一要是窜出来一两只野兽来也非常的吓人。


脚底下踩着一个软绵绵的东西，辛月惊叫一声，扔下灯笼就死死地抱住云烨发抖，灯笼被扔在地上着火了，云烨定睛一看，原来辛月踩到了一条蛇，那是一条很肥硕的菜花蛇，可能被火吓住了，盘成蛇阵不动弹，云烨一面抱着辛月，一面拿自己的手里的这根带叉子的棍子，死死地按住了蛇头，装进腰里的鱼篓。这东西原本是装白腊草的，现在有蛇可装，白腊草不要也罢。


装好了蛇，云烨才有机会看辛月，这婆娘已经被吓晕了，怪不得这么沉，抱着老婆找了一块大石头，将她放在上面，褪掉她的袜子，拿灯笼照一下，果然，她被蛇咬了，咬了一个细密的小圆圈，还好是无毒蛇，要是有毒的就糟糕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四节 生活


辛月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丈夫的背上，两条腿缠在丈夫的腰上，一双温暖的手托着自己的大腿根，这让她有些羞赦。


云烨见老婆醒过来了，捉狭的拿手抓一把辛月丰腴的大腿根，并且发出一声轻笑。


空旷的山谷里只有俩个人，这让辛月的胆子大了起来，一张嘴就叼住丈夫的耳朵，舍不得下力气咬，最多就算是含着。


“你被蛇咬了一口，不要紧，蛇没有毒，我拿水给你洗过了，回到家里再用酒精洗一遍就没有问题了，不过，青霉素你还是要用一点的，免得发炎。”


辛月听不见丈夫说什么，只是在认真的感受俩人的肌肤摩擦，这让她感觉非常的舒服，双臂揽住丈夫的脖子，侧着脑袋看天上的月亮。


今晚的月亮，不大，还有些残缺，不过亮度非常的足，除了高山阴影处的黑暗，月光所到之处，都是一片银白。


山谷里本来虫鸣不绝，畏惧于丈夫沉重的脚步，纷纷闭上了嘴。


“分量增加不少啊！”


辛月知道丈夫已经累了，但是她不愿意从背上下来，抱得紧紧地小声说：“妾身进门的时候也是您背的，那时候干嘛不说！”


“那时候我是一个穷小子，能有一个媳妇背回家就不错了，重不重的哪敢挑三拣四，早点背回家洞房才是真的，这些年可将你喂养的甚是结实，哈哈……”


想起自己成亲时的样子，辛月也笑了起来，那时候自己的头发又黑又粗，梳惯了闺女的发式，怎么样也盘不成妇人的发髻，还是婶婶发狠，用了三把梳子别在头发上，这才驯服了那些头发……


“知道不，刚才在月光底下，帮你洗小腿上的伤，结果淫性大发，将你摸了个通透，哈哈，谁让你这几年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睡到床上都要裹上睡衣，还把带子系死，防我跟防贼一样……哈，今晚算是过足了瘾。”


辛月叹了口气说：“别人家的妇人，到了我这个年纪，人家夫君就不碰了，好些人都是靠着捡豆子熬过长夜，女书上说，到了这个时候妇人就不该起邪念。”


“胡说八道，然后一个个的都给弄成变态？自家的男人倒是可以去找小的？别信那些屁话，娶个老婆回来只用二十年，亏死了！”


辛月羞恼的在丈夫的头上拍一下，但是却把他搂得更紧了。云烨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有一弯小溪，辛月的小腿需要再仔细地洗洗才好，冰凉的泉水也能帮着消肿。


听着丈夫沉重的喘息声，辛月想下来，却被他阻止了：“好好地在背上趴着，肉肉的舒坦，你说我们要是在给寿儿生个小弟弟，他会是什么表情？”


辛月噗嗤一声笑了，丈夫的这个捉狭的性子看样子是改不掉了，不过也就是这样的人，才让自己稀罕，皇帝也见过俩个，也就那么回事。


冰凉的溪水浇在火辣辣的伤口上，有说不出的舒服，辛月看着满脸汗水的丈夫在用手帕给自己清洗伤口，不由的伸出手，接了一滴汗水，放在手掌心看，不一会汗水就不见了，似乎渗进了自己的手掌，人家说夫妻本为一体，看来不假。


小溪的源头处就是家，依然是五间宽敞的草房，辛月看到提着灯笼出来找自己的小苗，心里有些恼火，也不知道火气是从哪里来的，总之非常的生气，以至于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云烨似乎看透了辛月的心思，在她的腿上拍拍，细心地帮她穿好鞋子，再一次把她背了起来，迎着小苗走过来的方向走去，边走边喊：“不用找了，这不是回来么！”


小苗眼尖，一下子就看到辛月腿上包裹着的手帕，急声问道：“可是伤着了？”


“被蛇咬了一口，还好不是毒蛇，绿油油的那种菜花蛇，被我抓回来了，明天剥皮，熬蛇羹，敢咬我老婆，反了他了。”


小苗一来，辛月就没了说话了兴致，对于小苗的问候也就哼哼两声，算是做了回答，当小苗说明天晚上她陪着夫君去抓蛐蛐，却被辛月断然拒绝，明晚她依然要去。


第二天鸡叫的时候，铃铛在生火做饭，云家人一致认为，云烨之所以喜欢住到荒山里面来，就是为了怀念和祖师爷在荒山里生活的时光，所以每年的七八月，云烨和四个老婆还有孩子们就会住到玉山的这条荒沟里，自己劈柴，喂马，挑水，做饭，除了守卫在远处的家将，一个仆人都不带。这在云家已经形成惯例了。


云露和云香已经出落成了两个漂亮的大闺女，大清早的就提着篮子，带着妹妹拖着四岁的弟弟出门去采摘金花菜，其实就是苜蓿芽，自从张骞把这东西带回关内之后，很快就成为牲畜最重要的饲草之一，这东西不但牲畜喜欢，人也很喜欢吃，云烨全家人都喜欢凉拌着吃东西，只有旺财喜欢吃什么调料都不放的。


辛月难得睡个懒觉，昨晚夫妇二人的兴致很高，身子非常的疲惫，这里不是云家大宅，没有那么些规矩需要遵守，所有云烨就让她多睡一会。


大清早自然需要帮着老婆报仇雪恨，在这个荒谷里面吃蛇肉也不是第一次了，云峥拿刀子在树上砍了一根指头粗的树枝子下来，又把残存的那半截树枝子削尖，那日暮从竹篓里抓出那条该死的蛇，想都不想的就把它串在那半截树枝子上。


剥皮子这种事情那日暮非常的擅长，拿自己镶满宝石的小刀子在蜷曲的蛇脖子上割出一个T字形的伤口，拿自己长长的指甲轻轻地撕开蛇皮，等到可以用手抓住的时候，就用力的一撕，嗤啦一声，整张蛇皮就完整的被撕了下来，铃铛捂住眼睛不敢看，小苗倒是没有任何感觉，端着小盆子准备等那日暮处理完之后就把这条蛇拿去清洗。


熬制蛇羹是一个精细活，所以必须由云烨自己亲自动手，切成小段的蛇肉滗去血水，什么都不放，就这样熬煮，等到蛇肉从骨头上全部褪下来，把骨头扔掉再把蛇肉打散，调上调料，一锅满是肉丝的羹汤就做好了，乃是天下极品。


闺女回来了，篮子里装满了苜蓿芽绿莹莹的好看，倒是儿子全身都湿透了，云露的花裙子掖在腰上，露出白生生的小腿，她也湿了半边身子，一只胳膊挎着篮子，一只手揪着云雷的耳朵气呼呼的。


云烨看见张着嘴无声的笑了一下，云露农家小户闺女的做派，看起来极是质朴，这样的闺女才会招人喜欢。


“四娘，小雷好好地路不走，偏偏要往小溪里面跳，您也不管管。”


小苗教训儿子的手段非常的简单，拎起来在云雷的屁股上狠狠地抽了两巴掌，这就是她所有的手段，云雷早就不怕了，气恼的揉揉屁股，又扒拉两下耳朵，就跑到云烨的跟前喊着爹爹要吃的。


母亲发了威，父亲就不能再打骂，云烨领着儿子回屋子里换衣服，刚把小家伙脱光，用大毛巾包着擦身体，李泰就进来了，这家伙有一个常人难及的本事，那就是总能赶在云家有美食的时候过来。


李泰扒拉一下云雷的小雀雀笑着说：“堂堂的无敌悍将，堂堂的楚国公，堂堂的一代学宗，居然在干妇人女子才干的事情，世人不知，否则一定会责怪你不务正业。”


云烨不屑一顾的回答道：“这才是我该干的事情，至于放马西域，纵横朝堂，书院里引经据典那才是闲的没事才干的事情。”


“嘿嘿，还真是马放南山，刀枪入库了，说真的，希帕蒂亚要我过来问问，什么时候把香儿嫁过去，我儿子已经十六岁了，香儿也十七岁了，到时候了。”


云烨看着李泰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说：“你那个混血的儿子，非要娶香儿不成？我家可是根正苗红的汉人，坏了血统怎么办？”


李泰最听不得这句话，撕着云烨的脖领子口沫横飞的说道：“你家的大闺女不是也是混血吗？你凭什么说我儿子。”


云烨无奈的说：“那不一样，小暮那是颜老先生亲口背书承认是我汉家苗裔的，你儿子可没有这一道护身符，要是他们成了亲，到时候给我生一个蓝眼睛的外孙，别人会质疑云家的血统。我打算把云家打造成累世大族，血统不能乱！”


李泰松开云烨的脖领子点点头说：“也是一个道理啊，你说我去找谁来证明我儿子的血统？我父皇不成，我大哥也不成，到现在人家还在还说我们家是鲜卑人。”


“傻啊，袁守城那个老混蛋起死回生了，你去找他，他是天生的骗子，一定会给你一个完美的答案的，别说你儿子是蓝眼珠，就算是红眼珠他也会给你搞定的，等你把这事情搞定了，再来求亲也不晚。”


云烨给儿子穿好了衣衫，又在孩子手里塞了一根昨天的酱骨头让他啃，这个年龄的孩子正是练习咬劲的时候。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五节 全是奸臣


李泰吃着苜蓿芽喝着蛇粥，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问云烨：“那个被长安人叫做英雄会的宴席有没有你的份？我听说人家已经在大散英雄帖子，很有一股子江湖草莽的意味啊。不知道有你的份没有？”


“本来有，后来没了，我儿子拿帖子折了纸飞机，那纸不软不硬的，用来折纸飞机最好，我也就没有劝阻，听说没有请柬进不了会场，所以我去不成了。”


云烨说着话，一面疼爱的在儿子的小脑瓜子上揉一下，还帮着他把嘴上的油渍擦掉，本来就不愿意去，现在儿子给了自己一个非常合理的借口。


“我也不去，不过希帕蒂亚倒是很想去，我就把请柬给了她，她说喜欢吃雪龙肉，除了那里别的地方吃不到。”


“我们兄弟想吃雪龙肉，就让他们直接送过来，谁有工夫去凑热闹，其实我唯一好奇的就是那个新的袁守城，我也想听听袁天罡是怎么称呼这个年轻人的。”


李泰大笑道：“这你可没有道理笑话人家袁天罡，为了保持道家的神秘性，就算是下跪磕头都没有问题，虽说都水监已经查到这个袁守城其实就是袁天罡的小儿子，人家抵死不认，你没有任何的办法，我们也没有必要给自己树一个仇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没打算揭穿，只想看看老子跪儿子的时候老天会不会打雷。”


“算了，就当是给我一个面子，我们俩也去，这不是要为徽儿正名嘛，这个骗子还有用处，再说了，你不想去看看你当年抓到的那两只羊鹰？”


李泰的话成功的激起了云烨的好奇心，当年那两只羊鹰带回中原之后，立刻就变得半死不活的，没办法才交给道门将羊鹰带回大雪山，这两只幼年的羊鹰还不能适应关中的气候。


突然间听到羊鹰被带回了中原，云烨就觉得有必要走一遭。


旺财比较倒霉，昨天见到一只刺猬，好奇心大作咬了一口，结果半边嘴巴被尖刺扎的全是小洞，如今正在用一边的嘴嚼苜蓿芽，云露给旺财的嘴巴上了白白的药粉，所以现在看起来非常的滑稽，见云烨打算出门，立刻就跑了过来，它现在基本上不离开云烨。


前些天马夫打算给旺财换铁掌的时候，拿刀子削蹄甲，发现旺财的蹄甲都不太长了，这就是缺钙了，云烨就让他们去小河里捞取一些贝壳，拿回来蒸煮过消毒，拿磨子磨成粉，让马夫将这贝壳粉活在旺财的马料里面喂它吃，以前见人家对下软蛋的母鸡用过这一招，不知道用在旺财身上会不会有用，幸好旺财还喜欢吃，这就说明对症了。


宴席办在青牛观，这里是皇家道观，袁天罡请示过李承乾之后才获得在这里举办宴席的权利，道门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筹备好的盛会，不用想一定会奢华到极致。


主角就是冒牌的袁守城，李承乾对袁天罡的好感很深，都水监在探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除了很少的几个人知道外，他对都水监下了封口令，皇家不干涉道门的事情，但是也不会旗帜鲜明的支持，平衡的游戏嘛，李承乾现在玩的很熟练。


都说众正盈朝才是富国强民的气象，但是现在李承乾的朝堂里全是奸人，长孙冲，独孤谋，许敬宗，再加上刚刚提拔上来的李义府，一群奸人硬是把国家治理的风生水起，国泰民安，以至于有人上书奏请皇帝不要轻易地改变国家目前的局面。


不知道这群奸人在看到这样的文书之后会不会惭愧，但是大唐的国力继续在提升，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青牛观已经被兵丁层层护卫住了，闲杂人等自然不能进去，一位威风凛凛的年轻胡人按着腰间的长刀，一个个的检查所有人的请帖，看样子不打算放过一个滥竽充数者。


“这个人就是索元礼，听说是出名的敬职，我高阳姑姑想要进入皇宫，因为没有事先获得皇帝伯伯的允许，这家伙，宁愿被我姑姑活活抽死，也不愿意放行，后来还是皇帝伯伯知道了才下令让姑姑进宫，结果那个家伙已经被抽的半死了。”


李徽就是一个文静的少年，虽说黑头发长着一双淡蓝色的眼珠子看起来有一种妖异的美，这孩子本性却是非常不错的，帮着云烨抓着云雷，向两位长辈解说这个胡人。


“这家伙将来会成为一个酷吏啊，不知变通的人，必然刻薄，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说法，张汤，致都都是这样的人，强项令的说法源远流长，这家伙竟然做到了，你大哥招收属下怎么全部招收的是一群极品啊？”


云烨微微的掀开马车帘子，瞅着前面的这个年轻的胡人，忽然对马夫说：“直接进去，若遇阻拦杀之！”


李泰赶紧拦住云烨，小声的说：“这事是高阳不对，咱们不用帮着高阳，这样直接杀人，我大哥脸上会非常难看的。”


云烨见李泰阻止，也就不再坚持，重新躺回座位上对李泰说：“你现在不杀，将来你会后悔的，而且还是非常的后悔！”


李泰不当一回事的撇撇嘴说：“杀这样一个人有辱你我的身份，他想让我后悔，得先有资格再说。”


云烨神秘的笑了一下，拍拍李泰的胳膊说：“但愿你将来还能笑的出来！”


拥挤在青牛观前面的马车，见到魏王的车架过来了，纷纷的避让，刚刚说到的高阳，竟然从自己的马车上一跳就跳上了李泰的车架，坐在马车前面的房遗爱不由得抽搐一下脸庞，快四十岁的妇人怎么就学不会规矩，倒是坐在后面的房玄龄却呵呵的笑了一下，并不以为儿媳妇做的有什么不对。


李泰的马车里顿时香风四溢，云烨皱着眉头说：“引蝶香这种香水，是称心刚刚研究出来的，味道最是浓烈，给身上倒一滴就会招蜂引蝶，你现在能香死人，你洒了一瓶子？”


高阳咯咯的笑道：“姐夫，您真会说笑话，小妹我也就用了一点，您家的香水卖的贵死了，您和辛月姐姐说说，要她送我几瓶。”


云烨捂着鼻子闷声闷气的说：“我不记得你花钱买过我家的香水，都是自己上门去抢的，这种香水你辛月姐姐嫌弃名字不好听，不打算卖，你现在用的还是抢来的。


小心啊，现在正是青牛观附近荆条花开的时节，满世界都是蜜蜂，告诉你，这种香水既然能引蝶，也能招来蜜蜂，一会不要被蜜蜂叮咬成猪头才好。”


高阳被云烨斥责了一顿，心头有些不愿意，见李徽在一边偷笑，就上前揪住李徽的俊脸用力的揉捏，一边捏一边说：“云香还没有嫁给你呢，你就吃里扒外……”


李泰想要呵斥，不过最终还是吧嗒一下嘴什么都没说，羔羊现在霸道的厉害，父皇，母后宠她，皇帝哥哥宠她，房家更是把她当宝贝一样的看待，即使因为骄纵得罪了别人，别人也会看在房玄龄的面子上不予追究，所以现在就变成这副肆无忌惮的样子，属于狗见狗跑的那种人。


马夫很给力，没有出示什么请柬之类的东西，刚才楚公本来要弄死这个索元礼，虽然被王爷阻止了，他就想看看这个人到底敢不敢拦住王爷的座驾，如果敢拦，马夫就想用马鞭子狠狠地抽他一顿，王爷的马车进皇宫都不用检查的。


索元礼这一回非常的知道规矩，亲自牵着马头，将马车送进了青牛观，临走时还单膝跪地请安，很有礼貌。


高阳听到外面的索元礼在自报家门，眉毛立刻就竖了起来准备发怒，李泰将她按在座位上说了一句消停，高阳就做出一副要哭的样子。


李泰无奈的说：“多大了，还耍小孩子脾气，这个人大哥很看重，将来有用处，以后不要理睬他就是了，我就不信他敢主动招惹你。”


青牛观的大门里面有一条神道，李泰的马车没有走中间的神道，这条路是皇帝才能走的，虽说李泰走走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但是李泰从来都非常的守规矩，该他遵守的礼仪，他绝对不会出半点的岔子，这和李二当皇帝的时候大不一样，那时候，宫里面的御道，他和云烨都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了，至于踩在万民宫丹樨数龙头的事情也没少干。李承乾登基之后，李泰一次出格的事情都没有干过。


李泰云烨，高阳，李徽，云雷下了马车之后，前面就有一个俊秀的年轻道士走了过来，单掌稽首道：“贫道袁守城稽首了。”


李泰笑着还礼道：“孤王还礼了！”


云烨和高阳没有理睬，这一套，两个人都围着袁守城转圈子，云烨的眼中全是戏觑之意，而高阳的大眼睛里却全是惊讶。


“楚公见到贫道为何如此的讶异？”袁守城再一次施礼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只是奇怪你年轻的时候居然长得这么英俊，那会你赢我钱以后说是要请我去青楼，到底还算不算数，别以为你变年轻了，就能赖掉这笔账。”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六节 暴殄天物


“赌帐，嫖账，酒帐一概不认，谁不是在悲喜连天中煎熬，昨日非，今日是贫道自有逍遥道，兵解重生不过是重来过，楚公不必惊讶。”


袁守城的这一句话就让云烨没了找他麻烦的心思，这句话根本就是老家伙在离开京城的时候和自己说的一段话，这位袁守城把这句话拿出来就是在恳求自己不要揭穿，也说明了兵解归天确实是袁守城自己的心愿。


云烨心中唏嘘不已啊，这个老疯子，根本就是一个自愿的殉道者，他相信自己信奉的一切，相信渺渺中自有神灵的存在，云烨不知道怎么评价这样的行为，按照道门的看法，他就是圣人，李二为此都闭口不言，就知道老家伙死的有多么的值了。


用自己的老命封住所有人的嘴，不是真的都变成真的了，尝到甜头的道门估计会把这个传统发扬下去吧，想到任何一个叫做袁守城的家伙都不得善终，云烨就浑身发冷。


在袁守城的陪同下一行人向大殿走去，只穿过竹林，就发现后面的天地真的可以说是别有洞天，每个人都充满了仙气，比如尉迟恭就在和一块水晶石较劲。


袁守城笑着对李泰和云烨解释道：“水晶石都是用水泥浇灌在地里的，鄂国公想要拔出来恐怕还不行……”


云烨拍着遍布宅院的水晶石叹口气道：“你当初不许我碰水晶洞里的水晶，说是怕破坏了神仙府邸，你们自己动起手来毫不手软啊。”


“您现在去看，水晶洞里依旧没变，敢破坏洞府者杀无赦，这里的水晶是从矿脉里找到的，不是洞里的。矿脉里的水晶品质比洞里裸露的还要好一些，水晶的质地坚硬，制作成器物很难，不过听说楚公对无色水晶情有独钟，所以道门备了些小礼物，还请楚公笑纳。”


收了人家的礼物，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但是看到一些年幼的野人佝偻着身子猴子一样的在人群里穿行，长长的手臂上还端着盘子，忙着给大家送酒，云烨觉得自己还是要多说两句的。


“野人也被你们训练的可以端茶递水了，遥想当年他们在悬崖绝壁上纵掠如飞的彪悍模样，我几乎不敢相信这些连猴子都比不上的家伙，就是雪山的王者！”


袁守城从一个穿着道袍的野人手上端着的盘子里取过几杯酒，给李泰和云烨一人塞了一杯，边走边说：“没有变化，您早年看到的凶悍的野人如今依然凶悍，这些野人都是门中高手从野人窝里偷来的孩子，您有所不知，因为环境和食物的原因，那些野人会弄死自己那些不太强壮的孩子，道门这么做，其实也是为了救命。”


这一点云烨相信，那些野人的生存环境非常的恶劣，因为视力的问题不敢走进太阳地里，所以他们的食物一定不会太丰盛，汰弱留强本身就是自然法则，袁守城说的不会有假，再说了，这家伙也不会说这样的假话，现在他需要用无数的真话来掩盖自己说的最大的一个谎话。


摇摇手里的玻璃杯，杯子里面玫红色的酒浆几乎像血一样浓稠，这就是陈酒的气质了，这样喝陈酒也过于奢华了。


配餐也不太对，陈年红酒配烧烤这是多么二的人才能干的出来的事情，虽然云烨上辈子喝红酒的时候总是往里面加雪碧，这也不妨碍他知道一些高尚的喝法。


雪龙肉被放在炭炉上炙烤，看着厨子熟练地往上面抹油撒调料，倒孜然，加细盐云烨就知道这个厨子一定是出于云家酒楼，因为云家酒楼现在正在琢磨怎样能好把所有的食物都放在火上烧烤，整个长安人现在都对烧烤情有独钟。


现在他们得逞了，雪龙肉这种最顶级的食材也难逃被烧烤的厄运，被浓重的辣椒，香料，孜然遮盖了它所有的美妙滋味，只要是烧烤，他就只剩下一种滋味了，辣！


云烨的脸不住的抽搐，好几次想从那个胖厨子手里夺过雪龙肉，然后狠狠的在这家伙的屁股上踹几脚，暴殄天物啊。


云雷人虽然小，但是最喜欢吃烧烤，早就流着口水在等着胖厨子将烤好的肉拿给他，胖厨子竟然认识云雷，特意割取了雪龙身上最肥美的部分，细细的帮着自家的少爷烤制起来，直到两面焦黄这才洒上香料，孜然装在盘子里端给云雷，辣椒他是死活不敢放的。


李泰已经开吃了，雪龙肉上的脆骨非常的好吃，他很没形象的坐在那里咬的嘎吱作响。高阳也比他好不到哪去，兄妹二人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云烨四处看了看，道门的大会不可能是只是一场烧烤晚会吧？前面还有一扇大门，关闭的非常的严实，不用说，这里不过是汇聚客人的一个场所，等到大门打开，今晚的大会才会真正的开始，听着里面熟悉的鸟叫，云烨笑着摇头，能从长孙手里把凤凰借出来，不知道道门花费了多大的代价，身为皇太后，长孙如今比李二的脾气都大。


关中这地方比较奇怪，传说里总是少不了龙凤，不过这也难怪，这里本来就是帝王乡，所以潜龙升天，凤舞九天之类的情形当然被大家津津乐道，雪龙的样子太丑，不像是一条龙，所以他们只好模仿凤鸣岐山一般，弄个凤鸣老君观。


端着酒杯子不断地在院子里巡梭，路过李靖身边的时候，寿星佬一样的李靖忽然睁开眼睛问云烨：“真？还是假？”


“孙子扮爷爷！”云烨小声的回答。


李靖似乎很失望，叹了口气，将面前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叹了口气，就继续躺在软榻上闭目养神，人老了，就害怕死了，没一点老前辈的样子，云烨腹诽着离开那个贪生怕死的老头子，他现在总说自己有腿疾，已经不良于行，可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云烨去他家里拜年，他把一口剑依旧使得密不透风，水泼不进……


程咬金那里就不去了，见不得一人霸占着一个厨师的恶霸行径，张俭手里拿着一个空盘子斜着眼睛看老程，被牛进达连哄带骗的拉走，如果晚一些，定然就会出现一场斗殴。


见到那些域外老帅，才觉得这场英雄会确实有些味道，这些只知道吃羊的家伙认为雪龙肉全是骨头，吃的时候还需要嚼碎骨头才能下咽，不如羊肉来的肥美，于是几个人围着一头烤好的羊，刀子纷飞之下，一只羊很快就成了一副完整的骨架。


房玄龄年纪大了，咬不动雪龙肉，杜如晦根本就不吃，在西域的时候他可是吃过云烨做的雪龙肉，装在盘子里的酥嫩雪龙肉和面前的这些被烤的焦黄的败类雪龙肉有天壤之别。


许敬宗对这里的女道士比较感兴趣，躲在竹林后面握着一个娇小的黄冠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时地大笑一声，显得非常豪迈，一听就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


这样喧闹的环境里竟然还有人在弹琴，云烨听不懂他的弹得是什么，拿肩膀顶顶李义府，示意他给自己解说一下。


李义府不愧有才子之名，侧着耳朵倾听了一下就对云峥说：“高音渺渺，有曲高难和之意，低音深沉又有悲苦之意，没有中音做和，这就说明这个人正在倾诉心中的不得意，如今冠盖云集，他觉得自己就是一支空谷幽兰，想要化作白鹤高飞，又被万仞高山阻挡。


这是一首新曲子，您就当他是在发癔症，学生也不知道英雄会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的穷酸出来给人添堵，要是有才去考书院，要是觉得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可以去朱雀大街上的铜轨里投递自荐书，在这里弹琴，无非就是想找一个之音而已。


学生虽然是知音，却不会理睬他，都什么时候了，自荐的勇气都没有，定然是一个追逐肥马之辈，让人不齿。”


云烨听到了铜轨两个字，奇怪地问道：“陛下当年设置的铜轨如今还在使用？”


李义府点点头道：“在使用，司农寺少卿周兴向陛下谏言，铜轨不能只接受百姓已及小吏的意见，还要具有查奸纠亢的功能，这样一来，天下人人都是言官，人人都可以向朝廷汇报自己发现的官员的各种不法事。


陛下以为善，已经将周兴调任吏部清吏司，这个人也算是一根能干的，上任三月，就查出三宗不法事，一宗为乱伦，一宗为贪渎，还有一宗是谋反，从发现到审结，只用了区区十天，犯人都供认不讳，而且证据确凿！”


云烨点点头道：“周兴啊！他审的案子恐怕没有不证据确凿的吧？李义府，你有对手了。”云烨说完这些话就拍拍李义府的肩膀离开了，留下一脸不解的李义府愣在当地。


云烨一口喝干杯中酒，他发现历史上该来的事情依然会顽固的到来，先前听说索元礼已经很让他吃惊了，现在又听到周兴的消息，却不知那个著名的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如今在那里。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七节 正名


凤鸣九天，可那根本就不是极乐鸟的叫声，天知道他们用什么东西发出了这样刺耳的声音，凤凰吓得漫天乱窜，肥猪拱门？不，听说是麒麟献瑞，这东西云烨都不认识，想上手检查一下，被笑吟吟的袁天罡夹着胳膊就送进了内院。


麒麟脑袋上的那对角怎么看都怎么泛着金属的光泽，那就是铁铸的，鼻子上也应该有一长一短两只角的，可是没有，看样子被锯掉了，云烨在进门的一刹那，终于弄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了。


“这就是犀……”


“哈哈哈，心有灵犀一点通啊，这可是楚公的名句，贫道对这句话可是赞不绝口啊，太上皇和太后就在老君殿，等着楚公上去做讲解。”


“如果你把麒麟鼻子上那只被锯下来的角送给我，我就闭嘴，要不然我就戳穿你。”


“好说，好说，今夜可是盛况空前啊，我大唐英雄豪杰汇聚一堂，正好来一曲盛唐夜唱，楚公万万不可妄自菲薄，今夜可要劳动楚公的如椽巨笔挥毫作歌啊。”


“我是来看你叔叔的。”云烨呲着白牙故意寒颤袁天罡。


“家叔仙风道骨，神仙之姿，楚公也是人家的英杰，自然应该好好地亲近亲近。”袁天罡把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不容置疑。


云烨哀叹一声，人不要脸则所向无敌，道门这样大肆的渲染，现在自己就算是拆穿，也没有人会相信，说不定还会被人家置疑自己的人品。


也是啊，嘴里嚼着雪龙肉，喝着绝世之佳酿，亲眼看见凤舞九天，麒麟献瑞，更何况还有那些已经被道门点化，初开灵窍的妖精四处穿梭，人都是相信自己眼睛的，所谓眼见为实是他们确定真实的最主要的办法。


内堂的空地上种着奇花异草，仅仅是兰花一种，数量就多达上百种，长孙戴着冠冕在宫人的服侍下在花丛中穿行，宛若神仙中人。


太阳都落山了的蝴蝶还不休息，依旧在花朵上翕张翅膀，这太诡异了，不符合自然规律，别人不能进去，长孙看到云雷正在瞅她，就笑着招招手，立刻就有宫人过来将云雷抱进了花丛，被长孙牵着在花丛里倘佯。


云烨看到儿子不一会就抓了好多蝴蝶，心里就清楚，那些蝴蝶一定是被道门的人拿松胶黏在花朵上的。


高阳非常的不满意，自己摸了那么多的香水，难道还不如那几朵花香？歪着嘴向云烨小声抱怨道：“你家的香水是假的，一只蝴蝶都勾引不过来。”


李泰也发现了那些蝴蝶的不妥之处，张嘴就道：“不是你的问题，也不是香水的问题，也不是蝴蝶的问题，是这些该死的老道的问题。”


高阳就更加的不明白了，抱着李泰的胳膊摇晃几下说：“为什么？”


李泰揉揉自己的脑袋恨声说道：“我说错了，是你自己的问题！”


高阳受了委屈又不好向云烨诉苦，回头就走到房遗爱的跟前攥着他胳膊上的肉使劲的拧，还冲着房玄龄委屈的喊了声“爹爹！”


道门的这点障眼法自然瞒不过他那双老于世故的眼睛，袖子一抖不着痕迹的将高阳掐房遗爱的那只手抖落，笑着说：“你哥哥，你姐夫说的没错，不是你的错，不是香水的错，也不是蝴蝶的错，是这些牛鼻子的错，你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中的奥秘。”


高阳趴在栅栏跟前仔细的看了好久都没有发现哪里不对，知道自己和姐夫，哥哥，公爹的智慧差的太远，想要问自己的公爹，又不好意思，只能瞅一眼和自己一样迷惑的房遗爱叹一口气，跟在公爹的后面，一句话都不说。


程处默顶盔掼甲，握着横挎在腰间的横刀，站在大门前目光炯炯的瞪着排门而入的宾客，作为千牛卫的大将军，今晚的守卫工作就是他来安排的。


今晚太上皇，皇太后，皇帝，皇后，满朝的文武大臣，以及玉山书院，弘文馆，国子监的大儒都会到来，如果今晚出事，他就算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的，所以他非常的谨慎。


老程看到威风凛凛的儿子对旁边的李靖说：“老夫的儿子还算有几分威武吧？大将军啊，千牛卫的皮甲穿在他身上正合适。”


“侍卫头子而已，其实这活该你干，你这样的身板挡箭算是好样的！不用八牛弩恐怕射不透，尤其是脸皮！”


李靖没好气的损了程咬金一句，抖抖袍袖率先他进了大殿，程咬金在后面做了一个非常恶劣的手势招来老将们的一通斥责嘻嘻哈哈的也跟着踏进了大殿。


老程的脚刚刚踏进去，有忙不迭的抽回来，扶住门框用大嗓门喊道：“牛鼻子你在门口挖坑做什么，害的老子差点掉下去！”


云烨瞅了一眼大殿的地面，苦笑着拽着老程说：“伯伯，那不是坑，只是画上去的浮云天空，今天是神仙会，他们自然要把这里装扮的像是天宫的模样。”


程咬金疑惑的看看云烨，拿一只脚试探性的踩了一下，这才骂骂咧咧的走进了殿堂，心里也有点服气李靖，那家伙怎么就没有吃惊？看来老李的养心功夫高了自己一筹，然后就打定主意和云烨在一起，再有什么古怪也就不会像刚才这般丢人。


相比满堂宾客的高冠华服，李二只用一支白玉簪子捾住了头发，穿一身宽大的黑色袍服，坐在那里面无表情。李承乾陪侍在一旁，给父亲斟酒，一边说着这里的种种奇妙。


能用水晶做家具的只有道门了，脚下的地面描绘着朵朵祥云，一半光明，一半黑暗，光明处有柔和的光线从地下漫射，就像是阳光，黑暗的部分只有漆黑的夜和漫天的繁星，这可能代表着阴阳两极。


到了这时候云烨才发现，地面居然是用玻璃铺成的，这么厚的玻璃板，也不知道道门花了多少钱，为了这一次宴会，他们真的是出了血本。


美丽的黄冠女道士走起路来就像是在水面上漂，各色的白玉盘开始流水价的装着美食送了上来，这里有岭南的荔枝，香蕉，也有江南的枇杷，梅子，既有硕大的寒瓜，也有西域的香瓜。金杏，蜜桃更是数不胜数。说实话，云家没有这种本事。


李承乾的小儿子羡慕的看着云雷坐在太上皇的身后大口的对付一只蜜桃，他也很想去只是被他的母亲死死地搂住，不让他离开自己，似乎那里就是龙潭虎穴。


袁天罡起身向李二以及李承乾施礼之后，就拍拍手，只见从侧殿走出来六个金甲力士，每个人都雄壮的就像是一座山，他们将粗大的手掌按在正面和两侧的墙壁上，发一声怒吼，竟然把那三面墙给横推了出去，整座大殿立刻就和外面的花园连成了一体，外面的火柱轰然烧起，照亮了整个天地，美不胜收！


听到这些熟悉的嘶吼，云烨骇然的看向身边的李淳风，这分明就是憨奴的声音，难道说他们的面子已经达到了能从寒辙手里把憨奴借出来的地步了？


寒辙和自己是兄弟，但是他和李二可是敌人啊，憨奴根本就是没有理智的生物，一旦发起狂来，云烨不知道谁能阻挡憨奴片刻！


李二见云烨豁然站起，不由得张嘴笑了一下，马上就变回那副古井无波的样子，李淳风小声说：“楚公莫惊，憨奴脚上都栓了精钢铁链，他们的活动范围只能是那么大。无碍的，此事已经禀报陛下知晓，不是道门自作主张。”


说完就指指坐在角落里的一个人，云烨随着他指引的方向看过去立刻就叹了一口气，寒辙的叔叔或者哥哥庞准在这里，这家伙这么些年了还没有死，时隔了快二十年云烨依旧清晰地记得这家伙的长相，主要是长得太臭了。


庞准见云烨朝自己看，立刻就张开满是乱牙的大嘴巴，拱着短小的双手向云烨施礼，还显得非常的得意。


云烨努力的把脑袋转过来小声的对李淳风说：“吐蕃王妃没来吧？”


李淳风故作高深的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反而说：“吐蕃最尊贵的一位小女子如今就在书院，由我道门护佑安全，如果这些憨奴有任何的异动惊动了贵人，那个小女子立刻就会成为肉泥。”


一辆小车子被人从远处推了出来，直到中间，云烨才看清楚车子上坐着的就是暮年的袁守城，推车子的却是年轻的袁守城，年老的袁守城坐在车子上满脸笑容，如果不是看到脖子上那道红线，谁都会以为这个老家伙依然活着。


年轻的袁守城笑着朝皇帝拱手道：“贫道游戏红尘百余载，心如烘炉煎熬，然此身已经腐朽，再也不能供我参研天地大道，九死一生方才脱得残蜕重获生机，请陛下为贫道正名！”


这都是事先说好了的，李承乾也不多说话，免得遭后人诟病，挥挥手，李义府立刻出来，从内侍手中取过圣旨，参拜过皇帝和太上皇，就展开旨意开始宣读……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八节 无敌


玄元紫薇真人，这就是袁守城新的官方职位，在得到官方的认可之后，袁守城轻轻地一推小车上死去的袁守城轻轻地说道：“熊熊烈火，焚我残躯，过往如烟，如梦如幻……”


小车轻轻地滑动，地面上忽然裂开一道门户，这是一条甬道，小车滑进甬道之后马上就有火焰从甬道里喷出来，那辆小车就在大火中越行越远……


裂开的门户再一次合拢，袁守城披上新的道袍，举杯喝道：“旦始元元，春荣秋实，水火相济，阴阳不绝，此杯酒谨为太上皇贺，为皇太后贺，为陛下贺！”


李二不动弹，李承乾举杯高声道：“饮胜！”


一杯酒下肚，场面变得诡异起来，程咬金这样大咧咧的人，这时候也不再说话，而是低头饮酒，刚刚看着袁天罡的尸体被大火吞噬，这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很难接受。


李靖忽然站起来向李二抱拳施礼准备告退，同时准备离开的还有牛进达和程咬金一干人，倒是那些异族的老将，比如契苾他们反而显得有些兴奋。


李二无所谓的挥挥手，李靖等人就离开了，云烨笑着向皇帝告辞，李承乾欲言又止，可能很希望云烨留下来，但是心情已经很糟糕的云烨坚持离去，云雷蹦蹦跳跳的从长孙那里跑回来，抓着父亲的手就摇晃着出了老君殿。


走的人其实已经很多了，咋咋呼呼地高阳诅咒着那些没良心的道士，说他们就不该把老人家的尸体放火烧掉，这是要被雷劈的。


原本一脸漠然的房玄龄，见儿媳这么说，如霜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笑意，瞅着自己儿子，儿媳的眼神也变得温柔了些。


这就是房玄龄最满意的一点，高阳即使再骄奢，但是孝道和妇节无亏，至于别的，他不在乎，想想亡妻的作为，高阳跋扈一些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事。


云烨出来的时候，看到并排盘坐在角落里的憨奴，吩咐厨子拿六只烤羊来，这些憨奴都是寒辙的兄弟，被这样对待，心里有说不出的凄凉。


没个憨奴跟前放一只烤羊，憨奴立刻就抱着烤羊大嚼，庞准笑嘻嘻跟在后面说：“他们现在不太发脾气了，锁链去除之后，也不愿意出去，总是喜欢坐在角落里。”


云烨不解的问：“当初寒辙告诉我说，憨奴只要松开绑缚肌肉的铁链子，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因为肥胖而死掉，白石宫主人已经死去这么多年了，为何你们还有憨奴？”


庞准那张脸就显不出悲伤的表情来，眼睛里有泪花，看着却像是在笑，好半天才说：“太多了，死不过来啊。”


云烨好半天才弄明白这句话的含义，拍拍庞准的手，就牵着云雷上了自家的马车，长安城是不去的，马夫甩甩鞭子直接奔向了玉山。


一路上飞奔，刘进宝和二十个家将护卫在马车旁边，去玉山的道路到了晚间才是最热闹的时候，也只有这个时候才是将货物和食材运送到玉山城的最好时间，不过子时不得起运这些东西，历来都是玉山的传统。


随着车流回到了云家，旺财带着满身的草根子出来迎接，在云烨的身上像狗一样的嗅嗅，又钻回自己的马厩去睡觉了，辛月和小苗还留在大厅里，两个人也是困倦不堪，今天从山谷回到家里，一松懈下来就全身疲惫。


“我昨晚做好标记的那些蛐蛐抓回来没有？”


洗漱完毕，云烨就立刻问起自己的宝贝。


“抓回来了，二三十只呢，有两个个头很大，一看就是上品。”


云烨听了辛月的回答满意的点点头，又后退两步瞅瞅辛月的腿，见她走路站立并不受妨碍，笑着说：“腿上的伤口没有发炎吧？”


辛月摇摇头，让小苗抱着已经睡着的云雷去了卧房，一边帮丈夫宽衣，一边说：“青牛观送来了好些雪龙肉，还有葡萄酿，各色的瓜果也送过来一些，都是些稀罕东西，给您留的荔枝被那日暮一个人吃光了，这个臭婆娘到了现在，贪吃的毛病还是改不掉。”


“喜欢吃就吃，我不喜欢吃果子，用不着给我留，以后道观送来的东西不要再收了，心里膈应的厉害，今晚几位老帅的心情也不好，反倒是高阳好好地安慰了一下房相。


以后也不要把这些无关的消息告诉我，心才静下来，又给弄得天雷滚滚的划不着，云家闭门谢客吧，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少和长安城的人来往，发现了两个有意思的人，告诉咱们家下面的人，如果落在索元礼和周兴的手里，务必第一时间通知咱家，时间长了就非常的麻烦。


还有啊，今晚没见到长孙冲和独孤谋，英雄会怎么能少了他们，这里面有古怪，让小武去查查，不要整天往山里面钻，她是书院的先生，总是请假算怎么回事。”


辛月一一记录了下来，然后担忧的问：“您都已经不问世事了，那些人不会再来找您的麻烦吧？自从承乾登基之后，您和青雀总是在不断地退让，对承乾的要求从来没有拒绝过，这样下去，人家得陇望蜀怎么办？


妾身听说承乾打算重新组建一支庞大的海上舰队，到时候咱家的船队就落在了下风。远岛的侯杰还问您呢，需不需要再筹备一到两支舰队，现在的远岛，常住人口达到了一百万，整座岛也变得繁华起来了，各个世家派去的工匠，好多已经落地生根了，他想把远岛的势力范围扩大一下，听说红海上闹海盗闹得很厉害，已经威胁到南海舰队了。


妾身不懂军略，只知道咱家的船队要过红海现在需要给人家交钱了，以前可没有这样的经历，为此妾身去信将容儿训斥了一顿，妾身不在乎那几个钱，只在乎云家的面子，按道理，咱家的船队不管去哪都不用交钱的。”


云烨听了辛月的抱怨，不由得笑了一下，抓着辛月的手说：“云家纵横大海二十年，你还不满意啊，前隋也不过几十年的江山啊。”


“江山社稷妾身不管，也管不着，妾身只在乎一个道理，云家以前用不着交钱，现在自然用不着，以后更加用不着。


一个倭国的野女人，仗着有几艘破船，就嚣张的没了样子，路掌柜捎信回来后，妾身就气的不行，这些天见您没心思管家，妾身也就没说，马上到秋天了，又到了出海的时节，这时候虽说风浪大，却顺风顺水，云家要采摘香料，是家里的大进项，不容有失。”


云烨笑的越发的灿烂，对辛月说：“侯杰的大船早就造好了，两艘无敌级的战舰已经在远岛了，并且完成了测试，只要装备上武器，就能出海作战，侯杰之所以给你这么说，其实就是在问我该不该动手，既然夫人认为云家的钱交的冤枉，那就去要回来！”


说完就把一枚小小的印章放在辛月手里，自己快步走到花园里，倾听泥盆子里蛐蛐发出的叫声，在两个独立的泥盆子里，云烨看到了两只油亮的大蛐蛐，兴之所至，就给它们起名叫做无敌一号和无敌二号！


程咬金的山东蛐蛐果然威猛，往斗盆里一放立刻就显露出彪悍的本色，李绩号称在华山背阴处弄到的极品蛐蛐三两下就被咬掉了两只须子，被人家在后面追着满斗盆爬，谁都劝李绩将败军之将拿出来，谁知道李绩不理不睬，就说了一句穷寇莫追的话，抱着胳膊看热闹，果然，那只已经被追杀的狼狈不堪的蛐蛐真的跟疯了一样的又扑了上去，张开钳子夹着人家的一条翅膀不松，对于咬在自己脖子上的那张嘴不管不顾。


等到那只蛐蛐的脑袋被啃掉半个之后，战斗终于结束了，程咬金的蛐蛐取得了胜利，赤裸着上身露出一身黑肉的程咬金哈哈大笑，正要编排李绩两句，却看到李绩拿一根手指从斗盆里捻起一片残翅，朝程咬金晃晃，然后又倒进去一只蛐蛐笑着说：“再来过！”


云烨如今是这个老年活动中心的组织者，有人喜欢读书，所以就去了图书馆，比如房玄龄和李靖，有人喜欢到处鼓捣古董，比如杜如晦，也有的喜欢著书立说，比如程咬金，他是身边总是跟着两个年轻的书院学生，只要老程一闲下来，他们立刻就会围上去，听老程讲述虎牢关大战。


这场大战现在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解析，老程当时还是王世充的手下，所以，书院很想知道当时王世充的策略是什么样的，所以希望老程讲述的越详细越好。


人人都以为李二百骑破军威风凛凛，虎牢关一战，李二大发神威一战擒获俩王，却不知那是无奈之举，如今听到程咬金慢慢的将历史还原之后，才知道那一战李二的运气实在是好的离谱。


“这就是大气运！气运一出任你有通天的手段也无能为力，老夫和秦二哥，就是因为看到了这样的大气运，才决心投唐的，只可惜单雄信不信这一遭……”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二十九节 将军老了


将军头白了，


敌人远遁了，


没有对手的老将哟


第一次回首望故乡，


家犹在！



黄沙擦亮了马槊，


衰老了容颜


老马舔舐了旧伤


阳关三叠的曲子哟


摧心肝！



我离家时你还是红颜黑发，


如今却白发苍苍


是什么让你白了头？


沙漠的寒霜哟！


忒无情！



醉倒在向阳坡，


这是我家的土地。


父亲在这里耕作，


十二转的军功哟！


不稀罕……


军中有一个规矩，只要一匹战马老了，就会被杀死剥皮，算不得残忍，因为这是战死者的棺椁。每一个战士都相信，马皮就是战马的灵魂，一旦被马皮裹尸，到了阴曹地府，依然可以和心爱的战马在一起奋勇作战，那里的敌人更多。


“总是死不掉这是一个大麻烦，阴曹地府的同伴现在正在遭受人家的八面围攻，俺老程不去，那些死掉的兔崽子们顶不住的，老李，要不然你先去打个前站？帮着他们抵挡一阵，等俺老程死了过去了咱们再好好地收拾那些杀才，把他们统统干掉！”


程咬金说了一段虎牢关大战，想起那些死去的袍泽，心里似乎很不舒服，就对一边正在闭目养神的李绩提出建议。


李绩微微的睁开眼睛道：“快了，只要敬业再这么胡作非为下去，老夫就快要去那边作战了，你不用诅咒，老夫也会去的。


你的儿子，孙子都被安排的很好，只有李绩的子孙就像荒草一样的长，我的儿子死得早，只给我留下了这么一根独苗，如今在相州当大都督，这是陛下给老夫脸面，可是少年人执掌了大权，就分不清厉害关系，听说最近他那里很不安分，老夫严令他回来，结果他的妻儿回来了，他却没有回来，说是要以国事为重！”李绩惨笑一声说道：“相州就在京畿附近，能有什么了不得的军机，你我都是疆场上下来的，天下如今是个什么状况难道还能瞒过我们。”


程咬金听了这些话立刻站了起来对李绩说：“这可不行，云烨前些天才警告完家里，这些时间不许出任何差错，陛下在朱雀门设置了推事院，主事者为周兴和索元礼，这两人非常的酷毒，落在他们手里，只有死路一条。


左卫的大将军邱行恭最近莫名其妙的被逮捕进了推事院，说是谋反，这不是胡说八道吗？朗朗乾坤之下邱行恭拿什么谋反，我急忙前去探望，结果周兴执礼甚恭，将邱行恭亲笔画押的认罪书和证据拿给老夫看，老夫验看三遍确实是邱行恭的亲笔手书无疑，想要亲口质问邱行恭，却被宦官阻止，说是无令不得行。


敬业这样下去一定会有大麻烦，陛下在重新栽培自己的人手，就算是太上皇也不好阻止陛下这么做，一朝天子一朝臣，现在到了汰旧留新的关键时刻，不论你有没有罪，忠心才是第一选择，一个弄不好，敬业想要回家耕田都做不到。”


李绩心灰意冷的道：“如果出事现在已经晚了，敬业从小就不安份，自以为年青一代中自己的才华当属第一，却不知他的那点本事不要说和云烨，长孙冲，独孤谋，处默，见虎，宝林这些第二代相比了，就是第三代的李容，云寿，他都远远不及。


眼高手低的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你大概不知道吧？我派去押解他回家的家将，被他生生的打断了腿，我就不明白他到底干了什么天大的祸事连家都不敢回。”


程咬金颓然坐倒连连的说：“这是让我们想要寿终正寝都难啊！”


云烨端着蛐蛐罐子从屋子里走出来，今天的收获不错，老牛的蛐蛐还斗不过自己的，荷包里沉甸甸的全是金币，只是已经到了深秋，蛐蛐也斗不了几天了。


坐在老程的旁边，拿过茶壶倒了一杯茶美美的喝了一杯，正要和老程炫耀一下自己的战绩，却发现两个老头子都愁眉苦脸的，就笑着说：“您两位可是大赢家啊，怎么还愁眉不展的？”


程咬金坐起来问云烨：“你有没有救敬业的法子？”


云烨摇头道：“一个大都督强行想要接管地方治权，他要干什么？想要在相州一手遮天？大唐如今军政是两条道上跑的车，他以为他是谁？节度使？节度使都没有地方的治权，更何况，私铸银币的罪过谁都救不了他，我已经请人去了一趟相州，估计他的人头很快就会出现在英公面前，这是唯一的法子，唯一不影响英公全家的法子，我是咱们几家人的二代主事者，有这个权利，英公节哀才是！


我本来不想告诉英公您这是我下的手，现在瞒不住您老，您要打骂随便您。”


李绩的两只拳头紧紧地攥着，指甲都已经嵌到肉里去了，良久才摊开手掌，掌心里全是鲜血，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冲着云烨抱抱拳表示感谢，就转身离去，快走出院子的时候才回头对云烨说：“他的人头不必带回来，老夫不打算让他全尸入葬，此事我们三人知晓就好。”


程咬金眼见李绩走出院子，小声地问：“小子，你真的派了人去干掉敬业？靠不靠得住啊？敬业那小子虽然是个混蛋，但是身手不差，要不然也不会骄傲到这个份上。”


“去的是单鹰，所以他死定了，如果他只是铸造银币牟利，排挤相州刺史，强行接管治权，我还有办法保他不死，但是他那个自私透顶的性子让我厌恶之极，事发之前也不告诉自己的爷爷到底犯了什么错，还把自己的妻儿送到长安当做缓兵之计，这还是人吗？


不在乎李家在长安的一大家子人，不在乎自己的妻儿，也不想想，他如果被扣上一个造反的名头，英公府还有活人吗？


英公天大的功劳也抵消不了一个造反的罪状！所以我就完全没了救援他的心思，这个人就算放到远岛都不会消停，纯粹就是一个害群之马干脆就让单鹰去干掉干掉他，从源头上掐灭祸根。


刚才英公恐怕想到我这样做的原因了。所以才会有后面的那些话。”


程咬金不停地吸着凉气，后怕地说：“如果家里只有李绩一个人死了也就死了，家里可有三百多号人啊，虽然正房嫡子就他一个，可是偏房的兄弟叔伯他就不管不顾了？


小烨，你帮我盯着点处亮和处弼，一旦他们干出这种事来，你就立刻下重手，万万不敢迟疑，咱家的人口更多！伤不起啊！”


云烨烦恼的摇着头说：“我把朝堂上的破事情摆脱掉了，还想着能过几天轻省日子，这下好，又出了李敬业的事情，他难道就不长脑子？都水监满天下都是，如果不是我事先收到警讯，英公的麻烦就大了，您也知道，皇帝现在红着眼睛铲除异己，而且还是在太上皇支持的情况下，青雀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程咬金挠挠脑袋，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说：“你还是让小武去监视咱们家里的这些败家子吧，钱财给小武往宽里给，一个个家大业大的出不起祸害啊，小武也就是喜欢在山里挖个洞住，算什么大事啊，明天就让小武过来，就说她程爷爷赢了些金币花销不完，赏赐给她挖洞了。”


云烨从别墅区回到家里就看见一个瘦小的五品官坐在客厅里，正在和老钱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一双白皙瘦长的手却在桌子上轻轻地敲着，很有韵律。


见云烨回来了，立刻大礼参拜道：“下官司农寺少卿，推事院主事周兴见过楚公。”


云烨没有吱声，反而站在那里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周兴这才说话：“今天喊你过来，其实就是想问问邱行恭的家小到底是如何处置的，大辟之刑也罪不及妻孥，我怎么听说你把他的家小都关押在推事院，如今邱行恭的罪状已经大白于天下，难道你有别的心思？”


周兴弯着腰回答道：“按我大唐律令，确实如此，可是邱行恭乃是陛下点名要求严办的罪囚，所以罪不及妻孥这一条用在邱行恭身上不合适。”


“你是按照大唐律办事，还是听陛下的旨意办事？我大唐之所以制定了大唐律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遵守的，包括陛下，陛下想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首先就需要更改大唐律，这是祖先的律条，老夫不相信陛下能赤裸裸的违反。


给你一天的时间，火速放出邱行恭的妻孥，否则我会亲自上殿质问东西两阁是否为摆设，质问宰相是否已经更改了大唐律，质问陛下因何对自己发誓要遵守的大唐律弃若敝履。”


周兴似乎并不惊慌，反而直起身子拱手道：“下官就是陛下的鹰犬，陛下怎么说，下官就怎么做，只要楚公能够说服陛下，下官万万不敢多扣留邱行恭妻孥一日。”


“好胆量，陛下登基不过两年，推事院设立不过三月，老夫这些年久不与人争胜，现在一个小小的主事也敢与老夫争辩，来人啊！将他绑缚起来吊在推事院门口，待我明日觐见陛下之后再做处理。”


“楚公……”不待周兴把话说完，刘进宝带着家将走了进来，放倒周兴之后用绳子将他捆的如同蚕一样扛着就走了出去……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节 迟了一步


云烨打算去见见李承乾，这样无休止的搞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在这种时候，他首先清理的必然是军方，这几乎是一定的，想要国家不起波澜，握紧枪杆子是必须的。


怎么处置那些将军，云烨不管，既然已经踏进了朝堂这个名利圈，被砍头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有时候被砍头不是因为对错，而是因为需要。


曹操杀自己的督粮官就是如此，人才这东西是相对而言的，有时候皇帝打算砍别人头的时候，也是看着才能来的。


不能杀窝囊废，杀起来太容易，那样一来起不到警戒后人的作用，太厉害的杀起来很麻烦，后果堪忧，所以不软不硬的这种杀起来最顺手。


邱行恭就是如此，一向游离在世家大族之外，又不是皇帝起家的臣子，完全靠着熬资历混到这个官位上，战战兢兢的关上门过日子，只希望能吃一口富贵饭，现在好了，被李承乾挑出来当鸡给杀了。


杀邱行恭的效果并不好，下一个就是李敬业，动李敬业的时候就需要确凿的证据链来证明这家伙该杀，要不然李绩的反弹太大，会把皇帝弄得灰头土脸的。


云烨第二天吃过早饭才去了长安城，旺财自然跟在后面，云烨把手从车窗里探出来抚摸着旺财的脑袋，一边给旺财讲述朝堂上的道理。


旺财很明显的听懂了云烨的话，经常撇撇嘴表示不肖一顾，它的嘴刚刚长好，左面的嘴唇上还有星星点点的红印子，那只刺猬被马夫拿刀剁成了肉泥，零碎的家里的狗都不吃。


有旺财作伴这一路上就不感到无聊，看着它紧跑两步去追田野里的兔子，不管怎么耍怪，云烨都觉得很喜欢，三十岁的老马了，谁有旺财精神。


说说笑笑的就到了长安城，车驾进了城门，直接就拐到了朱雀大街上，云烨打算先去推事院看看事情的发展，周兴被捆绑着吊了一夜，不知道现在他的嘴巴是不是还是那么硬。


推事院门前围拢了很多人，好多都是推事院的武士，周兴就被吊在推事院的大门上，刘进宝带着家将跨步站在前面，那些武士虽然充满了愤怒，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一步，云烨的威名让他们不敢有任何的冒犯。


云烨下了马车，背着手走了过来，人群立刻分开，该跪拜的跪拜，该弯腰的弯腰，刚刚还人声鼎沸的推事院，立刻就变得鸦雀无声。


周兴被吊在半空中，艰难的仰起脖子大声地说：“楚公，卑职的职分乃是陛下亲授，这里是公廨，多少给卑职留些颜面，也给陛下存些颜面。”


云烨冷着脸说：“如果不是看在陛下的份上，你早被剥皮抽筋了，轮得到你多嘴，再问你一句，那些妇孺你放是不放？”


周兴狞笑着说：“推事院行刑历来都是在晚上，昨晚子时开始行刑，辰时两百三十一名人犯悉数毙命，楚公，您来晚了！”


云烨愣了一下，脸上浮现出一丝痛苦之色，反手从刘进宝腰间抽出横刀，猛地向周兴劈砍了下去，这一刀分明就要将周兴斩为两段。


却不防边上有一支马槊横过来挡在闭目等死的周兴身前，“叮”的一声横刀斩在马槊的矛头上火花四溅。


云烨定睛一看，挡住自己杀人的居然是程处默。他披挂整齐，单手抓着马槊阴沉着脸站在那里，马槊在周兴的身上闪烁几下，周兴就从半空里掉了下来，程处默对周兴低喝一声道：“还不快滚！”


周兴顾不得全身酸痛，在推事院武士的搀扶下狼狈的窜进了推事院，立刻关上了大门。


云烨瞅了一眼程处默，转身就走，既然李承乾派了程处默来阻拦自己，今天就杀不掉周兴了，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恨恨的将横刀斩在自己的车辕上，抬腿就上了马车。


“陛下有请楚国公进宫一叙！”程处默像是一个机械人张嘴说道。


“转告陛下，老臣今日身体不适，不欲过病给陛下，这就回玉山修养，请陛下见谅！”云烨的话音刚落，马车就调转了马头，向城外奔驰而去。


旺财有一阵子没见过程处默了，跑过来亲昵地拿头在程处默的胸前蹭，程处默捋着旺财鬃毛苦笑道：“给你大哥说，老子实在是没办法，杀一个周兴坏了他和皇帝的感情不值啊！”


旺财见云烨的马车跑远了，哎呀呀的叫一声，就追了下去……


等到云烨彻底的走远，周兴从推事院走出来躬身向程处默行礼道：“周兴谢过大将军的救命之恩！”


程处默扫了周兴一眼道：“如果今日不是老夫执勤，下手砍你的就是老子！”


周兴看着远走的程处默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刚才他确实感受到了云烨的杀意，那一刀没有任何做戏的成分，就是要砍死自己，如果没有程处默的马槊，他都不敢想自己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他直到现在才明白，云烨如果铁了心要杀他，他没有丝毫活命的可能。


程处默走进万民宫，抱拳向李承乾交令，李承乾喟叹一声道：“小烨还不知道在心里怎么埋怨朕呢，他不愿意来皇宫朕已经预料到了。


处置邱行恭的时候，小烨保持了沉默，这已经非常的难得了，现在处置邱行恭的家小，这有悖他做人的道理，所以才会出手。


这么一来，他以后不会再踏足皇宫了，朕也不明白，他乃是无敌的统帅，纵横疆场多年，杀伐决断干脆利落，不管是卑沙城，还是大王城，亦或西域，南海杀的人都是数不胜数，怎么就对几个妇孺的死活耿耿于怀？他难道不知道斩草除根的道理？”


程处默沉闷了半晌才说：“这些妇孺是自己人，所以他才会愤怒，别的人都是外族，杀多少都是因为战争，是为了本种族开拓空间，他有理由安慰自己，杀自己人就让他受不了了。”


李承乾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啊，朕五次三番的希望他能够入朝主事，都被他婉言谢绝了，停留在玉山，教书，赌钱，喝酒都不愿意进入朝堂，和他的淡然相比，长孙冲，独孤谋就落了下乘。”


程处默说道：“世间本来就只有一个云烨，也只会有一个云烨，当初太上皇就说过，世间有一个云烨是福气，百十个云烨就会是灾害，比兵灾还厉害些。


他的志向不在朝堂，朝堂甚至让他感到厌恶，喜欢和贩夫走卒一起混，喜欢和文人士子一起混，就是不愿意和我们这些政客打交道，这是本性，他想要一种简单的生活，陛下就给他。”


李承乾再次叹了一口气，就继续埋下头批阅自己的奏章，既然云烨没有杀掉周兴，有小小的跋扈李承乾并会在意……


回到了家里，云烨就坐在大门的门槛上，阴沉着脸一声不吭，旺财舒坦的卧在石鼓边上长尾巴甩来甩去的帮着自己和云烨撵苍蝇。


家里的仆役都不敢出门了，一个个都贴着墙根走，想要出门办事的看见公爷坐在门槛上，宁可绕着走后门也不会去触霉头。


李承乾的杀性真是越来越重了，还真是应了历史上他自己说的那句话，我作天子，当肆吾欲，有谏者，我杀之，杀五百人，岂不定？


看来杀心是从骨子里带来的，并不因为后天的教育能够彻底更改，四十年的太子让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一定得扭曲，现在大权在握，就认为是应该的，自己做什么事情都是应该的，再加上自己的野蛮人血统，让他的血液里都沾染着杀人的因子。


这样的欲望只能依靠自己的理智去压制，现在他成了没有监管的野马，想在大唐的土地上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是极度不对的啊。


李二在后期能压制住自己的暴躁，做到完美，是因为他有足够的学识和心胸去包容一切，李承乾和自己的父亲比起来，到底差了很多，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千古一帝的。


不出意外，李承乾的赏赐很快就会到来，这是他性格中的另一个缺点，一面做着伤害你的事情，一面在竭力的补偿，真不知道他这样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以前做太子的是时候看不到这么多的毛病。


前面有内侍过来，云烨不愿意照面，起身回到了府里，让辛月去接待一下天使，自己懒洋洋的躺在床上，回忆着过去的一点一滴，不由得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昏，没有脱衣服，所以睡了一身的汗水，不情愿在家洗澡，带上自己的换洗衣衫，打算去黄鼠家的澡堂子洗个澡，再找黄鼠好好地搓个背，然后弄点酒，好好地打听打听小武到底在干什么！


她从云家拿钱，去程家，牛家尉迟家混钱，还时不时的去找李泰骗一点，钱财也就算了，书院的好多先生也被她请去帮忙，公输家的大儿媳简直和她就成了连体人，不管在那里都能看到她们的影子，唯一不做的就是到家里来请安，什么样的大工程居然需要这样多的钱粮，云烨非常的好奇。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一节 且糊涂着吧


腰里别着酒葫芦，走在青石板路上，听着此起彼伏的虫鸣，敞开衣襟，身上的酷热被清凉的晚风带走，夕阳不见了踪影，只有山顶上还有一片橘黄色的天光。


慢慢走进山口，道路两边的树木变得高大稠密起来，刘进宝飞起一脚踹在一颗大树上，只听得那颗大树上轰的一声飞起来无数的鸟雀，惊叫着在天空盘旋。


云烨也找了一棵树踹了一脚，那棵树却纹丝不动，脚底板反而被震得生疼，云烨指着大树对刘进宝他们说：“年轻的时候可以踹得动，现在年纪大了，不成了。”


知道家主今天的脾气不好，胡子花白的刘进宝挑着大拇指向年轻的家将门吹嘘公爷当年将大树踹倒的英雄事迹，听着就明显的不合理，那些家将居然一个个的都信了，抱着拳头就要向家主请教当年踹树的技巧。


这不是恭维，这是家人对自己的宠爱，云烨知道，只要自己不高兴，从辛月到家丁都会变着法的哄自己高兴，年轻的时候还不明显，年纪大了之后这样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自己还不到被人哄的年纪，但是云烨非常享受这些粗俗的马屁。


黄鼠见到云烨来了，高兴地亲自出来迎接，将一间专门给云烨留的浴室打开，拔开塞子哗啦哗啦的往进放水。


黄鼠在拔开塞子之后，立刻就神秘的从外面端进来一个精致的盘子，云烨看到盘子里的物事高兴地快要跳起来了，几十年没抽过烟了，原以为忘记了，谁知道一看到烤的金黄的烟叶，浑身上下都觉得奇痒难当。


这还客气什么，一寸宽，三寸长的小纸条这时候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爱，抓一片烟叶，在手里揉碎了，挑出烟梗子小心的放在一边，这些东西切碎了还能抽，天知道那几颗烟叶被黄鼠种成了多少棵。


洒上烟叶之后，小纸条熟练地在手里变成了一个小喇叭，熟练地搓动几下之后，伸出舌头把边角黏上，一支标准的喇叭筒就出现在手上。


点着之后用力的吸了一口，却被浓烈的烟气呛得剧烈的咳嗽起来，简直就是撕心裂肺啊，吓得刘进宝窜进来看了之后也不出去，因为他看见公爷吞云吐雾的似乎非常的舒坦。


在公爷面前不用客气，刘进宝见黄鼠刚刚搓好了一支，立刻就夺过来，学着公爷的样子点着，第一口依旧咳嗽的差点死掉，不过慢慢适应过来之后，就觉得这样干非常的有气势，尤其是公爷把身子泡在清水里，露着一个脑袋吞云吐雾的，简直神奥绝伦。


一个喇叭筒子抽完了，云烨摇摇微微发晕的脑袋笑着说：“好多年不见这东西了，今天可算是了了心愿了，好多时候做梦都想着这东西，黄鼠，给你的那几颗种子到底变成了多少，我都把这事快忘记了，就给你说过做法。”


黄鼠笑着推开浴室的后窗，云烨抬头看过去，好嘛，后院的一亩多地全是一垄一垄的烟草，这让云烨笑逐颜开，足够自己抽好多年的。


“公爷，小的开始抽的时候也是呛得不行，可是慢慢的就品出其中的奥妙了，尤其是吃过饭之后来上这么一支，简直就是活神仙啊。”


云烨笑着对黄鼠说：“这可不是什么延年益寿的好东西，其实就是害人心肺的东西，不过啊，人就是这样，明知道有害，还是抵不住诱惑，为了一时的舒坦，谁去管以后。”


黄鼠抽了一口烟叶，吐出浓浓的一股子淡青色的烟雾大笑道：“就是这样，老夫开始还担心，可是抽着抽着就离不开这东西了。现在每隔一点时间不抽浑身都不舒坦。”


“这东西会上瘾的，一旦抽上了，想要戒掉就难了，你家公爷我当初为了戒掉这东西，至少下了十几次决心，结果抽的比以前还多，后来没得抽了，才算是忘记了，知道你家公爷我为什么嘴那么馋？一大半的原因就出在这东西上，没了它总觉得少点什么，只好不停地在嘴上抓挠，告诉你们，要嘛就别抽，一旦抽上就不要后悔，哈哈哈。”


云烨得意极了，这才是这个时代送给自己的礼物，大礼！


抽烟抽得兴高采烈，早就忘记了自己还要问小武的事情，云烨没有提，黄鼠却主动对云烨说：“公爷，小主子算是把一座山挖空了，您不知道，在书院先生的指引下，他们的进度惊人，依靠山势和岩石层的走向，硬是在两道岩石中间开出来一座地宫，非常的壮观啊，地宫里还有地下河，那座山也非常的适合制造地宫，上面是岩石的壳子，下面也是岩石，两道岩石中间却是大片的碎石层，只要把碎石层去掉，在地宫里立起来百十个结实的梁柱，整个地宫的雏形就建好了，听说小主还向道门索要水晶，向寒辙索要玛瑙，说是要装扮着个地方。


公输甲也玩命的帮他，因为小主答应将来建成之后，分一座偏殿给公输家，小的不明白小主要干什么，既然您没有阻拦，小的也就全心全力的帮着小主打洞。”


云烨将第二支喇叭筒摁灭之后说：“随她去吧，李家的人野性难驯，杀戮之心不改，我没有必要给他们操更多的心，自己都在杀人，就不要怪别人帮着他们杀，能帮助他们有百十年的平安已经是看在多年的情分上了。”


既然已经了解了整个事件的过程，云烨也就不再过问，他发现无论自己多么努力的想要改变历史，结果事情的发展依然在顽固的向原来的轨道狂奔，所以他现在不做那些无谓的努力，心胸彻底放开了，顺其自然就好。


整个人被黄鼠搓的如同烤红的大虾，坐在蒸房里一边喝着冰镇好的葡萄酿，一边唠着家长，一边说着稀奇古怪的山精海怪，人生的快意莫过于此。


当云烨穿着大裤衩躺在月亮底下，抽着烟休憩的时候，后脑勺忽然就被人抽了一巴掌，云烨的怒火顿时就往上窜，跳起来就打算报复的时候，却发现李二穿着一身黑，幽灵一样的站在自己的后面，很明显那一巴掌就是李二抽的。


李二站立的时候非常的吃力，云烨连忙将位子让给他，又赶紧去给自己套衣服，李二既然在这里，那么，长孙也一定就在附近。


黄鼠非常熟练的给李二端来了烟盘子，谄媚的将喇叭筒卷好，就差最后拿口水沾黏那一步了，李二接过来熟练地黏好，凑到黄鼠的火折子上点着，吞云吐雾的惬意非常。


“陛下，这东西伤心肺，您不适合抽这东西。”云烨小心的对李二说。


“活那么长时间做什么，以后不要叫我陛下，你的陛下在皇宫里，这里只有李世民。”李二的心情看样子也不太好。


“听说你今天吃了瘪？没出息的样子，既然打算救人，就不要拖时间，把那个周兴在你家一刀跺了，然后去那个推事院把人领出来多好，你稍微一顾忌皇帝的颜面，事情立刻就会发生变化，小子，无理才是生存之道，要是你的想法，做法都在人家的预料范围之内，你自己离败亡也就不远了。”


李二这时候就像是一个哲学家，尤其是吸着喇叭筒的时候。


云烨左右看看没看见长孙，也没有看见杨妃或者阴妃，正要开口问，就听李二接着说：“我们几个就是大闲人，这座池塘子很不错，皇后喜欢在这里沐浴，嘿嘿，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估计是想沾染点人气，人在池塘里，朕在等她。”


云烨小心的将葡萄酿递了过去，李二喝了一口就倒掉了，没好气的说：“拿添加了冰鱼的，温水汤子也拿来糊弄朕吗？”


云烨无奈，只好给他的酒杯里加了冰鱼，再填上酒，就听李二一边摇晃着酒杯一边说：“是不是觉得朕在这里等皇后她们沐浴很奇怪？


朕自己都觉得奇怪，只是不愿意一个人罢了，朕到底老了，抵御不了往事的侵袭了，现在梦里总是会出现息王和隐太子。


很奇怪啊，真总是希望王世充，窦建德他们出现，那些人朕不怕，可是和息王隐太子坐在一起朕就全身不舒服，说说，是个什么道理？”


云烨想了一下说：“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全部是陛下的手下败将，不管是战场上，还是朝争，他们是输家，所以陛下没必要担心，您只是不习惯现在的清冷而已，慢慢的就会好的，您还记不记得太上皇在昭阳宫的最后一副牌？”


李二点点头表示记得，云烨笑着又说：“那就对了，您睡的也不欠，太上皇临终前曾经说过：‘老子只要糊一把，一把就好。’说完这句话太上皇就过去了，您来了，帮着太上皇糊了一把大三元，太上皇的要求满足了，您还有什么好烦恼的。”


李二抬头看着云烨认真的问道：“真的？”


“假的！是我说出来宽您心的话，不过您可以把它当成真的，这个世道真真假假的谁又说得清楚，且糊涂些吧。”


“难得糊涂？好主意，我们就是活的太清楚，所以才遭罪，所以就糊里糊涂的抽烟，糊里糊涂的过活，好主意啊！”


李二笑了起来，大大的抽了一口烟，而后有喝了一口酒，脸上的笑容都变得生动起来。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二节 差异


人不能有恶习，一旦有了想要改掉太难了，云烨戒烟戒了一千多年都没有戒掉，所以当云烨沉浸在吞云吐雾的快感中的时候，别人看他就充满了敬畏。


李泰的坏毛病就是好奇心太重，自从看到云烨抽烟之后，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这是一个好东西，每天来上一锅子，确实提神醒脑。


云烨知道这是错觉，都是尼古丁在作祟，但是并不打算说出去，免得后世拿自己做禁烟标志，现在云烨和李泰的共同点越来越多。


一起放下饭碗，一起漱口，然后不约而同的拿出烟袋锅子躺在椅子上当神仙，烟雾缭绕中说鬼话显得别有一番味道。


“自从你没能杀掉周兴之后，倒霉的人很多，昨天还有一位宗室也被弄进去了，第二天脑袋就被割下来了，宗室不该由宗人府发落吗？怎么也成了推事院的事情？”


“现在是不是有点后悔当日没让我杀掉索元礼？那个家伙现在和周兴两个人可是推事院的两尊门神，文武百官听说路过推事院都胆战心惊的。”


“有点，不过我更加的好奇你怎么只要一听到一个人的名字就知道他的本性？我好像不比你傻，为什么这种本事我就没有？”


“这个啊，说来话就长了，公冶长的故事听过吧？就是那个‘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的故事。”


李泰喷出一口烟雾翻着白眼说道：“你不要说你也懂鸟语，现在你家树梢上不断叫唤的那只虎头凤在说什么？”


云烨翻着眼睛瞅了一眼那只鸟，想了一下说：“她正在埋怨我们俩为什么不走开，你刚才吃饭的时候在地上掉了很多米粒！”


李泰哼了一声就转过头去和旺财说话，认为云烨是在胡说八道。


不过旺财似乎能听懂李泰说什么，大脑袋不断地点着，过了一会就不理睬李泰了，转而跑到云烨的身边又卧下了，李泰刚才把烟往他的鼻孔里喷，算不得好人。


李泰磕磕烟锅子重新装了一锅，熟练地拿指头把烟丝往瓷实里压一下，点着之后说：“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天赋，我很怀疑你的天赋就是预知，这个天赋太厉害了，你现在能知道我打算干什么不？”


“除了放屁你还能干什么！”云烨话音刚落，李泰的臀部后面就传来一声闷响。惊得旺财都抬头四处寻找声源。


李泰一骨碌爬起来，要往云烨跟前走表示一下钦佩，却被云烨拿脚蹬的远远地：“屁味散尽了再过来。”


李泰胡乱抖两下袍子，这才过来谄媚的对云烨说：“怎么知道？教教我呗！”这一次他非常的确定云烨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云烨无奈的放下烟锅子对李泰说：“你被迷惑了，你好好想想，以你的智慧能想出毛病处在那里，你真的相信这个世上有未卜先知的人？”


李泰翻着眼睛想了一会又躺回自己的椅子道：“我放屁之前习惯皱眉毛，想想都无趣，一个人要是知道自己明天会干什么，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这样的日子没发过啊。整个人活的就像是一条直线，没意思极了。


我打算去皇宫告诫我大哥一声，让推事院收敛一些，再这么下去会出大事的，我大唐不光是需要严刑峻法，还需要春风化雨龙虎相济才成啊，你明天和我一起去呗？”


“不去，你不用劝我，我打算看你大哥能不能把朝堂上的百官全部杀绝，等他快杀到我们这个级别的时候，我就搬家去远岛，坐看风云变幻。


我受你李家的恩惠太重，造反的事情做不出来，看着别人造反我过过干瘾总成吧？你看看你大哥，刚刚把玉龙雪山的李道宗抽调回来，人家寒辙立刻就进驻了玉龙雪山，那里可是吐蕃的精华土地，转眼间，大唐就少了好大一块土地。


我就不信，少了李道宗守卫京城，他就睡不安稳？松州的战局一直在拉锯，那里的将士为了一条小道都在和吐蕃人死掐，你大哥的一句话就让那些人的死亡变成了笑话。


还雷霆大怒的向吐蕃下了一道诏书，要吐蕃人滚回高原，他以为他是太上皇？一声令下天地都俯首帖耳？我敢说他现在连一个真正让他放心的将领都找不到。


李敬业的人头没了，按理说这事就到此为止了，英公李绩的功劳保证自家人活命该没有问题，李绩提着自己孙儿的人头在朱雀门跪了三个时辰，你大哥的怒火犹自未平，还要将李绩罢官夺爵，发配岭南。


独孤谋这样的人都看不下去，死死地苦劝，这才收回成命，是个人就知道李敬业是李绩派人杀的，做到这一步已经是难得的忠臣了，一个白发人抱着黑发人的脑袋求皇帝给全家一条活路，一个功勋卓著并且已经致仕的老臣这一点恩遇都不给吗？


要不是太上皇下旨把李绩接到上阳宫暂住，李绩当时恐怕连自尽的心思都有，出了什么事情让他刻薄到了如此的地步？


你知道不，李绩已经求我把家里的亲房子弟要往远岛送了，这叫什么？这叫以图后势，你指望这些到了远岛的人会对你李家有好感？”


李泰被云烨说的没话说，只能嗫喏的说：“去劝劝啊，你的话他还是肯听的。”


“不去，我身负守卫玉山城的重责，那里都不去，太上皇，皇太后疼爱了我一辈子，是我劝说太上皇禅位的，所以，我就要保证太上皇无忧无虑的把剩下的岁月过完，你大哥要是敢碰玉山城，我宁可和他同归于尽，玉石俱焚！”


“不至于，不至于啊，我大哥再混蛋，也不敢碰玉山城一根毛的，你想的太多了，太多了……。”


云烨瞅瞅李泰笑着说：“怎么，被我的这番话吓着了？你也觉得有可能是不是？他在竭尽全力的收拢权力，长孙冲的赵州刺史被他剥夺了，云寿的岳州刺史的职位也没了，变成了莫名其妙的银青光禄大夫，蜀王不日就要进京和兄长叙一叙亲情，小黯来信问我这一次来了会不会被砍头，或者把十六王宅变成十七王宅？


按照先远后近的原则，先是小黯，接着就是小佑，然后就轮到李恪了吧？先帝一个人都无法将全天下的权利收归己有，他难道比先帝还要高明？


离长安城最近的军城是哪一座？当然就是玉山城，天下精华玉山城占了一半，这座城池他要是不握在手里如何会安心？


你去长安城也好，告诉承乾，玉山城是太上皇的寝宫，一旦太上皇龙御归天，这座城就是他的，我一刻都不会在玉山城停留，立刻滚出中原，去远岛钓鱼，不碍他的眼。”


李泰烦躁的跺跺脚，就离开了云家，他心中也憋了一肚子的气，准备明天去亲自问问承乾，怎么短短的两年时间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夜已经深了，万民宫依旧入同白昼般光明，屋顶的玉牌散出白光，让着这座辉煌的宫殿如同天上的神宫。


李承乾依旧伏在案几上，瞅着桌案上的地图长久的陷入了沉思，如今的李承乾瘦的厉害，完全没了当太子时候的俊朗丰神，不过两年时间，他的鬓角已经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白发。


只有成为皇帝，才会知道身上的担子有多么的沉重，等到自己接手才发现帝国的权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四分五裂，三个明显的阶层已经出现，皇族，勋贵，商人，居然有瓜分天下权利的意图，这如何能行，皇帝的权利受命于天，当然要既寿永昌，父皇对天下过于仁慈了，既然父皇的持政之道在松，那么自己的执政之道必须加倍的严苛才行，否则李家一旦把权力下放，想要收回来那就太难了。


云烨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来长安了，他甚至寸步不离玉山城，每日都要检验玉山城的城防，而且雷厉风行的撤换了所有自己派去的军官，全部换上了太上皇一系的将领，而且在玉山城和长安城之间不足五十里的路途上，设置了三道假想防线，环形工事已经在建设了，目的非常的明确，就是在提防长安城。


想到这里，李承乾郁闷的几乎想要纵声长啸，自己怎么可能去进攻玉山城？怎么可能？且不说那里是太上皇的寝宫，就算不是，那里还有玉山书院，和武研院，大唐的精华几乎都在那里，一场大战下来，那里还能剩下什么？


这是自己最好的兄弟和朋友啊，怎么就不理解自己的一片苦心？权力分散只会导致大唐四分五裂，一向不允许大唐出现任何分裂的老友，如今为何如此的忌惮自己，扪心自问，李承乾依旧是李承乾，从来都没有变过。


周兴，索元礼只不过是两只用来咬人的恶犬，一旦朕完成布置，这两条恶犬送给你烹煮又有何不可？李绩年老昏悖，他的儿子反意昭昭，就在朕打算将他擒拿归案的时候，被他自己派人枭首，殊为可恶啊，相州一代隐藏的恶意，转瞬间就销声匿迹，如此恶徒，岂能一死了之？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三节 李承乾没上过学


李承乾看着坐在自己面前好像全身都不自在的李泰，皱着眉头拿筷子敲敲盘子说：“有话就快点说，吃完饭，我还要去上朝，一大早过来一句话不说算怎么回事？不愿意说话就吃饭，用饭把嘴堵上就好了。”


李泰勉强喝了一碗粥之后对李承乾说：“大哥，你把周兴和索元礼交给我好不好？刚才进宫的时候，已经有好多臣子拉着我哭了一鼻子。”


李承乾大口的吃完自己手上的包子对李泰说：“可以啊，再等一年，我把它们用完之后，随你怎么处置。”


“一年？”李泰惊得跳起来说：“大哥，您再任由这两个家伙胡搞下去，就会出大乱子的，您的目标改达到的已经达到了，没必要再这么下去了，您没看见老臣全部搬到玉山去住了吗？高阳那样跋扈的性子，在您收走她掌管织造司的权力之后，也哭哭啼啼的去了玉山，这样下去不成啊，再来一年，天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李承乾漱了口，将茶水吐到痰盂里笑着说：“出乱子？能出什么乱子，等到东海舰队，和商埠全部处理完毕，那两个人就算是你们不杀，我也是要杀掉的，平息一下民愤是很有必要的，现在他们在侦办东海舰队的案子，不能撤回来。”


李泰抱着脑袋痛苦地吼了一声道：“张亮！他又怎么了？”


李承乾笑着说：“他有一个吃人肉的儿子，在敌占区这样做问题不大，在我大唐依旧吃人，这就不好了，不过看在张亮非常识情知趣的情况下，只要杀掉他那个吃人的儿子，他依旧可以荣归故里，做他的侯爵。


你秉性善良，就不要掺和在这些肮脏事情里面，好好地做你的研究，对了听说希帕蒂亚又有了身孕？不错，还真是一个能干的，不过做哥哥的也要说你两句，你汉家妃子不是也不少么？怎么总是希帕蒂亚生孩子？咱们李家本来就带有胡人血统，现在正是我们慢慢清洗血统的时候，你总是生蓝眼珠的孩子这不妥当啊。


徽儿是你的嫡子，袁守城帮着你确定了苗裔，将来当然可以继承你的爵位，可是血统的事情马虎不得啊，哥哥我现在是族长，宗人府那边总是唠叨，你加把劲，再生一个不是蓝眼珠的孩子搪塞他们一下。”


李泰顿时就怒了，拍着桌子大吼：“我和那个妃子睡觉难道他们也要管吗？”


李承乾连忙温言道：“好，好，好，是他们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问了，你去宫里看看你嫂嫂和他新生的孩子吧，我已经起名叫做李厥，非常的聪慧，去看看，我去上朝了。”


李承乾说完话，就宣布摆驾上朝，李泰一点都不喜欢去看赵氏那个妖媚的女人，天知道大哥为什么趁机将苏氏那个温婉的女子扶上位，侯氏现在已经奄奄一息，估计没几天好活了，那个倔强的女人在女儿嫁给云寿之后，就没日没夜的咒骂了这么些年，如今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苏氏依旧是一身粗布衣裳，住在掖庭宫的一间院子里，既不表现出愤怒，也不表现出伤心，每天都在照顾自己院子里的花草，自从第二个孩子染病死掉之后，照顾花草就成了她唯一的爱好，宫里有人传言，他的孩子就埋在这片花草底下……


李泰进宫的时候带了很多的礼物，尤其是一个很大的熊猫布偶最得苏氏欢心，和苏氏面对面坐着喝了一杯茶，就要告退，苏氏从屋子里拿出一包花茶递给李泰说：“叔叔收下吧，这是我专门给希帕蒂亚准备的，她就是喜欢这个，上回进宫看我，还说起来过。”


李泰接过花茶小心的对苏氏说：“叫象儿不要再闹了，现在不同于往日，我这个做叔叔的说话现在也不太管用，一旦出事，谁都帮不了他，云烨都已经快和大哥开战了，就更指望不上了，衡山王虽然只是郡王，但是身份高贵，不要再奢想了。”


苏氏垂泪道：“妾身的话现在有谁会听，有谁肯听，也只有你会认我这个嫂嫂，不管了，我谁也帮不了，只会成为人家的阻碍！”


李泰不知道说甚好，只得长叹一口气，走出小院子，准备再去看看侯氏。


已经瘦成一把骨头的侯氏如今终于不再咒骂了，被宫女抬出来放在一张躺椅上，裹着毯子晒太阳，她这里的条件要比苏氏那里好得多，李烟容虽然不在长安，四时八节的孝敬却从不短少，也因为李烟容的缘故，侯氏才能活到现在。


李泰让宫女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侯氏的对面，拿手在侯氏的面前晃晃，侯氏好像没有知觉，眼睛依旧痴痴地看着院子里的那株已经落光叶子的桐树。


让随从的宦官将礼物放下，李泰就打算离开，头发斑白的侯氏如今早就不复当年艳丽的容光，她一辈子想要成为皇后，到了最后，下场却最是凄惨。


“我要见烟容！”


侯氏突然说话了，眼睛从梧桐树上移开，盯着李泰又大喊一声：“我要见烟容！”


李泰笑着把一盒子桂花糕放在侯氏的面前笑着说：“烟容马上就回来，他夫君云寿已经成了银青光禄大夫，马上就要回到兵部任职，你很快就会见到她。”


“烟容生儿子了没有？”侯氏不理睬桂花糕，厉声的问李泰。


“生了，两个！云烨的嘴都笑的快歪了，天天在我面前念叨自己的两个孙子。”李泰依旧陪着笑脸尽量的让侯氏开心。


果然，侯氏苍白的不见半丝血色的脸上有了红晕，粗鲁的往嘴里塞了一块糕点咕囔着说：“那是自然，烟容身份高贵，又是无敌大将军的外孙，这个世间，也只有云烨的儿子还勉强配得上我的孩儿，那孩子福泽深厚，自然会生儿子的。


我要吃的饱饱的，等我的孩儿过来看我，那些死奴才，从来都不给我吃饭，等我的孩儿回来，我要他们都去死！”


李泰阴沉的看了看那些宦官宫女，那些奴才立刻磕头如捣蒜，一个长期照顾侯氏的老宫女颤抖着对李泰说：“魏王明鉴，给奴婢们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虐待夫人，每餐的饭食从不敢短缺，甚至公主出京时安排的牛乳也从未断绝。”


跟在李泰身后的宦官头子躬身道：“王爷，这一点奴婢可以作证，侯夫人的饮食从未有人敢短缺过，要不然夫人熬不过这些年的。”


李泰点点头，眼神变得柔和，见侯氏递给了自己一块糕饼，就笑着接了过来，这时候的侯氏就像是刚刚成为自己嫂嫂的时候一般，埋怨着谁家的礼物送的轻了，谁家的礼物叫人欣喜，李泰就拿着糕饼笑嘻嘻的听侯氏说话，直到精神不济的侯氏睡着之后，才示意宫女将侯氏搬回房间。


回过头看着宦官头子说：“我知道宫里的事情，但是这两个人你给我看好了，如果她们真的出了事情，那就是大事情，到时候，陛下都不可能护得你们的周全，记住了，用心记住！”


李泰从侯氏那里出来，却没了再去看赵氏和李厥的心思，看着巍巍宫阙长叹一声，就在瑟瑟的秋风中离开了皇宫，走出大门的时候还在想，云烨说的是对的，自己就不该来皇宫！


不过李泰还是站在朱雀门前，因为自己今天答应那些朝臣保证他们能安全的回家，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但是，李泰现在不这么认为了，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推事院的大门前，只许进，不许出，他要等待那些臣子们走了之后才离开。


魏王爷泥雕木塑般的坐在那里，现在也只能当一个挡灾的泥菩萨，所有出宫的臣子见到魏王都躬身下拜，就像是拜菩萨一般，而他身后那些鬼鬼祟祟的推事院的主事，就像是阴曹地府里的恶鬼，如今有菩萨挡灾，大家的步伐不免就加快了一些。（推事院的威风请参见神龙年间旧事，当时周兴，索元礼，来俊臣，就是真正的索命恶鬼，短短五年时间攀诬陷害致死的人数就达三千人之多，以至于官员早上出门都要先安排好后事！）


李泰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坐了多久，直到侍卫首领上来请安，问王爷要不要多加一件衣衫，才从那种木然的感觉中走出来，见宫里再也没有往外走的人了，这才起身上了车架，不知为什么，心痛的厉害。


大哥有自己的主见，说不上对错，站在李家的立场上似乎没有错误，估计这也是父皇之所以能容忍的原因。


杀人，从来就不是皇家的忌讳，是一种必须的手段，这个道理李泰在很小的时候就清楚，就明白，没去玉山书院之前，书房里的先生，早就把这些道理掰开了揉碎了的讲解过无数遍，这是帝王学说的重头科目。


为什么大哥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自己却无法接受？为什么自己还隐隐觉得大哥的做法是错的？李泰想了很久，终于想通了，他发现，大哥李承乾从来没有在玉山书院接受过教育。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四节 跑起来啊，火车！


今天是个大日子，云烨起来的很早，在前厅见到了许久不见的二儿子云欢，和三年前相比，这孩子变黑了，也变壮实了，见孩子笑吟吟的向自己请安，云烨上前拍拍儿子壮硕的肩膀，充满了感慨。


修一条八百里长的铁路整整修建了三年，三个月前刚刚试着运行了蒸汽机车，这是大唐的第一辆机车，据说他的速度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基本实现了从长安到洛阳朝发夕至的目的，而今天，就是这辆蒸汽机车第一次正式运行，这个冒烟喷火的怪物，第一次用自己的吼声让关中平原变得雄浑起来。


为了这条铁路，云烨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岳州的家产已经基本上被这条铁路吞噬殆尽，倔强的花花甚至变卖了自己的嫁妆才帮着丈夫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修铸铁路的两万余倭国奴隶，到了现在仅剩下不足八千，这几乎是一条拿人肉铺就的一条血泪之路。


这些不算什么，奴隶的死亡在大唐掀不起任何的波澜，但是在火车试运行期间，撞死的人和牲畜就是大麻烦了，大唐人因为从未见过火车，当他们将火车道当成一条梯子状的道路行走的时候，火车过来了，面对这样的钢铁怪兽，他们没有跑，而是傻傻的站在原地，等着呼啸而过的火车撞成一具残尸。


还没有从火车运输的便利上获益的大唐官员，认为这就是楚国公的一个大玩具，为了这样的一个大玩具，竟然罔顾人命，在他们看来这是残民之贼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很可惜，大唐的官吏一个个都被推事院吓破了胆子，东西两阁，竟然对火车的事情不闻不问，直到楚公说出，凡是被火车撞死的人和牲畜，云家不赔偿，反而要追究被撞死者的责任的时候，地方官被这条冷酷到令人发指的说法震惊的狂怒起来，他们不惜擅离职守，亲自到云家来讨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好些官员还是玉山书院的学生，他们不能相信这句话是出自一向爱民如子的楚国公之口。


铁路运行的宣传从刚开始修筑铁路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不知道火车只要一跑起来，在重力的作用下，想要停下来非常的艰难。往往火车司机发现不对开始停车到火车停稳，事故早就已经发生了，根本就没有办法停下来。


云烨没有解释，只是带着他们观看了一下火车模型，又让云欢带着他们亲自上到火车上观察了火车是如何工作的，试验了停车需要的最短距离。


在那些官员要求停止火车在自己辖区内奔跑的时候，云烨把一堆数据砸在那些书院出去的官员脸上，然后就要他们滚蛋，最后警告一声：“管好自己的百姓！”


从长安到洛阳需要经过十六个县，具备一定发展能力的县只有七个，所以火车会在这七个地方停靠，书院出去的官员看懂了手里的报告数据，开始约束自己治下的百姓，而那些顽固的官员，依然在向皇帝喊冤叫屈。


在这个纷乱的时候，火车终于迎来了试运行，玉山书院穷五年之力总共制造出两辆火车头，为了制造火车头，冶金和金属加工的工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最简易的车床已经出现，自从这东西出现之后，整个工业终于可以由粗糙向精细化发展，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


于是，标准工件开始大行其道，眼光非常独到的书院，在第一时间就确立了自己的标准，而这个标准也成为整个世界工业的标准。


李泰馋涎欲滴的等待着将蒸汽机小型化，这样他就能把自己的飞机彻底的开上蓝天，这些年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无论是滑翔机，还好是滑翔伞，都已经可以自由地飞翔了，他的眼光终于从人力，畜力转向了机械力。


李承乾不允许云烨在长安城墙上开洞，这一点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在他看来在函谷关要塞上开洞已经是天大的让步了。没有高大巍峨的城墙护着，他总觉得自己睡不安稳，于是，火车站只能设立在长安城外。


云烨祝贺了儿子的伟大成就，今天李承乾会去乘坐火车，所以云烨就不打算去，两个人见了面总是争吵非常的没意思。


李二也不去，但是长孙去了，李二现在对所有新事物深恶痛绝，自己开着李泰送的蒸汽车，一头撞在树上，差点要了老命，从那以后，他就不再喜欢新生事物，当然，这不包括新式的武器，只要有新武器面世，他总是要去观摩一下，这是这两年两条腿彻底的失去了知觉，这才作罢，所以他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钓鱼，酒都不太喝了，主要原因是喝完之后全身疼。


辛月骄傲的带着全家去了，自己儿子的成就，她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一回非常大方的将那日暮，铃铛，小苗全部带上，前呼后拥的去坐火车，她很想感受一下，夫君所说的，坐地日行八百里的奇妙感觉。


李二钓鱼不去别的地方，就在东羊河，初冬的阳光依然带着几分暖意，河水青碧荡漾，还没到开始结冰的时候，一声碧绿的玉兰草蓑衣，带着馥郁的香气，最是提神醒脑。


嘴里叼着白玉烟杆的李二就像是一个老农，虽然他身上的那件蓑衣就够埋百八十个老农的，依然不妨碍他自称老农。


云烨把鱼钩扔进河里，悄悄地坐在李二的身边静静地钓鱼。


“你再忍忍，朕就快要死了，朕死了你就不用被死死地拴在玉山城了，现在害得你连自己儿子的盛会都不能去参加，以朕看来啊，承乾没有朕的手段，也没有朕的胆魄，所以他不会攻打玉山城的，你要去就去，用不着陪我钓鱼。”


云烨也把烟锅子叼上，面无表情的说：“我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万一的，禅位的主意是我出的，那就必须让您随心所欲的生活才行。”


李二嘿嘿一笑，收回鱼钩，重新给上面挂上鱼饵，将丝线扔进河里笑着说：“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如果朕不愿意，谁能说动朕？记住了，是我李世民当皇帝当得厌烦了，不是因为你的几句废话，这句话记得写进史书。”


初冬的时候水温低，鱼儿都懒懒的不愿意动弹，俩个人枯坐了好久，都没有什么收获，正在意兴阑珊之时，一声汽笛声远远地传来，云烨用小车推着李二上了高坡，眼看着山脚下的平原上，一条乌黑发亮的长龙正在轰隆隆的从玉山城下驶过直奔函谷关而去，火车头喷吐着黑烟，一个在前面拖，一个在后面推，中间是三十几节车厢，前面是客车，后面是货车，铁路两边的便道上有骏马在狂奔，那些人该是李承乾的护卫才是。


“这就是火车啊！”李二坐在轮椅上指指点点的，脖子伸的老长。


“是的陛下，这就是火车，它的诞生不仅仅是拉人运货，还有更加深远的意义，微臣总想着把铁路铺遍大唐，让它既成为大唐的血脉，又成为束缚大唐国土的一道道铁链，有了这些铁链，大唐的国土就是混为一体的，谁都休想分割掉一寸。”


李二见云烨说的有些动情，就拍拍云烨的手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做好，不留遗憾就成，至于身后事谁能晓得。


你呀，现在和承乾的关系闹得这么僵不是好事啊，难道说朕死了之后，你真的不打算入朝为官了？现在才是你为官的最好时间，不论是智慧，人情，手段，眼光，经验都已经登峰造极了。浪费在山野，可惜了了啊！”


“没什么好可惜的，微臣从入仕开始，就抱着混吃等死的念头，这些年如果不是您总拿着鞭子在后面抽，我一定是长安城最大的纨绔，日子过得无比的逍遥。”


李二笑了起来，见火车已经跑远了，就让云烨把他推下去，重新来到河边，说来也怪，没有人在，两支鱼竿反倒上了鱼，两个侍卫正在收线，云烨和李二大呼小叫的下了山坡，等走到跟前，鱼竿上的鱼已经被侍卫拖的没了力气，云烨和李二轻轻一收杆，侍卫就拿着抄子，抄上来俩尾大鱼，红艳艳的鳞片在阳光下显得红彤彤的非常的漂亮。


“娘的，怎么又是鲤鱼？”李二不满的叨咕一声。


“陛下现在还有忌讳？”


“有个屁的忌讳，早就吃了不知道多少了，天底下的好多事情都是被嘴破坏的，虽然有祖训，这东西却是粮食啊，不吃可惜，今天人少，皇后，杨妃，阴妃她们都不在，明天才能赶回来，你家估计也就剩下你一个了吧？


把这两条鱼洗洗，下锅烹煮出来，滋味弄足，咱们君臣的午饭就是它们了，朕好些日子没喝酒了，皇后从来不让朕碰那东西，男子汉大丈夫碰不得酒算什么英雄，今天日头足，阳气旺，应该能喝几杯吧？”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五节 死亡会传染


两条红鲤鱼，一条洒上葱丝清蒸，一条拿来红烧，和李二商量好了吃法，回到行宫，李二就躺在躺椅上继续晒太阳，隔着厨房的窗户和云烨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


李二和云烨的胃口很相近，都不喜欢吃菜，所以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也就不整，就两条鱼，不大工夫，一条上了笼屉，一条进了油锅……


闻着炖鱼的香味，李二吧嗒一下嘴巴道：“朕以前总以为天下最好吃的莫过于羊肉，谁知道短短的数年，羊肉就成了百姓的普通食物。


知道不，李家倒霉的时候，也穷的一塌糊涂，我母亲去我舅舅家回来带了三只羊，说好了一只祭祖，一只给我爹爹留着，剩下的一只才是全家妇孺的食物。


母亲也是用大锅煮羊，就是白水哦，煮好之后蘸着盐沫子吃，给我们兄弟四个分了一条羊腿，我大哥建成只吃了一点，元吉，玄霸年纪太小，吃不了多少，结果一只羊腿被我一个人几乎吃光了，我还想吃，结果被母亲痛责了一顿。


那时候隋炀帝对我家一点都不好，十八子坐江山的谣言传的满世界都是啊，又有人说我父亲脑后有一缕红发，乃是帝王之兆，所以户部连我父亲的俸禄都不给，全家人的吃喝全靠我舅舅接济，我当时很想吃羊肉，但是留给妇孺吃的那只羊已经被吃光了，爹爹把另外一只羊拿去招待朋友宾客了，家里只剩下一只等候清明祭祖的羊。


那年我八岁啊，拿着一把刀子就把那只羊给杀了，不会杀羊，杀的自己满身沾满了羊血，知不知道，朕杀那只羊整整杀了半个时辰！


我娘过来的时候，我还笑着说这下子可以吃羊了，结果，我挨了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顿教训，晚上我屁股疼的睡不着，我爹和我娘进来了，我假装睡着了，结果我娘看着我屁股上的伤，就留着泪说都是杨广造的孽，要不然堂堂上柱国的子孙，何必为一只羊遭受这样的责罚！


我本来很恨我爹的，打我下手那么重，不过听了我娘的话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件事，真正害老子挨揍的罪魁祸首原来是杨广啊！


从那个时候我就发誓，一定要弄死杨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就玩命的练武，读书，这个混蛋害的我没有羊肉吃，慢慢的有人说我有天日之表，龙凤之姿，呵呵，其实那些人见了权贵家争气些的子弟都那么说。


我是一个小心眼的，又是一个骄傲的，既然杨广欠我的羊肉，我又是天日之表，龙凤之姿，当然是要做皇帝的，结果后来我就真的成了皇帝。”


听着李二的唠叨，云烨隔着窗户笑道：“您的这些话如果被杨广听见，不知道他心里会是一个什么滋味，为了一只羊丢掉了江山，太冤枉了些。”


李二张着嘴呵呵笑道：“一个不起眼的小事情往往会决定人的一生啊，是非成败，其实早就注定了的，多少英雄在这片土地上厮杀，挣扎，到最后都变成了一抷黄土，看得多了，心也就淡了，欲望也就不那么强烈了，现在我已经是在混吃等死啊，小子，要谢谢你，如果我还在皇位上一定做不到这样淡漠。”


云烨见鱼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就洗了手，让厨子把鱼装盘子，自己推着李二回到了前厅，屋子里不暖和，李二却不让关门，他说总是透不上气来。


云烨根本就不提酒的事情，帮着老眼昏花的李二剥鱼刺，一条鱼吃完，李二才想起喝酒的这回事来，让侍卫拿回来一坛子好酒，不是云家的烈性酒，而是一坛子黄酒。


确实是好酒，酒色就像琥珀一样，李二笑道：“你看，玉碗盛来琥珀光，这是最好的兰陵美酒，可怜我的兰陵孩儿，如今独守空闺，她的夫君就是一个短命的，不过窦家如今已经烟消云散了，兰陵再嫁也就不算什么事情了。”


云烨摆手道：“您还是不要折腾兰陵了，人家现在活得快活着呢，自己有产业，有人手有宅子，整日里忙碌自己的生意，听说现在正在和何邵争夺糖霜的买卖，两方人的商战打的正如火如荼，各出奇招，岭南的甘蔗价格已经快要成天价了，她可不是您心中那个娇弱的小女儿了，堪称商场的巨头，这些年，不但养牛挤奶，做奶糖，现在把水果都拿来做糖果了，咱大唐最大的糖果商人是谁您知道吗？就是兰陵。


人家好不容易把姓窦的熬死了，当然要过几年快活日子，您就不要操心了。”


李二慢慢的呷了一口温热的黄酒笑着说：“也好，只要她活的愉快，朕也就放心了，只是兕子，兕子实在是让朕伤心。”


云烨一口喝完碗里的酒，给李二夹了一块鱼继续说：“兕子已经成神仙了，那个玉女门的大姐头现在就是她，您睡着的时候兕子可是来看过您好几次，只是不让娘娘她们说，说没脸见您，来到京城将承乾，青雀，高阳，还有我打劫了一通，带着一大笔钱又回去了，您可能还不知道，承乾把兕子的封地给换到云台山去了，从此以后，那座山就是兕子的封地。”


李二惊愕的放下筷子道：“这孩子怎么会这样？朕早就说过不怨她，一碗迷迭香而已要不了朕的命，怎么到现在还耿耿于怀的，朕难道就睡的那么死？”


云烨没好气的说：“他到我床跟前，我都不知道，跟一个鬼一样的抱着腿坐在窗台上，如果不是无舌暗中拿石子敲打我一下，我也不知道她来过。


到您那里去一定是娘娘同意了的，看看您就走，人家现在是神仙中人，不入凡俗的，您以为她勒索走大批的钱财干什么，也在给自己盖宫殿，和小武一个德行，那里偏僻往那里盖，青雀又把如何联系王玄策的法子给了兕子，现在应该有好多倭奴帮着她盖宫殿呢。”


李二抽抽鼻子，又喝了一口酒，喝的非常节制，一碗酒喝完，就不再添加，云烨自己很快就把一坛子酒全部喝完了。


酒喝完了，两条鱼也吃光了，云烨摸摸油光光的嘴打算告辞，李二幽幽的对云烨说：“告诉孩子们，如果想见我，就来，不用等到我睡着的时候，他们的父亲再也不会让她们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了……”


云烨一愣，想要说话，李二却自己摇着轮椅慢慢的隐入到了宫殿的深处，云烨觉得李二似乎在哭，不过这个人到了现在依旧不会将自己的情绪表露在外面。


旺财见到云烨从行宫里出来，欢喜的跳跃两下，率先往家的方向走了两步，见云烨没有跟上来，就停下脚步等候。


云烨在回头看行宫，今天的李二和平日里的李二大大的不同，帝王的威严似乎已经消失殆尽，现在他只是一个希望见到自己孩子的慈爱的父亲。


现在明白行宫里为什么会只剩下李二了，他在做补偿，补偿自己的妻儿，一次性的让皇后以及其他嫔妃统统都去坐火车游玩，这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巍巍深宫，锁住的不止是三千后宫佳丽，也有李二这个寂寞的帝王。


刘方不打算住在云家了，他改变了主意，不愿意把自己的尸体埋进书院的墓园里。他的孩子来接他了，希望能自己照顾老人家天年，刘方先生貌似坚强的意志在一瞬间就被自己的重孙儿冲击的七零八落，迫不及待的就要随着自己的重孙去甘州老家，于是无舌就更加的寂寞了。


还好，云雷搬进了无舌的院子，有了一个调皮的没边的孩子，无舌总算不太寂寞了，云家的物质条件很优厚，无舌看重的也不是这些，老头子最害怕的就是死在床上无人知晓。所以无舌对小苗特意嘱咐过，每天早上，必须去给他请安，看看他死了没有。


他一点都不忌讳说这个死字，亲自给自己准备好了棺木，非常的奢华，能用檀香木做棺材的云烨就见到他一个人，刘方先生走了之后，他就不再睡床铺了，而是在那个非常大的棺木里铺上被褥睡在里面，晚上进入他的屋子，眼看着一个鸡皮鹤发的老人直挺挺的从棺木里站起来，胆子小些的会被活生生的吓死。


人老了就非常的在乎棺木，刘方从云家走的时候，拒绝了任何金银宝贝，只要了一口上好的金丝楠木的棺材，亲自押运着回到甘州去了，看样子他也很希望早日睡到里面去。


云烨觉得自己好像也老了，不是身体感到老迈，而是心境，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好像都能闻到自己骨子里面散发的那股子腐朽的味道。


才打算给自己弄口棺材也躺进去试试，结果被发疯的辛月一口回绝，还说只要云烨自己开始准备棺木，她就立刻先把自己弄死。不但辛月不同意，那日暮，小苗也不同意，平日里对自己百依百顺的铃铛也哭的让人心烦。


眼瞅着全家陷入了悲伤地海洋，云烨无奈的长叹一口气，现在还真的死不得啊！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六节 獠贼


心理学上有一个说法叫做悲观延长理论，科学家也证明，你砍倒一棵树，别的树会感到恐惧，现在李二快死了，刘方快死了，无舌认为自己也快死了，要命的是旺财也表现的很不对劲，昨晚就吃了一个混了麸皮的黑面馍馍，对面前切碎的水果看都不看，以前这是它最喜欢的东西，吃起来总是没个够。


云烨已经被死亡缠绕住了，身边的人和动物好像都要死了，玉山先生中风之后嘴就是歪的，如今说不了话，口水都需要丫鬟一遍遍的擦拭，元章先生偶感风寒，就在床上整整的睡了半个月，这还是多亏孙思邈在跟前，要是换个人，早就没命了。


最害怕头上缠着白布来云家报丧的人，见一个云烨就大怒一次，这个月已经大怒了三回了。


大怒伤肝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所以云家人不再把这类消息告诉云烨了，全部交给回京的云寿去处理，云烨像一只老鼠一样的藏在后宅，除了每天巡视城防之外，就待在那里不动弹。


那日暮换着法子的逗丈夫开心，在没人的时候甚至把自己饱满的乳房塞进丈夫嘴里，这一招云烨当然很喜欢，可是喜欢完了之后，神情依旧阴沉。


以前很不理解李二他们追求长生的心态，现在理解了，彻底的理解了，死亡真正带给人的不是恐惧，而是寂寞……


一个人长生很没意思，一群人长生才有意思，这是云烨的看法。


拍拍那日暮丰硕的屁股小声的说：“快起来，再不起来，没死也被你压死了。”


“您以前最喜欢抱着妾身的。”那日暮有些委屈。


“废话，那时候我二十岁，现在我马上五十岁，能一样吗？”


“可是您昨天还说肉肉的抱着舒坦！”


云烨还没有说话，在边上做刺绣的辛月，拿着绣花针就恨恨的扎在那日暮的屁股上，那日暮尖叫一声捂着屁股就跳起来，眼泪都出来了。


辛月冷冷的瞅了那日暮一眼，哼了一声就继续做自己的活计。


“你疯了，怎么拿针扎人，那是地主婆才干的事情！”云烨训斥了辛月一句，拔开那日暮捂着屁股的手，发现血都从薄薄的绸裤上渗出来了，这婆娘下手没半点轻重。


“惯，你再接着惯她，四十几岁的人被你惯得像个小丫头一样，活的没心没肺的装小丫头，也不看看她磨盘一样的屁股压在腿上半个时辰不动弹，您要是好受才出鬼了。您就算是年轻，也架不住这样压，赶紧走几步，血脉不畅通，小心摔跤！”


辛月彻底成了地主婆，尖酸刻薄的厉害。


不理会地主婆，自己老婆愿意怎么亲昵是自己的事情，给受了委屈的那日暮披上大氅子，决定带着那日暮去打柿子。


“等等我！”辛月拿牙齿咬断丝线，把绣花针别在花绷子上，匆匆的从软榻上下来，拎着一件皮裘就跟着云烨那日暮出了房门。


那日暮一瘸一拐的挂在云烨胳膊上，还把头靠在云烨的肩上，远远看去，他们俩个就像是一对璧人，踩着薄薄的初雪在漫步，一张脸堆在狐裘里的辛月无疑就是小说中那个恶婆娘的化身。


很恶心的场景，不过那日暮喜欢，随着屁股上的疼痛不断地减轻，心里面的优越感顿时就占了上风，不断娇滴滴的指着柿子树上的柿子评头论足，现在她最讨厌的就是辛月说她长着一个磨盘般大的屁股。


“夫君，您看啊，那个柿子肥硕，屁股足够大，比妾身的大多了！”


云烨的手一抖，结果那个柿子就被竿子剥下来了没有掉进杆子上的布口袋，而是掉在地上，初冬的天气还不算太冷，柿子掉下来摔成了一滩黄泥，看着恶心。


云烨收起竿子无奈的对那日暮说：“你就是一个打不怕的，你和辛月斗嘴，每回都是你吃亏，人家是大的，有这个名头打你都白打，不要去撩拨她了。”


说了两句之后就放下竿子去了前厅，长孙冲来了，云寿还招待不了，还以为长孙家能够丝毫不在意李承乾的举动，忍到现在还是忍不下去。


长孙冲坐在大厅上喝着茶，他和云烨虽然翻脸了，但是不关云寿的事，所以云寿就站立在一旁伺候，丝毫不敢大意，俩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气氛看起来还算融洽。


云烨进来之后长孙冲没起身迎接，指指身边的椅子就像在他家一样随意。


“你有什么章程啊，如果有说出来，合适的话长孙家就跟着走，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咱们两家都会成为孤家寡人。”


云寿给长孙冲鞠躬之后就退下了，云烨胡乱喝了一口茶说：“还能怎么样，皇帝要收拢权力，咱们希望权力分散，就是这样，这个天底下的权力皇家不可能攫取干净，总还是需要我们去分担，承乾这样做的后果很快就要出来了。”


长孙冲摇摇手道：“等到什么时候？皇帝现在连一州一道的刑狱都要查看，这样做虽然是古代圣君的做法，可是你也看看大唐多大，古代的列国才多大点。


五百名以上的军卒调动，也需要皇帝同意，也不看看大唐有多少军卒，兵部在册的就有六十五万余人，除掉十六卫，剩下的都散布在漫长的国境线上，南海有事需要调动三千兵马去平乱，难道说也需要上报？一来一回半年的时间就没了，这时候早就不是三千军队能平灭的事情了，可能需要一万人，这样大权在握没好处啊。”


云烨放下茶杯认真的问长孙冲：“说实话，皇帝触到你痛处了？”


长孙冲摊摊手无奈的说：“辽东经略使换人了，涿州刺史换人了，晋阳留守换人了，张亮年老体弱告老还乡了，北行的舰队回来了三艘，皇帝接手的，长孙家不知道。”


“这样就对了，要不然你还是不会过来，不过我告诉你，没办法，我不想和承乾撕破脸，太上皇的身子现在很差，只要太上皇龙御归天之后，我就立刻回岳州养老，长安我都不停留。你也可以回赵州老家嘛！”


长孙冲点点头道：“确实如此，皇帝如今占尽了天时地利，虽然在人和上差一点，但是依旧无懈可击，他的那些心腹大臣还是非常能干的，我们没有可趁之机，你说的没错，回老家等待天时转向我们之后再说，天时，地利，人和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发生变化的。”


长孙冲说完了就不再做声，等了好一阵子才说：“我不想造反！”


云烨闭着眼睛说：“你要是造反我就去讨伐你！”


长孙冲长叹一口气，拍拍桌子朝云烨抱了一下拳头就走了，走得非常的干脆利落。云烨也没有去送，他知道长孙冲是来和自己谈势力划分的，这是造反的先兆，云烨没有给他这个借口，选择了避让，无休止的避让，这让长孙冲感到绝望，他一个人造反是没有任何前途的，只有和云烨一起造反，才能将双方的势力按照长江来划分，云烨不造反，他半点机会都没有。


李承乾的收权行动已经让别人再也无法忍受了，勋贵们现在已经开始仇视李承乾了，李象在衡山虽然闭门不出，但是关于李象是贤王的谣言已经出现了。


什么是勋贵，勋贵就是随时随地准备把皇帝干下去自己当皇帝的人，在勋贵的眼中，皇帝也是勋贵，只不过他应该是最厉害的那个，一旦皇帝勋贵开始不让所有勋贵好过的时候，大家就准备换一个皇帝，这事经常发生，历史上除了刘邦和朱元璋，皇权基本上都是在勋贵手里换来换去的，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云烨想到了这里，觉得很没意思，对云寿说：“寿儿，明日你就上书弹劾周兴和索元礼吧，皇帝的收权行为到此该结束了，他不能太贪心。”


云寿点点头就去准备自己的奏章了，周兴，索元礼肆虐大唐整整三年，确实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别人弹劾周兴索元礼下场一定会很惨，自己弹劾，就大不一样了，这俩个家伙也该死了，云寿有俩个不错的朋友，就是被弄进推事院之后再也没有出来过。


泰兴五年冬，银青光禄大夫，兵部左侍郎云寿上书，痛斥刑部侍郎周兴十七种，六十七条大罪，大理寺主事推事院主事索元礼询讯逼供，攀诬牵连，草菅人命共计八十六条大罪。


帝惊骇之极，问群臣可有此事，满朝文武大哭拜服，指天画地言辞凿凿，当场揭发周兴，索元礼之罪状，恶事之多，罄竹难书。


帝潸然泪下，抚慰群臣，着刑部尚书李义府，大理寺卿韩度，兵部左侍郎云寿彻查此事，还天下臣民一个朗朗晴空。


云寿进入推事院，眼前狱中惨状不忍卒睹，男为猪狗，女为禽兽，童子残肢断臂，人皮装饰为墙，囚族见云寿，苦苦哀告只求速死，除地狱无可相较之。


云寿狂怒，持剑怒斩推事院刑卒一十六人，口中大呼：“不杀尽獠贼，誓不为人！”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七节 研究？研究！


“死了三千七百八十人？”云烨也有些吃惊，三年时间怎么就会死这么多人？


云寿眼圈泛红道：“攀诬而已，人进入推事院，要先过清洗，熟皮，摸骨，松筋，取暖五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惨绝人寰，少有人能熬到取暖这道程序的，父亲，您知道他们是如何取暖的么？把人装在大缸里，底下放柴火烧烤，最轻的从大缸里出来之后，两只脚也会成为焦炭。”


云烨沉默良久又问道：“周兴和索元礼可曾招供？”


云寿摇头道：“不曾，只要审讯，他就立刻说这是陛下的旨意，虽然这事是真的，但是孩儿不需要这样的口供，孩儿需要他们将所有的事情揽在自己身上。”


说到这里，云寿苦笑一声道：“您是知道的，皇帝不能有罪，有罪的只能是臣子，李义府和韩度俩个人根本就不管事，泥雕菩萨一样的坐在大堂上一言不发。”


云烨笑着说：“你的功劳，他们不敢抢！不当泥菩萨还能怎样？”


云寿尴尬的笑了一下说：“爹爹您的虎威赫赫，孩儿还是沾了您的光。”


云烨大笑道：“这种事情，云家不做谁敢做？把这件事做好，做扎实，案子做成铁案，找狄仁杰帮你，他这个大理寺少卿，这些年未免过于低调了。”


辛月看着走出去的云寿，满满的全是骄傲，坐到云烨的对面笑着说：“妾身今天去巡视云家产业，一路上好多人对着妾身的车驾叩拜，都夸寿儿搬倒了恶贼，市面上都是说寿儿好话的，妾身听了一路也没有听厌烦。”


“有什么好欢喜的，周兴和索元礼就是两颗已经熟透的烂果子，风一吹就会掉下来，就算咱家不出手，皇帝也会在最近将周兴和索元礼处理掉，这两个人已经没用了，还留着他们做什么，去年的时候青雀要这两个人的人头不是也没有得逞吗？”


辛月把身子一扭，非常不满意丈夫的说法，明明是自己胖儿子在朝堂上义正辞严的揭发奸佞，不惧艰险的捅破帝国的脓疮，怎么在丈夫的嘴里就成了大势所趋？有这么做父亲的吗？一点都不给孩子撑腰。


云寿不知道母亲正在为自己的事情和父亲闹别扭，他和狄仁杰俩个人走在推事院，感慨万分，狄仁杰敲着红锈斑斑刑具对云寿说：“我也接到过推事院的文书，要我进来叙话，结果那封文书被师父给驳回了，师父在上面写了，‘找死’两个字就让我送进来了，结果，周兴将我客客气气的送了出去，什么话都没说，要是我进来，在这些刑具面前也很难做到什么都不说。


你看看清洗这道关就很难过，毛竹做的刷子蘸着辣椒水刷身体，那滋味就要命啊，到时候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云寿不以为然的说：“师兄您是什么人，周兴瞎了眼才敢打您的主意，爹爹总想着带兵荡平推事院，你要是真的进去了，推事院早没了。”


狄仁杰嘿嘿笑道：“咱们有长辈看护自然百无禁忌，你看看这些人的下场就知道了这里有多么的恐怖，这道箍脑袋的铁圈子也不知道箍爆了多少颗人头，据说箍到极限人的天灵盖就会飞出去，脑浆如同开水沸腾不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云寿笑道：“您马上就会知道的，这些人既然把刑具开发到了极致，自己不亲自尝试一下怎么对得起他们的心血，我倒要看看，将周兴放进大缸里拿火烤，他是不是还能做到言辞凿凿，他一辈子向别人予取予求，我也想试试，刑部文书就仰仗师兄费力了，小弟一点都不喜欢案牍上的东西。”


狄仁杰哈哈笑了一下就直接去了大堂开始炮制文书，这对他来说太简单了，至于云寿会问出什么来，狄仁杰并不关心，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皇帝需要的也只是一张遮羞的面纱而已，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周兴和索元礼好像并不明白。


云寿走进了监牢，往日耀武扬威的武卒如今全部被关押在这里，似乎知道自己难以逃脱此劫，他们都低着头似乎非常的认命，但是也有人不认命，比如周兴，他身上的绯袍依旧穿的一丝不苟，少年时期的穷困生活让他对自己的官职非常的在意，虽然在牢狱里面，云寿发现这家伙的官袍上一个褶子都没有，不像索元礼，头发乱成鸡窝，身上的袍子也脏乱不堪。


这就是心理防线还没有崩溃的表现，见到云寿过来，周兴对面的索元礼连滚带爬的跑到栅栏跟前哀求道：“求上官禀报陛下，卑职冤枉啊，卑职冤枉啊，这里的种种恶事都是周兴所为，下官人微言轻，不得不从啊！”


云寿的眼神冷冰冰的，但是脸上还保持着笑意，蹲下来对索元礼说：“你发明的刑具，你必须尝试一下，一样都不能少，你知道外面现在有多少人等着食你肉，寝你的皮，杀你平民愤，其实就是陛下的意思，以前你们有陛下护佑，恶事做绝，现在陛下不保护你们了，你觉得你还有什么好下场吗？”


“我是冤枉的，我处处遵守陛下的指令行事，从未有逾越之处。”


周兴看不惯索元礼的丑态大喝一声道：“住嘴！大丈夫死则死而，为天子尽忠乃是我等本分，何用多言！”


云寿笑着拍拍手，立刻就进来两个彪形大汉，指着索元礼对他们说：“从头开始，不要错过一道刑罚。”


两个军中壮汉，拱手行礼，而后就打开牢狱的门，拖着屎尿齐流的索元礼向刑房走去，周兴听着索元礼凄惨的吼叫声，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我以前不知道请君入瓮是个什么典故，可是我父亲却经常说起，现在明白了，你现在的状态就叫做请君入瓮，周兴，我很奇怪一件事，你是从弘文馆出来的才俊，难道就不能预料到今日的下场吗？我爹爹和魏王要杀的人，基本上这个人就死定了，你明知必死，为何还要如此疯狂地迫害同僚？”


周兴睁开眼睛说：“自从楚公将我吊在大门上要将我砍成两段却被程大将军救下来的时候，我就明白我已经死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死而已。


陛下要收拢权力，自然不能自己亲自动手，总需要一些名目掩饰，我既然是陛下鹰犬，自然应该为天子解忧，这是为人臣子的职责。


如今陛下的目的已经基本上达到了，自然就到了狡兔死走狗烹的时候了，这些我都明白，我在弘文馆主攻的学问是法家，从韩非到致都我曾经细细的做过比较，最后发现人确实是可以被管束的，只是需要一些外来的刺激罢了。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不管是军中的硬汉，还是贞洁的烈妇，进了推事院之后，硬汉可以成为鼻涕虫，烈妇可以成为娼妇，小孩子的性格也可以塑造，经过一些强烈的刺激之后，他们能干出超乎自己能力的事情，比如杀死一个壮汉，或者依靠一具腐烂的尸体活过百天。


这些人，在我眼里不过是一些工具罢了，长得样子有点像人罢了，陛下利用我来清除异己，我何尝不是利用陛下给的权利做我自己的研究。


人性是一门大学问，有善恶之分，只可惜我只完成了恶的一面，善的一面还没有来得及研究，想要把那些孩童从罪恶的深渊里拉出来，就只能依靠善，这些我来不及做了，你可以把我的研究成果交给书院铁面先生，让他接着做完，这是一门很了不起的学问。”


云寿听得愣住了，他想过周兴会有各种借口，或者各种哀求，甚至会诅咒自己以及诅咒皇帝，以及这个帝国，万万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是在做学问，做研究。


周兴笑道：“我知道的远比你多，拷问了这么多的人，总会有一些关于云家，或者书院的秘闻，比如说我知道秦岭中有一个神秘的地方，里面储存着可以毁灭这个世界的恐怖东西，比如我知道，楚公第一次跳进人间的地方，比如我还知道孙思邈道长曾经带着药奴亲自试验了一种新药，比如我还知道长孙冲的北方舰队，他们真正的使命是为长孙家找到一个可以落脚的世外桃源。比如我还知道，独孤谋天生残疾，少了一个男人的物件，他的孩子其实都是他堂弟生的，我甚至知道兰陵公主有一个秘密的情人，并且为这个情人生了一个孩子……


呵呵呵，知道这么多隐秘的人怎么可能会活着？我早就该死了，其实你应该问问你父亲，他真的不是凡人，白玉京可能真的存在，你就不想继承那座神仙之城吗？袁守城的神仙地是一个笑话，孙子当爷爷知道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


云寿，我之所以告诉你这么多，唯一的原因，就是请你不要埋没我的研究，那些可怜的孩子以你父亲的性格断然不会坐视不理，至于我，该受什么样的刑罚一样都不必缺！只是等我受刑而死之后，请帮我穿好官服，周兴感激不尽。”


周兴说完话，就从牢房的角落里拎出来一大包书籍一样的东西，满怀希望的递给云寿，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凶残的目光，似乎，似乎充满了智慧。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八节 乘龙


索元礼在大瓮里哀嚎了四个时辰之后终于被烤熟了，他的尸体在准备抬出去掩埋的时候，被一群疯狂的人拿手抓着分着吃了，等到军卒驱赶开那些人的时候。薄薄的棺木里就剩下一些肠子和骨头了。


云寿答应过周兴给他保留全尸，所以周兴的尸体虽然也是熟的，但是每个部件都非常的完整，烤出来的油脂将崭新的官服浸透了，整个人亮晶晶的。


不知为什么，云寿的心在发寒，不是因为刑罚，而是因为受刑的人，周兴在受刑过程中一言不发，不管是毛竹刷子刷身体，还是被铁箍子箍脑袋，从没有呻吟出一声来，进入大瓮的时候，别人需要军卒用力的塞进去，他不需要，休息了一会就自己跨进去了，烧烤了一会还告诉军卒，以前他设计的不是太完美，如果给大瓮里加一点水效果会更好，于是军士们就答应了他的条件，在大瓮里加了半桶水，不大工夫，煮肉的味道就散发出来了……


周兴还让军卒在他的脖子上缠上湿毛巾，这样他就能清晰地把受刑的感受一一的告诉军卒，并且强烈要求书记官记录下来……


李泰听云烨给他讲述经过的时候，胖脸上见不到半点的血色，早上吃的东西已经呕吐殆尽，但是作为一个学者，这家伙还要看周兴的做的记录，只翻看了两三本，就已经发狂了，带着那些记录像疯狂的犀牛一样就去找李承乾。


李承乾翻看了两页，虽然脸色很难看，却平声静气的对李泰说：“想要成事，就需要牺牲啊，这样做损伤阳寿，我注定不可能永寿，这是我的罪孽，青雀，你必须保持干净，一定要非常干净才对，我是做大哥的，又是皇帝，那么这些事情就是我必须做的，在我心里只要李家王朝永寿，我李承乾永寿不永寿的不打紧。”


“你现在满意了？满朝文武看您就像是看见了怪物，你一发怒，他们就能活活的吓死，逆耳的忠言您听不见了，您又不喜欢听别人拍马屁，这下好了，我参加了几次早朝，朝堂上静的可以钓鱼啊，大臣们不作任何决定，剿灭一小股盗匪的命令都需要您亲自下，你看看，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子了，秦始皇每天审阅三百斤竹简，你每天审阅的奏章快三百斤了吧？


地方上有巡阅使，军中有五蠡司马，还有都水监在监视天下，御史言官闻风而奏，邸报上的文章五花八门，有这些足够了！


我们兄弟啊，所这话也就我能说，我总觉得满朝文武不怀好意，他们就是想要活活的累死你，云烨以前拿这一招对付长孙无忌，现在他们故技重施在你身上。


听弟弟一句话，我们去玉山修养一阵子，请孙先生好好地调理一下你的身体，我陪着你去打猎，斗蛐蛐，撵兔子都成，咱们先把朝务放一放，短时间出不了大乱子。”


李承乾眼睛里含着泪光，嘴角抽动了好多下，从桌案后面走出来，抱一下李泰，长叹一声，朝李泰挥挥手，就直接回了后宫。


李泰仰着头看着大殿上斑斓的藻顶，跺跺脚也出了万民宫，胖人骑着一匹肥马，快速而艰难的由到了云家，见到云烨正在看小孙子写字，乐呵呵的非常的悠闲。


满腔的怒火顿时就迸发出来，撕着云烨的脖领子怒吼：“承乾快累死了，承乾快累死了，你两三年没见他，你去看看他啊，瘦的没了人样子，就像一只穿着龙袍的猴子，你真的这么狠心非要看着他被活活的累死吗？你长没长人心啊……”


小孙子很有眼色，见两位爷爷打起来了，扔下毛笔飞快的跑去了后堂，去给奶奶报信。


云烨叹了口气任由李泰摇晃自己，等他平静点之后说：“他谁都不信，我有什么办法，参谋院他去过几次？书院递交上去的新的管理方法，他同意过一条吗？


许敬宗上了一个废除马政的折子，被他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训斥的老许都下不来台，李义府算是一个会做人的吧？用了一月的时间铺垫，然后跟他委婉的说起节度使的职权不宜剥削太甚，结果如何你是知道的，李义府差点被远窜到北海去牧羊！


这些都是正当的朝政啊，合不合适的先不说，大臣提出来那就是有问题的，大家坐在一起商量，权衡一下利弊，然后再拿出一个决断来，这样很好啊，提一个正当的建议就要被弄去北海牧羊？你知不知道李义府回到家里气的差点吐血，请罪折子都没上，梗着脖子要求去北海牧羊，能把大名鼎鼎的人猫气成这样的，也只有你大哥了。”


李泰终于平静下来，坐在椅子上愁眉苦脸的道：“我很担心他啊，担心他活的不如我父皇长久，到时候天下就要大乱了，烨子，咱们呕气归呕气，总要帮帮他，到时候李象当了皇帝，那可真的要遭殃了，不说他比得上我父皇了，能比得上我大哥的一成，我就算服了他了。咱们活着天下好像还乱不了，咱们死了之后，大唐一定会出大麻烦。


如今的大唐需要一个明白大唐的人来当皇帝，天下大势纷纷扰扰的，而且好多事情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参照可以借鉴，皇帝不成功，要是天下乱了，拿着火器到处乱炸，我觉得我们在棺材里都睡不安稳。”


云烨挠挠头，这确实是一个大麻烦，火器杀起人来比刀子快多了，如果李泰的预言成为现实，那可真的是天下粥粥了。


忽然间，他发现自己站不稳了，眼前的围墙似乎在上下起伏，这就怪了，手扶在桌子上这才明白不是自己的感觉出了岔子，而是地震了。


“地龙翻身！”李泰狂呼一声，想要走被云烨一把拉住，这时候乱跑太危险了。


俩个人惊恐的看着屋子的瓦片噼啪拉的往下掉，好一阵子才安静下来，云烨大叫一声就窜进家里去了，而李泰则哀嚎着向玉山行宫窜去。


才到月亮门就看见小苗手里的提着两个孩子从屋子里飞出来，窗户都被撞了一个大洞，屋子里站着面色惨白的辛月。


“快出来！”随着云烨的这一声怒吼云家所有人都鬼哭神嚎的往外跑，云烨清点了家里的人之后，发现除了几个被瓦片砸破脑袋的轻伤之外，好像没有重伤，让辛月安顿家里，自己和云寿立刻就兵分两路，一个去查看云家庄子，一个去查看玉山城防。


旺财被吓坏了，大眼睛里的惊惶之色看得云烨心疼，抱着它的大脑袋安慰一下，就带着它上了玉山城墙。


三通鼓之后，诸将到齐，云烨立刻命他们去巡视自己负责的地段，同时封闭玉山城的前后门，阻止执法队进入玉山城巡视，有劫掠民财者杀，有不听号令者杀！这个时候绝对需要启动重典。


诸将刚刚离开，大地又开始摇晃起来，这一次比开始的那一次还要严重，云烨眼看着蜿蜒的城墙就像巨龙一样的上下起伏，放眼望去，修建在山崖上的一段城墙轰然倒塌，巨石混杂着尘土遮蔽了整座大山。


取过望远镜遥望行宫，只见那座辉煌的行宫，一角已经塌陷，痛苦地闭上眼，哆哆嗦嗦的爬上马背，让旺财叼着自己的衣角，快速的向行宫奔去，心里暗暗的祈祷，千万千万行宫里不要升起狼烟！那是李二向天下人镖师自己已经死亡的标志。


快马如风，云烨死命的催促战马希望能跑的更快些，李二这些天身子已经非常糟糕了，要是再受到惊吓，多半就活不成了。


很短的路途，旺财已经跑得满嘴都是白沫子，心疼的安慰一下旺财，自己匆匆的走进了行宫，含元殿已经倒塌了半边，李二躺在锦榻上哈哈大笑，见云烨过来，笑着说：“朕刚才做了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赶着牛在耕地，谁知道立刻就有地龙翻身，哈哈，小子，朕活不成了，这就要走了，你们自己好好地活！”


这话一出灰头土脸的众人一起伏地大哭，李二拿起酒葫芦大大的喝一口，笑着对皇后说：“天帝派了地龙来接朕了，这是喜事，莫要悲哀，过完自己的寿数，就来找朕！”


李二的话音刚落，大地又开始剧烈的抖动，鹰嘴岩上的那块巨石带着雷霆万钧之势从半空掉落，落在山崖下的草地上，发出轰然的巨响！


李二的笑声更加的尖锐，居然抬起上半截身子，朝着晃动的山峦笑着说：“莫急，莫急，朕来也！”云烨想把李二扶的躺下来，这样折腾，好人也会折腾死的。


李二却回头仔细的看了看长孙，杨妃，阴妃，把手伸向哭的快要昏死过去的李泰，摸了一下李泰的脑袋，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就好像一次性的把胸膛里所有的气息全部吐出去一般。


云烨听了好久只听见吐气，没听见吸气，大惊，正要把手按在李二的胸膛上准备给他做急救，却被长孙制止了：“陛下很开心，让他乘龙升天吧！他不愿意整天躺在床榻上！”


全身不能动弹躺在床上，或许这就是上天对英雄最大的惩罚，遇到了地龙翻身，对他来说是最大的吉兆，与其说他死了，不如说是他自己杀死了自己。


在李二吐出最后一丝气息的时候，大地安静了下来……一股粗壮的狼烟从玉山城升起……


泰兴六年一月七日，上崩于玉山行宫含元殿，时值地龙翻身以为迎驾，祸及三十万户……上尊号为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三十九节 把皇帝当成小吏的李承乾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怒则掀波千丈，荼蘼八百里，损伤生灵百万。


李二是一条旱龙，他从来不会游水，所以就引发了地震……


所有人是这么认为的，一条长了翅膀的夔龙飞升之际带走几千条人命已经算是非常仁慈了，不光老百姓这么看，书院的先生们也这么看。


云烨不这么看，因为李承乾在哭的晕过去之前，下旨要云烨全力负责应对这次的大灾难，所以，当云烨漫步于断壁残垣之间，心中的悲愤实在是难以言表。


悲伤这东西是有限度的，如果什么都不知道，猛然间接到噩耗，这对人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如果一个人缠绵病榻，自己照顾了他两年，你会发现等到他真的去世的时候，自己好像没有太多的悲伤，哪怕整个天下都成了缟素的世界，你依然不会感受到悲伤。


山崩了，屋塌了，桥梁断了，道路毁坏了，这场震源非常浅的地震，损坏最严重的居然是九嵕山之皇陵，好不容易修建好的陵墓，现在听说损坏的非常严重，墓室已经出现了无数道裂缝，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许敬宗现在就像受惊的驴子一样在日夜抢修陵墓，重新开凿墓室，给李二修陵墓，也必须连他的坏脾气一起接收。


九嵕山“九峰俱俊”、“山峦起伏，气势雄伟”，为“关内道之名山”。该山颇为神奇，从南面观之，形似圆锥；从西南面望之，形若覆斗，从东面看之，形同笔架，当地人称之为“笔架山”。李世民的陵墓即凿山为洞，在山峰底部建地下宫殿，连同陪葬墓在内，绵亘数十里，气势宏大，蔚为壮观。凿山建陵，以山为陵这是李二开创的新河。


玉山解除了武装，大军一队队的开出玉山城，等待换防，云烨原先以为李承乾会迫不及待的将军士更换完毕，没想到他没有理睬，一声令下，那些军卒依旧各安其位。


建筑损坏的很严重，至少云家的宅子都出现了裂缝，百姓家的模样就更加的凄惨，幸好地震发生在白天，一月份又是百姓准备春耕，往农田里运送肥料的时候，如果地震发生在晚上，云烨不敢想象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惨状。


李承乾大方的承认，这是自己父亲龙驭宾天之后留下的后遗症，命令内府打开府库任由云烨支取，挨家挨户的赔偿百姓。


只不过这一次赔偿的有点多，三十万户啊，看着金币银币流水般的从库房里流出去，云烨都感到非常的肉疼，但是李承乾似乎不在乎，他好像很愿意为父亲的鲁莽举动买单。


白天骑着马到处巡视，安排官员组织抢救被埋在废墟里的幸存者，一面大肆的帮着皇家道歉，先帝爷性子烈，走的匆忙，误伤了百姓，所有的损失皇家都承认。


这就是李承乾需要的效果，怒龙升天，总会波及到无辜的鱼虾，他需要百姓们自己承认自己就是鱼虾，至于云家，了不起算是一只大个的王八。


到晚上还要给皇帝守灵，辛苦的无法描述，长孙冲是典礼官，独孤谋是护灵官，一个扯着嗓子吼一天，一个全身披挂的站一天，当云烨晃晃荡荡的回来，他们俩个人也精疲力竭的从灵堂里出来。


吃饭，只有白米饭，一碗汤，云烨宁愿拿茶水泡米饭，都不愿意动那碗什么调料都不放的菜汤，说是菜汤，厨子还给里面放了好大一块猪肉，是从供案上撤下来的东西，需要被百官分食。这是太上皇最后的恩典。


长孙冲也不吃，学着云烨拿茶水泡饭，独孤谋却不嫌弃，一个人将三碗汤全部干掉，里面的猪肉也吃的干干净净，似乎还非常的享受。


“草原上的那些人杀不杀？”独孤谋吃完饭就问另外两个人。


“你打算把他们活着殉葬还是剃干净了毛发当猪头摆在供桌上？如果是后者，明天的肉块子就有劳您的大驾了。”云烨小口的喝着茶，没好气的说。


“我觉得可行，阿史那思摩，契苾，阿史那杜尔这些人既然割破了自己的脸面要求殉葬去守卫先皇，我们不如成全他。”长孙冲一脸的歹毒。


“亏不亏心啊，契苾一生忠勇，每战必定争先，族人已经为大唐快把血流干了，你们就能昧着良心下手？人家也就是客气一下，表一下忠心，至于阿史那杜尔，那也是一员悍将啊，人家都已经被你们逼得快要回家放羊了，就不要砍人家的头了，不过阿史那思摩这个家伙我还是同意摆到供桌上去的，胆敢要求把封地弄到北海去的异族，我觉得他的谋反之心已经昭然若揭，蒸熟了让独孤谋吃掉也不错。”


独孤谋呲着满嘴的白牙笑道：“我吃东西从来不挑，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我就不嫌弃，人肉也好，猪肉也罢，扔到嘴里都是肉。”


重口味的话题没说多久，李承乾就从里面走出来了，说是皇帝吗，这时候也没有半点的优待，晚餐同样是一碗白饭，一碗汤，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述救灾的情况，听到受灾的地方足足有四个县的时候叹了口气，放下饭碗说：“长安自身就有长安，万年两县，再加上蓝田，三原，礼泉户县，就有整整的六个县受灾啊，长安，万年，蓝田，三原，还是大唐人口最稠密的四个县，三十万户受灾，两千余人死亡，这简直就是幸运啊。”


云烨放下茶壶道：“先别说幸运，倒塌的房屋数不胜数，尤其是三原，能住人的房子几乎没有，你看看头上的天，这是要下雪的征兆啊，现在还是一月份，先得把这些无处安身的人安置进房子里才行，最不济也得有一顶帐篷遮蔽风寒，要不然，没被房子砸死，也会被寒风冻死。


军中的帐篷几乎被我抽掉空了，依然不够，上百万人啊，早点拿出一个章程，我也好去救人，再晚几天，就不用救了。”


李承乾抬头看看铅灰色的阴云，对云烨说：“开放皇家行宫吧，好些行宫都多年未曾有人居住，别浪费了，行宫的房子都修筑的很结实，没有问题，旱塬上的昭阳宫这一次也开放，等到百姓的房屋建造好了之后，那些行宫也该修缮了。”


这是云烨在这三年里第一次和李承乾说话，公事说完了，大家都沉默下来，李承乾过了良久才沙哑着嗓子问云烨：“你真的打算去岳州？”


云烨点点头说：“不离开不行了，我快受不了了，今天过世一个，明天过世一个的，再这么下去就轮到我过世了，等到长辈都去世了，我就能回到玉山教书了，相见不如不见，见一次伤感一次，徒劳无益，你也知道我最害怕这种永别了。”


李承乾伤感的点点头小声说：“你还能逃避，我逃无可逃，通宵达旦的为这个国家操劳，却换来一个暴君的恶名声，李承乾自认爱民如子，从未做过害民之事，缘何要背负这样的恶名声，父皇故去，全天下缟素，不管是南海还是北海，处处都是哭声，朕担心我死之后，会有人额手称庆，父皇的谥号乃是文武兼资，我能有什么？纣？还是桀亦或是殇？”


云烨眼见长孙冲，独孤谋离去，忍不住低声道：“你吃饱了撑的？一定要收权？现在的大唐和历史上的那一个朝代有半点的相似之处？大唐一年的赋税足足是前汉上百年的赋税总和，版图之大旷古绝今，人口也已经突破万万人。


你还拿以前那种君王集权制度来统御这个国家么？先帝以前试过，后来发现这样跟本就行不通，才将大唐弄成你登基前的那个样子。


农田上的事情，那就是人家大司农的事情，礼仪，外交，那就该是礼部和鸿胪寺的事情，天下民户，就该户部去管辖，人间刑名你就该放手让刑部和大理寺去审判，谁让你去管理一两个死囚的？就算是冤死一两个那又如何？你亲自审阅后就不出现冤案了？


你该管什么？你该管吏部，兵部，都水监，还有你那个藏着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皇城司，参谋司，玉山书院的方略才是你应该用心研读的东西，你管那些州县小吏的破事情做什么？优胜劣汰这是常理。


看好你手里的兵权，看好你手里的监察权，盯着看什么地方会有叛乱发生，然后找一个合适的将军去评判。


知不知道，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这是官场的名言，民部做错了事情你处罚民部，工部错了，你找工部尚书的麻烦，刑部错了你去整理刑部就是了，承乾，你现在是皇帝，你的职责就是监察天下，不是要你去当小吏。


你不做实际的事，所以就没有错，错的全是大臣，这才是君王错不得的精髓所在，一旦你错了，你往谁的身上推？你后面没人……”


李泰本来也出来透口气，结果看到云烨正在口沫横飞的和大哥说话，心里一暖，揉揉肚子，继续走进灵堂守灵，只要开始说话了，隔阂一定会解开，多年的情义，不是说不要就不要的……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节 偶遇


云烨进了灵堂以后，李承乾想了很久，还是摇摇头，喃喃自语道：“社稷家国，焉能操于他人只之手，权利握于一人之手是权力，操控在千万人手中也就不叫权利了。”


云烨不知道李承乾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这都不关他的事情，现在的事情是好好地把李二送走，完美的埋在昭陵，等长孙死了之后，再把她送进去，最后覆盖上流沙和巨石，弄死一些觊觎陪葬品的盗墓贼，自己的任务就算是彻底完成，李承乾怎么想，怎么做，谁能顾得上。


在大灾面前，大唐雄厚的国力就完全展现出了它应有的威力，火车日夜不停地从洛阳运回来大批的帐篷，极大地缓解了人命的损失，十六卫的大军蝗虫一样的散布在这四个受灾县，工部，将作监，玉山书院的建筑队，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建造好了很多的房子，为此，书院的先生对这些地方重新进行了规划，以前杂乱无章的建筑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种最省材料的连体房屋，一排排的立在原野上，红砖碧瓦的非常美观。


三十万户受灾，在质朴的大唐百姓的努力下，很快就从灾难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没有其他原因，只因为春播开始了，只要杏花开，燕子来，日子依旧要过下去的，掩埋掉亡者，牵着耕牛，背着耕犁，新的一年又开始了。


最让李二害怕的停尸不顾束甲相攻的局面没有发生，他的灵柩在受人祭拜了八十一天之后，就由一些决意殉葬的宦官抬着走进了昭陵，当断龙石落下的时候，哭声遍野，或许上天接受了百姓的诚意，一场春雨不期而至，就向李二为政一样，先是狂暴，而后就是无尽的抚慰。


关中大地并不因为一个盖世君王的离世就停下它匆匆的脚步，冒着白烟的火车依旧匆匆的奔驰在长安和洛阳之间，燕子依旧在去年筑好的巢下生儿育女，世界平静的就仿佛不知道曾经有李二这样一个伟大的君王曾经在这片大地上，征伐过，统治过，或者说存在过……


杜维非常烦躁的在火车站台上走来走去，该死的，从洛阳到长安居然需要一整天？不是说换了火车头速度提高了么？为什么到现在对面的火车还没有来？单行道就是麻烦，按照杜维的看法，修火车道就该一次修两条，一个专门往东跑，一个专门往西跑，半个时辰就能有一列火车发出，从效率上来讲是最快的，从玉山书院毕业的杜维很容易得出一个最优良的方案，作为大掌柜，这点计算对他来说没有半点问题。


满腹肥肠的勋贵子弟才是这个世上最大的蠢货，只知道守着祖先留下来的那点财富懵懂度日，杜维根本就不相信这条铁路是云欢自己想出来的，他很自然的将这个功劳归结到那个受人尊敬的公爵头上。


从洛阳到晋阳的铁路听说这几天也就要通车了，从晋阳到长安的铁路也已经开始破土动工了，不过，因为桥梁的问题，想要在最近几年完成三京贯通，恐怕只能是做梦了。


作为商人杜维的嗅觉从偶来都是敏锐的，听说玉山书院已经有了一种新式的桥梁设计方案出世了，完全不同于古老的石拱桥，或者吊桥，它承载的重量和跨度是前两种桥梁根本就无法比拟的，据说这样的桥梁全部由钢铁构成，是名副其实的铁桥，建造的方法也非常的简单，只需要把事先制作好的工件用铆钉铆起来，搭建在几个桥墩子上就成了，这样的桥不但能够支持车队马匹在上面行走，低层也能供火车穿行其上，现在已经有人叫嚣要在长江上搭建这样的桥梁，免得大唐国土被一条大江分割成南北两岸。


或许这样的桥在政治上有其他的用途，书院出身的杜维对朝政并非一无所知，但是他不愿意去想，他在乎的是铆钉，想要造桥，需要的铆钉一定是数不胜数的，而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周记的铆钉是最可靠的，军中连接大型器具的铆钉都是周记供应的，没理由建造大桥了却不用周记的铆钉，他这一趟就是打算进京，去找找工部的几位同窗，看看大桥什么时候建造，自己好去争取订单。


远远地听到汽笛声，杜维松了一口气，该死的火车终于来了，等对面开过来的火车轰隆隆的从身边驶过，杜维才睁开眼睛，火车上总是会落下来黑色的煤灰，非常的讨厌。


对面过来的那一列火车一大半都是货车，只有很少的客车，现在的运货要比运人赚钱，所以云家总是尽可能的拉货，运人，只是捎带而已。


能坐得起火车的依旧是少数人，骑着毛驴往长安走的人没少咒骂云家，杜维明显不是咒骂的那群人，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火车能快点开！


又等了足足一柱香的时间，杜维已经问了车厢里的管事三遍了，每回得到的答复就是还有一个没上来，再等等！


“畜生啊！”杜维暴躁的在心里骂道，窝在狭小的座位上，旁边是一个散发着羊骚味的胡人，大热天的还穿着一件羊皮坎肩，一张三人坐的长条椅，被他一个人占据了半个。


平日里自己都是坐前面那节车厢的，座椅是软软的羊皮椅子，如果疲惫了还能放倒了当软榻，一天的旅行，只需要蒙头大睡一觉就能精神抖擞的到长安下火车去拜会那些正在青楼里吟诗作赋的同窗。


今天没有那样的好事了，两个锦衣大汉握着横刀铁塔一样的立在那节车厢的门前，整个豪华的车厢被勋贵征用了。


不用说，火车就是在等这位勋贵，如果是一个平民没有上车，火车这时候早就跑到几十里开外了，云家的人很强硬，从来没有退票只说，还总拿“人不守信非人哉！”这句话来搪塞百姓。


杜维扭头向窗外看去，呼吸都要停止了，他不是看见了美女，这些年经历的欢场次数多了，多么美丽的女子也见识过，不会引起他的惊奇。


他之所以惊奇，是因为看到了一匹马，一匹传说中的马，这不是一匹千里马，以前可能是，现在连百里马都算不上，枣红色的毛皮都已经变得稀稀疏疏，只是脑瓜顶上还扎着一个小小的冲天辫子，最为过份的是那撮毛发上居然缀着一颗硕大的绿宝石……


旺财边走边放屁，云烨回头看看旺财，就叹口气，怎么就喜欢吃煮软的豆子呢？肠胃不好就不要吃那些胀肚子的东西。


没法子，自从带了旺财坐了一次火车，他就喜欢上了火车，或许是自己跑不动了，但是它依然怀念风驰电掣的感觉，所以只要云烨出门，让旺财见到火车，它就兴奋地拿蹄子刨地面……


李二故去已经五年了，今年的大祭祀云烨不想放过，想不通皇家为什么要把祭祀时间选在一年中最热的一天，或许是这一天阳气重，冤死的皇家子弟不会来找那些活着的帝王。


云烨不过问朝政已经很久了，日子过得非常的安宁，这五年他的脚步最远到达过远岛，李泰成功的将蒸汽机安装在大船上了，所以去远岛的时间被大大的缩短了。


上了火车，旺财习惯性的卧倒在马夫准备的一块大草垫子上，把脑袋搁在云烨的脚下从底下的玻璃窗往外看，云烨从不允许旺财把脑袋探出窗外，虽然这是它最喜欢的。


年经的管家过来请示公爷是否可以开车，云烨点点头，侍卫就帮着公爷将软椅子放倒，拿来一张薄薄的毯子盖上，坐车睡觉从来都是公爷的习惯。


杜维不再埋怨了，能和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坐在一辆火车上，他觉得很幸福，在书院读书的时候就知道旺财，也见过旺财，只是这几年公爷不再给学生上课了，算学课都是武媚老师和希帕蒂亚老师在上，听说这位老人家毅然放弃了所有的权利，躬耕田园。就这一条就让天下人敬服。


进则叱咤风云，退则海波不兴，多少人希望还能够达到这样的人生目标，却只有楚国公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火车轰隆隆的开，将云烨从睡梦中惊醒，看看沙漏发现火车已经过了函谷关，马上就要进入关中平原了，黄河就在不远的地方静静地流淌，只是河水泛黄，这已经好的太多了，前几年的时候，黄河简直就是一条黄泥汤子河。


旺财总是睡不安宁，云烨起来了，它也挣扎着在马夫的帮助下站了起来，铁鞋子踩在枣木铺就的地板上咚咚作响。无论如何，旺财都陪不了自己太久了，一匹马只要自己站不起来的时候，也就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晚辈们为了让自己高兴，引经据典的想要证明一匹马可以活过八十岁，并且拿出陈寿编篡的《三国志》指着赤兔马的年鉴信誓旦旦的说明一匹马足足可以活五十年不成问题。


陈寿的话也是能听的？谁给钱，就给谁说好话的史家，颜家早就将他归类到了败类中间，《佞人传》里就有关于他的记载。


活的年岁够大，云烨已经能面对死亡了，房玄龄死了，杜如晦也死了，贞观老臣就剩下不多的几个，除了程咬金依旧大碗酒，大块肉活的舒坦之外，尉迟恭和牛进达已经日暮西山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一节 教子


云烨背着手从马车上下来，长安城已是灯火阑珊的时候了，云寿扶着父亲上了马车，自己也上了马车，嘱咐马夫走慢点，旺财跟不上。


云烨拍拍儿子的大肚皮笑着说：“我和你母亲没有一个是胖子，怎么到你就胖成这样，马上四十岁的人了，多运动一点，爹爹在你这个年纪，还是身轻如燕啊！”


听了父亲的话云寿笑道：“孩儿的武功从未放下，现在舞剑半个时辰也不喘气，只是这身肉确实让孩儿烦恼，问过孙神仙，他老人家说孩儿先天的底子太厚！”


云烨哈哈笑了起来，拍着座椅高兴的说：“养生之道孙道长本来就在行，他老人家如今成了陆地神仙，说的话自然就是金科玉律。


不过你程爷爷做的每一件事都和长生无关，偏偏是所有老人家中身子最强健的，所以说，天下的道理都没有绝对的，凡事都有例外。”


云寿见父亲精神健旺，犹豫了一下说：“自从太上皇过世，皇太后归隐玉山，整个世界都慢慢的平静了下来，陛下也有所收敛，不再过份的煎迫臣下，所以朝堂上现在很平静，不过许敬宗打算告老了，他总是能选中一个最好的时机全身而退。”


“哼，这是政治智慧，用了人家四五十年，现在也该回家落个善终，那个叫做王维的小子现在还在陛下身边担任秘书丞吗？”


云寿见父亲不愿意听朝堂上的事情，就笑道：“您的眼光确实独到，这个人文采飞扬，最难得的是性情温和，听说他喜欢参禅悟道，作出来的诗歌也大都带有一股子空灵的意味，被好事者称为我大唐第一才子。父亲如果喜欢他的诗词，孩儿明日就请他到家里来？”


云烨摇摇头说：“不必了，我在隐居，要是弄得沸沸扬扬，还让人家以为我人老心不老的想要重出江湖，那样的话，你让长孙冲和独孤谋如何能睡一个安稳觉。还是不出去了。这一回你母亲生病，我要好好的陪陪她，怎么就生起病来了？”


“母亲只是总抽筋，您说需要补钙，把旺财的吃的那东西也拿给母亲吃，母亲不肯吃，说那是给牲口吃的，不是给人吃的。”


云烨气恼的拿扇子在云寿脑袋上敲了一下说：“死脑筋啊！你母亲什么性子你不知道？自以为是高贵的凤凰，你拿旺财的药丸子给她吃，她当然不愿意，你就不能在外面裹上蜜蜡，找个名贵的盒子装上，编造一套神奇的故事吹嘘一番，这样的话她就肯吃了，回家就去办，就说是我从海外找来的好药材！”


云寿苦着脸接受了，堂堂的兵部尚书被父亲一扇子一扇子的敲脑袋，实在是说不过去。


这一次云烨一个人出去了整整两个月，慢慢悠悠的走遍了河洛，少林寺，伏牛山，邙山，兕子的行宫，他都去了，可以说玩的非常的惬意。


如果不是得知辛月病了，他还不打算回来，准备去王屋太行去看看，家里人不敢打搅云烨的行程，也不敢问，既然说是去游山玩水，那就失去游山玩水，不是去找什么神仙宝地。


胡子花白的刘进宝知道家主就是在玩，在水潭里洗澡，在花丛里睡觉，和老和尚谈天，和兕子在山里抓兔子，总之游玩了一路，绝对没有去找什么所谓的神仙，不过在刘进宝看来，家主没必要去找神仙，因为他自己就是神仙。


回到家里发现客厅里坐了很多人，程咬金，李泰，希帕蒂亚都在，一进门程咬金就嘿嘿的笑着问龙穴找的怎么样了，能不能给他一个，等他死了以后好埋到那里去。


这话也就敢在李泰面前说，要是换一个人绝对就是滔天的大罪。


“程伯伯，晚辈就是去玩，没干别的，闷在家里不舒坦，走到山林里看风景，很舒坦，下回咱们一起去。”


云烨的话音刚落，辛月就开始抽泣起来，云烨吧嗒一下嘴巴道：“行了，下回出去带你一起去，出门的时候喊你一起去，你不愿意，现在怎么还哭上了。”


辛月羞赦的掩着脸进了内宅，肉山一般的李泰闷声闷气的说：“我就是太肥，要不然一定和你出去玩，一辈子闷在实验室里，很无趣啊，越是不喜欢人，就越是喜欢亲近山水，你的心思我知道，就和我一样，现在看到谁都烦。”


希帕蒂亚闷哼一声道：“我们也就是年老色衰罢了。”


李泰不甘示弱的说：“我看自己都讨厌！”


程咬金今晚没打算回去，起身就去找无舌，听说无舌现在活的痛苦不堪，真正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明明早就想死了，结果每天早上睁眼发现自己还活着就会胡乱的发脾气。


李泰见程咬金走了嘿嘿笑道：“你去安慰老婆，小别胜新婚么，我去我的院子里住。”希帕蒂亚听他说的下流，啐了一口就搀扶着李泰走了。


云烨笑笑不做声，独自坐在客厅里看着摇曳的烛光一声不吭，活的时间够长，就会想起以前的往事，那些尘封的旧事在临睡前就会像潮水一样扑过来，哪怕是做梦，都会清晰地梦到另外一个世界，这一趟出去，其实就是想求得心安。


知道自己出门，所有人都会不安，从皇帝到臣子，都会猜测自己出去到底是在干什么？


天下将领现在几乎全部都是出自玉山门下，虽然每一届毕业生皇帝都会亲自授勋和颁发证书，却没有一个人会忽视自己这个已经几乎消失在大唐政坛上的人。


岭南的邕州如今根本就是国中国，李容已经成功的将这座城市和这个国家隔离开来，这是他的私人封地，太宗皇帝封的。


隐藏的势力才会让人感到恐惧，如果云烨老老实实地留在玉山养老，李承乾还不会多想，尽管抱着最后的一丝奢望希望云烨不会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可是派最好的细作跟踪，还是必须要进行的手段。


带着皇帝的，长孙家的，独孤家的，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无数的细作在河洛游玩，云烨觉得非常的有趣。


去找单鹰看大丫的时候，那些细做惹怒了单鹰，被他亲自出手抓到了七八个，吊在洛阳的城墙上示众，可是威慑并不见效，跟踪云烨的人更多了。


小苗端来一盆水，脱掉夫君的鞋袜，给他洗脚，辛月在一边埋怨道：“一大把岁数的人了，怎么还折腾，好好地在家里让妾身伺候着过日子，风餐露宿的也不知道图个什么。”


云烨把头靠在辛月的臂弯里慢慢的说：“以前有人对我说过我心安处是故乡，如今我的心不安，神不定，想要找回自己太困难了！”


李承乾咳嗽的声音在万民宫发出巨大的回音，自己收缴权力的工作就要完成了，拿冰水浸泡过的毛巾擦一把赤红的脸，又翻开一本奏章细细的研读。


此时的李承乾批阅奏章堪称悲壮，想要安静下来，但是风箱一样的胸膛，总是让他的气喘不上来，呼吸变得急促，额头上的青筋暴跳，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头在山岭上垦荒的老牛，戴着眼镜的双目开始看什么东西都模糊。


李承乾非常的讨厌这样的感觉，是上天给自己的时间太少了，登基十年以来，大唐在变的繁荣富强，但是自己却变得日渐赢弱，他觉得是这个国家在抽取自己的精气神，自己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在不断地滋养大唐这朵绚烂的花。


李家人逃不掉气疾的折磨，祖父，父亲，再加上母亲，没有一个能逃脱，阿泰现在也需要呼吸氧气才能平息他头昏眼花的毛病。


奏折上的文字再一次变得模糊起来，李承乾摘掉眼睛，那手背揉揉眼睛，无神的盯着对面墙壁上的《皇舆一览图》。


那上面的颜色几乎都是黄色，唯有不多的几片地方呈现不健康的灰色，如果云烨在这里，一定能发现那几片地域，也就是赵州，衡州，辽东，以及岳州，邕州，广州。如果把目光看得更远一点，就会发现在茫茫的大海上患有一片血一样的红色，那片地方就是远岛。


一个戴着金冠的孩子跑进来这座隐秘的侧殿，能自由进入这间房子的人人世间只有俩个人，一个是李承乾，一个就是刚刚八岁的李厥。


李承乾抱着儿子站在地图前笑吟吟的拿手指点着地图上的每一个州府，希望李厥能够完全记住，这是祖先拿鲜血换来的土地，不容子孙忘记。


听着李厥用稚嫩的声音一遍遍的念着自己用手指指点的地方，李承乾的心中充满了骄傲。


“父皇，这几片地方的颜色可真难看！”李厥指点着那几处发灰的地方向父亲提出疑问。


“确实很难看，非常的难看，可是爹爹现在没能力把那些地方变成美丽的黄色，厥儿，这些地方需要你去把颜色改过来，父皇我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如果再做，天下就要乱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二节 无声处听惊雷


杜维也回到了长安城，在兴化坊找了一家客栈先安顿下来，而后就躺在澡盆里考虑自己明天要做的事情，今天看到了那个老人回了长安，那么，外面传扬的那些闲话都变成了无稽之谈，这位老人只要一天在外面，整个大唐一天都不会安定。


南北的对话，如今非常的有市场，那些富裕起来的南方人想要更多的权利，大唐将天下划分为是十道，自然就会有前后优劣之说，岭南，两湖，这些地方因为这些年已经逐渐富裕，甚至超越了河北，河南，山东这些要害的地方，但是朝廷无论在政策的倾斜上，还是在支持的力度上，却远远地赶不上那三个地方。


说到亲近，岳州觉得自己更加的应该受到重视，这里的人本来大部分就是从长安迁出去的，到岳州街面上听听，一张嘴就是标准的关中音。凭什么河南道的农税就能全面的减免，而两湖却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多缴纳一成？


这两个地方的官吏一天没事干就上折子为自己治下的百姓鸣冤，曾几何时，十六卫的人马都从汉中出来，虎视眈眈的窥伺岳州。


有些自以为是的人高声的抛出自己的论断，认为南北大战已经不可避免，这一次和以往任何一次的造反都不一样，以前的造反都是因为没饭吃才揭竿而起的，现在的造反就有些别的意味了，这是赤裸裸的权利之争，是南方的百姓在伸手向北方的百姓索要同等的待遇，有人推测，一旦这样的战争发生了，所有人都会没有退避的余地，这不关一两个人的利益，而是关系到所有人的利益，一旦开战，不死不休！


那个老人回长安了，外面的说法就是胡说八道，也就是说仗打不起来，想到自己的铆钉生意，杜维的心里就像是装了一团火，只要不打仗，南北就只能继续融合交流，那么大桥一定会建造起来的，只有把天堑变成通途，这个国家才能真正的变成铁板一块。


杜维认为自己这个大掌柜，应该有更加光明的前景，他从不相信大唐只会在长江上建造一座大桥，难道黄河上不需要？淮河上不需要？


杜维甚至认为应该在全国所有的大河上都建造桥梁，并且通上该死的火车，自己管辖的作坊里难道就不能承接一点铁路上的道钉？或者别的小东西？


心里热的厉害，老人家回了长安，仗打不起来了，万事大吉啊，大唐的大建设就要拉开帷幕了，大唐钱庄里的海量金钱，就要散发出来了……


红日高升的时候，万民宫人头济济，工部尚书张谏之在长孙冲汇报完朝廷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进程后，就急不可耐的跳了出来，准备将汉口的长江大桥提到议事日程上，同时上报的还有其余三座桥梁的可行性报告，催促朝廷早日下决心沟通南北，如今趁着南北的矛盾还没有到不可调和的时候应该加紧进行南北的大融合，最后说，只要是生活在大唐土地上的人，就不该有什么南北之分，上下之别。


如果说张谏之的奏章说到了李承乾的心里，而云寿的奏折更加的让李承乾欢喜，因为云寿从军事战略上也剖析了建造桥梁的重要性，只要大桥贯通，铁路就能一步步的跟进，关中的精锐部队就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开到大唐的任何一片土地上，快速高效，是军人孜孜以求的东西，如果朝廷能在长江上建造超过三座桥梁，十六卫和玄甲军，岭南水军，东海水军，这些精锐的部队就能将控制大唐国土的能力提高三成。


李泰坐在一张大椅子上，挺着硕大的肚皮也不站起来很随意的说：“前段时间有人说南北就要打仗，孤王本来想去抽这些胡说八道的嘴巴，大唐太平着呢，没人想造反，也没人愿意造反，楚国公跑出去游玩了一圈子，就会有这样的谣言出来，不要被孤王发现是谁传出去的，要是找到了，你就自求多福吧。”


李承乾见弟弟已经发话了，笑着说：“嘴长在别人的脸上，你难道还能全都堵上？让他们去说。我们做自己的事情，既然书院已经有了成熟的方案，众卿家再议一下，看看国库能否支撑这样庞大的开支。”


李泰笑着说：“其实用不了国库多少钱，臣弟有一个想法，不如把京口瓜洲间的这道大桥交给臣弟来建造，京口不远处就是高州，算是进了岭南地界，臣弟打算出钱把这座桥梁建造好了之后，先收上五十年的过桥费，当然，只收车马和商贾的，不收行人的，也不会朝军队收钱，为子孙找一个吃饭的地方，皇兄，您看如何？”


这事情李泰一大早就和李承乾说过，为了不过分的刺激岭南的冯智戴和李容，这座大桥最好由李泰挂名进行修建，这样一来就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如今，魏王的金字招牌非常的好使，全天下有不卖皇帝帐的人，却很少有不卖魏王面子的家伙。


长孙冲想站出来说自家可以承接汉口大桥的建设，看李承乾好像并没有把所有桥梁都发包出去的意思，只好闭嘴，更何况他从中间闻到了浓烈的云烨的味道。


一个人怎么可以无私到这样的地步？长孙冲心中的愤怒无处诉说，云烨不在乎岭南，不在乎岳州，自己还要在乎赵州和辽东啊。


难道说云烨已经没有了雄心壮志，没有了取而代之的长远打算？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我讨厌没完没了的朝代更替，就算是云家取胜了，过上一二百年，云家还不是要被别人取代？这样做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不干啊，只要云家能在这个叫做唐的国度里说上话，做不做皇帝有什么关系？


做皇帝就像是一屁股坐在火山口上，如果屁股够大，还能压住火山，屁股不够大，就等着被火山烧成灰烬吧。我是当不了皇帝，寿儿也不成，既然我们最有希望的两代都不成，就不要把这个负担往身上背。”


云烨嘴里叼着烟斗，一面隔着被子给辛月捋腿，就在刚刚辛月又开始抽筋了。


辛月没好气的啐了丈夫一口，几十岁的人了还开这种下作玩笑，得意的从床头拿起一个镶满宝石的檀木盒子，小心的打开，从里面拈出来一颗龙眼大的蜜丸子笑着说：“您拿来的这种延生丹吃起来就是舒坦，这才是妾身该吃的东西，自从用了这东西，妾身已经很少抽筋了，云寿那个小畜生，竟然让妾身吃旺财的药丸子，黑不拉几的看着就恶心。


说到底，儿女都是靠不住的，还是您知道疼妾身。”


云烨嘿嘿笑道：“知道就好，这是你夫君我特意从少林寺藏经阁里偷出来的，现在蒔莳的父亲觉远大师是主持，我偷拿的时候，他就当着没看见。老夫帮着他养了几十年的闺女，这点面子还是要给我的。”


辛月就着温水吞服了药丸子，这个药丸子有点大，吞咽的有些费力，不过一想到这是人家少林寺的不传之秘，辛月也就不在乎了，好东西都会太遂人的心意。


吃完了药就小心的把盒子藏起来，这东西只有一盒子，吃完了不知道还有没有。


“放心大胆的吃，我不但偷来了药丸子，还偷来了秘方，吃完了咱家接着做，以后把这东西换个小包装，卖的全大唐都是，云氏出品，必是精品！”


不管是少女时期，还是现在，辛月最喜欢看见丈夫神采飞扬的样子，夫君这个样子好些年都不见了，现在又开始出现，只能说明丈夫现在的心情非常的好。


云烨的欢乐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寡妇打上门来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长孙现在彻底的活成了老祖宗，明明腰板挺得很直，偏偏要拄着一根龙头拐杖，非要说这是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宝贝，说是先帝临去的时候赐给她的，要她管教李家的子孙，见鬼了，李二死的时候自己就在跟前，从来没有听说有过这样的一个东西，不过得罪不起啊。


李承乾都不反驳，李泰更加的不反驳，所以云烨这个做人家女婿的更加的没有资格反驳，她说有这东西，那就有吧，只是长孙隔三差五的到云家显示一下龙头拐杖的威力这就要了命了。


“弟子很馋，却不是馋臣，您的拐杖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可打不到弟子的身上，我已经有好些年没有上朝了，所以这个馋字，只能从嘴上解释，不能从别的地方解释。”


长孙把拐杖交给贴身侍女叹口气说：“打什么呀，你们几个给我这老太婆脸面，怎么教训都死死地不吱声，这是孝道，我知道啊，可是你一出去就是很长时间，万一我要是死了，你都见不到我最后一面，想想都恓惶。


你能回来最好，要是你留在南边不肯回来，我都不知道该活着好，还是死了好！”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三节 破冰


长孙的一席话让云烨汗颜无地，自己被长孙宠爱了一辈子，如果说天下因为自己而大乱，对不对得起李承乾无所谓，他是皇帝，早就有各种各样的思想准备，无论自己怎么做，在李承乾那里都是合理的，为了当皇帝，背叛兄弟实在是不算个事情。


在长孙这里就不行了，疼爱了一辈子的晚辈，在自己快要老死的时候突然要造反，还要去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种事情对长孙来说就是人世间最恐怖的噩梦，活着无颜见自己的子孙，死了之后无颜见李家的列祖列宗。


“您就放心好了，没人打算造反，我就是快憋死了出去透透气，昨天还答应青雀，让他在长江上建桥来着，一次就建造三座桥，全是铁桥，只要南北开始大规模的交流，隔阂总会被打破，咱们大唐十里不同音，三里不同俗，说到底都是不了解造成的。


南方这些年依靠贸易挣了一些钱，有些人就以为自己已经很富裕了，看不起别人，却看不到北方林立的大烟囱，看不到北方雄厚的工业实力，也看不到玉山书院就在北方，最精锐的军队都在北方这些事实，一味的认为自己只要有钱就什么都能办到，太蠢了。


真正打仗的时候，钱财只是一个标准，还不是左右战争进程的主要因素，不管不是谁带着南方人造反都是死路一条，就算是能得逞一时，战争长久的打下去，南方必败！


承乾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把事情做得这么霸道，他晓得啊，无论他怎么做，都不可能博得南方人的认可，所以才会无所顾忌，他的心态不对，南北都是大唐的国土，怎么能够区别对待呢？人为地制造裂痕，智者所不取啊。


娘娘，承乾比起陛下来差的太远，光是心胸这一条，差距就不能用道里来计。陛下时期，不管我在南方折腾出多大的动静来，全天下的人只会说南方佬好厉害，谁能联想到造反？到了承乾时期，我只是离开京城一趟，就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这就是差距啊。”


云烨简单的把南北的优劣给长孙讲述了一遍，主要就是告诉她，“完全没必要担心，天底下乱不起来。”


长孙听了云烨的话，慢慢的安静下来瞅着云烨叹口气说：“你发现了没有，你到现在其实都没把承乾当成皇帝，你口中的陛下只有先帝一人，这样不好啊，先帝雄伟义烈，已经是万世帝王的典范，你不能拿先帝的标准要求承乾，这对他是不公平的。


天赋是强求不来的，先帝把皇帝的标准定得太高，以至于子孙难做，承乾这么拼命，想做的就是不愿意自己被先帝的光芒笼罩。


我的儿子我知道，他从小就被人间赋予极大的希望，四十年的太子更是闻所未闻，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甚至觉得他不可能熬到登基的那一天。承乾也知道，所以就想干出一番大事业让我们所有人瞧瞧。


如今把自己拼的瘦骨嶙峋，你就可怜可怜他，先低头去看看他，把你的心里话告诉他，要他不要这样的拼命，我觉得他几乎快没有命可以拼了……”


长孙说到这里又开始哭泣，云烨烦躁的在大厅里走来走去，说实话，现在很讨厌看见李承乾，以前好好的人一当上皇帝就全改变了，那个位置难道真的可以从头到尾的改变一个人？


不知什么时候辛月也从后宅走了出来，温言对云烨说：“去吧，夫君，去皇宫看看承乾吧，娘娘说的没错，妾身在春耕时去宫里参观皇后亲蚕，见过陛下，一身龙袍穿在身上直晃荡，整个人瘦的没了人形。您和他是一辈子的好友，不能因为不交流就变得陌生，对您，对陛下，对国家都没有好处。”


“你和我一起去，现在就去！”长孙不容云烨反对，立刻就命贴身宫女准备自己的銮驾，马上就要进宫。


旺财溜达进了大厅，见到长孙扭头就打算离开，却被长孙手里的一只青瓜吸引住了，慢慢的凑近长孙，翻着嘴唇站在尽可能远的地方拿嘴去够长孙手里的青瓜，在得逞之后欢喜的发现，同样的瓜，长孙身边的宫女手里还有一篮子。


云烨仔细的权衡过之后，叹了口气也就同意了长孙的意见，自己进宫，去看看很久没有见过的李承乾。


因为是正式的觐见，长孙的銮驾在前，云烨的依仗在后，那杆云字帅旗被刘进宝绑在后背上被风吹的呼啦啦的响，四十八名家将盔明甲亮，护卫着骑马进城的云烨。


今天就是给别人看的，长孙特意把速度压得很低，连旺财都感到无聊的张着嘴巴。


久不现世的云家家主终于出现在长安市上！


长孙冲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痛苦地闭上眼睛，下令赵州的家人缓缓从赵州撤出，让辽东黜治大使李默生上书告老还乡，云烨的姿态已经做出来了，长孙家如果不能表明自己的态度，估计皇帝就会对自己下死手。


独孤谋在听到云烨进宫的消息之后，从墙上将那张巨大的关陇地图拆了下来，自己一个人来到园子里，一把火烧了一个干净。


大食的使臣见到云烨进了皇宫，悲伤地走进了一家胡人开的酒店，在一张纸上写下了“真主再无降临这片福地机会”。


一个青布包头眼神锐利的女子见到云烨走进了皇宫，向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禀告之后，老妇痛苦地摇着头，看着渊盖苏文的灵位轻轻地说了一句“荣华来找您了。”然后就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一天，长安市上有无数的人看见云烨进宫了，怀着不同的心情，小心的隐藏着自己真实的情感，或者带着发自内心的笑容。或者带着勉强挤出来的笑意，互相攀谈着大唐的将来。


杜维站在酒楼上目送云烨的仪仗从墙外的朱雀街上走过，狂笑着举杯大声的吼道：“子正兄，仲雷兄，小弟的预测已成现实，满饮杯中酒，小弟这就别过火速的回岳州，小弟大展宏图的时机已经到来，哈哈哈哈。”


旺财发现又进了熟悉的地方，不等云烨反应过来，自己就抢先一步进了皇城，也不管正在正门准备迎接皇太后回宫的皇帝，悄无声息地从侧门溜达进了御花园，那里好吃的东西似乎不少。


长孙笑盈盈的看着承乾，说一些抚慰的话，就自动离开，说是想念自己的两仪殿，不要李承乾陪同，只要皇后赵氏陪着自己。


不但长孙走了，所有的宫女，太监，侍卫在长孙刀子一样凌厉的目光下，一个个的跑的全都不见了踪影，只留下记录帝王《起居注》的王维，激动地看着这两个人，大唐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刻就要来临了，到底是尽释前嫌，还是针锋相对，不管那一种都会在大唐的国土上掀起狂风。


原本佝偻着腰身的俩个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挺直了腰板，李承乾看着云烨说：“如果不是母后逼你，你是不是这辈子不打算见我了？”


云烨没接话，绕着李承乾转了一圈子之后才说：“你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到底为了什么？一辈子不见你不可能，我只是不愿意看到你这幅样子，面色潮红，心脏有问题，呼吸急促，哮喘就没治好，我现在还能有令人满意的房事，你没有房事多久了？”


李承乾闭上眼睛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好一阵子才说：“朕现在夜御两女不成问题！”


云烨嘿嘿笑道：“你就吹吧，自从生了李厥，你的后宫就再也没有喜讯传来，也没有听说你诏选过采女，夜御两女，也不看看自己的身板，你又不是一个会用虎狼药的人，散尿的时候只要不淋湿鞋子，估计就是你最大的愿望了吧。


拿着，上好的六味地黄丸，养肾补气的好药，不是虎狼药，还有一种专门补骨头的药，就是给旺财吃的那种，效果你是看见的，估计你不会吃，皇帝的面子比老命重要，不过我给那个药丸子上裹了蜂蜜，装在漂亮的盒子里看起来高档了好多，辛月以前宁死都不吃，现在整天都吃，我说是从人家少林寺藏经阁里偷来的，很宝贝。那个傻女人也不想想，藏经阁里哪来的药丸子。”


李承乾笑道：“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的，你怎么知道辛月不知道？只是不愿意让你难堪，给你留面子，六味地黄丸孙先生也给我开了，不过好像没有你拿的这些精致。”


“我的药材都是从名山大川里弄来的，我学生多，知道我就喜欢有房事，所以穷搜天下也不让他们的老师失望，这是当先生的福利，你当皇帝的可享受不到，比你内府贡品精致些也是常理。”


李承乾背着手拿着两盒子六味地黄丸，和云烨边走边说笑，他们俩人谈笑风生的，却让后面的拿着铅笔和本子做速记的王维傻了眼。


还以为必然是一场唇枪舌剑的交锋，谁知道俩个为老不尊的家伙没一句都离不开女人，作风大胆，现在已经开始讨论女人身体的优劣，尤其是楚国公，一张嘴就是天下的十大名器……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四节 信任过！


王维可以作证，皇帝和楚国公没说一句关于朝政的事情，俩个人说了一上午的流氓话，话题涵盖的范围很广，从西域胡姬的丰满到岭南女子的多情，中间好像还说了岳州女子的妖娆，反正楚国公说岳州的女子白嫩的就像是嫩藕，掐一下都能出水……


最不能让王维忍受的就是他们关于体位的描述，楚公说河北的女子性情彪悍非隔山打牛不能降服，而陛下固执地认为搂在怀里一招老树盘根就足矣让她服服帖帖……


王维记录完毕之后，仔细思量了一天，不由得对陛下和楚公高超的论事方式感到无比的钦佩，根据以前的记载，这两位似乎就是长安城最出名的两个大纨绔，俩人联袂去青楼被太上皇抓住的次数好像也不止一两次……


为长者隐，为尊者讳，王维绞尽了脑汁仔细整理完毕之后才赫然发现，河北地的美女似乎是长孙家的人……


“不成了，我有一年都没有沾过酒水，酒量大不如前，你如果喜欢就多喝些，兰陵送来的酒水应该是不错的东西。”


李承乾的舌头根子都有些僵硬，不过还有理智，推开面前的白玉碗，不想再喝了。


“兰陵的那个孩子你怎么办？是不是窦家的无所谓，只要是兰陵生的，你就是大舅，人家给你送来十车美酒，就等你这位家主发话呢。”


云烨往嘴里填了一把花生，嚼得嘎嘣作响。


“还能怎么办，有你和安澜前面的这道辙，兰陵把这事办得理直气壮，我这个便宜舅舅算是当定了，嘿嘿，兰陵既然想学你们，那就别客气，孩子必须姓李，这一点我寸步不让！”


云烨点点头，李家把闺女嫁出去就是为了同化血脉，如果收不到一点的好处，兰陵岂不是白白的嫁给自家的亲戚了？


“现在你该放心了吧，你现在把权力全部收归官府，私人武装已经没有多少发展的余地，你比先皇还狠，节度使这个职位被你彻底的除掉了，只是州府的刺史权利又膨胀的快没边了，你取消了道这一级的官员，就是为了把权力细分，我建议你干脆把晁错的主意用到极致，把刺史的权利再往下分，如果能把权利最终分封到百姓的手里，我觉得你们李家就能一直当皇帝了。


现在大唐根本就不缺衣食，物质非常的丰富，你计算过这些年多出来多少新行当吗？十三行？现在早就扩展到不止三百六十行了，朝廷现在就是需要不断地加强这些人的管理，出一个新行当，就需要规范，培养，这些行当将来就能帮你养活你的百姓了。


你的运气好啊，短短的十年大唐的国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去南边看舰队，青雀给巨舰装上蒸汽机，现在巨舰航行已经基本上不看风向了，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方便极了，不过要去远岛中间没有补给站，还是够不着。


哈哈，你就别想远岛了，那地方除了皇帝不能去，谁去都行！”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算了吧，你要是有这个打算，先把近处的大食人，吐火罗人给灭了，然后再一路向西横扫世界，一直打到世界的尽头，那个时候你再威武霸气的说这句话不迟！”


“那些地方迟早是大唐的，咱们的人现在不够多，等大唐塞满了人，到了那个时候，第二轮扩张就会开始，然后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直到覆盖到天尽头。”


李承乾说到这里，忽然变得悲怆起来，拉着云烨的手无声的饮泣，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有雄心壮志，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寿命。


“我现在全身都是毛病，不要说房事了，去茅厕撒尿都会淋湿鞋子，一夜起来三四次，万民宫的灯火亮的就像是白天，有时候我都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你不知道啊，我一抬头发现万民宫亮如白昼，以为时间尚早，一抬头就看见万民宫顶上的玉牌在熠熠生辉我就认为这是上苍在延续我的寿命，要我把黑夜也当成白日。


太累的时候，我想去外面走走，不管是风卷荷叶还是鱼儿跳出水面的声音，我都会以为是自己没有干好皇帝的事情，才会有这样的警兆。


烨子没你有没有法子让我好好地睡一觉，我真是太困了。”


对于李承乾的要求，云烨向来都是满足的，随身带着孙思邈配置的曼陀罗迷药，从怀里掏出来，放在李承乾的面前道：“吃了它，你就能痛痛快快的大睡三天三夜。”


李承乾想都不想，拿起那个小小的磁葫芦，拔开上面的塞子把粉末全部倒进嘴里问：“这是什么？味道不讨好。”


“曼陀罗迷药，你吃了之后就会昏睡，刚才那一瓶子是三天的量，你马上就会睡着，有什么事情就赶紧交代，等你睁开眼睛，就是三天之后了。”


药效比云烨想的还快些，李承乾迷迷糊糊地看着云烨说：“我要是睡的起不来，把李厥送到皇位上，等他成年你再离开……”


云烨叹了口气，眼看着李承乾一脑袋扎进菜盘子里，扶着他躺到锦榻上，拍拍手，两个太监就从梁柱后面转过来，云烨一边帮着李承乾擦拭脸上的菜汤，一面对太监说：“这几天皇太后监国，陛下刚才的话你们听见了？”


太监一句话不说，等到云烨要走的时候，一个太监说：“楚公，您还是留在宫里面，等陛下睡醒了之后您再出宫不迟！”


云烨瞅着那个说话的太监，一抬脚就踹在太监的裆下，那个太监的脸色都没有变一下，似乎云烨踢的是别人。


既然没效果，云烨也不强求，这些太监都是皇室里最忠心的奴才，眼看着自己迷倒了皇帝，能忍到现在没把云烨的脑袋拧下来，已经是云烨威势绝伦的原因。


“算了，不出宫就不出宫，给我在万民宫找一间房子，我也打算睡觉，三天。”云烨说完话，又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瓶子，一仰脖子把里面的药粉吞进嘴里，味道确实不好，云烨拿起酒壶咕嘟咕嘟的狂喝了一气。摇摇晃晃的站立了一会，也一头扎在锦榻上大睡起来……


等到长孙带着后宫嫔妃过来的时候，李承乾和云烨都睡得不省人事，不管别人怎么推搡，都没有知觉。好在气息悠长，不像是中了毒。


赵皇后尖利的大叫起来，要殿前侍卫立刻去云家庄子，将云家所有的人拿进大狱。


长孙狠狠地一记耳光抽在赵皇后的脸上，喝退了其它嫔妃，只留下赵皇后，拍拍手，那两个太监再一次从梁柱后面钻出来等候长孙的吩咐。


“陛下和楚公约好三天后醒来，现在他们太累了，准备大睡三天，陛下有令，三天内由太后监国。”


长孙点点头，回头看着赵皇后冷冷的说：“朝堂大事，你不懂就闭上嘴巴，这是他们两个人在重新建立信任关系，你如果胆敢破坏陛下的大计，本后会将你碎尸万段！”


长孙多年不在宫中，但是威风犹在，几十年霸道的作风，还不是赵氏一个六品官女儿能承受的住的，只敢跪在地上嘤嘤的哭泣。


万民宫里支着三张床榻，李承乾睡一个，云烨睡一个，另一个就是长孙的睡榻，这三天，长孙一步都没有离开万民宫，像照顾婴儿一般的照顾这两个人，整个皇城也在封锁状态，辛月来看了云烨之后就被长孙撵回去了，换了小苗过来服侍云烨，同时全面戒备的还有云家庄子。


第三天傍晚的时候，长安城起了风，不多时，大雨倾盆，雷电在皇宫的顶上逞威，奇形怪状的闪电布满了天空。


云烨烦躁的挠挠耳朵，李承乾也慵懒的拿被子裹住脑袋。在又一声惊雷之后，几乎同时猛地坐起来破口大骂。


长孙看着两个睡觉睡傻了的迷糊蛋，温言道：“总算是睡醒了，睡了三天呢，既然醒了，你们就接着掐，老身回玉山去了，临到老了，还要照顾两个上了年纪的婴孩。”


长孙难得的忘记了她的拐杖，迈着稳健的步伐离开了万民宫。


“我睡了三天，你为什么也睡了三天？”李承乾好不容易才想起自己睡觉前发生的事情。


云烨重新躺在锦榻上，拍拍手掌，等那两个太监出来之后对李承乾说：“他们害怕我毒死你，不许我离开皇宫，所以我干脆也睡上三天算了。”


李承乾瞅着两个太监忽然开声到：“王道，李奇，你二人为人练达，敬忠职守，特赐你二人两个出仕的名额，自己挑选人，不日就去吏部报备，优先铨叙安排。”


两个太监大喜过往，急忙跪地拜谢，云烨在小苗的伺候下穿好衣衫，趁着李承乾安排这两个护卫的时候，悄悄地打开殿门，也匆匆的里去了，旺财已经开始叫唤了，好几天不见云烨，旺财的声音显得非常的悲哀无助……


幽暗的万民宫再一次光明大作，每一个看到这一幕的长安人，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楚国公进皇宫，三天来，终于有消息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五节 旺财的战斗


旺财越发的粘人了，现在晚上的时候都不去马厩，就躺在云烨的床边，晚上起夜的时候都能看见旺财的大眼睛在熠熠生辉。


那日暮坐在床边上拿脚在旺财的肚子上踩来踩去的，旺财欢快的打着响鼻，云烨的手才搭到那日暮的胸口上，就被那日暮推开了，年纪太老，干不了多少多余的事情，这只不过是几十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旺财看着呢！”那日暮嘀咕一声把身子缩到墙角。


瞅着无辜的望着自己的旺财，云烨拿手抓抓旺财的耳朵，叹口气就闭上了眼睛，旺财的大限就要到了，这一点整个云家的人都清楚，喝不了醪糟和稠酒的旺财时日不多了，好多时候旺财总是喜欢往陇右的地方叫两嗓子，有时候还会往那里走几步，别人不清楚，云烨知道旺财想回那个山谷了……只是舍不得离开自己才走几步又往回来走……


既然旺财喜欢死在那里，云烨觉得陪着兄弟走一遭陇右，确实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而且这个时间还不能耽搁的太晚。


日出的时候云烨就决定去陇右，只带几十个随从，而且是骑着马去，随着旺财的脚步走，他想走就走，他想停就停，这是云烨能为自己兄弟做的最后一件事。


踏上陇右的路途，旺财明显的来了精神，跑前跑后的非常欢喜，甚至还有多余的精力去嗅嗅路边的盛开的蒲公英。


走的不快，但是道路却走的非常的正确，旺财从来就没有忘记回家的道路，鸡鸣山远去了，没有看见色彩斑斓的野鸡，秦州远去了，旺财特意在麦积山下畅快的打了几个滚，就是爬起来的时候，需要别人帮忙。


云烨的脸色从来就没有好过，马夫这些天从来都在悲怆中度过的，伺候了旺财几十年，如今才算是真正得到了生离死别的时候。


没进兰州城，旺财走了整整一个月，显得非常的疲惫，很多时候云烨也下马走路，旺财就把自己的大脑袋搁在云烨的肩膀上，听着旺财喷出来的带有草腥味的热气，云烨只知道闷头往里走，连鸡蛋都吃不下去的旺财，这时候大概只有凭着一种本能在坚持。


最喜欢吃云烨拿羊油煎好的蒲公英，不过云烨看到旺财拉出来的绿色马粪蛋，只有狠狠地掐着自己的大腿，才能忍住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黄河水有些浑浊，流水的声音就像是无尽的叹息，山口就在眼前。


这里是云烨的封地，辛月在计算家族得失的时候，把别的地方都标注成可以兑换的筹码，唯有蓝天祖祠和这里从来没有动过。


云家常年在这里驻扎着一队家将，这个山口也从来不允许别人进来，在这里有一群狼在愉快的生活，也有一个马群也在这里繁衍生息。


秋日的草长得非常的茂盛，云烨站在草丛里几乎被高大的蒿草淹没掉，亲自拿着刀子帮着旺财开路，旺财已经摔倒三次了。


这里有一条小溪，云烨在这里抓到过一只羊，还用羊皮做了一条内裤穿，奋力的砍着茅草，就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面前没有草了，出现了一个大湖，这个湖不大，但是非常的深，据兰州人传说，每年到了月圆之夜的时候，这里就会出现一道亮晃晃的水柱，足足有七八丈高！


留守在这里的家将证实了这个传说。


云烨和旺财悲苦的待在大湖的边上，不管云烨如何努力的和马王沟通，马群依然不愿意接受旺财，彪悍的马王甚至在吃光了旺财身上背着的鲜美果子之后，依旧不理睬，甚至还咆哮两声威胁旺财离开。


豆子被吃光了，不理睬，云烨甚至将醪糟装在袋子里马王依旧不要旺财，没办法的云烨给旺财背上驮了一大块咸盐，马群只是机械的上来舔舐盐块，一旦没有了盐，他们第一时间就会把旺财从马群里撵出去。


云烨明白了，他们嫌弃旺财太老了，老的只会拖累别的马，这是云烨在听到狼嚎之后明白的一个道理。


云烨狠狠的捶着自己的脑袋，说到底都是自己太自私，应该趁着旺财还能跑的时候就把他送回来，这里才是他的世界。


旺财小声的悲鸣着，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小马驹，不断地拿自己的头拱云烨，希望他能帮自己，就像以前帮自己一样，甚至就像最早的时候在自己腿上裹布条一样……


云烨站了起来，衣服湿了大半，秋露浸湿了衣衫寒彻入骨……


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露水就该散尽，可是这里的露水没有，只是从泛黄的草叶上滚落，掉进草根上，等待夜晚再出来。


云烨准备再和马王沟通一下，这些马被云家保护了这么多年，你们不能这样无情无义。大筐里装满了最饱满的黄豆，每一粒都是细细挑选出来的，没有一粒是坏的或者不饱满的。


马王已经习惯时不时的被云家的家将喂一些美味的豆子，见云烨过来，并不抗拒，但是云烨把好话说尽了，马王依然只顾着吃豆子，只要旺财一靠近，立刻就会拿壮硕的身子把旺财挤开。


云烨非常的愤怒，一抖手就把黄豆洒的满地都是，发现只有自己和旺财站在最中间，别的马都围着他们在低头找豆子吃，顾不上驱赶旺财了。


云烨的眼睛一亮，朝远处挥挥手，立刻就有家将背过来好多黄豆，马夫甚至背来了一筐自己精心配置的马料，里面添加了好些食盐和炒熟的蛋花。


当着周围都撒满了美味的食物之后，那些马就开始围着旺财的周围找吃的，哪怕旺财去嗅母马的屁股，也不会被母马拿蹄子踢了。


云烨缓缓地从马群里走出来，这里只应有旺财，而不应该有自己存在的余地……


旺财幸福的在马群里踱步，在一大片低头吃食物的马中间，只有他昂着头，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马王在巡视自己的臣民。


马夫含着泪花对云烨说：“公爷，咱家旺财就该是马王才对！”


云烨笑着拍拍马夫的肩膀，对他的这句话非常的赞同，旺财不是马王，那一匹马配当马王？如果愿意，云烨甚至可以用黄豆铺满整个山谷。


马群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动，草丛中慢慢的露出几张阴险的脸，这是草原上的狼群，时隐时现的呈口袋状包围了马群。


云烨拿着望远镜看得很清楚，这些草原狼非常的有组织，有纪律，云烨以军事家的眼光发现这一次狼群的狩猎成功的可能性高达八成，一个完美的口袋战术已经成型了。


马夫和家将抽出横刀就要冲上去，云烨却把他们按住了，这就是旺财的生活，能不能彻底的融入到马群里，就看运气了。


旺财的耳朵本来谦卑的耷拉着，讨好的到处闻别的马屁股，但是在一瞬间就挺了起来，仰着脖子长嘶一声，勇猛的向第一匹发动进攻的草原狼冲了过去，这一刻从旺财的身上看不到半点的老态。


这种活计只有马群众最勇猛的公马才能担任，母马们顾不上吃东西第一时间开始鸣叫召唤自己的孩子赶紧过来。


那匹贪吃的马王也长嘶一声，前蹄抬起猛地向一匹冲过来的狼狠狠地踏下去，他非常的愤怒，可惜那头狼非常的狡猾，身子一扭从他的胯下就钻了过去，继续向马群里的小马发起进攻。


旺财穿着铁鞋子，是云烨用百炼精钢打造的，蹄子底下还有两枚尖锐的钢钉用来抓住地面，见到第一匹狼，他不像马王那样站起身子，而是狠狠地撞了过去，战场上的骑兵就是这么干的，旺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


带着铁钉的鞋子踹在那匹狼的肚子上，转瞬间就把那匹狼的肚子生生的破开了，旺财的后蹄子踩在那匹狼的场子上，三两下就把肠子踩了一个稀烂。


旺财得意的跳了两下，又听到母马群里有哀鸣声，又匆匆的向母马群里奔去。


“强弩戒备，一旦旺财出现险情，就地射杀那些狼！”云烨放下望远镜冷冷的对家将门下令，见所有的强弩都已经到位，这才拿着望远镜继续观察旺财作战。


一匹小马被一头狼咬住了后腿，不断地哀鸣着挣扎，母马却被别的狼一次又一次的驱赶开来，进不到小马的身边。


旺财的鼻孔张的老大，又踢飞了一头狼之后，前蹄子死死地踩住那头咬着小马后腿的狼，这头狼的体型比别的狼大了不少，但是在旺财的铁鞋子之下却讨不了半点的好处，脑瓜顶上的皮毛被旺财脚上的钢钉生生的撕开，露出白生生的头盖骨，哀鸣一声从旺财的蹄子下挣脱出来，忘命的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头狼跑了，剩下的狼顿时呈鸟兽散，向四面八方逃遁而去……


旺财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昂着头在马群里巡梭，哪怕是马王都会亲昵地过来闻着他的嘴，马王长嘶一声，带着马群向别的地方缓缓离去，旺财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草丛中泪流满面的云烨，打个响鼻，也随着马群走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六节 生命的延续


云烨暴怒的赶走了所有人，自己一个躺在黄河岸边的干沙子上仰面朝天的流眼泪，他发现不管自己如何的挣扎到了最后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太阳落山了，星星慢慢的出来了，他非常的希望马群能够回来，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羊油和秋天新发出来的蒲公英，只要旺财回来，云烨不介意多拍拍他的马匹，天天拍都不是问题……


快到半夜了，云烨的心越来越凉，忍不住哀哀的哭泣了起来，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一部分不见了，怎么活动都不得劲。


身子底下的沙子渐渐变凉了，最后变得非常的寒冷。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从远处走过来，辛月抱着云烨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是在哄孩子，云烨哭的更加的伤悲，胡须上沾满了眼泪鼻涕。


“旺财走了！”云烨本来有好多的话想说，说出口的却只有这一句话，这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他悲伤地闸门，两手无助的捶着沙子。


“旺财没走，他只是回家了，他守了您四十年，足够了，也该回家了，谁都要回家的，哪一个都不例外。”辛月哽咽着安慰自己的丈夫。


那日暮眼睛红红的，却欢笑着给云烨披上毯子之后说：“旺财是妾身见到的最聪明的马，腾格尔一定会非常的宠爱他，就像您一样的宠爱旺财，会给他最好的草场，最干净的水源，最平坦的大地供他奔驰，您看看天上的星星，旺财以后会变成最亮的一颗。”


云烨迷迷糊糊地抬头看一眼星星，又开始捶胸顿足，大吼着说：“腾格尔算什么，旺财是我的兄弟，凭什么要他宠爱，要宠爱也是我宠爱！”


那日暮流着眼泪却笑着说：“马儿长了四条腿，他们天生就是要奔跑的，想要奔跑就不能套上缰绳，夫君您难道不愿意看到旺财幸福吗？”


云烨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一口郁闷之气长长的从胸膛里喘了出来，没有理会那日暮，瞅着帮自己暖手的铃铛说：“你养的兔子死了，你难过了半年，我那时候还笑话你，还拿别的兔子来偏你，是我不该啊。”


铃铛仰起苍白的脸颊笑着说：“您哄骗妾身的时候，是妾身最幸福的时光，妾身难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只是想让您多骗骗妾身。后来难过的样子是假装的。”


小苗却没工夫安慰云烨，从旁边的沙子上点起来一堆火，抱着膝盖离别人远远地，显得很落寞，除了丈夫和孩子她一个亲人都没有，有一个师父还每天躲在棺材里不出来，现在整个人都变成白色的了，夫君说如果长出长牙，就要赶紧干掉。


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公爷，旺财的精神很好，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马群没有再赶他出来，只是依然不吃东西。”


说道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叹了口气，把锅子搭在火上，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端给辛月说：“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一个人走在山沟里，想要找到出路，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沿着小溪走，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


这个地方有狼，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有狼过来咬我，被我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为了活命，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他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非常的神骏，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


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要是没有那只马群，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吃着野菜，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


“第二天，我睁眼睛的时候，马群都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我跟旺财商量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我吃香的他就必定喝辣的，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旺财最多活三天，孙先生给的补药，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但是能让他变得年轻健壮，有力，但是，只有三天，三天过后，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


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希望能陪我一辈子，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


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等到旺财走了，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


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


云烨笑了一下，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需要运气，轻轻地启动了手机，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歌声没了，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就这点东西，让那日暮，铃铛，小苗看得目瞪口呆。


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再也没声音了。


辛月惋惜地说：“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这里的神仙气慢慢的散尽了，以前还有小人在里面跳舞，后来就只剩下歌声了，到了现在，歌声也没有了，只剩下这些好听的声音。再过几年，恐怕这些声音也就没有了。”


“夫君，白玉京是什么样子的？神仙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能和妾身说说么？妾身不会说出去的。”辛月忍了好长时间才鼓足了勇气问云烨。


“白玉京啊，和大唐没什么两样，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唯一比大唐强的地方就是他们有非常厉害的武器，一颗炸弹就能炸死全长安的人，他们的飞机也非常的厉害，从长安到岭南，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


那个世界很脏，天是灰色的，很多的地上不长草，天上飘满了塑料袋子，你们不用急，过几十年这样的场景就会出现在大唐，你夫君这些年就在不断地把大唐改造成白玉京。


你看看，大唐的炸弹是不是越来越厉害？青雀的飞机是不是一次比一次飞得远？大唐的人是不是变得越来越世俗？等到大唐的商人开始用火油炸油饼的时候，差不多就成白玉京了。


那不是一个好地方，我不喜欢，我喜欢大唐，可是大唐终究又一天就会变成白玉京。


小武在建造的白玉京只是一个山洞，里面除了宝石用的多了些，没一点用处，她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身在白玉京的雏形中了。”


辛月兴奋的朝四周看看，小声的说：“夫君，就是要把大唐变成白玉京，别人不知道白玉京是什么样子，可是您知道，这样一来咱们家就占了先机，永远立在不败之地，妾身到今天才知道夫君您的雄心壮志。”


不光是辛月觉得夫君高深莫测，那日暮铃铛，小苗也一致这么认为。


云烨瞅瞅家将说的那个方向小声的说：“这里万籁俱寂，最适合说鬼话，我说鬼话，你们就当鬼话听，不必觉得我高人一等。”


云烨说完这句话，四个老婆也就没了说话的心思，小苗铺开睡袋，每人一个，五个人钻进睡袋把脑袋露在外面，瞅着灿烂的星空久久的不能入眠。


睡梦中感觉脸上湿湿的，像是被别人用舌头给洗了一个脸，睁开眼睛就看到旺财的大脑袋凑在自己的眼前，见云烨醒过来了，欢快的踱着步子将另外几个睡袋踩得一塌糊涂。


云烨张嘴笑了，旺财到底还是来了，正要伸手去搂抱旺财，却发现旺财的身边还有一匹马，这匹马很小，而且它的腿上同样有一个可怕的伤口。


“这是你的后代吗？”云烨轻轻地问旺财，旺财拿嘴把那匹小马拱过来，然后又看了云烨一眼，欢快的叫了一嗓子，然后就慢慢的走进草丛里去了，这一次云烨非常的肯定，旺财不会再出现了。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毛皮软软的，腿上的伤口很严重，伤口边的肌肉不自然的抖动着，很显然他非常的疼。


“既然你家大人把你托付给我，那就和我回长安吧，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你不用再和旺财一样吃尽苦头才能吃香的喝辣的，你现在就能享尽人间富贵，这是我给你的承诺，也是给旺财的承诺，既然旺财喜欢当野马，自然就不能用名字，否则会被别的马笑话，所以，旺财这个名字就归你了，好不好啊？旺财！”


云烨蹲下身子，从自己的身上扯下一些布条子，小心的把孙思邈研制的白药给它上好，最后拿布条子包裹起来。


那匹小马最后卧在云烨的身边，任由老泪纵横的马夫帮着它梳理凌乱的毛发，顺便还要清理一下毛发里的寄生虫。


“公爷，旺财变年轻了！”不知道原因的马夫双手颤抖的厉害。轻轻地那指头抚摸着旺财鼻头上的那一块白斑，这是旺财才有的特征……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七节 排毒


云烨在山谷里疯狂的搜寻了一个月，当地一场冬雪落下来的时候，不得不绝望的结束自己的疯狂行为，导致云烨疯狂的原因只有一个——旺财不见了……


马群也从家将的视线里消失了一天，等到马群重新出现的时候，独独没有旺财……


传说中当野马感到自己就要死去的时候，就会去一个神秘的地方，这个地方只有野马群自己才知道，人就是另外一个族群了，所以不可能到达那个神秘的地方……


这是那日暮说的，她说的道理总是来自一些神奇的传说，云烨只听说过大象为了保护自己的牙齿才会这么干，想不到野马也能自己埋葬自己？


可是山谷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并不算大，一个有上百匹野马的马群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但是久经战阵的云府家将竟然跟丢了一个如此明显的目标，按照家将自己说的话，他站在小山包上，从山包的左面看到了马群，于是他就预判马群会绕过山包出现在他的右面，可是当他调整好观察位置，却迟迟的不见马群从右边出现。耐心的等了一柱香的时间，依然不见踪影，于是就从右面呈半圆形向左面搜索，可是无论如何也找到马群在那里。他甚至没有发现地上有马蹄印子和马的粪便。


他是云家忠心耿耿的老人，一向以胆大心细著称，绝对不会撒谎蒙骗自己，这一点云烨可以非常的肯定。


云烨亲自带着人搜寻了那个小山包，没有发现有任何的不妥，马蹄就在一片小小的乱石滩上消失的无影无踪。


月圆之夜湖泊里的水柱再一次开始喷涌，被月光照耀的白惨惨的，就像一股水银柱一般，水柱这一次喷涌的比以往哪一次都要猛烈，云烨瞅着十几丈高，水桶般粗细的水柱从湖中心那个小小的岛屿上喷起来，心头动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出现神迹一般的巧合的概率太低了。


马夫牵着小旺财走了过来，他又被踢了一脚，不过心情却非常的激动，他最希望的就是小旺财能踢掉他不多的几颗牙，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旺财真的重生了，就因为当年被旺财踢掉了大门牙，自己才能在云家吃了一辈子的安生饭，他是一个感恩的人。


小马依旧喜欢跟着云烨，湿漉漉的大眼睛很快就博得了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的欢心，在她们看来，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云烨骑马离去的时候，他站在那个缺口上回头望了一眼这片山谷，笑的非常的诡异。


那个笑容辛月永远都忘不掉，不过她不想问，这或许是夫君最后的一点秘密，一个像夫君这样的人，窥破一点天机她丝毫都不感到奇怪。


雪后初晴，陇右的天气干冷干冷的，云烨不理会辛月恳求，依然骑着一匹战马，嘴里喷吐着白雾，大声的唱着奇怪的歌谣。


“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


唱什么曲子倒不重要，重要的是云烨竟然会唱的声嘶力竭，一口气上不来，差点从马上栽下来，这就不对了。


云烨到底被小苗给擒拿到了马车上，被辛月拿皮裘裹得严严实实的，云烨想要挣扎一下，被辛月说了为我们几个想想，就打消了继续骑马的心思。


可能是这些天折腾的太厉害，云烨不可避免的开始发烧，先是低烧，紧接着就是高烧，清醒的时候云烨还笑着对辛月说这是身体在排毒，杀菌，是个好事情，结果好事情好的过头了，勉强走到秦州，云烨就不得不在麦积山接受一个不知名的老和尚的治疗。


先是放到温泉里面煮，然后找了七八床六七斤重的棉被捂，然后又给灌了好几碗据说是清理肠胃的药，根据老和尚的说法，云烨是心火太盛，需要先排毒，这一下子，排毒排的云烨连说胡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辛月怒火高涨，小苗已经拿了刀子准备先把麦积山的和尚杀光再说。那个老和尚却不紧不慢的劝说小苗，等云烨治不好死掉之后再杀光和尚也不迟。


辛月许下了一万枚金币的佛愿，老和尚也笑呵呵的答应万一楚国公不幸死在麦积山，他们麦积山的和尚就替楚公陪葬，只是人家不要一万枚金币，而是要楚国公府答应他们一件事，那就是成为佛门的护法珈蓝。


云烨清醒的时候听到辛月这么说，艰难的摇摇头就睡了过去。六神无主的辛月，只能等待云寿的到来，这个时候，该是云寿拿主意的时候了。


云寿，云欢从长安日夜不停地跑了过来，同时过来的还有李承乾的特使和御医，孙先生进了秦岭，一时半会找不到。


等到云寿，云欢急匆匆的进了禅房，看见父亲正靠在床上在母亲的侍候下喝粥，脸色苍白，但是精神尚好，嘴里还在不停地嘀咕着亏了，亏了的话。


云烨见儿子进来了，笑着招招手，要他们过来，云寿和云欢却扑倒在父亲的床跟前嚎啕大哭，噩耗传到长安的时候，云家的天顿时就塌了，不但云家恐慌，李承乾也大吃一惊，立刻就派遣特使和御医跟着云家兄弟千里狂奔。李泰太胖了，骑不了马，坐着马车往秦州飞奔，估计到后日清晨就会来到麦积山。


“哭什么，死不了啊，我倒是想死呢，那个老和尚骗了咱家不少的钱粮，发个烧而已，你母亲竟然花了一万枚金币，亏啊！”


“不亏，爹爹，不亏啊，只要您身子安好，就算是把云家卖掉都不成问题，一万枚金币小事情，孩儿只求您能长命百岁。”


“呸！少说晦气话，你爹爹认识的人里面活过百岁的就不止一个，你这是咒我早死呢？”云烨笑骂云寿，这孩子从小就不会说恭维人的话，也不知道性子像谁。


病情好一些了，云烨就去檀印老和尚的骨塔去祭拜了一下，这位担任过少林寺主持的高僧，早在六年前就已经坐化在麦积山，他似乎对这座山崖非常的有感情。


所谓的叶落归根，檀印把自己的归宿选在了麦积山，在搭满脚手架的麦积崖山上，有一尊佛像就是按照檀印的模样雕刻的，骑着一只黑虎，非常的有气势。


想想都滑稽，自己的朋友，成神的成神，成圣的成圣，转生的转生，好像就没有一个在死了之后下地狱的。


无舌青面獠牙的出现了，整个人瘦成了骷髅，面色呈青灰色，和圆古隆冬的李泰站在一起非常的有喜感。


原本阴沉着脸的李泰见到云烨正在努力的练习走路，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指着云烨说：“就知道你是装病。”


“没装，真的差点死掉，不是病死，而是差点被麦积山的老和尚给治死。”


“你就算了吧，苦竹大师乃是得道的高僧，一身医术不下于孙道长，只是早年间一直行脚江南，所以你没有听过他的名字而已，在江南，苦竹大师也是鼎鼎大名的万家生佛。”


李泰见云烨没事，马上就把目光转向了跟在云烨身后的旺财，大叫到：“你是怎么把它弄年轻的？这法子也在我身上试试，早就不想要这一身的肥肉了。”


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泰一眼，这家伙说恭维话的能力直逼自己当年。


这一出门又是四个月，云烨没心思理睬朝政，也不想过问，云寿昨天说李象打着拜祭母亲的借口，如今居留在长安久久的不回封地，发誓要守孝三年，这个借口让李承乾一点拒绝的余地都没有，当年李佑之所以能够避祸，就是因为孝道，为太祖皇帝守孝三年，获得了满朝文武的交口称赞。


云烨知道李象现在的心思不在母亲身上，他在赌自己的父亲活不过三年！


李家的人就这样，只要关系到皇位，总是红眉毛绿眼睛的，不管做出什么过份的事情都不为过，李承乾从自己身上吸取了教训，绝对不会立一个年长的太子，那样的话，自己很有可能就要把李象扶上马送一程，李承乾为了皇位，整整的守候了四十年，岂能轻易地拱手让与他人，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儿子。


这就是一个怪圈，云烨以前认为亲情或许能撼动这种畸形的情感，后来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太一厢情愿了。欲望有时候会超越理智，扼杀掉一人最后的人性，会做出超乎自己能力的残酷事情来，云烨从来没有问过李承乾和是不是有干掉自己父亲的想法，之所以不问，就是因为云烨担心李承乾的回答是肯定的。


想要多活几年，就要远离皇权的争端，这种争斗会波及到每一个站在皇帝周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幸免，李承乾虽然和自己是好友，但是他没有李二无畏的勇气，也没有李二宽阔的胸怀，扶上马送一程这种话能和李二说，打死云烨也不会跑去跟李承乾说这话，万一说出来，他担心俩个人连朋友都没得做。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八节 程咬金的爱情


独孤谋快马赶到了秦州，他和云烨的关系还没有好到不辞千里探病的程度，所以他的到来必然是带着功利目的来的。


李泰笑呵呵的坐在大厅里，没有打算离去的意思，这不是他不知道避讳，是云烨让他留在这里看好戏的，魏王爷有资格知道两个奸臣之间的谈话。


独孤谋不是一般的臣子，眼见自己没有办法和云烨单独谈话，就长叹一声道：“陛下的身子骨日渐衰弱，而帝国的国势却如日中天，国土之大旷古绝今，青塘日出的时候东海还是星斗漫天，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所以老夫来到秦州，就想讨云兄一句话。”


云烨摆摆手断然拒绝道：“废立之事岂是臣子可以谈论的，即使要谈，也是在万民宫，而非私下里密会，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陛下准备禅位，那也是陛下的事情，我们等着万民宫的旨意就好，何必加入到这片洪流里面，不但不值，还显得非常下作。”


李泰也乐呵呵的说：“是啊，独孤你也一世豪杰，为何对废立之事如此的关心？按道理，我这个李家子孙才应该是最紧张的一个啊。”


独孤谋闭上眼睛长叹一声道：“如此说来衡山王半点登基的机会都没有啊，也罢，是老夫多管闲事了，长孙冲也是这么回答的，他也说从万民宫传出来的旨意才算数，旨意上写的是谁就是谁，长孙家早年参与夺嫡吃力不讨好，现在不打算侧身其间了。”


云烨去掉腿上搭着的毯子，走到独孤谋的身边认真的说：“忘掉谁是太子的事情吧！我们以后都要学会忘记谁是太子，不单我们要忘记，云寿他们也要学会忘记，无数的事实证明，没有臣子参与的夺嫡，不管是谁都掀不起大风浪。


谁做皇帝与我们何干？独孤，我们已经位极人臣，换一个新皇帝出来难道还能封王不成？除非这个人怀着取而代之的心思，否则参与夺嫡对我们只有坏处没有丝毫的好处。”


独孤谋没想到云烨把话当着李泰的面说的如此的尖锐，面色有些尴尬，确实这个道理，自己和云烨，长孙冲确实都已经把官职做到了极限，位列三公不说，成为国公就已经是个人荣耀的顶点了，想要再进一步，只有取而代之。


既然云烨，长孙冲都不愿意理会李象，独孤谋知道自己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左右任何事情。喝了一杯清茶，就匆匆告辞，现在有了最直接的答案，独孤家做事的方向也需要重新调整。


“他是不是一个傻子？这个时候竟然敢当着我的面说谁当下一任皇帝？以为我是死人吗？”利泰有些不满。


“他和我们正常人不一样，寿儿。欢儿是我生的，徽儿是你生的，长孙璐是长孙冲生的，这里面有清晰地脉络可以追寻，可是独孤复却是他堂弟生的，你说他是不是傻子？”


云烨诡异的冲着李泰笑了一下。


李泰的怒火顿时一扫而空，抓着云烨的胳膊问：“这么说独孤谋生不了儿子？可是安康确实生了独孤复啊。那是我外甥！”


“没错，安康生的，是你外甥没错……”


在大唐能有机会嚼舌根子对云烨来说是最大的享受，尤其是这么高级的舌根子，别人根本就嚼不来，自从周兴把这个大秘密说出来之后，云烨早就想到处宣扬了，只是嚼舌根子这种事情和楚国公这个名头以及自己德高望重的年纪有冲突，只好憋在心里，跟谁都没说。


不过李泰不算，这家伙就不算是外人，尤其是强烈的好奇心让他对这些隐秘充满了想知道的欲望，最后在他八面漏风的魏王府里，云烨坚信这件事情很快就会传遍长安。


李泰只传谣言，这是他的一种恶趣味，但是他从不信谣言，越是高级的谣言他就越喜欢，哪怕这个谣言是关于自己妹子的。


“这么说独孤谋很快就没功夫参与皇家的事情了？”


“当然没有，先把自己不是太监的身份洗清再说，当然，传谣言不太好，如果我们回长安邀请他去几次青楼就算是赔罪了！”


“能不能传的再恶劣一点？”


“事实比你想的还要恶劣！”


“那就是说可以随便编排？”


“夸张，引申，修饰，这些手段你懂吧？你怎么传谣言我不管，但是别告诉其他人是我告诉你的就成，云家现在是文华宝坻，丢不起人。”


李泰直着眼睛嘿嘿的淫笑，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些什么，安康是他妹妹，估计联想不到她头上去，总之这一次独孤谋想要过轻松日子，不太容易。


大病一场刚好，经不起折腾啊，陪着李泰在麦积山上爬了两层就累得气喘吁吁，云寿看不下去了，要把云烨背下去，至于对同样喘成风箱的李泰视而不见。


还没有走到牛儿堂，所以只能看到不多的风景，云烨原来打算从散花台丢一些纸条下来的，现在看样子玩不成了，只好意兴阑珊的往回走。


年纪老的时候保持一颗童心很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好多人越老越混蛋的原因，高雅一些的童心让人觉得和蔼可亲，低俗些的就让人觉得面目可憎，至于老程现在玩的童心就非常的恶劣，程夫人去世以后，程处默就彻底的完蛋了，因为他老子玩的非常开心，一度要给他找一个十六岁的后妈，如果只是弄回来当歌姬养，这就没有问题，还会被认为是风雅之事，自从当年云烨笑话张亮一树梨花压海棠之后，这句话就迅速的被大唐人引用开来。


老程坚持认为自己应该续弦，马上就要六十岁的程处默宁死不同意，于是一意孤行的老程就打算把程处默驱逐出去，让他另立门户，还满世界说自己的爵位不留给程处默。


爵位其实就是一个笑话，程处默自己现在就是侯爵，再过几年熬资历也能熬成公爵，这个爵位可是程处默自己一刀一枪的打出来的，丝毫不比卢国公这个虚衔差多少。


云烨大病一场，程处默从骊山行宫回来的晚了，知道的慢了一些，等他跑到秦州来看云烨的时候，云烨和李泰已经准备回长安了。


“那个女子是歌姬？”云烨和李泰听完程处默诉说之后一同对这件事情来了兴致。


“没错，叫什么燕回春！我去看过，长得就那么回事，本来想直接弄死的，偏偏程福守在那里，不让我弄死那个歌姬，你们是知道的，程福就听我爹一个人的话。


想想法子啊，这么下去程家会被人笑死的，买回去养在府里我绝对没二话，家里多一个玩物，不算什么，现在那个女人要当程家的女主人，这不是笑话吗？凭她也配当国夫人？”


李泰在椅子上蹭蹭自己肥硕的屁股坏笑着说：“如果真的能够回春，这样的女人我也娶，不过看样子程伯伯想的有些多啊，好像在害怕什么，我明白了，老爷子是在担心程家的势力太大了特意做的防范。


你继承不继承卢国公的爵位就那么回事，处亮现如今在岭南水师混的风生水起，处弼也已经朝堂上站稳了脚跟，堂堂的刑部侍郎也算是威风八面啊。这个时候是该考虑分家的事情了。”


程处默黑着脸说：“分家的人多了去了，大家族到了一定程度是一定会分家的，谁分家有用这么恶劣手段的，这不是在分家，是打算毁掉程家的名声。”


云烨无奈的说：“老爷子的目的就在这，就是要毁掉程家的名声，搞得谁都不登门最好，你想想啊，我要是去你家住几天，见着那个叫女人喊不喊婶婶？


就算我脸皮一向比较厚喊得出来，辛月那个小气鬼女人说不定随着我喊完婶婶之后就会上吊，老爷子要是娶了这个女人绝对可以把她当门神使唤，至少辛月打死都不会登你程家的大门。


以此类推，现在和程家来往的哪一个没有一点身份？如果那个女人的出身高贵，大家也就捏着鼻子认了，可是出自青楼，就让人恼火了，尤其名字还叫做什么燕回春，老爷子不但不尊重自己的身份，还连带着侮辱了几乎所有的勋贵，老爷子这就是要把自己弄成狗屎一堆，让所有人都绕着他走，一旦大家都绕着他走，他老人家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云烨吧嗒一下嘴巴又说：“计谋虽然糙了一些，但是效果绝对不错，回想老爷子一生，他的计谋从来都是这样，简单实用，方便，非常的具有可操作性。


对程家来说不费什么力气，娶一个女人进门，办一场没人去的婚宴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以后只需要在家里来客人了让这个燕回春去招待两次，保证连野狗都不登你家的大门。


人人都想家世显赫，却不知家世显赫的人唯恐别人知道自己家世显赫，不管怎么说，程家的这个家算是分定了。”


程处默惨叫一声道：“难道我真的要喊那个婊子母亲？”


“以后尊敬些，那是你继母，不能喊婊子！”


“我喊母亲，难道你们就不用称呼伯母？”


“不去就不用喊，以后见面绕着走就是了。”


“不成！我不能让程家成为长安城的笑柄！”


“拉倒吧，程伯伯的性情老而弥坚，做事老辣无比，根本就不会给你任何机会，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会你已经有一个叫做燕回春的十六岁后妈了。”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四十九节 大恐惧！


回长安的时候，辛月和云烨挤在一起，总是回头看后面的马车，不大工夫已经看了三四回了，云烨躺在马车上无聊的睡了一觉又一觉。


辛月又把目光盯在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云寿骄傲地说：“夫君啊，您看看，寿儿的身子骨就是好，外面在下雪，他还穿着斗篷在前面开路，跑前跑后的多精神，这下子可把他程伯伯给比下去了，处默号称最讨厌坐马车，如今天气太冷，身子骨到底不行了，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了。”


云烨费力的把脑袋从脑袋从被子探出来，坏笑着在辛月丰硕的臀部抓了一把嘿嘿笑道：“处默还是和以前一样讨厌坐马车，但是这回不坐不成了，我坐马车是因为方便摸你一把，处默坐马车纯粹是因为没脸见人！”


辛月狠狠地在云烨的手上掐了一把，她认为自己已经老了，就不该再有什么欲念，现在根本就不许云烨碰自己，非常的遵守妇道，不过她很快就被夫君说的没脸见人这四个字吸引住了。


疑惑的问云烨：“怎么就没脸见人了？难道说您和处默又去麦积山偷佛头了？这样的话可真的没脸见人了，这可是杀千刀的罪过。”


“偷佛头这是我的梦想，迟早会完成心愿，不过让处默烦恼的是别的事情。”云烨发现自己好像多嘴了，答应程处默不告诉辛月的。


果然，这句话就惹出祸端来了，辛月强烈的好奇心让她终于知道了前因后果。


在得知程咬金要娶续弦这件事情之后，辛月的脸色就变成了铁青色，面孔扭曲的厉害，两只手无意识的撕扯着棉被，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恶鬼，刚才还珠圆玉润的诱人模样全没了，一个丰满的美妇人能在转眼间变成这样也是一个本事，不过，这样的辛月，云烨是没有兴趣再去抓一把的。


“不成！”辛月咬着牙根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晚了，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回到长安你就知道事情有多么的可怕了。”


“杀了她，要快！”辛月的一双丹凤眼居然射出精光来，多年的富贵养成到底是见成效了，不过云烨很不喜欢，直起身子训斥道：“我还没发现你现在竟然成了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要说丢人，我当年就是长安城最大的纨绔，最大的败家子，甚至一度是最大的混账，你怎么没趁我睡着把我脑袋割了去？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不怨那个叫做燕回春的女人，程伯伯要娶她，她敢不答应？一个十六岁的女子嫁给一个八十几岁的老翁，不管如何都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云烨的话里明显的有不高兴的成分，以前这么说话的时候，辛月立刻就会软下来，说好话，赔罪会用很多方法让云烨高兴起来。


但是这一次好像没有退缩的意思，瞅着丈夫说：“那不一样，您不管是长安三害还是无敌统帅这都没关系，现在长安城里的百姓依旧拿您教育子孙，说男人家年少的时候胡闹一些有什么打紧，只要知道争气就是好样的，以后总会建功立业的，年老了如果还胡闹，就是不懂事了，是真正的老糊涂啊。


您胡闹的时候是少年时期，到了现在，满长安的人才发现您才是最洁身自好的勋贵，咱家除了您总有风言风语传出来，那也是因为您身在高位的缘故，别的人只要走出去，都会被人家挑着大拇指夸赞的。


不管是妾身，还是那日暮她们，长孙娘娘都不止一次的夸奖过咱家的女人，那日暮去别的勋贵家里做客，坐的都是上席，从来都没有人敢领着那日暮走妾婢的通道，都是踩着花砖进入后堂和夫人们聚会的。


程伯伯这么做会彻底的让长安人认为他是一个老糊涂的，怪不得处默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不说处默没脸见人，妾身都没脸见人，这让妾身如何去程家？咱们每年都要去程家住几天的，那个小院子还是妾身亲自装扮的，床头还有一对镂空九转玉玲珑，您最喜欢的枕头还放在那里没有拿回来，这怎么行……


不对，那个女人是贱籍，怎么可能成为国公夫人？”


辛月想到了什么，把刚刚躺下的云烨又给拉扯起来，非要把这个事请说清楚。


“八十岁，耄耋之年，你去查查，大唐的律法不适用于程伯伯，尤其是礼法，所以他老人家可以随心所欲的干事情，活到八十岁就是资本，强奸都不犯法！（这是真的）”


辛月惨叫一声就仰面朝天的倒在云烨的身上，她如今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轻盈，现在很壮实，云烨几乎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吱呀作响，忙不迭的把她推出去，摸着绵软滑溜，压着就要命了。


“程伯伯活不了几年了吧？有程伯伯在，咱们就免不了要去程家，这个罪我们还要受多少年？”辛月这时候已经不顾什么孝道不孝道了。


“程伯伯现在每餐饭依旧饭一斗肉十斤的，身子健旺着哪，他老人家就是这样，别人越是诅咒他老人家就越是长寿，这里面的道理没法说。


不过我告诉你啊，程伯伯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臣子做的太强大了如果不想造反，迟早是要自废武功的，程伯伯这可是拿程家的声誉下刀子，比起别人家玩命的修枝剪叶强多了。


长孙家如何修枝剪叶你是知道的，直接就是人不见了，几个很强势的兄弟，都不见了踪影，你掌管着几处商道，应该清楚的知道以前和云家老打交到的人都换上了陌生面孔。


告诉你哦，那些人其实都是被悄悄处理掉了，一部分送去了远岛，还有一部分直接挖坑埋了，所以相比长孙家，我更喜欢程伯伯的处理方式。


没脸面就没脸面，这世上没皮没脸活着的人还少了？他老人家早年间就当过响马，现在变淫贼可以说是相得益彰。”


辛月根本就听不进去，把脑袋塞进云烨的腋窝下面，痛苦地小声叫唤：“怎么回长安啊，妾身想去岳州，咱们不回长安了……”


不管辛月和程处默如何的不想回长安，那座巍峨的城池依旧矗立在那里，马车带着他们一步步的靠近了长安城。


牵着小旺财站在灞桥上，云烨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进京城时的那场大雪，当年的自己骑着旺财，手持长枪立在灞桥上，细细的品味归家的愉悦。


而今带着小旺财站在灞桥上，胸中的酸楚无言表述，他甚至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被人遗弃的老狗，除了朝着苍天狂吠两声，做不了任何的改变。


还很不懂事的小旺财总想把身子钻进云烨的披风里，不管是大雪还是寒风，以及地平线上的巨城都让他感到恐惧，这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寒冬。


噩梦来的比预料的要快，程咬金大笑着在大雪中出现，寿字纹的燕居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紧凑的武士服，还在额头上绑了一条发带，腰里系着一条一巴掌宽的虎皮英雄带，脚上蹬着一双尖头的，最新潮的胡人纯手工制作的麂皮靴子。


如果不是满头的白发依旧，云烨会以为自己不小心回到了几十年前，现在他有些后悔在灞桥上耽搁了很长的时间，如果不耽搁，就不会遇到程咬金和新婚夫人赏雪……云烨现在极度的想跑……


云烨向前一步艰难的弄出来一个笑脸，率先向程咬金请安，问好，至于旁边那个戴着锥帽的女人就只好无视了，他不是自愿出来的，而是因为李泰在他的膝盖弯上踹了一脚……


“哈哈哈，还不拜见你的新婶婶燕氏，老夫成亲的时候你们都不在，没一个孝顺的，京城里的那些老友和晚辈一个个都约好了生病，弄得婚礼场面难看……”


程咬金脸上看不到半点的不安，也看不出半点的憔悴，精神很饱满，气场很强大，和自己出京之时判若俩人，难道说这个燕回春真的有什么回春妙术？


既然已经被踢出来了，那就一个人承受好了，拱拱手向燕氏行礼道：“晚辈云烨见过婶婶！”这句话说出来，云烨觉得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管她的年纪多大，只要她是程咬金的夫人，自己不管是从哪一方面来说，喊她一声婶婶并不为过。


云烨不紧张，但是燕氏却紧张的发抖，一位传说中的绝世名将向自己行礼，还称呼自己为婶婶，这给了她极大地压力，连声说不敢当！


程咬金在一旁非常不满的道：“有什么不敢当的，你是老程明媒正娶进门的夫人，不要说你出身不好，俺老程就算是娶一头母猪，他们也得乖乖地朝那头母猪喊一声婶婶！”


不等程咬金朝程处默发飙，云烨将程咬金拉到一边小声的问：“伯伯这么做晚辈能理解，只是为何如此的仓促，再说这事没必要弄成真的，只要放出去话就好啊！”


程咬金看了云烨一眼道：“因为老夫感受到了恐惧，非常大的恐惧，上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在虎牢关前！”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节 骠骑大将军


已经好多年不上朝的楚国公今天居然上朝了，穿着官服抱着勿板，坐在一张硕大的太师椅子上闭目养神，无数的官员过来拜见，身为武职第一人，不管是书院出身的官员，还是后生晚辈，都必须过来向德高望重的楚国公请安。


鼻子里发出无意识的轻响，就算是和他们打过招呼了，爵位高，年龄大这就算是混成老贼了，早就不是当年见到谁都需要腆着脸喊叔叔伯伯的时候了。


老贼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等宫门开，早就有内侍打开小门，用步撵抬着楚国公进了皇宫，皇帝需要知道楚国公如此反常的原因所在。


坐卧行走间风起云涌，说的就是现在的云烨，皇帝手下有这样一个权臣，算是皇帝的不幸。


“你怎么想起上朝了？有什么事上完朝之后和我叙谈不成吗？非要弄得公事公办？”李承乾正在吃饭，不过看他手里端着的小碗，就知道他的胃口不好。


他最喜欢喝小米粥，以前没有两大碗不住嘴，现在只能喝一小盅子。他的眼睛好像从来都是红的，很少有正常的颜色，云烨端过他桌案上的炖盅闻了一下，皱着眉头说：“非要用这些虎狼之药把自己最后的精力都榨出来？先帝当年就是这么干的，什么后果你清楚，非要步先帝的后尘？不是给你说了么，帝国很安定，边疆无战事，你该收拢的权力都收拢了，就剩下岭南舰队了，岭南舰队之所以不给你，是因为南海上不太平，最近红海上的海贼王正在攻城略地打算立国，为了防备那个鬼女人才需要保持强大的战力，你要改造总需要大海平静的时候才成。”


李承乾摇摇手，急促地说：“我没几天好活了，孙先生断定我的寿命就剩下不到五个月的时间了，现在我的时间很紧张，没工夫理会岭南舰队，我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大唐理顺，交给李厥，所以才会用这些虎狼之药的。”


云烨惨然一笑道：“既然如此，你这个时候就该宣旨让李象进宫，李厥的年龄太小了，十岁的孩子当皇帝你觉得没有问题吗？”


“不成！李象这些年积攒的怨毒太甚，他一旦即位，帝国立刻就会是血浪滔天的局面，我的儿子我知道，他能干出什么事情来我也知道，所以李象已经被我夺情遣送回衡山封地了。”


云烨愣了一下，瞅着李承乾说道：“你即位以后不也是血浪滔天吗？你儿子再杀一次又能如何？这叫做子承父业。”


李承乾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般说：“我有自制力，知道到了什么地步该住手，李象没有，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在怨毒中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能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他杀戮的结局只能是天下大乱，像你从来都看不起李象，到时候撒手不管是一定的，背地里捅刀子也是一定的，这样的皇帝不被朝臣接受，不被万民接受，也不会被祖宗接受，你觉得他当皇帝合适么？我还不想让大唐的江山从此变得四分五裂，四世而亡！”


“那你到底要干什么？老人们都要被你吓疯了，程咬金现在连婊子都娶回家当夫人了，李靖躺在床上都动弹不了了，还忙着把子孙往远岛打发，李绩的可怜状你就别提了，家里就剩下一个孤老头子等着你砍头呢。


独孤谋像一头受惊的驴子，跑到秦州去看我，刚才在皇宫门口，长孙冲的脸色也阴沉的能拧出水来，到底要干什么说一声啊，程家可以拆分，李靖可以把兵书烧掉，李绩可以进宫给你当太监，这都不是什么大事。”


“哼哼哼，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我苛刻一些，到时候厥儿再松弛一些，这样就能收到恩出于上的效果，也能给厥儿多几年成长的时间……”


云烨很没有礼貌的把手放在李承乾的脑门上试探了一下，被人家一巴掌抽掉：“我没发烧，没有说胡话，你去看看……”


“拉倒吧，你也不看看你手下都是些什么人，这样的安排能收到效果吗？你就算是把他们贬斥的一文不值，然后再让李厥将他们官复原职，你一定会收获很多的仇恨的，你想要个好谥号的可能性都没了，你怎么样我不管，将来我是要文正这个谥号的。”


李承乾哈哈一笑，潇洒之极，似乎对自己只剩下几个月的寿命一点都不在意。


“什么谥号，人死了什么都是空的，早就给你说过，把桀纣这样的名号安在我身上都不要紧，只要大唐万世永昌。”


云烨的心情黯淡了下来，对李承乾说：“你是一个很纯粹的人，比先帝都要纯粹，你的全部心思都在江山社稷上了，现在又把命给了大唐，好吧，我回玉山，你自己好好安排吧，感觉不行了，给我说一声，我给你做顿饭送行。”


李承乾再一次笑了起来，把手里的饭碗扔到桌子上说：“面条，只吃面条，我喜欢面条的寓意，长长的……”


“我给你弄一根面条，非常的长，有始有终，让你不管到天堂还是地狱都记得那个味道，这些年我总想和你打架，你干的很多事情让我总有抽你一顿的冲动，现在你身子很差，打不得，到了那边多等几年，等我过去和你算总账……”


李承乾敲着桌子忽然道：“要不你鞭尸吧，我给你一张诏书，允许你在我死了之后鞭尸！”


云烨蹭的一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神色阴晴不定的说：“你要我干什么？竟然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帮帮我，帮我坐镇长安，玉山，就像你帮着父皇坐镇玉山城一样，烨子，求求你，我没有朋友了，就剩下你可以托付了，帮帮我，帮我坐镇长安十年！


有你坐镇长安，天下宵小之辈就不敢妄动，有你坐镇长安十年，厥儿就能平安的长大。赵氏是个愚蠢的妇人，我会在临走前处理掉她，子幼母壮不合规矩，厥儿会由母后帮我教导，十六卫会由青雀帮厥儿掌控，我需要你帮我镇守长安，玉山，十年！


只要你答应，就算把我的尸体碎尸万段都可以，我缺少十年时间啊！”


李承乾丝毫不顾及自己身份，抓着云烨的袖子苦苦哀求，云烨记不得自己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一步一挪的走出皇宫，最喜欢乘坐的步撵都没有坐，就这样一步步的挨出了朱雀门。


刚刚回到家里，皇帝的旨意就已经下来了，云烨的新身份就是骠骑大将军任长安留守！与此同时，长孙冲晋三公，中书令，独孤谋晋辅国大将军，任洛阳留守。


同一时间，朝中的其他大臣或者遭到了贬斥，或者被降级留任，许敬宗这只老狐狸终于成功的从朝堂上脱身，只是担任玉山书院的祭酒，元章先生年老无力管理玉山，隐退玉山从此不问世事，同时离开的还有玉山先生，离石先生。


赵延陵担任了玉山书院的山长，希帕蒂亚担任了教谕长，武媚成为了玉山书院的第一位女子院判。


在泰兴十三年一月初九，大唐中山王李厥被册封为太子，同年二月初五，皇后赵氏崩于两仪殿，据说临死前有诅咒大唐灭亡的行径，被大怒的皇帝李承乾命人将赵氏披发遮面，口中塞糠匆匆葬入乾县已经为皇帝造好的陵墓。


孙仁师被贬斥到贺州当司马，薛仁贵被贬斥到辽东担任平辽都督事，程处默被贬斥到金州，牛见虎贬斥到江州，李义府被贬斥到了袁州做刺史……


一时间朝堂为之一空……


云烨躲在家里并不高兴，整天端着小簸箕在巨大的粮仓里一粒粒的挑选去年的麦子，直到挑选了一斗麦子，这才放在磨盘上磨麦子，中间不许任何人插手，只有小旺财委屈的拉着磨盘不断地转圈子。


云烨只取头道最白的面粉，小心的收在布袋子里，悬挂在自己的书房里，抬头就能看见，问过孙先生了，皇帝的时间不多了，估计过不了这个春天。


云烨抬头看看天上铅灰色的阴云，春天已经到来了，但是第一场春雨却没有落下来，玉山山顶的残雪还没有化尽，所以春天还没有到达玉山，杏花的枝头依旧没有出现花蕾，也就不会有蜂舞蝶忙的欢闹场景，就连春蚕，也没有从黑黑的蚕卵里孵化出来，这个春天可能会晚一些，云烨这样说。这也是他非常希望的场景。


长孙搬进皇宫里去住了，李泰搬进长安城去住了，独孤谋搬去洛阳了，云烨在渡口边才吟诵完江州司马青衫湿，又在灞桥边吟唱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现在长安的将校兵马在伸长了脖子等待骠骑大将军进入长安，只有大将军坐镇长安，满大唐的兵将才会安下心来，该侵略外国的侵略外国，该抢劫异族的就去抢劫异族，不用担心猛然间从某个地方窜出一个草头王来。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一节 槐安国


云烨把什么都准好了，就差李承乾死掉了，可是没法说，自从李承乾册封了太子，弄死自己老婆之后，整个人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不但人变得精神奕奕了，而且还能骑上马跑两圈了。


来到云家吃了一顿面条之后，就围着旺财打转，非要说这是旺财经过秘法之后变年轻了，和云烨坐在暖棚里旁敲侧击的打听这种秘术。


“这是马群里的一匹小马，是旺财托付我抚养的，我兄弟推荐的，当然要尽心，旺财去了马冢，谁都不知道在哪，要是我知道在哪，也打算埋在那里。


你想要长生不老，为什么不去找袁守城？那家伙现在可是活生生的变得年轻了，找我算哪门子的事情，难道说你现在又不愿意死了？”


李承乾哈哈笑道：“能够活着谁愿意去死，在这个世界我为尊，去了另外的世界我又得从小弟开始做起，不爽气啊！”


俩人漫步在玉山的小径上，无意中看到一只很大的红色蝎子在草丛中出没，云烨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火炷的蝎子总是会失踪一段时间，现在出来了，不是什么好事情，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兕子在附近，也只有她才会让隐藏在周围的侍卫不做声，也就是因为是兕子，侍卫才会允许一只巨大的蝎子靠近皇帝和楚国公。


“你妹子来了，好好地跟人家学学，我上一回见兕子，发现人家的样子基本上没有改变，必死的局都被兕子破了，你也该有点信心才好。”


李承乾刚刚露出一点求生的希望，不过看看自己枯瘦的身体，又变成那副无所谓的样子，朝着树林子喊道：“兕子，出来吧，来看看大哥！也让大哥好好地看看你，再不出来以后就没有机会看我了。”


一道呜咽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是一个不祥的人，出现在那里那里就会遭殃，大哥，我是特意来看您的，看到您小妹也就知足了。”


“胡说八道，谁敢说你是不祥之人，大哥诛灭他的九族！大哥的身子是累垮的，和你有什么关系，知不知道，大哥想你想的心坎都疼。”


云烨长叹一声，领着旺财向旁边的小路走去，一道白色的身影猛地投进了李承乾的怀里放声大哭，李承乾摩挲着妹子的头发，小声的夸她漂亮，夸她还知道过来看大哥……


云烨见不得这样的场面，从地上抓起张牙舞爪的蝎子介绍给旺财认识，这只蝎子已经快成精了，活了这么多年，依旧龙精虎猛的云烨握住蝎子的大钳子，人家稍微一用力就把云烨的手掌撑开，钳子夹住一根细树枝子，咔嚓一下子就绞成两段。


蝎子挣脱云烨的手掌，抱着那颗半死的大树，就用自己的尾巴用力的往一个小洞里刺，没两下尾巴上就穿着一只松鼠，飞快的从树上下来，用尾巴高高的挑着战利品躲进草丛里享用。


不远处的那颗大槐树底下有一个槐安国，既然已经被人家的哨兵发现了，云烨这个唐国的骠骑大将军也就该去拜见一下人家的国王，两国的邦交就是这样。


槐安国的臣民真是多啊，一个个非常忙碌的在筑城，看来是为了预防即将到来大洪水，一群忙碌的臣民走了过来，看样子将士们远征异域取得了大胜，百十个将士扛着一条硕大的敌将尸体招摇过市，很自然的获得了所有臣民的崇拜。


这是一个繁荣而积极向上的国家，看得出来，石坑国已经被他们消灭掉了，遍地都是残尸，估计也是槐安国的大将率兵征剿的结果。


云烨正打算找一根木棍挖开槐安国的城门进去拜见一下国王，毕竟他们的城门太小了，不等云烨动手，旺财就站在槐安国的上空，哗啦啦的洒了一泡尿。


这就是无妄之灾了，云烨再看槐安国，果然受灾严重，城墙倒塌，无数的子民正在随尿逐流，有些勇敢地还能爬上岸，焦灼的四处奔走……


“旺财的尿有什么好看的？”李承乾皱着眉头对云烨的嗜好感到不能理解，兕子更是走的远远地，生怕沾上尿骚味，刚才她和大哥已经看了好一阵子发傻的云烨了。


“唉，旺财刚才给槐安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原想着去拜见一下人家的国王以示敬意，现在既然成了生死大敌，不见也罢！”


“槐安国？”李承乾低头仔细看了良久才说：“你不会把这个蚂蚁洞当成一个国家了吧？”


“有什么区别吗？这里也有王，也有大将，也有兵丁，也有敌人，你不能因为自己是人类之王，就不尊敬人家蚂蚁王，从地位身份上来说，你们没有多少区别。


旺财的一泡尿，就好比是我们大唐遭受的水灾，两个蚁群作战。不正是我们和突厥，高丽大食作战的翻版吗？


你有的烦恼，估计槐安国的国君也有同样的烦恼，所以你就不要认为只有你自己一个人过的辛苦，你看看人家槐安国的国君，刚刚遭受了一场大水灾，现在不是已经开始重整旗鼓了吗？”


李承乾蹲下身子仔细的看着从洞里蜂拥而出蚂蚁，发现他们果然分工明确，个头大一点的正在到处找敌人，准备进攻，个头小一点的，正在衔泥重新建造洞口。


“还真是这样啊，这么说整个世界上每天都在上演各种各样的悲欢离合，荣辱盛衰？”


“那是自然，佛经里别的话我不太赞同，但是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如来，这句话我很是赞同，总体上来说，所有的佛经和道家典籍甚至可以延伸到整个宗教，他们看待事物的方式是悲观的，总要求得解脱，希望自己的来生会更好。


一沙一世界已经被书院证实的却如此啊，在显微镜底下一滴水里就有数不清的微小生命，以此类推，一沙一世界这个论调也是成立的。


我不喜欢悲观的生活，我总是想看到事物最美的一面，以前听人念过一首诗，觉得这样的人生观才是正确的。


断头今日意如何，平生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应该是生命的另一段旅程，你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所有事情，你已经为大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现在就好好的享受自己的生命，不要再吞服那些恐怖的丹药了，我知道你为了这一刻的平安写意，每天都要遭受两个时辰的痛苦。


承乾，不要这样了，不管你躺在床上，还是站在这里，我只希望你最后能够获得平静，多停留一天，我们就还能多一点念想，人死了，真的就只剩下记忆了啊！”


李承乾拍拍云烨的手苦笑道：“人到世间就是来遭罪的，孙先生说我的肝脏已经没用了，肺也有很大的问题。肾水已经枯竭了，如果躺在床上，就成了一堆烂泥了，李承乾算不得英雄豪杰，却不愿意像烂泥一般的死去，就算是死，也要有尊严，我是大唐的皇帝，人间界的盖世君王，这个世界都是我的！”


兕子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药丸子拿给李承乾说：“大哥，吃了这颗药，你就不会感到痛了。”


云烨看看兕子手里的药丸子，明知道那东西就是鸦片，也不去阻拦。


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从李承乾手里接过药丸子，挑下来一小块，然后和烟叶卷在一起，放在自己的嘴上点燃之后吸了一口，然后才拿给李承乾说：“那东西就是鸦片，咱们以前收缴了不少，有麻醉作用，吸食之后能让你的精神得到很大的愉悦，可惜后果同样的严重。”


李承乾把烟卷凑到嘴上吸食了一口笑道：“我现在还怕什么后果吗？不过兕子啊，这东西你要是敢碰一下，你即便和我在地府相会，我也不饶你！”


兕子愣了一下小声的说：“这是师父获得的奇药，师父说很容易让她陷入到最理想的空灵境界，只给了我一颗，担心哥哥的病，就没吃，专门送过来。”


云烨翻了一个白眼说：“你师父已经成了一个大烟鬼，你试着要你师父断绝供应两天看看，他就立刻会从神仙跌入到地狱里去，万蚁钻身的痛苦不是任何人都能忍受的。”


兕子就是一个糊涂蛋，从小到大一直是这样，还好自己今天发现了这东西，要不然会遗祸无穷的。


“这东西不能种，不能采集，必须全部销毁，你明天带我的手书回去给你师傅，要她立刻禁绝这东西，否则，我不惜动用河洛的官兵将你师父擒拿回来，毁掉所有的极乐草。她如果实在禁绝不掉，你就把她送到长安来放在皇宫，按时按点的给她供应极乐草就是了，私人绝对不允许栽种，别的药物做多要命，这东西要的是人的尊严！”


李承乾叼着烟卷，附和着点点头，这东西的危害，他当年可是亲眼所见的，都水监也拿这东西做过几次试验，好些倔强的囚犯，因为这东西，变成了绕指柔，云烨说这东西要的是人的尊严，半点不假。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二节 从来就没有做对过


帝王死亡的时候，一般都是狂暴的，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使得他做事不必有任何的顾虑。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帝王又不是一个两个。


所以云烨现在要做的就是安慰好皇帝，不要他心中生出怨愤来，骠骑大将军的名号太大了，拥有这个身份的人好多都是叛贼。比如王莽。


云烨在接受这道旨意之后，就带着全家搬到了长安的兴化坊，云家在玉山的封地，只是作为别业的存在，长安留守如果都不住到长安，谁敢放心的住到长安城？


李承乾到底将自己的皇位禅位给了十一岁的李厥。当李承乾把李厥领到皇位上坐下的那一刻起，李承乾的泰兴统治结束了，紧接着出现的是就是乾元一年！


无数的文人在赞颂李承乾的行为，大唐连续三代皇帝的位置都是通过禅位来完成的，这样就给了天下人一个强烈的暗示，那就是大唐的皇位替换，将不再流血，只要再延续两代的时间，不管是皇族还是天下人都会慢慢的习惯这样的皇位交替方式。


平和，这是李承乾带给大唐臣民的最好礼物。


李厥登基的第一天，李承乾就手把手教会他写赦免文书，于是那些被贬斥的臣子还没有到达自己的目的地，又被八百里加急给召唤回来了。


李义府根本就没有离开长安城，托病赖了两个月之后，在接到赦免文书，感激涕零的拜倒在李厥的脚下，声泪俱下的发誓要为大唐贡献自己的生命云云。


张谏之也回来了，看不惯李义府做作的态度，指斥李义府故作姿态，结果被李义府从祖宗八代驳斥到后世子孙，如果不是狄仁杰出面，他们的争论还不知道会进行到几时。


张谏之在朝堂上比不过李义府，现在变得性如烈火的他立刻就在邸报上撰文，名曰《佞臣》洋洋洒洒的万言，将李义府的过往揭了一个底掉，连他逼迫一个可怜的妓女无休止的接客这种隐秘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时间人猫立马就变成了大茶壶！


结果，很自然的俩个人就成了死敌，李厥下令，他们一个担任西府的台官，一个成了东阁的大佬，从此以后，大唐的新政令想要出台就变得极为艰难。


云烨，长孙冲，现在经常出现在朝堂上，不过他们一言不发，坐在各自的椅子上闭目养神，不管底下争吵成什么样子他们依就岿然不动。


两个人的心思都不在朝堂上，而是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后宫里，随时随地准备迎接皇帝龙驭宾天的消息。


李承乾瘦成了一把骨头，长孙坐在他的床前，轻轻地抚摸着他的面颊，自己的儿子到底走到了寿数的尽头。


“母后，孩儿不成了，不能给你送终是孩儿此生最大的不孝，不过也幸好您还在世，有您在云烨和长孙冲他们就不会胡来，有他们在，独孤谋就一动都不敢动，这或许是苍天对孩儿最后的一点怜悯。


十年时间啊，太漫长了，只希望母亲能够帮着孩儿看管好他们俩个人，不管他们哪一个起了异心，对大唐来说都是一个灾难，这不是最好的法子，但是孩儿却无计可施。”


长孙擦掉李承乾额头上的汗珠用沙哑的声音说：“无妨，云烨是一个没野心的人，这一点不管是你父皇，还是母后我，都认同的，还记得你父皇宾天的那一天吗？云烨在第一时间放弃了玉山的城防，放的干脆利落，半点都不眷恋，这就说明，担任玉山城的主将对他来说不是什么运气，而是一种负担。


十年的时间后，厥儿也该二十二岁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就能自己做主了，从这些天的表现来看，他依然是我大唐的一位英主。


你吧玄甲军全数调回长安，这是对的，人心最难揣测，哪怕是万无一失，皇家也需要具备后手的力量，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为了国家的延续，必须有的一种手段。


你活的太累了，早知道如此，我当初就不该把你送到皇位上，是皇位毁了你的感情，毁了你的身体，也毁了你的友情，你失去的太多了。”


李承乾面色潮红坚决的摇摇头说道：“孩儿不后悔，成为万乘之尊，是孩儿从小的梦想，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带着十万铁骑在草原上呼啸纵横，我的祖先是这样干的，孩儿也想这样干，我是狼的子孙，我的命运注定了会是一生的奔忙和厮杀。


不管是用牙齿咬，还是爪子撕都是本能啊！不战斗的狼，那就不是狼，而是狗！”


长孙叹息一声，手掌轻轻地拂过李承乾的双眼，希望他能闭上眼睛，小声说：“你太累了，好好地睡一觉，明天就会感觉舒坦一点。”


李承乾很听话的闭上眼睛，又忽然睁开眼睛对母亲说：“孩儿一旦睡过去，请母亲好好地教导李厥，如果李象有什么异动，命云烨用最快的速度击杀！”


说完这句话，就慢慢的闭上了眼睛，不断起伏的胸膛也渐渐的没了动静。


长孙坐了好久，才一巴掌抽在李承乾的脸上，眼睛里渗出泪水哽咽着说：“你们父子啊……”


别人都在为皇帝去世感到悲哀，转而进行国葬的时候，云烨却披星戴月的往岳州赶，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李象造反了。


衡、涪、潭、郴、邵、永、道七个州府同时起事，打着诛除伪帝的旗号。疯狂的沿着湘江一路攻伐，兵锋一度指向岳州。却被老将薛万仞击破，转而向长沙进军。


李象这是疯了，或许李家人都带有一点疯狂的基因，他凭什么相信只要自己竖起大旗天下英雄就会闻风而动？天下承平已久，盛世也整整开始了两代人，哪里有什么英雄人物出现？乱世才会出英雄！谁会抛下家业跟着他打生打死的，他又不是神仙！


云烨相信，只要自己到达衡阳，李象裹挟的军队就会立刻星散，他这是找死！所以云烨去岳州就带了三千玄甲军，对付一个李象还用不着大动干戈。


到了岳州用自己的虎符调动了岳州周边的十三府的军队，在岳州都督薛万彻的配合下，一刻不停的向衡阳进发。


李象没有打的过薛万彻，却把自己治下的民众祸害的很惨，一路上死尸遍地，处处废墟，治下侥幸躲过兵灾的百姓，跪在云烨的马前，希望王师能够为她们复仇！


李象手下的这些人已经不是什么造反了，而是变成了流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据说李象把这样的行为称之为报复，报复自己治下的百姓不肯追随自己造反。


转道去进攻长沙的军队也被当地的守军打败，只好再一次回到衡阳，潭、郴、邵、永、道五个州府也逐渐被周边的军队一一收复，李象能控制的地盘只剩下衡阳和涪州。


“杀无赦！”这道军令是云烨下达的，只要是参与造反的人，他们唯一的下场就是死亡，如果不狠狠地惩治李象和他手下的那些野心家，还不知道会有几人称王。


都说衡阳雁去无留意，云烨看到衡阳城的时候，也不禁被李象的残暴吓了一跳，城头上挂满了人头，男女老少的都有。


根据都水监细作禀报，城头上挂的人头乃是衡州刺史章得象，别驾淳于棼全家老少的人头，当初李象造反的时候，俩人极力阻拦，最后就落得如此的下场。


一番话听得云烨额头上的青筋暴跳，这一回哪怕长孙阻拦，自己也要将李象碎尸万段，章得象，和淳于棼都是玉山书院出来的，甚至还是李象的好友，他一想到云寿也是李象所谓的好友，就一阵阵的感到后怕，自己当初还劝说李承乾将皇位禅让给李象，一旦真的被他得逞，云家很难有什么好下场。


面对云烨的大军，李象居然派出了说客，居然以岭南王的价码希望云烨加入造反大军，如果云烨不满意，划江而治也是可以商量的。


李象对自己的说客充满了信心，在他的眼里，自己是皇帝的长子，具有大义的名分，做出这样的让步不能不说是退到了极限。


云烨等这个说客说完之后，挥挥手，这个还没来得及报上自己名号的狂人就被刘进宝带着人吊死在旗杆上，当李象站在城头看到说客的尸体被高高升起的时候，满色终于变得惨白一片。


他不在乎丢失几个州府，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前来剿灭自己的大将身上，如果是云烨或者长孙冲无疑是最好的，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的预料错的离谱……


衡阳的火器很少，在和薛万彻作战的时候已经丢失了不少，如今的衡阳城头，可用的火器只有很少的一点，再看看城下那些军队的火器，李象不以为自己还有任何的活路。


沉默了好久，才下令打开城门，出城投降，他自信奶奶不会就这样杀了自己，了不起就像十六王一样被禁足了事。


云烨在衡阳城外挖了一个好大的坑，只要是确定是参与了叛乱的，全部捅了一刀之后就扔进大坑里，这一切都是当着李象的面进行的，当呕吐的已经天昏地暗的李象发现最后自己也被军士抬起来扔进大坑里的时候，终于觉得自己好像一件事情都没有猜对……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三节 权臣的生活


在把李象弄进大坑之前，断鸿带着长孙的信函过来，一个不认识的太监也带着小皇帝李厥的旨意匆匆的赶过来，不用说，都是为李象求情的。


李象在大坑里不断地祈求，哀嚎，恳请云烨先看看皇太后的书信，看看弟弟的旨意然后再处理自己，并且痛哭流涕的表示自己一定改过。


云烨的脸就像冰块一样寒冷，坐在大帐前的椅子上一言不发，强大的气场让断鸿几次想要说话，又闭上了嘴巴，另外一个太监就更加的不堪，躲在断鸿身后根本就不敢看面前的这场惨剧！


活埋人这一招是李二亲自教云烨的，当年在高丽，云烨和李承乾呕吐的天昏地暗，那个时候云烨认为这是一种极度残忍的杀人方式，是不道德的行为。


不过现在他发现，愤怒有时候一定会遮蔽人的理智的，为了大唐以后再不出现这样的恶事，云烨决定用这个最残暴的法子震慑一下那些野心勃勃者，命令画师将面前的这一幕完整的画下来，从各个角度展现一下人在绝境的恐惧。他准备将这几幅画，装饰在万民宫，名字就叫做《叛乱者》！


李象被黄土慢慢的掩埋掉，直到最后他都没有放弃告饶，但是那些铁血的玄甲军将士无视他许诺的金山银海，机械般的把最后一锹土丢了下去，遮住了李象的脸庞……


战马连环着在土堆上不停地踩踏了一整天，直到那个土丘变得和大地一样平坦，云烨才住手，要过画师手里的草图看了之后，就命他们必须一刻不停地作画，在断鸿他们回京之前一定要完成，他需要断鸿将这些画作在万民宫做一个展示。


打开长孙的信函，果然如同云烨预料的那样，长孙请求云烨在可能的情形下饶李象不死，从云烨出京展现的怒火来看，长孙认为李象死定了，稚嫩的李象想要和云烨这样的名将交锋，根本就是在找死，所以写下了这封信，希望可以救李象一命。


云烨将长孙的信函放在一边，当着那个送信太监的面打开李厥的旨意，这封旨意是李厥亲手写的，上面的字迹还非常的稚嫩，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自己哥哥的同情，和歉疚，认为是自己当了皇帝才导致自己的哥哥发了狂，希望先生不要杀自己的哥哥，让他能够好好地活下去。


云烨看完皇帝的旨意，长叹一声取过笔墨亲自给李厥上奏折，长孙的信函他可以不理会，回京之后解释一番也就是了，李厥的旨意自己却必须要有一个交代，必须清楚的将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干的原因，抽丝剥茧的给他说清楚，讲明白。


“臣云烨在万里之外顿首，衡山王李象……”


李厥的贴身宦官，恭敬的在一边伺候云烨上书，原以为以大将军的作风，三言两语就能给皇帝一个交代，但是他发现，云烨已经写了满满的十页纸依旧没有住手的意思，从开篇李象造反开启了一个恶劣的先例说起，再说到衡阳七府的惨状，好好地富庶之地被李象弄得宛如人间地狱，然后再说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用最残酷的手段处理掉李象的原因，一桩一件说的非常清楚明白，最后告诉皇帝，自己的大军在剿灭衡阳叛乱之后，皇帝就该派出大臣来抚慰衡阳的百姓，奖励在叛乱中坚贞不屈的臣子，处罚那些追随李象造反的佞臣，挑选地方贤良从他们中间任命地方官吏，重新组织生产，收拢离散的流民，清剿流窜于乡野里的零星叛匪，让衡阳在最短的时间里安宁下来。


“臣率大军平叛，自当迫之以武，凌之以威，大军过处摧枯拉朽当为第一，陛下当怀之以柔，示之以恩，以收拢民心为上。


臣受皇家三代恩惠，尤受先帝托孤重任，不敢有半分的懈怠，遥想太宗，高宗情义，十年之内自当为陛下前驱，荡平大唐不法事……”


写完这封奏折，已是月明星稀之时，想到李承乾如今尚未入土就遭逢人间惨事，不由得伤感万分，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杀掉了他的儿子，当年俩人一起被绑在椅子上观看活埋俘虏时的情形，如今更是历历在目，李承乾与其说是自己的皇帝，不如说他是自己的朋友，李承乾从未在自己面前说过朕这个字，他都是在用我这个称谓。尤其是在临死前任命自己为骠骑大将军，长安留守，就说明他对自己的信任是没有任何条件的。


既然已经说好了十年之约，那么自己就再看守这个由无数人缔造的辉煌盛世十年。


太监小心的将奏折上的多余墨迹那干布吸去，摊开来晾干，这才一一收进奏折的本章里，云烨很不习惯在小小的本章上书写，谁都知道他的这个癖好。


当着云烨的面太监封好了火漆，小声的向云烨请示自己的归期。


“明日就走吧，请陛下早日派大臣下来收拾乱局，此事不可迁延，如果李义府和张谏之胆敢无端阻挠，老夫回京之后自然会去问罪，大军明日就会出发荡平涪州。”


太监躬身从云烨的大帐里退出来，摸摸怀里揣着的那本厚厚的本章，得意的看了一眼依旧守在军帐前的断鸿，甩甩袖子就回了自己的帐房。


断鸿走进大帐之后就听云烨没头没脑的问道：“太后怎么会给我这样的一封信？李象不死不足以震慑天下，尤其是现在陛下尸骨未寒，他的儿子就束甲相攻，何其的恶劣，这哪里还有半点父子兄弟的亲情？这样的人如果都不杀之，太后打算以后让多少人称王？”


大帐里没有别人了，断鸿找了一把椅子坐下来说：“太后是做人家祖母的，当然就要有祖母的慈悲心怀，陛下是做人家兄弟的，自然也要有孝悌之念，这些话是必须要说的，至于行不行，自然要看您这位骠骑大将军的意思。


您也清楚，现在朝堂上以您为尊，太后和陛下不好下的决心就需要您来拿，您也是皇族，大长公主殿下已经进京，大鸣大放的住进了云家，虽然被咱们的一品夫人送到小院子里去住，这也是您的家事，外人管不着，皇家在处理您的家事的时候，依然是采取捏着鼻子认了，只不过皇家宗人府这一次把你家写进了宗谱，这是太后的主意，估计您没办法拒绝吧？


衡山王造反，天下局势变得微妙，兼之衡山王早就派出细作在长安城宣扬谣言，说陛下得位不正，还说是陛下害死了先帝，世人都知道这是无忌之谈，但是有些居心叵测的人却愿意相信，并且跟着传播谣言。


但是随着您带着三千铁骑出京之后，所有关于衡山王乃是真命天子的言论就消失了，因为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官员，勋贵，王族，亦或是我们的敌人都知道，李象的军队在您面前根本就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他们唯一还能有的一点念想就是您不会下杀手。


太后在得到岳阳的奏报之后，叹了口气说衡山王死定了，还说别人杀王爷可能还有顾虑，但是您杀起王爷来没有半点的顾忌，当年太宗爷在位的时候，您就敢弄死李元轨，现在将衡山王活埋奴婢是一点都不吃惊啊。


太后还说您要是执意处死衡山王，就说明您已经开始烦躁了，想用重手段威慑天下，好让您安安生生的渡过和先帝的十年之约，奴婢和您也是老相识了，今日散发着杀气的您，还真的是暴躁的前兆，奴婢本来还想劝您给衡山王一个体面的死法，后来还是住了嘴，楚公，您现在可不能烦躁啊，一个操持不好，大唐国君年幼，镇不住场面，会出大问题的。”


云烨没好气的断鸿说：“人家收拢权臣，送到家里的都是年轻美貌的公主，怎么到了我这里就送来一个老婆子？”


断鸿尖锐的笑声在大帐里响起，拱拱手对云烨说：“却不知楚公满意哪一位公主？奴婢这就传信回去，要他们把您中意的年轻貌美的公主洗干净了送到云家庄子，这点事奴婢还是能做主的，先帝可是留下了六位公主啊！”


想想李承乾那几个糟糕的女儿，云烨叹口气摇摇头说：“还是算了，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老婆子就老婆子，好歹是娃他娘，吃点亏就吃点亏吧。


不过太后这么做岂不是要我的家宅不宁？辛月的脾气你知道，你恐怕都没少受她的气吧？安澜也是一个习惯掌权的女人，这两个女人住到了一起，我的家里恐怕有的乱了。太后这根本就不怀好意，她到底是要我处理朝政呢，还是处理家事？


知道太后担心什么，你回去告诉太后，我处理完这里的事情就回长安，以后只要不出现叛乱我就不会离开京城，即使有了叛乱我也不打算再出来了，躲在长安调兵遣将即可！”


断鸿笑着说：“太后不管多么睿智依旧是女人，有点奇怪的念头有什么好稀奇的，她最喜欢看到的事情就是你能每天去给她请安，只要看到你在长安，她的心就是安定的。”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四节 新四民论


云烨留在衡阳没有走，竖立起来自己骠骑大将军的营帐，作为武散官的顶级，自然就有建衙开帐的权利，军法审讯罪犯很简单，只有简单的杖或者斩，如果云烨变态一点，还能把人活活的打死，不用背负责任。


狄仁杰作为审讯官非常的合适，所以云烨也就不再费心思，而是把注意力全部放在衡阳一地的治安上，和狄仁杰一起来到衡阳的还有抚民官元嘉，这是一个官声很好的人，虽说五十几岁了才混到五品官，但是他好像并不在意，尺把长的胡须飘拂在清癯的长脸上，显得非常的儒雅。


就是这个少年，当初义无反顾的娶了燕来楼的歌妓，虽说和他同期的沈功海，姚四，以及猪鬃早就是大唐赫赫有名的官吏了，尤其是沈功海，如今从河东黜治使的位子上一跃而成为户部左侍郎，算是平步青云了，元嘉的升官速度却远远地追不上沈功海，总是跨不过四品官这道天堑。


在大唐所谓的高官指的就是四品以上的官员，四品以下的还入不了皇帝的法眼，尽管元嘉的政绩很优越，但是他每年的考评只能是中平，最大的原因就是个人德性有亏。


狄仁杰是异类，他的升官速度别人不好攀比，有一个很厉害的师父如果还不能平步青云，那就太丢脸了，所以云烨对狄仁杰从来都是放任不管，他自己的才华足够他在朝堂上立足。


“元嘉，你在惠州任上治理了水患，在随州任上又开辟了商道，就这两样功绩也足够你在官员中脱颖而出了，怎么到了现在依旧是一个五品官？如果在衡阳任上再担任抚民官，你可是大唐担任刺史一职最多的人啊，说你私德有亏，老夫却是不信的，你还干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让吏部这么折腾你？”


云烨笑眯眯的瞅着自己的学生，喝了一口热茶笑着问道。


“回恩师的话，弟子从一介白衣能够成为封疆大吏，已经是大造化了，五品官可能就是弟子的能力极限，让恩师见笑了。”元嘉小心的回答，看样子多年的官宦生涯到底把这个人的棱角打磨的干干净净。


云烨挥挥手笑道：“这哪里还是书院那个铁骨铮铮的好汉子说的话，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是我的学生，先生自然不会看着你被人欺负而置之不理，如果是别的原因，老夫不管，如果是因为你发妻的事情，先生还是能过问的，一群狗才，李纲先生做的媒人难道都不能证明你妻子是个好女子吗？先生好歹也喝过你夫人敬献的茶酒，我会去吏部问问的。”


元嘉起身叩谢过先生之后拱手道：“先生大可不必如此的大费周章，沈功海，姚四，朱宗他们都曾经为我鸣过冤，是弟子不愿意进入长安，否则三年前弟子就该调任户部主事，弟子多谢先生的关心。”


云烨觉得很惊讶哦了一声道：“这是何故？难道你已经没有了进取心吗？”


“弟子雄心尚在，只是雄心牵挂在百姓身上，而非官职上面，如今我大唐国势如日中天，上有圣明的天子，和先生这样宏才伟略的智者掌舵，大唐的前途自然是一片光明，弟子发现，我大唐不缺少盖世的名将，不缺少指斥方酋的英才，唯独缺少能安下心来引导民众前进的地方官，弟子不才，自认在书院没有混日头，一生所学如果不能用于实践，才是一件大悲哀的事情，至于地位名禄小事尔，如果弟子进入户部担任主事，整日里埋首案牍之中，那样一来，弟子学的学问就会荒废掉，不划算啊。”


“哈哈哈，好一个元嘉元弘毅，老夫不如你啊！不过，你拿着这么大的一个箱子所为何来？不会是前来行贿的吧，你先生一辈子富贵，眼界可不低哦！”


元嘉笑的灿烂，露出满嘴的大白牙笑眯眯的打开箱子，从里面捧出一本本的手记放在案子上指着这些手记说：“先生您看，弟子这些年并非尸位其上，为官四任刺史，让学生对民这个概念有了新的理解，所以用了两年才编篡整理完毕，弟子为他起名叫做《民论》，中间可能有些地方说的不是很清楚，那是弟子才疏学浅的缘故，还请先生斧正！”


云烨笑眯眯的打开最上面一本，一行圆润的毛笔字落入眼帘，瞅了一眼就大吃一惊！


“《春秋·谷梁传》云：‘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管子·小匡》云：‘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意为国家的柱石。《汉书·食货志上》云：‘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然世事更替，变化无穷，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管仲）。’元嘉认为士、农、工、商‘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


云烨看万这一段瞅着元嘉说道：“你打算将士农工商摆在同一位置上？你预备将士人的特权全部平民化？”


元嘉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的老师道：“都是爹生娘养的血肉之躯，因何要分出一个高低贵贱来？将后天的物质条件强加给先天的生人，这样有违天道！”


云烨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你的书没人愿意给你印刷是不是？然后你就觉得老师的头比较大，扣上这样的一顶帽子不算什么事，就来找我顶缸？知不知道你的学问散播之后会有什么影响？首先要过的就是天赋皇权这一关，小子，说到底，你还是没有为真理豁出性命的打算。”


元嘉奸笑道：“先生在给弟子上第一堂课的时候，说的可是如何自保啊，弟子自然会从善如流，现在元宝儿给弟子生了四个孩子，三男一女，家里的日子虽然比不上大富之家的钟鸣鼎食，却也过的安康自如，这样的好日子弟子还没有过够，所以只能拜托先生将这本书付梓。


原来想找沈功海，结果那家伙被吓得屁滚尿流的连夜逃遁，姚四，朱宗也不愿意帮忙，现在他们只要听到弟子登门拜访，就会立刻装病！”


云烨苦笑道：“别说他们，先生我现在也有病倒的想法，你先生现在是权臣，作为权臣如果不想当王莽，那就不能去伤害皇权，除非我现在像曹操一样加九锡，不过那样一来，是个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元嘉点点头说：“大唐就会立刻大乱，很可能分奔离析。”


“那样的场面你想见到吗？”云烨又笑着问。


元嘉摇摇头说：“弟子孟浪了，您确实是最不适合将这套书付梓的人，弟子的想法有漏洞。弟子错了。”


云烨大笑道：“没错，你想的没错，人都是爹生父母养的，确实都是一样的血肉之躯，人为地将他们分成三六九等确实不妥，所以你说的没有大错。


不过元嘉啊，你想要实现自己的愿望，总要找些志同道合的人才好办事情。”


元嘉迷茫的摇头道：“弟子的挚友沈功海，姚四，朱宗都不愿意，还能找谁呢？”


云烨不耐烦的从桌子上拿起一柄玉如意，在元嘉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说：“蠢呐，蠢呐！书院怎么就教出你这样的蠢材，沈功海，姚四，朱宗都是既得利益者，你找他们宣扬自己的理论岂不是在缘木求鱼？


滚回去，好好地想想谁是你最适合的推销对象，只要你找对了人，不但不会有麻烦，还能获得极大地支持，到时候不要将你的书付梓，就算是刻得满世界都是也没有问题。


快滚，老子是士人，坚决不同意和贱民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元嘉拎着自己的箱子迷惑的被先生撵出客厅，边走边想，结果一头撞在柱子上，头昏眼花的跌坐在地上，依然想不出什么人会有这么大的气魄。


先生已经是人臣的巅峰了，他都不行，难道指望长孙冲？独孤谋？这两个人在元嘉看来，根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腐朽的存在。


还能有谁呢？先生现在被权臣两个字捆绑的动弹不得，还能有谁比先生还要厉害？先生刚才说了他不准备踩进这个泥潭，为了大唐的安稳计，确实不能让先生出面啊。


到底是谁啊？元嘉从先生的驻地出来，郁闷的几乎想要仰天长啸！既然先生说有这么一个人，或者一群人，那就必定是有的，只是这人到底是谁啊？


元嘉背着手在前面行走，老仆挑着担子在后面跟随，衡阳虽然被李象祸害的不轻，到底还是大湖之南的要地，帝国的商人跟在大军后面捡便宜，傻子都知道李象打不过大将军，一旦衡阳被收复，那里的商业势力也必定会被清空，现在难得有这样的好机会，商人们就像吸血的蚂蝗一样蜂拥而至，拼命地强占市场，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大唐现在国内很少打仗，每个地方的商业早就被瓜分一空，想要找一块空白地域简直就是可遇不可求。


元嘉厌烦的看着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他们或者肥头大耳，或者枯瘦如柴，一个顺眼的都没有，也不知道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被列在四民之列？


元嘉似乎愣住了，他的努力可不是为了四民中的商，而是为了工，农谋福利，他觉得自己好像漏掉了什么，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地方。


需要好好地想想，的确需要好好地想想，有点不对头，元嘉觉得脑子乱的就像一锅粥，那些商人的吵闹声好像变得更大了，最后充斥在他的脑海里，几乎将他彻底的湮没……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五节 皇帝的作用


“现在已经知道要求平等了？”云烨躺在躺椅上瞅着墙角盛开的迎春花喃喃自语，透过花窗一从竹林长得郁郁葱葱，躺在这里看过去，白墙上的花窗就是一副绝美的金竹图。


这就是建筑方面的要素了，简单的庭院被原来的主人稍微加一点变化就成了图画，大唐人的审美眼光就是充满了诗意，不像西方的那些人，现在正在努力的修建金碧辉煌的宫殿，太阳底下一照射，就像一座金山一样，这样的建筑不就是告诉别人我很有钱，赶紧过来抢劫吧。


大唐的文人儒雅，大唐的武人却极度的粗暴，他们之间在逐渐的走向两级，这也是云烨愿意看到的，文人的作用在教化，武人的作用在征服。


文人就该看起来和蔼可亲。武将就该瞅着凶恶些，能吓哭孩子的人最适合当武人。


元嘉在接受地方的管制权之后，就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了，这期间和云峥见过两次面，每回都笑眯眯的，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


云烨也不去管他，像他那样的聪明人必定会想通其中的诀窍，这个世界上对平等要求的最热切的人群是哪一个人群？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商人！


老农现在觉得自己生活的很好，只要往地里种粮食，秋天就能收获，朝廷现在的赋税低的几乎让人感觉不到，至于徭役，现在也可以拿钱去顶替了，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好抱怨的，这个时候如果家里的子孙还要抱怨的话，会被蹲在田地边上看庄稼的老农把腿打折，任何好高骛远的想法全部被冠以不务正业的恶名。


工人觉得自己的生活也不错，只要干活就有工钱拿，没听说谁干了活却没有拿到钱，只要这一条满足了他们就无欲无求的埋头干活，谁有工夫去想别的？


商人其实就是一群吃饱了喝足了之后开始要求新生活的一群人，虽说口袋里有钱，可是你上了青楼，人家名妓宁愿去招待那些穷酸学生，也不愿意躺在自己怀里撒娇，这就出毛病了，凭什么啊？之所以有了权力的意识，就是因为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


何邵！这个现在肥胖的已经走不了路的家伙，云烨非常好奇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整天躺在大床上跟一座肉山似得。


这几年不来云家了，不是他不想来，而是因为云烨不同意把自己的房门拆掉让他的大床进来，而且有洁癖的云烨看到一大堆肥油堆在床上和自己说话，好几天都吃不下去条子肉，这对他是一个折磨。所以有事情都是云烨去找他。


农民小富即安，工人没有觉得有谁在压榨他的剩余价值，只要工钱合适，他就认可这种压榨，所以这两种人都不帮不上元嘉的忙，能帮他的只有商人，那是一个财雄势大的团体，他们争取自己的权利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太宗皇帝在的时候就已经打过一个翻身仗，也就是那《商律》一仗，让长孙无忌饮恨退隐，也就是那一仗，让统治阶层有商榷的接受了商人进入上层社会。


商人出版元嘉的《民论》没有问题，所有人会以为是商人再给自己拉扯盟友，算不得大事，朝堂上扯虎皮拉大旗的事情多了，多这么一件实在不算个事情。


这事要是自己提出来，哈哈，大唐就热闹了，长孙都会到云家哭哭啼啼的咒骂自己没良心，所以还是把这事交给商人来完成吧。


以元嘉的智慧，蛊惑一下满脑子都是功利的何邵应该很容易，云烨对元嘉非常的有信心，商人们从来都是杂乱无章的向朝廷申诉自己的请求，现在有了一个纲领性的文稿必定如获至宝，他们不认为农民和工人可以和高贵的商人相比较，现在拖过来做一下盟友还是非常不错的。


就在云烨满脑子跑马的时候，长孙正在一字一句的帮着皇帝李厥分析云烨的奏章，这个奏章被长孙特意挑出来，当做范文讲给皇帝听。


“皇帝，不看内容，只要看文字的数量，你就应该知道这个奏章是楚国公花了心思写的，而且还是亲笔奏章，这就很难得了，他以前对你皇爷爷，父皇上奏折，可没有这么多的字，之所以写这么多的字，就是担心你误会他，特意将每一件事都说的清楚明白。随着你的年纪渐长，他的奏折就会逐渐的变得言简意赅起来。


你看看这一段文字，他在解释为什么没有遵从你的旨意，一定要将李象处以极刑的原因，这里面就有一说法，那就是乱世用重典！


你皇爷爷最担心的是停尸不顾束甲相攻，你父皇同样有这个担心，云烨是三朝老臣，很熟悉太宗和你父皇的心思，他作为你父皇的好友，想要第一时间帮你除掉障碍，消除大唐的隐患，所以，在这件事上他没有做错……”


奏章上的第二件事是在说李象是如何荼毒衡阳百姓的，这里总共列述了他的十一条大罪，每一件大罪后面都有说明，这就是让你派都水监去印证的，一般臣子不会这么说，只有楚公才会这样一一列举，要求查证，这是在告诉你怎么样去鉴别一件事情的真伪，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说的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


因为有了这些罪状，衡山王就算回到长安，也难逃一死，楚公在衡阳就把这件事情做了，是不想你手上沾染自己兄弟的血。一个臣子做到这个份上可以说是赤胆忠心了，不过人家的忠心不是给你的，是你皇爷爷，父皇留下来的遗泽，云烨这样的臣子，你还驾驭不了……


征剿过后，就需要刑部下去问责，民部下去抚民，大军开始回归军营，大将准备班师回京，这是标准的流程，自古以来受命出征的大将都必须遵循这一点，不得有例外！以后如果有将军不愿意这样做，你就拿出楚公的奏折给他看，如果依然不肯，你就要做好让大军围剿的准备了……


李厥非常听话的在和长孙研讨，只要是遇到不明白的事情，就会向皇太后请教……祖孙之间显得非常的温暖融洽。


李厥认真的在云烨的奏折上批了红字，没有评语只有一个硕大准字，也就是说云烨杀李象，获得了皇帝的认可。


等到皇太后走了之后，李厥向殿前的那个宦官招招手，小声地问道：“这封奏折是楚国公亲手写的？写了多久？是先召见的断鸿，还是先召见的你？”


那个宦官跪倒在地小声的说：“启禀陛下，这封奏折确实出自楚国公亲笔，写这封奏折的墨都是奴婢亲自伺候的，从日落时分一直写到了月亮出来，整整两个时辰，期间楚公多次停笔，似乎非常的伤感。


奴婢和断鸿公公同时在军帐外等候召见，楚公先召见的是奴婢，奴婢带着奏折走的时候断鸿公公还在帐外等候。”


小皇帝非常的满意，在他看来大将军对自己这个皇帝还是非常尊重的，并不因为现在是皇太后监国，就无视自己的存在，小孩子的心思虽然单纯，一旦有一个恶念头种下之后，以后想要改正过来，那就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所以云烨对这位小皇帝显得更加的重视，他可不想十年之后给自己招来无谓的麻烦。


同一片天空下，云烨在欣赏小院子的格局，顺便让脑子休息一下。长孙在教导自己的小孙儿，长孙冲站在高楼上俯视着脚下繁华的长安城，长安的水门上进出的船只好像永不停歇，夕阳落在长安城上，整个帝都都似乎被染上了一层金色，这个世界虽好，终究不是属于长孙家的。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就是因为每个人的想法不尽相同，可以用自己的理智来抵御来自心头的恶念，我可能是历史上最无能的权臣！长孙冲心里这样想。


一百零八声净街鼓开始鸣响，这个规矩从大唐建国之初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变过，被改变的只有人，长安城依旧热闹，做买卖的东西两市依旧人声鼎沸，长安城作为最繁华的政治中心，商业依旧繁盛，每年的赋税收入依旧占据着大唐税收一个很重要的比例，所以，在强大民众呼声中，官府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净街鼓依旧敲，底下的生意依旧作，鬣狗一样的武侯只会在子时之后才会出现在大街上，或者敲诈一下晚归的行人，或者从某个墙角找到几个酩酊大醉的酒鬼。


中书省的灯火通明，门下省的灯火也彻夜未熄灭，六部也是如此，因为先皇的葬礼耽搁的政务正在被一点点的处理完。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之后，人们忽然发现，大唐即使没有皇帝，整个国家依旧运转的非常平稳，小皇帝的存在更加得像是一种象征，真正重要的是这些官衙依旧在强力运转，只要有他们在，帝国就会继续向前走……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六节 雄风的传承


云烨回到京师，向皇帝交还了虎符，再一次说明了衡阳的事情，小皇帝非常有礼貌的邀请大将军饮宴，还在宴席上当场赋诗一首，赞颂大将军的英勇果决，战功无双，云烨听的哈哈大笑，告诉皇帝，他父皇当年可没有这两下子。


用过晚饭后，皇帝邀请大将军去御花园散步，云烨欣然同往，一老一少走在碎石子铺就的小路上，说说笑笑的很是融洽。


“朕知道皇宫的晚宴不合大将军口味，可是慰劳将士的餐饭就是那几种，朕也不喜欢醋芹，不喜欢拿香料裹起来的羊肉，味道很差。”


云烨笑着说：“礼制这东西就是给外人看的，是国家酬谢将士功绩的一部分，不过要论到饭食好吃，云家的饭食那是有口皆碑的，但是你拿云家的饭食赏赐有功的将士，那些将士却不会愿意，云家的饭食只能满足口腹之欲，礼部制定的菜单虽然难吃，却是最高的荣耀，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再比如，书院的红烧肉这道菜是从云家的菜谱里传出去的，但是无数人在云家吃过最正宗的红烧肉，却异口同声的评价云家的红烧肉没有书院大厨拿大铲子炒出来的好吃。


这是什么缘故？就是心情在作祟，人啊，不能只满足口腹之欲，他们还需要从心理上，精神上得到满足，只有这样，人才算是完整的。”


李厥嘿嘿的笑道：“大将军说的有理，朕记下了，不会改弦易辙的，今后欢迎将士凯旋的菜式不会做改动的。”


云烨大笑道：“理当如此啊，老夫吃了一辈子半生不熟的猪肉，那些后生晚辈岂能幸免，自从樊哙把猪腿放在盾牌上大嚼之后，这道名菜就成了皇家菜单上的主菜，陛下下次再主持宴会的时候不要忘记把猪腿赏赐给最勇猛的一位将军，这才是美谈。”


李厥的眼睛笑的弯弯的，他发现和云烨谈话，不但有道理，还非常的风趣，不由自主的说：“大将军是我大唐的智者，今后朕仰仗之处尚多，还请您不吝赐教！”


“这是自然，但是只有十年时间，这是我答应你父皇给你成长的时间，十年后老夫就会彻底的隐退，为了这个国家老夫自认殚精竭虑的服务了一辈子，保家卫国一辈子却没有来得及好好地欣赏一下着秀美的山川，太亏了。”


“难道是朕不堪教导，您不愿意多辅佐一下朕吗？”


云烨恨恨的说道：“如果你父亲现在在世，老夫会跑得更远，说不定早就带着舰队去红海欺负那个倭国的鬼女人了，他自己不保重身体，快活的死掉了，生生的将年幼的你托付给老夫，一句话拖住老夫十年不得动弹。”


李厥见云烨伤感起来，也不再多说话，默默地陪着云烨看池塘里层层叠叠的荷叶，一阵凉风吹过来，荷叶翻卷如同波浪起伏，云烨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指着不远处的东宫对李厥说：“我和你父亲的相识是从斗殴开始的。


那时候我是左武卫的一员裨将，你父亲带着太子六率的人去陇右学习如何打仗，结果我们起了冲突，从而相识，你父亲那时候只比你现在大一岁，我比你父亲又大一岁，我在花盆里种的土豆获得成功，就偷拿了俩个假装吃吃看，试试有没有毒，当时程大将军不知道其实是我们嘴馋，就给了俩个，回到营帐里我们就拿土豆烧了牛肉，吃的很过瘾……


后来违反了军纪，被牛大将军关进了地牢，我是狂睡了两天，你父亲和程处默，长孙冲，还有死在我怀里的李怀仁，他们被整治地很惨……”


长孙远远地看着一老一少骑坐在栏杆上说话，心里暖暖的，见云烨说的起劲，就小声的吩咐侍卫，宫女太监，都不得靠近荷花池，唯恐惊扰了他们的谈话。


“朕听说您是长安……”李厥忍了好久才问出自己心头的疑惑。


“哈哈哈，老夫是长安城最大的祸害，刚进长安，就把一个不长眼的敲打的骨断筋折，子孙根都没有保住，然后就和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还有你爹爹我们整日里笑傲长安，你爹爹别人不敢说，其余的三个混蛋都是有跟脚的，只有我看起来好像比较好欺负，所以我就成了长安三害之首，其实啊，这个名头是我们五个人一起闯出来的。


这不算丢人，主要被你皇爷爷从青楼里擒住才丢人，然后被太皇太后绑在椅子上学礼仪，那时候的日子虽然倒霉，却非常的开心。


你祖母现在没有把你绑在椅子上学礼仪吧？”


“没有，祖母说我的凤仪很好，不用学，现在需要学习帝王术。”李厥得意的张着嘴向云烨显摆，皇祖母也说过他曾经把父亲和楚公绑在椅子上学礼仪的事情，还说那两个人根本就不算是勋贵和皇族，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吃东西像野猪一样……


云烨怜悯的看着李厥说：“你皇祖母其实就不会教人，她老人家教人的手段一个是板子，一个是假装哭泣，我和你爹爹这辈子就栽在这件事情上了。


学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结果成年之后当了大官才发现，当年的罪白受了，比我们官小的，我没必要主意礼仪，比我们官大的，脱成光膀子在你皇爷爷的酒宴上打架，想要吟诗，嘴还没张开，一斗酒就被人家捏开嘴巴灌进去了，喝醉了就被扔到角落里，告诉你，千万不要被太宗的《起居注》骗了，贞观年间的名臣勇将一个个不是反贼出身，就是响马出身，没一个好人，尉迟恭和程咬金两个人在宴席上就在腰里围一条毛巾角力，太宗就在边上开盘子赌钱……老夫经常输，不输不行，因为程咬金摔不过尉迟恭，我只能押程咬金，不押的话，回去就是一顿臭揍……”


李厥笑的前仰后合的，差一点掉进荷花池子，等到自己的气息喘匀了，李厥才神往的说：“爹爹过的真快活啊，不像我，只能在皇宫里待着。如果可能，我也想当一个走马飞鹰的纨绔，可是不成啊，爹爹将大唐的天下交给了我，我发誓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君王……”


云烨拍拍李厥的肩膀说：“有志气就好，伟大的君王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你继承了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帝国，东边日出的时候，西面还是星斗漫天，北面的寒风吹不到温暖的南方，小子，你的大军是这个世界上最强悍的大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你的舰队如今正在大洋上肆无忌惮的横行，只要是海上漂浮的舰船，见到大唐的舰队都需要落帆，停船，任你予取予求。


去看看，去边塞看看你的大军是如何的威武，去南海看看你的舰队是如何的强横，去玉山看看你的大唐是如何的人才济济！


你不必非常的强壮，你最细小的声音传出万民宫之后也会变成神祗的咆哮，你是苍天下最有威严的人，小子，看清楚自己，不要自怨自艾，拿出你的雄心壮志来，整个大唐的臣民都在等你发出自己的声音！”


李厥激动地浑身颤抖，云烨说一句，他们就共同拿拳头击打一下坚硬的栏杆，哪怕指节上全是鲜血也毫不顾忌，李厥的热血在胸膛里奔涌燃烧，这一刻他是骄傲的，李家骄傲的血脉在这一刻在他的身上复活了……


云烨大笑着离开了皇宫，边走边大声的吟诵着那些早就在大唐盛传的名句：“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


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


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大唐，与天不老！壮哉，我大唐少年，与国无疆……”


大将军出宫，慷慨豪迈，虎步龙行。


皇帝拱手送别，太皇太后也微微蹲礼以示谢意，所有奴婢尽皆下拜，李泰站在新建的武德殿前击鼓相送，长孙冲等人闻讯，自动的战立两厢长揖不起……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满是血迹的双手笑的极度开心，也就是从这一刻，一个阴柔的少年被大唐的烈烈雄风重新洗涤了一番，大唐不需要阴柔的皇帝，大唐的皇帝天生就该是骄傲的，天生就该是慷慨义烈的。


这里不需要有什么和亲，不需要有什么割土赔款，这里不需要什么隐忍，只要我需要，就可以张嘴讨要，讨要不成就自己去拿，这是大唐皇帝的特权！


普天之下，唯此一人！


长孙来到了承天殿，抚摸着李承乾的牌位笑着说：“你没有给你儿子上的一课，云烨帮你补足了，我是一个妇道人家，志士的刚烈，勇士的无畏，帝王的雄霸，男儿的雄风，母亲我教不出来，我以前还担心李厥长于妇人之手对天下不利，担心他因为母亲之死变得阴柔，如今，不用担心了，你挑选的人非常的对得起你，有这样的朋友，你的一生就没有缺憾！”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七节 不属于神的国度


人的生存能力很强，有时候会超越沙漠上的骆驼草，大唐军队就像镰刀一样的从大漠上横扫过后，斩不尽那里的凄凄青草，二十年的时间，足够让西域再一次变得繁荣起来。


随着大唐政策趋于缓和仁慈，丝绸之路上又出现了叮咚的驼铃，骆驼背上也出现了弹奏着胡琴的西域商人，只是歌声变得苍凉了许多。


红海上的战火依旧弥漫不休，海洋之王的舰队不放过任何一个靠近红海的海港，伟大的罗马帝国变得衰弱不堪，不得以，只好唱着哀歌远远地离开那片对他们来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故土，一个叫做云海的男人向全世界宣布了他对那片土地的所有权。


不过大唐鸿胪寺对这样的可笑的事情照例是不理睬的，鸿胪寺的官员在向兵部尚书云寿询问过之后，就把那封可笑的文书扔进了焚化炉，云家的家主说了，他不认识这个人，既然不认识那就和大唐无关，大唐舰队要过红海从来用不着和任何人打什么招呼。


苏九经是玉门关的一位裨将，每天最大的工作就是往来往的客商拿着的文书上盖章，出关的人很好办，用不着看直接签发就是了，大部分人的目的地就是前去大雪山朝拜，每年九月的西王母诞辰总会有大量的信徒前往祝贺。对于入关的胡人，苏九经只要一想起自己的切身之痛就变得烦躁不堪。


“尊敬的老爷，玉苏普希望能去关内投奔我的儿子。”


一位头发斑白的胡人操着熟练地关中话引起了苏九经的注意。


“进入关中需要有特殊的通行证件，否则胡人不得过河西，这是朝廷的规定，不容置疑！”


“尊敬的老爷，玉苏普没有通行证件，但是我的儿子胡安却是大唐人，他如今是大唐的官员，是一位高贵的官人，难道这样也不行吗？我的孩子没有告诉我进入关内会需要什么证件，他说我们是他的家人不需要那些东西。”


苏九经的眉头皱了起来，放下手里的毛笔瞅着玉苏普说：“这话也没错，如果你的儿子是我大唐的官吏，你们全家就会自动拥有大唐的户籍，但是，没有证明，我如何能够确定你说的就是事实？”


“安拉在上……”


“不要用你们的神灵发誓，在大唐神灵比不上确凿的证据有用，不过这件事情还好是可以商量的，你们可以进入河西，但是你需要尽快的提供证据，最好是你儿子从长安发来官凭确认一下，否则，你们就算是到了河西，也过不了武威和张掖。”


苏九经提笔在一张空白的证件上书写了河西两个字，就拿给了玉苏普，挥手让他离开。玉苏普并不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他甚至在原来的国度拥有不错的地位，自认为遭受了小吏的刁难，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个时候，七八个人快马赶了过来，玉苏普看到为首的那个汉子，顿时就把胸膛挺得很高，这就是自己的儿子胡安。


跟随在玉苏普身后的妇孺已经嚎哭着奔向了胡安，一个年老的妇人紧紧地拥抱着从马上跳下来胡安，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


“母亲，你们还好么？上苍保佑，你们都安好，全部活着到了这里，既然到了这里，就不用再担心有人会追杀了，我们全家终于可以好好地在一起过日子了。”


胡安快速的清点了一下自己的家人，发现一个都不少，立刻就高兴起来，松开母亲，张开双臂向父亲迎了过去，大笑着说：“父亲，您的儿子来接您了。”


玉苏普老泪纵横，也伸开双臂紧紧地拥抱住儿子，用最快的语速向儿子诉说了自己一行的艰难和狼狈。


“放心吧父亲，来到了大唐，那些神灵就无法再处置你，在这里说话算数的唯有《唐律》，就算是安拉，也无法再让您改变您对事物的认知。


您是一位优秀的学者，既然安拉认为您的学说是错的，哈哈，安拉真该去玉山书院的图书馆去看看，您的学说在大唐已经是一套完备的思想体系，而不是猜想，就在十几年前，大唐的舰队完成了环球旅行，证明了地心说的不可靠，真理已经掌握在我们的手里，而不是神灵的手心，赵延陵院长的观星楼有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望远镜，您可以去玉山书院仔细的观察星体，重塑您的天星运转体系，黄道十二宫并不是一个完备的星体。”


玉苏普听了儿子的话，非常的惊讶，自认为自己的学说已经是超越了这个时代，想不到自己依旧落后了。


叹息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那张证件拿给儿子看，儿子瞅了一眼就来到看热闹的苏九经面前说道：“威风在别人面前耍，别在我父亲面前显出你高人一等的姿态，我父亲是受了玉山书院的邀请，去做交流的。”


苏九经笑着回答道：“《唐律》面前人人都没有特权，您穿着六品的官服，卑职不好不向您行礼，不过在这之前，能看看您的官凭么？”


胡安愤怒的拿指头指指苏九经，这世上还有人敢假冒朝廷官员？不过他还是掏出了自己的官凭给苏九经看了一眼，忽然问道：“你为什么会对胡人没有好感？”


苏九经不情愿的给胡安行礼道：“我之所以在这里当裨将，就是因为没考上玉山书院，没考上玉山书院的原因就是因为陛下同意将你们胡人正式纳入玉山书院的招生范围，我们那一届，如果没有招收五十一名胡人，卑职早就是玉山书院的学生了。”


胡安哈哈大笑道：“你现在去考，更加的考不上，因为今年收录的异族考生多达一百四十余位，以后你的上官说不定就是一位胡人官员，哈哈哈，赶紧的，给我换关内的文书。”


苏九经翻着眼睛极度不情愿的给胡安准备了通关文书，随意的递给胡安，抱抱拳，就打算离开，却听胡安说道：“官方的礼仪不是这样的，你是一个不入流的裨将，我是六品官员，你应该立正，通名，报告公务，这是惯例，不容错过！”


苏九经恨得牙根都痒痒，只好从胡安的手里重新接过文书，站的笔直大声的禀报道：“启禀员外郎，您的文书已经准备妥当，请签收！”


胡安笑着谢过之后，接过文书拍着苏九经的肩膀说：“知道大唐为什么强大无匹吗？是因为他会收纳全天下的力量为己用。”


说完就转身离开，大声的安排随从将已经转备好的马车弄过来，想要坐火车，只有到了秦州之后才有。


走了一路的玉苏普无数次的以为自己到了长安，却被告知这里是武威，这里是张掖，这里是秦州……


等他在秦州看到火车的时候，几乎不能呼吸，这是安拉才能创造出的奇迹……


火车在关中大地上飞驰，玉苏普的眼睛根本就来不及观看这片土地，五月的关中正是收获的季节，一眼望不到边的农田里正有无数的农夫在忙碌，他们的操作非常的粗鲁，麦子被随意的割倒在地上，揽成一捆之后就扔到牛车上，然后被运走，那些珍贵的麦穗难道不应该用剪刀剪下来用头巾包着送到谷场上去么？


胡安看到父亲的样子叹了口气说：“父亲，您一路上见到的城市只是大唐的三级城市，玉门关甚至不过是四级城市，等您见到长安城，您就会知道大唐的君主为什么会被称为万王之王了，尽管现在的帝王只有十五岁。


玉山书院也不是您想象中的学院，您需要把您想到的事物扩大一千倍之后才能勉强触摸到玉山书院的根基，那里有巨龙的头骨，大鱼的骨骼，无数的藏书，和全世界最珍贵的财宝，去年的时候，太皇太后将自己的一副头饰捐献给了玉山博物馆，那上面镶嵌着一颗最大的钻石，名字叫做海洋之心，乃是真正的无价之宝，听说还有一颗更大的钻石，叫做光明之山，被皇帝镶嵌在通天冠上。


父亲，玉山是大唐智慧和财富的聚集地，孩子请求您在那里不管看到任何奇迹，请不要惊讶，哪怕是看到有人在天空飞翔，都不要奇怪，尽量的保持大食学者的尊严。


大食虽然已经被大唐远远地甩在后面，但是他依然是我们的故乡，孩儿不愿意因为我们的惊讶从而让大唐人看轻大食。”


玉苏普看着儿子问道：“我看到的那些城市已经比麦地那大了，秦州甚至比得上大马士革那座天国的城市，人间若有天堂，大马士革必在其中，天堂若在天空，大马士革必与之齐名，儿子，这是古书上的记载，不会错的，我不相信人世间还能有那一座城市可以媲美大马士革。”


“有的，父亲，大马士革的人口只有二十万，而长安的人口足足有两百余万，那是人世间最大的城池，没有那一座城市可以与他并肩。


即使有也是大唐的另外一座巨城——岳阳城！”


半信半疑的玉苏普在见到长安城之后，迷茫的对儿子说：“我来到了天国！”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八节 后会无期


小皇帝的钱很多，他不愿意花，总想着储存起来，庞大的内府就像是一个吞钱的饕餮，而且只吃不拉，于是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钱荒，身为户部尚书的沈功海涕泪横流的劝说皇帝把自己储存的那些钱花掉，否则，大唐流通在市面上的货币就会严重的不足。


当初在制定钱庄法令的时候，严格规定了每年需要重新铸造的货币数量，沈功海根本就没有办法要求独孤谋掌握的铸钱局多铸造出一枚银币来。


烦不胜烦的小皇帝经不住群臣的苦苦哀求，只好准备花钱，于是大唐铁路的建设再一次掀起了高潮，剩余的钱币被赌气的皇帝拿来翻造长安城，于是一座旷古绝今的巨城在今年三月彻底的完工了。


玉苏普看到的长安城，恰好就是它最宏伟的时刻，在大唐，城池早就失去了防御的功能，在某些时候，城墙甚至变成了整座城市的交通阻碍。


两百万人挤在一座城市里，根本就不是那座城墙能关的住的，于是，沿着城墙又出现了一些和云家庄子一样的集市和聚集地。


玉苏普在赞叹长安城的宏伟，云烨却把全家彻底的从长安城迁了出来，他认为，这座城市已经不再适合人类居住了。


冬日里的煤烟笼罩着整座城市，戴着口罩出门回来，白色的口罩立马就会变成黑色的。于是，在云烨的动议之下，皇帝和太皇太后也从长安城搬迁了出来，住进了玉山的行宫，百官也应此受益，逃离了那座城市，不用每天呼吸毒气。


玉山书院正在加紧研究怎么才能减少煤烟的排放，再这样下去，长安城不会毁在敌人手里，而是会毁在煤烟的侵害上。


迁出人口似乎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但是，尽管官府开出了最优厚的条件，长安人依旧不愿意离开。


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有钱人开始住到城外去了，只有那些没有办法的人才会安心的住在城里，诺大的长安城正在变成一个奇怪的地方，每一天早上，方便的公共马车就会穿行在大街小巷，不断地将人放下来，然后接着亡命的继续奔跑。


这让云烨想起后世的一些大城市，历史对他来说是重演了，对别人来说却是最艰难的时刻。现在没有富人愿意在冬天住进长安，这已经是一个潮流，从皇家到富商都不例外。


“长安已经和白玉京有六成的相似之处了。”云烨笑眯眯的和辛月下着围棋，本来想打赌脱衣服的，被辛月狠狠地啐了一口，所以只能说闲话。


“岂不是正和了您的意思？您不知道啊，妾身前些天去了一趟长安，那个脏哟，马车的棚子上走一趟回来，就有薄薄的一层煤灰，您是长安留守，也不知道管管，整天躲在家里不出门，算怎么回事啊。”


“怎么管？外族人发了疯一样的要冲进长安城去呼吸毒气，你知道长安城现在每天要运出去的粪桶有多少吗？以前都是拿驴车拉，后来变成大马车，再后来变成船往外运，到了现在，不得不专门修建一条简易铁路每天往城外运输粪尿和垃圾，两百万人啊，就算他们没人每天拉一斤粪便，就是两百万斤……”


辛月干呕一声，用力的捋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匆匆的走掉了，云烨伸着脖子见辛月走了，这才慢条斯理的把棋子放回去，大好的天气里不出去走走，窝在屋子里下什么棋。


终于成了摆设啊，没人理啊，大唐境内歌舞升平的厉害，东边还勉强有一点叛乱需要镇压，高丽人总是贼心不死的百十个人就想恢复高句丽的荣光，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杀一两个官员除了能招来大唐疯狂的报复之外还能干什么。


小皇帝对这事非常的感兴趣，时不时的就会从行宫里跑出来找大将军在沙盘上较量一下，这孩子从来没有打过仗，所以对于调兵遣将有一种特殊的爱好。


随手翻翻手头的密报，云烨对高山羊子这个还没有死掉的女人充满了敬意，人家现在正在用五万名奴隶日夜不停地在开凿运河，打算把红海和地中海挖通，岭南水师的意见是停止骚扰红海，给高山羊子一个何平的工作时间，等到运河开通之后，大军再跑过去争夺，那些将领对自己的战力充满了信心，因为没有那一艘木船会是铁甲舰的对手。


争夺交通枢纽是小事，高丽人的叛乱是小事，今天何邵打算过来拜访这就是大事了，何胖子已经快五年没有出家门一步了，上一次云烨带着旺财去看何邵，旺财立刻就喜欢上了那个胖子，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而是因为那个胖子的床上堆满了各种美味的果子。


何邵到云家需要提前做准备，云家的大门现在开的次数非常的少，一般么情况下只有太皇太后过来才打开一下，皇帝现在过来都走侧门，他已经习惯了。


何邵的床变窄了，不过却变得很长，八个彪形大汉吃力的将一座肉山抬进云家，搁在院子里就无处可去了，想拐个弯都艰难。


辛月出来习惯性的埋怨了何邵一通，再这么肥下去可怎么了得啊。旺财早就把嘴塞进何邵精致的瓷盆子里开始吃水果，从西域过来的苹果云家都没有。


“我快要死了！”


何邵的话终于达到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程度，云烨放下手里的苹果，吃惊的看着何邵。


“我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我快死了，我知道！”


“以你现在身体状况，我觉得半年不吃东西才是应该的，三天吃不下东西你应该庆贺才对啊！”听到何邵的解释云烨更加的惊讶。


“我的身体我知道，上苍之所以把我降生在大唐，就是要补偿我，让我这一辈享尽人间富贵，现在既然不能享福了，所以我也就要死了，也就是说，从三天前，上苍将上辈子亏欠我的都补齐了，我就要完蛋了！”


何邵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是在开玩笑，但是从他的眼睛里，云烨发现这个家伙现在好像非常的认真。


“既然快死了，为什么还要到处跑，你你几十个老婆，百十个儿女难道不需要安排一下？”云烨不相信何邵会专门过来禀报自己的死讯。


“死不瞑目啊！”何邵坐在床上悲痛欲绝。


如果是别人死到临头了，云烨无论如何都会悲哀一下，但是到了何邵这里悲剧也会被他弄出喜剧的效果来，一个享尽人间富贵的家伙，竟然说自己死不瞑目，这句话太具有喜剧效果了，云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悲痛还是该发笑。


“临死前才发现我这辈子做的错事太多了，两年前有一个叫做元嘉的人，他拿着自己的文稿来找我，希望我能够帮着他将这本书付梓，因为是官员，我就接见了，匆匆的浏览了一下他的书稿，猛然间发现他书里的每一个字，都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我想将他的学说发扬光大，如今到了最紧要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死到临头了。”


云烨皱着眉头说道：“你刊印的那本《四民论》我看过，整部书确实是一本好书，发人深省，但是于我何干，我的身份是士人，是勋贵，我不可能背叛自己的阶级去帮助你，所以要我帮忙的话你还是免开尊口为好。”


“你不合适，我早就知道，自然不会要你去推动这件事，我只是请求您，在适当的时候装着看不见，听不着就好，剩下的事情我已经安排的非常合适了。”


云烨瞅着何邵，绕着他的床走了一圈说道：“你在皇帝的身边安排了人？”


何邵点点头说：“这事不可能瞒过你，所以我就提前打一声招呼，免得被你这个顾命大臣将我好不容易安插进去的人给咔嚓了。


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安排人在皇帝身边帮着其余的四民说说话，这不过分吧？我想通过潜移默化来让皇帝接受这个观点，对大唐没坏处的。”


云烨点点头说：“既然如此，那我就不管了，老何，不要起歪心思，一旦你起了歪心思，我保证你即使下了地狱，也会后悔的。如果你想保险点，就再努力的活七年，七年之后，我就对朝堂撒手不管了，随你怎么折腾，我好躲在岸上看猴戏！”


“活不了七年了，估计最多还有七天，孙先生给我诊脉，找不到我的脉搏，把我的胳膊上的肉切开才找到脉搏，他老人家说我还有不到十天好活了。对于死亡我是不怕的，就是担心自己的心血付诸东流，我发现这本书的时间太短了，实在是太短了。”


“世上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可能让你事事如意的，现在就回家，好好地安排自己的后事，过几天我去给你奔丧！”


何邵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就对云烨说：“记得来啊，有你这位骠骑大将军吊孝，何家的脸面上也多些光彩……”


俩人的话说的很普通，一点都没有伤悲的意思，云烨第一次把何邵送出家门，何邵笑着说了一句后会无期就被人抬着向玉山的深处走去，何邵在那里有一座美丽的亭台。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五十九节 权臣的心态


“又少了一位故人！”云烨嘟囔着把手里的苹果塞到旺财的嘴里，何邵不能吃了，旺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非常的能吃，不过到底没有老旺财大气，老旺财吃果子从来都不吃果核。从来都是啃一圈子最肥美的果肉就算完事。


既然答应何邵去给他吊孝，那就提前准备一下才好，孙先生现在彻底的成了神仙，他老人家说谁什么时候死，绝对不会让你多活过一天，所以现在找他老人家看病的都是超级富豪和勋贵，老先生不喜欢，九十岁的人了，依然会进入到秦岭深处，给那些山民看病，在山里一停留往往就是小半年，按他老人家的说法就是，那才是救死扶伤，勋贵富豪死一个少一个，自己不事生产，反而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让人伺候，死掉一个百姓的担子就轻一分，不知道老人家这样激烈的看法是从哪里来的，估计是看云家豪奢的不像话，故意说的。


云烨低头瞅瞅自己的打扮，没有太过分啊，青色的棉布做的衣服，脚上踩的布鞋还是铃铛亲手做的，以前还喜欢在腰里挂一个玉牌显示一下身份，现在从头到脚除了一个乌木簪子，什么装饰都没有，怎么就醉生梦死了？


早上一碗稀粥，两包子，中午一碗面条两瓣蒜，晚餐更是可怜，只有面条没有蒜瓣，辛月嫌吃了蒜瓣子嘴臭。大将军把日子过的连大混混都不如，怎么满世界的人都在嚼云家的闲话？


辛月的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那日暮的头发依旧乌黑发亮，人老了，越发的喜欢打扮，蜀中的轻纱披在身上穿了等于没穿，粉色的胸围子都若隐若现的，再配上两只长杆子的金步摇，说她今年只有三十岁都有人信。


云家的名声有一大半都是被那日暮败坏的，辛月只要说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和她闺女站在一起那里是母女，根本就是姊妹俩。


云烨认为这是嫉妒，还是赤裸裸的，每天拔鬓角的白头发不够烦人钱，那东西越拔越多，越是觉得自己老了，一个人老的就越快。


自己活着辛月还能偶尔撒个娇，扮一把小女子，一旦自己死了，云烨觉得辛月一定会成为变态，就是那种摆在大堂上不怒而威的那种杀人老太。


以前忙的时候，自然不觉得时间难熬，现在清闲下来了，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时间还早，再睡一觉醒过来发现日头才刚刚走正。


“夫君啊，您不能总是睡觉啊，大清早的就睡觉不好，您是不是也学着人家坐着车子去山上看看枫林，瞅瞅红叶，作上几首诗，妾身也好在宴会上显摆一下。”


辛月看见丈夫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发愣，就小声的劝慰。


“作诗？这事用得着跑到树林子去吗？张嘴就来，听着，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随便给你作一首，赶紧拿着显摆去吧，就说是我没事写出来的。”


辛月笑的咯咯的，一个老婆子这么笑非常的渗人，左右看看没有人在跟前，抱着丈夫的那张老脸就亲昵几下子，好半天才停下来说：“天下才气一担，您一个就占据了咱们大唐的八斗之多，那些后生小子，尤其是那个叫做王维的，作了几首诗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您都不用思量，睡的迷迷糊糊地作出来的诗也比他们挖空心思作出来的强上百倍！妾身这就去，看看谁还有这本事！”


辛月又走了，原来这几天玉山的妇人们在举行游园会，什么公主，郡主，一品夫人，国夫人，伯夫人来了无数，辛月也去了，估计是在游园会上不太满意王维独占鳌头的举动，特意跑回家找自己作诗的。


王维是谁？大名鼎鼎的诗佛，号称诗画双绝的千古风流人物，作出来的诗歌无不带着出尘之气，读起来给人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自己就不是在作诗，而是在背诗，杜牧还有百十年才会出生，现在拿来用用没有大碍，到了大唐几十年来，到现在都没有学会作诗，好在位高权重的，人家以为大将军不太喜欢作诗，到了现在，只要自己不主动作诗，没人有资格命令自己作诗，长孙都奇怪自己这些年为什么没有佳作问世。


有一次闲着没事和李泰两个人在大月亮底下演绎曹操的《短歌行》唱到“周公吐脯天下归心”这一句的时候，差点把坐在旁边嘻笑的李义府吓死。连滚带爬的离开酒宴，不但李义府这样，被人也跑的速度很快。这两句诗一般人不敢用，也就云烨用起来非常的贴切。


当天晚上的人很多，也不知怎么的，就被都水监高密到了太皇太后和皇帝的面前了，皇帝还有些紧张，长孙在问了当时的场景的时候就笑的不成了。


最后告诉皇帝，这是大将军驱赶宾客的不二法门，估计是对无休止的登门拜访的人烦不胜烦，故意的。


长孙冲前段时间病的死去活来，病好之后就离不开拐杖了，孙先生说他的骨头缝子里长了骨刺，想要拿刀子割开，把骨刺切掉，长孙冲不敢，只好喝药消除，那效果非常的慢，已经有三个月没有上朝理事了。


独孤谋或许因为身上少了一些东西，活的越发的健朗，去伏牛山打猎，杀死了一只老虎，还把虎皮给云烨送了过来，意思是他现在还有杀死老虎的力气，一半是炫耀，一半是自怜，一位盖世英雄，却被其余的俩个人压迫的生死两难。


他不敢动弹的，长安到洛阳的火车复线已经铺好了，现在从长安到洛阳，几乎用不到朝发夕至了，十六卫的大营就散布在铁路线两侧，只要他有造反的苗头露出来，铺天盖地的大军就会将他彻底的湮灭掉，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兵将的事情就不用想了，于是只好全力向朝堂索要权利，玩平衡是长孙的拿手好戏，于是独孤谋很快就发现，朝堂上的权利又恢复了以前三权鼎立的局面。


长孙家把持着中书，云家把持着兵部，他家把持着户部，结果，谁都动弹不得，谁都离不了谁，谁都不待见谁，于是，只好像三只取暖的刺猬一样，小心的接触，小心的试探，小心的靠近，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最佳的距离。


长孙很喜欢这样的局面，皇帝的年龄太小，没有执政的经验，现在他们三个各自守着一摊子，皇帝做最后的调整，非常的好，想起云烨以前说过，只要把这三股势力上明显的家族印记去掉，三权鼎立的局面应该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政治方阵，只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尽力消除刻在这三股势力上的家族印记。


唯有如此，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让步的政治格局才能真正的实现，大唐也才能从以前人亡政息的政治怪圈里跳出来。


所以长孙一直在给皇帝灌输一种理念，那就是可用可不用这三家的人的时候，尽量不用，必须使用这三家人的时候，就从低录用，能用傻瓜，就绝对不用精英。


云家无所谓，朝堂上只有一个半退休的云烨，再加上一个顶门杠子云寿，朝堂上的血亲就他们两个人，只要云家安稳，云寿担任什么职位都不要紧，随着时间慢慢的消退，总会将权利稀释掉。


云烨其实很发愁，云家的孩子好像没有喜欢去当官的，云寿是没办法，云欢根本就是花花公子，对于朝堂深恶痛绝，云雷也是一个不安分的，被母亲教训了一下，就一怒之下跑去了岭南他大哥那里不回来，让小苗伤心欲绝。


云寿的孩子同样如此，每回看到那两个吃饭都抱着书卷看的孩子，辛月就直叹气，喜欢做学问没什么错，可是云家的爵位到底是要有人继承的。


李容的两个孩子倒是雄心勃勃的，都是李安澜从小带大的，也不知道李家的血脉到底是怎么回事，天生就喜欢权力，如今正在给自己组建舰队，看样子又是两个喜欢航海的。


李安澜从来都不和辛月在同一时间出没，大部分时间都会和铃铛在一起，要不然就会去魏王府或者房家，程家她也不去。


看到丈夫正坐在花厅里喝茶，嘴里哼着无名的小曲，曲调怪怪的，不但难听还非常的刺耳，小心的走到跟前，努力的想要分辨那种怪模怪样的口音，可是无论她怎么听都分辨不出来。


“我都快听不懂了，你还指望能听懂？之所以能唱出来，其实都是被调子勾出来的。”云烨喝了一口茶水，鄙夷的瞅着鬼鬼祟祟的李安澜。


李安澜直起身子，靠在云烨的椅子上笑道：“不外乎白玉京的调子，怪难听的，以前只要提起白玉京您就发怒，现在不一样了，成了天下间最大的权臣，没人能治得了您，就敢大鸣大放的唱白玉京的曲子，说到底您也是看家狗的性子！”


云烨重重的在李安澜的屁股上捏了一把大笑道：“老豆腐吃起来还不错！”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六十节 翻盖的乌龟


年纪大了，老是吃老豆腐容易腰疼，辛月还会发脾气，和李安澜钻到被子里，被辛月指着鼻子训斥，有一种被捉奸在床的感觉。


男人家这时候要嘛老实听话，要嘛恼羞成怒，云烨果断的选择了恼羞成怒，将辛月按在床边上狠狠地在屁股上抽了两巴掌，然后带着穿好衣衫的李安澜扬长而去，留下她一个人在屋子里发脾气，据她说，那是她的屋子。


小武俏生生的站在师父身边不说话，光是咧着嘴傻笑，不得不说这孩子现在就是傻笑都是一副明艳动人的模样。


“知道你的白玉京建好了，用不着这样得意，白玉京在天上，是那一轮明月，明月懂不懂？给你说一个道理，路途近的才会用距离单位，比如尺寸，里，路途如果远了，就需要用另外一种长度单位来表示，就是时间乘以速度，比如光在一年时间内跑的距离就叫做光年。


现在你师父不但年纪大，而且官职高，可以随心所欲的胡说八道，就当我是在胡说，你就稀里糊涂的听，这是我们师徒间的一个小故事。


据说，当你前进的速度超越了光速，整个世界就会大不相同，知道光能跑多快吗？不是眨眼，倏忽，刹那，能表示的，既然咱家的当家学问是算学，那就必须有一个确实的数字，就我所知啊，你把半个时辰拆分成三千六百份，光，在一份时间里跑的距离是六十万里，这一点，师父可以保证他是正确的，除非你的速度超越了这个极限，否则，见不到白玉京。”


小武依旧笑嘻嘻的，对云烨说的奇闻怪谈半点不在乎，从袖子里拿出一副绢图笑着说：“您说的自然是正确的，弟子拿它当以后的目标就行，不过您先看看咱家的白玉京。”


云烨瞄了一眼就很不屑的把绢图扔到一边说：“小家子气，在一个山窝里盖了几座房子，挖了几个山洞，就认为是白玉京，差的太远了。”


云烨伸手在小武的脑袋上揉了一把又说：“小姑娘的脾性什么时候才能改过来啊，眼看着你的孩子都要成亲了，你怎么还只顾着自己玩耍？小老虎的亲事你怎么就不操心？刘正武已经跑我这里埋怨五六回了，你打算要人家帮你把闺女养到多大岁数？”


小武顾不得整理乱糟糟的头发，慌忙去追被风吹跑的绢画，总算追上之后就藏到怀里，气鼓鼓的对云烨说：“他家的闺女我就看不上，长得人高马大的，光长身子不长心眼，小老虎可是狄家的长子嫡孙，人不但机灵，相貌也好，要是娶一个傻女子，我这个当婆婆的会被活活气死。”


云烨嘿然一笑道：“那你说说，你看上谁家的闺女了？小老虎很明确的告诉我他喜欢刘正武家的闺女，你儿子的性子可是和你像绝了，有本事你拆散他们给我看看，小心人家一怒之下私奔了，你这个恶婆婆的名声可就算是背定了。”


“他敢！”小武的眉毛立刻就竖了起来，玉山书院院判的威风不小。


“怎么不敢，人家小老虎身上有官职，人家也不稀罕狄仁杰的那个伯爵的爵位，你还能把人家怎么样？到时候申请外调，你以为刘正武给女婿安插不到一个好位子上？


知道你是什么心思，你从小在家里长大，成年之后就在玉山书院里当先生，你这一辈子打交道的全是大唐的精英人士，看不上刘家的笨丫头不算奇怪，你喜欢聪明人，可是小老虎不喜欢啊，人家就愿意找一个老实憨厚的妻子厮守一辈子。


依我看，小老虎的想法没错，娶老婆就一定要娶一个笨一些的，你看看狄仁杰现在整天愁眉苦脸的，哪有半点乐趣可言，还不是被你管束的死死地。


小老虎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所以才非要娶一个憨厚的老婆，咱家的孩子一个个精的像猴子一样，你想握在手里恐怕不容易。


当初你把贺兰嫁给寿儿，自以为得计，其实人家本来就对上眼了，贺兰其实就不是一个跋扈的性子，这些年帮着烟容把家里打点的妥妥当当，虽是妾侍，日子过得比别人家的主母都自在，你教给贺兰的那些招数，就不管用，师父发现自己错了，教了你一肚子乱七八糟的东西，怎么就没有教过你好好地爱别人，按照白玉京的话来说，你的智商超群，情商很低，傻丫头啊，智慧这东西在处理感情上没用处，有时候一些傻了吧唧的法子，才会让人感动啊。”


“聪明人自然知道该怎么处理感情，如果处理不好那就不算是一个聪明人！”小武难得的反驳了自己师父一句，毕竟智慧是她一向引以为傲的长处。


“咦？这话倒是问倒我了，不过据师父所知，智慧这东西有锋刃，很容易伤人，智慧的高级表现形式就是练达！或者霍达，你看看颜夫子，看看李纲先生，再看看你师父我，都是豁达的表现，刚才被你师母捉奸在床，知道我是用什么法子摆脱的么？恼羞成怒，这是很蠢的法子，但是很管用，智者就是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法子摆脱困境。”


小武听师父这么说，笑的直打跌，家里的情形她怎么可能不知道，自从李安澜进了府邸，师娘就像防贼一样的防着李安澜，师父和李安澜俩个人还顾忌一下自己的身份，师娘在李安澜面前没办法拿身份说事，所以就撒泼撒的理直气壮的。


见小武开始笑了，云烨嘿嘿笑着说：“夫妻之道就是这样，没道理好讲，也不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你自己漂亮的惨绝人寰，又聪明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当初给你找夫君可把师父我愁坏了，不忍心把小杰送到你这只老虎的口里，却又找不到别的替罪羊，最后放眼大唐，也只有小杰还能在你面前蹦跶几下，所以就促成了这桩婚事，这些年看着你们琴瑟和鸣，日子过得舒坦，师父打心眼里为你们高兴。


可是这几年，你醉心于所谓的白玉京，想要开宗明义作一代宗师，丫头啊，宗师不是你这样追求的，他是在你有深厚底蕴的情况下，自然而然产生的，当年，元章先生开悟我见识过，离石先生开悟我也见识过，那个过程很痛苦，就像蟒蛇蜕皮，只有褪掉过往已经形成的桎酷，才能获得新的生机，绝对不是建造五楼十二城就能做到的，你如果想要达到宗师的境界，聪慧将是你最大的敌人，来来来，师父给你一副字，你好好的领会一下。这可是你师父当年有的一点感悟，对你应该有帮助。”


小武到了云烨面前不管年岁多大，依旧会变成一个脾气怪异的小姑娘，不愿意跟着去，被云烨硬是给拖到了书房。


笑眯眯的铺开好大的一张纸，丫鬟研好墨汁，就退了出去，云烨提起笔，寥寥几笔，一只硕大的翻盖乌龟就跃然于纸上，云烨这些年已经不太画乌龟了，虽然楚国公的乌龟图早就和展子虔的人物画被称为双绝，楚国公却惜墨如金，很少给人画乌龟，以至于市面上千金难求。


展子虔画人物，善用紧密的线条和能够晕染出浓淡的色彩，表现对象的性格特征和神态形貌，达到了神采如生、意度俱足的境地。


而楚国公画乌龟只用浓淡的墨汁，寥寥几笔就能将一只乌龟憨态可掬的模样跃然于纸上，最难能可贵的每一只乌龟的形态都不尽相同，如果看得久了，会发现那只乌龟在笑。


“我不要乌龟，这还是一只翻盖的乌龟！”别人千金难求，到了小武这里就一文不值了，看到师父画乌龟，还以为是在笑话自己。


“闭嘴！”云烨没好气的训斥小武一句，提笔又在大纸的空白处挥毫写下一行大字：“沙滩一躺三年半，大浪来时我翻身！”


小心的拿干布沾掉多余的墨汁，吹干晾好之后就卷起来塞到小武手里说：“你师父当年最倒霉的时候，就是靠这句话活着呢，好好地想想这里面的意思，把它贴在墙头，仔细观摩。”


“被外人看见会说您是老乌龟，弟子是小乌龟的！”小武哭丧着一张脸，非常的不情愿。


“哼！只要你的日子能过的开心舒坦，我们的门派从白玉京变成乌龟帮又如何，不但你要看，小杰也要多看。”


说完了，就把小武撵出家门，要她快点回去。


怏怏不乐的小武回到了家里，见狄仁杰正在办公，叹了口气，就吩咐厨房给狄仁杰熬一些甜品过来，狄仁杰最喜欢吃甜食，一辈子都没有改变过。


自己悄悄地坐在椅子上陪着自己的丈夫，刚才师父说的话还是听进去了，瞅着丈夫看了好久，才发现，他的年纪已经不轻了。


狄仁杰处理完一个文书，抬头的时候才发现小武眼睛一眨不眨盯着自己，就笑着说：“回来了，师父怎么说？对你的白玉京是什么看法？”


小武默默地打开那张纸，指着上面的图画对狄仁杰说：“这就是师父对我的教导，一只翻盖的乌龟！”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六十一节 唐砖


狄仁杰倒是有另外的看法，仔细的品鉴着这只乌龟笑道：“师父的笔法越发的老道精湛了，你看看这只乌龟，虽然身处困境，依旧一副乐天知命的样子，这是要我们不要把好日子过成黄连，珍惜眼前的生活才是正确的。”


小武淡漠的瞅了一眼说：“我怎么就没看出来？我只看到一只倒霉的翻盖乌龟，再配上那两句诗，活脱脱就是骂人的话。”


狄仁杰大笑道：“师父就是这样的脾性，一辈子把真理埋在诙谐或者嬉笑怒骂之中，你仔细想想，师父的好多预言是不是都一一实现了？


说起来啊，在大唐比师父眼光更加长远的人我还没见过，那个袁守城号称两世为人，我觉得他依然就是一个神棍，那样的人给师父提鞋子都不配。


师父也是我见到的人中堪称完美的人，对妻子有情，对朋友有义，对君王有忠，对弱者有怜悯之情，只要师父在七年之后退隐山林，他老人家就是周公一类的人物。”


小武不以为然的道：“那又如何，还不是把自己委屈了一辈子，论智慧，论手段，论王霸之气，师父一样都不缺，就算是做王莽我都认为比作周公强百倍。”


狄仁杰怜爱的看着愤愤不平的小武说：“如果师父真的下杀手除掉李家子孙，你还能和师父亲近起来吗？想要杀掉李厥，首先就要杀掉太皇太后，再杀掉魏王泰，杀掉吴王恪，杀掉蜀王黯，杀掉齐王佑，再把平生的好友杀个遍，顺便再把书院的鸿儒砍杀一遍，这才有可能谋朝篡位成功，这样的师父就不是所有人从心底里尊敬的骠骑大将军了。


小武，你真的希望师父是一个六亲不认，心底恶毒的小人吗？为了区区一个皇位，不值得，师父也从来没有吧皇位看成一个必须要得到的目标。


这三年，师父看起来韬光养晦，其实他一直盯着大唐的每一个变化，你真的以为天下就这么平静吗？长孙冲，独孤谋这样的枭雄哪一个不是摩拳擦掌的打算大展拳脚，开创出一番事业？


可是他们不敢，师父没死，他们就一动都不敢动，三年前师父将李象不问青红皂白的活埋掉，就是向整个大唐宣告了一件事，谁挑起战乱谁死！所以大唐的野心家们只好低眉顺眼的夹紧尾巴做人，唯恐露出一丝不满被师父知道从而招来灭顶之灾。


师父比你想的聪明的太多了，别人的改革都是大刀阔斧的再进行，比如商鞅，比如晁错，唯独师父的改革是混在时间中进行的，而且进行的悄无声息，大唐六部的职权正在不断地细化，决定朝堂走向的不再是皇帝一句话就能改变的，权利正在变成，行政，立法，司法这三权鼎立的方向前进，你现在不要看，长孙家掌握立法权，独孤家掌握行政权，师父掌握军队和司法权，看起来这三家似乎在大唐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在太皇太后的配合下，三个家族正在逐渐的淡出朝野。


一旦三大家族淡出朝野，大唐真正意味上的三权鼎立的时代就会来临，皇帝作为国家的象征，唯一存在的价值就是代表上天统治这片大地。想要和太宗，高宗一样的手握生死大权，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一件事。


如今商人在向朝堂伸手要权利，工人，农夫也开始有了这方面的初阶萌芽，皇帝如果还想恢复以往的统治，那就是在和天下人为敌。


在师父看来，当皇帝不但无趣，还非常的郁闷，改变一个国家，并且为万世立下规矩，才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必须要做的事情。


还记得师父曾经说过：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话吗？师父从来都没有忘记，一直在一以贯之的执行。


什么样的人才是伟人？汨罗江畔独行的屈原？人头悬在吴江城头的伍子胥？指挥千军万马的不败名将？写下不朽诗篇的才子？还是气吞万里如虎的君王？


哼哼哼，都不是，在我看来只有师父这样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人才算得上真正的伟人。师父总是说自己就是一块垫脚的砖石，不求别的，只求那些站在他背上的人能看的远一些，再远一些。


正是这块砖石，让我们触摸到了神的领域，就是这块砖石，让我们的眼光从黄土地转向了蔚蓝色的大海，就是这块砖石垫在我们的脚下，让我们知道了自己身在一个巨大的圆球上，也是这块砖石，让我们品尝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我们的目光从来没有这样长远过。


能做他老人家的弟子，狄仁杰三生有幸！”


小武长叹一声道：“我为了虚无缥缈的白玉京浪费了六年的时间，这六年时间正是师父大展宏图的六年，他确实做的隐秘，连我这样的人都没有察觉，小杰，我们身在师父的羽翼下，虽然安全，却没了自己的光辉。看样子我只能回到书院好好地做我的玉山书院的院判了。”


狄仁杰拈须大笑道：“太阳之下，萤火之光不放也罢！”


小武默默地合上师父送给自己的那副《翻盖乌龟图》，喊管家进来，命他拿去找最好的裱糊匠把这副图装裱成一副中堂，她准备挂在大厅的中央，时时为戒。


云烨用力的抠着自己的耳朵，因为那里痒得厉害，也不知道是谁在嚼自己的舌根子，李安澜咬着舌头帮他掏另外一只耳朵，掏出一块大的就呲牙咧嘴的嫌弃一番，辛月阴着脸，一把打掉云烨抠耳朵的另外一只手，用自己的簪子帮着丈夫掏另外一只耳朵。


两面开弓，这就很麻烦，云烨的耳朵被俩个赌气的女人揪的老长，自己一动都不敢动，生怕这两个疯女人把自己弄成聋子。


小孙子跑过来，看看爷爷的惨状，很自觉地转身就跑，旺财也过来看看，见这里没有什么好吃的也转身走了，云烨呲牙咧嘴的想要找个搭救自己的人都找不到，空有一身的力气，不敢使唤。头一次发现老婆多了是一件非常讨厌的事情。


估计两只耳朵已经非常干净了，辛月到底心疼丈夫，小心的松开丈夫的耳朵，瞪了李安澜一眼，李安澜也赶紧把云烨的耳朵松开。


笑眯眯的看着辛月说：“你替夫君生了两个儿子，我也替夫君生了一儿一女，所以啊，你在我面前能显摆的地方不多。”


辛月嗤的冷笑了一声说：“我生的儿子全部姓云，你生的儿子却姓李，闺女你也就生了出来，那孩子可是我一手养大的，能下蛋的母鸡多了，家里每天都有上千枚鸡蛋可以捡，生下来就很了不起吗？”


李安澜一时语塞，云烨趁机插话道：“奇了怪了，你们年轻的时候都相安无事的，怎么到了老了，反而拈酸吃醋起来了，哈哈，也好，老夫终于不寂寞了，以后咱们三个一起吵架，你们吵架的时候记得喊上我，免得我跑出去再弄几个年轻的进来！程处默才来信，信里可说了，他如今驻守的米脂县可是难得的美人窝，已经喊我两三回了。”


李安澜总算是找到可以说的话题了：“您有本事就出去，家里还有姐妹五个，昨个还说力不从心，今天怎么就雄心勃勃了……


程家人也不是好人，程处默有做淫媒的功夫，先把他那个比他闺女还小的继母弄走。”


这就算是火烧八百里连营了，事不可为即刻远遁千里，这是刺客的信条，也是名将必须有的素质，于是云烨带着旺财立刻就远遁到李泰的工坊里，与其和两个疯女人对峙，不如去看看李泰的第一架螺旋桨飞机造的怎么样了。


关于发动机这件事云烨其实非常的疑惑，因为大唐的发动机他根本就没见过，这东西虽然说就是一个气缸和活塞，再加上连杆就完成了整个传动的工作，一个方墩子就成，但是李泰的发动机是诡异的八角形，据说脱胎于太极，阴阳连环不休之意，然后被他演算推进成八卦的模样……


“乾代表天，坤代表地，坎代表水，离代表火，震代表雷，艮代表山，巽代表风，兑代表沼泽，总共有六十四种变化。”


李泰得意洋洋的向云烨解说自己的得意之作，云烨暂且把它理解成一个发动机有六十四个档位，看着希帕蒂亚不断地点头称赞的模样，只好强忍着咆哮的冲动，继续耐着性子李泰吹嘘。


“这个发动机可是废了我九牛二虎啊之力啊，你也知道的，光是燃油的提纯就非常的要命，一大通猛火油里面，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才能利用，炸了好几回了，到了最后才被我的八卦发动机降服，哈哈，八卦之间想生相克，又相辅相成，‘休、生、伤、杜、景、死、惊、开’这八门有生门，死门之说，所以我的飞机只要沿着生门的方向走，定然安然无恙。”


云烨忍了好久才对李泰说：“要是我有事非要往死门的方向开怎么办？”


李泰不说话了，和希帕蒂亚一起恶狠狠地瞪着云烨这个讨厌鬼。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六十二节 老虎出巡


听着发动机开始狂暴的咆哮起来，云烨的心也随着那一阵猛烈地突突声狂跳不已，捂着心口踉踉跄跄的走到远处，听不到那种能把人心震出来的突突声，才觉得好过一些。


他发现发动机这东西还有很远的路需要走，李泰既然喜欢八角形的发动机吗，那就做成八角形的，没什么了不起的，谁规定发动机就该是上辈子自己见到的那种模样？


旺财也受不了整耳欲聋的噪音，跟在云烨身边那里都不去。


“公爷，咱们回家吧，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老奴觉得会死人。”刘进宝强忍着不去捂耳朵，大声的劝解自家主人。


回家？想到回家云烨就叹气，两个吃酸捻醋的老婆子在家里横行霸道，自己是有家难归啊，瞅着远处的长安城，就动了心思，多年没有去过长安城里，现在去看看也不错。


一辆牛车就好，以前弄不明白颜老先生为什么偏爱牛车，现在知道了，坐在牛车上其实非常的安逸，年纪大了，安步当车会有问题，慢慢腾腾的牛车正适合自己观赏一路上的景致。


道路两边的胡麻已经长成了，这是夏收之后又种下去的油料作物，小小的桃子里满是褐色的小籽，放在手上搓一把，吹掉外皮，吃起来满口留香啊。


刘进宝和其余的家将也换上了普通人的装束，这些年不管家里有多么的富裕，穿在身上最舒坦的还是短褂子。


其实都是农家子弟，除了衣食改变了之外，其余的什么都没有改变。


有些人家很懒，花生的枝干都已经枯黄了，到现在也不知道挖，真是的，刘进宝揪着花生秧子就从松软的沙土地里拔出来一大颗，细细的根须上挂满了花生果。


看花生的小伙子冲过来就要理论，看到牛车上的云烨，立刻又跑到地里拔出来好多，在旁边的水渠里细细的清洗干净，才毕恭毕敬的送了过来，云家的老公爷附近庄子上的人没有不认识的，以前的时候常见，听说老公爷侍候田地也是一把好手，只是这些年年纪大了，下不了地而已。


云烨的肠胃功能很强大，最能克化的就是这些最新鲜的食材，奶花生填进嘴里，吃起来清香四溢，比起熟的似乎更加的有风味。


老牛悠闲地迈着蹄子往长安城里走，旺财百无聊赖的跟在后面，一会跑到前面，一会跑到后面，它不喜欢吃花生，而胡麻的桃子又非常的扎嘴。


云烨斜倚在被刘进宝铺的厚厚的褥子上，一面剥花生，一边四处张望，田野上大部分的作物已经收割完毕，露出好大的一块快白地。


前面的小山丘上种满了果子，山丘下面是一个不大的鱼塘，看花生的小伙子传递消息的能力很强，当云烨的牛车路过山丘的时候，果园的主人已经笑吟吟的拎着一筐各种各样的果子，请老公爷尝尝，大方得很。


石榴的颜色不错，拿刀子剥开一个里面的籽粒很饱满，味道也好，还有一股子酒的味道，这样的石榴最适合拿来酿造石榴酒。


见果园的主人咧着大嘴不走，知道他在等自己夸赞一声，云烨对这样的要求从来都是满足的，挑着指头说了一声好，果园的主人这才欢天喜地的施礼离去。


云烨不记得自己夸赞过多少东西，反正只要是自己夸赞过的过两天就会有硕大的招牌打出来，云家主人都说好的某某，某某。


在一个云家主人都说的茶馆里喝了一口据说是上好的绿茶，皱着眉头又全部吐掉，这就是在糟蹋人，刷锅水也敢拿出来糊弄人，明天就派人砸了他家的招牌。


云家主人说好的稠酒，桂花糖，果干，甘蔗，这些东西云烨能想通，自己就是一个好嘴的，面皮又薄，说不定说过这话，可是云家主人都说好的女士内衣这就过份了吧？


暴跳如雷的刘进宝这就打算进去把这家店砸掉，什么东西啊，谁知道刚进去就被一群花花绿绿的女人给殴打了出来。


一个膀大腰圆的妇人叉着腰指责刘进宝是登徒子，自己一个寡妇人家经营一家不大的小店铺，要是让野男人进来，名节还要不要了，如果真的喜欢，找媒婆上门才是正经路数。


刘进宝是一个习惯性拿拳头说话的人，但是对着悍妇却半点法子都没有，云烨其实并不在乎，咧着嘴笑眯眯的看热闹，代言一把内衣也不算什么事情。那个妇人要是因此能多赚几个铜板养活儿女也不错。


牛车继续往前走，这里距离长安城还有十里地，已经到处都是店铺了，进了长安城还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繁华。


“看样子该修环城路了。”云烨嘀嘀咕咕的自说自话，牛车走走停停，蛮横的刘进宝已经和别人斗殴了三回了，看样子被刚才那个妇人气的不轻。


七扭八拐的好不容易到了大路上，路上居然还有赛马的纨绔，一个个骑术精湛，硕大的马蹄子嗖的一声就从小商贾的脑门上窜过去，技术不好的会踢翻摊子，不过还算是讲道理，损坏了东西知道赔钱，云烨发现好多商贾都是故意的在把东西扔到马蹄子下面，等马蹄子把东西踩得稀烂之后就嚎哭着要人家赔偿。


眼看着这群小子赔了钱，刘进宝就笑眯眯的走过去，抡起鞭子劈头盖脸的一顿猛抽，被打急了，污言秽语才要出口，就被机灵的同伴死死地把嘴捂住，脏话一旦出口，就不是一两鞭子的事情了，就算楚公大人大量不怪罪，回家也会被自己老子打死。


一顿鞭子抽完之后，街面上好像没有叫好的，好多商贾流露出的反而是遗憾的神情，尤其是那个卖瓷器的，一筐子破烂的瓷器才堆到街道上……


坛子鸡这东西酥烂至极，既然那小子将整个巨大的黄瓷坛子都抬过来了，就勉为其难的撕下一只鸡腿慢慢的吃，人家的手艺不错，到底是流传了上百年的绝活。


卖坛子鸡的看不起卖鸭梨的，但是卖香蕉的可就看不起卖坛子鸡的了，一串串绿色的香蕉被倒挂着吊起来，看着都高级，只是被性子急的人买下来，连皮都撕咬着吃，嘴立刻就涩的不会说话了，脸红脖子粗的揪着卖香蕉的就打算打死这个该死的骗子。


世间百态啊，云烨看得高兴，兴致勃勃的就到了朱雀门。


什么？牛车不许进长安？需要换乘官家的方便马车？刘进宝不信这个邪，身后的那群纨绔也不信，于是城门官在被痛殴了一顿之后，牛车就毫无阻拦的进了长安城，公爷在皇宫里坐牛车也没有问题，长安城算得什么。


云烨坐在牛车上的凉棚不打算阻拦，虽知道长安城的交通状况已经非常的糟糕了，公共马车还是长安县令朱宗想出来的法子，现在这法子，已经在大唐的好多城市里开始实行，比如岳州，扬州，益州，赵州，以及洛阳和遥远的广州。


自己坐着慢吞吞的牛车必定会让长安城的交通出现问题，不过他不打算理会，就是想看看长安城在出现意外之后会怎么办？


长安城的街道都是横平竖直的，就像田地的埂子一般，坊市就像是一块块整齐的菜田，如今坊门已经看不见了，从朱雀大街上可以一眼看到坊市的最深处。那里面也布满了酒馆的招牌和各种店铺，如今的长安城已经彻底的从政治文化中心向一个纯粹的商业都市进化。


朝堂上的官员不止一次上书，希望能把三省六部以及皇宫全部搬迁到距离长安城只有三十里之遥的玉山城，将那里完全打造成一个行政和文化的新城市。


这个建议其实不错的，长安城的地价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不少清水衙门的官员戏说自己在最昂贵的地皮上，干着最廉价的工作。


长安城居之大不易！这已经是一句名言了，云烨看到这一幕就乐不可支，这样的烦恼后世也有，作为祖先能抢先领略到这样的苦楚，非常的有利于后人置业安家。


百十米宽的朱雀大街被自己的一辆牛车给塞得严严实实，自己的牛车走在前面，就没有哪一辆马车敢超越，于是后面的队伍只能变得越来越粗，长安县的捕快们只好指挥着别的马车向别的巷子里分流。


因为云烨的出现，整条朱雀大街很快的就变得空荡荡的，只有一辆牛车依旧在慢吞吞的走，后面跟着七八个家将以及百十个纨绔。


路过长孙冲家的时候，那家伙穿着一身青衫握着一卷书等候在路边，见云烨的牛车过来，很自然的坐到牛车上对云烨说：“你今天闲的没事专门来折腾人的？”


到底是相爱相恨了一辈子的兄弟，还是他把话说到了点子上，云烨给了他一大把生花生道：“本来是去青雀那里看发动机的，结果担心被他的发动机震死，就临时改变了主意，打算去西市看看，你去不去？”


长孙冲嘬着牙花子狠狠地说：“你这是老虎出巡！震慑群山来的！”

第二十四卷 四海平 第六十三节 归山


云烨斜着眼睛看着长孙冲说：“你不满意？”


“满意，老夫怎敢不满意，权臣做到你这个份上，有谁敢不满意？与其说是青雀在统领十六卫，不如说是你在掌控十六卫，你蹲在那个位子上，谁敢捋你的虎须！”


云烨笑道：“再忍忍，翻过年就剩下六年时间了，你放心，过了十年之约，我一定自己滚蛋，你还有好几十年的威风可以耍，到时候你就算是赶着牛车去我家后院逛，我也只能干瞪眼。”


长孙冲低声咆哮道：“你知不知道老夫现在一夜要起夜三次？你不知道老夫每回撒尿都会淋湿鞋子？你知不知道刮风下雨天老夫的骨头缝都会酸痛不已？


六年时间？你觉得我还有六年时间么？你，我，独孤谋，三个人里面我的身体最差，估计就是死，也是我第一个死，这没什么，长孙家再也没有出类拔萃的人物才让我心痛。


你的儿子争气，云寿，李容的才智都是一时之选，而我的孩子呢？今年的吏部给的考评是中下，断个案子都漏洞百出……”


云烨小声的安慰长孙冲道：“其实我们三个过后，每家都没有太出挑的孩子，云寿这孩子说起来不错，也就是胜在一个稳健上，至于独孤家的孩子，你确定那是他的孩子？”


长孙冲喉咙间咯喽一声，惊讶地问云烨：“难道说坊间的那些传闻都是真的？独孤谋真的不能人道？那些孩子都是他堂弟帮他生的？”


云烨嘿嘿笑道：“周兴临死前说的秘密，我又派人调查了很久这才确定！”


长孙冲奸笑着说：“那就是说坊间的传闻是你散布的喽？怪不得独孤谋这些年从不进京。”


“胡说八道，云家是要诗礼传家的，怎么可能是云家去散布人家的隐私，君子是不传闲话的，云家的家风很严谨，是青雀传的，你也知道，青雀就是一个大嘴巴。”


“还不是你告诉青雀的，今天算是见识了诗礼传家的云家，哼哼，不过这样也好，我们的子孙不成器，这样反而能平安一生，前提是你不对我们下毒手。”


云烨认真的看了长孙冲一眼说：“我们相处了这么多年，你觉得我能对你，以及你那些成天喊我叔伯的子孙下的去毒手？”


长孙冲抱拳施礼道：“这话你就当我是在放屁！我不适合做人家的朋友，所以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不过你是一个不合适的家主，冷血无情你这辈子算是做不到了，你云家将来一定不会成为千年华族的。”


云烨嘿嘿的笑道：“云家能不能传承千年，这一点我比你有把握的太多了，一千年以后，你长孙家会烟消云散，我蓝田云家一定会香火永存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你也知道我来自神秘的白玉京，总有些法门能看到一点奇怪的事情。


知不知道袁天罡和李淳风他们弄出来一本《推背图》？不知道？找过来研读一下，虽然他们说那本图书已经偏离了原来的轨道，变得模糊不清，不过还是非常神奇的。”


长孙冲大笑道：“老夫不需要知道以后，老夫活在当下，长孙冲做事从不后悔，就算是长孙家日后会烟消云散，那也是子孙不争气，于我长孙冲无关。”


云烨挑起大拇指夸赞了长孙冲一下，俩个人就开始说些过去的趣事，云烨没有发现牵牛的已经变成了一位宦官，牛车没有去云烨要去的西市，而是在慢慢的绕着长安城兜圈子。


他和长孙冲笑的非常开心，长孙冲命人去街边取过一些酒来，摆在牛车上的小桌子上，云烨也让刘进宝去路边的饭馆里拿一些时令小菜，供他和长孙冲痛饮。


今日的长安城非常的安静，满长安的人都站在路边上，看俩个老人坐在牛车上高谈阔论。时而开怀大笑，时而痛哭不已……


长安这个喧闹的都市，终于为俩个相爱相杀的兄弟提供了一个说话的场合。


云烨和长孙冲的出现，让繁忙的长安城终于出现了一丝停顿，店铺里的活计停下手里的活计趴在窗口往外看，正在装货的挑夫，也放下担子，拄着扁担看，正在……


这一刻看他们俩人谈话的人非常多，包括身在皇宫的长孙和皇帝，从云烨准备进长安城的时候长孙和皇帝就知道他的想法了。


“祖母，大将军这次出门是为了震慑谁？”


“他谁都不打算震慑，就是想显示一下自己的存在，就像是一头老虎，如果长久的躲在老虎洞里，会让别的那些狐狸啊，狼啊，一类的野兽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了。


他们这样的人做事，现在一举一动都会含有深意，不会无的放矢的，一定是云烨发现了一些不妥当的事情，想要给那些人一个警告，如果那些人依旧不理会，他就会出手了。”


“祖母，会是谁？现在不需要大将军出马，我就能平灭妖孽！”


长孙哑然失笑，拿手里的宫扇拍拍皇帝说：“皇祖母如果知道，就不用云烨帮你了，皇祖母自己就能扶持你道成年的一天。


大将军这么做，必然有他的理由，你如果想要显示自己的存在，就派一个宦官，去帮着大将军他牵牛，让他的出巡，显得更加有根有据。”


皇帝点点头就对自己身边的宦官吩咐一声，于是云烨就有宦官帮自己赶车了。


云烨没有告诉别人其实是自己被老婆烦的无处可去，才准备进长安城的，他可以这么想，那些有着丰富联想能力的官员和皇族自动的给他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


一整天就在长安城里打转，没有时间去西市，云烨回家的时候，牛车上除了有大筐子水果之外，什么都没有，当然，大唐的史官已经记录下来了大将军在这一天中所有的动作，于是给后世的历史学家留下了许多的不解之谜，关于楚国公云烨这一次的出巡目的到底是谁，他们风风扰扰的争论了千年依旧没有一个完整的答案。


回到家里的时候，辛月和李安澜两个人好的像亲姐妹一样的迎接自己的夫君回家，好像大清早争吵的如火如荼的两个妒忌婆娘不是她们。


“你们以后不许吵架，如果再吵，我还去长安城，让那座城市不得消停，现在我年纪大，官职高，天天去，也没有人敢阻拦我。”


“您今天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就是因为妾身们吵闹您的缘故？”


“你以为是什么缘故？什么老虎出洞，不过今天和长孙冲和解也算是一大收获了，都是快死的人了，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


云烨说着话，就在辛月和李安澜面面相觑中慢吞吞的去了自己的书房，那里有一张非常舒适的小床，可以让他得到最全面的休息……


岁月之河就在慢慢的流淌，每天张开眼睛，都是新的一天，云烨已经不耐烦再睁开眼睛了，整个云家现在安静的就像是一座幽深的古墓。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活这么长的时间，昨天自己还在和长孙冲坐在牛车上高谈阔论，今天，已经是长孙冲去世十年的日子。


长孙家特意送来了一坛子酒，说是按照老祖宗生前的安排在他死的那一天埋到墓园附近的，说是只要满十年就送过来给老祖宗享用。


小苗给丈夫斟满了酒，酒不错，是上好的兰陵美酒，轻轻地啜一口。非常的香醇，云烨喝了一杯，就停杯不饮，对小苗说：“辛月最喜欢这种酒，拿给她喝吧，那日暮不喜欢千万不要给她，要不然会发脾气，铃铛少给一点，多了就会醉。安澜被容儿接走了不在这里，可惜啊，一家人总需要在一起才好啊。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孤零零的埋在岭南！”


小苗笑着说：“人家几个可是享福享了一辈子，走的时候一点遗憾都没有，几位姐姐的妆容都是我亲自收拾的，一个个总说要死在您前面，现在总算是如愿了，夫君啊，要是明儿我也死了，也要跟那日暮姐姐一样，在棺材里开一道门户……”


听到房顶上整耳欲聋的飞机呼啸声，云烨皱着眉头问小苗：“李泰怎么还没死？他说只要活着就会派一架飞机每天从我的房顶飞过去，你听听，飞机又过来了，别人都死了，怎么就他不死？肥成那样子了还不早点死！”


云烨推开大门，抬头往天上看，正好看见一架飞机向玉山的方向飞过去，摇摇头，就来到园子里溜腿，辛月说了，不准早早的去找她，等她打发掉李安澜之后再去，这个傻女人，到了临死的时候都在念叨这件事。


满头白发的云寿和以往一样过来给云烨请安，看着他艰难的弯腰，云烨皱着眉头说：“一天到晚的多活动活动，整天窝在锦榻上容易长肉，七十岁的人活的还没有我精神。”


云寿笑道：“七十岁了还能拿到父亲给的红包，这世上可不多见，都是孩儿的福分，小皇帝打算给您办百岁的寿辰，并且要普天同庆，不知父亲意下如何？”


云烨奇怪的看着儿子说：“我有一百岁了？满打满算九十岁不到，告诉皇帝，不要瞎胡闹，他父亲的丧期都没满，瞎折腾什么啊。”

终章 琥珀


飞云暗度，山雨欲来，长安城笼罩在黑云之下，此时刚刚过午，但是天色却昏暗的如同黄昏，眼看一场大雨就要来临。


一个娇小的女人身子戴着黑色的兜帽从玉山皇宫里匆匆的溜了出来，走到外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阵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


那个戴着兜帽的女子一惊，三步并作两步的就要出宫，门口的侍卫想要阻拦，却见那个女子掀开兜帽，露出一张倾城绝世的面庞，想要阻拦的侍卫顿时停下了脚步，却听后面有人高声喊道：“皇太后有令，倾城公主不得出宫！”


侍卫慌忙再次上前阻拦，那个女子从腰间抽出一把光华灿烂的短剑，横在脖子上说道：“你们若敢阻拦，我立刻就死在这里！”


侍卫立刻扔下兵刃退后，倾城公主乃是先帝最宠爱的公主，更是大唐的掌上明珠，以至于先帝不以封地为公主名号，开天辟地的启用了倾城二字为李媛的名号，足见她在先帝心中的地位。


倾城刚刚走出皇宫，一群宦官就匆匆的赶了过来，为首的一个面容阴鸷的宦官高声叫到：“倾城公主听旨，太后不允许公主踏出皇宫一步。”


倾城显得更加的慌乱，急躁的四处张望，就在此时，一匹白色的骏马昂首嘶鸣着从玄武门外的便道上窜了出来，到了倾城身边人立而起，两只蹄子虚空踢踏两下顿时就停了下来，一看就是一匹神骏无比的宝马，倾城大喜，丝毫不顾及身后的叫喊声扳鞍上马，不用扬鞭，那匹马就沿着便道向朱雀门奔驰而去。


面目阴鸷的宦官冷哼一声，后面的宦官就从隔壁的御马监牵出十余匹御马，飞身跃上马背就沿着倾城公主飞奔的方向追了下去。


蹄声如雷，大街上的行人慌忙躲避，谁都没想到在长安城会出这样的一档子事情，街边摆的水果摊子，瓷器摊子，小吃摊子，扇子摊子……各种摊子顿时就倒了霉，白色的骏马在长街上横冲直撞，倾城坐在马上不断地喊叫着让他们避开，眼看着各种小摊子被掀翻了无数，倾城只好从袖笼里掏出一把金瓜子随手洒了出去，就当是赔偿了。


她在乎人命，身后的那些宦官却丝毫不顾及那些抢着捡拾金瓜子的百姓，蛮横的从中间穿过去，十几个人顿时被战马撞得骨断筋折，哀嚎不已，巡街的武侯顿时吹响了竹哨，无数的武侯纷纷的向朱雀大街涌了过来，迅速的形成一道人墙，并且拦好了铁丝网，准备先把这些胆大包天胆敢在长安城纵马狂奔的人抓住再说。


倾城的白马转瞬及至，面对倾城的喊叫那些武侯面色阴冷丝毫没有闪避的意思，大唐律规定，不论何人，在长安城纵马狂奔者鞭三十，流放五百里。没听说这道禁令对什么人有例外。上一次发生这种事情还是十年前，淮安王醉酒纵马被狄阁捉住，在大庭广众之下生生的抽了三十鞭子，而后戴枷流放陇右三年之后，就没人敢这么做，想不到今天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白色骏马神骏之极，居然左绕右绕的躲开武侯们扔出来挂网，嘶鸣一声腾空而起跃过那些站立的武侯，继续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大街狂奔。


不等脸色煞白的武侯们反应过来，十余匹快马就已经旋风般的冲了过来，看架势没有停下来的打算，武侯的队长急忙让自己的部属散开免得被战马撞伤。


十余匹战马上的骑士居然个个骑术不凡，控着缰绳调整好马步，轻易地从铁丝网上飞越了过去，整个过程流畅异常不见丝毫的生涩。


倾城百忙中回头看看身后的追兵，不由得更加着急，不断地抚摸着白马的脖子希望它能跑的快一点，白马似乎知道倾城非常的焦急，趁着大街上人少再一次增速，倾城只觉狂风扑面而来，耳朵边上全是呼呼的风声。


眼看城门就要关闭，白马从中间的缝隙里钻了出去，疯狂的向玉山方向狂奔。


后面的骑士远远地就把一面金牌拿在手上，城门官吃了一惊，慌忙命人将城门再次打开，这样的金牌太少见了，阻碍不得。


面目阴鸷的宦官见倾城正在往玉山跑，不由得大急，开声吼道：“绝不能让公主进入竹林！”不待话音停止，一柄银刀已经狠狠地刺在战马的屁股上，战马吃痛，狂嘶一声，亡命的开始增速，不多时就已经追到倾城的身后。


阴郁的天空终于在一声炸雷响过之后开始变成大雨的世界，宦官在大雨中嘶吼着对倾城公主说：“公主停下，皇太后命你回宫！”


“我不回去，死都不回去，要嫁人，她自己去嫁，我是大唐的公主，岂能嫁给胡人！”


“这是皇太后的命令，不尊者斩！”


倾城顾不上雨点打在脸上生疼，咬着牙拼命地催动胯下的战马，眼看着竹林在望，只要自己进了竹林，自然有人替自己做主。


白马的尾巴都已经高高的扬起，这已经是它最快的速度了。


眼看着倾城公主就要进入竹林，面色阴鸷的宦官一咬牙，掌心再次出现一柄小弯刀挥手就将那把刀子扔了出去，不求伤害倾城公主只求将那匹白马杀死，他有把握在倾城公主摔到地上之前将她捞起来。


刀子刚刚飞了出去，却听得砰的一声响，那柄刀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击打的横飞了出去，斜眼一看，发现自己的战马已经闯入竹林，不由得亡魂大冒，高举着金牌大声的嘶吼：“奴婢是奉了皇太后之命请倾城公主回宫的，无意冒犯老祖宗威严。”


话音未落，“砰”的一声响声过后，这个宦官的眉心就出现了一个血洞，整个头盖骨都被掀开了，别的宦官早就停了下来，想要拨转马头，却已经太晚了，几乎是同一时间，砰砰声响个不停，十三个骑士全部从战马上掉了下来。翻滚几下之后就寂然不动了。


一个年纪非常老的老头子拄着拐杖从竹林后面缓缓地走出来，边走边咳嗽，似乎再咳嗽一声就会死去，偏偏脚步还非常的稳健，旁边还有一个帮着他打伞的青衣童子。


老头子张着没牙的嘴瞅着一地的尸体说：“早就说过，竹林不许外人进来，老祖宗也说过他不想听见马蹄子的声音，自从小旺财也死了，老祖宗就见不得马，你们的胆子还真是够大的。”


青衣童子从地上捡起那面金牌，拿给老头看，笑着说：“宝祖宗，这是一个金牌，上面雕着一只凤凰。”


老头子宠溺的拍拍童子的后脑勺说：“既然是金子的那就收好了，莫要被别人骗走，去长安市上可以换好多的糖果。呵呵。”


就在一老一少说话的功夫，竹林里钻出来一群人，迅速的将尸体和战马拖走了，还趁着瓢泼大雨的机会将石板上的血迹和脑浆子一一的清理干净，随着老头子和童子慢慢的走了回去，竹林的入口处又恢复了原来的寂静，仿佛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


倾城骑着马在竹林里熟练地穿行，到了一块大石头跟前就从白马上跳下来，一路大哭着就冲进了前面的茅舍。


“老祖宗，您救救倾城，救救倾城……”


云烨放下手里那本字很大的书本，摸着倾城埋在自己膝盖上湿漉漉的小脑袋柔声说：“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告诉老祖宗，老祖宗去打折他的腿！”


“是母后，她要倾城嫁人，老祖宗，倾城不嫁，愿意一辈子守着老祖宗……”


云烨取过手帕帮着倾城擦拭脸上的水渍，却越擦越多，笑着拍拍倾城的脸蛋说：“倾城都已经是大姑娘了，大姑娘自然是要嫁人的，就算是这个人倾城不喜欢，我们就另外找一个合适的人嫁了，这是人伦，不嫁人可不成。”


倾城哭的更加的大声，语不成声的申诉道：“如果是好的，倾城自然不会拒绝，可是母后非要倾城嫁给大胡子大食王子，他们是野蛮人，倾城不愿意嫁给大食人，倾城不愿意，母后就把倾城锁在玉楼，要不是弟弟帮我，倾城就要和大食王子成亲了。”


云烨愣了一下，自己很久很久没有从竹林里出去过，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回事，不由得把脑袋转向一个上了年纪的仆役。


那个仆役躬身道：“老祖宗不知，大食王子塔希尔乃是哈里发帝国阿巴斯王的底九个儿子，听说从小就有宿慧，出生的时候，有巨星白日显现，被誉为王的继承者。


此人确实不凡，据传闻来看，此人能说十一种语言，其中就有我大唐的语言，三年前，来到大唐游学，打算进入玉山书院进学，被武媚院长拒绝，于是他转而进入弘文馆学习汉家典籍，在去年的大考中名列前茅！


帝国现在对火油的需求量非常大，但是最大的火油供应国就在大食，那里的沙漠里遍布油泉，帝国云麾将军，礼部尚书王方翼七年前率兵从吐火罗借道远征大食，一路破关落锁所向无敌，却被一场黑风暴弄得伤亡惨重，不得不班师回京，顺手灭掉吐火罗，这是我大唐自从郭孝恪全军覆没之后最大的战损，所以朝堂上的诸位元戎认为不宜劳师远征。”


听完仆役的话，云烨搬起倾城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笑着说：“看样子那个小子还真是一代人杰啊，你就不动心？”


倾城倔强的摇头道：“倾城身上不但流淌着太宗的血脉，也流淌着老祖宗的血脉，岂能因为一点火油就下嫁蕃邦！”


云烨笑着说：“还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大唐帝国拿东西拿习惯了，现在居然要付出代价，老夫还真是有点不习惯，铁甲舰就横行在红海上，他们有什么理由不给我们火油？


云三，去告诉皇太后，这件亲事从此休要再提，拿闺女去换火油，亏她想的出来，再去问问岭南舰队的程树，他还能不能打仗了？


老夫喜欢默罕默德的《古兰经》，他就给我找来了四本，要知道他们总共抄了七部，一部保存在麦地那，其余的分寄麦加、大马士革、也门、贝海赖尼、库法、百索拉等地。奥斯曼下令把其它的抄本一概焚毁，这七本书就是定本，地方都告诉他们了，才找来四本，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还有什么用？”


倾城听到自己不用嫁给那个浑身散着怪味道的塔希尔，不由得大喜，见老祖宗在谈论正经事情，就站起来，给老祖宗的茶壶里添满热水，这才去后院找小苗祖宗去换干爽的衣服。


此时，就在大唐的两仪殿中，塔希尔习惯性的盘着腿坐在皇太后专门为他准备的地毯上，笑吟吟的和皇太后说着大食的风土人情，尤其是他们的先知默罕默德。


“最早的时候，人的凶残几近失去常性，与禽兽无异。在那日子里，人兽难以区分，人只是野兽的化身。穆罕默德的到来，使他们从卑贱野蛮之境跃升为———真正的人。


他的伟大思想与他的简朴生活形成鲜明对照﹐他处理公务平易近人﹐没有任何华丽词语的装饰。当他身处国家最高权利的位置上﹐还是他自己动手修补皮靴和粗毛外套﹐自己动手挤羊奶﹐打扫房间和生火做饭。他的餐桌上最常见的食物是蜜枣和清水﹐乳制品和蜂蜜是他的奢侈品。在长途跋涉的旅途中﹐他同下属们分享干粮。他劝导人们要仁慈﹐在他逝世时留下毫无分文的钱袋﹐就是他真心实意的最好证据。


他也是一位哲学家、雄辩家、立法家、军事家和思想的解放者，他曾在地上创建了伟大的王朝，在天上开辟了精神的寄托所，具备这些优点的这位先知，若把他放在人类的天平上，谁比他更伟大呢？除了这位完人外，谁能达到这样超绝的境地呢？”


皇太后长孙氏笑着说：“这样的人物确实值得敬佩，不过在我们大唐，这样的人物也有，而且还是两位，大唐之所以有现在这样的兴盛平安，就要得益于两位老祖宗，一位是我大唐的魏王，还有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楚国公。


你们的圣人已经去世了，可是我们的圣人依旧活着，还是两位！


就在俩人说话的功夫，一个老宫女走到皇太后的身边轻轻地耳语了几句，皇太后的脸色阴沉了下来，对塔希尔说：‘王子殿下，恐怕我不能答应您的求婚请求了。’”


“这是为何？难道是我的血统不够高贵？还是我的学识不够丰富？亦或是我的武功不能完全保护倾城公主的安全？”


皇太后笑着摇头道：“都不是，因为这个帝国的老祖宗发话了，不许大唐的公主嫁给异族人，这是铁律，所以，塔希提王子你还是快些回到你的家乡准备战斗吧，老祖宗不允许我们用联姻的方式获得火油，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了，那就是战争！”


塔希提猛地站起来看着皇太后说道：“任何非正义的战争必将是站在真理一方的获胜，七年前的那场黑风暴既然能让贵国损兵折将，到了今天它依然能够让贵国付出惨重的代价。”


皇太后并不气恼笑着说：“我国的那些将军可不这么看！”


塔希提强忍着愤怒，依旧非常有礼貌的向皇太后施礼，而后匆匆的离去。


塔希提刚走，皇太后就皱着眉头说：“老祖宗快三十年没有干涉过朝政了，今天怎么会突然发难？”


那个老宫女低声说：“如今的皇后总是在三家人里面挑选，上一位皇后出自云家，倾城就是先皇后的女儿，您这样做很明显的引起了老人家的不满，不过看样子并不严重，老人家只是心疼倾城而已。”


皇太后这才放下心来，派自己的皇帝儿子去竹林探望一下老祖宗，顺便再把倾城接回来。


十三岁的皇帝到竹林的时候，正好看见两位老祖宗正围着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妪转圈子，嘴里说的话非常的下流刺耳，为了不污染自己的耳朵，他果断地去后面寻找自己的姐姐倾城，顺便把自己的宝马要回来，好东西一旦到了姐姐手里，好多时候就不见了。


李泰艰难的把自己肥硕的身子放到藤椅里喘着粗气说：“你胆子不小啊，如果不是因为老夫年纪大了，早就把你剥光之后游街了。”


老妪嘿嘿笑道：“魏王爷多年未见，您的口味还是这样的独特，老身当年倒是有心服侍您这位少年俊才，年轻时候的羊子可也是难得的美人啊，可是您当年见到羊子就落荒而逃，让羊子伤心了许久。”


李泰说流氓话根本就不是高山羊子的对手，只好闭上嘴巴不吭声。


云烨看着天边的彩虹问高山羊子：“几十年的恩怨了，现在说起来其实很无趣，不过你不好好的在北海当海盗，跑回大唐做什么？”


高山羊子瘦小的不成样子了，缩在锦袍里像一个孩子，幽幽的叹口气道：“您总是在抢劫老身，从东海开始抢劫老身的金子，到后来夺走老身丈夫的尊严，再到后来抢劫我在南海的果实，一直到你抢劫我的红海，我的运河……


高山羊子这一生堪称被您抢劫的一生，您当年为何不将羊子的清白身子也抢走，让我被虬髯客无休止的凌虐……”


云烨一脸的尴尬，李泰的八卦之心大起，特意戴上自己的眼镜，笑眯眯的瞅着云烨说：“其实现在也不晚！”


高山羊子叹息了一声说：“我行将就木，这次来大唐就是想跟两位讨个人情，北海上的舰队我已经彻底的不去管了，能不能逃脱大唐舰队的攻伐，就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我已经活的够久了，已经超出了大唐律法管辖的范畴，如今就想在本州岛上找一片埋骨的地方，我生于斯，长于斯，就想回到那里，希望两位能允许一个孤老婆子最后的请求。”


听了高山羊子的恳求，云烨和李泰都不愿意做声，夕阳暖暖的照在三个老人的身上，雨后的竹林显得更加的清幽，三个人不约而同的伸展了身子，慵懒的躺在椅子上，享受这难得的静谧。


东瀛州现在是帝国流放犯人的场所，为了中书为了节省开支，将国内最穷凶极恶的罪犯全部用船装上扔到东瀛，只给最基础的生活资料，这样的事情，已经进行了二十年，国内现在又把把那个地方称之为恶魔岛，因为岛上的人，都是人群中最凶恶的恶魔。


云烨请高山羊子喝了一杯茶，吃了一碗面条就派管家将她送了出去。她既然要去瀛洲，那就去吧，只是云烨给帝国东海水师给了一道命令，那座岛只许进不许出……


李泰笑着对云烨说：“明知道那个鬼女人不怀好意，你怎么还是让她如愿啊？”


云烨想了一下说：“我很佩服一个人到了这个时候依旧奋斗不休，瀛洲岛上都是最凶恶的罪犯，不知道这个最大的海盗头子现在还能不能重振当年的威风……”


一个疯狂的老婆子而已，一个可怜的老婆子而已，不值得多费精神。


李泰得意的对云烨说：“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尿床了，多亏了你送来的那两个巨大的琥珀，果然能够让人凝神静气。


只是琥珀里面为什么会有两个怪模怪样的胡人？你我都知道想要形成琥珀，需要好多好多年，按照你的理论琥珀和书院里的龙骨头应该是一个年代的东西，那个时代有人？”


云烨伤感的瞅着远山，一言不发，有些话到死都不能说，有些话只适合带进坟墓里，有些事只能给别人留下雪泥鸿爪一样的线索，说出来，就变得非常无趣，证据其实无关紧要，最美的其实就是猜想，只有瑰丽多姿的猜想，才能造就一个全新的世界，云烨不打算给李泰说自己当年就是因为这两个混蛋才一头扎进了大唐……


【全书终】》

平叛的皇帝——皇龙气


天之弥高，海之弥远……


上有雷霆震响，身侧有闪电刺破这亘古的黑暗……


李二站在应龙的背上哈哈大笑，苍穹中尽是他的大笑声，惊雷亦不能遮盖……


脚下的应龙也欢快异常，被囚禁地底三万年，终于可以伸展双翅，怎么能不尽情的翱翔，肉翅斩断了闪电，长尾轰开了阴云，长啸一声，声波在浓厚的阴云上开出一条通往光明的大洞。


李二伸出大手，那只手却在虚空中不断地放大，巨大的手掌搭在大洞的边缘腾身而起准备离开这片黑暗的世界，却听到身后应龙的悲鸣之声。


“也罢！朕登天庭，捎你一程算是你的福泽！”李二的另一只手抓住应龙的脖颈，大笑一声就穿过那个光明无比的大洞。


九重天上还有天且大日炎炎，除了寒凉别无其他。白云之上还有苍穹，李二再一次伸出大手想要撕裂头顶的天空，却被无数的雷电所阻，应龙哀鸣一声就藏在身高百丈的李二膝下瑟瑟发抖，一道粗大的闪电如同鞭子一般抽在李二的背上，发出的巨响响彻寰宇……


这样的试探进行了无数次，李二身上也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他依然对这样的试探乐此不疲，到了最后，一条锁链盘旋着从天而降，意欲捆缚李二。


这是一道带有灵性的锁链，不管李二如何躲避，依旧追索不休，瞬息万里，上天入地也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亵渎天庭之人。


李二提起身边懦鸡一样的应龙迎上锁链，在应龙无助的悲鸣声中，那道闪烁着电光的锁链将应龙绑缚的结结实实，准瞬间就爆出灿烂的电光……


李二躺在白云上，闲适无比，身边是那条差点被雷电轰击成焦炭的应龙，如果不是李二冒着双手被电成飞灰的危险把他从锁链里抽出来，他此时早就灰飞烟灭了，而那条锁链，这时候却老老实实地缠在李二的腰间，充当腰带。


这样的事情李二听说过，云烨早就说过雷电需要有一个释放的过程，一旦释放掉能量，威能就会大减，这小子说的话很少有错的，比如现在，刚开始能把应龙电成焦炭的锁链在释放过一次之后，就不再那样无法克制。


李二将自己的手伸到面前仔细的看，就是这只手刚才散发出蒙蒙的黄色气息，让这条锁链在发现自己无力抵挡的时候，乖乖臣服。


天庭之大，不知几万里也，白云层上空无一人，李二带着应龙在云间漫步，每一步都转瞬千里，翻过一座云山，后面是空寂的云原，跨过云原，面前又出现一座云山，没有终结，也没有开始，当李二轰开面前的这座比较别致的彩云山峦的时候，他终于发现，自己就像是一头拉磨的老驴，在不断地转圈子……


“朕为人皇，汝安敢羞辱！”


李二抬头怒视苍穹，发出惊雷般的怒吼！锁链飞出，延伸至九天之上，那里却空空荡荡，不论他如何的恼怒，天穹上依旧只有自己的吼声。


云烨说神仙其实就是一块块的石头，想到这里，李二的心里变得苍凉起来，不敢想象自己在天庭的部属和臣民都是石头的样子，他从来都认为自己天生就该是王，就该是皇，可惜，做一群石头的王，和皇，还有什么趣味。


朕要的是仙子的歌舞，长生的美酒，美味的鲜果，恭顺的臣民，决定生死的权利，不是要这么一片死寂的天空！


有鹤西来，口衔金纸，不等仙鹤口吐人言，李二先用锁链绑住仙鹤，取下他口中的金纸，俯首瞧去不由大怒，只见上面写着“地狱不宁——平叛之！”


这样的旨意自己不知道曾经发出过多少封，“河曲不宁——平叛之”这是给程咬金的旨意。


“东河不宁——平叛之！”这是自己给尉迟恭的旨意。


“陇右不宁——平叛之！”这是给长孙无忌的旨意。


“西域不宁——平叛之！”这是给云烨的旨意。


现在竟然有人给朕发出了旨意——地狱不宁——平叛之！荒唐！荒唐！！


“朕的领地在哪里？朕的臣民在哪里？朕的臣子在哪里？朕的宫殿在哪里？”李二掐着那个已经化成童子的仙鹤的脖子摇晃着问道。


应龙疯狂的拿爪子扒拉着李二的大手，眼看那个童子慢慢的又变成一只仙鹤，并且脑袋有被揪下来的危险，这时候还不能弄死这只鹤。


李二松开了手掌，背着手等待那只鹤重新化成人形，有些事情必须问清楚，李家的列祖列宗都在哪里，死去的名臣勇将又去了哪里。都要问清楚才成。


童子趴伏在地上指着李二大吼道：“我是神帝信使，汝怎敢如此胆大妄为，汝擅改天机罪大恶极，汝唐朝只有二百八十九年的国运，被你偷用机缘，篡改的生生的看不见首尾，天机因你而改变，后世人皇不能按序应位，星斗错位，天机紊乱，天机镜上茫茫一片，既看不见前因，也看不见后果，都是拜你所赐！”


李二不怒反笑，捶击着胸膛大笑道：“朕干的还不错，哈哈哈，李氏子孙万世绵延，看不见前因，那就慢慢摸索，看不见后果事到临头再说，算得什么大事，告诉朕，朕的臣子和领地在哪，见到了他们，朕如果心情不错，再去评叛不迟！”


“他们都在地狱！你之所以能上天，也是因为皇龙气带你上来的，这里是无间天，正是为你这样的罪人所设！你只有平灭叛乱，让天机恢复运转，才能上到天庭，安享你的神仙果位。”


“地狱怎么走？”李二没有耗费半点时间，听说天上和地狱的时间不一样，他可不想经历天上三日，地上千年的悲剧，自己答应等候长孙的，自己说话怎能不算数。


仙鹤童子袖子里飞出一颗珠子，一条幽深的大洞出现在白云之上，里面黑色的雾气旋转不休，并且有无数的痛苦地哀嚎声隐约可闻，那些声音不只是传递到耳朵里，更多的是在人的心中产生痛苦的共鸣。


李二驱应龙共往，不耐应龙的哀求，提起来扔进大洞，而后自己一步跨入，回首对童子说：“是朕的，谁都拿不走。朕会回来的！”


说完转身就走，仙鹤童子大笑道：“久远劫来，流浪生死，汝不孝父母，当坠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汝毁谤三宝，不敬尊经，当坠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汝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当坠无间地狱，求出无期。


铁围山上，汝只能作战到永远，人世间祥和，地狱必将戾气不休，想要回来，本座看不到时期！”


眼见大洞就要闭合，一条铁链飞了出来，紧紧地捆住仙鹤童子，只听李二飘渺的声音传了出来：“朕改主意了，你还是随朕走一趟地狱为好……”


仙鹤童子恐惧之极，显出原形，从铁链的缝隙里探出双翅，勉力飞上高空，却被铁链上的大力拽了回来，那股力量是如此的巨大，不论他如何紧紧地抓住大洞的边缘，依旧被铁链带进了大洞，大洞也转瞬间消失了，白云依旧缓慢的翻腾，只有仙鹤童子的惨叫被天风吹散，这里就像从来都没有人出现过一般，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


应龙欢呼一声，一头扎进暗红色的岩浆里欢快的在火焰里洗澡，李二背着手站在一座黑色的高山上，这里寸草不生，是冰与火的世界，大山的一边是无尽的冰原，而另一边是暗红色的岩浆，头顶则是无尽的黑暗，好在地平线上还有光，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光辉，就像是黄昏十分天边的微曦，李二在山顶停留了好久，那道光芒也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


仙鹤童子狼狈不堪的走在后面带着哭腔说：“别看了，那里是铁围山，也就是地狱的所在地，那道光芒是佛光，是地藏菩萨的灵源所化，本来地藏菩萨因该化身新罗王子金乔觉在九华山建立道场普度众生的，结果被你灭掉了新罗国，金乔觉的先祖死于战乱，轮回被你破坏，地藏菩萨被困于无奈天，进不得出不得，所以地狱才会大乱。”


李二笑了一下，一步千丈，踩在岩浆上势若流星，仙鹤童子被他捆在腰带上，无奈之下，只得努力飞翔才能勉强跟得上李二的脚步，应龙从火焰里钻了出来带着大蓬的火焰紧紧跟随。


不知道走了多久，李二看遍了地狱的美景，这里既有彼岸花开，也有枯骨垒成的山峦燃烧着青碧色的磷火，手一招，那些磷火就会星散开来，宛如萤火点点，美丽异常。


彼岸花不好吃，李二随手扔掉，一口彼岸花的汁液吐到地上，黑色的大地上立刻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孔洞……


冥河上漂浮着无数的尸体，也有无尽的哀嚎，李二瞅了一眼，说了一声“聒噪！”河里的冤魂就乖乖地闭上嘴，即使再痛苦也不敢吱声，河岸上那个全身都被一轮黄色的光芒笼罩的人弹指间就会让自己魂飞魄散。


奈何桥上空无一人，没有见到传说中的孟婆，也没有见到传说中的牛头马面。


“奈何桥上没人了，这里是东狱天，你的子民死了之后不去投胎，全部跟着你以前的部下去造反了，你只要杀掉你的那些部属，再命令你的子民抹杀掉前世的记忆去投胎，或为牛马，或为猪羊，十世之后当可为人！你也能回到天界了！”


仙鹤童子依旧孜孜不倦的劝说李二，仙鹤童子不是云烨，如果他是的话，就绝对不会多费唇舌，这个男人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游说对象。


李二露出森森的白牙笑道：“此地甚好！”


应龙从远处衔来一根巨大的腿骨，这根腿骨金光灿灿，李二顺手拎起来，挥舞两下觉得甚是趁手，自己马上就要进入战场了，没有一个趁手的兵刃可不行。


前面的厮杀声越发的激烈，李二仰起头深深的呼吸一口，没有闻到熟悉的血腥味，其实他这样做是徒劳的，他早就不需要什么呼吸了，只是习惯使然而。


跨过一座高山，李二就看见两支大军正在作战，人少的那支大军打着一面破烂的唐字大旗，在无边无沿的敌军中奋战不休。


这是骷髅和腐尸的战斗，刀剑过处人头滚滚，人头掉了，捡起来安上继续战斗，直到全身都被撕扯开来，在会停止战斗，身体的各个部分蠕动着想要继续粘连，战意不休，灵魂不灭。


李二咪起眼睛看着整个战局，大唐的人依旧是标准的三花阵，在为首的几员大将的带领下左冲右突任然不能寸进。


李二的眼睛看到了极远处，就在极为遥远的地方，有一座青铜台，青铜台的铜柱上被铁链绑缚着几个人，他们都被火焰包裹着不断地化成飞灰，又恢复完整，无时不刻不在接受烈焰焚身之苦。


李二看的很清楚，火焰最高的地方，绑缚着的那个人是颜之推，老头子好像年轻了许多，可能是骨头比较硬的缘故，青灰色的火焰只烧掉了他的下半身，他的旁边分明就是李纲，房玄龄他们……


李二看看作战的将军，还好，秦琼，段志玄，张俭，李神通，他们都在，看到弟弟李玄霸的时候更是让李二百感交集，抬头看看漆黑的天空，回头对仙鹤童子说：“这里才是老子的世界！”


应龙昂嘶一声，李二跨上应龙，应龙的双翅扇动时风雷俱动，仙鹤童子惨叫一声就被应龙带着飘荡了起来。


战场上所有的人都在抬头望，只见一只巨大的应龙腾空一跃，从高高的山巅一下子就跃到战场上最激烈的地方，一根黄色的巨大腿骨，击碎了一个高大的鬼王的头颅，这是巨目鬼王，两颗眼珠子飞溅了出来，被躲在后面的仙鹤童子抓住，见李二没注意，悄悄地把那一对大眼睛小心的塞进自己的嘴里，对他来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东西。


应龙的巨爪生生的踩在一个粗壮的鬼王身上，两只爪子稍微错动一下，那个鬼王就被撕成两片，李二的大棍落处前军避逸。


秦琼看到了李二大声的嘶吼着将自己的枪尖指向遥远的青铜台，李二大笑一声，拍一下应龙，应龙展翅飞翔，转瞬间就来到青铜台前。


一个穿着朱红色官服的鬼王怒吼道：“李世民！你是前来平叛的，难道你也要造反不成？”


李二向前一步，一棍子敲断了判官鬼王的一双铁笔，大笑着说：“朕，就是来平叛的，天军到处你竟然胆敢违抗，杀无赦！”


判官想要辩解，应龙流着馋涎的大嘴已经到了身前，他哀嚎一声，就被应龙吞了下去。


绑在最高出的颜之推开口骂道：“你二十年前就该来了，怎么磨蹭到现在？”


李二笑着扯断他身上的铁链子说：“儿孙辈舍不得我早死，所以才拖延到现在，如今也不晚，云烨总说旌旗十万斩阎罗，就算是现在败了，我们从头来过也不晚！”

不死的皇后——凤凰歌


幽冥气，哀伤地，放逐之原……


李二大踏步的走在最前面，一双大手不断地撕开浓密的几乎凝结成固体的浓雾，每当李二撕开一片浓雾，应龙就用破烂的肉翅将缝隙弄得更大一些，好方便身后的魔神大军能够继续前进。


秦琼担忧的看着李二腰腹出那个恐怖的大洞，几次想要代替李二开路，都被他拒绝了。是自己的轻信导致了这次的失败，所以担任最艰苦的开路任务，李二并不觉得苦，他从来都是一个非常有担当的人。


不知道走了多久，李二的面前霍然开朗，前面出现了一座黝黑的湖泊，湖泊里没有水，有的只是黝黑的油脂，李二单膝跪倒在岸边，拿手捞取了一把黑色的油脂，一群长着恐怖牙齿的细小怪鱼狠狠地啮咬在李二的手上，即使他的大手离开黑油，也紧紧的咬住不放。


看着手上的怪鱼，李二摘下来一条，塞进身旁的仙鹤童子的嘴里，原本气息奄奄的仙鹤童子立刻精神一震，跳起来抱住李二那只挂满怪鱼的手掌，一口气吞尽了怪鱼，这才恋恋不舍的看着这个没有一丝波澜的湖泊，本能告诉他，这里面有更加恐怖的生灵。


李纲长须飘飘俯身进言道：“陛下，邙山鬼王单雄信背信弃义抛弃了誓言，在我大军生死决战之时攻伐我们，导致大军在还魂殿大败，如今退守放逐之地，这里毫无生机，天地之气在这里得不到丝毫的补充，陛下当早作打算才是。”


李二闷哼一声道：“这是朕的错，单雄信阳世被我斩首怨气难消，还以为他会以大局为重，不料此人自私自利到了如此地步，日后被朕擒住，定将他填塞冰海之眼，永受酷毒之苦！”


秦琼大声说道：“陛下，放逐之地了无生机，我等未曾成为地府游魂，不能永生共存，没有了生机，将士们的伤患就没有痊愈之机，陛下身上的伤患，也需早日着手修补，否则无法带领大军突破黑风峡！”


房玄龄嘿嘿笑道：“我族之中陛下战力最高，也只有陛下的皇龙气才能保佑我等平安渡过能蚀骨销魂的黑风狱，没有天地生机补充，我们还有十万神魔，十万神魔十万血，定能让陛下恢复如初……”


“神魔血乃是尔等命脉本源，损伤一次，再难修复……”


尉迟恭大笑道：“陛下不能竟全功，我等还有什么希望可言。三军听令！十万神魔十万血助陛下功成！”


“喏！”十万神魔躬身应诺，齐齐的挥刀斩开头颅，一滴金黄色的神魔血飞出破裂的头颅，十万神魔的十万滴神魔血汇集成一个金色的神魔在虚空巡游一周，像是在检阅魔神，而后就咆哮着向李二飞了过来。


李二并没有去接那只神魔，而是背着手看着身后黑色的湖泊若有所思。


“请陛下早日修补神躯，率我等击破转轮王，酆都之主非陛下莫属，请陛下莫要迁延，枉费臣子的苦心。”


杜如晦的言辞并没有说动李二，李二笑道：“你们听，有歌声传来，观音婢也来了……”


颜之推坐在一辆人骨制成的轮椅上缓缓向前，闭上眼睛倾听，良久才睁开眼睛，俯视着地面，只见一颗火红色的嫩芽钻破土壤，带着丝丝的火光。


“彼岸花！妙哉，生机不绝，大道不灭！”颜之推挥袖拍散金色神魔，金色神魔再次变成漫天的神魔血各安本位。


“皇后的福泽比您深厚！哈哈哈哈”颜之推大笑起来。枯瘦的脸上居然焕发出很久都未出现的欢颜。


“她比朕多接受了数十年的人间愿力。”李二有些不满，亦或是有些嫉妒。


从无波澜的黑色湖泊起了一丝涟漪，自湖泊的中心荡漾开来，成环形扩散，湖心慢慢的开始沸腾，数十尾妇人身躯大鱼尾巴的人鱼从湖泊里高高的跃起，几十个黑色的身躯形成一个美丽的花瓣在缓缓盛开。


虚空中有飘渺的歌声传来，就像风，又像春雨，也像母亲的手，从天空落下抚慰着每一个受伤的身躯，身体上的残缺，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痊愈，虚张的肉芽如同正在蓬勃生长的彼岸花互相交织，互相纠缠，互相融合……


不断的有人鱼飞跃出来，那朵巨大的黑色花瓣不断地在盛开，而且越开越大，一个巨大的头颅自黑色的湖泊缓缓升起，长孙娇媚无双的面容就出现在湖面上，未曾开口，只是展颜一笑，刚刚长出来的彼岸花就全部盛开，从湖泊的边缘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闭上你们的狗眼！”李二忽然下令。


“为什么？”尉迟恭小声的问秦琼。


早就闭上眼睛的秦琼闷哼一声道：“你如果不想被陛下拿去塞海眼，就尽管睁着眼睛看吧，皇后身上没衣服。”


“哦！”尉迟恭立刻就闭上了眼睛，感受那如同春风般的温暖。


“老夫就不必了，观音婢的周岁洗礼，还是老夫亲手做的，哈哈哈，我要看看这个小妮子，到底有多大的造化。”颜之推坐在椅子上哈哈大笑。


李二此时已经听不见颜之推调侃的话，怔怔的看着那张秀美的脸庞，前世的记忆潮水般的涌来，不由自主的迈步向前，每跨一步，脚下就会出现一个美丽的人鱼当做踏脚石，他的脚步轻盈的就像海鸥在水面上划过。


长孙的歌声不绝于耳，如同耳边的呢喃……


湖面宽阔无比，虽是咫尺，却也是天涯，修长的颈，圆润的肩头，高耸的胸，越升越高，李二的心头像是装着一团火焰，快要将自己燃烧成灰烬。


颜之推笑道：“但取心头一团火，燃尽俗念换新颜！”


这句话刚说完，李二的身体里就飞出一团明亮的黄色火焰，穿越过无尽的虚空，没入长孙的眉心。


“没有龙气，算什么皇后！”颜之推小声的嘀咕着，见仙鹤童子瞪大了眼睛在偷看，就一巴掌将仙鹤童子拍进泥土里，自己习惯性的闭上眼睛，面带笑容。


只听得一声凤凰的高歌，长孙玲珑剔透的身体顿时就爆出一团灿烂的火焰，那些围拢在长孙身边的亲昵地游动的人鱼，纷纷逃离开来。


火焰爆出不知多远，李二就在熊熊的火焰中悻悻的看着那色彩斑斓，美丽到极致的凤凰，对他而言，长孙比什么凤凰更重要。


“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彩而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凤一鸣五谷丰登，凤二鸣百载祥和，凤三鸣枯木开花，凤四鸣天花落地，凤五鸣亘古未见之……黑暗中现光明，绝望中催生气，面对十殿阎君，陛下的力量还是单薄了些，程咬金这头黑虎，李靖这条蛟龙，李绩这条看家的恶犬，因何迟迟不至？云烨啊，你强留他们要到几时？与其让他们在人间苟延残喘，不若一刀杀了加入这场意义深远的战争……”


颜之推喃喃自语，李纲看着那只五彩的凤凰笑着说：“您不是答应云烨把这里的事情托梦给他么？为何不说？”


颜之推羞恼的说：“这个混蛋出身仙境，居然不相信阴曹地府，老夫去了两次，他竟然说老夫是梦幻，是心魔，如果再敢去搅扰他的美梦，他就见神杀神，见鬼杀鬼。”


“生死簿上看不见他的前因，找不见他的后果，他如果不想死很可能会一直活下去！”李纲翻阅着手里的一个账簿，这是大军攻破城隍判官府的时候得到的战利品。


“老夫估计他早就活的不耐烦了，迟早会来的，现在安心的听取凤凰歌疗伤要紧。”


凤凰非梧桐不栖，长孙化身的凤凰更是如此，翅膀上的火焰点燃了黑色的湖泊，黑色的湖泊上燃烧着蓝色的火焰，火焰的最高处就变成了纯白色。


火势炽烈，高达百丈，灰色的浓雾遇到白色的火焰就化作漫天的飞雨落下，粗大的雨点敲击在美艳的彼岸花上，发出密集的战鼓之声。


雨水洗刷着将士疲惫而残破的身躯，他们仰着头，长大了嘴巴接受这难得的甘霖，身体散发出丝丝地青色青烟，看似轻盈，却沉重无比，落在大地上，就像水银落在了尘埃。


轻柔的歌声不绝，澎湃的生气就不灭，从未得到过休整的身躯在大雨过后就变得焕然一新，那些名臣勇将，一个个大笑着跨进燃烧的大湖，炽热的火焰烧掉了他们身上的战甲，烧掉了他们的破烂肌肤，只剩下洁白的骨骼在大湖里接受凤凰火焰的煅烧。


尉迟恭张着森森白牙，张开两根只剩骨头的臂膀，无声的大笑着，眼看洁白的骨骼从白色变成红色，而后变成青铜的颜色，双拳互击一下，发出金铁的交鸣声。


他猛地张开大嘴，一团金黄色的神魔血喷涌而出，尽数落在自己青铜般的骨骼上，给青铜色包裹上一层金子般的光芒……


飘飞的凤凰再度鸣叫一声，口中喷出青色的火焰落在李二的身上，李二大笑一声扔出那根铁链轻柔的绑缚在凤凰的身上，凤凰欢快的鸣叫一声踩着那根铁链就到了李二的身边。


李二大笑道：“区区热力不足以助朕脱胎换骨，观音婢还有法门吗？”


凤凰再度鸣叫一声伸开双翅拥抱住李二，缓缓地沉入这个充满火焰的大湖之中，稍顷，大湖之上火焰翻涌，一龙一凤自大湖里扶摇直上，龙凤和鸣之下，他们的身躯汇集成一轮白日，让人目不能视。


日光到处，浓雾翻卷，顷刻间就消散的干干净净。


骑在一匹猛虎身上的单雄信沾染了一丝日光，大叫一声，浑身冒着青烟拨转虎头就跑，邙山的阴兵不及逃散者就像见到阳光的雪人，融化成一滩黑水，慢慢的渗入地下。


转轮王不动如山，一只洁白的轮子呼啸着破空而至，就要将天空中的那条金龙斩于轮下，此王身具三十二相，即位时，由天感得轮宝，转其轮宝，而降伏四方，故曰转轮王。转轮王又飞行空中，故曰飞行皇帝。


那条黄金龙长须飘拂，昂嘶一声探出巨爪，就要擒住那只飞轮，斑斓的彩凤张口吐出一团火焰，被火焰包裹着的龙爪在轰然一声巨响之后紧紧地擒住翻飞不定的白玉法轮，那只轮子从白色慢慢的变成红色，最后炸了开来，爆炸的余波在空中产生波浪般的音波，音波到处地龙翻身，高山倒折。


十万神魔呼啸着从薄薄的雾霭里冲杀出来，所向披靡……


应龙呼扇着肉翅转瞬间就到了转轮王的身前，一双巨大的爪子抓向转轮王巨大的头颅，却不想转轮王的巨首化作一只食龙的鲲鹏，巨口一张就要将应龙吞掉。


应龙哀鸣一声努力的振翅高飞，刚才听仙鹤童子说只要干掉转轮王，吃掉它的头颅就能褪掉翅膀，变成和李二一样的五爪龙，为了这个诱惑，胆小的应龙才变得勇猛无比。


一只巨大的骨棒敲击在鲲鹏的头颅上，鲲鹏落地，应龙这才逃过一劫，咆哮的尉迟恭大踏步的冲杀过来，手里的一对撼山锤重重的敲击在收回本相的转轮王的背上。


转轮王的口鼻冒出星星点点的火焰，回头看一眼再一次抡着巨棒飞过来的李二，化作鲲鹏向大地的尽头飞去。


十殿阎君的幽冥沃燋石失守！

骑龙的黑虎——福将轰天


秭归山前大战不休。


应龙在天空不断地怒吼，喷出的烈火将漫天的飞尸化为灰烬，巨爪挥动隐隐风雷动，巨爪到处残尸满天，双翅一缩，箭一般地从高空扑下来，一团黄色的火焰自口中喷出落在吊桥的铁链上，只见铁链在瞬间变红而后化为飞烟。


白骨链接成的巨大吊桥轰然落地，无数的神魔从浓雾里跳了出来，疾奔上吊桥，还未站定尉迟恭手里的巨锤就脱手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那道坚固的青铜大门上。


大地似乎都随着这声闷响蹦跳了一下，秭归关上抖落了无数站立不稳的阴兵，掉进翻滚不休的血河中阴气消散顷刻间就化为骷髅现身本相，来不及攀爬上岸就被血河溶解成一滩浆糊，最后混在血河中漂浮不定。


尉迟恭的巨锤接连敲击了三记依然不能让那道大门有任何的损毁，秦琼至，虎头枪带着尖啸刺向青铜门，叮咚一声后，青铜门终于被破开一个大洞，等到秦琼抽回虎头枪，那个大洞居然自己慢慢的愈合了。


李纲看得清楚，对李二说：“秭归城的这道大门上混有息壤，有再生之能，想要破开，很难，非东方青龙，西方黑虎不能竟全功。”


“朕乃是本命金龙，待我破之！”


李二伸手拨开从城头不住往下落的巨石和黑雨，斥退蜂拥而上的魔神，吐气开声，自百丈之外一拳击打在拿到青铜大门上，不闻金铁交鸣之音，只见大门上出现了无数裂纹，转瞬间就龟裂开来，巨大的青铜块洒落一地，尉迟恭，秦琼大喜，率部抢先进入秭归城大杀四方。


李二的笑声未绝，却发现那道大门再一次自动拼接成一道完整的门户，从半空落下，数十个魔神闪避不及，被大门砸成肉泥。青铜门再一次阻断了大军的去处。


李二怒吼一声，再次出拳，这一次大门却纹丝不动……


颜之推道：“陛下，息壤乃是时间至刚之物，遇强愈强，上一次陛下能击破，这一次它吸收了陛下的力量，用同样的力量您是无法打开门户的。”


长孙焦急的道：“那该如何，秦将军和尉迟将军已经杀进去了，如若没有援兵，他们凶多吉少！”


李二听着秭归城里面震天的厮杀声，抬手就要召唤应龙，顾不上秭归城上空的蚀骨迷雾，就要翻越进城，救出秦琼和尉迟恭两员大将。


长孙化作彩凤长呖一声，血河倒卷，扑上半空，双翅一振，血河再高升百丈，如同一匹红色的绸布覆盖在城墙上，血河灌进秭归城，只听得城内哀嚎不绝，不多时有一轮红日自城内升起，爆裂开来，血河也随之开裂，化作血雨向城外的魔神群笼罩下来。


李二无奈，挥袖拂开血雨，见城头上浓云密布，天罗地网缓缓下降，罩住秭归城，让自己再无机会下手……


程咬金的路走的郁闷无比，怎么都没想自己的一条腿会变成黑乎乎的老虎腿，这东西老程很熟悉，活着的时候没少吃。


耳边还萦绕着子孙的哭声，这些人里面就数云烨最没良心，自己白疼爱他几十年了，老夫死的时候连滴眼泪都不掉算怎么回事？一句老爷子走好就把自己打发了？


没一个孝顺的！


老程没有在那里多留，多留也于事无补，哭声听久了心烦，既然老子的新生活开始了，那就开始过日子，这一辈子一定要过的快活如意。


一条老虎腿，一条人腿，问题也不是很大，最多变成瘸子而已，右手变成老虎爪子就让人伤心了，老程将右手曲张两下，看见锋利如刀的指甲从肉垫里弹出来的时候，随手就抓在旁边的石头上，只见爪子轻易地就刺进了这坚硬如铁的石壁，五根指头往回一缩，那些黑色的石头就四分五裂。


有这样的本事让程咬金极为开心，男人嘛，长一只老虎爪子也不错，只要有用，难看点不算什么大问题。


左手伸到屁股后面用力的一扯，一条一丈多长的尾巴就被他扯了出来，回头看看这条铁鞭一样的大虫尾巴，程咬金有些得意，保命的本事又增加了，因为尾巴刚刚不小心碰到石头上，只是摇摆一下，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就被扫的不见踪影。


直到长出一颗老虎脑袋之后，老程才开始后悔上辈子老虎肉吃的少了些，如果整个身体变成老虎也不错，兽中之王说出去也好听，就因为老虎肉吃的不够多这才变得不够彻底。


这里的环境怪怪的，走了这么长时间了，依旧是黄昏，看样子地平线上的那道光是落不下去了，看不见牛头，也找不见马面，黄泉边上空空荡荡，鬼影子都看不见。


死掉的那些人都去哪了？


“黑虎天尊，可还记得故人否？”


程咬金吓一跳，因为他看见一头蛟龙从乱石堆里爬了出来，数了数这家伙的指头，居然还是五根，这是皇帝命啊，不过看到这条蛟龙，程咬金就皱起了眉头，这绝对不会是陛下，李二陛下要是成了这副德行，程咬金绝对会趁着没人的时候把他干掉，整个大唐丢不起这个人，太猥琐了，一条龙居然把自己伪装的如同石头一样。


那条龙的脑袋变成了人头，程咬金辨认了好久才发现这家伙竟然是颉利！


“颉利？”程咬金不确定的问一声。


“哈哈哈，颉利早死，如今只剩下蛟龙，这天牢地锁再也困我不住，朕自当龙啸九天！”


程咬金和颉利没什么话说，上辈子这条龙已经被糟蹋的够呛，突厥的劲舞跳得不错，就算是有什么罪孽，也早就赎干净了，没必要和他一般见识。


转身就走，却听得颉利大笑道：“黑虎天尊，你是在找你的故人吗？不用找了，他们已经被天罗地网困在秭归山下，用不了多少时日，就会全部消亡，李二也会被押赴斩龙台受刑，这地狱经过此次灾难，一定会空出好多的位置，只要你我联手占据一方成为鬼王也无不可。


邙山鬼王单雄信乃是你的结义兄弟，如今他落魄不堪，但是家底犹在，只要向他借一万阴兵，你我二人定能征战出一方势力，享受无尽的血食。”


程咬金猛地转过身，这一次变化的就比较彻底了，除了一条腿，剩下的部位都已经化作一头幽冥黑虎，摇头摆尾之间，威风凛凛。


“秭归山？在何方？”


“铁围山西北角，那里有天罗地网，你进不去，李二也出不来，最多能远远的看一眼。”


“老子从来就不信这世上有什么牢不可破的东西，我兄弟在那里鏖战，你要我老程袖手旁观？那还是老程吗？”


颉利笑的非常开心，大声道：“此言不虚，天罗地网确实可以破除，除非南方丙丁火催生东方甲乙木的生机，生机生生不绝才可以让苍天网开一面，否则死定了。”


黑老虎咕咚一声咽了一口口水道：“哪里去找丙丁火，和甲乙木？帮帮忙，算俺老程欠你一个人情！”


颉利听了这句话欢快之极，一纵身就跃上天空，巨大的蛟龙身躯在迷雾冥冥中翻卷不休，搅得迷雾蒸腾，直到高兴够了，这才从迷雾中探出一颗巨大的脑袋对地上的黑老虎说：“我的本命就是一条青龙，乃是纯粹的甲乙木本命，你是黑虎天尊，性如烈火，你的本命就是丙丁火，只要你我刚柔相济，自然能掀开天罗地网，让李二逃出生天，不过，你认为我会去帮李二么？


我本是一条青龙帝君，被李二活擒，这才褪去龙鳞断去龙角成为蛟龙，没有三万年苦修根本就无法还我本来青龙真身，黑虎天尊，你认为我会去帮李二么？”


黑老虎非常人性化的点点头，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卧了下来，伸出舌头理理自己肩头的毛发，淡淡的说：“生死大仇啊，这是无解的，既然我帮不上什么忙，那就算了。”


蛟龙缓缓落下站在黑老虎的旁边说：“你我天命相生，如果我们结为挚友，在这纷乱不堪的地府自能辟出自己的供养之所，你为李二征战一生，难道死了还要为他卖命不成？”


黑老虎用心的在清理自己的两只巨爪，指甲碰撞间火星四溅。看着远处说：“我去找单二哥也不错，他比你靠谱，你要是趁我不备身后给我一爪子，老程可就亏大了，找到单二哥，要一个一字并肩王不难，有他一口血食吃，老程就不担心没吃的。”


巨大的龙头凑到老虎头边小声说：“邙山鬼王最近也不安宁，他假装投靠李二，却在暗中和转轮王勾结，在李二和转轮王在清波石大战的时候，突然反水开始攻击李二，逼得李二只好走放逐之地，如果不是凤凰现，李二到现在还被困在放逐地。


邙山鬼王被李二攻伐，老巢都没有了，你怎么依仗他，不如我们假意去投靠他，趁他落魄的时候夺了他的阴兵，自立为王如何？”


黑老虎挠挠脑袋用三条腿站立起来，拖着那条人腿走到巨石边上对蛟龙说：“我过来的时日尚短，一条腿还没有变化成功，你得先告诉我怎么才能把身子变得完整才行。”


蛟龙笑道：“你的本性尚未复苏，只要你本性复苏，立刻就会拥有你黑虎真身本来的神通，如今你如此弱小，我都没有趁人之危，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黑老虎点头道：“就是看在这一点上，我才会有跟你走的想法，你的族人已经不在东土，你成了孤魂鬼，我的族人困在天罗地网里，我无力施救，也是孤魂野鬼，走吧，颉利，我们都是孤魂野鬼，不要去找单雄信了，背信弃义的事情单雄信能做，老程做不来，我们走远些，慢慢的图谋将来吧。”


黑老虎的一番话说的蛟龙唏嘘不已，对黑老虎说：“我们向西走七千里，有一座山叫做无妄山，那里虽然算不得神仙宝地，也算是一处安宁之所，我们就在那里暂时安身，待你恢复灵身，我们就开始走自己的路。”


于是，一龙一虎就慢慢的在地狱黑色的大地上慢慢的向西走去，孤独而哀伤……


黑老虎拖着一条腿走的很艰难，蛟龙走一阵子总要停下来等黑老虎，眼见黑老虎走的无精打采，忍不住开口道：“这样的走法，我们一年都走不到无妄山，真是想不通，你黑虎天尊在神界也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为何灵身恢复的如此之慢。”


黑虎回头看着来处苦笑道：“红尘牵绊，难以忘怀。”


蛟龙把脑袋凑过来说：“不如我背负你吧，这样我们很快就能到无妄山。”


黑老虎低声咆哮一下怒道：“你将要成为我的兄弟，如何能操此贱役，你必须忘掉你在大唐的种种屈辱，恢复你的草原狼王的本性，你是蛟龙，蛟龙就该龙腾四海，行云布雨，敢有触逆鳞者必死，如果你连这样的雄心都没有，我们不如分道扬镳！”


蛟龙哀伤的拿脑袋蹭蹭黑虎的脑袋说：“我没有忘记，从来没有，蛟龙被人役使确实是屈辱，如今，你的腿不方便，你是我的兄弟，我背负你一段路程是情义，与尊严无关，我们当务之急就是快点赶到无妄山，你恢复灵身之后，我们才能大展宏图，做大事不拘小节，快些上来，赶路要紧！”


黑老虎看着屈身在地上的蛟龙，眼睛一闭，纵身跃上蛟龙的后背，再无言语。


蛟龙长啸一声腾身而起，有穿云追电之疾，一路向西……


黑老虎紧紧地抱住蛟龙，不知不觉间两只虎爪已经弹出两尺长的指甲，紧紧地扣在蛟龙的颌下的逆鳞处，让蛟龙感到难受万分，正要让黑老虎松一下爪子却听背上的黑老虎咆哮着说：“你这头蠢驴，赶紧给老子往秭归山飞，老子的兄弟正在厮杀，谁有闲工夫和你磨牙！”


蛟龙怒气冲天，昂嘶一声扶摇直上九万里，想要甩掉这头黑老虎，嘴里吼道：“你灵身未复就敢骗我，我要将你撕成碎片吞掉！”


地狱的天空不知几许高，蛟龙在迷雾中穿梭，摩擦出无数的雷电，黑老虎依旧用爪子紧紧地扣住蛟龙的逆鳞。大吼一声，身上的黑色虎皮顿时化作一套黝黑的铠甲，将他的全身裹得严严实实，那条还没有变成老虎腿的人腿，也在瞬间幻化成功，一柄巨大的开山斧被尾巴卷住，凶狠的敲击在蛟龙的背上，一时间黑老虎的身上雷电闪耀，蛟龙的背上火星四溅，威风凛凛的黑老虎那里有半点先前的颓废模样。


“你骗我！你恢复了灵身！”吃痛的蛟龙不由自主的从天空往下落。


黑虎松开一只爪子，另一只爪子握着开山斧，用力的砸在蛟龙的脑袋上怒吼道：“你这个杂碎，你程爷爷一辈子都是扮猪吃老虎呸，装病服蛟龙的主，你可曾听说过你程爷爷吃过亏，老子一辈子都是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主。


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不伪装的弱一点弄清楚局势，怎么在这个阴曹地府混，也只有你这舞姬才跟暴发户一样的暴露自己所有的实力，既然甲乙木，丙丁火能破天罗地网，就老实的给老子往秭归飞，干得好，老子有赏赐！”


黑老虎边说边猛力的用巨斧敲蛟龙的脑袋，可怜的蛟龙鲜血飞溅，那颗龙头一会化作颉利，一会变作蛟龙，无论如何都躲不开那柄巨大的斧头。


蛟龙带着黑老虎轰然一声掉在地上，将坚实的大地砸出一个大坑，尘土飞扬，片刻之后，只见黑老虎从大坑里爬出来，手上扯着一条巨大的锁链，锁链的尽头穿在蛟龙的鼻子上，可怜蛟龙一世雄风此刻却被黑老虎牵牛一样的从大坑里牵出来，巨大的眼睛里尽是屈辱的眼泪。


“装你娘的蛋，上辈子被人家从旱獭洞里刨出来，你他娘的还不是唱歌跳舞活的开开心心，这时候变成蛟龙就觉得长威风了？


现在给老子往秭归飞，要是干得好，老子不会亏待你，上辈子赏赐你金银的时候俺老程是最大方的，这个好你要念。”


黑老虎嘴上说的好听，手底下却丝毫的不含糊，开山斧的斧脑依旧一锤一锤的砸了下去，他固执地认为颉利就是一个贱人，非要打怕了才会好好地干活……


旷野上传来一声蛟龙的鸣叫声，悲愤无比，荒原上的薄雾似乎都感同身受，震荡一下之后有黑色的雨丝落下……


秭归山边，李二化身百丈，手持一根巨大的骨杖不断地轰击秭归城墙，长孙化身凤凰口吐烈焰奋力的在消弭城头落下的黑水，无数的神魔疯狂的向城头攀爬，只可惜，才到城头就被天罗地网捆住，被粘在大网上接受雷电的轰击……


“老子不信天罗地网能够消灭百万大军，冲……”段志玄将自己的本身放到最大，巨大的折铁刀砍在城墙上，身子已经窜了起来，砍一刀窜百丈，来到天罗地网下，怒吼一声用尽全部神通折铁刀带着万丈青光，砍在天罗地网上。


“给我开啊！”


折铁刀砍在天罗地网上，那张大网泛起一丝涟漪，抖落了无数粘在大网上的神魔，李纲挥袖，青色的袍服转瞬间变成一张巨大的布幔，接住了雨点般掉落的魔神。


颜之推并不关心战局，只是把目光盯向西方，该来了！


耳边传来一声龙的嘶鸣声，正在和平等王激战的李二感觉非常的不舒服，有自己在，还有那头龙敢出声？


透过天罗地网的孔洞，李二看到一条蛟龙穿透层层的迷雾，风驰电掣般的杀了过来，最奇怪的是龙背上站着一头满身盔甲的黑老虎，那头黑老虎咆哮一声，抖抖手上的锁链，一龙一虎蛮横的撞在天罗地网上。


白色的闪电将整个昏暗的大地照耀的如同白日，天罗地网变成了红色的大网，上面腾起熊熊的火焰，一些粘在网上的魔神来不及呼救就化作青烟。


“再来！”黑老虎扯起龙头再一次飙射到高空，顾不上蛟龙的哀鸣，将锁链拴在腰上，双手高举着开山斧，大吼一声，再一次疾冲了下来。


蛟龙的身上蒙上一层浓重的青色光芒，而黑老虎全身缭绕着红色的火焰，如同流星般再一次撞击在天罗地网上。青色的光芒和红色的火焰汇集到了一起，和白色的火焰纠缠不休，而整张大网却发出恐怖的轰鸣声。


迟迟不能打开的秭归城墙寸寸开裂，李二乘势将自己的骨杖脱手掷出砸向城墙，自己的拳头也重重的落在惊愕的不能自己的平等王的胸口。


咔嚓一声响，平等王被李二的拳头砸的骨断筋折，身子倒飞出去，甚至比骨杖还要先到城墙上，轰隆一声巨响，李二的骨杖就像是击碎了一个美丽的花瓶，没入云雾中的城墙倒塌了，崩飞的巨石带着火焰四处飞射……


天上的天罗地网没了，城破了，李二，李神通，段志玄带着大军蜂拥而入，已经厮杀的精疲力竭的秦琼，尉迟恭大笑一身，就开始向秭归城里突进，只要大军进来，什么时候都不晚……


血河边上有一个巨大的坑，袅袅的冒着黑烟，蛟龙的鳞片也不知道脱落了多少，奄奄一息的倒在大坑里，旁边是那头黑色的老虎，同样遍体凌伤，身上的盔甲已经不见了，从身体的外形看，也不知道断了多少根骨头，唯有那只粗大的虎爪里依旧紧紧地攥着一条锁链。


“你又骗我，你说过帮完你之后就放我离开……”


“没骗你，老子从不骗人，仗没打完我的忙你不是没帮完么……”


“我好悔啊……”


“这其实不怨我，都是你自己送上门的，我好好的在地上走，你非要拖着我要同甘共苦，打自己的江山，黑虎爷爷惹不得，谁惹我谁掉一身毛……”


颜之推坐着骨车来到大坑边上，探头看着里面说：“再躺会，娘娘来了之后就帮你疗伤。”


“我骨头断了！”


“老夫知道，再忍忍！”颜之推说完就笑呵呵的被骨车带着向秭归城里走去。

无耻的巨人——幽冥血河车


李泰大字型趴在一个巨大的深坑里，身上黑烟袅袅，这是被人家从天上扔下来结果。


原本一代超凡入圣的学宗，是乘着五色祥云升天的，不管是接引的童子还是三花的飞天都美到了极致，只因为自己多嘴问了一句亲朋好友哪里去了，就被人家一脚踹了下来。


也不知道掉了多久，按照李泰在往下掉的闲暇时间里用重力加速度大概计算了一下，发现缺少条件，自己现在是往日的算术题里的石头，而不是那个冷静的令人发指的考生。


下落的时候他看到了无数奇怪的世界，看到了神龙在飞天，也看到彩凤在翱翔，看到了隐藏在云雾里的仙宫和辉煌的奇怪建筑，一些巨大的山峦在天空随风飘荡，上面好像有无数的美丽女子和各种鲜美绝伦的果实。


随着不断地往下掉，环境变得逐渐恶劣，他甚至看到云烨坐在自己的尸体边上喝酒，他也想喝，早就听说那家伙珍藏了一批酒，到现在最少有六十年了，没想到这家伙现在把酒倒在自己的尸体上，吧嗒一下嘴巴，一点酒味都没有，看来这样的祭祀没什么用处。


还以为最多被贬斥几级，到了阳间就会复活，这样会吓云烨一大跳，想想都得意，却不料自己又跌进了无边的黑暗，并且很快的就像一块石头一样的砸在大地上。


“疼死老子了！”李泰呻吟一声，不满的叫嚷两句，不过这只是一种习惯，事实上他并没有疼痛的感觉。


抬头四处望望，不由得他叹了一口气，多了一句嘴，就被弄到地狱里来了，或许人家没弄错，自己固执的想要见亲朋好友，人家说不定就是送自己去见亲朋好友的，就是送过来的方式不太讲究。从来都没有期望过自己的亲朋好友能进入天堂啊，一个个手上都沾满了鲜血，杀的满世界人头滚滚，血流成河的家伙不大可能升天去享福。


费了好大的劲才从深坑里爬出来，站在旷野上，瞅着暗红色的天边郁闷的大吼一嗓子，却吓了自己一大跳，自己发出来的声音大极了，有一种洪钟大吕的感觉。


声音造成的音波形成一道可以看见的气墙，从面前烟尘滚滚的一路向前方翻滚，直到大地的尽头，尘埃过后李泰坐在地上，托着下巴遗憾的在想，难道老子的本事都在一张嘴上？


天穹上落下一道红色的光芒，笔直的砸在李泰的身上，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猪尿泡，正在被迅速的吹起来，不过他并不担心，红光入体之后他立刻就知道那是什么了，是无数赞美自己的心愿，能感受到云烨的痛苦，也能感受自己学生的悲痛，更能感受到无数人的怀念，有人说自己是圣人，有人说自己是贤王，有人说自己一生淡泊，也有人说自己胸怀宽广，说的最多的却是自己研究出来的那些学问会如何的造福后人。


这样的东西入体绝对不可能是坏事，没听说有人是被夸奖而死的……


身高数十丈的李泰对自己现在身体满意极了，每跨出一步脚下都有白色的莲花生成，每挥动一次臂膀，隐隐的有风雷攒动。再配上洪钟大吕般的声音，绝对有振聋发聩的效果。


随便选定了一个地方，就大踏步的行走，刚刚拥有了一步百里的效果，就算是走遍这片地域也不算难事，先看看这个新世界也好。


芒砀山有野马，头上长角。蹄下生火，角如利刃，蹄如铁锤，性如烈火的，凶悍绝伦，一步可跨大河，越高山，胆敢有幽魂野鬼越境者必定被踩的魂飞魄散。


野马聚群，芒砀山也就成了神鬼难入之地。


一匹巨大的野马躺在一片彼岸花丛中，嚼一口彼岸花，然后再吐掉，吐出来的彼岸花汁液打在对面的山崖上，对面的山崖已经变得千疮百孔的，冥界的马不需要吃东西，因为它就剩下一个骨架，眼眶里只有两团暗红色的火焰，而这匹巨大的野马，眼眶里却是绿色的两块宝石一般的固体，只要转转脑袋，别的野马就会拜倒在地上，不敢有丝毫的不敬。


只有脖子下面挂着一只丝质的锦囊，摇晃间还能听见里面的叮叮当当的声音，或许感到了厌烦，那匹野马灵活的用自己的蹄子把脖子上的锦囊推了下来，用嘴叼着将锦囊里面的物事倒出来，非常的诡异，那里面居然是一些铜板和银币，用巨大的马蹄子在一枚枚的数过那里的铜板和银币之后，马嘴里喷出一口气，那些铜板和银币就再一次装进了锦囊，浮在虚空里的锦囊缓缓地套在它的脖子上，珍惜的拿蹄子按一下，就心满意足的躺在地上，继续打盹。


这里经常有风暴，还是黑风暴，每当这个时候野马群就会钻进山洞躲避，那些黑风暴非常的恐怖，里面夹杂的砂石会生生的将幽灵扯成碎片，重新化为天地的本源，对于还有实质骨架的幽冥马来说更是恐怖的大敌。


只有这匹巨大的马王不在乎，站了起来，正好让这些黑风暴把自己骨架上的尘埃清理干净，这是它的习惯，没有一匹马会像它一样喜欢干净。


仰起脖子感受着风沙摩擦着骨头的声音，就像最动听的音乐一样，很久以前，有人带着自己去听过音乐，不过不太好听，吵得荒，如果不是有一双温柔的小手总是帮自己挠着下巴，早就跑出去找吃的去了。


到现在还能记得甘蔗的香甜，梨子的脆爽，稠酒顺着喉咙滑下去的美妙感觉，一想到这些旺财就会发疯，那个熟悉的人到现在还没有来，一匹马在地狱里熬成了妖精，他也没有来。


想要叫唤，没有舌头，只能有一股股的黑气从全是骨头的嘴里喷出来……


今天的黑风暴和以往的不一样，似乎有一股子熟悉的味道，没了鼻子，旺财只能用最灵敏的感觉，这非常的玄妙，说不清楚。


一纵身从山洞口顶着风跃到一根高耸的石笋上，放开灵觉尽情的感受，很熟悉，旺财从百余丈高的石笋上越了下来，落地的时候四蹄踏处有黑色的火焰丛生。


沿着一个方向狂飙，无数的野马探出头来，看着自己的王在黑色的风暴里狂奔……


身子大了有个很大的麻烦，那就是比较兜风，不过这样顺风走路也非常的舒坦，有时候根本就不用抬腿，就会被狂风卷集着自己向前飞跃。


李泰玩的不亦乐乎，跳起来之后被风兜着往前飞，这样的感觉他从未有过，来到这个世界，自己身体的能力被放大到了极致，人世间的梦想在这里都能得到最好的实现，想想都得意，在这里比什么天宫活的更加的开心，既然不需要吃饭穿衣，精神的愉悦毫无疑问就是最大的愉悦。


一匹巨大的马跑了过来，一看就不是善类，一张多长的一对大角恶毒的向前伸出，明晃晃的，蹄子底下还有黑色的火焰燃烧，全身都是洁白的骨头架子，眼睛绿油油的。看起来非常的邪恶。


原本打算一脚把这个家伙踢飞的李泰把抬起来的腿又放了下来，他也觉得面前这个家伙非常的熟悉，尤其看到它张着嘴围着自己转悠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更加的熟悉，当他发现骨头马胸口的地方放着一个漂亮的锦囊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探手去拿，只是一握，他就清楚面前的这个家伙是谁了，高兴地张开双臂抱住骨头马跳跃不已。


这是自己见到的第一个熟悉的动物，和云烨做了一辈子的朋友，也就和旺财做了一辈子的兄弟，李泰不认为这样的感情到了别的地方会有什么改变。


只是旺财和以往一样不许自己骑，两个高大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漫漫的黑风暴中。


李泰和旺财一起躺在巨大的山洞口，动作都出奇的相似，嚼一口彼岸花然后再喷到对面的山崖上，不过现在的旺财已经变得漂亮了很多，终于恢复了自己枣红色的皮毛，长长的鬃毛从脖子上垂下来显得非常漂亮，两绺如同手臂一样的鬃毛紧紧地包裹着自己的锦囊，正在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李泰说话。


“谁知道呢，我是一匹马，只知道前些日子天地元气震荡的厉害，好像有什么厉害的人物在打仗，一条龙背着一头黑虎从天而降，撞在天罗地网上，好像把那张讨厌的网给撞碎了。”


有了舌头的旺财当然就能说话，在知道自己的兄弟还活着，没办法过来，就和李泰说起这里发生的一些闲事情。


“前些时间有一个鬼王，好像叫做单雄信，到我芒砀山准备邀请我出山，组成骑兵攻伐什么人，被我带着部下打跑了，我好好的躺在这里等我兄弟过来就成，谁有工夫和他磨牙。”


李泰吐掉嘴里的彼岸花，见山崖上出现了一个很深的大洞，这才满意的问：“我父皇你也见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你在这里见到了吗？”


“见到了，变成一条黄金龙了，很厉害哦，我不敢去找他，被他抓住他就会骑我。”


李泰瞪了旺财一眼说：“你有怪癖，只有云烨能骑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我父皇不会骑你的。”


旺财也吐掉嘴里的彼岸花小心地说：“那不一定，那条龙非常的霸道，他自己是龙，还需要骑着一条龙赶路，我是一匹马，更逃不掉了，少骗我，我很聪明。”


李泰愤怒的揪着旺财的耳朵大叫道：“你有好几百万的部下，让他们去驮人就成了，谁会揪住你不放？”


旺财打了一个响鼻道：“反正不关我事，我躺在这里等我兄弟就好，打仗关我什么事，我是一匹马，要守马的本分。”


李泰拿死性子的旺财没有任何办法，无论他怎么说，旺财最后的答案就是要等他的兄弟，说破大天去也不愿意离开芒砀山。


气的李泰对着山崖一顿拳打脚踢，打的山崖石头纷飞，旺财见状小心的把自己的身子藏在一个不会被石头溅到的角落里，张张嘴巴，就打算接着睡觉，李泰愿意发疯，就由他去。


“咦”李泰惊叫一声，他发现自己泄愤敲打的山崖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拿手扒拉一下却发现那里的石头很硬，自己的手扒拉不开。


“把你的角借我用一下！”李泰回头对旺财说。


旺财有气无力的叫唤一声，立刻有一匹马背着两根断掉的长角来到李泰身边。


李泰拿起一根长角，小心的剔除周围的石块，随着那东西露出的地方越多，他的脸色就越发的郑重，天上的灰色雾气也在头顶不断地盘旋，这必定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东西。


旺财抬头看一眼，又把脑袋耷拉下来，嘴里碎碎念叨：“不关我事，不关我事。”见天象似乎不太对，就把身子小心的挪到洞窟里，露出一个大脑袋看李泰到底能弄出什么东西来。


李泰清理掉一个山头之后，才发现自己挖掘出来的居然是一辆青灰色的马车，上面的文字不认识，有点像甲骨文，书院到现在才能认出不到十五个字，还不知道对错，所以就算李泰学贯中西，也弄不明白车厢上写的五个大字是什么？


天上的青灰色云彩终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一道水桶粗的雷电从云层落下来，击打在那辆马车上，只是一击，那座山就像融化的寒冰，少了大半截，李泰被恐怖的音波震得从山上翻滚了下去，旺财小心的捂住耳朵，不过这样做无济于事，他依然被巨响震得跳了起来，仰头昂嘶一声，发泄自己的不满。


李泰躺在山下，眼看着那辆青铜马车被无数的雷电包裹，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光球，按照他的理解，这辆马车绝对会被恐怖的雷电融化成一滩铜水。


光球爆开，刺眼的白光刹那间就笼罩了天地，整个地狱幽冥地变成了明晃晃的天地。


李二骑着应龙正行走在荒原上，突然看到地平线上似乎升起了一轮白日，苍茫的天地变成白茫茫的一片，那些一路跟踪自己的幽灵惨叫一声就化作了青烟。


程咬金大笑道：“终于没有那些讨厌的东西了，杀不死，捉不完，就像苍蝇一样让人讨厌，原来他们怕光，陛下，您说那里是不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出世了？”


李纲掐指一算笑着说：“西方大吉！那东西的出世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长孙娇笑一声道：“那就不要理会，天机难测，发光的地方离我们太远，就算是现在过去，也晚了，我们不如继续赶路，想办法攻破阎罗王的冥河防线才是当务之急。”


颜之推摇头道：“不会那么容易，弱水三千鹅毛难渡，冥河水鬼无数，比起弱水还要先要十倍百倍，千里水面，没有望乡桥，我们拿他没办法，我们的百万大军难以找到下手的地方，阎罗王只需要收起望乡桥，我们想要过河，难上加难，陛下可以飞渡，娘娘可以飞渡，知节也能飞渡，可是我们的大军过不去，你们就算飞渡过去也无济于事。”


李二笑道：“朕与皇后知节三人飞渡过去抢夺望乡桥就是了，如今地府之地，我们已经三分天下有其一，区区的冥河不足以阻挡朕的百万大军。”


房玄龄拱手道：“陛下勇猛无敌这是事实，微臣担心这本来就是阎罗王设下的陷阱，专门对付陛下的，不可不防，我们最近的进展，也着实容易了一些，微臣认为，这很可能就是一个陷阱，前些日子，听军卒来报，在首阳山发现了谛听的踪迹，这是地藏菩萨的灵兽，如今地藏被困在空间夹层动弹不得，谛听出现绝非好兆头，陛下万万小心。”


李二眯起眼睛瞅瞅前方，果断的下令道：“先去看看，酌情出动就是。”


应龙率先迈开爪子，大军轰隆隆的继续向冥河开进。


“我有马车了！”李泰兴奋的围着那辆马车转悠，高兴地对旺财说。


“恭喜！”旺财举起两个硕大的蹄子恭喜李泰。


“我说我有马车了！”李泰瞪着旺财说。


“我恭喜过了！”旺财小心的回答，并且随时做出要逃跑的准备，他打不过李泰。


暴怒的李泰抱住旺财的脖子就把他摔倒在地上，怒吼道：“我说我有马车了，你难道不应该送我几十匹马拉车吗？”


“不给，俺兄弟说了，自家的东西谁都不给！尤其是打着旗号来骗的兄弟！”旺财愤怒的把铜锤一样的蹄子轰向李泰的脑袋，太无耻了，还有强要礼物的。


李泰的身子在一瞬间变得非常巨大，一只手就抓住了旺财的四个蹄子，解下腰带狠狠的缠绕了两圈，扔下四蹄朝天的旺财，哈哈大笑着就向远处的马群跑去，马群开始四散奔逃，可惜在巨人般的李泰面前根本就跑不掉，不大的功夫，他就捉到了三十二匹看起来最健壮的幽冥马。


鬼藤非常的坚韧，李泰用力的拉扯一下依旧没有动静，这是非常好的绳索，只需要把鬼藤缠绕在幽冥马的骨头上，另外一头连到马车上，就能驱赶着这样的马车横行地狱了。


栓好了幽冥马，李泰解开旺财蹄子上的腰带，得意的说：“你在这里待着等你的兄弟，我驾车四处走走，说不定还会回来。”


“强盗！”旺财大声的反驳，还用长角去挑那些鬼藤，想要把部下放出来。李泰丝毫不理睬旺财解救自己部下的行动，非常结实的水手结旺财没有灵活的手指只能越挑越结实。


无耻的摸摸旺财的大脑袋，象征性的安慰他一下，把身子缩小，站在这辆黄金般灿烂的马车上抖抖鬼藤，灵魂受到鞭挞的三十二匹幽冥马顿时就四蹄腾空，无声的昂嘶一声就拖着这辆车子向旺财说的战场飞奔。


看着远去的马车旺财追了两步，又停下脚步，一步跨上最高的山巅，朝着灰蒙蒙的幽冥地狱大喊：“兄弟，你怎么还不来啊，有人来抢咱家的东西……”


幽冥马的四蹄踏处火焰纷飞，黄金般的车轮碾过，万物皆成齑粉，从地面探出来的干枯手臂，遇到黄金车轮也在瞬间变成飞灰。


马蹄如雷，车轮如鼓，马车到处，大地颤抖，鬼魂哀鸣，黄金般的马车变得更加的灿烂，如同一轮耀眼的太阳。


李泰兴奋之极，驾长车，踏破幽冥山缺。


腐尸组成的大军想要阻拦这辆天神的马车，却被碾出一道笔直的血肉大道，一位浑身烂肉的鬼王，在高处怒吼，长槊化作闪电击打在车厢上，爆起灿烂的火花，长槊折断，鬼藤编织的马鞭抽打在他的身体上，冒起浓烈的黑烟，鬼王惨叫一声拔腿就跑。


高高的山巅，马车越山而过，宽阔的长河断成两截，给马车让路，李泰驾驶长车欢笑不绝。


幽冥河边两军交战正酣，很听得大地颤抖，雷电轰鸣，齐齐的向声音的来处看去，只见一辆黄金马车从山谷里飞奔出来，三十二匹幽冥马喷吐着火焰，火焰笼罩着整个身子，就像三十二团烈火，无论烈火燃烧的多么猛烈都不及身后的黄金马车璀璨。


“幽冥血河车啊！驾车的是谁？魏王殿下？”颜之推睁开双目，见李二仰天大笑，长孙惊怒交加，呵呵笑了起来，举起身边的旗子指向了那条宽阔无边的大河。


李泰长啸一声恐怖的音波轰开了面前的鬼族，顺着颜之推指的方向挥动了马鞭，幽冥马再一次加速，一头扎进宽阔的冥河，幽冥血河车见者让路，冥河也不例外，大河开始咆哮起来，上游的浪头卷起千堆雪，波浪滔天，下游的河水迅速退去，露出光可鉴人的黑石河底，转瞬间一条大路出现在百万大军的面前。


李二呵呵一笑，跨上应龙，拍拍龙头，应龙箭一般地率先冲进这条大路，程咬金路过停在河心的李泰挑挑拇指，也大笑着催动蛟龙跨河而过……

不死的活人——幽冥界（上）


初升的太阳从山巅刚一露头就迫不及待的将光线透过婆娑的竹林落在沉睡的云烨脸上，或许是因为太老的缘故，他从醒过来到睁开眼睛像是用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


瞅瞅自己身边自己当年亲手种下的那棵松树，长长的叹息一声，小松树都已经快长成古树了，而自己这句腐朽的身体依旧还顽强的活着。


从很多年前起，云烨就不再过生日了，他讨厌那些无聊数字，眼看着那些晚辈一个个的从孩子长成青年，然后再变成老人，最后不再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就觉得活着实在是一种煎熬。


自己不可避免的成了祖宗，成了全大唐人口里的老祖宗，身为老祖宗自然只能出现在一些隆重的场合，比如皇帝祭祀祖宗的时候。


祭祀太祖太宗皇帝的时候，他还命皇帝帮自己上一炷香，等到祭祀高宗皇帝的时候，他一般都是敬一杯酒，至于以后的皇帝他是不祭祀的，长辈祭祀晚辈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昨天晚上又做梦了，李纲先生和颜老先生联袂而来，在梦中痛斥云烨宁愿像一截老木头一样的活着也不愿意去地府帮他们和阎罗王作战。


有劝人上进的，有劝人振奋的，换有劝人向善的，很少听说有劝人自杀的……


云烨小声嘀咕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被一个年级非常老的家伙从床上扶起来，这是刘进宝不知多少代的孙子，他家的长子唯一的工作就是照顾自己，这已经是传统了，也是大唐人非常羡慕的一个工作。


不光别人羡慕，云烨自己也羡慕，刘进宝这个家伙真的很能生啊，全家老小现在如果凑齐，绝对不少于七八万人，相比之下云家就比较惨，连一千人都不到……


人家都说是老祖宗一个人将云家人本来该有的寿数占了，要不然云家也该是子孙兴旺才对。这些话刘进宝的后人偷偷的讲给老祖宗听过，所以云峥才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自己活得神憎鬼厌。


因为云烨的存在，皇帝们都在兢兢业业的操劳国事，想要昏聩一些都不敢，因为只要老祖宗不满意一句话就能把自己从皇帝的位置上撤下来，而天下人绝对不会多说一句话。


因为云烨总是不死，无数的野心家只好乖乖的帮着皇帝治理天下，哪怕是最狼子野心的人，都不敢暴露自己心底那点阴暗的心思，因为老祖宗只要探出一根小指头就会将自己碾成肉泥。


因为云烨总是不死，整个大唐天下就像一池春水一样的平静无波，天下太平这种事情已经深深地植根在百姓的心里，不管是年纪大的，还是小的，都认为大唐本该如此……


看着山珍海味一口都吃不下去，每天自己的面前都摆满了各种美食，云烨却一口都吃不下去，皇帝吃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就会命人给竹林送一份来，云家人发现什么东西好吃也会给竹林送一份，别的勋贵也是如此，至于云家庄子的人更是如此，春日里长出来的头茬嫩韭，夏日里结出来的第一个小瓜，秋日里藤蔓上收获的最大的果实，都会送过来请老祖宗品尝，他们把这称之为孝道。


云峥唯一百吃不厌的其实就是那口小米粥，黏黏的，稠稠的，喝下去全身都暖和……


“老祖宗，陇右山谷里的湖水退去了。”刘进宝的子孙帮老祖宗擦拭掉胡须上沾到的米汤，小声的回禀。


“那就去陇右，告诉皇帝他们，不许跟过来，我的大限到了！昨夜李泰也过来了，希望我能过去，我也想过去。”云烨若无其事的回答。


“老祖宗！奴婢该死！”刘进宝的子孙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他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让老祖宗没了活的趣味。


云烨皱着眉头道：“难道你们就不奇怪我为什么活了好几百年还不死？”


“老祖宗是神仙，自然万寿无疆！”


“屁的万寿无疆，我自己都活的腻味了，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死，你们居然都不好奇，一个人要是没了好奇心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好了，去准备吧，我睡一会，等我醒了，也就该到陇右了。”云烨说完话又闭上了眼睛，身下的椅子很自然的变成了一个非常适合人躺下去的床榻。


竹林里的窜出去几十匹雄壮至极的战马，马上的骑士背着小旗子插着羽毛疯狂的向四面八方狂奔，大街上来来往往的汽车全部停了下来，给这些战马让路，人们好奇的把脑袋从车窗里探出来好奇的看着这些战马，在大唐现在几乎找不到多少战马，除了养一些用来比赛和打马球的马匹之外，贺兰山下也见不到成群的豢养马群，听说在帝国初年，大地上跑的全是这东西……


知道情形的皇帝坐着车子疯狂的往机场跑，有同样动作的还有云家的家主，一大群人跑到机场的时候，只看到一架巨大的飞机正腾空而起……


“老祖宗不回来了？”皇帝满面泪痕心里却暗自高兴，喜忧参半的心情让他想不出别的话语，他感到自己的身自在颤抖，又像是在欢呼，总是心情复杂到了极点。云家的家主瞅着远去的飞机拱手对皇帝说：“陛下无需悲伤，这对老祖宗来说也是一个解脱……”


百十个侍卫抬着一个精致的床榻在荒原的小路上飞奔，机械文明被远远的抛在山谷外面，大唐人的脚步已经踏遍了这个星球，唯有这里依旧罕无人迹，野鸡在飞，野猪哼哼唧唧的在灌木丛下漫步，一大群野马正在平坦的草原上飞奔……


云烨坐起来的时候，发现那个湖泊果然消失了，一些水洼里只剩下一些干涸的鱼在相濡以沫，湖泊中间那个柱子一样的山峰像是从幽冥地狱里长出来的一样，突兀的立在最中间。


衣甲飞艇将云烨送到了那个小山峰上，只有他一个人，刘进宝的子孙跪在荒原上一声声的哀求老祖宗不要离开这个世界，莫要飞升。


云烨充耳不闻，只是好奇的盯着山峰中间那个深不知几许的黑洞，把耳朵探向黑洞，好像听见了撕心裂肺的呼唤，也好像听到了兵刃的交鸣声。


云烨欢喜的搓搓手，绕着这个黑洞走了一圈，然后就一头栽了下去……


地狱里电闪雷鸣狂风大作，苦海上黑色的波涛一浪接一浪的想要吞噬最后那一丝光明，从未有过的光明的地狱世界因为地藏王菩萨的宏愿而变的有了不坠的光明，而今，身在无间地狱的地藏因为愿力的减少而变得日暮西山。


这是真正的日暮西山，地狱世界将会回到远古时期，充满最亘古的黑暗，那个时候向往光明的怨魂就会想方设法的去寻找光明，人和鬼的世界也将不分彼此。


李二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造反的决定是否正确，一旦地狱再无光芒，自己毁掉的就不仅仅是地狱，或许还有人间界。


怨魂要比地面上的人多得多，也凶恶的多，如果那些无助的怨魂打破地狱和人间界的壁垒，世界的末日也就会随之降临。


“难道朕错了？”李二不由自主的问了自己一声。


神不能有疑问，于是李二的身上出现了无数的细小的裂隙，疑问如果再深重一点他就会四分五裂，信心是神力的源泉，也是魔神的根本。


长孙迅速的解下自己的披风披在李二的身上，不死鸟的斗篷有重生的功效，在所有惊恐的目光中李二的身体在不断地出现裂隙，又迅速的在愈合，这样神态的李二不但无法作战，还需要所有魔神小心看护，只要稍微有一点不妥，李二就会像一个玻璃人一样碎成粉末。


“彼我往矣，杨柳依依……


彼我归矣，雨雪霏霏……”


李二身后的魔神一起小声的唱起了这首《出车》希望能唤起自己主帅的雄心壮志。歌声苍凉而暗哑……


“有一游魂，化为长蛇，口有毒牙。不以啮人，自啮其身，终以殒颠……李世民！你不是在追求胜利，而是在追求毁灭……你作战的对象其实就是你自己，向天吐口水只会落在自己的脸上，哈哈，如今地藏将会陨落，地狱再无光芒，重新沦入久远的黑暗，这都是拜你所赐……


神，人，鬼，各有疆域，各有谋生之道，你毁了六道轮回，你也毁了人间的秩序，天机一发，地狱里积累了千万年的怨气和污秽将会污染整个三界，无可逃遁，无可逃遁……三千地狱你得其三成，难道还不满足吗？


回头吧，回头吧，向我佛皈依，向我佛忏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一个痛苦至极的声音从地下传了上来，带着奇怪的韵律在每一个魔神的心底响起，李二的左手的尾指忽然从手掌上脱落，掉在地上如同冬日里屋檐上的冰柱摔得粉碎……


颜之推从轮椅上站起来大声的说道：“老夫以前听云烨吟诵过一篇文章，也不知是哪位先贤所为，不过听起来非常的有道理，老夫这就吟诵出来，供大家分享。


此文名曰《正气歌》！里面的好多人物老夫闻所未闻，想来也是仙人之流，诸君倾听之。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


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嗟予遘阳九，隶也实不力。


楚囚缨其冠，传车送穷北。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阴房阗鬼火，春院閟天黑。


牛骥同一皂，鸡栖凤凰食。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如此再寒暑，百疠自辟易。


哀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存，仰视浮云白。


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听此歌诀，污秽不侵，听此歌诀，心如铁石，听此歌诀，玉石同焚，听此歌诀，怎能容忍鸡栖凤凰食，听此歌诀，怎能容忍尔等鼠辈操弄人的命运。


我等作战，不为权柄，不为神位，更不为神魂不灭，我们只想跟你讨个公道，无数年来，你们以操纵他人命运为乐，我们是自由人，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控，哪怕粉身碎骨，哪怕身处无尽的黑暗，也不让你们这些鼠辈践踏我们的灵魂，哈哈，还自以为神！我呸！要死，一起死吧！”


随着颜之推的怒吼，数百万魔神一起大笑，一起向大地上吐口水，李二随时都会碎裂的身体也终于不再继续破碎，隐隐有了愈合的希望。


程咬金拉住颜之推的袖子小声问道：“老颜，我们真的要蛮干么？地狱变黑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那些怨魂从地狱裂隙里跑出去可是大麻烦啊。”


颜之推笑道：“老夫推演了八遍天机，每一回都只有六个字圣人出，光明现，哈哈，天不生云烨，万古如黑夜！这是地面上的人现在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他来了，地狱自然就会有光明。”


程咬金狐疑的道：“可是你说那家伙的命足足有一千多年呢，还是循环命，死不掉的。”


颜之推瞅了程咬金一眼，像是看着一个蠢货恨声道：“你以为老夫在做什么？你以为老夫不知道干掉地藏之后地狱就会变黑？你以为大军每次攻破阎罗殿我在生死簿上涂抹是为了什么？云烨不死，他云家的人口就不能增长，要不然他家在他的照顾之下会有多少后代啊，大地上的秩序还要不要了？每代给几个孩子意思一下就成了，云家的香火不断就算老夫对得起他。


攻破一层地狱，老夫就给云烨减寿百年，现在已经减掉了一千年了，他也该死了。”


程咬金的眼睛瞪得像铜铃铛一般，惊讶地跳起来说：“我们攻破地狱其实就是为了弄死小烨？早知道我就不那么卖力了！”


“蠢货！谁告诉你活的越长就越开心？老夫活了一百多年就不耐烦了，云烨活了四百多年一定早就想死的要命，老夫这是在帮他，到你嘴里就成了害人性命，真是不知所谓。”


“可是我还指望他在人世照顾我程家子孙呢！”


“滚！你程家被他照顾了四百多年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要是没有他，程家早就不知道在哪里种地去了，还能轮得到你日日享受血食……”


“再来一千年也不错啊……”


云烨掉在了一颗因为光线太弱而收缩成一个巨大花蕾的彼岸花上，被这个巨大的花蕾拳头高高的弹起来，好在这里是好大的一片彼岸花地，那种伸出来的花蕾拳头密密麻麻，于是他在重力的作用下不断地在这些拳头上弹跳不已，最后消掉了力道这才趴在一颗花蕾上痛苦地呻吟。


此时的痛苦其实来自于习惯，他感受到了痛苦，却不一定真的会那么痛苦，不管是谁从高处掉下来总会习惯性地痛苦一下的。


痛苦完了，他就坐在花蕾上仔细的打量自己身处的环境，昏暗，昏暗到了极点，只能影影绰绰的看到周围十几米的情形，想要看的远一些就很有问题。


从背上的紧固革囊里掏出一副红外线的眼镜戴上，这才看清楚自己面前的这个昏暗世界。至于那几枚玉牌这时候拿出来不合适，万一把自己照的亮堂堂的，会招惹那些恐怖的存在的。


李泰没事干就到梦里来和自己闲聊，所以对这里的情形多少知道一些。


自己为什么没有出现那些大神通？李泰说自己可以力拔山岳，驱赶着幽冥血河车纵横地狱所向无敌，可是自己为什么依旧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


再一次确定自己没有超能力，云烨失望之极，不过身体变得很年轻，这一点好歹给了他一点小小的安慰。


换上登山装，将固定螺栓钉进花苞上，用带有塑胶内衬的手套擦拭掉花苞流出来的液体，这些带着强烈腐蚀性的液体说不定很快就会把合金锻造的螺栓腐蚀掉，所以必须加快速度。


李泰说彼岸花很小，不知道他是怎么形容的，至少云烨看到的彼岸花就足足有十层楼那么高，自己先脱离这些恐怖的花朵才是正理。


年轻的身体就是好啊，顺着绳子往下溜的时候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要是早知道会变得年轻，自己早就自杀了，用得着像一根腐朽的木头一样躺在椅子上等着发霉？


下到地上稍微的等了一会，那个固定螺栓就被彼岸花的酸液腐蚀坏了，一长串绳子掉了下来，云烨将绳子重新盘好塞进革囊，就小心的向四周观察，指北针没有用处，里面的指针除了会滴溜溜乱转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忘了问李泰这里的方向是用什么做基点的。


才迈出了一步，一根骨头组成的大手就抓住了他的脚脖子，云烨掏出刀子狠狠地砍在这个骨头架子上，结果只传来金铁交鸣的声音，当他掏出帝国特制的激光枪械准备把这个手臂融断的时候，忽然看见骷髅的胳膊上带着一串珠子，虽然这串珠子已经黯淡无光，但是特殊的造型还是让他轻易地认出来这只胳膊是属于谁的。


装神弄鬼胡乱骗无舌的六芒星手串这家伙到了地狱依旧在戴着，看样子被骗的很惨，不过无舌临死的时候自己也说过，不知道有没有用处，所以现在面对无舌，云烨依旧可以坦然的和他叙话，能在这里遇到熟人绝对是一个惊喜。


“你的坟墓被照顾的很好，棺木也是金丝楠木做的，你全身的骨头架子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乱？难道说有盗墓贼进去了？这不可能！”


不说话的无舌将下巴上的骨头安上之后，咔嚓咔嚓的活动几下才说：“你怎么现在才来？我和旺财已经等了你好长时间，过一会旺财就会来了，先去家里住下来再说，皇帝他们在造反，听说快要成功了，不过这里的天色一天比一天暗，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要完全变黑了，你这时候能过来，算是最后的机会了，如果天色完全黑下来，我就要搬去旺财那里住了，旺财找到了一些能发光的矿，咱们家里还是有光芒的。”


也许是好久不见，无舌的话多了一些，带着云烨走出彼岸花丛，长大了嘴巴无声的向远处叫唤了一声。


大地轰隆隆的响，还以为是旺财带着马群奔跑的声音，仔细一听却不是那么回事，无舌怪叫一声，将云烨扛起来就像一只猴子一样的快速向旁边的山上狂奔，脚下的大地不断地裂开，有汹涌的岩浆从地缝里钻出来，喷泉一样的将火焰洒向四周，那些合拢花苞的彼岸花似乎也知道危险降临，发出孩子啼哭一样的叫声，有些巨大的花苞甚至将自己的根从地里拔出来，迅速的卷成一个大球，随着呼啸的大风贴着地面向远处滚去，而那些还不具备这些功能的彼岸花叫声更加的凄厉，似乎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


地底伸出无数双枯骨组成的手臂，身体才探出地面，汹涌的岩浆就覆盖了大地，那些枯骨在不断地暴裂，最后被岩浆吞没，岩浆掉到彼岸花上就有熊熊的大火燃烧，整株整株的彼岸花燃烧起来就像一根巨大的火把，明亮而灿烂，只是那些凄厉的喊声变成了绝望的呜咽。


云烨在无数彼岸花组成的火把中看到了旺财，他是如此的威猛，如此的昂扬，长嘶一声，四蹄就它在岩浆上快速的奔驰，就像一匹真正的天马，长长的鬃毛迎风飞舞跑的肆无忌惮，那些岩浆在他的脚下纷纷熄灭，在他四蹄践踏之处又有黑色的火焰重新升起。


云烨忍不住大叫了一声，扔下擦拭自己骨头上泥土的无舌，向山下连滚带爬的跑去，这个时候，那些恐怖的岩浆他并不是很在乎……

不死的活人——幽冥界（中）


天马一样的旺财在地狱的岩浆里跑的肆意畅快，他奔跑的速度一直在增加，深渊一跨而过，高山一跃而过，硕大的蹄子踏碎了无数正在奔逃的枯骨，在这里他是真正的王。


云烨的鞋子已经在冒烟，他感觉不到痛楚，所以就由着心向前奔跑，张开嘴笑的畅快，即使有无数的火山灰尘也不能让他闭嘴……


旺财嘶鸣一声巨大的马蹄子将脚下的一块岩石踩的四分五裂，巨大的身子腾空而起乌云一般的向云烨罩了下来，愚蠢的云烨居然大笑着伸出双臂去迎接……


旺财的身子在往下落的时候就在变小，从硕大无朋变成黄河边上那只小马驹不过是转瞬时间的事情，柔柔的毛发，怯生生的眼神，看得云烨心中大痛，张开双臂揽住旺财的脖子浑身的神经似乎都在跳跃，旺财回来了，贼老天就再也不欠自己什么东西了。


“你怎么才来？你怎么才来啊！


李泰总是跑到家里来偷东西，还抓咱家的马，我打不过他！”


旺财孩子一般的呜呜哭着，使劲的把头往云烨的怀里钻。


“我不是来了吗，还是那句老话，吃了咱家的统统给咱家拖出来，拿了咱家的统统给咱拿回来，这就去找他算账！”


对于旺财突然间会说话这种事情云烨一点都不感到奇怪，旺财本来就该会说话才对，不会说话的旺财那才是不对劲的一件事。


说话间，旺财偷偷的吐了一口口水，云烨熊熊燃烧的小腿转瞬间就回复如初。李二会变成一条龙，长孙会变成凤凰，程咬金会变成黑老虎，李泰能变得无比的高大，自己兄弟如今好像还是什么都不会，旺财觉得这才对劲，兄弟要是变得无所不能，还要自己干什么。


无舌咔嚓咔嚓的走过来想要抚摸一下旺财，被旺财一尾巴扫了出去，在人间的时候就不喜欢他，到了这里就更加的不喜欢，全身的骨头架子沾满了火山灰看着都脏。


云烨欢喜的从背包里拿出来一把大刷子帮旺财清理脖子上的鬃毛，自己早就做好了准备，这把刷子上的毛不软不硬，是五个工匠挑了一年才凑齐了软硬度一致的毛，狼毫不行，太硬，黄鼠狼的须子也不成，会黏到旺财的身上，只有猫的胡须软硬合适，长度适中，估计旺财会喜欢，如今拿出来一用，果然如此。


无舌站在一边很无趣，实在受不了一人一马的黏糊劲慨然道：“我们先回家吧，这里的气候一点都不好。”


云烨抬头看看远处如同蜡烛一般燃烧的山脉，又看看那些火山灰堆积成的暗云，小心的把旺财耳朵上的一点灰尘掸掉这才点头道：“那座山快要炸开了，我们走，回家去！”


旺财欢喜的蹦跳了两下，身子稍微一矮，云烨就跨上了旺财的后背，身子一纵就从这片着火的大地上飞了起来，无舌伸手捞住旺财的尾巴风筝一样的随风飘荡。


“芒砀山有一万三千丈高，周边三万里，山中有墨水湖，山脚有荆棘林，有吃不完的恶果，看不尽的彼岸花，血焉树三日一开花，开花则千里芬芳，你一定会喜欢的。”


无舌用旺财的尾巴将自己拴住，飘在空中游荡，还有功夫给云烨讲述自家的庄院。


“旺财抓来了辟土兽，用火焰石垒了好大的一个院子，原本想把整个芒砀山全部圈起来的，可是邙山鬼王不同意，都是亲戚，他已经走投无路了，我们也不好把他赶出去，去年的时候那日暮清点自家的马匹，发现少了三百头，去找单雄信要，结果出来答话的是单鹰，那日暮不好撕破脸皮悻悻的回来了，但是已经警告过单鹰，要是再偷咱家的马，就让小苗去找单鹰说话，小苗已经是西域地方的鬼神，血食多，所以很厉害，老夫都打不过……”


云烨痛苦地抓抓头发对无舌道：“既然大家都在，我留在阳世干什么，每天除了看身边的花开花落屁事没有，心早就腐朽的可以种蘑菇了，对了，辛月呢？”


旺财嘿嘿的笑道：“夫人上天了，原本那日暮也是要上天的，到了天上一看罪人碑你的名字就在上面，还排在异类第一，注定是要下地狱的，所以就要求神仙把她从天上扔下来，夫人看着天上一大家子人走不脱，只好留在上面，咱们家毕竟还有无数的功德，所以在天上也不错。”


云烨哈哈笑道：“这样也好，福气他们去享用，罪孽我来承担，这样也不错。”


无舌笑道：“你怎么不问问皇帝他们怎么样了？”


听到无舌这么问，云烨和旺财一起大笑起来，云烨轻轻地拍打着旺财宽阔的后背说：“我帮着李家打了一辈子天下，又帮着他们看守了好几百年的江山，早就够了，老子都他娘的死了，谁还管那么多，过好自家的日子才是正经，你看看，旺财都笑话你。”


无舌也大笑起来，觉得云烨的话很有道理，既然都重新开始了，谁都不欠谁的，在这片土地上过自己的日子最要紧。


说话间旺财就已经驮着云烨来到了芒砀山，这是一座高的看不到山顶的山脉，黝黑的岩石上刻印着无数巨大的岩画，有的狰狞，有的光明慈善，最奇怪的是这里居然还有一幅巨大的《佛陀说法图》，一个光明佛坐在上面正在对底下的一群奇形怪状的恶鬼说法。


佛陀嘴里喷吐白色的莲花，落在那些狰狞的鬼头上如同莲花雨！


一些被感化的恶鬼，重现人形，还有一些恶鬼却变得更加狰狞，手里抓着那些重现人形的鬼往嘴里塞，最边上的鲜血小溪一般的往下淌。


云烨皱着眉头道：“果然是人善被鬼欺啊！旺财，你可要变得厉害才成啊，我如今屁用不顶，你要是不变的厉害一点，咱家就要完蛋了。”


旺财鼻孔里喷出两道黑色的气浪，转瞬间从眉心那块菱形的白色毛皮中间长出一根一丈多长的黑色犄角，犄角的顶端有电光闪烁。


旺财的四个蹄子也变大了好多，得意的扬起一只蹄子给云烨看：“邙山鬼王都被我狠狠地踢了一蹄子，我最近还发现我的犄角能发出雷电，来一个死一个，李泰现在来了我也不怕。”


云烨放心的点点头，继续看山上的巨大岩画，《佛陀说法图》底下有一个巨大的山洞，山洞口还有一个巨大的平台，一个红衣女子仰着头站在平台上跳着脚呼唤。洞口还有一个胖胖的青衣人也仰着头看正在飞过来的旺财。


“夫君！”云烨刚刚落地，那个绿衣女子就飘了过来投入到云烨的怀里，两只胳膊紧紧地搂着他，似乎担心他再次不见了。


云烨把头埋进那日暮的发间，嗅着熟悉的味道，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数百年不见，这样的感觉就仿佛是在昨日。


那日暮入殓的那一天，她身上的衣衫是云烨亲自动手给换的，这个女人早就说过，一定要穿自己那件最漂亮的绿裙子，戴上自己最喜欢的那顶狐皮帽子，这些云烨都亲自帮她安置了，她死后的容颜，没有痛苦，只有不舍……


唔，身子是柔软的，轻盈的，云烨甚至能感到她胸前的那对乳峰又回到了二十岁时候的模样，这一切太熟悉，太熟悉了。


“怎么这么冰凉？在外面站的太久了？”


那日暮拭去眼角的泪水，奇怪的重新拥抱了一下丈夫，还把手放在丈夫的胸口“呀”的叫了一声道：“夫君，您如今依旧活着？”


“活个屁，就算活着早在火山爆发的时候早就被烟气熏死了，更别说吸进去了那么多的火山灰，大火烧脚我都没感觉到有多疼。”


“可是您还有心跳啊，您摸摸妾身都没有！”那日暮说着话就把丈夫的手按在自己鼓腾腾的胸口上，云烨仔细感觉了一下，真的没有，那是日暮的身体就像是一尊大理石雕塑成的一样光滑，而且还柔软，就是感觉不到丝毫的心跳，还有温度。


那日暮嗤嗤的笑道：“妾身和您一起睡的时候，一定先把身子烤热了再睡！”这个女人还是和人世间一样在自己跟前没羞没臊的。


“老钱！过来，让我看一下！”云烨转过头朝那个低着头一言不发的青衣人吼道。


青衣人老钱也是飘着过来，一到跟前就跪在地上哽咽着道：“侯爷，您回来了？”


老钱的问话就像是在人世间一样，似乎自己刚刚去了书院一趟，夹着书本刚回家他站在门口迎接的样子。


云烨低头看看抖动着肩膀的老钱“嗯”了一声道：“回来了，这次不出去了，给我弄壶茶来，家里只要人都在就是老样子。”


老钱拿袖子擦拭一下眼睛答应一声就匆匆的进洞去了。


云烨推开旺财贴在自己胸前的那个大脑袋，扔掉背上的背包一屁股坐在洞口的一张躺椅上长出了一口气道：“总算是回家了。”


日子就该是这个样子的，那日暮坐在腿上，揽着云烨的脖子叽叽喳喳的讲述这里的一切，旺财趴在躺椅边上的一个毯子上，偶尔插一句嘴，纠正一下那日暮没有说对的地方，至于无舌，正在翻云峥的大背囊，将里面的东西一样样的摆在面前，看到了那四块玉牌，立刻就欢喜的装在架子上，整个山洞口一片光明，在地狱的黄昏中，就像是升起了一颗璀璨的明星！


“天机遁去了一，所以万事皆有可能。”


颜之推坐在小车上，被身后一个虚无飘渺的黑影推得来回晃动，显得非常的邪恶。


李纲皱眉道：“就怕弄巧成拙，天意从来都不可揣度，云烨寿数已尽，但是生死盘上依旧看不到他的踪影，难道说他的生机犹未灭绝？”


颜之推拿脚踢一下正在演算的房玄龄问道：“命盘上可还有云烨的踪迹？”


房玄龄回过头道：“没有，但是很奇怪，地藏在生死之间徘徊，而今在生死之间徘徊的命点又多了一个，不过看起来很弱小，难道说这就是云烨的命点？”


颜之推呵呵笑道：“还真是如此，天不生云烨，万古如黑夜！哈哈哈，地藏被困在生死之间不得解脱，云烨如今也是如此，地藏看样子不会寂寞了。”


李纲不解的道：“地藏之所以被困在生死之间，是因为我们逆天改命，生生的将地藏将要用到的化身金乔觉从根本上毁灭掉了，云烨是什么原因？我们只是将他的寿数磨灭掉，没有其它的麻烦，怎么就会成为一个活死人？”


颜之推闭上眼睛摊开双手，一道青色的光芒从手心喷薄而出，很快在虚空中出现了一个恐怖的光头赤足的女人身影。


李纲若有所思的问道：“这是旱魃，有系昆之山者，有共工之台，射者不敢北射。有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后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为田祖。魃时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


颜之推笑道：“正是如此，当年旱魃口吐火焰帮助黄帝战胜了风师雨伯，斩了蚩尤，她就是非人，非神，非鬼的奇特所在，当年旱魃居住在赤水，因为只要旱魃所在之地就不会下雨，赤水之地无法种田，于是旱魃被田祖羞辱一路向北，据老夫所知她去的地方就是幽冥地狱的北方。


北方之地还有一个光明的存在你们可知晓？地藏因发下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所以他能燃烧自身的愿力，为地狱带来光明，而北方的那位光明的存在却因为这件事生生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从而让幽冥地除了那缕佛光之外再无光明。”


房玄龄惊讶的叫道：“颜师您说的可是烛龙？”


颜之推收掉手里的青光笑道：“就是烛龙，小气的烛龙啊，他其实用不着睡觉，因为旱魃的事情他迁怒于黄帝，就睁开眼睛五百年，再闭上眼睛五百年，所以在地藏之前，幽冥地五百年光明大作，五百年暗无天日，可是自从地藏发光以来，烛龙的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过。”


程咬金大笑道：“这容易啊，只要我们打的烛龙不敢闭上眼睛不就成了！”


秦琼怒道：“消停一会，揍烛龙这种事情你去吗？”


程咬金缩缩脖子道：“自然是大家一起去。”


颜之推正要训斥程咬金，忽然发现凤凰衣底下的李二全身都在冒烟，就让长孙撤掉凤凰衣，仔细的观察李二布满裂缝的身体。


没有凤凰衣遮蔽的李二，身体似乎并没有崩溃，那些细小的裂缝也正在愈合，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地上的黑色岩石翻卷开来，李二那根碎掉的尾指又重新飞了回来牢牢地长在李二的手上。


时间过了很久，李二睁开了满是裂纹的眼睛道：“我需要将养三十年，送我去火山池，我感觉到了一缕生命的气息，这对我的将养非常有好处。”


颜之推连忙问道：“何方？”


李二抬起手臂直直的指着西方道：“西方！”


李泰瞅瞅西方，奇怪的道：“那是芒砀山的方向啊！按照颜师所说，云烨既然是活死人，那么整个幽冥界恐怕只有他还带有生命的气息，难道说那家伙已经到了幽冥界，并且就躲在芒砀山？我带着父皇去芒砀山走一遭，既然我父皇不在，大军就在这里扎营，休整三十年！”


李泰一招手幽冥血河车轰隆隆的开了过来，长孙轻轻地用凤凰衣包裹着李二将他送上了血河车，自己也跨了进去，颜之推挥挥手，一张玉牒就落在了长孙的手上：“把这个给云烨看，他就明白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了，既然来到了幽冥界，享清福可不成！”


幽冥马拖着巨大的马车轰隆隆的向西方驶去，程咬金舔舔嘴唇对秦琼道：“反正我们也闲着没事，不如也去芒砀山一趟？”


秦琼摇头道：“这时候不能离开啊，李靖还在游魂关抵御金轮王的进攻，段志玄也在固守幽冥地，我们必须留在大营随时准备支援他们，那里都去不得。”


程咬金烦躁的道：“那小子就不能来这里看我们一趟？”


杜如晦接话道：“有什么好看的，一个个鬼气森森的，看一眼连阳世间的好印象都毁掉了，见面不如不见。”杜如晦从袖子里伸出自己那双鸡爪子一样的手伤感的道。


程咬金探出一双毛茸茸的大手呵呵笑道：“那是你们，俺老程可不像你们一样个个和鬼差不多，俺是黑虎星君，幽冥气损伤不到俺。”


所有人都在咒骂程咬金不是人子，只有李纲背负着双手远远地看着北方出神。


云峥觉得自己的生活又回来了，躺在温暖的白玉床上，盖着自己从阳世间带来的蚕丝被，怀里还有一个暖暖的美人，什么样的烦恼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如果硬要说有一点瑕疵，那就是那日暮每隔几个时辰就要把自己泡到滚烫的水里泡泡才成，不过自从旺财找到了一大块温玉，最后的这点烦恼也没有了。


“夫君，您说咱们这样会不会再生几个孩子出来？”那日暮在云烨的胸口上划着圈圈，她最喜欢听丈夫缓慢的心跳声，对她来说这就表示自己依旧活着不是什么奇怪的幽魂。


云峥摩挲着那日暮光溜溜的背臀道：“这好像难了点，不过谁知道呢，又没有先例，我死的不彻底，你能不能孕育出生命来，只有天知道。”


“人家母鸡下蛋不是也要抱窝么？抱窝就是为了保证温度恒定，妾身只要每天把身体烤的和您一样温暖说不定会诞育出一个孩子来，从明天起就烤，就是没有温度计，不好测算。”


云烨抓抓脑袋，觉得这样奇怪的话题还是不要进行下去的为好，今天答应帮助无舌修补身体，这事一定要抓紧，每天看着一个半身是人，半身是骨头架子的无舌实在是倒胃口。


睡觉这回事只是云烨的一个习惯，其实大家都用不着睡觉，见云烨在睡觉，所以旺财和老钱他们就感到一阵阵的莫名困倦，睡眠作为一种强大的习惯到了这里依旧影响着这里所有的人。现在连那些幽冥马都喜欢上了这种活动，在云烨睡觉的时候，他们就会学着旺财的样子躺在一个舒适的地方呼呼大睡。


那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睡觉的时候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似乎有一颗种子在发芽，痒痒的，随着自己的呼吸正在慢慢地成长，早就干枯的经络也似乎正在变得柔软，敏锐的旺财第一个就感觉到了，它发现自己距离云烨越近，这种感觉就越发的明显，不过当他提出晚上要和云烨睡在一个屋子里的时候，被云烨和那日暮非常无情的赶了出去。所以他睡眠的地方就在云烨的房门口，每天都把脑袋紧紧地贴在那扇玉石制作的门上……


以前不是没有在一间屋子里住过，辛月脱光光的样子自己都见过，现在矫情什么，旺财带着强烈的不满，再一次把脑袋搁在自己的前蹄上。


无舌在学习怎样呼吸，这样的感觉很久都没有过了，骨头上在长肉，只是长得很不规范，需要云烨帮忙，将一些奇怪的肉用力的压进去，弄平整。


不厌其烦的云烨干脆让无舌自己用石头雕刻了一个人形的模范，是两瓣的，只要扣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人形，躺进去之后压上石头，这样的骨头上长出来的肉就会变的规范，无舌很细心，连胯下那点细节都主意到了，上辈子少了这点细节，让他整整的痛苦了上百年。


云烨打开无舌的石头模范，骨头架子上的肉长势很好，就是不太长毛发，英俊绝伦的无舌依旧是一颗光溜溜的脑袋，整个上半身已经完全长好了，现在就剩下两条腿了，再有三天估计就会完全长好。


光骨头上长肉这么神奇的事情云烨当然要问无舌，结果他也不知道，旺财倒是知道一点，他身上的肉就是李泰归来之后才长出来的，非常的奇怪！

不死的活人——幽冥界（下）


一辆巨大的马车在火地上行走，所到之处大火自然会散开，带着尖齿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石块，也碾碎了一些冒着蓝色磷火的骷髅。


金冠的王坐在马车上，美人慵懒的靠在王的怀里将金杯里的红色液体喂进王的口中，王的眉头轻皱，似乎对杯中酒并不满意。


青衣仆人手执长鞭轻轻地甩甩手腕子，长长的鞭子就会在雄壮的幽冥马的头部炸响，幽冥马粗壮的四肢就绷得很紧，马车的速度也变快了很多。


旺财的嘴里衔着一束青草准备去找云烨，能在幽冥地见到青草这让旺财兴奋至极，吃了一口发现比自己梦中的青草还要香甜，自从佛陀被关在无间地狱，幽冥地就出现了很多奇怪的变化，如今连青草都能长出来了，不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很好的变化。


一个高大的鬼王站在山的缺口处，他的脑袋被他夹在胳膊底下，看到旺财嘴里的青草，浑浊的眼睛顿时爆射出两道黄灿灿的光芒。


“这片地是我家的，不许你进来！”


旺财停下脚步，把青草装进自己脖子底下的皮口袋，警惕的对断头鬼王说道。


“地狱本无主，强者自得之！这里已经出了芒砀山，你能奈我何？”断头鬼王单雄信豪迈的大笑一声，往前一步抡起巨大的砍山刀就要动粗。


旺财嘶鸣一声人立而起，转瞬间他的身体就变得如同山岳一般大，足足有一亩地大小的蹄子狠狠地踏在单雄信的身上，用力的碾几下，眼看着他的身体变得四分五裂，鼻孔里气咻咻的喷着火焰怒吼道：“再告诉你一遍，这里是我家的地方，不准你进来！”


说完话，巨大的蹄子就把单雄信连带着地上的泥土踢的远远地，一个黑衣年轻人坐在一根高耸的石柱子上面，懒懒的对旺财道：“他好歹是我上辈子的爹，虽然不太争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你隔几天就把他踩得四分五裂的，还要我帮他续接身体，知不知道很费力气的。”


面对单鹰旺财总是有些气短，不好意思的道：“每一次都是他来找我的麻烦，打不过我还总是撩拨我他不挨揍谁挨揍？”


单鹰叹口气道：“他数百年来没有半点的长进，脑袋当年被砍下来了所以总是有些糊涂，只想着要复仇，其余的什么都记不住，连我这个儿子他都只能记住十二个时辰，见一回面就要重新介绍一下我是他儿子，你去问问云烨他有没有什么好办法给他治一下。好歹把他的脑袋给接上，总是拎在手里不像话。”


“应该有办法吧，前段时间我兄弟刚刚给无舌的骨头架子上长了肉，你为什么不自己去见他？都是亲戚没问题的。”


单鹰站了起来打算去找自己的父亲，回头看着旺财道：“在我没有收复邙山之前，我不会去见他，你告诉我大舅哥，等我拿下邙山之后请他来家里做客。”


说完话单鹰就踩着山巅一步百丈去势极快，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旺财从山脚的地方揪出一个正在偷听的骷髅头，一口带火的唾沫下去，那颗骷髅头就变成了石头的颜色，一蹄子踏碎之后这才欢快的朝西面跑去，他能感受到云峥在那里的气息。


芒砀山的山势极为雄伟，而且瑰丽，红色的山岩去天一万三千丈，这是一个定数，高山就是这个数字，只有秭归山没有定数，只要有足够的命数，他会一直长到天上去。


那日暮活了这么多年还是什么都不会，只能勉强学辛月那套管家的本事，整座家业划分成几小块，然后找合适的，聪明的幽冥马来管理，老钱管家就好。


只是芒砀山上人形的东西少，不管怎么收拾看起来也是荒蛮一片。


马车来到了极西之地，这里地火喷涌，汹涌的岩浆从地面喷涌而出之后就化作了银色的滩涂，马车轮子碾在上面火星四溅。


一个巨大身影孤独的漫步在金属和火焰之间，高傲而圣洁，一队巨大的翅膀不停地变换着颜色，如彩虹，如极光……


小苗变成神灵了，西北的那些人几百年以来疯狂的崇拜圣女，如果不是因为圣女牺牲了自己的身体嫁给了唐人勋贵，碎叶城一带早就被人遗忘在脑后了，那里能够成为西北最大的城市，所以那里的圣女庙很多，香火旺盛的不像话。


可能是血食吃的太多，变得极其的高大，云烨看到小苗就叹气，以前多么乖巧的一个小女子如今身高百丈的自己站在她脚底下怎么显摆威风都像是一个大笑话。


被自己老婆捧在手里谈话自然没有多少情意绵绵的话可说。


“烧热水，准备床铺我要休息，有什么可口的食物也送上来。”


小苗笑吟吟的答应了，张嘴就把云烨，那日暮，老钱给吞下去了……


小苗的嘴里装修的很豪华，还是老习惯，喜欢把各色宝石乱放，墙壁上莹莹的珠光宝气照耀的人睁不开眼，一间粉红色的软床摆在最中间，瞅了一下形状，不是舌头是什么？


一个正常人大小的小苗娇笑着扑上来，这才让云峥舒了一口气。


“外面的是法身，不是真身，妾身很早以前就想到这一点了，所以凝练了法身……”


“你不必迁就我，夫妻一场只是百年梦，过了百年你又成了自由身，我的妻子小苗已经躺在云家的墓园里……”


“那是我极为愉快的一段回忆，仙道飘渺，枯燥而无趣，除了修炼之外就是看这无尽的荒原，反倒不如在人间活的真实。”


那日暮拥住小苗道：“不如你也搬去芒砀山？大家在一起很有趣的，总比你留在这里忍受顾忌要好。”


“四夫人走不了的，她是一方之神福泽一方，也被一方念力所禁锢，她已经落地生根，离开就会衰弱，就会烟消云散。”


老钱如今说话总是带着三分鬼气，说出来的话一点都不招人待见。


“四夫人这里我们也不能久留，离开芒砀山太远了，老奴灵魂脆弱，已经有不稳之象。”


云烨看看那日暮，和老钱，果然是如此，老钱眼窝里的鬼火只剩下一星半点，那日暮的身躯也变成了青白色，说句话都异常的艰难。


云烨摇摇头大步上前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小苗，哈哈大笑道：“身材保养得不错，比以前还有料一些，很想多停留一段时间仔细检查一下，看看神和人有什么不同，既然停留的时间过久会出人命，我还是走了，下回自己偷偷来……”


松开小苗，云峥抱着已经走不动路的那日暮大踏步的出了小苗的法身。


马车往回走，身后有温热的风从吹过来，气味芬芳，如同情人的呼吸，小苗的法身在呼吸，送来一阵阵的馨香，馨香沾染在岩浆上，那些奔涌的岩浆立刻就化作了一条白银铺就的大道，如同一条白色的丝绸从极西之地飘荡到芒砀山脚下。


一个赤身裸体的巨人不断地挥动自己手里的巨锤敲击着巨大的铁砧，铁砧上火星四溅，也不知道他在锻造什么，每一锤子落下去，就会有轰隆隆的雷声从天边传来。


和这样不顾别人死活的人做邻居不是好事情，看到那日暮和老钱捂着耳朵痛苦地在马车上翻转，两个人都想极力的靠近云烨却又极力的闪开，幽冥马也受惊一般的狂奔，云烨发现自己除了觉得吵闹了一点并没有什么不适。


于是就把那日暮抱在怀里，一条腿搭在老钱的扭曲的背上，效果很明显，颤抖的那日暮安静了下来，老钱那张扭曲的无比狰狞的脸也逐渐变得柔和。


“侯爷，那一位就是凿齿，被后羿射杀之后进了地狱，凝聚了身体之后就发誓报复，他的武器丢失了，所以就在铁精山采集铁矿，打造矛和盾，准备去找后羿报复。


不过，他一般不会离开铁精山，只要别人不去招惹他，他也不会招惹别人，一门心思的打造自己的兵刃。”


云烨伸长了脖子仔细看了看那位正在劳作的巨人，笑了一下道：“爱一个人不管当初爱的多么炽烈，只要经历了上万年总会疲惫的，而恨一个人一万年只会让恨意更加炽烈。


你只要看看那些最古老的传说，就会发现愤怒这种情绪一直在延续，从祝融和共工的大战，再到刑天，蚩尤和鲧，我们的祖先都是一些好战的，就没有一个崇尚和平的，即便是尧的女儿在海边游泳被水淹死了，都要化作精卫发誓要把大海填掉。


算了，我们走吧，我看这位凿齿先生是在享受自己的仇恨，什么样的武器需要锻造一万年？这家伙除了仇恨以外，一无所有。”


马车进了芒砀山，旺财就跳上了马车，坐在马车上用自己的蹄子指指脖子下面的口袋，非常的得意，这是他和云烨之间的一点小乐趣，不管是谁有了好东西都要让另外一个猜一猜的。


云烨笑吟吟的探手进了口袋，摸到青草熟悉的形状他的脸色就变了，地狱里有一片能够耕种的粮食地？


云烨毫不犹豫的就拿出来一根草塞进嘴里，这根草明明苦涩的难以下咽，他还是吃的笑容满面，旺财也很高兴，自家兄弟第一次喜欢上了自己的美食，以前都是自己去将就人类的。


苦涩的草无论如何也比地狱里的幽冥果好吃，虽然自己的五脏六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只要开始吃地狱里非常难得的幽冥果的时候，他依然感觉像是在受刑，果汁会变成火焰——这是最大的麻烦。


一面吃一面喷火，好几次云烨仿佛能闻见自己的胃被烤焦的味道，身为地狱里唯一一个需要吃饭的人，这是他最大的痛苦，为了不让别人为自己担心，只能咬着牙将旺财好不容易才找来的幽冥果吃下去，这是自己唯一能够吃下去的东西，也是自己唯一的力量源泉。


既然草能在哪里生长，哪里必定能长庄稼，既然长出来的草能吃，哪里长出来的粮食也必定能够吃。


有过一次穿越经验的云烨，背包里如何会少了植物的种子？


旺财背着云烨和那日暮穿过一条狭窄的山谷之后，在那里看到了一块不大的平地，旁边的山洞里不断地飘出青色的水雾，落在那些长势并不好的青草上，青草的叶子上沾满了水珠，晶莹欲滴！


连地狱里的冥兽肉都已经品尝过的云烨自然不会在乎草叶上的水珠有什么毒素，长牙兽的血液能够腐蚀掉石头，自己尝试着吃兽肉的时候也没有被毒死，除了躺了两天之外没有什么不适，只是那些好不容易才烤熟的肉自己的胃不接受，全部吐了出来。


不大的玉碗里面很快就装了半杯水……地狱里有火焰湖，有黑油湖，有岩浆湖，还有最恐怖的龙涎湖，就是见不到淡水湖。


这里有黄泉，有恶泉，有罪泉，有血泉，有哭泉……就是见不到能喝的泉水。


奈何桥下的黄泉泉水泛黄，鹅毛浮不起的弱水发黑……


云烨喝了一口甘甜的露水就习惯性地把杯子递给了那日暮，自己找了一个新的杯子继续接露水。


那日暮被自己男人下意识的举动感动的珠泪盈盈，不过想起丈夫不喜欢自己流红色的眼泪，赶紧擦干，虽然喝水这种事情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必要，她有血焉树的汁液就足够让身体保持充盈不必了，其实血焉树的汁液对她来说也非必需品，丈夫没过来的时候很多年里，她都是用骷髅的样子。


喝了一口水之后，那日暮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转手就把水杯里的水全部喂到张大了嘴巴的旺财嘴里，然后也掏出一个玉杯采集草叶上的露珠，喝光了水的旺财，尾巴像扫帚一样笔直的炸开了，他说不出自己的奇妙感受，只知道这是好东西。


没有手所以没办法学那夫妇俩采集露水，他干脆吐出舌头去舔草叶上的露珠。


水，在原来的世界里到处都是，所以没有人去珍惜，来到地狱之后因为不需要水，所以更加的没人在意这东西，只因为它太普通，太常见，常见的几乎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云烨需要水！他一直都知道，虽然很少很少，他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水，自己之所以要吞食幽冥果，就是为了等火焰烧过之后的那一丝清凉。


三个人躲在山谷的角落里偷偷摸摸的喝水，那日暮原本并不稳定的神魂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旺财火红的毛发喝过水之后就变得鲜活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干巴巴的红色。


云烨终于解渴了，自从上回老钱把自己带来的最后一点水泡了茶水之后，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痛快过了，这些天来他看起来很欢乐，实际上是在摸摸的掐算自己的末日什么时候来临。


两人一马背靠着身后的岩石小声的说话。


“这里的草之所以长得不好，是因为没有阳光，只要把洞里的那几块玉牌拿过来，就能永远的解决这里的问题了，那几块玉牌再亮几百年不成问题，当初大唐帝国玉山书院为了破解玉牌之谜，不惜引来天上的雷电轰击玉牌，结果能量都被玉牌给吸收了，后来又用了很多种法子来破解玉牌，也没有得逞，最后有一个败家子竟然说把玉牌弄成粉末，他好仔细的研究一下玉牌的分子构成，结果被我骂了一顿就把玉牌收回来了，不让他们研究。


万一玉牌不亮了，就拿去芒砀山的山顶去让雷电轰击一下，就能继续用了。”


“夫君您的意思是把玉牌安到这里来？可是咱们家……”


“你知道个屁，这里才重要，你夫君我就离不开水，我甚至怀疑自己也离不开食物，毕竟我好像还有生命的气息，这些天把我渴坏了，你以为我脑袋坏掉了才去吃幽冥果？


不准流眼泪，血乎刺啦的好看啊？你看旺财多乖，他才是我云烨最大的福星！哈哈哈哈，地狱里都能找到水，哈哈哈哈。”


旺财笑的样子就看不成，还习惯性地往外喷白沫子，云烨夫妇抱着旺财又笑又跳的欢庆了好久才安静下来。


“夫君，水好像对妾身的神魂非常的有好处，妾身因为去了小苗哪里被她的神威伤了，神魂一直都不稳当，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凿齿，伤势又加重了一些，喝了水好了许多。


夫君，您在小苗哪里为什么不说要水，要食物？她是神人应该有办法的，您不但不说，反而转身就离开了，为什么？”


云烨躺了下来笑道：“谁说我没要？我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要她给我准备洗澡水，把好吃好喝的全部端上来，结果，你看到她安排了吗？


你夫君我在人世间活了四百多年，什么样的人情世故没见过？小苗变成神了，所以她的人性在逐渐地丧失，之所以会服从我，是出于一种习惯，当时你们的身子都不合适没看见她眼神的变化，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的转身就走，我们几个恐怕会被她吞噬掉，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欲望，那不是小苗眼睛里该有的东西。”


“可是妾身只想牢牢地抱住您，旺财也喜欢跟在你身边，我们就算不是神，也很厉害啊。”


云烨摸摸那日暮的头发，又拍拍旺财的脑袋苦笑一声就站起身子瞅着前面的一线天道：“世事沧桑啊，算了，不说这些事情了，咱们马上动起来，旺财在这里给咱们重新开辟出来一个洞府，那日暮去找无舌和老钱，咱们搬家，以后就搬到这里来住，如果可能，我不想出去了，芒砀山虽然好，也是是非之地，我们最好藏起来，让谁都找不到。


李二他们正在打仗，这场仗都已经打了好几百年了，到现在都没有停歇，这些事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好好的窝在这里过日子，我还要好好的享受一下我久违的年轻身体。”


咕咕发笑的那日暮风情万种的瞅了丈夫一眼，就飘荡着出了一线天，旺财小心的避开那些青草，头上的独角转瞬间变大，在云烨指点的位置上努力地用自己的长角开凿新的岩洞。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山谷里已经出现了一片别样的景象，三十亩地大小的山谷里已经是阡陌纵横，玉牌组成的太阳恰恰将这里照耀的如同白日。


田地里的谷穗已经沉甸甸的低下了头，麦子也即将成熟，云烨在玉米地里忙活，那日暮在采摘辣椒，闲着没事的无舌时不时的张嘴一呼，就把潮湿的水汽吹到它该去的地方。


老钱在一片空地上晾晒彼岸花的花瓣，这都是合适的柴火，旺财趴在一个不大的炉子前面小心的守护着自己的青玉米，这时候即便是来一头龙，也休想从他嘴里抢走这些能让他发生大变化的食物。


云烨有一个极为朴素的思想，那就是不管什么东西，是人也好，是神也罢，都要和天地进行能量交换的，吃东西喝水或许算不得最高级的交换方式，无疑，他应该是最适合人类的，即便是不能成为更加高级的一种生命状态，无疑，吃东西会让神魔，妖怪更加的像人。


和见多识广的单鹰交流一番之后，云烨对神魔就半点好感都没有了，不管是所谓正义的，还是邪恶的，都是一丘之貉。


力量的强大没有让他们的同情心，怜悯心，变得更加丰富，力量的提升造就了无数自私，狭隘的野心家。


即便是李二的战争都算不上有多么的正义，他只是不习惯受人管束而已，不习惯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不管是谁伤害了他的利益，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造反，造反的甜头他早就品尝过了，哪怕为之去死，他也会义无反顾，在他看来，人生不能活的高高在上，不能发号施令，和一具死尸有什么区别。


云烨只想随波逐流，随着时间去做最无法预料前途的旅行。


如今成了活死人，看样子能活很久，时间很多，用这些时间去看看不同的世界，享受不同的生活那一定是极为美丽的。


黑色的洞窟里无止境的往外飘着水汽，云烨原本打算进去探索一番的，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说的就是这种闲的没事找事的人。


人家山洞好好的帮你浸润着庄稼，这就是大恩德，你还要冲到人家家里探个究竟，没有主人也就罢了，如果有主人谁会喜欢别人冲到自己家里去刨根问底？


无论如何水汽对山洞来说都是无用之物，即便里面有一条汹涌的大河云烨也觉得和自己无关，这些水汽已经足够种田了，那日暮也不用拿火来洗澡了，现在整天赤条条的泡在水里一点都不知道害臊。


无舌上辈子当了一辈子的太监，对女人的身体早就做到无视的地步了，老钱作为一个非常合格的管家自然不会去注意女主人的裸体，即便是看见了，也就当是空气。


只有旺财似乎对女人的身体非常的感兴趣，没事干的时候最喜欢凑到那日暮跟前说闲话，以前在人间的时候那日暮换衣服时不会避开旺财的，但是自从来到这里旺财会说话之后，她就不肯让旺财腻在自己身边了，洗澡的时候也会把旺财撵的远远地。


旺财对此非常的不满，总是怂恿云烨跟他一起去偷看云烨老婆洗澡……


这地方有一个好处，庄稼长得快极了，从种子埋进土里到谷子收割，只用了七天的时间。


喝到第一碗小米粥的时候，云烨的眼泪流淌的就像是一条河，他发誓不是因为激动，也不是因为幸福，而是这碗小米粥喝完之后他身体里的各种液体就往外喷。


一池子水洗的乌漆吗黑的他才感觉自己好像干净了一点，趴在水坑里努力往外舀脏水，这样的水对庄稼非常的有好处。


每个人吃小米粥的反应都不一样，那日暮玉石一样坚硬的身体会变软，以前的时候那日暮的身体只有关节处能动，干什么都显得僵硬，如果两个人不是恩爱了一辈子，云烨根本就没办法接受僵尸一样的那日暮，尽管她是一个漂亮的僵尸。


现在好了，总算是有点肉肉的感觉了，那日暮倔强的认为她只要继续吃小米粥，总有一天会达成她想生一个英雄儿子的愿望。


无舌吃了小米粥之后，就立刻要老钱把他埋进土里去，还再三嘱咐莫要忘了每日浇点水，对他这样奇怪的要求，老钱似乎司空见惯了，想都不想的就用铲子在地里挖了一个坑把不停地打摆子的无舌给埋掉了。


旺财在昂昂的叫着哭泣，他喝了一大盆子小米粥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处，他最在意的角并没有如同他认为的那样变大，不过云烨还是注意到，他脑袋上的角不是在变大，而是在缩小……


老钱虚幻的身体里什么都装不下，所以他吃饭的方式就是闻，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有嗅觉，一碗饭他能整整的闻一天，从沙漏开始掉沙子一直到需要把沙漏掉过来，云烨看过老钱闻过的那碗饭，色香味全无，香浓的米汤变的就像是水泡沙子……


这些细节云烨是不会在意的，活了那么久他非常的清楚什么才是重要的，和这些故人在一起快活的生活才是自己最想要的，至于别的早在他悠长的生命里留不下任何痕迹了。


不管是那日暮怀孕，还是无舌会长出花来，亦或是旺财会变成一匹普通的马，还是老钱变得更胖，只要他们的灵魂没有发生变化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接下来的生活就非常的让人愉快了，除了那日暮在睡觉的时候不是很消停被云烨揍了一顿之外，别的事情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谷子成熟之后，麦子就成熟了，收割了麦子之后稻子也到了收割的时候，直到云烨收获了一捧芝麻，半缸花生之后，他才开始正视自己生存的环境。


一匹鬼鬼祟祟的幽冥马告诉旺财，最近芒砀山里来了很多的人，其中就有那个喜欢抓幽冥马去拉车的胖子。


那些人很强大，他们打不过，准备躲藏到芒砀山的深处去，还嘱咐旺财不要出去，那些人已经占领了原先的洞府。


云峥听旺财说了之后，只是笑笑，来的不一定只有李泰，能使唤李泰赶车的人，除了李二和长孙之外，不可能有别人，那个死胖子表面看起来随和，其实骨子里是最骄傲不过的。


这一点和他老子很像，如果没有能让他低头的原因，他的脑袋就算是掉了，也不会低下来。


“够了，我一点都不欠他李家的，上一辈子被感情牵绊，守护了那个王朝数百年，什么债都还干净了，孙猴子大闹天宫也不过是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如今我已经死了，只想过点自己的小日子，不愿意再掺和进去了。你和旺财都在我什么都不缺。”


云烨抱着愁容满面的那日暮，靠在旺财的肚皮上瞅着地狱中黑漆漆的天空淡淡的道。


李纲幽灵一般的坐在车子上，很快就搜遍了整个洞府，向忧心忡忡的长孙道：“他在避着我们。”


长孙闭上眼睛，哼了一声，一道强大的气流就从沿着她的身体形成一个圆圈，圆圈如同涟漪一般的扩散开来，转瞬间就覆盖了整座山峰。


良久之后长孙睁开眼睛怒道：“这只猴子还真的躲起来了，地心山里只有幽冥马，不见他的踪影，旺财也不在其中。”


李纲阴测测的笑道：“他想偷懒，在人世间的时候是这样，在这里也是如此，世上哪来这么便宜的事情，老夫等人在前面苦战，他躲在后面享清福，既然幽冥马在地心山，他云烨就逃不出老夫的五指山。”


李泰的脸色复杂至极，他死的时候云烨痛苦到了极点，因为自己是陪伴他最后的人，兄弟情深也阻挡不住死亡的降临。


所以他知道云烨到底想要的是什么，一个人孤零零的活了四百年，这样的苦楚几乎是人世间严苛的惩罚了。


马车里的李二轻咳一声道：“他就在附近，朕能感觉得到，朕的伤势不再恶化了，找到他，他是大唐的臣子，就必须为国征战！”


长孙向前一步就站到应龙的脊背上，对李纲道：“我去呼唤他，就不信他的心肠变成了铁石，连陛下他都不愿意救！”


李纲点头道：“这样也好，那就是一头顺毛驴，老夫要是捉到幽冥马威胁领路，天知道又会有什么变化，他自己现身最好。”


长孙轻轻地跺跺脚，应龙就驮着长孙飞上了天空，昏黄的夜空中，长孙张开双臂，褪掉自己的外袍，只留下胸围子，抓乱了自己的头发凄声呼唤道：


“小烨儿，你在哪？帮帮我吧，陛下受了重伤就要死了，我也快要死了，小烨儿，你难道连我最后一面都不愿意见吗？你好狠的心”


“小烨儿，我们战败了，已经走投无路了……”


“小烨儿，我就要死了，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长孙杜鹃啼血一般的声音在芒砀山上回荡……


“她其实没事，就是想逼我出来，你听听，她的中气很足哪里像是要死掉的人，她是在骗我，骗了我一辈子，如今还来这一套。”


云烨躲在一线天后面，露出半个脑袋看着在天上飞的长孙，回头对那日暮和旺财道。


“嘿嘿，这一套对我不管用了，几百年下来老子早就心如铁石了。”云烨嘿嘿的笑着对旺财和那日暮道。


“妾身也觉得您的心肠硬了好多，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去就不出去，妾身最佩服您这样的硬汉子了。”那日暮勉强笑着为自己丈夫打气，希望他不要再和李家搅在一起。


“小烨儿，我累了……”高空传来长孙凄楚的声音。


话音未落，那日暮就看见云烨像屁股上中箭一样的窜了出去，天上的不断喊话的长孙似乎已经精疲力竭了，摇晃着从应龙背上掉了下来，底下就是怪石嶙峋的乱石滩……


已经被各种粮食滋润的身强力壮的云烨，一步就跨出去十丈，脚尖点在乱石上，身体高高的窜了起来，数百丈的距离转瞬间就到了，瞅准了目标张开双臂就牢牢地抱住了掉下来的长孙。


长孙的身体刚刚落进他的怀里，云烨就知道上当了，因为自己接住的是一具轻如鸿毛一样的身体。


想要逃跑，就看到怀里似笑非笑的瞅着自己的长孙。


“有本事就别给本宫出来啊！


有本事就亲眼看着本宫掉在乱石堆里摔死啊？


几天不见，还以为你长本事了，知道躲麻烦了？


陛下的身子不对头你知不知道？我们在游魂关打仗打的很辛苦你知不知道？


既然下来了为什么不去游魂关报到？自己一个人躲在芒砀山抱着小妾过小日子？”


云烨很想说游魂关的事情关自己屁事。可是长孙极其熟练的就擒住了云烨的耳朵，对自己身上只有胸围子的事情毫不挂心，三娘教子一样的数落云烨。


长孙骂的有些累了，见李纲他们就要过来了，一件彩衣从天而降裹在她的身上，她从来不认为在云烨面前透皮露肉的有什么不妥。


李泰朝云烨耸耸肩膀道：“不关我事，我母后技高一筹，是你自己不争气。”


李纲阴测测的道：“陛下身体不适，你给看看有没有好法子给治好，你身上的生气太重，莫要靠近老夫，否则你的小命难保。”


白鹤童子搀扶着满身裂纹的李二从幽冥血河车里走出来，李二仔细的瞅瞅云烨道：“赶紧帮我治伤，游魂关战事紧！”

烛龙的眼睛——寻找光明


客人远道而来总要准备一顿饭食招待一下的。


李二对云烨现在居住的地方非常的感兴趣，看到满眼的绿色神思都有些恍惚，最后指着挂在天空里的玉牌道：“这东西以前是挂在万民宫的。”


“几百年前玉山书院就发现了一种能量叫做电，他们用玻璃烧出来一个个的玻璃泡，通上电之后照明的效果比玉牌还要好，所以你的不知道几世孙就把这东西还给我了，毕竟这是我的东西。”


“现在皇宫都用上了你说的那东西？”李二对地面上的世界非常的好奇，很想多知道一些，自从进了一线天之后，他的身体就不再龟裂了，一些细小的裂缝已经有了愈合的趋势，即便是不治疗，在这里多留一段时间相信自己就能自动修复好身体。


云烨给李二捞了一大碗面条，多蒜，多辣椒，加了醋，一勺子油泼了下去，李二就觉得自己应该早点过来。


“皇家现在谁还用灯泡，那是边远山民才用的东西，皇家用的都是纯水晶制作的灯，我最后一次进皇宫的时候，皇帝正在召开什么彩灯夜宴，说是人间难得的奇迹，专门邀请我去瞅瞅，一座灯塔就有好几千斤重，乱七八糟的晃人眼睛，被我臭骂了一顿说徒费国帑，结果骂着骂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回到竹林了，后来就忘了这件事。”


李二端着空碗疑惑的道：“按理说我已经受用不了人间食物了，怎么还是吃的如此香甜？”


云烨瞅瞅浑身冒火的李二道：“不知道，反正这里的饭食你多吃一点没坏处，那些火焰正在修补你的身体，只是陛下啊，您稍微离那些谷子远点，叶子都被您烤焦了。”


李二呵呵笑一下，果然离谷物远了一些，靠在岩石壁上幽幽的道：“如果朕的数百万大军都能吃……”


“您想多了，整个地狱里面能种地的地方估计就这么二三十亩地，没办法供应数百万大军食用的，再说地狱就要变黑了，那些兵将都要完蛋，我测算过，天完全变黑的时间越来越长，按照我用时间做下的记录来看，人间界的两百年之后，地狱里一丝的光芒都看不见，整个地狱里面只有这里还会有光明，前提是这里的雷电不会熄灭。”


李二又接过一大碗面条吃了起来，吃完之后意犹未尽的擦擦嘴道：“不能再吃了，受用不了了，我们还是说说地狱里面的光明问题，此去极北之地有一烛龙，它睁开眼睛的时候，地狱里就会有五百年的光明，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候地狱里就会有五百年的黑暗。”


云烨瞅瞅李二道：“眼睛能当太阳使唤的家伙到底有多大你们测算过没有？你们打算用棍子支住烛龙的眼皮让它永远都不闭上眼睛？我是烛龙我也不愿意，谁还没有一个困倦的时候。”


李二嘿嘿笑道：“烛九阴全身赤红色，身长千里，睁开眼就为白昼，闭上眼则为夜晚，吸气为冬天，呼气为夏天，又能呼风唤雨，不喝水不进食，不睡觉也不休息，说明它闭上眼睛纯粹是为了偷懒，朕，从此不准他闭上眼睛。”


云烨见那日暮陪着长孙洗澡归来，不想让她听见自己要说的话，就轻声道：“都说强爷胜祖，您的子孙确实比您厉害的太多了，五百多年的时间，你们李家的一位子孙就爬到月亮上去了……”


“胡说八道，月亮乃是太阴之主的行宫，他们上去岂不是找死？”


也不知道长孙的耳朵是怎么回事，云烨已经压低声音了，她依旧听得清清楚楚。


“我也感到奇怪，你家子孙上了月亮之后，发现那里轻飘飘的没有空气，只有一个个的大坑，这和玉山书院多年以来的研究成果是吻合的，可是在这里不但有十八层地狱，也有被你们打的屁滚尿流的阎王，我前些天还见过一位神，见过凿齿这种传说中的东西，一线天之外还趴着一条应龙……这些东西完全颠覆了我的世界观，所以我打算躲起来好好的思量一下到底是哪里不对。”


李纲轻飘飘的从哪个黑乎乎的洞窟里飘出来阴测测的问道：“你打算思量多少时间？”


云烨摊摊手道：“先思考五百年再说，如果我能活那么久的话。我这辈子尽怀念故人了，也想尝试一下被人怀念的滋味。李纲先生，您知道不？每年的清明节我都会带着酒食去玉山书院看望你们，酒全部都倒在你的坟头上了，好几百年下来，你坟头的土都带着浓郁的酒香……”


李纲愣住了，身子在空中荡阿荡的似乎很是伤心。


“别上当！是他自己发噩梦，总是梦见你们，搅扰得让他不能睡觉，你们的坟头他还没敢挖，就想了一个馊主意打算用酒把你们灌醉，每天在你们坟头倒上几坛子酒，能换他一个安稳觉。


这事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就在这么干，我估计我的坟头上这些年下来也变成酒糟了吧？”


李泰施施然的从洞窟里走了出来，一句话就揭穿了云烨的谎言。


李纲无所谓的笑道：“老夫喜欢酒，他就算是把老夫的尸骨挖出来泡在酒缸里也无所谓。”


李泰对李二道：“父皇，这个山洞深不见底，孩儿与李师沿着水汽一路向前走，发现这里面的山洞很多，一个套一个的，没有足够的时间是没有办法打探清楚的。”


长孙从田地里采了一些谷穗抱在怀里，她上辈子最喜欢用五谷来装点房间，显示自己一心向农的意愿浪费了不少的粮食，到了这里还是改不掉这个臭毛病。


“妾身的神识也无法在山洞里深入多远，不过，即便是没有深入多远，也是几百里的深度了，既然在这个范围里面搜索不到大规模的水源地，即便是以后发现了，那些水源距离这里太远了，基本上没有利用的价值，说起来是我们贪心了。”


李二笑道：“留待以后慢慢探索，如今我们的要务就是休养生息，彻底拿下游魂关，将铁围山团团围住才是大事。”


说完话之后，李二就躺在天地的埂子上，不一会就鼾声大作……


只要是有云烨的地方，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按照他的那个小小的沙漏过日子，沙漏正面放置的时候是白天，倒过来的时候就是黑夜，即便是从来不睡觉的幽魂李纲都会在所谓的夜晚时分让老钱把他埋进土坑里，和无舌做邻居。


“夫君啊！娘娘原来真的是一只凤凰啊！”


那日暮小心的缩进丈夫的怀里，用最小的声音说道。


“上辈子我就知道她是凤凰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不是的，娘娘变成了一只金光灿灿的大凤凰正在啄食那些谷物！吃了谷物之后她的身子就会发光。


您说陛下和娘娘以后诞育的皇子会不会是从蛋里面孵出来的……”


那日暮一句话没说完，就被一股很大的风吹得撞到墙上去了，同时过来的还有长孙的闷哼声，反应过来的那日暮哎哟哎哟的叫唤两声就揉着屁股重新爬上床。


“这日子没法过了，夫妻两连点悄悄话都不能说……”


那日暮赶紧用手捂住了丈夫的嘴，这时候得罪长孙纯粹是在自讨苦吃，不过她的另外一支手却不断地在丈夫的胸口划着圆圈，一个蛋，两个蛋，三个蛋……


凿齿已经没有办法再称之为凿齿了，因为他的一对大牙齿已经被李二给拔下来，他打造了一万年想要锁住后羿的锁链如今缠绕在他的身上，现在路过芒砀山的西面，再也听不见他发出来的单调的打铁声音。


他看起来很是愤怒，非常的愤怒，李二不过哼了一声他就立刻蔫了，这个男人是如何的恐怖他是知道的，巨大的身体靠在山壁上，似乎已经听天由命了。


在山壁上靠了一会，这家伙眼睛里就开始出现光芒了，再也不肯离开那块山壁，看样子宁愿抱着那块山壁到天荒地老。


“尝到好处了？”


李二一脸的讥笑：“如果从今往后为朕所用，只要立下战功，就把你的牙齿还给你，凿齿一族就剩下你自己了，一旦死掉，九天十地将会把你凿齿一族除籍。三万六千灵族将再无凿齿一族的痕迹。”


云峥拿手按了一下凿齿岩石般坚硬的肌肤，回头对李二道：“陛下，凿齿一族不是出了名的记仇吗？后裔在泽国射杀了他，他都能记仇记上上万年，您如何还敢用它？”


李二低头看看自己已经好得七七八八的身体叹息道：“游魂关之战已经不能再拖延下去了，一旦地藏从无间地狱脱身，我们先前所做的努力就全部白费了，好在如今是末法时代地藏的实力大减，否则，一个无间地狱是关不住佛陀的。”


云峥奇怪的道：“既然佛陀能发光，就不妨让他出来就是，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找烛龙打架了。”


李二哈哈大笑道：“朕是何人，你以为朕也是阎罗王一般甘心做一介傀儡的家伙吗？朕的疆域，说了算的只有朕自己！”

烛龙的眼睛——光明殿


那罗陀比丘问一饿鬼：“闪闪金身，照遍四方，却为何事，长有猪嘴？”饿鬼答到：“信口雌黄，言行不一，就为此故，长有猪嘴。”


长孙对那日暮如是说……


“佛陀也会参加地狱里的战争？”


“不会，佛陀乃是洁净之身，不染尘垢，地狱污秽满地会损了修行，地藏当年发下无上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当时天地俱动，承认了他的誓言，所以如今依旧是大菩萨而非佛陀。地狱不空他离不开地狱。即便是陨落也离不开地狱，金乔觉那种化外化身能够勉强承载一些他的意志，寿数一到依旧难免参与轮回。”


李纲细心的给云烨普及一些关于地狱的知识。


那日暮小声道：“那罗陀比丘妾身以前见到过……”


“出言不逊已经被我吃掉了！”长孙再一次看了看那日暮抱着谷穗回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真的被吃掉了……”李纲端着一碗饭尽情的嗅着……脸上的神色难明。


见所有人不说话，云烨笑道：“其实没必要非要去找烛龙，如果能借助我掉下来的那个大洞把上面的光明引下来不就成了？


上面的世界如今物资极大丰富，修建这样的一个工程不成问题的。只要找个人上去说一声就成！”


李二似笑非笑的道：“你认为你掉下来的那个大洞还在？”


“不在吗？”


“朕曾经骑着应龙搜遍了地狱，想要找到一个新的出路，结果一无所获，罗陀比丘在地狱漫游数千年，还以为他知道出路，朕去问他，他竟然出言不逊说朕乃是魔王，于是就被皇后给吞噬了，搜遍他的识海也没有找到出路，他只知道地狱不在地下，不在空中，不在水里，不在火中，亦不在红莲中，他来地狱也是莫名其妙，之所以行脚数千年其实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回去……”


“这些年下来的幽魂您难道没有问过他们吗？”


李纲哈哈大笑道：“如何会不问，这些幽魂一入地狱就前世皆忘，除了按照本源的指引前来找我们这一桩好处之外，其余的什么好处都没有。


你莫要问我们为何还能保持前世记忆，那是因为我等不但保守香火，而且意念强大，自然有不死不灭之能，只是你的管家能保持一些记忆，实在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云烨回头看看胆战心惊转头就想跑的老钱，挥挥手对老钱吼道：“跑什么跑，没人打算把你扯开了研究，再去给我泡壶茶水过来。”


说话间大地开始颤抖，南边的天空猛然间变得殷红，桌子旁边的几个人谁都没有动弹，这样的情形在地狱中再普通不过了，不知道那里的火山又开始喷发了……


“这里的地热资源很丰富啊，如果能够利用起来，我们何必要去找烛龙来当这个苦工，我总认为用铁链子绑住烛龙，然后用铁棒把烛龙的眼皮撑起来有点不人道。”


李二一口喝干了茶水道：“没时间了，我们好好的休息一番就出发，幽魂关的战事也不适宜再拖下去了。”


云烨和李纲对视一眼，云烨喝干了杯中的茶水，带着躲在自己背后的那日暮就准备去休憩。


做起而行从来都是李二的特点，他从来不会问别人会不会跟他去，他只需要做出决定就好，云烨发现自己即便是活了好几百年，对李二盲从的习惯还是没有改掉。


“皇后娘娘是妖怪……”


“皇后娘娘吃活人……”


“皇后娘娘会下蛋……”


天知道那日暮为何会跟皇后较上劲了，不敢从嘴里说出来，只敢在丈夫胸口上写字骂人，吃了无数的苦头也没有改正的迹象。


云烨觉得自己需要睡一会……


被地动山摇惊醒，云烨习惯性的看看自己的沙漏，里面的细砂子依旧在缓缓地流淌，他对自己睡了几个时辰极为不满，准备再要睡一会的时候发现那日暮和老钱趴在床头看着自己。


“你们不睡觉看着我做什么，即便是你们不需要睡觉也要学会睡觉，睡了几个时辰就把人吵醒……”


“侯爷，沙漏老奴已经颠倒了一万次了……”


“是啊，夫君您已经睡了三十年……”


云烨从床上窜起来飞快的来到水坑边上，低头看的时候发现自己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时间在自己身上真的不起作用了？


云烨心中有一个从未向人诉说的秘密，上辈子的时候自己长到五十岁的时候，时光就像是停止了，眼看着辛月她们从花信妇人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妪，这种痛苦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


爱美如那日暮者在有一天发现自己站在夫君面前就像是站在儿子身边一样的时候，她就果断的选择了结束生命……


辛月临死前拉住云烨的手告诉了他这个秘密，还说自己因为脸皮厚舍不得离开云家才苟活了那么些年……


云家的女主人除了辛月之外都是自杀的……


云烨担忧的回头看着那日暮，却发现那日暮笑的很开心，指着自己娇艳的脸蛋笑着说：“这一回妾身总算是能陪伴您到天荒地老。”


三十年的时间李二身上的裂隙全部修补好了，全身黄灿灿的似乎比以前更加的威武了，长孙的眉心多了一道火焰纹，就像是前世大唐妇人在自己眉心贴的装饰一般。


李泰肥胖的身体没有任何的变化，却身手敏捷的跳上幽冥血河车，大喝一声就带着皇帝夫妇向极北之地进发。


那日暮跳上了凿齿的后背，身形高大的凿齿背上背着一间不大的房子，站在上面要云烨跟着跳上去旺财的大脑袋也从那日暮的身后钻出来一脸的坏笑。


“看好家，我办完事就回来。”云烨就像以前出征时候一样，随口吩咐老钱一声，就跳上了凿齿的后背。


鬼气森森的老钱恋恋不舍的送走了主人，就把一线天山谷口的两扇巨大的门给关上了，回头给埋无舌的土堆上浇点水就背着手飘回自己的房间，云府从今日起不见客。


幽冥血河车一日十万里，奔走时山摇地动，如同急火流星，凿齿乃是上古异种，肋下生风衔尾追击竟然不落下风，和幽冥血河车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平稳，现在云烨终于明白旺财会是一脸的坏笑了。


拿大蹄子指指前面的马车笑道：“那辆车我坐过，身子骨差一点的就会被颠散架子，无舌的骨头架子就散落过很多回。”


那日暮抱着旺财的大脑袋亲一下道：“旺财最聪明了，不过该你出牌了，刚才我出了一对二。”


旺财直接就翻脸了马嘴里喷着口水大怒：“明明该我出牌了……”


云烨笑着推开小房子的门站在凿齿的肩膀上，瞅着地平线上橘红色的光芒觉得世间美景不过如此。


地狱的景致是破败的，如果破败荒凉到极致，也会变成一种美，尖而高的山峰，崎岖不平的大地，深不见底的沟壑，奇形怪状的植物，以及在荒原上没有目的闲荡的僵尸，都是构成这幅美图的必要元素。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最后喷薄而出，妖艳的火花照亮了天空，一些长着肉翅的怪鸟成群结队的从远方飞来，没有怪叫，只是悄然的在空中飞行，就像是一片云。


一股黑烟从凿齿的耳朵里钻了出来，很快就变成了李纲的模样，看着云烨脸上的幸福笑容叹口气道：“你还真是随遇而安的好性子，能从这样的山形地貌中看到未来和幸福老夫真不知道如何解说你了。”


“按理说我也有资格自称一声老夫的，不过在你面前还是算了，你怎么从凿齿的耳朵里钻出来了？”云烨好奇的问道。


李纲拿手指敲敲凿齿的脑壳，发出空空空的声音，云烨的眼睛顿时就睁的老大。


“有什么好吃惊的，他本来就是一具傀儡，有脑子和没脑子有什么区别，老夫爱惜他这一副好躯壳，特意用秘法挖空了脑浆，用移神术将他的魂魄囚禁在这颗珠子里，无论老夫如何使唤它，再也没有后顾之忧，这才是稳妥之道。”


“这么说您如今住在他的脑袋里？”


“是啊，老夫是灵身不需要太大的地方，哪里正适合老夫居住。怎么？看不起老夫的手段？”


“没有，只是觉得您有点像日本人！”


“呵呵，虽然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听起来不像是好话，你黄粱一梦三十年，连陛下和皇后都在静等你醒来，果然有些门道，你身上的生气越发的浓重，再过几百年，你就和活人无异了。”


“我本就是活死人，活着，亦或是死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活的开心自在！


你们口口声声要寻找光明，却不知光明就在我们的心里，只要胸中有光明，何处会有黑暗？


黑暗同样来自我们的心里，如果心中充满了黑暗，即便是站在太阳神的神殿里，也会伸手不见五指的。”


李纲笑道：“谨受教！不过老夫并不准备将心头的执念打消，如果地狱不能由我们说了算，即便是永世沉沦又有何妨？”

烛龙的眼睛——力量的三部曲


一座大湖挡在前面，黑黝黝的湖面上没有任何的波纹，一座孤零零的尖塔突兀的从湖中间冒了出来，像一根针，或者还像是一柄长矛。


李泰的马车停在湖边，应龙和白鹤也从空中落下来，收敛起自己的翅膀，静静地候在一边，李二背着手站在这个黑水湖边上，温柔的看着远处的尖塔。


长孙那张如同瓷器一般光洁的面容倒映在湖面上，她坐在尖塔边的石头上，取出一柄骨头制作的梳子自顾自的梳头，神情恬静的就像是一个女神。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李二低声的唱歌，应龙和白鹤翩翩起舞，李泰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三两下就跳到凿齿的背上，见云烨正在和那日暮旺财一起玩牌，于是笑道：“四个人玩牌正好，旺财憨厚些，我们是一伙。”


旺财的大眼睛翻了一下，无奈的把屁股挪挪，给对面腾出点位置来，两只前蹄夹着一副牌不耐烦的对那日暮道：“该你出牌了。”


那日暮嘻嘻一笑，一巴掌打掉旺财蹄子上夹着的牌和自己的牌混在一起，云烨只好把自己的牌也交了过去。


旺财非常的愤怒，打了这么长时间的牌，他总算是有出现了一手好牌现在全被那日暮毁了。


那日暮在朝自己喷口水的旺财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是一匹马，人模狗样的坐在这里打牌，仗着自己的眼睛长在两边，偷看我和夫君的牌你还有理了……”


“我没有偷看……”


云烨见他们又吵起来了，知道一时半会的停不下来，就笑着对李泰说：“怎么，受不了你爹娘之间的恩爱？”


李泰摇摇头道：“母亲的灵身就是出自这片湖泊，这里也可以说是母亲的故乡，他们自然是感慨良多。”


云烨笑了一下感慨道：“他们两个人还真是天作之合，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你说说他们为什么会对权力看得如此之重？上一辈子他们两位的权势已经到了巅峰，如今来到地狱竟然也不打算放弃，这是为什么？难道说他们两位的血脉里流的不是血，而是权力的源泉？”


李泰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即便是现在我依旧很濡慕他们，听起来有点恶心，上下两辈子加起来好几百岁的人了，可是那种感觉真的是挥之不去的。”


云烨拥抱了一下李泰大笑道：“恭喜你，仁孝二字已经铭刻在灵魂中了，有了这点感念，我们即便是永坠九幽抬头也能看见红日。”


李泰笑了一下和云烨并排坐在凿齿的肩头，看着李二吹着骨笛踏着黑水衣袂飘飘的向长孙走去。


画面很美，一个是绝世佳人，一个是俊朗中年，在黑与灰的世界里构成世上最美的图画。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云烨不由得张口诵念这首李延年的名句，感慨至极。


“你这样赞颂我娘，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是应景而发，陛下和娘娘深情而缠绵，我觉得他们似乎是在回忆什么东西，而不是故意做给我们看的。


你看到凿齿脚下的彼岸花正在开了吗？


这种东西最喜欢吞噬生气，然后再放出幽冥气，将两种无形的物质通过自身给转化掉了，既然能把生气转化成幽冥气，为什么就不能倒过来把幽冥气转化成生气。


你搞了一辈子的科学，自从你的身体能力得到了极大地提升之后你好像就忘记了使用自己的脑子？


的确，你现在一只手就能抓起上万斤的巨石，一抬腿就能飞跃关山，可是你不要忘了，你现在的力量依旧是有限度的，拿得起上万斤的石头，你未必能搬起来百万斤重的东西，如今陆地上的那些凡人，搬运百万斤的东西已经没有多少难度了。


如果你没有挟泰山超北海的能力，就永远不要放弃自然科学，即便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我们所处的世界的原始基数格格不入，那也是我们没有找对大方向，只要找对了大方向，我相信会有一个巨大的突破口的。


我到现在还是固执的认为智慧的力量会超越肉体的力量，尤其当我们走进了一个死胡同的时候，就需要我们拥有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去破开桎楛。


还记得你当年将一块石头扔了出去，告诉我石头飞起来了的往事吗？现在，地上的世界中，到处飞的是铁疙瘩……”


“另辟蹊径啊！这个很难……”


李纲苍老的声音从凿齿的耳朵里传了出来。


“不算难，我们把改天换地当成了自己的目标，到如今成也功了一半，另辟蹊径不过是重头再来，没什么了不起的。”


李泰淡淡的回答。


“河曲智叟的话听起来是对的，愚公做的事看起来是错误的，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就是一个说，一个做而已，而负责去做事的，往往都会取得胜利……”（哇哇我竟然能说出这样有智慧的话，先佩服一下自己）


“挟泰山超北海的事情据说是黄巾力士干的事情，不过黄巾力士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果地狱里出现了那样的一个人，一拳一脚就足够将我们砸成肉酱。


白鹤童子说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什么黄巾力士，天庭的神将也不一定比地狱里的鬼神强过多少。


云烨你说决定胜负的不一定是力量，很有可能是智慧，老夫以为这是不正确的，如果力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就能左右局面。”


云烨笑着点头，谈论的这个问题纯粹是一个悖论，就像蛋生鸡还是鸡生蛋一样永远都不可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


他在看李二。


李二的脚下生出红莲来，每走一步就会步步生莲，他脚下的莲花不是娇弱的花朵，而是世间最炽烈的火焰，他在湖上行走，步伐如同舞步，火焰点燃了黑色的湖水，逐渐扩散开来，云烨不得不挡住自己的眼睛，免得被白色的火焰所伤。


一声凤呖从火焰中高亢的响起，紧接着是一声低沉的龙吟，一只五彩斑斓的凤凰在火焰上空振翅飞翔，一条金黄色的巨龙也从火焰中张牙舞爪的窜了出来，一龙一凤相互迎合，相互挑逗，就像是两个陷入迷情的男女。


“皇后娘娘是妖怪！”


“是凤凰！”


“是妖怪，不过好美啊，我为什么不会变身？旺财，你会不会变成一个养眼的美男子？”


旺财看看自己砂锅一样大小的两只蹄子，坚决的摇摇头……


无数人身鱼尾的美人儿从黑色的湖水里跳了起来，努力地摆动自己的尾巴想要触碰到空中的龙凤，虽然有的美人儿跳的很高，最后还是无奈的掉进了火海。


即便是掉进了火海，她们也努力地将自己的身子路出水面，一面接受烈火的炙烤，一面长大了嘴巴似乎在焦急的呼唤。


“龙凤和鸣是大吉祥！”


李纲从凿齿的耳朵里钻了出来，疯狂的大笑，而后一挥手，云烨等人的面前就像是悬挂了一匹黑色的幕布，死死地遮住了天空。


云烨看到湖泊上的火焰似乎正在向中间聚拢，最后形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而后炽热的岩浆就从水底冒了出来，旋转着，上升着，最后就行成了一条火龙扑向了天空。


这是违背经典物理理论的！


云烨发愁的抱着下巴大便一样的蹲在凿齿的肩膀上，保持同一形象的还有牙疼一样不断吸凉气的李泰。


云烨猛地站起来，焦急的对李纲和李泰道：“别的我不敢肯定，有一点非常的清楚。”


李泰奇怪的问道：“你弄明白了什么？”


云烨焦急的道：“能量聚集到极点之后会发生什么事？”


李泰愣了一下道：“当然是爆炸！你说这里会爆炸？”


李纲迅速的用触手指挥着凿齿转身就跑，李泰打了一个呼哨，那些早就焦躁不堪的幽冥马立刻就拖着幽冥血河车向后狂奔……


先是一道白光从后面追过来，云烨紧紧地闭上眼睛还不往用手挡住好奇的旺财，这种光芒是看不得的，那日暮把头埋在丈夫的怀里不敢抬起来。


声音响到了极处就听不见了，云烨只能看见前面的大地正在开裂，有地火从里面涌出来，身后还有一圈圈波纹状的热风正在追过来。


凿齿在狂奔，幽冥马在狂奔，红色的岩浆蛇一样的在地上漫延，李纲疯子一样的狂笑不止。


一对漂亮的男女手牵着手从白色的光团里走出来，看起来非常的幸福，宛如新婚的夫妻，挥一挥袖，风止，火熄，大地停止抖动……


“这就是力量！”李纲朝云烨嘶吼道。

烛龙的眼睛——信念的力量


“一百万斤的力气？”


李二说着话就从地上捡起一块已经冷却的铁块，随手一握，铁块就像泥巴一样的从指缝里挤出来。


他随手抛掉铁块笑道：“智慧固然重要，可是力量才是根本，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的阴谋诡计只是一个笑话。


只有弱者才会依靠智谋取胜，老虎扑捉牛羊的时候，或许会匿影潜行一阵子，这绝对不是什么智慧，它不过是想少费点力气。


最后张着嘴扑上来的时候它雄壮的身躯，锋利的牙齿，尖锐的爪子才是它的取胜之道，如果让牛羊潜伏下来去偷袭一下老虎，会有什么结果你明白。


知道不，小子，战争确定下来的边境才是最稳固的边境，道理从这里展开，力量确定的个人层次才是最坚实的身份层次。


从今往后你需要加强武力，不能再靠小聪明混日子了。”


李二说完话有和长孙腻在一起了，拿着一朵还没有盛开的彼岸花献给了长孙，那朵花足足有脸盆大小。


力量的提升是有代价的，长孙和李二的力量毫无疑问的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可是那片黑水湖却消失了，尖塔也消失了，哪里只剩下一个大坑。


乱石中间有时候能看到一些美人鱼的残破身体，有些尾巴居然还能动弹，在干涸的湖底拍的啪啪作响……


龙凤一类的东西是不在乎蝼蚁的生命的，事实上作为人也从来不会在意自己一脚下去会踩死多少蚂蚁，他们的眼睛盯在天上，盯着那些更加伟大的存在，或许那些被踩死的蚂蚁也在仰望那些高大的存在。


问题是不能推演的，只要开始推演，痛苦就会随之而来，知道的越多，一个人就会不快活……


这种问题当然不会出现在云烨这种活了几百年的老鬼身上，他早就看开了，也早就奋斗过了，甚至什么样的人生滋味也都品尝过了，在很长的时间里，他的权威一度胜过了皇帝。


云家在很久以前就是大唐不思进取的典范，这个坏习气来源于云家的祖宗云烨，李二的那一番话不论对云烨之外的任何人说都会起一些作用的，唯独对云家人说基本上是在对牛弹琴。


在云烨看来，有提升力量的功夫不如多打几把牌，很显然，那日暮和旺财也是这么看的，当李泰坐在凿齿肩头对着无边的幽冥气吐纳的时候，云峥一家三口正在玩跑的快。


旺财嘴里叼着一根青草，脖子上的鬃毛从他的蹄子中间抽出来几张牌摆在小桌子上吼吼笑道：“三到十的链子，我有四张九，这是天牌。吼吼吼……”


旺财喜欢喝水，刚才就喝了好多水，所以它张嘴的时候就会有白色的雾气喷出来，这些雾气最后凝结成薄薄的雪片子落在牌桌上。


云烨摊开手接了一些白色的雪片子，铜钱大小的雪片子依旧是云烨熟悉的六边形，落在桌面上不会化，落在那日暮的手上也不会化，唯有落在云烨手里的雪花迅速的变成了一滴水。


旺财和那日暮全神贯注的看着云烨手上的那一滴水，这让那日暮有些委屈，央求旺财再喷出一些水汽来，那些雪花落在手上依旧不会融化，完整的有些凄凉。


云烨握住那日暮玉石一样的手，不一会那日暮手上的雪花就融化了，高兴起来的那日暮伸出舌头要去舔舐那些水珠，又猛地想起来这些雪花是旺财的口水，急忙缩回舌头，呸呸的吐个不停。


云烨对那日暮总是多疼爱一些的，这个女人在自己头上长出第一根白发的时候，就好像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又回到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时期，喜欢穿彩衣，喜欢跳舞，喜欢唱歌……直到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才告诉云烨，她重新活了一遍……


云烨敞开自己的衣衫，将那日暮裹了进来，夫妻一体，自己有温度那就一起享用好了。


北方就代表着寒冷，不管是幽冥血河车还是凿齿，它们奔行的速度都很快，云烨手里的沙漏早就倒转过一百多遍了，大地上的景致似乎没有多少变化，除了越来越冷之外……


李二的意志不容更改，幽冥马依旧在笔直的向北方挺进，直到有一天，幽冥马的骨架子如同发脆的冰块一般断裂开来，他才停下脚步。


云烨探出手去，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手不断地在青白红润之间变幻，不大功夫，手的颜色就固定在红润的颜色上。指尖有那么一丝丝的疼痛，这是一种极为难得的体验，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那日暮自己很久都没有疼痛的感觉了。


踏出李二特意布置的屏障，云烨身上的衣衫在一瞬间就变成了粉末掉在地上，他只好尴尬的捂住要害部位，难堪的瞅着李二和长孙。


李二惊咦了一声，走近云烨的身边，在他的肩背上拿指头捅一下，似乎非常的好奇，最要命的是长孙也走过来，不住的拿指头捅他的胸腹，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神态。


李二夫妻过于变态，云烨转过脑袋打算找李泰要件衣服穿，却发现这家伙躲在李二布置的屏障里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


“躲什么躲，这么些年下来，你和本宫的亲儿子有什么区别，站着别动，让陛下好好试探一下你这具身体到底能够抗住多低的温度。”


长孙探出自己尖尖的指头，抵在云烨的心口，良久之后朝沉思的李二张嘴道：“心跳还在，我刚才动用了凤凰火，他的皮肉稍微受了点轻伤就恢复原状了，说话的功夫伤痕已经消失不见了。”


李二睁开眼睛笑道：“还真有肉身成圣的人物，朕总以为那种人物该是道德君子才对，没想到出现在了他的身上，小子，你在人间到底获得了多少人的爱戴？致使所有人都希望你寒暑不侵，永世长生？”


“先给我件衣服！”


李二弹弹手指，一道火网罩在云烨的身上，片刻之后，他的身上就多了一套他最喜欢的淡蓝色衣衫。里衣，外袍，裤子，鞋子一样不少。


云烨终于放心了，笑着道：“孩子们的启蒙功课第一篇就是恭祝老祖宗长生不老，万世长青，如松柏，如青山，如……”


李二淡淡的道：“这就是了，几万万人从小就念叨你长生不老，几百年下来，你不成圣人谁成圣人？是你吩咐的？”


云烨尴尬的笑道：“我下了三次严令，不准他们这么念叨，谁知被各地书院的山长给顶回来了，然后他们就念叨的更加恶心了。


反正我躲在竹林里什么都听不见，也就随他们去了，天知道他们会念叨好几百年，到现在好像都没有停止。”


李二摇摇头羡慕的道：“你是福泽深厚啊，这一点朕都无法和你相比，朕可以说开创了大唐盛世，你却让大唐盛世绵延了四百余年，这是你该有的福报，不过说真的，你刚才说的那些话真的很恶心。”


长孙笑道：“如今快到极北之地了，幽冥马已经彻底消亡了，凿齿似乎也快扛不住了，剩下的路恐怕需要我们自己走过去，妾身以为，就我们三个过去，青雀儿，李纲先生他们后退十万里，在哪里等待我们就好。”


李二道：“也好，我们步行去。”


长孙从羽衣上取下一只羽毛递给云烨，眼瞅着羽毛变成了一个包袱皮，云烨嘿嘿一笑就钻进李二特意布置的屏障，那日暮在包袱皮里装满了东西，李泰张了张嘴说不出话，云烨上前拥抱了他一下，又在那日暮的额头亲了一下，拍拍旺财的大脑袋，就扛上那日暮收拾的大包裹跳下凿齿的后背，挥挥手就跟在李二和长孙的身后大步流星的向北方走去。


烛龙的家在稷山，山海经上说的就是这样……


李二把云烨的沙漏给没收了，找不到烛龙的家，云烨总是在他眼前摆弄沙漏他看着厌烦，干脆就给变没了。


这样一来三个人走的昏天黑地……


“烛龙这家伙有一千里长，稷山听说也有好几万里大，这么大的东西没道理说不见就不见了，最奇怪的是这里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有那么大的一座山我们怎么找不到？”


“闭嘴！”李二闷哼一声。


“还有啊，这里比芒砀山亮的太多了，我总觉得有人在偷窥我们，说不定就是烛龙这家伙。”


“闭嘴！”长孙和李二一起喝道。


云烨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大声道：“我们不是拉磨的驴子，总是转圈子，这块石头我上回就在上面做了标记，现在标记还在，说明我们真的是在转圈子。”


李二瞅瞅周围的环境，一把将云烨拉起来，仔细的看看他刚才坐的石头，嘿嘿笑道：“有人在搬运我们放置的标记石头。”


长孙跟着大笑道：“果然如此，石头上那颗拇指大的白石头不见了，那上面留有陛下的印记，我们如今只要追索印记，就应该能找到烛龙，它逃不掉的。”

烛龙的眼睛——龙生九子


神是冷漠的，神也是高高在上的，他们看似拥有一切，却从来不曾真正拥有过任何东西，所以，在他们无尽的岁月里总是在思考得失，没有一刻停息过……他们有时候会羡慕渺小的人类，从而主动融入到人类的社会里，企图寻找一些天界没有的东西……不过，他们从来没有什么好下场，因为别的神会嫉妒……


魔是任性的，魔是没有情感的，唯一能打动他们的就是没有止境的力量获取……但是情感这东西就像瘟疫一样的会蔓延……所以魔也不例外……一旦被感情的瘟疫感染之后……魔就变成了天上地下最可笑的一个笑话……


云烨对自己现在这种活死人的状态非常的满意，不一定要去追求什么更高层的世界，只要活得舒坦，活的自在那里就是自己的极乐天。


因为满意自己的处境，所以他在看到流光溢彩的十大洞天，仙气缭绕的三十六个小洞天，以及翠嶂叠烟的七十二福地的时候，除了想去旅游一下之外，完全没有其它的想法，不像李二夫妇贪婪的几乎要流口水了……


“云烨，寿命长而有尽，肉身有而无涯。你非人，非鬼，非神，面对仰之弥高的神灵，触手可及的仙界，难道就生不出一点欲望吗？”


一个金冠的王站在半空，循循善诱的问云烨。


听到这种语气，云烨立刻就警惕起来，很早很早以前，想拖自己去做传销的朋友就是这幅语气，很早以前，长孙想要自己手里的财宝的时候也是这副语气，就在不久以前，那日暮想钻进自己怀里贴身享受温暖的时候更是这样的语气，更不要说旺财想要最后一束青草的时候，语气比金冠的王说的更加动听。


云烨身为一个聪明人，一个积年老鬼，很清楚只要有人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话，多半都想从他手里拿走点什么，上这样的当太多了，警惕这种本能已经和他的血脉联系在一起。


激灵灵打了一个冷颤，眼前的幻像顿时就烟消云散了，一个只有五六岁小孩子大小的家伙正在弹奏着一种古怪的琴，白色的音波就像渔网一样将自己和长孙，李二笼罩在里面，李二正在闭目沉思，一脸的痛苦像，长孙面目温柔，嘴里还轻轻地哼着儿歌……


云烨发现这家伙自己好像认识，以前自己没事干就会拉两下胡琴散心，如今看到胡琴脑袋上的家伙，多少有些激动，比量了一下身形的大小，然后他就勇猛的扑了上去……


龙性本淫，听说只要是生物他就不肯放过，和牛交时生麒麟、和猪交时生象。又有龙生九子，都不像龙的说法。


云烨面前不过是龙最无害的一个儿子——囚牛而已。


李二双目睁开，亮的如同两颗太阳，看的出来他非常的愤怒。手一张就把正在地上相互厮打的一大一小握在手心，云烨自然被扔了出去，然后他就看见蓝色的雷电在囚牛白嫩的身体上乱窜，那个长着龙头端着一对大鼻孔长着一个小孩身躯的家伙立刻就惨叫起来。


他叫唤的声音大极了，周围大大小小的石头在一瞬间就爆裂开来，黑灰色的石粉被长孙挥挥袖子就扇到了远处。长孙也非常的愤怒，一个不小心掉进了囚牛的陷阱里，让她思想起自己刚刚生下承乾的模样，这对她是一种极大地伤害。


“这是一只囚牛幼崽，心底无邪所以最能以五音魅惑人，如果是成年囚牛，反倒没有这样的能力。”


对于长孙苍白无力的解释，云烨聪明的选择了相信，并且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我说的是真的！成年囚牛陛下只要探出一根手指就能杀死！”只要看看云烨的眼睛，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干脆就补充了一句。


李二怒笑道：“怪不得我们找不到稷山的所在，有囚牛，必定就会有霸下，它驮着稷山到处走，我们如何能在广袤的极北之地找到他。


不过现在没关系了，有了囚牛，总会找到霸下的。”


快被李二电焦的囚牛立刻出声道：“我帮你们找稷山，不要杀我，我帮你们找。”


看着毫无气节的囚牛，云烨吧嗒一下嘴巴对李二道：“这家伙要是胡说八道害我们……”


囚牛立刻嚎叫起来伸出短短的小手捶着胸口道：“我一定帮你们找到稷山，找到霸下，你莫要害我！”


李二冷冷的看了一眼囚牛道：“它如果敢说假话，朕会抽出它的生魂放置在铁砧上每日敲打五百锤！”


垂头丧气的囚牛指指左前方，李二当先迈步转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小黑点，长孙牵着云烨的手飞了起来紧紧追随。


“娘娘，囚牛是个没有害处的小东西，如果您和陛下不太喜欢的话，等找到稷山之后您就把他送给我如何，我喜欢听它演奏的音乐。”


长孙笑道：“说起来囚牛还是你抓住的，如果喜欢送给你也无妨，只是你能降得住它吗？他的性子最是烂漫，也就是说最是调皮多变，如同曲调一样千变万化，你等着受罪吧。”


云烨笑道：“没有这样的心性，如何操控变化多端的音律，你和陛下故去百十年之后，咱们大唐出现了一位人物叫做李龟年。


作了一首《渭川曲》绝妙至极，我听他亲自演绎不下十次，可惜没几十年他就死了，《渭川曲》也就成了绝唱，那个人的性子就很古怪，看到竹林里的落叶都会潸然泪下，很敏感！”


一只三四米长，长着獠牙的旱龟扛着一座迷你的小山在平原上游荡，这就是云烨眼睛里的霸下和稷山……


云烨觉得自己用铁锹就能把这座山挖空，但是看到李二一脸凝重的样子，就知道事情绝对不简单。


“放下囚牛，然后滚！”


霸下果然霸道。


一条棍子出现在李二的手里，他单手执棍，巨大的棍子悄无声息的向霸下的脑袋砸下去，霸下并不躲避，只是瞅着棍子往下砸，云烨亲眼看见李二的棍子在逐渐变小，到了最后仿佛消失了一般。


他还看见霸下张嘴吐了一口气，面色凝重的长孙用羽翼护住云烨，闭上眼睛的云烨似乎感到天塌了……


一声熟悉的龙吟宛若平地惊雷，李二的声音如同惊雷一般从他的头顶滚过：“你这玷污了龙族血脉的杂种，在朕的面前还敢耀武扬威？给朕跪下！”


云烨听到长孙羽翼被外面的东西敲得砰砰砰作响，知道外面打的非常的激烈，为了自己小命着想，他不想探出头去看外面到底怎么样了。


突然觉得长孙羽翼下的空间有点挤，低头一看，发现焦黑的囚牛不知怎么的也挤进来了，从他遍体的凌伤能看出来外面的战斗时如何的激烈。


“霸下打不过黄金龙……”囚牛小心的对云烨道：“这是血脉的问题，黄金龙天生就能压制霸下，霸下很早以前就在和龙作战，想要洗涮自己血脉上的屈辱，可是每一次都被人家打败，这一次也不例外。”


云烨笑道：“我听说烛龙住在稷山上，他为什么不出来帮霸下？”


“烛龙睡着了，从地狱的天色变暗的那一天起，烛龙就闭上了眼睛，告诉我们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就会成为地狱最至高无上的存在。现在看来黄金龙不同意？”


囚牛很八卦的和云烨探讨起当下的局势来。


“烛龙注定要失败的，即便是他的身体很大，他还是会失败的，现在不光是黄金龙不喜欢他，护佑我们的这只五彩凤凰也不喜欢他。


烛龙如果不乖乖的睁开眼睛照亮地狱，黄金龙和五彩凤凰就会用铁链子捆住他，然后用铁棒撑起他的眼皮，他不当一个烛台都不成。”


闲着也是闲着，他准备蒸一锅米饭，天知道李二是什么心理，每次大战之后都会吃满满一锅饭，这点能量对他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可他就是喜欢，还非常的执着。


长孙的羽翼空间非常的奇妙，云烨想要火，一团火就凭空出现，云烨从包袱里取出一个不大的锅加米加水，开始蒸饭……


“这是水啊！”囚牛羡慕的看着云烨手里的水壶。对大米似乎并不感兴趣。


云烨大度的给囚牛倒了一杯水，囚牛端起杯子，嗅了一下，杯子里的水立刻就空了。


“很早以前这里有很多的水，虽然都是冰，只要用火融化，就能得到水，后来，烛龙说水不多了，不能再糟蹋了，所以他就把冰变成了雪，全部吸到肚子里去了，因为没有水，睚眦，嘲风，蒲牢，狻猊他们都离开了，我没有用处，所以没人带我走，只有霸下收留我，他必须帮着烛龙背着稷山行走，只有这样烛龙才会每隔一段时间喷出一些水汽……我们就靠这些水活着。”


云烨皱眉道：“神兽也会需要水？”


“龙，离不开水，虽然他可以很久不喝水，但是离不开水，我们是半龙，同样如此！”

烛龙的眼睛——能量守恒


李二在外面和霸下战斗的昏天黑地，云烨和囚牛在长孙的羽翼空间里也同样厮打的不可开交。


对于这个满嘴谎言的小家伙，云烨只想好好的代替他爹烛龙好好的教训一下。


把自己老爹形容成一个刻薄寡恩不管儿子死活的吝啬鬼也就罢了，还装模做样的浪费了自己很多的水。


李二吃米饭那是因为他需要一种心理安慰，长孙喜欢啄食大米那是因为她是凤凰，凤凰即便是神鸟她也是鸟，生活习惯是改不掉的，神话传说里凤凰喜欢吃竹实，也就是竹米，云烨已经在想办法把自己带来的竹子弄开花了，只要开花就能给长孙送一些竹米吃。


囚牛这个小混蛋本就是神兽，依靠天地元气生活，应龙和白鹤童子比他还要低等也从来没有要过水喝，这家伙装扮的可怜兮兮的一定有什么阴谋。


云烨现在一拳头能砸开石头，所以他一拳下去，瘦小的囚牛脑袋上就会出现一个大包，不过转瞬间就会消失，因此他打的很来劲。


长孙皱皱眉头，两个家伙在自己的翅膀底下闹得不像话，不过这时候她没心思理睬，反正囚牛就是一个窝囊废不担心他弄出什么花样来，她这时候帮着李二观察霸下背上的那座小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蓝色的光芒化作一个个实质性的光团漫天飞舞，李二化作的黄金龙在蓝色的光团里飞舞，四只恐怖的爪子不断地从霸下身上撕下大块的皮肉来，这一点囚牛没有说谎，半龙对上真龙确实没有多少占便宜的地方，李二拼着挨了两记光弹，欺进霸下的身边，一只锋利的前爪牢牢地扣在霸下的脑袋上，炸雷一样的声音在天地间响起：“投降，或者死！”


囚牛的小拳头奋力的向云烨身体上招呼，把云烨的身体敲得咚咚作响如同擂鼓一般，直到云烨一记重拳砸在他硕大的鼻孔上的时候，它竟然哇哇的大哭起来。


他的哭声很古怪，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好听韵律，如果非要云烨做一个形容和认定，他一定会肯定的认为这家伙是在唱歌！


“求求你，不要杀霸下，他是一个傻瓜，不会投降的，我说，我说，求你不要杀霸下！”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在为自己哭泣，而是担心李二杀掉霸下，这种明显带着艺术夸张的哭泣果然能够感染人，李二暴烈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说，再敢欺瞒，杀无赦！”


战斗结束了，长孙的羽翼也就消失了，云烨非常狗腿的将满满一锅热米饭举到半空，李二探过一只爪子抓了过去，连锅丢进自己的嘴里，然后就把锅吐了出来，金黄色的巨大身躯看起来真的如同黄金铸就的一般，不愧是龙中的霸王。


此时的霸下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凶恶，浑身破破烂烂的有好几处都是龙爪子抓出来的凄惨的伤口。


囚牛抱着霸下的大脑袋依旧用带着音律的语句劝说兀自蠕动身体的霸下劝他投降。


云烨没工夫理会囚牛说了些什么，满地都是霸下散落的肉块，云烨见他的本体是神龟，下意识的认为他的肉应该是难得的大补之物。必须全部收集起来，自己家里需要大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好东西就不该浪费掉。


所以他用李二刚刚吐出来的那口锅检视地上的肉块，长孙见他收拢了一大锅，眼看着就要装不下了，那个羽毛变化的包袱皮就自己飞了出来，很快就把所有的肉块都包裹在里面打成一个包裹丢在云烨的身边。


在囚牛不断地劝说下，霸下原本高昂的头终于低了下去，于此同时它的身体在不断地变大，相对的，他背上驮着的稷山也迅速的变成了一座绵延千万里的大山。


囚牛带着颤音道：“我们很久没有见过烛龙了……”


听了这句话，已经回归本体的李二和长孙对视一眼脸上的神色非常的难看，云烨也没有了刚才捡拾神龟肉时候的欢乐。


四处看看，李二和霸下战斗过的痕迹还在，地上布满了深不见底的大坑，霸下背上的山峰也有好几处折断了，这样激烈的战斗难道还不足以惊醒烛龙吗？


靠近山峰，人就越发的渺小，李二再一次化身黄金龙，巨大的身体盘绕在最高的一座山峰上，一声悠长的龙吟在群山间回荡，他这是在宣告主权，如果烛龙还在稷山，他无论如何都要出来应战的。


主峰下有一个巨大的山洞，漫山游走的黄金龙毫不犹豫的一头钻进了山洞，长孙也化身五彩凤凰，追随黄金龙进了山洞，只留下云烨一个人背着一个包袱站在高山的脚下一言不发。


“烛龙不见了，烛龙不见了，烛龙不见了……”


囚牛咏叹调一般的歌声让云烨烦躁不堪，瞅瞅不怀好意的霸下只好坐在地上等长孙夫妇出来。


等了很久，李二不见出来，长孙却飞了出来，两只爪子粗暴的抓住云烨的胳膊就把他也带进了山洞。


进了山洞才会发现这座山洞到底有多么的大，烛龙为了营造自己的洞府几乎掏空了稷山。


看到了一只巨蛇，或许是龙，有鳞甲，有爪子，但是铅灰色的身体上看不到半点生气，如同生铁铸就的一般。


巨蛇的身躯非常的长，按照长孙飞行的速度来计算，当云烨看到站在一个山峰一样巨大的头颅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足足飞行了好几千里。


李二背着手站在蛇头的前面，在他身体的上方有两个巨大的血洞。


如果说这具尸体是烛龙的话，那么他的眼睛已经不见了踪影……


“谁拿走了烛龙的眼睛？”云烨急忙问道。


李二举起一只手重重的劈在烛龙的脑袋上，似乎凭空响起了一声巨雷。一个痛苦的声音夹杂在巨雷声中云烨还是听得很清楚。


“一切罪孽归于我身……”


这声音就像是一个疲惫的旅人，就像一个渴求得到饶恕的罪人，在绝境来临之前发出的无望的绝唱。


“一切罪孽归于我身……”


第二声和第一声截然不同，充满了光明，充满了悲悯，充满了赎罪之后的解脱。


李二木然的说道：“这就是地藏自己去了无间地狱之后地狱依旧光明大作的原因。”


长孙叹息道：“这就是地藏给自己争取的时间，他想借用肉身在人间显圣，作一番旅行，建立自己的道场，支应地狱光芒的就是烛龙的眼睛，如果烛龙活着，他的眼睛自然会永远的发光，如今烛龙死了，他的眼睛也只能发光数百年，现在，烛龙的眼睛之光就要熄灭了。”


李二哈哈笑道：“从今往后，地狱里唯一能有光芒的恐怕只有你的小山谷了，我们好像只能躲在那里苟延残喘了。”


云烨笑道：“没有那么惨，我们的皮肉如今变得强大无比，按照物种进化的规律来看，没有光，我们的眼睛就会退化，然后说不定我们的身体就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来适应黑暗的地狱。


比如说蝙蝠的功能，比如说点灯鱼的功能，前者会发出一种声波来探测世界，从而使自己在黑夜中乱飞不至于碰到别的东西，后者脑袋上会长出一个发光体，自己为自己照明。


生命是伟大的，不管是地面上的那些有血有肉的生物，亦或是地狱里这些只有灵魂却没有肉体的鬼魂，都会逐渐适应自己将要面对的严苛的环境。”


李二笑道：“这需要漫长的时间。”


云烨笑道：“在地狱里最不值钱的就是时间，不过听您说烛龙已经死掉很久，很久了，那么我们就该去问一个小骗子，到底是谁告诉他烛龙睡觉前所说的那一番话。


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长孙叹息道：“烛龙死了，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云烨嘿嘿笑道：“其实是有的，囚牛自己并没有创造谎话的能力，我刚才才想通，他能说的话，必定是别人对他说过的，我很想知道欺骗囚牛的人到底是谁。


另外，我们至少需要得到烛龙的眼睛，我们需要研究一下烛龙的眼睛自行发光的原理是什么，如果雷电能让烛龙的眼睛发光，地狱里不缺少雷电，如果在火山上炙烤能让烛龙的眼睛发光，我们就把眼睛放在火上炙烤，如果烛龙的眼睛需要幽冥气才能发光，我们就给他供应幽冥气也就是了，很早以前大唐人就发现能量是不灭的。


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在转化或转移的过程中，能量的总量不变。


既然如此，我家里的玉牌能够如此，烛龙的眼睛估计也逃不脱这个规律，如果我们能够自己控制了光明，才算是真正的控制了地狱。”


云烨看着李二夫妇大笑道：“事情到了这一步，我总算感觉出一点趣味来了，我总是认为，改造自然，创造自然才是最有趣味的事情，只有自己倾注了心血的东西，才是真正我们想要的东西，如果只是简单地重复，生命该是多么没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