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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作者：飘阿兮
内容简介
 他们连续在三个婚礼上相遇，买醉时竟也邂逅，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孽缘？ 别睡了。在男人面前这样不设防，你不怕我把你怎样？ 程少臣，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 交往大半年，始终相敬如宾，平淡如止水。最后又是他沉不住气。 沈安若，像你这样的女子愿意跟我不清不白地在一起，到底是想求一个怎样的结果？总该有那么一丁点企图吧？ 当然有所图了。我图谋你长得帅身材好，养眼又修身。 嫁给一个完美男人，是爱情的终点吗？不，有时候，婚姻只是爱情的起点。 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有诚意、很正式地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先让我冷静一下。 喂！你不能等我把求婚仪式进行完再跑吗？ 请把余生交予我，我愿用一生做一场漫长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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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同床异梦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有人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与他人比较来证明幸福。而我认为，知足便是幸福。我很满足目前的状况，所以，我很幸福。
 
本月十三号，又逢周末，正是传说中的“黑色星期五”。贺秋雁为了纪念自己第二十七次相亲失败以及所持股票全部跌停板，约了沈安若一起看电影。
强档电影只有《无极》，网上纵然骂得厉害，购票者仍络绎不绝。
“我们也看这个吧，毕竟是几亿人民币砸出来的，越烂越值，这叫作奢侈的行为艺术，难得一见的。”沈安若温柔地建议。
“瞧你这扭曲的心态！”贺秋雁一边鄙视一边顺了她的心愿。
她们小学和中学同班，大学同校，毕业后又到同一座城市工作。因为这样难得的缘分，即便两人性格喜好差异甚大，仍然成了相当不错的朋友。
因为心理预期值足够低，电影散场后，她们俩都觉得那片子其实很好看。
“网评真是无良。科幻片、史诗片、战争片、宫廷片、爱情片、悬疑片、悲情片、传记片……对了，还有喜剧片，这样的多合一，多值回票价啊。”沈安若慢条斯理地给电影下评语。
“‘你毁了我做好人的机会’，哈哈哈。还有，‘我被你感动了’，哈哈哈哈哈！”贺秋雁笑得放肆，引路人侧目。
沈安若解下围巾围住她的嘴，一圈又一圈，成功地将同伴的聒噪声盖进了围巾里。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安若指指不远处的闪亮招牌。
“咳咳咳。”贺秋雁扒下安若的围巾，大口吸气，“这么晚了，我当然无所谓，可是你难道不需要早点回家？”
“我也无所谓的，走吧。”
贺秋雁顺势挽住安若的胳膊，一边拖着她走一边不忘揶揄：“你这已婚妇女当得够自在的，这么晚了都不用回去侍奉老公啊。我差点忘了，前天晚上找你出来，你说你在新区有点远。都怪我当时反应太慢，那么晚了你还在新区，难道是住在你婚前的房子里吗？不会吧，难道你们分居啦？这才结婚多久啊！”
看她交的什么损友，好心陪伴还要被挖苦。沈安若无奈地望了望天，可惜商业区的光污染严重，看不见半颗星星。
“嗯。”
尽管沈安若的回应轻不可闻，然而贺损友还是听见了，声讨如巨浪一般，一波波地扑面而来：“你有没有搞错啊，沈安若，这年头别说好男人了，就算是顺眼男人都很难找好吗？你老公毕竟远看人模人样近看也还算顺眼已经算可遇不可求了……沈安若啊，你家相公一年里是不是差不多一半时间都在外面？我有个常年驻外的又丑又穷的猪头男同事都可以在外面找个小的供着，而他的糟糠妻还在家里辛辛苦苦养着他的两老，育着他的孩子，何况你家那位像个贵公子啊，这年头正是抢手货呢……沈安若啊，别怪我没提醒你男人不能放养，会拈花惹草的呀……”
起初安若只是无声地笑。贺秋雁刀子嘴豆腐心，待人热情，引发她的聒噪一向是自己的乐趣之一。可是损友好像越说越离谱，有点听不下去了，安若只好举了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安静，“喂，淡定，淡定。程少臣出差了，所以我才临时住到了公司附近。”
“要死啊你！既然没分居，那你‘嗯’个什么劲？”贺秋雁语气虽凶，却着实大大地松了口气。
“我‘嗯’是因为新区真的有点远，晚上出行不便。”
沈安若答得坦然，气煞了贺秋雁。不过她气来得快消得也快，“老公不在家，你一个人住大房子很害怕吧？干脆住我那儿，你原来住的那地方乱糟糟的也不安全啊。”
“不用，程少臣明天就回来了。”安若答。
她们俩穿过娱乐城的停车场去等出租车。
“我因为有速度恐惧症才不能学车。你又因为什么不学开车？家里有两辆车出门还打车，是为了显示你很有钱吗？”
“我方向盲、仪表盲，还喜欢走神，就不危害公共安全了。”安若边说边定定地看着路边的某一点，看了片刻突然扯扯贺秋雁，指着另一个方向，“我们去那边。”
然而贺秋雁正巧也扫向了几米之外安若刚才的目光停留处，“喂，那辆车……”
“走啦。”
“后面那抱枕好眼熟。”
“别对人家的车指指点点，不礼貌的。”
“沈安若，你装聋作哑的功力越来越厉害了……”
沈安若对这位损友的穷追不舍十分无奈。不过，停在那里的的确是程少臣的车没有错。
本来黑夜里也不是很容易辨认。程少臣的车很低调，混在车堆里并不显眼，而且安若是车盲，只识车标不识车型，甚至一度背不全他的新车的车牌号。可是那两只抱枕她认识，前阵子她参加小区里的布艺手工课，仅有的成果便是那两只拼花布的懒猫抱枕，一直扔在他的车上没拿走，没想到他还摆在那里。因为是用花布剪碎了再拼贴的，图案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贺秋雁见过安若向她显摆的照片，所以也认得。
其实还有那车牌号，虽然暂时没背全，但是最后两位她记得。程少臣对“99”这个数字有一种近乎狂热的执着，两个手机号、车牌号、家里的固定电话，尾数都是99。
“嗯，你不是说他明天回来吗？”
“可能别人借他的车子开，还有可能他出差前就把车停在这儿了。”
“沈安若，你自欺欺人的功力也越来越厉害了……”
“快走啦。”
“傻子才会把车在这种地方一放好多天，你那好像有洁癖的老公才不会让别人碰属于他的东西。一定是他提前回来却没通知你，你就别不承认了。”
“贺秋雁，你对程少臣比我还上心呢，莫非你暗恋他很久了？”
“呸！你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少臣哪有当你是老婆，跟养二奶差不多。”
沈安若原本被贺秋雁戳穿而有一点点尴尬，这下忍不住笑了。
其实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奶的职责与待遇。
比如说，她一直不太清楚程少臣到底是做什么的以及赚多少钱。认识他时他似乎在外企工作，后来自己开公司。他不在她面前主动谈公事，她也就不问。
但是他清楚地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日、结婚日、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和礼物总是准时到达。每月定期打到安若账户上的生活费，是她月薪的两倍还不止，而她的月薪已经不算低。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很贵。前几天她发现账户里上个月竟多进了一笔钱，比那套沙发的价钱还要多很多，她啼笑皆非。安若一直怀着“努力与回报成正比”的人生信念，但是最近她的这个信念被颠覆了，因为当程少臣的老婆赚得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也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多，平常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无几，何况他吃得清淡又简单，很好应付。至于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多半在外面吃饭，吃遍了大饭店又去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后来安若打算与同事去重温美味，但是车子七转八拐彻底转了向，怎么也找不到，因此在同事间成就了她“路痴”的名声。
同事大姐们常说：“安若好福气，结婚快一年了，老公待她还像热恋时。”
也有言语刻薄的人说：“夫妻俩若是处得跟恋人一般，那就不是正经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多数人都是羡慕的，除了贺秋雁。虽然她也会时不时地夸赞一下程少臣的外表仪态，但总体而言，还是不待见他的。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到的。据我所知，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对了，江浩洋又调回来了。你还不知道吧？”
“哦，是吗？”
“你就这反应？还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了啊？沈安若你没心没肺的功力越来越厉害了……”
沈安若回到家已是夜里十一点。因为是周末，她回到东区属于她和程少臣两个人的家时，小区外的超市深夜还在经营，她买了大包小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过一次，只怕现在家里已经到处落了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她一个人，空荡荡的，安静得让人心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她要说点什么好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像妒妻查岗，定要遭到他的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简直自讨无趣，损人不利己。
安若整理了物品，拖了地板，然后开了电脑像往常一样到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里一个虚幻的网名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了一个树洞。她在电脑前耗到论坛每个帖子的最后发表人那里都飘着自己的网名，才终于肯正视这深夜里真正的一个人的孤单。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她才想起自己还没洗澡。
安若从浴室出来时，想起先前将手机忘在了客厅里。刚进客厅便闻到一缕淡淡的烟味，心脏骤然收缩，背后生起一股寒意。客厅漆黑一片，月光从没有拉严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沙发上坐着一个朦胧的人影。
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做出下一步的反应，就听到沙发那边传来一声轻咳。她顿时大大地松了口气，拖着几乎瘫软的四肢把全部的灯打开，室内顿时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的人可不正是程少臣，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着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安若受惊吓之后气结郁闷，努力抑住腾腾升起的火气，“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半睁开一只眼，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语气含含糊糊的好像在撒娇：“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才被你吓到。”
走近时她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醺然，分明是喝多了。
安若一向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某些男同事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做出一副可爱表情，是安若极少见到的完全不设防的一面，令她顿时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了一杯解酒茶。
再回到程少臣身边时，他正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安若坐到他身边，帮他解开领带，又替他松了衬衣的纽扣。当她专注于此时，他的手指抚上了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滑下，十分轻柔。安若呼吸滞了滞，却见程少臣目光迷离，似乎穿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解酒茶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固执地再次将手探进她的衣领。
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浴袍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她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话未说完已被程少臣整个人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觉到他的呼吸一下下掠过自己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一阵痒。
安若心想，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他再有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乖。安若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用温温的湿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又将手机替他取出来放到身边，以免他半夜醒来找不到。
安顿好这位大爷，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一会儿的呆，终于熄灯回房。她一向入眠很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居然很快就睡着了。
早晨，安若是被厨房里隐隐传来的乒乒乓乓声唤醒的。少臣大少爷不知何时已经起来了，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大方地抛给她一个微笑，语气却没有他的笑容那么迷人，“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得够可以了。快给我弄点吃的，我快饿死了。”
他穿一身浅灰格子的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抿唇露出一边脸颊上深深的酒窝，面容还带了几分稚气，仿佛突然年轻了几岁，像个在校的学生。安若回了回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他了，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她简单地做了汉堡包，面包夹了煎鸡蛋、火腿和生菜，涂上酱，先递过去一个，再做第二个，又煮了小米粥。
程少臣将他的早餐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观察了半天，似乎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我们身为中国人是不是应该吃中餐，这大清早吃什么汉堡？”
她难得把早餐做得这么仔细，而他一向不怎么挑剔的，所以眼下他分明是在找碴了，所以安若也没什么好气，“您爱吃就吃，不爱吃就放那儿吧。”
威胁是有用的，程少臣纵然不乐意，还是拿起汉堡仿佛跟它有仇一般用力咬下去，酱都挤了出来，流了一手。而他的另一只手拿着汤匙，安若只好自己抽了餐巾纸替他抹掉。他吃东西一贯是斯文的，这样狼狈的场面极少。她感到颇好笑，刚才的气也就消了。
程少臣又狠狠地咬了一口才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艰苦又无聊，不堪回首。咦，难道我以前没跟你说过吗？德国人完全没有美食观念，这玩意儿我一啃就是好几年，直到现在还一见就恶心。”
留学的事他自己以前真的没说过，他们俩都甚少提自己的事。安若倒是曾隐约听别人说起他出国念书，总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从没当回事。大概在她心中从来就没觉得这人是块会认真读书的料，不想原来人家真的是正经出去念书的，倒是冤枉他了。想到这儿，她把笑容稍稍收敛了些，再努力添上了一点点敬意。以前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敢情也是有典故的。
“外面的饭不好吃，你可以自己开伙的，免得留学生涯苦上加苦。”她诚恳地给了他迟来的建议。
“孟子曰，‘君子远庖厨’。”程少臣终于空出一只手，举到眼前反反正正地检查了一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所以，让我自己开伙，绝对不可以。”
孟子那句话好像是指不能随便杀生吧，被现代无耻男人们故意曲解了原意。安若把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也罢也罢，就让他当个文盲好了。
他们平时一起吃早餐的机会不多。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到了晚上却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问过几回，他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就不管他了。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他们俩之间的话题一直以来卡住了就接不上，只好自顾自地吃饭。程少臣几口吞掉汉堡，喝了几口小米粥后说：“偶尔吃一下好像还是可以的，再来一个。”
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把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吃掉了。
安若洗好了碗，听见程少臣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难道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都没听到脚步声，行动又这么快，像鬼一样。她在心里默默地骂了一句。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公司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她擦干手，边说边上楼换衣服。
“不用那么急，我送你。”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
“不用，如果赶不上班车我会打车去。”她边说边换好衣服，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
“走吧，我也想出去兜兜风。”他说。
一路也是无言，安若打开车内的音响，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大师潇洒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嘀嘀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听得人胸闷气短的。安若正想把声音调小，却听程少臣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打了半个学期的工，那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的事了，结果最后也没去成。”
“他好像第二年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听程少臣回忆往事是十分稀奇的体验，安若也忍不住参与一下讨论。
“当年并不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很难得到，但每天都怀着希望。”
“阁下竟然是哲理诗人，恕我眼拙，之前一直没发现。”安若说。
程少臣板着脸，“您每回非得扫兴泼冷水才成吗？就不能真诚地回应我一下？”
他板着脸时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地深，安若忍不住笑了，但她想了又想还是不知该如何正经地回应程少臣突如其来的文艺范儿，只好转移话题：“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酒驾入刑什么时候写进法律才好，把你们这种人都送去坐牢。”
“我没那么无畏，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助手去夜总会？你这老板也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的，程夫人，你为什么总要把每一件正常的事情都往奇怪的方向去想……你怎知我们昨天去的夜总会？”
聊天时真是不能随便卸下心防，这不，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安若不想就昨晚的情况多作解释或者听他解释，只想尽早结束这话题，便敷衍道：“我会卜算。”
“昨天看见我了？为什么不打招呼？”程少臣却不肯随便结束这个话题，继续追问。
安若无奈地作答：“看见你的车了，但是没想到你已经回来，所以昨晚吓了我一跳。”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所以没听见。看来是冤枉他了，可她也没质问他什么呀，幸好幸好。
“既然看见我的车了，难道不应该给我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吗？我都半个月没回家了。”程少臣说。瞬间将沈安若从准受害方变成施害方。
瞧，这就是程先生的本事，从来不轻易放过对手，一定要全盘获胜才成。“我们换个话题如何？”安若说，“比如，今天的天气看起来很不错啊。”她如愿地换来了程少臣的沉默。
这段车程挺长，而且本不该在周末的早晨拥堵的路，因为一起小车祸，还是塞车了。沉默了足够的时间后，程少臣又发话了：“前阵子你说去学车，驾照考出来了吧？”
“嗯。”其实是三个月前已经拿到了。
“挺厉害啊。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和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真不具备谦虚的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家里那辆车都不见你开，是不敢一个人上路，还是不喜欢旧车？”
“……”
“找个人陪你练一下？”
“不用。”
“那就去换一辆新车。你喜欢哪个牌子哪种车型？什么时候有时间去看一下？明天？”
安若突然就有点不耐烦了，“我们再换个话题怎么样，今天晚上到哪儿去吃饭？”
“刚才还好好的，这突然之间闹什么情绪啊？”程少臣顿时也觉得无趣了。
“早更。”沈安若还打算让他再无趣一点。
“什么？”程少臣听不懂这个时尚词汇。
“早、期、更、年、期。”安若老师尽职地解释。
“哦，那记得按时吃药啊。”少臣同学很关切地叮嘱。
总之，每次斗嘴基本上都是她输就是了。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安全带，半天没解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这样就生气了也真是小气，但是自己气量也不大，所以，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安全带终于解开了，她开了车门正要走，程少臣却打横伸手递过一个盒子挡在她面前，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以后还能不能好好地吵架了？安若瞅一眼盒上的标志，兴致缺乏地说了声谢谢。
“你就不能装得真诚一点吗？”
安若挤一个笑容给他，“下次干脆直接折了现金给我，你也省得麻烦，我也更高兴。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这个感谢是真心的。”
转身又要走，却听得程少臣在她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那副腔调十分可恶。
安若猛地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看着她，薄唇微抿，似笑非笑，一时搞不清他是在调戏她寻开心，还是气急反笑装淡定。她脑中快闪了一下刚刚过去的十几分钟，自觉理亏，转身看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探身上前在他脸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可以趁机弄脏他的脸。已经坐到办公桌前的安若坏心地想，心情又变好了。最近果然是喜怒无常，或许真的该吃药了。安若边想边打开盒子，经典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挺大，款式也十分适合她。
只是，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也没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就没有耳洞。

第二章 过客匆匆
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而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日日见那人来人往，看不清谁会陪你到最后。
 
沈安若非常讨厌星期一。她喜欢波澜不惊，讨厌意外，而星期一总是一周之内最容易有意外事件发生的日子。
那天一早就忙碌杂乱，有员工投诉电话，有其他部门的人到她这儿抱怨，还被钱副总一时兴起召去以询问项目进度为名教导了半小时。当她终于放松地深吸口气开始正常办公，打开邮箱便看到一堆贺信跳出，然后惊见公司的电子公告上竟有她原上司的调职通知以及她自己的升职通知，红艳艳的文头和落款，很是晃眼。
也不是完全没有准备，前阵子还被领导约谈过，但这事还是来得比预想得更快、更突然。
沈安若不是很有事业企图心的人，工作但求尽职，无过胜于有功，自知这种性子并不特别适合当管理者，还是先前的专业路线更适合她，这时被推选了出来，多半也是因为集团扩张太快，公司太缺人。
这么一番思索，比起升职本该有的喜悦和感激，她反而添了几丝苦恼。毕竟，虽然自己才官升一级，却是从专业级别转到行政级别，正式成为这集团里最年轻的中层和唯一的女中层了，免不了会招惹一些无端的是非和猜疑。
不过这种担忧也是转瞬即逝。她很随遇而安，无论新环境，还是新同事，她都能适应得很快。新的角色定位，也只需要给她一点点时间就好。
半个上午的时间，有人真心祝贺，有人强作欢颜，有人若无其事，也有上周挽着她的手一起走路的好姐妹此刻视她为空气。沈安若很无奈，幸好马上要开会了。
她一直有在会议前整理仪容的习惯，美好一点的形象更容易在会上说服那些男人们，毕竟公司所有的决策会议都是男性占主流。因为十二层盥洗室正在检修，安若去了十一层。女盥洗室外面是化妆间，相连的，完全不隔音。公司的办公环境蛮严肃，闲聊是被禁止的，所以这里就成了女员工们八卦的天堂，聊明星，聊电视剧，聊婆媳关系，五花八门。
安若进盥洗室时外面化妆间没有人，可等她准备出来时，却猛然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及，顿觉进退两难，想了想，悄然退回。
“沈安若啊，竟然是沈安若。你之前能想到是她吗？”
“蔡一祥这死胖子要气死了。资历比他浅，又是女的，就凭蔡胖子那心胸，肯定不会甘心的。哈哈，这下可有热闹看了。”
“啧啧，换我是蔡胖子我也不服。沈安若虽说没什么不好，但也没有多突出呀，凭什么跟她一起进公司的这么多人，就她一个人早早地上位了？我们公司不是一向论资排辈并且女性不优先的吗？”说这话的，其实是平素与她关系颇为不错的同事。
“你们都太天真了吧？当然是因为人家有后台！你们就没发现我们张总对她照顾得格外多一些？”
“哎呀妈啊，你的意思难道是说，她跟张总……”
“呸呸，我可没这么说，我是说她家一定是有背景的。那天我去张总办公室签字，门没关严，在门口听见张总讲电话，说什么‘您请放心，小沈在我们这儿表现是十分出色的’，语气那是相当恭敬。我们那霸气外露的张总只有对着上级大领导说话才会用这种语气的。”
“你们的消息都闭塞了。安凯集团，知道吗？她是安凯家的二少奶奶！”
“那又怎么了？安凯在相邻的勇江市，跟我们也没业务往来，犯不着给他们面子吧。”
“可是他们家有人在我们市委当领导。喏，最近刚刚调任到我们区的齐绍棠，就是安凯家的老姑爷，我们正洋可正好在他的管辖范围里。这个面子，我们家的领导当然要给啦。”
“嘁，官商勾结！”
“说到这儿，你们见过她老公吗？有一阵子经常接她下班，还下车给她开车门，长得很帅，举止也好。这程家二少可是个妙人，不回程家大本营去争权夺势反而在我们这城市自娱自乐就够奇怪了，又娶了个小家碧玉回家，存心给自己拆台。他大哥娶的可是他们市那谁谁的女儿啊。”
“所以，你们确定真的是她老公，而不是那个……包养关系什么的吗？门不当户不对的，想不通呀。”然后是一阵不怀好意的笑。
真是越发地听不下去了，偏偏又出不去。之前那个关系尚好的同事的声音又传了进来：“这个不要乱说，我参加过他们的回请婚宴。他们没在本地结婚，回来后只回请了很少的朋友和同事。”
安若稍感欣慰，毕竟是朋友，关键时还是会替她说话，却听得那朋友又说：“有钱人家的事，我们哪能搞得懂呢？总之，我那些嫁了有钱人家的同学和朋友，就没有几个过得如意的。按说她也是个聪明人，在这件事情上还真是想不开。”
“女人嘛，难免虚荣。”
“言情小说看多了呗。”
一堆人在那儿热心地替沈安若的“想不开”找答案。
沈安若真心后悔刚才没有第一时间出去，现在走也走不得，只盼外面的姐妹谈心会尽早散场。不承想自己已经具备了八卦娱民的明星身份，这感受，一言难尽。正暗自感慨着，手机猛地振动起来，她反应机敏地在半秒钟内按下了拒听键。
电话是部门的行政助理丛越越打来的。安若无声地给她发短信：“何事？”
“安若姐，今天新上任的区领导到各企业视察，听说五分钟内就要到我们公司了。事发突然，怎么安排？”
“事前没接到通知？”这个不正常，之前领导们走访企业，哪次不是提前一两天就把行程路线确认个仔细，日程安排都精确到十分钟以内，虽然从来没准过。
“说是不想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所以只是随便看看。”丛越越短信回道。
什么不干扰经营，其实就是想突击检查。可惜在工业区里各企业门禁森严，做不来微服私访这种事。
这事不能等，可是外面那几位姐姐妹妹好像还在……不管了，在这工作的地盘上，公事的重要性远大于私事。安若心一横，摆出淡定神色快步走出，外面一瞬间鸦雀无声。
她在镜子前稍一停顿，看了眼镜中自己的影像，似乎还可以，然后转身向姐妹八卦团微微一笑，随后快步走出，一路上感到芒刺在背，似乎做了件很不道德的事。
“我为什么要感到抱歉和不安？其实我才是受害人。”她一边安排着接待计划，一边这样安慰自己。
沈安若踩着高跟鞋陪领导赶到一楼大堂时，正赶上执行着“不扰民计划”低调出行的领导一行人的专车到达。的确很低调，因为只来了一辆车。
来访的人员陆续下车，多数是因业务关系常常打交道的熟面孔，她微笑着行礼。等到车里最大的领导下车时安若把行礼行得更深了些，心里暗笑，这就是“说曹操曹操到”的现实版本啊，大领导就是刚才八卦姐妹团们提到的，刚从市里调到本区上任的齐绍棠，程少臣的姑父。关系虽不远，但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也算不上亲近。
安若趁低头弯腰时重新调整了一下笑容，使它显得不那么僵硬，以继续迎接后面的人。按惯例领导一定不会坐在最后，后面多半还有人。只是，待她挂着自认为很迷人的微笑挺直腰身时，却看见那个最后下车的人居然也是熟人，曾经很熟很熟的老熟人。
哦，居然是江浩洋，这个就真的没想到了。
她刚才的笑容一定僵了零点几秒，不过，应该没人会发现。
上级走访的套路一般都不变，看现场，听汇报，鼓励指示一席话，齐书记也未能免俗。待全套流程结束后已是中午，主方努力挽留，宾方坚决拒绝，最后齐书记一锤定音做了个更加亲民的决定：来访一众人都留在他们公司的食堂里就餐，顺便进一步体察“民情”。
好在正洋主办公楼的一号食堂里单独隔了一处空间，专用作外来客人与外籍工程人员的就餐处，外面人来人往，这里却相对安静，每人面前是单独的套餐，菜品虽简单，形式倒隆重。
一桌人多数都知道安若与齐绍棠的渊源，席间说话看似随便，但卖面子的意味十分明显。公司的同事刚称：“安若是我们公司最优秀的员工。”客人那边就立即背书：“是啊，在我们眼里小沈就是正洋之光。”
张总经理一边笑着说：“你们夸大其词了。”一边和齐绍棠一起乐呵呵。毕竟被夸赞的是自己的下级和晚辈，好听的话人人都爱听。
满桌唯一没对安若进行评价的可能就是江浩洋了，但是有人立即意识到这一点，并不放过他。一位比他们年纪长许多的处长突然就说：“我没记错的话，江处长跟小沈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吧？小沈经常给我们处报材料，里面的个人信息全着呢。”
安若心跳稍快了一下，目光扫向江浩洋，希望能从他的眼神里解读出统一说辞，以免两人都尴尬。而在这之前，他们俩的目光根本没有交集。
江浩洋看了她一眼，放下筷子，微笑应答：“是啊，同院不同级，专业也不一样。”
“那你多半是不认识你的小师妹了？”
“怎么会不认识？沈师妹当年是系花级别的，全系男生都认识她。”
他的回答引来一片哄笑声，立即有人又说：“可小师妹看起来跟你生分着呢，江处。可能只是你记得人家，人家并不认识你。”大家又笑。
安若也展颜一笑，“江师兄当年是品学兼优、文武双全的校园风云人物，大名如雷贯耳，我当然也认得。”
安若一心盼着快点转移话题，可大家似乎对这个话题颇感兴趣，幸好客人们有中午不可随便饮酒的规定，否则一定要让他们互相敬酒了。酒虽免了，但有人打趣江浩洋要履行师兄职责给师妹夹菜。
安若闻言又看了江浩洋一眼。她本来就挑食，肠胃又弱，平时在食堂就餐都是自选菜品，不像今天直接上套餐，菜品里大半都是她不喜欢的，但守着领导、长辈和一众客人，不能表现得太娇气，也不能看起来太浪费，一直硬着头皮吃，吃得很不舒服，听到这番起哄，越发地胃痛起来。
江浩洋笑笑，指了指安若面前的红烧肉，“沈师妹这个菜一口都没吃，估计是不喜欢。我帮她吃了吧，免得浪费。”
这的确是她从来碰都不碰的东西，难得他还记得。安若从善如流地双手将盘子奉上，“谢谢师兄！”
大家又笑他们俩，连说“是你自己想吃吧”“师妹真贴心”，但谢天谢地这个话题到此总算结束了。
整个下午安若便一直胃痛，除了午饭吃得不消化，还有她的升职后遗症只用了半天就开始显现，原先不属于她的新工作压下来，她之前的工作却没人能马上接手，人事部给她提供的后备人选并不让人满意，而蔡一祥把自己的失意和不满表现得毫不掩饰，一会儿嫌弃丛越越打字的声音太大干扰他的思路，一会儿又嫌弃其他部门的人员讲电话的声音太响，并且在其他人照旧喊她“安若”“沈姐”“安若姐”时第一时间把称呼改成了“沈部长”。
“蔡哥，我们还是跟以前一样，称呼就不要改了。”
蔡一祥正色道：“沈部长，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尊卑有别，长幼有序，乱了成何体统！您也别惯着小孩子们没规没矩的，省得别人看咱部门的笑话。还有，以后啊，您喊我‘小蔡’就行了。”
他的声音那么大，整个办公大厅都听得到。安若也只能笑笑，由他去，顺便用眼神制止住几个年轻人正在猛翻的白眼。
傍晚，这个漫长的恼人的星期一终于结束了。程少臣来电说晚上有应酬，安若也索性在外面吃了饭，又逛街买了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回到家时屋内仍然黑着灯。程少臣向来回家比她晚，无论她加班、有应酬还是有交际，总之，十之八九都要比她晚回家就是了。
她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有几分怔忡。
其实她并不是很想念江浩洋，与他分手这件事，曾经惋惜过，但从未后悔。人总要向前走，不可自寻烦恼，这道理她一直都明白。只是，人并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往事时，那些止不住的怅然若失。
心里失落时，不免想起一些往事来。
初中时那个在她铅笔盒里放菜青虫，上课时用剪刀偷剪她头发的同桌坏小子，很多年后乘了十几小时的火车跑到她的大学校园对她说：“沈安若，我一直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
高中毕业时，有个男生送了她写满整整一本日记本的情书。然而在七年后的同学会上，他直到聚会结束都没记起她的名字，或是刻意为之也说不定。
大学一年级时她暗恋过一位师兄，天天在篮球场外看他打球的英姿，其实她连篮球规则都不懂；每天都要走过他偶尔会经过的那条小路，其实这要绕很远的路；去加入他任社长的社团，其实她对台球毫无兴致……
那时小心隐藏着小小情绪，在心中自悲自喜，其实只有一个单纯又傻气的念头——未来有一天若能重逢，一定要对他说：“曾经有一个人暗恋你……那个人就是我。”然后坦然一笑，将朦胧初恋真正地完美地结束。
其实去年她真的在一次培训课程上遇见了他，整整一天的时间，那么多打招呼的机会，却最终放弃，甚至故意躲避，不想被对方认出。原来一个人心中最美的暗恋也会被岁月磨蚀成污点，再不愿被提及。
当然还有江浩洋。曾经他们各自骑了一辆自行车去郊外野炊，整整骑了四个小时，灰头土脸迷了路，脸还被晒伤。她捂着脸不让他看她狼狈的样子，江浩洋一边扯下她的手一边笑，“反正你将来都是要嫁我的，多丑的样子我都能忍受。”而今天，他们最近时的距离不过二十厘米，却努力装作陌路相逢。
贺秋雁昨天在电话里感慨说：“人生如同乘车，我们就是那司机。途经每一个站点，有人下车，有人上车，开始陪伴你的人多半中途便离开，真正陪你到终点的总是少数，甚至，一个都没有。”
安若则觉得，人生其实更像一家旅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店主，天天见路人神色疲惫，来去匆匆，有人累了歇歇脚，有人饿了吃顿饭，偶有回头客重温故地，但没有人会久留，大家终究都要走。如此这般，周而复始，往复循环，人便渐渐地老了。总是不知道，今天谁要来，明天谁要走，最后留下的又是谁。

第三章 装模作样
如果我们没有忘记过去，从来都不是因为怀念别人，而是怀念过去岁月中的自己。
 
春节前的工作总是繁杂。沈安若平时积累的人缘还算好，虽然升职突然，却也没受到多少刻意刁难，除了蔡一祥。这男人也老大不小了，竟然还像小学生一样爱打小报告，起因是她替见习员工掩饰了一点小错误，以免影响这孩子的最终去留。她被领导说上几句倒也无妨，何苦让刚踏入社会没几天的小孩子这么深刻地感受到世间险恶。是谁说职场就是一个恩怨江湖，其实分明是一团面筋糨糊。本是一堆堆芝麻小事，偏偏有人添柴有人灌水，最终熬成芝麻糊。
沈安若抬头便可见蔡一祥肥肥的后脑勺，很想把文件夹摔过去，但当他满脸谦逊地说“沈部长，有问题需要请教”时，仍脸上含笑柔声回答：“蔡哥，你还是喊我安若就好。”
最后当然不了了之，唯一的结果就是把她恶心了一把。安若的直属上司张效礼对她说：“安若啊，觉得别人做得不妥之前，你得先反思一下自己。其一，你替下属掩盖错误是不是对公司不负责任？其二，既然存了心要替下属掩盖，为什么不处理得更周全一些，免得节外生枝？”
安若觉得这番话颇受益，完胜数小时的培训课程。说起来倒要感谢蔡一祥给她上了这一课，这么一想，顿时觉得他顺眼多了。
程少臣近日应酬也多，除周末之外的晚上，几乎都没回家吃饭，但回家的时间却提早了不少，不像以前动辄便是后半夜。
有一回安若做了一下总结，发现两人的电话十之八九都是关于吃饭。
比如：“今晚不回家吃饭。”
或者：“今晚吃什么？”
或者：“今晚到××饭店吃饭，×点到。”
又或者：“晚上出来吃，下班后我去接你。”
真是一对货真价实的饮食男女。
农历小年，恰逢周日。安若请了钟点工帮忙清理卫生，待钟点工走后，又自己动手收拾各处小角落，这一忙就是大半日。
难得程少臣一天都在家，虽然一直待在书房里几乎不出来。整理到他的房间时，他竟然没走掉，还帮她把桌上物品一一挪开，甚至帮她擦了最高处的架子。他平素是倒了油瓶都不扶的人，典型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突然肯主动干活，实在是奇怪。
他们俩同时在家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偶尔有之，也是各自待在不同的屋内，话都很少说。
但程少臣突然有兴致时，也会做些奇怪的事。
比如说，沈安若总湿着头发躺下就睡，大多数时间他都不管，但有那么两三回，他会以湿着发睡觉会头痛为由找来吹风机帮她弄干。
有时会在她扔了满床衣服也想不出该怎样搭配去代表公司参加晚宴时，热心地替她出出主意，甚至顺便帮她挑选口红颜色，硬逼着她把原来已经涂好的擦掉。
偶尔也会在吃完饭后，主动地帮忙洗碗，擦桌子。至于次数嘛，屈指可数。
昨晚更奇怪。沈安若也有轻度洁癖，虽然做饭时总嫌剥蒜麻烦，却又不肯买超市里已经剥好的，所以都是一次性把一头蒜全剥净了放进储物瓶。昨天晚上她像往常一样一边看着一部电影一边剥蒜，剥到一半时，一直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散着步的程少臣竟坐到她身边，帮忙把剩下的蒜一瓣瓣全部剥完了，并且，无论速度还是质量都更胜她一筹。
沈安若只能归结为他心血来潮，觉得好玩。
临近傍晚，安若还专心地在厨房擦一套很贵的水晶玻璃酒具，突然听到程少臣在背后说：“晚上到姑姑家吃饭。”那声音突然冒出来，吓了她一跳，险些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
程少臣常常这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她背后，吓得她心跳失常，胸口疼。安若为此抗议了多次，但程少臣乐此不疲，还质疑她心脏有问题，让她尽早去看胸外科。
程少臣的这位姑姑是他在云楼市唯一的血亲，逢年过节他们俩都会去例行拜访一下。从家里出发，近一小时的车程。
傍晚，天空阴霾，云层极低。开到半路时稀稀落落地下起了小雪，落地即化。天黑前，两人终于到达了。
程爱华女士长相端庄，气质很好，程少臣的眉眼有几分似她。但是每当她一开口便气势惊人，给人的第一眼优雅印象顿时烟消云散。
电梯门一开，程姑姑已在门口等候，先是将安若一把拥入怀中，“安若，怎么还是这么瘦？”又摸了一下她的肚子，“怎样，近来有情况吗？”顾不上看安若羞窘的反应，她又转身搂住程少臣，揪着他的耳朵拍着他的背，“少臣，你这个臭孩子，多久没来看姑姑了？”
两人好不容易摆脱姑姑的蹂躏进到客厅，安若便看到上周才见的齐绍棠投给她不同于工作场合的更加慈爱的笑。
晚餐在家吃，厨房里有人在忙碌，安若有心帮忙但插不上手，只好回到客厅陪姑父聊天。闲不住的程姑姑则厨房、客厅两边转，每回一次客厅便发言几句：“少臣，你都多久没回家了？是想气死你爸吗？”
一会儿又回来，“安若，你不能再瘦了。如果工作累就不要做了，赚钱的事让男人来。”
一会又问：“少臣，你公司运作得如何？年轻人有志气当然好，可是家里也需要你的帮忙呀！你爸年纪大了，你大哥管理公司不是长项。”
齐绍棠直赶她，“快去厨房做你的监督工作，让他们做得清淡点。”等爱华姑姑奉命走开，他摇头又叹气，“你姑姑这辈子就这脾气，改不了。小敏也像她妈妈，没半点文静气质。”话虽这么讲，但眼睛里分明全是溺爱的笑意。
安若其实很喜欢这位姑姑。她见过的程家多数人都是一副端着的姿态，不爱笑也不会闹，和他们一比，程姑姑就像个异族人，反而让人松口气。而且，他们老夫老妻的相处也令她十分羡慕。
门铃又响起，齐绍棠刚说一句“应该是小敏他们回来了”，程爱华已经一路小跑亲自去开门了。
程少臣问：“今天还有客人？”
“算不得外人，是小敏的朋友。安若也认识的。”
沈安若心里一沉，只希望自己的预感不要那么灵验才好，但这个念头才刚从脑中滑过，就听见齐敏之脆生生的声音传来：“爸，妈，我们回来了。哥，嫂子，好久不见。”
沈安若起身回应，只见齐敏之如芭比娃娃一般亭亭玉立地站在客厅门口，而站在她旁边的那名斯文儒雅的男子，果然是江浩洋。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一桌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只是大家吃得都不多。齐绍棠出于身体原因吃得小心，沈安若因为最近频频犯胃病也放了筷子，那一对可爱母女则只顾说话忘了吃。一桌人里只有程少臣与江浩洋两人吃得斯文优雅又专心致志。
沈安若坐在程少臣旁边，江浩洋的斜对面，稍一抬头便看得到他，躲都躲不开。恰好江浩洋也抬头，视线对个正着。他面容平静，一个无奈又无辜的笑从他脸上一闪而过，以至于安若疑心那是自己的错觉，她面无表情地再度低下头。江浩洋倒是泰然自若，不时与身边的齐敏之说笑几句。安若只能自认修为到底不够。这种场合很需要演技的，表情管理、语气控制都挺重要。早知有今天，学生时代就该去报名戏剧社。
亏得齐敏之与她的母亲一样健谈，笑声如银铃，妙语如珠，从小学时代跟男同学打架一直讲到在法国留学时的街头艳遇，转移了大家很多的注意力。她把自己讲得毫无形象，以至于她的父母连连叹气，连听得最津津有味的程爱华都忍不住开腔：“你这丫头一点也不矜持，小心将来没人娶。看看你安若嫂子，人家只不过大你几岁，怎么就这么沉静？”
“嫂子若不是独一无二的，少臣哥怎会心甘情愿跌进婚姻的坟墓？”齐敏之朝程少臣挤眉弄眼，“至于我未来的老公，放心吧，如果他不来追我，我就去追他。”
大家一阵笑，齐敏之又说：“江浩洋，给我包个菜卷吧，你包得比我好。”
齐绍棠大笑，“浩洋，我这闺女从小被她妈惯坏了，你可别惯她。”
程爱华使劲瞪他一眼，却把话题又转向了安若，“安若，你今天都没怎么吃。少臣呀，多照顾着她点。是不是菜不合胃口？”
“没有，姑妈。菜很好吃，只是最近我胃不太好。”
“胃不好……啊，是不是……啊？”程爱华面露喜色。
唉，又来了。这位姑姑什么都好，就是太热情了。为了回应姑姑的关怀，安若只好往嘴里夹菜，又听得对面的齐敏之说：“江浩洋，我想起来了，嫂子是你的学妹呀，你们以前应该认识吧？”
安若刚往嘴里塞了一大口菜，没留心里面有辣椒丝，顿时感到一团火进了喉咙，掩嘴侧身咳嗽起来。
程少臣一边轻拍她的背，一边端了汤凑到她嘴边，柔声说：“看看你，怎么不小心点？想吃什么？我帮你夹。”声音很轻，但恰好能让满桌人听见。这般装模作样地体贴，只令沈安若头更大。
齐敏之在对面放肆地大笑，“啊，少臣二哥哥简直是妻奴啊。你也有今天！可是怎么连嫂子爱吃什么你都不知道？你这丈夫做得还是不够称职啊。”
程少臣不理会她的挖苦，一味努力地给安若夹菜，一会儿工夫便把她盘子里的菜与肉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程少臣与江浩洋都以开车为由拒绝喝酒，两位长辈也没喝多少。国人的饭桌上若是少了酒，就总觉得少了很多的味道，尤其是齐敏之，坚持认为这顿饭吃得太不完整，竟在饭后提了一瓶号称她独家珍藏的法国葡萄酒，招呼他们几个小辈一起玩猜牌喝酒游戏。
她笑容明媚，让人觉得如果拒绝了她，就好像在欺负她。两位长辈立即给他们让了场地，而那两个男人也没第一时间反对，就这么一个不留神，他们四个人居然就围了一圈坐到客厅成了牌友。
安若夫妻一组，另两人一组，规则就是哪组输了哪组就罚酒。四个人里有两个男人都不喝酒，每组当然只能由女士代表认罚，也算是这小年夜里的奇观了。
不知道是运气不好还是配合不佳，安若夫妻组频频地输，那已经下了大半瓶的红酒，竟多数是被安若喝掉的。她虽然不怎么喜欢酒这种东西，但用来掩饰尴尬和提升勇气倒是刚刚好，所以喝得也算畅快。
“嘿，二哥哥，刚刚才夸你老公做得好，转眼就原形毕露。作为一名优秀老公，哪有让老婆代喝酒的道理？你也快来喝，过会儿让人送你们回去。”
程少臣悠悠地伸出一根手指，“第一，我家夫人能力强，酒量好；第二，我得时刻保持清醒才能更好地照顾她。”这番无耻言论一出，齐敏之立即做呕吐状，连江浩洋都笑了。
又玩了一圈，这次是齐敏之他们输了。待他们认了罚，江浩洋指指手表对敏之说：“今晚我还得回单位处理点事情，改日再玩怎么样？”
安若立即表示赞成，起身时倒是一个没站稳歪了一下，被程少臣及时地抱住了。其实就算他不扶她也不会摔倒，顶多姿势不好看，但他动作这么夸张，倒像是她真的喝醉了一样。果然听他顺势说：“安若好像喝得有点多，你们看她都站不稳了。一起走吧。”安若心头一时冷热交替，不知该谢他还是该骂他。
在他们准备向长辈辞别之前，齐敏之声称有礼物要送安若，拉了她到楼上房间。如此一来客厅里只留了程少臣和江浩洋那两人，安若上楼拐弯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本以为他们会趁机坐得远一些，却见他们俩宛如多年老友，程少臣递了烟给江浩洋，而江浩洋取出打火机先给程少臣点上。男人跟女人的确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他们回家时，雪下得大了。先前的雪边下边化，现在已经上了冻，路面铺了一层薄薄的冰。窗外飘雪，车内寂静，玻璃窗蒙了一层水汽，车子开得颇慢。
沈安若百无聊赖地用手指在玻璃上画图。先印下一个侧拳印，再按上五个小圆点，就成了一只小脚丫的形状，画了五六个，布满整面侧车窗。眼角余光里程少臣似乎正歪头研究她画的是什么，她用手掌快速地将玻璃抹成大花脸。这个行为成功地让他把脸又别了回去，即使玻璃冰冷，冻僵了她的手，也觉得十分快意以及真是好无聊啊。突然想起，这在雾玻璃上画小脚丫似乎是从江浩洋那儿学来的。
想起这个名字，就忆起了这一整个晚上装模作样的辛苦，心里突然就犯堵，头也有点犯晕了。车内空调开得很热，安若全身冒汗，酒意上涌，索性打开车窗。冷风立即卷着雪片钻进车内。
“关上窗，你是故意想把我冻感冒吧。”一直没说话的程少臣突然开口了，他上车后就脱了外套，里面衣衫单薄，看起来的确很冷，“还有，别把胳膊放到车窗上。”
“今天喝得多了，头痛。”沈安若没理会他的要求，而是把他挂在座椅上的外套扯下来给他重新披上。在等红灯的时候，程少臣把她的胳膊从窗边拉开，关上车窗，又把身上的外套扯下来丢到了后座上。
连这种小事他都不肯输。安若瞪了他一眼后，又重新把车窗开了个小缝，“我头痛，想吹风。你若嫌冷就穿上衣服。”
“你确定你的头痛、不舒服与喝酒有关？”程少臣微微斜眼看着她，很悠闲地笑了。他的笑容总是有些高深莫测，有时候他明明在笑，却眼神冷淡；有时他板着脸看似严肃，眼睛里却全是戏谑；他微笑或者抿唇时会露出右边脸的酒窝，笑意加深或者唇线紧抿时酒窝会更深，那个小洞洞很能隐藏情绪，迷惑人心，所以判断他是真笑还是假笑，其实是个费神的活。比如现在，他的酒窝就深深地忽闪着，安若用眼睛余光都看得到，碍眼得很，只想用手指狠狠戳上去。
“别阴阳怪气的，我都要错意地以为你在吃醋了。”头痛已经够难受了，懒得跟他捉迷藏。可这话一出口安若还是后悔了，因为，自取其辱那简直是一定的。
“阴阳怪气，有吗？还有，谁吃谁的醋呢？应该是某些人吃我的醋才对。”程少臣连语气里都带了笑意。
“你少来了，人家感情、事业两得意，有必要吃你的醋吗？”打住打住，别跟他斗嘴了，反正斗不过。安若心里这么想着，却没管住嘴。酒真心不是好东西。
“吃醋的既然非我又非他，难道是程夫人你吗？”程少臣笑出声来，似乎十分愉悦。
沈安若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又中计入坑，而且这坑还是她自己挖的。她索性扭过头不理他，任他说什么都不再回应。因为这样一直侧着头，正好见到了路边属于自家公司的一块广告牌似乎出了点问题。
“停车，停一下车。”安若喊。
“你至于吗？这么几句话就要翻脸。”程少臣非但没停车，反而踩了一脚油门提速行驶。
“谁跟你翻脸了？我要下去看看那块广告牌。”
因为已经开出够远，只能在下个路口拐弯。因为天黑才开始下雪，路政尚未来得及处理路面的冰雪，转过180度的大弯时，轮胎险险地打了个滑。
她刚才没看错，公司花了大价钱的广告牌，才装上不足两周就坏了。安若当场就给广告商打了电话，又拍了照片传过去，限时让他们修好。她下车查看的那会儿正是雪最大的时候，又忘了戴帽子，身上落满了雪，上车后头发都湿了。
“不知该感动还是该嫉妒，我怎么就没遇上这么敬业的员工？”
“少挖苦人，拿人薪水替人做事而已。”安若抽了面纸擦头发。这么一折腾，头痛的症状倒是轻了。
“我也愿意付你工资，但是好像也没赢得你多少重视啊。”他幽怨的语气可以去当演员了。安若虽然没看他，但也知道他一定是在笑。
不知该怎么应答就干脆不说话，这是安若对付程少臣最有效的方法，她再度把头扭向窗外。沉寂，又是沉寂。
“刚刚听姑姑说你升了职，恭喜。”程少臣再度打破沉寂，“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不跟我说一声，也好帮你庆贺一下？”
“跟程总您的大事业比起来，不值一提，有什么好庆贺的？”
静默了片刻，程少臣又问：“我出差时你都是回原来的地方住？那里现在是不是不太安全？前阵子听说出过事。”
安若婚前所住的小区离公司很近，那里住着不少单身的群租人员，因为制造业公司居多，所以倒班工作制的人也多，直到深夜小区里也不乏行人，秩序上感觉就有点乱。但其实还好，比起现在那个地段优越的家，她更习惯那里。
“你消息很灵通啊。”安若挖苦他。
“不如你灵通。我偶尔去趟夜总会都能被你第一时间发现。”
安若沉默无应答。
“给你在你公司附近换套房子吧，新小区管理更好一些。你喜欢高层还是多层？离海近一点？”程少臣问。
“你想收买我啊？”
“哎呀，被你看出来了。”
“我不卖！”安若没好气。
“我用得着买吗？你本来就是我的了。”程少臣语气也不太好，“喂，我说，为什么每次跟你友善地讨论问题，你都非要泼冷水不可？”
安若张了张嘴，正想说句什么，程少臣做了个制止的手势，闲闲地说：“算了，就当我没说。”
本来五十分钟的路程竟然开了近一个半小时。因为最后那场交谈不欢而散，他们就一直保持沉默到最后。安若在车上昏昏欲睡，还好，终于到家了。
电梯里，她盯着液晶数字逐个地向上跳，程少臣突然出声：“我事前确实不知道。”
正专心看数字的安若被突然的声音吓一跳，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他是说江浩洋出现在他姑姑家那事。安若没想到他会解释，心下释然了几分，应了一声：“哦。”
进屋后跟往常一样继续各做各的。安若去厨房喝了杯酸奶，打算给书房里的程少臣也送去一杯，本以为他在办公或者看书，去了却见他正在用电脑看《猫和老鼠》。安若十分无语。
她洗过澡早早躺上床，红酒的后劲慢慢涌上。其实今天喝得不算多，但是状态不佳，喝的时候虽然没什么，现在却觉得床仿佛在原地慢慢旋转。
安若睡得不安稳，一会儿梦见求学时代终于盼到放假回家，在候车大厅里苦候几小时正轮到她要上车时，火车却启动了，分明开得很慢，可她就是追不上，向列车员求援却喊不出声，而路人们的视线穿过她，仿佛她是隐形人；一会儿又回到考场，卷子发下来，每一道题都不会做，急得想哭；恍惚又回到更小的时候，躺在游泳圈上浮在海面看着蓝天，游泳圈漂漂荡荡如儿时摇篮，突然忘记身在何处，一翻身便落入海中，无边的黑暗袭来，水从鼻子、耳朵里灌入，巨大的水压让人喘不过气。然后她突然就惊醒了，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
安若起身摸黑找水喝。屋内完全没有光线，十分安静，连钟声都没有。摸到手机看了一眼，快一点了，想来程少臣今晚不会回卧室了。他们俩的作息时间不太一样，为了不影响另一人，彼此约定若是过了一点还不睡，就去自己的书房或者客房睡，免得吵醒已经睡着的人。程少臣经常下半夜回家，沈安若也常常加班、上网或者看影片熬到半夜。说起来，两人有一半时间都各睡各的。
再次躺下就不那么容易入睡了，明明大脑十分疲累，闭上眼却好似能够看到无数绵羊在奔跑。安若数着绵羊自我催眠，蒙眬间，有人拉开被子，在她身侧躺下。她侧身向外，没有动。
过了半晌，程少臣从背后拥住沈安若，将她扣在自己怀中，手指隔着薄薄的睡衣，轻轻抚弄着她的胸口，沿着柔软的曲线游移，下巴也靠上她的肩，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颈窝里。安若仍然斜卧着装睡。
身后不再有动静，程少臣的呼吸频率也渐轻渐稳。安若侧卧许久，胳膊有些麻，她轻轻翻身，生怕惊醒了他，不想刚转身便有两片灼热的唇贴了上来。
程少臣轻轻一翻身便将她压到身下，他的吮吸渐渐用力，一路贴着她的耳垂、脖子、锁骨、胸口直至小腹，她那层薄薄的睡衣也在纠缠时褪至腰间。当他轻轻啃噬她时，安若感觉到一股细弱的电流击中了自己，她轻喘一声，张开双臂环抱住程少臣的肩膀，将手指深深插进他微湿的头发里。

第四章 前尘往事
世间哪来的这等好事，要爱，又要自尊，要关怀，又要自由，全部好处都占尽。我们总是只能选择有限的几样，要拿得起，放得下，万万不可犯傻。
 
在很多人的眼里，沈安若的人生很如意：家境小康，品貌俱佳，学业、事业皆一路顺畅，更何况她还嫁得相当不错。这最后的一点，如今常常成为大家评判一个女人生命质量的重要指标，虽然这个评判标准非常的可笑。
安若则觉得自己的人生很无聊。从小学、中学、大学直到参加工作，她的履历表里的师长或领导鉴定一栏里，评语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严谨认真，勤学上进，冷静沉稳，自信从容，与人友善，顾全大局，有见解无锋芒，负责任敢担当……完全没有任何个性的评价，可以用在和谐社会里任何一个好学生和好员工的身上。
真是超级无趣的人生啊。当安若这样感慨时，她的好损友贺秋雁忍不住吐槽了，“你的人生就是戴着面具装完美，装着装着，自己都当真了。”安若不予否认。
安若承认自己的火气一直都很大，只是在人前很少发作。
小学时会因为心情不好点蜡烛烧自己的头发与手指，眼睛盯着一整绺头发刺刺几下在烛火旁蜷成一团瞬间成灰，手指感受到灼热的微痛时，心里的郁闷就散了。
中学时情绪无处发泄会撕书撕本子，顾及到后果，撕的是辅导书而不是课本，然后再去偷偷买来一本同样的，根本没让老师和父母发现。
大学时，喜欢一个人随机坐上一辆公交车，没有目的地，走哪儿算哪儿，游荡一整天，熄灯之前，安全地返回、睡觉。
至于现在，贺秋雁曾经给她做过“沈安若三式发泄法”总结：第一式，剪头发；第二式，虐待胃；第三式，浪费钱。
“心情不好时，拿了剪刀把头发咔嚓一下，然后就顾不得郁闷了，因为头发必须要重修了；心情不好时，去外面猛吃一顿，然后就忘了郁闷了，因为，胃开始痛了；心情不好时，把身上的现金全部花光，如果可以，最好连信用卡都刷爆，这样一来哪还有心思郁闷呢，连车费都花光了，还是担心一下怎么才能回家吧，哈哈。”贺秋雁说，“沈安若啊，你貌似平静，其实骨子里有毁灭因子，什么大度、平静，只是不屑于跟对方一般见识罢了。如果谁真正惹到了你，我想他一定很倒霉。”
沈安若觉得她说得太夸张。她从小就是与人客气，让人三分的脾气，不与人交恶，也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多是比水还淡的君子之谊。只有贺秋雁，因为与她的奇妙缘分，在她的朋友里算是个例外。
贺秋雁说：“沈安若啊，有了脾气就该发作，隐忍不发自虐又虐人，早晚憋出病。不如学学我，淑女风度算个鬼，心里爽才重要。”
说这话时，她刚刚在人流熙攘的餐厅里泼了男友一脸酒再甩上一巴掌，把他从现任正式变成了前任，因为那个男人竟公然与其他女人暧昧还被她撞个正着。然后她拍着那女人的肩，请她珍重自己好自为之。
安若真心佩服贺秋雁这番女侠做派。如果换作她，打死也做不到。她只会装作没看见，安静地转头走掉。实在躲不掉，就落落大方地上前打招呼，回家自己将这个心结慢慢消化。
这种情况也真的有过，有一回很凑巧地撞见了妙龄女子对江浩洋投怀送抱。当时她的确什么都没问就走了，反而是江浩洋事后沉不住气，“安若，你为什么都不问？问问她是谁，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你如果觉得有解释的必要，自然会主动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又何必问。”沈安若答得心平气和。
那时他们俩的关系已经僵持许久，就如蜘蛛网，看起来细细密密纠缠不清，其实脆弱不堪，风吹一下都会破，死撑着一天算一天。
安若记得有阵子江浩洋到乡镇挂职，两人几星期都不见面，却有解脱的感觉。又记得与同事去唱歌，把一曲王菲的《催眠》唱到嗓子要喊破，轻松快乐之余猛然就意识到，普通朋友相处易，所谓相爱的两人反而是整日里互相伤害，如果想要不再折磨彼此，最好再做回普通朋友。
“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当时有同事恰好唱起了这首《边走边唱》，唱到她心里落泪，准备与江浩洋的电话分手宣言腹稿打了一遍又一遍，结果回到住处，在楼下见到江浩洋的那一瞬间，大脑空白，已经准备好的台词都忘了。
江浩洋一脸倦容，仍站得挺直。他带了鲜花和蛋糕，赶了夜路来给她庆生。
“安若，你真不像话，浩洋等了你三小时，结果你电话却关机。”当时的两名同住舍友集体倒戈江浩洋，并且“好心”制造了种种机会留他夜宿，毕竟当时已是下半夜了。但是无视了舍友的好心，安若依然挤在室友的床上睡了一晚，将自己的房间留给江浩洋。
整个晚上，她心中默念着已经准备好的分手台词，脑中却回忆着两人在一起的温暖点滴，一夜无眠。后来安若想，多半正是因为心中有这样那样的不确定与不安，所以才始终不愿将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那天一早，江浩洋便行色匆匆地去赶最早一班长途车，回他当下两百多公里之外的工作地，安若去送他。他们俩四点半就出门，在路边摊吃了豆浆、油条，步行到车站，一路无言，直到江浩洋的车要开动，他突然打开车窗，探身出来，“安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那是《春光乍泄》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年，哥哥刚刚离世，安若有一瞬的伤感。太阳刚刚升起，朝安若站立的方向射出万道虽然没有温度却依然灿烂夺目的光芒，晃得她睁不开眼睛，而江浩洋的身影就在这初晨的阳光里，笼着一层光晕，安若心底有东西在坍塌，融化。
就是这样，总是这样，分分合合，周而复始。安若为了下定分手决心，曾经剪短过头发，吃东西搞出肠胃炎，买了许多连标签都没拆就送人的衣服，但又总因为江浩洋的一个罕见的温柔眼神，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一个迟来的电话，重新变得柔肠百转，仿佛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和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这样拖泥带水、磨磨叽叽，明明居于上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的状态，一点也不像她，觉得自己似乎爱得更多所以才介意，觉得对方不在意、不珍惜所以更受伤，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与江浩洋快分手的那阵子，电视上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沈安若年少时最迷这部剧，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相逢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能够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已是一件难得的事。那个时候她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己又伤人。这么多年后，才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如死灰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了手。

第五章 萍水相逢
宁愿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江湖，痕迹都不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这样也好。是谁曾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安若和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她参与的一个项目方案终于转入实施阶段，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去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都喝了很多酒，敬酒敬得胡搅蛮缠。整个组只安若一个女性，她见势不妙，迅速逃到洗手间。职场里，女性的性别多数时候是弱势，但也常常会转成优势，比如这种时候，就没人会计较她一个小女子的临阵脱逃。
安若打电话给正在乡镇挂职的江浩洋。新一轮的冷战，话不投机半句多，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懒。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了句“随你的便”便挂掉了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群男人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而它却始终沉寂。还是不甘心，咬牙拨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该有一句像样的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却再也不肯接听。
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手机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着她“对方无应答”。安若彻底心灰意懒，索性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到全身，连心脏都有点冷。她紧紧咬着嘴唇，一团混沌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一个清明无比的信号，仿佛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中心的交通灯，提示她不能这么站在原地，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把他们一个个塞进出租车，又嘱咐他们到家后报平安，自己却重新折回了酒吧。她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酒吧也是第一次来，每种酒的名字于她而言毫无意义，于是诚实地说：“随便来一杯，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的七彩霓虹系列，共七款。您选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头有点晕，偏偏思维还清晰。她想起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好女孩，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曾经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很漂亮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她还模仿男孩子的口气和字体给女同学写情书骗她去约会，因为她中伤老师……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美缘呢她就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首度正式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如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道：“你自己取的名字？真是够有创意……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它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太有才了，她伏在桌子上笑得失态。
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安若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向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安若看了那男人一眼，莫非上帝已经听到她的呼唤，立即派了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比姿色平平的男人看起来更令人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坐在那里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么古老的搭讪方式，可见越是老土越经典。她瘪瘪嘴唇权当作对他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了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很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次来便碰上这种事，也算她不走运。安若环视了一下四周，找到保安所在的位置。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衡量着两者的利与弊，头顶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向后拉扯着，对面男子一松手，她立即惯性向后倒。糟糕，千算万算这个却没算到，摔跤看来在所难免了。安若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就将她扶稳到座位上。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却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恩公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酒窝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这两句话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的同学和新娘的同事，恰好被凑到一桌，只互相介绍了名字，没有讲更多的话。然后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整整三小时。加长的婚车上，新人百无聊赖，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勉强想出一个老掉牙的：“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有点冷，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也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安若刚刚转为清醒的脑子又开始混沌了。
“程少臣。”
“这名字拗口，好像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酒窝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你的名字也不好念，饶舌。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安若和程少臣第三次的相遇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作为服务人员去帮忙。新人长居海外带着西式做派，婚礼场地设在郊外的山庄，宴席是自助餐式。
安若站在倪董的身后协助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就认出了他。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显得很是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向倪董夫妇道贺及致歉。倪董对他的态度很亲热。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他是沉默寡言的安静青年，眉宇清朗带几分忧郁，不怎么出声，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会放下筷子，注视着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除了询问她们的去处之外也没有更多的话。第二次做伴郎那次，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干净，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地替他挡了各种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态度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一番客套完毕，他给了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往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闲适又阳光。他问：“你最近还打算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今天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我平时不怎么看电影。”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但是突然想起了那部电影的结局，总在婚礼上相遇的男女主角最后是在一起了。贸然说出不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而今天，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安若不得不应景地想起一首她喜欢的老歌《人生何处不相逢》。
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安若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她已经喝掉“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这杯的名字叫作“秋意正浓”，接下来的黄色酒则叫作“黄金年代”。她连喝了三杯。
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下，终于开始皱眉，“有威士忌？我还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喝饮料？多矫情。”安若说。其实她承认自己就挺矫情的，但也不至于矫情到那种程度吧。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他，“好吧，看在刚才你帮了我的分上，我收回刚才那句话。”
“哪句？”
“来这儿喝饮料的人多矫情。”
程少臣笑了，“的确很矫情，而且这种矫情事我经常做。”他环顾了一下她身旁，“你一个人？这可比矫情更严重，这样很危险。”
安若没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剩下的三杯酒和空杯子重新排了一下队，“这一堆酒加在一起叫作‘七彩霓虹’。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红外紫内叫作虹，紫外红内叫作霓，霓在虹的外圈，我们很少能见到。”
“知道这回事，但从来没搞清过。受教受教。”程少臣很配合。
“我爸说，我出生的时候刚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按顺序喝那杯紫的？那个可是传说中的‘紫晶迷情’。”
“沈霓虹这名字也不错，很适合你现在的样子。”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看着她喝掉所有的酒，自己却只喝水，然后陪着她一直到她愿意离开。安若头重脚轻地去结账，程少臣抢先接过账单，“请允许我来。”
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
“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
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在公众场合拉拉扯扯显然不好看，所以只好由着他去付款。
沈安若知道自己即使喝醉也会看起来很镇定，走路十分的稳，说话也清楚，何况此时她觉得自己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然几乎贴着她走在她身边，似是怕她摔倒，但并没碰触到她。走出酒吧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上前，安若被撞得斜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
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她喝得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借着闪烁的霓虹灯光看着程少臣的那张轮廓很分明的脸，想起了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子里有两股力量在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了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旁边的人问她：“你住哪儿？”见她没作声，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到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此刻昏昏欲睡，可能真的喝多了。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被他捏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半眯着眼睛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只是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喝酒状态不佳，她本来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听见程少臣的低语：“思维还真够清晰的。”
沈安若做了个梦。梦里她只身一人在午夜的街头徘徊游荡，明明有家，却不想回。
星光暗淡，路灯昏黄。有位好心人上前问道：“小姐，你是否迷了路？你住哪儿？我会送你回去。”
安若答：“你是陌生人，又是男人，我怎么能告诉你我家的地址？”
好心人又说：“既然不肯回家，那我送你去附近的酒店可好？”
安若抗议，“我是良家女子，怎么可能跟一个陌生男人去那种地方？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好心人连声叹气，又不忍离开，一直陪她等在原地，直到天空突然飘下雨滴，他拉着她的手找地方避雨。
避雨的地方很温暖，然而好心人突然开始脱她的外套。
安若想都没想就一个巴掌甩出去，却没有打到好心人的脸上，而是被他凌空捉住了手腕。
“你要干吗？”安若警觉地大叫。
“你外套湿了，我替你脱下来，以免感冒。”好心人答。
“别碰我！喂，别碰我！”
“好，我不碰。那你自己脱，请吧。”
安若一个惊悸醒了过来，头痛欲裂，口干舌燥，但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衣衫很整齐，只有外套和鞋子被脱掉了，身上还盖了一床很轻很暖的丝被。
她坐起来，一件一件地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包括她跟江浩洋的通话，她与程少臣的偶遇，她喝掉的每一杯酒的名字，甚至包括她在程少臣的车上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
多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可现实还是那个现实，而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寸寸地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了一盏落地灯，昏黄的灯光让人安心了几分。安若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偌大的空间，似乎没有墙壁。她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把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了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着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革履，整齐熨帖，如今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因为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他的询问：“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安若听见自己镇定地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了。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安若心脏一抽，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叫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若有所思地笑了一下，补充一句，“不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安全。”
安若正在消化他话里的消遣意味，只听他又说：“你可以去洗个澡，我在浴室放了新的睡衣、毛巾与牙刷。”抬头见他已经夹了枕头与被子走开了。
沈安若去胡乱洗了一把脸，又和衣躺回床上，程少臣给她留了灯，让她能找到路。这房间的构造与灯光都奇怪，她不知道程少臣在哪里，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她留了床头的灯，将光调到微弱。屋内非常静，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脑部血管突突的轻跳声音。明明这样的安静，却又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叫嚣，连耳朵都轰鸣。她拖出枕头蒙住头，就这样辗转反侧，直到天空开始泛白，才恍惚睡去。
再度醒来已近中午，还好是周六。拉开窗帘，阳光满屋，安若终于看清整个房间。这是全开放式空间，所有的功能区都只以天花板和地板区别，卧室、书房或是客厅也只有实木格栅屏风稍作遮挡，色彩线条都清淡简洁，家具也少，根本不像居家的样子。偌大的空间，这样的规划，其实很奢侈。
程少臣还睡着，裹着被子躺在沙发里，手脚都露在外面，嘴唇半抿半翘，有几分孩子气，浑然不像他平日里谈吐优雅、气定神闲的模样。她蹑手蹑脚地走开，洗漱完毕出来，见他已经醒来，揉着眼睛问她：“你会不会做早餐？”
他的厨房十分干净，所有电器与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米、面、调味料都有，只是大多连封口都没开，冷藏柜里还有一些新鲜蔬菜。安若觉得这人十分的诡异。她做了鸡蛋饼和小米粥，用白菜与黄瓜拌了清淡的咸菜。
安若在阳台上找到了自己的外套，很干爽。她检查一番，并没发现呕吐的痕迹。还好还好，虽然已经足够丢脸，但还不至于失态过度。
“湿了，所以晾在那儿。”程少臣在几米外隔空解释。
安若想起夜里那个应景的梦，“昨晚真的下雨了？”她试探地问。
“没下雨，是你洗脸时把衣服弄湿了。”他不忘贴心地补充上一句，“虽然是件外套，但也是你自己脱的。”
安若的脸开始发烫，“我没有特别的失礼吧？”她小心地求证，不只是车里的调戏，还包括后来可能的恩将仇报。
“没有，完全没有，你清醒极了。”程少臣十分认真地说，“都晕成那样了，还知道保护你的住址，更难得的是，连洗脸、卸妆这种事都没忘记。”
果然啊，那个梦里的对话多半都是变形后的真实。这么说，也包括她差点抽他一巴掌吗？安若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安若收拾整齐准备离开，见程少臣也换了出门的衣服，“我送你。”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走就好。”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程少臣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安若仍是头痛，她想起昨晚手机关机了，怕公司有事，连忙开机。手机设有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江浩洋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十二点一直到凌晨两点。沈安若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了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程少臣开车很专心，一路静默。沈安若很感激他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安若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前方恰好是红灯，程少臣趁停车的间歇欠身替她捡起，递了过去。安若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地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数字，但仍是熟记于心。她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程少臣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便朝他勉强笑了一下，“这个号码总是打错，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响起，安若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他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程少臣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别人拨你号码时，系统会提示对方你不在服务区。如果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事烦，不妨试试这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对了，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并且提到了她的失误点，沈安若窘上加窘，换上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当然不是这一部了。她当时指的分明是《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她觉得程少臣也不会弄错，而且，以他的洞察力，也一定知道她改口的原因。但是没想到他居然说：“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沈安若愣了片刻才意识到，他这是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程少臣，见他也同时转头，给了她一个无辜的笑容。今天他穿着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很青春，笑容也多了不少，跟她以前的印象大不相同。他才应该是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的那一个。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沈安若道谢，待她开门下车时，程少臣也从另一侧下了车。
“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程少臣站在车的另一侧，背着光，她看不真切他的脸。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请给我打电话。”她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程少臣的车走远，安若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头晕目眩，几乎睁不开眼。

第六章 尘埃落定
如果相爱却分手，明明就是因为爱得不够。哪有什么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爱。如果爱得难舍难分却依然无法在一起，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和友情，甚至是内心的宁静。
 
沈安若回到家，接连吞下治头痛的阿司匹林和两片安定，然后一头栽到床上沉沉睡去，连衣服都没换。后来她被刺耳的门铃声吵醒，勉强起身时发现天色已黑，站在门口的却是一脸焦急的贺秋雁。
“你干吗关机？我按了整整五分钟门铃你才开门！”贺秋雁见她没事，松了口气之余便怒气冲冲。
“这门铃的声音真够难听的，我要换一个。你觉得鸟鸣声怎么样？”
“沈安若！”
“拜托不要吵，你的声音也够难听的。你怎么来了？”安若的头痛仍未减轻。
“江浩洋给我打电话，让我来看看你。他说联系不上你。”
再听见这名字，已经有点陌生，仿佛已隔了千山万水，但心口还是抽了一下。安若没说话。
“你们又怎么啦？有什么好闹的，累不累啊？”
“没有了，以后不会闹了。你跟他说我没事，我手机坏了，我不想跟他说话。秋雁，改天跟你聊，今天我累。”
贺秋雁以为这是两人的又一次争吵，也不以为意，絮叨了许久，陪着沈安若吃了一碗泡面后离开。安若却再也睡不着，找出影片一张张地看，专看喜剧片，强行挠着自己的痒，逗自己笑。
《办公室的故事》是苏联的老电影，那一双男卑女尊的冤家从初见面就互不顺眼天天吵闹不休终于大打出手却修成了正果。她从小就喜欢这部电影，以前总是边看边笑，认为吵架也是一种甜蜜，如今嘴里却微微地泛苦。如果他们以后的婚姻也是这么吵吵闹闹，终有一天总会累了倦了厌了吧，然而我们所能看到的，却只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至于以后，谁知道呢？又看《费城故事》，六十多年前凯瑟琳·赫本扮演一位离婚的富家女，在婚礼的前一天差点爱上另一个男人，结果最后却重新嫁给了前来祝贺的前夫，他们当初很难堪地分了手，他们竟然不怕重蹈覆辙……多奇怪，以前这些令她开心无比的片子，如今竟然都令她质疑。所有的电影里，幸福都是瞬间的，分离才是长久的，而观众也总为了那几秒钟的甜便忘记那一两个小时的苦。后来她索性按着快进键看片，一部又一部，明明脑子里都成了一团糨糊，意识都有点不清了，仍是不想睡。最后她还真的找出来那部年代久远的《化身博士》，音乐和画面营造出的紧张气氛让她窒息，一路高速快进到结尾，然后关掉。
屋里十分的静。这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两个月前刚刚付了首付款，因为同租的室友总是带男友回来过夜，安若觉得很尴尬。
那时她与江浩洋不吵时也是能好好讲话的。江浩洋说：“你又犯傻了，我们单位分配的住房三月就交钥匙了，你再忍耐他们几天，就有地方住了。”
沈安若说：“没名没分的，谁要住你那里。还有，现在房价疯涨成这样，只要投资就一定会赚啊。”
“不错不错，你还没嫁我就已经会持家了。”
“少臭美了，我这是要给自己留个地方，将来嫌你烦时我就自己搬回来住，拒绝你进入。”
房子到手后，她满心欢喜地做了简单又温馨的布置，虽然嘴上那样说，其实早就替江浩洋准备了全套的用品，连那张组装十分方便的沙发床，也是替他买的。哪知计划不如变化快，她还从没去看过即将属于江浩洋的那套大居室，江浩洋也尚未踏进过这里，两人却已经结束了。安若扶住仍在抽痛的额头，努力将回忆挤出大脑。
分手一定是对的。最近很长一段时间，她人前冷静扮淑女，私底下对江浩洋狂躁不耐烦，每每吵过后都十分后悔，又努力地扮演温柔顺从、善解人意。再这样下去，只怕自己真的已经善恶彻底分离到无从协调，成为另一个化身的杰克与海德女士。
外面天色又渐白，原来只需要两天时间，就可以把一个人的生物钟调换。安若强迫自己洗了澡，强迫自己再睡下。又一个中午，当她醒来后，将每一间屋子彻彻底底地清扫一遍，连窗户都擦得明亮如镜，然后，她去理发店将头发修整一新，去商场买了件新外套，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左右欣赏，人都仿佛是新的了。
这样多好，今天过后，她将再次成为光鲜靓丽、温婉动人的气质白领沈安若，表里如一。
星期一沈安若到底躲不了江浩洋，因为他直接拨了她的办公电话。安若低声说：“我给你拨回去。”随后拿了手机到更衣室。
这句话以前江浩洋说得最多。她不愿意让他把电话拨进大学宿舍里，免得舍友们问东问西，所以一直都是她给他打。而他怕她花掉太多电话费，总是几句话后便说“我给你拨回去”。那个时候她从未觉得两人在恋爱，如今想想，其实那时就已经开始了吧。
电话接通了，那边却久久都没有声音。安若很担心，如果他再次说出“不如我们重新开始”，那么她做了整整两天的心理建设会不会再度功亏一篑？幸好他什么都不说，他或许比她更累。沉默很久，安若深深地呼吸，镇定地开口说：“江浩洋，我是认真的，没有意气用事。你从来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我也是放得下的人，我们保全一点彼此的气质吧。”那边仍是不说话，她又说，“谢谢你这些年来对我好。你多保重。”
其实那一瞬间，她突然想说：“江浩洋，你胃不好以后不要再喝那么多酒。”话到嘴边却生生咬住唇。她想起一个故事，离婚的男人走出家门，在楼下抬头望了一眼妻子晒在阳台上的白色床单，突然不舍，于是跑回去，故事又循环上演。而她，这一次再也不要回头。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几秒钟，她当时已经没有时间的概念，电话另一头的江浩洋轻声说：“你也保重，好好照顾自己。”隐约听见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仿佛倦累至极，又仿佛如释重负。但那些，都已经跟她无关了。
下午沈安若整理着会议记录，听见同部门的林丽晶与部长张效礼在激烈地辩论，屡屡打断她的思路。林丽晶是正洋元老一级的员工，从毕业起就一路跟随张效礼，未免倚老卖老。此时是因她被交付了额外的新任务而不得不连日加班，正怨气冲天，要求加人手，又扯了一干人等的名字，言辞激烈，令整个办公室气氛紧张。
沈安若插个空隙，轻声道：“部长，我可以帮林姐一起做。”争辩终于告一段落。
下班后，沈安若做完了工作小结和次日计划，正要离开，听得张部长说：“沈安若，过来。”
他脸色并不好看。沈安若一向尊重这位上司，当年他亲自面试她，给了她加入正洋的工作机会，手把手教会她一切，平日里待她如兄如父。
张效礼说：“难道你刚认识林丽晶，不了解她的个性？今天你帮了她，她也绝不会感激你，反而要说你爱出风头、爱表现。而且你已经够忙，你要怎么挤出时间来帮她？”见安若不说话，他又说，“以我跟你的默契，你更应该明白，我对她近来的工作质量和处事态度不满意，今天本想借题发挥整治她。所以，难道我会对你的两肋插刀表示赞赏？”
他平时极少批评安若，她只能低头不语。
“你一向聪明又敏感，为何今日却神经大条？做事要抓住重点，做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还有，好心要用在对的地方。安若，你要记住我的话。”
“对不起，部长。”安若除了这句，也没别的话可讲。
“我是为你好，你够聪明，一定能够明白。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委屈，因为主动多做工作却要挨批评？”
“没有，您说得对。”沈安若低眉顺眼。
张效礼叹气道：“你这样的脾气，我可真拿你没办法，你倒是应该向林丽晶学习一下她的有话就说，有冤就诉。对了，你今天一整天气色都不好，若是觉得不舒服就去看医生，我准你一天假。”
“没，只是早晨在上班路上看见一只小狗被车轧死了，心情不好。”
张效礼笑出来，“安若，你以前不是说你非常讨厌小动物吗？”
“部长，讨厌是一回事，同情是另一回事。我看见那场面觉得难过。”
连着几天晚上，沈安若都陪林丽晶在公司加班。她们为了给一个项目建数据库，要查找近十年的资料，偏偏早些年的资料没有电子文档，只好到资料室将一份份纸质档案借出来再一一录入，工作不难，工作量却很大。每晚七点多林丽晶就会找个借口先走，留沈安若一个人，一直做到十点半。安若很喜欢这项工作，因为需要全神贯注，偏偏又不用动脑筋，正好填满她的空余时间，等回家后洗个澡，困意已然袭来，睁开眼又是新的一天。
她只用了三个晚上便做完了这项工作，到了周五时竟有些犯愁，不知晚上该做点什么，正想打电话约贺秋雁去看电影，手机却及时响起，屏幕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号码。按下通话键，一个熟悉的悦耳男声传出来：“如果沈小姐晚上没有约会，可否陪我吃顿饭？我是程少臣。”

第七章 猫鼠游戏
男人与女人的交往，像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审时度势，欲擒故纵，追追逃逃，闪闪躲躲，乐趣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
 
傍晚六点钟，沈安若准时走出公司大门。片刻后，程少臣将车开至她面前，十分绅士地下车替她打开车门。
“你喜欢吃什么？想去哪儿？”他发动车子的时候问。
“这一顿应该我来请。”安若还记得那天的话。
“好吧，你请客，我来埋单。”
安若还想坚持，程少臣淡淡地说：“不要跟男人抢着付账，这是淑女的基本礼貌。”她只好沉默。
程少臣开车的时候很认真，话极少，偶尔说一两句，并不转头，眼睛定定地直视前方。安若也坐得笔直，目不斜视，但仍感觉到他的目光会偶尔扫向她。这个人有着很强的存在感。
他们去了沈安若推荐的饭店，点了一桌川菜，程少臣吃得少，大多数时候只看沈安若吃。
“这里的迷踪鱼味道很好，平时都不允许打包的。你不尝一下吗？你不吃辣吗？”
“我午餐吃得晚，现在不饿。”程少臣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一边看着它的油滴滴落下，一边说，“我很少见女士像你一样大方地吃这种油辣的东西。我的女同事们，大多数人一口辣都不肯吃。”
“为什么？”
“有人因为有辣椒怕长疙瘩，有人因为油太重怕长肉，还有人只是单纯地怕吃相不雅观。”他一条条说得很慢，像是在边回忆边总结，说完还朝她笑了笑。
“那是精致女性。马斯洛说，人总要先满足了基本需求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享受，我目前与祖国一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胃的满足更重要，形象什么的都先不管了。”
程少臣笑出声来，“不要歪曲我的意思，我只是很欣慰地看有人可以一边热爱着油辣食品，一边依然保持着苗条美丽和优雅。”
“我就当你在夸我了啊。”安若说。
两人零星地聊一些话。社交礼仪书上说，不相熟的人，聊天气之类的话题最安全得体，于是两人真的一直聊天气，北方的三九天，南方的梅雨季直到伦敦的大雾与美国西部的龙卷风。安若中学时地理成绩很好，程少臣的大概也不差。
那天安若吃了很多，满桌的菜几乎都是她在吃，程少臣动得很少，弄得安若几乎不好意思。
“你看起来很瘦，胃口倒还不错。”程少臣的笑意明显，似乎看她吃比自己吃要有意思得多。
“你这次是夸我还是损我？”
“当然是夸你。胃口好的女孩子令人心情愉快又觉得有趣。”他微微抿唇，露出酒窝。
其实程少臣才有趣，吃米饭时根本没夹一口菜，竟然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吃了半碗。安若在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或许他根本不吃川菜，却什么也不说地陪着自己来，安若有感激也有歉意。后来他们俩再没单独去过任何的川菜饭店，但安若始终不知道程少臣是否真的不吃川菜，因为与其他人聚会时，他明明也肯吃上几口。
其实沈安若才是真的不能吃川菜的那一个，每每第二天就肠胃炎发作。
次日贺秋雁本来是去她那里混饭吃，结果却不得不帮她煮粥。贺秋雁毫不同情地看了一眼躺在床上全身无力的沈安若，“怎么，你又去吃辣自虐啦？活该，让你再不长记性。”
“不吃辣的你永远都不会明白，那一刻的快乐，足以抵得过此时的痛苦。”
“我呸，沈安若，你好像在朗读色情小说。”
“是‘情色’好吗？字形虽像，意境大不同。你好歹也是学中文的。”沈安若气息奄奄地说。
“沈安若，你此刻那张脸虽然看起来像个苍白的鬼，精神倒不错。”贺秋雁几次欲言又止，但终究只字未提江浩洋，安若也暗暗地松口气。
没想到一周后程少臣又约她。当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安若公司正在举行活动，她在一片嘈杂里接了陌生号码来电，“您好。请问您哪位？对不起，我这里听不清，请您大声一点。”
“你好，我是程少臣。”
沈安若有小小的尴尬。她对数字十分迟钝，超过百万位就犯晕，如果不刻意去记，就很难记住手机号码。安若走到安静处，听见程少臣质感清冷但语调温和的声音，“如果沈小姐明日有空，可否帮我一个忙？”他语气诚恳，理由听起来如此充分，第二天又是周末，沈安若觉得很难拒绝。
程少臣的一对前辈夫妇明日要来云楼市，他请她来作陪。安若问：“你的女同事们呢？”
“她们不合适。而且那位阿姨与你是老乡，你不想来认识一下？”
第二天，安若跟程少臣一起去车站接了那对老夫妻，便明白了程少臣为何要找她。老先生头发花白，精神矍铄，表情严肃，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笔挺中山装。而那位老阿姨，虽然慈眉善目，笑容可亲，但一身打扮很像八十年代的政工女干部。多半是程少臣口中那些为了美丽连辣椒都不吃的精致女同事入不了这二位的眼，还是素净的她更能胜任。
这天她穿了平底鞋与素色短大衣，扎起头发，没化妆，打扮得像个女学生。果然老先生跟程少臣打完招呼，一见安若便眼睛一亮，“少臣，这丫头好，端庄秀丽，温婉大方，可比你前两回带来的那些强得多。你看女人的眼光总算长进了。”老人声音洪亮，穿透力强，几米外都听得见，立即有人回头打量沈安若，她找不到地缝钻，只能做出“端庄温婉”的表情微笑。
这二老是程少臣父辈的好友，从小看着他长大，每年这时候都要来云楼市一趟，通常只要程少臣有空，便会陪同他们。他们去了灵安寺，只有两小时车程。本来沈安若坐在副驾位，但阿姨嫌老先生坐在她旁边不吭气，太闷，便逼着老先生跟安若换了位子。
“当年我大病，正在这里当兵的我们家李老头去灵安寺跪拜许愿，承诺只要我好了，一定年年回来还愿，所以我们每年这时候都要去进香。”孙阿姨提及往事眉开眼笑，布满皱纹的脸都变得年轻了。她的话很多，话题也转得快，天南海北地聊，安若虽然寡言，但也总能恰如其分地接上话茬，哄得阿姨一路都很开心。
李老先生走路极快，步子迈得很大，走山路如履平地。沈安若悄声问：“李老以前是军人？”
“嗯，我爸的战友，小时候管我有时候比我爸都狠。”
正说着，李老已回头大声喊：“少臣，跟上来，年纪轻轻体力怎么那么差？”又换了一副稍稍温柔的腔调朝向安若，“安若丫头，你就在后面陪着你孙姨慢慢地走，别累着你，也别让她累着。”
孙阿姨挽着安若的手，一边慢腾腾地走，一边絮叨当年事。孙阿姨果真是她的老乡，两人上的还是同一所小学，只是前后隔了三十年。安若感到十分亲切，正听得津津有味，结果孙阿姨话题一转，开始谈程少臣：“我们少臣是个好孩子，对长辈有礼貌，对小辈又有耐性。小时候他见我一人在家怕我闷，就常去陪我，讲笑话给我听，还帮我去买米买面。那些坏男孩子整日欺负得女孩子哇哇哭，少臣从不跟他们一伙……咳，将来嫁给少臣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对了，少臣家也是好人家，程老两口子都是好人，不会委屈媳妇的。”
安若忍俊不禁，“孙阿姨，我跟程少臣只是普通朋友。”她自觉冒犯地想：眼前这位阿姨俨然一业余媒婆，逮住谁就凑合谁。
“哎呀，哪一对夫妻不是从普通朋友做起的啊。”
老夫妻进香十分虔诚，互相搀扶着，恭恭敬敬地跪拜。沈安若在佛堂外面看得有些动容，转头对程少臣悄声说：“多幸福的一对老人。”
程少臣凑近她的耳朵压低了声音道：“其实他们年轻时总吵架，最凶的时候都动刀子。”
“你瞎扯的吧，真不厚道。”
程少臣抿嘴笑，过了一会儿问：“你要不要也去进一炷香许个愿？”
“我不信这个。寄希望于神灵，还不如靠自己。你怎么不去？”
“我以前许过愿，不灵。后来也不信了。”
事情总是这样，有了第一回、第二回，就有三有四。后来程少臣再约沈安若，她就不好意思摆出拒绝的姿态，三回里倒是有两回都允诺。
程少臣平日里似乎工作很忙，不怎么给她打电话，通常只在周末约她。安若也没特别的消遣和爱好，周末无非逛街购物与清扫卫生。而程少臣看起来特别懂得吃和玩，安若跟他相处愉快。
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么。她一向有自知之明，他那样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这种清清浅浅的女性，大鱼大肉吃过之后，清粥小菜换换胃口而已。他并没有追求之姿，向来坦坦荡荡，目光清澈，表情从容，文质彬彬，除了不得已的情况下，连她的手都不碰。上一回他们与他的朋友一起出海去钓鱼，上船时浮桥左摇右晃，他轻轻扶着她的腰，后来见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说了声“失礼了”把她抱了上去，但是一走过浮桥立即又将她放下来。
程少臣是很精彩的人。有时见他接电话，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眉头紧锁，唇紧抿，表情严肃，分明十分不满，但也只是耐心听，甚少发言，偶然一两句，听起来竟和颜悦色，与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语便将事件盖棺定论，再不容反驳。安若在心里暗暗叹服，认定他很具备领导气质。更多时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转身到外面去接听。他爱好广泛，在吃喝方面很讲究，虽然每次都吃得不多。又常带安若去各处游玩，安若来云楼市已经两年多，但是很多地方都是跟了他去才第一次知道。有一回他们甚至去看了一场艺术学院学生的行为艺术比赛，节目选材诡异，表现形式离奇，安若本以为自己还算有足够宽容的艺术欣赏细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结舌。程少臣在剧场里也装模作样看得认真，等到了车上便笑了一路。安若终于找到两人的共同点，原来他们俩都是那种表面有礼实则不厚道之人。
每次程少臣到安若公司或她的住处接她，知她不愿意被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她回家时，如果已经很晚，便送她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安若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最初他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后他便送她回家。再后来，他渐渐地邀她与友人们一起玩，也只是大半天时间，从不在外面过夜。
他第一次带沈安若见朋友时，有的人笑容里带着诧异，虽一闪而过，但也没逃过她的眼睛。沈安若隐约明白他们在诧异什么，因为那些人带来的女伴，个个时尚摩登，妖娆艳丽，举手投足间都带诱惑。相比之下，她过于清淡素雅，仿佛是只有底稿还没上色的画。她的长相本来就比实际年龄显小，周末没有职业套装和发型的支撑，只穿简单宽松的休闲外套、牛仔裤和平底鞋，涂浅色口红，显得年纪更小。那天喝过酒，一个朋友笑，“少臣开始吃嫩草啦？这位妹妹高中毕业了没？”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很得体，至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对身边的女伴也很尊重，虽然这群女性里环肥燕瘦、浓妆淡抹各具特色，但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却都差不多，不会在人前做出过度亲狎的姿态。但每次聚会的男士们基本固定，女伴们却常常换，难得见到熟面孔。当然，也不排除她们发型、妆容和服装稍作改换安若就认不出的可能。她猜想，在她不肯出来或者他没约她的那些周末，他应该也会带了另外的面孔来赴约，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补女伴小分队，跟他的朋友们一样。这个想法令她十分的安心。
那时冬天已过，春暖花开，一群人时常到郊外游玩，上山下海。沈安若虽然不好动，但是他们结伴出游之处通常很美，天空碧蓝如洗，洁白云朵悬空，沿途皆是果园，正值花季，一树一树满枝头，花团锦簇好不热闹，桃花随着杏花去，梨花依旧笑春风，每次都有极好的景致可以观赏。一晃眼，她与程少臣这样的相处竟也快半年了。
他们一群人爬到山顶，男士们打牌，女士们撑了阳伞在一起聊时尚资讯与娱乐八卦，沈安若能准确拼写的高级服装品牌不多，也不愿意嚼舌，干脆安分地做听众，不争不辩，偶尔在某人话题遇冷时搭个腔，但也听得很有趣，是很受她们欢迎的好听众。当地村民应他们要求送了米面菜肉与用具上山，还带来几大桶水，他们就在山上支起铁锅与烤肉架，甚至有人折腾着做“叫花鸡”，弄得一手泥巴。这群人都是玩乐高手。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沈安若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大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安若被呛得直咳嗽，想必已经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发丝不时飘到眼前。安若正蹲着炒菜，此时一手握铲，另一手按住头发，担心头发落进锅里，整个人都手忙脚乱，突然有人在她身后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这群人里能跟她这么亲近的，当然只有程少臣。为了头发不会再次散开到处飘落，他还很有耐心地把她的头发绑成了麻花辫。
安若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一看就会。我还会剪头发，你要试试吗？”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安若咋舌。若不是吹牛，那这人简直是十项全能。
她回头专心炒菜，程少臣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像是要证明自己真的很专业一样，从后面很熟练地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头发掉进锅里了。之前她完全没想到，沈安若心服口服。
去钓鱼的那一天，海上有微风。那船虽然够大够稳，仍有人吐得一塌糊涂。沈安若帮忙照料了一会儿病员，又回到船头。太阳很温和，海风很湿润，她优哉游哉地倚着栏杆吹着海风晒太阳，看他们钓鱼。大多数的女伴都躲在舱里，而安若准备充分，从头到脚捂得够严实，涂了四五层防晒霜，并不是很担心风吹日晒的严重后果。
那些人是正正经经地在钓鱼，技法纯熟，表情认真，每每有鱼上钩，便又叫又闹，像孩子一样。
安若也不明白他们明明自己玩就已经很高兴，却偏偏要带一群女子出来，其实都是累赘，净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上。
她问程少臣，他答曰：“大家都带，就只好也带着，免得被人硬塞一个。其实我也一直没弄明白为什么要带女伴。”笑得她肚子都痛。安若自己猜，这些男人们或许需要享受被女性观望的感觉，就好比衣着暴露的女子，必须要有男人看才会有成就感。
不过后来程少臣又说：“你可算不上累赘，多半时候都有用，没事时安静地坐一旁，也算养眼。”这可算一句褒奖，只是沈安若不免觉得他跟她混一起时间久了，连审美水准都下降了。
他钓鱼的样子非常好看，全神贯注地在钩上穿了鱼饵，手一扬便扔出去，一气呵成，十分洒脱，令安若想起一部她很喜欢的电影《大河恋》。电影里的二弟将钓鱼当作一种艺术般的专注，只看背影都迷人。那已是十几年前的片子，布拉德·皮特当年的阳光笑容如八九点钟的太阳。
不过倒也没见程少臣钓上很多的鱼，有时收线时见鱼太小，又重新扔回海里，见她在一旁窃笑，便说：“出来钓鱼享受的是安静闲适的过程，不在于结果，就像茶道一般，也不见那样复杂泡出的茶多好喝，只是寻求过程里的宁静而已。”
甚少见他这样诗意，安若想起某天王每每不进球时还理直气壮地说：“打球关键在于姿势好看，进不进球不重要。”于是不顾气质与礼貌地大笑起来。
周六晚上沈安若与贺秋雁有约。白天她恰与程少臣一起，后来他将她直接送到了她们约定的地点。贺秋雁有几分诧异，“刚才送你过来的是程少臣？”
沈安若也愣了一下，“你也认识他？”
“最近找你经常不在，原来是跟他在一起？没脑子啊你，跟这群二世祖混在一起做什么，你们是一路人吗？”
“什么二世祖？你用词真难听。”
“你不知道他是谁？”
“……TZ的市场总监。”本来她以为她知道，现在倒不太确定了。
“嘁，TZ虽是大公司，但那算什么？他是安凯的少东，程家的二公子，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哪个安凯？隔壁的那个？”
“沈安若，你白痴啊你，只怕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原来竟是这样，那他可真是身价不低。她惊讶的是程少臣行为举止并不张扬，虽然自然流露出身家良好的背景，但并没有纨绔之气。
安若这边兀自转着小心思，贺秋雁在那边则一味地念念叨叨：“你若没打算下个狠注赌一把自己是否有仙蒂瑞拉的命，就离他远点吧。他传说中的前几任女友，哪个看起来都比你精明十倍，可是都被他甩得干脆利落。”
“啊，原来程少臣是名人，我都没想到。”
贺秋雁笑，“我是媒体人嘛。他那一大家子人，放到北京、上海不算什么，但在我们这省倒也足够唬人了，军政商还有文化界，好几座城市，哪里都能掺上一脚。哎，关于程少臣的江湖传闻真是很有趣，比如倒追他的女部下被他一句话就发派到上海无归期，有女员工写血书向他告白结果还被损，好像还有被他拒了以后闹自杀的……对了，还有一个传闻最扑朔迷离，就是他曾经与他哥哥，就是安凯的总经理，为一个女人大打出手，这故事版本甚多。你说那女的得有多厉害啊。据称他跟他家程董事长，就是他爹，关系僵得很，一度要脱离父子关系，所以安凯那么大的盘子，偏偏他就是不肯回家，宁可自己在外面打混游荡。这人也算有种……”
“贺秋雁，你们杂志社什么时候增加八卦版了？”
“哎，别转移话题啊。这样的人物，沈安若你根本就不是对手嘛，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沈安若听了贺秋雁那些关于程少臣“江湖传言”的故事，竟也没有多大的反应，反正与她无关。她仍是没搞明白为何程少臣对她有兴趣，索性不去费脑筋。她和他相处得很愉快，但是想到他兴许还有别的女性游伴，也并不觉得心里别扭。只要他的女游伴里尚未出现身份确凿的正牌女友，令她没有插足的嫌疑就好。有时候她也会想一想，这样的关系究竟何时会结束呢？也许是程少臣烦了，也许是她自己厌了，但她并不觉得那一天会让她难过。
程少臣究竟想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呢？安若想，或许他正与她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屈服顺从，便是游戏的结束。但他从来都很绅士，连过分的玩笑话都不曾有过。他多半时候态度温和，举止有礼，很难看出他的真实情绪，但在他自以为无人之时，也会表情空洞，一脸漠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外人何必要知情呢，所以她从来不想探究。
安若记得儿时总爱到离家不远的小剧场去看话剧团彩排，在幕与幕之间，幕布后面正匆忙换台之时，便有无关紧要的人物出来串串场，以免冷了场子，无聊了观众。或许自己正是这样的一个小角色也说不定。但只要届时能够安然退场，那又何妨？

第八章 中场休息
强迫症是一种病。
治，或者不治，这是个问题。
 
沈安若在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染上风寒感冒，缠缠绵绵拖了两星期才痊愈。程少臣对此觉得很好笑，认为她缺乏锻炼，体质过差，拖了她去打网球。
安若向来是体育盲，憎恨一切体育项目，死活都不肯去，但程少臣态度坚决，深信经过他的栽培，沈安若可以很有底气地参加她们公司的秋季网球赛。折腾了大半天，安若觉得全身已经散了架，赖在草地上再也不肯起来，程少臣终于认输，“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他见沈安若一脸的意兴阑珊，便放软口气安慰她：“你虽然没有打球天分，动作倒是优雅。”
沈安若隐隐地觉得这句话十分的熟悉，蓦地想起，刚毕业的那年冬天，她也是染上感冒，好了坏，坏了好，拖了差不多一整个冬天。江浩洋那阵子虽然忙，仍每个周末拿出一天时间跑了半座城市把她从出租屋里拖出去打羽毛球，但是任他如何努力，她到底没成为羽毛球高手，每次只摆摆架子，害得江浩洋满场捡球，最后直抱怨：“沈安若，跟你打一场球，比当年在我们校际赛上连打三场还累。”她十分没面子，愤愤地说：“谁稀罕你陪我打球，我今天本来安排了许多事情要做呢。”江浩洋就笑着安慰她：“你球技虽差，但动作优美，像是在跳舞。只看你挥拍也算享受。”那是他曾经说过的最肉麻的甜言蜜语。
安若定定地望着远处正与别人对决的程少臣，他挥拍的动作很漂亮，扣球时又狠又准，与他平日里闲适的样子极为不同，令她忍不住想起一句极为老套的话——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初与程少臣接触时，便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而安定的气息，尽管听到关于他的种种传言，仍是感到安心。最初连她自己都奇怪，她并非轻易相信别人的人，对他这种绝非同路的人更是敬而远之，但偏偏觉得程少臣对她无害。而如今，她隐约找到答案，竟有种荒谬的感觉。
之前从未联想过的事情，如今串到一起，便觉得惊人的巧合。程少臣与江浩洋都挺拔高瘦，与本省典型男人的魁梧粗壮身材相比似乎显得文弱，而实际上他们都是运动高手，接近全能。她一直有几分欣赏程少臣的气质，看似温和有礼，其实冷淡疏离，与周围人群隔着一层安全的距离，很少大笑，通常笑意达不到眼睛，而眼睛在笑的时候偏偏嘴角又不弯翘。她努力回想自己多年前与江浩洋的初见，分明也有类似的感觉，只是那时他尚年轻，有些东西混混沌沌尚未成型，后来他们俩又太熟悉，他在她面前的样子总是过于真实，少了观察距离，偶尔见江浩洋与别人相处的样子方才觉得那才是他平时真正的形象：优雅的、礼貌的、冷漠的，如同戴着面具，完美得无可挑剔。
天空碧蓝，绿草如茵，阳光暖洋洋，而沈安若感觉有点冷。每当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就会偏头痛，而此时她的头便开始抽痛。她想起自己小时候，为了跟大人赌气，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但并没有大人跟她秋后算账，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然后下不为例。而如今，她又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多人，包括她自己。
后来连着两星期，程少臣再打电话约沈安若出来，她便借口公司有事或者已有安排，不肯再出去。
沈安若其实很珍惜与程少臣和睦的相处，如今她心里发虚，不知该如何坦然与他面对，只怕最终要将这场君子之交搅得一团混乱，不欢而散，那样的结果她实在不乐见。
程少臣是洒脱之人，她不肯出来，他既不多问也不勉强，被她拒过几回后，不再打电话给她，安若更不会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两人已经一个半月没见面。
那样莫名其妙的开始，倒也有个顺理成章的结束。安若有一点点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
那段时间，沈安若的公司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张效礼部长被派到外省分公司去做主事者，原先的部门副手升了部长，又在集团内公开考选新增人员。虽然她的工作并无变动，但部门格局被打破，原来很多微妙的牵制力量开始显山露水，没了年龄阅历皆资深的张效礼压阵，其他人员有人卖资历，有人卖能力，暗地里与新上司较劲。安若一向乖巧少言，新上司先前在她是新人时便常常护着她，此时对她更器重，久而久之，倒害得在公司里不曾树敌的安若的日子也不好过，她已经足够明哲保身，仍是难免成为被殃及的池鱼。工作已经很辛苦，还要花许多的力气来搅和这样没营养的事，大家那本来就不太多的聪明才智全成了内耗。安若很郁闷，甚至一度闪过要跳槽的念头。在工作上，她情愿累，也不想烦。
晚上她缩在沙发里看影片，那阵子她看很多所谓的高雅艺术片，多半又长又闷，要么长达三十秒钟的时间内镜头始终定格在一个静止画面里，要么一个场景一段对话可以枯燥乏味地演上半小时，要么两个小时只三五句台词，而她竟然看得津津有味。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枯燥乏味，如同她最近的办公室生活，充斥着鸡毛蒜皮与叽叽歪歪，虽然无聊，倒也无害。
张效礼赴任新职前大家为他送行。这位安若很敬重的长者酒过三巡，情绪涌动，话也多起来：“这人与人的缘分深深浅浅总没有定数，今天在一起，明天又分开。俗话说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们能在几十亿人里相逢相识，这缘分也算足够深了的。”大家都喝得醉意迷蒙，也不知几个人听了进去，但这番话却令沈安若怅然了一整个晚上。她想起很多的人，小学、中学、大学，那些记得住记不住的面孔，那些在返校或回家途中遇上的路人，江浩洋，还有程少臣，即便只是生命中的过客，都终归是缘分一场。
一天下午，沈安若接到任务，晚上她要陪同倪董事长去参加一个慈善义捐与拍卖酒会，还特别被要求打扮得隆重一点。
安若知道这个任务不过就是去举牌，但还是在贺秋雁的参谋下，换上她自从买了就没穿过的露肩黑色小礼服，郑重地盘了发，化了个对于她来说浓艳无比的妆，以至于倪董一见她，先愣了一秒钟又笑，“原来是小沈呀，年轻的女孩子换个发型，换件衣服就变了模样，我快要认不出来了。你们这些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一转眼就长大了。”
这种场合根本没有影视剧里展现的那么光鲜与轻松，担心鞋子崴脚，担心妆会花掉，担心分神看光景的时候错过了她的任务，还有，满桌美食却无人动手，她也只好忍着饿。早知道是这样，来之前就应该填饱肚子。
这种场合里的惊喜其实都是提前安排好的，倪董代表正洋拍下一个清代瓷瓶，沈安若与他一起上台去接收。步距精心计算过，微笑也是有尺寸的，她的礼仪培训终于派上了用场，背挺得比以往直，身高似乎也向上拔了拔，只是尖尖的高跟鞋和露肩露腿比以往都多的裙子让她不那么自在，还好妆够浓，仿佛戴了面具就可以掩耳盗铃。
接收仪式完毕，沈安若小心翼翼又袅袅婷婷地走下台，一瞥之下竟忍不住叹息，她跟程少臣的缘分可绝对不只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主台很近的桌子旁，又扮回西装笔挺的样子。安若经过他时匆匆一眼没看清他的表情，似乎他也望向了她。她一路走回座位时，一直感到背后有眼睛在注视她，又不能回头确认。等回到座位再望过去，程少臣却在与同桌的年长女士说话，姿态很恭敬。
安若已经很久没见着他了，乍又重逢有点异样的感觉。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过他如今的这副社会栋梁的精英模样。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来接她时通常也扯了领带，半开着衬衣领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这才没过多久，居然已成回忆。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主动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吗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小沈，这是程少臣。”
安若垂下眼帘，微微欠身，觉得这场面装得有点搞笑。
“沈小姐，好久不见了。”程少臣对她展颜一笑。
安若抬头看他，他笑容柔和，但眼里促狭之意明显。待他再看向倪董时，瞬间又变作恭谦。
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那里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瞬间融化，咄咄逼人的女强人气质也柔弱了几分。
他女伴那身红裙极惹眼，安若记起她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至于程少臣，好像没见他上过台。或者她刚才一心盯着眼前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总之，红色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了，所以快餐连锁店里总是大片的红。一堆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浮现于她的脑海，安若为自己天才的想象力感到得意，翘起嘴角自顾自地笑起来，这一边笑一边就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突然回了头，朝她的方向也是微微一笑，顿时笑容就有点尴尬地僵在了嘴角，余光瞥见身旁的倪董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也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后再度转身走掉。原来不是朝她笑啊，安若松口气之余又感到了那么一丁点的小失落。
“小沈，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见过的。”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董的家也在隔壁的勇江市，估计两家很熟，不如老实地交代，以免在领导面前留下说谎的坏印象，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在长者说话时沉默不接应话题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她可不是好奇打听程少臣的事。安若先做了这番心理建设，然后问：“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他与令公子是同学？”
“对，我们两家以前住得近，少臣跟我家阿峻也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打开回忆之匣少有的健谈，“老程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地在屋里练琴。”
“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钢琴还有小提琴，都相当不错。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可羡慕老程了。”
“可他现在却没守在父母身边，替自家的事业分忧呢。”安若有些心虚地想，这纯粹是在附和领导，绝不是挖掘人隐私。
“这孩子们啊，小时候越乖长大了就越叛逆，跟家里闹别扭呗，怎么也不肯回家，性子犟得很，跟他爹有的一拼。老程自己都说，他这辈子谁都不怕，就头痛他家小二。哈，我看他根本是乐在其中。”
与老子斗，其乐无穷。安若脑子里轻轻划过这样一句奇怪的话，赶紧又检讨了一下自己的过分八卦和十足无聊。
回到家，沈安若在镜前足足打量了自己五分钟。虽然领口低了点裙子短了点，但总体而言还算得体；虽然妆浓了点，但也没失真，多看几眼与平常也没差太多，但程少臣今天看她那眼神，分明是在肚子里偷笑的样子。她跟他认识的时间也算够长，这一点还是看得出来的。难道是觉得她这样子很搞笑吗？其实真的还算好吧。安若再次将自己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才去换衣卸妆，足足洗了三遍脸。
她又开始看传说中极闷、极无聊的电影，并且设了两小时后自动关机。自从不再跟程少臣出去，她就痴迷上了这种文艺片，每晚洗漱完毕后，倚在床上看。电影果然够闷、够无聊，她困意渐渐袭来。恍惚间，手机间歇地鸣了一下，是短信提示音。她的住处没固定电话，所以从来不关手机，以便家人随时能找到她。
万般不情愿地下床拿手机，却见到了熟悉的名字，这是程少臣第一次发短信给她。他很鄙视短信这种东西，有一回见她与友人短信聊天，在一旁努力地嘲笑这是最无效率的功能，只适合无聊又有大把时间浪费的人。沈安若想象了一下他埋头不耐烦地一字字拼写汉字的样子觉得很想笑，又想起他的手机有手写功能，顿时又觉得无趣了。
程少臣短信上写着：“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安若气结，把手机扔在一旁，躺下继续睡。她刚才睡了没多会儿，那个闷片还在继续。
但这一回却睡不着了，她坐起来看完了那片子比开头更无聊的结尾，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程少臣：“要你管？！”

第九章 暧昧不清
女人购物时，总会意外地买到不在计划之内的衣服，无论是因为价格，还是因为款式。虽然你可能会欣赏各种款式，但最能引起你注意的，往往总是那一款。而男人，有时候非常像衣服。
 
周六沈安若与贺秋雁又去逛街。她们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总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她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安若苦不堪言，深感陪贺小姐逛街一回，跟做一次长跑测试差不多。
安若比贺秋雁好打发多了，她通常只逛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穿一季。对于这一点，贺秋雁同样看不惯，“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最适合你？”又时不时地训她，“喂，快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这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还有这样，“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也不嫌烦。粉红色吧，今年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装嫩须趁早，老了没机会。”
沈安若常常诧异，她们俩审美、性格这么不同，怎么竟成为这城市里能够互相取暖、互相安慰的朋友呢？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重新买了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将奶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就是喜欢那种款式啊，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然后想起了什么，在原地怔了一会儿。
午餐时安若接到了程少臣的来电，她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将电话接通。
“晚上有空没？帮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淡淡的，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过，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了。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董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她又想起了当时他那副在腹中暗笑的表情。
“就当帮我个忙。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们没空。”
挂了电话，沈安若暗自磨牙。明明不想去的，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其中一个职位之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善良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输了不丢人。况且她发现，在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因为被告知不用提前准备，她乐得轻松，穿了松松垮垮、颜色暗淡的夏装就跑了出来。程少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撇了下嘴，没说话。
车子七转八拐地进了很窄的小巷，那里是老城区，一扇扇朱红色或天蓝色油漆剥落的大门，瞬间穿越回数十年前的旧时光里。
沈安若忍不住开口问：“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道：“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观察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酒窝，“还是你聪明，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我们这是要去参观吗？里面的小姐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男小姐吗？”
“男小姐是什么玩意？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
他将车停在稍稍宽敞的院落门前，带她走进旧式庭院，穿过层层石阶弄堂，就快转晕时，突见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半米外，吓了她一跳。那人明明五官立体又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烟熏妆，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捏着嗓子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帮忙把这位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你好无情哦，今天全部东西算你十二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因为他装得太夸张，不觉得娘，倒显得可爱。安若憋着笑，细细打量周围，旧时厅堂，层层幔幔，古朴典雅，又到处摆得琳琅满目，其实应该是一家卖各类稀奇杂货的店，诡异又腐败地开在这种院子里，店主和顾客都不会是正常人。喏，这主人已经充分证明她的推断了。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向安若做了请的手势。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坐到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嘴里含了一支烟，又要就着这支烟去给程少臣点上。程少臣笑着推了他一把，抢过打火机自己点烟，英俊又妩媚的怪人也笑了。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里面还有两名女孩子，妆容举止也都正常，沈安若这才真正松口气，但细看一眼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又觉得来气了。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洇着大片晕染的七彩颜色，“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外红内紫叫作虹，外紫内红叫作霓……我出生的时候刚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她喝多酒去勾搭他的那个晚上，曾经说过这么一番醉话。他的记忆力真是好，得了机会就不忘奚落她一把。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何况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看来我们家少臣的眼光还是挺正常的。”他指点女孩子们一番又走掉，安若尽量无视他。
女孩们没费多大工夫就把沈安若弄成了古典淑女的样子，发髻优雅，身段窈窕，出来时程少臣多看了她几眼，“看，这样才像你。”他的酒窝忽闪了一下，看起来倒没笑，又回头看那造型诡异的造型师，“阿巧，是不是少点东西？”
“那边。”
程少臣拉了她过去，一长排钢化玻璃柜被打开，黑色的丝绒上躺着一件件古雅的首饰，钻石、翡翠、红蓝宝石……在隐藏式射灯投映下闪着奇幻的光彩。
沈安若觉得神思恍惚，他们仿佛在翻拍一部剧情老掉牙的电影，每一帧画面都似曾相识，而如今她从银幕外被丢进了场景中，旁边镁光灯闪亮，观众也多，于是她只好硬着头皮一起演下去，导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场。
“你喜欢哪一件？”程少臣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过来。
“都不喜欢。”沈安若觉得自己像挑衅，但是底气并不足。
“那就这只手镯吧。”程少臣将她从头到脚掠过一眼，转头对名曰“阿巧”的造型师说。
“咳，眼力不错。”
那是一只绿莹莹的手镯，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衬得她手腕与手指格外地白。他顺手掏了卡递给站在一边的女服务生。
沈安若抿紧了唇不再讲话。她稍稍懂行，大致能猜到那手镯的价格，但是在这种有别人的场合，她不想让彼此尴尬。程少臣如没事人一般，签了单收好卡，还替她接过换下的已经装好袋的衣服，拉着她离去。
安若在车上一直默不作声，程少臣先打破沉默，轻笑，“你看，这样包装一下，过一会儿卖你的时候就可以要个高价了。”
“你确定你是准备卖我这个人？好像刚刚出了规定，商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百分之十五。”安若冷冷地说，可她的声音怎么听都轻轻柔柔的，没有气势。
“原来你对自己估价这么低。”
见程少臣笑得惬意，安若决定还是闭嘴为好，因为好像无论她说什么最终都会娱乐到他，那可不是她乐见的事。
宴会场地灯火辉煌，衣香鬓影，流光璀璨的水晶灯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过，处处笑语嫣然。男士们西装革履，女子们霓裳艳影，皆是年轻美丽。
真的很像一个大妓院。沈安若记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话，又听到他跟阿巧说“李老鸨”，联想了一下同事们曾经的八卦，心下明了几分。真是奢侈豪华的大型相亲游戏，她像刘姥姥一样第一回进了有钱人的大观园大开眼界。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总不说话也挺闷的，挂在程少臣臂弯里的沈安若悄声问。
程少臣嗤地笑一声，“哪来的什么上流社会？只不过钱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点，三分之一的暴发户，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总算还保留了六分之一。你是哪一类的？”
“我？我跟你一样，受资本家欺压奴役的无产阶级兄弟呗。”
沈安若也嗤笑，“你还无产阶级？你就是混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无间分子。”
他们边走边斗嘴，已经到了宴会主人的面前。主人是气质雍容的中年美妇，绾着高贵发髻，全身珠翠环绕。李老鸨，沈安若又记起程少臣的话。很形象啊，她在心底暗笑。
“少臣啊，小坏蛋，你总算来了。”妖婆贵妇十分热情，张开双臂拥抱他，顺便捏了一下他的脸。
“李阿姨，您越来越年轻貌美，完全就是逆生长。”
“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坏孩子，呵呵呵……”女主人笑得满意极了，“咦，这个小美丽是谁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气平淡，却拉近沈安若，将手轻轻搭上她的腰间。
“哎呀，臭小子，你之前跟我说有女伴，我还以为你又找个妖精来应付我，原来还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赵家小姐今晚得有多失望，哎，无妨无妨，周家小三今天来了。哦，我得告诉你妈去，不是我不尽心，而是你这孩子太省心，呵呵呵……”
“李阿姨，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说地拖着沈安若离开这聒噪的是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来你是请我来帮你演戏的，怎么啦，赵家小姐不够聪明、美丽、温柔吗？”
“当然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完美了。我是俗人，所以消受不起。”
“……”她今天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挺无聊的，程少臣不知去了哪里，还好食品口味不错，她满场谁也不认识，躲在角落里先填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地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一双双男女携手迈入舞池，那里渐渐变得拥挤。安若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哦，传说中的贵族做派。
安若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了，贺秋雁曾向她八卦过。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师，据说钱多到花不完，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的“交友会”，各种规模各种层次，听说只要打着做月老的旗号就能很容易地拿到她的钱。安若坐井观天惯了，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拜程少臣所赐，她的见识长了不少啊。
那些男男女女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音乐也变得极致缠绵悱恻颇为应景。安若拿一杯果酒，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相知，此刻在暗淡的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和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响起了程少臣的声音，沈安若一惊之下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冤枉，我站在你旁边半天了，你只顾看别人，一直没发现我的存在。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某位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谁知道是不是又一个圈套等着她跳？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男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穿过走廊，来到偏厅，这里也布置得极为华丽，虽然空无一人，仍然灯光通明。
“沈小姐，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是从丹麦森林切割的原木，家具是挪威定制的，沙发是由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吊灯和壁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中国画，都是大师真迹，快来好好地欣赏一下。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的上流社会味道没？”
“程少臣，你太不厚道了。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你还这么挖苦人家。”
“如果你也被她每周两次电话骚扰，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空降在你面前，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这么惨。”安若倚着沙发背同情地笑。丝质旗袍容易生褶，她为了保持优雅形象只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一份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工种，受罪，还需要演技，非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不可。纵然她做得很吃力，却也不出色。安若决定以后再也不歧视被称作“花瓶”的那些女性了。那些可都是人才啊有没有，凭什么看不上人家？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脚搭在旁边的矮几上，毫无形象，可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那就是参加过舞蹈队喽？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但我说的是舞会。”
“你太小看人了，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去过很多次学校里的周末舞会，但是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这个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别扭，陌生人则更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同学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有交际舞的比赛项目请她陪练。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这种快步舞最像纯粹的交际舞蹈，必须全神贯注，没办法闲聊以及制造暧昧气氛，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问东问西而自己又不得不答的情况是很讨厌的。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这里距主会场远，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他装模作样、毕恭毕敬地欠了欠身，“美丽的小姐，我能荣幸地请你跳支舞吗？”
不容安若拒绝，他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轻易地拉到了身前。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象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一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扶在她腰间的那只手又令她很有安全感。
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恰好让她轻轻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里。那沙发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也没起得来。程少臣笑着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立即抓住，由着他把她拉起来，直到站稳了身体时，仍然还抓着他的手。
场面似乎有点小暧昧又有小尴尬，安若忆起他的传闻，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很瘦，手指修长，指节有力，掌心纹路清晰。
“你会看手相？”
“嗯。”
“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弹钢琴。”
“这么神？”
“当然。看，那边就有钢琴，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吧。”
他只弹了小半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可以吗？”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些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我知道了，你当年一定为了讨女孩子欢心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来一段好了。”
“多谢小姐赏脸，但是我想我们还是回大厅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都变得有些狂欢无序，原本古典氛围满满的舞池里居然有一群人跳起了迪斯科。他们俩都觉得颇无趣，而且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没等舞会结束他们便溜走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送你上楼？”
“不用，现在还算早，我进屋开灯给你看。还有，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手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作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的，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安若一口气说完，突然觉得这话似乎有歧义，狠狠地咬了一下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摘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取不下来，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笑了。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映着他的脸。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清澈，却始终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这样喊着她的名字，在几米远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深不可测的眼神下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身体的那一部分就变得滚烫又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凝视她。沈安若匆匆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怕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促狭的笑，怕自己被当成一个笑话。
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吗？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干脆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意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昂贵的手镯体面地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保安室的电话，“沈姐，有您的快递，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吧，谢谢。”
“沈姐，我觉得吧，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保安弟弟的语气怪怪的。
安若到达公司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那里，递送员看着她，笑得有些奇怪，“沈安若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暧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匝匝地整齐堆放在一组组方形木盒里，把一整个车厢变成了小型的花圃。
“九百九十九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满眼红心，“沈姐，好浪漫哦。”
可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本不该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暗暗磨牙，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
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小沈，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公司女员工玫瑰花做礼物。”
“这么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了一下值班室小妹，“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分给所有的女同事，就说是客户送的福利。”
她觉得解气了很多。

第十章 暗自较劲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微妙的计算公式，和宇宙万物一样。大到星球，小到原子核与电子，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
 
程少臣没有再提及关于“追求”的字眼，只是两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他甚至肯陪她为了节省时间去洋快餐店，只不过拒绝排队买餐而已，连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拣四，批评她热爱垃圾食品的低级趣味，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只为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醺然：“你有没有想念我？”
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有时候他也说：“哎，我突然很想见到你。”然后安若就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安若觉得说他无聊一点也不冤枉他。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只是在告别程序里程少臣擅自加上了一个离别吻，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轻轻浅浅，有时落在眉心，有时落在耳畔，有时落在唇角，很随机，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都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在她的接受范围之内，而且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亲手拿了礼物给她。午休时间里保安室小妹时时捧着鲜花与礼物上楼，她觉得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显得自己无理，只好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等她下班去取就好。
程少臣一定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那些女性礼物，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无法想象。有时候她会想象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做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忙了起来，周末常常在工作，不再整日出去玩。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得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的“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觉得穿泳装很尴尬，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词，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也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或“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而他虽然常常被拒，但表现得很无所谓。
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的一个游戏攻略，所以并没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尘里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还乐在其中的过家家游戏，只待谁先觉得无趣了谁便先退出，然后游戏结束。
某个周六午后程少臣莫名其妙地来了，因为他最近忙，他们吃顿饭便散场，除此之外倒也许久未见。见他一身酒味，安若直皱眉，“你怎么来的？难道自己开车？”
“打车。”
当时她正听着电视广告坐在沙发上认真绣一幅绒绣图，小幅的凡·高的《星夜》，还特地支了绣花架子，很像那么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这就是那个什么十字绣？周末的大好时光做这玩意，你还真闲啊。”
“这是绒绣，比十字绣费劲多了。哎，你别弄乱我的线，好不容易才分开的。坐那边去，满身都是酒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舒服，安若去厨房帮他兑蜂蜜水，回来时见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把所有电视台转了好几遍，还轻轻叹气，“这广告里插播的电视剧越来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换到电视机的娱乐模式，用遥控器玩俄罗斯方块。
“你来做什么？”安若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没事不能来吗？你绣你的图，不用管我。”
过一会儿他又切换了节目，沈安若抬头看时，电视上第一百零一次上演《泰坦尼克号》。
“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这剧的主题歌就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你这么寡情……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幅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的爱情被你说得真不堪。”
“你也一样。” 程少臣打着哈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又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程少臣继续打哈欠，“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安若看得有些出神，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她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屋里开的空调，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怎么可以跟他说这么多的话，还说这么敏感的话题，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就成为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洗了脸，吃过她做的面条才离开。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要求晚上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的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在家里的样子，竟然多半都是在百无聊赖地坐着发呆无所事事中度过，而她竟也习以为常了。
大概因为最近工作累，他对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本来对吃过于讲究，沈安若以为他极难伺候，可事实上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清炒蔬菜就米饭稀粥就够了。偶尔他们也约好了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交通又拥挤，程少臣有时会十分殷勤地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之后，便懒得再开回去了。
程少臣静处时大多时间都很无聊，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都能一看半小时，直盯得她不自在，又经常挖苦她：“你怎么越绣越少啦？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装模作样，假装贤良淑德。浪费这么大好的时光，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安若嫌他捣乱，作势要拿针扎他，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安若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她的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喜欢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研究她摆在架子上的各种小玩意，用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在她的沙发上一睡就是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沈安若一度迷恋水晶，找到在手工艺市场摆摊的水晶商特制了一整副跳棋，每颗珠子都是天然的水晶、玛瑙、绿松、青金，恰好六种材质六个颜色，虽然也没有特别贵，但那是大学时代她周末一个人游荡的纪念物，还花掉她很多的零用钱，所以她一直觉得那东西独一无二且非常烧包。
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总是拖着沈安若一起玩，但是无论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闷得直骂她笨。后来见她兴致缺乏，便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玩得很起劲。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都用在了这样无聊的事情上。再后来，他嫌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赖在地上，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安若见他这样糟蹋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这东西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小姑娘啊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有钱很了不起啊你。”
“那把我自己赔给你吧。”
“没有升值空间，我不要。”
“谁说的？我明明是绩优潜力综合股。”
他们还开始学习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安若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沈安若接到去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故意没告诉他。那天在程少臣家里，他们话不投机，惹到沈安若，她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好厨房，也不管他们已经安排好了下午的节目，甩了门就走了。搞不好这都算不上吵架，因为吵架必须是相互的，而虽然安若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安若也不指望他出来追，她本来就不打算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就那样打车直接回了家。
在车上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时，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路上的KFC，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店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换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了，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分手那些日子，她本打算把关于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江浩洋之于她仿佛已经是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他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安若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分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就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然后又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他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账，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了”，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顺着她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断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第十一章 一团混乱
我们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去质疑、犹豫，但真正下决定时却只需要不到一秒钟。
 
程少臣很久没和沈安若认真地约会了，忙、累，连讲电话都懒得讲。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就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绝不主动给他打电话，更别提约他出来。算起来，两人不只很久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了。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了。
后来程少臣终于出差回来，出了机场就联系她晚上一起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她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无言以对，左右环顾一下，发现他不仅换了新车，而且连车的品牌都换了。他换掉车的品牌大概只能说明一件事，“程少臣，你换工作啦？”因为之前他的那份工作，所开的车必须是指定品牌。
“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
有还是没有，这个题目基本无解，也无关紧要。不过安若最近从程少臣那里学来了一招，将道理牢牢抓在己方肯定是正确选择。还好他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美，但沈安若只要了儿童套餐，并且把套餐里的意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因为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而儿童餐分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另外，我一直没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地吃意面的技巧，所以从不在西餐厅里吃意面。你看，认识你以后，在你的严格要求下，我比以前注意形象了，这算是收获还是遗憾啊？”她在他疑惑的目光里解释，然后不忘奚落他几句。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你死要面子够虚伪，偏偏又这么真诚坦率。”
但是约会只进行到一半，因为程少臣的一个电话就被迫中断了。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我会自己走。”
“也不算绕路，方向是相同的。”程少臣坚持要送她。
还没走出餐厅门口，沈安若就遇上了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到大学时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少妇。她同时也望见安若了，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微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安若的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与蜂鸣，一时没听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暄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请他们俩坐下来，因为她想与安若叙叙旧，程少臣笑着回应了他们几句。总之，他很给安若学姐面子地留下了安若，自己微笑着与他们告了别。
安若感觉自己笑得很僵硬，一定是空调开得太冷了。她想过迟早会再见到江浩洋，可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比她料想得更快，她都没有准备好，该说什么，该做出怎样的表情，都还没提前排练。有一瞬间，她甚至觉得自己像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和动作，至于说了什么，她自己都记不清。等她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到了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安若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荒谬，曾有结婚计划的一对男女，在电话里草草就分了手，分手后的第一次重逢，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得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也是啊，在返璞归真的地方修行了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这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却再也无法挽回了，安若你觉得呢？”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也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
“是，一直都在遗憾，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这副惋惜的样子，你真的介意就不会直到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意识到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折腾几回也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都该当面告别，就算不在一起了，也该有个正式的分手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几年的缘分。那阵子太忙，我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康县，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八十里路，于是下车，到村里雇了一位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了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所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家楼下，终于等到你回来，但是你与别人在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可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过头，嘴角都在笑。我本想重新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去了勇气，突然觉得如果我从此离开你的生活，你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笑过了。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又何必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安静地离开，没再去惊扰你。”
分手的那个周五，那是程少臣第一次请她吃饭的日子。原来那么早的时候，江浩洋就已经回来过了。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和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都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淡淡地说。
“是啊，过去了。刚才那番话，就算你觉得恶心也稍稍忍耐一下，以后再也不会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路上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极轻，几乎没有声响。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刹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了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大脑乱哄哄地吵作一团，心跳失序，头也开始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想去厨房找点东西把胃塞满，却找到了大半瓶白酒。她开了盖子直灌下去几大口，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了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了，心跳也渐渐平缓。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打发程少臣下楼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买回了精装的五粮液，当时就把他好一顿嘲笑。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不费力，她转眼就把这大半瓶酒喝掉了一半，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少年时代读《飘》，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了，赶紧趁着清醒拖过凳子踩上去，将酒瓶塞到橱柜的最高处。
安若生平第一次喝白酒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们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就暖和了，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但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骸，看了一眼，竟是三十几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一直跟在她身边，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了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着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
“没有。”
“看来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替她盖住腿。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多那么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灌了一肚子白酒，脑子依然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喘不过气，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却只能紧紧捂住耳朵，但闪电过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抵挡不住。安若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受到惊吓。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在她的少女时代，生理课教得并不及时，不明所以，只有恐惧。她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恐惧到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今天夜里，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心脏几乎都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道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翻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本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顿时感到恐惧正渐渐离她远去。
“……”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感到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忘在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吗？”
“嗯。”
话题告一段落，突然便陷入一片寂静。又一道闪电劈过，沈安若本能地把手机移得远一些，正要关掉通话，听见程少臣的声音隐隐地传来：“沈安若，你在哭吗？”
她呆了呆，刚才她的确抽泣了一下，但连她自己都几乎听不见。她几乎疑心程少臣就站在她对面的黑暗里，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突然又害怕起来。“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仿佛这样说可以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
电源总控就在玄关处，她此刻的头顶上。她摸出包里的手电照向那里，果真跳闸了，轻轻一拨，屋内霎时又是一片明亮，晃得眼睛都睁不开。世界重归光明，沈安若也渐渐地找回了呼吸、心跳以及她的冷静自持。她重新活了过来，底气也足了，连脑子都开始灵光起来，“程少臣，你怎么知道只有我的屋里是黑的？你在哪里？”那边静默了片刻，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断线音，然后无声了。
刚才又有闪电劈过，而他似乎在户外。沈安若担心起来，立即又拨了回去，还好仍是正常的拨号音，不紧不慢地拖着长音，她心中焦虑，等候铃声从来没显得这么慢过，足足响了六七下，电话才又被接起，她急急地问：“你在哪里？你没事吧？”
电话那一头仍是沉寂，但是听得到隐约的呼吸声。大约过了很久，或许也没有多久，程少臣的声音悠悠地传来，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沈安若，我突然记起了我们在酒吧相遇的那一晚。”
沈安若也沉默，似乎在等待，又不知在等些什么，心底有隐隐的惶恐。
“我很想知道，那一天你的邀请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沈安若听到心里有崩塌的声音。她喝了许多的酒，虽然还清醒，却足以令她的反应比平时迟钝，妨碍到她的思考。或者她根本不想思考，只是继续执着地问：“你在哪里？”这一回电话并没有挂掉，却又没有了回应。
沈安若捏着手机发了几秒钟的呆，头脑渐渐又陷入混沌，一种连她自己也不甚明了的情绪在蔓延。突然她似乎有所顿悟，站起来猛地拉开门。她开得过于用力，走廊里的声控灯也瞬间亮起，程少臣就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微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笑，见她立在门口，他的唇角翘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你这是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我的欢迎吗？”他的声音暧昧不明，有点沙哑，不复以往的清朗。
沈安若很快地意识到自己再度被戏弄，转身就要甩门而去，但程少臣的动作比她更快，在门即将关掉之前抓住了门框。她怕挤伤他的手，立即顿住动作，有些气闷地咬住唇，却不想他下一个动作已将她推进去，踢上门，落锁，顺手把她按在门边的墙上，动作一气呵成，唇亦同时覆上，技巧地吮吻，夺走她的全部呼吸。安若始料未及，慌乱地将手抵到他胸口，限制他进一步贴近，但她的双手立即被他用一只手紧紧抓牢，反剪固定到她的身后，而他的另一只手则紧紧扣住她的腰。安若双手失了自由，全身的力气也仿佛随着那份自由一起消失，突然便失了反抗的念头，任由他巧取豪夺，攻城略地，直至将她打横抱起，平放到床上。她顿时天旋地转，神志都渐渐不清，只感到他的指尖与唇舌无处不在，在她全身四处游走，所经之处便燃起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夏日衣衫本来就单薄，此刻更是形同虚设。她在身体迷乱之际，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意志力悄然退席，身体的本能占了上风。而程少臣却在此刻停了下来，在离她不过几寸的上方，直直地望进她的眼睛，“你认得我是谁吗？”他的眼睛一向深邃清澈，而此刻里面藏了暧昧不清的情绪，似乎如她现在的身体一样迷乱。安若没有回答，伸出双臂勾下他的脖子，倾身凑上自己冰凉的唇。下一个瞬间，他进入了她的身体，将她的痛呼一同融进两人的唇齿间。
雷电已经消停，雨势却越来越大，噼里啪啦地敲在窗户上，十分的响，几乎盖住两人压抑隐忍的喘息声。屋内闷热，空调或风扇都没开。她透不过气，又全身不适，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只觉得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身体内外，都已经被水浸透，眼泪也静静地流下来。她的泪流了很久，直到夜深人静，连雨都停下了，仍在黑暗里静静地流着，仿佛要将体内多余的水分全都流尽。安若不想吵醒程少臣，安静地蜷在床沿，离他很远，没有声音。突然程少臣在她背后翻了身，胸口便贴近了她的背，伸手绕过她，顺着她的腰渐渐地上滑。她抑制住呼吸，也努力地止住泪，结果他只是将手抚上她的脸，把她的泪一点点地抹去。安若继续不作声，却憋气太久很难受，当她终于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听得背后程少臣低低地说：“你这样令我感到罪孽深重，并且十分的挫败。”
安若翻过身子，枕上他向她伸出的手臂，然后被他揽入怀。她拖过薄被蒙住头，闷声闷气地说：“跟你无关，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爷爷。很多年前，他就是在这样的雨夜里过世的。”

第十二章 花好月圆
坚守与堕落，或许就在不经意的一念间。
难得糊涂一场，不如就这么着吧。
 
按沈安若的想法，当她和程少臣在某种关系更进一步之后，两人的联系可能会渐渐淡去，可事实证明一切都在照旧，间歇地约会，一起吃饭，偶尔吵个小架，没有更热烈，也没有更疏远。在那些相聚的晚上，他顺理成章地留在她家，或者把她留在他的家。男女的相处一旦扯上身体的牵绊，便多了一些理不清的暧昧纠缠，安若起初很不适应，渐渐地就习以为常。她睡眠质量并不好，多梦，极易被惊醒，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但在程少臣的怀里，她竟能觅得一夜无梦的好眠，偶尔被梦境惊扰，醒来后听着他平稳的呼吸或心跳，或者在他的轻声安抚下，也能安心地再度入眠。有时她忍不住想一下当这种关系终究要结束的时候自己究竟会不会留恋。她觉得自己会努力做到不留恋以及不沉溺，但偶尔怅然一下倒是难免。
也不能说完全没变化。两人的身体距离近了，对待彼此也就更随便了些。
比如两人一起在外面吃饭，在单独的房间里，程少臣可以当着她的面，在窗边连续通话半小时，直到她吃完了他还没开始吃，换作以前，他可不会这么失礼。也会对她选择的饭店或者所点的菜品挑挑拣拣。如果以前他是怀着一副戏谑的态度挖苦她的品位，那么现在，安若觉得他是很认真地在挑剔：这家饭店的服务质量根本就不行，你上次就该认识到这个问题，为什么这次还要订这里？你今天点的这菜品，太不符合科学健康的饮食规律……
当然安若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包子，即便当场没给他难堪，事后也会找机会还回来。而且，因为公事导致约会迟到，让他一等就是一小时，甚至最后放了他鸽子的事也是时有发生。换作以前，她可不会这么不关照他的时间和情绪。
距离产生美，近距离损害美，至于负距离……这个一言难尽。
安若又一次因为工作而导致他们俩的约会必须迟到时，她十分钟内给程少臣拨了三次电话欲告知，但对方总在占线，无奈只能发短信，希望他能看到。等一小时后她姗姗赶到预订的饭店，他还在那里，一直打电话，结果换她等他半小时。
“不，没有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好的，那我等着瞧。再见。
“我跟他无话可讲，跟他说我不在国内……不要主动联系他们，等他们打过来……这种问题你也需要问我？那我请你来做什么？
“把他们列入我们的拒绝往来客户名单，他们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以后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到他们。”
安若一边玩着手机，一边断续地听到这样的对话内容。这样的程少臣神色平静，语气温和，眼神却冰冷，于她而言十分陌生，甚至觉得他有点可怕。
“最近工作有麻烦？”等他通完话，安若关心地问了一句。
“不，是别人会有麻烦。”他轻松地说，“你下个月能请假吗？帮你庆祝生日，我们去国外旅行吧。日本？欧洲？或者马尔代夫？”
安若拒绝道：“请不了假，最近忙。”
程少臣嗤笑了一声，“你最忙了，你比你们倪董事长都忙。”
安若说：“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如程总您，当然不会明白，越是底层人员，自由活动的范围越小，由不得任性的。”
“既然不愿出去，那送你礼物吧。送你一辆车怎么样？出行比较方便。你看这辆怎么样？”他递过一份海报。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小蜜车’吗？你觉得它跟我相得益彰？你想包养我啊？”安若语气不善。
“嗯，看你这么辛苦，跟我约会都没时间，是挺想养你的。”程少臣讨了个没趣，既不愿服软，又不能发作，语气也变得淡漠。
“谢了啊，不需要，我还算养得起自己。”
好好的约会就这样不欢而散了。
另一次的开端本来也足够好。周末，程少臣连哄带骗地拖了安若去他的公寓包饺子，他明明并不爱吃饺子，那天又不是任何的节日，安若疑心他故意整她，但还是依了他的要求，面皮和馅都不买现成的，而是一点点地和了面，一点点地剁了肉和菜。
她这是第一次包饺子，免不了弄得很狼狈，更是把饺子皮弄出来各种形状和规格。程少臣一边嘲笑她，一边来帮忙擀饺子皮，竟然擀得十分的漂亮，令她刮目相看。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小时候跟外婆一起住过很多年，我还会做馒头呢。咳，你别不信，我连那种过年时的大枣馒头都会做。”
“你快看外面，好像有一只牛在天上飞。”
本来直到这里都还好好的，但是从程少臣接过一个电话开始，气氛就变得微妙。
“我在家，但是一会儿要出去……好，知道了。”程少臣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似乎并不高兴。
沈安若从厨房探出头，“有客人？”
“没事，不重要。”
几分钟后门铃声响起，安若感觉到屋里一直没动静，忍不住出来一探究竟，却见程少臣与一老人僵持在门口，大眼对小眼地沉默着。
老人的面容与程少臣有着三四分的神似，神情也如别人流传的一般威严，安若立即猜出了七八分，这位多半就是程家老爷子了。
“你不请我进去坐坐？这算什么待客之道？”老人说。
“都主动上门了，还用得着请吗？”程少臣态度也不佳。
安若进退两难间，老人已向她招手，“姑娘，递双拖鞋给我。”
安若双手奉上，顺便看了眼程少臣。他面无表情地侧了下身，让老人进来。
“这姑娘是谁啊？”老人一边进屋一边问。
“您管得真多。”程少臣一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铁了心不想好好答话。
“姑娘，你是谁啊？”程兴华老爷子又把问题抛给安若。
“哦，钟点工。”安若表面镇定，实则心虚地回答。
程老爷子大笑，“嗯，这年头想当个钟点工也不容易，还得年轻漂亮，声音好听。”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大方地挑了主沙发坐下，又指指程少臣，“你，也坐下。”
程少臣坐在离他最远的沙发上。
安若见状便想退得更远一点，但程少臣这栋开放式的单身公寓，似乎除了洗手间就没独立的空间可以躲藏了。
程老爷子指指已经上了桌的饺子，“姑娘，今天的饭够不够三个人吃？”
安若如实地说：“应该够了。”她吃得少，估计程少臣今天也吃不多。
“那给我加副碗筷，再来点蒜泥。没有的话，醋也行。”又拨出去一个电话，“四十分钟后来接我。”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原来程少臣的做派，完全遗传自他爹。
安若领命，同时准备了醋和蒜泥。客厅里传来程父的训话声，声音虽不大，但穿透力强。安若加重捣蒜的力道，这样就能把声音盖住了，她无心偷听那对父子的对话。
午饭比较寒碜，只有饺子和两个凉菜。但程老爷子吃得津津有味，还边吃边评价：“黄瓜的味道不错，这个得提前腌制吧。”“芹菜的味道淡了。”“这个包饺子和下饺子的水平还不够啊，得再练练。”一边嫌弃一边倒是接连吃了二十个。
“你们也吃，别光看。”老爷子霸气天成，才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俨然成了这房子的主人。
程少臣终于也拿起了筷子，但是看起来有点食不知味。
“这水饺的味道有点像你外婆当年做的。今天是她的寿辰吧，一晃眼她都过世这么多年了。小二，你调的馅啊？”
“我加的盐和油。”程少臣答。
“都比你妈强，她直到现在也不会做饭。你记不记得你们小时候她害得全家食物中毒？”
“不记得。”
“下周有空回去看看她，整天念叨你，我快被她烦死了。”
“下周我出差。”
“你能跟我好好说话吗？”
程少臣悠悠地说了半小时以来最长的一句话：“安凯是不是快倒闭了？您老人家怎么会这么有空闲？”
老爷子被他给气笑了，“别忘了安凯你也有份，倒了可对你没半点好处！”
安若夹在他们俩中间都要尴尬死了。之前她布好了饭菜就托词要离开，老爷子眼神一凛，朝餐桌一指，不容反驳地说：“吃了饭再走。”她就只好乖乖地留下。
这是一位气场很强大的老人家，不过她并不怕他。后来程少臣拿了手机说声“接电话”就去了阳台，半天没回来。老爷子借机与安若闲谈了几句，问了她的姓名籍贯家庭成员，倒是不复刚才的威严，只像个寻常的老人。安若不敢再造次，老老实实地一一作答。
老人也没继续为难她，而是指指阳台上的程少臣，笑道：“我家小二性格不太好吧？倔，别扭。”
安若笑笑不说话。
“不过，除这一点之外，别的方面都好，再没其他的缺点了。”
安若点点头。
“他闹别扭时就由他去，只要不理他，就不会被他欺负了去。”老人指点她。
安若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了，“我们只是朋友。”
“刚才还是钟点工，这一会儿的工夫就是朋友了，哈哈。”
安若面不改色地说：“这两种身份不冲突啊。”
程少臣回来时，老人正笑得畅快。
“程先生，您的车到了，在楼下。”程少臣说。
送走了程老先生，安若一边整理着厨房一边抱怨：“你本来可以提前告诉我你爸要来，那样我就能及时躲开了。”
“你为什么要躲？又不是见不得人。”
“因为场面很尴尬，就像突击考试一样。换作你，会喜欢？”
“那恭喜你了沈同学，你今天的表现恰好是他很喜欢的样子，不会给你低分的。”
“是吗？奴家诚惶诚恐、受宠若惊啊。”
“不过，他的打分和观点有什么可介意的？一年也见不了两回面。”程少臣自言自语一般不屑地说。
安若很为那老人家抱不平，“我觉得老人家的态度很好，一直都是你在找碴和制造尴尬。既然一年才见一两回，为何不对他好点？不要见面就像仇人一样。”至于他和父亲交恶的原因，安若其实并不是很想知道。
“嗬，你都还没过门就开始替他说话了？莫非你发现讨好他比讨好我更重要？”
“谁要过你家的门？”安若反驳。
“我们交往了这么久，你都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吗？”程少臣的语气里听不出认真还是玩笑。
“没考虑过。”真的。安若在心里又加了两个字。
结果又不欢而散，安若下午要离开时，他既没挽留，也没主动提出要送她。
这么一冷下来，又是好多天没见面，僵硬冷淡又敷衍得一副game即将over的样子，可是等到见了面，却又纠缠得更紧密，就像被绑在橡皮筋的两端，拉扯的时候关系就远了，等稍稍放一放手，却又变得近了，完全走进了一个怪圈。
沈安若心中响起了警钟。当初跟江浩洋分手之前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征兆呢？贴近时相厌，远离时想念，理性上觉得该分了，感情上各种不舍。天下无不散的筵席，烦了倦了觉得没劲了，就该结束了。安若自认是看得开的人，又从未对这种关系寄予期待，每天依然好好地过。他敷衍她时，她就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但若他哪天对她温存体贴，她也乐意回报柔软顺从。
大概因为嗅到了故事的尾声，安若觉得，两人似乎都在珍惜这进入倒计时的时光。程少臣最近都很少开玩笑去触怒她了，倒是在床上耐心十足，循循善诱，软语温存，极尽诱哄之能事。安若也尽量少闹别扭让他不痛快，有时候甚至觉得，或许程少臣出于男士的礼貌与责任感不会先开口，而是等着她自己主动离开，她应该更加知趣一点点才是，可她却在每一次的缱绻之后失了开口的勇气，只好再由着这种状态继续僵持下去。
此刻，沈安若伏在程少臣赤裸的胸口，松松地环抱着他的腰，听着他沉稳的心跳，感觉到他轻抚着自己同样赤裸的后背与腰肢。四下里太安静，灯都没有开，只有心跳与轻微的呼吸声。她在睡意来袭之前脑海里浮着一个念头：就算很久的将来她已经彻底忘记这个人，不再记得他的名字以及面容，她至少也会记得这一刻的静谧与温存。
但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顺从她的判断。那天沈安若下班后到程少臣那里只是为了找一把大概遗忘在那儿的钥匙，她白天曾打电话请他帮忙找找并且最好能顺路送给他，他却兴致不佳，冷冷淡淡地说：“不清楚，我没空，你自己过来找。”
沈安若对他近来的喜怒无常和敷衍已经习惯，也没觉得生气，天刚刚黑就到了他那里，屋里黑灯瞎火的，不知他又去哪儿应酬或者鬼混了。
开了灯看到那把钥匙已经被找出来，放在了玄关柜子上。她收好钥匙本想立即走，突然心生疑问，换了鞋向室内走去，不出所料地看到床上有团朦胧的影子，程少臣外套没脱，领带没解，就那样缩在被子里睡觉。她下意识地摸一下他的额头，热得发烫。
安若顺理成章地留下来照顾他。在试图喊醒他去医院时曾遭到他恶形恶状的抵抗，“别碰我。”“我没病，你才病了呢。”“我不饿。别管我。”“不去医院，你走开。”就像三岁孩子一样。在他烧得迷糊时，她被他抓住手，听到他的喃喃自语：“对不起。”安若顿了顿，反应过来他在说梦话，又听他含含糊糊地说：“你不要走。”她心中生出数十种联想，好的坏的，无关紧要的，然后听他又在梦里念：“姥姥。”白日里精明深沉的男人，在这种时候显得格外柔弱，安若的心也跟着软成了一团泥。
后来她在桌上找到了社区医院的值班电话，医生觉得并无大碍，替他扎上针挂上水，叮嘱一番便离开了。大半个夜晚，安若就那么一心一意地盯着药液，顺便用湿毛巾给他擦拭降温，顺便找了袋装牛奶用热水烫过给他暖插着针管的手，顺便给他不停地盖被他踢掉的被子。
三袋水到了下半夜才滴完，程少臣烧也退了。安若煮了一锅白粥，挂在保温挡，和衣在他身边躺下。再醒来时身边已经没了人，她下床去找，见他坐在餐桌旁，一口一口地喝掉她已经熬好的白米粥。
安若晚上也没吃饭，自己也盛上一碗，坐到了他的对面。
“你好点了啊。”安若问。
“嗯，你什么时候来的？”
“傍晚，下班以后。你病了怎么不去医院或者找人陪？”
“以为扛一扛就过去了。”程少臣的声音沙哑软糯，除了生病的原因，也因为夜色过深，连声线都不清醒。
时间指向了凌晨三点。安若忆起似曾相识的情景。那夜她借醉耍赖被他带回这间房，也是在这个时刻重归清醒，那时他也是用了这种声音，劝她第二天再走。才一年多而已，都已经成了泛黄照片一样的回忆了。
她的思绪正在回忆里飘着，却听得对面的程少臣柔声说：“沈安若，我有个提议，我们结婚吧。”他的眼睛里，清清软软的一汪水。
“程少臣，你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安若一惊之下就去摸他的额头。
“我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程少臣慢慢地敛起笑容，“不是头脑发热，烧早退了。”
安若笑得勉强，“那你是在以身相许，报答这一碗白米粥之恩啊？这回报太重，不必不必了。”
程少臣的语气转成了他惯常的淡淡悠悠：“沈安若，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不清不白地在一起，到底是想求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总该有那么一丁点的企图吧？”
“当然有所图了。我图谋你长得帅，身材好，技术也不错，养眼又修身。”
程少臣抬眼望了望餐桌上方的吊灯，一副无语问苍天的样子，“我每回跟你认真说事，你都当成笑话对待啊。”
“这么晚了，很容易头脑不清，思维混乱，我们改日再说。”
“你才头脑不清思维混乱呢。我清醒得很。”
“是啊，就是说我自己。所以，改日？”
安若推着他重新回床上躺下。他赌气背朝着她，等睡熟后却又自动地翻回到她身边，跟她紧紧地挨着。
安若没有特别在意程少臣的这次求婚。人在身心脆弱的时候是很容易做出一些冲动事情的，总得有人保持清醒，不要跟他一起犯糊涂。但是，被人求婚的感觉其实很不赖，即便求婚的情形发生在他不太正常的时候。
程少臣第二天果然没再提结婚的事。他们俩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周末程少臣看球到深夜，安若就捧着一本小说缩在沙发的另一端陪着他，迷迷糊糊睡过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他偶尔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安若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姐妹俩的遭遇都是巧合式的童话，夏洛蒂的才是现实，童话用来催眠，现实用来启示。
程少臣躺在沙发上，把她的腿当枕头，无聊地问：“你这都看第几遍了啊？”
“另一个版本。”其实她早已看遍了这片子的各种版本。
“每个版本讲的不都是同一件事吗？看看原著就行了。”
那怎么会一样？不同的面孔，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演绎方式，不同的层次和境界，但是安若不打算跟他讨论。
屏幕上演到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枕着她的腿的程少臣突然就闷笑了一声。安若低头看他，见他也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
“原来，我应该多求几次婚，好方便你拒绝啊。”他一副了悟的神情，“我一直伤脑筋不知怎么再提起这件事。”
“嘁。”安若很无语。上次的求婚地是餐桌旁，这次莫非要在沙发上了？还枕着她的腿。
可是程少臣并没再一次求婚，而是拨着手指一根又一根，“其实我也是求过三次婚了的，你也拒了我三回了。”
“哪有？”
“第一次我说我要养你，你翻脸了；第二次我请你入我家门，你不稀罕；上一次，你又说我脑子发热不清醒。”
“原来那些都算啊。”安若对他提及的这几次对话都有印象。
“怎么不算，每次都是真心的。”程少臣幽怨作答。
“那您可真够含蓄啊，我当时完全没感受到。”如果没记错，三次都是在餐桌旁。
“也就是说，你喜欢直接的、张扬的方式？”
“程少臣，你英语听力好像不错啊，闭着眼都可以把台词听得一清二楚，起来起来，帮我翻译一段视频资料，我听力最差了。”安若说。
“沈安若，我们还能不能好好谈论正事了？”
程少臣的行动蛮快的。
周末里他们俩又混在一起，次日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辗转地调整睡姿，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定睛一看，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了一枚戒指。窗帘半开，阳光直射，戒指反射出的璀璨光芒晃得她几乎睁不开眼。
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虽然她对钻石不感冒，但也小小吸了口气，这于她而言，够大颗，也挺变态。一坐起又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一捧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而床沿床尾也放了一枝又一枝，把她围在中间。
安若本来坐在床的最边缘，这一受惊几乎要掉下去，结果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强作镇定地瞪向他，觉得如此才能有足够的底气接他的招。
他一向都比她晚起的，今日却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衬衣、领带一应俱全，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拖出来，仔细地打量了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算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程少臣不理会她这句挖苦，又环顾一下床的四周，有点遗憾，“我该弄红玫瑰的，视觉效果应该会更好。”
这么多的玫瑰，除了花店和花圃，安若还有一次见到过，就是他宣称他在追求她的第二日，也曾送了满满的一大堆。
“你跟玫瑰上辈子有仇啊？这么作践它们。”
“鲜花赠佳人，怎么能算作践？”某人从床边夹起一枝玫瑰，酒窝深抿，表情严肃，“那么……”他边说边矮了矮身体。
安若及时地拦住他，“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而且，她有点受不起。
她并没拦住他。不过，还好他没真的跪下，只是郑重地半蹲在她的床边，“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有诚意、很正式地……”
安若扑上去用手捂住他的嘴。到此为止这气氛还算很不错的，但她预感如果继续让他这么表演下去，而她再回应不当的话，这挺美好的气氛就要被破坏了。
“程先生，你现在是很正式，但是我不正式呀。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
“唔唔。”他被堵住嘴说不出话。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啊。”
她披上睡袍跳下床赤着脚跑进了浴室里，听程少臣在她后面说：“你不能等我把仪式进行完再跑吗？”
程少臣的求婚仪式依然是在餐桌旁完成的，看来安若是逃不开在餐桌上被求婚的命运了。
早餐居然是由程少臣准备的，虽然都是现成的，酸奶、果酱、饼干、切片面包、片装火腿、洗好的水果和可以生吃的菜，不用开火连刀子都不需要，但也算破天荒的头一回了。
安若以为他的求婚闹剧该告一段落了，放心地往面包片上抹着果酱。
坐在对面的程少臣也是一言不发，把手里的饼干咬得“咔嚓咔嚓”地响，另一只手还蘸了果酱，用手指在盘子里胡写乱画，一副坏学生上课走神又捣蛋的百无聊赖状。
他这八成是刚才受了打击，所以无声地抗议。安若表示理解以及心虚，替他夹了个三明治，伸手递过去，顺便把纸抽也推给他让他擦手，却见他突然把那盘子立起来，盘面朝向她。白色细瓷盘子的中央，他在上面用果酱线条写着：“嫁我吧。”旁边还画了一个心形。
安若心中有微微的酥麻感，一时间不知该气还是该笑。她把那盘子接过来放到面前，看了又看，最后用一片面包把那些字全都抹掉，再一口一口吃掉，然后说：“收到，可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考虑。”
程少臣悠悠地向她伸出三根手指。
“三天？太短了，都不够你和我用来清醒。”
程少臣继续举着三根手指，“那就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做项目调研了。”
安若点点头。
程少臣松口气，并未收回手，而是顺势又向前探了探身，把她刚才散到脸颊旁的头发一一拂到耳后。
“好吧，虽然不是特别的高兴，但缓刑总比一口回绝强多了。那我们说好了，三个月后，要么我们结婚，要么……”他似乎在努力地想着合适的字眼。
安若替他补充：“要么我们就分手。”
程少臣无奈地笑了，“我是想说，要么我就再求一次婚。拜托你别乱打岔好吗？”
直到很久以后，安若脑中才反应过来一件事，其实电影电视里大多数套路的求婚也是在餐桌上进行的，玫瑰、钻石、男人的表白……元素也是一样不少，场景都颇浪漫，可怎么到了程少臣这里就这么奇怪了呢？
有一回她跟程少臣提起，他说：“哦，你是不是指在大众餐厅里，像个傻瓜一样当着一堆人的面演戏那种？我如果那么做，你会当场同意吗？”
安若说：“还是会考虑一下的。”
程少臣说：“那不就得了？在你一个人的面前丢丢脸也就罢了，为什么要跑到一群陌生的闲杂人等面前去丢人现眼啊？”
贺秋雁后来得知了他们约定的事，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跟他也搅和了不止一两天了，不嫁他还打算嫁谁啊？现在摆这么高的姿态，小心到时候他那边反悔。”
安若说：“对啊，就是给他时间冷静和反悔。如果三个月内就改变主意的话，这个婚本来也是不用结的。当初难道不是你拼命反对我和他交往吗？”
“此一时彼一时，之前你的选择可以海阔天空，认识了他以后，你的选择范围就窄多了，所有不如他的人，估计你都不会再看上了。哼，现在是你自己非要从阳关大道挤进羊肠小路的。再说了，当初你也根本没听我的话啊。”贺秋雁恨恨地答。
安若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再怎么要淡然，心里也是有点患得患失，总觉得前面还有很多的障碍在等着她。
沈安若最近因为工作频频地出入政府大楼，她洽公的区域在七楼东区，据她所知，江浩洋的办公地则是九楼东区。为了不跟他正面相遇，每回她都精心设计了路线，比如，乘坐西区的电梯上楼，再跨过长长的走廊去东区。其实是有点小家子气了，但也能省去不少尴尬和麻烦。
不过人算不如天算，这天她依然从西区乘电梯，且电梯里只她一个人，但是到了三楼电梯门一开，江浩洋就走了进来，两人俱是一愣。
“你这是要去哪儿？”江浩洋和气地问。
安若很诚实地报了她即将要去的地方。因为她怀里抱着资料，封面上的题目明显，她若说谎他会识破的。
“所以，故意走远路是为了躲我吧？”
“被你看出来了啊。”
这种平平淡淡的对话，退回几个月前，安若都不太敢想。她现在和以前好像不太一样了。
正巧江浩洋也说了句：“你看起来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安若因为这种巧合笑了，但是没接话。
“下次不用故意躲着我了。我下个月就离开，这次是调去省里。”
“恭喜啊，师兄。”
“嗯，也恭喜你。好事将近了吧？”
安若有点诧异地看了看他。
电梯叮的一声在七楼停下，门开了，安若本该出去了，但江浩洋重新把门按上，她也没阻止。
“本来只是随口说说，但是看你这表情，看来是真的了。”江浩洋笑笑，“等你结婚时，估计我在外地。”
“我没打算请你啊。”其实本来是句玩笑，但听起来怎么就那么认真？
“嗯，我不去。但还是告诉我一声，我会找人帮我捎红包。”他顿了顿，“毕竟是小师妹和朋友一场。”
安若千般滋味在心头，也只化作两个字“谢谢”，待再度和江浩洋告别时，心里觉得格外轻松。
离下班还有段时间，但回公司也来不及，安若偷得一段浮闲，顺着商业街踱进了她常常去淘碟的小店。
店主与她颇熟，热情推荐一堆新碟，“全是你最喜欢的老片子，但版本修正过，超高清。”安若一张张翻看着，与店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咳，《乱世佳人》这么有名的片子，可我总是忘记结局是什么。”店主说。
“男的爱了女的好多年，但是等女的也爱上他时，他的爱已经给磨没了，一个人走了。”安若言简意赅地答。
“你是老片子专家，一定知道这对搭档的八卦，看我这次弄到了他们的很多片子。”店主献宝般地奉上数张威廉·惠勒与贝蒂·戴维丝的合作作品，“名导演和名演员，在一边合作一边争吵中撞出了火花，然后名导给名演员写信求婚，设了有效期限，可是等她看到这封信时已经过期了，导演娶了别人。唉，影迷们替他们俩整整遗憾了半个世纪啊。”
“难道你都不怀疑这个故事是假的吗？”安若问。
“感情这事本来就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想那么清楚干吗？要我说，趁着双方都有好感的时候就应该赶快在一起，过一天算一天，感情有一点就算一点。因为缘分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错过了，感情也可能说没有就没有了。你说是不是？”
又是春天，草木返青，连风都柔软温暖，夕阳斜照着一片绿地广场，好几组拍摄婚纱照的新人还没有收工。安若找把木椅坐下来，看着他们忙碌。每一组人都包括了新人、助手、摄像机和一干亲友，马不停蹄，忙前忙后，有人吆喝指挥，有人扛着道具抱着衣服，还有刚才还在镜头下巧笑嫣然的新娘子转眼就摆脸色给新郎瞧。婚姻是不是本该这样？像演戏，也像分工合作，所以，并没什么可怕的。
后来她见着一对老人，头发花白，也一板一眼地各穿着白色婚纱与礼服，路都走不稳，互相搀扶着，认真地摆造型。这个场面其实才真的滑稽，已经有路人在嬉笑着指指点点，但老人视若无人，依然笑得灿烂。沈安若仿佛被轻轻地触动了心里最柔软的部分，直到两位老人在换场地时朝她笑着招手，才意识到其实自己一直都在看着他们温柔地笑。
很冲动地，她拨了电话给程少臣，“你现在在做什么？”
“没什么事。下班了，正打算回家。这算你第一次查岗吗？欢迎欢迎。”
“那我有话跟你说。我说，你答。”
程少臣在那端安静了几秒，“我仿佛有不好的预感。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别，你就在那儿。等你过来说不定我就改主意了。”
程少臣沉默地等着她即将抛过来的、前景未知的问题。
“你从来没问过我家的情况。还算小康，不会成为你的负担，但也不会对你的事业或者地位有任何的帮助，我也一样，顶多不扯你后腿，但只怕也不会成为你的好助力。”
程少臣似乎在电话那头大大地松了口气，“你想多了。我是要找老婆，不是找助理或者合作伙伴。”
“这是你个人的想法。但是你家呢？我够得上你们家的门槛吗？他们同意吗？”
“这些事情根本不需要你担心，我会去解决。还有，我更正一下，我家门槛很低的，他们对我的唯一要求，只要对方是女的。下一题。”
“我的父母和别人不太一样。有些在别人眼中的优势，比如财富、权力，甚至是好相貌，到了他们那儿不但不被看重，反而可能会成为减分项。”
这一次程少臣停顿了更长的时间，然后小心地问：“他们俩之中，你更像谁？”
“很多人说，我性格像我妈，脾气像我爸。”
“那就好，我觉得我可以搞定。”他再度松口气，“周末我陪你一起回趟家，拜见一下二老。”
“无论什么时候，如果你觉得我烦了，碍眼了，就随时说出来，我们不做彼此的鸡肋。”
“好，你也一样。还有呢？”
“你送的钻戒太重了，我不喜欢，换个轻点的吧。”
“我再给你买一个，这个就当纪念。”
“还有，谢谢你愿意娶我。”
“谢谢你肯嫁我。”
安若抬头望了望，落日的余晖将半边天空渲染成了一幅七彩的画卷，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

第十三章 漫长假日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可现实中的故事，旁枝末节过多，总也比不得电影里，简单又纯情。
 
年三十，夜色未至，闷雷或者炸雷般的鞭炮声已经此起彼伏了。
沈安若不怎么喜欢过年，家中忙忙碌碌人来人往不得闲，而户外仿佛硝烟弥漫、流弹乱飞的战场。
“外面就像在拍战争电影似的，我肚子里的宝贝儿不会误以为现在是战争年代吧？”邻居家的轰天炮实在太响，饶是结实无比的中空玻璃也被震得嗡嗡作响。温静雅抓了一堆靠垫捂在肚子上，“真可惜，今年不能出去放烟花，看来只好等天黑后跟你去玩仙女棒。”
“早些年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同学们都很伤心，只有我自己偷着乐，总算能过个清静的假期。可惜，才几年而已，禁令又解除了。”沈安若毫不掩饰对过年的讨厌。
“多巧合，少臣也讨厌过年，不过不是因为鞭炮的噪声，而是讨厌过年时家里人太多。”温静雅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你从小就不喜欢过年啊？真奇怪，哪有小孩子不喜欢过年的，因为有新衣服穿，还有压岁钱可拿嘛。”
“有一年邻居家的小男孩从阳台向下扔点着的鞭炮，正落在我脚下，震碎了旁边的一个玻璃瓶，还把我吓出了心悸症。”
“哎呀，你这么一讲我可要惭愧了，那一年我跟少臣他们……”
程少臣正坐在起居室另一隅，听见自己的名字又被提起，朝她们扭过头，“你们在说我坏话吗？”
“我在跟安若讲那一年我们一起从阳台上扔鞭炮吓唬路人的事。”
“少来了温静雅，谁跟你一起啊。玩得开心的是你，背黑锅的是我，亏你还好意思提。”
“程少臣，有你这么连名带姓喊大嫂的小叔子吗？你也太没大没小了。”
程少臣谨遵好男不跟女斗的信条，早早地认输，回头继续与程少卿说话。温静雅少了对手甚无趣，继续拾起快要缝完的拼布婴儿被，一边跟安若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的手指看起来纤细修长，很灵巧，却每隔两分钟就要被针扎到手，一惊一乍，呼叫连连。最初她每叫一声那边两个男人还会往这里看一眼，后来就连看都不看了，只有沈安若一个人在心惊肉跳。
“静雅，你要么把东西放下，让陈姨帮你缝，要么你就别叫了，大过年的全家人要被你吓出病来了。”程少卿被她叫得不耐烦了。
“你以为我很爱做这种事呢？妈说这东西必须要自家人缝，小孩子才压得住惊，她自己又不肯动手。你既然帮不上忙，就请无视我的存在，少找我的碴，OK？”温静雅也没好气，场面一时有点僵冷。
程少臣轻咳一声，“大哥，刚才你说到哪儿了？”
“哦，刚才不是你在说吗？安凯现在方向盲目，老头子，哦，是咱爸，脑子发昏了。”
温静雅嗤笑一声，继续拿起东西缝，立即又扎到手，闷吸了一口气。
“大嫂，我来吧，你再这么扎下去，小娃娃要受惊了。”安若把她的活计接过来。这小被子本来已经完成了大多数，她一针一线做得很快，等到只剩十厘米的缝隙时，又交回给温静雅收尾。
程家兄弟俩在品茶闲聊，程少臣只泡不喝，程少卿只喝不泡。沈安若偶尔抬头看一眼，他泡茶的动作很纯熟，不紧不慢，自有一种悠然的洒脱。
本来房间多的是，但过年嘛，讲求个阖家团圆，于是他们这一家的小辈就两两分组地硬是凑进了一个屋。
两女子不说话的时候，就能隐约地听到兄弟两人的对话。
“少臣，早点回来吧，你在外面累，我在家里也辛苦，没办法形成合力，反叫外面的人说三道四乱猜忌。换个角度说，家里的舞台更大，你哪怕只用上一半的力气，效果也会是你现在的几何倍数，难道这样不会更令你有成就感？”
“哥你知道的，我自在惯了，不愿去应付一堆老骨头。安凯又不缺我一个人。”
“怎么不缺你？你比别人更明白，现在这些不是我擅长的。你跟老爸赌气，你们两个乐在其中，结果害到我。”
“老头子最近不是笼络了很多的人才吗？”
“用人不疑也要戒备三分，还是自家人可信赖。”
“大哥你直到现在也是保守派，我早说了尽早把那些亲戚全隔离到经营层之外，你偏偏不采纳。越是你信赖的人，才越可能害到你。”
“你是天生怀疑派，谁也不肯信。可一个人总要相信些什么人的，就算被害我也认了。”
“就是因为你这么愚忠愚孝，才会任老头子摆布，他就吃准了你这一点。”
他们的声音其实很小，但程少臣说完这句话后，温静雅猛然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神色有微微的异样，转而又笑着继续与安若谈论育儿经：“以前有同事跟我讲，怀孕期间千万别发火，不然孩子也一定脾气大得很，但是偏偏忍不住，总想寻人晦气。
“你别笑啊，这个有依据的。当年我妈怀我的时候太不安生，以至于我在娘胎里就有多动症，所以他们给我取名字叫‘静雅’，安静娴雅，希望能镇住我，结果完全没有用。你这针脚缝得真不错，我还没见过几个在城市长大的女孩会做针线活的。”
“我上个月去学了几堂拼布课。”
“你的名字跟性子倒挺相符的。前阵子我还想，既然名字与性子大多是相反的，我最好给孩子取个小名叫‘闹闹’，也好省点心。现在看来这名字也不是绝对的。”
“不过‘闹闹’真的挺好听的。”
这是沈安若在程家度过的第一个春节。
她人生第一次不能跟父母一起度除夕，觉得十分抱歉。但那老两口为了让她宽心，干脆在腊月里就出门旅行去了，又计划了初二就赶回家，因为他们要按着地方习俗初三接待女婿。
整个下午厨房里有一堆人忙进忙出，晚上餐桌摆得琳琅满目，但桌前却只有六个人，还有一个即将出世的母腹中的小胎儿。
一开始饭局十分安静，大家只埋头吃饭，几乎没人说话，只听到屋外鞭炮、烟花轰鸣呼啸声连绵不绝。大约气氛太沉闷，大家长开始发话，小辈回应，基本就是一问一答，跟记者会似的，其中又以程少臣的回答最为简洁，通常只有一个字，最多两个。只有老两口互相对话时，才会一句比一句长，针尖对麦芒。
“安若是第一次没有跟父母一起过除夕吧？”
“嗯。”
“还能适应吗？你爸妈可能更不习惯吧。今年是第一年，最好在这儿过。等以后，你和少臣除夕回去陪你爸妈也无妨。”
“除夕当然要在婆家过的，老辈子的规矩不要随便破坏。凡事都有个适应过程。”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话，她的婆婆就不冷不热地插话。
“你自己有两个儿子，就不体恤养女儿的人家了是吧？”
“你也知道我们有两个儿子啊。有一个儿子我一年才能见上一两回，现在你倒是想再给我减一回。”
这话题本是由沈安若而起，她虽然无辜，但是在婆婆的威严下非常的难堪，一直低着头，可是当她听到这句话时，突然就理解了她的发作。她抬眼看了一下程少臣，原来导致二老除夕夜吵架的罪魁祸首在这里。
程少臣顺着她的目光，把手边的杯子推给她，“帮我倒杯水。”安若知他是让她借机离开一会儿，她拿了杯子就起身。
静雅啧啧道：“你算找到贤妻了，换成我，肯定会说，自己倒去，你难道没长手？”
安若的婆婆立即暂停与老公的斗嘴，火力转向大儿媳，“静雅，注意言行，别教坏你肚子里的孩子！”
恰逢安若倒水回来，静雅朝她伸伸舌头。
老两口还冷言冷语地对阵着，安若感到十分尴尬，动筷子也不是，坐在那里也不是，却见另三个没事人一样吃喝依旧，静雅给她夹菜，而坐在她对面的程少臣扬扬下巴示意她，“吃饭。”显然早就习以为常。
本段争论告一段落，才安静了没两分钟，这对老夫老妻有礼有节据理力争的新一轮争辩又开始了，这次的话题是由温静雅肚子里的孩子引起的。总之，那一对夫妻甚少有相同的观点，又从不肯迁就对方的观点，一定要辩到一方觉得累自动退出为止，从未达成过和解。这是沈安若从与他们为数不多的几次聚首中得出的结论。
“哎，我记得小时候在你们家吃饭，爸总说君子饭食不语，谁先开了口谁就要手心挨板子。这禁令什么时候解除了？”温静雅说，“安若，可惜你进这家太晚，没见过那场面，好搞笑。”
“大概爸妈都意识到，餐桌是家庭交流的最好场地。”程少卿看一眼父亲所在的方向，压低了音量。
“有这种事？你也被我爸打过手心？”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你还真忘了啊？每次都是她逗你说话，然后你挨双份的板子。”程少卿笑着说。
“我小时候那么有绅士风度？”程少臣疑惑了片刻，转而对温静雅说，“原来你从小就欠我人情，要记得感恩图报啊。”
“我这不正在报吗？我即将辛苦生出来的孩子得叫你叔叔，你不用费半点力就白得一便宜。”
“等着你孩子喊我叔叔至少还得一年半，但我的红包得马上送出。你觉得是谁在得便宜谁在吃亏？”
“你这种人什么时候吃过亏？我以前还不是整天帮你记笔记、写作文，连考试小抄你都让我帮你抄……为了不再被你继续奴役，高中分科时我只能一咬牙选择了我根本不擅长的文科……”
“少栽赃，我什么时候考试要用小抄啊？你选文科是因为你数理化成绩比你本就很差劲的文科更烂。”
程少卿笑着告诉安若：“他们俩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同班到高一，从小玩到大也闹到大。”
“我也有个从小在一起的同学，连上大学时都同校。”趁着那对叔嫂斗嘴，安若与大哥闲聊。
“你高中也念文科吗？”
“不是，我在理科班。”
“真的？你看起来就是一副文科班女生的模样。”温静雅插嘴。
“可是我政史比数理化成绩差。”
晚宴过后，他们放了许多烟花，绚烂无比，花式几乎无重复。沈安若仰头看了整整半小时，脖子跟眼睛都酸了，而温静雅自娱自乐地持了仙女棒画圈圈，她不是一根根地玩，而是一把一把地点火，边玩边打哈欠，“你说得对，安若，过年真是无聊又讨厌。哎呀，老爷子又叫了两兄弟去补习家训，过一会儿萧太后也该把我们俩叫去陪她看春节晚会兼训话了。”她们的婆婆姓萧，的确气势如太后。沈安若憋住笑，忍着不发言。不能与妯娌在背地里说婆婆的是非，这是母亲在她出嫁前给她的家训。
她们俩陪着婆婆看了一会儿春晚，温静雅充分行使孕妇的特权，早早地开溜，临走时朝沈安若扮了个鬼脸。
沈安若真的有点怕独自面对她那位大部分时间都端庄又气势十足的婆婆萧贤淑，那位老人家总是不紧不慢、柔声细气地说话，缓慢优雅地行动，但给人以巨大的压力。
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程老太太仍然穿戴得仿佛随时可以出门会客，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虽然手里剥着瓜子，但是看春节晚会的样子依然仿佛在欣赏歌剧，还不时点评两句：“这歌手的表情不在状态。”“那个节目的服装不搭。”“这一段舞美效果不好。”
婆婆大人偶尔端起茶杯小口啜着，沈安若随时给她添水。安若已经多年不看春晚了，但是被婆婆专心的态度感染了一下，也认真地盯着演员的嘴，瞧他们的口型对得是否没有破绽。不过当节目越来越无聊时，萧贤淑女士终于也看不下去了，将交流的主题由对节目的评价改为对安若的评价。
“安若，年轻的时候就该穿得鲜艳一点，太素气了不吉利。你的尺码是多少？回头让人给你送去几件。
“安若，你在家里都不化妆是吧？你说一个妻子把最光鲜的外表都留给别的男人看，回家后素面朝天、不修边幅，她老公会不会觉得不受重视？何况他在外面见到的女人也个个都是花枝招展的。
“上回我去你家，是你自己在拖地吗？我们家的儿媳不需要做这些。锻炼身体可以到健身俱乐部，这种事以后就交给钟点工。
“听说你的工作常常需要加班。这个不好，老公比工作更值得重视。你若愿去轻松一点的机关单位，我来替你安排。
“你太瘦了，开春后让林姐到你们那边去住上一阵子，替你把饮食调理一下。
“……”
沈安若正襟危坐，面带笑容，小心地藏着困意，谨慎地就所有问题都回答“是”“知道了”，或者“谢谢妈”，一晚上下来比连续六小时的体脑培训课还累，虽然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被萧女士评论了一遍，但也没引发她更多的不满。终于太后也累了，放她回去睡觉。
安若回到房间，程少臣已经换了睡衣，倚在床头看手机，见她进来，扬起莫测高深的笑，“这么早就被放回来了？我以为怎么也该到十二点以后。”
“我天分比较高，接受知识比较快。”沈安若趴到床上去，不想再爬起来。
“八成是因为你对她的教导过于顺从，让她缺乏挑战的乐趣。想当年她可是把静雅一直训话到凌晨两点。”
“大嫂不是从小就跟你们很熟吗？也用这样？”
“因为熟才更要训，满身的缺点二十几年来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训起来跟训儿子似的。静雅那脾气，妈说一句她顶一句，最后再被训回三句，哪会那么轻易放过她？”
“那我真庆幸啊。”她继续把头埋进枕头里，推了程少臣一把，“给我杯水，谢谢。我不知道在家里也要穿高跟鞋，脚都肿了。”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回来了吧？因为太受罪。”
安若翻过身来看着他，“可我觉得就因为你总是不回家，老人家才会这样。”
“好啊，那就成全你想当贤惠孝顺儿媳的心愿吧，我们每个周末都回来住两天，反正路也不算太远。”
安若又改成趴卧的姿势，反手拿了枕头盖到头上，“不必了不必了，反正嫁狗随狗，我就跟你一起当不孝子女吧。”
程少臣把她蒙头的枕头拿下来，“你赶快洗洗睡吧，才应付我妈两小时你就这么累，明天你还得应付很多更可怕的人呢。跟她们一比，你就会发现我妈也就能在家里耍耍威风，在外面她的形象可贤淑着呢。”
沈安若几乎从床上弹起来，“很多人？怎么不早说？我明天都需要做什么？”
“陈姨都帮你准备好了，需要你派红包她会递给你，别人送你什么你都收着……你管对方是什么人呢？他们又不重要，需要知道的自然会有人在旁边告诉你。一上午而已，忍忍就过去了。你那是什么眼神和表情？好像很后悔嫁给我似的。”
除夕夜通常都不安闲，一过十二点，屋外的鞭炮声一刻也不消停，屋内手机也不住地叫。沈安若撑着睡意勉强发完了全部的拜年短信，为图清静最后关了机。她换了新床总是睡不安稳，明明很困，却始终在迷迷蒙蒙、半梦半醒的状态里，隐约地又听到手机有短信提示的蜂鸣振动音在响，正疑惑自己何时换了提示音，蒙蒙眬眬地爬起来后，才想起自己已经关机了。
程少臣没有躺在她身边，而是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回复短信。他没开灯，手机屏幕的弱光映着他的脸。沈安若第一次见他按着键发短信的样子，其实她认识他这么久，自己也只收到过他的一条短信。此时的他少了往日那种精明与胜券在握的自信，倒是有点笨笨的样子，明显不熟练，但他的表情平和，嘴角的弧度很温柔。
安若夜里头脑总不清醒，呆呆地看了一会儿，直到程少臣抬头时才反应过来，她竟忘了本该躺下装睡。其实她坐在黑暗里，他应该看不见她，而他的手机屏幕荧光一灭，屋内全陷入了黑暗，安若也看不到他了。
她听到他说：“好不容易才睡着，怎么又醒了？做噩梦了吗？”程少臣在夜里的脾气最好，声音也比平日里温柔。
“我认床，换了地方睡不熟。”她喃喃地对着空气说，又躺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他重新躺回她身边，替她掖了被角，伸手揽着她的腰，将她拖进自己的怀里。沈安若一直习惯背对着他睡，被他拖入怀中也仍然背贴着他的胸膛。程少臣一向也不介意，只拿她当抱枕用，很快便沉沉睡着。沈安若很嫉妒入眠这样快的人，心里很想把他弄醒，但终究没有使坏。他抱得紧，她翻不过身来，最初数着绵羊，数着数着就忘记了数目，后来干脆数他的心跳声，不知道数了多少下，终究还是在天亮以前，在远处噼噼啪啪无休无尽的新一轮鞭炮背景音里睡着了。
初一这天上午也没多难熬，家里固然人来人往，但沈安若只需要保持礼貌的微笑就好，几乎连话都不用说。萧贤淑女士虽然在家人面前掌控欲强了点，但面对外人时就像只张着翅膀的老母鸡，把安若护得周周全全，替她挡了很多她实在疲于应付的热情，又似乎对她既不失体面又不抢风头的表现十分满意，对她越来越和颜悦色。安若一下午本来就收了很多的红包，最后萧太后又塞了更大的红包给她，红色丝袋里除了数额不小的存单，还有一枚沉甸甸的纯金打制的莲蓬，跟实物一样大，嵌了浑圆的珍珠。她联想起网络上那张可怕的照片，看得直发毛，拿给程少臣看，却把他逗得直乐，“我妈越来越有创意了。这个还好，陈姨说还有一枚金母鸡，看来是送给静雅了，静雅肯定快气死了，她对母鸡过敏。”
下午程家男人们都出门了，温静雅也拉上沈安若出去走走，“你想逛一逛吗？如果没计划，就陪陪我吧。那个家，闷死人。以前我初一还会溜到我爸妈家，但今年他们赶时髦旅游过年去了，不在家。”
天色很暗，像是快要下雪的样子。沈安若也很担心她挺着那么大的肚子到处走，欣然同意，“我爸妈今年也在外面旅行。”安若挺感慨地说。她遇上那种性格讨喜的人时，会比平时多说几句。
“你第一次没陪他们过年啊？是不是觉得他们老两口受不了没有你的孤单，所以才躲出去的？我以前啊也跟你一样的想法，后来证明我太自作多情了，他们俩根本就乐见我过年不要回家烦他们，又清静又轻松。所以，你啊，也别觉得对不起他们了。还有萧太后，也就嘴厉害一点而已。以后你会发现，在这个家里，她是最好对付最不可怕的那个人。哦，陈姨和我除外。”
初一当天，大多数的店铺都关了门，她们沿着街慢慢走。沈安若虽然自己主张“交浅言不必深”以免言多有失，但她向来是很好的听众，不打岔，也不会不耐烦，认真听温静雅絮絮叨叨地讲了一路无关紧要的琐事。温静雅是有趣的人，可以把最平常的事讲得很精彩，别人都还没笑，她自己就先笑得开心。
“你觉得我话多吗？”
“不会。”
“平日里说话其实也没有人听，顶多是我自言自语罢了，婆婆只肯自己说自己的，从不听别人讲话，少卿通常别人说三句他才答一句。少臣在家话也少得很吧？”
“对，很少。”
“他们哥儿俩就这一点最像，不过你的话好像也少。你们家里平时一定非常的安静。”温静雅笑起来。
静雅带安若去见一位长辈，住在年代久远的旧式居民楼里，她们在屋外听到筝声铮铮，进入室内茶香袅袅，长辈已经不年轻，穿着宽松的外袍，包着素色头巾，容颜沉静，举止优雅，像一位得道的隐者，微微一笑令人如沐春风。静雅说：“安若，这是晴姨。”
她们俩在晴姨这儿度过了片刻与窗外噼啪的吵闹声截然不同的静谧时光，喝喝水，听听音乐，闲聊几句家常。直至送她们离去时，沈安若才发现了晴姨行动不便，她穿外套似乎十分吃力。
安若小心地询问她是否不舒服时，晴姨微微笑，“最近做了个手术，切掉了身上的某个器官。你是个观察力强的孩子。”她指指胸口，“两边都没有。可是我不说，你就看不出来对不对？”又指指头巾，“头发也没有。”
安若即使再努力，也难掩饰目光中的惊讶与同情。
“其实，我并不难过，甚至不如别人替我难过得更多。如果你真的失去了，就假装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那样就不会觉得难过了。”睛姨笑得坦然，仿佛事不关己。
温静雅挽着沈安若的胳膊慢慢走，她因怀孕全身浮肿，走得也吃力，渐渐把更多的重量移在安若身上。司机一直开着车亦步亦趋地跟着她们俩，但她不肯上车。
“晴姨最近生了场大病，发现得有点晚。但她自己连说万幸，因为至少还能做手术。”
“她看起来精神很好。”
“大病之后，很多事情都能想开了。除了身体外，她现在过得反而比以前好。”静雅慢慢地说，“你真的对什么事都不好奇吗？你的话真的很少，连萧太后都让我学学你。你都不问我晴姨是谁。”
“晴姨是谁？”
温静雅笑，“一位长辈，从小看着我们长大的。千万不要跟太后提我带你来看过她……咳，反正就算不提醒，你大概也不会讲的。”
安若嗯了一声，温静雅片刻后又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很多人都说，当年爸差一点就娶了晴姨，只差一点……真遗憾是不是？不过如果真那样，就没有少卿与少臣，我们俩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认识。人生就是这么奇妙……”
“是啊。”安若应和。
“你的气质很像晴姨的，所以爸非常喜欢你，第一次见到你，就欢喜得很。”温静雅慢慢地补充时，安若突然想起自己有着另一种优雅的婆婆，她那咄咄逼人的高贵姿态突然就变得清瘦而孱弱。
“我干吗要跟你说这些？婆婆大人说得对，我的话就是太多了。”她边说边拖着安若去了一家装修精巧的饼店，初一也顾客满满。她各种口味的小饼要了一大堆，连汤水都要了好几份。
“这里平时要排很长的队，好不容易排到了却买不到想要的口味。难得今天过年，人少，每种口味都齐全。更可贵的是他们生意再好，也不开分店，品质始终如一。你来尝尝看。”
“嗯。”
“近来只剩两种感观了，饿和困，所以这几个月来我都是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再吃，过着猪一般的生活，早就不知道身为人类还应该有什么别的追求了。”
“这样对胎儿好。”
“是啊，大家都这样说。年轻时以为老妈生我出来是为了改造世界，现在才知道其实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延续生命。从它存在的那一刻开始，你的人生使命都注定了，从此以后你就是要为它活着了。”
沈安若但笑不语。
静雅说：“你现在还体会不到呢，到时候你也会跟我一样想吧。”想想又说，“还有，夫妻两人如果有了孩子，那就有了共同的目标与使命，再也难分开了。”
安若觉得这话题颇深奥，她插不上嘴，只能点头。温静雅遗憾地说：“萧太后真该在旁边听到，这次她一定会表扬我很具有大嫂风范。”
安若笑出声来。
她们在饼店里耗了很多时间，温静雅说了很多的话。安若觉得她大多数的话都像是在自言自语，并不需要她听到或者回应，只是隐约感到她并没真的如表面那样乐观又快乐。
人真是一种矛盾的动物，表象与内在常有差别，看似乐观的人常常是悲观主义者，最强硬的人往往才是最脆弱的。安若耳朵听着静雅在絮叨，心里感慨着人性，眼角余光却瞥见了一袭飘逸长裙从身旁轻轻掠过，明明是冬天，厚重的料子，但就是令人想到“飘逸”这个词。她心念正在一闪间，那长裙又悠悠地飘了回来，停留在她们跟前。
“静雅。”柔弱轻软，其声如其裙，待再抬眼望去，又觉得人如其声。声音和裙子的主人高挑纤细，柔美动人。
温静雅脸上闪过一瞬的惊讶。她不便站起，歉然笑笑，“好久不见，紫嫣。看我整个人都变了形，难得你还能一眼认得出。”
沈安若从座位上站起。静雅介绍她：“这是我多年的同学，秦紫嫣。沈安若，我妹妹。”
“你又从哪里捡来的漂亮妹妹？”秦紫嫣柔柔地问，未语先笑。而安若对她的妆容更赞赏，精致，却看不出化了妆，天然美人应如是。
“当然是亲妹妹，难道跟我长得不像？”
“仔细看，倒有一点像。”美女掩唇又笑了。她这一笑，旁边三两个客人也把目光投向了她。
“你何时回来的？”
“一周前。你也快生了吧。”
“快了，还有一个多月。”
“多好，如今你的样子看起来都有几分神圣了。”秦紫嫣忍不住弯腰去摸一下静雅圆圆的肚子。
“嗯，下次见面请叫我圣母温静雅。”
“真遗憾不能多聊一会儿。我约了朋友，改日再联系。”又转身看向安若，“很高兴认识你，安若。”
沈安若微微欠身，目送她离开，眼光一扫，见温静雅也在看向秦紫嫣的背影，表情似在凝思，一不留神将餐巾碰落在地，便要弯腰去捡。
“大嫂，让我来。”安若的声音不高，但出于直觉，她站起时又望向门口一眼。已经走出去的秦紫嫣果然正回头看向她，四目相对，气氛有点微妙，安若友善地笑笑，也收到了对方友好的回应，只是那笑容看起来有些复杂以及意味不明，也许是她想多了。
回家途中的温静雅沉默了许多，不再如来时的叽叽喳喳。
“大嫂，你是不是不舒服？”
“没有。我吃多了就会困，而且有点累了。”温静雅在车后座挪着身子寻找更舒服的姿势，沈安若替她在后背塞上软垫，“安若，以后没有长辈的场合，你也喊我‘静雅’吧，被人叫‘大嫂’会觉得已经很老了，而且我也不想喊你弟妹，听起来土得很。”
“嗯。”
“谢谢你，我是说，谢谢你陪了我一个下午，我知道陪一个孕妇挺无聊的。”
“不会，我觉得挺好。”
“刚才我那同学秦紫嫣……你觉得如何？”
“非常漂亮，大美女。”安若由衷地说。
“如果是你的同学，会跟她做好朋友吗？”
“不知道，人的缘分说不准。”安若很有保留地回答。
“如果你是男的，想追她吗？”
安若笑得很谨慎，“我不是男的，搞不明白男人的心理。”
静雅闭上眼睛，“有时候吧，觉得你又安静又细致又包容，什么话都可以跟你讲，很放心；但有时候吧，又觉得你滴水不漏、无坚不摧挺可怕的，只有你洞察别人的份儿，而别人看不透你怎么想的。这样很心累吧？”
安若安静地说：“习惯了。”
“你看，我如果这么说我其他的朋友，她们立即就跟我恼了，你却毫无反应。你真的不生气吗？”
“静雅，你累了。”安若柔声说。
“是啊，走路太多，真的累了。”温静雅把身子一歪，头枕到了安若肩上，“谢谢啊，你没继续喊我大嫂。”
安若看一眼前方的司机，不想他们在车上的对话让更多人听见，无论什么话。
“等我们回家，我去你房间继续聊。你现在休息一会儿。”
“不聊了，今天我跟你把一年的话都聊完了，明年我们再继续。”温静雅迷迷糊糊半合着眼睛，似已睡着。
快到傍晚时，外面飘起鹅毛大雪，程家兄弟两人却都还没回家。客厅里足够暖和，两位媳妇陪着婆婆以及陈姨都坐在客厅里。陈姨是萧女士的好友，丈夫去世后就一直在程家帮忙，几乎算半个自家人。
温静雅真如她刚才说的“把一年的话都说完了”，回来后都不再讲话，只跟电视遥控器过不去，按过来按过去，兴致缺乏，一副渴睡模样，只剩下安若一个好听众坐在那边听两位老女士怀旧，不乱抢话，有问必答，并且小心地不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
雪越下越大，萧太后开始担心儿子们，“你们丈夫去哪儿了？”她们都答不出，太后不免生气，“这为人妻子都怎么当的？大过年的不知道丈夫的行踪？天冷路滑的也不担心？”
“那么大的人了，还得时时盯着怕走丢了啊，还会被人贩子拐走啊？”静雅说。
萧太后刚要说句什么，静雅又接着说：“上回您还教育我，丈夫不能看太紧了，会让他们生出逆反情绪的。”
安若目瞪口呆又忍俊不禁地看着静雅跟婆婆顶嘴，因为缺乏经验，都不知道该怎么阻止这情况，还好陈姨立即说：“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大年初一去哪儿也不打个招呼，我给他们打电话。”一会儿陈姨回来说，“少卿再有几分钟就到家，少臣手机接不通。”
“他们俩没在一起？”太后一脸担心。
“本来是在一起，后来分开了。少卿去看老师，少臣去见个老朋友。”陈姨回答。
沈安若本想置身事外，但萧太后正盯着她看，她赶紧拿出手机状似关切地拨过去，样子还是要做一做的，可是听筒里一直回应：“您拨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她朝婆婆大人笑一笑，又觉得这表情挺难做到位的，笑容太坦然了会被说没心没肺，太勉强了则显得小家子气，一定要弧度合适才好，“也许是手机没电了，妈，他开车一向小心，您别担心。”心中却不由得想起程少臣不耐烦电话骚扰直接拔电池的样子，这招他当年还教过她来着。
晚餐前，程少臣总算回了家。本来几乎要被批斗的他先发制人地做出各种可怜状、狼狈相，结果换来了各种嘘寒问暖，又是姜汤又是暖炉，待遇好比婴儿。至于他为何失踪的话题，没有一个人提。
程少臣真的受了些凉，吃完饭就回了屋。拜他所赐，沈安若领命照顾他，也得以尽早地回房间，不用再陪伴长辈们。
他在餐桌上强打精神病恹恹的，在房间里却神气得很，除了说话鼻音有点重，已经没有半点病人的样子，并且把陈姨给他准备的药全部丢进了垃圾桶里。结婚后他们俩其实甚少有机会待在这样一个小空间里面面相对，通常都在不同的房间里各做各的事，如今像被绑在一起的蚂蚱，真是有些百无聊赖。程少臣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倚着床头翻一本厚厚的书，安若蜷坐在床边的软椅上看地方台的电影频道，频道里正上演她钟爱的老电影，四五十年代的黑白老片，悲悲喜喜，离离合合。
程少臣边翻书页边打哈欠，过一会儿没了动静，安若扭头一看，原来是睡着了。瞥一眼他拿的厚书，竟然是《汉语大词典》。她拖了被子替他盖上，想了想，又推醒他，“程少臣，你换了睡衣再睡吧。”
程少臣翻个身，鼻音重重地嘟囔着：“等正式睡的时候再换，现在我只睡一会儿。”
沈安若拿他没办法，探身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然后低声问：“你喝水吗？”
“牛奶。”
她去拿来两盒温过的牛奶，插好吸管塞到他嘴里，他只喝了两口，眼睛也不睁，将手指扬向床头矮柜的方向，示意她放到那边去，大牌得很。安若也懒得再理他，喝了几口牛奶，继续看片。一部结束，还有下一部，那个年代的电影喜剧多，悲剧少，中间再多离别周折，最后都有好结果，但有个前提，你得是主角，配角可没那么好命。
“你看的什么？”程少臣问。
“《龙凤配》。”
“名字够俗的。”
其实剧情更俗。司机的女儿跟雇主家的两个儿子一起长大，姑娘从小爱着二公子，可是后来两兄弟都爱上了她，推推让让，难以取舍。以前她看过这片子，而且挺喜欢。今天怎么就觉得画面这么碍眼，剧情这么无聊呢？连奥黛丽·赫本那副超凡脱俗的仙人之姿都让她出戏，令她不时想起今天看到的另一位现实版。
安若向后伸手摸到放在床头柜上的那盒牛奶准备再喝几口，发现已经空了，回头看见程少臣已经坐了起来，嘴里咬着吸管，不知在那里坐了多久。
“你干吗把我的也喝光了？”
他把刚才咬在嘴里的那一盒递给她。
“我不要，会传染。”安若推开他伸过来的手，结果手却被他抓住，捏在掌心里正反都细细地看了一会儿，安若觉得诡异至极。
“让我看看你哪里蕙质兰心又心灵手巧了。我怎么没看出来？”
“谁说的？”
“晴姨。我去时你们刚走。”
“你怎么把自己弄感冒了？车里的空调坏了？”
“和一个老同学到山上去了一趟，雪大开车不安全，走上去的。”
“哦。”安若应了一声，继续盯着屏幕。长大后的女孩子出落得标致出众，她爱的二公子感受到了她的存在，而大哥担心弟弟，也和这女孩子走得甚近，好了，狗血故事正式拉开序幕。
她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一句：“程少臣，你觉得我跟晴姨像吗？”
“不像。”他答得很干脆。
“那就好。”否则她会觉得婆婆大人很可怜。可萧太后那么有气势的女人，一定是宁愿成为可恨之人，也不愿意被人当作可怜人。
“为什么这么问？”程少臣又问。
“没什么。”
“你说没什么的时候，通常就是有什么了。”
“你很烦哪。”
她不再理会他，继续看电影，大哥与女主角进入暧昧期了，这其实是剧情最好看的部分了。那个感冒的人也披了件外套，坐起来跟她一起看。
安若推了他一把，“这片子不适合男人看。你还是去睡吧。”
“其实我有时候挺想做女人的。”程少臣边说边翘了个兰花指给她看，不由分说地继续挤到她身边。但她没有笑，他这笑话太冷了，一点也不好笑。
程少臣看了不到十分钟就放弃了，重新钻进被子里，“真的挺没意思的。”
“跟你说了你又不信。”
“可是后来怎样了？”他打着哈欠问。
“弟弟揍了他的大哥，然后赶他到法国去追女主角。”
“没劲的剧情。”程少臣答。
不知是不是错觉，安若觉得他回答之前似乎停顿了两秒钟。
“对啊，很没劲。”安若答。
“没劲你还看得那么起劲，怪不得神经兮兮的。”
“你才神经兮兮。”
“你吵架都没诚意，把我用过的词再扔给我有意思吗？”
“谁要跟你吵架啊。”
程少臣两手相叠做了个“停战”的手势，为了进一步表达他的求和姿态，他谦虚地问：“你前面看的那部电影是Random Harvest吗？”
“我没注意英文名，我对英文不敏感，只知道中文名字是《鸳梦重温》。”

第十四章 审美疲劳
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要我说，婚姻至少收容了爱情，不至于让它无家可归，成为孤魂野鬼。其实，婚姻埋葬的又何止“爱情”这一样东西？
 
沈安若对最近的生活有点审美疲劳，每天准时醒来，吃过早餐，乘车上路，上楼开电脑，工作一天，关电脑下楼，然后又是乘车，吃饭……日子过得疲疲软软，连听重金属音乐的时候都想打哈欠。多半是春天到了，犯春困。
她正在厨房里做鱼丸汤，工序有点麻烦。本来他们吃饭一向简单，但只因程少臣早晨随口说了句突然想念鱼丸汤的味道，她就从下班一直忙到现在。她一边做饭，一边在心里鄙视了自己十遍不止，这完全就是讨好献媚，脑子犯抽的节奏啊。结果即将大功告成之时，程少臣来了电话，“晚上有事，不回家吃了。”
“怎么不早说，饭都做好了。”
“反正你自己也要吃饭。早跟你说，你又要胡乱应付。”
“多谢你这么关心我。”安若没给他好气，啪地挂了电话。明明是忘记了打招呼，还这样振振有词，不过是认准了她的口才比不过他。
程少臣说得对，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她通常随便应付，一碗泡面或者一份面包沙拉，晚餐就胡乱打发掉。不过她仍是很气恼，赌气吃掉了大半的鱼丸，又做了香蕉奶昔喝了两大杯，把胃塞得满满的，大脑渐渐地重新快乐起来。至于程少臣是谁，想了半天才记起。
第二天起床时安若朝书房望一眼，见程少臣仍在沉沉睡着，于是自己收拾妥当去上班。他们的房间平时一般不关门。她昨夜睡下时是凌晨两点，那时他还没回家。
花天酒地，堕落得够可以。安若在心里不屑地默念，将书房门替他带上。结果人已经进了电梯，又觉得不安心，重新出来替他把门锁了，连上两道锁。
审美疲劳的日子里，连做爱也变得很敷衍，如同例行公事。不只她，还有他。
老版电影《乞力马扎罗的雪》的结尾究竟如何呢？与海明威的原著一样不？明天记得重看一遍。安若躺在某人的身下分神地想，由着他自己去意兴阑珊地玩。啊，糟糕，明早有临时会议，竟然忘记通知赵副总，等眼下这件事情结束了千万记得在手机上设个提醒。突然胸口吃痛，被他重重地咬了一口，莫非走神走得太离谱被发现……啊，真是疼，这个浑蛋。安若反手搂住他，指甲用力地抓了他的背，能抓出几道痕最好，要疼，但不要有伤，这力道该怎么掌握才刚刚好？可惜她没留长指甲。然而接下来再由不得她去思考，因为被挑衅的人不再对她客气。
“关灯，把灯关掉。”她微弱地请求。
“你不是怕黑？”纠缠中男女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暧昧而破碎。
“请关掉。”安若伸出胳膊挡住眼睛。灯光何时变得这么亮，闭着眼睛都觉得刺眼。
要求始终未被获准。程少臣拉开她的手臂，用自己的一只手盖住她眼睛，很用力，她怎样扭头也挣脱不开。他的唇亦用力压下来，同时还有他的身体。他的动作突然坚决而激烈，她完全挣脱不了，最后只能任他肆意掠夺。
下回绝对不可以再明目张胆地挑战他的权威与尊严了，真是惨痛的教训。安若在睡意来临前虚弱而愤恨地想。
难得程少臣也起得早。安若在衣物间里找衣服时，从镜子中看见一向在本时间段睡得最香的人竟然裸着上身光着脚踱进来了。
她不声不响地换好衣服，瞥见程少臣比她更快地穿戴整齐，一副衣冠楚楚的人模狗样，正在找领带，见她转身要走，仿佛随口一说，语气却是肯定式：“晚上到姑姑家吃饭。”
“晚上公司有事，你自己去吧。”
“放心，你不会见到江浩洋。”这句话成功地留住了一只脚已经迈出更衣间的沈安若。
“敏之回法国了。至于你的那位江学长……首先，他跟敏之的关系其实没那么近，朋友而已；其次，他又调职了，你在姑姑家见到他的可能性极小。”
“他不是才调了职吗？怎么又要调？”
“本市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当然要熟悉各处的情况。××局副局长，不出意外的话，三两周内就会任命吧。”
××局，正是她的工作要接触频繁的上级部门，程少臣恰好很清楚。他今天早晨就是要存心让她不痛快，此刻想必在心里暗爽。
安若不说话，白了程少臣一眼准备再度退场。她又岂会顺了他的心愿？“沈安若，你干吗用这种眼神看我？”程少臣每次做出天真无辜的表情，都是他最欠扁的时候，“学长仕途一帆风顺，你应该与有荣焉。”
“江浩洋就算当了市长又与我何干？总比不上可以一起踏雪寻梅的老同学来得更切实际。你说对不对呢，程先生？”
她本打算看他脸色微变的样子，岂料程少臣笑得天真又烂漫，“我的天，都过了一个月了，你现在才提这件事。请问你这是在吃醋吗，程夫人？”
“鬼才吃你的醋。”沈安若真的想翻脸了。
程少臣犹自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朝她扬着手里的两条领带，“帮忙参考一下，哪一条比较适合去见重要客户？一个比我妈年轻又比你老的女人。”
“程先生就算系一根麻绳也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你一定要有这样的自信。”安若冷静地回答，冷静地退场，听到身后程少臣笑不可抑。
“沈安若，我猜你现在正在想，最好能用一根麻绳快点勒死我。”
沈安若几日后便见到了江浩洋，正应了那句俗话：人最怕被念叨。那时她正奔波于一个项目审批，一向待她友善的某科长直接带她去见新任主管上司，“你若有疑问可以直接问江副局长，只要他说可以就没问题了。”
此刻，沈安若与江浩洋面对面，隔着一张办公桌，不过一米的距离。
“师兄，先恭喜您。”也许是事先被程少臣激了一下的缘故，竟然不怎么别扭了，仿佛只是见一个有些敬畏但还算亲切的老友。一个多月前，在程少臣的姑姑家，她还觉得如坐针毡。又或者如今情势不同，少了看戏的观众，她又准备充分，于是便坦然。时间匆匆流逝，很多东西都会随之改变。
“安若，直到今天我们还这么有缘。”江浩洋的脸上几乎看不出微笑的弧度，但沈安若知道他在笑，仿佛在跟她讲一个笑话。
“是啊，怎么会这么巧？”她也淡淡地笑。
他起身替她倒水，白开水，冷热水混合，温度刚刚好。她从没对别人说她喝热水与冷水皆牙痛，喝浓茶则胃痛，但是他知道。
有些事情靠得太近时看不到，拉开距离才渐渐能看清。
周末上午，沈安若穿了一身休闲装准备出门去，一向对她的行踪不怎么关注的程少臣突然问：“你要跟朋友去爬山吗？”
“我找了驾校的老师陪我练车。”
“你总算改变主意要开车了？”
“公司车改，取消班车与公务用车。”
“跟教练说今天的行程取消，我陪你练。”
“程先生您日理万机，我用不起。”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今天有点无聊。”
沈安若就知道，他是特意来看她的笑话的。
“奇怪，你的驾照到底怎么拿到的？”程少臣问。
“色诱考官，不行吗？”
“就凭你这姿色……喂，减速！”
他们把车一直开到附近的乡村。草木已返青，冒出幼嫩淡绿的芽，以沈安若的开车水准，竟还顾得上分神欣赏，她挺佩服她自己的。
中午他们吃过农家饭又返程，他专门指挥她走那些很窄又时有行人冒出的小路，吓出她一身又一身的冷汗，后来几乎把车擦到墙上去。
“你的车多少钱？若是稍有个摩擦，练车成本也太高了。”
“没关系，撞坏了再换一辆。”
“你怎么整天换车？”
“总开一辆会审美疲劳呀。”
“水性杨花。”
“这帽子扣得也太大了。你不也是有些衣服才穿一次就再也不穿，有些衣服买了后就从没穿过吗？”
他说得倒是没错，可他什么时候竟在百忙中拨冗关心这么微足不道的小事了，真是诡异。
后来又去车行了。本来家里还有一辆车，但程少臣觉得应该换新的。车行里两人的意见就没有一致的时候。
“程少臣，开车的人是我好不好，不要把你的高品位强加过来。你见过几个朝九晚五的打工族开着这种车到处招摇的？”
付账时也闹分歧。
“我自己可以付，公司有补贴。”
“公司给你支付百分之百吗？”
“反正不用你。”
“沈安若，我真是搞不明白，你总在这种无聊问题上跟我闹别扭，你觉得很有意思吗？”
“我又没打算跟别人跑掉，你有必要像哄情妇一样地整天逗我玩吗？你觉得很过瘾呀？”
程少臣冷笑，“拜托，情妇这行业也需要内外兼修的业务素养好不好，你根本不具备资质。”
结果仍是她被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温静雅生了个女儿，十分可爱。
周末安若夫妻两人回去看她们母女俩，静雅抱怨说：“天啊，竟然是愚人节过生日，闹闹长大后会多么埋怨我。”
婆婆大人萧贤淑太后在一旁更正：“阿愚。宝贝儿的小名叫阿愚。”
关于这小娃娃的乳名，婆媳两人僵持不下，甚至拉了安若进战局，“安若，你说说哪个名字更好？”
安若不想得罪任何一方，小心翼翼地说：“听起来都萌萌的很可爱，一个有活力，一个有内涵。”
女人的战争中，男人们不敢发话，于是那婆媳两人各叫各的。静雅说：“闹闹该喂奶了。”
婆婆说：“李嫂，请把阿愚的小被子拿出去晒晒。”场面十分搞笑，但每个人都憋着。
程少卿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欢喜，至少表面平静异常，反而是做爷爷的和做叔叔的十分开心。
沈安若没想到程少臣那样喜欢小婴儿，抱在手里就不放手，笑得十分孩子气。他比月嫂更有办法让小孩子止住哭，安若不由得坏心地想：这家伙莫非小时候很喜欢洋娃娃，结果因为身为男孩所以没有得逞？
而安若对婴儿天生没好感，尽管是这样漂亮可爱的小婴儿。保姆把孩子塞进她怀里，她觉得好似抱了一枚定时炸弹，心惊胆战，抱松了怕婴儿掉到地上，抱紧了怕勒得她难受，表情僵便，四肢发抖，后背冒汗。还好半分钟后，程少臣很自然地把孩子从她怀里接了过去。她从未像此刻这样发自内心地感谢他，否则她真担心自己会撑不住而把那个小东西掉到地上。
稍后她私底下跟程少臣说：“我可能有传说中的‘恐婴症’。”
程少臣哧哧地笑，“你恐的不只是婴儿，所有小动物你都害怕，连一个月大的小狗都不敢抱。客气点说，你是胆小，不客气地说，你那是没爱心。”
晚上静雅拉着安若聊天。
“你看我，没有产前焦躁，顺产，也没有产后抑郁，生孩子这回事可比想象中的容易又顺利多了。你自己不想体验一下吗？少臣喜欢小孩子，他一直很有小孩子缘。”
“要把一个孩子平安顺利地抚养长大，太艰难了。要他身体健康不摔不碰的，要智商正常学习不比别人差，要不危害社会最好还是社会栋梁……这使命太繁重了。人这一生里，时时处处都会产生误差，稍有偏离最终都要谬之千里。我一想起来都觉得害怕。”
“你想那么多那么远做什么啊，做人先看眼前最重要。”
安若从静雅房间出来时经过公公的书房，门没关严，露着一条缝。程少臣又在里面被训话，也是可怜，安若很体谅他不愿回家。
程兴华说：“不制造产品，专门高额克扣别人的辛苦钱。黑客！”
“如今制造业的利润率那么低，难为你还做得这么得意，还赌上安凯的前途，拉着一群子人陪你一起玩。我们赚的也是辛苦钱啊，还有‘黑客’的定义不是这个意思，程先生你落伍了。”
“投机！”
“那叫投资。”
安若的印象里，这对父子就从没好好讲过话。
她在看楼梯转角处的三幅油画，尺寸不大，同一处风景的春夏秋三季，远山近树，意境深幽，偏偏少一幅冬天。非名家之笔，但她很喜欢。
偏厅里婆婆与陈姨在闲聊，声音隐隐传来。陈姨说：“听说前阵子紫嫣回来了。”
“少卿知道吗？”
“不清楚。不过少臣肯定能知道。”
“初一那天少臣是跟她在一起？”
“我看差不多。”
“简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祸水！”
“你小声点啊，怎么又扯上老程了？没什么啦，我看少臣跟安若相处得挺好。”
“嗯。告诉其他人，别在安若面前提这个名字。我看那孩子虽然话不多，但心思敏锐。还有，也别让静雅知道，免得她不痛快，坐月子可不能落下什么病，这是女人一辈子的事。”
“萧姐，这还用你说吗？”
沈安若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她听到第一句时就准备转身上楼，但当时偏偏她的丝巾滑落，质地太轻，直接飘到楼梯最后一层台阶处，她只好去捡，不免又多听了几句，但她已经尽量用最快的速度上楼了。
原来初一那天并不是她的神经过于敏感。那天晚上重看的那部电影——《龙凤配》，一切都巧合得仿佛冥冥之中天注定。
安若上了大半的楼梯时听得似有人走出来，不免在心底轻轻叹息一下，为了不将事情弄大只好再转身装作正要下楼的样子。她招谁惹谁了呢？枉做小人。
“陈姨。”
“安若，静雅睡了吗？”
“还没呢。”
“陪她多聊会儿吧，她这些天总念着你。别看她整天嘻嘻哈哈的，其实孤单着呢。”
“嗯，静雅有点饿，我帮她去厨房拿点东西。”
“她想吃什么你就吩咐李嫂去做。正坐月子呢，不能由着她自己的性子乱吃。”
“知道了。”
“这个李嫂相当不错的，专业又细心。萧姐说了，等你生娃时，也要叫她去照顾你。”
“好，好啊。”这次安若答得稍结巴。
程少臣借着陪安若练车之名，往返都让她开车。安若不觉得这是他的热心，只猜他想偷懒。以前单程要两个半小时的路，换作她开就是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你真的很没有开车天分啊。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该加速时不加，该减速时不减。”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从现在起别跟我说话了。”
程少臣如她所愿，结果车里太过安静了，令人昏昏欲睡。为了提神，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了：“换一张。你是该吃药了，连听的音乐都这么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你不喜欢的就觉得别人也不该喜欢。”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很压抑。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都跟你说了我开车时别跟我说话，分神。”
话题又卡住了，但是安若尊重了一下他的意愿换了张碟，花儿乐队的《花季王朝》，嘻唰唰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等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道路越发拥挤，安若开了几小时车也累了，他们俩交换了位置。
“看来你的确恐婴，都吓成那个样子了。”经过一处贴着大幅宝宝广告的店面时，程少臣说。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抬一只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它还可以跟你做个伴，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赶紧抽空去趟医院。你说得对，你的更年期确实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作第二办公室了，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座村落。可是，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却始料未及，就算云楼市不是超大城市但也不算太小，而且她的家乡不是也在邻市吗？在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的仙子气质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群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站在宽阔的廊檐下。安若冒着雨去停车场取车，然后把车开到她身前，滑下车窗，“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一眼认出了她，微微一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沈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你叫我紫嫣就好。”
她上了车，将文件纸袋小心抱在怀里，袋子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位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非得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指手画脚，其实她的车技还凑合。秦紫嫣偶尔跟她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动听。人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淡，周身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可怜我天分不够但练得努力，决定放我一马，路考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有位朋友说，我完全没有开车的天分。”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 in Time，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同名电影的主旋律，国内常译作《时光倒流七十年》。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同年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职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生后他在家中的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就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搞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真是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她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挂着无辜无害的笑，“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进门后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随手一带没落锁。小区治安很好，倒也无妨。
安若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可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原来程少臣竟比她更早回家，正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搭在矮几上。他把灯光遥控器扔到一边，继续保持着先前在黑暗里的姿势。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安若也就从未对此发表过什么不满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却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夫人，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先深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有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个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拒绝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着楼梯扶手，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位置比他高出很多。这个高度令她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姿态。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送上拖鞋，然后早晨跪在你床前等你醒来时第一时间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很欢迎。”
沈安若口才不如他，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太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支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到门被敲了敲。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乏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要我赞助旅行费吗？”
安若刚要张口，他已抬手制止，“知道了知道了，我什么都没说。”
安若发现和程少臣距离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了。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时间都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一般会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是沈安若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播音员级别的。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四分跟也是高跟鞋呀。”
会议结束后，安若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一日游，晚上住在古城里。传说中神秘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座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一幢幢木质的建筑，一串串纸质的灯笼，卖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去邮局打了包裹寄回家。这绝对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她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了。”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等我。”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家店点一些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来一阵急雨，她连忙躲进一家针织小铺。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模样纯朴，用最原始的木质梭子和手工棉线织着一条条披肩。她在店里驻留很久，买了三条披肩。雨仍是不停，安若开始跟摩梭老板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能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含着大道理。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很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她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一排排小店里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的，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扫地一般地，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雨后的空气微凉，安若穿得单薄，便从袋里子抽出一条刚买的披肩，像包粽子一般缠到身上，瞬间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又觉得这条浅橘色披肩与衣服颜色甚为不搭，虽然天色已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路上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披肩，换上另一条灰白色的。路人们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心里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这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
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与她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前方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了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长长的一串串乳白色羊皮灯笼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令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发现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诗词在脑海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第十五章 岁月静好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可自寻烦恼。
看不明的事情无视，想不通的问题不想，这样对谁都好。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次日他们去爬雪山。其实有索道，但他偏偏拖了她一路爬上山，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都觉得累，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也不忘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要听实话？真相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真的吗？太好了，回家后我们去坐过山车。”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是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请大家一起到周边散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返回。不过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她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安若掐着他的胳膊，但掩不住嘴角的笑意。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我迷恋女色，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还有脸见人？”
隔日下了很大的雨，哗啦哗啦半日不见消停，哪儿也去不成，两人窝在宾馆里下跳棋，这是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宽敞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汽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水滴落在屋外的铁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以至于安若赢了好多回。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了？”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脱一件衣服。”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要中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如何？”
结果当然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他先前的输原来都是假的。安若先是耍赖要最后一起付赌资，然后输到无可再输时，就扔了棋局跳起来逃掉了。宾馆的套间一共那么点地方，她跳上沙发，又爬到桌子上，绕着房间折腾了好几圈，最后仍是免不了被逮住。程少臣把她压倒在床上，边上下其手边气息不稳地笑，“你恶意毁约，我要求双倍赔偿。”
安若被他弄得全身痒，连笑带叫，直喊“救命”。
“你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某人奸邪一笑，露出莹白的牙齿。
多么恶趣味的一对夫妻。
窗外雨仍滴滴答答地滴落着，处处泛着湿气，如同屋内这两具激烈纠缠的身体，同样的湿漉漉，汗淋淋。平静很久以后，程少臣仍然伏在沈安若的身上，将脸埋进她的胸口，像婴儿一般舔吮着她。她微合着眼睛，一手揽着他的肩，另一只手蹂躏着他的头发，揉乱，用手指梳理整齐，再揉乱。难得程少臣不反抗，因为平日里他很讨厌有人碰他的头。他一直很安静，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正打算把他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结果听到程少臣低低地说了一句：“沈安若，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顿住正在拨弄他头发的手，她听到自己轻声说：“好。”
他们认真地为这个计划做准备。沈安若还特意忍了对磨钻的恐惧，去补了那些只有一点点洞的牙齿。除了不得以的应酬，连同事聚会也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了。安若他们的公务聚会一向都是男多女少，这下惹得男人们直抱怨：“看见没，再好的姑娘一旦嫁人，也是这样面目可憎，重色轻友。再等她们做了妈，完全就成了母夜叉。”程少臣的烟瘾本来就不大，如今索性戒掉，酒也不怎么喝，连回家都早了。
沈安若其实还是恐婴，去查体时听到医院产房里传来啼哭，顿时头热脚冷胃抽筋，但她至少已经可以面对，不再有想要逃走的冲动。当人生有了新的目标时，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不寻常。她采纳医生的建议，尽量不挑食，强迫自己吞一些平时不怎么碰的食物，欣赏一些据说可以陶冶情操、改善心情的无聊音乐和电影，也在晚上打着哈欠拜读了几本厚厚的母婴教育读本。就连她素来认为的不过是男人女人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且存在一定风险性的一种升级版体育游戏而已的所谓床上运动，如今都变得神圣，仿佛某种神秘仪式。
不过并没那么顺利。之前他们的防护措施太严密，所以沈安若总以为一旦失了防护，怀孕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显然她太缺乏经验。
第一个月，她第一次咬着嘴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验孕棒，后来程少臣说，她当时脸上呈现出一种大无畏的视死如归的神情。
第二个月仍是没有结果，她叹口气，程少臣又说：“别装了，你明明就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其实他冤枉她，她只是觉得，这好比大考之前，夜夜苦读不能尽兴地玩，终于解放之日就在眼前了，结果却说考试延期，这紧张的日子还是要继续，光明之路遥遥无期，真的很令人沮丧。
老中医说安若体质虚寒，比常人受孕概率小，想来是真的。所以到了第三个月，当程少臣又以一副乐在其中的姿态评价她那有趣的表情时，她很是气恼。明明是他的提议，结果紧张的是自己，而他却在一旁看好戏。安若越想越气，最后整晚都不愿理他，连他打算碰碰她时都一把将他推开。
“你实在太紧张了，所以才这样。不如顺其自然吧。”
沈安若不理他。
“你干吗迁怒于我？我明明已经很努力了。”程少臣忍着笑。
她为什么要深更半夜跟这个无聊的人讨论这种无聊的话题？沈安若扯了被子蒙住耳朵。
“我就是说着玩玩，其实心里也没做好准备。昨晚梦见你生了四胞胎，我两手各抱一个，肩上扛一个，还有一个在地上哇哇哭，当时就吓醒了，出了一身汗。那场景真是恐怖啊。”
沈安若已经在被子里闷得透不过气来，听到他这样讲，又气又笑更加憋不住，终于掀了被子露出脑袋来大口喘气，被他乘机夺走呼吸。
“嗯，你不要气馁，我们再接再厉。”
为了避免所谓的辐射，晚上安若几乎不再上网了。程少臣晚归的时候，她就找了剧情简单轻快的碟片，那种刚看完就连电影名字几乎都忘掉的片子，靠在一堆软垫里看完一张再换一张，一直到他回家。有时候看着看着便睡着，醒来时发现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身边的程少臣已熟睡。
那阵子是他们结婚以来相处得最融洽的时候，几乎恢复到婚前君子般的淡然交往的程度。只不过结婚前，沈安若从来没有预想过明天，前方仿佛苍茫一片。而如今，她几乎可以清晰地看到对面的岸。
周末时程少臣提议陪安若一起回家看望岳父岳母。安若父母所居的城市离他们也不算特别远，但往返一趟仍得耗去一整个的白天。他一向懒，连自己家都不愿回，常常打发了她一个人做代表去问候公婆。难得他有这样的心，安若欣然同意。
“爸前天在电话里说，他种的一株芍药上开了三种颜色的花，够稀奇吧？还有，我很怀念妈做的红烧鱼。”
“你什么时候跟我爸那么好啦？他都没告诉我那株怪花的事。”
“我比你更讨人喜欢呗。”
他们一起回家，高兴坏了安若的妈妈林玫，整个下午都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将安若的老爸沈靖和也指挥得团团转。
“老沈，把那个、那个和那个给我拿来。”
“哪个、哪个和哪个？你到底要什么？”
“就是那个啊。你怎么跟我一点默契都没有？你老年痴呆了啊你？”
“我哪知道你到底要什么？”
旅途劳累，他们本来躲在屋里休息，但安若妈的声音大，关着门也听得清楚，整个下午都是诸如此类的对话，最初还忍着，后来终于一起笑起来，很是大不敬。
程少臣叹气说：“你爸真可怜，在公司里也是威风神气的，在家里却被虐待。”
“你看到的都是假象，其实真正被虐待的是我妈，家里的事，他什么都不管的，离了我妈绝对不能活。有一次我妈出差三天，他饿瘦了五斤。”
“可是我每次来，他都积极地在厨房里帮忙，还抢着洗碗。”
“那是做样子给你看呗，让你好好学习。”
外面又有争辩，安若爸说：“你的更年期怎么还没结束啊。小声点好不？走了那么远的路，孩子们大概睡了，你别吵醒他们。”
“你给我滚开，少在这里碍事。”
他们俩根本没睡，在沈安若房里翻她旧日的照片看，只是那老两口一直在斗嘴，他们倒不好意思出去了。
“从我记事起他们就天天吵，吵完了和好，第二天再吵，那时一直觉得他们勉强凑合着过完全是为了给我一个完整的家，等我长大了就会离婚，没想到这样吵吵闹闹的，竟也过了一辈子了。”
“我爸妈以前都不吵，他们只当对方是空气，我爸抽一整包的烟，我妈在屋里哭，没人理我们。我饿了，大哥弄饭给我吃，烫伤了手，很多天不能上学。”这似乎是程少臣第一次主动提起他家人的相处。
“我记得有一回他们吵得很凶时我说，你们不要这样互相折磨，快点离婚吧，不用顾及我的感受，我想得开。结果他们立即停止争吵，一起教训我。”沈安若回忆。
“沈安若，其实你还是小时候更可爱，更有气质。” 程少臣翻到她小学时的照片看。
“我妈也这样讲，说我长残了。”
“也没太残，站在街上不算影响市容。你掐我做什么？哎，松手，我说错了，你美丽温柔又有气质。”他边说边侧耳倾听外面那对老人的斗嘴，听得津津有味，“你爸真有趣，这么怕老婆，根本想象不出他得过业余武术冠军。一名武林高手竟然在女儿出嫁那天哭得稀里哗啦，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拐卖人口的。”
“以前我的男同学打个电话来问我作业，都要被他盘问祖宗八代，疑心人家要诱拐我。他对你简直可以用友好来形容了。”
“是挺友好的，邀我明天陪他晨练呢。”
即使在假日里，沈安若也很少有睡懒觉的习惯，七点多就醒来，结果发现程少臣已经不在。洗漱完毕，见那一对男人满头大汗地刚从外面回来，正谈得热络。
“你竟然真的陪爸去晨练了，他逗你玩呢。”后来沈安若一边替他捏着腿一边说。
“我也得装装样子给他看啊。”
“你几点起床的？”
“四点。我们整整跑了三座山头，累死我，困死我了。”
“活该，让你逞能让你装。”沈安若幸灾乐祸。
其实并非总是这样的现实安稳岁月静好，只不过，沈安若那阵子一直修身养性，听了很多的宗教音乐，看的都是美好文学，于是性子也平和。程少臣偶尔还是晚归，身上混杂了烟草酒水与香氛的味道。她从不问他从哪里回来，他也不说。程少臣有点洁癖，贴身的衣服宁可丢掉也不喜欢找外人来洗，所以都是她亲自动手。有一两回，他的衬衣领口上都明明确确地印着唇膏的印子，她不动声色地洗掉，只字都不提。那两次的唇膏不是同一种颜色，而他身上的香水味道也从来不是同一种牌子，他更从没有在外面洗过澡才回家。所以，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呢？何必自寻烦恼？
温静雅与沈安若的通话一般在五分钟后就自动地转入一个固定话题，关于她的宝贝儿闹闹。小娃娃无论睡觉流口水还是打嗝，在新妈妈眼中皆如神迹。安若不忍打断静雅的兴致，通常她愿讲多久，她就耐心听多久，听久了静雅得意扬扬的描述，她也渐渐觉得有趣。这次静雅扯了一会儿旅游与美食，却并未提及闹闹。安若觉得奇怪，后来主动问：“闹闹怎样了？已经会翻身了吧？”
“是啊，还会连着翻呢，滚啊滚的从这头滚到那头。”静雅一提及女儿声音便柔了几分，“安若，我觉得妈说得对，还是‘阿愚’这个名字好，别致又意义深远。”
“发生什么事了？”沈安若一向敏感。
“没事，只是觉得，人生本来就是一场从头至尾的闹腾，不如蠢笨一点的好，做人难得糊涂嘛。”
隔日他们一起出去吃饭，沈安若对程少臣说：“这个周末回你家看看吧。”
“不是你才回去了几天？”
“静雅似乎心情不好。她跟你毕竟从小一起长大，应该更高兴见到你。”
“她的产后抑郁症终于发作了？”程少臣状似随意地说，“没想到你的女人缘这么好，我之前一直以为长得好一点的女人都没同性缘。静雅跟你亲近些倒不奇怪，陈姨对你印象也不错，妈那么爱挑刺的人也对你够客气的，还有……”他似乎想到什么别的事，顿住说了一半的话。他一向这样，闲聊时总是漫不经心，说停就停。
“我的男人缘更好，你不知道而已。”
过了一会儿，程少臣又说：“周末我有事，你自己回去吧。”
“好。”
“不要自己开车，我让司机送你。”
“你总看扁我。”沈安若抬头看一眼他的表情，又改口，“好吧，听你的。”他表情认真的时候，是绝对无法说服的，不如省省口水。
“你回家时记得带走那几支人参，上回忘了。”
听到这话，沈安若不免笑了，“你跟爸怎么会弄成现在这样子呢？明明都很关心对方。他一跟我提起你小时候的事就眉开眼笑，你爱吃什么记得特别清楚，见你回家即使板着脸也藏不住喜色。而你每周都给乔医生打电话，不会只是向乔医生问安吧？”
程少臣顿了顿，似乎在思索，半晌后缓缓地说：“有时候关系一旦闹僵了，想恢复就很难。最初好像就是为几件小事，现在想来都不值一提，但那时就是谁都不愿让步，后来就越来越恶化了。”
“父子俩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现在想想也觉得很正常，换作是我，也不见得会比他做得更好。不过当时就是觉得不可原谅。”
“你对自己的亲人怎么这么缺乏宽容？”
“可能是因为从小我就以他为榜样，把父亲的形象想象得太完美，后来发现原来他也与其他人一样，失望之余就迁怒。现在虽然想通了，却已经忘了该怎么好好相处。”
“爸一直对你挺好的，是你的态度比较冷淡。”
“你没见他跟我说话时不是用训的就是用嘲的？我们闹得最厉害的时候，他还要跟我断绝父子关系。”
“他是父亲你是儿子，你低一下头又怎样？其实他现在的姿态已经够低了。”
去停车场的路上，程少臣接了一个电话。他打电话时，沈安若为了避嫌，一般尽量站得远一些，但仍看得到他表情凝重，隐约听他说：“我就是。好的，我马上赶到。”
他走近，不等开口，沈安若便先说：“你去吧，我自己回家。”
“有位朋友出了点意外，我过去看看。”没想到他竟然主动开口解释。
沈安若回家后洗了一堆衣服，熨了他的几件衬衣，看完一张碟，已经过了十二点，程少臣仍没有回来。她拿了手机，想问问他那边何时能结束。她给他打电话一向不用快捷键，总是一个个数字按过去，输入最后一个数字，想了想，还是没按下通话键，将手机轻轻放下了。又换上一张碟，搞笑片子，但也没把她逗笑，只觉得无聊，终于撑不住去睡了。
结果躺到床上困意却不再那么浓，一直睡得半梦半醒，似乎听到开门声，她想爬起来，却仿佛陷入梦魇，明明头脑是清醒的，偏偏怎样也动不了。隐约感到程少臣站在床前看她，她努力地喊，想请他推自己一下将自己解救出这种状态，却叫不出声音来，又感觉到他已经离开，甚至能闻到有淡淡的烟味飘过来。
书上说，几乎每个人的一生里都会经历两三回梦魇状态，但是频繁发作的却只有不足百分之五的人类，很不幸她恰是这少数人群中的一员，还好她通常在这样的状态下并不会梦见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半梦半醒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真正恢复身体控制力时，已是一身的汗。因为不太确定刚才听到的开门声到底是否真实，她披了外套出来察看。安若先前在楼下留的夜灯已经关掉，程少臣果然已经回家了。她静静地在走廊穿行，脚步很轻，几乎无声，终于在廊道尽头见着一点红色的微光。她将那里布置成一小块休闲区，而程少臣正靠在一张藤椅里，手搭着椅背，指间夹了一支烟，就这样在黑暗里静静地坐着。她在那边站了好一阵子，他才意识到她的存在，拧开了那里的落地灯，“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他的神情有些疲倦，连胡楂都若隐若现。他看了一眼手指里的烟，将已经积了长长的烟灰掸落，又将烟含进嘴中，想了想，取下来，轻轻地捻熄了。
“你想吃点东西吗？我去帮你弄。”沈安若轻声问。
“不用，我只是在这里坐一会儿。你去睡吧，这么晚了。”
安若替他倒了一杯水，然后重新回房去睡，这才发现天空已经微微泛白，现在是凌晨四点多。

第十六章 貌合神离
有人用虚张声势的权威来支撑自己的幸福，有人用孩子来麻醉自己的幸福。纯粹的幸福可遇不可求。
 
次日，安若得知部门同事林丽晶因急性肠炎发作而住院，抽了空前去探望。那是全市最好的医院。林丽晶已无大碍，仍住在急诊病房。急诊科的副主任医师是与她有数面之缘的老朋友，特意去打了招呼，寒暄数语后准备告辞，沈安若突然心里生出一个念头，“昨晚是否有一位姓秦的急诊女病人送到医院来？”
“我帮你看一下。”老友翻翻档案，“哎哟，真的有，秦紫嫣。怎么，你认识？”
“一位朋友，刚听说她出了点事。”
“她已经转病房了，在×号楼×层×号。”
“要紧吗？”
“已经没有大碍了，登记病因是药物中毒。”
“谢谢你。”
安若一时冲动地去买了大捧的紫罗兰，淡紫的花束，仿佛笼着一层轻雾，就像那个女子。她一路踯躅犹豫，疑心自己在做蠢事。来到病房门口，门上有透明玻璃，隐隐看到床上躺了人，床边有看护。她顿时失了勇气，将花束轻轻放在门口，转身要离去，门却突然被推开。
“您是秦小姐的朋友吗？”看护是一位和气的大嫂。
“对，不过我不想打扰到她休息。请您帮我把花拿进去。”沈安若轻声说。
“孙姐，是否有人来了？”室内传出很轻弱的声音。
沈安若进去时，心中那份“我好愚蠢”的荒谬感更强烈了几分，但脸上仍挂着适宜的笑。
“啊，是你。我正在想，还有谁会来看我？”秦紫嫣面色苍白，精神尚好，见到她，有稍许的惊讶，但很快露出友善的笑意。
“我来探望同事，在医生办公室见到你的名字，顺便看一下。”安若解释。
“真漂亮的花，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紫罗兰？”
“只是觉得与你的名字很相称。你好点了吗？”
“其实没有什么，我一直习惯吃双份的安眠药，可是昨晚喝了很多酒，忘记自己已经吃过，又吃了一遍，后来觉得难受，就自己打电话叫救护车了。很糗吧？”
“我也曾有不小心多吃了药的时候。”安若笑一笑，“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她起身告别。
“安若……不介意我这样叫你吧？”在她准备开房门的时候，秦紫嫣突然开口。安若回头。
“我跟少臣，是很多年的同学。”
“我知道。”
“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几个熟识的朋友，所以……”
“我明白。你好好休养。”
沈安若最近有点烦。公司里有些没营养招人烦的糨糊事波及了她，而她手里的工作正陷入瓶颈，偏偏林丽晶手术未痊愈，连丛越越都出事了。部门里突然少两人，且临时工作一件件扔过来，大家捉襟见肘，苦不堪言，天天加班。晚上安若请大家吃夜宵，一向吃苦耐劳的小刘都忍不住牢骚满腹：“安若姐，领导们明明知道我们现在的情况，却丝毫不体谅。你得学会抗议和拒绝呀。”
一直不服她总爱找麻烦的蔡一祥那天多喝了几杯后，也拍拍她的肩，大着舌头说：“安若，我送你一句话，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大概那天等在门口签字的蔡一祥恰好听到了她在钱副总屋内挨训的内容。她突然感激，原来再面目可憎之人也都有可爱之处。
公司最近要出大事，领导们人人神经质，但职员们一无所知，她夹在中间难做人，只好端了盛满啤酒的大杯子笑着蒙混过关，“真是对不住大家，你们就多担待些，多宰我几顿饭出出气吧。”
那日公司里一位熟识客户拉了她闲聊，神神道道地说他发现了某种很神秘的现象：如果近日你身边发生过什么不正常的事，那么它就会奇怪地重复发生。安若一笑置之，结果当天晚上就接到了丛越越的电话，那傻孩子要为情自杀。
安若赶到现场，讲得口干舌燥，终于在保安的协助下，在警察和新闻媒体到场前把她劝了下来。丛越越扑进沈安若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顺便毁掉了安若才穿了一次的衣服。
沈安若头痛整晚，忆及年少往事。她曾经的好友大二时为了前男友从二十层楼跳下。她以为这男人的一生已毁，可事实上人家如今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苦的只是好友的家人，母亲次年随她而去，父亲如今孤苦无依。而眼下情景不只让她回忆起她的纠心往事，也触碰了她近期的某处心结。
安若替丛越越请了假，将她安置在自己离公司很近的那间单身公寓里，两日后陪她去做了手术，替她请了临时保姆，因为丛越越在本市没有亲人，而宿舍里人多嘴杂。
“对不起，安若姐。”沈安若正查看煲锅里的鸡汤，听到丛越越小声地说，“你最近已经很烦，我还给你添乱。”
“你没对不起我，你只是对不起你自己。”安若几乎没有力气再教训她，“丛越越，你活着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一个男人。你如果不自我珍惜，没人会珍惜你。”
周末，沈安若终于甩脱了工作，躺在阁楼的木地板上听音乐。他们住顶楼，复式之上仍有一层，斜屋顶，采光很好。程少臣几乎不上来，所以这里是她一个人的地盘。这儿其实也有一样东西属于程少臣，一架三角钢琴，本该陈设在客厅，但他坚持扔到这里，安若也从未见他碰过。
她从地上爬起来，掀了钢琴盖子，先胡乱敲了一气，后来便断断续续地敲出完整旋律来。少年时学过电子琴也学过古筝，乐理大致都相通，但是心也浮气也躁，存了心地把曲调弄得支离破碎。她折磨够了那架钢琴，感到手指又僵又疼，正准备下楼去，却见程少臣正倚在楼梯口，轻轻地拍了拍手，“还不错，为什么不继续？”
“我怎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刚才明明他不在家。如果知道他在，她一定不会去作践那架钢琴的。
“你最近心情不好吗？弹得那么狂躁。”
“嗯，工作不顺心，被领导找碴。”
“竟然给你气受？！不如炒他们的鱿鱼吧。”
沈安若哑然失笑，“全公司的人都受得了，怎么就我受不了？我又不是温室小花。”
“他们不得不受着，是为了第二天的饭钱。至于你，沈安若，你在那儿忍气吞声是为了什么？”
又来了，沈安若头大。前一阵子她加班，回家累得不想跟他说话，程少臣就建议她辞职，她没理他，于是他嘲笑她把工作情绪带回家是最愚蠢的行为。
“我一毕业就在那儿工作了，看着公司一步步发展变化，哪里是说走就走的？”
“愚蠢的忠诚。”程少臣很不屑，“最近连你欣赏的那个女权专栏作家都说，讨好一个男人比讨好全公司的男人容易，但总有人想不开。辞职回家，你会有大把的时间，想做什么都可以。好好想一想，这样不好吗？”
“我们以前读书时，夜谈会的晚上讨论这个话题，最后的结论是，专职家庭妇女一旦失去了家庭，便会变得一无所有。那会儿我们都不满二十岁，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沈安若对这个话题很感冒。
“沈安若，你是不是对你目前的生活特别没有安全感？”程少臣本来似乎准备下楼了，听她这样讲，冷不丁地又回了这样一句。
不想跟他搞僵，心情已经不怎么样了。安若转移话题：“这钢琴音色真是不错，怎么都不见你弹？”
“当年学琴只是为了逗外婆开心，后来她去世，我也就没兴趣了。”
屋里一时间太安静，沈安若打破沉默道：“程少臣，你来弹一支曲子吧，那架钢琴要锈掉了。”
“没兴趣。”
“真小气，耍大牌。”
“你要听什么？”
“Somewhere in Time。”
程少臣停顿一秒钟，“换一支。”
“不弹算了，我去做饭。”
他们吃饭时，客厅里开着电视，定格于地方台的社会新闻，芝麻一般大不足为外人道的琐事一旦上了电视，就成了全城人的笑料谈资：某男离妻弃子，某女千里寻夫，网恋被骗，遭遇重婚犯……播音员没有感情色彩的声音与新闻主角哭哭啼啼的呜咽不时地传过来。
“换台吧，烦死了。”程少臣说。国内节目里他只看央视频道，最讨厌这种节目。
当时正播着连载新闻真人秀，某男与初恋女友重燃旧情，现妻带着孩子闹到某男公司不依不饶要讨说法，连载剧情已经播到了第三天，某男放话坚决要离婚，现妻扬言离婚就自杀。沈安若总是疑心这种新闻是不是也有剧本也需要提前彩排，若不是故事主角们的镜头感很差，她几乎以为这是粗制滥造的连续剧。
“当年没有试着努力在一起，如今这么闹腾，弄得更多人不痛快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安若冷淡地评价。
“你们部门那傻妞怎么样了？”
“已经上班了。”
“她恢复得倒是快。伤心又伤身的，这才几天就没事了？看来还是年轻好，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犯傻。”
“你有没有同情心？人家小姑娘招惹你了吗？”
“她自己想不开犯了傻，你却给我脸色瞧。她这怎么不算招惹我？”
“我又没针对你一个人，只不过觉得全天下的男人们一半以上都是没有心肝的浑蛋而已。”
程少臣抬眼看着她，“沈安若，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清你的思维方式了。有话不妨直说，为什么一定要话到一半就闭嘴，又或者每句话里都要藏着好几重意思呢？我跟你讲过了，你把工作思维拿到家里来真是傻得不可救药。你不累吗？你跟我说话犯得着耍花样吗？”
沈安若定定地看了他几秒，轻描淡写地问：“你那位出事的朋友还好吧？”
程少臣愣了一秒钟，开始嗤笑，“过这么久了才问？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介意呢。”
“现在也不介意，反正与我无关。”安若岂会让他得了意，“只是好奇，随便问问。到底是想不开犯了傻，还是绝望得没出路？”
“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怎么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呢？”
“她只是一个朋友，碰巧是女性而已。至于其他，沈安若，你还是知道得少一些比较好。”
“放心，你的陈年旧事，我没兴趣知道。”安若低头吃饭，不再理他。
“沈安若，我跟你再说一遍，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还有，别这么阴阳怪气的，我们能不能别为了无关的人吵架？”
他那一句轻描淡写的“无关的人”却触动了沈安若的神经。她冷笑一声说：“无关的人？程少臣，我也搞不懂你的思维。你从小到大的同学，缘分从国内延续到国外，你为了她可以与你最敬重的大哥动手，你与爸闹僵，她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大年初一你陪着她去看雪看到感冒，也可以在医院守着她到凌晨。这些我都能理解，同学也好，初恋也好，总有感情在。只是，现在你竟然说，她是无关的人？我刚才没说错吧，男人若是无情起来，真是可怕极了。”
程少臣被她噎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悠悠地说：“你一边说着对我的事不感兴趣，一边倒也知道不少。但是沈安若，我总算弄明白了一件事，敢情你不是在吃醋，而是在替别人抱不平呢。怎么，你想当圣女，想把我捆了丝带当礼物送人情？”
沈安若放下筷子，起身便要走。程少臣不咸不淡地继续说：“你别走，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刚才提到初恋，我实话跟你讲，我确实是你讲的那种忘情的人，我的初恋，她叫什么名字，她长什么样子，如今我真的都记不得了。倒是你，这样怀旧，对无情的行为这样不能释怀，是因为你自己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去吗？你现在觉得很遗憾吗？”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沈安若勉强收拾好了碗筷，换上外出的衣服，开了门就走。
“这么晚了，你去哪儿？”程少臣在背后冷冷地问。
“屋里空气质量太差，我出去透透气。”
幽静的小区外面就是繁华的商业区，安若没有目标地瞎逛，买了衣服，喝了饮料和咖啡，又记起因为怄气根本没吃饱，吃了整整一客黑胡椒牛排。胃塞得满满后心情变好了，只是已经很久不吃刺激性的食物了，胃有点难受，出门时又忘了换双平底鞋，穿着上班的鞋子走了一路，脚疼得厉害，一步一挪回到家时，已经十一点多了。
回到家程少臣还没睡，客厅里电视开着，而他埋在沙发里看杂志，她回家时他头都没抬。她也只当他是空气，洗过澡就去睡了，蒙眬中程少臣好像也在她身边躺下。她翻了身，躺到床的最外沿，把背对向他，迷迷糊糊又睡去。
安若忘记吃得太饱时不该马上睡，胃胀得不舒服，睡得也不安稳，恍惚回到大学时代，很多人一起去爬山。分明知道是场梦，但场景太逼真，一张张的陌生面孔里面，居然有她认识的江浩洋，她以前从未梦见过他，觉得十分迷惑。他们正攀登一条陡峻的山路，她筋疲力尽，倚着一处陡壁再也没力气前进一步，江浩洋微笑着伸手给她，她很奇怪他的友善，他们好像并不熟。她迟疑着握住他的手，再抬眼时江浩洋已经变成了程少臣的模样，她意外地笑，“咦，我们又见面了。”心底又疑惑，怎么会跟他这样生分呢，他们似乎本该十分熟稔。她信任地抓住他的手，等他拖她上去，不想他突然冷笑着松了手，自己顿时直直地坠落下去。
沈安若几乎尖叫，却发现喊不出声音来，意识到这又是梦魇，挣扎半晌，终于醒来，一身冷汗，小腿腹钻心地痛，抽筋了。以前也有这样的毛病，或者发现自己明明醒着但不能动，或者梦见上楼失足醒来腿就抽了筋，而这次是二合一的状态。四周一片漆黑与静寂，只有自己怦怦的心跳声与程少臣隐隐的呼吸声，还好，只是梦而已。她忍着痛感坐起来，腿和脚趾都在痉挛，额头与后背已湿透。
程少臣不知何时也醒了，沉默地起身，替她揉捏脚趾与小腿。他的手指很有力，并不温柔，给她施加了另一种痛，但她痉挛并疼痛着的腿却渐渐地复原，连失序的心跳都正常了。她又慢慢躺了回去，程少臣也收回手。
“做噩梦了？”
她没说话。
“梦里的怪兽是我的模样？”
沈安若闭紧了唇，对刚才的梦境仍心有余悸。程少臣触了一下她的额头，起身下床，她突然就抓住了他的手。他反射性地挣了一下，安若抓得更紧。
“我去帮你拿一条毛巾，你头上都是汗。”程少臣抽出自己的手，离开前说。
在那次没头没脑的无聊争吵之后，他们便相处得小心翼翼，尽量不说话，偶尔一句半句也不过是“今天吃什么”“明天到哪儿去”之类绝对安全的话题，免得其他话题一旦开始就难免陷入僵局。
沈安若正在盯着墙上的一件布饰发呆，是她做的，但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挂到这儿来了，听到本在一心一意看电视的程少臣开口问：“你公休假没用完吧？下个月跟我去日本。”
“去干吗？樱花季早过了。”他用了命令式的肯定句，沈安若听着别扭。
“你不是很想看薰衣草？上回去法国时错过了花季，北海道的其实也不错。”
“我不要去支持日本经济。你很热爱大和民族啊，每年去那么多回。”
“谁让我要赚他们的钱呢？”
“你是帮着日本人赚我们中国人的钱吧？”
“存心找碴呢你。”程少臣对她的故意挑衅不屑一顾，“容我提醒你一下，沈部长，你怀着满腔热爱并且打算为之奋斗终生的正洋集团，每年也是要输送给日本十几亿的原材料采购费的，别说你不知道。”
自从他们吵过一场后，提到对方的任何事情都会语气酸溜溜的，表现出一副蔑视的态度，简直到了幼稚程度，比如程少臣正在谈论她的公司：“你们最近几项投资都很难看。怎么，你是下定决心要与它同生共死，对它矢志不渝吗？”
“倪董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长辈了，你说话别这么恶毒行吗？”
“倪叔是好人，但公司又不是他一个人的。”程少臣无所谓地说，“方向错了，不止损反而继续追加投资，结果损失更惨对不对？你们现在应该正在内忧外患、人人自危吧？我看你也快点远离那个是非地，别去学那守节报国的忠烈女，现在早不兴这一套了。跟我去异国玩几天，尽情地鄙视和唾弃你的一切所见所闻，这样就能更细致入微地体验你那颗爱国心了。”
沈安若暗自心惊，他与自己的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但已经把问题一眼看穿了，那正是大家心知肚明却没人敢说的核心所在，因为方向不对，所以努力越多错误越大，而且，最近公司的确有点乱。
她沉默不言，程少臣还继续插刀补充：“我猜这次出来背黑锅的人应该是你又敬畏又重视的那一位，你当初的职业导师以及你们现在的顶头上司，叫什么来着？哦，张效礼。你那令人敬重的正义感与忠诚心一发作，指不定又要犯傻了，直管你的那某位钱姓老总的做事风格我也是听说过一些的……沈安若，你好自为之吧。”
“关你什么事？”
“我担心你到时候……崇高的信仰破灭，纯真的心灵受创。”
沈安若被他搅得又心烦又气恼，“连动物都懂得的患难与共，到了你那里，就只变成了冷眼旁观甚至避之不及是吧？对了，你还在一旁等着看笑话呢。”
“你这又是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吗？”
就跟之前的无数次一样，眼见着这谈话又要僵了，安若赶紧转移话题：“你爸下周日过生日，给他准备什么礼物比较好？”
“他什么也不缺。”
“可心意总要表达吧。”
“随便你。”
“好。但是到时候是否可以请你务必保持沉默，不要像上回一样，在爸正高兴的时候存心拆台。他尴尬，你就很好受吗？”
“爸又不是傻子，我不拆穿，你以为他就会信你那套和稀泥的说辞了？”程少臣顿了顿，突然想起什么，“你自己回去吧，下周我出差。”
“你改一天出差不就行了吗？他一年才过一个生日而已。就当装装样子好了，有那么难吗？”
程少臣本来已经对这场难得的谈话兴致缺乏，将电视音量开到老大，休战的姿态已表达得足够明显，得到她这样坚持，重新关小了音量，转过身斜睨着她，“多有意思啊，沈安若，这全世界的人，你都在努力地讨好，你领导、你同事、我家人，还有莫名其妙的路人甲乙丙丁，甚至连你自以为是的情敌，你都可以真心地或者假装地友善到底。你怎么偏偏就是不肯讨好一下你老公呢？这也就算了，但是连我想要讨好你一下，还要看着你脸色说话。”
“程先生，你需要我的讨好吗？”
“不需要。”程少臣回过身，冷冷地说。
“这不就得了，我也不需要你的讨好。”安若也冷冷地回他。
教育频道在演蚂蚁毁掉堤坝的故事，最初只是小小的一条裂隙，最终令整座奇观毁灭。程少臣是央视的忠诚拥护者，无论教育、体育、军事与财经频道，此刻目不转睛，不再理会她。
有时候，关系一旦僵了，就很难再复原。沈安若本来是在收拾房间，经过客厅时瞥了一眼电视屏幕，脑子里回想起程少臣不久前无意提及的这句话，突然觉得感同身受。
再后来他们为了不再这样莫名其妙地起无谓的争执，便极有默契地减少在对方面前出现的次数。程少臣又开始晚归，有时候索性都不回家了。沈安若也晚归，存心在公司逗留很久，但他们在电话里尚能心平气和，程少臣说 “我在外地，晚上赶不回来”或者“已经这么晚了，一个人开车不安全，你不用回来了”，于是他们一起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那天与贺秋雁一起吃饭，贺秋雁说：“明明前阵子还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才几天就这么憔悴了？怎么，造人计划搞得太辛苦？”大庭广众之下，她的声音又大，沈安若恨不能堵住她的嘴。
贺秋雁仍然在为相亲整日忙碌，以至于沈安若要见她需要提前三天预约。
沈安若最近胃口不好，牙痛病也犯了，饭吃得十分仔细。
“你怎么一副没有胃口的样子，真有了？”
“没，打算暂时停一停。”
“真的闹别扭了？唉，其实也算好事，吵架才像正常夫妻，我还以为你们永远要相敬如宾下去呢。”
“不是，身体出了点状况，正吃药呢，不适合要孩子。”安若说，“秋雁，我的性格是不是很奇怪？跟我很难相处吧？”
“是挺别扭的，但我就爱你这种别扭劲啊，亲爱的。”贺秋雁嬉皮笑脸地回答。安若脑海中有隐隐约约的影子，似乎有人之前也这么说过。
“你知道我跟江浩洋当初为什么分手吗？”安若恍恍惚惚地问。
“不知道，你从来都不说。无非是个性不合呗。”秋雁答。
“说真的，有时候我仔细地想一想，我也不知道我们当初为了什么才分手。”
比起这种话题，贺秋雁还是更喜欢与沈安若谈工作，“最近做一个婚外情的专题做得特别闹心，但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之所以两人之间出现第三者，主因还是夫妻两人出了问题，以至于其他人有隙可入。可大家把全部骂名都给了第三者，我也是替他们冤。”
“我一直觉得，”沈安若迟疑了一下，“所谓的第三者，并不是介入的那一个，而是阻止别人相爱的那个人。”
“你这论调好稀奇。怎么，你家出事了？你老公有外遇，还是你打算出墙？”
“有些事情我自己没想通。”
“没想通的话，要么就不去想，要么去弄明白，吊着的状态最难受了。”
“没有必要，其实也不关我的事。还有，秋雁你说得对，如果夫妻之间出现问题，从来都不是别人的责任。再多的外因也只是导火线，不是这个原因，也总会有别的原因出现，迟早的事。”
“沈安若，你是胆小鬼以及悲观主义者。”贺秋雁对她很无奈。
过了几日，下班时间刚过，程少臣通知她：“晚上有宴会，下班后回家换衣服。”最近两人的对话几乎没有问句，只有肯定句。
“我晚上有事。”沈安若也没好气。
“李阿姨的六十岁寿宴，她说很想见到你。”
“李阿姨是谁？我又不是大人物。跟你说了，我今晚有事。”
“宴会八点开始，我现在有点事，七点半回家接你。先挂了，再见。”
电话挂掉后，安若半天没反应过来。程少臣很少要求她陪同参加各类应酬，偶尔有，她拒绝，他也不勉强。
想了想，还是准时回了家，等重新化过妆又换好衣服，程少臣也到了，盯着她的黑色小礼服看了几秒钟，“你穿黑色显得苍白，像刚生过病一样。”
她回屋去，擦掉原先的淡色口红，重新抹上厚厚的一层艳红色，“这样好了吧，程先生。”
“你觉得适合就行。”程少臣连意见都懒得发表了。
沈安若临出门时又朝镜子里瞥了一眼，不错，参加吸血鬼化装舞会都绰绰有余了。
程少臣却将车子开到一家规模很大的珠宝行前停下。
“干吗？”
“你忘了戴项链。”
“故意的。女性专家说了，没自信的女人才需要首饰。”
“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你的衣服领口实在太低了。”
店员见到衣冠楚楚的男女光临，百般殷勤，笑容亲切。柜台里，镶满了碎钻的项链在灯光下流动不定，高贵典雅。
“您看，这边这些新到的款式，都十分衬您的气质。您喜欢哪一款？”
沈安若嫣然一笑，“哪一条最贵？”
帅哥店员的笑容依然灿烂，只是有点僵，偷偷朝远远坐在休息区里翻杂志的程少臣看了一眼。
沈安若对那幢灯火通明的华丽建筑有些眼熟，渐渐忆起来，某年某月某一日，程少臣曾经带她来这里参加一个宴会，李夫人，本城著名的红娘志愿者，曾经程少臣口中的“李妖婆”。当天有些情景历历在目，她有点怔忡，缓了缓脚步。程少臣已经走出几步远，见她没跟上，又折回来牵了她的手。人生就是大舞台，几分钟前还视对方如空气的两人，此刻一样可以相偎相依一副鹣鲽情深状。
李夫人的宴会总是华美绝伦，人头攒动。程少臣片刻后就离开，她知道他也讨厌这样的场合，能躲则躲。她自己去找了点东西吃，偶尔与陌生人搭讪几句，躲过几个爱慕的或者似乎不怀好意的眼神，也见到了几张认识又算不上熟悉的面孔，然后她在人群里再次意外地看到熟人，秦紫嫣穿一身淡紫色的旗袍，美丽优雅，此刻正与一位年轻男子翩翩起舞。
大厅里人多空气差，安若仍是穿不习惯她的三寸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走着，躲过每一名邀舞的男士，去洗手间将口红重新涂了一层，因为刚才吃东西时似乎抹掉了一些。偌大的别墅灯火通明，安若沿着长长的廊道，细细地欣赏一排排组合虽混乱却幅幅精品的画作，一直走到走廊尽头的一扇大门前，小心推开门，里面无人，但灯光依然透亮，熟悉的摆设还在原处，一些回忆浮上心头，连自己都没发觉嘴角已微扬。
沈安若一直上了三楼，从楼梯缝隙向下看，有人在舞池里肆意调情，有人在墙角里亲密相拥，也有人在楼梯边窃窃私语。这个位置令她有居高临下、俯瞰众生的优越感。在她的位置上，她还能看见程少臣漫不经心地夹着烟，从容地踱进一扇门内。几分钟前，似乎有一抹淡紫色的影子刚刚飘了进去。她静静地伫立了片刻，决定还是到室外去呼吸新鲜自然的空气。
后花园里种满了玫瑰，在月色下姿态诱人，微风中香气徐来。安若在一把长条木椅上坐下，月色溶溶，轻风宜人，这里本该是很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穿久了高跟鞋，脚很疼，她弯腰解了鞋带，交叠着双腿，轻踩着鞋。花园里其实也有别人，但她所在的角落隐蔽，没有人会注意到。
安若坐了很久，静静地感受着月光和微风，也瞥见从别墅里匆匆走出的身影。她之所以能够察觉，是因为今晚穿淡紫色衣服的人实在不多，这不是人人都能驾驭的颜色，而且 一整晚人人都在扮优雅，少有人会这么步履匆匆。
秦紫嫣走得很快，那么巧，恰从她的身前经过。沈安若又向椅子里缩了缩。其实她已经躲在暗处，难有人发现，而她却借着月光，看见秦美人的脸上分明有两行清泪。
安若坐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回想起许多的往事，等她察觉到有人在看她，一抬头，程少臣已经不知何时站在她面前。他平时很喜欢突然出声吓唬她，这一回竟然没有。他背着月光，看不清神情。
“回家吧。”
“宴会已经结束了？”
“还没，但我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整晚都没见你，你手机没带在身上。”他的声音波澜不惊。
沈安若坐了太久，脚有点麻，她一边慢慢扭着脚踝，一边低头找鞋子，看到鞋子已经被她踢出很远。程少臣替她将鞋子捡回来，她伸手去接，但他已经蹲下替她穿上，连鞋带都仔细地系好。安若几乎要呆住了。她站起来，觉得无话可讲，程少臣也不出声。沉默了一会儿，安若下意识地转头，却发现刚才已经走开的秦紫嫣不知何时就站在不太远的地方，正看向他们的方向。月亮已经偏西，安若原先栖身的这处隐蔽的角落，已经笼罩在白色的月光下。
回程路上，他们一句话都没讲。程少臣眼睛直视着前方，将车开得十分慢。其他车一辆辆地超越他们，安若看着窗外那些车灯光芒由弱变强，强了又弱。电梯也似乎比平时更慢，他们尽管当对方是空气，但那空气是凝滞的，让人透不过气。程少臣率先打破沉默：“你有纸巾吗？”安若低头从包里找出，抽了一张给他。
程少臣接过纸巾，突然伸手拉过她，将她唇上厚厚的唇膏一一抹掉，他很用力，令她感到疼，被他抓住的胳膊和嘴唇都疼。
叮的一声，楼层终于到达。电梯门一开，安若立即推开他，自己快步走出去，翻出钥匙去开门。程少臣跟在她身后一起进屋，看着她关门又落锁，突然将她反手按在门上亲吻她的唇，辗转吮吸，力道渐重，少有的肆意。
安若使劲挣扎几下，不仅没挣脱开，反而让他将自己的衣服扯乱。那裙子的布料本来就很少，前胸低，裙摆短，后面还露大半的背。安若气息不稳，死死地用手抵住他，“不许弄坏我的衣服。”
“我讨厌这条裙子。”他扯掉她上身的布料，又从裙子下摆探进去，动作粗鲁。他明明有洁癖，不喜欢香水的味道，讨厌化妆品沾到脸上，极少会不洗澡就做。安若自己也洁癖，从人多的地方回来会觉得脏，一定要先洗手洗脸。她用了全部的力气推开他，“我要去洗澡。”
很久后，他们躺在床上，离得很远，各怀心事。已经很久没有做了，安若竟有点生疏和不适。程少臣突然靠近她，将她揽进怀里，修长的手指顺着她的锁骨缓缓地滑下，一直到她的小腹上。他把手停留在那里，轻轻地抚摸，唇也贴到她的耳畔。沈安若竟有一丝惶恐，深深地呼吸。程少臣的唇贴着她的耳际，他气息温热，弄得她痒，声音却没有任何温度：“沈安若，我不明白，你若不想要孩子，只管跟我说，我不会逼你。你有必要吃药来折腾自己吗？”

第十七章 积木塌方
用积木建一座房子，耐心无比，小心翼翼，花掉许多的时间和心思；而当想要毁掉它时，却只需要一根手指，轻轻那么一推。
 
直到几日后，沈安若想起程少臣当时说话时的样子都心有余悸。他明明仿佛把她当宠物一样柔软地拥着，语气却冷得像冰。她本想解释，但是突然失了兴致。
安若最近一直有定期去妇科检查，前阵子查出小问题，医生建议她用来调理身体的药恰好有避孕效果，也确实有人直接用了这种药来避孕，因为很隐蔽。她没有存心避着程少臣，也曾把药盒直接丢进垃圾桶，竟没想到他会知道。反正她本来也存了私心，当知道这药的副作用时，没抗拒，也没接受医生其他的推荐。
算了，由他去吧。其实那天程少臣好像真的被气到的时候，她在心底深处隐约有恶意的小小快乐。
那日之后，两人的关系更是降至冰点，形同陌路，连电话都不打了，已经很多天没见面。程少臣有几处房子她不清楚，但他原先住的地方，从婚后她就再没涉足，那边离他公司更近。而沈安若也住到自己以前的房子去，偶尔要回家取东西，都故意挑了程少臣不在家的时段。各自方便，何乐而不为。在安若心中，这样连鸡肋都不如的相处分了也好，其实不过都在等对方先开口，谁也不想做那个先失了风度的人。
有时候沈安若都不得不敬佩程少臣的料事如神。正洋出了事，果然将她最敬重的领导张效礼推到最前台，安上莫名其妙的失职罪过，将他连降数职，听候发落。沈安若是那种爱较真的人，努力地挖掘数年前的资料替张总找无过的证据。她也知道自己又被程少臣说中，她就是犯傻，最后连张总都亲自打了电话给她，“沈安若，你又犯糊涂，我以前怎么教你的？”
她当然知道，眼下情况本是内部势力较量的结果，与事实真相无甚关联。而且，他们一整支团队拼了力气奋斗数月即将看到曙光的项目也没有明确理由地被喊停，他们这支团队的主力都曾是张总手下，这个项目也是他力荐的。
倪董事长与她有过一次交谈：“小沈，你要明白，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要学会妥协。”又告诉她：“在团队的利益面前，个人利益无足轻重。”这些道理她都明白，但她需要时间来适应。
“小沈，有些你一直在坚持的东西，不见得就是对的，你有时候太固执了。对了，那天我碰见了少臣……”
她本来低头默然不语，听到程少臣的名字，突然抬起头来。
“其实也没说什么。对了，小二最近跟程老爷子好像关系改善很多，安凯最近几次动作，看起来倒像是他的手笔。听程老的意思，小二近期应该就会回安凯。所以你也跟他一起离开吧？这样挺好……”
她不知道，她完全不知道。原来程少臣已经做好远远离开她的准备。但她竟然没有任何感觉。
最紧张的工作搁浅，沈安若连上班时都有点无所事事。那天公司里来了一位女家属，哭闹不休，指控自家老公有外遇。工会主席是男的，对撒泼女人无计可施，向她求援：“安若，有空没？那女人只要是男的就骂，我没招。帮个忙，可别让她继续闹了。”帮就帮，反正她很闲。
安若整整一小时都坐在接待室里听那位与她同龄的女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女子的老公在公司地位不低，女的也是前同事，与安若认识。他们的关系她清楚，也一度觉得荒唐，如今一闹，竟开始体谅她的男同事了。
她不劝慰，只是不住递纸巾，添水，直到那女的自己累了，自动停止号啕，但仍抽抽搭搭，“我最好的时光都给了他，我全部身心都给了他，怎么会落得这样的收场？”
“你到底是因为爱他，还是因为不甘心？”沈安若突然问了一句。
“我不清楚。不过我想通了，最坏不过是离婚而已。”女子洗过脸，也是清丽女子，刚才那场闹剧仿佛在排演话剧。
晚上贺秋雁找沈安若，说有几个当年大学的同学旅游至本地，找了几个同城校友一聚。多年不见，非常亲切，喝了很多的酒，江浩洋竟然也在场。
除了贺秋雁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俩曾经有过一段，因为他们的真正交往开始于毕业之后，所以场面并不尴尬。大家聊一聊多年来的分分合合，原来的天成佳偶各自分飞了，原先毫无交情的人喜结良缘了，世事真是难料。
一众人喝到很晚才散场。江浩洋招来出租车，送她和贺秋雁回家。
“我自己走。”沈安若强调，但没人理会她的要求。贺秋雁家很近，最后车上只剩了他们俩。
安若喝得有点多，或者因为很久没喝白酒，酒量变小了，晕晕乎乎，倚着椅背神思恍惚。
“你不该喝那么多酒。”江浩洋语气平淡。
沈安若静默着，突然出声：“江师兄，当年我们是怎么分手的？”
他很久都没有回应。安若看向他，忽明忽暗的街灯闪烁，他嘴唇紧闭，面无表情。
“最近我会偶尔想一想，当年我们究竟是为什么分了手。你猜怎样，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原因。”安若说。
“我也不记得了。”
“你惋惜过吧？”
“安若，你喝醉了。”
她觉得困倦，片刻后，仿佛自言自语：“我本以为，我不会再重蹈那样的覆辙……”
迷蒙中发现车行驶的方向与她的公寓相反，“请停车，师傅，您走错了。”
“碧海小区不是吗？没错啊。”司机大哥对这种质疑他专业素养的行为十分不满。
“我现在不……”安若意识到不妥，收住说了一半的话，又慢慢倚回去，只觉全身无力，她重新闭上眼。
她在昏昏沉沉的状态里，听到江浩洋慢慢地说：“有些话不要轻易说出口。只要没说，就可以假装什么事都没有。一旦说出来，往往就无法收回了。”
“假装？假的总归是假的。”
沈安若本来打算等江浩洋离开后，立即打车回她现在的住处，因为她今晚身体和心情都不好，所以更加不想跟程少臣独处，却没想到冤家路窄，竟然一开车门就见程少臣从车库里走出来。她此刻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呆滞。
程少臣也不看她，径直朝江浩洋微笑着寒暄，风度极佳，“江局长，好久不见。”然后才走上前去扶站得不太稳的沈安若。他碰到她肩膀的一刹那，安若突然下意识地往后缩，因为退得急，踉跄了一下，以至于撞到身后江浩洋的怀中。他机敏地向后一退，同时伸手扶住她的胳膊，又不动声色地将她轻轻推给程少臣。
“今天晚上有几位老同学从外地过来，一起聚了聚，多年未见，喝了不少。”江浩洋开门见山，含着笑意。
“谢谢，麻烦了。”
“不客气。”
程少臣扶着沈安若的肩膀，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直到进入电梯。她想甩开他的手，想想电梯里有监控，还是作罢。等到进了屋，他顺势就把她丢进沙发，害她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
沈安若定了定神，想起原本的计划是要回自己的公寓，不想竟碰见他，难道这些天他都住这边？这么晚又这么晕，留在这儿过夜还是维持原计划回另一边？尊严跟舒适到底哪个更重要？她按着抽痛的额头不想思考。
程少臣已经点上烟，吞云吐雾，姿态潇洒，冷冷地睨她，袅袅的烟雾恰好飘进她的鼻端。
以前他一向很讲风度，抽烟时都会尽量地避开她，所以，这分明是在故意挑衅了。沈安若更加烦，“拜托你，我闻了烟味想吐。”
“你是看见我才想吐吧。”
“我很累，不想跟你吵架。”
“但我有兴趣。等你不累并且想吵的时候，请通知我。”
“我跟你无话可说。”
“可是我想跟你谈的多着呢，比如说，讨论一下《鸳梦重温》那部电影。”
沈安若冷笑，“真搞笑，程少臣，我们俩弄成这样子，跟其他人又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吗？从旧日的梦境里醒来，会觉得现实很不堪吧？”
“你不要这样刻薄，太有损你的气质。还有，你又有什么资格来教育我？”
“沈安若，你现在还是程夫人呢。”
沈安若比刚才更感到累，肩膀仿佛压了千钧无形力，不堪重负，“程先生，我们这样没完没了地闹下去，有意思吗？我要去睡了。”她拿了自己的包，挺胸抬头，昂然退离现场，虽然脚步有点虚浮。
“沈安若，”程少臣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也透着疲惫，“我记得你前阵子问过我好多次，我为什么娶你。”
沈安若停住脚步，沉默。
“那时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舒服、很轻松，就像回到了无忧的少年时。但是现在，你令我感到很累。”
“既然已经意识到决策失误，不如尽早修正。”
“你什么意思？”
“你曾经教过我，方向都已经错了，还要继续追加投资，只会令损失更大，是傻帽行为。你从来都是聪明人不是吗？”
程少臣也沉默着，等待她的下一句话。
沈安若的话冒到舌尖，努力咽下去，但很快重新涌了上来。也许是借着酒劲，她终于还是说出口：“我们离婚吧。”
“我不想在深更半夜跟你讨论这种没有营养的话题。你喝醉了。”
“我还记得当年你要娶我时，给过我三个月的考虑期限。程少臣，我也等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会提出申请。我没醉，你清楚的。”
晚上沈安若在东区有个应酬，开车回去时经过她与程少臣的家。他们那晚谈崩了以后，程少臣彻底把她当空气，甩了门就走。安若想起有几份职业证书放在家里，早该回家去取，但是因为不想碰见程少臣，就一直拖着。现在时间尚早，他在家的可能性不大，正好去取回。
安若在楼下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会儿，灯是关着的。本来还想去车库看看他的车在不在，但突然就想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怕程少臣，他又不是妖怪，顶多再吵几句嘴再怄一下气罢了，她才不在乎。
谢天谢地，程少臣真的不在家。她把所有证书找齐，拿了几件贴身的衣服扔进大袋子里，又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发了一会儿呆。桌上有一张两人的合影，是静雅当年拿他们俩的婚纱照进行的恶搞，穿着婚纱的沈安若坐在程少臣的手心里，灵感来源于某手机广告。
他们俩在某些地方的意见很一致，比如，都觉得将照片放大挂在家中是很傻的行为，所以家里从没出现过新婚夫妻双双对对的巨幅照片，小幅照片也没几张，多以相册形式放进了抽屉里。上回安若母亲来的时候，为了他们这个反传统行为念叨了很久。这一张难得地一直摆在这儿，是因为安若觉得它十分有趣。
到底还是要这样收场，安若叹气，觉得心累，把那张照片反扣在桌子上。其实程少臣很多时候对她真的不错。有时候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关系恶化，然后不知该如何回头。她本来以为，不出一周就会接到他的离婚协议书，没想到他对她采取彻底无视的态度，只当她那晚说了一句醉话。而她在终于将话说出口后，虽然也免不了心里时而空落落，但竟也有种久违的轻松感。有时候，只要了断就是一种解脱，哪里管它痛不痛。
看看时间已经很晚，安若终于还是下了楼。
她下了楼便知道自己今天的运气并不好，因为程少臣竟然就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她一步步走近。只有一盏落地灯开着，他眼神迷离，深不可测，看起来好像喝了不少酒。刚才在楼上发呆了太久又太入神，都没听到他进门的声音。又或许他一直在那里？她进门时好像忘记向客厅的方向看一眼，而他向来喜欢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欢迎回家，沈女士。”
“我正要走。再见，程先生。”
“都这么晚了，难道还有约会？”他将她上下打量，姿态轻佻又无理。
她看他一眼，不想搭腔，继续往门外走，没想到程少臣动作异常敏捷，一瞬间就挡住了她的路，“坐下，我有话跟你说。”
“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沈安若小心地退到安全距离。不要离喝多了而且心情不佳的男人太近，这是常识。
“过来陪我喝一杯吧，上好的冰酒。”程少臣优雅地退回沙发旁，替她倒了一杯，隔着很远的距离，抬手递给她。明明是喝多了的表现，偏偏看起来清醒无比，连手都那么稳，杯中的酒也丝毫不摇晃。
“程少臣，你已经喝多了，不要再喝了。”她没有去接。很久不见了，什么时候他竟养成晚上在家喝酒的习惯。
程少臣冷笑，“我喝多喝少，跟你有什么关系？”
“对，完全没关系。”沈安若最讨厌醉鬼，尤其是明明喝醉了还看起来那么清醒与神气的醉鬼。她要开门出去，他没喝酒时她都吵不赢他，喝了酒就更吵不赢。安若回头看他，与他的视线对个正着。
“沈安若，我们的婚姻你从一开始就没当回事吧，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留足了退路，随时准备全身而退。怎么，是现在这个时机退出最好，还是你终于忍不下去了？”程少臣说得云淡风轻。
安若最佩服他这一点，他无论说什么话，都可以用“今天的天气很不错”这样的语气，平淡地说出来。她静静地立在原地，看着他，不说话。
“其实不只是婚姻，从我们交往开始，你就从来没有投入过，对不对？”
沈安若咬紧唇，免得有些伤人的话脱口而出。
“我以前想过的，你不爱我也没关系，你别扭点也没关系，至少我们处得很默契，婚姻需要的是亲情，而不是爱情。只是我没想到，你竟然一点都不留恋，说翻脸就翻脸，想走就走。在你心里究竟把我当什么呢？”
沈安若纵使咬着嘴唇都抑制不住想要说话的冲动，“程少臣，你不要做出这样一副大情圣的样子。你说我不投入，不爱你，你又何曾投入过？你曾经爱过我吗？你又有当我是妻子吗？养宠物也不过如此吧，心情好时就过来摸摸我的脑袋，送我几个笑容，将我打扮得漂漂亮亮，你自己看着舒服，带出去也不会丢你的脸。你心情不好时，就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几天都不过问。你是对我很不错，慷慨大方，给我自由，甚至偶尔也很温柔。如果我今天是你包养的女人，或者是你养的一只猫，那我给你满分。可是，程少臣，作为你的妻子，你有在意过我的感受吗？你想过我真的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吗？”
“好吧，我听着呢，你想要什么？”
“现在我什么都不需要，只要离婚。”
“你休想。”
“程少臣，你自己也早就明白当初的选择有多错误，为何不肯爽快一点呢？是不愿承认自己的决策失误，还是实在不甘心？因为我没有伤心，没有绝望，没有将你爱得死去活来，竟然还打算毫发无损地走开，这令你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对不对？”
“注意你的用语，沈女士。”
“或者你不甘心是我先提出的离婚，那么，你就假装我从没说过那句话，然后由你来提好了。你不是一向喜欢送我礼物？请同意我们离婚，就当你送我的最后一件礼物。”
“沈安若，你再在我面前提那个词试一试。”程少臣的眼神变冷。
安若说了很多话，觉得口渴又心烦，她端起程少臣刚才给她倒满的那杯酒，一口灌了下去。她喝酒一急就容易被呛得咳嗽，比如现在。
程少臣抬了一下手，中途又顿住，慢慢收回，然后冷眼看着她咳得一声又一声，几乎将眼泪咳出来。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对我有这么多的怨气，从一开始积累到现在。我一直在想，究竟什么原因令你最近爆发？难道是秦紫嫣？”
“你要我说多少遍？我才不在乎秦紫嫣跟你什么关系！”沈安若有些抓狂了。
“是，你是不在乎，她跟我怎么样你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你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发泄的缺口，可以跟我闹。这个机会你等了很久了吧？”
“对，就是那样。你现在才觉得累吗？可我早就累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嫁给你，不明白当初我们怎么会在一起。”
“你不明白？我却是明白的。”程少臣冷然地看她，“因为当时你刚失恋，需要有人帮你排遣寂寞。也因为，那个恰好出现的人恰好与你的前男友有一些相似之处，令你感到亲切。”
沈安若的耳朵在轰鸣。这是藏在她心里很久的一桩心事，久到她自己都忘了，却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被贸然揭起，让她有在光天化日之下裸奔的感觉。空气闷得好像暴雨将至，沈安若冷冷地瞪着他，等他继续往下说。
“怎么，沈安若，你为什么是这样的表情？当年，你是否曾经把我当作替身来填补你的失落？但是现在，你终于发现了，纵然表面再像，内在总是不一样的，于是你更失落了？现在你应该很后悔当年与他分手分得那么决绝吧？或者，你也会经常埋怨我出现得太早，让你们错过了再次和好的机会？”
“你说得对。既然婚姻的真相不过如此，当年我为什么就不能再忍一忍？至少也要好过今天我们俩的相看两厌。”本来不想这么讲的，这本不是她内心真正的想法。可是，程少臣字字戳心，让她感到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侵犯，言不由衷的话根本不经大脑就脱口而出，几乎是喊出来的。
争吵中的人总会头脑发热，吵起来的时候总是口不择言，什么话最难听，什么话最能刺痛对方，就说什么。他是，她也一样。
沈安若以为程少臣会彻底地翻脸，不想他出奇镇定，重新斟了两杯酒，“程夫人，你今天反常的激动，我还是第一回见呢。要再喝一杯吗？”他的声音平静无波，“做人不要这么诚实，偶尔说说谎是很有必要的。”
他太镇定，眼神太深，安若觉得不安，推开他就要走。她刚动，便被他牢牢地箍在沙发上，“别走，我们还没告别呢。”
“程少臣，别这么没风度。我们也算曾经有缘，大家好聚好散。”安若无力地说。她真的不习惯这样歇斯底里地跟人吵架，尤其是与他，他们虽然常常吵，但从不至于这样失态，她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耗尽了。
他冷冷地笑了一声，将她整个人抵在沙发上，密密地贴合，“好散？程夫人，现在离你定的那三个月的期限还早得很。”
“你走开！离我远一点！”他恰好压到她的胸口，令她酸痛得厉害又喘不过气，安若几乎尖叫，使劲地推他。她推不动，就改为抓他和踢他，终于真的惹恼了他，将她手脚制住，胡乱地吻下来，脖子、锁骨，最后甚至是啃咬，令她全身又酥又麻又感到极致的恐惧。夜很深了，他的下巴有细细的胡楂，扎得她的肌肤微微痛，而被他咬过的地方更痛。
“程少臣，你无耻！”沈安若在他身下无谓地躲闪，“走开，放开我！”
“这样就算无耻了？你好像忘了，你现在还是我的法定妻子呢。”
那张沙发又宽又软，而他压制她的力量又过于强硬，沈安若如溺水者一般，任她怎么挣扎都找不到着力点，最后她死命地推开他，自己整个人却滚落下沙发。地毯很厚很软，但她仍是一阵天旋地转，连方向感都失去了。程少臣似乎扯住了她的胳膊试着捞起她，可他扯痛了她，她恼羞成怒地伸出另一只手甩了他一耳光，她狼狈的姿势令她根本无法施力，即使打中他都没发出什么声音，但这个动作却彻彻底底激怒了他，他一把抓回狼狈爬起正试图逃走的沈安若，把她重新按进沙发里，整个人随即也压了下来，几乎要将她胸腔里的空气挤光，她觉得骨头都要断了。
她不是他的对手，永远都不是，明明是在努力地反抗，身体却已经不受她的意志支配。他扯乱她的衣服，只用了一只手就牢牢地钳制了她的双手，另一只手则肆意地侮辱着她的身体。她的腿也被压住，完全动弹不得。他对她各种挑逗，存心折磨，用手指与嘴唇，用身体每一处，冷冷地看她由抵死不从到慢慢地沦陷臣服，他的那些动作令她倍感屈辱，而他攻陷她时更加粗暴而猛烈，几乎把她穿透。安若的眼底泛出湿意，心底涌上绝望，起初她还死死地咬紧嘴唇，强忍着不出声，后来她终于在他的身下哭泣起来。
沈安若一直在哭。她明知道这样只会令他更加兴奋也更有成就感，但就是忍不住泪水一直滑落，她伸手捂住眼睛，不让他看见。她的身体被一次次刺穿到最深处，由疼痛渐渐变得麻木，而她的思绪飘到很远的地方，关于一些残缺的梦的片段，梦里明明什么都没有，但她感到恐惧，感到有未知的危险在等着她。其实她的手脚已经自由，但她早就失了反抗的力气，仿佛是四肢都断了线已经不能再活动的木偶，被它的主人在丢弃前恶意地摆布与蹂躏，无休无止，没有尽头。后来她连感觉都没有了，灵魂仿佛飘在半空，冷眼看着下方那一双纠缠的身体，正在进行着奇怪而无聊的仪式，一次又一次，好像一部限制级电影，有声音，没有对白。最后，安若连流泪的力气都似乎已经用尽，她在筋疲力尽中睡去，陷入沉睡前，恍惚听到有人在她耳边轻声地说“对不起”，非常低弱的声音，几乎听不见，仿佛那只是她的幻听。

第十八章 缘飞缘灭
心痛就像盲肠炎，把根源切掉就好，是否会有后遗症，以后再说。
这世上没有克服不了的事。
 
桌子上的手机铃声持续地响着，一遍，两遍……液晶屏上闪动着“程少臣”三个字，晃花了沈安若的眼睛。她抓了枕头紧紧蒙住头，抑制住要关机的冲动。第三遍铃声响过后，终于消停，一切又恢复静寂。
昨夜她因为哭得太多而头痛，时时被梦境惊扰，明明困极累极，却仍睡得半梦半醒。天空终于泛出鱼肚白，程少臣以俯卧的姿势趴在床上沉沉睡着，一只手还抓着她的手腕。这个时间里他一向睡得最熟，不容易醒来。安若悄然起床，小心地抽出自己的手。衣服昨夜都扔在了楼下的客厅里，她裸着身子光着脚，悄无声息地在相连的衣物间里挑了几件衣服，到另一个房间去抹了几把脸，连澡都没洗，换了衣服就离开了。走到他们卧室门口时，她抑制住想回头看一眼的冲动，决然地离开。
凌晨的街道太冷清，沈安若慢慢地开了车回去，在花洒下整整冲了一个小时的热水澡，一直到水温太高引发了呼吸困难，才小心地扶着墙出去大口呼吸空气。她曾经有过洗澡时因低血糖而晕眩的先例，因此不敢乱动，包了毛巾坐着发了很久的呆，打了几个喷嚏才发觉气温很低，原来进屋后开了窗子就一直没关。
安若心情平静，脑中空空，好像昨夜不过是看了一场限制级剧情片，事情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只是入戏太深，自己也感同身受，现在再回想，依稀记得大致的剧情，细节却一片模糊。
她撑着困倦给自己弄了点东西吃，看看镜子里自己的模样，眼睛红肿，面色苍白，好像一个女鬼，反而觉得有点滑稽，有想笑的冲动。她就这样倚着床头巴巴地熬到八点钟，然后打电话到公司，声称病了，请了一上午假。
终于可以好好地睡觉。安若的手机没有关机习惯，刚沉入梦乡，又被电话吵醒，手机号码陌生，迟疑了一下，接起来，是程少臣的秘书谈芬，“程总一直没有打通您的电话，所以让我转告您，他有临时出差任务，现在应该赶往机场了。”
沈安若松口气。走了最好，不见不烦。
她仍是不接程少臣的电话，不关机，也不拒听，但是不接，任它一直响。那个向来高高在上爱面子的人，被拒得多了，就不再纠缠，更不会无趣地主动出现在她的面前。不过谈秘书的电话却比以往多，并不闲聊，只淡淡地告知她程少臣的行踪。他最近行程的确忙，奔波于各地。她不清楚他为何会这样忙，反正都与她无关。
夜间女性谈心节目，某天讲到了婚内强暴，有人声泪俱下，有人遮遮掩掩，有人咬牙切齿。真是荒谬，为什么要揭了自己的伤疤给别人看热闹？其实无所谓，真的无所谓，她并不恨，就当一次另类的体验。关于两人的关系，她越发感到了麻木，管它谁是谁非，只是不想再纠缠下去，以至于最后真的什么念想都不剩了。
那天安若恰好到了勇江市出差，当日往返，想到离温静雅这么近，挤了时间去看望，因为只怕以后就没了见面的机会。静雅早该上班了，结果在家休了无限期长假，专心地陪伴女儿。阿愚的正式名字叫作程浅语，爷爷取的，小娃儿不吵不闹的时候如其名一般乖巧，不笑的时候像父亲，笑的时候像母亲。
静雅已经瘦下来，不复之前的珠圆玉润，气色甚好，上回见她时的抑郁已经见不着，絮絮叨叨讲一堆乐事给她听，直到察觉到沈安若话比平时更少时才停下来问：“你不舒服吗？怎么瘦得这么厉害？本来你就肉少。”
“体重没变啊。最近去健身，大约脂肪变肌肉了。”这是沈安若对所有向她问同样问题的人的标准答案。
“这样啊。前些天少臣回来，看起来也瘦了不少。”
沈安若更加沉默，但静雅并未察觉，“少臣最近回家很频繁，大约真的有心要与爸和好。以前少卿就说，别看那爷俩整天闹，其实他们才是同路的。这样多好，本来也不是多大的事，偏偏闹了那么多年。”
“是啊，爸应该很高兴。”
“当然，老爷子天天乐呵呵的，真是什么烦心事也不往心里去了呢。哎，如果少臣真的打算回家帮忙，那我们俩也可以整天见面了，多好啊。对了，你怎么最近都不跟少臣一起回来？连妈都说好久没见着你了。”
周末沈安若按惯例去做检查，她躺在床上昏昏欲睡，听医生说：“情况挺好。对了，那些药，你没再吃吧。”
“怎么了？”
“你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吗？四周了。”
“不可能！”沈安若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的。
“不会错。”年长的女医生有点不满地看着她，“你动作别那么激烈，注意点。”
“我一直没停过药，不是说……”沈安若喃喃地说，后背和额头噌噌地冒着冷汗。她的例假一向都不准，又一直在吃药，所以一点也没在意。
“那个毕竟不是避孕药，只是有那种副作用而已。再说从来就没有百分之百的避孕方法，除非你们不做。”医生是熟人介绍，跟她也算熟了，说话很随意，“还有，你最近看起来内分泌紊乱加重，精神状态也不好，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也不奇怪。”看安若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医生放柔了声音，“你担心那些药对胎儿不好？那药是安全的。前阵子你不是一直想要孩子的吗？这是好事啊。”
“我觉得……没有准备好。”
“父母与孩子的缘分，有时也跟这世间男女的缘分一样，越强求越得不来，反而常在无意中开花结果。”医生以过来人的姿态劝她，“别想太多，没事的，现在年轻人就是太小心翼翼，其实喝了点酒什么的，都无大碍，生命哪有那么脆弱？虽然准备充分最好，但既然来了，就是与你们有缘，不妨顺其自然吧。”
“我可以不要这个孩子吗？”
“唉，我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坚持，也随便你，回家跟你丈夫商量商量。”大约见多了她这样不在状态的准妈妈，医生也无奈，直摇头，“不过如果你打算留着它，就小心一点。你太瘦了，体质和精神都不太好，这样很容易滑胎。”
沈安若恍恍惚惚去停车场，大脑白茫茫一片。已近冬天，阳光有点冷，但她还是觉得太强烈，刺得她晕眩。她在车里坐了好一会儿，全身无力，连手都有点抖。安若趴在方向盘上等着晕眩感过去，感到有人在敲车窗。原来是尽职的保安，见她抬头开窗后松了口气，“我还以为……女士，您不要紧吧？”他神色带着几分怜悯地离开后，沈安若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流了泪。医院这种地方，生离死别天天上演，眼泪比新鲜的空气更廉价，谁也见怪不怪。
她的泪水少，从记事起，哭的次数用两只手都数得过来，看书看电影，再虐的情节也不哭。但如今，她觉得生活如此可笑，好像真的有冥冥神迹，每天用手指随意操纵着，轻率地一指，那个角落便会上演恶俗的肥皂剧情节。这一次，恰好落到她身上。
安若决定去做手术。她已经那么恐婴，而这个胎儿来得太意外，药物、酒精、抑郁、狂躁、嫉妒、愤怒、恐惧……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一个美好的字眼，她不确定结合了这些元素而到来的孩子能够健康与幸福，她也没有勇气去面对。让这个意外事件的意外后果无声无息地消失掉好了，这样的后果她独自便能承担，不需要让更多人知道，也就不会伤害到其他人。
安若去医院的时候，连贺秋雁都没告诉。医院要求必须家属陪同，她干脆请了一位看护陪她，外地人，在本市没有亲友。沈安若坐在候诊室外，全身都在微微地抖。她经历过许多的等待，但没有一次等待令她像今天这样紧张与不安，连手心都在冒汗，指甲掐进手心里，生生地痛，觉得这样仿佛可以得到些许的力量。终于喊到她的号，沈安若猛地站起来，突然就天旋地转，眼前发黑，被看护及时地扶住才没摔倒。
医生测过心跳，量过血压，观察了她一阵子，“是紧张还是舍不得？今天别做了。这个样子，若是做了怕是要出事啊。回去休养几天，没改主意的话，下周再来。”顺手在已经交费的单子上重新填了日期。
沈安若销了假，又回去上班。离新约定的手术时间越来越近时，她又开始紧张，睡眠质量更差。其实她一直害怕的是程少臣知道，他在欧洲生活过几年，受那边法制影响，对堕胎行为深恶痛绝，认定这是重罪的一种。若他知道，那么她绝不可能再有机会去拿掉这个孩子。但是如今的她体力也好，精力也好，她不认为自己有勇气与力量来留住它。留下又如何？让它一生下来就成为单亲儿，或者为了它，让两个人勉强地扭在一起，尴尬一生。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对谁都不公平。何况，它本来就是另一种罪恶的衍生物。很多次，她拿起电话，将他的手机号码拨到最后一位，终于又放下。
世事难料，安若没有想到在发生了那件事后，与程少臣的再相见会在这样的场合里。她正在开会，轮到她发言，静了音的手机一直在闪，拒听了两次，仍然固执地再次拨入。竟然是公公病危，程少臣的司机已经在公司门口等着她，而程少臣并不在车上。
只用了平时三分之二的时间就赶了过去，但仍是迟了，她被直接送到医院附设的灵堂，见到的是公公已经覆了寿被的遗体。周边哭声一片，分不清真情与假意。有人上前给她系上黑色的孝带，婆婆倒在静雅的怀里几度哭到昏厥，静雅的眼睛红肿，程少卿眼睛也微红，轻轻拍她的肩，“爸临终前提起你。”
安若并不知道公公的心脏病那么严重，两周前她还见过他，当时他朝她笑得威严而慈祥，命令她尽早为程家再添一孙。那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孕，只是想到她的离婚打算，面对老人时心底惭愧又不安。这位老人家对她从初见起就和善至今，思及与老人的缘分即将到头，还曾暗自叹息过，竟没想到，那会是他们的最后一面。如果早知道，那天她会留得再久一些，而不是在老人的注视下匆匆走掉。
安若胸口闷到不能透气，眼底却是干涩无比，再抬头，便与程少臣对视。很久没有见面，如此的陌生，面无表情，无话可讲，仿佛初识。他的眼睛也是干的，泛着血丝，脸色苍白。程少卿说，程少臣刚从外地乘了飞机赶回来，已在弥留状态的老爷子见到他的面，握住他的手，终于安心闭眼。
儿女们按照习俗守灵，他们俩守到凌晨两点多，少卿与静雅来接替。已经是深冬，灵堂里很冷，烛火通明，纸扎的童男童女、牛鬼蛇神面容诡异。这样的场景，安若依稀在梦里见过，总看不清躺在那里的是谁，然后一身冷汗地醒来。程少臣半跪着，低着头烧纸，一张又一张，好像那是他唯一可做的事。他的手有点抖，整摞的冥纸，他怎样也分不开，沈安若无声地过去，替他一捆捆地划开，一小沓一小沓地，逐一递过去。他伸手去接，不说话，继续一张张地点燃。烟灰弥漫，气味刺鼻，安若抑住想吐的冲动。
这样的情景安若从没想到过，隐约地记得他们当初的相识有各种巧合，仿佛天意冥冥，当时脑海里闪现着一部经典电影的名字，《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竟然一语成谶，他们在前三场婚礼上相遇，然后是自己的婚礼，再然后，这样。有酸意直涌上她的喉咙与眼底，但她哭不出来。程少臣向来挺得非常直的背与肩膀，此刻微微缩着，他在案台上支着胳膊，将额头抵在手上，闭了眼，看起来疲惫不堪，完全没有往日的神气，而是像弄丢了家门钥匙的小孩子。她心中一恸，伸了手想去碰触他一下，他恰在此刻回头看着她，眼神木然，没有生气，透过她的身体，仿佛她是空气。安若张了张口，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将已经伸出一半的手悄然缩回。
一家人连同闻讯赶来的亲戚们都被安排住在离医院最近的酒店里。安若他们回到酒店，距离仪式只有三小时的时间了。她去洗了澡，心事重重地回到卧室，见程少臣已将自己裹进被子睡在沙发里，神色疲倦，眼底有淡淡的阴影，很显然已经很多天没有睡好。他睡得不太安稳，仿佛时时被梦境干扰，安若记得以前他的睡眠质量一向都好到令自己嫉妒。
葬礼仪式复杂又折腾，但终究还是有结束的时候。婆婆说：“少臣和安若回家吧，这里有少卿与静雅，不用担心我。安若，好好照顾少臣，他这阵子累坏了。”萧贤淑女士在哭得几乎断肠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了以往的镇定，从容指挥着一切，甚至没忘记挑刺。其实安若还在葬礼上见到了晴姨，她站在离人群最远的地方，一身黑，显得越发清瘦，与程少臣跟她一样，没有眼泪，站了一会儿就离开，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她。
回程的车是程少臣的司机小陈开的。程少臣上了车就睡着了，歪着头，姿势并不舒服。车里很静默，沈安若将空调温度调得很高，一会儿便觉得非常的憋闷，但忍着没将车窗打开。她也几乎整夜没睡，又站了几乎一整天，疲累困倦，也昏昏地半睡半醒。车回到云楼市时，经过程少臣的公司，他低声说一句：“我回公司有点事，让小陈送你。”
他竟然是在主动对她说话，从昨天到今天，他也只对她说了这一句话。安若点点头，在他推开车门要走时，突然拦住他。她积攒了很多的力量，用了很大的勇气才能将那句话说出口：“我有话对你说，我在家里等你。”
程少臣顿了一下，轻轻点了一下头，“我很快就会回去。”
车子一直开到她很久没有回去的两人共同的家。先前程少臣下车以后，小陈絮絮地跟她讲了许多他的近况，说他最近一直在外地，或者出差，或者留在父亲的身边，吃饭睡觉都不好。她一边昏昏沉沉地听着，一边觉得全身都十分的难受，终于到了家，她自己开车门下车，小陈说：“嫂子，你脸色不好看，我送你上楼。”
“不用，我没问题。你回去接他吧。”
安若其实有些奇怪，为何所有的声音都听起来缥缥缈缈，为何脚步这样轻飘，突然听到小陈的惊呼声：“嫂子！安若姐！”她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隐约明白将要发生什么，原来真的是这样，相同的事件会连续地发生，因为自己已经对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动了杀机，所以，即使想要改变主意，也已经来不及。它知道母亲不要它，所以它自己先要离开了。
安若的意识渐渐恢复时，只听到无数杂乱的声音以及接近麻木的痛。
“抱歉，胎儿没留住。”
“她没事，真的没有事。只是血糖和血压都太低，晕过去了。”
“没有摔着，只是闪了一下。这时候的胎儿很娇弱，稍有闪失都可能出差错，何况母体的状况也不太好。”
“不要难过，你们还年轻，来日方长。”
“病人的医疗卡带没带？有身份证吗？”
这些都是陌生的声音。
安若一直昏昏沉沉、口干舌燥，眼泪似乎都流向了心脏。
“嫂子的包在这里，证件也应该在里面。少臣哥，对不起，我没照顾好嫂子。”这一次，是司机小陈的声音。
原来程少臣真的在，只是，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始终没有。
沈安若醒来时，天色墨黑。她试着动了动，突然就惊动了身边的人。
这是间单人病房，只有一盏灯微弱地亮着。程少臣坐在床边，比白天时看起来更苍白，在灯光映照下，他的脸几乎透明，嘴唇也无血色。
“对不起，我不知道……”他的声音疲惫至极，已经沙哑，“你本想跟我说的就是这件事吗？”程少臣低声地问。
沈安若望着他的脸，他的眼神里没有情绪。她突然闭了眼，两行泪顺着眼角滑下。
“为什么要哭呢？你觉得疼吗？你本来就不想要的孩子，用这样的方式失去，不是更好吗？”
沈安若咬住唇，怕自己会哭出声来。他会知道的，因为她的医疗卡，身份证，还有那份改了日期的手术预约单，在她的包里，是放在一起的。
“你不要哭，这样多好，只是一场意外。那个孩子，它永远不会知道，它本来也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他一字一顿，每个字都说得十分费力。
沈安若的心渐渐地冷下来。她本想辩白，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明明说的每一句都正确，她从来在他面前都是无所遁形，多说一句，也只会令自己更难堪。
“你不想解释吗？”程少臣轻声地问。
“你想听吗？”沈安若又一次咬紧了嘴唇，闭上眼，再也不说话。
过了很久，非常非常久的时间，她终于又听到他的声音，沙哑，筋疲力尽，“沈安若，我总把你不喜欢的东西强加给你，这个失去的孩子，还有我们的婚姻。我真的感到很抱歉。”他说完这句话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失了全身的力气。
沈安若在医院里整整躺了一星期才出院。流产本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多数人当天就可以离开，但她体质虚弱，精神不稳，各项指标都差，在医院的建议下，从头到脚地进行了检查。她虽然一直不是特别健康的人，但是从小也没有得过什么大病，这样整天躺着不动，还是头一回，生命都仿佛静止凝固，每天睡了醒，醒了睡，睁开眼睛便看着窗外的浮云流动。也不怎么吃饭，偶尔下床一回，头重脚轻，还晕过几回，每次都被插上氧气急救，弄得虚惊一场，夸张得像一场闹剧。她睡得不好，噩梦连连，一身冷汗地惊醒，医生只好每晚给她注射镇静剂。
朋友、同事陆陆续续地来看她，说着种种苍白无力的安慰话。静雅也专程来过。他们瞒不住家里人，因为安若出席不了公公的头七，总要让家人知道理由。静雅安慰她，自己却一直掉泪，婆婆也打电话来，让她安心休养，话未说完也呜咽。反而她自己，自那天之后，眼睛便一直干到需要滴眼药水，更别提什么眼泪了。她觉得累，为什么每一个人都看起来似乎比她更伤心？她感激程少臣，他替她瞒住很多的事情。贺秋雁常常来陪她，一言不发，只坐在她身边，有时候给她带来一些新杂志，有时候也带来益智玩具，但她都没动，只任时间如天上浮云一般缓缓地流动和消散。真的难得有这样挥霍生命的机会，不如好好体验。
看护人员非常的体贴尽责，大约程少臣付了好价钱。她几乎没再见到程少臣，或者他来了她也不知道，她一直迷迷糊糊，分不清是做梦还是现实，有时候觉得他好像坐在那边，但是一句话也不说。看护会偶尔跟她汇报，比如：“今天程先生让我陪您去天台走一走，老在屋里空气不好……”
“他来过吗？”
“程先生每天都会来，您一般都在睡。”
那日她又从迷离状态下醒来，见到屋角放着一篮浅紫色的风信子，开得很旺盛。她不爱花，受不了浓郁的香气，看护总是把花拿到离她极远的地方，等她醒来时便按交代送到护士室去。
“程夫人，要我送出去吗？”
“不用，我很喜欢。刚才谁来过？怎么不叫醒我？”
“一位姓秦的小姐，见您睡着，不让我打扰您。”
“刚离开？”
“对，走了没五分钟呢。再早些时候，程先生也来过，坐了半小时后才走。”
看护去楼下替她买东西，沈安若突然很想出去走走。她自己下床，披了外套，小心地扶着墙，一步步挪出去。其实身体早就没事了，连痛觉都没有，只是躺了太久，已经忘记怎么走路。
安若决定到天台去看看，她的病房就在顶楼，再上一层楼就到了天台。住了好几天才知道，这里原来是特护病房。以前对程家的背景没有特别在意过，因为程少臣从不会表现得张扬，那日公公的葬礼上，见到了不少大人物，方才深切体会到，本来也不该是一路人。
医院在最繁华的市中心，二十几层，在天台上可以俯瞰大半座城市的风景，也总有绝望的病人或者亲属企图或者真正地从那里跳下去。
天台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因为今天的风特别冷，阳光微弱，在这样的冬天，少有人这么傻。但也不是一个人都没有，天台上有很多的长木椅，她一上来便看见，程少臣正坐在那边，拿着打火机在点烟。风很大，他总是点不着。后来有人走到他身边，即使穿一身深素的颜色，也仍然是一抹鲜亮的倩影。秦紫嫣，也算是她的一位旧友，拿过程少臣手里的打火机，小心翼翼地用手挡着风，在一次次的耐心尝试后，终于替他将烟点着。
沈安若打算静悄悄地离开，免得无意间做了不速之客，但她在临离去时，仍是没有躲过那一幕：程少臣将头埋进秦紫嫣的怀里，她站着，抱着他的头，搂着他的脖子，像哄小孩子一样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而程少臣在她怀里，紧紧地搂着她的腰，肩膀在微微地颤抖。
昏黄的色彩，优雅的剪影，电影海报一般的美丽。那样的画面太和谐，她都不忍心看。
日子总要继续地过，安若在家里又休养了几天，回到公司，每天接受无数同情的眼神，加班努力补上因为她的离开而落下的工作。她不在的这十天里，公司发生了大变化，人事调整，机构变动，还有几个大事件，有些很壮观，有些很可笑，但是都与她无关。她的生活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如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程少臣很少会在她面前出现，偶尔碰面，客气疏离，相敬如宾，比如公公的五七祭和七七祭，他们并排站在一起一句话也不说。但其他家人都只拿她当水晶娃娃对待，也就忽略了他们的异样。
意外偶尔有之。那天安若突然接到陌生的电话，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约她见面。她不记得自己有什么官司缠身，后来对方补充一句：“我是程少臣先生的律师。”她才如梦方醒。
发生这么多事以后，她都几乎忘记了这一件，已经这样形同陌路，那道手续倒显得不重要了。看一眼台历，翻了翻记事簿，竟然真的已经到了三个月。
周律师年轻帅气，很面熟，依稀在哪里见过。他们俩互相对视几秒钟，男士先开口：“我是周安巧律师，受程少臣先生的委托，与您协商一些事情。”
“我以前见过你。”她用了肯定句，其实她真的不太记得究竟在哪里遇见他。
“是的，三年前。当时我放假，去做了点兼职。”他眼里闪过一丝促狭。沈安若突然忆起来了，他便是那个当时男扮女装吓他一跳的造型师，就在那一天晚上，程少臣要求她做他的女友。
“其实你们结婚时我也在场。客人太多，你大概不记得了。”
沈安若低下头，心中感到了荒唐。程少臣这是存了心地指定他，来见证他们俩的各个重要时刻。
“我们进入正题吧，周律师。我一小时后还有事情。”
“我想问的是……你对于与程少臣先生离婚这件事……你决定了吗？”
她静静地看着他，“程先生的离婚协议已经准备好了吧？”
周律师轻叹一口气，从最上面的卷宗里抽出文件，推给她。很多页，沈安若学过速读，大致翻了一下，便从包里拿出笔，打开最后一页就要签字。
“等一下，沈女士，你不打算仔细看一下协议内容吗？”
“我知道程先生一向为人慷慨又公正。”沈安若收住正要落笔的手，“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对我不利的内容？”
“没有，完全没有。”周安巧律师认真地说，“但你若还有别的要求……”
“没有，这样就可以了。”
协议书的最后一页，程少臣已经签好了名字，每一份都签好了。她常常见他的签名，通常是签单的时候，一挥而就，草书，花体，非常洒脱。但是她好像不曾见过他这样的签名，最标准的行楷字，端端正正，每一笔都好像用了非常大的力气去写，力透纸背。她有一丝恍惚，突然很想去看一眼结婚证书上他的签字是否也是这样，似乎她从来没有留心看过。
沈安若手有点抖，但仍是坚定地将自己的名字一页页地签好，同样一笔一画，郑重其事。
周律师似乎在叹息。她抬头时，他也在看她，眼神里有她看不清楚的东西，“我觉得很遗憾，沈女士。少臣……程先生现在不在本市，等他回来，你们就可以去办理正式手续。”
“知道了，谢谢。”
这是个很反常的冬日，气温高，阳光刺眼。沈安若看看时间，她请了一上午假，结果现在才这么早，于是去张效礼所在的子公司看望他。前段时间风波起，他又被发配至子公司了。
“恭喜你，张总，终于风平浪静。”
“安若，我已经决定离开了。”
沈安若看着他。
“我有个朋友邀请我去华奥山庄。你还记得那里吗？”
“当然记得，他们刚开业的时候，您请了我们整个团队一起去吃饭，那里环境非常好。”
“是啊，我记得你还说，这么好的环境，在这里做服务生也愿意。我还教训你做人没志气。”
张效礼的桌子上摆了几大本影集，都是当年她亲自帮他整理的，按着年份，一张张排起来。
“你看安若，这张里面还有你。很多年了吧？当时你就是个小姑娘。”
那是她刚入公司那年去参加年底的文艺演出，跳群舞。真的已经过去好多年，却仿佛一晃眼的工夫。
两人一时无言，各自拿了一本影集默默地翻看。有一本是十几年前的，当时正洋刚刚创业，如今的领导们也都年轻，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与工人们一起卖力地当搬运工，当年做了图片展，惹到一群大男人飙泪，只是如今，到底都各奔东西。
张总从她手里抽走那本影集，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安若，有时候，你明明知道缘分尽了，但真要离开时，还是那么的不舍。”
“我明白，张总。”沈安若轻声说，“不过，您以前教过我，总回头就会变得怯懦。人是要向前看的。”

第十九章 现世安稳
郝思嘉说：“每天都是新的开始。”
这句话多么的正确。
 
正洋集团发生了一件算不上太重要，但也足够让人议论纷纷的事件。工作一直顺风顺水到令人羡慕的沈安若，在新的升职任命文件下来的同一天，递交了辞职报告。安若很快便办理好工作交接，随团到东南亚玩了一圈，然后去了张效礼目前任总经理的华奥山庄。她在每个部门各实习了两周，然后直接升为总经理助理，且直接代表总经理分管了数个部门。
华奥是新建不久的饭店，人事关系不复杂，没有太多利益纠葛，对于沈安若的任命，也没有很多的异议。张总于她有多年亦师亦如父的情谊，到了新的环境他们更是配合默契，总之在工作方面，她基本上一帆风顺。之前她精神差，身体虚，贺秋雁好几回都说她“打眼一看就像个苍白的女鬼”，但紧张忙碌了两三个月后，反而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整个人宛若重新活过来。
之所以去华奥山庄，除了张总的原因，其实还因她特别贪恋那边的环境。华奥是综合性饭店群，依山而建，除了二十八层的主楼外，还包括别墅区，各类风格的餐厅，大型会所和会展馆。不同于大多数饭店的欧式布局，华奥的环境很中式，除了主楼，其他都是矮层建筑，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错落有致，楼与楼之间的园林景观，每天穿行其中都是一种享受。
安若的生活渐渐规律，不再熬夜，每周上一次瑜伽课，偶尔参加个插花班、陶艺班，还跟着慈祥的邻居老人们学了一阵子太极拳。她甚至拾起扔了很多年的画笔，无聊的晚上便涂涂抹抹。当年险些去考美术，后来却彻底弃了，以至于身为画家的叔叔一见她就碎碎念。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一旦丢了，就再没有找回来的念头，没想到现在竟重新提起兴致。
安若画工笔画与油画，工笔只画仕女图，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像绣花；油画只画风景，大片的树木，草地与花丛，蘸了各色的油彩，一层层刷，一点点抹。都是耗时间的事物，好多天完成一幅，画完就扔进阁楼，不再看一眼。后来贺秋雁在她每幅画作快要收尾时会跑来守着她，因为她画完以后总会临时起意地在这里多添几笔，在那边多抹几下，生生毁掉本来还不错的作品，令人扼腕不已，所以后来只要贺秋雁觉得这幅画该完工了，也不管作者自己的意愿，强行就从她手底下抽走。沈安若只是笑，从不恼。
贺秋雁有时候笑她，离婚后比未婚和已婚时都过得更好，婚姻之于她就是一场时间有点长的培训课。秋雁在安若离婚后本来怕她想不开，一到周末就来陪她，结果很奇怪地发现自己的心情尚不如她。安若是云淡风轻一身闲，而秋雁自己每每奔波于相亲——短暂交往——重新相亲的无尽循环中，痛骂男人一直是她最喜欢的娱乐项目。
一天她们边吃着薯片边看影碟，《真情假爱》，轻松的喜剧，乔治·克鲁尼与泽塔·琼斯珠联璧合，火花四溅。女主角人生目标是寻觅有钱男，嫁之，离婚，赚得大笔赡养费，从新的起点寻觅更有价值的Next One，而男主是离婚案律师，专门帮着女人坑男人，或者帮着男人避免被女人坑，看得安若从片子开头就忍不住哧哧地笑。贺秋雁说换一张换一张这片子太无聊。不要换，克鲁尼多有味道啊，沈安若说。还是看到了结尾，那一对每一分钟都在互相算计、互相提防、互相陷害的男女，最终还是双双认了栽。
看完电影后安若有几秒钟的失神，不免想起她的前夫。程少臣对她真的很大方。婚前他们曾有过一纸财产协议，是她的坚持，程少臣当时很不以为然。她现在回想实在有点感慨，原来那时便冥冥中预知了结局，为了显得自己清高，为了自己的体面。离婚后她情绪不高，很少关注工作与休闲之外的事，直到前阵子陆续有一些机构与她联络确认，才渐渐得知程少臣为她做了极为周到的安排，确保她不工作且时时挥霍一下也可以过得非常好。她觉得自己并不需要，但仍然心中存有感激。
沈安若离开正洋后，将她自己那套离公司极近的小公寓，以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价格卖给一位同事，那一家突遭变故，生活陷入困境，正计划着把大屋换小屋。安若除了带走自己的一些物品，所有家具和电器都留给了他们。此外安若还做了一件令买主很困惑的事，她在卖房子的前几天，替他们将沙发与床都换成全新的，然后找人将旧沙发与旧床一把火烧掉，自己还亲赴现场进行了监督。
现在她住在以前她和程少臣婚后所住的那套公寓里，市中心黄金地段，离华奥只需三十分钟的车程。可是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屋子，太浪费也太空荡，她一度很想卖掉，终究没下定决心。她害怕搬家，实在麻烦，这是她说服自己不卖的理由。
其实原因还有，程少臣离开时，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带走，他的衣服，他的各种器材和工具，还有他书房里的所有书和物品，她印象里似乎一件都没拿。她看着那些东西，实在不知该如何处理，只好一一留在原处。反正房子够大，房间也够多。
平时安若锁了他的房间，周末有钟点工过来打扫时，她也会一并请她将程少臣的书房清理过。有时候半夜睡得蒙蒙眬眬，小腿抽着筋醒来，觉得渴，去找水喝，也会忍不住向他的书房方向望一眼，意识混沌时，心里有丝诧异，为何他要关着门？他明明一向都不关门。
她一个人很少在家开伙，一般在外面吃，有时在华奥的员工餐厅吃了饭再回来，周末偶尔自己动手，都是很简单的菜，比如西红柿炒蛋，然后会想起，其实自己从来不爱吃这东西，但因为程少臣喜欢，常常做，也就慢慢适应了。那时她不免会偶尔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离婚不过是一场梦，他出了一趟远差，只是没有归期。
沈安若把这些行为统统归结为离婚后遗症。其实连怀念都称不上，她不难过，没有心痛。但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很多东西已经成为习惯，深入骨髓，一时半会儿也改不掉。
她还是偶尔能够听到他的消息，尽管他们从签署离婚证书那天起就再没联系过。安若以为与静雅的缘分也会渐渐散去，但静雅总是定期地与她联络，有时电话，有时邮件，刚离婚那阵子更是频繁，跟她说些网络笑话，讲阿愚的趣事，发了很多照片给她看。程浅语小朋友越长越漂亮可爱，听说也越来越难搞。
静雅尽可能地不提程少臣，但还是会有意无意间透露一些他的消息。比如，那天她在电话里兴奋地说：“半小时前阿愚突然会说‘叔叔’这个词，口齿特清晰，我和妈一兴奋就把电话拨到伦敦去了，都忘了那边是下半夜两点呢……”然后意识到什么，生生地卡住。
哦，原来他现在在英国。安若一直知道他到了欧洲，但她以为他会去他曾经求学的德国。她有点好奇，只是很单纯地好奇，但她什么也没问。
再比如，那天静雅跟她说新上映的所谓的大片多么名不副实，劝她千万不要浪费时间和体力，电话里突然就传来另一个遥远的人声：“静雅，我去机场接少臣，你也一起去吧，抱上小语。”程少卿从不跟着他们一起喊女儿“阿愚”，他只喊“小语”。
这么久没有再听到这个名字，安若的心跳终究还是滞了一下。
静雅也意识到她听到了那句话，小心翼翼地补充一句：“他回国一周，一直在北京，今天顺便回家看看。”
其实解释与没解释并无区别，跟她又有什么干系？他们始终没有联系过，似乎也没有什么联系的必要。
新工作很有趣，也并没有比以前更忙，但是会认识很多的人，来来往往，眼前的面孔换了又换，每天都过得新鲜。
安若偶尔跟江浩洋也有联络，一般是公事，江浩洋会顺便请她吃饭，她有时拒绝，有时接受，看自己的日程安排，也看心情。他们又重新处得很好，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样，有时候他也会给她一些工作上的建议。那日江浩洋说：“我本来以为这份工作并不适合你，结果你做得顺手又顺心。你到底还是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是啊，师兄，人怎么会一直站在原地一点都不变？至少也会变老。”
沈安若其实变化不大，温柔和善，看似极好相处，对每个人微笑，从不发脾气，话很少，人前人后都不说人是非，但过于坚持原则，或者说执拗，一旦决定的事别人很难说服她。但无论如何，从部门经理，到服务员，每个人都对她很友善。至于他们是否在背后非议她，反正她听不到。
也有不那么顺的时候。某日晚上她当值，巡视各处场所的运营情况，突然有人报告说，娱乐中心那边有客人对服务员不满，正发飙呢，软硬不吃，一群人在看戏，大堂经理费尽口舌。她匆匆赶过去，陪行工作人员提醒她：“沈助理，您小心，那位事主是‘大哥’。”
“社会人士？”
“咳，算是吧。真失望，太没气质了。”
“黑帮港片看多了吧？少看点，要看也看《教父》系列啊。”
情况不太糟，一干找碴人等见到她极度不屑。弱质女流，看起来就像毕业没多久，纵使制服笔挺、头发精致、妆容不乱也仍是没有说服力。
“找个女娃娃敷衍我们呢。”
年轻的大堂经理急忙解释：“这是我们沈总助。”怕客人不够满意，又补充，“可以代表我们总经理的。”
弱女子其实也有优势。那大哥端了斟满高度白酒的大杯一直凑到她鼻端，“沈小妹，喝了这一杯，我就什么也不跟你们计较了。”这边一群人还没来得及阻拦，沈安若已经接过杯子一口灌下，并反转了杯子给他们看，一时掌声和口哨声四起。她又主动地再喝一杯，郑重其事地敬那位大哥。安若长相柔美，笑容甜，声音也软，有北方女子中少见的江南水乡的温婉气质。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客人很快就没脾气了。
那位郑姓的老大后来还成了常客，偶尔遇见打招呼，都会这么向人介绍沈安若：“这是我沈小妹，以后见着她，你们都要罩着点。”
安若真是冒了一点险，但当时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她赌那位满脸凶相的大哥眼底有一点温和善良的光。但那些酒倒真是没让她舒服，她晚上都没回成家，在酒店房间里晕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上班。张总忍不住骂：“逞强，就是能逞强。活该！”不过真是收获挺大的，除了那位大哥不再找麻烦，连几位平日对她保持着表面客气，其实心底并不以为然的经理们，见着她都亲热与尊重了许多，将她当作了自己人。
生活里暖阳高照，风平浪静，偶尔有点小意外，就权当调和剂了。
偶尔还有半拉子的艳遇。西餐厅新请的业余钢琴手是一名再过几个月就要毕业的大四生，长得真是不错，剑眉星眸，气质佳，只除眉宇间一点冷冷的神情。应聘时她在场，他看她时，神色有一点倨傲，沈安若淡淡地说一句：“会弹《大黄蜂》吗？来一首听听。”他弹得实在不错，顺理成章被留下。后来沈安若看了他的名字，突然就有去砸钱的冲动。陈晓城。她极度无语。
沈安若在员工餐厅时常遇见陈晓城，他自觉地坐到她对面，总忘带餐卡，每每朝她微笑，“沈安若，可不可以请我吃饭？”
这么没有做小辈的自觉，就算笑得再迷人也没用，她对帅哥一向有免疫力，但有一天还是发作了，“陈晓城，你就算没上过礼仪课，也该有基本的常识。沈女士，沈姐，沈总助，随你叫，但是，不许连名带姓地喊我。”
“凭什么啊？现在还没到我的上班时间呢。”
沈安若用勺子敲敲餐桌，叮叮咚，引得有人朝这边看，“陈同学，就凭我像你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等毕业证这么大的时候，你还在咬着笔抓着头熬夜埋头题海准备中考。”
“实话跟你说，我中考时晚上从来不念书，熬夜备考的人都是笨蛋。”
沈安若很快就发现，陈同学喜欢故意惹她，爱看她生气的样子。她自有对策，不理他，见他绕道走，几天后，陈小弟便软了身段，和气地称她 “安若姐”。
那男孩一见便知出身好，不缺钱花，学的也是赚钱机会多多的专业，偏偏窝在这里卖艺，弹琴时像艺术家，跟她一开口便没一句正经的。后来熟识人见她就笑，“有漂亮小男孩缠着你，会不会觉得心情特别好，人都年轻许多？”
“孙姐，你若喜欢，尽管带走，我可消受不起。”
“唉，陈小帅哥可是除了你谁也不理啊，平时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只在你面前低眉顺眼。”
某天晚上她走得很晚，车开到大门口时，见着陈晓城站在路边等她，她停了车。
“太晚，没车了，送我一程吧。”
“不顺路。打车回去，明天拿发票回来报销。”
陈晓城嗤地笑了一下，“你怕我把你怎么样啊？”
沈安若冷冷地看着他，不说话。
“喜欢一个人，所以想去接近她，这很正常吧。难道要越喜欢越装不屑？我对你真的没别的想法，更没有想亵渎你的胆量，你犯得着避我跟避老鼠似的吗？好吧好吧，既然你那么烦我，我明天就从你眼前滚开。地球这么大，以后你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我。”
“上车。”沈安若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地说，然后没等他系好安全带，就猛地发动车子，害得他一头撞到车窗玻璃上。
小屁孩而已，有代沟啊，她跟他实在没有共同语言。
夏末秋初，陈晓城也要离开去英国留学，他坚持要请沈安若吃饭。
“看吧，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多短，现在后悔从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了吧？你对别人都那么和气，怎么就不待见我呢？不过以后你想对我好点都没机会了。”陈同学恬不知耻地说。
“不是说麻省理工才是你的理想，怎么又去英国了呢？”
“我前女友在那里。”
“既然爱到可以为她舍弃理想，当年为什么又要分手？”
“当时不明白啊，觉得分手有什么了不起，既然你要走，我才不挽留。其实现在也没搞清楚到底算不算是爱，不过有一天梦见很多年后，她抱着她的孩子跟我在街头相遇，那滋味太难形容。后来得知她还是一个人，立即就下定决心了。”
“你是不甘心，见不得她没有你也过得好吧？”
“可能吧。不过想那么多做什么？我相信直觉，所以我要去找她。就算真的不能挽回，至少努力过，以后不会后悔。”
安若事后细细咀嚼他的这番话，对他那传说中的女友倒是生出了一点欣羡之情，一点点，只一点点。

第二十章 意料之外
我一个人，遗忘或者怀念，惋惜或者心有不甘，都只是我自己的事情，与其他人无关。
 
近来有一条小道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以至于中午吃饭时，都能够听到邻桌几位男士们在讨论。
“安凯这次从他们起家的勇江市撤资，你觉得他们会把产业转移到哪儿去？”
“我还以为是谣传。政策原因？”
“可能本来就有打算，正好机会来了。据说前阵子安凯出了点事，上面不只不作为，还有人扯了后腿，弄得程家不痛快了。”
“这么牛？程少卿行事风格不是一直挺低调温和的吗？这狠起来也够劲啊。”
“程老大性格是很温厚，不过程家不是还有位低调神秘的二少爷嘛。据说这位二少手段强硬，杀伐决断，上个月刚用钱砸了一群元老回去提前养老，这还公然跟上面叫上板了，也不顾及一下他那已经退休的大堂叔和还在位子上的三舅舅的面子，倒也真有几分他老子当年的风采了。”
“安凯前阵子出什么事了？好像没风声。”
“不太清楚，只听说程少卿差点被拖累，老爷子也因为这事上了点火。老爷子去了以后，程二公子养精蓄锐了几个月，现在开始反击了。”
“安凯应该不打算出省，他家的资源和能量可都在省内。那么估计在我们市的可能性最大了，而且最有可能落户新区。齐书记的面子可以给啊，一举双赢的事。”
“我看那二少啊，像个六亲不认的主儿，据说他清理内部时连自己家人都没手下留情。何况现在各市都在向他们摇橄榄枝，条件一个比一个开得高。”
这些人嗓门不小，沈安若这一桌也听得清楚，女士们也开始兴奋地八卦：
“程二少耶，就是那传说中跷家不归，如今终于浪子回头的程……程少臣？”
“程少臣以前不就在我们市吗？在TZ做了好几年，后来自立门户后就很难再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有个同学就在安凯，也说安凯近期上层大清盘，可热闹了，个个认准了程大少爷的好脾气整天找他哭诉，却没一个人敢去闹二少爷。”
“程家长媳不是就那谁的女儿？对了，二少结婚了没？”
“没听说过，二少私人消息不多。按说不会吧，这么年轻就把自己套牢？”
沈安若收拾好面前的餐具，“我吃饱了，你们慢慢聊。”
“不要走，再坐会儿嘛。”这群八卦女们比安若年长，职位也只比她低一点，工作时间之外非常随意，“安若你说，程二少已经结婚的可能性有几分？”
“爱丽姐姐啊，你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人家结没结婚与你有什么关系吗？”沈安若大发娇嗔试图蒙混过关，自己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安若妹妹啊，不是姐姐我批评你，你真是太缺乏生活情趣了呀。”爱丽姐姐模仿她的语气笑骂。
有些人真是阴魂不散。沈安若突然开始牙痛，估计那颗长了一半的智齿又开始作乱了。
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按说本是清淡季，但恰好赶上了情人节，华奥山庄还是处处呈现出一派繁忙气象，各个餐厅都飘着纱缦和气球，纯白浅粉与深红，梦幻又暧昧。
沈安若像往常一样上班，停车场与办公楼离得不算近，一路遇上无数人，互相致意问候。
“沈总助，早上好啊。好像看起来不太一样了，春节在家休息得不错吧？”
“沈姐早。呀，您怎么把头发剪了？”
“安若啊，剪这么短的头发，都认不出你啦。”
“是啊是啊，还不错。”“对对，剪了头发换换心情。”“这样不好看吗？”她一一回答。等到了办公室所在的那一层，安若答得嗓子已经有点干，又情绪缺缺，渐渐开始后悔昨晚的冲动，而且此时此刻，她昨晚刚买的价格不菲的新鞋把脚趾夹得生疼。谁说人不如旧衣不如新，这新鞋子总是不如旧的来得舒服。
“沈大妹子，情人节快乐啊。从上到下焕然一新，昨晚有喜事？”林虎聪笑得一脸灿烂，怪腔怪调不知用了哪几省的方言。喜他个大头鬼。
“令狐兄弟，从左到右春风满面，前夜有艳遇？”回他一笑，沈安若一股酸气从胃里冒出，牙都要倒了。
林君的脸上呈现出暧昧的神色，“有艳遇的是沈妹妹你吧？”
此君本名林虎聪，最爱以大侠令狐冲自诩，每每让沈安若想狂扁之来挽回心中第一武侠偶像的英名。其实林虎聪长得一表人才，远看也勉强算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笑的时候甚至偶尔颇为迷惑人心，只要拜托他千万不要开尊口，他一开口便从酷毙的小马哥瞬间变身为王晶电影里年轻时代的周星星。
沈安若正揣度他刚才那话的意思，门又响了，保安小弟抱了大捧的郁金香花束进来，小心放到她桌上，每朵都是纯白色，全部半开着，花姿沉静妖娆。
“沈姐，有人送花给你。按规定，我没让他上来。”
“谁送的？”
“快递公司。”
小保安离开，赝品令狐大侠在一旁啧啧称奇：“有心人啊有心人，多么别致，情人节不送玫瑰送郁金香。咦，白色郁金香好像是代表失恋耶？”欠修理男“台腔台调”地说完，又换了高亢的声线，他真该去当配音演员，“我说妹妹，你最近又让谁失恋了？苍茫大地竟有我的天涯同命人，快介绍给我认识。”
沈安若愣了几秒钟，板着脸问：“林虎聪，是不是你在搞鬼？”
“我还真希望是我送的。不过妹妹你认识我多久了，我有这么浪漫以及不切实际吗？不过你要是喜欢，下回我可以学习借鉴并且我发誓我保证我会更加有创意。”
面对这样全无正经的笑脸，沈安若根本无言以对，心想那群整天喊着“一见林经理便心跳加速”的众小妹若此刻看见偶像的嬉皮笑脸样，铁定玻璃心碎落一地。
两人的手机同时报时，原来已经八点半，工作时间到。林虎聪立刻收了笑容，换上一脸认真状，真是有职业道德的好同志。他归安若分管，是来汇报工作的。
“张总说你同意了就算通过，如果没意见请在这里签字。那两座重新装修的别墅这个周末就会全部完工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说到这个，安若突然想起一件事，“你上回说设计师常常在现场监工？”
“几乎天天都来，十分敬业。”
“美女？”看他那一脸春情荡漾。
“绝色美女，长得像天仙，做事却很接地气，难得的不娇气。她一来工人们干得那个卖力，所以这次的活做得特别快。真是精品美女啊。”他又看沈安若一眼，“当然跟我们聪明美丽的沈总助理比，那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一会儿开完会我去看现场。”
“是，我负责保护你。”
九点半，照例是每周一次的管理人员例会，部署计划，重复方针，强调企业文化，最后随机点名一名部门主管出来做报告。因为不知道会点到谁，大家都紧张，不得不用心准备，跟论文答辩似的。真是，又闷又紧张。
张总是非常好的领导，对员工慷慨亲和又尊重，就是特别喜欢开会，屡屡创新怪招，称之为提高大家的应变能力，结果就是弄得属下应对不及。不过优点多多的领导，偶有小小的乖张与怪癖，绝对可以容忍。
今天又轮到林虎聪，他侃侃而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且言之有物，听得众人瞠目结舌。赝品令狐冲就是传说中那京城特产的侃爷，不想在本市也能落地发芽。他认真与自信的样子还颇像那么回事，那些见到林经理就犯花痴的小妹妹们其实也不算太悲哀。
会后沈安若到张总办公室，商讨完工作，张总说：“你也知道安凯集团的事吧？下月中他们在我们饭店举行开业酒会。你在这方面很擅长，配合各部门一下，更上上心，保证不要出什么差错。”
“这么快？我以为还会等一阵子。”沈安若有点诧异。
“是啊，行动力够快的。买了整座的大楼，总部人员都到位了，临时厂房和设备也准备好了，月底就有两千名工人进驻，下个月就开工，工业园区那边也要破土动工了，这效率实在是太高了。别说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是职业素养欠缺的表现啊。”
沈安若心虚地笑笑，没有搭腔。
“其实他们还有意向与我们的配餐部签订一整年的送餐协议，当然要走个招标程序过过场。目前的两千人，已经不少。等园区建成的时候，那规模就要翻几番了。”
“我们有必要将配餐业务做大吗？还有，安凯那么爱挥霍，找我们干吗？”沈安若不是灭自己志气，华奥等级虽不低，却不幸没有排名第一。财大气粗的安凯不是一直有“不选对的只选贵的”的超牛口碑吗？
“沈安若你又欠抽了？”张总看不出真恼还是佯怒，“有安凯这样的大客户上门，抓住机会最关键，不赚钱都没关系，把口碑打响才重要。长了脑子没，像话吗你？还有，我们的优势并不十分明显，安凯给我们机会，多半是冲着你的几分面子，你倒是完全不领情啊。”
沈安若暗暗地深呼吸，再吸一口，然后低低地说：“是，我会向程少卿先生致谢的。”
张总微微叹气，放柔了语气道：“安若，你这是在装傻啊。安凯目前在国内的主事者已经是程少臣了。”
她当然早知道了，程家大哥和静雅近期就会到欧洲去，安凯在那边已经设有机构，那里有程少卿最擅长的领域，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恰有电话进来，张总接电话时，安若低着头，百无聊赖地把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摘下来，又换到左手中指上，换来换去。最近几个月，无聊时她就爱重复这样的动作，就此发现原来自己的左中指与右无名指差不多的粗细。她的小动作连张总都发现了，连说她岁数越大气质越差了行为越幼稚，一副快要返老还童的样子。
实际上沈安若昨天就见过程少臣了。
昨晚她与贺秋雁小聚，吃了太多，餐后到银都商场散步以消化过量的食物，从一楼一直闲逛到七楼。七楼经营家居及婚庆用品，多是舶来品，价格令工薪阶层咋舌。但秋雁最爱这里，总说既饱眼福又不花钱最是实惠。
安若从水晶器皿专区转出来时，便见前方那个身长玉立的男子背影太熟悉，时间已经很晚，天气也不凉，仍穿得一身整齐，衬衣西裤皆笔挺，领带也系得端正，西装外套挂在臂弯，仿佛正专注地欣赏身前的巨幅壁挂，从她的角度看，似是一幅荷兰田园风光的绒绣画。
安若顿了一下，突然就觉得有点胸闷气短。
这时恰有一名女子走向男子，穿艳丽飘逸的裙装，身段窈窕，姿态优雅，只看轮廓已觉得是美女。女子轻扯男子的胳膊，微侧着脸，凑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轻轻笑起来。安若的位置恰能看到她那巧笑嫣然的精致侧脸，乍一看以为是秦紫嫣，但并不是她，更年轻，青春洋溢，灵气逼人。程少臣一直没回身，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看那幅画。
大厅内播放着轻柔音乐，安若倾耳听，Somewhere in 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真是应景。她和他们隔着一层淡蓝色冰裂玻璃的幕墙，对方并没发现自己被窥视。灯光投在那无数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上，折射出七彩光芒，星辉一样璀璨。那一对男女的背影便在这样的流光溢彩里显得异常登对又协调。
安若放轻呼吸与脚步，扯扯正盯着顶级床品入神的秋雁，做个噤声的手势，拖着她悄然离开。
到了楼下贺秋雁还在嘲笑她：“沈安若，咱们有点出息成不？上前打招呼啊，跟那女的说‘我是他前妻’，谁先尴尬谁就输呗。”
沈安若不理她，拖了她又去街对面的另一家商厦。
“我跟你讲，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嘛，亏你平日里装得那么像，当年你不是挺潇洒的吗？”贺女士还在没完没了地以挖苦她为乐，“唉，算了算了，不提臭男人们了，我陪你去砸钱吧。”见她一直不说话，贺秋雁总算也止住话题了。
安若烧掉一个月的薪水，包括那双让她脚痛一整天的鞋以及现在正戴在手上的这枚镶满了细碎的海蓝宝石的指环。
秋雁说：“这指环真像一枚顶针啊，硬度也足够，戴着它做针线活多么的有格调。啊呀，怎么这么贵，还有这双鞋，跟我脚上这双也差不多啊，怎么价格居然就高了十倍？安若啊，就算你离婚时从前夫那里小赚了一笔，也不可以这样挥霍，留点家底为未来打算才是正解嘛。”
安若只想找来针和线缝上她的嘴。
贺秋雁犹自喋喋不休：“这么些年了，你这坏毛病不但没改，简直是变本加厉，心情一不好就砸钱、狂吃、剪头发，幸亏你胃不好吃不多吃不胖，不然你铁定可以去给肥姐服饰做代言了。饭也吃了，钱也花了，下面咱们要不要去剪头发？”
“好啊，咱们走吧。”
“干吗？你来真的啊？我逗你玩呢。这头发留了好多年了，剪掉太可惜了。离婚时你都没剪，现在剪个什么劲啊。”贺秋雁一副要晕倒的样子。
“早想换发型了，一直没有空。”安若答。
沈安若其实也没有很难过，只是最近一直有点郁闷，不如借题发泄。她犹记得以前程少臣非常不喜欢去商场，说那里人太多令他呼吸困难，两人一起去商场的次数一只手便数得过来，大多数时候他宁可坐在车里听音乐玩手机游戏等她一个小时也绝不陪她进去，就此培养了她战斗般神速购物的特长。后来安若就一个人逛街，再后来连逛街的兴致都渐渐戒掉，除非极度无聊。
那两套翻新的别墅是专门用来接待特级贵宾的，完全按居家要求设计，连厨房用具都齐全，全用最好的材料，砸了很多钱。当时比了无数的设计稿，沈安若记得这两套方案都是她极欣赏的，并且恰好出自同一位设计师，力排众议，结果是她赢。据说那设计师性格与业务素质都好，于是工程人员们也做得卖力。她很早就想去拜会，顺便证实她的推测，但还是拖到了今天。
装修现场总是混乱，饶是极好的材料气味也不好闻。他们一处一处地看，每一处都没放过。这一回的确做得很好，设计师定期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据理力争要求重做。人长得美就有这等好处，工人们总会特别顺从。这是林虎聪说的。
在第二套别墅二楼的和室里，安若见到了她想见的人，果然如她所料，设计师正是她的旧交秦紫嫣。两人在茶坊里坐下，安若请客，但动手泡茶的却是秦紫嫣，动作优雅，即使穿得像个装修工人都掩不住好气质。
“你没想到是我吧？设计稿上只有英文名字。”秦紫嫣与以前没太大变化。
“我猜或许是你，你的设计风格很特别，我想我曾经见过你的作品。” 沈安若温和地说。遇上故人总是件好事情。
“是吗？我从未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过作品……”秦紫嫣微微惊讶，突然有所了悟，及时止住了上一个话题，“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只知道你离开原来的公司了。”她看起来仍然柔柔弱弱的。安若其实打眼一看不要深究的话，也可以算是温柔型的，但跟她坐在一起倒像强势女了。
“我来这里一年多了。你还好吗？”安若说。
“一直那样子，一个人。”
“你有没有跟你长得很像的妹妹？”
“没有，我是独女，也没有堂妹和表妹。”
她们告别，秦紫嫣欲言又止，沈安若本来已经转身，然后又回身，望着她。
“对不起。有些事情……我并不知道……但事实不是像你想的那样……”秦紫嫣慢慢地说，每想一句都像在努力地思索。
“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相处出了问题，与你无关，你想多了。”
“其实，他……”她静静地望着沈安若渐渐变得清冷的眼神，最终话未说出口。
晚上直到七点沈安若才离开饭店，刚打开车门，就见到相邻车位里已坐进了车子的林虎聪滑下了车窗，“这么晚才走？还没吃饭吧？一起？”林君问。
安若先把大捧的郁金香扔进副驾位，又绕回驾驶室一端自己坐了进去，“没兴趣。”她本想把花留在办公室，但是太招摇，还是拿回去的好。
但是林虎聪已经来到车外，轻敲车窗，安若只好将车窗滑下。
“大姐，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请我吃顿饭吧。我最近穷得揭不开锅，已经三天没吃过肉了。你就忘记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吧。”
沈安若噗地笑出来，心情好了不少。
两人开车半个小时去了那家著名的川菜酒店，迷踪鱼，麻辣小龙虾，还有酸辣汤，吃得舌头僵硬头皮发麻。
“每次吃过川菜后第二天都闹肠胃病，最严重的一次半夜去打吊针，但还是忍不住想吃。”沈安若说。她用手半遮着嘴，暗自吐舌头。她太久没吃过川菜了，实在是太辣太麻，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我可以赠送胃药，并且不介意你明天向我三倍索赔。明天你若胃痛，我就欠你三次饭局如何？”
“你想得美。”
最后还是林虎聪付的款，他伸着食指在沈安若眼前摇啊摇，很严肃地说：“沈女士，有一点你千万要记住，跟男人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抢付餐费。这是原则问题，绝对是原则问题。”
沈安若不屑，但终究屈从。
她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胃就开始隐隐作痛。而且，她刚刚回想起，刚才那家店是她跟程少臣第一次吃饭的地方，似乎也曾为付款问题讨论过。这条路改造得很厉害，饭店里的装潢也改得面目全非，以至于她竟没第一时间记起。刚才到底是谁先说要吃川菜的？又是谁选了那个地方？她还是林虎聪？真奇怪，才两个小时而已，竟然记不起来了。难道她已经有了健忘痴呆的迹象？
晚上沈安若又看碟，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绅士爱金发女郎》，梦露穿着闪亮的高衩红色礼服，妖娆地唱：“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
安若非常喜欢梦露，并不怕被人说肤浅。性感妖娆，肆意张扬，同时又纯真如孩童，安静如处子，迷惘如小猫，明明看似胸大无脑，但眼神里偶尔闪过慧黠，真正的谜一样的女人，绝色尤物。还有，她的人生那样悲凉，留给世人的却只有笑容。碟片结束，屏幕变黑，喧闹转为沉寂，只余屏保图案在那里飘飘荡荡。沈安若突然觉得心头有几分空虚。
“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话好像以前也总有人跟她说。她忍不住翻出丢在柜子暗格里的那个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几枚亮闪闪的戒指就全部滚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实一直与时尚绝缘，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适合她，所以连首饰都不戴，只除了戒指。离婚后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铂的金的镶钻镶各色宝石的，配着鞋子的颜色款式轮换着戴。
安若以前并不戴戒指，直到离婚后才养成这样的怪习惯，并且戴在无名指上，仿佛那样就可以给她一层无形的保护。她总是换戒指，连林虎聪都发现了，称她这是被弃综合征。他知她离过婚，这个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妹子，你不可以对人生这么悲观，你的未来还有我这样的青年才俊有待你来考察探索……”林虎聪有一次喝了点酒，朝她这样嚷嚷。沈安若带着几分恼意地瞪他一眼，赝品令狐大侠方知自己口误，摸摸鼻子灰溜溜地离去，隔日送上大盒糖果作为赔罪。
不过那样一堆戒指，都比不过她当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钻戒价格的零头。程少臣送的那枚钻戒，主钻很大的一颗，又铺了无数碎钻，虽然典雅精致，但怎么看都超级夸张。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恶搞，一看到那枚戒指就犯堵，忍不住问：“你存心让人家知道我是暴发户吗？”程少臣无辜地笑，“我以为钻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诚意的多少。”又一直教育她，“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远不会骗你。”还好结婚仪式上他重新买了质朴又简约的戒指，没让她成为戒指展示模特。后来他也常送她华而不实的钻石首饰，每次都被她嗤之以鼻，他根本不在意她的不屑，还是继续送。
为什么会又想起这个人来？这个人今天在她脑中出现的频率未免高了些，真见了鬼了。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日，两人本来十分平静友好，办妥后，一起到常去的餐厅吃午餐。那店幽静雅致，桌上水晶瓶里插一枝香槟玫瑰，像极了情人的约会，旁人哪会晓得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喜欢这里的水果比萨，此刻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对面不急不缓地说话，仿佛向秘书交代：“我下月去欧洲，会在那边很久。若有什么事情未处理完结，可以联系谈芬，有麻烦的话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比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着他，“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很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毕竟意义不同，价值也大，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了。”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作声，面无表情，但目光瞬间冷了下来。
沈安若只当作未察觉，细细地用纸巾拭着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动作必定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忍了又忍，终于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她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付账，在前台扔下几张大钞，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为那天他们吃得并不多，而他多付了几倍的餐费。
其实还是她失了气质。他在离婚协议中对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并没故作姿态，偏要在分手的最后一刻，故意找个碴，存了心地招惹他，都怪她自己太矫情。
到底还是没有好聚好散，有时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遗憾。分手后仍是朋友，这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们关于世界大同的梦想之一。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地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本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一页页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拍的照片，两人的合照很少。而安若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曾说她，本来家里有那么多地方可以放东西，偏要放这儿，很明显是在等着相片发霉。
他们相处与分离的时间都还不够长，相片上跨越的岁月还没累积到足够发霉的程度。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缭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粽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粉的，像一张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满目晶莹，灿烂怒放。

第二十一章 狭路相逢
所谓的天意弄人，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时，却一生都在与他擦肩而过，近在咫尺都无缘相见；可如果你有心想避开一个人，却时时地与他狭路相逢，躲闪不及。
 
白色郁金香事件已经过去几天，送花人并没有出现。沈安若也没有特别的介意，反正她常常莫名其妙地收到奇怪的花，多一次也不算多。她将已经半枯的花束砸进垃圾桶，昂贵的水晶花瓶失了花束显得很孤独，连房间都变得空荡荡了。安若决定再去买一束。
小区门口是繁华街道，有规模甚大的鲜花店，却没有白色的郁金香。店主说：“好奇怪的花，价格也高，谁会买那个。”她只好买了一捧白玫瑰做替代，每天往插花瓶子里丢进一颗阿司匹林泡腾片。《玻璃之城》里的女主角说，这样可以令鲜花更持久。安若没法证实，只觉得惯性的行为与思维真是莫名其妙，一旦习惯了，改都改不掉。
安若并不爱花，那东西不长久，最美的时刻一过便要衰落。不过她常常收到花，各种花，送花人有男有女。有回一名女客人去法国旅游时寄了一束薰衣草给她，那富老太太没有子女，在饭店住了一个月，常常说着话就想去捏她的脸，要收她做干女儿，安若心里发毛，担忧老太太对她有更多想法。又一回，郑姓的大哥派他的弟兄去山上折了一大枝初开的梨花送给她庆生，说此花甚像他心目中的她，吓了她一身冷汗。还好也时常有人找找她的麻烦，真是要感谢他们，不然沈安若都要以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以及车见车爆胎了。
程少臣的名字近来在她耳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明明已经沉寂了那么久。
“安若，会议厅要重新布置，请确认签字。”负责会议厅的孙经理说。
“不是明年春天才打算翻新？”
“安凯的开业典礼要在那边举行，他们愿意承担费用，除了要做首次使用者，再没有特别的要求了，并且可以按我们的需求布置。多么慷慨的公司啊，我们何乐而不为？”
沈安若看过设计样图，主要是软装部分。她问：“这配色方案可以再调整一下吗？”
“我们征求过安凯的意见，他们没有异议。”
“我觉得，他们上层不会喜欢这方案的。”安若犹豫了一下，还是直接表达了想法。
“安凯员工说，程董给工作人员极大的自由度，很少提意见。可是，你怎么知道他会不喜欢？”
“……直觉吧。”她明明没提程少臣的名字，怎么又有人主动扯上他了？
这城市明明很大，茫茫人海里要找个人相当不容易，可沈安若偏偏避不开她一直想躲的那个名字。她习惯每晚浏览本地论坛，那里面除了有像她一样的普通人最真实的生活，还包括了各个行业的各种动态，投诉、声讨、陷害和明暗广告，当然也不乏马甲“无间道”。结果那晚点击与回复率最高的帖子主角竟然是他，有一个吓人的标题，又白又雷，她做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才点开页面，原来这位楼主今日在某家酒店里偶遇神秘尊贵又低调的程二公子，竟然有机会与他打了招呼，一时激动难耐，无心睡眠，于是上来表达自己对“偶像”的欣赏与尊崇，如何自我创业白手起家，如何浪子回头力挽狂澜，如何手段强硬重建江山……洋洋洒洒写下一大篇，完全可以做一部人物传记电影的大纲了，通篇文字都冒着少女怀春的美丽泡泡，再配一张模糊不清的图，像是偷拍的照片，他侧着脸，微露笑意，十分自然。
下面跟帖者众多。有攀亲的，“程二少跟我弟同一所大学毕业”。有附和的，“原来是他啊，那天我在××见过的。程先生比那某某帅多了，气质更好”。有泛酸的，“命好呗，有个好老子，又可巧死得早，让他年纪轻轻就能上位”。还有贴图的，“看程少在TZ尾牙会上与大家一起做游戏的照片，当时好青春啊，不过现在似乎更有味道”。
沈安若看得心惊肉跳，快要失了翻页的勇气，生怕在这个帖子里看到自己。究竟是他已经成了名人，还是如今娱乐事业已经彻底全民化？不过还好，没人贴结婚照，也没有人爆料她，否则她以后要考虑戴着口罩上街了。他们当时结婚仪式未在本地举行，后来请客，也只请了极少数的长辈与朋友，不曾大张旗鼓地声张过。那些少数的知情人多半也不是本地论坛的钟爱者。所以，所有的爆料都有关他在离开TZ之前的种种传闻以及回到安凯以后的丰功伟绩，毕竟这才是两家响当当的大招牌，而这中间他的那一段生活，无论他结婚，还是他的工作，则甚少有人提及，仿佛他人生的一段空白。
有心要躲一个人也不是特别难。华奥管理规范，信息通畅，对此她一向引以为荣，所以她通常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诸如某某重要客户某时某刻要在本饭店某处出现请相关部门注意配合之类的消息，于是她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安排不能够出现在现场的充分理由。
人生多神奇，当年他们隔着很远的距离，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萍水相逢，如今明明似乎又被拴到同一个大圈子里了，认识很多同样的面孔，因为同一件事情讨论或者决策，却可以不再见面。安若知道，他们总不可能真的一生不见，但能晚一天算一天，她还没有练习好与他重逢时的微笑表情。
午餐后的休闲时间，有人打球，有人午睡，沈安若一般会在高级经理们的休闲区里喝杯咖啡，翻翻杂志，然后再回屋。那边有巨大的落地玻璃与高大的观赏植物，全藤的桌椅，洋溢着东南亚风情。这里也是聊天的好去处，人少时适合私谈，人多时适合发布八卦消息，是他们沟通见解联络情感的非官方场所。
会议厅的孙经理坐到她身边，其实也就比她年长三岁，但女儿都快上小学了。
“安若，跟我去打羽毛球吧，生命在于运动。离开工还有半小时呢。”
“爱丽姐，我从小没运动细胞的，现在加强培训也晚了，您快去吧。”
“今天吃饭吃得太晚了，一上班还有客户要过来，我还是别弄出一身汗味的好。”孙经理拿出小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对了安若，昨天安凯开业酒会结束后，专门设宴答谢我们，我们几个参与部门的经理都去了。我本来以为你也会去，毕竟对方的总助也在。谈助理几次问及你的近况。”
“昨天突然有急事，我向她解释过。”按说是有点失礼了，不过谈芬知道她不去的理由，一定能体谅。
“噢。不过谈助理没见着你，看起来有点失望。你们之前认识吗？”想了想又说，“听说这位谈助理，从程董做第一份工作起就是他的助手，一路跟着他，无论他在哪儿，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吧。我看程董对她的态度非常亲和，你猜猜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个什么？”
这位姐姐是公认的性格强悍泼辣，做事跟大男人一般又直又狠，但这居然没影响到她的八卦天性。安若笑笑，“爱丽姐，我也是第一份工作就在张总手下做，到如今也是七八年了。”
“那不一样，张总待你比较像女儿，而他们年纪相仿……”孙经理看安若并没有继续八卦的兴致，干脆转换话题，“对了，昨天程董称赞我们饭店来着。我还以为他不会夸人的。”
“他昨天也去了？”怎么会这么闲？沈安若疑惑之余深感庆幸，自己没去是对的啊。
“他在另一个房间有饭局，后来专门去了我们那儿敬酒。啊，比我想象得还年轻，本人也帅过照片，气质好，修养好，酒品佳。虽然表情有些疏离，但是并不冷淡，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啊。偶尔笑一下，可真是好看，跟小孩子一样，简直令人如沐春风。”
这么夸张烂俗的赞美之词，亏得她好意思说出口，沈安若只作为听众都犯了尴尬症，根本没法接话。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哦，程董夸的正是我们那新会议大厅的布置，他说那里的色彩搭配很有创意。安若，你的直觉还真够灵，他果然喜欢你建议的那套方案。”
沈安若突然想离开了，姐妹谈心会明天继续就好。当然她未能立即如愿。
“我就说，本来不是那样设计的，但是我们沈总助坚持用这套方案，力排众议。这么巧啊，程董也喜欢。”
沈安若嘴里的咖啡都没了味道。她放下杯子，低头看自己的手，又觉得在闲聊中沉默不够礼貌，终于还是问一句：“昨晚还有什么有趣的事？”
“没有了。程董后来就没再说一句话，在他们谈助理的提议下跟大家一起喝了一杯后就离开了。”
沈安若又给自己倒了第二杯咖啡，她都忘了自己连喝两杯以上咖啡一定会胃痛，“爱丽姐，你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喝这个，安若你也少喝，女性喝这个不好。我一直想跟你说件事，你最近若是有时间，不妨跟我表弟见见面？他刚从美国回来，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
“谢谢你，不过现在我一个人很好啊。”
“你别不愿意听我的话，你年纪也不算小了，总一个人飘来荡去的，你自己不在意，别人看着都难受。”她见沈安若又在玩自己的戒指，转一圈，又一圈，于是叹口气，再叹气，叹了很多下，突然愤然地说，“那个抛下你的男人实在是不长眼啊！”
但沈安若也不是运气总那么好，偶尔失神，功亏一篑。那日她要出差，即将出发前还有份文件放在张总那儿，她等不及安排别人，自己匆匆赶了过去，咚咚咚地敲门。
行政小妹小声说：“里面有客人，刚刚到。”
安若知道张总通常只在会客室迎宾，能被他请进办公室的通常是熟人，张总的熟人多半她也认识，闯入也不至于太失礼，她执着地继续敲门。结果张效礼并没有如惯常一般喊“请进”，而是亲自开了门，一见是她，神色微妙。
安若没多想，开门见山地说：“有份材料在您这儿，我要带走。”
张总点点头表示明白，指指办公桌，“你自己去找。”他重新走向另一个方向的会客区，正有客人坐在那里。
安若对客人颇有歉意，朝沙发那边行了个注目礼，如果恰好能对上客人的眼睛，她打算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但是这一眼看过去她就后悔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坐在沙发主座上的贵宾可不正是这些天来她努力地刻意地躲开很多次的人？程少臣也正朝这边看，背光的脸上看不清有什么表情，动作则是纹丝不动。
安若强装若无其事的样子迅速地找到她要的文件，临走时跟张总招呼一声，并朝他们行了个礼，距离却隔得远远的。
张总说：“又不是不认识，安若你也过来坐一会儿。”
安若定在原地不肯向前挪一步，“我要出差，车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张总摆摆手示意她离开，自己也站起来走到架子边，“看我都糊涂了，进来这半天我都没给客人倒杯茶。我那新鲜的毛峰呢？”
以安若对她这位尊长的了解，他这是为她刚才的不佳表现尴尬了，正在努力地掩饰。可是茶根本不在架子上，安若忍不住走过去，打开柜门取出茶罐，“在这里。”
张总又去开消毒柜取杯子，安若走过去，习惯性地接手，“张总，让我来。”
“你不是要赶着出差？”
“晚一分钟没关系。”安若一边心虚地小声应着，一边利落地泡了两杯茶。这一回她没法像刚才那样远远地站着行礼了，只能一步步走到客人身边，把杯子在他面前放下，又轻轻转了杯柄朝向他，并接收到了客人轻微的致谢动作。
张总说：“真正的黄山毛峰，你尝尝看。”程少臣犹豫一下，端起杯子。沈安若立即撤离，临走前收到张总怒其不争的眼神。
她的小家子气表现是挺没有大将风度的，但是比起接下来可能的尴尬，她还是走得越快越好。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道他不喝茶，他喝随便哪个品种的茶都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人为本的待客之道而已。所以她一定要在张总的表情变得奇怪或者程少臣的表情变得僵硬前，离开这个是非地，反正只要尴尬的人不是她就行。
沈安若背着单肩包，拖着一只小行李箱穿过一楼大厅时，碰见了林虎聪。
“你出差？一个人？没叫司机送你去机场？我要到去机场接设计院的客人，时间差不多，我送你……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林虎聪今日衣冠楚楚，发型整齐，只有招待美女时他才会这样。他很快将车开来，接过她的行李箱，“你就带这么点东西？”
“三天而已。”
林虎聪一边往后备厢里放她的箱子，一边回头张望，结果关后备厢盖时就把手指挤了，还出了血。
“没事没事。”林虎聪一边说一边把手指含到嘴里，另一只手还顾得上帮她开车门。
沈安若扯下他的手指，递过去一张纸巾，“不卫生，会感染。”又从包里变魔术一样地翻出一小瓶消毒喷雾和一包创可贴，拖了他的手过来，给他消了毒后包好，干净利落，十几秒钟就搞定。
“还能开车吗？找司机帮你开车去吧。”
“没问题，这点小伤。”林虎聪不由分说地把她推进副驾座，车门都没给她关好，却朝着大门方向郑重地行了个深深的礼。安若顺着他行礼的方向看去，冤家路窄啊，程少臣竟然站在大楼门口，离他们俩至多只有十米的距离，不知他在那儿站多久了，应该是在等车过来，还有饭店的几个经理陪他一起在那儿站着等。他也朝给他行礼的林虎聪微微欠身回礼。
“你真谄媚。”等林虎聪发动了车子时，安若评价。
“你不可能不知道吧？那可是我们华奥近期最贵重的宾客啊，谁敢轻慢……哦，你敢，你看见他连车都不下。”
“刚刚在张总屋里看见他了，已经尊重过他了。”安若答时，从反光镜里看到程少臣上了车。
“我说，你跟他以前就认识吧？”林虎聪问。
“呃？”她没听清。程少臣的车就慢慢地跟在他们后面，这条路限速严格，大家都开不快。他又换了车，但品牌没变，车号又是99。他是她见过的最喜新厌旧又执着得出奇的人。
“你今天看安凯那位程董的表情，就好像他欠了你钱似的。”
“胡说。”安若反驳。
“你带镜子了吗？照一照就知道我是不是在胡说了。”
难道真的有那么明显？“每个人都在对他笑，包括你。不会差我一个人。”
“你看你看，不懂男人的劣根性了吧？全世界都对他笑也没用，他只会计较那个给他脸色瞧的。”林虎聪不怕死地继续说，“我发现其实你们俩挺像的，都是看起来又礼貌又客气，其实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
“林经理，麻烦你能开快点吗？我的飞机要误点了。”
“大姐啊，这条路限速六十，您看我都开到五十九点五了。”林虎聪歉然地一笑，“哈，又转移话题了。好吧，你一个人出门在外千万注意安全，觉得无聊可以给我打电话，随便几点钟，随时都奉陪。”他想了想又说，“也是，你哪用得着别人提醒安全。一个能把消毒药水随身带着的女人，这得有多没安全感哪。”
安若不予置评。林虎聪向反光镜里瞥了一眼，看到那辆车还在他们后面，“沈女士啊，好像有个词叫作欲擒故纵是不是？如果你是存了心想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我看你已经成功一半了。”

第二十二章 我那杯茶
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
得失之间，不必算计太清，不妨轻松一点。
 
沈安若很讨厌出差，水土不服，换了床睡不着，洁癖症也会发作，早晚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着别人用过的东西时心理障碍重重，即使都消过了毒。她自己住一间房，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设了定时关机，但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一秒钟，然后反应过来。
“你喜欢打篮球吗？”
“喜欢啊。”
“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啊。”
“那你长得像周杰伦吗？”
“你神经病啊！”
对方骂了她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沈安若跳下床，仔细查看了所有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没放过。真的老了，都到了忍不住调戏男人的年纪了。换作以前，她第一秒钟就会挂掉电话，然后投诉。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比如程少臣。以前他一年里近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像她这样换了床就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他肯定也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那种莫名的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作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现在的她又有什么关系？安若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自动地从她脑海中跳了出来。
人的意志并非总是能够凌驾一切，她越来越有体会了。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是觉得很正常。连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靓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大集团，她这次是来向董事长做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会议。
施董事长三十多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不超过五次，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总助”，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赞助的交响音乐会，赠票很多，完全就是商务活动，问她是否有兴趣观摩。理由充分，她又很爱音乐，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他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请她吃夜宵，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也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您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很受触动，曾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来一趟勇江市，她们一起吃顿饭，“下次见面不知要到何年何月了。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陪静雅一家三口一起去伦敦生活以及工作，即将出发。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淡又常颐指气使，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还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曾差了人送给她药材和补品，还有曾经应许她的数件色彩艳丽的手制衣服。
“照着你的尺寸做的，没人可送，放在那儿也可惜，凑合着穿吧。”婆婆大人在电话里对她说。但是安若一件也没动，不是衣服不合意，而是这一年来，虽然她已跟程家无关，但仍是穿着深重色的衣服，下意识地替她曾经的公公守孝，几乎不碰艳色。
“安若，没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么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贤淑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隐约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感到罪无可赦。当时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才打电话问候。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两市相通的线路自驾旅游者众多。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一大早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像在赶赴刑场。
沈安若到得很早，先去郊外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公公大人，又去看了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佛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只字未提程家。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因为直到午餐时间，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为什么要坐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还是这么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了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太小。”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阿愚小朋友瞪着亮晶晶、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安若在萧女士生日时送了她一包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虽然她们俩也不算亲和，但见到别致式样时还是忍不住买下，后来终于借着她的生日一起寄来。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看得她心虚，“安若，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就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又长叹一口气，“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怎么就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她在这个家庭遭遇痛苦的时候，未能分忧，反而多插一刀，她感到有罪。
“这话不该你说，犯浑的是我儿子，挑了那种时候跟你离婚，等我知道时，一切都成定局了。”萧女士说，“可是，虽然他什么也不说，但我生的儿子我了解，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份儿，她也不例外。
“婚姻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这缘分要耗尽了百年的修为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萧贤淑看着她只比耳垂长出一点点的头发，“这个发型都不像你了，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又有什么事情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了她好几眼才认出来，笑着向她打招呼：“安若，好久不见。”顺便拉走了他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快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是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同情地看着她，“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又常常夸你，说你细心又体贴，我们几个在这一点上谁也比不过你。还有更好笑的，婆婆大人跟少臣说父亲和她其实一直想生出你这样的一个女儿结果却生出了他，弄得少臣那顿饭都差点吃不下。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现在少臣在家里走路时都绕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也不知哪年哪月还能再见到。” 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安若还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去机场送行，看来是躲不掉了。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个精致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好听。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她把小狗举到脸颊旁。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他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安若教育她。
“我是当着叔叔面说的，可他一点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很怕陌生人。”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家里有很多你的照片，你和叔叔在一起，我经常看到。”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抱一抱嘛，你不抱它，它会伤心的。”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蹭啊蹭地就蹭上了安若的腿和肚子，所触之处，软绵绵的一团，而她的手则已经感觉到了聪聪湿热的呼吸，它还伸了舌头想舔她。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
她有一次曾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如果此时在场，一定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的脸此时应该已经变绿了吧？
“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像叔叔一样抱着我转圈圈。”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
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个小魔鬼。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已经舔到了她的脚背上，一下又一下。肯定是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安若欲哭无泪，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一定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只过了片刻，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又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捏着脖子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才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奇怪了，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回来了？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有几分复杂，又别开眼，看向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道：“程浅语。”
聪明的小孩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地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根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就像聪聪刚才舔安若一样，把口水一下下都舔到了他的脸上。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之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安若和那一家子人一起去了机场。她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可其实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阿愚都受了离别氛围的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安若坐上了程少臣的车。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至于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前方的小陈也受不了车内的这一团安静，申请要听歌。他打开音响，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音响足够好，仿佛歌者就在耳畔。一首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张？”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没发觉自己喊错了称呼。
沈安若慢慢地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也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在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得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疲劳驾驶危险，还是直接送你回家，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把车给你送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也没消化掉。她已经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长成大姑娘，而自己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小体积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有， My Cup of 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直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一杯清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一直听下去：《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还有《小宝贝》和《晚安》，真是特别的应景，就像专门为他们俩创作的一般。

第二十三章 口是心非
偶尔适度地放纵一下，是为了继续道貌岸然地生活。
 
沈安若手机响起的时候，已经下班几分钟，兼职的工会干事孙爱丽正在沈安若的办公室里跟她磨叽。
程少臣。液晶屏里这个名字一闪一闪，晃得安若眼睛发花。竟然从来没有将这个号码删除，她自己也觉得奇怪。不过自离婚那日以后，这个名字也从来没再出现过。
以前贺秋雁曾经笑她，通讯录都一板一眼，就算不设定成“亲爱的”或者“老公”，至少也不该连铃声都与其他人的没区别，哪里像夫妻，根本就是合作伙伴。
沈安若只恍惚了一秒钟，意识到对面坐着的姐姐乃是来电者的粉丝，立即将手机扔进抽屉里。
孙经理兼孙干事应该没有看清手机上的名字，意味深长地笑一下，“你不接？”
沈安若也笑笑，“打错了，一天打来好几次。”
“我刚才的提议，快点给答复！”
“孙姐姐，我们华奥貌美如花的女子如此多，为何偏偏盯上我？”
“沈总助却只有一个呀。你一出场，那就是我们华奥的形象大使，是我们华奥文化的旗帜。”
事件原因是华奥山庄即将迎来三周年庆典，可以一边凝聚员工，一边拉拢客户，一边大作宣传，一举多得，难得的机会。答谢晚宴之前有文艺演出，据说张总看了一眼演出名单，深感主管人员们太缺乏参与精神，提议经理以上职位的女员工们来个集体舞，以体现华奥的企业文化风貌，又别出心裁，又匠心独具。沈安若就这么被他们列入了头号名单。
安若想象了一下十来名平均年龄超过三十岁的老女人，抹得红红绿绿，装嫩扮成小姑娘卖弄着只剩下尾巴的青春载歌载舞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才刚说了一个“不”字，特别擅长做政治工作的孙干事已经一顶顶大帽子朝她压过来：不配合属下工作，不融入人民群众，摆架子，耍大牌……砸她头昏脑涨，偏偏手机又响了，这次只响了两声，她立即按下通话键。
“你何时有空？一起吃顿饭吧。”程少臣的声音一贯淡淡悠悠，带着磁性。
“为什么？”这回答好像很不对题，不过如今她腹背受敌，请原谅她思维混乱。
“你不妨当成老朋友聚会。我回来后，我们好像还没有正式地说句话。”那边的声音平静又和气。
沈安若看向孙爱丽，见她正在看别处，紧张心情稍稍放松。她将行事历翻得哗哗响，“这整个周我都没空。”
“那就下周。你何时有空，我们就约在何时。”
这位媒体总是大吹大擂的年轻而优秀的实业家不应该这么闲，“下周我要参加公司庆典活动的排练，会一直没空。所以……谢谢你，再见。”沈安若赶在程少臣下一句话说出口之前，将电话挂了。
孙爱丽冲过来握住她的手，“沈安若同志，我代表组织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下周二晚开始排练，不用很久，只要四五天就够了。”
晕，她什么时候答应过要参加那个节目演出了？都怪程少臣刚才那通电话害她！
沈安若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手机又响了。其实她应该不接，程少臣打电话的极限永远都只是三个，再多一个都不会打，但她鬼使神差地接了。
“明天晚上我去接你，你在单位等我还是先回家？”程少臣的声音还是那么和风霁月。
“我明晚有约。”
“与李处长？他明天应该会出差，下周才回来。所以你肯定有空对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这次沈安若真的想吐血了。如今与官员们邀饭局特别难，她花费了足够的时间拉拢了李处长的妻子，又借着小孩子的幌子，以请他们一家去为一个亲子游乐项目做体验测评的名义，终于把他约出来，准备融通关系顺便为饭店争取福利政策的名额，却在五分钟前刚接到李处长的电话，致歉说接到临时任务，需要他与市里一个大项目的有关人员去出趟差，所以他们明晚的约定不得不取消。现在她终于知道是哪个项目坏掉她的计划了。
第二天沈安若一直到与程少臣会合时，都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就没有那铮铮的骨气斩钉截铁地拒绝掉他的邀请。大概自己并不愿意与他将关系处得太僵硬，就算再做不成朋友，总也不该是仇人，她不擅长与人结仇。何况，现在程先生是华奥的重要客户，即便是出于工作责任心，她也不该随便得罪他。这第二个原因尤其重要。
她在约定的地点与他见面，程少臣却又带着她七扭八歪地拐进了老城区，他自己开车，车子是他以前常开的那一辆，去的是很隐秘的饭店，在居民区里，从外面看，店面极小，像普通的住家，进去后发现里面其实非常大，差不多占了一整层楼，大厅设计得很童趣，像小型的田园，小桥流水，矮树丛花，四周散落着秋千架和木马摇椅，有实木树墩的桌子，非常的质朴，宛如回到童年，甚至还挂着一些吊床，正有人躺在上面悠闲地荡来荡去。不像饭店，倒像休闲馆，摆设的物件全是儿时各种最简单的玩具，绝版的小人书、铁皮盒子和铁皮玩具以及那个年代的卡通人物的玩偶，花仙子、蓝精灵，甚至黑猫警长，摆得琳琅满目。他一直能找到这样奇怪的地方。
沈安若给一只跳跳鸡上了弦，看着它嗒嗒嗒地几乎要蹦到地上去，“我小时候也有很多这种玩具，还收藏了几百本小人书，后来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喜欢什么都可以带走。”
“你是老板？”
“朋友开的，我加入了一点赞助。”
“所以，到底是入股还是赞助？”安若就是见不得他每句话都带着遮遮掩掩的技巧，又不是什么大事。
他们坐到最里面的角落，服务员已经过来记菜单。菜谱也特别，里面有许多小时候才能吃到的零食。
沈安若吃了很多，她不想说话的时候就会一直吃。程少臣依然吃得少，吃相斯文，边吃边看她。
“你从来不节食，也不怎么挑食，为什么会一直不长肉？”
“我妈说这是因为我思考过多。”沈安若漫不经心地说。
程少臣轻笑，仿佛斟酌了一下字眼，小心翼翼地问：“伯……你的父亲最近心脏好些了吗？”
沈安若顿了顿，父亲的心脏有点小问题，是两个月前才发现的，不知他怎么会知道，“没事了，只是小毛病。”
两人的对话不太多，因为找不到特别安全的话题，但气氛很友好，与他们初识时一般。后来程少臣静静地喝他的温开水，沈安若拿了个魔方扭来转去，弄了半天连一个整面都没有弄好。年龄渐长，人的智商就趋于退化，她以前明明很擅长的。在这种有着童趣与童忆的地方发现这样残酷的事实，也真是够可悲的。安若将魔方扔到一边，又去找第二件玩具，回来时，发现程少臣已经拼好了她只剩了一小块没拼好的那个面。
“你再拼一下蓝色的那面。”
程少臣很快又拼好了，沈安若觉得很郁闷，“那你能不能把六面都拼出来？”
他用了很短的时间又拼好，递给她检查。沈安若不甘心，但又不得不服气。有些人的聪明就是天生的。
“其实是有技巧的，像数学公式一样，记住了就不难。”程少臣替她解围，“我许多年没练过了，不然还能更快一点。你要学吗？”
“不学，又不创造效益。”
“但是可以预防大脑退化。”
“人胜不了天，不如顺应自然，该退化时就退化，该健忘时就健忘。”
程少臣的脸上始终是一抹淡得几乎看不出的笑意，此刻正凝视着她的脸，仿佛在审视什么。沈安若坦然地与他对视，良久，程少臣先垂下眼帘，只看得到他长长的睫毛。
他用勺子拨弄着自己面前的粥，“最近总会想起以前，连很久以来都记不得的人和事，突然都从记忆里跳出来，历历在目。以前爸曾说过，人若开始怀旧，就证明心已经老了，但我那时候不明白。”
沈安若沉默着，等到他抬眼重新看她，才直视着他的眼睛，静静地说：“程少臣，我也是你的怀旧节目之一，对不对？”
沈安若如约跟一群姐妹们去练那个叫作《××狂想曲》的舞蹈，年龄、职位都差得不太大，平时很熟，在一起嬉嬉闹闹，拥有很多关于童年的共同记忆，在一起很开心。这群难缠的大龄女“青年”，每跳上半小时就要求休息十五分钟，其实都是在聊天。平日里多是工作话题，偶尔闲嗑几句也没太多时间，如今时间终于充裕了，她们尽情地侃大山。第一天她们的话题是从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的爱情一直聊到为什么高仓健式的酷男人再也不流行，如今满眼都是男生女相，感慨啊感慨。这种话题简直太暴露年龄了。
晚上沈安若开车回家，交通频道里播一首许冠杰的《双星情歌》，老歌的旋律总会令人柔肠百转，惆怅万分。她望一眼车外流星般一掠而过的路灯与霓虹，心里都不免诧异，与以往没什么两样啊，连柳树都还没发芽，怎么大家就莫名其妙地集体怀起旧来了。电台DJ还在不断地煽情，“那些曾经被我们遗忘的岁月，如今点点滴滴又涌上心头。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回首已惘然……”什么乱七八糟的矫情词。
接下来是一首梅姐的《似水流年》，那本是安若最喜爱的老歌之一，但她啪地关掉了。
沈安若不由得想起跟程少臣上回的会面，其实也就是几天前，基本上又算是不欢而散。
他一直在忍她，她知道，连她丢出的那句无礼的话，都只作没听见。后来终于无话可讲，沉默的气氛太暧昧，沈安若说：“谢谢你送我的花，一直没机会当面道谢。”
“什么花？”程少臣迟疑了一下。
“郁金香，上月十四号那天。”还装傻，真搞笑。
“哦，那一天。”程少臣恍然明白，“原来谈芬真的送了。”
竟然是这样。他顺口一句话，他的助理就当圣旨来执行。沈安若不再说话，但程少臣却耐心解释：“有一天看见一幅荷兰风光的绒绣图，想起以前你绣图的样子，又记得我们曾在那里度过假，就问了问谈芬花店里是否有卖白色郁金香。”
他不解释倒好，沈安若记得他最讨厌向别人解释事情。她朝他柔软地笑，“据说成功人士都可以一心多用，看来果然如此。只不过，陪着美女逛街的时候，灵魂却在想着前妻，未免也太怠慢佳人了。”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盯了她几秒钟，脸上没有半丝异样的表情，沈安若几乎要疑心，其实那天他也看见她了。然后他缓慢地开口，好像边说边斟酌着字眼：“这么巧，原来那天你也在。为什么不打个招呼呢？”
“怕你身边的美丽女士误会。”
“当时我是跟……”程少臣轻蹙着眉想了想，“应该是莹莹，她是我同学的妹妹，从小就认识，也算是客户吧。”
“你没必要多做解释的，跟我没有关系。”沈安若无所谓地说。
虚伪的场面，沈安若一边鄙视着程少臣，一边自我鄙弃地想，他竟然捺着性子每一件事都解释，她真是不适应。换作以前他一定会先冷笑，然后再挖苦。而且，她刚才存了心地要像个妒妇兼泼妇，其实以前在她还有立场的时候这种话都懒得问出口，如今根本就是想惹得他失了耐性先翻脸。何苦呢？这么言不由衷，不如给自己保留一点气质。
大约也看出她在存心找碴，后来两人分别时，程少臣说：“我们能不能心平气和地说话？毕竟相识一场，也算有缘，做不成夫妻，总可以做朋友。”
这人站在朋友的立场说话时，还真是一贯的有气质、有修养、有风度，神色平静，眼神清澈，纯净又无辜。沈安若忍不住用手指戳一戳他的胳膊，戳得很用力，“程先生，你知不知道作为朋友相处的前提是什么？”
程少臣的眼神渐渐情绪不分明，安若声音冷清地道：“我跟你说，是尊重，相互尊重。你连约我出来都要耍手段，现在竟然还跟我提‘朋友’这个字眼。你难道不觉得可笑？”
翻脸吧，快翻脸，然后她要回家。结果程少臣却笑了，“你找了我一晚上的麻烦，就为了这个？沈安若，你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我，你觉得我至不至于为了约一个女人出来吃饭，要大费周折地连官员都利用到这个程度？”他明明在笑，又温和又有礼，但眼神分明沉静下来，“李处长为了安凯的项目出差是因为突然接到省里的通知，所以我才会知道他原来与你有约。我之所以挑明了，只是不想给你编借口的机会而已。你应该在心里骂了我一晚上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吧，难道我在你心里的形象就那么龌龊？”
“再见，谢谢你的晚餐。”沈安若拒绝与他继续辩论，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就上了车。车载音响里，隐隐传来陈奕迅的歌声，《不如不见》。其实这歌还有国语版，歌名叫作《好久不见》，曲调配乐皆没变，意境却大不同。怪不得双版本的歌曲她总也听不惯那首国语版的，原来是没有达到这种境界。
这群已经快没了青春的天天晚上练两小时舞蹈的老美女休息时间的话题越来越火爆，昨天逼着每一个人回忆初吻在几岁时发生，初恋是追人还是被追，谁不回答就要接受真心话大冒险的轮番轰炸。今天因为已经是最后一天，更是豁出去了，直接讨论大家身为女人的第一次是否一次就成功。
“唉，不好意思，当时我就是个大傻瓜，什么也不懂，稀里糊涂就被骗了，很多天后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嘁，你真丢脸啊，就算没学习过A片，当初的高H口袋书总不至于一本没看过吧？”
“别笑她了，当年我跟我老公明明已经观摩了好几部片子，结果真做的时候，唉，好难啊，好几次才成功。”
“哇。”
“好可怜。”
“你真不幸啊，丽姐。”
“闭嘴，这只说明一个问题，我老公是纯洁的。”
“得了吧，我第一个男朋友总吹嘘他经验丰富，结果……唉，算了，不说了，往事不堪回首。”
沈安若谨慎地闭紧嘴巴，结果就是有人不肯放过她，“安若，沈妹子，别以为不出声大家就忘了你。你的第一次是第几回才成功的？感觉如何？快说快说！”
安若直到回家后都觉得脸还是热的，她没有跟人分享隐私话题的习惯，连与贺秋雁在一起时都不会提，结果刚才她差点就要被那群狼女逼得描述华丽丽的床戏片段了，真是太可怕了。谚语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今天的场面简直就是一个正在加班工作的大型摄影棚。
晚上翻一些旧碟，无意识地就把《喜宴》放了进去。年轻时的赵文瑄已经很有颠倒众生的极品相，西装笔挺时玉树临风，丰神如玉；居家时穿着条纹睡衣，酒窝忽隐忽现，一脸孩子气。沈安若突然觉得碍眼，看到一半便关掉。
晚上开始做梦，她已经很久无梦了。梦到的是电影中的情节，主角却换成她与程少臣，热闹无比的婚宴现场，整人的戏码没完没了，还好他们的朋友总算都有修养，没有特别令人难堪的恶俗节目，只设计让他抱着她举着她一遍遍地倒酒，蒙住他的眼睛背着她绕着大厅转圈，整瓶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又设计她用嘴喂他吃东西，满场的笑声和掌声。梦境真实，历历在目，连宾客们的面孔都熟悉。果真是在演电影，因为被这样折腾，他们俩竟然还从头笑到尾，笑得脸上肌肉都僵了。程少臣凑近她的耳朵悄声说：“再忍一下，只剩六桌了。”
“我的脚快要断了。你还能喝吗？”
“还撑得住。你的脚怎么会疼？今天有一半时间都是我在抱着你走，你的伴娘们实在太可怕了。”
有人敲桌子，“新郎新娘不许说悄悄话！大声点，我们也要听！”
终于撑到婚宴大戏的散场。程少臣被灌了许多的酒，仍然神色镇定，挨到家后吐了两回，竟还神志清醒。沈安若半跪半俯在他身边，帮他脱衣服，用温水帮他擦脸和手。新郎官半闭着眼睛喃喃地说：“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害怕离婚了，打死我都不想再这么折腾一回了。”
戏码还没结束，一幕幕，一帧帧，有些画面流动，有些画面静止，蒙太奇一般，回闪跳跃。限制级的剧情，十指紧扣，身体纠缠，呼吸凌乱……上一场戏分明还是温存缱绻，仿佛将她当作至宝，下一个分镜头却是凌辱的戏码，她在黑暗里挣扎哭泣、虚软无力……多真实，明明是看客，怎么自己却入了戏，仿佛身临其境。再后来，她听到婴儿响亮的啼哭声，隐隐约约地喊着“妈妈”，前方却是迷雾一片，什么都看不到，也喊不出声，就这样惊醒过来，一身冷汗，睡衣湿透。
安若慢慢地起身，心跳异常，口干舌燥，而且，小腿又抽了筋，疼得难忍。她静静等待抽筋的腿渐渐地自愈，然后下床去喝了满满两大杯水，重新冲了澡，出来时，窗外下着暴雨，闪电划破天际，雷声从远处闷闷地传来，这是新一年的第一声雷。
安若突然有些记恨程少臣。她记得无论是那夜还是离婚后，她都不曾恨过他，而如今，每当她想起这个名字都有磨牙的冲动。都怪他，明明可以离她远远的，让她一个人安静地自生自灭，偏偏有心或无意地时时来惹她，害她的日子变得混沌又迷糊，害她失了淡定自若的气质。
沈安若在黑暗里静静地坐了很久，突然意识到，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她竟然不怕有雷电与暴雨的黑夜了。

第二十四章 怀旧季节
怀旧是一种病毒，传染性很强。
 
沈安若从机关大楼出来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刚好碰见江浩洋正从停车场的方向走来。当他约她一起吃晚餐时，安若爽快地答应了。他们去新开的越南菜馆，就在海边的美食城。餐厅很大，没有包间，只用草帘、矮的木质屏风与阔叶植物隔出相对独立的空间，但私密性很好，望不见其他人。他们选了最靠里的一张桌子。
安若今天的事情办得顺利，所以胃口也好，甘蔗虾、软蟹，各种小点心，塞了一肚子。江浩洋喝着茶，每样东西只动一点，安静地看她吃。他们没喝酒。
“你为什么不吃？”
“我不饿。中午吃多了。”
“你的爱好很奇怪，专程请人吃饭，只为看别人吃。”
“请你出来一次太难了，难得正好碰上。最近有点烦乱，看见故人，心情就好多了。”
“真稀奇，莫非最近正流行怀旧病毒？”
“这句话有典故？”江浩洋状似漫不经心地问，无视她刚才从鼻子里发出来的笑声。
“没什么，网络冷笑话。”安若见到江浩洋的眼睛里有几分揣度又有几分了然，有点意兴阑珊，“吃饭的时候别装深沉，会影响到别人的好胃口。”
江浩洋往自己盘子里夹了一大筷子菜，看着她笑出来，“安若，过了这么多年，你对我的态度总算恢复正常，不再阴阳怪气了。”
“江局长，我哪有阴阳怪气？我每次见你都敬畏有加。”
“是啊，真够敬畏的，都不用培训就可以直接参加城市礼仪比赛了。”
沈安若也笑了。
江浩洋去结账的时候，沈安若在前厅等他。店里生意兴隆，很多客人没座位，只能等。前厅有高大的阔叶常绿植物与人造瀑布，景致优美，她看得很投入，直到江浩洋喊她名字才回过神。
“这么久？”
“碰巧遇见熟人，打了个招呼。”
“你今天净碰巧遇见熟人了。”
“大概是怀旧的季节到了，你刚才不是还这么说吗？”江浩洋又淡淡地看她一眼，“时间还早，你接下来有安排吗？”
停车场离饭店有点远，沿途有意式冰淇淋店，沈安若买了两大盒，递给江浩洋一盒。
“现在天气还很凉，不是吃这个的时候。你稍后胃痛别后悔。”
“不后悔。想想看，如果你突然兴起一个愿望，然后马上就能实现，即使日后需要付出一点代价，那也是值得的。凡事都要有代价。”
“你从哪儿找来这么多谬论？”江浩洋不认同，但也不再阻止，“你刚才满口荒谬理论时，倒是像你学生时代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
他说得对，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处得这样好了，就像回到以前一样。之前偶尔的约会，也都冷淡疏离，客气到虚伪。那时江浩洋不以为意，她也无所谓。但是，总归比不上现在这样彼此舒适。
不远处传来欢呼声，原来是新落成的激光音乐喷泉今天正式启动。银练飞溅，乱花碎玉，激光彩柱在夜幕里变幻莫测。他们俩坐在离得很远的石椅上，也仍然能看得清楚。
安若吃完一盒冰淇淋，见江浩洋手里那一盒完全没有动，已经化了一半，顺手又拿过来。
“你的确跟以前不一样，我记得以前你无论如何也不会在外面吃东西。”
“那时候年轻，要装淑女，免得嫁不出去。”
江浩洋笑，“安若，我们认识超过十年了吧。”
“十年多，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一时竟也无言。喷泉还在继续喷涌，《命运交响曲》，水柱一飞冲天，升腾起一阵云雾，慢慢飘散下来。沈安若突然飞来一句：“你跟敏之何时分的手？”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过？”江浩洋先被她毫无预兆的话问住，后又耐心解释，“一直是普通朋友而已。那时她要回国半年，需要个男人帮她挡住源源不断的相亲对象，而我也恰好缺个做伴的异性朋友，各取所需，就这样。现在我们的关系也不错。”
这么现实的结论。沈安若静默了片刻，想起一些往事，微微笑了，“当时我还以为我们要做亲戚了，世事可真难料……”
“的确是难料，我也从没想到你们会这样。”
“相处久了难免就会感到疲劳。”
“就像长跑一样，跑到中间会出现疲惫期，忍一忍，调整一下，就撑过去了。你还记不记得，你大一那年体育测试，竟然中途退场，最后免不了还要重新跑一次，多受一次罪。何苦？”
“师兄，你没必要把我的糗事记得这么清楚啊。”那年的确很糗，她生病身体状态极差，跑到一半不得不退场，最后补考，遭他嘲笑。
又沉默了半晌，沈安若自言自语般轻声说：“敏之是很好的女子，性格活泼又开朗，你错过她真是可惜。而且，只怕她跟你想的不一样。”
“她当然是好女子，可惜现在已是别人的女友。”江浩洋表情淡然。
沈安若沉静地看着他。江浩洋对望过来，温和地说：“安若，人生就是这样，你错过的东西，等再想去寻找，通常已经来不及。既然已失去，那就不如设法忘记。当然，极偶尔的时候，当你回头，它竟然还在原处，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没抓住，便稍纵即逝。”
“好像要变天了，我们走吧。”她打断他的话。喷泉的配乐转成了《春之圆舞曲》，细细的水柱轻轻跳跃，仿佛在舞蹈，但气温却降了下来，风很冷，与那轻快的节奏甚是不搭。在这样的天气吃着冰淇淋，全身凉透。
“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支曲子吗？不要听完再走吗？”
“不听了，我觉得冷。”
江浩洋脱了风衣递给她，她不客气地披上，两人并行向停车场走去。安若低着头，但能察觉江浩洋在看她，她抬眼回望过去，他也不闪避，直视过来。
“你为什么一直提齐敏之？”
“上周我和敏之通过一次电话。现在见着了你，突然又想起了她。”
“原来你是想做件善事提点我，所以才肯与我出来？”江浩洋一脸的了然，缓缓地说，“那我们交换一下消息。也是上周，很巧合的机会，我跟程少臣一起吃了顿饭，整桌人都喝得有点高，后来你那位永远都处乱不惊的前夫竟然问了我一句话……”
“你跟我们张总很熟吧？”安若突然打断他的话。
“嗯。怎么了？”
“昨天他批评我愚蠢又任性，猛地就想起以前你也这么说过我。你当时是认真说得对不对？”安若说，“亏得我还一直以为自己聪明又体贴。”
“视角问题，要站在非常近并且非常特别的角度才能发现你那不为人知的特性，可惜大多数人都没那机会，只能看到表象。”江浩洋淡然地笑，“连你自己都没发觉？”
安若竟无从反驳，低着头不说话。
“你不想知道他问我什么话吗？”
“哎，今晚的月亮好圆啊。”
江浩洋弯起了嘴角，“安若，你今晚的样子时时让我想起以前，可惜我们俩都错过太久了，对吗？”
“今晚你究竟想说什么？”
“本来是真的有话想说，不过看起来似乎是没必要了。”江浩洋神色平淡，“安若，我记得很久以前的一天，你问我，我们为何分手。”
“他问了你一句什么话？”安若又打岔。
江浩洋笑，“你是真想知道，还是只为了换话题？”
沈安若闭紧嘴巴不说话。
“程少臣那天与我单独碰杯，突然问我，‘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他看着她，“很有默契吧？与你问我的话，内容都一样。”
沈安若恍惚了几秒，“你们什么时候这么友好了？”
“一直都还好吧，从他很多年前做第一份工作开始，我们就互相认识。”
生活有时候就是比戏剧更戏剧，荒谬极了。一直走到停车场，沈安若依然无言以对，一脚一脚地踩着自己的影子。江浩洋每一句都话里有话，仿佛含了无数层意思，有时试探，有时看戏，她觉得累，只想快快散场，却听他不紧不慢地又说了一句：“你刚才真的没看见他？”
沈安若猛然抬头望向他。
江浩洋露出很意味深长又略微讶然的笑容，“竟然是真的没看见，我还以为你在装样子。”
“你说的熟人就是他？”
“对，他可是看见了你。估计这顿饭，程先生不会吃得太舒服吧。”江浩洋又笑了。
这世界真是小，这人也真是阴险。沈安若长叹：“江浩洋，为什么我觉得你一晚上都在等着看好戏？”
“嗯，也许吧。”江浩洋答，眼睛却看着别处。
沈安若顺着江浩洋的目光望过去。要不要这么离谱？一群熟人也正朝着停车场走来，每一个人她都认识，除了她那位前夫，还有大律师周安巧，程少臣的助理谈芬以及秦紫嫣。
这果然是适合怀旧的好季节，尤其适合老同学聚会。
沈安若内心有隐隐的焦灼感，明明刚才还觉得冷，如今后背却似乎泛起细细的汗。
那几个人离他们还有一段距离，也没有看向他们，而停车场这么大，她很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直接走掉。但她才移了一步，江浩洋就拉住她的胳膊，低声说：“别失礼。”
沈安若微微地叹气，她当然明白，就算她再怎么不想面对那些人，但总该在程少臣的友人面前，给大家都留些面子，横竖都是要让人看戏，倒不如演得漂亮些。但是江浩洋多半不知道那几人与她的渊源并不仅仅是程少臣友人那么简单，不然他一定会体谅她此刻想拔脚而逃的动机。
其实那一行人起初是真没看见他们，一路还说着话，隐约听得周安巧笑骂：“靠，你今晚喝了不足五成，还好意思装醉。”
程少臣说：“早跟你说了，我中午喝的酒还没醒。”
“得了得了，今天就先饶过你，改日再……”他的话在看见他们俩后戛然而止。多精彩的场面，每个人都有充足的尴尬理由，但每个人又都不动声色，并且在零点几秒钟内迅速转换成故友重逢的和善表情。
“这么巧，又见面了。”竟然是程少臣先开口，微微向江浩洋点头致意，表情与口气都得体得无可挑剔，并没有半分喝醉的样子。他说完这句话，淡淡地瞥向她，眼神平和而友善。
以前看娱乐新闻，某演员说，某某前辈是老戏骨，对戏时只消跟着他走，自然就入戏。她一直没弄明白，总以为对手演技越高超那自己岂不是越有压力？现在她方能体味这其中的奥妙。在场有两位可以掌控局面的高手，其他人只需积极配合就好，于是每个人都表现到位。等这段戏终于演得差不多该收场了，众人互相告辞，却发现连车子停的位置都十分的近，只隔了一排。这么说，程少臣来的时候，就可能已经知道她在附近。他应该记得住她的车牌号吧，她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沈安若准备坐进驾驶室，才记起身上还有江浩洋的外套，脱下来走过去递给他。这个有点小尴尬，因为她转身时看到那些人都还站在外面，但也只能尽量无视了。她从反光镜里看到秦紫嫣和周律师一起上了一辆车，开了车窗向外挥挥手，也向她的方向招手，她开了车窗回礼，又听见谈芬的声音：“小陈说路上堵车，一时半会儿过不来，还是我来开车吧。”
“你的车祸后遗症好了吗？”
“没有，我最近确实不怎么敢开车了。好吧，那我们上车去等着，你今晚也喝了不少，先上车休息一下。”
沈安若小心翼翼地把车倒出来，又听到江浩洋说：“不介意的话，我送你们一程。”原来这场群戏还没结束。
“谢谢，司机一会儿就到了。”这是程少臣的声音，与他一起说话的还有谈芬，“那正好，我突然记起今晚回去还有事情，我和江局住一个小区正顺路。对不起，程董，您只好自己在这里等小陈了。”
沈安若已经要将车子开出停车场，她车速极慢，从反光镜里看见谈芬果然扔下老同学兼顶头上司，自己坐上江浩洋的车扬长而去。而程少臣开门坐进了驾驶室，竟像是打算酒后驾车的样子。
难为这些人耍了这么一大堆花样，她不配合一下，未免太不识趣。沈安若深呼吸几下，还是将自己的车子掉了头，三两下开到他身旁，“上车。”
本来，安若觉得如今跟程少臣单独相处十分的难堪和不自在。可是，刚才那么复杂的场面都撑了过去，等狭小空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时，反而显得轻松多了。
“你住在哪里？”
程少臣说的地点是一家饭店。沈安若疑惑地看他一眼，但没说话，他爱住哪儿不关她的事。
“谈芬怎么了？”
“她前段时间出了小车祸。”
“没事吧？”
“人没受伤，但很长时间都不敢开车了。”
“哦。”
沉默令车内气氛尴尬，但真是没有太多的话可以讲。好半晌，沈安若又想起第二个话题。
“静雅他们在那边还好吗？”这纯属没话找话，因为明明她自己就与静雅有联络。
“她很好，妈和大哥也都不错。”
“那就好。”
“阿愚让我替她向你问好。”
白开水一般的对话，淡而无味。那两大盒冰淇淋的副作用也渐渐显现，她的胃隐隐作痛，而程少臣也扶着额低头不说话，很不舒服的样子。沈安若递过去一瓶水。
“中午已经喝得有点多，晚上又被阿巧灌。”程少臣解释。
“都是熟人，可以少喝点的。”
“他心情不好，找了老同学相聚。女士们都不喝酒，就只能灌我了。”
这个季节，每个人都有点烦，每个人都有怀旧情结，真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病毒。
安若将车停到路边，开了双闪灯，“我去买点东西。”几分钟后回来时，程少臣慵懒地倚着车座，将一只胳膊搭在已经开了的车窗上，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的烟，神情有点恍惚。见她回来，将手收回，开了车载烟灰缸准备将烟熄灭。
“没关系，你抽吧。”
程少臣仍是将烟重重地按灭，那支烟一共也没抽几口。他或许还记得她一向讨厌烟味，每次他在家里抽烟她都会将窗户全打开，所以平时他甚少在她面前抽烟。
沈安若刚才去买了速效胃药，用矿泉水送服了下去。程少臣扭头看她，她勉强笑笑，“吃了点凉的东西。”
“水也凉。找家粥店去喝点热东西吧。”
“不用了，一会儿就好。”沈安若犹豫了一下，把另一盒药扔给他。
抗过敏药，刚才他接矿泉水时她就看见，他手腕处又浅浅地泛起红肿，他只要把不同类型的酒混着喝多一些就会这样，先是手，再过半小时，连身上都会过敏，如果不吃药，就会睡得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再严重点还会发烧，但到了第二天早晨又完全没事了。程少臣特别讨厌吃药，每次让他吃药，都像打一场战斗，连哄带骗威逼利诱，还常常无法完成任务。
程少臣低头观察自己的手，正着看，反着看，很仔细。
“你又混着酒喝了？”
“阿巧今晚玩整人游戏，状态不佳，输了很多回。”他到底没吃那药，只是放进了衣服口袋里。
沈安若专心开车。虽然已近半夜，但路上仍是车水马龙，对面有人开了远车灯，晃得她眼睛睁不开，突然后面有人违章超车，生生地擦近她，沈安若反射性地打了一下方向，随即意识到操作有些过度，却有人比她更快地一把替她稳住了方向盘。其实程少臣情急之中抓住的是她的右手，但险情过后，他仍是没放开，只是松了力道，轻轻地覆在她的手上。晚上的气温很低，沈安若的手冰冷，而他的手却是热的，灼烫着她的皮肤。他们很久都没有动，也没人说话，在停车换挡时安若试着抽出自己的手，却被他瞬间抓紧。她挣了两下，他终于松开。
“你把药吃了吧，两片就够，免得晚上发烧昏迷。”沈安若边说边在心里抽自己。
“不会那么严重，我今天喝得也不算多。”虽然这样说着，程少臣还是很顺从地取了药片，放在手心里看了许久，大义凛然地生吞下去，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
这吃药的表情和动作倒是从来没变过，沈安若情不自禁地改变了唇角的弧度，直到她发现程少臣对她的注视，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在笑，又渐渐地敛了笑容。这是她今晚见到程少臣后第一次笑。
已经到了程少臣栖身的饭店，她将车开上酒店正门的门廊，立即有侍应生过来打开车门，而后面的车子停在几米外，正在等他们移开位置。程少臣迟疑了一下，下了车，两人短暂地对视，其实总是免不了最俗套的那几句分别词：
“谢谢你。”
“不客气。”
“再见。”
“晚安。”

第二十五章 早春之夜
天气暖了，冰雪融了，小草青了，树开花了。大好春光，万物生长。
 
天气渐暖，树木抽了新绿的嫩芽，枝头一夜间会突然绽满花苞。
沈安若的行情突然变得非常好，周五一大早，她的桌上堆了鲜花。其实常常有人送她花，谁让单身女人是非多，但这日格外夸张，只因为昨天的庆祝晚会。
昨天的三周年庆祝晚会在山庄里的礼堂举行，也留了很多的位子给客人。节目很热闹，而最高潮的部分就是她们这群大龄女青年穿了七彩的长裙上场跳那排练了整整一周的吉普赛舞蹈。台下某个区域里，一群男士拿出小孩子们玩的小号跟小锣，又吹又敲，拼命折腾，还在结束时大叫：孙经理，你真棒！沈总助，我爱你！诸如此类，闹得全场笑得不行。她们定睛看，原来是林虎聪手下的那群工程部的小伙子们。
接下来的环节，一位前阵子见义勇为且受伤的小保安受到表彰，张总跟李副总两人为他颁奖，主持人问他今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小伙子没见惯人多的大场面，磕磕绊绊地表了半天的决心。又问他今天有没有遗憾，这口才甚差的小伙子突然就灵光起来，说：“我最希望美丽的沈总助给我一个拥抱。”
她跳舞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下就被请回了台上，拥抱了那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半大孩子。这还不算，那外表仁厚其实是个老痞子的李副总接过话筒认真地对台下说：“我们美丽的沈助理现在是单身，有意向的各位快快排队领号等候考察。”台下掌声笑声连成片，安若一时风光无二。
春光季节，饭店里的游客闲人也多，长年的熟客又多与她有过照面，大概这就是她桌上堆满了鲜花的原因，有的署名，有的没署，有花束、花篮甚至有一盆开得甚好的没有失根的兰花，这年头爱凑热闹以及爱玩恶作剧的人真够多。竟还有人送了一枝刚从树上折下来的桃花，惹得孙经理大笑，“安若，春天到了，桃花开了，你这桃花运来得也太旺了。”
“爱丽姐，桃花运偶尔来一次是调剂，多了那就是劫难。”真是晕死她，下回一起喝酒，她非把李副总往死里灌不可。
桌上的鲜花里有一大捧最令她不安，插得异常精致，三枝向日葵与十九枝黄玫瑰，卡片上没有字，只有亲笔签上的姓名缩写，T.S，不会有太多人知道，那是华奥施董事长的笔迹。后来查一下，向日葵的花语是爱慕，而黄玫瑰的花语则是道歉，她稍稍松口气。
庆祝活动一共有两天，除了他们自娱自乐的晚会与各种惠宾活动，第二晚还有一场答谢宴，在豪华的宴会厅里，请了近百名贵宾，皆是重要客户。
安若穿一字领的黑色长袖半礼服裙，只戴了一枚小巧雅致的钻石戒指，重新化了妆。那时她的头发已经长了许多，可以别到耳朵后面。这样的装扮不会特别招眼，也不落俗，刚刚好。在走廊上看见张总，他笑眯眯地说：“你这身衣服，还有你现在这么瘦，倒是很像那部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的人，再抱上一只猫，就更像了。”
“别提猫了，张总，上次您家那只猫快把我吓死了。还有，您说的那个角色可是个浪荡女子交际花，不过巧得很，我的戒指恰好就是蒂凡尼的。”安若与张总开惯了玩笑，还伸了手向他显摆。
“我现在倒希望你是交际花，别总宅在家里，出去多结识几个男人。整天换戒指有什么用？女人最好的装饰是男人。你一个人整天这么晃来晃去看得人烦死了。对了，你阿姨让你下周到我家吃饭。”
唉，又来了，铁定又是以年轻有为男精英做主菜的鸿门宴，她都快成职业三陪了。张总的手机恰好响起，安若借机溜走。
宴会上遇见很多熟人。有她以前的大领导，一直待她关爱有加的正洋的倪董，见到她笑容祥和亲切，和善一如既往，她感慨也惭愧，唯有敬酒。还有送了她整整一星期鲜花的孙老板，她曾帮他一个小忙，被他天天邀请共餐，婉拒了几回后又开始天天收到他的花，以至于孙爱丽感慨地说，冬眠结束了，男人们都饿了。孙老板很年轻，白手起家做了一份不小的事业，撇开缠人这个毛病，她很敬重他。她费了很大的劲才不失优雅地甩脱孙老板，然后就见到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程少臣正与他们华奥的施董事长并排站着，一起望向她的方向，想必将她刚才甩人的样子都看在眼里了。那两人皆有一副淡然的气质，外形潇洒、举止优雅，连身高都很相仿，倒真是绝配，沈安若在脑海里冒出一个不纯洁的恶搞念头。
她的大老板正看着她，沈安若不敢装清高，硬着头皮款款走过去，现出一点点合宜的笑意，“施董。”脑子里飞快地转了几转，终于还是转向程少臣，“您好，程董。”
“哦，那么不用我介绍了。”施董事长温文尔雅地笑，令她看不透。恰有侍者走过，他取下两杯红酒，正要去拿第三杯，程少臣却顺便取了一杯果汁，见施董笑着睨他，轻扬一下嘴角，“胃溃疡又犯了。”
“敬女士的时候，怎么能这么失礼又无趣？”施董将另一杯酒交到沈安若手里，“敬美丽的沈总助，谢谢你又替华奥接了一笔生意。刚才东元的刘少东向我诉苦，说你压榨得他们没利润。我说那我可得奖励我们尽心尽职的沈总助了，你说是不是啊，程董？”
那个油舌刘少爷，刚才逗着沈安若连喝三杯，道貌岸然地公然调戏，所以后来沈安若抓住他的语病也坑了他一下。反正这种场面热热闹闹，谁也不可能翻脸。
“谢谢施董的夸赞。”安若将酒一喝而尽，施董也一样，只有程少臣轻抿了一口果汁，似笑非笑的，目光难测。
这样的场面真是累极了，她记得以前陪程少臣参加时，总会尽可能躲在角落里，谁都不搭腔，但现在她逃不掉，眼前的面孔走马灯一样换了又换，她赔笑陪聊陪酒，所谓的“三陪”。后来她瞥见程少臣到了倪董身边，替他去取来吃的，神情是他在长辈面前一如既往的温顺乖巧，不复刚才的犀利模样，再后来就又不见影子了。他比她还讨厌这样的场合，她想他是终于忍不住离开了。
沈安若脚痛得厉害，脸上肌肉也笑得有几分僵，正想出去吹吹风，却意外地被一个温柔的声音拦住：“沈小姐，方便吗？”
她回头看，认出眼前的这位夫人是董事长夫人施太太，她曾见过她的照片，在施董的办公桌上。她并不比她年长太多，但是白皙圆润，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从容。想到了施董前阵子曾给过她暗示，安若心中警钟长鸣。
然而施夫人只是拖着她拉一些家常，没什么重点，多半在不动声色地发问，诸如安若喜欢哪部电影、哪个作家、哪个牌子的香水以及最想去哪座城市旅游，倒像是认识她许久，还亲切地拉住她的手，其实她们不过是第一回见面。安若被她那优雅的笑刺得心脏发凉，亏得她坦坦荡荡与施董没什么都在这边禁不住地心虚，倘若真有什么，今天全部在场的人都会有好戏看了。终于这位夫人也走了，宴会已接近尾声，安若沿着墙边溜了出去，绕过几重走廊，转到宴会厅背面的憩园里。水中鸭子已经睡着，不再作怪，空气里弥漫着晚玉兰和丁香花的香甜气息，有点暧昧，池塘的另一面有一对小情侣在卿卿我我。
气温还有点低，出来的人不多，安若找了一个石凳坐下，将鞋子踢到一边，把脚搭到另一个石凳的边缘，揉一揉已经有点肿的脚踝。这里是个好位置，几株长得太好的丁香树挡住了一段路，前面堵着一座假山，要绕到这里不容易，但视线又好，看得见大厅那边的灯火通明和霓裳艳影，却将喧哗与吵闹都隔在了一墙之内。以前在这种场合里被郁闷到时，她总会溜出来一时片刻，呼吸一下空气，调整一下情绪，再回去，酒意也散了，精神也饱满了，就可以信心十足地投入另一场戏。
突然手机响起来，她自己吓一跳，也惊散了那一对鸳鸯，小两口似乎有些懊恼地换地方了。
安若看一眼手机，施董打来的，她想了想，在五秒钟内接了起来。
“小沈，没事吧？突然见不到你了。”
“没关系，出来醒醒酒。”
“要紧吗？找服务员照顾一下你？”
“不用，谢谢。”
安若不能确定这园子里没有其他人，所以不可以将对方的名字身份喊出，但施董想来并不领情。
“刚才我太太没跟你说不合宜的话吧？”
“怎么会？”
“……抱歉，给你困扰了。”
“没有。其实我不记得您曾经对我说过什么。”
沈安若盯着水边的大簇丁香花。刚才施夫人状似不经意地提及了七年之痒，直直望进沈安若的眼睛，跟她说，他们已是结婚的第七年。安若也看她，表情更坦然，“施董非常爱您。”
“我知道。”那位夫人柔和地笑了。
真好笑不是吗？所谓幸福，是需要别人来认定的。她想起一些东西，自己也笑了笑，又忍不住叹口气，却听到有人轻轻咳了一声。
真是坦荡的君子行径，他本来可以把她吓得再厉害一些的。沈安若抬着头看一眼站在她几米外的程少臣，他掏出一支烟，点上，转头看她。
“你为什么跟踪我？还有，这里不许吸烟。”
“我来得比你早，你脱鞋的时候我就在这儿了。”程少臣慢慢踱过来，懒散地倚着那张石桌，“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有坏人？”
“这里至少有三台监视器。”安若又指了指他的烟。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又吸了一口，悠闲自得，“不听劝阻的吸烟者你们会怎么处理？”
“一支烟罚款二百五，然后找保安把人请出去。”其实这儿并没有贴禁烟令的标签，不知道程少臣会不会被她唬住。
程少臣笑了笑，拿了三张百元钞票，一张一张地放到她脚边，“你等我抽完烟再找保安来吧。”
“我没钱找，并且我们不收小费。”
程少臣又放上两张，“那我一会儿再抽一支。”
她都被他气笑了，“你这么有钱，干吗不多做善事，去捐助希望小学？”
“你怎么知道我没捐助过？”
嘁，真是无语。安若沉默。
但程少臣很快打破了沉默，“你昨天晚上真是风光。”他似乎是笑了。
“你也在？”怎么可能？他从来不做这样无聊的事。沈安若几乎要从石凳上掉下来。
“我有个朋友是你们的客人，昨天拍了一段视频传给我看了。”
怎么会有这么无聊的客人？沈安若又在心里叹气。
程少臣并没去点第二支烟，第一支也吸了几口就掐熄了，走了很远将烟蒂丢进了垃圾桶里。
沈安若意识到自己的姿态不雅观，重新将鞋子穿上时，他已经回来，站在一米之外，歪头看她的脚与高跟鞋，又顺着向上看她的腿，表情有点怪。
她平常不怎么穿裙子，而今天这裙子坐下就显得有些短。如果换了别人这样看，她会很恼，但程少臣这样瞥她时她倒无所谓，他眼神里一向什么情绪都有，但是从没有猥亵，而且，安若还记得他最讨厌自己穿黑色，这令她今天很得意。总之，让他不快就对了。
果然程少臣看了她的腿几秒钟后，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你难道不冷？”
夜风沁凉。刚才从闷热的屋里出来时，心里烦躁未觉察，现在倒真是感到了冷，腿上冒出一颗颗小疙瘩。
沈安若站起来，端庄地整了整自己的裙子，“谢谢提醒，我要进去了，再见。”她扭头就走，才不看身后程少臣是什么表情。
安若按原路返回。三寸高跟走假山是危险的事情，她小心地踩上最高的一处台阶，正打算下去时，从后面被人轻轻地托住了胳膊，原来他一直在她身后，脚步轻得跟鬼一样，她都没发现。有他扶着，安若很顺利地到了平地上，回头看他一眼，程少臣背着光，面孔隐在夜色里，只能看到他清俊的轮廓。他突然向她伸出手，摸向她的头发，安若急退一步，都忘记自己的鞋跟极高，而这里是圆石砌成的小路，差点摔倒，被他及时拉住，终于还是碰到了她的发，用手轻轻梳了一下便松开，原来他只是要拂去刚才落到她头发上的丁香花瓣。
离灯火通明的大厅已经非常近，如果有人向外看，一定会发现这边有一对男女形迹可疑。安若尴尬地离开，等进了大厅再回头，他已经不见踪影。
安若定了定神，继续用心扮演她的角色。有熟稔的客人要离席，她含笑一直送出很远，回头便见着一个小小的孩子蹲在正厅前的喷泉边专注地玩水，那水不浅，大理石台面又滑，保安去抱了他下来，刚放下地，他又立即爬上去，连她都看得紧张。走近了看，那小男孩四五岁模样，金发碧眼，唇红齿白，长得像一个SD娃娃，竟是一位国际友人。
“谁家的孩子？”
保安摇头。
她蹲下，试着用英文与那孩子交流。男孩只盯着她看，嘴巴闭得紧紧的。
安若缺乏与儿童打交道的经验，费了半天时间，那孩子一个字也不说，只朝她天使般地笑。虽然是个小闷葫芦，长得可真漂亮。大概是里面客人带来的孩子，她一时也想不起都有谁，找服务生牵了男孩的手，和他们一起进大厅去找，小男孩一一摇头，瘪着嘴，很不耐烦的样子，突然对她说：“Tommy。”原来这是他的名字。
工作人员去查住宿登记里是否有叫Tommy的男孩子，未果，沈安若有些头痛，她有点累，但不放心把这孩子随便交给谁。而那孩子跟她渐熟，竟开始与她说话。亏得她平时外国电影看得多，没学会几门外语，却辨得出各国语言的发音，这孩子说的是德语。她突然想到今日的来宾里其实有人能够帮上忙，早知要利用他，刚才倒不该对他无礼。
服务生没找到人，安若拨了电话给他。他那样讨厌这种场合，自己又没给他好气，估计早已离开，她不是很抱希望，但五分钟后，程少臣真的回来了。
安若不得不服气，有些人天生有孩子缘。那个跟着她十五分钟后才肯说第一个词的小闷骚男，对程少臣十分友好热情，起初面对他们那戒备的眼神完全不见，一会儿就主动偎进他怀里，乖巧至极，还搂了他的脖子跟他说悄悄话，又不时回头张望她。程少臣对小孩子一向耐心，眼神温柔，笑容灿烂，与他平时的样子太不一样了。他本是慢热的人，但是与小孩子相处极好。以前她每次见他与小孩子相处，邻居的孩子、朋友的孩子，也都会产生一种如此刻一般很难描述的感觉。
后来程少臣拨了电话，大概是Tommy小朋友的父母。
“联系上这孩子的长辈了吗？”
“嗯。”
“他们怎么会把孩子自己留在这里？”
程少臣没回答，直接说：“Tommy要去找他的爸爸，我顺路，可以送他去。”
“已经麻烦你很久了。把地址留下就好，饭店的人会送他回去。”
程少臣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直看得沈安若心虚，但仍坚持华奥要对这个小孩子负责到底，必须是他们送他回父母身边才行。程少臣跟小Tommy说了句什么，小男孩立即一边搂紧了他的脖子，一边向安若直摆手。安若观察了一秒钟程少臣的表情，觉得这一回他是铁了心地跟她拧上了。跟他硬碰硬地谈判当然不是明智的选择，沈安若聪明地改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会有工作人员开车跟着你走，以确认这孩子真的到了父母身边。”
“沈女士，我长了一副拐卖儿童的模样是吧？”
有服务生在门外探头探脑，沈安若被他这副腔调弄得火大，却没法回嘴。很多员工都看见了那无主的孩子，连客人也有不少见到了，如果随便把他交给一位客人带走，饭店怎么交代得过去？即使眼前这人绝不可能是人口贩子。他又不是没有脑子，当然想得明白她为什么坚持，他就是存心找她的麻烦，报复她今天给他脸色瞧，这个心胸狭隘的小气鬼。
他们俩僵持了一会儿，就那样互相看着不说话，Tommy小朋友也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直到沈安若先认输，“我跟你一起去送这孩子，不要拒绝。”她声音很低，仿佛在恳求，但一直盯着程少臣的眼睛。他很镇定，说“好”的时候脸上表情丝毫未变，眼睛里却有光芒突然一闪，安若顿时确定自己上了当，差点就甩手而去，但忍了忍，还是让服务生替她去取了外套来。
程少臣自己开车，Tommy小朋友主动地爬到副驾座上，所以程少臣很绅士地替她开了车的后门。她犹豫了一下，本要坚持自己开车走，却想起车钥匙不在身上，只好上车。他朝小男孩说了句什么，小男孩不情愿地又从副驾位爬到了后座，坐到沈安若旁边。
车子停在时代广场，离华奥酒店不太远，这边集合了城市里最热闹的娱乐中心。沈安若怀疑地问：“他的父亲在这里潇洒，却把孩子丢了？”
“Tommy的爸爸就在那家会所里，要过一会儿才出来。我们现在去吃饭，我饿了。”
“你这是在变相批评华奥今夜提供的饮食很差吗？”
“我吃夜宵可不可以？”
沈安若不说话，其实她也饿，晚上只喝了酒，没吃多少东西，现在胃难受，而这家店里的小点心正合她的口味。
Tommy小朋友兴高采烈地吃着冰淇淋，善良的程叔叔在一边帮他擦嘴角。那小孩子一边跟程少臣说话一边总是盯着沈安若笑，令她疑心他们是在讨论她。
“我觉得你有必要告诉这小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能跟陌生人说很多的话，绝不要吃陌生人买的东西。还有，晚上吃冰淇淋真是很坏的习惯。”
“你虽然怕小孩子，对儿童教育倒是在行。”程少臣本来正在喝水，说这话时用杯子挡住半边脸，似在透过玻璃观察她。这话勾起了安若的心事，她闭紧了嘴。
这一对大小男人真是难缠，吃完东西他们又去儿童娱乐场，沈安若想不透，明明已经快半夜了，这小孩子的精力怎会这么好？莫不是时差一直没有倒过来，而且分明之前对人足够戒备，却又这么相信程少臣。小朋友玩模拟游戏机玩得不亦乐乎，又是赛车又是飞机，动作熟练，得分很高。程少臣也陪他玩了几场，还盛情邀请沈安若加入。她脚痛得要命，坐在另一台机子的座位上冷眼看着他们玩，想摆脸色给程少臣看，又怕被国际儿童看到，既伤害他幼小的心灵，又有损国人形象，只好微笑，温婉地笑，爱怜地笑。如果此刻给她拍张照片，一定可以做慈善网页的插图。
那小孩子终于玩累了，搂着程少臣，窝在他的怀里睡着了。沈安若总算可以换了脸色，“他的父母什么时候来？”
“十分钟以后。”
“你明明已经提前约了时间，我们为什么要出来这么早？”
程少臣看看表，“加上在路上的时间，到现在也一共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而已，你有度日如年的感觉吗？你既然要负责，怕我拐卖儿童，就该再多些耐心。”
她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程少臣又说：“再说，你怎么忍心拒绝一个伤心孩子的愿望，他被妈妈批评所以逃家找父亲，还特别想吃冰淇淋。”
“这么小的孩子就离家出走，你还纵容？”
“连你这么乖的人都曾经在小时候离家出走过，你又怎么能苛求淘气的男孩子？”
沈安若满脸疑惑，她什么时候给他讲过自己小时候的故事？程少臣善心地给她答疑：“你爸以前说的，夸你小时候特别的乖，连离家出走都安安静静，不吵不闹。”
男人们真见鬼。
他们前往停车场，沈安若里面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只在裙装外面套了长大衣，穿又细又高的鞋，一脸浓妆艳抹，如果站在路边，说不定会被人疑心是特种行业人员。她斜睨一眼旁边的程少臣。那孩子枕着他的肩头，睡得极安静，程少臣早就脱了外套裹住他，表情非常柔和。安若心里某个角落又抽搐了一下。他们坐在车上等，将睡着的孩子放到后座。
“你现在这个样子，像我第一次在朋友婚宴上见你的时候，头发也是这么短，不过那时你穿浅黄色的裙子。”
沈安若没料到他会提及往事，怔了一下才说：“怎么可能还像那个时候，过了这么多年，人老心也老了。”
“真是很多年了，我们都认识到第八个年头了。”
这令她很吃惊，“你记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我记得第一回见你时，9·11刚发生没几天。”
她就知道，他从来不是那种特意会去记日子的人，如果记住了，也是他的助理帮他记的。
几分钟后，孩子的父亲来了，稍稍发福的大帅哥，跟睡着了的SD娃娃长得很像，不可能是假冒品。德国帅哥跟程少臣握手，叽叽咕咕说了一堆话，接过孩子后又亲热地拍他肩，跟他儿子一样与程少臣一见投缘，又冲她热情阳光地微笑，就像已经认识她很多年一样，差点就要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只因怀里有小帅哥不方便，于是改成握手礼，非常用力地握，离去时朝她抛飞吻。
终于完成任务了。沈安若回到车上，突然重重地打了个喷嚏，眼泪都一起流出来了，找了纸擦掉，又擤几下鼻涕，真是没形象了，还好没别人。都怪那小鬼爱玩水，程少臣找停车位时，他看到广场的喷泉就冲上前，安若去阻拦他时自己被溅了一身，初时不介意，后来濡湿地贴着她的腿，把她冷得不行。
“你感冒了？”程少臣扭头看她。
“没事，刚才身上溅了水。”
“怎么不早说？周围这么多店还在开业，去换一件就是了。”
“没事。”她刚说完这句话，便很不给自己长脸地又打了个喷嚏，很是狼狈，“送我回我们饭店吧。”
“这么晚了，你不回家？”
“我的钥匙放在办公室里。”
“现在应该没人了吧？”
“有保安可以帮我开门。”
“来来回回地折腾一番，等你回家天都要亮了。你若不介意住酒店，就在这附近找一家。你应该去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
安若确实冷得很难受，连酒意都开始上涌了。她对酒的反应很慢，所以无论喝多少都能保持着冷静的气质退场，但是事后就会很不舒服。她没有拒绝程少臣的好意，虽然这好意很值得怀疑。他带她去了他最近栖身的饭店，上次她送过他一次，离这里、离她的工作地都不远。
可这么大的酒店，偏偏没有空房间。“最近有会议，全满了。”服务员满怀歉意地说，眼里藏不住对他们俩的打量。
“你若不介意的话，到我那边去凑合一晚。”
“我很介意。”
于是程少臣请服务台帮助询问周围还有哪家饭店有空房。答案完全不出乎她所料，全部客满。
明天她一定要去了解一下，他们华奥是不是最近生意也这么好。她有强烈的感觉，自己被设计了，就如很久以前，跟他在一起时总仿佛置身于肥皂剧拍摄现场，她被临时拉入，没有剧本，但剧情熟悉，不外乎就那几种套路，偶尔还可以即兴发挥。
但此刻，安若不想跟自己过不去。她需要找个地方醒一下酒，洗个澡，不再虐待自己冷得发青的腿和正肿着的脚，所以明知这人大概正在酝酿阴谋，也不想为了所谓骨气和清高再去跟他拧，何况她身上没带钱。
程少臣住最顶层的套间，乘电梯上到几十层。室内温度很高，这部专用电梯升得很慢，她脱了大衣，搭在手上，连鞋子也脱掉拎在手里，倚着电梯墙壁。从没穿着这么高的鞋走这么多路，她的脚快断掉了。程少臣安静地看她，不做评价。到三十层时电梯停下，有人上来了，是一对外国老夫妻，看了他们俩几眼，眼神里闪过了然的神色，然后正襟危“站”，目不斜视。沈安若觉得这场景似乎熟悉，使劲想了想，《漂亮女人》里，应召女被有钱人带回高档酒店，打扮得一身风尘，公然在电梯里系袜带，吓坏同乘之人，后来电梯门又开，一对表情庄严的夫妻直接拒上电梯。她想到这个情节，无声地笑了起来，将脸转向程少臣，果然见他正望向自己，眼神飘忽，若有所思。
沈安若快速地打量了一下套房，看起来至少有两间卧室的样子。她有些鼻塞，又不住地咳嗽，匆匆地去洗澡。她在热水里泡了很久，心思百转，被热得有些透不过气来，终究还是要出去。
她的假感冒症状来得快去得也快，随着热水消了大半。浴室外面还连着一间，只这浴室套间就要二十平方米。烧包！她在心里鄙视了他一句，发现衣架上挂了睡衣、浴袍，好几件，他喜欢的浅素色，样式不一，不像酒店提供的，倒像是他自己的。她把自己的衣服扔到烘干机里，拿了他的衣服穿上，睡衣，睡裤，把袖子与裤脚都挽起来，外面罩上浴袍，紧紧地扎上带子，紧得快要透不过气了。
回到客厅里没见到程少臣，客厅角落里有矮几与看起来很软的躺椅，她坐上去，因为那边离沙发最远。落地窗的窗帘没合上，她坐的位置就在窗边，低头便可俯瞰万家灯火。因为高，所以格外安静，道路上穿梭的车辆如小小的发光的昆虫，缓缓移动。她开了电视，偌大的空间里终于有了些声响。
房门铃声响了一声，她惊了一下，却见程少臣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已经过去开了门。他的头发也微湿，大概在另外的房间洗了澡，但是没穿睡衣，而是换了新的衬衣和休闲的长裤。
门外是客房服务。程少臣没让服务生进房，自己在门口接过盘子，一直端到她面前，“你把姜汤喝了，再吃点感冒药。”
沈安若道过谢，一口口咽下大碗姜汤，又用眼角余光偷偷打量程少臣，见他神色自如，若无其事地从她手边取走电视遥控器，坐到离她有一段距离的沙发上，不断地换台，“你想看什么？”他侧脸问。
沈安若摇头，然后程少臣就没有意外地又将频道定格到央视，把音量调到最小。他似乎也察觉到安若在看他，侧了身也看向她，但安若早已垂下眼帘，专心致志地对付手里那杯非常难喝的姜汤，喝完了，无事可做，就低头看窗外的风景。
程少臣笑了笑，“你从那么高的地方向下看，不觉得晕吗？”
“恐高的人又不是我。”沈安若瘪了一下嘴。她记得他说过自己恐高，却要住在最高层，有病。不过这是他的地盘，又被他免费接待，她本该客气点的，于是软了一下腔调，“你为什么一直住酒店？”他洁癖，也不怎么喜欢铺张，在这城市里也不是没有其他房子住。她的确疑惑。
“最近神经过敏，一个人住着大房子，回家太晚的时候，开门时会心慌。”程少臣小心地斟酌着字句，含含糊糊地解释。
沈安若凝思了片刻，“你可以请保姆或者管家。”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他仍然保持着侧身的姿势看着她，安若被他看得有点怯意，将杯子放到旁边的矮几上，站起来打算进卧房。不知是坐了太久还是晚上受凉的缘故，她一站起来便有一股钻心的痛从右脚底直达腿弯，她的习惯性抽筋偏偏在这时发作了。安若不想被程少臣察觉，又慢慢地坐回座位，想等这股痛感自己消失，可是她脚趾都痛到扭曲，额上也冒了汗，一秒一秒挨得困难。
程少臣一直在看她，她的表情没躲过他的眼睛。过了片刻，他来到她身边，扶着她躺到躺椅上，自己坐于一侧，抬起她的脚，小心地替她将脚趾复位，又轻轻地捏她的脚掌。沈安若又痛又痒，挣扎了一下，被他牢牢地钳制住，顺着她的小腿一路替她继续按摩。他的手指很用力，手劲却轻柔，慢慢地，一寸寸地渐渐施力。她的痉挛慢慢地消失，而他的手还继续沿着她的腿向上捏，隔着薄薄的睡裤，一直捏到她的大腿内侧。她脑海里零零散散地浮现着一些片段，突然便抓住他的手，“已经没事了，谢谢你。”
程少臣一直望进了她的眼睛里，停了片刻，把自己的手从她手里轻轻抽了出来，又用另一只手去抚她的额头，她刚才因为抽筋而疼痛，额上有细细的汗水。他替她抹去，顺势又抚向她的脖子，那里也是细细密密的汗。她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仍有些心慌意乱地按住他将要滑进自己领口的手。于是他改变了原来的路线，沿着她前胸的曲线轻轻滑过，拨开了一颗扣子，固执地从衣襟处将手探入，捉住她胸前的那一团柔软，轻轻地揉捏。她刚才试图阻拦的手仍覆在他手背上，倒像是引导着他一般。
沈安若觉得呼吸有点困难，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憋气了很久，她试着掰开他的手指，但是徒劳无功，她的力气有点虚软，因为深呼吸导致的胸口起伏，反而令他眼睛里的颜色更深了几分。她暗暗地吞了一口口水，舔了舔有点干的唇，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解开她的浴袍带子，将另一只手也滑进她的衣服里，她的体温随着他手的游走，正在渐渐上升。他的眼睛里面藏着她很熟悉的情绪，有势在必得不容拒绝的坚定，也有孩子般的撒娇和无赖。
沈安若内心挣扎了几下，突然开口，声音有点哑地道：“程少臣。”
他的眼神变得更沉。
沈安若脑子里迅速地转过十几种句式的四五种不同内容的话，最后却说了最令她自我鄙视的那一句：“窗帘没有拉上。”
他将她从躺椅上拦腰抱起，安若有一阵短暂的晕眩，待她回过神，周围已然换了时空，她已躺在大床之上，每一寸肌肤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限制住她各种逃脱的可能，用力吮吸并啮咬她裸露的皮肤，双手则抚摸她的全身，他只用手指与唇舌便已经令她溃不成军，那些过于隐私的举止，甚至比他们以前更加亲密，令她全身战栗并压抑地轻吟，放弃了任何试着挣扎的念头。这从来都是他的领地，拥有绝对主导权，他比她自己更加了解她的身体，熟悉她最脆弱与最敏感的部位，她也只能任他予取予求。安若脑海中生出恶搞般的画面，觉得自己似乎就像一只菜青虫，在他的肆意撩拨下痉挛，全身都因为过度的刺激而收缩扭曲。然后，她在他的怀里舒张伸展，终于化茧成蝶。
他放开她，给她短暂的喘息空间，安若眼角都有些微的湿润。他俯身看着她，眸黑如墨，鼻梁挺直，薄唇紧抿，下巴刚毅，她好像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仔细观察他的五官，第一次发现他脸部线条这么硬朗。她低声指控：“你有预谋。”
“对，因为你先诱惑我。”程少臣耳语一般地下了结论之后，将自己覆到她的身上，再度吻住她的唇，纠缠着她的舌头与牙齿，将她的双手固定住的同时，彻底攻陷了她。沈安若只能随着他载沉载浮，时而宛如陷入水深火热，时而又仿佛飘在云端。当他过于激烈的动作将她的承受力撑到极限时，她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抱住他，像在暴风雨之夜被抛进大海深处的溺水者，而他是她唯一的救命浮木。

第二十六章 智力比赛
我的健康生活新主张：戒烦戒躁戒熬夜，戒酒戒网戒男色。切记，切记。
 
因为换了床，沈安若睡得不算沉，夜里试着翻了几次身，都因为有人在身后用双臂箍了她的腰，腿也牢牢地与她的缠在一起，令她动弹不得。天亮的时候，有铃声断断续续地响起，再次将她从蒙眬睡意里吵醒。她想起那是她手机的闹铃声，每天早晨提醒她起床，连周末都不停，正想爬起来去关掉，身后的人已经从床上起身，几秒钟后，屋内又恢复了安静。她准备继续睡，程少臣已经附到她的耳边轻轻地问：“你今天要上班吗？”她闭着眼睛摇摇头，今天是周末，她没什么事。
他再度躺回她身边，从背后搂住她，就像他们以前，手指也抚上她的胸口，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她。
以前她总是习惯贴着床边睡，面朝向外边，他也是，两人睡着之前，总是隔着远远的距离，但她醒来时，就会发现自己已经躺到床中间，而他搂着她，睡得很熟。她上班比他早，总是轻手轻脚地移开他的手和脚，替他盖好被子后再离开。因为怕吵醒他，她通常会到另一个洗手间去洗漱。
安若想着往事，迷迷糊糊地睡着，不知过了多久，又听到铃声，这一次，只响了短短一下就被人接起来，她隐约听到程少臣压得极低的声音，“好，我一小时后到。”他重新起身，她感觉到他似乎绕到床的这一边凝视着她，但她无法确认，因为她闭着眼睛，固执地装睡，最终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安若醒来时，屋里已经只剩她一人，看看时间，已经快到中午。她洗澡时看到自己身上有几处浅浅淡淡的痕迹，对着镜子练习了半自嘲微笑的表情。怎么就这么没有抵抗力，好歹也该摆出一副贞烈的圣女姿态，替自己挽回几分面子。可是昨晚她已经在他的碰触下心跳失序，反应失常，他很清楚，那个时候她喊停，多矫情，也太跟自己过不去了。莫非真的是饥渴已久欲求不满啊，她叹气。不过也好，如果要玩一夜情，程少臣是多么好的对象，身材相貌皆上品，技巧也无可挑剔，并且知根知底，完全是她赚到了。
从浴室出来时发现客厅里已经摆着全套的衣服，连内衣跟鞋子都有。浅黄色外套，同色的短衫与裙子。她记得自己多年前曾有一款类似的套装。
安若没有选择，总不能穿着来时的黑色短礼服回华奥。她换上程少臣选的衣服，把原来的衣服扔进纸袋，在镜子前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其实早已记不得七八年前的沈安若是什么模样。
镜子前的桌上放了一张纸，是程少臣潇洒飘逸的字迹，她一直觉得理工生写字好是很奇怪的事，“公司有事，等我回来。程。”纸下还压了一张银行卡，她翻过纸看一眼，纸角上写了一组密码。他知道她没带钱包。
沈安若记得他昨天扔在憩园的那五百块似乎是装在自己短裙的侧袋里，因为当时她声称要帮他捐给希望工程。她果然翻出那几张钞票，拿走一百，把剩下的四百元与那张卡一起放回原处。出于谨慎，她把写了密码的那一角撕了下来，又在他的字下面写了三个字，“已阅。沈。”她有恶作剧的快感。
安若打车回华奥饭店去取她的包，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便是倒水吃药。刚才特意请出租车司机中途停下，到药店去买了事后避孕丸。她随意地翻着桌上的文件，等待着很快就会随着药性发作而来的晕眩感。以前吃过一回，知道自己对这药的反应甚大。她昨晚意乱情迷，被折腾了大半夜，完全不能确定程少臣到底有没有很好地做防护措施这回事，她总不能现在打电话问他。这种会让她头晕又呕吐的药她一共只吞过两次，上一次是他们俩的第一次之后，那已经可以算是多年前的往事了。
安若从西餐厅出来准备回家时遇见客房部的崔经理。
“咦，今天不是你值班吧？”崔经理问。
“过来处理点事情。”
“你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啊。”
“有吗？”
“哦，因为衣服吧，从没见你穿得这么粉嫩。我再看看……对了，你没化妆。这样看起来多清纯啊。”
唉，她忘了至少要抹一层口红。沈安若心虚的程度稍稍弱一些，她本以为“有奸情”几个字已经写在她的脸上。
“安若，我跟你说实话，你不化妆的样子比化了妆好看。”崔经理打量着她。
“不会吧，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妆化得很失败？”
“我是说你天生美丽，修饰一分都多余。”崔经理比沈安若大许多，爱跟她开玩笑，“你记得别墅区那一块仙人掌花圃吗？竟然一夜间全部开花了，特别漂亮。”
“集体开花？”
“所以才稀奇。要不要去看看？那花的花期短，开不了几天。”崔经理不由分说地拖了她走。
这时她的手机响起，她一见程少臣的名字在屏上跳，立即接起来。她要把他的名字改掉，换成什么都成，不然被同事们看到，尤其是他的几个潜在粉丝，真的很糟糕。
“你起来了吧？吃饭了吗？”
“吃了。我回公司拿东西。”
“我以为你还在饭店里。公司的事情没处理完，我晚些时候再给你打电话。”
“好，再见。”沈安若匆匆地把电话挂掉，抬头便见崔经理冲她笑。
“朋友。”她先下手为强地解释。
“男的？”
沈安若做出一副坦然的表情，然后迅速转移话题：“崔姐，最近客房那边入住率如何？满员吗？”
“怎么会？下个月才进入旺季。”
“是吗？听说万豪、东方和金都那边都是满员。”
“万豪这几天承接了会务，倒是有可能满员。但是东方跟金都怎么可能，正常情况下他们的入住率不可能超过我们。”
她就知道是程少臣在耍手腕，那家五星级酒店的服务员果真如传说中一般懂得察言观色、看风使舵、助纣为虐，她要建议人事部也给华奥的服务员们增加这种培训科目。程少臣自己都承认有阴谋了，她还愿者上钩，真是，可悲又可耻。
那片仙人掌开得真是好。很小的一块地，在别墅区的中心花园里。仙人掌本来开花就不易，何况是一起绽放，浅红、柔粉、嫩黄，摇曳多姿，甚至颇为妖异。因为是周末，很多饭店的客人也在欣赏和拍照。她专注地看着一株开得特别嚣张的仙人掌，乳白色的花，八九朵，全开到最盛，密密地挨着，突然有人扯她的裙子，她回头，见一个漂亮的外国小孩子冲她笑，竟然就是昨晚那个离家出走找爸爸的SD娃娃Tommy。她瞬间想到一些东西，不想去承认，但顺着Tommy的手指，果然在几米外又见到了旧友，那位德国大帅哥，还有一位与他姿态亲昵的金发女子，正拿着相机专心地给花拍照，见到她，冲她来个飞吻，又拍拍身边女子的肩，指指她，说几句话，金发女子也朝她友好地招手。Tommy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跟她说：“爸爸，妈妈。”拖着她蹲下身来，自发地摆好Pose，那边他的帅哥老爸已经配合默契地按下快门，向儿子做OK手势。
Tommy临离去前在她脸上使劲“啵”了一口，沈安若刚才笑得太入戏，肌肉都僵了，自己捏了捏才觉得恢复了原状。崔经理也觉得有趣，“安若，大家都说你最近桃花旺，看来传言不假，这儿童跟国际友人都出来了。”
“崔姐，别消遣我了，没见人家太太在身边陪着呢。”沈安若状似不经心地提起，“那一家三口是我们的客人？就住我们饭店？”
“9号别墅的客人，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了。”崔经理赞叹，“你认识那帅哥？前天晚上我们开晚会时还问我，哪一位是沈安若女士。这才几天他就跟你搭上线了？行动可真够快的。”
“他是朋友的朋友。”
“这样啊，怪不得。”崔经理在沈安若打算结束话题之前，又加了一句其实已经多余，但足以令沈安若恼火加三分的话，“我想起来了，9号别墅一直是给安凯预留的，据说这老外是安凯新生产线的总工程师。他们一家三口搬进来的那天，是安凯的程董事长亲自来送的呢。”
沈安若在停车场定定地立了一会儿，还是有点头晕。下午她该去哪儿呢，回家睡觉？可她今天已经睡得够多了。犹豫间，贺秋雁的求援电话到了，那女人在精品街购物成疯，把现金花光了，现在相中的那件衣服又不能刷卡，问沈安若能否过去救她。沈安若打了车过去找她。
“你最近怎么比明星都忙？每回找你不是有培训就是有应酬。难道有新行情？快快通报！”贺秋雁一贯地碎碎念，又上下打量她一番，“你今天的样子很是不同，很久没打扮得这么像你自己了。今天气色也比平时好，看起来很有生气的样子。”
是啊，真是很有“生气”。想起这套衣服，沈安若就气闷，在一家店里从头到脚试了全套的新装，一边请店员帮忙把标签全剪掉，一边吩咐她们把自己原来的衣服包起来。
“搞什么啊，你弄成这样要参加狂欢派对啊，怎么这么经不起表扬？”贺秋雁一副“你不可理喻”的眼神。
“我郁闷，想换换心情。”
“亲爱的，哪个臭男人招惹你了？我替你拍死他。”
“你怎么知道是男人？”
“是女人的话你会生气吗？”
她们一直逛到傍晚，因为饿，早早地在购物街的西餐厅吃饭。沈安若觉得牛排太老、面条太硬、比萨太腻，总之今天一切都不对劲，连塞满胃心情就好这个法宝都不灵了。她放下餐具正出神，手机又响起。沈安若盯着那个闪动着的名字一动不动，直到贺秋雁提醒她：“哎，电话。”
“打错了，今天已经错了好几回。”过了一会儿，电话又打过来。她拿了手机出去接。
“你现在在哪儿？晚上一起吃个饭。”程少臣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
“你公司的事处理好了？”
“已经没事了。”
“我跟贺秋雁在一起，正在吃饭。”
“是吗？等你们吃完，我过去接你。”
“不用了，她晚上找我有事，我要到她那边去。”
程少臣停顿了几秒钟，以试探的口气问：“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她连演戏都演不过他。好吧，她认输，不再陪着他兜圈子浪费时间了。安若压低了声音道：“程少臣，你怎么还没玩够啊？按照通关游戏规则，拿下一个目标后，就应该立即去寻找下一个，不要在原地打转浪费时间，明白不？”
他竟然很镇定，“你这话太深奥了，我听不懂。”
“我是说，你在我身上使诡计，玩阴谋，是不是太瞧得起我了？不觉得很浪费你宝贵的时间吗？”沈安若暗暗地咬牙。
程少臣在电话那头笑了，“你想了一天才反应过来啊？昨天夜里我就很老实地承认了，你还记得不？”他的笑声太暧昧，而凭她对他的足够了解，知道他那笑里明明还藏了另一句话——既然你昨夜都默许了我的阴谋，为何现在又要秋后算账？
即使隔着手机，沈安若也又羞又窘，昨夜他承认阴谋论的那个时候，她怎么可能去推开他，她耳朵都发起热来。
“你跟酒店服务生串通一气的事我不计较，但是你连那么小的孩子都要利用，深更半夜也不让他睡觉，把他带离母亲身边，你真够无耻的。”安若开门见山，直指要害。
程少臣果然顿了顿，“天，你的消息可真够快的，我以为总该过上几天你才会发现。”
他那副以无耻为荣的腔调可真是让她火冒三丈了，要努力克制才能保持冷静的语气道：“你很得意啊你，用勾引未成年少女的手段来对付我这等明日黄花，堂堂的优秀青年企业家程先生你，不觉得有损你的高贵身份跟品位？”最令人恼火的是，这么烂的手段，她竟然也会中招。
“沈安若，你比未成年少女更有魅力，你千万别自贬身价。”程少臣很明显又被她娱乐到了，“不过关于Tommy只是个巧合，你不要给我乱栽赃。我本想去帮你的忙，恰好遇见熟识的小朋友，他又吵着要找爸爸。这么一举两得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傻到要跟自己的好运过不去呢？”
“你的信用早破产了，我不相信你。”
“你不信我也改变不了事实。我们不要在电话里吵，你在哪儿？我过去接你。我当面向你赔罪好不好？”
“你去死吧。”沈安若说完最后一个字，立即将通话切断。
她回去继续啃那个烤老了的牛排，贺秋雁在对面毫无掩饰地观察她，最后下了结论：“刚才又有人招惹你了。”用的肯定句。
“哪有的事？你是大仙啊。”
“沈安若，我们认识快一辈子了吧？你什么情绪瞒得住我？”
沈安若放弃牛排，又去装沙拉。一层一层又一层，技术活，堆得老高，站在她旁边的小姑娘瞠目结舌，直要向她讨教。
贺秋雁擅长自己找话题，八卦、时政、典故，随意穿插，只要不打断她，并且适时地回应一句，她就可以即兴发表精彩的演讲。终于她也无话可讲了，看着兴致缺乏的沈安若，“上周我见到你前夫了。”
沈安若抬头看她。
“哎，我可没找他碴。事实上，他还帮了我挺大一个忙。”
“哦。”
“我们去安凯工业园拍照，我还是第一回见他那副样子，穿着工装，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做安检。以前见多了他那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突然就被他那新形象给震撼了下，你那前夫还真是什么造型都挺有型啊，可惜拒绝入镜，不然我们这期杂志销量会提高不少。”
“我们好不容易见回面，你少提煞风景的名字成不？我今晚到你那儿去睡，没问题吧？”
“当然好，我最近睡得不安稳，正想找人陪。咦，以前我骂程少臣，你哪次不替他说话来着？一再地强调离婚的祸首在于你，他是多么的无辜。今儿你这态度转得很奇怪啊。”
“你不是从来都不待见他，怎么今儿也这么怪啊？”
“因为我突然很惭愧地发现，原来一直对他都挺有偏见的，这人其实不错，不会眼高于顶，也不张扬。回头想想你们结婚那天我们几个那是往死里折腾他啊，他都一点脾气没有。对了，那天中午敬爱的程董还请我们去吃了顿大餐，我那女同事现在一提起他来还两眼冒红心。说起来，完全沾了你的光。”
“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提他成吗？”
贺秋雁细细地看了她几眼，笑了，“哦，原来那个不识趣的骚扰者真是他啊。”
沈安若懊恼地瞪了她一眼，结果她笑得更厉害了，笑了半天才说：“安若，说真的，我一直觉得，如果一个男人肯那么耐心地对待其实非常不待见自己的你的朋友，那么肯定是因为他非常的尊重你。反正你晃来晃去也没找到更好的……”
安若阴阳怪气地打断她的话：“这位贺女士，你为了一顿饭和一个忙，就打算把我卖了啊？咱俩认识快一辈子了吧，我今天好像也帮了你一个忙，然后也正在请你吃饭是不？”
“亲爱的，别恼别恼，我们换话题，换话题。”贺秋雁看风使舵，不过刚正经了几分钟又开始自顾自地笑，“安若，我真是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简直跟海市蜃楼一样罕见啊。”
沈安若第N+1次地确认自己遇人不淑，无论朋友，还是前夫。
晚上她到贺秋雁家去睡，前阵子贺秋雁病了，她在她家住了几天陪她，连睡衣和内衣都在那边放了两套。其实她是害怕程少臣去家里找她，虽然她直觉那只有十分之一的可能性。他没再打电话，大概耐性已经被她磨光了。多好，这世界总算安静了。
她们俩无聊得很，吃着零食，抱着靠垫坐在地上看电视。贺秋雁边把频道换来换去边抱怨：“为什么频道越多，我就越没节目可看？我们看碟吧，我最近买了好多。”她抱出一大摞连包装都没拆的碟，沈安若翻了翻，禁不住笑，“呀，限制级，每一张都是。你这趣味可真够恶的，全是完整版？”
“不是完整版谁要看？还说我，你不看你怎么知道它们恶趣味？你就给我装纯吧你。看哪一张？”
正说着，沈安若的手机又响了。她在心里恨恨地骂了一句，假装没看见贺秋雁揶揄的笑，到阳台上接电话去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啊？让我清静点行吗？”
“我们谈谈吧。”
“你想倾诉请找心理医生或者神父。”
“沈安若，你怎么年纪越大越像小孩子？好吧，是我错了，请你不要生气了。你不觉得我们应该很认真地谈一谈昨晚的事情？”
她嘁了一声，存心让他听到，“程少臣，你不要这么搞笑好不好？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吧？我们都是成年人吧？不过是你情我愿事后再一拍两散的小事情而已，拜托你快忘掉吧。”
“我很认真地跟你说话，你态度能不能诚恳点？”
“嗯，你的态度可是足够诚恳的，竟然还留卡给我。你大方过头了，程先生。”
“你不要借题发挥。”他的声音有了一丁点的恼意。
“程少臣，你预期目标已经实现了，你应该在新的起点上开始新的游戏了。看在我们交情不浅的分上，拜托你无视我好不好？”好吧，她真的很开心他终于发脾气了，虽然只有一点点。
“我有话要跟你说，你出来。”
“我跟你无话可谈。”
这种对话真的无聊又伤神，实在是浪费生命，再撑一分钟她就要现出颓势了。其实根本没用上一分钟，程少臣下一句话就恢复了他最悠哉、最镇定、最从容的语气，“沈安若，我大概明白了一些。你昨天其实也在利用我对不对？结果发现事情不完全如你所料，所以现在有些恼羞成怒，想要过河拆桥。”
这个浑蛋实在是气死她了，偏偏他说的话又正好戳中了她的心事。沈安若气急败坏地对着手机磨牙，“对，就是你说的那样。成人游戏，各取所需，现在你拼命纠缠我到底想干吗？你既非未成年，又不是第一次，难道你还想让我为你负责？”她断线时特别惋惜他给她打的不是固定电话，不然她至少可以使劲摔给他听以泄愤。
沈安若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想等气顺一点再进去，免得还要被贺秋雁这个有退化成程少臣粉丝危险的死女人嘲笑。她顺手把他的电话号码从她手机里删掉，转念一想，他名字才三个字，如果删掉的话，再打来时就是十一位数字了，她本来就对数字过敏，换成数字也是代表他，只会让她烦上加烦，于是又把他的号码重新输了进去，写上“猪小二”，一会儿又换成“大浑蛋”，但横看竖看都像在打情骂俏的样子，于是她恨恨地又改回了他的名字，但是灵机一动，生出坏念头，把他的来电号码专门设置了彩铃，用了陈奕迅的那首歌，《海誓山盟》，当然这是引进版的名字，其实港版里这首歌的名字叫作《一夜销魂》，他对各种事物都追求原版，当然一定会知道。
沈安若记得程少臣最讨厌别人电话里设彩铃，每次他拨完电话时把听筒离了耳朵很远，她就知道准又遇上让他烦的彩铃了，“就算到明天你会统统不承认，至少现在你叫我很虔诚。”当时这一句歌词令她怅惘了很久，如今却欢喜得很，太适合他了，等他一给自己拨电话就听到这首歌，肯定会烦死他，烦着烦着估计他就不会再打来了。
沈安若终于稍稍解了气，神色平静地回到客厅，但一见贺秋雁看她时那无比暧昧的神情，血压又瞬间升高。这贺秋雁平时虽然也爱招惹她，可从来不像现在这么碍眼，都是程少臣不好，作弄她不算，还离间她与好友的感情。
“你去了好久啊。都谈开了？有话就是应该好好说嘛。等你半天了，你到底想看哪张碟啊？”贺秋雁已经把所有碟都拆了包装，在桌上铺满，跟夜市上卖盗版碟的小贩似的。
沈安若恨恨地瞥了一眼桌子，吸一口气，再吸一口，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色·戒》。”

第二十七章 阴魂不散
有人说：被猥琐男人欺负的女人是不幸的，但被优秀男人欺负的女人是幸运的。谁说的？明明是，前者可以提升智商，后者导致智商为负。
 
一连几天，程少臣都没怎么骚扰她，每天一个电话，她不接，他也不缠，不会打第二遍，想来是被她的恶搞彩铃撞了一下腰。第一天她不接电话，几分钟后他发来一条短信：“我有事情跟你说。”
她回他一条：“见鬼去。”后来他就连短信也不发了。
其实小小的失落是有的，安若准备了很多骂他的词都派不上用场，不过比起她恶作剧得逞的快感，那点失落忽略也罢。
工作中的沈安若助理仍然光鲜靓丽，端庄优雅，是不少男员工倾慕与女员工模仿的对象。
华奥新进员工正在进行短期培训，她是公司内训师之一，这日有她的任务。山庄里有一座仿旧式庭院的建筑，因为环境清幽，经常被租用做培训基地与会议室，他们自己的会议与培训也常在这里举行。
课程结束后散场，安若提着笔记本电脑准备回办公室，正在院子里休息的学员们有人上前向她咨询问题，她一边回答，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瞥见滞留在本市的施董事长陪着客人走进来，正向客人指着正院内两株合抱的老槐树解说。院里有好几组人，她想趁乱离开，只装作没看见，偏偏跟她同行的人事部小伙子喊了一声：“施董！”她的行踪暴露，只好笑意盈盈地上前打招呼，顺便也向那位可以劳驾他们董事长亲自带他参观并充任解说员的贵宾致礼，心里已经快要吐血。他这是把华奥当成自己的第二根据地了啊？怎么会出现得这么频繁？
安若硬着头皮跟施董寒暄了几句，诸如今日的培训内容，本批学员的基本情况，终于可以礼貌地说一句“不打扰你们了”然后火速离开，不想施董突然喊她：“小沈！”安若就知道事情不妙了。果然，施董事长以最亲善、最和蔼的口气说：“如果你没有特别着急的事，就陪着程董转一转。这里你比我熟得多，很多东西我也解释不明白。”
“我也是业余水准，我请公关部的李部长来。”沈安若小心地赔着笑，“施董，二十分钟后有招商局的客人过来，我……”
“我刚才听说了，我打算这就过去，张总与我一起，也会叫上李部长，所以你留在这儿替我接待程董。”施董打断她的话，迅速安排好一切，向程少臣深深道歉后离开。
她怎么看都觉得这两人就像传说中叫作狼和狈的动物组合。本来她还诧异，怎么会这么巧，华奥明明这么大，偏偏又遇上他？现在她明白，多半自己是被上司出卖了。还有施董前几天那为冒犯她未遂而诚挚的道歉，她曾疑惑过，现在也算明白了，原来根本就不是自己的面子有这么大，那道歉完全是为了她曾经的另一重身份——某人的前妻。
她怎么会那么笨？偏偏把招商局搬出来做挡箭牌。沈安若一边暗自懊恼着，一边斜瞄了一眼程少臣，见他正神色自若地抬头观赏那合抱的老槐树，一串串白花挂满枝头，晶莹剔透，开得正好。她四下里观察一下，院里还有别人，实在不能发作。人事部的小伙子早就极有眼色地替她接走了手提电脑，而施董都要走出门口了，突然回过头朝他们招招手，沈安若急忙把已经撤下的笑容重新挂回脸上。
“这两棵树有一百年了吧？这缠在一起的形状真是奇特。”程少臣低头看树下的标牌，“百年好合”。
“我一直觉得它们是在打架。你看这形状其实很像两人在摔跤，但是被后人误解了。”沈安若冷冷淡淡地说。
程少臣嗤地笑了，转身看她。她今天穿了制服，胸前挂着名牌，因为要见新员工和客人，她出来前每一处都修整仔细，头发和妆容都精心地打理过，可谓武装到牙齿，一丝不苟，她才不怕他。
“请问程董事长想参观什么地方？”
“你觉得哪些地方值得一看？”
“主建筑的二十八层顶楼，可以俯瞰半座城市的风景。”
“那就去那儿吧。”
见鬼了，难道他的恐高症已经好了？
主楼离这边不近，他们一路溜达着，经过数座建筑。程少臣存了心地要烦她，东问西问，有时候还坚持要进去看一下，她的耐性都快被磨尽了。若不是此刻他的身份是贵客而她有职业道德，她早就甩了手走掉了。平时她也不会走这么远，从一处到另一处，为了省时间与体力，经常都是开着车。
“走很久了，你的脚疼吗？要不要休息一下？”在咖啡屋的门前，程少臣问。
她的鞋跟真是不低，“程董，您客气了，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怎么会累？”沈安若笑语嫣然。
程少臣笑道，“沈总助，你若去拍电影，很有可能走红。”
“安凯什么时候打算投资影视？请程董替我美言几句，提供给我一个机会。”
“好像是件值得考虑的事。”程少臣看她，“你想演什么角色？”
“你们安凯最近是不是正停产整顿？不然您怎会这么有空闲，在上班时间出来观光？” 她决定不陪他玩了。
“你难道不知道，企业运行越好，老板越有空闲。”程少臣抿着嘴笑，“不过我很感激你对我的关心。”
她又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沈安若，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你今天的鞋跟是不是太高了？我承认，我来这儿固然还有其他目的，但还是非常希望能遇见你。”
“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不过请你搞明白，因为你现在的身份是华奥的客人，我才会在这里陪着你，所以请你不要做与客人身份不符的事情，不要说与客人身份无关的话。如果你是以别的身份来到这里，那么我也没义务在这里跟你浪费时间，是不是？”
她色厉内荏的一通威胁竟也没惹怒程少臣，他笑一笑，“你不是说二十八楼的风景很好？如果你不累，我们去那儿吧。”
在主楼大厅里，他们绕过走廊时，突然有一个年轻男孩蹿出来险些撞上她，她被程少臣一下子揽住，跌进他怀里，那男孩子撞到程少臣身上了。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男孩子见撞的是沈总助与客人模样的人，有些不好意思。
沈安若请程少臣回避一下，他走出大约五米远，沈安若问那穿了华奥制服的男孩子：“你来华奥多久了？”
“三个月。”
“员工守则第四条是什么？”
“举止端庄。”
“第二条。”
“仪表整洁。”
男孩子低头看一眼自己，带几分尴尬地把开了两个扣子的制服系好，见沈安若还在看他，又从口袋里掏出员工牌别到了胸前。
“回去把员工守则手抄十遍，明天交到我的办公室。”沈安若看了一眼他的名牌，终于放他走了。
专用电梯很慢，没有其他人，程少臣拼命地忍着笑，沈安若斜了他一眼，他笑出声来，“我不知道，你工作的时候会这么严肃。”
她不理他，电梯叮一下打开，她径自走了出去，又绕上了一段旋转梯，上了天台。
今天天气很好，碧空如洗，淡淡的几片云宛若飘絮。华奥近山而建，二十八楼已是这周边最高的建筑，依山傍海，远眺大海，绿意掩映下，红屋顶鳞次栉比。华奥山庄里的各种建筑在这高处望去，也是更有一番情韵。程少臣站在离栏杆足足两米远的地方直皱眉，“你有必要靠那栏杆那么近吗？”
她索性把整个身子都贴到栏杆上，他上前去把她扯开，害她差点扭到脚。她推他，“请你注意影响，这顶楼有摄像头，直接连到警卫室。”
“你站在那边我紧张。”
“我站在那边关你什么事？你紧张又关我什么事？”
“你们员工手册里难道没有一条‘对待客人有礼有节’？”
她真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手册，翻到其中一页给他看，“有这样一条：与客人保持合宜的距离。所以请你配合。”
程少臣叹息，“你别这样成吗？如果你还没消气，就提出一个可以让你消气的办法，这么僵着你我都难受。”
“办法很简单，请你离我远点，别来骚扰我。算我请求你程少臣，你就当行行好，留点我们之间的美好回忆行吗？你觉得我们当初闹得太平淡了，所以一定要弄得再难看一些是不是？”
“我很吃惊，你竟然会觉得我们之间的回忆还有美好的？看你现在的样子，我还以为我们曾经的每一桩往事都不堪回首。”程少臣的声音开始阴阳怪气起来，这是他要恼火的迹象。
恰好他的手机响了，他到一边去接电话，沈安若盯着平台上一处石板碎裂的痕迹，也拨了电话给林虎聪，“你一会儿到主楼平台看一下，从门口向东数第五块石板有问题。”
“前两天就知道了，但那种石材目前配不上货。”
“随便你用什么方法，总之快点弄好，不能像现在这样。”
“喳。”林虎聪在电话那头学小太监的样子应了一声，她是他的直接主管，“你今天怎么跟慈禧太后似的？谁那么厉害能把你给惹恼了？你到天台去做什么？”
“少贫嘴，明天下班之前弄好。”她收线时见程少臣盯着她，似乎在盘算什么，但神色恢复平静，看来是不打算计较她刚才的失礼了。
沈安若被他盯得有点发毛，“如果你对这里的景色不感兴趣，那我们走吧。”
电梯里，程少臣似乎想起什么，又笑。她用“你有病”的眼神瞥他。
“我今天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你工作的时候原来这么有趣。如果我知道我的哪位员工在口袋里放了员工守则并且时时拿出来警醒自己，我会立即给他升职加薪。”
“你什么意思？你被员工炒了鱿鱼，所以打算挖墙脚？”
“你有兴趣吗？”
“天还大亮着呢，程董您这做的什么梦呢？”
安若终于打发走了这一尊恶神，恨不得敲锣打鼓来庆贺。若不是程少臣临走前那句话让她心里不安，她就真的这么做了。
程少臣临走前说：“沈安若，我若真有心要纠缠你，你认为你躲得了吗？”
沈安若根本还没来得及揣测程少臣那句状似恐吓的“你认为你躲得了吗”，就已经被一条消息炸得头昏脑涨。此刻她坐在张总的办公桌对面，盯着两份文件。她已经看了两遍，都快要把那两页薄薄的纸看穿。股权转让协议，华奥最大的两家股东，共转让51%的股份，收购方是安凯集团。结果不言而喻，偌大的华奥山庄，马上就会连姓都要改掉。
她一直以来都知道施氏一方有意减持股权，但并没有在意，她只是打工的，谁是老板都一样地做。只是，华奥花落这一家，她根本连想都没想到。怪她坐井观天，不晓得大企业的气派，她以为安凯明明正在全力以赴地应对他们的工业园项目，投资巨大，工程浩大，怎么会还有闲情到这边来插一脚，所以连程少臣的暗示都没听懂。怪不得他对她工作的样子感兴趣，又欲言又止不肯说破，大概一直没找到能观察她好玩表情的最好时机与角度。
沈安若当然不会自恋地认为因为她在这里，所以安凯才把钱砸到这里，那么大一笔钱，她可没这么贵。不过，她终于可以再使劲地自嘲一把，程少臣三番两次地出现在华奥，不过是在洽公之余，顺便找点余兴节目，亏得她还自我陶醉地以为自己的魅力大到堂堂程先生会专程来纠缠她。前两天她还认真地自我检讨，觉得自己在程少臣面前太失气质了，仗着他不跟她一般见识而无理取闹，如今她只后悔当时没踢他一脚，因为过几天等他的身份变了，她可能就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愿望了。
“反正就是我傻。”这句话在沈安若脑子里滑来滑去，总觉得熟，想了想，原来王佳芝说过。生活真是处处充满了黑色幽默。
“其实是这几天才确定的事，我也是今天才得到准确消息。”张总解释。沈安若庆幸这消息是从张总这里得知而不是从程少臣那边，不然她可不能保证自己会如此刻一般镇定。
“安凯的计划或许从在我们这里举行开业酒会时就开始了吧？”
“不知道。程家二少做事稳妥，不到事情基本确定都不会吐露半点风声。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程董对华奥一直有好感，我们的硬件软件皆合他意。”张总朝她摊摊手，微微笑。
“华奥赢利能力不错，国有股转给安凯很好理解，但施氏肯退让真是奇怪。”
“其实也是几方角力的结果，施氏是外地企业，转移利润转嫁风险难免，去年更过了点，这你也知道。上面非常不满，希望华奥由本地企业控股，安凯正好顺势推舟。本来施氏是拒绝的，但是他们与安凯一直有很大的业务往来，安凯出的价又高。”
“安凯这么拍上面的马屁，上级单位也一定不会让他们吃亏。”
“那当然。我有不确切的消息，他们刚用很低的价格拿下了东郊海岸那几百亩地。”张总做了个“嘘”的手势。
“房地产？”
“度假村。程先生对我们饭店的管理模式很有兴趣。”
“所以等运作度假村项目时，他连选人用人的环节都能省事很多。”
“互利多赢，一举多得，好部署。”
“当然，程先生是优秀人才。”
沈安若低头玩自己的手指时，意识到自己很久没再戴戒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从那一天程少臣盯着她的手指看，看到她不安，就再也没戴过。
张总看着她，“他特别请我跟你解释这是一起纯商业行为，他觉得你大概没耐心听他说。”
沈安若觉得再不笑一笑真是对不起好多人，“张总，我请教个问题可以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说什么话最得体？我怎么觉得这么无言以对？”
“你年纪也不小啦，别耍小孩子脾气。安凯不打算干涉华奥目前的经营与管理模式，所以他出现在华奥的次数会非常有限。只要你不想，你不会有很多机会在这里见到他的。公归公私归私，别跟自己过不去，别犯傻，别胡思乱想，该干吗干吗去。”
沈安若觉得累，“张总，前阵子我们计划到南方去考察，后来天气原因未能成行。最近时机又不错，费用也低。”
“你出去走走也好。几个人？想什么时候走？”
“四人，明天一早出发。”
张总啼笑皆非，“你这三十六计用得挺顺哪。枉我教了你那么多年，就这么点出息？你可真够丢脸啊。”
“不好意思啊，张老师，改日我重修。”
下午大股东易主这件事就传遍了管理层，每天中午休息的时间里通常几个部门的经理都会聚上三两分钟，沟通感情交流工作。安若只比这里面的多数人高半个级别，也比多数人年轻，为了不表现得不合群，一般情况下也不缺席。今天人马更是齐整，大家除了议论这世事无常，还在共同反思一个问题——这程董事长作为客人出现在安凯的时候，大家没有怠慢了他吧？
林虎聪一一安抚那些担忧者：“放心吧，以爱丽姐为首的姐姐们，就差没把他捧上天了，他在这里根本就有一支粉丝小分队好吧？”说着这话时，他目光鬼鬼祟祟地扫向沈安若，安若装作没看见。
沈安若出差七天，返程时赶上周末，回父母家住了两天，再上班时，觉得信心与勇气又满满的了。她一直有两部手机，另一部是应急用的，只有她直接分管的几个部门经理才知道，大部分时间都关机，如今恰好派上用场，所以这趟差出得很清静，连张总都只给她来过一个电话，通知她几件大事，顺便又笑话她一顿。
其实有什么好怕的，横竖都要面对，而她竟然选择逃掉，太灭自己的威风啊，沈安若再一次地自我鄙视。程少臣如果知道她在这种关口以出差为借口逃跑了，不知道会有多得意。连张总都被她大大地娱乐到了，何况他，他一向能从她身上找到娱乐元素。
贺秋雁以前总笑她，虽然怯懦又别扭，但贵在对自己有深刻的认识，且具有自我批评的意识，是她身上难得的优良品质，如今她自己也感触良深，不过这哪里是什么优点，完全是雪上加霜的性格缺陷。反正追根究底都是程少臣不好，她明明过得云淡风轻、舒爽宜人，他偏偏要来破坏，就像笼罩在她头顶上的一大片乌云一样的鬼影子，遮住她生活中好端端的阳光灿烂。
沈安若一边做着出差记录，一边天马行空地想着心事，写完了回头检查一下，竟然没有错字，语句也通顺，也是难得。
上午她从洗手间出来时，对着梳洗台的镜子看了一眼，唇膏都脱落了，大概因为一上午喝了太多的水，一会儿要记得再涂一遍，不然会显得非常苍白。侧脸一看，孙爱丽也在对着镜子描唇，看见她立即扬一扬手里的两支口红，“帮忙参考一下，哪一款颜色会显得端庄还不老气？”
她是客房部经理，很少会出现在这一层。沈安若笑她，“这么慎重？哪位即将被你接见的重要人士这么有面子？”
“我们新任的程少臣董事长啊，正在依次会见所有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的领导。”
“他正在这一层楼？”沈安若惊慌失色地问完以后，才觉得这句话问得又弱智又缺乏镇定。
“废话。”孙爱丽果然扔给她一个“你是白痴”的眼神，“不会吧，就算你出差在外，这样的事情也总该向你通报的。”
“哦，我知道那事，只是不晓得程董事长今日大驾光临而已，按说他应该很忙不是吗？”安若有气无力地说。
“是啊，算你走运，刚出差回来就赶上。”正说着，李经理也进来了，对着镜子拢自己的头发。
“如何？”孙经理立即凑上前问。看来程先生的“接客”顺序不是按职位而是按年龄排的，年长者优先。
“没什么事，就是简单又随意地聊聊，五分钟都不到。”李经理继续理自己的头发，她之前的工作与安凯无交集，所以是第一回见新上司，“不过很出乎我意料，非常年轻，有礼貌，很和气，我离开时竟然站起来送我到门口，还朝我笑了笑，看得我的老脸都红了，幸好我没再年轻个七八岁，否则还不得想入非非？”
“咱们程董笑起来的杀伤力是挺大的，像小孩子。”孙爱丽经理眼睛里泛着柔光，她母性又泛滥了，“想入非非也没什么，反正就是想想而已。”
李经理这才看见沈安若也在旁边站着，立即过来捏她的胳膊，“可怜的孩子，出差很累吧，看看，又瘦又苍白。”
“没啊，今天粉底抹得厚了点，唇膏也脱了。”她看看还在看着两支口红拿不定主意的孙经理，“浅红色。”
“不会显得太不庄重吧。”
“仅供参考。”
“好，听你的。你的审美似乎跟程董比较一致。”
沈安若回到办公室，觉得头老大。她一周多没回来，积了不少工作，但是连看文件都看得心烦。桌上电话响起时，她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人事部经理亲自通知她：“沈助理，十点二十分，董事长办公室请。”
她看看时间，还有一刻钟，再去喝了一大杯水，喝得太急差点把自己呛到，又对着化妆镜重新抹了一层厚厚的唇膏，练习了半分钟微笑的表情，然后她从电脑里调出出差前就已经写好的辞职报告，打印了一份，工工整整地折好入封，放进制服口袋里，突然就有了安心的感觉，仿佛那是她的护身符。过一会儿如果有人让她觉得不痛快，她打算直接把辞职信摔过去。

第二十八章 戏剧舞台
小时候，老师教育我们说：只要你尽力了，那么虽败犹荣……好吧，我尽力了，只是技不如人。
 
沈安若在那间办公室门口做了几次深呼吸，终于抬手敲门。她没有立即听到诸如“请进”之类的应答，不知是里面的人存心跟她过不去，还是因为她敲得太轻以至于他没听到，正转念间，门突然开了。程少臣亲自开了门，站在门口，侧身让她进去。
她镇定地走入，眼角余光瞥见新任董事长抬手指了指会客区的方向，但她只当没看见，径自坐到办公桌前的靠背皮椅上，这里才是汇报工作的地方，下属坐到会客区域不怎么合规矩。何况，桌上有整整一沓黑色文件夹，旁边还放了一支笔，他们的各类文件都有颜色标注，她从标签上就认得出那是干部履历表。很显然，刚才他一直是在办公桌前接见每一位华奥高级管理人员的，她当然不能例外。
程少臣在她对面坐下，隔了极宽的办公桌翻开文件夹，低头看一眼档案，又抬头看一眼她，像是要核对一下档案照片与本人的相似度。
“姓名，沈安若；职务，总经理助理；所属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沈安若觉得他刚才的动作非常的具有娱乐性，仿佛演话剧一般，索性配合他，自动自发地介绍：“程董，欢迎您的加入。”
程少臣似乎是笑了笑，她看得不太分明，“这是我从早晨到现在听过的最没创意的欢迎词。”
沈安若也歉意地笑笑，不说话，因为她根本无话可讲。
尊敬的程董又低头看她的档案。她那乏味的人生其实只用几百字就可以概括，也不知他看什么看得那样起劲，沈安若低头玩自己的手指。突然对面又有了声音，吓了正在走神的她一大跳。
“我请张效礼先生向你解释过，这是一次很纯粹的商业并购行为。”程少臣开口，表情很正经。
“我明白。您没必要再解释一遍。”
他穿深灰色西装，白色暗条纹衬衣，系浅灰底色的领带，整齐得连褶皱都看不见，样子有点陌生。沈安若回想一下，他除了周末大多时间都是这副衣冠楚楚样，只不过以前都只是见他穿戴整齐出去，或者穿戴得依然整齐地回家，却基本上没见过他工作中的状态，严格地说上回在张总办公室里见到的那回算第一次，但那次她受惊过度，没顾得上打量。
“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因此而感到困扰。”他仿佛在斟酌字句，又补充，“我出现在办公区的频率，一个月不会超过两次，你不会经常看到我。”
沈安若直视他，有点走神。他系的那条浅灰色变形虫领带，家里的衣物间里也有一条，他的领带特别多，以前解下来随手一扔，都是她在整理，离婚时他除了当时系的那一条，其他的都没带走。真怪癖，他宁可把没带走的那些东西再买一遍，也不肯找人去取他的东西。
她的一言不发大概令程少臣很困惑，片刻后他又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无论于公还是于私，我都希望你能留下来。”
“呃？”其实不是她故意捣乱，沈安若从小就有坏毛病，气氛紧张时她会神游四方。
程少臣大概只当她在跟他矫情，拿起桌上那支笔，夹在手指中，然后又放下，停了足足三秒钟才继续往下说：“当然，如果你真的觉得当下的处境令你为难，那么，我会尽我所能，推荐你到你想去的地方。”
这句话的意思沈安若可是切切实实地听清楚了。她低头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抬起头，态度谦恭，语气柔和地说：“容我失礼地问一下，这是您今天所会见的所有人员的共同福利，还是我个人独享的权利？”
程少臣静静地看着她，眼神令人看不透。
他这是在故意制造紧张氛围，沈安若决定立刻撤退，不再僵持下去，免得输得很难看。
“我知道了，非常感谢，我会认真考虑。”她突然站起来，欠身行礼，“打扰您这么久，我想我该走了。”她故意混淆主次，擅自离开，程少臣没有很顺理成章地来一句“我还没让你走”已经够有气度了，她总不能还指望他站起来微笑着欢送她，还是快快撤离这个危险地带的好，别管什么礼貌跟涵养。
沈安若都已经撤退到门口，将手放到了门把手上，听到身后大老板不轻不重地说：“请你认真考虑，我和张总都希望你能留下来。”
“是，我会的。”沈安若没回头。
她回到办公室，把一直捏在手里已经有了汗印的辞职信撕成四片，扔进废纸篓里。
刚才程少臣表情莫测，语气莫测，令人猜不透他的真实用意。如果他有心让她走，她才不会马上递交辞职信让他称心如意；如果他不是这个意思，那么她扔辞职信的姿态会显得太无礼了，至少也会让她准备闪亮登场的帅气动作大打折扣。总之都是这个城府极深的家伙，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救世主模样，结果害她发挥失常。好吧，她正做得顺心如意的工作，凭什么要为了他而放弃？他有那么重要吗？
安若打了几个电话处理了一下公务，又觉得渴，倒了一杯水，扔进去一片VC泡腾片，这样就不会觉得水发苦了。她就喜欢看那硬币大小的药片在水里刺刺地冒着气，翻滚挣扎，越变越小的过程，但整个过程一共才持续了不到三十秒，她又丢进去一片，结果把一杯水弄得味道太浓，呛得她直咳嗽。
沈安若端着水站到窗边打算看一眼窗外的风景，结果却看到程少臣与张总并排地走出大楼，走向停车场的位置，张总一直把他送到他的车旁边，看来他是自己开车过来的。他对张总行了个礼，张总伸手拍拍他的肩，两人比较像晚辈对长辈，完全没有上司与下属的样子，而且张总很少会将人送出那样远的距离，至少他从没那样送过施总。
安若觉得心烦意乱，就像儿童时代，明明跟自己最要好的小伙伴，却被别人突然抢走了。这种小娃娃心态，实在是没出息透顶了。安若十分郁闷，连这个大瘟神暂时滚蛋了这种值得她庆祝的事情，都令她高兴不起来。
因为是周一，下午照旧有部门例会，张总、李副总和几个直属部门负责人。即使股东大换血，会议内容跟往常也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只是沈安若觉得似乎总有些目光在她的脸上流连，她大多数时候低着头装作不知，有时也会看回去，看得人家躲闪不及。
会议结束时，张总说：“程少臣董事长今晚请我们大家一起吃个饭，各位回去将行程安排一下，尽量不要缺席。”
“知道了。”
“没问题。”
竟然没有一个人说“不去”。
沈安若右眼与右太阳穴都在轻轻地跳，她要立即回去吃一片头痛药。她就知道，那个阴险的家伙根本不会这么轻易地放过她，不管他有意还是无意。
程少臣很意外地将聚餐地点定在一处僻静的高级会所，而没有理所当然地选在华奥的某处餐厅。虽然意外，但大多数人很高兴，平日里的商务宴请总在华奥，对菜谱熟到一盘海瓜子里大致有多少颗都能算出来。当然也有人不高兴，比如沈安若，她站在车边正盘算着怎样开溜，张总在她身后喊她：“安若，跟我的车走，万一要喝酒，开了车反而麻烦。”张总有专用司机。这下她想溜也溜不成了。
“我可不可以假装肠胃炎发作不用去？”沈安若在车上做出愁眉不展状，想博取一点同情。
“你不怕今晚大家的行程直接改到医院？”张总睨她。
安若叹口气，倚回座椅上，“我有当年第一次面试的感觉。”
“你跟混混老大称兄道妹的胆量哪儿去了？”
“大家是不是都知道了？”看下午开会时大家那些奇怪的眼神，好像她脸上长了花一样。
“又不是什么国家机密，要知道这个还不简单？你是他合法的前妻，名正言顺，怕什么？”
“唉。”安若觉得很无语，郁闷到咬手指头。
“你越来越没出息了啊。我可提醒你，私下里你想对他打啊，骂啊，闹啊的那都是你的事，不过今天这可算是工作场合，他是上司你是下属，你无论如何都得给他面子，不许任性。”他见安若偷瞪他，又笑，“当然我这纯属废话，我们家安若一向最识大体了。”
竟然把她当低龄儿童，沈安若比五分钟前更郁闷了。
聚餐人员不多，就是上午程少臣接见过的那几位，加了他才一共十人，难得是竟然全到齐了，大满贯，以前连年终聚会时都没这么齐过。
“按说应该在我们自己的饭店里。不过今晚我以个人名义请各位坐一坐，换个环境会更自在一些。”端坐于主位的程董事长耐心地向大家解释为何不在华奥就餐的原因，“何况大家平时总在一个地方吃饭，应该有些审美疲劳了吧？”在座的各位极其赏脸地给了他善意的笑声。
他笑容浅淡和煦，声音优雅悦耳，清凉又温暖，令人如沐春风，沈安若脑海中浮出在座某人曾经对他的评价，顺便又配合当下场面多加了几个肉麻的形容词。如果此地是戏剧学院的考场而她是考官，她一定给程少臣同学打高分，并且让他免复试直接拿到准入证。
表现同样优秀的还有他们这群人，平时没有客人在场的私下聚会里，通常都是一刻钟不到就原形毕露，男的扯了领带，女的撸了袖子，没吃相没坐相，吆吆喝喝，互相拆台，可现在都过半小时了，大家都还端端正正地坐着，举止优雅从容，言谈得体幽默，俨然一桌子绅士淑女，人人都像礼仪大使，谁的培训课也没白学。
程少臣话虽然不多，但是非常具有控制场面的能力，他随意地发起一个话题，然后静静地当听众，适时地插几个字，又不会把话题转到自己身上，眼见话题讨论过深或无趣了，就不动声色地转入下一个。所以虽然大家都表现得极度端庄，但并不拘谨，场面甚至很轻松，每个人看起来都很愉悦，甚至沈安若。反正她向来不用刻意伪装，都是一副温婉无害模样。
在自己不是主角的场合，沈安若向来是那种听得多说得少的人，今天这场面更当如此，恨不得别人都把她当隐形人，但是她今天的位置不太好。男士们大约都打算跟她保持最安全的距离，不复平时总半真半假地声称：“我要陪沈小妹坐。”然后争抢她身边的位置。
最后还是张总给她解围：“安若坐我身边来。”她身边的另一个位置则被其他人自发地留给了因被公事拖住而晚到的林虎聪。这样的座次，一抬头就见得到程少臣波澜不惊的面容以及最爱逗她的老不正经李副总、公关部跟总经办陈姓和刘姓的大滑头那三张怎么看都诡异的面孔，与她亲近的和厚道的那几位，则都在她视线的死角。
安若不主动发言，大多时候适时地微笑，被点到名就应和一下。这里的菜品口味着实不错，酒也喝得不算太多。但也有偶尔中招的时候，比如不知怎么谈到员工活动室里墙上那些有趣的画，大家就提到那些都是饭店里的员工自己画的，连张总都画了一幅，“反正你们就是想看我出丑。”张总补充。
程董讶异地称赞道： “有几幅非常好，我印象很深的是那幅‘距离’，那工笔画法都算得上专业了。”
“您没看到署名吗？那幅是我们沈总助画的。”有人说。
“哦，是吗？”程少臣迅速地看了她一眼。
不知是哪个喝多了，把心里话说了出来：“看来您不知道安若会画画啊。”
程少臣竟然也老实回答：“不知道。”
一桌子都是人精，餐桌上的气氛立即就变得很微妙了。
那个坐在程少臣身边，一直像是要等着看笑话的李副总，这时候居然跳了出来，“哈哈，我们安若才女还会弹古筝，你们都不知道吧？”看起来是要替程少臣打圆场了，他又不傻，帮上司解围一下小尴尬没坏处的。
“那你怎么会知道？”张总配合默契地问。
“那天我跟安若一起去参加老孙他们组织的行业联会，你知道老孙那个家伙多爱显摆，把他手下一个个支使上去又是唱又是跳的，还军训拉歌一样地跟我们叫板。我就说安若你也上去唱一首，拿出在KTV里的水平就足够了，结果她竟然指了指一边的古筝说自己嗓子疼，但是可以勉强弹首曲子。那哪叫勉强弹的水准？哈哈哈，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长脸。”
这么一插话，这“前夫不知道前妻会画画怪不得他们俩离婚”的谜之疑惑算是翻过一页了。
后来程少臣的手机响起，说一句“抱歉”就出去接电话。十五秒钟后，大老板的声音并没有在门外传来，大家推测到他去了不太近的地方，于是包间里的温度嗖的一下升了至少5℃。
“小沈啊，你今天吃得有点少。没胃口？没心情？有心事？”李副总先发话了。
“我正减肥呢，李叔。”
“噗”几声，有人笑了。
“丫头片子，前些天还叫我李帅哥，今天就成李叔，也不想想今天谁替你解的围。”
“就是就是，她现在有人撑腰了。”办公室的刘主任立即附和。
“老刘，别对安若无礼！”公关部陈经理使劲咳嗽，“安若啊，以后我就靠你了。”
他们私下里就是这么以互相欺负当娱乐，即使是当着张总的面，也不区分什么职务级别，谁撞枪口上算谁倒霉。沈安若恼不得躲不得，只好见招拆招，直到孙爱丽看不下去了，“你们一群男人就别集体欺负安若一个小女子了。”
“以前她都是看戏的，好不容易等到今天可以看她的戏了。”刘主任说。
“你们这帮势利鬼，刚才一个个可都装得跟什么似的。”孙经理说。
“爱丽姐，你也好不容易装了半晚上淑女了，继续装下去，别这么快破功啊。”陈经理说。
这两人素来是冤家，沈安若连忙说：“我们换话题吧。”
“那你先喝了这三杯酒，咱们再谈其他的。”
“你们再这么闹下去，我可要恼了啊，我真要恼了。”沈安若柔软地威胁他们，但没什么震慑力。
“嘿，我就爱看安若妹子恼的样子。”
“我也是我也是。”
“我，附议。”
正当大家都笑得东倒西歪时，门被轻敲了两下，程少臣捏着手机进来了，不知道他在外面听到了多少。他朝大家歉意地笑一下，回到座位上。一群人立即正襟危坐。有些人的大笑还凝固在脸上，正慢慢地收敛。
“在讲笑话？”程少臣不着痕迹地问一句。
“是啊，讲我喝醉酒后的糗事呢。”李副总接话，“笑我一喝多了回家就要被罚睡地板，这还是轻的，有时候直接挨拳头。”一群人配合着笑。
刘主任说：“李总，这可都是往事了。现在你只要稍喝多一点，嫂子都一直在楼下等着你回家，见了我们还直埋怨说不保护你。”
“哎呀，还不是安若鬼点子多，教了我一记损招。”
“共享一下，我们也学着点。”
“那天安若让我索性装得再醉一点，等你们嫂子一来扯我，就嚷嚷‘离我远点，我是有老婆的人’。哈哈，结果你们也见了。”
“看吧，她每到关键时刻还是站在你这边的。”
这话题怎么还在绕着她转？安若无奈地想向李副总告饶，抬头时却见程少臣的目光正投过来，两人的视线短暂地对接了一下，又避开。
“该谁敬酒了？继续吧。”有人提议。
正好轮到沈安若，她端了几乎全满的红酒杯子，也没多说话，一口气灌了下去。刚才谁给她倒了这么满？竟然都没注意。
“你这酒敬得没头没脑的，师出无名，喝了也白喝啊。”李副总还不打算放过她。
安若回敬他：“不是您常说的吗？喝酒只要诚心够，形式数量都是其次。”她自己又添满了酒，向程少臣举一举，“敬程总。我干了，您随意。”他们今天每个人都这样敬了程少臣一杯，她也没例外。
今晚没有人好意思灌程少臣酒，他也不跟他们装豪迈，喝得并不多。此刻大概大家等了一晚终于等到可以提神的戏码，都睁大了眼睛准备看戏。
“诚意够了就行，女士就不要喝那么多了。”程少臣淡淡地说完，看了看自己杯子里剩下的酒，一口气喝掉。其实他早先就强调过女士可以不喝酒，崔经理与孙经理在他的关照下也没喝太多。安若举着杯子，又见他杯子见底了，倒不知自己该如何办了，全喝了显然不给他面子，喝一点也不好看。大家都在看她。
“喝一半吧，意思表达到就成。”张总替她做出选择。其他人一脸失望，这好不容易等到的伪高潮戏码就这么偃旗息鼓了。
再磨人的宴席也有散场的时候。沈安若站在庭院里望天，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圆。
受程少臣的拜托，饭店招了车将喝了酒的客人们一一送回家。程少臣作为东道主，一直礼貌地陪着，没有先离开。但也不知是故意还是巧合，后来就只剩了沈安若与人事部的周经理在等最后一辆车，连与她同车而来的张总都抛下她走了。程少臣在司机把车子开过来时很温和地说：“我往东走，有人跟我顺路吗？”
于是素来沉默寡言、一整晚都没怎么说话的周经理说了一句与他一向沉稳谨慎风格甚是不搭的话：“我跟沈助理都顺路，谢谢您。”并且主动地开了车门，坐到副驾位上。
司机还是小陈，见了沈安若十分高兴，看见还有外人，机灵地收回即将脱口而出的那一声称呼，只冲她笑笑。路程并不远，但小陈开得非常慢，没有人说话。沈安若此刻比来时及在先前的饭局上更烦闷，将车窗开到最低，把胳膊搭上去，用手支着脸，其实身体部位并没越过车窗。
“把手拿下来，这样不安全。”程少臣说。周经理也回头看了安若一眼。安若岂能在人前不给他面子？她把手臂放了下来。
这种场面倒是似曾相识，什么时候的呢？安若又开始隐隐地头痛，不过眼下她不该关注这个。十多分钟前大家互相告别时，那群平时你谦我让的家伙们，都抢着先行一步，结果把她跟向来忠厚的周经理甩在后面。而忠厚的周经理，她记起来了，他们不应该顺路的，他家住在另一个方向。这一幕可真出乎她的意料，本来她以为这一晚终于要结束，她也该谢幕退场了，却在即将胜利的当口被朋友们集体出卖。不到最后一刻，果然不该笑得太早。
车子开上主干道后周经理就报上家门，还专门回头告诉安若：“我今儿去我妈家，老婆和孩子旅游去了，我一个人回家也没意思。”算是解释了他怎么会突然由“不顺路”变成了“顺路”。然后他就靠着椅背似乎睡着了，直到下车时还一副不清醒的样子，竟还记得跟沈安若挥手，“沈总助，我先走了啊。不好意思啊，程董，不胜酒力，让您见笑了。”
“怎么会？”程少臣客气地回答。
大家演技都这样高超，大家的讨好都做得这么明显又不动声色，沈安若只能暗自咬牙。
小陈问：“少臣哥，去哪里？”看了一眼沈安若的脸色，立即改口，恭恭敬敬，“安若姐，您要去哪儿？”
“我回家。”沈安若笑都笑不出来。
小陈又看了程少臣一眼，大概得到他的默许，发动了车子。
车子进了小区，经过服务中心，沈安若立即喊停车，拿了包就下车。程少臣随后跟了上去。
“我买东西。”
“我陪你去。”
小陈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下，觉得形势似乎不对，喊了一声：“这边不让停车，我到停车场去，少臣哥你给我电话。”立即溜了。
沈安若本来走得很快，突然就回身，程少臣差点撞到她。
“我买卫生棉，你跟着我干吗？”她气势汹汹地朝他嚷。
程少臣抬头看了一眼月亮，淡淡地说：“你生理期还没到吧？”
她的生理期又不准，他怎么可能知道，分明就是要气死她。沈安若扭头就走，他从后面拉住她的手，她使劲甩也没甩开，恨恨地说：“程董事长，你也要做借职务之便骚扰女下属这种没格调的事吗？”
程少臣被她逗乐，但手劲一点也没松，“你不是要我把我的东西都搬走吗？”
“周末白天，我留钥匙给你。其他时间概不见客，尤其是你这种又卑鄙又下流的男客。”她被气得有点口不择言。
程少臣笑得愉悦，终于松开她的手，她转身就想跑掉，连路都忘了看，差点一脚踩空，被他敏捷地一拉，正落进他的怀里，被他紧紧抱住了。
“放手，别碰我！”沈安若开始叫，也顾不上这里可能会有人经过，程少臣迅速把她的头按在他胸口上，让她呜呜地喊不出声音来。
但她刚才那一声还是引起了注意，一个苍老的声音远远地问：“那边什么事？”
又一个声音问：“姑娘，要帮忙吗？”
她听出那声音是谁了，但是宁可他们没听见。那是跟她住同一楼的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夫妻，每天晚上一起散三四小时的步，她跟这对老人还学了一阵子太极拳。
安若挣扎着转了下头，突然被一道强光刺到眼睛，又被程少臣把头按了回去。大爷用聚光手电筒照向他们这个方向，“小沈，是不是你啊？”这老人真胆大，传言他早年服役于特种部队，看来是真的。
“是赵老吗？您二位还是这么精神矍铄。”程少臣和气地发话了。
“哎呀，是小程呀。好久没见你了。出国了？”
“嗯，出国了。”
“这是怎么了，斗气了？”
“是啊，惹到她了，正生我气呢。”
“快走快走，你怎么这么多话，破坏人家小两口亲热。”赵老夫人的声音也传了过来。
安若又想挣出来，被他继续按在怀里，听赵老爷子临走前以极小极小但还是足以让她听见的声音说：“年轻人，对付女人要哄啊，认真地哄，耐心地哄。”
程少臣的身子动了一下，估计向赵老做了个手势，她都能想象出他现在正笑得得意的表情。安若决定鄙视他一辈子。他害她被同事集体笑话又背叛不算，现在还让她在邻居面前也抬不起头来。
赵老他们的脚步声渐远，而程少臣还是没有放手的打算，她越挣他就搂得越紧，于是她张口咬他。程少臣把西装外套留在了车上，他的衬衣很薄，她咬在他的肩膀上，一大口，越来越用力，不肯松口。他闷哼了一声，但是没有挣扎，只是依旧把她死死地搂着。
沈安若有一颗小虎牙，她把力气都集中到那一颗尖尖的牙齿上，结果连她的牙都开始痛，他也不出声，她直到咬累了，才松了口，感到他的肩膀湿了一大片，心里惊一下，以为自己真的咬伤了他，后来意识到原来是自己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那么多。这个发现令她更加羞愤不已，自己的面子算是彻底地在他面前丢尽了。可她还是被他抱得死紧，快要喘不过气来。她不再试着挣脱，就那样伏在他肩上呜呜咽咽地哭出声，边哭边趁机用指甲掐他的胳膊跟后背，使劲地掐，他一下都没躲。
沈安若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只记得后来程少臣低了头去吻她的鬓角和脸颊，他一边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一边将唇凑在她耳边轻轻地喊：“安若，安若。”
他们之间一直都是“程少臣”“沈安若”连名带姓地喊，或者“程先生”“沈女士”的假客套。他这样温柔地喊着她的名字还是第一次，安若在他怀里突然就软软地失了力气。

第二十九章 回头寻岸
“三草”定律：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那些连好兔子跟好马都不如的人，当然也不可能是好人。
 
沈安若趴在床上，抱着枕头，把脸埋进去，第一百零一次地在心里默念“我是笨蛋”。
这个姿势令她有点窒息，但她大概已经把脸哭肿了，而且再淡的妆被她那样闹，也一定会花得不能见人，所以她死也不肯转身。她刚才哭得太起劲，现在头痛得厉害。她从小到大也没哭过很多回，认真算起来竟然一半以上的时候都被他看见了，这令沈安若头痛得更厉害。怎么会是这种结果呢？明明是她占了上风，又哭又闹又踢又咬，程少臣没还手也没用强，最后竟然还是得逞了。总之就是她无勇无谋无气节。
屋里很安静，只有极浅的呼吸与心跳声。程少臣用手指拢着她的头发，细细地梳理，替她全拨到耳后，顺着她的脖颈依次滑过她光裸的肩膀、脊背、腰肢……遇到肉多一点的地方便轻轻地揉捏。他把她从头摸到脚，又顺路返回，她觉得他就像打猎归来的猎人正在验货。
此时他的手感一定不好，因为她满身是汗，哭闹已经把她的力气耗得差不多，刚才又那样折腾了一场，现在全身都湿漉漉的，就像刚被打捞出来的溺水者，而且她身上可供他蹂躏的有肉的地方实在不多，大多时候他也只能检查一下她的身体某处有没有少一根骨头而已。
但是安若也不舒服，天气好像变热了，而他的手掌更烫，热乎乎地贴在她身上。可偶尔有风吹入室内，她又觉得冷。
沈安若执意地趴在那里装死，程少臣却突然挠她的脚心，她痒得全身瑟缩了一下，几乎从床上弹起来。他只好将两只手都托到她的腋下想将她翻过身来，安若紧紧抱住枕头，抵死不从。他试了半天也没如愿，终于放弃，附在她耳边轻轻说：“你要把鼻子挤歪了。”
“滚开。”沈安若在枕头里瓮声瓮气。
他松开手，紧挨着她躺下来，沈安若维持原来的姿势向外蠕动了几下，与他隔开一段距离。
她真的快要窒息了，而且这种姿势令她的胸和腰都疼得很，她侧过身，背对着程少臣，挪开枕头大口地吸气。
他的手又凑上来，一只手从她腰下滑进去环住她的腰，另一只手去拭她的眼角，那里还留着最后几滴眼泪，然后他又去捏她柔软的胸。沈安若将胳膊肘使劲撞向后面，心里想最好能把他撞出内伤来，但被他轻轻巧巧就托住了胳膊，她又朝后使劲地踢了一脚，这次他没躲，生生地挨了她一下，但沈安若踢得太用力，反而扭到自己的脚趾，痛到叫出声，于是她的脚也落入了他的掌心。
“你要不要喝水？去洗个澡吧。”他一边替她捏被扭到的脚趾一边柔声地问。沈安若的回答是用枕头再次蒙住头。他拿她完全没办法，终于叹口气，放开了她。她能感觉到他下了床，随后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然后他又一次试着抽走她的枕头，依旧遭到反抗，最后只能无奈地替她盖上薄被，隔着枕头拍了拍她的脑袋。
沈安若凝神细听开关门的声音与渐远的脚步声，终于扔开枕头自由地呼吸，然后下床去洗澡。屋里没开灯，月光透过纱帘泻进来。浴室就在主卧里，她多此一举地扯了床单包住自己，走路时脚步有点踉跄，险些被拖到地上的床单绊到。
镜子里的人果然苍白凌乱得比鬼更像鬼，妆是花的，连头发都揉成了鸟窝状。怪不得程少臣一路抱她回来直到连哄带骗地跟她厮磨纠缠时都没敢开灯。
她在花洒下淋水时想程少臣被她气到哪儿去了呢？但是应该还没走，因为自己刚才完全不顾形象地哭闹时，趁机把鼻涕眼泪全都抹到了他的身上，他那么有洁癖的人，总会洗过澡才离开。想了想他被她弄得满身很脏也无法发作的样子，安若就觉得得意，连头痛与头晕的症状都似乎减轻了。
正胡思乱想着，浴室门却被一下子拉开，程少臣就那样裸着上身光着脚走进来，她正想开口请他滚，却一眼看见他肩上被她咬出了一圈青紫的痕迹，看起来十分严重，顿时有点心虚，没再吭声，只是把身体转向墙面，不理他，自顾自地洗头发。
她弄了满头满脸的泡沫，不敢睁眼睛，转身去摸水流所在的位置，却碰到他的身体，她迅速地想要撤回手，但被他拖了过去，替她仔细地冲洗头发上的泡沫。她睁不开眼睛，只好任他摆布。气氛太诡异，空气又不流通，而他的手又开始不老实，沈安若推了他一把，却被他反手压到了墙上。室内水汽蒸腾，四目相望时，他的头发和脸上滴着水，眼睛里也氤氲着水汽，她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
沈安若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进入警戒状态，直直地瞪他，小心防备着他的下一步行动。倘若他想在这里逼她就范，她一定要反抗到底，并且准备真的讨厌他一辈子。结果他并没有再碰她，只是双臂支住墙将她圈在里面，低声说：“我们……”
“闭嘴，我讨厌听到你的声音。”她踢他一脚，没用什么力气，但是趁机猫下腰，从他胳膊下面钻了出去。
浴室外面的空气好多了，安若的呼吸终于顺畅，湿淋淋的，到更衣室去翻出他以前的睡衣和内衣，一股脑地塞进衣物消毒柜里，又去帮他找了新的牙刷。她正打算悄悄地把东西都放到浴室外面的隔间里，程少臣恰好擦着头发出来，于是她把还留着很热温度的睡衣朝他头上使劲扔过去，他一伸手，很潇洒地接住了。
后来安若到冰箱里拿出冰袋敷了一会儿眼睛，免得明天肿到没法见人，回来时程少臣躺在床上，似乎已经睡着。沈安若爬到床上用脚掀他，“这是我的床，你到别的房间去睡。”
“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怎么还不解气？”程少臣含含糊糊地嘟囔，“精力真够好的，闹了这么久也不嫌累。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本来她已经快消气了，但“上班”这个字眼令她的火气腾地又冒了出来，“谁要去你的公司上班？我明天就辞职！”
“辞吧，我养你。”程少臣的声音还是有点迷糊。
“见你的鬼，我宁可去做酒家女也不用你养。”
“好，我天天去给你捧场。”
她快被他气死了，使劲地推他，“讨厌，走开，你睡书房去。”
“我建议你别闹了啊。你再推我，后果自负。”他的声音有点沙哑。
虽然闷了一肚子火，但好女不能吃眼前亏，沈安若立即乖乖地躺下，隔着他足足有半米的距离，还拿了个枕头扔在两个人中间，“你再敢碰我一下，我就告你……私闯民宅。”她生生地把某个将要脱口而出的不堪字眼吞了下去。
程少臣躺在那儿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表情很慵懒，但眼睛里又透出那种算计人的神情。后来他笑了笑，重新闭上眼睛，真的没再去骚扰她，大概他累了，没多久就听到他渐渐平稳的呼吸声。
沈安若却睡不着，始终陷在半梦半醒的状态，她哭过与喝过酒都会失眠，何况今天还是两种情况搅和在一起，头又开始痛，只好起身开了灯去找药吃。
灯光很柔和，程少臣枕着一只胳膊俯趴在枕头上，睡得很好。他睡着的样子总是很乖巧，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角也微微翘着，而且他睡觉非常安静，从来没有各种奇怪的声音，只是今天他不同寻常地俯睡，把脸挤成很可爱的形状。
安若下床时替他将已经滑到腰上的被子往上扯了扯，他睡觉爱光着上身，又爱踢被子，然后她就看清了他背上有好几处触目的伤痕，有被她哭闹时故意掐出来的，也有后来两人厮缠时她用指甲抓的。她可真是没手软，难为他一声也没吭。安若突然疑心他趴着睡就是因为这些伤口在疼，所以后来她找头痛药吃时，莫名其妙地连治瘀伤的药膏都翻出来了。
她观察了一阵子，再次确定他睡得很沉，然后半跪在床上，小心地将透明又清凉的药膏抹到那些伤痕上，边抹边在心里骂自己，还有他，“我怕他明天告我故意伤害，所以要消灭证据。”安若自欺欺人地想。
程少臣突然动了一下，她惊得背后发凉，结果他只是翻身换了个睡姿，舔了舔唇，似乎正在好梦中，根本没有醒。安若屏气看了他很久，意识到自己竟忘了喘气。她深呼吸几下，把那盒药膏扔到床边柜上，重新躺下，但过了很久仍然没睡意，脑子里还是乱哄哄的。她想或许应该再去吃两粒安眠药，然后发现原来床头灯也忘了关，又小心翼翼地坐了起来。
旁边突然伸过一只手搭到她的身上，接着程少臣把脑袋也凑过来。他的样子有点迷迷糊糊，应该是被她吵醒了，揉着眼睛睡意蒙眬地说：“我们重新开始吧。”
安若抓起他放在她肚子上的手，扔到一边去，把他的脑袋也从她腿上挪开，啪地关灯，“别说梦话，快睡觉。”
日子总要继续。第二天，沈安若如平时一样提前一刻钟就出现在办公大楼，妆容精致，衣着熨帖，面带微笑与正在清扫的保洁人员和气地打招呼，她们看她的眼神也一如既往地友好。周经理他们给她电话汇报或讨论工作以及中午吃饭时遇见时，也谈笑如常。昨夜仿佛就是大家集体参演了一出话剧，戏落幕了，演员们迅速脱身，各自回归正常生活。
只有孙爱丽，沈安若对她有一点点的歉意，毕竟她与自己最熟，因为工作与程少臣之前有过交集，也曾一度与她谈到他的话题，虽然她无意欺骗戏耍，但到底瞒了事实，如果这位孙姐姐怪她，她也难辞其咎。但吃完饭在楼梯上遇见时，孙爱丽不等她开口，就先搂了她的肩轻轻一捏，“大家没恶意，只是喜欢你，所以逗你玩。别生气。你这些天也够左右为难了吧，可怜见的。”反倒令她不能成言。
下午办公室送来新的会议调整表与领导行程表，她认真地研究了一下，新任董事长每个月固定需要出现在华奥的时间，果然只有两个半天，而且其中只有一个半天是她躲不掉的。
事实上后来程少臣如果临时要到华奥有公事，都会先拨了电话给她，“今天我有事到那边去一下。”然后告诉她到达以及可能停留的时间，令她不禁要无聊地猜，董事长大人究竟想让她速速回避，还是要她盛装到门口接驾。
但工作之外的时间他就没这么有绅士风度了，总是不请自来，自由自在地登堂入室宛如进出自己家门，虽然这里的确曾经是他的家。沈安若很清楚地记得自己明明没有答应过他任何条件，但他偏偏自动自发地把她的沉默视作默许。
都怪她多事。那天早晨沈安若起床时他睡得正熟，她存了心让他迟到，也不喊他，但她偏偏一时脑抽地替他找了出门要穿的西装与衬衣，还多此一举地替他都重新熨过，因为总不能要让他衣冠不整地从她的家门出去，那样没面子的人只会是她。
后来几天他就总有种种的借口晚上出现在她面前，第一天是送钥匙给她，因为他出门时为了锁门顺手拿了备用钥匙，再后来有时为了取东西，有时是其他奇怪又不好拒绝的理由。沈安若对他通常爱答不理，或者存心找碴，绞尽脑汁想弄走他，但成功的时候不太多，反而常常被他拐到床上去。
他们刚刚结束一场耗神耗力的纠缠，程少臣的大半身子还俯在她的身上，将脸埋入她的胸口，很久都没动。他压得她呼吸困难，安若没推动他，就扯扯他的头发，“程少臣，你费尽了心思，柔软着身段，就为了把我这种没姿又没肉的女人骗到床上。你不觉得掉份儿吗？”
程少臣依然保持着那姿势。她以为他睡着了，试着从他身下钻出来，结果他却突然抬起身，一把捏住她的下巴。他眼里有小小的火苗一闪而过，额角的头发还微湿。沈安若以为他要发作了，然后像小说里的男主角们那样愤怒起身，扬长而去，结果他的声音异常平静，“沈安若，我教你一课，平时你怎么找碴挑衅都成，但千万不要在这种场合。”他的声音足够冷静，但接下来的行动十分不冷静，结果吃大亏的还是她自己，以至于隔日一直睡到中午才爬起来，幸好第二天是周末。
很巧的是，那个周末晚上她的例假比平时提前了几天到达，肯定是拜他近来对她身心俱虐所赐。这一回她肚子痛得格外严重，整个晚上都躺在床上冒冷汗，吃药，抱着热水袋，贴上暖宝宝贴片也不管用。最厉害的时候，她用枕头捂着嘴呜呜地哼几声，其实没有泪，只是发泄一下。程少臣一靠近她半米之内，她就叫他滚开。
程少臣有些无可奈何，搬了笔记本电脑坐在她半米外的地方，每过一会儿就起身看看她。
“我送你去医院吧？”他抹了一下她额头上的汗，面带忧色。
“神经病，走开，谁会为这种事情去医院？”
“你每次都会这样吗？以前我都不知道。”
他当然不知道。结婚前，她每到这时候就拒绝与他见面。结婚后他们相处的时间反而不如以前多，她不舒服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睡，早早地躺下，他从不打扰。
后来她的痛减轻一些，又有了心情去找他的麻烦，瞥一眼他的电脑，原来以为他在工作，没想到竟然在玩游戏，而且是十分小儿科的系统自带游戏。
“程少臣，你快被安凯的董事局踢下台了吗？怎么会这么闲？”
“最优秀的老板总是很闲的，我都跟你说过一回了。”程少臣连头都不抬。
“我这几天不方便，你不要过来了。”
这回他抬头了，“沈安若你没记性吗？你再多说一遍我可真翻脸了。”
“我怕你啊？你尽管翻脸，正好还我清静。”
他合了电脑站起朝她走来，沈安若立即拉起被子蒙住了头。他不会要在这时候对她施暴吧？那也太没人性了。这人的反应怎么就跟正常人不一样，他应该摔门就走才对。结果他只是扯开她的被子，把手滑进她的衣服，坐在床沿替她轻轻地揉着小腹。他的手很热，手劲又恰到好处，比热水袋管用许多。
这样的气氛她倒不好意思再破坏，安若闭了眼睛，轻轻抓住他的手，阻止他去碰不该碰的地方，听到程少臣说：“我就不翻脸，就不上你的当，气死你。”
第二个周末程少臣带了她出来，把车一直开到一处别墅前停下。很复古的别墅，石砌的围墙上爬满黄色的蔷薇，已经有人在门口等候他们。走进去，花园里各种植物错落有致，绣球花开得正盛。屋里明亮洁净，家具不太多，但似乎有人居住的痕迹。
“干吗？你又要买房子？”沈安若问。
“你喜欢这里吗？”
“我鄙视这小区里的所有业主。”这里是全市最贵的地段，占据市中心，依山傍海，明明这么嚣张，还要故作低调质朴。
“我已经买了，用了你的名字登记。”
竟然又用钱收买她，还变本加厉。沈安若白他一眼，“你征得我同意了吗？你从哪儿弄到了我的证件？你侵犯我人权。”
程少臣笑，“以前你总说住别墅不安全，我还以为你真的不喜欢。”
“我本来就不喜欢。”
“你小时候写作文，不是说希望将来要有这样一座有围墙有花园石头砌成的房子吗？”
这大概又是她亲爱的老爸或者老妈曾经出卖过她。他们保存了很多她小时候的东西，作业本、试卷、奖状，她自己都很少去看，不知道程少臣什么时候看到的。
“小时候的愿望做得了准啊？我那是在应付老师，凑字数。”安若坐在二楼的阳台栏杆上，程少臣一直抓着她的胳膊，怕她掉下去，“我小时候还希望自己将来能当奥斯卡影后，然后到阿拉伯某小国去当王妃呢。你觉得可能吗？”她漫不经心地说。
“去年最佳女主不是都六十多岁了？你若真想，还有大把的岁月为了小金人去奋斗。至于那第二个，那边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你受得了？”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他终于把她从栏杆上扯了下来。
“是我要嫁，又不是要你嫁，你瞎操心什么啊？”
程少臣已经在这边别墅住了一段时间，又一直诱哄她也住过来，沈安若当然不从。其实他的耐性从来也不会太持久，除了最初几天缠得紧，后来他约她两回，她总会习惯性地拒一回，他也由着她去使性子，不过到了周末还是会更加努力一点地把她骗来。
那位老管家总是站得笔直，表情庄严，不苟言笑，但是程少臣对他非常客气。沈安若拒绝与程少臣一起出去吃，也拒绝做饭，所以又请了厨师回来做。
“你若存心要摆谱，不如请英国管家、法国大厨。”沈安若讥讽他。
“任叔以前是特种兵，小时候教我很多东西。他没有家人，所以我请他来帮忙照看房子。”
后来沈安若再看见那位神似高仓健的老人，就油然而生一股敬意以及怯意，他朝她笑得很慈爱，虽然表情看起来几乎没怎么变。
“陈姨也没有家人吧？又没跟着静雅他们去英国，你怎么不把她也接过来，顺便照顾你？”
“陈姨不愿意离开家乡，宁可自己守着那座大房子。”他们说话时已是深更半夜，正守着一盆已经长满花苞的昙花，任大管家说这花今晚一定会开。安若精神好得很，但程少臣已经哈欠连连了，“其实陈姨就是愿意过来，我都不敢让她来。”
那些花苞都开到一半了，沈安若目不转睛地看着，不再理程少臣，因为知道他后面不会有好话。
“陈姨一直把你当作温柔贤惠女子的标本，若是见到你现在这副恶形恶状，老人家要被刺激到崩溃了。”
“这就算恶形恶状了？我最厉害的你还没见识过呢。” 沈安若抓起一个靠垫就朝他砸过去，“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崩溃啊？”
“我干吗要崩溃？你现在这副耍泼撒野的样子真是令我感到无比的惊艳。”程少臣笑得酒窝跟他的肩膀一起抖，气得沈安若又砸过去第二个靠垫。

第三十章 沟通不良
我们胆怯，多半是因为在乎。
真的无所谓，才会无所畏惧。
 
沈安若结结实实地闹腾了一阵子，除了破坏性地深入挖掘了一下自己的泼妇潜质，倒也没有更多的收获，而且她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无论动口还是动手，就算程少臣有心要让着她，她也很难赢过他，而且到了后来，她越闹腾，他就越乐在其中。
善于自我总结与自我批评是沈安若很大的一个优点。一旦发现她把自己累得够呛，却只娱乐了程少臣一个人，很快地收敛了虚张声势的爪子，基本上算是恢复了她往日的优雅娴静，他不惹她，她也不主动找碴，只是别扭依旧。
那幢别墅除了周末其他时候她根本就不去，也不愿意跟他出去吃饭，他的邀约基本上她会拒掉一半以上，所以程少臣就常常回来住，大概因为有应酬，一般是吃过饭后再来，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也有时候他早早地过来，待了不足一小时，接到电话又走了。这样的相处有点偷偷摸摸的意味，令沈安若觉得十分有意思，于是有一回笑着说，这算不算所谓的职场里龌龊的“潜规则”？程少臣竟然反问什么是“潜规则”。
真是太没有与时俱进的娱乐精神了，沈安若只好耐心地解释：“比如说女部下如我，出于那种种可说不可说的原因，为董事长您提供工作之外的特别服务。”
程少臣闷在枕头里窃窃地笑，“按这个定义，被潜规则的应该是我吧？提供特别服务的人难道不是我？”
沈安若又被气到，把他蒙进被子里整整憋了两分钟，后来看他一动不动完全不挣扎，怕真把他闷坏了，才放他出来，结果程少臣边大口喘气边继续笑，“其实我还可以再憋一分钟。”
这样他们每周仍有大半的晚上是在一起的。自从沈安若不再努力找碴，他们反而没更多话可说，在一个屋檐下各做各的事情而已，相处得安静又默契，倒很像回到了结婚之前的那段日子。
晚上沈安若又缩在沙发里看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程少臣坐在另一张单人沙发里，专心致志地在看一本厚厚的外文说明书，每翻几页就展开一大页图纸。他看得津津有味，若不是因为她看清了书目，只看他的表情会以为他在看漫画书。
真是无聊。沈安若忆起他以前也会抱着外文大词典看得入神，却从来没见他读过什么小说。结果程少臣却在此时抬头看了一会儿她正在看的碟片，也撇了撇嘴，“你也是够无聊了，一部片子竟然从小时候一直看到现在。”
她正在看《茜茜公主》的第一部，年轻的公主邂逅了英俊的皇帝，心已经沦陷了才知道那本是她姐姐的未婚夫。那时的罗密·施耐德只有十七岁，跟片中角色差不多的年纪，青春逼人，人生的上升期，灿烂的前景，未知的命运。
她斜他一眼，“你要工作就到楼上去。”
“我没碍着你吧？”
“你影响我看片的情绪。以前是谁说过，把工作带回家是愚蠢的行为。”
“我没工作，只是觉得看图纸非常有意思，就像以前看漫画书一样。”果然如此，这人的娱乐方式真是不一般的恶趣味。
程少臣又看了一会儿，“我记得我们有一年小学暑假夏令营，静雅就是为了看电视上播的这个片子，假装脚扭了，害得我因为送她回家错过了跟另一个班打群架的好戏。”
“我也为看这个片子逃课，不过那时候我故意吃了三支雪糕，最后肚子痛，就没办法去上暑期班的美术课了，可以心安理得地躺在床上看电视。”他们许久没有正经聊过天，听到静雅的名字，安若觉得亲切。
“可见静雅比你聪明，她用的方法是虐我，你用的方法是自虐。”程少臣越想越觉得这个结论很好笑，“可这么幼稚的剧情，究竟有什么好看的？”
“这片子成就了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你们男人当然不懂。”
“梦想？历史上的这两个人其实根本……”他说到一半，声音渐渐低下去，大概是放弃了大煞风景的念头，又低头看他的比漫画书更好看的图纸。
“梦想归梦想，现实是现实，谁会傻到混作一谈呢？”沈安若无视他打住话题的意愿，又存心地补充了一句。
传说历史上这一对真的不是模范情侣，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另有所爱，最后那高贵的女子意外地早逝，连共白头都没等到。而电影却拍得这么美好，金童玉女，如此相爱，令年幼时的她们以为，这两人必定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直到永远。沈安若有点恍惚，连一直在闹洋相的波克上校再次出场都觉得没那么好笑了。
片子的结尾是婚礼，富丽又典雅，隆重而盛大，女主角那长长的头纱需要一群孩子才托得住。婚礼仪式很机械，她并不喜欢这一段，低了头去挑下一张碟，耳边传来程少臣的声音：“我们再结一次婚吧？”
沈安若的手顿在原处停留了一秒钟，然后慢慢地抬起头。程少臣的表情本来很闲适，虽然没笑，但脸上仍现出很深的酒窝，但是看到她的脸色，却渐渐地敛了酒窝，表情也渐渐凝重。想来是自己的脸色不太好看。
都怪她反应迟钝了。她本可以半真半假地马上说句“你做梦”或者“你说什么”把场面搪塞过去，但她错过了最好的时机。安若觉得自己必须说句话，不然场面似乎很冷。她想来想去，总算又想出一句话，勉强地笑一笑，“你为什么要想不开？我们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
程少臣盯着屏幕看得出神，电影其实已经演完了，只有一排排的字幕在滚动，“既然我们仍然相处得很默契，为什么不试着继续我们的婚姻？”
安若垂下眼睛，她没有太多的勇气与他直视，“我记得结婚之前我们也处得不错，甚至比现在更友善。你难道不怕我们再重复当初的戏码？你有勇气再去彩排一遍，可我怀疑自己是否还有力气去参与。最近大概真的老了，没有力气再去折腾，不如就这么着吧。”
“你不觉得我们当初分得莫名其妙吗？我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我们有什么必要非得走到这一步，当时明明我就没打算……”程少臣说到一半，似乎也被她疲累的状态感染，渐渐地停下来。
“我们当年从相识到结婚都是莫名其妙的，后来的那种结果，倒也可以算负负得正。”
程少臣被她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看着她，眼瞳深不见底。沈安若突然就生出怯意，几乎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我要去弄夜宵，你想吃什么？”她都忘记了她为了跟程少臣赌气，只要他来她就根本不下厨房，如果在家里吃一律叫外卖。
“什么都可以。”过了好几秒钟，她身后才传来程少臣闷闷的声音。
冰箱里东西不多，安若只简单地煮了西红柿鸡蛋面，快做好的时候意识到，这是他爱吃的口味，倒像是她在刻意地讨好。莫非她在内心深处觉得自己很过分所以想补偿？她努力排斥这个念头。
将面端出来时，程少臣已经坐在餐桌边。他小口小口地吃，一贯的斯文，但也吃出一头汗，安若隔着餐桌沉默地给他递纸巾。这场景有些久违，连她自己都恍惚。
后来安若去洗碗，等她擦干手出来时，见程少臣还坐在餐桌前看她，不知已经看了多久。安若立在厨房门口，也不说话。他们就这样四目相对，有些像在对峙，但表情淡然，气氛很微妙。
时间一秒秒地流过，程少臣终于打破沉默，静静地说：“一个人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根本记不清分手的原因，却只记得你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样子，所有的饭菜都没有你做的那种味道，还有……”他似乎在思索，很显然他非常不擅长这样讲话，停了很久又开口，“有些东西一旦形成习惯，想要改掉就非常的难。有时从很熟悉的场景中醒来，竟然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没有什么习惯是改不掉的，如果你想改。”安若淡淡地说，“我也常常记得小区里保洁工王大妈清扫楼梯的样子，去年年底她得病过世了，我难过了好几天。”
程少臣盯着餐桌上的一支铜烛台看得出神，那是一群小天使的造型，“你说得对，没有习惯改不掉，可能只是不想改，怕等习惯了改变，就真的什么都忘记了。”
沈安若知道这样的对话让他累。很奇怪，她就是知道。
“也许是不甘心吧，不甘心你完美的人生出现瑕疵。你一向比我清醒又聪明，所以我们究竟是怎么分开的，你当然比我更清楚。你这人大概一生中都没遭遇过什么挫败，而这一桩你觉得顺理成章不需要耗费什么心力的婚姻，却恰恰失败得很有损你的格调，令你希望能够修补，以免再过很多年后回头看时会觉得遗憾。”
程少臣注视着她的眼睛，眼神幽深，“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解读我的动机吗？”
安若张了张嘴想说话，又闭上，室内又是一片静默。她知道既然他的话她没答，那么他就绝不会主动再说下一句，所以即使艰难，沈安若还是再度开口：“程少臣，你对我一向都很好，从过去到现在，或许还包括将来，我一直都知道。就像我从不排斥与你在一起，这你也知道。但是你难道不觉得，相处与婚姻其实根本就是两回事？男人与女人只有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才会选择分手或者结婚。我们现在这样不好吗？有什么必要改变呢？”
程少臣的话很慢，似乎每个字都在嘴里咀嚼一番，“我记得有人说，婚姻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诚意与承诺。”
“关于这两样东西，你很久以前就给过我了。”
程少臣这次真的无言以对了。
过了半晌，沈安若又开口。她一直站在程少臣一米之外，这样的距离他伸手够不到，又站得比他高，令她觉得安全。
“程少臣，我从小就喜欢收集彩绘的木头玩偶，那时候我收集了很多，可以摆满一面墙的格子架，应有尽有。后来我弄丢了一组木头小猫其中的一只。其实那不是最贵、最漂亮的，也不是我最喜欢的，可我就是念念不忘，即使我还有那么多其他的，甚至后来我又收集了更多的木头小猫，但我就是放不下，总觉得缺少了那一只，我的收藏再也不完整，我的快乐也打折扣。我牵挂了很久，后来我们家重新装修，收拾房子时，我终于找到它了。”
程少臣看着她，对于她突然开始讲故事，眼睛里困惑又了然。
“你不想问问我，现在它们哪儿去了吗？”
他不说话，于是沈安若自己说下去：“后来我对收藏木头玩偶不再感兴趣了，就把它们全都送给了我的邻居小姑娘，包括那一只我找了很多年的小木猫。你看，一旦我找回了我曾经怎么也放不下的东西，它就跟其他东西再也没什么两样了。”
深夜万籁俱寂，空气一时都有些凝固。沈安若也觉得累，他们好像从来没有在一起说过这样多的话，现在彼此应该都后悔得想快快退场了。与其把一切纠结摊到表面来，倒不如吵吵闹闹地粉饰太平，混一天算一天。
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不再说话。程少臣也看她，然后出乎意料地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沈安若，你还是继续别扭地跟我找碴吧。你突然好声好气地跟我说话讲故事，我都没法适应。”他的声音恢复成平时的冷冷清清。
“我也不适应你突然变得一本正经。”
因为这场毫无建树的失败的交流，后来他们好几天都不讲话，因为没有人愿意开头。他们俩好像一直都有语言交流障碍，从来就不能讨论正经事。所幸除了语言，还有别的交流方式，比如身体，四肢纠缠、汗水淋漓、喘息平复后，一小时前还在僵持的关系总会缓解许多。
以前程少臣就在私下里逗她，说床是她别扭程度最轻的场所。安若也很不情愿地承认，这真是他们交流障碍最少的方式。因为此时此刻他通常专注而积极，不再隐藏情绪，而她也变得简单又直接。如果程少臣令她难堪又不舒服，她就抓他咬他让他也疼，但是如果他温存体贴，那么她也乐得柔软顺从如小白兔。
其实那一晚的对话之后安若一直很心虚，毕竟程少臣真心实意地求婚，而她存心把局面给搅黄了，所以她连续几天都姿态柔顺，但程少臣并不领情，倒常常给她脸色瞧。
男人们果然宠不得让不得，给一点阳光他们就灿烂。安若越发觉得自己的抗拒虽然很不识好歹，但绝对是正确的选择，于是她连那一点心虚的感觉都索性放下了。
比如这一晚，程少臣又在全神贯注地看他的图纸，大幅图纸摊满了沙发前的矮几。沈安若在厨房里将西瓜瓤一勺勺挖出来榨成汁，探出头来问：“西瓜汁你要冰的还是不冰的？”
半晌也没有动静，她再问一句还是无应答，于是只好又问：“那你要葡萄汁吗？”虽然弄葡萄汁好像更麻烦一些。结果仍是没有声响。
沈安若终于一肚子火气地走到他身边，推了他的后脑勺一下，“喂！”
这次程少臣有回应了，“别碰我的头。”他很讨厌别人动他的头以及头发。
“耍什么大牌啊？心胸狭窄的小气鬼。”
“被拒绝的又不是你，你当然可以装大度。”程少臣头都不抬，继续研究图纸。
安若嘁一声：“你可真委屈啊，好像你这辈子从来没有遭过拒绝似的。”
“被拒当然是有的。但被一个人接二连三地拒这么多次，你还想让我兴奋地笑啊？”
“你若不平衡，也拒绝我好了。”
“做你自己的事去，别捣乱我，怎么这么无聊？”
“你到底喝西瓜汁还是葡萄汁？”
“都不喝。”
“你看，你也拒了我好几回了，我都不跟你计较。如何，心情舒畅多了吧？”
程少臣终于抬起头，斜了她一眼，“一点也没觉得。我现在被你闹得更郁闷了。”
安若的妈妈打来电话问她小长假是否回家，闲聊一番后突然问：“少臣回国也有不少日子了，你应该能常跟他见面吧？”
安若心虚了半秒钟，“妈，您提他做什么？”
“他们安凯最近收购的那家饭店，是不是你工作的那家？”安若妈说完又很八卦地加了一句，“怎么就会那么巧呢？这孩子可真有心。”
“您什么时候改看财经新闻啦？他会为了我去收购我们公司？您偶像剧看太多了吧？您又不是金母鸡，怎么可能生出那么值钱的女儿？”
安若妈呸了她一句：“阴阳怪气的臭孩子，你跟他没关系了，就不许我关心一下他的消息？好歹也做过我的孩子，喊了我那么多声‘妈’。”又补充说，“少臣可比你懂事多了，在国外的时候都会偶尔打电话问候一下我们，前阵子还问你爸等再过几个月退了休，愿不愿意到你们那儿去帮他朋友的忙。他朋友开船厂，想找造船监理，工作压力比你爸现在的工作小多了，给的薪酬非常高。”
“不累又高薪的工作，哪来这样的好事？爸好不容易退休了，就让他在家清闲嘛，你们又不缺钱。再说还有我呢。”这家伙，安的什么心？
“你爸那种人哪里闲得住，一辈子管人又管事的，突然让他在家里什么都不做，会闷死他。再说，离你也近。多细心的孩子啊，就你不识好歹。”
沈安若从落地窗向外看，程少臣正在别墅的花园里与任叔说话，见她在看他，朝她招招手，“你下来看，这株花开得奇怪。”
真要命，尽管她迅速捂住手机，但耳聪目明的沈妈妈还是问：“刚才谁啊？那声音好像……”
“同事。我在公司值班。”安若迅速回答，又把话题小心地转移了。还好今天有风，那声音从风中传来，又隔了那么远的距离，总是不真切。
过了几天安若妈又打电话告诉女儿不用回家了，因为她要跟安若爸一起出去旅游。沈安若满腹疑惑，总觉得是程少臣在搞鬼，但又没找出什么破绽。
三天的假期，安若只好跟程少臣待在一起。他们去了乡下，大片的金色麦田，一畦畦绿色玉米地，沿路有哨兵一般笔挺的整排白杨林，间或种了梧桐树，开了满树浅紫色的花。他们白天出来玩，晚上住在村子里，幽静的小院落，石砌的墙，两层房，有长长的回廊与落地窗，木地板，家具家电也一应俱全，与她想象中的村子甚为不同。屋主是一对白发夫妻，慈祥又热情，对程少臣甚为谦恭。他们住的房间所有用具都像是崭新的，连窗帘都过于鲜艳像新装上的，弄得跟新房一样。
坐井观天的沈安若对所有东西都觉得稀奇，白天戴了宽宽的太阳帽在田边看收割机割麦子，一看就是半天。后来她看到麦田边斜长的麦子没有被割走，心疼得很，一直念念不忘，程少臣就弄了一把镰刀给她，看着她笨手笨脚地费了半天劲只割好一小捧，只是笑，也不帮忙。那些麦子后来被她抱回去当花插，因为穿的短衣短裙，胳膊和腿上被麦茬划出一道道浅浅的白痕，人也有点中暑，睡了一下午。所以第二天他们不再去晒太阳，而是开车去了山上的果园，这边荫凉多了。
红樱桃已经下季，黄色的水晶樱桃一串串晶莹剔透地挂满枝头。偌大的樱桃园里，没有几个人，沈安若边摘边往嘴里塞，因为别人也是这样。程少臣看得直皱眉，捏着一瓶矿泉水，坚持要洗过才让她吃，洁癖得要命。她也往他嘴里塞，但他紧闭了唇抵死不从。这人既不摘也不吃，四处溜达像在视察果树生长情况，就是来扫兴的，结果令别人的乐趣也打折。
他们还去了苹果园，大多数水果已经套上袋子，不好看。还没套袋的几棵树，果子小小的，青绿色。安若仰着头睁大眼睛想找几个漂亮的带回去做纪念，突然听程少臣在她背后几米的距离细声细气地说：“别动，有蛇。”她那一瞬间呼吸停止，血液凝固，也不敢回头，紧紧闭了眼，颤颤地问：“在哪一边？”她简直要吓哭了。
安若能感觉到程少臣慢慢走近她，她安心了不少，突然他大力拍她一下肩膀，安若尖叫一声，弹起来，转身跳进他的怀里，死死地搂着他的脖子，简直要勒死他。
程少臣乐得不行，一边轻轻拍她一边笑，“胆小鬼，逗你玩呢。”
沈安若又气又窘，并且惊魂未定，全身发软，仍死死地抱着他不松手。程少臣只好打横抱起她往山下走，路上遇见果园的主人，朝他们豪爽地笑，“年轻人，真浪漫啊。不过这么热的天还抱那么紧，不怕中暑？”
“她脚扭了。”程少臣镇定地说。
山上有一处峭壁，十几米高，山下有水流过。程少臣抱了她站在离边缘不足一米的地方站住，作势要扔她下去，沈安若缩了一下。
“你怕什么？你不是不恐高？”
“但是你恐高不是吗？稍稍头晕眼花一下，我就要遭殃了。这高度大概死不了人，只能把人摔成傻子，更可怕。”
“那给你两个选择。回去后跟我去登记，不然我真的把你丢下去。十秒钟，快点决定。”
沈安若紧紧地勒住他的脖子，笑嘻嘻地说：“快扔快扔，看看咱们俩是不是会一起掉下去？”
程少臣退后了几米，真的松了手，险些让她摔跤。沈安若揪住他的衣领才站稳，顺便踢了他一脚。
“你还真不是正常女人。按说哭着闹着要名分这种事情，应该由女人来做比较合理吧。”
“我是谁啊？我是聪明优秀的程先生打算娶两次的女人，你怎么能把我跟那些平凡普通的女人放在一起比较？”
“你拍马屁和自我吹嘘的水准都不怎么高，我听得一点也不舒服。”
晚上安若照例换了床睡不好，而另一侧的程少臣睡得安静乖巧。
气温不算太高，开着窗，但是没有风，空气很闷。他们俩一直有一些很相似的习惯，比如不喜欢空调与风扇，不到热得受不了时，能不开就不开，这也算沟通障碍之外难得的一致。
她翻个身，碰到程少臣，觉得黏黏的，摸一下，他睡出一身汗，额头、脖子都是湿的。反正也睡不着，安若爬起来，拿了枕边的扇子，借着月光替他扇着凉风。
“有时候你真像我外婆。”程少臣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嘟囔了一句。
安若被捉现行，很无趣，丢开扇子重新躺下。
他甚少提家人，但她印象里对这位不曾谋面的外婆似乎甚为熟悉。她问了一句：“老人家何时过世的？”
“很久了，在我初中三年级。脑溢血，很突然，我们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样也好，不会受很多苦，就一下子。”
“我爷爷也是这个病过世的，也是我初三的时候。”沈安若看天花板，其实什么也看不清，她有点感慨，“最近有好几个相熟的朋友都出事了，癌症、车祸，还有遇劫的。我上两周一共去了三趟医院探病。活着可真不容易。”
她都渐渐有了睡意，又听见程少臣说：“你师兄最近也住院了。你知道吗？”
“谁？”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江浩洋。”
这名字每次从他嘴里说出来，感觉都极其怪异。安若停了一下说：“哦。”想了想又问，“你怎么知道的？要紧吗？”
“没你其他的朋友严重。”他直接忽略她第一句话。
沈安若不再吭声。
“你明天要不要早点回去看他？”
“好。”
“我们上午走。”
“你明天不是在这里还有事吗？你按原计划留下吧，我可以自己回去。”沈安若翻身背向他，决定睡觉。
大概过了很久，沈安若半睡半醒，有点迷迷糊糊，听到程少臣不冷不热的声音，似乎在自言自语，但低低地传进她的耳朵：“气焰嚣张。”
她本想装没听见，但睡意已经全无，索性回身蹬了他一脚，“你找碴啊？以前你跟某位紫嫣小姐花前月下时，我说过什么没？”
“你乱栽赃，谁跟谁花前月下了？”
“哼。”沈安若从鼻子里发出一个音。
程少臣坐起来，“我跟她只是朋友而已，我跟你说过不止一回了，你不信我也没办法。”他半睡半醒的时候声音总是低低的沙哑，很令人舒服的声音，但最后他偏偏要再加一句，“比你跟你学长还单纯。”
安若也迅速地爬起来，一肚子气想发作，张了张口，还是忍住了。室内沉默的空气压下来，最后她说：“你那女同学去哪儿了？很久没她的消息了。”
“回法国了，长期定居。”
“哦，怪不得。”沈安若低声说，重新躺下。
“沈安若，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怪不得我很久都见不到她，以前我们经常会偶遇。你以为我是什么意思？我又不聋，你那么大声做什么？快睡觉，我不想跟你吵架。”
这么一折腾，完全没了睡意。空气比刚才更闷了许多。沈安若闭着眼睛数自己的心跳，程少臣也翻了身，大约也没了睡意，语气比平时柔和又模糊：“我在想……沈安若，你当时坚持要离开，难道真的与秦紫嫣有关吗？”
她其实想装睡，权当没听见，但发现原来装睡比回答问题更难。
“难道你觉得我们俩最后分开，是因为别人吗？虽然我也曾经怀疑过，也曾经不舒服……但以我对你的了解，还不至于分辨不出，你和她就算有过什么，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说我介意，大概就如你以前所说过的那样吧，我需要一个借口。”
“你要离开我的借口？你这借口找得可真……”
“你不也一样，明明知道我跟江浩洋已经没什么了，但就是喜欢拿他当借口来消遣我。因为只要刺激到我，你自己就高兴。”
屋里的空气真的很压抑。他们俩就像在下棋一样，每说一句话都思忖半天。
“为什么要离开呢？我以为你过得自得其乐，什么也不需要，什么也不在乎，很乖巧，偶尔闹闹小别扭。我一直觉得那就是我们最正常的状态。”
“你那样想吗？可我觉得我们的婚姻越来越无趣，每一步像踩在棉花堆里，周围全是肥皂泡，梦幻又虚无的状态，还要彼此羁绊。纵使我对婚姻从来没有过幻想，也觉得不该像我们那样。我一度试着改变，后来觉得越要改变反而越糟，倒不如离开，成全你，也成全我自己。”
“你想成全什么？”
“成全我重新得到自由，不被一张纸束缚住。也成全你，可以再找一个能全心全意接受你的好意，把你当作生命全部的女人。”
“你可真善解人意到了极致。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女人？”
“你需要一个能乖乖地在家里等你的人，不用太美，不用很聪明，不吵不闹，不要让你太费心。其实你想要居家感觉的时候，一个月里也不过就那么一两天，但为了你这心血来潮的一两天，你也一定要把这准备工作做得万全。”
“沈安若，你把我娶你的动机解析得可真够龌龊的。”
“哪里龌龊？我明明是在夸你。你这个人，一定要将所有的事情都控制在你的掌握之中，根本不能容忍出乎你意料之外的事。”
“过奖了。其实意料之外倒也有，不多而已。”程少臣的声音根本听不出情绪来。
“比如说，你大哥没娶秦紫嫣。”半晌后沈安若说。
当室里安静下来时，便是沉寂，安若觉得压抑，只好用讲话来缓解。
“静雅跟你说过这个？”程少臣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丁点的起伏。
“何必用她说？我有眼睛跟脑子。”
“……紫嫣她家，跟我家有一些很复杂的关系，复杂到，爸妈不能容忍她进我们家门。大哥一向比我听话，从不违逆他们的意思。那是他到那么大做过的最叛逆的一件事，但最终还是屈从了。虽然……总之，紫嫣到底是无辜的，我们一家都很亏欠她。”
“她喜欢的是你吧？至少曾经喜欢过。大哥可以不介意，爸妈他们却不能容忍，这才应该是他们要反对到底的原因。而你呢，大概拒过她，或者负过她，觉得有些对不起她，也替大哥不值，所以索性以她做借口跟家里闹翻，反正你本来就想自由，而且这样一来你心里就舒坦多了。你做每一件事情的背后总会有不止一个目的。”
“沈安若，你不去当编剧真可惜。”
“可我全猜对了，是吗？”
“你既然知道得这么清楚，又为什么要离开？”
“我跟你说过了，我们分开跟别人没有关系，你怎么总不明白？我介意的不是你跟谁谁的关系，而是你的态度。你是多厉害的人，就是有办法把别人的生活搅乱，然后事不关己地冷眼旁观，对于你觉得是障碍的人，也可以像掸灰尘一样把他们轻易地甩掉。对我的方式，你也像在驯养宠物，想起来时就逗逗我，想不起来时就当我是隐形人。我闹一闹，你要么任着我自己去闹个够，反正闹累了我自己就消停了，要么就捺着性子安抚我几下，等我变乖了，你又把我甩一边。或许这就是你理解中的婚姻，却从来不是我想要的。婚姻之于你，不过是可以拴住我不要乱跑的绳子而已。”黑夜可以很好地隐藏紧张，她自己都不清楚是在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程少臣听。有些东西，她并没有真正在心里想过，或者不愿意想，仿佛只有一个小小的萌芽，但温度与水分合适，竟然就破土而出了。
“你不能换更好一点的事物来形容吗？比如风筝和线。我还以为我给了你足够的自由。”
“对，很自由，你对我一直很好，我从来没否认过。所以其实我们最终离婚不是你的问题，是我自己发酵质变。换作别人兴许就甘之如饴，但我当时就是存了心想让你也不痛快。”
这样的对话真是令人郁闷，安若十分后悔不该开这个头。而程少臣最擅长把气氛搞得更加压抑。他会一直默不作声，令人郁闷又紧张，等差不多觉得这话题该结束了，终于松口气，他却突然又出声。
“你心里一直有委屈吧？直到现在还有。你心里有气的时候，口才就会变得非常好。”
“我才没委屈，我好得很。而且我口才一直很好，你不知道而已。”
程少臣想去抱她，手已经碰到她，却又收回来，最后只轻轻地握住她的手肘，她瘦，只一只手就能圈过来。他在那里停留了一会儿，慢慢地说：“我是真的觉得对你非常的抱歉，也对我们后来的结果遗憾，所以希望可以弥补。”他说得慢，一字字地斟酌，最近他说话常常这样，“我们……尤其是到了最后，是我任性和冲动了。我一直觉得婚姻里的女人偶尔任性冲动一下，算调剂，甚至很有趣，但男人一旦这样，就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我明明那么清楚，甚至还去劝诫过别人，竟然还是犯了这种错误。比如，强迫你做不喜欢做的事，还有，关于……那件事，不想去听你的解释，其实当时我就已经知道，你明明是准备要跟我说，我完全应该体谅，却偏偏要把本来可以扭转的事情搞僵。这两件事，后来我再怎么为自己开脱也没有办法释怀。”
“你何必放不下？其实我都没介意。关于那一晚，我们已经做过那么多次，也不差那一次，除了失了点面子，你也没真的伤到我，我没必要记恨。虽然我一直矫情，但不至于要装到那种程度。出现了那种后果，就当是我们失误了一回好了。至于后来……其实你没冤枉我，你见到的那张手术预约单又不是假的，我本来就打算瞒着你去做，只是因为身体状态不好没有做成而已，如果没有那么多意外，你根本不会有机会知道这件事。”
程少臣又不说话，但他的呼吸有一点点沉，像在隐忍着什么。
“你实在没必要这么坦诚。”他开口时，带出沉沉的呼吸。
“我只是想减轻你的负疚感。”
“那可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这场难得一见的恳谈会可算到了尾声了，其实应该松口气，但安若感到了无比的累，而且不安，似乎他们之间的太平日子又要被她搅到头了。出于职业习惯，她觉得这样结束话题好尴尬，索性再加一个结语：“你看，我们哪里有什么误会？完全是性格使然。你绝不会为谁改变，我也从来都不想妥协。所以，你哪来的信心，我们只要重新开始就可以一切相安无事？”
“睡觉吧，我累了。”
“程少臣，我不是在试探拿乔，我说的每个字都很认真，纵使你会听得不舒服。”
“我知道。其实我宁可你在试探以及拿乔。”
安若睡得不安稳，一夜醒了几回。
第一次醒来，她睁开眼看到程少臣静静地坐在藤椅上，整个人浸在淡淡的月光里，微锁眉头，似在想事情。她喃喃地说一句：“给我倒杯水吧。你还不睡啊？”
他把盛水的杯子放在她的床头，“天气热，睡不着，我要再去洗个澡。”安若喝了水，又迷糊睡去。
再后来，她是被奇异的温度弄醒的。程少臣从后面搂着她，分明洗过了冷水澡，全身都是冰凉的，紧贴着她的身体，害得她也在这炎夏的夜里打冷战。可是，他那贴着她的后颈与耳垂的嘴唇，他那执意撩拨着她的脆弱之地的手，却灼烫滚热。他的动作过于强势，令她完全没有着力点，好像被悬在崖边，推不开他，却也迎合不了，最后只能求饶。安若恍惚觉得，他正把她当成一块橡皮泥，又挤又捏，揉来搓去；又仿佛他此刻是一个双重人格的家伙，一会儿是个青涩少年，厮磨着她吮咬着她对她各种依赖，一会儿是个霸道男子，攻陷她、侵略她对她各种征服。
“我根本没说错吧，你就是容不得局面不受你控制，被我猜中心思，所以恼羞成怒。”他终于肯放过她后，安若蜷在他怀里，有气无力地指控。
“我只觉得你是在拿我当奸夫，不负责任地利用我。你存心把我们的关系搞得遮遮掩掩、偷偷摸摸，是不是觉得这样很刺激、很有趣？”他把热气全吐到她耳朵里，痒得她直颤抖。
他这是在变相地骂她是淫妇，她再笨也听得出来。
“对，就是这样。”安若存心要气死他，边说边狠狠踢了他一脚，因为她的手被他钳制了，“难道你没利用我？你把我当成你的攻坚项目，其实你自己也玩得有趣极了。现在装出这副委屈样子，不过是进度没有如你所愿，心理不平衡而已。”
“你别把你的工作术语搬到床上来，沈安若。”
“结婚之于你就是一条可以锁住我的链子，让我跑不掉，然后你又可以安心地去做你想做的事，不用这样整天费神费力地看住我。”沈安若一鼓作气地说完。
“好好，如你所愿，我们就一直这样下去好了。”程少臣被她噎了有足足半分钟，意兴阑珊地说。

第三十一章 暗流涌动
男人的自尊有时候比糯米纸更薄更脆，用口水蘸几下，就会破。这么不结实，谁能够相信它们可以耐用一辈子。
 
大概那天他们难得的交心谈判真的把程少臣晕得不轻，以至于他都减少出现在她面前的次数了，当然按程少臣的说法是他最近忙。
他出现也是半夜过来，带一点酒气，但是很清醒，有时候只是在她身边躺下，很快沉沉睡去，有时候则故意弄醒她。大概当她在他身下被他一点点耗到全无抵抗之力时，他便得到征服的快乐，那受损的男人自尊也得到很好的修复。这男人的心思如此不堪一击，经不得一点刺激，安若觉得非常的无语。
那天沈安若与贺秋雁一起去看江浩洋，其实还是程少臣送她回来的。江浩洋搬到一处幽静的旧式小区休养，她们费了很大劲才找到。
“没什么大碍，我都是在当度假。”江浩洋脸色尚好，据说只是胃出血，每日有医护人员过来打点滴，保姆按时过来给他做饭。
他不怎么喜欢人来人去的混乱，甚至都没像其他人一样住在甚为方便的公务员小区里，生病期间躲在这里的确避得开许多的是非。
没坐多久就有门铃响。江浩洋自己去开门，她们在偏厅并没出去招呼。来人是年轻女性，只说了几句话就走了，一共不到两分钟。
江浩洋回来时神色平淡。贺秋雁笑他，“师兄，你正走桃花运呢。”
“乱讲。”他将淡淡的笑意转向沈安若，她垂下眼睛。
这屋子是他的临时栖息地，格局简洁，并不隔音，外面的对话屋里也听得清楚。
女子说：“换洗的衣服，还有书，你要的最后那本我没找到。我煮汤时多煮了一些，只是手艺不佳。我记得上回你说王阿姨的汤太腻。”
“麻烦你，其实让我局里的人回去帮我拿就好。”
“顺路而已，不麻烦。我不久留了，我们领导召开临时会议，我得去公司。”
“你们现在应该很忙，别影响到你的工作。”
“没关系。我们上司说了，难得有这种与上级部门的领导正大光明接触的理由，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力所能及地讨好，无时无刻不体现出我们的诚意，要当作最重要的工作来做。我领命行事，你也不用客气。”
“原来他也会说这么长的句子，可是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江浩洋笑。
“你要理解他，他很不擅长向人诚挚地表露心迹，这算是他的极限了。”女子笑如银铃，然后离开。
地球真是小，竟然是程少臣的属下谈芬。她们见面的次数不多，可沈安若对谈芬的声音异常的熟，她有一副非常好听的声音。
江浩洋不经意地看向她的神色总是非常有趣，沈安若转头看窗外。
“怎么会突然犯胃病？”贺秋雁问。
“跟省里的项目调研组一起吃饭时，酒喝得有点不合适。”
“你这人民公仆当得称职，险些要因公殉职为国捐躯了。”沈安若轻叹。他正在推动的项目正是安凯的，怪不得他藏起来程少臣都知道他病了，原来如此。
“才几天不见，这张嘴就刻薄成这个样子。”江浩洋也叹息。
后来贺秋雁去给江浩洋倒水，屋内只剩他们两人。
“你最近气色不错，比我上回见你时好许多。”
“因为天气转热了。我冬天容易感冒，所以气色总是差。”
“这个季节穿婚纱比较合适，我记得上一回天气有点冷。”
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笑了，“干吗？你被美人计和迷魂汤诱惑了一下，就打算帮人把我卖掉？”
“要卖也要赶在卖相最好的时候出货，等过了保鲜期就卖不到好价位了。”
沈安若低头，半晌后说：“一个人多潇洒，几套房子可以轮流着住，饭友和玩伴可以经常地换，生病了可以找志愿者照顾。难道你不觉得？”
“你讽刺人的功力长进了可不止一点点。”江浩洋难抑笑意，“我可没计划要单身一辈子。你或许从没有机会感受，单单是想碰上彼此能看顺眼的人，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他停顿了一下，“我的话你应该不愿意听……不过，男人的耐性总是有限，没必要非得触底。”
“他竟然连你都收买得动？！”
“我明明是为你好，你现在就像咬吕洞宾的那只小动物。”江浩洋看了她一会儿，又微微笑起来，“好好，你就继续吊他吧。看着那种人吃瘪，其实我暗爽得很。”
后来贺秋雁也说她：“你就尽情地玩，等有一天某人没了耐性突然要撤了，我可不借你肩膀哭。”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哭？男女交往可以当成游戏，合则聚不合则散，但婚姻应该是一辈子的事情，要有多大的耐心去忍受对方几十年。若是游戏，本来就该有结束的一天，有什么好遗憾的？我才没力气再去折腾一遍弄假成真的游戏。”
“你现在知道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了？那当时你又闹个什么劲？怎么就不肯忍耐一下？还有这姓程的，那时候发的是什么神经，害自己如今费这个劲，活该。”
“当时觉得，反正也挨不到最后，就不要强撑着，长痛不如短痛，不如早死早投胎。”
“神经病，两个。”
“你今年的相亲已经相到第几号了？”沈安若迅速转移了话题。
“跟你说，我现在对婚姻已经是半点兴趣都没了。看着你们这些优秀典范，我都有心理障碍了。”
别人兀自在那边瞎操心干着急，其实他们俩处得尚好，并没有因为她揭他的短或者他给她脸色看就真崩了。他们互相之间不算太客气，但也称不上别扭，就那么松松垮垮地小心地维持着一种奇异的平衡，就像不倒翁，看似摇摇欲坠，其实却也倒不了。按贺秋雁的说法，别人都是不能在合适的时间碰到合适的人，而他们俩是打算拖到不合适的时间让彼此都变成不合适的人。其实贺秋雁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安若费了很大劲说服林虎聪去跟她相亲，林虎聪临时有事爽了约，后来真心实意要弥补，但贺秋雁也连放了他两回鸽子，很明显这事已经黄了。安若总算明白她这位同学的相亲路为何会比长征更艰苦又漫长了。总而言之，大家都在以各自的方式自我娱乐以及自寻烦恼。
程少臣最近常常出差，频繁到连沈安若都忍不住问：“怎么会这样忙？”
“有个合作案，条件总是谈不拢，扯来扯去，浪费时间。”
“那一个，我也听说了。你们那合作的几方不是交情都还好？”
“就是这样才麻烦，拉帮结派，力气全用作内耗。算了，别在家里提工作，已经够烦了。”但是又过了一会儿他却主动问，“你觉得，牺牲一点信誉来保全公司的最大利益以及用很大的代价去保全一点点可有可无的声誉，哪一种更可取？”
“不是不在家里谈工作吗？再说了，你自己心里早有定论，问我干吗？我又左右不了你的决定。”
“沈安若，你不要总是伶牙俐齿，巧舌如簧，女人适当笨一点会显得可爱。”
“以前嫌我嘴笨，现在又嫌我说话伶俐，你可真难伺候。”沈安若打个哈欠，困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还有，你难道不觉得，像我这样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这种傻，远比老实巴交的傻更能娱乐到你？”
“说得也是。”
夜间的图文电视台每天播一些非常冷门的外国电影，是港译，所以片名人名都稀奇古怪。今天这一部讲一对夫妻政治联姻，其实心中各有所爱，表面维系了恩爱平和，私下里各有各的生活。
“烂片。”程少臣兴致不高地说，“不过这样的生活倒也不错，自由。”安若向他投去一个鄙视的白眼，被他接收又反击回来，“斜眼看我做什么？还不是被你闹的？”
他出差许多天。最初三四天沈安若觉得清静又轻松，空气中氧气浓度都升高了。时间再久些，就觉得少了些什么，仿佛终于等到周五，突然接到周末培训或加班的通知，虽然属于正常工作，但总是不适应。她白天工作晚上应酬，也不给他电话，只等他打来，可是如果过了晚上十点钟电话仍未到，难免担心他是否酒喝多了，或者有意外。坏习惯一旦养成果然很讨厌。
安若回忆他们以前结婚的那段日子，有一次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出差，最初她也牵挂，担心他醉酒无人照顾，担心他饮食不适应，但他一副乐不思蜀的样子，常常忘记打电话，她打过去也大半不接，早晨就回来了晚上她才知道，久而久之，她也不再介意，由着他去，每次他出差就只当自己放假。现在他这样的表现，反倒比以前进化了太多。
饭店里新招来一大批服务员，满眼都是生面孔。有一个女孩引起她的注意，端庄清秀，柔美纤细，眼神慧黠，活却做得不怎么漂亮，有时在餐厅摆盘子，有时在客房做清理，手忙脚乱，很狼狈。沈安若走近了看她身上的临时员工牌，钟恋晨，十指纤长白嫩，明明就是娇娇女。
“那个钟恋晨，相貌气质都很好，为什么不让她在前台实习？”沈安若对负责人力资源的周经理说。
“是董事长安排的，好像是合作方那边的人，大概是要写调查报告，在这儿体验生活呢，不会待很久。”周经理慢吞吞地说，沈安若也不再多问。果然是位大小姐，在这里玩灰姑娘游戏，她跟程少臣都真够天才。
钟恋晨偶尔会遇上她，笑容明媚，称她“沈总助”，有时会请教问题，很虚心、很认真，但眼里藏不住对她好奇打量。
程少臣回来后，他们在一家幽静的会所度周末，在游泳池边遇上披了大毛巾全身湿淋淋的钟恋晨。
“少臣哥，安若姐。”钟恋晨巧笑嫣然，称呼改得也快。
“这是钟恋晨……我父亲好友的女儿。”程少臣在介绍她的时候，不易察觉地顿了一下。
“安若姐，你不游泳？”
“我是旱鸭子，水深超过一米就晕。”
“那我自己玩去了啊？”
安若坐在阳伞下吸着果汁，程少臣和钟恋晨在不远处说话。他们没故意压低声音，泳池里人极少，所以她听得清楚。
“小恋同学，你怎么还赖在这里？玩够了就快些回你爸那儿去，别在这里添乱。”
“少臣老师，我在这里自力更生，没碍着你什么事呀。”
“你走到哪里麻烦就到哪里。你还是讨厌谁就去害谁吧。”
“你猜对了，我就是来害你的。”说毕一歪身子，以一个奇妙的姿势直挺挺地落入水中。
“她泳技很高。”安若后来对程少臣说。
“比你游得好的在你眼里都算泳技高，可是，是个人就可以比你游得好。”程少臣根本不看泳池，“她现在每天在华奥那边，你见过她？”
“见过，很努力很认真。”
“你离她远点，她难缠得很。”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安若喝完果汁准备起身走了，突然定住身子，声音有点颤：“你有没有注意到，她已经很久没露出水面了。”她话音还未落，程少臣已经跳下水去。
后来程少臣面无表情地拿了毛巾擦头发，全身已湿透。钟恋晨在一边笑到全无气质，“我又没喊救命，这可是你自己要跳的。少臣哥，我太感动了，原来你这么关心我。我以为你巴不得我淹死呢。”
“闭嘴。”
“我还没恼呢，你恼什么？我今天差点就可以破自己憋气的纪录了，全被你破坏了。”
“钟恋晨，我说话的时候不许你顶嘴。”
中午他们三个一起吃饭，小恋同学不敢再造次，安静乖顺了许多。程少臣出去接手机，她趁机与沈安若扯东扯西，没有重点。
“为什么要叫小恋？不是应该叫小晨吗？”
“别人都叫我小晨的。但少臣哥不喜欢我名字最后一个字与他的发音一样，只有他叫我小恋。”
过了几天某处有个商务酒会，沈安若也要代表华奥前往。程少臣打电话问她是否愿与自己同行，她当时正在为一堆工作上的烂摊子烦着，所以没好气，“前妻跟现任那个什么，你觉得我的哪种身份会更令你有光彩？”
“你够了啊。难道我找不到女伴？”
“快去快去，别打我主意。”
晚宴没什么特别之处。沈安若是和林虎聪一起去的，他们不是重要客人，只打算打过照面就走，她也没看见程少臣，这人果然一到宴会上就失踪，但她见着了钟恋晨，粉嫩嫩娇滴滴，是程少臣素来喜欢的格调。
钟恋晨虽然打扮成一副淑女状，但一直东张西望找东西吃，又不知从哪儿找了一本杂志猛扇着风，完全不顾形象，待到有人走近她，却刹那间变成小天鹅的模样，高贵又柔顺。训练有素。
“你盯着那女的看了半天了，你不是有什么特殊爱好吧？”林虎聪凉凉地问。
“你不觉得她很可爱吗？”
“我眼里的女人只有‘不可爱’跟‘装可爱’之分，你是前者，她是后者。”他突然看见程少臣出现在钟恋晨的身边，低低地骂了一声，“沈安若，你存了心要害我哪。你早点跟我说董事长大人也会来这儿啊，至少我可以站得离你远点。”
“你心里没鬼，怕什么？”
“谁说我心里没鬼？鬼大着呢。”林虎聪皮笑肉不笑地扭头看她一眼，安若也回了林虎聪粲然一笑。
“说实话，你们俩可真有默契。”林虎聪仔细打量了钟恋晨几眼，闲闲地说，突然想起了什么，“那个小女子就是在我们那儿实习的那个吧？我说怎么这么眼熟。”
“只是‘眼熟’而已？别谦虚了。只要是美女，你就能在几小时内把人家家谱都弄清楚了。”
“也是，还是领导最了解我。这小妞背景不简单的。”他侧过身子在她耳边说了个名字。
沈安若讶异了一下，忍不住又转身看了那边一眼。
“他们家跟程家交情甚深。”林虎聪又补充。
他们离开前，沈安若去洗手间。一楼人多，她到了二楼，出来时听到走廊尽头有人在讲电话。因为没有人，所以非常安静。
“我才不干，我还没玩够呢。什么？两家知根知底？少拿这个当借口，让我去做你们利益交换的牺牲品。他又不是真的喜欢我，他只当我是小妹妹呢。”
那是必经路，沈安若根本躲不开，走近了却见是钟恋晨，只能笑一笑，钟恋晨见到她，也笑得灿烂，只是似乎多少有些不自在。
安若回家早，洗漱完毕一身清爽地在卧室看电视，程少臣回来时看了一眼她的藕荷色真丝睡裙，“你穿这一身睡衣去宴会也比你打扮成黑乌鸦的样子好看，都跟你说了，你穿黑色显得苍白，而且瘦得厉害。”他不干涉她穿衣服，除了黑色，每每要找碴。
“满场的五彩缤纷，你身边佳人也粉粉嫩嫩，你干吗要盯着我？”
“我盯着你你都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了，我若不盯你你还想做什么？”
安若抽出背后的枕头砸过去，“你只许自己放火，不许别人点灯！”
他洗过澡，搂着她一起看电视。安若又来了例假，抱了热水袋也不舒服。程少臣丢开热水袋，替她轻轻揉着肚子，“如果你怀孕了，就不用这么麻烦了吧。”
“程少臣，你若敢算计我，我就咬死你。”沈安若掐着他的虎口，认真地警告。
“别总这么凶，老得快。我这次出差要走很久，你对我温柔点。来，笑一个。”
图文台又在播一部拍得十分粗糙的不知名电影。男主要结婚了，对女主说：“我要娶她，可我爱你。”后来那男人毁了婚约，但女主跑掉了，数年后重逢。
“你最近看片品位越来越低俗了。”程少臣说，“不过那男的真是可怜。”
“那男人明明是个浑蛋。”
“沈安若，你不许不打招呼就跑掉。”睡觉前程少臣突然说。
“我为什么要跑？”
“反正你就是一副随时都想跑掉的样子，让人觉得特别不踏实。”程少臣打了个哈欠，喃喃地说。
“谁让人不踏实了？你在说你自己呢。”
半天没回应，探身看去，他已经睡着了。
程少臣走了没几天，钟恋晨也向她告别，说要出去玩。安若对这比她小几岁的女子印象不坏，难得出身好又不矜娇恃宠，对自己也甚为客气礼貌，只是刻意与她保持距离。
“若你不确定一个男人是否真的喜欢你，可他对你不错，你会嫁吗？”临走时钟恋晨问她。
“结婚是一件很随缘的事，想多了反而下不定决心。”
“可是如果你很喜欢他呢？会不会很不甘心？”
“我不知道。”
程少臣这次出差的时间的确很长，有天晚上打电话给她，“没有人烦你的日子，是不是格外地轻松自在，心旷神怡？”
“没有那么好，但是也不坏。你现在在哪里？”
“今天刚到的杭州。”
“钟恋晨也在那里，你应该知道了吧？”
“我知道，我见到她了。”他在电话另一头叹气。
沈安若并不愿意多想，她一向随遇而安，可有时候都由不得她逃避。饭店里来了一位重要客人，张总甚至亲自接待。那日沈安若在顶楼专用餐厅里遇上他与助手，微笑致礼后，各自就餐。
一定是她最近人品出了问题，所以她总能偷听到别人说话。
“这家饭店现在已经在安凯名下了，钟小姐就是在这里玩了一阵子。”客人的助手说。
“少臣眼光一向准。程家的孩子都有出息，相比之下钟家的男孩子都要气死人。你看这次合作，差距真是明显。”
“钟先生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太高。都要成一家人了，钟小姐虽然嘴硬，我看她心里是愿意的。”
他们的声音虽然够低，没打算让别人听见，可她到底不是聋子。
程少臣在电话里依然云淡风轻，若无其事，她也索性不去破坏气氛。她若想自己好过，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枉费脑筋。顺其自然，该怎样就怎样好了。
晚上继续看洒狗血的电影，情节老掉牙，她看得津津有味，戏里的男男女女，永远只差那么一点点，莫名其妙地误会，匪夷所思地分手，此后一生都擦肩而过。看着剧中人抓狂添堵，她自己便有了置身事外的悠闲。现实若也是这样的一场戏，那么她要找了有利的位置做个好观众看热闹，才不呕心沥血地置身其中去争取更多的镜头。
不过安若还是很想离得再远一点，换个地方，呼吸一点不一样的空气。虽然这一向是小说和电影里最恶俗的桥段，但此刻才发现，所谓恶俗，都是经过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实践检验出来的经典。
机会来得这样及时，有个历时十天的封闭式中高层培训，就在这个城市周边的岛上，车程加船程一共才三个多小时。培训内容实用，但日程辛苦。当人事部征求她的意见时，安若一口答应。
“天热，你体质又弱，那边交通不便利，条件也不会特别好。同类培训有很多，其实不必这时候去。”在审批单上签字时，张总说。
“没关系，我很久都没学习充电了。”
安若懒得跟程少臣说，因为他若不同意，只一句话就能令她无法成行。其实她暂时离开一下，不干扰他的视线，倒是更有助于他去思考以及解决问题，不会令他因时时见她而为难。怀着这样高尚的目的，她对自己不告而别的计划很坦然。
安若出发的时间恰能错开与程少臣打照面的机会，等到了目的地，再打电话告知他好了，她并没打算远走高飞销声匿迹，她可没那份骨气。其实她走得不远，当天就可以来回，若不是要在外面待的时间太久，根本都算不上出差。
出发前一晚，沈安若简单收拾了行李，像往常一样到每个房间检查了门窗，在厨房里热了牛奶。她正小口地啜吸着牛奶，听到有人开锁的声音。门是从里面反锁的，外面打不开，她只好自己去开锁，手里还捏着牛奶盒子。程少臣竟然提前回来了，他明明应该明天下午才返程，安若心虚气闷。
门一打开她就被一把抱住，程少臣故意哑着嗓子粗声粗气地说：“小妞儿，若想保住性命，就乖乖从了我吧。”
深更半夜的，他可真有兴致。沈安若在他怀里挣扎，“提前回来干吗不说一声？”
“吓到你了？”
“对，屋里还藏着男人呢，你千万不要上楼。”安若推搡着他，但他越搂越紧，呼吸也渐沉。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刚才他突然袭击，她一受惊便捏紧了牛奶盒子，结果把牛奶溅了两人一身，现在正沿着她的睡衣领口向下滴淌，前襟也濡湿了一片，贴着她的皮肤，勾出她前胸的形状。
程少臣低头去舔她裸露肌肤上的那几滴牛奶，她微微地颤了一下，低下身子从他怀里钻了出来，“你饿吗？我去煮面。”
“不饿，飞机上吃过了。”他把外套随意扔到沙发上，扯了领带，上楼去洗澡。走到楼梯中间时，回身见她还在原地站着，朝她笑一笑，“你要不要一起？”
“不，谢谢。”沈安若扯着睡衣前襟，尽量让它不贴身，心里有点乱。她是做事有计划的人，突发状况到来时，即便可以应付得很好，也总有点慌。
她把行李箱搬到自己的书房去，到另外的浴室简单地冲了一下，换下湿睡衣，然后便有些无所适从，不知该先躺下装睡，还是声称不舒服换个房间睡，总之她觉得累，不想生出多余的事端。她的心思正百折千回地转着，浴室的门被拉开，安若僵着身体没回头，仍被程少臣一把搂入怀中，整个后背贴着他赤裸温热的胸膛。他在她的耳朵和肩膀上留下唇印，低声问：“你想念过我没有？”
“没有。”安若躲闪着，被他的气息弄得很痒，但柔软的胸部与小腹都被他揉捏着，根本摆脱不掉他。她象征性地推拒了几下，便被他轻而易举地按到床上，睡衣也被他轻易地褪下。她保持着趴卧的姿势，紧紧抱着枕头不肯翻身，程少臣也不逼她，像小动物一样从她的耳垂和肩膀开始细细地啮咬，光滑的后背，纤细的腰肢，柔软的臀，直到她的脚趾。他力道轻柔，但每咬一下，她都忍不住微微颤抖，全身酥麻。这是个调情高手，她哪里是对手？安若觉得挫败，她明明内心想抵抗，身体却投降，脑里晕晕的，隐约有极重要的事情，没有头绪。她突然生气，都不清楚到底在气谁，用了极大的力气翻身起来，因动作过急甚至晕了一下，一把揪住没有防备的程少臣，就把他使劲地压到自己的身下，用腿压住他的手，用手掐住他的脖子。
程少臣大概被她突如其来的强悍震慑住，除了最初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便不再反抗，由着她折腾，甚至还偶尔配合她一下，表情变幻，眼中情绪不明，因她挑起了他的欲望，也因他正受着她的折磨。她用牙齿，尖尖的小虎牙，啮咬，吮吸，不过没他那么温柔，而是真用了力气，令他全身战栗。她得承认，有人在自己的身下发抖的感觉真的很爽，怪不得程少臣以前总是那么喜欢逗弄她，把她一点点逼到失控边缘。他们俩的这种关系，她从来都是掌控不了局面的那一个，也没什么机会主动，此刻动作既不优雅也不干练，更像在胡闹。
沈安若终于真正地占到了上风，她权当是自己的胜利，尽量忽略有人一直在让着她的事实，坐到他身上，把他的手用自己的睡衣捆绑到床头上。她其实绑得并不紧，但他很老实地不挣脱。她的头发随着动作的起伏拂着程少臣的脸与胸膛，他突然抬起身来张口咬住她的半边胸口，一大口，好像要吞下去，动作也激烈起来，不肯再按她的规矩来。
安若挣扎着退开，重新把他压住，很得意地看着他有一点扭曲的表情，喘息着说：“程少臣，你感觉如何？事情不能完全在你掌控之中，这种滋味不是很好受吧？”
“偶尔体验一次半次，其实还不错。只要不总这样就好。”他的声音也支离破碎了。
只是安若的上风也没占多久，很快就体力不支，早早地失了主动权，重新沦为他的猎物，还是要任他摆布。先前的气焰嚣张也不过是向一头精力旺盛的公牛抖动的红布，结果只令他更加疯狂和激烈而已。在被暴风骤雨般的情潮席卷过后，沈安若有短暂的昏厥，神志清醒时发现正被他肆无忌惮地用手指检查着全身，见她睁开眼睛看他，便俯下身吻她，手滑了下去，又一次拨弄着她最敏感处的神经。他在再度攻陷她的间隙贴着她的耳垂轻声细语：“你真的想我了吧？”
“你少自作多情。”她身体服软，嘴却不认输。
程少臣轻声地低笑，加重也加快了自己的动作，满意地看着她在他的身下辗转呻吟甚至轻声哀求，他在她濒临崩溃的前一刻贴着她的耳朵柔声地说：“可是我非常的想念你。”
他的声音连同她的全部感官，都在那极致的瞬间爆裂开，仿佛散作片片的星光。她的身体也正在液化，软成一汪水，在他怀里渐渐地流失，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这样的夜晚会令人折寿，而且，他的确不能容忍有人挑战他的权威。安若在陷入深眠前，脑子里浮现着这样的念头。

第三十二章 天长地久
有时候，我们不可理喻地执拗，不过是为了得到一句可以令自己安心的话而已。
 
第二天是正常上班日，沈安若被闹铃叫醒，挣扎着起床去洗漱。程少臣侧卧着，还在沉沉地睡。她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意识到昨晚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做身体上的纠缠，以至于错过了一个可以不动声色地兴师问罪的机会。但她很快甩掉了不安的念头。他们俩的关系，每一次有进展，每一次转向，其实主动权都不在她，她根本左右不了他，至多能死撑着自己的尊严而已。
程少臣翻了个身，似乎是醒了。沈安若问：“你要不要起床？已经不早了。”
“他们都以为我今天下午才回来。”他揉着眼睛，像小孩子一样嘟嘟囔囔，“你也不要去了，请一天假，好好休息。”
沈安若没听从他的建议，准时去了公司。按计划她应该十一点出发，先去汽车站，再乘车去码头，即使算上等候的时间，下午三点前也可以到达目的地。她将自己不在期间的工作一一安排好，正在做最后的检查，张总亲自打了电话过来，“到董事长办公室去解释一下那份策划书。”她心中顿时生出疲累的念头，看一眼时间，十点半。
策划书不会有问题，她带领团队做了几天，她自己一字字地核准过，而且程少臣从不在这些事情上吹毛求疵，也不会越权，即使有问题都只会通过张总传达，所以他找她，原因只有一个。只是没想到，他出长差归来，不去安凯总部，竟然先到了这里。
“拖泥带水，不够简约，为一个很单纯的目的用得着绕那么大的圈子吗？”言简意赅，很好的开场白。
“我们小组成员认为细节的适当烦琐会有更好的广告效应，毕竟我们要的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行而不是自娱自乐。”安若先是解释，又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文件递过去，“备选方案，这个或许比较符合您要求的简约。”
他的目光直直地射过来，沈安若别开眼睛环顾四周，不去正视他的眼睛。这间办公室，他来得本来就少，她进来的次数更少，算起来，也不过是第二次。不自在啊。
程少臣把第二份策划书丢到桌子上，并不看，大概没料想到她还有这一招。他吸一口气，再吸一口，不冷不热地开口：“我刚听说，你要出去培训很久？”
“是，十一点出发。十天，不算很久。”
“我怎么不知道？”
“这种事只需要张总审批通过就可以，程董您本来也不需要知道的。”
“沈安若！”程少臣的声音不再那么从容。
“哦，昨天我忘说了。”沈安若淡淡地回答。虽然她是故意不说，可事实上，昨晚他也没给她什么说话的时间啊。
隔了一米多的距离，他们俩四目相对，各怀心思，偌大的空间被安静的沉闷塞得满满。
多有趣，这就是成年男女，几小时前拥抱着、纠缠着仿佛全世界只剩了彼此，现在却可以把空气僵持成森冷的凝固。
沈安若看着落地钟的指针一秒秒地颤动着，决定先开口：“我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出发。”
程少臣又沉默了良久，手中的笔拿起又放下，然后再拿起，最后终于挤出一点勉强的笑意和几个字：“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沈安若直到上了船才觉得神经平缓了一些。海上有微风，吹来温润咸湿的气息，一直吹进嘴角。她抹了一下，竟然是眼泪在不知不觉中流了下来。都怪这海风太潮湿，令她的眼睛不适应。
竟然让她遇上这种八点档与二流电影的烂俗剧情，而她连模仿片中女主角决然离去的勇气与力量都没有。比起以折腾自己做代价成全一场悲壮的烈女之歌，她更贪求现世安稳，所以该怎样就怎样吧。
本想暂时离开，寻求一点清静，虽然算不得壮烈，至少也是从容优雅的，可老天连这么小小的要求都不愿意满足她，偏偏让她在出发前被拆穿，最后走的姿态都洒脱不起来，而且很显然，程少臣介意的不是她想要离开这个事实，而是她要离开竟然不通知他。他的权威受到挑战，这才是他恼火的原因。
她才不是因为伤心难过而哭。她只是觉得，连这么戏剧化的事情到了她自己身上，都变得如此乏味，这无奈又无趣的生活，可真令人感慨。
沈安若到达培训基地报了到。岛上没有高层建筑，每个方向都看得到海，她的房间窗户向着正东方，起得够早甚至可以看海上日出，开窗便可随时听到涛声。在视野辽阔的地方人心变得微不足道，她渐渐忘记自己郁闷的原因，又觉得困倦，因为昨晚根本没休息好，洗过澡倒头就睡，一直睡到满天星斗。
手机里有两个未接来电，是程少臣的，之前她睡觉时，将手机调到了振动模式，想来是睡得太沉，没听到。犹豫了一下，拨了回去，不想跟他玩拉锯游戏，她没力气折腾。无非是问她一路是否顺利，住宿和饮食是否能忍受，例行公事一般，不像情人之间的问候，倒像上级对下属的关怀。他的声音没有情绪起伏，她也掩不住的疲累，连敷衍都觉得辛苦，一会儿便无话可说。
“为什么突然要走？”都准备挂电话了，程少臣突然问。
“正常工作而已。”
“沈安若，我不是今天才认识你。”
“我想出来呼吸点新鲜空气，最近气管不好。”
“你有事躲着我。”半晌后，程少臣丢来这么一句。
“我累了，想休息。”
“你那么喜欢没事找事，整天闹别扭，打哑谜，你不累才怪。”
他成功地勾起她的火气，“当然，别人永远都是错的，你才是真理，地球大概都跟着你姓。我挂了，再见。”她把手机扔到一边。
几秒钟后，程少臣的电话又打了进来，“我跟你说过没，我最讨厌人家随便挂我电话。”
“那你先挂。”
他的声音也染上倦意：“沈安若，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不愿结婚我就再也不提，你说我对你漠视所以我现在死缠着你。这一回你又闹的什么别扭？你能不能干干脆脆说明白了，好让我及时地反省检讨悔过？”
他再多说几句，他就该改名叫“情圣”了。沈安若咬着牙，想了又想，总算说出那几个字：“你的小恋妹妹还好吧？”
他在电话那头似乎愣了一下，“你突然提她做什么？她从来就没有好的时候。”
“那样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被你这样利用，她能好得了才怪。”
程少臣停顿了几秒钟，然后说：“沈安若，你把话讲清楚，钟恋晨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漠然，沈安若觉得很无趣，“不是都要联姻了吗？竟然说跟你没关系，你真淡定啊。”
他咦了一下，“小恋会跟你讲这个？她回心转意了？”
沈安若的火气腾地又蹿了起来，“这个问题你自己慢慢去研究。我累了，再见。”她觉得自己应该去念几遍清心咒了，她最近火气很旺盛。
“不许挂电话！”她正准备切断通话，听到程少臣的声音传过来，不大，但隐隐透着怒气，竟让她怯了一下。
他们在电话两端沉默，她几乎听得到程少臣在电话那边极力压抑着的呼吸声。时间一秒秒地溜走，他终于开口，恢复了惯常的镇定，但是声音冷冰冰：“沈安若，你不要跟我说，你以为要娶她的是我。你千万别承认。”
沈安若窒息了一下，立即意识到自己这次要认栽，但仍是一头雾水，她谨慎地选择闭紧嘴巴不说话。四周真是安静，只有海浪轻轻拍打岸边的声音，她自己的心跳声，还有程少臣的呼吸声，听得那样清楚，仿佛他就在她身前。
“原来这才是你突然不声不响跑掉的原因。可是有人明确地对你说过，是我要娶钟恋晨吗？谁跟你说过这句话，你把他的名字告诉我。”他顿了顿，见沈安若不说话，又继续说，“你若不提小恋的名字，我打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你这次又为什么翻脸。你连向我求证这么简单的事都懒得做，就直接走掉。”
“我现在难道不是在向你求证？事情本来就很巧，我恰好被误导。”
“你这也算求证？你根本就是直接定了我的罪。我若不追问，还不知要含冤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你还能做出什么别的事来。”
她无话可说，只听得他的语气越来越平静，而她也越来越紧张，就像暴风雨来临之前，闷热潮湿，不同寻常的安宁，不知何时就要劈下雷电。
“沈安若，我有一个堂弟，你不记得他了吗？他可一直记得你，每次打电话时都会问起你。三月份的时候，他和小恋在筹备婚礼时闹翻了，婚礼取消，两边家长们一厢情愿地等着他们俩回心转意。”
她可真的忘了还有这么一号人。程少融，程少臣那位在省里颇有地位的二叔的独子。他是一名年轻军官，常年在外，在她的印象里似乎只有他们结婚当天见过他。
原来如此。这么大一个乌龙，可谓是无巧不成书，老天好像存了心要跟她作对。总之是她理亏，还是老老实实地认错为好，她诚心道歉，程少臣却不依不饶。
“对不起？你莫名其妙地演了一出逃跑的戏码，你觉得一句对不起就够了？沈安若，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你哪怕肯稍微用一下脑子，你觉得我至不至于做得出这种事情？”他那副腔调不阴不阳，恨得人牙痒，又让人从心里发寒，“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在你心中，我一直就是这样一个卑劣的人，一边跟你纠缠不清，一边又去招惹别的女人，在向你求婚的同时又与别人有婚约，为了利益连自己都可以卖。怪不得你不肯嫁给我，总不肯相信我真心实意地打算跟你过一辈子。原来你不相信的并不是婚姻本身，只是信不过我而已。你不爱我，不想嫁我，都没有关系，但我们总算相识这么多年，做不成夫妻也算是朋友，你竟把我的人格贬损到这种程度，你真让我感到绝望。”
他罕见地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一时间似乎喘不过气来，呼吸急促。
“拜托你不要这么上纲上线。我没打算离乡背井，隐姓埋名地跑掉，我只是出来培训而已，我现在的位置离你还不到三百公里。就算我真的误会了什么，我也没做什么过激的事吧？我不过是老老实实地等着你亲自向我解释而已。”
“我宁可你哭闹着向我求证，跟我讨说法，骂我负心和无耻，随便怎样，也胜过你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你闹至少还表明你很在乎，可你从来都是气质修养比其他更重要，永远装得若无其事。怎么，你打定主意要把我送给别人吗？你是不是还觉得你自己的行为很神圣、很崇高？其实根本原因就是你并不介意我打算娶谁，反正与你无关。你当然不会因为这个就真的抛弃现有的一切出去流浪，我在你心中可从来没那么重要过。至于就近跑到一个小岛上去躲几天，权当鄙视我的一种仪式。”
她算是不小心打开潘多拉的匣子了，没想到程少臣长篇大论的时候这么有文学男青年的风采，平时可看不出来。真是风水轮流转，河东河西各三十年，就在不久前她也是这样振振有词地把程少臣说得哑口无言，令他郁闷了好几天，竟然转眼轮到她。
“沈安若，你坚持说我对你的态度像对待宠物。那你对我的态度呢？我在你身边时你并不怎么抗拒，有时候看起来甚至是心甘情愿，但我不在时，你也从没觉得少了什么吧，说不定还大大地松口气。其实我也一直很想知道，你又当我是什么呢？路人？嫖客？”
“程少臣，你够了啊，不过是被冤枉了一下子而已，你至于这么夸张吗？”
“被诬陷的不是你，你当然可以说风凉话！”
“你又不是没……”沈安若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又滑了回去，决定不继续招惹他，“是是是，我真的错了。你无辜又纯洁就像大天使，我就是嫉妒你太完美所以心灵阴暗扭曲总是伺机找你的碴。时间不早了，我去面壁思过痛改前非，您老洗洗睡吧。”
沈安若躺在床上又没了睡意，大概因为换了床，也因为她下午因体力不支睡了太多。睡不着很难受，心脏有一半犯着堵另一半空落落的，事情明明解释清楚了，她却更闷了。程少臣也没怎么冤枉她，之前她的确气愤远大于伤心，恼火程少臣竟然也会玩这么低级的政治策略，更疑心他在试探她、报复她，所以她才决心不让他看了笑话去，令他的虚荣心得逞。她强抑着不要去了解实情免得自虐，也不让自己去在意，依赖谁都不如依赖自己来得安全可靠。可是他们以前吵归吵，但吵得她这么理亏的时候却没有过。
程少臣今天真是气得不轻，说到最后声音都发抖。在她的记忆里，这算是他最生气的一回了，就连很久之前的那一回暴力行为，其实他都没有那么气，当时他只是喝得有点多，并且被她刺激到，而她又没像以往那样纵然不想配合也半推半就地顺从。
看看时间，这个时候他通常还没睡，她暗暗叹口气，把电话又拨了回去，但竟然遭到了拒听。
培训课程安排得非常满，晚上还常常有活动，一天下来十分辛苦，回到饭店洗漱完毕倒头就睡。岛上手机信号不太好，时断时续，而程少臣竟真的不给她打电话，她也索性不给他打。这个男人，自尊心薄得像糯米纸。上一回她挖苦过他之后，他也很多天都对她爱答不理。这一回他占了理，当然就更加有气势。那么爱耍大牌，干脆让他自己慢慢复原，她才不去给他舔伤口。
也通过两回电话。
一回是岛上起了暴风雨，险情不小，手机信号都中断了，他们回到饭店时，大堂经理说有人留言要她回电话。她用固定电话回过去，程少臣冷冷淡淡地说：“我只想确认你没被风刮走。”
沈安若不跟他计较，语气柔软地问他吃过晚饭没，因为他一个人时常常忘记吃饭。他说一句“不用你管”就挂了电话，沈安若对着电话无言以对。
另一回是培训结束的当天，她打电话给他说要在岛上多留一天去考察一下当地的渔家民俗小旅店。
明明是晚上，他却说在开会，声音都透着不耐烦。
“沈助理，你这算不算假公济私，公款旅游？”
“报告董事长，我请了五天的公休假，所以从明天起是我私人的假期。”
“那你爱玩多久就玩多久，告诉我做什么，又不属于我的管辖范围。如果你要延长假期就去向张总汇报。”
这个小气巴拉爱记仇的家伙，她气得一口气都提不上来，立即决定要在这里度完她的全部假期。
沈安若租了渔家的房子住，每日的大部分行程只是看海。没有工业的地方，海水与天空都呈现出不同寻常的蓝，不染纤尘。她的日子过得轻松自在又健康，跟修行一般。五天加上周末两天，她可以在这儿整整住上一周。
不过这么清闲的日子还没过满两天，岛上就来了不速之客，竟是钟恋晨，见到她还做出一副惊讶状，“啊，安若姐这么巧，原来你也在这里。”
本来沈安若住的那个渔家小院已经客满，但是钟小姐一来，她隔壁的客人立即搬走，那客人明明说了要住两周。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对这里人生地不熟，离你近一点会有安全感。”她声称自己是来观光旅游，其实倒像是来监督沈安若的，总是不离她十米之外，又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在东聊西扯的时候不小心提及程少臣：
“少臣哥最近十分忙，谈芬姐说他晚上有时候住公司。
“少臣哥胃病犯了，很严重的样子，但他不去医院也不吃药。
“他心情不好，对我比以前更凶了。
“他看起来瘦了。”
她每过一小时提一次程少臣的名字，沈安若被她搅得头痛。
第二天，她的头就更痛了，因为程少融来了，风尘仆仆，行色匆匆，军装还穿在身上。
“嫂子。”他客气地喊沈安若，见她表情不自在，摸摸头讪讪地笑，“习惯了，改不过来。”他的五官与程少臣有几分相似，但一脸的正气凛然，可比程少臣那副正邪难辨，变幻多端的模样忠厚英武得多。
钟恋晨见了他扭头便走，程少融去拉她的手便被她一把甩开了，“滚开，别烦我。”
沈安若迅速回避。
那对冤家一聚头，她这清静的修行般的假期可算彻底泡了汤，一不小心就能欣赏到这对毁婚男女吵架的现场直播。
沈安若记得婚内一段时间她与程少臣也是见面就吵架，最后为了不吵只好不见面，吵的内容是什么总也记不得，无非鸡毛蒜皮的小事，若是大事，那就吵不起来了，比如最后那件事。当时无聊到想扔东西，现在想想竟觉得有趣。当然她还记得她出差到云南，那时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而他追了过去，如同现在的程少融。可如今不过相距两百多公里，他们连话都懒得讲，他不给她台阶下，她不想也不愿回去。
“看在祖国和人民的分上，你也该对刚从四川回来的英雄客气点啊。”程少融忍辱负重，沈安若都看不下去了。
“我对他够手下留情了，若不是这个原因，他还想这么完整地留在岛上？”钟恋晨的话里透出浓浓杀气。
“少融看起来很忠厚、很老实，出生在这种家庭他这种个性更难得。”
“是啊，他忠厚老实极了，睡着时念着前女友的名字，钱包里留着初恋情人的照片。男人们没一个好东西。”
沈安若忍笑忍得很辛苦。
晚上她散步回来，恰好赶上这一对开战的尾声。
“要打要骂都随你，但我们回家去闹可以吗？你干吗要当着我二嫂的面让我下不来台，你想害我以后没脸见她啊？”
“臭男人，你还有脸跟我谈条件。噢，我都忘记了，你暗恋安若姐可不止一年两年了。”
“钟恋晨，你怎么含血喷人啊？”
“是谁当初很兴奋地跟我说，你二哥的新娘完全符合你心目中妻子的形象。”
“你还暗恋我二哥呢，你都暗恋了十年了，还哭着闹着坚持改这么一个暧昧的名字向他示好，别以为我不知道。可怜啊你，我二哥根本不领你的情。”
“程少融你快去投海自尽吧。”
然后是含含糊糊低闷的声音，不知是动了手还是动了口。
这儿绝对是个是非之地，沈安若决定还是快闪的好。她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当天就向他们告别，胡乱编了个理由，免得他们多心，也免得他们通风报信。
假期还剩好几日，沈安若决定回家陪父母，连夜乘了火车。买票时只有慢班车，一路摇摇晃晃，走走停停，她在半梦半醒间总见到站台上明黄色的灯光，终于到达目的地时，才四点多，天刚蒙蒙亮。
沈安若本想吓父母一跳，并未提前告知，可是家里没有人，那老两口大概又清早去爬山晨练，还好她总随身带着家里的钥匙。她将房间挨个转了一下，最后觉得累，趴到父母房间的大床上恍恍惚惚地睡过去，醒来时天已大亮，翻身便看到侧面上的照片墙。父母大学毕业后一起来到这座城市，在本地没有别的亲人，便把所有家人的照片一一挂到家中偏厅，占了一大面墙。沈安若抗议这种装饰风格令人大脑凌乱，所以他们就把照片墙整体挪进自己的卧室，因为这里她极少有机会来，看不到，也就不会念叨他们。其实大多数都是她的照片，从百日照直到上个月回家与他们的合照，还有几幅她与程少臣的结婚照，竟然也一直没被他们撤下。
安若走近了打量，她与程少臣都喜欢简约，墙上连画都挂得少，完全没有照片，所以这些照片，她自己也少见，每一幅都装模作样，他不笑，而她笑得制式，像装酷的杂志封面。其实并没有真的过很久，不过才一千多天，无论她还是他，都和照片上的人不太一样了。
父母仍未回家，沈安若试着联系他们，一番盘问下，才惊讶地得知父亲病了，今天正在医院等待手术。她匆忙赶到医院。等电梯的人太多，电梯又慢，她干脆爬楼梯，一口气跑上六楼。她跑得太急，呼吸失常，汗水湿透衣服，找到病房时见到父亲已经换好了手术服，立即掉下眼泪来。
“你从小就不爱哭，怎么现在反而跟水捏得似的？”安若爸慢声细语地安抚她，“只是个很小很小的手术，两三天就出院。你难得休个假出去玩，哪舍得打搅你。”
这句话让沈安若眼泪掉得更多。若不是这样凑巧，父亲做手术时她还在度假消夏。
“咱家女儿哪次掉泪不是为小事情，真若是大事她就哭不出来了。老沈，你刚才用词不对啊，水怎么能捏呢？”安若妈说。
“老林，看在我身上马上要被开洞的分上你让着我一点成不？安若，乖女儿啊，我错了还不行吗？下次有什么事我一定及时向你汇报。不哭了啊，我的心都快被哭碎了。”安若爸被女儿哭得心慌意乱，拍着她的肩，摸着她的头发，手忙脚乱地哄劝，“唉，这些孩子们就爱大惊小怪，少臣那天也是，脸色那个白，害得小护士还以为他是病人呢。”
“谁？”沈安若愕然抬头。
“哦，那个……”
“你们搞错没？宁可让他知道都不告诉我？你们还当我是女儿吗？”她也顾不上哭了，愤然抗议，突然被母亲踩了一脚。
沈安若收到暗示，立即噤声，知道大概有人来了，迅速抽了张面纸打算抹一下汗水和泪水再回头，却愕然听到妈妈柔声说：“少臣你来了？不是说过不用过来吗？这么远的路，今天天气又不好。”
“没关系。我正好在这边有事情。”
她蓦地转身。真是见鬼，她忘了自己此时脸上挂着泪，额头淌着汗，鬓角的头发都是湿的，样子很狼狈。不过他也不好看，一脸倦容，而且看起来真的瘦了不止一点。
他们两周没见了，竟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程少臣见到她也微微地诧异，两人都不说话。
安若妈站在她的后面，又暗暗地去掐她的腰，示意她开口打招呼。沈安若吃痛地抖了一下，正落入程少臣的眼里。她扔给他一个白眼，他把眼别开。还好麻醉师跟手术助手们此时已经进来推安若的爸爸进手术室，时间是八点整。
他们一起在手术室外等候，沈安若与妈妈坐在一起，程少臣安静地坐在对面椅子上，低着头，似在仔细地研究自己的手指。
“你爸突然觉得不舒服，我就陪他一起到医院来，主治医生正好是少臣的大学校友，参加过你们的……那，所以就认出了你爸，然后少臣知道了，当天就赶了过来，就是前天。那孩子担心得很，折腾了几个专家，最后连院长都惊动了。其实就需要一个小手术而已。喏，你看，并不是我们主动告诉他。”
“哦。”
“你爸想等手术结束后再告诉你，免得你担心。少臣说没个小辈在身边总是不好，我们家在这儿也没别的亲戚，所以他说他过来陪着我。我不让他来的，但还是来了。”安若妈低声地解释，“你瞧少臣那样子，看起来比我们俩更紧张，大概想起了他父亲。程老最初也是你爸现在这毛病，因为没在意，所以后来恶化了。唉，可怜的孩子。”
沈安若抬头看一眼程少臣，他面色苍白，刚才说话时嗓子也有些哑。这也难怪，他这个时间赶过来，凌晨三点多就需要出发。他最爱睡懒觉，从来不愿早起，而且医院是他讨厌的地方，他晕血晕针晕药还晕消毒水的气味。
安若妈说：“有些男人一辈子也不会说甜言蜜语，比如你爸。但如果他能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你的父母，不管你怀疑和担心什么，你都该相信他对你是认真的。”
“您以前说过，摔过跤的地方应该绕路走，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回的人是笨蛋。”
“我还教过你做人别任性，做事要三思，不许拿婚姻当儿戏呢，你都记住了？少臣比你清楚多了，他回国不久就来探望过我们，坦诚说当时离婚太轻率，倘若还有弥补的机会，请我们不要阻拦。话说到这份儿上，我和你爸觉得，我们没理由拒绝他。”
沈安若愣了愣，抬头看一眼坐在远处的程少臣，他仍低着头，似在想心事，“阴险。”她低声念一句。
“不可救药。”安若妈被女儿噎到，又拧了一下她的腰，“要说少臣这孩子不过是长得帅了点，钱多了点，唉，还有，脑子也过于聪明了点，除此之外，倒也真没什么别的大缺点了，你怎么就不惜福呢？”
“妈，您越来越有幽默感了。”沈安若捂着腰直吸气，想来那里要被母亲掐出瘀青来了。
“跟你这种智商低的人真是没法交流啊。可怜的你爸，平时连打针都怕，这回遭这份罪，倒不如我进去替他，换他在外面担惊受怕。”安若妈念念有词地撇了女儿，到程少臣那边去坐下了。
安若爸的手术很顺利。程少臣在手术结束后就离开，快傍晚时又回来看望了一下，顺便告别，说要返回去。他是自己开了车来的，几小时的车程，而外面下了很大的雨，不时伴有雷电，高速公路大概已经封路，只能走城与城之间的乡间公路。安若妈以太过危险以及他起得早没休息好为由，坚持不许程少臣独自回家。她看向安若，“你是不是昨晚也没睡好？一下午就没见你提起精神来，跟少臣一起回家歇着吧。”
“我要在这里陪我爸。”
“你在这儿净碍事，快走快走。晚上有专业看护，保姆会过来送饭，而且医院不许留很多人。”
沈安若还想坚持，母亲用“你不是我生的”眼神瞪她。她又望向父亲，指望他流露挽留她的意思，却见父亲闭了眼睛装睡。她只好很没面子地走掉。
程少臣走得快，步子也大，她反正也跟不上，就在后面慢慢磨叽，一会儿就见不着他了。等她蹭到一楼大厅，却穿过人群见程少臣直直地立在门口，大概因为外面雨太大，而他没带伞。
从早晨到现在他们就一直没说过话，手术结束后仍是稍稍混乱了一下，安若妈一忙就顾不得监视他们俩。
程少臣接过伞撑了就走，不知是想撇了她跑掉，还是打算把车开过来。为保险起见，沈安若小步跑到他身边，跟他一起挤到伞下面。风很大，雨是斜的，虽然有伞也仍是淋了两人一身，凉冰冰地贴着身体非常冷，她挨他更近一些。
“那个，谢谢。”她努力地放低姿态。
“我是关心我自己熟识的长辈，跟你无关，你犯不着感谢。”
她在火车上一晚上没睡好，又虚惊了一场，白天也没休息，此时没力气生气，于是选择闭嘴。
安若家那个小区不好找，而且外面白茫茫的一片，但程少臣很快就开到了楼下，停了车，定定地坐着，等她下车。
“你要去饭店还是想按计划返回？你若冒雨赶回去，会害我被我妈骂死。”
他斜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跟她一起下了车，并没如她所想的补一句：“你挨骂关我什么事？”
进了家门，沈安若去找干的衣服，出来时不见他人影。她父母家的房子不小，她找了半天才在厨房找到他，见他从冰箱里翻出矿泉水拧了盖子就喝。
“胃病犯了干吗还喝冰镇的水？”她递过去衣服和毛巾，把水顺手拿了回来，然后用电壶烧热水。
“知道我犯胃病了你还在外面玩得兴高采烈也不回家，由着我自生自灭？”程少臣没好气。
“那么一大群人捧着你，你自生自灭得了吗？再说难道不是你让我不要回家，在外面好好玩的？”
“你什么时候突然变得那么听我的话了？我还跟你说过不许跑掉以及跟我结婚这样的话，你怎么都不听啊？”真晕，他才跟母亲在一起坐了一小会儿，现在说话的口气就跟她老人家一样了，沈安若周身冷了一下。
“程少臣，你别得理不饶人啊。以前你冤枉我的时候，我有你这么崩溃吗？你竟然还自虐，幼稚。”
“哼。”他从鼻子里发出声音回应她。
后来他吃饱了饭，心情似乎没再那么坏，甚至还在她洗碗的时候帮了点忙，因为她精神不好，不小心洒了一地水。他去找来拖把，把水渍都擦了。
“你下午去哪儿了？你来不是真的为了洽公吧？”
“我找了一家饭店补眠，今天起得太早，困。”他诚实地回答。
“你若不困是不是下午就走了？”
“你很希望我滚得越快越好吧？你多可怜，好不容易逃回家一次，竟然还是没甩掉我。”
“我都说了好几遍对不起了，你还没完没了啦？你一个大男人怎么那么脆弱，一点委屈都受不了？”
“你道歉的态度根本就不诚恳，我为什么要原谅？”
“小气鬼，我才不稀罕你的原谅。”
沈安若不再跟他说话，专心地削水果。
“你打算在家里住几天？回去时我过来接你。”过了片刻，程少臣问起。
“你这是演戏给我爸妈看呢。我培训的地方离这一半的路都没有，也不见你去接我，还拆我的台，害我自己也不能回去。现在装的什么劲？”
“我才不会惯着你那个逃家的坏毛病，将来一不高兴就跑，越跑越远，那我的日子还有法过吗？”
他们俩坐在客厅里，安静地各自占据沙发的一角。程少臣没形象地瘫在沙发里，一边翻杂志，一边斜瞄着沈安若削苹果。她削得极熟练，薄薄的果皮细细长长地卷下来。程少臣看得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地等着那果皮断掉，结果一直削到最后也仍是完整的一条，于是他又低头翻杂志，突然很轻地骂了一声，把杂志扔到一边去，又斜眼看她，似乎想起了什么，自顾自地笑了一声，笑得沈安若感到诡异，抬眼看他，顺手把手里削好的苹果递过去。
他冲她暧昧地笑了笑，“我突然记起你那天晚上的样子了。亏得我竟然认为你是因为想念我才变得那么热情。你那时是不是恨我恨得直咬牙？若是手里有刀子，说不定直接打算在我身上开口子了。”
他一提那晚，沈安若从头到脚都开始发烧。她一把抢过那本杂志，想看看他刚才看了什么内容，原来是一桩离奇的八卦逸事——一个远行很久即将归来的男人对一直在等他的女友说，自己已经爱上了别人，并且要娶那个女人。女友状似平静地答应分手，去赴他最后的约会，在他打算掏新女友照片给她看时用暗藏的刀刺穿他的心脏，其实那所谓照片不过是一面小镜子，根本没有别的女人。这么一个浪漫的玩笑，这么洒狗血地以悲剧收场。
“你这是在后怕呢？放心好了，我那么胆小，哪做得来这么勇敢的事？”
“你若真的爱我到这种程度，我也可以死得心甘情愿了。”程少臣嘀咕了一句。
沈安若斜他一眼，闭紧了嘴，停了半晌还是没忍住，“又不是儿童，讲话怎么那么无忌？”
“其实你心里还是在乎的吧。”
“横竖都是你有理。那天是谁怨天怨地指控我从来就无视你的存在。”
“我那时候真的快要气死了，上一刻还觉得自己在天堂，转眼就掉进地狱，像做自由落体运动一样。换作是你难道不生气？”
她不予置评，程少臣又说：“这些天我倒也弄明白了一些事。你觉得跟我在一起没安全感，不肯相信当初我是真心娶你，也不相信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一辈子，所以才不肯同意再嫁我吧？”他不等她回答，又接着说，“其实我跟你在一起才没安全感，你老是那么一副游离状态，什么事都无所谓，哪有打算真心要跟我过一辈子的样子？”
“你这些天都在进修文学素养呢，现在讲话都一串一串的了。”安若无力地说。
“总之，你的态度就是让我觉得，如果我太恋家无疑是自杀行为。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扯平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挖苦，一口气讲完。
某人诡辩的功力已经出神入化了，安若无语问苍天。她干笑两声，“你看我以前没说错吧，我们当初能凑到一起去简直是奇迹，到底谁在祸害谁呢？”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了，随便丢掉就太可惜了。所以再嫁我一回吧，有什么好顾虑的，总不会比以前更糟不是？”
“我不要。程少臣，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是真的不喜欢那一张纸以及害怕那一种仪式？就像卖身契一样，盖上章，便完全失了自主权，之后的日子再由不得我掌控。而你，你就是由不得自己失了控制权，所以才这样执着。”
程少臣叹气，“你就是吃准了我拿你没办法，所以才敢这么强硬。”过了一会儿他自己却想开了，“算了，反正我也想通了，至少当初你没嫁别人而是嫁了我；如今你虽然不肯嫁我，但并不排斥与我在一起，甚至在我不在的时间里都没被别人拐走。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
“我只不过没遇到更顺眼的而已，我才没等你。”沈安若正色道。
“你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我就是你最喜欢的男人？”程少臣笑了起来。
“你非要那么自我陶醉，我也没办法。”安若撇嘴。
他突然拦腰抱起了沈安若，将她放到自己腿上，松松地圈住了她。安若挣扎着退开，结果只是跪坐到他的腿上，这样就比他高了许多，程少臣需要仰头才看得到她的眼睛。
此刻他直视着她，“你是喜欢与我在一起的，是吗？”
沈安若低头直直地望进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神很坚决，等着她开口。他们俩的视线纠结了很久，她终于低低地说了一句：“是。”
程少臣似乎松了口气，把她放得低一些，将她完全掌握在他的怀里，这样他平视便能看到她的眼。很显然，仰视这种姿势他不习惯。
“我只要这么一句可以让我安心的话就够了。只要你是在乎的，心里有我的存在，那么我就有勇气等，一直等到你不再恐惧婚姻，真心地要嫁给我。”
“无论多久你都肯等？”
“一辈子都可以。”

番外一 程小二是这样得逞的
我是贺秋雁，JJYY杂志社传说中的拼命三娘，相亲女王以及八卦小强。
话说那一天，我到一个不幸的家庭采访，刚出来，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躲闪不及，一身湿透。正是下班时段，可怜的老娘我竟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本来也差点拦到一辆，但那车越过了我，停在我五米之外另一位女士身旁。匆匆一瞥间，那女士其实比我更年老、更色衰，可是她的衣领比我低，裙子比我短。对不起，容我鄙弃地骂一声。
我正在凄雨冷风里被虐得楚楚可怜，脑中灵光一现，啊，这里离沈安若那死女人工作的地方不过十分钟的车程，现在她应该正在回家的路上。
不好意思啊各位，我知道我是啰唆了点，但是打了整本书酱油的我做一回主角容易吗我？不多浪费点胶卷实在对不起我的人生。
朋友就是要互相利用以及互相陷害的。一个电话，那女人在十一分十一秒后准时到达我身边。
车上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事实上我是被雨淋感冒了，“亲爱的，今晚到我那儿去陪我睡吧，你那奸夫不是又到外面去寻欢作乐了？你自己正独守空闺吧？”
沈安若见怪不怪地从车镜里看我一眼，随手扔给我一个袋子，“换下来吧，我刚买的衣服，还没穿过。”她将车停到无人处。
我的鼻涕流得更肆虐，“安若，可惜我不是男的，而你又不是蕾丝边，白白让程少臣那家伙得了便宜去。”
安若说：“淋得这么惨，还这么有娱乐精神。你真的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学开车了？”
老娘我小时候遇过一次重大车祸，侥幸捡回一命，那时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学开车，免得去祸害别人。于是我郑重地说：“是。据我看小言得来的经验，不会开车的女人正常艳遇的概率通常更大一些。开车的女人大多碰上的是逃犯跟流浪汉。你今晚到底去我那儿不去？”
沈安若斜睨了我一眼，“他今天就回来，现在应该快到家了。你晚上也到我家吃饭吧，我做鱼丸汤。”
我知道沈安若一直是美丽的，柔和清浅的美丽，可是刚才她睨我那一眼，竟然说不出的妩媚妖娆，连我都心跳加速了几拍，怪不得程少臣那强势的家伙竟然心甘情愿地吃回头草。
我说：“你的眼神怎么那么勾人？自从上个月你从那小岛培训归来，就成天这么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刺激得我等大龄女青年没法活了。我是不是也该请假去那里修炼一下，指不定回来后就桃花朵朵开了？”
沈安若不理我，专心地重新上路。我又说：“都这样了就赶紧去登记结婚呗，连咱们阿伟哥跟嘉玲姐都结了。”
“他们不是处了二十年才结的吗？”
对不起，容我再骂一声。沈安若这女的，从小就比我乖巧，比我安静，比我懂事，比我理性，比我保守，比我……这些我都认了，但是为什么她竟然同时可以比我先失身，比我先结婚，比我先离婚，现在还可以这么时髦地跟前夫同居不结婚？而我还在充满了荆棘与泥泞的漫漫相亲路上步履蹒跚、迷惘彷徨、犹豫徘徊。相比之下，我的人生，那叫一个灰暗着的失败！
路上塞车严重，走走停停，交通频道的DJ如小学生念课文一般播报路况信息——某某路段车拥堵，某某路段畅行……放音乐。
“咦，这曲子怎么这么耳熟？”我说。
“《布拉格之春》的插曲。”沈安若随口说，她记性也一向比我好，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竟然放这么不合时宜的曲子……”
“怎么不合时宜了？”我问。
“结局是大家一起出车祸了嘛，在交通频道播就是给人添堵。就你这水平，还文学系毕业呢。”
“我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跟我有半毛钱关系！”沈安若最近好像刻薄度见长，我得好好说说她，可她的手机恰在这时响起，她低头看一眼，转头对我说，“麻烦你帮我接一下，说我一会儿会给他回过去。”她的确不敢接，此刻满路的车子正塞作一堆一点一点地挪，全神贯注都难免出状况。
我合了手机，“不用回了，只是跟你说一声，你奸夫有点事情，回家会晚一些，你自己吃饭吧。”
沈安若诧异，“是他打来的？刚才明明是……”
“不是他。那男的音色还不赖。奇怪，那声音怎么就那么熟呢？”
“不就是不幸被你放了两回鸽子的林虎聪同志吗！这次他跟程少臣一起出差。”
“怪不得。他以为我是你的时候，那么温柔有礼，一听到我的声音，立刻就变了腔调。看风使舵的臭男人！”
“全是你自找的，怨得了人家吗？”
交通频道那声音腻得跟猪油似的小妞儿又开始出声：“四十分钟前，从机场路通往市区的××隧道发生九车连环相撞事故，目前伤员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抢救……”唉，这位DJ女同学，人家都死伤未明了，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嗲？真是受不了，伸手把广播关了，却见沈安若弹簧一般地拿起了手机。
她拨的是程少臣的电话，始终是关机，后来她终于想起来应该拨小气林的电话，刚拨通就不停地问：“你们在哪儿？”
我隔了半米都能听见那男人在一遍遍地重复：“我们没事，真的。他手机没电了，他现在真的不方便接电话。哎，你得相信我，我们真没事，我若骗你我就是猪八戒，我们全家都是猪八戒。你在开车吗？你要过来？拜托你换辆出租车吧。”
我常常佩服沈安若的敏锐，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点神经质，可大多时候都十分准确。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她把车一路加速地开到医院，陪着她一路小跑地冲进急诊大楼。
医院里一团混乱，形色匆匆的医护人员，痛哭失声的家属，还有很多大盖帽。有手术车从我们身边推过，一路淌着血。我抓紧了沈安若的胳膊。
我们遇见了传说中的那一只林虎聪。他看了我一眼，轻轻点一下头，然后就只顾着跟沈安若说话了：“跟你说不要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真的没事，他现在有点情况走不开而已。”
“他在哪儿？”
“手术室……哎，你不要紧张，受伤的不是他。”
那个看模样本该伶牙俐齿的林同学，偏偏就是解释不清这句话，哪里能怪沈安若纠缠不清呢？我倾向于他暗恋她，所以才会反应如此迟钝。不过似乎也不能怪他，连我都没见过沈安若这么不镇定，我也搞不定她。
总之就是乱，具体细节我也记不得了。总之后来沈安若看到了一团被血浸透的衣服，偏偏有个白痴小护士说那是程先生的，沈安若抓了林虎聪的衣襟开始哭，“你说过他没事的。”
“他真的没事啊，那不是他的血。”
混乱啊混乱，也不知混乱了多久，终于有一个听起来能够令人神清气爽一点的声音响起：“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吗？”
我回头望见程少臣，一身洁白，脸色苍白，我第一次觉得他长得像天使。但他露出惶恐的表情，做出失态的动作，我迅速扭头，沈安若那女人竟然晕倒了，还好没摔倒，而是倒进林虎聪的怀里。也算上帝同情他的暗恋之苦，给他谋了那么一丁点的福利，虽说很可能是饮鸩止渴。对了，林同学抱住沈安若的那一瞬间，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噢，错了，是痛苦的表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林同学的胳膊本来就受伤了。得，看在他带伤救了我姐妹的这种英勇行为的分上，我对他就既往不咎了。
好了，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我快速解释了一下这事件。林虎聪啊，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
首先，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哦，没受重伤。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这一点说明，同等条件下，一般来说，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大家要切记啊切记。
其次，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这一条说明，同学们，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啊，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
再次，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正赶上有重伤员，血库告急，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对了，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捐献的血不能马上用到病人身上的，大家可千万不要被电影电视骗成了傻瓜啊。我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谁能料到这看起来那么强势的家伙竟然晕血呢，救人时弄了自己一身血已经在强撑着，再从身体里抽走更多，于是很快他也需要被急救了。这一条说明，耶耶，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也总有像纸老虎的时候。所以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要信心百倍地期待，总有一天，对手会比我们更挫折、更失败。
最后，之所以他没亲自给沈安若打电话，第一是因为他手机真的没电了，第二他不想让沈安若知道了担心。至于为什么后来事情败露了林虎聪也没让他出面说句话以安抚住沈安若呢？林虎聪不是说了吗？他在手术室。重症手术室怎么能随便进人、随便讲电话呢？至于他为什么会在手术室，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没能力解答，请咨询医院，或者无聊的作者某。
作者某：请大家要有小言精神，不要凡事追根究底，不然这戏还怎么继续往下唱啊？
林虎聪：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解释不明白了吧？我的智商是正常的，好歹大学时也得过一个半个诸如最佳辩手之类的小奖，但是我受到了无良作者的胁迫啊。
楼上的二位闭嘴，抢镜头是很没有道德的行为你们知道吗？我当一回主角容易吗我？虽然只是一个区区番外的搞笑主角。诸位读者，不理他们俩，咱们继续，继续。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用脚指头都能猜到了吧？什么？你猜不到？这么程式化的桥段你都猜不出来难道你是第一次看小言啊？什么？读者就是上帝……呃，好吧，就当我前一句话没说。
沈安若这笨女人当然是怀孕了，所以才这么容易紧张，这么容易激动，这么容易晕倒，还这么刻薄（作者啊我谢谢你让她倒进林虎聪的怀里而没让她倒在地上，你就是亲妈、亲姑妈、亲姨妈，我要收回之前几个月披着马甲对你进行的挑衅与谩骂）。以下省略本该记述这历史性的一刻的前因后果复杂过程三千字以及描述程少臣那个笨男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一分钟内那副变幻莫测的白痴表情两千字，因为小气的作者说胶片有限让我省着点用免得我们搞不到结尾就得Cut。
后来当然沈安若醒了，知道了，低着头，一言不发，而程少臣的神经质有越发严重的趋势。沈安若坐起来，他紧张兮兮地说：“你躺着，千万不要乱动！”
她咳嗽了几下，他差点按了紧急呼救，在屋里走来走去，每过半分钟就要发布一条命令：“明天我陪你到公司把事情安排一下，然后就不许再上班了。林经理，你帮她做一下交接。”
“贺小姐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请几天假到家里来陪一陪她？”
“我后天就去把你爸妈接过来，你觉得我们住在一起好，还是在我们附近另外准备一套房子？他们一定不会反对的是吧？”
我看得出，沈安若一直处于一种隐忍的状态，在他打算发布下一条命令时终于很小声地开口：“我没说我要生。”
她声音非常的轻，但我们还是都听见了。我惊出了一头汗，看一眼林虎聪，他躲在最远最避嫌的角落里，与我面面相觑。
程少臣没发出声音，但站在我的方向，恰能看见他摆着口型，无声地对沈安若说了两个字：“你敢。”
呃，好怕怕，貌似我再继续看戏下去，马上就要成炮灰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看风使舵是英才，我立即去扯了林虎聪的胳膊，他丝丝地抽了口气，噢，我忘记这厮受伤了。
“你好你好，林虎聪先生是吗？久仰久仰，认识您我太高兴了。可否赏脸请我出去喝杯长岛冰茶？”
“不胜荣幸。”
我挽着林虎聪没受伤的那只手，优雅地向男女主角行了个礼，姗姗退下。
其实我们还没走出五米远，我立即甩了林虎聪的手，踮着脚回到那间病房门口，小心地将耳朵贴到门上。
他们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清楚，但我是谁？我是八卦小强贺秋雁，别人听不清的我也能听清。
我听得正起劲，林虎聪突然过来拍我肩，我做贼心虚，吓得差点就叫出声来，怒视着他，把一根手指狠狠地竖到他的嘴上，示意他不许添乱。我的眼神清楚地透露出一个信息——挡老娘窃听者，死。
真是不好意思，后来我才发现，我用来做手势的那根手指，竟然是中指。
他们的声音太轻了，累得我耳朵疼。我听到的差不多就是下面这些内容：
沈安若好像又哭了，“程少臣，你算计我。”这女人，这么没出息，让我说她什么好。
程少臣说：“我发誓我没有。你那天那样诱惑我，我哪里还顾得了别的。”哎呀，这一句少儿不宜，请无视，请无视。
沈安若又说：“你还狡辩，明明就是你趁我神志不清陷害我。”哦哦，这一句……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吱吱啦啦……信号中断……信号继续……
程少臣说：“明天我们就去登记。等妈和大哥、静雅他们回来，我们再举行个仪式……不会有很多人，我们只请家人。”
“我不结婚。”
“沈安若，你想让我的孩子成为私生子吗？”
好吧，我收回之前说了那么多沈安若比我强的话。以前从没发现她这么没出息，这么爱哭，她竟然又哭了。
她的哭声越来越低，越来越弱，程少臣好像一直在说话，声音也越来越小。见鬼了，我竟然一句也听不清了。再后来，一丁点声音都没有了。
真无聊，还是撤吧。没想到林虎聪一直在十米外等着我。
后来我问：“哎，你拍我做什么？看不惯啊？没见过工作状态中的狗仔队啊？”
“你千万别误会。当时我只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我去帮你借听诊器，据说那样好像能听得更清楚一些。”
“你怎么不早说？”可恶，那样的话，我可能真的能听清程少臣后来到底说了什么了，扼腕啊扼腕，那些话应该真的很关键，因为第二天他们真的去办了登记。
很久很久以后，林虎聪终于忍不住问我：“那天你到底偷听到了什么？”
我朝他勾勾手指，他把头俯过来。我扯了嗓子对着他的耳朵叫：“打死我也不说！”
这个伪君子，竟想坐享其成，他想得美。
当然从此以后我嫉妒沈安若的事情又多了一条，奉子成婚，多么浪漫的人生。我没事就在心里碎碎念啊碎碎念，听得正开着车的林虎聪闲闲地说：“你想追上她的速度是有点难。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你若从现在就开始努力付诸行动的话，估计也不需要多久就能实现目标。”
“你说什么？”
“非法同居啊，奉子成婚啊什么的，你刚才说的难道不是这个？”
不会吧？难道我竟然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我连续朝他抛了数十个白眼，“你放下一百二十颗心吧，就算全世界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打算找你合作的。”
“我不担心我自己，我只担心你。如果不考虑我，只怕你倒贴了你全部的家当也没人敢接手这份慈善事业，你的第一个计划还好说，但第二个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吧，再晚上几年，你可能再没什么机会实现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贺女士。”
我……我……我提了几次气终于提上一口气，“停车！”
无良作者：Cut。贺秋雁，跟你说过不要啰唆的，你看，这下可真的没胶片了。
贺秋雁：飘导，你要想想办法啊，这故事若是卡在这儿，我会被读者和观众扔还没下锅的西红柿炒鸡蛋的。
无良作者：（摆出一张亲切伪善的笑脸，其实在内心嘀咕：你以为你谁啊？大家只关心程小二得逞了没，结果一出立即就换台了，谁管你的下场如何啊？）放心吧，小贺，我有办法让我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停车以后，林虎聪和贺秋雁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欢迎大家参与无奖竞猜活动，请编写短信YY+相应的字母发送到250250250250。
A、贺秋雁愤然下车，与林虎聪就此绝交。
B、贺秋雁出手胖揍了林虎聪一顿。
C、他们把车正好停在大型超市门口，一起进去买生活必需品。
（Over）

番外二 江月年年望相似
<h3>（一）</h3>
认识向楠是在一家夜总会，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那时刚与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经不起时间与距离的考验，彼此一句“对不起”，勾掉的是十年岁月。
我跟老板说：“晚上的应酬带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总会，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钓一只金龟。”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里怎么会有好男人？”
多坦率，连他自己一起骂。
最后还是去了。客户是肥头大耳的朱总，不笑的时候凶巴巴，笑的时候色眯眯，看见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谈芬是我远房表妹，觉得闷，出来见识一下。”程少臣在朱总的大手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时，将我轻轻拉出他的魔掌能触及的范围。师兄当老板就是这点好，除了被压榨，也少不了关怀和照顾。
的确是纸醉金迷，乌烟瘴气的地方。大致看一眼，这儿的男人们基本可分三类，除了服务生。
三类男人如眼前的朱总，物欲横流，左拥右抱，与眼下这环境相得益彰。二类男人如我左边十米外的那一个，活活一副被逼良为鸭的凄苦相，有女子主动近身便做出嫌弃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坚贞不屈的好男人，在这里就很可笑。还有一类男人，从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听琴品茗，被人投怀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最得体的微笑，如我家上司，还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推开了已经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艳女，起身时脸上有不易察觉的一丝波动。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我在这里都闻得见，何况对一切浓烈气味过敏的他。
突然觉得男人们也可怜，到底谁在卖身谁卖笑？
他才离开不到十秒钟，朱总已经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几乎要压着我的腿，胳膊也环过来。我慌张回头望，程少臣果然也看过来，送我一个表情，大意是“你活该”，我领命，本来就是我自找的。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但他的家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群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这么糟糕的开始，当然撑不久。身心疲惫地要求分手，向楠说：“谈芬，你不爱我，从来不爱。”
我爱他，可是从没爱到可以放弃尊严，从没打算把他当作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淡淡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我偶尔还是会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记了初恋。每一段恋情即使无结果，也不会毫无用处。瞧，我曾经那样介怀我的十年，但是现在，我终于放下。但想起向楠时，心口有一点钝钝的痛，需要一些力气一些时间才可复原。
<h3>（二）</h3>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师兄及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见她，容貌秀丽、声音清柔，个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欢她，也找不出讨厌的理由。但她也并不特别，把这些年来在程少臣身边出现过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并不起眼。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公司来。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倒是没想到他们真的结了婚，当然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离婚。我本以为他们那样的波澜不惊，才更有可能天长地久。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谈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总会是受伤更严重的那一个，因为真的担心她，或许也有一点点原因是替我上司做侦察，那时总找了机会去见她，有时借口公事，有时制造巧遇。不想她过得那样好，人虽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娇柔，笑容娴静，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读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绪。程少臣中间回来了两次，却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时差颠倒。”他仔细罗列理由，竟忘记自己一向最讨厌向别人解释。
再后来，程少臣回国，重新接近她，屡碰钉子。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们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机，我们洽谈金额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这样用心过。
从常理推断，这该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可我上司按说不是这种无聊的人，他甚少做不产生效益的事情，谁若给他派头吃，无论男人女人，他连回击动作都懒得做。他说：“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当他不存在。”
据说沈安若没有无视他，而是鄙视他，我猜想他其实很享受被人鄙视的过程，因为他每次碰了钉子后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过，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不怕死的话不是我说的，虽然我很想说。我以为周安巧这次捋到虎须了，结果只有一声悠悠的叹息，“谁都有大脑抽筋的时候啊。”
“没想到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敌。”周安巧经常这样感慨。我想沈安若之于他或许就是那一盆放在炉上的清水，他是水里优哉游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温，他毫无察觉，兀自自在，等想到应该跳出来时，已经失了力气。
不过幸运女神总是眷顾程少臣，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失败”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兴趣而“放弃”而已，所以他一向是胜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预计的还要早许多的时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给他。
倒也难说究竟谁是真正的胜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从不午休，所以第一时间送了过去。进了他办公室，听他正在打电话，口气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点了吗？午饭吃过没？吃的什么？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么快，出去的话不要自己开车……”
屋里太安静，即使我努力地不偷听，也隐隐听得到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你今天已经打了三个电话了，你怎么这么闲？你烦不烦？”
我忍着笑，快要憋出内伤，被我们领导白了一眼，“你敢在这里笑试一试。出去出去，午休时间你进来干吗？”
这下子，我噗的一声就真的笑出来了。
“你们女人真麻烦，不识好歹。”
做上司的出气筒以及代上司家属受过有时候也是我们下属的工作职责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议。只是后来实在忍不住告诫他一句：“适可而止啊，领导，过度的殷勤只会令尊夫人觉得，你是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才突然转了性，这个结论会令她格外生气。”
“就算是那个原因，也是因为孩子的妈妈是她。”
“这么煽情的表白，你应该回去跟程夫人讲，跟我讲做什么？”
回办公室思忖了十秒钟，难道领导的意思又是要我代为转达？不是吧，这个闷骚男，我敢打赌他不曾对她说过“我爱你”，99%的把握。当然，她跟他说这句话的可能性则更小些，也就0.1%吧。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这三个字，初恋以及向楠，他们都对我说过。当时以为它珍贵如金，如今知道它的价值有时是负数。
<h3>（三）</h3>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吃饭，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他们两人有一点很神似的气质，彬彬有礼，实则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不过，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凉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许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则随和许多，温润如玉。他们俩的相处客气而冷淡，彼此话不多，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连新娘都没见到。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但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也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没有，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群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我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里闷到大脑与心脏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卖，我还动手做了个沙拉。除了泡面，我也只会做这个了。红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地暗，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头疼得快要炸开，起身去洗脸时，发现眼睛肿得像桃子。我只记得自己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听，却不曾记得自己竟然哭到这么失态。这下子没脸见人了。
“你既然醒了，起来喝点粥。”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
他的粥煮得相当不错，会下厨的男人总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并不愉悦，身体难受还是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无法忍受。
“哭是一种很好的养生方式，可以锻炼心肺腹肌，还可以排毒。”
这话多么抚慰人心，我笑，“我都说什么傻话了？”
“没说傻话，只陈述了一些事实。你生气的原因不是他结婚，而是他都要结婚了还存心让你不好过。如此而已。”
我竟然连这个都说了，酒可真不是好东西。我的确生气的成分大于伤心。向楠在电话里说：“谈芬，对不起。可是当初你如果肯坚持一下，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给我足够的信心和勇气，让我可以为我们俩的未来与家人抗争到底。但你那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你的生命里有我没我都一样。”
重新回想起这句话，我又郁闷了一下，仰头把一大碗稀饭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阳冈上喝着大碗的水酒，我的确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饭。我这维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彻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给我盛一碗，见我再也不肯抬头，仿佛自言自语：“今天你哭的时候我在想，当时她若也曾为我这样伤心流泪过，那我一定不至于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
“可我是为我自己哭，不是为别人。还有，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大人哭与孩子哭，从来都不一样的。孩子们哭，是因为他们知道哭会令他们得到想要的。而大人们哭，通常是因为永远的失去，不可能再得到了。”
就这样渐渐地熟起来。都不是擅长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周末就更加无事可做，天气又这样热，在屋里吹空调才是正确选择。他不爱收拾家，通常请钟点工去帮忙，但书房和卧室是不让别人动的，于是有时我会去帮忙，顺便蹭他一顿饭，江浩洋有一手极好的厨艺。也有时到我那里去，反正只是几步路而已，我备好食料，洗好切好只等他来下锅。如此简单而纯粹的关系。
程少臣与沈安若的儿子出世后，我去看了几次，因为老板那阵子常常旷工，我不得不到他们家去请示汇报。那小婴儿实在太可爱，粉嘟嘟的胳膊腿儿，水汪汪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像爹也像娘，看得我爱心泛滥，恨不得自己也立即弄出一个养着玩。
第一次看那小婴儿回来，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个孩子，长得像个小天使，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婴儿，完全忘了本该出于人道主义顾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说：“替我选份礼物，下次帮我带过去吧。”
“你不去看一下？”
“我记得我们家乡那儿有不成文的规矩，男性友人不该在满月之前去探望。”
“哦，我从没听说过这种怪规矩。你想买什么？”
“你看着买吧，你更清楚他们喜欢什么。”
“他们什么也不缺。依我看，你不妨送你跟安若的合影，或者你们当年的通信，刺激一下程先生。”
“好主意。其实还真没怎么有，我们没拍过几张照片，姿态也不亲密，信也没几封，没有肉麻语句。再说了，程少臣难道会在乎？”
“我想他会装出一副在意的样子，以表达他对程夫人的重视。”
后来我再满眼红心地提及那个宝贝小婴儿，江浩洋就说：“既然那么喜欢小孩子，不如早些结婚，自己生一个。你的年纪也不算小了。”
“哪有那么容易？找个协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难事，但要为孩子找个爸爸却不简单，总不能太差劲，总得看着还顺眼，工作不要太差，长得不要太丑，性格也不要太坏……至少能跟我凑凑合合地过完这一辈子吧。”
“原来你的要求只有这么点？”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觉得只要不差劲，还算顺眼，能凑合就成，那不妨咱们俩凑合一下，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你的这些条件我应该都符合吧？”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我们俩一直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而这求婚来得太突兀，一时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走，屋里静得令人尴尬。江浩洋轻咳一声，“是或否，总该有个回应。这么吊着可真让人难受。”
僵局一旦打破，我也终于有了语言能力，“你给我一点点时间，我正在思考……我若说‘好’，我担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觉得我不矜持，以至于你会因此鄙视嘲笑我。但是我若说‘不’，又担心过时不候，如此大好机会白白错过。”
“这个复杂问题由我来解决。就当刚才你已经矜持地拒绝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认真的，谈芬，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当然愿意，虽然这求婚来得突然。我怕什么呢？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凑合着过一辈子。

番外三 孕妇孕夫二三事
<h3>（一）安之若素</h3>
孕妇沈安若的日子近来过得很有规律性，吃了吐，吐了再吃，睡了醒，醒来又睡，对其他事情几乎没了概念。
这种新生活模式她适应得很快，甚至能够自得其乐，但她的凄惨光景令某人甚为郁卒。
某日，安若面色苍白，程某人面色更苍白。
程某人：“怎么会吐的比吃的都多？”
沈安若：“没关系，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程某人：“你一天睡眠超过十六小时难道都不会头晕？”
沈安若：“会，所以才要继续睡，睡着了就不晕了。”
程某人：“……”
<h3>（二）隐居食神</h3>
周末程少臣带沈安若到郊区海边的别墅去度周末，因为那里空气清新又无人打扰。
安若近来闻不得油烟味，所以中午请了阿姨来做饭。结果她才吃几口，就连早晨的饭一起吐光。
她见程少臣一副无可奈何状，十分受用，摸摸他的头哄他继续吃，自己又摸到床头睡觉去了。
沈安若是饿醒的。肚子咕咕叫时，她意识到自虐本无罪，但虐待胎儿很有愧，于是去厨房找东西吃。
厨房里有摆放整齐的清粥小菜，看起来赏心悦目，吃起来清淡爽口，她一口气吃了许多竟也没反胃。
她肚子填饱了便心情极好地洗碗，乒乒乓乓的声响把程少臣引了出来。他说：“我来。”口气与动作小心翼翼，生怕惊吓到她。
贺秋雁的最新一期专栏上说，男人的记忆是具有强烈选择性的。果然如此。
以前她曾无数回抗议关于他喜欢从她背后突然冒出声音的恶习，从不见他记住过半回，如今可是记得牢。
程少臣洗碗的动作很高贵、很优雅，像艺术家在创作，所谓气质天成。沈安若打着哈欠，又换了个位置和角度继续欣赏。这种场景出现频率等同海市蜃楼，几年等一回。
“你换了做饭的阿姨？”
“你怎么知道？”
“中午那位的水准离这一位差大了。把她请回家去给我们做几个月饭吧。”
“啊？”
“多付些费用应该可以吧，又不远，她可以天天回家。”
“让我想想……”
沈安若凝思了几秒钟。没办法，孕妇的反应总是迟钝的。
然后她半信半疑地开口：“你可别跟我说这饭是你做的。”
“……”
“程少臣，你竟然会做饭！我认识你这么久，你连煤气开关都从来没碰过！”沈安若的声音接近惊声尖叫。
“做饭有什么难的？食谱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那你还装出一副君子远庖厨的假清高状？”这是赤裸裸地欺骗欺诈加欺压。
“会做饭和不喜欢做饭，这两件事又不矛盾。”
“你强词夺理！”
“你从没问过我会不会做饭。”程少臣面不改色。
“骗子！”
其实最令沈安若恼火的是，她认识这厮这么多年了只见他做了这一回饭，竟然就做得比她好吃又好看，几乎可媲美大厨。
她颜面何存？
<h3>（三）胎教A</h3>
这是传说中的胎教时间。沈安若坐在钢琴旁边的一把软椅上，一边懒懒地翻着一本厚厚的乐谱，一边点菜一般懒懒地念：
“巴赫《C小调前奏曲与赋格》。
“肖邦《幻想即兴曲》。
“停，再换一首，贝多芬《G大调奏鸣曲》第一乐章……”
程少臣（头上乌鸦飞）：“你确定这些是胎教曲目？”
沈安若：“无所谓啊，你不是总说你孩子的天赋一定会比别人高许多？”
程少臣：“也是你的。”
沈安若：“好吧。我的孩子天赋当然要比正常人高。”
程少臣：“我们的。”
沈安若：“……你找碴啊。”
半小时后。
沈安若：“这位同学，技巧非常好，指法很漂亮，但太欠缺熟练啦。”
程少臣（额上冒黑线）：“沈老师，我至少有十年没完整弹过一支曲子了，而且你挑的好像都是钢琴考级的十级曲目……”
沈安若：“所以才需要好好练一练嘛，荒废了太可惜。来，给‘我们的’孩子做个好榜样，继续继续，把《平湖秋月》再弹两遍……不喜欢？要不弹《钟》？”
程少臣倒在钢琴上，趴着装死（神啊，救救我吧）。
沈安若用脚趾挠他的腰窝，“快起来，不要耍大牌，你都不知道你有多荣幸。我连郎朗和李云迪的钢琴演奏会都懒得去听，却在这里听你用这种破水准弹了一个多小时了。”
<h3>（四）胎教B</h3>
沈安若每天睡前认真朗读五分钟的童话故事。孙姐姐说，这样会令孩子头脑聪明，口齿伶俐，心气平和，并且有想象力。
这晚她正读着《狐狸列那》，程少臣从浴室里擦着头发走出来，躺到她身边，听了半分钟后说：“这故事不好，太现实。”
于是她改念《阿凡提》。
“这故事超龄了，他听不懂，等幼教的时候再念吧。
“《小红帽》里的狼外婆会吓到他。
“我不喜欢《拇指姑娘》。
“《灰姑娘》这种故事多弱智。”
沈安若忍得辛苦，“你是胎儿啊？我又不是念给你听的。”
“你念得辛苦，当然多一个人听会效益比较高。”
“那你想听什么？”沈安若暗暗地磨着牙问。
程少臣想了想，“《小蝌蚪找妈妈》？”
“书里没这故事。”
“怎么这么教条？随便讲一讲就行啦，反正只是为了助眠。”
沈安若丢开童话书，把薄被一下全扯到自己这边，背朝着他躺下，躺下时恨恨说了句：“流氓！”
“我怎么流氓了？我明明什么都没做。”程少臣大呼冤枉。
五秒钟后，程少臣终于明白了沈安若又羞又恼的原因。
“这么丰富的想象力，这么快的反应速度。我们俩到底谁更流氓啊？”
沈安若努力地装沉睡。

番外四 我的爸爸和妈妈
<h3>（一）醋坛子</h3>
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美丽的妈妈，大家都这样说。这些“大家”包括我外公、静雅伯母、恋婶婶、任爷爷、陈奶奶、白老师、张爷爷、李叔叔、陈叔叔、孙阿姨、崔阿姨、张婶婶，还有所有见过我妈妈的小朋友，许许多多的人。
不过，不包括我爸爸。
因为有一回我跟爸爸说，我同学的爸爸夸我妈妈美丽温柔，爸爸说：“那些比你妈妈温柔的人没有她漂亮，比你妈妈漂亮的人没有她温柔，她就是加权平均数比较高而已，而且具有很深的隐藏性和欺骗性。”
爸爸老是欺负我比他念书少，总跟我说一些绕口令和外语一样的话，害我听不懂。但是有一件事我懂了，我爸在吃醋。
对了，我叫程珈铭，这名字是妈妈取的，也是爸爸取的。据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本书里有一个男的名字叫程家明，妈妈非常喜欢他，所以想让我也叫这个名字。本来爸爸也同意，虽然他觉得这个名字很俗气，但他很尊重妈妈的意见。可是后来爸爸一不小心知道了这个名字的由来，非常的气愤，一定要给我改名字。爸爸和妈妈谈判了好几个小时，所以最后我的名字就成这样了。
爸爸可真是醋坛子，虽然他常常装出一副根本不在乎的样子。
<h3>（二）大豆腐</h3>
昨天妈妈不理爸爸，爸爸也不理妈妈，都很有骨气。到了晚上，妈妈来我房间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爸爸也过来哄妈妈：“别生气了，算我错了不行吗？”
妈妈说：“什么叫算你错了？本来就是你错了。”
爸爸说：“是是是，您说得对，确实是我错了。”
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在装睡。因为妈妈每次以为我睡着时，都会轻轻地摸我的鼻子、眼睛和头发，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非常的幸福快乐，所以我喜欢在妈妈哄我睡觉时装睡。
爸爸简直一点男人的立场都没有。这哪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根本就是大豆腐。
不过爸爸只在妈妈面前像大豆腐，他在别人面前都很像大丈夫，尤其是在我面前，每次训我时，都要一直等我露出很害怕的样子，才肯放过我。
爸爸不训我的时候，我还是很爱他的。
<h3>（三）榜样的力量</h3>
爸爸教育我，身为男孩子，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比如说，不能打女生，不能动不动就哭，不能没有正当理由不去幼儿园，不能挑食，不能说谎，更不能一见不到妈妈就到处找她。
可是……
周末爸爸趁我不在他眼前的时候打电话给正与秋雁阿姨逛街的妈妈，“你们都逛一天了，不累啊？晚上你们还要一起吃饭？改天再吃好了，今天早点回来吧，珈铭都找你一整天了。”呜呜呜……我发誓我没有找妈妈一整天，我只找了她一次。明明是爸爸自己想找妈妈，竟然还说谎。
有一回我发现爸爸吃饭时把自己碗里的香菜、姜和肥肉都挑出来偷偷扔掉。我也不喜欢这几样东西，而且我发现爸爸挑肥肉的动作非常帅，所以我也学习了一下。可妈妈说：“珈铭小朋友，你若不吃这些就长不成高个子啦。”我不想惹妈妈生气，只好含着泪忍受那些难吃的东西。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只要是妈妈做饭，爸爸的碗里就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三样东西。哼哼哼……妈妈偏心。不过，爸爸已经够高，似乎用不着再长高了。
终于有一回……那天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出去吃饭，面条里又有很多细细的小肥肉。正好妈妈到外面去了，我看爸爸开始动手挑肥肉，我也立即开始挑我自己的。爸爸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然后妈妈回来了，见到我挑出的肥肉，轻轻说：“好孩子不可以挑食。”
我说：“可是爸爸也不喜欢吃肥肉。因为我是他的儿子，所以我也不喜欢吃。”
妈妈说：“谁说的，你爸爸才不挑食。”然后扭头看爸爸。
于是，我很高兴地看着我亲爱的爸爸，用一种吃全天下最苦的药的表情，当着我的面，把很多的小肥肉全塞到嘴里，连嚼都没嚼就吞下去了。
中场加映：业余幼齿狗仔队
我是《飘啊飘啊飘7+1卦小报》前方特派业余小记者程珈铭，我的领导以及老师是聪明、美丽、高雅、知性、温柔、贤惠的飘阿姨，我的主要任务是挖掘我爸和我妈那些见不得人的隐私给飘阿姨，这样飘阿姨就向我保证她绝不会乱写剧本祸害我爸和我妈分手。不过飘阿姨对我的工作好像一直不是很满意……我很郁闷。
（A）
小小程：爸爸，你为什么要跟妈妈结婚？
小小程爸：因为我很想和你妈妈结婚啊。
小小程：妈妈，你为什么要跟爸爸结婚？
小小程妈：因为……我们要养珈铭小朋友啊。
小小程：……（大人们说话好奇怪啊）
（B）
小小程：妈妈，如果我跟爸爸一起掉进海里，你先救谁呀？
小小程妈：我不会游泳……
小小程：爸爸，如果我跟妈妈一起掉进海里，你先救谁呀？
小小程爸：你不是已经学会游泳了？当然是我们一起去救你妈。
（C）
小小程：爸爸妈妈你们很相爱吧？
小小程妈：这问题去问你爸。
小小程爸：小孩子怎么可以问这么不健康的问题？
（D）
小小程：爸爸，你觉得妈妈很漂亮吗？
小小程爸：程珈铭同学，做男人不可以这么肤浅，看女人一定要看内在，你听懂了吗？
小小程：可是难道你不觉得妈妈很漂亮吗？
小小程爸：呃，很漂亮。
小小程：（指指电视里刚当选的环球小姐）妈妈和这位阿姨谁更漂亮？
小小程爸：……在我心中……当然是你妈。
小小程：妈妈，你觉得爸爸很帅吗？
小小程妈：我没怎么注意……应该……还好吧。
小小程：（指指电视里天字第一号YY公司力捧的据称美到惊天地泣鬼神赛过火星人全宇宙第一美人的整形男）爸爸跟他，谁更帅？
小小程妈：程珈铭，你不能这么侮辱你爸。
<h3>（四）夫唱妇随</h3>
妈妈爱跟爸爸唱反调，我早就发现了。
比如妈妈会拿两盆她刚插好的花给爸爸看，“你书房里摆黄色的好看，还是白色的好看？”
爸爸说：“黄色。”
妈妈说：“可是我觉得白色好看。”所以最后爸爸的书房里摆的是白色的那盆花。
爸爸真笨，连哄女生都不会。花是妈妈亲手插的，连我都知道，这时候应该说“都好看”。
有一天妈妈又拿了两盆花问爸爸，爸爸这次很聪明，立即说：“都好看。”
可是妈妈说：“这花有香气，你最近支气管不好，还是不要摆了。”那两盆花最后被放到阳台上了。
但如果跟爸爸唱反调的人是我，妈妈就立刻站到爸爸那边，一点也不帮着我。
有一天我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真的只是小错误，结果爸爸把我提进书房教育了我至少三百秒，又要我回自己房间面壁思过一小时，写一篇超过三百字的检讨，要去跟小阳承认错误，还不许我明天到小薇家玩。
我不敢吱声，垂头走出书房，正好碰见妈妈，我立即抱住她哭，“妈妈，妈妈，爸爸又重罚我，明明是小阳的错误比较多。爸爸执法不公，你要为我主持公道。”
妈妈还没来得及说话，爸爸的声音又冒了出来：“再加两条，一星期不许吃巧克力和冰淇淋，不许玩电脑游戏。”我回头一看，爸爸什么时候站在书房门口了？他刚才还坐在屋里呢。
刚才我那是假哭，这下子我真要哭出来了。爸爸为什么不学习小阳的爸爸，直接用棍子抽我一顿算了？长痛不如短痛。
我眼泪汪汪地像可怜的小狗一样看着妈妈，心想：妈妈你要替我说句话，让爸爸把最后两条惩罚收回去，实在不行把最后那条收回去也行。
妈妈摸摸我的头，捏捏我的脸，很温柔地说：“可怜的小乖，快按你爸说的去做。”
<h3>（五）冷暴力</h3>
阿愚是我堂姐，正式的中国名字叫程浅语，总是仗着比我大三岁，在我面前装成熟，还给我起了个小名叫“阿笨”。我一抗议，她就说：“你是我最最亲爱的弟弟啊，既然我叫阿愚，你当然要叫阿笨。”得，她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爸爸说过，我们男生不能跟女生一般见识。
阿愚姐每次回国都要装模作样地给我上课。这一回她说：“阿笨阿笨，大人吵架叫作‘家庭冷暴力’，对我们少年儿童的身心成长十分不利。”
按照她的说法，那我家也有很多“家庭冷暴力”的，可我一点也没觉得很冷很暴力呀。爸爸妈妈也吵架，不过都是在外公外婆没住在家里的时候吵，而且小心地躲着我。比如前一秒钟他们还在争论，一看见我来了，就朝我微笑，又互相假笑，装什么事都没有，爸爸还很温柔地去搂妈妈的肩膀。
电视上的叔叔阿姨都是很好很好的时候才抱在一起，可是爸爸一当着我的面抱妈妈，我就觉得，嗯，他们俩肯定刚吵过架。
我挺喜欢他们吵架的。他们每次吵完架，就会两个人一起带我去游乐场，或者电影院，陪我玩很长时间。
平常他们不吵的时候，都是外公外婆带我出去玩。外公外婆也吵架，他们吵完后外婆就会去做我最爱吃的东西，外公带我出去买我喜欢的玩具，都比平时更宝贝我。我也很希望外公外婆经常吵架。
所以我觉得浅语姐说得不对，大人们要经常吵架才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但是我第一次不小心看见爸妈吵架时很担心，我很怕他们像我的朋友小洁的父母一样离婚，都不要我了。后来我发现妈妈没睡在他们俩的房间里，而是自己睡在另一个房间，我又觉得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和妈妈一起睡了。妈妈又软又香，我睡在她旁边的时候，做的梦都是甜的。
我搂着妈妈正做着好梦的时候，爸爸突然出现了，提着我的领子把我丢回我自己房间的床上。他常常这样以大欺小，像我们小朋友抢玩具一样跟我抢妈妈，我又打不过他。而且妈妈还睡着，我怕吵醒她。
我从门缝里偷偷看爸爸想干吗，看见爸爸把妈妈抱回他们原来的房间去了。妈妈一定还没醒，因为她没挣扎。
第二天早晨妈妈没出来吃早饭。我要去看妈妈，爸爸不让，说妈妈病了，会传染我，他自己却去看妈妈，还把早饭给妈妈端进屋里去了。
妈妈肯定是被爸爸气病的，所以爸爸要去喂妈妈吃饭。可是他都从来不喂我，不管我怎么耍赖他都让我自己吃饭，外公外婆要喂我他也不让，说要锻炼我自立。哼，重女轻男。
妈妈的病好得很快，脸色像红苹果一样好看，中午还亲自下厨为我做了我喜欢吃的鱼丸汤。吃饱了以后我想起一件事，妈妈可能不是为我做的，而是为爸爸做的，因为爸爸比我更爱吃鱼丸汤。
第二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开车去了很远的地方爬山。那座山以前外公外婆带我爬过一回，我自己爬上去的。可是我想替妈妈出气，所以才爬了一点，就装作没有力气的样子，抱住爸爸的腿，不肯再自己走路。于是爸爸一直把我抱到山顶，后来又把我背下来。
山很高，天气很热，我把爸爸搂得很紧，爸爸后背的衣服都湿了。我有点不忍心，差一点就要开口说爸爸我可以自己走，但是我忍住了，谁让爸爸欺负妈妈呢？哼！
妈妈我爱你。有我在，谁也不能欺负你。
后记：下山后爸爸对妈妈说他的脖子和肩膀疼，所以我们回家时是妈妈开的车。到了晚上，妈妈一直在帮爸爸捏脖子、捶肩膀。爸爸可真娇气。唉，我明明是在惩罚爸爸，为什么又累到妈妈了呢？真是的。

番外五 青梅竹马
<h3>1988年</h3>
爸爸单位每逢新年都会有档叫作《阖家欢乐晚会》的讨厌节目，我年年都被他们当作洋娃娃骗去又唱又跳像小丑。今年还好，因为程少臣跟我打赌输了，所以他不得不陪我一起演出。他弹钢琴，我拉小提琴。
我还是跟以前一样没出息，一公开演出就出差错。这次又漏拍又忘谱，还好少臣够机灵地即兴变奏，帮我盖住了每一处错误。事后还有人特地来夸我们编排得够别致。
只是免不了又要被少臣鄙视到底。管他呢，排练时因为总扯他后腿，已经被他鄙视了无数回。
少卿哥也来了。我上台前，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别担心，能发挥到你练习时八成水准就可以。”因为他的这句鼓励，我勉强发挥到了八成一。
我知道他是来看少臣演出的，但我假装当他是为了我专程前来。
演出结束，我换衣服的时候听见妈妈和萧阿姨在外面聊天。
萧阿姨说：“这两个孩子今天的配合默契得很。”
妈妈说：“他们俩从小感情就好。萧姐，如果以后我们两家真成了亲家就太好了。”
“嗯，知根知底最好不过，但愿如此。孩子们现在还小着呢。”
大人们真是搞笑。我跟程少臣是真正的哥们儿，是彻底消除了男女差别的那种友谊。为什么人们总是乱给我们俩配对，而从来不把我跟少卿哥扯在一起呢？
后来我把这当笑话讲给少臣听，他“哦”了一声说：“如果你将来真的嫁不出去，我做点善事也不是不可以。”
“呸，我才不想嫁你。我喜欢少卿哥那种又成熟又稳重给人安全感的男孩子。”
程少臣上下打量了我几眼，“那你得从现在起抓紧时间改造，外表、举止、气质、内涵都要改。我哥可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模样。”
我气愤，“你胡说，少卿哥明明很喜欢我。”
“他那是把你当妹妹。可你的目标难道不是首先要当他的女朋友？”
温静雅的自我改造工程就从那一天开始。虽然不太成功，可是我一直很努力。
<h3>1990年</h3>
当我写完自测数学试卷最后一题的答案时，程少臣也刚好灭掉屏幕上那只最大的魔王。他只用了半个晚上的时间，就把我玩了一个月还停留在第五关的电子游戏玩到通关。
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比如说，以前我们学乐器，他每天练琴时间不足我的一半，除小提琴永远比我拉得好之外，还比我多学了一样钢琴。再比如说，今天他用四十五分钟做完的满分试卷，我花了一个半小时，还错了一大堆。
每到临近考试时，我都在他家与他一起写作业，方便随时请教，比如现在。
“少臣少臣，为什么倒数第三题我重算了三遍答案都是35，而标准答案是3？”
“你的倒数第四步又把公式弄错了。”
“哇，真的啊。你看都没看怎么会知道？”
少臣白了我一眼，我装没看见。
“能帮我讲讲最后一题吗？你写的步骤我看不懂。”
“大小姐，同样的题型我给你讲过四遍了。”
“可我还是不明白啊。”
少臣做出一副“我真受不了你”的表情，站起来说：“我教不了你这种笨蛋，我去看看我哥有没有空。”很快他就回来了，“我哥让你过去。”
少卿哥还有几天就要参加高考，我很不好意思去打扰他。
其实我也不是真那么笨。连老师都说少臣的解题方式太诡异、太匪夷所思，所以我弄不懂也是正常的。
少卿哥才给我讲了一遍，我就全明白了，他甚至耐心地把这种题目的几种可能变形都给我列举了一遍。八点半，少卿哥拍拍少臣的房门，“静雅要回家了，你去送送她。”
少臣说：“我刚刚把脚扭了。”
我连忙说：“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我送你，女孩子不要一个人走夜路。”少卿哥说。
我们两家住得很近，才五分钟的路程，一眨眼就到了。我多希望这条路能走上五十分钟。
考试结束后，我帮程少臣写两篇暑期作文写到烦。一篇是酬劳，另一篇是利息。
“无耻的剥削阶级！你只动了动嘴皮子，花不了你三秒钟，但我付出的劳动超过了三小时！”
“那是‘我哥陪你回家’的价值，而不是‘我动嘴皮子’的价值。你认为不值吗？那以后我就不多事了。”
我哑口无言。
<h3>1992年</h3>
文理分科开始了。虽然我讨厌背政治和历史，但考虑到我惨不忍睹的数理化成绩，只能选择文科。
同桌紫嫣说她选择理科班。
“开玩笑！你历史与政治课成绩那么好。你根本就长了一副文科班女生的样子呀。”
说起来，我与秦紫嫣从初中起就是同班，但直到高中才真正认识。
她是极美的女生，美得惊心动魄的那一种，柔弱而冷淡。
女生不愿跟她亲近，因为无论谁站在她身边，都被比下去。男生倒是积极，但碰过无数回钉子后，也渐失兴致。她沉默寡言，很少参与集体活动，但成绩很好。她敏感而善良。
紫嫣说：“我喜欢物理和化学。”其实她这两科的成绩并不太好，至少不如她的历史与政治成绩那么亮眼。
高中开始有晚自修，实在是讨厌。大多数人都在课桌前将课本堆成一长排，形成一道坚固的长城。
我写完作业，趴在桌子上一边背数学公式一边恼恨。每天放学后即使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那部已经追了二十多集的连续剧也只能刚刚赶上片尾的字幕，太可恨了。
紫嫣还在专心地写东西，把头埋得很低，不时抬头看一眼敞开的笔盒里的镜子。
美成这样何须照镜子，是不自信还是太自恋？我偷笑。
她向镜中观望的次数越来越多，每看一次又低头写写画画，还用演算纸半掩着。我终于好奇，顺着她的方向往镜子中瞧了一眼，然后，我瞥见了她的秘密。
在我们课桌左后方，程少臣那家伙公然趴在桌子上睡觉，枕着胳膊，露出半张脸，头发半掩着额头，睫毛长长。
紫嫣在那张纸上，将他画成少女漫画的男主角。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紫嫣总是一边上课听讲，一边在纸上画一些奇怪的，像砖墙一样的装饰花边，一排排，一列列，画满一张扔一张。现在我知道了，那分明是一排排首尾相连的“臣”字。
怪不得她要报理科班。
班主任很厚道，每次进教室前都在门外轻咳两声。
紫嫣迅速将画纸藏到课本下面，我则飞快地将演草纸揉成一团朝程少臣脑袋上砸去，想把他砸起来。他的书呆子同桌今天请假了，没人提醒他。
但是他将脸转向另一边，继续睡。
好吧，一会儿活该他被训。
老师走到少臣身边，又咳了两下，他终于很给面子地揉揉眼睛爬起来。
“少臣，你不舒服吗？”
“没关系，老师。”
“别硬撑着，不舒服就早点回家吧。成绩很重要，身体也同样重要。”胖胖的中年女老师一脸心疼地离开。
真是没天理，长得帅成绩好就可以享受这种特别待遇？
他之所以这么困，是因为昨晚玩新游戏玩到下半夜。早晨上学时他对我说的。
我偷看紫嫣。她已经翻开历史课本，可惜拿倒了，她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脸颊上浮起一层红晕。
后来我对少臣说：“我知道有个女生暗恋你，你想知道是谁吗？”
“喜欢我的女同学多着呢。”他兴致缺乏。真是自大狂。
“可是我同桌是个大美女，公认的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你一点都不心动？”
“你同桌是哪一个？我们学校还有美女？”
真受不了他。
我有一点难过，我想到了我自己。
你那样喜欢一个人，喜欢了那么久，对方根本不知道，而你又不敢说出口。
这种失落，再多的新衣服和巧克力都无法弥补。
<h3>1994年</h3>
虽然我跟少臣不同班了，但每天下了晚自习，还是由他送我回家。
听说西街公园有街舞比赛，我硬拖了他陪我一起看，我们朝着离家相反的方向走。
但是那天没看成街舞，反而看见两个流氓调戏良家少女。一直骑自行车上学的紫嫣这日车坏了，步行回家时有人堵住她的去路。
这个时段这条路，行人很少。
少臣把外套脱掉丢给我，“拿着，躲到安全的地方。”
我发着抖拉住他，“你别去，他们会打死你。我们去报警吧。”
“见死不救多难看。”他轻松地从高阶跳下去。
我在远处看见巡警大哥，喜极而泣地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去报案。
当我们一起回到案发现场时，紫嫣缩在树边，那两个流氓倒在地上呻吟着，少臣揉着手腕。不知是他深藏不露，还是两个流氓太烂菜。
警察大哥对他说：“别动，举起手来！小姑娘，怎么就一个人？你不是说有两个？”这位大哥大概是新来的。
那天少臣扭伤了手腕，可能是他揍人揍得太过瘾了。
紫嫣过意不去，主动地每天替他抄好几门功课的笔记，他们俩在一个班。那是个累人的活儿，可是她很高兴。
我也替紫嫣高兴，起码少臣知道她的存在了。
高考时，我考得还不错。
这得感谢程少臣。他复习得不耐烦时，翻着我的模拟卷子，将每一科都标出三十道大题目，逼我即使打破脑袋都得弄明白。结果考试的时候，他标出的那些知识点大多数都涉及了。
少卿哥也放暑假了，他承诺等我拿到录取通知书时，可以向他要求一样礼物，只要他能办得到。
我计划告诉他我喜欢他，请他至少当我一天的男朋友。
他马上又要回学校，下次见他要再等半年。而我不想把这个秘密一直藏到十八岁。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小心地把它藏在怀里，心中琢磨着，跑回去和打车回去找少卿哥哪个更快，因为路很近，打车也需要时间等。
我穿过校园里那条隐秘的池塘小径，在那棵几乎垂落到水面的老柳树旁，我听到低低的哭泣声。
哭的人是秦紫嫣，她哭得伤心又压抑。程少臣站在几米外，一脸的事不关己，但是并没离开，似乎怕她跳入池塘。
“你留在这儿陪她，一会儿把她安全送回家，明天我就去帮你的狗盖房子。”见到我出现，少臣小声跟我达成交易。
那天晚上，我给少卿哥看我的录取通知书。他问我：“你想要一份什么样的礼物？”
我摇头，“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你快快乐乐的就好。”
那句我已经演习了上百次的话，终究没有勇气说出口。与其表白被拒，不如藏在心底。紫嫣哭泣的样子我一直忘不掉。
少卿哥笑，“那等你想好了再告诉我吧。”
后来这件事大家都忘了。
<h3>1997年</h3>
虽然打死我也考不上少臣报的那所大学，但靠着歪打正着，特长加分以及长辈们的关系通融，我还是很顺利地去了与他同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孩子孤身在外，互相有个照应，我们两家的长辈这样讲。
紫嫣与我同一所大学。平时两个学院离得远，不太容易见面。每逢周末，我要么去找她，要么乘公交车去烦少臣。
紫嫣还是那种内向又冷清的个性，但漂亮女生不太容易寂寞。很多男生追求她，她不强烈排斥，也从不长久，少则几天，最多一个月就分手。
虽然我与她从来不曾成为无话不说的闺密，但比较起来，我已经算是她最亲近的朋友。
少臣的生活倒是十分丰富多彩。不过他很讲义气，每次我去时，如果他与哥们儿有约，就把我也带去，如果他本来与女友有约，则直接放她们鸽子。
站在朋友的立场，我虚荣心很膨胀，觉得他很仗义。但是站在女人的立场，我非常同情他的女友，觉得这家伙是浑球。
偶尔他也来学校看我，有时碰上紫嫣，每次他都神色如常地邀了紫嫣与我们一起进餐。紫嫣偶尔会答应，神色也与他一样正常，只是吃饭时从不抬头，夹菜的手微微颤抖。
少臣常常送我双份礼物，没说明用处时，我就把另一份送给紫嫣。
其实他从小到大拒绝过的女生多了去了，之所以对紫嫣更有良心，或许因为紫嫣是我朋友。
不过有一次他是真的帮了大忙。那回紫嫣被人纠缠跟踪，学校都没搞定，少臣却不知怎么帮她摆平了。
我一度后悔请他帮忙解决紫嫣的麻烦。因为有一回紫嫣病了，我去照顾她，帮她清理废纸篓时发现，满纸篓里都是被揉成一团团的素描或者线描，每一张都是他。
我们上大一时，少卿哥已经出国读研。我以喜欢国外盖了邮戳的邮票为借口，继续与他保持通信，在信中絮絮叨叨地讲故事。
他最关心少臣，可是少臣讨厌写信，电话里也只是三言两语，所以我信中的内容多半都在讲少臣，近期做过什么事，胖了还是瘦了，选修了哪几科，最近爱好哪些运动与娱乐。至于我自己的事，却是很少提，以至于有一回少卿哥来信时顺便提了一句“静雅，你现在是长发还是短发”时，我激动地哭了。
少臣总说，我重色轻友，为了私欲不惜出卖他的隐私。这话讲得真够难听。
那时电脑已渐渐普及，但少卿哥为了我“收集邮票”的愿望，每次都换了花花绿绿的不同邮票寄信给我，其中有几张邮票，我同学说，那是绝版票，很珍贵。
那些信是我最宝贵的物品，我小心珍藏，三年下来攒了厚厚一沓。只是信中的内容总是只有寥寥数笔，与少臣偶尔在我的信下给少卿哥附注的问候差不多的字数。
<h3>1998年 春</h3>
大四下学期，少卿哥回国，加入自家企业。而我只想顺利毕业，早日回家，所以日日忙于实习和论文。
少臣就在当地实习。虽然他跟我的专业跨度如此大，但我的实习报告与论文都有赖于他的帮忙，所以我很没出息地赖着他，得以与他在同一家公司实习，每天受他恩惠的同时被他鄙视，就像小时候。
紫嫣回家了，因为她的阿姨得了重病，那是她唯一的亲人。她找了最轻松的一家单位一边实习一边照顾她的阿姨。
紫嫣临走时，我给她一张银行卡，那里面有我四年来省下的零用钱，虽然不算太多，但也足够一个不太奢侈的同学在校园里生活四年。
紫嫣虽然焦急又憔悴，却眼神坚定地拒绝了我的好意。
我非常受伤。后来少臣说：“你给她我大哥的电话号码。我会跟大哥说一声，请他必要时帮忙。”
紫嫣的阿姨一个月后去世了。她给我打来电话，谢谢我对她的关心与帮助。她说少卿哥帮她找了最好的医生，医院也给了最大的优惠，虽然没有留住阿姨的生命，却使她在最后的日子里少受了许多苦，尽可能有尊严地离去。
少卿哥是我认识的最善良的人，甚至亲自出面帮她料理了阿姨的后事。紫嫣说，这全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因为少卿哥把她当作我最好的朋友。
<h3>1998年 夏</h3>
距毕业不到一个月，少卿哥出差时到我们学校来看我，我惊喜异常。
他请我和少臣吃饭，还有紫嫣。
在餐桌上，我明白了一件事。少卿哥喜欢紫嫣，而紫嫣接受了，他们俩已经是一对恋人。
我借口去洗手间，在里面哭泣。因为怕被人发现，我去了楼上一层。出来时，我偷听到他们哥俩的对话，原来他们也上了同一层楼。
少臣说：“大哥，静雅喜欢了你十几年，你平时装不知道便罢，现在却选择了她的好朋友，你置她于何地？”
少卿哥说：“她对我只是小女孩的迷恋，我也只把她当小妹妹。你不要怪紫嫣，她什么也不知道。”
少臣沉默，少卿哥又问：“少臣，你是否还有话跟我说？”
“……没有。”
“你刚才明明有话要说。”
“……你知道她是谁的女儿吗？”
“知道。少臣，你该不会也跟爸妈一样顽固又守旧，认为父债要女还吧？当时她只是小姑娘，一切与她无关。”
“爸妈不会同意。你本不该去招惹她。”
“少臣，如果有一天你也爱上一个女子，你就会明白，理智与情感不可能分得太清楚。”
“爸妈不会同意的。”
“可是你会祝福我，对吧。”
“……是的，大哥。任何时候我都希望你幸福。”
少卿哥与紫嫣一起去看电影。我和少臣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少臣送我回学校。
“想哭就哭吧，别憋着。我保证不笑话你。”少臣说。
“我没事。你要知道，真心喜欢一个人时，会希望他幸福。”
“拜托你别笑。你笑得比哭更难看。”
少臣脸色煞白，嘴唇青紫，也并不比我好看到哪儿去。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半晌后说：“如果我哥受到伤害，那么罪魁祸首一定是我。现在我开始后悔，如果当初与她在一起的是我就好了。”
虽然我的脑袋一直都不聪明，可我完全听得懂少臣的话。
他希望与紫嫣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并不代表他喜欢紫嫣，虽然他也并不讨厌她。这样希望，只是因为，他既怀疑紫嫣与少卿哥在一起，只是因为他那肖似自己的容颜，又认定父母必会对这段恋爱设下阻碍重重，或许还有，他担心紫嫣接近少卿哥只是为了报复他们家。而少卿哥投入过深，注定受伤。
早在几年前，少臣就对我讲过他家与紫嫣父母的纠葛。紫嫣父亲本是程家的员工，他叛离程家，陷害程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死于牢狱中。
“可是她很无辜。我爸本不该这么赶尽杀绝，也许那次彻底触了他的底线。”当时少臣这样说，然后请我多多照顾紫嫣。
如今，他亲手将紫嫣推到了他最爱的大哥的身边。他无法忍受这事件脱离他掌控的局面。
<h3>1998年 秋</h3>
少卿哥与紫嫣的恋情，在我与少臣的掩护下，巧妙地瞒过了程家的伯父伯母，而少臣也即将出国读书。
我同时失去暗恋的对象、最好的朋友以及一生的玩伴。今后，我没有勇气再去迷恋少卿哥，我也没有办法装作若无其事地与紫嫣继续亲密交往，甚至在我需要找人倾诉找人泼冷水时，那个人也将要远去万里。
思及这些，我在少臣的送行宴上哭了起来。
长辈们说：“静雅果然与少臣的感情最好，这么不舍得。”
“早说了要她与少臣一起出国，也好有个照应，怎么她就不肯呢？”
是的，我也后悔了。我本以为我在这里，至少可以不远不近地守着少卿哥，听他讲话，看他笑。现在我知道，为了我自己好，我其实应该躲得越远越好。
少臣在大家的哄笑声中拉着我出去。他很少劝慰人，他只是帮我找个地方，让我可以痛快地哭。
等我哭够了，少臣说：“温静雅，如果你我都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彼此还没有合适的人，不如我们结婚吧，总好过跟不熟悉的人一起生活。”
我又哭起来，“去你的，我的行情才不会那么差！”
“随便你。只是你得擦亮眼睛，找一个爱你胜过你爱他的人，不然你一定会吃亏。”
<h3>2000年</h3>
少卿哥与紫嫣的事终究曝了光，因为他打算娶她。
我不知道这其中有多惨烈，因为当时我被公司派到外地学习半年。妈妈在电话里说，向来懂事又听话，是我们这群同龄人标本典范的少卿哥，这回不知怎么就魔障了，与家里誓死抗争，程伯父几乎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萧伯母气得病倒了。
“还好那个女子识时务。”妈妈说，“她接受了程家开出的条件，主动离开少卿，已经出发去欧洲留学了。”
我的心沉到谷底。妈妈说，少卿哥被有军官作风，手段强硬的程伯伯软禁在家中，已经两星期了。
回家后，我去看望少卿哥。他瘦了很多，全无往日儒雅的风度与翩然的神采，但是他这样憔悴的面容与神情仍然令我心动与心疼。
在那些瞬间里我第一次恨秦紫嫣。这个男人正在为了他们俩的未来拼死抵抗，而她一句“我累了”便飘然离去。或许得到得太容易，所以她放弃得这么轻率。
萧伯母见到我很高兴。她说：“静雅你一定替我们好好劝少卿。少臣不肯回来，拒绝插手这事，能与少卿说上话的也只有你了。”
我终究还是背叛了萧伯母的信任与托付。我天天来陪少卿哥，令程宅的所有人放松警惕，所以我顺利地帮少卿哥偷出护照，替他买好机票，并亲自开车把他送到了机场。
萧伯母，即后来我的婆婆，直到若干年后，每逢教育我时，还时不时地翻旧账，拿这件事上纲上线地给我扣帽子盖罪名，每每令我不敢反驳半句却又内心抓狂。
直到很久以后，我也不知这件事我是否真的做得对。因为两周后少卿哥形销骨立地回来，出了一点意外，又大病一场，差点赔上性命。
他是否找到了紫嫣，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什么，他始终没有说过，或许这会成为一个永远的谜。
在他昏迷不醒的那些日子里，我日日守在他的病床前。他说得对，我们两家这样熟，虽然无血缘关系，但我一直如同他的小妹妹。他对我只有亲情，没有爱情。
那时我多怕他再也不会醒来。我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为他读书念报，讲我们小时候的事：有一回我和少臣在山上迷路，他一路找到我们，背着我下山；那一年大人们都不在家，我把做饭的阿姨气跑了，所以他为我和少臣连续做了一星期的煮饭公……
因为他始终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给他讲我从何时开始喜欢他，我记得住我喜欢上他的每一个瞬间，他在校运会上做旗手的时候，他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他低头沉思的时候，他第一次在我面前醉酒的时候，甚至还有他为紫嫣憔悴的时候……
我啰啰唆唆说了那么多，说到声音沙哑。我说：“请你振作起来。生活不是只有爱情，你的人生也不是只属于一个人。你现在这样子，何止对不起对你寄予厚望的父母和师长们，你连我都对不起，我喜欢的人不该是这个样子。”
再后来，我趴到他露在被子外的胳膊上睡去，泪水一滴滴地落，洇湿他的袖子，洇湿他的被褥。
我在梦里回到小时候，那时我顽劣无比，天天上房爬树，有回从树上掉下来，他来不及接我只好自己做肉垫，被我撞倒在地。他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我以为他死了，哭得惊天动地，后来他突然睁开眼睛吓唬我。
那时候真是好，可惜再也回不去。
我在流泪的梦中感到有一只手轻轻抚摩我的头发，从我的少女时代开始，它便再也没有这样对待过我。我继续趴在那只已经濡湿一片的胳膊上不敢动，生怕美梦惊醒，然后我听到少卿哥沙哑的声音：“静雅，如果你的心意直到现在仍未改变，那么，请你嫁给我。”
这场婚事令温家与程家欣喜万分，只除了不知所措的我。
但多票对一票，我微弱的反对声音淹没在长辈们如潮般汹涌的欣喜中。
就这样随他们去吧，随命运去吧。这么多年，我那么用力地想念他，那么用力地遗忘他，现在，我已经没有力气再拒绝他。
婚礼筹备得很快。婚礼的前两周，少臣突然回家了。
我去找他，被告知他与少卿去打球。我心下不安，一直在少卿屋里等着他们。
那天他们回家很晚，少卿哥被少臣扶了回来，胳膊绑着绷带，腿也显然受了伤，一回家就躺到床上，连续几天都不能正常活动。
少卿说，打球时少臣失了准头，几次将球甩到他身上。
我与少臣玩过网球，他那个人，如果只需五分力气，他绝不多用一分。而少卿身上的伤，如果用球来砸，那他分明是用了百分之三百的力气。
第二天早晨我碰到正晨跑的程少臣，见到我，他也没放慢速度，我追了很久才追上，已经上气不接下气。
“你为什么打你哥？”
“我跟我哥的事与你无关。”
“以前是与我无关。可现在你打的是我的未婚夫。”
少臣停下脚步，朝我笑了笑，“那倒是。我居然忘了向你道贺，恭喜你这么早就能嫁人，并且如愿以偿。”
“你发的什么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我只是有点意外，我还以为以后你会嫁给我。”
“你千万不要说，你是在嫉妒你大哥！”我被他的表情与腔调气到昏头，连这么没水准的话都喊了出来。
“你不妨就这么认为吧。”程少臣转头又大步向前跑，这一回我再也追不上他的脚步。
少臣第二天就走了。我一度担心他拒绝参加我们的婚礼。
但我与少卿结婚的前一天，他还是回来了，在婚宴上替少卿挡了几乎全部的酒。
那天他与少卿在网球场的事，被好事者渲染得五颜六色，衍生出七八种版本。不过当少卿与少臣以谈笑风生、相亲相爱的姿态现身于公众面前时，大家的眼神又开始疑惑。
酒宴散后，我问少臣：“你会祝福我的吧？”
“当然。”
“你为什么打少卿？”
“早说过了，不关你的事。”
如果可以，我的确希望永远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动手打了少卿。
我们蜜月刚刚归来，家里掀起了轩然大波，公公婆婆不知从何处得来小道消息，说有人看见少臣与紫嫣同时出现，并怀疑他们一度住在一起。
老爷子大怒，一个电话打过去，结果少臣完全不否认，气得公公差点背气。婆婆一边抹泪，一边称少臣肯定中了邪，被妖女下了套。少卿则面色惨白。
这是多大的一桩丑闻。若不是婆婆抱着公公的腿，老爷子可能当天就想杀过去。
他与少臣本来就常常硬碰硬，这回则是彻底走了火。
可是他霸道一世，偏偏总拿少臣没办法，只好一想起来就在家中跳脚叫骂，还要努力地避开少卿与我。
有时我想想，倘若把少卿换作少臣，他一定不会被逼到今天这个份儿上。如果他爱紫嫣，无论家里多么反对，他一定能够娶到她；如果紫嫣不爱他，那么无论他多爱她，他也一定能够全身而退。
可惜少卿不是少臣。用少臣的话说，他大哥温厚、善良、忠诚又孝顺，所以受伤的总是他。
如果我再天真一些就好了，那样我会相信这世上真的有童话。女孩爱男孩子，因为得不到回应，用相似的面孔替代。但无论如何，最后她终于得偿所愿。
可惜我太了解少臣。以前他尚且不爱紫嫣，这种时候他更不可能背弃家族名誉与兄弟情谊突然爱上她，“爱”这东西在他的世界里排不上好名次。
而且，他虽然并非贞洁烈男，却有奇异到接近洁癖的伦理观。比如，他绝不会与曾经是他哥们儿女友的女子交往，即使他再欣赏对方。所以，他怎么可能去与紫嫣搞暧昧？
也许他故意气公婆，因为他对于他们插手少卿恋情的事一直不满。也许他只是为了让少卿与我安心过日子。
但愿如此。
<h3>2001年</h3>
少臣回国了，却不愿回家效力。公公怒，“拧巴小子，真是我生的？随他去！”
他搬进临时租住的单身宿舍那天，少卿正在外地，我开了几小时的车去看他，带去婆婆给他准备的一大包补品，够他吃一整年，又帮他把全部东西收拾一遍，在记事本上一一标记。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私人物品，自己又不愿收拾，所以他屋里总是堆满箱子，需要什么就临时找。反正他记性好，永远记得住东西放在哪儿。
我问：“紫嫣还好吗？”
“嗯。”
“其实你没必要为了瞒住我，自己受那么大的冤屈，让所有人误会。”
“……”
“那个孩子……”
“与你无关。”
“但是与少卿有关，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静雅，女人还是傻一点比较有福气。”
“其实……那孩子并不是紫嫣自己不要，而是你要求她……”
少臣的脸色变了，我知道我蒙对了。
这样才合理。当初紫嫣主动离开少卿，但留下了他的孩子。
少卿当时离胜利只差一小步，却选择了放弃。公婆虽然容不下紫嫣，却一定容得下他们的孙子或者孙女，而少卿却不知道。
因为他将娶的是我，而这是我多年的心愿，所以知道实情的少臣甚至无法阻止，只能用网球砸了他以泄愤。
然后他找到紫嫣，利用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劝说她打掉那个她本想留下的孩子。
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地照顾她许久，心甘情愿地为她背负恶名。他负她两次，一次拒绝她，一次利用她，或许让家人误认为他们俩有暧昧，便是他补偿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无法再多。
我从来不是个聪明学生，数理化很差，成绩中游。可是我偏偏很喜欢做推理题，并且准确率高。理论上说，这不太正常。
我一度为此自豪。可是现在，我希望自己再笨一点才好。
“你相信吗……其实我能容得下那个孩子，真的。即使那时少卿要回头，我也能承受。你不应该让少卿一直误会她，这样对她不公平。”我喃喃地说。
“温静雅，我请求你，永远都别让我哥知道那孩子并不是紫嫣自己不想要。紫嫣自己不会说，我也不会说。”
“那你是想让我一辈子背负着良心的罪？少臣，你本来不需要为我做这些。”
“我不是为你一个人，我是为我们家。这世上的人对我而言只分两种，家人，还有外人。你不可以为了外人而去伤害家人。”
“如果那孩子留了下来，他也是你的家人。”我冲动起来。
“大嫂。”少臣低低地喊了一声，这是私下里他第一次这样喊我，“从情理上讲，或许你觉得对她不公平。可是之前她接受了我爸妈的条件，如今她又接受了我的条件，这是她自愿的交易，从形式上说，很公平。你没有对不起她，这件事上你没有任何错。可是，如果你用真相再去伤害我哥一次，再去骚扰我爸妈一次，那就是你的罪过。”
<h3>2004年</h3>
我与少卿的婚后生活波澜不惊，偶尔小吵小闹。
果然距离才能产生美，天天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一张床睡觉，他不再是那个斯文优雅的大哥哥，不再处处顺着我，我也不再是那个活泼甜美的小妹妹，也不再什么都听他的。
有时他被我气坏了一整天都不搭理我，我也曾经摔了门想要跑回娘家去，不过总是跑到半路又灰溜溜地回家。
这样挺好的，以前他站得似乎太高，我总是需要仰视。现在，我的脖子不再那么累。
公公很严厉，可是对我很慈祥。婆婆很挑剔，可我一点也不怕她。
少卿不是温柔体贴的人，但是也会记得情人节送我玫瑰，结婚纪念日时送我礼物，偶有空闲也会带我出去观光。
我觉得很幸福，只除了一点，关于孩子。
少卿从我们的新婚之夜就开始避孕，万无一失。我每每提及孩子，他总是说：“静雅，你自己还是个孩子。”
我知道他的心结。他克服不了他曾失去过一个孩子的障碍。
他甚至在南华山的香火堂里买下一个小小的牌位。他对我说那属于一位故人。
每次去那里时，我会自觉地走开，让他可以在那里独自点上一炷香，静静缅怀。
他从来不提往事，也不喜欢听我回忆。他偶尔忧郁并陷入沉思，但从没在梦中叫过别的女人的名字。
当公公到邻城开会当晚回家后，我们平静的生活终于有了一点点新鲜感。
公公乐呵呵地对婆婆说：“你给小二媳妇准备的东西可以拿出来了。”老人家提到少臣时总是两种极端，要么气愤异常，要么满面春光。
婆婆说：“别瞎美了。他交往过的女朋友没一打也有十个。哪个你都说还可以，但是哪个都没戏。”
“这个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你相信我肯定没错，儿子可是我生的。他喜欢什么样的，我会不知道？”
“你还说过他绝不可能跟那妖女在一起，肯定是谣传。结果呢，小二到现在也没否认过。”
“你就别提那女的了，别让小雅听见心里不好受。那事挺蹊跷，不过小二现在毕竟没跟她在一块儿。”
两天后，少臣新女友的生辰八字、祖宗八代已经被调查得清清楚楚。这回婆婆居然也很满意。
那女子模样秀丽，举止得体，气质优雅，家世清白，工作体面，口碑甚好，无不良记录。
“小二平时虽然任性，在大事上倒也算是有分寸。”婆婆看着那一摞资料点头，里面甚至还包括了那女子少年时代的一张考试卷。
幸好我不用被他们这样盘查，因为我在公婆面前根本没有秘密。做程家的媳妇真是不容易，怪不得紫嫣被逼得无法回头。
我给少臣拨电话，“恭喜恭喜。”
“嗯？”
“听说你快结婚了？”
“造谣。”
<h3>2005年</h3>
少臣果然要结婚了，新娘没换人，是那个叫安若的、全家都看着很顺眼的女子。我很喜欢她。
那天的婚宴上，少卿喝了许多酒，笑得也比平常多。
晚上我扶他上床休息，帮他脱衣擦脸，突然被他一身酒气地压到身下。他目光迷离，低声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知道他此刻眼中是谁，但我伸手抱住他，闭上眼睛承受他突如其来的热情。
后来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婆比我还要高兴，只有少卿表情一片茫然。
起初几个月，我妊娠反应严重，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我，像做错事的孩子，只有紧张与不安，而没有期待与欢喜。
少卿的反应冲淡了我的喜悦。我可以体谅，但是我做不到视而不见。
少臣倒是对这个胎儿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兴趣，兴致盎然地猜测究竟是男还是女，他的答案变来变去。
其实我早就知道是女孩，但我偏不告诉他。
某次他用手指戳在我的肚子上，被胎儿踢了一脚，立即笑嘻嘻地说：“应该是男孩，最好是男孩。”
“你怎么也重男轻女？”
“你们若生了男孩，从概率上说将来我们生女孩的可能性会更大些。我想要女孩。”
“去，凭什么我生男生女都为了满足你的无聊心愿？”
“我也是为你好。难道你没听说，男孩跟妈比较亲，是母亲的守护神？”
“我也没见你跟妈多亲近啊。”
“那是因为我妈够强悍了，不需要我保护。而且不是还有大哥吗？”他继续隔着厚厚的衣服戳我的大肚子，细声细气跟它对话，“喂，我是你叔叔。再来一下。”
我一巴掌拍开他的手，“没大没小！那么喜欢自己回去生一个玩去！”
他不再捣乱，临走时很肯定地说：“一定是男孩。”
我的行动越来越不便。少卿很耐心，大多时候也很温柔，替我找来口碑最好的医生与孕妇助理，即使工作很忙也会陪我去做产检，甚至愿意陪着我回娘家住，每日听我爸发发牢骚，忍受我妈的唠唠叨叨。
晚上我总是翻来覆去睡不好，少卿也被我搅醒一次又一次。白天我可以尽情补眠，而他则需要高强度地工作。我很过意不去。
我说：“我们分开睡吧。”
少卿说：“别耍孩子脾气。”
<h3>2006年 春</h3>
春节这天，我与我的妯娌安若在一起，然后遇见了秦紫嫣。
紫嫣还是那么美丽，飘然出尘，亭亭玉立，宛如空谷幽兰。我若是男人，我也会爱她同情她怜惜她。而此刻，我只觉得内心有愧，仿佛小偷作案被抓现行。
她看向我的眼神很镇定，却在看到安若的那一刻飘忽，我突然不安。
果然那天少臣晚归，大年初一的整个下午，他与她在一起。
安若落落大方地替他打圆场，可我觉得她似乎心底透亮。
我很想告诉她，事实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我曾经答应少臣，关于紫嫣的一切是永远不许再谈起的秘密。
我不知道少卿是否知道紫嫣回来了，那晚他睡得很早。
第二日清晨我跑到书房给只有一墙之隔的少臣拨电话。
我说：“你现在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了，就算你觉得欠她许多，同情她可怜她，你也需要避嫌。”
“她不会介意。”
“你自以为是。没有做妻子的会不介意。”
我真的担心。少臣他们两人相处的时候太平淡。有一次公公说，他们两口子在人前就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典范。
女人总要柔弱一些依赖一些，才会让男人觉得亏欠，才会让男人觉得不放心。
我无意中抱怨少卿并不爱孩子。妈妈安慰我：“男人嘛，总要等孩子生出来，才产生父爱。”
其实没等那么久。宝宝八个月的时候，我肿得像猪，每日只知吃和睡。少卿为了配合我，作息时间也像小学生。
那晚我照例在睡前听着胎教音乐。当音乐开始跳跃时，小家伙也很不安分地动来动去。
少卿说：“你睡觉前不要听这么吵的音乐，影响睡眠质量。”
“可是宝宝喜欢……”当我说这话时，小家伙正在里面狠狠地动，害我话都说不完整。我疑心它在里面做仰卧起坐。
“下次检查是什么时候？”少卿说话时，小家伙似乎又在滚动。
我终于发现规律了。我急急地叫：“你到那边去，到那边。”我指着一个方向。
少卿一头雾水地照办。
“讲几句话。”
“闹什么啊？”
“再长一点的话，拜托拜托。哈哈，原来是真的……你再到那边。”
原来小家伙对他父亲的声音产生了兴趣，并且能够辨识。只要少卿开口，他就自然地朝向他说话的方向，如向日葵朝向太阳。
少卿也许就在这一刻爱上了这个孩子。他自己也整晚像孩子一样，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念着一些幼稚的诗，观察我肚子的凸起随着他的移动神奇地变化着方向。后来小家伙大概睡着了，不再折腾，于是少卿也躺下，整晚把手放在我的肚子上。
孩子出生的时候很顺利，从阵痛开始到最后一共只有三小时。
没有意外，是个健康的女孩，少臣没有科学依据的小算盘落了空。公公给她取的大名叫作程浅语，婆婆给她取了小名叫阿愚。
在单独产房里，我一直紧紧抓着少卿的手，感到他一直在为我擦汗。听着婴儿啼哭的那一刻，我昏了过去。
当我再度醒来，少卿仍然握着我的手，大颗的眼泪一滴滴落在我的手上，却一句话也没说。
我认识他这样久，这是第一次看见他哭。小时候他骨折做手术时都不曾流泪。
我用手帮他擦泪，轻轻摸他的头，突然感觉到我与他的距离似乎又近了一些，而且，因为阿愚的出世，我终于真正地得到了他，即使只是一部分。
少卿真的很疼爱那个孩子，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搬到她面前。
在胎教姐妹班时，朋友曾经讲：“只要男人爱这孩子，而这孩子是你生的，那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我觉得真的是这样。
但我心中仍有阴影。如果紫嫣的那个孩子当时也生了下来，少卿会不会像爱阿愚一般地爱着他或者她？
我突然能够体会少臣愿意给予紫嫣最大的关照，却在别人提及她时的那种不耐烦。这本是我们共同的罪，公公婆婆的，少卿和我的，而最终他选择了由自己一个人来背负。
紫嫣自杀的那个晚上，或许是与她心有灵犀，我陷入梦魇无法醒来，却能隐约听到少卿接电话的声音，模模糊糊，忽远忽近，我努力去听却总听不真切，不知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境。
终于挣扎着醒来，少卿却没有睡在我身边。我在阿愚的婴儿床边找到他。
他没有开灯，只借着透过窗帘的微弱光芒，目光长久地停留在阿愚的小脸上。
他的手机放在一边，已经调到静音，始终闪烁着“有来电”的指示画面。
我小声提醒他：“你有电话。”
他摇摇头，“打错了，不用接。”
那手机又闪烁了几次，终于停下，屏幕陷入寂静，与夜色融为一体。
我等阿愚醒来，给她喂过奶，又重新躺下，睡得并不安稳，每次醒来，都发现身边的少卿躺得僵直，似乎怕弄醒了我。我知道他一夜没睡。
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知道，少卿那晚是否与紫嫣通过电话，而紫嫣又是否是因为他而吞下过量的安眠药。
就像我也永远没办法知道，他是否知道他曾经失去的那个孩子，紫嫣本来是打算留下的。
那夜紫嫣最终选择向少臣求助，而少臣用了一句“她最近精神抑郁”便答复了我全部的疑问。
那几天少卿又开始抽烟。自从我怀了阿愚，他已经很久没碰过烟。
他在书房，一次抽掉半盒，然后洗澡、刷牙，再回来抱阿愚，但阿愚还是挣扎着不要他抱，在他怀中扭来扭去，躲闪他的亲吻。
我说：“你去看看她吧。她一个人，很可怜。”
其实我想说，我已经有了阿愚，即使你要走，我也不会孤单。
少卿低头，良久后说：“静雅，你是我唯一的妻子，而小语是我唯一的孩子。没有人可以改变。”
这算不算我等候已久的承诺？却是在这种不合宜的时候。我只想哭。
他再也没在我面前提过紫嫣。
其实，自我们结婚后，他从未提起过她。
<h3>2006年 冬</h3>
这是个多事之秋。公公一手创办的企业遭遇了重大挫折，连从不插手家业的少臣都回来帮忙。只有我以及阿愚，安然地躲在他们为我们构建的玻璃房子里，每天无忧无虑。
一切都很突然。公公猝然辞世，少臣失去他尚未出世的孩子，程家的事业危机四伏。雪上加霜的是，一个多月后，少臣离了婚。
他回家后毫无预兆地向大家宣布一句“我又是一个人了”便回屋倒头就睡，睡了整整两天两夜，喊都喊不醒，苍白又消瘦。
婆婆守在他房里，一会儿骂他，一会儿掉泪，请了两次医生来看，医生只说他疲劳过度。
后来婆婆也累了，换我守在少臣房里。四处寂然无声，少臣兀自沉沉睡着，我泪流不止，“如果你不爱她，那你这又是何苦？如果你爱她，那你为什么放她走？”
我把这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不知到底说给谁听。
“温静雅，你能不能不这么吵？”我终于成功地吵醒了少臣。
少臣为什么离婚，也成了一个谜，他从来没有说过。我一直想，或许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他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得到的东西，所以他对拥有过的一切向来看得淡然，懒得珍惜。
而我，因为等待成为一种习惯，以至于从不曾奢望过，所以明知选择嫁给少卿会不安一辈子，负疚一辈子，仍然选择了接受。每天都仿佛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若无其事装作不知道他心中还有别人。即使是这样，我也仍然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少臣的离婚成功地转移了婆婆的悲伤。她每天中气十足地念念叨叨，他在家时在他面前念，他离家时在电话里念。落井下石的还有我，有时候我会想起曾与安若共处过的和睦时光，也会指桑骂槐，说他始乱终弃。
少臣忍无可忍，对我和少卿抱怨：“这时候你们是不是本该对我表示充分的同情？”
我和少卿一起摇头，不过也松了一口气。他能说出这种话，证明他已经没事了。
这人的治愈功力一向很强。我想起当初少卿的失魂模样。他们两兄弟个性差很大。
晚上，少卿说：“少臣够烦了，你不要总挑起他的伤心事。”
“他那没心没肺的样子我看着来气。你不知道，他连初恋女友的名字都记不住。”
“还不到时候，他的痛觉神经一直比正常人迟钝。而且，初恋女友怎么能跟妻子比？初恋是装饰品，妻子则是身体的一部分，失去了，人就残缺了。”
听说公司依然很混乱。少卿对我说：“静雅，如果为了这个家，我必须做出牺牲，你能够体谅吗？”
“你指什么？”
“如果我这次不得不坐牢，我不知道需要多久。你愿意和小语一起到国外去吗？”
“你不是说，我是你唯一的妻子，你也是我唯一的丈夫？你在的地方就是家，你要我到哪儿去？”
“真的有可能很久，而等待太漫长。静雅，你还很年轻。”
“少卿哥，你知道我等了你多少年吗？从八岁那年我与少臣在山上迷了路，只有你找到我们，将我背回家开始算起，到我嫁给你时，我等了你十七年。我不在乎再等这么久。”
<h3>2008年 春</h3>
少卿担心的那种情况并没有出现，虽然家里紧张了很久，虽然他仍然承受了很多委屈，但我们毕竟不必分离。
少臣当时说：“大哥不会有事。”我以为他只不过是安慰我，但他果然做到了。
那年出国的是少臣，一年多后他回家，接手了程家的事业。这是公公生前最大的心愿，可惜当它实现时，老人家却见不到。
而少卿将带着我和阿愚，还有婆婆，我们一起去英国，避开那些不想见到的人，离开那些令人不快的事，一切重新开始。
婆婆说：“少臣，总要有人照料你，我才能放心走。”
“我以前也是一个人。”
“那不一样。一直一个人无所谓，但是如果你已经习惯了另一个人……”
少臣无语问苍天，以带阿愚出去玩为借口，火速离开，很久才回来。
婆婆就是这么狠，永远哪壶不开提哪壶，揭人伤疤，踩人痛脚，挖人隐私，乐此不疲。
晚上阿愚天真地问婆婆：“奶奶今天要叔叔做什么，把叔叔吓跑了？”
“奶奶想要你叔叔结婚。”婆婆答。
“可是他结过婚了呀！上次您给我看过那些漂亮照片。”
“他被抛弃了。”
“叔叔好可怜。不过不要紧，等我长大了，我可以嫁给叔叔，我最喜欢叔叔了，我一定不会抛弃他。”
我把口里的水喷了。
<h3>2008年 夏</h3>
我们在伦敦生活得很好。少卿在这里反而更能发挥所长，闲暇时，他带我们四处游玩，捺着性子陪我练英语口语。
我那不值得炫耀的学习能力再度体现出来，所以多数时间都留在家里种花，养狗，指挥帮佣收拾房子。反而是婆婆与阿愚，很快就与外国邻居打成一片。
重新适应一个新环境，接受一份新工作，或许很艰难，但我感受不到，因为留给我的永远都是一片玻璃屋顶之上的蔚蓝天空。
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却无法与人正常交流，虽然很丢脸，却也不是坏事。因为这样我总喜欢闷在家里，少卿反而愿意抽更多的时间来陪我。
婆婆说，少臣与安若应该很快就能复婚了。她与前任以及准下任亲家通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越洋电话后，仍是掩不住喜上眉梢，千载难逢地亲自下厨为我们做了一桌子中西结合的菜。当晚，少卿与阿愚都闹肚子。
我拨电话给少臣，把他大大地嘲笑了一通，他一句话也没反驳。
总之，一切很美好。
<h3>2009年</h3>
四月，草长莺飞，春暖花开。
安若生下一个漂亮男孩。我们与婆婆一起回国两周后，她仍不舍离开小孙子，打发我们回英国，自己继续留在那儿当只帮倒忙的闲职保姆。
周末，我们一家开车经过海底隧道去法国游玩，顺带参加少卿朋友筹办的慈善游乐会。
阿愚对那个比她的布娃娃还小的小婴儿念念不忘，声称长大以后可以“娶”他，这样她就跟她亲爱的叔叔关系更亲近了。
最初对她的这种惊人言论我总惊诧莫名，如今已经见怪不怪。我笑笑说：“少臣当初那套‘男孩亲母’的理论正好可以适用于他们家，等小珈铭大上几岁，就可以保护安若不受少臣欺负了。”
少卿说：“没人帮忙时少臣也只勉强与安若打个平手。再加一个小帮手，那他准定只输不赢。”
那种场面值得期待又令人嫉妒，我一想起来就想笑。
安若真好命，哪像我，一对一已经不是少卿对手，结果还有个阿愚永远跟他同伙。
慈善会结束时，少卿去取车，我与阿愚在休憩区等待，赫然在人群中见到一抹熟悉的倩影，长裙飘逸，笑容优雅，岁月似乎从未在紫嫣身上留下过痕迹。
我静驻片刻，抱着阿愚上前打招呼。阿愚主动与她握手，将抱在怀中的几个毛绒玩具送她一个。她平时对人很少这么友善。
“真是漂亮可爱的小姑娘，长得像你也像他。”紫嫣微笑着向我们告别，然后离开。
在车上，我对少卿说：“我看见了紫嫣。”
他说：“我也看见她了，还有她的未婚夫。”他说这话时神色平静，仿佛在谈论一个多见未见只是泛泛之交的普通女同学。
“她看起来还不错。”
“对，比以前好了许多。”
我们俩停住这个话题，但是阿愚奶声奶气地说：“妈妈，刚才那位阿姨，真是漂亮。”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少卿说：“你妈妈也很漂亮。”
每次一同出游，回程总是我开车，因为累了的阿愚一定要她爸爸的怀抱当摇篮。
此时她又昏昏欲睡，少卿脱下外套把她裹起来，将她安全而舒适地安置在自己怀中。我将电台的音量调小。
车上的中文电台里响起一首名字叫作《全世界我最爱你》的老歌。第一次听这首歌时，我年纪还很小。
阿愚把脑袋往少卿怀里拱了又拱，半梦半醒地撒着娇，“爸爸，全世界你最爱的人是不是阿愚？”
“那你打算把你妈妈排到哪儿去呢？”
“那就最爱我们俩吧，我是这根手指，妈妈是这根手指。”她拖着少卿的两只手，掰着他的拇指，然后伸出细细的小指，强行地与她爸爸拉钩，“就这样说定了，全世界你最爱的人是我和妈妈。一言为定哦，一百年不许变。”
“好，一言为定。”少卿说，顺从地伸着手被她摇来摇去。
我专注地开着车，装作不去理会那一大一小的童言童语，但是笑意从嘴角悄悄地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这就算是表白了吧？虽然形式有点特别，来得又有点意外。
执子之手，岁月静好。

后记
《过客匆匆》是我写过的第一部小说，从2008年2月起笔至今已过了八年，纸书的第一次出版也是七年以前的事了。七八年弹指一挥间，很多读者从校园迈入社会，从少女到人妻，再为人母，而我自己，在这些年里也经历了生活角色的转换，职业的转换，以及认知的转换。
这些年，时时有读者在我的微博里留言，有人说《过客匆匆》这个故事影响到了她的恋爱观和择偶观，也有人说当她们真正恋爱、真正迈入婚姻生活时，对这个故事的理解已经和当初完全不同，有了更多的体会与共鸣。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我对言情文学的理解一直是，这是作者与读者用来共同消遣的梦幻游戏，但看了那么多读者的认真留言后，我深感荣幸与欣慰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压力，也更加意识到，作者，无论是专业还是业余的；文字，无论是官方媒体还是私人频道的，都应该为作者本人，以及阅读受众负责。
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很多作者与我一样，对自己的作品有着近乡情怯的情结。这种情结导致我没有勇气重新阅读自己曾经的文字，也包括这本书。怕看到太多难以弥补的不完美，更怕发现如今的自己找不回初心，超越不了曾经。这本书的全新再版计划其实早在2014年就提出了，我任性地要求做一次全面的修改再出版，结果这一等就是两年的时间，而且在这期间，我没有写出过任何的新作品。编辑大人对我也真是极度的克制和容忍了，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和感谢。
今年春节前后，终于是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重新翻出当年的文字稿。起初我把改文这事想得很简单，当年对写小说这事本身没什么概念，文字啰唆情节烦琐，这次正好删一删。然而等到真正修改时，我的想法已经变成了这样：哎，原来当初的我这么矫情；啊呀，这个情节好尴尬；喂，这整章都在原地打转是不是可以删掉？但那些不像小说更像是博客文章的大段大段的小矫情倒恰恰是这个文很显著的特色。而一些现在看起来挺尴尬的情节，却偏偏是推动剧情发展的连接点，那些总在原地打转的情节，恰恰最能表现主角们的个性，所以，改也为难，不改也为难。
重读的过程尴尬也快乐。《过客匆匆》虽然是个虚构的言情故事，但里面却又不乏真实，大量的细节都来源于我的生活和经历，很多的配角原型就是我的朋友或同事，而女主角那些纠结的心思，也的确是我当初的想法没错。一字字修改的过程中，很多的回忆涌上心头，有文中主角的经历与我当时现实生活中的一一对应，也有当时连载过程中写到每一处转折或细节时与读者们有爱的互动。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时，我甚至没写过一个完整的小短篇，揣着“虽没吃过猪肉但总见过猪跑”的勇气，竟也一鼓作气地写了二十几万字。没有人设，人物形象是在编故事的过程中慢慢完善的。几乎没有大纲，写哪儿算哪儿。至于每一处细节和走向，都是洗衣服、洗澡、逛街、散步的时候临时想出来的。没有存稿，在读者的催文下写一章发一章，我边写读者边猜，读者的猜想也常常会影响到我的思路，有时甚至为了不被猜中而故意改设定——可以说，这本书是在读者们的陪伴下完成的。借着改版书的这一角，我想对你们再次真诚地说一声谢谢。
说到这一次的修改，其实故事的设定与走向完全没有动，只是我强迫症一样地重新捋了一遍文，把很多倒装句改成了正装，换掉了很多形容词，把每一句对白又敲定了一番。有些我现在看来似乎不那么合理的情节重新写了一遍。还有，七八年前的一些设定，如今已经不再合理合法，比如酒驾，比如一些官场现象，本着小言情也该传递正能量的态度，为了不对更年轻的新读者造成误导，我也一一做了调整。至于很多不删嫌累赘、删了太可惜的文字，出于一种怀旧心理我尽量地都保留了。
我一直觉得，作者应该尽快忘掉她所塑造的人物，如此她才可以在新的起点上创造出全新的人物和故事。虽然后来其他故事里的男男女女多少都带着程、沈两人的影子，毕竟这是我最熟悉也最亲切的两种个性，但我一直尝试着与他们俩相忘于江湖。而这次的修文则仿佛与老友重逢，虽然经年不见，却熟悉依旧，甚至重新爱上了他们俩。
其实读者们对沈安若和程少臣的惦记似乎比我更深。我已有五年的时间未写过小说（中间出过一本生活纪实的小随笔《小世界》），但在各类好书推荐平台，我之前的作品，尤其是这一本被反复地提及。我的微博里，也时不时地有读者提醒着我这些年的“懒惰”和“不务正业”，即使在我不出新书、不露面的时间里依然支持、关心着我的身心和家人。这些提醒和关怀我一直记在心里。谢谢你们，在被我一次次“坑”过之后，依然对我充满信心，不离不弃。
我还要谢谢《过客匆匆》这本书本身。虽然它是一部从故事到文笔到人物都不够完美的作品，但当初却是因为它才开启了我的业余写作之路。如今在放弃写作数年之后，也是因为它让我找回初心，重树信心。八年前用了几千字开篇时，并没想过自己真的能坚持写完这个故事。写作的过程中，我并没想过会有越来越多的读者喜欢；完成之后，更没想过读者们会喜欢至今。为了我当初的坚持，也为了你们的喜欢，我会继续写下去，就如我当初开设专栏时留下的这句话“在现实中求妥协，在小说里找寄托”，但愿你们和我都能从我不完美的文字里，找到安慰和寄托，找到信心和希望。
书不尽言，纸短情长。读者朋友们，我们下本书再见。
飘阿兮  2016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