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中天中华史：国家
作者：易中天
内容简介
为什么文明的标志是国家？为什么世界各国的体制五花八门？从部落到国家，是历史的岔路口。世界各民族开始分道扬镳，朝着认准的方向往前走。罗马共和、希腊城邦民主，西周受命于天。《易中天中华史：国家》回到历史现场，探寻国家的起源和机密。

==========================================================
第一章 国家与人 上帝敲了回车键
公元1650年，也就是大清朝摄政王多尔衮去世那年，有一位名叫阿歇尔（Ussher）的爱尔兰大主教经过精心研究和精密计算，向世人宣布了上帝创造世界的时间——耶稣诞生前4004年。如果你有兴趣，他还会乐意告诉你，具体的日子是1月28日，星期五；或者10月23日，星期天，上午九点。[1]
阿歇尔的日期很有意思。因为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人类最早的文明诞生于公元前3500年到前3000年之间。也就是说，如果阿歇尔计算准确无误，那么，从人类的诞生到文明的诞生，就只有短短五百年。
这当然并不可能。
文明是人类自己上演的节目，它的初潮很晚，前戏很长。
历史学家给出了另一张时间表： 440万年前，南方古猿；380万年前，早期猿人；180万年前，晚期猿人；30万年前，早期智人；5万年前，晚期智人，人类正式诞生。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化石的证据，我们还不能从中找到夏娃在伊甸园大造其反，用无花果叶发明人类第一条三角裤的确切时间。
但后面的故事是清楚的，它可以概括为以下表格：
<table>  <tbody>    <tr>      <th>时代</th>      <th>社会组织</th>      <th>文化标志</th>      <th>代表人物</th>      <th>形象表现</th>      <th>古史分期</th>    </tr>    <tr>      <th>点</th>      <td>原始群</td>      <td>裸体直立</td>      <td>夏娃</td>      <td>&#160;</td>      <td>&#160;</td>    </tr>    <tr>      <th rowspan="2">面</th>      <td rowspan="2">氏族</td>      <td rowspan="2">生殖崇拜</td>      <td>母系氏族女娲</td>      <td>鱼、蛙、月亮</td>      <td rowspan="3">三皇</td>    </tr>    <tr>      <td>父系氏族伏羲</td>      <td>鸟、蛇、太阳</td>    </tr>    <tr>      <th rowspan="2">片</th>      <td rowspan="2">部落</td>      <td rowspan="2">图腾崇拜</td>      <td>早期部落炎帝</td>      <td>牛</td>    </tr>    <tr>      <td>晚期部落黄帝</td>      <td>熊（或其他）</td>      <td rowspan="3">五帝</td>    </tr>    <tr>      <th rowspan="3">圈</th>      <td rowspan="3">部落联盟</td>      <td>&#160;</td>      <td>早期尧</td>      <td>&#160;</td>    </tr>    <tr>      <td>&#160;</td>      <td>中期舜</td>      <td>&#160;</td>    </tr>    <tr>      <td>&#160;</td>      <td>晚期禹</td>      <td>&#160;</td>      <td>&#160;</td>    </tr>    <tr>      <th>国</th>      <td>部落国家</td>      <td>祖宗崇拜</td>      <td>夏启</td>      <td>&#160;</td>      <td>&#160;</td>    </tr>  </tbody></table>
是的，正如第一卷所述，夏娃造反之后是女娲登坛，创造了氏族社会和生殖崇拜；然后是伏羲设局，把氏族从母系变成父系；然后是炎帝东征，把氏族变成部落，生殖崇拜变成图腾崇拜。女娲、伏羲、炎帝，就是所谓“三皇”。
然后是“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
五帝的历史使命，是把部落变成部落联盟。最后是启废禅让，把部落联盟变成了部落国家。
显然，时间很长的史前史，轨迹简单，线索清晰。社会组织，依次是原始群、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部落国家；文化程度，则依次是点、面、片、圈、国。最原始的文化，是分散在世界各地自生自灭的。这就是“文化点”。如果这种文化能够存活并得到发展，它就会壮大，变成“文化面”。不同的文化面，由于自身的裂变和扩散，以及相互的影响和交融，就会连成“文化片”。不同的文化片，由于迁徙、联合、兼并甚至战争，则会形成“文化圈”。这个时候，离国家就不远了；而国家一旦诞生，人类就进入了文明时代。
文明是先后发生的。在非洲北部尼罗河流域和亚洲西南两河流域，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一马当先。美索不达米亚是希腊语，意思是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之间”。之后，在中国的黄河流域、南亚的印度河流域、南欧的爱琴海区域，华夏文明、印度河文明（哈巴拉文明）和克里特文明（米诺斯文明）也相继发生，时间都在距今两三千年前。[2]
这就是人类的五大古老文明。[3]
五大文明形态不同，风格各异。克里特（米诺斯）的女神崇拜，在我们看来就匪夷所思；古埃及的金字塔，跟巴比伦的通天塔也两回事。唯一的相同，是都要建国。包括后起之秀波斯、希腊、罗马，也如此。比如波斯王国就产生于农业部落和游牧部落的联盟，第一任国王居鲁士也原本是大酋长。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4G46.jpg" />
据美国L.S. 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 Stavros Stavrianos）《全球通史》。
奇怪！为什么部落一旦成熟强大，上帝就要敲回车键呢？
阿歇尔大主教当然不管这事，但伦勃朗的一句话也许能给我们启示。伦勃朗是17世纪尼德兰（荷兰）大师级的画家，做他的学生每年要交100荷兰盾，相当于当时中国的十二两纹银。[4]
可是，就在阿歇尔宣布其神学研究成果的十几年前，伦勃朗的画室出了绯闻。他的一个学生在单独画人体写生时，居然把自己脱得跟女模特一样。对此，那位学生的辩解是：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亚当和夏娃。伦勃朗则用手杖敲着墙说：既然如此，你们就得离开伊甸园！[5]
这一对宝贝儿只好穿起衣服走人，十二两银子也打了水漂。
从氏族、部落到国家，莫非也是如此？
或者说，世界各民族相继告别原始时代的伊甸园，是因为像伦勃朗的学生一样犯了错误吗？
显然不是。
[1]阿歇尔（Ussher），又译厄希尔、厄色尔。相关材料请参看朱狄《艺术的起源》第13~15页及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2]埃及文明和西亚文明谁先谁后，有争议。这里不讨论。
[3]如果加上奥尔梅克，是“六大文明”。
[4]《明史·志第五十七·食货五》：“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1600年后的黄金白银比例是1：4，后来又变为1：5（《明史·志第五十四·食货二》）。1644年后由于白银大量流入国内，当时黄金白银比率为1：8左右，按照当时5500荷兰盾＝110盎司黄金≈880盎司白银（1盎司＝28. 3495231克）。古代1斤＝16两，1两白银≈37.3克，换算出来，1荷兰盾≈0.567克黄金≈4.536克白银≈0.1216两白银。
[5]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图书公司编著《欧罗巴的黄金时代·北部欧洲》。

第一章 国家与人 没有后悔药
部落变成国家，并非因为绯闻。人类发明国家，更不是为了寻欢作乐。但这事却被认为与“逐出乐园”无异，不管那伊甸园是耶和华的，还是伦勃朗的。反正，进入国家时代，好日子就算过完，这是很多人的共识。
比如希腊和罗马的两位诗人。
古希腊的那位诗人叫赫西俄德，古罗马的叫奥维德。他们的共同观点，是都认为自己生活在黑铁时代。之前，则是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黄金时代最好，人类美好高贵，社会公正和平。白银时代马马虎虎，但不再天真无邪。青铜时代战火连天，但信仰和神性犹在。黑铁时代就一塌糊涂，人类变得贪婪残忍，互不信任，互不相容，没有信仰，也不再有真理、谦逊和忠诚。[6]
当然，两位诗人略有不同。在希腊诗人那里，青铜时代之后，黑铁时代之前，还有英雄时代。英雄时代比青铜时代好，人类与半神和英雄一起生活。可惜，英雄们被卷入底比斯战争和特洛伊战争，从此万劫不复。
这可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4H45.jpg"/>
类似的说法，我们民族也有。比如希腊、罗马的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在儒家那里就叫“大同”。大同之世的特点是“天下为公”。财产是公产，权力是公器，首领是选举出来的公务员，族民也都一心为公，因此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天下太平。
希腊、罗马的青铜时代，儒家叫“小康”。小康之世的特点是“天下为家”，财产私有，权力世袭，战争不可避免，道德礼仪和圣人英主也应运而生，有点像希腊的英雄时代。[7]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4NB.jpg"/>
引自宋镇豪著《夏商社会生活史》。台西遗址的中心位置，是一组大型宅落，占地面积1400 平方米以上，由七座大小形制不一的房屋组合而成。邑内的居民成分，大体为氏族生活共同体。
至于黑铁时代，恐怕是只能叫“乱世”的。
大同、小康、乱世，就是儒家那里的历史三阶段。尧舜是大同，夏商周是小康，春秋战国是乱世。
对应这历史三阶段的，是三种指导思想和政治哲学：大同讲帝道，小康讲王道，乱世讲霸道。先秦诸子中，主张霸道的是法家，主张帝道的是墨家，儒家则主张王道。因为大同已不可能，乱世又不正常，因此应该“尊王道，行仁政，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这恐怕也是一种中庸之道。
但这只是一家之言，诸子则另有说法。
比如庄子是只认羲皇之世的，墨子也只认大禹之世。其实就连孔子，也推崇尧舜之世。只不过他老人家比较现实，认为能够回到东周就算不错，实际上是退而求其次。
这样看，我们也是四阶段。比如女娲到伏羲，便可以叫黄金时代；炎黄到尧舜，是白银时代；夏商周，是青铜时代；春秋战国，则无疑是黑铁时代。对于前三段，诸家有争议。对于后一条，除法家外，无分歧。
如此说来，人类一旦建立国家，岂非就每下愈况，等于踏上了不归之路？
当然不是，也没有后悔药可吃。
事实上，氏族部落时代，并非庄子和希腊、罗马这些诗人哲学家们说的那么美好。夜不闭户？那是没东西可偷。炎黄与蚩尤的战争，则跟后世一样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更重要的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国家，或没能建立自己的国家，她的历史就会一直停留在史前时代，比如某些印第安人。相反，只要建立过国家，哪怕后来失去，也会有自己的文明，比如犹太。
国家，是文明与史前的分水岭。
难怪孔子不但不否定小康，还要对小康生活推崇备至，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了。[8]
问题是，为什么只有建立了国家，才算进入文明时代？国家对人究竟有什么意义？人，真的是必须发明国家并生活在其中的动物吗？如果是，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感叹今不如昔，怀念氏族和部落时代？
国家的逻辑，究竟在哪里？
[6]请参看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奥维德《变形记》。
[7]见《礼记·礼运》。
[8]见《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第一章 国家与人 分道扬镳
荀子说，在人。
众所周知，荀子是从儒家到法家的中转站。所以他跟法家一样，既肯定国家，又肯定君主。为什么要肯定？为了生存。荀子说，可怜兮兮的人，力气不如牛，速度不如马，生存能力其实是很差的。然而牛马却为人所用，原因就在人能组成族群。因此，族群如果解体，人就牛马不如。[9]
这就一要有道德，二要有君主，三要有国家。
做得到吗？做得到。
在荀子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并不仅仅就在两腿直立遍体裸露（二足而无毛），而在于有道德。荀子说，水火有物质无生命，草木有生命无感知，禽兽有感知无道德；唯独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这才最为高贵。[10]
所以，人能够发明国家，这是最强大的族群；也能够发明君主，这是最合适的领导。至于道德，则是最理想的组织力量。有道德，人就是万物之灵，就能结成群体并依靠群体的力量来生存。他也就有家有国，有安身立命之本。[11]
君主是核心，道德是力量，国家是归宿。
国家与人，就这样焊在一起。
这跟西方不太一样。
西方人也要国家，却未必一定要君主。古希腊的城邦是没有君主的。罗马人，从他们赶走最后一任部落王，到产生第一位君主奥古斯都屋大维，中间竟隔了近五百年，而且那皇帝还要自称“第一公民”。[12]
近现代的西方人就更是出格。17世纪的阿姆斯特丹，居然宁肯要三个郁金香球茎，也不肯要一个国王。独立战争后的美利坚人，则不但不要国王，就连统一的国家都不想要。实在拖不下去，才勉勉强强开了一个制宪会议，再磨磨蹭蹭地选出第一届联邦政府和总统。
可见，西方人对待君主的态度，是可以要，也可以不要；有的要，有的不要；有时要，有时不要。不像我们，自从有国家就有君主，只不过秦汉以前封土建国，秦汉以后天下一统，但都是君主制。直到辛亥革命前，还有立宪派主张保留一个皇帝，哪怕形同虚设，只是橡皮图章。
西方人也不认为国家跟道德有什么关系，在他们那里道德是归宗教和上帝管的。国家需要的是法，社会需要的才是德。所以，他们的国家可以有多种模式。直接民主、寡头政治、政教合一、君主立宪、联邦邦联、称王称帝，不但一一试来，而且并行不悖，爱怎样就怎样，喜欢谁便是谁。
显然，当世界各民族开始建立国家时，他们就站在了文明的大门前，也站在了历史的岔路口。
之后，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很难说谁有道理谁没有。实际上，西方人也经历了君主制时代，而且至今还有名义上的王国。同样，荀子不厌其烦地解释“为什么要有国家和君主”，则说明它在当时其实已经成了“问题”，而且事情也并不像荀子讲的那么简单。比方说，氏族和部落也是群体，为什么非得变成国家？
何况世界各国的诞生原因、存在方式和发展道路也大不相同。有君主的，也有民主的；有独立的，也有附庸的；有分出去的，也有合起来的；有打出来的，也有谈出来的。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道路的选择不会无缘无故，没有谁会拿自己的命运开玩笑。
与其论是非，不如找原因。
那就先看人家。
[9]见《荀子·王制》：“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10]见《荀子·非相》：“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11]见《荀子·王制》：“君者，善群也。”
[12]罗马人赶走最后一任“勒克斯”（部落王），是在公元前509年；屋大维成为皇帝，则是在公元前27年。

第一章 国家与人 小人之邦
如果孔子穿越到美国，一定会大摇其头。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国家！这个国家并不以德治国，而是以法。最权威的机构和人，居然是法院和法官。尤其是最高法院，竟有不容置疑的解释权，岂非咄咄怪事？
法院倒也罢了，尧舜也有司法部长皋陶嘛！但律师是什么，陪审团又是什么？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怎么能由这些胸无点墨的庶人说了算，皋陶大人反倒要听他们的？
议会和议员也不可思议。当然，尧舜那会儿，也有部落酋长和氏族族长的联席会议；周代则会邀请社会贤达共商国是，叫“乡饮酒礼”。但尧舜和三代都没有政党，更没有两党或多党。两党制是什么玩意？君子不党，他们却竟然鼓励党争，还为这党争花掉那么多的钱，是可忍孰不可忍！
也许，只有联邦制能让他略感欣慰，因为有点像东周。
的确，组成美利坚合众国那些State，原本是应该翻译为“邦”而不是“州”的。建国之初的十三个邦，早就有着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民选政府，各自为政自负盈亏，颇有些像诸侯列国。它们共有的那个总统，岂非“天下共主”？
可惜这总统却一点尊荣都没有。国会可以弹劾，媒体可以批评，民众可以拿他开涮，他反倒要为什么“拉链门”之类的破事反复道歉，哪像天子？
文化艺术也不像话。电影院里，电视机上，还有酒吧和百老汇，要么怪力乱神，要么靡靡之音，要么群魔乱舞，很黄很暴力，这不是“郑声之乱雅乐”吗？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民众居然肆无忌惮地批评和嘲讽总统，还可以上街游行示威。警察不但不管，反倒提供保护，这不是“无君无父，犯上作乱”吗？
那么，古代希腊又如何？
更成问题。
在爱琴海和地中海环抱的那片贫瘠的土地上，星罗棋布地林立着被称为“城邦”的国家。这虽然也有点像东周列国，却居然没有一个天子，也不分公侯伯子男。城邦与城邦，是完全平等的。哪怕一个城邦从另一个城邦分出去，一旦分家就平起平坐，各行其是，甚至反目为仇。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2932.jpg"/>
城邦的政治事务，则交给石匠、铁匠、皮匠、商人、小贩以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去摆弄。他们不但有权说三道四，投票表决，不肯参政议政的反倒还要罚款。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制度？照此制度建立的，会是东周吗？
当然不是。比如雅典城邦的政府，是从十个区年满三十的男性公民当中，各自抽签产生五十个人，再组成五百人的会议，任期一年。五百人会议的常设机构是五十人团，由五百人会议成员分组轮流坐庄，任期一个月。五十人团又抽签产生一名主席主持工作，这样的主席哪一点像国君？
无君臣，亦无父子。古希腊神话中，天神乌拉诺斯被自己的儿子克洛诺斯打成残疾失去王位；克洛诺斯则又被自己的儿子宙斯推翻打入地狱。宙斯自己也被子女们觊觎，靠普罗米修斯帮忙才得以幸免。这些故事都被希腊人口口相传津津乐道，真可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更可恶的，是这些制度的设计充斥着私心。
私心和私利是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私利，也有每个人的私心。这在西方人看来极为神圣。为了保证自己的私利不被侵犯，私心得到满足，希腊人的办法是决策机关人数众多，任期短暂，轮换快速，任何人想以权谋私都不容易。美国人的办法则是各利益集团选出自己的代表，然后到议会去讨价还价，你方唱罢我登场。
这，难道还不是“小人”？
然而这些小人，包括被弹劾的总统，被嘲笑的政客，被送上法庭的犯罪嫌疑人，都只会认为自己的敌人不对，不会认为国家的制度不对。哪怕孔夫子苦口婆心劝其仿效东周，他们也会温和而坚定地说：对不起，No！
此中奥秘，不可不察。

第一章 国家与人 公民与臣民
孔子眼中的“小人”，在西方叫做“公民”。
公民是古代希腊人发明的词，叫波里德斯（Polites），意思是“城邦的人”。这就像周代的“国人”，是指“国都里的人”。[13]
不过在古希腊，并非所有在城邦里生活的都叫公民。奴隶就不是，外邦人也不是。而且就算同为公民，权利也不一样。权利最完整的，仅限于公民中的成年男子，叫“全权公民”。他们才是城邦真正的主人，以及城邦政权的授权人。
全权公民加上妇女儿童，就叫“自由公民”。外来移民和被解放的奴隶，则叫“被保护民”。被保护民和自由公民中的妇女儿童，都没有参政、议政、执政的权利。
显然，这是一种少数人才能享受的民主。
限制人数是必然的。因为但凡公民，就有权利和义务。这是公民最重要的特征。而且有权利，比尽义务更重要。有权利，就什么都有；没权利，什么都谈不上。何况一旦享有权利，就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非常自由。
这种资格和待遇，城邦岂肯轻易授人？
成为希腊公民的首要条件是人身自由，后来的罗马也一样。实际上，公民的公，不是公有，而是公共。希腊公民和罗马公民的财产，全都归个人所有，是完全彻底的私有制。而且唯其私有，才能公共。因为自己有私产，就不必从属和依附于任何团体、组织、机构和个人，当然自由。
公民，就是“自由的人”。
臣民则大不一样。
什么是臣？奴隶，包括战俘和罪人。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2363.jpg"/></td><td>◎甲骨文“臣”这个字，学者普遍理解为战俘和奴仆，如郑玄称“臣谓囚俘”，孔颖达称“臣谓征伐所获民虏者也”，《左传·僖公十八年》称“男人为臣，女人为妾”，郭沫若、叶玉森、杨树达、马叙伦等均持此说，但解释不同。</td></tr></tbody></table>
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战俘最早被杀，后来则“男人为臣，女人为妾”。他们脖子上拴着绳子，被主人像牲口一样牵来牵去。个别有技艺的待遇略高，比如跳舞的“舞臣”。也有极个别的成为牢头狱霸小头目，帮奴隶主管理奴隶，比如管农业奴隶的“耤臣”（耤读如级），管畜牧奴隶的“牧臣”。[14]
这些奴隶中的小头目，很有可能是战败族群的族长或酋长。他们就是最早的“臣僚”。君臣的臣，就从这里演变过来。说白了，其实是贵族和官员在君主面前以奴隶自居，就像清代的满族王公见了皇帝自称“奴才”。
同样，民也不是好词，至少不是尊称。
实际上，古书中的民，往往被解释为冥、暝、盲、氓。这大约因为最早的民都是战俘和奴隶，有的还要被刺瞎眼睛。比如黎民，就是战败的九黎族；畜民，就是被商人统治的老奴隶；顽民，则是被周人打败又冥顽不化的殷商贵族。既然战败，自然是“民”。人，才是胜利者和统治者。
显然，在上古时期，人和民也不平等。最高级的是“大人”，其次是“小人”，最低级的是“万民”。
后来，奴隶变成平民，也还是被统治者。所谓蚁民、草民、小民、贱民、刁民、屁民，包括顺民和良民，都明显带有轻蔑和歧视之意。总之，秦汉以前，人比民贵；秦汉以后，官比民高。孟子能说“民为贵”，实在相当了不起！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2332.jpg"/></td><td>◎金文“民”（克鼎）这个字，有学者解释为“盲其左目以为奴隶之总称”，也有学者解释为“萌之本字，象种子冒地而出，引申为凡草木萌芽皆谓之民”。两说均请参看商承祚《战国楚帛书述略》。</td></tr></tbody></table>
臣民，就是“臣服的人”。
公民自由平等，臣民服从依附。所以，臣民的国家必是君主制，公民则喜欢民主共和。国家模式和政治体制，其实都是人自己的创造和选择。
国家与人的关系，也许就在这里。
[13]关于城邦与公民的解释，见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本）。
[14]见《古文字诂林》第四册。

第一章 国家与人 中华的惆怅
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国。
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模式和样式、制度和尺度，都是由这个国家的文化、历史和国民来决定的。强大的国民喜欢弱小的政府，自由的国民欣赏松散的制度，愚昧的国民盼望英明的领导，软弱的国民依靠强权的统治。因此恩格斯说，如果某个国家的政府是恶劣的，而且尽管恶劣却仍将存在，那就可以用该国国民相应的恶劣来解释。[15]
但，这里面有问题。
众所周知，人类最早的国家，大多是君主制，少数是共和制，极个别是民主制。西学东渐前的中国人，更一直认为君主制天经地义，别无选择，反对派一个都没有。如此说来，难道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不要自由，想做奴隶的？
当然不会。
这就必有原因，必有道理。
什么原因？什么道理？
天下必须有序，群龙不能无首。
没错，中国原本就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如果再摊上洪水泛滥、外敌入侵，就更需要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需要号召力和凝聚力，至少得有万众一心的象征。这个功能，在那时不可能由别人来承担。为此，人民只能做出牺牲和让步，对高举旗帜的君主俯首称臣。
这，大约是法家以外思想家们的想法。[16]
因此，除法家外，其他各家对君主制度和君主权力，都是“有条件的维护，有保留的赞同”。比如儒墨道三家都认为，君主可以有，但得是圣人，至少要合格。孟子甚至认为，君主如果不合格，就应该下台。又比如，三家都认为，君臣之间不能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孔子就说君对臣要彬彬有礼，孟子更认为君若“目中无人”，臣可“视如寇仇”。如果那君主太不像话，人民还可以发动革命杀了他。这能说是“想做奴隶，不要自由”吗？
君主制，并不等于奴隶制。
独立、自由、平等，毕竟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不会有哪个民族是例外。
只不过，历史会有不同的尝试和选择。
可惜，儒墨道三家主张的条件和保留，离民主或宪政还有十万八千里，实行起来也有诸多问题。比如什么叫“圣人”，三家就说法不一。儒家讲“仁民爱物”，墨家讲“明察秋毫”，道家讲“清静无为”，请问以谁为准？
还有，君主如果不合格，怎样请他下台？有办法吗？有法律吗？有制度吗？有程序吗？没有。
那就只有一厢情愿，以及惆怅。
中华民族的国家史和文明史，就是一部不断追求独立、自由、平等，又屡屡求之不得、得而复失的“惆怅史”。
是的，正如希腊实行过“直接民主”，我们也试行过“直接君主”；罗马实现了“以法治国”，我们也探索了“以礼治国”。我们甚至设计了种种方案，希望能够做到“君权与民权并重”。最起码，也不能生灵涂炭，民怨沸腾。
然而曾几何时，这些都成为泡影。分权变成了集权，集权变成了专制，专制变成了独裁。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每下愈况。改朝换代一次，起死回生一次，也腐败溃烂一次。最后，不得不拜西方列强为先生。
其实“先生们”又何尝一帆风顺？希腊城邦，孤帆远影；罗马共和，日落西山；民主进程，一波三折；自由之路，险象环生。宗教裁判所就不说了，十字军东征也不说了。单是二十世纪，世界大战就打了两次。
文明的步伐，总难免一脚深一脚浅；国家的意义，谁都不可能一夜看清。唯独需要国家，古今中外一样，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臣民还是公民。
那么，国家的秘密又在哪里？
[15]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16]法家从不讨论为什么要有君主，他们对君主和君权的维护是无条件的。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国家与城市
国家的秘密，北京知道。
作为中华帝国的首都，明清两代的北京气势非凡。运河般宽阔的护城河旁，芦苇挺立，岸柳成行，树影婆娑。每当鸭子在河上滑行，或清风从叶间梳过，倒映在水面的垛墙就会开始颤动并破碎，展现出梦幻般的景象。
抬头望去，城楼和城墙突兀高耸，在万里晴空的映衬下现出黑色的轮廓，门楼那如翼的飞檐凌空展翅秀插云霄。行人昏昏欲睡地骑在毛驴上进入城门，身后农夫肩挑的新鲜蔬菜青翠欲滴，耳边响起的则是不紧不慢的驼铃。
这就是瑞典学者奥斯伍尔德·喜仁龙笔下的北京。准确地说，是1924年的北平。它是中国所有帝都的典型和代表。也许，两三千年前的王城也就是这个模样：一样巍峨的城楼，一样浑厚的城墙，一样古朴的城门，把威严的王宫、喧嚣的街市和恬静的乡村联系起来，只是没有骆驼。[1]
是的。夏启、商汤、周武那会儿，应该不会有骆驼。
但，一定有城。
事实上，所有的古老文明都从建城开始，所有的文明古国也都有自己的城市，只不过有的声名显赫，如亚述、巴比伦、孟菲斯、耶路撒冷；有的鲜为人知，如埃及的涅伽达和黑拉康波利斯，印度的摩亨佐达罗和哈拉巴，克里特的诺萨斯和法埃斯特。没有城市，则不可能。
古老民族的建国史，同时也就是他们的建城史。
的确，一个族群人口再多，地域再广，如果没有城市，那也只是部落或部落联盟，不是国家。一个村长加一个会计，就号称总统和财长，是很可笑的。
其实就连土财主，也有土围子。表现为汉字，就是或者的“或”。或，就是国家的“國”，是最早的國字；也是地域的“域”，是最早的域字。实际上，國、域、或，在甲骨文是同一个字。字形，是左边一个“囗”，右边一个“戈”。囗，读如围，意思也是“围”，即圈子、围墙、势力范围。戈，则是家丁、打手、保镖、警卫、武装力量。也就是说，一个氏族或部落一旦定居，有了自己的地域和地盘，就会弄个栅栏或墙垣，再挖条沟，派兵看守。这就是“或”。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3532.jpg"/>
地盘是越变越大的，人口是越变越多的，规格也是越变越高的。于是，或旁加土，就成了“域”；或外加囗，就成了“國”。有学者认为这是画蛇添足，其实未必。国家毕竟不是土围子，岂能还是“或”？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3c1.jpg"/></td><td>◎金文“國”（毛公厝鼎）</td></tr><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34E.jpg"/></td><td>◎甲骨文“或”（邺三下·四三·四）</td></tr><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3395.jpg"/></td><td>◎金文“或”（兮甲盤）</td></tr></tbody></table>
很明显，国就是或。
那么，国家不同于部落的地方在哪里？
城市。
世界上的文明古国有两种。一种是一个城市加周边农村为一国，叫“城市国家”，简称“城邦”；另一种是中心城市（首都）加其他城市及其农村为一国，叫“领土国家”。两河流域南部最早出现的，就是城市国家；埃及的第一王朝，则是以提尼斯为首都的领土国家。
领土国家也好，城市国家也罢，都得有城市，也都要以城市为中心。所以，國，必须是“或”字外面再加“囗”。或，只表示有了地盘；囗，才表示有了城市。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国就是城，城就是囗，比如国门就是城门，国中就是城中。如果是领土国家，国就是国都。比如“中国”，本义就是“天下之中”，是全世界的中心城市。后来，才泛指京都所在的中原地区。最后，才表示我们的国家。
至于今之所谓“国家”，古人叫“邦”。国家二字，也原本是“邦家”。后来因为避汉高祖的讳，才改邦为国。其实，国只是都城，邦才是全境。城郭之内曰国，四境之内曰邦。联邦不能叫“联国”，邦联不能叫“国联”，邦交不能叫“国交”，中国不能叫“中邦”，都是有道理，也是有原因的。
国家的秘密，就在城市。
知道了为什么要有城市，就知道了为什么要有国家。
[1]请参看奥斯伍尔德·喜仁龙《北京的城墙和城门》，北京燕山出版社1985年版。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大屋顶
城市好吗？
难讲。
不要说现在的城市病得不轻，古代的城市也未必就是人间天堂。中国古代的官员，京官也好，县令也罢，都会在自己的家乡买田置地，随时准备“告老还乡”。必须一辈子待在城里，还只能待在城中城的，只有那可怜的皇帝。
于是，作为补偿，皇帝修了圆明园，贾府修了大观园，欧美的贵族和富豪则在乡间修了或买了别墅。
城市确实未必美好。
当然，未必而已。
那么，人类又为什么要发明它？
为了安全。
城市的确比农村安全，冷兵器时代就更是如此。那时，大多数国家的城市都有城墙或城堡。比如雅典的城墙，就是公元前479年修建的。实际上，城邦（polis）这个词就来自卫城（acropolis），acro的意思是高。可见他们不但要有墙，还要“高筑墙”。当然，也要“广积粮”。
唯一的例外是斯巴达。
为此，斯巴达付出的代价，是把六十岁以下的成年男子都训练成战士，随时准备冲锋陷阵，也随时准备以攻为守。他们，是用自己的血肉筑起了无形的城墙。
同样，在汉语中，城就是墙。城字的本义，就是“都邑四周用作防守的墙垣”。如果有内外，则内城叫城，外城叫郭。如果有高低，则高的叫墙，低的叫垣。墙、垣、城、郭，可以都有，不可能都没有。没有城墙的城市就像没有屋顶的房屋，根本就不可思议。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3607.jpg"/></td><td>◎金文“城”（散盤）</td></tr></tbody></table>
城市，是古代人类的大屋顶。
当然，这里说的古代人类，主要是指农业民族。实际上，几乎所有的古老文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华夏和印度，都是农业民族创造的。他们最先建立的，也都是城市国家。苏美尔、阿卡德、赫梯、腓尼基，都如此。[2]
这并不奇怪。对于农业民族来说，安居才能乐业。这就不但要有前哨，还要有退路。靠近田地的村庄就是前哨，有着高墙的城市就是退路。兵荒马乱，可以进城避难；遭遇灾年，可以进城要饭；有余有不足，则可以进城交换。
城市，让农民免除后顾之忧。
因此，在战事频仍的古代，最重要的是筑城，最持久的是围城，最艰难的是攻城，最残忍的是屠城。
难怪游牧民族没有城市也没有国家了，他们用不着。
海盗和桃花源中人，也一样。
事实上，一个族群，如果从来就处于和平状态，既未遭遇侵略，也不侵略别人，他们就不需要城市，也不需要国家，比如菲律宾棉兰老岛上的塔萨代人。同样，如果他们永远处于攻击状态，每个人都是战士，也不会需要这两样东西，比如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芬图人。[3]
可惜，我们民族既不是塔萨代人，也不是芬图人。我们不但“很农业”，还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所以，我们不但要有城墙，还要有万里长城；不但要有国家，还需要中央集权。而且，这个中央集权国家的首都之一北京，还得由宫城、皇城、内城和外城四道城墙围起来。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4331.jpg"/>
国家，是最大的屋顶；京城，是最厚的城墙。
建立国家，首先图的是安全。
但，今天的北京已经没有城墙了，世界各国的城市也大多门户开放。国家的意义和秘密，还在城市那里吗？
这个问题，请上海来回答。
[2]古老文明的创造者都是农业民族。埃及人把自己的国土称为“克麦特”（kmt，意思是有别于沙漠的“黑土地”）；古巴比伦的一份文献称“田地是国家的生命”（见崔连仲主编《世界通史·古代卷》第101页）；而在印度，“田地被小心地测量着”（《梨俱吠陀》）。
[3]请参看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此时无墙胜有墙
上海原本也是有城墙的。
上海的城墙建于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只不过是圆的，原因据说是经费不足。但这个最省钱的城墙，还是在1843年开埠以后，在官绅士商的一致呼吁下被拆掉了。理由，则是它妨碍了车马行旅、金融商情。
原来的墙址上，便有了一条圆圆的马路。
没有了墙的上海真的变成了滩，四通八达，平坦开阔，一点神秘感、隐蔽感和安全感都没有。
然而怎么样呢？
涌进上海的人逐年递增，甚至猛增、剧增、爆满。近一点的，有苏州人、宁波人；远一点的，有广东人、香港人；再远一点，还有欧美人、印度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
总而言之，有钱的、没钱的、城里的、乡下的，都往上海跑。鬼佬与赤佬并驾，阿三与瘪三齐驱，官人与商人争奇，妓女与淑女斗艳。开放的上海滩，华洋杂处，贤愚俱存，贫富共生，有如大唐帝国的长安。
但，上海并不是帝都，也没有城墙。这么多的人趋之若鹜，又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自由。
自由是城市的特质。
的确，城市比农村安全，也比农村自由。如果是商业城市，就更自由。比如16世纪尼德兰南方中心城市安特卫普城内，交易所门前悬挂的标牌便是“供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商人使用”；中世纪欧洲某些自治城市则规定，逃亡的农奴如果在城里住够了一年零一天，他便成为自由人。由此，还产生了一句民谚——“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4]
当年的上海就是这样。热血沸腾的革命党，精于算计的生意人，个性张扬的艺术家，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都能在这里出出进进。二战期间，上海甚至敞开大门接纳了大量被纳粹追杀迫害的犹太人，把自由的旗帜高高举起。
没有城墙的上海，反倒是安全的。
是的，此时无墙胜有墙。
其实，如果仅仅只有安全的需要，城市和国家都并非必需。氏族和部落的土围子就已经很好。然而，哪怕它好得就像福建客家人的土楼，四世同堂，固若金汤，土围子的封闭性也终归会大于开放性。因此，在那里不会有使人自由的空气，弄不好还会相反。[5]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4212.jpg"/>
必须有一种新型的聚落，既能保证安全，又能让人享受到充分的自由。
这种新型的聚落，就是城市。
新聚落（城市）与老聚落（土楼）的最大区别，在于里面住的不再是“族民”，而是“市民”。市民的关系一定是“超血缘”的。他们之间的交往、交流和交易，也一定会超出地域的范围，打破族群的界限，甚至杂居和混血。
这就必定产生出两个新的东西，一是超越了家族、氏族、胞族、部族的“公共关系”，二是与此相关的“公共事务”。处理这样的事务和关系，氏族部落时代的办法和规范已不管用。管用的，是拥有“公共权力”的“公共机关”，以及如何行使权力的“公共规则”。
关系、事务、权力、机关和规则都是公共的，这就是问题的本质所在。而且我们知道，这个公共规则就叫法律，这个公共权力就叫公权，这个公共机关就叫国家，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人就应该叫公职人员或公务员，甚至公仆。
以城市为标志，国家诞生。
也就在这天，“或”变成了“國”。
变成了國的或不再是氏族和部落。它的人民也不再是“族民”，而是“国民”。国民就是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关系和公共事务的人民，国家则是利用公共权力来保证国民安全与自由的公共机关。因此，对于国家和国民，头等大事都是如何看待公共权力—— 交给谁？谁来交？怎么用？
不同的国家模式和体制，由此产生。
[4]安特卫普的标牌，见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逃亡的农奴因城市而自由，见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5]福建客家人的土楼堪称“迷你型城市”。它的外圈是夯土而成的厚重的墙，上面有箭垛、枪眼和瞭望哨，正中则是公共空间。居民平时各人过各人的日子，有事集中起来商量。如果遭遇侵略，则同仇敌忾。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民主的模样
爱琴海早晨的阳光从来就很迷人，雅典的居民也大多起得很早。作为城邦的当家人，伯里克利（Perikles）将军早早吃完简单的早餐，就吻别女友办公去了。
他的女友是外籍居民，因此只能同居，不能结婚。
这事很让伯里克利头疼，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生下的儿子小伯里克利，将不能成为雅典公民。
当然，外籍居民的待遇并不差，同工同酬，来去自由。他们所做的贡献，也能得到城邦的承认和尊重。比如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史学之父希罗多德，便都是外籍居民。但除非特许，外籍居民不能拥有政治权利，对城邦的公共事务也没有发言权，哪怕他是伯里克利的儿子。
伯里克利的郁闷，可想而知。
更糟糕的是，这条关于公民资格的法律，恰恰是伯里克利执政期间，由他本人提出并极力促成通过的。只不过，那时还没有这位让他神魂颠倒的同居女友。
这真是不折不扣的作法自毙。
但伯里克利只能咽下苦果，尽管他是雅典城邦最有权势的人。事实上，伯里克利不仅位高权重，而且对城邦的贡献无与伦比。正是在他的治下，雅典走向辉煌，达到鼎盛，以至于这个时期被称为“伯里克利的黄金时代”。这个时期的雅典，也被伯里克利本人骄傲地称为“希腊人的学堂”。
伯里克利，是可以相当于大禹或周公的。
然而伯里克利的待遇，却比大禹和周公差得远。作为公民，他没有任何特权和享受，只能跟其他人一起住在普通居民区里，房子是土坯垒成的墙，坡式屋顶上盖着赤陶的瓦片。作为民选的将军，他也只能听命于公民大会。他甚至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出席公民大会受审，并判处巨额罚金和解除职务，尽管一年之后他再度当选。
这事发生在公元前430年，也就是伯里克利发表“阵亡将士葬礼演说”的第二年。正是在这个著名的演讲中，伯里克利热情洋溢地讴歌了雅典的民主制度，认为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最合理的，也只有它才能保证希腊城邦的繁荣昌盛，希腊人民的幸福安康。他的演说是那样的真诚和实在，完全没有想到很快就会被自己赞颂的制度，一耳光打得满地找牙。
命运相似的还有丘吉尔。
领导了反法西斯斗争的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也是在胜利之后被他的人民利用民主制度卸磨杀驴的。1945年7月，保守党在英国大选中落败。正在参加波茨坦会议的丘吉尔，只能黯然神伤地走下舞台。据说，挨了当头一棒的丘吉尔闻讯以后曾发表了这样一句名言：伟大的民族对自己的伟大人物，总是忘恩负义的。
丘吉尔此刻的心情，怕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实际上，丘吉尔那句话正是古希腊作家普鲁塔克评论伯里克利的。而且我们还必须补充一句：这样的民族也一定是崇尚民主的。事实上，只有民主国家的公民才会如此“忘恩负义”。更重要的是，也只有这样国家的公民才能够这样做。
因为民主的要义，就是“主权在民，政权民授”。
是的，在民主制度看来，国家的公共权力不是哪个人的，也不是谁家里的，而是全体人民的。是全体人民当中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私权利”部分地让渡出来，这才共同组成和变成了“公权力”。使用公权力的执政者，只是让渡私权利之全体人民的代理人。故，他必须由人民选举，得到授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到监督；还必须有一定的任期，通过选举来换届。终身制，必非民主。
所以，民主国家的国民一定“忘恩负义”。他们固然看重你以前都做了什么，做得如何，却更关心你将来怎样，想干什么。丘吉尔被取代，原因就在这里。他和伯里克利一样都是被赶下台后又重新当选，原因也在这里。
同样，民主国家的国民也难免上当受骗。伯里克利的下台，还有许多不怎么样的总统和总理的上台，便是如此。但，民主国家领导人的任期都有限制。因此，如果看走眼选错人，有后悔药可买。可见，民主是“可以纠正自己错误的制度”。也因此，它是目前“最不坏的制度”。
这就是民主。它就是这个样子，不管你喜不喜欢。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君主的来历
与伯里克利的可怜兮兮相反，埃及的法老俨然是神。
古埃及人对法老的尊崇，今天看来近乎病态。当时官员和贵族最大的荣幸，是能够匍匐在他面前亲吻他的脚印；最值得夸耀的，则是终身不曾挨过他的鞭挞。他的名字不能叫出声来，因为据说里面有无法抗拒的魔力。他的王衔中有一只鹰，那是太阳神的图画文字符号，就像中国太阳里的三足神鸟。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4R9.jpg"/>
其中第一位纳尔迈，也叫美尼斯，兼并了上下埃及，是古埃及最早的法老。这四位法老的王衔中都有鹰。
鹰神荷鲁斯原本是地方保护神，后来成为上下埃及共同的神。法老，就是国家保护神在人间的化身和代表，是太阳神的儿子，死后则成为诸神中的一个，就连入主埃及的希克索斯人也这么说。这样的权威当然毋庸置疑。只是到了帝国的后期，挑战中央的地方统治者才自称月亮神托特的儿子。
没错，君主制的要义，就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
神的儿子当然要住进神殿。实际上，法老（pharaoh）本有“宫殿”之意。称国王为法老，正如称皇帝为“陛下”，称王子为“殿下”。他们甚至死后都要住进宫里，只不过那宫殿叫“庇里穆斯”（意思是高），也就是金字塔。
神有神庙，王有王宫，朝廷当然也就叫庙堂。
但，君主并不是神，也不该是神。最早的君主，原本是部落的酋长。他们起先叫“尹”。尹，就是手上拿了根东西，甲骨文的字形跟“父”十分相像。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41W.jpg"/></td><td>◎甲骨文“尹”（《甲骨文编》甲一七一二）</td></tr><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5321.jpg"/></td><td>◎甲骨文“父”（《续甲骨文编》乙九七一）</td></tr></tbody></table>
父，也是手上拿了根东西。只不过尹手上拿的是杖，父手上拿的是斧。但有人说父拿的也是杖，还有人说父拿的其实是炬，因此是继往开来的领路人，也就是带头大哥或主心骨。
其实，父或尹，手上拿的是炬，是斧，是杖，都无所谓。因为不管他拿什么，都意味着有指挥权。所以，炬也好，斧也好，杖也好，都是指挥棒。后来，变成指挥刀。再后来，变成权杖。古埃及法老的权杖，简直就是父或尹。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5262.jpg"/>
与此同时，尹，也就变成了君主的君。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53a.jpg"/></td><td>◎金文“君”（天君鼎）</td></tr></tbody></table>
君，从尹从口，也就是部落王或大酋长在发号施令，听命令的则是“族群”。群，原本是不能用来说人的。人多了叫众，兽多了才叫群。人三为众，兽三为群嘛！[6]
不过这是春秋以前的观念。到战国，君已经成为“人群”的领导者。但，群是“羊”字上面一个君，说明“君”原本是牧羊人，比如姜或羌。尧舜联盟中的部落酋长叫作“牧”（十二牧），不是没有原因的。
显然，君，最早是劳动者，这就是氏族的族长；后来是领导者，这就是部落的酋长；最后才是国家的统治者，这就是国君，是侯、王、皇帝。
作为劳动者和领导者的“君”，原本是一些具有个人魅力的人。他们是在族群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刀耕火种、杀出重围时脱颖而出的。策划，则神机妙算；围猎，则奋勇当先；迎敌，则指挥若定；农耕，则每每丰收。这样的人，当然不难获得族民由衷的尊敬和拥戴，成为当之无愧的领袖。他们甚至可能因为特殊的贡献而在死后被尊为神，比如大禹。
于是，君就变成了主。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5c0.jpg"/></td><td>◎甲骨文“主”（甲一五○）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灯中火主”，也就是灯芯。</td></tr></tbody></table>
主，原本是灯芯。当它跟“君”联在一起时，就变成了主人和主宰，甚至救世主 。[7]
这是跟民主制完全不同的道路。
[6]见《国语·周语上》：“兽三为群，人三为众。”
[7]主即“炷”的本字。小篆的主字，像一盏油灯之形，上面的一点代表灯芯上燃烧的火苗。所以，主的本义即指灯芯。主字后来多用为主人、家长以及主持、掌管等义，故另造“炷”代替它的本义。《说文·丶部》：“主，灯中火主也。”本义为灯头火焰。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殊途同归
道路的选择有如航海，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海图。
东方各国选择的都是君主制。而且，也都是先从部落（或部落联盟）变成部落国家，然后从城市国家变成领土国家，最后从各自为政走向中央集权，变成王朝和帝国。
最早建立了集权制的是埃及，这就是纳尔迈（也叫美尼斯）的第一王朝。然后是两河流域，这就是萨尔贡的阿卡德王国和汉谟拉比的古巴比伦王国。印度的孔雀王朝和中国的大秦帝国则要晚得多。而且，印度的国王也不是神或“神的儿子”。他们属于“刹帝利”，等级比“婆罗门”（祭司）还低。一直要到阿育王时代，也就是中国的战国末年，印度的国王才自称“诸神的宠爱者”。[8]
中国的道路有所不同。
中国的君主不是神，而是圣。他们是“天的儿子”，叫“天子”。天子是“人中之龙”，只在天的面前称臣。当然，也没有什么祭司或教皇之类的人物，可以凌驾于他们之上。所以，中华帝国是最稳定和最完善的帝国，稳定到不可能被蛮族征服，也不可能在自己内部发生制度性的革命。
海图，确实是多样的。
希腊和罗马是另一条路。他们的政治体制其实有许多种，包括贵族政治和寡头政治。简单地说，雅典选择的是民主，罗马选择的是共和。雅典民主存在了二百多年，然后被马其顿王国征服。罗马的共和则存在了近五百年，然后是君主制。到西罗马帝国灭亡，差不多也是五百年。[9]
航线，也是多样的。
但，构成海图的要素，世界各民族却是相同的。最重要的，是公共关系、公共事务、公共权力、公共机关和公共规则。规则，有公民的约法、君主的王法，以及中国的礼法。礼法、王法、约法，原则上都应该是成文法。公权力的行使，也要依靠法令和文书。因此，各文明古国都有自己的文字，比如古埃及的“图画文字”，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克里特的“线形文字”，印度河的“印章文字”，中国的“甲骨文字”。这是文明的界碑。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5612.jpg"/>
那么，选择航线的灯塔是什么？
安全与自由。
但，安全与自由就像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侧重点不同，选择就会两样。更看重自由的，选择民主制；更看重安全的，选择君主制。因为民主的政府必定弱势，非如此不能保证国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国民的自由不被干涉。不过这样的政府要想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古代便难免力不从心。这是大多数古老民族最终都要选择中央集权的原因之一。[10]
是啊，要么有自然灾害需要抗拒，要么有外来强敌需要抵御，政府非得强势不可。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5914.jpg"/>
该法典是古希腊时期，克里特岛南部城邦格尔蒂的民法大典，是欧洲最早的法典，可追溯至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
问题是，安全可以用技术来解决，自由却只能靠制度来保证。因此，世界各民族又会殊途同归，最终都将走向民主政治和民主制度。只不过在此之前，大家都得走过漫长的道路，包括西方，也包括中国。
然而，没有什么航程会是弯路，没有什么探索毫无意义。所有民族的勇往直前和坎坷曲折，都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也都是可以互相借鉴的。为此，我们恐怕得去走走人家的航路，并顺便访问几个港口。
比如雅典，比如费城。
[8]最早实现了“中央集权”的是埃及。公元前3100年前后，以孟菲斯为界的上埃及（尼罗河上游）和下埃及（尼罗河下游），在纳尔迈（也叫美尼斯）的武力征服下变成了统一的帝国，这就是“第一王朝”。印度的“阿育王时代”为公元前273～前236年，相当于中国的战国末年。
[9]从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到公元前337年与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签订城下之盟，雅典的民主存在了二百多年。从公元前509年到前27年，罗马的共和近五百年。从屋大维建立帝制，到西罗马帝国灭亡，也是五百年。
[10]同样，更看重公平的，选择社会主义，尽管社会主义也要讲效率；更看重效率的，选择资本主义，尽管资本主义也要讲公平。因此，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可以互补的。人类也终将在这一对矛盾中找到平衡点，走出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民主是个意外
战国前夕，当时叫做晋国现在叫做山西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世袭的晋国大夫赵桓子去世后，其子立即被族人集体谋杀。理由是赵桓子的继位，原本就不符合前任赵襄子的遗愿。因此，他儿子不但不能袭爵，还必须被杀掉。
也就在同一年，雅典街头有个卖香肠的却被撺掇着去当政治家，因为他被认为具有一切民主派人士的共同特点：出身卑贱，会做买卖，厚颜无耻，蛮不讲理，全家老小都是无赖。一位将军对他说：你以为什么人能当人民领袖？不是要有学问，也不是要有道德，而是既卑鄙又无知。
哈哈，太好玩了！
当然，雅典发生的事情，不是史实，而是剧情，是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托芬讽刺喜剧《骑士》中的情节。这出戏就是在晋国那个倒霉鬼被杀的公元前424年公开上演的，还得了头奖，因此它又是历史，或可以看作历史。它至少说明，在当时的雅典，很有一些人对民主政治不以为然。
这就意味深长。
众所周知，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例，它在后世是被当作成功的典范而备受推崇的。然而谁能想到，当时竟会遭到如此嘲讽？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喜剧原本也是最具民主性的艺术样式。喜剧，尤其是讽刺喜剧，只有在民主的氛围中才会有立足之地。也只有在民主国家，喜剧家才能真正享受到最充分的言论自由，不用惧怕因为刺痛了某些权势人物而受到政治迫害。可是，这种最民主的艺术却被用来嘲讽民主，这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然而只要转念一想，我们就会发现这恰恰是民主制度的优越所在。想想看吧，反对民主的人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反对，还能获得满堂喝彩，请问还有什么制度比这更不坏呢？
但这个“最不坏的制度”在当时却是异类，甚至意外。
看看左邻右舍就知道。
事实上，雅典试行和实行民主的那两个半世纪，世界格局绝非民主浪潮风起云涌，而是君主制度遍地开花。埃及，早在雅典民主改革两千五百年前，就建立了第一王朝，此刻正一会儿变成波斯人的王朝，一会儿变成埃及人的王朝。西亚，则从雅典实行民主制度的一千七百年前起，便走马灯似的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王国：阿卡德、巴比伦、赫梯、以色列-犹太，然后是亚述帝国和波斯帝国。跟雅典同时代的印度和中国，则都在走向中央集权——中国从春秋战国走向大秦帝国，印度从列国时代走向孔雀王朝。有人搞民主吗？没有。
就连希腊本土，也是三种政体并行不悖：雅典，民主政治；科林斯，寡头政治；斯巴达，贵族政治。在文明的起点上，希腊人也分道扬镳。[1]
民主的雅典，渺小而孤独。[2]
因此，当阿里斯托芬使用他的民主权利尽情嘲讽民主制度时，他当然不会想到，在雅典2550平方公里土地上进行的政治实践，连同它的成功与失败，经验和教训，都将成为种子，成为泉眼。千百年后，这种子会长成参天大树，这泉眼会变成滔滔江河，变成“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世界潮流。
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一种制度、一种精神和一种文明，只要符合人类的共同人性和共同价值，就总有一天会产生出来，哪怕当时只是意外。问题仅仅在于：意外是怎么发生的，特例又为什么会变成通例？
这得先让希腊人来回答。
[1]科林斯（Corinth），古希腊城邦，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东北，临科林斯湾。是希腊本土和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连接点。公元前8世纪～前7世纪中期，巴希阿德斯家族把持科林斯城邦政权，实行贵族寡头统治。
[2]雅典的民主，开始于公元前594年的“梭伦改革”，完成于公元前509年或前508年的“克里斯梯尼改革”，在公元前443～前429年“伯里克利时代”达到鼎盛，公元前431～前404年“伯罗奔尼撒战争”后走向衰落，公元前337年“科林斯会议”后宣告终结，大约存在了二百多年。之后，是亚历山大的王权统治。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山那边是海
柏拉图说，希腊人是“围着池塘的蚂蚁和青蛙”。
这个池塘叫爱琴海。
爱琴海是希腊人的母亲。她就像从海水的泡沫里创造阿芙洛狄忒（维纳斯）一样，把希腊人创造了出来。在欧洲，没有哪个地区会像希腊那样拥有如此漫长而曲折的海岸线，以及如此众多的岛屿。站在希腊任何一个山顶，你看到的都将是蓝天白云下那浩瀚的大海，一望无际。
这是一个海阔天空、无拘无束的自由世界。
如此开放的视野，是让人心胸开阔的。何况还有冬天和暖的阳光，夏天凉爽的信风，这至少保证了他们在露天广场召开公民会议，将不成问题。
只有一样东西神没给他们—— 肥沃的土壤。
的确，希腊的山坡是荒凉的，土壤是贫瘠的，许多地方寸草不生。适合生长的，主要是葡萄藤和橄榄树；适合生产的，则是葡萄酒和橄榄油，还有盛放它们的陶罐。这些产品很容易就能变成商品，贩运到埃及、波斯、马其顿等地，换取自己需要的粮食、木材和日用品。
于是希腊人说：好吧，我们航海去！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62L.jpg"/>
航海是自由的旅行。在滑翔机和降落伞发明之前，航海无疑最能让人体会到什么是自由，也最能让人明白什么是责任和理性。在航海中，任何头脑发热的轻举妄动和不负责任的胡作非为，都可能导致葬身鱼腹的灭顶之灾。希腊文明中一直有着自由和理性的精神，请不要忘记航海的作用。
还有殖民和经商。
殖民和经商也是希腊人的拿手好戏。据统计，公元前8世纪到前6世纪，参加殖民的城邦有四十多个，派生出来的城邦则有一百三十多个，跟爱琴海的岛屿一样繁多。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国寡民”，比如厄齐那城邦就只有一百平方公里。但这些“小不点”却不畏强权。公元前492年，波斯国王大流士（Darius）要求希腊各邦臣服，外交辞令叫“贡献水和土”。结果，帝国的使者在雅典被扔进了深渊，在斯巴达被扔进了水井。希腊人说：要水土，自己去取！
接下来，便是希腊人在马拉松和萨拉米以弱胜强，两次大败武装到牙齿的波斯军队。可爱的蓝精灵终于斗败了格格巫，这就再次证明，自由的精神一旦被自由的人民所掌握，将会转化成怎样的力量。
真正自由的，也一定是真正独立的。希腊城邦制度和殖民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独立”。不管这些大小城邦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兄弟，还是朋友，或者母子；也不管它们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民主政治，还是寡头政治，或者贵族政治，都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没有人能够凌驾于这些城邦之上，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希腊，是没有“周天子”的。
实际上，希腊人如此热衷于殖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想独立。也就是说，一个部落或城邦的大家族如果人口过剩，那些地位相对较低、又不甘心被边缘化和底层化的“调皮捣蛋分子”，就会选择远走他乡，自立门户。他们的态度也很明朗：如果殖民成功，那就分庭抗礼；如果失败，则宁肯到“蛮邦”去当雇佣兵或打工仔，也不会回来做那“凤尾”。
独立自由，比荣华富贵更重要。
这就是海的儿子希腊人。航海让他们体会到自由，殖民让他们懂得了独立。那么，经商的意义又是什么？
学会平等。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6156.jpg"/>
①帕提侬神庙
②公民大会会场
③公民法庭
④将军驻所
⑤雅典议会
⑥宙斯庙柱廊
⑦未完工的雅典法庭
⑧泛雅典大道
⑨十二主神祭坛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一刀两断
平等是商业活动的基本前提。[3]
人类为什么要有商业？因为需要交换。为什么能有商业？因为可以商量。因此，真正的商品经济，一定是公买公卖、平等互利的，也一定是成交自由、可以讲价的。这就必须独立。独立才平等，平等才自由。
谁必须独立？从哪里独立？
每个个人，都从氏族血缘组织中独立出来。
为什么要独立出来？氏族内部不平等吗？平等。但这种平等是靠不住的，因为每个成员都不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绝大多数原始民族或者有图腾，或者要文身，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安全地生活在族的羽翼之下。
这其实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当氏族从部落变成国家，族民就会从“对组织的依附”变成“对个人的依附”。起先是依附于酋长，然后是依附于国君，君主制就这样产生。
显然，必须跟所有的依附对象都一刀两断。
而且首当其冲的就是氏族组织。
这是需要“刀子”的。
刀子就是契机。没有契机的其他古老民族，都走向了君主制。只有希腊人，还有后来的罗马人，是个例外。
跟中国农民的进城赶集不同，希腊人的商业贸易是专业化和远距离的，也是跨氏族、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的。他们很可能会跑到北非，跑到西西里，跑到小亚细亚，面对素不相识的异族讨价还价，把大批的物质倒来倒去。
这就有了三个前提，三个要求：一、产权明晰；二、独立自主；三、使用货币。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是独立的民事责任人，有权自作主张买卖商品、处分财产、敲定价格。事实上，在没有电报、电话和伊妹儿的时代，要求漂洋过海的商人每笔买卖都向氏族部落请示汇报，简直搞笑！
何况，他们还很可能在异邦娶妻生子安家落户再不回来。
那好，我们分家。
分家也不是“包产到户”。户是没有的，分到财产的是独立的个人。这是历史上最彻底的私有制—— 财产归每个个人所有，而且神圣不可侵犯。
希腊人，经济独立了。
经济独立的结果，是人格的独立；人格独立的结果，则是意志的自由。事实上，一个人只要不必依靠别人的施舍和恩赐过日子，他就不必看别人的眼色，听别人的摆布。同样，如果他能自由地处分自己的财产，他也就能够自由地处分自己的一切，包括处分自己的身体、思想、言论、政治立场和社会态度。比方说，爱上谁就跟谁做爱，支持谁就投谁一票，喜欢谁就做谁的粉丝，反对谁就骂他个狗血喷头。
相反，如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人都没有彻底的产权，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必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谁都不独立，谁都不自由。包括至高无上的天子，也得向皇天上帝俯首称臣。
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真是何其重要乃尔！
希腊文明的内核和精髓，也就在这里了。难怪马克思要把希腊的这段历史，称之为人类童年时代“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也难怪恩格斯在说到希腊人的革命时，使用了“炸毁”两个字。是的，由于航海、殖民和经商这三个炸药包，氏族血缘组织被炸得粉碎，人身依附关系被炸得粉碎，史前文明的所有优点和缺点也被炸得粉碎。希腊人，直接从族民变成了公民。[4]
再见了爹妈，咱们从此平起平坐，咱们从此各自保重。
[3]不平等的主体无法进行交易。比如中国的皇帝和臣民要互通有无，便只能一个叫“孝敬”，一个叫“赏赐”，更不可能讲价。
[4]马克思的话，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恩格斯的话，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走向平等
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希腊人获得了解放。但与此同时，他们也遇到了难题。
难题就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这在氏族社会是不成问题的。血缘，最天然、最真实、最温情也最和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不就是中国人一贯追求也曾经行之有效的主张吗？然而此刻的希腊人，却成了宙斯式的“弑君英雄”，俄狄浦斯式的“杀父罪人”，早已“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他们，又靠什么来组成社会，结为群体，不至于因各行其是而天下大乱？
契约。
用契约管理社会，在希腊人那里丝毫都不奇怪。作为商业民族，他们早就意识到处理事务和关系，物比人好。这个“物”就是货币和契约。货币干净利索，契约人我两便。只要大家都信守合同，照价付款，就相安无事。而且，由于它对签约各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因此是公正的，也是公平的。
第一种平等产生了——契约面前人人平等。
这样一种好东西，当然可以放之四海。比方说，用来制定研究问题讨论问题的方法和规则。这些方法和规则，比如逻辑，是人与自然的约法，也是人与人的约法。其中，不证自明的叫“公理”，推导的过程叫“推理”，推导出来的叫“定理”，最后的结论叫“真理”。某个结论是不是真理，不归张三说了算，也不归李四说了算，要看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和事先约定，谁都没有特权可以蛮不讲理。
科学诞生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契约既然可以用于自然，就更可以用于社会。社会的契约就是法律。只不过，它不像商业合同那样一对一地签，而是全体公民一起来。由于它是关于社会问题的，所以叫“社会契约”；由于它是全体公民签订的，所以叫“全民公约”。
所谓“全民公约”，其实就是每个人跟其他人都互为甲方和乙方，就像民主是“自己统治自己”。这样一种签约，当然更必须遵守，立法者和执法者也不能例外。作法自毙，不是立法者的悲哀，反倒是他的光荣和成功。
法治诞生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这里面有问题。
契约面前人人平等，是没问题的。因为甲方和乙方人格平等，权利对等。谈不拢，可以不签；有情况，可以修改；执行不了，可以认赔毁约。总之，契约是可以商量的，而且只要甲乙双方商量就行。商量不通，还有仲裁机构。
法律也可以这样吗？
难。全体公民一起来立约，不可能条条款款都意见相同。如果左也谈不拢右也谈不拢又怎么办？就不要法律了？
当然不行。
也只能先做两个约定。
第一，法律的制定，只能寻找“最大公约数”，也就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或不能容忍的。比方说，不能杀人，不能放火，不能抢劫，不能盗窃，不能强奸，不能私入民宅。这些大家都同意，那就写进法律，成为共识，也成为约定。
这就是“法治原则”。
第二，如果连最大公约数也找不到，那么对不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人的约定为约定。
这就是“民主原则”。
显然，法治跟民主一定是孪生的。法律能管的，也一定只能是底线。更高的要求，比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相濡以沫、助人为乐等等，法律就管不着了，只能靠道德。
这就导致了西方人的又一次签约，只不过这回是跟上帝签的。合同的内容是——人类承诺，做好人不做坏人，做好事不做坏事。上帝承诺：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
宗教诞生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这次签约希腊人并不在场，也不可能在场。因为他们的那一页，已被历史翻了过去。完成新使命的，将是罗马人（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再见了，希腊！
奇怪！独立自由的希腊，科学民主的希腊，阳光灿烂青春年少魅力四射的希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衰落与复兴
希腊衰落，是因为他们丢掉了自己的精神。
什么是希腊精神？独立与自由，科学与民主。但，正如希腊的民主不彻底，他们的独立、自由、平等也不完全。奴隶是不自由的，妇女是不独立的，男人和女人也是不平等的。民主时代的雅典甚至有这样的法律：与他人之妻通奸者将付出生命代价，强奸则只需要罚款了事。因为强奸只不过损害了妇女的权益，通奸则不但挑衅了男人的尊严，还可能导致其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比方说，蒙在鼓里的丈夫稀里糊涂把一个“野种”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请问，这又是什么混账逻辑？
坚持混账逻辑的结果，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希波战争之后，胜利了的雅典变得贪婪、自私、狂妄、不可一世和没有节制。也许，在雅典人看来，他们有资格这样。是的，波斯帝国的两次进攻都被打退了，许多岛屿纷纷参加了雅典为首的希腊同盟；而他们自己的城邦，则在伯里克利任首席将军的十五年间，风光无限达到鼎盛，号称“希腊人的学堂”。
于是雅典人认为，他们可以称霸。
称霸的结果是争霸，是同盟国的反抗，斯巴达的不满，以及长达二十七年之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然后，是马其顿的乘虚而入，诸城邦的名存实亡。再后，是整个希腊变成群雄逐鹿的战场，最后并入罗马国家的版图。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A16.jpg"/>
斯巴达重步兵是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斯巴达军团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雕像的年代为公元前5世纪，现藏于希腊斯巴达考古博物馆。
显然，希腊的衰落和灭亡，是从雅典谋求海上霸权之时开始的。在这天，他们恃强凌弱，自己背叛了自己。
希腊精神被希腊人弄没了，留下的只有精神遗产。
但，这又是多么宝贵的遗产啊！在古罗马的立法和司法，在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和国会，在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在尼德兰的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荷兰共和国），在法国的《人权宣言》，我们都能看到它的闪光。
还必须说说欧洲封建时代的城市自治。
所谓“城市自治”，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城市的市民“凑份子”，出钱向国王买一张“特许状”。有了这张特许状，市民就可以联合成社团，有权用社团的印章签订协议，并拥有自己的市政厅、法院和市外属地，自己管理自己的城市。
这样一种自治是完全彻底的，他们甚至可以不必理睬帝王的训令和国家的法律。最过分的时候，某些地区的自治城市还会组成联盟，发动反对皇帝或国王的战争。
说白了，城市自治，就是市民的“联合赎身”。
这可是我们中国人闻所未闻的事情，然而意义极其重大。它不但意味着市民已经成为一个阶级（市民阶级），而且意味着他们有了政治的诉求和执政的能力。市民阶级是资产阶级的前身，城市自治则是资本主义的前兆。当这样一种自由的力量足够强大时，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寿终正寝。
但，城市能够自治，又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古希腊，独立自主的城邦原本就是自治的，甚至可以有不同的政体。这个传统虽然断断续续，却一直延续了下来。二是从古罗马一直到后来，无论西方世界的国家体制和国家形式如何变化，契约和法治的精神都贯穿始终。就连欧洲各封建君主跟封臣的关系，也由契约来规定。有这两个前提，一种新型的国家和全新的建国方式，就迟早会诞生出来。
她的名字，就叫美利坚合众国。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费城对接雅典
美国，是希腊城邦的“转世灵童”。
同希腊人一样，美利坚人的建国史也跟航海、殖民和经商密不可分，她的前身则是13个英属殖民地。其中第一类是英国国王封的，叫“领主殖民地”，比如马里兰。第二类是国王颁发特许状，由商业公司建的，叫“公司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亚。第三类是自由移民根据自己的契约建起来的，叫“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
但无论哪种，都是自治的殖民地。英国国王虽号称享有主权，却其实是“主权王有，治权民有”。13个殖民地之间，既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统一体制。有靠盟誓或契约来管理的，有把所有程序都交给宪兵司令的，还有种什么庄稼都由官方说了算的。它们之间，不但风马牛不相及，有的还老死不相往来。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H63.jpg"/>
唯一的相同是核心价值观——独立、自由、平等。
就说马萨诸塞。
1620年，荷兰的部分英国分离派教徒乘坐“五月花号”轮船，经过66天的海上漂泊，到达计划外的马萨诸塞（原计划是弗吉尼亚）。上岸时他们一共102人，但一个冬天的寒风就带走了58条生命。第二年春天，当五月花号再次来到这里时，船长却惊诧地发现，那些正在垂死挣扎的人，居然没有一个肯跟他回到“文明的”英国。原因很简单：在这里能独立，在这里有自由。
这可真是“不自由，毋宁死”。
难怪这些苦难而勇敢的人们，会被美国人视为自己的精神先驱，尽管他们不是最早的北美移民。事实上，马萨诸塞一直是独立运动的策源地，自由精神的践行者。正是他们，制定出第一份体现了“主权在民”思想的文件——《五月花公约》；也正是他们，倡议召开了“反印花税法大会”，向英国政府的横征暴敛说“不”。他们把成吨的英国茶叶扔入海中，因为自由比便宜茶叶更重要。英国人封闭了他们的波士顿港之后，没有一个失业的工人应聘去修英国兵营，没有一个贫穷的农民卖粮食给英国军队，因为他们宁肯一无所有，也绝不出让自由。后来的独立战争首先在马萨诸塞打响，并不奇怪。
这种精神是马萨诸塞人的，也是所有美利坚人的。所以，他们会打破惯例坐到一起，两次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大陆会议。他们当然也会在战争胜利后就一哄而散，拖了好几年才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因为联合是为了独立，作战是为了自由，怎么可能在赶走英国国王以后，又造出一个“美国国王”？
因此，尽管他们后来还是制定了联邦宪法，建立了联邦政府，但他们的建国日却是通过《独立宣言》的1776年7月4日。显然，在美国人看来，国家精神远比国家形式重要。或者说，最重要的是国家精神，其次是宪法，然后才轮到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
这就是“美国精神”，同时也是“希腊精神”。独立、自由、平等，科学、民主、法治，一以贯之，薪尽火传。
路漫漫其修远兮，从雅典到费城。
让我们重温一遍那不朽的宣言吧——
<blockquote>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自己中间建立起政府……
</blockquote>
为什么要有国家？现在可以搞明白了吧！
文明的秘密，也应该昭然若揭。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我们不是幸存者
当西方文明的“五月花号”从雅典启航，途经罗马、君士坦丁堡、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终于抵达费城时，世界上那些最古老的文明都怎么样了？
大多不辞而别。
文明的陨落，几乎是普遍性和规律性的。
最早衰亡的，是西方史学界所谓的“古代文明”。奥尔梅克，莫名其妙地消失在中美洲热带丛林，不知去向；哈拉巴，在印度河流域人间蒸发，原因不明；苏美尔、阿卡德、巴比伦和亚述，早就掩埋在黄沙和土丘之中，了无陈迹；克里特，则被后来的征服者迈锡尼人打扫得一干二净，荡然无存。至于埃及，沃土还是那片沃土，河流也还是那条河流，但民族已不是那个民族，文明也不再是那个文明。作为运气最好的一家，古埃及也只留下了西风残照，以及并非汉家的陵阙——金字塔，还有躺在里面的木乃伊。
废墟上出现的是第二代，即西方史学界所谓的“古典文明”。它们的命运五花八门：有的戛然而止，比如玛雅；有的化为灰烬，比如波斯；有的顽强坚守而终至毁灭，比如拜占庭；有的从小到大走向世界，比如阿拉伯；也有的浴火重生、东山再起，通过文艺复兴接轨现代，比如希腊和罗马。
远隔重洋的美洲，则是另一番景象。尤其是奥尔梅克、玛雅、特奥蒂瓦坎和阿兹特克，几乎个个都是谜团。他们都处于石器时期，最早学会了种植玉米，吃辣椒，喝可可，崇拜太阳神，建金字塔，盖羽蛇庙，有极高的数学水平、丰富的天文知识和极其复杂的历法，却又野蛮地用活人献祭。[1]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NI.jpg" />
这座金字塔是墨西哥特奥蒂瓦坎遗迹中最大的建筑，特奥蒂瓦坎人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这是一种怎样的文明？
他们是来历不明的。考古发现显示，奥尔梅克文明几乎一夜之间在沼泽地里崛起，只有后果没有前因。特奥蒂瓦坎人更是奇怪，他们的“圣城”据说是按照太阳系的模型建造的，建造者自己却神秘失踪，只留下一座空城。难道特奥蒂瓦坎真是外星人的遗族，奥尔梅克真是殷商的遗民？[2]
文明的道路从来就不千篇一律，也没有一定之规。
中华文明就更是特立独行。
的确，中国不像印度，前有古代文明，后有古典文明；也不像希腊，前面有克里特文明，后面有古罗马文明；更不像美索不达米亚，阿卡德人、巴比伦人、赫梯人、亚述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阿拉伯人、蒙古人、突厥人和西方人“轮番为治”。创造中华文明的始终是同一个民族，只不过一直在发展壮大，不断有新鲜血液增加进来。
但，这正如所有的长河大川，尽管沿途有支流汇入，却并不能改变主流的性质。
这个主流，起先叫夏，后来叫华夏，现在叫中华。
我们创造的也只有一个文明，即中华文明。这个文明从夏商周一直延续到近现代，三千七百年不曾中断。这里面没有断层和空白，也没有陨落和衰亡。没错，被西方人视为“古代文明”的商，有可能是个异端或异类。但这也只是一个民族在他的青春期有那么一点“逆反心理”，曾经离家出走在外撒野而已。很快，他就会回到那“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家谱里面，仍然有他的一席地位。
中华，不是什么“古老文明的幸存者”，她原本就有顽强的生命力。同样，古代文明、古典文明、现代文明的三段论，也不符合中国国情。但，以其他文明为参照系，则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3]
比如印度。
[1]奥尔梅克、玛雅、特奥蒂瓦坎和阿兹特克都有活人献祭和金字塔，也都崇拜太阳神。奥尔梅克和特奥蒂瓦坎两个民族都神秘失踪，玛雅则莫名其妙地弃城而走，只有阿兹特克为西班牙人所灭。
[2]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无法回答，特奥蒂瓦坎人从哪里来，又突然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讲什么语言，但发现特奥蒂瓦坎城是根据太阳系的模型来建造的，其重要建筑之间的距离恰好与太阳系行星运行轨道数据一致，因此怀疑特奥蒂瓦坎是外星人的遗族。
有部分学者认为，奥尔梅克文明的建立，可能得到了中国商代流亡者的帮助。因为奥尔梅克文明兴起之日，即公元前1200年前后，正是殷商灭亡之时。两种文明的相似之处也很多，比如都以虎为尊，至少有150个文字符号相像，美国华裔学者许辉甚至于1999年在奥尔梅克文化展中发现了一个商代遗民的祭祀品。但此说仍有争议。
[3]西方史学界把人类文明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文明、古典文明和现代文明。古代文明主要指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克里特、印度河、中国的商文明；古典文明则包括希腊、罗马、印度、西周以后的中国。古代文明的衰落，被认为是游牧民族所摧毁。就连西周取代殷商，也被说成是“蛮族的入侵”。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本书拒绝接受这种观点。

第四章 谢绝宗教 翻过喜马拉雅
印度与中国，有太多的相似。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和印度也是“美索不达米亚”，即“两河之间”。中国的两河，是黄河、长江；印度的两河，则是印度河、恒河。但西亚那个两河流域，是四通八达一马平川的兵家必争之地，中国和印度却与世隔绝。在冷兵器时代，好战的西方蛮族对这两个地方其实鞭长莫及。很少有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能够彻底摧毁我们。
于是，两种同样古老的文明，便在欧亚大陆的东端和南部，各自独立地发展起来，并坚忍不拔地走到了近现代。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
但喜马拉雅一山之隔，中华与印度又呈现出诸多不同。印度人的文明在中国的商王盘庚迁都于殷时，就已经更新换代。第一代据说是达罗毗荼人创造的，叫“印度河文明”，也叫“哈拉巴文明”。第二代才叫“印度文明”，是雅利安人入侵后，在印度河和恒河流域创造出来的。印度河文明与印度文明之间，还留下了几百年的空白。
我们的文明则没有断代，只有扩容。作为“文化圈”，夏的地盘很小，大约只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其他地区，并非“夏雅”，而是“蛮夷”。商的势力范围就大多了，已能挟青铜文化在南方建立据点。西周文化圈更大，影响所及，北至辽河，西至陇右，南至两湖甚至两广，东则远至今之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当然，商人和周人，起先都只能在这些边远地区建立点状的文化孤岛。蛮夷们是各行其是的，比如四川的“三星堆文明”。但到后来，所有的小文化圈，包括巴蜀，包括闽粤，也都变成了中华文明的一分子。[4]
国家的道路也两样。没错，印度也是从部落到国家。他们的部落叫“迦那”或“维什”，酋长叫“罗惹”。他们最早建立的也是城市国家，甚至也曾有过“列国时代”，类似于我们的“春秋战国”。不过，印度的列国并没有“天下共主”。而且，还既有君主国（主要在恒河平原），又有共和国（主要在旁遮普和喜马拉雅山麓）。不像我们，从夏商周到元明清，都是君主制。
以后的航程就更不同。从秦汉开始，中国是统一长于分裂。混乱时间最长的魏晋南北朝，也只是半分裂状态。印度则相反，是短暂的统一，长期的分裂。甚至从甘婆王朝到笈多王朝之间，竟有三百多年史实不清。最后，还变成了穆斯林的王朝和英国人的殖民地。
中华连续而聚合，印度松散而间断。[5]
然而长期的分裂和不断的入侵，却并没能中断和消灭印度文明，这又是什么原因？
文化的力量。
历史上的印度，其实是屡遭外族入侵的。从公元前518年开始，先后侵略过印度的，有波斯人、马其顿人、条支人、大夏人、安息人、塞种人、贵霜人、匈奴人、白匈奴人、阿拉伯人、突厥人、土耳其人、蒙古人，最后是葡萄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和英国人。最奇怪的，居然是雅利安人自己的“孔雀王朝”和“笈多王朝”，都只有二百多年；突厥人的“德里苏丹王朝”和蒙古人的“莫卧儿王朝”，反倒都延续了三百多年。
这就让人大跌眼镜！印度文明的延绵不绝，究竟是靠什么来维持和实现的？
宗教。
[4]请参看许倬云《西周史》。
[5]请参看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有光就有影
宗教，是印度人的生命线。
似乎没有哪个民族像印度人这样痴迷于宗教。他们可以没有国家，也可以没有民族，就是不能没有宗教。他们甚至可以不必拘泥于一定非得是某种宗教。印度教、佛教、耆那教、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都行。印度教分为吠陀教、婆罗门教和狭义的印度教，也行。没有宗教，不行。
事实上，文明的嬗变，文化的传播，政权的更迭，王朝的兴衰，在印度都与宗教息息相关。孔雀王朝，是信奉佛教的。它的第三代君主阿育王放下屠刀皈依佛门后，派到邻国的就不再是军队，而是弘扬佛法的高僧。这让他得到了“转轮圣王”的称号，佛教也因此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05K01.jpg"/>
笈多王朝则是信奉婆罗门教的，但跟孔雀王朝一样对所有的宗教都很宽容。结果是印度文化在这个王朝的治下达到鼎盛，堪比我们的盛唐，并产生了《沙恭达罗》那样的伟大作品。还有外族建立的贵霜王朝，居然把佛教传到了他们的故乡中亚，然后又传入了中国。
突厥人的德里苏丹王朝，蒙古人的莫卧儿王朝，都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莫卧儿王朝的第三代君主阿克巴大帝不但政策宽松，还娶信奉印度教的女子为妻，这又怎么能不天下归心？相反，采取高压政策的德里苏丹王朝，就遭到了南部印度教王公的反抗；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则加速了王朝的灭亡。他的宗教政策，只不过给邻国和西方人的侵略留下了可乘之机。[6]
阿克巴大帝曾经说，一切宗教都有光，有光就或多或少会有阴影。显然，这位皇帝是英明的，他看得很透彻。
也许，还可以说说犹太。
犹太堪称世界民族史上的一个奇迹。没有谁能像他们那样，失去祖国一千八百年，流散世界十万八千里，而民族犹存。这只能归功于他们的文化，尤其是他们的宗教，那个世界上最早的“一神教”。事实上，只要相信自己的上帝雅赫维是“唯一的主”，相信先知的教诲，恪守教规，严守禁忌，那么，无论他身处何地，也无论贵贱贫富、肤色黑白，他就是犹太人。犹太教的凝聚力，毋庸置疑。
可惜，印度人和犹太人的经验，对我们都不适用。
我们也是文化力量特别强大的民族。中华的历史，是国家可以分裂，但文化依然如故；外族可以入主，但文化必须认同。因为“亡国”只关乎一家一姓一政权，文化的毁灭才是天大的事。因此，秦变成汉，隋变成唐，甚至宋变成元，明变成清，只要文化或文化精神不变，天下还是那个天下，中华还是那个中华。中华文明中断论，不能成立。
但，我们的文化力量与宗教无关。
中国人，大约是世界上最没有宗教意识、宗教观念和宗教信仰的民族。佛教传入前，中国人竟不知宗教为何物。佛教传入后，最初也被看作“方术”。没错，中国人也曾崇拜鬼神。但很快，我们的态度就是非宗教的了。孔子的说法，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民间的观念，是“信则灵，不灵则不信”。说到底，是实用主义的中庸之道。上帝存在吗？鬼神存在吗？冥冥之中确有神秘力量吗？如果你觉得管用，那就只当他存在好了（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这，难道也是信仰，也是宗教？
信仰对于中国人，从来就不是必需。宗教也一样。
这就有了三个问题：第一，宗教是从哪里来的？第二，人家为什么要有？第三，我们为什么没有？
[6]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叫奥朗则布，号“阿拉姆吉尔”（意为世界的征服者）。其父为建造著名泰姬陵的沙·贾汗。

第四章 谢绝宗教 巫术的儿子
宗教是巫术的“次子”。
巫术是人类最早的文化模式之一。在时间表上，只有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排在它的前面。几乎所有的民族在原始时代都有巫术。印度人的“四库全书”《 吠陀本集》里面，就有不少上古时期巫术的记录。我们民族，更是如此。
巫术，为什么必须有？
为了肉体的生存，也为了灵魂的安顿。
肉体的生存无疑是第一位的，这就会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如果技术手段不够用或不管用，便只好病急乱投医。比方说，天不下雨，就往天上泼水；人不生娃，就搞生殖崇拜；病治不好，就请道士画符。
这就是巫术。
显然，巫术是实用主义的。在原始时代，它甚至被看作一门技术，而且也需要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就是巫师和巫婆。遗憾的是，即便有专门的技术和技术人员，许多现实问题仍然不能解决，因为巫术的办法并不管用。
所以，科学必然诞生。
但即便是科学，也要试错。巫术，就是人类的“集体试错”。没有巫术的千万次试错，我们就学不会天气预报，也学不会人工降雨。可以说，正是巫术，把人类领进科学之门。
因此，巫术不是“伪科学”，而是“前科学”。
是的，科学前的科学。
科学，是巫术的“嫡长子”。
实际上，科学与巫术一脉相承。它们都认为，世界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掌握的。人类一旦掌握规律，就可以控制事态，改变现实。只不过，科学掌握的规律是现实的，巫术却很可能误入歧途。这是科学终于取代巫术的原因。
然而人类却不能过河拆桥。要知道，相对于科学已经掌握的部分，未知领域是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因此，我们不能失去好奇心和敏锐度，甚至不能不想入非非。好奇心害死猫，不好奇却可能害死人。
巫术，恰恰代表着人类那根敏感的神经。
也许，巫术探索世界的方法是错误的，也许而已。但科学的方法即便是正确的，也未必就是唯一的。至少，在科学诞生之前，巫术深刻地安慰了人类几千年对不可知的恐惧，抚平了人类遭受飞来横祸和无妄之灾的创伤，使人类对未来的仰望变得温柔和向往，正如我们在女娲那里所看到的。
巫术，是原始人类的心理医生。
因此，巫术还会有两个“儿子”，这就是宗教和哲学。
巫术会有这两个儿子，是因为科学并不万能全能。世界上有许多问题，都是科学回答不了的。比方说，什么是宇宙诞生的“第一推动力”？又比方说，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尊严？什么是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这都是人类不能不思考的问题，而且只能拜托宗教和哲学。
宗教和哲学延续着巫术对未知世界的触摸，只不过方式不同。哲学是对超现实超经验之抽象问题的思考，宗教则是对超自然超世俗之神秘存在的相信。所以宗教靠信仰，哲学靠思辨，科学靠实验，工具靠使用，巫术则靠操作，同时也靠幻想和直觉。巫术，就是直觉、幻想，再加操作。
所以，巫术还有一个“女儿”，这就是艺术。艺术与巫术的血缘关系，在美学界早已不是秘密。简单地说，就是当某种形式或仪式的目的，由解决问题变成了传达情感，它也就由巫术变成了艺术。换句话说，人类文化发生的次序，就是从工具到巫术，再到科学、宗教、哲学、艺术。
巫术，是人类文明的“胎盘”。[7]
所有的胎盘都会功成身退，巫术也一样。
退出历史舞台的巫术除了变成艺术，还有三条出路：变成科学，希腊是这样；变成宗教，印度是这样；变成哲学，希腊、印度、中国，都是这样。
只不过，希腊是从科学到哲学，印度是从宗教到哲学，中国则有另一条路要走。
问题是：为什么会这样？
[7]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提出，人类的智慧、意识和精神生活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这就是“巫术——宗教——科学”。起先人们以为，往天上泼水，就会下雨。这就是巫术。后来发现不管用，便叩拜神灵，乞求赐雨。这就是宗教。等到连这也不管用时，人类才真正踏进科学之门，学会了天气预报，也学会了人工降雨。所以，巫术是“前宗教”，也是“伪科学”。本书不同意这个观点。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没有国界的国家
先看印度。
有着庄严肃穆之圣山（喜马拉雅）、奔流不息之圣河（恒河）的印度，似乎命中注定要成为宗教大国。因为那里有太多神秘和不可思议，太多西方闻所未闻，中国绝不会有，其他民族也完全无法想象的东西。
比如种姓制度。
种姓是印度的土特产，梵语叫“瓦尔那”，意思是颜色或品质。这是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半岛后，以征服者的身份建立起来的制度。按照他们的逻辑，雅利安人皮肤白皙，因此品质优秀种族高贵；被征服的土著肤色较深，因此品质低劣种族卑贱。种族再加职业就叫种姓，一共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婆罗门，即祭司和僧侣。
第二等级刹帝利，即国王和武士。
第三等级吠舍，即平民，包括商人。
第四等级首陀罗，即奴隶和被征服者。
此外还有“旃荼罗”，也就是贱民，是“不可接触者”，比首陀罗地位还低。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2P0.jpg"/>
种姓与生俱来，世袭不变；种姓之间则壁垒森严，严禁通婚。制度最严的时候，一个“贱民”如果不小心被高级种姓的人看见，就得躲起来自杀谢罪。
这是典型的不平等制度。
为这种制度提供思想武器、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持的，是婆罗门教。唱对台戏的，则是佛教、耆那教和锡克教。佛，就是“觉悟者”；耆那，就是“胜利者”；锡克，就是“学习者”。他们也都是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的“反对者”。
是啊，佛性常在，众生平等，每个人的血都是红的，为什么要分等级？神在乎的只是你的“觉悟”、你的“胜利”、你的“学习”，而不是你的“出身”。[8]
自由平等的旗帜，终于被高高举起。
佛教和耆那教创立之日，也正是孔子大讲仁爱之时。但到中国的西晋变成东晋那会儿，改革后的新婆罗门教（印度教），却在笈多王朝的大力支持下勃然复兴，以压倒性优势卷土重来，最后变成印度共和国的第一宗教。
这又是为什么？
道理也很简单：孔雀王朝灭亡后一千多年间，印度半岛北部饱受外族的侵略和蹂躏。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催生了雅利安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这是需要宗教力量的。慈悲为怀的佛教，苦行主义的耆那，显然都不合时宜。能够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只有雅利安色彩浓厚鲜明的婆罗门。
身份认同，同样重要。
比如犹太。
如果说印度人面对的是苦恼，那么犹太人面对的就是苦难。没有哪个民族像他们那样灾难深重，一次次妻离子散，一次次国破家亡。也许，只有耶路撒冷第二圣殿遗址上的那座哭墙，才知道他们流过多少泪水。[9]
事实上，犹太教的真正创立，就在他们集体受难之时。公元前586年，也就是释迦牟尼出生前二十年，中国春秋的楚共王讨伐郑国那年，耶路撒冷被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夷平。从国王、贵族、祭司到工匠，上万犹太人被戴上手铐脚镣掳往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囚”。
这就太需要救世主，也太需要认同感了。《旧约》的前五篇，即所谓“摩西五书”，就是在这个时候由他们的先知整理编写出来的。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奇迹：不可胜数的弱小民族一旦国家灭亡、人员流散，就再也不可能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唯独犹太人，即便再流亡一千八百年，也依然会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自立于世界之林。
现在，我们知道宗教能给人们什么了。
第一是安全感，因为有神的保佑和庇护。第二是自由感，因为真正的信仰只能发自内心。第三就是身份认同。对于宗教徒而言，说“我是佛教徒”，就跟说“我是泰国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更亲切。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
那么，我们民族为什么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
[8]佛教和耆那教的创始人都是王子。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是净饭国王子，耆那教创始人筏陀摩那是贝那勒斯王子。两千多年后创立锡克教的纳那克，虽然不是王子，却也是“刹帝利”。这就说明，独立、自由、平等，确实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共同追求。
[9]哭墙又称西墙，是耶路撒冷旧城古代犹太国第二圣殿护墙的仅存遗址。犹太教把该墙看作是第一圣地。千百年来，流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的犹太人回到圣城耶路撒冷时，便会来到这面石墙前低声祷告，哭诉流亡之苦。

第四章 谢绝宗教 天上人间
我们民族很长时间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等）。但有一条可以肯定：古代的中国人是“天下主义者”。
什么叫“天下主义”？就是世界主义，或人类主义。在天下主义者看来，国家不过是天下一分子，就像大家族中的小家庭。因此，真正的人，只属于天下，不属于国家。
这，至少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人的观念。那时的士人（知识分子），都是跑来跑去的。孔子、墨子、孟子、荀子，概莫能外，也从未有人骂他们是汉奸。最爱国的孔子，也不过是离开别国走得快一点，离开鲁国时磨磨蹭蹭走得慢一些。但周游列国、朝秦暮楚、改换门庭，则毫无问题。
好嘛！国家都可以不要，还要什么宗教？
其实，别具一格的还有希腊。
希腊人也是“天下主义者”。他们的城邦原本就是殖民的结果，他们自己更不在乎见异思迁。实际上，做一个外籍居民最严重的后果，也只是没有参政议政的公民权。但这顶多让他成不了“雅典人”，却并不妨碍他成为“希腊人”。
希腊，也是“天下”。
那么，希腊人有宗教吗？
有，但至少有一半是用来玩的。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22C.jpg"/>
希腊和埃及都是多神教，但埃及的神“半人半兽”，希腊的神“半神半人”。人身上的七情六欲，包括所有毛病和弱点，他们的神都有。从争权夺利到争风吃醋，从胡言乱语到胡作非为，偷情、使坏、恶作剧，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哪一样没干过？最后，神的所有错误和坏事，都被编成悲剧或喜剧隆重上演，以至于每一次祭神的庆典都是人的狂欢。
这哪里是宗教，又哪里是信仰？
宗教在希腊人那里，其实变成了艺术。
与此同时，或者更早一点，他们也把巫术变成了科学，甚至变成对纯粹真理的思考。他们的科学，是“为科学而科学”的；他们的思考，也是“为思考而思考”。因此，他们又从科学走向了哲学。事实上，哲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叫“物理学之后”，中文翻译为“形而上学”。
这就跟印度人不太一样。
印度人是先把巫术变成宗教，再把宗教变成哲学的。因此，印度人的宗教尤其是佛教，便极具哲学意味。当然，他们的哲学也极具宗教意味。包括他们的非暴力主义、转世轮回和因果报应，还有瑜伽，都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
的确，喜马拉雅山麓和恒河岸边的印度，似乎是一个灵魂不灭的国度，一座建在人间的神殿，一条永远洁净的圣河。在那里，你能听见来自天国的声音，就像犹太先知、耶稣基督和穆罕默德能够直接得到神的启示。
犹太人和印度人在天上，希腊人和中国人在人间。
一直生活在人间的中国人甚至部分地保留了巫术。民间喜欢的口彩，皇家喜欢的祥瑞，便都是巫术的遗风。毫无疑问，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巫术不再占据舞台的中心，它也要变。只不过，既没变成科学，也没变成宗教。
那又变成了什么？
礼乐。
巫术变成礼乐，其实就是变成道德和审美，或伦理与艺术。因此，其他民族依靠宗教去实现的功能，在中国就靠礼乐来完成。礼的任务是维持秩序，给我们安全感；乐的作用是保证和谐，给我们自由感；中华民族独有的礼乐文明，则帮我们实现身份认同。
所以，我们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
实际上，从巫术到礼乐，在中国就像从部落到国家一样自然，只不过时间要晚得多。准确地说，那是周人智慧的体现。因此，我们现在还不能讨论礼乐。因为历史舞台上还有一些明星没有退场，必须交代它们的去向。
比如图腾。

第五章 告别图腾 神佑尼罗河
在氏族时代有巫术的，到部落时代也有图腾。
比如埃及。
跟中国、印度、美索不达米亚不同，埃及不是“两河之间”。埃及人只有一条母亲河，那就是尼罗河。在上古时代，尼罗河就像一条珠链，从南到北连缀着大大小小珍珠般几十个聚落。这些聚落，古埃及人叫“斯帕特”（spt），希腊人叫“诺姆”（nomos），中文则翻译为“州”。它们原本是部落，后来变成了国家。古埃及文明，就从这里诞生。
变成国家的“斯帕特”或“诺姆”，起先是部落国家，也是城市国家。他们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其中不少是动物，比如鹰、蛇、狼、公牛、狮子、鳄鱼、朱鹭；也有的“半人半兽”，比如厄勒藩丁的克努姆神，就是羊头人身。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2c1.jpg"/>
哈！埃及跟中国一样，也有“羊人”。
他们的“伏羲时代”或“炎帝时代”，也是群魔乱舞。
没错，远古原本就是牛鬼蛇神的舞台。他们的鹰神、蛇神、鳄鱼神、朱鹭神等等，最早也都是图腾，甚至生殖崇拜的象征。进入文明时代后，就变成了国家的保护神。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2Q0.jpg"/>
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转变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实际上，人类发明图腾的目的原本有两个，一是要“变母系为父系”，二是要“变氏族为部落”。因此，国家一旦诞生，它们就该鞠躬谢幕，就像巫术必须变成科学、宗教或礼乐。
问题只在变成什么。
埃及人的选择是把它们变成神。这当然是最顺理成章的。因为图腾原本就极具神秘色彩，是能够让氏族的老祖母神奇怀孕的神秘物。它也原本就享有神的地位和尊崇。比方说，不能吃图腾动物的肉，不能以粗暴、猥亵和戏弄的态度对待它们，它们死后要举行隆重的葬礼等等。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3338.jpg"/>
图腾变神，岂非轻而易举？
何况对于君主国，这样做最合适，也最合算。因为君主制的要义，就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所以欧洲那些君主登基，都要教皇来加冕。但如果国王是“神的儿子”，那就连授权的程序都不用走了，岂不便当？
再说这一点都不难。从部落到国家，从图腾到神，对于民众来说，不过是族民变国民，族徽变国徽；对于君主来说，则不过族长变酋长，酋长变国王。图腾，原本就是部落的祖先。酋长，当然是“图腾的儿子”。因此，只要顺便把图腾变成神，就一切OK。埃及的神从动物变成半人半兽，最后又变成人形，道理就在这里。
这确实神！
也许，正是依靠这种“神力”，埃及从部落国家到统一王朝，只用了短短几百年。公元前3100年，世界上大多数民族还没睡醒的时候，纳尔迈（美尼斯）就兼并上下埃及，建立了“第一王朝”。跟中国相比，不但时间早得多，进程也快得多。此后至少还要一千年，中国传说中的夏才会出现，而且还只相当于埃及的“诺姆国家”。秦始皇一统天下，则要到两千八百多年以后。那时，埃及早就先后被波斯和马其顿征服，只剩下落日余晖了。[1]
奇怪！这个“神佑之国”怎么会亡？
因为埃及的神是图腾变的。
[1]先后征服埃及的，是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和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

第五章 告别图腾 成败都是它
图腾不能变成“国家神”吗？
不能。因为图腾与族民是血缘关系，国家与国民则是公共关系。因此，从原则上讲，变部落为国家，就必须同时变革作为血缘关系纽带的图腾。首先，必须把所有部落的图腾都一笔勾销。然后，要么取其部分重塑一个，比如中国的龙；要么干脆直接另造保护神，比如竞争上岗的雅典娜。
可惜，埃及没能这样。
埃及人的做法，是把所有的图腾全部变成了神，正如他们把所有的部落直接变成了国家。于是，原来有多少部落，后来就有多少诺姆；原来有多少图腾，后来就有多少神。如果这诺姆是部落联盟，那么，同一诺姆还会有许多神。再加上后来创造添加的，古埃及的神据说竟有两千之多。
不对吧？几十个诺姆，怎么会有两千多神？
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的神原本就多，差不多每个村社就有一个，类似于我们的土地公公。其次，古埃及人对待宗教的态度极其开放和开明。他们不但一视同仁地看待其他诺姆的神，就连外国的神来了，也愿意与之共进晚餐。
好嘛！这么多神，谁说了算？
主神。
埃及的主神也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性的，一种是全国性的。那么，谁是全国性的主神？哪个诺姆是江湖老大，他们的神就是主神。比如荷鲁斯，原本是提尼斯的保护神。提尼斯的国王纳尔迈（美尼斯）“一统天下”后，荷鲁斯就成了上下埃及共同的主神。当然，为了让大家都接受，必须在这只鹰的头上加一个太阳，因为太阳神是古埃及人都崇拜的。
后来，底比斯变成老大了，底比斯的阿蒙就成了主神。阿蒙曾经有过各种形象，有时是一只鹅，有时是一条蛇，有时是一头羊。但最后，它的头顶也升起了一轮红日。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3947.jpg"/>
位于底比斯的卡尔纳克神庙中，神像头戴太阳盘。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的神变成了全埃及的太阳神，就坐稳了江山。但，老大是轮流坐庄的。于是古埃及就会有许多主神，甚至许多个太阳神—— 拉、荷鲁斯、阿蒙、阿吞等等。
这就意味着“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岂能不乱？
更何况，无论谁当法老，都得坚持“君权神授”，也都得巴结讨好神庙和祭司。神庙和祭司如果强势，法老就会从神子变成神奴。比如十八王朝有一位女王跟她儿子（同时也是她的堂兄弟）争权夺利，后来把她儿子扶上王位的就是祭司。[2]
显然，王朝后期的祭司就像中国东汉的外戚、晚唐的宦官，有废立皇帝之权，至少不难架空法老。最后，阿蒙神庙的某个祭司干脆篡夺了王位，埃及也从此进入“后王朝时期”。[3]
说起来这也是法老们自作自受。因为神庙和祭司原本就是他们自己养肥的，谁知道竟会尾大不掉？问题是他们又不能不仰仗神庙和祭司。因为他们统治的合理性，政权的合法性，都来自神，而且是图腾变成的神。
神权政治，注定只能饮鸩止渴。
古埃及政治的成败，也全在图腾变神。
那么，它就不能变成别的什么吗？
能。比如罗马。
[2]十八王朝的这位女王叫“哈特舍普苏特”，是“图特摩斯一世”的女儿，后嫁给她父亲同父异母的兄弟“图特摩斯二世”，并生下“图特摩斯三世”。所以“图特摩斯三世”既是她的儿子，也是她的堂兄弟。这种乱伦的近亲繁殖在古埃及王族中非常普遍。请参看金观涛、王军衔《悲壮的衰落》。
[3]篡夺法老的王位的阿蒙神庙祭司叫“赫利霍尔”，事情发生在公元前1085年。

第五章 告别图腾 法治罗马
罗马人用法律替代了图腾。
这并不奇怪，因为罗马本身就是奇迹。
没错，罗马出现在世界舞台上时，起初是一点都不显眼的。公元前753年罗马开始建城那会儿，埃及人早就盖起了金字塔，波斯人早就发明了拜火教，印度的《吠陀本集》早已完成，中国则进入了东周。就连希腊，也已经举办了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时的罗马，算什么呢？
蕞尔小邦。
罗马的弱小，甚至让他们躲过了许多劫难，因为没人把他们放在眼里。然而很快，他们就让世界刮目相看。勃然雄起的罗马，扫平了意大利，占领了西班牙，征服了阿拉伯，把诸多文明古国尽收囊中。马其顿、叙利亚、希腊、埃及，都变成了罗马的行省，迦太基甚至还被改名为阿非利加。[4]
由此，罗马得到了一个雅号——“世界的征服者”。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3Z7.jpg"/>
不过，尽管罗马人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但如果仅此而已，他们也顶多只是英勇善战的骑兵，开疆辟土的汉子，甚至杀人如麻的武夫。然而罗马对世界的贡献，却不在武化，而在文化。至少在西方人那里，罗马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段历史，更是一种文化和精神。
那么，罗马留给世界最宝贵的遗产是什么？
基督教，罗马法。
也许，这才是罗马征服世界的利器，以及她永垂不朽的原因。是的，自从安东尼和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兵败自杀，屋大维被称作“奥古斯都”，延续了五百年的罗马共和国就终结了。之后的罗马帝国，跟中国的两汉并驾齐驱。她先是兴盛，后是分裂，最后灭亡。西罗马帝国，亡于中国的南北朝那会儿；东罗马帝国，亡于中国明朝的景泰年间。[5]
罗马的日子，够长的了。
这么长的日子，那么大的地盘，靠什么来维持和维系？
契约。
作为“希腊人的好学生”，罗马人把希腊人建立的契约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基督教和罗马法，都是它的集中表现。基督教，就是“与神签约”。签约有两次，先签的叫“旧约”，后签的叫“新约”。罗马法，则是“为人立法”。立法也有两种，一种叫“公法”，一种叫“私法”。公法是处理国家事务的，私法是处理国民关系的。有了公法和私法，国家与国民，就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至于乱成一团。尤其是国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由感。因为当他们需要安全的时候，有法律保护；需要自由的时候，又公私分明。
国家的功能，被罗马法成功地体现。罗马作为国家，又岂能不成功？
明确界定“公私两权”，合理处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法典，叫《民法大全》。它是由东罗马帝国来完成的。那个时候，中国是南有南梁，北有北魏；欧洲则兵戎相见，烽火连天。这不能不让人感慨系之！是啊，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法律头脑和法律兴趣。他们竟然想出这种办法，来管理那庞大复杂的国家，而且在只剩下半壁江山时还乐此不疲。
法治，也许是罗马的秘密所在。[6]
当然，法律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没有罗马军团的铁蹄，这一切都可以免谈。罗马，其实就像法国画家热罗姆笔下的共和政体：壮硕的女神左手拿着橄榄枝，右手拿着钢刀，身后是一头随时都可能怒吼的狮子。
但，这跟图腾又有什么关系呢？
[4]迦太基（QRT HDST），坐落于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与罗马隔海相望。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前6世纪，迦太基开始向非洲内陆扩展，并开始称霸西地中海，与希腊分别控制着地中海的西东两边。最后因在三次布匿战争（Punic Wars）中均被罗马打败，而于公元前146年灭亡。罗马人摧毁迦太基之后，在公元前122年便建立新城殖民于原迦太基城废墟领土之上，公元前29年罗马将迦太基设为非洲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
[5]西罗马帝国亡于公元476年，东罗马帝国亡于公元1453年。
[6]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罗马人对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3394.jpg" />
据19世纪法国画家让·莱昂·热罗姆作品重绘。

第五章 告别图腾 并非图腾的图腾
罗马法与图腾的关系，在于“身份认同”。
的确，图腾制度创立的初衷，原本是“变母系为父系，变氏族为部落”。但正如黑格尔所说，手段总是会高于目的。因此，当图腾当真出现时，便有了一个意外的功能。
这就是界定族民的身份。
界定是一点都不困难的。鹰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鹰的后代”；龙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龙的传人”。鹰是鹰，龙是龙，这就是“区别”；你也是鹰，我也是鹰，这就是“认同”。这跟后来说“我是英国人，你是法国人”，或者“都是炎黄子孙，爱国不分先后”没什么两样。说“法老是荷鲁斯的儿子”，也不奇怪。
部落能够变成国家，图腾功不可没。
但，图腾变成神，好理解；变成法，或者由法来替代，想不通。图腾是神秘的和具象的，法律则是理性的和抽象的。图腾，怎么会变成法，又怎么能变成法？
秘密在人。
马克思说得非常清楚：人到世间来没有带着镜子，他怎么知道自己是人？只能通过他人来证明。比方说，保罗是人。彼得发现自己跟保罗一样，因此彼得知道自己是人。
但，这种方法靠不住。
靠不住是显然的。是啊，彼得要靠保罗证明，那么保罗又靠谁来证明？靠彼得吗？那就成了“相互论证”。于是保罗只能靠乔治，乔治只能靠玛丽，玛丽只能靠彼得，彼得只能靠保罗。这又成了“循环论证”。而且，只要其中一个“不是人”，整个证据链就会断裂，结果大家都不是人。
人的确证，如何实现？
只能靠“超人”。换句话说，这个证明者必须是人，否则不能提供证明；又必须超越一般人，否则不能证明所有的人。
图腾便正好符合这个标准。
没错，所有的图腾都是“族的祖先”，因此是“人”。所有的图腾都是动物、植物或者自然现象（比如电闪雷鸣），因此“不是人”。所有的图腾都神圣而神秘，因此是“超人”。
可惜，图腾局限严重。它只认本族，不认他族；只认族民，不认国民。罗马当年面临的，便正是这个问题——他的国民是多民族和多元文化的。这就太难办了！使用本族图腾吧，其他民族不认；保留各族图腾吧，天下分崩离析；干脆不要图腾吧，又无法认同身份。
幸亏罗马人想到了法律。
法律为什么就能代替图腾呢？因为罗马法包括公法和私法，私法又包括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人法的意义，就是从法律的角度界定了什么是人。罗马法规定，法律意义上的人有三个条件：第一是具备人格，第二是享有权利，第三是承担义务。其中，第一条又最重要。因为没有人格，就不可能享有权利，也谈不上承担义务。
人格表现于法律，就是权利，即身份权。身份权有三种：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权是基本人权，市民权是罗马公民的特权，家族权则实际上是父权。一个人，如果没有家族权，就不是“男子汉”；没有市民权，就不是“罗马人”；没有自由权，那就“不是人”。
反过来也一样。[7]
这就可以实现“身份认同”。因为一个自由人只要被授予市民权，他就是罗马人。同样，这也便于国家治理。因为只要剥夺一个人的身份权，他就可能成为“孤魂野鬼”，甚至“人民公敌”。那可真是人人得而诛之，死无葬身之地。[8]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通过“界定法律地位”来实现的，因此是地地道道的“以法治国”。而且，这个人原来属于哪个国家、民族、阶级，都变得不再重要。正如只要皈依佛门，就是“佛教徒”；接受洗礼，就是“基督徒”。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
法律，是并非图腾的图腾。
既创造了法律（罗马法），又创造了宗教（基督教），罗马人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当然永垂不朽。
[7]罗马法规定的“身份权”中，最重要的是“自由权”。没有自由，即为奴隶。这就区别了“奴隶”和“自由人”。其次是“市民权”，包括参政议政、担任公职、选举被选举等“公权”，结婚、诉讼、处分财产、建立遗嘱等“私权”。这是罗马公民的“特权”。这就区别了“罗马人”和“非罗马人”。至于“家族权”，则实际上是“父权”。这就区别了“父子夫妻”。
[8]罗马法还规定，只有同时具备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三种“身份权”，才是“完整的人”。否则，就叫“人格减等”。丧失家族权叫“小减”，丧失市民权叫“中减”，丧失自由权叫“大减”。罗马人的统治手段，就是让被征服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公民权利，就是“怀柔政策”之一。

第五章 告别图腾 认祖归宗
罗马法确实让人叹为观止。
这是一个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的系统。公法与私法，私法更重要；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更重要；具备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人格更重要；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更重要。安全、自由、身份认同，都能通过法律地位来实现，岂非“不是图腾，胜似图腾”？
事实上，法律也是“超人”。法律为了人、属于人，由人制定也由人执行，因此是“人”。法律抽象普适、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因此“不是人”。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所有人在它面前都一律平等，因此是“超人”。
这就堪称“不是神祇，胜似神祇”。以法律代图腾，当然比“以神祇代图腾”棋高一着、智胜一筹。
那么中国人呢？
图腾在中国又变成了什么？
祖宗。
众所周知，祖宗崇拜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传统社会的中国人，最高的人生目标就是“光宗耀祖”，最起码的社会义务则是“传宗接代”；而一旦犯了错误，遭遇惨败，受到制裁，则“愧对列祖列宗”。祖宗，能管我们一辈子。
那么，什么是祖宗？
最老的父亲。
实际上，祖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根露出龟头勃然雄起的阴茎。它也就是“且”，起先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象征。这样的象征物，世界各地都有，只不过在中国叫“祖”。石制的叫石祖，陶制的叫陶祖。后来这东西越做越大，就从雕塑变成了建筑。印度的塔，埃及的方尖碑，其实都是。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4511.jpg"/></td><td>◎甲骨文“祖”（前一·九·六）</td></tr><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4959.jpg"/></td><td>◎甲骨文“且”（甲四一四）</td></tr></tbody></table>
很明显，正如国和或是同一个字，祖和且也是同一个字。国家是由部落演变而来的，祖宗崇拜则源自男性生殖崇拜。
氏族变成部落以后，生殖崇拜就变成了图腾崇拜；部落变成国家以后，图腾崇拜又变成了祖宗崇拜。祖，则一贯到底。图腾和祖宗都是男性的，祖当然要坚守岗位。只不过在图腾时代，它要变成动物，比如蛇、鸟、牛、羊、龙等等。但骨子里，还是那话儿。
显然，祖，是父系制度和男权政治的象征。
但，图腾是把男性生殖崇拜神圣化，祖宗则是把图腾崇拜世俗化。所以“祖”的形制和意义都要变。在氏族时代，它就是生殖器；到部落时代，就变成象征物；到国家时代，则变成了宗庙和神主。
宗庙就是祖先的祭殿，神主则是祖先的牌位。神主应该是先有的，办法是把对氏族有开创之功的男性祖先之符号刻在石祖或陶祖上。后来祖宗越变越多，性器也不再堂皇，就换成石牌和木牌，但仍然叫“祖”。为了供奉神主，又盖起了房子，这就是“祖庙”或“宗庙”，简称祖和宗。宗字上面那个“宀”（读如棉），就是房子；下面那个“示”，就是牌位。
神主和宗庙，就是“祖”的新概念。神主就像图腾一样重要，宗庙则像祭坛一样崇高。因此，建立氏族或家族，都要先建庙。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做“籍”。祖立则籍立，祖在则籍在，祖毁则籍亡，叫“毁庙灭籍”。
这样的籍，当然就叫“祖籍”。
进入国家时代以后，祖庙或宗庙又成了国家的象征。以祖庙为中心，国君率民而居，叫做“国”。祖立则国立，祖在则国在，祖毁则国亡，叫“毁庙灭国”。
这样的国，当然就叫“祖国”。
后面的结论便顺理成章：华夏既然是“祖宗之国”，也就不会是天国、神国或者法治国。
那么，华夏的体制是什么？

第五章 告别图腾 家天下
还是先看埃及。
埃及的部落变成国家后，很快就天下一统、中央集权了。而且，是统一在神的旗帜之下。至高无上的是太阳神，他是上下埃及共同的保护神，与上下埃及共同的君主法老相对应，叫什么名字则另当别论。
太阳神之下，是全国性的“方面神”，比如尼罗河神（奥西里斯）、手艺神（普塔）、妇女神（尼费塞斯）。他们对应着中央政府各部门，相当于中国的“六部尚书”。
地方上，首先是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一个保护神，然后是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保护神，对应着各地方官。也就是说，埃及的神也是有“行政级别”的。他们的级别会随着王朝的更替而调整，甚至形象都会跟着变化。
显然，古埃及的政治体制，是“人神同构”。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4Y0.jpg"/>
中国则是“家国一体”。国是放大的家，家是缩小的国。君臣官民都是父子，四海之内皆为兄弟。君父、臣子、父母官、子弟兵，真是“好大一个家”。[9]
问题是，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们跟埃及一样，也是从部落直接变成国家的。我们并没有像希腊人那样，炸毁氏族血缘组织，然后“按照地区来划分居民”，由公民重新组成国家。但是，我们又没有像埃及人那样，把图腾变成神，而是变成了祖宗。因此，族民变成国民以后，依旧四世同堂，照样认祖归宗。
实际上，中国古代国家的建立和管理，一直就是家族式的。从西周到春秋，是三个层次的家族：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它们也分别叫做王室、公室和氏室。秦汉以后，只剩下皇室和皇族。但在地方上，尤其是在广大农村，仍然祠堂遍地，家谱续传。一个人要想安身立命，依靠的还得是父老乡亲。
这就叫“天下为家”，也叫家天下，或家国体制。
家天下，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它解决了一个西方学者认为两难的问题：要家庭还是要族群。按照他们的研究，家庭是族群的天敌。但凡家庭稳固的地方，族群一定松散；如果性交自由，则个体自然成群。因此，要么开放家庭，给个体更多自由；要么发明一种更高级的形式，把家庭融化在其中。[10]
中华的家国体制，就是这样一种“更高级的形式”。
如此说来，这种体制是最好的？
对不起，世界上没什么最好，只有最合适。对于传统社会的中国人，它也许是合适的。这种制度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末，就是证明。但传统社会解体后，中国人六神无主，张皇失措，道德滑坡，不知何去何从，同样是证明。
看来，还是黑格尔说得对：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反过来也一样。因此，一种东西如果曾经长期存在，那就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同样，如果它居然能够毁于一旦，则肯定有不合理性。更何况，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的。罗马城墙上刻的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错。
显然，问题不在“好不好”，而在“为什么”。
那就回顾一下夏商周吧！
[9]正因为中国古代的国家体制是“家国一体”，所以当年海瑞骂皇帝，司法部门就参照“儿子骂父亲”来量刑。流氓地痞叫“地头蛇”，也因为高高在上的是一条龙。
[10]见恩格斯《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援引吉罗·特龙《婚姻与家庭的起源》一书所引埃斯潘纳斯《论动物的社会》的说法。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启废禅让
没有证据证明，夏并不存在。
由于考古学提供的实物证据不足，夏的存在一直遭到质疑。它甚至被怀疑是周人捏造出来的，目的则是为了证明推翻殷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当然有道理。问题是，如果没有夏，殷商就成了“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讲得通吗？[1]
当然讲不通。事实上，从史前的尧舜到文明的殷商，中间必有一个重要的转折关头和过渡时期。叫不叫“夏”，就像夏之前叫不叫“尧舜”，反倒是无所谓的。
同样，把夏看作一个发育成熟的“王朝”，也是自作多情。不但夏不是，商和周也不是。准确地说，夏是“部落国家”，商是“部落国家联盟”，周是“半独立国家联盟”。夏商周可以叫“三代”，却不能叫“三朝”。
事实上，夏商周都不是统一国家，也不是领土国家，甚至不是完全形成的国家。独立主权国家的出现要到战国，完全做到“按照地区划分国民”和“依靠权力处理事务”，则要到秦汉甚至秦汉以后。标志，就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之前，是漫长的成长期。
催生这古老文明的助产士是夏启。由于夏的君主称为“后”，所以又叫“夏后启”。夏是国号，后是王衔，启是人名。后，不是前后之“後”的简体字。它原本就是“后”，意思是诞育者。在传说中，正是夏启这位诞育者废除了禅让制，开创了世袭制，把尧舜时代的部落联盟变成了部落国家，中华民族从此进入文明时代。
这就叫“启废禅让”，是中华史上的第一次大革命。
启，真是个好名字。
不过，司马迁在叙述这段历史时，恐怕很纠结。
作为历史学家，太史公不能不实事求是；而儒家的影响，又像挥之不去的梦魇。按照儒家的说法，尧舜禹，都是温良恭俭让的。让，十分重要。交权的要禅让，接手的要谦让。所以，舜接班，先要守丧三年，然后是避让，一个人跑到南河之滨躲起来。让谁？尧的儿子丹朱。可惜“同志们”不干。各部落的酋长，谈工作、打官司、唱赞歌，都找舜，没人理睬丹朱。舜，这才正式接替尧，做了部落联盟的CEO。
这个程序，禹也走了一遍。只不过他是躲在阳城（在今河南省登封市），避让的则是商均。
不客气地说，这是胡扯！
尧舜禹时代，制度不是禅让吗？父死子继，不是还没变成规矩吗？那么请问，舜和禹，凭什么要避让前任的儿子？所以这事根本就子虚乌有。就算有，也是做秀，还是后来那些篡改历史的儒生帮他们做的。
其实这又何必！
我们要问：避让就一定是美德吗？担任部落联盟的一把手当然好处多多，至少能满足男人的雄心和权欲。要不然，尧和舜为什么死不放手，夏后启又为什么当仁不让？但从法理上讲，接过权杖，毕竟首先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尤其是在那个多事之秋。那么再请问：舜和禹的避让，或谦让，或礼让，是负责呢，还是不负责？是有担当呢，还是没有？
何况就算想当老大，又如何？男儿本自重横行。男人雄心勃勃就像他性欲旺盛，既不光荣，也不可耻，只不过正常。但如果装腔作势，就虚伪。可惜这种虚伪根深蒂固。后来曹操当魏王，曹丕做皇帝，便都“三让之”。
这是一种恶俗。
永远让人尊敬的司马迁，也未能免俗。
[1]美国历史学家伊佩霞著《剑桥插图中国史》认为，由于没有确定的夏遗址能与文献记载相符，因此不能确定商以前是否有一个发育成熟的夏朝。但确定无疑的是，中国历史上在这个时期发生着巨大的转折。这个说法是科学的。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老调子已经唱完
不装的是夏启。
按照也许是编造出来的老规矩，禹在生前也指定了接班人，这就是“益”。禹去世后，益也萧规曹随，躲到了箕山之阳。然而故事却并没重演。酋长们都不理睬他，反倒成群结队地拥戴启当老大。启也不客气，受之无愧了。
老调子已经唱完，这戏演不下去。
如此结果，很让儒家没面子，可惜却是铁的事实。更何况，如果不承认世袭制的合理性，则从周武王到汉武帝，其合法性岂不也都成了问题？
只好打圆场，说明“事出有因”。
司马迁说，启这个人，其实是很优秀的。不像尧的儿子丹朱、舜的儿子商均，扶不起来。再说了，益当二把手的日子短，才干和功劳都还没来得及表现。所以酋长们都拥护启，都说我们的领袖不愧为缔造者大禹的儿子啊！[2]
好一个“吾君帝禹之子也”！扯来扯去，只有这句话说到了根本，说到了点子上。
是的。禹的儿子，这才是关键。
其实，前面讲的那些，什么“禹子启贤”，什么“佐禹日浅”，都不能自圆其说。启优秀，难道益不优秀？不优秀怎么能入禹的法眼？益当副手的时间短，难道启的时间长？他可是一天都没干过。说到底，就因为世袭制势在必行，此刻不过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因此，就算益的资历深、功劳大，比启还要德才兼备，恐怕也没用，除非益的实力大大超过启。
实力才是资本，世袭才是趋势。
事实上，启废禅让之前，各部落的酋长恐怕早就已经世袭。这时，如果联盟的老大还得“让”，谁都别扭。相反，能把禅让制给废了，则皆大欢喜。那些早已变成“各路诸侯”的家伙，当然乐观其成。
事不宜迟，顺水推舟，夏后启毅然闯红灯。
结果怎么样呢？他成了“元后”。其他那些，则叫“群后”。当然，他们原本就叫“后”，比如后夔、后稷、后羿等等。但，名称没改，性质变了。过去是部落酋长，现在是国家元首。这就像古代印度，部落首领叫“罗惹”，邦国君主也叫“罗惹”。正所谓“蔺相如，司马相如，名相如，实不相如”。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4560.jpg"/></td><td>◎甲骨文“后”许慎《说文解字》释：“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td></tr></tbody></table>
当然，这时的国家还不成熟，只是雏形，因此只能叫“部落国家”。这样的政治实体也一定很多，它们被整体地称为“诸夏”。诸，意思是“众多”。诸多的部落国家都叫夏，并非成了夏的“王臣”，只意味着仿效和承认。
诸夏，是“文化的认同”。
不认同的，则叫“诸狄”和“诸羌”。
也有不服的。
不服的部落叫“有扈”，地盘在今天的陕西户县，跟夏启原本一家，都姓姒（读如四）。他们的唱反调，是反对夏启还是反对世袭，不清楚，也许兼而有之。反正，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必须用拳头教训。于是夏启毫不犹豫地率兵讨伐，并且下令说：奋勇当先的“赏于祖”，临阵脱逃的“戮于社”。
文化密码，就在这道命令里。
夏启所谓“祖”和“社”，指的都是牌位。祖是祖宗的牌位，叫“神主”；社是社神的牌位，叫“社主”。社神就是土地神，也就是“皇天后土”中的“后土”。古代行军打仗，如果是元首“御驾亲征”，就要用专车装载这两种牌位随行，以便用神祇和祖宗的名义进行赏罚。夏启的车上有祖，说明他们已经有了祖宗崇拜，甚至早就有了。早到什么时候？尧舜。因为尧舜都没有图腾。没有图腾，崇拜什么呢？也只能是祖宗。
祖宗崇拜跟世袭制度，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它甚至就是世袭制度的文化准备、思想准备和舆论准备。因为一旦确立了祖宗的地位，领导人的选举和禅让就不再可能。想想也知道，天底下哪有“选爸爸”和“换祖宗”的？
也许，我们的故事就该这样讲下去，如果不是有了商 。
[2]《史记·夏本纪》称：“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治。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谁代表中国
商也是一个“闯红灯”的。
闯红灯是使命所在。事实上，正如尧舜禹只不过“三个代表”，夏商周也不是“三个王朝”。尧舜禹与夏商周，分界线是国家的诞生。尧舜禹代表之前的部落联盟，夏商周则代表之后的初级阶段：夏是草创，商是探索，周是形成。进入西周后，国家就是国家，不再是部落。但即便是西周，也只有城市国家，没有领土国家，更谈不上“中央集权，天下一统”。因此，夏商周都不是“朝代”，而是“时代”。
时代总要终结，集权则是趋势。春秋是准备，战国是实验，秦汉是完成。之后的魏晋南北朝是反复，唐宋元明清则是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再后，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十月革命三声炮响，这个时代也终结，中国又走到了今天。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明和文化，夏商周也一样。
事实上，夏商周不但是三个阶段和三个时代，也是三种文化和三种文明，创造它们的则是三个民族：夏族、商族和周族。当然，他们起先都不是民族，充其量是“部族”。这三个部族，应该大体上同时起源。司马迁说，夏的始祖禹，商的始祖契（读如谢），周的始祖弃，都是尧舜联盟的“内阁成员”。这个说法，并非一点影子都没有。张光直说，夏商周三代相继又三国并存，则完全可能是事实。
奇怪！并存的三家，怎么会是三代？
关键在于“谁代表中国”。
什么叫“中国”？古人所谓“中国”，首先不是政治概念，而是文化概念，意思是“世界文化中心”。这个中心的地理条件是要在中原，因为这是古人心目中的“天下之中”。建立在这个地方的城市，就叫“中国”。
当然，所谓“中原”，有一个较大范围；“中国”所在，也有弹性。比如夏启都安邑，在山西；夏桀都洛阳，在河南；商汤都亳（读如博），在山东；盘庚迁殷，又在河南。他们都是多次迁都的，所以商又叫“殷”或“殷商”。周的都城则有两个，一个叫“宗周”（长安），在陕西；一个叫“成周”（洛阳），在河南。反正，夏商周的都城在哪里，哪里就是“天下之中”，就是“中国”，就是“华夏”。
问题是，凭什么归他们说了算？
因为综合国力最强。
文化从来就是“趋炎附势”的。谁是江湖老大，大家就跟谁学。何况综合国力最强的，往往文化水平也最高，至少当时是这样。何况夏商周，也会有意识地推行，体面的说法叫“以文明去教化”，简称“文化”，是动词。为此，他们甚至不惜动用武力，先“武化”，再“文化”。刘向的《说苑·指武篇》讲得很清楚，“文化不改，然后加诛”。也就是说，我好心好意用文明去教化你，你还死不改悔，那就看刀！
文化，就是“和平演变”。
和平演变的背后，则是武力的征服。所以，商周都要发动战争。但，只征服，不消灭。商人的做法，是先驱逐，后同化；周人的做法，则是先安顿，再同化。总之，所谓“三代”，其实是夏商周先后取得了文化的主导权，在历史舞台上唱主角。原因，则因为后来居上，这才轮流坐庄。
显然，所谓“中央之国”，其实就是个“T型台”。夏商周，都要粉墨登场走猫步，担任中华文明的模特儿，给周边的各个民族做榜样。
不同的，是风格。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甲骨文与青铜器
殷商文明，诡异而绚烂。
诡异绚烂的殷商文明，青铜铸就，甲骨绘成。
的确，正如罗马最宝贵的遗产是基督教和罗马法，殷商最伟大的发明是青铜器和甲骨文。尤其是甲骨文，它就是现代汉字的直系祖先。也许，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知道它们的准确读音，但能够知道它们的意思，因为甲骨文不是拼音文字。而且，正因为不是拼音文字，当时那些说着不同方言的部落或部落国家，才有可能迅速地接受殷商文明，中华文明也才能延续三千多年不中断。[3]
汉字，确实是一种神奇的符号。
神奇也不奇怪，因为它原本就是“通神”的。通神在古代是一件大事。沟通的对象有两个，神祇和祖宗；方式则有两种，占卜和祭祀。占卜用龟甲兽骨，这就有了“甲骨文”。祭祀用青铜礼器，这就有了“钟鼎文”。后来还有刻在石头上的，则叫“石鼓文”。但无论甲骨、钟鼎、石鼓，都能通灵，既通神灵，又通心灵，是我们民族的“通灵宝玉”。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5a8.jpg"/>
难怪古人说，汉字被发明出来时，天上要下小米，鬼要在晚上哭个没完。
对不起了，鬼们！
事实上，人类作为万物之灵，必定是“创造符号的动物”。只不过，我们民族创造的符号，天然地就有一种卓异的风格。它是实用的，却又有艺术的品位和审美的意味。甲骨文朴拙劲挺，钟鼎文雄健诡谲，石鼓文厚重恣肆。那里面，有筚路蓝缕的草莽之气，开天辟地的英雄之情，以及初生牛犊的没心没肺。从商到周，都如此。
这是一种“童年气质”。
同样的气质也体现于青铜器，这是商人的拿手好戏。夏虽然有黄铜也有青铜，但商掌握的冶炼技术显然水平更高，这才把夏人请下了 T 型台。因此他们的猫步，肯定走得铜光闪闪，铿锵有力，极尽炫耀之能事。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5511.jpg"/>
炫耀什么？
英武、富有、权威。
承担了这个任务的是兵器和礼器。兵器是杀人的，礼器则是吓人的。所以他们的青铜礼器上，满是妖魔精怪、牛鬼蛇神、魑魅魍魉，比如有头无身的食人怪兽“饕餮”，一头两身的怪蛇“肥遗”，一只脚的“夔”和两只角的“虬”，全都面目狰狞形象恐怖，不是“杀人不眨眼睛”，就是“吃人不吐骨头”。
这是一种“狞厉的美”。[4]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5A9.jpg"/>
是的，狞厉。但同时，又天真。如果说，面对仰韶文化的彩陶，我们呼吸到的是潮乎乎的生命气息；那么，殷商青铜礼器给人的感觉，则是杀气腾腾又嬉皮笑脸。其中有粗野，有蛮横，有霸气，有威严，也有顽皮和搞笑，甚至“某种真实的稚气”，因为那毕竟是我们民族童年的作品。
只不过，这个儿童堪称“顽劣”。
这没有办法。历史从来就不会在脉脉温情的牧歌中进展，反倒经常得踏着千万具尸体前行。我们的殷商文明，也注定只能是“有虔秉钺，如火烈烈”。[5]
他们后来葬身火海，同样并不奇怪。
[3]中华文明能够延续三千七百年不中断，殷商的甲骨文和秦始皇的“书同文”，功莫大焉。事实上，现代汉语的语音，尤其是“普通话”，不要说跟商周，就是跟唐宋，也“不可同日而语”。但我们能够欣赏唐诗宋词，看懂《诗经》和《左传》，甚至能够解读商周的卜辞和铭文，这就是汉字的功劳。
[4]请参看李泽厚《美的历程》。
[5]见《诗经·商颂·长发》。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天命玄鸟
商的这种气质，不太像中国。
殷商的统治跟埃及一样，也是“神权政治”。在中国历史上，也只有商的王宫里，会有那么多“神职人员”。他们相当于埃及的祭司，叫“巫”。另一类高级知识分子，则叫“史”，也叫“士”。史，是管人事的；巫，是通鬼神的。巫和史，就构成了两种文化系统和文化传统—— 巫官文化和史官文化。
商周之分野，便在于此。
周是重史官的，商则重巫官。巫官的任务，是揣摩神意，预测凶吉。方法有两个：龟与筮，也叫“占龟”与“祝筮”。筮，就是用筮草占卜；龟，则是先在兽骨或龟甲上钻眼，再放进火里烧，然后根据裂纹来解释神意。这些解释都要刻在兽骨或龟甲上，所以叫“甲骨文”。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105249.jpg"/>
但与埃及不同，商王并不为巫官另建神庙。他的神庙就是他的王宫，他自己则是最伟大的“与神沟通者”。标志和象征，就是青铜礼器。礼器属于王，不属于巫。因此，王宫所在地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祭祀中心。
这就把王权和神权统一起来了。同样，在商人那里，祖宗崇拜和鬼神崇拜也是统一的。因为在天上，最善于也最能够与神祇沟通的，是商王的祖先；在地上，最善于也最能够与祖先沟通的，则是商王自己。因此，不是祭司而是商王，或者说“时王”（在任商王），才与神祇之间有一种天然的契合。
是的，神契。
时王、先王、神祇之间的契合来自天赋，因为“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是商族赞美诗《玄鸟》的第一句，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神话：商的女性始祖简狄在吃了一只玄鸟蛋后，就怀孕生了他们的男性始祖契。这当然是“天意”，也意味着“神权”。于是，天命与神授，也统一起来了。
那么，这只神秘的玄鸟，又是什么？
燕子。[6]
玄鸟或燕子北归，是在春天。春天是性爱的季节，也是商代人们性解放和性自由的时光。这时，除男性奴隶外，贵族、平民和女奴隶，都可以自由地来到玄鸟神庙，在神的面前尽情享受一夜情。当然，也可以多次和多人。
奇怪吗？不奇怪。因为许多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比如印度人和非洲人。目的，则是在一个短时期内回到原始时代，弥补婚姻对人性的压抑，重温远古给性爱的自由。它甚至是古罗马的一个固定节日，叫“沙特恩节”。不过，时间是在冬至，也没有燕子或玄鸟。[7]
这是性爱的“复活节”。
商人的“沙特恩节”不但复活了性爱的自由，也揭示了文化的密码。它告诉我们，商族最早是以燕子为生殖崇拜象征的。后来，它变成了图腾。进入国家时代以后，又像古埃及那些图腾一样，变成了神。
变成神的燕子，原本完全可以像荷鲁斯那样，继续保持鸟的形象，因为它很可能就是伏羲手上那只太阳神鸟。那么，你是鹰，我是燕，大家都是太阳神，有什么不可以？可惜，太阳崇拜是属于夏文化的，商文化必须更高级。高级就得抽象。于是玄鸟就变成了一个抽象的神—— 帝或上帝。
天庭有“上帝”，是因为人间有“下帝”。下帝商王，是玄鸟的后代，上帝的宠儿，青铜礼器的主人。饕餮、肥遗、夔龙和虬龙，都为他保驾护航。
这样的江山，虽非铁打也是铜铸，怎么也说亡就亡了呢？
[6]也有学者如郭沫若，认为玄鸟是凤凰。
[7]见恩格斯《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及注。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不能再胡闹了
把殷商赶下历史舞台的是周。
周人的气质完全不同。
正如后世儒家所言，周人很可能是“文质彬彬”的。孔子就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相比较而言，夏则“朴而不文”，商则“荡而不静”。换句话说，夏质朴，商放荡，周文雅。夏的时代毕竟原始，想华丽也华丽不了。意识形态更不成熟，只好听天由命，甚至傻里呱唧。[8]
那么商呢？商人真的放荡吗？
放荡。或者说，爱折腾。
商人确实喜欢折腾。张衡的《西京赋》就说“殷人屡迁，前八后五”，也就是商汤之前迁徙八次，商汤之后迁都五回。是的，这个民族有可能起源于河北易水流域，后来迁徙到渤海沿岸和山东半岛。他们来到中原有如当年的炎帝族，也经过了万里长征。只不过，炎帝是西戎，他们是东夷；炎帝的图腾是兽（牛），他们的是禽（玄鸟）。但敢想敢干，一样。
这是一个富有想象力、创造力、探索精神、开拓精神甚至叛逆精神的民族。他们几乎把所有的可能都尝试了一遍，结果弄得自己一半像中国，一半像外国：神权政治像埃及，等级观念像印度，制定法典像巴比伦，商品经济像腓尼基，奴隶制度像罗马。根据卜辞的记载，他们甚至可能有罗马那样的角斗表演，让沦为奴隶的战俘自相残杀，供商王和贵族观赏。[9]
殷商六百年，浓缩了世界古代史。
但最“不像中国”的，还是他们的工商业城市经济。殷商的工艺水平极高，手工业也相当发达。就连马缨和篱笆的制作都有专门的工匠，完全达到了专业化的程度。这些产品除了满足商王和贵族的骄奢淫逸，也拿到市场上买卖。生意最好的时候，庙宇都会变成市场。更多的商品则被成群结队的商旅驾着牛车骑着象，运往五湖四海世界各地。这种盛况，在上古唯独殷商，以至于后人会以轻蔑的口气把做生意的称为“商人”。
如果不是周人异军突起，殷商会不会发展为罗马帝国？
难讲。
黄河九曲十八弯，中国道路也一样。
然而在周人看来，商人就是在“闯红灯”。
罪行是确凿无疑的，其中最为严重的有三条。第一是“析财而居”，也就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就分家过日子，包产到户，甚至析财到人。就连妇女，也有自己独立所有的土地和财产。第二是“以业为氏”，也就是从事什么行业，就采用什么氏，比如制陶的是陶氏，制绳的是索氏，做旗帜的是施氏，编篱笆的是樊氏。第三是“以国为姓”，诸侯封在某国就姓某，商王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自家人。谁的实力强，谁就是大爷。
毫无疑问，这是对祖宗家法的背叛，这是对家国体制的破坏，这是对中华传统的挑战。想想看嘛！以业为氏，还有“父”吗？以国为姓，还有“君”吗？析财而居，还有“家”吗？家都没了，还有“国”吗？家国、君臣、父子都没有了，还有“天下”吗？照他们这样下去，变图腾为祖宗，岂不是白干了？
这就比酗酒、泡妞、开裸体舞会、以渔猎为游戏、迫害忠良不听劝告、让女人干预朝政等等严重多了，甚至比严刑峻法滥杀无辜还严重，当然不能再让他们胡闹下去！
后起之秀周，要为中华文明立法、立范、立规矩。
奠基者来了。
本卷终
请关注下卷《奠基者》
[8]见《礼记·表记》：“夏道尊命，朴而不文；殷人尊神，荡而不静”。
[9]殷商卜辞中有“卜贞，臣在斗”（前二·九）的记录，吕振羽、翦伯赞两先生均猜测有用奴隶的角斗表演之事。

后记 巡航日志
<h2>
	1. 谜语</h2>
	升到巡航高度后，在飞机上就多半只能看到云。
	做一次全球的飞行是必需的。因为从本卷起，中华史就进入了国家时代。从部落到国家，是历史的岔路口。在那里，先前的同路人即世界各民族开始分道扬镳，各自朝着自己认准的方向往前走。没人知道前景如何，更不知道狮身人面的斯芬克斯，正蹲在那路口冷笑。
	是的，斯芬克斯。
	岔路口上常有劫匪，但斯芬克斯与众不同。她不要钱，却赌命。这家伙从古埃及跑到古希腊后，不但变成了女妖，还从缪斯那里学到一肚子谜语，专门为难过往的行人。谁要是猜不出谜底，她就把谁一口吞掉。直到忒拜的英雄俄狄浦斯一语中的，她才狮子般地咆哮了一声，一头摔下万丈悬崖。
	现在看来，希腊人是太乐观了。斯芬克斯其实没死，只不过从岔路口来到了思想界。那可是智者云集的地方，有层出不穷的主义可供饱食，也有众多的谜团可供提问，不愁没有俎上之肉，盘中之餐。
	国家的逻辑，便是其中之一。
	是啊，人类为什么要有国家呢？为什么一个民族要想告别史前进入文明，就得先把国家发明出来？如果说事出偶然，为什么无一例外？如果说这是进步，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怀念氏族和部落的时代？
	这样的难题，正合斯芬克斯的口味。
	一个又一个的体系被吃掉了，学者们不得不选择审慎的态度。他们在写到这个历史的重大转折时，原则上都只描述，不分析。他们会告诉我们，某某国家是由部落或部落联盟转变而来的，也会告诉我们是怎样转变甚至是通过谁来实现转变的。但为什么要变，鲜有深究。即便探究，也往往仅限于西方世界。
	然而中华文明不能缺位。从西周到春秋，我们实行的是最独特的国家制度；从秦汉到明清，建立的是最典型也最稳定的帝国。罔顾中华民族的经验和逻辑，文明的大门前，历史的岔路口，就只能是波诡云谲，迷雾重重。
	斯芬克斯神闲气定笑傲江湖。
	我们怎么办？
<h2>
	2. 办法</h2>
	1798年7月，拿破仑率领他所向披靡的远征军来到了埃及。他们在吉萨高地壮丽的晚霞下，看见了海一般辽阔、夜一般死寂的土地，看见了默默无言巍然矗立的金字塔，以及被希腊人称为“斯芬克斯”的狮身人面像。几乎所有人都被震撼。拿破仑，这位“骑在白马上的时代精神”庄严地说：士兵们，四千年的历史正在看着你们！
	也就在这时，一个不识好歹的家伙贸然开炮，还一炮便打歪了狮身人面像那一米七五的鼻子。这一炮，不知是心慌意乱，还是擦枪走火。
	反正，斯芬克斯的鼻子没有了。但这样一来，反倒让它的微笑更加冷峻而傲然。
	炮打斯芬克斯的故事，二百年间在埃及广泛流传，也不断被历史学家们辩诬。有人说，让它失去了王冠、圣蛇、长须、鬃毛和鼻子的，其实是几千年的日晒雨淋，风吹沙袭。也有人说，砍掉它鼻子的，是一位名叫沙依姆&middot;台赫尔的人，原因是反对偶像崇拜。还有人说，拿它眼睛和鼻子当靶子练习射击的，其实是埃及玛穆鲁克王麾下的士兵。
	但无论真相如何，这些经验对我都不适用。因为我写中华史，是要审视“世界文明中的中华文明”，找到“中华文明中的共同价值”，弄清楚三千七百年以来我们的命运和选择，回答“我们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三大问题。
	这就必须直面斯芬克斯之谜。只有弄清楚国家的逻辑，才知道文明的轨迹，也才能破译中华的密码。只不过，迎面而上是不行的，绕道而行也是不行的，装作没看见就更不行。
	唯一的办法是升空。
	因此，在完成史前文化的“破冰之旅”后，有必要来一次“ 全球巡航 ”。目的，则不但要看清楚各民族的“文明轨迹”，更要看清楚全人类的“国家逻辑”，而且是“共同逻辑”。
	知道共同逻辑，才能找到共同价值。
<h2>
	3. 钥匙</h2>
	升空的感觉很好。
	没错，升到巡航高度后，多半只能看到云。但云和云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云下面，有的是山，有的是河，有的是草原，有的是森林。更何况，一旦云开雾散，我们还能像李贺说的那样：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
	那“九点烟”是什么？
	城市。
	星罗棋布的城市是国家的象征，文明的界碑。任何一个民族，只要建立了城市，就同时建立了国家；建立了国家，也就进入了文明。以此为界，之前的岁月叫“史前”，也是神话和传说的时代，之后才是“历史”。
	历史就是文明史。
	城市则是“文明的标志”。许多早已消失的文明，就是因为考古队发现了城市的遗址才得以确认的，比如克里特和哈拉巴，奥尔梅克和玛雅，也包括美索不达米亚。
	钥匙找到了。
	那么，城市的秘密又在哪里，怎样才能发现它？
	这要感谢我们民族的伟大发明，这个伟大发明就是象形文字。象形文字比拼音文字优越的地方，在于能够保留最原始的信息，尤其是甲骨文和金文。而且，通过对文字演变的考察，我们还能发现历史的轨迹。这套“中华史”从第一卷开始，便大量使用古文字为线索和证据，原因就在这里。
	甲骨文和金文告诉我们，国就是城，城就是墙。这显然是为了安全和安全感。但现代城市是没有墙的，这就证明人们还要自由和自由感。既要安全，又要自由，只有城市才能实现。城市的秘密破译了。
	问题是，为什么城市出现以后，部落就变成国家了呢？
	因为人变了。
	组成氏族和部落的，是“族民”；组成城市的，是“市民”；组成国家的，是“国民”。族民与市民，有什么不同？族民有血缘关系，至少有“泛血缘关系”。没有，就得联姻。市民则可以有，可以没有，本质上没有。他们的关系是公共的，所以叫“公民”。其希腊文本义，就是“城邦的人”。
	有公民，就有公共关系和公共事务。处理这些关系和事物，氏族和部落时代的习俗是不管用的，得靠公共权力和公共规则，还得要有按照公共规则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机关。
	这就是国家。
	现在，国家的秘密破译了吗？
	没有。因为并非所有的国民都是公民。恰恰相反，在人类文明之初，绝大多数国民都是臣民。
<h2>
	4. 发现</h2>
	这一点，在巡航高度看得十分清楚。
	如果用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国家体制，比如民主制为蓝，共和制为红，寡头制为黑，君主制为黄，再加上氏族和部落为灰，不毛之地为白，那么，文明之初的世界地图，除了大片的灰和白，便是大面积的黄。红与黑很少，仅出现于爱琴海、巴尔干、喜马拉雅山麓等个别地区。代表民主制的蓝，则几乎只是一个点，而且一闪即灭。
	它的名字，叫雅典。
	然而这个被淹没在黄色之中的小不点，却在一千多年后死而复生，并成为汪洋大海。就连那些实际上的专制统治也不得不打出民主的旗号。今日之世界，已是一片蔚蓝。
	至少，看起来是。
	那么，民主是意外，还是必然？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说是意外，为什么后来成为潮流？如果说是必然，为什么当时独一无二？
	也只能找样本，做比较，查线索。
	样本就是美国。这个制定了人类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这个谈出来而不是打出来的国家，是民主、共和、宪政的典型。然而这个由商人、工匠、律师、文盲、探险家、淘金者和流浪汉组成的国家，却与雅典有着惊人的相似。他们的建国，居然都是因为航海、殖民和经商，几乎一模一样。
	那又如何？
	航海让人体会到自由，殖民让人懂得了独立，经商让人学会了平等。平等就不容专制，独立就需要互利，自由就必须有法可依。独立、自由、平等的结果，势必是民主、共和、宪政，是契约治国和权力制衡。
	从雅典到费城，西方文明的秘密昭然若揭，核心价值也一目了然。
	但，这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吗？
<h2>
	5. 鸟瞰</h2>
	回答是肯定的。
	道理很简单：如果独立、自由、平等不是共同价值，那么，民主、共和、宪政就不会成为世界潮流。事实上，世界各民族对此都有追求。比如中国的墨家、道家和佛家，便都讲平等，分歧仅在实现平等的方式。儒家虽不讲平等，却讲对等，也讲独立和自由，只不过主张相对独立和相对自由。
	这一点，我在第六卷《百家争鸣》还要细说。
	其他民族，也一样。
	于是问题就来了：既然独立、自由、平等是共同价值，民主、共和、宪政又为什么会姗姗来迟，就连西方也走了一大圈弯路？
	显然，国家必定还有秘密。
	而且，还一定隐藏在分手之前的起点之中。
	这就不能再走街串巷，只能回到斯芬克斯拦劫行人的岔路口，还得鸟瞰。结果也很清楚。世界各民族的史前道路是一样的，都是从氏族到部落再到国家。史前文化也是一样的，都有巫术和图腾。但进入国家和文明时代后就分道扬镳。巫术在印度变成了宗教，在希腊变成了科学；图腾在埃及变成了神，在罗马变成了法。原始文化脱胎换骨。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法律是“并非图腾的图腾”，它们共同实现的是身份认同。任何一种国家体制和国家道路，都不过是世界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安全、自由和身份认同所做的不同选择和探索。
	这就是国家的秘密。
	也是国家的逻辑。
<h2>
	6. 着陆</h2>
	看清了人家的路，也就看清了我们的来龙去脉。
	中华文明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巫术没有变成科学，也没有变成宗教，而是变成了伦理和艺术，即礼乐。图腾则既没有变成神，也没有变成法，而是变成了祖宗。从生殖崇拜（女娲、伏羲），到图腾崇拜（炎帝、黄帝），再到祖宗崇拜，就是我们走过的道路。
	换句话说，其他民族的身份认同，或者靠神，或者靠法，或者靠信仰，靠观念，唯独我们是“认祖归宗”。夏后启能废除禅让制，尧舜禹会变成夏商周，原因就在这里。从秦汉到明清，君主制坚如磐石，原因也在这里。
	有了祖宗崇拜，才有了家国体制，也才有了从夏商周到元明清的三千七百年文明史。就连什么叫“中国”，也得以弄清。所谓“中国”，就是“当时先进文化的中心”，夏商周则是“三个代表”。他们前赴后继，不断探索，轮流坐庄，终于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
	基础是牢固的，影响也是持久的。今天的一切，都可以追溯到那时，包括文字符号和文化心理，文明方式和核心价值。
	因此，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哈拉巴、玛雅、波斯、拜占庭等先后毁灭、中断、消亡、失落的文明相比，也与不断更新的西方文明相比，我们的文明“超级稳定”。如何评价这种“超级稳定”，自然不妨见仁见智。但弄清楚其所以然，则恐怕更为重要。
	不过，那将是第三卷的事。
	现在，巡航已经结束，请调直座椅靠背，打开遮阳板，收起小桌板，系好安全带，我们着陆。
	下一站，是周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