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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帮传奇
作者：温瑞安
内容简介
谁不知道温瑞安?他年轻时写的《神州奇侠》,《四大名捕》,侠义盖世,名扬海外.武侠文坛有四大与天王,开创者梁羽生,大宗师金庸,已经封笔,鬼才古龙,英年早逝,奇才温瑞安,他是古龙之后,新派武侠小说的重要作家.本书是武侠小说家温瑞安的又一力作,本书是温瑞安的现代武侠作品,以武侠笔法写现代生活,温瑞安是第一人,陈剑谁,牛丽生,史流芳,驼铃,温文,蔡四幸六位热血青年, 有共同的理想,产出人间的补平,有共同的爱好,醉心于中国武术,于是他们都加入了国际反暴利组织:不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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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火 第一章　白色的女人
	1、黑色的火
	清晨三时半，阿蒂便不情不愿的起床，睡眼惺松的抓了毛、牙刷、漱口杯，一边刷牙一边洗澡。
	她也不想那么早便起床。她的人缘一向很好，今晚她的姊妹阿芳要出嫁了，昨天她跟几个姊妹说是陪嫁，其实是凑热闹，搞扰至深宵。
	可是她今天还是得要工作。
	她的工作必须要在一大清早，天还没亮前做好。
	因为她是个胶工。
	一个非常漂亮的女胶工。
	阿蒂的确非常好看，乌溜溜的长发，白里透红的皮肤，她在看人的时候，眼睛深深的，表情也很趣致，被她看的人也感到飘飘然的。由于她的肤色在当地热带气候里算是十分难得一见的粉红白皙，而她眼睛里的神韵又很奇特，很多人都调侃赞羡说她是个混血儿。
	她总是笑骂那些人无聊，其实心里有一种虚荣的喜欢。
	调笑她的人大都是追她的人。
	追她的人真是各色人等都有，从隔篱邻舍，到同学同事，算一下竟有：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孟加拉人，还有一个锡克人！
	“可能是因为她样子长得特别，不分地域，他们才对她也特别有兴趣吧！”
	反正阿蒂不急。
	她要慢慢选择。
	她的家境不好，否则也不必天天一大清早就要去割胶帮补家计了，他除了要选一个高大英俊和爱自己的丈夫之外，未来夫汤还必须是个有钱人。
	——这样，她就可以不必再出来工作，可以在家做他的少奶奶，在店里当她的“头家娘”，好让家里的人享享福。
	想到以后——就在不久以后——就不必到胶园去受风抵寒喂蚊子，她的心情就特别愉快起来。
	她一边洗澡，揩上肥皂，冲水抹身，一边自那一面已被水渍蚀得花斑斑的方镜里，欣赏自己少女完好的嗣体。
	——嘿，身裁真好……迷死那些男人了……
	想到这里，阿蒂就忍不住咬着下唇暗笑：难怪那个森美，一见着她就话都说不出来，阿华的一双贼眼老往她身上溜了。
	——衰人！
	要不是清晨的空气很有点冷，她还会“自我欣赏”下去。
	正在她要擦洗身上皂沫的时候，突然，无由地、不可恩议地、毫无心理准备地生起了一个感觉：
	——有人在看她！
	——有一双眼睛在望着她！
	谁？
	不可能的。妈妈身体不好，还在睡觉，哥哥嫂嫂已去了“巴刹”樱摊档，妹妹和弟弟年纪又大小，家里已没有其他的人了。
	她连忙定睛再看。
	——冲凉房自铁门封得密。密实实地一没有人啊。
	难道是眼花？阿蒂心中狐疑，可是那种恿觉又那么的真实，真实得好像刚才在冲凉房里还有一个人就站在这里！
	她的心有点发毛，赶忙想抹干身上的肥皂水走出来，不料这一惊慌，给几滴肥皂水珠溅入了眼睛，又痛又痒。
	她只好不住的用清水冲洗抹眼睛。
	——幸好，那种被“窥浴”的感觉不再出现了。
	阿蒂也不理这许多了。时侯已不早了，割胶的工作是延迟不得的。她心里只骂倒霉，也没继续回想刚才的情形，便穿上工作服，绑上头巾系上气灯，骑上那架又高又大的脚踏车去上她凌晨的班了，割树胶这一行工作，主要是用一种很特别的钧刀，打斜刮破橡树的表皮，让它渗出了树脂。这些树脂，流入一个陶杯里，便是所谓的胶汁：胶汁收集之后，再送到到工厂加工，成了胶片，卖给厂商，用途极多，从轮胎、塑胶到家庭用具、拖鞋球鞋，甚至避孕套都是来自橡胶树的脂汁。
	由于橡树是这行业里的一切依凭，所以得要好好的维护，若在太阳出来之后再刮破橡树的废脂，会对像树造成伤害，所以“割胶”的工作多在凌晨到天亮这一段时间完成。
	一个胶工要割的树数百棵到千数棵不等，自然要起个大早，摸黑出发，到橡林子里，逐棵树逐裸树的割取胶汁。
	橡树林占地通常都极广，且都在荒郊，有的是植在山坡上，地僻人稀，半夜天没亮就要到园子里工作，蛇虫鼠蚁自是司空见惯，令人发指的事件也不绝如缕，要平安无事则要靠土地拿督保佑了。
	通常，同一个园丘里的胶工都是先聚于一地，然后一齐骑脚踏车出发的。
	在那样的山路里，唯有脚踏车才是最为便利的交通工具。
	因怕蚊虫咬伤；胶工大都戴胶手套，穿胶鞋，全身套蓝色粗布衣、裹头巾、还戴上暗夜作照明用的火水灯，然然再以胶刀跟橡树霍霍厮磨整个漫漫长夜。
	今天，阿蒂也不例外。
	一群女胶工浩浩荡荡的出发，一开始时整条路就是她们一字横排的脚踏车，整个夜里只充斥着她们大声谈笑的声音。
	等到一上了大马路，因怕半夜飞驰而过的车子，脚踏车变成了一字直排，仍然首尾呼应；有时候最前面的人大声嚷一句话，后面的车子一人传一人，一直传给第二十五人听。
	到了园丘之后，各人分别把车头一转，一声拜拜就往自己的工作地踩去，于是人渐渐变得少了，剩下的脑踏车的车灯和她们头上的火水灯，几点晕黄，穿插在密密麻麻静静寂寂的橡树林间。
	阿蒂工作的地点是在林子里比较深远的地方。
	这时，只剩下两名女工和她一起。
	山路崎岖，还有不少树根浮在路面上，车子一颠一颠的，很不好受，不过她们因常年工作，也习以为常。
	她们正在笑谈着阿芳和阿旺的婚事。
	在这小小的城镇，朋友几乎都是共同的，当然也有的是共同的话题。
	阿蒂本也说着笑着，忽然，她觉得前面的林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一晃而过。
	这时候大概是子夜三点多四时吧，她们的脚踏车灯极其微弱，充其量只能照见五尺以内的路面情况，而她们们头上戴的气灯，也仅可用作用明手边的工作——那事物至少在距离她三口十尺外飘过，她是绝对没有理由看清楚的。
	这不由得使她怔了一怔。
	——分明看见了！
	——那还是个白色的影子！
	看来还是个女人的影子！
	这是毫无道理的！她怎么看得见呢！半夜三更的，怎会有个女人在这密林里呢！
	她想再看，已什么都看不见了。
	橡林又回复一片黝暗漆黑，只有头上的气灯勉力推开数尺黑幕，余又告乏力徒然。
	“怎么了？”同伴珠珠发现她有些怪异。
	“你们有没有看见？”
	“看见什么？”两个同伴都不明所指。
	“一个白色的影子……”她说，用手指着那一片密林，“一个白色的女人！”一“车！”两个女伴一齐叫了起来，“你发神经哪！”
	她们虽然什么也没看见，不过总有些心寒，在南洋一带的传说里，半农三更见着穿白衣的女人，不是件好事，许多意外都因此而生，所以女伴都叫了一声：大吉利是！
	阿蒂自己也莫名其妙：“今天我的眼睛是怎么了？老是……”
	她的工作地点已到。
	两个女伴调笑她说：“你见阿芳出嫁，也想嫁想得发烧啦！”“别胡思乱想了，找个男人嫁了他吧！”
	她们在静夜的寂林里毫无忌惮的欢笑着，踏车而去。
	阿蒂见那两辆脚踏车后的两点暗红的灯，还有因颠簸而发出的碰撞声，渐渐远去，直至为黑暗所吞没，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了。
	一天的工作又要开始了。
	她俯身沙沙的割着树皮，把以前树干上那一道倒v字的皮沟才轻轻刮去一些，胶汁就会一点点冒上来，流注到胶杯里了。
	沙沙、沙沙……
	只有头上那一点火水灯的暗火，还有这一种单调的沙沙之声，以及几声古怪的虫鸣之外，其余的，整个树林就像一口大布袋，谁也不知还有什么，没有什么。
	不过，阿蒂也习惯了。
	又割好一棵树了……她起来，舒舒身子，正要走向另一棵树，忽然间，头上一黯。
	灯暗了。
	一没理由的！
	她记得添满了火酒才出门来的。
	她下意识的用手去扶正一下头上的灯，忽然，灯全暗了下来。
	一种无可挽救的暗淡。
	直至全黑。
	这一下子，阿蒂犹跌落在黑暗里，完全跟黑暗融为一体，而黑暗就似是凝固了似的。
	幸亏阿蒂也不是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境。
	她有经验，所以并不太慌张。
	她取出了打火机。
	“啪”的一声。
	不亮。
	她再打打火机。
	又是“啪”的一声。
	仍是不亮。
	她连打几次，部不着火，心中大奇，不觉用手一摸。
	极痛的感觉令她飞炔的缩手。
	——为什么会这样子？
	她的指尖传来的痛的感觉。
	难道火已经着了？阿蒂不由得慌张起来：只是我看不见而已？
	——难道我已瞎了！
	“沙沙、沙沙……”
	——这是什么声音？
	这跟割胶的声音十分近似。
	只是更猛烈、更浩大。如果阿蒂割胶的声音比作是一只蚂蚁，这声音却近似雄兵。
	可是阿蒂并没有割胶水！
	天！难道这黑暗的胶园里，正在布满着人割胶！
	阿蒂恐惧得想叫喊，但因太过惊恐反而叫不出声来。
	沙沙之声更逼近了。
	她感觉到热。
	火的感觉。
	阿蒂想逃。
	可是在慌乱间，她什么都看不见。
	她也找不到她的脚踏车。
	然后，她觉得“沙沙”之声已“爬”上她的衣角。
	她感觉到锐烈的痛，这使她终于能尖呼出声。
	不过，那沙沙之声也变成了醒醒恐恐之声已经延及了她的身体，燃上了她的脸部——
	死亡，如黑暗她行近，带着震怖与的灼痛。
	附近的女工都听到那使她们终生难忘的修呼声。
	当她们聚拢赶去的时候，只看到一具烧焦了的身体，附近还有几棵烧坏了的灌木。
	刚才还千娇百媚言笑晏晏的阿蒂，一下子被烧成了一具惨不忍睹的焦尸，这也是她们毕生难忘的情景。
	距阿蒂被“怪火”烧死的事件后十二天。在附近山城里的德叔，喝了一点椰花酒，一摇三晃的走去“互助团”看更。
	他喜欢喝椰花酒，除了因为特别便宜，还因为那一股兜舌的酸味。
	而且，喝椰花酒可以让他想起，当日在山林里跟日本仔打游击的时候，他每到一个印度人的小村落，村人都视他为英雄，他就是一面喝着椰花酒，曾试过一晚拥抱过三个女人。
	过去风光不再。
	在德叔心目中，往日都是美好的口忆。
	只有现在不好。
	打完仗了，这地方繁荣了，自己却似退化了、落伍了。
	——两个黄脸婆，八个子女。
	——有什么事，比一个不好看的老婆更无瘾？
	——当然是两个丑老婆！
	俗语说：“一个弯腰，两个驼背，三个断担挑”，德叔自然不会推屡到可以乱性的椰花酒上，他有八个孩子，使他不得不在自天替人补鞋之余。晚上更兼了这一份“互助团”的守望工作。
	因为这一带地区不大平靖，平时常有劫匪出来活动，山区里可能还有些未被剿灭的游击队潜伏，近海又有来自印尼的非法移民，于是当地政府，成立组合了“互助团”，宗旨是：
	守里相助，以防一旦有个什么，及早示警。
	德叔是互助团的看更之一，这是民间团体，没有枪，只有哨棍。
	这一个了望室就设在棕油树林之前，在晚上只有孤零零的一只日光灯亮着，显得份外荒凉。
	德叔不管。
	反正他无所谓。
	今晚德叔是早到了些，手上还拿了瓶椰花酒，经过街上的时候，不知怎的，手肘给撞了一下，酒溢出，溅及了眼睛。
	德叔一面擦眼一面大骂：“死夭寿，走路不长眼睛……”。
	其实他是习惯说几句粗口，也不是真的想骂人，反正眼也不大痛，当然也根本不会有人故意。
	他想早些间到“互助团”的守望室里，早些把酒喝光，不然，咖啡明和球仔来时，他们就不许他在工作时喝酒了。
	——我现在喝，你们来时，闻到我一口酒气，但就是奈不了我何！
	想到这点，德叔就得意地笑了。
	像他这种人，要活下去，自然得要懂得随时随地找开心。
	就在这时候，他不经意地向百叶窗口一望，瞥见在棕搁园丘的沙路上，有一个。
	一个女人。
	一个穿白衣服的女人。
	2、黑色的珠宝
	三更半夜的，怎会有个女人仁立在那儿呢？
	德叔觉得很狐疑。
	万籁俱寂，荒郊野道，一个女孩子在这里干吗？
	莫不是来自寻短见的？一个单身女子深夜来到这种地方，就算不怕劫匪也该小心色狼呀……想到这里，喝过酒后的德叔，就被两种想法烦缠着，一是那女子可能要自杀，他很应该去阻止，这是善心的；一是当他想起在这半夜无人的光景里这女子还敢出现在这里，八成不是什么正经人，他想到“色狼”的时候自己同时也色心大起。
	他决定要过去看看。
	正走出那了望岗的时候，咖啡明和球仔刚好过来值夜，迎面看见德叔走出来，就闻到他冲鼻的酒味。
	“又喝酒了！”球仔没好气。
	“怎样？守夜啦，还要去哪里？”咖啡明见德叔拿着哨棍，一摇三晃的走出来，顺口问了一句。
	“我？”德叔指着自己的酒糟鼻，露出了满口黄牙：“我就是要去执行守夜的任务。你没看见吗？我去找那个白色的女人？”
	球仔正揩着眼睛，没在意，故而一笑置之，以为德叔又喝多了酒，胡言乱语。
	咖啡明奇道：“白色的女人？”便见德叔往沙原上走去。远处似乎真有个白色的影子，看去似在虚无飘渺间，有点纳闷，以为是德叔的家人朋友，也没多加注意。
	球仔正开着了收音机，一面听一面打着拍子。
	咖啡明去找水喝，发现都是隔夜的茶，呸了一声：“死德叔，先来也不烧开水，渴死了！”
	球仔心不在焉的漫声说：“他不烧你烧呀……暖，最好泡壶咖啡，泡咖啡你咖啡明是最拿手的啦！”
	咖啡明啐道：“少爷，要冲咖啡你自己不会冲，你就只会听音乐呀！”
	“长夜漫漫呀，”球仔学着白光的声音，抱着收音机像抱着一个活色生香的美女，怪声怪气的唱：“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
	咖啡明一边正准备要烧开水，可是又找不到火柴来点燃煤气，一边漫不经心的问：“要不要也替德叔泡一杯？”
	球仔把脚放到桌面上，凳子前脚也翘了起来，悠哉游哉的说：“他呀，有酒就得了，还喝什么……”
	一面说着，一面不经意的望向窗外。
	他就看见一个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景象。
	德叔在沙原上，似乎正在跟一个虚晃晃的白色影子说话。
	然后德叔忽然回头，往这边狂奔。
	由于相隔得极远，可是犹可以感觉到，德叔因太过惊心动魄，以致整张脸孔，都已歪曲变形。
	究竟德叔看见了什么，才会这般恐惧呢？球仔不知道，可是，接下来，德叔整个人，都似融化在黑夜里，他疯狂的扑打着，犹如一大群虎蜂正在噬向他，凄叫声只怕在七里外的人都可以听得到。
	德叔的身体，也似在累夜中被啃蚀着，夜乌乌的似缠绕着几条巨蟒，无论德叔再怎么扑打挣扎，都无法挣说那可怖的纠缠。
	球仔整个人怔住了。
	也整个人僵住了。
	这景象那么的恐怖，致使他搁在桌上的双腿完全僵硬，头皮发炸，一时竟忘了去留意那个白色的人，还在不在现场。
	德叔哀号着，向哨岗奔来。
	透过岗哨的日光灯一照，球仔可以隐约地看见，德叔身上像长了数十蓬草。
	海藻般似的草。
	黑色的草！
	这时，咖啡明也听到有异声，忙从内奔出来，急问：“发生什么事？”
	由于球仔已太过惊愕，咖啡明的声音突然自后响起，吓了他一大跳，以致双脚一颤，失却平衡，连人带椅往后跌了个仰八叉！
	这可把咖啡明也吓了一大跳，忙把球仔扶起，球仔只指着窗外，说了十几个字都拼凑不成一句，“外……面……天……德……叔……他……他……不知……做……什么……”
	咖啡明也看到那可怖的情景了。
	德叔已奔近，脸容已痛苦到极点，眼看要接近哨岗的时侯，终于支持不住，连同缠在他身上黑夜般的“海藻”，一起倒了下来，径自在地上惨号着，翻滚着、挣扎着。
	咖啡明比球仔镇定，抄起一柄巴冷刀就冲了出去，可是，到了接近的时候，也只有呆立当堂。
	因为他发现在德叔身上缠绕的“事物”，是会闪晃、摇动、吞吐的，似有若无，经灯光一照，咖啡明已经可以肯定了一件事：
	——那是火。
	黑色的火。
	咖啡明甚至可以感受得到，那火的热力。
	幽异的热力！
	球仔和咖啡明亲眼看见了“黑色的火”。
	他们也亲眼看见“黑火”烧死了德叔。
	——活生生烧死了一个人。
	阿蒂死的时候，女胶工们都看不到火光，可是阿蒂是给烧死的。
	也曾有人想过，那火会不会是无色的，可是这想法太荒谬，根本没有人敢相信会有这种火。
	有人甚至推测阿蒂是着了雷劈——可是那一晚，谁也没觉察曾有过闪电。
	现在德叔的死，却有两个人亲眼目睹。
	真的有火！
	黑火！
	——这火仿佛是地狱里的妖火，没有光，连热力也带着森冷。
	消息很炔的就传开了。
	黑色的火是一种妖邪。
	——而除了黑火之外，大家没有漏了另一个诡异的现象：在黑火发生之前，还有一条自色的影子。
	白色的女人！
	德叔和阿蒂离奇惨死之后，这四个月来，陆陆续续毁在“黑火”之下的人，至少有九个人。
	黑火都在黯夜里发生。
	人们争相走报，闻风色变，在这一带十几个市镇里，敢深夜出来的人就更少了，以致本来就有些萧条凄凉的夜街上，更加凄凉萧条。
	当然，像一些在晚间工作的人，就避无可避，只好求神拜佛之后，硬着头皮去面对。
	像开夜车的“呷哩车”（即大卡车）司机，因必须把车上的货物南上北下彻夜赶时间运送，就只好豁了出去，只望不要遇上“黑火”或者“白色的女人，”把车在马路上开得更加风驰电掣。
	这一来，因俱黑火而伤亡的人就更多了，当然包括了意外和车祸。
	可是蔡四幸半夜驾驶，却不是为了糊口工作。
	他不怕黑人。
	——不管再怎么黑、什么火，他都不怕。
	蔡四幸的生命里，从来没有“怕”字。
	他在年纪很小的时候，被他哥哥带去参加班上的露营。当天半夜，营外忽然阴风阵阵，一阵怪风吹熄了本来烧得正旺的营火，剩下一点火苗也转呈黯绿色，只听一种的微响，腐臭之味袭人鼻端，透过模糊的月色，隐约可见有十几条诡异的人影在跳动着，有人心水清，约略一数，共有十二道影子。
	一同出来露营的同我早已吓得脸无人色，抖侈的抖哆，捂脸的捂脸，连蔡四幸的哥哥蔡三择也吓得脸皮抽筋，颤不声音：“是……十……二……行……尸。”
	当时，在那一带有很多荒坟，当地俗称为“大伯公山”，传说常见十二道飞尸，没想到却给他们遇上。不料，还不到十三岁的蔡四幸却昂然立起，就指那些跃动的灰影朗声说：
	“你要是人，别吓人！你要是鬼，都已经死了，还敢吓人：滚回去吧！”
	他这句话一说，火焰又从暗青回到明亮，尸臭尽去，连鬼影子也不见了。于是，蔡四幸胆大包天，人旺鬼怕的名声，就沸沸扬扬的传了开去，甚至有人说他心正人善阳气盛，家里若具有什么人犯了邪，给污秽沾了身，也要他去收惊退邪。
	蔡四幸何止大胆，且还是一身奇逢。十五岁那年，他为了，追索一条红水河流的水源，联同几位结拜兄弟上山索源，几度给深山里的土人“沙盖”趋杀，也遇上山猫和野猪，险死还生，但他还是一样找出了水源，绘制成地图，年纪小小就对国家地理编勘作出了贡献。
	长大之后，自然更不得了，英勇事迹多得数不清。有三件事迄今还为人津津乐道：即是他跟踪几名自偷渡入境的印尼人，果见他们人屋行劫，还挥刀斩杀事主，他一怒之下，以一敌五，赤手空拳，竟制伏了五名拿着利器的匪徒，顿时使他成为报章上的瞩目人物。
	另吟次是他想增进生活经验，随同渔船出海捕鱼，刚好遇上公海地带的菲律宾海盗，他不甘受劫，联同渔夫与海盗硬拼，以寡敌众，居然战胜，也使他声名大噪。
	还有一次，当地两个华人集团因不同意一笔款子的运用方法而发生趑趄，几至武斗。鉴此，蔡四幸多方奔走，聚合当年有名望、有影响力的乡绅，去说服了两帮党魁，把这笔款子用作筹办华文独立中学的基金，结果皆大欢喜。
	蔡四幸在当地不只是个游侠式的人物，而且还加入了世界性的“不平社”。
	“不平社”便是一个专替人打抱不平，替受欺负的贫弱者出头，为受冤屈者伸冤，运用社员的能力，主持正义，对法律不能制裁的恶人施加打击，而且还乐于为无辜而没有反抗能力的受害者向他们对头报复。
	蔡四幸是“不平社”的一员。
	他为这一点而沾沾自喜。
	听说，在此地总共只有三个人被选入“不平社”里，所以能被选入，一定在智慧、才能，身手和表现，贡献上都必然有过人出色处。这是一种殊荣。
	身为不不平社的一员，蔡四幸当然感到骄傲光荣。
	他今晚不只是光荣，还觉得兴奋和甜蜜。
	兴奋是因为明天要见的人。
	甜蜜是因为他身边有一个甜蜜的女孩子。
	一个甜蜜得令人看一眼心都软了，美得令人跟她说一句话就酥了，但一双眼却常孕育着微愁的女孩子。
	她原名叫张小秀。
	可是他喜欢叫她做张小愁。
	他还把“张小愁”这名字叫开了，大家都习惯把她叫做张小愁。
	因为她有一对忧愁的眼。
	就算在她笑的时候，一双眼睛也是忧郁的，“宁哀矜而勿喜”，大概就是她眼神里流露的意思。
	他喜欢这一对眼睛。
	他爱上了这个女孩子，爱得很深。
	“张小愁，”他常这样呼唤她，“雨后也会天晴，可是你眼里总是载不去许多愁。”他曾这样地调笑她。
	“怎么啦？”张小愁坐在驾驶座旁，见蔡四幸兴奋得老是时手在方向盘上打拍子，还抑不住唇角边的笑意，便微嗔地问：
	“看兴奋得你啦！明天来的是什么人？”
	“我的兄弟，”蔡四幸想到明天就要见到的人，便生起一种意兴飞扬的感觉，“我最佩服的兄弟。”
	“你的兄弟？你哥哥……”
	才不是他呢！那个胆小鬼！蔡四幸想起他那个胆小怕事，虎头蛇尾的哥哥就心里有气，“我这几个兄弟，其中两位，我也只见过两次。”
	“哦，原来是结拜兄弟。”
	“只要投契，那可比同胞兄弟更知心呀！”蔡四幸谈起他们就觉得与有荣焉，“他们都是一些很了不起的人。”
	“就像你一样？”张小愁衷心的说。她是衡州人，粤语说得不大灵光；蔡四幸是广西人，不会说愉州话，所以他们只好用华语交谈。张小愁的声音本就软糯懦的，说起华语来更有一种脆稣稣的腔调，时而夹杂着她自己特有的尾音，很是好听。
	“他们可比我更棒，他们的事迹……”蔡四幸一面驾着车子在黑道上飞驰，两旁飞掠而过一排排的像树林。他很为刚才张小愁那一句间接赞美他的话而陶陶然，但在陶然累还是不忘他几个念之亦为神往的远方朋友：“他们的故事，我跟你说十天十夜都说不完，明天你见着他们就知道了……”
	“他们……”张小愁偏着头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呀？”
	“他们都有正当职业，有的是作家，有的是教授，有的是商业巨子，企业家，有的是高级警务人员，有的是……不过，那只是他们的职业，他们的事业，则跟我一样……”
	蔡四幸无限光荣他说：“为弱者打抱不平，伸张正义。”
	张小愁诧道：“这不是古代的武侠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吗？”她诧异的时候眼睛仍不改愁色。
	“你别以为现在没有，”蔡囚幸咕哝地道：“就是因为有，所以人类才能生存到现在。”
	“你也是其中一员呀？”
	“对。”
	“他们……是哪里人？”
	“他们分布在全世界各地，明天来的三人，一位是台湾人，一位是香港人，另外一位是这组织里核心份子，六人帮的老大，我也不大清楚他到底是哪里人……”
	突然，他急速转向，猛然刹掣，灿亮的灯骤近而过，差点没眼前面的车子相撞……
	“你呀，说得太兴奋了呢……”张小愁惊魂未定的说。“要是出了事，明天就什么人也见不到了。”
	“对不起对不起，”蔡四幸想再开车，但试了几次，车子的引擎都无法开动。“我下车看看。”
	车子停在郊道密林旁，修了老半天，仍是开不动。他回到车中，张小愁掏出手帕替他揩去脸上的汗，蔡囚幸无奈地耸耸肩：“看来，今天是这部车子的生日，它大概要休假一天以示庆祝吧。”
	在这深夜的郊道上，连掠过的车辆也不易见。路面左边是密林，右边是矿湖，野草丛生，远处似有座小小的神龛。
	“怎么办？”张小愁担心地说？
	“怎么办？”蔡四幸亮着车里的灯，看见张小愁忧愁的样子，心中掠过浓烈的蜜意轻怜，轻轻的拥着她：“你不怕我？”
	张小愁奇道：“怕你什么？”
	“怕我……”蔡四幸故意装了个十分狞狰的样子。张小愁忽然尖叫了一声。
	蔡四幸倒是让她吓了一大跳，忙抚慰道：“别怕，别怕，我只是吓吓你的，我怎会……”
	张小愁抿着嘴笑了：“我也是吓吓你罢了。”
	蔡四幸这才恍悟，指着她道：“哦，原来你比我更……”
	张小愁柔柔地笑道：“我不怕你嘛，我知道你才不是那种人来的呀。”
	然后她四周望望，还是有点心忧的道：“我们还是想办法先回到市区吧。”
	“我真幸福。”蔡四幸却干脆躺靠在座位上。
	“……？”张小愁傻乎乎的看着他，不明他所指。
	蔡四幸忽伸手，抚着她的秀发，很珍惜的看着她说：“知道吗？在夜色里你更美。原来你的眼色在黑夜就像黑色的珠宝……我今天才第一次发现。”
	张小愁羞涩地嗔笑，“你这人，老没正经，半夜三更荒山野岭，车子死了火，你还说自己幸福！”
	我不幸福吗？你知道我叫蔡四幸，哪来“四幸”一幸是我天生有过人的头脑，二幸是我有过人体力，三幸是我有过人的意志，四幸是我有你……蔡四幸无限满足悠然自得的说：
	“你看，就算是半夜卒于抛锚，也还有个美丽温柔的女子与我并度，我不幸福谁幸福？”
	“好啦好啦，世上所有的幸福都给你一个人占去了。”张小愁笑他，但又担心他：“……那个什么不……不平社，这儿就只你一个人加入呀？这不是很危险吗？”
	“我还怕危险吗！”蔡回幸骄傲的笑了起来，“这地区也不只我一个人，还有一位：大红花他是我最好的战友，也是最佳劲敌。他同样是不平社的成员，不过一向由我来负责联系……还有那个温文，他也成天央着我要加入呢！”
	“温文？”张小愁一捉到这个名字就好笑：“他？他怎行？”又问，“大红花？谁是大红花？”
	“红大花呀……”
	张小愁忽然“唔”了一声。
	蔡四幸问：“什么事？”
	“好像有什么人在外面经过……”张小愁眼神很有些迷茫。
	那么晶莹的眸子，像珠宝一般，但珠宝是光采夺目的，这对黑色的珠室却是伤感的。蔡四幸随意的向外面看看，黑漆漆的，苍穹尽处，有一轮青色的残月。他心里充满着蜜意轻怜，却听张小愁抓着眉边怨道：“还不快想办法回市区去，不然，妈又要唠叨的了，你看，人家这儿还让山蚊叮了一口呢……”
	蔡四幸凑过脸去，呵护的说：“死蚊子！让我瞧瞧……”
	他的脸凑近张小愁的玉靥，见伊柔丽得像一场静伏在用夜里的绮梦，脸上笑意盈盈，眼里轻愁点点，举止间犹似叶坠珊珊，千种风情，都不如从何开始，如何结束，忍不住想亲吻她一下……
	就在这时，张小愁倏地发出一声骇绝的惊呼！
	由于这一声惊呼十分突兀，非常凄厉，蔡四幸倒真的给吓了一跳，但他随即了然，笑拧张小愁玉颊，剔着眉爱惜地笑骂：“你呀，重施故技，就是不让我吻，我看你这次还骗……”
	可是他突然发现，张小愁本来一对多愁善感的眸子里，而今全注满了震怖与惊惧，只直勾勾的看着前面——即他的背后：那面挡风玻璃外。
	这使蔡四幸顿觉有异，疾转身一看。
	挡风玻璃外，白影一闪。
	张小愁骇然：“那女人——那女人……”。
	这时候车子稀少，人踪罕见，更何况是个女人！
	蔡四幸拍拍张小愁的肩，轻声但有力地道：“没什么的，我下车看看去。”
	张小愁想抓住蔡四幸的手，不让他下车，可是蔡四幸已开了车门行了出去。
	不过，蔡四幸临离开前的那句话，使张小愁感觉到安全与安定。
	于是张小愁在黑暗中等蔡四幸回来。
	——蔡四幸怎么还不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张小愁心中而言，岂止是渡日如年，渡日如年只是寂寞，而今这十数分钟间却充满了未知也不可知的黑，无边和无限的恐惧。
	张小愁唯一曾在眼帘里掠过的是，蔡四幸似乎跟一个人——一个白色的影于——走人深黯的密林里去。
	——“她”是谁？
	——为什么蔡四幸要限“她”去？
	张小愁不知道。
	黑暗仿佛变成了张牙舞爪的生物，在所有的空间里张扬流窜，然而又是死寂的。静寂得像一场毁灭，正在无声地进行着。
	四幸，四幸……在小愁心里，那么哀弱无力地呼喊着，直至两道强烈的光线，急剧接近，像猛兽一般刺人了她黑瞳里……
	第二天以头条刊载令人触目惊心的新闻：
	“青年技击家饼店少东蔡四幸惨死　深夜黑火焚身女友目睹痛不欲生”
	人们议论纷纷：一向骁勇善战、无畏艰险、身怀绝技的蔡四幸，到底是怎么死的？
	那天晚上，蔡四幸和张小愁为何在那种荒僻的地方逗留？
	——张小愁到底见着了些什么？
	大家各自揣测，张小愁在发生事情之后，一直不接受记者的访问，也从不肯亮相。
	谁知道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谁要知道都必须等。
	——至少要等到“不平社”的那几个远方来客来到此地以后……

黑火 第二章 飞机里的危机
1、劫机者的动机
陈剑谁、骆铃、史流芳、牛丽生在豪华客机上，再过一小时二十五分，就要到达他们的目的地。
史流芳忘了把书带进手提行李里，所以人在座位上，浑身的不自在，把飞机上的旅游指南，目的地介绍、救生指示甚至连卫生袋用法，全部一一读遍了。
幸好，他正百般无聊的时候，找到了一样十分可读的“东西”。
空中小姐送餐后酒来。
他随手接过，突然发现，那马来空中小姐眼睛深深，笑意甜甜，是个标致的美丽女子！
空中小姐把饮品递了给他，就转身扭妞着腰肢，到前面的走道上去了。
留给他满眼的曲线。
史流芳手里拿着甜酒，还未喝，心已甜得满满的。
也许是史流芳看得大专注，太用神之故吧，那空中小姐仿佛背上感觉到那灼热的电波，忽回过头来，眼神搜索一下，就发现那个拿台湾护照的英俊男子，正透过左右加起来至少一千四百度的黑框眼镜片怔乎乎的望着她。
她不觉一笑。
比糖衣还甜。
然后就走了。
她忙着呢……
史流芳喃喃地道。他已放下他手上的航线图了：“毕竞，就算书中有黄金屋，也绝没有颜如玉，天！”
然后他兴致勃勃的回过头来，向除剑谁道：“天！你知道我看见什么了？”
陈剑谁正想着事情，史流芳的兴头一来，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想不下去了，只好说：
“天正在窗外。”
“啊，上帝！”史流芳说：我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甜的笑容，上帝！甜得就像一粒椰子糖。
陈剑谁叹了一声，十指合在腹上，安详他说：“上帝他老人家真忙！”史流芳仍喃喃自语，“还有那臀部……我从来就没看过么好看的臀部……”
睡眼朦胧的牛丽生模糊间听到了一点什么，勉强睁开一线缝的眼睛：“什么电……飞机上哪有店馆！”
史流芳登时没好气：“臀部，我说的是人的背后那……那一处的臀部，什么店铺！”
“哦，”牛丽生爽快的说：“你说的是屁股！”侧一个身，又呼呼地睡着了。
“你！”史流芳用手托了托眼镜，只好无奈地道：“你……你这个粗人！”
牛丽生没听见。
他早已神游到九霄云外惊他的魂去了。
他体积庞大，在这靠右边的双人座位上，他往窗边那么一坐，肌肉部超过中间的扶手，挤到除剑谁那儿去了。
陈剑谁只好道：“我到那儿坐坐。”右手边还有几个空位，有一个菲津宾妇人坐在那儿，珠光宝气，一副贵夫人的气派。
史流芳幸灾乐祸：“你不但要争取空间，还要争取时间哩，咱们不久就要到了！”
“不是，”陈剑谁澄清，“我是要吸收新鲜空气，阿牛连睡着了也不忘污染空气。”
一听“污染空气”，史流芳也马上闻到异味了：“空气污染”是他们的用词，意指“放屁”，而牛丽生就是最爱放屁的。
史流芳走避不迭，趁机去跟那空中小姐搭汕。他坐在窗边位子，要走出去，只好挤过坐在靠走道位置骆铃的身前。
骆铃白了他一眼：“讨厌，老是坐立不安的，难压聚不了财！”却还是坐直了身子，让史流芳行出来。
史流芳托了托眼镜框，低声用华语跟她笑说：“我只是坐立不安，你是不安于室了。”
原来骆铃正跟隔着走道左边一名洋人谈天。那洋人长得高大魁梧，英伟非凡，上机后一见骆铃，便失了魂似的，三番四次、五回六遭的跟骆铃搭汕，他正说到华人很勤劳，不过却老是仿制他们的产物，“例如手表。”他说，用英语。“实在大没创意了。”
骆铃一向来者不拒，觉得这洋人也不讨人厌，也答理了他几句，才知道他是瑞士人。
这瑞士人正千方百计的想约骆铃今晚赴他之约。
史流芳“挤”出去后，跟那瑞士人点了点头，又向骆铃挤眉弄眼的说：“师妹，赶快别坐那么直。”
骆铃奇道：“嗯？”
史流芳忍笑说：“你胸前并不伟大，坐太直由侧面看，暴露弱点啦。”一说完，边笑边走了开去。
骆铃顿时气红了脸，待意会到他话里意思时史流芳早就走远了。
那瑞士人很有礼貌的问：“什么事？”
骆铃忙转过身来，腰部滑下椅靠足有四寸余，才展颜笑答：“没什么。”
瑞士人狐疑地道：“他是……”
骆铃答：“我的仆人。”
“仆人……”瑞士人真无法置信，不过他总算听说过不少的中国人传奇，也不敢多问。
突然，机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动。
机上有两个皮肤黑黄的青年，疾站了起来，一个人手上有一柄小手枪，另一人手上竞还有颗手榴弹。
他们迅速地各占走道一边，用英语大声喝令：“不许动，动我就引爆手榴弹。”机舱里的人惊呼、惶乱，另一人则拘出一个小型的喇叭，扬声控制场面，“你们遇上劫机了。最好就是乖乘的听话，我们既敢劫机，便已准备好一切行动，包括杀了不听话的人，必要时连自己也杀了。”
然后他砰一声，踢开洗手间的门，把一名正在里面解手的瘦子，拖出来扯到座位上。那男子吓得裤裆全湿了。
这时，史流芳和那马来空姐正好在走道上，那马来空姐吓得低呼了一声，这人一巴掌把那空姐掴倒在地，史流芳叱道：“你怎么对女士那么粗暴！”那菲籍男子迎面就给他一脚，喘在他肚子上，史流芳顿时弯了腰，那汉子的枪嘴正向着他。史流芳不敢妄动，只过去扶起那空中小姐，空姐的嘴角淌血，惊恐万分。
在陈剑谁身旁的那名贵夫人，也忽尔站了起来。
陈剑谁坐在她身旁，所以能够清楚地看见：那菲律宾女人挽在手上的手提袋，只在几下拆散扮凑间，竟合成了一挺小型的机枪。陈剑谁似乎有所动作，但那菲律宾打人十分警觉，已迅即跟他保持距离，同时，一把手枪已对准了他的太阳穴。
陈剑谁作了一个表示要对方安心的手势，坐回原位。
原来还有一个满脸胡子的菲律宾中年男子，手上有一柄长不逾一指的迷你油珍型手枪，大概只有一发于弹的那种类型。
那大胡子似是领袖，镇定地吩咐：“罗连娜，你守在这里，谁动就害了大家。威尔森，你负责前面，记住你的手榴弹，非到必要时不可用但必要时勿忘了用。傅莱兹，你去对付驾驶室。”
那二男一女应道：“是，将军。”
持枪的汉子傅莱兹即返身往驾驶舱掩去。
拿手榴弹的汉予威尔森一脚踹在史流芳的屁股上，斥喝：“回你的座位上去。”
陈剑谁用眼角一瞥，却见牛丽生仍在呼呼大睡。
史流芳踉踉呛跄的跌憧回来，经过骆铃处，顿了一顿，却在陈剑谁身边坐了下来。
那些人也记不清楚这华人原来的位置，便不去管他了。
未几，只听广播中传来：“这是机长华特向大家说话：由于机上发生了一些事故，须要改变航道，我们一定会竭尽所能，以保安全，请各位旅客不必恐慌。”
那“将军”点点头扬声说：“各位，我们现在显然已控制了一切，你们要是都想活下去，不妨就送我们一程，到我们要去的地方。”
那瑞士人禁不住问：“你想干什么？”
那名持手榴弹的菲籍汉子，扬手就给他一记耳光：“你竞敢这样跟将军说话！”
那菲籍“将军”顿了一顿，轻描淡写的说：“我们刚经过一次流产政变，可是我们为了国家的希望并没有放弃。我们要借这架飞机去指定的地方。如果没有你们，我很可能会被军方打下来，所以，你们得要为我析祷。”
那持手榴弹的汉子，因正走到瑞士人身边，而发现骆铃出众的艳色，忍不住摸了摸她的下巴，又在她的胸部碰了碰。
那瑞士人怒叱：“杂种，你想干什么！”
这一句话又使他自讨苦吃。那汉子又迎面给他一拳。
那“将军”说话了：“威尔森，住手！”
那菲籍汉子这才不敢有违，但一双色迷迷的眼仍不时溜到骆铃的身上，谁都知道他要什么和想干什么。
史流芳低声道：“啊哈，骆铃这回可要吃苦头了。”
那持机枪的贵妇正指令空姐把机上的空中小姐全反绑在座椅上。
陈剑谁也小声道：“你的意中人也吃苦了。”
“为什么不把我和她捆在一起！”史流芳说，忽然看见那马来女子，腮边还隐然红肿了一大块，心中就难受，“王八蛋！你看他们是什么来路？”
陈剑谁没有说话。
史流芳大奇，用时都碰碰他：“喂，我在问你呀？”
“你在骂工八蛋，谁去答你，就成了王八蛋。”陈剑谁悠闲的说，又叹了一口气，“你看，老么还在睡。”
史流芳这才省悟：“别管那只猪了，我是问你呀，他们为何要动机？”
“近日有一个亚洲国家发生了兵变，但旋即受控制，这些叛军是受一个流亡在外的独裁领袖所驱使，试图以武力推翻政府夺权的，叛军领袖在事败后各自逃亡，还扬言要卷土重来，这几人……可能就是……”
“闭起你的嘴！”那菲籍妇人把机枪一挺，过来就在陈剑谁颈肩重重一击：“再说话我就在你额头开一个洞！”
陈剑谁双厉一沉，再展，一连扬了三次眉毛。
史流芳低声说：“我真想看看她。”
陈剑谁疾道：“看吧。”
那名持手榴弹的威尔森，气冲冲的大步走了过来，满脸煞气：“你们两个，还在说话，不要活了！”
将军道：“看来要杀掉一两个，才能收效。”
威尔森大声应：“是！”
他的意思是要杀史流芳。
他一早就看这人不顺眼。
可是他只有一枚手榴弹，并没有枪。
于是以他拔出了刀。
军刀。
2、时机，生机，契机，先机
他要割这瞧着不顺眼的小子的脖子。
——由于看这厮不顺眼，所以更特别要看看他死前恐惧的样子。
他一看，就看到对方的眼睛。
那一双在厚玻璃片底下烧热的眼睛。
他只望一眼，就要下手。
可是，他的视线却收不回来了。
——这是怎么搞的？
他想一刀刺去。
可是，那只手竞也不听使唤了。
他竭力想转移视线，可是办不到。
那双眼睛似是无底深潭，他仿似掉进了沼泽，愈挣扎就沉得愈快。
“将军”见他还没有下手，叫了一声：“干吧。”
可威尔森仍呆站在那里。
“将军”喝了一声：“威尔森！”
史流芳却迅速伸手，已扣住了威尔森手上的手榴弹，但眼神仍紧盯进威尔森的眼睛里。
“将军”反应极快，枪口已疾对向史流芳，就要抠动扳机。
陈剑谁正等他有所行动。
他一动，陈剑谁也动了。
他的手腕才一振，枪口一移，陈剑谁的手指已似铁箍一般扣在他的脉门上。
也不知怎的，“将军”只觉手腕一麻，枪就再也握不住。
先机原本掌握在劫机者手里。
可是在一刹那间，局势变了。
陈剑谁、史流劳已掌握住反击的契机。
可是有了作战的机会，并不代表就是胜利。
陈剑谁右手扣住“将军”的脉门，龙争夺枪，枪才到手，贵夫人的机枪已顶住了他的后脑。
但他并没有停止他的动作。
甚至没有因而减缓。
他一肘就把“将军”撞飞出去。
然后猛然返身。
贵妇人已不能选择。
她只有开枪。
向他脸上开枪。
机枪是扳动了，但没有枪声。
也没有子弹。
陈剑谁的小手枪却已嵌在她双乳之间。
“虽然，我只有一粒子弹，”除剑谁从容不迫的说“对只射一次的东西我一向珍惜，除非你逼我，否则我还真不想射在你身上。”
贵夫人瞠目、弃枪。
陈剑谁的手自西装口袋里伸出来。
掌心有六七发子弹。
贵妇人这才知道，在刚才陈剑谁坐近她的时候，就已看出她手提包的玄虚，早已神不知鬼不觉的取出了她的子弹。
局面似乎已受到初步的控制。
时机似已掌握在陈剑谁那一边。
掌握时机就是取得了生机。
史流芳正拟挥拳。
向威尔森的鼻子。
他对这种鹰钩鼻一向没有好感。
更何况这样一只不令人好感的鼻子是长在那么一个令人厌恶的脸上。
但他的拳还没有挥出，一人已跳了起来。
这人手上也有枪。
这人正是刚才在洗手间里被扯出来的那瘦子。
他拔枪，人在陈剑谁和史流芳的后面。
他甫动，背后就给一物顶住。
“放下枪，”一个带了点兴奋清脆的女音道：“否则我就先在你背上开个窟窿。”
“你不敢开枪的，”这瘦子强作镇定，我们是在飞机上。
忽听机上一个小孩子问：“妈咪，那位姐姐为何用一支汤匙指着叔叔的背？”
瘦子一听，心知有异一霍然转身……
“你们邦栅开枪，”车把剑谁一转身，瘦子手上的枪，不知怎的已落在他手里了，“所以枪是我的。”
瘦子惊骇不已。对方转身，他是看见的，可是怎么出手，他站在对方面前竟也没看清楚，只觉手腕一麻，五指一松，枪便易了主人了。
——这几个人，到底是什么人？
——这究竟是什么魔法！
——今日他们来劫这架飞机，但上这些煞星，实在是倒尽了霉。
“通常，高明的动机者，都会留下一两个人手，充作普通播客，以防局面有变时，可以有人及时出手扳回。”陈剑谁解释道：“我们这位女士便是留着来负责对付这种最后关头才出现的人。”
“我才不会开枪”骆铃愉快地说，她把手上一支银匙送到瘦子面前，“我也没有枪可开。”她用手拧了身边一个满脸雀斑的小孩脸上一把，说，“你差点儿就害苦了姐姐。”
那瑞士人对骆铃傻了眼：“小姐原来你是个……女超人！”
骆铃嫣然一笑，说，“我们华人岂止于创意，还常令世人惊奇呢！”
“好，对不起，将军，你们的劫机行动完结了。”陈剑谁把枪交给史流芳和骆铃，手里只留下一颗手榴弹，牛丽生犹在呼呼大睡，压根儿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该我去机长室把剩下的一位也请过来吧。”
他知道骆铃和史流芳会“料理”现场的。
——要对付剩下那名劫机者，凭他的身手，可以说根本就不当成一回事。
不过不知怎的，当他站起来走向驾驶室之时，忽然觉得有一点不妥。
——有什么不妥呢？
他却又说不上来。
3、“春天里”
他解决剩下那名劫机者傅莱兹，方法非常简单，也十分熟练。
他敲门。
里面的人果然非常紧张：“谁！”
陈剑谁学着“将军”菲律宾腔的英语匆促的说：“是我，快开门！”
里面却迟疑了一阵，喊道：“你的敲门暗号不对！”
“该死！”陈剑谁仍学着将军的语音怒骂道：“我受伤了！局面快控制不住了，再不让我进来我就快死了。”
这一下果然奏效。
开门了。
不过问题并没有解决。
傅莱兹很聪明。
他早有提防。
他的手枪指着机师华特的右太阳穴。
“你是谁！”傅莱兹大吼，“不管你是谁，你一进来我就轰掉他的头！”
“你轰吧，”陈剑陈脸露悲哀的说，“你不轰，我替你轰，我们大家一齐轰吧。”
说罢他就抛出了一件“东西”。
待傅莱兹看清楚那摔在地上的“东西”的时候，才知道那是一枚手榴弹！
他大叫。
他不想死。
他可要活命。
他既想拾起那枚手榴弹，把它扔出去，但最后还是选择冲出机舱。
结果他给除剑谁绊倒在地，枪也莫名其妙的落入了对方的手上。
那些机师也都大叫着，有的站到了椅子上。
“别怕！”陈剑谁连忙过去拾起了手榴弹，解释道：“保险掣和撞针都没拔开，你们请继续驾飞机吧，只要这架宝贝不撞山，我看我们是可以不必改道就可以安全抵达目的地的。”
释疑过后，他就押着傅莱兹出去。
一回到客舱，不知怎的，他就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很不对劲。
骆铃在这里，史流芳也在这里，“将军”在、威尔森在、贵夫人在、瘦个子在，甚至连瑞士佬、马来空姐都好好的在这里，可是不知怎的，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史流芳坐在那儿，扬扬眉毛。
骆铃坐在那儿似笑非笑，左脸酒涡，深得像一个甜梦。
陈剑谁笑了。
他忽然似“轻松”了起来。
他吹着口哨。
那是一首歌。
古老的歌。
——春天里，百花香，琅哩格琅哩格琅哩格琅，温暖的和风迎面吹，吹动了我的破衣裳，琅哩格琅，为了吃也为了穿，昼夜都要忙……
他吹了几下口哨，停了停，又唱了起来……
这是首贫穷而不忘其乐的歌，乐观豁达，歌是老的，但从曲到词唱去都是年轻的，六七十岁以上的华人大部在国家离乱的时候哼过这首歌，四五十岁的华人大概都听过这首一听难忘百听不厌的歌曲，二三十岁只要对中华文化不大脱节华人，也有不少人会唱或听过这首乐以忘忧的歌曲。
他一面唱，一面扬着眉毛。
一扬，即沉，再扬，一连展动了三次。
右眉。
然后他笑着说：“现在，人不是都到齐了吗？”
这时候，他押着傅莱兹，已走过几行头等舱的座位，突然间，陈剑谁的背后靠近走廊的一张座位上，一人蓦地反过身来。
由于这人身裁矮小，所以就算是双膝跪在椅垫上借力，但也不过只有头部露出椅靠之上。
这人虽然矮小，但头特别大。
他竟是一名小孩！
——那名曾出语“道破”骆铃只用一支羹勺指着“瘦子”背部的小孩。
他一“冒出头来”，手上使有一支枪。
枪口自然是对准陈剑谁的背上。
陈剑谁是背向着他的。
按照道理，陈剑谁是绝不知道后头有这样的一个人，正在向他狙击的。
可是，就在那“小孩子”冒起来的一刹那，陈剑谁忽然、突然、兀然、徒然而倏然地，猛然返身，右手一落，一支机上印的铁叉已插入“小孩子”的手腕里。
“小孩子”惨呼一声，想要抠动板机，但枪已给除剑谁劈手夺了过去。
同时，在陈剑谁还未返身向“小孩子”出手之前，他已飞起一脚，把傅莱兹踢得直跌出去。
这时，机上的人知道又动手了，胆小的女士发出尖呼。
傅莱兹给这狠狠的一脚，踢得直跌出去。
这一刹那间，有三个人同时想动手。
一个是“贵妇人”。
她手上也有枪。
她坐在骆铃的身侧，枪口正对准骆铃的左肋。
所以骆铃不能动。
她也不敢乱动。
一动，“贵夫人”就会不顾一切的开枪。
她自己能不能躲开这一枪还在其次，但在一万一千英尺高空上的飞机是不是可以禁受得起开一个洞，则是个谁都冒不起的险。
另外一个想动手的人是“将军”。
他手上也有一把刀。
刚才威尔森想用未杀史流劳的小型锯齿军刀。
他就坐在史流芳的身侧。看来，是史流芳胁持着他，实际上，却是他用刀顶着史流芳。
另外一个人也想动手。
这是那名“瘦子”。
瘦子手上有枪。
他原先是准备待那“小孩子”动手，他就立即扑过去抢救傅莱兹，刺死那个几乎破坏了他一切的人。
可是局面变生骤然。
局面变得完全非他想像。
甚至非他所能应付。
也决非他所能控制。
小孩子，一动手，立即被陈剑谁重创而且制住了瘦子，仍然扑了出去，枪口向陈剑谁瞄准之际——傅莱兹已“突然”扑了过来。
他闪开。
再瞄准。
忽见眼前银光一闪。
他的食指已被切断。
食指一断，血流如注，他也抠不了枪机。
“叮”的一声，那事物断指之后还憧在枪把上，原来是一把刀。
一把机上餐用的银刀。
——这种刀是钝口的，杀伤力不大，可是在陈剑谁手上使来，竟发出了极可怕的杀力。
“瘦子”痛极，还想挣扎，可是陈剑谁已到了他的身前，——他只来得及看见那不算高大的华人已返近他面前，突然，腹部已遭重击，使他整个人弯了下去，接着，颈部的大动脉已不知给什么劈中，他眼前一黑、双腿一软，已栽倒下去了……
以致他对后采发生的事，全不知晓，醒来的时候已扣押在戒备森严的机场羁留室里。
另外两个想“动手”伪人也动不了手。
原因是他们握有利器的手已不听他们的使唤。
固为一只大手已箍住了他们拿武器的手臂，就这么一扭，他们的肩臂间关节便给拧断了。
——这样可怕的一般大力，使他们感到不止是臂磅卸了下来，而是整只手臂离开了他们的躯体，致使他们完全没有办法开枪、出刀。
更可怕的是，这一伸手间便卸下两人的胯子的只是一个人做的事。
他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史流芳和骆铃已跳出去，制伏正要还击的傅莱兹和刚要清醒过来的威尔森。
“将军”和“贵妇人”都是坐在机舱中排位子四椅连位的中间两张。
原本史流穷和骆铃已制住了他们，可是，一待陈剑谁冲入驾驶室，那个外孩子突然用枪指着他们，形势急转直下。史流芳和骆铃再艺高胆大，也不敢去试掇这些亡命之徒是不是真的敢在飞机上开枪，只好投降。在小孩子，和将军的迅速指挥下，一切都恢复原状：
“贵夫人”和“将军”仍然坐在座位中间的两张，保持原状，不让陈剑谁生疑，只不过，原由史流芳和骆铃以刀枪制住二人，现已变成受制者。
然后，那“小孩子”就埋伏在头等舱前的座椅上。只待陈剑谁出来，就和“瘦子”对他来个背腹夹攻。
他们已失去了一个人手，那就是威尔森。
威尔森仍目光痴滞，神智似一时间还未因复过来。
“将军”、“小孩子”、“贵妇人”和“瘦子”已来不及设法使威尔森恢复清醒。
他们的“目标”是陈剑谁。
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只不过是陈剑谁冲入驾验室制服傅莱兹的短短顷刻里），已布好了局，机舱里的人都不敢声张，史流芳和骆铃已被挟制，“将军”已下令，机上的人要是妄动，他立即乱枪扫射，不可惜机坠人亡，同归于尽。
可是，没料到陈剑谁却似洞悉了一切。
他在“小孩子”要下手的前一刹那击毁了他，而又先一步击倒了“瘦子”。
俟“将军”和“贵妇人”要发动的时候，却给人自后制住了。
后面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一直以来都呼呼大睡，从未清醒过的彪型大汉。
牛丽生。
他是在什么时候醒来的呢？
他是在什么时候闪到了劫机者的背后呢？
他是用什么手法，能够在刹那间使两人的手臂，都不属于他们自己的了？而又一滴血都不必流？
因为陈剑谁的适时反击，还有牛丽生的及时出手，使这干劫机者“六人组”：将军、小孩子、贵妇人、瘦子、傅莱兹、威尔森完全被击溃了。
——可是陈剑谁怎么知道机舱内的局面已受劫机者控制？
——他背后又没长眼睛，如何知道狙击者怎样下手？万一判断错误，只要给对方开出一枪，情况岂不是恶劣得不可收拾？
——他又从何得知那“小孩子”也是一名劫机者？
——为何史流芳、骆玲、牛丽生和陈剑谁四人，行动能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要是其中有一个人，一个行动不合拍，局面可不堪想像！
这都是为什么？
这正是那名叫欧兰诺的瑞士人，终于忍不住，向那位本来使他仰慕现在令他敬仰的“神奇女侠”——骆铃一精教的问题。……
“我们是一群好朋友，默契已到了不言而喻，意通神会的地步了。”
我们有很多特殊的暗号：譬如扬眉、扬左眉或右眉，一共多少下，都是暗号。我们一看肥鸭的表情，以及他说那句看来没有内容的话，使知道他要发动了，我们自当出手配合行动。
“肥鸭”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他能预感到祸患的发生，所以能比人早一步醒觉，早一些防范……他大概直觉知道局面有变，也感觉到那个其实已经二十九岁了的侏儒绝对不是个天真的小孩。“我们中国人有一种武功，叫做听声辨位，仅凭移动的声响，光线的转换甚至呼吸和心跳的频率和缓速，能不看你便可判别出你的位置，出手和在做什么，我们的老大肥鸭正是精通这种武功的奇人……如果要从背后暗算陈剑谁，不如当面与之对决。”
“另外，中国还有一种很普遍的武功，叫做擒拿手，分筋错穴，厉害非凡，只要给他双手十指沾上了，便能让敌手没有一根骨肉是可以运作的，直至战志完全丧失为止。我们又有另一门硬功，叫做十三太保横练”，能练就一身铜皮铁骨，平时刀剑还不一定能刺得进去……要是这两种武功合在一起运用，这便很可能是你刚才看到的发生的又不敢置信的效果了。
这是骆铃的回答。
她把这六名劫机者全制伏了后，自然有些得意洋洋，回答得也比较详细一些。
可是欧兰诺仍然要问：“我不相信陈先生单凭直觉就可以把行动计算得如此精密——简直要比我们出产的手表还精确无误。还有，那位牛先生是怎么醒来的呢？我看他睡得就象……”
“猪一样。”骆铃爽快的替他说了下去，然后又爽落地道，你还要知道什么，何不直接去问我们的老大？
欧兰诺本来想先去问问那个大块头，不料转头一看，那大个子在出手之后，旋即又倒头呼呼大睡，对机上的事早已撒手不理了。
欧兰诺只好去问陈剑谁。
陈剑谁正嘱史流芳把那六名动机者捆绑起来，当然还有其他机上人员的帮忙。
他趁机长向他道谢的时候一再表明，他只是适逢其会的做了点自救、救人的事，希望在抵达机场接受警方调查劫机事件经过的时候，不必太强调和夸张他和史流芳、牛丽生等人的“功能”。
“我们这趟纯粹是来见朋友和游玩，我们只想悠闲自在的来，开开心心的离开，不想被人当成怪物来办。”陈剑谁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们所作的事，都是该作的，如果你们真的要谢我们，那么，不张扬是使我们此行得到最大愉快的最好方式。”
机上一众机员和乘客，对陈剑谁等人自然又是感激又是敬羡。
所以欧兰诺好不容易才从众人的“包围”中争取到向陈剑谁发问的机会。
“答案其实很简单，都是因为一首歌，”陈剑谁乐于答复他问题，我那位大块头的朋友，无论睡得多沉，只要一听到这歌，就会醒来。只要他醒了过来，能制伏他的人就不会太多了。
他笑着补充说：“这是一首达观开朗的好歌曲，充分的表现卜华人安贫乐道的精神，如果骆铃肯教你，你也不妨好好学一学。这首歌就叫做春天里”。
如果骆小姐肯教，他要学的还多着呢。
至少，他要学如何才可不开一枪就把几个手持枪械，凶残的劫机者治得象小绵羊一样。
不过，这瑞士人的要求似并不讨好。
骆铃在武功上能保护一个男人；这点她心里有数，自不出奇。可是一个大男人搞到要拜她为师，别的不说，这至少使她对这男人已失去了女人对男人的兴趣。“可以，不过等有缘的时候再说吧。”
欧兰诺听不懂什么叫做“有缘”。
“有缘就是你恰好、我刚好，”骆玲听到事事都要解释，庆幸自己没一时心软答应教导这个好学不倦的弟子。但她可倦了，“就是你OK，我OK的时候。”
“现在呢？”欧兰诺不死心，“你OK吗？”
“Sorry！”

黑火 第三章 禁忌
1、一朵花是一次伤心
等到陈剑谁、史流芳、骆铃、牛丽生等四人真正步出机场的时候，已是当晚半夜的事了。
陈剑谁一再重申：他既不想领什么奖章，也不想公开亮相给记者采访，只想跟一般游客一样，平安顺利的进入国境，所他们不想有任何人的招待和护送。
于他们消洱了一场“劫机事件”，居功至伟，如此“挟恩求报”，只求不张扬，实在是当地警方不可能拒绝的事。
不过，因这“劫机”事件非同小可，他们四人也留了下来，作各种调查、指认，一位叫但诛汀的马来警官一再希求陈剑谁四人能与警方保持联络。
这点对他们而言，也是不难答允的事。
他们原约了蔡四幸来接机，警方表示已联络了接机的人，安排定在次晨二时三十分，再到机场来接他们。
所以，他们满以为一出机场就会见到蔡四幸的。
对牛丽生、骆铃、史流芳而言，这里既是人生路不熟，连语言也不大沟通得了，不过，他们仍坚持不当“特权人物”，囵为一旦当了“特权”，无论在何时何地，都看不到真正的原貌与特色了。
——对一个喜欢凌驾于人的人而言，“特权”是一种享受：但对喜欢尊重人的人来说，“特权”是一种侮辱。
为了要说服警方“予以放行”，但又不“特别礼待”，陈剑谁到最后还是不得不动用了他的“特权”。
他亮出了他另一个“身份”。
——这跟国际刑警有特殊关联的职衔，使警方更刮目相看。
他们才得以“火速通关”。
“怎么样？”，史流芳调侃的问骆玲：“你不等你那位徒弟？”
“我的徒弟？”骆铃一时不知他何所指，但因为跟史流芳太过熟悉，知道他忍笑的时候自嘴里吐出来的多半不是什么恭维的话。
“你那位，瑞士表呀！”
“他呀，”骆铃撇了撇嘴，“化外之民！”
“你吃牛排，不是喜欢三分熟的吗？”史流芳说，“他刚好，清身长毛，红发绿眼，原汁原味，不正投你所好？”
“你去死吧！”骆铃驾他。
热带气候，名不虚传。他们提着行李过了关卡，不消一会儿，便已热得大汗淋漓。
陈剑谁倒没什么，他手上的行李本就不多。史流芳皮箱里的衣物也不算多，但带来的书箱却相当可观。骆铃就惨了，她就算是只出门几天，但新装、化妆品统统出笼，足有三个旅行袋，两个皮箱还有一个手提箱！
牛丽生本来是最轻松自如，因为他手上行车本就最少，念算再多也难他不倒，可是他弊在穿得西装笔挺，长袖衬衣打领带，就算把西装脱了下来搭在手上，也热得蒸笼似的，偏是他汗腺发达，早已汗湿透衣。
史流芳还调侃他：“哇！好性感。”
牛丽生无意识的张开了大嘴，傻笑。
骆铃咕哝：“也没见过这么大热的天，到半夜逐热得像蒸笼上样。”
“大概快下雨了，”陈剑谁说：“下雨前才特别的热；其实，在这几倒常有凉风送爽呢，比诸于香港的夏天，都是人挤人机器挤机器钢骨水泥挤钢骨水泥的局柬味，还有台北夏天连云都是铅黑色的直沉压到头顶，这儿还算是空气新鲜呢！”
“可就是热！”骆铃嚷。她一面埋怨，一面把一颗颈喉下的钮扣解开，但随即又觉得开了一粒还不够，又开一颗。
她的颈白得像玉研一般，不但性感，而且感性，还有一颗俏巧的小黑痣，长在那里像一粒小小的黑钻。
机场有人吹了一声口哨。
几个经过的旅客，都色咪眯的往骆铃敝开的衣衫里望下去。
“有辱国体，成何体统！”史流芳又来找她的麻烦：“你们女孩子就喜欢在衣服上剪几个破洞，扯掉几粒纽扣，我的不过是一饱男人的眼福。”
“你管我！我高兴！”骆铃怨手上的行李使她寸步难行：“太重！”
“好！我不管你！”史流芳最喜欢和人斗嘴，只生恐找不到对手：“你干脆把衣钮都解掉算了，岂不凉快！”
骆铃怒叱：“史流芳！”
她这样一记尖声厉叱，使机场门前的人都向他们这边望来。午夜的机场本就没什么人，骆铃的清叱更加令人以为有什么意外正在发生。
陈剑谁皱了眉，吩咐：“金铃子手上的行李太多了，你们帮她老人家拎拎吧！”
牛丽生笑嘻嘻的要帮她提，骆铃把他推开：“我不要你来拿，粗手粗脚的，给你沾上的准会弄坏。”
她言下之意是指明要史流芳替她拿。
“我手上的行李也很重呀！”史流芳马上推卸。
陈剑谁笑说：“阿牛，你替老史提他手上的行李，那么，老史就可以帮金铃子拿东西了。”
牛丽生依言照做，史流芳万分不得已，只好替骆铃提行李，行李才到他手就大呼小叫：
“唉，哪有人连嫁妆都带出门的！重死了！”
这时，愈发感到热气上升，偏是机场内外温度差异十分之大，史流芳眼镜片也冒上一层水气，以致视野一片模糊。
他骂了一声：“该死！”
骆铃登时变脸：“拿几包东西，也不用骂人的！一个大男人，替女孩子拿儿件行李也这般没风度。难怪交不到女朋友！”
史流芳当时胀红了脸：“我骂你？谁驾你！”
骆铃叉腰偏首，一副“你凶我不怕你”，甚至是“你恶我比你更恶”的样子，“你不是驾我还写谁！”
史流芳倒是一怔：“我骂你什么？”
“你骂了自己不知道吗？”骆铃冷笑：“你骂我该死！”她仍叉着腰说话，颇引人注目。半夜机场往来的班机并不多，故而搭客也少得可怜，多半都是一些因事滞留机场的人，但凡在场的男性，莫不把注意力全集中在这个叉腰的妙龄少女身上——大概是因为骆铃是在大都会出身的女子之故，腰身散发出一般女性的勉力，迷人得并不完全是柔，反而有一种英气的吸引力。她也让人闻到一般香味，可是不是鲜花的香气，而是香水般的芬芳，可是都一样的清香。哪有女人叉着腰骂人也不予人恶感的？如有，骆铃就是一个。她不单是肌肤直似吹弹得破，连身裁也吹弹得破。
“该死！”史流芳倒是跟她骂惯了，骂起来可没把她当女孩子办，“我的该死是骂我的眼镜！”
“什么？”骆铃听不明白：“骂什么？”
“我是说眼镜……”史流芳气极了，“我是骂天气……不是骂你！”
“这算什么？”骆铃哂笑：“一会儿说眼镜一会儿说骂空气，骂了人还不敢认账，算什么好汉！”
“我是骂我的眼镜！因为它一接触热空气，就布满了水气，使我看不清楚，现在你明白了没有！”史流芳这回真的光火了，“你这算什么？骂我交不到女友，骂我不是好汉……”
骆铃这才弄清楚，史流芳原来不是骂她，忙说：“对不起，我错了，史流芳啊，你英俊潇洒、博学多才、急公好义、爽朗可亲，怎会没女朋友呢！是你自己不肯滥交罢了……”她这些话一说下来，史流芳倒还真不好意思发作下去了。
岂料骆铃转移阵地，去嘲笑牛丽生：“你呀，半夜三更的外国机场，谁要看你嘛，偏穿得这般隆重，我看算了吧……”骆铃一边说一边笑不可支：“只要你照照镜子，就知道自己不如还是汗衫短裤好啦……你这种人哪，穿起龙袍也不像太子啊！”
牛丽生一听，粗了脖子，结结巴巴的说：“你……，我……我爱怎么穿……关……关你什么事！”
骆铃笑得明眸皓齿部在银灯下发亮，少女丰腴而充满活力的胴体，在绷紧的衣裙里每一次笑都即笑成一道曲线：“都叫你不必打领带了……可不是吗？现在像给人勒紧喉管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牛丽生一旦生气，更是好不容易才把话自喉咙似舍利子一般地一颗颗的挤出来：
“你……我……穿……什……么……你……管不……着！”
“对！”骆铃银铃般地笑了起来。“我又不是你妈，我管不着！”
牛丽生的脸色忽然变了。
一条树根般的青筋斜在他的额上，手指竟似五条蛇般地抖动了起来：“你说什么！”这时竞也不口吃了，一只手，迅疾地搭到了骆铃肩上。
骆铃本能地闪了一闪，陈剑谁马上闪身到他们之间，沉着脸说：“阿牛，骆铃是无意的。”
牛丽生长吸了一口气，手指是不抖了，但额上青筋仍横在那里：“她……她说我母亲……”
这口是史流芳严肃的说：“不是的，骆铃她跟你开开玩笑而已。”
牛丽生额上的青筋这才不见了。
除剑谁向骆铃严厉的望了一眼：你知道阿牛的脾气，以种玩笑以后还是少开的好。
“是。”骆铃委屈地应了一声，又小声的自说自话，人家也只不过是开开玩笑而已……
别看就三四个人，可就是性情和禁忌，人人都不一样。骆铃千金小姐脾气，就算是出来闻江猢，也总爱捉弄人，要人迁就她。牛丽生任劳任怨，因学历不够，好生自卑，故爱刻意装扮，但就是别有一句辱及他母亲。至于史流芳，对他而言，简直是一朵花一次伤心，每一次迫女孩子的结果，不是令他失望的空的信箱，就是心碎的电话，到头来他总是要宣称：心里根本都没有她。
所以在他面前也最好不要提他没有女朋友的事。
在这世界上，每一个人和每个地方，都有他（它）的禁忌，就似万勿请回教徒吃猪肉，不要诸印度人吃牛肉一样，别对秃头说头发，别对丑妇提镜子。
这世界上，有的是禁忌。
甚至可以说，你要讨一个人的欢心，首先各要了解他的禁忌。
——晓得如何邂开他的禁忌就可以使他对你没有顾忌。
2、一次意外一个教训
机场也有它的“禁忌”。
比方说：不能带枪械、毒品、违禁品等，就是它的禁忌。只要触犯了这禁忌，有的人会被送牢，有的人甚至还会被枪毙。
每个国家都有它的禁忌。
有的地方不可以公开批评政府，有的地方不可以打猎，有的地方不可以公开小便。如果触犯了这些禁忌，很可能就从此不见天日，甚至给人切下了命根子放入你的口袋里。
每个国家的人民也有他的禁忌。
有些地方的人不能碰他的头，有些地方的人在过年的时候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有些地方的人在念经的时候你不能打呵欠，否则，你很可能就会被人撵出来，甚或是给人在舌根穿了一支针，横贯了左右两腮。
同是机场，但每个机场的“禁忌”可能并不一样。
像在这里，如果你半夜三更步出机场，而又不是刚巧有班机降落的时候，你便很可能会遇到一种情况：
没有计程车。
当然，也没有出租汽车。
这儿离市区有十九英里远，而且位于郊区，沿路黝暗，提着行李，没有车子，那就寸步难行。
可能因为大热，史流芳已显得焦燥了：“你不是说蔡四幸会来接咱们吗？”
这些人里，只有陈剑谁跟蔡四幸是会过面的，所以把问题都留给陈剑谁。
“嗯。”陈剑谁确知蔡四幸还没有来。
他的记忆力一向都好，见过的人，都不会忘掉：更何况蔡四幸予他极深刻的好印象。
“这样的一个义弟，”骆铃夷然的说：“原来这么不守信用。”
“不会的，”陈剑谁说，“他一向都很守信用，想必是路上有事耽搁了。”
“我最不喜欢不守信诺的人，有时候，不守信要比直接用利器去伤害一个人更甚，”陈剑谁记得蔡四幸曾对他说过这样的一段活：“用刀去伤害一个人，伤就是伤，死就是死，要是避得过，你还可以反击，要是身手过人，也可保不死不伤。故用刀去伤害莫如文字。自纸黑字，印出来公诸于世，就算不是的也难一一澄清，所造成的伤害，既深且远，尤甚于利器。但以文字伤人又不及语言。背后中伤，造谣生诽，更防不胜防，连空穴来风的穴也无迹可寻，真是杀人不沾血，但最甚的莫如不守信诺……”
“好汉都是重然诺的。古人一语托孤，一诺千金，就是这个意思。别人信任你，可能身家性命都交了给你，以为你是可信的。但要是你突然翻脸失信，不负责任，令对方受害之大，有时反不如刺他一刀……”他记得蔡四幸还这样他说过，“你要伤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背后刺他一刀。你要伤害一个人的名誉，用语言文字就可以立竿见影，但若你要伤一个人的心，莫过于在他信重于你之际，甚或是全力应付危难之时，你舍弃了他，且把一切如泰山之托视如鹅毛之轻一……”
“我遇过这种人，他们令我痛心疾首，几乎对人性失去了信念，太残忍了。”
“幸亏我遇见了你。”
“还有张小愁。”
陈剑淮记得这些话。
一个年轻人，用他的自信和爱，光和热逼出来的话。
陈剑谁知道蔡四幸不会不来的。
——“不平社”里的“六人帮”，南下与他和“大红花”会集，这是件“大事”，他怎么可能不来，怎么可以不来！
——一个最恨不守信约的人，决不会无故失约。
就算他有事不能来，也会叫人来呀！陈剑谁想。他不是有个女朋友叫张小愁的吗？听说已快要结婚了……
不过目前要面对的是：要是蔡四幸真的不来，他们的情形可有点“棘手”。
他决定打电话给蔡四幸。
由于他们所抵投的机场和蔡四幸所住的地方是在不同的州域里，需要拨不同的字号，而陈剑谁手上的硬币并不足够，加上接线生语音上的误会，接了好几次，都没有接通。
骆铃更不耐烦了，“怎么搞的。”她本来搽了一点清淡的香水，可是这一阵子淌了点汗，芳香更浓了。
史流芳建议：“那我们叫部计程车先到市区找家酒店再说吧。”
“那也好，”除剑谁顺便附带了一句：“最好叫华人驾的车子，比较方便问他一些问题。”
没想到，陈剑谁吩咐了史流芳这一句话，几乎使他“大闹机场。”
史流芳把行李放在一边，去叫计程车，十几分钟都没回来。陈剑谁便叫牛丽生也去看看。
——因为行李可真不少，而且正值夜深，要骆铃也出去“抛头露脸”的，总不太好。
岂料牛丽生这一去，犹如在火上泼油。
原来史流芳到外面去叫计程车，不熟路，见机场外的走道上一列排着不少计程车，便找了一部比较新和宽舒的“马赛地”，叫醒了那个正在恬睡中的司机，问他价钱。
“去哪里？”
史流芳说了地点，问他：“多少钱？”
“什么？”
“多少钱？”
他用的是粤语，对方也是用广东活，不过他是台湾来的，粤语说得荒腔走板，但在香港都还行得通，结果来到此地，那司机听来听去都不明白。
听了老半天，那司机才怪眼一翻，恍然的说：“你说的是几多镭！”然后批评他：“你的广东话真难听！”
“什么镭！”史流芳当然不服气，他的广东话虽然欠佳，但这句话为发音自信还把握得准：“钱就是钱！”
“入乡随俗，看你的样子是读书人，连这点道理都不知道，”那司机冷笑：“我们这儿叫钱做镭！”
这一阵争执，双方都没了好印象。
于是司机漫天开价，史流芳心里一算，觉得太划不来，便落地还钱。
“太贵了！”
“贵：大佬，我已准备休息的了，你想，三更半夜的，要载你走八十多里，我还得空车回来，一路上还没觉可睡，多辛苦，我还嫌少呢！”
“还睡觉？爱睡觉又何必出来驾车！”
“老友，你好命！但不必多说了，镭，我是收这么多的了，来回这百来里路，可不好赚哪！”
“这儿没有公价吗？”
“公价？你以为这是中国大陆！我这就是公价！半夜开车，算贵一些也理所当然！”
“一点折扣都不打？”
“你以为我们开车的是在大减价？”
“那不如照表算好了。”
“表？我们这儿不兴算表的！”那名肤色青白的司机打量着他，嘴角捎了几分讥刺，“先生，你要是没钱，就不要来游埠吧？”
“谁说我没钱，你这是狗眼看人低嘛！”史流芳忿忿他说，“计程车不算表，那怎么计程？”
那脸色青白的司机猛地推开了门，气虎虎的逼近史流芳说：“亏你还是个读书人，出口伤人！”
这时已有其他的司机跑过来看发生什么事，各种各色的人都有，有的不同种族的人用马来语或英语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同是华人也用不同的方言诸如潮州话、福建话、客家话、广东话在互相交谈，活似方言大展。
有个矮胖子司机刚到，便凑趣的问了一句，“何百明，他骂你什么？”
那青白汉子气愤未平：“他骂我是狗！”
“暖，说来倒也很像！”那矮胖子居然大有同感。
“死痰桶，你才是狗，懒皮狗！”何百明简直是火上加了油，“你这是帮外人嘛！”
“我们这是在理论，什么外人不外人的！”史流芳马上反驳，“你们这才是欺负外人！”
有一个人立即森然的说：“欺负你又怎样？四眼仔，来到我们地头，还这么招积？”
史流芳一向好强，循声音过头去：“你们想怎么样？”
这一来，更犯了众怒，有一个比较持重的汉子说：“年轻人，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我们这儿不叫计程车，叫的士，是不计程的。”
“的士和计程车不也就是一样的本子吗？”史流芳死不认输：“他算得太贵了，简直是吃定了游客嘛！”
那持重的中年汉子问了钱数，说：“不贵了，半夜行车，是要这个价钱的。何况，是你找上他的，他开高一点儿价钱，也理所当然。”
史流芳说：“那我就不坐他的车子了。”
那青白汉子说：“现在，你出两倍的价钱，我也不要载你了。”
这时，牛丽生也赶来了。
由于牛丽生长得魁梧过人，那干人一看，使知不好惹，所以也不再开口。
牛丽生问：“怎么了？”
史流芳逐一问那些司机：“你要不要载？”的士司机同行间也有他们的道义，很多人不想让那何百明难受，也就不肯接这单生意。
但有一个长脸高瘦的汉子说：“我载，”
何百明骂道：“竹筒饭，你不讲义气！”
“明哥，”竹筒饭说：“你不是不知道，我打从昨天半夜把车开进来之后，轮到现在还没轮过一班，我再不发市，回家怎么开饭？”
何百明气得不睬他，不料，另一名麻皮汉子不甘不忿地说：这趟车，你拿不如我拿，轮也该先轮到我！
竹筒饭说：“熊猫，你就别跟我抢这回饭好不好？”
两人又争执起来，不意，有几来马来人上前来，跟华人司机们用巫语大声对话，越说越响，似乎又启了另一争端。
这回倒是史流芳奇而问道：“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情？”
争执似乎越来越剧烈，双方都是向史流芳指手划脚，然后争持不休。还有两个马来人过来拉走史流芳，但又有华人把他们推开，史流芳更莫名其妙，急问：“他们要干什么？”
那持重老成的汉子解释道：“这儿机场的的士是轮着来的，谁先插号谁就先载客，有的车子已来侯了两三天了还没轮到一车的生意，你一来就找上何百明那一部，然后又想坐更后面竹筒饭那一部，这几个先来的自然不忿气了。”
“我们要找的是华人司机呀！”史流芳忙用英文跟他们说了。
只不过，有的司机，不大听得们英语，有的根本不理他，只说：“哪有这种事！光找华人司机，那其他种族的司机不必开车了！”
史流芳觉得对方蛮不讲理：“我们是外地游客，自然想我语言上比较方便，也比较可以沟通的司机作向导呀！”
几个马来司机听得似懂非懂，依然十分的不友好。何百明、“痰桶”等人本来很不耻“竹筒饭”、“熊猫”等拉客的所为，但现在也帮回“自己人”，用对方争论。其中有人推了对方一下，几乎就要动起手来。
其中一个马来司机英语说得很流利，他回答了史流芳的话：“不可以的，要是人人都选司机，那么，我们还排队来干什么？要是马来游客只选马来同胞作司机，你们又会怎么想？”
岂料他的话还未说完，有个华人司机就嚷道：“上次你不是就抢了我的客吗？”说着推了他一把，那马来人一个不留神，就撞到另一名同伴身上。
那同伴大概也是火爆脾气，素性不讲理，扯住游客中的一名就跑。
他的用意是要把这客人往自己的车上拉，连道理都省下了。
可是他拉的是牛丽生。
牛丽生不讲英语。
他更不懂马来语。
那马来人这一拉扯，他更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以为是向他动手，所以一振臂，施出了擒拿手，把那人的手臂绞住了。
那马来人哪是牛丽生的对于，登时痛得嚎叫起来。
这一来，气氛立即紧张了起来。
那群马来人立即怒目相向，准备动手，华人司机也大为讶异，斥叱：“你怎么打人！”
他们感到有“外人”“欺侮”同行，便生了团结之心，一致对外。
史流芳想喝止牛丽生，也已来不及了。
事到临头，只有硬接。
就在这时，陈剑谁来了。
陈剑谁要是不及时赶到，局面会闹得怎么凶，还真是不可想像。
陈剑谁一来，首先做了一件事。
他跟大家道歉。
他表明因为史流芳初来此地，才误打误撞，坏了规矩，后又指出牛丽生不懂英语，误会有人袭击他，才有误解。
他还向那臂肘被扭的马未人赔偿了一些“心意”。
那干司机给惹起了火头，自然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平息下去的。但陈剑谁说话得体、态度诚挚，且马来语、华语、广东话、英语夹杂并用，在场的人都听得明白，加上陈剑谁“明白事理”地“塞”了一些钱过去，而这件事咆嚷了好一阵子，正有巡警注意到这边来了，于是大家便个甚了了。
之后，各人反应不一样。
牛丽生哗然。
“哗，原来你还会马来话的！”
陈剑谁只一笑，不作正面答复。
史流芳则仍心有不甘。
“我们又没做错，怕他们干吗？”
这回陈剑谁就予以严斥了。
“不，是我们做错了。要叫车，便得到机场售票处去买票，然后对号叫车，如果要请华人司机，也该对服务员说明，由他来安排……我一时忘了交代这些细节，没想到你会真的去自行叫车，差点坏了他们的行规，还闹了事……”
牛丽生到现在还不大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人……那个印度人……”他仍分不清楚马来人和印度人的差异，“他为什么打我？”
陈剑谁只好说：“他没有打你，是你打他。我们要是闹了事，结果还是要机场警察未排解，不是让人笑大了口？刚才咱们还叫人不必护送我们离开的呢！”
骆铃总是能及时找到可怨的人：“一天都是那个蔡四幸，他不来接我们，才会搞到这样子……”
她悻悻然的说：“这个结拜老弟，我未见到他，对他的印象已经坏透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史流芳问得有点汕汕然，现在他也反省到刚才自己的不是了。
“先去买票吧，”陈剑谁说，“这次是意外，不过所有的意外大都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训。记住这教训就好。”
“不要以自己的习惯来要求别人，因为自己的习惯可能就是对方的不习惯；”他语重心长的说，“同样的，他所适应的方式不一定你就能适应。”
说到这句后的时候，机场却进来了一个人。
一个眉清目秀，温文爽朗的人。
——这人让你一眼看去，就知道他是个耐不住寂寞但又向往寂寞境界的那类人。
3、一次糊涂一自在
这人施施然走了进来，游目四顾，终于发现了这四名份外显眼的人。
他兴高采烈的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来。
他热烈得像一个小孩子一般。
他问：“……你们就是……”然后神神秘秘的压低了语音：“六人帮？”
骆铃“嘿”了一声：“你现在才来呀！”
那俊秀的人说：“刚来。我还在路边摊吃了顿消夜，那路边的丝柑，又又鲜又多血，哗嗲，好味道，顶刮刮。”
骆铃一听更气，她也饿了。刚才在机上的食物难以下咽，再加上一轮恶斗，后来的下午茶也就欠奉了，到了机场，连番“盘问”，除了两件西多士和一杯咖啡，也真没什么东西能下肚，那家伙这么一提，骆铃的胃还真的游行抗议起来了。
她叉着腰，眯着眼，皱着鼻子，说：“你可来了？”
那人忽见那么俏丽而又时髦的一个女子，也看得眯着眼，抱着肘，皱着鼻子。
骆铃不怀好意：“你知道你迟了多久？”
“一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那人倒挺老实。
“你迟到还先去吃消夜？”
“其实那是我的午餐。”那人倒一点内疚的意思也没有，“通常我是下午才起床，把晚餐当成早餐。”
“你不知道今天我们会来吗？”
“知道。”那人很爽快。
“你不知道我们是打老远来的吗？”
“当然知道。”那人不但老实，简直天真，如果这也算是天真的话，已“天真”到了幼稚的地步；一个人如果天真得只会利己伤人，那已是可恶，不是天真了。
“那你为什么不等我们一齐来吃消夜？你没打算给我们接风吗？难道这也是你们这儿的风俗民情？你这算什么意思？”骆铃发作了：“你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这算什么待客之道！”
“哎呀！”那人叫了起来，“我怎么没想到！你们还未用餐呀？这飞机怎么搞的！你们那班机的服务态度着实是大差劲了！”
骆铃一愕。
那人又问，“四幸呢？他在哪里？”
骆铃转首看陈剑谁。
陈剑谁神色不变，只摇了摇头，说了一旬：“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那人几乎又叫了起来：“你们不是要告诉我：小蔡还没来吧？”
骆铃也傻了眼：“你是谁？”
那人一跺脚：“嘎！他真的没来！”
史流芳问，“你到底是谁？”
“我？”那人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出现了一种很葱直可爱的表情，热烈地笑说：“对，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姓温，名文，我是个很有名的诗人，推广本地华人文化艺术，不遗余力，你们在这里多住几天便会听到我的英雄事迹，还有……”
“我一向乐善好施、富冒险精神、反应机敏、还是个福将……”他像告诉了别人一个大秘密，而肯定对方听了也会有个极大的惊喜他说，“我很喜欢能加入你们，你们的事迹我听过不少，但如果有我在，一定会更精彩丰富的。”
然后他才补充了一句：“我是蔡四幸的朋友，好朋友。”
眼前这个温文，说了一大番话，到最后一句话才算是个回答。
史流芳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你倒很会推广。”
温文没意会过来：“推广什么？”
史流芳故意深深沉沉的说：“推广你自己啊！”
骆铃很不同意：“这还叫推广？这是推销嘛！”
温文也好像在讨论一个跟他无关的人物似的，持平的说：“这也不真推销，一个人正如一件货品，有好处却没人买，又有何用？好处当然要让人知道，也不妨打打广告——其实是自我介绍，不算是自行推销：我又没打算。卖身给你们。”
史流芳忍不住轻叫了一声：“天！”
温文即行会意，眯了眯眼睛：“地！”
史流芳倒直了眼：“什么？”
“你们都是有本领的人，刚才一定是在喊一个暗号。”温文的样子，着去聪明得似头上有三束光圈：“所以你叫天，我即喊地，不知答对了没有？我看八九不离十了吧？”
这次史流芳忍不住呻吟了一声：“我的妈呀！”
“真怪，”温文喃喃自语地道：“难道这回要对你的爸呀不成？”
陈剑谁说话了：“温先生？”
“在！”温文机警的说：“我知道，我猜你就是老大陈剑谁。否则，有谁能个子这般不高，但站得渊停岳峙，好一付气派！”
骆铃嘿声道：“口甜舌滑，没诚意！”
“谢谢。”陈剑谁的眼睛完全不自他脸上移开，“是蔡四幸叫你来的？”
“是。”
“他没和你一起来？”
“是的。”
“为什么？”
“他住在霹雳州，我住在首都，本来就相隔近百英里，他有本子，我也有车子，自然是他来他的，我来我的。”
“是他告诉你我们来了？”
“他常常跟我提起你们的事，并引以为荣。”
“他什么时候通知你我们来的事？”
“三天前。”
“他说他也会来接机。”
“这个当然。他还说要我迟一个半小时才到，我猜他是要先跟你们谈谈，我央他介绍你们给我认识，当然要通气知趣……”说到这里，温文才想起什么似的跟骆铃说：“骆小姐，你不要太生气，其实算起来我也只不过是迟到了十五分钟。”
骆铃本来也有点不好意思，但又很有点诧异：“你怎么知道我姓骆？”
“小蔡告诉我说，六人帮里只有一个大的，而且很凶、不大讲理……”温文倒是但白，“不是你还有谁！何况，他也说过骆小姐比女明星还漂亮，对呀，现在的演员全是隔邻珠女三楼祥仔，哪有这样漂亮的女明星！”
骆铃倒是又嗔又喜，反而有点窘起来，呻道：“见鬼了！蔡四幸又没见过我，怎知道……”忽然恍然，便没说下去了。
——当然是老大说的。
——包括称誉和坏评。
不过，通常一个女孩子，你只要肯定了她的美貌，就算不大重视她的智慧，她也不会太介怀的。
骆铃也不例外。
“他后来有没有联络过你？”陈剑谁倒是一点也不放松。
“没有了。”
“所以你以为他来了。”
“原来他真的是还没有来。”
“蔡四幸……常失约吗？”史流芳忍不住问了这样一句“他？别人迟到一分钟他还要皱眉头呢！他说过，就算他追的女朋友迟到半小时——只要是故意和常常迟到的话，他宁愿追不到也不愿等下去。”
“那么……看来他是有点意外了。”陈剑谁说，不知怎的，他也感觉到有点开朗不起来。
“不要紧，有意外才有惊喜呀！”温文倒是一点也不以为怒：“有我在，我带你们离开机场，你们要到市区先去住上一宿也可以，我现在载你们南下去找小蔡也无妨……总之，任君选择，在下可效犬马之劳。”
“哗，又会邯严重。”骆铃用广东话说了一句。
“人生在世，哈夸张呐点会好玩哗！”温文也用纯正的广东话回了一句。
大家都熟络了起来。
“不如再去打个电话给蔡四幸。”陈剑谁建议。
“你们刚才没打过吗？”
“打过了，”陈剑谁说，“但没接通。”
“一定会通的……许是你们不大熟悉吧！”温文倒一直都兴致勃勃，“我去打打看。”
未得大家同意，已飞步到电话亭打长途电话去了。
骆铃笑他：“真是个怪人。”
史流芳也说：“这么笨，还想加入我们，真亏得他。”
陈剑谁笑说：“你看人家笨，人家还笑你蠢呢！”
“他？”史流芳不屑地要说下去。，但温文已回来了。
“怎样？”
“没人接电话。”温文有点泄气。
“……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史流芳转头问陈剑谁，发现他们的大哥很有点忧虑的样子。他们一向都知道陈剑谁的直觉异常灵敏。
“现在已经凌晨四点钟了，小蔡的家人不接电话，也不稀奇呀，”温文脱口而出，“哎，你可真笨啊！”
史流芳给骂得怔了一怔。
骆铃“咕”的一声笑了出来。
“天！见鬼了！”史流芳咕哝着，“今天老是跟鬼骂架。”
“你说什么？”温文随口问，他的兴致又来了：“来，我先载你们离开机场再说。”
他兴奋起来的时候，像足球大赛的那一粒球，滚到哪里都吸住人的视线和引起哗然。
他把车子开到机场大厦门前，让陈剑谁等人上了车，便离开了机场。
史流芳发现他把车子开得很慢，大概每小时不足五十里，而史流芳是开惯快车的。偏偏温文开的是保时捷。
——驾着这样一部跑车，在深夜的高速公路上，居然只开时速四十里，就像穿了道袍到了道场上却只准看书不许练武一般，使史流芳自脚趾痒到了手指头。
“你开快一些好不好？”
“不好。”温文气定神闲，“小心驶得万年车。”
后面一部老爷车居然超越了他们的车子，车里的人居然还发出嘲弄的尖啸。
“快，超车！”骆铃也憋不住了。
“不，”温文慢条斯理的说，“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全你个头！”骆铃咒骂，“我渴死了。”
温文好像没听见。
骆铃见这一带多见树木少见人，数十码才有一盏澄黄的路灯，十分凄凉，不像香港的不夜天，到处歌舞升平、通宵营业，不禁埋怨：“来到这个鬼地方，唉！”
这回温文可不沉默了：“什么鬼地方？”
“不是鬼地方，”骆铃说，“这儿连鬼也没有一只。”
“谈起鬼，这儿最近倒是常常闹鬼。”温文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鬼？”骆铃和史流芳都来了兴致。
“你们信不信？”
“信什么？”
“你们相信这世上……真的有鬼这回事吗？”温文试探的问。
“鬼，……有人说是很平常的东西，正如人存在于世间一般，也有鬼的存在，只不过人鬼之间，缺乏沟通的方式，一般来说，你走你的黄泉道，我行我的奈何桥就是了。”史流芳托了一托眼镜，说，“我有个好朋友，他认为鬼魂是一束电波，但通常一般人调不到收听它的频律，所以就见不到鬼，可是在特殊环境之下，例如喝了过量酒，在一个阴气特别重的地方，或精神失常的情形里，脑电波有了不同的震荡，就可以撞见了。”
“那是别人的意见，”温文说，“你自己的呢？”
“鬼只不过是第二种人，神也是另一种人。没有人，便没有鬼，也没有神了。换句话说，我们在蚂蚁的眼里，也是神。它们一只只排着队往前行，我们忽然拎起它们其中一只，它们也断不会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只同伴会不见了，如果它们跟人一样会思想，也一定以为有神明作崇。而人就是神。换句话说，我们可能也是蚂蚁，有许多人未知的力量，或者第四度、第五度空间，我们人类根本没办法突破，而另一种人，可以控制时间，飞跃空间，甚至可以直接进入另一生命，脑波感情里，那它就具备了法力，是我们的鬼或者神了。史流芳越说越起劲，所以没有人。就没有鬼和神。人类最宝贵的就是经验和知识，所以初民的神话最为丰富，山有神，海有神，日月水火无不有神。人对无知或未知的，便解释为神秘的力量，这力量通常都以鬼神称之。要是我们到现在还不知火山爆发的原因，当然会以为是山神在发怒；要是人类至今还未了解日蚀的原因，也会解释为天狗食月……”
“罗哩八嗦！”骆铃没心情听史流芳的宏论，“你说这儿最近闹鬼？”
“是。”
“闹什么鬼？”
“最近很多人都见过一个黑夜才出现的白色女鬼，然后都遇了祸，给一种奇怪的火活活烧死……”
“白色的女鬼？奇怪的火？”陈剑谁忽然问，“可否详细说明。”
“我也不明，因为我没见过。”温文努力搜索他脑里有关这方面的传说，“听说那是一个白色的女人，见了她之后，就会有一种妖火，那火又称作地狱之火，是黑色的，又有人说，是没有颜色的，一旦沾上了，不把人烧成焦炭决不熄灭……”
他从倒后镜里看见陈剑谁在后座上陷入沉思。
牛丽生却又在呼呼大睡，鼻鼾声比他们的对话更响。
“你们这么板呆，武功高强，”温文忽然兴致高昂，心血来潮的说，“可曾跟鬼交过手？”
略铃蹩着秀眉，“什么板呆，你才呆！”
“板呆是马来话，意指聪明，等于是广东人说人吻的意思：”温文解释，“我的意思是说：你们邯吻，说不定这一次来，跟我们这儿的妖魔鬼怪什么白鬼黑火的交一交手，那可有戏看了！”
“你爱看戏，到戏院去！”史流劳想起跟此地的人语言欠通，刚才还为了“镭”和“钱”的发音争持了好久，越想越是忿忿，“吻就是吻，什么板呆不，板呆的！”
“话不是那么说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生活习惯，也有那地方的方言土话，”温文笑说：“人乡随俗嘛！”
“何止俗，简直土！”骆铃人在前座，即时表示不屑，“吻就是吻，什么板呆不板呆的，土人士话！不傀是道地的土人！”
说罢还笑得花枝摇曳。
温文横瞟了她一眼，这回是正色的说，“你这么说就不对了。谁又是纯种的中国人？蒙古、女真、契丹、藏族、回族、南蛮……如果细分条析起来，怕也有数百千种族吧？”
国家也曾数度易主，血统早已是大混和了。只要是人才，哪里都能站得起来，只要是个人物，在哪里长大都埋没不了他，当年中国搞革命，华侨还是革命之母呢！说句不适当的实例，最近曾被怀疑可能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大宗的商业骗案，还不是我们新马华人只手掀的风雨？你们聪明我们土，但结果谁骗了谁？而且还根本告不了他呢！这当然不值得引以为荣，但你们也别以地域不同为傲。香港被英国政府统治了百多年，台湾也曾被日本占领了五十多年，中国大陆亦为外国人的思想占据了近四十年，谁才是道地的华人？谁才是真正的土人？香港人的粤语道地吗？什么沙展、摩登、菏打、多士、士多、基、崩，……莫不是从英语翻成粤俗的，这也不算纯广东话吧？每一个地方的语言都有它的特色，所以我们也有先冷、板呆、苏格、嫁招……那分别是轻松、聪明、能干、喜欢、骚扰的意思，语音活泼，同样是丰富了中文的语录。现在台湾不是兴用台湾话来写小说吗？在他们而言，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对香港人来说，可能会是不知所谓了。同样的，香港人若用广东话来写作，口语化是口语化了，对香港无疑十分有亲切感，可是对别的省份的读者而言，又是不能沟通的了。不过中文也是从各种不同的地方语言，甚至外国语言融会过来的，现在哪有纯中文可言？反正去芜存精，潜移默化，到头来，中华文化一向有容乃大，所以才不怕改朝换代，就算异族统治，一样能将之同化，反正你能容我，我能容你就是最好的态度，别因为别人几句话说得不太一样，自己感到不习惯就说人士，真要说起来，还不知道谁洋谁土呢！
温文意犹未尽，又补了一句说：“正如你们把神经病的人说是青山出来的一样，这儿却叫做红毛丹出来的，一青一红，各有所典，河水不犯井水，何不以持平之心，照单全收，多学会一种语言，有益无害。”
骆铃耐心地等他说得告一段落，才问：“真亏你！”
温文不解：“嗯？”
“你一面驾车，一面说话，”骆铃忽然温柔了起来，使温文很有些受宠若惊起来，“你不累呀？”
“不累，不累。”
“那你说那么多，不口渴呀？”
“不渴，嘻嘻，不渴。”
“我可渴死了！”骆铃这一句话才算图穷匕现。
“一点也不渴，嘻，”温文笑嘻嘻的说：“奇怪，说的不渴，听的渴。”
“这儿黑凄凄，鬼影幢凶的，难怪会有鬼了，”骆铃怨载连天的说，“你看，一路开过去，连间像样的夜店都没有，难怪会时常闹鬼了！”
陈剑谁在后座忽然说：“金铃子。”
骆铃听这么一声叫，心里跌了跌，说真的，平时他们几人有说有笑，还戏称陈剑谁为“肥鸭”，其实，心底里还是对这个老大又敬又畏的。
而今听陈剑谁严肃的叫了那么一声，心下先怯了三分，登时不敢乱说话了。
“你们不能老是以美国、香港、台湾来要求这儿，基本上，这儿跟香港地理环境也很不一样。香港是弹丸之地，是商贸金融中心，寸余尺上，密集发展，这儿则是开发中国家，而且地大人稀，分十几州，每州又有数十百千市镇或埠区，发展的模式是完全不一样的。你看人家乌灯黑火的；是因为还在郊道上，没进入市区。你嫌这里设备不够现代化，起居饮食不如香港方便，但要是别人以他们的眼光来看香港，也一定颇不以为然。你以香香港大都会为荣，别人可能以他们的自然环境为傲。像香港中下层的小家庭，住千多平方尺房子已属罕有，但这儿中下阶层或买或租下一栋千多平方尺的居处是常事，岂不是一样会嫌我们住的像鸽子窝？”
他顿了一顿，再加强他语调：“永远，永远也不要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在别人身上，要把自己的习惯与要求强作别人的习惯与要求，又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就一定会造成误解与隔阂……”
“这原本都可以避免的。”他似乎很有些感触。
“可是……”骆铃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
“可是，你把你的意见全告诉了我，而我又全听从了你的意见，这样……”骆铃有点吞吞吐吐，“这样岂不是……你也把你自己的观念强加在我的头上吗？”
陈剑谁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你倒是活学活用，现炒现卖；”他笑着说，“我只是在劝你，你可以不听，也可以不理，但要是得罪了人，弄得别人不愉快，自己不开心，那也怨不得人哦。”
骆铃伸了伸舌头。
“您的话谁敢不听嘛。”
“我有那么霸道吗？”陈剑谁笑说。
“说起鬼，我们这儿倒有个真实的笑话……”
骆铃不想自讨没趣，正想转移话题，听温文又扯到别处去，正中下怀，连忙凑趣：“鬼也有笑话？说来听听。”
“住在这儿有四大民族，分别是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和孟加里人，当然，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例如锡克人、洋人、沙盖人、印尼人等。以前，我们华人常以大中华民族为本位，见他们多皮肤黝黑，便把他们叫做马来鬼，吉灵鬼，孟加拉鬼等等，后来，他们也一样照板煮碗，称我们为支那鬼。我这才想到，对呀，我们称他们为鬼他们也一样可以不把我们当人来办。我们自恃脸色白，但他们也可能自以为黑得漂亮！试看美国的白人，称黑人为黑鬼，认为黑色是肮脏的肤色，但在黑人心目中，却是越黑越漂亮，他们认为白肤色才是肮脏的呢！”
他笑笑又说：“如果这样推论下去，黄皮肤的骂黑皮肤的是鬼，白皮肤的骂黄皮肤的是鬼，黑皮肤的也骂白皮肤的是鬼；再细分类：语言上的不同也可以彼此看不起。例和槟城住的多是福建人，怡保多住的是广东人，新加坡住的多是潮州人，大家你指我是鬼，我说你是鬼，到头来，只怕谁都不是人了。”
骆铃听了，心中咒骂，知道温文是绕了一个人圈子，依然是对她冷讽热嘲，心中连骂：
见鬼了！但碍着老大替这家伙“撑腰”，不好当面发作，只在心里盘算：嘿，待有机会，看本小姐不好好收拾你！
当下屏住了气，别过脸去，不去答理温文。
陈剑谁笑说：“温兄。”
温文对陈剑谁很尊敬，连忙问：“何事？”
“不如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喝点水。”陈剑谁别有用意的说，“有的人大概已渴得在喝口水了。”
“一定会去，包管有吃有喝的。”温文笑着说，“其实已快到市区了，近郊那儿有几档路边茶店，味道一流，我正准备去那儿，绝不能让你们远道来客第一顿就留下不好印象嘛！”
“茶店！”牛丽生叫道：“只喝茶？我也饿了！”一听吃的，他就不知在何时已醒了过来。
“这儿一般的路边摊店都叫茶店，其实不止饮茶，从糯米鸡马拉糕虾饺烧卖到炒粉炒菜鱼虾鸡鸭，都应有尽有，且都价廉美味。”陈剑谁说，“你又忘了，别以台湾的茶馆茶店来看这儿的茶店。”
“对，有些名辞一样，可是内里不同，正如理发厅”，台湾和香港就是两回事了。
史流芳也加入了“陈剑谁阵容”。
温文好奇的问：“理发厅？不是理发的？”
“对！”史流芳调侃的说，“在台湾，可以把你修理得无法无天！”
温文依然没有听懂，看史流芳暧昧的笑着，便打算私下再问个清楚，只说：“我们先去消夜，到市区我家旅社住一宿，明天再南下去找小蔡吧。”
“旅社？”骆铃奇道：“我们找旅行社干吗？”
“旅社就是香港所称的酒店，也就是台湾的饭店，中国大陆的宾馆。”陈剑谁说，“你看，光是Hotel就有这么多不同的译法。”
“不过，这儿比较大的Hotel也多用酒店了。”温文说。
牛丽生也说：“大陆也开始用酒店了。”
“其实欠通，”陈剑谁笑道：“酒店不卖酒，只租房间。”
“饭店更不通，”史流芳笑说，“饭店不吃饭，只睡觉。”
众人有说有笑，在车子还没有抵达吃东西的地方之前，大家都对温文这个“陌生朋友”
热络了起来。
所以俟温文发现他走错了路时，大家对他都又怨又骂，毫不客气。
温文也不温不火，依旧笑嘻嘻的，把车子开到可以掉头U转之处，重新赶路，但依然是时速四十五里。
史流芳看不过眼。“这么慢，不如我替你开吧！”
“你不熟这儿的路，”温文不慌不忙的说，“难保不开到矿湖里去。”
“你这么胡涂，”骆铃趁机帮史流芳这一边，“说不定又会把车子开回机场去。”
温文笑了一笑：“我一向胡涂。”
“你看来胡涂，”陈剑谁好一会儿不说话了，现在忽然插口：“但刚才说了好些并不糊涂的话。”
“一次胡涂一次自在，”温文叹了口气，“有时，我倒希望自己常常胡涂。”

黑火 第四章 一次挣扎一次打击
1、掉进猛火里
胡涂是福，所以难得胡涂。
——如果陈剑谁能像温文一般胡涂，那么就保准可以吃到一顿好消夜了。
——如果有人跟你说：有两个消息，一好一坏，你要先听哪一个？
许多人都会是选“坏”的，那是希望“苦尽甘来”，“先苦后乐”已是一种美德；当然也有人先选“好”的听，因为既有苦的，不如先乐了再说，要不然，听了“坏”的之后，心情也“坏”，听“好”的也“好”不起来。
——其实还有一种方式。
那就是两者都不选。
反正好的坏的消息，迟早都会来的，等来时再说吧。不如现在不听，免得影响心情。
温文似乎是这种人。
陈剑谁注意到他看报纸只看副刊，大概就是因为其他版面都刊载着太多悲苦事之故吧。
一个精明的人，就做不到这点。
——精明的人讲求先机，“料敌机先”使是在那个“先”字上，对一切有用的资讯，他们一定要比别人先掌握，才能在竞争中占优势。
至于史流芳和骆铃，又是典型的两种人。
如果叫一碗四宝粉，骆铃一定会把“四宝”先行一口气吃完，然后才来吃粉，史流芳则恰好胡反，先吃完粉，再来好好享受那些鱼丸、牛肉丸、鱼皮饺、墨鱼丸什么的。
——而牛丽生呢？则简单得很。他可是这四宝带粉，一齐骨碌碌狂风扫落叶长鲸汲溪水似的，全吞到肚子里去，只要还留着碗碟筷子已算是客气的，事后你问他哪样好吃，他可能还会反问你：“四宝？什么四宝？我刚才吃了什么？我吃过这东西吗？”
一就算是吃一碗面，四个人都吃出不同的个性来。
可是这次谁都一样。
——匆匆的把碗里的食物塞入肚子里，马上就动身了。
而陈剑谁根本不想吃。
因为失去了胃口。
原因出在那一份报纸上。
茶店中有小童兜销报纸，温文随便买了一份，正在阅读副刊。
陈剑谁突然发现，温文手上拿的报纸的背页，正有这几个字：“四幸惨死／痛不欲生”，这两行字上面肯定还有句子的，但给温文折到另一边去了。
除剑谁立即伸手夺过报纸，才把标题看个分明：“青年技击家饼店少东蔡四幸惨死／深夜黑火焚身女友日睹痛不欲生”，下面还有几个字的副题：
“妖火再度肆凶　婚事变作丧卒”
陈剑谁皱着眉迅速地，而且仔细地看报上的内容，知道那是两天前的事；但因为太耸人听闻，所以新闻继续追踪这件事。这时，旁边的人也都看到了标题：都震愕住了。
史流芳呻吟了一声：“天！”
骆铃失声道：“他……，他竟死了！”
只有温文在陈剑谁对面，还莫名其妙对方为何一把就抢去了他手中的报纸，也只有他看不见陈剑谁所注视的内容，奇道：“死了？谁死了？”
然后他伸过头去。
一个明了真相的人就会失去糊涂的福气。
他也发现了是什么事。
他已知道死的是什么人。
他惊愕莫已的说了一句：“怎么会……怎么会……”
然后他一直哭。
一直流泪。
骆铃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会哭成这样子。
直到他哭得告一段落，然后泪流满脸的去买单，吓的那店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他却非常镇定，口到桌前，说：“我们走！”
“去哪里？”骆铃问。
“我们现在就南下。”温文悲痛的说，“去查明真相，替四幸报仇！”
陈剑谁强抑难过，故意问：“你不相信四幸是死于意外？”
“不可能，绝不可能。以小蔡的身手，哪有火沾得上他的身子？我担保连电都电不那他！一定是有人害他的！”温文大声地说，“我是他的朋友，我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自！”
“你不相信那黑火就是鬼火？”陈剑谁紧迫盯人的问，“就算是人放的火，能烧死得了蔡四幸的，定非同凡响，你也要去惹他？”
“如果他是人，他敢杀我的朋友，我就要他杀胎命！”温文理直气壮的说，“如果他是鬼，我就要把这魔鬼揪出来，问问他为什么要害人！”
然后他气冲冲的说：“你们要是不敢去，可以不去！”
牛丽生怒道：“你说什么！”
史流芳冷笑：“我们会不敢去？”
“就这么办！”陈剑谁说，“咱们上穷碧落下黄泉，也要找出杀死四幸的原因，替小蔡报仇！”
他们敌忾同仇，匆匆把食物扫入胃里，就敏捷的上了车，车门几乎是同一时间关上的。
史流芳见温文仍泪流不止，情绪激动，便问：“你要不要暂由我来驾车？”
“不必。”温文斩钉截铁的说：“四幸的死逼使大家跳迸猛火里，现在谁都不能死。我自会留着自己和大家的性命，不然谁替小蔡报仇！”他一面说一面倒车，车后头碰的一下像是撞上了什么物体。
史流芳仍是有点不放心。
“不要紧的，”陈剑谁说，“他刚才在猝闻噩耗时仍能先去替我们结账才行动，他还是清醒得很。”
车子在黑夜的柏油道上狂吞着路碑。
车灯在千障万重的黑幕中荡出两线黄芒。
“也许，你得要在一面驾车。”陈剑谁凝重的说，“一面告诉我一些有关蔡四幸和可能与黑火有关的事。”
“可以。”温文坚定他说，“这儿离目的地还有九十多英里，至少要三四个小时才能抵达，我一路上会把所知的告诉你们。”
他们本来兴高采烈的来，可是因为一个朋友的死讯，使他们都陷进了水深火热里。
抵达“贝多”埠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上午的事，他们自然都无心睡眠，一路上还买了四五份报纸，一抵埠就想先到蔡四幸的家里去打探情形。
陈剑准则认为：“先找个地方歇一歇，洗把脸再去。”
牛丽生、骆铃、史流劳都很不以为然。
“反正蔡四幸都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陈剑谁只好进一步解释，“人家正在伤心难过，咱们要是去得太过贸然，也未免太令四幸的家人错愕了。”
听了这话，史、骆、牛三人才不情不愿的，在温文带领之下，随便找了家旅社落脚。
温文也观察着他们，问亮着眼睛：“听说，你们之中只有剑谁兄见过四幸，你们都未见过他，是不是？”
史流芳很有些黯然：“唉，缘悭一见。”
温文说：“难得，难得。”
史流芳“哦”了一声，不明白为什么“难得”。
“要是你们跟四幸相知相熟，为他报仇自是理所当然的。”温文感叹的说，“可是你们素不相识，却为他的事这般焦切悬心，实在难得。”
“蔡先生跟我们的老大肥鸭是结义兄弟，我们跟老大也是结拜兄弟，”史流芳断然的说，“那就等于我们跟四幸也是结义兄弟，结义义兄弟就算设见过，也是兄弟，他给人害了，咱们决不能坐视不理的，是不是？”
他顿了顿，又说：“正如你的一个好友；曾经跟你有过一段欢乐时光，可是他后来离开你了，不再跟你在一起了，可是他若遇祸，或者遭劫，你总不会袖手旁观，相应不理的吧？”
骆铃刚洗过了脸，一张脸像出水的芙蓉似的，只是一晚没好好睡过，很下呈现了两抹蛾翼似的黑眼袋。她嫣然一笑说：“人，不一定要相熟才能相知的，是不是？”
温文望向牛丽生。
自从听说蔡四幸丧命之后，这个一向贪睡的彪形大汉，迄今一直未曾合过眼皮。
他瞪着牛一般的火眼，只等待出发。
陈剑谁轻咳了一声：他的拳轻轻握着，放在唇边。
大家都知道他要说话，立即聚拢了过去。
“温文也靠了过去。”
“咱们来到此地是客，非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万勿搞惹是非，切勿轻易出手。”他说得很慢，可是也很有力，“黑色的火白色的女人，自然都有古怪。我们是人生地不熟，而世间事又无奇不有，要查个水落石出，自然要胆大心细，谨慎从事，不可打草惊蛇。”
温文问：“您认为该从何着手呢？”
“张小愁。”陈剑谁回答。
“一，她是蔡四幸死时唯一目击证人，二，她是四幸的亲密女友，她了解小蔡比咱们都多，调查应从她那儿着手。”陈剑谁明晰的说，“还有，四幸死后？据报载张小愁一直不肯向记者提供任何消息，听说警方也束手手无策，究竟她是不是受到极大的惊吓，还是有什么她不便说、不能说的？”
“我见过她，”温文同意，但他也很同情：“小愁是个好女孩。”
“所以我们更应从她那儿着手。”这就是陈剑谁的结论。
2、打草惊蚊
到了贝多埠蔡家，正好赶上蔡四幸的大殓之日。
蔡四幸生前交游广阔，但葬礼来的人并不多，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当地的人迷信：给黑火烧死的人，说不定遭天谴，至少也是撞了邪，这种霉气还是不要去惹的好。
所以灵堂甚为冷清。
大厅当中，置放了一付棺木，寿木前一对蜡烛，一个铁皮桶是拿来烧冥纸的，想到这本来是个年轻有为的小伙子，而今在棺木里也只是具烧焦的尸体，就令人感慨不已。
他们一踏进去，温文率先在灵柩前三鞠躬，然后转向一名身材福福泰泰、脸孔圆圆满满，连眼睛、眼镜，鼻头、脸胚、甚至连门牙、几粒脸上的青春痘都是圆形的汉子，说了几句话。
那汉子不住点头，向他们这边望来，然后又去跟一对老夫妇说了几句。
陈剑谁一进大门，就在厅内差不多二十人里，发现了一个人。
一个令人一跟看去，就知道他是个充满叛逆性的年轻人。
这人全身都充满了劲和力，而且几乎要溢出来了，这还不能完全抒发他的活力，所以就连一个眼神，也仿似是一记出击，充斥着无比的劲和力。
他挑衅的望过这边，可是只要仔细现察，发现他眼里有抑制不住的好奇，这种令人感到有他在的地方，常事也会变成怪事。
陈见谁则刚好相反。
他向来都是个把怪事当作常事的人。
他气定神闲，趋前上香，鞠躬，然后垂手而立，心里只向棺木里重复的念一句话：“四奉，我们来迟了一步，你安息吧，我们一定会为你报仇！”
蔡四幸的母亲因为丧子之痛，没有心情说话，只表心情谢过这四位远方来客的吊唁之情。
温文则把蔡三择拉到一边，问他详情。
“四幸是怎么死的？”
“他给火烧死的。”
“什么火？”
“……妖火。”
“他好端端的，为何会给烧死？”
“他开车载张小姐出去，车子引擎坏了，停在郊外，他下车去修理，结果……”
“张小愁呢？”
“……”
“她在哪里？”
“她……”
“干什么吞吞吐吐的！”
“她……没有来。”
“什么？四幸是她的未婚夫……大殓之日她都不来！”
“也许，”蔡三择软弱的说，“也许她是有苦衷的吧。”
“她大过份了！”温文忿忿的说，“不行，我们要去问问她。”
“算了吧，别惹事了。”蔡三择连忙劝阻。
“她住在哪里？”温文一点也不温文了，而且还很紧迫逼人……
“她……”蔡三择儿乎是在恳求，“她有个很凶的哥哥呀，你还是别生事好吗！”
史流芳叫了起来：“你也是蔡四幸的哥哥呀！”
“可是……”蔡三择苦着脸说：“四幸的不幸，跟黑火有关，听说，有妖孽缠身，才会沾上黑火……我们就更不能得罪红毛拿督的人啊！”
“红毛拿督”史流芳莫名其妙，“什么红毛拿督？”
蔡三择显然不想多说。
刚巧哺佬又要念经超渡，蔡三择连忙赶回去加入行列。
骆铃却把他拦了一拦，灿亮亮的一笑，“蔡先生，我有一句舌要告诉你。”
——眼前是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谁也不会介意听句话的。
“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连暗疮都是圆的了，”骆铃说，“因为你的人太圆了——比在草场上给人踢的球还圆！”
“你不告诉我们张小姐的住址，”骆铃扬长而去，“我们还是一样会找得到。”
他们果然找到了。
——这山城本来就不大，只有不过几千户人家，张小愁又是这儿极为出色的女子，一打探便知道了。
张小愁往的地方，是自大街转入黄泥道上。道旁尽是碧草，但因为常有人行，也不算高，有几个树头，显然是被砍过的，也有一段时时日了。树头都成了湿黑色，其中也有一两棵长出了嫩绿的新芽，有几棵白兰花树，鹤立鸡群的屹立着，风一来时，花大如手，旋呀转呀的飘落下来，有一朵还打在温文的头上，温文大叫了一声，“好痛！”
骆铃说嘴：“没情趣！”
他们手上的地址是“LOT十七一三号”。他们找到了“十七一一号”，也寻到了“一十六一二号”，再找下去，使是“十六一五号”，就是没有三号。
他们大奇。
“妈的，我就不信找不到，”史流芳和温文两人都不信邪，但再来的门牌号码，已到了十八，十九号了。
牛丽生忽“啊”的叫了一声，伸手一指，众人望去，只见一阵眩目，正对着自屋檐后伏着的日光，灿亮得令他们一时睁不开眼来。
原来眼前是一大栋庙宇。也不算大，但烟雾迷漫，看来香火很盛。
在阳光下，忽见一间半以青瓦级砖、半以水泥洋灰、半中不西的庙宇立在那儿，不免有些突兀的感觉。
在庙宇附近，灰烬四飘，香客极多，而且很有点不寻常。
一家庙宇如果相传灵验，人们竞相走告，来进香的善男信女必然更多，本来就是常事，就像香港的车公庙、黄大仙祠、天后庙，每当神诞过节，朝拜的香客得要远从庙门排到街上去，绝不稀奇。至于中国大陆的一些名寺古刹，香火鼎盛更不在话下。奇的是这间寺庙忽生坐落在这寻常百姓巷弄里，香客直从后门鱼贯排列出一条长蛇阵来，足有三十码长，直排到荒地草丛的窄道上去，至少也有二三百人在轮流着，但更为异常的是，平常最吵闹不休的香客，到了这里，竟丝毫不敢喧嚣，比在敌军的刺刀下列队搜身的时候还要肃静。
所以，几百人站在那里，竟静得像一个人在那儿打饨儿一样，也许不同的只是：连打吨的声音也不可闻。
骆铃一向口没遮拦，冲口便说，“哎、怎么竟有一大堆人在这里，吓了我一跳。”
史流芳好奇他说：“这是什么庙？怎么静得这样子，不是给集体催眠了吧？”
陈剑谁没有说话，双眉紧皱，致使额上竖起一道悬针似的直纹，像自印堂间放一把飞剑到额上去了。
他用手指了指。
大家都看到庙门上的横匾。
“红毛拿督……”骆铃边念边说，“哪有这般古怪的寺名……”
陈剑谁清了清喉咙，说：“这是一座庙。”
史流芳笑着说，“这当然不是咖啡店。”
陈剑谁并不欣赏他的幽默，“而且这座庙的门牌就是十六一三号。”
大家都“啊”了一声，留意之下，这才发现在门上确挂了一块被香火熏得灰灰黑黑的门牌号码。
庙也有门牌号码，就像总统也有身份证、有翅膀的蝙蝠也是鼠类的道理一样。
陈剑谁问：“刚才是谁问的路？”
温文说：“我！”
这几人里，要算他是“地头”，打探问路的事：自然该他负责。
陈剑谁问：“你是向谁问的路？”
温文说：“其实我并没有问人，是人问我的。”
“怎么说？”
“刚才在蔡家灵堂前，蔡三择不肯吐露，大家悻悻离开的时候，就有一个青年过来问我，是不是要找张小愁的地址？我说是，他说这不难找呀，就给了我这个地址。”
史流芳嘿声说：“我还以为是你打探出来的呢，原来是人主动提供的，咱们这回可给人家涮了，自跑了一故冤枉路。”
陈剑谁说：“不是冤枉路。”
史流芳说：“难道张小愁住在庙里不成？”
骆铃的联想力可更快一步：“莫非张小愁悲伤过度，看破红尘，来这儿出家当尼姑了？”
“这都有可能，不过，不会是冤枉路。”陈剑谁说：“那人要的，便是要你带大家来这儿。”
“来这里？”骆铃仍是不解，“做什么？”
“看！”陈剑谁说：“看这座庙。”
“红毛拿督。”
大家望着这在阳光中浮升着烟雾的庙宇，仿佛罩上了一层纱幕，更加神秘。
温文有点忿忿：“他干啥要哄咱们来这里？”
除剑谁问：“刚才把地址告诉你的人，是不是一个长有一双浓眉、很文气、很沉着、颧上有一颗灰痣、痣上还长了一丛毛的青年人？”
“对呀，要不是他长得还像很稳重的样子，我又怎会相信他的话呢？”温文说了一半，忽然想起，“嗳，你怎么那么清楚他的长相？”
“因为他来了。”陈剑谁说：“你要问的话，何不问他去！”
来的人可以用“精明强干，谦恭有礼”八个字形容。
这人一看就知道他聪明，而且有见识，并且在社会上的地位一定不低。
—个人的才学气器，只要谈上几句话，就一定可以分辨得出来。
难得的是这人年轻，完全没有骄气。
只有一点点阴气。
——这么一个英伟青年，却不是给人“伟男子”的感觉，反而令人觉得有“娘娘腔”的印象。
不过，这人的举止虽有点“女性化”，但说话却很直接，“我姓毛，名念行，对不起，是我把你们引来这儿的。”
温文温文地说：“不要紧，不要紧。”
陈剑谁向牛丽生扬了扬左眉。
牛丽生忽然大怒，猛向前陷了一步，“你到底有什么企图？”
毛念行了无惧色，只淡定的说：“我想要你们看看这座庙。”
大家都禁不住向陈剑谁望去。
陈剑谁也慢条斯理的说：“我们看了，你要我们进去看吗？”
毛念行笑说，“各位请随意。”
史流芳插了一句：“我们是来找张小愁，不是来拜神。”
毛念行说：“各位为何要找张小愁？”说完，流目望向每一个人，眼色都在各人面上打了一个秋波。
史流芳强硬地道：“这不关你事。”
毛念行神色不变：“我知道各位为啥找张小愁。”
陈剑谁说：“你说说看。”
“是为了蔡四幸惨死的事，”毛念行狡诈地说。
史流芳看不惯对方的神色：“那也没你的事。”
“可是蔡四幸的死跟黑火有关。”毛念行立即道。
陈剑谁紧接着问：“那么说：你也跟黑火有关了？”
“不，不是我。”毛念行眼色向庙那儿示意地转了一下：“这座庙。”
史流芳奇道：“这座庙跟黑火有什么关系？”
陈剑谁谈然说，“你既然引我们来了，就一定会告诉我们一些事的，是不是？”
毛念行笑说：“诸位不觉得这座庙很有点……那个吗？”
骆铃听不惯这种“晦涩”语言：“那个是哪个？”
毛念行干笑了两声，“不是有点怪异吗？”
“对呀！”史流芳立即表示他早就觉察出来了刚才我就说了，这庙有点怪怪的，上香朝拜的人都似被集体催眠了。
毛念行说：“好观察力呀！”
史流芳立时高兴了起来，对眼前的人印象也大为改观。
“香客自然都是信奉才来，也没什么可怪的。”陈剑谁说：“不知黑火跟这儿有什么关系？”
毛念行压低声音，神神秘秘他说：“诸位可知道这些人都是来求拜些什么的？”
陈剑谁干脆直截地问：“求什么？”
“求符。”
“符？”
“破解黑火的符咒！”
“哦？”
“你们想知道仔细，这儿说话不方便，”毛念行四顾说：“请跟我来。”
陈剑谁在大家启步跟毛念行而走之际，在史流芳耳边低声说：“焚化塔旁的那个人，是不是在四幸灵堂前那个像豹子一般的年轻人？”
史流芳望去的时候，那焚烧铅宝用的石塔旁，只有纸灰飘飞，塔后己不见了刚才一直都在那儿的灰色影子。
他们在街口的一座咖啡摊坐下来。
这儿的咖啡店当然没什么雅座，一切都以经济廉宜为准则，十分简陋，铁锌屋顶、铁皮凳子，但视野十分宽广，坐在这儿乘凉聊天喝咖啡，也别有意趣。
他们各叫了一杯咖啡。
史流芳呷了一口，就嚷道：“太辛苦了。”
骆铃一听，就猛往杯里下糖。
温文滴咕他说：“咖啡本来要这样才够原味呀！”
牛丽生喝咖啡，一仰颈子喝一杯，然后又叫了一杯。又是一口气干完，再叫一杯，看他的样子，喝咖啡跟喝酒、喝水没么差别。
毛念行为之瞠目：“这位……很喜欢喝咖啡吧？”
骆铃没好气的说：“别管他，他喝什么都一样，一喝就是大桶的。”
陈剑谁说，“你的话，在这里应该没什么不方便说了吧？”
“实不相瞒，在这一带几个市镇里，无论说什么话，只要关系到红毛拿督，都是不便说的。”毛念行感慨的道：“但我已经豁出去了。”
大家见他语气凝重，都静了下来。
“我是蔡四幸的好朋友，我听他提过你们，对你们的各种事迹，都很敬仰……”
陈剑谁额上又悬起了一支针：“客气话都可以不必说了。”
他补充了一句：“如果四幸死得冤，我们是他的朋友，应该为他报仇才对。”
“对。”毛念行一拍桌子，“所以我请你们来。”
“不是请，”温文仍有余忿，“而是骗。”
“好了，”陈剑谁阻止道：“那些事就别提了，黑火和红毛拿督有什么关系？”
“你们可知道这儿发生了黑火事件，谁最获利？”
毛念行先问然后自行说出答案：
“红毛拿督。”
“为什么？”史流芳和温文都问。
“因为据说只有红毛拿督的灵符、麒麟、葫芦和神像，才可以辟镇黑火的妖邪，只有到红毛拿督庙里上过香，才可以不为那白色的女鬼所惑，步上噩运。所以人人都到红毛拿督那儿，不惜高价求灵符、神牌的保佑，听说拿督神不喜欢人声喧哄，来拜神求符的人便大气都不敢吐，等三天两夜也要在这里领一道符、拜一拜神才能放心离去。”
“有这种事！”史流芳有点不敢置信。
“迷信！”这是骆铃的直接反应。
“当然是迷信，但绝对是有这种事！”毛念行分辨说：“有几个人曾碰上黑火而劫后余生的，他们都有红毛拿督庙求得的灵符，至少，也是在最近去庙里拜过神上过香的，这样一来，只要入庙就有可能得免于劫，谁不唯恐后人一步，大家都去了，谁敢不去？”
陈剑谁一直在听，没有作声，然后才问：“张小愁身上也有灵符？”
毛念行说：“是呀！”
“所以，你怀疑……”
“我不敢怀疑，怀疑两个字，也亵读神明。”他解开胸前第一粒钒扣，掏出一条已褪了色的银链，链端系着一座佛牌，“你看，连我也免不了，戴着总是心安。”
“那么，你只是提示我们：凡是红毛拿督庙的信徒，就能免却黑火的祸害，因而，黑火事件的最大得利者，便是红毛拿督庙？”陈剑谁仍紧盯不放。
“可以……这样说。”毛念行有点犹豫，接着他又提供了一个事实，“在黑火肆威之前，红毛拿督香火稀少，门庭冷落。”
“我明白了。”陈剑谁的眼神，像手电筒一般的定在毛念行的脸上：“多谢你提供的消息。红毛拿督一定有不少信徒，你来告诉我们这些也真要冒上点危险。”
然后说，“我们还要你提供一个消息。”
毛念行说：“当尽所能。”
“张小愁住在哪里？”
“这里。”
“这里？”
“其实就在庙的隔壁，十六一三号。”
“谢谢。”
“要我先通知张小姐？”毛念行自告奋勇的说，我是她的好朋友，她当我是她的兄长一样。
“我们不想打草惊蛇。”陈剑谁断然说：“你是本地人，太露脸容易牵连进去。”
“我不怕牵连，不过说实在的，我也相当相信红毛拿督的神验。”毛念行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还有，我得提醒你们一件事。”
“请说。”
“小心顾影。”
“顾……”牛丽主抓不谁下一个字音。
“影？”史流芳是听到了，但也很怀疑。
“你说的是那个诗与功夫合一的顾影？”温文叫了起来，“他在这里？”
毛念行点头。
温文亢奋地说：“他怎么了？”
“他是一直都追求张小愁的人。”毛念行说，而且，他就是红毛拿督的少主人，他老爸顾步就是庙里的主持，一切灵符、神牌都是由他老爸发出来的。
史流芳补充说：“当然，你的意思是：钞票也是他收的了？”
毛念行耸肩说，“顾影武功高强，人多势众，年轻人都听他的指挥。他当张小姐是宝，不许别人接近，结果给四幸赢得了芳心，我知道他对这件事很是不忿。”
“我们现在都明白你的意思了。”陈剑谁说，“我们会小心的。”
“如果没有必要，最好不要得罪顾影。”毛念行仍不放心，“他很厉害。当然，不碰顾影，只要不沾张小愁就得了。”
陈剑谁笑了，“要是这样，我们还来这里干什么？拜祭过了四幸，就该回去了。”
大家都明白陈剑谁的意思。
毛念行留下了联络电话，走了。
陈剑谁问温文：“顾影是你的朋友？”
“不是，他的诗在这儿很有名，他写得很有禅味，我有时都看不懂。”温文说，“听说他的武功也很好，十六七岁铁当上副教头了，现在更不得了，几届国术比赛他都进入了三甲，直到去年为止。”
“哈！小时了了！”骆铃笑说，“现在可被淘汰出局了吧！”
“不，”温文说，去年开始，他当了评审。
他伸了伸舌头，好厉害，才不过二十几岁，就当了教头和评审。
骆铃登时沉了脸：“他很厉害吗？有空，我倒要会会。”
“算了，我们不是来拳打甫北英雄尽惹事的。”陈剑谁说，“我们是来弄清楚四幸是怎么死的。”
“另外，刚才在焚化塔旁有人一直在注视我们，我认得出来，他就是刚才在灵堂前像一头豹子似的年轻人。”陈剑谁补充道：“他大概就是顾影。”
“好开心，我终于跟顾影碰面了。”温文仍在兴奋中，“本地两大国际文豪终于会面了。”
“国际文豪？”骆铃老实不客气的说，“我在外地还役听说过有你这一号人物呢！”
他们去拜访张小愁。
他们几乎进不去。
因为张小愁的哥哥不许他们进去。
他以为他们是记者，当史流芳等人表明了身份、张小愁的哥哥更不许他们进入。
“我没听蔡四幸提过你们，怎知道你们不是白撞的？”张小愁的哥哥张诞执意不肯，且自以为聪明：“我妹妹近日心情很坏，谁都不见。”
这时候温文站出来了。
这时候，他们才了解温文的本领。
温文自接机开始，无论驾车，安排住宿、膳食，找人，均不见精明，但俟他向张诞展动三寸不烂之舌，千方说服、百计说动、软硬兼施之际，时扮小丑，时作解人，时佯怒状，真是千变万化，好人恶人坏人善人小人甚至连不是人他都一手包办，使得陈剑淮等人叹为观止，为之瞠目。
张诞终于被软化。
“只一会儿。”张诞犹豫。
“一会儿就好了。”
“不会见报？”
“我们又不是记者，见报干吗？”
“那么……”
“谢谢。”
“不，”张诞说，“我去问妹妹她愿不愿见你们再说。”
张诞转头走了进去了，房门布帘一阵轻摇。
陈剑谁游目四顾，目光落在木板墙上接着的一幅巨型海报月历上，月历女郎是近十年来一直都红得发紫的女星，很英爽地微笑着，有几分俊气帅气，难怪她会红得那么久了，原来美到了极致，便成了中性，阳性的英朗和女性的柔丽都兼而有之。陈剑谁想。
然后他发现那月历上，其中一个日期，被红笔圈了一圈。
这时，房门的布帘又一阵摇晃。
出来的不止是张诞。
还有张诞的父母。
唯独没有张小愁。
张小愁父母年纪都很大了，整张脸就像是火躁脾气但偏又写不出东西来的作家所丢弃的稿纸，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轨般的皱纹。皱纹在两张老人的脸上，各布奇兵，但脉络各不相近，只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的唇角都往下拗。
这一点，显示了他们接近孤独的倔强。
温文咧开了一个笑容，比月饼馅还甜的，说：“你们好，我……”
“不好。”老人答：“谁都不可以骚扰小愁。”
老婆婆立即支持老公：“谁来打扰小愁都不好。”
——看来，温文的那一张口到此已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却在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
她站在门口，一晃身走了进来，门外的阳光暗了一暗，然后忽然在屋里亮了起来，可能由于屋里本来是暗凉的原故吧，亦亮丽也是柔和的，令人以为她把阳光也带了进来。
温文喜呼：“小愁。”
张小愁一步陷入屋子里，乍见那么多人，吓了一跳，双手自然放到胸口上，一时间她也分不清谁是谁，也没意会到和温文相炽还是未识。
“你是……”
“我是温文。”
“温……文……”张小愁显然要以读音来唤醒对这个名字的记忆，这样一个女孩子，让人一看，不知怎的，就会怎起美丽与哀愁的结合。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被那完全没有侵略性的美丽所感动，而且升起了一阵恍佬的温柔。
“我……是……牛……丽……生……”
这句话，说得蜜意轻怜，结结巴巴着他的柔情万种，可是这句话一出口，大家都吓了一跳。
因为说话的人是牛丽生。
一向粗豪得接近粗鲁的牛丽生！
素来虎虎生风视死如归的牛丽生，男儿本色变化作欲断柔肠的多情种，在向张小愁作自我介绍。
不由得大家不啼笑皆非。
“是你……”张小愁用一只纤细的食指，指着温文。
她记起来了。
她背着阳光，阳光自她的身后照进来，衣着、耳廓都映漾出透亮的颜色，外面明明有小孩子嬉闹的声音，屋室边也都是人声，可是这女子一出现，一切便都宁静了下来。就像在忙碌的办公桌上的玻璃瓶里的一朵自莲花、尽管周围的人依然在打字机和计算机按钮上寻生计，但花依然是花，静它超然的静。
“是我呀。”温文见她还记得自己，也很高兴。
“他们是……”张小愁的跟里迅快的抹过了两朵惊惶。
“他们是四幸的好朋友，打从香港来的，不知道你有没有所四幸说过……”温文热切得不允对方有任何机会打回票，“他们就是、六人帮，一向行侠仗义……”
没料张小愁失惊无神的陡一点头：“我知道。”
然后她又加强了一句：“我听过。”
之后她拾起柔弱而又敏感得似不敢跟任何有生命力的目光对视的美眸，楚楚而坚定的问：“你们想知道什么？”
众人没料到这柔弱女子会这么爽快，一时面面相觑。
陈剑谁说，“有关四幸的死，你能告诉我们什么什么？”
张小愁的眼神里有千言万语，每一个眼色都有愁有怨，但就像煤油灯焰舌上那一道蓝火光影，不可捉模，但又比火更柔凄美绝。
她只一笑。
笑比不笑更愁。
张诞有阻止之意：“小愁……”
小愁一摇首，然后咬着下唇，坚定的向她的哥哥、父亲、母亲，用力一点头。
“好吧，”张老头儿叹了一声，终于极不放心也只好放心的说，“反正，你已长大了，什么是该说的和不该说的，你自己都晓得的了。”“爸，你放心吧，该说的，总是要说的，不该说的，又有什么好说呢。”张小愁勇敢的向只有一个相识而其他都是初见的陌生人说，“你们要到哪里去谈？”
其实，这样面对问题的态度，也谈不上什么“勇敢”，只是发生在张小愁身上，就让人觉得她勇敢，很想鼓舞她那么亮丽的勇敢下去。
“就这里，好吗？”
陈剑准沉着他说。
至少，他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教张小愁本人和她家人都比较放心的地方。
“我看这回不会是打草惊蛇了。”
“怎么说？”
史流芳和骆铃在细语。
牛丽生在傻笑。
“像张小愁这样的女孩子怎会像条蛇？”史流芳大惊小怪的说：“哪有这么优美、温驯、轻柔的蛇！”
“对，”温文伸过头来凑一把嘴说，“至多，那只是打草惊蚊而已。”
3、失去的金铃子
“你们想知道什么？”
“那天晚上的事。”
“那天晚上……”
“四幸是怎么死的？”陈剑谁诚挚他说，“我们都很想知道。”
张小愁似是坠入了本是要刻意遗忘的回忆中。
她的眼色惊惧。
她的神色慌惶。
——就像是跌人噩梦里，她不欲梦下去只有醒来，又像触及了火，如果不被烧伤，唯有远离那火焰。
要她说出那晚的事，就等于要她回到过去的忧惧里，对这样一个镜湖清月似的女孩而言，非要有极大的残忍才狠得了心去惊扰。
陈剑谁却坚持要张小愁说下去。
张小愁大概是想说，要说、会说的，可是，屋前的犬，突然剧烈的吠了起来。
然后是三两声低沉的叱喝。
犬吠声立即静止。
有的吠声还变成呜呜的低鸣，就像狗儿见到了主人的样子。
那两三声低叱，来势极快，初时还明明只在路口，但一下子已到了门口。
那人奔走时所带起的风声，极其厉烈，但脚下踏步之轻，宛似无声，若不是有狗吠，还错觉只是在门外刮过了一阵风。
但那阵风已到了门前。
几头大大小小的狗，都跟在他身边。
——那些狗乍见有人飞奔，没认清是谁便吠了起来，可是一旦知道了原来是这人，都死心塌地的围拢过来。
这人在门前一站，阳光遮去了一大半。
张小愁的位子是面对门口。
陈剑谁没有回身。
他甚至不曾回头。
大家都证了怔，温文干咳了一声。用缓和的语音说：“朋友，我看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来拜访张小姐的。”
“胡说！”那人冷笑，“小愁根本不入识你们！”
“不是的。”温文依然好气地解释：“张小姐和我是素识，还是四幸兄给我们引介的呢。”
“可是他们呢？”那人充满敌意的说，“这些外来人！”
“外来人又怎样！外来人也不是外星人，你没见过从外国来的客人么！”史流芳可没好气，“我们找的是张小愁、关你什么事！”
然则他其实比牛丽生矮小。
至少矮上一尺余，少了五十磅。
牛丽生日露凶光，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那几头野狗，本来就野性未驯，对屋里这几个不速之客正胡胡地低吼着，但牛丽生这一站起来，那些犬只全都往后退，夹着尾巴，连叫也没敢叫上半声。
牛丽生森然道：“你刚才说什么？”我现在说，那人冷然道：“滚出去。”
牛丽生推开了凳子。
张小愁忽然说话了。
“你要干什么！”他们都没料到这样一个衷哀愁愁的张小愁，凶起来会那么凶，这儿役你的事！
那人坚定、坚决、坚毅的脸上立即现出了为难之极色：“我……我怕他们……对你……”
“我的事不关你事！”张小愁疾言厉色，“关你什么事？你走！”
那人脸上露出黯然之色。
然后又有一种难言的怨愤。
他恨和忿都在眼色里流露无遗。
但他似不敢违抗张小愁的话。
“我……”
他的脸肌抽搐着。
“你还不走！”
他握紧了拳头。
“好！我走！”他决意得似一刀断臂，“可是你要小心，这班人不是好人。你被人骗过，难道还要给人欺骗下去吗？”
温文叹道：“唉呀，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
张小愁气得眼里流着泪花，这使得她清澈的眸子更清澈。一如把雨花石放在清水里更见有雨有花：“你还说，你还说！”
那人黯然但忿忿的说：“好，我走！”
“顾先生。”一直未曾回头的陈剑谁突然发话。
那人猛然止步，全身肌骨，仍保持着跟正要跨步而行的时候完全一样的姿势，可是他的精神与战志，已全集中到一个焦点上。
他的“焦点”便是陈剑谁。
“你怎么知道我姓顾？”他充满故意地问。
“你就是顾影。”陈剑谁并不回身，只淡淡他说：“你的下盘功夫练得实在好，大概在浮沙上也现不出脚印吧？这种登萍渡水的功夫，没想到这次到海外来才得以大开眼界。”
顾影的眼神依然锐烈。
曳流芳在凝视一个人的时候，足以把对方的精神意志以控制，可以说是一种夺去他人志魄的目力。
但他与顾影对视的时候，庙觉到对方的眼神反射自己的眼力，就算自己尽展所能，也未必就能驾驭得了这豹子一般精悍的人。
可就在这一刹那间，顾影的眼神稍微敛了一敛。
如果史流芳要以眼神攫去对方的魂魄的话，此际便是上佳时机，也就是说，好比高手的对决，在这稍纵即逝的时机里对方竟然出现了破绽，正可趁虚而入，一击致命。
顾影的眼神之所以怯了一怯，是因为那个从背影看去已有一股逼人气势的汉子，竟然不回身就看到了他的武功家数。
“你怎么知道？”
他没问下去。
因为他如果问下去，气势就弱了。
——对方只说了两句活，就抖出了他两个“底细”，要是他还要倒过去问人家到底是怎么知道的，那么就会无气势可言了。
他省起了这点，所以不问下去。
可是他已问了一半。
问了一半不问，不管是没有信心还是省觉自己问错了，在气势上，仍是短了一大截。
陈剑谁也不回答他的话，只说：“听说你们有镇制黑火的法力，十分希望能向你请教。”
“你也伯黑火么？”顾影装做不屑的样子，“那你求求我爸爸吧！”
“有机会，”陈剑谁平静的说，“倒真的要拜会他老人家。”
“你来吧，”顾影狠狠的说：“你不来我也会去找你们的。”
说罢，用一种“等着瞧”的表情，愤愤然的离去了。
骆铃扬声叫道：“不用等以后，现在就来吧。”
顾影根本没把她瞧在眼里，连眼角也不脸她一眼，大步而去。
骆铃气的粉腮邀红，一面追出去一面驾道：“你这人，我在跟你说话呀，怎么那么没礼貌！”
陈剑谁低声喝止：“金铃子！”
但远处传来颀影不屑的语音：“女孩子最好还是回家抱娃娃，学人多管闲事，待会儿可别哭着回家叫妈妈！”
骆铃一听，忍无可忍，一步就越过那张桌子，跳到门外去，抛下一句话：“不行，无论如何，我得要教训教训他！”
陈剑谁向牛丽生疾道：“阿牛，你也会看看。”
他一向知道骆铃的本领，但也没看轻顾影，他一向疼骆铃，所以更不想失去这美丽聪敏的金铃子。
牛丽主用力一点头，颈部发出“得”的一声闷响：“好。”一步就跨出了门槛。
张诞见这些人的身手都那么好，不由得傻了眼，隔了好一会儿才能说：“顾影这人……很有本领，就是……很骄傲……”
“不管他多有本领”史流芳哼哼地道：“有金铃子和阿牛，他有多大的本领都没本事去领了。”
陈剑谁没说什么。
可是他心底里也同意史流芳的话。
因为他相传这两个绪拜弟妹的本领。
所以他向张小愁说：“那晚的事……”
他要问下去。
他一定要知道个究竟，就算有人故意来打扰、阻止，在知道前因后果前，他是决不会被引离，一定会守在张小愁边，直至听她说出真相为止。
除非是张小愁自己不愿意说。
4、当天晚上
张小愁决不愿再忆起那天晚上的事。
那可怕的晚上。
那羞耻的晚上。
那伤心的晚上。
那如噩梦一般令人畏惧的晚上。
可是，他们要他说出那晚的经过。
这使她不得不又堕人了那像恶魔编结的蛛网一般的回忆之中。
对张小愁而言，在她美丽的形貌成长的岁月里，有的是无尽的辛酸和悲凉，说不出的寂寞，而且还是每一次挣扎都换来再一次打击。
挣扎得辛辛苦苦，打击得沉沉重重。
这些打击，有时候；沉重得令张小愁几乎不愿再站起来。
——永远不挣扎也是一种安静和幸福。
挣扎本身就有着不得不挣扎的痛苦。
她的样子很有一种女性柔媚的魅力。
但她的问题也出在这里。
一直以来，就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所以麻烦也特别多。
还在念小学的时候，因为她的美貌与可爱，竟引起了一个人面兽心的老师动了色心，试图以义务教她补习的名义，常在有意无意间向她作淫亵的举止。
那时张小愁年纪还太小，还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有一次那教员兽性大发想要强暴她的时候，正好给那教员的太大撞破，她惊呼着跟教员扭打，那教员老羞成怒竟要勒死妻子，强暴小愁。
不过，呼叫声却引起顾影的父亲，顾步的注意，他及时制住了那教员，也制止了这件暴行。
从此以后，在张小愁的幼小心灵里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对男女间的事感到畏惧和疑虑，对“性”也完全有扭曲的观念：她只觉得那是一种不洁的行为。
张小愁还因而转了校。
他的小学五年级，也因此念了两年。
要是还留在那间学校里）从同学到教师、学长，难免都会对她指指点点，就算是同情她的遭遇的，也都会为她感叹：年纪小小就“引人犯罪，长大了还得了？红颜祸水啊！”
祸不单行。张小愁在念初中的时候，在归家的路上，这是差点就给邻村的暴徒强暴了。
这次是顾影和毛念行及时赶到，把暴徒打跑。
那时候张小愁衣衫不兹，还是顾影把她抱回来的。
这件事对张小愁的伤害更大。
顾影和毛念行和她可说是自小玩到大，那一段时候，她甚至不想见这两个老友。
适逢那段时候，她家里也有大变，家道中落，几乎不能维持她那么一点点的学费。
自那时候开始，张小愁就出来跟父亲的冰果摊帮手，半工半读，帮补家计。
如果不是他哥哥张诞当时力主她念下去，恐怕她多半已经辍学了。
不过张诞自己却从那时起便失学了。
到了高中，张小愁心无旁骛，专心念书、不谈恋爱，但她的美貌，引动了许多男生的非分之想，虽然她毫不假色，但也不想太拒人于千里之外，太过伤人。这一来，却使一个男生，竞为得不到她的青睐而自杀。
这一下，把事情闹大了。
那男生死不成，但那男生的家长到学校来，当众怒斥张小愁的不是，说她是“小妖情！”
张小愁无法承认这种无辜的侮辱。
她真想：“死了算了！”
那一年，她心情大乱，一向成绩优秀的她，竞也会考落榜。在这个地方和这个年头，考不上对一个年轻女予来说是前景堪虞的，除非是找个好婆家嫁了算数。
可是张小愁又不甘于此。
如此一来，这次打击接踵而来，把张小愁原先的美梦都打碎了。
张小愁出来找工作的第一天，偏又在光天化日的街头，遇上了一个半疯不癫的露体狂，向她作出不雅的举措。
那人虽被扭送到警局去，但对张小愁而言，是一次挣扎便来一次打击，由于打击太大、太多，使她感觉到：只要不挣扎便活不下去。
如此，挣扎便不是勉力而为的事了，而是生存的必需。
经过这一件亭之后，张小愁对男女之间的事反而能够正视，以往那一种“肮脏”“不洁”的感觉，倒是遂渐地消失了。
有些人遇到一点小挫，可能会很沮丧；变得退缩；但当遇上重大打击，而且只要不接受这次打击便无法生存下去的时候，反而能够去面对这些打击，并予以反击。
张小愁就是这种人。
私底下，她认为蔡四幸也是这种人。
与蔡四幸相识之后，那是她最快乐的日子。
——蔡四幸爽朗、自信、能干，而且爱她。
“爱她”并且“尊重她”。
这对张小愁而言，是最重要的。
但张小愁并不认为蔡四幸一生都是幸运和幸福的。
她觉得蔡四幸也壮志未酬，忧郁难伸。
——蔡四幸其实胸怀大志，很想为民族文化做点事，但处身在这样的一个缺乏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里，他又能做些什么？
——蔡四幸其实也很有文才，可是他性子太过拗执，而且才华过于眩目，致使文坛前辈都不肯栽培他，而年轻一辈又模仿了他辛辛苦昔建立的文体，加以发挥，比他还受编者和读者的捧场，这一来，他这个“原创者”便被埋没了。既然从文不受注意，蔡四幸改而习武。
没想到，在武艺上，他却一帆风顺，成名极早。这也许在古人来说但是“军功显荡”的那一类人吧，或许在八字上是宜武不适文吧，蔡四幸为人所知，反而是他的冒险事业。
对蔡四幸而言，他每次想去发挥志气上的抱负和文学上的才华，也只是再多遇上一次挣扎一次打击的命运。
只不过蔡四幸一向部往好处想，自觉幸福罢了。
一个人只要时时认为他自己是幸福的，别人也就容易认同他也是幸福的了。
至少，一个常自觉“人在福中”的人，决不会太过不幸。
张小愁也只是心底里觉得蔡四幸并不能算是一个“幸福的人”，她也从未对他提起过她的想法，她生怕这些悲观、消极的想法会影响蔡四幸生命里的积极取向。
直至那晚……
张小愁才知道蔡四幸有多么的不幸。
……那天晚上，车子停在荒郊。
白色的女人在黑暗里掠过。
张小愁惊觉。
蔡四幸却没看见。
他出去查看。
张小愁在车里，等了许久。
许久……
许久都未见蔡四幸回来。
车子里的仪器还亮着一盏暗红的灯。
——亮着一点惊心的寂寞。
车外的灯，还把光亮推开了五六尺。
五六尺以外是模糊飘忽的世界，象阴分阳晓之间的一点昏瞑。
那一点昏瞑后是一片黑暗。
无尽的黑暗像进入了鼓的心脏。
心跳声擂在自己的听觉里，才知道除了疑惧，还有被困的惊恐。
那感觉和她几次受辱，呼天不应，唤地无门时的感受，竟然非常的近似。
——怎么办……
为什么四幸还不回来。
就在这时候，她忽然觉察在遥远的黑暗里、有两只白灯笼凝在那里。
等她注意到想看清楚的时候，灯光已迅速地逼近、扩大！碎然直刺入她的眼帘！
说到这里，张小愁一只手抚着胸口，一只手紧紧的抓住椅角，说不下去了。
“后来怎么了？”史流芳急着问。
“后来怎样了？”温文温和的问。
后来……，张小愁隔了好一会儿，才接得下去：“……后来我看见……”
她看见的人，连她自己也不相信。
别人当然更不能置信。
——这大概就是她不敢公开的原因吧。
一旦公开，只有造成三种后果：一、别人压根儿不会相信；二、她的请会使相信的人造成恐慌，三、她就算把话说出来，对她和封查蔡四幸惨死的案件，也断不会有什么助益。
所以她才不愿意说出来。
她见到的竟然是：
阿蒂和德叔！
那两盏强光，陡然到了张小愁近前之后，张小愁的双目被照得几乎睁不开来，可是，她却依然看见，自她所坐的车子所发出来肠灯光和那两道强光之间广有些“物体”经过。
一是阿蒂。
一是德叔。
两个已被“黑火”烧死的“人”。
一分明是他们！
“怎么会？”温文和史流芳都叫了起来。
温文加了一句：“你见鬼了不成？”
张小愁居然点头。
温文把下面要说的话都“吞回”肚里，他看出张小愁是真的十分恐慌，而且是在说真话，转述真的发生过的事。
史流芳却觉得张小愁在恐惧之余，还有哀愁。
这表情令他心动，同时，也令他几乎要说出口的讽嘲全消解于喉间。
他只能重复的问这一句：“怎么会？”
张小愁扬起了脸，但仍在点头。
她肯定她自己所看到的，虽然她自己似乎也并不十分相信。中“你真的看见德叔和阿蒂？”
陈剑谁问。他们在赶来这儿的途中，已听温文略述过“黑火”肆咸，烧死女胶工阿蒂和看更德叔的事。
张小愁放开了手，坚决地点头。
“他们有什么不一样吗？”
张小愁先摇头，然后眼神一亮，点头。
什么不一样？陈剑谁仔细地问。
“那时候，我的车灯的电力已经用完，逐渐暗淡下去，直至全熄了。”张小愁说，“可是我还是看见了他们。”
“他们比以前黑……”张小愁犹有余悸的说：“……就像是烧焦了的那种黑。”
“他们对你做了些什么？”
“没有……他们只是很痛苦……”
“你怎么知道他们很痛苦？”
“他们的五官都在淌着血，开着口，溢着血，在说话，可是我在车内，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你是怎么认识阿蒂和德叔的？”
“德叔曾跟我舅舅一起砍过柴，来过家里几次，他认识爸爸；阿蒂在小学的时候，是我的同学。”
“哦。”陈剑谁陷入了沉思。
然后问：“而后呢？”
“而后……”张小愁像下了极大的决心说，“他们就消失了，他就出现了。”
“他？”
“四幸。”张小愁痛心的说：“他全身被一种黑色的火缠烧着，他在远处惨呼，叫我快走，我开车门出去的时候，他已倒在地上……那些黑色的火，直把他烧得一动也不能动的时候，才告消失……”
大家都没说话。
都说不出话来。
“可是，”张小愁忽然说：“火熄了，四幸还是动了一动。”
“啊。”听的人都吓了一跳，很想知道下文。
“只听啪的一声，原来是四幸被烧焦了的尸体，肘部似被什么搁住了还弹了一弹，才落实在地上，”张小愁忽然掩着脸，已泣不成声：“夭啊，那是什么火，竟如许恶毒……”
除剑谁沉声说：“张小姐，你不要难过，我们会竭尽所能，查个水落石出的……”
然后低声吩咐史流芳，“你和温文留在这里，好好看顾张小姐……”
史流芳奇道：“你要去哪里？”
“骆铃和牛丽生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恐怕已经是遇事了，”陈剑谁说，“我去看看。张小姐曾在现场目击，现又重提这件可怕的事，情绪自然不大稳定，宜有人在这里看顾……”
温文和史流芳一齐抢着说：“我来看顾她好了。”说完，而入都止了声，瞪了对方一眼。

黑火 第五章 道理
1、“刚击道”里没有“道理”
幸亏陈剑谁赶了过去。
——要不然，这样的场面，真不知该如何收拾。
牛丽生和骆铃追了出去。
可是追不着。
牛丽生长得高大粗壮，难免笨重了些。可是只要他迈开大步，谁也不及他步子宽，他跨三步等于人跃五步，能跑赢他的人本就不多。
骆铃的轻身功夫极好。
她一向都认为，轻身功夫能使自己身材美好身体棒，既然有这么多好处，那又何不多练练呢？
可是骆铃懒。
她爱睡、贪玩、好吃，有点大志，却无野心。
她喜欢练轻功，但对脚踝绑着铅铁山下跑上山再由山上跑下来的练法全无耐心，因此，她的基础也扎得不够好。
不过一向都比别人灵活轻快。
她跑起来就跟她的出手一般轻快。
没料到的是：
他们两人都迫不上顾影。
——甚至连顾影的影子都迫不上。
在日影下，顾影连影子都不见了。
骆铃觉得很生气，也很丢脸。
她更觉得自己丢不起这个脸。
牛丽生倒无所谓，他还说：“唉！那家伙，跑得倒是挺快的。”
“快？他快？”骆铃忿忿不平的说，“见鬼了！”
“我倒知道在哪里可以把他扒出来。”骆铃说，帕们去红毛拿督庙。
牛丽生傻呼呼的说：“去那里干什么？”
“那人鬼鬼祟祟，决不是什么善类！”骆零振振有辞，“你看，黑火闹得个满城风雨，但只要化钱拜了红毛拿督就没事，这不是摆明了内里有文章吗！搞不好，黑火就是他们父子俩一手炮制出来的。咱们去闹一闹，闹他个鸡犬不宁，看他还灵不灵！”
牛丽生愣愣地道：“这……”
骆铃激他：“这什么？你怕呀？”
牛丽声瞪圆了眼，指着自己的鼻子，躬着身子，气呼呼的说，“我？怕？”
骆铃银铃似的亮笑着：“不怕就会嘛。”
牛丽生仍是有些犹俊：“不先问问老大么？”
骆铃把美丽的眼睛一瞪：“问了他还有得玩么！”
牛丽生一想也是，两人奔到路口，却见那咖啡店仍坐着那个毛念行。
毛念行生得特别白皙，颇不似当地人大都是皮肤比较黝黑，所以远远看去就知道是他，何况他还长得特别秀气。
毛念行乍见他们，有点诧异，但仍热烈地招呼。
“你们俩匆匆忙忙的，要到哪儿去呀？”
“我们去找人算账！”骆铃恨得牙嘶嘶的，“要看热闹的就一起来。”
毛念行更加讶异。
他忙追上去，搞了老半天，才知道骆铃在生谁的气，为什么会那么生气。
“你们就别去红毛拿督了，”毛念行劝止，“小回的爸爸武功法力，都高强得很，你就别惹他了。”
“武功？法力？”骆铃不屑地道，这种人，确偏要惹一惹。
“我知道小顾，他现在正在教武，不会在红毛拿督候您的大驾的，”毛念行说，“我跟小顾是十数年的朋友，他的起居作息，我最清楚不过。”
骆铃停了下来，问：“他现在在哪里？”
她不等毛念行回答，便美丽着脸容但正经八板的说：“你最好不要骗我也不要说你不知道，因为我现在脾气不好，而且正要找人发脾气！”
她很无理的说了以下一句：“我不希望我上你。”
“大会堂。”
毛念行只好这样回答。
大会堂里，充满了喊杀之声。
一群人穿上道袍，正在杀气隆胺的练武。
这时，正好是三步式的自由对拆。其中一名学员，不小心用力过猛，踢中对手的腹际，那人痛得脸色发白，弯下了腰，学员连忙说对不起赔不是。
“刚击道里没有对不起。”顾影沉声喝道“在这里过招，生是生，死是死，败了胜了都是常事，婆婆妈妈对不起，这里都用不上，怕痛的就不要给人击中，怕伤的就不要上阵来。”
数名学员都疾声应道：“是！”
却听外面有人捏着嗓子怪声怪气的叫了起来：“要是怕死呢？”
顾影皱了皱眉，并没有加以理会。
他仍然发出呛喝，每喝一声，那三回十名学员就打出一举、踢出一脚；或退或进、架势十足。
外面又有人阴阳怪气的喊：“唆，好像真有这么两下子哩！”
另一个嘿声道：“说什么那也是日本人的走狗！”
这些人一唱一搭，使外面围观堂里练武的群众，些微骚动起来。
大堂里一位黝黑结实，眉粗眼细的塔型大汉，忍不住就要动怒，霍然回首，顾影疾问：
“巴闭，你记不记得刚击道第八和十四条门规？”
“是。”大汉立即握紧了拳头、垂下了头，大声的背而：“不可好勇斗狠，不准私斗逞能、能忍人所不能忍，为人所不敢小。”
只听外面的语音怪笑起来：“忍人之所不能忍？怕是便秘吧。”
“为人所不敢为？”另一个接道：“偷鸡摸狗、外加讹神骗鬼……”
顾影忽然朝外喝了一声：“什么人？进来说话！”
外面一时静了下来。
顾影只等了片刻，便转身向学员们朗声道：“我们这儿是道馆，已向地方政府和警察单位注册，我们练我们的武，怎么练是我们的事，反正我们没犯着别人，要是真有人惹我们，咱们也一定应接着。不过得要说明：是有人来砸咱们的盘子，把他给拾出去咱们可不赂伤药费。”
一众学员们战志高昂，齐声道：“是！”
只听外面又有人尖声道：“日本走狗，装腔作样，有本事跟我们搏击派的人单挑只对！”
“好，那你进来，咱们要是有三只手欺负两只手的，立即关了铺子就走！”顾影叉着腰，扬声道：“是好汉的就不要躲在黑暗处说阴话！”
外面一阵骚然。
拉拉扯扯间，终于还是有三四名看得出来是血气方刚、但很有两下子的青年大汉，充满故意的走了进来。
巴闭跟两三名学员，走上前去，问：“刚才是你们在外头大呼小叫的吧？”
走进来的四个人，静了一会儿，你看我，我看你，突然都挑衅的爆笑起来。
一个说：“是呀，你能怎样？”
一个说：“你叫什么名字？你不必说，我知道了，是：巴一闭——！”
然后四人又怪笑起来，一齐喊，“巴——闭——猪！”
“巴闭”这两个字的发音，跟马来话的猪，是一样的。可是这位“刚击道”副教练的确姓巴名闭，他自小也给人调笑惯了，可是这几人公然在他学生面前折辱他，教他这口气怎么忍得下来，怒叱：“你们……太过份了！”
一个满脸尽是不怀好意笑容的汉子正中下怀似的应战，置：“你们要怎样？打人啊？”
然后他涎着脸安近巴闭，端详了他好一会儿，才发现新大陆似的叫道：“哎哟，我们的巴——闭——可动怒了，你就别生那么大气了，你看你看，脾气太大，青春痘……，不，老春痘可长得一脸都是呢！”
其余主人都附和的怪笑起来，又一起喊，“巴——闭——猪！”
这种情形，已是摆明车马：是来踩盘子、砸场的了。
巴闭气极了。
他一气，就有点儿口吃。
“你……你们”巴闭胀红了脸，“你们大太太……过……”
那一肚子坏水都写在脸上的汉子又笑了起来：“我们哪有太太？你的太太不就都是我们的太大吗？”
巴闭身边那三名学员，都按捺不住了，走上前去，要把这g个寻衅的人推出去，不料，那坏得七情上脸的汉子喝了一声，他身后的三人突然抢上前去，出手。
出手极快。
且准。
更狠。
巴闭身边的人原先并没有防范。
他们原先只想把这几名不速之客推出去。
没想到那人抢先动手，而实际上，一个练过武的人，谁先抢得了先手而谁一时疏忽，往往就足以致命落败。别说功力相仿，就算是武功悬殊，作为一个现实里的武者，只要一时不察，让对方夺得先机，反而惨败在一个武功远逊自己的人手里，绝对不是件可侄的事。
这三名学员就吃亏在这里。
是那三个寻衅者先动的手。
他们都没有想到对方会突然动手、所以都被击倒在地。
凡是练过武的人，要把对方在一招之间击倒，使对方战力全失，决不是件难事。
这三名学员的情形就是这样。
一刹那间，三个人都倒了下去，痛苦得五官都皱在一起，一时都爬不起来。
巴闭怒叱：“你们……打人！”
他的话仍然说得结结巴巴。
但他的出手，却干净利落。
因为那三个人放倒了三名学员后，立即分成三个不同的方向，一齐向他围攻。
在实战里，其实最怕的就是遇到背腹受敌的围攻。
因为谁部不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谁的背后都没长眼睛，双拳难敌四手，只要有人左右前后夹击，武功再高的人都要吃大亏。
不过这种情形，发生在巴闭身上似是个例外。
三个人一齐向他出手。
他只来得及向一人还击。
他甚至来不及闪躲。
这些似乎并没有什么“例外”。
例外的是：三个人至少有四拳两脚同时击中他。
而且是要害。
他竟挺住了。
没有事。
他只反击一拳。
一拳。
一拳对方就倒了一名。
然后剩下的两人，又在这瞬间击中他三拳一脚，其中有一个一膝头还顶入他的鼠溪穴。
他又还手一击。
一击，就倒下一人。
一倒，就爬不起来。
而他，连受多次重击，却像个没事的人似的。
仿佛连被击的感觉也没有。
他的对手只剩下了一个人。
这人做了一件事。
他拔出了刀子。
弹簧刀。
一刀就向巴闭的右肋扬去。
2、用拳头说出来的道理
然后是结果。
结果完全和前回两人一样。
一模一样。
一人倒了下去，一人仍然屹立着。
倒下去的是拿刀子的。
屹立的仍然是巴闭。
这个时候的巴闭，的确很“巴闭”。
——“巴闭”的发音，在马来话是“猪”的意思，但在当地“巴闭”的粤音，也有着“骄傲”、“不可一世”的意思。
一巴闭现在便很有这个意思。
跟他对手的三个人，都倒了下去。
对手只剩下一个人。
那个一脸好相的人。
这人并没有趁机蹭走。
反而动手。
他动的也是拳头。
这一拳不带声息。
凡是练过武的人都知道，要把拳脚练得雄劲有力、虎虎生风，绝对不是件难事，难的是出手重若千钩但又拳重若轻、不带风声，这才能伤人于不备、杀人于无形。
这人见三个同伴全倒了下去，依然不退，反而出袭，武功如何倒在其次，至少在武胆上交代得过去。
巴闭顿时生了“识英雄者重英雄”之意。
他是一个武者。
所以他敬重真正的武者。
他曾跟顾影五次交手，五次惨败，顾影虽然比他小七岁，却使他服得五体“掷”地，改拜顾影为师。顾影以大胆创新、寻找个人风格神采的方式来点化他，使他的武功，突飞猛进，这使他跃升到一个他前所未有的境地。
由是，他极感谢顾影。
他是个武痴。
他喜欢所有的同好者。
他一见那人不退，而且出拳高明，就打从心里喜欢。一个高尚的武者，人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他一向都认为这是个真理。
可惜“真理”有时候也有很多种、许多面。
有时，你认为的“真理”，别人不觉得是真理、别人所执持的真理、你也只当是歪理。
正如有的人认为武功不争胜败只争高低，也有人认为好的武功就是要把敌人打倒，你说哪样才是真理。
巴闭遇上的不是真理。
至少不是他信念里的“真理”。
那一脸狡诈的汉子一拳打来，巴闭一掌接过。
他的手大。
大如海碗。
他一向都是以手去接对方的拳，再凶猛的拳头，只要给他在掌中轻轻一扼，对方的手腕不断也得脱臼。
对于这点，他一向都很有信心。
这次也没有例外。
他一伸手，就接住了对方的拳头。
没料到的是：掌心一痛，跟着一麻。
这一痛一麻，使他所有的接镇而来的反应，都无法正常运作，而那奸猾汉子的左拳，已痛击他的右太阳穴。
——击中之后的情形如何，简直难以想像。
幸好那一拳并没有击中。
——不是击不中，而是因为那一拳在半途给牢牢的扣住，紧紧的抓着。
顾影。
顾影伸出了双手。
他不是“握手”。
握手通常是表示友善和亲呢。
他是握住了对方的拳腕。
挥拳通常是代表尽力和打击。
顾影握住了对方挥拳的腕，无疑等于是扼杀了对方打击的力量。
一切都静了下来。
那狡滑汉子的拳头握在顾影手里，一如刀在铁砧上，任他怎么抽拔，也收不回原是属于他自己的一双手、一对拳头。
然后，顾影缓缓的说：
“这是什么？”
他问那名奸滑汉子。
拳头。
人的拳头就是拳头。无论大小拳头，逸是拳头。就算有的人天生有六只手指，或不小心只搞得剩下四只手指，但握起手指收入掌心还是拳头一个。
只不过，那人的拳头，比较特别了一些。
他戴了戒指。
戴戒指也没什么特别。
你在街上走，十个人里总有三个人是戴着戒指的。
只不过那人戴的是骼髅头戒指。
左右中指都有一只。
而且仔细看去，顶上都有一口尖针。
巴闭的一麻一痛，就是这口针刺在他掌心的结果。
如果他的太阳穴给这样的一支针刺过去，情形如何，还真不堪想像。
所以顾影捏住了那人的拳头，就像抓住了毒蛇的七寸，然后才以一种沉着、沉冷、沉重的语调，这样的问他。
那人不知怎么回答好。
顾影的眼神冷得像冰镇过的月色：“你是邹升的人？”
那人用力挣不脱，想要起脚，顾影贴近，脚一横，已截住了他下盆任何可以反击的动作。
“我知你就是鱼生”顾影一字一字地问：“你为什么要向我们下毒手？”
鱼生挣脱不了，急红了脸，大叫：“关你屁事！”
“格”的一声。
“鱼生”惨叫得像一支刀扎进他的肠胃里。
他的手腕已给顾影拉脱了一只，惨呼道：“你……你好狠……”
顾影只淡谈的说：“那是你的事关我屁事。”
就在这时候，忽听外面有一个郁雷也似的声音大叱道：“要干什么！开道场子来欺负人咧！”
那个“鱼生”转过头去，一见来人，喜如皇恩大赦，大叫：“老大，老大，这王八蛋在欺负我们兄弟，不给您面子，快来救我！”
这句话一说，两边都楞了一愣、呆了一呆。
来人是牛丽生。
他一过来，就看见道场里倒下了四五个人，哼哼卿卿的一时爬不起来，而顾影正在扼断了一个人的腕子还说“关我屁事”，他一时看不过去，便挺身走了过去，扬声说了那一句话。
没想那汉子竞叫他为“老大”。
——他几时当起“老大”来了？
——自从他叫陈剑谁做“老大”后，他已好久没做过“老大”了。
他曾听“老大”说过：“笨人才要当老大。当老大，要比别人多负责任。要当好老大，还不能比人多享受权益。当老大真不容易啊，你干得好别人以为是应该的，你于不好别人还觉得你治该。现在市场上流行你叫我一旬大哥我称你一句老大，甚至叫在嘴里骂在心里，到底还有谁是当真的？现在江湖道上的汉子，都是不讲义气的了。至于对辈份分际，有权有势便是唯命是从，没奶的么？管它爹娘！你想，万一不慎，当上这种人的老大，你说是不是死无葬身之地？”
现在他忽然被称为“老大”，一时还未会过意来，只觉得有些陶陶然。
顾影则有些愕然。
他认得这个大块头就是打从外国来的不速之客、同时也是骚拢张小愁的恶客之一。
——他只是没想到“鱼生”这几个下三褴的败类，居然也是应这于人之命而来的。
“原来是你！”顾影冷哼道：“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你不是东西！”牛丽生本来就不善辞令，一气起来就更不会说话，但而今回了一旬嘴，却误打误着，一针见血。
就在这时，忽闻一声咆哮。
巴闭掌心那一阵麻痒已经过去，他也已发现了“鱼生”对他施暗算，愤怒之下，想要把他攫住摘去他手上的毒针指环。
巴闭忽地扑了过来。看到巴闭气得青筋突现的样子，可把“鱼生”给吓傻了。
他仍受顾影所制，无法脱身，见巴闭含怒冲了过来，真个吓得丢了三魂去了七魄，大叫：“救命……”
牛丽生不知就里，长身一拦。
这一拦之势，就像一道石墙忽然横在巴闭的眼前。
巴闭的冲势，形同一头怒虎。
——如果前面有墙，他会跃过这一道墙。
——如果前面有人，他会“吃”掉这个人。
但他的前面是牛丽生。
巴闭高大豪壮得就像一棵风雨中怒茁的古树。
牛丽生却似一座山。
没有人能将之铲平的山。
他现在也不动如山。
巴闭厉喝：“滚开！”一掌推去。
牛丽生咧嘴一笑，反手一格。
两只手臂，终于不打不相识的格在一起。
巴闭原本这一推，以为像推倒一副麻将牌似的，他用的力道也不算太大。
牛丽生这一格之力，也差不多跟推开一扇弹簧门似的，力道亦不外如是。
但当他们两只手臂风筋贡突之处碰憧在一起的时侯，突然而急这的，两人都同时骤增了内劲。
而且在短短的碰格过程中，各逐增了三波的力道。
然后两人以肘尖为轴，两只拳头十只手指紧紧握在一起，大家较上了劲。
那是真力。
两只手臂都壮如大腿、粗如树根。
两入这么一握，巴闭脸上立刻紫胀，额上冒出了汗，他闷哼一声，另一只海碗大的拳头，已同时击在牛丽生的胸膛上。
牛丽生咧嘴一笑，葵扇般大的手掌，也托击在巴闭的下颔。
巴闭一仰首，但并没有仰跌出去。
牛丽生先着了巴闭一拳，他的反应居然是：
笑了一笑。
——还笑得蛮有怎力哩。
然后他的胸膛似缩了一缩，那情形就像是：一个吹胀了气的汽球，只要用手指一压，立即就瘪下去一小块，但你一放手，它立即又回复原来饱饱满满的状态。
紧接着下来，他们是在比力。
比真力。
巴闭穿着短袖的道袍，是以他的小臂，完全裸露，跟牛丽生的手臂缠箍在一起，那筋肉就像漫画或连环图里所绘的那些天生神力的壮汉，夸张得令人倒吞一口气，又像社会主义国家里突显劳动阶级的健康式豪壮的铜雕，看着也会有一种充满打击力的震撼。
两人相持不下。
场中已完全静了下来，屏息以待。
场中除了流汗的声音，还有一种声音，相当刺耳。
裂帛的声音。
牛丽生原本是穿着西装和白长袖衬衣的。
现在他的衣衫裂开。
西装也裂开。
衣衫发出吩咐嫁嚎嘶嘶磁哦的声音，一下子，牛丽生上身衣衫片片碎裂，上身几乎完全赤裸。
一好好的穿在身上的衣服，为何会片片碎裂？
那是因为牛丽生整个身子，突然膨胀了起来，粗大了起来，以一种“爆炸”的速度和威力，先行绷碎了自己身上的服饰。
同时，他手臂也露了出来。
他手臂上每一块筋肉，都像铁镌的庞鬼，就像西部片里扮演什么神剑武士的大力士一般，没有一块筋骨和血肉，会有一点儿妥协的可能。
他的手就像一棵千年眠月神木，正伸出了他站立不倒的主根。
两条右臂仍缠在一起。
但可一点也不缠绵。
而是缠战。
裂帛声仍有。
——这口是巴闭身上发出的。
不是上身，而是下身。
声音是从巴闭的裤子里发出来的。
这样一来，牛丽生与巴闭比挤内力，身上的衣饰，部为之绷裂。
所不同的是：牛丽生绷裂的是上衣。
巴闭裂的是裤子。
而且是裤裆。
这下“事态严重”，巴闭连忙用另一只手遮住裤裆。
可是一只手掩遮不住。
他涨红了脸。
他的另一只手不能抽回。
因为那只手正在做一件事：
以力量来证明谁才是有理。
——世上有些真理，既不是用嘴巴说的，也不是用行动说的，而是要用拳头来说的。
用武力来说的道理，有时候要比有道有理的道理更管用。
只不过在暴力下的道理，谁落败了就无理。
巴闭一旦缠上牛丽生的手，等于在说一场力量的理。
他们以手来争辩。
以拳头来证明。
以力量来判断谁是谁非。
巴闭一向不多言。
他一向都很有理。
他的理是用拳头说的。
——任何人用暴力在他面前说理的时候，他就会以拳头来让对方成了有理说不出。
每一次，当不讲理的人跟他讲拳头的道理的时候，他跟见自己的拳头终究还是说服了对方。
可是这次不一样。
当他的手触着了牛丽生手臂的时候。
他觉得理不直。
气不壮。
但他又不能缩手。
——世上有些事情，一旦插上了手，半途再来纳手，无论怎么说都会变成歪理了。
他没想到的是，他不缩手可是牛丽生却缩了手。
而且说收就收。
牛丽生一收手，巴闭才呆了一条，立刻双手掩住了裤裆。
一名美丽女子正离他们十分之近。
十分陌生的美丽女子。
所以巴闭很窘。
他的手忽然一空，重心全失，当他知道敌手已经收手的时候，他也想立刻收手。
可是那只手，已好像完全不属于他似的。
也就是说，手，仍在那儿，但他几乎指挥不了那只手的动作。
不过这只是一下子的事。
这时候，七八名“刚击道”的学生，正要一涌而上。
有一名学员已向牛丽生挥拳。
一个正意图打从后面箍住他。
他们都没有得手。
反而失了手。
他们都“飞”了出去。
当他们身子离地，还不知道自己将“飞”在什么方向什么地方什么部位先触地之际，才听见那美丽而陌生而时髦而令人心猿意马的女子的一声清叱：
“想人多欺人少啊！”
然后他们就“飞跌”出去。
当他们落地的时候，才听见自己的骨头的哀鸣和巴闭教练的怒吼：“不许动手！”
他们本来也不想动手，可是先前眼见几名师兄弟遭人暗算，而巴教练跟那一座山级的大汉敌对，似乎也没讨着了便宜，便打算硬着头皮先行跟他耗耗再说。其实，谁也设意思要惹看去难惹至极得像一座走动的铜像——没想到连那铜像身旁的那朵娇丽的花也如此的不好惹。
“不许动手”是巴闭喊出来的。
他仍是胀红了脸。
牛丽生露出自森森也白生生的牙齿，笑了。
他伸出了拇指：
“劲！”
他只说一个字。
巴闭红着脸，不说什么，摹然卸下了上身的道袍，绑紧在腰间。
牛丽主只抚抚右胸，神色不变的说：“你那一拳，断了我一条肋骨。”然后很有点感慨：“我的肋骨好久没断过了，上次暴走族的小兔崽子用铁管和钢撬敲了半天，我连小指头也没折半根。”
他又用力地点了点头：“你一拳就断了我一条肋骨，高！”
他说得仿佛是地上的一根给狗吃的肉骨头，而不是长在他身体上的血肉相连正保护着内脏的肋骨。
“谢谢。”巴闭紫胀着脸，辍嚅地道：“谢。”
“俗。”牛丽生说，“赞你又不是要讨好你、谢什么谢。”
“不是谢你赞我，而是谢你刚才托我下巴那一记，要是用上了力，我的颈骨早就断了；”巴闭沉着脸说：“而且你刚才要是不收手，我的手就不是我的了。”
“所以我才谢你两次。”他认真的说。
3、无理也是一种道理
“谢谢。”
“不客气。”
“痛吗？”
“断了一条肋骨哪有不痛的？”牛丽生笑着，居然还闭了闭眼睛，陶醉地说：“不过，说实在的，有时痛一痛也挺舒服的。”
“对不起。”巴闭很是有点歉疚的样子。
“没有什么对不起的。”牛丽生也认真的说：“我也对不起你一次。”
巴闭听不明白。
“因为我要拿你换一样东西，”牛丽生只好解释。
“东西？”巴闭仍是听不懂。
“不是东西，”牛丽生澄清：“是人。”
话一说完，巴闭就跌倒，倒向顾影。
巴闭的下盘功夫极好，自然不会无缘无故的跌倒。
他是忽尔遭人绊倒的。
绊倒他的是那个漂亮的陌生女子。
她让人摔倒，就像随手打翻一杯开水一般轻而易举。
巴闭跌向顾影。
巴闭是个结实的大块头，就像一棵会走动的大树。
顾影为了不被撞得也躇地不起，只有伸手去扶他。
这一扶，牛丽生已足够时间把“鱼生”抢了过去，甚至已足可把敌人击倒在地十次了。
不过，有一件事，牛丽生和骆铃都没有料到。
就在骆铃把巴闭绊蛛向顾影的刹那间，顾影已先一步把手上的“鱼生”推撞向骆铃。
骆铃是个美丽而对髦的女子。
美丽的女子当然有洁癖！
她当然不想给一个看去这般污糟邋遢的男子“撞个满怀”。
她原本的计划是：把巴闭推向顾影，然后她和牛丽生同时出手，擒下两人，逼问他“黑火”到底是怎么口事？
可是，当地把巴闭推过去的时候，“鱼主”也给推了过来。
她在千钓一发间闪开。
但她还是很有信心。
她有信心牛丽生会把握这一刹那间的机会，击倒顾影。
“不平社”中的人，自有紧密而外人所无法参透的联络方式，所以她一发动，就知道牛丽生必会配合出手。
她一向很骄傲。
她自傲的是：聪明和漂亮。
至于武功，她有自知之明。
一一牛丽生看来鲁钝，但若论武功，骆铃知道自己至少还差上一大截。
牛丽生果不负她所望。
在武功上，牛丽生也从不负任何人所望。
他已把握住出手的时机。
顾影虽然推开了“鱼生”，但仍接下了巴闭。
以一只手。
一——个朋友失足在你面前，你能不出手扶他一扶？
而巴闭正是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战友。
如果说巴闭一如一架庞大的机器，顾影的手就像找到了郑架机器电源开关，一伸手便使一切静止。
可是牛丽生并不静止。
他像一座走动的大山。
他的力不止是劲道，而是一种接近爆炸的巨力。
他双拳一合，往顾影头上劈落。
一但在拳侧离顾影头顶约莫半尺之遥，陡然止住，不得寸进。
然后牛丽生脸上出现了一种神色。
痛苦之色。
在牛丽生脸上最容易出现的神情，当然就是暴燥和傻笑。
最难得一见的，就是这种痛楚而痛苦得扭曲了五官的神色。
他现在就是这种神情。
因为顾影一条胳膊拦住巴闭的身子，半蹲着身子，前屈着膝盖，左手的中指，突了出来，刺中牛丽生的右胸。只是一只手指。
牛丽生练的是硬门武功，其中包括了，“金钟罩”、“铁布衫”、“铜头功”、“十三大保横练”、“铁门闩”、“混元一气”甚至有人怀疑他还在练“童子功”。
像他一个这样的人，常人就算用木桩去擂他，他也只当是替他搔痒一样。
巴闭天生神力，能一拳击断他一条胁骨，已经是一个意外。
——“六人帮”中的“大肥鸭”陈剑谁就说过：普天之下，打断牛丽生身上骨头者能有几人？
可是，牛丽生现在竟然为痛楚而全身痉孪起来，而且只是因为一根手指！
——这是什么样的手指？
难道所发出来的劲道，要比子弹还具杀伤力不成！
那是顾影的手指。
中指。
这根中指也没什么特别。
也许特别的只是：它正戮在牛丽生的断骨里。
深深地戮了进去。
——断了的肋骨里当然是心脏。
心脏是一个要命的要害，无论对谁都是一样；一个人可练得铁骨铜皮，但不可能练就钢心脏。
牛丽生似被摧毁了。
骆铃看到这种情形，心就乱了。
她一向喜欢闯祸。她一向认为，一个女子，既然还拥有青春和美丽，不闯闯祸实在说不过去。这“闯祸”的意思其实就是“闹事”，跟“胡闹”的意思也相去不远，但决不等于去招惹那种“大祸临头”的“祸”。
她见顾影傲慢，正眼也不瞄她一眼，便想过去挑衅，惹怒他一下，说到头来，也不过是要对方正视、注意她。
她迫不到顾影，牛丽生却追了上来，使她觉得更有安全感：就算这地方人生路不熟，有这个天生神勇的大块头在，还怕有罩不住的事么！
然后困为毛念行的指引，他们到了大会堂，看见顾影忿忿地教学员们忘命地练武，这已不似是教武。习武，而是一种发泄、泄怒了。
当那几个流氓进去惹事之时，她也瞧这几名地痞流氓嚣张跋扈，十分不顺眼，已很想出来教训他们一顿，可是这干人到道场里闹事，骆铃反而觉得高兴。
——好哇，看那姓顾的小子还能逞什么威风！
结果那几名小流氓太不济事，几乎给一个巴闭就了事。
这时，她已示意牛丽生去秤秤顾影和巴闭的斤两。
牛丽生傻呼呼地笑着，表示不想惹事。
“我知道，你一定怕了。”
“怕了？”牛丽生对骆铃这句话的反应是“不敢置信”。
“还不承认，我看一个姓巴的，就要比你强。”骆铃耸耸肩，十分“同情”他说，“更何况你怕的是那姓顾的影子。”
“他？”牛丽生几乎没跳起来，“我会怕他？”
“对，”骆铃就是要把他气出真火来，“大象就怕老鼠、水牛奈何不了苍蝇——现在就不知谁是大象、谁是苍蝇。”
这时，那叫“鱼生”的暗算不着，已给顾影制住了。
“你还不去救人的话，”骆铃趁机煽风拨火：“那不是怕，而是恐惧了。”
这句话使牛丽生不顾一切，走进道场。
接下来的发展，“鱼生”喊牛丽生为“老大”，亦颇出乎骆铃意料之外。
然后是牛丽生比拼巴闭。牛丽生留手不伤人，骆铃趁机偷袭顾影，反而造成顾影硬挤牛丽生的局面。
硬拼的结果竟是：
牛丽生失去了战斗力。
这样的“结果”，绝对是骆铃始料未及的。
她知道这精悍的汉子有两下子，却不知道，他不止有两下子。
现在牛丽生负伤后，史流芳、陈剑谁等都不在身边，眼前有一大堆“敌人”，还有一个一招即把牛丽主“打倒”了的人！
她是不是能应付？
她是不是可以应付得来？
这答案连她也不知道。
她也不想知道。
她只知道在这种时候，一定要强作镇定，一定要比这些恶人更恶！
况且，毕竟她不是一个人。
——还有那几名地痞流氓。
她一念及此，忽然发现一个事实：
除了痛得还站不直身子的牛丽生之外，这边就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固为那几名小流氓——包括那“鱼生”在内全不见了。
——我们为他们出头，这几个小兔崽子竞不吭一声的溜光了。
骆铃气得差点眉毛掉成了胡子。
可是再气也没有用。
眼前的困境要应付。
“你们这算欺负人哪！”
顾影深深吸了一口气，铁青着脸，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是你们进来踩盘子，施暗算的。”
“我们……”可是那几个小流氓已溜之大吉，骆铃知道再怎么说也无用，只好强辞的说，“你们欺负我们是外来人。”
“谁管你是哪里来的人。”顾影冷冷他说，“谁进来闹事就是敌人。”里外的人一齐哄笑，看来围观的民众都相当支持顾影，对闹事的骆铃等人颇不以为然。
“你们……”骆铃索性撒赖到底：“你们欺负我是女人。”
这句话一出口，效果更糟。
外面大呼小叫吹口哨，居然还有人捏着嗓子叫：“顾教练，我看你就别欺负她，干脆把她强奸掉算了！”
骆铃气得粉脸通红。
连顾影看了，心里也忍不住暗叹：好一张气起来更艳丽的美脸！
“不要脸！”骆铃驾道：“你们这些野人，不知礼仪廉耻！”
这一句使得道场里外，有人嘘声有人哗然有人索性骂粗话。
“无理就是另一种无礼。”顾影又深深吸了一口气，徐徐地吐了出来，眉头紧锁，平静的说：“是你们不讲理在先。”
“我们为什么要对无礼的人讲理？”骆铃摆出架式，你们想要怎么样？
“有时候，没有道理也是一种道理，”顾影一定在口里咬着牙，要不然，他的须边不会突露了两棱青筋，“你现在好像在讲道理，但其实是既无礼又无理。”
“你们走吧。我们根本不想要怎样。”厕影挥挥手，居然有点疲倦他说，“你的朋友伤受得不轻，得要赶快扶他回去歇歇。”
这答案和态度转变倒是令骆铃一怔，也使她的斗志无从可泄。
“猫哭耗子……”她不信自己可以去的“如此容易”。
“我不是猫。”顾影脸上似笑非笑，这时才深深的望了骆铃一眼，“你和你的朋友也不是老鼠。”
众人都笑开了。骆铃只觉脸上寸热，也不知是为了自己说错了话，还是因为顾影看她的眼神。
——他总算望了我一眼。
这眼神没有敌意。
——这眼神好熟悉……
“兄弟们，”顾影吩咐大家，“咱们今天就不练了、早些回家吧。”
他们居然换衣的换衣，收拾的收拾，还有人逐盏灯的捻熄、竟没当骆铃就在道馆里。
骆铃没法子。
她不能不照顾受了伤的牛丽生。
～她总不能眼睁睁等这一干人先她而去，把她留在空荡荡黑糊糊的大会堂道场里。
所以她也只有走了。
扶着牛丽生离去。
她这时才发觉：
牛丽生好重。
比她平时想像得还重！
她现在是宁可提自己的行李，也不用去扶着这样个人。许是总叫人替她拿行李吧，这回可是要现世报了，一拿就“拿”这么个超重的行李！
她扶着牛丽生慢慢走出道馆的时候，心里有一种“忍辱负重”的感觉。
好，下回我叫老大“肥鸭”来，就有你们好看的！
有小部分人群还未散去，在门口怪叫。
只听馆里的顾影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各位，他们是外地来的，放他们一马吧。”
这句话一出，这些围观的人才没继续为难她。
见鬼了！她心里想：那家伙说话象断了三年气似的，刚才不还是生龙活虎砍三十六刀还龙精虎猛的模样儿吗？怎么这东西在这地方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一句有气无力有神无气的话就足以驱散人群？
这时，一个人，忽闪到眼前，拿了一件东西，向她和牛丽生，扬了一扬。
她鼻里闻到有点酸味，正想闪躲，却见只是一个枯瘦的老太婆。
一个印度老婆婆。
她手里拿的是纱布。
一个蜡染图案的纱布。
那老太婆嘴里念念有词，反正她也听不但是什么，而且对着一个老太婆，而且也没有向地泼些什么，所以也不能发作。
“见鬼了！”她心里咒骂，只希望能把“千钧重担”的牛丽生送到张小愁家里，给老大好好的治洽。可是一想到离张小愁家还那么远，那么黑（天色已全黑下来），那么荒僻，她的头立刻似有六颗大，这地方既没有的士，又人生路不熟，加上她不知道（也忘了问）张小愁家里的电话号码，此刻的处境，只有硬挨、硬挺、硬熬了。
骆铃不知道人生里有多少次需要“顶硬上”的局面，她只希望自己永远不要再遇上这种情境。
她当然没想到其实这才算是个开始。

黑火 第六章 如刀的往事
1、当我们小的时候
陈剑谁离开了张小愁的家，并没有直接去追骆铃和牛丽生。
他自大门出去，却轻轻的扣响了后门。
张诞过来应门的时候，看是陈剑谁，嘴巴立刻张成了O型。
他看看后院足有十一尺高的围墙，看看身上点尘不染的陈剑谁，好不容易才凝出一句话要发问，陈剑谁已不慌不忙的说：“为了你妹妹，请你不要声张。”
张诞觉得十分怪诞：“为什么？”
“你妹妹并没有把实情和盘托出，”陈剑谁肯定而坚定地道：“她一定还有事情瞒着大家，可能还包括了你们。”
“可是，”他补充道：“那可能便是案情的要点。”
“小愁她从不做亏心事，干吗要瞒人！”张诞对陈剑谁的活相当拒抗，“你不要冤枉好人，我妹妹是个善良的好女孩。”
“就是因为她太善良、人太好，所以才不得已要瞒住一些事情的。”陈剑谁技巧地反问，“你难道在先前曾听过阿蒂和德叔死后又出现的事吗？”
这问题使得张诞不得不同意。
在今天之前，他的确没听小愁提起过。
“她是怕引起大家的惊吓，不想新闻界把它夸大渲染，才不说的。”张诞还是在为他妹妹辩护，“她不说是对的！”
“我也不认为她的出发点是错的。”陈剑谁反问：“可是，象这样重要的事，你能保证她再也没有因为良善的理由而不告诉您吗？”
张诞一时为之语塞：“你是说，她还有……”
“至少，她还有很多心事、我看得出来，她不说其实是害了她。”
“她……哎，这傻女孩！”张诞心痛的说，：“陈先生，你说，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让她说出来？”
“她不肯说，我也没办法。我离开的时候，其实已暗示另一位朋友；要设法使她把梗在心里的话吐出来，除剑谁婉转的说，可是，除了希望你妹妹照实吐露之外，我们还可以做一些事。”
“做一些事？”
“做这件事要你帮忙。”
“我？”张诞有点不敢相信，我也能帮得上忙？
“能。”陈剑谁斩钉截铁的说，“你提供两个人的住处给我知道，最好，为了便于我进行查问。你就自后门跟我走一次。”
“两个人……”
“阿帝，那个女胶工。”陈剑谁以一种令人折服的干练沉着的道：“还有那个老看更，德叔的住处。”
张诞有办法。
他决心带陈剑谁去。
他虽然还不怎么了解也不如何信任这几个外来的人，但只要为了他妹妹好，他什么都肯干。
他已年过三十五了，一直没有娶老婆。
也许，在他的心坎深处，已把这美丽而忧愁的妹妹当作是妻子了。
虽然他自己并没有自觉到这点。
陈剑谁站在后院，等张诞出来。
院子里有一丝微风，叶子筛着阳光，已经不炙人了。远处播着一首“当我们小的时候”，院子里有一口水井，两三只母鸡和一群小鸡，正在啄食壳米，一只狗把肚子趴贴在冷洋灰地上睡大觉，陈剑谁忽然想到，张小愁的童年，就在这里过的吗？他可以想像一个美丽的小女孩，托着腮，眨着无瑕的眼睛在听歌看花看落叶，长大后便成为婉约而轻沾着微愁的张小愁。
自我俩小的时候，时常手挽着手，堂上栖息堂下走不知道什么是忧愁……
那首歌远远地飘来，像一个近近的童年。
陈剑谁不禁也低哼着，直至他听到另一种声音，好像是梵唱，又似是念经，可是再仔细听去，又像数十个人把世间最恶毒的咒骂语言倒过来念。
声音在不远处一个烟雾迷漫的地方传来。
陈剑谁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他心里忽然生起一种感觉：
他一定会去那座庙，见识一下“红毛拿督”，会一会主持那神秘仪式的老人。
那个叫顾步的老人。
这一天一定不会远。
而且已经很近很近了。
就在这时，张诞出来了。
他们匕图不惊的离开了张家。
张家大厅里温文和史流芳正在逗张小愁说话，浑不知两人的来、两人的去。
不过，陈剑谁也不知道，这时候，史流芳和温文在互相争执中却不意把问题追到了要害。
“张小姐……哎，这称呼多见外呀，咱们一见投缘，你也就别叫我先生了……张小愁，你别怕，这世上没有鬼这回事的，要真的有鬼，死去的人那么多，人人都是鬼，这世界早给鬼占满了，人怎住得下……”
“我年纪比你稍长，我就不客气叫你小愁了。小愁，你不要恐惧，那晚你所见的，一定都是幻象……幻象是没什么可怕的——有人幻想自己变成了一只老鼠，可是他仍是人，不是老鼠，在幻觉的世界里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要当真、不必当真……”
不料，史流芳的话还没说完，张小愁不但不感到安慰，反而哭了出来，一双纤手捂着脸说：“不！不！那是真的，那是真的！”
这一哭，把张老爸和张老太大部给哭了出来，怪责地瞪着眼前两名“不受欢迎”、“死赖着不走”的“客人”，以眼色下“逐客令”。
温文忙舔了舔干唇，作状骂史流芳：“是不是，都叫你不要气哭张小姐的了，乖乖，是真的就是真的吧，但都过去了，有什么好哭的？”
不意张小愁这回哭得很厉害，她抽搐着、颤抖着，但就是没有真的放声哭出来。
大家都知道这种“哭”要比真的“哭”更悲痛。
这才是真“哭”——哭不出来的哭。
“不！不是真的！”张小愁眼泪簌簌地流下来、令人看了也要惋惜，这么美好的泪怎么能流过这样一张美丽的脸上，而且，怎能竟还让它继续流下去呢！“他对我做出那样的事……那不是真的！我都不要活了！”
这一来，张小愁几近崩溃。
史流芳和温文可慌了手脚，一个向张小愁说尽好活、出尽法宝，不敢求能哄得她破涕为笑，只求让她别伤心下去就是万幸了，一个则在跟张老爹、张老太大百般分说，说好说歹，才不致被撵出门去。至于什么诱向调查，张小愁一个梨花带雨，两入早就心乱如麻。这回绝对不是叫什么问个水落石出，而是问到九霄云外去了。
2、红烧牛肉
陈剑谁步上日程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他和张诞经过市区，见到路人议论纷纷，打听之下；才知道“大会堂”里闹了事：两个“外来人”——男一女、勇的高壮女的美丽——竟带了一群本地出名刁恶的流氓去“刚击道”的道场踩盘子，一番格斗下，闹事的人还动了刀子、施了暗算，但仍给打得抱头鼠窜，那“高大的恶汉”被打得“站不直身子”，由那美丽时髦女子扶走，但刚击道总教练顾影也受了伤，据说还流了一地的血……
这传说大致是为顾影抱不平，对“外来人”十分鄙薄。
在一个跟外面世界并未充份交流的乡镇里、这种心态绝对是正常的。
只有陈剑谁感觉到不寻常。
——出事的人想必是骆铃和牛丽生。
——听来牛丽生还受了伤！
——没想到顾影的武功还要比自己想像中更高，连牛丽生都应付不了他！
——看来这地方的人还十分爱戴顾影！
陈剑谁心忧牛丽生和骆铃的情形，所以他快步疾走，想先赶口去看看。
张诞跟陈剑谁熟络了，也逐渐消除了敌意。
他原本想请陈剑谁吃点东西，但陈剑谁已无心逗留。
既然陈剑谁要赶着回去，他便索性再待一会儿，买点炒粉回去给大家作消夜。
——小愁和爸妈一向都喜欢炒粉。
一尤其是喜欢吃大食堂前那潮州佬阿席的炒沙河粉。
于是张诞便留下来买炒粉，除剑谁一个人先行赶返。
幸好陈剑谁是赶着回去。
再回迟一步，他见到的牛丽生和骆铃可能就不再生龙活虎和美丽动人了。
而是两块炭。……
烧焦了的炭。
陈剑谁循着黄泥和茅草丛走去，忽尔，觉得断树头那儿有人影一闪。
陈剑谁只平平静静的问了一句：“谁？”
只听一声呻吟，一名老大婆行了出李，虽然因街灯在远而有转折的地方照来，十分微弱，样子看不清楚，但陈剑谁可以感觉得到那老太婆十分肮脏，而且仿佛还很痛苦，隐隐约约还带了一股酸味。
陈剑谁心想：“这老妇人大概是在草堆里大便吧？”
他不想生事，便继续走他的路。
可是那老太婆一阵咳嗽，摇摇欲坠的样子，陈剑谁连忙伸手过去扶她一把。
就在这时候，在陈剑谁心里，生出一种感觉。
一种特异的感觉。
甚至是怪异的感觉。
这是他天生的禀赋。
——旦有危机发生的时候，他多能在危机出现前一刹那预感得到。
这一刹那实在是太重要了。
“料敌机先”这四个字，也不过是掌握了一刹那优势的意思。
尤其在高手比武过招里，一刹那不仅可以分胜负，判输赢，还可以定生死、见荣辱。
陈剑谁就在危机来临的前一刹那感觉到了。
接下来的反应，则要看他自己的了。
他第一个反应极为诡异。
他立即闭上了双目。
——至于他为什么会闭上双眼，主要是因为在下午他到德叔家为访谈里，使他警觉到：
合上双眼，是现在第一件要做的事。
然后他感觉得到那老太婆正向他欺近。
同一时间他闻到一般刺鼻的酸味。
那老太婆逼近身形之诡秘、迅疾，不但完全不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甚至严格来说，像一条蛇。
像一条在草丛里游走自如的毒蛇。
而今陈剑谁的人就在草丛里。
——在草丛里抵抗毒蛇就跟在河里应付水蛇一般不好对付。
何况他还闭着双眼。
战斗一开始就非常剧烈。
但也结束得很快。
老婆婆迅疾地接近陈剑谁，鹰爪一般的双手，对除剑谁发动了狠命的攻袭。
凡是她所扣锁之处，无不是咽喉、喉核、太阳穴、颈侧、攒心穴、腋窝、鼠溪等死穴要害。
陈剑谁虽然闭着眼，但他贴步随身，遇招拆招，不但连消带打，还连打带消，密步揉身，明退暗进，似弱还强，打到后来，陈剑谁紧紧的粘手贴迸、老太婆只有吃力应付，挣力求退的份！
老太婆咒骂着，用一种陈剑谁完全听不懂的语言，直至这咒骂变成了高声尖叫，然后陈剑谁只觉身前一热。
他连忙闪开，一睁眼，就看见一支火把向他扔来。
他伸手接住。
火熊熊的燃烧着。
那老太婆已迅速的没入草丛里。
——然而那火把是从不同的方向扔来的。
陈剑谁的目光立即疾搜向那“红毛拿督”的方向。
这一瞥间，他就看到一件事物闪过：
一条白色的影子。
——好像还是个女人。
陈剑谁一生冒险，曾遭受过无数的伏击，今晚的偷袭，对他而言，依样是有惊无险，并不算特别。
特别的是，在攻袭之时，那一股酸味。
还有那老太婆的语言。
陈剑谁虽然听不懂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是还可以分辨。出来，那应该是印度语。
—个素昧平主的印度女人为何会对他作出亡命的伏击？
一个印度女人所使的竞是近乎中国“番子鹰爪功”的冷门武功！
陈剑谁没机会寻思下去。
因为他听到一种声音。
不是梵唱。
当然也不再是崔萍唱的“当我们小的时候”
而是呼叫声。
“救命。”
两个人的呼喊声。
但叫“救命”的是女声，那个男的，只是大叫，像一头困兽一般愤怒，但却抵死不肯喊出“救命”两个字来。
陈剑谁几乎不用分辨便知道他们是谁。
然后他便看见黑夜里一种过份的光芒。
火光。
愈烧愈烈的火光，当陈剑谁冲过去把骆铃和牛丽生救出来的时候，很震讶两名“爱将”竟成了“瞎眼苍蝇”，在火焰四面包围但未合拢乱打乱懂，连衣服部沾了几处火头，却不知道如何打熄身上的火焰，也不知如何躲开火势，闯一条出路。
同样的，当正值惊弓之鸟的两个人的生死存亡之际，忽然听到“老大”的声音，而且予他们逃生的指示，就象岸上的鱼又重新回到水里，既然“大肥鸭”及时赶到，他们一定死不成了。
这是“不平社”里的成员，对“大肥鸭”一贯以来的信任。
两人的确是“死不成”。
火仍在烧。
——显然是有人在四周的子茅草和桔树间点燃了火头，要把骆铃和牛丽生活生生烧死。
牛丽主和骆铃心头里的火也在烧。
——如许恶毒，要的是他们的命。
他们仍看不见“火”。
瞧不见火光。
“火烧到这样子，”陈剑谁喃喃他说：“红毛拿督的人没有理由看不到，看到了没有理由不出来救人，否则很容易会殃及池鱼……除非他们都是瞎子。”
“可是……”骆铃这回抗声道：“我们都不是瞎子，为啥我和牛丽生也看不见火在哪里？”
“因为你们失去了瞧见火的能力。”除剑谁补充，“我怀疑你们现在也暂时失去分辨光的视力。”
“怎么会这样子？”
陈剑谁没有回答。
有一点除剑谁三人是心知肚明的：要是等他们现在才来救火，“我们早就变成了红烧牛肉了”，牛丽生忿忿他说，“而且一定还会烧得很焦。”
“你才是红烧牛肉！”骆铃居然还有心情为谁是牛肉的事“澄清”：“我的肉一定很香。”
“很香的肉就是香肉，”一人搭腔，还反问，“你知道什么是香肉？”
原来史流芳见冲天火光、也跑出来救火。
“香肉？”骆铃以为是好东西：“什么香肉？”
“香肉就是狗肉。”史流芳笑嘻嘻的回答。
趁骆铃还未发作，陈剑谁马上问一件事：“温文呢？”
“找留下他来陪张小愁：”史流芳托了托厚框眼镜，沉实里居然还给火光闪映出一丝狡猾，“我怎么知道这把火会不会是声东击西，志在小愁？”
陈剑谁觉得这个“成员”已经“成熟”了。
他不是觉得史流芳留下人来“保护”张小愁有什么特别高明之处，而是觉得以史流芳对张小愁百般献殷勤、居然能在重要关头要他的“对手”温文留下来看顾，这至少要有点“风度”才能做到。
直至陈剑谁带骆铃和牛丽生日到张家的时候，才明白过来：史流芳为啥会那么“大方”。
固为张家老爹和老大太，全“坐镇”大厅，怕这两个“外来客”再把他们的宝贝女儿唬哭了，还生怕一不小心，这些人还会把他们乖女儿“啃了”。
陈剑谁嘱牛丽生和骆铃赶快去洗脸。
尤其要洗一洗眼。
张老先生正在问史流芳：“火在哪里烧起来的？”史流芳连忙比手划脚演足十六大本的陈说一番，张老先生喃喃地道：“真邪门！”
陈剑谁见牛丽生和骆铃拭着眼睛出来，便问：“刚才你们看到屋里的灯火是怎样的？”
“很怪啊！”骆铃偏着头说，“黯黯的，绿绿的。”
牛丽生抚着心口，说：“好厉害。”
陈剑谁问：“什么好厉害？”
“他着了那姓顾的一指，人家一指就可把他给捺倒了，真差劲。”骆铃说起“新仇旧恨”，“还要待本小姐去扶这只大笨牛回来。”
“他也没讨着便宜。”牛丽生不甘受屈，他也着了我一记“老牛轰拳。”
“你那一拳击中他什么部位？”陈剑谁深知牛丽生的拳劲，有些震讶，“他怎么了？”
“打在脑门上，”牛丽生说，“不过他竟挺下来了，好厉害。”
陈剑谁这才有些放心，继续他刚才的问题：“怎么？你刚才进屋里的时候看见灯火是什么颜色的？”
“跟树叶一样。”牛丽生傻呼呼的说，“绿的！”
“现在呢？”
“暖，好像比较正常了啊。”
“光的，亮的，”骆铃形容，“刚才是没有亮光的、幽异的！”然后她发现了什么似的叫了起来，“奇怪，为什么会这样子的呢？”
这时，张诞拎着几包炒粉，一进门就叫：“好大的火！”
史流芳问：“已扑灭了没有？”
“还不清楚，我担心家里有事，就先赶回来看看。”张诞手里的炒粉晃呀晃的，发出浓郁的香味，“不过，红毛拿督的人都出来救火，有他们在，没有救不熄的火。”
史流芳和骆铃都各自发出一声冷笑。
陈剑谁把张诞拉到一旁去，嘱他：“你可不可以请伯父、伯母他们两位先离开一下。”
张诞一愣：“为什么？”
“我有事要问小愁。如无意外，黑火事件我已掌握到线索了——现在就等你妹妹再透露一些实情：”陈剑谁胸有成竹的说，“可是，有两老在，恐怕对你妹妹……不大方便。”
“好，我可以请开两老。”张诞说，“不过，我有个条件。”
陈剑谁没料他会反提出要求。
“我要留在这里，”张诞希求的说：“我也要听。”
——原来也是个好奇的人。
“好。”陈剑谁笑了，“你……用什么办法引开两位老人家？”
“这个。”张诞把手里提着的几个芭蕉叶卷着的三角包子扬了扬，小声地道：“他们都爱吃。”他说得有些得意洋洋。“年纪大了，就是仍爱吃。”
——买几包炒粉回家消夜，一家人团团坐热呼呼的吃，也是小乡镇里的天伦之乐吧？
陈剑谁忽也生起了一种重拾往事的情怀。
3、往事是一把伤心的刀
此际，陈剑谁、牛丽生、史流芳、骆铃都聚拢在一起，围拢着张诞、张小愁兄妹坐着。
陈剑谁替牛丽主次前背后揉了好一阵子，推宫出血，原拟替他接驭们骨，细察之下，才知牛丽生的胁骨并无折断，只是其中一根胸骨凹挫了一小块，受倒的伤害也决不算轻。
张小愁也替牛丽生包扎伤口，她垂着头，观察牛丽生的伤势，秀眉蹙着不忍与关注，仿佛在眷牛丽生代受苦楚。
倒是牛丽生，俯视张小愁的秀肩云发，只呵呵地傻笑着。（陈剑谁忽然说：“张小姐，你是亲眼见过黑火的。”
张小愁哀求他说：“不要再提黑人了，好吗？”
陈剑谁毫不动容：“不提不可以，因为刚才烧起来的正是黑火，还差点要了这位牛先生和这位骆小姐的命。”
张小愁蓦然一震：“什么……又是黑人？”
“正是黑人。这黑火的威胁，并没有过去，而旦还要逼近来，所以我们不但要提它，而且还要面队它、解决它，扑灭它，不然，还不知有多少人会被它所害。”
张小愁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可是……刚才我看到火光……那火不是黑色的。”
“你那晚看到的黑火，自然是黑色的，是不是？”
张小愁点头。
“其实黑人就是普通的火，它跟平常的火是一样色泽的。”陈剑谁缓缓的说，“黑火本来不是黑色的，只是因为见到它的人已失去辨别光色的能力，才会被它活活烧死。”
张小愁、张诞、史流芳、温文都很吃惊：“你说什么？”温文还咕哩咕噜的加了一句：
“黑火不黑，难道还是白色的不成。”
倒是牛丽生和骆铃，因为亲历过辨别不出火色的情形，一时似懂非懂。
“张诞带我会见过德叔的家人，恰好当晚德叔被烧死的时候，咖啡明和球仔都在现场目睹，我细问之下，证实了几件事。在咖啡明和球仔亲眼看见德叔被一种黑色的妖火烧死之前，咖啡明曾用一条茶楼的湿毛巾抹过脸，之后眼睛一直感觉不大舒服。球仔则在去互助团守望室的路上，给野孩子一个飞球打中脸额，眼睛也刺痛了好一阵子……而我们也从一些街坊路人口里得悉：同在一天，德叔在路上也是揉着眼走过，大家都说他不是酒喝多了，就是给沙子吹进了眼里。”
“我到现在还没有去过阿蒂的家，不知道真实的情形是怎么个样子……不过，今天下午在德叔家里有一个女胶工来吊唁，她也是刚从阿蒂家慰问过来的，也提到阿蒂在出事前几天，老是向她提到，觉得好像有人在监视、窥伺她一包括洗澡的时候。她还提到，那天早上，她是跟阿蒂一起骑脚踏车去胶园的，她觉得阿蒂双眼红肿，好像哭过似的，不过因为天色未亮，看不清楚，她也不好意思问阿蒂。”
“另外，我们在调查这件案子的时候，一直受到误导：显然有人不希望我们再调查下去。就在刚才，他们对我们两位同伴作出攻击，几乎就要了他们的命，所用的技俩也就是黑火，那其实只是一把普通的火，只是火一旦肉眼看不见，那就变成很具杀伤力的东西了；”
除剑谁用一种肯定而有力的语调，决意不但要总结自己的侦察和推理的成果，还要卞阿成的瓦解张小愁的自卫防线，所以他不徐不疾的话就似差翘千万雄兵兵临城下的要对方没有一丝抗争的余地，“象山崖，它本身是不会动的，没有侵略性的，但如果你看不见它的存在，便往往跌得粉身碎骨而不明所以了。又如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瞧不见车子，那么，在那时候，车子就要变成杀人的武器了。我怀疑操纵黑火的人，怀有一种极大的目的与野心，才来进行杀人事件。要把一个人活活烧死，而变成邪恶肇临的传说，想同时达到这两样效果；他们只要使受害者一时看不到或分辨不出：什么是火！只要见不到火光，就不易送开火的袭击。德叔、球仔、咖啡明，还有阿蒂，在遇祸前眼睛均有不适，令我生疑。而且，刚才有人向我和骆铃、阿牛作过狙击，我们鼻里都闻过一阵酸味，小骆和阿牛因不像我早有所闻，早有防备，所以之后眼睛便感到涩涩的，视力也不正常起来了。我想，这便是黑火幕后操纵者的障眼法。”
他“图穷匕现”也义正辞严的对张小愁说：“所以，假如你还有真相没告诉我们，现在，你一定要说，而且，也到了不能不说的时候了。我们初到贵境，与人无忽无仇，也遭狙击，他们目的不仅是予我们警诚一甚至杀人灭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很简单，因为知道我们已找上了你、他们要对付我们难道就会放过你吗？这个问题已是多余的了。”
他说完了这番话，就静静的等张小愁开口。他不再说话，也并不焦急，仿佛他知道张小愁一定会说话，而且一定会说出他想听的话。
“我想起来了。”张小愁像在自己脑海里抓住了一条线，然后渐渐发现这条线能使他攀上天的尽头：“我曾在车子熄火的时候，曾用手帕替四幸揩汗，……之后他的眼睛就有点发红，一直在眨，可是他自己似不自知。”
“哦。还有呢……。”
“还有……”张小愁忽然把心一横，都豁出去了，虽然记忆似是一把伤人的刀，但她已被它伤够了，她决定要反过来去面对这些伤，甚至甩尽平生之力去折断这一把沾血的刀，“好，我告诉你们，那天晚上、四幸他强暴了我！”
“什么！”连张诞也叫了起来：“这畜生！”
“倒底是怎么回事？”陈剑谁紧接着问。史流芳和温文都在面面相觑着怒愤与疑惑。
“是的，”张小愁的眼眸明亮如黑色的珠宝，更显得一张美脸苍白如玉，“那白色的女人冉冉飘过去之后，四幸便追了过去……我一直都在等他，夜很黑，他、直都没有回来……，然后是两道强光，刺入我的眼帘……”
“强光？”陈剑谁象抓住了一个剧盗一般的问：“什么强光？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强光？”
“……我也不知道，这光线实在太刺目，令我用手遮住了眼睛。待再移开双手的时候，我就看见……”
“德叔和阿蒂？”湿文忍不住叫破。
“不是他们！”张小愁掩着脸叫了起来，抽泣着，然后在指缝里说：“四幸已经回来，他就像一只野兽，披头散发，把我拖出车外，他完全不理我的拒抗，只疯狂的……他强暴了我……然后，他突然站起来，狂笑着、狂奔着，就像一个吃了炸药的野人似的，跑进黑暗里，才那么一下子，又嚎叫着挥动着挣扎炮了出来……他正给那黑火缠烧着，而德叔和阿蒂的鬼魂，也在那时候出现，就在后头追逐着他，我也是在那时候，才晕了过去……”
“天！”骆铃禁不住怜惜地抚慰着伏在桌上痛哭的张小愁。她一时完全找不到适当的言词，只能一再重复这一句：“天！”
史流芳和温文都脸色铁青。
“四幸他决不是这种人！”陈剑谁背负双手，慢慢踱到阶前，沉重得像背负了整个夜色，但仍然比灯光还清楚明亮的说，“你们都曾因揩汗、遮去强光而用手帕或拿过手帕的手去接触过眼睛……既然黑火是假的，发生在四幸和你身上的事，也不一定是真的，有人要在杀害四幸前，还要毁掉他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与好感，这点是显见的。”
张小愁悲戚地流着泪。因为碍于她的父母仍在饭厅，她强忍住哭声，反而成为一种欲哭不能的悲泣。但陈剑谁的分析更带她进入了一个她更不能接受和忍受的世界与事实里。
“既然有这样子可怕的事，这样邪异的手段，这样歹毒的人……”陈剑谁望着浓得化不开像固体一般有力而又似液体一般流窜的夜色，一字一句的说：“我们就且跟他们来比个不死不散吧！”

金血 第一章　黑火事件
	血不一定就是红色的，有些人连心都是黑色的呢。
	1、山在燃烧
	从此以后，张小愁弃绝了对晚上的眷恋。
	本来，她的性情景看到一只小狗的眼睛，心清便会柔和，见到一朵花开得灿烂，心情也会开朗起来。
	像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理所当然会喜欢暮夜的柔静，就似在母体里的胎儿那一种沉静温存的感觉。
	尤其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山城里生活、长大、念书，等到夜晚轻纱一般降临这山村的时候，她的窗外和屋外的蝉声虫叫娃鸣蛇行，以及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虫蛇动物发出来的响声，在她来说，不但不是呱吵，反而是构成山村夜里卖静的一部分。她甚至可以听到玻璃窗外面枉息的苍蝇正在磨着它的薄翅，还有植物在外面迅速生长，以及月华步出浮云的“声音”。
	她喜欢听这些“声音”。
	她觉得这些声音既使她寂寞而美丽，或是很美丽的寂寞着。
	可是，自从发生了那件事之后，她就厌绝了夜晚。
	——她厌绝了夜晚的黑。
	也许，她怕的其实不是夜，而是黑。
	她怕黑，是因为黑火事件。
	在这个事件里，她有一个亲人，也就是她所最爱的人，被一种不知名的“火”，活生生的烧死。
	就死在她眼前。
	从此她怕黑。
	——就算是白天，她也不喜欢阴暗的地方；到了晚上，她总是要把灯开得亮亮的，就算就寝也不熄灯。
	自己所喜欢的人，死在自己面前，而自己全无挽救甚至或是解除他身受苦痛地办法，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就像自己所做的事，很希望能达成，但又不偏能如愿，一样的无奈与无力；只不过，事不能成可再为，人一旦死了便不复活，所以更令人痛心伤感。
	当自己的父母或亲友，卧病在床，或遭受意外，看着他（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衰弱，或生命正一寸一寸的离开他的躯体，你也只能爱莫能助、无以身代。就算一个人能有幸迄今仍能免于目睹亲朋戚友的亡逝，但谁不曾见过一些无可挽救的死亡：包括宠物终于老死，盆栽终于枯萎、庭园的石板地上的蚂蚁群咬噬着一只螳螂。
	就算是一只壁虎，只要常见它的出现。有一天，他忽然自天花板掉下来，从首例向着人到腹仰对着天，死了，你也会在所难免感到失去了什么东西。
	就算每天起床后，也会有一些你体内的生命正在逐渐死亡：倒扣掉落在盥洗盆旁的头发。
	张小愁本来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何况给她遇上的。是那么大的一个撞击，那么的怵目惊心；她不但眼见一个地所深受的人活活烧死，而且还在烧死之前强暴了她！
	那天晚上。不像是真实，而倒是噩梦。
	张小愁和蔡四幸，在那样一个微风熏热的夜晚里，在看了晚场电影之后，他们习惯把车开在轮外的路线，直至“贝花村”的入口处方兜转回来。
	兜风——对张小愁而言，本来是比看电影还开心的事；看电影只是看别人生别人死、如何歌如何位，但兜风对张小愁仿似是在坐一艘生命之船，荡荡然的领先舵手作安全而舒适的摆渡。
	蔡四幸就是他心目中的“舵手”。
	——也许对一向好动爱冒险的蔡四幸而言，看着车前的灯光如何吞噬着黑暗的路面，也是一种愉快的感觉吧。
	他们在车上，谈那部电影、谈心也谈情。
	最后，蔡四幸还向她谈起那一干明天就要从远方来的朋友。
	那一群他引以为荣的朋友。张小愁望着蔡四幸眼里绽发的光采，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些名字：“不平社”里的“五人帮”：陈剑谁、史流芳、牛丽生、骆铃、莫利哀……
	她还憧憬着明天就见到他们；这些蔡四幸提到他们名字眼睛就似放烟花一般亮的人物。
	没想到车子就在那时“死”了“火”。
	那是一个黑得生死不分、几连视觉都等于丧失的地方、停在那个地方，好像就是泊在张小愁的心灵里最不可面对的漩涡中。
	蔡四幸下来修车，一向幸运的他，这次可以说是十分的不幸。他那一只手能领航在印度洋少见的大风暴里一艘载了六百人断了桅而且穿了六个美洲豹体积般大洞的船，安然泊进了它预订航程的港湾，但竟修不好这部车子。
	他七度回到驾驶位置上，意图发动引动引掣而失败的时候，张小愁掏出手提袋里的手帕，替他揩了脸上的汗。这是她一般熟悉的工作——蔡四幸易流汗，而总是忘了带手帕。
	直到后来，“五人帮”里的四大高手：陈剑谁、史流芳、骆铃、牛丽生还有另一个好奇多情的温文，仔细问起的时候，她才省悟这里边有一个陷讲，令她不寒而悚，但也同时隐伏了一个破绽，令她觉得犹是黑暗里的一线曙光。
	那时，边外倏地闪过了一抹白影。
	蔡四幸正在专心搞他的机器。
	张小愁却看得一清二楚。
	——在黑暗里有一个白色的女人闪过，就似车灯照射在荧务漆上一样分明。
	她叫了出声。
	蔡四幸霍然回首，白影一闪而没。
	他决定要下车察看。
	他在临离开之前，还安慰张小愁：“没什么的，我下车看看去——”
	这句话张小愁觉得很有安全感。
	他相信蔡四幸的能力，同时她也相信蔡四幸一向都是个幸运的人。
	她当然还不知道，所有的不安全都是在看似安全里孕育的，而有时候多少次幸运都不能挽回一个不幸——在一百个幸运里你至多不过发财成名掌大权，但一个小小的不幸就可以把你的生命被夺，使得其他的幸运都变得毫无意义了。
	结果却不但“有什么”，还发生了极大的“什么”！
	其实，天灾人祸和意外都是不可怒负责的；人人都以为“没什么的”，事后，在她心坎底里有怨怪蔡四幸的。他对她说；“没什么的”或者自己什么都不可以应付得来的时候才会出乱子——所以除了上帝，谁也无法保证自己会“没什么的”。
	蔡四幸步入黑暗的丛林约莫十来分钟。
	什么声音也没有。
	只有黑。
	黑仿佛不止是唯一的颜色，而且也是唯一的声音。
	张小愁刚刚觉得有点不安，直到从不安又转成恐惧。
	车里已没开冷气，她也开始流汗，同时用手帕抹汗。
	就在这时，两道强光，刺破了黑暗，刺入了张小愁的眼帘。
	因为太亮了，一时间，使得张小愁几乎什么也看不到，直到强光转成汽灯一般的黯芒之后，在她眼前依然是一片闪着金星的暗青。
	紧接着，有人打开了她的车门。
	在她没有转过身来之前，她已听到如同野兽一般的低嗷声。
	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就闻到一股酸味。
	如同在潮湿处摆放了三四天的煎肉饼，发了霉还生出红苔来的酸味。
	然后她就看见一个人。
	她知道那是蔡四幸。
	可是他此际的作为，又可以说完全不是蔡四幸——甚至不能算是一个人。
	蔡四幸一向都对她温柔，体贴。
	现在的蔡四幸就像是个没有人性，更没有兽性。
	他的举动连野兽都不如。
	他不理张小茶的询问，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出车外。他也不理张小愁的惊呼，就把她推倒在草地上。他更不理张小愁的挣扎，一拳兜击张小愁的小碟，使她不停的呕吐，他就在这时候剥掉她的衣服。他甚至不理会张小愁的哀号，用他男性的残虐得像刀锋一般强占张小愁有一种被贯穿的感觉，就像自己吃火锅时那申在竹签上的淡水虾一般，遇痛还不能蜷缩起来。她完好的通体无处不伤，使她到今天还不能并着双腿走路，在身上搽香皂的时候还要避开多处瘀伤。
	她永远没办法忘记，蔡四幸双手似抓住牛角的斗牛士一般的抓住自己的乳房，剧烈的抖得像一厘燃烧的山，枉喷出怒恼的熔岩，而他竟期还要强迫她用口去接受他的暴虐，使她自痛楚之外，更难忘的是耻辱。
	然后蔡四幸倒下来，张小愁已快给他胸前那一块硬物压断了两条胸骨，她的眼泪如飞落下，听到他在喘息中还以一种奇异的语调喃喃的说：“你不认为这才是我们相识以来最过瘾的一刻吗？”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不再说话了。
	他翻身坐起，收拾了一切，姗姗行入黑暗中。
	刚才他做尽一切枉乱的事，但就是并没有扯破衣服——包括他自己和张小愁的。
	张小愁想刚住他，但不知因为恨还是惧，她并没有叫出口。然后蔡四幸就消失在黑暗里。
	过了好一会，张小愁才含辱忿忿的坐起来，穿上被垃圾一般掷弃的衫裙。
	她的泪流不止，但并没有哭出声来。她知道她那里正流着血。
	她伤心的不是自己已失掉了贞操，而是却在这样含屈受辱的任况下失去的。
	甚至他的惊讶还大于辱愤。
	——蔡四幸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既然地突然变成这样子，做了这样的事，还会不会兽性大发，干脆杀了自己灭口？
	如果不是此处只有这一处有两道死里死气的暗芒，而四周又黑得失去方向，张小愁真的会逃跑。
	但她没办法。
	她感觉到目腿的尽头痛入了腹上胃下。像有一支沾火的冰棒在她体内翻搅。
	她也不敢逃。
	因为她怕那无尽黑暗里，隐伏着比蔡四幸更可怕的狂暴。
	这时候，她便听见声音。
	蔡四幸狂豪着出来，身上做给无数股会蠕动的海藻缠住了，惨叫声凄厉得使张小愁如玻璃一般地裂开，而且还挣扎着呼号：“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原谅我……报仇……”
	不知为了什么，张小愁就是为了蔡四幸在临死前喊出这几个字，她已原谅了蔡四幸大半，而就是因为这样，她不愿告诉警方或者报界这件事，不想让一向英雄风范的蔡四幸，死后还被流言所毁，形像破坏无遗。
	她想过去替他“扑灭”身上那些比黑暗还黑暗的“魔鬼”之际，她就真的看见了鬼魅。
	世上人人都在讲电，至少也或听或看过别人讲鬼故事，但有几人真遇过鬼？又有几人遇过的鬼是真的？
	真正遇过鬼的人，也许就不讲鬼了。但未见过鬼的人，老爱听鬼的故事。
	张小愁这回是真的见到了“鬼”。
	阿蒂和德叔。
	两个被“黑火”烧死的人。
	——这使张小愁马上醒悟到：缠在蔡四幸身上，透骨蚀心的销融着的“东西”，可能就是“黑火”。
	她想到的时候，阿蒂的鬼魂已向她迫近，德叔的阴魂则在追逐着蔡四幸。
	张小愁忽然有一种感觉。
	她觉得她自己也变成一只鬼。
	——因为在她面前所遇所见，全是失去人世的兽或已死去的人，教她在伤痛惊俱之余，神经不能不一时错乱。
	正如一个人被长期的关在一群神经病人当中，他自己已不是惟一的清醒者，而是疯人之一。
	接着她就嗅到味道。
	焦臭的味道。
	还有酸味。
	像一块烂肉裹着一只烂苹果再置放七天后所发出来的味道。
	张小愁记得自己就在这个时候晕了过去。
	2、结拜兄弟
	“你为什么不把这些事，告家人或者警方？”
	直到陈剑谁发出这沉重有力、沉着有劲的一问，张小愁才仿似从一个无尽爱怖的噩梦中惊醒——因为太过惊怖了，如果不是有外来的力量，张小愁就压根儿失去了重醒的能力。
	这种情形就象因瓦斯而中毒的情形一样，在恹恹欲睡之时，仿佛有一种掉进深渊的快乐——连团都不愿醒要醒世醒不来。
	陈剑准这样沉厉的发问。才把张小愁在一惊之下醒了过来。
	她刚才第一次在惨案发生了之后道出了全部真相。
	她的容颜仍愁眉未展，但郁勃已舒。
	——有时，还是说出心里的话才比较轻松一些。
	虽然，她还是把许多“过程”略过不提。
	不能提。
	那场可怕的羞辱，令她甚至无法启齿。
	不过他们也似很明白，并没有人去追究这些细节。
	他们聚精会神，要听的只是“关节”。
	——事情的重大关节，就似一首诗里的“诗眼”，一支火柴的火药部分，一个组织里的龙头，那是关健同时也是重点。
	办大事的人可以忽略小节，但必坚守重点。——当然，一个能办成大事的人，可能不单注意大节，也不罔顾一些其实关系重大的细微末节。
	“他们”——对张小愁而言，眼前的“他们”其实是五个从外地来但善意关心她的陌生人。
	他们就是；
	“五人帮”中的“老大”，他们都呢称他为“大肥鸭”的陈剑谁。
	一个从台北来的书香世家子弟，他有一副健壮体格、生性爱冒境的“书呆子”史流芳。
	一人娇生惯养极难伺侯但心底善良，集美丽、青春、可爱、富有于一身的香港女子：骆铃。
	自中国大陆近年来每一次政治运动中都吃尽了苦头的“黑五类”子弟，不但孔武有力而且害臊贪睡不善于与人交往的牛丽生。
	另外一个，跟张小愁是同一个国象的人。他生性乐观、好奇、天掉下来当被盖了之后还可以当麻将台用的年青人，他是善感乡情的温文。
	这几个人的组合，走在一起，足教平静无波的世界也闹翻了天。
	何况这儿本来就是不平静的地方。
	——而且还是暗潮汹涌，随时都可能慧来杀身之祸的是非之地。
	现在他们集中对付的目标。
	“黑火”！
	他们要为一个人报仇。
	他们的结拜兄弟：蔡四幸。
	他们要查明真相。
	——伺况，“黑火”已一再闪现，就在刚才，他们之中的其中两人：牛丽生和骆铃，要不是他们老大陈剑谁及时赶到，他们早就烧成了炭，烧成了友，还不知会变成哪一家中的烤肉串烧！
	你说当他们听到：他们的结拜兄弟蔡四幸原来是一个这样的人，这样“对待”无辜善良而美丽的张小愁，他们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愤怒？
	羞耻？
	——乃至怀疑？
	——甚至放弃！
	何况，除了老大“大肥鸭”之外，他们其他几人，根本还没见过这个结拜兄弟蔡四幸！
	他们觉得很丢脸。
	史流芳和牛丽生甚至抬不起头来。
	骆铃忿然。
	她为张小愁不平。
	不平则鸣：“怎么姓蔡的是这种人！”她几乎叫了起来：“我们还为这种人报甚么仇！”
	她这样一叫，几乎惊动了正在后厅吃炒粉的张家二老。
	——蔡四幸被“黑火”烧死的事，张小愁父母当然知道，他们既惋惜年轻有为的准女婿蔡四幸之死，但也暗自庆幸张小愁能安然无恙，只不过女儿当晚好像也受了一些皮外伤。
	从来见过那“白色的女人”而又遇过黑火的人，都没几人能活——能活下来就是不幸中之大幸。
	张小愁并没有把受到凌辱的事告诉双亲。
	包括警方。
	她不想让双亲知道她的羞辱，还要为她难过、担心。
	陈剑谁忙使了个眼邑。
	“五人帮”里，合作无间，默契极高，骆铃知道自己声音太响了，伸了伸舌头，耸了耸肩。他们都服“大肥鸭”。
	——平常大家可以闹在一起，但在要紧关头，谁都不敢当着他的面前放肆。
	张诞十分懊恼。
	而且激动。
	这些日子以来，他含辛茹苦，年过卅五，尚未娶妻，已简直把小愁这个妹子视作他的妻子了，平时他呵护她、宠爱她、甚至大声的话儿也不敢说半句，但他到今天晚上才知道，她曾受过那么大的凌辱，那么可怕的摧残，那么不可磨灭的伤害！
	他几乎要发作了。
	——如果蔡四幸还活在面前，他真恨不得把他活活打死。
	“为了你妹妹，”陈剑谁即行提醒了他，“我觉得你应先劝两老回房歇息才是。”
	张诞也明白这些事是不宜让两位老人家知道的。
	——他们知道了，除了担心和伤心之外，对大局是全无好处的。
	所以他强自压制下来，沉痛的拍了拍他妹妹的肩膀，走进内厅，并传来跟两老细微的对话声。
	“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陈剑谁见张诞走进去了，才再慎重的重复他的问题：
	“你为什么不把这些事——就算你不想让家人伤心，不要外人知道——告诉警方呢？”
	然后他等张小愁的回答。
	张小愁回答很利落。
	而且坚定。
	“因为我爱他。”
	“我其实并不反对他这样做，”小愁顿了一顿，她的话令人不敢置信——那么一个纯洁、温柔、美丽的山城女王，会当着这么多人面前说出这样面对自己的话来，“他一直都很爱我，很尊重我，如果他不是在那种地方和那么粗暴的话，我也是不会拒绝他的。”
	“因为我也爱他”
	她认真地说出她心里到口里的每一句话：“而且，我既然不想他在死后有辱他生前的英名，也觉得四幸会做出那种事，一定是神志不清的状况之下，……我不能怪他。”
	骆铃忽然紧紧握着张小愁的手，说了一句话，又说一句，然后又说一句，像是无头无尾的谱子。
	“我服了你了，原来你比我坚强。”
	“他对你这样，你还能原谅他！”啊，但愿有一天也有人值得让我爱他爱得那么深的话就好了……
	史流芳喃喃的低声自语：“还是少做梦吧。”
	骆铃听不清楚：“吓？”
	温文也激动的说：“对！我敢保证，蔡四幸绝不是这样的人！”这干人中，除了张小愁，就只有他与蔡四幸过从甚密。
	“我们知道你爱四幸，四幸今天虽然已经不幸，但他曾经拥有过你这样一位红颜知己，还是幸运的。”陈剑谁总是在适当的时候，说了他的看法：“可是，你代他隐瞒说不定也隐满了破案和替他报仇的线索。”
	他咳了一声（谁都知道他并不是真的咳嗽，只是为了要清一清喉咙，或让张小愁更有心理准备已些），才说：“所以，我还要再问你一些问题。虽然明知这样做也许会逼你去面对那些不快的记忆，以及要作出相当难堪的判断。”
	张小愁说出了往事之后，好象大病被愈，虽然苍白无力，但神智要比过往时宁定。
	她微微仰着尖秀的下颔，“你问吧。”她说这句话的神情地好像明知就算命运不在她手她也不介怀的意态。
	3、问
	“你们看过电影之后，就开车沿着公路一直走？”
	“是。”
	“这是你们的习惯吗？”
	“是。他和我，都喜欢夜里开车兜风。他喜欢夜里开车，我喜欢在他夜里开车的时候坐在他身边。他开车的时候手指按在方向盘上，很修长好看。”
	“有没有人知道你们的习惯？”
	“有……至少我的家人和他的家人，还有一些朋友……应该都知道。这山城并不大，住久了大家都知道那一部车子是谁开的。”
	“你们那天晚上出去，可有人知道？”
	“至少他的家人和我的家人……一定知道。”
	“你曾用过你的手帕替他揩汗。”
	“……是。”灯。
	“好像有点酸味……”张小愁有点犹豫：“又好像不是。”
	“为什么不是？”陈剑谁紧迫盯人。
	“……车上本来就有一瓶车座香精，那是柠檬味的，所以也有些酸酸的……”张小愁茫然地说：“我分不出来。”
	“我闻过那种香味。”陈剑谁每一句话都像把一些安定的药剂注射入张小愁的心里，“香精的酸味到底还是甜的，但那一种香味。是刺鼻的，而且是臭的。”
	“对对对，”骆铃大有同感，“臭的臭的，简直臭死了。”
	“我……我实在不太清楚……”张小愁困扰的说，“……不知道是不是我记错了，我只觉得这香味浓得有点过分——那是我还以为是车座香味的味道。”
	温文赶快为他解释：“后来发生了那么可怕的事，谁还记得之前那些鸡毛蒜皮事儿呢！”
	“谁说这是鸡毛蒜皮的事，如果是，大肥鸭了不会在这里问起，”史流芳就是要跟温文唱反调，“这件事不查明，可能连案也破不了，还说是小事！”
	“那怎么查！”温文不服，忘了就是忘了，你以为小愁是一粒蛋呀？把头敲破了就可以倒得出来啊？
	史流芳生气了，“你说话怎么这么粗鲁！”
	温文高超地冷笑着，“总比你尽说废话的好！”
	“其实，答案已经出来了。”陈剑谁在他们正准备如火如荼的时候“及时打断”：“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觉察？人偶尔会对颜色、声音记错，但对味觉、嗅觉很少弄错——那可能是因为入口的事关重大，而嗅觉能辨别的味道不似视觉、听觉、触觉来得繁复。小愁是个敏感的女孩子，纵然经过了极大的恐慌，但香是香、臭是臭。不可能混淆得如此这样一塌糊涂。”
	温文迷迷惘惘地道：“你的意思是……”
	“不错，那是香的，正是因为浓烈的香味，才能掩去原来的酸臭味。”
	骆铃“哈”地笑了起来，“对了，要不然，一条臭手帕，谁会抹了又抹！”
	史流芳喃喃地说：“所以……用一种带酸臭味的无形药物，使大家眼里都看不到火光……是真的有这回事了。”
	陈剑谁像是退了一百步后再来看这件事情：“应该是逻辑的。”
	张小愁迷迷糊糊但极端痛恨的说：“……到底，到底谁在做这种事呢？”
	温文完全受到眼前这可怜而美丽而令他从心动到了情动，也迷迷痴痴但除了又怜又爱之外就是全无半点痛和恨的说：“对，谁会做这种事呢？”
	陈剑谁看着快要柔情柔得成了一滩水的温文，瞄瞄正在怒视着温文的史流芳，就像一只枯等了一整夜公猫，忍不住也在他一向冷酷的唇边，泛起了一丝胶花开那么不让人觉察的笑意。
	“哈！你们知道吗？”骆铃忽然叫了起来。
	听她的口气，好像刚刚瞥见“白色的女人”就在窗晃过去。
	连牛丽生的耳朵几乎都要是竖起来。
	“我们老大就连笑的时候，”驼铃说话的神气，简直不止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而是新大陆发现她，“都是皱眉头的！”
	这回陈剑雄都呼了一口气，像抓住了放出去的一只断线风筝。
	这使他得要把话快说出来：
	“你们之中谁都会随时遇到黑火，所以必须注意几件事。”
	事关重大，人人都聚精会神。
	“一，黑火原是普通的火，只是从被害者眼中看来是黑色的，所以才造成闪躲不了的杀伤力。所以，在白天，黑火根本生不了效。当然，在暗室里也一样是有危险的！”
	“二，火不是黑的，而是当事人看不见火光。要人看不到火光，首要便是用一种气体、液体或雾体的药物沾及眼球，才能生效、所以，要破解黑火，只要眼球不为那药物所沾，便可以免于受人所制了。”
	“三，就算给那药物沾着，依我估计，要等一段时间才发作的，假如一沾上就失去火光的感觉，德叔就不会贸贸然的走上沙原，阿蒂也不会在几乎看不到的东西的情形下走入陵园，而金铃子和阿牛也不会便摸黑走回来的……这一段时候，也许，还可以想点办法，或者先发制人，或者闯出险境再说，大家务必要记住了。”
	“第四，那药物在撒出前。又酸又臭，……刚才我受一印度女人偷袭，之前我还以为她蹲在草丛里大便，便是这个原故。就算这药物臭味能够辟除，但酸味却辟不了——这足以成为躲避暗算的生死门。”
	“还有第五，黑火既然不是黑的，那么籍邪魔鬼神之说以慑人至少是凶手的别具机心。也就是说，有黑火，就有妖邪，要是黑火不黑，那么，至少这儿不是鬼在作怪，而是人的把戏。我们知道这难免跟一些邪术障眼法有关，而红毛拿督或者其他一些巫师也因而得利，但我们仍不知道黑火究竟是他们的手段还是目的！”
	陈剑谁说到这里，转向张小愁：“你要注意几件事。”
	张诞开始佩服起这个身材比他矮上老大一截的人来了，也趋前一步，表示小愁的事就是他的事。
	可是温文更过份，陈剑准和张小愁附嘱一句，他就应一句，好像是他已完全“代表了”
	她一般。
	“如果真有人曾在你手提袋中的手帕下过药，那么，这个人必定非常能接近你而且十分了解你的起居生活以及深知你和四幸拍拖的习性，才有可能办得到。——他至少要算进你会带这个手提袋出外，而且一定会与四幸看完电影后还去开车兜风，并算准车子恰好在那段路上死火——这当然也可以先做手脚——然后料定你们困在车内，一定会流汗，而你必然会掏出手帕来替他和你自己揩汗……”
	说到这里，陈剑谁兀然止住，像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似的。
	驼铃觉得老大很少如此，不禁问“怎么？”
	陈剑谁额上的悬针纹一显即消：“没什么。”
	张小愁隐入苦思，神值还是很迷茫，张诞说：“……知道我和四幸的事的人，实在很不算少……”
	“可是能自由出入你家里或至少十分熟悉四幸的车子和小愁的习性的人，”陈剑谁马上打断说，“怎么也不可能太多吧！”
	张诞也在转着眼睛像要进脑海里去找那一号人物：“这个……”
	“这个你们可以慢慢想、好好想、或者有什么不便明告的，但在为了追查那装神骗鬼、残暴杀人的凶手，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坦诚、合作。”陈剑谁的语音已带了一点凌厉，像在黑板上用粉笔写着的时候，发出了刀刮的声音，“另外，请注意我的问题：你说那天晚上，你等了一会儿，然后车门就被打开了，你就知道是蔡四幸——请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问得象签上支票后面的签名一般小心，“是你看见他回来了？听到是他回来了？还是……感觉到他回来了？”
	4、是他？！
	张小愁惶惶的抬起头来，在迷茫中掺上刚浮起的惋惜，那眼神是那么的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我见犹怜：“他当然是蔡四幸！”她急促、可怜而受尽委屈地道。
	“是你亲眼看见的？”陈剑谁仍牢盯不放。
	“天！”张小愁终于叫了起来：“怎么能够不是他！”
	温文慌忙道：“是呀是呀，一定是他！”
	史流芳也忍不住盯相着她的执持：“是他是他……”
	陈剑谁叹了一口气。这口气像是往肚子里倒吞回去。
	“我明白，我明白你的心境——”他苦稷的说，“我也希望是他。”
	“但……他是我的兄弟，我知道他的为人，他要是做出这种事，也一定是在丧失了本性的情形下才做的；就像是黑火本来只是火，是一些外在原因令你以为它是黑色的火而已……”陈剑谁更苦涩的说，“所以我更希望不是他。”
	张小愁低郁的尖叫了一声，宛似被屠宰动物的悲鸣。
	她以手掩着脸。
	手指很秀气。
	半掩的睑更秀气。
	——那是个使她不能接受的事情。
	她虽然受辱，但一直是以为是受她心爱的人之辱……如果那竟是“另一个人”，实在今她无法接爱这种假设！
	“你别忘了……”陈剑谁在说明一件事的时候，向来不容人干扰，所以他一向不喜欢旁人在他分析事情的时候，私自谈话或分心做事，遇到这样的人，他也不会说了任何关健性的话。“被烧死的那个蔡四幸，是那个奸污你的蔡四幸走进密林后再真正趔趄趄的出来的那个人。”
	“何况，四幸在被黑火焚烧的时候，说过一句话……”
	——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原谅我……报仇……
	陈剑谁这一提，大家都在反复思考那句“不是我”的意思。
	什么意思？
	骆铃倒是问了出来：“怎么一会不是我一会又原谅我？……我搞不懂。”
	张小愁已不是梨花带雨了，而是接近歇斯里底了。
	“另外，德叔和阿蒂这两只鬼魂是在那个蔡四幸玷震你之后才出现的，那时候，四幸正受着焚身之劫，你在那种情况下，神智早就乱了，不可能清楚的分辨，到底是人还是鬼？究竟是真的是这两个人的冤魂还是另有蹊跷……”陈剑谁残酷的说下去，“如果黑火是障眼法，那么鬼魂的出现更有可能是人扮的，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么，第一次在黑暗里走回来做出那种事来的，也未必一定就是蔡四幸了。”
	温文不服气：“可是小愁怎么会不认得蔡四幸？”
	“世上有些映象，只要落在你眼里，就自然而然的造成错觉。譬如我穿上警察的衣服，戴了警察的帽子，别警章、坐在警车里，你会以为我是什么？当然是警察。其实我并不是，甚至说不定是个刚偷取警察制服而被逮看了的贼。”陈剑谁冷静得像一林雪藏了的酒一般地解释着，“如果我拿着拐杖，又跛着脚，一瘸一瘸的走，你一定以为我的腿有问题——其实不是，我只是要你产生错觉，我是个跛子而已。”
	“阿蒂和德叔，他们也有他们的特征，像电影里的镜头一样，加上化装、光暗和一些技巧、技术，真的好像就有妖魔鬼怪出来一般，这其实并不难做到的——”他加重语气，“试想想，在那样连黑火都可以发挥发色泽作用的光线之下……更何况对方又是布下陷阱、早有准备呢！”
	“天啊，陈老大，”温文见张小愁那末痛苦，他也几乎呻吟出声音来，“你可以不说下去吗？”
	“一个人病了，当然也可以不打针吃药，”陈剑谁反问：“可是，你会以为他的病会好得报快吗？”
	“可是这既不是针也不是药，”温文这回可要“英雄救美”式的反驳了，“光是用话刺激她就会好起来吗？”
	“也许你是对的。我们可以暂歇一歇——”陈剑谁好像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只说，“我只要小愁知道，既要找出真相，就得要有面对真相的勇气。”
	骆铃到了这时候，忍不住说，“其实，谁干这种事的，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陈剑谁这会倒是笑得额上的悬针纹更深得像刻上一般。
	“哦？”他说。
	“一定是红毛拿督里的人。”骆铃瞪着那一只蒙得来明明亮亮的杏跟，“一定是顾彤那王八十八蛋捣的鬼！”
	陈剑谁几乎屏着息等她说完了，才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说到这里，忽然省赶，美美的嘻嘻的笑着，对陈剑谁嗲声嗲声的气说：“老大，不都看你的主意掂。”
	“好，”陈剑谁本来想斥他几句，但一见她那个可爱得像一朵花儿在漩涡里打着旋儿的样子，着实绷不下脸来，只好说：“你今晚在这儿好好的跟张小姐聊聊，我明天去红毛拿督看看。”
	骆铃亮着闪光闪光的限，奋悦的说：“好，我们明天就去。”
	史流芳有点遗憾：“明天才去？太迟了吧，不如……”一见陈剑谁的样子，便没敢说下去。
	温文却一厢情愿两厢自顾的说：“哎，也好，今晚我也一起来陪小愁，明天一起去为小愁报仇……”
	“错了。”陈剑谁像在墙下钉一口钉子的说，“是我去，不是你们去。”
	史流芳、温文、骆铃三人一齐叫了起来：“那我们干什么？”
	“看蓝天、看白云、看月亮、看园子的番石榴；”陈剑谁一副悠悠淤游长袍古袖而对正中秋的说，“如果你们高兴，还可以多看看我们的牛先生丽生兄弟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月貌花容。”
	大家都无奈地把视线转向牛丽生。
	牛丽生正打开了嘴巴，像塘鹅一般干巴巴的傻笑着。看他样子，只怕再换不了十五秒便要入睡了。
	这天晚上，他们就住在张家。
	“黑火”既然要烧死骆铃和牛丽生，也难保不烧到张家来——毕竟张小愁是目睹“黑火”和“白色的女人”而仍然活着的“证人”。
	折腾了那么一整天，他们都累了，开始还闹扯着，不久之后，牛丽生就传来了非同小可的打鼾声。
	——有时候，的鼻鼾和打呵欠都是一样，似会传染的。
	骆铃也想睡了。
	可是她没到房里去睡。
	张小愁本来是要跟她共睡的，可是骆铃却温柔体贴的说：“我睡时也会拳打脚踢，我怕会把小姑娘下床去呢！”所以她宁可枕在桌上打磕睡。
	史流芳调侃了一句：“哗塞！跟你宣扬出去，看还有没有人敢了娶你！”
	骆铃这次令人意外的没变股，只倦喁喁、惺忪着眼说：“我要你管！”
	“好好好，我不管，我不管，”史流芳摊摊手说，我又不是你丈夫！
	“你是我丈夫？”骆铃一副困了九成九分的样子，但嘴里依然可不饶人，“你想得美！我嫁猪嫁狗嫁给蟑螂都不嫁给你！”
	结果刚好有一只蟑螂飞掠过她的手指，骆铃吓得尖叫起来，几没把张氏两老吵醒。
	她的手一震，触电也似的，蟑螂飞到牛丽生头上，且一路爬到他的脸上，可是牛丽生依然没有醒。
	他睡着了，睡熟了，看来有人在他耳边放鞭炮也吵他不醒。
	那只蟑螂爬到他唇上就没有爬上去了——因为给牛丽生鼻子吸出来的气，一吹就吹就屋角去了。
	骆铃惊魂未定，犹听到史流芳忍着笑咕哝道：“——又说是要嫁给蟑螂的！新郎可驾到哪！”
	这时候，在院子里负手踱步的陈剑谁，忽低唤了一声：“老史。”
	史流芳应了一声，匆匆而出，骆铃一副小人得志地笑道：“嘿嘿嘿，半夜给老大叫出去，必有一轮臭骂！”
	她真巴望如此。
	她希望世上一切对她不好或不够好的人，都会都到报应。
	到了院里，夜凉如水，陈剑谁正在观赏两盆盛开的昙花。
	史流芳站在他身后，已经好一会了，他并没有骚扰他的老大。
	他知道“大肥鸭”在几种情形之下，一定是在思想着重大的问题：其中之一便是赏月观花。还有摇着脚的时候，或者，在举杯喝茶或水的时候……
	他也知道“大肥鸭”一定知道他已来到他的后面了。
	这么多年来，尽管他用最轻的步伐，他都知道是谁贴近了他背后——哪怕在伸手不见五格的地方也不例外。
	他已不必再作尝试。
	隔了好久，可能是远处有一头狼犬的嚎叫，一吞一吐的，叫得好像断了一条腿似的，比内伤的人呕吐还难听。
	就在那头不知是狼还是野狗嗷叫第二度响起时，陈剑谁霍然回身。
	他用一只手。
	左手。
	五指箕张，如啄如钩，扣向史流芳！
	“抵抗！”陈剑谁低声疾喝：“招架！”还沉叱道：“反击！”
	史流芳吃了一惊，想跳开，但爪子倏忽地攻了进来，要退已不及。他连忙封锁，但对方的手已突破了他的防线。他移动身体想要闪躲，但那一只手如影附身。无论他怎么避，都有几个要害眼看就要捏在陈剑谁的五只手指里。
	乍听陈剑谁疾叱：“还不出腿！”
	史流芳如梦初醒，连忙出腿，这一记联撞，曾把一口五十斤重的麻布大沙包眉得断了铁链。也曾在一次与人交手里一膝硬撞断一个比他重一百五十磅苏联拳手的右肘，陈剑谁单凭五只手指，还不敢硬接，只有借势一按反缩了手。
	史流芳一旦撑开距离，另一腿前锹急起，陈剑谁翻手拍开，但史流芳的横侧踢也撑了出去到陈剑谁再以阴阳锁手架开时，史流芳的右腿已旋腰蹴出连环的转踢——可见在刹那之间，史流芳已从近身逼开陈剑谁，出腿的距离已越拉越远了。
	陈剑谁格过了转踢，史流芳正在旋身准备回踢之际，陈剑谁忽道：“好了。”
	史流芳马上停在原地，不再出腿。
	这时那狼（犬）嗷本刚好一歇，这嗷声刚好掩盖刚才两人在瞬息间连风声都不带的交手微响。
	陈剑谁问：“你明白了没有？”
	史流芳：“我明白了。”
	陈剑谁说：“你说说着。”
	史流芳道：“老大是教我：对近身搏击的高手，应先把握距离，把敌人撑开，才不致落尽下风。”
	“我刚才使的是番香子鹰爪功。”
	“你是怕……万一那印度女人突袭我……我会应付不了？”
	“刚才你抬膝的时候，我已在你腿上按了一把，要是我的指甲有淬毒，抓出了破口，恐怕你就讨不了好了。”
	“这……”史流芳这才发现自己左膝上的裤子已有五个磨平了的痕印，刚好是指头大小，情知“大肥鸭”已留了情，赧然道：“……我会多加注意的了。”
	史流芳已许久没跟陈剑谁正式交过手了。
	当日，在他武功还未练好的时候，陈剑谁还常常亲自教武或给他们“喂招”，担这几年来，陈剑谁也许认为他们在武术上已各自成家了，便很少再来自出手了。
	而今这么一交手，史流芳发现了几件事，都让他心怀戒惕的：
	一、看来，自己等几人来到此地，别看只是南洋的一个小小半岛，高人可多着呢，要不然，大肥鸭也不会如临大敌，深夜试招，而且还夤夜授武。
	二、陈剑谁刚才把地逼得险象环生、用的只是一只手。
	三、自己蒙大肥鸭提醒，好不容易才得以反击，但自已气喘如牛，但老大连气都不多喘一口，跟平时全没两样！
	史流芳如此忖思着，不禁悚然自惊：自己看实是太懒惰了！这些日子以来，大肥鸭的事情可比他忙，精神负担也比他重，但练功之勤，还远在他之上！
	——不但自己至少还比骆铃勤力多。
	想到这里，心里有点安慰：
	——幸亏还有一个骆铃还比他更懒！
	陈剑谁笑问：“你在想什么？”
	史流芳怔了怔：“没、没有。”
	陈剑谁扬起了一边眉毛：“那就不是没有，而是胡思乱想。”
	史流芳有点不好意思：“是……是胡思乱想。”
	“你承认是胡思乱想，那就不只胡思乱想了，”陈剑谁带着自信的微笑着，但额上的悬针纹依然不消。“那一定是想了些不可告人的事。”
	史流芳这回不只赫然，而是尴尬了。
	陈剑雄转而问道：
	“刚才你听了张小愁说的事情经过以后，你觉得她说得怎样？”
	“张小愁并不老实。”
	“哦？”
	“她说她用手帕替蔡四幸和他自己抹汗，现在的人，还用手帕的人本就不多，我以为是这地方女子的习性，但后来我发现她抹泪的时候，也是用纸巾……既然是习惯，不可能一朝一夕会改了过来，何况，今晚在老大说那番话之前，谁都不曾想到那张手绢可给人下了药。”
	“虽然张小愁很美丽，”陈剑谁用一种讶异中带夸许的眼神看他，“但你还是很清醒的嘛。”
	由于陈剑谁一向很少赞人，这回史流芳的口就像牛丽生入睡时的嘴巴一样。
	“跟老大久了，”他忙卖巧的说，“多少也学会一些——骑骑，我一向都是见色不动真君子哩！”
	“其实见色不动只是闷君子，见色心动不越轨的才是真君子。见到漂亮的女子哪有不动心的？不过动心又不等于是动手动脚，动一动心绝对没有关系，天经地理，合情合理，”陈剑谁最后加上意味深长的一句“只不过心动归心动，不能误了大事。”
	然后他若有所思的说：“有些问题，我还得问张小愁，否则那结就解不开了、不过，我不太方便问……我会托人去问的。”
	史流芳本想问：什么问题？但见陈剑谁没说，以为不方便问，就不问了。
	其实，有些事情，要是你不主动的问，别人也一样不方便主动说起。
	至于一件事该不该问？应不应不问？应该由谁来问？如何问？问什么人？这些都得聪明人来作聪明的判断了。
	陈剑谁才把空流芳叫了出院子，另外一个一百以为自己的“智慧”最多仅逊于“大肥鸭”半筹的骆铃，便立即“发动”了一次“密谋”。
	她“叫醒”牛丽生。
	——牛丽生是叫不醒的。
	——他一旦睡着了，就算天塌下来，他也未必会醒。
	只有三件“事情”能使他马上清醒。
	一是他母亲的声音。
	他一向孝顺。
	另外一样是一首歌。
	《春天里》。
	在飞机上，陈剑谁便是以这首歌，唤醒了熟睡的牛丽生，让他可以一种黄雀在后的方式来制伏劫机的凶徒。
	骆铃只唱了几句，牛丽生便醒了过来。
	他惺惺松松的，一时还不知自己身在何地，发生了什么事。一见是骆铃唱的歌，以为她又来作弄他，当下一抹下巴的口水，又要倒头大睡。
	“哎，煞掣煞掣，你先别睡。”骆铃急忙阻止。
	“什么事？”牛丽生没好气。
	“你有没有胆子？”骆铃又来“激将”他。
	“我的胆子已经睡了。”牛丽生可投兴趣，“就只剩下耳朵没睡。”
	“不是睡了，而是怕了，”骆铃恨恨的说：“你果然没胆子今晚跟我去夜探红毛拿督！”
	“什么？”牛丽生惊叫起来。
	“嘘！”骆铃忙叫他噤声，“不可以让老大知道！”
	“嘘——”牛丽生也学着她用一只手指按在唇边，瞪大了一双本来睡了一大半的牛眼，“不让老大知道怎行？！那很危险的呀！”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害怕！”骆铃心里偷笑。她就知道牛丽生一定会帮她的。
	“谁说我怕？”
	“你的眼神——”
	“我眼困而已！”
	“你的口气——”
	“我可没说我不去。”
	“你敢去？”
	“我为什么不敢？”
	“你——去——？！”
	“去就去，我才不怕呢？！”
	“去啊！”骆铃高兴而爽气的跳起来，一拍他那熊一般的后肩，你答应去了！
	“我们……到底去哪里呀！”牛丽生仍是有点迷茫。
	“去夜探红毛拿督的虚实啊，”骆铃兴致勃勃的说，他们想烧死我们，我们就先去捣乱一番再说！
	“老大……他不是说……他会去？”牛丽生仍是不大明白。
	“你没听清楚吗？是他去，他自己去！而不是我们大家一起去。”
	她十分不平不甘的说：“试想，这么好的事怎可以没有咱们的份！何况，那干衰人想烧死咱们，此仇不报非君子……不，非女子……你要是没服子去，不敢报仇，我自己去便是！”
	“还有我。”
	只见温文的头伏在肘上，肘子搁在桌面上，他睁开一只右眼说。“听者有份。”骆铃觉得他是在做一个鬼脸。
	“你去干什么？”骆铃可没把他瞧在眼里，文弱书生！
	“你们不让我去，我就告诉你们老大去！”温文有恃无恐的说。
	好啊，居然学会威胁本小姐？！骆铃心中冷笑：这也好，让你去了才让你有难受的，就先让你得逞一会又如何？“你去？”她斜睨着温文，似笑非笑的说，“你啊，手无缚鸡之力，碍手碍脚的，只会给人惹麻烦！”骆铃可不知道她这个表情是最美的了。一个清醒的女子在不自觉有些烟视媚行的时候。就算不足以颠倒众生也足以倾倒温文，何况这是个温柔而且幽暗的晚上。温文好不容易才吁出一口气：“不碍事，不碍事，我会照顾自己，也会照顾你……”
	“照顾我？”骆铃差点没叫出声来，总算强行忍住了。“谢了，还是多照顾阁下你自己吧！”
	“为什么不等陈先生一齐去？”温文是忍不住说，“或者问他一声也好哇！”
	“问他和导他去的结果都一样：那就是没得去！”骆铃已志在必行，“你去就去，不去就给你噤声！”
	“好！我跟你们一起去……”

金血 第二章 危险！
1、很危险！！
于是，他们（骆铃、温文、牛丽生）便夜探“红毛拿督”。他们沿着那荒草径中的碎石路，迅速地掩近了那座旧式红砖围墙、木板搭成再漆上绿色的院落。
他们三人并盾掠扑，牛丽生在最前面，温文则是在最后。骆铃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跟在后头，但每次回过头去，却是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团黑，和黑里的什么也看不见。
这时当真是月黑风高，除了院子里的神坛上映来一些微火，就什么光线也没有了——可是，那自神坛映来的红色烛火，就像是凝固的血一样，连七星灯微微摇的光芒，也令人生起幽冥的感觉。大家都觉得：与其有这样的“火”，不如没有“火”。
他们都不期然的想到“黑火”。
——要是黑火在此际向他们袭击，他们该怎么办？不过，他们自度只要没有给那又酸又臭的水沾过，就算见着了黑火，也不过是普通的火——他们说希望陈剑谁的推测是对的。
“你怕不怕？”络铃转问温文。其实，她心里很有点害怕，所以先发制人，问她认为“最弱的一环”：温文。
温文老实：“不怕就假的。”
骆铃听了正中下怀。她一出来，就觉四周鬼气森森、鬼影幢幢，井设有什么好玩的，早想打退堂鼓了。“你既边怕，我们就先送你回去吧。”
“回去？”温文却不同意，“都已经出来了。”
“你明明是怕的嘛。”骆铃语带怂恿。
“怕也不能拖累你们。”温文大义凛然、视死如归。
骆铃为之气结。
这时，他们已逼近红毛拿督的神坛外的院落了。
牛丽生见他俩毫无惮忌的在谈话，以指擢唇，“嘘”了一声。
骆铃心虚，也跟他“嘘”了一声。
“别嘘！”温文苦着脸说，“再嘘我就挺不住了。”
“什么？”骆铃听不懂。
“我有个坏习惯，从小养成的，”温文苦恼的说，“人家一旦发出嘘嘘声我就想小便。”
“咳！”骆铃没好气。
牛丽生担忧的说。“别响！小心有狗！”
这时候，他们耳际听到了一种声响。
木棍对击的响声。
木棒对击的声音是清而闷的，但除了偶尔对击之声外，就是虎虎的棍风，显示出有人正以棍棒之类的武器比拼著。
“狗？我才不怕。”骆铃听到有人交手的声音，兴致可又来了，“咱们看看去。”
“你不是要回去吗？”温文不识趣的问。
“回你个头！”骆铃觉得这家伙怎么那么烦，“有人打架还不去看看，那还是人来的么？”
牛丽生仍然谨慎地说：“那狗，始终是一个问题。”
然后拿出一个塑胶瓶子，往后身上喷了几下，然后交给骆铃。
骆铃喜形之色，“哦，原来你有把KCL带出来呀。”接了过来，也喷了几下，一时烟雾弥漫。
“狗倒不打紧，小心有蛇。”温文避开，边说：“这种茅草就容易藏着毒蛇。”
骆铃没听在心里，只顾把瓶子速给他：“你也喷一些。”
温文摆手拧头：“这是什么？”
骆铃笑眯眯的说：“KCL啊！”
“KCL是什么东西？”温文充满狐疑。
“KCL就是狗失灵”骆铃一副作育英才似的说，“这是我们社里的老二发明的东西，喷过之后，那些狗便嗅不了你的气味，就算见着了你，也不敢来惹你，还不喷上一些？”
“我才不要。”温文机警的说，“待会儿见这瓶K什么的又人下了毒，我们眼里什么都是黑的话，往哪儿躲黑火去！”
“你真多此一举！你以为我是张小愁啊？这么容易就给人偷天换日、偷龙转凤不成？”
骆铃觉得温文的话对她而言有点奇耻大辱，“你不喷就算，待会儿给狗交着了得了疯犬症可别怨人！”
活末说完，狗就来了。
而且不只一只。
而是一群。
一群狠犬。
骆铃一见那八九只狼犬，就知道完了。
——不是她完了。
——而是温文完了。
——他才那么一个伶仃的人，怎么够那八头狠犬分而食之？她以八辈子的不情愿来应付这件事；他要出手。逐走这些浪犬。
要不然，难道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朋友给狼犬啃掉不成？可是这种狼犬无疑是最可怕、攻击性最强的一种，它们甚至在攻击前还一声都不响，因为它们根本不需要惊动主人来帮忙。
它们已足以应付任何敌人。
骆铃只觉一个头六个大。
她只希望会有办法对付这样狼犬。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一个奇影。
当真是奇影。
温文见到那些狼狗，就像见到了久违了的家人，蹲下身去，扑上前去，一个人竟与八九只狼狗拥在一起，它们用舌头替他洗脸，他也用舌尖碰它们的鼻头。彼此都熟络得不得了，都呜呜作响、简直象千言万语、旧情绵绵。
乖乖的，温文还好用是向那些狗们“介绍”起她和牛丽生来了，有几头不那么“孤僻”、“暴躁”的狼犬，还向他们摇尾巴，坐下来提着前腿来扒搔扬她的脚，一副像有兼营指压服务似的。有一头特别“热情”的公狗，见到她高兴得那条长舌都快要掉咀里了——骆铃真怀疑温文是怎样“引介”它“认识”她的！她真怀疑温文对她是怎么“介绍”的！
“你——”骆铃惊奇不已，“你跟它们很熟？”
“我跟一切动物都是老朋友，”温文的表情是乐出陶陶，他乡遇故知，“我唯一不熟的是人类，因为他们不让人跟他们熟悉。”
“哦——”骆铃反正是似懂非像，而耳畔又传来棍棒相击和低叱声，她飞快的说，“那你跟你的太太们慢慢聊聊，我先去看看。”
“我跟它们已谈妥了。它们不会去告密的了。”温文也马上站起身来，“我们一块儿去”
终于，他们看见了搏击中的人了。
那是一个老人和一个青年。
他们的棍法使祖出神入化，以致让人看去，他们手上拿的不是根子，而是蛇，活的蛇。
只有活着的蛇才能这样灵动。
那本是硬邦邦的棍子，在他们手上使来，不但是活的，而且还是软的，并且还发了凄厉的尖啸来——那就像他们手里是老虎的尾巴，要不然，怎么从两条棍子上会传来虎啸？一老一少，在庭院里比招。
他们背后是那因为烛火而更显幽阴的神坛，而烛人又因棍风而摇晃着。
三个人见到这种棍法，一时都忘了其他，看得眼也不眨，只怕错过了一招半式。大凡人都对自己所兴趣的东西，总是会这样的，其实就算你少参与这片刻。这世界上的事还是照样运转的，可是你就是舍不得闭一闭眼、放一放手。
他们心思虽一样，心情却不同。
牛丽生觉得兴奋，而且佩服，更带了点震惊。
他真巴不得也跃上场去一较高下。
骆铃妒忌。
她不喜欢看到这样子的场面；凡是别人威风她黯淡的事情她都不喜欢。
而且她也有点分神；她总是觉得有人在拉她的后发。
温文则是羡慕。
他觉得这比任何一部张彻、成龙、洪金宝的武打电影还好看、更过瘾。
就在这时，漫天棍影，陡然尽灭。
一条长蛇，破空飞去，打在白皮铁的屋顶上，再咕噜咕喇的洞斜坡面滚了下来。
那青年一伸手抄住。
他刚才手中已投了棍子。
棍子已被对手砸飞。
对方的根尖正点在他的天灵盖上，不过并没有用力，当然，也不会用力。
——如果用力的话，他的头早就碎了。
这世界上任例人都有可能一棍子把他打死——只有这人绝对不会，他信得过；反过来说，对方也像他一样信得过他。
这青年正是顾影。
牛丽生的震惊，是因为顾影在受了他一记重捶后，居然在几个小时后就可能动武了，而且还可以使出这般神完气足、神风俊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棍法！
现在他比刚才更震惊。
因为顾影居然还不是那个枯瘦老人的对手！
这时候，犬只逐一嗷叫起来。
骆铃向温文喳喳眼睛，低声说，“你那些畜牲不讲信用。”
“不是，因为刚才棍子滚落白铁屋顶的声响，它们才吠，”温文急忙澄清，我的朋友一向讲信用，狗是最守信的动物——它们又不是人，怎会不守信！
“噤声，嘘——”牛丽生把声音压到最低，“很危险！”
他的确感到很有点危险。
——一个顾影已不易对付了，何况还有那么一武功犹在顾影之上的老头！
骆铃伸了伸舌头，却见温文脸上露出痛苦之色。
“怎么了？”
“我都叫它不要嘘了——”温文憋住一口气，“害得我又——”
骆铃几乎笑出声来。
她大小姐想要在什么时候笑就什么时候笑，这次总算因自知身入虎穴深明大义的忍住了。
那老头子突然转过了脸，望向这边来。
在黑暗中，他的眼像炸出一种黛鱼的光，这种异光连野兽里也不觉见。
骆铃觉得那眼神就像一只兀鹰。
一只等候死尸的兀鹰。
骆针正想笑的时候，就看见他的头偏了偏，耳朵也侧了侧。
骆铃诧异，我还没笑啊，难道这家伙的耳朵比狗还灵？这时候，她才真正的意识到；万一给人发现，那的确是相当危险的事。
——除了这一老一少看来武艺过人外，在那黑沉沉院子内还不知埋伏了多少敌人！而目，这两个人，似乎还不是“寻常的人”、方一他们真的会施邪法……
2、非常危险！！
所幸顾影说话了。
他说话的态度非常尊敬，就像一个徒弟在跟他师父说话一样。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使这路棍法。”
“这是六点半棍。”
“奇怪的是，我不是拆解不了这几根，而是它一棍打来，就像是有十几棍一齐打下来一样，等我接实了，我又觉得我的力量被引走、消灭，而失去抵抗、反击之力。那就好像是：一个惊雷打下来但给避雷针引入地下去了。”
“这就是了，这可以说，我的一棍并不是一根，也不是我一个人在使这路棍法。”
“我不明白。”
“我这套根法，是结合了神明的力量而施的。我打出个譬喻；为什么很多人认为到一些神庙里祈福、求签，那就会很灵验呢！”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神明，那么，灵验则是必然的，可是要是没有呢？又或者你是虔诚的信徒，那么灵验在你而言，至少是一种自以为是的执迷，不过，要是你也不怎么迷信它呢？
那张签文或者你的祈祷，也果真应验了，那是什么原因呢？
“请指教。”
“念力？”
当你相信某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不是孤立的、你运使的力量就不仅是你个人力量而已。当你集中意志力，虔诚的去祈求一件事的时候，你本身就产生出一种静电，或是一种能量，这能量，这能量是不受空间、时间有限的，所以可以未卜先知，或可预测前程，甚至让你如愿以偿。所以祈求时诚心是相当重要的、惟有坚定不移的诚意才可以使念力集中起来，发挥出自己潜在的能量；而念力也无分善恶的；善念聚善力。恶念聚恶力。
同时，你在庙里祈愿，试想在同一地方有多少人曾在那儿虔诚的祈求过？其实，人是可以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在那儿——不管是蒲团上、神坛前、香炉边——祈愿的念力并没有消散，于是跟你的念力汇合起来，也形成一种不可思议的能量，足以影响世事的运转、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信，自已便发挥出一种念力；就算你不信。也一样会把自己的意志和前人及后人的接合起来——在神前庙里或任何诸如此类的地方，祈祷、求签，之所以会特别灵验，便是因此之故。试想有些人光凭自己的意志力便能拗断铁匙，折落果子，更何况这是聚合了古往今来多少信徒的意志力，自然可以运生出巨力了。
“我明白了。可是……这跟棍法有什么关系？”
“我这棍法是在神坛前参透的。、你知道古人为何在道观寺庙里习武，为何能特别易有所成？例如少林、武当……”
“因为他们善加利用了那一股念力……”
“对，把许多人散布在那儿的念力集中起来，加上在道观庙宇特别能使人专心一致，故更易有所成。而且，一般的招式只练来打击敌人、伤害对方，那只是伤人或杀人的武功，那种武功练得再高，也不过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毁灭掉。可是，如果你练的是活人的招法那就不一样了。那就会毫无限制，一个人使了千人的棍法……象刚才，我提早引发了你的力量，让你根本失去了伤害他人的能力，而且同时也治了你的伤。……你现在感觉到怎样？”
“……难怪，我本来还晕晕沉沉的，现在好多了！我现在才明白……”
“明白什么？”
“明白爸爸您为何要在今晚半夜也把我揪出来习武过招了！”
“我正是要医治你，解铃还须系铃人。你既然为武力所伤，最好的治法，便是用武力化解。不过，这武力是祥和的武力，止戈为武的武力。”
“谢谢爸爸。”
原来这老人是顾影的父亲！
“你的棍法，凌厉有力，变化多端，力道沉猛，但有两大缺点。”
顾影眼睛发着亮。谁都知道他像一张吸墨纸一般的吸收看咀嚼着他父亲的话。
“第一，你太急功求胜。”顾步说，一个人愈年轻愈以为快就是一切。但等到经验多了、年岁大了，才会明白急也没用，快不是赢，有时候，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喜若悲，大盈若虚。
你要明白这道理，才能使出以弱胜强，以退为进，以柔制刚，以最少的力量击败最强大的敌人的武功。
“是。”顾影的语音里充满了敬意，但也流露了沮丧，“还有一点呢？”
“另一点就是你太易分心。”顾影拄着杖。既像一座扬小的雕像，也像一棵烧焦了但仍兀然生存着的神木，你又想搞文学。
又要写诗，又去推广文化运动，就连习武，一会儿练跆桑、空手，一阵子去练马来功夫、印度拳，这段日子还自创刚击道，武功的底子尚未扎实，就来教人武艺了，吓，这未免……
“可是，在这里，如果我们人人都不推广自己的传统文化，我们就得被其他的文化所淹没了呀，那时候，可算是数典忘祖了。要是一个民族失去了自己的文化和传统，那么这民族也不可能存在……”顾影似有点受屈，爸，这你是知道，就连教武，我也是本着这个目标去提倡的。我们这一代子弟，总不能个个都是病夫啊。一个民族要强，不但意志力要强，体魄也要强。不然……
“我知道。印尼的华人就是个好例子，他们在政治上没有地位，教育课程上也没有中文，说的是印尼话，逐渐就看不懂华文了。其实，他们已跟印尼人已没有多大的分别。谁都知道，消灭一个种族的文化无异于消灭了那一个种族。相比之下，这儿已经是较温和、而且能互相尊重的了。我们既不应身在福中不知福，当然，也要为所当为。”顾步带了点咽叹的说，我说你分心，也不只是指这些原则性的事，就如你一面来在事业上有建树，一面又思慕那个张小姐，要不然，现在也不会惹人误会招人非议了……就算是现在，你因为有客人来了，也不能集中心神，所以才会给我击个正着。如果我是你的仇人，那一棍……哼！
“是。”顾影垂下了头。
在暗望的温文，听到了这句话。吓了老大的一跳。
三个人一齐听到了顾步说的话，却只有温文吃了一惊。
牛丽生不惊。
因为他听不懂。
他不是个很聪明的人。
——一个不很聪明的人最容易发生的想法是：他会以为别人比他笨。
一个如果常以为别人笨，他自己就一定是个笨人。
笨人看来有点可笑，但人笨其实是悲剧大于喜剧的。
因为笨已是一种残废，而且还无药可医、样样吃亏。
骆铃也没吃惊。
因为她自负。
牛丽生虽较没感觉出顾步的话有危机，但至少还可以从那番话对练武的见解里体悟出一些对他一生都有用的东西来。
骆铃则无所用心。
所以她并没好好的去听。
——一个人要是没好好的去听别人的话，那么，就等于没好好的去看一部戏、读一部书、写一篇文章一样，看到的都是浮光掠影，摸不着门道、触不着要害的。
骆铃就是这样。
只有温文听着了些“意思”。
——难道顾步发现他们？不可能。
——要是真的发现了，又为何不直接叫破呢？所以温文只吃了一小惊，之后他也没去想这件事、这些话了。
因为这时候，顾步已对他的儿子说：“你今天已够累的了。头部受了震荡，今晚就早点睡，不要看书了吧。你凝在耳上的瘀血已被我引发、打散了，过两天就会完全没事的了。”
他一边说，一边锁上了神坛的折门，和他的儿子边走边说的离开了院子。
然后，院子里又只剩下了微微的星光。
顾氏父子走了。
两人各柱着棍子，走到院前，各自分手：一个往木反搂上的梯子蹬蹬蹬的走了上，一个则点着棍头卜卜卜的往红砖屋那儿走去。
院子里已没有人。
院子外只剩下了他们。
温文、骆铃、牛丽生。
“现在怎样呀？”牛丽生低声问。
“不如我们走咯。”温文建议。
“走？”骆铃果然反对，“辛辛苦苦来到这儿就走？”
于是他们爬下了围墙，进入了院子。
“我们现在有两条路，”骆铃很喜欢现在她的“身份”，这让她觉得自己是领袖，正带着两个“部属”出来见识，“一是直接挖出顾影，给他点教训；一是先去神坛着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温文忙道：“先去神坛拜拜神吧。”
牛丽生没有意见。但他也不认为半夜三更摸到人象房里把人从被窝里揪了来揍一顿是件正确的事。
于是他们就往神坛潜去。
就在这时候，骆铃忽然觉得后头有些暖意，就像有人贴近她背部呼吸一般。她猛然返身，却是人影都没半个。
这偌大的庄院里，仿佛连黑夜都熟睡了，黑得沉甸甸的，就只有神坛里还留有令人心寒的灯色。
那是红色的电烛火和七星灯的微火。
神坛里繁影绰绰，两阴森森，一座座泥塑的土雕的神像好像是戏台上的角色一般，但那道上敬玻璃的折板门是镇上了的。
牛丽生和骆铃都开不了那道门。
温文却能。
他开锁好像解开自己鞋带一般方便。
“倒没想到，”这回连骆铃也忍不住说，原来你还有三两度散手的哦。
温文有点不好意思。
因为在这幽暗的灯光下看骆铃，反而使她的骄气柔和了下来，在这样的灯光像一个慕恋已久的情人那么美，而且令人怦然心动。
他只有搔搔头，好掩饰他的发窘。
“没什么啦，也就这三两度了，”
因为灯光又红又暗，骆铃自然没看见他一搔头就掉落一些头皮屑，也没发现他的脸红。
一个男子会对一个女孩子脸红，它的意义跟女孩子对男孩子脸红也差不了多少。
——懂得开锁居然也是一种艳福。
温文现在开始明白：所谓专业就是多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而要活得好就得要有一两件事做得无人可以替代的。
为了这点，他觉得自己该再学好几件事。
可是这念头还未牢固，他几乎已给怨死。
给骆铃“怨死”。
——因为骆铃已后悔为何要进入这地方。
她日后还一直埋怨：温文为何开启那道门！
骆铃走进去之后，便负着手，参观神坛。
牛丽生却站直知子，毕恭毕敬的双掌合十，拜了拜。
驼铃不屑地说：“埋，是林你都拜、如果连这种神都灵验的，我就——”
忽然，她觉得朋前有几点光亮的东西，动了一动。
她以为自己眼花，定睛看时，发现那是一束炉里的香。香已点燃，一点点金红的火，像黑暗中的金花一样，一丛一蓬的生长在那里。
香味很香。
这本来都是正常的事物。
——庙里有香，那是自然而顺理成章的，就像信封里有信，笔筒里有笔，海里有鱼，书里有字一般合情合理。
只不过，就在刚才那骆铃转身的一瞬间，她仿佛觉得，那些香——也就是那一簇金红色的火光——动了一动。就像是那几十支香，一起在侧边走了一步似的。
这种情景之突兀，就好像是一棵树突然自行走了一步似的。
骆铃以为自己眼花。
她遂而望定那一丛香。
那丛香果然不动了，只一闪一闪闪亮着金红。
——果然是眼花。
她这才放下心来，却忽然看见了自己！
3、越来越危险！！
这里没有镜子！
骆铃不明白为什么会看见了自己！
原来在众多的神像里，其中一尊，竟跟自己一模一样！
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她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定睛再看，发现那只是供奉着一个披头散发，类似印度怫经里一种漫游三界、发若游丝的女神，身裹上还缠着一条五彩斑斓的蛇！
她这才喘了口气，低低的“呸”了一声，遂又发现在这印度女神劳，又有另一尊脸孔。
一张熟悉的脸孔。
陈剑谁。
由于这个人头是那么逼真，骆铃几乎已可以确定她这次决不是眼花。
那人头是那么完整，骆铃几乎以为那是陈剑谁被砍下来了头放上去的。
她吓得完全没了血色，偏在这血红的灯光里她的脸仍红得象血一样。
她毕竟跟陈剑谁久了，闯惯了江湖，在这时候，虽然惊怕，但仍强自困定，低声而且颤声的说：“……你们……有没有看见……？”
温文奇道：“看见什么？”
她恐惧的说：“香会动。”
温文不明所以：“会动？香？”
香好端端的在炉里。
——连炉都不会动，香怎么会动？“你有没有看见……”骆铃指向神像那儿。连手都颤着，“老……老大的头？”
“老大的头？”温文东张西望，“老大是那一位神明？”
骆铃最憎人蠢。
她见温文那么懵，一气之下，倒是没那么害怕了，自己放眼一看，哪有什么人头！原先那地方，分明摆设着一座泰国神魔的陶俑。
——可是我刚才明明看见的呀！
骆铃心里，大自的惊疑不定。
牛丽生和温文都没有去理会骆铃。
这跟他们一贯的作风有点不一样。
那是因为在牛丽生和温文心里，都被其他的事物所吸引住了，而且也有一定程度的震异。
温文一走进去，就有一个想法：我一定来这里。然后他走了几步，看到一座济公的泥塑。这泥塑本来是釉彩的，但因为经过许多年代，因而已十分班剥，就像一个老人的脸上长了白斑似的。
原来泥塑也会像人一样、长白斑的。温文正是这样想的时候，忽然觉得，他曾经同样在这地方同一种气氛里想过这句话。
可是他从来没到过这地方——当然，就算来过，他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潜入别人家里、偷进神坛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明明没来过，怎么会在记忆中那末熟悉。然后他再走了几步，忽然抓住脑中闪过的一件事；他知道就在那地藏菩萨的神龛旁，有一包藏香，花纸绘着千手观音怫法无边，以大红纸托底，上面有几个乱潦乱划的车，作M字的波状后，然后是一个温宇，后再有SWAN几个字母、他记得有这么一回事。他到过这里，想写几个字，但原子笔出不了墨汁，他便随意涂在那一个香包上——他现在释然了：那一定是个梦。只不过这个梦眼眼前的情景有点过分的相似。
我一定在梦里梦过这情景了。他为了使自己释怀，便走了几步，果然那儿有一座土地神龛。也罢，这并不特别，许多庙宇里都附有土地公的灵位、不过，那黑木雕的土地爷宝像，像极了他的亲人、熟友，经过端详后他才发现，这极似自己的遗像！这使得他伸手往大地林龛的右边一掏，倒有数十包香，他刚要舒一口气，就发现其中有一包香已沾满的灰尘，但这却令他更觉得熟悉。
他用口吹开香灰，再用手抚拭，果尔在香包上出现了已消谈的笔划；“M”、“温”、“SWAN”等字！
这令他震怖起来。如果是梦。却怎么会真的有字？就算是梦，又怎么会梦到这个完全未曾来过的地方？！
他忽然醒起，在幽暗记忆的角落里，他曾经就这样抬头，看到上面悬着一口白灯笼，上面漆着褪色的红字“圣灵宝诞、周星敬贺”等字，而且，好像还会发生一些事……他抱着打碎自己心中迷梦的决心摹然抬头，就看见那一只白脸鬼似的壮羊胎皮灯笼，上面赫然书着：
“圣公宝诞周星敬贺”。
这时，屋梁上一圈檀香的灰烬刚好掉落，就落在温文的额上。
温文赶忙用手揩去，他记忆中会发生的事。就是香灰在他刚好仰睑的额上！一切都是那么的契合，他怀疑自己是处身于时光隧道里，而这里正发生着以前发生过的事。
可是他明明没来过这个地方呀！
这时候，他就看见骆铃的脸。
那一张略带椭圆型的美脸，还有柔软的身体，就算是一转身也掠起一阵漂亮的英风。
他忽然觉得她很熟悉，他一直只当她是一个从大都会来的女子，就像他对大都会或大都会对他一般，都是不易动真情的。
可是就在这一刻里，他看到她，觉得心里充满了一种红色的柔和。他觉得她织是一个美丽的弱者，跟定时炸弹一样，在还没引爆之前最只是口安祥的钟。他生起了爱上她的感觉。
他甚至记得她的乳蕾是蜂蜜色的，肌肤是蜂乳色的，语音则似是蘸了蜜糖一般的。
他一定跟他有过肌肤之亲，否则，他断不会记得那么清楚。
想到这点，他就对眼前的女子充满了爱念。
“我一定曾经梦见过你。”温文在这样的情景之下，以一种柔和的声调对她说。
骆铃并未注意他说什么。
她正惊怕中。
因为她继续发现可骇的事。
在她眼前。闪过好一些映象、都是一些零碎但足令她震怖的景象：一个有两只马蹄的人正在疯狂的以樵夫用的斧头来砍掉自己满是伤痕的翅膀、一个妇人正产下了一条蝾螈、他弟弟骆佳的裤子里有一只口有只尖牙和吞吐着一条花蛇的青蛙、她正和温文一丝不挂的喘息着在床上纠缠、有一枯瘦的老人被射杀在一个红色的房间里、有一个寡妇正用舌头去和一块湿砖上的青苔……她完全没有办法停止或避免脑中纷至沓来的想法。这些画面都像是电影院的画面一样，清晰而骤目，但因为在也脑里扬映、跟她的心脉连接在一起，使她就算闭起了眼也无法停止这些画面的跳动。
她退了几步、忽然，脑中的奇怪映象停止了。她“咚”的一声，后跟正踢着了一口大鼓。
声响虽然跟微弱，可是在静夜中听来，份外惊心，把牛丽生和温文吓了一跳。
牛丽生又“嘘”了一声。
温文急道：“别嘘！”
骆铃刚刚才舒了一口气，就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骆……铃……”
她迷迷糊糊的低应了一声，才发现根本没有人叫她。
温文没有叫她。他只憨憨的看着她。
牛丽生也没有。
——谁在唤她？——一定是错觉？可是那低唤声又起了：“……骆……铃……”语言十分含糊。
低唤声很低。
而且是从低处传来。
骆铃俯身下去看，除了那面大鼓，到处是黑幽幽一片，不过，至少可以辩别得出来，这儿什么东西也没有。
那声音又喊了：“骆铃。”
这回是一点也不含混了，清清晰晰但气若游丝的传来。
骆铃忽然想起那位给花蛇缠身噬食着的印度女神。
然后那声音又叫了一次。
骆铃现在已可以断定那黑忽忽的地下不可能有“东西”叫她——除非能发出她名字叫声的事物要比一只木屐还小。
“骆——铃——”然后“通通”两声。
这次的叫声，给骆铃这着了来源。
骆铃只觉得头皮发炸。
——因为声音是自鼓里传来的。
——那口一个酒坛子大小的鼓里，难道还藏了“人”不成？——如果那里面的是“人”，究竟是什么“人”？~——如果那不是“人”，那么，那又是什么“东西”？！
这同一时间，牛丽生也有离奇的际遇。
他原是去着墙上粘的一道符。
他本来只是刚好经过，随意的看一眼。
可是他着了一眼之后，又把眼睛调了回来，看第二眼，然后就一直看下去了。
因为那张符是活的。
那符咒是以朱砂写在黄色油纸上的，下端还盖了个方形古印。
牛丽生看第一眼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觉，神坛上粘着符录，本来对像下雨天打着伞一般，是正常不过的事、待他看第二眼的时候，总觉好像有什么不同了，可是又分辩不出来。
直到他看到第三眼，突然又觉得跟第二眼不一样了。
这时他可看出来了：第一眼的时候，那方印是在符咒下端的，到了第二眼，方印已倒转过来的上方了，第三眼的时候，方印就盖在符咒中。他总共看了三眼，方印的位也一共变了三次。
牛丽生不禁“嘎”了一声。瞪着一对牛眼，待要细看，发现那符员居然跟他眨了眨眼睛。
符录当然是没有眼睛的。
但这一道符录上有一直线，跟其中一条抛物状似的弦线构成一个眼型的图案，牛丽生就觉得在那个眼型有什么东西在闪了闪，就像一个人跟他眨了眨眼睛一样。
牛丽生看傻了。
他到现在还未懂得害怕。
他更凑近去看个仔细。
这一细看，他发现那张符不但会眨眼睛，还有展笑靥、招招手、打阿欠！
这可把牛丽生看出兴趣来了。
他觉得这道符好可爱。
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
他还忍不住用拇、食二指去碰碰这张符，就像是看到一个调皮的小孩子，使用手去拧他的脸蛋一样。
可是他一伸手，符纹就不动了。
他想缩回手指，可是手指已粘在那里了。
他用力抽，连墙都为之微震。
他知道。他的手指像给什么咬住了一般，如果他硬要收回，就得要把整栋墙一起拉倒。
他自度有这个功力。
——可是，如果这么做，不但院落里的人会知道，只怕全村人都会被惊动了。
他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
这个时候正是骆铃一惊未停、一惊又起之际。
因为她害怕，退了好几步，结果臂部碰到一样东西。
他惊觉回首。
笼子。
那是一个铁丝箍成的笼子。
借着七星灯的微光，她看见笼里有一张脸。
那是一张五官十分模糊的睑。
这张脸并不十分可怕。
可怕的是他的身子。
——可怕程度，足令骆铃不知道该用“他”好还是“她”、抑或是“它”字才比较适当。
因为那不是人的身体。
“它”一截一截、一圈一圈的盘在笼子里，高高叠起，叠得有她胁部那么高——那是一条大蟒蛇的身体。
蟒蛇的身子，人的脸！
那是一张痛若的脸。
——就像一个人给魔法变成一条蛇一般。只藏下头部仍然是一个人，可是因为身体其他器官不能配合，使他张着嘴，呜呜胡胡的说不成活。偶尔却丝丝嘶以的吐着分岔的舌头！
天！这到底是人还是蛇！
天哪！这里是人间还是地狱！
天啊天，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骆铃警觉到惊惶和危险的时候，正是牛丽生的手指给那道符录咬住了手指之际——牛丽生也意识到眼前已入险境。
这时候，温文也清醒过来了。
那是因为他随意拿起桌上的一本书。
一本万年历也似的线装书。
他随意的翻开其中一页。
然后他怔住了。
那一页正描绘着：二男一女，正进入了一个神坛，三人脸上，都露出惊煌之色！
——这二男一女，岂不正是他们自己？！
温文这才意识到：他不可能会在这种地方这个时候，会对骆铃萌生情愫的！
那道理就像是一个人不可能在别人用刀割着他的肉之际会睡着了一样！
这地方太不寻常了。
——留在这里，的确是越来越危险了！
4、越来越非常更加危险
骆铃骇然道：“太可怕了。”
牛丽生说。“要小心。”
温文道：不如我们走咯！
“既然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如是说，“何不多坐一会？”声音从神坛上传来的。
三人一起抬头，却见不知从何时起，那神坛上已多了一个人。
那人盘膝而坐，正是那枯瘦老人。
顾影的父亲：顾步。
三人大骇。
牛丽生仍然拔不出那两只手指。
他愈用力，那“符录”就“吸”得愈紧。
那老人的脸容在红烛芒映照里就象浸在血光中。淡淡地道：“如果你还想要有十只手指，就跟它说一声：大宝，乖！大宝一向不喜欢人碰它的。”
牛丽生只觉无稽，暗自使力，不料那道符现在可不只是“吸吮”了，而是咬住了他。
牛丽生感觉到的手指快要断了。
——必要时，他只好把整栋墙都拉塌算了。
可是他一旦运劲才知道，自己的力量会给那栋看着并不厚的墙吸去了，就像泼水在沙漠上，吸得涓滴不留。
看来那不只是一面墙。
而是整块大地。
——再孔武有力的人，也没有办法去掀翻整块大地。
那老人漠然的说：“你不要你的手指了么？快说一声：大宝，乖！”
牛丽生心里还觉荒唐，但心里已不禁照样说了一句：“大宝，乖！”忽然，那嘴巴不见了，“尖齿”也消失了，他的指尖仍抵在墙上，墙上留有一道纸符，如此而已。
“好了，现在我要请教你们，”顾步干咳了一声，说：“这儿是我私家的地方，神坛更是我供奉神明的重地，我跟三位素昧平生，夜闯禁地，所为何事？”
三人都自知理亏。
可是三个人的反应都不一样。
温文垂首说：“对不起，我们借了。我们现在就走，不好意思，再见，拜拜。”
牛丽生则硬硬邦邦的道，“你要怎样？”
骆铃叉起了腰，用一种仿佛似是对方既欠了她的债而又胆敢追求她的姿态说，“你这儿妖里妖气的，一定不是好地方，你有这样古里古怪的儿子，也一定不是好东西！我来问你这鼓里为啥要藏着人？这人为啥给你变……害成一条蛇？！你这个妖道，还不快快告诉本姑娘你曾于过什么恶事？！”
然后她又说：“这儿的神像全是面目狰狞、准不是什么正神！你施的准是妖法，姓顾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顾步端坐在神台上。
原先骆铃那一番话，他还是静静的听着，浸在鲜血一般的红烛光里，他的脸色如何，也看不出来，人人的五官，都只剩下红黑二色，既可怕亦柔和、至少，顾步原来还带若点微笑的，尽管他的微笑是那么的孤僻，还带了点不屑。
直至他听到骆铃说到后来，竟辱及了他所供拜神明的时候，就算是浸在单调的灯包下也可以觉察得到他的不悦。
“哦，这么说来，你们就是那几个刚来此地的游客了？”
骆铃因为害怕，所以恶人先告状。她在香港久了，土生土长，虽然也到过外国留学，所以更有过比较：在香港社会不恶是不行的。你有理，若不恶，纵理直也气不壮、要是无理，更不恶也不行，只要够恶，理曲也可以气壮。反正不管有理无理、有礼无礼，一定先要气壮、要气壮，得够恶、如果别人对你凶，你便得对他更凶，软弱是无法生存的。骆铃人虽有傲气、骄气，但人倒是挺好的，因为不想真的伤人，反而不够人恶，吃了暗亏，所以，现在她“学乖了”，每遇人恶时，她就重恶，如果自己名不正言不顺，更自较而然的要大声夹恶，以壮声威。
她一上来就失了风，而且给吓得乱了神志，所以现在就只一味凶悍：是游客又怎样！
这里的警方和黑社会，我们有的是熟人！坦白告诉你，我们既是皇牌，也有黑底！
你少惹我们！
“有这么利害？”老人伸直了腿，负手自神台上步下来，“那么，是你们打伤犬子的了。”
牛丽生说：“我们刚才没打伤你的狗。”
温文忙道：“他是说他的儿子。”
牛丽生说：“哦，你的狗仔是我打的。”
老人冷哼一声，用一双霍霍有神的眼打量着他，就想利刀在钻石上来回打磨着一般：
“你练的是老牛轰拳？”
牛丽生奇道：“咦？你怎知道？我这套拳法已失传了很久了世上可没几个练成呢？”
“世上？这世界大得很呢！”老人豁然反问，“岂止于老牛轰拳！青牛步法你会不会？黄牛阵法你懂不懂？泥牛掌法你知不知道？野牛肘你学过没有？犀牛功你听过没有？耕牛漫步你有没有练过？癫牛掌法呢？春牛试者呢？小牛刀法呢？疯牛怒斧呢？还有狂牛戟、一牛剑呢？你练得成的有几样？千方可别小觑了天下高手了！”
牛丽生给这个疯子老一连串问得口瞪目呆。老人所说的武功，有的他听过没学过，有的他学过却练不成，也有的他连听都没听过。
骆铃见牛丽生一上阵就给人问得哑口无言，有心替他出一口气：你少来唬人。你们干的是什么勾当，本小姐可清楚得很。
“哦，”老人顿生兴趣，是什么勾当，你倒说说看。
“你杀人放火，”骆铃百无禁忌的说：放的是黑火！
顾老头儿静了下来，然后一转身，点燃了神坛前的两根蜡烛。
烛火把映照着他的瘦子的身躯，投射到墙上，成为巨硕而晃动的影子。
那巨影就像跃击搏杀着的战神一样。
顾老头的声音变了。
变得很严峻、凌厉。
“好，你们跟我走。”他说。去哪里？温文问。
“警察局。”顾步说，“你们夜闯私家重地，图谋不轨，到警局再说。”
骆铃说，“我为什么要跟你去？”
老头子拿了根鼓棰在手上把玩着，冷笑道：“你刚才不是说跟警方的人挺熟的吗？”
“熟是熟……”骆铃耍赖，“我们又没抢没偷的，为什么要去？”
“不去也行，”老头子再退一步，“你骂敌的话，我就当没有听到，你们半夜闯进来，我也可以当没看到，反正也没损失什么。不过，你在神前骂过的话，我可以算数但神灵可不能给你亵渎了：你得要诚心上香，三跪九叩，奠茶求恕，我才能放人！”
“什么？放屁！”骆铃几没尖叫起来，“要我三跪九叩，你以为真的有神啊？”
“没有神？你给鬼缠着的时候谁救你！”老头子也光火了，他决定寸步不让，“好，也让你长长见识。你们要是不束手就缚，我可要倚老抓人了！”
骆铃一听，要动手？这可乐了。“你要抓我们？还是小心走路，省得卖老不成摔坏了老骨头吧。”
老头子眼色一冷：“这位小姑娘的嘴好刁。”
骆铃巴不得来一场武斗把刚才的恐怖记忆挥去抹掉，“我的手更刁。”
“贵姓？”
“本小姐姓骆。”
“骆小姐，”老头子的脸映着烛光，像镀了一层金一般，“我现在要你马上跪拜神明，祈求神灵原谅你不知天高地厚，出言无状，否则，你就要负起一切责任。”
“我为什么要跪、要拜的？”骆铃蛮强地道，“我要负什么责任？”
“那你就别见怪了。”老头子森冷地说、那烛火只增添他的幽森，不见得能增他生命里的热力。你要干什么？骆铃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
“打你耳光，”老头儿说，“代神明掌你的嘴巴。”
“什么！”骆铃叫了起来，“你自己有本事就过来打，别装神弄鬼的！本小姐一向不怕人动手，只怕人不出手。”
“好。”老头子一字一句地道，“这句话可是你自己说的。”老头子左手拿着鼓棰，冷着脸，向骆铃走来。
牛丽生和温文不禁都为骆铃但心了起来。
牛丽生就拙于言辞，骆铃在不平社的位份又比他高，他明知骆铃所作所为，好像有点不对，而且也有点不对劲，但他也不如何去阻止她是好。
就这么几句话下来，骆铃已把老头儿激怒了。
动武已在所难免。
温文则不是这种心情。
经过刚才那如真如幻的一幕，他对骆铃竟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愫，所以当骆铃向顾步狡辩之际，他只是在想：怎么一个女子竟可如此咄咄逼人、蛮横无理？自己日后如何跟她长相厮守？这样想着的时候，竟似把骆铃当成是他的老伴了。
也就是那么一阵幻想，骆铃已跟顾步语言上冲突了起来。
眼看顾老头儿要动手了，牛丽生和温文连忙站到骆铃身前，要护着她。
顾老头子见此情状，忽发出一声森冷的笑：“哦？三个年轻人，对付我一个糟老头子？”
牛丽生一听就泄了气，让开半步。
温文正想劝说几句，骆铃已推开了他，挺身大声说：“对付你这种妖物，才用不着三个！你年纪大了，但我是女的，我来对你，这可公平了吧——”
话未说完，“啪”的一响。
骆铃已吃了一记耳光。
老头子出手是那么快，就像一条毒蛇一般叮了对方一口，立即又回复原状。
快得牛丽生和温文都不及出手阻拦。
骆铃也不及闪躲。
然后顾老头子这样说：“我已打了。现在，你们要自己去警局，还是要我绑你们去？”
骆铃的颊上出现了五道瘀纹——那原来可能是赭色的，但因在红色的灯光映照着，所以成了灰色——她认为是奇耻大辱。
——虽然这“奇耻大辱”是因“自取其辱”，但一个在怒忿中的女子又怎会理会这些什么前因后果？她立即还击。
——连她的父母，也不曾这样掌掴过她，这叫她怎下得了这口气！
人为了一口气，是什么都干得了来的。
骆铃一动手，温文和牛丽生也只好动手；因为就算没有那一巴掌，也谁都可以看得出来，骆铃不会是这枯瘦老头的对手。
这一个事实，大概除了骆铃自己看不出来之外，无论是谁都看得出来了。
牛丽生是扑向顾步。
他想跟他较量较量。
——以武会友，本来就是他最大的职志。
温文则是要上前拖住骆铃。
他要把她拉开。
他觉得那老头儿危险得就像一只将被引爆的黄色炸药。
何况三个人去围攻一个老头子的事，在场的三人——就算是一向撒赖的骆铃——也都不肯干的。
只不过，当他们三人一齐有所动作的时候，乍眼看去，是不是像极了三人都向着一个老头子出手？连顾步也这样认为。
所以他马上反击。
一张符，突然贴问牛丽生。
那墙上的巨影，忽然跑落下来，痛击温文。
如果牛丽生和温文不是因为悬念于骆铃的安危，这局面恐怕要比现在所发生的更糟。
影子毕竟不是人。
有光才有影子。
影子有没有生命。
可是，这值上的巨大影子，竟然“活”了起来，腾身向温文扑击。
温文一面退避，一面骇然。
——这是怎么回事？！
相比之下，牛丽生要比温文更加惊骇。
牛丽生可以说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是害怕的人、早年，他在家乡遇上饥荒，连树皮、草根都给嚼光了，有人想起去吃墓围里的死尸、他参与掘尸，忽然失足掉落到一个坑洞里。那至少有一千具以上不知在多少年前被活埋的尸体、可是同伴们并不知道牛丽生已掉下去了，而又急于走避公安人员的搜寻，全都溜光了。公安局的人把那坑洞里的泥土随便地填回去，而牛丽生就被困在坑洞下面，足足三个晚上。
第三天晚上，他没有死，也没有晕过去。他一面用十只手指刨土，一面几乎完全可以听得见那一干个腐烂掉的死尸互相喁喁细语，敢情都是死人的梦呓，而且这些死尸还会磨牙。
有一具尸首，还忽然抱着他，那一张比粪坑还算的嘴，还凄近他的脸上，就差没真的一口咬下来。
当他擦亮口袋里最后第三根火柴的时候，他敢打赌有一男一女形状的尸体正在蠕动着—
—那就像是做爱的作。他还看见有一具烂得像一堆起黛绿泡泡泥泞的尸首上，居然开出一朵鲜艳的花。他甚至可以感觉到有一种藓苔正在他手背上和脖子里滋长，而有色的覃菌要比黑白的霉菌长得死迅疾，他还可以听到那些菌类怒长的声音。他没有再擦亮火柴，因为抗里已没有多少的氧气可用。
他给活埋了三天，在至少一千具给“坑”死了的尸首之间。
可是他没有死。
他还“活”出来之后，连嗅到屎味都觉得是香的。
一直到现在，他还不大可以分辩气味，因为那暗无天日的坑中岁月，已把他的味觉毁坏了、扭曲了。
他有时候闻到香就是臭的、臭就是香的。
一直到今天，他还常常梦到自己死了，跟一大堆死尸睡在一起、有时甚至他在香港的街头上行走，他也觉得那是一大堆行尸走肉，都是一些已经死了或即将死去而不自知的人仍本然地活着而已。
就连那时候的感觉，牛丽生也觉得不如这一刻骇怖。
因为那道符。
那道要命的符！
传说古代赶死人要在死尸额上贴一道符，以便镇摄住它们的鬼性——只要那道符仍在额上，那只僵尸便无法作怪。
可是牛丽生当然不是僵尸。
他也还没有死。
——这才老头儿居然用一面符录来摄制他！
而这道符，是会咬人的！
牛丽生正要小心翼翼的人避掉那张符，突然之间，他乍见那张符的朱砂变成一张嘴。
一张血红的口。
口里还有八只锯状的利齿。
利齿间还嘴嚼着一些蜡晒粮的东西，血肉模糊、鲜血淋淋漓。
他定睛一看，才知道是手指。
这是温文的感觉。
也是他做人的原则。
所以他宁愿“指望”牛丽生。
——这千人中，牛丽生块头最大。不必看他身手，只瞧他的实力，便足可山崩扛山树困扶树究来赶鬼天塌下来也有他先顶住。
不料，牛丽生竟给一张符——一道小小的符录——弄得像一头嘴和尾巴也劲给绑在一起的狗一样。
温文心中已没了指望。
他只好指望自己。
可是，那道巨大的影子，竟似像真人一样，温文闪到东“它”跟到东。温文躲到西“它”跟到西，温文翻身回击“它”
又兜到他的后头、冷里空袭，待温文稳住不动之际，“它”竟“贴”到地上去尽向温文的下盘招呼。
温文这才知道什么叫“如影附身”。
——“它”不仅是“附”了身，还“上”了身了！
温文甩不掉。
他飞身上桌子，影子就在桌下等他。
他要抢出门去，影子拦在门口。他用打鼓棍搠戳过去，那影子仿佛手里也拿了支鼓棍，倒刺了过来，温文真有点怀疑：那“影子”究竟是个真人，还是根本就是他自己的“影子”。
就在温文给缠个没了之际，骆铃那儿就像一个披上婚纱的新娘子偏遇上一阵大风雨、既无处可躲，更狼狈不堪。
她吃了老头子一记耳光，气得什么都豁出去了，甚至不知道什么才叫做害怕。
也难怪骆铃会那未愤恨。
——因为向来连她的父母也不敢大声责喝她一句，而今竟给人打了一记耳刮子，骆铃说什么也吞不下这口恶气。
她要撑刮回那老头子。
她正要动手，忽然眼前已不见了老头子顾步，只有一尊菩萨坐在那儿，冷着黑睑对她笑了笑。
她愣了愣。有人拍拍她的后肩，她霍然转身，一脸煞里带俏，却见老头子正在她的后头，脸上还挂了半个嘲弄的笑容。
她抢步要去揍他，脚下却是一绊，几乎跌个金星直冒。
待定过神来，那头人面蛇身的“怪物”已然溜走。
她到处寻她的仇人。却没见着，红灯黄烛里尽是影子绰绰的神像，猛一抬头，“滋”的一响，她的发梢荡着了正点燃的吊塔檀香，几没烧着起来。
骆铃退了两步，“蓬”地又撞着了一物，把她吓了老大的一跳。
原来是她后跟踢着了那面鼓。
那面鼓里发出咒骂的声音来。
骆铃气极了。她拿起个扫帚柄子就来搠那面鼓，忽尔，肩肩膀给人碰了一碰。
她这次连身子都不回，一个侧肘就撞了出去！
“哎也！”一声，骆铃闻得耳熟，转道望去，只见温文给她这一肘打得五官都挤在鼻梁印堂处打起结来。
骆铃吐舌：“对不起——”话未话完，身前一人沙嘎的道：“你肯认了就好。”骆铃乍见顾步又神出鬼没的就在她面前。
骆铃哪肯服输？抢过去又要出手，顾步冷笑：“真不识好歹。”
门外一个声音接道：“爸，不如让我来收拾她。”
骆铃一听，心知不妙。她认得出来，那顾影的声音、一个老王八已难对付，何况还来了个小王八。单凭那小王八的武艺，就能镇住牛丽生，何况还有眼前这个老王八！
骆铃已知道情形越来越凶险。
可是她就是不肯认输。
她就是吞不下这口气！

金血 第三章 魔鬼的钥匙
1、金色的血
骆铃已发了蛮。
她什么都不管了。
——拼了再说。
通常能够什么都不管了的人，只有两种：一是给逼急了、走投无路，不背水一战、濒死一击便没有活路了，这叫不得不尔，置之死地而后生；一是从来没什么负但，也没什么责任感，或者也没受过什么苦楚，稍不中意，就孤注一掷，作乾坤一击。
有些人，不到最后关头，临上大节大义，是决不盲目胡拼的，这叫“重于泰山”；有些人，动辄就与人拼个你死我活，稍遇不快就要死要活，这叫“轻于鸿毛”。
骆铃这一拼，且不论是泰山还是鸿毛，但她的出手，倒真有泰山崩于一击之力，鸿毛飘于微风之轻。
这一击已尽施她平生之学。
这一击、完全无效。
不是打不中，而是中途教人截住了。
不是顾步。
顾步只铁冷着脸，没有出手。
而是一个男子抢了进来，骆铃几乎撞入他的怀里。那人一伸，就扣搭住了骆铃。
“你就别惹我父亲了！”说话的人正是顾影。
“你！”骆铃尖叫怒挣：“放手！”
“放手？”顾影脸上又现出那微笑，“让你去送死？”由于骆铃挣动不已，顾影又不想轻薄，所以一径地扣住她不是要害处。
忽然他的笑容就凝结在他的脸上。
然后他的笑意在瞬间成了苦痛之色。他放手，捂胸，身退，一边身子软软的垂着，象瘫了一般。
骆铃笑了。
笑声像银铃一样。
她手里拈着一样东西。
一口针。
细、长、尖巧的银针。
“哈！”她笑着说，“你还不栽在本姑娘的手里！”
“银针刺穴？”顾步一伸手，扶住他的儿子，脸色给烛火映得一跳一跳的，五官就像要分别跳出来噬人似的：“那就休怪我了……”
“老家伙！”骆铃一招得手，犹在洋洋自得：“你？你又能怎样？本姑娘……”话未说完，老头子已到了她的面前，近得几乎是睫毛可以触着她眉毛。
她连吃惊都来不及，只怕老家队又来打她耳光，手中的针已急刺了出去她的“神针寻穴”自得名师亲授。别的她可以不精，但在刺穴一门，她就算是闭了眼睛、做梦时也神准无误。
她知道眼前这个老头子决不是个易与的人物，是以她也不求有功。只求先把这出没飘忽的老家伙逼退再说。
没料他这一刺。竟刺入了什么似的，“嗤”地直没了进去。
她手上的银针足有七才长。
她因求逼退到敌，所以并不留手。取的是“腹中穴”，要是直刺进去，恐怕得要将对大胸背洞穿不可！——这岂不是要了人命？
骆铃这回可是比什么都害怕，慌忙止住腕劲。沉肘一抽，边忙收回银针。
“扑”的一响，那银针像自什么物体内拔出来似的，——骆铃一颗心打上下前后左右来回猛撞；她可不想杀人！
何况那是一位老人！
那老人也只不过打了她一巴掌。
而且那老人显然还留了情。
她怎能在一怒之下就把一个老人一针刺死呢？——想到这里，她手抖了、脚轻了、气也消了、胆更怯了。
她把那口银针收回的时候，忽见老人心胸上“呼”的一下喷出一股鲜血。
不，不是血。
在烛光下，犹看得分明：
那不是血。
血是红色的。
那喷溅出来的液体，是金色的。
一个人，要是受伤了，自然会流血。血，当然是红色的。
可是眼下这老头，竟流出金色的血！
金色！
就这么一怔神间，骆铃手上的针也给打飞了，抵挡也来不及了，老头子用鹰一般的眼睛盯着她，但用狼一般的眼色瞪住她。
他的中指就按在她的眉上。
饶是骆铃一向胆大妄为，任性骄恣，这回也不敢妄动了。
原因很简单：眼前这老人，简直不是人！
她刺了他一针，他不倒，不但喷出金色的血，而且还能反击。
她也没忘记眼前那老头的儿子，曾用一根手指就重创了几乎是刀砍不入的牛丽生，而这老头又是一根棍子就制住了他的儿子。
而今，这表象伙的手指就捺在自己的眉心穴上。
骆铃现在终于知道：
她是落在敌人手里了。
而且，这个所谓“敌人”，也不知是人是鬼？今晚所遇的，也不知是邪是魔？眼下的情形也不知是生是死？
这时，牛丽生仍然给那张符镇住，就像给蒙住了睑围殴一般；温文正跟那不知是他自己的还是什么人的影子搏斗，直打得筋疲力倦。
“不知天高地厚、乳臭未干的东西！”老人的语音就像是罩在铁罐子里点燃的鞭炮，“你们是来找死！”
“死不得！”
这句话在外面响起。
等这句话说完的时候，骆铃和老人之间，已蓦地多了一人。
他一出现，已格开了顾步戳在骆铃鼻上的手指。
老人立即回招。
那人也马上招架。
老人一连攻了七次。
那人连守四次，到第五次，守不住了，反守为攻，以攻化守。连消带打，使老人七次抢攻无效。
这只不过是一瞬间的功夫。
那人已闪了进来、救了骆铃、与老人交手七次。
骆铃只听到这人的语音、只见到这人的背影、只隐约看到这人的出手，便已再无置疑，喜极而叫：
“老大！”
2、希望社
来的正是陈剑谁。
他几时来的？他怎么会来的？他不是说明天才来吗？
这几个问题，像烛火晃吐一般在骆铃脑海中闪过。
但他已来不及去想答案，已听到老头子和陈剑谁正作一段令她莫名其妙的对话：
“五叔！”
“哦？——你是……？”
“我是剑谁啊，当年希望社的斗宫啊……”
“你……你是老昏的……”
“我是他儿子！”
“你就是斗宫啊！哎呀，你、唉，这，这又算是几十年了！”
“是，家父还常常惦着你。”
“呵，老昏他……身子好吧？”
“希望社都失去了希望，他老人家怎么好过！”
唉，这真是……我刚才跟你交手，心中就奇怪，这不正是当年老昏的虎跃式？
虎之跃也，必伏乃厉，你可比当年你老爸更稳更厉。真是后全可畏啊。你来很久了吧？
你看我居然没有发现，我我我这可是老糊涂了哩。
“顾叔见笑了。我们礼数不周，擅自闯入，还在顾叔灵坛前放肆，恳请五叔严惩。”
“既然是你的朋友，那就算了。只是，我想要知道几件事。”
“一，你们为何要闯进我家里？二，你们为何要打伤犬子？三，这三位朋友是干什么的？四，他们为何说黑火与我有关？五，告诉我：老昏在哪里？他……还搞希望社吗？”
他问到这里骆铃就叫了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嘛？！”她用别人掴她那一记耳光的热辣辣喊了出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如果来的不是陈剑谁，这局面谁也难以说得清楚。就算说清楚了，顾步也不见得会相信，就算顾步信了，骆铃也定必不甘休。
有时候史流芳不小心踩了她一脚。她过了十天八天还会得踩回他一下，还说这叫“女子报仇、十日不晚”云云。
可是对陈剑谁，她却不敢大过放肆。
她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虫和陈剑谁——她“怕”陈剑谁，总要比他父亲加母亲加祖父加师父合起来还要敬畏些。
不过纵是这样，她也只是怕那么一点而已。——而这一点点的敬畏，在恃宠主骄的骆铃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不可多得的了。
陈剑谁用最简洁的语句说明了他们的来意，然后才补充：“我们原本是拟在明晨来红毛拿督拜晤的，不过，我也万未想到主持会是五叔您，不然，说什么也不敢来滋扰。”
骆铃忧然：原来是你刚才一直跟在我身后叹气……难怪我一直都觉得有人跟踪着了。
我真是好机警啊！
陈剑谁的脸色在结冰，眼色也在降雪似的：“我只后梅没半途上把你给截回去，你私闯进人家的神坛里，胡闹了一番，连人带神你都亵渎了，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骆铃还待分辩；“我哪有……”
陈剑谁眼色里的冰和脸色的雪一下子到了暮晚般的“你忘了不平社的规矩吗？”
骆铃登对不敢辩驳下去了，可是心里总是不服气，玉腮也象是鼓了包气在里面。
顾步开亮了灯，请大家坐了。叫顾影吩咐工人端茶上来，一个笑起来象一座折皱了的大海般的中年仆人，给他们倒茶，陈剑谁等欠身谢过，才知道他是个哑巴，叫成才，大家都叫他做“才哥”。才哥一直笑态不止可掬，简直要满溢出来，在旁服侍，斟茶倒水，每次进去，都再端出些好吃也好看的糕饼和点心来。陈剑谁只说不敢叼执，明天再来拜会，顾步说：“你倒不必跟我客气的这个。这是我的儿子，跟两个朋友弟妹闹了一场，也算不打不相识。今后，就算是同一个门里出来的，点头就是朋友，谁也不要再怄谁的气了。”
陈剑谁向骆铃和牛丽生严峻地道：“五叔是当年希望社里八大天柱之一。没有当年的希望社”，今天也许就没有不平社。论班辈，顾五叔是前辈；论功勋，当年五叔为国民，抗日锄奸，我们哪能比得上？当年的希望社是为保卫家国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今天我们不平社至多只替人抱不平、申申冤屈，在份量上，那是不能拟比的。
骆铃和牛丽生都约略知道“希望社”过去轰轰烈烈的事迹，就算在“不平社”里，如果没有当年希望社的两三个老大家鼎力支持，恐怕也不会有今天的局面了，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这么一个传说中的人物。
当年“希望社”的人大天柱，是在中国正遇内乱外侮之时而成立的，他们是为中华民族之希望而努力，为中国百姓之前途而奋斗，是以名为“希望社”。初成对有十一人，陈剑谁之父陈尘，字昏，排行第二，跟排行第五的顾秋胜，都是该社的天柱，屯是时局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却没想到他现在改了个名字。
不过，“希望社”一直秉持理想而奋战，不为势劫利诱所动，也不愿与残酷现实妥协，而对局破败，“希望社”的重要支柱也都死的死、伤的伤、散的散、伤心绝望的也都伤心绝望。终至大局溃败，狂澜既倒、不可挽回，剩下的几名本少负奇志、身负奇学的“希望社”
的当象们，也退隐的退隐、放弃的放弃，随波逐流的也随波透流去了。这便是“希望社”的兴起与败亡。
惟其中还有二三“希望社”的元老，虽已无心再投身现世的洪流中争雄斗胜，但也以他们的力量或明或暗的支持“不平社”，把他们过去的希望寄托在陈剑谁等人的身上。
只是——不平社也跟“希望社”性质并不一样，因所处的时局也不大相同了。“不平社”是为含冤受屈、遭侮被欺的弱小出头出力，至于国家民族的大章书，他们自然也有操持，但却轮不到他们来操心。何况，“不平社”的层面比较旷散，可以说是一种国际性的组织，织合的成员多已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地位或具备事业性的学识，还有先行建立了一定的经济甚础，但仍有一颗不被氓灭的良知，希望能以一己之力和结合大众的力量去帮助一些正义的人和事、这扭当年势情澎拜为众人共同之“希望”而奉献一切的希望社有着粮大的差异，就连向心力也相距远了，不过，在现实社会里，不平社反而有着生存下去的条件和实力。
骆铃和牛丽生对希望社的事迹虽都只是道听途说、略知一二，但对那些前贤的努力，却只有敬仰的份儿。
顾秋胜在昔年的希望社里，也是比较突出的一个。他少时却在南洋一带勾留，学过奇术，在南美各地游历过，加以他曾在云贵川酒等地与日军作过相当时期的游击战，所以对邪术、妖法之类的知识，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据说当年云南的“蛊王”不服，与他比法，也落得个铩羽而归。
是以，骆铃虽然挨了顾步一记耳光，但她刚才反正不知情，把对方痛骂了一顿，说来也总算挣回了一口气了。这样想反而使她气平。
她倒是对顾影那一副嘲笑她受到教训的神气模样，越看越不顺眼。
温文却不知“希望社”是什么。有时，知多一些，负但便多上一些。温文不知倒好，心里没什么负但。他只笑嘻嘻的，那是因为眼前热闹。一会又笑微微的，因为想起刚才在神坛里跟骆铃的一幕。
那是他心坎里的秘密，不能说与人知。
牛丽生则对顾步又敬重又好奇；“您您您……您就是奇术顾五顾秋胜顾顾顾先生……”？
“顾秋胜已经死了，”老头子叹了一口气，“现在仍苟延残喘的是顾步。”
陈剑谁不以为然：“五叔为何要这样说呢？您当年名满天下，到今天，还不知有多少年青人要拿你作榜样呢！”
“那是你抬举我！其实，现在年轻人，有几人是熟读过去的历史的？有几人是愿意去正视过去的事情的！别说我了，就算真是改变了历史的大人物，他们也未必知道、他们只要在现实里活得好，说历史上的仁人烈士表土古板，他们现在讲究的是圆滑势利、他们宁可沉连故事传奇，也不愿去面对历史人物！”顾步苍然的苦笑，也许是由于开着了电灯、或因他脸上的笑容，大家这才发现他其实是很老的了。那也许因为我们过的历史委实太残酷了吧、过去的顾秋胜算是什么！没跟壮烈牺牲的兄弟们同死，也没跟现在仍在奋斗的兄弟们同活！
我们辛辛苦苦力争的正义又有什么用，争得的都只教人受苦，连过眼云烟都还未曾、就烟消云散了！
陈剑谁忙道；“也不是这么说的！要是没有你们那一辈的人奋斗。今天大家的局面还不如会沦落到哪个样子。”
“就不提这些不快的事了，”顾步机开了话题，“我现在宁可隐居此地，帮帮人、教教武，总算也可练下心来好好的研究整理我对一些所谓妖法异术的心得。这儿虽不是人间天堂，但只要不去招惹犯禁，也还算是个清静安乐居呀。我比不上你父亲。令尊雄才大略，我这种小角色，能安一隅，自甘澹淡。”
陈剑谁苦笑说：“象父在晚年的心境，也很不好过啊，他时时盼着能跟五叔相见，却只不知您行踪何处。”
“是了，我们也没见快二十年了，这下倒好，见了你，倒互通了迅息。”顾步忽尔想起便问：“你们倒是以为我是放黑火的人了！”
“五叔，您别见怪，我们不知道是你，又听人说起，只要在你庙里求了神物折了福，就不会遇祸……我们就因而生颖了。”陈剑谁有些尴尬。
“这也难怪，而且不知者不怪。”顾步释然地说；关于黑火的事，我也非常注意……
你们想不想知道多一些有关这事？
“想极了。”温文叫道。
“我还想知道这神坛怎么……真有神啊？”骆铃望着顾步的肚子，那儿的唐装上除了还沾了一滩褐金的凝块和一个隐约的针孔之外，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未免更令她好奇到了影神疑鬼的地步，“你……你的血真是金色的不成？”
那哑仆立即依啊作声，手比足跺，表示他的不忿。他觉得骆铃对老主人出言不逊。
“其实，所谓邪术和妖术，有时也只是科学和技术的结合而已、譬如，有些能量，人类尚未懂得运用，乍看就以为是妖法了。就像没见过磁铁的人，以为拿着这块东西就可以叫醒五金的灵魂；又像非洲蛮荒部落里的野人拾得一架收音机，他还以为是神对他说话。”顾步倒平心静气的解释。如果你在一百年前就有一部可以吸着的电视机，那你就是大法师了。
今天，太阳能已被普遍地运用，就算是在我们当年创希望社的岁月里，还有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温文诧异地道：“您的意思是……黑火、金血、这些、那些……都是科学？”
“那也不尽是、世上确有些神秘的力量，到今天我们犹未能解释得清楚的。有些时候，动物的能力就比我们高，我们可以预知地震、豪雨、海啸，可以听嗅觉、雷达、震波作我们人类远所不及的事……我们是万物之灵，其实什么都不太灵光，只万幸的还算有个好脑袋。”
骆铃笑着指向牛丽生；“他啊。可没有……”
陈剑谁怕伤了牛丽生的自尊，忙打岔指向温文说；“他的嗅觉好，跟狗可以打交道。”
温文讪讪然一笑、顾步恍然道：“难怪我养的狗都无声无息的让你们进来了。”
骆铃睨着陈剑谁：“果然是你在跟着我们。”
温文却去赞起骆铃来了：“你倒是真敏感。我们都不曾觉察。”
“其实人类有许多能力，是我们自己都没善加运用、或不知道的、譬如头发，除了御寒、祛热和美观外，原来还有什么用途呢？又如指甲，生长来作什么呢？要知道人类连长一个味蕾、一个细胞、一根睫毛都有其必要的功用，只不过我们有些功能是已退化了……”顾步并不乐观的态度从他的语气里完全流露了出来，“随着机械文明愈来愈进步，人体的功力就越来越衰退。以后人的走动愈少，一双腿子会不会像尾巴一样消失了，或已不知其原来功用了，你别说这事不可能发生。”
骆铃小声咕哝道：“幸亏没有尾巴，丑死了……”
陈剑谁即问；“黑火是不是人为的？”
顾步略一沉吟：“是。”
陈剑谁再问：“黑火是一种障眼法？”
“不但黑火是，金血也是，”顾步说，“刚才我说过，有些人已失去了天生的禀赋，就像牙齿到了老年就不能咀嚼食物而脱落一样。有些人却还保留了或强化了部分超异的能力，譬如美国就有人可以凭心志力平空升起一架汽车，中国也有人可以透视力知道口袋里藏有什么东西。但有一些，不是异能，也不是妖术，只是障眼法、就像赌博场中的技术一样，他拿了三条烟，不是因为运气好，也不是因为他有妖法，只因为他手法高明。”
温文这下可分明了；“只不过，有些运用这些手法，往好处施为，例如针灸术运用在医学上；有些人却把这些手段用在坏事上，这可变成掌握了魔鬼的钥匙，例如……”
骆铃叫道：“例如黑火！”
陈剑谁则问：“我猜黑火是先用一种雾体、液体或气体先侵蚀人的眼球，使人分辨不出火色，才以肆凶；金血也是这样么？”
“看来你们对黑火的情形已掌握不少重要关键；”顾步眼里闪着烛火般的光芒，“这神坛里的烟就是引子，让人视觉错乱，思想也会混淆起来，加上眼前好一些景象确实太过突异，的确会产生种种幻像，这就跟注射一些精神性药物的效果是近似的。”
他顿了顿，顾盼了一下，才说“我们都是练武的人，都知道，出招制胜，其实只是刹那间的功夫。只要能使对方恍惚一下、震异一阵，往往使能制敌致胜了、金血之功能，这就是其中一项，但正如黑火一样，可以用于正途，但也可以用作犯罪，这便存于一心的事了。”
“我有一事请教。”温文仍念念不忘间，“刚才我们在神坛里所看到的事物，到底会不会是真的呢！”
“当然是假的。”骆铃犹有余悸，不敢面对。“黑火是假的，金血当然也是假的，假如还有红电绿发黄牙银眼，自然全都是假的，幻觉来的！”
牛丽生则沉重地道：“我则才看到的，大都是过去的事，我过去世的确曾发生过这些事，恐怕有些事儿是假不了、假不来的。”
骆铃却一于否从到底；反正一件自己不想承认的事实，只要一直猛否认它的存在。至少便可以使自己安心了：就算过去的事是真的，现在和将来的事，也一定只是幻觉。懂吗？
火本就不是黑的，因为掩眼法才会变黑；血也不是金的，你看，顾伯根本没有受伤。
顾步干咳了一声，手指用力把发往后梳，使额角更加光可监人：“那可也不定。谁规定血一定就是红色的？在鱼的眼里，人的肤色都是黛绿的哩。在蛇的眼中，万物一切都是黑白的。狗的眼珠。本是褐或黑色的，但在黯里却变成绿色的了。蜥蜴还随着它们所处的环境而变色呢。有人流的汗是黄色的。中国就有种马，流的汗还是血红色的呢。汉朝皇帝还为这种宝马跟两城兴过几次兵、打过几次大杖哩！”
骆铃忽尔把嘴儿一扁，一副十分委屈的样子，她向顾步道：“顾伯。”
然后就没说下去了。但样子却快哭出来了。
顾步唬了一跳，忙问：“什么事？”
骆铃委委屈屈的说：“您——”
只说了一个字，又不说了，但眼圈儿却是红了。
顾步连忙望向他的儿子：应付年轻女子，照道理，应滚是年青人比较优胜。
顾影却也慌了手脚。
他总是认为平息一个女子的哭声远比平息一场纠纷困难多了，他平生最怕的，就是刁蛮女子，所以娶妻当如张小愁。
张小愁文静，温驯，从不与人争执。
他也忙不迭的说；“骆小姐，有话好说，别这样子……”
骆铃委而屈之的说；“我觉得你们都很讨厌我……可不是吗？不然，为何第一句话都要窒看我？”
顾步顿足、拍额、搓手道；小姑娘，哪有这回事！
骆铃泫然道：“你儿子对我，一直都很瞧不起，他对我——”
顾步锐利的眼光又扫刮向他的儿子：“阿影，你……你对阻小姐做出过什么事体儿来了！”
顾影急了起来：“没有哇——”
陈剑谁白了骆铃一眼，沉声道：“金铃子，别胡闹了。”
骆铃嫣然一笑：“他对我做出无礼的事？他还没这个胆哪。我只是要证实一下，两位是不是对我有偏见罢了。”
这一笑云开青天见月明。
——这明月岂止照旺角、尖东，还依样照着这儿的“红毛拿督”哪。
“她就是这个样子，”陈剑谁可不许骆铃再生枝节了，便直入主题的说，“对调查黑火这件案子，顾伯和顾兄对这儿远比我们熟悉，如果给我们一点指示和意见，这可省了许多冤住路。”
顾步沉吟。
那哑仆才哥又走了进屋里去，隐约发出一点声响，似有准在说话。他再出来的时候，又为大家泡了一杯新菜。
顾影却忽然反问了一向；“我想知道：你们为何来找我们？怎么知道红毛拿督？为何今午闯入大会堂在刚击道习武时出现？！”
骆铃又叉起她的腰枝来；“你要一一清算旧帐？”
“当然不是。”顾影看着这个令他十分头大也一向使他兴兴颤颤的女子，非常小心的说，“可是这可能都是追查黑火的线索。”
3、会馆
经过陈剑谁、骆铃、温文等人详尽的转述后，双方都生起了一个“结论”：
——那就是一个关键人物：
毛念行！
不是毛念行，他们根本不会有张小愁的联络地址。不是毛念行，他们也许不会找上“红毛拿督”。不是毛念行，他们就不会在“大会堂”跟“刚击道”起冲突。不是毛念行，他们也不会对顾氏父子生误会……
都是毛念行。
——那么，毛念行到底是什么人呢？
这就反而要向顾步父子“倒打听”了。
“毛念行？”顾步一副恍然的样子，“如果是他，他叫你们来找我，那是理所当然的。”
“为什么？”
“同行如敌国。”顾步这时已请陈剑谁、骆铃、牛丽生等进入木板楼里，奉上了茶点，各坐在藤椅上，亮了灯，点了蚊香，也开了话匣子细谈，“这句话大家一定都听说过吧？”
骆铃却问：“请问贵行是哪一行？”
“哪一行？”顾步笑了起来，他已愈来愈欣赏这个大都会女子的坦率：“大概不是杀人放火就是讹神骗鬼吧。”
陈剑谁眉毛一扬，“毛念行也是教拳或是传教开庙的？”
“都是。”顾步征笑道。“只不过，他们的信徒比我们多，钱也赚得比我们多，权势也大多了，所以，自然也比我们成功多了。”
“他们当然成功。”日影忍不住冷诮的加了句：“只不过，我们才不希罕他们那种成功！”
“他们？”陈剑谁即刻抓住了这个名辞，“他们是一个集团？还是一伙人？或是……？”
“他们？”顾影冷哂，“依社会上看，他们父子是成功人仕，也是惹不得的人。”
“惹不得的人？”骆铃和兴致又上劲儿来了，“有这种人么？”
“他们在这儿很有实力。”顾影说，“既是受封太平局绅衔有DATO和J·R及P·J·K之衔，兼且是这儿几家公会的董事，并甚得这儿潮州帮的支持。”
“哦？有这么厉害？”陈剑谁反诘，“那他们为何要促使我们找到你们？”
“他父子当然希望你们来找我们的麻烦了。”顾影冷笑说，“借刀杀人，这不算是他们的第一宗。”
“父子……？太平局绅……？”温文嘴里念念有词，“潮洲帮？……姓毛的？……”
忽尔他叫了起来，“难道你们说的毛锋父子？！”
顾影“嘿”了一声。
顾步比较敦厚，说了句；“猜对了。”
温文“乘胜追击”的说：“……那么，白鬼是不是仍在他们那个第九流里当祭师？”
仍在那里，他们是谁也离开不了谁。顾步倒是有问必答：“不过，名义上他们改善了，所谓企业化、商业化、集团化和看法化了，现在白鬼邹升在那伙人里当起总理事来了。”
“啊，原来这干人仍混在一起！”温文顿悟的说，“看来这班人还在胡搞！”
“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啊？”骆铃又一连串的问；“他们很出名的么？他们在乱得些什么？谁是白鬼？白鬼是人吧？好好一个人，为何叫做白鬼？什么又是第九流？为什么把名字叫做第九流那么难听？”
……对骆铃的问题，温文是乐以回答的。
因为是骆铃问的。
所以由他主答，有不详尽之处。则由顾氏父子帮腔，一下子，大家便对毛氏集团，“第九流”的背景和特色有了一些了解：
当地华人，来到这儿，成象立业，并融入当地社会，可谓受尽歧视、荜路蓝缕，稍一下不慎，就会引起他族疑急眼红，搞不好还会范得像一些邻近地区华侨的下场，泯绝文化，惨遭屠杀。还好、这地方四大民族仍算能和睦共处，虽仍有主客、正副之分，但天底下征有绝对公平的所在、哪有绝对公平的事！比诸邻国，这儿已算天堂了。
这儿早先的华人多从小离家，从中国大陆的离乱颠沛中飘洋过海、来到此地，心想赚够了钱，便回去光宗耀祖，本多没打算在客乡久留。这观念却害惨他们。
由于政局上的变迁，“祖家”是回不去了，大家便只好病定思痛，决意在这热带海岛上定居下来，开枝散叶。
因而，早先的华人也没拟久留异地，只要挣够了钱，就心满意足了。华人本就是最精明强干的商贸民族。近几十年来，在中国大陆只是极左路线扼杀了他们在这方面的禀赋与天份罢了。他们在海外辛勤创业，同时也为当地甚至各地带来了一片繁荣富庶，功不可没。
不过，由于大家切无依无靠，没权没势，只好互相依傍，聚而结社，以御外侮。例如：
客家人自跟客家人一道，结成“客家帮”，相互照顾，广东人和广东人联手一道，同为“广东帮”，同声共气。余此类推。
来南洋谋求发展的，不管是给“卖猪仔”还是自愿飘洋过海的，潮州人都非少数。他们声势浩大，勤奋克俭，团结心强。向心力够，时常聚啸一起，互为支援，互作呼应，势劲力强。
这些团体，也想受到政府承认，为求“合法化”，不受取谛，就纷纷以“会馆”名义注册，得到法律保障，“自家人”互相照应，于是，什么：“古冈州会馆”、“喜应五属公会”、“福建公会”、“广东会馆”、“惠州会馆”……等等……成立，如雨后春笋，往往在一个小埠小镇里，“会馆”就有七八个之多！
这些不同的会馆，遇事时也常守望相助，只惜华人恐怕是当今世上人类里承善于内斗的族类之一，他们之间，常为维护自己或自己人的利益，或同门户之间，或受他族挑唆而相互攻唐讦，乃至械升，不惜流血，故尔会馆、社团，各自为政，看来团结，其实各持己见，党同伐异，固步自封，无异于一团散砂。
潮州人一向齐心、团结。他们常结聚而居，齐心协力，精诚团结，坦对外也有极强烈的排他性。
大部分的潮州人都辛劳耐苦，群策群力，矻矻营营，终于在千艰万难中开荆辟棘，创一新犹。但也有一些潮州人利用这种相依相傍，共进共退的向心力，用以建帮立派，搞私会党，从事不法勾当，排斥异己，一逞私欲。
毛氏原在中国潮安是大族。毛锋在政府部门国宝古物研究中心当主管、一九四九年大陆解放后，毛锋挟卷财物，到了香港。比他更早十年，他的宗亲毛风在南洋一带已建立了雄厚的势力和声望，于是便力邀他一道打天下。于是毛锋挟资南下，两兄弟夹手夹脚，共闯天下，未儿便席卷了中马好几处大矿场和橡胶园，成为重要且瞩目的富豪之一，而且还领导那几个地区的潮人，建立会馆，成为领袖人物。
不过，在毛氏兄弟财雄势大，声名大噪之时，毛风却突然暴毙、于是一切财物，由毛锋接管，成了毛氏的唯一掌舵人物。
这里面却有一个小插曲。
顾步当时曾有一段时期是毛风府中清客。毛风之所以能大展拳脚，大展鸿图，顾步出谋献计，解难决疑，有着不少功劳苦劳。
——成立“会馆”，便于做事，也方便为同乡谋福利，争地便是顾步的提议。
——在当时橡胶业和矿务未“大起飞”之前，先行购地植权，扩建铁船，成立健全的矿务及树胶行业批发、开采、种植、收割公司，建立完善的制度，也是毛凤听取顾步的意见后所采取的步骤。
这使毛家企业更是一日千里，蒸蒸日上。
而且，顾步还策使毛风用企业赚来的钱，多为当地作建树、回馈社会，例如：捐助贫寒、设奖学金、建立学校、兴建政府住宅宿舍、捐献孤儿院、老人家一大笔基金，又设立同乡互相基金，使毛风在有钱有权之余，又有面有名，甚得人望，众口称颂。
可是，一俟毛锋挟资来马，入股合资之后，局面就有了报大的变化。
当其时，毛风还有另一个得力助手，也是来自大陆的知识分子——听说他也帮过国党反共大战中出过点子，但战败后因怕要负起责任，便落荒南逃——这人性邹，名升，号啸星居士；由于他头上有一丛白毛，人称他为白鬼；全名应是“白毛鬼”。
那时，顾步也有一个外号；他作法开坛时，身披红袍，平时没事，也喜在腰间围拢上一条红色的纱笼，所以人称之“红神”。
——其实，一奉为“神”，一称为“鬼”，从外号中也可揣想两人在一般民众心目中地位的不同。
邹升的看法，大异于顾步、他认为毛风应要结合当地政治势力打入政坛，不惜贩毒走私，也在所不惜，等收刮够了，再洗手收山，退出江湖未迟。
毛风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他还是比较喜欢采用顾步的意见。
——当时，“白鬼”、“红神”皆在毛风麾下，他的“地久”（他本在大陆有“天长”企业有限公司，因大陆解放而倒闭，转入地下，他始终念念不忘自己在祖居地的生意企业，所以用“地久”以作呼应）企业不可谓不人才济济、高手如云了。
可惜，等到毛锋与其弟毛风合伙之后，整个营业手法大异于前。
毛锋做事，手法毒厉，不择手段，而且无所不用其极。如果需要杀一个人来换取他多一个小时的命。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干、同样的，若要杀一百个人才能够得到区区一百元，只要他需要这笔款子，他也决不会疑虑、手软的。
顾步认为毛风不该太过全面的跟毛锋合作，应该要有自保的防范。
毛风开始也有点考虑顾步的话。
不过，毛锋毕竟是毛风的胞兄。
他还带他那个只知勤奋工作的弟弟，去欢场、跑马、赌博、玩车、炒股、酗酒、泡名女人。
很快的，毛风的性情大变。
他渐不再信任顾步，而顾步对毛风的劝告，毛锋可以各从毛风和邹升口中得悉。
他很明白顾步对他的防范。
未久，他已完全取得“地外企业”的控制权，了在“会馆”里取得了大多数同乡的信赖。
毛风在此时，也很少机会再和颐步单独会面；他也不相信任顾步了。
到这个地步，顾步只有一件事可做；
他离开了毛风。
（虽然，他是很迫于无奈的。）
他也退出了“会馆”。
（当然，他是极为依依不舍的。）
未久，他就听说毛风突然暴毙。
——死于酗酒后心脏病暴发。
然后，毛锋就执掌“天地企业”大权，也全权指挥“会馆”的势力。
4、社团
故事未完，主要是因为顾步不是个容易“玩完”的人，而毛锋又不会放过他。
顾步离开毛风之后，一面教拳，一面凭自己的实力和法力建立“红毛拿督”，替人消灾解难。
不巧的是，这跟毛家又进一步起冲突。
毛锋有三个儿子：长子毛念行，次子毛更，三子毛赐，各有各的本领，各有各的坏。
毛念行虽貌不惊人，谋略高明，深沉莫测，做生意手段高明，跟三山五岳和当地政警军方都有来往，他是毛锋的左右手。
毛更则善于茅山术。他得茅山大师授艺，设了个“九柳公后”，收了好些门徒子弟，张大巩固他们毛家的势力。
毛赐则善于搏进，武功很好。他也开了个“救世搏击堂”，在邹升支持下，自任总教练，进一步扩充毛氏企业，同时使毛氏有了一支私人的武力部队。
毛锋一面扩充实力，外有风光得体，广结善缘，多做善缘，多做慈善事业，一再得到当地政府的奖赏，实地内部欺压良善，暴征聚敛，且暗中走私毒品、军火。而他三个儿子毛赐豪赌酗酒，到处打架闹事；毛更敛财好包，招摇撞骗。毛念行较持重，他旨在从政，为了他自身商业上的利益，不惜在代表性的谈判里出卖华人宪法中应有的权利，来交换他在商业上的利润，渐为人知，亦为人所耻。
因而，一般人从崇拜毛氏，到渐渐看透了他的真面目，表面上，对他们都不敢得罪，恭敬遵从，但暗地里，都阳奉阴违，怨声载道，将“地久”企业、“九柳玄坛”、“救世搏击堂”三个名字的谐音合起来，称为；“第”（地）“九”（久、九、救）、“流”（柳）、——第九流，意即指不上道、不入格、很不堪的意思。
由于毛更的“九柳空坛”时施术害人，受害者常向顾步哭诉求救，“红毛拿督”便为他们仗义化解；同样，“救世搏击堂”恃武欺人，受害者有冤无路诉，只好找顾影的“刚击道”出头。这样一来，顾氏父子和毛氏四父对抗、对峙、对立的局面就更加显著、紧张和一触即发了。
这些年来，顾氏父子在当地也做了不少好事，为当年华人争取了不少福利，虽然不及毛氏财雄势大，但也伊然成为社团领袖，毛氏集团的人要消灭他们，可也不易。
不过，毛氏集团的人，的确是恨绝了顾步父子，而身为毛家企业顾问兼部管的邹升，更是对顾步恨之入骨。
是以，顾氏父子一听陈剑谁等人是因为受毛念行指引才来的，马上觉得“理所当然”；毛家不这样做，才是奇事呢！
明白了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的陈剑谁，对顾氏父子、温文的转达很是感激。
尤其是顾氏父子转述得非常客观，殊为难得。顾步比较厚道，而且也比较有转统文化教养下的谦逊和含蓄，尽量回避直接评击对方和自我颂扬。顾影因年少气盛，精遇不中意，使力陈其非，同不避债，单刀直入，对事情作了直截了当的评述。
而温文的转述而恰到好处。
他胜在既非“第九流”的人，也不是“刚击道”中人，所以可置身在外，作出公正的论断。
其实温文也甚为博识多闻，对毛氏父子及“第九流”所作所为，亦早有风闻，所以在这段转述之中，对顾氏父子不便置评的，他就毫不客气提出自己的意见。
这使得陈剑谁等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明祛整个形势和大局。
陈剑谁一向认为：
转述，绝对是一种艺术。
——要试练一个人口才好不好，只要听他转述一件事情，便可得悉。
——要试验一个人有没有判断力，只需让他转述一件事，便可思过半矣。
——要训练一个人的处事能力，文笔乃至说话技巧，只要多给他转述，就会有所改进。
不肯转述的人，永远无法懂得叙述事情的客观与主观的配合与运用；就算在写作、编剧和拍电影，一个成功的导演、剧作家和作者，也肯定是个善于转述的人，不管他用最夸张的表情还是最含蓄的表达，最多的字或最少而精确的字。
但明祛事情的大略后的陈剑谁，忍不住要问：
“在这时代，这地方，还有土豪劣绅、作威作福、无法无天、兴风作浪的么？”
这时候，那哑仆又笑嘻嘻的走了出来，向顾步比划了几下，顾步点头吩咐：“你走吧。”这胡才便退了下去。
“其实，在哪儿都会有这种事的，可不是吗？只不过，遮掩得越来越好，越来越无暇可袭而已。难道，一个对外宣称所谓廉洁的政府，就会完全没有贪污的行为吗？有些人外表看去是个善人、所朽的也是善事，其实，他作了不少恶，也造了不少孽，他用造孽所待回来的钱来立品罢了。——不过，发财立品的总比发了财的连品都不立、连面子都不要的好！伪君子总比小人好。伪君子之所以伪，是因为他仍有所顾忌。小人则一味躲在暗处，只有他暗算你的份儿。至于真小人，则连面子都不要了，一味破坏、杀伤、搞阴谋，这才更难以对付。”顾步又在摸索自己的额顶，每一句话都洋溢着他多年的处世辛酸，“在这儿，有钱的人真不算少，但一旦有权、钱和地位也将不保了、所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也多已有社团的支持，否则，也正力求在社团上得到支持。”
陈剑谁抓住重点；“那么说，如果要争取华人的利益，透过社团，是一个最重要的途径了。”
“便是。”顾影又表达了他的冷诮，“所以，这地方可谓什么社团都有。原则上，政府不希望华人私自结社，但个人能力有限，个人的声音往往会遭淹没，所以结合社团的力量，是一个重要的方式——”
“是重要的方式；”顾步补充，“但不是唯一的方式。”
“还有什么方式？”陈剑谁问。
“有。”顾步答，“譬如从政。——政党是争取各民族利益或平等对待最直接的途径。”
5、政党
“政党？需要吗？”骆铃不甘寂寞，突然发表了她的高见，“香港虽是殖民地政府，本身普无政党，但华人仍是控制了最主要的经济命脉，那就有了身价了。一力九七中国大陆要收回香港，也不得不考虑她是中国经济贸易大门，外汇投资的中心与重心，是以，也只好实行一国两制，互不干涉了。华人在这儿不是一向都把持了经济，控制了商贸，还愁民族地位得不到重视和改进吗？”
“九七之后香港政治，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河水不犯井水，那还有许多变数，殊为难说。谁可保证五十年不变？事实上，谁自己都无法保证自己五年不变。有时，要保五天都难呢。我们认为九七之后香港仍大有可为，不是因为几句什么风水学上香港是块福地就解决得了，而是因为香港的兴旺发达，确然对中国大陆人民乃至政权的稳定性和现代化都有莫大的好处、这是实利所至。”温文对政治倒能侃侃而谈，“一般从台港来的华商，总以为东南亚各地的华人——我不苟同华侨这个称号——仍然掌握当地的经济命脉，其实这是个缀误。用句港式的俚语：早已没这支歌仔唱好久了。因为每个国家、地区的经济政策，保住原住民和土著的经济利益，在逐渐蚕蚀消融之下，重要的经济和重大的商贸，早已教当地原值民所把握持了。你看这儿首都的高楼大厦、重大建设，不惜多是外国：诸如日、韩、港中文投资的，但业权和收益则这儿土著的。以为华人在这儿的商业上要风得、要雨得雨，那是对东南亚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变迁缺少常识之故。”
“因为要争取各族的利益，政党，”陈剑谁问：就成了桥梁或者喉舌？
“本来，在宪法保障的权益下，华人从政是大有可为的。”顾影激愤的说，“可惜，华人仍是世上最善于内哄的族群，而且一向勇于内斗，怯于外争。这儿政党多往权势靠拢，政客多为自己的利益而断送民族的权益。我们应得的权利，便因为上一代代政客仍勇于互揭丑事、互风县底，忙着互相谩骂、攻击，相互抵制，对消实力，自封分化，或荡以升官发财，把民族权益置之不理。试问，不团结又如何有力量？一些真正为民请命，为华社力争福利的政治象，又往往给投闲置散、甚至给打击排斥，无法有作为。一些真正可以出来为国家民族世事的人物，又没有受到重视，只好但但不得志，将一腔热血冻却成冰，从政的人一旦心术不正，政治的本钱也成了魔鬼的钥匙，用以愚民误人。嘿，这儿就是这样子。嘿嘿，一切就是这般无奈。嘿嘿嘿，世事不外如是。”
“不过，我仍觉得这儿朝气蓬勃，比起别处，华人地位仍其可观、华人文化也未完全没落。”陈剑谁说，“我对此地，仍觉乐观。”
“或许是的。就一代政治人物和年轻人，都意识到自己到这儿不再是过客，而是血肉相连的家邦，不再是以局外人心态对待；”顾影也同意了部分：“由于这种反思，大象便有了血脉相依。这是我们自己的氛我们生在这里，长在那儿，我们应该在这里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和付出该付的心血。”
“你就别看，”温文也感慨的说，能保存这一点中华文化，咱们也出了不少先贤今烈的据理力争哩。咱们还能争取念华文——虽早已不是必修科，甚至也不被列为官方语文——还能舞狮舞龙，还可要以庆中秋贺新年放执炮，还是华社结合的力量——争取回来的、可惜早年代表华人的政额不把握制订宪法千载难逢的大好良机，而当时大多为华人未意识到那是个稍纵即逝的重大时机，而今很多应有地公民权益无法巩固，以致现在争个头崩额裂，也大势去矣，可惜，可叹，可悲。
骆铃侧着头儿看他。
像看猫。
忽嘻地一笑。
温文当然不是猫。
他也侧着头去看骆铃。
“喂，你样子这么靓仔，”骆铃居然说了那么句话来，“不如你从政啦，包准阿姑阿婆阿三妹姐都会投你一票”
温文立时觉得受宠若惊。
“你就不行，”骆铃转向顾影，你黑口黑脸，冷言冷语，最好去拍电影演MR·COOL。
“以貌取人，好打有限。”顾影仍然冷峻地道；“从政都要靠样貌，就是这种华而不实、做骚手段、空心老倌心态使我们都不长进，祸劫不断。”
“顾兄顾兄，就算瑰小姐不赞你俊，也用不着诋毁样子好看的人吧。”温文这回可要为维护自己和骆铃而战了，“咱们都是好友，不打不相识，何必偏要使大家难堪？”
“嘿，我看他是妒忌，”骆铃趋势煽风点火，“他嫉妒我赞你。”
“提到妒忌我倒差些儿忘了一件事，”顾步一方面是想岔开话题，另方面也真的想把事情说清楚：“说来渐愧，犬子、毛念行和蔡四幸，的确是有些……过节。”
陈剑谁颇明白事理的道：“过节……那以说，是张小愁引起的吧？”
顾步呵呵笑道：“世侄脑子确是转得快？”
骆铃则瞠目说：“过节？怎会跟张小愁有关？”
颐步则和陈剑谁相视而笑。
“如果是跟小愁姑娘有关，我猜，他们都是喜欢上张小姐了。”温文的推理也不算慢：
“别忘了，小愁姑娘长得那么漂亮，连我也——”
一想这话不妥，他就没说下去了。不过看顾影的样子，这猜测已八成错不了。
“朱八戒、色浪、苍蝇！”骆铃则悻悻然的说，“而且还是西班牙苍蝇，男人都是！看着美女晕了头，到处飞，胡乱窜！”
“这点倒是重要！”陈剑谁不理骆铃的忿忿不平，抓住要害的说，“毛念行看来跟这几段凶案有相当不寻常的关系。”
“可怜的是蔡四幸！”顾步叹道；“他有四个幸运，却不敌一个不宰。就失了佳人，丧了命！”
顾影却很在意的说；“我觉得毛家的人会进一步对小愁不利。”
顾步无奈的说：“他老是要去张家保护小愁。可是而今风声鹤唳，人心惶惶，这一脚踩了进去，一不小心便跳下黄河也洗不清。我反对他去。”
陈剑谁认真的问：“你为什么会认为毛家的人不放过小愁？”
“因为小愁还活着，她曾活着亲眼看过黑火。”顾影坚信且坚定、担心而忧心的说，“毛念行如果得不到小愁，而如果毛氏跟黑火有关，他会让她活下去吗？”
“小愁小愁，”骆铃不平地说，说来说去，都是为了个张小愁。
陈剑谁沉吟，忽然一拍茶几，“糟了！”众人都不知一向沉着的地，为何喊糟，糟了什么？

金血 第四章 午夜狂花
1、脸部朝下的她
赶回张小愁的家，全速！
这是陈剑谁在顾家谈着、谈着时，陡然发出的命令。
他没有说原因。
因为来不及。
他们也没有问明原因。
因为不必问。
——他们信任他们的老大。
顾影也没有问为什么。
他立即提供交通工具。
摩托车。
他自己本也要去走一趟，正在这时，哑仆才哥又气急败坏（缺半页）
他向顾步一拱手，就走了。
尽管他很急，动作很迅疾，但这一拱手，还是十分讲究，非常礼貌，而且还蕴涵了至诚至真的敬重之意。
那一拱手看来与一般无异，但指法资势却有不同。
那是当年“希望社”同道之间的一种手势。
阮刻准在匆忙中，仍运用了这个手势，表示他有幸能重见这位长辈。并对他所作的一切表达了最高的敬意。
顾步点点头。
——能见着故人之子，毕竟是件赏心乐事。
这使他忆起昔日跟兄弟、同道们联袂作战、为国杀敌时的咤叱风云、壮志豪情。
——人年纪大了，还不算太老；健康欠佳，也不真的老；但若心死了，那才是真的老化了。
看到那么有朝气的一群，他感动，也感慨。
——希望社已不在了。
但希望仍在。
——希望在下一代的身上。
在他们的身上。
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像他们一样。
今天晚上，他本来有很多活，要跟他的儿子说。
可惜也不是现在。
在这月黑风高的晚上，他知道他儿子最要好的朋友；巴闭出了点事，需要他儿子的帮助。
幸好，那还不算什么大事；
顾影立即和哑仆胡成才开车赶去巴家。
还好，他并不困。
老人象总是睡得比较少。
他一向认为，睡眠，是另一种形式的死亡。
睡得愈多，活着的时间便相对地减少。
——像他那样的年纪，更不能多睡，自己也舍不得多睡。
何况，每次躺下去的时候，曾经断过的骨胳总会向伤过的肌肉哀诉，受过伤害的肌胃也总会听到泣过血的心之呻吟。那泣诉和低吟，是多少闯荡江湖的日子所挽回来寂寞的回音。
而且，人老了，也的确睡不着。
不想睡。
他决定等。
长夜不算漫漫。
他要等他儿子回来。
——或许，他明天也会重出江湖，跟这干从外地来的英雄儿女们再去快意恩仇一番。
明天。
哦，明天。虽然他年纪大了，还不知道有几个明天，但人是为明天而活的。
为明天而活的人，至少得要活好今天。
今天能见着故人之子，总算没有白活了。
顾步多年来，一直希望每天都有一件好事，每日都有一个成就。
虽然常常都会失望。
但“希望社”仍在他心中，不会变成失望社的。
就今天来说，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
他挥别了那几个不速之客，又送走了儿子，自己一个人慢慢行返木板楼，他低首看到目已凄寒的影子。
——真是孤独啊……
他不知怎的，当想起“不速之客”四个字的时候，他心里凛了一凛。
忽然之间，他问过一个奇怪人念头：
——今天不是初四吗？应该没有月亮才是。既然没有月亮。怎么看见……！？
黑夜里。
风急。
车行更急。
两部车。
摩托单车。
四个人。
骆铃坐在牛丽生的后面。
温文则坐于陈剑难身后。
黑夜飞车。
风驰电掣。
——赶返张家。
快到张家（大约还有一里半左右），经过一道桥（其实只是两边都有石墩的石板），便乍听到许多摩托车声，黑暗里亮了半壁天，周围的光，绰绰的影，像硕大无朋的恶魔破光而来。
——大概有十二三辆摩托车，正迎面驶来。
车声杂沓。
夹着人的尖啸、怪笑声。
陈剑谁立即说：“留神。”
说时迟那时快，那十几单车，车上有的单身一人，大多数一部车子载着两个人，竟也有负载着三个人的！
他们穿着黑色塑胶皮夹克，长靴敞领，呼啸而来，迎面擦过。
这些人显然也报注意他们。当两边人马擦身而过之时，大家都解了下来。
陈剑谁瞥见为首一名年青人。鹫服高颧还咧嘴笑了一笑。
——那绝对不是一个招呼。
而是满怀恶意的笑。
——他的牙齿好白，好尖！
就像是一个骑在摩托车上的禽兽！
——这就是陈剑谁匆匆而过但深深不忘的印象。
车队一过去了，就听到他们发出怪啸、怪笑、怪嚣。
有的还回头大喊大叫。
但陈剑谁最留意的是；
其中有一部车子，坐着三个人。
中间一人，用黑夹克罩蒙住了脸，双手反挠到后头，只露出一双精光烁烁的眼，也不见得他有什么动静，但前后二人都正好紧紧的夹着他。
车队才过去，陈剑谁忽然煞掣。
后面牛丽生的车于也停了下来，但引掣不熄。
陈剑谁丢给他一把手电筒，一支钢笔。说：“留意第九部车子中间那人……”
牛丽生即说：“是车牌PK54897HK那部。”
骆铃马上会意，也马上奋亢了起来，叫道：“我也去”
“太危险，”陈剑谁的语气完全没有商量余地，“女的不要去。”
“我去，”温文觉得自己也报应该做一番事。“我是男的。”
陈剑谁点了点头，对牛丽生说：“多看着他。”
牛丽生一语千斤一字干多钩的说了一个字的一句话：
“是。”
骆铃只好跳下车来。
温文立即跨了上去。
他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跟骆铃说。
“你……”
才开始了一个“你”宇，啸的一声，牛丽生已开动了车子，时速惊人，只传来温文最后放尽嗓子的几个字：
“……等我回来宵夜。”
骆铃没得一齐去冒险，心中已很不快，嘀咕道：“——这家伙，还宵夜！好家伙！”
陈剑谁神色凝重，骆挺不敢造次，马上在晨风中跨上了“大肥鸭”的车子。
摩托车如一支箭一般的疾标了出去。
到了张家近三十公尺开外，已可感知情况不妙。
那座木板房子几乎给夷为平地。
锌片、铁皮、木板、洋灰等碎坍散布了一地都是：
——果然是有人曾攻击过这里！
陈剑谁一发现这情形就停车。
骆铃已在摩托煞掣前一刻已窜了出去，并大叫：
“老史。老史！”骆铃一面急奔了过去，一边大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她平时跟史流芳打打骂骂，没几句好听的活，一旦出现了事，她可绝对是关心他的。她这种人，很难生气人一辈子，其实，除非真的十冤九仇，否则，要她骆大小姐恨上一个人一天都庶几难矣。
一颗不住欢喜的心实在没啥地方摆得下仇、恨和憎恶。
没有回应。
原来是张小愁的家，而今只剩残垣碎瓦，——是什么莫大的力量，竟在这决不算长的时间内将这儿恣意摧残、连根拔掉！？
只有原本张家着养的鸡鸭，仍在废虚里偶尔几声惊啼。
骆铃不管了——不管就是不管容易使人绊摔割破的碎砖破板。也不理会自己是否有危险是不是太冒险——她也大叫“小愁，小愁，你在哪里！？”
陈剑谁什么都没有叫。
半声不吭，从发现不妥到此际，他既完全没有阻拦骆铃的行动（事实上，也拦阻不了），也没有阻止骆铃的叫喊（虽然那是极为不智的）。
他只在暗处：
有树叶，他就在树叶里。
有破板，他便在破板后。
有任何可以遮掩的物体，他就在那物体之后，快速窜动着。
他一直不离骆铃身伴七尺之遥——无论他怎么移动，找到什么掩蔽，他一不离骆铃太远，二一定是在前进着。
而前进的速度与骆铃一样的快。
一般的急。
——只有他自己知道。只要任何人想向骆铃暗算，他都一定能及时出手：救骆铃、或解决掉暗算的人。
他也急。
他也怕。
他急的是怕。
——怕史流芳、张小愁等遭了毒手。
但他不是光着急、只害怕。
他可不能像骆铃一样。
因为他是他们的老大。
——他是五人帮的领袖陈剑谁！
这时候。他们已分别的接近了木屋坍倒最是残破凌乱的中心。
在那儿，他们赫然发现了一个人。
人伏着。
骆铃一惊。
她立即窜了过去。
陈剑谁的心却骤沉。
——尽管是在暗夜里。但凭他丰富的经验，单止见到那人伏着的姿态，他已可以断定：
那人已断了气。
果然。
那人是张伯伯。
他死了。
他的胸膛少了一大块。额上都是血。
他身边几块破断的本极，都沾了血浆。
那是他的血。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陈剑谁已发现了另一个人。
在十一尺的距离、全然的黝黑里，陈剑谁在半秒内判定了四件事：
一，这是个女的。
二，这是张小愁。
三，她脸部朝下。
四，脸都朝下的她，依然活着，只是气息很乱、极乱。
2、脸部朝下的她
“支姑拉慈咕拉几噜”——就像一只夤夜荒山的怪鸟突如奇来的叫了几声。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很难相信那么严肃、认真且一向持重的陈剑谁，竟会叫出这种几近粗糙、幼稚、原始、而且毫无意义的声音来。
不，意义，那是有的。
骆铃立即转了方向。
然后她就发现了那伏在地上的女子。
她马上掉了过去。扶起她，然后她就几乎是马上地、立即地、而且同一时间地，听到了一声划吸夜空固体的尖叫，然后是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黑火……红电……白色的女人！”
然后她又重复这“句”话。
这句不是“话”的话。
不错，她确是张小愁。
就算没一点灯火，坦依稀可以想像得到；她不但乱发披脸、全身发抖、而且脸色惨白。
不过，她再怎么惊慌、扭曲、龌龊，她仍一定是张小愁。
——她的气质仍是别人所模仿不来的。
所以陈剑谁很放心。
——至少，那不是冒充的。
如果是冒充的，骆铃就危险了。
——最少，张小愁仍然活着。
只要她仍活着，就可以知道这儿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了。
就在这时，骆铃按亮了手电筒。
“熄掉！”陈剑谁疾叱：“伏下。”
其实，不但骆铃要照清楚：这儿究竟发生了什么？张小愁到底怎么了？
不过，陈剑谁绝对不会亮灯。
像骆铃。
骆铃却不理会这些。
她想到的就去做。
但她听话。
她不是个听话的女孩。她甚至连父母的话也不大听。可是她向来却听一个人的活。老大“大肥鸭”的活，她是从来都听、也不敢不听的。因为她一向佩服他。
幸亏她听话。
要不然，骆铃的故事，就到这里为止。
因为她的一生，也到这儿为结。
她一听，脑里仍未加分（一加辨析；以她的性子，便大多数不会照办的），但立即熄了电筒，往下一趴。
“啪”的一声，手电筒剧烈的足了一震，几乎爆炸。
手电筒当然不会无端端的暴炸。
除非是给暴炸物击中。
那当然是子弹。
也就是说，有人伏在暗处，一见光，就开了枪。
幸亏没有打中。
没有打着的原因，是因为骆铃的电筒熄灭得快，也伏下得快。
主要还是因为陈剑谁的命令下得快。
骆铃伏在地上，张小愁则要挣扎起来。
“快伏着，伏着！”骆铃急促的喘着气、刚才的惊除，可不到她不怕。
何况，枪手仍然在暗处。
她的手上没有枪。
——来这国家，她根本不会带枪，也不能带枪。
敌人知道她在哪儿，她可不知道敌人在什么地方，所以她只有挨打的份儿。
可是张小愁还是要上来。
要起来。
骆铃竭力按着她，低声疾叱：“你要死了吗？想死啊？有人开枪，别起来，别起来……”
却听张小愁只一味反复的说：“白色的女人……红电……黑火……”
“什么？别响！”骆铃骂着简直要箍着她的头顶：“危险啊！你疯了么！？”
张小愁兀目在说：“……黑火……”
骆铃心下一凛：“你疯了？”
就在这时，“扑”的一声，她身旁三尺左右的一块木板，啪的裂了开来。
别人也许不知道这是什么事。发生了什么。
可是骆铃知道。
第二枪已经发出来了。
就打在那木板上。
她又紧紧压着张小愁，伏得紧紧贴在地上，张小愁径自说：“……黑火……黑火……黑火……四幸……四幸……四幸……”
每停一下子（约莫一下脉搏的时间），又这样哀哀的呼唤一声。
“啪”！第三声微响又来了。
那绝对可以肯定是枪声。
是装上减声器的枪所发出来子弹的微响。
她虽然看不见那枪手，但枪手肯定可以清晰的看见她。
——对方一定有类似红外线瞄准器的装置。
张小愁犹在喃喃的说：“……黑……火……四……幸……”
——怎么办！？
第三枪几乎只自发际上掠过，射着的地方距离不到两尺之远。
——怎么办是好！？
就算自己冒险滚上前去一博，但张小愁看来神志不清，难保她不站起来，她一站起来，身上就处要开透明窟窿了！
自己总不能丢下她不顾不理啊！
就在这危险关头。忽见黑暗处冒起竟其辉亮的火光。
那只是比一瞬间还短促的电光火石。
骆铃第一个反应就是：
糟了。
——杀手已开第四抢了，不知会不会击中……
但随即她马上惊觉火光是打侧的、倾斜的。
也就是好：子弹是侧射了去的。
——枪口不是向着自己，当然便打不着他或张小愁了。
她心中一喜，又随而担起另一个心：
不是射向自己，难道是射向大肥鸭，那大肥鸭岂不是——！？
那枪口光亮起的同时，只听“嗖”的一声，然后是重物坠地的声音。
这时却传来“大肥鸭”的声音。
依然是那么稳重、沉着、冷霞而有说服力：
只一句：“我没事。”
然后是；“支咕噜支咕。”
——后面那句暗号，说明了：是真的没事，而不是在被挟持、受威迫的情形下说的。
骆铃高兴得真想大喊：“大肥鸭万岁！”
他强自抑住了。
因为她不只是一个人。
她臂弯里的张小愁还是在来来去去重复着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和那三件无头无尾的事物；……黑……白……红……黑色的火……红色的电……白色的女人……
到底，她曾发生过什么？
究竟，她又遇到了什么？
——恐怕，这儿除了张小愁之外。只有在她上面的夜晚才能知道了。
3、在我下面的她
只听陈剑谁沉稳的话音说：“电筒。”
那声音就自刚才有枪火进现的地方传来。
骆铃非常高兴。
她真要开怀开心的说一句：“老大，有你在，可真有安全感。”
这是她真真实实的感觉。
——可惜人往往吝于表达自己真实地感受。
有时候是要有所掩瞒，有时要有所保留，有时是害羞，有时是不便，有时只是不懂如何表达。
骆铃是个觉得应该做什么就去做、甚至想到做什么便做的女子。
她要说什么，也一定会说、敢说。
但此际她是不便说。
——似乎危机未过。
张小愁的情形仍令人担心。
张家似已发生了惨剧。
史流芳却不知去了哪里。
——所以她也把这句想说的话，吞回肚里，没有说出来。
有时候，一句该说、本来应该说的话，因为没有适当的时机，而没有说，但在日后可能就忘了说了，不能说了，或者不想再说，没有机会再说了。
有话当说直须说。
——你呢？
——你也有没有该说而一直没有对那人说的话？如果有，你还犹豫什么？
时机不是用来等待的。
时机是要制造的。
陈剑谁的声音既自杀手开枪的地方传来，那么说，他想必已经占据了杀手原来的地位置。
——这表示说：陈剑谁已取得了控制权。
他素来有一双黑夜照旧能视物的眼。
这点枪手当然不知道。
——有红外线装器的瞄准器，自然比不上一双眼灵活。
所以吃亏的反在是那枪手。
陈剑谁知道骆铃并没有事，但却不知道她手上的电筒已中了一弹。
他手里没有电筒。
所以他叫骆铃开亮手电筒。
骆铃也有点沾沾自喜、暗自得意：
——毕竟，也有大肥鸭不晓得的事。
她应声随意按了按手电筒的掣。
意外的是：电筒居然亮了。
原来电筒没被那一枪打坏。
骆铃这倒惊疑不定起来坏了：
——到底人在远处的“大肥鸭”是一眼看出手简并没给打砸，还是他撞彩叫开手简而电筒又恰好还能开亮呢？
手电筒一亮，陈剑谁就问：“金铃子，这儿暂时没有危险了，为啥还压着小愁不放？”
“不行啊，在我下面的她，”骆铃分辩道：“有点疯疯癫癫的……”
“她是受了很大的刺激……”陈剑谁说，“你把手电筒扔给我。”
骆铃掷出了电筒，扶着张小愁站了起来，她倒没有什么挣扎，但双手冻得似冰。
陈剑谁往前面地上照了照：
那儿有两具尸体——
一具是个老婆婆，印堂那儿有一个枪孔，血已经凝固了，死去也有一些时间了。
另一具是一个瘦削的汉子。
他手上还拿着一把远程来福枪，他喉咙却插着一把亮晃晃的刀。
眩寒的白刃。
如霜。
血自着刀处淌淌流出。
路铃终于明白那杀手为何没有发出中刀的惨叫了：
——陈剑谁一定在他第三次开枪的火光中，认准他的位置，然后发刀。
——这样发刀，可没有一定的把握，耍留活口，又怕反而让对方有机会再开枪杀了自己和小鞋，她怕枪手还伙有同党，所以他便一刀必杀。
一刀切断了对方的喉咙，杀手便一声也发不出的就丢了性命。
不过，这杀手自是十分该死，简直死有余辜。
至少，地上死了的那位老太太：张伯母，很可能就是死于他的枪下的。
……一个老归人都不肯放过，这种人杀七次都不为过。
看到了张太太的尸首，张小愁反而尖叫了起来，冲过去，尖叫，哭着，其声凄切就像一朵黑夜里一阵狂风刮上天际的花，悲凉得全无着落。
陈剑谁、骆铃，闻声皆为之侧然。
他们知道张小愁伤心。
——有这样重大的刺激，反而使她恢复了神智。
但对他们而言。他们更心急的是想知道。
这儿发生了什么事？
谁杀了张家老夫妇？
史流芳和张诞去了什么地方？
来的是什么人？这杀手又是谁？那十几辆摩托车上的又是些什么人？
陈剑谁的电筒光圈，忽然照定在一处：
那儿有一副眼镜。
黑框眼镜。
——史流芳朝夕不离的眼镜！
骆铃大为慌惶，指着那沾血的眼镇说不出话业，陈剑谁沉着的说：“他仍活着，给押在车队里。”
然后他补充了一句：“车队相对而过时。他用眼神发出了讯号。那是他的眼睛，虽然少了一副眼镜。”

金血 第五章 月黑风高杀人夜
1、一触即杀
坐在牛丽生的车后，温文觉得自己不是人。至少，不只是人。
——而是诸如超人、变形人、火箭人那一类的“人”。固体的夜色给这一辆愤怒的摩托车冲刺切割开来，来不及一声狂吼，已变成了流质，铺天卷地，马达怒吼，引擎扶啸，牛丽生坐在车前，整个人弓着、俯着、伏着，与单国合一往最深的黑和夜色最深里冲杀过去，像前面纵是地狱他也要破地狱，前方有焰口他也要破焰口，他钢铁般的身躯钢网包铁护着，为的是完成他的目标、手段和心志：他要追上那十几辆车——马达狂吼。
他已成了一种速度，至少是速度的一部分。
“再过五分钟，就会追上那车队，你知道你该怎么做？”（缺数行）道是人的狂吼。
狂吼着说话。
声音在车前传来：——当然是牛丽生在说话。
而且是跟他说话。
他省却时已来不及听治楚牛丽生究竟说些什么。但温文毕竟已跟牛丽生相处过一段时间，深知这一向沉默的汉子在此时此际跟他说的话，必定十分重要，所以他大声问：“什么？”
不知牛丽生给他气绝还是为之气结，有好一段时间设作声，只有引擎在狂吼，给撕裂的大风一辈一拳的迎面打到，温文只好又问。“你说什么？”
牛丽生仍是沉默。
钢铁一般的沉默。
摩托车在发力，加速度仿佛是牛丽生的劲所引发的。
——已隐约可以看见弯曲的公路处有十几点红。
然后这传来牛丽生低沉（但仍给人一种厉烈的感觉）的声音：“摩托队其中一辆，坐三个人，中间那个，给蒙了脸，腰脊给枪顶着，着身形，像是万古流芳。他曾在对开过来时打了我们帮里的暗号，但却有点不对劲——好像少了副眼镜。”
温文居然别的不同，就问了一句：“谁是万古流芳？”牛丽生又卯足了劲踩油门，速部摩托车像一月饿疯了的狗给主人骤放夜色就是他的粮食，它要大口大口不消化的吞。
温文也算是立刻懂了：“哦，就是由流芳，是不是？他受人挟持了？”
“我可能看错。”牛丽生的话像自前边防夜风他击了过来，“但大肥鸭也认为是。他不会着错。”
然后他说：“再三分钟，就追上车队。老史在他们手，只能攻其不备。”
他没等温文回答，而且摆明了话只说一次：“当我追上那部车的时候，我一手驾车，一手将由老三揪过这儿来，你要配合我。”
“什……”温文叫道：“……什么！？”
“你在那一刹间，要出手把后面用枪顶住史三的人放倒。不管用什么弊法都可以，但一定要把他给放倒。”
牛丽生的活像以镇过似的，愈来愈清晰，也令温文的神志愈来愈清醒，而意识也愈来愈恐惧；也不知是恐惧唤起了清醒，还是清醒唤起了恐惧。“我趁我那部车的时间很短，至多只有三分之一秒，这样他们才没提防。你出手的时间也只有那么多，错不得。老史的命，就着你了。”
“我……”温文叫起来：“……我不行啊！”
牛丽生全没理会：“——知道那是什么车牌？哪一部车？”“PK5489HK？”温文战战兢兢的说：“漆上红色的那一部？”“那就可以了。”
牛丽生最后（至少在交战前）交待的就是这句话。
他说：“可以了”。
但没说什么“可以了”。
——到底是指温文足以应付，还是只要记得车牌就可以了，他也没说明。
他做事一向不必说明。
也不跟人商量。
——本来这时际就全无商量余地。
可是温文可不是这种人。
“不行哪，我没弄清楚……”
“不能爱哦，嗲们也没搞清挝车上的到底是不是……”
温文说。
“不可以啊，我自己都没坐稳——”
温文说。
“不是办法呀，掠过的时间这么快，怎来得及下手——”
温文说。
“不得哇——……”
温文说温文说温文说温文说温文说温文说温文说。
牛丽生完全不管他说什么。
他发足马力，转眼间，他连人带车已追上了车队。
“哗——”温文只有这样叫了出来。
车队的人本来仍兀自在大喊大闹、大谈大笑。
但毕竟也有人发现有车子跟上来。
有的人已开始回头望，但在谁都没有弄清楚在暗夜里后面赶上来的是敌是友还是路过的人之前，牛丽生的车子已赶上了第一部摩托车。
他没有出手。
所以车队里更不知他的来路。
很快的，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不要不要不要——温文却还在说：“不要交给我，动手我不行哟——”
说未说完，牛丽生已赶上了第六部车。
并且已动了手。
他动手，一向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温文没有选择机会。
完全没有。
牛丽生没有等温文出手，他已到了手。
当他的车子跟那部PK54897HK并排时，他左拳就打倒了后面那么大汉（那大汉飞出车侧，撞到另一部摩托），同时间右手将那本受胁持的人一手揪了过来。
本来交给温文的事，他一并做了。
这时候，全两只手都没有驾车子。
他成功地打倒了车后的人、也成功地把那给蒙面的人挟了过来，但那驾红色摩托的汉子，却立即也衣进的抽出了亮晃晃的长刀，一刀砍了过来——牛丽生两只手都在忙着。
他没有功夫招架。
也没有功夫招架。
却没料到温文突然在车后垫座上站了起来飞起一脚踢飞了那所来了一刀。
那一把本来也不该不知飞到哪里去的刀却一手给牛丽生一把迎空抄住了。
牛丽生咧嘴一笑，猿臂一舒，已把蒙面汉子放在两人之间。
他继续鼓足马力在前疾驶。
这时，车队已一团乱。
有的车子打旋，有的车倒，有的车上无人，却径自往前驰，撞到同党的车，然后在马路上打翻于地的瓜一般的滚倒一地，擦亮了蓝的红的黄的白的甚至黑的星花不等。
超过所有措不及防的车队，牛丽生即一个急横回旋，打横着霸在黑夜婉蜒的马路上。
然后他跨步下车。
连一座黑夜里的山，山上的一棵大树。
他首先用葵扇大的手指拍温文的肩膀，说了一句；“没想到。”
就这么一句。
就没说下去了。
好像这一句已包括了所在意思，以及最高的赞美了。
然后他问：“你还好吧？”
他当然不是问温文。
他知道自己没有看错。
——就算看不见，老朋友和好兄弟的气息是闻都可以闻出来的。
他没有救错。
那确是他的兄弟。
因为只有他的兄弟给救了之后第一句话就说：“干你的，来得那么迟，公报私仇么！”
牛丽生用那把温文踢飞的刀一挥，就趁那车队仍乱一团之际，已替史流芳断了绳、松了绑。
温文也即时知机的为他卸去蒙脸的布。
跟牛丽生并肩横立在清冷的马路上的，便是没戴眼镜的史流芳。
经过一阵营扰之后，那十几部摩托单车终于稳住了阵脚。
他们之所以能这么快稳住了阵容，是因为一个青年。
鹫眼。
高颧。
薄唇紧紧的向下弯，以致形成一个倒V字。
他一站定，就迅速调整了阵容：有两架摩托车完全报销。
有三名同党完全失去战斗力。
还能作战的，仍有十一人。
然后他便笑了。
他的牙齿好白，但犬齿之任又尖，像一只禽兽。
他环抱双臂，叉着腿，当前立于牛、史、温三人之前，不慌不忙的伸手自夹克之内，有一种颇为诡异的威势。温文有点紧张起来。
他怕对方掏枪。
可是对方只掏出一个银色的锌质烟盒——银亮的程度，连那么深的夜晚里和史流芳那么深的近视下，也隐约可见泛起一片银蒙色的光。
他玩弄着银色的烟盒，像是对烟盒说话：“既然你的朋友来救你，我就没办法保住你性命了。本来你有幸是外国人，这样胡乱的把你给杀了，怕警方不甘休，只想把你给抓回去，迫使你的朋友离境就是了。可是，现在……他十分惋惜的说，可惜，你们不知好歹。到了这个地步，只好把你们都杀了，当作是公路上常见的严重车祸了。”
牛丽生只说（没跟这人说，而是跟史流芳道）：“几级？”
史流芳：“四级。”
牛丽生：“犯什么？”
流芳：“禽兽不如。”
丽生：“这么严重？”
史：“他们整个车队突然冲进来，撞死了张老伯，挟持住张伯母，抓住了张小愁，威胁我不许反抗。我只有束手就缚。”
这次是温文骂道；“当真是禽兽！”
牛丽生点点头：“那就不止该打，而是该杀了！”
这时，那干青年飞车的队伍都已完成布署：有刀的已拨出刀子来。
有的舞着棍子，有两支还是双节棍。
有人拿的是铁链。
那为首的尖齿青年手上却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烟盒。
银色的烟盒。
局面已一触即发。
而且是一触即杀。
2、一触即法
温文一直非常注意。
留意有没有人捡到刚才顶在史流芳背脊上的一支枪。
短小的手枪。
可是没有。
黑暗里，加上马路两旁都是草叶，草叶之后是树林，那部给牛丽生和温文夹攻之下杀得人翻车卧的摩托车直冲入树林子里去了，手枪也不知流落到哪儿去了。
温文怕枪。
他知道牛丽生骁勇善战，史流芳也决非省油的灯，但作为现代人，武功再好，也敌不过手枪一支，子弹一颗。
——这也许就是现代武者的悲哀吧？至少，这绝对是现代武者的悲凉。
不过，牛丽生和史流芳却似已打惯了大场面，像什么顾忌也没有了，这情形就像召妓，第一次总是手忙脚乱、空自紧张，可是到了二三十次后，简直是家常便饭，习以为常了。
只听牛丽生说：“他们这样杀人灭口，跟蔡四幸黑火案也自然有关联了。”
史流芳虽然没有了眼镜，但仍是习惯性的推了根根本不存在的眼镜架：“单凭他们杀掉两个根本没有伤害他们和自卫能力的老人象，早就该死了。”
牛丽生这次居然也十分“诗意”的望了望天（色）……“今晚真是月黑风高，月黑风高是最好的杀人夜。”
“不。杀什么夜都可以，只有杀人夜是不通的。”史流芳补充道：“他们能算是人吗？”
“我听说你们。”那尖齿青年说，“你们都是港、台、中国大陆所谓不平社的人，可惜你们来到了此地——来到这里，你们就猪狗不如。”
他身旁闪出了一个矮矮肥肥、厚唇突目脸上布满了汗斑的中年汉子，向牛、温、史指骂：“你们真不识好歹。我们三少爷对你们网开一面，你们还想怎么样！聪明的就跪下来，求三少爷饶恕，快滚回你们来的地方，或许可保住一条狗命！”
史流芳点点头，说：“真像。”
牛丽生也摸着下巴：“真像。”
温文不禁好奇，问；“谁像？”
史流芳说；“他真像。”他指的是刚那斑睑汉子。
温文问：“像什么？”
“鱼。”史流芳说，“像一条鱼。”
牛丽生也居然幽默地说。“像一条地图鱼。”
然后他又用肥厚有力的下颌向那“三少爷”扬了扬，向史流芳问：“他叱？”
“他像——”史流芳认真思考了一下，说；“——像康博思。”
“康博思？”牛丽生一时想不起有这样一个人，“谁？他是什么人？”
“他不是人。”史流芳高高兴兴的说：“他是我小时候养的一只狗，爱偷鸡，两只大齿，更是一模一样——”
然后，他居然还俏皮地用一位著名的香港XX小姐在选美时喜用半威不淡的国语掺广东话问观众：“……你们说是不是呢？”
话就只说到这里。
那一群人已完全给激怒了。
——包括了那长着尖齿的青年和那像鱼的汉子。
他们立即发动了攻击。
温文到这时候，才发现一切都没自己的份。
——因为史流芳和牛丽生已在神不知、鬼不觉间分配好了。
牛丽生只吃住了两个人。
其他的人都由史流芳去“处理”。
英俊萧洒至少仍两种。一种是斯文靓仔，一种是高大威猛。
史流芳无疑是比较属于后一类，尤其是当他的形象比较于温文的时候。
温文第一次见识史流芳的打斗风格和方式，在这暗夜荒僻的公路上：史流芳的对手有九个人。
以下就是他的打斗方式：大概是那尖齿青年曾发了一个命令吧？——是扬一扬眉、挥一挥臂、还是竖起一只手指，跺跺脚或是什么的，总之是那九个人同时也一齐挥动武器，冲了过来。
史流芳迎面冲了过去。
他一点也不退避。
第一个他对上的是拿刀的。
拿刀的刀扬起，未斩落，他已一拳打扁了他的鼻子。
鼻梁碎裂的声音像爆落的声音。
第二个是拿棍子的。
他一掌就切在他的右颈大动脉上。
那人立即较倒了下去，像一条给抽了筋骨的蛇。
第三个对手也是用刀子的，在史流芳未来及对付他之前，他已在史的背上划了一道血口。
但他也一样得付出代价。
他迎面就是一肘，格的一声，他的颈项仰成九十度，再也弹不回来。
他是仰着身子倒地的。
第四个人冲近来，狂吼着，拿着铁链，舞步虎虎作响，却不意给史流芳绊倒了。
他同时一头撞得第五名敌人满睑鲜血，一脚把贴近他身后的第六名敌人踢得捂住了小腹蹲了下来。
第七名敌人一看情形，吓得刀也扔了。摆在那儿，呆如木鸡。
史流芳的连环蹴踢却不是踢向他的，只在第七名敌手的肩膀一点一撑，飞越而踢中第八名敌人的下巴。
第八名敌人闷哼半晌，双手抵住下巴，敢情是下巴已脱了臼。
史流芳再度返身的时候，第九名敌人已大叫一声，飞身骑上一架摩托车开动就一溜烟的跑了。
史流芳在他那刀伤口子上一抹，向温文笑道：“这个人最没用。”然后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血。
直到他说这句话为止，他的九名敌人，已倒了七八，逃了一名，吓傻了一名，温文没仔细算过，但就算不仔细算来，一直予人文质彬彬印象的史流芳，打垮九人，每人平均不到两秒。
牛丽生那儿的战况却大是不同。
史流芳以一敌九，打来干净利落，按照道理，也依照推理，以牛丽生的个性和拳路，打来应该更加直截了当才是。
然则不然。
牛丽生以一敌二，但那鱼唇汉子始终不曾出手。
他只是嘴巴翕动着，身形扭动着，一时闪到乐，一时闪到西，有时吃定了左角的位置，有时守住了右方位子，但就是不出手。
出手的反而是那尖齿青年。
这青年动手的方式也报奇特。
——至少，第一击就让牛丽生碎不及防，吃了小亏。
因为他手指一按，立即发动了烟盒的弹簧，登的一声，那烟盒盖子陡弹了开来，发出一道（就算是毫无反光事物的暗夜里）极强烈的明光，射在牛丽生双眼上牛丽生只觉眼睛刺痛，只好急闭双目。
但他反而不守。
只攻。
尖齿青年一招得手，正要抢攻，但牛丽生双臂紧紧抱住他。
——从双臂到全身一齐紧实的箍着！
那青年完全不能稍作移动，简直完全不能动弹。
牛丽生吐气扬声，以他多年横练修熬的硬功气功，大可把这个骨骼硬生生榨碎。
可是不能。
那人看来并不算魁梧，跟牛丽生高度也足矮了整整一尺，但全身着来已盖满了劲道，而且仿佛还笼罩着一种奇异的法力，只要牛丽生一施加压力，他身上的法力便一触即“法”，立时反弹。
所以牛丽生也不好受。
他试了三次。
三次都给一种但不同的奇异法功劲力反弹。
他只有放弃。
放手。
这时候，他目疼也略消减，勉强可以视物了。
同时，与史流芳对敌的人全给打垮。
那尖齿青年与鱼唇汉子各自对望一眼，两个人静静的退开，慢慢的上了一部摩托车，定定的发动了引掣，冷冷的盯住牛丽生、史流芳，然后突踩油门，车子急速的投奔向黑色的公路，只留下远远车尾的一盏意还络小的红火，走了。
甚至没有抛下一句话。
可是，那眼神、眼色里的话。牛丽生和史流芳甚至温文都听得出来、看得懂：——这斗争还没有完。
——不完不了。
——不死不散。
他们虽是撤退，但退得十分沉着、傲慢、稳！
“没想到，”牛丽生仍感觉到双臂肌筋残留的震荡，“这公子哥儿和打马屁的家伙，是有点邪门功力。真是走眼了。”
“快回去张象！”史流芳这才猛然省起的说，“他们在那儿留下了人伏击老大和骆铃，快，迟了怕来不及了。”
——其实，迟了来不及的，何止在张家，又何只在陈剑谁与骆铃呢！
这世上，太迟或太早，都是一种不幸：可是在漫长岁月时空的流光里，又有多少能算得上不迟不早恰恰好的幸运儿呢！

红电 第一章　阵阵梵音中的杀意
	我们等待冲天的火光、红色的电光，就如看电影时期待血腥暴力，变态性爱的心理一样。
	1、夜夜狂欢中的女人
	要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为妻，是不是件幸福的事？
	不知道。
	但对男人而言，还是梦寐以求的“好事”。
	“好事”不等于“幸福的事”。
	——“幸福”这码子的事，肯定不是一厢情愿就可以随手能拾的。
	如果是一个很丑的男人娶了一个很美丽而又十分温柔的妻子为妻的呢？
	那绝对是他的“福气”。
	——假使他能够持续的保有她的话。
	这一点，却是非常不容易做到。
	有的男人就是明知做不到．所以宁可把美丽的女人当作“艳遇”，而不敢娶上为妻。
	当然，不是有很多男人可以拒绝这种“艳福”的。
	连“银戟温侯”吕布、大唐国君李隆基、“平西玉”吴三桂都无法抗拒．更何况区区一个巴闭。
	所以巴闭享尽艳福，以此为由，故尔理直气壮。何况他的爱妻虽然美得出神入化，但绝对是贤妻良母，决非红颜祸水。
	大家都羡慕巴闭有这样一位美妻、这般一个贤内助。
	有人说：人的幸福就是那末多，要是你先十年早了八十分的幸运，剩下的十年，也只有剩下的二十分了．也有人说；人的幸福其实都只有这么个分数，要是你事业上已有了九十分，那么，可能子女之亲，就只分剩下的十分了。是的，你可能能够名成利就，但说不好却短命夭寿；也可能艳福无边，但紧随而至的是后患无穷。
	你说呢？
	——也许，“有风毋要驶尽帆”，“不要得理不饶人”……这些话，就是从这个角度感悟出来的。
	虽然还没有孩子，巴闭已感觉到自己很满足，何况，他正在值精壮之年，他的太太甘玲身段是那么润腴丰满，到了时候要生育，想来决不会是件难事。
	他不但对自己很有信心，对他大大也极有信心，对他们共同的未来就更有信心。
	他是个老实人。他老实得甚至在拍拖的时候，也是甘玲先拖他的手、先向他示爱、甚至先向他奉上亲吻的。
	甘玲是个很有才干的女子、她本来只在街边帮她母亲卖马铃薯为活，居然在多年努力、省吃俭用下。储钱开了一家路边咖啡茶档、靠她的姿色和人面，生意兴隆旺盛，于是不单卖茶，连吃的东西，包括：炒蛤粉、喇沙、咖哩、港式点心、肉肯茶、酿豆府、炸鸡、糖水……等都应有尽有，一应俱全。卖不同熟食的小贩，像卫星似的困绕着咖啡店为中心，甘玲就成了“事头娘”。
	才那么几年光景，她就开成了间当地规模数一致二的酒楼，她自己当了真正的“老板娘”，亲自招等客人，而且也是“生招牌”有她在“主持大局”，大家自都趋之若渴；单是她那一截青靓白净的藕臂为大家斟茶倒酒，大家都不吃也喝醉了。把圆口袖子一开直开到膊上腋下来，没那么修长匀圆的手臂，也可真撑不了场面。
	可是这“老板娘”，却还没有“老板”。
	追她的人自然多。
	——而且是很多很多——像把一块上好的肉扔在后巷时那些围绕的苍蝇那么的多。大家调笑着、亲近着、藉头藉路以沾芒泽，但甘玲一方面不得罪朋友客人，但另一方面又巧妙推拒。绝不让那些醉翁之意的客人得逞。
	她只是陪客，不陪睡；卖酒，不卖身。
	她一几如此。
	可是，这么一个弱女子，只有一个老妈妈，没有任何家势背景，要做到左右逢源，洁身自保，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有些“客人”是不能得罪的、无法抗拒的（例如：当地的大豪、暗牌——即便装警察——政府官员），但她顶多只在百般无奈中应酬、周旋一下，始终能保不沉沦堕落。
	这些人，不管多有钱、多有势力、多有权，她都不喜欢，至少，决不视为终身所托的对象。
	她却看上了巴闭。
	巴闭没有很多钱。
	巴闭虽然是个教头，在当地很有点快名清首，但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权。
	巴闭当然不算英俊。
	而且有点口吃。
	他顶多够扎实强壮。
	——甘玲总不会因为他够壮而嫁给他！
	要是这样。她还不如嫁头牛算了。至少牛只吃草，省米饭。
	她喜欢他的平实。
	——他只是那种只要一旦受上那个女子，就会用刀尖在自己心里到上她的名字，就不磨灭的男人。
	他有安全感。
	——他看来有点闷，老是气虎力壮的样子，但对女人却很温柔，而且，假使懂得他的脾性的话，还可以发掘也他大情大性一如儿童般纯真好玩的地方：他会倒着骑摩托单车。他会用鼻子嗅了哪儿的地底有煤矿的味道。他嚼食物的时候声音脆响得像破一粒粒的兵乓球。他会对狗、猫还有鱼说话，并说他养的那三缸鱼都会叫他做爸爸。
	甘玲喜欢这种男人。
	——纯真、豪壮、善良、有胸襟，而又对女人用情真而深专。
	甘玲久阅人矣，当然懂得选择。
	所以她虽知道巴闭稍笨一点、微穷一些，她也愿意嫁给他。
	很多人说甘玲平时聪明这时蠢，甘玲却认为自己选择了个可托终身的对象。
	——女人注重的是终身的幸福，尤其像她那么一个在风尘中咬牙切齿熬上来的女子，嫁一个丈夫，不只要为自己选一个好老公，还要为她年迈的老母找一个好女婿，为她未来的儿女找一个好爸爸。更要为她的“美食轩酒楼”找一个好老板。
	她坚信自己没有看错。
	不会选错。
	没错。
	巴闭待甘玲千依百顺。她叫他买菜，他就买菜。叫他铲草，他就铲草。叫他一身大汗的快去洗澡，一身大汗的他本来就不爱洗澡也只好为她洗澡。叫她初一十五吃素，一向无肉不欢的他每逢十五初一也只好斋戒。
	他听她的话。
	因为他爱她。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如果爱得很深，很容易成为这个人的奴隶。
	却是除了一件事：这事巴闭是绝对不肯“听话”的。
	那就是要他不听顾影的话。
	因为他佩服顾影。
	他爱甘玲。
	但他崇拜顾影。
	——崇拜和爱，是近似但不同、绝对不一样的两种感情。
	所以当你崇拜一个人，别以为就可以和他一生一世、结为夫妻，因为崇拜一个人需要美学上的“距离”，而爱一个人则愈是亲密愈情深彻底无怨无尤。
	甘玲也明白这点。
	她向来跟顾影没有冲突；顾影觉得她是个了不起而且不得了的女人（了不起是她的才干，不得了是他的美貌），甘玲也认为顾影是个不得了和了不起的男人（不得了是他的学识和武功，了不起的是他的魄力和志向）。
	是以她乐得她的老公跟着顾影去闯荡，她觉得这是她老公“学好”的最佳途径。
	巴闭虽比他威武、强大，但在她的心目中，巴闭却只能算是个大孩子。
	一个蛮牛一般的（悍野和勤奋）的大孩子。
	——甚至在床上。
	在床弟间，巴闭的欢快，是毋庸置疑也勿用言喻的。
	像甘玲这样一个丰腴、润艳、些微带点冷和艳的女子，加上他的年纪还他略长，需索是无尽而不断的。
	有时候。他正在练气运功时，她的手却已伸入他裤裆里搜索着。他的气功立即僵化如铁。有时候，他们还在酒楼用餐，她已用足踝踢他，甚至用趾失为他卸下了袜子，直至皮鞋软绵绵的褪了一大堆蛇皮般的萎在那儿。
	她是个需索强烈，夜夜狂欢的女子。
	那有什么不可以？
	他们恩爱。
	甘玲美。
	巴闭强壮。
	然而巴闭今晚特别欢快。
	他俩在黑暗中的喘气刚刚才渐平息。在这温热滋润的胴体上，巴闭觉得每一次进人时的欲仙欲死之际，就算死在那他也心甘情愿。
	今晚他却不这样想了。
	因为他不是“死在那里。”
	而是“生在那里”。
	因为他刚听到了：
	一个喜讯——
	甘玲在满足的含羞中告诉他：
	她有了——
	他的孩子！
	他快要做爸爸了！
	——他第一个反应：竟是想要马上告诉他开馆里的人，尤其是顾影！
	虽然，其实顾影跟他“有了孩子、快要做爸爸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关联、也没什么关系。
	没想到，这关系马上就来了：
	——不但关系到他孩子，还有他本人还有甘玲的生与死。
	因为这时候，他们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种声音：
	念经。
	然后外头震起一道电光。
	却没有雷声。
	两人这时候仍在床上。
	他们都在那一无声的电光里瞥见对方目光的差愕和震惊，而刚刚的欢愉似残景遗留在眼色里未尽消融。
	而那一道电光，竟是红色的。
	红电。
	似血。
	巴闭住的地方比较荒僻，四周都是胶林国庄，而且养了两头相当凶且只听命于主人的犬。
	然而，却没有狗吠。
	诵经声已到了门外。
	暗黑的苍穹刚闪过一记不寻常的红电！
	2、种种杀伐里的慈悲
	屋外有人念经。
	经声喃啁，绵绵不绝，但还不只一人诵经。
	——在这样一个深而且黑的子夜里！
	刚刚得悉自己“快要做爸爸”了的巴闭，本来第一个反应就是喃喃自语：
	“我快要做爸爸了。”他说。
	“我快要做爸爸了。”他说。
	“我快要做爸爸了。”他说。
	“我快要做爸爸了。”他说。
	“我快要做爸爸了。”他说。
	“我快要做爸爸了。”他说。
	他说。他说。他说。如是者计我次。很多遍。不计其数。
	这时。在床上待巴闭一向艳若桃李但对酒楼来客摸手摸脚予以冷若冰霜的甘玲，对生孩子的事是既喜悦也羞涩，见巴闭傻乎乎的，便笑说：岂止你快要做爸爸，孩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我也快要做妈妈了。
	“是呀，”巴闭这才大梦初醒，喜悦的说：“你快要做妈妈了。”
	他抱着她，好高兴。平时，别看他牛高马大、气势浩壮，却很少主动跟妻子亲热，多是甘玲先逗引他。
	甘玲很高兴。怀一个子的喜悦有时要比袋子里有一千万还愉悦。她抚摸着肚皮，其实那儿还什么都没有，她已好像听到婴儿在哭喊了。
	巴闭却更离谱，他粑耳朵贴在她肚皮上听，细聆。
	然后说：“他叫爸呢！却不知是男还是女的……”
	甘玲啐了一声：“哪有那么快，真离谱啊你——”
	这时候，外面就闪过红色的电。
	闪过两人眼色里的惊疑。
	——他们听说过以前一组深谙异术飞降的法师，名号也是被人称作“第九流”的，凡是他们作法对敌时，例必先祭起一道红色的电。
	接着是诵经的声音，像一只一只的梵文，自他们咀中滑出，包围了这漆上黑色的木板长屋。
	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或是生起了什么预光，一向骁勇善战，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巴闭，向他的爱妻沉声说了一句：
	“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要活下去，为了我，为了孩子，嗯？”
	然后他从床板上站了起来，取了一支足有二尺半长的手电筒，走了出去，打开了门。
	他家的门外是广场。
	广场是洋灰地面，同时也是蓝球场。
	他附近没什么人家。却有一名师弟，两个徒弟，就住在长屋旁的阁楼上的杂物房边。
	这三个人住在这儿，也帮甘玲的酒楼做事，本来就是无家可归的人。
	两名徒弟，高的叫高就。矮的叫高足，都在道馆里学艺。
	那名师弟，跟巴闭也已经很久了，姓刘，人多戏称之为：“阿虫”，久而久之，大家就真的当他是“刘阿虫”了。他也无所谓，也不求出色，更想了息，他只好色，爱喝酒赌博就是了。
	不过，他可不敢碰甘玲。
	——不仅因为甘玲是丈夫是巴闭，而甘玲本身也是只可以遐思不可以染指的泼辣女子。
	刘阿虫从来没这个胆子。
	——当一个色狼，还真正要点色胆才行。
	巴闭打开门，就看见在暗夜里，至少有三十几个人，都用袍子罩着脸部，围绕着自己的屋子，念经。
	——与其说是经文，不如说是咒。目为经文念诵时予人一种心静气定的感觉，但这些人在念涌这些诡异的字音时。却传来了一阵阵采伐和暧昧的妖氛，像一个人一面念一句“阿弥陀佛”一面一刀斩下了活着的鸡头祭奠。
	巴闭一见，心中一寒。
	他是个武者。
	他不怕决战。
	——武斗，决战，原就是他的本色。
	可是他却对这种令他将信将疑，天同的一种马尿味的异力娇气，很是感到浑没着力之处。
	他当年也试过被人伏袭、围殴、狙击（刚在道馆里就遇上了一次），他只知力战，不知惧畏。便面对这种古怪诡秘的对手时，他还是难免觉得头皮、脚底和心里都有点发麻。
	后院不发出鸡啼惊咯之声，不小心打碎了的蛋响，透过那咒语之声清晰可闻。
	那咒语喃喃不绝，巴闭竞瞧见篱边一朵本来枯萎了的玫瑰花竟又盛开，还发出粪便一般的气味来。
	更令他难以相信的是，他感觉到自己竟是看到了：许多蝾螈自屋子里的缝隙间爬出来，而成千上万的螃蟹正从竹篱笆外爬进来。
	更令他自己难以置信的是：
	他自己也在念咒：
	——跟那些罩着眼耳口鼻舌的人一齐念同一种声音、同一样速度、同一句咒语！
	乍然发了这点，巴闭马上省起了顾影曾教他一句破煞的真言：
	万咒之王——
	他即夹着手电筒，合指成龙头，大喝：
	“奄嘛呢叭咪哞！”
	咒声立止。
	人影幢幢，却未散去。
	他的两个徒弟。也自阁楼时连跌带爬的滚了下来，发现竟有那么多的人和那么怪的事。
	一时张口结舌。瞠目不已。
	奇怪的是，他养的狗始终没有吠过。
	他的师弟刘阿虫也还没醒。
	刘阿虫喝了黄汤，自然大梦不醒，可是狗并不会喝酒，何况是他养的商只名种獒犬。
	他轻吹了两声口哨，故作轻松但依然结结巴巴的问：
	“你们是谁？来……来干什么？”
	只见一个鼻子特别大，也特别勾，眼睛非常小、但眼色非常狠、同时咀唇十分薄、也十分拗抿着以致唇角都向下弯的人，站了出来，啧啧有声的说。
	“一开口，就问那么老土的话，真难为你老婆竟会嫁给你。”
	巴闭一听，心中马上肯定来者是谁了。
	“毛更。果然是你，装神弄鬼的，这算什么？吓人……还是唬鬼？”
	其实他心里也知道。毛更既然率众来得了这里，恐怕事无善了。
	他一面扬声问，一面示意他两名徒弟过来。
	高就和高足也自然会意，悄悄的拢了过去；他们武功也有底子，但半夜三更的突然要面对那么多妖一般的敌人，谁说不慌惶就绝对是假的，只不过两人脸色还算是镇定。
	毛更更走近几步，巴闭住的是妖脚楼，有两级木阶，他也老实不客气的用电筒照着对方的脸，只见毛更脸白唇青眼红，大齿微漾蓝光，走路时脚跟离地，他就知道对方在未来前已作过法、祭过魔头来了。
	毛更走近来，眼睛但很不适应巴闭手上的强光，一只小眼本来小得像针而今更眯得像那儿有这对眼：
	“我来问你一句话：你要是肯背弃顾家，加入我的九柳玄坛或是我三弟的救世搏击堂，我可以付你顾影给你十倍的钱。但我要的是：忠心，还有卖命。”
	“不。”巴闭马上说。
	他的弟子高就细声对他说。“他们……他们人多，好汉……不吃那个眼前亏……不如你就先答应他们再说。”
	“做人要讲讲讲信义。”巴闭说，“不可以说说说了不不不……算数。”
	他另一徒弟高足也劝他：“他们来势汹汹，你不答允，我怕……双拳难敌这么多的手啊！”
	巴闭放声喊了个回话：“毛更，你若有心找我加加加盟，好应该……应该光明正正正大的大白天来，半夜三三三更的的……的的的的摸上来……这是什么意……意思！？”
	说着，对撮唇吹了两下口哨。
	他是看来故作轻松，其实是怀疑自己养的犬只哪儿去了。
	“我是慈悲为怀，但好人难做了；”毛更一张脸像浮肿了起来，阴恻问笑说，“而你，今晚却连人都做不成了。”
	然后他回头吩咐：
	“来啊，把巴老大的爱犬献上来吧！”
	3、宁失信于天下
	巴闭终于看到了自己的两头爱犬。
	死狗。
	巴闭终于看到了自己的两头爱犬。
	死狗。
	一头狗已给砸爆，左眼珠只剩下了一个血洞，右眼连着血丝，就挂在鼻头上晃着。另一头舌头伸出足有八寸长，呈紫蓝色，是给毒死的。
	巴闭一看，整个人都似给在黑夜里点着了火。
	他们杀死了他的狗。
	——对他那么一个不善辞的人。陪他超过八年的狗，当然有着十分特殊的感情，甚至是一种“亲情”。
	但马上想冲下去。
	但有人扯住了他。
	他的冲势像在悬崖边上翻倒了瀑布，更何况是情绪已“爆炸”了的他！
	别人不能。
	但这人能。
	这人没有用力，其实用力也没什么，却只轻轻一挽，巴闭就陡然而止。
	止步。
	那当然就是在黑夜里仍自皙如一朵栽在沃土边上的艳丽水仙花样般的女子：甘玲。
	“你要注意，”她细声对他说，“他们杀得了你的狗。就是不怕跟你结下深仇，这样的来势，不可不防。”
	“可是他们杀杀杀……杀了波比和有利……”巴闭嘶声说。
	“狗已经死了。”甘玲说，人不能死。你已是孩子的爹了。
	一听“孩子的爹”，巴闭立即沉着下来，向高足低声吩咐：“去把阿虫挖起来，抄家伙。”
	甘玲也向高就支持：“我们这边一交手，你就立即趁黑溜出去，找顾伯……”
	却听毛更说：“巴闭，你那迷得人魂儿飘上天的老婆也出面了，这样最好，我的手足们等不耐烦了。在酒楼里，让人碰一下都变脸，这下我们上给你看个瘀痰塞死喉！”
	一众人都笑了起来。
	笑声就像急促并奸时的喘息。
	巴闭已情知事态严重，他暗向甘玲咐嘱：“拿长棍来，重手的那把！”
	一面一夫当关的守在木梯上，吼说：“你们这样无法无天……杀了人……还是是是要要偿命的！”
	“偿命？”毛更笑了。
	一众人也都嘻哈笑了，此起彼落，像在观赏一场脱衣舞。
	“正好有几个外来客，我们做了你。干了你老婆，命。就拿他们来偿好了。”
	巴闭只觉心头一阵发毛。
	这时，甘玲已把棍子递了给他，接了棒，掂了重量，巴闭始觉心头上镇定了些，天秤这边二下了块石头稳住了阵脚。
	“毛更，你真是男子汉，明儿就在道馆上斗。”甘玲扬声说，“我先生一定奉陪。”
	毛更哈哈大笑。
	“夫人，你现在有所不知，但待会儿就知，我真的是男子汉！”大家都又都狂笑起来，毛更更把话说下去，“你先生不必奉陪，你奉陪就好。”
	巴闭狂吼一声。
	他手中的棍子，沉甸甸的至少有二十斤重但在他手上旋舞起来，在夜中尽是霍霍虎音，直似纸一般轻。
	“来！来啊！”巴闭舞棍直逼了下去，“谁敢碰她，我我我——”
	忽然一个人自后扑了下来。
	巴闭没想到敌人会自背后（屋内）这样的扑下来。
	他砸了一棍，那人应声落下。
	这回，是毛更用手电筒照给他看：
	落下来的人原来竟是他的师弟：
	刘阿虫！
	刘阿虫死了！
	头壳破裂，脑浆溢出，但给他新砸的一根，仍紫血渗流了出来，打从脑部五官一直滥了过去，像把他的眼耳鼻唇都要填上一道褐色轮郭似的。
	他们竟杀了刘阿虫！
	巴闭心中愤慨，但更震惊：
	——这样的阵伏，是摆明了要是不死不休的了！
	大家没有十冤九仇，这和又不是没有法律的地方，一般械斗，很少要闹到这样子；既然弄到这田地，那么，不但自己有险，只怕老婆和徒弟也甚危矣……
	——对方决不会留下活口的。
	他仍以棍挺对着前面的敌人，转首呼喊：“你们先走，我顶着——”
	但话来说完，听高步狠狠的啐了一句：“我顶你妈个屁——”
	猛上前，一刀插入他的腹腔里去。
	他震愕多于痛楚，同一时间，却见高足已抓住了正要挣扎前来的甘玲。
	他想扭住高就。
	但高就已迅速退开——他一向惯于斥骂高就动作太慢，反应太缓，而今才警觉这个徒弟的进退身法其实快得远超乎自己的想像——并且跟高足同心合力一左一右的钳住了甘玲。
	他痛极。
	恨极。
	他大喊了一声：
	“天！”
	他现在已变成转身对着屋内，他本来居高临下，以棍封锁住梯口，现在已全然乱了阵脚。
	他背后的敌人一拥而上。
	其实，如果他够聪明，反应够快，事情不是没有疑点的，而他至少还可以挡故于一时的。
	第一，如果没有内应，毛更和他手下不可能如此无声无息的进入这儿，设下了重重包围，而仍能神不知、鬼不觉。
	第二，要不是发生意外，刘阿虫毕竟是个习武的人，就算醉酒，也不致到了这样如火如荼的时候还炽睡如死——除非他真的死了。
	第三，既然看到刘阿虫死了，而且尸首是从后扑倒下来的，他惊愕之余，却没去警觉，在他背后屋内的，除了他太太，就只有高足和高就两人！
	他三个疑点都没发现——至少，没及时发现！
	在江湖上，一次大意，足已致命，更何况是三次疏忽！
	接下去的格斗，不长，也很不公平。
	他已负了伤。
	重伤。
	敌人自后一拥而上，把他的背部一下子打得稀巴烂，他无心恋战，挥棍要去救甘玲，但这回到高足佩出了把冷刀，捺贴着甘玲在暗夜里仍雪样白皙的脖子，他就一下子像给抽空了气的轮胎，完全丧了战斗力。
	一下子，他也不知拦了多少拳、多少脚、多少根棍子。其中一个六尺四高的大个人，按下他的脑袋用膝盖一顶，如是者四五下，他终于摇晃了起来，另一个一脸奸相的汉子伸手扳住了他。
	他一口都是血。
	他结结巴巴不是叫痛，只在喃喃哽哽的重复一句话：
	“不要伤害我太太，不要，求你。”
	毛更在肯定他手下已取得绝对的胜利后。大剌剌的走了过来。
	他的手下已跟他配合惯了，他一颔首，至少有七八支手电筒的强光都直射在巴闭的脸上：那一张胜，一只眼帘已肿得核桃般大，唇角裂开。一嘴都是血。
	毛更看了一眼。
	只看一眼。
	然后他一手扯住住巴闭的头发，定住了他的头觑，另一拳就击了出去。
	卜。
	鼻骨碎裂的声音。
	还有甘玲的尖呼。
	“不！”
	鲜血大量的从巴闭鼻端淌了下来，好像那儿上面有个浓血水龙头忘了关掣似的，不过，也许他没听到自己鼻骨断裂的声音，却清晰听到甘玲的呼喊。
	“……不……公……平……”
	他挣扎、喘息、语不成音，字句和着血块吐了出来。
	“我只要胜利，不要公平。”毛更嚣狂的说，只要我成功了宁可失信于天下，又奈我何？何况，这儿的事，今晚的情形，谁也不会告诉出去。你的好徒弟，一早就给我收买了。
	我不是老三，他行事有英雄感，我才不那么慰居，我只要赢，而且要赢得最轻松，最享受！
	“……警方……会查出来的……”巴闭提醒自己在绝望中的这个希望。希望毛更历而收手敛杀。
	“戆居！你们是受害人，全死了。怎么报出真相？我都说了，我会留下证据，摆明是那几个来自港台中国大陆的家伙干的，不就得了！”毛更以一种全胜者的姿态说，你要我告诉你多少次才听得懂，嗯！？
	“我我我……我求求……你——一件事……”巴闭怀着最后一丝希望。
	“你说。你都快要死了，莫说一件事，一百件我也答应你。”毛更忽然转变了态度。
	“你你……求你……放了甘玲……她她她……她有了孩孩孩……子……”
	甘玲的哭声顿时尖锐了起来，大概她是想呼求吧，但随即变成模糊不清的声音，大概给人捂上了嘴。
	毛更偏着头。问：“就这要求？”
	巴闭点头，充满期待。
	毛更再问：“没别的了？”
	巴闭摇头。
	毛更笑问：“你不求我放过你？”
	巴闭惨笑：“你你你……不会放……放过我的……”
	毛更突然一脚就踹了过去。
	踹在他的鼠蹊里。
	巴闭闷嘶。
	毛更的第二脚是向着巴闭的脸。
	他把巴闭踢得仰脸倒下，又一脚（皮鞋）踩着他的头，用力的盲扭着足踝，甚至可以听到巴闭的头骨和地板发出摩擦力的异响。
	然后他一面力踩着人头一面啐着唾液的边说边骂：“你做梦！我告诉你，我为什么这么恨你！还有顾影！我们兄弟在这儿算是有头有面，但甘玲嫁给了你，张小愁却喜欢上了蔡四幸！我和行哥都记住了这件事！那夜，行哥干掉了姓蔡的，干了张小愁，今晚，该轮到我了……你放心，待会儿我会更卖力，我要把你在她肚里的孩子也挤出来！”
	他这样用脚把人头践踏的时候，他身边一名身材魁梧高大的爱将，人称他为“死士”
	（他原名叫做史斯）的汉子，也生起一阵子的鸡皮疙瘩。他听说过，日本侵华的时候，也拿中国人不当人，尽情凌虐璀璨，而今他也有这种感觉。
	4、莫失威于妇人
	“我告诉你，我毛更喜欢的东两，没有人可以抢去，谁要抢走，都得要付了一百倍的、一千倍的代价！”
	他收起了踩着了人头的脚，是要地上的人能清晰的听到他的说话。
	“我也告诉你，忍到今晚才下手，是因为得到老哥的答允：再不动手，只怕连蔡四幸的案子一起给人踢爆了，不如再来一两宗大血案，把那几个不识好歹的外来客一齐坑掉了结！”
	他掀起了整个头部鲜血淋淋的巴闭：“你壮啊？堪熬呀！我再告诉你，我今晚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要你亲眼看着我们这些禽兽，一个一个的轮奸你的老婆，啧啧，当然，我是第一个先上……干这种乐事，我从不甘于后人……”
	巴闭猛然一挣。但两名汉子眼明手快，已箍住他双臂。
	巴闭一张口，血水井喷到毛更脸上，毛更一时闪躲不及，也一身血污。
	“格格格……”
	他阴险的笑着。
	“格格格……”
	越来越是猖狂。
	“我就用这张血脸来跟你老婆开波、亲热，就当是你在执行夫妻权和义务，可好？”
	然后他吩咐他的左右手。
	“他那么喜欢血口咬人，拉他入房，要他看着我干他老婆，你们一面把他的牙齿逐只敲下来。记住，一定要他保持清醒，听到，看到，感觉得到。而且我完事之后，他咀里一只牙齿都不许剩下来，而且。还要活着。”
	月黑风高。
	他下了令。
	——他的手下不敢不听，也不会不听命。
	毛家三兄弟里，表面上，最凶暴的是毛赐，因为他武功最高，而且最逞勇显能。毛念行最是和善，笑脸迎人，但谁也不敢得罪他，他是毛锋之后毛氏企业里最有实权的人——甚至在这往后几年里，毛锋一白发老者，也渐放手不管事了，毛念行的权力日益看涨。至于毛更，他学的是艺术，茅山，甚至还盛传他养有“鬼仔”，得罪毛赐的人，最多给他痛揍一顿；开罪了毛念行。可以求饶，将功赎罪，因为毛念行正招兵买马，也收买人心。不过，要是不小心惹怒了毛更，可不得好死，甚至，也不知自己命丧何时何地了，唯一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巴闭就是一例。
	他甚至还不知道自己开罪了毛更。
	甘玲也不知道。
	她拒绝的登徒子太多，她也忘了毛更在内，而且还不知道他会如此记仇，这样报仇。
	毛更的手下自然听命，而且，在这月黑风高之夜，折磨一个濒死的人，奸污一个花一样般的妇人，使这些人都回复了原始的兽性，干着使他们奋亢莫名但连禽兽不如的事。他们还一面看，一面拍手喝彩，一面自渎手淫，但又各自警惕不达最高潮而射精，以免待会儿轮到他们的时候，就不能上场打真军，白白错过真个销魂的机会。
	巴闭有二十六只牙齿。他听人家说过，有卅六只牙齿。是帝王将相格。卅四只，也封侯拜相。富贵非凡。卅二只。亦是人上人，非富即贵。三十只。则是中等人，衣食无忧，二十八只则算是不凡人。二十六只恐难免低贱刑伤，而二十四只以下只能算是“鬼牙”，有夭寿之虞，他不信这些。他的牙齿很实净，他觉得只要能吃能嚼的牙齿，就很好了，管它多少！
	也因为他的牙齿真的硬实。并无脱落，所以，对方真的连扯带拔，又敲又撬的钳出了他的牙。一共二十六次！
	他当然挣扎。
	对方就打他到不能挣扎。
	他想闭口。
	但对方就砸开他的嘴巴。
	然后拔牙。
	他一面承受这种可怕的痛楚（甚至连舌头也给撕扯掉只剩下五分之二了！）一面还听到甘玲的哀呼转为哀号，求饶成了呻吟，那个对他而言比黄金翠玉还值得珍惜的女子给人像最贫穷国家的老妓女都不如一般的淫尽着，还被迫发出那淫乱的声音，舔的、吹的、插的、含的，以及毛更在极度淫乐中威胁甘玲做一些连她丈夫也羞涩于做的动作。
	你给我乐一乐，要是我满意，就不踢你肚皮，不然，我一脚，你的胎儿，就保不住了，多可惜啊，啧啧啧，他也要求他妈妈让他出生长大的，是不是——？
	“来，你替我这样弄一弄，要弄得好好的，你要是敢咬下去，你丈夫就死定了。我手下那么多，你伤了我，谁都不让他活。你知道，我不骗你，你想要他活，就得先让我舒服。我下了这口子火，一开心，既已跟你快活得要命，就不要他的命了。你别装鬼，你敢咬，他就活不了！”
	“你别哭，只管让我爽一爽。我是个从不失威于妇人的男子汉。你看你，这下子多姣，美的你！你这让我威风了，我啥事都好答应你。不杀那头蛮牛又怎样？他的命算什么嘛！牙我是拔定了，教训教训他而已嘛！没了牙，可以装假的呀，留得命在，怕什么！”
	于是，以巴闭的吼叫声中，甘玲任他玩弄，而且，还要玩弄他一切要她玩的。
	这一切，都在众目睽睽下进行，而且，还在她丈夫惨嚎里发生。
	最后，她丈夫的惨嘶逐渐失音，没了声。
	然后是毛更愈渐高涨的呻吟。
	呻吟，乃至呼喊。
	呼喊，甚至大叫：
	一轮粗欲不堪的话语之后，他怪嚷出了：“——好个姣婆，舒服死我了！”
	之后，都静下来了。
	大家都看直了眼。
	——毛更是舒服过了，但大家的兴头都给撩得火红火绿了。
	那女人仍倦伏在黑暗中，修长的腿子和手臂，一抽搐就牵动一次粉红的乳浪，那儿还隐见水渍。她的三角裤明明已给毛更撕破、扯下来了，但三角地带仍黑茸茸的一大片，像穿了黑色内裤似的，那儿也胶粘了些液体。
	一众人都急于不及待，嘴干舌涩。
	——何况毛更在今晚行动前已答允过了的；有福大家享。
	——女人嘛，我用过之后谁要谁用好了，用完了就撒掉。
	现在，可轮到他们了。
	他们只等毛更的一声号令。
	干完了那件事，毛更感觉到无比的舒畅。他吸一支烟。每一口舌尖传来的焦辣味，看着袅袅飘升的烟圈，他觉得自己真是快活过神仙。
	有权真好。
	有钱真好。
	任意妄为真好。
	他一向不快活。他们三兄弟，都是同父异母所出。他觉得他父亲是最不疼惜的是他。他不像老三阿赐，是么仔，最受宠。也不似老大行哥，是长子，最受信重。家长都骂他不学好、不长进，老爱学那些鬼怪怪的玩意。他觉得自己有个不快乐的童年、少年，而童年、少年时期的他都不快乐。
	所以，他尽做些使自己快乐的事，不惜把这些快乐加诸于别人的痛苦上——管他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何况加诸于另人苦痛中的快乐特别刺激过痛！
	拍完了那根烟，他又掀起奄奄一息的的巴闭，同他：“你都听见了？看见了？”
	巴闭那张口已成了一个血洞。
	但血洞里仍传出了极其模糊难辨的声音：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声音确乎难听，但这次居然没有结巴口吃——也许，到了这个地步，反而不会再有这种弊病了吧？
	毛更只笑了一笑，在地上搁了一把泥沙，强塞到他嘴里，然后捏着他软软的脖子，要他连血和泥一齐吞了下去。
	毛更放下了他，碰的一声，他的头立即拉砸在地上；原来他的脖骨已给折了。
	只听甘玲泣道：“你答应过我，放了他的，你行行好，功德无量，放了——”毛更笑了。
	诡笑。
	“好，我守信，我只放一个，”毛更扔掉了未烧完的烟，“我不杀你，你跟我回去。”
	高足忍不住说。“你不是说过要她给我们分享——”
	毛更一巴掌就掴了过去。
	“我现在已用过了，极好玩，暂时还不舍得给你们，懂不懂？！”
	高足抚着给掌掴热辣辣的脸颊。讪讪然退了下去，但体内的火并未熄灭。只眼金金的看着甘玲若遮未掩的胴体暗自不平。
	众人都知没有轮着干，都干咳的、啐痰的、耸肩的，那大个子“死士”实在憋不住了，搔搔头皮想吭声，毛更不看出透悉了这些人所为何求：“每人各加三千，干完今晚的事，随你们乐去。”
	大家才又高兴了起来；没有女人，有钱，还愁没有别的女人？
	高就却说：“不是要把她灭口吗？留着个活日，可万一个不好——”
	毛更身边一个替他指挥的汉子，长得一脸狡诈，正是傍晚时会闹大会堂道馆的那名“鱼生”，这下替毛更说了话：
	你白痴啊你！二少爷爱拿回去供着玩，你见曾听毛家还是九柳玄堂里会走得了人！？
	嘿！不识好歹！
	高就也就马上不敢说什么了。
	“好，这半死不活的家伙，就一口一口的喂他吃砂，吃死他为止。尸首留着有用，这儿放一把火，留着些证物，不要真的烧掉。”毛更在甘玲惨叫挣扎不给那几条大汉押走的挣扎中淡然下令：
	“该找人通知顾影，让他来救他的兄弟吧。大家准备好红电吧！”
	说罢，对着月黑风的夜晚，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仍笑得甚诡。

红电 第二章 月黑风高害人夜
1、天良何在
顾氏父子的“红毛拿督”是在也来了“不速之客”。
他们还动上了手，后来才知“不打不相识”、“大水冲着了龙王庙”。都是一家子的人。
来人是陈剑谁、牛丽生、温文和骆铃。他们既知顾步是“希望社”的“前辈”，就趁机请教他有关近日发生的奇事和奇案。以及打探毛氏一族的种种行为。
顾影开始也有参与，介绍解说。
后来。他却离开了红毛拿督。
因为哑仆胡成才接到了个电话，说是巴闭打来的，那儿遭了狙击，虽应付过去了。但打伤了两个人。不知该报警还是逼问出究竟是谁人指使放掉算了。
——这种事，顾影比较拿得起主意。
顾影听说巴闭已控制住了场面。他也就放心了，不过这种事既发生了，他也得去一趟。
他这种人，大凡是朋友有事，他都会去解决帮忙。不叫他。反而是瞧不起他；不通知他。等于是不当他是朋友。
胡成才要跟他一道去。
他无所谓，反正家里还有别的佣人，父亲既有客在，正上话头，聊到兴头上，也不怕没人服侍，至于阿才跟巴闭，一个哑一个口吃，两人常比手划脚的谈活，正个“天生一对”。
于是，他开摩托车。胡成才就坐在他的后面。风驰电掣而去。
今晚月黑。
风急。
胡成才的心，也是又急又黑。
胡成才当然不是哑巴，他进入顾家才不过两年。也就是说，他当了两年的“卧底”。
当长工已不好当，还要当一个“哑巴”，那就更不好当了。
可是他得要当。
他认为想要出人头地，就得有几个条件：一，过人的本领。二，特别的幸运。三，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做人来做过或不易做到的事。
头两项，他都没有。他一向都有自知之明。
他只好苦干，干第三项。
——他一向能忍。
毛家早已发迹，他们有着：经济、金融、企业、开矿、地产、建筑、塑胶、运输……等各类人材。就算是保镖、打手、师爷、智囊。也不少了，连毛念行、毛更、毛赐，手上都有好些爱将。毛锋身边有“刀剑枪箭、四大天王”，毛更有两个心腹：“鱼生”（原姓余名生）以及大个子的叫“死士”（原名史斯），毛赐也有两名近身的：鱼唇样儿的家伙叫金剑，使斧头的叫辜剑。毛念行身边有七八个行为古怪、单身诡异的保镖。这些人，巴结的、奉迎的、阿谀的、擦鞋的、乃至真材实科、动刀动轮、逞勇斗智、比狠较技的，都应有尽有，要“出类拔萃”，还真轮不到他。
他为了要建殊功，只好去当“卧底”。
这不容易。
不是人人都担得来、当得起。
——拼命容易，拼命再冒险，也不过是瞬刻间就分晓的事。
当卧店却难，因为长年累月，失去自己原来的身份，湮灭原来本性，要去做“另一个人”，定要挣得信任，一旦给人发现，因身入虎穴。能保全身的可能性。是小之又小。微乎其撤的。
胡成才也很无奈。
他就是“不成材”所以只好求去当“卧底”。
——“胡成才”当然是他的化名，他原名林国，人家都戏称他为“菱角”，他用的刀，弯弯的也真像“菱角”一样，且共有两把。贴身收着。
他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甘心隐姓埋名整整两年去当个哑巴长工，这点决心下得不易，这样子的苦心也极难维持，但“菱角”都做到了。
他忍。
他把打听到的情报都—一通知了毛家的人。
他立了不少功。
但却没福去享。
团为他还得“卧底”下去。
直至今天。
今晚。
——这个没有月亮、刮着劲风的晚上！
顾影把车开得飞快。
他敞开壮实的胸膛以迎风。
他在速度中证实自己的存在。
然而他的敌人就在他的身后，坐在他的车后，眼睛正在注视他的背部：如果一刀涌进去，该刺在哪里？
“胡成才”就在他的背后。
他口袋里有刀。
他只要一按掣，刀锋就会弹出来，他甚至不必拨出刀子，只要顶着衣服挺了过去，就会刺穿而且命中，何况他和顾影靠得是那么贴近！
这就是“卧底”的好处。
——敌人以为他是“自己人”也就不防范着他，卧底可以先把自己置身于一个极安全有利的位置上。
（该怎么下手呢？）
（这一刀，先刺在哪里？）
（后颈？背心？还是腰脊？）
（或是用手箍住他，用刀剥开他的颈侧大动脉？）
他和顾影俟在窄窄的车位上，假使顾影能读得懂他的心跳，一定会知道他正想做什么。
可是人最难懂的，还是人的心。
林国（“菱角”）始终没有刺出那一刀。
他没有把握。
因为他知道顾影的武功大高强了——万—一刀刺不死他，他一旦反扑，自己就未必能抵挡得住。
何况，这时候，是在飞驰的车上，就算他一刀杀得了顾影，却必定翻了车，自己只怕也得付出沉痛的代价。
而且，顾影快要遇上二少带他们了，自己能把他引去，已立了一个大功，大可不必如此单独冒险，万一个搞不好，还前功尽弃！
就算要下手。也应趁着人多的时候，让人人看到自己立威、并且立功，才刺出这奇人的一刀，这险才值得冒。
所以他没刺下那一刀。
——也许，真正的理由。他自己也没弄清楚。
快到巴闭的住所，顾影就看见了火光。
他马上感觉到不对劲。
“万一有个什么，你骑这车子回去通知爸爸，别管我。”
他吩咐“胡成才”应对措施！
——这儿住宅不多，既然是巴闭家里起了火，那末，就一定是场面镇不住了，只要控制得了局面，谁也不会让自己的屋子烧成这个样子的！
他仍然把车子开向火场。
他不畏惧。
他一向都不是个退缩的人。
不过，他绕了路。
他常来这儿。这里一带的路径。他当然非常熟悉。
他把车子开到了住宅的后面，在远离三百码以外已停了引擎，挥手示意，要胡成才低头伏下，他偷偷掩过去看个究竟。
这一看，只见火光中的那一群人。
——还有不成人形的巴闭！
顾影一看，火冒丈八，直比这焚烧中的大火还旺烈：
巴闭是他的好兄弟，也是好师第，他是老实人，看似猛烈，却连剥鸡也不敢看，要他杀鸡他刚宁可不吃鸡，对别的动物也是一样。而今，这些人竟把他折磨成这个样子，他大大和师弟阿虫还不知哪儿去了，试问天良何在？！
他正要悄悄的掩扑过去一举狙袭夺巴闭再说。
没料——
他身子才一窜，背后火辣辣的一痛，轰隆一声，巴闭的房子同一时间烧塌下来了。火舌乱舞，滚了一地。
2、丧尽天良
他痛，是因为背部先吃了一刀。
他怒而回首，胡成才手里拿着刀子，刀锋上映着火、沾着血。
他第一个感觉是：
不信。
然后才是愤恨。
接着才感觉到痛。
你曾经被你最信重、爱护、喜欢的人“出卖”（或者“被叛”）过吗？如果有，那么，第一个反应，必然是不敢相信：他竟会出卖自己！而且愤恨的少痛，还要比对方出卖的打击来得更苦更痛！
顾影现在就是这样。
他一向信任胡成才，就是为了他是哑巴，他处处维护他，不许人“欺负”他；就算他所作为有点不对，他也特别周护他，为他说话。
有一回，哑仆患了肝病，住院的钱当然是顾影替他付的，临时替工也是顾影替他找的。
顾影坚持要不许他管事三个月，以便调养这种“手尾长”的病。
有一次，顾影要上擂台打拳手，事先签下生死契约，顾影还偷偷的把自己遗产承受人的名字加上了胡成才，把自己的财物分一些给他。
因为他看得重胡成才。
他也同情关怀着他。
因为他是他的朋友。
而且是个哑巴！
而今，荒谬的是：就在这要害关头，在背后朝他一刀的，竟然是这个哑巴！
更荒谬的是：
这刺了他一刀的哑巴，发现一刀没把他干掉，竟张开喉咙对着火那一边喊：
“快来呀！顾影来了，他看了我一刀，只强撑着，别怕他！”
看到了顾影着了刀，在火光中那种凶厉如魔头的样子。胡成才（“菱角”）不寒而栗。
但他一点也没有后悔。
他只是怕。
他觉得对方吃了他一刀，还未能真正的泄了他的忿：
他恨这个人。
他恨顾影，不是因为顾影会做对不起他的事，不是为了顾影曾经辱骂、蔑视、忽略、殴打过他（事实上，顾影从来不会对他这样过），他恨顾影，完全是：因为顾影有的，他没有，——如此之故。
顾影英俊，他当然不。
顾影有个好家世，好父亲，菱角自幼就是个小混混，妈妈当妓女，当然也没有家，甚至不知道谁是他的爸爸。
顾影武功好，他远所不及。
他的一切，都不如顾影。
所以他妒忌这一切。
何况，他当过顾影的佣人——尽管他是为了要“卧底”——还要为了这家人，不能说话，变成个哑的！
他恨这对父子，他无时无刻不想看到：终有一天，顾氏父子会向他跪下来哭泣、叩头、求饶！
这一刀难泄此之恨。
他甚至认为：顾影对他的同情与照顾，完全是出自一种虚伪；他本就没哑，也不是长工，但顾影对他说话。常直着嗓子大嚷，居然以为一个哑子就必然也是名聋子，他觉得很受辱。
他觉得自己熬出了肝病，都是顾影害的：他如果不拼命工作，勤奋努力，又怎会得到顾氏父子的赏识？他甚至认为自己得病之后，顾影不许自己管事一段时间，为的是夺回他手上的权！不得到他们的看重，就不会把他邀来同住。他若不跟顾步、顾影长期生活在一起，又焉能摸透各人的个性与特点，例如高足、高就两兄弟，是金钱可以打动的小人物，他走报毛念行这讯息，得到毛老大的重视，认为这“资料”是一支插进顾氏势力汽球里的针头，足以使顾氏父子在空气中消失。
这也使“菱角”觉得自己没有白辛苦，并且觉得自己的任务很重大。
他今天便要来完成这重要的任务。
他只遗憾自己一刀没能刺死顾影，为了自己的安全，他只好招呼其他人上来帮手。
他知道顾影的功夫厉害，所以面对这样一个狂怒中的厉鬼，他只好一边呼喊。一连晃着刀尖。一边往后移退。
看来，他反而像是一个受肥欺者。
他一面退，样子呈现极大的畏惧。
其实，他怕是怕，但决没有后悔。
他心里反而又惊又喜。
喜的是自己已经得了手。
顾影已挨了刀子。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做了错事的人就一定会后悔，害人的人迟早都会良心发现，尤其像是“菱角”这种人，以及这样一个月黑风高纵火之夜。人性。就算存在，也跟兽性没什么两样。
顾影就是以为“菱角”在怕就是在后悔。
他错了。
怕是你，悔是悔，两件事完全是不一样了。
他要不是这样没提防着“胡成才”，对方根本就不能这般欺近他身后，就算可以。他也可以及时警觉到那刀锋破风之声而予以闪躲或反击。
他若不是如此以为“胡成才”心中有悔，马上作出反扑，说不定，已经可以把这在背后捅他一刀的人先行扭杀于手中。
可是他没这样做。
他反而嘶声痛心疾首地问了一句：
“我这样待你，你这般对我……你，无良何在？！”
“无良？他的天良？！”毛更已率众跃过火光，围拢了上来，把顾影团团围在火圈之前，哈哈笑道。
“他的夭良一早已丧尽了！”他敛容正色说：“他是我们派去你府上的卧底！我为你们介绍：他叫林国。我们称他为菱角，有菱角的菱角不是胡成才，当然也不是哑巴。”
然后他又忍不住发出一种火势般恣虐的狂笑，说：“哑巴？他还拿过唱咸湿歌曲比赛的冠军呢！”
3、暗杀无罪
大火像火山口所喷涌出来的熔岩吞噬了那矮脚楼板层，余烬和火星子飘飞了顾影一身都是，像是个盂兰节街边祭叶里吃尽了香烛祭品的游魂，冤魂不散的自火焰口里兜转回来人间寻仇。
“巴闭呢？”
毛更一指：
只见两名大汉，分左右把巴闲架着：巴闭整个身子都是软垮垮，血水一直自他身上、脸上、头上淌下来，头则是垂得低低的、软软的，也不知是死是活。
“你们要怎样？”
“没怎样。我奸了他的老婆，抓住了他。现在，轮到你了。”
“畜生！我们跟你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要下此毒手？！”
“仇？没有。”毛更摊摊手、耸耸肩、蔑蔑唇，“只不过，你们顾家向有清誉，我们姓毛的却没有。以前要是叔叔听了你的话，爸早就没地方立足了。这是旧恨。我们苦心积虑弄了个黑火出来，把人唬住，顺便把眼中钉铲除掉，偏是你们两父子出来破解、搞扰！这是新仇。我们不能等到你的红毛拿督和刚击道壮大了之后才动手。趁着来了一帮外客，也赶在你们联手但实力未丰之前，正好下手，干一斩草除根。”
“好，就算我们之间不能并存，”顾影用手霍地一指那垂脖子淌着血的巴闭，“那也不关他的事吧？”
“不关？关？谁说不关事！”毛更说，“谁教他是你师弟？谁教他是刚击道的教练？谁叫他老帮着你？谁叫他娶了个漂亮得让我起嫉的女人做老婆？”
顾影怒叱：“你去死吧！强辞夺理！”
“哎，你一冲上来，我先杀了他。”毛更一手抓住巴闭的前发，令他的头翻仰着，他的另一只手拿了一张快利的长刀。在巴闭头上打斜一捺，就割出一道血口子来：“你上来就害死了他！”
“你！”顾影气得直跺脚，用这种卑鄙手段，算什么英雄！
“哎！英雄？这世界上不是早就没有英雄，只有成功人士了吗？”毛更诡笑道：
“这世上本来就是暗杀无罪的，连美国总统林肯、甘乃迪全给人杀了也查不出真相元凶，有什么不可以做？翻开历史，不也就是你暗算我、我暗害你的事吗？那些所渭泱泱大国，还不是一样公开杀人，而且还杀人无罪，造谣有理呢！连曹操也挟天子以令诸侯呢！你真要称英雄，就别讲义气了！否则，你这一上来，我心一慌。一刀剁了下去，巴闭成了无头鬼，他呆冤有头，债有主呢！”
“你敢！”顾影喝道：“放了他！”
“鱼生”等人都想出手制住顾影好领功，毛更却低声说：“他虽受了伤。伤得也重，但精神体力仍在顶峰，我们先来消耗他一下，能不必折损自己人手，那就更好。把话传下去。”
“鱼生”立即把话传给身边的一名手下知道，于是也就一人传一人交头接耳的传了下去。
其实顾影这边已快支持不住了。
痛。
还有昏眩。
血不断的自伤处溢出，他甚至还几乎听得见流血的汩汩之声；血水，不断地渗了出来，看去他深色的皮质夹还并不明显，然而他的汗衫都已给血水浸湿了。
他要速战速决。
可是敌人却在拖。
再拖下去，就快支持不住了。
这时候，却正好传来了人声。
人声还在远处。
那是赶来救火的平民。
——毕竟，这毕夜里冲天的火光，还是把人给引来了。
人声沓杂、浩荡、但仍有一大段距离，恐怕少说也要五六分钟后才抵达，但有些踩脚踏车的和驾摩托车的旋即就至。
毛更倒是临乱不乱。吩咐他几个平日“形象较好”的手下道：
“想办法把他们拖住一阵子，说我们就在这儿抓拿奸淫结拜兄弟的老婆、放火杀人行凶的狂徒。”
“是。”
几名手下马上领命而去。
毛更的话，顾影也听到了。他吼了一声：“好阴毒！”
毛更笑说：“无毒不丈夫嘛。”
顾影大吼一声，突然他抽出了他插在裤带的双节棍，突然冲到“菱角”面前，突然就闪电般出了手。
顾影的尖啸和菱角的尖叫同时响起。
“菱角”的武功本来不是那么渣，何况他手上还有刀子，只不过他一见顾影扑了过来，已给他那一股凌厉至极的气势所欺，加上这一边倒只有他一个人守着，毛更的人也一时兜不过这儿来，他心一慌，先是手腕了着一记，刀落地，接着头中了一击。鲜血长流。
他掩着头，再也不敢恋战，怪叫着逃开。
顾影正是要他这样。
他知道这是生死关头，当务之急，就是要先杀出一条血路来。
——他本来就是那种：虽然给许多人团团围着，他已失了优势，但仍以能把他最恨的人先击倒而杀出一条血路的汉子！
毛更却非常满意，对头上淌着血不敢再战的“菱角”吩咐道：“你这伤伤得正好！回去助大佬再领一大功吧，要是今晚一切报捷，红毛拿督就归你管了！”
“菱角”听了这一句话，热血沸腾，只觉伤没有白负，血没有白流，一番尽心机没有白费，连骨头也毕竟没有白贱哩。
4、造谣有理
如果顾影能够心无挂得一鼓作气的冲杀过去。也许，他就可以突围而出——只要他能突围而出，局面就会有很大的不同。而本放事的后文的发展也就完全不一样了。
人总是去面对已经发生的，但很少去设想；如果没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又是怎样的一种的局面呢？一如人得到相当好的东西之时。会渴望得到更好的，但从不想想：要是连这得不到，或者只得到更坏的呢？这道理就借平常人在健康的时候从不去照顾自己的身子，一旦失去了健康才知道保养的重要，但往往补救已然太迟。
顾影本来不退，但就在他要把握去冲开那一瞬间的缺口之际，毛更尖叫了一声。
“你敢走，我打死他。”
这句话使顾影回头望了一眼：
因为他的好朋友巴闭，仍落在敌人的手里。
他这一回头，正好就望见，毛更扯着巴闭的发脚，迎面打了他一拳。
那一拳，发出的声音，就像是擂在一只太熟而且烘了的柿子上。
顾影咆哮了一声。
他不能忍。
他不忍。
他不忍心一个人逃了开去，任凭师弟巴闭受这些禽兽折磨。
所以他不逃反进。
他冲向毛更。
他要救巴闭。
火光熊熊。
他像尊焚烧着的神魔。
格斗剧烈。
毛更手边的人都围了上去，用各种兵器。向顾影身上招呼。
这些人，本来已够残暴了，可是今晚看了毛更淫辱折磨巴闭夫妇后，更有一腔欲火兽性，无可宣泄，都成了狠招，招招招呼在顾影身上。
顾影像一头负隅的怒兽，见人打人，不退反进，一路杀向毛更。
可是，我们不要忘了，也不能忘了：顾影已先行负了伤。
他给“菱角”在背后剩了一刀还淌着血，而且已淌了想久的血了。
这时候的顾影，已不是先时的顾影。
他已无法作持久战。
偏是这一干人对他作车轮战。
赶来救人的民众自然也发现了有人在格斗，可是，毛更的手下，有的迅速换上了平时的装束，佯作也是赶来救火的人，有的干脆表示自己先来一步，看到巴氏惨案的“来龙去脉”，他们几人扰了过去，让群众无法接近火场和战团，并作出了这样一弹一唱、一问一答的流言当然其中也有些民众加入了话题和问题：
“真没想到，顾影身为教头，会作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
“什么事哪？谁放的人？难道是……”
“顾影为了要得尝兽欲。强奸了甘玲，丢在火场里，还把巴闭打成这个样子，哎，真是知人口脸不知心！”
“对呀！幸好二少爷来得快，不但，他可要把巴闭也毁尸灭迹哩！不过，我们赶到的时候，巴教练已给折磨成这样子了……”
“咦，那跟一大堆人打架的，不就是顾影吗？！”
“可不就是他！大伙儿都目睹了这样凶残的手段，忍不住都敌忾同仇，要把他抓起来，绳之于法！”
“……我看，顾影平时都不像这种人嘛！怎么会……？”
“这不就是知人嘴脸难知心咯，这叫丧心病狂、禽兽不如嘛！”
“可是，顾影平日待巴闭像亲兄弟一样，他会做这种事？！”
“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你是串通了凶手和色魔。来为他说好话的吧？待会儿可一起把你送到马打察（警局）去！”
“不不不……我，我、啧啧，只是猜想，猜想顾影不致于——”
“不懂就不要乱猜！”
“这是件令人发指的凶案，我们都是目击证人，你们也是，乱说话的准备洗净屁股坐过世吧！谁敢说我们造谣就是造谣，我们毛家的人说的话，永远有道理！”
这一番话下来，大家都噤若寒蝉了，而且大家同时也弄清楚了：跟顾影交手的，和这一千挡路的家伙，多是“毛氏投资公司”、“地久企业”、“救世搏击堂”和“九柳玄坛”里的爪牙、走狗，不管他们怀着什么目的，说的是不是事实，总之都是不好惹的、惹不得了。
话一直传下去，就变成只有这些人说，没有其他人说，开始是以讹传讹，到后来谁也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讹，只见火光中怒兽一般的顾影，已受了五六处伤，但也打倒了六七个人。仍吃力的、举步维艰的、一寸山河一寸血的向毛更那儿冲杀进迫了过来。
顾影可什么也没听，什么也不管。
他只要救走巴闭，可是，他负伤在先，身手不如往常灵敏，而敌人又多。且都是棍子、镰刀、车链、巴冷刀这类长武器，他挨了几下，也放倒了几人，但已感到昏眩难支。
可是他仍撑着。
他要救巴闭。
他不明白围观的群众为何不阻止这些人围攻他（难道他们真的相信这种谣言！？），但他知道：不管这些人帮不帮他，只要有外人看着，至少毛更这些人还不敢太明目张胆的任意妄为。
他只觉一股意志力上冲，好像火光烧出他的锐气，他连骨髓的舍利子也跳出来跟这些禽兽格杀到底！
他见一个打一个。
眼看，只再十数步，就可以触及毛更。
——这个罪魁祸首！
他要救巴闭。
杀毛更。
——他为这个斗志他全身战意互碰出拼命的星火来！
甚至比背景的大火更猛、更烈！
这时候，围攻顾影的那些人，几乎一挨近他的，都给他击倒。
他的双节棍快得似神火飞鸦、魔火里的魅影。
一个醒目的汉子，趋前面人多，乱了顾影的视线，他偷偷抄到后面去，扁钻就往顾影后头戳落！
可是，明明棍风啸啸，密雨般急击前方敌人的双节棍，突然转向，象烈火里陡然炸出灰尽一样，啪的一下击到他的额头上。
他大叫一声，连利器也扔了，蹲了下来，一额是血。
另一个舞着藤棍。
棍长。
他也很有气势。
比起来，双节棍是太短了，也太软了。
他就用这一点来吃定了顾影。
他一路舞、一路砸、一路喊，来助自己的声威。
但声威不等于实力。
眼看他已冲入顾影的身前一棍子就把他砸扁之际，也不知怎的，卜的一声，他密舞的棍子竟格不住那只不过一小截的双节棍端，陡然闯入他的棍影里，就弹的在他的喉核上！
他立时失了声。
棍子也呼地横飞了出去，在夜空中折了又腾，终于落入火场中。
他的双手变成抓住自己的咽喉，双眼凸出，喉头格格有声。舌头也长得好长的一截，像个吊来品去都吊不死的吊死鬼。
还有一名大汉使的是长柄钩镰刀。
这种刀连柄足有九尺长。
他恃这种长而沉甸的武器，去钩顾影的头——就算钩不着，把他的双节根扯了过来，也算赢稳了。
他杀过来的时候，顾影当机立断，做了一件事：
他的双节棍脱手飞出。
正飞砸在那使钩镰大汉的脸上。
那大汉立即蹲在地上，捂着脸。
他的钩镰刀反而落入顾影的手中。
顾形手上有了把杀伤力那么大的武器，立即抖擞精神，大砍大杀的攻了过来。
毛更看着他的迫近，忽然双手作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印，嘴里也念了一连串没有人所得懂的字音。
他一念，其他的人也就跟着念了，而且一面念涌，一面向顾影猛攻。
本来，在顾影打倒了第八个人之后，手上又多了支长镰刀，剩下的十几名大汉，倒是有些怯了，一时不敢欺近身去。
可是，咒语一起之后，他们就完全变了，似给催眠了一样，又像是给打了什么奋亢的药物，他们都红了眼睛，浑忘了自身的安危，各自抢身向顾影作出猛烈过先前的三倍的攻击！
顾影一看这等情势，吼道：“毛更，你竟用这种有伤阴德的魔法……”
他说到这儿，就说不下去了。
因为那一干囚徒的攻袭，更加如狼似牙，他勉力以战，已不得寸进。
甚至也无法扬声。
5、兽性大法
他此际又急又怒，不懂矢志要救师弟巴闭，同时也立意要杀毛更。
因为毛更使的是极为歹毒的“兽性大法”。
这种功法颇为歹恶。其实每一种功法，都得要修习。修习就先要付出，要付出才有收获。这跟工作一样，只要你有才干、有运气，付出愈多便收获越多。练正统佛法的人，须勤修练，行善积德，自然功法有成，修魔法的人，也一样得要付出。例如以“养好仔”为功法的，就得要把“鬼仔”服侍奉养得好好的。而以魔为功的人，不惜把身心俱奉予魔鬼。有时。还反为魔所啖。
“兽性大法”足以让人回复了原始的兽性，不爱其躯、受其所驱，拼命冒死的为他效力，可是，修这种功法的人，本身兽性要比些人要更加强大才能制得住场面，否则易为群“兽”反噬。这道理譬如是：狮虎为万兽之王，自能驱遣百兽，但要是一只猢狲也来发号施令。那结果自然会给兽类反扑其身了。
如何要维护兽性呢？那就是不住的去做一些兽性在发，乃至禽兽不为的事来。——也就是说，一个成功练就“兽性大法”的人，基本上他已做过了不少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事，才算成功。
这还不够，开始，是人有了兽性才练这种“兽功”之后，“兽性大法”功力加深了，反过来影响习者加倍厉重的兽性，以至修习者本身也不住的“兽性大发”，而功法也因而不断的增强，再倒影响了住此功法的人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如此不住回环的影响下去，就像吸毒者一样。
顾影因自小受其父练功、教人的耳濡目染，对各种奇当异功，也颇有涉猎，所知甚广，但去不肯下死功夫深研，主要便是因为：这只是外界的灵力、妖力，非关本身功力体能的开发，他认为并非正道，所以并不大感兴趣。顾步深知他儿子的“英雄脾性”故而也从不相强，况且，他对这些奇门异术专研经年，也知道其中不乏是在伤天害理、畸型异常的情形下才能练成的，有干天和，有伤阴鸷，而且亦易受魔头反啖，万一弄个不好，只怕收场惨淡。
他因常替人驱邪辟妖，已开罪了不少妖孽浊物，这时候要斩断放掉从此不练，恐怕就先抵受不住这些伺伏已久的魔敌狙袭，所以也只有食髓知味的修持到底了。所以顾影不涉这些妖功邪法，他反而觉得欣慰：他诚不欲儿子步他的后尘。
如今顾影一旦遇战这种邪法，便知毛更作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他火从心起，要一拳把此人杀掉，但毛更嘴里念念有辞，那些手下像发了疯似的为他卖命、拼命，竟浑忘了惊惧恐怕，顾影一时竟也应付不过来。
毛更一面用咒语和心法，控制住手下的神智，莫不奋勇作战，为他拼命，一面也留意围观的乡亲父老，看他们有何异动，另方面他也炫示自己的部属，在他的指样号令之下，这等为他卖命效力，可以借此立威扬名。
这时际，顾影手上虽多了桐长柄钩镰刀，但反而再也抢不进来。
毛更对身旁那大个子“死士”点了点头，“是时候了。你去。”
那“死士”越众步出，便并不马上出手，他只是迫近战围，仔细观察。
顾影那儿也打得发了狠，抡舞镰刀，一人应声倒下，一人血溅当堂。
“死士”觑着这空隙，一步疾跨，双手扣住镰刀，猛力一扯。
顾影不甘镰刀脱手，也发力一拉。
两手扯拔之间，都没有松手，可是又有一名毛更手下，挥斧向顾影当头砍下！
顾法一低头，手一松，“死士”正发力猛拉，顿失重心，自主在后跄跌，那使斧的正要把斧锋在下砸去，但左足一绊，摔倒于地，正好脸部撞在斧背上。一时扑地不起。
顾影这下勾跌了使斧头的大汉，本可对“死士”乘胜追击，可望夺回兵器，但他一个踉跄，在火光映照下，大家都可以看见他原先背后的伤处，忽然喷出一道血泉来。
不明就里的旁观者，还不知道他到底是何时受的伤，毛更他们却一清二楚：顾影刚才只不过是憋着一日气，以内力制住伤口的流血不止，想一股作气的救走巴间再说，可是而今然大伤，震动了伤患，一时流血不止。
毛更一看，知时机已届。
他是个素来不放过好机会的人。
他向身旁那一脸好相的“鱼生”说：“我一动手，你也动手，并且叫他看着。”
“鱼生”是“醒目”之人，忙道：“是。”一手已把巴闭拖了过来。
毛更一矮身（他身子本来就很矮）已窜了过去，这时候，死士已抄镰刀舞向顾影，顾影亦拾起小斧要为拼死士。
顾影纵受了伤，但仍然十分醒觉，毛更一闪到了他的背后，拔出一把巫族在蛇形小剑，正要向他出手，顾影明是一斧向前面的死士砍去，却陡飞起一记“虎尾脚”，踢向毛更。
毛更急退，火光中，衣上已清晰的添了一个鞋底灰印。
毛更嘿的一声，解开了胸前衣纽。
顾影一斧就往死士扔去。
死士狠命的挥镰刀格掉小斧，但顾影蹲身就在他的肚子打了一拳。
死士高大，恐怕有二百八十磅重。
顾影虽也豪壮，但比他还矮两个头。
可是这一拳，却足以把死士打得倒飞出去，死士的喊声里像肝脏肾胆都一并豁啷碎了一般。
顾影打了这一拳。衣衫已给血水湿了。
他负伤在先，交战那么久，伤了整十人，但他依然能未再添任何一道新伤。
只不过，原先那一道刀伤太重了，而且他事先根本未有防患所以刀势更烈，何况他一直拼，不往牵动伤处，使伤口更加破裂撕开，痛入心脾。
他决定速战速决。
速战速决的方法是擒贼先擒王。
一只要先把毛更扣住，便可以此交换巴闭了。
所以他转首向毛更。
毛更正好把上衫的钮扣逐一解开。
顾影长吸一口气。
他要一口气把毛更放倒，不惜任何代价。
就在这时候。忽听那在十几尺外的鱼生叫了一声：“姓顾的，你看看了。”
他一拳擂在巴闭的脸上。
“啪”的一声，火光中，鲜血像给碾爆的烂番茄一般迸溅了开来。
顾影大叫：“不可以——”
鱼生狞笑道：“你还敢顽抗，我就把他——”
他手上有一口钩子。
那种码头苦力用的铁钩。
他豪不客气，一钩就串入巴闭的脖子里！顾影吼道：“你敢——”
就在这时，毛更陡然把上衣脱掉——
一道红光：
如电。
这刹那间，顾影什么也看不清楚。
连同旁观的人，也啥都看不到。
6、丧心病降
顾影是“什么也看不清楚”，但并不是“啥也看不到”。
那一刹那，他看见许多奇异至极、决不该在这时候看到但们让他给看见了人和事物、飞来而过：
先是红光。
极红极红的光芒。
像血，红得像把他整个人浸历血液之中。
然后他瞥见一个会跳动的器官：噗、噗、噗……
他只是感觉到有声音，但未必是真的有声音，围为这儿发生的事都在电光火石间，声音还来不及传达过来。
他还看到骨骼。
那像是全身的内脏和骨骼，然后视觉一直往上拿移，他看到一头尖尾粗的缺口，红光就从那缺角里急涌而出。
他自身也像给一种无尽的吸力，从那儿迸喷了出去。
那一瞬间，血光、血芒像成了血泉、血雨。
他给迸喷了开来知道那他自己背胛上的伤口！
他心中差愕莫已，与此同时，他竟在眼前一晃而过的竟是：
张小愁！
还有蔡四幸！
另外，两只红色的螃蟹，竟在蔡四幸的鼻孔爬了出来，竖起的钳子，正对着他，而蔡国幸的头颅也迅速溃烂、焦缩、变成了一只骷髅，而两只更大的红色蝎子，在他眼眶两个深洞里爬了出来。扬着鲜红色的螫子，正向着他——
他这一恍惚之间，其实甚短，当他意识稍定，顿想起这是一种极邪门的“飞降术”，就叫做：“丧心病降”之时，一切已来不及挽回、扭转了！
——这种“降术”集中邪力，攻人之心。
只要心一乱，神智亦乱，魔法即乘虚而人！
这是“白鬼”邹升的得意绝技之一，他的弟子里，也只有一个能学得这种魔法：毛更！
所谓“妖法”，也只不过是在片刻间使人心志崩溃、心神恍惚。
真正够定力、功力的人，一定能够恢复神智的。
顾影一是吃亏在负伤在先，二是太过气忿心急，三是他已力拼难支，四是他分心于师弟受虐，一时间竟没及时镇定心神，为这“丧心病降术”所趁。
他也只不过是呆了三秒。
三秒后，他神志已回复。
但已迟了。
毛更已窜到他的身前，以巫族蛇形曲剑对着他的咽喉。然后一拳击倒了他；在他未爬起来之前，蛇形曲剑的剑尖又抵着他的额心，而钩镰刀弯也正好勾住他押颈项。
他完了。
他已落在敌人手里。
一些用“丧心病狂”都不足以形容其残暴的敌人手中！
这时警车的汽笛声已然传来。
有两名“暗牌”（便装警察）：一华一巫，已排众而出一面问：
“什么事？发生什么事了？”
“在这里干吗？还不去帮忙救火？”
毛更的手下推搪着，但既担当不起。也应付不来。
毛更刚好已得了手。再不迟疑，忽然自腰囊抽拨出一根黛色的竹签来。
竹签就像一般问卜的长短，一头尖，一头钝，“鱼生”一看，就问：“二少，留着他，只怕夜长梦多。”
毛更冷哂：“他已落在我们手里，还飞得上天不成？他活着，更有用，我们可以照板煮碗，威胁他老爸就范。”
顾影怒道：“你们休想——”
毛更更不打话，竹签疾戳而下。插入顾影左耳耳后，顾影嘶鸣半声。全身不住抽搐。
已软得打颤，那边的“暗牌”喝问：
“那边做什么？我们来了，还敢打架？！”
另一个说：“喂，更头江（更头”即香港人谓：“差佬、台湾称：条子、中国大陆的公安之意，）那个好像是毛家二少爷哪！”
两名“暗牌”登时不欲把事态闹大，毛更一点头，“鱼生”知机，马上过去应付住了。
一面说着解释的话：
“我们不是打架。毛家二公子叫我们帮忙抓拿凶手，我们亲眼看见刚击道的顾影连同那几个外来人奸杀巴闭的太太，并且把她扔进火窟里，巴闭也给他杀了……”
却是一面说着话，一面大把钞票的暗里往二人手上塞。
这时，两名“暗牌”都背向群众，同是视着火光，往手心映了一映，脸上虽仍是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但把钞票捏在手里，眼里已有了满意之色，只说：“这种事，要到警署再说。大队快来了，我们也不好做事。”
警笛声已到了，接着是救火车像自己着了火一般的尖鸣而至。
“鱼生”低声说：“这儿是喝茶的。吃饭的、宵夜的。还多着呢。至于到场的手足们，目是人人有份，少不了的。毛家二少的爸爸是什么人，还会让大家白辛苦一场吗？”
这下子，两名“暗牌”连口气都软了下来：
“这个自然，你们帮忙捉贼除凶，当然有功。”
“顾影太过分了，奸嫂杀弟，这等事都做得出来……他在哪里？”
顾影一一听进耳里，他听觉灵敏过人。能力仍未消散，但偏就是喊不出声，挣动不得，情知自己已受异术制穴，恐怕连求死也不可而得了。
毛更向他脸上吹了一口气。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刚才用来胁持的巴闭副总教练，早就死翘翘了，他老婆也给我奸得好舒爽，一早押回欢乐连场，用完了再分给兄弟们开心开心！”
顾影听得眦睚欲裂。
毛更再给他喘上一脚：“怎样？你又奈我何？别以为邪不胜正，其实那一向胜于正才是事实。几千年历史。正也只不过胜那么个一两百年，是正者略占上风，这还算胜？何况，这儿谁都以为我是正，你才是奸手足之妻杀结拜之弟的大邪魔！”
顾影瞪住了他，毛更得意洋洋地说，我要把你当作巴闭一样，去迫使你老爸就范，怎样？你吹咩？你咬我吃呀。
说罢，一掌劈下去，砍在顾影头颈大动脉上。
顾影立时晕死过去。
毛更立即吩咐在一旁“掠阵”的“死士”：“你背着他，抄小路跟兄弟们先走，去红毛拿督会合大佬，务求一网打尽。这里我先应付着。”
这时际，其他的警察也荷枪实弹的包围上来了，毛更堆上诡异的笑容。欣然步出，——
当然，来了那么多吃皇家饭的，凭“鱼生”的份量，还是顶不住的，这可由他亲自来——
“一一打点”了。
这些人虽然凶神恶煞，可是他不怕。
——因为这些人也是人。
只要是人，那就好办了。
因为这地方，他的家族最有钱。
——有什么事情，威风得过有钱？
——有什么事情，惨得过穷？
同是生病、残废、意外，有钱的仍比贫穷的来得舒服一些，少受苦一点。
有钱不一定能使鬼推磨，但至少可以使人站在他这一边。
所谓：“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毛更认为这是一句半准确的话，因为钱的确是“万能”的，只不过还没到“无所不能的”地步。譬如：寿命、真情、运气……
这些还不能花钱就能买到——不过，只是到今天仍不可而已！
像他今天的声势，就是用钱买下来的。
他用钱使“白鬼”教他异术，他花钱驱使这干手下，他使钱去化解这场“人命官司”……
他觉得很满意。
他尽情玩过了他要玩的女人。
他恣意的虐杀了他讨厌的巴闭。
他还设计抓住了大对头人顾影。
他更要进行下一步的计划：
对付顾步！
他诡笑着迎向装模作样挺枪摇上来的警察：他知道他们的薪金都很低微，只不过想多收一些，只好到处抓赌档、追小贩、伺候超速抄牌……这等鸡毛蒜皮但可“刮笼”的工作。
他可以满足他们。
因为他有钱。
可是，他看到迎面来的一个人，马上诡笑就只剩下了诡，失去了笑。团为那是个麻烦人物。
——听说这人是钱不能打动了。
传言中他不喜欢钱。
——竟有这样的人？！
毛更自是有些不信。
他迎向这个身着当地国花为彩印合迪布料的高级警官……他要试试；——试一试钱的魅力，还有它的“特异功能。”

红电 第三章 魔道道长
1、一个三尖八角的月亮
今晚是初四，顾步居然在不经意间就看到苍穹间闪烁着一“轮”三尖八角的月亮！
——既然是初四，怎么会有月亮！
——而且还是三尖八角的月亮！
他的脚步不了不八，并且看着自己斜斜的影子，像是对朋友招呼，说：
“何方高人，既已来了，何不现身亮相？”
忽听有人干咳一声。笑了：“说话太像武侠小说了。可惜这是现代。”
“都一样。”顾步哑声道：“古代现代，武侠现实，都是人与人之间不住的斗争，不是魔道长消，就是魔道道长。如此而已，从没变过。你半夜三更的来，不也是武侠得很。”
“还是有些不一样，”那声音说，“至少，以前用刀用剑，现在用枪。”
“都一样。以前也是用枪用箭，只不过现是枪弹火箭。”顾步颇有感触的说，“有不同，也只不过是死得更容易一些，人命更不值钱一些而已。”
那人沉默了片刻。
夜穹里几颗稀落的星子，像黑袍里破了几个不名誉的小洞。
风很劲。
夜很深。
那人终于说：“也许你说对，只不过，人事上还有很大的变迁：以前你掌握毛氏地久企业深得仗量，而今你的位置完全给我所取代，连要开馆授徒，也只得租借地方议会的大会堂。”
顾步反而笑了：“原来是故人来访，深夜光临，不是为了数落这番发人深省的话吧？有何见教，还请现身明说。”
那声音却顾左右而言他：
“快中秋了吧？”
顾步不以为忤，应道：
“还有十来天。”
“那么说，每逢佳节倍思亲，以你我的交情，当然不能两手空空的来。”
“不必客气。”
“礼是带来了，”
“你拿得来我也只有回礼了。”
“那好，那我就为你来个见西礼了。”
“我接礼他不是第一次了，这次又是什么礼？”
“月饼。”
那三尖八角的月亮忽然自天空向他打了下来！
顾步在回答准备“接礼”时，脸色异常凝重——就连前夜骆铃等人在闯神坛后出语渎及神明时，他的脸容都不曾那末肃穆过。
那“月亮”向他用头照面的打下来之际，他突然往下一蹲，手上的鼓棰往地上一敲。地上的“影子”。竟脱离他也离地而起，飞窜而上，竟似一个穿一身紧身黑衣一般的夜行人一般，张手接住了那“月饼”！
那“月亮”当然虚幻的。它就像火山熔岩喷出来的灰烬，带着一种惨淡的涩青，然后像给后界技箭射着了一般的疾落下来。
那“影子”当然也是虚假的。影子本来就是实物的假象，但现在它已完全脱离了人，而且比原来的“主人”还狡捷地一窜而上，一手抱住了“月亮”。还发出一种稀薄得像罩在铜器里的蝉声。
“影子”和“月亮”抱在一起，竟起一种“化学作用”：
炸起了一道红光。
夺目如电。
一下子，整个院子都红了一红。
然后又回复了：
黑暗。
这只不过是“一红之间”，却把顾家其他的人都惊动了，狗吠不绝，家里的亲人、佣人，都跑出来探着发生了什么事，并且都纷纷开亮了院子里的灯照看。
只见顾步仍在院子里，他瘦削、精悍、但背已微驼，从背影望去，带着斑白的双发令人有凄凉的感觉。
他对面却有一个人。
这个人满头白发如银，鼻如鹰钩，身材肌骨完全不吻合他年纪的豪壮。
顾影正面对着这个人。
这时，“月亮”和“影子”，当然都已不见。
自从掠起那一道“红电”之后。
家里的人都探头出来看个究竟。顾步只淡淡地挥手：“没事，回去睡觉。”
大家都不敢逆他之意。
不敢拂逆他的便只有听命。
这些人都深知顾步的脾性：
他应付得来（就算应付不来他也会强撑），不用人相帮。
——除非是他的儿子顾影及时回来，否则，加看他已是七十余岁的老人了，他一定强撑到底，决不甘休，也绝不认输。
但，刚才那一拼，到底是谁输了？谁赢？或者不分输赢？
只不过，那“电光”一炸之后，影子和月亮，都不再存在于这八月初四的子夜里。
那白发老人说：“咱们好久没比拼了。”
顾步叹息：“也有三年了。”
“咱们还有几个三年，应该多比斗一下子。”
“既然已没几个三年，何必还要苦苦相斗？”
“咱们生下来就是敌人，不对抗，反而雄心壮志都没了着落。”
“我们的敌对是源自误会，已四十年了，没有解不了的仇，咱们又何必冤冤相报下去？”
“就算是误会，经过四十年，也不能解、没得解、不想解了。”
“你刚才用的是红电？功力果有大进！”
“缪赏承谢。可惜你才是红神，我只不过是白鬼，我发的红电，还是给你一举手就化解了。”
“你的攻势很强，我也化解不易。你没看见我的活影儿也给你的三角月炸得形消踪灭了吗？”
“但我也失去了三角月。”
“既然我们各有所失，就算打和可好？还是进去喝一杯茶吧，我也要请教你一件事。”
“慢着。你要问我事，我心里也猜想得到是什么。但我今晚来，总共有三个你没见过的新鲜玩意，现已毁了一个，还有两道，还要请你赏面。”
“咱们不斗行不行？”顾步叹了一口气。
“不行。”“白鬼”邹升回答得斩钉截铁：“当年，我要你不追美蓉，你可有听我的？”
顾步惨笑，同时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
“原来你至今仍记恨着这件事。”岂止这事！白鬼狠狠地说，“在毛凤当正政的时候，有你在他身边作怪。我连顿饭也没好吃的！”
“那么任由你去助毛锋做尽伤天害理的事了。那教我怎能容让你胡搞！”
“什么叫伤天害理？天和理一向都是对人爱理不理的，难道要委屈自己、伤害自己才算对得起天有了道理吗？一个人连自己都活不好，天大的道理都是假的。只有强人的道理才有理，不成功，便没理。”
“好，好，你唯利是图，以势论事。我不跟你辩驳下去，可是，到后来，我不是退出毛氏企业，不跟你争了吗？”
“呸！那是你失宠于毛风，这时候毛风已完全受毛锋的纵控了。”
“可是，毛风之所以神智不清，是因为你施术控制了他的神态。”
“所以你不是让我，而是给我迫退的。”
“也许你说得对。”顾步惨笑说，“我那时或真该抗争到底，管他两兄弟反目，也要争个是非曲折来。这一退，反而枉送了毛风的性命，和使你们更加无法无天，任意妄行，以及害了许多无辜者受累受害。”
“你后悔了吧？但悔之晚矣！”
“我要问你——近日这儿附近一带害人吓人的反戏：黑火，是不是你搞的鬼？！”
“我告诉你——要我回答你，再接着我所练的两个玩意儿再说吧！”
2、历史本来就是用伤口串成的
“白鬼”邹升忽然双手结成“大手印”，嘴里念着“九飞星诀法”：
“一坎六煞文曲水，二坤祸害禄存土，三震生气贪狼木，四异伏位辅弼木，五中宫无星，六乾延年武曲金，七兑命破军金，八艮天乙巨斗士，九离五鬼廉贞金。”
他一面急而快的念着，一面以“一句诀步法”，脚踏七星，直迫顾步：
右破武文巨；
入阵：出阵；
左破廉禄贪。
顾步一看，眉心皱得打了结，道：“你这是来自日本真言宗密法正诀，可惜却不学好——”
他一面说着，一面疾咬破左右中指指头，在左右手心迅速画了两个太极图。他以左指血画右手心，右指血写左手心。
白鬼一言不发，一张口，却蓬地喷出一口水酒。
带点鱼的腥味。
顾步竟忙于专注画掌心大级，那一口水酒竟未能及时避得开去，淋了一身。
顾步只及时闭起了眼睛，并同时把左右太极图画成。
就在这一刹，邹升的左手手心，啪的一声亮着了一点青火。
那绿色的火焰很小，甚至可以把它视作邹升手上有一个袖珍玲珑，但天然气体并不十分充足的打火机所点着的小火焰也无不可。可是这绿火一亮火舌一长。像给什么吸了似的，往回步身上“吐噬”而去。
而邹升与此同时，右手一板，已多添了一部像一个热炎瓶什么似的事物，把在手里，蓄势待发。
这时候，火舌已急噬及顾步身上，然后“蓬”地一声，顾步整个人，竟着火焚烧起来。
变成了一粒火球！
这等变化，要是在鬼怪、科幻、剑仙电影里的镜头上出现，并不足为奇。
因为那都是假的，至少，在电影映象里所见的种种，是幻想出来然后加以“炮制”的。
可是这儿、今晚、此际发生的事，却都是真的。
——那“三尖八角的月亮”和那个“有生命的影子”，或许还可以说是以虚斗虚，以幻制幻，劝假弄假，以法破法，以本来无一物。来反证何处若尘埃，是以一记划空的红色闪电。便反一切幻觉厘清，影子消失了，月亮也不复现。苍穹里只剩寒星数点。
但接下来的比拼就不一样了。
邹升是发出了他的“五昧真火”。
顾步却不闪不躲。
那火团猛然转炽，缠燃住他全身，活像要把他烧成炭灰。方才甘休！
顾步这时却突然做了一件事。
他把拇指屈入掌心，掌心反外，横遮住双眼。
然后他居然盘膝跌坐，并任由那丛火在他身上狂烧，嘴里只在念：奄嘛呢叭咪哞，尤其在念到“嘛”字时，腹间喉头还发出DUM、DUM之声！
这时候，真正吃惊的，不是顾步，也不是顾步的门徒亲人，而是：
“白鬼”邹升！
邹升吃惊是有理由的：
一，他先用障眼法迷住了对方的视线，在这黑夜里，沾上他所喷出的“水酒”，火已成了黑色，根本躲不开去，分不开来。
二，他没想到顾步根本看也不看，以太极图先行遮去眼里幻觉，然后趁此打坐修法，口念“大明六字真言”，将异火当作佛火，他自身一尊活佛，任佛光焚烧净化，把三千烦恼丝和眼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一概烧尽，也把一切坏的、腐的、不好的东西烧尽成空的，他的“黑火”根本就奈不了他的何。
三，更令他吃惊是的，他竟看见在跌坐中的顾步身上，围绕着“奄、嘛、呢、叭、咪、哞”六字，奄为白色，嘛为红色，呢为黄色，叭为蓝色，弥为蓝色，哞为黑色，自成一个法轮，不住旋转；而这六字中的每一字，外圈又有一圈大明六字真言，而这外圈的六字真言，又再围绕着更小的六色真言，如此类推，各成法轮，合一旋转。
——顾步竟是借他的“黑火”作为修练，非但一无损伤，还倍增功力！
他有的惊慌是失去了理由的！
一，他看到佛火，便形成一种自形猥陋，不敢面对的感觉——尽管他现在的金钱、地位、身份、权力都远在“红神”之上。
二，他已生起了一种特殊强烈的感觉：觉得自己这回只怕又得输给顾步了。他平生最不喜欢也最讨厌的就是失败的感觉。可是，他每次跟顾步交手，都吃败仗——尽管，他在现实社会中所获的和所篡夺的，一直都比他这个原是师兄但却是他的死敌远胜。
三，他还有一种不祥的感觉：顾步虽然是占了上风，但自己的绝门法宝仍未出集，他已经觉得：今晚，恐怕是最后一次与顾步比拼了。可是这种感应，已不是自己濒死将亡的预兆，而是另一种死亡的阴影，仿佛跟自己擦身而过，正偷偷的、悄悄的、无声无息的像慧星一样幽寂地擦过苍穹的向他的对手侵蚀过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起这种感觉。
所以对这种连他也未知或不知的感觉，他深心的感到惊惧。
这时候，顾步忽喝了一声，喝了之后，口并没有合起来。
而他身上的火，竟都直接全吞到嘴里去了。
在暗夜里，邹升犹是乍见，顾步跌坐之处仿佛遂现了两朵八瓣莲花，一白一红。
邹升知道这是幻觉。
但他已自叹不如。
——他施的“黑火”，已遭顾步以“法轮常转，拙火成莲”大法，把自身的烦恼、劫数、恶业、苦命一尽烧解。
顾步缓缓张开双目。
徐徐吐气。
状态安详。
慈和。
黑火已尽灭。
顾步立起，隐透神光。
可是，却不知怎地，邹升心里仍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残留不去。
顾步望着他，和善地问：“这就是黑火？”
邹升嘿声反睨：“你要问我的，岂不就是这个。”
顾步瞄了瞄他手上的事物：“这黑火是障眼法加上我们第九流里的心诀和灵力，用得法，是很有杀伤力，但你却没把它用在好的地方！”
邹升冷哼：“你厉害，这都给你怎么轻易破去了，你号称红神，黑火本来正好攻你死门。”
“我破得其实也不轻易，我只是早有心理准备。”顾步温声说，你使黑火得先让对方视觉消失了功能，所见的火光就是黑色的，那黑火才能肆凶。可是，我先以血指太极印上红嘛，字诀，所以，所见所视，反而无碍。你的黑火就像迫人在大黑夜戴上的墨镜，所以连光线都不可辨；但我却如同在黑夜里戴上红外紫光镜。就算在黑夜一切都无可遁形。至于引黑火化为佛火，自焚恶业恶孽，那是我的修为，在第九流里，我原本就修揭谛心法，你是知道的。
然后他寒声问：“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歹毒手法去害人？你帮毛锋做事，我不理你，你为何要去帮他杀人害人，恶事作尽？师父教我们道法、心法，岂是拿来这般用法？”
邹升抹了一额的汗。
“我见你还手持小型的灭火筒，想还心存善念，无意把我一把火烧死，我才这样问个清楚。”。顾步愠道：“你救出来的富家子弟，恃法行凶，无恶不作，你教他们的法力更助纣为虐：火上加油，再这样下去，咱们原来第九流的名誉都给你所作所为所授所教的家伙扫到地上去了！再这样下去，别说我不顾同门之义，要出手替你教教你的好徒弟！”
邹升哼声道：“黑火是我教的，但却不是我放的。”
“这有什么两样？你教会了徒弟，结果徒弟打死了人；你送儿子一支枪，他开枪打死了人——都不是一样！没有你的开始，就没有这种结果！”
“我觉得我只是制造军火的人——我怎么知道他们拿这些枪械来自卫、帮人还是杀人、害人？我也不可能—一负责！”
“你这是推卸责任！如果是偶尔为之；还可以原谅。你帮毛锋数十年，他做的是什么事你会不知？他黄、赌、毒哪一贩没沾上？你就算是卖的是军火，但长期卖给毒枭、劫匪、暗杀组织也与你无关了不成？！”
“嘿，顾红神。你仍然那么吃古不化，腐迁不堪！我们人活在世上，只要快乐就好。快乐是怎样得来的？那首先得要成功。有钱有势便可以享受无数和不断的成功。你只要成功、快乐，就不枉过这一辈子，反正双不是你亲手作的孽，何况善长仁翁也不一亲遇横死苦果，世上多报应不爽的事，你又何必事事那么认真严肃？样样求是非黑白，到头来只不过是白费心机白话这一世！”
“不一定要求世上权和何，我活得也很快乐！我有很多好朋友，很多人支持我，年轻时做过许多该做的事，老来依然帮得了人，不用人帮我——这不是快乐是什么？我比你还快乐哪！”
“哪！你比我还快乐？论钱，你怎跟我比？我在怡保市有两条街，三个姨太太，出入宾士代步，家里佣人就有七八个，不用替人医跌打也不必帮人求神问卜。你还比我快乐！？”
“我当然不比你有钱，但必比你更快乐。快乐。恰恰就是花钱也买不着的事物之一。我不像你战战兢兢，生怕讨不好老板的欢心，我不必似你卑颜屈膝，去服侍那几个无礼又无良的太子爷，每晚我都睡得很好，我问心无愧。不像你，上街要带多名保镖，怕挨枪挨棍，要不然，就当人家的保镖，替人挡子弹挡棍了！”
“我不快乐？！”这两个老人竟像小孩子似的。在黑夜的院子里对答了起来，“我天天都睡得很香，不知多快活！”
“你当然睡得着！”顾步也不甘示弱，“你连良心都没有了，当然可以高枕无忧了。一个人要是自欺欺人，他可以当自己是皇帝呢！”
“好，你就安心。你就安乐，你就没做坏事，你就安枕无忧！”邹升骂得满头白发飘散，显然是动了真怒，“你就没做过一件亏心事！”
“不敢！”顾步傲然说，“我也有做错事的时候，有时也有私心，但大抵都没有对不起人，也没害人、伤人、欺人，我自问可以做到不欺暗室。”
“不、欺、暗、室？！”邹升咬牙切齿，眼都蓝了，“你告诉我：美蓉是怎么疯掉的？”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事，顾步也无名火起，“你还敢提她？她就是被你逼疯掉的！”
“我逼疯的？！”邹升也叫了起来，“当年，我追她，你也暗恋他，我们没追上手，却是麦当怒那家伙捷足先登！我只是要得到她的劳心，赢得她的欢心，又关你的屁事？你妈妈的，若你不插手，又怎会把她给弄疯了？”
“你可要把话给说好来！”顾步勃然大怒，也挣红了脸。“你得要说清楚！你为了要得到她，就下了盅！这算什么？胜之不武嘛！我就解了你下的盅。后来你又再下，我只好又替他解蛊，因为那大不公平了！我们学得的本领，只可以用来对付同一类的人，拿来迷奸一个弱女子，那太无耻了！何况，那是阿麦的未婚妻，他是我们的大师兄啊！我们的功夫，就像军队虽然有枪有炮，总统有权有势，富家有钱有人一样，都得要自律。要自我节制才行！你这样胡混，像什么活，你还要脸不要？！”
“你就只要脸。别以为我不知，你也在暗态美蓉！嘿！嘿！别以为你没动过心，你一样有私心，就不给我玩她一玩！”邹升狠狠地扯破了脸，说，好，我不向她下蛊，向那麦当怒，总不关你的事了吧？谁知你又来搞扰，这一闹，把美蓉也惊动了，我一慌，心一乱，蛊又下在她身上了，这次因为本是对麦当怒下的，用药重了许多。你又解救不得当，所以……
把她给弄疯！都是你多事，偏爱管闹事！要不然，顶多受害的是阿麦，美蓉也不必弄得半人不是鬼的！
“我已经尽了力去解救了，”顾步陷在痛苦的回忆里，“你用药太重了。她是真心爱阿麦的，你若弄死了他，她也不话了。邹老三，爱情这回事，岂是可以勉强得来的！”
“不勉强！好哇！”邹升犹自气虎虎的冷哂：“现在一拍两散，麦当怒给吓怕了，不知躲到哪儿去了。我们的白衣仙子吴美蓉，现在变成了白衣疯女。这都是你坏我好事之故！我本是爱她的，你让我得到他，说不定我会死心塌地的好好待她过一辈子，也就不一定会帮着毛锋来跟你作对了！这些都是你惹起的火头，怨不得我！”
“是你惹的！你若不用这等鄙劣技俩。光明正大的求爱。我才不会插手这些事！”顾步感慨地问一句：“现在……她怎么了？”
邹升也平静了下来，半晌才说：还不是……老样子。我也……好久没见到她了。
顾步叹了一声，这才负手道：像我们这些活了大半辈子的人，还不知能剩下几日好过，难免都有些伤心史，还提来作什么？忘了它吧……反正，历史本来就是用伤口串成的。
记忆也是。
两人一时都沉默了下来。
3、一枪把千万人打成了一个人
一颗彗星飞过。
它的亮度当然不足以照亮地上任何人和物的脸容，但在“白鬼”与“红神”的眼窝里却同时亮了一亮。
顾步叹息道：“它过去了。它可能依照这轨道再回来，但那可能是百万、千万年之后，我们早就不在这世间了。我们争些什么呢！”
然后他问：“是啊，我们还计较那末多干什么？放手吧，师弟，咱们第九流里活着的就这么几个师兄弟，何苦斤斤计较，自相残杀哪？”
“活的动物，我得天天喂饱他。”
“动物？”顾步问：“是什么？”
“欲望。”
邹升回答。
“我们都老了，佛家说：勘破、放下、自在。你这还勘不破？以你的功力、根基，要拨足而出，轻而易举。”
“泥足深陷，抽身没颈，岂容挣动？回头是岸，谈何容易！”
“我可以帮你。”
“毛家是有势力，也有实力的。”
“可是论功法，谁及得上你？”
“他们可是有枪的。”邹升遗憾地道：“我们可不是活在古代，他开一枪就可以把你干掉。”
“这地方上痛恨他们为非作歹的人，早已磨拳擦掌，咬牙切齿。”顾步走前一步，热切的看着邹升：“他们敢开枪，很容易一枪就把他千万人打成一个人，也把一个人打成了千万人，大家都和他拼，他有几支枪？一枪能发几颗子弹？”
“话不是这样说的。”邹升依然忧虑，“同样是开枪镇压，罗马尼亚打成了民主：苏联打成了散砂，啥也没动摇过……何况，这数十年来。我作威作福、要风得风，要雨得南，要啥有啥，也成为习惯了；用毛家的人，也真有点守望助之情了。我倒可以抛弃前嫌，容让你来加入我们吧！”
顾步惋惜，摇头：“老弟，你知道我的性子：那是不可能的。要我为虎作怅，我宁可夭寿。今天。也是他们遣你来做了我的吧？”
邹升尴尬地一笑：“我们也好久没比拼过了。”
顾步不经意的说：“刚才已比过了，你的功力又大有进步，但毕竟是魔消道长，你还不是我的对手——”
邹升语音低沉：“我们只拼了红电和黑火……”
顾步提醒他道：“对了，象这些绝门道法，你不该胡乱授人，免得魔头附身，反噬其主。我看毛家三兄弟都不是好的传人……你把黑火之法教了给他们。枉死的人可就不计其数了……”
邹升咕哝了几句。
顾步没听清楚，便问：“什么？”
邹升又咕噜了一句：“我还有……蓝牙……”
“哈？”
仍没听出是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邹升的眼突然绿了。
绿得像一万棵嫩树的精华，全给摄在他眼瞳的水晶球里。
顾步出奇不意，照了一面，怔了一怔。还未去过神来，实见邹升突然张开了口。
血盆大口——
里面伸出一条迅疾的红蛇，直刺向自己的脸门！
顾步在这刹瞬之间，强收神知，左足跺地，左手作“龙头强渡印”，拍地弹在那蛇头（舌尖）上！
“霍”的一声，“蛇首”又疾地卷收了回去。
顾步这才稍定，却没料“血蛇”刚去，却一阵腥风扑鼻，四只尖齿，已向他鼻额咬了下来！
那是牙齿！
但却不是长在口腔齿龊上的牙齿！
这牙齿是蓝色的。
——像淬了毒般汪汪的蓝！
顾步大叫一声，急念咒向地上一蹲，而手上的鼓槌已定了出去，同时发出了“掌心雷”！
邹升也大吼一声，抚心疾退，他嘴边多了一行蓝色的血珠，却把口紧紧的合着，活像嘴里咬住了一条活鱼！
顾步粗重的喘息了起来。
他右手抓住了一件事物：
一只蓝色的牙。
可是他右肩左颈，却多了两只牙印：
还正冒着蓝色的血！
“你好卑鄙！”顾步脸色也有点变蓝，痛心疾首的道：“你真无可药救了！”
“你才要药救！”邹升嘴巴仍不张开，却用腹部说话。
“你要解药，上地久企业来取，加入我们，就能保住老命：若跟我们作对，看你苟延残喘到几时。”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扯开衣襟。
然后，就发出一道极其刺目的红光。
红光炸开之后，他就消失在原先站立之处，不见于浓烈的夜色里。

红电 第四章 道消魔长
1、一枪把一个人打成了千万人
——想到四师弟练成了比“黑火”更歹毒的“蓝牙”。
由于练“蓝牙”需要吸魂魄未散、刚死尸首之“尸毒”，而且得常年吃腐物，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难怪刚才跟邹升对话之际只闻一股“恶臭”，他初以为对方只是要施放“黑火”的前奏，没想到倒是其从他五脏六腑里熏发出来的。
顾步不由得自忖。作出那么大的牺牲，来对付自己，或在毛锋面前讨一个功，那又有啥快乐可言呢？人传说邹升在毛氏企业里的地位已渐给另一个本地巫师尤萦夫取代，看来恐怕是有事实根据，要不然，邹升实在没有必要去练这些害己害人的“蓝牙”以求急攻：一旦“牙毒”反噬，习者身受其害，他又不是不知道的。
想回来邹升出手虽然鄙劣，但也不算没事前“知会”。他曾说过有“三样把戏”要自己过关，就算在那“三尖八角月”一击之后，他也说明了还有“两种玩意儿”，只不过自己没多加注意，而也没料到他在跟自己交谈难得这般投契之际骤下毒手！
——自己着了道儿，吃了亏。也怨不得人，只怪自己！
不过邹升也讨不了好。
他吃了一记“搠心槌”再加一下“掌心雷”。
所以邹升也只有速退。
顾步蹒跚着步伐，走到神坛那儿去。
他先上了香，点了烛，再用纸裱的旗、伞冠挂身，在橱里拿出酒、米、盐、茶、菩提、腊肉陈列祭献，在台前放了一根三叉树枝，又取下了墙上的锈刀，用布帕将自己的脸盖起，坐在遥竹凳子上，前面放了一盆清水在地上，并且不住的抖动双脚，一面用刀拍打桌面，一面唱一首悠扬沙哑的歌。
喝完了之后，他就开始叫自己的名字。
大声的叫。
叫了一声又一声。
唱完之后，又把赤裸的脚心打在水上。
水花四溅。
他叫一声自己的名字，又念自己出生的时辰八字，然后又赤脚拍打了一下水面，锈刀在桃木桌上划了一道刀纹。
住在顾家的人不是都没听见，而是早就习惯顾步作法时的种种异动。已不以为奇。是故充草不闻。
其实，顾步这些异举，实在是叫自己的魂。
招魂和驱鬼，本就是巫术和灵学的两大重点。只要有人相信人死而魂存，才能化而为鬼。既然有魂，那么在活着的时候，也一样会有魂魄，甚室会偶一不慎、或因其他异常之故，而离开了活人的身躯。
失魂，就是受到惊吓之故。梦游不醒、撞邪遇鬼、阴魂附身、遭巫术受制，也会摄去魂魄。乃至打斤牛、摔交、撞伤头部，也会遇上“失魂”的情形。
有“失魂”就有“招魂”。
顾步现在施的就是“招魂术”。
——他给“蓝牙”所噬，正如给僵尸所咬一样，如果不及时抢救，去除尸毒，也会变成活僵尸，同样要咬人吸血。
所以邹升才指明要他答应所开的条件以取解药。解“蓝牙”之毒就是要修炼者的“牙粉”。
不过顾步不为所挟。
他虽没练过这等恶歹的妖术，但他毕竟是“第九流”的得意传人，他自懂得破解之法。
他用的是“招魂之术”；先把自己的魂魄召回来。
给“蓝牙”咬着之际，一魂一魄已经散失，只剩下二魂五魄，他趁自己元气尚在，先透过奇术异能，将自己失散的主魂主魄聚集一起，再用外敷内服的药力来驱散牙毒。
他已及时敲“白鬼”的一枚蓝牙，彻底解毒的妙方已把握在手。
他自信还解得了这种毒。
——在“第九流”里，这一代传下来的人；麦当恶，邹升和自己。无论是蛊术、巫术还是异术，还是以自己为最强，邹升就是因为胜不过自己，才去投靠毛锋，处处跟自己作对。
他喊自己的名字。
一声、一声、又一声。
时而温和。
时而凄厉。
就在他慢慢感觉到那失去的魂和骤散了的魄已逐渐向他靠近时（那其实一点也不玄奇，就像你“没精打采”的时候，只要用一些方法：例如喝一杯奶茶、咖啡，或抽一根烟、洗一把脸，就会重新恢复精力和神采一般。招魂术其实不过是更“浓烈”的咖啡奶茶而已），他突然感觉：
另一样“事物”也迫近了他。
——那绝对不是魂！
——也决不是魄！
而是人！
敌人！
他陡挣开罩布，睁开了眼。
那人本来还想偷偷的再接近他一些，可是纵使这是顾步最精力涣散、神疲意倦之际，那人想摸近顾步身前，仍力有未逮。
那人一见顾步揭去头布，蹬着自己，他也立时做了一件事。
拔枪。
一把精巧的小手枪。
枪已对着顾步。
顾步掀开头上罩盖之时那人已拔枪。
他看见那人时枪已指着自己。
顾步不惊不愠，只说：“毛念行？”
来人也不卑不亢：“顾伯。”
“半夜三更的，来做什么？”
“来拜会前辈。”
“拿着手枪？”
“顾伯神功盖世，没有防身的。我这做世侄的还真不敢亲近你呢！”
“废话少说。要做什么？”
“我们要扩大地人企业、九柳玄坛，还有救世搏击堂，除非你加入我们，否则，你们父子，都是我们的障碍。”
“那你想干什么？”
毛念行这次没答。
他只是低头看看自己的枪。
神态依然悠闲、拘谨、恭敬。
顾步冷哼：“你想杀我？”
“平时也许不可以，可是现在顾伯您正卸下一切护身功力。而且元气大伤，就算有盖世奇功，总不致于刀枪不入吧？若有，我倒想见识见识。”
“你知道我刚和白鬼比拼过来？”
“这么好看的战役，不容错过。”毛念行恭敬的说：“邹师父深夜找你，还是我出的主意。”
顾步的目光如两盏寒星：“就凭你一人，也未免太冒险些了吧？”
“不止是人，”毛念行提醒他：“我还有枪。”
“有枪就可以逼人就范么？”
“——也许，再加一点钱便可以了。”
“若是有枪有钱就可以要人做什么都可以，”顾步冷肃的说，“那就会发生一枪把一个人打成了千万人的事。”
“一枪虽能把一个人打成千万人，”毛念行又近乎循循善诱的说：“但一枪至少可以打死一个人，就算有千万人，有钱有权的也一样有千万颗子孙，再不行，换大号一些儿的枪，例如，象坦克之类的武器，也一定能成事。何况……”
他又补充的说：“我这儿杀了你，大家都不知道是我们干的，不利的证据显示了：这该是这几天这地头上那几个外来人做的好事。”
顾步厉目也厉色：“你说，警方就会信？”
“我们自会留下罪证，谁不信？要是你老活着，大家都听你的。可是，如果您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嘛……我知道那陈老大其实便是你过去社团里的子侄，你们会在一起，想大干一番，是不？”
顾步嘿然：“既然是故人之子，他们更没必要杀我。”
毛念行又笑了。
半个笑容。
颇为诡然。
“他们也会邪术，想移师到此地大搞，得先把你的根基拔掉，这叫……商业上的利害冲突，你说警方会不会完全不信呢？”
顾步双脚已徐徐的放了下来。
放到水盆里。
水淹到脚背上。
“你们毛家的话，别说警方，就说政界，也是不敢质疑的。”
“那不就是咯！”毛念行说，“所以你死了，只会多拖累几条人命而已，决不会有人替你报仇的。”
顾步冷哼：“本来你说的都对。”
“本来？”
毛念行淡眉一剔。
“可是我却有一个儿子。他当然了解我是给谁害的。”
毛念行哈哈大笑。
大笑不已。
顾步愠怒了：“你笑什么？”
“你儿子？”毛念行笑声一歇，说：“假如你儿子已先你而遇害了呢？”
顾步脸色一变，叱道：“你放意说这种话来乱我的心神是不是！？”
毛念行却毫不动气：“你说呢？”
顾步的语言就像是罩在铁问子点燃放鞭炮：“你敢动我儿子。我就杀了你！”
毛念行神色不变：“如果我已经动了呢？”
顾步眼色一寒：“毛念行，你不要迫我！”
毛念行却笑了起来。
阴阴的。
笑得很是诡然。
“你这种说法，倒像是有把枪在你手上，而不是在我的手里。”
他这句话也说得很“阴”。
——阴险的“阴”。
2、做狗难，做好狗更难
毛念行忽然悠扬的说：“你的狗呢？你不是养了许多狗，替你看门口的吗？”
毛念行这突如其来的一问，使顾步猛然一惕一悚：
悚的是：他是养了许多狗，怎么敌人已攻进神龛来了，却连吠都没吠一声——这样的情形，今晚已是第二次了。
惕的是：毛念行的用意甚为明显，他是要激怒自己，使自己分神分心。他一失神，对方便立即会开枪射杀自己。
饶是想到了这点，也明白了一旦光火的危险性，但他还是忍不住怒叱：“我们人的事，犯不着牵连到畜轻身上去，除非你也是畜牲！你把他们怎样了！？”
“也没怎么，只不过，飞鸟尽，良弓藏；狭免死，走狗烹。”毛念行好整以暇的说，“可惜现在的狡免有枪，而且还是灭了声的枪，我也没把他们真个烹了，只不过，留下来给你做个纪念。——毕竟是调养了多年了，跟你总会有点感情吧？”
他的话一说完，就有人立即把狗尸扔了进来。
——一、二、三、四……一共七头。
有的狗壳碎裂，眼珠暴了一颗开来，还塞在狗耳朵里。
有的肚子给什么东西碾扁了，肠肚都“流”了出来。
有的给破了七八刀，身子已像市场里卖的肉。但头部仍是好好的。
有的是给毒死的，眼睛、鼻子都淌出了血，舌头都是黑色的。
有的……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顾步很孤独，他极爱狗。
——爱狗的人基本上都有孤独的颇向。
这些狗，对他而言，都是他生命里的历史、生命里的记记忆。
譬如“哈利”，有一次，在砍撕茅草的时候，及时咬住了一尾青竹蛇，否则，他的赤足就一定遭了殃……
例如“多利”，它是一只有种的狗，有次，和他奋勇退敌，敌人用刀削掉他的左前脚，只剩下一层落皮肉粘着，可是，它依然咬住敌人的脚不放口……
就如“肥波”，它是一头很“好玩”的狗，一以前天天早上，舔醒自己弄早餐给他吃，近年来，它却改去闹醒影儿了……
又如“旺财”，它是头可怜的狗，初拾它回来的时候，它冷得直打抖，毛都湿透了，又生着癞痢，谁知道，在他的细心调养下，它现在毛发平顺光滑，还在去年狗赛之中拿了个大奖呢……
如……
每一只狗，都有一些共同的生活与记忆。
每一头狗都有一段往事和纪念。
然而，这些人，却二话不说，一上来，把他心爱的狗尽皆杀了！
可恨！！！
毛念行却还在那儿好暇以整的说：唉，这年头，做人难，做狗更难，做好狗就更加难了——你看，万一跟错了主人，这可是狗命难保。不得好死哪！
顾步大吼一声：“这算什么？我跟你有仇，也不犯不着拿我的狗来杀尽！”
毛念行“哈”的一笑道：“不杀你的狗，又怎么混得进来啊？狗忠于主人，主人有难，狗儿们先行一步相殉，也是理所当然的。”
顾步心中大懊：要不是自己跟邹升先是比拼了一场，又着了道儿，给“蓝牙”吸去了一魄半魂，得行“招魂大法”来驱除尸毒要不然，外面无论用什么手法，杀了那么多只爱犬，自己总会警醒的。
而今，狗已死了。杀殉的人还在讲风凉话。
他强遏怒气：“杀人偿命，你杀了我那么多条通人性的狗，就莫怪我这个当前辈的欺小了！”
“狗命也要赔？”毛念行却嬉笑道：“如果我把你儿子也杀了呢？”
顾步怒吼一声，震得墙上的八卦、铜镜、铁扫帚，香炉上插着的铜钱剑，还有桌上的锈刀，一齐格登格登作响不已。
3、杀一个绝顶人物只要一粒子弹
顾步愤怒已极，嘶声道：“你把……阿影怎么了！？”
毛念行格格的笑着，笑得整个身子都在颤动。
可是他的手仍很稳。
不动。
他手上拿着枪。
正对着顾步。
“可惜，纵是你武功盖世，妖法护体；”毛念行为他惋惜的说：“但就算杀一个绝顶人物，要的也只不过是一粒子弹而已！”
顾步像一根烧着了火的神木：“你敢！”他叱喝如同一声焦雷乍响。
“你试试着！”
“我不必试，”毛念行的没有给他喝窒，反而“娘娘腔”依旧，但印堂上闪过一线妖艳的红气，然后双目陡绿，说：“我就马上杀给你看！”
一说完，他就开枪。
毛念行很有信心。
他已成功地激怒顾步。
他只已惊动了顾步，但毕竟已接近他，而且在射击范围之内。
没有人能快得过子弹。
没有人的身体能挡得住子弹的射击——义和团的梦幻，早已成了梦赝，而且是已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历史的讽嘲。
不过，世上有些事，毕竟是难料的；有的本家是个谎言，最后成了真理；有的听似笑说。原来才是事实。
五百年前。说地球是圆的，是要给烧死的。一百年前，说中国不需要皇帝统治，要给大逆轿首的。只不过十年前，每个人手上都可以有一具流动电话，只是个幻想。才一年前，苏联是一个国家。同样的，两千年前，中国人相信摩擦脚底的穴位可以治病，用艾火和针刺灸在穴道上，就可以医治奇难杂症，现在，这些都成了西方医学里要彻底研究学习的焦点。
没见“奇迹”的人好说：国之将亡，必有妖孽。一句话把一切可能性打成了荒唐谣言。
可是，一二十年前讲“特异功能”、“超能力”、“佛门念力”，人嗤之以鼻，恐怕还得要给揪出去斗垮斗臭的。但二十年后的今天，好些东西方国家都已成立专门研究这些异能的部门，开始去探讨这一片未知的领域——这一步是迈得太早？还是太迟？
不知道的就说是荒谬，那么，五十年前，设想在家里一按钮就可以直接看到世界大事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了。把未知的当是已知的，那就是无知。二千年前火药已在中国发明。但只当成烟花耍室，结果给洋人学了用以侵城掠池，所向无敌，把国人的信心打死打散，才倒回来学自己祖先的玩意儿。而今，若有人居然施展可以抵挡枪炮的绝艺，他们也一定会先嗤笑不已，当以“义和团”名目冠之，以对方愚昧，自身何等清醒博识了。
很多人都觉得：一旦有了枪弹，什么武功，都是假的，不中用了。
——有能挡得住枪炮的绝技吗？
到了日本侵华的八年抗战里，这种人物始终没有出来，中国人这回都死了心了：
的确没有这种人！
也没有这种功夫！
——有的话，早就出来为国民“露一手”了。
就算是以人的体能作调训，中国功夫的调练方法也不一定准赢，要不然，奥运亚运大可囊括一切金牌，根本就不必比斗了。
但事实上呢？有吗？是功夫都已失传了？还是有本领的人都不愿出来为国增光？或是他们的本领并不适用于奥林匹克这类运动会的基准？抑或是像中国文学一样，也不适合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审准则？还是根本没有这些人、没有这种功夫？
你说呢？
——顾步又怎么说呢？
顾步就在毛念行手指一扣之际，做了一件事：
他的左手手指突然一弹、一刮、一拈。
“啪”的一声。他的中指骨断了。
指头标出血来。
他的指甲上早就不知不觉间戴上了一个套子，铁皮套子。
——指甲，本来就是人体外最坚硬的组织之一，何况，他中指指甲上还有个铁套子。
他的动作奇速。
子弹只能以直线飞行。
他在对方开枪之前的一刹，已开始动作，拿捏得丝毫不失，就在子弹将射入身体之前的那一电光火石间，以指甲把极速中的子弹拨落！
这是他对付枪弹的方法。
但得要借他那么好的身手，那么快的速度，还有得先套上铁指甲，以及那么丰富的经验，更得要有点运气才行！
而且，更要命的是。
这只能挡一颗子弹！
但一把枪不止发一粒子弹！
——何况，这儿岂止一把枪，也不止于一个敌人！
所以，顾步立刻采取了攻势：
反击！
他的双目突然发红。
就像两道红外线直射毛念行。
他双脚猛挑，水花连盆直砸敌人！
同时抄刀。
旋身而起——
斩！
4、刀光把所有的人都砍成了一个
完全被震住——
——毛念行！
他那一枪，看只是在手指上扣了一扣，但之前得要先邹升决战于顾步，再趁“红神”施法疗伤之际。跟八名手下杀掉所有的狗，潜入“红毛拿督”的神龛，想猝杀顾步，但仍给顾步发现警觉了，他马上用话来分顾步的心，提出顾影的事，又扔出狗尸。然后他才开这一枪——
——用尽了多少心机的一枪！
可是，这一枪，居然给这老头儿弹去了、挡掉了！
——这是什么“神功”！？
——到底是什么鬼功夫！？
怎么师父没教？他也不会？还是根本就不晓得！？
要是他也学会这一门避子弹、挡枪弹的功夫该多好！
就在他这一怔仲之间，已觉顾步的身形动了，他正要再开枪，却只觉顾步眼中两道红火射来，他只不过看了一眼，立时觉得像吃了两支点燃的炮仗下肚，崩的一声，头脑像是炸裂了开来似的。
于是，他慢了一慢，再遥得铝盐和水，顾步已扑到他面前，他已先手尽失了。
与此同时，他的八名手下，分八个不同的匿伏处，一齐一拥而上，护住主子。
可是顾步这回已动了真怒。
他揉身扑到半空。一刀力斩，同时大喝了一声：
“挪玛坷珊曼达巴扎拉坦仙但马卡罗舍过索哗达耶文达那达干曼！”
这一刀是向着毛念行砍下去的。
刀势先行削掉毛念行手上的枪嘴。
毛念行急退，枪断人没事。
他反而给这一喝“不动明王真言”喝醒过来了。
然后他发现倒下去的：是他那八名手足。
刀光只在暗室那么一闪。
结果，毛念行带来的八名手下，全在刀光中倒地。
他们当然没有死。
但那白色的刀光一扬，那八人却觉得如同道红色的电光所碰，全都失去了挣扎的能力，呻吟着软倒了下去。
只一刀，就把所有的人砍成了一个，并且削断了毛念行的枪嘴。
顾步正要砍出第二刀。
他知道毛念行这个人是必要铲除的敌人。
——对真正十恶不赦的人。他下手是不会手软的。
何况，他不能容让毛念行再开枪。
因为他年纪已老大了。
——以前，在办“希望社”的风云岁月里，他曾有连闪避和招架十数人枪击的纪录。
可是，那时他才廿四岁。
而今，已是四十多年后的事了。
只要毛念行再开一枪，他就不一定能躲得开、挡得了！
所以他要先行放倒毛念行。
要打倒毛念行，首行得要先毁掉他的枪，再击倒他的手下。
然后就轮到他。
他第二刀挥出。
刀白。
刀光却红。
毛念行突然急叫：“停止——”
刀光陡止。
红光犹似火烧样般红着，像焚着了的炭，遇上一阵又一阵的风吹。
“刚才的威风到哪儿去了？”
“我现在只是叫停，并没有输，球场比赛里也有叫停和换人、商讨战略的时候吧？”毛念行居然不疾不徐的说，“我叫停是因为要提醒你：顾影还在我们手里。”
顾步一听，用手上的刀和淬厉的眼神，终于黯淡了下来，红光成了一片苍苍白芒。
“哼，我不相信。”
“你可以不信。”
“影儿武功不弱，不致于轻易落到你们手里！”
“如果他是给他的朋友出卖了呢？”
“出卖！？谁！？”
“譬如巴闭……”
“放屁！巴闭不是这种人！”
“那么，假如是巴闭的老婆呢……”
“用这种卑劣手段，算什么英雄。”
“我们只求胜利。不计较英雄狗雄。”你说阿影在你们手里，拿凭据来！
“你信就信，要是不信，我今晚回不去，你的儿子这辈子也回不来这儿了。”
“——就算是，现在，我至少可以做一件事。”
“什么事？”
“我可以先抓着你，来换我的儿子！”
顾步这般发狠的说，连毛念行也吃了一大惊，看来，这老狐狸确是不好惹得很：
“你若使这种伎俩，就大让人失望了！”
“为什么？——”
“因为你是武林前辈。社会贤达，而不像我们这些小混混，可以不要脸、不讲道义！”
“天下岂有此理！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们用肮脏手法，我大可用霹雳手段来制你！”
“嘿嘿，好个前辈，先敬了——”
“你才是好个好晚辈，长江后浪推前浪，我是跟你学习。”
然后他的刀，又发出暗红色的光华来。
就在这时候，他眼角一瞥：好像有什么事物，在外一飘而过。
那是个人？……穿白色的衣衫？……那是个女人？……而且十分眼熟？……她是谁呢？
他就这么一犹豫间，毛念行心里也是惊疑不定：
因为他自知以一己之力，就算能够在这老头手下逃脱，也断不能取胜。
而且，他也不知道他的弟弟：毛更和毛赐分别袭击巴闭、顾影以及张家、史流芳等，究竟得手了没有。
再这样耗下去，这老家伙就要动手。
但他手上的枪已不能再开。
他只有凭实力。
——他一向认为：凭气力去搏斗，那是野兽才干的事。
他一向崇尚用脑。
以智胜，不以力胜。
可是，这一回，看来，得要力搏苦拼才能自保了！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忽然闯了进来。
毛念行一见，心中就像动了开刀之手醒来听到手术做得非常成功一般。
来的人三角眼、扁头扁鼻、一副老老实实傻愕愕的样子，他当然就是：“哑仆”胡成才——“菱角”！
顾步乍见胡成才。也大喜过望，问：“小胡，阿影没事吧？”
胡成才把嘴一扁，情急的东指百指，又指着自己挂了彩的头，然后咿咿呀呀的哭了起来。
这一哭，只把顾步哭得心都乱成七八截了。
因为他了解了一件事：
——顾影出事了！
5、白色恐怖
他当然没了解到顾影之所以会出事，就是因为这胡成才一手造成的！
“阿影到底是怎样出事的！？”
“哑哑哑，呀呀哑吧吧啊……”
“他现在怎么了？”
“哑哑呀啊……”
问非所答，却自裤袋里掏出一件东西，要交给顾步看。
顾步离开胡成才约有十二步之遥，神龛的烛光不足以照亮胡成才手上的事物。
可是中间隔了个毛念行。
胡成才不方便走过来。
顾步却不怕。
他艺高大胆大。
而且他心急如焚。
所以他走了过去。
他用右手自明成才掌心拈起了那件事物。
就在时候，有几件事，同时发生了：
一，那“事物”突然喷出了一蓬蓝烟，攻向他的脸。
二，他的双脚突然给地上的不知什么东西所吸住了、箍住了！
三，毛念行突然一刀向他刺来。他右手及时一抓。抓住了刀锋！
四，可是，另一把刀，却不知自何处突然而来，他只来得及一侧身，那一刀就刺自己的左肩里！
就在这电光火石间，他已着了暗算。
但他马上省察了过来：
胡成才！
——他突然明白他的儿子是为什么“失手”的了！
可是当他明白这道理时，他已付出了极惨痛、极重大的代价！
卧底，是世上最卑鄙、最肮脏、最不公平但也最常见的手段之一！
卧底不一定就是甲组织派到乙组织去打探或暗杀的“内奸”，有些“卧底”根本是在甲机构一手培植出来，却转而服务于乙机构，用甲机构的方式来打击甲机构，而他自己却因而跃升高薪，扶摇直上。有些“卧底”，却是从A君那儿学得了本事，等到他学成之后，虽明知A君极需切他的将力相助。但他选择的是先行用A君的本领打倒了A君。而取代了A君，一步登天。“卧底”也可以是广义。的。例如本来写通俗作品的金庸，却写成了文学；而用心于文学上的张爱玲，却把作品写得十分通俗。在某种层次上，他们也都是另一种形态的“卧底”。
可是。由于“卧底”常常被认为“自己人”、“结助”或“心腹”。一旦背叛或出卖，实在令人椎心刺骨。
越是成功的“卧底”，“出卖”得越是透彻，“背叛”得十分成功。打击力就越重，他的势力就越是有价值。
——真正“良善”的人，只怕永远当不了一个成功的“卧底”！
至少当不了像“胡成才”（菱角）这种“卧底”！
顾步一手扣住毛众行的刀子。
毛念行是一个最能把握时机的人；他趁乱刺出这一刀，不意还是给顾步一手扣着，他马上用力一扳。
血，自顾步指间涌出。
毛念行一扳不思，又用力一抽。
血水，自指间迸喷而出！
毛念行见再抽不脱，他马上弃刀！
他反而一脚踢飞了顾步手上的刀，一手抄着，然后立即；疾退。
“菱角”一刀得手，也退了开去。
顾步双目为“蓝烟”所趁，仍不能视物。
但他毕竟是“身经百战”的人。
他一件事，是马上丢掉手中的“事物”，马上将拇、中二指绕拗，于中指在自己心的印堂上画了符咒，大喝一声：
“开！——”
他马上开了眼。
可以视物。
而且黑暗对他全无影响。
他所见的一切如白昼一般的亮。
他开的是“天目”
——是为佛家气功中的“天眼通”
不过这样一来，他已来不及追击毛念行，甚或是“罪魁祸首”：
胡成才！
“是你？”
顾步伸手疾封了自己几处穴道。
——说也奇怪，那血流如注居然稍缓了一些。
可是刀刺在肉里仍是痛的。
顾步毕竟是人。
他坚忍不拔的脸容因忍痛负伤而满额青筋、颧骨突露。
“你也这样暗算阿影，是不是！？”
“胡成才”一刀得手之后，就一直在后退，虽然他也竭力自己在毛家最当权的大少爷面前表现得不能太胆怯，但顾步每说一句话，他还是忍不住上一步。
“我本来就是为毛家卖命的。”
到这地步，“菱角”虽然怕，也只有豁出去了——他更怕顾步一旦看出自己心怯，更会扑过来跟自己拼命。
“你没哑……”顾步抚胸、喘息，眼神里凶光大露。
“我……们父子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你要这样……做！？”
顾步惨厉的问。
他是不服气。
不甘心。
“我……我……我是大义灭亲！”
“菱角”心血来潮，忽然想到一个这样“了不起”的理由。
“大义更亲？我看你是大利灭亲……”顾步惨笑，“还是大亲灭义吧！”
“反正，”“菱角”已忍不住向毛念行报了求救的眼色，因为顾步已向他一步一步的迫近而来：“我是效忠于毛家的。”
他怕顾步出手。
向他出手。
他没想到受了刀（而且先给“蓝牙”所唾）的顾步，年纪这样大，负伤这般重，还能如此神勇。
——早知如此，不到最后关头，便不出手！
顾步也想出手，他想出手先杀了这个叛徒内奸再说！
他平生最恨就是这种人！
——这种人以“出卖”朋友为职志，并以此立功，以此为可是他已觉得晕眩。
他眼前一片白——当然，这是运用“天眼通”的正常映象，可是，他又看见一个女人，在外面，飘然而过，浑不着力，像凡她所过之处。地心吸引力都消失了。
她穿的是白色长裙、长衫：上个白色的女人！
一个熟悉的女子。
——美蓉！？
她怎么还年轻如昔！？貌美如故？
她不是已经疯了吗？死了么？
她怎么会在这儿、这时、这般出现！？
（天哪！）
顾步只觉这白色的黑夜里，有着前生今世一齐向他淹没走来的恐怖！
6、黑色欢愉
（再怎么说，也要憋心一口气，杀了这装哑的、还有这毛家最得力也最歹恶的长子再说！）
顾步正立定主意，他要连施三种功法，两种符咒，来使自己负隅残喘的生命重燃战火斗志。格杀眼前这两个强仇巨恶！
可是这时候。忽然又“侵入”了一人。
这“一人”，是跑着进来的。还喘着气。
这个人十分豪壮，背上还背着一个人，所以，虽然只是他跑了进来。事实上，进入的是两个人。
这人一进来，就站到毛念行那边去，而且马上报告：
“大少，我们的人已全潜入这屋子四周，你只要一声令下，咱们就动手；谁要过来帮这老鬼的，也一并干掉再说。”
顾步嘶吼了一声，他情急，他要发出暗号，通知屋子里犹在恬睡酣梦中仆人、亲人、门人！
没料，已占尽上风的毛念行忽然说了这样的话：
“慢着。”
这是他第二次“叫停”。
——第一次，是他在拖延时间，结果是占尽了便宜。
这一次呢？
毛念行诚挚的说：顾伯，你不要急。我们没有恶意，只不过要你们的存在，不威胁到我们毛家。你是知道的，你是有这个力量的。
顾步捂胸忍能说：“你没恶意，会下这种毒手？”
毛念行歉然的说：“对不起，您的法力太高了，我们是不得不出此下策。你也应该看得出采，令郎只是受制，并没有死。”
顾步长吸了一口气，暂把攻势压下，“那你们想怎样？”
毛念行诚恳的说。“我说过。我只是不希望破坏毛家的企业罢了，再下来几年，我爸会把企业交我管理，我想在这之前，把这儿的环境清理一下。”
“那好。”顾步知道儿子落在人手上，只好忍气吞气，“我们大不了是搬离这儿。”
“这不大好，搬走了的，也可以搬回来的呀。”毛念行恳切的道：“而且，人家要是知道我们迫走了你们，恐怕就更不好了。”
“你放心！”顾步怒气冲冲的，“我守信诺，最多搬了就再也不回来！栽在你们手上，也就认了，用不着把臭事传出去，你放一万二千个心吧！”
“有顾伯的话，小侄哪有不放心的！”毛念行谦恭的说。“只不过。顾伯和影见都是大好人材，这样走了，岂不可惜？”
顾步强抑怒气：“你到底想怎样？”
“不如顾伯劝服影兄，加入我们，一道为本地乡里服务，岂不是好！”
顾步冷顺：其实是只为你们毛家效命才真！日里却说：“那也要你们先放了阿影才能计议的呀！”
“对对对，”毛念行陪笑说：“其实，我们要除的眼中钉，不是你们——你们两位，我争取犹恐不及呢——而是别人。”
“别人？”顾步听出对方的口气松了，他也佯作好奇的说，“这世上哪有什么人能威胁得到你们？”
“有。”毛念行肯定的说：“而且还是外来的人。”
“外来人？”顾步诧异的说，“哪更不可能了。你们实力雄厚，根深蒂固，谁能动摇你们的势力，哪怕是分毫！”
“这些外来人眼顾伯您也有些渊源；”毛念行小心翼翼的说，“他们便是来自港台的不平社：六人帮！”
顾步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为的是对付他们！
毛念行似看透了顾步心中所思，主动的说：“便是。我们见不平社的老大已跟顾伯作了联系，怕你们会联手在一起。所以我们今儿才——”
顾步这回可什么都明白过来了：“你们怕红毛拿督的势力和六人帮一齐联手对付你们，所以你们才先下手为强？”
毛念行垂下了头，赫然道：“明人面前不作暗事，真人跟前不打诳语：顾伯所料甚是。”
顾步只求能保儿子性命，姑且虚以委蛇的说：“那你们想怎样？要我们如何配合？”
毛念行只说：“这、这怕不便。”
“没什么不便。到这地步，你吩咐好了。”
“怕是顾伯不愿。”
“你且说来听听。”
“这……却是太委屈顾伯了。”
顾步心中嘿笑：这家伙也太装模作样了，也罢，故且息事宁人，求取儿子平安为重。
“你尽管说好了。你看这等形势，还轮到我这一只脚已跨人棺材里的人说不可以吗！”
毛念行惭愧的说：“顾伯，千万别这样说，我们所作所为，也太过分了，只不过。都是为了保卫这儿的安定繁荣，生怕给外来的坏势力侵蚀而已。”
“你这种保卫家园的心理，我很明白”顾步索性“虚伪”到底，“年青人有这种想法，已经很难得，就冲在这点考虑上，我可以答允你，不跟那些外来人联手。”
“谢谢顾伯！”毛念行奋悦了起来，眼睛是发着光，“有你答应，而且仗义相助，那实在太好了，那也就没有办不到的事——不过，陈剑谁这些人都不是好惹的人，沾不着甜头，是铁定不肯收手的。”
“那你要我怎么对付他们？世侄，爽爽快快的说出来好了嘛。你的师父是我师弟，咱们还是外人么？”顾步的伤处只是强把血压制住，实在不能这般“拉锯”个没完，只好图穷匕现的说，“无论要我怎么帮你，如果真有诚意，都请先放了犬子再谈。”
“好，我就放了。”毛念行居然那么爽快的说。他下令的时候，左耳也动了动。
顾步简直喜出望外。
不过，那彪形大汉“死士”却似没放人的意思。
“不好意思。”毛念行摊了摊手，“他门虽然受命于我，我也得要向他们作个交待。”
“有什么活，你直说好了，”顾步已迫不及待。他想直接冲击救人，但又怕自己伤重，救不了顾影反害了他性命，最好，还是用谈判的方式解决，那样就安全多了，可是，以他身上所受的伤，又实在拖不下去了，“我最讨厌婆婆妈妈的了。”
“好，世伯，要是您能答应小侄，除了不跟不平社的人联手之外，还趁陈剑谁不备，约他过来，你猝然发难，制服了他，其他人便交由我们对付；”毛念行也单刀直入的说了他的企图，“你放心，我们不杀人——杀人可要偿命的哦，为他们这些吃饱饭没事干专管人闲事的人枉造性命，我才不干——我们只把他吓一吓，让他们夹着尾巴溜回他们的国家就OK了。”
“这个……”顾步心忖：好个小王八蛋，这算是威胁我了？自己要不要答应呢？答应了，做不到，自己便算食言，这是自己一向最讨厌的事之一；若是不答应，只怕影儿马上就要不好过了。
他灵机一动，反而把脸色一板，说：“说的要都是真的，就先把阿影交回给我。”
毛念行大喜过望：“顾伯的意思是答允了？”
顾步点点头。
——反正只是点头，没开口答应。
毛念行十发雀跃的说：“来啊，把影兄放了——顾伯，我们就握手为约，两不毁诺，这下可是并肩作战的盟友了。”
他热切的把手伸了过去，一面挥手叫“死士”把顾影背了过来。
顾步一方面关心儿子的情形，另一方面，这是重要关键，说什么也得要应酬毛念行一下，所以他也伸出了手，握了一握。
他伸的当然是左手。
因为他右手已给刀锋严重割伤，血仍流着。
他心中想：为了儿子，这握一握手，也是值得的，何况，握手跟点头一样，也不代表了什么，他始终没有亲口答应结盟和对付陈剑谁的事。
——他是个很重视信诺的人，不过，只要是没有答允，就不算失信了。
他只有一个儿子。
他爱他的孩子。
他看到他伤成那样子，心已经疼得比他所负的伤还疼。
他快快的伸出了手，只希望也能快快的同时平平安安的接口他的儿子。
却不料，他的手刚捏上了毛念行伸出来的手，就是全身一麻，如遭电击——
同一时间，那“死士”史斯竟用力一拗，竟把他儿子的左手关节拗励了臼，并发出清脆“卜”的一声。
顾步这一下子，既骇然于儿子竟受那巨汉的折磨，同时，又受到毛念行的暗算。
本来，以他的功力，给毛念行藏在手心里的毒针电击器暗算，只要及时反应，还有希望自保，但他又分神于儿子的受折磨之苦，所以，他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抢身去救顾影。可是他身前还有一个大敌。
毛念行。
——一个武功不是极高、法术也不是大强，但十分阴险狡诈的敌人！
顾步受伤多处，牙毒已然发作，又受毒针电击攻体，动作已然迟钝，毛念行一见他转身，他的手臂一振，已一刀砍了过去——
他用的正是顾步那把锈刀！
刀光过去；
鲜血飞溅……
头断、头落。
毛念行一刀砍下了顾步的头。顾步的人头飞了半空，落下来的双眼瞪着转了转。真个是死不瞑目。
鲜血自脖子断处狂喷，红色的液体像在夜色里作黑色的欢愉。
7、高手能，低手不能
眼看自己父亲因太过悬心于自己的安危才致上当、以致身首异处但又不能作出任何警告、发出任何声音的顾影，这种苦痛煎熬决不是断臂所能形容。
“凭这老坑也跟我斗智！还比虚伪！”毛念行居然这样说（还洋洋自得，庆祝什么节日喜事似的），“遇上像我这样的高手，等于自我死路，偏是高手能的，低手就不能，我玩他，轻而易举；他玩我？想都甭想！”
“菱角”刚才已惊吓过度，呆住了，但他一清醒了过来。就马上说：“对对对。这老王八居然也摆上了好嘴好脸、满口答应，却是遇上了大少爷，他当然是自掘坟墓了。”
他一开口就拍马尼、猛擦鞋，好象深悔扮了几年哑子的岁月里，浪费了他马屁擦鞋的绝世奇材，所以一旦能畅所欲言，马上就是使出看家本领，阿谀奉承齐施浑身解数。
当日，毛锋就是生怕他说话大多，而且出言必胡吹乱捧，怕顾步不信任这种人，不想派他去“卧底”：探查顾氏父子动向。但还是毛念行“慧眼”相识，叫他扮哑的，少说话，只凭机变、机灵。他相信“菱角”是足以应付的——他也果然没有看错人：“菱角”果如他想像中一般卑鄙，甚至比他想像中的为人更卑劣。
“死士”却问：“为何不留下他来真的去对付陈剑谁那几人？”
他熟悉毛念行的暗号。
刚才，毛念行口说“放人”，但耳朵却牵动了一下，那反而是示意：“让他挂彩”。他马上拧脱顾影的手臼，果尔分了顾步的心。
“他会去对付陈剑谁？我会相信他的话！？他只不过是一心要救回他的好儿子罢了！”
毛念行陡的笑了起来，“对付老虎的方式最好是杀了他，然后高兴的说，大可尽取其虎牙虎皮虎鞭，甚至可以啖其肉而拆其骨。用不着养虎为患。”
他说着用手去拧了拧完全受了禁制、但神智仍然清醒的顾影，笑问：“是不是啊？老虎仔！”
“死士”给毛念行三两句话就说服过来了，但也因而产生新的疑问。“那么，我们把家伙也杀了灭口吧！省得他痛苦，对咱们苦大仇深！”
“省得他痛昔？哦，NO！”毛念行陡笑了起来，“这人暂时杀不得！老的当杀即杀，因为连邹师父都制他不住，已没人制得他住。这小老虎虽蛮，但现在已落在我们手里，我们把他拔牙切爪的。谅他也飞不上天！”
“菱角”是生怕顾影万一“逃出生天”之后，会找他报复，“可是，留着祸患，还不如杀了干净。”
毛念行忽道：“老二现在才赶到！要是等你一并动手，只怕早在这老坑手下死翘翘的了。”
原来，毛更这才气喘咻咻的赶了过来，之后还有三四手下。“嘿，这次警方的人可也难缠，几乎就过不了关！我花了好多唇舌，才摆平了他们，脱身过来，冯律师和鱼生还得要代我去警署走一趟呢！”
毛念行奇道：“怎么搞的？那何百明不是约好办为这件案的吗？他没来吗？”
“他有来。可是众目睽睽，我们虽找好了证人串通说是顾影和外来客干的，但总要做个样子啊，何况，那姓戴的高级警官也来了火场，这人可不大受贿。”
这时，屋子里传来喊杀连夭，惨嚎、哀号之声不绝，还有小孩啼哭、鸡飞豕奔之声，杂沓传来。
毛念行眉头一皱：“动手了？”
毛更淡淡地说：“不动手还等什么？老头已死，自是一个活口都不留！”
“也好，不管是期待冲天的大火，还是红色的电话，正如看电影等待血腥暴力，变态性爱的一样的心急，那就尽管烧杀他个痛快吧！”
毛念行又把话说了回头：“戴洪华那家伙也收了咱们不少红。他敢板面孔打官腔？”
毛更耸耸肩道：“也许是假公济私，分外心虚，在人前总弄得一丝不苟的模样吧！管他的！收得了咱们毛家的钱，就得要保我们合家平安，否则，就要他合家铲！”
毛念行犹有余悸的说：“你说的轻松。你这一耽搁，我们差点还摆不倒这老鬼！”
毛更笑了起来，看了顾步的无头尸首一眼，“有大佬在，哪有摆不平的事，放不倒的人！”
然后笑容一敛：“倒是三弟那边，攻袭张家，虽然得手，但听说劫走六人帮的一员，途中出了纰漏，给人抢回去了。”
毛念行即问：“老三没事吧？”
“他倒没大碍。”
“他没事就好了。今晚一切的事。咱们都会留下充足的人证、物证，足以指证那几个外来客干的好事，这官司他们断断打不甩，教他们知道这一身蚊医得好也内伤难愈！”
毛更一眼瞥上了顾影。
“我看，我们有个活口，难免后患。”
“菱角”忙不迭的接道：“对呀，对啊，斩草还是除根的好。”
“这根，是锄定了的。”毛念行胸有成竹的说，“你看我这种人像是留个后患来煮死自己的人吗！只不过，这条人命留着，反而可以防万一……”
“万一？万一什么！？”
“你们大根都听说过吧？六人帮还有他们的背景不平社，都很有些来历，跟往昔这死鬼搞得叱诧风云于一时的希望社，也很有些渊源。我们可不知道他们在本地警方有无勾结，还是小心一些的好，要是他们给制罪打靶，那么这活口自然就会永远失踪了；万一这几人有的困不住，要出来找咱们的碴，那么，有个人质在手，加上这老断头的用这干人的交情，他们不看僧面看佛面，出手也投鼠忌器一些……扣住他，让他一息尚存对咱们有利些！我刚才就用了这一招解决了这老而不死！”
“菱角”等人这才明白过来。搔着头皮说：“哎，我怎么想不到，大少爷真算无遗策。”
“你少拍马屁！”毛念行笑啐，“这次荡平了红毛拿督，彻底解决了顾氏父子，给六人帮一把好看的，你可记个首功！”
“菱角”当时眉花眼笑。正在他要笑的时候，忽然瞥见在惨哀号声中，有一对充满怨毒、仇恨的眼睛望着他，他心中一凛。
那当然是顾影的眼神。
这时，毛念行刚好得意非凡，哈哈笑说：“我们兄弟这一次既收拾了姓顾的，瓦解了红毛拿督的恶势力，连同威名远扬的六人帮也给我们扳倒了，此举足以使我们毛氏的第九流扬名国际，为进军亚洲奠基！”
喊杀和求救声已止息，取而代之的是光和烟。
七八处火光和浓烟，在这阴郁的林边和血腥的夜里吞吐冒起来，一时间只会更加浓稠炽烈，不会消散。

蓝牙 第一章　人命关天
	在你还没有真正成功以前，休想他人会衷心的尊敬你。
	1、关起门来打狗
	人命关天。
	这儿一夜之间发生了三宗灭门血案，手法残忍，几乎不留活口，且在事后放火捣毁受害人的家园，有的受害者还“不见了”，怀疑已给人“毁尸灭迹”。
	在当地而言，这是耸人听闻的大案．由于三案在同一夜间发生，且做案手法几乎完全一样，大家都怀疑是同一帮人干的，况且出事的三家人，关系上的确都有牵连．这种案子，死的人多，就算在别的大都会里，也令人发指，更何况是在这本就蜚短流长的小城里！
	所以人们都特别关心这些事。
	警方也成立特别专案小组，来调查这三件案子。
	——不管是舆论的指责、地方议会的催促，还是来自上头的压力，警方都急于侦破这件连环大案。
	因为人命关天。
	——这三件血案里也都死了好些狗，但人也死得比狗还多，有的还身首异处，比狗都不如！
	何况，在这些血案中丧命的人，还包括年老夫妇、幼童，还有一位在此地相当德高望重、甚亨人望的顾步！
	要是这几宗命案被不了，警方可下不了台，而报章杂志也一直不放过种骇人听闻的大新闻，纷纷作出了各种猜疑与传说。其中传得最起劲的流言有四：
	&middot;流言一&middot;
	天谴。很多人都认为张家、顾家和巴家都很有些渊源。
	这三家的轴心是顾家。
	顾家是当地唯一能对抗“黑火”的力量。
	力量的中心来自顾步。
	可是顾步死了，他的儿子顾影也失踪了。
	顾影的师第同时也是战友巴闭，也在同一晚上死了。
	巴闭和顾步死得都很惨。
	巴闭的老婆也失踪了。
	顾影正在追求一个女子：张小愁。
	就在同一天夜里，张小愁疯了。
	她的全家也给毁了，父母皆殁，仅以幸免的只有她的哥哥张诞。
	张小愁的原先的男友，就是蔡四幸。
	蔡四季是个有本领的人，但已在早些时候给“黑火”烧死。
	巴、顾二家都给大火烧成了灰烬。
	张家虽没有遭纵火，但也给十分彻底的毁掉了，只剩下一个半疯而痛苦的张诞，还有一个完全疯了也十分痛苦的张小愁？。
	——这不是“天谴”是什么？
	这分明就是对抗“黑火”的下场！
	——看了这些人的“下场”，谁还敢与“黑人”对抗！？
	&middot;流言二&middot;
	互杀。有许人也纷纷猜疑，这是三家人的相互仇杀。
	仇杀的理由？最明显的便是：
	女人。
	—一都是美色惹的祸！
	假如有人看见顾影强暴甘玲而杀害巴闭是真的话，那么，顾步的惨死、大火烧家，很可能是一种报复。至于张家——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对个疯疯癫癫的张小愁做了些什么？
	如果这真的是几家人或几伙人在互相残杀，那也绝不出奇，团为根据张家唯一幸免的张诞声讲：
	“顾影追求我妹妹不遂，早已怀恨在心，而今蔡四幸死了，他又有外来人的支持，自然就肆无忌惮了。”
	而据在巴家血案现场力战护师幸免于难（因毛念行及时赶来施援手）的高就高足说：
	顾影早就垂涎师母的美色，他本要支开教练，强暴事头婆，但巴教练赶了回来撞破。
	两人大打出手，顾影便召集那几个外来人下毒手，奸污师母，杀了师父。……
	——总之，连人证都有了。张、顾、巴三家子，为了女人，不是你杀我，便是我杀你就是了。
	&middot;流言三&middot;
	“物证”显示了：那几个“外来人”也很有问题——不但很有问题，简直脱不了嫌疑。
	那几个“不速之客”，下手之后，在巴家、顾家、张家血案现场，都分别遗下了一些“罪证”：
	像骆铃戴的水钻戒指，就在顾家火场里捡获；陈剑谁写的有关灵力研究的书籍，就在巴家发现，而且他衣箱里一件黑色便装还染上了血渍，核证过后跟巴闭血型相同；同样温文的支票簿、牛丽生的身份证明文件，都在张氏老夫妇尸首旁发现。
	这些都证实了；这一夜间三起血案，跟这几个外来人都有脱不了牵连、解不了的关系。
	何况，这小地方对外来客一向有“戒心”的。
	何况，他们就住在张家。
	何况，他们一来到就不断的打探有关“红毛拿督”的事。
	何况，他们下午才在“大会堂”跟顾影和巴闭交过手。
	——听说，他们那几个人还号称是“六人帮”呢！中国大陆“文革”的“四人帮”闹得天怒人怨，这“六人帮”敢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middot;流言四&middot;
	这一项在外传得最少——但在私下传得最广。
	这应合了一个道理；越是不想给人知道的秘密，人们越是想要知道。
	他们就爱听这个。
	尽管种种“人证”、“物证”似乎都证实了上述三种流言是事实，但当地人们心里恐怕最相信的，还是这个：
	顾家、张家和巴家的人，都得罪了“第九流”毛家的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
	大家对此都有默契。谁也不敢张扬。
	因为连可以对抗毛氏四父子的蔡四幸、顾氏父子和巴闭都先后死了，谁还有胆子说毛家的不是。
	不过大家却也心里有数：
	有许多事，他们眼里看得清楚，心里雪亮，谁杀人谁救人谁充好人，肚里分明，只明着说的时机未至，只好私底下破口大骂。暗里期待报应，表现上唯唯诺诺，忍辱负重，装聋扮哑，俟有朝一日翻身变天时再说。
	人们就是这样子，混乱了那么多年，对时局时势，总有一套应对法子。
	不管有多冤，陈剑谁、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的处境都可谓恶劣极了。
	三家血案一起，警方立即根据“线报”，把陈剑谁等五人抓到了“巴打寮”（警察局）的重案组调查科。
	偏是这几宗案子又耸人听闻，令人侧目，警方当然要严办也速办这三起血案，陈剑谁、史流芳、牛丽生、骆铃等人“罪证确凿”，而且又是“外国人”，即给扣押起来，就难免陷于“关起门来打狗”之境了。
	——为了使罪犯招伙犯罪行为，只好让他们吃点“苦头”。
	这“苦头”可决不止一“点”：虽然这种“苦头”普通人只要吃一点，就已十分吃不消了。
	这几人中，最吃不消的，还是温文。
	因为了他是“本地人。”
	——只要不是“外国人”，就可无虞抵触国际人权法则，也可免除外交上的压力。警方的意思是：只要一个招认了，其他的自然就推委无从，便可检控；有了供词，哪怕罪犯所属的国家提出抗议，在这国度里犯了罪自然就要“依法办理。”
	所以，得要先要一个“犯罪”认罪，转为“污点证人”。
	这个对象，最理想的自然就是“温文”。
	他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谁教他犯了法（假设）？
	——所以不惜屈打成招（结果）。——是以假设就成了结果。
	警方负责调查这件案子的官员，第一步就是用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先把那几个嫌疑犯逮起来，然后用霹雳手段使这五人中唯一的本国人认罪，转为人证之后就正式提出起诉。此案便算“侦破”，一方面显示警方破案的迅捷有力，一方面也可平息大众传播媒介对此事关注与压力。
	所以他们集中侦讯的目标：温文。
	这正是陈剑谁未给逮捕之前所最忧虑的一个环节。
	2、打狗还需看主人
	陈剑谁担心的正是这个。
	他怕温文抵受不了这种“侦讯”。
	事实上，再有骨头的人，只怕也抵受不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可怕折磨。
	何况这是大案子。
	何况温文是当地人。
	——警方自然会先找一个好吃的先行啃掉。
	经过这等折腾，就算温文矢口不认。只怕也体无完肤，所剩无几了。
	他也不希望警方集中力量向骆铃迫供。
	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而且一向有大小姐脾气，这样会很吃亏的。
	他亦不希望史流芳吃苦头。
	因为他知道：看来文质彬彬的史流芳。患有羊癫症和哮喘病，一旦给迫得太惨太累。发作起来，不可收拾。
	他更不希望是牛丽生受苦。
	因为牛丽生已在“文章”后期吃了大多的昔，而且，牛丽生的个性太硬，万一搞不好警方就可以给他罩上更大和更多的罪名。
	昨晚的事一发生，他跟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聚合后，发现张小愁仍在半痴半疯的状态，那时，张家已不成“家”。他就立即赶到市区，放了几通电话，还没来报警，警方已找到了他们，马上逮回警局。
	可是。他的那几个电话也生了效。
	五位律师，先后赶到。
	这使得他们的“处境”好多了，警务人员难免因而“投鼠忌器”。
	不过，其于人命关天，而且是杀人放火奸淫拐掠，无所不为，律师提出要为当事人保释一事，全给拒绝。
	这时他们五人已给分开来，就算有律师承担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难免。
	是以陈剑谁做了一件事。
	他说了一句话——
	“我是主谋人。一切都是我做的，他们都全不知情。我可以认罪。但找这件案子的最高负责人来，我只愿意对最高级的警官说明案情。”
	他突然夺过扫地印度婆的扫把，啪的一声拍成两截，他把失利的一截对准自己咽喉，动作快得谁也来不及阻截。
	他不是讨死。
	而是坚持。
	——一种如果你们不答允想要强来，我就死在这里！
	——这样，你们的案子破不了，而且，舆论上也说不过去。
	这之后，不断有人来游说陈剑谁，先得放下他手上可以杀死自己的武器。
	“你的要求，我们可以考虑，你先放下竹子再说。”
	陈剑谁的回答是：
	“不，我只给你们十五分钟。”
	然后，他不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时，陈剑谁还没给押到拘留室，只在投案办理处，所以，墙上有一面大钟。
	陈剑谁和当场的人谁都得见这口钟正指着五时十五分。
	到五时二十分的时候，又有两个人来劝：“你先放下武器，你要见的人一时联络不上，反正他们一会儿就到，你放下那尖竹子再说。”
	陈剑谁不发一言。
	他双腕戴着手铐。
	他把竹尖对准自己的喉咙，竹柄则板在椅背上的板夹里，只要他双肘一用力、或用脚掐一翘子、又或猝然低头，竹尖定必会穿过他的咽喉。
	所以谁也不敢上来“抢救”。
	到了五点二十五分，又有一名警官过来说：“我们的上司答应你的要求，但你手上有伤人武器，他们不能这样见你，先把它交给我吧！”
	陈剑谁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说：“他们来了，我就立即粑竹子交出来。”
	又到五点二十九分，有一军装一便装警官走了过来，一靠近就吆喝：
	“我们已经来了，先把竹子放下吧！”
	除剑谁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们不是我要见的人。记住，只剩下三十七秒了，我死在这是里，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警署弄出人命来。”
	这时际，才听有人哈哈笑说：“陈巨快名震世界，如雷贯耳，你要是死在这里，我们可都成了世人指责的大罪人了。你不挟持警务人员，却以自己性命作协，高明！可惜用一支扫把柄要挟自杀，未免有损形象！”
	陈剑谁这才放下了竹子，以指尖握住了尖端，反递了过去，说：“要是挟持的是警方的人，你们大可名正言顺的把我乱枪打死；如果我抢的是枪，你们也正好有充分理由把我乱枪打死——我不会给你们这样从心所欲的。我有理由相信在警界里绝对有人想我死。”
	来的是三个人。
	一个军装警官，手上有枪，勾鼻高颧，留了两撇向上翘的浓须。
	另一名是便装警官，一头卷发，眼神有力，皮肤黝黑，但身材魁梧，有一股动人的男子汉魅力。
	他和前者都是华人。
	另一名深目肤黑，胸前挂别了很多徽章，看起来不止是职份甚高的警官，而且更像是权重位高的军官，却是名马来人。
	这三人走了近来，卷发便装警官向那巫藉军官说了几句马来话，然后就向陈剑谁引介：
	“他是但洙汀准将，除了能代表警方发言，也能代表军队说话。这位是警务处副处长雷柏明，专门负责调查本州特别罪案。我姓戴，负责政治部和专案组，你的案子刚刚归由我管。”
	然后他说：“我们都来了，你有话可以说了吧？”
	陈剑谁有力的眼神往四处一扫。
	那戴警官又向但洙汀将军说了几句话，但洙汀点点头，戴警官即将室内其他持枪守阵以待的警员撤走。
	那雷姓警官但要阻止这个做法：“这人干出这种案子。让将冒险耽在这里，我看不好吧？”
	戴警官却说：“不要紧的。”
	雷警官又望向但洙汀将军，请示地说：“将军，我看还是那马来将军也摇摇头。用马来语说了一句：不要紧的。”看来很有胆识也很想逞一逞胆色的样子。
	人都撤走了。
	只剩下陈剑谁，面对三名高级警方人员。
	第一句话却说得十分奇怪：
	“大红花，我可不可以相信你？”
	那戴警官也回应的十分诡异：“大肥鸭。我永远是你的兄弟。”
	两人各自趋近，突然，拥抱在一起，紧紧的。
	那雷柏明警官大感诧异，但洙汀将军却微笑不变，因为戴洪华警官早在请动他来此之前已向他报告过一切。
	他是戴洪华的直系上级。
	——大凡是上司的心态都一样：只要下属一早向他忠实诚恳的报告过一切，就算是犯了点规惹了些祸，他们也大多数愿意为部属承担或开解。
	何况，这不是过，也不是祸。
	他已久仰大肥鸭的大名，对“六人帮”的种种事迹，亦早有所闻。
	他希望能多交朋友——尤其象陈剑谁这等国际知名的朋友，对他们国家的形象、警务人员的名声，说不定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但洙汀才四十岁不到，已升为准将，兼管军警政务事。
	他自己十分得意。
	他觉得自己理应进一步的扬名国际，因而更加积极广结善缘。
	——就是因为他们这国家的警务处几位高级官员都有这种开明和沽名的心态，陈剑谁还有他的朋友，这回才少受了许多苦；更重要的是一个关键：戴洪华。
	戴洪华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据说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就遭到一场“灭门”式的追杀。
	他父亲也是一名警员，名叫戴夭，因为不肯同流合污，不愿意贪赃枉法，反而给开除出警队，并交出了手枪。可是因为他父亲曾在围剿当地的“山顶佬”（共和党游击队）立过殊功，故在他五十五岁那一年给撤职之后，“山顶佬”就在他退隐的山边小镇里对他展开追杀。
	他父亲怕连累家人，故而逃入森林里。
	可是，他的母亲的妹妹，还是死于“山顶佬”之手。
	那一年，他十五岁，寄宿于首都的学校里。
	当他得悉了这个噩耗，连忙赶回去，但他的家人已惨遭杀戮，他马上抄了一柄小斧独入深山。要去会合他的老爸。
	他深知其父逃亡的路线。
	不过，当他赶到“九条河”的时候，父亲已惨死在“山顶佬”的围攻下。围狙的十一人，也死了四个，剩下七个。
	十五岁的戴洪华，又瘦又矮，居然在这深山森林里和这七名惯于游击的战士展开了一场殊死战，他以灵活动用的游击战术来对付这七名游击好手，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法，费了三个昼夜，最后竟把其中六人杀掉，只剩一人仓皇逃遁。
	这一战足以使他名动江湖。
	他只有一柄小斧头，他的敌人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有枪械的。
	他以斧刃割下了杀父仇人的头颅，步出深林来的时候，没有人敢相信他仍能活着。他衣服破烂，乱发蓬松，全身都是伤口，苍蝇积虎峰绕着他飞，长脚蚊子还不时叮他的伤处。歪歪斜斜的呢帽上，还斜扬了一朵在“九条河”涧边摘下的红花。那是他父亲的帽子，也是他爸爸的标志。
	他身上有一个伤口，还永不复合。
	那七名敌人，十分凶悍，在左翼游击队中十分有名。死了的六人中，有一个是站着死的，头给割下来后人还挺立着，且摆出战斗的姿势。
	他回到小镇，开始发高烧，同时患上疟疾与中疾，上吐下泻，乍寒乍热了二十八天，在一个早上。他又忽然生好了，下床才知道他足足长高了三寸四分。
	他的朋友很多，而且各行各业都有。且不管是舞男还是砍柴的，卖猪肉的或是大学教授。政客抑或是妓女，一旦成了他的朋友，一定变成他的好友知交，守望相助。
	因为他十分够朋友。
	他的朋友还不止在当地，而在世界各地都有，而且都是好朋友。
	当地警方自然要利用他的交游广阔，他也甘于被利用，并认为这是他自己“有用”的实证。
	他甚至秉承了其父的遗志，加入了警队，紧持不贪污，并且坚持要扫荡警察部队里的“害群之马。”
	他在警队里屡建殊功，所以迁升甚速，也很得上司信任。
	他有一个外号：
	他叫做——“大红花”。
	——这外号来自他姓名的谐音，同时也因为他喜欢在帽边上或衣服上插上或别上一大红花而致的。
	“大红花”是这儿的国花，叫做BungaRaya，学名为“木槿花”。
	这是花芯很长，很鲜艳丰腴，繁殖力很强，生长力很旺盛的一种花，在哪里（不管泥地沙地石地屎坑地）都能茁壮开花，花芯长得长长的，花粉鲜明，仿佛生怕蜂蝶不来光顾。除了鲜血一样的红色，也有绯色、白色、黄色、紫色等数种。
	戴洪华一直也觉得这种花很像他。
	他的个性。
	他的心情。
	他燃烧也似的生命力。
	陈剑谁等人这次南下，为的是要会晤蔡四幸，另一个目的，就是见“不平社”中在此地的另一名“大将”。
	那就是“大红花。”
	而今大红花出现了。
	“大红花”就是戴洪华。
	到这时候，陈剑谁已成功地引出了戴洪华和他的上司以及同僚面对他。
	到这个地步，戴洪华也清晰的表明了态度。
	“老大，你的前景与来历，我已全报告上去了。中国人有一句话：打狗还须看主人。更何况是杀人！我们都知道。毛家和他们的第九流集团闹事大甚了，这次先后把蔡四幸、顾步都杀害了，他们也不打听打听。蔡四幸其实也是我们国家安全人员，顾步父子多年来帮我们维护本地法纪有大功，他们竟都敢下杀手！我们确有不少伙伴受了他的红，但我们警方也下了决心：要好好侦办这些不法之徒，决不任由他们冤噬好人、恣肆壮大下去！”
	陈剑谁望定者戴洪华，聚精会神，像在留意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作最冒险的一记空翻表演。
	“你现在在执行警务工作，是不是？”
	“是。”
	戴洪华答得爽快。
	“那你不必客气，按照手续来做，以免遭人闲话。”
	他补充了一句：“不必因为我们的交情而使你为难。”
	“在我决定任何行动之前。”戴洪华以一种斩钉截铁坚决的语调问——通常。答案可以斩钉铁，很少提问也如此断然的：“要问你几个问题。”
	“你问。”
	“你有没有杀害张伯谦夫妇？”
	“没有。”
	“你有没有杀害顾步全家？”
	“没有。”
	“你有没有杀害巴闭？”
	“没有”
	“你有没有抓走甘玲和顾影？”
	“没有。”
	“这样就好了——”
	“我说没有，你就相信？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啊！”
	“就是因为人命关天，我才相信你。”
	戴洪华干脆有力的说：
	“我已向上级表明了你们的身份。由于你们杀人的证据太确凿了，以致我们反而有理由相信凶手另有其人。而且，你们犯不看来这儿跟顾步、巴闭争地盘，他们死了，真正得益的也另有其人。凶手的目的，也许是一石二鸟，既杀了他们的敌人，也顺此剪除掉你们，让你们来承担罪名。我们这儿不算是最先进的国家，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昏昧、无能。尽管我们有不少同僚受了贿赂、给人收买，但也有不少警务人员是廉洁的，希望亦能藉此消除掉警方的瘀血，所以——”
	他正色说：“我已争取得上级批准，要用你们来侦破这一连串的血案。你们要证实你们的清白。我们要找出幕后真凶。我们正好公私俱应协作合作，不凶手逍遥法外！”
	“你看怎样？”
	3、狗眼看人低
	这真的是容易！
	陈剑谁很能明了、体谅、设想到这一点。
	戴洪华要为他们开释，甘冒大不韪，而且也实在是冒上了极大的险。
	但他终于争取到上级的同意。
	——像这么重大的案子，那么凶悍的嫌犯，如果不是得到有最高权力的警官批准，那是断断不会说放就放的。
	一旦“出了事”谁也承担不了这个责任来。
	戴洪华试图去说服他的上司；放人。其目的不但是换取真凶，打击恶势力集团的伺机膨胀，也可以免除一场涉及国际特警组织上的纠纷。
	戴洪华愿以性命担保；陈剑谁等人决不可能是这一夜间三起血案的凶手。
	经过几名高级警官（包括警察总监）的开会与研判，并详细阅读过一切可以收集得到的陈剑谁、史流芳、骆铃、牛丽生甚至是温文的资料，他们都得出了四个结论：
	一、以陈剑谁跟顾步的关系，就算是要在这里发展势力，也大可合作，不可能成为敌对。
	二、就算是“不平社”的人干下的血案，也不可能留下如此明显的人证、物证。
	三、这远道而来的“六人帮”。背景非同凡响，一旦公开审讯判刑，势力轰动，是定必引起国际外交上的纠纷，这对本国的声誉不是件好事。如果万一败诉，则更丢脸丢到举世皆知，谁都不希望会发生这种事。
	四、如果真的是陈、史、牛、骆四人干下的血案，他们大可一走了之，何必留在那儿等警察来抓？要是有恶势力想借警方之手除掉这些，又何不听戴洪华之见反过来利用这几人除掉这股恶势力？
	剩下的问题，就到了戴洪华的身上。
	由于戴洪华近年在警界屡建殊功，与会讨论的五位高级警官，有三位都十分赏识戴洪华，既然他肯以性命担保，有人背上黑锅了，何不姑且让他试一试？如果成功，自是大功一件，要是失败，那也是戴洪华的过失。
	当然，还有两人持不同意见。
	一个是不表态。
	另一名三苏订警官大力反对。
	他认为大冒险了，让这些“外人”插手本国的事，是对本地警务要员最大的侮辱！
	戴洪华力争。
	就在这争持不下这际，戴洪华的顶头上司：但洙汀开口表态——
	这件事的责任他也愿意跟戴洪华一齐承担下来。而且，这绝对浊“依靠”外力破案，他属下的干探也一定全程参与其事。
	这一来，警察总监就乐于下了一个“顺水推舟”的决定：
	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件事可依计进行。
	几番周折，这“人事担保”才得以批准。
	要不是戴洪华在当地警界都有“实力”，而若不是他的上司但洙汀在重要关头表示支持，只怕单凭戴洪华，也断无法说放人就放人！
	这毕竟是一件大案子！
	何况，血案一旦发生，已有人施加压力，使该国至少有两家畅销报纸特别渲染和关注这件事，并激起国人“仇外”甚至“排外”的情绪，甚至还讽嘲警方：“不要因为案子是外来歪风就不敢严办，只敢关起门来打狗，不敢上山打老虎”云云。
	而今，戴洪华已经可以保释陈剑谁出来，不过，还是附带了几个条件：
	第一，四人里只能保释两人，陈剑谁必是其中之一，其余两人，必须扣押在拘留所里。
	也就是说，万一陈剑谁等二人弃保潜逃，警方手上还扣有二人可以“交差”。
	第二，警方给予陈剑谁三天时间，也就是从开释时间算起，整整三十六小时，要是陈剑谁还找不到证实他们是清白的证据或找不出是谁干下这三宗血腥命案的线索，那么，警方仍然得起诉陈剑谁等四人。
	第三，陈剑谁等人不许拥有任何攻击性武器。
	第四，陈剑谁二人若有任何行动，都必须要有戴洪华警官或另一警务人员陪同下得进行。
	第五，警方暂释放陈剑谁事完全保密，要是陈剑谁行藏败露，警方会当是“在押囚犯潜逃”处理。
	条件的确非常苛刻。
	“老大，你先不理它。”戴洪华惶恐的说，“我再去为你争取。这太委屈您了。”
	“不必了。”
	陈剑谁说，“有三十六小时，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把真凶都揪出来了。”
	他接受一切的条件。
	他质疑的反而是；
	“为什么但洙汀警官会那么支持你这十分冒险的建议呢？”
	“因为我跟他投缘。”
	“这只是理由之一。”
	“我在他手上立了不少功，但名义上都归了他。”
	“还有呢？”
	“他痛恨那两家报馆。”
	“报馆？是大事宣传警方外荏内厉的那两家报纸？”
	“便是。但洙汀也不算十分精明强干，不过他有显赫家世，有皇族背景，而且总算也清廉正直，所以在警界很说得了话，担得了事。不过，就是因为他不敢贿赂、不卖毛氏企业的帐，以致他破的案，报纸只字不提，而他棘手的案子，常给穷追猛打。这次。以他只愿保住国际面子，不理保护人民安全为攻击对他，使他异常震怒，决定要好好整治毛氏和第九流集团的人。”
	“毛家四父子居然连这种人也招惹，可见胆子不小，气焰也真够嚣张了；人一得意便易疏失，看来毛锋便要毁在这儿。”
	“不过，毛家也有更大的背景罩着，要不然，他也不敢这般横行霸道。假如没有真凭实据，但洙汀还真动不了毛锋这一家子。”
	“所以，这也是警政界内里的斗争——而我只是一只棋子？”
	“不止你，我也是。我一直都是。毛锋把赏钱、红包派得整警察总部人人都有。就不甩我们这一组，这一来，我们反而成了异类，成了取笑的对象，有时被迫要意思意思的收取一些。但洙汀就对我说：你们华人有一句话：狗眼看人低”，我们要好好做些事，不要给这些人小看了！我想，他就是要争这一口气。
	“我无所谓。反正，毛锋他们敢杀顾伯、巴闭和张氏夫妇，又拐却顾影和甘玲。还嫁祸于我们，我无论如何。也会找他们算清这笔帐的！”
	“对，咱们就把他们打得夹着尾巴逃！”
	“逃？才不让他们逃呢！偿命，何况死的都是好人——咱们不平社本来要干的是什么！？”
	“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抱不平。”
	“对。”
	“——老大，咱们又联手了。”
	我就知道你既耽在警界，迟早会插手此事，所以我们也不避不逃，以免你为难。
	——可惜，惭愧的是，我仍不能为老大和各兄弟们做到什么，也不能全部保释出来。
	为都是因为我……太无能。
	“怎能怪你！一个华人在本地否界能做到这样出色，已很不容易了。这种情形，人多反而不见得好办事。要比人多，我们四人也抵得上毛氏集团三个儿子和他们的手下。”
	“……不过，我们只有三十六个小时。”
	“现在只剩三十五个小时。时间长，未必就好，你看催人交货交稿，多在期限前数天甚至数小时前才全力在赶，如果全部时间都似最后冲刺时的密集运用，那么，人人的成就都当在他目前的五倍之上了！”
	“那么，除老大以外，只能保释一人出来，您要先保谁出来呢？”

蓝牙 第二章 请你动手小心点
1、恶女
陈剑谁要去对付的，是当地财雄势大的恶势力：
毛氏集团“第九流”。
但洙汀表示警方可提供一切对他办案的协助，结果，他只要求买笔，买了八支笔，除了一支是塑料包装之外，其他都属于金属制成的（可以换笔芯）那种。那姓雷的警官还笑他：
“你一出来就想当作家不成！？”
他当然需要帮手。
可是，除了“大红花”之外，只能有一名囚在牢里的弟妹可以“开释”出来。
那会是谁呢？
——应该是谁呢？
当然是牛丽生。
因为他孔武有力、骁勇善战，有他在，任何格斗，都必能帮得上陈剑谁的大忙。
但不是他。
陈剑谁没有选他。
——此行不止是斗力，还要斗智，陈剑谁怕牛丽生去了，一旦闹个不好，控制不住，打草惊蛇，反而误事。
他不选牛丽生。
——牛丽生结实豪壮，关在拘留所里，就算捡上三五顿修理，也挺受得起，只是苦了他那条命了。不过，一个人既然已吃苦惯了，也不在乎再多吃一点苦头。
当然该是史流芳。
史流芳眉精眼企，反应敏捷，对机械、科技等先进玩意，都有研究。要是他在陈剑推身边，文的武的准能带得上忙。
可惜不是他。
陈剑谁也没选他。
——他自知自己也可以解决“第九流”毛氏集团那一帮人，万一解决不了，他出了事甚至丧了命，牛丽生这些人仍身陷囹圄，冤案难雪，就必须有一个能担当、有知识的人来应付面对这儿的诉讼。
史流芳显然可以担当这个角色。
——史流芳耽在牢里，既没什么不便，也没什么不安；他耽得起。
他选的是骆铃。
就甭说别人了，连曾与陈剑谁并肩作战多次的戴洪华也甚感错愕：
——骆铃是个女的，跟在身边，有许多不便。
——骆铃娇生惯养，冒失冲动，这次行动必与毛氏“第九流”集团有着极为凶险的“接触”，骆铃同往冒险，只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骆铃对这里也“人生路不熟”，兼如“语言不能”，她帮得上什么忙？
要是决定这件事的是别人，“大红花”一定大事抗议的了。
但下决定的是陈剑谁。
他一向佩服、警重的“大肥鸭”。
他只好问：
“为什么？”
对于戴洪华的第一个“为什么”，陈剑谁的答案是：
“骆铃是个女的。她有着许多方便，甚至我们不便做的事，她也可以理所当然的去做好它。”
“譬如什么？”
“照顾张小愁，她是我们一个很重要的人证。”
“我们谁都可以照顾这人呀！”
“如果她要上洗手间呢？”
“——这……”
“骆铃可直接陪她进去，而我们就只能在门口等——谁知道洗手间里有没有伏着一个杀手。”
“我明白了。”
“正是因为骆铃娇生惯养，任意妄为惯了，所以才让她出来真正也认真的冒险、见见世面，这样才能训练她成熟。”
“——可是，这是生死关头，可不是训练新丁的时候啊！”
“其实。人生哪个时候不是生死攸关的？你驾车，一失神间便可能引致车祸；你说话一言不合可能便发生了误会结下深仇；就算你吃东西，一不小心可能连舌头都咬断了——哪件事没有危险？要训练胆色应变，便应当在这种时际，摸着石头过河，就算是面对生死大事，不妨认真，严肃不必，骆铃在，她性情乐天、可爱、天真、会好玩多了。”
“可是，她的脾性，若跟毛氏第九流那一干人正面交锋，只怕十分危险。”
“不过话说回来，她留在拘留所，一样危险。”
“危险？你是指有人杀她？”
“这倒不是。我看得出来，有几个警员、守卫，对她很有点色迷迷，万一毛手毛脚，她是个恶女，岂忍得了辱、受得了气？只怕那时大闹警署，自讨苦吃，我也怕她大小姐受不了拘留所里的寂闷，她一光火起来，打人、越狱，什么都敢做，还不如跟在我身边安全。”
“说的也是。只不过，她对这里的人、语言、地理环境都不熟，如果独立行动，只怕误事、累事……”
陈剑谁笑了。
“她？这个恶女，她也有她的好处……”
说到这里，他就笑而不言了。
——如果在这时送一朵花给他，这“大肥鸭”就完全“拈花微笑”，绝对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
然后他话锋一转：“要做这件事，你们警方要给我提供几件事物……”
2、白额彩头
“恶女”出来了。
她一出现就骂。
妖！这是什么鬼地方！有法律没有！他妈的！一把人抓起来就关！这地方以后送我都不要！他爸爸的！那算什么房间！多脏！那是什么食物！一味的辣！明知道我吃不得辣！
超！下次我才不来！
如果她的话写成文字，一定每一句后面都是惊叹号。
“冤枉好人还算不了什么，居然敢冤枉本姑娘！阿姐我横行江湖三十年，不，总之横行了很多年，从没给人这样子糟质过！我去他爸爸妈妈的！现在不是乖乖的放了人——”
然后她发现眼前只有一个陈老大，牛丽生和史流芳都没有“混”出来，她瞪大美丽的眼睛，不敢置信的指着戴洪华和那名雷柏明警官大骂：
“什么意思嘛？你们！放两个不放两个，阴险！怎么！留两个当人质不成！？这里的人不分是非，不分青红皂白，你看，这儿要下雨了就下雨，要出太阳就出太阳，连晚上的有月亮也残缺不全，恐怖过人！”
骆铃这回简直不止怨天尤人，连星星月亮太阳也列入他大小姐“骂程”之内了。
她骂着的时候，也真的下了一阵白撞雨，那名跟随雷柏明的印度警曹三美跑去把车子开过来，他们几人只好缩到骑楼下先行躲雨再说。
“金铃子，不要再骂了，骂得雨也下了。”
陈剑谁开了腔，骆铃就收敛了一些，只问：
“我们自由了，但阿牛和老史呢？”
陈剑谁摇头：“他们不是放我们出来。”
“什么！？”
骆铃叫了一声，连雨中的“虹桥”也给一阵风刮得摇摇欲坠。
“你先别发作：他们旨在交换。”
“交换？”
“他们先放我们出来，侦破这连串血案之后。他们便把老三老六也放出来。”
骆铃一听，火里二十五丈四尺三。
“简直是黑社会！这不是等于交换人质吗！不如把这两个家伙抓起来，一换一，二换二，马上就得牛老六史老三了。”
“不。这种交换却换不回我们的清白。”
“我们本来就是清白的。”不过，顾伯、张伯他们的惨死，就换不回性命了。
一听张氏夫妇和顾步、巴闭的惨案，骆铃就马上来劲了：“好，我们这就破案去！”
说着就走，像去叫客快餐、外卖似的。
“怎么破？”
“找凶手啊！”
“凶手是谁？”
“毛家的人啊！”
“你这样去，他一枪把你轰掉，还当是帮警方将逃犯绳之于法呢！”
戴洪华忍不住警告她。
她登时注意上他，向他挑了一只眉毛。温柔可可的说：
“你，真俊！”
戴洪华晕了一下子的浪。笑说：“说笑了——”
骆铃媚眼如丝，笑面如花的偎了过去：“你是这儿最英俊的一个，你看，你一笑的时候，牙齿也人白——”
戴洪华只骑口的傻笑。
“给我看看你的手——”
戴洪华讪讪然的伸出了他的手。
右手。
——骆铃正散发着一种令人不能抗拒的温柔。
骆铃竟伸出玉手去握着玩赏对方的手，边说：“我最欣赏是男人的手。你看，你的手，骨节突露，修长有力，多有性格啊——你一定是个有个性而且坚忍不拔的男子汉……”
话来说完，她旋风似的，拗住了对方的手臂，转到了戴洪华的背后，同时拨出了他的手枪，疾的板开了保险掣，枪嘴抵住了戴洪华的后头，冷冷的说：
“枪？有枪阿姐我就会怕了你吗？看你拔你的枪快，还是我拨你的抢快！你再乱动，阿姐一枪把你干个白额彩头的！”
雷柏明吓得连技枪，但反应已迟，骆铃枪已在手。戴洪华的命已控在她手里。
陈剑谁也没喝止。
亦未出手相助。
更不相阻。
“佩服，佩服，好身手。”
戴洪华居然还笑得出来。
骆铃忽然脸上一红，心头一沉。
因为她感觉到腹下给一物顶了一顶。
由于她将重洪华胳臂拗到身后，她用擒拿手抵制着他背部，不让对方起虎尾脚，所以身子贴得很紧，加上两人身上的衣服，所以旁人绝难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都以为是骆铃持枪抵住戴洪华：戴警官完全受制于一女子！
连刚把车子开过来的三美警曹、也停下了车，在座驾上张大了口，不知该拨枪好，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
只有骆铃有苦自己知。
她知道抵住她小腹的事物很尖，也很利，它随时（只要一发力）便可刺入自己的腹腔里去！
而且，它仿佛一早就在那里，就等自己这一下转到戴洪华背后，而且也算准了她会贴上去似的。
当然，她现在仍可一枪干得对方彩前的，可是，对方也可以刺杀他；而且，假如对方不只等她逼近而是一早就反刺迎戳的话，只怕在自己才把警官的手臂拗向后头还未夺得手枪，腹部早已鲜血长流了。
骆铃这才。留意到：
一、她的对手右臂虽已给她制住，但左手一直就摆在身后的裤袋内：这才是对手的杀人锏。
二、陈老大一直没有出手，只冷眼（也冷笑）的旁观。
三、戴洪华看来受制但连他头上的帽子也没歪那么一歪。
她知道自己遇上高手。
“好啊，骆小姐，你出手好快。我认输了。你武功那么好，正好用来协助警方上大派用场，让真凶法网难逃，我们这就大家都有好处，你救出你的朋友，我也可以交差了。”
骆铃当然知道对方让她；并且保住她的颜面。
——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种人物！
她向陈剑谁看了一眼。
陈剑谁微笑、点头。居然那一副“事不关己，已不关心”加三成“看你横行到几时”的死样子！
她只冷哼一声，将戴洪华往前一推，松了手。
戴洪华跌出几步，把住桩子，这时，三美和雷柏明已拔枪指着骆铃。
骆铃把枪扔回给戴洪华。
雷柏明仍不放心的说：“华仔，我看他们靠不住，跟他们合作，如同与虎谋皮。”
戴洪华接过了枪，略为审视了一下，满不在乎地说：
“那可不是正好，我们正好狐假虎威，可以让群辟易。”
你说什么？什么屁易？骆铃不习惯说话那么文质彬彬：放屁容易？你放放看！
我看这世上除了牛老六。也没见人可以说放就有屁可放！
众人都笑了起来。
这一笑，气氛就好多了。
其实，世上任何事情，只要多笑一笑，那就没什么好放不下，看不开的了。
笑完了之后。他们就上了车。
并在车上开始了讨论。
由始至终。陈剑谁并没有向骆铃介绍戴洪华就是“大红花”——因为三美和雷柏明都在场。戴洪华是本地的高级警务人员。他做的任何事，都必须不能徇私，就算他开释陈剑谁和骆铃的提议，也只公事公办。要是让他的同僚和上司知道他也同属“不平社”组织之内，这对他的计划和处境都是百害无一利。他只表明跟陈剑谁是有交情的，但一字不提组织上的事。
陈剑谁当然明白这一点。
但他有一点也想不到。
只因为戴洪华不止升释了骆铃来帮他的忙。
另外一人也给“放”了出来。
这人是冒失的骆铃之外的另一个“捣蛋大王”：
温文。
3、恶月
他们在车上。
外面下着雨。
黄昏雨。
而刷子划着扇形的构图。
他们在车内在脑里布置着行动的构想：
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
如何着手？
陈剑谁看来很轻松的样子，在轻轻地吹着口哨。
“总不能这样冲进毛氏企业，把毛锋抓出来打得他不能不认吧！”
雷柏明说。他是在讥讽。警方曾召开多次会议，设立多个小组，但对毛锋家族都苦无对策，无法绳之于法，这两三个外来人，又能在三十四小时内办得了毛氏父子么！
“为什么不？”
骆铃又来她的“生不得，男儿烈；心却比，男儿烈”了。
“根本不需要。”
戴洪华就等陈剑谁这句话。
“陈先生认为我们该怎么办？”
他在外人面前（雷柏明、三美、还有另一名上共派下来的高级便衣特警哈森——警方同意先行释放陈剑谁，借他之力来调查此案。但也说明必须要在警务人员在旁监视的情形下才可进行：陈剑谁、骆铃、温文有三人，所以他们派出华藉雷柏明、巫人哈森和印籍三美“跟进。”至于戴洪华，因为是“倡议者”反而成了“边缘人物”，由他负责这次计划的统筹。）不便称陈剑谁为“老大”，只好很客气的以“先生”相称。
“我们现在仍是在押嫌犯，一旦露面，对方就可以指我们是企图伤害人证的逃犯，大可名正言顺的把我格杀毋论。”
哈森嘿笑说：“所以，我们是来保护你们的——天知道上头为什么会同意由你们来参与这案件！”
陈剑谁不去理他，径自说下去：“不过，我们这项行动既是警方的秘密，那么我们也有一个好处；他们并不知道我们已经出来了！”
“是的。”戴洪华深表赞同，“我们趁这空隙能做许多事。”
哈森从鼻子里哼道：“可惜，你们的时间也不多了——天知道你们高在监牢里是不是还可以多活几年！”
温文忽然叫了起来：“啊！”
大家都紧张了起来。
温文望向车外。
大家都望车外。
——没有什么特别的事。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人。
只是雨已停了。
暮色已临。
“你们看那月亮。”温文发现新大陆似的，“多凶悍啊！”
苍穹边际确然挂上了一细细细弯弯两端锋锐的青色娥眉月。
众人登时为之气结。
独是铬铃十分感兴趣。由于她坐的车厢靠另一边，看不到月亮，所以她要伸着脖子，过身子去看月亮，肘部碰在雷柏明的腰上，疼得他哇哇大叫；乳部却触在哈森胸际，他一下子心都酥了，全不介意这样“接触”下去。
“哪里？在哪里？”
骆铃仍隔着头探着，偏又看不见：“那轮恶月去了哪里？”
雷柏明没好气的推开了骆铃：“骆小姐，你自己尊重自己一些好吧！”
骆铃伸了伸舌头说：“小气鬼。”
雷柏明绷紧了脸，问戴洪华：“怎么谁都不放，放这样一个女的出来？”
戴洪华忍笑：“是陈先生选的。”
雷柏明又指了指温文那傻里傻气的后脑勺子：“他呢？他怎么也给放出来了？”
戴洪华说：“他是本地人。我们已查备他的家人事业，反正他跑不了，拿督但洙汀的意思是：既然是这样，多放一个人出来帮手也好。”
雷柏明哼了一声，横回扫了陈剑谁一眼：“难怪他只要个女的，这样便可多换一名助手出来——只不过，这家伙除了看风看雨看月亮，只怕还帮了猫捉老鼠狗咬贼的忙！”
温文好像一直在留心那月亮，这才听到有人在说似的，问：“你说什么？”
雷柏明一怔，不屑跟他说话，只拍手一挥，“没什么！”
温文凑上了脸：“怎么？只敢在我背后说，我转过来就没话说啦？”
雷柏明登时大为光火：“我说你愣头楞脑，比猪还蠢。能帮得上什么忙？”
这时，恰有一部军车经过，声音很响，温文“唔”了一声，表示听不到。
雷柏明自恃是警务人员。武功高，有枪在身，怕这小个子作甚？于是又说了一遍。
正好车驶过水洼，一颠一簸的，温文又“嗯？”的一声，没听清楚，居然又说：“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好不好？”
雷柏明火冒三大。又大声说了一次。
骆铃忽然像阿基米特又发现了什么伟大定律的叫了起来：“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众人以为她看见了“黑火”，谁知她说：“我看见那轮恶月了！”
气煞。
温文倒起了兴头：“是不是？那轮月亮好凶噢！”
骆铃深有同感：“青青蓝蓝的。像一撇鼻涕。”
温文：“尖尖锐锐的，像武器。”
骆铃：“闪闪烁烁的，太鬼祟。”
温文：“对，背后骂人，更鬼祟——啊，对不，雷警官，刚才你说到哪里去了？我没听见，可否再说一次……？”
雷柏明这才知道这两人装疯卖傻的在“玩”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睛搔枪柄。
哈森看在同僚份上，为雷柏明我下台阶：“你们是来看月亮的？做广播剧的？还是来查案的？”
骆铃对他柔媚的瞥了瞥眼睛，在车厢里吹气如兰的问：“你说呢？”
哈森忙敛定已飞走一魂三魄，强颜严肃的说：“要是查案，怎么没有方案？”
这话题既由陈剑谁接了过去：“方案？有方案首要有线索。只要找到线索，不愁不能把真凶扯出来。”
哈森笑了，哈哈哈地。像咳了三声，又仿佛那不是笑，而是一种骄傲的表达方式：
“线索？”他说。“我们只找到你留下来的罪证。”
陈剑谁冷沉地道：“对了。”
哈森没意会过来：“什么对了？”
“那就是线索。”
“什么？”
“指证我们是杀人凶手的，有几个人？”陈剑谁沉声问。
哈森一时还搞不懂，戴洪华已完全警觉过来了：
“张诞、胡成才，高就和高足。”
“高就和高足是指证我们杀巴闭、刘阿虫和奸辱甘玲的人？”
“他们都是巴闭教出来的徒弟。”张诞当然是指证我们帮顾影一道毁掉张家杀害张伯夫妇的凶手？
“他是活证。张小愁则仍在失常状态，神智未恢复过来。现暂住在她亲戚家里，那是个本地的暴发户。”
“胡成才则指证我们杀死顾步和放火烧掉顾家？”
“是他、他虽是哑巴，却已写了供词。”
陈剑谁点点头，开始拗他的指节，发出啪啪的声音；“那就容易办了。”
戴洪华眼睛一亮：“你是说，先找他们四人——？”
“不，一个一个的找。”陈剑谁说：我们五人和他们四人之间，必有一方面是说谎的。假使我们是做了这种事，那么，是我们不承认。如果没有，则是他们在骗人，伪造罪证。他们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家庭，跟受害者都各自有不同亲密的关系。他们为什么要说谎？
为什么能够异口同声的说谎？找出这隐瞒在背后的理由，便也应我得出隐藏在背后的主使人物。
“对！”哈森说，“他们就是线索！”
不过他马上又犹豫了起来：“可是，他们都是证人……”
“你放心。你怕这些证人，万一没有说谎，而说谎的却是我们，那么，我们来个杀人灭口，警方可就白白损失了人证了，是不是？”
哈森哼哼唧唧。
“所以，我们不会擅自行动的，我们的行动，都务必有你们警方人员的陪同，这样好吧？”陈剑谁说，“瓜田李下，事避嫌疑，这点，我们也不想再蒙上不白之冤。”
哈森点了一支修长型的小雪茄：“哼哼。这样最好……”
雷柏明有点急不及待的问：“那末，我们先我哪一个下手？”
陈剑谁沉吟：“……只要他们不知道我们已给放出来了，找哪一个都好办。”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仿佛还在思虑些甚么，但说完了这句话，他好像想通了一切。忽然问了一句：
“胡成才在顾家做事有多久了？”
“我们查过，”戴洪华的记忆力显然很好，“未到三年，但已十分得到顾家父子的情重。”
“之前他是做什么的。”
“他曾是毛氏地久企业的主管之一。”
“那就对了。”
“——但那也不能证实他跟毛家的人仍勾结。”
“我们这就会证实。”
“我们先去找他？”哈森大不以为然，“去欺负一个哑巴？”
陈剑谁望定了他，嘴角带着笑意，“我们都不能也没有权用刑，对不对？我们也绝对不会用，只不过，要是我们能证实那个哑巴会说活的，你说——一切问题是不是比较不成问题了呢？”
骆铃和温文本来还在研究恶月下的荒郊：那些一座一座的钙质土山丘，听到这里，早已不甘寂寞起来：
“我也要去。”
“如丹斯里哈森先生所说；这么多人去对付一个哑巴，不光彩。”陈剑谁悠游的说。
骆铃叫了起来：“可是。我们要去对付的是一个穷凶极恶说谎杀亲的凶手啊。”
陈剑谁兀然笑了起来，忽然跟骆铃说了几句话。
骆铃似征了一怔，也跟陈剑谁说了几句大家都听不懂的话。
雷柏明立即敏感了起来：“你们在说什么？”
哈森精通十四种语言，但也听不懂两人说的是什么，也当即不耐烦了起来，“你们说的话，最好要让我们听懂，否则，你们的一切要求，我们都不能答允；你们行动，我们也不能支持。”
陈剑谁却笑了起来，轻松的说：“没那么严重。我只是说，一个说谎的人，不一定就是穷凶极恶的凶手，我们只要找出他说谎的理由，就对这件案子有帮助。”
骆铃仍在哀求：“你们去查那哑巴，难道就留我在车上跟这闷死人的蚊子看月亮？”
她指的“闷死人的蚊子”，当然就是温文。
温文也不以为忤，只在搔头皮嘻嘻傻笑。
“你到有一个地方要去。”
“别又叫我去见周公。”
“周公？”哈森立即机警起来：“周先生是谁！？”
驼铃忍不住嚼的一声笑了出来，居然伸手拧了拧哈森胀嘟嘟的脸颊：“你好可爱，笑起来牙好白，像黑人牙膏。”
陈剑谁知道骆铃又在“调戏良家男人”，便说：“你应该在另一位警官监视下去找张小愁。”
“好啊！”骆铃立刻奋亢起来，“让我审一审张诞那臭西瓜，干吗要冤枉我们！？”
“对！”温文也跟她起哄，“他丧了父母，追疯了妹妹，还诬告我门，真丧心病任，禽兽不如！”
“我叫你们去走一趟，倒不是要审查张诞，那得要到我们在哑仆那儿得证据后再钉死他的事；”陈剑谁正色说：“我担心的是张小愁。她哥哥既然指诬我们，恐怕跟这案子很有点牵连，不管张小愁知不知道内情，她的处境都很有点危险。我要你们先去看一看，并问清楚她的情形，必要时，可把她接出来，交给警方保护。”
一听是护花使者的任命。温文立时蛮有军气的答应：
“是！”
哈森想了想，向雷警官点了点头，说：“我去。”
雷柏明也意会的说：“我和华仔看着这边。”
戴洪华也说：“好，那我们就分头行事。”
陈剑谁却仍是不放心，吩咐骆铃和温文道：“不过，请你们动手和行动都要小心点！”
“知道！”
温文兴高采烈的答。
“知道啦——”
骆铃漫不经心的拖长了声调。
陈剑谁叹了口气。他知道他的活，这两个年轻人都做大事心切，没听得进去，答应也只是敷衍。
这时，他们已从扣押的大都会驱车至那小山城近郊的分区警署前下了车。换了轿车。分头往目的地进发。
弯弯的月亮狠狠的发着绿。

蓝牙 第三章 请你动手慢一点
1、白头彩额
慢点。
在还没有真正行动之前，大家都要作点准备。
哈森取出无线电对讲机，正操马来话跟上司报告这边的情况，说到七情上脸时，白了一半的前发飘呀飘的，像一只白头鸠。
就算哈森的官阶很高，遇上这些事，他都要先行备报。万一发生个什么意外和难以控制的状况，毕竟不会遭人怨责是独断行事——这是大凡当官的人都懂的“卸膊之道”。
趁哈森正通电话，骆铃又对他挤眉弄眼。
陈剑谁笑着喝止道：
“金铃子，别这么调皮！”
骆铃有点委屈：“谁教他瞧不起我们……你没听他说话的语气么，分明没把我们看在眼里。”
“在你还没成功之前、休想得到他人真正的敬重。”陈剑谁语重深长地说，“你最好记住我这句活，好好做些事给瞧不起你的人瞧瞧。”
“一定一定，”骆铃双手在背后摸搓着，这时，哈森正好通完了话，她挑着脚尖舞步到了他跟前，翘着美丽的鼻子问：
“通完话了。”
哈森一怔。
——最难消受美人恩。
这点古今中外洋巫老幼都一样。真是不分国家民族贵贱尊卑排名也不分先后，都一样。
“嗯？”
“看你，真辛苦了。”
“不苦不苦。”
“都是汗，我替你揩汗。”
骆铃真的取出手绢替他抹汗。
陈剑谁看了，脑里忽闪一个念头，心中一动。
哈森只觉一阵香郁香味传来，加上骆铃温柔，动人殷勤，心神像飘在船上，大海波涛上摇摇荡荡，十分好受，却听大家都在笑。而且是在笑他。
他忙用手一抹前颁，才知润额都染了不知哪来的油彩。
简直七彩。
哈森光火了。
正待发作。
骆铃却跳开了，扁着嘴儿说：“哎呀，你身为高级警务人员，怎么那样小气呀，开点小玩笑也气成这个样子，日后怎成大器。升大官。发大财呀！”
哈森一时哭笑不得。
也啼笑皆非。
这是他们两起人马分别一段小插曲。
之后，“白头彩额”的哈森和沉默好奇的三美，载着俏皮的骆铃和一味附和骆铃（总之她做什么都是对的）的温文走了。
这儿剩下了雷柏明、戴洪华和陈剑谁。
“不可以用任何方式伤害或恫吓嫌犯，伺况，他还是一个哑巴！”
雷柏明显然是本着人道精神抗议。
戴洪华却不同意。
“要是什么都不可以做，请问，又如何要一个哑巴说活，不如把他们关回拘留所算了。”
雷柏明理直气壮的说：“可是。这样对待一个哑巴，太不公平了。”
“如果他不是哑巴的，而且还杀了主人全家，并且指诬一些无辜的人，让他们替他受法律制裁——对那些受害者，又公平吗？”戴洪华反问。
对于这些，陈剑谁不便表示意见。
“拿督、总监大人他们早已查过他们的资料来历，”戴洪华乘胜追击的说：“他们才上飞机制伏了一班穷凶极恶国际闻名丧胆的劫机囚徒，他们都信任这些有地位、有经验而且有本领的人懂得怎么抑制自己的暴力，和如何证实自己的清白。”
雷柏明怒道：“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敢负起全部过失！？”
“我已经以身家性命担保了！”
两人对峙着，怒目相凝。
半晌，雷柏明恨恨地跺足：“好，我再去问清楚。”
他去车上发一通电话。
陈剑谁正好与“大红花”交换了一些意见。
约莫过了五分钟，雷柏明不情不愿的回来，不甘不愿的说：“只能运用有限度的恫吓和轻微程度的暴力，而且，这种行为跟警方完全无关。”
陈剑谁笑了：“也就是说，警方弄我们出来，做尽了丑人，但一旦发生任何这罪责时，警方概不承担。”
柏明板着脸孔：“你是聪明人。我们也有为难处，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那么，请问。陈剑谁耐着性子沉住气，问：“所谓有限度的恫吓，指的是什么？”
雷警官反问：“我想干什么？”
“既然不代表警方，”陈剑谁饶有兴致的问，“我可不可以代表强盗？”
2、杀生
说实在的，“菱角”不怕强盗。
倒有点怕鬼。
“菱角”当然就是胡成才。
他现在一个人留在顾家。
顾家烧不尽。
所以，警方留他在那一场大火还没有烧尽的半废墟里。
——顾家的家业，还得需人看管，何况，顾影只是失踪了，还不是死了，胡成才是管家，当然就得在这时候管一管这破落的家。
虽然，胡成才心知肚明：
顾影只怕是永远都不会回来的了！
——毛家那三位少爷。怎会让顾影活着回来指证他们的罪行？
（不可能！）
——就算顾影想办法逃得了回来，不管“地久企业”、“九柳玄坛、救世捕声堂”
的杀手们，谁会放过顾影？谁敢留他活命？
（决不可能！）
——纵使顾影逃得了命、避得了追杀，维持本地法纪的警方政要，有不少人已收了“红”，能让顾影戳破他们瞪着眼睛说瞎话的“假象”吗？
（绝对不可能！）
（他自己也不能放过顾影。）
（因为顾影活着，他就活不了了。）
（与其我亡，不如你死！）
（他已做开了头，就一不做、二不休、三不回头！）
（他不明白毛更和毛念行为啥一定要留下顾影的性命，他不相信仅是为了留着个活口好对付“六人帮”这理由——这内里一定还有什么原因！）
（要是毛家老大和老二迟迟不肯动手杀顾影，夜长梦多，他只好极力耸恿老三毛赐下手了！）
（必杀顾影！）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谁要是碍着他生存的，他就杀谁！）
（——是谓“杀生”。）
（所以他从来不吃素。）
对他而言，吃素是一个天大的笑话。盖因生果蔬菜。都有其形态，喝一口水，也吞噬了十万八千细菌的命，就算伸手在自己发痒的皮肤上抓了抓，也抓死千百双细胞和微生物，到头来，吃斋岂不一样是在杀生！
（所以，斋有什么好吃的？经有什么可念的？以前蔡家老太太天天念佛，结果蔡四季也不一样死得胡里胡涂，蔡老太一怒之下，伤心欲绝，也不再念经拜佛了——与其念了个三四十年后才后悔不念了，拜了千万次佛后才觉悟不拜了，不如像他，才不拜神也不念伟，但只要奇术异能，他一一都学，这才实际受惠些！）
（人活着，本来就是杀生图存的。）
（可以这样说：杀生是人类的本能，也是特质。）
（谁活着都得杀生！）
（要活着就要杀生！）
（所以他要杀顾影！）
（杀顾影可免顾影杀他！）
人就是这样，越亲越近的人，越是容不下。很多人可以容得下外边跟自己素不相识的人飞黄腾达，却忍受不了跟自己有交情的人发点小财；好些人可以受得了两无瓜葛的人呼风唤雨，却对自己有关的亲朋戚友小小得意就眼红心妒！
大丈夫勇于征战，敢于杀敌！
小人物却擅长于斗倒自己人。
——是以，也许谁都不似“菱角”的心热：巴望早日听到顾影的死讯。
不过，说起来，守在烧毁了大半的顾家大宅子里，菱角可真点心悸。
他不怕人。
因为他才是恶人。
他怕的当然是：
不是人——
而是鬼。
他怕顾步的阴魂不放。
因为他知道顾步在生的时候，已经很“灵”。
他眼看见有人来求问顾步其人失踪下落的时候，顾步马上烧了一张符箓，置于清水碗中，碗里立刻浮出那个溺死的映像来。
他又目睹过了戴了顾步所赠佛牌的信徒，在一次惊险翻车里。车烂得一塌胡徐，同车人尽殁。只他一人没事，而颈项戴的佛像双日里，却冒出一点鲜血来。
这都使得“菱角”胡成才相信：顾步真有过人之能。
所以他在此次行动里，只敢暗算顾影，不敢暗杀顾步。
但守在这儿，他怕顾步的阴灵会找他算帐。
——像胡成才这种人，他决不是因为后悔而害怕。他只是畏怖所以害怕。
怕不一定因为后悔。
有些人纵使做错了事，也许会感觉到害怕，但不见得会后悔。
——是以很多人都说他做过的事从不后悔，其实，一个人做人俯仰能无愧，不见得就是敢作敢为的大丈夫、真好汉，顶多。他只是“敢作敢为”而已。
反省力不够的人又教他怎会后悔、惭愧？
——无愧和无悔本来不是件值得自负自傲的事，正如我行我素一样；别人不理他。他不理别人，他做的事得不到别人理解谅解，他就只好用我行我素来自慰自怜了。这都是不值得自许自得自鸣得意的事。
偏偏却有人以此为荣——没办法。人本来就是自欺欺人的动物。
并且活得愉快一些。
所以胡成才也在安慰自己。
这世界上没有鬼的。
因此也不必再疑神疑鬼了。
他大可安心睡觉。
睡一大觉。
——顾步已死。顾影已活不了多久，他大可安枕无忧了。
3、生杀
有一句话是这样的：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不过，对于胡成才而言，这近忧确实是在的，而且是贴得很近很近，非常的近……
三个人掩近了顾家。
顾家再也没有了狗。狗都给杀光了。
三个人慢慢但又轻快的拢聚在胡成才正在打瞌睡的房间外面。
顾家再也没有其他的人，亦不必再防范给人发现。
这三人都穿着紧身黑衣裤，黑布蒙面，悄悄地进入胡成才房里，他们一切行动，都由一个胸口黑衫印有一个绿色的的三角的指挥的。另外两个，一个黑衣近腹处有一轮形红印，一个则在脐眼部位有一个橙色的棱形印记。
——真的是“指”、“挥”，因为完全手势，不发一言。
顾家再也没有顾步在，他们已无所畏惧。
他们只是有点急，频频看腕上的表，仿佛在赶时间。
胡成才依然在打瞌睡。他身前有一张大桌，双脚垫在矮凳子上。旁边有一张古旧的铁床看他样子。宁可坐着打盹，也不愿睡到床上去。
他们正指手画脚；显然在交换“意见”要怎么“处理”这未知大祸临头的家伙，就在此际，荒谬的是：
这三个人中有绿色印记的那人，手表忽然（可能是报时、可能是闹钟之故）滴滴滴滴的响了起来——
这一响，胡成才也乍醒了过来。
他一醒，就看到房里有人。
有一个黑衣蒙脸人，正在他对面。
他人还未完全醒来，但反应可真是快，立即弹了起来。
他这一弹，左手便抄起垫脚用的竹凳子，右手已迅速要取挂在桌下的小弯刀——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来人既已入侵室内，就得要以性命相搏了。
胡成才一向都很凶悍。
——本来嘛，大丈夫要勇，小丈夫少说也得要悍。
无勇不悍，那就是只给人欺侮的可怜虫！
他的反应是够快了，可惜，敌人不止一个。
他身侧还有一名敌人。
这蒙面人一把住了他的手。
右手。
然后迅速掏出手铐。将他的手腕铐在那大铁床臂租的柱子上。
他背后也有另一名敌人。
他才想站起来。只觉顶上一紧，疼入心肺，原来一道钢丝已箍住他的脖子，他一双左手还来得及挡在钢线上（但已不及再抄凳子了）那锋利的钢线正好捺割在他的掌沿上，鲜血像车辗过橙油一般的迸溅出来，活得他自己和背后的敌人一脸都是。
血花。
这时，那手表作响，胸有绿印的蒙面人，忽然掏出了手枪，指着胡成才。
战斗结束。
不必打了。
——只要这人手指一扣，“菱角”便玩完了。
“菱角”当然不想这么快“玩完”。
他连忙比手画脚——但他站不起来，一双手给钢线所箍，另一双手给镇在铁柱上。
那绿印象面人拉开了枪的保险掣，并且慢慢的装上灭声器。
胡成才再也忍耐不住了，大叫：
“别，别，别开枪——请你慢点动手。”
三人面面相觑，真的停了手。
——只是住手，并没松手。
是以胡成才还给扣死在柱子上，枪口仍向着他。
胡成才痛入心肺，但更惊怖得心胆俱裂：“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杀……杀我……”
那三个人一时都静了下来。
这刹间，气氛诡异己到了顶点，谁也不知道这三人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什么企图，好半晌，那绿印记的人才问了一句：“你不是哑巴？”
胡风才骇然起来：“你们是警方的人！？”
绿印蒙脸人突兀的笑了起来。
其他两名红色根轮和橙色的脐棱的蒙脸人，也都一起笑了起来。
红色根轮的蒙面人说：“如果我们是，你这一开口，岂不是证明了你不是哑的，那么说，顾家灭门的案子，跟你就脱不了关系了。”
这三人一齐笑起来的时候，胡成才心里这才一宽：
——原来是警方的人，警察至少不会滥用私刑，但至多只能恫吓自己，不致杀人吧！
至少，只要性命能保，不愁毛家不把自己担保出来：泄了不是哑巴的底子又怎样？又不是承认了杀人！
这再一听这红根轮（就是把他右手铐锁着的那人）的话，他又唬了一跳：
——看来，是自己人。
——不过，要是自己人的话，那只不过是试一试自己，反而可以不必死了。
所以，他也强作镇定，笑了起来：三位大哥，你们这一招，可真管用，把我给唬得—
—
那在胡成才背后穿橙色脐棱的蒙脸人却说：“表哥，老七还在外面等着呢。咱们的时间有限，那些人就要来了，刚才我的手表已发出警示，一定是阿表已有所发现。”
那心口有绿色印记的人点表示明白。垂下了枪，向胡成才笑说：“不这样当真，你怎会记得任何时候，都不能开口说话泄底呢！”
“我满以为顾氏父子垮了，就可以不必当哑巴了——没想到，还是太大意了。这要多谢三位这次提点……”胡成才这才放了心：“我见了三位色记，居然还没马上认出来，真该死……”
那绿印蒙脸人关怀的说：“我们下手也太重了，你还疼了吗？”
胡成才心中怒骂：“伤成这个样子。血流得那么厉害，真是不痛有鬼了！”
可是肉在俎上，他忍住疼痛，强笑说：“受点教训是应该的，谁教我那么疏忽……不过。确实是很痛啊。快弄些药给我止血吧！”
“好，”绿印蒙脸汉说：“我给你止血吧！”
他点了点头，在拥成才背后的橙梭汉子会意松了钢线，闪过一旁。
胡成才这才松了一口气。
刚才他以掌沿托着钢丝，虽伤自疼，但他是抵死不撤掌的——要不然，只要钢线一旦弹在颈上，自己就死定了。
他这时才抓着拳头痛得呻出了声。
“请你们也打开手铐，好吧？”
“好——”那绿色印记在心口的汉子忽然问了一句：如果你在我们面前也掩饰不了。
难怪二少爷说。你是靠不住的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陡然举起了枪：“扑”的发了一枪。
在静夜里，枪声虽未完全灭绝，但至少已减轻了四分之三的程度。
胡成才中了一枪，他很讶异。
——诧异比痛苦来得更速。
他伸手抚胸，白胸衣已给鲜血迅速染红。
他这时才搐动了一下，抬头望向开枪的人。
但原本开枪的人又开了一枪。
这一枪射中他的小腹。
他这里才狂吼一声：“为什么……！？”
身形带动了铁床，拖得轧啦一阵响，似想向敌人猛扑。
但敌人又开了一枪。
第三枪。
“扑。”
——让人只来再及看见子弹在胡成才额上开了一个红色印记，他就倒了下去。
而且永远不会再起来。
——猎狗终须山上丧，将军最后阿中亡。
他不是战将。
他只是走狗。
——所以他应是“狡免尽，走狗烹”那一类。
他的生杀仍在人手里，尽管他立了大功。
所以他给活生生的杀死了。
子弹说明了他的下场。

蓝牙 第四章 请你动手快一点
1、生杀大权
杀死了“菱角”胡成才之后的红色根轮、橙色脐棱及绿心印记的蒙脸汉子，立即收拾了一下现场，并迅速离开，隐身于暗月暗夜之中。
未几，这烧得残破零落的顾家大宅，又来了“不速之客”。
也是三人。
他们当然就是陈剑谁，戴洪华和雷柏明。
他们显然是来迟了一步。
不过他们显然也并不知道。
——因为不知道结果，人才有“干下去”的动力。
如果事事都知道“结果”。做下去的意愿也不会那么强烈了。
试问，如果知道结局是失败的时候，你还会那么勤奋、拼命吗？就算预知结果是成功，那也失去了许多战战兢兢诚惶诚恐提心吊胆精益求精的乐趣。
世人喜欢算命看相，那是因为相学术数始终是一种预测：既是预测，就不一定会有百分之百的准确。这跟专家预测股市、楼价起跌是一样的。如果每有判语，一定精准，那么。一早就知道自己生命里的生死荣辱了，那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只怕就没多少人敢伸出手掌提借时辰八字要人算命了。
人多怨相师判语不够精确，殊不知纵是命理大师，亦只能提命运的大致轮廓，提点趋凶吉避凶之道，而不能也不该作铁口判定存亡成败——这才是个人努力修为的留白处，也是命运轨迹的转换余地。
陈剑谁是第二次来顾家大宅“红毛拿督”。这时，神坛已遭回禄之灾，给烧得七零八落了。他这次来，会面对什么命运？
他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还有那在囹圄之中的，他伙伴死党们的噩运。能不能因他的努力奋战而改变呢？
你说呢？
一进人“红毛拿督”的范围，陈剑谁就皱了皱眉头：
“嗯？”
戴洪华马上警觉起来。
“怎么了？”
陈剑谁忽然伏了下来，过了一会，才冷沉的说。
“该掏出枪来。”
“哪有这么严重——”雷柏明几乎要笑出声来，看陈剑谁那么“生人不生胆”，怕得畏首藏尾的样子，加上他上衣口袋整整齐齐的夹了八支笔，十分可笑，那似传说中的“英明神武”：“对方不过是个哑巴。”
他挺身就走忽然给绊了一下，跌入陈剑谁怀里。
他这回可是一怒拔枪，指着陈剑推，斥问：
“干什么？”
陈剑谁无奈的摊了摊手：“不干什么。你既然心口绣了个勇字，那就带头走吧——总算还是拔了枪就好。”
“带头就带头，怕什么！”
怕当然不怕，只要一个普通人有枪在手，他的脑子通常也会大上三倍半！
——更何况他是在警界屋建殊功拥有生杀大权的雷何警官。
他原姓何，但后从母性雷，所以有些人仍称他为“何警官”这有两个姓氏的警官，一直很得当地乡绅议员的钟爱。屡屡保他升官升职。宫运亨通。
暗月朦胧。等到进人胡成才坐守的房间里，勉强可见哑仆仍支头在桌上打盹，雷柏明得意的笑了起来：“你看，我都说没事的了，他还在做春秋大梦哩——”
说着按亮门旁的灯掣，向胡成才叫了一声“喂——”骤亮的强光刺目，三人都眯起了眼睛。
陈剑谁迅速游目打量了一下房里的情形，忽叱：“小心！”
戴洪华一个箭步，上前去一搭胡成才肩膀。
胡成才应声倒地。
戴洪华连忙跳开，拔枪。
雷柏明这回可真的变了脸色。
陈剑谁背靠墙角，退到门边，抄起了一包放在桌上的“三枪标”火柴盒子。
胡成才已经死了。
他的双眼几乎突出眼眶来，身上总共有三个弹孔，都打在要害。
雷柏明骇然叫：“他……”
戴洪华脱下了帽，拿在手上，顿足：“咱们迟来了一步，凶手才走不久。”
陈剑谁到这时候，反而没有作声，留在原处，似在思考什么。
他在思考什么？
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的“生杀大权”却已落在别人手里。
枪口里。
他们一亮灯，在房里的方位一览无遗。
窗外有六双眼睛，一支枪，枪嘴正向着这房里的三人。
一支枪，不可能同时射击三人。
在这国家对贩毒和贩卖军火都极为严刑峻法——这儿吸毒的人太多，而且也绝对不能乱，一乱就不可收拾了，不判重刑是不行的了，所以，不是有很多人可以、能够、有办法拥有枪械。
就算有，也不敢胡乱公开使用。
这三个蒙面人手上有一把枪。
现在，房里已亮了灯。
窗口敞开。
枪咀正向着其中一个的头颅：
雷柏明。
红色根轮的汉子跟其他的人一样，都是埋伏在“红毛拿督”外面一个绝好的隐蔽之处，他在催促持枪的绿心大汉：“要动手就请快一点吧，给他们发现了就麻烦了。”
绿心印记的那人却不以为然：“他们发现了又怎样？他们能斗得过我们？顶多只多费些事而已！”
橙色脐棱的汉子说：“就算是多费事，也没必要嘛！”
绿心印记的汉子，却已移转了枪口。
现在枪咀正向着戴洪华——
他的头部。
房里的三人。当然完全不知道他们自己的“生杀大权”，已完全操纵在他人手里。
三人中，似是陈剑谁说的话最多。
最快。
绿印、红轮、橙棱三名汉子都不谙“唇语”，不然的话，也许便可以理解陈剑谁在这时候说的是什么了。
许是因为陈剑谁说话太多吧，绿印汉瞧他不顺眼吧，枪口又慢慢移转了。
现在。枪嘴是向着陈剑谁。
正瞄准了他的头。
只要绿印汉一扣扳掣，陈剑谁的头壳就即时给这一颗子弹穿透，射爆。
绿印汉似已下了决定。
他决意先杀陈剑谁。
他的食指慢慢发力。
他要扣动扳掣。
就在这时，突然，灯灭了。
2、绿色之心
眼前蓦地一片黑暗。
——谁都大概有过这样的经验：原本在幽暗里仍亮着一盏灯火，就一定会分外的明亮、夺目，一旦遽然熄灭，那么，那一时间感受到的黑暗。必倍甚于原来。
这时候的情形，也是一样。
房里忽然一片漆黑。
绿印汉顿失所依。
但他反应极快，手指一扣，“扑”的发了一枪。
他在那一刹间根据原先陈剑谁站立之处发枪。
——除非陈剑谁能在骤暗的同时移开原来的位置，否则，他这一枪必然命中。
果然。
他听到闷哼的声音。
还有人倒地的声音。
橙色脐棱的汉子喜说：“得手了。”就要过去。
绿印汉一手扯住了他。
在黑暗里，橙色脐棱感觉到这个一向身经百战的义兄之手，好洋。
“小心。”
“怎么？”
“他已先一步发现了我们。”
“不是已击中了他吗？”
“就算是，里面的人有枪。”
“有枪怕什么，我们……”
绿印汉表示要他噤声。
红色根轮的汉子却低声说：“我潜过去看看。”他举了举手上握着的事物。“我有这个。”那是一枚手榴弹。
绿印汉点点头：“你要小心点别炸错了人。一有风吹草动，先给我暗号。”
他的声音有点抖，也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害怕？
——难道这颗绿色的心，是一颗颤抖的心？
——对他两位结拜兄弟而言，这义只闯荡江猢、杀人放火、无所不为，今晚要干的也只不过是小把戏而已，何以竟这般异常？
红轮、橙棱汉都没有问。
这不是发问的时候。
而是行动的时机。
——世上有的是太多的人，在平时不好好的充实自己，在该行动的时候，老是发问、观望，甚至老是批评人家的行动，以致自己错失良机，空自蹉跎。
人最缺少的，就是时间。
通常人最浪费的，也就是这个。
静寂无声。
红色根轮的汉子，像一条蛇般的伏地匍行着，很快便到了房间之前。
然后他发出一种低微的轻啷之声。
——这跟蟋蟀磨翅的微响完全一样：会有研究昆虫专家学者将他叫的声音录了音，也分不出真假。
他一路潜行过去。
房间里，没有声音。
他不敢贸然越过门槛去，他左手握住一枚手榴弹，右手握住一把锋锐的刀。
他在等，等待时机。
时机，它总是会来的，问题只是，时间来的时候，你在不在？准备好了没有？
对红色根轮大汉而言。他在等待。趴在那木板屋门口，握着一枚手榴弹。等着机会来。
——手拿一枚爆炸力奇巨手榴弹的人，就算未必能大获全胜，但抱着敌人一齐死的优势。总是有的。
只是屋里的人知道不？
要是知道了，又有什么打算？如何应付？
等待是漫长的。
就在这时，红色根轮隐约听到一种轻极微极的细响：
——那就像是两双蚱蜢在磨着腿子。
声音太小，以致如果没有受过特殊训练的人，便完全听不出来。
可是这红色根轮汉子却有。
他马上警觉了。
却也在此时，刷的一声，有人在房里划亮了一支火柴。
3、彩色根轮
机会来了！
有火光就有人。
而且是敌人。
由于划亮火光之处是死角，从绿心汉那儿望去，只看到光，却不见人，无法发动正确的攻袭。
可是从红色根轮汉这儿，却能。
因为他已到了门口。
他立即发动。
火在。
人必在。
他一刀就锭了过去。
他认准了火光。
——敌人果然沉不住气，只要一点火，人必在火旁。
他的刀就要那人的命！
刀是不能要人的命的。
除非是人要人的命。
因为刀没有生命，不能要人的命。
刀是人使的。
人有生命。
只有有生命的人才会要人的生命。
用他的刀。
可是人使刀也不一定就能要了敌人的命——当他那一刀落空时。
这一刀就是这样：
落了空。
他一刀掷空，“笃”地指入墙板。他从声音中警觉那一刀已锭空。
同一刹间，他只觉眉心一凉，也发出“夺”的一声。
——难道……
他警骇欲绝，伸手一摸，就碰到一件金属事物……
——不是刀……
——不是针……
——像是……笔……！？
（荒谬！自己怎会死于笔下的呢！？）
他一想到“笔”字，忽然脑门一黑，仰天而倒，这时，血水才自他伤处流落到鼻沟来。
陈剑谁没有死。
是他发出了那一支笔，刺入红色根轮汉子的印堂。
他一进入房间，看到死人，就觉得那是一个圈套。一个计划。
——旨在引他们人瓮。
凶手刚走——不，其实凶手可能根本没有走：那么说，他们开亮房里的电灯，等于是把自己当作是敌人靶子。
他马上注意到窗户是敞开的，虽然隔着窗纱。可是那不碍着什么事。
——敌人清楚他们的位置，然而自己却不知道敌人在哪里。
所以他人立刻向戴洪华和雷柏明作出警示。
而且立即熄灯。
在按熄灯掣的同时，他已闪到一旁去：果然墙上“啪”的一声，他已经避过了一次生死大劫。
他立时伏下。
静候。
——没有动静。
但敌人肯定仍在。
所以他要找出敌人的位置——连敌人在哪里也不晓得，是断断无法反攻的。
因此他突然点亮了一支火柴。
——此举果然引来突袭。
刀光一闪，敌人也因而暴露了他的藏身之处。
陈剑谁立即掷出了他的“暗器”：
笔！
一笔钉入红色根轮大汉额前，结束了对方的性命。
红色根轮大汉迄死不明白，他那一刀因何未能命中？
他没想到的是：
陈剑谁不是用手划着火柴。
而是用脚。
他用灵活的脚趾划亮火柴，人早已扳横梁，窜到了半空中，红色根轮汉子以为是手，发刀的角度自然必致失误了。
他的刀一失误，陈剑谁飞身而下。半空中掷出了他的笔——要了他的命。
陈剑谁一听他笔插入硬物的声音，就知道他已击中目的了。
他轻飘飘的落了下来。脚步比猫还轻。
然后他发出一声轻哨，竟做了一件事——
没有人敢在这时候做件事、去做这件事。
那也本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竞选在这时候做，如同找死。
他竟去按亮电灯。
开灯！
灯一开。他的位置就必然暴露。
——难道他不知道敌人不止一个吗？
——难道他忘了敌人手上枪正在搜寻目标吗？
他疯了、傻了、还是活得不耐烦了！？
4、蓝色咽喉
灯乍亮，绿心印记的汉子立即射击。
着！
就在这时，陈剑谁在灯下闪了出来，手一动，“嗖”的一声，一物疾锭了出来。
“噗”的插入他的咽喉里。顶在他的下颔间。
可能是因为力注于笔太烈太猛之故，笔里的蓝色墨汁爆裂了开来，这一下子，喉里流出来的，先是大量的蓝色墨汁，才到红的鲜血。
那橙色脐棱的汉子惊叫了一声，但反应已够眼明手快，一把抄住绿心汉子枪，“砰”又放了一响。
这对戴洪华又遽冒了出来，对他也放了一枪。
两人都没有命中。
橙色脐棱的汉子看见绿衣汉子喉里格格有声，已不能言语，橙棱汉一咬牙，对他连开了两枪，然后又向屋内开了两枪，觅路就走。
忽尔，前面黑忽忽的人影一闪。
橙色脐棱的汉子又立即放了一枪，那人伏了下去，他还特再开枪，但枪膛里已没有子弹。
他身上也没有子弹。
子弹在绿心汉那儿。
他转身想走，但一支枪已指着他的额头。
他登时再也不敢动一动。
持枪对着他的，是当地刑警里出类拔萃的人物。
戴洪华！
——他在橙棱汉注意力给引移之际，已潜近这儿，活捉此人！
戴洪华带着点老友相见的口吻说：我刚才那一枪。不是射不着你，而是不想射杀你。
你知道，我要留活口。
橙色脐棱的汉子身子似乎想动了动，戴洪华立即喝住：
“我刚才不射你。怕射死你。我们要引你把子弹打完。现在我大可还是不杀你，但用子弹粑你射得动弹不得。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你要不要、想不想试试？”
橙脐汉子只好摇头。
那伏在地上的人又站了起来。
这人正是陈剑谁。
——刚才，他用胡成才的尸身去按亮了灯掣，同时为他挡过了一枪。
他在窗外的敌人射击时，往发枪之处第二次掷出了他的“神笔”——在外面是那么称呼他的笔，而他自己则戏称为“死神之笔”——格杀了绿心汉子。
绿心汉子死的时候，喉咙都是蓝的。
最后才淌出了血水。
陈剑谁和戴洪华把人押回屋子里去，肃掉他脸上的黑布，并在他身上搜出几双手铐。他们就先用两只手铐把他双腕反锁在椅背上。
那人长相也没有什么特别，但看扁口扁鼻，不过脸却很长。
戴洪华说：“果然是你。”
那人不发一言。
陈剑谁问：“他是谁？”他衣袋只挂着六支笔。
戴洪华如数家珍：“毛念行身旁有八个行藏古怪、身手诡奇的保镖。这八个还是结义兄弟，合称八卦，各有各的本领。刚才掷出刀子的那个，善用钢丝箍杀人，排行第六，他们叫他做老表。红色根轮就是他的印记。持枪的排第五，人称他作表哥，绿色心记就是他的标记。这人排到第八，这儿的人都叫他作表弟，他擅以手铐作武器，橙色脐孔是他的印记，那天你在张家外遭枪手伏袭，你还击并格杀了的杀手，就是这八卦的老四，代号是表叔。”
陈剑谁听了倒是好笑；怎么这些记号都这么怪。
“对这些异行任人而言，却不为怪呢！”戴洪华斥问“表弟”：“这哑巴是不是你们杀的！？”
“表弟”绷着脸冷笑，仍有恃无恐，悲愤多于害怕的样子。
“你是替毛念行做事的人，”戴洪华说：“你今晚出现在这里。做这种事，他也脱不了关系。你定是乖乖的说出来好了。不然，杀人的罪，你一人能承担得起！？”
“表弟嘿笑：你们还是担心自己好了。毛氏一族和第九流的人可是你这小小的警官能惹得起的！你赚多少钱一个月？你上头有几个是我们公司包下来的？你的命值多少钱？哼，不自量力！”
陈剑谁拍拍他的肩膀：“我看你倒笃定得很的样子。怎么？警署里和马打寮中，有很多你们的人吧？他们会罩住你吧？你就下怕他们杀了你灭口？”
“表弟”傲然：“我当然笃定。大祸临头的是你们，我惊都没惊过！”
戴洪华怒而起，反手就给他一巴掌。“你敢串阿叔！？我把你打得半残不废的才送警团！”
“表弟”吃了一巴掌，眼中爆出仇火恨焰，咬牙切齿的说：“好罗嗦！再不出手，难道要等我给折腾死了才甘休么！要动手，就请动手早一点！”
他这句话很怪。
当戴洪华和陈剑谁省到这句话的奇怪之时，要反应之际，却已迟了。
因为一支枪已指着戴洪华的头。
持枪的人是；
雷柏明。

蓝牙 第五章 请你动手早一点
1、紫印堂
戴洪华半晌才说：“原来是你。”
陈剑谁瞪住了他：“果然是你。”
雷相明向陈剑谁叱喝：“你也不要动。我知道你武功好。也见识过你像武侠小说小李飞刀般的老陈飞笔，但只要你手指头儿动一动，我就在你额上空上洞——看你笔快还是我子弹快。”
陈剑谁居然说：当然是子弹快、枪管用，笔快有什么用？我一时可写四千字，但你只要开一枪我就一个字都写不了啦。枪杆子里出政权，笔杆子里只出软骨头，你没听说过吗？
对了，手指不能动，眼呢？能转一转吧？总不能连霎眼都不可以嘛！
他在这时候居然还能打趣，真连雷柏明都为之叹服。
他再度作出警告：“你不要命，我也大可先把你打成残废——你不要命你的朋友可要命的！”
戴洪华手里仍拿着帽子，嘴里却咕噜咕噜的说了一些话。雷相明疑心病马上飚了起来，用枪嘴近距离指着戴洪华的太阳穴，喝问：
“你说什么！”
“我最讨厌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你的妈的！”雷柏明骂了起来，“你以为你现在是拍戏啊？”
骂着时候，他反而退了三四步，这一来，他跟陈剑谁和戴洪华的距离反而拉得更远了。
“真正用枪的人，那会蠢到用枪咀近距离贴着对方的头！那是第九流的狗屎电影才会出现的镜头！真正会用枪的人，才不会犯这种错误！越近，就越危险！尤其是面对你们这种这么有本领人物的时候！”雷柏明先将自己立于安全的位置上，不愧为警界老子，“但功夫好有什么用？你有拳头我有枪，你有热血我有子弹，你们凭什么跟我斗？死在这里，也怨不得我！”
戴洪华说：“你官高势大，何必自毁前程！”
雷柏明狞笑：“什么叫做自毁前程？我杀了你们，谁来告发我？这样也便宜了你们。我本来的意见是；让人以为你们来杀了胡成才灭口，你是当官枉法。他是怙恶不俊，设十年也得关八载，加上那连环三起血案。不判死刑也就没天理了！就算判个终生，一进牢里，自然就活不到过年。就是他们沉不住气，要一起狙杀你们，结果死了两个，抓了一个，人死多了，就不好说了，只好全都杀了。省事！”
戴洪华：“没想到。你居然跟毛家的人勾结，做出这等杀人灭口的勾当，你收了毛锋多少钱？”
雷柏明：这就好笑了！谁没收过毛氏企业的钱？有人敢不收吗？你也有袋袋平安嘛！
别以为我不知！
戴洪华：“这儿谁不收毛家四父子的钱，谁就先遭殃。我是不能不收啊，但我收是收，可什么事也没帮他做，更不会帮他做非法勾当！”
雷柏明：“那是你比我卑鄙，而不是比我清高！所谓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你钱是照拿，狗都不替人赶，鞋也不帮人擦，毛家的人早看你不顺眼，迟早都要做了你，你这次偏又自寻死路，居然担保这几个一身麻烦的外来人出来摆平这件事——你是老几？这样子的大事不间过毛爷，你自已摆得平！？真不自量力！”
戴：“那你也太过分了！你贪点钱还不打紧，可是张老伯夫妇是善良的老人家，顾步是为地方出力、甚得人望的名人，巴闭是老实可爱的青年，你们不择手段，使他们家破人亡，杀人放火，你这算什么维护法纪的警官！？”
雷：“呸！我才没有杀他们！他们跟我无冤无仇，生死关我屁事！这是毛家那三个宝贝儿子惹的祸，他们掘坑，我填坑，坑是要填的，但钱也是要收的——受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我不像你，光拿钱不干事！”
戴：“我拿多少？怎跟你比！你在新加坡、加拿大都买了别墅，我买了棵椰树！巴闭、顾步、张氏夫妇都是大案，顾影和甘玲还下落不明，你还是回头是半，收手吧！设法跟我们一起，救了他们，至少可以将功赎罪，减轻罪行。”
雷：“天哪，我真是服了你。”
这次到戴洪华听了不敢置信。
“你说……什么？”
“我佩服你简直已佩服得五体掷地。你缺了哪条筋哪！这么老土的话也说得出口的！世界最愚昧的事，莫过于自己已肉在砧上。却劝人收手自首，知情后悔，这是比八股还多好几股——屁股！我一枪就能打死你，还为什么要听你劝！？”
这次戴洪华是向陈剑谁说的话：“看来，还是你对。”
陈剑谁保证笑容：“我对？对什么？亲家？”
“你说过：有龙泉之利，方可以论决断。有南威之容，方可以论淑媛。真是一点儿也不错。一个人，如果想要得到他人的佩服，首先得要自己成功了再说。而且，他那一番话。简单是要劝人改过悔过。也先得要赢得胜利方可——否则，人家为什么要去听一个失败者的话？”
陈剑谁微笑——他这个长相很奇特，一旦皱起眉头深沉严肃的时候，就显得不怒而成，甚至令人有点不寒而栗；一旦展开笑颜的时候。却像个天真烂漫的孩子——甚至像一颗“开心果”：“是没有必要。不过，我们已经失败了吗？”
戴洪华也笑了起来，“好像还没有。”
雷柏明听到这里，已经“忍无可忍”，用左手拍了拍右手拿着的枪柄，“给人用枪指着。已快死了，还说没败，这样自欺欺人法，真令人洒下同情之泪。”
陈剑谁说：“枪是在你们手里，可是子弹还没射在我们身体里。”
“那还不容易！”雷柏明怒笑了起来，“我只要手指一扣你们就穿窟窿了。”
“如果真要动手，”陈剑谁要求说：“就请你动手早一点。”
雷柏明咬牙说：“我原本没有意思要杀伤你们，也有诚意跟你们谈谈条件，你们这样嚣张，我只好先杀一个了。”
然后他开枪。
“啪。”
——对着陈剑谁。
他在他脸上开了一枪。
枪声不是这样子的。
也不该是这样的声响。
——是“砰”，不是“啪”。
——就算装上灭声器，也是“噗”，不是“啪”。
只见陈剑谁的额前突然——不是裂开一个血洞——而是紫了一紫。
陈剑谁没有倒下。
没有死。
甚至也没有流血。
——因为他根本没有中枪。
因为雷柏明的枪里也根本没有子弹。
子弹不在枪膛里，会在哪里！
2、橙色脐棱
在陈剑谁手里。
子弹在灯下、手心里闪闪发亮。
“真是漂亮的东酉，”陈剑谁凝视手上的子弹，仿佛有很深的感触，“杀人的武器往往都很漂亮，铸造的特别用心。相比之下，人命越不值钱了。”
雷柏明怔了半响，忽然开声问：“我的子弹怎会跑到你手里？”
陈剑谁像老师接受学生的问题般的作答：“我和你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又摸黑进入红毛拿督，就算你的身份证号码我也会背了。”
雷柏明又愣了下，说：“你们一早就怀疑我了？”
戴洪华深手人裤袋内。
雷柏明也没有办法——就算对主拔枪，他也阻止不了。
戴洪华摸出的是一架微型录音机。
一下子，什么都不必说了。
——该说的（或不该说的），全都记录了下来了。
雷柏明的身体在发着抖，涩声说：“你们真是神机妙算。比起你们来，我只算得上只狗。”
陈剑谁笑：“而且是只咬主人的狗。”
“不。”戴洪华也说：“你也是蚱蜢。刚才在黑漆的房里故意发出细微的暗号，示意杀手我们的所在。不过，我和陈老大也一样在交谈，商量怎样使你现出狐狸的尾巴来——当然，我们用的是你听不懂的语言。”
“是是是。”雷柏明冷汗涔涔淌落，“我是狗，我是猪，我是猪狗不如的东西。只不过，刚才我只是想吓吓两位，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已……你们可否把录音带给我？”
“你说的果然是真的。”
戴洪华望着陈剑谁，由衷的说：
“只要你先取得胜利，你说什么，都是对的了——就算你说他是一头吃大便的狗。”
“可不是吗？”陈剑谁无奈的笑笑，“人是最令人难过的一种动物。”
雷柏明强笑：“华仔，念在过去的交情上，你大可放我一马，我协助你们破案就是了。”
“你的话都录在里面，”戴洪华很不客气的说，“现在就算你不要协助警方，由得你吗？”
雷柏明：“活不要说那么洛其实，我也是被迫的。警察单位里谁不跟毛氏父子那一千人合作的。谁就给打下去，华仔，你年青有劲，有的是本钱勇气，我可没有，也有不起。我也有老婆孩子老母房子的，我可不想他们流离失所、生错了儿子嫁错了汉子！”
戴洪华：“别跟我说这个！我也一样有妻子儿子，为了不受这个，不知受到多少、多大的压力！你们也太猖狂了，才致上级要彻查贪污的事，要狠狠的彻底消灭这种坏风气，整顿警岗士气！我接到命令之后，也假装收些贿款，并且早已监视你们多时！你假意说是打电话会向上头批不批准我们去对付这装哑的家伙，其实是去通风报讯，使毛家先派了这些人杀了胡成才，然后一齐把我们干掉，是不是？”
柏明：“我……我只是负责报告，不知道……他们……他们竟下毒手了……”
洪华：“放屁！刚才他们杀不了我们，反而给我们两个抓起来了，你就按捺不住，露出真面目，亲自动手，要把我们一并杀了。”
雷：“我没有办法啊。你们抓了表弟，他见我没行动，一定会供出我的身份，要是我杀了他，毛念行会放过我吗？我只好……只好……”
戴：“只好杀我们了。”
雷：“我也只不过想吓唬一下而已。”
戴：“但你已开了枪。”
雷：“……是你们咄咄相逼，我才……”
陈剑谁忽然插口说：“你怎么一直看着时间？”
墙上挂着一面钟。
这口钟正指着九点十七分。
陈剑谁已对过手上的表，大概快了三分钟，大概是因为这口钟太古旧之故。顾步显然不算太富有，但他一定十分念旧，“红毛拿督”里的事物都透露了这种特性。
他留意到自从局势急变之后，从他和“大红花”已揭发雷柏明控制大局以来、铸在椅上的橙色济棱的“表弟”已看了十一次钟。
他当然不能看表。
——他的双腕已给锁在椅靠之后。
“表弟”没有回答，只是显得有些意外。
可是他仍很强硬。
也很倨傲。
——居然一句话也不说。
提起钟，使雷柏明想起了时间，想起时间，他便忽然有了信心来“讨价还价”：“你们放了我，有你们的好处。”
陈剑谁冷哂：“我现在最需要的好处就是：证实我和到现在仍关在马打寮里的弟兄都是清白的。”
雷柏明说：“但我至少可以使你的两位手足不会马上丧命。”
陈剑谁顿时为之动容：“什么！”
“你知道我意思的，”雷柏明觉得自己又开始作回风了，你们把录音带给我。我即刻为你打个电话，也许，骆小姐和温先生就不必白白牺牲性命了。
那“表弟”脸上突现狠色：“你敢出卖组织？”
雷柏明向他吐了一口唾液：“你也不是一样给抓住了，回警署还不是一样！他们能让你不说吗！你凶什么凶，狠什么狠！”
“表弟”脸上的狠色更甚。
他又看看壁上的钟。
——这一次，他抬目的时候。脸上甚至还挂了一丝狠狠的笑意。
陈剑谁为此呆了一呆，忽然向戴洪华大叫了一声：
“POW一LING！”
雷柏明听不懂这句话。
因为这句话是暗号。
只有不平社、六人帮、乃至希望社的人才听得懂。
这发音的意思是：
“小心！”
或是——
用古雅一点的说法是：
有敌来犯！？
3、打开门杀狗
惊心动魄的机枪声，就在此际、猝然响起，动魄惊心。
不过，有一点要补述的事：
机枪响起之前（也许是前一秒，或三分之一秒，甚至是五分之一秒，但：一，一定是在之前；二，一定是极短的时间——以上两点都极为重要），“蓬”的一声，门给骤然踢开。
这一个情形，又有一个“要害”是要补充的，那就是；戴洪华和陈剑谁把“表弟”押进了红毛拿督胡志才住的木板屋里，把他双手反锁在椅子后，关起了门，正要审讯，然而雷柏明就发动“倒戈”了，之后局势还是完全给“大红花”和“大肥鸭”控制下来。
——可是，门是开着的。
窗却没有。
那儿有一扇窗，为防蚊虫，还钉了张纱网。
用机枪扫射的人，显然先在外面（透过窗户）监视房里的情形，然后，才决定动手的。
不过他却不能自窗口开枪。
因为窗户有死角。
——可能第一轮子弹，只能杀了在房子里的左角的陈剑谁，却未必杀得了正在房子右角的戴洪华。
另者，在这漆黑的荒郊处。有一间房子亮了灯火，当然很显著，自然也很容易就可以监视里面的活动；同理，若杀手想贴近窗户开枪，只怕才靠近便会因灯光映照下无所遁形。
所以，来袭的人才要先踢门。然后冲进来。开火。
此外，杀手也有恃无恐。
因为他有枪在手。
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枪。
而是机枪。
——一下子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打成一只马蜂窝的机关枪！
开枪的人很年轻。
他的喉核那儿长了一颗大灰痣。
——那是他的特征。
他有个代号：
“阿表”。
他当然也是“八卦”的一员，排行第七。
他是负责接应的。
车，是他开来的，他将它停在隐蔽的地方。
所谓“接应”，一定有预先约好的时间：这就是“表弟”不住看钟之故。
——既然没有依约前来会合，定必“出了事”，接应的人又跟“出事”的人有亲密关系，定会过来瞧瞧。
“表弟”也必知道：“阿表”手上拥有的武器，是四人中火力最猛的。
所以他很“定。”
——笃定。
他一向是个很镇定的人。
本来。笃定是一种优良的美德。只要你够定、别人就不易摸透你的想法。你也比较不致“忙（乱）中有错。”
可是，定是要看实力的。一个没有实力的人，一味冷静、镇定，结果，只是“懵”，或是“钝”而不是“定”。
“八卦”中的老大“孙三叔”曾经告诫过他：
“你不要老是只会一，不会别的。不错，定能使你讳莫如深，但并不能因定而成功取胜。古语有说：静若处子，动着脱兔。如果一天到晚都只是定，那么，跟颗石头有什么分别？有实力的人，以定制乱，不为所动，自然高明；没有实力的人，一味强充老定，虚张声势，结果只是纸老虎，还不如尽力所为、手忙脚乱的好。说实在的，就算有人想帮你，看到你还显老定，还真想看看你火烧眉毛时的窘态呢！大过镇定，只是反应迟钝，惹人反感，年纪轻轻的就一味装者成，就算不是你仇人的，也想惹你忙得一团乱呢！别以为定就是好。世是最定的就是植物人，因为他动不了。你这么定，不如坐化算了。”
可惜，这些话，“表弟”没真正的听进去。
他总是觉得“三叔”太过说教。
——说教有什么好听的！他只喜欢听夸赞他的话。
没想到，他这一次，就吃亏在太定这一环节上。也使救他的人，为了他太定而占不了便宜。
门给踢开，一排机枪扫了进来。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或是电视，发生时不过是一两秒的时间，就算用慢镜、重放、定格等方式。也不过是将这惊心动魄生死之际的两三秒钟延长、重演。
但在文字上，我们却可以把这为时极短的枪战分几个层次、几个不同的角度和几个不一样的观点来处理：
·阿表——狙袭者的想法·
约好最迟在九点十五分，老表、表哥、表弟就会出来跟他会合。
可是没有。他一直守在车上等。苦等。
等到九点十七分，他就潜入“红毛拿督”，在木屋外面发现了“老表”和“表哥”的尸首。
——果然出事了。
然后他掩近有灯火的地方。
他看见“表弟”给反铐在椅子上。
——而那两个应该已是“死人”的人，却在审问着毛老板在警方部署的一大心腹：雷柏明。
他马上决定：
行动！
在决定行动之前，他是有想过悄悄退却的：反正神不知、鬼不觉，只要他现在偷偷的溜走，谁也不知道他就在外面，在毛表面前他也大可说什么：对方人多，他力战无功而退，为求第一时间向毛老板报告危境……诸如此类，总之理由充份。
不守，他还是决定要战。理由是：
一、他虽然只一个人，但他有的是一架轻机枪。
二、他在暗，敌在明。
三、他采取主动，枪一发，敌人已是个死人，杀两个人只要两发子弹，又不是舍身肉搏，没道理这还收拾不了的。
四、这是大功一件，扭转乾坤，何不独占？
五、他要替死去的“表哥”和“老表”报仇。
六、他要救“表弟”。
七、他要雷警官欠他一个情——雷柏明在警方很有势力，这种人情多结几个总有好处。
这些好处，也许不是都那么清晰、明确。但都在决定进攻退守的刹间在“阿表”的脑海里一抹而过。
从而让他作了这个决定：
突袭！
——人生里，总有些时候，要你在电光石人间作出生死成败的决定。你所作的决定不一定对，也未必错，但影响你作这决定的，可能只是一些平时不经意的、潜在的因素，到紧急时才突显出来。
“阿表”现在就是这样子。
他想在窗口放枪。
可是那儿有死角，不一定能杀尽敌人：而屋内还有两个是自己人。
要是他贴紧窗户，则极有可能给屋内的人先行警觉，而先下手为强。
所以他掩扑向房门。
他一脚把踢开。
他要在敌人惊疑的一刹间，开枪扫射，诛杀殆尽，是谓：
打开门杀狗！
——当敌人狗一样的打杀殆尽！
一旦有人闯进来，谁都难免一惊、一怔、一骇，阿表深信。只要他攫取得这个主动，他的敌人就必死无疑！
4、灰喉咙
·陈剑谁——被狙击者的预感·
陈剑谁外号“大肥鸭”（他个子不高，又真有一点发福），是“六人帮”里的“老大”，可是他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呢？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一直到现在为止，他似乎比不上牛丽生的粗豪、骆铃的任性、温文的好玩、史流芳的好色来得有性格，而且一直到现今为止，我们也没有好好的写一写陈剑谁这个人。
不过，有一点特性。早已在前文叙述过了，那就是陈剑谁这个人，有一种本领，那就是他天生有一种“预感”能力：
他那种“预感”，当然不是什么宗教里的大教主或大主教，有着预测多少年后或几月儿日几时便是世界末日、世纪大灾难的那种，而是他跟某些野兽的本能（譬如能预知地震、海啸、豪雨、火灾的来临——狗、鸡来、蛇就连蚂蝗都有这种本领，就人一至少大多数的人类——没有），他能在危机发生的前一刹间感知得到。
当然，陈剑谁所拥有的，也不止是这么一点相当浮泛的“预感”本领。
他同时还能作理性而精确的分析。
这能力来自他细微独到的观察力。
他们在捉住“表弟”的时候，他的表现似乎并不是十分害怕。
这跟一般人的反应并不一样。
——这人太“定”。
果然，房里还有他的同党：
——雷柏明！
这就难怪他那么“定”了。
不过，雷柏明占得优势也不多久，局势又给扳过来了：
雷柏明又为他和“大红花”所制。
初始，“表弟”确然表现得有些惊慌的样子，随即，他又恢复了镇定，而且开始不住的看钟。
钟在墙上。
陈剑谁注意到“表弟”在钟指九点十三四分时，特别焦急，一俟十五分之际，又特别奋悦，到了十六七分，又明显的忐忑不安了起来，竟忍不住侧首去偷看自己手上的腕表。
这种情形，证实了几件事：
一、“表弟”关心时间，竟多于关心他自身的安危。
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除非是这时间可以使他自己在险境中获得安全。
三、从此可见，这时间对“表弟”而言，是有所等待，也有所恃的。
四、——等待什么？自不言而喻。
所以除剑谁除了“预感”之外，还从“推理”中得到结论二：
——要小心！
于是他马上向戴洪华发出了暗号：“POW－LING”当然不是“保龄”，而是“小心！”
——小心什么！？
就这这时，门给踢开，一轮机枪如同狂风骤雨般扫了进来。
·雷柏明——在突袭里从被救到被杀的一刹·
雷柏明在这事情上可以说是十分无辜也非常冤枉，他完全不知道外边还有个“阿表”会突然冲起来开枪扫射的。
在门给踢开的一刹，他的职业本能使他立即枪口向着要闯进的人——
但那人不是要闯进来。
他只是用他的子弹闯入。
而雷柏明的枪里并没有子弹。
他一时只能作出本能的反应，而忘了这要命的事实；至于“阿表”一踢开门，乍见雷相明用枪指他，这举措是随时足以要了他的命的，所以他立刻开枪，第一轮扫射全都打在雷柏明身上。
他本来是要救这个人的。
只不过，雷柏明却做了一个错误的反应：
他不该把枪嘴指向“阿表”。
人有许多反应通常都是一种习惯，或是自然而然的：
正如你要摔倒之际，自然会设法用四肢取得平衡，如果真要摔跌，也会试图用身体去支撑跌势。
除非对陌生特别的情形，才会考虑过怎么“反应”、什么姿势，不然，就算拿起一支笔、按电话的指头，也会以平时的习惯性去运作，而很少去分析一下，这样握笔的姿势究竟对不对，为何不训练一下其他平常少用的手指？
雷柏明就是这样子。
平时，他养尊处优惯了，这些年来，已很少亲自与歹徒驳火、拼命了，一切行动，多半交给下属执行。
这次，他亲自出动，其实是想在毛锋面前讨一个功。
大功。
他这个错误的“反应”，使“阿表”本来要救他的行动，完全起了彻底的变化。
现在却成了第一个杀掉的人。“阿表”既然已杀了人，下手就决不容情。
惊心动魄的机关枪声排山倒海有响起——雷柏明全身痉挛着倒了下去。
他的“习惯性反应”害了他的命。
人，很少机会去好好反省或检讨一下他目前的习惯会不会对自己有不良的影响，乃至害了自己命；例如抽烟、喝酒、打老婆……
——你呢？
·戴洪华——被袭击者的反应·
他的手里有枪。
陈剑谁手里有子弹。
他在审问雷柏明，然后他突然听到陈剑谁的警示：
“POW—LING！”
他立即警觉。
——人警觉乃至反应，要多少时间？
这时，门猝然给踢开。
枪声像一个巨人抑制不住的咳嗽般迸发了起来。
——从门给踢开时他已警觉——自警觉到反应又需要多少时间？
时间，决定人的生命。在冒险家生死格斗中，时间更是主宰一切的机枢。
问题只在你怎么去掌握／利用／操纵时间，成为有利于你的条件。
重要的是：六人帮里的人物，并不像一些情报员、女黑侠、侠盗、飞贼、神探、超人故事系列中，以尖端的机械科技和秘密的先进武器去解决敌手，也不十分注重于破案的推理的与逻辑，而是旨在考验现代人可不可以用古代失传或接近失传的绝艺（包括武功、气功、异能、幻术、术数乃至种种难学奇术），加上他们自己的智慧、潜力、反应和运用意志和感情的力量，辅之于今日的知识、工具和特殊情境，来观察是否可以解决现今的问题，以及体现依者的情操与精神。这无疑是一个崭新的试炼。
他们的“反应”，就是这些一场又一场殊死志生的搏斗中的要害。
戴洪华是“不平社”在当地两大要将之一。
他能受“大肥鸭”陈剑谁赏识，自然是有过人之能。
他一听门给踢开，他的人就同时窜了出去。
他手里的帽子也扔了出去。
他同时在半空中开枪。
果然，他听到他原先站立之处一阵碎裂和给击中的急响，他的帽子也给射成了一窝蜂。
他同时看见陈剑谁也弹了起来：
剽悍像一只黑豹。
同时间只见陈剑谁手上白光一闪。
——这四个“同时”都发生得很快。
“嗖”的一声，那“白光”没入来人扣枪板子的虎口上。
但在这之前，那人的额顶，已开了一个洞：
血洞。
这人除了第一排子弹都射在雷柏明身上之外，其他的子弹，先给掷出的帽扰乱了视线，接着又给笔刺着、着了枪。已全失去了准绳，变得毫无目标的乱射，到最后变成向天猛射。
——那是因为持枪的人已在骤然间失去了生命之故。
这样的“结果”来自“派络”：
戴洪华和陈剑谁的“敏捷而正确”的“反应”，不但救了他们自己的命，也要了狙袭者的性命！
他们其实只有一个机会。
但他们抓住了这个机会。
“阿表”本来已获得了主动和先机：
可是他没有掌握住这个机会。
雷柏明也有一个脱身的机会。
但他完全误了机。
所以，雷柏明和“阿表”死，陈剑谁与戴洪华活。
当然不是“反应快”便可以解决这一切问题的。
有些人的反应只快得手忙脚乱。
有些人的反应快一如“唱国歌”。只快在嘴皮子在开合，身体四肢，则是纹风不动。
反应不但要快。而且还要正确。
——像陈剑谁扔出的笔和戴洪华一枪都射着了“阿表”的额和喉上，然而，他们也可能只有一击的机会。如果失误了，你想：死的会是谁？
要经过多久的训练，才能在这腾身疾闪之际，依然能以笑杀敌、一枪要了敌人的命！？
倒下的狙击手喉头有一大块灰色的痣，戴洪华一眼就能认出他是“八卦”组织中的“阿表”，排行第七。
能及时杀掉来袭的杀手，就是久经大场的陈剑谁与戴洪华，也觉惊魂未定。
——生死只一发。
——海天存一线。
几乎仅在六分之一秒的反应，使他们从死到生，能够活命。
陈剑谁目中闪过嘉奖的神色：“大红花，结婚生子，设有使你动作迟缓。你比以前反应更快了。”
戴供华脸上洋溢了振奋之色：“老大，八年了。我终于又能跟你并肩作战。怎么你一直都不会老？”
两人相视而笑，伸出了手，紧握。
也同时发现：
房内少了一人。
——“表弟”。
那橙色脐棱的汉子，倒是把握住了机会，趁机战之际，他既没动手对付敌人，也没有出手帮自己人，而是越窗逃走了。
“哎，”戴洪华检讨地说，“都是我自己大意，怎么用从他身上搜得的手铐住他！？”
另一个发现是：
雷柏明死了！
这人死不足惜！
不过，这人死了，要证明陈剑谁等人的清白，就只有一卷录音带——那当然是很不足够的。
此外，陈剑谁的担心是：
“金铃子和温文去保护张小愁，只怕，他们自己也很不安全……”
戴洪华明白这点：
——骆铃和温文毕竟不是“大肥鸭”，万一也遇上这样圈套与伏袭，能不能化险为夷，那就实在教人不敢乐观了……

蓝牙 第六章 请你动手温柔一点
1、金色阳具
他们路线虽不同，但目标则一样：
都是要把纵“黑火”系列的血案，查个水落石出。并自此证实自己的清白。
他们知自乘坐不同的车子，并在同一市镇，便一南一北，两造分了道、扬了镳。
骆铃、温文与哈森同车，由三美驾车，直赴张小愁目下暂住的地方。
她和她的哥哥初在酒店暂住，现在寄宿于她的姨丈张福顺家里。
张福顺在这儿开设猛石发迹，也从事锡米业买卖，现在还包起了“字花店”，已成了当地暴发户，捞得个盘满缸满，很有点声势——
对于“有关人士”的资料，骆铃就研究到这里：
为止。
再“研究”下去，她就闷了，而且困了。
呵——欠——
她已打了第七个。
真老实不客气。
在车上，她又睡不着，话梅吃了一粒又一位，一包又一包，菊花茶也喝了一包又一包，还换了不同的牌子喝，到最后，下评语说：“还是杨协成的好喝，较清。”
好像在做广告。
这时候三美正在向哈森报告警方手头上对“张福顺”的资料，就给骆大小姐这一句“总结”凝住了，几乎也打上了END－ING字幕了。
哈森瞪着骆铃。
——不是看她是个女子他早已对这种不顾死活、不识大体、不识大局的人怒斥忿逐了。
不过骆铃可不看他。
她没功夫。
她去找温文的背包。
温文老是携带着只黑色公事包。
温文见骆铃埋首埋脑的在翻查他的公事包，便警戒了起来，忙把皮包抱攫了过来，搪在胸前，抱在臂弯里，警惕的问：
“找什么！？”
骆铃用一只手指，指尖指着他，聪聪明明的恫吓道：
“哦，你坏呀你——”
“什……什么！我坏什么？”
你的包包里一定藏着什么不可见人、不能告人的东西，哼，你曳呀你——！
“什么不可告人……的东画！哪有？哪儿有嘛！”
“还有，这儿有嘛——”骆铃见他这样子可爱、属于惶恐（这原是两样九不搭八的情绪），却偏要去抢他的包包来看，“你给我看有没有！”
“不给不给！不能给你看！”
“不给我看就有坏东西！”骆铃抢不到。就负气起来：“你这个坏东西！”
“我没有！”
温文叫起撞天屈来！
两人在车上抢来抢去，几次还碰到司机三美身上！
三美正在驾车转急弯，“吱——轧——”的一声，差点出了车祸。
“别闹，别闹！”哈森忙制止，“三美，你别管他们，专心驾好你的车！”
“分明有不是东西的东西！”
“你含血喷人。”
“我那有含血？我只含口水。你自己就是只不是东西的东西。”
“你说是不好的东西——那么，那是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那是——”骆铃眼珠儿一转，神神秘秘的说：“那一定是……”
“什么？”
“黄色小说！龙虎豹、麦当娜写真集！”
“哗！”温文叫了起来，“你女儿家，这都说得出口的！”
“什么说不出口？”骆铃奇道：“我还看哪！”
“你你你……”温文倒为她涨红了脸，“你看这种东西！？”
“什么不看？为什么不能看！？”骆铃诧问，“哦，别人能写，别人敢拍，我就不能看呀——”
“可是……你是女的呀——”
“哈，男的能看，女的就不能看啊！”骆铃大奇，“这时代还有这种事！那天叫我骆小姐高兴起来，也写几十本黄色小说著作等身一番……”
然后她双掌合在胸前，憧憬的说：“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
温文这倒感兴趣：
“你的理想是什么？”
骆铃充满期待的说：
“妈妈生。”她热衷的说，“——我要当一个旗下有美女如云，吸引天下狂蜂浪蝶、围绕着我翩翩飞舞的妈妈生……”
“吱——嘎——”
三美又在飞驰中转急弯，差点把骆铃甩出车外的山道去。
却见温文跌了个仰八叉，双脚朝天，也不知是因为弯转得太急，还是因为骆铃的幻想太刺激。
“闷死人哪！”骆铃喧嚷，“总得找些东西让我看看！”
温文在皮包里终于找了本书给她看。
“哈，温瑞安！”骆铃看到书的作者，叫道：“我也有看他的东西，听名字好像是写令食经的嘛。对对。他好像也写马经，叫佬老温马经。”
翻了几页，才发现是武侠小说，书名还叫“伤心小箭”，书内全用“机”为题，例如：
“天机”、“杀机”、“神机”、“飞机”……或调转过来，成了：“机会”、“机锋”、“机械”“机遇”……等等。
她又“哈”了一声，“这都可以为题！”
哈森也探头看了一阵，说：“这只不过是胡凑的罢了，连起题的都不认真，这种书写也是白写，买也是自买，看也是白看！”
“但全用这种固定的题目写成一本书，而且还要符合书中情节的发展，可也不容易！”
温文大表异议，“不信，你就胡凑一本给我瞧瞧！”
“我才不写这种无聊的书。”
哈森表示不屑。
“只会批评，”温文回敬，“你写得有他三分之一好，才来唱高调吧！”
“你说呢？”
温文见哈森不睬他，便转而问骆铃。他总得找一个人聊聊。
“你倒读得深刻啊。”骆铃边在看书，给里边的情节吸引住了，漫不经心地说，“里面有个女主角叫温柔。比我还傻，但却像我一样漂亮。”
“嘿嘿，其实，我倒没仔细读。”温文悄声对骆铃说，“只是，作者姓温，我也姓温，姓温的本就不是大姓，百家姓里只排到八十三，总算还挤上去了，好险——姓温的不帮姓温的，你怎么说得过去嘛，是不是？”
“是？——哈！”骆铃突然像新、旧大陆一齐给她发现般的叫了起来。“作者太没脑了！应该叫个题目为：请你动手温柔一点，那么，又切题，又应合女主角的名字，这都想不到，这写的人真笨！姓温的都是一样！”
“什么！？”
温文又给骂得大叫“什么”不已。
骆铃也不管他，径自一边驾一边看，一边批评，未久便到了张福顺的别墅前。
这儿地广人稀，价廉物美，拥有一座近郊的别墅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这别墅也真有气派。占地甚广。连前面一座大花园和喷水池在内，可谓堂皇辉煌，气势十足。
在抵达别墅门口之前。还有好几座大型的雕刻，让五颜六色的灯火映照着，更显豪华霸气。
其中一座。像一只中指，指着中天，下西是流动的池水，反映着金色的时灯，烫金铜牌缕刻昏“中流抵柱”四个题字，而下款“毛锋”。
——显然，这别墅的主人特别珍视这题字。
“呸！”温文只说，“毛锋？什么东西？又不是毛泽东！”
哈森、温文看了都不顺眼。大家都是首次进入这儿。骆铃看了，却冷嘿了一声，说：
“什么玩意嘛，把一座金色的阳具摆在门口，也不羞家！”
这话一出，更是众皆哗然。
“这么说来，小姐，”哈森调侃，“你对阳具倒很熟稔。”
“这有什么出奇？乡巴佬！”没想到骆铃倒连险也不红那么一红，“在中学时生理学和四级录像影带里看他二千遍了，你自己倒没见过吗？赫？这倒出奇！”
哈森为之气结。
——幸好没气绝。
可惜戴洪华不在这儿，否则，他一定会警觉到：那酷似中指骂天、类近阳具“造型”的玩意儿，其实就是放大了毛氏“地久企业”的商业标志！
车子缓缓的驶入了别墅。
有仆人在门口迎接。
“奇怪！”温文说了一句，就没说下去了。
“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果然是骆铃接下去。
——她最恨说话到一半就不说下去的人。
她性急。
又好奇。
——尤其对故事说了一半、书写了一部分就不（没）写下去（或写不下去）的人，她简直深恶痛绝。
有一次，她在戏院里看电影，看到精彩处，正值停映，她差点没把戏院砸了。最后搞到站在椅子上，跟那些观众一起用粗话起哄吓得戏院里的放映员赶快把断片驳好，这才重新坐下来静心观赏——自此之后，她还跟那一干在电影院里起哄叫嚣的家伙相交莫逆起来了呢！
所以那本《伤心小箭》也几乎给骆姑娘一手扔到车外去——要不是温文眼明手快，赶快抢回的话！
因为那书也还没把故事写到结局。
心急的骆铃，看一本书，一旦看上瘾，就马上翻结局——待看完了结局，她可又懒得去翻全书了：所以这习性就给“大肥鸭”骂她；没有恒心，不够毅力，一味速成，不学无术。
反正她也无所谓。
——她给“大肥鸭”骂惯了。
显然的，《伤心小箭》还没写到结局：她认为作者这样做，简直是一箭射伤了她的心—
—当然，她骆女侠是从来不问人为什么要这样做的。
2、一黑
意外的是，他们给人挡架了。
有个管家出来，跟哈森表示，现在不能见到张小愁。哈森、三美当然力争到底。
“那为什么要见张小姐？”
那一脸奸相的管家反问。
“我们当然有理由。”
“什么理由？”
“我们没有必要向你解释。”
“张老板派我做代表，要是不弄清楚，抱歉我不能请诸位人内。”
“有关那晚张、顾、巴三家血案，张小愁是唯一活着的目击者，我们请她协助警方破案。”
“对不起，张小姐不舒服，暂不能见客。”
“我们只是要她的一些口供……”
“我们有医生的证明书。说明张小姐目下精神在极失衡的状态中，不适合给骚扰。哪，这就是证明。”
“……这，可是案不能不办啊，张小愁也不能老是不见我们呀！”
“很抱歉，我也设有办法。”
“你们能阻挠多久？我们警方真要见她，总有办法！”
哈森恫吓。
“你们真有办法，就先去申请逮捕令吧！”那管事一点也不怕事，脸上的表情却是更好滑了，“就算是作证，人民也有权拒绝出庭，何况，张小姐还受刺激过度，神智已极端不正常。万一出了事，你们承担得起？”
哈态又为之气煞。
“何况，你们也未必申请逮捕手令。”管家有恃无恐的说再说，你们申请到也没用。
张老板和毛老板很熟，他们会请最好律师来保护张小姐的人权不受侵害的。
哈森没办法。
骆铃走出车外。从头到尾的打量管家，又从尾到头的再打量他。更从脚趾到头发，从他头上的光圈（如果他有）到他鞋底的牛粪（要是他踩着了）打量这家伙，直把这管家看得浑身不自在，她才说话了。
“我认得你。你不是那天晚上大会堂闹事的小蝌蚪吗？你叫什么鱼生还是水鱼的……怎么水鬼升城隍，跑来这儿当起管家来了？”
那管家已经给她看得心虚了六成，这一说破，那股嚣张气势就只剩两成，两成里又有一成给骆铃的美丽慑走了，只鼓起余勇，来个死不认帐。
“我不认得你，小姐你认错人了。”什——么！？骆铃眯起了美丽的大眼睛。她倒受温文的影响，学了他的口头禅：
“什么”二字，你说我认错人了！？
她又着腰：“你有本事再说一次！”
三美不想他们冲突起来，忙打圆场：“既然张小姐不便见面，就请张诞先生下来吧，我们也有些事要问问他。”
那管正好转移对象：“他？他也不能下来。”
温文叫了起来：“为什么？他也失心疯了不成！？”
管家答：“张先生要陪他的妹妹。”
温文又叫了起来：“他就不能少陪一阵子！？你就不能代他陪一陪！”
管家退了一步：“对不起，我只遵照老板的吩咐。”
温文再叫了起来：“什么！？那叫你们的张老板出来给我们见见，这回总可以了吧！”
骆铃用手捂住耳朵，烦恶的啐道：“死蚊子，你不要老是那样尖叫尖叫的好不好？”
温文讪讪然嘻嘻笑讨好的说：“骆小姐，我们不是矛头一致向外的吗？”
忽听一人说：“谁要见我？”
这人从辉煌灯火的屋子里走出来，背着光，负着手，一照面却令人有眼前一黑的感觉。
三美一看，忙着介绍。那管家一听，也忙引介，结果两人都说：
“这就是张老板。”
“张老板就是张福顺。”
——“老板”自然有老板的架子，张福顺的架子很大，气派也大，但待大家看清他的样子，却是斯文白净、脸嫩无须，像女人花旦多过像粗军汉子。
张福顺把大家请入大厅。
这大厅布置华丽，家私陈设极尽奢华。一望可知这家主人的“暴发户”心态。
奉了茶，来了几客小点心，张福顺招呼的重心显然是在哈森——他的官阶也比较高，对别人，他几乎目中无人；对他而言，时间宝贵。身份高贵，花时间接待这些人，已属纾尊降贵了。不过却对骆铃例外；一对贼忒嘻嘻的眼不住的住她脸上、身上、这里、那里瞟。
要是别人，一定会觉得极不舒服，但骆铃浑似个没事的人儿。一双眼睛一直在咕溜溜的观察整间屋子，之后，劈头劈面开口开声就问：
“喂，你是不是反串的。”
“哦——？”
张福顺可给问愣了。
“最近拍电影、电视什么的。都流行反串，看你这男不南、女不女的样子，到底是不是婆娘扮的？是不是？吓？告诉我，别不好意思嘛！”
这番话一说，张福顺登对涨红了脸。
当然不是害臊。
而是怒忿。
——只急煞哈森、三美他们！
3、二白
给赶出张府来的骆铃，她倒无所谓，满不在乎，只强调；“我没有错。我只是说了一句真话。——谁知道那孬种不爱听真话。”
“你还说！”哈森悻悻然怪责，“现在张福顺可没情说了，我们可找不到张小愁、张诞啦！”
“你少装了！”骆铃生平从不怕耍咀皮子，“少做这事，你求之不得哪！”
哈森也火了：“你这活是什么意思！？”
“没意思。”骆铃胸有成竹，气定神闭的说，“我要见张氏兄妹，自有办法，用不着张福顺这不男不女的批准！”
“你是说——？”
“刚才我进去张家，早已看定了环境形势，张小愁一定给关在二楼。”
“你要——？”
骆铃马上点头。
哈森马上反对：“怎可以私入民宅，那是犯法的！”
“你不敢，可以不去。”
骆铃为他下了决定，说着就示意温文用手巾蒙上下颌，准备出发。
哈森忙阻止：“不行，你们去，也一样犯法。”
“私入民宅，不愉不抢，要坐多久的牢？”骆铃没好气的反问他：一个月？两个月？
那你就告我吧！我可要去办事，不想我和我的同伴们无辜背了个杀人罪，坐上一辈子的牢！
哈森当然不允：“可是——”
骆铃却不理他，走出车外。
温文十分知机，也连忙紧跟，十分同一阵线。
这时，他们已把车子开出张家，但却还在张家大门前一转弯处。
哈森探出头来，半大声半小声的说。“你别忘了——你们办案必须要我在场才行！”
骆铃忍不住了笑：“我可没有不许你跟来啊！”
哈森仍在犹豫：“不过，我是警务人员，怎能做出这种事来——”
骆铃噗嗤笑了出声，过去把手串在哈森臂膀间，把他“牵”了出来，“好啦好啦，你就说是我要去，你不得不限过来保护我也好、跟踪我也好，不是得了！我决不踢爆就是了。”
这回轮到三美担心起来：“假如……如果……万一别人查问哈森警官是什么来路……”
骆铃眼珠一转，笑说：“你在这儿看守着车子接应我们就好啦！至于我和这蚊子，就叫：二白，这胆小警员，叫一穷，咱们三人合起来，正好一穷二白。”
“啐，大吉利是！”温文这次听了啐道：“世间这么多名字，好叫不叫，叫这样的名字！”
“喂，姓温的，”骆铃仿佛交给他一项神圣而伟大的使命。“这回，你那套对付狗的谈情说爱神功，可派得上用场啦。”
温文也抑压不住高兴：“哦，知道了。”
哈森倒狐疑了起来：“什么……谈情有说爱神……功？发什么神经！”
“你不懂的！”骆铃立即给他定位，“咱们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地大物博、胡作非为、眼花缭乱。是你们外族异类所万万不能理解、无法领悟的。”
“幸好我不懂。”哈森叹了一口气，“感谢全能的真主。”
骆铃在别方面行不行不知道，但若论潜入别人的家里，她的确很有一手——这不知是不是陈老大特别要求警方把她保释出来的原团——何况，她还有温文替她解决狗的问题使他甚至不必动用KCL。
她在潜入张家之前还先化妆，搽唇膏、扑粉、画眉毛。
三美实在不明白：“现在是大黑夜，你打扮得这样美，又不是出席喜庆酒席，却是为何？”
骆铃嫣然一笑。
“我要去别人家里啊。”
“你是偷偷摸摸去的呀！”
“万一给人发现了怎么办？”骆铃反诘，“——我是说，有人发觉了，报了警，警察来了，警车来了，记者也来了，哗，还拍照呢！嘿，搞不好，还上电视，哈！说不定还有几句专访呢！出现在新闻节目里，可能还会给电影公司的老板着中呢……你说，不打扮打扮。岂有现代女飞快的专业水准？”
气结。
三美为之绝倒。
——而看哈森的样子，只在核查枪膛，他看来已拒绝再向骆铃发问了。
骆铃很快就判定了二楼左边用最用道后间房是张小愁的。
“第一，那房间最适合关人。里面的人无法攀下窗户，而且窗口特别装上铁枝。外面的人从任何角度都无法看清楚房里的动静。”
“第二，这房门前有两个守卫，不是看守张小愁又为了什么？”
“第三，”温文为了支持骆铃，帮了把口，“我嗅得出，张小愁就在这边。来我们一起设法潜进去。”
不过，骆铃好像很不喜欢他插口破坏了她独一无二的女超人兼女福尔摩斯形象。
“第四，我们进去，你不要进；”骆铃指派任务，你负责在外面看，一有动静，设法拖他们，或通知我们。
温文苦着脸说：“为何不给我一起冒险嘛……万一有事，你们也在里面，甬道门外又有人把守，我却是如何示警？”
“这你都不懂，没专业水准！”驼铃傲然“非法进入他人屋宅”的大师，“你在三楼楼梯转角处，居高临下监视而道，一旦有人来，就转到太平门气窗亮打火机三次，守车的三美看到了，也在车里亮打火机三次，我们进入房间后。哈森会一直注意窗外，外面的人看不到房间，但房里却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形。我们一收到通知，自会立即撤退，不然，也可有个防备。”
然后她拍拍温文的肩膀，以一副战线上三军总司令委派光荣牺牲的重大任务给他爱将的口吻说：“这神圣、伟大、安详而无耻的狗屎任务。就交给你了。”

蓝牙 第七章 请动手吧！
1、三不
——能够不接受吗？温文！
骆铃倒是一早已摸准了形势，仿佛对这高三层楼的别墅架样了然于胸。好像本就是她一手建造假的，她让三美守着车子作接应。叫温文看风以防万一，而她自己则距哈森警官，直接带进左边通道尽头的房里去。
他们旨在进入房间，见着张小愁，好好的问问她：究竟那晚她看到什么？到底她愿不愿意留在这里（要是她不愿意，那就可名正言顺的带她离开。并以“非法禁锢”的理由控告张福顺）？
此外，最好也能见着张诞，问他为何要诬陷几个无辜的人？这样做对他究竟有什么好处？是不是有人指使他这样做的（如果有，而且他承认是毛家的人主使的，那就可顺理成章的去对付毛念行那一众人了）？
问题只在：事情会不会进行得这样顺利？
首先第一个问题便已不易解决。
——如何进入那间有人看守的房间？
这方面，骆铃真的十分“专家”
他们只等一阵子：
两人看守通道的大汉中，终于有一个。要去上洗手间。
——这情形十分正常：既没有敌人来犯，两人把守一个窄小的范围。长期如是，难免会觉得伉问，也一定会掉以轻心；毕竟，他们不认为竞真的会有人摸上来。
一俟两人中之一上了厕所，温文立刻在一楼与二楼的防火梯间，叫了一声。
——这声音十分有趣，既做鬼叫，但又像窗户给吹开来刮拖着难听的异响。
温文的确把转角处的通风口拧开。
这一来，剩下那名本来在叨着烟阅报的大汉，立即警醒，他马上半信半疑、战战兢兢的走到楼梯那儿。拨出了匕首，探看检查。
当然。骆铃等大可轻易把这人击晕过去，可是，他们却不能这样做。
——至少哈森反对。
因为他是警务人员。
而且，这样做必会在事后给张福顺发现：有人曾经潜过进来。而警方人员又刚刚才走，这就很难避赚了。
哈森只同意在不伤人、不惊动、为破坏任何形象的情形下才可以进人张府探一探张小愁兄妹状态如何。
所以，骆铃等人得把握这一个瞬间的良机。
那叨着滤嘴烟的大汉正小心翼翼的转到太平梯去探看——通常人对鬼叫总会既紧张又好奇，既防范但也会以为自己是心理作用。
这就对了。
那汉子才一转背，骆铃已跟哈森在极短的时间内，开了那房间的门锁，门只听开了一道缝隙。他们已闪身滚了进去，甚至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当然这很有冒险。
冒险的原因是；只要有人是正面向着而且望着门口，就一定会很惊讶的发现竟有人闯了进来。
可是，每人的家也有大门，房间也有门口。你自己在屋里或房里的时候，会不会整天望着门口？望着门口的比率有多大？
何况，骆铃早已计算出，这房子比一般房子要大上、宽上三四倍——房子面积越大。能面对或留意着房门的机会就越小。
骆铃认为博得过。
至少有六成胜算。
所以她马上就做了。
——她这个人，就算只有三成胜算，乃至完全没有胜算，也会毫不犹豫的做她想做的。
这作风吓住了哈森。
但他不得不跟上。
——他已是箭在弦上了。
他们也不是完全贸然一搏的。
他们在房门前已听到里边的争吵声；
——既然人在争论，一定专注于话题上。他们这个险就不怕冒；万一就算给张小愁发觉了，如果他神智正常，骆铃说什么也是跟她相识的，比较好说话；他要是真的神经失常了，那也就不怕给她发现了。
何况，门一开一合间，差不多只是眼睛一眨的事，连开门锁也不发出丝毫声响就解决了的骆铃，颇令哈森刮目相看——这下见骆铃一闪而入，他也就别无选择，一折身闪了进去了。
果然没事。
却有人正驾架。
大骂。
对骂的是两人。
两个他们要见、想见、正好来这儿就是见的两人。
张小愁与张诞！
张诞：“你要告他们！？你真的发疯了不成！？你凭什么跟他们的势力对抗！？你想保住活命，就乖乖的听他们的话吧！”
张小愁：“不！”
张诞：“我知道你没疯，你只是在装疯！这不要紧，我是爱你的，我决不说破！但你疯归疯，一定得要指证他们才是凶手……这……我都是为你好！”
小愁：“不！”
“你一定要听我的话！你看，不听他们的话的人，不管巴闭、顾步、蔡四幸，全部没好下场，你我有什么力量，敢与他们对抗！？小愁，认了吧，别指望那几个外来人了，他们已自身难保呢！”
“不！！！”
骆铃一进得房间来，就真截了当的听到这话，还有三声“不”。
2、四坚
正好！
他们正好赶得上这番话！
骆铃一心一意要听的，却正是这一段！
一向安详、忧虑的张小愁，把双手紧紧的按在耳朵上，尖叫着呼喊。完全不像她平时予人以温柔、优雅甚至带点忧虑的作风。
“哥哥，你为了那一点名和利，竟然做出这种丧心病狂、伤天害理的事！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在我手提袋里给四幸抹汗以致他不能抵抗黑火的手帕，就是你放的！我在陈先生他们面前没有揭露，是希望你知道悔悟，痛改前非。谁知，你——！”
“小愁，四幸那家伙……他，怎配得上你！”
“你跟毛念行那些人常往来，别以为我不知道！四幸知道你为虎作怅，而且还去练叫什么烂……牙的邪门功夫，就要我劝你，说他且待不平社的人过来，没料，我才告诉你，你就先下手杀人……”
“妹妹，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也是迫不得已。这儿势力最大的是毛家的人，就算警方也得听他们的意思。但毛家长子却对你有意思……他们说过，要是我帮他们干掉察黑仔，把你像给毛老大，我就是毛家的亲戚了，他们让我当毛氏企业的副总经理，还教我蛊术中最霸道的蓝牙……是蓝牙，不是烂牙……我只好被迫……”
迫不得已！你这禽兽不如的东西！连爸爸、妈妈也任由他们杀害，你还是人吗？
“——他们只是养大我们，不是亲生的呀！我们的父母是谁，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这些年来，难道我们就没养他们吗？晚晚买炒河粉煮酿豆腐什么的，我也厌透了。那晚那几个外来人走后，他们听到我们骂架的内容，就说去报警。我怕起来就先去电话告诉毛赐，没想到他真的过来杀人毁家的……我，我也不愿闹成那样子呀！显然已闹出人命，我们不指死是那几个外来的家伙干的，只怕你我都脱不了身啊！”
“是你，不是我，我没有这种哥哥！”
“小愁，我不管你怎么说，我现在已骑虎难下，只有四点坚持。第一，我受了那么多年的窝囊气。我一定要发财、发达，我不管，不择手段我也一定要！第二，我没有本领，学历也不高，要爬到上层，就一定要靠贵人提携，放眼这儿，这贵人不是毛家还有谁！第三，我已经洗湿了头，已不能走回头路了，现在就算我想悔过也没用，我可不想在牢里过下半辈子。第四，你是我妹妹，无论我做了什么事，无论你对我做了什么，我都不会伤害你……”
“……你做了这些事，还说不会伤害我！”张小愁切齿哀愤的说，“你连养父母也任由他人杀害，你还是人么！？”
“对，他不是！”忽听一个人激愤的说。“他连禽兽都不如！”
这突如其来自房里的一句，使张诞和张小愁都呆住了。
怔住了。
也吓住了。
——别说他们，就连哈森，也惊住了。
说话的当然就是骆铃。
——只有骆小姐才会在听到激动时忘了她大小姐身在何处而仗义执（直）言的！
隔了半晌，张诞才问得出一句：你……们……是谁！？
骆铃这下也觉得自己陡然亮相，未免大不顾后果，但既已现身，总不成现在才来缩回去，只硬着头皮说：
“你们说的，我都听到了。而且录了音。”
她提了提手中的小型录音机。
她本来的意思，是提醒张氏兄妹，她已掌握了一切证据了，希望他们合作些，也休想反口。
没料，这却大大的激怒了张诞，他龇着牙齿，逼了近来，骆铃退了一步，说：“咦？他的牙齿真的是蓝色的。”
哈森也不答话，刷地拨出枪来，指吓张诞，吆喝：“停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
就在这时，房门乍开，竟呼地闪进一个人来！
3、五狂风
窜进来的却是三美。
哈森一见，自是大喜，忙吩咐：“三美，替我看着他们，张诞是纵犯！”
三美应了一声，拨出手枪来。
骆铃忽想起一事，问：“三美，你是怎么进来的！？外面不是有人把守吗？温文呢……”
话未说完，哈森陡觉得张诞神色有异，他心中一凛，三美已把枪口疾转。对着他。
哈森发觉得早，也把枪嘴向着三美。
两人距离都不过七八尺，如果双方瞄准，一定可以射着对方，所以一时都僵持不下。
哈森叱道：“三美，你干什么？”
三美强作镇定：“长官，放下枪吧，张福顺已知道你们闯进来了，毛家的人都会来这里。你们逃不了了。”
哈森气极：“原来你是——”
骆铃也诧然：“原来你才是——”
她伸了舌头，向哈森耳畔低声说了几句话，哈森登时变了脸色。
——简直是死灰色。
你猜她说了什么话？
“对不起，哈森，我以为你是好的，是内应，刚才在车上已将你的枪里的子弹退出来了！”
“你说什么！”
“你不要激动，我不知道三美才是坏蛋。”
“……你几时干了这种事！”
“刚才来这儿的路上，我假装躬身在看月亮之际，你不是用肘部揩油？我正趁那时候换掉你的枪弹。”
“但是我是检查过手枪里的弹药才走进来的呀……”哈森仍不死心。
“没有用。”骆铃很快内疚，“我换上了假子弹，就算你开枪，子弹也只是卡在枪膛里，射不出来。”
“你——！？”
哈森快给气疯了，连舌尖口腔都充满了苦味。
气炸了。
——气死他了！
他跟三美双枪对峙，然而，他的枪却是发不出子弹的！
室内有五个人，各怀鬼胎，各有图谋，就像五道狂风，兀自在房里的生死边缘来回激荡。
但我们的温文先生，却一点风声也没察觉出来。
他完全没注意到三美像一阵狂风般的走了上来，因而，三美也没发觉他现在的位置。
他的位置是骆铃安排的，就在二到三楼的防火梯间，本来正居高临下临视通道，但看了一会，没啥动静，闷了，也困，只好翻开背包，看一会书，以为自己一向能心分二用，没问题，谁知小说的内容确是太好看了，他一看就人了神、出了神、忘了神，他本来就尚有几页就把《伤心小箭》看完了，一般小说写到结尾处自然特别精彩，这本也不例外，所以他也读得分外精伸，简直全神贯注，因而更没注意到通道尽头那间房里的狂风汹涌。

绿发 第一章　假如有人用枪指着你
	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创者绞尽脑汁、荜路褴楼、艰苦经营，好不容易才推津出新，另创天地，但在为人注意之前，别人却老实不客气，占为己用，抄袭剽窃，俨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现，对“师承”却嗤之以鼻，谢都不谢，提亦不提，还惟恐未及时将之杀以灭口，毁尸灭迹。世上有的是这种人，这样子的事。创作界远比商界更多老千。
	1、杀时间
	对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枪，但哈森这才知道，自己的枪膛里居然是没有子弹的。
	子弹给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弹的居然是“自己人”：
	骆铃！
	“你为什么要害我！？”
	挺着枪的哈森愤怒极了。
	“我没有害你，”骆铃不忘分辩，“我只是取走你枪膛里的子弹。”
	“你为什么要偷走我的子弹！？”
	哈森简直是恐惧了。我以为你是奸的。！骆铃是有一点歉意——但那也只不过是一点，她已即时反诘：
	“——谁叫你的长相像是奸的！”
	“你——！”
	哈森气得直顿着脚。
	但不能发作。他们的对话压低语音（当然没因而也压低火气）：
	“你们在干什么！？”他不发作三美可发作了。
	骆铃和哈森喁喁细语但夸张的表情，令他觉得无可忍受；他们之间耳语愈密，三美越觉自己落于下风，甚至是正给出卖。
	“你们再说我听不懂或听不见的话。”三美双手持枪。两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枪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关节和肌肉都在抖哆着，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觉得出来，但他生怕他的对手也感觉到这一点，所以他愈发大声（就像要以吆喝来震醒自己的心和胆一样）
	的叱道：“我就开枪了！”
	“只有你会开枪？”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会开枪！？我就没有枪！？”
	谁知骆铃居然细声的在他耳边说：“你不是不会开枪，只是不能开枪；你不是没有枪，而是没有子弹。”
	哈森怕给三美听到这些话，吓得脸都黄了，瞪了骆铃一眼，狠狠地．只在心里叫苦：这回却是遇上了个疯癫女子！
	三美倒是一时给哈森的虎吼吓住了，哈森决意乘胜追击：
	“三美，你在警署里不是做的好好吗？干什么要做这种事？”
	“你快放下枪，我前事不究，这件事上头方面我担待了。你再执迷不悟，可要后悔莫及了！”
	“别说我不警告你：警方这次决心要把毛氏企业的犯罪集团一网打尽，绳之于法，你在这时候做这种事，我为你的前程感到可惜！”
	“放下你的枪吗！”
	“闭你的嘴！”对他上司哈森的劝告，三美反应十分强硬，“我在警署里领多少钱一个月，能让我养妻活儿？我不贪污。就一定是先给内部的人处理掉的牺牲品！告诉你，雷柏明警官也是毛家暗中雇佣的，他是直接指挥我的人呢！我看，戴洪华和那姓陈的，这时候早已死肠穿肚烂了！”
	哈森听了，额角渗出杆来，向骆铃瞟了一眼，眼色里满怀担忧。
	骆铃只眨了眨眼睛，略显丰润的秀额稍扬了扬，就抿着唇肯定的说：
	“不，不会的．大肥鸭早有防备，那又姓雷又姓何的才暗算不了他！”
	她居然还满怀信心，而且，对她自己和陈剑谁都一样“看好。”
	此时此境，哈森真感动得快要哭出来了，也急得快要喊出声来了。
	“放下枪吧，”这回到三美的劝道：“我会替你求情，请拿督毛和丹斯里张放你一条生路，你只要也像我这样，为他们服务，穿金戴银买房置田，不少你的！”
	“笑话！”哈森知道这时候只有死撑一途，“放下枪！”
	“你放下枪！”
	“放下枪的是你！”
	“你不放枪，我就开枪了！”
	“放屁！你开枪我不会开枪！？”
	“你……”三美始终不敢开枪，也不敢放下手枪，“你们这样下去，谁也永不了谁，对谁都不好——尤其是你们，长待下去，只有更加不利，谁也杀不了谁！”
	哈森当然知道这点。
	但他没有办法。
	因为他的枪里没有子弹。
	——若有子弹，还可以搏一博，或者可以找个下台阶进行谈判。
	现在，他手中不只是没有了“皇牌”，根本连牌也没有了，除了要胁对方先放下枪这外，他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保住性命的办法。
	岂料，骆铃听了，倒搭了腔：
	“你说错了。”
	“错了”，三美也似乎很有兴趣要知道：“我错在哪里？”
	“你们两位这样对峙下去，”骆铃饶有兴味的说，“还是可以杀死一样东西的。”
	“什么东西？”
	三美忍不住问。
	哈森也想听听这疯女子指的是什么。
	“时间。”
	骆铃看来心情怪好的、银铃般笑也起来：“你们在杀死的是时间！”
	三美、哈森，两人都为之气结。他们都忍不住瞥向这个刚把话说完的女子，好像她那张美脸忽然变成了一张地图！
	骆铃无疑大小姐成了习惯，她无疑很有点天真，但决不笨；她是很有些傻乎乎的，但傻乎乎绝不是真的傻。
	是的，天真不是笨，憨直也不是傻；不地，乍看还是难免有些儿笨，有点儿傻的感觉。
	就是因为这点“错觉”，使这种让人以为是笨头笨脑的人。反而容易有机可已大可扮猪吃老虎，甚至给吃得连骨头都不必吐。
	骆铃说那些话，就是要让三美不放地人眼里——可是，只要看她一眼，看一眼就够了。
	三美这一眼看去。便没望向哈森。
	她决定要在这时候出手，出手对付三美——只要哈森配合得当，就一定可以解决掉三美；要是解决不了，至少也可以解决掉他手上的枪。
	可是她忘了一点：
	哈森不是陈剑谁。
	哈森也不是她其他的“同党”：牛丽生、史流芳、莫利哀……等任何一人。
	哈森跟她本就没有默契。
	哈森甚至也不是她的朋友。
	哈森可以说是“押解”她来这里：他们是今天才相识的。
	哈森虽然当了警官，但养尊处优惯了，他指挥人的机会多，很少有这种“直接搏杀”的行动；他有妻有儿，早已多享乐少运动，也就是说，他根本就配合不了骆铃的行动！
	而且骆铃也忘了另一个要害：
	三美虽正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那一刹间，视线是没向着哈森，但他的枪口仍向着哈森。
	在这种情形下，一见异动——任何异动，过度紧张的持枪人通常都可能作出两种反应：
	开枪，射向原来的方向（哈森）。一调正枪口，开枪，射向敌人发出异动的方向（骆铃）。
	不管是从哪个方向，三美的反应难免都是：
	开枪。
	——一旦开枪，非死即伤。
	骆铃可担待得起！？
	2、开窗才开枪
	骆铃正待出手，但是，一个变故骤然而来，完全打翻了她原来的意向！
	她正要出手对付三美，但有人却抢先对付了她！
	她的喉咙忽然被人手臂箍实，一把冰冷尖利的事物已贴捺在她的她的颏颊上。
	她正要把后面的人摔出去，但腰眼上已一阵刺疼，只听后面的人沉声喝：
	“别动！”
	然后是一声尖呼。
	张小愁的骇然尖叫。
	从后面遽然箍住骆铃的是张诞。
	他乍见骆铃和哈森窜进来、冒了出来，也为之震住，连嘴巴也张开合不拢，活像即里吞了一粒连壳的茶叶蛋。
	然后他又看见三美溜了进来，并与哈森拔枪相向、相峙不下。
	他很快的便恢复了镇定。
	他旁观者清，很快便看得出来：
	骆铃正准备袭击三美。
	他决不能让这女子得逞；
	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绝不能让这秘密泄露出去！
	所以他要制止骆铃！
	于是，他偷偷而迅速的，接近了骆铃，一手箍着了她，另一只手，拿了把刀子，抵住骆铃的颏额，叫了一声：“别动”，然后向哈森喝了跟三美同样的一句：
	“放下枪！”
	可是，这一来，局势却更形紧张。加上张小愁见其兄抓住了骆铃的一声尖呼，使得三美和哈森，一时更加失魂落魄，举止失措。商人都双手十指紧紧抓住枪扎着马对准对方，颤声哆唇的威吓：
	“别别别开枪……”
	“你开开开枪我我也也开开枪……”
	“你你你小心心点别乱说开枪……”
	“你先放下你的枪我才放枪……”
	两人都不肯先放下枪。
	这一闹，两人越发神经紧张。
	谁也不敢放弃自己手上的武器：
	三美自是不肯弃枪，何况他已占了上风，而且人多势众。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枪。他已身陷重围。枪是他身处汪洋中的唯一浮本。
	在这种一触即发的情形下，双方很容易便会“走火”：
	不，只有一方。
	——因为哈森只有枪，没有子弹。
	空枪又怎会走火？
	这种情势，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个知道这种苦况的，当然是骆铃，也许她还可以想点什么办法，但而今亦给人胁持的。
	哈森这越发坚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么“六人帮”、“四人帮”甚至是“一人帮”，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几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来不只是“几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这是，“砰”的一声，门又给憧了开来，四五名大汉，簇拥着一个人（即是前有人为他撞门、后有人替他关门的）走了进来。
	这些人一出现，哈森就绝望了。
	他完全感到彻底的断绝希望了。
	因为进来的那个前呼后拥的中心人物，就是头发梳理得光光滑滑、身著当地宽领多口袋。衫尾不塞人裤头内的“部长装”大老板。
	张福顺。
	他也来了！
	而且是率众而来。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两名彪形大汉，一直掩护在张福顺身前，就算哈森枪里有子弹，而他又意图向张福顺开枪，那一定不可能一枪命中。
	只要一枪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团为张福顺身边的保镖，至少有两人是手上有枪的。其中一名状若日本扫财猫（以大黑天菩萨招手姿势）大汉，一进来，枪已指着哈森的额。
	何况三美的枪口，正对着哈森。
	更何况哈森手上的枪，根本没有子弹。
	“你身为警务人员，私闯民宅，我杀了你也不必偿命！”张福顺大剌剌的说，“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这间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还敢顽抗！？真笨得可怜。”
	他像判官殿下了判断：这么笨的人，早就该死了！？
	“慢着”哈森硬着头皮恐吓了回去，“警署里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来这里，你敢杀我？你洗净屁股坐一辈子的牢吧！”
	“你大我？”
	张福顺剔起一条眉毛，左边那只。那道眉弯弯如月，又像黑镰刀。挑得很高。却很稀薄，像偷工减料的“的确凉”。他用短短肥肥的手指和厚厚的掌肉大力的抚平他那油腻腻的中间分界头发；他的发十分好“油水”，大概是那种不必搽蜡油也像楷了蜡油一般油亮的发质，亮得反映了养尊处优的富贵份量，但也揭眉毛一样，十分稀疏。
	“你敢大我？”他一旦给激怒，声音更加稀薄尖锐难听，你以为大我我就不敢杀你？
	你忘了三美是头家的针。只要他回去打份报告：说是这位略小姐畏罪潜逃你要逮住她。却死在她枪下，你说这件事谁会追究到我头上来？嗯？何况，那来的七十人？这秘密行动，连你和三美，不出七个人知道，你一旦出了事。他们已背了黑锅，不给上头革职也算还得了神——毛头家只要在上面施一点压，我看你们那几个吃饱了，撑着的同事上司自保得了么？还来管你的死。理我的事！嘿！异想天开！我开枪就像开窗，怕也没怕过，你少忧吧，你是白死定了！我杀了你明儿还保准能到议会开会！张福顺说着说着，脸上青筋毕现，眼看他就要枪杀他了。
	张福顺身边有一名得力助手，一脸奸狡的说：老板，杀人的事，还是私下进行的好。
	人多，今日不说话，他日万一有个什么不忠的，要掩口就十八只手都够不上了。
	张福顺点了点头。他知道这句话是对的。何况这“鱼生”是“头家”派来的。他的“劝告”自己最好还是能听就听，不然，有事自己背，平常事还不打紧，万一天大的祸子自己罩不住，还是得要毛锋出头出面出手的。
	何况，他本来就是得听命于毛锋。
	更何况，这件本来就是毛锋的事，他犯不着一意狐行，全揽上身。
	况且，他也无意要杀警。——现在看来非“灭口”不可，但这种事最好还是交给别人做。
	更且，他无意要杀人。他较有兴趣的是活着的骆铃。这漂亮女子正好送羊入虎口。张福顺很喜欢用虎来揣想自己、形容自己，因为这样可以使自己更具声势、更有“虎威”。
	他喜欢“杀”美丽女子，而不怎么喜欢杀人——当然，这两“杀”字的意思是并不完全相同的：不过都带有暴力的成份。
	交媾和杀戮，本来都是人性原始的本能。
	更况乎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名声；他能不杀人，还是不杀人较好。
	但只要有看得上的女子，能上，他一定上。
	时日无多，享乐及时。
	——开枪与开窗，要真给他作出选择，他还是会优先选开窗的。
	所以，他以一种跟他的外貌甚不相村的“虎威”下令道：“我数一、二、三，你就放下枪，不然——”
	他不待哈森反应，已开始数：“——”
	如果你只有一二三声的时间去活，你能做什么？你会做什么？
	3、像我这样一条小汉
	哈森会做什么？能做什么？
	他也不知道。
	人生有时遇上紧急关头，根本可能什么也不做，什么都做不了。
	哈森虽然是警务人员，但警务人员也不过是人，他也会急，也会慌，更会心乱害怕，遇上紧急关头，也不知如何应付是好。
	现在他就是这样子。
	他准备一听对方数到第“二”声。就放下枪—一反正。有枪如无。
	不过他没有听到张福顺的第“二”声。
	反而听到另一个声音数下去：
	“二、三、四……”那声音愉快的说，“我多你七声。我准备数到十，你和你的手下走狗还不统统放下枪。我就一枪打爆你的头！”
	声音自张福顺背后响起。
	张福顺身后的一名“保镖”，忽然“倒戈”用一截事物抵住张福顺背脊，表情十分“戏剧性”、声调充满抑扬顿挫且尖尖锐锐的更正：
	“不，不是头，我一枪找出你的肺，当然有时候也可以误穿过肝，或在你心脏底部开了窗。”
	哈森一时还没弄清楚是谁。骆铃已喜叫出声：
	“蚊子——死蚊子！”
	哈森这才大喜过望：
	来的是温文！
	来的是温文。
	他竟不知在何时已成了张福顺身后的“保镖”，连张福顺都没有发现。
	他们现在当然已发现了。
	不过发现已迟。
	温文已用枪抵住了张福顺的背脊。
	他显然已占了上风。
	不过，“显然”往往不等于“真的”——温文现在是不是实实在在真的占了上风？
	好像是。
	因为温文真的用枪抵张福顺的背。
	温文手上那把也是真枪。
	可是却还有一个重点：
	要害——
	——温文根本不会用枪。
	他从未使过枪。
	根本就没有开枪经验。
	他就算连真枪也没碰过。
	——这枪是不是一扣扳机。就可以射出杀人的子银，还是未扣上保险掣，或到底有没有保险掣、保险掣在哪儿，温文都一概不知。
	他原在防火梯间聚精会神的看书，所以没注意到三美一马当先的“攻入”这间走道尽头的“大房子”里。
	不过，三美在通过之前，虽然已算是张府“熟客”，但也得向两名把守的大汉招呼一声。
	这“招呼一声”，毕竟也惊动了温文，只不过，在他醒觉探视之前，三美已进入了大房。
	不过，接着下来，张福顺等一行人匆匆（既气冲冲也兴冲冲亦匆匆忙忙的）登楼而上，温文这回已完全能够及时作出反应了。
	他立即悄没声息地紧蹑其后。
	张福顺听到三美告密，知道哈森警官等人私潜入内，他可动了怒，马上率领几名保镖和长工，赶上大房来。
	他怒冲冲之余，可没察觉身后的手下竟多了一人。
	那两名把守张小愁房门的打手也不觉察。主要是因为，他们好好的守在这里，尚且不知道大房潜入了外人，还是从警官三美和老板张福顺一前一后赶上大房，他们才查觉情况不妙。
	这时候他们那有闲暇去注意老板身后的人，哪个是生面？就算发现了，也不敢声张。
	温文就趁此溜人大房。
	除非他能见死不救。
	——一入大房，他便知道再回头已不是岸了。
	可是他能吗？
	于是。他飞快的夺过身边一名保镖手上的枪（那保嫖也没注意到身旁的竟是敌非友，是以猝不及防，骤然失枪）在张福顺未及反应之前，已用枪嘴抵住了那女人的腰，然后取代张老板的“数三声”为“算十声”。
	奇怪的是，他心里愈是紧张，说话的语气愈见愉快、镇定，不过，熟人仔细听会，他的声音还是拔高、尖锐了许多。
	张福顺忽然受胁，当他醒觉是怎么一回事之时，一连接一连串的起了三个反应：
	一，大吃一惊，惧。骇伯。
	二，接着是马上自惕：自己不能在手下面前表现太软弱。何况，对方虽胁持了他，但他的手下仍包围着来人，来人未必敢对自己下手，自己要保持镇定。
	三，但他还是忍不住害怕。谁知道对方会不会发起疯来，手指一扣，自己大好一条富贵命，就此报了销！生死事大，悬于一指，不到他不感到惧怕，也不是说镇定就可以镇定的。
	这些年来，他毕竟是养尊处优颐指气使已成了习惯。
	所以他问：“好汉，你想怎样？”
	“好听，这句话！”温文拍了他的后肩一下，赞道：“像我这样一条好汉，身形虽然小号了一点，但绝对是讲义气、守信用、重情感的。非不到生死关头，我是不愿杀人的——当然，要是有人逼我，那就没办法了，也只好破例了。总之，要是我开枪杀人，则完全是为人所逼的，你们最好记住我的话，待他日法庭判案时，你们好替我作个人证。”
	“不逼、不逼、不逼，我们不逼你！”张福顺竭力希望自己能装个镇定从容的语音，但结果更显逼急紧张，“你要什么，尽管开口。你老哥有这个本事，要使的尽拿！”
	温文佼佼奸笑不已，却向着骆铃眨了眨眼睛，好不得意。
	骆扮也向他眨了眨眼：是那种单走了眼睛，睫毛不在颤动对剪的那种霎限。
	这种眨眼法，在美丽女子的身上发生，通常都不称作“眨眼”，而是另有名称，例如：
	“电人”、“逗人”、“抛媚眼”……诸如此类。
	温文给“电”了一“电”，打了一个寒噤，张福顺见一番话下来，后面的歹徒只把枪又挺了挺，抵得他的腰眼刺痛了一下，心中更慌，登时什么“老板”形象都不顾了，只颤声问：
	“大哥你要什么？尽管开口，钱，我有，在夹万里，我拿给你。”
	又说：“你不要钱，古董也可以，我房里暗格有许多值钱的古玩。”
	又见温文不响，急说：“不要古董，我有珠宝，钻石也有，好大好大的，你……”
	发现背上的硬物又往前一抵，吓得三魂七魄全打了交叉，忙道：“股票，股票，我还有股票，好汉饶命哇……”
	温文还不及应变，且气他自说自话，自己忙着求饶遮掩，不禁目瞪口呆，终于笑了出声来。
	“别忙”，温文温文的说，“我不是来打劫的，我只是要把我的朋友救出去。”
	“请便，请便，”张福顺这才放了心，我们本来就没意思要留你的朋友。他们随是都可以走。
	温文对这答案似乎还不够满意，如果他们随时都可以走，为什么又要用枪指着他们？
	假如有人用枪指着你，你岂可来去自如？
	张福顺目光闪烁，他觉得这是要好好讲一讲条件的时候了，“我想，我想……只要你放了枪，他们也一定放下枪的。”
	温文当然不是笨人，他用枪嘴一戳，叱一声：“你想要我！？”
	张福顺顿时又魂飞魄散：没给刀枪胁持过生死的人或许不知，当对方只消一用力就可取你性命的请，那滋味当真惊骇欲绝，不是真正铁镌的天性不怕死的好汉，还真不能在枪口下撑得起背脊来。
	——所以别笑人在枪杆子底下屈伏，是绝对不公平的事，因为谁都一样贪生怕死，他们的表现只是正常人的反应。
	——因此不要怂恿人去对抗刀枪，或责骂他们不敢反抗强权，除非你自己敢为其先，否则的话，你得要原谅那只是人爱惜自己唯一性命的表现。
	4、我去你老板
	张福顺几乎哭了出来：“阿哥。我命都都都在你……你手上，哪敢玩你啊……你要什么，我都听你的……”
	他这几句话一说，只听得两声叹息。
	这两声叹息都是从张福顺阵营里发出来的。
	一个叹息的人是“鱼生”。
	另一个是一马当先掩护张福顺闯入大房的汉子，他眯着眼，冷着脸，壮硕的身形就像一尊铁镌的招财猫。
	毫无疑问，“出来跑的”都讲求一种骨气，而张福顺作为他们的“老板”，作为“老大”级的人物，这种乞饶求恕的表现也很令他的手下失望。
	温文一见张福顺怕，心中大定。
	他只怕对方不怕。
	——只要怕死，就不想死，自己便可以死相胁了。最怕的反而是不要命的人！
	于是他说：“你要是不想死，就叫他们放下枪再说！”
	张福顺急顺其意：“放了枪！”
	温文说：“叫他们统统放下枪！”
	张福顺说：“你们统统放下枪！”
	大家都显得有些迟疑。
	“鱼生”忍不住说：“张老板，我们的枪一放，可只他们有枪在手了。”
	温文什么都没说，又用枪嘴一抵。
	他觉得这枪当刀子倒十分趁手合用。
	张福顺又尖叫了起来：“你们再不放下枪，我可马上就死了！快快快，快放下枪！”
	其余两名保镖都把枪放下来，却有两人，仍持枪不放。
	一个是鱼生。
	另一个是三美。
	原因很简单：
	“鱼生”是直属于毛锋儿子的手下，他可不必遵从张老板的命令。今晚只是毛念行听说警方要派人来探查这儿，特别派他过来这儿落落眼而已。
	至于三美，他只是收了“地人企业”的“黑钱”，他诚不愿让哈森、戴洪华等查获罪证而上报，但仍没意思也没必要为张福顺卖命。
	所以张福顺这道命令下得很不得人心。
	就在这时，有一人说话了。
	就是那名像一尊招财猫的彪形大汉。他沉声嘎喉的说：“你们没听到吧？老板叫你们放下枪。”
	鱼生说：“他是你的老板，不是我的老板。老石头，你最好弄清楚这一点！何况，我们大少爷就要赶过来了。他来了，有什么事是不能解决的！？”
	那给称为“老石头”的猫形的大汉说，“你的头家跟老板是什么交情，万一他因你而有什么闪失，你可承担得起！”
	张福顺也呜哇叫嚷了起来，“鱼生，你还不放下抢！我跟毛锋可是二十多年义结兄弟，你敢不听的我话！”
	这回轮到三美拉声说，“我们都放下了抢，他们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手上有枪，至少可以争取谈判！我不放！”
	那“老石头”忽然一个箭步，一出手，葵扇大的手掌，已打掉了正犹豫不决中的三美手上的枪！
	众人都吓了一跳。
	“招财猫”老石头这突如其来的举措。使鱼生、温文、哈森、乃至于张福顺，都以为是冲着自己而来，全都吃了一惊。
	但老石头打掉的是三美的手枪。
	别看他身形硕大，但行动极为迅疾，他出手那么一下，三美就是没避得过去，另者，三美确也莫衷一是，不知该持枪还是弃枪的好，老石头这一击，正好结束了他的不知如何是好！
	——哈森和温文都各自在暗中松了口气：着刚才这“招财猫”是攻向自己，可真不知如何开枪是好了！
	老石头砸落了三美的枪，转头望鱼生：“你！放下他！”
	鱼生脸肌搐动：“我不放！放了在这儿恐怕谁都保不住性命！他可不是我老板！”
	“我去你的老板的！”老石头狠狠的骂了起来，“我老板的命要你赔！”
	“你老板！”鱼生脸色发青，他其实不是要维护这个还是那个老板的“主权”，主要还是为了要保住自己的命和优势，“我管你老板的！你敢动我，我连你一齐轰了！”
	话未说完，忽然“哎呀”一声，一个人竟向他扑压了过来！
	鱼生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应付：不知该放枪好，还是不放枪好！
	向他扑压过来的人竟是：
	张诞！
	张诞怎会向他扑过来！？
	——由于张诞近日在“他老板”（毛锋）面前立了一个大功，就连一向够狠够狠的鱼生，也不敢一枪打死这个毛锋身前的爱将！
	所以他只有退。
	他退得快，但忽觉手上一麻，待他醒觉时，手上的枪已遭人夺去！
	他的手已没有了枪，却多了三根针。
	三支针插入血管而致使他五指一时间全失去了知觉的银针！
	张诞当然不是“自愿”向鱼生扑过去的，他是给骆铃一手扳住他持刀的手腕，另一手在挺腰起臀间，就把他挥了出去。
	且摔向鱼生。
	待鱼生避得开来，张诞站得起来之际，只见他们手上的刀和枪。都已落在笑嘻嘻的骆铃手上。
	局面已稳定下来。
	张福顺方面的人，手上已没有了枪。
	温文望向骆铃，一副久困得摄，老怀畅甚的样子。
	他“依赖”的骆铃：
	“我们该怎么办？”
	骆铃偏头想了想，这么多人，自己只有三个，怕也不好抓，便转首向哈森：
	“你想怎样？”
	哈森毕竟是名警官，他缴了三美给打落地上的枪械，然后游目一转曾见一茶几上的电话：
	“我先打通电话。”
	电话不通。
	“断了线。”
	局势非常明显：
	他们不让哈森报警，不许他调派警方的人来这儿。
	他们虽然已制住了这巨宅的主人张福顺，但却仍是困守于此地。
	哈森懊恼起来：“快，替我打电话！”
	张福顺顺从的说，“快，替他打电话！”
	鱼生翻着死鱼般的白眼，问：“打哪儿？”
	哈森烦躁的扬着枪，“接到警局去。”
	鱼生没好气的说，“电话线断了。”
	哈森用枪遥指他，喝道：“你不打，家你妈地不成！”
	“家你妈地”是马来话，意思是：找死；哈森一旦情急，虽通晓十四国语言的他，也骂出了自己母语的狠话。
	——始终还是自己的母语最是亲切。
	鱼生看来挺有胆色似的，立即警告他：“就算你是警官，也不能乱打死人。这儿有的是人证，你总不能都把我们全都杀光。”
	哈森狠狠盯了他一眼。
	他一言不发。
	忽然，“砰”的一响，室里的人全都吃了一大惊、吓了一大跳。
	好一会，房里看见哈森手里枪嘴冒出火光的人，才从鱼生脸上痛苦的神色里省觉：中枪的不是自己。
	5、房里有风
	大家对峙了那么久，终于还是开了枪。
	第一枪。
	鱼生痛苦的皱起了脸，捂着左臂，看来他本想硬硬撑着，但终于剧烈的痛苦让他屈身踣地不起。
	见中枪的是鱼生，大家都放了心，担了心。
	担心的是；别看哈森是警务人员，他可是说开枪便开枪的。
	放心的是；中枪的不是自己，而且，看来哈森还算也有顾忌，他没有射向鱼生的要害。
	连骆铃也吃了一惊。
	她没想到哈森真的会开枪。
	开枪之后的哈森，也冷静了下来。
	刚才他太紧张了。
	之前的对峙，他完全是以胆搏胆，手里的枪完全是废的。
	现在好不容易才有了一把真枪，他因承受的压力太大，有点神经质起来，电话又打不出去，鱼生又有恃无恐，他便忍不住给他一枪，并“杀鸡敬猴”的说；“我不打死你，打伤你总可以吧——谁叫你们持械拒捕！”
	鱼生因为疼痛，而无法再跟他抗衡。
	实际上，中了一枪的他、斗志和剽悍仿佛也同时给一枪打散了。
	——有谁不怕死？
	本来好好的一个人，怕死是常态，不怕死才是变态，只不过，一些英雄豪杰，面对大关节、大原则和大是大非时，能够宁死不屈、宁殉身而不稍易其旨。这才成了了不起的心态！
	至于温文，也给哈森那一枪吓呆了。
	要是现在张福顺骤起反抗，一定可以脱身以逃。
	只不过，张福顺既没那个本事，而且他也一样给吓傻了，更不敢轻举妄动。
	哈森放了一枪，倒是回复了他警官本色，冷峻（至少装得很“酷”的样子）的问：
	“你们只有两个选择：一，替我拨电话到警局；二，把我们摆在路旁的车子开过来，我们要押着张老板离开这儿。”
	他毕竟从事警务工作，训练有素，观形察势，更能明辨进退吉凶：他如今陷在这儿，是说什么都得要硬着头皮掉到底的人，事到如今，自己若有退缩之心，只怕就更没命的希望了。
	他知道若自己坚持要报警，只怕这屋的人决不会束手就擒。警方的人赶来，还要一大段时间，这儿全是张福顺和毛氏企业的人，一旦联手发难，尽管手上有枪，也未必能制得住场面。
	既然召警局的人来大过冒险，他退求其次，只要押走张福顺，自己等人能安全离去，他日再带警部队来扫荡这“魔窟”好了；岂需急在一时！
	由于他开了这一枪，他的要求，已没人敢说“不”
	不知怎的，这房里总似有风。
	有的是一股怪怪的、阴叙叙的、凉飓飓的风。
	哈森提出这个要求，谁也不敢答话，只张福顺一味求饶：“车，给你们准备，你们先放了我，好不好？”
	哈森紧决的摇着：“放了你，那我们就回不去了！”
	张福顺回心一想：那也不打紧。自己虽人押人警署，但他有的是钱、靠山、人材，不怕要坐一辈子的牢不成！所以他吩咐：
	“好，大家为这位大哥准备好车子——”
	说到这儿，又怕自己一旦上了车，给人滥用私刑，不觉又迟疑了起来。
	哈森已按捺不下来，枪嘴对着张福顺，“快，快，不然，也吃一粒子弹再说！”
	那形貌像招财猫的大汉“老石头”说，“好，车子就给你弄妥。你别开枪！”
	看来，鱼生倒了下去，张福顺受制，这儿要算这“老石头”能说几句话。
	不料鱼生人虽负伤，虽踣于地仍呼声说：“老石头，你真要给这些人载走了张老板。如果他们逼供以致入罪，后果是不是由你自己承担！”
	看来，鱼生一脸狡狯，性子却剽悍狠忍。
	老石头一时愣住。
	这样一来，原来要去把车子开过来的保镖，也一时不敢轻举妄动了。
	三美自是最同意鱼生的话。
	“不能给他们回警察局，我们房里有人，外头也有人。只要我们不让他们走，看他们敢不敢开枪打杀老板！”
	他当然极不愿让哈森这等人活到警署——他们一旦能活着离开张府，那自己的“前程”
	也就完了。
	这样一来，局面就僵持住了。
	哈森也真不能向这些人一个一个的开枪——再说，他的枪也没有几发子弹，而且，仇一旦结深了，如糟反扑那就凶险其矣！
	这房里似有两股暗流，七八股阴风，一直在游荡、旋转，狂飙不已！
	忽然，门开了。
	门开得很慎重。
	很轻柔。
	它先是开了一道缝隙。然后，再敞开多一点。之后，一个人就双手高举、满脸笑容的步了进来。
	由于门开得很审慎，显示出要进来的人没有恶意。也因为进入的人一下子表示了没有恶意，使大家都不敢大紧张，谁也没意思要开枪。
	进来的人，满脸笑意，带点诡色，神态谦逊自敛，仿佛是个与世无争、与人无尤的人。
	但他在这儿、此地的辈分和地位都很高，高得可怕。
	他就是毛锋的儿子，同时也是毛氏企业的执行董理：
	毛念行。
	他一出现，大家都舒了口气。
	——终于有个“能话事”的人出面了。
	他一开门，房里的游风都自敞开的门口泄了出去。
	——房里可怕的压力似乎也减轻了一些。
	6、今晚我有空
	毛念行非常温和（温和的像他根本没有进来，只在外面那门探询）的说：
	“你们好……我可以进来吗？”
	哈森一见毛念行，如获至宝——这时际，最重要的是能有个“说得了话”的人出来主持大局：
	“JP，你来了没有。这儿的事，他们定都听你的。”
	骆铃正瞪着眼睛盯着毛念行，好像正设法想从他脸上看出一朵花来。
	毛念行则马上澄清，“不，不，他们只是我的朋友。我就住这儿附近，听说这里有点……发生了些事儿。正好今晚我有空，所以就赶过来瞧瞧……警官，人没事吧？”
	哈森情知毛念行正来一招“霸王卸甲”。但这样也好，毛念行“卸膊”，反面说明了不敢明目张胆的与警局为敌，这样就好应付多了。他一上来就跟张福顺这些人“划清界线”，正显示他不想插手些事。
	这是好事。
	也是好现象。
	所以他说：“JP，你在这儿熟，张老板犯了点事，我们要请他回去销案，协助调查。你请人把车子开到门口，只要我们平安来、平安去，案子一销，张老板自然也一样平平安安，这样大家都好。”
	“JP”是当地的一种荣衔，毛念行屡次大手笔捐献当地政府建设和慈善机关，早获苏丹作出勋衔。
	毛念行估量形势，看了看张福顺求情的眼光，点点头，笑说：
	顺叔。你不要怕，哈森警官是个讲理的人，你既奉公守法，去一趟澄清一下也好。老石头，你这就去准备车子吧，我已叫三叔协助你了。
	老石头点头，这就出去了。
	鱼生一见毛念行来了，便没吭声了。
	哈森这才舒了一大口气。
	放下心头的大石头。
	——既然有毛念行出面，这就好办得多了。
	毛念行既是名人之后，又是“毛氏集团”的主脑人之一，生意还是要做下去的，那就不致于太乱来。
	只要不太“乱来”。哈森自信凭自己在警方的地位，还可以“罩得住”。
	却不料，骆铃尖叫了一声：
	“是你！”
	她用手戟指毛念行。
	原来她到这时才认出来了。
	这家伙就是当日向他问过路的人！
	骆铃的大呼小叫，令哈森又神经紧张了一下，几乎又失手开了枪。
	毛念行却温文的向骆铃点首招呼：
	“你好。”
	骆铃想起：就是遭这人挑拨离间，以致引起夜探“红毛拿督”的事，并致使跟顾氏父子发生冲突，越想越火，骂道：
	“你这卑鄙小人！麦基！石坚！姜中平！”
	毛念行却皮笑肉不笑的说：“不敢当不敢当。我那有麦基那么英俊，更没有石坚那么脸恶心善，姜中平，他的奸角演得那么好，我甘拜下风哩。”
	这回答倒出骆铃意料之外。
	原来骆铃是个戏迷。
	她刚才一光火，就把香港五六十年代的粤语旧片的一些著名奸戏的奸角名字，都向毛念行“照头淋下。”这些人物，还大都由于平时半夜睡不时看电视括映旧片看来的。每个半夜至晨曦，精力过剩、活力十足的骆铃都为这些戏里的“奸人”咬牙切齿，恨之人骨。而今一见毛念行，忍不住就“加于其身。”
	没料的是：
	毛念行身在海外，生在异地，对这些香港本土过去的旧演员，却耳熟能详，了如指掌，还攀上了话题，反过来说：
	“我多说华语。应该比较像魏平澳、姜南、欧威吧。”
	骆铃一怔，知道他说的是六七十年代时国语片的歹角，这倒引起她的兴趣来了：“你是现代人，心理又那么变态，还是像任达华、曹查理、单立文多一些。”
	毛念哈哈一笑，“又是香港电影的歹生。我不是较似台湾的苗天，大陆的姜文，香港的罗烈……”
	哈森忍无可忍。喝止道：“你们在谈些什么！？”
	温文笑嘻嘻说，“他们在谈电影啊。”
	“谈电影？”哈森叫了起来，“这时候在谈电影！？”
	毛念行笑吟吟的说。“也可以说，我们是过了一招。骆小姐，你对电影很熟啊，我们公司也有意思要开拍一部电影，请香港演员过来主演呢。”
	骆铃一听，马上兴趣可来了，“怎么你们这儿，对我们港台电影演员会那么熟悉的？”
	这回温文抢着回答：“当然了，你们那儿的电视剧还未播，我们这儿已早一天晚上可租借来看呢。”
	骆铃大讶：“怎么会这样子？”
	温文说。“竞争嘛。待港澳播映之后，次日一早这儿已有翻版流传了。你们那儿的演员、电影、剧集，我们这儿可比你们还熟呢。这儿的华文报纸，娱乐版通常有一大版一大版的，中日港台的娱乐消息，都无不兼容并蓄，可比你们还熟悉呢？”
	“可不是吗，”毛念行也加入谈话，“你问那儿电视台的三流姐仔四流歌星，都来这儿登台演唱。旨在掘金。我们这儿的观众还无任欢迎呢。他们要在港台，可不具备开演唱会的号召力。”
	“不过这些哥仔姐仔也太离谱、忘本了些！”温文说来还真忿忿不平，“他们在这儿登台赚真银，那还罢了，但一回到香港，就弹我们这儿什么落后、治安不好、面包生虫、电梯遇鬼、房间没冷气什么的。把我们这里话说威猛鬼庙、大山芭似的！他们在台湾也一样吃香，难怪我有位朋友Donna说：台湾人大多是盲目香港狂！现在大陆也一样。当香港名气界的人真风光！”
	骆铃对这话题倒兴趣得紧，“没想到这儿也提供了港台演星一条出路。”
	“岂止出路，还是大市场呢！”毛念行说，“香港在这十年间，早已成为除了荷里活之外。制作电影多的地方。不过，在九七之后，香港政权交还中国，形势只怕难以掌握。我们这儿既有市场，便也有意搞电影制作，另起炉灶。”
	骆铃问：“所以，你们也搞电影？”
	“他们，搞女人才是！生年、每段期间。这儿都有一些专门借拍电影来搞女人，曾开什么庆功宴。一下子连奸了发明星梦的几十个女人！常有这样的事。只是有些通了大，有的没通天。真是乌烟瘴气。惨不忍睹。这儿没有电影王国，一方面是政府约制太甚。一方面就是给这败类搞坏的！”温文说得倒上了火，好像已变成了城市论坛了，说得滔滔不绝。“这儿搞不成，新加坡倒蓄势以待呢！他们正招兵买马，要在九七之后，除了在经济金融上取而代之之外，在电影电视制作上，也要另成一个亚洲地区的文娱重心呢！”
	毛念行尴尬的笑笑，不去驳斥他，只向骆铃善意的笑笑说：“你那么漂亮，不拍戏真可惜。”
	骆铃马上红了脸，扭捏起来，恢复了女儿态，受宠若惊的说：
	“我……我……我行吗？”
	这三人电影对话，只把哈森和一众在枪口下的人，都听得傻了眼。
	——这是什么时候，什么开头，居然谈的是这个！？
	7、小姐今天不高兴
	他们居然在这节骨眼上谈起影视圈的事，而且还谈得挺融洽的。
	谈到末了，毛念行居然还说：“改天请你来试试镜。”
	骆铃怀才得遇的欣然道：“我哪行……我……我一定来。”
	温文仍发出警告：“别相信他，他会把你连皮带骨吞到肚里去的。”
	“我们谈得真好，”毛念行到这儿便“结束”了谈话，“车已经准备好了。”
	语音一落。果听敲门声。
	门才叩响，一人探首进来。
	这人鼠头獐目，油头粉脸，却有一双蚕虫眉。很少有人像他眼睛长得那么小。而那么小的眼睛却仍分明可见是“四白眼。”
	那人瞥了全场一眼，然后向毛念行一鞠躬，说“大少爷，都准备好了。”
	毛念行剔起一双眉毛问：“好了？”
	那人答：“好了。”
	毛念行说：“谢谢你。二叔。”
	那二叔也一副担特不起的样子：“哪里，应该的。”
	毛念行向哈森等人一伸手，优雅的说：“请吧。”
	他进来之后，一下子便打破了僵局，而且逗引起谈电影和演员的话题，使大家的紧张气氛缓和不少，本来握枪的手一直在抖动的（温文）和在拼命用力的（哈森），现都回复了正常。
	终于到了可以撤退的时候了。
	哈森和温文，合作无间，一左一右，押着垂头丧气的张福顺，往门外撤走。
	骆铃一把拖住张小愁的手，就走。
	张小愁怔了一怔顺从的跟她走。
	张诞急得什么似的，叫了一声：“小愁！”
	毛念行洒洒手，仍然保持斯文优雅：
	“不好意思。她不可以带走。对不起。”
	“为什么不可以带走？”骆铃反问：“我们今晚来这儿就是为了带她走。”
	“他哥哥在这儿，”毛念行说，他在抗辩的时候依然能够保持风度，“我相信她哥哥也不会同意带走。”
	“她哥哥？她那个变态哥哥！”骆铃瞪着蒙蒙媚媚的眼。手叉着腰、皱着鼻子，分外显出她的界头丰润匀美，“我也相信她已过了法定年龄，她要离开这儿与否，完全可由她自己作决定——何况，警方也要她走一趟，协助调查，可不是吗？哈森！”
	哈森本只要离开这房子就好，他可不想节外生枝。
	可是事到如今，他也只有一力支持骆铃的话——毕竟他们是一条阵线上伙伴。
	他只好点头，扬着手枪，好像是要提醒他的“敌人”；我是有枪的，请注意，我是有枪在手的！
	他说：“对，张小姐最好也跟我们一道走。”
	毛念行望望骆铃，又看看哈森，再斜瞥了一下张小愁。
	张小愁显得有点畏缩。
	只听张诞大喊：
	“小愁，你不要跟他们走——”
	骆铃拖着张小愁就往外就走。
	张诞作势要拦。
	骆铃粉脸一寒：
	“你凭什么不给她走？”
	张诞楞了一下，吼道：“她是……她是我妹妹——”
	“你妹妹？你凭哪点资格当她哥哥？”骆铃每个字都像是在牙缝里迸吐出来的暗器：
	“你只不过想把他变成一个见不得光的女人罢了！”
	张诞气得跨步上前，骆铃一扬手上的刀子，“来吧！今天本小姐不高兴，连你一齐押回警局去！”
	毛念行却喝止了他。
	“——既然骆小姐一定要带走她，那也无妨。”
	“可是——”
	张诞显然要抗议。
	毛念行横了他一眼。
	一向予人谦逊有礼的他，在这一眼里流露了不怒之威，是以使张诞把未说和未完的话全部粉碎在肚子里。
	何况还有一个人，正趋近他，并向他古古怪怪的笑了一下。
	张诞一见这个人贴近自己，就什么话都说不下去了。
	也不敢说了。
	这个人当然就是给毛念行唤作“三叔”的猥琐汉。
	于是毛念行等目送骆铃（拖着）张小愁、哈森、温文（押着）张福颀，走到大门，入轿车里，五人坐好位子，由哈森开车，引擎发动时，骆铃、温文等居然还“依依不舍”似的在车厢里向石阶上的毛念行、老石头、张诞等人挥手。
	毛念行也在微笑、挥手，像在恭送着长官“告老还乡。”
	在他身边的三叔，凑近他身边。低声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毛念行又抬起了一爿眉毛：“效果如何？”
	三叔笑露上排黄牙：“足以炸成碎片，五个人，交换肠肚，找不到手脚。”
	毛念行不动声色的说：“做得好。”
	张诞却几乎要哭出来了：“可是小愁她她她……也在里边啊！”
	“那有什么办法？”毛念行也微带惋惜的说，“谁叫她自愿跟他们走？”
	老石头忍不住说：“你们……这一炸，不是连老板也——”毛念行索性把手一摊：
	“那有什么？老石头，没了这个小老板，还有大事头啊！你怕什么！我保证你比现在还捞得风生水起！”
	然后他又像告解一样地虔诚，细声问二叔：“谁跟着他们的车子！”
	三叔即答。
	“辜剑。”
	“那好，也不枉了我大费唇舌拖宕的苦心，”毛念行这才流露心满意足的样子，“至少教他们保准不留活口。”

绿发 第二章 风不得光的女人
1、黑色甘蔗
车开动后骆铃和温文都欢呼起来，仿佛是在什么游戏里取得莫大胜利一般。
哈森虽然惊魂甫定，也觉得他们象极了小孩。
小孩的特色是：
做什么事也当作是玩乐。
可是对敌本来就是件凶残而危险的事，用“玩”的方法去处理很容易便会引火烧身。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的情形，之所以能扭转乾坤。反败为胜，反而是温文和骆铃的功劳。
这一点哈森自己是心知肚明的。
先前的情形非常清楚：
张府的人这般紧张，出动刀枪，显然，三宗血案跟张、毛二族必有重大关联，看来陈剑谁、骆铃这些人只替他们背上黑锅而已。
明白了这等“形势”，哈森对骆铃、温文等人也就“客气”多了。
车子在黑夜里直驶出这城镇。
他把车开到公路上以后，觉得危险不大了，就跟温文调换了位置，由温文驾车，温文一坐上驾驶位子，就开了音乐，看着声波高低大小造成的光波，边开车边哼歌，十分自得其乐。哈森则到车后问张福顺：
“顾氏爷子、巴闭夫妇、张家两老……这三宗血案，是不是你干的？”
张福顺摇头，薄唇拗成一线，倔强得出了面。
“你说不说！？”
张福顺仍然固执的摇首。
“你不开声？”哈森火了。
“哪轮到他不作声？”骆铃铃儿一般清笑了起来。
忽然，张福顺坐着却忽弹跳了起来，“哎哟吗”了一声，几乎没撞穿了车顶，吓得车速开不逾四十米的温文也几乎转弯翻车。
哈森怔了怔，才见骆铃笑吟吟的，两指间夹了一口针，笑嘻嘻的说：“这他不就开口了吗？才不轮到他不想开声便不开声。”
哈森倒觉得这法子干净利落，张福顺摸着大腿怪叫：
“她、她、她！她刺我的大腿！”
“她刺你的大腿？”哈森奇道：“她那么漂亮，你摸她的大腿。大概还有人信；她刺你的大腿——？嘿！”
有人赞她漂亮，骆铃一听高兴起来，对哈森也就有好感了。
张福顺却气急败坏的叫了起来：她是刺我——是她。是她，你没看见吗？她用针—
—
只听“哇”的一声，张福顺又整个人弹了起来，要不是他的手铐扣着哈森的手腕，难保不撞飞出车外去了。
“什么！？”
“——她刺我。她又用针……刺我……”
“几时？”
“刚刚又一次……先前已一次……”张福顺几乎已哭出来了，“你们……你们没看到吗？”
他越说越伤心，索性撒赖恫吓了起来，“你们是警方的人……怎么可能滥用私刑……我要告你们，我一定会告到你们甩裤！”
“哦？她么？”哈森悠哉游哉的说，“她可不是警方的人，她是嫌犯……何况，”哈森指指自己的额头：“她这儿有点不正常。那是刚才在你家里给吓成这样子的。”
“什么！？”骆铃叫了起来。
张福顺已当哈森是他身溺险海里的一浮木：“你没看见她这样对我吗？身为警务人员，你不能滥用私刑啊！”
“她有用私刑吗？我看没有吧！一个这样娇滴滴的小姐对你用刑？你说了也没人信！”
哈森好暇以整的说，“何况，”他用手指戳戳自己的眼睛：
“我这儿也有问题：是在你府上给打成样子的。”
他又补充说：“既然骆小姐给你吓得失常了，而我也给你的保镖保得眼睛几乎失明。你看。我连车也不敢开了……你自己得要小心了。”
张福顺望望笑得十分兴致勃勃的骆铃和翻着白眼的哈森，像见着两只野兽一般，骇然道：
“你们！竟串通好来——”
“哇呀——”一声，话来说完，他的臀部又挨了一刺。他惨嚎一叠声说：
不要刺我，不许刺我……我要等到我律师来才说话……哎呀！妈啊……别刺别刺……
至少也要等到回警署再说好中以——唷，噢噢噢噢……痛死我了……救命啊！求求你们，这女人发疯了！
哈森悠然道：“我看丹斯里张你还是合作一些的好……你在车里这样闹法，太不安份了，万一造成车祸怎办？太影响驾驶了！这样下来，我迫不得已，只好代表警方来制服你了。”
“喂喂喂，可不是我要这样挣动，是——哎也！我死了我死了我死了——别再这样了，我怕……怕怕怕怕怕了……你要问什么，快问吧，我能说就说——我已快变成马蜂窝了！”
“你说就好。是你自己要说的，”哈森倒挺不乐意的样子，但心里十分感谢骆铃的配合无间，“别到警局又说我们迫你说的。”
然后他拿走了手提录音机，“你要说就说，但前一段先说明是你自己自愿提供的……其实这样对你好多了呢！你跟警方合作，可以减刑呢！”
他这才开了录音机，俟张福顺百般不情愿的说了这几句话之后，他才问：“谁造成顾、张、巴三家连场血案的？”
张福顺咕哝道：“我……我不知道。”
哈森唉了一声。
这时，车子正沿着公路、经过一大片蔗田。
甘蔗干粗叶盛。肥大密茂，蔗皮紧得发黑，竟跟土色近似。
哈森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转首去看那蔗园，“你既然这样强硬，我也帮不了你喽——”
说着便“啪”地一声关掉录音机。
这录音机才关，张福顺顿时又惨叫了起来，显然又着了骆铃一记。
然后哈森这才转过头来，故作吃惊的问：“吓？吓！？什么事？”
骆铃吃吃的笑着，一副蛮好玩、很兴奋的样干，像看到自己心爱的洋囡囡复活。
张福顺鬼叫了起来：“这女人都变态的——”
话未骂完了，又变成了惨嚎。
到最后，只听他在车内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你们问吧……你们问什么我都答。”
哈森一笑，才又“啪”的开了录音机。
“就算不是你干的。可是那三起血案是谁指使的，你可知道！”
“这……”
骆铃的钟又扬了起来。
张福顺又要惨叫。
忽听张小愁恨恨的说，“是毛家的人，他是其中之一的走狗。是他们干的好事！这血海深仇，我是一定要报的。”
张小愁忽尔说话，而且说得这般清醒、忿恨、决绝，全车里的人都为之吃了一惊。
车外所经，仍是无尽的蔗田。
黯夜里。一列列黑紫色的甘蔗，就像一支支指向天的枪杆。
2、红色鸡爪
张小愁的语音，充满了恨意，一点也不似平日忧忧愁愁与世无争的她所说出来的话的，令人不寒而栗。
但她的话却也清醒得可怕。
她没有疯。
一下子，大家的注意力都改而集中在她身上：
骆铃哼声：“我就知道，全是姓毛的搞的鬼！”
哈森即问：“你知道这件事的始末？”
骆铃截答：“当然了。你没见毛念行本来定得那个样子，一听我们要把小愁也带出来，他就脸色都变了。因为她一定知道一些他们不想她说出来的事。对他们而言，她就是见不得光的女人。”
哈森马上从张小愁身边发生的事问起：“蔡四幸是毛家的人杀的？”
张小愁还没答，张福顺已喝止警告：“小愁，你活不要乱说。”
骆铃一笑。
露出贝齿。
然后一扬手。
她是富家小姐，手指白皙而美。
指上拈着一根针。
针清亮，银色。
只那么一扬，张福顺一见那针，全身都籁籁抖哆起来，再也不敢吭声。
骆铃仍笑意可以杀死人、眼波足以酿醇酒的呵气呵声跟他说：
“我们现在没问你。问你，你才说，知不知道？嗯？”
“知……知道。”
“乖乖的，听话哦？”骆铃这才转过去问张小愁：“他们为什么要杀蔡四幸？”
张小愁拗着唇，寒着睑，雪玉也似的脸容令人心疼。
骆铃原以为她要哭了。
谁知没有。
她不哭，还以一种清醒得令人寒栗的语音说：
“他们要杀四幸，至少有三个原因：一，蔡四幸不听他们的话，不为他们所用。二，蔡四幸约你们来就是为了调查他们的罪行。三，毛念行追求我。”
骆铃问：“蔡四幸邀我们来调查毛家罪状的事，毛家怎会晓得的？”
张小愁说：“他不该告诉我。”
骆铃大讶：“是你告诉毛念行的！”
张小愁：“不是。他告诉我的时候，我哥哥也在场。”
骆铃说：“张诞说的！？你哥哥为何要告诉毛念行？”
小愁：“他要在此地混出点成绩，就一定得要借助毛家的势力。毛念行喜欢我，我不理睬，他就买通哥哥。如果四幸娶了我，哥哥就什么都没有了，还欠他一身的债。所以哥哥一向反对我和四幸往来。”
骆铃大怒：他就为这一点利益把你和蔡四哥的感情断送了！？
“也把他的性命断送了。”张小愁倒是很平静：“骆小姐，你有本领，也有成就，所以不为意；但对我哥哥而言，能有个靠山可依，那不算是一点利益而已了。”
骆铃默然。
温文即问：“我明白了。难怪毛家的人可以算准你和蔡四兄相会的地方，而且想必也在汽车的引擎里做了手牌。”
张小愁冷哼：“还不止。”
温文随即想起。“他们还在你的手帕上下了药，不然。以四兄的身手，就算遭受伏袭，黑火也决沾不到他身上。”
哈森“打蛇随根上”，“那他们为什么要杀害你父母——应该是养父养母的吧？”
张小愁：“他们是我们兄妹两人的养父养母，但那也一样，他们养我育我多年，我就待他们是亲父母一样。他们原先不一定是要杀我父母的，那毛家二少爷毛赐是冲着你们来的，但你们都不在。毛赐就喝骂哥哥，骂他为伺让你们住在这儿。哥哥表示：如果不让你们往下来，怕你们对他起疑心，并说明是得过老大毛念行允准的。他们就在屋外对话，后来语言上起了冲突，吵了起来，声音好大，给爸妈听见了，就怒斥哥哥不该害了四幸，太过丧心病狂。哥哥怪毛赐声张此事，即坐上一摩托车赶去毛家，要毛念行来主持公道。哥哥一去，毛赐更上了火说要找枪手候你们回来，一个个杀掉。我父母求他们不要再害人了，毛赐兽性大发，干脆连我爸妈一并杀了。他本来也要杀我，我就装疯，而他的左右手金剑提醒他：我是毛家大少爷还没追到手的女子。杀了只怕毛念行会过不去，毛赐这才没下手。他带车队扬长而退——”
骆铃恍然接道：“却不是留下了个枪手匿伏，要杀我们。”
张小愁：“那枪手叫表叔是毛念行身边八卦里八名爱将之一。”
骆铃冷笑：“爱将？却给大肥鸭一刀杀了。”
“啪”的一声，录音机关了，就在骆铃说到“一刀”的时候。
骆铃冲着哈森一笑。
她领会哈森这等做法是为了保护陈剑谁——同时也是向自己示好。
她对这异族警官不免也好感起来。
好感归好感，问题还没问完。
“那天我去你家，你为何不把这些告诉我？”
她有点怨责张小愁对她不尽不实。
张小愁没有回避她的问题：
“我那时只怀疑车子和手帕是哥哥下的手脚，但并未得到证实，四幸已死，我不想也害了哥哥。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为你好——也有你那样的哥哥！”
“说什么他都是我的哥哥。”
张小愁执拗的说。
“那这个东西——”骆铃向张福顺指了指，当尖指上还拎着根针，张福顺顿时又颤了颤：“——到底是不是你的亲戚、监护人？”
张小愁寒着脸说：“亲戚？我们只租他房子。”
哈森横了张福顺一眼。
张福顺的头在衣领里缩了缩——如果他背上有壳，他也一定会毫不犹疑的缩了进去。
哈森衔尾不舍的问：“那么，顾家父子和巴家夫妇遇害，张小姐可知道内情？这些跟你哥哥可有关联？”
张小愁：“我不大清楚。只不过，哥哥看到报纸，很骇怕，说：怎么闹出那么多条人命……事实上，他那晚后来回家，发现爸妈死了，也很伤心，怒愤……他也恨绝了毛赐，他只是身不由己。”
大家都明白张小愁为她哥哥说话。
大家也不好驳斥。
温文冷哼一声：“这年头，什么坏事都用身不自己这籍口做出来的。”
骆铃也忍不住加了一句：“自己做了又不敢承担，就推出身不由己这句话来搪塞，难怪古龙喝酒喝死了，三毛上吊吊死了，都身不由己嘛。只剩下我们这些凡人没死，活下来活受罪的要承担责任。”
哈森是马来人，对什么古龙、三毛、身不由己的自不甚了解、也没兴趣知道，只把“矛头”转向张福顺：
“你为什么要当毛家的走狗？”
张福顺只嘿笑了一声，却见骆铃又扬起了银针，他马上回答了问话：
“警官，我是没办法的哪！”
“什么没办法，他强迫你不成！？”
“我公司的资金，大部分都是来自毛氏企业的……警官，这儿的情形你是知道的，我如果不听他们的话，我在这里哪能立足啊！”
骆铃轻蔑的说：“又一个身不由己。”
忽想起什么似的，向张小愁说：“我要问你一句话。”
“问吧。”
“很私人的。”
张小愁略迟疑了一下：“能答的我一定答。”
骆铃欲问又止，“我还是小声的问，你可以不答，但我认为事关重大……”
她遂与张小愁交头接耳的说了几句话，张小愁开始睑泛红潮，而后也比蚊子还小声的说了些话，一会儿点头，一阵子摇首。
这时，开车的温文忽搔搔头皮，又纽皱眉头，喃喃地说：
“怎么了？红色鸡脚……！？”
他像遇上绝大的鸡脚，苦思不解的。
但没人理会他，更无人去问他什么是“红色鸡脚。”
只听哈森继续逼同张福顺：“据你所知，毛家的人为什么要杀巴氏夫妇和顾氏父子？你别说不知道！”
张福顺苦着脸。
他知道不答的结果。
所以他只有回答：
“顾家的红毛拿督，处处阻着毛氏的财路，加上毛锋的过去背景、所作所为。顾步知道得最是清楚，他当然要除掉顾家父子了。巴闭是顾影的支持者，而他在本地又很有人望，杀了巴氏夫妇可以一劳永逸、嫁祸于人、斩草除根、免除后患。——”说到这里，他又连忙宣称：
“我可没做这些案子，都是毛家的人干的！”
哈森却已对这答案相当满意，又“乘胜追问”：
“顾影死了没有？”
张福顺望着录音机，不敢答“是”或“不是”。
哈森却微笑的关掉了手提小巧的录音机。
张福顺几乎马上惨嚎了起来——
对他而言，关掉录音机这“动作”无疑是“又要挨针刺”的讯号。
他怕得根本没留意到骆铃正与张小愁喁喁细语，这次还没功夫去理会他。
哈森这举措，使张福顺魂飞魄散，忙道：“我说，我说，你别关掉，别关掉……开，开，请——开……”
哈森这才“循其要求”。懒洋洋地开了录音机：“顾影在哪里？”
“毛家。”
“毛家很大，三个儿子都有私宅。住处很多，到底在哪个地点？”
“毛念行是对付他的人。我想……顾影应该是落在他手里。”
“巴闭的太太呢？死了没？”
张福顺摇头。
哈森提醒他：“摇头、点头，都不可以，要回答——你不回答，我就关机了。”
张福顺忙答：“没死没死，毛更舍不得杀她。”
却听温文又在驾驶盘那儿寻思不已，咕哝着说：
“红色鸡爪？怎么，这儿有炸药吗？”
骆铃望了望倒后镜，冷冷的说：“什么鸡爪鸭脚的，倒是有人鸡手鸭脚的跟踪我们。大家最好准备着吧。”
哈森回首一看，果见有架轿车衔尾不舍，对看来大肆娇纵的骆铃，顿时重行估量起来了。
由于深夜里极少车辆，后面梢尾不舍的车灯就分外触目了。
3、有味炸药
再仔细看，跟踪的不止是一部轿车，还有两架摩托车，在轿车一前一后，护驶前进。
不过，这三辆车子虽然跟踪得明目张胆，看来没意思要作什么掩饰，但却盯梢盯得十分之远，至少也在一百米开外，不敢贴近。
“既敢露面跟踪，又不敢迫近。”哈森拔出了枪，一副杀敌无算、杀气腾腾的说，“这算什么！”
却听温文又在自言自语，说：“红色鸡爪？怎么又是红色鸡爪？”
他一面说着，还一面把手放在那驾驶盘左侧随着声量放大缩小长高减低的光波器上，喃喃自语不已。
骆铃忍不住问他：“什么红色鸡爪？吵什么吵！”
温文说：“这……我……一时说不清楚，让我慢慢告诉你……”
骆铃没好气：“我才不要听。你说什么炸药哇？”
温文说：“这炸药……却又跟红色鸡爪有关……”
骆铃能听越不耐烦：“鸡爪跟炸药，能攀上什么关系？他俩结婚啦？订亲了？一同殉情不成！？”
“不是，不是哪——”
温文一急起来，就找不到话头。
哈森哼哼嘿嘿的说：“我们才不怕。”他不知是为恫吓张福顺还是给自己壮胆的向他的“偶像”说：
“你还在我们手里。他们才不敢乱来。”
张福顺苦着口脸，说：“那可不一定。他们……可不定讲情面。”
骆铃笑了，幸灾乐祸。
“活该，谁教你跟毛家的人同流合污，现在可是报应！”
温文忽然插口：“……我是一旦闻到了炸药味。脑子里便出现了个形象的，红色的，闪电一亲，就像……像是鸡爪子！”
原来他已找出说话的方式为叙述他自己脑里“炸药”和“鸡爪”的关系。
哈森只觉这个人神经兮兮的，也懒得理睬他。他只顾问向张福顺追问：
“我知道毛家的人既私运军人，而且还贩毒……这些跟你都脱不了关系！”
张福顺知道这些罪名，在当地可都是非死刑便是终生监禁，便矢口不认。
“要不是你干的，”哈森给他一条“退路”：“谁做的，你最好指认。我可以把你转作警方的污点证人，可考虑减免刑责。”
骆铃本来有心没心的听着忽想起一事，觉得不妥，拍了拍温文的肩（这可又把正一面驾驶一面思量的温文吓了一跳）：
“喂，你说说看，炸药和鸡爪到底是怎么回事？”
温文见有人肯听，简直几乎要感激流涕：“是这样的，我……我这个人，有些敏感，有些敏感……”
“敏感？”骆铃眉心一撇，“什么敏感？”
“对，就是敏感……”温文尴尬的说，“请你不要嫌弃。”
“你说什么！？”骆铃更是不解，我嫌弃什么！？
温文这才连忙改换了话锋、回到了主题：“噢，不不。是这样的，我自小有几件事异常……”
哈森一听前听不下去了：“喂喂喂，我在审讯，你别来搅扰好不好，谁来管你异不异常！”
张小愁忽截着说；他是有话要说，大家最好能听听。你们没发现吗？他的手，按在车里的录音机上，显示声波的光波长短就不一样了。
这时候的张小愁，观察入微，语气坚定，思绪清醒，使人刮目相看。
张小愁这一说。大家都留意那荧幕上的光波，果然异常，而且温文的手掌一按上去，光波真的转成了红色鸡爪形。一闪而没，不一会又出现一次，在车中的夜色里份外触目。
并且一再的出现。屡次不爽，找哈森手上那架录音机也一样。
“那是什么玩意儿？”骆铃可生起了兴趣，“你快说。”
“我天生鼻敏感。”温文仿佛因为自己有这种天生异禀而感到自卑、赧然和不好意思，“没办法。只要车上一有炸药之类的物质，我就会闻到并在脑中就会出现红色鸡爪的构图……”
“脑中？”骆铃叫了起来。“慢着，现在可出现在收音机、录音机的光波屏幕上啊！？”
“就是嘛，我也没法控制，”温文语调无奈，只要有炸药的味道，我脑里就会有红色鸡爪的图形，我只要把手掌贴近电器，就会出现这样的光波，而区也影响了声波呢……不信，你们听他把音乐声量扭大了。
那本来是翻着一首七十年代初的流行曲：“今夜台北没有你”，但温文的手心一贴近开关掣。那首歌立即四分五裂，刺耳难听，就像是爆炸——每个音符约五马分尸毁尸灭迹式的爆炸。
“慢着，”骆铃警省了起来。“你是说，只要一嗅着炸药的味道，你就会有这种异常的反应？”
“是呀……”温文颓丧的说，“我自己也不明白……”
骆铃截止他说下去，“也就是说。在这儿附近有炸药了，是不是？”
温文答：“——可以这样说，不过……”骆铃马上问哈森。“这是你的车子？”
哈森即答：“不，警署的。”
骆铃说：“车里藏有炸药？”
哈森悚然：“没有。绝对没有。”
骆铃、张小愁、张福顺、哈森等人都互觑一眼，毛肌悚然。
只有温文还笑嘻嘻的，没意会过来。
在百米之外的轿车内，戴太阳镜、满脸长满疥子、脸颊凹凸不平的杀手辜剑吩咐驾驶者说：
“放慢下来，拖远一点，以免波及。”
他摩挲着手中摇控器上的一颗红掣，狞笑起来：
“留心看着吧，立刻有好戏；大爆炸可瞧了。”
忽尔，只见前面那部车子突然兜了个大转弯，急促钻蔗林里去。辜剑见势不妙，立即按下了摇控掣上的按钮。
轰的一声，前面那部车突然变成一团火光，然后突然粉碎，连同蔗叶横飞升空，火势蔓延怒烧，一下子便如火龙直卷，波及整片蔗田。
连在两百米之遥的车子，也可以感受到这爆炸所带来的热浪和冲击。

绿发 第三章 狗屎与垃圾
1、谁比子弹更快！
火光熊熊，一下子就蔓延了整片蔗田，风助火势，火趋风威。一下子烧亮了半壁天，每支甘蔗就像一个个看了火的人，纷纷在挣扎、呻吟、滚塌、崩倒，而终成灰烬。
辜剑用望远镜观察了好一阵子，都是熊熊烈火和折腾在沸腾中的蔗田，除了焚烧时令人惊心的光和热之外。似乎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活的人。
——那也确然，在这样剧烈高温的燃烧下，除了火光火花火焰。那还有什么事物可以生存下去？
不过，辜剑。还是不放心。
他观察了一会，然后把望远镜交给身边一个戴着帽子的大个子。
“你也瞧瞧。”
大个子接下望远镜，看了一会，仍不明白：“瞧什么？他们不全都死了么？”
“应该是……”辜剑却若有所思，“可是，他们在爆炸之前，突然把车开人蔗田，那是什么意思？”
大个儿不解的说：“不管是什么意思，反正他们都已死了，是不？”
“小心驶得万年船。你留这儿，有什么动静，立即接应。”
辜剑和车上另一保镖各翻身坐到那两架摩托车的后座，戴好头盔，并各技出枪来，吩咐：
“开过去看看。慢慢的开。一见没死透的，就补送他几枪。”
他是毛家的助手。
——一个好帮手，自然要把事情做得妥妥帖帖，才算成事。
他也是毛锋身边的好杀手。
——一名好杀手既已下杀手，使决不留活口。
问题是：
还有没有活口？
——在这样剧烈的爆炸里，这样可怕的烈火中，有谁人，还能不死？还可以活着？
辜剑坐在摩托后，跟另一部摩托车打从两个不同的方向以V字形往灵场进迫。
火势愈来愈猛烈。
热浪迫人、惊人。车开离火场二十码，辜剑就示意先停下来。
他眯着眼，看了好一会。
除了燃烧时火势太猛，而致发出相当伟人骇人的声音外，并没有发现什么。
蔗田之前，散铺了许多车的碎片，有的还冒着烟，分散在凹凸不平的土坡上。
他看不到什么。
至少没有什么是可疑的。
但他也没发现任何尸首，不管是烧焦了还是残肢，都没有。
于是他扬声问；
“百足，你那儿有什么吗？”
“百足”，是蜈蚣在民间的浑称。辜剑现在叫的当然是人的名字。“百足”就是高足的别名。
高足就是巴闭的两名近身弟子之一，没有高就和高足，巴闭可能还不致败得那么彻底、死得那么惨。
这高氏兄弟原本就给毛念行、毛更等收买了，由于他们做了这等灭绝人性的事，更担心给警方查出真相，所以当毛念行赶到张福顺家对付来查案的警务人员时，这高氏兄弟自然也跟了过来，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插手／出手／下毒手的。
有。
跟踪哈森这部车子，并予以铲除，便是重大任务之一。
高就留下末守在毛念行身边。
高足则跟辜剑一齐去“赶尽杀绝。”
他和辜剑手上都有枪，而且有驾驶摩托车的人在接应，两人都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而且。公路上还有一部车子（史斯和司机）在监视，万一个风吹草动，也可以立即予以反击格杀。
辜剑原也不过只跟高足打个招呼就要走了，显然的，车里那几个知好歹的人，不是炸成碎片，就是早已丧身火海了。
他叫了一声，但没有即时收到回音。
甚至没有回应。
只有火的声音。
醒醒。恐恐。劈身。啪啪。
辜剑又叫了一声。
依然没有回音。
他开始觉得不妥。
他向驾摩托车的骑手打了个手势，叫他小心。
同时，他发现距离他约十五码外，倒下了一部摩托车，他还未及看清楚，已听到背后有人向他叱道：
“丢掉枪，举手，一动就要你身上穿洞！”
辜剑企图霍然回身。那声音又警告起来：
“别妄动，是你们下毒手在先，我开枪杀你，只算自卫。”
辜剑整个人都绷紧，他指望那摩托骑士能及时醒觉。
但这希望显然落空了。
因为他已瞥见：
一个略为矮小但眉清目秀（给这黑夜冲天大火一映，居然还带点瑰丽！）的男子已潜过那骑士身后，手里拿着什么事物，往骑士大汉后头一劈，那骑士“噢”了一声，应声而倒。
看来，那矮小男子还十分雀跃。
辜剑知道自己等已中了伏。
他把希望转往在那部在远处监视的车上：
那儿还有他的伙伴。
——幸好，他没把人全都叫下来搜索敌人骸首。
要是，这回可是一败涂地了。
现在，至少还有寄望。
因为车上的大个子也是非凡人物。
他是毛更三少爷的心腹；
史斯。
——由于他以勇悍、忠心闻名，“企业”里、“集团”中，都称他为“死士”而不名之。
何况史斯手上还有一支火力极强的散弹枪。
史斯不明白辜剑有什么好紧张的。
车子都已炸成碎片，还惹起了一场大火，现在他们要走的就是把车子开走，犯不着还在那儿烤火抵热的。
所以他不甚注意火场的情况。
他甚至接下呢帽打起困儿来：
昨天那一场豪赌真要命，短短一个小时之内他几乎输光了身家又赢回来了三栋房子然后又输清了荷包里一切现款，他妈的，到后来还是那姣婆娘厉害，使他目睹毛更在巴闭家里淫辱甘玲后的旺烈精液，全泄在她身上，到头来只剩下吃了顾影那一拳的肚胆肾脏都一齐吃不消起来，好像全给熬成一杯杯混浊不堪的奶茶。
他在微微恍惚间，忽觉车厢一动，不禁省觉起来，猛张眼，推上帽沿，只见在驾驶座上的伙计已把头歪倒在驾驶盘上。
驾驶座左边却出现了一张美艳的脸，还正冲着他笑。
火光在数十码外映出了这张艳脸的轮廓：
——这么美……
他也想笑笑回报，忽然觉得不妥，正要抬起手上的枪，对方已一枪抵住他的头、说：
“你快得过子弹？”
——谁快得过子弹？
于是，大个子史斯、小斧头辜剑、高足，还有三名同党，全都给哈森、骆铃、温文这三人制伏了。
骆铃和张小愁在车子快引爆之前一刻，注意到温文的“特殊感受”。他们立即把车子开进蔗林，并在进入茂密的蔗林慢驶之际立即跳车。
爆炸十分猛烈，但五人仍能死里逃生。
他们知道后面跟着的一部车子和两架摩托车的人。一定会过来视察，所以伏在蔗田边缘上坡洼坑里，首先是骆铃一掌斫晕了张福顺，然后定计：
哈森去对付辜剑这两人。
温文负责收拾高足两人。
由骆铃潜去那轿车，解决车的人。
张小愁则留在原地，看着张福顺，防他转醒或溜走。
他们依计行事。
而且果也如计得逞：
意图杀死他们的人。全给他们一一制伏了。
2、够了！
骆铃把大个子史斯和那给他击昏的司机（当然由史斯搀扶着），用枪指吓着，押到火场边上来，与哈森以枪指着的辜剑会集。
全集合，局势就明朗化了：
辜剑一向在毛赐手下做事。
史斯则在毛更身边服务。
毛赐是毛家二少，毛更是三少。
他们刚从毛锋的心腹伙伴张福顺家里出来，就遭受史斯和辜剑的暗算，毛家的人，这口说什么也脱不关系了。
这事情基本上不必再审，已十分分明；毛念行和毛家的人，已不惜公然与警方为敌，杀人灭口。
另个重要也因而十分突显：
张福顺是关键人物——毛家既然要杀他灭口，自然不想他落在警方手里。
至于为何不想他落于警方之手，当然是因为他已知道太多毛家的机密。
这人当然还有张小愁！
哈森、骆铃一个隶属于警方，一个则不是，但这回想法却绝对是一样和一致的：
毛家意欲铲除的人，只要保住他们的性命。就是取得胜利的最有力方法。
何况，他们现在还不但有“人证”，还有“人犯”：
多了史斯、辜剑这些人。
哈森先和温文打了个招呼：“喂，你那儿解决了没有？”
温文笑吟吟的从火场波及了不了地方行来，拍拍手道：“没有解决不了的，我嘛！一掌一个。”
哈森这才放了心。
他只有一副手铐。还正铸着张福顺，如果要把这几个孔武有力的家伙现场就戴，得多费些周章了。
“是谁叫你们来干这种事的？”
他没马上开着录音机。刚才险死还生的大爆炸里，他依然死抓着这录音机不放。他毕竟是个好警官。
没有人回答。
“你们不答，只怕到了警局，就轮不到你们不答了。你们要是乖乖说了，我可以代为安排，待遇要好上许多。说不过要转为污点证人，可以获得减刑。”
史斯冷哼不理。
那司机显得有些恐惧。
辜剑冷然说：“我们不怕。老板会替我们请律师的。”
哈森开着了录音：
“老板？毛老板，你是说毛老板派你们来的吧？”
辜剑恶毒地盯着他手上那架录音机，凶狠的说：“我没有这样说。”
“你没有说？刚才又提你老板，你老板不是毛锋吗？”
“他是替我们请律师，”辜剑依然抗辩，他知道这个是行差踏错不得的，“可没说是他派我们来的。”
“毛锋没派，毛念行总有吧？”哈森改而旁敲侧击，“毛更呢？毛赐呢？别告诉我们你们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一面说，一面想叫温文找几条绳子，先把这些危险人物捆着再说。
“你的不行！”骆铃又被出了银针，针在火光里闪亮闪亮不已，“让我来问：我再问你们，是不是毛家那干禽兽派你们来杀我们的！？”
问了一次，没人回答。
大家都没把这时髦而美丽的女子瞧在眼里。
骆铃笑了。
贝齿白皙。
跟她的眼自一般雪玉的白。所谓明眸皓齿，大概就是指这种样子。
“我再问一次，你们不说，等着后悔吧！”
辜剑忽然笑了。
哈哈哈……
笑得很猖狂。
他居然向史斯笑着说：
“我后悔，我们在等他们后悔哩！”
史斯也笑了。
张大大口，傻巴巴的笑，像头猩猩。
连那曾给骆铃击晕的司机也笑了。
笑得毫无顾忌。
骆铃心中一凉，连哈森也知不妙。
他们正要迅速回身，但已听人喝道：
“够了，除非你快得过子弹！”
世界轮流转。
这回又到哈森和骆铃受制。
在后面持枪的是高足。
骆铃和哈森都瞪着温文，心里都在咆哮着一个疑问：
——你不是说已“解决”了吗？怎么……！？
温文苦着脸，摊摊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来：
“我原以为一掌……就劈晕一个……我已照着书本上和电影里的方法做……”
他一面分辨还一面比手划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
“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
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
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打）的。机会来的时候，他得要先准备好。
但显然的，他准备得并不够好。
打架，跟文笔、画功、会活、唱戏……一样，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严格的锻练。
基础是一定要的。如果不勤加练习，根本没有底子，任有天才，也无法发挥。
因此，一些讲究武术实效的武功，就十分注重自由搏击的训练。一个空手道、柔道、合气道、跆拳道的黑带晋段前，一般而言。至少经过逾三、四百次的交手经验。至于中国武术中亦有不少注意实战功效的，例如：咏春、意拳、螳螂、八卦、洪源、太极、擒拿等武术的高手，难免有上千次的“讲手”练习，不管对师父、同门、或打桩、擂台，都有极丰富的经验，乃至在进攻退守间进入完全“自然反应”、“潜能反射”的状态。这才算真正把学得的武艺运用在实战上。
可是这殊不容易。
也谈何容易？
在这么多次自由对打的训练中，自然难免负伤、意外，乃至死亡，有的人也因而失去信心、半途而废，可见能成为真正一名实战高手，的确非要有恒心、毅力、勤奋和天份不可。
故此在西片中常见；某甲向某乙挥出一拳，自己却痛得弯腰抚手，这看来是十分窝囊，但其实却十分写实；盖因如果未曾真正学过武功的，或无充份实战经验者擂人一拳，反折其手，那是十分容易发生的事。
——怎么打人，是讲究技巧的。
没有经验的人连拳头都不会握，擂人一下，只怕痛的是自己，既打的不对，也打在别人不对的地方。可能会不小心要了对方的命，也可能在不意间赔了自己的命呢！
是以，有些没有受过真正武术训练而又好战的家伙。谈到搏战总喜欢洋洋自得的说：
“我没学过武功，可是。因为我够狠，所以别人都打不过我。”
其实这观念绝对是错的。
够狠的人不等于能打。绝不等于。够狠的人只能在没有打斗经验或跟他一样未受过武术训练的人才能地发挥“狠”的效用；只靠狠，正如只够勇一样，遇上真正的高手，都包管用不上。
以为自己打架够狠便算能打，那真要打过才知悔，还不如早些梦醒吧。
磨练是重要。在这一点上，宝剑与人材，性质都是一般。
光说不练，到头来仍是经不起考验的。
考验一个汉子，战斗是最好的方式——不管斗智斗力斗手段都一般。
温文就是这样。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从小学二年级起就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同学遭坏蛋男同学欺侮时，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们；他从初中开始已幻想美丽的女老师给外边歹徒欺凌时、他怎样出手相救。他的幻想过程，堪称巨细无遗。如何及时救美、女子目中惊惶但美丽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个子瘦小），以寡敌众（当然他的幻想里当“英雄救美”成功时，也总有一干支持他的朋友们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来瞧不起他的同学对他非常敬羡，从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样大喝一声、出场说话、连环飞腿，都一车揣想好了，并在计算之中。只可惜，只是，这些幻想他确曾先后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铩羽而归、败阵下来，若不讨得个脸青鼻种，已属百中无一的精神上“胜利”了。温文是个聪明人。
由于他太聪明，所以跟许多聪明人一样，都不肯下死功夫。
聪明人懂得躲懒。
——聪明人要是能不懒，能够勤奋，又能专注发挥。加上些好际遇。那绝对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温文发现只要世上有枪炮，练武变成了“费时失事”的玩意儿。对于这一点，他认为清末“义和团”事件已是最后一次“觉醒”，从此已不必再作争议了。
练功夫，不如去学别的一技之长更好。
他有没有学别的“一技之长”，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虽早有“明见”，但却不见得他因而苦练枪法或借机多接触枪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愿意，他自然会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这方面让他大长见识，大有进境。
可是他又讨厌枪械。
他不喜欢。
——对于手指一扣就夺去一条人命的事，他向来都不喜欢。
他认为靠枪和子弹来杀人伤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这种人用这么懒和不好玩方式杀人，既不负责任，又没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习武练功，也不再沾枪械，但却喜欢撩是斗非。这就无疑如同“自讨苦吃”
了。
——好比一个不会游泳而又不带任何收生设备的人，见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样，迟早得要溺毙而殁。
不过，温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虽没好好练武，但格斗经验却极其丰富。
他能在这么多次累积的殴斗中保住性命，自然有他一套求生和对敌方法。
那两名打手，围攻温文，见他斯文矮小，一开始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要是一对一。他们还真未必收拾得了反应奇快的温文。
但二对一就不同。
所谓“双拳难以四手”、“寡不敌众”，那绝对是非高手不易解决的难题。
要你只对付一个人，那好办多了，你只要躲开一个人的攻击和向一个人攻击（通常都在你的前方），跟超过一个人问你攻击和你要对付的，情形有极大的分别。
就算你武功很高，但背腹受敌，对方前后左右突击，只怕只有武侠小说里的人物才能幸免于难了。
何况这两名打手，的确是“专业打手”。所谓“专业”，是他们的确受过“打手”的训练和多次“打人”的经验。
而且他们虽然没了枪。
但一个手上有柄巴冷刀。
一个则抄了支铁叉。
——你叫赤空拳的温文如何应付这场面。
看来，温文确是应付不了。
所以他打没两下，左颧已着了一记。
这一下并没有把他打倒，但眼镜却飞到了地上。
这就糟了。
温文是个大近视。
他常年戴惯了眼镜。
——一个常时间戴着眼镜的人，骤然失去了眼镜。对他而言，就不止是失去清晰的视力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连战斗力、反抗本能和自信都一齐“失掉了”。
这一记，简亘就打掉了温文的信心。
眼看巴冷刀和铁叉一齐砸到。温文失心丧魂的大叫了一声：
“救我！”
5、恶死
温文大叫“救我”的时候，那两名打手都笑了。
一名挺着个啤酒肚的，只唇角掀了掀，没真的笑出来。
一名有两只又大又黑又深又皱皮眼袋的家比，则哈哈笑了出声。
不管笑出声或没笑出声的，他们在这一刹感觉都是一样：
“轻松！”
——一个四眼笨瓜蛋，一旦眼镜给打掉了，居然便开声喊起救命来，可见已毫无战志，而且也“好打有限”了。
要知道，出来“江湖上混的”，不到生死关头，还真耻于开口向人叫“救命”哩！
看来，这小个子真不经打。
找到这样的对手，两人自然感到轻松高兴。
这两名“打手”，名字非常平凡：
一个叫伍永。
一个名霍文。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所以名字也很平凡，在平凡的家庭长大，在平凡的环境里成大，因为太平凡了、他们都想做一些不平凡的事。
对他们这些人而言，不平凡的事，就是口袋里大把钞票：只要手里有的是钞票别人就会看得起他。
为了这个“不平凡的梦”，伍水加了帮会，参加了打劫，也参与了帮会械斗。
结果，惹了大祸。
按照道理，伍水不是死定了，就是得要坐半辈子的牢。
“幸好”，他投靠了毛念行。
有毛念行撑腰，谁都不敢惹（抓）伍永。
于是，他就重获“新生”。
他可不认为他的“新生”是另一种形式的“堕落”，但他却因而对毛合行更死心塌地，效忠尽忠——因为毛念行是他的靠山：靠山一旦倒了，就算他没给砸死，也必给活埋。
毛念行深明这种道理。
所以他特别喜欢收容这类“走投无路”的人。
——因为已经“走投无路”的人，亡命江湖，只有为还要他们那一条命的人卖命。
伍永也是一例。
霍文也是一例。
霍文好赌。
他要不平凡，不是靠本领，而是想凭运从赌台上赢回来。
结果呢？
——结果当然是跟绝大多数这样想法的人下场一模一样：
1．输光。
2．借钱，再赌。
3．再输清光，还欠一屁股赌债。
这就“大件事”了：
全世界的“高利贷”（港称“大耳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他们追债，确有一手。
霍文知道自己再不不钱，就得陈尸荒郊，或尸沉海底。
所以他向毛念行求情。
毛念行就是这些“大耳窿”的“老大”，他们的“本钱”就是从毛念行那儿“拨”出来的。
所以毛念行的话，他们会听。
从此霍文也成了毛念行手下的“大耳窿”之一，他追债还钱，还特别卖力——以致他的“同事”认为他以前给人追债已追得有点“心理变态”之故。
他对无法还钱的人割耳、切指、斩趾、划脸、割舌、乃至杀人全家，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连他身边那些心狠手辣的同党都觉得：“有无必要弄得那么血腥啊！？”
他却引以为荣。仿佛是为自己报仇雪恨一般。
毛念行也极喜欢用这种人。
目为这种人已得罪全人类，要是不为他卖命就得丢掉性命。
这种人已别无选择。
霍文就是这种人。
结果，伍水和霍文并没有因而“不平凡”的起来，内内外外只得了两个绰号：
“狗屎”
“垃圾”
——狗屎和垃圾。
尽管，两人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高人一等”，威风过人，但在人们心目中，他们只是：“恶死”。
——大家都暗自期待：看他们终有一日，如何“恶”报而“死”哩。
他们希望“不凡”的结果，却变成人人心中的“狗屎”与“垃圾”
也许。他们心目中或许认为；能做毛氏企业手下的“狗屎”、“垃圾”，也是堆“较不凡”的“狗屎”及“垃圾”吧！
温文看了一拳。喊了一声：“救我！”
要是你听到有人喊“救命”，你会怎样？
——你可能会去救他，或不去理会，但至少谁都会认为那人正遇上危险、碰上危机。
如果这叫“救我”的人正是你一手造成的呢？
——那自然就是你已占了上风对方正在求救讨烧了。
所以，“狗屎”和“垃圾”都知道自己赢定了。
对方战志已溃。
可是，意料之外的是；温文一面叫“救我”，却突然一反身。一记包打肘撞，打在“狗屎”左太阳穴上！
“狗屎”伍永登时觉得满天星斗，仰身退了七八步，差点没跌了个狗吃屎！
“垃圾”吃了一惊，正要挥动铁叉，温文忽又跪了下去，求饶：
“救命！”
——救命！
“垃圾”霍文一呆：
（要我教他的命！？）
他在一愕之际，不意温文往下一趴，双手倏出，抓住他双踝，用力一拉——
这次，霍文可跌了个仰八叉。
“通”的一声，他手上的铁叉，还敲在自己额头上。
温文老实不客气的骑了上去，一二三四五六拳，趁“垃圾”一时挣扎不起，他把他打个金乌龟金鱼猪！
他这回是趁“垃圾”踣地未起，要把他打成一堆垃圾，“垃圾”虽一时爬不起来，“狗屎”可定过神来，抡起巴冷刀，向他背后斫来！
“狗屎”可恨绝了这“四眼仔”。
他要一刀斫杀了他。
没料，温文忽然回身。
他对斫来一刀，不闪不避，反而双手一合，对准已糅扑得非常近的“狗屎”，大喝一声：
“别动，再动我就开枪了！”
“——枪！”
（怎会有枪？）
——如果是你，在这时际忽然给人用手瞄准喝住，你会怎样？
“狗屎”在这一瞬间，一震。
他不知道对方几时有了枪，可是。这险是不能冒的，如果对方真的有枪，自己再有些微异动，必是自寻死路。
所以他略为一顿。
刀陡止。
至少，他要看清楚“情势”再说。
火光掩映，夜色昏黝，他一时也看不清楚：
——这家伙手里究竟有没有枪？
至他看清楚的时候、发现“没有”的时候，一切已迟了。
温文疾移开空手合成的“假枪”，劈手夺过地上呻吟着的“垃圾”手中铁又，一叉刺人“狗屎”的肋里。
幸好，这铁叉顶端是钝的，不是磨锐了的兵器，否则，“狗屎”就得给这一记穿胸而过，立死当堂。
但这一下，也真够“狗屎”受的人。
他痛捂着胸。
痛弯了腰。
温文立时就地一滚。
这一“滚”，刚好“滚”到“狗屎”脚前。一绊，“狗屎”在剧烈的疼痛中，立即站立不稳，轰然倒下。
温文立即骑在他身上。一手抢去他的巴冷刀，一扬刀便架在正欲狼狈挣扎欲起的“垃圾”之脖子上。
这次，温文说：
“你要头就不要动！”
对他而言，他是“出此下策”，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他掉了眼镜，看不清楚，所以只好处处用这种古古怪怪的“近身缠战”之法。
但对“垃圾”而言，只觉得这是极其恐怖的事：
因为他从未遇上这样古怪的敌手，也从未见过这等诡异的打法。
这种打法，不要脸，不讲法度，一点不成风，却十分要命！
要他的命！

绿发 第四章 猪的传人
1、卖命
在“六人帮”这一组人阵容里，论武功绝对是温文最弱，就算连久未与人徒手搏战的哈森，在拳脚功夫上也曾颇有造诣，但在这三个战团里，却是温文最早取得胜利。
他不是打败了敌人而已——他打倒了三个敌手，包括那名给他推入火堆曾抢夺张小愁手上枪的歹徒。
但哈森对上的史斯可没那么便宜。
哈森想仗马来武术的翻身腾动小巧功夫狠辣杀者来引开史斯的注意力，可是史斯显然并不上当。
他孔武有力。
他当然要用对方比力气。
哈森闪躲腾身，时撤一把沙、一颗石子，想避开与史斯正面交锋。
可是，在三五次之后，哈森向他撤了一把泥之际，这“死士”却闭着眼睛向他冲了过来，连腰抱起，死缠不放。
这一来，哈森给这“庞然大物”一抱，就此落尽了下风。
史斯一用力，帽子掉了，赫然出现的是一头绿发。
哈森给史斯箍得透不过气来。
他几挣未脱，只好喘气大叫，决心要激对方先行放手再说：
“你放手！”
“去你的！”
“你不放手，我就杀了你！”
“你杀得了我？来啊！！”
“我藏有刀子，拨出来你就一定没命！”
嘿，我个子大，可不是没脑的！你要是有刀子，还会告诉我？就算有，也断拔不出来！我箍死你！？
哈森听到自己的肌骨一齐呻吟的怪响。
所以他也怪叫起来：
“你先放手再说！”
“死士”龇着牙，就像一头绿发猛兽，道：“放手？我们不是在打架么？”
哈森这回听到自己的骨骼不是在呻吟，而是在惨呼了：
“打架——总得要放开手才能打呀！”
“我呸！打架就是打架！我箍住你、箍死你，就是赢了，想骗我放手？你断了气我才放手！”
老实说，哈森真的觉得自己快断气了。
——史斯再不放手，他恐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而且，也快连呼息都停顿下来了！
所以，他挣动得赤脸通红，喘咳不已，嘶声说：
“我……你……你不公道！”
“公道？”“死士”狞笑：“公你妈的道！我是中华子弟，龙的传人，打死你就是公道！”
哈森上气不接下气、断了大半截气的说：“你放下我……再说……你这样箍着我……什么龙……连猪都不如……只算是猪的……传人……！”
“什么！？”“死士”非常生气，竟真的放了手，吼道：“你敢侮辱我的民族！？”
他绿发竟然坚指如戟，陡然放手，这一下，反令哈森四肢百骸，周身刺痛，一时酸软无力。根本还不了手。
“死士”却把哈森拦腰掀起，高举过顶，连转四匝，大吼：你敢说我是猪的传人……
我掷死你——！
正要扔时，忽觉脑门一热。
血，直从他高、宽、隆起的鼻梁淌了下来。
他愣往也。
他扔不下去。
他在迅速凉冷。
他的脚一软。
跪地。
趴下。
倒。
死。
哈森也从这真的变成“死士”的“死士”手中“滚”了下来。
他缓缓的拔出嵌在史斯绿发间的利刃，咕噜着说：
“什么传人都一样……谁笨……谁就是猪的传人……”
他抹掉鼻孔淌出来的血，却涂得一脸都是：看来，给史斯这一轮猛箍，受伤显然不轻，能活得下来。已属侥幸了。
“我已告诉过你……我是有刀子……”
说着，脚一软，只觉天昏地暗，全身乏力，也趴到地上了。
他虽辛苦，支撑不住，站立不稳，可是并未真的晕过去了。
——许是因为意志力之故吧？
这时候，是晕不得的。
他这才倒地，却听“砰”的一声，一人也倒了下来，一个火烧的焦骸，却正好跟他对在一起！一把斧头。却刚好落在他左耳侧边，直嵌人地，差点还要了他的命！
——给你选择武器；一是绣花针，一是斧头，你选哪一样？
当然是斧头。
——如果你是武术界的一流高手。你会选那一样？
自然也是斧头。
一定是斧头。
绝对是斧头。
——无论是不是高手，都一样。
这不是武侠电影，也不是武侠小说，俗称：“一寸短。一寸险。”绝对是真话，也是真理：有长而实用的武器，不管怎么说，都比短而不实际的武器趁手多了。
不管是不是高手，都一样，除非你拿不走斧头。
有些人所谓的“四两拨千斤”、“以弱胜强”、“以寡击众”，那是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在被迫的情势下。要不然，还是以强胜弱、以众敌寡、大石砸死蟹的好）。不信，你我个大块头和小个子比比看，打位老人家和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打打看，找位女性和大汉拼拼看，找一人跟百多人对对看，就知道什么是空话、废话、不着边际的无聊活了。
借力打力、以虚击卖，谈何容易，非真正高手不能为也。
一般人加入空手道、跆拳道、唐手、西洋拳等武术，多能在短期内（例如六个月至一年间）间便训练出比一般人强悍、能打倒敌手的功夫来。
同样如果修习一些讲究基本功夫、武德修养的武术，例如国术中一些较源远流长的武艺：太极、形意拳、咏春拳、翻子鹰爪功、大圣劈挂等拳术，就十分讲求基础功夫，可能修个一年半载，仍不一定能将所学的尽应用于自由搏击中。
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修习传统国术（尤其是注重基本功法的武术）的弟子跟一个“急攻近利”的武术（例如西洋和日、韩的一些考带晋级的武功）的学员相比，同是学了一年，交手比拼，可能前者会不及后者；但长期累月下来，则前者极可能超前，而且还有几个特色，例如：
一、因为基本功修练深厚，所以一旦练成，功力不易消退，反之，后者就来得容易去得更易。勤习时太过急于求进，一时壮态甚FIT，只要一旦停练一段时间，可能变成肌肉松弛，风湿骨痛，后患无穷，或从此挺了个啤酒肚，判若两人。
二，国术中讲究阴柔绵长、以柔制刚一脉者，老少咸宜，不像一些运动剧烈的武术，一旦到了年纪，体能退化，已不适合再练，肌骨和心脏都再也受不了这等沉重压力。有些国术，年纪全不成限制，反而是功夫练愈老愈精哩。能够保持健康体魄不消褪。
三，国术练得高明时。真的可以做到以弱胜强、以柔制刚——虽然所有武术（包括需剧烈运动，讲求实战效果的）的练法入门，可能都并不一致，但到最高境界时却是十分相近，这叫殊途同日，也是同途异路。这跟艺术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风格的作品，不同媒体的艺术，技法虽未必一样，但到了至高境男时，竟是亦十分一致的。
骆铃当然没到这种境界了。
她既不是东方不败，也不是绣花大盗，更不是“天衣有缝。”
她可没有本领以一支绣花针去对付斧头。
何况，辜剑的斧头抡起来，十分要命，也十分拼命。
他是个为毛家四父子卖命的人。
他要提跟毛氏作对的人的命。
辜剑的斧头使得十分娴熟，骆铃手上的针，对他而言，那只是绣花的本领。
他冷晒。
他立意要斫杀骆铃。
——对敌对，他故意把骆铃搅上了，是知道史斯太好色，万一搞不好，会因色丧命。所以这女的就由他来解决。
辜剑不好色，所以不会“怜香惜玉”，下不了手。
他只好权。
—一好权之外，他只好赌，好酒，另外一个嗜好，竟然是：
好杀人！
就因为他有这些嗜好，就是足以使他这辈子都为毛家的人卖命了。
——人，只要有一两个不良嗜好，就够他这辈子忙不完了。
可能也因而这辈子都完了。
更何况是：
好杀人——
——这样的嗜好！
嘿。
因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变成是工作，或者把自己的事业变作娱乐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
——有什么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时以上，甚至十数小时不等，要面对要做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幸运？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还要有幸。可不是吗？
2、笑死
骆铃真的以一支针去对付辜剑的斧头！？
——她怎么招架得了？
骆铃根本不招架。
她抢攻。
——如何以一根针去抢攻手执斧钺的人？
方法，对骆铃而言，十分简单：
她竟把针含在嘴里。
这动作，还是当着敌人（辜剑）面前做的。
这使得身经百战的辜剑十分留意她的樱桃小嘴。
——谁都晓得，没有人会在毫无理由全无利益的情形下，大敌当前之际。把一支针含在嘴里，或吞到肚子里去了。
所以，他在战斗中，颇分心于骆铃那可能夺命的红唇。
不管伊唇一努，还是嘴儿一噘，甚或只是浮现了一丝笑纹，他都提心吊胆，怕遭暗算。
这样一来。他虽然对付的是一个女流之辈，但眼前这“女敌”。好像不保有两只手而是三只一般。
不过，他的留神终究没有白费心机。
骆铃真的“啐”了一声，那针应声而出，射向辜剑眉心。
辜剑及时一低首。
飞针射空。
连辜剑心里也不禁喝了一声：
好彩！
万未料到的是，骆铃一笑，一张口，又自嘴里疾射出一枚白光！
——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针入嘴里的吗！？
——怎么竟会有……！？
辜剑已来不及细想，一惊之际，已下意识的用板斧一格。
“叮”！
针射在斧面上！
反弹。
落地。
这千钧一发、电光石火的一针，竟给辜剑及时格飞。
辜剑正自庆幸，不料，他忙得挡格飞针之时，骆铃已把他一板一扭，整个人离了地，飞进了余烬未熄的火场！
他顾得了飞针，却给骆铃的近身擒拿、揉身柔术掷成了断线纸鸢。
他落身火蔗田里：幸好，火头多已熄，他也给灼得呜哗惨叫，打滚挣扎不已。
要不是骆铃及时把他揪出了火圈，并大力的掷落湿地上，他可能就此葬身上这火神恣肆的余烬里。
他给重重的扔在地上，斧头也脱手飞出，却差点没斫着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
哈森这才知道：
别看这女子一副娇生惯养来儿，好像只会笑会闹，这一番出手，轻描淡写，辜剑人烧得焦头裂额；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个史斯，但也几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个招呼，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胃痛肺痛不久后只怕大肠小肠都得要叫痛了吧！
——这女子，不简单哪！
（难怪陈剑谁要先行放她出来！）
惊喘未定的哈森当真是惊魂未定，却听骆铃“诘”的一笑，还啐了一句：
“笑死！”
“笑死！？”
哈森怒道：“我还差点给你的斧头斫死！”
“放心！我计算过力道，至多只斫掉你一只左耳，顶多还在额上留一道疤，像我们的影星吕良伟那样。”骆铃笑嘻嘻的说：“保证斫不死你的。”
“斫不死也准给你吓死了，”哈森犹有余悸：“哪有什么可笑的！”
“我笑的是果然给大肥鸭说对了。”
“大肥鸭？”
哈森只觉四肢酸较，浑身骨痛，什么“大肥鸭”、“小瘦鸡”的，都不如“止痛丸”、“消炎针”、“跌打酒”等名词比较听得进耳。
骆铃却径自说了下去：
“大肥鸭教过我们，武功高强不是一切，打斗要以智慧取胜，还有时机与运气也十分重要。有些小事情、小动作，平时无关轻重，一旦在打斗的时候，却足以决定生死胜负。譬如脚板踩着了尖物，你在一痛失神间，可能已惨败不起；又如头发留得太长，一时垂挂遮目，虽只是瞬息之间，对手只要能把握时机，已足以将你击倒——”
哈森奇道：“你告诉我这些什么？你要开馆授徒不成？”
“说下去，”温文却听得兴致勃勃，“大肥鸭的说法。正是我的打法。好打不如擅于制造时机，好功夫不如掩眼法。刚才我留意了：其实这大块头就算硬吃你一针，也死不了。伤也不重。只吐针就能杀人，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罢了，但人总是习惯：别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识便要跳避、闪躲或招架，结果，他格掉的只不过是一口无足轻重的细针，但人却烫像口烧猪似的！”
骆铃这回也奋悦了起来，像遇着了知音，却故意刁难了一句：“算你有见识！但要是我的飞针有毒，他不避岂不找死！？”
“绝对不可能。”温文斩钉截铁的说，“要是淬毒，你会把它含在口里？”
“得了得了。两位威风够了，”哈森只觉全身骨骼直散裂，“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骆铃指了指不远处停泊着的货车：“你有车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来：“你们呢？”
“我们？”骆铃威风凛凛地说，“这正是反击的时候。”
“反击？”哈森怪叫起来，“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区？先到警署？先把这些凶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说？”
“这些琐务，”骆铃不屑地说，“你有手有脚，一人已足够应付。”
“什么！？”哈森这回几乎没尖叫起来，“琐务！？这些人穷凶极恶，何况，我们还受了伤！？”
“那可是你受伤，我没伤。”骆铃连忙澄清，我如果没料错，毛念行原是企图染指小愁的。我问过小愁，毛念行确对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连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杀之灭口，试想。假使失踪的顾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晓前来暗杀的人失手，这些人还能活过今晚吗？
哈森愣住了。
他现在才发现他一向以为只娇生惯养的骆铃，原来不但在武斗上骁勇善战，而在斗智上也心细如发。
他已对骆铃刮目相看。
他望向张小愁。
张小愁那美丽的脸容也显现出一种极其坚毅的神色来：
“她说的对。我听哥哥说过：他们留住顾影不杀，是想借他找到修练绿发的方法；甘玲也只是个遭淫辱的对象。他们的生存一旦会威胁到毛家争危时。这些丧心病狂的人，杀人决不会手软。”
“正好。”骆铃说，“我打击恶人也决不会手软。”
“手软也好，手硬也好，”哈森苦着脸说。“你们总得要依法行事。”
“等法律来制裁他们？那还不知要害死多少人、要让他们得逞多少时候！”骆铃不屑的笑了起来，“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们所谓要守法的只是一种欺善怕恶的饰词而已！可不是吗？越是集权国家，要打击政敌时，也只是什么遵守宪法、国法、法制来压制，当作生招牌。这玩意儿一亮出来，好像不遵守的全都成了罪犯、叛乱，一如有人拿民主当招牌，也只不过在骨子里行的是你民我主的把戏罢了！”
“你可不能这么说，”哈森这时才挣扎起来，勉强挺着胸膛，说，“我毕竟是警务人员，刚才是被迫自卫，可以原谅，但要我知法犯法，不循法律途径办事，我是绝对不允可的。要知道，许多帮会、堂口、私会党徒，就利用私行执法的名义壮大作恶，要是人人都执行的一套家法、帮规，那国家的法律还要来做什么？社会不是乱作一团？我承认在法律执行制裁罪犯时，有诸多漏洞，欠缺难免，但我在没有更好的法规对，就一定得依循它、遵照它。”
别看他平时“息事宁人”。一副“多作一事少作一事”、“多做多惜，不如不做不错”
的样子，而今争持起来，可是十分执拗不屈、坚定不移的。
骆铃斜瞥着他，一副另眼相看的样子。
3、烧夜
“啊哈！”骆铃斜乜着眼打量他。
“什么？”
哈森给骆铃看得浑身不自在。
“什么什么？”
“你别这样看我。”
“哦？警察不能给市民看个清楚的么？”驼铃笑得十分杏靥桃腮的说，“我以为你位居高官，得过且过，没想到你好像还是个守公守法的好警官。”
“你别小看我，”哈森的脸红了一红，幸因天色昏暗、火光掩映才没给人瞧出来，否则，驼铃要笑他老半天方休，“我年少的时候，好勇斗很，也赚警力不足以维持治安、济世助思，所以才老爱出头打不平，也犯过事。年长后得到长辈启导，说我既有心惩恶锄奸，何不索性献身于警队。我这一加了进去，混了些对日，才知道要彻底肃清罪恶。无疑异想天开；若要以恶制恶，只怕永无宁日。我办了几宗大案，火气也磨平了，知道虽有志在做些大事到头来也成不了几件事，所以就只求尽心尽力就好了。我会尽力维护法纪，尽可能不贪污，用尽方法手段来打击罪恶，已是最大心愿了。”
温文在这时候却老气横秋的插口说。“所以说，人的年纪愈大，志气愈小——要是这样了，我真得要拒绝变老了。”
哈森嗤然：人哪有你拒绝者就不会老的事？要是可以，你不想死便可以永远不死了。
拒绝长大。其实多跟保持幼稚同义。
温文伸了伸舌头：“我可不愿当老不死。”他喜欢跟人找碴说笑，但却没意思要与他辩个露筋粗脖的。
哈森游目看了看地上的死伤，“我现在只想早些押这些人回警署，再设法请检察官出控票、搜查令、逮捕令把这班人绳之以法。”
“他们有钱、有律师，法律制裁他们，罚多少？十万？百万？他们有。缓刑？多久？一年？五年？他们早已远走高飞，给他们害死的人尸骨早寒。”骆铃决然的说，“你当你的好警察，我不管，我做我的骆铃。别忘了。我是六人帮的一员。六人帮的人，谁都代表不平社行事的。”
这时候，哈森和骆铃、温文，虽一面对话，但另一方面却并不闲着。
温文先去货车那儿“搜刮”了一趟，找到了支曲尺手枪，和一捆尼龙绳索（大概史斯和辜剑是用它来绑人的吧）。
这就很管用了。
原来，在张小愁手里，正抓着一支烫过但没被烧坏了的手枪。刚才就是她一枪在手，镇住了大局。
不过，一俟哈森解决了史斯，喘定过后，就把张小愁子上的枪，接了过来。
温文把那支在车上寻着的手枪，却交给了骆铃。
也就是说，哈森和骆铃，手上都有一把枪。
温文和哈森，已把狗屎、垃圾、及另一名给灼得重伤匪徒和辜剑，一共四人，捆绑起来，还各去试了试，是否绑紧捆实，才算放了心。
甘蔗林，仍是烧着。只不过，这一头已烧净烧尽了，就烧到那一头了。
公路上，已开始有汽车停了下来，往这儿张望，并逐渐聚合愈多。
人一旦多了，胆子就壮了，已经有人试图往蔗田这儿走来。探个究竟。
火，仍烧着。
夜，也给烧亮。
人呢？——至少，骆铃的斗志仍十分的盛。
哈森对火光中更显飞扬娇丽的华裔女子，不禁生起了一种奇特的感觉：
那就像看惯晚霞烧红了半壁天的人，忽然看到真的有一场大人烘红了半天。感受非但强烈得多了，而且还有一种真真实实的刺激。
哈森忽然想到了花地玛。
花地玛是他的妻子。
他以前在溪边洗沙龙时初遇上花地玛，那天停晚，晚霞烫红了西夭，也染红了花地玛的脸。
骆铃的双颊酸红，然而不是花地玛含羞，而是给火光映红或烘红的。
越是因为这种熟念感觉，所以他越不希望骆铃去冒险。
“你真的要去？”
骆铃望了望他手上的枪，嫣然笑道：
“你要阻止？”
哈森扬了扬他手上的枪，苦笑。
骆铃也把玩了一下她手上的枪：“别忘了，我也有枪。”
哈森望了望正好奇而步步为营的试图走近来看个究竟的人们。你要去，我阻不了你。
这儿已有了围观者。很快救火车便会到，我一旦把他们押回警署落案，定必尽快派人支援你，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毛锋这家人决不是好意的。
驼铃用枪指了指自己秀慧丰润的鼻子：“我骆铃可也不是好惹的。”
“纵你有三头六臂，”哈森提醒她，“你一个人也决不是他们整个集团的对手。”
“谁说她一个人，”温文抗议，“我也去。”
“你去？”骆铃倒有点意外，然后故意吓他，“很危险的呢！？”
“你也不怕，”温文挺胸，一下子（他自己）感觉似高了三寸半，“我会怕？嘿，嘿！”
“嘿，嘿！”骆铃学着他的语音。“你要不怕死。那也由你。”
其实，骆大小姐心里可乐着呢：有人伴行，最好不过，何况，看来。这小呆瓜也不是完全没有用——看他三拳两脚，边叫救命边打滚的就把三名对手放倒，还真十分好使好用哩！
他芳心窃喜。只谈谈的说。“这儿。由你和小愁把人犯押回去，可应付得来吧？”
她一副“总司令”调度军马沙场秋点兵的样子。
“有民众帮忙，不难解决，”哈森回答，他仍是不知依依不舍还是不大放心，“你们还是不如等大伙来了之后，才一起去……”
“等大队来，不但顾影、甘玲早已死到不知中哪里去，只怕我哥哥也险了！”张小愁忽然开腔说话了：
“我也一起去。我可不要待在这儿。我再也不要呆在荒野上。”
她这么一说，大家都是一愕，随即省悟：“张小愁曾跟蔡四幸在荒野里逢上黑火”肆威，吃过大亏。无怪她“见过鬼怕黑”了。
骆铃于是伸手在张小愁娇柔的肩上拍了拍，“你别怕，人越来越多了，待会儿警方大队就来保护你——”
张小愁却把身子约略一挣，坚决不疑的说，“不。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你？”
骆铃睁大了眼。
“你！”
哈森张大了口。
“你！？”温文第一个拍手叫好：“好哇！走！”
4、宵夜
“慢着。”骆铃却肃然起来，端视张小愁，问：“你不会武功又不忍伤人，为什么要一齐去？”
张小愁简单地说：“我要报仇。”
“报仇？”
“他们害死了爸妈，污辱了我，杀了四幸！”
“不可以，”哈森高声说。“这是法治国家，不可私仇私了，不可以——”
话未说完，已成了咕哝不已。
温文自后掩住了他的，诞着笑腔，向张小愁说：
“我们欢迎你去——不过，很危险的噢！”
“我不怕危险。”张小愁轻声但坚定的说。
“你别逞强——”骆铃却为她感到不放心。
在骆铃心目中，总觉得张小愁是个美丽而柔弱的女子，冲锋陷阵，原应是她自己的事，张小愁这样的娇娇女是应该由她来保护才对的。
在小学的时候，骆铃在爱上男老师的同时，也爱着漂亮女同学。
她喜欢看一些清丽可人的女同学慢慢发育成长的胸脯，而她自己。则像是男孩子头，喜欢跟男同学混在一起，男孩子也没把她当女孩子看待。
她不发育则已，一旦“萌芽”，就蓓蕾怒张，鲜花盛放，美得令人窒息，以前的男朋友们（原当她是男孩子）全都不自然了，脸红了谁得对她刮目相看。
然而她却不知自己也是美女，她向来都喜欢欣赏美丽女子，她喜欢盾她们窈窈的身材、自首的皮肤、诱人的红唇、醉人的梨涡……而这些，她都嫌自己没有，却忘了自己所有的。
已足够“杀死人”。
所以较亲近的女友说嬉称她为“女色狼”，有的还在暗地里猜她是“同性恋者”。她可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错——难道女人不可以比男人更加欣赏漂亮的女人吗？女人只有男人可以欣赏么！她可觉得只有女人才真正懂得欣赏女人！
她就是这般欣赏张小愁，时时生出一种要舍身保护她亦不惜的冲动。
她可不认为自己不对。
所以她虽希望张小愁坚强起来，但却不愿见到她冒险。
“我不是逞强，”张小愁说，“我只是一向都不敢去面对而已。以前。我是因为小的时候差点给人侮辱过，而不敢去开放自己。跟群众往来。后来，又有顾影、四幸、毛念行和哥哥保护我，使我更信赖他们，不能独立自主。之后，我弄清楚毛念行的卑劣行为，但四幸已意外身亡，顾影又失踪了，哥哥原来早已投靠了毛氏集团，这使我更加认清：一切都得要靠自己，靠自己救哥哥，靠自己帮四幸报仇。靠自己为养父养母复仇。”
她随即拭去眼角的泪，“四幸死前，奸污了我，我因为这个耻辱，怕有辱他生前的情誉，以致不敢说明实况，又一次不敢面对。但听陈先生和你们的分析：黑火既然可以是假的，德叔和阿蒂亦死不能复生，极有可能那不是四幸干的事。哥哥知道这事之后，表现失常；若不是哥哥应合，四幸的车不会在郊外死火，我的手帕也不致给人下药。这完全是一个布局，连哥哥也怕是给人摆布的，所以我要去面对、去查个水落石出。”
骆铃为之瞠目，嗫嚅道：“……你既然有此决心，我——我支持你！你做对了，你应该从感情的囹圄中挣脱出来。我们女子，若通不过爱情的考验，就跟男人通不过战斗的磨练，下场是一样。”
温文听了直拍手掌：“哗，女中豪杰，你威风。”
骆铃却伸了伸舌头，补充了一句“不过，这话可不是我先说的，是平时大肥鸭一贯挂在嘴边的。小愁，你有这个面对的决心，当然很好，但可不一定要去冒险啊。我们大可逮回毛念行三兄弟约你打个三五十巴掌子，可好？”
“不，哥哥安危，我不能袖手不理。”张小愁柔静而坚决的说：
“再说，这次的事，他们奸辱了我，杀害了父母，哥哥也难过死了。他说，他为了修练蓝牙，四幸为了追查绿发，落得这样子，实在不值……我怕他会冲动的做出什么事情来……”
“蓝牙？绿发？”骆铃疑惑了一下，指指地上的尸首：“——是他们这把头发发！？”
“不是的。”张小愁说，“绿发是一种特殊的晶体，一种罕见的石英。通常我们觅得的针晶、发晶和束晶有极大的放射和磁场转移功能，但多是茶色、橙色、啡色、褐色、赭色或米色、乳色的，且来源多自巴西、南非或中国十一处偏远之地，已十分昂员，列为珍品，而这绿色发晶极为罕有，且有凝聚念力、放大离子的功能……这些，我们到车上再说好不好，现在是救人要紧啊！”
“啊！”
温文就这样应了一声，因为他正听得入港也入了神。
“啊，”骆铃这也就警省了过来，好，我们这就去吧。
并对哈森甜甜一笑说：“这儿、这些人。就交给你了，等我们来宵夜吧！”
“还宵夜！”哈森苦恼着，额纹全皱成一张沙皮狗的脸了，“过两三个小时就快天亮了。”
“哈，你这就有所不知了。”骆铃欢喜得仿佛是去参加一次愉快的远行，而不是去跟敌人舍死忘生的去拼搏一样。
“咱们六人帮有一个共同特色：都睡得晚，而且喜欢宵夜，少吃早餐。所以，但凡出征、遇险时，都喜欢交待一句：等我回来宵夜吧！意思就跟：等我们胜利归来差不多一样，知未？”
说着，指示温文先过去开动货车，她拖着张小愁的小手，笑说：
“欢迎你加入我们为人为己、打抱不平的行列。”
哈森看着风火中的这一对女子，正往围观拢聚过来的人反方向奔去，发襟飞扬，腰身婷婷，十分好看，不禁喃喃自语：
“哗，她们当是去野餐露营呢！”
他望着自己日渐渐突挺的小腹，又感到那格斗时遗留下来的伤痛，分外刺骨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