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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下）
作者：裟椤双树
内容简介
 在《浮生物语Ⅲ下》中，继老板娘一行已拿到七颗青珀石之后，她和老公敖炽在九厥、甲乙的陪同下，又经历了数番生死之劫，同时也认识了一群奇特的天神在DEW市集做买卖舌头生意的第一任四方水君，受紫小人启发不再直接馈赠金帛而遭人怨恨的天界金老，手执镰刀能割断虚妄生命的前任福老，以庇佑他人为己任的参人解王，自断情腺的冷感月老 无论这群新朋友带来了怎样的感动与震撼，最受欢迎的新登场人物，当然非浆糊与未知这对孪生兄妹莫属啦！经历过惊险苦难，新生命带来的惊喜与欢乐，一如浮生之茶，苦涩之后回味出的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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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海囚 契子
	
	  我亲爱的未知：
	  亲爱的娃，你要知道，妈妈曾是一个特别散漫的妖怪，不爱长期吃同一种食物，不爱长期留在同一个地方，更不爱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但现在，妈妈长时间地留在同一个城市，长时间地经营着同一家店，也长时间地对着同一张老脸，我是说你爸爸。所以，妈妈想表达的是，世上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恒常不动，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地变化，如同伱在妈妈的腹中不断成长，而妈妈也在这个宇宙的腹中继续成长。对于一切的“变化”，学会适应沟通，以及创造，远比抗拒要有意思得多，也能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的多。
	  所以你看看外头，尽管乌云遮日，惊涛骇浪，妈妈依然能坐在船舱里，安然不动，满怀幸福地给你写这封信。而你爸爸就像个疯子一样，一会儿去接被晃下来的盘子，一会儿拿屁股抵住移动的柜子，一边蹦达一边咒骂，说风浪要是再不停止，他就要下海发飚。孩子，你爸身为一条东海的龙，海洋对他而言，应是乖顺的仆人，而不是说翻脸就翻脸的女王，有他敖炽在的地方，每一寸海水都应风平浪静，不得造次。可惜这一路上，我们经过的海域显然没有给他面子，从纽约港到大西洋，我们搭乘的顺风船“波塞冬号”一路向东，驶出港口没两天便陷入了各种败坏的天气。
	  波塞冬号是一艘商业捕捞船，这艘船跟它的老船长杰克一样，都是濒临退休的模样。所以妈妈才能以极低的价格让老杰克同意让我们一堆人上船嘛。
	  告别你老桥叔叔，不对，是老桥爷爷之后，这个“金乌魄”的指环就归妈妈所有了。它真是美死了，尤其对着阳光的时候。算上它，失踪的十二块“青珀”，已有七块半在妈妈手中——因为“绡狐眼”被你万恶的甲乙叔叔控制着，所以还不能完全算是妈妈的。真的很讨厌对不对，身为妈妈的帮手，却处处不给面子。不过在跟king比试枪法的时候，甲乙叔叔可比你爸有范儿多了，至于发生在你爸身上的种种窘事，你心里知道就好，千万不要当着你爸的面说，不然他一定会狠狠打你屁股。
	  今天是妈妈第一次带着你坐船，你应该很高兴吧，或许会觉得，我们的旅途越来越有趣了？你看，爸爸妈妈颠簸万里，上天下海，为了找齐那十二块石头向天界的老家伙们交差，这本来应该是一件严肃又辛苦甚至充满危险的事，可我们的脸上找不到埋怨与恐惧，原因是我们在为心中重要的人，做重要的事，于是，心甘情愿。
	  妈妈说过，去哪里从来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去。以后，你也会遇到这个甘心与之天涯海角的人。
	  纵然剩下的路可能还很长，危险很多，纵然妈妈的茶叶没有卖出去几罐，纵然妈妈此刻身在一艘小破船上乘风破浪，妈妈还是会将这一场旅行继续下去。尽管你爸爸是个老年多动症加唐僧唠叨症患者，你九厥干爹也很不要脸地偷喝老杰克的威士忌，甲乙叔叔依然面瘫不讨人喜欢，可只要他们在，世界就很安稳。
	  宝贝儿，外头风声呼啸，海浪声一阵高过一阵，其实，妈妈现在也不知道我们应该往哪里去，这回，“金乌魄”只小气地给了我们一个字——海。
	  很难理解吧？实话说，妈妈虽是天生的游泳健将，可并不喜欢水，大概与我幼年时的一次事故以及你子淼伯伯有关，这个，下次再告诉你。所以，妈妈也并不太喜欢大海。但孩子，海洋是另一个世界，鱼与珊瑚，怪兽与妖精，不为人知的秘密深深浅浅地藏在深不见底的水下，偶尔来见识一下也不坏，如果能吃到新鲜海鲜，就更不坏了。妈妈非常热爱烤鱿鱼！
	  只是，我们已经在这片不着边际的海域上航行了一周了，烤鱿鱼没有，麻烦倒是有一点点……

第七章 海囚 第一节
	  “船出了一点小问题，各位不用担心。”摇晃不止的船舱里，老杰克叼着从来也不点燃的 雪茄，抱歉地朝我们耸耸肩。
	  “小问题……”敖炽低头看着已经漫过脚背的海水，淡淡道，“死老头，你的船在漏水！” “啊哈哈哈，是啊是啊，小问题小问题。”老杰克打着哈哈，手忙脚乱地在驾驶台旁的箱子里乱翻一气，最后，拿出几个小纸盒，朝我们几个手里一扔，“一人一份。”
	  如果不是敖炽及时抱住了我，老杰克已然死于我的无影脚下。
	  创可贴！他居然给我们一人一盒创可贴！他天真到以为创可贴能拯救一艘漏水的小型捕捞船？！
	  “我警告过你许多次了，放弃各种大幅度动作！”敖炽松开我，狠狠将手里的创可贴砸到老杰克脸上，“这艘船早该报废了吧！你居然还敢用它揽生意！”
	  老杰克一点也不生气，捡起落在地上的雪茄放回嘴里，发红的老脸顶着一个大大的酒糟鼻，笑嘻嘻道：“波塞冬上了年纪，船跟人一样，老了就难免有毛病。这片海域有不少暗礁，万一船沉了，你们落水撞到礁石有外伤的话，创可贴就有用了。这是我唯一能给你们提供的福利了。”
	  这种神逻辑是怎么回事？！果然便宜没好货，当初若不是我贪图老杰克开出的租船费够便宜，现在也不会站在一艘将沉的破船上无语望大海。
	  “行走江湖，最忌一个贪字。”甲乙靠在舱门处，没事人一样横抱着手臂，“屡教不改。”
	  浑身酒气的九厥醉醺醺地捏着两个汤勺，坚持不懈地将船舱里的水舀到外头，边舀边口齿不清地说：“众志成城，共抗天灾！加油！”
	  叹息，沉船加上面瘫与醉猫，人生真是灰暗。
	  我做了最坏的打算，打晕老杰克，敖炽切换到运输模式，弃船上天。（敖炽拼命挤进镜头：“解释一下啥叫运输模式？那叫神龙变身好吗！”）
	  “哈哈，大家放心，我尽量坚持。只要引擎还没坏，咱们可以选择最近的岛屿靠岸。”老杰克转过头去，继续专心掌舵，“老杰克对这片海域熟悉的很，对我有点信心吧！”
	  外头的风浪越发狂暴，我们的波塞冬号艰难地在风口浪尖上移动。我从布满水渍的窗口朝外张望，只看到一个扭曲虚迷的世界。澄清一下，我选择老杰克的船，不光因为他收费便宜，还因为他说他的船是没有固定航向，收到哪里有可供打捞资源的消息就往哪里去。这次收到的小道消息，是纽约东部的海神湾处，有一艘百年前的沉船，好运的话，必有收获。老杰克还说，这消息是他拿最后的一点财产换来的，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去拼一拼运气。我体谅他一把年纪还要拿命去换钱的遭遇，再加上一点点对于沉船的好奇，又加上他承诺，如果这次出海真能捞到油水，说明我们就是他的幸运星，他一定会将捞上来的第一件财物送给我，我这才义无反顾选择了搭乘他的波塞冬号。（嘘！最后一个理由我没告诉敖炽他们。）
	  “你确定你能靠岸？”我怀疑地打量这个神情专注，圆胖的像一只大海龟的老头子。
	  他转过头，朝我一挤眼睛，扶正歪到一边的破烂船长帽：“能！”
	  话音未落，耳畔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一个大浪铺天盖地而来……

第七章 海囚 第二节
	  这里的天空永远不止一种颜色，七彩祥云与女仙们明媚的衣衫交织璀璨，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只要抬起头，就能看到这片永无阴霾的景色，哪怕千万年来它一成不变，辉煌到有点虚假。
	  如果有人言之凿凿地告诉你，世界上有一种天堂，那里只有光而没有阴影，不要相信他。
	  有光的地方，就有各种阴影，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茂盛的果园里，十来个圆圆滚滚的仙童正爬在高高的树上，熟练地摘下成熟的果实，交给树下那群提着竹篮的女仙。点清仙果数目后，女仙们驾云而去，轻语娇笑，飘飞的纱裙在空气里留下淡淡甜甜的味道。
	  明日便是天后寿辰，天界照例大摆筵席，届时，大小神君皆携厚礼自四面八方而来，珍宝瑞兽齐聚一堂，可说是一年中最最热闹的一日。当然，这也是负责天界后勤工作的小仙们最最忙碌的时候，个个忙到手脚并用，连打个盹儿的闲暇都没有。
	  泛着淡淡碧色的石径蜿蜒向前，由果园到宴会现场，这是最近的一条路。
	  远远地，一个人影慌张而来，走几步跑几步，似在胡乱寻找什么失物。
	  突然，白绣鞋踩在自己的长裙上，“扑通”一声，寻找失物的倒霉鬼毫无形象地趴在了地上。一定很疼，不然，那双大大的杏核眼也不会瞬间飚泪，淡红的嘴唇也不会瘪成一条难看的线。
	  “没事吧？”一个轻轻淡淡的声音从头顶飘下来。
	  “有事！”摔倒的家伙头也不抬，没好气地说：“我的果子少了一个！”
	  “你老趴在地上，也找不回来呀。”站在面前的人轻笑道，“你又不是天界的神犬。”
	  这是赤裸裸的嘲笑吧？心情坏到极点的她皱起眉头，粉拳擂地，“呼”的一下坐起来，抬头怒斥：“大胆！你竟敢……”
	  她的怒意，到此为止，在她看清那个逆光而立，长发素袍的男子时。
	  “啊！空谷该死！”她身下像安了弹簧，瞬间站起来，躬身行礼，磕磕巴巴道，“不知神君到此，多……多有冒犯！”
	  “不冒犯，去找你的果子吧。”男子摆摆手，目不斜视地朝前而去，没走两步，又回头道，“该不是你偷吃又忘记了吧？你的名字，听起来就很饿的样子。”
	  空谷的脸顿时羞成了一个红红的苹果，她攥攥拳头，提起裙摆追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偷吃仙果乃是重罪，空谷司职仙果园多年，自问克尽职守，从不越雷池一步！还请神君口下积德！”
	  “这个……你是在指责我没有口德吗？”男子收起笑容，皱起了眉头。
	  坏事了吧，她一个看守果园的小女仙，竟敢对天帝座下的四方水君这般无理？记得御天橱里一个打杂的小仙，无意中冒犯了她的上级，结果被罚到灵兽山洗了一年的粪桶……如今她开罪的，可是比御天橱的老大级别高太多的水神！照自己的罪过来看，被罚去洗一辈子粪桶都是轻的吧？还是他会下令直接把自己做成饲料扔进灵兽山里？
	  各种惨不忍睹的画面从空谷眼前跑过，一滴冷汗顺着前额流了下来。算了，她的师父百果仙人说过，死猪不怕开水烫，死就死吧！
	  她定定神，直视着他的眼睛：“无中生有，便是失德！神君身为天界栋梁，理应自重！”
	  他细细长长的眼睛里，透出寒凉的光，伸出手，不轻不重地捏住了空谷的下巴，迫使她张开嘴，低声冷笑：“你有一条极大胆的舌头。”
	  他……他该不是要切掉她的舌头，让她当一辈子哑巴吧？！空谷的额头上落下两滴冷汗。
	  可是，他很快便松开了手，故意藏匿起来的笑容又回到脸上：“不过，舌头本来就是拿来讲话的，不然，我们要它做什么？”他摸摸她的头，说，“果园里的仙童甚是顽皮，偷拿粗心女仙的果子也不是第一次了。去吧。”
	  说罢，他撇下还在石化中的空谷，朝前而去。他垂在身后的长发，无法用任何一种颜色来形容，温柔，明亮，若倒映于水上的月色。
	  这个男人，怎如此喜怒无常，变换不定……不过，既然是掌司天下江河湖海的水神，水这个东西，本就是变换不定的呢。看着他远去的身影，空谷捂着狂跳的心，大口呼着气。
	  他并不急着去众神云集的宴会现场，那里太吵，许多人都在寿诞之前，明里暗里地炫耀自己送给天后的礼物有多贵重多独一无二。他太忙，天下越来越不太平，大雨不停，洪水肆虐，各处水妖借乱生事，他刚刚将云洲自一头河中巨妖中解救出来，哪里有时间为那个高床暖枕的女人准备礼物？一枝来自云洲的紫色小花躺在他怀中的锦盒里，这是云洲的一个孩子摘来给他的，高兴地谢谢他降伏了那只会喷水的大妖怪，退去了几乎淹没一切的黑水，救了云洲。这朵花，长在云洲的最高处，孩子走了很久才摘到。
	  再没有比这个更珍贵的礼物了，这朵野花，胜过天后宝匣里的任何一枚宝石。
	  “咚！”
	  薄雾缭绕的仙林里，有奇怪的声音。
	  他从亭台间穿过，循声而去，找到了这个坐在浣霞湖畔的孩子，年幼的小仙抱膝坐在湖边，无聊地往水里扔着石子儿。
	  “怎不与獠元他们一道玩儿呢？”他走到孩子身旁，抚摸着他的头顶，却意外的发现，那张稚嫩韶秀的小脸上，有一道红红的擦痕。
	  孩子不做声，默默看着平静的湖水，静的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
	  “连我都不搭理了吗？”他笑着坐到孩子身边，“脸上怎么啦？跟猫咪打假打输了？”
	  “才没有输呢！”孩子噘起小嘴，闷闷道，“我根本不喜欢打假，獠元他们朝我扔多少石子，我都不理会他们。”
	  他不解地问：“你跟獠元同在初照殿慈芙女仙门下修行，平日里不是很亲密吗？怎么动起手来了？”
	  “初照殿的灯台里少了一粒月明珠，却在我的被褥下找到。慈芙女仙以为我贪玩，罚我闭门思过三日。殿里其他小仙都喊我小贼。”孩子用力朝湖里又扔了一个石子儿。
	  “獠元也这样喊你？”他好奇地问。
	  孩子“哼”了一声：“那家伙很严肃的问我，是不是我偷的。”
	  “你怎么说？”他没收了孩子剩下的石子儿，看着几条浮出水面吐泡泡的鱼儿道，“不要再扔啦，湖里的仙鲤要被你烦死了。”
	  孩子眉毛一扬：“我沉默，什么都没说。”
	  “于是，他便以为明月珠是你偷的，为了与小贼划清界限，转而与其他小仙一道欺负你？”他笑笑，摇摇头，以指尖从湖中取来一滴水，轻轻涂在孩子的伤痕上，“唉，你不说，别人又怎么知道呢？”
	  “为什么要说？”孩子不屑道，“獠元与我同吃同住同处修习，五载有余，若这样的事还需要我出声解释，我便高看这个朋友了。”
	  “以后怎么办呢？难道永远不理他们了？”他朝孩子的伤口上吹了口气，红肿渐消。
	  “是他们先放弃我。”幼稚与成熟同时出现在孩子的眼睛里，“我也不要他们了。”说着，他扭头看向他，问，“上善伯伯，为什么你有那么多朋友呢？连脾气那么差的慈芙女仙也常当着我们的面夸你是个好人呢。一定没有人朝你扔过石头对不对。”
	  湖面上冒出一串水泡，几条仙鲤蠢头蠢脑地跳出来，打破了宁静。
	  他想了想，伸了伸舌头，问孩子：“这是什么？”
	  “当然是舌头呀！”孩子不解的回答。
	  “如果任何事情都想当然的觉得，不需要任何说明别人也能了解，那造物主又何必给我们舌头呢？”他捏了捏孩子的下巴，“舌头就是拿来说话的，不要随便抛弃它。明白吗，小子淼？”
	  他的笑容与孩子懵懂的模样，倒映在涟漪层层的水面上，渐渐扩散而区……

第七章 海囚 第三节
	  子淼……我好像看见子淼了……可又不太真切。
	  我猛地睁开眼，“嗖”一下坐起来，眼前亦梦亦幻的缭乱景象被一个戴着老土的草帽以及老土的白口罩的脑袋替换掉。往下看，宽大的卡其色工作服包裹着看不出胖瘦的身体，一双同样老土的黑色雨靴装住两只大脚，靴子上沾满了湿湿的沙粒，一个大男人，一言不发地蹲在我面前。
	  我完全不认识他！可是，我干吗紧紧抓着人家的手？！还有，这是哪里？身下的沙子细腻绵软，一片淡黄色的沙滩蜿蜿蜒蜒，将平静的海洋与一座海边的粗陋小镇隔离开来，不远处，一块大大的白铁牌子被铁丝紧紧绑在一大块沧桑的岩石上，锈迹斑驳的牌子上只写着一个单词——DEW！
	  岩石下方，浑身湿透的九厥正坐在一只奋力挣扎的大海龟上，揉着脑袋，东看西看，完全没进入状态。
	  赶紧倒带！我记得的，是大浪来了，破船散架了，我们全掉进海里，我拼命游啊游啊，却总是浮不到水面。然后，敖炽过来抓住了我，一股奇异而强悍的水流包围了我们，将我们扯到了旋涡的中心。再然后，我呛了水，便再没有知觉。
	  咦，敖炽死到哪儿去了？还有甲乙呢？
	  “放开这个女人！流氓！”
	  熟悉的声音适时在我身后响起，一条惊恐的小型剑鱼被敖炽充做武器，尖利的上颚直指草帽男的眉心。
	  草帽男耸耸肩，指指我的手，摇摇头。
	  敖炽低头一看，才发现是我紧紧抓住人家不放，头上爬着一只海星的他，把手里的生化武器举的更近了，吼道：“不懂拒绝的人也是半个流氓！再不撒手我开枪了！”
	  开枪……敖炽一定要这么戳我的笑点吗？！
	  松开那制温热的大手，我站起来，把那顽强的海星从敖炽头上扒拉下来，惊奇地问：“你上哪儿搞来这么大一条鱼？”
	  敖炽白我一眼：“旋涡把你我冲散了，我顺水游到岸边时，这条蠢鱼伺机偷袭我，被我抓住了。”他的目光转向草帽男，冷冷道：“然后就看到这家伙蹲在沙滩上，被你抓着手。”
	  话音刚落，一阵浓郁的香味顺风飘来，馋得我猛吞口水，咦，这个味道……是烤鱿鱼呀！
	  腹中空空的众人纷纷回头，循香望去，甲乙低调地蹲在一堆篝火前，神清气爽地烤着一只鱿鱼。
	  “醒了？”意识到成为众人焦点的他，走到我们面前，“吧唧吧唧”嚼着鱿鱼，“加点盐味道会更好。”
	  我冷静地看着他：“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在我们一个个生死未卜的关键时刻，先醒过来的你抛下我们，跑到旁边烤鱿鱼？”
	  “我根本就没晕过。你们肺活量太低。”说着，他看向敖炽，“我从没见过游泳技术这么差的龙。再慢一点，那条剑鱼就戳到你高贵的臀部了。”说完，又向晕乎乎地爬到我们面前的九厥投去同情的一瞥，“被海龟救上来的男人，再挺胸做人会很难吧？”
	  “小子你鱿鱼中毒了吧这么多话？”
	  “你非要提臀部是什么意思？”
	  “不准侮辱海龟，它已经是个老年人了！”
	  甲乙的墨镜上，瞬间挤满了愤怒的脸与拳头。
	  在这场不合时宜的大战爆发的前一秒，一种犀利的物体划破空气，不怀好意地朝我们这边疾速飞来。
	  虽然还有点晕，幸好身体还能行动自如——几个弹孔出现在我们刚刚跳开的地上，怪里怪气的红色烟雾从弹孔里弥漫出来，像一条条细细的小蛇。
	  这不是普通的弹药，那淡淡的血腥味道，是混合了纯银与朱砂还有某些其他动物鲜血的催命符！千百年来与术士们交手无数的我，太熟悉这种气味了。早些年，他们将这些东西抹在刀剑弓弩上，到了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术士干脆将它们直接制成子弹，一旦遇到行动缓慢的妖物，可谓例无虚发，手到擒来。
	  身后，三个黑黑的人影从一片嶙峋的岩石中跃出来，像一片乌云，气势汹汹地朝我们飞奔而来。
	  被忽略很久的草帽男一吧抓住我的手，跃到那只硕大的海龟背上，低声道：“杰克，走！”
	  连眨眼都来不及，那块硕大的岩石以光速朝我移来，不对，是脚下那只海龟爬得太快，可你干吗要往石头上撞呢？啊啊，撞上了！撞上了！脑袋要开花了！
	  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第七章 海囚 第四节
	  耳畔传来各种叽里呱啦的怪声音，夹杂着一些能听懂的人话。
	  “这个怎么卖？”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要两天？！太贵了吧，一天半怎么样？”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好！成交！”
	  我好像没有被撞死！做好接受一切灾难的心理准备之后，我小心地掀开一只眼皮，愣住了。
	  一个灯火闪烁的，菜市场一样的地方，在我面前延伸开区，各种花里胡哨的小地摊在狭窄的沙滩上一字铺开，摊子后面的卖家，找不出一个像人类的。人身鱼尾的怪物抖着手里那匹闪闪发光的布料，大声招揽；一只巨大的花脚螃蟹，转着黑黑的凸眼珠子，提着一个珊瑚架子，架子上爬着一只橘红色的小螃蟹，蠢蠢地对着摊子前的人类大叔说“恭喜发财红包拿来！”；还有一条咧着大嘴的鲨鱼，身上的鳍变成了手与脚，正托着一枚光彩流转的珍珠与面前的年轻姑娘讨价还价。总之，在这里的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脸上都带着明朗的笑容，我没有从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身上，感觉到丝毫恶意。
	  市场外侧，蔚蓝的海水温柔的舔舐着金黄的沙滩，天空中白云朵朵，与我之前见到的各种阴霾风浪相比，这里简直是个美丽新世界。
	  此时，我瘫坐在一张用巨大贝壳做成的椅子上，旁边，几只软趴趴的章鱼背着包袱，哼哼唧唧地走过去。我甩甩脑袋，用力拍拍自己的脸，同时，一阵熟悉的灼热在我腰间流动——破船刚开始漏水时，为防万一，我将装着石头的锦囊仔细地拴在了腰上。我赶忙解开锦囊，摸出那枚金光灿烂的指环一看，激动得跳了起来。上头的字迹没有了，这代表我要的第八块石头，近在咫尺。
	  明亮的光线从头顶斜撒下来，我举起这枚小太阳般的金乌魄，从它的中间看出去。那个将我无端扯进来的家伙，背着一个木箱子，直挺挺地站在沙滩上，脚下趴着一只笨笨的海龟，面朝大海，似在等待着什么。远远的海平线上，一个小小的黑点，正在渐渐变大。
	  我收好石头，三两步窜到他身边：“解释以下？”
	  “DEW是这个集市的名字，许多人对海神湾充满希冀的原因，便是这里有一块无名岛屿岛屿上有一场十年一次的集市。每一次的集市时间，只有一天，从一个日出到下一个日出。所以才叫DEW，露水集市。”草帽男横抱着手臂，目不斜视地说，“如你所见，这里的卖家都不是人类，全部是这片海域中的妖物。而买家，都是普通的人类。”
	  我冷睨了他一眼：“我只想知道，你是什么人。”说罢，我瞥了那只打哈欠的海龟一眼，恨不得把它串起来烤——三个老妖怪加一个臭道士居然都没有发觉那个神经兮兮的老杰克船长居然是一只大海龟！
	  “无需自责，杰克与我在一起的时间太长，本身已没有多少妖气，加上它贪杯，身上酒气浓郁，一旦化为人形，旁人很难看出端倪。”他似乎看穿了我的脑子，若无其事地说道，“若非你本性使然，杰克也不会这么容易请到你上船。”
	  “不要装出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我昂首冷哼。
	  “表面的坚强怎么也无法抚平内心的羞愤啊。”草帽男居然呵呵一笑，“品种树妖，原籍浮珑山巅，年龄不详，血型不详，射手座，浪荡江湖多年之后，于忘川市开设一小店，名为不停，任老板娘，卖过甜品开过旅店，收入起伏不定，对帮工素来恶劣，懒惰八卦爱金子，口头禅‘金子都是我的！’，已婚，孕中，夫家出自东海龙族，劣迹斑斑，可谓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低着头，满面阴郁。啊呀，有什么东西在我心中熊熊燃烧吧？如果我将它释放出来，面前这个男人会灰飞烟灭吧？
	  “对了，还有一点漏掉了。”不知死活的草帽男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看着我，口罩上那两只细细长长的眼睛里，流过水波一样的光华，“天界四方水军子淼，以己之真元，赐你人形，说来，算是你的恩师。”
	  他……他连这桩陈年旧事都知道？！一滴冷汗从我额头上滚下来。
	  草帽男低头在我发间嗅了嗅，笑道：“还是有子淼的味道呀。”
	  如果我手上也有一条剑鱼，一定拿来当武器戳他的臀部，可现在我只能抓住他的衣襟，咬牙切齿地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指了指身后的集市：“这市场的管理员。偶尔也加入小贩的行列。”
	  “还有呢？”我咆哮。
	  “作恶多端的妖孽。”因为笑，他的眼睛越发细长，“不然那些家伙何必向我开枪，他们可是以剿灭妖物为己任的术士呢。”
	  “你没有妖气，一丁点都没有。”我狠狠将他扯到面前，举起拳头，“说实话！”
	  “有人来了。”他拉开我的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呜呜”！一阵汽笛声从海面上穿来。我扭头一看，一艘黑色的游艇剖开海水，在翻滚的白浪中飞速前进，转眼已到岸边。
	  两个微微驼背的男人，穿着显眼的红色西装，将一对男女押下快艇，赶鸭子似的将他们驱赶到我们面前。
	  红西装之一走到草帽男面前，并没有说话，只是朝他伸出八个手指。
	  草帽男点点头，自言自语道：“比上回少了两个啊。”
	  我仔细打量着面前那八个年轻的男女，西方人东方人都有，最小的差不多十三岁，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岁，个个体健貌端，也个个面无表情。从下船到走到我们面前，八个人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甚至连视线的焦点都不在我们身上，仿佛跟我们根本不在一个次元。
	  “恩。你们可以回去了。”草帽男朝红西装们摆摆手。
	  恭敬地朝他鞠了个躬之后，两个小丑一样的男人跳回游艇，眨眼便消失在海面上。
	  草帽男的目光，从那八个年轻人身上逐一掠过，而这些家伙，一直是一副拒绝与外界接轨的冰冷模样。
	  “以你的功力，把我归为坏人还是好人？”他突然问我。
	  “贱人。”我答。
	  “这种粗话一定不会是子淼教你的。他是个那么温文俊雅的孩子。”草帽男笑道，“我知道你在找什么。”
	  我心下一惊。
	  他解开上衣的扣子，露出自己的心口，一块鸽子蛋大小，蓝若海水的舌状透明晶石，就嵌在他的皮肉之中。
	  “不光是你，这么多年来，想得到‘鱼王舌’的家伙，太多太多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块斑斓的石头，鱼王舌，我要的第八块石头？！
	  草帽男都舍不得给我多看一眼，很快合上了衣衫。
	  “你费尽心思把我引来这里，不会只是为了向我露胸肌吧？”我冷笑，“也不瞒你，我走过千山万水，就为了这块石头。不拿到它，我不会罢休。”
	  “难道，你也要跟外头的那些术士一样，置我于死地？”
	  “若你真是作恶多端，我不介意为民除害。”
	  草帽男看着我的眼睛：“你的心，很希望我十恶不赦。对吧？”
	  猜中。我说过，不论这些石头的存在方式如何，它们于封印的家伙们已融为一体。我已经到手的每一块石头，都代表了一个家伙的消亡。我确实很私心地希望过，剩下的每个被封印的人，都是应该被清理的坏人，就像有屈跟那个疯狂的妒妇一般。这样，我才不那么矛盾与内疚。
	  见我不答话，他又问：“你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生意吗？”
	  “人口贩子。”我瞥了那八个人一眼。把人类孩子卖给海妖这种事不罕见，喜欢吃人肉的海妖多了去了。
	  “嗵”！
	  他将背上那个两尺见方的木箱放到我面前，又将一把钥匙甩出来：“打开看看。”
	  应该不会是陷阱，如果他要对我不利，早可以趁我昏迷的时候动手了。
	  我思忖片刻，拿起钥匙插进木箱的锁孔里，朝右边一转，“咔”，锁开了。
	  古旧的木箱被我慢慢掀开，一排一模一样的玻璃瓶整整齐齐放在箱子里的凹槽中，每个瓶子里，都存放着……一条舌头！完整的……人类的舌头！
	  一股寒意从我背上窜过，强压下作呕的感觉，我低声道：“这些，就是你的生意？”
	  光滑的玻璃瓶上，映出男人冰一样的眼睛与愉快的笑容：“对！你面前这些人，每一个都同意拿他们的舌头，来换取想要的东西。”
	  妖孽所为，果不其然。
	  说罢，他“啪”一声盖上箱子，背回身上，转身朝那八个孩子走区。
	  “站住！”我大喝一声，“你千方百计把我引来这里，是为了炫耀你的生意，还是希望我为你证明，即便你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也无人能奈何得了你？”
	  “呵呵，只是给你们这些觊觎鱼王石的家伙们一个警惕罢了。惹恼了我，莫说拿不到石头，只怕连自己的东西都守不住！”他的语气并不严厉，却自有一股慑人之势。
	  我所有的罪恶感都消失了，看来这回遇到的，也不是个善茬。
	  “你的都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我站起身，看着他的背影，“你不知道这也是我的口头禅吗？今天，石头我要，这些人，我也要！”
	  他笑笑，突然将身子一转，竟化成一大股流水，旋涡般将那没回过神来的孩子卷入其中，离地而起，直奔海中。
	  我急追入海，一把拽住了水流中某个孩子的脚。
	  阴险的家伙，故意将我于敖炽他们分开，就算准了我打不过他吗？
	  翻腾的气泡里，我看不清任何东西，身体像个秤砣，不由自主地朝深处沉。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耳朵里除了咕噜咕噜的水声，就只剩下嗡嗡的响声。

第七章 海囚 第五节
	  不知下沉了多少米，黑漆漆的视线突然敞亮了，被海水压得发沉的身体也一下轻松了，之前那股霸道的力量似是变成了一只大手，温柔的托着我，飘飘荡荡，让我像片羽毛一样轻轻落在了一片光滑的地面上。
	  我爬起来，发觉自己就站在一块光滑如镜的圆形地面上，放眼看去，竟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全透明的地面下，大片的珊瑚如花盛开，闪闪发光的贝类镶嵌其中，各种颜色于形状的鱼儿游来游去，环顾四周，深蓝的海水规矩地流动着，但没有一滴落到这块地面上，整个空间竟如龙宫宝殿，美不胜收。
	  不过，地上那许多巨大的张开的白色贝壳又是什么？整齐地排成一圈，像一张张闭不上的嘴，紫色的光晕在贝壳里弥漫流动，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我大致数了数，足有好几十个贝壳，怪的是，其中八个是半闭着的，我心知不妙，忙跑到一个半闭的贝壳前探头一看，果然，刚刚的一个孩子就站在里头，有些惊慌的扒在贝壳的边缘，口里“啊啊”地喊着什么。
	  贝壳的缝隙，足够这孩子爬出来，我想伸手去拽他，可刚一触到贝壳边缘，手指便像触到了一堵无形的坚硬的墙，根本无法前进。
	  “欢迎光临海底囚。没有专门的咒语，任何人都出不去，也进不来。”草帽男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你拿走了他们的舌头，还要将他们囚禁起来？”我吸了口气，转过身去。
	  他居然换了装束，草帽口罩工作服全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宽大的素色袍子，一袭月光般的长发飘在身后，细长的眼睛里透着难以揣测的笑意，每走一步，都姿容优雅，若流水浮云。
	  外表再出色，也不能减少内心的丑恶。我脑子里在打假，一边在说干掉这个畜生，一边在说等一等，他并不是妖怪！
	  “听说，不停的老板娘看起来恶劣，其实心地极善良。你想救他们？”他走到我面前，撩起我的一缕头发，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妖怪一旦有孕，元气与灵力皆会受损。且如今你孤立无援，又在我的地盘，凶多吉少呢。”
	  “不劳操心。”我一把打开他的爪子，“我还有一口好牙，咬也要咬死你。”
	  “哈哈，何必这么惨烈。”他大笑，从衣袖里拿出三把银色的手枪，并排放到我与他之间的地上，“我不喜欢欺负女人，所以我给你机会。我们玩个游戏，你赢了，这些人你全部带走。输了，就只好埋在这里了。”
	  “怎么玩？”我斜睨了一下那三把枪，寒光闪闪，杀机暗藏。
	  “三把枪只有一把有子弹，我们轮流挑选，朝对方射击。很简单吧？”他盘腿坐下，绅士地朝我做了个请的姿势，“女士优先。”说罢，他又补充了一句，“忘了告诉你，这枚子弹不是寻常玩意儿，专对付非人之物。不止妖怪，连神仙的魂魄都会碎掉呢。你确定要玩吗？如果你放弃，我也不为难你，还会送你回岸上，毫发无损。”
	  这场寻石之旅，不会在这里变成寻死之旅吧……这回的麻烦，比之前哪一次都来得严重啊。如果我孓然一身，以我的性格，必然毫不犹豫跟他拼了，可如今肚子里有个小的……纠结，很纠结！
	  突然，一阵异动从腹中传来，似是里头的家伙踹了我一脚。这……这是我第一次有被踹的感觉！复杂的幸福感顿时弥漫全身。可幸福之余，我又想，难道是未知小朋友发脾气了？为了我那一刹那的犹豫？！
	  也对，不停的老板娘，未知小朋友的亲妈，从来不是属乌龟的呀。
	  “我说过，你的都是我的。”我深呼吸一口，也盘腿坐下来，拿起中间那把枪，对准他的眉心，“每个人，都应为他所犯的罪过，受到惩罚。”
	  我扣动了扳机，空响。
	  “有胆识！”他拍了拍手，拿起一把枪，对准我的头，“我同意你说的。每个人，都应为他的罪过受到惩罚。”
	  “啪！”也是空响。
	  我岿然不动，一声冷笑。
	  可我的心无法平静……你祖宗的！我背上的衣裳都湿了好吗！哪怕我穿的是这么高级的抗冷抗热的旗袍！
	  “对，显然老天把惩罚你的机会，给了我。”我拿起第三把枪，对准他，“希望你没有作弊，不会三把枪里都没子弹。”
	  他皱了皱眉头，突然起身，竟从背后闪电般又取出一把枪来，朝我瞄准。
	  耍赖！！
	  我顺势朝旁边一闪，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砰！”响亮的枪声与刺手的热量和火星，从我的枪口涌出，朝对面那万恶的混蛋冲去……

第七章 海囚 第六节
	  “听说，你要出嫁了？”
	  灵兽山里专门为神兽们准备饲料的食屋里，空谷挽着袖子，把饲料倒进硕大的木桶里，用力搅拌着。
	  “马上要做西水河神的夫人了，你很高兴吧？”
	  “有劳神君让让。工作多得做不完呀！”空谷拨开站在门口的他，又从外头令了一大包饲料进来。
	  他动了动指头，一滴水珠击中她的手背。手一松，饲料包掉下来，里头的谷物果肉撒了一地。
	  “糟蹋食物可不好呢。神君自重。”空谷看着一片狼藉的地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蹲下来收拾，一点怒气也没有，即便她心情很坏。
	  说起来，天后真是个小心眼儿的女人。她不过是替好姐妹冰狸说了一句“早晨的花瓣与中午的花瓣没有什么区别”，便从百果园被调任到灵兽山当苦力。本来嘛，只是拿来泡藻的花瓣，就因为小姐妹摘了中午的花瓣，就要被无辜杖责，天后也太不近人情！
	  可是，那毕竟是掌管着天界众女仙命运的天后呀，她一句话，自己就从女仙变成饲养员，她再一句话，自己就要离开天界，前往那个毒蛇恶虫遍布的西水之畔，嫁给一个秃顶老头子。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娇弱的冰狸去那个鬼地方吧。天后那个婆娘说了，要么冰狸，要么她，西水河神已上奏请赐婚多次，应该了了这老臣子的心愿。
	  “你当真要做河神夫人？”他倚在门框上，看着她忙碌不休的样子。
	  “天界女仙的姻缘，皆由天后安排。我的意见不重要啊。”她把散落的果子逐个捡起来，依旧明亮的杏核眼里看不出背喜，“可能做河神夫人也不错呢。”
	  “一旦去了，你很难再回天界。”
	  “没事，我喜欢有水的地方。江河湖海，人界俗世，未必比天界差。”她笑着说，“听说西水河神人虽然难看点，可脾气还不错。”
	  他沉默半晌，说：“或许我能试试，请天后取消这门婚事。”
	  “不要！”她脱口而出，十分坚决，“那年寿诞礼物的事情，天后已经对神君不满，你再为我这个小仙惹她不快，只怕日后徒生事端。”
	  说罢，她慎重地朝他鞠了一躬：“空谷有幸，与神君结识十载有余，蒙神君不弃，以友待之，已受宠若惊。今后不论空谷身在何处，神君之情谊，当永世不忘。请回吧！”
	  他微微地皱了皱眉头：“以友待之？”
	  “空谷自知高攀。”她的头埋得更低，很认真地说，“不管怎样，空谷都庆幸天界能有神君这般正直不阿，体恤苍生的大神。”
	  他自嘲地一笑：“不骂我缺德了？”
	  空谷“扑哧”一声笑出来。当年他二人初相识的一幕，她又怎会忘记？
	  “好吧，我走了。”他转过身，“你好自为之，我的朋友。”
	  离开食屋，他郁郁走在山中小路上，两侧圈养的珍禽异兽时不时发出各种叫声，无端地烦乱人心。
	  从认识她的那一天起，这个冒失又大胆，与天界氛围格格不入的小仙，便很难从他心里抹去了。
	  他不止一次远远看着她在果园里追打顽皮的仙童，这些调皮鬼专爱捉弄这个粗心大意的女仙；浣霞湖畔，这丫头偷偷学刺绣，手指上全是针眼，他看着那只被她绣成山鸡的凤凰，诚实地劝她死了学女红这条心，她不听，还是要学，很久很久之后，一张完美的彩绣凤凰手绢诞生，她喜笑颜开地跑到他面前，故意甩着手帕卖弄很久；他冒失，也仗义，身边若有哪里姐妹被仙吏欺负了，她第一个出去讨公道，明里暗里吃了不少亏。她的一举一动，他全部看在眼里，对她的感情悄然转变。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他身在天界，目光就会下意识地寻找他的位置。如果他不在，他会略略失落；如果她在，他便会情不自禁地出现在她身边，用最自然的话题开始一场聊天。他们说的内容很多，天界的风景，人界里的悲欢离合，浣霞湖里的鱼……
	  这般感觉，他从未有过。
	  天界十年，是极快的日子。快到连他还没准备好，空谷就要嫁人了。
	  他越走越快，忽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空谷气喘吁吁的声音：“神君！”
	  像石子儿落进平静无波的湖面，莫名的希望，像水花般溅起来。
	  他转过身，看着那个慌慌张张的人，又一次踩到了自己的裙子。
	  “你又在找什么东西吗？”他蹲下来，似笑非笑地看着趴在地上的她。
	  “神君……我……”空谷杏眼含泪的看着他。
	  “改变主意了？”他阴郁的心情突然有好转的前兆。
	  “我听说在人界的水域中，有一条‘鱼王’，每隔十年上岸一次，化成人形游走四方。鱼王生性和善开朗，很喜欢与它遇到的人谈天说地，离开时，还会亲吻他们的额头。而这个吻，能带给人无尽的幸福与快乐，有幸获得鱼王亲吻的人，一生与烦恼无缘。神君，你掌司天下江河湖海，可知这鱼王是否真有其事？”她顾不得爬起来，一口气问道。
	  他神色稍变，但很快如常，问她：“你追出来，就为问这个？”
	  她用力点头。
	  “知识传说，我并未见过什么鱼王。”他站起身，“预祝你新婚大喜。告辞。”
	  “谢谢神君。”空谷的杏核眼，弯成了月牙。
	  他转身离去，再没有回头。心里隐隐作痛，想发一发脾气，又不知该跟谁生气。堂堂一个天神，无端端被自己搞烦了心境。
	  但，他没有料到的是，这是自己与空谷最后的相见。

第七章 海囚 第六节
	  “听说，你要出嫁了？”
	  灵兽山里专门为神兽们准备饲料的食屋里，空谷挽着袖子，把饲料倒进硕大的木桶里，用力搅拌着。
	  “马上要做西水河神的夫人了，你很高兴吧？”
	  “有劳神君让让。工作多得做不完呀！”空谷拨开站在门口的他，又从外头令了一大包饲料进来。
	  他动了动指头，一滴水珠击中她的手背。手一松，饲料包掉下来，里头的谷物果肉撒了一地。
	  “糟蹋食物可不好呢。神君自重。”空谷看着一片狼藉的地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蹲下来收拾，一点怒气也没有，即便她心情很坏。
	  说起来，天后真是个小心眼儿的女人。她不过是替好姐妹冰狸说了一句“早晨的花瓣与中午的花瓣没有什么区别”，便从百果园被调任到灵兽山当苦力。本来嘛，只是拿来泡藻的花瓣，就因为小姐妹摘了中午的花瓣，就要被无辜杖责，天后也太不近人情！
	  可是，那毕竟是掌管着天界众女仙命运的天后呀，她一句话，自己就从女仙变成饲养员，她再一句话，自己就要离开天界，前往那个毒蛇恶虫遍布的西水之畔，嫁给一个秃顶老头子。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娇弱的冰狸去那个鬼地方吧。天后那个婆娘说了，要么冰狸，要么她，西水河神已上奏请赐婚多次，应该了了这老臣子的心愿。
	  “你当真要做河神夫人？”他倚在门框上，看着她忙碌不休的样子。
	  “天界女仙的姻缘，皆由天后安排。我的意见不重要啊。”她把散落的果子逐个捡起来，依旧明亮的杏核眼里看不出背喜，“可能做河神夫人也不错呢。”
	  “一旦去了，你很难再回天界。”
	  “没事，我喜欢有水的地方。江河湖海，人界俗世，未必比天界差。”她笑着说，“听说西水河神人虽然难看点，可脾气还不错。”
	  他沉默半晌，说：“或许我能试试，请天后取消这门婚事。”
	  “不要！”她脱口而出，十分坚决，“那年寿诞礼物的事情，天后已经对神君不满，你再为我这个小仙惹她不快，只怕日后徒生事端。”
	  说罢，她慎重地朝他鞠了一躬：“空谷有幸，与神君结识十载有余，蒙神君不弃，以友待之，已受宠若惊。今后不论空谷身在何处，神君之情谊，当永世不忘。请回吧！”
	  他微微地皱了皱眉头：“以友待之？”
	  “空谷自知高攀。”她的头埋得更低，很认真地说，“不管怎样，空谷都庆幸天界能有神君这般正直不阿，体恤苍生的大神。”
	  他自嘲地一笑：“不骂我缺德了？”
	  空谷“扑哧”一声笑出来。当年他二人初相识的一幕，她又怎会忘记？
	  “好吧，我走了。”他转过身，“你好自为之，我的朋友。”
	  离开食屋，他郁郁走在山中小路上，两侧圈养的珍禽异兽时不时发出各种叫声，无端地烦乱人心。
	  从认识她的那一天起，这个冒失又大胆，与天界氛围格格不入的小仙，便很难从他心里抹去了。
	  他不止一次远远看着她在果园里追打顽皮的仙童，这些调皮鬼专爱捉弄这个粗心大意的女仙；浣霞湖畔，这丫头偷偷学刺绣，手指上全是针眼，他看着那只被她绣成山鸡的凤凰，诚实地劝她死了学女红这条心，她不听，还是要学，很久很久之后，一张完美的彩绣凤凰手绢诞生，她喜笑颜开地跑到他面前，故意甩着手帕卖弄很久；他冒失，也仗义，身边若有哪里姐妹被仙吏欺负了，她第一个出去讨公道，明里暗里吃了不少亏。她的一举一动，他全部看在眼里，对她的感情悄然转变。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他身在天界，目光就会下意识地寻找他的位置。如果他不在，他会略略失落；如果她在，他便会情不自禁地出现在她身边，用最自然的话题开始一场聊天。他们说的内容很多，天界的风景，人界里的悲欢离合，浣霞湖里的鱼……
	  这般感觉，他从未有过。
	  天界十年，是极快的日子。快到连他还没准备好，空谷就要嫁人了。
	  他越走越快，忽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空谷气喘吁吁的声音：“神君！”
	  像石子儿落进平静无波的湖面，莫名的希望，像水花般溅起来。
	  他转过身，看着那个慌慌张张的人，又一次踩到了自己的裙子。
	  “你又在找什么东西吗？”他蹲下来，似笑非笑地看着趴在地上的她。
	  “神君……我……”空谷杏眼含泪的看着他。
	  “改变主意了？”他阴郁的心情突然有好转的前兆。
	  “我听说在人界的水域中，有一条‘鱼王’，每隔十年上岸一次，化成人形游走四方。鱼王生性和善开朗，很喜欢与它遇到的人谈天说地，离开时，还会亲吻他们的额头。而这个吻，能带给人无尽的幸福与快乐，有幸获得鱼王亲吻的人，一生与烦恼无缘。神君，你掌司天下江河湖海，可知这鱼王是否真有其事？”她顾不得爬起来，一口气问道。
	  他神色稍变，但很快如常，问她：“你追出来，就为问这个？”
	  她用力点头。
	  “知识传说，我并未见过什么鱼王。”他站起身，“预祝你新婚大喜。告辞。”
	  “谢谢神君。”空谷的杏核眼，弯成了月牙。
	  他转身离去，再没有回头。心里隐隐作痛，想发一发脾气，又不知该跟谁生气。堂堂一个天神，无端端被自己搞烦了心境。
	  但，他没有料到的是，这是自己与空谷最后的相见。

第七章 海囚 第七节
	  北魍海，朱须岛。
	  妖魔的残肢与头颅散发着恶臭，铺满整个海面。各种颜色的血，把原本碧蓝的世界变成污糟的染缸。大大小小的鱼儿从水下漂上来，无辜地翻了肚子。
	  凶恶的黑雾如厚实的帐子，将朱须岛紧裹其中，一串串水泡从炼狱般的海面下翻腾起来，一群又一群奇形怪状的海妖举着武器，前赴后继地从海底蹿上来，怪叫着扑向它们的目标。
	  一支支冰莹透明的利箭，从水光环绕的弯弓中精准射出。一箭数妖，威力惊人，扑在前头的海妖尽数被弓箭的力量撕成碎片。一时间，剩余的妖孽心生畏惧，暂时退回海中。反正，朱须岛已被它们包围，且海妖数量巨大，杀死一批，自然有两批顶上。反观那四方水君，再是厉害，也不过孤身一人，身边纵有一个小随从，也派不上大用场，寡不敌众也是迟早的事。
	  朱须岛中央的岩洞中，他背靠着湿漉漉的石壁，脸色苍白，呼吸沉重。
	  北魍海下群妖聚集，一夜之间吞噬周边村落，男女老幼无一人幸免，场面惨不忍睹。这帮乌合之众还放言要攻陷天下，直捣天界。天帝怒，命他带神兵前往降伏。
	  可是事情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容易，海妖数量太多，又有毒瘴协助，力量不可小觑。他带去的人马本就不多，损兵折将，如今只剩一位小仙与他并肩作战。三个时辰前，他已放玄光鹤回去天界请求援兵。可惜直到现在，也未见援兵。
	  “上善伯伯，海妖数量太多，咱们再硬碰下去，怕要吃大亏。”子淼一脸汗水地跑进岩洞，“趁海妖暂时退避，不如我以水箭为你开路，你寻机杀出去再说！”
	  他看着这个毫无畏惧，一脸坚决的少年，笑了笑：“小子淼已经长大了呀。”
	  不知不觉间，已是数十载时光，当年稚嫩的小仙童已成翩翩少年，还成了他座下的仙吏之一。对子淼，他是偏爱的，不仅因为这孩子好学上进聪颖无双，更因他小小年纪，已有一颗纯良正直的心。时光里的美好，只在这些成长中的年轻人身上才看的见呢。不像他，一成不变，永远静止。天界也是这般，永远的歌舞升平，秩序井然，可是揭开这一层表皮，露出的又是什么呢？天帝已渐渐不理政事，天后只热衷于自己的容颜，诸多神君貌合神离，党同伐异。一种藏于阴影下的“病”，已悄悄在天界蔓延。
	  “上善伯伯，你不能出事！”子淼站起身，一柄由水而聚成的弯弓出现在他的掌中，“我去引开它们！”话音未落，这少年又像想起什么，从身上摸出一块三寸见方的白玉腰牌塞到他手里，说，“是混战时，从你身上掉下来的。上善伯伯，你一定很喜欢这个人吧？”
	  他一楞。这跟随他多年的玉牌上，不论正面反面，都刻满了同一个名字——空谷。
	  从他们认识到分别，每到那些辗转难眠的时刻，他就用小刀在上头刻字，每一笔都刻得很深，好像只有这样，他才会稍微舒服一些。
	  如今，这牌子上已经没有位置再刻字了。
	  “子淼！”他喊住往洞口跑去的子淼，在他回头的瞬间，从掌中送出一股气流，将这孩子卷裹进一个透明的气泡中。
	  “上善伯伯你干什么？”子淼在气泡里用力捶打。
	  “我的灵力，只够送一个人离开这里。”他一挥手，气泡“嗖”一下没了踪影。
	  好了，如今最后一点力气也快耗尽了，翻滚的海浪声里，海妖们的嚣叫渐渐逼近。
	  他深吸一口气，握紧受中的弓箭，大步朝岩洞外走去。

第七章 海囚 第七节
	  北魍海，朱须岛。
	  妖魔的残肢与头颅散发着恶臭，铺满整个海面。各种颜色的血，把原本碧蓝的世界变成污糟的染缸。大大小小的鱼儿从水下漂上来，无辜地翻了肚子。
	  凶恶的黑雾如厚实的帐子，将朱须岛紧裹其中，一串串水泡从炼狱般的海面下翻腾起来，一群又一群奇形怪状的海妖举着武器，前赴后继地从海底蹿上来，怪叫着扑向它们的目标。
	  一支支冰莹透明的利箭，从水光环绕的弯弓中精准射出。一箭数妖，威力惊人，扑在前头的海妖尽数被弓箭的力量撕成碎片。一时间，剩余的妖孽心生畏惧，暂时退回海中。反正，朱须岛已被它们包围，且海妖数量巨大，杀死一批，自然有两批顶上。反观那四方水君，再是厉害，也不过孤身一人，身边纵有一个小随从，也派不上大用场，寡不敌众也是迟早的事。
	  朱须岛中央的岩洞中，他背靠着湿漉漉的石壁，脸色苍白，呼吸沉重。
	  北魍海下群妖聚集，一夜之间吞噬周边村落，男女老幼无一人幸免，场面惨不忍睹。这帮乌合之众还放言要攻陷天下，直捣天界。天帝怒，命他带神兵前往降伏。
	  可是事情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容易，海妖数量太多，又有毒瘴协助，力量不可小觑。他带去的人马本就不多，损兵折将，如今只剩一位小仙与他并肩作战。三个时辰前，他已放玄光鹤回去天界请求援兵。可惜直到现在，也未见援兵。
	  “上善伯伯，海妖数量太多，咱们再硬碰下去，怕要吃大亏。”子淼一脸汗水地跑进岩洞，“趁海妖暂时退避，不如我以水箭为你开路，你寻机杀出去再说！”
	  他看着这个毫无畏惧，一脸坚决的少年，笑了笑：“小子淼已经长大了呀。”
	  不知不觉间，已是数十载时光，当年稚嫩的小仙童已成翩翩少年，还成了他座下的仙吏之一。对子淼，他是偏爱的，不仅因为这孩子好学上进聪颖无双，更因他小小年纪，已有一颗纯良正直的心。时光里的美好，只在这些成长中的年轻人身上才看的见呢。不像他，一成不变，永远静止。天界也是这般，永远的歌舞升平，秩序井然，可是揭开这一层表皮，露出的又是什么呢？天帝已渐渐不理政事，天后只热衷于自己的容颜，诸多神君貌合神离，党同伐异。一种藏于阴影下的“病”，已悄悄在天界蔓延。
	  “上善伯伯，你不能出事！”子淼站起身，一柄由水而聚成的弯弓出现在他的掌中，“我去引开它们！”话音未落，这少年又像想起什么，从身上摸出一块三寸见方的白玉腰牌塞到他手里，说，“是混战时，从你身上掉下来的。上善伯伯，你一定很喜欢这个人吧？”
	  他一楞。这跟随他多年的玉牌上，不论正面反面，都刻满了同一个名字——空谷。
	  从他们认识到分别，每到那些辗转难眠的时刻，他就用小刀在上头刻字，每一笔都刻得很深，好像只有这样，他才会稍微舒服一些。
	  如今，这牌子上已经没有位置再刻字了。
	  “子淼！”他喊住往洞口跑去的子淼，在他回头的瞬间，从掌中送出一股气流，将这孩子卷裹进一个透明的气泡中。
	  “上善伯伯你干什么？”子淼在气泡里用力捶打。
	  “我的灵力，只够送一个人离开这里。”他一挥手，气泡“嗖”一下没了踪影。
	  好了，如今最后一点力气也快耗尽了，翻滚的海浪声里，海妖们的嚣叫渐渐逼近。
	  他深吸一口气，握紧受中的弓箭，大步朝岩洞外走去。

第七章 海囚 第八节
	  天帝举行了一场宴会，为了庆祝天界神兵将北魍海的妖孽一网打尽。
	  作为第一功臣的水军上善，却称病缺席。
	  浣霞湖畔，伤痕累累的他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一张荷叶盖在脸上。
	  这条命是捡回来的，纵然他拼了性命，还是输给了那群蝗虫般密集的海妖。如果不是子淼带着援兵及时赶来，他现在大概也成了北魍海上的残肢了吧。
	  他已经没兴趣去追究究竟是谁将他放回求援的玄光鹤暗地截下，铁了心要他孤军奋战，凶多吉少；也没有兴趣去热闹的宴席上，三跪九叩感恩戴德地接受天帝的嘉奖。
	  说到底，他就是个被放弃的人呀。
	  朱须岛一战，天帝是真没有收到他的求援，还是越发悲观绝望的他对海妖们心生畏惧，与其让神兵冒险救援，不如放弃那个败将，留下更多人马保护自己的安全更好？要知子淼带来的援军，并非天帝麾下，而是平日里与他关系不错的月老属下，中间玄机，各自了然。
	  还有，那个蠢女人，居然也那样好不留恋的放弃了他，数十载时光，他为她牵肠挂肚夜不能寐的种种，她竟毫无体会。
	  可笑。
	  湖里的仙鲤依然蠢头蠢脑地吐着泡泡，其实，这些家伙是天界最八卦的存在，整天用它们自己的语言交换谈资。
	  他能听懂鱼的语言，所以，他听到了一个人的死讯。
	  “我听海棠女仙说，西水河神老泪纵横地来报丧，说他的夫人病死了咕噜咕噜。”
	  “他的夫人？就是以前常常拿鱼食来喂咱们的空谷女仙咕噜咕噜？”
	  “是啊。那地方本就是毒虫瘴气遍布的蛮荒之地，不是在那里长大的人根本适应不了咕噜咕噜。”
	  “好可惜啊，就算嫁给镇守天门的金甲神也比远嫁西水好啊咕噜咕噜。”
	  他翻了个身，荷叶落在地上，被风卷进了湖中，受了惊吓的八卦仙鲤四散而去。
	  突然，他有点讨厌这个世界了。
	  一团未被察觉的阴影，从湖水上飘过来，悄无声息地，落在他的身上……
	  他留在天界的时间越来越少，他爱上了垂钓这件事，常常在人界随便的一条河或者一片海上，一待就是好多天。
	  这一次的雨，已经下了好多天，他坐在海边，专注地看着鱼钩。
	  “神君！可算找到您了！”几个仙吏连滚带爬地冲到他面前，“南枝城一线暴雨连绵，洪水肆虐，神君若再不出面治水，只怕有覆城之祸！”
	  他仍专注地看鱼钩，像是一个字也没听到，不论仙吏们怎么恳求。
	  最终，仙吏们只得无奈离开。
	  失去管束的洪水，便真的成了猛兽，一路肆虐而下，七座城池成汪洋大海，浮尸无数。
	  死不瞑目的尸体，沿水而下，就算从他面前经过，也引不起他丝毫注视。
	  悲伤的人类，将怨气撒在供奉多年的水神塑像上，无人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让他们失去了这个一直庇护着人界的神。
	  “你还在钓鱼！”疲惫不堪的子淼从空中扑下来，一把楸住他的前襟，大吼，“上善伯伯！你到底是怎么了？”
	  他没有半分反应。
	  “你教过我，说众生珍贵，身为天神当有悲悯之心，勿做任何荼毒生灵之举！你忘了吗？”年轻的子淼举起拳头，“你说话啊！”
	  他伸出手，一掌击在子淼的胸口上，毫不留情。
	  毫无防备的子淼，重重摔在十米开外的河滩上，心口上那湿漉漉的掌印冒着袅袅水汽，一个修行尚浅的小仙，哪经得住这一掌？一阵剧痛自心口钻处，子淼捂住心口试图坐起来，却眼前一黑，倒下不起。
	  他还不罢休，涨红的双眼透出凛冽的杀气，一步步朝昏迷的子淼走去。
	  他眼中什么也看不见，心中也无任何留恋，这世界与他毫不相干。
	  “水君上善，你想去哪里？”
	  他回头，一个小小的亮亮的玩意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蓝色直线，“嗖”一声钻入了他的胸膛。
	  一点都不疼，还很舒服，就像在炙热的夏日跳进清凉的水中，连溅起来的每滴水花都是快乐的。
	  “水这个东西，只在它流动时，才是活的。你身为四方水君，却连这最根本的道理都忘记。自我封闭，终成死水一潭，害人害己。”陌生的声音，从眼前迷离幻影中清晰传来。
	  他怔怔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心口，一块蓝色的小石头，里头似流动着蔚蓝的海水，紧紧嵌在他的皮肉之中。身体好像越来越轻，越来越小，被一只微凉的手，拽入了浓重的倦意中。
	  “古有鱼王，游于四海，喜与人沟通交谈，十年一上岸，以赐人欢喜之心为乐。凡得鱼王指点者，一生开阔明朗。鱼王身故后，其舌化蓝石一枚，藏于深海，名曰‘鱼王石’，此神石可谓解世人苦恼之灵药。上善，如今将它赠你，好自为之，勿枉费我苦心才是。”
	  鱼王石……
	  那声音越来越远，而他的身体，也像沉入了幽蓝安谧的深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第七章 海囚 第九节
	  一只金色的小螃蟹，转动着眼珠子，怯怯地从一间“贝壳牢房”里钻出来，左顾右盼一番，哧溜哧溜爬下来，站在地上舞着大钳子，发出奇怪的咕噜咕噜声。
	  听到这个动静，其余七个大贝壳里，也逐一爬出七只不同颜色的小螃蟹。这些小家伙在地上集合，排成一列，像立了军工的士兵一样，很是得意地整齐走到我面前，一个个扬起钳子，居然对我咯叽咯叽笑！
	  我冷冷地半眯着眼睛，伸出一根手指，从指尖升起一团亮亮的火苗，自言自语般道：“一只烤螃蟹，两只烤螃蟹……”
	  数到第四只，这七个家伙全不见了，一股脑儿都躲到对面那个男人背后去了。
	  枉我自称走遍江湖经验丰富老妖怪，这回，居然完完全全地上当了！各种羞愤，悲哀与尴尬在心里混合，恨不得把自己塞到大贝壳里去。
	  我之前竟然没有看出来，那八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孩子，两个红西装也不是男人，其实是一堆螃蟹与一对龙虾！
	  “这些深海金刚贝是世界上最牢固的监狱，不要随便想着进去，若没有我的咒语，一辈子也休想脱身。”上善又一次看透了我的心思，轻轻抚弄着一只爬到他肩头的螃蟹，“你也不要为自己的‘失误’难过了，我将海鲜幻化人形的本事已炉火纯青，何况怀孕的妖怪，不论妖力还是智商，各方面指数都会偏低的。”
	  “你把讥讽跟安慰搞混了吧老头子！”我朝他翻了个白眼。
	  “我与子淼有师徒之谊，论辈分，你该喊我一声师公才对。”上善微笑。
	  “我从未喊过子淼师父，只是他的侍女。”我声明道。
	  “可他教过你不少东西吧。”他一脸当定我师公的淡然，“你叫或者不叫，这关系都是铁定的。”
	  两个刚刚还以命相搏的老东西，现在却世界和平，对面而坐，中间还摆着一盘友好的散发着甜味的果子，上善说这是海神湾里的特产，是一种长在白色珊瑚上的金色果实，脆而甜，是他平日里最爱的零食。
	  我知道你们可能受不了这么强烈的反转剧，我开始也受不了，但事实就是事实。我面前这个风度翩翩，容颜出众的年轻男人，是年纪比子淼还要大的，天界第一任四方水君上善，一个被鱼王舌封印多年的神。
	  “你的头……还好吧？”我看着上善额头上的一个红点，有些担心地问。
	  这个疯子，故意让我误会他是要取人舌头的怪物，让我亲手将那颗子弹送进他的身体。
	  他摸了摸额头，笑道：“这并非一颗子弹，而是一道离水符。只有这道符咒，才能助我的元灵离开躯体。只因我被封印多年，早已失去神职，原本的力量也变得微弱，根本无力将这道符咒注入自己体内，只能由一个修为高深的人来帮忙。你虽是妖怪，却修为甚高，且当年子淼以自己的元灵为引，赐你人形，所以你的身上，一直暗藏一缕玄妙的仙气，由你来帮我，自然是万无一失。”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整个事件我可以归纳成，一个疯子有一天突然想干掉自己，可他发现自己不能自杀，所以千方百计引来另一个人帮他早登极乐？”
	  “归纳得不坏。”他笑着站起身，指着身旁的金刚贝道，“如果我告诉你，这里真的囚禁过不少人类，而我也确实取走了他们的舌头，你信吗？”
	  我皱眉。
	  他走过来，握住了我的手……

第七章 海囚 第十节
	  “贝蒂，你跟妈妈说一句话好吗？”满面泪痕，红肿着眼睛的金发妇人，揽着面前十三四岁年纪的女儿，哽咽着乞求，“就一句，行不行？”
	  面容秀美的小姑娘却跟聋哑人似的，毫无反应，只专注地玩着手里的魔方。
	  无奈的母亲松开手，拿出一个装饰精美的盒子，打开，里头是一对价值不菲的耳环，她近乎讨好地对女儿说：“这是班尼叔叔送你的礼物。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贝蒂扭着魔方，看也不看那耳环。
	  “你好好玩吧，妈妈先出去了。”夫人长吁短叹地离开了她的房间，“你已经一个月不出房间不说话了，妈妈很难受。”
	  房门刚刚被关上，贝蒂便放下魔方，拿出一个小榔头，把那对耳环敲了个稀烂。
	  “姑娘，很享受一个人的世界吗？”一个男人，鬼魅般出现在她的身后，笑容满面地坐在她的床上。
	  贝蒂先是一惊，但很快便恢复到熟视无睹的状态，扭过头看也不看他。
	  自己已经是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人，这世上的一切都跟她没有关系，哪怕一个外星人砸穿屋顶掉到她面前，也不能引起她丝毫的关注。对，她就是要将自己关起来，就是要让这个世界只剩她一个。
	  “妈妈跟班尼叔叔很般配啊，你应该为他们高兴，你爸爸已经死去那么多年。”男人说道，“还是你觉得，常年在外工作的妈妈已经欠了你许多，如今她又要跟另一个男人结婚了，你更是彻底被抛弃在她的世界之外了？”
	  贝蒂玩魔方的手停了停，但很快又继续起来。
	  “你真的不愿意再跟任何人说话了吗？”男人认真的问。
	  魔方在贝蒂手里咔咔地响着，而她的嘴唇，纹丝不动。
	  “好吧。”男人叹了口气，站起身，“既然你不想说话，那你的舌头，显然是没什么用处了。”
	  一阵淡淡的青烟飞过，屋子里再也不见任何人的身影。书桌上的魔方下，压着一张字条——
	  我带贝蒂出去走走，最迟一个月后回来，勿挂心。
	  管理员
	  奇异的光线透过四周的海水，撒在这片圆形的地面上，美轮美奂。
	  硕大的金刚贝里，贝蒂惊惶的敲打着“囚室”，口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男人站在外头，手里捧着一个闪亮的玻璃瓶，瓶子里，漂浮着一条人类的舌头。
	  贝蒂惊恐地捂住了嘴。
	  “既然你已经放弃说话的权利，你的舌头便归我所有。”男人笑了笑，“这里是深海中的深海，这个贝壳是无法突破的囚室，我想你会很喜欢吧。你不是铁了心要‘一个人的世界’吗，我成全你。也别想着自杀，这个囚室不但会提供维持你生命的力量，还会阻止你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好好享受一个人的世界吧。”
	  说罢，他转身离去，根本不理会在里头又踢又打的贝蒂。
	  三天之后，男人回来了。
	  精疲力尽的贝蒂坐在贝壳里，怨恨地瞪着他。
	  “看起来你已经习惯了嘛。”男人笑着坐在贝壳前，“我今天有点无聊，不如给你讲故事？”
	  贝蒂皱着眉，把身子转向一边，还捂住了耳朵。
	  “你妈妈一定给你讲过美人鱼的故事吧。”他不管她爱不爱听，自顾自地说起来“那条可怜的小美人鱼，用自己美妙的声音与巫婆交换，这才获得了变成人类的机会，也找到了心爱的王子。可是，美人鱼受到惩罚，如果她不杀死王子，就会在天亮时变成泡沫。善良的美人鱼最终选择了让自己化成泡沫。多么可怜。”他笑笑，“其实，这个故事真实的版本并不完全是这样，那条变成哑巴的美人鱼，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还不止一个。古老的人鱼族，不论男女，想上岸为人的话，只能用自己的舌头作为交换。俊男美女的他们，很容易在岸上找到心上人，可是如果他们不能亲口喊出爱人的名字，就会在七天之后的清晨，化为海中的泡沫。听起来，喊出王子的名字比杀掉王子容易多了，可就是这样一件简单的是，人鱼永远做不到。”
	  贝蒂捂住耳朵的手，松开了些许。
	  “讲完了。我走了。”男人拍拍衣裳，离开了。
	  贝蒂抱住膝盖，眉头紧紧锁起。
	  十天之后，男人又回来了。
	  今天，贝蒂眼睛里的敌意少了一些。
	  “今天不讲美人鱼了，我给你将一个傻瓜男人的故事。”他背靠着贝壳坐下，细长的眼睛像沉入一段长长的梦境，“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个人男人，他喜欢上了一个女人。他常常思念她的笑脸，以至于夜不能寐，他在人群中寻找女人的身影，他与女人谈天说地，更将女人的名字刻在随身的玉牌上。这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己是很爱很爱她的。可是，有一天，女人却嫁给了别人。在他们最后的一次相见中，女人说，谢谢他以友相待。他多么生气啊，这么多年的付出与记挂，她都没有放在心上，竟然这么轻松地就放弃了他，那时候，他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放弃了，所以，他也要放弃这个世界。”
	  贝蒂看着他，眼里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希望他讲下去的渴望。
	  他沉默了许久，继续道：“许多年之后，这个从一场沉睡中醒来的男人，终于明白为什么女人要离开了。她摔倒时，他没有扶过她；她的手上满是针眼时，他没有为她治疗过；她被人欺负时，他没有为她出头；她孤独的时候，他从没有及时出现在她面前。而他，竟然那么可笑地将他所有的行为归结为伟大的‘默默的爱’，最后还要反怪对方不领情，真是傻死了！一个人就算将另一个人在心中思念到肠穿肚烂，就算将对方的名字刻到天涯海角，也无法为对方带来任何实际的慰藉啊。所谓的默默的爱，就算每天在你心中来回千万遍，也不及在心上人肚饿时送上的一个烧饼，不及在她落寞时给出的一句安慰。你不说，不做，用一种自以为是的封闭去‘爱’一个人，对方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虫，呵呵。”他笑着摇摇头，“可惜，当这个男人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小姑娘，这个世界上啊，有太多跟这个男人一样的自闭之人，可怕的是，他们自己往往还没有意识到。不论爱人还是亲朋，自己不愿向别人敞开心扉，却反怪对方不能理解自己。好好的一条舌头，都被浪费了。”
	  贝蒂紧紧的抿着嘴唇，把脑袋埋在膝盖上。
	  “叮”！
	  一枚小小的白贝壳被扔到她的身旁。
	  “你还有一次拿回舌头的机会。三天之后我会再回来，如果你愿意拿回去，就把这枚贝壳扔出来。如果不愿意，就留着玩儿吧。”
	  她从贝壳的缝隙里，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枚贝壳，手指微微颤抖着……
	  三天之后，金刚贝里空了，白色的小贝壳静静躺在外头的地上。
	  一个月后，城里的教堂响起喜庆的钟声，一对身着礼服的中年男女在神父面前交换戒指。
	  台下掌声一片。
	  年轻的姑娘站在那对幸福洋溢的男女面前，面无表情地朝新郎伸出手，憋了许久才说道：“谢谢你的耳环。”
	  教堂外，那个在暗处观望的男人，满意地离开。

第七章 海囚 第十一节
	  我抽回手，差异地看着上善：“你能将你的记忆传递给我？”
	  “水本身就是一种介质。人体70%都是水分，神仙妖怪修成的人身也差不多。尽管我只是个落魄水神，可但凡与水有关的事，我还是能应付的。”他抚摸着金刚贝光滑的外表，“在海神湾生活的这些年，不止一个贝蒂被囚禁过。我每去到岸上游走，总能遇到一些将自己关起来的家伙。”他回头看着我，笑道：“如果患上的是医学意义上的自闭症，我会理解并且同情。可惜世上有太多没有病的病人，白白蹉跎了岁月，伤害了彼此。传说中那个用一个吻就能带人远离烦恼的鱼王，它赐给这些人的，并非神力，而是一种愿意与这世界沟通的，如流水一样温柔又坚定的心情。封闭的死水，长不出真正的快乐。”
	  我打量了他一番，笑：“你怎么知道鱼王的事？在你被封印的时候，鱼王就只剩下一块石头了。”
	  他摸着自己的心口，朝我眨眨眼睛：“这块石头告诉我的，你信不信？”
	  “不如说，是你自己写了答案。”我把一个果子塞进嘴里，甜而微酸，正和口味，“可我不明白的是，你是怎么来到海神湾，又弄出这么个地方的？”
	  他走到中央，环顾四周：“有人将我放到了一片无名深海之中，百年之前，我自沉睡中醒来，坐在珊瑚丛中，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过去种种。无事可做的我，沿着海水向西而行，一直走到海神湾，发现了这个存在已久的奇特市场，以及这块海中的奇异空间。那只叫杰克的海龟告诉我，这是以前海神湾里的大海妖修建的监狱，专用来关押不听话的下属。后来海妖被一个高人消灭，这里就闲置下来。像我这样的家伙，就应该住在监狱里，静思己过。”
	  “除了思过，你应该还干了些别的事儿吧？”我斜睨了他一眼。海边那块岩石，显然是一种结界。
	  “你也知道，如今的世界，供妖怪栖身的地方越来越少了。”他叹了口气，“海神湾的家伙们都不坏，不过是老老实实地做生意而已。它们将千辛万苦寻来的各种宝物，与前来的人类公平交易。我做的，不过是保证市场的安全。如果有人闹事，我不会客气。入口的结界是我设下的，居心叵测之人不会被批准入内。”
	  “你如何判断来者是否善类？”
	  “感觉。”他指着自己，“一个活了千万年，阅历丰富的老家伙，看人是很准的。你是不是历来也有这样的自信？”
	  “可我看不透你了”我老实回答，“如同我也看不透子淼。两任四方水君，你们真的很像。”
	  他笑出了声：“水本来就是变幻莫测的。看不透也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遇到了彼此。”
	  “少跟我文艺！”我“哼”了一声，“海神湾的妖怪们，究竟要从人类那里交换什么？”
	  “‘舌头’。”他坦白道，“海妖们是不能说话的，所以，它们拿自己的宝物与人类交换说话的权利，因为一旦可以开口说人话，就表示它们能以人类的形态进入这个世界。但是，露水市场的规定是，集市十年一次，每个海妖一次只能向同一个人换取不多于三天的‘舌头’，在交易期间里，人类会丧失说话的功能，而一旦超过期限，海妖们就会变回原形。”
	  “仅此而已？”我掂量了一下，那些人鱼贩卖的鲛帛可是顶级的珍宝，拿去换最多三天说话的权利，似乎很不划算。
	  “仅此而已。”他点头，“有了‘舌头’的海妖，可以变成人的样子，去附近的城市游玩。能去KTV唱唱歌，能跟街边摆地摊的大叔讨价还价，能坐在咖啡店里与姑娘聊聊天气，对海神湾的妖怪们来说，已是无上的珍宝。我喜欢它们兴高采烈的样子。”
	  他确实是喜欢的，眼睛骗不了人。
	  可是，不管此刻的气氛有多好，我们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离水咒。
	  他的身体，已经在渐渐变化，越来越透明，隐隐有水波流动其中。
	  “为什么要离开？”我问他，“你不是很喜欢海神湾吗？”
	  他看了看脚下：“你仔细看看我们的脚下。”
	  我低头细看了半晌，这才发觉在透明的地面下，隐隐有一道弯弯曲曲的，黑黝黝的巨大阴影。
	  “这是一道海裂。”他满目严肃，“我刚来这里时，它已经存在了，只是没有如今这么大。时过境迁，人类在附近的海域挑起各种战争，疯狂开采各种海底资源，让这条海裂越来越大。我曾找来世上最善于修补的妖怪织补，可它们也无法将其完全补好。一个月前，一群日本人带着他们的阴阳师在海神湾附近作法，他们虽没有找到集市的入口，可是使出的咒力波及甚大，令海裂一夕之间扩张了数倍，如果再不补上，不出十日，这片海底之地会裂为两半，整个海神湾里的一切都会被吸入其中，万劫不复。所以，我得做点什么。”
	  “你要用自己的元灵去堵上海裂？”我一楞。
	  “天神的元灵是宇宙之中的精华，不要浪费。”他笑笑，“我找你来，不光是要你帮我释放我的元灵。”
	  “你还要把海神湾那些鱼虾蟹还有变态的集市交给我？”不用他说，我已经知道。
	  “可能你有大把缺点，但就凭你肯为素不相识的孩子与我拿命对赌，你就是最合适的管理员。”他抬头，看着从顶上游过的各种生物，“海神湾里的家伙们，一直很努力并且很知足地生活着。这个集市，我希望它尽可能长久地开下去。”
	  我没说话。我已经是老板娘了，难道还要兼职做一群海妖的保姆？！
	  “你是怎么知道我在纽约的？还有我的底细……”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不停的老板娘，早已在妖界声明远播，还有人将你的事编成了一本奇幻小说到处卖，我想不知道都很难啊。至于你离开不停，一路上都在找石头这件事，是我雇佣的虫人告诉我的。我付了它二十颗蓝珍珠。”他一五一十地回答，“还有一件事我要提醒你，我查探了一下，那帮日本人似乎是奔着鱼王传说与集市而来，不知还会搞出什么花样，你要留心。”
	  日本人先靠边，重点是虫人！这帮活在阴暗处靠交易消息为生的八卦种族，竟敢把我也卖了？！
	  就在我满脸愤怒的时候，他突然朝我伸出已经半透明的手，笑道：“我想，是时候要说永别了，我希望我们的分别不要太难过。能在这个时候见到子淼的徒弟，我很开心。”
	  “我跟你又不熟，鬼才难过！”我撇撇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他握了手。
	  “你也不要为给了我一枪而内疚。”
	  “是你骗我打你的好吗！我内疚个螃蟹啊！”
	  “徒孙，你是个不错的妖怪。”
	  “不要擅自降低我的辈分！”
	  “师公很喜欢你。那套管理员制服，就留给你了！”
	  “我不要当不露脸的怪阿姨。”
	  “师公与你都生得颠倒众生，制服会让我们变得低调。”
	  “你怎么还没消失……”

第七章 海囚 第十二节
	  捏着这块蓝如海水的小小石头，我平缓地朝海面浮去。
	  这一次的分别，跟从前任何一次都不太一样，如上善所说，我们的“分别”并不难过。不论他是治水降妖的四方水君，还是蜗居在海神湾里的不起眼的管理员，他已经做了他想做与该做的事，千万年前的遗憾与犯下的过失，已被绵绵海水洗刷得干干净净。
	  他临走时，将如何进出集市以及如何在茫茫深海中找到这“海底囚”的方法，还有驱谴金刚贝和暂时拿走人类舌头的咒语，全部交给了我，他说，这是给我的礼物，他知道我是个生意人，不能让我白帮忙，另外，没能喝到我那杯“浮生”有点遗憾。他还说，他相信我识人的眼光，如果有一天，我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将一些不自知的“病人”关到这里。
	  我却希望，这一天能不来就不来吧。非要等到没了舌头才能想起说话的可贵，这又何必呢？不过要是敖炽跟甲乙这些家伙犯了毛病，说不定金刚贝就有用了……我突然有点兴奋。
	  四周越来越明亮了，透过头上那片荡漾的海水，我已经隐隐看到一束阳光。

第七章 海囚 尾声
	  我就不详述我从岩石里走出来时所看到的破坏性场面了。
	  被阻隔在外一天一夜，急得头上冒烟的敖炽，满头沙土地从地下的超级大坑里跳出来，一把抱住我，恨不得把我的头发数一遍再把我手指脚趾点个数看我是不是零件齐全。
	  他说这岩石太过古怪，他想了许多办法也无法撼动它分毫，只好另想办法，打算从岩石旁边挖一条地道试试能不能进去。可是他打了无数个洞，已经深入地下几千米，还是没有发现我的踪迹。
	  不远处，三根树桩稳稳地插在地上，三个穿着一模一样的黑袍子的男人被五花大绑在上面嗷嗷直叫，每个人脚下都燃着一对篝火，九厥跟甲乙蹲在火堆旁，很有耐心地扇风。
	  “啊，你还活着啊？”甲乙看了我一眼，转过头去继续扇，“在问你们一次，你们的头头在哪儿？”
	  “￥%%￥##……”木桩上的家伙们一边摇头一边叽里呱啦地说着日文。
	  九厥乐颠颠地朝我跑过来，说：“你没事就好。快来看我们烤人！这些日本人昨天可凶了，又是动刀又是动枪，还说这块岛已经是他们的了，让我们快滚呢。”
	  “那就烤到他们明白这块岛不是他们的为止。”我朝他挥挥手，又道：“我的车在你的葫芦里呢，先给我倒出来！”
	  “干吗？”
	  “我要拿一罐茶叶！”
	  九厥归队之后，他随身的一个小酒葫芦就派了大用场，这东西不但能装酒，还能装下一整辆车！从次以后，当我不需要用车时，再也不用担心车子的存放问题了……
	  拿了茶叶，又将敖炽打发去回填所有的地道之后，我独自走到海边。
	  此刻，金灿灿的太阳，精力充沛地挂在空中，宽阔的海水上，金色与蓝色闪成一片童话般的绮丽颜色。
	  当我从水里爬上岸时，集市已经散了。上善告诉我，那些光顾的人类多是常客，他们跟海妖一样守规矩，集市结束时便会照原路离开。一旦进来的人类全数离开之后，集市的大门就会向他们关闭，十年之后才会再开。
	  我看着沙滩上空空的小摊以及各种各样的脚印，想到那些卖力地吆喝着，只为能拥有短短几天“舌头”的快乐的小妖怪们，再想想身边那些动不动就用沉默于封闭来对待这个世界的人们，突然觉得上善说的没错。
	  小妖们等待十年倾尽所有去换取的东西，已经拥有的人们，却那么容易就放弃。
	  不管怎样，不论你是人，是妖，还是神，老板娘都想说，当你想把自己关起来，当你放弃自己的舌头时，倒数十秒，想想究竟是你怨恨的那个世界先放弃了你，还是你先放弃了这个世界。
	  所以，这个集市，还有海底囚，都应该继续存在下去。作为它的新任管理员，十年之后，欢迎各界人士惠顾。要是你不想要你的舌头，有好多妖怪想要哩。
	  清凉的风扑面而来，荡漾的海水温柔地漫过我的脚背，夏日海滩阳光，真是让人心情愉悦。
	  我打开茶叶罐，一扬手，碧绿的茶叶落进海水。一只苯苯的老海龟从海水里浮出来，打了个哈欠，悠闲地游向远处。

第八章 冷冷 楔子
	 
	  紫小人，紫小人，跑到米缸白米生。
	  紫小人，紫小人，一个铜钱够全村。
	  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紫小人，紫小人，请帮美梦都成真。
	  远远地，有人自薄烟般的晨雾里徐徐而来，脚步很轻，低声哼唱的童谣飘到空中，在飒飒而动的竹叶里跳动。简单，欢乐，空灵的歌声，却从越来越近的小城引出更多的荒凉。
	  眼前的城池，到处都是没有吃完的饭，没有做完的工，可就是没有人。
	  路边，小小的姑娘蹲在那里，红衣红鞋，像朵长错了地方的小红花，一块亮闪闪的金币在她手里上上下下，面前，两个被包裹在金色气泡里的男女，手里紧紧抱着一堆金币，满脸恐惧地踢打着气泡，口里大喊着什么，却半个字都不能传递出来。
	  小姑娘笑看着他们，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朝气泡上一戳。
	  很轻微的“砰”的一声，气泡消失了，里头的人也没有了。
	  她坐下来，左左右右地打量，小脸上布满了问号。
	  早在她第一次被人们手中愤怒的石头砸中时，这个问题就诞生了。她一如既往地为这个人间忙碌，奔波，可人类为何越来越不一样了呢？
	  她捂着脑袋，问小冷：为何攻击我的人越来越多了呢？
	  小冷想了很久，回答：你太慢了，太难了。他们想快，越快越好；想容易，越容易越好。
	  她点点头，缩进黑暗里：他们还骂我吝啬……我好累呢。我不喜欢这样的人类，不喜欢。
	  一团模糊的黑影，悄悄渗进了总是光彩熠熠的金蟾宫，轻易地越过一切障碍，落在它的目标上……
	  此刻，寒风卷起枯草，她靠在街边的木桩上，捂住微微疼痛的心口，脸上却挂着满意的笑，自言自语：“我已经学会对你们慷慨了。”
	  天上突然滚下来一团金色的气，飞快飘到她身边，有东西在里头说话：“快走！有人来了！”
	  “我已经来了。”晨雾里的人，笑吟吟地站在她面前，上下打量，“你是我目前见过的，职位与外表最不相符的神，金老。”
	  “我们认识？”被称为“金老”的小姑娘把玩着手里的金币，“还是你也与这些人一样，来求我赐予无限财富的呢？”
	  “我一直以为，金老是世上最慷慨的神。”来人笑道。
	  “我现在也很慷慨呀。”小姑娘秀丽的脸孔在翻飞的金币里闪动，“所有来求我的人，我都毫不吝啬地给他们一辈子也用不尽的金钱。”
	  “不，你已经变成天下最吝啬的一个了。”来人笑着摇头，“你知道一旦滥用手中的钱币，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后果。”
	  “我只想当一个慷慨的神。”小姑娘的语气里钻出不友好的刺，“如果你不赞同，我不介意帮你消失。”
	  说罢，她的身躯突然化成犀利的风，凶悍地朝对方扑去。
	  但是，她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便沦陷在一片紫色的光彩里。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紫色的，无数紫色皮肤的小人儿从各个角落里钻出来，笑眯眯地跳到她身上，将她往中间那快更深的紫色里拽。她喊不出，挣不脱，眼看着自己的力气慢慢溃散，小人儿的笑声变换成不同形状的紫色，将她紧紧包裹起来……
	  “不要啊，求您不要杀死她！”
	  “她不需要死，只需要在千钟黍里睡上一段时间，紫小人的灵魂会陪她。”
	  “可是……可是她要睡多久？”
	  “无法估计。”
	  “我也进去行不行？我们从来都是在一块儿的。”
	  “进去容易，想出来就太难了。你确定要进去？”
	  “不论冷冷变成什么样子，我跟她从来没有分开过。”
	  “你叫……小冷？”
	  “对。”
	  “好吧。”
	  外头的声音，渐渐从她耳畔消失。
	  一只拳头大小的金色蟾蜍，从气团里跳出来，朝那快停在手掌上的紫色晶簇奔去……

第八章 冷冷 第一节
	  山崎县的某片山林在夜色里起起伏伏，海浪的声音不断传来，潮湿的腥气让仲夏夜的美好减少许多。摆在一片灰白色方砖地上的屋宇，每一个飞檐，每一根线条，都完整继承了中国盛唐时期的风格，宁静致远，古意幽幽，若时光倒流。大门口的石桩上，刻着大大的“灯隐”二字。
	  但，被狠狠摔在地上的茶杯，以及撕成碎片的报纸，破坏了所有的美感。
	  光线被刻意调成幽暗的书房里，一个干瘦的老人石头一样坐在蒲团上，时不时咳嗖两声，他胸部以上都隐匿在黑暗之中，一身比夜晚还要纯黑的和服非常贴合他此刻的心情。
	  报纸的残片上依稀可见“渡边一郎”“比赛”“昏厥”“双腿丧失”这样的词，浑身白衣的年轻男子跪在老人面前，身后还跟着三个连头也不敢抬的手下。
	  “截至今日，这是第五名出现‘意外’的客户。按照时间推算，意外是从我们最新的一个客户开始，逐个往后，渡边一郎是我们今年倒数第五名客户，前五位中最严重的是丢失了头颅的麻生教授。从渡边一郎往后，就是中岛财团的中岛熏子，再往后……”老者的声音从黑暗里飘出来，平静的音调下是强压的怒火，“是财务大臣山本健。”
	  白衣男人低着头，浑身发抖，没敢吱声。
	  仅仅一个渡边一郎已弄出轩然大波，如果以上内容全部被媒体知晓，必成轰动全日本的爆炸新闻。作为最有名的短跑运动员，被誉为“金双脚”的渡边一郎，在连续获得五个世界冠军之后，在昨天的一场比赛中突然昏厥。送医急救之后的第二天，醒来的他发现自己的双脚消失了，没有伤口也没有痛觉，就是消失了。除了他，身为全日本最值钱的物理学教授麻生有政在上周的某个清晨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脑袋不见了，不过人依然是活着的。如此惊悚诡异的事件，任凭他的科学知识再丰富，也无法解释。当然，后面这条消息已被严格封锁，除了他们与当事人，无人知晓。不过，除了他们，还有三个家伙，都弄丢了自己的双手。
	  这些遭遇诡异意外的人，全部都是他们的客户。
	  “如果山本健出了问题，特别事物部一定会被惊动，我们会非常麻烦。”老人一券擂在地上，突然站起来，皱纹纵横且干瘦成活体木乃伊的脸孔暴露在光线下，歇斯底里地朝白衣男人吼道，“可你们这群废物！出去了一个月，连区区一只癞蛤蟆都抓不回来！当初要不是你们粗心大意，又怎么会被这个妖孽偷走千钟黍？”
	  话音未落，一条粗大的皮鞭从老者愤怒的手中，凌空抽向白衣男人。
	  孰料，鞭子还没落地，老者的手腕却被人死死扣住了。
	  闪电般出现在他身边的白衣男人，冷笑一声：“我最讨厌你这种老不死还爱打人的死老头了。”
	  白衣男人的脸，在光线里变成了另一个人。
	  “你是谁？”老人脸色大变，“来人！”
	  “外头的人都躺下了。”敖炽扭头看看那三个“手下”，“下次挨鞭子这种活儿你们自己做。”
	  “我觉得你不应该躲开，让鞭子落在你身上才更显得你有演技嘛！”面目平庸的手下之一，化成了一脸坏笑的九厥。
	  “刚刚发抖的样子也很浮夸。”甲乙扒掉身上的黑西装，“不是演戏的料。”
	  “只喜欢看《猫和老鼠》的人是没有资格讨论演技的。”敖炽很舒心地反驳一句。
	  “看《猫和老鼠》的人心灵是最纯洁的！”九厥理直气壮。
	  对，忘了告诉你们，九厥最爱的，是著名的《猫和老鼠》，每次都看到在地上打滚狂笑，完全不管里头的情节是不是真的搞笑。所以我要额外提醒那些哭着喊着要嫁给九厥的妹子们，请慎重考虑你们的理想。
	  “你们从中国来？”老者显然听得懂中文，脸上翻涌着各种复杂的情绪，“你们……不是人类？！”
	  我走到他面前，笑道：“我们受一只癞蛤蟆的威胁，带你去一个老地方。”

第八章 冷冷 第二节
	  时间：N加一天前。
	  地点：大西洋上某无名海域。
	  天气：晴，热。
	  “紫小人……紫小人……”
	  我坐在甲板上，两眼发直地望着白云蓝天，傻子似的循环着同一个词，手心里的“鱼王舌”都快被捏出火来。
	  离开露珠集市已有好几天，我们的船继续往东航行，目的地尚未确定。
	  鱼王舌真是诸位石头君中最不吝啬文字的一个，它给了我有史以来最长的一个提示——
	  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可是，再长有什么用？我知道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皮肤人，红色的人也有，可哪来的紫色人种？
	  此刻，我们从那几个日本人手里“接管”过来的豪华游艇，在碧海白浪里匀速前进，甲乙开得得心应手。不管我们怎么拷问，那几个家伙都只字不说为什么要去岛上，和为什么出手攻击上善与我们。既然这么硬骨头，就成全他们好了，继续在树桩上绑着吧，能晒太阳吹海风，路过的海鸟还把树桩当成临时公厕。祝他们好运。
	  “你确定你没听说过世上有紫色的人？”我不甘心地问忙着抹防晒油的九厥。
	  “我只知道有紫薯。”九厥把防晒油扔给我，“防晒要紧！”
	  我瞪着只穿一条沙滩裤，浑身油汪汪的他，绝望的扭过头去。
	  “别这样嘛，我身材很好的！”九厥拍拍自己的胳膊与肚子，“六块腹肌！”
	  防晒油瓶子在我手里上下跳动，随时可以砸到他头上：“你再想一想，青珀眼里的石头，每一个都与曾经的天神有关，你确定没有听你的同事们谈起过紫色小人？”
	  “睡个午觉再来想。”他迅速躺倒。
	  死鬼，跟我聊天已经变成这么无聊的事了吗！
	  那边，敖炽的呼噜声早已抑扬顿挫，这厮把这场关系他们东海龙族安危的旅途当成一场幸福的日光浴了吗？！
	  从我认识他起，这个男人就是这样，水泥管一样粗的线条，任何麻烦在他眼里都是一个屁，也许这是优点，可也是我想把他耳朵揪下来的理由。看着他流口水的睡脸，我突然开始为我的未知小朋友担心，有这样一个爹，真的可以健康成长吗？！
	  我撇撇嘴，上去捏住了敖炽的鼻子，硬把他从美梦里扯出来。
	  “干吗？”他揉着眼睛。
	  “我要紫色的小人！”我瞪着他。
	  他紧张地摸摸我的额头：“没病吧？”
	  “去给我找紫色的小人！”我继续瞪。
	  “乖，我就是紫色的呀！”他赔着笑脸道，“咦？你这是在跟我撒娇吗？要不我变身给你看？”
	  “我要紫色小人！不是紫色的龙！”我沮丧地低下头，摸着肚子道，“未知，你看到了吧，你爹果然智商有问题吧？他完全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
	  “我们的娃什么时候叫未知了？”敖炽嗓门一下子大起来，“不都说好了叫将福吗？”
	  “没有亲爹会管自己孩子叫浆糊！”我扭住他的耳朵，“你就一点都不担心你们东海龙族的未来吗？就知道睡！”
	  敖炽挠挠头，居然没脸没皮地笑了，还摸着我的肚子说：“小浆糊，你看你妈好凶！如果你是个丫头，千万不能学她！”
	  我压下把他踹进海里的冲动：“你以为孩子没出世就看不到你的举动吗？身为父母，能不能稍微做个好榜样？”
	  “我终于知道孕妇的情绪是多么曲折离奇了。”敖炽屈起手指，轻轻弹了弹我的脑门，“你与我应该都很清楚，许多事，并不因你我的担心就不发生。你真以为我找那十二块破石头是为了避免天界的老家伙借故找碴儿，危及东海龙族？”
	  他突然变得正常的样子，我居然不习惯了：“不然呢？”
	  “不管我有多讨厌对方，既然有过守护的承诺，东西丢了，我们自然要负责找回来还给人家。这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敖炽笑笑，埋下头，对着我的肚子说，“小浆糊，你要记住，要成为高贵的东海龙族的一员，最基本的条件是，答应了，就不可失信于人。”
	  我很少能以俯视的角度去观察敖炽，几句寻常的话，一张微笑的脸，敖炽的“水泥管”瞬间成了温柔无比的细线条，一圈一圈把我绕了进去。我不敢动，生怕一动就破坏了这个难得的，与撒泼吵架斗殴无关的场面。
	  他抬起头，把我揽进怀里，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所以，放轻松些。对我而言，这就是一场一家三口的旅行而已。一路上看你跟个疯婆子一样上蹿下跳，我又岂会不明白你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我了解你的能力，更了解你的脾气，为自己也好，为别人也好，你不是一个甘愿永远停在一个地方的妖怪。除了当母亲，你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可能我很罗嗦，但我并不会真的阻止你做任何事情。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当主角，但镜头照不到的地方，我就在那儿。”
	  咦，这是怎么了，眼眶有点发热呢……我完全不能接受突然转换模式的敖炽啊！
	  摸着良心讲，看似暴躁粗鲁的敖炽，偏偏能看到我内心最纤细的地方。以他的能力，随时可以强行中止我的旅程，十二块石头，如果东海龙族拼了命去找，不会找不到，可他什么都不做，由得我满世界奔跑，每收进一块石头，我的生命就多一个颜色。
	  他甚至比我自己都清楚，一个树妖的生活里，不能只有尿布和奶瓶。
	  他爱我，但从不以这个名义改变我。
	  我必须承认，在这方面，他从来都很慷慨。
	  莫名的感动在我心里跑来跑去，我从他的怀里钻出来：“你说一直在的，说到就要作到！”可是，刚说完，我突然觉得哪里不对，“等等，你不会是在给你的偷懒找借口吧？”
	  不等敖炽答话，旁边已经有人开始鼓掌了。
	  “好久没看到你们这么真情流露的时段了！”九厥坐在甲板上，感动得直抹眼睛，防晒油比他的眼睛还亮，不止他，还有一手撑着下巴，刚刚打完一个哈欠的甲乙。
	  我尴尬的目光从左到右扫过去，突然又扫回来，停在甲乙右边那个小小的物体上。
	  咦，三个观众？！
	  半秒后，我“啊”一声跳起来：“怎么会有一只癞蛤蟆？！”
	  肯定没看错，甲乙旁边蹲坐着的，分明就是一只浅金色的，拳头大小的癞蛤蟆！最讨厌的是，它居然还咧着嘴冲我笑……冲我笑！大嘴里发出跟人类无异的哈哈声。
	  “我就是来跟你讲，我们可能有了点小麻烦。不过看你们夫妻这么投入，就没打断你们。”甲乙指了指癞蛤蟆，“它一直躲在船舱里，而且，会说人话。”
	  我生来就不热爱各种软体以及爬虫类生物，尤其还是一只对我哈哈笑的癞蛤蟆。
	  我缩到敖炽身后，远远探出头问：“你会说话？”
	  “哈哈哈。”癞蛤蟆又大笑，“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我吃了一惊。
	  “你在找一块跟紫小人有关的石头对不对？”癞蛤蟆往前蹦了一步。
	  我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癞蛤蟆瞪着我：“一路上听你们的讨论都快听睡着了。”
	  我皱眉道：“你还听到什么了？”
	  “你是卖一种叫‘浮生’茶叶的老板娘，但是目前就没卖出几罐，你偷偷向老天祈祷时我也听到了。”癞蛤蟆认真地回答，“还有，你是一只树妖，你夫君是一条龙，蓝头发的妖艳男是天界的酿酒仙官，戴墨镜的是你的帮工。”
	  我们几个面面相觑，我们居然在不知不觉中透露了这么多个人信息……
	  癞蛤蟆很绅士地朝我伸出一只“手”：“很高兴加入你们。”
	  我们四个用眼神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由敖炽做代表，伸出小手指跟蛤蟆先生进行了友好的握手礼。
	  “你告诉我石头的事，我就不追究你擅创他人船只的罪过，成交？”我居然威胁一只癞蛤蟆。
	  “这艘游艇不是你们从灯隐家的打手那里抢来的吗？”癞蛤蟆理直气壮地反问，“你们的罪过比我还重呢。”
	  “灯隐家？”九厥似乎想起了什么，“你说那三个术士是灯隐家的人？”
	  “对。”癞蛤蟆转着眼珠。
	  我拽了九厥一把：“我听说过灯影牛肉，你说的灯隐是什么玩意儿？”
	  “阴阳师世家，据说其先祖与安倍晴明为同门，不过后来销声匿迹，直到近百年前，灯隐家才重现于世，继承人长居日本京都。”九厥回忆着，“几乎没有负面消息。你知道我为了酿酒，经常要去世界各地找原料，十几年前路过京都时，曾与这个家族的人有过一面之缘。那时我住的小旅店里，来了个伤人的妖怪，是灯隐家出面降伏的，并且很慷慨的没有收店主一毛钱。”
	  “明白了。灯隐家先放一边去。”我走到癞蛤蟆面前，“只要你告诉我紫色小人的事，我就不把你捆在石头上沉到海里。”
	  “毫无拷问的技巧哇。”癞蛤蟆望着我，抬起一只“手”指向我们的后方，“有人已经追上来了，你能保住我不被他们抓走，我才有机会告诉你紫小人的故事。”
	  我被一只癞蛤蟆威胁了？
	  正郁闷时，一声巨响之下，海水冲天而起。硕大无比的黑色家伙，毫无预兆地从船尾后的海下轰然冒出，长长的一条，光滑黏腻的身躯分不出哪里是身体哪里是脖子，车灯般大的红眼睛，俯瞰着我们，细密尖锐的牙齿，在三角形的大嘴里闪闪发光，短而硬的鱼鳍刀剑似的立在背脊上。
	  这不是蛇，是鳗鱼……好大一条鳗鱼！！
	  它头上还站了一个什么？人？白色短发，白色长风衣，白色鞋子，脸也白，比我还白，一辈子没晒过太阳似的，与他脚下的鳗鱼组合在一起，完全可以荣登任何一本奇幻杂志的封面。
	  “把那只癞蛤蟆交给我。”男人都不拿正眼看我，“如此，便不为难你们。”
	  “这里交给你咯！”癞蛤蟆打了个嗝，毫无义气地跳到船舱里避难去了。
	  敖炽恼怒地看着被海水湿透的自己，大声道：“什么背景？”
	  “在下来自京都灯隐家。”他细长的眼睛微微上挑，“奉命追缉犯下滔天罪行的妖孽。”
	  站在资深老妖怪的角度来看，一个无法让我们觉察到妖气的妖物，要么不是妖怪，要么就是太强。癞蛤蟆显然不是后者。
	  “不好意思，你来之前，我刚跟它达成协议，要保它不被你带走。”为了我的紫小人，我昂起头，字字掷地有声，“你现在带着你的鳗鱼离开，我不为难你。这癞蛤蟆从现在起，归我了。”
	  “口出狂言！”
	  白面男面色一变，脚下鳗鱼怪的脖子突然弓起，大概只要一秒钟，它的大嘴会把整个游艇都吞了吧？
	  “回船舱去。”敖炽把我拨到身后。
	  甲乙冷静地注视着敌方的一切，拳头却是暗暗攥紧了。
	  “亲爱的，我跟你一起去船舱吧！”九厥十分不要脸地跳过来。
	  “如果你被鳗鱼吃了，我会烧纸给你的。”我一脚把他踹回去，“滚去帮忙！”
	  说罢，我钻进了船舱，一条龙再加一个妖仙再加个道士，如果还打不过一条鳗鱼，我就跳海自尽！虽然我知道我很难被淹死……
	  “我就知道我找对人了。”刚进船舱，蹲在椅子上的癞蛤蟆就冲我笑了，“无名岛上多亏你们几个突然杀到，你们身上混乱但强大的气场干扰了追捕我的人。”
	  “屁的气场！”我狠狠剜了它一眼，“你打不过人家，所以故意把敌人往我们这边引的吧？”
	  “啊？被看穿了吗？”癞蛤蟆抱歉地笑道，“那些家伙追了我好长时间，我从中国的戈壁滩躲到大西洋的小岛上，他们还是找来了。我又打不过他们。老天把你们带来，我才灵机一动……”
	  “灵机一动引一堆人朝我们身上招呼子弹？”我想抽死这只不要脸的癞蛤蟆，“旧账就算了，现在你归我了。我只要知道紫小人在哪里！还有，你身上没有妖气，你到底是什么？”
	  突然，船猛烈的晃了几下，外头大概动起手了。
	  癞蛤蟆像个球似的从椅子上滚下来，边滚边说：“在这种情况下讲？”
	  我坐在地板上，稳住身子，顺手抓起一支滚下地的长杆笔，“噗噗”地捅着它的肥肚子：“讲！”
	  “呱呱呱呱，别咯叽我！我说！我确定不是妖怪，我曾经跟蓝头发一样，是天界的仙官……”

第八章 冷冷 第三节
	  一整日的大雨，渐渐停在深夜。月牙细成一道弯线，在偌大且残旧的水缸里碎成了银色的点。一只野猫从破损的围墙上窜进灯火黯然的小庙，菩萨座前本就没有多少灯油，一只老鼠还在半截香烛前贪婪地啃食。
	  十四五岁的少年，半跪在水缸旁边的一块白石前，脏脸上挂着各种新鲜的伤痕，几个铜钱被他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又仰头看看天，深吸一口气，将铜钱悉数扔进深不见底的水缸里。
	  水声中，少年对那块白石磕了三个响头，喃喃道：“神灵保佑，拜托让我从明天起，每天都有银子收！”一连念了三遍，少年想想，又改了口，“不用每天也可以，就一个月吧，一个月就好！您要是不肯显灵，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您看，我可是慷慨地把身上的钱都献给您了，您一定不好意思不帮我对不对？”
	  “这样跟神灵说话，很容易被雷劈的。”大水缸的另一端，突然冒出一个声音。
	  少年吓了一大跳，慌忙掏出一把小刀，对准水缸喊到：“谁？滚出来！”
	  白嫩圆润的一张小脸，慢慢从水缸那边移出来，五六岁的丫头，细眉大眼，唇红齿白，眼眸是罕见的金黄色，一身红底洒金花的小袄小裤，脑袋上一边绑一个圆髻，乖巧喜庆得像从年画上跳下来的娃娃。但，唯一不协调的是，她的肩膀上，蹲着一只浅金色的……癞蛤蟆。
	  原来只是个小鬼，少年松了口气，收起小刀，斥责道：“谁家小孩？这么晚还不回家！还带个癞蛤蟆乱逛！”
	  “你把所有钱都扔了？”小丫头好奇地踮起脚往水缸里看，“好可惜吆。”
	  “小孩懂个啥！”少年白了她一眼，虔诚地说，“你没瞧见这块白石头像什么吗？像个元宝！只要在有月亮的晚上，把钱扔进水缸里，祭拜这块‘财石’，天山管钱的神仙就能帮你达成愿望。我身边已经有人来试过了，真灵！第二天就偷……不是，就得到了好几锭银子呢！”
	  他脸上的羡慕还没散开，耳朵里就听到一阵异常的水声——小丫头居然蹲在那块石头前毫不客气地撒了一泡尿。
	  “你搞什么？！”各种表情在少年脸上扭结在一起。
	  “嘘！”小丫头提着裤子站起来，侧耳日听了听，一把拽住他的手，“这边来。别说话。”
	  小丫头力气贼大，毫不费力地拉他跑到庙门后躲了起来。
	  这时，白石下突然冒出一阵烟雾，石头开始抖动，连水缸也微微摇晃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马上要破土而出。
	  少年的心揪紧了。
	  突然，白石“砰”的一声碎开，石头下隆起一个拳头大小的土包，一条个头不算小、肉乎乎的菜青虫顶着一脑袋泥土，惊慌失措地钻了出来，仔细一看，这虫子的头部居然长着一张肥圆的人脸，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边皱眉一边作呕地往外爬去。
	  这是妖怪吧？！少年两脚直发软。
	  待这条尺把长的人脸虫完全钻出地面时，小丫头“嗖”一下跳出去，一脚踩住了它的脖子。
	  人面虫乱扭着尾巴，口中叽里咕噜地说着少年听不懂的话。
	  “装神灵很好玩吧？”小丫头笑眯眯地问虫子。
	  虫子唧唧呱呱地摇头。
	  “以后还装不装了？”她脚下的力度又加了几分。
	  虫子的脑袋都快摇掉了。
	  “不要随意满足他人的愿望，你不是神。”她微微皱了皱眉，“即使是神，也不可以。”
	  虫子又开始狠狠点头。
	  小丫头打了个响指，一枚金光闪闪的钱币凭空落下，端端砸在虫子的头上，化成一片金粉，迅速渗进它的身体。
	  “不杀你。只废你百年修行，滚回山里思过把。”小丫头抬起了脚，“还有，走之前把不该带走的都留下来！”
	  只听呼呼几声，一道金光从虫子嘴里喷出来，落在地上，竟化成一堆金银铜钱，虫子原本肥硕的身体泻了气似的骤然缩小，头上的人脸也消失无踪，变回一条寻常无奇的寸把长的青虫，飞快地溜走了。
	  少年完全呆住了，结巴着问她：“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小丫头歪着脑袋，狡黠地笑道：“我是天上的神，你信不？”
	  “鬼才信你！”少年脱口而出，用力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些，“你跟着什么道士或者和尚学了法术的，对不对？我听说书的王大头讲过，有些人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能学一身好本领，降妖除魔不在话下。”
	  “把你还有你朋友的钱拿回去。”小丫头无视他的问题，走到那一堆在月色下闪着光的财物前，“来的越容易的东西，往往越危险。”
	  少年的目光完全被粘在那堆价值不菲的金银财宝上，一听可以拿回去，便什么也顾不得了，冲上去，一手一把便要往怀里塞。
	  突然，一片冰凉紧紧缠住了他的手腕，小丫头抓住他：“我说的是，你只能带走你与你朋友的那一份。其他的并不属于你。”
	  那对眼眸里透出远远超出她年纪的坚决，少年很舍不得地将两块银锭放回了原处。
	  “你的手怎么那么冷？”少年揣好属于他的钱，狐疑地打量她。
	  “就快入冬了呢。”她打了个哈欠，“回去吧。”
	  “你呢？”少年盯着这个跟癞蛤蟆混在一起的小不点。
	  她笑嘻嘻地朝庙门里一指：“我还要跟菩萨聊会儿天呢。”
	  “古里古怪……”少年撇撇嘴，“再见！”他走了两步，又回头纠正道，“还是别再见了。”
	  小丫头耸耸肩，转身朝庙门走去，几滴零星的雨水飘下来，贴到她的鼻尖上。
	  忽然，身后有人又跑了回来，一把半新的油纸伞扔到她面前。
	  “我来时捡到的，给你。”少年指指那把伞，“上头画着花儿，女人家用的，我不要。”
	  “你身上好多伤呀。”他抱起那把伞，撑开，一片牡丹花。
	  少年愣了愣，搪塞道：“摔的。”
	  “打的。”她玩耍般转动着纸伞。
	  “再见！不，不见了！”
	  他干吗要跟一个萍水相逢的小丫头说那么多，再不回去，只怕又有麻烦了。
	  走着走着，雨越来越大，他忍不住回头看一眼，小丫头已经不见了，庙门前空空荡荡。
	  他在考虑，要不要把今晚遇到的奇事告诉王大头，让他有更多故事可以讲，这样，他或许可以更理直气壮地听书不给钱？
	  破落的小庙里，有人在谈话。
	  “你看中了他？”
	  “你觉得如何？”
	  “不坏，可以。”
	  “那去查查他的底儿吧。”

第八章 冷冷 第四节
	  “哎吆，尹秀你轻点！再轻点！这什么药啊，灼死我了！”
	  “你伤口太多，忍着点。”
	  简陋的房间里，沈六苦着脸趴在床上，腰背上的鞭痕横七竖八。
	  “你要不把到手的银子又还回去，这个月的份额就够了，也不会吃这顿鞭子了。”
	  “那老头眼睛都瞎了，就那么一点钱，我琢磨着还是算了吧。”沈六吃力地坐起来。
	  “你差不多每个月都在挨鞭子呢。”尹秀叹气，十五岁的他显得还没有长出个人样来，又薄又瘦的一片，脸上唇上都看不见什么血色，眼睛里倒是常年嵌着血丝。但是，他的“成绩”又是聚宝堂里最好的，虽然他少了一只手掌，可余下的五个手指比姑娘家还要纤细修长，窃人钱财，从不失手。
	  聚宝堂，名字好听，里头的人，偷摸扒窃，绑票敲诈，除了杀人放火不敢做，江湖里数得着的歪门邪道都是他们的“工作范围”。
	  沈六加入聚宝堂的时候，刚过完十四是岁生日，他把身上仅有的钱送进了火炉胡同的赌坊。他拼了啊，如果不能以钱生钱，他很快连冷馒头都没得吃了。怎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以最轻松的方式变成富人呢？沈六想出的唯一答案就是赌。
	  那一天的结果是，他把自己输给了“堂主”，一个绰号“姚瞎子”的男人。
	  姚瞎子对每个手下都说同样的话，只要跟着他，赚钱就是世上最容易的事，只要听话，不出无年，他们也可以挥金如土。
	  这自称瞎子的干瘦男人，眼睛比谁都好使，招募帮众的眼光一直很准。赌坊当铺、放高利贷者的家门口、臭气熏天的乞丐聚集地，都是聚宝堂的眼线们常年照顾的地方。姚瞎子说过，身陷困境的人，未必愿意加入聚宝堂，但身陷困境又渴望一夜翻身的人，就一定愿意来。
	  但，“发容易财”的背后，姚瞎子同样制定了严厉的规定，根据入帮时间的长短，给每个级别的帮众都下了死任务，如果有谁没有完成，打！这些年来，因为没有完成“份额”而被鞭打至死的人，也不是一两个了。
	  沈六要不是皮厚，大概早被打死了。
	  聚宝堂里，他跟尹秀关系最好。半年前，要不是他在路边发现重病的尹秀，这家伙早就成了流落他乡的孤魂。
	  沈六曾问过他老家在哪，因为尹秀的口音很奇怪，不像他听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的方言。
	  尹秀只说在很远的地方，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屿，便什么也不再提了。
	  沈六也没有追问，只说他也不是本地人，老家在江南的一个小镇。
	  无家可归，又无亲朋，尹秀顺理成章地成了聚宝堂的新人，很快有成了姚瞎子最器重的手下。每次看到尹秀满载而归，沈六都会揶揄，说她天生是挣“容易钱”的命。
	  “对了，听说小轱辘跟李奇都病了？”沈六喝了一口水，试着放下卷起的衣服。
	  “是啊，上吐下泻好些天，脸都青了，吃药也不顶用，他们说是撞邪了。”尹秀如是道，“前些时候，他们俩好几次出门都能弄不少钱回来，得意得很呢。”
	  “我听他们说，是因为去拜祭了财石神仙什么的，才有了这运气。”沈六皱起眉头，“怎么这么巧都病了呢？”
	  “神仙？他们也就那几次风光，之后再没弄回多少钱来。有一回李奇还差点让人抓了。”尹秀不屑地说，“我看他们不过是凑巧的好运。”
	  闻言，一个细细的声音莫名在沈六耳畔响起——来得越容易的东西，往往越危险。
	  “怎么啦？”尹秀拍了拍发呆的他，“话说前几天你怎么那么晚才回来，幸好堂主喝多了睡熟了，不然被他发现，有你好受的！”
	  他回过神，随口道：“下大雨嘛，耽搁了回来的时间。”
	  小丫头的事，他终是没有对任何人讲，包括王大头。
	  尹秀看了他一眼，点点头，笑道：“以后小心些。”
	  这时，外头一阵嘈杂，隐隐有人兴奋地说：“绑来了一条肥鱼！”

第八章 冷冷 第五节
	  她？！
	  沈六的心“咯噔”一下。
	  麻袋里露出半个身子的丫头，被绳子捆成了一条挣不脱的鱼。
	  聚宝堂的大厅里，将她绑来的家伙手舞足蹈地讲述着他是如何在城里发现这个小丫头，她又是如何阔绰大方，打赏老乞丐一出手就是一锭银子，一副富家千斤的派头，最要紧的是，小丫头旁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小丫头似乎很害怕，在麻袋里瑟瑟发抖，与那晚的她判若两人。
	  “只要你说出家在哪里，我们给你爹妈捎个信，他们送银子来赎你，你就能回家了。”姚瞎子努力摆出和善的样子，摸着她的脑袋。
	  “有银子我就能回家吗？”她怯怯地问。
	  “你看叔叔像是在骗你吗？”姚瞎子笑得露出一口金牙。
	  “可是爹娘出了远门，我不知他们在哪儿。但我知道他们将银子收在紫精山西北边的仓库里。”小丫头都要哭了。
	  听了这番话，除了沈六和尹秀，所有人都会心地笑了。小孩子，随便哄一哄，什么都说了。
	  是她吧？那个徒手废了一只虫妖的小大人？沈六努力地比对着，像，又不像。
	  他试着拿眼神与她交流，可这丫头像是完全不认识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天亮前，姚瞎子派去的心腹回来了，抬着一口沉甸甸的箱子，还没进屋就听到他们没命地大喊：“堂主！这回可要了命啦！”
	  箱子被抬到大厅中央，“啪啦”一下掀开盖子，耀眼的金光照亮了围拢上来的每一张脸。
	  所有人都震惊了，包括姚瞎子。
	  不是银子，是整整一大箱金条！聚宝堂努力十年都未必能赚回来的钱！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叫喊，哭笑。
	  “都在这儿了？”姚瞎子镇定下来后，问他的心腹。
	  “搜了整个仓库，所有金条都在这儿了。”心腹猛点头，然后将姚瞎子拉到一旁，小声问，“这小妞出身不凡，看起来又顶聪明，要是放回去，他家人又不肯善罢甘休，只怕横生枝节，不如图个干净省心……”
	  姚瞎子考虑片刻，点点头。
	  “小丫头，因为你很乖，所以现在就送你回去。”被唤作“龅牙”的心腹假惺惺地走到麻袋前，将她的脑袋摁了回去，将袋口死死扎紧后，一溜小跑地抗处了大厅。
	  心知不妙的沈六，趁着所有人都为金条发狂的机会，悄悄跟了出去。
	  果然，龅牙径直跑到了后山上的深潭前，在做事之前，还不忘搬来一块大石头，牢牢地跟麻袋绑在一起。
	  躲在暗处的沈六慌了神，以他的本事，断然打不过拳脚功夫一流的龅牙，贸然出去，只可能让深潭里多一个枉死鬼罢了。
	  就在他分神的瞬间，水声四起，麻袋与石头都被龅牙毫不留情地推进了深潭。他看看冒起来的一串水泡，又等了一小会儿，确认万无一失之后，才拍拍手，满意地离开了。
	  沈六的心狂跳不止，龅牙的脚步刚一消失，他立刻从树丛后跳出来，连衣裳都来不及脱便跃入腐臭且冰凉的水潭。老天开眼，千万留着小丫头一条小命！他捏住鼻子，猛潜下去，在一片黑暗里摸索那个要命的麻袋。
	  一口气用尽，没收获。他“哔”一下钻出水面，吸口气，却冷不丁被水潭边那个小小的身影吓得呛了一口水。
	  “你不冷呀？”小丫头完好无损，连个裤脚都没打湿，横抱着双臂，笑嘻嘻地看着他，肩膀上又蹲着那只癞蛤蟆。
	  “你……”沈六诧异得说不出话来。
	  “你是贼窝里的人呀？”小丫头蹲下来，看着往这边游来的他。
	  沈六用力爬上来，冻得直哆嗦：“对！我偷过许多人的钱，不是好人。”
	  “为什么要偷？”她瞪大眼睛。
	  “除了偷，我没有别的赚钱方法。”沈六站起来，“不管你是人是鬼，既然你没事，就快离开吧。”
	  “刚才那个地方是你家吗”她突然问。
	  他不耐烦地说：“当然不是！是聚宝堂的老巢。”
	  “那你为什么回去？”
	  好简单的一个问题，把沈六问得哑口无言。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紫精县吗？”她又问。
	  “因为这里有座紫精山。”
	  “为什么这座山叫紫精山呢？”
	  “我怎么知道？回家问你家父母吧！”沈六被问的火大，拂袖离开。
	  “那是因为这里曾经有个紫精国，国度里的所有人，都是紫色的小人，他们的骨头，全部是紫色的晶石。”她不慌不忙道，“这些精灵一样的小人儿，生性慷慨善良，最喜欢出没于贫瘠之地，一旦它们跳进米缸，哪怕只剩一粒米，也能在一夜之间暴涨至满，如果里头放的是一锭银子，翌日便有满满一缸。如果它们愿意，把整个屋子填满财宝也是可以的。”
	  沈六停住脚步，半信半疑地回过头。
	  “但，后来紫小人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它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帮助人类。于是，人类开始仇恨它们，最后找来会妖术的巫师，用诡计抓住了所有紫小人，逼迫它们填满所有的粮仓，变出无数财物。但紫小人们拒绝。震怒的巫师在所有人的支持下，将它们全部烧死。多年后，在紫小人被处死的地方，长出了一丛巴掌大小的紫晶石簇。后来，这块石簇被人偶然带出山去，据说，把这块紫晶石簇埋到地里，那年的收成就会异常好，把它放到粮仓里，里头的粮食就会增加一倍。所以，人们把这个紫晶石簇称为‘千钟黍’。不过，没过多久，这块石头便失去了下落。知道它存在的人，心心念念要寻它回来，可惜，无人遂愿。”她一口气说完，看着沈六，“我知道这块石头就藏在紫精县，要找到它，我便需要听话的帮手。如果你肯对我言听计从，待我寻到千钟黍后，自然帮你了却心愿。”
	  沈六几乎忘记了寒冷，在心中反复揣摩这番话的可信度。
	  一个来路不明、行为诡异、还会法术的小丫头，如果自己轻信了她，会变成他十五年生命里最大的笑话吧？但是……
	  “真有千钟黍？”他还是这样问了。
	  小丫头的大眼睛笑成了两条弯线：“有。”
	  “你要我帮你做什么？”沈六问完就想打自己的嘴。
	  她蹦到他身边，拉住他的手：“跟我走就是了嘛。”
	  “去哪儿？”
	  “走嘛。”
	  “不成！我还得回聚宝堂收拾行李！我还有钱藏在床底下呢！还有我兄弟！”
	  小丫头转转眼珠，说：“行。我就在这儿等你到天亮，天亮前你没回来，我就不要你了。”
	  沈六严重怀疑面前这个小鬼是不是真的只有五岁。
	  “你到底是什么人？”离开前，沈六回过头，不甘心地问。
	  小丫头的脸顿时笑成了一朵花：“我叫冷冷。从这里取乐很远的地方，又从很远的地方回到了这里。”说着，她又指了指肩头的癞蛤蟆，“它叫小冷，我的助手。”
	  癞蛤蟆裂开大嘴，欢乐地冲他呱呱叫了几声。
	  沈六下意识打了个寒战，两个怪物！
	  “等你回来吆。”她爬到一块大石头上盘腿坐下，闭上了眼睛，月色与黑暗是此刻唯一的大背景，而只有在这样的光线下，沈六才发现一缕流云似的金光，一直袅袅地围绕着她的身躯。
	  他揉揉眼睛再看，金光好像又没有了。
	  满腹疑问的他，快步朝聚宝堂而去，如果真有什么千钟黍，说什么也要把尹秀拉上，不管怎么说，跟着姚瞎子这种老贼，总有一天会摊上大事儿。其实，就算小丫头不找他，早在姚瞎子轻易决定撕票时，他已经动了离开聚宝堂的心了。
	  想到尹秀，沈六跑得更快了。
	  一阵寒风扫来，冷冷保持着均匀而平静的呼吸，任由四周的草木惊惶乱动，野兽的叫声此起彼伏，整个人仿佛沉进了一场安恬的美梦。肩上的小冷跳下来，蹲在她身旁，睁着眼，左看右看。
	  “出来吧，秀一。”忽然，她睁开眼，看向一旁的阴暗处，“想不到你也在这儿啊。”

第八章 冷冷 第六节
	  一年前，京都，冬。
	  这场雪从傍晚落到现在，庭院里已是整个银白的世界，即便雪下的屋宇只是焚烧后的光架，还有跪在地上的他，也成了个会喘气的雪人。
	  废物——是灯隐秀一从父亲口中最常获得的词汇。
	  但以后，这个词他再也不会听到了。
	  半个月前，父亲死了，他的术法再高明，也没能逃过生命的限期，衰老、疾病、死亡。
	  一座庭院，足够他用上一辈子的钱，还有几本他怎么看也没有兴趣的术法秘典，便是父亲留下来的全部。
	  但现在，这些东西也没有了。因为他不是藤原家的对手，不论从哪方面来讲。在藤原家不到十岁的儿子用白纸化成绳子绑住他、再轻易将他打到毫无还手之力时，他突然就恨起父亲来。要知道，哪怕父亲无数次骂他废物，他都没有愤怒过。
	  家里的仆从四散而逃，在阴阳师世家的吞并战中，灯隐家一败涂地。
	  父亲大概没有想过，即便他已经龟缩到京都，即便灯隐家已经半退出术师界，即便他慷慨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该来的敌人还是会来。
	  父亲留给他如山的财富，却没有留给他一个反击的拳头。
	  他在雪地里跪了一天，天生缺了右手掌的双手，僵硬地撑在地上，冻的发紫。
	  忽然，背后的积雪被踩得嘎嘎作响，他一听这脚步声，便知是谁。
	  “你回来了？”他问。
	  “道别。”冷冰冰的小手拂去他头上脸上的雪，模糊的视线渐渐被清理干净，红彤彤的小脸凑到他面前，“我要回家了。”
	  她来灯隐家的时候，他十一岁，如今他已十四岁，可她还是五岁的模样。那只一直跟在她身边的金色蟾蜍还是一如既往，蹲在她脚边的雪地里，瞪大了眼睛盯着他。
	  她的脖子与蟾蜍的腿上，都曾拴过一条蓝色的细线，那不是装饰，是囚犯的标志。父亲说，她不是人类，必须永远被禁锢在灯隐家。
	  家里的老仆说，她是被一只巨大的长着脚的海怪吐出来的，和那只金色蟾蜍一道，端端落在了父亲的船上。父亲曾说他们是妖物，本欲处决，后来又改了主意，将他们带回家，以制行咒禁足。三年来，灯隐家的庭院就是他们离不开的牢房。
	  对于这样的身份，她并不特别排斥，她曾亲口对他说，就算他父亲没有禁锢她，她也不知要去哪里。她的记忆完全空白，除了那个叫做“冷冷”的名字。
	  他天生残疾，父亲每次看到他的断手就长吁短叹，喝了些酒后更是一口一个“废物”地骂，骂他不争气，骂他拖累了灯隐家，骂他连普通的术法也练不好。
	  其实，他已经很努力地练习了。他一直在进步，可父亲总是那么着急。
	  每当父亲发怒时，他就去跟冷冷聊天。这个什么都记不住的丫头很好玩，对她来说，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新鲜有趣，她光是捞池塘里的金鱼就能捞一整天。只是，不管她怎么捞，水里的金鱼从来没有少过，好像一天比一天多。
	  父亲对她不算坏，只是每天晚上都会将她锁进西边的小房间里，那房间里除了地铺之外，还有一口大箱子。每天清晨，父亲就会让人将箱子抬进他的房间，天黑时，再让人把箱子抬回去。
	  父亲从不告诉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隐约发觉，冷冷来到他家之后，父亲赚回来的钱越来越多。而他也被父亲严厉警告过，说绝不可以对外头的人说起冷冷的存在。
	  随着财富的增加，日渐苍老的父亲越来越少跟他发脾气了，就在他去世的前几天，父亲的心情好像不错，竟然摸着他的头说：“就算我不在了，你也能过得很好了。”
	  他把自己的诧异讲给冷冷听，这个丫头却只是笑了笑，不似往常那般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事实上，从半年前开始，冷冷就变得与从前不太一样，不再玩金鱼，不再在庭院里疯跑，整天只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托着腮出神，偶尔还会皱皱眉，或者跟她的蟾蜍说悄悄话。问她在想什么，她一个字都不说。
	  也就在父亲去世的当晚，冷冷与她的蟾蜍一道，从这个待了三年的地方消失了。失去了咒力的蓝丝线断成了几截，落在她的房间里。
	  “我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你了。”他望着她，突然很想哭，却又笑出来，“藤原家把一切都拿走了，他们家最小的孩子都能把我踩在脚底下。现在，我什么都没了。”
	  她看着他发红的眼睛，说：“未必是坏事。”
	  他摇摇头，无力地坐在地上：“你想起你的过去了？”
	  她点头。
	  “那就走吧。”他叹息。
	  “好。”她站起身，踩着积雪往反方向走，“秀一，你父亲并不是一个慷慨的人，你不要变成另一个他。”
	  他怔怔转过头，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风雪中。
	  他彻底倒在雪地上，展开四肢，绝望、羞辱、悲伤，更放肆地让冰雪彻底侵入每寸皮肉。
	  突然，一个小东西从他松开的腰带间落下来，“叮叮”响了几声。
	  他回过神，拾起这个拴着小铃铛的御守，这才想起，父亲去世前，将一条兽牙项链和这个看似普通的御守交给了他，要他随身携带，还说，如果将来灯隐家发生生死存亡的大事，就把这个御守烧掉。
	  父亲一定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只是，烧多少个御守，也无法挽回灯隐家失去的一切啊。
	  不过，他还是照做了，好歹是父亲的遗愿。如今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踉踉跄跄爬起来，找了个稍微干燥的地方，生起一堆火。亮亮的火光中，他拿起这个白色的御守，扔进了火中……
	  三日之后，大阪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声名在外的藤原家，以藤原吉丰为首的主要成员，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了。据说，头一晚他们还在兴奋地分割从京都带回来的大量钱财。可是翌日清晨，钱没了，人也没了。

第八章 冷冷 第七节
	  灯火通明的大厅里，死寂一片。
	  沈六诧异地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人呢？刚刚整个聚宝堂的人可都挤在大厅里啊！
	  一整箱金条也不见了。
	  沈六跑遍了整个聚宝堂，大喊着尹秀的名字，可是哪个角落都没有她的踪影。
	  他飞快的猜测着：分赃不均内讧？可根本没有打斗的痕迹；姚瞎子带着所有人跑路了？更说不通。
	  他回到自己房间，从床下摸出几块碎银子，慌慌张张跑出这个比坟墓还安静的贼窝。
	  待他踉踉跄跄赶回后山，打算向那怪丫头求援时，石头旁闪出来的那个人把他又吓了一大跳。
	  “尹秀？！”他扑过去，用力捏住尹秀的双臂，“你没事吧？聚宝堂里一个人都没有了！”
	  “我没事。”尹秀笑笑，看了看旁边的冷冷，“托你的福，我遇到了久日未见的故人。”
	  “尹秀？”坐在石头上的冷冷伸了个懒腰，“比你原来的名字好听。”
	  沈六傻傻地站在他们中间：“你们……认识？”
	  “许多年前就认识了，”尹秀忽然很认真地朝沈六鞠了一躬，“十分抱歉，因为不像多生枝节，才一直没有对你说实话。我非中土人士，本名灯隐秀一。”
	  冷冷从石头上跳下来，拉住呆若木鸡的沈六：“该走了。”
	  “去哪儿？”沈六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冷冷仰头一笑，一手拽住一个：“相隔千里也能在这个小地方遇上，可见我们缘分不浅，即如此，就一起走吧，争取早日将千钟黍收入囊中。”说罢，她看看灯隐秀一，说，“刚刚我跟他的对话，你已经偷听得很清楚了？”
	  “我跟你走！”灯隐秀一毫不犹豫。
	  “好，”冷冷高兴地拍了拍手掌，“不过我有言在先，到了我那里，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否则就滚蛋。能做到吗？”
	  “能！”灯隐秀一用力点头。
	  沈六依然纠结无比，苦着一张脸道：“小姑奶奶，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我已经很老很老，老得都该进坟墓了。”她朝他一吐舌头，“怕高的，把眼睛闭上。”话音刚落，沈六只觉得身体一轻，他二人竟被这小不点拖着，腾空而起。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只伸直了四肢、没有翅膀也飞得很舒展的癞蛤蟆……

第八章 冷冷 第八节
	  沈六觉得自己上了一个大当！
	  而且这个当，一上就是五年！五年的青春啊，就这样惨痛地消失在这片位于戈壁滩上的牧场！什么能一粒米变一缸的神石千钟黍，什么一夜巨富的梦想，全是谎话！那个死丫头分明就是拿法术将他困在了这个被栅栏围起来的“牧场”里，而他就是这个牧场里的“牲畜”之一。
	  他无数次问过冷冷，明明说千钟黍在紫精县，为什么要把他们弄来这个毫不相干的千里之外的戈壁滩。她每次都给他同样的答案：我们早说好了，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
	  好吧，看看他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一旦赖床，被窝里就会冒出专咬屁股的菜花蛇，没毒死不了，但会奇痒一整天，被咬过两次后，沈六从此起得比鸡还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往脚上绑沉重无比的沙袋，然后围着牧场跑十圈。跑完之后就去牧场另一边的屋子里，跟会动会打拳的诡异木人过招，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鼻青脸肿地去吃早饭。
	  上午剩余的时间，全部拿来念书，冷冷大概将她能找到的所有书都搬来了，说历史的，说养猪的，说经商的，说治病的，说天文地理的，不但要他看，还要背，她随时抽问，若答不上来，对不起，午饭取消，再跑十圈，菜花蛇监督。慢慢地，沈六悲伤地发现，原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是可以练出来的……
	  相对来说，下午比上午轻松好多，他只需要跟出现在牧场里的不同肤色不同性格不同年龄的“人”聊天，然后试着用最低的价钱从他们手里买回各种货物，第二天再高价卖给另一拨人，讨价还价，唇枪舌剑，人情往来，天天如此。当然，所有出现在牧场里的“人”，最后都变回了冷冷手里的一堆钱币。长期下来，他做梦都在跟人谈生意。
	  如此五年，千钟黍的事好像变成了一个被遗忘的梦，沈六唯一的收获是，长大长高了，跑十圈都不气喘了，天南地北什么事儿都知道些了，跟不同的人打不同的交道也驾轻就熟了。
	  灯隐秀一的生活，与他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没他那么多抱怨，从一开始就一门心思照冷冷的话去做，完全不在意自己是不是被圈养起来的“牲畜”。
	  “千钟黍她连提都没提过了。骗子！”
	  傍晚，沈六坐在牧场边上，遥望着前头那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每到这个时候，外头的世界就是金黄一片，像她的眼睛。这个说谎的小恶魔，将他们折磨了五年，什么时候才到头？！他想离开了，但这个念头很快又被压下去。
	  “一定是有的。”灯隐秀一趴在栅栏上，充满希望地望着外面。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六用力挠着脑袋，“不会是想把我们养肥养壮，然后煮来吃掉吧？”
	  “要吃，五年前就吃了。”灯隐秀一笑着摇摇头。
	  夕阳慢慢下沉，灯隐秀一看着眼前那片金黄金黄的世界，暗暗攥了攥拳头。五年非同一般的生活，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缺少年，变成了可以一拳击短木人胳膊的男人。
	  “你还回去吗？”沈六突然很正经地问，“如果找到千钟黍的话？”
	  “回。”他点头，目光突然变得锋利，“灯隐家不能就此消失。藤原家拿走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说罢，他看了沈六一眼，“你呢？这么些年，你从来没提过你离家的原因。”
	  沈六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哈哈一笑：“我爹生意赔本了嘛，我又帮不上忙。他说我是个废物，活着也是浪费沈家的米粮，然后把我撵出来了。我发过誓，什么时候腰缠万贯，我就什么时候回家。”他笑得越发夸张，“你不知道，我跳过一次河，没死成。我就想吧，可能是老天要我留着命。那就活着吧，但是带出来的钱吃一个少一个，去店里应征伙计，人家嫌我算账慢，去卖布，人家又说我嘴巴不灵光。别笑，我去倒尿桶人家都不要，说我力气小。横下心去赌钱，稀里糊涂栽进了贼窝。要是真能拿到千钟黍，还用吃这些苦头？”
	  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戈壁上的风声呼呼作响，像人在笑，又像人在哭。
	  “我没别的想法，就想风风光光地拿着大把钱回到我爹面前，挺直了脊梁跟他说，你儿子没白吃沈家的饭，你儿子不是废物。”沈六揉了揉眼睛，笑容淡下去，“哎呀，沙子进眼睛了。”
	  灯隐秀一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背。
	  牧场的另一个角落里，冷冷远远看着那两个并排而立的男人，也许是夜色太重，她的脸色比平日难看许多，连嘴唇的颜色都暗淡了。
	  “一百二十九个，加上他们俩。”蹲在木桩上的小冷突然说起了人话，“你不能再继续了。”
	  “记性真好，不愧是我的御用助手。”她摸了摸它的头，“如果可以再多一些就好了。”
	  “已经很多了。”小冷跳到她的肩上，心疼地怕着她的脸。
	  “那些小人儿们好像还活着，我一直听得到它们的声音。”冷冷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疲倦地笑笑。
	  小冷摇摇头：“那是你自己的声音。最初的你，原本就是最慷慨的神。”
	  “慷慨？”她苦笑，“如果不是我开始吝啬于我的耐心与时间，魔障不会有机会侵蚀我的心智。暂时误入迷途的人类，也不会消失在我手里。”
	  “最起码，你已对一百二十九个人慷慨过了。”小冷说，“所有被你‘圈禁’过的家伙，只要稍微聪明一点，就会明白他们已经拿到了什么。”
	  “希望如此吧。”冷冷仰起头，看着顶上稀疏的星子，“小冷，你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做更高级的仙官，却一直跟在我身边，为什么？”
	  “呃……”小冷转了转眼珠，“因为你身为金老，掌司天下财富，却总是稀里糊涂的算不清楚账，没有我怎么行？”
	  冷冷朝它吐了吐舌头，两个家伙哈哈大笑起来。

第八章 冷冷 第九节
	  翌日清晨，天气大好，赤金色的光线把整个戈壁滩都变成了金子打造的国度。
	  “你们可以走了。”冷冷一挥手，围困了他们整整五年的栅栏突然全部消失。她身上的红色小袄，在这个时候分外显眼，却也衬得她的脸分外苍白。
	  晴天一个霹雳，沈六与灯隐秀一呆住了。
	  “真的可以走了？”很久之后，他们才异口同声。
	  “五年，够了。”她笑道。
	  “那个石头呢？能以一变百的千钟黍呢？”沈六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一股寒气从她的身体里直刺进他的手掌，他一下子松开手，“你怎么这么冷？”
	  “因为快入冬了啊。”她耸耸肩，扭头看着远方，指着某一个方向，“沿着那里走，半天后会看到一条河，河边有一条船，船上有足够的水与食物。你们沿河西下，十日之后便可重见人烟。以后要去哪里，随意。”
	  说罢，她连个再见也不说，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喂！你还没告诉我们石头的事！你可是承诺过的呀！”沈六大喊。
	  她停下，侧过头，笑：“已经交给你们了。怎么用，是你们的事了。”
	  说罢，她缓缓往前走去，每走一步，牧场就消失一部分。
	  等到他二人从错愕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然身在戈壁滩中，四周空无一物。
	  “你这个骗子！”沈六撕心裂肺地大喊。
	  她的背影越来越小，飞起的沙土变成旋风，掩盖了她的一切。
	  事已至此，短暂的沮丧之后，沈六狠狠一跺脚，拽上灯隐秀一：“走吧！”
	  灯隐秀一叹了口气：“不走又能如何？”
	  “以后我再也不会相信那些看起来像孩子实际上一肚子坏水的鬼东西了！”沈六又给了自己一巴掌，“我怎么这么蠢！居然会相信他！居然会相信世界上有那样的石头！”
	  “别这样了，走吧。”灯隐秀一拍了拍他的肩膀。
	  可是，沈六刚一转身，变觉得脖子上一麻，阳光灿烂的清晨瞬时变成漆黑的夜晚。“扑通”一声，他栽倒在微微发烫的沙地上。
	  身后，灯隐秀一放下自己的手掌，看着知觉全无的沈六，淡淡道：“我还是相信，这石头是存在的。”

第八章 冷冷 第十节
	  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戈壁滩上那丛巨大的骆驼刺前，冷冷盘腿而坐，小冷就蹲在她的对面，在离她最近的地方坚守着。
	  它曾陪着她在金碧辉煌的金蟾殿里忙碌，也曾陪着她在人世间来往穿梭，还曾陪着她在一片紫色的世界里，与一群亦真亦幻的紫色小人儿度过了不知多少岁月。
	  它清楚的记得，小人儿们在身边谈笑、唱歌，手里变出各种各样的工具，把紫色的雾气当成原料，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食物、钱币、房屋。小人儿对他们说，“增加”才是它们的力量，所以，他们不止能在一夜之间赐予人类无数的粮食与财富，一天之内将襁褓中的婴儿“增加”成二十岁的成人，将一个人短暂的生命“增加”到数倍乃至数十倍，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迅速“增加”为徒手撼山的大力士，一切一切，只要是人类希望快速“增加”的东西，它们都能办到。并且它们一度以为，帮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就是最珍贵的慷慨。可后来它们发现，许多获得帮助的人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幸福。轻易拿到粮食的农夫，不再下地耕作，好好的田地最终成了烂泥地，从此颗粒无收；一夜暴富的人并没有像他所许诺的那样，用这些钱去改善亲人的生活，而是终日花天酒地，欺压贫民；不像经历抚养孩子的艰辛的父母，请求他们让尚是婴儿的幼子一夜长大，如愿之后却发现，长大的孩子对他们毫无感情，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令他们苦不堪言……总之，各种祈求“增加”的愿望，以及小人儿们的“慷慨”，将这个世界变得乱七八糟。
	  紫精国的成员们开始反思，得出了一个结论——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也危险。
	  于是，它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帮助人类，它们宁可用更多的时间去教一个笨孩子辛勤种地，也不愿将现成的粮食赐给他。人类发现这个改变后，愤怒了。习惯了“容易”，习惯了“被慷慨”的他们，认定紫小人们不再是任取任求的神灵，而是将他们推入各种艰苦的恶魔。
	  小冷曾问紫小人们，恨不恨人类的巫师。
	  它们却说不恨，只怪它们自己弄错了“慷慨”这个词。错误的给予，正是“贪念”这只怪物最爱的食物，给的越多，它长的越大。说起来，他们是死在自己的手上。
	  疲倦的冷冷断断续续地听着小人们与小冷的对话，回想过去，她身为天界的金老，却一直坚持自己的行事方式。大把金钱撒向人间的场面，只是人们的幻想，她从不直接将金钱赐给人类，她只教他们如何凭自己的本事去积累财富。她写国各种各样的生意经、种植经等等，再将这些可以赚钱的方法教授给人类。她总说，钱财应是仔仔细细赚回来的，而不是轻轻松松求回来的。
	  可是，时间一长，有的人类开始躁郁，他们不想再辛苦奔忙，他们认为，掌管财富的神不该是这样，她应该一夜之间将他们的房间塞满金子，而不是教他们南方的水果如何卖到北方去这么麻烦。人类不再信任她，也不再崇拜她，鞋子与石头替代了虔诚的烟火，她的神像被刻上“何来天上神，只得吝啬鬼。”这样的字眼。
	  她失望了，很深很深的失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错了。也就在她心神动摇时，不知从哪里钻进来的邪恶而无形的兽将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带着无数金币来到将她的神像砸的稀烂的小城，无限制地将金币赐给城里的人。所有拿到金币的人欣喜若狂，可是，没有人知道，“慷慨”的神赐给他们的钱币，将所有拿了钱的人困在了金色的气泡里，她只要动一动手指，气泡便会带着里头的人，永久消失。
	  她花了小半天时间，游戏般地逐一戳破这些气泡，最终，将好几个城池的人在她手里化为虚无。小冷知道她除了问题，可是它除了一直跟着她，什么也做不了。
	  如果不是那个人将她收入这块紫色的石头中，如果她没有听到紫小人们的灵魂发出的声音，天下还会有多少人，因为她的“慷慨”而丢掉性命？
	  沉重的内疚将她拖入了一段长长的睡眠，紫小人们的歌声让她的心彻底安宁。失去意识之前，她想，如果还可以再回到人间，她一定要做一件事……
	  一阵风刮过，小冷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打坐中的她，看着她娇小的身躯渐渐虚化。
	  当他们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当他们在那个万里之遥的庭院里想起了过往种种，当他门明白自己已不再是天神时，她对小冷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再做一回金老吧。
	  将“千钟黍”交给一百二十九个她认为真正需要它的人，因此而导致的后果，她比谁都清楚。小冷也清楚，可是，它不阻止她。
	  “小冷……”对面的她微微睁开眼。
	  “我在。”它挺了挺背脊。
	  “你一个人也可以过的很好吧？”她的身体已成了一个淡淡的、烟雾般的轮廓，不再像一个人，而像一只颇大的……蟾蜍。
	  “我能。跟着你那么多年，我敢说我是天下最懂得生存之道的家伙。”它咧嘴笑道。
	  “真好……”
	  它知道冷冷一定还有很多话想说，可是，没有时间了，那个永远穿着红衣裳永远长不大的神，已经彻底消失在它的面前，一块紫色的半透明石簇，闪闪亮亮地留在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
	  可是，它还没来得及悲伤与缅怀，一个人影闪过，一张写着符文的白纸准确地贴在了它的头上。
	  完全不能动弹了，身体像是被一条绳子紧紧捆住。
	  小冷诧异地望着面前的灯隐秀一，还有被他紧紧抓在手里的石簇。
	  “原来，这个石头就藏在她的身体里啊。”灯隐秀一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枉我挖空心思从京都追来这里。”
	  “你……”小冷怒目而视。
	  灯隐秀一轻笑：“家父曾留下一个御守，嘱我遇大事时焚之，其实是家父用火文之术告诉了我关于紫精国的种种。当初在船上遇到冷冷时，家父已在其身上察觉到紫精的气息，故而家父断定，失踪的神石千钟黍与她有关，只可惜她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不过，在我家的三年时间，她为灯隐家带来了不少好处。但家父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找到那块石头，只要有了它，灯隐家必能重振声威。可是，家父最终没有等到那一天。而她之所以能离开灯隐家，其实是家父故意为之，他早已在冷冷身上埋下了千里咒，只要我照家父留下的方法催动咒语，就能得知她身在何方。家父与我都相信，跟着她，必然会得到千钟黍的下落。”
	  “你父亲怎么会察觉到她身上有紫精的气息？”小冷愤怒之下，也困惑之极。
	  “灯隐家家传的兽牙链上，曾沾上紫精人的骨灰。冷冷一出现，兽牙便像遇到主人的犬一样，从家父脖子上挣脱，贴到了她的身上。”灯隐秀一摩挲着如今挂在他脖子上的兽牙项链，“原本这还不足以令家父确认，将她带回家后，家父无意中发现她能令钱财骤增，这才让他确定冷冷与紫精国有关。”
	  “你根本就不是偶然流落到紫精县来的？”小冷从未察觉这个男人的眼睛，如此冰凉。
	  灯隐秀一笑道：“我知道她在这里，而她一直以为我对她的事一无所知。她如此聪慧，我若贸然出现，只怕她会起疑。为了能让她相信我的日子确实不好过，我选中那个小贼，然后装病，让他带我回贼窝，本打算在贼窝待上几个月后，再‘无意’出现在她面前，谁知她居然主动找到了沈六。如此，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毫无破绽地与她重逢。”
	  “难怪你那时那么瘦，全用来长心机了。”小冷叹了口气，突然问，“为何你们的兽牙项链会沾到紫精人的骨灰？”
	  “灯隐家的始祖，是一位伟大的巫师。”灯隐秀一笑了笑，将剔透闪烁的石簇收进了布囊，“再见，没用的小蟾蜍。”

第八章 冷冷 第十一节
	  十年后，江南某地某宅。
	  一只枕头砸到那衣冠楚楚的男人脸上，愤怒的少妇坐在雕花大床前，指着他的鼻子骂：“沈佑，你说过给我带天竺最新的香粉回来！你又忘了！”
	  “下次！下次！”男人陪着笑，赶忙将那个在一旁玩耍的幼童抱起来，“我带富儿买糖去。你消消气。”
	  说罢，他逃似的跑出房间，怀里的幼子眨着机灵的眼睛，咯咯笑道：“娘的枕头扔的好准呀！”
	  “敢嘲笑你爹！”他刮刮儿子的鼻子，“不给买糖了！”
	  “我不要吃糖啦。”孩子在怀里踢着腿，“你快把上次的故事讲完嘛。那个叫沈六的到底有没有找到千钟黍嘛？”
	  男人抱着孩子在院子的竹椅上坐下，说：“找到了呀。他坐着船离开戈壁滩，因为有了千钟黍，他跟人做生意赚了许多钱，最后回到家乡，娶了个嗓门很大的妻子，还生了儿子。”
	  “那其他人呢？那个冷冷呢？”孩子追问，“她是妖怪吗？为何永远长不大？”
	  男人张了张嘴，不禁又沉入那段充满奇异经历的回忆。
	  世上从没有沈六，他一度放弃做沈家的人，也放弃了“沈佑”这个本名，一个被扫地出门的窝囊家伙，不好意思再拿真名落拓江湖。
	  儿子的问题，他答补上来。十年前，牧场一别，他彻底失去了冷冷与灯隐秀一的消息，虽然他至今也不明白灯隐秀一将他打晕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从没有因此怀疑或憎恨过这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兄弟”。
	  至于冷冷，他早已不将她视为骗子。离开戈壁滩后的几年，当他从一个卖西瓜的小贩变成日进斗金的商人时，他才恍然大悟，冷冷从来没有说谎。
	  千钟黍，她交给他了。
	  可惜至今无缘再见一面。如果能再度相逢，他无论如何也要问明白她到底是个什么来历。就算她是妖怪，他也要备上一桌好酒菜，诚心诚意地跟她说一声“谢谢”。
	  可是，他们究竟去了哪儿？
	  “爹！你又做梦啦！”儿子揪着他的耳朵，“故事讲完啦？”
	  他回过神来：“啊！讲完了啊！”
	  “爹，富儿也好想要那样一块石头啊！可以变出用不完的钱，还有娘喜欢的香粉吧？”儿子天真地歪起脑袋畅想。
	  “这样啊……”他点点头，“爹会带你去找的。”
	  “真的？”
	  “当然。爹也知道千钟黍这种神石在哪里。”
	  “好棒！爹好厉害！”
	  “先别高兴的太早，老先生教你的功课做没做？”
	  “有啊，先生昨天教了我们一句话。”
	  “什么话？”
	  “慷慨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这句话你都知道呀？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啊，就是说，与其给别人一条鱼，还不如教他怎么去捕鱼，这才是真正慷慨的人。”
	  庭院里，一对寻常父子的欢乐对话，在西移的阳光里，渐渐远去……
	  多年后，朱元璋定都南京，江南首富沈富，又称沈万三者，出巨资助帝君修筑城池，因此大受封赏，名闻天下。世人皆说，沈家巨富，乃是有聚财之神物相助，有说是一个聚宝盆的，有说是一块神石的，也有人说根本没有神物，不过是沈万三的老爹教子有方。总之，真真假假，终成谜团。

第八章 冷冷 第十二节
	  我非常激动！从来到这个地方开始，鱼王舌就开始发热。这只蛤蟆说的话是真的，千钟黍就在附近。
	  胡杨树，骆驼刺都精神地立在这片戈壁滩上，干燥的地面与炽热的阳光，从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去分毫。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都危险。”小冷站在那一丛骆驼刺前，看着瘫坐在地上，气喘不匀的老者，一只白色的蜥蜴，半死不活地趴在老家伙身边。
	  “当年留你性命，是我最大的失误。”一股异常的紫气从那张老脸下透出来，他难受地捂住心口，在地上蜷成一团，“你这无能的怪物，竟然找帮手……”
	  “这么多年，你努力重建灯隐家，替人降伏妖孽而不取报酬，并刻意让这些事传扬出去，令世人折服于灯隐家的优秀与气度，对你们家族更为崇敬。你用你的‘慷慨’，作为立足于人心的筹码，这个计划倒是成功的。”小冷俯视着这个状态越发虚弱的老头子，“可是，当你以邪术催动并转换千钟黍里的力量，为人们快速‘增加’他们想要的一切，并以次作为你傲视群雄的独家密术时，灯隐秀一，你从来都没想到，失去这块石头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灯隐秀一的双手剧烈颤抖起来，呼吸越来越困难：“那些人……”
	  “抱歉，你那些丢失了头颅与手脚的客户，恐怕这一生也无法恢复。”小冷很无奈地一摊手，“不愿勤学苦思，妄图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人，头颅对他而言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愿辛苦打拼，坐等万千财富的人，手脚也不需要存在了。你以为你慷慨地赐予了他们需要的一切，其实你只是用骨子里的吝啬，让他们终生残缺。而你自己，用千钟黍增加的生命，也快到终点。”
	  “你应该杀了我……而不是煞费苦心带我来这里。”灯隐秀一愤恨地说。
	  小冷蹦到他面前说：“这里曾是你与沈六命运的新起点，可你选择了跟沈六相反的方向。冷冷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很好地生活，我没有她那般的本事，能做的，只是将你带回原点。如果有来世，希望你会记得这里，走该走的路。”
	  灯隐秀一的双手拼命地挠着地面，努力撑起半个身子：“带我回去！不，把千钟黍还给我，我要活着，还有许多人指望灯隐家的帮助……”
	  “千钟黍一直在你手里，你不要而已。”小冷摇摇头，转身蹦开。
	  “不……你回来……回来！”
	  另一丛骆驼刺的后面，我皱着眉头，看着那个多活了好几百年的男人，绝望地扭动着他残破的身体。如果当时他与沈六走往同一个方向，如果他选择了冷冷交给他们的“千钟黍”，而不是执着于那块真正的石头，如今的灯隐家又会是另一番光景吧……可惜，“如果”作为世上最虚弱的词，不提也罢。
	  越想走得快，走得容易，越容易掉到坑里，这是我的生活理论之一。
	  白蜥蜴在绝望的老头子身边慌张地转来转去，用千钟黍变异的力量制造而成的妖怪，对付三角猫还行，遇到我们这群老妖怪，就只能怪它运气太差。短短时间“增加”出来的力量，外表再光鲜，也不可能与千百年日积月累、步步勤苦的真修为相提并论。
	  当打回原形的蜥蜴精与鳗鱼怪被敖炽与甲乙轻松踩在脚下的时候，我们在烤鳗鱼与放生之间纠结了一分钟，最后，多数人同意放生。
	  我对它们最后的警告是：“以后老实修行，别做一夕得道的大梦，等到真正能修成人形的时候，麻烦变个好看点的人。”
	  这是，甲乙跟九厥同时点了点我的肩膀，朝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你的蛤蟆不见了。”
	  咦？它刚刚不一直在那儿的吗？！
	  我与敖炽顿时从围观一场终极对话的深沉气氛里跳出来，死蛤蟆，说好了带老家伙来这里，它就把埋藏千钟黍的地方告诉我们的！居然撇下我们闪了？
	  “小短腿蛤蟆能跑过我才怪！”敖炽“嗖”一下窜出去。
	  可是，茫茫戈壁里，风沙四起，哪里又还有那只蛤蟆的影子？！
	  所有人四下寻找，除了吃进满口沙土之外，一无所获。
	  我果然被一只癞蛤蟆算计了吗？说好的石头呢？！
	  它说的故事，我信了。
	  它说它与冷冷在千钟黍里待了许多年，醒来时，却是在一头有脚海怪的肚子里，四周沾染着玉屑般的东西。他们在海怪肚子里乱跑，结果被呕了出来，恰恰落在灯隐秀一父亲的船上。也许，是这头食量巨大、又爱在陆地上觅食的大家伙，在某处无意吞掉了封印着他们的石头。这个，我信了。
	  它说它试过从灯隐秀一手里取回千钟黍，可它一度连灯隐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所以，硬是将自己塞到深山里苦修了几百年，虽然也没变得多厉害，但起码能顺利潜入灯隐家，取走了本就不属于灯隐家的千钟黍，这个我也信了。
	  面对一个这么信任它的人，它怎么就好意思骗我呢？！
	  身后也不清净，敖炽怪九厥没有第一时间追出去，九厥说他以为癞蛤蟆只是离开几步去装深沉，哪知道它“biu”的一下就完全不见了呢！只有甲乙若无其事地说：“要走的总会走，该来的总会来。”
	  可是，我还是不能接受到嘴的肥肉“biu”一下就飞走的失落感啊！
	  四周的空气越来越热了，就算把整个戈壁滩翻过来，我也要把那只蛤蟆找出来！
	  就在我们走到一条干涸的河道前时，一个东西骨碌碌从一处乱石里滚了出来，端端停在我的脚下，半个巴掌大小的紫色半透明石簇上，夹着一枚造型别致的金币，在阳光下，深深诱惑着我的眼睛。
	  不远处，满身土渣的小冷站在一块矮石上，咧着大嘴对我笑：“埋得太深了，刚刚才挖出来，幸好你们还没走。不然，这石头我就留下了。”
	  我竭力控制住失而复得背喜交加的激动心情，拾起这块千辛万苦得来的石头：“你确定这个归我了？”
	  “对我来说，带着它太重了。”小冷笑道，“何况，如今它的力量已经很微弱了，除非又有个灯隐秀一，再用邪术催动它。”
	  我笑：“我可是个极爱金子的妖怪，难保哪一天我也会利用这石头让我一夜暴富呢。”
	  “以你们的本事，想弄来多少金子都可以，根本不需利用千钟黍吧。”小冷眨眨眼睛，“我猜，你的爱好是赚钱，但不是贪钱。就算你的茶叶至今也没卖出去几罐，你也乐在其中吧。”它哈哈一笑，又道，“不过，遇到我，你还是赚了。这个金币，买你一罐茶叶应该够了吧？”
	  “够！”我立刻点头，继而扯着嗓子大喊，“九厥！赶紧把车弄出来，拿茶！”
	  但很快，我们所有人都尴尬地笑了。
	  石头上，小冷很严肃地看着跟它个子差不多大小的茶叶罐，说：“没问题，我能扛得动！”
	  “问题是，你要去哪儿呢？”我问。
	  “当年冷冷曾帮过129个人，我想让这个数字变得更多一些。”小冷用力地把茶叶罐放到背上，回头冲我一笑，“如果以后还会见面，我再告诉你，你的茶对不对我的胃口。再见。”
	  “等等。你为什么对冷冷那么好？”我喊住它，突然想起了一个最八卦的问题。
	  “没有为什么。我们都是金蟾蜍的后裔，而我身为金老座下的仙官，替她奔忙是应该的。”它顿了顿，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曲折离奇的故事。只是，谁都会喜欢跟一个真正慷慨的人在一起，不是吗？”
	  “答案还真简单。”我摇头一笑。
	  “慷慨这件事，并不仅仅与金钱有关。以后，如果别人问你身边的人，为何要对你那么好，恐怕他们的答案也是一样的吧。”他朝我挤挤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敖炽他们，然后，吭哧吭哧地背着茶叶，绕过一丛枯枝，义无反顾地朝着太阳所在的方向蹦去……
	  好吧，我其实不介意有更多人被关到“牧场”里……加油吧，癞蛤蟆！

第八章 冷冷 尾声
	  给未知的第N封信：
	  亲爱的未知，妈妈知道你一定很喜欢戈壁滩的景色，不然你不会兴奋地踹妈妈好多脚。呃，也可能是你不高兴你爸老喊你小浆糊？
	  小冷伯伯的金币，妈妈已经很高兴地收起来了。其实妈妈应该多给它一罐茶叶的，不过算了，它一定搬不动。
	  不知你几时才会来到这个世界，你爸爸说过，等你出生后，他要将全东海乃至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搬到你面前，我们要做世上最好最慷慨的父母。
	  不过妈妈知道他罕见的理智一定不会让他这么做，所以你也不要期待会有用不完的金子、吃不完的糖果。
	  你要记住，爸爸妈妈最大的慷慨，就是让你的生活变得不那么“容易”。妈妈可不希望有一天早晨你醒来，发现自己的头或者手不见了……
	  健康的身体，正常的心智，一场又一场有趣或者危险的旅途，就是我们能给你的、世上最好的礼物。
	  时间与精力我们都不会吝啬，直到你学会怎样于这个光与暗并存的世界相处。
	  也许你在某个时间段会恨我们，可这的确就是爸爸妈妈爱你的方式，就算你恨我们，我们也不会少块肉，哼！
	  先写到这儿。因为妈妈现在要去把你爸揍一顿。
	  你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吗？
	  他把千钟黍放在一个盒子里，正在怂恿你九厥干爹跟甲乙叔叔往里头放钞票。
	  妈妈突然又对你的未来充满了担忧……怒！你爸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啊？！

第九章 玉官 楔子
	 
	  民国某年，某城。
	  华丽的宅院里，中年夫妇哆嗦着跪在他面前，怀里紧紧护着那不到十岁的幼子，呜咽着哀求：“我二人老来得子，就这一根独苗，您大发慈悲，放过我们一家吧！他不是有意攻击您的！”
	  他站在窗边，身上的衣裳，手中的镰刀，与天上的弯月一个颜色，右腹上，一道被撕裂的伤口还在渗血。
	  沾满泥土的布袋歪在他的脚下，敞开的袋口里，露出一堆森森白骨。
	  “他活着，就是你们的幸福？”宽大的斗笠下，他黝黑的眼睛微微张开，镰刀反射出的光，移到那目光呆滞的孩子脸上。
	  “犬子就是我二人的一切！”夫妇俩赶忙回答，“好汉，您要什么都可以拿走！宅子里的所有财宝都是您的！只求您千万不要伤害犬子！”
	  他看着这对可怜的夫妇，摇摇头，蹲下来，伸出手，指尖拂过那孩子的脸，问：“你们很喜欢骗人，对不对？”
	  莫名其妙的问题，夫妇二人对看一眼，把孩子抱得更紧了。
	  “你们是谁？”他又问。
	  “我……我姓吴，三代都做珠宝生意，十年前得子，取名小宝，一家和睦至今……我们是正当人家，从不作奸犯科！”丈夫语无伦次地回答。
	  他叹口气，站起身，摇头：“错。”
	  雪亮的刀尖，指向那孩子。
	  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在屋子里炸开。
	  暗红的血，沿着地板缓缓扩散。
	  他将那布袋拎起来，把白骨“哗啦”一下倒在那对伤心欲绝的夫妇面前，冷冷道：“这些被吃掉的，又是谁呢？”
	  他看了看那对几近崩溃的男女，再次举起了手里的镰刀……
	  大雨倾盆的后院里，有人拿石头砌成了一个神龛，里头供奉着一尊石像，圆脸长须，面容慈祥，手捧如意。神龛旁的石碑上，端正地刻着“福老庇佑”四个字。
	  “福老……”他冷笑一声，手起刀落，将那神龛与石碑击了个粉碎。
	  大约是用力太猛，右腹上的伤口裂开来，他用力捂住，快步走出了宅子。
	  大雨之中，他很想走快一些，身体终于还是不肯配合，意识也越来越糊涂，眼前的夜色与市井，全部化成了缭乱的光。果然还是老了吗，居然被偷袭成功？
	  倒下去的瞬间，他摇晃的视线里，依稀走来一个女人，白瓷似的脸，晚霞般颜色的旗袍……
	  翌日清晨，吴家的下人发现了倒在偏厅里的夫妇，二人全身上下没有任何伤痕，呼吸亦正常，只是在二人面前的地板上，一堆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肉，淹在发黑的血水里……

第九章 玉官 第一节
	  偷偷地，我走了；偷偷地，我又回来了。
	  离开中国的时候还是寒冬，如今，头顶上的树叶渐渐泛起黄气，我与敖炽走在帝都的某条小街上，在渐起的秋意里，往不远处那间杂货铺快步而去。
	  不停四人组变成两人租的原因，只因为一条短信。
	  从那片遥远荒僻的戈壁滩出来之后，我居然收到了赵公子的短信，内容只有两个字：“速归！”
	  出门前，我曾在留言里斩钉截铁定了规矩，如果不是杀人放火烧房子的大事，谁也不准电我短我！赵公子他们极听话，这么久了，愣是没联系过我一次。看来，不停有麻烦了！
	  几乎是在收到短信的同时，企盼已久的千钟黍的提示也出现了——“九曲玲珑天子地”。
	  “天子地”，我们所能想到的最贴切的地方，就是那座历史悠长，曾有天子齐集，也见证了帝制覆灭的古都。
	  如今我们已有九块石头在收，离“交货时间”亦越来越近，断然不能有任何闪失与耽搁，可我的不停也不能不管，权衡之下，我本打算让敖炽他们仨先滚回不停，可他死也不准我一个人上帝都，于是只好一半对一半，我们俩去帝都找石头，九厥甲乙先回不停，有什么事及时通知，没事就不用联系了。
	  于是，我跟敖炽没有赶在夏日的尾巴上回到忘川，反而盯着落叶，来到这座北方的大城。
	  我去帝都的次数很少，而这座城市留给我的印象，每一次也都是相同的。一环又一环的路，一座又一座的桥，足以绕晕我的头。当然，烤鸭还是可爱的。不过，要从如此巨大的一座城池里，去找“九曲玲珑”这么一个抽象的不知是人还是地点的玩意儿，是在高难。所以结果就是，我的钱包又一次大出血，喂饱了那些可恨的虫人！每次找虫人出面找线索时，我都要下很大的决心，因为这些家伙的收费实在太昂贵了，而且每个季度都在涨价！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快速致富的方法不是抢银行，而是打劫虫人！哼！
	  不过，就在昨天，一条陌生号码给我发来一条短信，里头只有一个地址，但末尾的几个字，让我跟敖炽的士气瞬间高涨起来——“九曲玲珑，身在此处”。
	  这肯定不是虫人发来的。
	  不管这是好心人的帮忙，还是阴谋的陷阱，我跟敖炽都毫不犹豫地往那个地址奔去。
	  傍晚时分，我们终于站在了这条很小很小的街上，里头的铺子挨挨挤挤，连车都开不进去，只能步行。
	  沿街往前走，一个潦草的店招进入我们的视线，上头“九曲玲珑”四个字清晰可见。走近一看，有这么个风雅名字的店铺，居然只是个卖针头线脑生活用品之类的杂货铺。虽然名字跟卖相不搭调，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的喜悦之心，因为，刚一靠近这里，千钟黍就妥妥地发热了！
	  “小心些。”敖炽提醒了一句，拉着我的手进了店门。确实，这一切顺利得让我都不敢相信这不是一个美好的陷阱。
	  狭小的店铺里，一个身着红色旗袍的老太太，正背对着我们擦着货架，口里还哼着欢快的小曲儿。
	  我咳嗽了一声，老太太这才转过身来，一见到我们，上下打量几眼，便朝着那挂着蓝布门帘的里屋喊了一声：“他们来了！”说罢，她转过身，朝我们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微笑。
	  我分明看到了一双处变不惊，老而不糊涂的眼睛，她应该知道我们不是人类。当然，我们知道，她也不是。还没进她的铺子，妖气就已扑面而来。大家心照不宣罢了。
	  “谁在等我们？”我笑问。
	  “一看便知。”老太太做了个请的姿势。
	  “装神弄鬼。”敖炽把握拽到后面，皱着眉走向那门帘，一把掀开。
	  我探头一看，里头不过有一张靠墙而放的小床，半开的窗户下，一个细皮嫩肉、五官出众的少年蜷在床上，紧闭着眼睛，睡梦中都紧张似的，双手紧紧抓着被子的边缘，口里却反复喃喃：“死神……死神来了……他不会放过我们的……”
	  死神？！难不成这次的石头里，封印的是一位“死神”？
	  但是据我所知，天界从无这个“职务”。三界之中，天界之神仙，地界之人类与各生物，非人界之妖魔灵魅可，但凡亡灵，皆有冥界之王统一掌管，而与“死神”相关的，只在冥王之下设有的“四方死神”，但它与天界毫无关系。
	  我们走进去，发现这间小屋里除了这少年之外并无他人，房间里的陈设也极简单，只有一张床，不过，一个靠在墙角的又大又鼓的布袋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浓郁之极的妖气从袋子里不断涌出，我判断，那袋子里至少装了上百只妖物。
	  袋子的封口处，被一条看似普通的麻绳紧紧系着，可我轻易就看出，麻绳上有人为注入的封印之力，但力量已经很微弱，随时会消失得样子。
	  这间屋子，顿时陷入了绝对的诡异。
	  “这孩子，叫李白。”一个轻轻细细的声音，突然从我们俩背后冒了出来，“既然不停的老板娘夫妇都来了，我就可以放心动手了。”
	  我跟敖炽猛一回头，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穿了一身叫不出式样的白色长袍，幽灵般出现在空气里。一张白玉雕成的脸，清清楚楚地挂在我们面前。
	  注意，我不是在比喻，是在陈述事实。这男人的脸根本不是正常的人脸，就是一张拿白玉仔细雕出来的工艺品般的脸，眉是眉，眼是眼，线条还万分的灵动完美。如果他不动不说话，完全可以摆到任何一个珠宝展上当极品人像玉雕。
	  他脸上唯一的颜色，便只有那一双漆黑的眼睛了。灯光之下，幽潭般的眸子还隐隐流转出彩虹般的光。
	  “是你把我们引来这里的？”我定定神，警觉地打量着这个他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的怪人。
	  “去年我曾路过你家旅店，不过观察一番后，没有进去。”玉脸人答非所问，“昨夜，我在店外遇到一只虫人，闲聊几句，方知你们来了帝都。”
	  咦？这是我又一次被虫人出卖的节奏吧？
	  “把我们弄来，不是为了叙旧吧？”敖炽警惕地看着他。
	  “你们来了，李白就可以死了。”
	  玉脸人伸出右手，一把雪亮的镰刀赫然出现，仿若一弯会致人死地的冷月，在他手中闪着寒利的光……

第九章 玉官 第二节
	  天还没亮，窗外只隐隐有一丝微光。
	  古色古香的房间里，处处都是灰尘。这间皇宫里的小小偏殿，早就无人居住，连个打扫的人都没有。
	  离这里不远不近的地方，冲进皇宫的军警们正忙着将中国最后一位皇帝赶出皇宫。凌乱的脚步声与说话声，混杂着几声枪响，彻底破坏了这天之之地的威仪。
	  这个房间应该是安全的，不光因为它离繁华之地太远，还因为它里头对方的全是杂物。多年前，那位住在这里的不受宠的贵人病逝后，这里便成了一间堆放杂物的小仓库。
	  不过，谁也不会知道，就在今天，这个无人染指的小仓库里，无端端少了一件摆放多年的物事——一个用红木制成的衣架。不知是哪朝哪代的产物，只因是按照人体曲线雕做而成，所以大家都管这衣架叫“九曲”，挂衣裳很是实用。
	  当然不会是闯进来的人偷走的，可谁会去偷一个又大又重又不值钱的木头衣架呢？
	  这红木衣架，是自己走出去的，以一个女子的形态。
	  九曲在离开这个居住了数百年的房间之前，在窗口站了很久。在她还只能以一个衣架的形态活在世上时，这个窗口带给了她太多的幸福：日出日落，四季更替，还有那珍贵的月光。对于一个修炼中的妖怪，月华是最好的营养品，她能在短短数百年时间里修炼得人模人样，除了要感谢这座皇宫里至刚至阳的“龙气”，更要感谢刚刚能照射到她身上的阴柔月光，正是这天赐的阴阳协调，她才从一个木头架子变成了一个婀娜的女人。
	  不过，她并没有多么的幸喜若狂，她一直都是这样。对于修炼成人，她并没有太大的奢望，能够平安活到现在，能够不用像窗外那些人一样提心吊胆地生活，能看到不错的风景，这已是莫大的幸福。
	  只是，若玲珑还在的话，这种幸福会更大一些吧。
	  她清楚地记得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玲珑就那样头也不回地跟着那个慈眉善目、一身黑袍、自称是天神“福老”的老头走了，她眼睁睁地看着玲珑被老头子包裹进一张黑色的纸里，她跟玲珑连“再见”都没来得及说。
	  玲珑是一面长柄雕花铜镜，铜镜柄上刻着“玲珑”二字，它跟九曲一样，能听能看能说，拥有一切人类的意识。不过，它们一开始都是不能动的，直到后来，修炼的时间长一点了，它们才能趁夜深人静的时候，稍微挪动一下身体。
	  这个房间里，它们俩是唯一的可以对话与陪伴的朋友，一个镜子与一个衣架，两只妖怪。
	  有时候，玲珑会挪到久无人用的香粉盒子前，闻一闻，然后告诉九曲这是怎样一种奇葩的味道，把九曲都得咯咯直笑；有时候，九曲会把玲珑托在肩上，连个家伙一起挪到窗户前晒月亮聊天；偶尔也会有受了委屈的宫女太监跑到这隐蔽的房间里相互哭诉，它们俩就保持沉默，听故事般待着，在他们离开之后，再感慨一下自己没有卷裹到这些勾心斗角的漩涡里该是多么幸福。
	  春夏秋冬，就这样平静地轮回不休。
	  可是，玲珑的心情却越来越不好了。每当它看到从窗外走过的人，尤其是看到那些欢笑这放风筝的宫女妃嫔时，它对自己行动不便的身体越来越憎恨了。
	  九曲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它，不管她想出多少笑话，玲珑也笑不出来了。
	  直到有一天，玲珑认真地对九曲说：“在这里当一面镜子，使永远不会幸福的。”
	  九曲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只说：“我们本来就是妖物，只有慢慢修炼，才有机会成人形。你别急，慢慢来。”
	  玲珑只是叹了口气，慢慢来？要慢到哪一年才能离开这里？
	  所以，当那个自称神仙的老头出现时，它迫不及待地相信了他。这个房间让它越来越痛苦，它不要再留在这里过死水一样的生活，多一天都不要！它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它应该是一个人才对，自由自在，海阔天空。
	  “玲珑，你现在，找到你的幸福了吗？”她望着窗外那一片暗红斑驳的宫墙，自言自语，“我不会走太远的，我依然会留在这座城池里。如果你还记得我，一定要来找我。”

第九章 玉官 第三节
	  多年后，冬，帝都。
	  李白拖着胡乱塞了几件衣服的书包，还有一行鼻涕，流浪猫似的杵在曲老太面前，抱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酱汁肉丁饭大口大口地吃。
	  “又挨打了？”曲老太凑近一点，瞪着李白右脸颊上的红印。
	  李白不说话，只顾着吃。
	  这间小杂货铺半开的店门外，已看不见多少行人，零星的雪花从路灯的光线里飞过，给这个冬夜平添了几许漂泊不定、孤苦无依。
	  曲老太大概是世上最不会令李白紧张的人了。虽然她并不是他什么人，只是一个距离他家一公里外某街道上杂货铺的主人，一个早上十点开店、晚上八点关门，去固定的菜市场买菜，钟表一样精确生活的老太太。
	  李白一家是在他十岁那年搬来帝都的。每到放学时，他都能看到这个老太太坐在铺子里，有时择菜叶儿，有时跟客人聊天儿，他在看老太太的同时，发现老太太也在看他。而他跟她的忘年友谊始于一种每包附赠了不同玩具的薯片，当时这种红得发紫的零食是一整条街的孩子的幸福，对李白来说也是。他常常站在亮晃晃的玻璃柜外，看着里头那排五颜六色的包装袋发呆。可是他的零花钱只够应付学校的午餐，额外的“幸福”很遥远。
	  在他遥望了那些薯片三十七次之后，曲老太终于看不下去了，从柜子里拿出一包薯片塞到李白手里，说：“这是借你的，以后赚钱了，你要还我一包的。”
	  那天，李白惊喜地从这包零食里得到了一个一寸高的独角兽。当时曲老太就跳起来了，说李白运气太好了，这个独角兽是零食里最难得的玩具，这么久以来从没有一个孩子得到过这个。而且，独角兽是传说中能带来幸福的神兽，得到它的人也一定会幸福吧！她天真地一惊一乍的神态，完全不像个老太太。
	  可是，幸福的独角兽在一场期末考试后，被父亲狠狠摔断了对。
	  玩物丧志！父亲咬牙切齿地说。
	  你看隔壁的小飞，那么蠢头蠢脑的样子，都考得比你好，你怎么连他都不如了——母亲是不动手的，可她重重的安息于满脸的绝望，还有从任何一个肢体语言里弥漫出的莫名悲伤，却是比拳头更让人心脏紧缩的武器。
	  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时上课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当试卷横在眼前时，每道题目都让他脑子发昏，稀里糊涂交了卷，成绩出来，却是班里倒数第八名。
	  这是小学五年级下学期发生的事，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父母对他的态度，每况愈下。
	  他偷偷把独角兽的腿粘好，放进了抽屉的最里头。然后，他学习上更努力了。别人一遍就能记住的东西，他用十遍来记；别人只做一道参考题，他做十道。成绩慢慢地好起来，能进前二十了，可父母脸上的不满与失望，反而与日俱增。李白觉得自己一定是哪里做错了，可是回想想，哪里又错了呢？
	  有时父母也会关上房门吵架。他屏息静气地缩在自己的房间里，隐约能听到“他根本就是个蠢货！”“都怪你！”这样的怒吼，还有摔烂东西的声音。每次吵完，母亲就会躲在房里哭很久，一边哭，一边翻一本旧相册。一次，李白拿着纸巾，怯怯走到她背后，说妈妈别哭了，母亲却像被马蜂蜇了似的，猛一下合上相册，朝他大声呵斥：“滚出去！”
	  他吓了一跳，放下纸巾就跑了出去。身后“砰”一声响，房门关得无情又彻底。
	  小学毕业考试，语文的作文题目是“我的幸福”，李白交了白卷。他的笔尖在答题纸上停滞了很久，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暑假结束后，李白进了一个不怎么样的中学，三年之后，又勉强考上了一个不怎么样的高中。
	  这段时间里，他已记不清脸上印过多少次父亲的掌印，也记不清耳朵里装过多少次母亲的抱怨与哀叹，可是，父母以前好像并不是这样……以前，以前的生活已经模糊得想不起来了。他隐约记得那时的父母脸上，是常有笑容的，父亲的手也不是拿来刮耳光，而是摸他的脑袋的。
	  如果说这些年，李白的记忆太多时灰白色的，那这件“九曲玲珑”就是为数不多的带给他“色彩”的地方。很多个拿了成绩单不敢马上回家的日子，他都在这里度过。帮曲老太整理货物，擦柜子拖地，跟曲老太比试谁穿针穿的更快，偷笑那个爱跳广场舞的老头又悄悄给老太太送来一支玫瑰花……这些在别人眼里不值一提的小事，却成了他心中难得的“幸福”。
	  这会儿，曲老太坐在对面，一边绣十字绣，一边问：“这次又是个什么罪名？”
	  “我爸失业了。”李白用力咽下最后一口饭。
	  曲老太一瞪眼：“这跟你有啥关系？”
	  李白放下吃得干干净净的碗，说：“我爸喝了一整瓶二锅头，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丧门星，要是我再不跑，他的擀面杖会打死我吧。”
	  “你妈呢？”曲老太好奇的问，“眼看着你挨揍？”
	  “蒙着头睡觉呢。”李白擦了擦嘴，起身把书包拿过来背上，对曲老太说，“谢谢你。这碗饭真好吃。你也该休息了，我先走了。”
	  曲老太拽住他：“黑灯瞎火的，你往哪里去？”
	  李白笑笑：“去找我姐。”
	  “哦。”曲老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把他外套的拉链往上拉紧了些，“去吧，万事小心。没饭吃了就回来找老太婆。”
	  “谢谢你，曲婆婆。”李白转身出了门，瘦成竹竿的身影慢慢消失在风雪交加的夜里。
	  曲老太关上店门，抱了一杯热茶，坐在藤椅上，一言不发。
	  这时，一个男人从里屋走出来，白白的衣裳，白白的脸，露在外头的每一寸皮肤，都闪着玉一般的光泽。
	  “你应该拦住他的，李绯应该很快就会去找那个家伙了。他这一去，万一牵扯到什么危险，我可不会救他的。”男人冷冷道。
	  “你欠我一个人情。”曲老太仰头看着他，“如果他真的幸福，也就罢了，可惜不是。”她顿了顿，“无论如何，请你一定要把他带回来。”
	  “对，我吃了你五碗酱汁饭，还用了你一整瓶止血药，确实要还你一个人情。”男人坐到她对面，缓缓道，“不过我已经没有多少力量了，如果这回还抓不到那家伙，只怕永远也没有机会了。不过你放心，不论这次的计划能否成功，我都会把他带回来。”
	  曲老太喝了一口茶，默不作声。

第九章 玉官 第四节
	  “咚咚”。
	  某小区里的某间房门被小心翼翼地敲响了。
	  正在刷牙的年轻女子诧异地打开门，看着门口一身风雪的李白：“咋啦？”
	  “姐，我不敢回家了。”他擦了擦鼻子。
	  女子重重叹了口气：“进来吧。”
	  李白不是独生子，他还有一个几乎被四邻乃至他的双亲遗忘的亲生姐姐。
	  姐姐名叫李绯，比李白年长七岁，在他小学毕业的那年搬出了家去，在地段颇差的地方租了个房子，开始了独立的生活。卫校毕业的她，在某医院谋到一份护士的工作，不论赚来的钱是多是少，只要李白去找她，每次她都会带他去吃一顿好的。但她从不问父母的情况如何，每当李白顺口提到爸妈怎样时，李绯总是淡淡地“嗯”一声，便转去别的话题。
	  李白至今也不太明白姐姐离开家的真正原因，记忆里，爸妈好像从来没有打过姐姐，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她，他们与姐姐之间，客气得好像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一直住校的姐姐连周末都很少回家，只要她一回来，家里的气氛就变得特别安静，连总爱骂人的爸爸都沉默很多，一家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从一餐饭的开始到结束，可以一个字都不讲。
	  但姐姐对他一直不错，每次被父母教训过之后，只要姐姐知道了，总少不了安慰几句，然后塞一些零花钱给他。每到这时候，姐姐看他的眼神就特别悲伤，但又极努力地化解。他觉得，姐姐是心疼他的，可她又无法为这个父母眼中不成器的弟弟做些什么。于是他总反过来安慰姐姐，说爸爸打得一点都不疼，他什么事儿都没有。姐姐却只是苦笑，说他什么都不懂。
	  姐姐彻底离开这个家的那天，李白因为起床晚了，被父亲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姐姐听不下去，走出来冲父亲道：“够了吧？不就是起晚了十分钟马？他是你儿子阿，需要骂得这么难听马？”
	  李白缩在姐姐身后，这是他对“家人”这个概念最好的一次体验。
	  父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粗重的呼吸要喷出火来似的。
	  “啪”！极响亮的一记耳光，响在狭窄的过道里。
	  姐姐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一缕血迹挂在她的嘴角。
	  父亲的眼睛里，愤怒的热与绝望的冷交缠在一起，攥紧的拳头上青筋暴突。
	  李白生怕父亲一时失控，把姐姐打个半死，可父亲最终松开了拳头，用没有任何情绪的声音对女儿说了一句：“是你把我们家的幸福毁了，丧门星。”
	  姐姐捂着脸，呆呆倚在墙上。李白喊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反应。
	  当天下午，姐姐就拖着行李绝然走出了家门。临走时，她回头看了看门前一脸哭意的李白，松开行李箱，转过身，搂着他的肩膀，轻声问：“李白，在这个家里，你觉得幸福吗？”
	  “我……”李白一愣，嘴张了半晌，才结巴着说，“还……还好。”
	  姐姐叹了口气：“我走了，安顿下来后我再通知你，好好上学，争气些，别挨打了。”
	  这一走，姐姐五年没回过家，她很成功地让自己消失在了父母的眼里，或者心里。
	  “外头的雪好大，也不打把伞。”李绯抓了一条大毛巾出来，嗔怪地擦着弟弟湿漉漉的头发。
	  这是李白第一次来姐姐的新家。几个月前，姐姐在短信里跟他说，她与未婚夫一起买的新房子装修好了，她有自己的家了。
	  李白从摇晃的毛巾里打量着姐姐的家，两室一厅的房子，不大，但每一个细节都用心布置，每一种色调都柔和温暖。
	  “姐夫呢？”李白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情侣合影，照片里的男人他只见过一次。一年多前，姐姐将英武高大的男友杨岁繁带到他面前时，他高兴得很，“姐夫”脱口而出，把杨岁繁逗得哈哈大笑，李绯则羞得擂了他一拳。那次的聚会，三个人都很开心。最关键的是，李白从姐姐的每一个表情里都读出了“幸福”。
	  “刚睡了呢。”李绯把果茶放到弟弟受理，“他们不知道你来我这里了吧？”
	  李白摇头，又问：“是不是不太方便？姐夫他……”
	  李绯打断她：“你安心住下来，别的不要担心。”
	  正说着，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杨岁繁从屋子里走出来，俊朗依然的脸孔比一年前稍许瘦了些，也苍白了些。
	  “怎么啦？”李绯赶忙迎上去，小心翼翼地问，“我们吵到你了吗？”
	  “有点渴，起来喝杯水。”杨岁繁有些不耐烦地绕过她，在看到沙发里多了一个人时，他瞪着李白，“你……”
	  李白站起来，很不好意思地喊了一声：“姐夫。”
	  “怎么回事？”他扭过头，不悦地看着李绯。
	  “李白要来暂时住一段时间。”李绯解释道，“他很乖，不会添乱的。”
	  杨岁繁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径直走进了厨房，十分漠然。
	  奇怪，为什么姐夫跟一年前的感觉不太一样呢？他明明记得姐夫是个很爱笑很温和、对姐姐也十分体贴的男人呢。
	  “发什么愣呢？”李绯戳了戳他的脑袋，“你姐夫工作忙，难免心情不好呢。”
	  李白小心地问：“你们俩没什么事儿吧？”
	  “没事儿阿！”李绯的声音提高了些，生怕弟弟布相信似的，“我俩挺好的，计划下个月结婚呢。”
	  “那就好。”李白握住姐姐的手，认真地说，“你是我唯一的姐姐，一定要幸福！”
	  “会的。”李绯的笑容在淡黄的灯下显得特别安静从容，而正是这份平静，让李白的心里不平静了，因为他无法从这样的笑容里找到丝毫与“幸福”有关的东西。
	  他又下意识地看着墙上的合影，纵然只是一张照片，可里头的两个人，那份明明白白的甜蜜都快溢出相框来了。
	  哪里不对呢？
	  窗外的雪花越来越大，要把整个世界都埋掉一般。

第九章 玉官 第五节
	  李白又梦见了那个房间，朱红的柱子，檀木的家具，雕梁画栋的装饰，一切都很陈旧，熟悉的窗外，月色如水，照一地红墙黄瓦，宫殿绵延。
	  他下意识地朝窗户前走去，想将外头的景色看得更清楚些。
	  突然，一张五官扭曲的怪脸从窗下钻出来，猛地贴到他面前，问：“你不幸福，对不对？”
	  他满心惶恐，张口结舌，想退又不能退。
	  “回答我！”怪脸不依不饶。
	  “我……我不知道。”他扭过头，不敢看。
	  “你一直是这么想的吧，你只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丧门星。”怪脸嘿嘿地笑。
	  “你走开！我不认识你！”李白拼命地往后退。
	  “你该怎么办呢？可怜的家伙。”怪脸越发咄咄逼人地靠过来。
	  “唰”！雪一样白的光从头上劈下来，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四分五裂的怪脸背后，一个瘦瘦长长的影子，裹在云朵般的白色衣裳里，一把闪亮如弯月的物体，很美很美地握在那影子的手中。
	  李白松了一口气，定睛一看，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那看起来很美很美的“弯月”，却是一把冷光闪烁，锋利无比的镰刀。
	  “别过来！”
	  幽暗的卧室里，满脸冷汗的李白猛地睁开眼睛。
	  天花板，吊灯，空气里还残留着洗发水的淡淡香味，这是姐姐专门给他收拾出来的临时卧室。一切都很正常，刚刚不过十个怪梦。
	  李白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翻了个身，但旋即又将那口气生生地吸了回去——床边，那高而瘦的男人，焊在地里似的站着，连身上的白色衣衫都纹丝不动，窗外的幽光斜进来，在男人的脸上以及他露出的每一寸肌肤上打出一层又冷又润、细腻却毫无生命力的光。如果他就这么静默着，会被所有人认为是一座雕塑，一座以羊脂白玉精雕细琢出来的人像。除了那双眼睛是黑的，在他身上找不出其他的颜色，也正因为如此，那双眼睛才显得尤为孤绝，甚至骇人。可是，如果再多看一眼，那双黑眼睛里又有一层隐晦的彩虹般的颜色。而那把握在他手中的弯月镰刀，就算在如此黯淡的光线下，也闪烁着能刺透人心的光。
	  面对这样一个浑身不带善意的不速之客，李白的心脏骤然停跳了瞬间，连惊叫都忘记了，只是将身体紧靠在床头，并本能地抓了一个枕头挡在身前，微颤着问：“你……你是什么？”
	  “我看见，你做了一场噩梦。”镰刀怪人的声音倒不像他的外表那么惊悚，轻轻细细的，“你是谁？回答我。”
	  李白完全混乱了，这是又一场梦吗？他抱着枕头，上下嘴唇不停的哆嗦着：“我……我叫李白，17岁，高二学生……地……地球人。”
	  镰刀怪人摇摇头，手中的镰刀，微微转了转方向。
	  坏了！要被砍！李白心知不妙，慌忙拿枕头遮住自己的头，紧闭双眼喊道：“不要！”
	  一分钟过去，没有冰冷的刀锋落下来，也没有任何被攻击的迹象，李白的耳朵里只剩下墙上挂钟的嘀嗒声。
	  他慢慢睁开眼，试着从枕头后探出脑袋，才发现床边已经空空如也，镰刀怪人就像一场突发的噩梦一样，把你真是地吓一大跳后，又突然消失了。
	  李白擦去额头上密集的冷汗，一把拧亮台灯，努力地安慰着自己，你在做梦，是噩梦，一定是！

第九章 玉官 第六节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李白终于勉强说服了自己，把那晚发生的事当成一场梦。镰刀怪人什么的，见鬼去吧！
	  另外，他没打算白吃白住。他满着李绯在一家超市找了个兼职工作，每天从晚上八点干到凌晨一点，虽然有点辛苦，但一想到可以自立，也是一阵欣慰。
	  在家时，他也勤快地帮姐姐收拾屋子。而杨岁繁多数时候都是在自己房间里待着，也没见他出去上班，几乎是一幅赋闲在家的状态，对李白的态度也始终是不冷不热，几乎没有交流。
	  不过，李白在收拾客厅的时候，发现电视机柜下层唯一的抽屉被上了锁，不禁奇怪起来。因为姐姐从来没有“上锁”这个习惯，在家时，她房间的任何地方都是开放而透明的，就连被大多数女生视为禁地的书桌抽屉，也从不上锁。在李白的印象里，姐姐李绯是一个完全没有秘密的女子。
	  也许，那时姐夫的习惯？李白这么想了想。
	  今天的气温比之前更麻烦，死也不停的雨绵绵不绝地拽着零星的雪花往下落，把寒彻入骨的冬天狠狠送到每个人的身体里。
	  超市里的时钟，指向深夜十一点，正擦货架的李白突然听到仓储室里传来一声大叫，然后是噼里啪啦的货物崩塌的声音。
	  当李白扶着头破血流的同事老徐赶到离超市最近的医院时，刚零点整，被前后脚送进急诊室的，还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姑娘，面无血色，浑身发抖，整条右臂都不见了，左手上还少了三根手指。而把这个姑娘送进来的，居然是李绯。
	  姐弟俩在见到彼此的时候，都很诧异。
	  “你怎么在这儿？”李绯质问道，“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回家？”
	  “我一个朋友受伤了，我就送他来了最近的医院。”李白搪塞过去，“我刚才听到急诊室里的医生跟你打招呼，你们是同事？可你不是在第二人民医院上班吗？那姑娘怎么会受那么重的伤？”
	  “我半年前辞职来了这里，忘了跟你说。”李绯简单带过，“今天我出去办事，回来晚了，路过医院附近一个僻静处时，看到了这个受伤昏迷的姑娘，就赶紧把她送进来了，我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你朋友没事吧？”
	  “希望没事吧。”李白说道。
	  约摸一小时后，老徐被送到了普通病房，医生说皮外伤，休息一晚，明天就能出院。而那个姑娘就比较麻烦了，听说手术完毕后被直接送到了加护病房。
	  李绯对李白嘱咐了几句，便去了加护病房，似乎十分关心那个姑娘的伤势。
	  他目送姐姐匆忙的背影消失在走廊里后，回到了病房。房间里一共四张床，除了老徐，还躺着一个跟李白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面色苍白，正了无睡意地看着窗外，床边坐着他满面倦容的母亲。她什么都没做，就是死死地看着儿子，并且一直将儿子的一只手握住，生怕他下一秒就消失似的。
	  很快，一个中年男人粉尘仆仆跑进病房，直奔少年的病床前，又急又怒却又得忍着不敢发作的样子。少年的母亲一见了他，顿时站起来，一把拉住男人，泣不成声。
	  “医生怎么说？”男人闻她。
	  “已经洗了胃，说没有大碍。”女人擦着红肿的眼睛，“胡老师打来电话，说儿子最近几次的测验成绩都不好，我不过是说了他几句，要他少玩点游戏，用功读书。他……他就吞了一瓶安眠药。”
	  “胡闹！”男人皱眉看着对他的到来毫无反应的儿子，“我们就连说你一句的权利都没有了？”
	  少年一言不发，只把被子拉高了些。
	  “你就少说两句吧。等他身体好些了再说。”女人用力拽了拽丈夫，生怕他的言行再刺激到儿子。
	  “为什么不能说？我们在外头辛苦奔波这么多年，不就为了能多赚些钱回来，让他吃好穿好上好学校吗？我们在外头受气挨白眼，吭都不吭一声，他倒好，说两句就闹自杀，丢人现眼！”男人的双眼里布满了血丝与无奈的愤怒。
	  李白默默地缩在他的角落里，这一幕对他而言，简直太熟悉了。
	  “跟你们在一起，一点幸福都没有。”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少年用这样一句淡淡的话，突然截断了父母的所有言语。
	  两个饱经风霜的中年男女怔在那里。
	  良久，男人才对妻子说了一句：“还有一批货等着发出去，我这就得赶回去。你在这里，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妻子点点头，又拽住他：“你两天没休息了，路上小心些。”
	  男人“嗯”了一声，转身出了病房，微微佝偻的身躯像是突然老了十岁。
	  李白突然不太想留在这样的一个气氛里，不如去看看那姑娘怎样了吧。
	  可是，还没走到加护病房前，他就看到李绯红着眼睛从前面走出来，失魂落魄地钻进了电梯，连他喊她都没听见。
	  他追过去，电梯却已经下了底楼。满腹疑惑的他正想给李绯打电话，又发现手机刚落在老徐病房里了。
	  李白刚刚走回病房门口，还没进去，就吓得退了回来——
	  病床上的少年已昏昏入睡，身旁的母亲正呆呆看着他，而少年的床头，一个浑身白色的男人，正高高举起手中寒光凛冽的弯月镰刀，猛然朝下一挥，锋利的刀尖呼啸着砍向那少年的心口！
	  不过，少年的母亲，似乎对这一幕懵然不知。
	  “住手！”
	  李白惊愕地冲过去，把那女人吓了一大跳，一连茫然地看着他。
	  也就在这时，镰刀怪人消失了。
	  李白无法解释自己的失态，他下意识地走上前，看着那少年过分沉静的睡脸，怎么想都不对劲，不禁伸出手去探了探他的鼻息，旋即变了脸色，呆呆地对女人道：“你儿子没有呼吸了！”
	  女人的脸色，瞬间一片死灰。
	  凌晨的医院，因为这个突然失去了呼吸的少年，变得忙碌起来。
	  抢救室外头，李白很想上去安慰一下那个六神无主的母亲，可他实在又不知该说点什么，难道要告诉她，一个幽灵般的拿着镰刀的怪人刚刚杀了她儿子？！
	  不知所措的李白悄悄走开，也许应该把这件事告诉给姐姐？她会相信自己吗？
	  李白掏出手机拨李绯的电话，却被告之对方已关机。
	  李绯是一个随时会在包里放两块备用电池的人，关机这种事从来不会在她身上发生。于是，强烈的不安彻底笼罩住了李白。他又问了好几个人有没有看见李绯，一个小护士说，看到李绯匆匆出了医院大门。
	  他果断跳上一辆出租车，往李绯家里赶去。
	  同一时间，抢救室里的少年依然没有复苏的迹象，门外的母亲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地哀求着天地神佛，求他们救儿子一命。
	  另外，本该躺在加护病房里的断臂姑娘却消失在了病房里，病床上，只有一小块捏成人性的泥巴，且少了一条右胳膊……

第九章 玉官 第七节
	  出租车在渐渐亮起的天色下，一路飞驰。李白不断拨打李绯的电话，始终关机。
	  当他气喘吁吁地回到李绯家事，发现家中空无一人。李绯不在，杨岁繁也不再，奇怪的是，客厅里的电视却是开着的，没有信号，只有一片片雪花，电视柜下头的一台老式DVD机也在运作中，指示灯一闪一闪的。
	  李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发生在昨夜的各种看似毫无关联的事件，突然让他实实在在地恐惧起来。看看时间，已是早晨八点，在还是联络不到李绯、手里又没有杨岁繁电话的情况下，他急中生智，撒腿跑出门去。
	  他不知道杨岁繁的电话，可他知道杨岁繁在哪个银行上班。
	  一个多小时后，李白出现在某某银行支行的大厅里，他冲到最近的柜台前，张口就问：“不好意思，请问杨岁繁在吗？要是他不在，麻烦把他的手机号码给我好吗？我有急事！”
	  正在里头点钞的年轻女子手一抖，抬头看怪物似的看着李白：“你找杨岁繁？”
	  “嗯嗯！我不是坏人，我真有急事要找他！”李白急急说道。
	  女子上下打量他一番：“杨岁繁不再了啊。”
	  “不在？”李白一愣，“是调走了吗？”
	  “大半年前，他出车祸死了啊。”女子冲他摇摇头，“你还不知道？”
	  李白的脑袋“嗡”一声响，眼前的一切，包括那女子的脸孔，都四分五裂飞溅开去。
	  死了？！杨岁繁死了？！他昨天早上还跟这个男人在一张餐桌上吃早餐呀！
	  李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银行的，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如果杨岁繁大半年前就死了，那家里这个活生生的又是什么？还有姐姐，明明在那家大医院里干得好好的，为什么会在半年前突然转去另一家医院？在联想到杨岁繁的种种异常，以及两次出现的镰刀怪人，李白心里一沉，不详的预感铺天盖地而来。
	  胡思乱想中，李白回到家里，加中依然无人归来，闪烁的电视机里发出“哗哗”的噪声。
	  他无力地坐在电视柜前，冷不丁发现那个被上了锁的抽屉是打开的，他上前一看，里头只有一本旧相册，还有个装影碟的盒子，封面很喜庆，大红的“福”字挂在一扇古色古香的朱漆大门前，旁边印着一排“幸福售卖处”的字样，不过盒子里是空的，里头的影碟不知去向。
	  真是奇怪的电影名字，李白放下盒子，拿起那本相册，感觉这本相册跟家里妈妈常看但又总是不许他看得拿一本很像，难道是姐姐离家时带出来的？！
	  他翻开那本相册，映入眼帘的第一张照片，就是一家四口的全家福，他看看照片右下角的日期，应该是他八岁时候拍的，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坐在风景秀美的公园里，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李白愣住了，对于这张照片，他好像没有任何记忆。再往后翻，是他的单人照，应该是在学校里，父亲一脸骄傲的抱着他，他的怀里抱着一个奖杯，奖杯上刻着“数学竞赛一等奖”的字样。李白心里“咯噔”一下，自己居然还得过这样的奖项？！为什么一点都记不起来？
	  李白屏住呼吸，一页一页地翻下去，这本相册里，全部是十岁前的自己，无数获奖的照片，无数被父母拥在怀里的画面……不对啊，为什么这些场面他全无记忆？好像照片里经历过这一切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一般。
	  一阵眩晕向他袭来，相册落在地上，他抱住脑袋，身体里像有无数根小针在扎，这是怎么了，这个身体是怎么了？
	  “不！你不能这样！”
	  突然，李绯绝望的叫喊冲进了李白的耳中。
	  姐姐？她回来了吗？李白猛地转过头，本能地朝声音的来向看去，可是，哪里有李绯的身影，那个清晰的声音，居然是从电视机里传出来的……
	  李白吓坏了，正发楞时，电视机里又传来一声：“你这个骗子！妖怪！”
	  确实是姐姐李绯的声音啊！
	  李白扑到这个四十七寸的电视机前，傻子似的拍着荧光屏大喊：“姐！是你吗？回答我啊！”
	  话音未落，他突然发觉发烫的荧光屏变得冰冷且黏腻，他本能地将身子朝后一缩，却不知是谁在这关键时刻，往他屁股上用力踹了一脚，失了重心的他竟一头栽进了电视机里。
	  李白惊恐地大叫，眼睁睁地看着电视机里那片跳跃的雪花越来越近，最后变成了一个漩涡状的通道，而他就像一条无力反抗的死鱼，顺着这条通道一路滑进深渊……

第九章 玉官 第八节
	  “咚”！
	  李白觉得自己落到了一片软乎乎的地上，他猛睁开眼，一扇跟那影碟封面一模一样的朱漆大门就立在眼前，四周全是白茫茫的云雾，无边无际。
	  那扇门打开了一道缝，李绯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从门缝里钻出来。
	  李白顾不得探究这里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踉踉跄跄跑到门边，透过门缝朝里一看，顿时惊呆了。
	  门后，只是一间四四方方、光线明亮的屋子，不过，三面墙壁上都挂满了黑色的纸包，每个纸包上，都用白色颜料写上了“鲤妖”“蛇精”“杯怪”之类的名称。一阵气流拂过，这一大片黑纸包在墙上飒飒而动，竟是说不出的诡异。
	  屋子正中间的方毯上，坐了个黑袍裹身的老者，白发白须，很是慈眉善目的样子，而李绯，此刻正像个疯子一样，在他面前又哭又叫。
	  “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带回去的人会变成一个会吃人手指的妖怪？而且它还越来越残忍，现在已经开始吃人的手臂了！”李绯厉声责问，“你还敢说自己是神仙？！”
	  “李姑娘，我可是清清楚楚告知过你，能‘替代’你死去恋人的，是一个妖怪。可你说你完全不介意的。”老者捋着胡须，镇定地回答，“只有得到你的允许，这妖怪才能变成你的爱人呢。如今你反过来怪我，怕是不对吧？”
	  “可当时你只说这是只小兽！一只很喜欢与人亲近的小兽！”李绯愤怒地朝前冲，可她与老者之间，却像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屏障，任她声嘶力竭又打又骂，却始终难以靠近老者一步。
	  “我确实说它是一只小耳兽牙，可你当时根本没有询问我任何关于它的细节。”老者一脸无辜，“老实说，许多人都不问这些琐碎的问题，他们只关心这些妖物是不是真能替代他们失去的那个人，是不是真能让他们找回毁掉的幸福。”他顿了顿，意味深长地一笑，“你，还有你的父母，不也是如此吗？”
	  李绯一愣，旋即死命地捶着面前那道无形的屏障：“你根本不是神仙，只是个害人的恶魔！”
	  老头摇头笑道：“那你为何不将那妖物退还给我？我没有说不能退货哟。”
	  李绯突然停下所有的动作，似乎被人以下击中了要害。
	  “即使他是食人的妖怪，你依然将他当成那个心爱的人。”老头继续微笑，“你放不下，你舍不得。因为，那时你好不容易才找回来的‘幸福’。”
	  “我……”李绯颓然地坐到地上，哑口无言。
	  “发完脾气就回去吧，你们还要好好过日子呢。”老者做了个送客的姿势，“耳兽也就是吃点人肉罢了，随他去吧。总好过你空念亡魂，孤身到老吧。”
	  “孤身到老……”李绯面如死灰，这四个字，无疑又是一把扎到心里的刀。
	  门外的李白，冷汗已经湿透了衣裳，恐惧、焦虑、愤怒终于扭结成一股巨大的力量——他猛一下踹开了大门，跳进去一把拽住李绯大喊：“姐夫他已经死了！现在跟你在一起的是个妖怪呀！快跟我回去，把那个妖怪抓来还给这个老头子！”
	  李绯哆嗦了一下，看清来人是自己的弟弟，她才从恍惚里惊醒过来，一把抓住李白：“你怎么进来的？”
	  “我不知道……有人把我踢进了电视里。”李白用力地甩甩脑袋，把李绯从地上扯起来，“要不是亲眼看到，我根本不敢相信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事！跟我走！这里不能再留下！”
	  李绯勉强走了两步，突然甩开李白的手：“不能就这样回去啊！我一定要他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你姐夫回归本性，不再伤人！”
	  “姐！”李白大吼，“那根本不是我姐夫，是个害人的妖怪啊！”
	  “他是！”李绯慌乱的辩白，“他是！他们一模一样！”
	  “你清醒一点好不好！”李白扣住她的肩膀使劲摇晃，突然又像想到了什么，愕然地问，“你一只都知道他在吃人？”
	  “我以为他只是暂时的失常，”李绯的嘴唇颤抖着，“但最近几个月，他有好几次在半夜溜出去，回来时衣服上总沾着血迹。我装作不知，偷偷跟踪，知道了他的秘密……”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李白厉声质问。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李绯摇头，“我看见那几个被他伤害的姑娘倒在地上的样子，我很怕，很难过，我甚至不敢上前去看她们。可每次他只要吃了手指，心情就会变得很好，对我也很好……”
	  “于是你就视而不见，任由他这么做？”
	  “我有什么办法？！”李绯泣不成声，“直到昨夜，我发现他‘猎食’时已不仅仅满足于手指……我看着他贪婪的地吃掉了那姑娘的整根手臂，我再也无法坐视不理，把姑娘送进医院，一路上都在想该怎么办。最终，我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回来找这个老头子，不管我会为此付出什么代价！”
	  “你……”李白从没有像现在这般激动过，他狠狠揪住姐姐的衣襟，“为什么要把一只妖怪带回家？”
	  李绯用力挣脱他，一掌将他掀开老远，情绪完全失控的她指着李白大吼：“你懂什么？你知道失去挚爱之人的痛苦吗？你知道活着的人为死去的人背负一生的内疚是什么滋味吗？你知道幸福在自己手里粉身碎骨的感觉吗？”
	  “那只是意外，姐夫的死不关你的事！”李白大声道。
	  “可你的死，是我一手造成的！”李绯脱口而出。
	  李白突然愣住了，他的死？！
	  “当年若不是我执意拉你去西沙河边游泳，你就不会溺水而亡。爸妈也不会来到这里，用十年寿命买走一个替代品。”李绯痛苦地跪在地上，“你那么聪明，那么讨人喜欢，整天像个牛皮糖一样黏着我们，常说要把世界上最好看的衣裳都买给我……可我却亲手害死了你！”
	  替代品？！
	  李白用力抱住发疼得脑袋，各种混乱的声音在体内此起彼伏。
	  一直在旁冷冷看戏的老者，笑着对李白道：“你不该来这里的，知道真相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到底是怎么回事？”李白缓缓抬起头，眼里射出从未有过的凶光，“说！”
	  “我是专司幸福的神。”老者耸耸肩，“我深知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与挚爱的人生死永隔，太多人为此痛不欲生。而我既然有能力帮他们，何不做做好事呢？区区十年的寿命就能让幸福失而复得，很划算。至少，当你父母来找我时，听说只要十年寿命就能够换回一模一样的儿子，他们可是高兴得不得了呢，抢着要将寿命交给我。不过我很公道，一人取五年，童叟无欺。”
	  李白用了很长的时间，才让自己的身体停止颤抖，他看向泪痕满面地李绯，问：“真的？”
	  李绯哽咽道：“因为失去了你，我们家从天堂变成了地域，爸妈不打我也不骂我，我在他们眼中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罪人。这种感觉，比挨打难受百倍。在你离开我们几个月后，这个自称神仙的老头找到了我们，还给了我们一张影碟，说幸福之门就在其中。然后如你所见，我们在极度的惊诧中来到了这个世界，爸妈用十年寿命，换来一个‘儿子’。老头说，‘新生’的你，记忆只从现在开始。”她擦擦眼泪，又道，“可你的到来，并没有给我们家挽回失去的幸福。你来到我们家之后，我们很快从南方的小城搬来这千里之外的城市，为的就是彻底斩断过去，不让人发现你的秘密。但，爸妈渐渐发觉，你除了有一张与我弟弟一模一样的脸之外，没有一点像他，你不够聪明，不够可爱，完全不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天长日久，你虽然在长大，可在爸妈心里，你不仅没有成全他们的幸福，反而令他们痛苦，因为他们不断拿你跟我弟弟比较，越比较，越绝望。而我，无法再在这样的家里生活下去。对你，我是喜欢的，毕竟一看到你就像看到我弟弟一样，我对他的内疚，只能补偿在你身上。”
	  她爬过来，拉住李白的手：“对不起。”
	  李白看着她：“姐夫去世的时候，你做了跟爸妈同样的选择？”
	  “我真的不能承受失去他的痛苦！他对我那么好，我们就快要结婚了。”李绯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我只想他能继续陪在我身边，我只想一回到家，就看到他好好地坐在沙发里，跟我说话，对着我笑。所以，我趁家里没人的时候，回去偷走了那张影碟。老头说过，他家的‘入口’就在这张影碟里。”
	  说着，她突然“扑通”一声跪下，用力朝老者叩头：“求你，告诉我怎么才能让他好好留在我身边，怎么才能让他不要伤害别人了！”
	  “他又不是神，你拜他做什么？”
	  身后的大门竟“轰”的一声倒掉了，腾起的烟雾中，一个高高的人影渐渐明晰，没有表情的玉脸，寒光闪烁的镰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要找到你这么狡猾的妖孽还真是不容易呢，诺。”镰刀怪人黝黑的眼眸，依然闪着彩虹似的光，锁定了那俄惊慌失措的老头，“咦，不对，我是不是该称你一声伟大的福老？”
	  “你是何人？”老者有些慌了神，“报上名来！”
	  “在下，玉官。”镰刀怪人微微一笑，他大量着四周，“难怪这么多年都找不到你的老巢，原来是躲在这么个罕有的虚浮空间里。”说罢，他扭头看向呆若木鸡的李绯，“你第三次回到这里，是非常正确的。托你的福，我终于能进来了。”
	  “你是玉官？！”老者面色大变，居然从座位上摔了下去。
	  “我一直听说，诺是世间非常独特的妖怪，专从他人的承诺里吸取能量，如果人类承诺给你们十年寿命，这十年宝贵的生命就真的会转到你们体内；如果妖怪们承诺愿意听你们差遣，它们从此就成了任你宰割的肉。而你们之中修为最高的，还能将甲的诺言效力移送到乙身上。”他居高临下地瞟了李白一眼，“李白的父母对你承诺，他们愿意让一个妖物变成他们的儿子，它们的承诺被你转成了让妖物变成人类的力量，所以，才有了一个又一个的替代品。我说的没错吧？”
	  “你……我……”老者惶恐的结巴着，看都不敢看他一眼，想逃却又找不到出口。
	  他看了看在场的所有人，冷笑：“今天，一个都别想跑。”
	  李白拉着李绯朝外跑，可是没走出两步，一阵疾风从背后追来，李白只觉一股电流般的玩意儿刺进了他的心脏，顿时浑身麻痹，一直清醒地意识毫无铺垫地被强行切断……

第九章 玉官 第九节
	  窗外，飞雪漫天，北风呼啸。
	  杂货铺里的小床上，躺着依然沉在梦中的李白。
	  床头，一把雪亮的镰刀高高举起，刀尖正对着他的心脏。
	  没有任何阻拦，这锋利而无情的武器，闪电般地落了下去……
	  “轰”的一声，仿佛天上的闷雷，在李白心里炸开来。
	  九曲，你快看外头，有个小宫女在放风筝哪！好好看！
	  九曲，这个粉盒里的粉还是香的呢，好想在里头打个滚！
	  九曲，外面好安静阿，月亮晒在身上好舒服！
	  谁那么高兴地在说话？！
	  李白慢慢睁开眼，愣住了，怎么又是这个古旧的房间？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在电视机里那个鬼地方的呀！
	  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身体好像被焊死了似的，只能僵硬地保持着同一个动作，且心口还有一阵隐隐的疼痛，再一看，他差点叫出来，自己的身体，怎么成了一面长柄的雕花铜镜？！
	  “你终于回来了。”对面，一个红木制成的衣架竟走了过来，每走一步，身形就变换一点，到走到他面前时，这衣架已经变成了一个姑娘，一身红旗袍，好看得很。
	  他脱口而出：“九曲？你修炼成人了？”
	  姑娘点点头：“虽然是慢了一点，但我本来就没什么天赋，也没有捷径，除了慢慢修炼，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么多年没见，你还好吗？”他问。
	  “挺好的。你跟那个老头走了之后，我就一个人在这间房里看日出月落、四季交替，又静心修炼了百来年，总算是有了这般模样。”她笑道，“巧的是，我成人形的那一天，正赶上最后一位皇帝被撵出宫去的时候。”
	  “你不觉得痛苦吗？长时间困在这间房子里，什么时候能修成人形又是未知数。”他看着满脸轻松的她，似乎不相信她的笑容是真的。
	  “痛苦？从来没有。”她摇头，“其实我也一度想不通为什么我不觉得难受。后来，我遇到一个人，他说，一个人只要对自己诚实，就不会失去幸福。”
	  “诚实？！”他怔怔地看着她，消失许久的回忆，像回巢的飞鸟一般，簌簌而来。
	  对，他想起来了，他不是人类，只是一面不知年岁的铜镜，跟这个皇宫里的小房间一样不起眼。很早之前，偶尔会有女子拿它照一照容颜，但之后的时间，它只是无聊地躺在渐渐起灰的梳妆台上。它不知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意识，能够看到听到外面的一切，还能说话，可惜，它不能动，不能像窗外那些叽叽喳喳的人类一样自由来去。幸好，房间里还有个伴儿，梳妆台对面那个被喊作“九曲”的红木衣架，“醒”得比它还早。当它开口说第一句话时，最惊喜的莫过于九曲了，它用女子般纤细的声音告诉它，自己已在这个房间里待了快一百年了。
	  最开始，九曲也不能动，可它很满意每一天的生活，能看一看窗外的景色，能跟玲珑说话聊天，已是莫大的幸福。两个不能动的妖怪，在这个杂乱的房间里，平静且不起眼地生活着。时间一长，它们渐渐也能小范围地动一动了，它能挪到梳妆台上的香粉盒旁，也能挪到九曲的肩膀上了。九曲十分开心，可玲珑的心情反而越来越差。
	  自己明明拥有与人类相同的意识和智慧，可为什么偏偏是一面镜子？玲珑着了魔般开始反复纠缠于这个问题，越想越不开心，越不开心越去想，恶性循环。不论九曲如何安慰，它都无法释怀。
	  直到那天夜里，那一身黑衣、自称神仙的老头子，嗅着鼻子穿过墙壁，站到它们面前时，它的难题终于有了“转机”。
	  “你是谁？”九曲问这不速之客。
	  “大家都管我叫福老。”老头捋着胡须，“天界司掌人间福运的神。”
	  九曲与它都吃了一惊。
	  老头说：“我闻到了一种味道，这里是有谁想变成人类吗？”老头看了看它，又看了看九曲，“我可以让它在一夜之间达成这个愿望。”
	  “是我！”它急不可耐的回答，“你真能让我变成人类？”
	  “当然，只要你向我承诺，今后一切都听我差遣。”老头笃定的笑道，然后又扭头问九曲，“你呢？”
	  “我只是一个木头衣架。”九曲老实地说。
	  “好吧，看来你不愿意跟我走。”老头耸耸肩，“我从不勉强，一切自愿。”
	  而它，就这样跟老头达成了契约，在老头掏出一张黑纸将它包裹起来之后，它才想起，自己连一声“再见”都没有跟九曲说。
	  在那张黑纸里，怀抱着老头对它的
	  许诺，它很快就睡着了，当它再醒来时，已是在一对人类夫妇的怀抱里，它不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个有手有脚的男孩，过去的记忆渐渐消失，崭新的世界洪水般涌了进来。

第九章 玉官 第十节
	  “怎么还没醒呢？”床边，曲老太焦急地看着双目紧闭的李白，捶了旁边的玉官一拳，“你那一刀是不是砍过头了？”
	  “没死，就一定会醒。”玉官毫不在意地说，“诺加诸在他身上的妖力已经没有了。”
	  “那他会变回原来的模样吗？”曲老太又问。
	  “既然到现在他都没有变，那这个人形，应该不会消失了。”玉官说罢，转身走到墙角，摸了摸那大口袋上的绳子，满意地点点头，“有东海龙族的力量继续封住这些妖怪，我就放心了。”
	  我跟敖炽都很想把他摁到地上狠狠踩几脚，这厮搞出那么大阵势，差点让我们以为真是死神来了少年小命不保了我们要出手维护正义了，结果……他神秘兮兮把我们喊上门，不过是为了把这一袋子从诺的巢穴里带出来的妖怪托付给我们，要我们用自己的力量延续口袋上那个封印，顺便再讲了个冗长的故事！
	  “虽然诺已经被你除掉，但那些黑纸的力量还在，数量又那么多，要一一解封并安置里头的妖物们，可是一项非常麻烦的工程！”敖炽很不满地瞪着他。
	  “如果不麻烦，就不需要找你们了。何况，如果被它们胡乱跑出来，麻烦更大。”他淡淡道，“归根结底，它们跟玲珑一样，不过是一些想要幸福的家伙罢了，我相信你们是最懂得正确处理这些家伙的人选。”紧接着，他又很慎重地补充，“听虫人说，你们在找一些特别的石头。作为感谢，你们一定会拿到你想要的东西。”
	  喵了个咪的，把虫人推出去斩了好吗！到处爆我们的秘密！
	  就在这时，李白突然睁开了眼睛，他愣愣地扫视着我们，最后把目光落在曲老太脸上，喃喃道：“九曲？”
	  曲老太终于松了一口气，苍老的脸庞变成了少女的模样：“你终于回来了。”
	  他抹去额头上的冷汗，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可一看到床边的玉官，顿时又变了脸色。
	  “看来我留在这儿不是很恰当。”玉官转过身，目不斜视地说，“五碗酱汁饭的人情，我还你了。”
	  “玉官！”九曲拉住他，眼睛有些湿润，“谢谢。”
	  “不用谢我。”玉官面无表情地走出去，“好自为之。”
	  “你的饭没白给。”我对九曲说道，又看看缩在被子里的李白，“你那一刀也没白挨。”
	  “你们又是谁？”一头雾水的李白紧张地看着我跟敖炽，“那个怪人想杀我！”
	  “已经杀过了。”我做了个挥刀的动作，“几个钟头前，那把镰刀已经砍到你心里了。”
	  他大吃一惊，猛地摸向自己的心口，却发现连个伤口都没有，不禁疑惑道：“他明明说一个都不放过的……他到底是什么人？”
	  “一个好人。是他告诉我，当年冒充天神带走你的，是一种叫‘诺’的妖怪。”九曲坐在他面前，握着他冰凉的手，“我离开皇宫后，在帝都生活下来，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再遇到你。但我万没想到，你我居然真的重逢了，尽管那时你已变成李白，对过去也毫无记忆。”
	  “你认识那个怪人？”李白诧异地问。
	  “早在遇到你之前，我们已认识多年。当初他为消灭害人的妖物，受伤晕倒，被我救回了家。这家伙也是奇葩，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吃饭，一口气吃了我五碗酱汁饭之后，说将来一定会还我这五碗饭的人情。我可没想那么多呢，只当是多认识了一个构造奇特的朋友。”九曲笑笑，“这事说来话长。总之，你回来了，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高兴了。”说着，她转头对我说：“我去厨房弄点吃的，你们替我看着他。”
	  九曲刚一出去，李白像是突然想起件大事，慌忙道：“我姐呢？还有我姐夫，他是会吃人的妖怪！”
	  敖炽把这小子摁回床上：“你姐没事。至于‘诺’弄来的妖怪们，自有人会去处理。那些被耳兽啃食过的人你也不必担心，她们根本不是人，只是一坨泥巴而已，并且里头混了一些从医院里偷出来的血浆。”
	  “啊？！”李白大吃一惊。
	  “玉官长年四海漂泊，追寻诺的下落，大约半年前他回帝都看望九曲时，她才把与你重逢的喜讯告诉他。结果玉官一看到你，便发觉你身上有诺的妖气，失去诺的踪迹已久的她，从此一直密切关注你的家人，很快就发现了李绯将耳兽当替代品的事实。而找到诺的巢穴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李绯再去找那妖孽一次。”我坐到他面前，把真相告诉给他，“原本，那只耳兽的本性不会那么快觉醒，是他故意施法刺激它的本性，令它趁夜去街头猎食，再将它最喜食的‘年轻姑娘’们送到它面前，不辨真假的它吃得很是开心呢。”
	  “他断定我姐姐会发现这件事，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只能回去找诺讨要解决方法？”李白想了半晌，顿时恍然大悟，“他做这么多，就是为了能在她打开入口的时候，一举捣毁诺的老巢？”
	  “没想到那时候你也突然跑回来凑热闹，索性把你踢进去，让你看清楚，当年你蠢头蠢脑相信的家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妖孽。”我白他一眼，“长得和善的，不一定都是好人；拿着镰刀的，不一定都是死神。”
	  李白的眼神变得十分复杂，突然涌入的真相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消化。
	  短暂的冷场之后，我跟敖炽对看一眼，问了李白一个我们都非常想知道的问题：“你找到想要的幸福了吗？在你死心塌地跟着冒牌福老离开之后。”
	  他想了许久，摇头：“没有人得到了幸福。我，李白一家，都没有。”他抬头，反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明明都得到了彼此想得到的一切啊，我变成了人类，李白的父母得到了儿子，李绯得到了爱人。为什么到最后局面还是变得这么不堪呢？”
	  我反问：“在座‘李白’的这段时间，你能想起来的，最幸福的一件事实什么？”
	  他揉揉眼睛，不假思索地说：“在杂货铺里度过的每一天，都蛮幸福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多好玩的事，也就是跟九曲聊天，看门外的人与风景，整理店铺什么的，但回想起来，确实是我变成人类以后，最安稳幸福的记忆。”
	  我笑笑：“当年，你拼命想离开的、所谓痛苦不幸的生活，不也就是这样吗？”
	  他脸上的神情突然凝住了。
	  “一个人最大的不幸，就是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幸福了。”我站起身，看着窗外的飞雪，“如果一条鱼，非要把飞翔当成幸福；如果一个并不好看的人，非要得到‘美人’的赞誉才觉得幸福；如果一个失去挚爱的人，非要执着于‘未失去’才觉得幸福的话，幸福已经离他们太远太远了。”
	  他望着我，似乎还不能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九曲是个木头衣架，你是面镜子，我是一棵树，我与九曲，包括我认识的所有过得不错的家伙们，大家之所以能高高兴兴活到现在，无非是因为我们从不忘记自己是谁，循着我们自己的路一步步诚实地走，不忽略身边任何一个幸福，哪怕它只是一个晴天，一碗热腾腾的饭，或者一扇窗户外的风景。九曲心心念念要你‘回来’，因为她明白，只有‘回来’，你的幸福才会回来。”我回过头，“你不是李白却做了李白，你的家人明明失去了却非要骗自己没有失去，这便是所有不幸的根源。眼睛于此，如果你听不懂，我是不会解释的。”
	  说罢，我扭头对敖炽说：“你先把这袋妖怪搬回我们车里，等回了不停，再研究怎么处理这些‘误入歧途’的家伙们。我去看看玉官，等下就去找你。”
	  敖炽点点头，把一口袋妖怪扛到肩上，出门前他突然跟我说：“如果天界现在的那群老家伙们都像他这样，我可能不会那么讨厌他们。”
	  我赞同地点头：“米兔。”
	  在我们离开房间之前，李白，不对，是玲珑，突然大声问我们：“你们到底是谁？”
	  敖炽抢在我前头回答：“一条龙与一棵树可以。”

第九章 玉官 第十一节
	  九曲玲珑后面的院子里，玉官独自盘腿坐在地上，白色的脸，白色的身体，笼罩在淡淡的晨曦里，一些气泡般的光环，幻觉般从他的身上飞散出来。
	  我皱皱眉，走到他面前：“还好吗？”
	  他睁开眼睛，眸子上那道彩虹般的光芒在清晨的光线里尤为美好。
	  他看也不看我，反问：“可知当初我路过你店门外时，为何没有进去？”
	  我愣了愣，笑：“怕我敲竹杠？”
	  他也难得地微笑了一次：“是因为你已经很幸福，并且你非常清楚这件事。”
	  我一挑眉：“隔着门你都知道我很幸福？”
	  “我是天界的福老，就算离职多年，对幸福的直觉还是在的。”他看着我，“你可知我的原身是什么？”
	  “一块玉。”瞎子都看得出来好吗！我在心里咆哮。
	  “是玉。”他的眸子里映着我表情复杂的脸，“可是是一块长在坟地里的玉，无数死去的人埋在我的身边。”
	  我被口水呛了一下。
	  “那些刚刚被埋葬的人，虽然已经没了生命，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储存着一句永远也说不出去的话。”他缓缓道，“我一直都能听到。”
	  “话？”我好奇了。
	  “关于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事。”他笑道，“千奇百怪呢。有的说是和小翠一起吃热汤面，有的说是赚了第一笔钱给父母买新衣裳，有的说是跟兄弟朋友们互相支持着讨生活，有的说是捡到一只猫。”
	  我眨眨眼：“就是这些？”
	  “最初我也觉得奇怪。”他认真地说，“真的很少听到有人说加官晋爵财帛满室是最幸福的事。时间一长，我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不会骗人的，真正的幸福，只有它最明白。”他轻轻捶了捶自己的心口。
	  “于是你……”
	  “于是我得了道，去了天界，最终位列神职，掌司天下福运。”他看着越来越亮的天际，“你们以为福老应该是慈眉善目，拿着一根能给人幸福的拐杖到处发福利的老家伙，其实那只是一个拿着镰刀的面目可怖的男人，他站在那些自认为不幸的人的床头，在他们睡觉时，把刀锋砍到他们心里，让他们经历一次真正的‘死亡’。只有在生命的终点，他们的心才能最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幸福。当他们从这场逼真的死亡里复活过来时，生活应该会变得容易起来。这就是我赐给天下人福运的方式。可是，渐渐地，人类越来越不安稳，他们将追逐不可能的事视为幸福，将我视为瘟神，想尽办法驱逐我。其中一些人，甚至觉得自己是神，做出各种害人害己的事来。我心中的愤怒，像火一样燃烧，终于有一天，我‘成全’了这些人。”
	  “你干了什么？”
	  “帮许多人编织一场自欺的谎言，让那些以为自己能像神一样在天上飞的人，真的飞到天上，直到他们渴死才让他们落地；让那些希望死去亲人能活过来的人，真的与逝者重逢，然后看着这些从坟地里跑出来的家伙抱着他们一起跳回墓穴……我憎恨那些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憎恨那些非要让自己活在一场自欺里、根本不懂什么是幸福的人。”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自嘲般笑笑，“可那时候，我自己何尝不是忘了自己是谁？直到有人将我封印到‘冥王冠’里，我的疯狂才告终止。”
	  “冥王冠？”我得眼睛里突然闪出了光。
	  “传说冥界之王的王冠，使一种石头，他们长埋地下，通体黝黑，可上头却又生着彩虹色的眼状纹路，只在特别的光线下才会显现。据说，这种石头能让人心彻底地诚实，当一个人对别人对自己都诚实的时候，任何邪魔幻境都不能蒙蔽你，从而让你做出最正确的判断。我在冥王冠里沉睡多年，它的力量渐渐平静了我混乱的心智，让我可以重新诚实地看见自己，看见原本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他如是道。
	  “原本的模样？”我揶揄道，“拿着镰刀到处砍人？”
	  “我真正砍杀的，只有邪魔妖物。”他笑，“虽然我已失去神职，但神力还有一些，不管世人是否认同我，我依然想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非常诚实的跟自己说，玉官，这才是你原本的模样，一个面目凶恶但却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天神——福老。”
	  诚实……我看着他那对泛着彩虹光芒的眼睛，想到了李白的父母和李绯。如果，他们肯诚实地接受失去亲人的事实，好好对待那些还活着的人，生活可能会是另一个样子。
	  幸福，是骗不来的。
	  “听说你有一种很难和的茶？”玉官突然问，“我听不少妖怪们提到过。忙到现在，我连口热水都没来得及喝。”
	  我瞥撇嘴：“要给钱的！金子最好，虽然最近有点跌价。”
	  “我就拿我的眼睛跟你换一杯茶好了。”
	  我又被呛了一口：“你的眼睛又不是金子，我拿来有鬼用阿！”
	  “冥王冠，就在我的眼睛里。”他抬头一笑，眼睛里的虹光熠熠生辉。
	  我一怔。
	  院墙上某个窗户的后面，一双眼睛也突然暗淡下来。我知道，九曲一直在那里。
	  “我可是把喝你那杯茶当成遗愿呢，你都不成全？”他居然跟我开起了玩笑，“我做了太多事，这个身体早就不堪重负。灭掉诺之后，我很清楚自己还剩下多少力量。但是，我答应过九曲，一定要把玲珑彻底的‘带回来’，可我又不能马上做这件事。我担心把最后的力量用在玲珑身上之后，会无力再维持我下在口袋上的封印，而九曲的力量又不够，无法应付。我为此发了两天愁，没想到虫人就带来了你们的消息。”他释然地拍拍心口，“那一刻，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对你来说，幸福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摇摇头，“你等着，我去泡茶。”
	  “还有些事，希望你能帮忙。”他又喊住我，“替我去医院看看那个跟父母吵架的孩子，那晚我一路跟着李绯到医院时，在病房里看到他，顺便给了他一刀。”他朝我挤挤眼睛，居然露出个顽皮的表情，“不过当时把李白吓得够呛。还有，我把李绯送回了她父母家……”
	  “然后又孜孜不倦地给了那一家三口一人一刀？”我接过话茬。
	  “加上‘李白’那一刀，这是我能给出的最后四个幸福，便宜他们了。”他垂眼一笑，莹白的脸孔在晨光中闪耀着一层令人莫名敬畏又喜爱的光芒，“希望剩下的人，不用挨刀，也能看见幸福吧。就这样吧，快去给我泡茶！”

第九章 玉官 尾声
	  当我端着热乎乎地浮生回到后院时，太阳已经完全跳出来了，但四处已经没有玉官的踪影，地上只留了一只黑色的“眼睛”——一块鸡蛋大小的，黝黑光滑的眼状石头。一束阳光正好投下来，照出石头里那一道道彩虹似的颜色。
	  “他很不像一个天神，对吧。”九曲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
	  确实，这个前任天神并没有做多少轰轰烈烈、威震八方的大事，连走也走得悄无声息。
	  “我应该安慰一下你妈？”我头也不会低说，“毕竟，你刚失去了一个朋友。”
	  “谈不上失去。”九曲淡淡道，“他是个带给人幸福的神，只要我继续我的幸福，他的存在就是永远。嗯，饭就快煮好了，你等下来吃！”
	  我听到她的脚步，稳稳当当地跑远。
	  俯身拾起这块“冥王冠”，我看着面前这个雪霁天晴的世界，把手里那杯没来得及送出去的茶，放到了玉官坐过的地方。
	  就算你不在了，这被茶，我依然恭恭敬敬地请你喝。
	  我悄悄离开了“九曲玲珑”，没有跟任何人道别。临走时，我看到九曲正端着一碗热汤，一勺一勺地喂着玲珑。
	  衣架跟铜镜的故事也许在我的诸多见闻里，算不得精彩曲折，但我还是把一罐浮生悄悄留在了杂货铺里的窗台上。或许，他们以后可以一边喝茶，一边在窗前商量接下来要去这个世界上的哪里走走玩玩。
	  虽然我又没收到钱，可是，把浮生送给他们，也不算浪费。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我去了那间医院，看到那个无故停止呼吸，然后又被成功抢救回来的少年，院方至今也给不出他突然停止呼吸又突然活过来的原因。但现在这个原因一点都不重要了，我只看到一个满脸愧疚的孩子，拉着母亲的手说了很多句“对不起”，还听到他说什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生活从来没有不幸过。
	  至于李白的家，我也飘过去了，就在他们家窗外，我看到了抱头痛哭的一家三口，虽然他们没有说话，可是脸上再看不到怨怒与痛苦，本来么，这个家从来没有散过，幸福也没有绝迹，只是他们曾经都太不诚实。
	  我不知道当玉官的镰刀“砍”到他们心里时，他们都经历了些什么，但我能肯定的是，他们的“不幸”，到此为止。
	  离开帝都前，我对着澄明的天空说了一句，你给的幸福没问题，走好。
	  好吧，即便我们的后背箱里还塞着一大袋待处理的麻烦妖怪，即使我现在还不知道不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一想到马上就能回家，想到我已经拿到了十块石头，想到经过这么多曲曲折折，敖炽跟我还是健健康康地坐在一起，未知小朋友也还安稳地待在我肚子里，我就觉得，我的人生真是好！杏！糊！
	  顺便再问一句，所有围观到现在的你们，现在幸福吗？＾＿＾

第十章 解王 楔子
	 
	  “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第十章 解王 第一节
	  “说吧，谁赔？”我坐在瓦砾遍地的大厅里，喜极而泣的纸片儿站在我肩上，秋天的阳光以讽刺的姿态，从墙上的大窟窿里直接罩在我身上，视野所及的范围里，没一个完好无损的地方，连我最喜欢的琉璃花瓶居然都是拿透明胶给勉强缠上的！
	  我风尘仆仆回来，迎接我的居然只是个满目疮痍、被一场斗殴事件无故连累的破房子！罪魁祸首们现在就坐在对面那张泼满了酱油的沙发上，那两个混蛋的后备上贴着两道甲乙出品的止行符，动弹不得，只能互相瞪着对方：“他赔！”
	  “你不赶我出去，我就不会揍你。”男人的一只眼睛瘀青着，恨恨地看着赵公子。他一身粉色西装被利器砍得破破烂烂，上头除了酱油，还有陈旧的番茄汁。如果忽略这些狼狈，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俊美，俊美到油头粉面、让人冷不丁就想到二三十年代歌舞厅红牌小生的男人。
	  “谁让你口出妄言！”赵公子看上去也不太好，身上好几处地方都被撞凹，一把菜刀还捏在手里。这个一贯被我视为最佳帮工，干活多拿钱少，并且煮得一手好饭菜的盔甲男，不知哪里来的邪劲，居然跟人在家里动起手来。在他来到不停的两年时间里，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好勇斗狠，他连拍苍蝇打蚊子都笨拙，跟人打架真是开天辟地第一回。
	  敖炽拍着身上的灰土，狠狠剜了两个凶手一眼：“几岁了？要打架就好好打，互相砸调料算个啥？”说罢，他赶紧摸摸我的头，“千万别生气啊！动了胎气的话，我可是要杀人的！”
	  我能不生气吗？九厥跟甲乙，比我们早回十来天，根据纸片儿的案情重述，俩混蛋回来时，赵公子跟粉西装的战斗还没结束，而他们居然抱着“反正都开打了东西也坏了不如开心看热闹”的心态缩到旁边，九厥还跟甲乙赌了十块钱，是个回合之内，粉西装一定败下阵来，因为赵公子已经开始耍赖，拿番茄酱砸对方了，好难得一见的场面！甲乙却跟他赌二十块，等不停的老板娘回来，这两个家伙都不能活着离开不停，顺便，他还跟劝架无能的纸片儿和忙于应战的赵公子自我介绍，说他是我在外头特别雇佣的高级帮工，在他没有正式接手管理这间不停之前，一切损失都不由他负责。总之，我的墙壁和花瓶就是在那时候毁掉的。至于九厥，在两人停战之后，看着满眼狼藉的不停，赶紧假装接了一个电话，回来就说他未婚妻急找他，然后人就不见了。
	  未婚妻……这种低劣的谎话只有这个永远把找老婆放在嘴边但永远都找不到老婆的老家伙才说得出来！
	  “我说过，我不对这一切负责。”甲乙打了个呵欠，从角落里走出来，扶了扶墨镜，环顾四周，“反正你私房钱够多，消耗一点也无妨。”
	  咦？他咋知道我私房钱很多？不对，重点不是这个，我气急败坏道：“就算来不及劝架，你好歹也拿个扫把把这里清理一下！”
	  “那时低级帮工的任务。保证现场及肇事者都原封不动，才是我的职责范围。”他歪头躲过鸡骨头，起身走到那两个家伙面前，手指一拂，两张符纸便化了烟雾，“交给你了。我去睡会儿。”话音刚落，人就没影了，连骂他的机会都不给我。
	  粉西装活动着僵硬的身子，又闻闻身上的馊味儿：“能让我先洗个澡马？我被活生生困了十几天呢！”
	  “你等会儿！”我扭过头，问赵公子，“你短信我，就是为了让我赶紧回来收拾残局？”
	  “短信是我拿赵公子的手机发的啦！他都忙着跟人打架了，哪有功夫通知您哪？”纸片儿蹦到我耳边，指着粉西装，“这人一来就说，他要把不停给买了，包括咱们所有员工在内！赵公子撵他走，他不肯，这才打起来的。”
	  赵公子也不看我，只说：“你把不停交给我，不论怎样，我就是要保它周全。”
	  我略一思忖，对粉西装笑道：“你可是第一个敢来买不停的家伙。”
	  他捋了捋稍乱的头发，朝我邪邪一笑：“纵然您的帮工不用符咒，我也会留下来等您回来，生意总是要谈的嘛。”
	  “此店，无价。”我也邪邪地笑，“这里的一切，包括厨房里的抹碗帕，都是非卖品。”
	  “你都没听我开什么价。”粉西装的口气变得异常神秘。
	  “全地球的金子？”我耸耸肩，“最近金子跌价了呢。”
	  他呵呵一笑，将左手的袖子捋高，一块手表盘大小的盾形红色石头，就扣在他的手腕上，奇异的纹路，由生命般在那块鲜红的石头里游动，如果你屏息静气地看，总觉得这石头之下，像有一颗心在跳，你甚至能听到那种鲜活的怦怦声。
	  “天绯盾，这应是你想要的，第十一块石头。”粉西装志在必得地抬起他的胳膊。
	  我一愣，忙拿出贴身的锦囊，从里头倒出那块眼状的冥王冠，温度越来越高的它，上头已然有了一句——“踏破铁鞋”。
	  得来全不费功夫？！
	  我简直要怀疑，这些石头究竟是石头，还是一个个活着的、不知什么来历的幽灵？它们看似规律地“提示”我，让我坠入一场又一场的事故与巧合，一路上在引导我的，究竟是它们，还是别的什么？
	  “用你的不停，换我的天绯盾，不吃亏。”粉西装别有深意地指了指上空，“听说，别人也在找哦。”
	  “又如何？”我表面镇定，心中却是“咯噔”一下。
	  粉西装收起笑容：“把这里的一切都交给我，我就把这块石头交给你，否则……”他顿了顿，挑眉道，“想想可能因此导致的后果吧。你是聪明人，不过一家店，不过几只修为浅薄的妖怪，换来你夫婿一家平安，何乐不为？”
	  敖炽顿时皱起眉，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你都知道些什么？”
	  他也不挣脱，笑：“我知道许多你们不知道的。如今就看老板娘肯不肯割爱。”
	  我思索半晌，说：“听起来倒是诱人，那个纸片儿除了爱好八卦，没什么大用处，赵公子能干的事儿，找几个钟点工啥的也能干得来。”
	  粉西装的嘴角露出奇怪的笑意。
	  “老板娘……”赵公子跟纸片儿异常紧张的看着我。
	  “不过，只有货物才能被交易。”我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家跟家人，不卖。”
	  纸片儿差点扑过来亲我，赵公子呆看着我。
	  “家人？”粉西装又发出我最讨厌的呵呵声，看向赵公子，“你真的确定，这些来路不明的家伙，可以成为家人？”
	  “你好像有一个很长的故事想告诉我？”我靠回椅背上，“也好，很久很久，没有坐在自己家里听人说故事了，请便。”
	  “如果你再沏一杯浮生给我，可能我会讲得更开心。”他眯眼一笑，缓缓道，“如果可以选择，你愿做神仙，还是妖怪？”
	  我微微一怔……

第十章 解王 第二节
	  “我要去天界当神仙了！你都不共席我？！”
	  宽阔明亮的地穴里，一身雪白长袍的男人，站在一汪淙淙流动的泉水前。完美的脸庞，被点点水光染得剔透玲珑，深褐色的长发一直垂到腰下，被一条纤细柔韧的绿枝挽成一束，绿枝的末端，一片翠绿饱满的心型叶片俏皮地在风里摇晃。月光与落花随着微风，从地穴顶上的洞口里飘进来，他站在那里，不是神仙也像极了神仙。
	  对面，一个外表与他一模一样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坐在泉边，一边朝里扔石子儿，一边问：“神仙是什么东西？”
	  “住在天上，拥有更多更强的力量，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存在。”男人指了指浮在洞口上的遥远星空，“天帝命仙官来寻我，说天界还缺一位解王，据他们的观察与评估，认为我是最佳人选，只要我同意，便能记名于天界长生录上，从此不再为妖，而为神。”
	  “神比妖高贵？”他又扔一个石子儿。
	  “能做更多事而已。”男人看着他，“你知道解王是司职什么的神吗？”
	  “我对那个天界从来都没有兴趣，不过是一帮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自命不凡的物种而已。”背影无动于衷。
	  “世间的疾厄苦难，有若一个个绵绵不断的结，解开这些结，便是我的职责。”男人也不理他有无兴趣，继续说，“我明日便要离开，你若潜心修行，时机一到我自会禀明天帝，让你也可……”
	  “不必。”最后一块石子儿被扔进水里，水花溅起，把他说的每个字都浇得冰凉，“解除世间疾厄苦难，呵呵，我们这一族不是一直在做这件事吗，结果呢？”
	  他没有说话，眉头比刚才皱得更紧了。
	  背影站起来，转过身，淡绿色的眸子射出寒铁般的光：“只剩下你，和我。”他顿了顿，朝前走去，擦肩而过时，又抛下一句，“而你还要继续。”
	  “你听我说。”
	  一只手扳住他的肩膀，却被他绝然甩开：“从现在起，你我在无相干，伟大的神。”
	  一到孤绝的光，飞向月色米粒的天空。
	  巨大的地穴里，只剩他一个。这里从来没有四季，只有永远冷暖合宜的温度，足够的阳光与月色，还有鲜活的泉水与花草。这是他们的家，外人称之为“巢穴”，因为在那些人眼里，妖物是不配有“家”的。
	  清凉见底的泉水里，沉放着一个莹白的方块，那是用冰雕成的匣子，里头放着无数片干枯变黑的叶子，每一片都像一颗心。
	  巢穴之外的景色，是大不一样的。
	  这里是一座雪山的巅峰，同样没有四季，除了终年不化的雪，一无所有。
	  愤而离开的人，此刻正站在离山颠不远的地方，坐在一棵奇形怪状的树上，冷冷注视着前方。
	  不远处，几个身裹毛皮的人类，正在雪地里艰难地行进。他们时不时停下来，拿出造型怪异的石锤石凿，这里敲敲，那里戳戳。
	  突然，一阵兴奋的骚动传来。
	  “有一个！”有人大喊。
	  “钉住了！钉住了！”更兴奋得大喊传过来。
	  他们手忙脚乱地在雪地里忙活，最后，从雪地里拉出一根被红线绑成粽子的尺来长的人参，这藏于深山的家伙，惊恐地抖动着长长的参须，淡褐色的身子上，一只圆滚滚的眼睛慌乱地眨动。
	  抓住人参的人就差高兴地在雪地里打滚了：“上天开眼，可算让我们抓到了！”
	  受理的人参唧唧乱叫，在他们的欢呼声中拼命挣扎。
	  然而，他们的欢呼在一阵突袭而来的冷风里戛然而止。
	  “放下那支参。”他出现在他们面前，厌恶地看着所有人。
	  其中一个小个子听了，即刻自作聪明道：“原来也是个来挖参的通道，这冰天雪地的，咱们各凭本事，硬抢便是你不道义了！”
	  “道义？”他嘴角微扬，眼中却透出扎扎实实地杀气，手指一动，落在地上的石斧竟飞了起来，猛地扑向小个子。对方躲闪不及，肩膀被砍出个血淋林的大口子，惨叫连连。
	  众人大惊。
	  其中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子，看到他的头发之后，突然失声大叫：“他不是人，看他脑后那条枝蔓与翠叶，他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参人哪！”
	  一言既出，每个人都激动起来，连受伤的小个子都忘记自己受伤的事实，吼起来：“万年参人万条命，抓住他就有救了！”
	  几个人不要命地扑了过来。
	  鲜红的丝从他白净的眼底涨出来，绝美的双目变成红潮涌动的深渊，发后的枝蔓飞出来，在黑天白地之间无限延长，弯曲，缠绕，拉紧，眨眼间的动作，三个人类便被勒住脖子，齐齐悬于半空之中。
	  他们说的没错，他是参人，亦是生活在这片冰雪之地里的妖。
	  他无动于衷地看着在空中挣扎的三个人，枝蔓越收越紧。
	  “住手！”
	  一道白光击中了空中的枝蔓。
	  他只觉身子一麻，长长的枝蔓“唰”一下缩回他的身后，三个家伙重重落到地上。
	  “葵颜！你……”他愤怒地转身，满目的怒火几乎要烧到那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人身上。
	  葵颜不理他，径直走到那三个人面前：“采参何用？”
	  小个子失魂落魄跪到他面前道：“大仙饶命！家有妻儿身染怪疾，眼看着不行了，我才与族人冒死上山寻参救命！”
	  听罢，葵颜自袖口中抽出两枚细白的参须，放到小个子面前：“即是疾病，此参须已足够，快快拿了回去就你妻儿吧。”
	  三人面面相觑，小个子犹豫片刻，赶紧宝贝似的将参须收好，忙不迭地朝葵颜磕了一个头，三人踉踉跄跄朝山下而去。
	  他冷冷瞟了葵颜一眼，走上前，将被红线绑的严严实实的人参拾起来，小心解开，戳着它的脑袋责骂道：“蠢才！即知有无数人觊觎，要拿你下锅，不老实躲藏，乱跑个什么？”
	  “叽里咕噜呱啦！”长着一只眼睛的人参还不会说人话，不停眨巴着委屈的眼睛乱嚷。
	  “下次再被人抓住，我可不会再救你。”他把人参放回地上，“滚！”
	  独眼人参一哆嗦，一个猛子扎进了雪下，哧溜哧溜跑的没影了。
	  “他们不过是为了救人。”葵颜站到他身后。
	  他冷笑，回过头：“那又如何，一命换一命罢了。”
	  “你可还记得，幽梦泉中的冰棺底下，有老祖宗留下的八字遗言。”葵颜淡淡道。
	  他脱口而出：“没看过，不知道。”
	  “看或不看，这句遗言都是我们存在的意义。”葵颜一笑，“我要走了，不知几时才能再相见，你保重。”
	  他头也不回地朝雪山深处走去，连一句再会也不愿同葵颜讲。
	  普天之下，只有这座终年积雪的大山里，有能起死回生的灵参。这不是传说，“起死回生”也没有任何夸张，只要这个人还剩最后一口气，哪怕他一只脚已踩进地狱，雪山里的灵参也能让他瞬间康复，长命百岁。不过灵参并不仅是深埋地下的植物，最低级的才是，谓之“植参”，托了时间与天地日月灵气的福，植参中的佼佼者便修成了能跑会动、有眼有口的小怪物——半参，便是刚刚跑掉的那一种。半参之中又会有极其稀少的幸运儿，受了更多的机缘与滋养，变得越发灵性逼人，最终在漫长的生长与修行之下，变成灵参之中力量最大的“参人”，不但身怀奇能，更能完全以人的姿态生存。他与葵颜，都是这“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
	  那句“万年参人万条命”，并非说参人有万条性命，而是说参人有救万人性命之神力。此传言是否夸张，无从证实，但雪山灵参能治病救人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无怪从多年前起，人类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偷偷入山挖参。时间一长，也总结出一套对付植参与半参的方法，最终将它们变成了人类药罐里的牺牲品。但，绝少有人遇到过参人。至于参人到底有什么奇用，其实也没有人能说得太明白，无非就是救人性命就得更厉害些吧，大家都这么猜。
	  不管人类怎么想，他们在雪山中的同类一年少过一年，不止那些低级别的植参半参，连他们参人也渐渐地消失。他记得在他刚成人形时，家里还有二十几口“人”，可现在只剩下两个。其他人，全部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了家里——那些枯死的叶子，就是他们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的遗骸。
	  每个初成人形的参人，头上都有两片翠叶，一片会即时脱落，另一片会一直想随。脱落的翠叶会被放在幽泉下的冰棺里，一旦参人死去，这片留下的翠叶叶会立刻枯死。到今天，冰棺里只有两片翠叶尚还鲜活。有时候他也会想，自己的叶子不知几时枯死？葵颜的呢？不对，他要去做神了，神是不会死的吧？他们那么高高在上，藐视众生。
	  雪山顶上的月亮越升越高，刚好移到这两个朝不同方向行进的参人中间，像一条分界线。
	  在他们走到彼此已经看不到对方的距离时，同时停下了脚步，皑皑白雪上，两个姿容秀逸的妖，沐着一身月光，一个遥望银光浅淡的夜空，一个俯瞰脚下的滚滚红尘。
	  幽梦泉下的冰棺，是老祖宗留下的。老祖宗有多老，他不知道，只知那是世上第一个参人。他在死去之前，用冰块雕了这个匣子，沉到总是清净纯澈的幽梦泉里，万年不融，世代可见。
	  他对葵颜说了谎，冰棺底下的遗言，他看过，只得八个字——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
	  可是，他想不通，也办不到，过去，现在，可能以后也是。

第十章 解王 第三节
	  “时间好快呀，春天又到了。”半眉坐在闭花斋的后院里，提着笔，对着面前画了一半的桃花美人图感慨。
	  他抬头，一片花瓣和着暖心的阳光，都落在他发红的鼻头上。他眯起眼，很享受这惬意的季节。
	  “死鬼！”一个枣核飞镖似的喷到他头上，身后那披红着绿涂脂抹粉的细腰妇人倚在门框前，一边吃枣一边尖声尖气的骂，“让你随便画个美人儿，两天还没画完，我还不如找隔壁街的刘三笔呢！就知道偷懒，浪费老娘的粮食！”
	  他不慌不忙转过头，咧开缺了门牙的大嘴朝对方一笑，一点脾气都没有地说：“刘三笔是画遗像的呢。放心，日落之前必定完工，胡姑姑莫急。”
	  “呸！”妇人叉腰啐道，“养个白吃食的老家伙就罢了，还得养着你们。”
	  “我干活！”他满脸陪笑，赶紧埋头画快了几笔。
	  妇人“哼”了一声，扭着屁股进了里屋。
	  胡姑姑是闭花斋的主人，放眼整个真定县，约有一大半姑娘大婶的研制水粉都是打闭花斋里来的，便宜好用时胡姑姑吸引回头客的终极原因，她总说犯不着赚那么狠，口碑出去了，买的人多了，薄利多销也大有“钱途”。正因为有这般头脑与心思，胡姑姑身为一个外乡人，带着痴傻的老母亲，硬是在这里扎下根来，十多年来，将闭花斋做得有声有色。
	  半眉在闭花斋里的工作，除了打扫做饭之外，还兼职做画师。胡姑姑招揽生意的方式之一，是将最新式的妆容与饰物展示到画中人身上，大姑娘小媳妇们一看到绢画上那些风姿绰约的美人，必然动心，少不了大包小包的买回去。
	  不过，胡姑姑生意虽好，可她本人在当地的名声却不够好。大家一提起闭花斋的胡姑姑，无不直称那就是个彪悍的胡姑婆，谁人在她店里说了做了她不喜欢的事儿，真是会被她拿菜刀撵出来的，难怪年过四旬还没嫁人，谁敢娶。更有好事者戏言，就连半眉这种又老又丑的男人也是不会娶她的。
	  每次听到这种言论，半眉都是嘻嘻一笑，并不多言。
	  半眉确实也是丑，看上去还不到四十，头上便没几根头发了，门牙也不见了一颗，两根眉毛都缺了一半，别扭地杵在眼睛上，一件油乎乎的黑炮子可以穿一整年，如果胡姑姑不吼他换件衣裳的话。幸好眼睛还不难看，双眼皮，眸子又黑又亮，看人时总是沉稳大气，一丝邪光都没有。连胡姑姑都说，这么好一双眼睛，被他给浪费了。
	  五年前的一个清晨，胡姑姑在自家门口看到坐在墙边休息的半眉，旁边还跟着一个少年。起初，她以为这又是一对因为战火而流离失所的父子，要知道，自从姓董的老家伙进了京城之后，天下便再没有了太平日子。
	  可是，一老一少并非逃难的人，秃头一见她，第一句话便是：“你这里有妖！若能供我们各落脚之处，自当替夫人接触忧患。”
	  胡姑姑自然是不信的，拿了些吃食给他们，准备打发了了事。可秃头又说：“夫人家里，最近可常有米粮不翼而飞的怪事？”
	  正是这句话，成了胡姑姑收留他们的理由。
	  当秃头从闭花斋后院的树洞里揪出那只会讲人话，不断求饶的乌鸦精时，胡姑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
	  乌鸦精说，战火处处，无处觅食，只好来偷，求不要伤它性命，将来必报大恩。
	  秃头说，留不留性命，胡姑姑说了算。
	  于是，胡姑姑戳着它的脑袋狠狠骂了一通“做贼可耻”之类的话后，返身进了厨房，拿了几个刚刚蒸好的馒头扔给乌鸦精，让它滚。
	  秃头笑问为何不宰了这个小贼，她说，一只鸟能修炼成精，也不易，由它去吧。
	  “你不怕？”秃头提醒道，“那可是一只妖呢。”
	  “人我都不怕，还怕妖？”胡姑姑一翻白眼，又打量他们一番，“以后家务事你俩包揽，包括一日三餐的烹煮。一旦坏了我的规矩，马上收拾包袱滚蛋。”
	  “好！”秃头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胡姑姑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你们到底干啥的？”
	  “在下半眉，四海为家的浪子，我啥都会做，很能干的！”他又指着身边那个比他还高半头的十六七岁的少年，“这是在下捡来的徒弟，四喜。”
	  “他是你做丸子的时候捡来的吧？”胡姑姑瞥了那沉默如石的少年一眼，夸张地扭着腰走开了，“自己去收拾柴房，以后你们就住那里。”
	  半眉看着她的背影，眼底走过一丝别样的笑意，对四喜道：“这是个适合咱们的好地方。”
	  “若是我，必不放过那妖精。”四喜的眸子里装着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与决绝，“师父，你可信那妖精会感恩图报？”
	  半眉摸摸四喜的脑袋，想了想，笑：“走吧，收拾柴房去。”
	  这时候，刚好也是春天，院子里的花木正是一年里最貌美的时刻。从院子里的木门向外看去，整个真定县尚沉浸在一片春光明媚中，行人安然，车马有序。总之，战火没有烧到的地方都是美的。
	  一住，便是五年。半眉跟四喜在五年时间里兼任了闭花斋里的杂役大厨保姆园丁画师等一切职务。磨练五年，四喜的厨艺比隔壁街开饭馆的王大牛还好，整理房间的速度比嫁人十年的女子都快，多年来，师徒两个分工合作，倒也得心应手，胡姑姑对他二人也挑不出大毛病，生意好的时候还给买些好酒好肉，再加个红包什么的。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反正是没有让半眉有任何改变，除了头发好像又少了一些。他一只安分守己地在闭花斋里生活，偶尔也会去酒肆茶寮消遣一番，据说他对那个在春更楼里唱小曲儿的姑娘特别上心。为这事，他没少挨胡姑姑的骂，说色字当头一把刀，若真有那心思，不如正经去寻门亲事。他总是一笑了之，该去听曲儿还是照去不误。
	  四喜更没什么变化，少年老成的他除了眼里的漠然积累得更多之外，连个子都没怎么长，不过他本来就高挑，模样又生得俊俏，若真能保此容颜一成不变，倒也是一件美事。胡姑姑不止一次劝说四喜拌成姑娘替她招揽生意，说他完全可以当店里的活招牌。四喜当然拒绝，说她再敢胡乱要求的话，他就拒绝煮饭。胡姑姑无奈，只得任这小子继续穿着土鳖的衣裳，脏着一张脸在厨房里忙进忙出，谁叫四喜做的饭好吃呢！
	  如此一来，闭花斋里的生活，倒也算各有所取，平安和谐。
	  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时，半眉的美人图终于完成了。他起身伸个懒腰，走到院门外左右看看，并没有看到四喜的影子。
	  他皱了皱眉，靠在院门上，望着外头渐渐亮起的灯火，又看看院子里头那间朝向最好的厢房，每天这个时候，胡姑姑都在这间房里，把亲手熬制的汤药仔细喂给床上的老母亲喝下。老人家这两年已不太能下床，虽然一直是糊里糊涂的，一会儿喊胡姑姑乖女儿，一会儿喊她好姑爷，但精神头还算好。也只在与老母亲相处的时候，胡姑姑脸上的线条是最温柔最幸福的。
	  转过头，半眉笑笑，若有一天胡姑姑真被哪个男人看上，不知是大喜事还是大坏事呢？！
	  他坐到门前的石阶上，直到天色黑尽，四喜还是没回来。
	  他摇摇头，很少见地叹了口气。
	  收四喜当徒弟，不因他聪明，不因他貌美，只因他身上，有戾气。

第十章 解王 第四节
	  一条蛇精，在四喜的手中变成了鲜血淋漓的两截。
	  他对付妖物，总是这样彻底干净，利索到绝情。黑布蒙住他的脸，看不到任何表情，露在外头的眼睛，镇定而漠然地看着跪在面前的夫妇。
	  “求活神仙救救我儿！”满面泪痕的母亲扑到床边，抱起气息微弱的幼子。孩子的右胳膊被蛇精咬去了一块肉，伤口已溃烂发黑。
	  只剩一条腿的父亲疯了般在屋里乱翻，最后将小半袋粮食与几枚钱币放到四喜面前，红着眼睛磕头道：“家中贫瘠，只得这些，愿全部送给活神仙。您既能诸杀妖孽，必然也能让我儿起死回生！求您大发善心！”
	  四喜打量着这个再寻常不过的三口之家，处处破烂，找不到一件完好无缺的东西。
	  “你们，养活自己都很难吧？”他走到床边，看着那瘦骨嶙峋的幼童，再看看更加瘦骨嶙峋的父母。
	  “我本是公孙瓒麾下的兵士，两年前一场战役中不幸失了左腿，不久便被打发回乡。”男人抹着眼睛，“本以为从军是条明路，不但能有军饷养活妻儿，还有扬名立万的机会。可如今……”悔恨不已的眼泪从他旧伤累累的脸上滑下来。
	  四喜静静听着，坐下来，将幼童揽到自己怀里，轻抚着孩子发烫的脸颊，又从身上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一颗朱红色的药丸，撑开他发紫的嘴唇，放进去，然后便让孩子睡下了。
	  见状，孩子的父母激动得一个劲儿地磕头。出门前，孩子母亲拽住他的手，哽咽道：“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四喜拉下她的手：“不用报。告辞。”
	  夜幕中的山路并不好走，还起了薄雾，四喜挑着一盏旧灯笼，如履平地般前进，住着一家三口的村子很快淹没在深深浅浅的灰黑色里。
	  他走得太快，所以，当撕心裂肺的哭喊从那间小屋里传出时，他听不到。
	  蛇精带来的剧毒已渗进那孩子的血脉，救是救不了了，拖一拖，也许还能活个十天半月。可是，为何要拖？
	  红色的药丸不是救命仙丹，只是一种能让人死得毫无痛苦的毒。
	  这是四喜的秘密，他从半眉让他读的医术里学到了救人，也学会了杀人。
	  跟随着半眉的年月里，他们做了许多事，半眉喜欢做饭、聊天、治病、替人开锁、找毛找狗找失踪人口，他曾经花上几个时辰去劝说一个姑娘不要投河自尽，还用过一个月时间把一个老乞丐送回他原来的家里，还因为在一对大打出手的兄弟间调停被误伤打破了头。当然，除了这些看起来十分无聊的事情之外，他也为人驱逐妖物，是的，是“驱逐”，很少“消灭”。通常他会征询事主的意见，如果他们说杀，他也会动手，但只是在那些人面前做做样子，事后多半还是会放其生路。这些年来，自他手里捡回一条命的大小妖物们不计其数。可是，四喜不这么做，他不认同半眉的行为，更不想变成跟他一样的人。
	  他不能理解半眉常说的“当有恻隐之心，易位而思”。恻隐之心？多余的同情换来的不过是头上的伤疤，不被人记挂的奔波劳累，甚至会带来生命危险。那些连自己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的人，要上吊投河互相残杀，便由他们去好了；身染绝症，本就没几日光阴剩下的人，花再多心思与药材不也枉然？注定要死的人，何必再拖延，倒不如助他们早离苦海，若有来世，也好早点投个好人家。
	  四喜的心中，这年头根深蒂固，不然也不会有这夺命的药丸。
	  夜寒深重，薄雾渐浓，春天在这片荒寂的山地里只是个梦，脚下的山路已到尽头，再往前走上片刻，便能看到渐多的人烟与酒肆的灯火。
	  他停下脚步，掏出那瓷瓶，将剩下的药丸倒在掌中，还有一粒。当初，他一共制了十粒，这一粒，不知又该归谁？
	  四喜深深吸了口气，抬眼望向夜空。他有个习惯，望天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看向北方，看得久了，空空夜幕幻觉般变成星月相随的画卷，如银光芒下，隐隐可见一座白雪皑皑的大山。
	  最近，类似的幻觉出现得越来越频繁。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脑袋，如果自己没有那种该死的病，应该就不会认识半眉这个老家伙；若不是这个病，他又怎么会留在老家伙身边当徒弟？他不止一次发誓，一旦找到能根治这个病的方法，他会立刻跟半眉划清界限。他的生命，不能跟半眉一样，浪费在无聊事与无聊人身上。
	  收起药瓶，他重新提起快要燃尽的灯笼，快步走向前方的热闹繁华。

第十章 解王 第五节
	  四喜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每当用去一颗药丸时，他总要寻个有酒的地方喝上几杯，但从不喝醉。他享受的，只是适当的烈酒给五脏六腑带来的暖意。他不明白自己的身体为何在这个时候总是凉的，凉得连他自己都讨厌。
	  今天也不例外。
	  坐在春更楼二楼临窗的位置，四喜要了一壶酒，一口一杯。
	  春更楼的生意，越到深夜越好。不爱回家的人、不知要去哪儿的人，都聚在这里，一壶酒几盘菜，消磨整个夜晚。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帷幕后的女子，婉转轻唱，幽幽的曲子在寒夜里浸过，再入耳中，竟比平日更柔肠百结，愁思弥漫。
	  听到这声音，四喜微微一怔，给自己倒上最后一杯酒，不动声色地看了看那半隐在朱红薄纱后的人。
	  这是，满脸笑容的掌柜走上来，朝邻桌的两个青年拱手道：“袁大人，赵公子，今日的酒菜可还满意？”
	  那面如冠玉的青衫男子含笑点头：“甚好！掌柜的已将我与兄弟们的口味摸得很清楚，不枉我们做你春更楼的常客。”说罢，他又赏了些钱与掌柜的，指指帷幕那方，“不知今日，锦袖姑娘可愿一展芳颜，与我等一见？”
	  “袁大人谬赞勒！”掌柜满心欢喜地收起赏钱，又面露难色，“可是锦袖姑娘说了，只唱曲，不会客。规矩不能怀。袁大人您看……”
	  “既如此，便不为难她了。”旁边的白衣公子放下酒杯，“烦请掌柜转告锦袖姑娘，今夜的曲子甚合我意，不知下次来时，可有幸再听一回？”
	  “是是，赵公子放心，小的必然转告。”掌柜点头如捣蒜地退了下去。
	  袁青云笑问：“子龙，你是对这曲子合意，还是对唱曲的人合意呢？”
	  “袁大哥说笑了。”白衣公子红了脸，“只因这曲子是我娘亲最爱，她在生时，常常哼唱，今日听到，倍感亲切，心下便起了要谢谢锦袖姑娘的意思。”
	  “好了好了，不必解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袁青云朗声笑道。
	  白衣公子笑笑，只顾喝酒。
	  “不说笑了。”袁青云收起笑容，神色严肃起来，“如今你手下的民团义军，操练得如何了？”
	  “我赵家军虽属民团，却不逊于各路豪强手下的任何军队。”白衣公子斩钉截铁道。
	  “甚好！”袁青云面有喜色，“乱世方能出英雄，如今的局势，若能善加利用，必能成就一番大业。”
	  “袁大哥的意思是？”
	  “公孙瓒有意扩充军备，如今正派了亲信来真定，意欲收编最优秀之民团。放眼整个常山郡，除了子龙你，有谁可堪此任？这次可是你的大好机会，若能到公孙瓒麾下，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必成大器！”袁青云顿了顿，闪过一抹忧色，“只是，我得到消息，公孙瓒此番只选一个最出色民团纳入军中，郑穹也对这个机会虎视眈眈，他郑家军人数在你之上，旗下也不算酒囊饭袋，加上郑穹此人颇有野心，若被他抢了先机，对你是大大的不利。”
	  白衣公子淡淡道：“当年郑穹与我比试，被我挑下马来。我与他，大可再来一场公平比试。”
	  “太守大人也有此意。”袁青云点点头，“郑穹本是太守大人妻弟，大人心中自是希望自己人崭露头角，但你放心，有我在，必不令这场比试有任何偏颇之处。”
	  “多谢袁大哥！”白衣公子朝他举起酒杯，“能结识袁大哥这样的君子，实乃子龙之大幸。”
	  袁青云也举起杯子：“但愿有朝一日，常山赵子龙能扬名天下，名垂青史。”
	  两个酒杯有力地碰到一起。
	  四喜的酒早喝尽了，邻桌那两个家伙的谈话，也断断续续落进耳里。
	  这两个青年，他都认识，着青衫的袁青云是胡姑姑口中经常称赞的美男子，亦是常山郡的都尉大人，年轻有为。白衫者，他就更熟了，因为他每天至少要听一个人提他的名字提上二十遍。赵云，字子龙，年二十三，常山真定人，民团教头，武艺了得，尤以一柄龙胆银枪威震常山，未有败绩。
	  想到“那个人”，四喜打了个酒嗝，放下酒钱，起身离开。

第十章 解王 第六节
	  离春更楼两条街的地方，有一片不起眼的旧居，掩在稀疏的蔓藤与野花里，外头还有一条小小的河沟。大家都管这个地方叫“深花里”，据说在古时，这是个开满牡丹的山坡。
	  “嘻嘻，他居然没发现，幕后换了人。”
	  “证明你的歌艺出众，连我都要甘拜下风呢。”
	  此刻已是三更天，两个年轻女子，一高一矮，正携了手往深花里走，边走边聊，甚是亲热。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声音让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吓了一大跳。
	  “你走路没声音的阿？！吓死我了！”一个拳头砸到四喜肩膀上，那花容失色的少女瞪圆了一双杏眼，拍着心口骂道。
	  旁边那身段修长婀娜的蓝衣女子倒是镇定得多，笑看着四喜：“是你？与你师父一道来的？”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只说，“你让这疯婆子代你唱曲儿，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有人代我献曲，我乐得歇息，高兴还来不及。”锦袖垂眼一笑，单单一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刚刚你也在春更楼？”少女大吃一惊，像被人抓到了小辫子，脸涨得通红。
	  “回家去！”他一把拽起少女的手。
	  “先把锦袖姐送回去，这么晚了，遇到歹人怎么办？”少女不依。
	  “不用，我家就在前面，怎可能遇到歹人？”锦袖笑着回绝，“快跟四喜回去吧。”
	  “歹人？”四喜斜睨了锦袖一眼，别有深意道，“我看，只要锦袖姑娘不做恶，已是大好。”
	  锦袖脸色微变，但很快归于无迹，她笑着告辞，临走前又对四喜道：“代我问你师父好，上次他带来的豆糕很好吃。”
	  “一定，走好。”四喜点头。
	  回去的路上，四喜时不时看看身边这个不停傻笑、好像沉在一场甜梦里的丫头。
	  她叫朱七夕，十七岁，就住在闭花斋的隔壁。四喜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才十二岁，在这个应该拿着绣花针练女红的年纪，她却握着一把油腻腻的刀，在她爹的指导下，站在肉案前学习如何用最快的时间切猪肉。朱老爹是街市上出名的屠户，从不短斤少两，是个颇为厚道的生意人。可惜在七夕十四岁那年，朱老爹病逝，临死前，他让七夕拜了胡姑姑作干娘，也恳求胡姑姑代为看顾七夕。胡姑姑自然是答应了，原本她想将七夕培养成闭花斋里的推销员，可她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七夕很认真地跟她说，她喜欢卖猪肉胜过卖胭脂水粉。于是，七夕接手了她爹的事业，成了真定县里唯一一个女屠户，生意还算不错。日子一长，熟悉她的人都管她叫“猪妹”，“朱七夕”这个名字倒是很少有人再叫起了，除了锦袖与四喜。
	  “四喜，我唱得好不好听？”走着走着，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面，倒退着走路。
	  “还好。”四喜目不斜视，“为了那个赵云，把脸涂成猴屁股，丑死了。”
	  “亏你还是干娘手下的人，连最好的胭脂都不认识！”七夕一撇嘴，却一点不生气，“我听他说过，他最喜欢《战城南》这支曲，我老早就学会了。那天锦袖姐来闭花斋买东西，说最近他常与袁大人一起到春更楼听曲喝酒，我寻思着机会难得，便求着锦袖姐帮我这个忙，让我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了小厮来通知我，说他们去了春更楼，要我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我紧张死了！锦袖姐亲自给我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的土坎，亏得四喜眼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他赞的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的笑意都要淌出来了，“反正，我唱了，他听了，赞了，圆满了！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了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的人都知道，卖猪肉的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的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一无是处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的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么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话她的，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的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一点什么似的。”
	  “姓赵的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的？”七夕立刻反驳，“我十四岁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了，这一段你都讲过五百次了！”
	  “再讲一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么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的事，关于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了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了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的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的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的脸孔在那个春日的午后是多么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听到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么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一些让人无法夸赞的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一种温暖的气息，让他这种历来孤僻沉默的人，也能变得生动一些。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的关系是怎么变得亲近起来的，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事。第一次见到她时，这瘦小的丫头一手拎个猪头，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飞跑进闭花斋来。在他跟半眉来这里前，七夕几乎替胡姑姑包揽了所有粗活，顺便负责在胡姑姑不在家时跟她的老母亲聊天。与普通人家的闺女比，七夕一点也不怕生，头次见到他便把自己的身家底细一股脑儿交代出来，末了还欢喜地拉着他一起去给另一条街上的几户人家送切好的猪头肉，亲热得好像跟他已认识十年八年似的。之后的几年更不用说，只要她一来闭花斋，便是一番热闹欢腾的景象，她好像从不知累，也不知什么叫不高兴。在四喜眼里，七夕就属于那种为别人累得半死还能哼小曲儿的缺心眼。
	  不过，她也有彪悍的时候。四喜曾病过一次，发烧，头疼，吃不下东西。大夫开了药，嘱咐一个时辰服一次，七夕便认真起来，整整一夜守在床边，每隔一个时辰准时喊醒他，逼他一滴不剩地把那个苦死的汤药喝下去，他不喝，她就捏住他的嘴灌，一点不含糊。如此的结果就是，两天之后四喜康复，七夕却因为睡眠不足，切猪肉时一走神，食指被弄了个大口子，很久才愈合，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
	  仔细想一想，这丫头的存在，就像每天都吃得馒头面条，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可是，会变成一种渐渐深厚的……习惯。
	  漆黑寂静的街道中，一盏灯笼照着前路，一个在跑，一个在追，两个年轻人轻快的脚步渐渐远去，谁也没有发现，素来平静的真定县，一股剑拔弩张的势头正在暗暗涌动……

第十章 解王 第七节
	  微风细雨，花开蝶舞，这个季节把一切都变得温柔起来。
	  不过，有个地方是例外的。
	  东校场上，刀光剑影，人声马蹄，交汇成一个锋利热血的世界。
	  赵云照例一袭白袍，紧握着精光熠熠的涯角枪，稳步穿行于队伍中间，时不时纠正手下兵士拿刀用枪的动作。每个在场的男儿都一脸刚毅绝然，响亮地呼喝声伴随着每个招式。就连拴在校场旁的白龙驹与其它马儿，也都昂首奋蹄、不时嘶鸣，一副迫不及待要上阵杀敌的威武模样。
	  还有十五日，便是与郑穹一较高下的时候了。太守大人已颁明文，要赵家军与郑家军公平比试，两军各自展示刀剑骑射之功力，由各位评判大人打分。最后再由两军教头单人匹马比试，胜者在已得分数上再加十分，败者减十分。最终获胜的民团，将收编于公孙瓒麾下，成为正式军队。
	  不管比试规则如何，赵云都信心十足。
	  此刻，只见这班热血男儿顶着午后艳阳，舞刀弄枪，挥汗如雨，校场的地上，随着大家齐整的步伐，扬起阵阵尘土，颇为壮观。赵云身姿矫健，白衣如云，立于其中有如众星拱月，煞是惹眼。
	  如此一幕，趴在围墙上的朱七夕看得呆了去。
	  “喂！你看够没有？”墙下，贡献了自己肩膀给她当梯子的四喜皱眉问道，“你下午不做生意了吗？”
	  “休息半天。”七夕目不转睛地看着校场里的某人。
	  “你不是要去闭花斋看胡姑姑她老娘马？”他又问。
	  “要晚上才去。她老人家爱看我演的手影戏。”七夕心不在焉地回答着。
	  正说话间，赵云示范的一招回马枪，引来一片叫好声。七夕见了他这般身手，顿时激动不已，丢了魂儿似的松开扒住墙头的手，猛直起身子大声鼓掌叫好，完全忘记了自己危险的处境。这一折腾，立时让她失了平衡，半个身子朝墙头那边一歪，四喜想拽住她的脚都来不及，眼睁睁看着这傻妞载进了校场里。
	  腾起的灰土里，背朝天趴在地上的七夕，抬起一张大花脸，尴尬地看向那个朝自己走来的人。
	  “朱七夕，你在做什么？”赵云杵着长枪，皱着眉，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并没有搀扶的意思。
	  “路过，嘿嘿。”七夕慢吞吞爬起来，边拍着身上的灰边冲着他笑。
	  “你可知偷看练兵会被杖责二十？”赵云冷冷问。
	  “打吧，我皮厚。”七夕居然还能喜笑颜开，“你练兵的样子真好看！”
	  此言一出，不远处围观的家伙们发出一阵窃窃的笑声。赵云扭过头，大吼一声：“所有人听令，围校场跑步十圈！不得喧哗！”
	  “真心话！”他看着他的脸认真说。
	  “出去！”
	  赵云一把扭住她的胳膊往外拖，却惹来她一声惊叫。
	  “又怎么了？”他看着突然一脸苦相的七夕。
	  她指指自己的右脚：“好像扭伤了。”
	  他松开手，蹲下来，试探着捏了捏她的脚踝：“这里？”
	  七夕倒抽一口冷气，猛点头。
	  “自作自受。”他将长枪放到一旁，背对她蹲下来，“上来。”
	  “上去？”七夕又倒抽一口冷气。
	  “不然呢？你滚着出去？”赵云面有愠色，“快点！”
	  “咚！”七夕欢天喜地跳上他的背，力气太大，差点把他扑倒在地。
	  她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谢谢。”
	  他没回应，背着她专注地朝校场外走去。两个人的影子在阳光下移动，见他不说话，闲不住的七夕腾出手来，做出一个小狗的手影，欢腾地咬着他的脑袋。
	  “你就不能像个正经姑娘一样吗？”他终于开了口。
	  “我哪里不正经了？”七夕收起手，支起脖子努力看他的侧脸。
	  “不要再有事没事往我家里送猪肉了！”他无奈地说。
	  “你不多吃肉，力气会不够呢！再说你马上要跟郑穹他们比试了，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认定你会赢！”她认真地说。
	  “朱七夕，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赵云一抬头，却看到四喜站在校场门外，眼睛一亮，加快步伐走到他面前，很不温柔地将七夕朝他面前一放，“来得正好，把她带走。”
	  “喂！”七夕下意识地拉住了他的袍角，“你不管我拉？”
	  “你的小伙伴来了，不用我管。”赵云如是道，旋即一脸正色对四喜说，“以后不许再帮她来偷看。”
	  “脚在她身上。”四喜耸耸肩，“只要她还喜欢你，就一定会来看你。”
	  七夕顿时红了脸，虽然她喜欢赵云的事儿大家都知道，可被人这么一语道破，且是当着他的面儿，还是让她吓了一跳，连赵云的眼神都慌了瞬间。
	  “子龙大哥，我……”她深呼吸了一口，大大地眼睛看向赵云。
	  赵云突然举起手，做出一个“不要再说话”的手势，片刻的慌乱也烟消云散，换成惯有的冷静与决绝。
	  “朱七夕，你听清楚。”他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一字一句道，“我不管你怎么想，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一定点都没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
	  七夕愣住。四喜抱着手臂。一脸轻松地看热闹。
	  赵云转过身，暗自咬咬牙，又扔下一句：“姑娘家，还是要顾着脸面才好。”
	  望着他走回校场的背影，七夕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才扭过头，笑着对四喜说：“我们回家。”
	  远处的校场上，几个青年笑嘻嘻地围在赵云身边：“云哥，猪妹对你可是一条心，何况那丫头虽然做事出格，人却是好的，何必对人如此绝情？”
	  他沉默片刻，道：“早晚是要上战场的人。生死未知，何必累人。”
	  众人面面相觑。
	  “别再说这些无用的话。”他“唰”一下从地上拔出插入泥下半尺的涯角枪，“继续练习！”
	  小小的风波，就这样消失在拳脚与刀枪以及再次腾起的尘雾里。
	  只是，谁也没注意到，在督促众人的过程里，赵云有好几次走神看向围墙那边，然后自顾自地笑一笑。
	  那个笨蛋摔下来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笑阿，像只可爱的癞蛤蟆。
	  赵云这样想。

第十章 解王 第八节
	  从校场往闭花斋的路上，七夕趴在四喜的背上，比平时安静很多。
	  “早跟你说过，你跟他没可能。”四喜淡淡道。
	  七夕咬咬嘴唇，努力笑出来：“以后，送给他的猪肉可以送给你和你师父了。”
	  “我不爱吃肉，师父也是。”四喜摇摇头，“傻死了，你。”
	  有事长时间的沉默，七夕突然说：“你信不信，他以后定会是个很出色的大将！”
	  “因为长得好看？”四喜故意道。
	  “他勇猛，却不嗜杀。”七夕看着前方，“早晚是要打仗的。一打仗便要死许多人，若有他领军，起码不至祸及无辜，为杀而杀。”
	  四喜沉思片刻，说：“还是想想怎么卖好你的猪肉吧。别的事，轮不到你想。”
	  “我只是喜欢他，然后，希望他一辈子都好好的，一辈子都不要受伤。”七夕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自顾自地呢喃，“我没想过要从他那里拿回些什么。就像我给小虎他们送吃的，帮胡姑姑干活，陪胡大娘聊天，我只是喜欢去做而已，没想过要从这些人这些事上，要回什么。”
	  “帮了别人也要对方记得你的好，否则有何意义？这就像做买卖一样，得拿钱才能换回想要的东西。”四喜皱眉道。
	  “你也说了，那时买卖。”七夕把脸埋在他背上，侧望着身旁的街市，“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如此一来，生活自会开心快乐。”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四喜心下一惊，不知从何而来的、模糊而零散的场面，突然在脑中摇晃。积雪的大山，流动的泉水，枯竭的叶子……
	  他停下，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来。
	  “怎么了？”七夕察觉到不对，觉得他的身子微微颤抖，赶紧跳下来，摸摸他的额头，“怎么这么凉？你又犯病了？”
	  “我没事。”四喜忍住头疼，走到街边靠墙坐下。
	  “头又疼了？”七夕跛着脚跟过去，极担心地看他，用力握住他的手，“你别忘了我是谁阿！”
	  四喜很坦白地告诉过七夕，他又一种天生的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在遇到半眉之前，他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因为这种怪病，令他每一天都会忘记昨天的事，如此循环。直到遇到半眉，他给他服用一种透着人参气味的药丸，他的记忆才得以保存下来。这种药丸的成分，半眉从来不说，他自己试过配制，却总不成功。所以这也是他肯一直老老实实做半眉徒弟的原因，他不想再变成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可是，最近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又出了别的问题，只要头一疼，脑子就会有刹那空白，紧跟着便有那些零散的场面浮出来。刚刚，就是那八个字，突然像刀子一样剜进了他心里，然后一笔一划刻出来，好像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要透过这几个字涌出来似的。
	  头疼渐渐隐去，他看了面前满面愁容的七夕一眼，没好气地说：“你是朱七夕，卖猪肉的蠢丫头，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吓死我了。”七夕拍着心口，松了口大气，“真怕你突然就不记得我了。要是那样，就没人愿意给我当梯子了。”
	  “那我宁可不记得你。”四喜打开她的手，“丢人现眼！”
	  “别呀！”她赶紧拉住他，很认真地说，“你答应我，要永远记得有我朱七夕这个朋友！”
	  “不要！”四喜别过头去，“忘就忘了呗。”
	  “不行！”她瘪起嘴，要哭的样子，“我已经没有家人了，难道连朋友都不能有吗？”
	  四喜无奈地转回头，不耐烦地说：“好了好了，不会忘记的。”
	  “拉钩！”她伸出小指，破涕为笑。
	  “烦死了！”
	  一大一小两根手指，在三月的阳光下，缔结盟约。

第十章 解王 第九节
	  “哎呀，怎么眼皮老跳呢？”
	  闭花斋的饭桌上，胡姑姑放下碗筷，用力揉着眼睛。
	  “昨晚没睡好？思念哪家爷们儿呢？”半眉一边塞着馒头，一边偷笑。
	  “贱嘴！”胡姑姑一筷子敲到半眉的秃头上。
	  四喜专心吃饭，把两个老家伙当成透明的。
	  奇了怪的，他的眼皮也在跳。
	  今天，赵云与郑穹的比试，就在西校场上开始，算算时间，两军人马应该已经剑拔弩张了。
	  太守大人下了命令，为让两队人马专心比试，比试期间封锁校场，严禁外人围观。整个真定都为这场比试沸腾了，虽然无法入场一观，但大家都猜测，胜出的定是赵云。
	  四喜也这么想。
	  他跟赵云虽不算朋友，可这几年下来，对他的一切也算了解，以他的身手，这应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试。
	  可为何心里总是惴惴的呢，从早晨醒来时，便是如此。
	  吃罢午饭，照例由师徒俩滚去厨房洗碗打扫，胡姑姑去伺候她老娘。
	  四喜慢吞吞地洗着碗，半眉边擦灶台边问：“徒弟，最近可有头痛？”
	  “有。”四喜头也不回。
	  “可又看到一座雪山？”
	  他愣了愣：“有。一次比一次清晰。”他转过身，问，“那个地方，到底是哪里？你知道，为何从不告诉我？”
	  半眉抬起头，缓缓道：“我在等。你也在等。”
	  “什么意思？”
	  “洗碗吧。”半眉有呼呼地擦着锅，“该到的时候，自然就到了吧。”
	  半眉的上半身，映在那一大半的刷锅水里，微微漾动的水面上，不见那又丑又秃的大叔，却是个丰神俊美、堪比天人的年轻男子……

第十章 解王 第十节
	  “又弹错了。”春更楼的厢房里，锦袖含笑戳了戳七夕的额头，“明明心思不在这里，非要选这个时候来找我学琵琶。”
	  坐在窗边的七夕吐了吐舌头，放下弹得一塌糊涂的琵琶。
	  锦袖“扑哧”一笑：“少女怀春，都是一般模样。”
	  “锦袖姐，你就别笑我了。”七夕红了脸，垂下头，“他说了，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傻孩子。”锦袖叹了口气，“你做了你想做的一切，他能不能有回应，就不要多想了。”
	  “我没有多想。真的。”她看着窗外，微笑，“他救过我，我给他送过猪肉，我给他唱过曲儿，他还背过我，挺好了。”
	  话音刚落，七夕的视线突然落在楼下的某人身上，那青衫飘逸的男子，不是都尉大人袁青云吗？
	  “这会儿他不是该在校场上，给子龙大哥他们助威吗？”七夕奇怪地说，“怎么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往春更楼里来？”
	  她跑出厢房一瞅，却见袁青云带着一个小厮，与一个黑衣男子一道，在掌柜的带领下，径直进了二楼末端的雅间，并将小厮留在门口看守。
	  七夕细细一想，只觉那黑衣男子看起来颇为眼熟，好像……那天在校场上见过，他就站在第一排，功夫很厉害，还跟赵云对打过。既然他是赵云的人，这会儿就更不该在这里了呀。
	  “怎么了？”锦袖跟出来。
	  “有点不妥。”七夕一皱眉，“袁青云这会儿怎么跟子龙大哥的人在一起？”
	  锦袖略一思忖，说：“跟我来。”
	  她拉着七夕，佯作无事状，大大方方进了袁青云隔壁的房间。
	  一进去，七夕便迫不及待贴到墙上，竖起耳朵使劲听，可是，墙太厚，哪里听得到。
	  “听不到！”她着急地说。
	  “你自然是听不到的，我来。”锦袖上前，轻轻将侧脸贴在墙上。
	  “你能？”七夕不太相信地看着她。
	  锦袖一笑：“我的耳朵比寻常人好使。”说着，她竖起手指，让七夕安静。
	  隔壁房的两人，此刻却全然不知隔墙有耳。
	  “办妥了？”袁青云啜了一口茶。
	  黑衣男子站立一旁，点头道：“昨夜已将郑穹的铁枪上涂了毒，为了更保险，白龙驹的草料里，也加了东西。以郑穹的功力，虽打不过赵云，但要让他受点伤，易如反掌。这个毒，见血无救。”
	  “甚好！”袁青云满意地笑出来，“赵云一死，教头一职自然由你顶上。届时再给郑穹安个求胜心切、以毒杀人的罪名，他郑家军群龙无首，正是你将他们收入囊中的好机会。一箭双雕。”
	  “大人高明！”黑衣人拱手笑道，“只是属下还是不太明白，大人与赵云相交多年，我们都当二位是生死之交，何以……”
	  “当年我确有爱才之心，若非我处处提携，赵云焉能如此顺利地当上民团教头？”袁青云放下茶杯，目露寒光，“可惜，此人不知回报，满脑为国为民的迂腐念头，我看，即便他真出人头地，也是不肯听人摆布的，于我毫无好处。如此，不如换个聪明人替他步步高升，将来我也好沾一沾光彩。对吧？”
	  黑衣人“扑通”一声跪下：“大人放心，属下必不忘大人提携之恩，将来自当回报！”
	  “好极了。”袁青云舒心地点点头，又装模作样叹了一声，“子龙啊子龙，你有今日，莫要怪我。我不去观战，是不忍看你一命归西的惨状。若有来世，但愿你能聪明些，懂得回报他人的道理才是。”
	  说罢，他冷冷一笑，扬手将茶水洒到了地上。
	  隔壁房间，早没有了七夕的踪影。
	  跑快点！再跑快点！
	  七夕恨不得自己化成一阵风，眨眼就飞到他面前。
	  当锦袖把墙那边的对话一一复述出来时，她就有这想法了。
	  一朵云飘过来，刚刚遮住太阳，世界骤然变得阴凉。
	  她的手里，紧攥着一枚牡丹花状的发簪，临走前锦袖给她的，她说，将这簪子插在发间，可暂时隐去身形不让旁人发现，要知校场四周戒备森严，单凭一个姑娘是硬闯不进去的。但一定要快，簪子的力量无法维持太久。
	  我甚至来不及问锦袖为何会有这种神奇的东西，拿了就跑。现在她什么也顾不得了，只求一切还来得及。
	  你不能受伤，一定不能！
	  她越跑越快。

第十章 解王 第十一节
	  西校场上的比试，终于到了两军首领对决的时段。
	  赵家军已经领先，除非奇迹出现，郑穹打败赵云，否则，败局难挽。
	  校场中央，赵云手握涯角枪，身跨白龙驹，与铁枪黑马的郑穹对面而立，两人均神色肃然，眼里都烧着必胜的火。
	  只是，赵云心中却隐隐担心，历来健硕勇猛的白龙驹今天有些反常，上场前便口喘粗气，连脚步都不似往常稳健。
	  一声令下，人马齐发，两杆长枪你来我往，铿锵作响，时不时溅出激烈的火花。
	  尘土飞扬，马儿嘶鸣，几回合下来，郑穹已被逼得节节后退，手上铁枪只有低档的份儿。
	  赵家军这边，个个激动不已，只差为最终的胜利欢呼了。
	  谁知，就在众人以为赵云胜券在握时，白龙驹的前腿突然一软，竟整个跪了下去，失了平衡的赵云只得就势一滚，落到郑穹的身侧。
	  得了这样的大好机会，杀红了眼的郑穹哪里还顾得“点到为止”，多年来那股手下败将的窝囊气一股脑儿汇集到枪尖上，竟对准赵云的背脊刺了下去。
	  赵云躲闪不及，连拿枪去挡的机会都没有，眼见那锐利的枪尖刺下来，本以为在劫难逃，却不料空气里平白扑出来个东西，“砰”一下压到他身上，生生挡住了郑穹的铁枪。
	  马上得郑穹明明感到枪尖刺到了人，可收了力仔细一看，铁枪离地上的赵云居然差了一截，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停在他们之间的空气里，好像有什么玩意儿挡在赵云身前似的。
	  郑穹猛一抬手，铁枪“噗”一声拔出来，枪尖上竟有一缕清清楚楚的血迹。
	  赵云差异之际，只觉怀中落了一个看不见的人，用极小的声音在他耳畔道：“枪尖有毒，切勿见血！小心袁青云！”
	  言罢，他怀中一空，那无形之人似是快速挣脱，再难寻觅。
	  他站起来，惊讶地四下张望，可是，哪里又看得见什么人影？刚刚的一切发生得太快，他都没有反应过来——那时一个人吗？如果是，有时谁？
	  众人不知发生何事，纷纷涌过来，连郑穹也呆住了，整个校场一片混乱……
	  跑！赶紧跑！
	  七夕还是在跑，从校场冲出来，她一刻也不敢多停，生怕发簪的效力失去之后被人发现。
	  好像不怎么疼嘛，只是有点麻，而且这种麻痹的感觉还在不断扩大。
	  幸好，在离开校场好一段距离后，她才恢复原状，更幸运的是，当时刚好跑到一条无人路过的小街上，否则凭空出现的她，会吓死一群人吧。
	  脑袋有点晕，她回手摸了摸背上的伤口，好像也没多少血。不是说见血就会死吗，怎么自己还是能跑能跳呢？
	  她居然有点高兴，也许那个毒并不是那么厉害。
	  虽然脚开始发软，可她还是坚持着跑到了闭花斋，一冲进后院便大声喊道：“四喜！”
	  她也不知为何要喊四喜，一种习惯？
	  可是，当四喜循声出来时，却只看到一个面无人色、倒在桃花树下的她，背脊上的伤口 ，正缓缓流出黑色的血……

第十章 解王 第十二节
	  “能撑到现在，已是奇迹。”半眉看着躺在床上的七夕，摇了摇头，“腐心草，无药解。”
	  桌上的蜡烛，已快燃到末尾。
	  “不能救？”四喜站在窗口，毫无表情地看着外头的沉沉夜色。
	  半眉摇头。
	  锦袖坐在床边，握着七夕冰凉的手，含泪喃喃：“你又不是铁打的，怎么能拿自己的身子去挡呢！”
	  一道冷光从四喜眼里划过，他突然转身，一把揪住半眉的衣襟，吼道：“你不是很本事吗？你不是大小破事都能帮人家解决吗？现在却不行了？把她给我救回来！救回来！”
	  锦袖赶忙上来劝，连声说是自己不好。
	  “住嘴！”四喜愤怒地看着她，“若不是你这花妖拿了簪子给她，她就没有机会进到校场！当初老东西对你心生恻隐，没有收你，还跟你成了密友，我就知道将来一定会惹出祸事！”他涨红了眼睛，突然抓住锦袖的胳膊，咬牙道，“早知如此，当初就该杀了你！”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四喜脸上，把锦袖都吓了一大跳。
	  半眉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看着四喜：“想救她？”
	  “废话！”四喜怒视着他。
	  “真心的？”他又问。
	  “我要她活着！！”四喜断然道。
	  半眉仰天一叹，竟释然地笑了：“终于，你也有了想解救的人了。”
	  说罢，半眉朝他走去，每走一步，他的模样就变化一点，当到了他面前时，丑陋大叔已然成了一位翩翩美男，绿眸褐发，一片翠叶隐于脑后。
	  “你……”四喜吃了一惊。
	  “你跟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天。我真怕一直等不到。”半眉伸出手指，摁在四喜的眉心，一股温凉的气流从指端渗出，“离开这么多年，该回来了。”
	  细细的气流钻进四喜的身体，转眼变成一道烈焰，到处烧，似要将遮住他的一切障碍都烧掉。高高的雪山、清澈的泉水、四季如一的地穴……一个个从模糊到清晰的场景，飞快地回到他的意识中。
	  他凝定许久，突然深吸一口气，仿佛把丢失的魂魄都吸回去一般，黝黑的眼眸与头发也渐渐变了颜色。
	  “葵颜？”他怔怔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半眉”，下意识地摸了摸脑后那片重新出现的叶子，试着喊了一声。
	  “是。”葵颜松了口气，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回事……”四喜抱着头，无力地坐下，“我记得，那一晚你跟我讲，你要去做神仙。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下了山……之后，便是做你徒弟这些年。”
	  “参人一旦离开雪山到了人界，三年之内有没有为他人做庇佑的话，便会逐渐失去记忆与灵力。你的怪病便是因此而来。”葵颜淡淡道。“一个忘记身份的参人，除了不老的容颜，与寻常人类也没有太大区别了。”他顿了顿，又道，“不止你，就是我身上，也发生了一连串变故。天界大乱，我放弃神职，回到雪山，却发现你一直没回来过。于是我一面游荡人间，一面寻找你的下落，直到十年前，才在乞丐堆里找到你。我用自己的真元配成药丸给你服下，暂时遏制了你的‘病’，可是要让你完全恢复到从前，却只能靠你自己。”
	  “为他人做庇佑？”四喜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好像还不能回想起关于这个的一切。
	  “我们参人最大的能力，使可以千变万化，但最终只为一个目的，便是解救他人。每一个去往人界的参人，都会选择成为一个人类的庇佑者，用我们天生的本领，替对方化解灾劫，哪怕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葵颜看着他的眼睛，“那些离开我们前往人界的同族，有的为守护着的那个孩子，变成一颗起死回生的丹药；有的为了一个瞎眼姑娘，变成她手中的盲杖，护她一生都不至于跌撞；有的为一个失去亲儿而痴傻的母亲，变成了她的儿子，陪她到终老。”
	  四喜的眉头渐渐皱起，似乎回想起了什么。
	  “其实，我们的同族，每一个都是‘解王’，虽然他们只是妖物。”葵颜看着最后的一点烛光，“参人一旦决定庇佑他人，便不能回头了，我们会因此永远失去本来面目，以及所有的记忆。变成药丸，便永远是一颗药丸，被人吞下，烟消云散；变成盲杖，也永远就是一根盲杖，一旦被投入火中，自然灰飞烟灭。可是，他们并非死物，他们会以这样的形态，有意识地、忠诚地，庇佑对方一世无虞。只是，当被庇佑的人寿终正寝之后，他们的去向便各不相同了，但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因为元气耗尽而消亡，最终只剩冰棺中的一片枯叶。”他叹了口气，“在那西庇佑着他人的同族心里，那个人，必然是珍贵的存在。这里头的故事，各不相同，却又都是一样的。”
	  房间里，一片寂静。
	  “你们都出去。”四喜突然打破沉默。
	  锦袖一惊：“你想……”
	  “出去！”四喜加重了语气。
	  “走吧。”葵颜走上前，拉了锦袖的手朝外走，“他自有主张。”
	  房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只留下四喜与七夕，还有一点挣扎的烛火……

第十章 解王 第十三节
	  他慢慢走到床边，坐下，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七夕。
	  如果稍微打扮一下，不要总是一身油腻腻的粗布衣裳，她也会是个秀丽动人的姑娘。
	  葵颜说得不错，他已全部回想起来。那些最后只剩一片枯叶的同族们，不都是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牺牲了一生吗？
	  他摸了摸脑后那片“失而复得”的翠叶。参人，好不容易成人形，既定的“使命”却又轻易让他们为了某人放弃一切，且得不到任何回报。上天何苦要造出这样的妖物？
	  他苦笑。
	  他一直在做的，不就是抗拒这个“使命”吗？
	  可是现在，他不想抗拒了，真心地。
	  七夕就躺在那里，命悬一线。她是不是“很珍贵”的人，他不知道。他就是想救活她，就是想她好好地站在猪肉摊前吆喝，就是想她在闭花斋里咋咋呼呼。
	  如果，他变成一颗解毒的药，那么，七夕这一生都不会再被任何毒物所伤……而他，从此也会彻底失去所有记忆，永远变成一颗消失在她身体里的药……
	  就这样吧，真好笑，兜兜转转，他最终还是要踏上同样的归宿。
	  “我会救你。”他握住七夕冰冷的手，看着她手指上那道伤疤，“只是，怕不能再记得如今的你了。”
	  “四喜……”七夕突然开了口，眼睛幽幽睁开。
	  “你醒了？”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
	  “我一直是醒的。”她的声音很轻，“抱歉，你们刚刚的对话，我都听到了。”
	  他垂下头：“我是妖怪。”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嘴角微微扬起，“看在好朋友的份上，答应我一件事行不行？”
	  “你说！”她吸了口气，缓缓道：“我想让你，还有他，都好好活着。就这样。”
	  “你……”他一愣。
	  “你活着，可以帮更多的人。他活着，可以让战场变得不那么残忍。”她笑着，“我没了，还会有别人卖猪肉的。”
	  “不行！”他厉声道。
	  “行。”她努力直视着他的眼睛，做起来，“我决定了。希望你尊重我。我一点不委屈，也不遗憾。”
	  “为什么非要这样？”他一拳砸在床沿上，红了眼睛。
	  “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好多事，做了就做了，只要做的时候是高兴的，就比什么都强。”她伸出手，擦去四喜眼角的泪水，笑道，“这么多年，我总是乐呵呵的，不就是因为这句话吗？我到现在也很高兴，你就别难过了，乖。”
	  “蠢……”他揽住她，一滴眼泪落在她的肩上。
	  她靠在他的肩头，浅浅一笑：“他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不信。”
	  他的心，莫名地痛。
	  一阵微风从窗外钻入，最后一点烛火晃了几晃，熄了。

第十章 解王 第十四节
	  他扔掉了还剩一颗毒药的瓷瓶，提了一壶酒，坐在七夕家的后院。一墙之隔就是闭花斋，一抬头就能看到那棵桃树，七夕常像只猫儿一样爬上树去，然后故意倒吊下来吓唬人。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桃树变成了很多棵，可始终也看不到七夕的身影。
	  身后，葵颜缓缓走来。
	  “明天，我去跟胡姑姑说。”他看着四喜的背影，“就说七夕急病而亡。”
	  四喜伸出手，握着还剩一半的酒壶：“喝吗？”
	  他走上前，坐到他身边，尽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转过头，看着葵颜。
	  “胡姑姑其实是个男人。”
	  四喜一愣。
	  “他本是老太太的女婿。自打妻子病逝之后，老岳母因为思女心切，患上了痴傻之症。为解老岳母心结，他带着她从老家迁到真定，从此穿上妻子的衣裳，按照妻子平时的妆容打扮自己，只为让老岳母心中安生，以为女儿还在人间。”葵颜笑了笑，“很不可思议吧？”
	  四喜没说话，不知该说什么。
	  “老祖宗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葵颜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当你开始盘算回报时，行的便不是善了。”
	  “你很早之前就想跟我说这句话了吧？”他看了他一眼。
	  “那时候说了也是无用。”葵颜摇摇头，“你恻隐之心未开，我说什么都是无用。今日若非你真心想救回七夕，令你真元归位，我的力量才能发挥作用，引你彻底复原。”
	  “恻隐之心？”
	  “我们参人头上的那片翠叶，使我们生命的象征，也是参人天生的‘恻隐之心’。只是，有些‘开’得早，有些‘开’的晚，而你是特别晚的。”葵颜叹口气，“这么多年，我带你走遍人间，身体力行，就是希望你能早日明白何为‘恻隐’，可惜你一直无法觉悟。我之所以停在胡姑姑这里，无非也是因为‘她’乃大善之人。我希望你可以尽可能多地留在这些人身边，耳濡目染，或许有助你早日归位。我不想你永远都做一个浑浑噩噩、没有过去的人。如今你已经恢复，今后是要维持原状，待三年之后再变回那个会忘记每个昨天的人，还是做点别的，你选择。我的真元，已不足以再做成药丸了。”
	  四喜喝光最后一口酒，侧着身子躺到了地上，背对着葵颜说：“谢了。”
	  “你……”
	  “累了，睡一会儿，别吵我。”他打断葵颜，“去跟你的牡丹花妖玩儿吧。顺便跟她说，七夕的事，不怪她。”
	  “我跟锦袖……”葵颜赶紧解释。
	  “我说了，别吵我。”他起身，换了个离葵颜很远的地方躺下来。
	  就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什么都会好。
	  夜风拂过，几片桃花瓣落在沉睡的人身上，跳着舞，唱着歌，还带来一场关乎友谊、或者爱情的梦……

第十章 解王 第十五节
	  四喜失踪了，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袁青云被革职查办，赵云带着他的手下，被公孙瓒收入麾下，开始了他戎马生涯的第一步。
	  之后，就如所有人知道的那样，这个从真定走出去的青年，从一个地位低微的小将，渐渐走到历史中最光鲜的一页。投奔刘备，忠心耿耿，当阳救主，义贯云天，军中无人不赞他“一身是胆”，就连民间也以“五虎上将”之一的称号加诸其上。
	  另外，都说常山赵子龙一生未尝败绩，除了本身功夫了得之外，还因他得了涯角枪、白龙驹、无伤甲这三件法宝。更有甚者，说这位蜀国大将于古稀之年安详病逝时，身上都不曾有一块伤痕。
	  事实上，这个打了一辈子仗、一生都没有脱下战甲的男人，在病逝的那一晚，曾经回光返照地下了病床，独自一人去了他存放兵器的密室。
	  在那里，不止有陪伴了他一生的涯角枪，还有那一副银白如雪、与他出生入死，并且……会说人话的盔甲。
	  他依稀记得，这副盔甲，是在他决定离开并非明主的公孙瓒时，自己跑到他面前的，如一个活生生的人一般。
	  那个夜晚，在那空旷林地里，它竟单膝跪下，一字一句说：“愿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初时，他还是吓了一大跳的。凭空跳出个活盔甲，谁不心惊？
	  他定下神，问它到底是何来历，它却说，它没有过去，从今之后，它便是他赵云如影随形的保护神。
	  听它字字铿锵恳切，赵云莫名觉得，这盔甲像是自己认识的某个人，可到底是谁，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胆大如他，终是接纳了这个从天而降的“保护神”，他带它回了营帐，并约定，在第三人面前，它都要以一副真正盔甲的姿态出现，绝不能让人知道真相。
	  它极守信，数十载时光，心中只有他赵云一人，拼尽全力，护他千军万马中不受半点损伤。
	  如今，它孤单单地立在密室一角，铁马金戈，已是过往旧梦。7
	  白发苍苍的他，抚摸着依旧光亮的它，感慨道：“至今也不知你是何来历，实为遗憾。外间之人都称你为‘无伤甲’，可我知道，这一定不是你的名字。”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它沉沉地开了口，看着眼前这个虚弱的老人，莫名感伤起来，好像一个极重要的人，就要永远离开。而这种感觉，许多许多年前似乎也有过一次。可是，它记不起了，永远也记不起了。
	  赵云笑起来，拍着它的肩道：“说得好！这些年，我们并肩作战，有你庇佑，我方能次次化险为夷。”说着，他咳嗽几声，挨着它坐下来，“不过老伙计啊，以后我就得一个人走了。”
	  “嗯。”它点点头，“人，终有一死。”
	  他看看它，又看看立在另一方的依然寒光犀利的长枪，说：“若你要离开，将涯角枪带走吧。它也是老伙计，我不想它落在别人手里。”
	  “好。”它又点头。
	  他舒了口气，靠在它的腿上，露出孩童似的微笑：“给你唱歌歌儿吧。咱们这辈子，都太严肃了。”
	  “唱吧。”它也坐下来，支撑着这个老迈的身躯。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他一边沙哑地唱着，手指一边轻叩着节奏。
	  有一件事，他从未跟任何人讲过。早在他还在真定当教头时，曾在一个叫春更楼的地方，听一个姑娘唱了一曲《战城南》，即便到今日，他依然认定这是他一生中听到的最美的歌声。
	  还有一件事，就在他遇到盔甲之前的一个晚上，有人往他的房间里放了一封信，信中只有一句话——“你要永远记住，春更楼上唱歌给你听得人，叫朱七夕。”
	  朱七夕……他怎么会忘记这个傻丫头呢？
	  可惜，听说他在那个春天病故了，离世的时候才十七岁。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心，空了那么一阵子。
	  他慢慢地唱着曲子，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他的头慢慢歪了下去，靠在它的肩膀上，再没有醒过来……
	  翌日，家人在密室里发现了含笑离开的他。
	  而陪伴他一生的涯角枪和无伤甲，也在那一天，莫名失踪，从此杳无音讯。

第十章 解王 尾声
	  我的茶，很早前就凉了，因为忘了喝。
	  狼狈的厅堂里，之前鸡飞狗跳得气氛被一种淡淡的悲伤驱赶殆尽，连敖炽都变得沉默而严肃，纸片儿甚至在我的肩膀上抽噎起来，角落里，甲乙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也不知道。
	  赵公子比任何时候都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很久之后，才对粉西装道：“你是谁？”
	  “除了葵颜，还能有谁？”我代他答了这个问题。
	  葵颜“嘻嘻”的笑声，彻底破坏了整个悲情的气氛。
	  “不好意思，跟大家开了个玩笑。”他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我只是来探访亲友，顺便测试一下他现在的体力如何，还能活上多久。看来还不错，比我们别的同族长命多了。我还想看看，众多妖物口中传说的不停，是否真有它的独到之处。”
	  一句话，所有人彻底出戏，由悲到怒。敖炽连折凳都端起来了，不是我拦着，这混蛋的脑袋不百花齐放才怪。
	  “你怎么还没死呢？”我发愁地看着他，“一把年纪了还玩这种捉弄人的把戏？”
	  “我已不是普通参人，我做过神，应该还能活很久呢。”葵颜笑嘻嘻地看着我，“再说，我死了，谁来将天绯盾送给你？”
	  “照你所说，你是一直以自由身活到了现在？身为天界第一任解王，你却没有被封印到石头里？”我突然想到了这个十分重要的细节。
	  他抬起手，捏住那红润的势头，轻轻一扭，这“天绯盾”便轻松落到他手里，完全不是之前我每收一块神石，便有一个曾经的天神要消失的节奏。
	  “并不是所有人都被封印了。”他走上来，托起我的右手，将这尚带着他体温的石头放到我的掌心里，“我，还有另一个老家伙，并没有在那场劫数终‘变质’。这块天绯盾，是我与那位‘热心人’一道寻来的宝物。当年女娲寂灭后，其心竟飞于九天之上，久久不化，众人只当是这位心地善良、对人类总是满怀恻隐的女神还在继续庇佑她的子女。天长日久，这块女娲之心在天空中受了日月精华、春雨夏雷，竟成了一块盾型的红石，最后落入了人间。人们将这块石头称为天绯盾，并深信这神石里，蕴藏了女娲上神对整个世界的恻隐之心，只要这块石头还在人间，它的力量自然会让人类和睦相处，保人间时代平安。我们寻到这块石头，将它与封印了那些倒霉鬼的石头放在一起，使希望能借用并扩大天绯盾的力量，让已经混乱的人界归于平和。”
	  我突然有些兴奋了，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他就是唯一一个活着并且清楚记得当年发生了什么的前任天神！诸多困扰我的谜团，看来都可以从他口中得到解释。
	  “当年，天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着手里的天绯盾，“你来找我，又主动将天绯盾交给我，不止是为了看亲友吧？”
	  他笑笑，回到茶几前，端起还没喝完的浮生一饮而尽，舔舔嘴：“又苦又甜，很适合我们这些经历丰富、沧海桑田的老妖怪们。”
	  “别跑题！”我瞪着他。
	  “让我洗个澡，再换一身干净衣服，我才告诉你。”他扯着自己肮脏的衣裳，又指了指一直沉默不语的赵公子，“现在你更该关心的，应该是那位吧？”
	  我皱皱眉，对纸片儿道：“带他去洗澡！”说罢，又对甲乙吩咐道：“你去看着，别让这厮跑了！”
	  “既然来了，我就没打算跑呢。”葵颜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的笑脸，然后就被纸片儿跟甲乙押去了浴室。
	  赵公子还是呆坐在沙发上。
	  我跟敖炽对看一眼，一时间，谁都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这一堆铁块。
	  “哈哈，原来你以前叫四喜啊。”我夸张地笑，也许这样会让气氛好一点？
	  赵公子抬起头：“我不记得了。除了跟他一道驰骋沙场的时光，以及在不停的日子。”
	  “当年我曾发过一则招聘帮工的广告，然后，你来了。刚来的时候，你的脾气还不怎么好，又有点神神叨叨的。”我回忆着他刚来不停的情景，“慢慢的，你就好起来了。”
	  “他去世后，我带着涯角枪，去了一座无人深山。每天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偶尔也会去山外看看，发现这个世界在渐渐变化。我最后的一次沉睡，不知睡去了几十年，电锯伐木的声音惊醒了我。当我匆忙离开深山之后，才发现世界又变了模样。正当我惶惑之时，看到了不停招帮工的广告。一路上我听一些妖物说过你的事，所以便来了不停碰运气。”赵公子慢慢回忆着，“可是，我完全想不起谁是朱七夕，也不认识这个葵颜……”他突然用力敲了敲脑袋，“连我自己我都不认识！”
	  “你是赵公子，不停的帮工，我的家人。这还不够？”我坐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胳膊，“别敲了，我还指望着你给我做饭打扫屋子呢。”
	  “老板娘……”赵公子沉默了很久，老实地说，“我心里刺刺地疼。”
	  “那你尽管疼。不拦你。”我站起身，看他一眼，“你没有浪费七夕的生命，也没有浪费你自己的。”
	  赵公子看着我，欲言又止。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你们每个家伙，不是都将这句话做得很好了吗？”我笑笑，伸了个懒腰，“批准你再发半天的呆，但是呆完之后，马上滚去厨房给我做饭！”
	  说罢，我拽着敖炽走了出去，把那个烂房子留给陷入“过去”的赵公子。我想，他现在需要一个人的空间。
	  “你觉得，没有回报的善行，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坐在后院的躺椅上，我突然问敖炽。
	  敖炽想也不想就说：“当恻隐之心都死光的时候，你的问题就是肯定的答案。”他的眼睛里露出少有的深沉，又道，“可是，正因为还有许多朱七夕与胡姑姑，还有赵公子，这个世界才有继续存在的意义。”
	  “头一次听你夸奖赵公子。”我笑道。
	  “我喜欢吃他做得饭他下的面，也喜欢他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回头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转述给他！让他知道，不论过去如何，我们依然很爱他！”
	  “这么严重？”
	  “废话！他要是受了打击离家出走，我就要吃你做的饭，那不如让我去死！”
	  “我成全你！”
	  “哎呀，别别，耳朵要拧掉了！”
	  后院里，就算只有我们两个人，也一样热闹。
	  其实，这世上有许多的事，当你开始可以盘算得失的时候，整件事便已经朝不快乐的方向发展了。
	  所以，想那么多做什么呢，解王也不一定在天界才有，人间处处都是；恻隐之心不是参人才有，我们也有。照着它，去做想做的事，就这样简单。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这句话我甚是喜欢，回头一定要抄下来贴在不停最显眼的地方！
	  等等，墙壁还烂着呢，我要找谁来修，找谁付钱呢？
	  葵颜这个混蛋，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第十一章 月老 楔子
	 
	  问：你任月老多年，从未出过纰漏，可有秘诀？
	  答：当局者迷，过犹不及。

第十一章 月老 第一节
	  “两千……一万……十七万……”我坐在稍微收拾得像个样的房间里，手指飞快地摁着计算器，打伤赵公子的营养费，装神弄鬼让我们以为有人来砸厂子受到的精神损害费，还有修复不停外加必要的翻新与装修费，一笔都不能少。应该让纸片儿去提醒葵颜，洗完澡出来时，一定一定把皮带扎紧点，被我报给他的数目吓掉裤子就太难看了。
	  赵公子大概还沉浸在淡淡的忧伤以及对一个已永远找不回的过去的追忆中，看着这个大个子默默握着扫把，从这头慢慢扫到那头的脆弱样子，我在慎重考虑年底要不要给他发个超级大红包。奖励他两年来的忠心耿耿也好，安慰一个好员工的玻璃心也好，从老板娘的角度来说，我的目的很简单，我希望不停里的每个家伙开心。因为，只有开心的员工，才能更有效地被老板娘剥削，让不停的业绩蒸蒸日上。
	  我的高级帮工现在倒是来了精神，很有兴致地在不停的每个房间里钻进钻出，刚才连我跟敖炽的卧室都没有放过。在敖炽回房里换衣服时，他居然堂而皇之推门而入，并且极从容地在敖炽的怒吼声中说道：“放心，因为主任在这间房子里，我才进来看看。你们不在时，我是不会进来的。我是讲规矩的人。”
	  多神气的逻辑与解释！
	  被敖炽的吼声引到房门口的我，靠在门旁，看着这个思维总是不在正常范畴的道士，微笑着指指墙上的挂钟：“欢迎参观老板娘的卧室，从现在开始计时，看一分钟一百块，内部员工无折扣。慢慢看哟。”
	  “啪”！
	  一摞整整齐齐的钞票从甲乙手里飞到我怀里，动作快到我都没看清他是打哪儿掏出来的。
	  货真价实的钞票啊！以我的天赋，不用数也立刻判断出这里是整整一万块！这浑小子成天明里暗里骂我不发工资，还以为他多穷，居然不声不响甩一万块来砸我？！
	  “你收下这钱，是否表示我在接下来的100分钟内，都可以不被你们夫妇打扰？”他背对着我，走到房间正中，淡淡道。
	  现在，轮到我无话可说。
	  “那就麻烦两位消失吧。”他走到窗户前，看着摆在窗台上的一排相框，里头不过十我与敖炽在不同时期与地点胡乱拍得照片罢了，有单人照得合影，有我跟敖炽在厨房打面粉仗的囧照，还有敖炽变成小敖炽的时候坐在扫地机上卖萌被窝就耳朵的抓拍照，九厥拍的。这家伙除了爱好酿酒，还热爱偷拍，拍了还要打印出来作为“密友礼物”送还给我，生怕囧不死我一样。话说回来，我回不停那么久，至今也没联系上他，他不会真有了个未婚妻罢？
	  我清清嗓子，把钞票抓的死紧，脸上风轻云淡道：“付了钱什么都好说。不过房间里有多少东西，我一清二楚，少了根牙签我也知道。”
	  “我说了，只是看看。”他一直背对我，高大的身躯被外面的光线渲染成一个非常好看的剪影，“这里的任何东西我都没想过要带走，它们会好好留下来。”
	  瞧这话说的，怎么莫名让人小伤感……
	  气氛有点微妙的变化，我跟敖炽面面相觑，退出了房间，把门给虚掩上。
	  门缝里，两只眼睛努力朝里窥视，如甲乙所说，他确实只是在看，从一个角落走到另一个角落，看得特别仔细，还打开衣柜，拉起我跟敖炽的衣裳的袖子，握了好一会儿才放下，最后居然还走到我们的床前，坐下来，然后，躺了下去。
	  “他受什么刺激了？”蹲在门口的敖炽挠着头，小声问我。
	  “不就是没发工资给他麻！”我也奇怪呀。
	  “我说，你的私房钱啥的没藏房间里吧？”敖炽很警觉地问。
	  “除了我，我的私房钱没人能找得到。”我颇自得地回答。
	  “我去！你居然真的藏了私房钱？！”
	  “我说私房钱了吗？你什么时候听到的？”
	  “站住！给我说清楚！还有那一万块，一人一半！”
	  “凭什么？”
	  “那是我们俩的卧室！共有财产！”
	  “我不认识你。”
	  房间里的人，听着外头传来的动静，嘴角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翻了个身，把脸深深埋到松软的枕头里，闭上了眼……

第十一章 月老 第二节
	  如我所料，葵颜看了我递上的“账单”后，裤子没掉，下巴掉了。
	  “这不科学！翻新装修为什么也算我头上？”他恨不得把账单砸我脸上，“早听闻你嗜钱如命，没想到如此贪得无厌。光是我送你的天绯盾，已是价值连城，你不思感激，还恩将仇报？！”
	  “差点忘了。”我灿烂一笑，手指朝他身上的干净衬衫轻轻一点，“借穿我夫君的衣裳，也要算钱。”
	  敖炽煞有介事地碰碰他，推波助澜道：“名牌哦！”
	  “屁名牌阿！明明是某宝爆款好吗！”葵颜愤怒地扯起衬衫一角，“还是这么没品德花衬衫！”
	  澄清一下，这不是我买的，是敖炽自己网购的。
	  迅速黑了脸的敖炽一把拧住他的衣领：“过气天神，我也觉得以你的气质，还是那件男女不分的粉西装适合你。马上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你们家这位也真如传闻，炮仗附体，一点就爆。”他无奈地转头看着我。
	  我耸耸肩，给他一个“我会笑着看你怎么死”的美好表情。
	  “脱下来！快！”敖炽咬牙切齿，被人说没品味历来是他的爆点所在嘛。
	  “我衣服还没干呢。”他拒绝。
	  “我管你那么多！”敖炽冷哼一声，扭头去酒柜拿了瓶高度数白酒，加一个打火机，往他面前一晃，“不脱，我就烧。”
	  葵颜“噌”一下跳起来，窜到我身边吼道：“你嫁了个什么暴力男啊！”
	  “不作死就不会死哟。”我微笑，“你一开始就乖乖给了钱，我们也不会讨论到衣裳这一块了嘛。再说，你那粉西装还真不如这件花衬衫。”
	  “老婆有眼光！”敖炽一听，立刻欣欣然给了我一个飞吻。
	  “你们两个……”葵颜哭笑不得，“我穿的那是工作装！”
	  工作装？
	  我跟敖炽同时吃了一惊，开始窃窃私语。
	  “粉西装耶……”
	  “难道是某不良场所的不道德职业从业者？”
	  “一定是啦，你看他刚来时油头粉面的模样！”
	  “天神居然也会变成失足青年……世界太可怕了。”
	  满头黑线的葵颜返身去了浴室，回来时，将一张跟他的粉西装一个眼色的粉色名片，狠狠摆到我俩面前：“看清楚！”
	  我俩定睛一看，幸好，颜色如此暧昧的名片上不是某某夜总会，而是——锦绣缘婚姻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葵颜。
	  “你不是前任解王吗？”敖炽抓过名片翻来覆去又看了一遍，“开这种公司真的合适吗？”
	  “哪里不合适？替人解决婚姻问题也可以是解王的职责范围。”葵颜白了他一眼。
	  “居委会或者妇联才是你的正途呀……”敖炽咕哝着，“这摆明时抢月老的生意嘛。”
	  “行了，都别瞎说了。”我打断他们，摸出那块极美的天绯盾，对这窗外的光线欣赏，“葵颜，你风尘仆仆找来，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将天绯盾送我，到底为什么？当年的天界发生了什么变故？你说那时除了你，还有一位也没有被封印，是谁？”
	  葵颜笑了笑：“月老。”

第十一章 月老 第三节
	  他看起来总是最低调安静，但偏偏又最容易引人注目。身上永远是一件没有任何款式可言的肥大的月白袍子，像一朵随时会被吹散的云，但蒙在眼睛上的那条红布，虽然只是那么微小的的一抹颜色，却总是能抵消他希望隐匿于众人之后的本意。
	  有人猜他是天生的瞎子，有人说他哗众取宠，可他从不解释。不忙的时候，他通常只是懒懒地躺在月老殿中一堆散乱的红线上，身旁，只有轻灵美丽的青鸟与憨厚的灵犀围绕。
	  很可惜，我们的后代没有机会看到这样一幕，也没有人将这样一幕协进任何一本传世的神话，所以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天界第一任月老，掌司天下姻缘的神，并非一个肥白圆润的慈祥老头。他很年轻，很俊美，天界的女仙曾暗自将诸位大神按美貌与气度做了一个排名，男神这边，月老定言与水君上善，常年并列第一，连威仪赫赫的天帝都要排到五名之后。
	  遗憾的是，这位大神太深居简出，又总是懒懒淡淡无悲无喜的模样，无端端让人觉得，这么个本该和蔼喜庆的神，却比刑王战神这些个满身杀气的还难接近。关于他那双长期被红布蒙住的双眼，还有一些揣测是，定言太过心高气傲，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为了彻底杜绝那些向他献殷情的女神女仙，干脆将眼睛蒙上，不见为净。
	  甚为月老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葵颜一度也成了女仙们亲近的对象，她们拿美味的仙果与有趣的小礼物交换任何与定言有关的消息。以至于他的解王殿经常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不过，最近来献殷情的女仙们绝迹了，不仅如此，歌舞宴会的繁华，众神觥筹交错的悠闲，这些曾在天界随处可见的场面，都不见了踪影。亭台楼阁，仙湖花园，除了零散的几个仙童打扫之外，再无他人，萧条一片。
	  大家都觉得不对劲了。可是，没人敢把自己看到的“不对劲”大胆说出来，能做的，就是把自己锁在住所里，假装没事地继续生活。
	  “女仙们最近太懒了，没人浇水，仙果的味道都不好了。”葵颜捏着个半青半红的果子，坐在月老殿中的苇席上。
	  月老殿大概是十二神殿里布置得最简单甚至最潦草的一座。一个半人高的香炉，一张整齐摆放着茶具和一卷红锦的木几，两块分列两旁的苇席，专为月老打下手跑腿的青鸟懒洋洋地停在横梁上磕睡着，几头灵犀趴在香炉附近正在打盹儿，加上缭绕于室的五色流光，就是全部。
	  定言斜躺在苇席上，几根长长的红线绕在他的手指间，旁边还有几个没有完工的小泥偶。
	  “还有心思做手工？”他看着那几个泥偶，“人界乱得不像样了。”
	  “再乱，姻缘也不会乱。”定言保持着他的睡姿，缓缓道，“我还在呢。”
	  “你倒镇定得很。”他摇摇头，压低声音道，“十二神殿已空了十座，连上善与玉官都失踪了。”
	  “天帝与天后也没消息吗？”定言懒懒地问。
	  葵颜摇头：“在两宫值守的家伙，依然很衷心地为他们撒着谎，说那两口子是在闭关修炼，不见人罢了。”
	  “这是对的。”定言的嘴角微微扬起，“若天帝天后的失踪被确定，乱的就不止人界了。不过，此事瞒也瞒不过太久。”他打个哈欠，问，“茶凉了，要换热的吗？”
	  “不用。”他看着这个一副“与我无关”嘴脸的月老，“我们就这样坐着喝茶聊天？什么都不做？”
	  “野山参，”定言直呼着他的外号，“你眼圈都黑了吧？”
	  葵颜下意识地摸了摸眼睛，反问：“你到底是不是瞎子啊？”
	  他笑：“是不是瞎子，我都能看见。你身为解王，天生慈悲恻隐之心，眼见人界乱事纷纷，怎可能袖手旁观？不知你越界干了多少本不在你职权范围之内的事，不疲倦才怪。”
	  “我也知许多事本不该我插手，可眼见水患汹汹，人命关天，我虽无上善治水的本事，可也无法视而不见哪。再看那些无端燃起战事的城池，听到孩童哭喊呼救，那个本就不讨人喜欢的战神又不知躲去了哪里，我能怎样？”他叹息，“水君火君、天音地音、战神邢王、金老福神、天帝天后，他们也曾忠于职守、庇佑天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让这些家伙渐渐判若两人？现在一个个竟连踪影都没了。”
	  “他们，不要这里了吗？”他的目光穿过纱窗，外头依然是那片仙气缭绕、祥和宁静的世外桃源，自天与地出现时，就存在到现在的、俯瞰世间万象的神圣殿堂。
	  “若不想看到不悦之事，不妨也蒙上眼睛。”定言笑着建议，“总有些劫，是你这解王冶解不了的。”
	  “劫？”他不解。
	  “生死循环，新老更替。这是铁一般的定律。宇宙间没有任何一件东西能够违背。”定言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包括你我，包括那些已经不见的家伙们。”
	  “你的意思是……”
	  “一个东西存在的时间太长，必然就老了。这一老，少不得就病了，这一病，便不知会出什么事端了。”定言优雅地牵住大袖，将茶杯里已彻底凉掉的清茶“唰”一下泼了出去，“我们占据这个天界已经太久。不论我们的意愿如何，行为如何，‘更替’是不可逆转的未来，端看以怎样的方式来发生罢了。”
	  葵颜把他的话揣摩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问：“莫非，是我们被替换的时候到了？”
	  “总有这一天的。”定言拿过泥偶与刻刀，继续雕琢，“世人都道神能主宰一切，事实却是，神也只是这无限宇宙中的存在而已。只不过，难免有些家伙，高看了自己，以为自己能凌驾一切。于是，弱点就露出来了。”
	  葵颜思索许久，问：“没有弱点，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永恒的天神？”
	  “宇宙里没有绝对完美的存在。”定言的刻刀下，渐渐露出一个女娃的笑脸，“善与正确处理自身的弱点，就是称职的神。不止天界里的家伙，普通人类、妖物精灵，若能做到不被自己的弱点欺负，他们也会成为珍贵的存在，不逊于神。”
	  葵颜深深吸了口气，笑道：“若你真是瞎子，我倒觉得，天界之中反而是你看东西最为透彻长远。说起来，这么多年来，我们这些神君李，多少都出过纰漏，包括天帝在内。只有你，手里从未出过任何乱子，确实是个称职的月老。怎么做到的？”
	  “当局者迷，过犹不及。”定言拿起完成的泥偶，轻轻拂开上头的泥屑，一个生动的小泥人儿便在他们之间喜笑颜开，他拈起一根红线，绑在泥人的右手尾指上，“这是我永远遵守的规则。”
	  青烟袅袅四散，他的刻刀极有分寸地在一块块泥巴上游动。不论这是一项重复多少年的枯燥工作，他都保持着相同的态度，脸上永远洋溢着淡淡的笑容，仿佛从不厌倦。
	  茶具旁的红锦卷轴，使除了月老之外，谁都无法阅读的“姻缘册”，上面记录了什么，只有定言才知道。
	  总值，一卷红锦，一根红线，一双双泥偶，便是月老的全部世界。天界第一任月老的真实生活，与人类所猜测的花前月下浪漫多姿，出入颇大。
	  葵颜喝光冰冷的茶水，抹抹嘴：“我去查一查。”
	  “去哪里查？又查什么呢？”定言头也不抬地问。
	  “不会无缘无故变成这样，即便是你所说的必然的‘更替’。”葵颜站起身，“记得天音丫头吗，多么温和好脾气的家伙，到后来居然与帝扈起冲突。她虽然也是十二神君之一，可地位毕竟大大弱于战神，以下犯上不是她的作风。这帝扈也怪异，身为战神，从前也不是如此敏感小气道会跟一个小丫头一般见识的人哪。”
	  “也许，那样的他们，也是他们。”定言停下手中的刻刀，“不论人还是神，都有弱点。弱点这个东西，就像刻在我们身体上的一道缝隙，不懂妥善处理的话，自黑暗而来的恶鬼，便能轻易找到入口，继而侵蚀，甚至吞噬。”
	  葵颜一愣：“黑暗而来的恶鬼？”
	  “我只是，打个比方。”他的刻刀有开始工作，每个泥偶，务必天衣无缝。
	  “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葵颜突然走到他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胳膊，“你曾对我说过，你不用眼睛，是为了看得更清楚。”
	  “也没有什么。”他拉下葵颜的手，半晌才道，“我只是看到过一些……会游动的暗影。”
	  “暗影？”葵颜一皱眉，“那时什么？哪里看到的？”
	  “不知。”他摇头，“不知来源，无法形容的东西，没有形状，飘到他们身上，无迹可寻。”
	  “你从什么时候发现的？”葵颜追问。
	  他想了想：“大约是在天帝决定闭门不出之前吧。”
	  葵颜瞪大眼睛：“这时间可不算短了，你现在才说？！”
	  “因为你现在才问我。”他埋下头，继续工作，“我是月老，只管天下姻缘，别的，无心关注。”
	  闻言，葵颜一拍额头，无奈道：“你这种性子，分明该去冥界谋份差事。跟死人打交道才最适合你。”
	  他笑笑，充耳不闻。
	  “定言哪，”葵颜叹气，连声音都沉重了，“你看看外头，看看这个我们公职多年的天界，看看那些已失去主人的神殿，你觉得，我们还可能安安稳稳地做解王和月老吗？如果这是一场更替，我们也不会例外，不是吗？”
	  “会有合适的继任者的，这个我不担心。”他抬起头，环顾四周，“小圆就很适合做月老，他跟了我多年，该学的都学会了。除了长得肥圆了些，着急了些，他不会比我差。”
	  “小圆？你说那个负责给你打扫清洁斟茶倒水、年纪不大却已经一把白胡子、像个丸子一样的仙童？”葵颜被他吓了一跳，“你居然都想到继任者这一块了？”
	  “万事万物，皆有终结之时，总要做些筹备才好应付。”他微笑，“我已跟小圆说起过，若到了我要永远离开月老殿的那一日，月老的工作，由他来继续。”
	  “你……”葵颜攥了攥拳头，突然用力抓住定言的胳膊，不由分说地说，“跟我走！就算天界之剩你我两个，也要把事情弄明白！”
	  定言望着一脸坚决地好友，不解道：“拉上我又有什么用呢？”
	  “天界这边，我已查过许多遍，没有异常。你跟我一道去人界。”他加重手上的力气，硬是将定言从地上拖了起来，“总得做点什么！”
	  定言长长呼了口气，道：“野山参的力气还真大。”
	  “走！”葵颜又是一拽。
	  “稍等。”定言看向一旁，“小圆今天出去办事，待我去与青鸟灵犀嘱咐一番。”
	  葵颜松开手，语带戏谑：“也是。你跟我们都不太一样，总跟个大姑娘似的足不出户。这么长时间，你几乎没有去过人界吧？”
	  “嗯。”定言毫不介意地笑了笑，转身朝还在打瞌睡的青鸟与灵犀走去。这些灵兽的修为还不算太高，再修炼些时日，应该可以化为仙童模样了吧？这些年来，多亏了它们任劳任怨，往来人间与天界，想来，这些家伙若化为人形，应该很是聪慧可爱呢。只是，不知自己还能不能看到这一天。
	  他环顾四周，自从来到天界任职之后，这座月老殿就是他的全部世界。他刻意把自己关在里面，连眼睛也蒙上，与任何人都保持距离，是只为做一个称职的月老，还是有别的原因，无人知晓。
	  如葵颜所说，他太久太久没有没有踏足人界，每每动了离开的心思，心里便有个深藏的德声音在说——
	  此去无归期。
	  他蹲下来，轻抚着还在酣梦之中的灵犀，喃喃道：“我走了，你们要听话。”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四节
	  比起上次下来时见到的模样，人界似乎好了不少。
	  葵颜曾亲眼见证过连绵的战火灾荒、无休止的洪水、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与互相残杀，一切一切，生生要将一个好不容易成形，又好不容易才成长起来的世界推进地狱。
	  从前的人界，纵然也有避不过的劫数，不论天灾还是人祸，抑或是天界对人间必要的惩罚与均衡，虽也难熬，但绝不至于将这世界逼上死路，总有雨过天晴之时。
	  但，这一次的“劫”，完全不同。
	  葵颜清楚地记得当自己站在一座被古怪的烈焰焚成灰烬、无一人生还的城池上时，漫天纷飞的黑灰，几乎迷住了他的眼睛。你无法想象这些轻飘飘的污物之中，掩埋了多少条无辜的人命，毁掉了多少年才能建立的繁华。
	  他在废墟上发了很长时间的呆，脑子里只反复循环着两个字——崩塌。
	  身为解王，面对一个正在全面崩塌的世界，居然无能为力。他能解除疾厄苦难，却不可能让生命从灰烬中重生。神哪，原来也不过如此，以为可以凌驾三界万物之上，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也不过是这三界万物中的一员罢了。
	  “你天天待在月老殿里，也许是对的。”葵颜坐在这片野草摇曳的山头上，快要入冬的时节里，处处都是枯黄，幸好云端上勉强透过一缕阳光，才让山山水水有了些微的生机。山脚下是一片村落，大约是刚从一场地震中挣扎过来，幸存的人们蚂蚁般忙碌，伐木建屋、重垦农田。大人孩子，只要还活着的，都在努力做自己能做的事。虽然他们的家园还是一片疮痍，但，你能从每个人身上看到一种叫“希望”的东西，于是，也不觉得一切有多糟糕了。
	  定言望着山下：“照你之前所说的来看，人界也并非那么不堪哪。”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葵颜皱起眉头，“我上回来的时候，确实是太糟糕了。换作只管男女之情、三步不出闺门的你，只怕会在那如山的尸体与满眼的废墟中晕死过去。”
	  定言一笑：“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一个神吗？”
	  “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葵颜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杂草，“若没有你的红线拴起姻缘，人类又岂能顺利繁衍？你看起来最清闲，干的却是比我们都要紧的工作。走吧，伟大的月老大人，我看村里好像开饭了，去溜达溜达。”
	  “我不去。”定言淡淡道，“如果你是去跟村民打探一些什么，我不反对；如果你只是去蹭食，我鄙视你。”
	  葵颜一阵咳嗽，指着自己问：“咱们是好兄弟吗？还是我一直自作多情，夸大了咱们的友谊？”
	  “本就独来独往，兄弟这个东西，有之我幸，无之我命。”他笑笑，拍拍葵颜的肩膀，“我在这里等你。天黑之前你不回来，我就离开。”
	  葵颜看怪物般看着这个男人：“你这种德行，究竟是怎么当上月老的？我看，但凡是个心智正常的姑娘，都不会嫁给你的。有本事你给自己找个夫人！”
	  “你拖我来人界，就为了担忧我的婚事？”他指了指山下，“在不去，你就赶不上人家的饭点了。”
	  葵颜赶紧抬脚走人，边走边回头：“好好在这儿等我！你对人界不熟，又是个瞎子，小心被人装进麻袋拿去卖喽！”
	  他看也懒得看他一眼，干脆躺了下来，用最舒适的姿势，仰望这片还不太难看的天空。
	  好像，从来没有以这样的角度，仰望过自己生活多年的地方。云端之上，天界神仙，无数凡人向往的幸福之地，这么看去，也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呢，不过十一层又一层单调的云朵罢了。就连这片普通的山头，若是到了春天，也比那些云好看吧？还有天界的亭台楼阁，又比人界美得了多少？琼浆鲜果，难道又真的比米饭粮食可口？
	  人类总是很容易爱上自己杜撰出来的美好呀，越看不清楚，越得不到，越是着迷。
	  爱恋情缘，不也是这么回事？
	  他静静地躺在那里，眼中的世界永远是一片缱绻的红色，整齐温暖，没有一丝“杂物”，所以，也不会有任何干扰。
	  这就是他努力维持的，一个月老所追求的，或者说是必须达到的“境界”。
	  他并不是瞎子。
	  呼呼的风声与野草的摇晃，加上偶尔从苍穹下飞过的雀鸟，一切与初冬有关的动静汇集在一起，还好，并不吵人，只像一支单调的曲子，无端端给人添了睡意。
	  他打了个哈欠，侧过身子，慢慢走进了梦境。
	  圆月，苍松，孤身坐在月光之中的少年，一条又一条散乱飞舞的红线，一张又一张悲喜不定的脸孔，毫无关联的一切，莫名挤在同一个画面中。这就是他的梦，一个固定的、只要睡着就一定会见到的、永远没有变化的梦。
	  什么气味钻进了鼻子？有点臭臭的？
	  等等，又是什么东西在戳自己的脑袋？
	  他骤然从梦中醒来，迅速坐直了身子。
	  “啊呀，你是活的呀？”身旁传来一声惊呼，然后是一连串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是一具尸体呢。”
	  乱蓬蓬的长发，不够白嫩也不够乖巧的圆脸，粗燥的皮肤，褐色的粗布衣裳，沾满泥污的光脚，在他面前成功勾勒出一个年纪不大、一眼看去还雌雄莫辨的人类。
	  他哭笑不得：“恐怕没有我这么好气色的尸体吧。”
	  “我以为你刚死不久……”说到这儿，这个人类又赶紧解释，“这几年太不安生了，随时随地都会看到死去的人。我只是习惯了而已。”
	  “你是女的？”他又仔细打量了一番对方的脸孔与瘦小的身材，虽然毫无女性的鳗苗可言，但应该不是男人。
	  “我很像男人吗？”一只脏兮兮的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后面是女人疑惑的脸，“你不是瞎子？”
	  “我能听见你的声音。”他撒了个谎。
	  “我说嘛。”她释然地笑道，“我还一直觉得我的声音挺好听的。”
	  “你是村里的人？”他指了指炊烟缭绕的山下。
	  她迟疑了一下，点点头：“算是吧。”一闪而过的苦笑之后，她伸手扶住他的胳膊，说，“麻烦挪个地方，我想找点东西。”
	  “找什么？”他起身问道。
	  “小心啊，这都挨着山边乐，好容易滑下去。”她完全把他当成了一个瞎子，紧紧抓住他，把他带到几步开外的安全地带后才松开手，“我来找一种叫见天翠的玩意儿，它们只长在地下，得靠很好的嗅觉才能找到。我今天寻了好久，才在这里发现它们的踪迹。”
	  “见天翠？”他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就是一种很像灵芝但比灵芝小的东西，一旦被挖出来见了天日，就会变成剔透的翠绿色，很好看，味道也特别鲜美。”她走到他刚刚躺过的地方，揉了揉鼻子，蹲下来。
	  “你喜欢吃这个？”他问。
	  “我哪里舍得吃？”她老实回答，脸上浮起两块红晕，“是帮智巍大哥，呃，我意思是……为我的夫君寻的，他最爱吃这个。”
	  夫君？！
	  她的右手指上，分明没有红线。
	  “你对你夫君真好。”他并不打算拆穿她，“你叫什么？”
	  “阿松。”她抬起头，看着他，“我要动手了，你好好待在原地，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乱动。”
	  他点点头，不过是挖点小东西，看她的模样，却像是要慷慨赴死的壮士一样。
	  但，他很快就收回了这个想法，当这个丫头的身子像阵旋风似的原地飞舞起来时。
	  地上的“旋风”越来越快，却也越来越小，当四周的枯叶与野草突然停止了摇晃时，旋风自然是没有了，人也没有了，留在地上的，只是一只不足两尺的浑身灰黑的小野猪，露在外头的两颗弯弯獠牙白里泛着青光，锋利如刀。
	  它眨巴了几下小眼睛，两只前蹄飞快地刨起了泥地，不断溅起的土块与野草中，一个深深的大洞很快被它制造出来。
	  随着“叽叽”的怪叫，一个满口尖牙、浑身绿毛的鼠状怪物从洞里跳了出来，个头虽小，攻击力却不弱，扎住它的鼻子就咬。当它用力甩开这家伙时，鼻子上已经留下一排冒血的齿洞。可它好像完全不知疼痛，扑上去用蹄子踩住绿毛怪的尾巴，同时一口咬向对方的咽喉，任凭这家伙在身下如何挣扎、利爪如何疯狂地在它身上撕下皮肉，就是不松口。
	  慢慢地，绿帽怪的挣扎越来越弱，直到一动不动，最后的最后，化成一朵翠绿色的灵芝装物体，在它脚下闪闪发亮。
	  它长长松了口气，挪开被抓的不成样子的前蹄，坐到战利品旁边，喜气洋洋。
	  “挖到了？”他把这场惊心动魄的小战斗化在平静的语气里。
	  “嗯。”野猪阿松喘着大气。
	  “很累吧？”他笑。
	  “还好啦。”阿松站起来，努力用极其轻松的语气向他告辞，“我要下山了，你可以继续睡觉了。”
	  说罢，它叼起这朵拿半条命换来的“见天翠”，一瘸一拐地朝前走，走了没几步，又放下战利品，回头看他：“你能一个人下山吗？”
	  “我能上来，自然能下去。”他朝阿松摆摆手，“快回家吧。”
	  “好吧。瞎子再见！”阿松叼起见天翠，踉跄但欢快地跑远了。
	  有意思，来到人界后的第一个聊天对象，居然是一头爱撒谎的小野猪。
	  正要重新换个地方躺下，身后却传来葵颜的声音：“我好像看到你在跟一只野猪说话？”
	  “它以为我是个纯粹的瞎子。”他笑笑，“这么快就回来了？被别人干出来了。”
	  葵颜站到他面前，一脸严肃：“我可能发现天帝的踪迹了。跟我来。”
	  葵颜拽住他，一路往山下而去。
	  “不用拽，我自己能走。”他实在不习惯葵颜对他的“照顾”，“你也当我是纯粹的瞎子吗？”
	  “谁知道你是不是！”葵颜白他一眼，“留在天界这么久，只怕连分辨人气与妖气的能力都退化了！随便跟一只天性凶悍的野猪妖怪聊天，不怕被拖去大卸八块吗？你可是连打架都不会的月老。”
	  他想了想，说：“也许你说的对。阿松刚来的时候，我还当她是人类。莫非真是我太少与人类和妖物接触，已经失去辨别他们的能力了？”
	  “这就是足不出户的下场。”葵颜冷哼一声。
	  “能不能分辨人类与妖物，倒也不打紧。”他回想者刚才的种种，笑，“虽为人，未必善。虽是妖，未必恶。又何必分得那么清楚？”
	  这个道理，葵颜心里是赞同的，可还是严肃告诫道：“反正你好自为之，如今世道不稳，正是妖魔出没的大好时机，万事小心为上！”
	  “野猪妖只有那么小吗？我一直以为是跟虎豹差不多大的一种妖物。”
	  “你听到我在说什么了吗？”
	  “听到了。看来，野猪妖也不是传说中那般暴戾成性呀。”
	  “先把野猪妖放下，行不行？”

第十一章 月老 第五节
	  “村长，你确定没有眼花？”尚未修复完毕的草屋里，葵颜看着面前席地而坐的中年男人，再次问道，“确定看到的是一只半人半妖得家伙？”
	  村长肯定地点头：“不止我，全村人都看到了。只看上半截，是个顶俊美的年轻人，头发像金子似的闪光，眉心中间还有一道赤红的印记，可下半截就吓死个人咧，就像一头被竖着剖开的黑牛，又没有脚，只肚子上有一条长长的触手！”
	  葵颜的脸色很不好看，扭头对定言道：“你怎么看？”
	  “汤快好了吧？”定言看着面前那个吊在小火炉上的瓦罐，嗅了嗅鼻子。
	  “您朋友的鼻子真好使。”村长赞了句，上前熄了火，拿出简陋的餐具，边往里舀汤边说，“二位远道而来，有时专门降妖伏魔的高人，拿这些粗茶淡饭招待，实在是怠慢了二位。唉，也不知是我们做了什么孽，要平白遭这一场大灾祸。以前咱们这里可不是这样，山明水秀，种什么都能丰收。可现在，山塌了，水也脏了，只剩这些野菜还能果腹。”村长抹了抹发红的眼睛，继续道，“若是二位早些来，或许这场劫数就能避过去了。”
	  “为何？”定言试着舔了舔碗里的热汤，“我们能降伏的只是妖魔，若是山洪地震此类天灾，我们也无能为力。”
	  “二位有所不知，那怪物虽未伤过半个村民，可自打它出现在我们附近之后，怪事就渐渐多了。”村长心有余悸道，“我们所有的担心，都变成了现实。”
	  “此话怎讲？”葵颜问。
	  “比如我们有人在干活时被蛇虫咬了，难免会担心是不是有毒，但以前这种念头也就是想想便罢，上点药休息几天，并不放在心上。可自打那怪物出现之后，便越想越怕，结果，本来小小的伤口却越来越严重，最后真跟中了剧毒一般，要了伤者的性命。后来我们看到雨后的山上，有些泥石滑落，地上也出现了窄窄的裂纹，于是就越来越担心会不会山崩地裂……结果，你们也看到了。”村长叹气，“那段时间，大家完全绝望了。而那个怪物，依然时不时出现在半空，身子还比之前变大了不少，它看着我们，偶尔还会发出‘屈屈’的笑声。我们这才觉得，一切都与这怪物有关。可是，又无能为力。就在我们幸存下来的人准备放弃老家，迁移别处时，那怪物却不见了。随着它的消失，我们的心也莫名轻松起来，之前的绝望一扫而空，只觉得应该留下来，把毁掉的家一点一点重建起来。”
	  “怪物消失了？”葵颜皱眉道。
	  “我们也起过。”村长起身去取了一本拿树皮做成的册子，指着上头刻出来的每个画面，“这件事我们记载到了这里，还给这怪物起了个名字叫‘有屈’。我们猜测，这也许是一种能让人的担忧与恐惧变成事实的妖怪，如果我们当初不胡思乱想，可能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了。”说到这儿，村长停顿片刻，又说，“事实上，在它消失前的一晚，由村民看见夜空中掠过一道影子，看样子像是个人，于那怪物纠缠在一起，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到现在为止，有屈再也没出现过。我能告诉二位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或许，在我们之前，已经有‘高人’来过了。”定言笑了笑，指着已经喝空了的碗，“原来野菜的味道也不坏呢。”
	  “那就再来一碗吧！”村长热情地把他的碗接了过去。
	  “不必了。今天打扰了。”葵颜站起身，顺手把定言也拎起来，“我们还有要事，告辞了。”
	  “我不急，喝一碗再走吧！”定言很留恋地指着那锅汤，“很美味阿！”
	  葵颜一脸尴尬地凑到他耳畔，低声警告：“人家还有一家老小等着开饭呢，你还真好意思跟人抢汤和？”
	  “不是阿，真的很好喝！你一口没喝是吧，尝尝看！”定言完全不理会他，笑眯眯地朝村长道，“有劳再来一碗。”
	  幸好，这里的人类不知道他们是天界的神，而且还位列职位最高的十二神君之中，否则，一个不要脸的讨汤喝的神会多么让人绝望！不对啊，之前他不是还一脸正义地鄙视过自己吗？
	  “走！”他加重手下的力道，“别忘了你的身份！”
	  定言若无其事地掰开他的手，笑：“身份是最该忘记的东西。”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阵嘈杂声，有人在兴奋地喊：“智巍回来了！”
	  智巍？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不太好听的名字？哦，对，那只野猪说的，它的“夫君”。
	  村长一听，喜形于色，放下勺子就往外走：“二位稍等，我儿子打猎回来了。”
	  村长儿子的吸引力，似乎大过了那碗汤。定言将碗一放，跟着村长走了出去。
	  看似斯文温和，实则我行我素，完全不跟别人在一个思维范畴里，也不知这么多年的朋友是怎么做下来的！葵颜赶紧跟出去，同时越来越后悔拉他来人界，这种表面正常的怪物确实只应该关在月老殿里，唉……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六节
	  村长的儿子，这个被叫做智巍的男人，理当被所有人喜欢。
	  高大，英俊，纵然是单眼皮，也不妨碍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抢尽风头，鼻梁也真是挺直，一丁点令人不悦的凹陷都没有，系在额头上的黑布穿过两鬓的黑发，随着过肩的发丝一道在夜风里飞扬，斜绑在身上作为坎肩的虎皮，彰显着他作为一个优秀猎人的英勇与战绩，几只还在淌血的山鸡以及一头年幼的鹿，堆在他的脚下。
	  定言打量着他，这样的派头，难怪人群中好些个年轻姑娘，看他的眼神都是发亮的。
	  可是，那个家伙呢？
	  他在人群里寻找某人的身影，不是“夫君”吗，这个时候难道不该喜笑颜开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吗？人呢？
	  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簇拥在年轻的猎人面前，用各种羡慕与赞赏表达他们对于这个男人的崇拜，其中的几个男孩更是直言要事将来能跟智巍哥哥一样勇敢就好了。
	  傻孩子，杀几只山鸡与小鹿，算不得勇敢呢，他很想站出去对那些小崇拜者们说这句话。
	  “来来！给你介绍两位尊贵的客人！”村长拉着儿子走到他们面前，“这两位是游走天下、有降妖伏魔只能的高人呢。”
	  “高人？”智巍打断父亲，在他们俩的脸上淡淡扫了一眼，“二位高人来得正是时候，妖魔是没有了，晚餐倒是正好。不好意思，我还有事，而为请便。”说罢，扛起他的猎物扬长而去。
	  “嘿！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跟客人说话！”村长一边嗔怪一边跟他们道歉，“这孩子性子直，说话能砸死人，二位莫要见怪。”
	  “没事。”定言目送着勇敢猎人的背影，扭头小声对葵颜道，“他是在讥讽我们是骗吃骗喝之流吗？”
	  “我已经不能分辨你是天生纯洁还是天生迟钝了。”葵颜耷拉着眼皮，“这小子摆明了在骂人。我看你还好意思去喝汤不！”
	  “他骂我，我又不少快肉。”定言眨眨眼睛，“汤还是要喝的。”
	  说罢，不等葵颜阻止，他已转身对村长露出灿烂的笑容：“如不嫌打扰，我们想在此借宿几日，那个野菜汤，能天天都喝到吗？”
	  “能能！”热心的村长连连点头，“二位不嫌我们山野村舍粗陋，我们已是大大的荣幸。只是，若二位能费心替我们看看，周围是否还有什么不好的‘东西’，我们就更感激不尽了！”
	  “这个自然！”他完全不将葵颜的情绪放在眼里，转身拉过村长，笑眯眯地朝还剩着半锅汤的屋子走去，边走还边闲聊。
	  “村长，那野菜汤时拿什么材料熬的呀？很是鲜美。”
	  “我也不知呢，都是智巍带回来的，一种翠绿翠绿的玩意儿，磨成粉，每次往汤里放一点就鲜得不得了。智巍是每天都要喝这个汤的，不过却不让我喝，说这汤只对年亲人有益，老人喝了会闹肚子。你们今天来，也没什么可招待的，就熬了这个。”
	  “你家智巍还真是少年英雄，什么好东西都能带回来。”
	  “哈哈，您太夸奖了。不过他确实是个极好的孩子，全靠他没日没夜去山中狩猎，拿了不少珍禽异兽去跟山那边的村落换了粮食与种子，我们才能渡过难关。山里危险啊，有一回他去了十来天都没消息，可把我们急坏了。幸好是齐齐整整地回来了，可额头上却弄了一个好深的伤口。还好最终是没事，只是少不了拿根布条遮住伤疤。”
	  “您老真有福气，有这么个好儿子。啊，看他的年纪，该成亲了吧？”
	  “可不是嘛，婚期就定在开春后。”
	  “谁家姑娘这么走运哪？”
	  “就是他常去换东西的村子里的姑娘，叫飞云，我倒没有见过，听说是好看的。”
	  “飞云……听名字就是个漂亮姑娘呀。”
	  “哈，他成了家，我最大的心事就算了啦。”
	  他若无其事地听着村长的唠叨，心中想的却是——该叫智巍“夫君”的人，是飞云，不是阿松啊……

第十一章 月老 第七节
	  如果他不是天神，在这种黑夜，这种低温，停在这个隐于荒山山腰的石洞之外，一定会患上严重的伤寒。等哪一日自己不再是神的时候，不知会有怎样的疾病缠上来。说起来，生病应该是一种特别难受的滋味吧？
	  呼呼的寒风从石缝与枯枝中穿过，将定言发散的思维拽回来。他轻轻拨开伪装在洞口前的干草与荆棘，一条幽黑的通道暴露出来。他走进去，随手摸了摸岩壁，一片潮湿。
	  如果，有人将这里选为住处，就真是太不爱惜自己了。
	  可是，人人称赞的大好青年智巍，不就这样悄悄走进去了吗？从村长家到这里，长长的一段距离，他在智巍身后，跟着这个放弃睡眠，贼一般离开家的男人。
	  他隐去身形，走在狭长黑暗的通道里，越往里走，温度越低，真是个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的地方。
	  渐渐地，有了一点点光，在通道的转角处不到十尺宽的空地上，几根柴火小心翼翼地燃烧着确实只有几根，所以火势实在微弱，不论照明还是取暖，都太不够。
	  蜷在火堆旁的人，是她吧？又是人的模样了，脸上身上到处是伤，鼻子最严重，身下垫的干草明显不够厚，睡起来必然十分不舒服吧。
	  “我带了些食物，够你吃好几天。”智巍把一个布袋放到离她最近的地方，做到她身边，端详着那张比之前更难看的脸，皱眉道，“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费力地坐起来，不好意思地说：“那些小家伙挺狠的，要抓住它们，总得花些力气。”
	  “之前也不见伤这么重啊。”智巍看了看她的伤口，“明天带些草药给你。”
	  “嗯。”她的眼睛里全是憨憨的笑意，脑袋顺势靠在他的肩膀上，“昨天，山那边的明月姑娘出嫁了，穿了好漂亮的衣裳，头上还戴了花儿。我跟着送亲的队伍走了老远。”
	  “啊，是吗？”他僵硬地坐着，脸色也不好看。
	  “嗯。”她看了看他的脸，有些不安地转头，但马上又笑了，“不过后来仔细一看，那衣裳也不是那么好看，他们过河的时候，明月还掉进水里了。哈哈。”
	  “以后，这样的热闹还是少看吧。”他牵强地笑笑，“这座藏了无数真正的好东西的大山，才是你应该看的地方。”他顿了顿，忽然温柔地捧住了她的脸，说，“你对我市很重要的人。”
	  她起初有点呆，很快就红了眼眶，好像得到一份天大的礼物，磕巴着问：“重要的……人？”
	  “是的，所以我希望你留在这里，留在我身边。”他环顾四周，“虽然这个地方有些糟糕，但这是我目前所能找到的最适合安置你的地方。你可能不知道，村里来了两个自称能降妖伏魔的家伙，不管他们是不是骗子，我依然担心你的安危。”
	  “这里很好啊！”她睁大眼睛，笃定地说，“虽然有点冷，可我不怕冷。而且我讨厌太亮的地方，这个山洞拿来睡大觉真实再好不过了！”
	  “阿松，”他看着没有半点抱怨的她，“我只能把你藏起来，有可能要藏一辈子。我很担心外头的人会伤害到你。但，如果有一天你想离开，我不会怪你。你始终是自由的。”
	  她用力摇头：“我哪儿都不去，就在这儿。”
	  眼前的气氛好像变得不错，柴火快要燃尽，她正要去加，却被他拉住了手：“就这样吧，我始终不放心。万一被不想干的人发现这里有光线，只怕有麻烦。以后如无必要，也尽量不要生火。你好好休息，我回去了。”
	  “好。路上小心。”黑暗里，看不清她的脸，告别的语气很轻松。
	  只是，在他们怎么都看不见的地方，有人笑了笑，不是高兴，也没有赞美。
	  连那一抹微火都消失的空间里，温度下降得更快，她缩回薄薄的干草上，微微有点发抖。
	  定言慢慢退出来，披了一身清冷的月光，面无表情地往山下而去。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八节
	  新的一天，天气很好，村民很忙。
	  定言靠在墙上发呆，对面，村长带着好几个人，正热火朝天地往几个竹筐里塞食物与树皮以及一切他们觉得宝贵的玩意儿，过一会儿，智巍就要带着这些礼物，往山那边去。耳畔不断传来智巍高兴的声音，什么这个是飞云爱吃的，那个是飞云爱玩的，那个是飞云最喜欢的花儿，全市飞云飞云。
	  “该走了。”葵颜走到他旁边，双眉紧锁地看着忙碌的村长父子。
	  “我们的天帝，变成了叫‘有屈’的怪物？”他用最淡然地口吻问了一个最严重的问题。
	  “我还以为你只惦记着你的汤跟野猪。”葵颜横抱着双臂，“我去了有屈出现过的地方，残留在那里的妖气还未散尽。”
	  “所以？”
	  “妖气里纠缠了一丝仙气，而且是我们都很熟悉的天帝独有的气味。当然，你这种迟钝的家伙是无法分辨的。”葵颜叹了口气，“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众神的首领变成了以恶念为食的妖物，真是太大的一个玩笑了。我希望是我弄错了。一个偶然来到的村子，居然给了我们惊天动地的答案，我宁可相信我们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定言揉了揉额头：“如果天帝变成了妖，那其他失踪的家伙们恐怕……”
	  “住口！”葵颜赶紧打断他，“就算有屈真是天帝所化，在没有找到它之前，一切尚是谜团，不要乱猜。还有，若其他几个家伙也变成妖，这世界早就万劫不复，怎可能比我之前来时好得多？”
	  “如果，有人先我们一步，做了些什么呢？”定言耸耸肩，“我猜的。”
	  “那你很应该请那个人喝汤。”葵颜白他一眼，“走吧，我们还有不少地方要去。”
	  “我打算继续住些时日。”定言一动不动，“我又不会打架，眼睛也不好使，帮不上你什么忙。”
	  “大半夜跟踪别人对你而言就那么有趣？”葵颜目不斜视地问。
	  他愣了愣，笑：“如果无趣，你又为何做相同的事？”
	  “我的月老大神，求你了，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空观摩别人谈情说爱？”葵颜差点就给他跪下了。
	  “这就是我的天职阿。”定言笑笑，“你先走吧。过几日我自会去找你。”
	  “不行。”葵颜断然拒绝，一番踌躇下，低声说道，“我见你喝汤喝的那么欢快，忍不住也去尝了一口。”
	  “这跟你走不走有什么关系？”
	  葵颜神神秘秘地问：“你知道汤里那些绿洼洼的粉末是什么吗？”
	  “听说叫‘见天翠’。”定言回想着那天看到的一幕，“一种长在地下的……植物。”
	  “见天翠？名字倒起得不错。”葵颜看着那头的智巍，冷冷道，“这玩意儿的本名叫复僵，是一种只生活在地下的妖怪，当它们死去时，尸体就会变成类似菌类的植物。在我老家，一度有不少这样的妖怪。它们体型虽小，然生性凶猛，谁敢在它们头上动土，它们就跟谁拼命。”
	  定言眨了眨眼睛，说：“哦。”
	  他无所谓的神态让葵颜绝望地垂下头，又抬起来：“复僵，是只给死人的食物！”
	  此言一出，那吵着要喝汤的人，顿时一阵猛咳。
	  葵颜见状，终于舒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活物吃了，也死不了。顶多夜里睡不踏实，做做噩梦罢了。所以，你也不必奇怪为何昨天夜里你怎么睡也睡不好了。”
	  定言拍派自己的心口，挺直腰板：“我没事。”他转过头，看着整装待发的智巍，问，“是他？”
	  “如果给死去的人喂食复僵，有起死回生之效，但，”葵颜跟他看向同一个方向，“从此之后必须长期服食，一旦断食四十九天以上，此‘复生’之人便会立刻化为腐水。不过，纵然能长期喂食，复僵的作用也只能维持三年。三年之后，该死的照样死。”
	  话音未落，那边传来一阵告别的声音，大家都在欢送村里的英雄，照当地的规矩，男方只要往女方家里送过三次大礼，这婚事就算是彻底定下了。所有人都为智巍即将娶妻成家而高兴，好多人在说，最英勇的智巍与最漂亮的飞云真实天做之合，将来他们的后代必然也无比优秀，两个村子的未来都会非常光明。
	  天作之合？！
	  定言望着那群欢乐的人，笑而不语。

第十一章 月老 第九节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这么凶猛的鹿。回想天界里的鹿，每一只都温柔慵懒，安于现状。
	  那是一只母鹿，发了疯似的用脑袋与嘴，以及受了伤的前蹄，将眼前这只体积不到它一半的小野猪朝悬崖边上拱。
	  这应该是一场没有悬殊的打斗，野猪再小，也是野猪，发起狂来能咬死豺狼虎豹的兽。一只食草的、天性温驯的母鹿，没有道理活到现在，并且是以一个攻击者的姿态。
	  飞腾的尘土中，他眼见着母鹿将它的敌人一点点推向死亡线，麻烦的是，这头野猪的战斗力实在让人失望，看起来，它并不想打架，只想摆脱，每个动作都透着那么点犹豫与歉疚。
	  一块块碎石，因为它们的逼近，从崖边不断坠落，粉身碎骨地砸向下头的深涧。
	  只要母鹿再努力前进一步，它的目的就能达成了，野猪已被它逼到了危在旦夕的边缘。
	  一根手指，轻轻触到了鹿的背脊，一个透明的气泡，把这愤怒的家伙包了起来，轻飘飘地带离了崖边，落到安全的地方。
	  气喘吁吁的野猪呆看了他半晌，诧异地问：“瞎子？怎么是你？”
	  “天气好，出来山里散个步，却遇到一只差点被鹿逼死的野猪。”他笑看着它。
	  “你……你看见了？”他更惊讶了，脚下一滑，差点滚下山去。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瞎子。”他往后走了两步，“我要是你，就不离悬崖那么近了。”
	  阿松赶忙往前窜了几步，难以置信地张着嘴，结巴着问：“你、你，你什么都看见了？”
	  那一头，困在气泡里的鹿嗷嗷地嘶叫着，又撞又踢。
	  “野猪跟鹿，结怨了吗？”他问。
	  阿松垂下头，沉默。
	  “看来我是多事了。”他点点头，“我这就把鹿放出来，你们该怎样还怎样。”
	  “不要。”阿松仍然没有抬头，“我不想跟它打架，不想咬死它，也不想被它弄死。你能把它送到一个离这里比较远的地方去吗？”
	  “这座山很大呀，难道装不下你们俩？”他故作不解。
	  阿松犹豫了很久，轻声道：“我把它的孩子引到了猎人的面前。”
	  哦，这就对了，英勇的智巍带回来的战利品。他还记得那头小鹿在血泊中的样子，也记得这位猎人脸上自豪的笑容。
	  就算是一头温驯的鹿，也会被绝望与愤怒变成充满力量的怪物呢。
	  他走到母鹿面前，伸出手往它的脑门上轻轻一拍，这大家伙顿时安静下来，在他又默念了一句咒语之后，眼前的气泡“啵”的一声消失，连根鹿毛也没留下。
	  “好厉害的法术！”阿松满眼愕然，跑到气泡消失的地方，转着圈儿东看西瞅，“它去了哪里？”
	  “你以后都不会存在于它的记忆力，所以，也别管它去了哪里。”他低头看着这个在脚边乱走的家伙，突然很正经地喊了一声，“阿松。”
	  它停下来，抬头望着他。
	  “开春之后，智巍就要跟山那边的飞云成亲了。”他异常直接地说道。
	  一阵冷风吹过，阿松眨了眨那双小小的眼睛，说：“我知道。”
	  轮到他小小地惊讶一次了：“你知道了？”
	  阿松平静地说：“抱歉，上次我说谎了。他还不是我的夫君。”
	  “我知道。”
	  “我猜，你就是他跟我说过的、突然跑到村里的‘高人’？”
	  “他的原话，应该说我是骗吃骗喝的高人吧？”
	  阿松“扑哧”一笑，话锋一转：“春天，不是还没到吗？”
	  “确实还没到。”他越发觉得这只野猪有意思，“你打算做些什么吗？”
	  阿松没有回答，而是围着他的脚绕了好几个圈，一副思索的样子。
	  片刻之后，阿松站到他正对面，仰头反问道：“你是神仙吗？我分辨不出人与神仙，请不要对我说谎。”
	  “答案很重要？”
	  “嗯。”阿松用力点头，“如果你是神仙，才不会以为我是一只做白日梦的妖。”
	  “好吧。”他蹲下来，打量着这只狼狈不堪的野猪，“我是天界来的神仙，不骗你。”
	  阿松的眼睛顿时亮了，居然一下子立起来，激动地把前蹄搭在他的膝盖上：“那你一定认识月老吧？！那个尊贵无比、掌司天下姻缘的大神！”
	  “这个……”他短暂犹豫了一下，“见过几次。”
	  “太好了！一定是上天听到我的祈祷了，然后把你这样的贵人送到我面前。不不，是贵仙。”阿松更激动了，之前的沮丧一扫而空。
	  “我的身份对你有什么帮助吗？”他越来越好奇她在打什么主意。
	  “嗯……”野猪居然也扭捏害羞起来，“如果你现在有空，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有空，当然有空，他跟葵颜说好了，他留在村里继续“玩”，葵颜去继续查探与失踪同僚有关的蛛丝马迹，七天之后还在村里碰面。当然，在这期间，他再也不向村长要汤喝了。
	  他非常乐意地接受了阿松的邀请，跟着它一路往山顶而去。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十节
	  “这……”定言看着眼前这个用泥巴捏出来的、又圆又丑、像个煮坏了的丸子一般的塑像，艰难地问，“你亲手做的月老像？”
	  “做了好久呢。”阿松完全没听出他语气里的悲伤，兴致勃勃地说，“我听土地公说过，月老大人是诸神中最慈祥温柔的，可是连土地公也没见过他。我就想呀，像他这样成全姻缘的神，一定是个胖爷爷，生了一张圆圆的，怎么都不会生气的脸。你见过月老，是不是这样的？”
	  它说的应该是小圆才对吧，定言不禁被这只野猪对他的想象逗乐了。
	  “做这个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吗？”他看着这尊被特意立在山顶中央的“月老像”，这个位置不会被任何东西遮挡住光线，不论日光还是月光，都能充分照耀下来。现在正是傍晚时分，晚霞正红彤彤地烧在天边，落在神像上的颜色，倒也格外好看，像穿了件颇有灵气的衣裳，给这看似可笑的泥疙瘩平添了几分似模似样的神气。
	  “土地公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妖，很难有姻缘。”阿松细心地把神像前的落叶收拾干净，“但是，天神都有体恤苍生的慈悲之心，只要诚心向他们祈求，他们一定会听到，到时候，说不定就能得偿心愿了。所以我很虔诚地塑了这座月老像，一到有月光的夜里，我就会化成人形来这里拜月老，到日出才会离开。”
	  他的眼前，顿时出现了在一片清亮的如银光线的月色下，一只不好看的野猪，化作一个不好看的女子，虔诚地跪在简陋的泥像前。她一无所有，除了一颗充满想象的心。
	  “为何一定要化成人形来拜你的月老？”他问。
	  “我想用最好的样子去对待重要的人。”阿松不好意思地吸了吸鼻子，“对智巍也是这样。”
	  他笑了笑，望着已缩成一条彩线的晚霞，突然跳到另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你并没有真正修成人形吧？能以人的姿态出现，是你硬将妖力汇集起来，勉强支撑的？”
	  阿松愣了愣，点头：“对妖而言，修成人形是一件何其艰难的事。每次幻化，虽只能维持一天人形，也是好的。”她顿了顿，小声道，“我的时间，已经不够多了。春天一到，他就要走了。”
	  “你可知滥用妖力，不循序渐进的后果？”映在他眼中最后一点光线消失在黑暗中，“会让你连野猪都做不成。”
	  “土地公说，月老大人的红线，只用在人类身上。”他转身走到月老像前，虔诚地看着这一团泥巴，“他说，人类出生时，尾指上就长了一条看不见的、无限长的红线，另一端，就握在月老手里，待机缘一到，月老就会取出自己亲手塑成的一对男女泥偶作为红线主人的分身，将两人红线绕于其上系成结，世间这对男女便会结为夫妇，白头到老。”
	  “土地公知道的还真不少。”他转过身，淡淡道，“那他有没有告诉你，妖物是天生没有红线的？”
	  “说过，所以妖总是被划到有缘无分、孤独终老的一群里。”阿松的眼睛里透出一丝低落，但马上又被希望替代，“但他也说，只要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即使是妖，红线也是可以修炼出来的。”
	  “即便你通过后天修炼，长出一根红线，那又代表什么呢？”他不着痕迹地往她的“希望”上踩了一脚，“总得要与另一条红线系在一起，才叫圆满。”
	  “所以才求月老帮忙呀！”她天真地瞪大了那对小眼睛。
	  “把你跟你的智巍绑在一起？”他直截了当地问。
	  她又害羞起来，却笃定地点头：“如果在那之前，我真的长出了红线，月老应该会帮我吧？！毕竟，他是个那么好心的神。”说着，她忽然转回头，跑到他脚下，甩着那条小尾巴，试探着问，“如果春天之前，我长出了红线，如果月老太忙没有看见，能不能拜托你去跟他说一声，就说，一只不该有红线的野猪在虔诚的努力下，终于打破了惯例。所以……”
	  “所以也希望他打破惯例，”他接过话头，“成全你？”
	  “嗯嗯！”阿松猛点头，“我觉得，你也是一个很好的神仙。”
	  “为什么？”他笑道，“我额头上刻着‘我是好神仙’？”
	  阿松摇头：“你脸上从没有厌恶我的表情，一丁点都没有。”
	  “哦？”他摸摸自己的脸，“难道，别人有过？”
	  她不再回答。
	  “那么，祝你好运。”他抬头，夜空漆黑一片，“今晚没有月亮啊，你不必拜月老了。其实，月老之所以叫月老，跟月亮没什么联系，只不过这个家伙不喜欢晒太阳，只爱在月色下发呆而已。你也不必变成人的模样，反正你变成人也不好看，还不如保持一头野猪的样子，说不定还能逗月老开心。”
	  “啊？！”
	  “我要走了，春天之前，如果我有空，会回来看看你。”
	  “等等，你是天上的哪位神仙呀？”
	  阿松的声音还在山顶的空气中回荡，他的身影却已消失在山林之间……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十一节
	  数月后，南方，某废墟上。
	  这里曾经住着上万人，山水明秀，满目繁华，但现在，只有三个人，冷清清地站在一块残破的土台之上。
	  “你们确定，愿意就此放弃神职？”面前的人，脸上总是挂着安宁的微笑，不论说的是怎样的话题。
	  葵颜与定言对视一眼，看着各自握在手中的石头。
	  定言从来都自信与自己的处变不惊，天生冷静，但是，当那个人把那十块形色各异的石头摆到他面前时，他终于经历了一生中最大的一场错愕。
	  十二位神君里失踪的十位，竟然生生地“睡”在了十块石头里。
	  那个人。是跟着葵颜回来的，那一天，当他们双双出现在村口时，他清楚地看到葵颜发白的脸。
	  他们不愿意相信堂堂十位天神被一个不知来历的人封进石头的事实，但又不得不对自己的眼睛与天神的本能屈服。石头里渗出来的，属于每一位同僚的“气”，做不了假。
	  那个人说，天地之间最厉害最猖狂最难以灭绝的野兽跑了出来，这种恶兽没有形状，甚至没有名字，但它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就连天神也未得幸免。而被这恶兽侵入之后所造成的后果，在天神身上会比在凡人身上严重千万倍。如今，只有借诸方神石之力，压制并且“清洗”这些“已经被弄脏”的神。
	  “你们可知，为何倒现在，唯有你二人还能保持本性？”那个人曾这样问他们。
	  葵颜摇头。
	  “因为你天生的恻隐之心。”那个人看着他，“一个只行善举，不问前程的家伙，恶兽再想钻进去，也是没有办法的。”
	  “可我并没有葵颜这么伟大。”定言坦白地看着对方，“莫非那恶兽是看上了谁家姑娘，需要留下我来替它绑红线？”
	  “月老啊，旁人都当你是天地间最多情慈悲的神，却在如此情况下，还能与我玩笑。”那个人笑着摇了摇头，“若将你比做一座城池，在敌人贡献你之前，你已经先它一步把自己烧了个干干净净。如此，敌人自然再也讨不到半分便宜。不知我这样的比喻，可算恰当？”
	  他皱了皱眉：“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不是人。”对方笑答，“我的工作已完成大半，我来找你们的目的，无非是需要你们帮我收尾，如果二位希望这个世界安好的话。”
	  他们看着这个人的眼睛，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相信对方所说的每个字，这个人身上仿佛散发着看不见的但又非常清晰的光芒，让人不知不觉地想靠近，想跟随。
	  如此的结果，就是他们跟着这个人，走了千山万水，又寻来了两块石头——
	  一块“天绯盾”，一块“情起箭”。
	  此刻，定言看着手中这块不足一尺，从头到尾依次呈现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光彩夺目的透明石箭，淡淡道：“只要我们放弃神职，将各自的九成神力注入这两块石头，一切就结束了吗？”
	  “这两块石头的作用，与那十块不同。”那个人点点头，笑道，“这千疮百孔的世界，最需要的，就是恻隐之心与相爱之人。这两种东西，扩散得越大越远，越好。”
	  “做不做神，我并不在意。”葵颜如是道，“只是，我们都离开了，天界又怎么办？”
	  “宇宙万物，永远都在更替之中。”那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自然会有新的力量出现，继续扶助这个成长中的世界，无须担忧。”
	  定言掂了掂这块美丽绝伦的“情起箭”，回想着那个人所说的，有关这块石头的种种，深吸了口气，说：“那就这样吧，不做月老，也没什么要紧。不过……”
	  “不过什么？”
	  “卸任之前，我要去一个地方。我曾答应一个家伙，春天之前要去看她。”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十二节
	  “你不必跟着我。我不会逃跑。”他目不斜视地说。
	  “我好奇你回来这里干什么。”葵颜回想他跟自己说起的那些事，“不会是回来看看那只野猪油没有长出红线吧？”
	  “是。”他笑笑，“你不觉得这件事很有趣吗？”
	  “妖物若能修炼出红线，也算新鲜了。”葵颜想了想，调侃道，“莫非你打算再卸任之前，最后再行使依次月老的特权，撮合野猪姑娘？”
	  他笑而不语。
	  俯瞰山下那座修建一新的村落，以及绿意盎然的田地，一别数月，这里变得比想象中更好。
	  不过，超出他想象的，不止是这个曾短暂停留的村落，还有住在这座大山里、拼命想要“长”出一根红线的阿松。
	  此刻，那只野猪就躲在离村子最近的草丛后面，透过狭窄的缝隙，呆呆地望着村长家的房子，看一会儿，往前挪一点，又退一点。
	  智巍换了一身新衣裳，捧着一大束刚摘来的鲜花往家里走。后天，他就要去山那边迎亲，在那之前，他希望屋子里能充满飞云喜欢的花香。
	  定言的突然出现，把阿松吓了一大跳，然后便是一万分的惊喜，撒开四蹄，从草丛中连滚带爬地冲到他面前：“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看我了？”兴奋如她，连他旁边多出来的葵颜也没看在眼里。
	  不等定言答话，阿松已迫不及待地伸出自己的右前蹄，兴奋得语无伦次：“你看！有了！真的长出来了！”
	  他微微一怔，面前这只脏乎乎的猪蹄上，居然真的生出了一根红线，像个乖巧的小尾巴一样在空气中摇动着。
	  “恭喜。”他微笑。“妖怪的红线，原来是可以被自己看见的。”
	  阿松高兴地点头，望着山顶道：“土地公果真没有骗我，月老一定听到我看到我了！”
	  “嗯，月老一定看到你了。”他保持着微笑，“然后呢？”
	  她的喜悦顿时被这句话打扰了，回过头，热闹的村落就在摇曳的野草之后，那个地方，却至今也没有她的位置。
	  “听说，后天他就要把飞云接来了。”他继续道。
	  她沉默半晌，突然抬起头：“我会继续去恳求月老！”
	  “如果智巍和飞云才是理所应当的一对呢？”他问。
	  她有些不知所措，想了很久，说：“当他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在这山里一起玩耍。他跟别人不一样，他不怕我，也不会拿着武器来追我。他曾说，我要是一个人就好了。所以我很努力地修炼，努力以人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努力将自己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他失足滚下山坡，北锐利的石尖刺破头颅，我看着他在我面前咽气。可我怎么能让他死呢？我拼命去抓复僵，我不怕那些妖怪们会咬掉我多少皮肉，一点都不怕。我愿意这样，我要他还像从前那样活着。我愿意帮他寻找猎物，只要他高兴。他对我也很好啊，一直照顾着我。”她慢慢抬起头，小眼睛有些发红，“这些，就是爱吧？月老不是一个成全‘爱’的神吗？”
	  定言总觉得，即便现在是午后，明艳的阳光洒下来，他还是不觉得温暖。
	  “好吧。”他蹲下来，默默阿松的脑袋，“明天夜里，我带月老来见你。”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十三节
	  “你果真要成全这只野猪？”葵颜笑问，“月老的收山之作，竟然是一只野猪？”
	  他没点头也没否认，默默朝山顶而去。
	  春天一到，不论白天黑夜，天气都变得很喜人，各种花草的香味弥漫在越来越缤纷的山野之间，生出嫩芽的树枝上托着半弯明月——不知这个时候，月宫里的女仙们是否还在很欢乐地追兔子玩。
	  天空已经永远是天空了，再也回不去了。这一点，他的预感变成了现实。
	  在彻底放下这个身份之前，他确实应该再做一些什么。
	  跟他想的一样，在山顶那一团泥巴前，一个丑丫头正在虔诚地磕头。
	  她的动作很缓慢，磕一个头，便直起身来默念些什么，然后再磕，如是往复，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难道，她每次都是这样，直到天明？
	  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他分明看到她的额头已经破了，这只野猪阿，是连轻重都不知道的吗？
	  鲜红的血，混着泥土，印在她的额头上，更丑了啊。
	  可她磕得那么认真，眼里是满满的虔诚与期待。
	  葵颜叹了口气，说：“就成全她吧。我看着都心疼了。”
	  “走吧。”他说。
	  专属于他的红色世界里，不停磕头的妖怪变成一个越来越淡的黑点……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十四节
	  翌日深夜，他履行诺言，不但带来了月老，还带来了她最重要的人。
	  今夜没有月光，只有呼呼吹过的冷风，就算春天到了，难免还要熬一场倒春寒，这是惯例。
	  阿松紧紧抱着被扔到地上的没有知觉了的智巍，吃惊地看着面前的定言：“你说你就是月老？”
	  “抱歉，破坏了你的想象。”他上前，拍了拍他的“塑像”。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阿松一如既往地老实，“我现在很紧张，又很高兴！很高兴很高兴！”
	  葵颜笑看着她：“你这野猪也算是有福气，碰上我这个专门成人之美的好兄弟。”
	  “嗯嗯。”阿松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望着定言，“月老大人，接下来，要我做些什么？”
	  他转过身，笑：“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好。”
	  “什么问题？”她喜形于色。
	  “这个男人，爱你吗？”
	  “他……”阿松的思维似乎被堵住了，好半天才犹豫着说，“爱的。”
	  “如何爱的？”
	  阿松又被问住了，努力回想了许久，说：“他知道抓复僵有危险，总提醒我下次小心。他怕别人发现我是妖怪伤害我，把握藏在山洞里。他会带吃的给我。他还说，我是他非常重要的人！”
	  “阿松，”他走到她面前，蹲下来，温柔地看着她，“如果他对你说的不是‘下次小心’，而是‘不要再去’，你的答案才有说服力。”
	  阿松一愣。
	  他的手指抚过她额头上的疤：“爱你的人，不会把你放进危险里，不会在亲人朋友面前将你藏起来，最重要的是……”他看着她越来越愕然的双眼，说，“不会那么开心地去娶另一个女人。”
	  “可是，”阿松支吾着，“我一直在努力，他的任何要求我都会去做，我不让他有一丁点不开心。如此下去，我们……”
	  “努力？！”他打断了她，“你可以努力去抓一只鹿，可以努力去修炼成人，甚至可以努力让自己变成这片山林乃至整个世界的霸主，但，你根本不可能努力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爱上你！”
	  她呆呆地看着他，张着嘴，说不出一个字。
	  “世上唯一不能靠努力得来的，就是爱情。”他站起来，“不论你如何虔诚哀求，如何低入尘埃，最终也不过是在唱一场在我看来毫无意义的独角戏。”
	  此言一出，连葵颜都愣住。
	  她突然伸出一只手，拽住他的袍角，嘴唇微微颤抖着：“求你，就这一次！，就帮我这一次！只要你肯为我们绑上红线，他跟我就能结成夫妻不是吗？就算他只能再活几年！你看看我的手指，不是有红线了吗？”
	  他的脸，从没有像现在这般冰冷过，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模样？
	  “长错的红线，毫无价值。”他看着这个快哭出来的女妖怪，“死去的人，也不该再占据活人的世界。”
	  不等阿松和葵颜反应过来，他突然照准智巍的天灵盖拍了一掌，旋即又捏住阿松右手的尾指，轻轻一拽，一道红光顿时自他们的指尖迸出，伴着轻微的“嘶”的一声，阿松最爱的男人，以及那根千难万难才长出来的红线，就这样在她眼前化成了一片飞灰，三两下便被呼啸的寒风吹得踪迹全无。
	  阿松彻底傻了，跳起来去追抓那些灰烬，口里发出奇怪的喊声，像哭，又像惨叫。
	  “定言？”葵颜一把拽住他，“你疯了？”
	  他奇怪地看着葵颜：“你认识我多年，我几时有过‘疯’的时候？”
	  “你……”葵颜无法反驳，“好吧，就算你有你的理由，不成全她跟那个男人，也没必要毁了这妖怪的红线啊。”
	  “我不能纵容一条长错的红线。”他平静地说，“这也是月老的职责。”
	  “很可怜的啊！”葵颜指着呆站在山顶边缘、已经凝定成石像一般的阿松，“她把你当成她所有的希望，结果……”
	  “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他人身上，使危险的行为。现在她应该懂这个道理了。”他往阿松那边看了看，“我们走吧。”
	  “等等。”
	  阿松的声音，从另一头传来。
	  他站住，没有回头。
	  “请问，您是月老吗？”他就站在离悬崖一步之遥的地方，声音突然出奇的平静。
	  “我是。”他清楚地回答。
	  阿松笑了笑，一字一句道：“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
	  “是吗？”他的嘴角微微一扬，“我很荣幸。那就这样吧，告辞。”
	  他迈开步子，轻轻松松往山下走去。
	  身后的山顶，石头一样的阿松，被埋在越发深成的夜色里……

第十一章 月老 第十五节
	  再往前走一段，就是与那个人越好的地方了。
	  荒凉的石滩上，定言保持着安然的神情，仿佛要去的，只是一个再随便不过的地方。
	  “定言。”落在他后头，一直锁着眉头大量他的葵颜突然叫住他。
	  “怎么？”他回头。
	  “我从刚刚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葵颜凝视着他的脸孔，“我们真的认识了那么那么多年吗？”
	  他用一个好笑的眼神回复了他。
	  “不怕你笑，当你毁了阿松的红线与那个男人时，我被你吓到了。”葵颜认真地说，“那一瞬间，我突然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地认识过你。”
	  “这问题只有你自己才有答案哟。”他耸耸肩，转过身去。
	  葵颜抓住他的胳膊：“我曾问你，为何能做到不出纰漏，你说，当局者迷，过犹不及。到底是什么意思？如今我们就要卸下神职，能否明确告诉我答案？”
	  他仰起头，长长呼了一口气，转过身，面露微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葵颜的左眼，又点点他的心口，最后落到他左手的尾指上。
	  葵颜的视线跟随着他的手指，不明所以。
	  “这三个地方，是情腺所在。”他缓缓道，“情自眼起，再入心，而后入指，则生姻缘之线。那些红线，不会平白无故出现，就连人类也不例外。阿松以为，人类天生就带着姻缘线，这是错的，只因人类是最容易动情地物种，所以情腺往往很快被打通，红线自然长的顺利。妖物虽也有情腺，但通常不太发达，故而很少有妖物能长出姻缘线，除非真是用情至深。”
	  “即如此，何苦要毁了阿松的红线？”葵颜不解，“那得多么辛苦多么神情才能做到！”
	  “用情至深，不代表用情正确。”他拍拍葵颜的肩，笑，“当局者迷，过犹不及。”
	  葵颜愣了愣，又道：“可你这样做，还是太严厉了。”
	  “看到错误的东西，就要干净利落地纠正。否则，后患无穷。”他笑笑。
	  “可是，你看到阿松那个样子，就一丁点都不难受？”
	  “葵颜，天界所有人都好奇这条蒙住我眼睛的红布。”他突然跳到毫不相干的话题，“你也无数次向看看红布下的月老的眼睛吧？”
	  “我们现在谈的不是你的眼睛！”
	  “既然就快卸任，就满足你的愿望好了。”
	  他伸出手，轻轻拽住眼上那条一直跟随他的红布，慢慢往下拉。
	  葵颜愕然地看着这张相识多年、却从未看完整的脸孔，老天，这是多么多么好看的一双眼睛哪！浅棕色的眸子里，仿佛被嵌进了太阳与月亮的精华，让人无法移开欣赏的视线。
	  可是，那时什么？
	  为何一双如此完美的眼睛，却在左眼下方贴近下睫毛的地方，有一道又长又深的红色伤痕？
	  定言微笑：“我切断了自己的情腺。”
	  葵颜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响。
	  “所以，我是一个不会对任何人动情地月老。”他重新系回红布，“唯有这样，我方能永远做一个清醒的旁观者，在感情之外，客观并正确地处理一切感情。”
	  葵颜微张着嘴，喃喃：“断了情腺的月老……”
	  “是的。”定言轻松地说，“所以，以后不用再为我困惑了。走吧，那个人还在等我们。”
	  “定言……”
	  他望着这个独行于夜色里的老朋友，赤红的布条随着他的发丝在风里飞扬，一弯细细银月挂在他的前方，灰白的卵石沿着干涸的河床一路往前延伸，此刻的他，跟身在天界的他，并没有什么不同，总是很安静，安静到孤独……

第十一章 月老 尾声
	  “这就没有了？”我作为一个十分不满意的听众，直接从沙发里跳了起来，抓住葵颜的衣领，“那个‘情起箭’呢？还有你们说的‘那个人’呢？到底是哪个人？”
	  敖炽赶紧把我拖回来，牢牢抱在怀里：“动口，别动手！孕妇要有觉悟！”
	  “关于‘那个人’，我至今也无法解释。”葵颜很认真地回答，“在我与定言将神力注入天绯盾和情起箭里之后，那个人便带着十二块石头离开了，临走时还同我们说，一切都会好起来。可是，当我们与那个人分开之后，再回忆任何与对方有关的场面时，那个人的形象完全变成了一片空白。我们记得与那个人说的每句话，记得我们一起做过的每件事，但就是想不起来那个人的模样。”
	  “一个平白冒出来的陌生人，让你们交出神力，你们就交了？”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如果是个坏人呢？”
	  “他不是。”葵颜笃定地摇头，“我很难跟你解释我们当时的感觉，一看到那个人，就无法怀疑对方，这个人身上，有奇怪的吸引力，会让你情不自禁想跟从。一个能封印天神的家伙，如果心存恶念，当年的世界就不会是那个样子。”
	  我沮丧地拍了拍额头，还以为有了活体见证者，没想到结果却是这样！
	  “那个人”到底是谁？！
	  “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们，来找我们的真实目的了吧？”敖炽保持着最后一点耐心问道。
	  “正如那个人所说，我们卸下神职后不久，天界又出现了新的十二神君，世界也就此安稳下来。可多年之后，这块‘天绯盾’居然自己出现在我的枕头边上，上头还沾染着一些玉屑一眼的玩意儿。感觉这家伙好像认识我似的，千里迢迢跑来找我。当时我想，既然‘天绯盾’突然出现，是否表示，其它十一块石头也跑出来了？为此我花了不少时间四处查访，却没有任何消息。为此我专门去找定言，想看看‘情起箭’是否也去找他了，可去了他住处才发现这家伙不见了。卸任后，他说要安静过自己的生活，与我分道扬镳。虽然经常更换落脚点，他却总不忘与我联络。可这次之后，我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这件事，成了我长久的心病。”他的神情有点低落，“直到不久前，自虫人那里听到你在找石头的事，直到这些石头会给你提示，如果天绯盾能找到‘情起箭’的下落，或许就能找到那个家伙了。加上我又遇见了怪事，于是动了找你帮忙的心思。”他看了看赵公子，赶紧补充，“当然，来探望故人也是重要原因。”
	  “你不用在意我的感受。”赵公子一边扫垃圾一边说，“我根本不记得你。”
	  “别跑题！”我敲了敲茶几，“什么怪事？”
	  “我跟老婆，呃，就是锦袖，开了间婚介所。”葵颜指了指他发给我的名片，“生意不错，扩展到了好几个城市，包括你们忘川。可不久前……”
	  这是，我的手机响了。
	  来电者，居然是九厥这个混蛋。
	  “你还没死啊？你未婚妻又抛弃你了吗？”我示意葵颜暂停，开口就骂。
	  电话那端，九厥提高了两个音调：“这几天你一直没出门逛逛？”
	  “废话！你不知道我的房子差点被拆了吗？我哪有心思出门！”
	  “出大事了！我马上过来！”
	  “喂？把话给我说完阿！”我话没说完，那头已匆匆挂断。
	  这厮又在故弄玄虚吧？我回来的时候，整个忘川依然阳光万里车水马龙，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房价继续高涨，连跳广场舞的大妈队伍都比我离开时壮大了许多，能出什么大事？
	  我的目光移到不停紧闭的大门上，九厥的语气又不像是在胡说八道，难道，门外的世界，真的发生了什么？
	  天空里，一朵灰色的云慢慢地移动着，遮住了太阳，四周的光线，渐渐黯淡下来……

第十二章 致爱 楔子
知爱者，不伤人，不伤己。

第十二章 致爱 第一节
	  海水一样的蓝头发，海水一样的蓝眸子，海水一样的蓝纱裙，多么宁静似海的组合。
	  但这种宁静完全是错觉！
	  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努力干嚎的小姑娘，从进门到现在，她的双手始终紧拽九厥的胳膊，连体婴一样死都不分开，除了哭声，沙发也在砰砰响，一条跟它的主人同样悲伤的蓝色鱼尾不甘心地来回拍打。
	  妹子是只“蓝鲛”，人鱼类妖怪中最好看的一个分支，不论男女都有一张令人神魂颠倒的脸。另外，关于世间一直流传的，人鱼眼泪会变成珍珠这件事，你们笑笑就算了吧，因为这是个百分之九十的谎言，而剩下的百分之十的真实，便是蓝鲛的眼泪真的会变成上等白珍珠！
	  上天的眷顾令蓝鲛变成了传说中最美丽的部分，也将它们一步步拖向灭绝的深渊。从远古时期开始，蓝鲛便是捕鱼人的挚爱，天性温良的它们从不是渔网与欲望的对手。被捕获的蓝鲛通常被关在狭小的水池里，每天要干的事就是哭，如果不从或者眼泪太少，渔夫会用各种残酷的方法折磨逼迫，直到它们哭瞎眼睛再流不出一滴眼泪时，便被无情宰杀，作为鱼肉贩卖；也有一些被留下来作为低贱的货品，放到市场上出售，供猎奇者收买观赏，最终也很快落个伤病而亡的结局。此后，蓝鲛数量越来越少，幸存者们纷纷迁徒到远离人类的深海孤岛，变成了只活在传说里的物种。反正，我只在三四百年前的一次旅行中，在西安城见过一只化成人形的男性蓝鲛，没记错的话，他是进了一间当铺。待他出来之后，我还兴高采烈追上去问他是不是一只蓝鲛，结果人“呼啦”一下吓跑了……回来时我还跟敖炽叨叨了好久，说错过了一次白拿珍珠的好机会。
	  关于记忆中蓝鲛的种种，到此为止。所以我完全没有猜到，九厥所谓的“大事”竟是一只堪称世界珍宝的蓝鲛妹子，并且这个妹子口口声声对我们所有人说她跟九厥——有！婚！约！
	  可九厥却斩钉截铁对所有人说，他压根儿不认识这位。这位美丽的鲛女是他昨夜在酒庄里的超级大浴缸里洗澡时，“唰”一下打水里冒出来的，开口便说“终于找到你了，我们成亲吧！”，虽然他随时把找妹子结婚这种事挂在口边，可真遇到这么个死活都要嫁他的，他除了吓得连呛几口洗澡水，第一个念头便是找我善后。切！我这儿时不停又不是妇联！谁知道这惯性失踪的混蛋是不是在外头惹了风流债然后被逆袭了！我居然有点幸灾乐祸……
	  “妹子你能不嚎了吗？”九厥都不敢看她的脸，扯了一张纸巾给自己擦眼睛，“你再嚎，我就要哭了！”
	  “你我有三生之约，为何如此待我！”鲛女吸着鼻子，万般委屈，“嫌我不够貌美？”
	  “你美得惊天动地！”九厥赶紧摇头又点头，“可我真不认识你啊大姐！从不会有一个熟人从我的浴缸里钻出来！我带你来这里，就是让我所有朋友为我作证，我是有未婚妻的人了！你真的找错人了！”他眼巴巴地望向我，“赶紧给我证明！！”
	  我耸耸肩：“你的未婚妻历来只是你口里的一个词语，我们谁都没见过，我能为你证明什么呢？倒是你自己要好好想想，是不是在哪个月黑风高杀人夜里，做了不该做的事儿！”
	  “对，再仔细想想。”敖炽落井下石是一把好手，“老爷们儿得有担当！你一把年纪了，差不多就娶了吧，我看着姑娘跟你挺合适，你们俩连头发都使差不多的颜色！人家都这样了，你还那样，姑娘多伤心哪！”他满眼同情地看向鲛女，口气温暖得像居委会大妈，“姑娘，想哭就使劲儿哭吧，人年轻的时候，谁不遇到个把人渣！哥懂你的心情。”
	  “我不就是喝了几瓶你家的酒没给钱吗……”九厥痛苦地捂住脸。
	  我瞟了义正词严的敖炽一眼：“你拿个洗脸盆干吗？”
	  敖炽眨眨眼，小声道：“你不也抱着茶杯随时准备着吗？”
	  “你一定要表露得这么明显吗？”我从牙缝里挤出话来。
	  “你就不能多说点煽情的话让她别只顾着嚎，赶紧哭点眼泪出来吗？！”敖炽瞪我。
	  葵颜根甲乙默默放下偷拿在手里的矿泉水瓶和小碗。
	  呃，节奏有点不对。
	  九厥绝望地指着我们：“你们……”
	  鲛女瘪着嘴，说：“何苦编造一个不存在的未婚妻呢？我才应该是你的妻子啊！”
	  “我真有未婚妻！”
	  “那你把她叫来！”
	  “我暂时联系不上她……”
	  “说！谎！话！”
	  “求你了……我不能娶你！我不认识你！我要说多少次！”
	  “三百八十年前的一个夏天你可去过西安？”
	  “我这辈子在无数时间去过无数地方，哪记得三百八十年前的夏天我在哪儿！”
	  “装！糊！涂！”
	  九厥显然是被一种无理取闹惹火了，向来不与妹子发货的他，突然冷下脸来：“即便是妖怪，你也是个女妖，就这么不重自己脸面？”
	  鲛女一愣，不嚎了，呆滞良久，双手无力地垂下：“为什么你要这样……七色石，三生约，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一条编制精美的红色手绳滑出来，停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红得哀怨。
	  也许是我连日奔波眼神恍惚，一见这手绳，便觉得有条细长如蛇的暗影从缕缕相缠得红线里钻出来，若有若无地浮在空中，另一端却缠在了九厥的左手腕上。
	  我揉揉眼睛再看，手绳只是手绳，哪里有什么暗影？
	  见她这般模样，九厥又有些过意不去，很真诚地握住她的手说：“你说你叫永欢对吧？恩，永欢妹子，我以天界仙官的身份慎重向你保证，我从未见过你，婚约更是无从谈起。问题一定出在你那里，不如回家好好睡一觉，再想清楚与你有约的人是谁！你再这样纠缠，不明智。感情这事儿，不论做人还是做妖，都不能无中生有。我不想采取任何伤害你的措施，明白吗？”
	  她叫永欢？！
	  我在心里笑了笑，这个名字不论放到谁身上都寻常甚至俗气，唯独在她身上，是一种深刻的祝福。我想，起名子的这个人一定很爱她。
	  永欢怔怔地看了九厥很久，生气地鱼尾也平静下来，慢慢化成了一双雪白柔软的小脚。
	  “抱歉，我一急，尾巴便露出来了。”永欢不好意思地朝我们笑笑，调整了一下坐姿，但依然紧挨着九厥，“刚才是我失利了，没吓倒你们吧？”
	  所有人都稍微松了口气，九厥的话似乎有效？！
	  “想明白了？”九厥看着恢复正常的她，试着问，“我送你回家？虽然咱们之间是误会一场，但做个朋友是没问题的。”
	  永欢转过脸，两颊飞红，认真道：“我哪里都不去，我只与你在一起。不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弄丢你的。”
	  晴天那个霹雳，把我都震了一下。
	  “怎么有这么厚脸皮的姑娘啊？”肩头的纸片儿都忍不住了。
	  连一直在辛勤收拾屋子的赵公子都闷闷走到她身旁：“姑娘，姻缘这种事勉强不得。这蓝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好青年，起码还是个敢做敢认的纯爷们儿，他既然如此肯定不认识你，那必然是真不认识。你还是回去弄弄清楚吧，别误了终身大事。要不，我煮碗面给你，吃了再回家？”
	  “赵公子，我不高兴的时候怎么不见你煮面给我吃？”敖炽“哼”了一声。
	  “你从来不需要安慰。”赵公子诚实地回答，抱起一筐垃圾走开了。
	  敖炽扯扯我的袖子，神情八卦之极，附耳道：“这铁坨坨对那姑娘有想法！！”
	  “这么好看的姑娘，有想法是正常的。”我推开敖炽，笑着对永欢说，“你看，这里所有人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虽然我有点烦九厥，但我依然要跟你说，他再不靠谱，也不至于否认一桩婚约，再脑子不好使，也不至于忘记相爱之人。你要愿意，在我店里住几天，逛一逛这个城市，等心情好些了再回家也无妨。”
	  永欢的蓝眸子越来越黯淡，脸上的红晕也沉得不知去向。
	  她再次看定九厥：“你不娶我？”
	  “不娶！”九厥毫不犹豫，“你非我命中注定之人。”
	  虽然我总是嘲笑九厥是前年剩男，可是以他的资质，真想结婚，何愁没有妹子上赶着嫁他。我知道他对于结婚的渴望大部分都是装出来的玩笑，如果不是那唯一一个正确的人，他不会对任何一个女子动心，即便投怀送抱，也可坐怀不乱。简单说，他就是个披着流氓外衣的君子，在永远的老不正经历，执着地等待……所以，我烦他又喜欢他，不是没理由的。在内心深处，我其实很希望他说的那个“未婚妻”是真有其人。但直觉跟我说，即便有这个人，也绝不是这个永欢。
	  哪里出了问题？！
	  永欢咬了咬嘴唇，看着我们，用目光寻找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你回家吧！”纸片儿直言，“再纠缠下去就是骚扰了。”
	  葵颜也开口了：“凡是事都有解决之道，不是这个人，也会有别人来娶你。何苦跟自己过不去？”
	  甲乙不知从哪里翻出来一包饼干，边吃边说：“死缠烂打的女人，不值得任何人喜欢。”
	  话有点重，道理没偏。
	  我跟敖炽以沉默来支持队友们的意见。
	  永欢不再说话，下意识地屈起腿，整个人都蜷在了沙发里，姿态甚是可怜。
	  我心下叹惜，游走世间千百年？深知世上最难处理的事情，非情爱莫属。我一个老妖怪尚有如此感慨，更何况这小小的鲛女。也许她跟九厥的许多倾慕者一样，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便将这个蓝发妖孽记在了心间，难以释怀，而她又比其他人的表现更激烈一些，干出这种乱认相公的事，也不是不可能。
	  “你们都要我离开他。”片刻之后，永欢的脸从膝盖后慢慢露出来，还是没有哭，只是满目悲伤，还夹杂着丝丝不被认可的失落与愤怒，“我寻了他这么多年才得偿所愿，为什么你们要拆散我们呢？为什么你们不能像岳先生那样祝福我们呢！”
	  越说越不像话了，一场单恋，何来拆散？！
	  九厥就差给她跪下了：“你究竟是谁？”
	  永欢热切地看着他：“我就是永欢啊。三百多年前，沈公子的东篱小筑里，我们一直在一。虽然那时我看不见，可你的声音至今未变。请不要质疑一个瞎子的听觉。”
	  九厥一愣，想了很久很久之后才说：“东篱小筑……你说沈子居的东篱小筑？”
	  永欢激动地点头：“你想起来了？我们一直住在那里啊！”
	  九厥皱眉：“我记得沈子居，也去过那个地方，可我对你毫无印象。”
	  “不可能！”
	  “句句实言。”
	  “你留下画像，不就是为了让我康复后来寻你吗？我寻了你几百年啊！”
	  “我从未留过什么画像！！你再这样纠缠，我就把你绑到东海去扔了！”
	  “不论你把我丢到哪里，我都会回到你身边。你跟我已经绑在一起了！”
	  “……”
	  “为什么你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你要装作不认识我？”
	  事态在永欢的固执中又回到原点。
	  永欢又开始伤心地干嚎，声音还越来越大，无端端听得人心里躁郁。
	  “你先冷静一点行不行？”我觉得九厥可能又要千我人情了，“如果真是九厥负你，我保证先让他跪键盘再娶你。但如果不是，我们也不为难你，哪里来便回哪里去吧。”
	  不听，还是嚎。
	  “永欢，你……”
	  我话没说完，一阵凉气突然从我们之间飞过，直奔永欢，一个隐隐的“眠”字从她额头上一闪而过之后，这家伙眼睛一眨，“咚”的一声歪倒在九厥身上。

第十二章 致爱 第二节
	  重归安静的世界真令人欣喜。
	  “只嚎不哭，还不如睡觉。”甲乙放下手指，打了个哈欠，“一颗珍珠都没有。”
	  唉，也只有这么做了，再嚎下去谁都受不了。我对赵公子道：“把她搬到二楼客房吧，呃，是不是应该把她放到浴缸里才对？”
	  “先等等！”敖炽走过去，把她斜挎在身上的小皮包取了下来，打开往桌上一倒，“包是女人的第二生命，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完全没有大家想象中“哗啦”一声出来N多件东西的场面，永欢的包里只有个不足一尺的银制圆筒，以及一张弹到地上的红色的很像VIP卡的玩意儿。
	  九厥拿起那个大拇指粗细的圆筒，拧开上头的盖子，一截泛黄的纸卷露出来。抽出一看，在场众人都吃了一惊，居然是一幅工笔细描的画像，画中人分毫无差，九厥无疑！只是这肖像的一边参差不齐，似是被人撕掉了一部分。
	  敖炽拾起来地上的卡片，擦掉水渍一看，嘟囔道：“花……月佳期……您最值得信赖的情感服务机构？！这什么呀？”
	  “花月佳期？”葵颜从沙发里弹出来，一把抢过卡片，正面反面仔细一看，顿时瞪大眼睛，像是抓住了什么杀人凶手一样指着这种卡片大声道，“就是它！就是这个花月佳期，把我们锦绣缘的生意搅和得一塌糊涂！”
	  对啊，被九厥的电话一打岔，我们居然都忘了葵颜的话还没说完，关于他跟老婆开的那间婚介所！
	  “啧啧，瞧这仇深似海的样子，不符你善良的本性哟。”我拿过卡片，普普通通的VIP卡，喜庆的卡色，正面印着“花月佳期情感服务机构”以及一个400开头的服务热线，背面印着一串号码，这张是A1335号。
	  “换作是你的不停，一夜之间所有跟你签订了服务合同的客人全跑路去光顾另一家店，你不生气啊？”葵颜瞪我一眼。
	  “是不是你们收费太高，又或者资源不足，成功率太低，导致客户集体不满呢？”敖炽插嘴，“如今搞婚介的多了去了，人家有办法替客户找到真爱，你们竞争不过，被抢生意不奇怪嘛。”
	  “找真爱？！”其实葵颜本来想说“你懂个屁”，但生生又把这话咽下去，耐着性子道，“我们锦绣缘从来都不拿这个当承诺，因为我们不敢。”
	  “不敢？”我挑眉，“前任天神与花妖得夫妻店也有不敢的？”
	  “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我们不敢承诺。”葵颜变得很严肃，“我们可以承诺为客户们牵线搭桥介绍条件符合的伴侣供其接触，但是不是真爱，这连老天都不知道，我们又可以保证什么？我们锦绣缘只做靠谱的事。你忘了定言当年说过的话吗？”他顿了顿，看定我，“世上唯一不能靠努力得来的，就是爱情。”
	  我微微一怔，笑着举起这张VIP卡：“那你的意思是，这一间花月假期干的就不是靠谱的事？”
	  “我压根儿不知它干了什么。”葵颜皱眉，“事实上被抢了客源的婚介所不止我们一家。干这一行的人多年来也是各凭本领，相安无事，可从未出现过如此‘异军突起’的。于是我跟锦袖兵分两路，她负责去花月假期探探虚实，我负责去调查流失到那边的客人的后续情况。”
	  “结果是没有结果？”我问。
	  “确实，锦袖说，那就是一间再普通正常不过的婚介所，而我也没有人客人身上找到什么可疑的地方。不过，顺利结婚的就没有，自杀的倒是好几个。”葵颜回忆道，“我们第一次领教花月假期的利害，使十年前还在帝都的时候。那会儿我们的帝都分公司生意一直不错。就因为这间店，我们不得不结束了帝都的生意，去了别的城市拓展业务。这些年倒也平顺，几个城市的分店都还不错，包括忘川。但就在几个月前，这件花月假期又阴魂不散地出现在忘川，我们的生意立刻一落千丈。说来也是怪异，这件店并不同时在几个城市营业，每做几年生意就会换个城市，谁想到冤家路窄，居然在忘川与它狭路相逢。这回我伪装成单身男人亲自登门，结果……”
	  “被人打出来了？”敖炽顺口道。
	  “你去就会被打出来，我是斯文人。”葵颜白他一眼，“一开始受到了很热情地接待，但最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很遗憾地跟我说，我不在他们的服务对象之内，因为我不需要。然后就请我出来了。”
	  我笑道：“这倒有意思了。你不是伪装了吗，应该是连身份什么的都搞定了，联网查都不会有问题的那种。他们又是如何知道你不需要他们介绍老婆呢？”
	  “我也奇怪！”葵颜叹气，“所以我不甘心哪，大半夜的又去了一趟他们在忘川的分公司，别的倒没发现，可你知道我在其中一间装修得像个祷告室的房间里发现了什么吗？”
	  “耶稣？”我一翻眼珠，最讨厌别人说话不说完还要反问我了。
	  “一尊摆在神龛上的、两尺高的瓷像。”葵颜的眼神变得特别深成，“雕的是个长袍加身、衣袂飘飘的高挑男子，但脸上却没有五官，只在眼睛部位，系了一根红色的布条。照以前的老规矩，厨师拜灶神，衙差拜关公，为人牵线搭桥的媒婆自然是拜月老的，如今不少婚介所里海保留着这个习惯。但是，任何一间婚介所供奉的月老像，都是小圆那个白胖老头的形象，不可能把月老像塑成这个样子！”
	  “资像是定言？”我问。
	  “太像了。”葵颜点头，“我虽不再是天神，但身为最熟悉的伙伴，我对定言的气息太熟悉太敏感，可任凭我动用多少灵力去感知，都没有在那里捕获到丝毫与定言有关的‘气’。”
	  “也许是他们的创始人的祖辈见过定言，受过他的恩惠？”我猜测。
	  “不知道。”葵颜苦恼地摇摇头，“后来我又试图查他们的底细，什么破绽都没有，除了生意越来越好，上门来求助的人越来越多。而且我最近才知道，花月假期是免费服务的！”
	  “哈，这部就解释为啥你的客人都跑了吗？”我坏笑，“换作我，也会选那个免费的呀。”
	  “不会这么简单的！”葵颜十分肯定，“不然我不会来找你。”
	  “因为我好歹也算忘川的地头蛇？”我调侃道，“可我对婚介行业完全是门外汉哪，对这间花月假期也毫无印象。忘川不是个小城市，不是每个地方我都熟。”
	  “你有石头。”葵颜看定我，“我要把定言找回来！这是唯一的机会。”
	  我知道我又“天绯盾”，可它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发热的迹象。
	  “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讲给你听，你若不帮我……”葵颜面色一沉，“我就不惜一切代价把天绯盾收回来！”
	  “你打不过我的。”敖炽适时提醒他，“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这可不是老爷们儿干的事。”
	  “我不跟你动手，我动口，我只需把不停老板娘手里有十一块上古神石的消息大肆扩散出去，自然会有别人源源不断地替我来跟你动手。”葵颜嘴角一翘，“可爱的虫人们除了收集消息，还有散播消息的业务，只要肯花钱。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
	  “OK！我帮你去探一探花月假期，但我绝对不向你承诺任何东西。同时你要向我承诺，如果我得到了定言的确切消息，你要给我拟能力范围之内的、最昂贵的物品作为报酬。”好吧我屈服了，我真的不能再听到“虫人”两个字了，这帮没有节操只要钱的“包打听”们，早晚有一天要收拾了它们！
	  “成交！”葵颜一把握住我的手但马上被敖炽狠狠打开。
	  奇怪的是，这双边协议都签订好了，历来聒噪的九厥却在整个过程里一言不发，局外人一样盯着那半张残画入神。
	  “嘿！”我往他头上扔了个核桃。
	  九厥回过混来，两道眉毛都要绞在一起了，看着手中的肖像自言自语：“好像是见过的……但怎么又想不起来……西安城……东篱小筑……”
	  熟睡中的永欢倒在沙发上，小嘴嘟嘟囔囔，不知在说怎样的梦话。
	  “我说，你当年是不是着了谁的道儿，被施了咒下了蛊所以失忆了？”回到永欢的问题上，我不觉得她在胡编乱造失心疯，如果她没问题，问题自然就只能在九厥身上。这厮成天浪迹四海，广交损友，惹来一两个心术不正的也是正常。
	  “你以为写小说呢！失忆……这么狗血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我这个老江湖身上！”九厥坚决否认，抬起双手痛苦地挠头，“我正在回忆！！我肯定是见过这幅画的。怪我这人记性太差，见过的人又多，不太重要的那些很容易就忘得一干二净。”
	  咦，我又眼花了吗？在九厥来回晃动的左手腕上，那道缠绕着他与永欢的蜿蜒细影又一闪而过。
	  “你手上戴什么东西了？”居然是敖炽揉着眼睛，抢在我前头发问。
	  “你也看见了？”葵颜诧异地说，“我以为是我太疲倦看岔眼了。”
	  “我手上？”九厥看看自己的手腕，“哪有什么东西？你们眼花了吧？”
	  “我们都没眼花。”我走上前，抓起九厥的手腕，确实空无一物，又小心抬起永欢的右手，轻轻碰了碰那条手绳。
	  很快，我缩回手指，奇异的刺麻感在我指尖跳跃了好几秒才消失。
	  “手绳有问题。”我放下永欢的手，“拿剪刀来。”
	  赵公子赶紧递过来最锋利的剪刀。
	  最准手绳最薄弱的接口处，我“咔嚓”一刀剪下去，绳子没断，我的手指反而被震得生疼。
	  这部科学，不过一条随处可见的手共编绳而已。
	  “你力气几时变得这么小了？”敖炽上来拿过剪刀，狠狠一剪，绳子没断，剪子掰成两截了。
	  所有人脸色都变得凝重。
	  九厥指着手绳：“你们看见了什么？”
	  “一条细细的黑影从手绳里钻出来，缠在你的手腕上。”甲乙淡淡道，“也许这可以解释为何这女人会那么自信你永远也不可能甩掉她。”
	  九厥忙抬起手臂左看右看半晌：“我怎么什么感觉都没有？”
	  看起来，就算没有葵颜的威胁，我也要去一趟“花月假期”了。九厥这厮只有我们不停的成员才可以随意戏弄，我可见不得其他人拿他当猴耍。
	  我大义凛然地站起来，目露杀气：“赵公子！”
	  “您要我跟您一起杀过去？”赵公子顿时激动了，“我这就抄家伙去！”
	  “不是，我是让你赶紧把晚饭做了，我吃饱了才有力气出门去。”
	  “哦……”
	  赵公子忧伤的背影刚刚离开，我扭头问九厥：“你来电话时，好像问过我这几天有没出门逛逛，然后才说出大事了。我出门与否与你的了个‘未婚妻’有关系？”
	  九厥用力晃了晃脑袋，努力捋顺被永欢搞得一塌糊涂的思维，说：“那件事跟这事不是一码事！你这几天都没上街也没看新闻？”
	  我指着葵颜：“这个混蛋把不停搞成这样，我哪还有工夫关注外头的世界？”
	  “到昨天为止，四个月时间，忘川的自杀事件已经上升到102起了！真是走在大街上都要随时小心有人跳楼砸到自己！”九厥皱眉。
	  “自杀？”我一愣。
	  “对！”九厥点点头，“我顺手还查了查之前一段时间的全国新闻，类似事件居然层出不穷。所以才想着跟你说说啊。你看，每次一到年尾就不太平，想想大前年，想想去年，我这小心肝儿都发颤了，如果今年再让咱们遇上，我就真要去烧香了。”
	  “没有什么会比去年更糟了，我们不也扛过来了？”敖炽接过话头，瞪他一眼，“再说，世界这么大，人类这么多，每天都有人因为各种原因结束生命，你别什么都忘坏处想。”
	  “四个月，102起啊！你不觉得太多了吗？！”
	  敖炽语塞。
	  “四个月？”葵颜默默一算，疑惑地说，“花月假期就是四个月前开业的……”
	  “你觉得这跟他们有关？”我一想，又问，“你在忘川这么久，都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我也是刚从外地回来啊。人手不够，锦袖现在在另一个城市的分店里帮忙，忘川这边一直是我看着。反正这边没生意，我索性去了锦袖那边好几个月，这不是怎么想都不甘心，才回来找你吗？”葵颜赶忙解释道，“只不过这事未免太凑巧了。毕竟也只是一间婚介所，怎么想也不会跟人命扯上关系呀！”
	  “你和赵公子怎么也不跟我说？”我扭头问纸片儿。
	  “哎哟，您不在店里，我们哪里也不敢去啊，天天守在店里。您知道赵公子只爱看他的三国，我也忙啊，就没留神新闻……”纸片儿支支吾吾着。
	  “得了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知道追偶像剧从来不关心国家大事民生社会吗？”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回头对敖炽道，“把笔记本拿来。”
	  很快，一段披露在网上的、对其中几位自杀者的亲友采访出现在显示屏上。
	  被模糊了面目的老妇人哽咽着说：“我知道他一直喜欢那个女人，可人家不喜欢他啊，人家结婚了啊……这都好几年了啊，他一直说他不想爱了，累了。可后来他还是主动去了婚介所登记，我以为他放下了，可他怎么就想不开……撇下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哟！”
	  背对着镜头的大叔，佝偻着背，低沉地说：“我跟她妈妈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对她说了重话，还逼她去婚介所。她说她不懂爱不想爱也不想结婚……这傻孩子怎么就……唉！”
	  婚介所……每个都去了婚介所。
	  而最后一段视频里的一个细节更是确定了我们的猜测——
	  情绪略激动的母亲，手里紧攥着一张红色的卡片，在镜头前边擦眼泪边语无伦次地说：“她好不容易才愿意放下那个该死的初恋去婚介所，我以为一切都往好的方向走了，可怎么突然就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了呢……那么高啊，多疼啊！”
	  敖炽摁下暂停键，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张模糊的红色卡片上，在沉默中达成了共识。
	  看似毫无关系的人与事，似乎都渐渐被同一个元素穿到了一起——
	  花月假期。
	  九厥回头，望着沙发上甜梦正酣的“未婚妻”，皱眉喃喃：“沈子居……”

第十二章 致爱 第三节
	  入夏以来，今天最热，柳枝树叶都被钉死在灼热的空气里，一点蝉声都听不到。走在西安城里，随便摸摸哪里的城墙石柱，手掌便有七八分熟了。
	  沈子居坐在正屋中，簪花披红，一身隆重，只可怜帽檐下的汗水前赴后继，几乎淌成一条小河。
	  盛装的沈老夫人住着鹤头杖，一双老眼已朝门口张望了不知多少回，却始终望不到想要的场面。
	  今日，西安城中小有名气的沈公子大婚，迎娶沈家世交、洛阳富商岳万湖之女岳如意。郎才女貌，皆大欢喜。
	  沈老夫人花去无数个年月来盼望唯一的孙儿成婚生子，眼见着能在踏进棺材前见到这一幕，真是死也瞑目，不怪她高兴得整夜未眠，天不亮就催促着府中众人再把迎亲事宜捋一遍，不得有任何差池，好像要成亲的事她自己一般。
	  新郎沈子居则淡定多了。虽然他也一夜未眠，但不是激动得睡不着，而是伏案眷写了一整夜的《春江花月夜》的乐谱，直到天明前才倦极睡去，若非奶奶的拐杖敲得疼，他能一觉睡到另一个天明。自小失去双亲的他，由这位行事专断果决地老太太一手养大，不忤逆她的意愿是他爱这位唯一至亲的方式，包括娶岳如意为妻。
	  他都快忘记岳如意的模样了，记忆力只模糊存留着一个笑不露齿，连一只蹦过的青蛙都能令其花容失色的小丫头，应该是不美也不丑，若无一身华服衬托，放到人堆里也就找不到的那一种。十年前，八岁的她曾跟随岳万湖来沈家拜访，小住了几日。身为小主人兼大哥哥的他，带着这个白开水一样的小妹妹在沈府里钓了几次鱼，画了几回画，基本上都是他在做，她在看，不发表任何意见，只偶尔掩口轻笑，十足大家闺秀。沈老夫人却将这个丫头喜欢到了心里去，直白地跟岳万湖将，沈家儿媳，非如意莫属。岳万湖没有异议，商人出身，算盘拨得精透，沈家在西安城中虽不算豪门巨贾，但旗下酒楼当铺田产也颇丰厚，想想自家在洛阳也算不得拔尖儿，这小女儿又非倾国倾城，难为豪门官宦家看中，倒不如风光嫁入沈家当少奶奶，两家联姻，生意上还能互相扶持，怎么也不亏。
	  于是，在两位当事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未来就在两家大人碰在一起的酒杯里决定了。
	  婚期本在三年前，奈何岳万湖在一次进货途中身染恶疾，没几个月便撒手人寰。岳如意守孝三年，方才等来出阁之日，由岳家二公子送亲，一路往西安而来。
	  可是，直到约定的黄道吉日，沈家大门都未出现送亲的队伍，连个遥远的喜乐声都没听到。
	  岳家的作风是出了名的守时，岳公子更是亲笔书信定下日期，说这一日花轿必然准时到达，沈家只需做好迎亲拜堂之准备即可。
	  眼见着天边已经烧起晚霞，这花轿还是毫无踪影。出去打探的下人一拨接一拨，却没有一个带回有用的消息，只说都跑到西城门外了，还是不见送亲队伍的影子。
	  受邀的宾客们在偏厅中窃窃私语，有人说自洛阳往西安这一路，若想抄近道，便要自黑狐岭过，偏偏最近这地方山贼闹得厉害，杀人越货，几队商旅都遭了道儿，这岳家当家若不知这一茬，偏往那黑狐岭去的话……
	  不慌不忙地马蹄声由远而近，走进大门的却不是期盼已久的岳家的人。
	  年轻的灰衣后生，顶着一头世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拎着一个黑亮亮的小酒坛，满脸笑意地进来：“来晚了来晚了，为贺沈兄大喜，专门找了这坛陈年女儿红。”
	  原来是沈子居的酒友，沈家上下都识得此人，偶尔来找他家公子喝酒的闲散人士，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做何营生，只听见沈子居称他九厥兄弟。反正大家的心又沉了下去。
	  “这是怎的？天都要黑了，为何府中……”九厥环顾四周，红绸红灯红喜字，就是不见红花轿，空荡荡，冷清清。
	  沈子居摇头：“不知。说是近日午时必到的。”
	  “不能再等了。”沈老夫人的拐杖往地上一杵，“子居，你带几个身手好的，亲自出城区看一看！”
	  沈子居牵起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渍：“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耽搁了片刻。如意的兄长个个拳脚功夫了得，她二哥还是开镖局的，有他护送，出不了乱子。”
	  闻言，沈老夫人觉得有理，稍稍安稳了些，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喃喃：“菩萨保佑，一路平安。”
	  九厥想了想，上前对沈子居道：“天色已晚，宾客尚在，老这么等不是法子。你是新郎官，不宜奔忙，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反正我的马儿刚吃了草，多跑跑才好。”
	  说罢，他转身便走，却被沈子居拽住：“你近日为酿新酒已是劳顿不堪，实在不能再劳烦你跑这一趟。再等等吧。”
	  等？还等？自己老婆都不知上哪儿去了，就一点不担心吗？
	  九厥知道沈子居是个慢性子，平日里话不多，除了喜欢与他围炉品酒，便是钻研书画乐器，字写得好，画画得好，随便一件乐器到他手里都能奏一支好曲，行云流水绕梁三日，明明是个开酒楼开当铺的小老板，偏偏风雅的紧。听说沈子居要娶亲，他真是饭都来不及吃，便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参加酒友的婚礼，因为他实在太好奇怎样的女子才能成为这个貌比潘安、心思玲珑的男人的妻子。
	  几年前，四海游荡的他来到西安城，于城中一年一度的“品酒大会”上与沈子居相识，此会之参与者皆以黑布蒙眼，品数十种美酒，谁说对的品种多，谁便是当年的“酒仙”，可免费享用城内所有酒坊酿造的好酒一年。那一次，他与沈子居打了个平手，这倒是意外的。以他酿酒仙官的身份，多年来能在“酒”上与他势均力敌的，沈子居是头一个。这小子懂酒，却不好酒，谦和地把冠军之位让给了九厥。一来二去，两人因酒结缘，倒也引为酒友，但凡他到西安城，少不了找沈子居喝两杯，后来，沈子居在郊外建了一座名为东篱小筑的别苑，他去过一回，依山傍水，景色甚好，这小子的日子过得确实逍遥。
	  只是，这位岳如意小姐，倒从未听沈子居提起过。他几乎从不谈起任何与终身大事有关的事情，不像别家有钱公子，到了二十好几的年纪，爹都当了好几次了，而他，似乎对任何女性都没有兴趣一般，害得九厥一度以为他有断袖之癖。
	  如今他突然说要成婚了，新娘子还是青梅竹马，九厥哪有不快马加鞭赶来看热闹的道理？
	  可他来了，却连新娘子的一根头发都没看到，着实扫兴。更扫兴的是沈子居的态度，这半死不活的“等等等”，好像要成亲的人压根不是他。
	  “天都黑尽了，我还是去瞅瞅吧。若真是再城外遭了什么麻烦就不好了。”九厥拉开他的手，执意要出门去。
	  “你去了又有什么用呢？”沈子居似乎急了，脱口而出。
	  九厥停下来，奇怪地回头看他，这小子今天怎么了？平日里就算被人惹怒了，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声音。
	  “子居！”沈老夫人也怒了，“你这算是唱哪一出？让你带人去，你不去，如今九厥说去，你也不让人去，你就一点不担心如意的安危吗？”
	  “担心？！”沈子居看着沈老夫人愤怒的双目，竟然笑了，“我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九厥微微一怔，看来，所有人都盼望的亲事，偏偏不是新郎官盼望的呀。
	  沈子居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记拐棍儿，纤瘦的他差点没站稳。
	  “就算你一辈子不知她长什么模样，她也做定了我沈家的媳妇！”沈老夫人气得浑身发颤，指着沈子居道，“你不去找，我去！西安找不到我就去洛阳找！总得要个说法！”
	  “您老消消气！”九厥赶紧搀住年迈的老太太，“沈兄弟必然也是一时情急才乱说话，谁的媳妇丢了能不着急呢，您先缓缓，我马上去看看！”
	  沈子居石头一样戳在那里，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有揣在怀里的那张乐谱，才是他的全部。
	  “这个不孝子！”沈老太太被九厥搀回椅子上坐下，气愤难平地责骂，“二十有三乐还不成婚生子，如何对得起你早死的爹娘？”
	  话音未落，几个仆役领着一个衙差打扮得男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男人脸上一脸肃穆之色，一看便知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见过沈老夫人。”衙差朝她做了个揖，“卑职奉李大人之命，有事相告。”
	  生老夫人心下一紧，忙说：“官爷快请说。”
	  “两个时辰前，有路过的樵夫于城外黑狐岭出口发现一支送亲的队伍。”衙差顿了顿，“均遭杀害，陪嫁之物悉数失踪，疑是山贼所为。”
	  沈老夫人的拐杖“当啷”一下滚落在地。
	  沈子居则更像一块石头了，脸上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神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倒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回事，但真的发生了却又难以置信的诧异。
	  “全部遇难？”九厥倒抽一口冷气。
	  “万幸尚有一个活口。”衙差道，“几具尸体之下，发现了尚存一息、身着喜服的新娘子，已被救回，大夫诊治过，说只是几处皮外伤外加惊吓过度，无大碍。此女自称姓岳，名如意，大人知沈公子今日娶岳家小姐，这才派我过来，请公子即刻随我走一趟。”
	  “如意还活着？！”沈老夫人一听，魂魄顿时又齐聚了，跳起来抓住沈子居，“还发楞？走啊！”
	  沈子居像个木偶，被焦急的外力推推搡搡挪到了屋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经历了太快的大悲大喜，情绪跟不上行动。
	  九厥全程相陪，从沈府到官府，沈老太太永远比沈子居走得快。当躺在床上的脸色煞白的姑娘看到急切奔入的众人时，她并不貌美的面孔瞬间盖满泪水，满是伤口的双手很努力很努力地伸出去，扯住沈子居的袍角，哽咽着喊了一声：“子居大哥……”
	  纵非佳人，我见犹怜。
	  沈子居这才回了魂，俯下身来握住岳如意冰凉的手：“没事了，安全了。”
	  有心上人安慰，岳如意这才“哇”的一声哭出来，一把抱住沈子居的手臂，再不肯松开。
	  沈子居一动不动，任由她依靠，轻轻拍着她的背脊。
	  案头烛火微微跳动，沈老夫人一边抹眼泪一边双手合十，谢神佛庇佑，留了如意一条性命。
	  九厥觉得自己也应该为朋友高兴，可一看到沈子居那张不温不火的脸，又始终觉得哪里不妥。
	  衙差们知趣地退了出去，在西安这个地方，他们好歹是要给沈家一点面子的，毕竟，沈老夫人每年都会在自家酒楼里请他们吃个“辛苦饭”，遇到哪个官差手头紧，只要去的是沈家当铺，决不失望而出。小恩小惠也能收买人心，否则每月每天都有人伤亡，衙门里哪管得了那么多。
	  “未来的沈家少奶奶真是福大命大，这样都死不了。”
	  “看这杀光抢尽的作风，十之八九是李大胡子干的。出没黑狐岭的山贼，没一拨敢有这么狠的，除了他。”
	  “可我听在洛阳当差的表格说，李大胡子年前在京城落网了，好像还被砍头示众了。”
	  “嘁，真抓住了还是随便找个人定罪，谁敢保证？”
	  “那时谁敢的？太损阴德了。”
	  “鬼知道。走走，吃酒去，忙活一天了，又累又渴。”
	  两个衙差低声闲聊着走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落到九厥耳里。
	  他也退出房间，把宝贵的劫后余生的时间留给那对将成的夫妻与百感交集的老太太。
	  最坏中的最好，起码新娘子还活着。
	  此刻已近子时，仍感闷热，整座城睡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在美酒与声色之中消磨着，没有人知道，沈家在一夜之间经历了怎样的折磨与惊喜……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四节
	  “然后呢？”
	  “然后，沈子居把岳如意接回了家，不久后婚礼如期举行。我喝了他们的喜酒之后便离开了西安。等我再次去到这座古城时，已是两百年之后了。沈府之人早已作古，没有后人，沈府跟东篱小筑也都不复存在。”
	  “你怎么那么久才回去？姓沈的不是你好友吗？”
	  “刚好我那阵子忙啊，天界那帮老鬼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催我酿酒。再说了……”九厥纠正我，“我与沈子居不是好友，只是萍水相逢的酒友罢了。像他这样平淡出现又平淡消失在我生命里的人，太多了。所以永欢一提起他，我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号人呢。”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刚刚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九厥，再问了一次：“你能想起沈子居，但真的确定没有永欢的存在吗？”
	  “真的想不起来。”九厥挠头，“或者我再多想想？”
	  “酒喝多了就是容易未老先衰。”开车的敖炽插嘴道，“你当心老年痴呆！”
	  “我已经很老了。”九厥故意道，“不过由衷祝你越来越年轻，年轻成一个小baby！”
	  “不许提这段往事！”
	  “提了又怎样？你打我啊打我啊！”
	  “你以为我不敢吗？”
	  反正不管这两个活宝怎么闹，我们的车是一往直前地朝城西的桃叶湾而去。
	  疑点重重的“花月佳期”，就在这块我几乎不怎么去的地区。不去不是因为那里偏僻，而是嫌那里太乱太吵。桃叶湾算是最靠近市中心的商业繁华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与各种乱七八糟的店铺都挤在那块巴掌大的“黄金地段”里，旧得快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桃叶大厦里，装满了买不起新房的居民与租不起好写字楼的公司。葵颜说，这间婚介所，就在桃叶大厦23楼的最左边，隔壁是个卖二手手机的公司。
	  灰尘与油渍遍布的大堂里，我几乎无法从旁边的灰镜墙里看清我们五个人的轮廓。太久无人清洁了，尽管桃叶大厦里最不缺的就是人。
	  我将睡眠中的永欢交给赵公子跟纸片儿看管，甲乙懒洋洋地不想来，被我恶狠狠地拽进了车里。咱们谁都可以不来，他甲乙必须来。为什么？嘿嘿，以防万一。
	  来来往往的人匆匆从我们身旁走过，有的抱着厚重的纸箱，有的拖着塞满廉价服装的编织袋，有的推着装着盒饭的小车……一身肮脏的鸡窝头妇女跟在盒饭车后头喊：“我买两盒怎么就不能便宜两块钱？”
	  桃叶大厦里的人，从早到晚都要为糊口而奔忙。所以，我觉得花月佳期选在这里开业时在令人费解。既然生意都做到能挤垮同行的境界，怎么舍不得找个环境清幽高尚的地方？好歹也是挂月老名字替人牵线做媒，生生搞得像逛菜市场似的。
	  狭窄破烂的电梯里，按钮上的数字都被摸得模糊了，九厥看了半天才选中23楼。正要关门时，一只不太干净的手突然伸进来挡住电梯门，随着一股浓浓的烧肉味，刚刚那个买盒饭的妇女匆匆跳进来，跟我们到同一楼。
	  短短十几秒中，妇人根本都不瞄我们一眼，自顾自蹲在电梯角落里，麻利地把一个盒饭里的烧肉全部拨到另一个盒饭里。
	  直到电梯门打开，我礼貌地让她先出门时，才听到她模糊地说了一句，衣裳真好看啊。
	  是在说我吗？！
	  今天我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旗袍，刻意换了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色羊绒长大衣，如果这样都被称赞，我应该很高兴。
	  我目送妇人走向23楼的C号。
	  这层楼只有ABC三个房间，呈品字形布局。C号的大门还是最老式的推拉防盗门，只关了一半，里头的木门大开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歪着脖子坐在紧靠防盗门的小椅子上，鼻梁上架着只有盲人才会戴的墨镜，嘴角还流了一缕口水。妇人的脚步离他还很远，他就像直到了她的到来，很欢喜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今天吃红烧肉哦！”妇人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笑嘻嘻地对男人说，“老板是好人，多给一倍的肉也不加钱。”
	  经过她门前时，我刻意放慢了脚步，看到她搀扶着这个男人往里屋走。当她察觉到有人在背后观望时，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这回来拉上了防盗门，谢绝参观。
	  如葵颜所说，B号是个挂着某某通讯牌子的小公司，租用这种破烂民居能比写字楼便宜太多，公司大门紧闭，门上贴满了水电气费催缴单。
	  当最里头的A号，也是门庭最大的一间呈现在我们面前时，第一个吸引到我的，就是贴在大门口的一副对联——
	  上联：天长地久滴水穿石
	  下联：海枯石烂飞蛾扑火
	  狠批：花月假期
	  字是平庸的，不似名家之手，倒像那些个练了几天字便等不及要出来卖弄的练习品。
	  由古至今，搞婚介的地方我多少见过，不论哪里的标语，都不会像眼前这副，分明只是寻常的词语组合，不高明也不出彩，可就是无端端让我觉得“重”，轻松的心情都被什么压住了似的。
	  一个婚介所，不论哪个细节，都该喜气盈盈的不是吗？
	  区区一副对联，已让我隐隐不适。
	  短暂的商议结果是，我跟敖炽还有甲乙先进去瞅瞅，葵颜跟九厥在外等消息。原因一，葵颜是老面孔，进去也是被人再赶出来。原因二，如果永欢是这里的客户，再考虑到她跟九厥手上相连的暗影，九厥暂时不要露面。万一里头发生什么意外，外头也有个照应。
	  “记住，我们现在是同事，三个单身大龄青年，相约一起来找对象！”摁响门铃之前，我再次提醒身边的两个男人。
	  “我不想进去。”甲乙打哈欠，“我劝你们也别进去了。”
	  “你怕了？”敖炽瞥了他一眼，又用力吸了吸鼻子，“没有妖气，没有尸气，只有人的味道。你几时这么怂了？”
	  “你没得选择。”我甚至都没问个为什么，手指已经摁响了那个特意做成心形的红色门铃。
	  三次“叮咚”声后，朱红色的铁门朝里打开，门后，戴着黑边眼镜、穿着红色套裙的小姑娘笑咪咪地看着我们：“三位是来做情感咨询的吗？”
	  我反问：“找对象包括在情感咨询里吗？”
	  红套裙笑得更甜了：“当然，这是我们的主要业务，请进。”
	  房间比我们想象中宽大，由民居改成办公室一点也不显局促，大厅里的墙壁包括天花板都刷成了温馨的淡粉红，九张白色的心形办公桌整齐排开，每张桌子后都坐着一个红套裙，都戴着黑边眼镜，乍一看跟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业务还挺繁忙，每张桌子前都有客人，一旁的等候区里还坐着一个穿黑大衣的女人，三十来岁的样子，紧紧抱着自己的手提包，对谁都充满了警觉地样子。
	  红套裙把我们领到休息区坐下，然后每人发了一张表格，说：“请按需要，仔细填写，写完之后交给我就行。我叫十号。”
	  “你叫十号？”敖炽很想笑，看看她身后那些，“那你那些同事是不是叫一二三四五号啊？”
	  “是的。”十号保持着非常专业的微笑，“我们都以工作编号为称呼。请仔细填表。填完后交给我，我就在那边的前台。”
	  我顾不上纠结红套裙的名字，低头仔细看手里的表格，蛮简单的，第一部分是基本资料，只需填上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第二部分的抬头是“需要寻找配偶的请填下列内容”，只有一栏——“请简要描述您对理想配偶的要求。”，第三部分的抬头是“有其他情感咨询需要者请打勾选填”，共有三栏——“1单恋”、“2分手”、“3丧偶”。
	  真是太有特色的一张表格……
	 
	  我跟敖炽对视一眼，低头默默填写第二部分。
	 
	  我写：脾气要好，不能动不动就打人骂人，情商智商都不能低于正常水准，最要紧的是舍得给老婆花钱。
	  他写：身材好……
	  甲乙写：随便。不适男人就行。
	  我立刻觉得跟他们坐在一起拉低了我的层次……
	  十号小姐微笑着看完我们交上去的表格，眼都不眨地说：“三位请稍等，待我们经理做出初次审核之后，再来通知你们。”
	  “你当这是面试吗？还需要初审！”敖炽不乐意了。
	  “对不起先生，这是我们花月假期的必要流程。”十号站起来朝他微微欠身，“如果您有任何不满，可以随时投诉我。现在请回休息区等待十分钟。”
	  很有性格的工作人员呢。
	  退回休息区坐下后，敖炽低声对我说：“这里有些不妥。”
	  “看起来挺正常。”我环顾四周，工作人员跟客人个个相谈甚欢，还有几个客人边说边抹眼泪，号码小姐们还体贴地送上纸巾与安慰的话语。
	  “就是看起来太正常了。”敖炽扫视一番，“你不觉得，这里的人气态‘多’了吗？”
	  人气太多？！一语中的！
	  我之前老觉得不对的就是这一点，人界以人为主，处处“人气”是肯定的。但是，人气会随着人群的疏密而有轻重之变化，桃叶大厦里的人气太重了，就像这里生活着几千万人一样，可实际上，整座大厦加起来最多九十户人家，满打满算也超不过一千人，再加上一楼跟负一楼的商城客流量，也不过几千人顶天了。
	  真是奇怪！
	  这时，旁边的黑衣女不知想到了什么伤心事，突然低声抽噎起来。
	  “没事吧？”我适时地递过去一张纸巾。
	  黑衣女摇摇头，也没接纸巾，用手背擦了擦眼泪，眼神刻意不与我对接，问：“你来征婚？”
	  “对啊。长夜漫漫太孤单，有个枕边人多好。”我一本正经道，“难道你不是？”
	  黑衣女骤然笑了，从哭到笑竟毫无转折。她慢慢转过头，看着身后那片雾蒙蒙的窗口喃喃：“我没力气了……想念，怨恨，相爱……”
	  这又是一个征婚征到绝望的女子吗？！
	  不等我再说话，十号从东北角那间单独的办公室里袅袅娜娜地走了出来。
	  “林先生，您的资料没有问题，这是您的号牌。请稍事休息，等会儿我来通知您去见经理。”十号将一个写着“2号”的心形塑料牌交给了甲乙，然后对我和敖炽微笑，“沙小姐，还有龙先生，很抱歉地通知两位，你们的资料未通过审核。花月佳期对不能为你们服务感到遗憾。我这就送二位出去。”
	  逐客令倒是下得爽快阿，不过，不出我所料。
	  “希望以后有机会为你们服务，再会。”十号的笑容很快隐没在迅速关上的大门之后。
	  敖炽看着门上的对联，说：“现在我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那小子来了。”
	  “你由知道？”我笑笑，转身朝楼道另一端走。
	  “那个经理，不是寻常货色。”敖炽回头再看一眼，“我想，咱们被撵出来的原因跟葵颜是一样的。”
	  没走两步，一直蹲守在楼梯间里的九厥跟葵颜钻出来，问：“这就出来了？”葵颜看看我们身后：“面瘫小子呢？”
	  “还是年轻人有前途阿！”我笑，“咱们这些老家伙果然不入人家的眼，一个审核不过关就给撵出来了。”
	  “咦？”葵颜一惊，“但为什么那个小子……”
	  话没说完，他自己明白过来了，一拍大腿道：“果然有问题！我们的假身份证即便万无一失，他们还是知道我们根本就是有伴儿的人，不需要征婚！所以不理会咱们！”
	  “我与甲乙相识一载，凭我的观察与直觉，这小子应该是单身。”我拍拍葵颜的肩，“从你说被撵出来我就奇怪了，他们也许不知道你的身份，但好像能洞悉你的真实状况，有伴儿没伴儿一清二楚。这可是联网都查不到的。来之前我就想印证这一点，如果我跟敖炽也被赶出来，而甲乙被留下，那这个地方就真的有‘高人’哟。”
	  “那小子能应付吧？”九厥略有担心，“这个地方哪里都找不出问题，但我就是觉得哪里都有问题。”
	  “他比你顶用。”我耸耸肩，对这个我至今都不知道底细的所谓的道士，我市非常相信他的实力的，一路上他虽然像个可以随时被忽略的影子，但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一点有用的事。我断然不会把一个不能独当一面的人留在那个不知黑白的房间里做卧底。
	  但，心里总归是有一点点担心的，相伴一年，多少也有了点感情。
	  现在我们要做的，除了等，还有另一件事。
	  “反正甲乙还没出来，我想我们趁这个时间去弄清楚一件事。”我认真地看着在场的家伙们，“桃叶大厦里的人气跟人数不成比例，我怀疑是为了掩盖一些异常的别的‘味道’，有人动了手脚。分头去逛逛吧，半小时后还在这里碰头。”
	  “你们也察觉到了？”九厥皱皱眉，“我去楼下瞅瞅。”
	  “我去楼顶。”葵颜跳进电梯。
	  “我去天上整体观测一下。”敖炽闪得最快，直接化作一到光从楼道的窗口蹿了出去。
	  剩下我干什么呢？做个居民调查访问？
	  正这么想着，外头传来一阵沉重的哗啦声。
	  我从楼梯间钻出来一瞧，C号的妇人费力地拉开防盗门，将一大袋垃圾随意放到了门口。
	  看到我的出现，她愣了愣，又左右看看，居然开口道：“你还在啊？”
	  “在啊。”我走过去，笑道，“我朋友还在里头登记找对象呢。我在这儿等他。”
	  妇人靠着门，叹气：“你们这样的，花儿一样的人也需要上这儿找对象吗？难怪那个花月佳期的生意那么好。可见如今这世道，找个可心的人越来越不容易了。”
	  “我爱的不爱我，爱我的我不爱，人生不就充满了这样的阴差阳错吗？”我走到她面前，随意地问，“您是这儿的老住户了？怎么称呼呢？”
	  “嗯，打我结婚时就住这儿了。我姓方，可这儿的人都管我叫桃姐，我在街那头有个小水果摊儿，卖得最多的就是桃子。”桃姐看看腕上的廉价手表，大概还有些时间跟我闲聊，又说，“我看妹子你年岁不大啊，找对象这事不要急，万一找个不对路的，就害了自己半辈子呢。”
	  我脑子里马上浮现出那个歪着脖子流口水的男人——她是在感慨自己的际遇吗？
	  “嗯，不急。”我点头，试探着问，“刚刚在门口等您的……”
	  “我丈夫。”桃姐咧嘴一笑，“只要我出去摆摊，他就非要在门口等我。从他康复后到现在，十几年了，都改不了这个习惯。”
	  这个笑容，没自嘲，没怨气，居然还很甜蜜。
	  桃姐又大量我一番，说：“电梯里时我就觉得你这衣裳好看，我年轻时也爱穿个白裙子，可惜现在脸也皱了，腰也粗了，再好的衣裳也浪费了。”她从裤兜里掏出一根抽了一半的香烟，叼在嘴里点燃，很舒心地吸了一口，笑着问我，“你说大婶我要是减减肥，穿你这样的衣裳会不会风韵犹存呢？”
	  难得在这样的环境里，还保有一丝幽默感，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一身土色防寒服、头发枯黄凌乱得像个鸡窝的妇人。
	  她一直斜靠在门框前，身材虽已无曲线可言，但夹在指间的香烟与沉静的眼神，包括每吐出一口烟雾后嘴角习惯性的微翘，都藏着一股被沧海桑田人世艰辛磨成了黑白色的……风情。
	  “恕我冒昧，您丈夫是因为生病才这样的？”我的目光越过她的侧脸，落到屋内。
	  “被砖头砸中后脑，医生说要成植物人，结果没说准。”桃姐吐出一个烟圈，“年轻时，我在酒吧里陪酒赚钱。我们是中学同学，他一直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可我家条件差，他夫妇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高中毕业后我们断了联系，后来在另一个城市的酒吧里遇到，那时他已经开了一间小公司，说不上有钱，也不穷了，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桃姐笑笑，“这傻子一见到我就怒了，拉着我就朝外头走，我客人来拦，他就跟人打了一架，那次是左手骨折，进医院躺了一个月。”
	  “然后你们结婚了？”我也笑，如果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该多好，平淡美满。
	  “我们的婚姻让他父母彻底与他断绝了关系。”桃姐看着自己的家，“这房子是他当年自己赚钱买的，也就成了我们至今的居所。他说，就靠咱们自己，也能生活下去。等时间长了，我们有了可爱的孩子，父母会谅解的。那会儿我也找了份正当的工作，在商场里做售货员，每天下班，我就在商场门口卖气球的小摊前等他来接我，像他现在等我一样。”她随意地将烟灰弹到地上，继续道，“两年后的一天，几个以前在酒吧里认识的混混路过商场，看见了等他的我，自然少不了言语轻佻毛手毛脚。我请他们自重，却换来几个耳光。然后他来了，打起来了，他是个特别斯文的人，可真打起架来又特别狠，那几个家伙有点不是对手。其中一个趁乱捡来砖头，偷袭得手。你现在看到的，是他康复后的样子。医生说得后遗症，一样没落下。那会儿我也才二十五岁，模样身段不比拟现在差，有人要我放手，反正我们又没孩子，再找个靠山不难。”
	  “你动摇过？”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悲戚的二十五岁女人的模样。
	  “怎么可能没动摇过，都是普通人，头上没光圈，当不了圣母。”她吐出最后一个烟圈，看着我笑，“可一想到头破血流的他在昏过去前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就迈不动腿儿啦。”
	  “他说什么？”
	  “‘我在，别人甭想欺负你。’”她掐灭了烟头，“十多年了，就这样过来了。”
	  我沉默片刻，又问：“觉得是一种责任？”
	  她又笑了，用过来人的目光望着我：“仅仅靠责任，是不可能撑到现在的。你这样的小年轻，无法想象我们的生活曾糟糕到怎样的境地。”她顿了顿，说，“我爱他，所以不放手。就是这么简单。你都不知道他闹着要吃红烧肉的模样有多可爱。还有哪，虽然他瞎了，脑子也不好用了，但只要我一靠近，他就知道是我。有趣吧？！”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笑：“你就这样随便把自己的隐私说给一个陌生人？”
	  “你都说你是陌生人了，难道你会因为知道了这些而对我这个中年妇女不利吗？”桃姐耸耸肩，“所有知道我们的事的人，不论亲戚还是朋友，顶多就是离开我们的生活罢了。我倒是不怪他们的。就是时间一长吧，没个说话的人也怪闷的，好不容易跟你聊上，也别嫌大婶烦，就当是做了回垃圾桶，也是善事一件吧。顺便，以后有空也来照顾照顾我的生意吧，我的摊子就在前头丁字路口的第三棵树对面。看你这气度与装扮，一定是买水果都不砍价的那种败家子儿，便宜别人不如便宜大婶我。”
	  “好，我记下了，丁字路口第三棵树。”我哈哈一笑。
	  如果她是妖怪，我一定会邀请她到不停里来跟我喝杯茶。我喜欢她骨子里的坦荡与幽默。
	  “对了，您既然一直住在这儿，那肯定经常碰到花月佳期里的工作人员啦？”我问。
	  桃姐想了想，摇头：“还真没有。他们家的大门从来都是关得紧紧的，除了你们这些关顾的客人，我从来没见过他们的人出来过。只在之前他们刚搬来时，见过几个搬家公司的小弟在里头忙碌。也许时间不对吧。”
	  话音未落，屋子里传来一阵喊声，桃姐应了一声，又扭头对我说：“他要我陪他听懂画片儿了，你保重。祝你早日觅得如意郎君，要擦亮眼睛哈！”
	  到处都是有故事的人，我再次确定了这一点，所以我很高兴我恰好在这里，恰好听了一段中年妇女与瞎子丈夫的陈年旧事。
	  防盗门重新关上，把我跟这个萍水相逢的妇人又送回了各自的世界。
	  看看时间，半小时过去，电梯门“叮”的一声响起，九厥匆匆走出来，手里攥着两个不足一尺的草人，每个草人都鼓鼓囊囊的，好像里头塞满了棉花似的。紧跟着，葵颜从楼梯间“噔噔噔”窜出来，差点跟不打招呼就现身的敖炽撞个满怀。
	  “这里果然不妥！”敖炽面色严肃，“我在空中一瞧，才发现整座大厦都被一层淡淡的红雾‘锁’住了。”
	  “这里流动的人气都是‘死’的。”葵颜皱眉道，“有人刻意动了手脚。”
	  “是借魂聚气术。”九厥将草人朝地上一扔，撕开它们的肚子，一堆大米“哗啦”一声露出来，他拾起一粒，举到我面前，“你看这些米粒上，每一颗都用咒法刻下了一个姓名与生辰八字。这些名字与八字的所有人都必须是活人，将他们的讯息刻进米粒之后再聚集到一起，除非这些人死去，否则就能源源不绝地获得他们的‘生气’。古时候，若有大宅久无人居，主人都回会找道士以这种法术来‘填充’宅子，以驱散不好的阴寒之气，避免家人生病遭灾。被借了‘魂’的人倒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只是会长期困倦，抵抗力虚弱。所以这种损人利己的法术很早就被禁止，没想到现在还有人懂得这种术法。我在负二楼绕了三圈才在一个极阳与一个极阴的位置找到这俩草人，有障眼法，寻常人看不到。这种下三滥手段最讨厌了。”
	  “只要有需要，就不会禁得了。”我看着脚下这堆米粒，“难怪没有任何妖气，原来早被掩盖过去了。”
	  满脸厌恶的敖炽伸出手指朝地上一点，一道火焰凭空而出，瞬间将草人与米粒烧成一摊黑灰，无数道白气从灰烬里散出来，穿过四面墙壁，无迹可寻。
	  同一时刻，我们所有人都被一股扑面而来的妖气熏昏了头，压抑太久的它，汪洋大海一样扑来i，像无数只绝望的手同时捏住了我的心脏，令我不得呼吸，不止如此，心头还莫名涌出极度的悲伤，难受得想号啕大哭。
	  葵颜屏住呼吸，摇头道“长这么大都没享受过这么浓烈的妖气，得是多大一只妖怪阿！”
	  “不一定大，有本事是一定的。”九厥努力调匀呼吸，左右看看，“甲乙呢？还没出来？”
	  我一惊，对啊，这都过去好半天了，花月佳期连门都没开过。我赶紧摸出手机给他打电话，“嘟”了两声之后便是“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好吧，卧底任务看来要强制结束了。
	  一行人快步走到花月佳期门口，正要破门而入，门却打开了。
	  一面之缘的黑衣女缓步而出，边走边对身后的十号说了声“谢谢”，见到我们在门口，她也目不斜视，微微昂首挺胸地与我们擦身而过，一脸如释重负的轻松，与那个无助哭泣的女人判若两人。
	  不过，如果我没看错，她的左眼下方好像比来时多了一块创可贴？！
	  不止她，十号对我们也视若无睹，转眼就要关上大门。
	  敖炽“咚”的一声挡住铁门，怒目而视：“这就是你们对客户的态度？刚刚不还笑得满面春风吗？眨眼就翻脸不认人了？”
	  十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表情：“抱歉，几位非我花月佳期的客户。请离开。”
	  “那麻烦你把我朋友叫出来，我等他老半天了。”我站出来。
	  “您是说那位林先生？”十号笃定地回答，“他十五分钟前已经离开了。”
	  “不可能！”我压住怒意，“从我出来到现在，除了那个黑衣女，没有任何人出来过。”
	  “那一定是您走开错过了。”十号的脸比我还冷。
	  “是吗？”我冷笑
	  不需要任何暗示，敖炽很贴心地一脚踹开了铁门。
	  所有坐在办公桌前跟号码小姐说得口沫横飞的客人都惊恐地住了嘴，纷纷回头看向我们。
	  转过来的脸，有的属于土拨鼠，有的属于癞蛤蟆，还有一颗仙人球和一颗芭蕉——所谓客人，竟有一半是妖。借魂藏气之术被破，牛鬼蛇神统统失去迷惑视觉的伪装。另一半倒是货真价实的人类，只是现在都变得比鬼还狼狈，纷纷尖叫着，连滚带爬冲出门去。
	  十号被这股力量冲撞得连退几步，脸上依旧没有表情，只说：“各位现在离开，还可相安无事。”
	  “你现在叫你们老大出来，我也可保你平平安安。”我看着房门紧闭的经理室，如无意外，甲乙应该在那里。
	  “砰”！
	  被敖炽踢坏的铁门瞬间恢复原状，严严实实地关了起来。
	  是个长相相似的号码小姐如临大敌地排到我们面前，语调一致表情一致尖声尖气地说：“滚出去！滚出去！”
	  “凭你们？”敖炽目光一凛，随手从旁边的办公桌上抓起一叠便签纸，手指轻轻一捻，再用力朝前一撒，薄薄的纸变成了数道菱形白光，飞旋着朝这群向我们逼近的号码小姐劈去。
	  “唰唰唰”，空气里传出一连串轻微的声响之后，刺耳的女声戛然而止，被便签纸切成两截的号码们软软倒在地上，什么反击都没做成，便化成了一截一截红色的细线，并恶心地扭动了几下之后才彻底不动了。
	  红线化的妖怪？！
	  也太虚弱了，敖炽下手那么轻，就崩溃成这样。
	  再看周围，来不及离开的妖怪客人们吓得浑身发抖，有的躲到窗帘跟柜子后头，有的干脆从窗户跳了下去。
	  我揪住那颗正打算跳楼的芭蕉怪，厉声问：“你们究竟来这里做什么？”
	  比我还高半个头的芭蕉怪“扑通”一声跪下了，语无伦次道：“小的来求助的！小的看上了果园主人的女儿，想娶她为妻，可她有未婚夫！只有这里有私人提供的姻缘线，可以帮小的达成心愿！”
	  “私人提供的姻缘线？”九厥上前揪住他，“姻缘线历来由天界月老掌控，这破地方何来姻缘线！”
	  “是他们说的！”芭蕉怪拼命指着紧闭大门的“经理室”，“是他们口口声声说，只要我愿意，就能把我跟心上人用姻缘线绑到一起，这样她就无法跟未婚夫成婚，而且不管她多讨厌我都无法甩掉我，无论她躲到哪里，我都能顺着这条线的力量出现在她身边！而且，这一切都是免费的！！我有朋友来过这里求助，说是真的，说这里就是人界的月老殿！”
	  “胡言乱语！”葵颜怒道，“月老是何等尊贵的神，岂容你如此玷污名声？！”
	  “小的不敢欺瞒诸位大人啊！”芭蕉怪眼泪鼻涕齐飞，“小的从没干过坏事啊，只是太喜欢阿秀小姐了！诸位放小的一条生路吧，我回去再也不敢痴心妄想了！”
	  如此，大家都明白永欢跟九厥是怎么回事了，所谓相爱，不过妖术一场。
	  我正要再发问，一条红线凭空出现，闪电般缠住了芭蕉怪的脖子，不过轻轻一勒，芭蕉怪便身首异处，化成一滩绿水。
	  这很手下的，一点不拖泥带水。
	  “我有心放各位离开，何苦不领情呢？”
	  清泉一样干净的声音，从经理室内传出，白色的房门缓缓打开。
	  熟悉的热度，突然在我最贴身的口袋里扩散——出来时，我带上了天绯盾。

第十二章 致爱 第五节
	  在见到这个男人的全貌之后，我才完全理解此人为何会常年占据天界男神榜的鳌头。
	  赤红的线被他修长的指尖拨弄着，即便悠闲地坐着，身子也颇为挺拔；细致却又不女气的脸孔根本挑不出一丝瑕疵，尤其那双浅棕色的眼睛，比葵颜的描述美上十倍，这样的五官，不需任何厚刘海的修饰，只是一个最简单利索的黑色短发，已是再好不过；加上一身雪白对襟唐装之上，巧手走银线，精美但不刺眼的花朵与圆月栩栩如生，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他都像是个随时沐在清朗月色下的不食烟火的男人，只专心拨弄红线，不理俗尘之事。
	  若将敖炽与他相比，我只能说，我家敖大爷长得也太粗糙了……
	  一张巨大的完全由玻璃制成的半月形桌子，倒映着他微笑的脸，也成了他与我们之间的鸿沟，气势恢宏，生人勿近。
	  “定言？！”葵颜在心里将此人与他的老友对比了两百遍之后，终于脱口而出，“真的是你？！竟然是你？！”
	  “如今，大家都叫我岳先生。”他笑着将指尖的红线打了个结，又拉开，不承认也不否认。
	  葵颜攥紧了拳头，难以置信地打量着这个早在千万年前就认识的老朋友：“为什么这么多年不与我联系？为什么要搞这样一间鬼鬼祟祟的婚介所？！”
	  “第一，我打开门做生意，正大光明。第二，这里不仅仅是婚介所，一切感情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纠正之后，岳先生赞许地看着我们，“花月佳期营业了几百年，你们是第一拨把这里搞得这么狼狈的。当你们动了我的草人儿时，我就在办公室里替你们点赞勒！”
	  直接受害者九厥再也按耐不住，一拍桌子：“永欢是你搞得鬼对不对？”
	  “有因方有果。”岳先生笑道，“永欢姑娘对你痴心一片，何苦推辞？”
	  “你已非月老，无权干涉他人姻缘。”九厥抬起左手，“如果你在我身上绑了不该绑的鬼东西，在我跟你生气之前，解除掉！”
	  “花月佳期不愿让任何一位客人伤心。”岳先生朝手中红线吹了口气，软软的线慢悠悠地漂浮起来，在桌子上绕成一个圆满的红心，“花月佳期的存在，可能比月老殿更有意义。”
	  摆明了不将九厥放在眼里……
	  我拦住接近爆发状态的九厥，说：“那我的存在，对你而言可能就是一种灾难。把我的人交出来。”
	  “你的人？”岳先生想了想，“哦！是那个毫无表情的年轻人对吧？”
	  “他在哪里？”我皱眉。
	  岳先生身子一倾，一手撑住下巴，笑问：“这个人对你很重要？”
	  “我是这个人的雇主，作为我的帮工，我有义务保证他的安全。”我没打算告诉他，如果甲乙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的心里不会好受。
	  “那就是说感情不深嘛。”岳先生又笑，笑得暧昧，“可在这位先生心里，你可是他最在乎的一个女人哟。”
	  埃？！
	  我？！甲乙在乎我？！
	  不不不，这混蛋在胡说八道，在甲乙心里，恨不得我这抠门老板娘吃饭噎死走路掉坑，怎么可能把我视为他最在乎的……女人？！
	  在对方暧昧的笑容里，我顺便察觉到敖炽那张发黑的臭脸，每根线都写着“我早知那混蛋是个满心邪念的禽兽”的字样。
	  我压下怒气，笑得春风满面：“还有这种事？想不到一把年纪还有这样的小哥青睐，着实高兴。所以，麻烦你把他送回来，也好让我的虚荣心长期得到满足。”
	  敖炽的拳头攥得比任何时候都紧，看我的眼神都要喷出火来了。
	  “这不好。”岳先生手指一动，红心又变回红线，坠回他手中，“你已与身边这位先生缔结姻缘，得陇望蜀不是好习惯。”
	  果然与我推测一样，不管面前这个家伙是曾经的月老，还是现在的妖孽，他能一眼洞穿我们的婚配状况倒是真的。
	  “既然如此，也不必浪费时间。”窗户纸都捅破了，就不必客气了，我收起笑容，“我不威胁人，但如果你不肯交出我的人，我保证花月佳期不会存在到明天。”
	  敖炽还要加一刀：“顺便，我保证你也不会存在到明天。”
	  “我年岁大了，眼神不好了，虽看不出你们是何来历，但确实是我不想招惹得人。”岳先生深呼吸一口，突然站了起来，“作为你们的同伴，他也不是省油的灯，我可不敢对他怎样。他在祈愿室里休息，跟我来吧。”
	  岳先生从桌子后走出来，每一步都很镇定，丝毫不担心我们中的任何一个突然对他出手。
	  葵颜怔怔地看着他目不斜视地从自己面前走过去，努力想从他身上挖掘出哪怕一丝值得怀念的气息。
	  可惜，挖不到。
	  岳先生出了门，径直朝左边那条短短的走廊而去，末端那扇朱红色的木门在听到他的脚步声后，自动打开。
	  “这些年想找我麻烦的，你们不是第一拨。”他边走边说，“我不是个爱好物力的人，本身也不擅长打架，法术也没修炼得多么精妙，打得过他们我就打，打不过就跑，跑不了就求饶。不然，你们以为我是如何生存到现在的呢？呵呵。”
	  这话应该不假，从一开始到现在，这家伙的身上完全不具备我应付过的任何一种“大BOSS”的气场，我相信他说的话，但这种“坦诚”，反而让我更加不安。
	  “那你现在是在求饶吗？”我看着他的背影，飘逸得像一朵永不沾地的云。
	  “是讲和。”他走到木门前停下，回头微笑，“我知道我不是你们中任何一个的对手，所以我不想玩什么以卵击石的游戏，而我也希望你们在带走他之后，忘记桃叶大厦。请不要将我跟恶魔划等号，我只是为了帮助别人，才尽力而为。”
	  “你少芭蕉怪的时候，可没这么通情达理。”九厥冷笑，“别忘了，我这笔帐还没跟你算。”
	  “我不喜欢废话太多的客人。”他看看九厥的手腕，“如果你们答应忘记桃叶大厦，我倒也可以考虑切断你与永欢之间的‘姻缘’。”
	  “这事由不得你说不行。”九厥咬牙切齿，“你这种乱点鸳鸯谱的人太坏了！”
	  他笑而不语，走进所谓的祈愿室，指着前方道：“在那儿。”
	  如葵颜所说，这个房间里确实有一尊白瓷制成的人像，眼上蒙着红布，衣袂飘飘，仙风缭绕，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尊，却也有俯瞰世间疾苦的气场。
	  不然，甲乙怎么会跪在它面前……站在距瓷像两三米开外的地方，我们所有不停的成员都确定，跪在蒲团上背对着我的人，是甲乙无疑。
	  “甲乙！”我喊他。
	  没动静，还是背对我。
	  有些不妥，我又喊他一声。
	  甲乙慢慢回过头，一张缠满红线根本没有五官的脸，朝我们挤出一个扭曲的笑容：“欢迎你们的到来。”
	  话音未落，月老像突然腾空而起，一块很不起眼的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子从底座下露出来，猛地弹开了盖子，从里头射出极度刺眼的蓝光，转眼就将整个祈愿室都淹没到一片似海水般的蓝色之中，在场所有活物，除了假的甲乙与岳先生，全部失去了本来颜色，我眼见着敖炽九厥葵颜变成了蓝眼睛蓝皮肤蓝头发蓝衣裳的怪人，眼见着我的白大衣变成了蓝大衣，我们几个就像掉进了染缸里的倒霉鬼，连DNA都蓝了……
	  岳先生镇定地站在离我们很近的地方，依旧很坦白地说：“我确实不好武力，也确实希望与你们讲和。若刚刚那位先生能够友善一些，我也不想把他送走呢。看来，你们也跟他一样不友善。所以，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对花月佳期的安全负责，得做点一劳永逸的事。”
	  这感觉太坏了，像跌进了一桶粘稠的胶水里，可以动，但角度有限。我跟敖炽从来没遇到过这般奇特的法术，千年树妖与东海孽龙，还有天界仙官与前任解王，居然被一种“颜色”困住了，或者说，是因为那个貌不惊人的白玉匣子？！
	  “你打算用这种玩意儿粘住我们吗？”我用力挥了挥胳膊，沉重得像在烂泥里游泳，连挤个轻蔑的笑容都很费劲，“然后找把菜刀剁了我们？”
	  岳先生笑着摇摇头：“我不会伤害你们的，只是请你们永远留在一个安静的地方。”
	  永远？！
	  葵颜挣扎一阵后，突然停下来，猛然抬头看向岳先生的脸，脱口而出：“不对！你不是定言！”
	  闻言，岳先生笑笑，依旧不承认也不否认，只说：“葵颜大人，不要对自己的判断太自信。之前你冒充单身来刺探军情，我已放你一马不追究，可你步步紧逼，也怨不得我。”
	  他认识葵颜？！能喊出他这个怪名字的人，还活着的怕已没几人。
	  如果他不是定言，又是谁？！
	  “完全被封住了……”敖炽咬牙拼命扭动身体，滑稽得像个初学跳舞的笨学生，边扭边冲葵颜发火，“你不是解王吗？什么都能解救这个解不了？！”
	  “我早就卸任了！”葵颜狠狠瞪他，束手无策。
	  九厥使出的各种逃脱之术，都在这片诡异之蓝面前化为乌有，这种蓝色跟他的发色完全不同，一点都不可爱。
	  “我还有事要忙，到此为止吧。”他后退一步，口里默默念起了什么。
	  梦话般的呢喃越来越清晰地从四面八方传来，束缚在身上的蓝色越来越紧。再看那白玉匣子之上，竟生出了静脉一样的蓝色纹路，无数张扭曲到看不出种类的半透明怪物从盒子里一涌而出，云雾似的缠绕在我们的身体上，没用什么力气，我便觉得自己的双脚离开了地面，轻飘飘地朝白玉盒子飞去。
	  “那里并不是一个太坏的地方。”在我的眼睛被那一层层缭乱的光与气完全遮住之前，岳先生“友好”地向我们挥挥手，“诸位一路顺风，后会无期。”
	  我眼睁睁地看着动弹不得的葵颜在“飘”到盒子前的瞬间，化成一道彩光，无声无息地落进了盒子里，然后是九厥，再然后是怒骂不止的敖炽……
	  这是太大的笑话——想我纵横江湖千百年，曾有无数和尚道士想拿法器收了我，可惜哪一个都没成功，反倒被我没收作案工具，不曾想居然在一间狗屁婚介所里翻了船，这是要被一个貌不惊人的小匣子镇压一辈子的节奏？！最高端的是，它收的不止是妖，连龙与神都通吃了？！
	  我就说嘛，一到年底没好事……年年如此，年年不消停？！老天爷就这么吝啬给我一个轻松快乐的年尾吗？
	  但是，就这么莫名其妙被人收到盒子里是不是太窝囊了？想送我下地狱的人，怎么也要陪我一起去才好呢。
	  我不知道将灵力强制性地瞬间提到最高会不会有后遗症，但我是不停的老板娘，断没有被人算计还不反击的说法。
	  一根长而柔韧的树枝冲破重重阻力，以它本来的颜色突围而出，闪电般缠住了刚刚转身、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的家伙，从脚到脖子，一处也没落下。
	  他满面诧异，慌忙挣扎，却只见到那片蓝色顺着我的头发蔓延到由发而生的树枝，最后染到了他自己身上。
	  我是当了很多年的人，但我始终是一棵树，这点本事都没有，我还混个屁！
	  在变成一道光之前，我用力一甩头，客人要去的地方，没有主人带路怎么行，要玩就一起玩儿！
	  光线越来越亮，亮得我眼睛发花，可越是眼花，眼前的情景就越看得清楚——奇怪的脸一张又一张从我面前飞过，滑过的痕迹形成一个又一个叠加的几何图形，有男人，有女人，每一个都在哭，豆大的眼泪飞到天上，化成一条又一条摇动着尾巴的鱼……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六节
	  蝴蝶、飞鸟、青草的气味、滴水的声音……我短暂失效的大脑在渐渐清晰的世界里，恢复了功能。
	  幽暗宽阔的山洞里，除了我，没有别人。
	  手指能碰触到的地方，都是冰凉的，石壁上的每条缝隙都塞满湿冷的苔藓，洞口就在咫尺之处，我能看到停在野花之上的蝴蝶，飞过阳光的鸟雀，还有一片葱茏草地。可我出不去，空无一物的洞口被咒语恶毒地封死，只许看，不许出，给你希望，但永不实现。
	  我有些疲倦，扶着石壁坐下来，抚摸着那片隔断内外的空气，试图找出破解的方法。
	  心口很压抑，无从说起的悲伤从最深处一点一点浸出来——你永远也出不去，不会有人来救你，你注定是那个被抛弃的人……
	  思维根本不按照我的规则运行，在这洞口前坐得越久，这个念头就越深刻，一圈一圈缠紧我，窒息到恨不得自尽。
	  我捂住心口，靠在石壁上大口喘气，冰凉的山洞，出不去的出口，在我眼前反复地晃动着，被人遗弃的失落与难过像刀子一样切割着我的身体……等等，这个地方怎么那么眼熟？！
	  我强打精神将眼前的一切与记忆中的某处仔细比对，结果是，完全吻合。
	  是……是无望海！当年洞庭湖上，我落水被擒，还是敌人的敖炽将我囚禁于此，并屡次嘲笑我是个被子淼遗弃的可怜虫。也是在这个地方，我与这条臭龙互赏对方一记耳光，不打不相识，从此成就一段“孽缘”……
	  当敖炽的臭脸浮现脑海之际，心口上的压抑之情便像是破了一个口子，“唰”的一下漏光了，发懵的脑子也骤然清醒，短暂的悲伤更是烟消云散。
	  身子一轻松，我“呼”的一下跳起来，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再看四周，确实是记忆中无望海的山洞，但是再细看，为何洞中某些部分会时不时地“扭动”一下，就像电视机信号不好时出现的画面？
	  蛊惑之术？！
	  联想到刚刚差点失常想自杀的心情，我觉得我找到了关键。并且我发觉，我的脑子越清楚，心态月正常，山洞里的“扭曲”现象就越多越严重，此刻，几乎整个山洞都怪异地“波动”起来，似乎施术之人已经撑不起他的法术，濒临崩溃。
	  既然如此，就赌一把呗。
	  深吸一口气，我站到山洞中间，闭目定神，运起敖炽较我的“除梦咒”，一旦有妖物以蛊惑之术制造幻影影响你的心智，这个咒就是破解的良方，但只针对低等级的小妖怪，若遇到专修幻术的大BOSS，那就再心口画十字，听天由命吧。我现在的唯一希望是，太久没用过，不要记错咒语才是。
	  花瓣一样的淡粉色光点从我掌中大面积飞出，将整个洞窟照得雪亮，每一片光斗化成一只抽象的大手，四面八方地推出去，生生要将这不见天日的鬼地方夷为平地。
	  几秒钟后，随着一阵“叽叽叽叽”的老树一样的声音，整个山洞化为乌有，我好端端地站在一片视野开阔的草地上。不远处，一个拳头大小的蓝色玩意儿忙不迭地蹦跳着想逃。
	  我几步上前，一脚踩住了它身后那条甩来甩去的尾巴。
	  “叽叽！”它尖叫，慌张地挣扎。
	  我打量着这个小战俘，居然忍不住笑了，因为……它长得实在太幽默了！
	  在我见过以及知道的妖怪里，从来没有这一款的存在。浑身海蓝，明明是一条肥嘟嘟的鱼，可鱼头上却偏又长着一张圆口圆眼哪儿都圆的人脸，鱼腹之下还长着两只白胖的人腿，难怪能在陆地上蹦得那么欢脱。
	  “叽叽叽叽！”它挥舞着两条鱼鳍，模仿着人类作揖的模样，可能是在求饶？
	  “你是什么玩意儿？”我厉声道。
	  “叽叽叽叽！”
	  “说人话！”
	  蓝鱼身子一颤，赶紧拿鱼鳍捏了捏自己的鼻子，开口道：“啊啊！一二三四！四三二一！”
	  敢情这怪物还有“语言切换”功能以及“调试”功能在？！
	  “调试”完毕后，蓝鱼放下鱼鳍，第一句话就是：“我失败了，但是请你不要杀我。”
	  “刚刚的无望海真是你制造出的幻想？”我弯下身子，用目光杀死它！
	  “那是你自己折射出的地方！”它赶紧辩白，“我只是等在你身边而已。”
	  “等在我身边？想干吗？”我加重脚下的力气。
	  “等我的食物。”它痛的眼泪汪汪，“不能再踩了，尾巴会断！”
	  “断了活该！”我拿手指狠狠戳了戳它的鱼头，“想吃我？也不怕崩掉你的牙？！”
	  “不是吃你！”它慌忙摇动鱼鳍，“是吃‘循环’。”
	  怎么又有点理解困难了，循环？！
	  “让你说人话！”我呵斥，“还有，这是什么地方？是藏在那个白玉盒子里的空间？”
	  蓝鱼一副被欺负的委屈模样，鱼鳍擦着眼睛，说：“这里是烬弯，悲伤蔓延，永无止境的世界。”
	  我听得糊涂，一把将这个家伙抓到手里，戳着它的肥肚子追问：“其他人呢？跟我一起进来的那些人！”
	  “我发誓我不知道啊！”蓝鱼举起鳍做投降状，“也许是开始了循环，也许像你一样保持着清醒，游荡在某个地方。”
	  它的意思是，我跟我的小伙伴们失散了？在这个搞不清是幻境还是另一重空间的鬼地方！还有，那个姓岳的有没有被我的垂死一拽给拽进来？
	  “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打量着手中这个肥硕的蓝肉球，横竖都不像是个能当坏人的材料。
	  它踢着腿道：“我是烬弯的居民！与这个地方共生的精灵！”
	  “没有长得这么肥腻的精灵。”我诚实地说，“不管你是什么，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私人物品，我问什么你答什么，不得啰嗦不得撒谎，否则我就切掉你的脚。你应该看得出来我脾气不好。”
	  “不要！”它的眼泪终于飚出来，“不要切断我任何肢体！我上次骨折过一回，一年才康复。我听你的，我跟你走，我愿意做你的宠物！”
	  “拉倒吧你，谁要养你这种毫无萌点的丑八怪！”我嫌弃地瞥它一眼，顺手拔了一根头发下来化成一根细绳子，牢牢绑在它的腰上，“最多做个阶下囚！”
	  “这个……能不能栓得松一些，我腰粗。”
	  “……”
	  这时，一直阳光浅淡的天空突然阴沉下来，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我猛回过头，远远地，一道高瘦的人影，白衣飞舞，怀中似乎横抱着另一个人，慢慢地朝我这边走来。
	  我闪身藏到身旁的青石后头，眼见着那个人影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面熟。
	  还是那张无可挑剔的精细的脸，只是多了几分沧桑；还是那个高挑的身躯，只是背脊不像我记忆中那么挺直；还是那双颠倒众生的眼睛，只是没了光彩，空留倦意。如果将他逆风飞扬的白袍子涂成黄色，这个男人就是一片随意飘过的寥落的枯叶。
	  我到现在都深刻记得坐在玻璃桌后的、那个连眼神都无懈可击的男人，明明是同一张脸、同样的身躯，这迎面而来的男人却那么清楚地变成了另一个人……
	  花月佳期的岳先生，葵颜口中的月老定言，把我们一家大小塞进匣子里的凶手，就在离我咫尺之外的地方，得来全不费功夫。看来，我最后的一拽达到了目的，对这个罪魁祸首我只有一句话可说——我若来了地狱，你也休想留在天堂。谁让你惹毛了老板娘！
	  但是，他好像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一路都很专注地横抱着怀里的人。
	  我自石头缝中窥视，依靠在他怀中的，应该是个女人，身形娇小，被一件披风裹住，只露出一截淡青色的罗裙，一双微微晃动的穿着白色绣鞋的小脚在裙下若隐若现，轻风一过，一缕发丝从扣下的帽檐里飘出来，白如霜雪。
	  可能抱得久了，也有些沉重，他停住脚步，将怀中女子往上抬了抬。正是这个小动作，令女子藏于披风之下的手臂滑落了下来。飞起的大袖之下，不见玉手，只留白骨。
	  我的心“咯噔”一下，这混蛋竟然抱着一具白骨？！
	  些许停顿之后，他继续往前，踩着一地绿草与斑斓野花，一路走上前方的斜坡。
	  在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斜坡顶端时，我赶紧蹑手蹑脚地跟过去，三两步蹿上这片将草地一分为二的绵长斜坡，还没站定，一阵舒心的凉意便迎面而来，仿佛空气中的含氧量突然高了十倍——堪比西湖大小的湖泊，静静躺在斜坡下的世界，靛蓝色的荷花均匀铺于粼粼波光之中，将清可见底的湖水都映成了相同的颜色，远处半隐于云雾中的山峦若隐若现，正是风过花轻动，远山映丽水，绝对是一幅美不胜收的天然画卷。都说映日荷花别样红，偏偏这里的荷花却是这样沉静又华丽的靛蓝色，着实罕见。
	  那家伙已经走到山坡下，径直朝湖泊一侧的小渡头上而去，一叶扁舟拴在那里，微微摇荡。
	  这是要带一具白骨乘舟赏花的意思？！
	  果然，他将怀中枯骨小心放到舟上，自己也跳了上去，解开了船绳，小舟顺着水流，缓缓漂去。
	  我赶紧追下去，飞速计算着我游泳的速度能不能快过那只看似缓慢的小船。
	  这家伙到底是想做什么呢？看他深情那么专注，仿佛抱着的不是白骨，而是他在意的整个世界。
	  可是，当我刚刚追到湖岸，那只在花与水中荡漾向前的小舟突然化成了一道细细的圆形蓝光，他跟他的白骨，包括这只小舟，就这样瞬间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只留一块黑色的眼泪形状的半透明晶体，“挂”在水面之上。
	  不会是发现我在跟踪，所以跑路了吧？！
	  刚这么一想，空无一人的平静湖面突然“咕嘟咕嘟”冒起了水泡。
	  我的阶下囚猛地抱住我的腿，惊恐地上牙打下牙：“大个子来了！大个子来了！女英雄你快带我躲起来！快！！”
	  湖水的动静越来越大，像烧开了一样翻动起来，快赶上当年敖炽在断湖里搞出来的规模了，莫非，湖水里藏着一只跟东海龙族不相上下的怪物？！
	  蓝鱼急得脸都涨红了，鱼鳍死死抱住我的小腿：“求你了！快躲起来！躲起来！别让大个子看到我！”
	  好吧，看样子，蓝鱼的恐惧已经到了极限，我左右环顾，随便找了一块能遮住我的大石头藏起来。
	  湖水的翻滚越来越厉害，突然，一阵水花激起半天高，一头泛着蓝光的油腻怪物从水面下一跃而出，一口吞下了那块泪状的晶体。
	  从石头后露出一只眼睛的我，诧异地看着这头比非洲象还大一圈的怪物，再看看抱着我小腿瑟瑟发抖的蓝鱼，这……这两个家伙除了体积差异之外，哪里都一模一样嘛！
	  不过，个子变大之后，好像就没那么多幽默感了，起码，我没有自信可以用一根头发绑住这么大的家伙，也不敢随便戳它的肚子了……
	  吞下晶体之后，大个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胖胖的腿站在两片荷叶之上，举起鱼鳍伸了个懒腰，已经很庞大的身躯居然又大了一圈，吃猪饲料也长不了这么快啊……那块黑晶太高端了！
	  蓝鱼看都不敢往石头外看一眼，一直哆嗦，还用鱼鳍捂住自己的嘴，生怕呼吸声被人听到似的。
	  鼻子突然有点痒，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大怪鱼的脑袋顿时“呼”一下转过来，人脸上的五官变得异常警觉与狰狞。
	  我赶紧缩到时候后面。
	  还好，它仅仅是望了一眼，并没有过来，而是在湖面上打了几个滚，便又“咕嘟咕嘟”地沉了下去。
	  很快，湖水恢复了之前的宁静。蓝鱼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从我的小腿上“吧唧”掉下来，一屁股坐到草地上，鱼鳍拍着心口，直说：“好险好险！总算没有被吃掉。”
	  “那是什么？”我也拍了拍心口，刚刚我多怕跟那个黏糊糊的家伙打起来啊。
	  “烬弯里最厉害的大个子啊。”蓝鱼心有余悸，“它抢到了铸造者的循环，餐餐不愁，所以越长越大，还把同类也当作零食，见一个吃一个，烬弯里的居民差不多都被吃尽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循环，可那个人没多久就受不了自尽了，我都没吃一口，唉，好不容易又碰到女英雄你，以为能饱肚子了，谁知你连个渣都不留给我……”
	  它话里的的一大半我都听不懂，什么铸造者，什么循环，听得我火大，狠狠一拽绳子说：“铸造者是什么？创造这个空间的人吗？”
	  “算是也不算是。”蓝鱼一摊鱼鳍，“刚刚消失的那个男人，就是铸造者。”
	  我还是糊涂，拎起蓝鱼斥道：“整理清楚思路，用我能听懂的方式再阐述一次！”
	  蓝鱼很为难地看着我，说：“我的语言功能天生不好，要怎么说你才懂呢？”
	  “怎么说？”我又忍不住戳它的肥肚子，一只脚跺了跺地面，“那就从这个湖泊开始说！”
	  “啊，从秋山湖岸开始说吗？”
	  “这个地方还有名字？！”
	  “有啊，这个地方，在烬弯之外的世界里也是存在的。换句话说，铸造者把他的记忆里的一切，都复制到了烬弯。”
	  “好吧，那就说说这个秋山湖岸。”

第十二章 致爱 第七节
	  “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再寻常的字句，从她嫣红的唇中读出来，都有三分灵气，令人遐想无限。
	  “如何？”隐芳庐的院中，沈子居望着静坐在秋千上的她，月色之下玲珑剔透的侧脸，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你教的很用心。”她将写着词句的宣纸细细叠好，放回他手里，“端午这样的粗人，如今能写出这样的句子，也算到极致了。”
	  他摇头一笑：“也不知这小子起了什么心思，毫无天赋，却缠着我教他作诗赋词。”
	  “自然是有了心上人。”她不禁掩口轻笑，青色罗裙下的小脚往地上一点，藤蔓做成的秋千便微微荡漾起来，长过腰间的青丝与裙上的薄纱画出了曼妙的线条，轻风席过，竹篱之外的湖水上，靛蓝的荷花随风而动，与她的风情交相辉映。
	  “是吗？”他笑，“那我可要找个机会仔细拷问一下。”
	  她转过脸，秀长明媚的眼睛总像是浮着一层迷离的磷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能把你看醉过去：“一些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是挑战力所不能及之事。”她顿了顿，白如凝脂又透出淡淡红晕的脸孔上，拂过一丝轻蔑，“可惜，这些人往往太愚顿，难以得偿所愿。”
	  “为何？”他不解。
	  她仰头看天上的半轮明月，说：“惟有爱情，是不能用努力得来的东西。”
	  一句话，他无端端地失落，举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喝尽。
	  “万一可以呢？”他说。
	  她侧过身子，伸出青葱般白嫩修长的手指，轻抚着他好看的脸庞，微笑：“没有万一呢，傻瓜。”
	  她总是这样，不论身处何人面前，不论面对怎样境况，都如这般波澜不惊，连笑容都使凉凉淡淡，真是配极了微澜这个名字。
	  相识三载，秋山湖岸深处的隐芳庐里，留下他们几多花前月下、缱绻缠绵的好时光，即便她从未对他说过半个“爱”字，仍不妨碍他疯了般要留在她身边的念头。
	  第一年，他鼓足所有勇气跟他的老祖母说，要娶一个女人。沈老夫人文：何方人氏？父母作何营生？年岁几多？他一个都答不上来。他将所有精力与时间都沉迷于她的美貌与才情，若即若离的吸引，哪里顾得上这些俗气的问题。所以，他的请求自然以沈老夫人的坚决反对告终。被拒绝那天，他醉倒在隐芳庐里，将脸靠在她的膝盖上，委屈得像个受了气的孩子。她没有责怪，也没有安慰，只是一杯又一杯给他斟酒，直到他不省人事。
	  第二年，沈老夫人将家中更多的生意交给他打理，他越来越忙，但依然要挤出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她的身边，看她一颦一笑泛舟采莲，听她在千年古琴上娓娓拨弄，时不时仍要抓住她的手，说无论如何会说服老祖母，娶她过门。
	  第三年，他娶了岳如意。但是，依然把隐芳庐当成他的家。他新婚后的第三天，又在她面前酩酊大醉，反复说着：身不由己。
	  他最大的承诺没能变成现实，但是，说好的《春江花月夜》的曲谱，他在迎娶岳如意的头一天大功告成。微澜最大的爱好便是抚琴，她总嫌弃古人留下的春江曲谱不够优美婉转，而他熟知音律，费心修改一支完美的曲子总比说服老祖母容易，所以他做得特别认真。她看曲谱时，也万分满意，揽着他的脖子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儿。
	  可是，曲谱带来的欢愉并没有持续太久，那天，她微皱眉头，对这眼前那把千年历史名琴长吁短叹，说它始终未到最好，奏不出最完美的曲调。他知道她对于这唯一爱好的执着，这把琴已经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好。他说，那就再找名匠制琴，做到她满意为止。她却摇头，说世间最好的琴，可遇不可求。看她略略失望的神情，制一把绝世好琴瞬间成了他最在意的心事。
	  “微澜，你究竟是何许人？”酒杯又见底，他微醺的目光随着她的秋千荡来荡去，说的话也迷乱起来，“有时候，我觉得你是一只妖，从来就不属于人间，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
	  秋千慢下来，她笑望着他：“为何是妖？莫非我当不起九天仙女？”
	  他答不上来，仙女也美啊，恐怕还不及她的容貌，但他就是觉得她像一只魅惑众生的妖，明知不可接近，偏又欲罢不能。
	  她走下秋千，款款坐到他的腿上，亲昵地在他耳畔道：“傻瓜，我不是妖，也不是仙，我是人呢。”
	  他将她搂进：“微澜，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行不行？”
	  她笑，轻轻推开他：“夜深了，你该回家了，莫让你家夫人独守空房才是。”
	  他用力摇头：“不，不想回去。为何要我回去？”
	  “她才是你的夫人。”
	  “她才当不了我的夫人！！”酒气蹿上了头，他的眼睛涨得通红，怒道，“阎罗市那帮蠢材，该杀的不杀，连有没有活口剩下都不知道，我的银两不如拿去喂猪！”
	  “咦？当初黑狐岭的祸事，是你出的手？”她轻掩朱唇，故意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旋即又“扑哧”一笑，“这又何必呢？再说，阎罗市里那帮赏金杀手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们，不过浪费钱财。可这一回我倒是惊讶呢，凭这几个小角色，居然杀了岳家十口，啧啧！”
	  “该死的却还活着！如此凶险，她都活着。”他继续生气，“可我奶奶喜欢她，很喜欢。”
	  “嗯。”她笑着轻抚着他的头，“来，起来，我送你上船。”
	  一叶扁舟从芳隐庐前缓缓而出，她端立船头，手执竹篙，沐着一身月色，穿过层层靛荷，将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头。
	  自她寻到这块隐于湖水深处的僻静地时，便再欣喜不过。她喜欢一切美好新鲜的东西，不论人还是景，她不长期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在同一个男子身边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断“更新”的喜悦，隐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头的模样，微澜就会笑，这个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连几个用薄纸化成的流氓都打不过。
	  沈子居，应是她来到西安城后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喜欢的男子。她不图钱，不图名，也不太在意外表是否足够俊朗，这个男人一时兴起在楼台上抚的一曲《凤求凰》，是她选中他的首要原因，她总是偏爱善音律的男子。不过也不一定，有时候她又中意舞刀弄枪、英姿飒爽的赳赳武夫，所以说，挑怎样的男子来相爱，也是看她心情的。
	  她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她早已习惯用不同的“偶遇”将自己送到不同的男子的生命里，在漫长的时间里，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欢愉。
	  小舟靠岸，她温柔地搀扶他下船，再将一支灯笼交给他：“更深露重，留神脚下。”
	  “再陪我走一段如何？”他拽住她的衣袖，半醉着嗔怪，“每次都只送我到岸边，荒山野地的，就不怕我出事？”
	  “懂得去阎罗市雇杀手的人，不会出事。”
	  她娇笑着拉下他的手，轻巧地跳回船上，竹篙一撑，佳人远去，空留了一个丢了魂魄、舍不得离开的沈子居。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这片靛蓝色中，沈子居才略略失落地往回走，边走边想，等他为她准备的礼物完成，她是否会开心到一生一世都不离开他呢？
	  夜风吹过他发烫的脸颊，酒意醒了大半，他裹了裹外衣，快步朝山坡地另一端而去，心情也从飘摇迷离回归到平静正常。家中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奶奶说，马上又要再开一间酒楼，要他更上心更努力；再想到岳如意，颇少言语，每当奶奶急不可耐地说想抱孙子时，她也只会害羞地转过头去。这样的妻子，远比他预想中的好一些，言听计从，温良沉默，就当她是一杯白开水，放在那里做做样子也好。反正，他省心，奶奶也开心，也不耽搁他去隐芳庐，三全其美，何乐不为？
	  当沈子居的背阴消失在夜色中时，湖岸的阴影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的影子。
	  一片云雾飘来，月色黯淡，却怎样也黯淡不了月下之人的脸孔，即便到了现在，他的风采也未曾因为身份的改变而又半分折损。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目送沈子居的离去，然后，一次又一次压下了那个令他万分厌恶但又渴望去做的念头，很辛苦。
	  他深吸一口气，跪到湖岸边，捧起冰凉的湖水往自己脸上浇了几下。
	  水滴顺着他的睫毛往下滴落，他下意识地抬手去擦，可手指却在左眼下方停了许久——那里，曾有一道伤疤。
	  此刻，他最想念的就是那道疤，可惜，却已经失去了把它找回来的能力。
	  月色重新亮起来，她刚刚停好了船，袅袅娜娜地朝她的居所走去，手里抱着一捧新摘的靛荷，花映红颜，撩人心魄。
	  她没有回隐芳庐，而是从大门前绕过，沿着竹篱走到一片四方形的草地上，草地正中，立着一块用木料刻成的墓碑，上面是她亲手刻下的字迹——“落花冢”。
	  她走到墓碑前，轻轻放下手里的荷花，看着脚下长势喜人的野草，说：“如今正是一年中靛荷开得最美的时候，我摘了一些来，你们一定喜欢。”说罢，她沉默片刻，又对着空气道，“若我没有记错，这已是我第一千八百八十二次问你，总是跟在我身后，就一点都不闷吗？”
	  “给死去的人送花，岂不是更闷？”他站在她身后，冷望着她婀娜的背影。
	  多少个千年过去，她的模样，丝毫不曾改变。
	  “美好的东西，自然要多多分享。”她回头，美目含笑，“她们帮了我的忙，我表示一点谢意，并无不妥吧？”
	  “你从无内疚过？”他将目光移开，刻意避过她的视线。
	  “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她转过身，毫无畏惧地走到他面前，睁大眼睛，用最纯净无辜的眼神端详他的脸孔，“你到底是谁呢？！如果是想取我性命替天行道，随时欢迎。可你已经跟在我身后十年有余，从江南到洛阳，再到这里，你不动手，我都替你着急呢。”
	  他推开一步，始终不看她的眼睛，说：“我会让你停下来。”
	  “你？！”她翘起兰花指，从未笑得如此开怀，“你会杀了我吗？”
	  他不答。
	  她放下手，踮起脚，把嘴唇凑到他的耳畔：“你不想杀我，你想杀的，是我身边的男人。”
	  他的心，像被毒虫蜇了一下。
	  她站直身子，像得了一场舒心的胜利：“我会照我的习惯继续去爱这个世界，活得比花儿还美，比神仙还快乐。不过，也随时欢迎你来杀了我。”
	  留下一抹浅笑，一股幽香，她从容地越过他，走回属于她的小世界。
	  他愣愣地停在原地，墓碑被月光映得惨败。
	  四个少女的枯骨，就躺在地面之下，也许，比月光更白。
	  她们，成全了她不老的容颜与漫长的生命。
	  自她偷学到长生禁术的那一天起，每年的初一，世上都会有一个少女丢失生命，空留白骨，血肉尽成腹中餐。
	  他已数不清有多少个孩子被埋在多少个地方。微澜是真正的女人，却比妖物更妖孽。
	  杀了她的念头，在他还没有去天界之前就盘旋过无数次，本以为从此不相见便可相安无事，只恨那多事的家伙，为何要说出她的下落，抹去他的伤口！只恨他自己的脚与心打了架，心输给了脚，将他带回她身边！
	  他太久没有温习过爱与恨的味道，而这十年来，他最多的感情，就是对她的恨意。
	  恨？！
	  他恨她什么呢？
	  恨她美貌依然？恨她荼毒无辜？还是恨她以爱为名，喜新厌旧，枕边人如百花更替，绝无重复？
	  他走出去，远远看着隐见灯火甚至还飘出悠扬琴声的芳隐庐，百般滋味缠绕心头。
	  抬头看看天上明月，他忽然想起许久许久前，那少年老成的小圆在去人间做了一回例行巡查之后，回来就在他的“月老殿仙官工作记录”上写了这么一句：“最不能忍得恨，不一定是对方心有他属，也不一定是被伤得体无完肤，而是再见面时，他或者她，连你是谁都记不起。”
	  那时，他神职在身，爱恨免疫的月老，对手下这个小仙官的感慨也不过付诸一笑。而现在看来，小圆的确比他更有做月老的潜质，他一直努力地去感受以及分析，不像他，断了情腺，一了百了。
	  是的，微澜已经记不得他是谁，不是因为失忆，只是他从未在她心里占据半分位置，被忘记太容易。
	  凌元峰上，胡子长到膝盖的师父对一众氏兄弟妹们说：“在场诸人，虽是凡胎，却各有慧心，若能刻苦修行，被上界选为神官也不无可能。”
	  师父说的不错，那个时代，女娲上神造出人类也还没有多长时间，四海疆土之上，茹毛饮血者有之，头脑愚钝者有之，识得刀耕火种之聪明人也有之，但，凌元峰上的师兄师姐们是不一样的，他们是被来历不凡的师父亲手选中的佼佼者，个个心思剔透，身怀异术，纵然当不了神仙，也能使人中龙凤，无论放到哪里，都能创造一段历史的人物。
	  他是最平凡的一个，即不会御云飞翔，也不会撒豆成兵，他只有一双特别的眼睛，能看到藏在每个人左眼下方、心口以及尾指上的三个“点”，他自己也有，红色的，很鲜艳。有时候，有人会有一道红线从第一个点里长出来，或快或慢地长到第二个点，然后是第三个点，最后从他们的尾指上生出一条好看的红线。好几个师兄师姐都有这样的线，可他明明看到他们平时最喜欢互相刻薄，后来才知道，那叫打情骂俏。
	  师父说，他看见的，是人的情腺，所以，他的眼睛很宝贵。
	  小师妹微澜来到凌元峰的那天，所有师兄弟们都惊呆了，从未见过美成这般的姑娘，她走过的地方，再美的花都黯然失色，在她留在凌元峰的十年时间里，附近的鲜花也整整十年不曾开放。后世所谓闭月羞花，微澜可称始祖。
	  她好学，聪明，嘴甜，称赞人总是恰到好处，让你舒服又不觉得是谄媚。随意的一个笑容，便能让师兄弟们将各自的不传之学一五一十地教给她，而她仅仅是拽着他们的胳膊撒个娇，便能让他们大为满足，回味无穷。相反，师姐妹们就不太喜欢她了。好几个师姐都与她有过明里暗里的过节，但也都能被她一一化解。最主要的是，师父也很喜欢她，说她有一颗七巧玲珑心，博学之才，将来必成大器。
	  他总是躲在那棵松树后，偷偷看她在石台上修习内功的模样，淡淡的彩雾在她身周漂浮，笼罩着她淡然安详的脸，不是仙女也是仙女。
	  微澜总是甜甜地喊他“小师哥”，他们俩年龄相仿，得了什么好吃的，她必然也分他一份，即便如此，他还是拘谨，总是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可是，她给的东西，哪怕是个酸到死的青果子，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全吞下去。因为他不觉得酸，觉得甜，很甜。
	  他没有什么本事可以教她，她就盯着他的眼睛问：“我听师兄说，你能看到人的情腺？那你能看到我的吗？我的姻缘线长出来了吗？真好奇呀！”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难道要跟她说，他只在她身上看到两个情腺，心口上的那一点，她没有？
	  到目前为止，她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只有两个情腺的人。
	  他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跟她说：“也不是一下子就能长出来的，你年纪尚小，急什么？”
	  她嘻嘻一笑，歪头靠在他肩膀上，调皮地说：“我喜欢被人爱。”
	  “也许，我就很爱你”——他把这句话吞回去，直到她嫁给三师兄的那天，他也没能说出口。
	  三师兄是师父最大的骄傲，不论本事还是外貌，凌元峰上唯一能与微澜小师妹配成一对璧人的，只有他。
	  她出嫁那天，他坐在松树下，喝了整整一坛酒，只要一想到她此刻正被拥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他的胸膛就像要烧出火来。
	  之后的日子，她与夫君过得十分美满，无论修行还是下山外出，都形影不离，连师父都说微澜找对了人，真真是一对神仙眷侣。
	  而他，总是尽量避开一切与他们共处一室的机会，不看到她，就不会难过了吧。可总有遇到的时候，当看到她亲昵地把果子送到三师兄口里时，他突然就憎恨起这个男人来，幻想着他会不会被果核卡住喉咙，丢了性命。
	  这个念头真可怕，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凌元峰上的日子，从此变得枯燥而漫长。师兄弟们有的下山除妖，有的遨游九天，连微澜与三师兄也离开了这里，去了山下自立门户，只有他无所事事，整天坐在松树下发呆。偶尔他也会打个瞌睡，梦里微澜亲手喂他吃果子，靠在他的肩膀上，笑着喊他“小师哥”。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夫妇离开九年之后，三师兄死了。不是被果核卡死的，而是被师父亲手打死的，因为三师兄居然偷入凌元峰密室，盗走了那一册《禁术列集》。师父是在他们的家里人赃并获的，当着微澜的面，师父执行了门规。眼看着曾经视如亲子的三师兄一命归西，他老人家也心如刀割，对微澜扔下一句“好自为之”后，带着尸体与赃物郁郁回到凌元峰，不到一年，便因病而逝。
	  料理完师父的后事，他才鼓足勇气，下山去看望微澜，打定主意，如果她的日子过得不好，他赴汤蹈火也要给她安稳。
	  可见到的事实却让他第二次坠入深渊——她的日子过得很好，她身边的男人，是个部族的首领，英武俊朗，最重要的是，他有吃不完的肉与酒，以及对她用不尽的宠爱。她看这个男人的眼神，与当初看三师兄的眼神毫无二致。
	  对他的到来，她歪着头想了半晌，才想起这个高瘦秀逸的年轻人是她的小师哥。
	  “跟我回凌元峰吧。”他第一次坚定地看她的眼睛。
	  她笑着摇头，说：“我要与这个人在一起，他爱我，我也爱他。”
	  “这么容易？”他有些生气了，“三师兄呢？你置他于何处？”
	  “他已经死了。”她牵起他的衣袖，像从前那样，“凌元峰已经不适合我了，我找到了更好的生活。小师哥，你能成全我吗？”
	  他看着她闪亮的眼眸，攥紧了拳头，指着外头问：“那他呢？如果他也死了，你怎么办？”
	  她“扑哧”一笑：“世间男子何其多。”
	  他的心里，一半冰天雪地，一半火焰高烧，从未试过如此难受。
	  他再看她的情腺，一根虚弱的半透明的红线在她的尾指上摇摇摆摆，少了心口的情腺，也能生出姻缘线吗？！还是，这根本不是姻缘线，只是永世不断的孽缘线？！
	  他无心再多想，心口疼得要裂开，转身离开时，她却牵住他的衣角，柔柔地喊了他一声：“小师哥。”
	  他停住脚步，只要她一声呼喊，他就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离开。
	  “如今我已不便再上凌元峰，就请小师哥替我去他坟前说一声‘抱歉’吧。”她的脸贴着他的背脊，轻声道，“若非我嫌弃眼角旁那一道细纹有碍观瞻，他也不会为我舍命盗那禁物。”
	  头顶不啻惊雷炸响，他猛转过身，看着仍如二八少女的她，这才恍惚想起，她的年纪已近三旬。
	  “你知道那是死罪。”他攥紧了拳头。
	  “我知道。可如果不盗，我就会老，会死，会失去一切。”她柳眉轻皱，楚楚可怜，“他也不忍我红颜逝去，你也是，对不对？”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质问：“你看过了？”
	  “只看了‘长生驻颜’这一篇。”她微笑，“我非贪心之辈。”
	  他凝视她的脸庞良久，松开她的手，说：“我不管你从那里头学到了什么，你若伤人，我必亲手杀你。”
	  她顿时笑出了声，撩了撩额前一缕秀发：“不会的，你连我的一根头发都不愿伤害。不然，我也不与你讲这些掏心窝子的话了，小师哥。”
	  有恃无恐的自信。
	  从这一刻起，他才发现，微澜的眼睛，也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而最可怕的是，她还有最大限度地利用这种“天赋”的能力。
	  他无法再看她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狼狈而出。
	  这就是他们最后的一次相见了吧。
	  他回到人丁寥落的凌元峰，在松树下睡了三天，做了一个决定——爱恨太累，不如舍弃。
	  削铁如泥的短刀，刻满金色的符纹，师父曾用这把刀斩断过蟒蛇的头颅，他说，天下没有它切不断的东西。
	  殷红的血顺着他的左脸流下来，深深地刀痕留在他如玉的皮肤上。他握着刀，木然站在松树下，变成红色的世界里，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渐渐远去，一直沉重的心脏仿佛被突然倒空，什么都没有了，不论爱，还是恨。
	  真轻松啊。
	  他扔掉刀，微笑。
	  自断情腺后的第九天，有自称天界仙官的人来找他，说，他已被选中，任职月老，掌司天下姻缘。
	  他连一句为什么都懒得问，只取了一条红布，绑住眼睛，便随仙官飞升天界，从此再未离开月老殿半步。
	  本以为此生再无重逢日，却不曾想茫茫人海又再与她相见，更没想到，“阅人无数”的她早已彻底忘记了凌元峰上那个沉默寡言的“小师哥”，更没想到……他依然对她魂牵梦绕。
	  若真要她死，十年时间，足够杀她百次。
	  时隔千万年，命运兜了一个大圈，又恶毒地将他送回了原位，在隐芳庐外孤立良久，他一声长叹，踏水而去。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八节
	  “今天的药，您拿好了。”
	  满脸油光的当铺老板从小窗里递出一个扎好的纸包，端午赶忙拿了，小心塞进怀中，向老板道了谢，匆匆出去。
	  左脚越来越撑不住了，每走一步都疼得钻心。走出当铺没多久，一个长发过腰的年轻女子便凑到他身旁问：“那个……请问你是一只蓝鲛吗？”
	  他惊恐地看着这个陌生女子，当即如见鬼一般飞奔而逃，一直跑到东篱小筑不远处的三岔路口上才停下来。他背靠大树瘫坐在地，差点累得死过去。
	  怎么就被认出来了呢？！那个女人是什么来头，竟看出了他的本相？！
	  不可能的啊，到了这个年代，莫说能认出蓝鲛的人已经太少，就连知道他们这个族群的人都没有几个了。
	  他捂着狂跳的心，庆幸自己跑的够快，若那女子不安好心，自己有个闪失倒罢了，永欢怎么办，她的眼睛还没痊愈，他又怎么能出事？
	  说来也是悲伤，曾经偌大的蓝鲛一族，到了今时今日，竟只剩下他与永欢。
	  三年前，族长对人类的信任，换来的却是一艘长驱直入、装满了火药与武器的大船，同族们大多被活捉，装进铁笼运往不同的地方。
	  永欢是族长的女儿，他只是替永欢打扫住处料理食物的杂役。永欢一直不喜欢他，因为他是蓝鲛里的异类，天生残疾，整个左脸都是歪的，像融化的蜡烛。她从小就喊他丑八怪，脾气上来时抓住什么都敢往他身上砸，海螺壳，珊瑚枝，甚至能伤人的匕首。他只能在他睡者之后，才敢多看她几眼。
	  族长也说过永欢几次，要她对他好一些，看在他父母因病早逝，为人又老是勤奋的分儿上。
	  “我就不！”永欢倔强得很，“我就是不想跟他讲话，就是不想看到他的丑脸！阿爹，你换一个人来照顾我好不好？”
	  “胡闹！”族长敲她的头，“你不是不知道咱们这一族生存的艰辛，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要为保护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费心费力，哪里还有多余的人供你挑选？端午这个孩子就很好，你不要老是为难他了。”
	  “哼！”她不高兴地扭过头去，也不再提换人的事了。
	  他躲在珊瑚树后，将那对父女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没有太难过，相反，能继续留在她身边，他觉得很高兴。
	  她也不是总这么坏脾气的，他好几次见过她流眼泪的样子，在四下俱寂的深夜里。她在梦里哭喊着“放开我娘！”，小手在空气中拼命乱抓，每次都要他握住她的手，听他哼起温柔的摇篮曲，她才能平静下来，把满是冷汗的脑袋往他怀里钻，蜷缩着娇小的身体，从噩梦中回归平静。
	  这些时候，他总是动都不敢动一下，怕吵醒了她，即便自己的身体僵硬发麻，也要坚持到她主动转向床的另一侧。
	  比起从小到大就没有父母，半路失去疼爱自己的娘亲只怕要难过千百倍呢，每每想到她在那么小的年纪便亲眼目睹母亲被野蛮人抓走的场面，他就能无限量地包容她的一切坏脾气。
	  日子本该平静如水，如果族长没有善良地救下那个差点淹死的商人，就不会有那出俗套之极的忘恩负义的故事。被救了性命的人，在离开这片迷宫般的海域时，暗自作了记号，带回的不是感谢，而是一场真正的灭顶之灾。
	  或许上天怜悯，他护着永欢，好运地从枪炮声中寻到逃跑的缝隙，千辛万苦地逃到了岸上。他想，先在岸上避一阵子，再图后路。可永欢不肯，她哭着要回家去找父亲，她说不能没了母亲再没了父亲，更不能没了那从小长大的家！那一次，是他生平唯一一次对她发火，他狠狠给了她一巴掌，说：“你若回去，蓝鲛一族就真的彻底变成纸上传说了！”
	  她终是被他硬拖着，朝内陆的某个方向而去。
	  躲进人群里，或许是目前最安全的避难法。
	  可是，他实在太低估了人间的险恶与人类的欲望。
	  一路哭泣的永欢，眼泪都成珍珠，想止也止不住。她不肯跟他说一句话，把所有悲伤与愤怒全部发泄在这个本来就让她讨厌的丑八怪身上。也怪他们时运不济，正是前门拒虎后门遇狼，躲过了杀戮者的枪炮，却没躲过见钱眼开的小人。
	  同行是遇到的“好心大叔”，用一包蒙汗药便将永欢从他身边偷走。
	  当他从简陋的乡间野店里醒来时，永欢已踪迹杳然。
	  他疯了般去找，直到两年后，才在洛阳城的一个马戏班里，发现了被关在水缸里展览的、已经瞎了眼睛的永欢。
	  看着水缸里形销骨立、双眼发灰的他，他恨不得立刻就杀掉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可理智又让他平静下来，一直忍耐到凌晨，才偷偷潜入马戏班想救走永欢。
	  可惜，身手太差，惊动了敌人。
	  结果是，他被认定成一个笨拙的贼，妄想偷走马戏团的台柱子。愤怒的班主让手下把他拖到后巷往死里打。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危在旦夕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生了一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的年轻公子从巷子的围墙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指责他们太吵，坏了他饮酒赏月的心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已经对人类万分忌惮，可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莫名地大喊一声：“先生救我！这群人绑了在下的亲人！”
	  这实在是太冒险的一个举动，如果蓝头发不理闲事，他必丧命于此。可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绝非街头浪荡子，明明放浪不羁却又可以托付重任，他赌他一定会路见不平。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发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他跪地磕头，向他道谢，将他们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家族变故，带了妹妹出来逃难，谁知与人不淑云云。
	  “你也是蓝鲛？”蓝头发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等等。”蓝头发叫住他，“你妹子都瘦得只剩半条命了，再不休养生息，我看她是活不了多久了。你有合适的落脚处吗？有钱买补品吗？”
	  他一愣：“这……我会努力去找。”
	  蓝头发将衣衫褴褛的他上下打量一番，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样子，只怕连半钱人参都买不起。你们蓝鲛虽是妖，可饮食上与人类也差不离，你妹子虚弱成这样，怎么也得有天山雪莲前年人参才补得回来呢。”
	  “那怎么办？！”他看着在怀里昏迷不醒的永欢，难过至极，“都怪我一时大意，才被那奸人下了药，害她颠沛流离吃尽苦头。”
	  “行了行了，别念这些无用对白了。”蓝头发赶紧打断他，找来笔墨写了一封短信又画了一张简明的地图，交给他，“从这里到西安城也不算太远，你们不怕我卖了你们的话，就照地图所示，去这个东篱小筑，找一个叫沈子居的人，把信给他，他自会给你们一个不错的落脚处。有空呢，我就去看看你们，没空就算了。”
	  他握着信与地图，连再说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蓝头发便消失在晨曦之中。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族长说过，遇到一个可以全心相信的人，是莫大的福气。在商人的大船攻入之前，族长拍着他的肩膀，很严肃地说：“端午，我看着你长大，你的脾性注定了你是一个能被无条件信任的家伙，所以，我不仅放心把永欢交给你照顾，还有一件东西，或许也要交给你保管。”
	  回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心口。在最贴近胸膛的地方，他用最结实的绳子挂着一个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
	  他曾亲眼见过到，在大船来西时，族长取出这个匣子，念了一串咒语后，匣子自动打开，射出蓝光无数，八九个站在船头的野蛮人顿时被这些光线染成了蓝色，然后“吸”进了匣子里。
	  他从不知族长手里竟有这般厉害的“武器”，照这么来看，来再多敌人也不用怕了？！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它存放着所有逝去的蓝鲛的灵魂。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叹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烬弯与永欢，分别镌刻着蓝鲛的伤与爱，而他的生命，从此只为这两者而延续。
	  他脱下外衣将永欢裹好，又细心擦干永欢的尾巴，看她的鱼尾慢慢化回人形，背起她，毅然朝前方走去。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发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脊。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当她说出这段过去时，不止他心如刀绞，连一贯斯文的沈子居都拍桌怒斥那帮混帐。
	  之后，沈子居业积极找了一些名医来替她诊治眼睛，可惜都束手无策。
	  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荡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谢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在九厥离开之前，他追出去叫住他，突然抓起他的左手，将一枚亮闪闪的玩意儿用力“贴”到他的掌心。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
	  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九厥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啦，你也不用总记挂着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只是做了顺便之事。你就别操心我了，好好照顾你那瞎眼妹子吧。告辞！”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阿，若自己能有他一半本事，一半潇洒，永欢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没有没有，沈公子一直对我们厚待有加。”端午赶紧澄清，又问，“这次来会多留一些时日吗？”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啊，那路上一定多保重啊！”
	  “这个自然，你就别担心我了。”
	  “嗯，沈公子一早就来了，应该还没走呢，你来得刚好。”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是他们的强项之一，作为他们的远亲，某些海妖最擅长的技能，也是这个。在来到东篱小筑的翌日，永欢醒来的瞬间，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变出了另一种声音，对，他想都没想，便模仿出九厥的声音，在一脸惊讶的沈子居面前，温柔地安慰着永欢，顺便编造出一个路见不平、从水缸里英雄救美的“阿九大哥”。
	  之后，他将沈子居拉到一旁，说：“永欢一直很讨厌我很恨我，现在她身体本就虚弱受不得刺激，所以请你……”
	  话没说完，沈子居已然笑着打断他：“不必说了。今后，东篱小筑里没有端午，只有一个阿九大哥，如何？”
	  他感激不尽。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
	  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这个谎言，能一直保留下去……
	  傍晚时分，正当九厥准备离开东篱小筑时，端午突然喊住了他。
	  扭结了半晌，端午终于开口道：“这一别，又不知几时才能相见。若永欢眼睛康复，我们大概就要启程回去了，毕竟我们是蓝鲛，终归要回到海中。”
	  “也是啊，给我药方的人说，不出一个月就能康复。看来我是赶不上替你们饯行了。”九厥笑道，“那就预祝你们一路顺风，以后多长个心眼，别再被人坑了。”
	  “我有个小心愿。”
	  “啥？”
	  “你是我，甚至是我们整个蓝鲛一族的恩人，以后若无缘再见，能不能留一幅肖像给我？”
	  一听这话，出来送行的沈子居当即拍手道：“这个也好！不嫌弃的话，由我来代劳吧。”
	  “沈公子会画画？”
	  九厥哈哈一笑：“除了杀人放火打架，他有什么是不会的？”
	  沈子居尴尬地笑笑，说：“没有人这样夸人的。”
	  很快，一张栩栩如生的画着九厥与端午两人的肖像便完美诞生于沈子居的妙笔之下。
	  “好好收着吧，但愿后会有期。”九厥翻身上马，潇洒而去。
	  端午捧着这幅画，如抱珍宝。
	  繁星初现的时候，他一如既往地小心搀扶着永欢，沿着秋山湖岸慢慢地走。
	  沈子居确实是个非同一般的人，连选别墅也选得这么尽善尽美。据说，他就是为了那片靛蓝荷花才买下这块地，修了这座简单却雅致的小院。这样的生活，真是令人羡慕。
	  “阿九大哥？”永欢舒服地呼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你知道我不是人类？”
	  “嗯。”他点头。
	  “我可能……是世上最后一只蓝鲛。”
	  “嗯。”他点头，却又马上摇头，“万一你还有同族留下呢？”
	  “不可能有了。”她垂下头，“即便有，我也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同族。”
	  他的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掐了一把。
	  “为何这么说？”他佯装无事。
	  “如果不是他，也许我就跟阿爹一道离开这个世界了。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被人抓走，吃那么多苦头。”她皱起眉，“我从小就很讨厌他。”
	  原来，她对自己的观感从未改变过。
	  他忍住心口的疼痛，拍拍她的手：“如果不是他，你也遇不到我呀。”
	  她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拉了起来，不禁朝他甜甜一笑：“那倒是。所以，算了吧。最多以后看到他，我骂他一顿就是了。”
	  他笑笑：“你看，还是好好活着比较好吧。你阿爹从来就不想你跟他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啊。”
	  她沉默片刻，说：“你可能无法想像我那时的绝望和悲伤，当你一再亲眼目睹至亲与同族们被人类伤害的惨状，确实是很难有力气再独自撑下去。想来，也许真是阿爹在冥冥中保佑我，因为他知道，你会来我身边。”
	  她红了脸，将头斜靠在他的肩膀上。
	  有星光闪烁，靛荷摇曳，还有她依偎在侧，如果，时间可以停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他扶她坐下来，别了好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在她耳畔轻轻念道：“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她一愣。
	  “我请沈公子教我的。”他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我一直羡慕那些出口成章的人。我听老人们说，世上有一块七色神石，是由人类心中的爱意与温暖的感情凝聚而成，谁能得到它，谁就能得到缘定三生的美满姻缘。我找不到这块石头，但我把它放到这些句子里，送给你。”
	  永欢的眼眶有些发热，她紧紧拉住他的手，说：“再念一遍给我听听。”
	  “好！”
	  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你念一辈子——端午的心里反复回荡这句话。
	  可是，他哪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疼痛已经从左腿蔓延到了全身，此刻的身体，也许稍被撞击就会散架吧？！毕竟，少了好几块骨头呢。
	  对蓝鲛来说，环环相扣的骨头就是生命，不论少了哪一块，都会渐渐断了支撑，变成一堆“散沙”。许多年前，曾有一位同族，用自己的一根指骨与陆地的巫师做交易，她有没有达成愿望他不知道，他只是亲眼目睹落魄而归的她一天天虚弱下去，一个多月后的某天，她的身体在病榻上化成了一堆闪亮的“沙”，以全盘崩溃的形式，结束了生命。族长说，人类大多数只贪恋蓝鲛的眼泪，可还有一部分人觊觎他们的骨头，只有蓝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亲自取出的骨头，才会像蓝宝石一样剔透，磨粉服下，除了能延年增寿，还有令哑人复声的奇效，但，若经旁人之手强取，则只会得到朽木一块，无用。所以，族长告诫他们，不论遇到怎样的诱惑与遭遇，都要看好自己的骨头。
	  可他，偏偏那么容易地、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骨头交给了当铺老板。
	  那一天，当沈子居拿了九厥差人捎回来的药方时，他就觉得不对劲了。一贯爽快大方的沈公子在看了药方之后却变了脸色，他要看，他却支支吾吾说可能这药方不对，他得再看看再确认一下。
	  他满心狐疑，偷偷走到沈公子的房间外，却听他对一个年迈的仆役说：“这味‘百花照月’真的只有万隆当铺的何老板才有？”
	  “只有他有。”
	  “需要多少银两？”
	  “他不要银两。公子你也知道何老板脾性怪异，他不缺钱，只收世间奇珍。”
	  “他要什么珍宝，我们给他就是。”
	  “咳，这胖子最近只收一种东西。”
	  “何物？”
	  “蓝鲛之骨。说有延年益寿之效。可咱们上哪儿去找这个宝贝？”
	  “这样，你千万不要同端午透露半分。先随便抓一味温补的药材顶替着，我再去想想办法。只要能找到，哪怕倾家荡产，也要买回来。谁叫我答应了九厥，要妥善照顾他二人呢。”
	  “公子，这事不好办啊。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咱们对他们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不要再说了，我意已决，先这样办。”
	  他悄悄离开沈子居的窗前，心中涌动的居然是无比的兴奋。
	  左腿之上四根骨头，换回永欢一双眼睛，不亏本。
	  他瞒着所有人，去了万隆当铺。
	  那肥如硕鼠的老板好像早知道他会去似的，早早将包好的药材从窗户里递出来，一根骨，一包药老板说，四副“百花照月”，死人都能医得活，何况一双失明的眼睛。
	  今天是最后一包药了，看来九厥的药方没有错，当铺老板也没有拿假药糊弄他，永欢的情况正朝着预计的最好的方向发展。
	  “阿九大哥，我有点困了。”永欢抱着他的手臂，打了个呵欠，笑，“我想快点见到你。”
	  “等你眼睛康复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好！你再把你的大作年给我听听。”
	  “我都念了几十遍啦。”
	  “听不够。”
	  凉风飞过湖面，一池靛荷顿成荡漾的花海，温柔无限。
	  她在他怀里沉入美梦，梦里有人在说话，有人在哼唱，调子是她最熟悉的摇篮曲……
	  三天之后，东篱小筑里失去了端午的踪影。
	  沈子居派了所有人去找，皆无所获，他命令所有人都不得向永欢透露端午的失踪，只说他去洛阳为她找另一味药材。
	  而永欢连环一的力气都没有，自从服食了最后一副药，她整天整天地想睡觉，一觉就是大半天，醒也只醒得了片刻，然后继续深睡，不想吃饭不想喝水，脑子里越来越空。
	  端午失踪的第十天，也是永欢陷入彻底的睡眠的第三天，沈子居将她放入一具以金丝缠成的“棺木”里，四角皆拴上沉重的石兽，沉入湖底。
	  当湖面上的气泡消失时，他慎重地朝湖水鞠了一个躬，说：“谢了。”
	  回到东篱小筑的房间里，他从匣子里拿出九厥捎回来的药方，放到燃烧的烛火上。
	  药方上，只有寥寥几行字——
	  “得内行人指点，取白茯苓二钱，蛇胆一钱，川贝二钱，荷叶三钱，三碗水煎一碗，连服十五日，可治鲛人因泪失明之症，此药材遍地可寻，实乃大幸。然服用者会暂染嗜睡之症，在其深睡不醒之后，可寻安全之处沉入水中，三年后醒，眼疾痊愈。”
	  落款是“九厥”
	  一片灰烬落在桌上的白玉匣子上，端午离开前主动将这个东西交给他，并请他认真将一段短而怪异的咒语记在脑中，在永欢康复之后，将匣子的秘密与开启的咒语交给她。除了这个，还有一个银制的圆筒，也请一并给她。然后，永远不要让她知道这些日子陪在她身边的，是他这个让她厌恶的人。
	  他拿起那不起眼的匣子，嘴里喃喃：“烬弯？！易进难出，循环往复？！”
	  端午说，这个匣子是蓝鲛一族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也是危险的武器，请沈公子一定妥善保管。
	  他一定会好好地，并且永久地保管它，这个东西，不适合永欢。
	  他起身，走到墙边，将覆在某件东西上的锦布慢慢掀开——
	  一家崭新的琴，连琴弦都透着灵慧的蓝光，谁都不会知道，琴座四角，镶了四块举世奇珍的蓝鲛骨。
	  古籍《名琴谱》有云：深海之中有妖名蓝鲛，若得其骨镶于琴，则成千古名器鲛骨琴，音色绝美，天籁尤不及也。然蓝鲛之骨，强取无用，见光则成焦石，唯其亲手取出方可保有奇效。谨记谨记。
	  他的手指轻轻拂过每一根琴弦，微微的颤音中，他想，有些族群之所以会灭绝，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的智慧还不足以去懂得这个世界。
	  而他更愿意相信，这两只自动找上门的蓝鲛，是上天赐给他的珍贵礼物，让他有更充足的资本，去抓住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
	  他重新盖好这架花费了他大把心思的宝贝，想到明日一早便要出门办货，三日方能回来，届时她看到这份礼物时，不知会是怎样的欣喜若狂……

第十二章 致爱 第九节
	  “夫人，已三更天了，您还不就寝吗？”丫鬟小钏打着呵欠，看着仍在一针一线学刺绣的岳如意。
	  从她过门至今，一载有余，有好些个夜晚都是这么过来的。沈府所有人都说，公子爷与少奶奶相敬如宾，可就是太“相敬”了，不像夫妻倒像个半生不熟的普通朋友。而其，公子爷经常夜不归宿，顶多在老夫人出面斥责他“不像话”的时候，他才会稍微增加回家过夜的次数。好在少奶奶不是河东狮母夜叉，对夫君的行径从不过问，甚至连个埋怨的表情都没有。不得不说沈家真是积了八辈子德才娶到如此贤良淑德的女子。
	  “你捆了就先去睡吧。”岳如意头也不抬地说，手中的绣花针笨拙地在大红的绸缎上来回，绣的鸳鸯像鸭子。都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学不会一个女人该做的女红。
	  “不行啊，少奶奶您不睡卧如何敢睡，老夫人知道了一定打死我的。”小钏赶紧摇头，用力睁大了眼睛，拍了拍脸。
	  她笑着摇摇头，放下阵线：“看你怪可怜的，好吧，你替我准备浴汤。”
	  “是！”小钏高兴地跑出去提热水，她的少奶奶爱干净，每晚都要泡过香喷喷的鲜花澡才就寝，人虽然不够美貌，可身上的香味倒也能迷倒不少人呢。
	  “等等。”她忽然又叫住小钏，“桌上的燕窝，你替我喝了吧。”
	  “啊？！”小钏受宠若惊，“我喝？这是老夫人炖给您的呀！”
	  岳如意看着桌上那盅冰糖燕窝：“我今天不舒服，不想喝。你若嫌弃，我也只有倒掉。”
	  “别别，太可惜了啊！”小钏舔着舌头跑到桌前，抱起平时做梦都想吃的燕窝，一口气喝个精光。
	  “好喝吗？”她笑问。
	  “好喝死了！”小钏连勺子上的残余都不放过，非得舔个干干净净，“小时候我娘就跟我说，燕窝是神仙才能吃到的好东西！可我家连肉都吃不上几顿。所以啊，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吃一碗燕窝！”
	  “那你的梦想实现了，现在没有遗憾了。”岳如意抽出手帕，亲切地擦去这馋猫嘴角的残渣，“小钏，你今年多大了？”
	  “十五啦。”小钏老实回答，圆圆的苹果脸在烛火里闪着青春的光泽。
	  “家里还有什么人？”
	  “没人啦，那年瘟疫，老家的人都死了，是表婶带着我逃了出来，然后我就被卖到沈家当丫头啦。”小钏有些奇怪，少奶奶今天的问题好像特别多，不像她平时的模样。
	  她点点头，笑：“没事了，你去准备吧。”
	  小钏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片刻之后的内室，房门被牢牢反锁，巨大的木质浴桶里升腾出浓浓的白气，新鲜的花朵密密麻麻地漂在水面上，再加上特制的浓缩香粉，味道更是浓郁到让人窒息。
	  整个内室，只点了一支蜡烛，光线牵强，幽幽暗暗。
	  “咚”！
	  似有重物倒地。
	  然后，便是“哗啦”一阵水响，赤裸的女子将自己沉入桶中，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的每根头发都是香的。
	  浴桶旁边，躺着另一个女人，死了般无声无息，微弱的光线照出一张毫无血色、白中泛青的脸孔，虽然有些骇人，但仍旧……岳如意的脸。
	  要支持这个死去的身体，确实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啊，但，她会坚持下来的，一定会。
	  因为，她在做一件多么伟大的事啊。
	  细碎的水光映在雪白的胸口，一道深深的伤痕霸道地刻在那里，仿佛被一支利箭狠狠地扎了进去，一圈细碎的七色光点在伤痕上若隐若现。
	  细长的手指在这道伤疤上缓缓地画着圈儿，远远地，两个声音从记忆深处钻出来——
	  他不要你，我要你！
	  你？！
	  对，我！
	  为什么？
	  他不愿意做的事，我来做。而且我能做的更好。
	  你知道收留我的后果吗？
	  我早已不惧“后果”这个词。
	  即便在心口里，永远埋上一支箭？
	  呵呵，万箭穿心之苦我都受了，一支箭又算什么？
	  也好，反正，落到谁的心口里对我都没什么差别。
	  声音又渐渐远了去，蜡烛燃尽，室内空留阵阵清冷的水声……
	  翌日傍晚，小钏提着竹篮出了沈府，有人问她出去干啥，她说少奶奶遣她去秋山湖岸摘几朵新鲜的靛荷。
	  可这一去，直到天明，也不见小钏归来。
	  沈老夫人把家里所有能骂得人都骂了一遍，说连个小丫头都看不住，小钏这丫头是野惯了的，等回来了，一定要打她个半死！
	  岳如意一言不发地站在沈老夫人面前，一脸内疚。
	  见她这模样，沈老夫人压下火气，说：“你也不必自责，许是这疯丫头私自去哪里玩耍也不一定。过两日子居办货归来，再商量要不要去报官吧。”
	  “是我不好，无端端要她去湖边，万一失足……”岳如意突然掩住嘴，难过得要哭出来。
	  “万一失足……”沈老夫人摇摇头，“也只怪她命不好。”
	  “可小钏毕竟在府里待了那么多年，突然没了……”她怯怯地望着老夫人。
	  “再买个丫鬟就是了。”沈老夫人不以为意，“你不要难过，不会少了服侍你的人。”
	  岳如意垂下头，不再言语。
	  看不见的地方，却有几声冷笑。
	  偶尔，她也回想，是怎样的家庭才能养出沈子居这般的人物，现在看来，答案不言而喻。
	  人哪，不就是这个样子……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节
	  沈子居这辈子都没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准时归家，一进家门，等待他的不是仆从们的前呼后拥，也不是老祖母惯有的嗔怪，甚至不是岳如意那张不咸不淡的脸，而是埋在白布之下的、排列得整整齐齐、沈家上下二十几口的尸体，以及漫天的血腥味。
	  一切，就发生在凌晨，他归来前的数个时辰。
	  衙差们守在大门口，时不时需要驱散前来围观的民众。
	  所有人都用讶异或者古怪的语气在门口指指点点，有人说沈家不知惹了什么仇家，先有送亲队伍全军覆没，不到两年居然就轮到自己家；有人说沈家为发迹也干了不少缺德事，这是老天有眼；也有人说，根本就是沈家娶了个扫把星。
	  可问题就在这里，岳如意这个“扫把星”竟然在两次灭顶之灾里，都侥幸存活了下来。
	  他冲到衙差把守的卧房，躺在床上的岳如意，额头上覆着湿帕子，高烧不退，旁边，由官府请来的老妈妈正在摇头叹息，说好好的姑娘，怎得如此命运多舛。
	  “起来！给我起来！”他不管岳如意是不是只剩半条命，用力摇晃她，“为什么这样？谁干的？说！谁干的？”
	  “哎哟沈公子，你可不能这么着，尊夫人身子正虚弱呢。”老妈妈看不过去，上来阻拦。
	  “出去！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沈子居疯了般抓住老人的胳膊，三两下便将她推出门外，“砰”的一声反锁了房门。
	  什么斯文，什么风度，他不要了，全不要了。
	  岳如意软软地靠在床头，目光呆滞，好像根本听不到他的咆哮“你是死了吗？”沈子居的额头青筋暴涨，简直要把她的胳膊捏碎似的，“谁干的？你说啊！”
	  “是……是……”岳如意痛苦地朝他哭喊，“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你三步不出家门，怎可能不知道？！”他怒吼。
	  “我……”
	  “说啊？！”
	  “我不认识他！”岳如意抱住头，语无伦次道，“他一定是妖怪！不然怎么能像老虎一样，咬死所有人！他……他还说……”
	  “他说什么？！”
	  “他说，只要沈家从世上消失，微澜就能安心跟他走了……”岳如意哆嗦着，神智已经完全混乱，“他会法术！‘唰’一下飞过来！‘唰’一下飞过去！”
	  微澜……他说微澜？！
	  沈子居的耳朵里，此刻只剩下这两个字。
	  这时，岳如意突然一把抓住他：“快去找道士把他收了！我知道的，道士们都有法宝的！他们有葫芦，有碗，有匣子！能把妖魔鬼怪关起来！相公，你快去。”
	  他用力甩开岳如意，甚至连她幸存下来的原因都可以不在乎，转身拉开房门，飞奔而去。
	  老妈妈被他的模样吓个半死，赶紧跑进屋子，扶助摇摇欲坠的岳如意。
	  “水……我要水！”她抓住老妈妈的手，模样可怜至极。
	  老妈妈连忙去倒水，却发现水壶是空的，回头说：“沈少奶奶，你等一下，我这就去别处拿水。”
	  老妈妈的脚步声刚一消失，岳如意脸上的所有疯癫与虚弱一扫而空，她深吸一口气，坐起来，将落在身上的湿帕子扔到地上，看着打开的房门，冷笑：“沈子居，再跑快点吧，不然就赶不上见你女人最后一面了吧。”
	  不多时，老妈妈到了热茶回来，却发现房间内早已空无一人，只留下一缕“沈少奶奶”身上的、独有的花香。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一节
	  她伏在翠绿的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宛若青空的衣裙上开满了血红的“花”，脸与手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只有重重叠叠的、别人的血。
	  凌元峰上的微澜，让百花都羞于相见的微澜，像蝴蝶一样自信穿梭在不同男子之间的微澜，此刻却以这般不堪乃至狰狞的姿态，出现在他凝定的视线里。
	  昨夜，他只是离开了片刻，再去隐芳庐时，已不见她的踪影。空气里弥漫着奇异的咸味，像血腥里混了奇怪的药味。湖水前的空地上，一个竹篮尚在水中漂荡，被撕烂的衣裙躺在还很新鲜的血泊中，一堆挂着血肉的人骨散落其中，触目惊心。
	  他皱眉，本能地倒退几步，脚下“咯吱”一响，一块硬物被踩在脚下。他拾起一看，却是个染满血污的木制腰牌，上刻“沈府出入”四字。
	  沈府？！
	  他心下一惊。
	  纵然他用了最快的速度赶去沈府，看到的情景也只是满室残骸，血流成河。
	  他见到她时，她刚刚从一堆缠着白发的尸骨中爬起来，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你疯了吗？”他上前，死死拽住她的手腕，将她从一团血腥里拖离出来。
	  “是你啊。”她怪异地笑，可她并没有疯，起码还能认出他，“我很饿。从来没有这么饿，只有这里的肉特别特别香，我忍不住不吃光他们！”
	  她的话，她的笑，还有她扯住自己袖口的模样，寒透了他的背脊，混乱了他的思维。
	  “你不会杀我的，对不对？”她仍在对他笑。
	  这个语气，这份笃定，他太熟悉。
	  “我好累啊，飞不动了，你送我回家好不好？”她靠在他肩头，娇滴滴地请求。
	  此刻，窗外已闻鸡啼，他一咬牙，一把揽住她的腰，迅速消失在他认定已无活口的沈府。
	  其实，他也累了，累到没有力气继续抱住她。
	  他停在了离秋山湖还很远的草地上，一线晨曦里，能隐约看到那道他越过了无数次的山坡。
	  “我是不是吃得太多了？”她似乎也难受起来，倒在地上，捂着肚子，“好撑啊。”
	  他怔怔地看着她：“你吃得是人哪，不是青菜叶不是鸡鸭。”
	  “我知道呀。”她又打了一个饱嗝，“可我饿呢，你难道忍心看我挨饿？”
	  最后的退路也消失了，哪怕她露出一个愧疚的眼神，哪怕她只对他说一句“我也不想这样”，他都可以找一万条理由说明自己谅解她。
	  可是，从相识到现在，千万个春秋，她的心就像她的容颜一样，丝毫不曾改变。
	  他蹲下来，牵住自己的袖口，细细地擦着她脸上的血迹，微笑：“你一到凌元峰，那里的花儿就怕了你的美貌，不再盛开。”
	  她一怔：“你怎么知道凌云峰？”
	  “野果还是青的，你就迫不及待地要吃，师兄们抢着替你摘。”他缓缓地说，“你跑来我身边，给我果子，很酸，可我都吃了。”
	  她的眼神依然一片茫然，似乎这些事只是落在记忆里的灰尘，她随意一吹就不见踪迹。不重要的东西，从来没有记住的必要。这是她永远的习惯。
	  “三师兄为了你，被师父处死，而你，在他尸骨未寒之时，又委身他人。”埋在心底的陈年伤疤被一道道撕开，她忘记的东西，他捡起来，从未放下。
	  她愣了许久，看着他的脸，突然就咯咯地笑了：“呀，是我的小师哥啊！”
	  他一直在等这一声甜美如昔的“小师哥”，一直在等，但真的被她喊出口时，他才发现，自己隐忍等待的，从来不是一个美好的希望，只是一场噩梦中才有的毁灭。
	  “是啊，微澜，我是你的小师哥。”他也笑了，“你可还记得，在你与你新欢的家中，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她歪起头，想了半天，坦白回答：“我连你都忘了，还如何记得你的话？”
	  是啊，也许，你除了自己的“爱”与欢愉，什么都不会记得。
	  他看着她的眼睛：“我说，‘不管你从那里头学到了什么，你若伤人，我必亲手杀你。’”
	  她像是听到了最幽默的小花，伸出污糟的手，俏皮地点了点他的鼻子，将脸贴到他的耳畔，梦呓般低喃：“你不会杀我的。你连我一根头发都不愿意伤害。因为，你爱我。所有的男人，都爱我。”
	  他笑，第一次这么亲昵地将自己的脸孔贴上她的：“我跟你，都不太懂得什么是爱。”
	  话音未落，她惯有的娇媚又自信的笑容突然凝在了脸上，然后，慢慢垮下来，变成错愕与痛苦。
	  她推开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心口，刻满符纹的金色短刀，决绝地插进了她的身体。
	  五脏六腑开始搅动，越来越厉害，皮肉、血液、灵魂，都被搅进巨大的漩涡，慢慢地在剧痛中碎裂，成灰……
	  “小师哥……你……”
	  她瘫倒在地，青丝瞬间成白发，吹弹可破的肌肤慢慢干瘪成一张风干的皱皮，覆在凹凸不平的骨骼上。
	  “咔咔”几声，深深地裂纹自她的皮上爆裂开来，白骨渐露，她尚能视物的眼睛第一次露出深深地恐惧。已成枯骨的右手，绝望地抓住他的袍角，在所有的皮肉都化成黑灰之前，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如何忍心……”
	  若能忍心，又何须夜夜难眠？
	  若能忍心，又何须远远相望？
	  若能忍心，又何须自断情腺？
	  他的眼睛，被扬起的飞灰呛出了泪，这一定是呛出来的泪，因为他早就没有哭得习惯了。
	  他坐在那具森森的白骨前，恍惚地回想着当它还是微澜时，那双总爱扯住自己衣角的手。
	  天色渐暗，风起寒凉，他脱了披风，裹起枯骨，难得枯骨未散，努力保持着最后一点完整，躺在他的怀中。
	  他抱着她慢慢朝秋山湖岸走去，既然她说过这事她见过的最美的地方，那就将她永远留在那里吧。
	  小舟轻动，湖水涟漪，他撑着竹篙，送她去最后的地方。
	  从凌元峰的修行人，到月老殿的天神，再到失去神职、非神非人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个人来怨恨，但始终又不知道该恨谁。
	  冰凉的风中，他想起那块有七种颜色的长得像一把箭的石头，它真是快出类拔萃的石头呢，不但会飞会走路，还会说话。
	  当年，“那个人”要他与葵颜将各自的神力分别注入两块石头里，而他也就此告别天神的身份，本以为日子可以平静如水地走下去，却不曾想十年前的某天，隐居于江南小镇的他，却意外地在自家窗口，见到了这块被“那个人”唤作“情起箭”的石头。
	  至今都记得它的声音，像个初涉人世的小孩子，奶声奶气地对他说，它从一个青色的地方钻出来，无家可归，需要他的“收留”。
	  “为何找我？”他问。
	  他并没有兴趣收留任何东西，当年，能做的他都做了，所有与天界与石头于“那个人”有关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如今，他只想做个淡泊隐者，独自生活。
	  “我的身体里有你给我的力量，所以我第一个想找的人，就是你呀。”石头回答。
	  “你走吧。我连一只猫一只狗都不收留，何况一个石头。”他转身，不留余地地拒绝。
	  石头带着哭腔跳到他面前：“没有人收留的话，我会‘死’的！”
	  “与我何干？”他绕开它，躺回床上。
	  “我可以替你做件事，作为交换。”石头跳到他的身上，箭头自作主张地对准了他的左眼。
	  什么？！
	  不等他说同意或者拒绝，石头便化成了一枚细细的针，尾巴上穿着一条斑斓的七色线，“嗖”的一下扎进他的皮肤，从左眼下钻出来，以闪电般的速度“缝”了好几针之后，才又化回本来的模样，得意洋洋地站在他的身上。
	  他猛地起身，摸向左眼下突然发烫发痒的皮肤，怒道：“你干什么？！”
	  “接回你断掉的情腺亚。”石头高兴地说，“还有哦，被我加固的情腺，不论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有再次断掉的机会。怎样，开心吗？！”
	  结果是，石头被他从窗口扔了出去。
	  爱恨重归的感觉，太坏太坏，他倒在地上，摁住狂跳不已的心，不能这样，他万般苦痛才得到的“无爱无恨”，怎么就被一块石头给毁了？
	  心跳得这么厉害，陌生多年的情感像洪水一样挤回原来的地方，难受与恐惧纠结在一起，狠狠钻进灵魂里的每一道缝隙。
	  他害怕，实在地害怕着……
	  谁知，几天之后，石头又摸回他门前。
	  “你还回来做什么？”他怒指着大门，“你这妖孽，给我滚！”
	  “我不是妖孽哇！我是上古神石！”石头纠正他，“我再帮你做第二件事，这样你一定会同意收留我的！”
	  “滚出去！”他不给它一点面子，“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
	  “我能看见你心中最爱的人哟！”石头嘻嘻笑道，“美貌的微澜姑娘。”
	  他的心脏被这个名字狠狠戳中，几乎停止跳动。
	  “你……”他指着石头，努力让自己不要那么惊恐。
	  “我知道她在哪里哟！我昨天才去看过她哟！”石头蹦了蹦。
	  不要说……这三个字还未出口，石头已经大声道：“她的家跟你居然只隔了一个镇子哇！就在双霞镇的杏花巷里哟！”
	  这一次的结果是，它被更用力地扔出了窗外。他甚至都不问它如何知道他的秘密。
	  “再让我看见你，我不管你是神石还是妖孽，必要你粉身碎骨！”他斩钉截铁，没有任何玩笑的成分。
	  滂沱大雨里，他狠狠关上了窗户。
	  自那之后，石头再没回来找他。
	  说来，他最恨的，应该是这块石头吧？！那么轻易地转折了他的命运……
	  他用力一撑竹篙，苦笑。
	  小舟划过的地方，留下淡淡的水痕，两旁的靛荷，似乎已过了它们最美的时节，微微露出了颓态……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二节
	  深夜，落起了小雨，淅淅沥沥地在湖水上打出一个个的圈儿。
	  隐芳庐的秋千架前，沈子居呆看着那块新垒起的土包。
	  许久后，他很平静地问那个坐在石桌前饮酒的男人：“你是谁？”
	  “定言。”对方比他更平静，“一个可耻的闲人。”
	  “你躲在我们背后，有多久了？”沈子居突然笑了，“躲在我们背后，看我们花前月下，一定很难受吧？难受得恨不得我死吧？可怜虫！”
	  定言不说话，只管给自己倒酒。
	  “你要微澜跟你走，微澜却坚持要与我在一起，你这个畜生……”沈子居的笑，换成了切齿之恨，指着他，“沈家上下二十几口人，你怎么下得去手？畜生！畜生！”
	  定言的手停了一下，旋即又若无其事继续斟酒。
	  “你这般毫无人性的畜生，微澜怎可能与你离开？”沈子居冲到他面前，揪住他的衣襟，“你竟连微澜都杀了！”
	  定言稍微用力，便将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推倒在地，冷冷道：“如今我最后悔的，是杀她杀得太晚。”
	  “啪！”酒杯在他手里碎成了粉末。
	  “你……”沈子居踉跄着爬起来，没敢再与他硬碰，只能像疯子一样反复吼道，“你是个畜生！比畜生还畜生！你把微澜还给我！她是我的！她只爱我！”
	  “她谁都不爱。”定言笑笑，“残缺的情腺注定了一切。在你买凶杀人、害岳如意一家大小命丧黑狐岭那天起，你就失去骂别人畜生的资格了。”
	  沈子居脸色大变：“你如何得知？！”
	  “你刚刚不也说了，我是个躲在你们背后的可怜虫。”定言饮下壶中最后一滴酒，“我又是个闲人，最爱做的，就是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观察你的生活。毕竟，你是微澜身边的男人。我也好奇，你能用怎样的能耐，拴住她这般的女子。”他顿了顿，看向沈子居，“对，我无数次想杀了你。但最后我发现，你跟我一样，，只是个不懂如何相爱的可怜虫。”
	  说罢，他仰天大笑。
	  “胡说八道！”沈子居怒吼，“微澜说过要永远跟我在一起！她说过我是她此生唯一！”
	  “她对所有人都这么说。”定言站起身，“她不曾为任何一个‘唯一’赴汤蹈火，不曾在他们身陷病痛或者危险时出手相救，她甚至不曾为谁的离去掉过一滴眼泪，她的‘最爱’，永远是下一个。”
	  “你杀了她，还要污蔑她！”沈子居的脸因为极度的愤怒，变得无比狰狞。
	  “你喜欢怎样想都可以。”
	  定言转过身，最后看了那新坟一眼，才回头往湖边而去。
	  芳隐庐，就把它永远沉到记忆的湖水中，再不相见吧。
	  他望着雨夜中凄清的湖面，不禁在心中大笑，自己的生命，原来这么糟糕。
	  离湖岸只剩几步距离时，身后突然传来沈子居的声音，不是怒骂，也不是呼喊，而是在拼了命地大声念一串咒语般的东西。
	  未及回头，他便走不动了。
	  异常的感觉从脚底一路直上，他低头，赫然发现一股蓝光竟将他整个人染成了蓝色，牢牢被缚的感觉几乎让他窒息过去。
	  他用尽全力转过头，却见那沈子居身前的空气中，漂浮着一个打开了盖子的白玉小匣，蓝光便是从那里头而来，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朝它靠近，无数只看不见的手紧攫住他，仿佛一定要拖他进地狱。
	  “听说，这个盒子里装着的，是比地狱更痛苦的地方。”狂乱的笑声扭曲了沈子居的五官，他站在匣子后面，无比痛快地看着被一点点拽过来的定言，“你害死了微澜，只有这样的地方，才是你的归宿！”
	  地狱？！
	  也许沈子居说得对，现在，没有比地狱更适合他的地方了。
	  如果那个匣子里，真装着这样一个地方，那又何必抗拒呢？
	  定言忽然停止了挣扎。
	  “原来，烬弯真的这么厉害！”
	  惊喜地声音，从沈子居身后冒出来。
	  岳如意高兴地拍着手掌，连声道：“虫人们说的果然不错，烬弯真是一个连神都可以装进去的武器。”
	  沈子居猛一回头，诧异地看着与平时判若两人的她，斥责道：“你如何跑来这里？”
	  伴着一道强光，一个他从未见过的陌生女子，从岳如意的身体中走了出来。
	  被抛弃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曾经白里泛红的脸颊迅速爬上一片只有死尸才有的青灰色。
	  一身黑纱的陌生女人，笑盈盈地站在看傻了的沈子居面前，故意扮出岳如意的声音：“相公，如意两次逃过灭顶之灾，不是运气好，而是我早就死了，在你找了杀手去黑狐岭埋伏送亲队伍的时候。”
	  沈子居颤抖着身子，踉跄着后退，指着她：“你……你是鬼？！”
	  “哪有那么多鬼？”女子笑道，“我是你的帮手才对。你找的那些杀手太差了，没两下就被岳家二少爷打跑了，还好有我替你补救。你看，我还得牺牲自己，钻进你夫人的尸体里跟你做了一年多的夫妻。”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子居顺手抓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向她。
	  她一挡，石头在她的手掌里碎成了渣。
	  “别过来！”他大喊。
	  “你不怕杀人，却怕被杀？”她一脸好笑地停在他面前，手指一动，从他肩头钻出一只指甲盖大小的浑身透明的“瓢虫”，“这个小东西叫做应声虫，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找到一只，留在了你身上。所以你每天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知道。能这么顺利地完成我的心愿，连我自己都有点惊讶呢。所以不管怎样，我得感谢相公你。”
	  沈子居恐惧地看着她，瘫坐在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用知道我在说什么。”她十分平庸的脸上，闪过一抹杀气，“反正，你家人都没了，你一个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如……”
	  话音未落，他眼前哪里还有什么女子，分明站着一头比牛小不了多少的野猪，雪白的獠牙仿佛细细打磨过的弯刀，寒气森森地插在嘴边，身上的每根黑毛都像钢针一样矗立，四只蹄子上戳出尖锐的指甲，恐怕天下没有它撕不破的东西。
	  “你为心上人做的鲛骨琴，我会烧给她的。”野猪咧开大嘴，呵呵地憨笑，“所以，你可以安心了。”
	  这时，沈子居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开口把刚刚念过的咒语又念了出来，烬弯，一天是可以使用两次的！
	  可是，一半的咒语，永远堵在了沈子居的喉咙。
	  野猪的獠牙，闪电般撕断了他的脖子。
	  它似乎还不满意，扬起前蹄，又往他心口上狠狠踩了下去。
	  鲜血喷涌与骨骼断裂的声音，是沈子居留在世上的最后的动静。
	  离匣子已不到两尺的定言，拼命朝后倾斜身子，拖延着被吞进去的时间，他的视线，惊诧地锁定那头眼熟不已的野猪。
	  “你……你是……”他的脑海里，隐约浮出了一片山顶，一抹月色，还有一个朝着泥塑虔诚叩拜的女子……
	  野猪的身躯慢慢缩小，划回了女子的模样，她举起粗糙的手掌，抚摸着自己并不美丽的脸，朝他露出一个无比舒心的笑容：“是阿松啊，我的月老大人。”
	  “阿松……”
	  对她的突然出现，定言完全没有任何防备，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这个老早被他遗忘在荒山之巅的女妖怪，却以如此震撼的方式重新切入了他的生命，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
	  “你问微澜，是否还记得当年你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阿松耸耸肩，“那我问你，是否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他自然是不记得的，他对她唯一的记忆是，她是一头曾经长出过红线的野猪，但这条错误的红线，被还是月老的他，毫不犹豫地切断了。
	  “贵人总是多忘事的。”阿松笑得露出雪白的牙齿，“我说，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
	  定言也笑了，就像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一样，对她说了声：“我很荣幸。”
	  然后，蓝光消失，被裹在其中的人也再无踪迹，匣子“啪”的一声合上，徐徐落到地面。
	  阿松上前，小心地拾起这个神奇又可怕的“烬弯”，将嘴唇贴在上头，说：“下次，我会为你塑一尊真正的好看的塑像。”
	  天明雨住，秋山湖岸深处，一股黑烟滚滚而出，伴着跳跃的火光。
	  隐芳庐，沈子居，还有那些长埋土下的白骨，都随着火与风，变成了永久的秘密……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三节
	  我坐在山坡地最高处，脸上的表情一定有点天然呆。蓝鱼依然被我拴着，不过它现在的位置比较居高临下，在我头上。
	  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阿松的话，清晰得就像刚刚才对我说完一样，烬弯里透出的光，仿佛还在我眼里闪烁，那些关于爱与被爱的奇特的俗气的以及悲伤的故事，每一段还都那么深刻地印在我的脑子里，如同当它们逐一上演时，我就是离“舞台”最近的观众。
	  所以，我在发呆，因为即便是我，当那么多的爱恨喜恶曲折离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一股脑儿涌过来时，我也需要时间来消化整理。
	  同时，我还要接受一个事实就是，这个长脚的怪鱼，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种把自己的脚当作传感器，把我的头顶当作接收器的奇葩，我说我要知道真相，这个家伙就“噌噌”跳到我的头顶，给了我它能给的所有真相……
	  “现在，你都清楚了？”蓝鱼从我的脑门前探出头来，“刚刚我传送给你的，就是铸造者心中所有的过去。每个进入循环的外来者，在烬弯里就不再有秘密了，他经历的一切都会像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一样清晰立体。”
	  “这里……是被定言‘铸造’出来的世界？”我环顾四周，青草蓝天，湖水粼粼，没有一处不栩栩如生。
	  “准确说，是他的循环。”蓝鱼再次提到了这个词，“蓝鲛是一个悲伤的族群，在痛苦中死去的蓝鲛们，留下遗憾而悲哀的灵魂，这些灵魂不再有从前的记忆，它们变成了模样怪异的精灵，永久地居住在这块被它们，也可以说是被所有伤害过它们的人类制造而出的‘烬弯’之中。但如果你们以为烬弯就像别的‘怨气聚集物’一样，把人关进来直接杀掉的话，就错了。我们从来不‘杀人’。”
	  我皱眉，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再次从远处慢慢逼近——横抱着白骨的定言，已经第三次出现在山坡之下，照着一模一样的路线，沉重地走向秋山湖岸，登船而去，最后仍以一块泪状黑晶石结束这一次出现，然后大个子跳出来，吃掉石头，又肥一圈。
	  “烬弯不杀人，烬弯只窥看内心，制造‘循环’。”我想我应该已经明白了所谓的“循环”，是什么意思。
	  “是的。来到烬弯的人，不会受到任何肉体伤害，他们只会在这个世界里，反复循环他们生命中最悲伤绝望的一刻。每循环一次所产生的晶体里，充满了他们自己的伤痕与被我们惩罚的痛快，所以，那便是我们最爱的食物。”蓝鱼眨眨眼睛，“世间人的心里，多少都有一段解不开放不下的疼痛，钻进去出不来的大有人在。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解不开放不下，比如你。”
	  我笑笑，若不是这一番遭遇，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在我心底，仍然刻着当年无望海洞穴里的悲伤。
	  “我只是习惯往前走。”我把它从头上抓下来，放到膝盖上，打量着一直“营养不良”的它，“可为何我看到的，只是定言的世界？照刚刚我得到的信息来看，在定言到来之前，这里已经关过不少人了。如果他们也在循环，这里岂不是变得五花八门，什么场景都混在一起了？”
	  “曾经是挺混乱的。我经常走一段路就看到一个年幼的孩子在茅草屋里被凶恶的长辈打个半死，再走一段路，又是一个人在千军万马血流成河的战场上抱头鼠窜，再走一段，可能又见到谁抱着死去的爱人嚎哭不止，不同的场景交织在一起。”它看着定言远去的背影，“而你有所不知，一旦外来者陷入循环，以后在每一次循环结束到他们化出晶石之前，都会有一段空白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他们是清醒的，并且知道自己进入了可怕的怪圈，在这个时候，他们只有两个选择，继续忍受一模一样的痛苦，或者自尽。所以，在铸造者到来之前，一大半人已经用自尽了结了一切。”
	  “那剩下的呢？”我追问。
	  “我们一直在这里寻找食物，一旦有人进来，第一个发现他的就是他的‘伙伴’了，比如我第一个发现了你。”蓝鱼有些沮丧，“如果你没有从那个场景里清醒过来，而是任由那些负面的情绪攫住心思，你就逃不出循环了。而我也可以安安稳稳地守在你身边，只要你不自尽，我就可以跟大个子一样，有无穷无尽的食物。这里总是僧多粥少，大多数都是跟我一样吃不饱的小不点。自打铸造者到来之后，他一直没有自尽，一次又一次地循环自己的痛苦，大个子也就越来越大，最后大到3以捕食同类与它对应的外来者为了，所以，剩下的都被大个子吃掉了。”
	  “所以，你们就叫定言铸造者，就是因为他的‘伙伴’已经把别人都吃光了，相应的场景也消失了，就剩下他定言一人独大？”我顿时明白过来。
	  蓝鱼点头：“现在已经不可能有人比大个子更厉害了，即便是你陷入循环，我拼命进食，也追不上大个子变强的速度。只要没有人能料理大个子，烬弯就会一直保持同样的场景。”
	  “那就是说，只要定言还陷在这个死循环粒，大个子就会越来越大？会大到怎样的程度？”
	  “不知道，也许会撑破整个烬弯，走到外头的世界也不一定。”蓝鱼坦白道，“到了那个时候，它本身的力量也会变异，极有可能直接穿透烬弯的外壳，也就是那个匣子，届时连开启的咒语都不再需要，便能把外头所有的人挨个拉进循环粒。”
	  这个当然是不行的。
	  可现在来看，就凭我一个人，恐怕很难搞定这么肥硕的一个家伙。
	  “跟我一起进来的混蛋们，你能找到他们吗？”我赶紧问。
	  “很难的。”蓝鱼摇头，“铸造者差不多把记忆中的西安城洛阳城还有江南小镇都搬来了这里，太大太大，我根本不知道他们会落到哪里。也许是遥远的市集，也许是随便一个居民的后院里。”
	  闻言，我起身，指着自己：“那你看我一个人能对付那胖子吗？”
	  “就算你有再多帮手，也不顶用的。”蓝鱼很不忍心地告诉我真话，“烬弯里的精灵，是蓝鲛的魂魄，除非现在有一只活着的蓝鲛出现，只要借它的手，哪怕用一根绣花针，也能让大个子消失。”
	  现在我就真的忍不住想揍它了，我现在上哪儿去找一只活的蓝鲛？！
	  我苦恼地拍了拍脑门，灵机一动问：“你看，都是海里，龙也算你们的远亲吧？一条龙能不能对付大个子呢？”
	  “我们怎可能跟龙攀上亲戚？”蓝鱼再次打碎了我的梦想。
	  那该怎么办，品种不对不能收拾大个子不说，现在连敖炽他们在哪里都不知道，万一……万一他们中间有蠢货陷入了循环……我赶紧打消了这个想法，拍着心口安慰会好的会好的，当年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他们岂会输给一个小小的匣子跟一群蠢鱼？
	  不管怎样，先去找敖炽再说。
	  我左看右看，却实在找不出一个方向，向前？向后？守株待兔？！
	  别再跟我提为啥不用手机了，早用过千万次了好吗！半毛信号都没有。
	  蓝鱼也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就在我身边无聊地蹦过来蹦过去。
	  突然，衣兜里又传出来一阵强烈的灼热感，把我暂时短路的脑子给烫清醒了，刚刚在花月佳期的时候，还没顾上看它，就被弄进这个鬼地方来了，这一路上居然把这么重要的道具给遗忘了，幸好它有“连续发热模式”……另外，就算它不能告诉我敖炽的下落，起码能给我“情起箭”的方向，既然天绯盾仍在发热，就说明那个倒霉的被定言扔出去两次的会说话的石头，就在我附近。知觉在说，若找到它，别的问题说不定也能迎刃而解！
	  我赶紧摸出这块任何时候都红得暖心的天绯盾，上头就三个字——“莫回头”。
	  啥意思？是要我对着此刻正对的方向，一路不回头地走下去？再往前，就是秋山湖岸了，这是要我往湖里走啊？！
	  思索片刻，也顾不了许多了，它说莫回头，那我就向前走呗！
	  我走得很快，一路不回头，蓝鱼的小短腿跟得很吃力，看在它还算老实，对我也没什么恶意的情况下，我允许它跳到我的肩膀上。
	  陆路走尽，湖水在前，心急如焚的我懒得乘船，把敖炽万般叮嘱过的不许我多用法术以免动了胎气之类的废话扔到脑后，直接从水面上飞了过去。
	  “哎呀你好厉害啊，你到底是什么人啊？还会飞！”蓝鱼惊讶地看着我们在身下迅速后退的朵朵靛荷。
	  “你们不是什么底细都知道吗？”我白了它一眼。
	  “只有进入循环的人，才没有秘密。”蓝鱼回答，“我多希望你也进入循环啊，说不定我能比大个子还厉害。这样，说不定有一天我能离开烬弯曲外头看看呢。”
	  “切！你去外头干吗？学大个子把更多人关进来折磨？”
	  “不知道呀。我就是想出去看看，总觉得有个东西很重要，但是在外头。可我不记得是什么啦。”
	  “那就收起你无聊的梦想，我告诉你，你们……”
	  话没说完，一阵痛苦的属于某种大型兽类的嚎叫突然从前方传来，其中还隐约夹杂着几声愤怒的咒骂。
	  咦，这个骂声好熟啊。
	  很快，一座建在一片湖中小岛上的木屋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竹篱围起的院落里，此刻竟是尘土飞扬、鸡飞狗跳——一头健硕巨大的野猪，似被某种法术绑得动弹不得，四蹄皆立离地半尺，在那儿又是嚎叫又是挣扎，身后，一个高大的男人，倒拿着一把鸡毛掸子，狠狠地抽着野猪的屁股。
	  边抽还边骂：“我让你装月老！我让你说不知道我老婆在哪儿！我让你自以为是心思毒辣！我让你害死那么多人！”
	  不止他，旁边还站了一二三四……五个人！
	  我顿时高兴得要哭了，这帮混蛋，居然都凑在这儿揍野猪？！
	  幸福来得太猛烈，莫回头莫回头，果然阿，莫回头时因为有更好的东西在前头哇！
	  我头一次不顾仪态，又哭又笑地朝野猪，不是，朝野猪后头的男人扑了过去。
	  所有人都被我吓了一跳，连甲乙这个面瘫君都“啊”了一声。
	  “哎哟我的亲娘埃，你可不能这么撞过来啊！”敖炽赶紧把鸡毛掸子一扔，手足无措地抱住我，“怎么就飞过来了？受伤了没有？受欺负了没有？”
	  我在他怀里使劲摇头，顺便把幸福的鼻涕蹭到他衣服上。每次都是这样，不管自己踩进了多坑爹多危险的坑里，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没有任何恐惧。何况，现在还不止有他，九厥葵颜甲乙一个没少，不停最强军团居然这么毫无悬念地集结完毕。不过等等，多出来的，正紧紧跟在九厥旁边的那个是谁？！
	  “永欢？！”我大吃一惊，一把推开敖炽奔到她面前，用力捏着她的脸蛋，“是你吗？是活着的永欢吗？”
	  永欢从被窝捏得快变形的嘴里挤出一句话：“是我啊老板娘。”
	  我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狂喜，一把将她抱进怀中，用力拍着她的背脊：“太好了！你来就好了！”
	  “你受什么刺激了？”九厥惊恐地打量我，“你从前可没有这么喜欢她呀！”
	  我松开永欢，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问她：“你是怎么进来的？我明明记得当时没有你，而且烬弯一天只能用两次！”
	  她抬头，眉宇间似是比之前多了不少心事，看看我，有看看九厥，指着他们俩的手腕道：“是这条‘姻缘线’的缘故。我去花月佳期寻求帮助时，那个人就跟我说，一旦应我的要求将我与九厥拴在一起，那么只要线不断开，无论九厥在哪里，我都能顺着这根线的力量，出现在他身边。我从不停醒来之后，不见你们的踪影，这才……”
	  “行了，我知道了。”我打断她，“不管怎样，你这次是来对了。”
	  这时，控制着野猪、满头大汗的甲乙开口了：“你们还要不要继续拷问？不拷问的话我可不想再浪费我的灵力了。”
	  “对啊，还有这几个。要不要继续挠啊？”一旁的葵颜也开了口，他身旁的矮树上，四只跟蓝鱼一模一样的小东西被绳子绑成了一串挂在上面，几片被施了法的树叶正挨个挠它们的脚心。几个家伙一边痛哭一边大笑，眼泪横飞地说：“我们知道的不是都给你们说了吗？哈哈哈！求各位英雄放了我们吧！哈哈哈！我们也只是饿了才找上你们，可你们不也没有任何损失吗？哈哈哈！”
	  我脚下的蓝鱼顿时慌了神，又抱住我的腿：“不要把我也绑上去！我们真的已经把一切都说出来了！”
	  我让葵颜把它们放下来，问它：“这些家伙也把脚放到你头上了？”
	  “嗯。我一醒过来就看到它了。”葵颜点头，看来跟我的情形差不多？！
	  “你们呢？”我问敖炽他们。
	  “我也是啊。”敖炽撇撇嘴，“好像是睡了一觉，但很快就醒过来了，一睁眼就看到这个怪东西站在我的胳膊上。啊，不止它，还有他！”他指着甲乙愤愤道，“这小子看见我，连声谢谢都没有，还说我睡觉流口水！”
	  “我只是陈述事实。”甲乙松开捏决的手，愤怒的野猪落回地上，但仍不能动弹，只能笨拙地趴在地上，用血红的小眼睛怒视着我们每一个人。
	  “怎么抓到它的？”我问敖炽。
	  “它自己摔到我们面前的。”敖炽嫌弃地瞪了它一眼，“跌下来的时候脸都摔烂了，原来只是在身上套了一层跟定言一模一样的人皮，一摔就裂口了，猪嘴猪脸猪蹄子都露出来了。这个送上门来的罪魁祸首，不抓起来打一顿就不是我的风格。”
	  “你们都知道定言身上发生的事了？”我问，“可你们几个是怎么聚集到隐芳庐来的？为什么你们能在一起，我就要被撇到湖那边的草地上去？！”
	  “这些‘鱼精灵’已经把定言的所有都传达给我们了，你也是吧？”九厥看了看我身边的蓝鱼，脸上的嬉皮笑脸比平日里少了几分自然，“至于你为何没跟我们一起，可能是人品或者性别问题吧。”
	  “有时候是有这种情况的。”蓝鱼忙说，“同性别的外来者比较容易落在相近的地方。”
	  “那它也是女的呢！”我指着野猪。
	  “这个……”蓝鱼着急了，“可能是品种不同……”
	  我一脚把它踹开，两步走到野猪面前，试着喊了一声：“阿松？！”
	  暴怒中的它停止挣扎，瞪着我，粗声粗气地说：“要杀就杀！”
	  “你的肉太老了，杀了也不能吃。”我一笑，对甲乙说，“放开它吧。我们应该有个更舒服的谈话环境。”
	  甲乙想了想，收了禁锢之术。
	  阿松出了一口大气，慢慢从地上站起来，用力甩了甩硕大的脑袋，獠牙依然锋利雪亮，务必凶狠地望着我，不过，奇怪的是，我总觉得在这头浑身乌黑的硬毛野猪身上，时不时会闪出一层彩虹般的光。
	  “你一直都在定言附近？”我凭凑着脑海里的细节，猜测道，“从他断掉你的红线之后，你一直跟着他？”
	  阿松长长吐出一口气，冷笑着说：“我已无事可做，所以把大把时间花在‘跟从’月老上头，也并不是不合情理吧？”
	  “要报复一个天神，对你而言比登天还难。”我完全可以理解它对定言的怨恨深到何种地步，“反正都到这分儿上了，说说吧，我挺好奇。”
	  阿松想了想，咧嘴怪笑：“反正大家都出不去了，我就告诉你们关于我的有趣的事吧。”
	  所有人都没说话，不论永欢还是九厥还是葵颜，脸上都充满了一种凝重的等待。
	  “我是野猪，连见天翠都逃不过我的鼻子，定言大人身上的味道，可比这些妖怪好闻多了，一钻进鼻子，就像看到一抹清冷的月色。呵呵，那个夜晚，我试着从山崖上往下跳，可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我不敢，也不甘。我无法带着如此深重的怨恨与遗憾结束生命。不久后，我下山了，永远离开了我的家乡。我唯一的方向，就是有定言的地方。我花了很多很多年，一面努力修习法术，一面寻找，终于有一天，在越拉越繁华、人类越来越多的人间寻到了他的下落，那时，他独自居于江南小镇，活得像个独来独往的村夫，身上也没有了天神的气味。那时，我也早从一些妖怪口中听说了，天界已有了新的神，月老已不再是月老。可那又如何呢，即便他落魄凡间，也非凡人，杀他，我未必是对手，换上美人的皮囊去勾引他继而伤害他就更不可能了，这个人，根本没有爱恨感情。所以我挺苦恼的，除了天天在他门外偷偷窥视，用邪术在他窗口埋下可以偷听他说话的符咒之外，我找不到任何接近他的机会。直到……”它嘿嘿一笑，“那块石头来找他。我方知他之所以能做到无爱无恨无懈可击，使因为他断了情腺。可惜，他两次辜负了石头的好意。在那个大雨滂沱之日，石头很沮丧地从他家后院钻出来，躲在一块大石头后伤心大哭。”
	  我一惊，脱口而出：“你拿走了情起箭？！”
	  “不是我拿走了它，使它选择了我。”阿松纠正我，“起初我并不知它是什么，但它竟接上了定言的情腺，还告诉了他那个女人的下落，就凭这两点，我就肯定，我等待已久的机会终于到了。而我更没想到的是，这块被他抛弃的石头居然问我，可不可以收留它。我很惊讶，问它怎样才是收留。它说，离开跳动的心脏太久，它就会失去说话与思考的能力，变成真正的石头，可它像一直这样活着，所以，如果我同意与它达成协议，它就会刺进我的心脏，与我为伴。作为回报，它的力量会转移到我的身体上。”它顿了顿，低头看了看自己，笑，“随意接上或者断掉任何人的情腺，以及只需要吹一口气就能制成的姻缘线，还有穿透人心看到对方最爱之人的能力，三种专属月老的本领，我也有了。接着，我一路跟随他十年，看他最终忍不住去了那个女人身边可又不敢靠近她，从江南到洛阳再到西安，这个女人像花蝴蝶一样地生活着，可他除了远远看着她，什么都不去做，我太容易地看出他的难受，原来这个女人，是他的死穴。所以我不着急了，接回情腺的他，再不是无懈可击的神，我要慢慢等，等一个最好的机会。”
	  “所以，你等到了沈子居。”谁说野猪蠢钝鲁莽，当它对某个目标执着到一定程度时，它就是最完美的阴谋家，它虽轻描淡写，可单单一个等字，已需要耗费太多忍耐与煎熬。
	  “对，我也没有想到，他会是成全我的关键。”阿松舒心地说，“当微澜与沈子居爱得死去活来时，我知道他的忍耐已经到了一个极限。也就在他跟到西安的第一年，我从虫人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说蓝鲛族最厉害的武器‘烬弯’出现在了陆地，就在离西安城不远的地方，由一只叫端午的蓝鲛保管着，要小心，千万不要被装进去啊，否则只能在那个盒子里反复循环你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我很兴奋，有什么能比让这个轻易就摧毁别人的神反复尝到痛苦滋味更棒的呢？于是我费尽心思去寻找蓝鲛，可惜一直未有寻获。两年后，当我已经放弃寻找‘烬弯’时，我却从一直被我用应声虫监视的沈子居那里，得知他收留了一对蓝鲛，一个叫永欢，一个叫端午，并且是由他的好友九厥介绍而来的。”阿松顿了顿，扭头看向脸色非常难看的九厥，笑道，“所以，有时候我们真的不能不信天意。是你把他们送来，可你却完全不记得曾经做过这样一件事。也许对你而言，他们只是你顺手帮过的小人物，可我却要十分真诚地感谢你。”
	  永欢的脸色比九厥更难看，连手都在微微发抖。
	  “之后的事情，就像你们刚刚看到的一样。在多方查证之后，我知道了烬弯的力量，也知道了只有一道咒语才能开启它，就算我动手杀了端午拿走烬弯也没用。如何从端午身上找出咒语成了困扰我的最大难题。可就在当年，沈子居这个伪君子居然干出买凶杀妻这样的丑事。当我去到黑狐岭时，岳家已然尸横野，年纪轻轻的岳如意身中数刀，死不瞑目。当然，我并不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去的，因为我早就打算从幕后走到台前，我要离我需要的更近一些。所以，我钻进岳如意的身体，当了沈家少言寡语的少奶奶。我躲在岳如意的背后，仔细计划每一步棋。我知道要找端午直接要咒语是不可能的，除非这只蓝鲛命不久矣，照他憨直忠诚的性格，才可能将咒语与烬弯都当做遗物交给永欢。不论他打算怎么做，只要他将咒语说与永欢，我就有十足把握从那个傻姑娘口中挖出来。所以我故作无意交给沈子居一本记载了鲛骨琴的古籍，以他对微澜的迷恋以及他不择手段的本性，我赌他会想办法骗来端午的骨头。而蓝鲛只要失去一块骨头，就等于踩入了坟墓。结果证明我是对的。只不过沈子居用的方法比我想象的更卑鄙。”
	  九厥攥了攥拳头，沉声道：“他……利用了我捎回来的药方。”
	  “可不是嘛。他演了一场戏引端午以为治疗永欢的药有多么难获得，就这样轻易拿走了他的四块骨头。端午这小子实在是太老实了。”野猪吃吃地笑，“不过呢，算沈子居没有天良丧尽，当铺老板给端午的药倒是按你的药方来的，后来他也照方子所说把永欢沉进湖水里，还照端午遗嘱，把九厥的画像塞进银桶，放到永欢手里。你们说他傻不傻，从头到尾这妮子都不知道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人就是他呢。”
	  永欢的头垂得更低了，拼命往九厥身后躲，边躲边拿手捂住耳朵，喃喃：“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别说了……”
	  阿松看了她的样子，情绪更好了，继续道：“我倒没想到端午对沈子居的信任有这么大，居然将咒语都交给了他。这样，我的计划也就只差一步了。我知沈子居每次为公事出门的话，必会准时归来，说出去三天就是三天，因此我特意选了沈子居出门办货的那个时间段，取来身价上下二十口的头发，化在我高价买回的‘蝗噬咒’里，然后将咒放到燕窝里，让小钏吃个干净，之后再派她去秋山湖岸……啊，以你们的修为，不用我解释何为蝗噬咒了吧？”
	  当然不用，事情至此，已经毫无谜团。
	  世上总有术士为谋暴利，以邪术制咒售卖，“蝗噬咒”最初是巫师们为了令其豢养的以人肉为食的活尸力量更大，而用蝗妖制咒，并于咒中化入目标人物的毛发或指甲，再将此咒置于“引子”腹中，再将“引子”送往活尸身边，活尸嗅到“引子”之肉香，必饥饿难耐，定然食之，而食后不仅不饱，还会更饿，接下来便是以迅速食尽所有目标为其唯一目的。微澜以少女之血肉保命保青春，本已是活尸之流，阿松先将沈家全家列为目标，再以小钏为“引子”，令微澜妖性大发，食尽沈家二十口。待到沈子居归来时，她再以“幸存者”之姿，称此惨案为定言所为，深知微澜魅力的沈子居当然毫不怀疑会有男人为了与他争夺这个女人而下狠手。一介书生的他，除了一副有毒的心肠倒也没有别的本领了，愤怒到失去理智的他，一定会拿出烬弯在最快的时间里致定言于死地。而她，便可静坐一旁，待沈子居年念出咒语，坐收渔利。
	  不论是天意如此，还是她步步为营，这场毫无硝烟、甚至连敌对两方都只在最后的时刻才正面相对的战役，野猪阿松赢了。她用了超出我想象的耐力与隐忍、狠毒与决绝，把一位曾经的天神关进了蓝鲛的烬弯。
	  想到这里，相信不止是我，在场所有明白了其中原委的人，心脏都不会好受。
	  谁会想到，一截断掉的红线竟会惹出这么一段惊天大浪？
	  如果当初定言手下留情……唉，算了，没有情腺的人又怎么会手下留情？
	  “最后，你接管了烬弯，还化成了定言的样子，平安无事地走到了现在，还开起了你的花月佳期。”我看这头野猪的眼神很复杂，“你觉得，你完全可以替代月老，并且能做得比他更称职？”
	  “我比他懂得什么叫爱，什么叫成全。”阿松的眼睛投出刀子一样的光，旋即又平缓下去，“离开西安城后，我舒心地过了几百年，觉得有点无聊，所以才想到发挥专长，开了这个‘花月佳期’。我不会切断别人的姻缘线，即便一个人没有姻缘线，只要找到我，我就可以用我自己制作的红线绑住他与他的心上人，让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当然，也有不少人找到我，说这辈子都不想再爱，希望我帮忙。我也能理解并且成全，所以干脆地切断了他们的情腺。不过我也是有职业操守的，已婚的人若冒充单身，是不可能逃过我的眼睛的，毕竟，我心上有一把箭呢。”说着，她又笑了笑，“至于来找碴的，能躲我就躲；躲不过的，我就让他们到烬弯里去。比如你们派来的这位小哥，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本相，真是厉害呢。”
	  甲乙冷睨着阿松，不发一言。
	  “可惜，没有人能躲过烬弯，一旦它被打开。”阿松转动着小眼睛，轻蔑地扫视在场的每一个人，“你们没有机会再出去。至于我，能不能出去也无所谓了。就算留在这里，天天看月老大人循环他的痛苦，也够我开心每一天了。对吧，永欢姑娘？”她又扭头，笑看着脸色发白的永欢，“没想到几百年后你会找来花月佳期，要我帮你寻找当年照顾你的‘阿九大哥’，啧啧，你我真是有缘呢。”
	  “别说了！你这个怪物！你这个没有人性的畜生！”永欢突然嘶吼起来，冲出去就要跟阿松拼命，幸亏被九厥拦下来。
	  “你骂我？”阿松不高兴地甩甩蹄子，“当初可是你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我帮你找到画中人，把你们帮在一起哟！真是的，一点都不知恩图报。”
	  “我杀了你！”永欢在九厥怀里拼命挣扎，一副要跟阿松同归于尽的模样。
	  可我怎么能让她有事呢，在一切真相都浮出水面之后，现在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停止定言的循环，从根源上切断大个子的一切危险性。
	  “嘻嘻，咒语的持有者是对烬弯免疫的，可你们不一样，即便你们今天逃过了循环，明天也会面临同样的挑战。你们敢保证，每次都能从那段彻骨的悲哀里挣脱出来吗？”阿松裂开大嘴，哈哈大笑，“或者，你们现在就杀了我，省得我到时候欣赏你们的惨状时会忍不住笑场。”
	  我一惊，抓过蓝鱼问：“还有这种事？”
	  蓝鱼吓得直哆嗦：“是、是……是的。刚刚怕你发狂，我没敢说。天明之后，你又会遇到跟来时一样的场景，若你能挣脱，又可得一日平安……”
	  “你！”我真是恨不得用八斤朝天椒把它做成一锅水煮鱼，“九真的没有办法出去？”
	  “我、我……我觉得可能有……但我真的想不起来。”蓝鱼继续哆嗦。
	  葵颜上前把蓝鱼解救出来，对我说：“出去的事先别急，先把定言那个家伙从那种神经病状态里解救出来再说吧。”
	  “东海的冰狱都关不住我，何况一个小匣子？来来，深呼吸三次，别生气，万事有我在。”敖炽也赶紧搂住我的肩膀，“你看，万一你一急，孩子早产可怎么办，都说孩子生下来第一眼看见谁就会像谁，你瞧瞧四周这帮歪瓜裂枣，不是野猪就是怪鱼，你一定要平静啊！来，跟我做，吸气！呼气！”
	  敖炽唯一的好处就是在不恰当的时候让我哭笑不得吧。好吧，我深呼吸三次。不幸之中的大幸是，永欢在这里。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四节
	  蓝鱼确实没有说谎。
	  我们的永欢姑娘只拿了一把九厥提供的锉指甲的小刀，就把那只肥硕的大个子解决掉了。
	  当它庞大的身躯被小锉刀刺中了屁股时，整个人像被放了气的气球一样，在湖水上乱窜了好一会儿，才在半空中“轰”的一下炸开，黑色的液体从它瘪掉的肚子里散落得到处都是。
	  在大个子消失的瞬间，又一次走到湖水前的定言，突然停住了脚步，再一看，怀中的枯骨已然成了一缕青烟，飘然而逝。
	  他愣了许久，才倒吸了一口凉气，从一场深重的噩梦中抽身而出，连迷蒙的双眸也渐渐恢复了神采。
	  他喊出的第一个名字，自然是葵颜。
	  本来就易动感情的葵颜，眼见分别了那么久的好兄弟活生生地站在面前，“哗”的一下涌出了眼泪，一把抱住定言使劲捶，一句话也说不出。
	  “好了，野山参，再捶我就死了。”定言用力推开他，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多少年了！你这个混蛋怎么就不跟我联系呢？”葵颜忍不住再捶了他一拳，“你若找我，事情……”
	  “就算找了你，你也结不了我的结。”定言打断他，摇头一笑，“我千方百计要避开的东西，始终还是避不开。你看，连我们这样的曾经的神，也不能逃过命运的调戏。”
	  “有了情腺之后，懂得开玩笑了？！”葵颜仔细看了看他的左眼，确实再无任何伤痕。
	  “兄弟情能不能以后再抒发？”我心急火燎地站到他们中间，戳着定言的心口狠狠道，“别忘了，天一亮，我们又会陷入同样的考验。定言，你这样的状态，很可能又会陷入新的循环。难道要我们天天守着你，替你解决等着进食的‘伙伴’吗？”
	  “这位母夜叉是？”定言大量我几眼，“似乎有些妖气？抱歉我已对‘气’不太敏感。”
	  我二话不说，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狠狠踩了他一脚：“对痛你应该很敏感哈？！”
	  定言微微皱眉，说：“女子不宜如此粗暴。”
	  敖炽这厮居然在旁边偷笑……第二脚给了他，疼得他吱哇乱叫。
	  “哎呀，这位是不停的树妖老板娘，多亏了她帮忙，我们才找到这个地方，寻到了你！”葵颜忙上前调停，“这位是她的夫君，东海龙王的嫡孙，那位好像是天界的酿酒仙官……”
	  “这个……”定言打断他，目光投向了被九厥用一根细绳子牢牢套住了脖子的、只有一只小狗那么大的、一路都在龇牙咧嘴的、还转着圈儿地想咬掉绳子的黑毛野猪，它的背上，还挨个骑着五个一模一样的长腿的人脸小蓝鱼。
	  我干的。
	  当阿松一次又一次试图用各种极端的话来激怒我们时，我确实也怒了。
	  可我没失去理智，我不会杀了她，虽然她很渴望我们这样做。
	  她修行不低，可在不停军团的面前，还是不堪一击，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只中随便哪个，都有拿走她性命的能力。她抖落出自己的全部罪行，不是因为被我们逼得走投无路，而是想将我们的愤怒撩拨到极致，最好能替天行道一掌劈死她。
	  我才不会上当呢。
	  “成功暗算了定言，成功帮助无数痴情人士得偿所愿，你觉得，你的人生圆满了吗？”刚才，我在她歇斯底里的谩骂中，问了这个问题。
	  “当然！”她的獠牙在闪光，笑声很豪放，“我已死而无憾。”
	  “真正的圆满，当然是死而无憾。”我笑笑，“可你，只是生无可恋。”
	  阿松的笑，戛然而止，我的话，可能是另一支箭，毫不留情地戳中了她已经很破烂的心脏。
	  “也许定言当年对你太过严厉。”我走到她面前，直视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可是，他！没！有！错！”
	  “你！”阿松“轰”的一下朝我张开血盆大口，“我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随随便便就幸福着，然后使劲蔑视他人伤痛的伪君子！”
	  我伸手挡住准备对她不客气地敖炽：“我要活口。”
	  “扭曲之极，必是祸害。”敖炽提醒我。
	  “你也祸害过玳州人民。”
	  “我……你不也祸害过无数登山者！”
	  “对啊，我们现在不也好好的。”
	  “……”
	  阿松被我们的对话搞得更焦躁了，她不想我们放过她，我们应该像她憎恨我们一样憎恨她，然后痛痛快快一掌劈死她。终于，濒临崩溃的她，干脆腾起四蹄，使出浑身力气朝我冲过来，獠牙如刀，对准了我的胸膛。
	  “谁都不许动手！”飞身躲开的同时我大喊一声，这种情况下，在场的四位男士不论谁出手，阿松都会毫无悬念地变成一头死猪。那可不行，落到我手里，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我朝不远处的一棵大树飞奔而去，发了疯的阿松紧追不放，我突然停下，背靠树干，看着那张凶狠狰狞杀红了眼的野猪脸离我越来越近，迅速掐好时间距离，在她的獠牙离我的衣裳只有0.01公分的时候，我腾空而起，她扑了个空，一头撞上来，獠牙深深插进了粗壮无比的树干，轰隆巨响中，落叶簌簌而下，老树与野猪一起朝地上倒去。
	  半空中的我瞅准时机，将早已握在手中的一只平安镯以我所能调动的最高灵力，打入了阿松的天灵盖顿时，各种颜色的光斑从她的每寸皮肉下渗透出来，她深黑的身体瞬间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像个五万瓦的灯泡似的，照亮四周每一寸地方。
	  眨眼工夫，灵光消散，现场只剩一只小尖牙插在树干上拔不下来的哼哼唧唧用力挣扎的小野猪。
	  一直戴在腕上的足金平安镯，不止是装饰品，为防万一，敖炽在镯子里嵌了一枚细如牛毛柔若柳枝的“火鳞针”，那是他从东海龙王的保险箱里摸出来的宝贝，被它刺中的妖物，不论强弱，修行瞬间尽废，但可保性命无虞。只不过，一路上我一直没有用它的机会，何况，我压根儿也不想用。同生为妖，我深知修行之难之苦，若非万不得已，我很不愿意拿它去制服同类。
	  但这次，我的心很简单明白地跟我说，阿松需要一次彻底的“重来”。
	  虽然我不曾亲眼看到当年山顶上那一幕，但每每想到那个对着想象中的月老像虔诚叩拜的丑姑娘，我就无法痛下杀手。
	  把阿松从树上拔出来之后，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太恶毒了！”
	  挺好的，坚硬如针的毛发变成了柔软的绒毛，连声音都变得奶声奶气，特别好欺负的样子。
	  所以我肯定不放过欺负它的机会，把那五个蓝鱼全放到它背上，让它也发挥一下正面作用，要不是它太小，我就自己跳上去了……
	  定言把目光从愤怒的小野猪身上转回来，问我：“你废了它的修行？”
	  “杀了它太容易。我更喜欢慢慢折磨这个坏脾气的小怪物。”我耸耸肩。
	  “你很凶猛。”定言微笑，“可你没有戾气。作为妖，这很不容易。”
	  “你身为月老，却落到这般地步，也很不容易。”我实话实说。
	  这时，甲乙闷闷地开了口：“离天亮不是很远了，与其互讲废话，不如想想如何出去，或者做好扎根于此的打算。”
	  我抬头看天，繁星仍在，在看看时间，显示是凌晨三点半。烬弯的时间，基本与外界同步。也就是说，再过几个钟头，我又要被这里的原始力量送到无望海的洞穴里……这个感觉太差了，就算我次次都能清醒过来，可总是这么循环往复，我也会成神经病的！
	  那头，敖炽已经抓起两只蓝鱼，恶狠狠地问：“这是你们的地盘，说到底你们才是这里的铸造者，怎么可能不知道出去的方法！再不说我就解剖你们！”
	  “不要杀我们啊！”蓝鱼们用力摇着鱼鳍，“我们只是死去蓝鲛的灵魂化成的精灵，对曾经的记忆基本是零啊。所以烬弯到底有没有出路，我们完全不知道。”
	  九厥也拿出绝对的耐心与温和，拉着永欢冰凉的手说：“不管事实令我们多么难以接受，但我们现在必须把过去的事放一放，你仔细想一想，你的族人有没有跟你提过关于烬弯的事，哪怕只是一点点细节？”
	  永欢呆呆地摇头：“阿爹从未对我提起过这个东西。端午也没有说过。”
	  “你再仔细想一想！”葵颜上前，握住永欢的肩膀，“如今，你是唯一一个活着的蓝鲛了。”
	  “我……我真的不知道。”永欢只知道摇头。
	  “我是第一次，你们是第二次，而她是第三次。”甲乙突然开口，指着自己和我们，然后看定永欢，“烬弯一天只能使用两次，她却能出现在这里，大个子的力量如此强大，却能被她轻易击溃，而她出现在九厥身边时，并不像我们那样陷入过去的场景，这说明蓝鲛对烬弯是免疫的。”他顿了顿，指着永欢，“她能进来，就能出去！”
	  “她能出去又如何？我们还是在这里。”我承认甲乙的推测很有道理，但这次跟我们身陷城池时不一样，当初有白驹挺身而出搬来救兵，如今就算让永欢出去找帮手也无济于事，因为这是个最简单的以咒语控制的空间。以我的经验来说，凡是以咒语控制的地方就只能以咒语去破解，如果硬来，比如让永欢去喊赵公子拿斧头直接劈了这个匣子，我们也会跟着这个空间碎成零件的。
	  该怎么办？！
	  众人一时间都被堵住了思路。
	  “要是那个端午还活着就好了，哪怕沈子居还活着也好啊！”敖炽一攥拳头，然后狠狠捏了捏阿松的猪耳朵，“端午把烬弯的秘密都留给了沈子居，如果真有解除禁锢的咒语，必然也告诉了你。可惜你这个猪头只听到沈子居喊出开启烬弯的咒语，就把他给宰了。”
	  阿松幸灾乐祸地笑：“也许，根本就没有出去的咒语！老天爷就是要把你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也是地，连自己救了的人都不放在心上，你当初要多跟人家亲近亲近，说不定端午就不会把烬弯托付给沈子居而是你了！”敖炽又喋喋不休地把矛头指向九厥，“现在傻眼了吧！”
	  “要当爹的人是不是都像你这么罗嗦！”九厥瞪着他，“我承认当初我只是顺手救了人，根本没放在心上，甚至连永欢的名字我都懒得问，总想着有沈子居照顾他们根本不用我操心，再说我那么忙，跟他们统共也没见过几次，我怎么知道我会间接引出这么多事端！你就不能别一直端午端午端午的挂在嘴上？！我现在也是……”
	  “九厥大人？！”
	  九厥话没说完，坐在阿松背上的、一路跟着我的蓝鱼突然张大了嘴，一阵白烟囱它口中钻出来，没有形状，也没有散开，而这个陌生的声音证实从白烟里发出来的。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九厥也吓了一跳，跳开几步，警惕地盯着白烟：“你在说话？你是什么玩意儿？”
	  “是你喊我的呀。”白烟摇摆着，“我说过，只要你喊我的名字三次，哪怕我死了，都会到你面前助你一臂之力。这是蓝鲛一族最珍贵的承诺。”
	  我诧异地想，难道离开了永欢的端午，灵魂回归烬弯，化成了没有记忆的精灵，还差点把我当成食物？！
	  “端午？！”九厥张大了嘴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用力一拍脑袋，“对，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把一枚鳞片贴到我手掌里！”
	  “是的。救命之恩，必当报答。”白烟认真道，“可我现在只是一缕残魂，并且很快就会消失，有什么是我能帮到你的吗？”
	  九厥赶紧说：“我们只想知道如何从烬弯出去！你知道吗？”
	  “这个啊，”白烟想了想，“‘蓝鲛入烬弯，可颠倒咒语而出。非蓝鲛者，寻知爱之人与烬弯之外，念颠倒咒语，则九曲星亮，雪藤索现，攀索而上，可出。切记，不可放手，一旦坠回，永无出路。’，我能想起的只有这些了，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九厥你来，我将咒语再说一次给你听，一个字都不能记错！”
	  九厥赶紧凑上去，牢牢记下。
	  “端午……端午！”回过神来的永欢跑过去，指着自己，“是我！我是永欢！”
	  白烟摇摇晃晃：“永欢？！你也认识我吗？”
	  “你不认得我了？”永欢呆住。
	  “姑娘，我只是一缕残魂，因为这份承诺的力量才能重现人前，我只认得九厥，也只有他提出的要求才能勾起我想应的记忆。”白烟抱歉地说，“你是有话要跟我说吗？”
	  永欢“咚”的一声跪在地上，泪如雨下，都成珍珠：“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她说了无数个对不起，白眼消失的时候，她都不知道。
	  “你应该说谢谢你，而不是对不起。”我扶起她，笑，“你看，对着九厥你根本就哭不出来，因为令你动心的人从来就不是他，纵然你们有一条‘姻缘线’相连。”
	  她红者眼睛，难过至极地看着我：“我从来没有对他好过，从来没有。总是嫌弃他，讨厌他。有时候我甚至想，他死了也没有什么。可现在他真的死了，我怎么那么难过？”
	  我找不出很好的理由来安慰她，只拍了怕她的肩膀。你爱她，她不爱你，这样的事件在感情世界中比比皆是，阴差阳错，无从说起。我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来责怪永欢，毕竟她一直遵从了自己的心意，不爱就是不爱，喜欢就是喜欢，没有对任何人虚情假意；我也不能说端午时隔执着的傻子，他用自己的所有来爱他的心上人，即便是借用了另一个身份，即便要交出生命，也没有半分犹豫。生命中若能有个让你毫不犹豫地人，这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幸福。端午这一生，怎么也不算一无所获。
	  “如果一切重来，我会对他好一点。”永欢擦干眼泪。
	  “时光不可能重来，亡者不可能重生。”我坦白地说，“以后对自己好一点，也就是对他千万般的好了。”
	  永欢看着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所以，麻烦你现在振作一点。”甲乙走上来，用力摇了摇她的肩膀，“现在只有你能出去！”
	  “我？！”永欢吓了一跳，“我能做什么？”
	  “我们几个已经分析过了，你记下咒语，去外头找一个懂得什么才是爱的人，让他把咒语对着匣子倒着念一遍就行！”敖炽火急火燎地说。
	  “可是，可是我怎么知道谁才是那个‘知爱之人’哪？”永欢也急了，她扭头看向定言，“你不是月老吗？你告诉我怎么去找！”
	  定言也变得很为难，说：“我现在也很糊涂……”
	  九厥跳出来，指着我跟敖炽道：“你看，就像他们俩这样的，吵吵闹闹到现在，每次吵完却又能坐在一起吃火锅，整天说要毒死对方结果现在连孩子都有了。就找这样的人！”
	  永欢的表情更迷茫了。以她目前的阅历，“知爱之人”四个字实在是有点难了。
	  突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永欢你仔细听我说！”我将她揽过来，附耳吩咐了一番。
	  “就这样吗？”她瞪大眼睛。
	  “对，就照我说的去做。”
	  “好吧，可万一……”
	  “没有万一，去吧。”
	  我呼了口气，看着倒念了一遍咒语的永欢化成一道蓝光，消失在我们面前。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五节
	  “你到底跟她说了什么？”
	  “都说了别问了，等！”
	  “你……”
	  “再多说一个字，你就自己生孩子去！”
	  “我……”
	  我把敖炽踹到一旁，专注地等待。
	  我必须相信永欢，也必须相信自己的判断。
	  在这之前，我解开了绑住蓝鱼的绳子，正是释放了它们所有人。
	  “你们要走了吗？”蓝鱼在我脚下望着我，或者说，我应该叫它“端午的一部分”？！
	  “你们很遗憾吧，又要饿肚子了。”我蹲下来，戳着它的脑袋。
	  “如果可以，出去之后把这里永远封印吧。”蓝鱼认真地说。
	  我一愣：“为什么？”
	  “我怕再有人进来，又养出一个大个子，这样我们就完蛋啦。”蓝鱼笑道，环顾四周，“在这里这么久，我也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事？”
	  “‘循环’是人生中最糟糕的一件事。就算饿着肚子，我也不想再看到这些重复的苦难。”
	  我应该称赞它的，难得它们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故与生死，还没有变成偏执的机器，还能有思考的能力。所以，我摸摸它的头说：“好吧。你不怕饿肚子，我倒是乐意效劳。”
	  “谢谢啦！”
	  “走吧。”我朝它们挥挥手，“从来没看到过长得这么违章的精灵……”
	  五个家伙咯咯笑着，蹦跳着跑向远方。
	  看着它们消失的身影，我的笑容渐渐淡去，封印这个烬弯不难，难的事封印世上所有的“烬弯”。
	  十分钟之后，一直处于焦躁等待状态的葵颜，突然跳起来，指着头顶：“看！九曲星亮了！”
	  我们抬头一看，在离我们很近很近的夜空里，九颗以曲线状排列的银白星子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光芒正中，一条银白色的软藤物体“唰”的一声落到离我们只有几米远的沙地上。
	  我大喜，看来，永欢成功了。
	  “你让永欢去找了谁？”九厥惊喜地问。
	  我笑：“桃姐。”
	  “谁是桃姐？”敖炽挠头，“我从没听你说过认识这样的人哪。”
	  “就是桃叶大厦里跟我们一起坐电梯的那个大婶。”我拍拍心口，“先别问那么多了，赶紧爬呀！”
	  “对对，赶紧的，谁知道这个雪藤会不会突然消失。”葵颜第一个伸出手，试着握住这条藤索，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真冷！像冰块一样！大家要小心一点。”
	  说罢，他手下一用力，第一个攀了上去。
	  然后是我，然后是敖炽，然后是九厥与定言，甲乙最后。哦，还有被施法进入睡眠状态的阿松，绑在了九厥的背上。
	  葵颜说得没错，每往上爬一截，我的手就失去一点知觉，这根雪藤太冷了，但爬起来并不费力，因为藤上一直有一种向上的力量，一路将我们往上送。还有，以队伍最后的甲乙为分界线，我们爬过的雪藤已经全部消失，往下看，之前因为定言的清醒而变成了一片无际的海洋与沙滩的地面，已经全部消失，只剩一片无底的漆黑。
	  很快，头顶上那个类似出口的圆形光环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们爬得也越来越快。
	  就在葵颜离出口不到三米距离时，一直很正常的雪藤上突然钻出密密麻麻的硬刺来。
	  猝不及防的葵颜手一松，整个人失了平衡，一头栽了下去，我本能地伸手去抓他，谁知自顾不暇，反而跟他一道坠了下去，幸而敖炽反应快，一手用力抓住雪藤，一手抓住了我的手腕。
	  这个陷阱来得太猛烈，雪藤剧烈地摇晃着，九厥去抓葵颜，扑了个空，定言扯住了他的袖子，但薄薄衣裳怎么可能支撑得了，“刺啦”一声，葵颜的半条袖子没了，还连带着把九厥与定言一起摔了下去。
	  一旦坠回，永无出路……
	  我脑子“嗡”的一下，心跳几乎停止，大喊了一声：“不要！”
	  别问我为何不用法术，从攀上这根诡异的雪藤开始，我们体内的灵力就跟被冻住了一样，什么法术都施展不了。我唯一能做的，是勉强将头发化作了一根长长的树枝，飞快地卷住了离我最近的九厥的腰。摆脱，我也想多化出来几根，可惜灵力不济，抓住一个九厥，我已经万般吃力了。
	  万幸的是，末尾的甲乙，牢牢抓住了葵颜的脚，而倒吊的葵颜总算是拽住了定言的胳膊。
	  东海龙族，千年树妖，前任月老，现任仙官，再加个永远高深莫测的道士，现在就像一群倒霉的猴子，挂在那里丢人现眼！！
	  “下面的混蛋不要乱晃了！”敖炽大喊，“想办法抓住雪藤！”
	  “不行，抓不住！”九厥拿我的头发当秋千，来回荡了几次去抓雪藤，却都扑了空，雪藤直接从他的手掌里穿了过去，就像不存在一样。
	  我试着去抓，也是一样的结果。
	  甲乙使出所有力气，一手拖着那两个家伙，另一手抓在住雪藤往上拉，硬刺扎进皮肉，鲜血涌出，他吭也不吭一声。
	  我不敢再动，连呼吸都不敢大口。
	  四周变得特别安静，只听到敖炽与甲乙努力向上攀爬的声音。
	  几滴湿湿热热的液体落到我脸上，敖炽的整个右臂几乎被染红了，他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还时不时跟我说：“快了快了！就差一点了！”
	  我难受，不敢回应，怕他分神。
	  “你撑不撑得住啊？”葵颜仰头问甲乙。
	  “抱好你下头那个就行。”甲乙的脸涨得通红，要不是平日里练就了一身好体魄，只怕他们三个早就掉回原地永不超生了。
	  我的压力也很大，头发再厉害，也是拴着那么大一个家伙还加一头小野猪，扯得我的头皮阵阵发疼，可我能怎么办，死也不能松开啊！
	  就在敖炽爬到离出口不到两米的地方时，我们所有人都听到了一个特别不想听到的声音——“咯吱咯吱”，敖炽头上的雪藤横裂开了一道缝，正在缓慢扩大中。
	  我真的想骂人了，一条可以压制灵力的怪物藤，却连六个人一头猪的体重都承受不了？！你需要这么傲娇吗？！
	  “葵颜，放手！”定言突然开口。
	  “不放！”葵颜怒道“这么辛苦才把你扒拉出来！”
	  “再不松手，咱们六个都要死。”定言也怒，“少一个人的重量，雪藤会坚持得久一些！反正我回去也无事可做，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
	  “行。”葵颜突然朝甲乙喊话，“面瘫小哥，你放开我。这次我给不停带了麻烦，放了我们，你们快走！”
	  “你们这么婆妈的东西，是如何当上天神的？”甲乙冷笑，“除非我的手断了，否则我没有放手的习惯。”
	  我对甲乙的好感，突然增加了五十个百分点，觉得他真是我命中注定的好帮工，如果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补发他十三个月工资！一定！
	  可是，好感并不能弥合雪藤上的裂缝啊！
	  我太憎恨这种只在冒险电影里才能看到的狗血桥段了！难道一定要牺牲局部才能保全大局？！不行，这里的人对彼此都很重要，少了哪一个都是一场悲剧。
	  怎么办？
	  敖炽跟甲乙，都成了半个血人，爬过的地方，白色的藤全被浸得鲜红。
	  烬弯，进来容易出去太难！
	  裂缝已经扩大到一半，如果再这么硬爬，绝对撑不到出口！
	  千钧一发之际，敖炽突然大吼一声，居然将我整个人朝上抛起，不等我的尖叫滑出喉咙，一股热气突然裹住了我，睁眼一看，现了原形的敖炽居然大口一张准确地衔住了我，而他整个身体也迅速盘踞到雪藤上，用力收紧，暂时将裂缝压在身下，阻止它继续扩张。
	  “快点踩在我身上爬过去！”他从牙缝里挤出话来。
	  九厥见状，立即用力一荡，抠住他的鳞甲稳住身子，踩着他盘旋而上的身体迅速往上爬，由于敖炽的脑袋离出口不到一米，九厥踩着他的龙角稍微一纵，便钻出了光圈。旋即他又探出身子，伸出手冲我喊：“给我手！”
	  敖炽用力抬头，让我离九厥更近一些，直到他的手牢牢抓住我，一把将我拖了上去。
	  有了他这个龙肉楼梯，葵颜与定言也相继爬了上来。
	  最后一个站到他头上的甲乙，在跳出来的瞬间，说了一句：“你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啊。”
	  如果不是浑身剧痛加精疲力尽，敖炽一定要把这小子摁到地上用拖鞋抽他的嘴！
	  就在化回人形的敖炽，双手刚刚抠住光圈的边缘时，雪藤断裂开来，他悬空的脚下，只见一片黑雾，无穷无尽无底，多看一眼都让人浑身发毛。
	  我跟九厥用力拽住他的手臂，好歹把他手脚齐全地拽了出来。
	  当一众人东倒西歪地瘫在地上时，我们才看清，光圈之外，居然就是我们来时的那个祈愿室，光滑的地板上一片巨大的黑色气流正在旋转缩小，很快便毫无痕迹地消失。至于那个可怕的白玉匣子，正大开在永欢手里，蓝光闪射，在地上的出口消失的同时，它也“砰”的一声合上，再看不到任何缝隙。
	  “太好了！你们都没事！”永欢扑到九厥身边，抱住他大哭不止。
	  “你们没事，我有事！”敖炽哼哼唧唧地倒在地上，浑身是血不说，全身还扎满了雪藤上断掉的刺，“凭什么就我要变成仙人掌？！”
	  这个时候，我最期待的就是听到他骂人的声音，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让我确定，他还好好地活着。
	  “很疼吧？”我跪在他身旁，查看他的伤口。
	  “废话！！当然疼啦！！疼死大爷我啦！幸好没扎到脸！”他狠狠瞪我一眼，愤愤地说，“所以幸好扎得是我不是你！”
	  我眼眶一热，也不管旁边有多少人看着，用力往他脸上亲了一口，特别真诚地说：“往后初一十五我都不跟你吵架了！”
	  众人石化。
	  “谢谢你。”定言上前，朝敖炽深深地鞠了一躬。
	  “还有我！”葵颜也站起来，特别认真地朝他鞠躬，“其实你的花衬衫并不是那么难看，我收回我之前的话。”
	  “我也给你鞠躬，关键时刻还是你靠得住！”九厥感激涕零地跟他们站成一排，边鞠躬边说，“以后我去不停大吃大喝一定会给钱！”
	  “他们说的已经代表了我。”甲乙在角落里说，“现在你可以安息了。”
	  我满头黑线，这些家伙，一定要用这么奇怪的方式来宣泄自己逃脱大难的喜悦吗？！
	  “要不要再发一束白菊花给你们献给我？”敖炽有气无力地看着他们，突然变脸大声吼道，“你熬大爷我又没死！你们搞什么遗体告别！真心想报答的话，就把‘情起箭’给我弄出来！”他指着还在昏睡中的阿松，“你们看着办！”
	  对，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如果阿松说的是真的，那最后一块神石“情起箭”就在它的身体里。
	  “难道要开膛破肚？！”我为难的嘀咕。
	  定言走过来，摸了摸阿松的心口，说：“那倒不用。这块石头里，有我放进去的全部神力，或许我可以试试把它完整无缺的引出来。”
	  “这到底是块什么破石头！为何跟我之前遇到的十一块都不一样？”我忍不住问他。
	  “当年‘那个人’跟我说，‘情起箭’是由世上第一对相爱的男女的心脏中，钻出来的石头，它天生就是一把箭的形状，却又裹着彩虹般绚丽均衡的颜色。落地之后能跑能跳能说话，像个懵懂的孩童，据说它经过的地方，总会促生众多相爱的情侣。但‘那个人’说，此神石与其他十一块不同，本性‘善恶不定’，所以才要我将全部神力注入其中，保证其一直处于一个均衡稳定的状态，以助人间处处有情却不物极必反，男女相爱但不致反目成仇。他还说，此石有自我思维，若失去均衡之力的钳制，则会自行寻找活人心脏寄居，被寄居者若是心地澄明、知爱懂爱之人倒还无妨，反而能借其神力做出不少有益的事情；但若失被狭隘偏执、不懂如何才是真正相爱之道的人‘收留’，便是助纣为虐，必祸及无辜。我没想到的是，多年之后，这石头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找到我，还让我收留，彼时我心如止水无爱无恨，根本无心收留。加上它又自作主张接回我的情腺，令我方寸大乱，重堕心魔，才被阿松得了机会，生出诸多事端。”定言叹息，“不论我还是阿松，都不是能够承受‘情起箭’的人呢。”
	  言罢，他伸手覆到阿松的心口处，闭目凝神，将一道灵光自指尖注入阿松的心脏，再缓缓用力朝外一拽，“当啷”一声，一把袖珍的七彩石箭落到地上，连滚了几圈。
	  “啊呀！谁又把我拽出来了？我自里头睡的好好的！”石头很不高兴地叽哩哇啦地抱怨起来，“是谁是谁？讨厌！”
	  还真是一个孩子的语气啊。
	  我突然反应过来，所谓“爱”，不就是一个孩子吗？你是怎样性子的人，就会养出怎样的“爱”。“爱”并不是我们常说的什么“世间最伟大的感情”“人类最美丽的天性”“爱会带给人无限的幸福”，它只是一张白纸，唯有遇到一个能写得好画得好的人，它才会变成最伟大的情感与幸福的来源。不是所有的“爱”都是美好的，不然，人类最初的爱也不需要以一把箭的模样出现了。
	  箭，是可以伤人的。
	  至于它的颜色，不正是说明就算它会伤人，起码外表也是绚丽多彩、惹人遐想的？而彩虹色时世间最均衡的颜色，从暖到冷都有，才能铺就最完美的色彩效果。而我们爱一个人，也需要均衡，热情与理智，骄傲与谦和，失望与希望，放手或者不放手的勇气，缺了哪一样，爱都会变得黯淡甚至危险。
	  难怪这块“情起箭”会如此与众不同，因为“爱”本就是人类情感中最简单也最复杂的一种。
	  我从短暂的失神中恢复过来，看着还在地上呱啦呱啦的石头，问定言：“它说过没人收留它他就会死。难道我们要把它放进谁的心脏里吗？”
	  “不会死，只是会休眠而已。”定言把石头抓起来，“不知是谁破坏了我加诸其中的神力，让它失去了钳制，到处乱跑。”
	  “把它交给我吧。”我生怕他要物归原主，赶紧说，“实话跟你说，我花了几乎一年的时间寻找着十二块石头。有急用！”
	  “哦？”定言看向葵颜。
	  “是的。我已经把我的‘天绯盾’送她了。”葵颜给我证明，“反正这个世界已趋于稳定，你我也早就成了寻常人，这些石头拿来无用，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将来上不停吃点喝点，老板娘也不好意思收我们饭钱不是。”
	  定言一笑，爽快地把“情起箭”递给我：“拿去吧。交给你，倒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几块破石头，我能干吗？集齐了又不能召唤出一百吨金条！”我撇撇嘴，十分迅速地把石头接了过来。可我心里在咆哮啊，一年的辛苦奔波总算没有白费，十二块石头还我上天入地下海，刚刚还差点一尸两命或者当寡妇！为什么每到年底就一定要这么折磨我呢？！
	  这是，永欢怯怯地走过来，小声说：“还有一件事，可能需要你们解决。”她伸出手，“阿松给我绑的姻缘线还在。还有花月佳期那些客人……”
	  坏了，高兴太早了！这不还有个人命关天的事情要马上解决吗？
	  “怎么了？”定言看我们脸色骤变，尤其是九厥，看着自己的手腕，简直都要哭出来了。
	  葵颜把花月佳期的事扼要地说了一遍。听罢，定言皱眉道：“自杀？”
	  “对！”我猛点头。
	  “人类若强行断掉情腺，四十九日之内若未得修复，便会患上‘空无’之症。”定言道，“就是说，在四十九日之后，他们眼中的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一个，其他所有人都消失无踪，你想想，当一个正常人一觉醒来，发现全世界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会怎样？”
	  “崩溃……”我说。
	  “空无之症就是将人推向崩溃，继而自尽的不治之症。因为情腺不止生出姻缘线，还是一个人所有感情的发源，亲人，爱人，友人，甚至包括仇人，都是感情的产物。若断了情腺，也就等同于放弃了与自己之外的世界的联系。”定言说，“这些都是当年小圆曲人界调查时得来的讯息。所以说啊，他比我更适合当月老。”
	  我赶紧抓住定言：“这么说来，因为暂时的悲伤就找花月佳期断掉情腺的人，比随便乱绑姻缘线的人危险多了！可有法子解救？花月佳期可祸害了不少人呢！我来时还看到一个女人被断了情腺！”
	  定言想了想，说：“阿松借情起箭神力乱绑的姻缘线，只要以情起箭往二人手腕之间划一下即可断掉。至于断了情腺的人，你若能找到小圆，以他现任月老之能力，再加上情起箭，一定能补得回来。”
	  那还等什么！我赶紧看向九厥，还没说话，他就抢先道：“我知道了！我会马上回天界找死老头子！”说罢，他又哭丧个脸过来，“但你们必须先把我这条线断了！”
	  永欢也说：“请你们动手。”
	  两人并肩而站，同时伸出了手臂。
	  就是这条看不见的线，把我们缠到了这么麻烦的事件里。
	  我愤愤地让敖炽把情起箭给我，对准两人手腕之间的空气，举起石头，狠狠朝下一划。
	  一声轻微的“啪”，一直绑在永欢手腕上的红绳顿时化成了一小团暗红的烟雾，随着烟雾的消失，永欢与九厥的脸上都出现了如释重负的神情。
	  这时，九厥转身，揽住永欢，说：“抱歉，当年是我没有将你们照顾得妥善。你不讨厌我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当你真正的阿九大哥，我的意思是纯粹的兄妹之情。以后有什么事，只要我能帮忙，你尽管来骚扰。”
	  永欢点点头，不等她回应，九厥已化作了一道光，直接从窗户冲了出去。
	  永欢看着窗户，神情有些失落。
	  这时，紧闭的祈愿室的大门被敲得砰砰响，桃姐的声音在外头喊：“喂，小姑娘，你还在里头吗？没事吧？”
	  永欢一惊，小声道：“呀，是她跟来了吗？”
	  我稍一思忖，走到窗口前看了看，对葵颜道：“你先带他们回不停吧，我跟桃姐交代一句就来。反正现在已是凌晨，外头没几个人，你们直接飞回去。敖炽有伤，有劳你们小心照应。”
	  “喂，你还想干吗？”敖炽不放心。
	  我拍拍他的手：“你先回去，我只是要跟我们的救命恩人道个谢。要是一屋子人都出现，我怕吓到她。”
	  “好吧，你快点回来。”
	  “嗯，去吧。”
	  离开之前，定言打碎了神龛上的月老像。
	  一地碎片，不知道是不是代表着一段循环的真正结束，我希望是。
	  待他们消失之后，我脱掉沾了不少血迹的大衣，擦了擦脸，神清气爽地打开了祈愿室的大门。
	  走廊上的灯全被桃姐打开了，一见门后出来的是我，她吃了一惊：“呀，小姑娘怎么是你？另外那个大冬天穿蓝裙子的小姑娘呢？”
	  “她刚才走了呀。”我走出来，笑嘻嘻地说。
	  “走了？”桃姐奇怪地说，“我好像没看到她出来啊。这个小姑娘，风风火火地抱着一个白匣子找到我，恳求我无论如何要对匣子，把她写下来的一句奇怪的话倒着念一遍。我看她这么急，就念了，然后她就跑了。咳，我看她年纪还这么小，该不是感情受挫神志不清了吧？唉，我见她老半天不出来，就过来看看。怎么这地方一个人影儿都没有啊，还这么乱七八糟的，皮包公司是吧？”
	  “太晚了，都下班了嘛。”我窃笑，拉着桃姐走出了满室凌乱的花月佳期。
	  “你怎么还在这儿呢？”门口，桃姐又问我。
	  “哦，我手机白天的时候丢这儿了，所以过来找。”我随便撒了个谎，马上将话题一转，“另外还有一个事儿，要拜托桃姐你。”
	  “又要找我干奇怪的事儿？”桃姐一挑眉，“我一把年纪了，可不跟你们小年轻们疯。”
	  “不是。”我笑道，“我是开店的，以后每个月我店里需要的水果，都找你买。”
	  “真的啊？”桃姐顿时喜笑颜开，“怎么对我这么好啊？咱们也不是很熟啊。”
	  “虽然不熟，可我喜欢你这种性格的女人。”我笑着抱住她，“我代表所有人谢谢你。”
	  桃姐被窝弄糊涂了：“你谢我干啥？！”
	  “谢谢你一直没有放手，谢谢你一直在他身边。”我拍拍她的背脊，“再见。”
	  “啊？！”
	  不等她回过神来，我转身一把撕下了花月佳期门口的“对联”，撕个粉碎，才安心下楼去。
	  爱情里最需要的，就是“飞蛾扑火”，这是老板娘我说的。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六节
	  这个年底，可能是月老遇到的最忙的年底。
	  在九厥的督促下，他以情起箭为引，做了十枚绣花针十把小剪刀交给月老殿的诸位红娘，按照我们找到的花月佳期的客户名单，凡是绑错了姻缘线的，剪断；凡是受不了爱恨煎熬自断情腺的，修补。能救多少是多少。
	  这段时间，稍微有些眼力的高人，应该经常看到有漂亮的仙女在不同的人家出入。
	  一场不大不小的灾难，就这样被悄悄地化解了。
	  永欢在不停里住了几天便告辞了，临走前的那个下午，她跟我一道坐在阳光温暖的窗边，说：“我一直以为绑在一起，寸步不离，就是爱了。原来不是这样。老板娘，你能不能跟我解释一下，到底怎样才是真正地爱一个人？怎样才能不让我心里的箭伤到别人？”
	  “好难啊这个问题。”我窝在沙发里，喝了一口茶，“也许，玄机就在放手与不放手的时机吧。”
	  “我不明白。”永欢很困惑，“一面说要努力争取，一面又说要放手，到底要怎样？”
	  “定言说过，爱情是世上唯一不能靠努力得到的东西。”我看着窗外午后的阳光，“他这句话我是同意的。我的建议是，当你已经清楚地向对方表达了心意，但仍然得不到回应的时候，就放手，不要做任何穷追猛打飞蛾扑火的傻事，自己不好过，别人也难受。至于不放手，你想一想端午就明白了，就算被你讨厌成那样，他都不曾对你放手过一次，一直陪在你需要守护与拯救的时候。”
	  永欢一愣。
	  “算啦，不要费心去想这些事情了。这个俗气的话题被无数人讨论了无数年，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你我也不必纠结了。”我伸了个懒腰，“沈子居也好，微澜也好，想必都是情腺没有长全的家伙。而且我相信，世界上绝对不止一个沈子居与微澜，当然，也不止一个你跟端午。我不能像童话书里那样跟你讲，世上每个人都是有爱的善良的正常的，这世界从来不是童话。所以我只能跟你说，遇到了不对的人，这并不是什么灾难，遇到了不对的人还要在他身上反复循环，那才是灾难。”
	  “所以说，烬弯并不仅仅存在于你们的匣子里。”定言悄无声息地从门外走进来，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每个人的这里，都有出现烬弯的危险。”
	  “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要跟葵颜两口子一起去帝都吗？”我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那天回到不停后，倦极的他住了一夜，翌日一早便与葵颜离开了，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就留下了阿松这头到现在还在骂我的野猪。
	  “明天就启程了。”他在我身边坐下，打量着我的店，笑，“在里头待了几百年，这世界已变得与从前大不一样，连妖怪都能堂而皇之开店谋利。”
	  “这就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我瞪着他，“我开店三年，从来没有做过这么亏本的生意！拼了老命不说差点连老公都搭进去，居然连个谢字都没。”
	  “亏本？”定言哈哈一笑，“十二块神石尽入囊中，你还说亏本？”
	  “这有什么用？能换成金子吗？”我恨恨地说。
	  “你已经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了。”定言耸耸肩。
	  “呸！”我跺脚，“你到底来干什么？”
	  “我其实是来看看阿松的。”
	  看吧，我就知道好心没好报，在这个混蛋心里，猪比我重要……
	  我用金刚锁链把这个顽劣的家伙，拴在了后院里，为了表示我没有虐畜，我还专门给它买了一个大型犬用的十分华丽的犬舍为它遮风挡雨，花了五百块钱呢！顺便它还特别能吃，赵公子每天给它做饭都要用最大的锅。
	  每次一看到我，它就龇牙咧嘴地冲我喊：“滚开！老妖婆！”
	  所以我每次都要忍住叫赵公子把它做成猪肉香肠的冲动。
	  此刻，它一看到我身后的定言，瞬间就发起疯来，“呼”的一下朝他奔过来，被锁链扯得打了几个滚，爬起来继续冲，不顾一切想要挣断锁链咬死他似的。
	  真正的深仇大恨哪。唉！
	  我真得远远的，看他如何跟这只恨不得他灰飞烟灭的野猪话别。
	  “你这么恨我？”定言顿在离它不到半尺的地方。
	  阿松不说话，嘴里发出愤怒的呼呼声。
	  “扯平了不是吗？”定言看着她的小眼睛，“我断你红线，你囚我百年。智巍成了飞灰，微澜化回白骨。你还是这么愤怒吗？”
	  阿松停下了所有的动作，咬牙切齿：“是的！我依然恨你！”
	  “好吧，那你继续恨我吧。我并没打算来跟你讲和，说完我想说的，我就会离开这里了。”定言笑笑，“到今天，我也没打算跟你到钱。”
	  阿松的呼呼声又变大了。
	  “我只是来跟你说一声，当年我说，我不能纵容一条长错的红线。其实后面还有一句话，但我没有说出口。”他顿了顿，“我本想说，你这次能长出红线，那么下一次也能，这个男人，配不上你这样的姑娘。”
	  我一愣，阿松的呼呼声也戛然而止，小眼睛里第一次投出不适愤怒而是错愕的视线。
	  “可当时没有情腺的我，并不觉得这句话有多重要，所以没有说出口。”我起身，“嗯，就是这些了。你也不必总是骂老板娘了，如果当初你遇到的是她，情况会比遇到我好一百倍。所以，好好留在这里，重新开始吧。”
	  “你就这么走了？”大厅里，我叫住他。
	  “不然呢？”他站定。
	  “我想知道，如果你再掉进烬弯，是否还会循环百年？”我问他。
	  “不知道。”他回头，“不过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以你们如今的感情，若敖炽有一天也要以人肉为食，你会如何？”
	  “亲手杀了他。”我平静地回答，“若换作是我，他也想同。”
	  “真话？”
	  定言似乎不信，连一旁的永欢都透出疑惑的眼神。
	  “作为一个已婚的妖怪，虽然活了这么多年，看过了这么多人世沧桑，但我依然无法定义究竟怎样才是最正确的‘爱’。”我看着他们，回想着我与敖炽的点点滴滴，“但我觉得，最好的爱，一定是不伤人，也不伤己的。沈子居，微澜，阿松，甚至你，都不在此列。人，但凡将自己困在或求而不得或贪新忘旧或私心占有或仇恨不息的烬弯里，只会离爱越来越远。”
	  “不伤人，不伤己？”定言仔细揣摩这六个字。
	  “爱应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如果一段感情里出现的痛苦大于快乐，便是该反省是否掉进烬弯的重要时刻了。”我朝他眨眨眼，“啧啧，你这个前月老啊，断情腺真是最傻的行为啊，无爱之人怎么可能做有爱之事，再遇到有爱之人呢？世上不是只有一个微澜，大把好姑娘，何必做这么亏本的生意？”
	  “你在宽慰我？”定言一笑，“一只妖怪，指点曾经的月老要如何去爱？！”
	  “是提醒你不要再摔进同一个坑。”我“哼”了一声，“看在你把‘情起箭’给我的分上。”
	  “好吧。也许我应该跟葵颜他们一道，重新认识这个世界，然后重新学习如何做一个民间的月老。”定言想了想，“就这么办吧。以后你若需要我们锦绣缘帮忙，我们半价收费。”
	  我脱下拖鞋就朝他砸过去：“滚！你咒我跟敖炽离婚是吧？你个缺德的！”
	  “我意思是你是我们的贵宾！”
	  “谁要当你们那个破店的贵宾？滚！”
	  “好吧好吧，代我跟敖炽说声谢谢，还有，这个药市专治刺伤的，他现在应该比马蜂窝好不到哪儿去吧。”定言扔给我一瓶药，一溜烟逃出了大门。
	  我接过药，突然想起一件事，赶紧又喊：“给我站住！”
	  定言停下，回头看我：“我已经滚了！”
	  我拿了一瓶浮生扔给他，说：“好歹在不停里住了一夜，给你个赠品，拿回去仔细喝。”
	  他接过瓷瓶，笑：“谢了。有缘再见，早生贵子！”
	  我看着他消失在不停门口，不禁摇头一笑，一瓶浮生，已经是我能给他最大的祝福。
	  这时，永欢走过来跟我告辞。
	  “你也走？”我怀笑，“不等九厥回来吗？”
	  “不了。”永欢不好意思地笑，大眼睛里浮出另一个期待，“我有件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什么事？”
	  “我想把当年那架鲛骨琴找回来。”她笑，“顺便，多走一些地方，多认识一些人，也好多琢磨琢磨你的话。”
	  “也好。”我点点头，伸出双臂，“那就抱抱吧。但愿你不会是世上最后一只蓝鲛。”
	  “以后也许我会再来，希望那时我不再是个让你们头疼的家伙。”她抱住我，“至于那件东西，就有劳你保管了。”
	  “放心。”
	  踏着午后的光线，永欢就像传说中的美人鱼一样，消失在光线形成的海洋里，她留下了那个装着无尽悲伤的匣子，带走了一瓶浮生。
	  我想，后者更适合她。
	  不过我特别后悔的是，在告别这种泪点密集的时刻，我居然没有让她感动到泪流满面，这样，她留下的可就不止是那个匣子了……失策！！
	  拿着那瓶药，我上楼进了卧室。
	  定言说的不错，敖炽现在跟马蜂窝也差不多了，他身上的刺，我跟纸片儿加上赵公子，三个人人手一把拔猪毛的小夹子，拔了三个钟头才清理干净。现在他浑身都是红肿的圆点，整天都窝在床上装死不见人，还经常以自己是伟大的伤病员为由，对我呼呼喝喝，还总是吵着要吃草莓奶昔，并且必须我亲手喂食。
	  所以，你们经常可以听到如下对话——
	  “你拿什么往我身上糊？好臭！”
	  “定言刚刚给的药。别吵，不然弄破你的伤口我不负责的！”
	  “那废柴越来来过了？除了这个臭药，他就没别的表示了？不是他我怎么会这样？！还有那头野猪！天天骂人！饶它一名火气还这么大，让赵公子给它弄点巴豆泻泻火！哎哟！轻点！还有你是不是没缴网费？！我从昨天起就打不开网页买不了东西了！”
	  “你想买什么？”
	  “花衬衫啊！那家店又出了一个新系列！还有扫地机也有新型号了！”
	  “你知道吧，我现在特别遗憾那些刺没能扎死你。”
	  “切！我才没那么容易死呢。反正我死了你又不会殉情，我可不干这亏本的事。唉呀，你怎么往死里掐我？”
	  好吧，我忍他。谁让我们试吵了千百年都吵不散、整天互殴却还能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在一张床上打呼噜的夫妻呢？最要紧的是，我们给予对方最实在的尊重与自由，但从不曾对彼此放手。也许听来矛盾，但这的确就是我与敖炽的“相爱之道”。
	  撇下浑身糊满药膏、骂骂咧咧地拿着手机玩游戏的敖炽，我走到阳光充盈的窗前朝外看。院子里，赵公子正忙着把新鲜的萝卜铺到竹筛里，最近他很迷恋制作麻辣萝卜干儿；甲乙往大门口搭了把梯子，正站在上头贴春联，纸片儿坐在他头上指指点点地说往左往右，十三个月工资的力量就是大啊，连这个家伙也稍微变勤快了。不过回来之后，我们谁都没有提“我是他心目中最重要的女人”这件事，我跟敖炽一致认定，那时当时的阿松故意使出的离间计。毕竟，我从这个帮工身上从来看不到他对我的“爱意”啊！！除非，他是个习惯用讨要工资来表达爱意的奇葩……
	  不管怎样，看着这群在冬季的暖阳里忙碌的家伙，我再次确认，没有“循环”的日子果然才是最幸福的。只可惜，我能封禁蓝鲛的烬弯，却封禁不了所有抓住曾经的伤与失去的人死不放手的家伙们。世上诸多苦痛折磨与不得解脱，不外是你自己给自己建造了一座悲哀的“烬弯”罢了。
	  我不是神，更加没有普度众生的情怀与能力，我的心里曾经也有过一座烬弯，也差点陷入无尽的循环，所以，老板娘我能提供并且亲身实践过的解决之道只有六个字——
	  “往前走，莫回头。”
	  爱听不听，爱信不信，我只能帮到这里了。善哉善哉！
	  我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从短暂的感慨回到亲爱的显示世界。过不了几天就是春节啦，一年的幸劳到了这里，基本上可以画上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了吧？！
	  承载希望的绝里花，懂得欣赏的绡狐眼，一生自豪的枝上雀，永不自满的桃园槛，勇敢坚定的破天斧，平和温柔的月隐娘，坚信不疑的金乌翎，乐观开朗的鱼王舌，慷慨大方的千钟黍，诚实不欺的冥王冠，恻隐良善的天绯盾以及善恶未定、可悲可惜、可暖心也可伤人的情起箭——我很早前就发现，这些石头，分明是对应了人性之中的十二种弱点。不管当年的天界发生了什么变故，不管“那个人”是什么来历，起码十二块石头现在就躺在我的保险箱里。对，甲乙居然也很自觉地把他霸占很久的绡狐眼交了出来，在我承诺补他十三个月工资之后。
	  我已经通知了东海龙王，让他来不停取走石头，东海龙族的麻烦，应该是解决了。
	  不过，比起这些石头，我现在更关注的是另外一个玩意儿！
	  我摸着自己的肚子，最近小家伙好像特别安静，搞得我上蹿下跳的时候经常忘记了自己是个孕妇。整一年了，我的未知小朋友好像完全不急着出世，要不是我仍能清清楚楚感受到小家伙的心跳与生命的鲜活，我简直要怀疑是不是我拉肚子的时候把他给拉没了……
	  可恨的是，关于树妖得孕期，谁都不能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要是十年还不生，我跟敖炽都会疯掉吧？！
	  不过我转念一想，会不会是小家伙嫌弃我们迎接他的诚意不够所以傲娇着不肯出来？！
	  所以，赶在春节前，我又干了一件“大事”，把敖炽跟九厥硬拖回浮珑山，冒着天寒地冻鹅毛飞雪，合三人之力为未知小朋友准备了一份大礼，一本由我们三人亲手敲出来的珍贵的回忆录——《浮珑》。至于内容，暂时保密，嘿嘿。
	  不管怎样，这份礼物，已经是我所能想到的、最有诚意的诞生礼，可问题是，从浮珑山回来到现在，未知小朋友依然没有出来跟我们见面的意思。每当我看到敖炽打开各种婴幼儿产品的网页又默默关掉一脸萧瑟的样子，我都觉得他十分可怜，然后让赵公子在他的晚餐里多准备几块他爱吃的红烧肉，他研究扫地机的时候我也不揪他耳朵了。
	  九厥来过两次，装模作样给我把脉之后都是摇头叹息，说这个小朋友果然是我的血脉，不给好处不出世的节奏。每次我都让赵公子把他扔出去。方正他最近也特别忙，除了自己的工作还要帮助月老清查有没有被遗漏的花月佳期的客户，好消息是，自打我们回来之后，新闻里就渐渐看不到类似的自杀新闻了。听说月老还缠着九厥让他带自己去拜见定言，说一定要感谢定言当年指点与提携的恩情，说到动情处老头子还“吧嗒吧嗒”掉了眼泪，真是感情丰富。说来也有趣，两任月老，一个斩断情腺无爱无情，以彻底的旁观者身份掌司姻缘；一个整体把自己泡在感情里，身体力行地感受人类各种情绪琢磨各种应对的方法，虽然正确率都很高，但我还是更喜欢这个胖老头的作风，我还让九厥给我复制一本老家伙写的《月老爱情指南》，可九厥老是忘记！
	  永欢也没有什么消息，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起码她以后可以有目标地生活下去。定言跟葵颜夫妇去了帝都，不久后我收到了葵颜发过来的一封邮件，说锦绣缘现在的生意特别特别好，尤其是他让定言作了锦绣缘的合伙人兼代言人之后，单身女性顾客简直是蜂拥而至，营业额直线上升，所以他今年打算再开一间分店，所有VIP客户都可获赠定言老师的限量巨幅海报一张！然后就是一堆对我的感谢辞。我默默地关掉了邮件，心想，这该是一间怎样不靠谱的婚介所哟！不过唯一不用担心的就是再不会有人被乱绑红线以及断掉情腺了，本来嘛，有缘无缘，顺其自然，就祝锦绣缘的客人们平安无事，喜结良缘吧。
	  啊，对了，东海龙王昨天来了不停，我慎重地把十二块石头交给了他，除了情起箭还没有进入休眠状态，在箱子里叽叽喳喳废话个不停，其他十一块石头都非常正常。
	  对于我不打招呼就收齐了十二块石头这件事，龙王大人把我从头到脚数落了一个钟头，核心内容就是我胆子太大太乱来万一他的曾孙有个闪失怎么办，不过骂完之后还是给我竖了一个大拇指，说确实也只有我这样的“泼妇”才能把他孙子绑得无怨无悔，然后还给了我一份新年礼物——一套用珍珠做成的婴儿服，那个光泽哟，那个漂亮哟，看得我一边流口水一边问能不能再送我个成人版的……然后就又被龙王以贪心为由骂了半个小时。临走前，他叮嘱敖炽，一旦孩子出世，马上通知他，不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母子平安。
	  原来，在这个看起来年轻的老年人心里，不仅仅只记挂着他还未出世的曾孙呀。想到这里我就特别感动，觉得无论如何也不能浪费他老人家对我的这份喜爱，所以以后去东海龙宫，一定要多搜刮宝贝回来，反正他也不会跟我计较的对不对？！哇哈哈哈。
	  不过，开心归开心，眼看着我们把能做的都做了，可未知小朋友还是不肯出来。
	  到底哪里不对呢？

第十二章 致爱 第十七节
	  鞭炮声此起彼伏，绚烂的焰火在夜空中多朵绽放。大年三十的忘川，笼罩在一年中最喜气洋洋的气氛里。
	  不停的大门与窗户上都贴满了对联与福字，屋子里一堆妖怪围着火锅大快朵颐，空气里飘着辣椒香料与红酒白酒的味道。
	  “我的肉呢？谁吃了？”痊愈的敖炽拿着筷子，一边大叫一边在锅里乱搅和。
	  甲乙埋着头，迅速把藏在青菜下的牛肉拨到嘴里，然后继续做若无其事状。
	  九厥跟阿透就谁应该吃掉最后一朵香菇展开了不友好的磋商。
	  不用进食的白驹从寄居的碗里跑出来，跟纸片儿结为盟友，在空中飘来荡去闻味道。
	  碗千岁一边吃一边不忘向每个人推销他的碗，骨瓷的，名牌的，只要998只要998！一旁的翎上也不落后，精钢菜刀，削铁如泥，只要598只要598！
	  顾无名跟赵公子远离饭桌，坐在台灯下以文学青年的姿态讨论着《三国演义》，台灯在地上照出盔甲与骷髅惺惺相惜的影子……
	  最贴心的阿辽给我带来了各种孕妇适用的补品，这会儿正在厨房里给我炖什么七宝汤，听起来就好高端的样子。
	  我懒得跟他们凑热闹，坐在沙发上边看春晚边翻节日贺卡。今年我收到的贺卡是历年来最多的，除了一帮老朋友之外，今年还有从某个山村里寄过来的，还有从卡普森中学寄来的，还有非洲寄过来的。
	  “茶很苦，但很好。感激不尽，新春大吉。”这是村子里的。
	  “告诉那个人，再比试枪法的话，也许我还赢不了，但跟我比高等数学，他输定了。我知道你们是妖怪了。祝你们中国妖怪春天的节快乐。”这是卡普森中学的。
	  “我已选好了视野最佳的猴面包树，等你们一家来！”这是非洲的。
	  几张卡片都没有留下姓名。
	  我不知道这些家伙从哪里打听到了不停的地址，但，再没有比收到这些薄薄的卡片更好更贵重的新年礼物了。
	  还有，葵颜也发了一份快递过来，一张起码用一千克的千足金打造的超大超厚砖头名片！上头刻着“锦绣缘特邀顾问”字样，还附了一封短信：“新年快乐，早生贵子。葵颜及定言同贺（金子钱是我给的，定言那厮说他没钱！！）”
	  我觉得葵颜是世上最可爱的人，真心的，在我抱着这一大块金子的时候。
	  所以，这个春节实在是圆满。
	  不过，还有一个家伙得去瞅瞅……
	  我走到后院，赵公子他们把彩灯挂的琳琅满目，冬夜里的花草被照成了跌进彩虹里的宝物。
	  阿松缩在它的房子里，给它准备的大饺子还堆在盘子里，一口没动。
	  自打定言来跟它话别之后，它就变得沉默了很多，也不怎么骂我了，但也不理我。
	  “这些饺子可是赵公子从敖炽的魔掌里硬抢下来的，最好吃的秘制菜肉饺。”我蹲到它的房间前，可惜地看着还有热气的饺子。
	  “滚。”屋子里的家伙闷声闷气地说。
	  “我不够圆润，滚不动。”我干脆搬了把椅子坐下来，“大年夜的，咱们今天就平和点，别骂人了，随便聊聊天如何？”
	  屋子里没回应。
	  “我不久前给我没出世的孩子准备了一份礼物，一个回忆录。”我自顾自地说着，“你要不要听听关于我的故事？虽然间隔许多年，但讲起来并不会很长。”
	  屋子里继续没回应。
	  我也不管它是不是装死，很有耐心地把我从树到人、与子淼的相依为命伤心至死、与敖炽的从敌到友再到夫妻，种种过往，一一讲给它听。
	  “我很明白，你被断掉错误的红线时，那种无法承受的疼痛。”我看着四周绚丽的光芒，“可你未必明白，当你知道你最依赖最信任的人，在你与另一个女子同陷危险时，他本能地选择了救另一个时，你那种连骨头都在疼得心情；你也未必明白，当你知道他把你作为替代品，连你的模样都是照着他最爱的女子而塑造出来的时候，那种连心脏都在抽搐的愤怒与绝望。可这些事情，就真真实实发生在我的身上。”
	  锁链动了动，屋子里传出阿松低沉的声音：“你没有杀他……”
	  “你觉得我应该杀了他对吧。再杀了他的女人跟孩子泄愤？”我摇头一笑，“就算这么做了，又如何呢，不属于我的依然不属于我。反而我自己，得为这样一个错误的人变成扭曲的疯子，再背上一身罪孽，永远不得解脱。这笔帐，我可算得很清楚呢。”
	  “我不是你。”
	  “但你跟我有相同的、遇到正确的人的机会。前提是你愿意收下这个机会。”
	  阿松沉默。
	  “难道你没有发觉，当你费尽心思将定言关进烬弯时，你自己已经身在烬弯很多年了吗？你觉得你打败了定言，其实你一直打败的是自己。”我看着那块伏在房子里的黑影，“对智巍的执着，对定言的憎恨，成就了你的烬弯，你在里头循环不止，就像许多失恋的人一样，哭着睡着，哭着醒来，每天都跟自己说同样的台词：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得不到我要的？他为什么不爱我？循环循环再循环。如果稍微对自己狠一点，不就是往前走吗，不就是不回头吗，不就是过去的就过去了吗，不就是不属于自己的就放手吗，如此，烬弯还能束缚住你吗？”
	  屋子里继续沉默。
	  “我的故事说完了。”我起身，“别忘了，爱是一种天生的能力，没那么容易被区区几次伤害摧毁掉。所有觉得自己不能再爱的人，都是暂时的错觉，所有借着爱的名义伤害别人伤害自己的，都是不懂爱的混蛋，所有想断掉情腺的人，都是懦弱的二百五，包括定言。这个我不包庇他，这么轻易就放弃了这么丰富的世界、这么多的人，太亏了！！幸好，还有得补救。”
	  说完，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之后又回头，说：“等你想明白了，随时跟我说，我随时可以放你走。我觉得以你的耐心跟小聪明以及惊人的食量，再修炼一条姻缘线不难。新春快乐！”
	  走了几步，我抬起手，看着自己的尾指。不是说妖得情腺都不发达所以很难生出姻缘线吗，那我的手指上，有没有一条红线呢？应该有的吧，而且肯定还很坚固？不然怎么绑住那条东海孽龙……不对，说不定是他的红线太强，所以绑住了我？！
	  唉，越想越糊涂，管它什么红线呢，反正，我们一直在一起，这不就足够了吗？
	  正要走出后院时，我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呼哧呼哧”的声音，转头一看，那头野猪不知几时钻出来，大口大口地吃饺子……切，装什么装，早知道你饿坏了！
	  我嘻嘻一笑，钻回了大厅。
	  刚一进去，就发现那一大帮人已经撇下了火锅，全围在电视机前，各自捏着一张彩票似的玩意儿，悄然无声地看着电视机里那些逐一落到盒子里的有号码的小球。
	  “11！23！18！呀，三个号对上了！尾奖！！”兴奋得翎上把碗千岁的肩膀拍得砰砰响。
	  “我只中了两个号。”阿透撇撇嘴。
	  “我只中了一个。”阿辽笑嘻嘻地说。
	  “我忘了买……”顾无名很是后悔。
	  “去！一个都没中！”敖炽愤愤地撕掉了手里一把彩票。
	  居然连甲乙都捏着好几张彩票，站在沙发旁的角落里，默默地把没中奖的彩票扔进了垃圾桶。
	  这帮家伙……我想起来了，这是为春节特别发行的新春福利彩票，年三十晚开奖，八个号码都对上就是头奖，据说今年的头奖奖金已经达到一亿两千万了呢！
	  好像，我昨天出门的时候也顺便在菜市场的彩票售点买了一张，还是机选的那种。不过肯定没戏啦，像我这种抠餐饮发票最高也就中五块的人，是没有这个命的。
	  不过我还是从裤兜里摸出了两张皱皱巴巴的彩票，走到那帮人身后，随口问：“开的是哪几个号啊？”
	  “3！10！26！23！18！19！35！17！”敖炽噼里啪啦地报出一串数字，哭丧个脸，“买了五百块的，连个尾奖都没有……好难过。”
	  我让他再报一遍。
	  五秒钟后，我盯着我的彩票说：“敖炽啊，快来扶住我！”
	  敖炽一听，“唰”的一下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紧张地扶住我的肩膀，连声说：“怎么了怎么了？是肚子痛吗？要生了吗？”
	  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我眨巴着眼睛，把彩票递到他面前：“头头……头奖！”
	  他一愣，抓过彩票一看，顿时疯了，手舞足蹈地大喊：“头奖头奖啊！我老婆中了头奖啊！一亿两千万啊啊啊！”
	  “明年会涨工资了对巴？对吧对吧老板娘？”纸片儿反应最快。
	  “见者有份！我要红包！！”九厥厚颜无耻。
	  “老板娘你把我带来的所有菜刀都买了吧！”翎上赶紧把行李箱里的一堆菜刀倒在我面前。
	  “我的碗您也包了吧！我仓库里还有不少库存！”碗千岁激动地抓住我的手。
	  “我的十三个月工资……”甲乙死死盯着那张彩票。
	  老天爷对我实在太好了吧！这年三十的，居然砸了一亿两千万给我！我这一年因为没有卖出去几罐茶叶的小悲伤顿时被洗刷的干干净净。
	  我想唱我想跳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真高兴啊真高兴……等等，怎么身体有点不妥？
	  一股热气突然在腹部钻来钻去，不疼，就是觉得有点烫，好像有人往我的五脏六腑里灌了一瓶开水似的。
	  “敖炽……我的肚子……”我一把拽住还在乱蹦的敖炽，有些惊慌地说，“我的肚子好像不对头！”
	  敖炽一惊，赶紧抱住我，手掌下意识地抚住我的肚子，然后脸色大变：“怎么这么烫？！”
	  所有人都吓坏了。
	  一种强大的力量瞬间压住了我整个身体，特别特别重，害得我两脚一软，顺着敖炽的身子就滑到了地上。
	  这时，两道弧形的光芒，一红一绿，居然透过我的衣裳，在我的肚子上越来越快地旋转起来，亮度也越拉越厉害，简直怀疑是不是有人往我肚子里安了两盏一点都不节能的大灯！
	  热，无法抑制的热，突然又变成了冷，足以把我冻成冰块的冷——两种极致的感觉在腹中交替出现，连我的脸也一会儿红一会儿绿的。
	  敖炽的脸都白了，仅仅扶住我，手足无措地喊：“怎么办怎么办？打120还是119？送医院吗？九厥甲乙你们倒是说话啊！”
	  “我、我、我怎么知道！”九厥结巴着，“我又没生过孩子！”
	  “别紧张，深呼吸。”甲乙蹲下来抓住我的手，“我从电视上学来的。你试试。”
	  “赶紧去找个生过孩子的妖怪吧？”碗千岁着急地说，“好歹技术指导一下！”
	  “临时上哪儿去找啊！”阿透来回转圈，“啊，对了，山上有只母狐狸刚刚生了孩子，我去找……”
	  “那时狐狸啊大哥，人家是树妖跟龙的孩子啊！品种差太远了好吗！”翎上无奈地说。
	  吵死了吵死了！耳朵里“嗡嗡嗡嗡”全是他们的声音！
	  热得难受又冷的要死的我，大吼一声：“都给我滚出去！”
	  话音未落，我似乎听到电视里响起了零点的钟声，外头的鞭炮声也一阵高过一阵，这时，那一直压着我的力量突然离开了我的身体，两道弧光跃旋越快，竟“嗖”的一下转出了我的身体，飞到了半空。
	  就是这两道光离开的瞬间，我觉得身体像是突然被掏空了，无比轻松。
	  再看空中，红光绿光完全融在一起，很快又分裂成两个红绿相间的光圈，光圈中央，一团小小的金色的影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并伴随着闪电状的光线……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两个相连的呈横着的“8字形”的光圈，个个都长大了嘴，心脏都要跳出来似的。
	  突然，两个光圈像是被击碎的鸡蛋壳，“唰”的一下散成了碎片，星星点点地在空中漂浮起来，漂亮得像一片落尽我家的宇宙。
	  “宇宙”的中央，两个光屁股的小娃娃，还是一男一女，男娃的心口上长着一片翠绿的树叶，女娃的头顶生着两只淡紫色的龙角，在流动的光线中，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我捂住嘴，敖炽也捂住嘴，所有人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好漂亮的小娃娃，完全不像人类的新生儿那样皱拉吧唧相隔小老头小老太太，虽然跟他们差不多大小，但五官已经很饱满，从头到脚都只有“粉雕玉琢”这一个词可以形容，简直比年画里的金童玉女还要可爱！
	  “双……双……双胞胎？！”敖炽已经结巴得不像样子，呆呆地看着这两个小东西，“我、我、我……我当爹了？！”
	  “好……好可爱！”九厥也在结巴，“我居然当干爹了！！”
	  “好漂亮的娃娃！”
	  “有角！还有树叶！好有趣！”
	  “原来他们的孩子这么好玩！”
	  “原来生出来的不是火龙果也不是冬虫夏草啊！！”
	  “我们见证了两场奇迹……一亿两千万和一对双胞胎的诞生！！”
	  我耳朵里已经听不太清他们在说什么了，眼睛里只有这两个小东西，眼泪没办法再控制住，“唰唰”地往下掉。我的未知小朋友，与我跋山涉水四处冒险了一整年的小家伙，居然是两个！这简直是一种头奖中的头奖的幸福感！
	  我当妈妈了……真正当妈妈了！！我一把扯住敖炽的衣服，号啕大哭。
	  敖炽紧紧抱着我，拍着我的背，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爸爸……妈妈……”
	  半空中传来稚嫩又含糊的声音。
	  我猛一回头，两个还飘在半空中的娃娃居然准确地看着我跟敖炽，眨巴着闪亮的大眼睛，笑眯眯地朝我们摇动着肉乎乎的小手，像是在求抱抱，这小模样简直把我的心都萌化了。
	  咦，不对啊，怎么他们还在空中飘着？！居然没有一个人记得把他们抱下来！
	  我“噌”一下爬起来，完全没有任何产后虚弱症状，伸手就去抱我的两个宝贝。可是，在我的手刚要碰到他们时，两个家伙居然“唰”一下飘走了，还朝着我特别开心地咯咯直笑，我去追，他们又跑，成心逗我玩儿似的。
	  “我来！”敖炽冲过来，还没靠近他们，两个调皮鬼就“嗖”一下蹿到了天花板上，再扑过去，两个又躲到吊灯背后，反正不管我跟敖炽怎么蹦怎么追，就是抓不住他们，我们越追越急，两个小东西就越开心，活泼度简直二十个加号！
	  “给我把他们抓下来！”我向围观群众大喊！
	  于是，不停的大厅迅速陷入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混乱状态，所有人都围着这两个自带飞行模式的小东西上蹿下跳，茶几歪了，柜子倒了，就在九厥抓住我家男娃的小脚时，一股热气腾腾的水流毫不客气地喷到了他的脸上，九厥手下一松，又被他跑掉了。
	  “你怎么能往脸上撒尿？！”九厥一边擦脸一边抹泪，“不能这么欺负干爹！”
	  那边翎上抓住了女娃的小腿，还没来得及下一步行动，一股金蓝火焰就从小丫头嘴里喷了出来，烧着了他的裤子……
	  翎上赶紧松手，迅速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灭火之后，他看着被烧得破破烂烂的裤子，指着在头顶咯咯大笑的女娃：“这么小就敢纵火！你看你妈打不打你屁股！”
	  “这个像你。”我忍住笑，转过头对敖炽说，谁知这家伙居然不在我身后。
	  就在众人对两个小魔怪束手无策时，伴着一阵机器的轰鸣，手执吸尘器的敖炽冲了出来，大喊一声：“都闪开！”
	  不等我阻止他，这厮已经将吸头对准了抱着吊灯打秋千的男娃。
	  呼呼声中，只听“啵”的一声，男娃的屁股不偏不倚地贴在了吸头上，这娃居然还觉得有趣，看着敖炽笑个不停，口里还断断续续喊着：“爸爸爸爸……”
	  这个丧心病狂的混蛋啊，他怎么能想到用吸尘器对付自己的孩子啊？！危险动作，观众切勿模仿！
	  “快抱走！”
	  我赶紧上去将男娃抱住，揽在怀里。
	  敖炽又如法炮制，将女娃吸了下来，抱在自己怀里，顺便往她已经发红的小屁股上又轻轻拍了两下，虎着脸说：“不要以为你爸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在我们家，第一个要学的就是守规矩！绝对不许无照飞行！”
	  女娃瞪大了眼睛，噘着小嘴看了他片刻，然后，尿了他一身……
	  众人无语。
	  到了我怀里，男娃似乎才乖了起来，不但不跑了，还不断往我脖子跟脸上蹭，软乎乎的皮肤像一块可爱的棉花糖，边蹭还边喊“妈妈妈妈！”，然后把握的头发当成玩具，抓来抓去，抓来抓去……
	  战事总算平息……一群老妖怪在吸尘器的帮助下险胜两个刚出世的小魔怪？！
	  “来来，让我抱抱？”刚把脸上的液体擦干的九厥迫不及待凑上来，“从来没有抱过这么小的孩子，好紧张！”
	  “小心点！”我把男娃交给他。
	  不到三秒钟，九厥又哭了，他又被尿了一身……他把男娃还给我，长长叹了口气说：“东海龙族，善水善火……你说他们怎么别的没继承，但但就继承了敖炽这两个属性呢？！你的优良品质到哪儿去了呢？”
	  我的优良品质？！
	  我一笑：“一听到中了一亿两千万就马不停蹄地跑出来，这还不算继承了我的优良品质吗？”
	  众人一听，恍然大悟。
	  窗外的鞭炮声越来越热闹，整座城市都在庆贺新春的来到。
	  相信此刻的不停，绝对比任何一个家庭都热闹。我们不但迎来了新的一年，还迎来了两个新的生命……
	  呃，虽然敖炽还在得意于他的吸尘器，虽然九厥还在跟我唠叨他的阿玛尼，虽然甲乙从头到尾什么事都不做就站在一旁看热闹，虽然赵公子兴奋得把锅底都烧穿了，虽然纸片儿对着男娃唱了几句《最炫民族风》把他惹哭了，虽然众多妖怪手忙脚乱都不知道该为我做点什么，虽然不停里彻底乱成了一锅粥，但，这也是一锅太太太幸福的粥！！
	  尾
	  给亲爱的浆糊和未知：
	  这就是妈妈跟你们在这一年的朝夕相伴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了。说来，你们是被这十二块石头陪伴着直到出世的，这让妈妈觉得很欣慰。
	  希望与勇气，开朗与慷慨，诚实与善意可，这些是藏在石头里的力量，也是妈妈希望送给你们的一生的礼物。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懂得如何去爱这个世界。
	  妈妈不能像解数学题一样，在“爱”这个问题上，给你们一个绝对的答案。只能告诉你们，真正的爱是不伤人的，无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身上。
	  你们的爸爸昨天问了我一个蠢问题：如果他死了，我怎么办？
	  我说，第一，如果有恶意伤害你的凶手，我就算拼了命，也要让对方知道，做错了事情就要受到惩罚。第二，如果你是笨死的，我就在你的坟墓前再哈哈大笑两声。第三，不管怎样，我都会带着你那份，好好地活下去。
	  你们爸爸听完，打了我的屁股……然后抱着我说了声：“谢谢。”
	  你们看你们爸爸一定是傻掉了吧，在他嚣张跋扈的生命力，好像很少跟我说这两个字。
	  其实，妈妈知道，如果有一天妈妈不在了，你们爸爸也会带着妈妈那一份好好活下去。
	  因为这就是我们表达爱的方式。
	  对你们也是一样，妈妈从来都说，世界上并不会有太多真正的童话，不论人类还是妖怪还是天神，你们总有50%的概率遇到好的，或者不好的。有人会爱你们，有人会伤害你们，爸爸妈妈对你么最深刻的爱，就是把这些石头的故事带到你们的生命力。我们不给你们金山银山钻石山，也不给你们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你们如果想要，请自己去努力，爸爸妈妈只希望能在我们一家四口共同生活的每一天里，送给你们一颗永不绝望的心。
	  当有一天，你们完全懂得了每块石头的故事之后，妈妈相信，你们便获得了生命中最宝贵的“护身符”，不论你们今天身在如何糟糕的沼泽，它都会把你们带去美好的路上。
	  加油吧，你们是经历了武术沧桑乱世人情冷暖、身中数箭而不死的老板娘的血脉，使骄傲地守护着这个世界、连神都要甘拜下风的东海龙族的后裔，你们是龙与树的孩子，用你们的力量，让那些猜测你们是冬虫夏草的人颤抖去吧！
	  顺便，你们实在是太顽皮了！就算咱们家中了一亿两千万，你们也不能随便尿湿九厥干爹的衬衫啊！妈妈最讨厌赔钱了！该省的一定要省！记住了没有？哼！
	  最后，爸爸妈妈很爱你们，谢谢上天把你们送到了我们的家里。
	  爱你们的爸爸和妈妈
	  卧室的梳妆台上，我合上厚厚的笔记本，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回头看去，浆糊跟未知一左一右地躺在敖炽伸直的胳膊上，爷仨都睡得扣水横流，一看就知道血缘关系的强大……
	  双胞胎最大的好处在于，我跟敖炽在名字上的分歧得到了根本的解决，男娃就遂了他的心意叫浆糊，女娃当然就随我的意思叫未知，不过困扰我们的问题是，看不出这俩娃哪个先一步出世，所以究竟是兄妹还是姐弟完全是个谜，最后是扔硬币决定了他们的兄妹关系。
	  再过一周，兄妹俩就要满月了，两个孩子的独特不仅仅在于他们一出生就会喊“爸爸妈妈”就会整蛊别人，浆糊对数字表现出了浓烈的兴趣，最喜欢的玩具是计算器，有一天居然在墙上写出了整个九九乘法表，赵公子说他在某天逗浆糊玩儿的时候念过一次……未知就不一样了，整天吵着要玩扫地机，只要把她从扫地机上抱下来就会嚎哭不止，再强迫的话就启动喷火模式，家里沙发已经被她烧坏两个了！
	  还有，不停里现在已经堆满了各路亲朋好友送来的礼物，每天电话短信响个不停，不停完全变成了一个每天都有无数妖怪进进出出的中转站，连葵颜他们都说要找时间回来看我们。
	  还有，明天我们就要动身去东海探亲了。自打龙王不久前来不停探望过他的一对曾孙之后，居然连龙宫都不想回去了，整天赖在不停，像个老顽童一样陪浆糊数数、陪未知疯玩儿。你们不知道，当龙王的下属找来不停请他老人家回去处理正事的时候，从来都是威仪赫赫玉树临风的东海龙王正跟敖炽还有未知一人做一个最新型的大号扫地机比谁跑得快……害得来者差点自戳双目！最后是我们好说歹说并且承诺两个家伙满月之前就去东海探亲，龙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不停。
	  总之，我跟敖炽的生活完全被这两个小东西搞得一塌糊涂！
	  但，怎么都是开心。
	  我起身蹑手蹑脚地走回床边，看着这一大两小的睡脸，笑了笑，轻轻把被子给他们往上拉了拉，然后俯下身子，从大到小，挨个亲了他们一遍。
	  在敖炽如雷的鼾声中，我坐回梳妆台前，重新打开笔记本，想了想，在扉页上端端正正地写下两个字——“致爱”。
	  然后，我合上笔记本，小心翼翼地将它收到了抽屉里。
	  初春的夜还是极寒冷的，我站在窗前，看到夜色中居然飘起了零零星星的雪花，遥远的地方，这城市的灯火还在乙烯闪烁，一如既往地平静安谧，一切都是好好的。站在这样的景色前，心就像大海一样平静，但，也真冷……空调坏了，还没来得及修。
	  我赶紧跑回床上，钻进热乎乎的被窝，这种天气，还是跟这三个天然暖炉待在一起才最幸福哇！！
	  （全文完）

后记
	  “啊，幸好我们是用‘上册下册’而不是‘春夏秋冬版’来标记浮生三啊！季节完全错位了好吗！”
	  “对啊对啊，多么英明的决定！”
	  “是谁这么英明呢？！”
	  “喂喂，作为编辑跟作者，出现这种对话是不是太奇怪了？”
	  “……”
	  这个，容我先把钢铁侠的装备穿上再来说话，所有等下册等成了长颈鹿的同学们先平静一下哈，虽然三下是出得晚了一点点点点……但迟到好过不到对不对？所以把你们准备投掷我的各种武器都收起来吧，好歹我们也风风雨雨走过了那么多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暗藏了懒考拉模式的作者，你们应该用你们博大的胸怀与无尽的爱来感化她……好吗？！！
	  事实是从三上完成之后，时间表一直被塞得满满的——你们也知道，我还顺便抽了个空去给我们的万年王老五九厥大人找了个老婆，以及让老板娘率不停两位男神再去了一趟浮珑山颠，为我们当时尚未出生的未知小朋友准备了一份意义深重的诞生礼……具体细节不用问我了，只管参看浮生前转《浮珑》！作为诞生在三上与三下之间的这本前转，算是弥补了老板娘众人不为人知的前世今生来龙去脉恩怨情仇。（色叔：喂喂，不要岔开话题！不要以为抬出九厥就能让大家放下对你的鄙视！快继续为你的拖延症求原谅啊魂淡！）
	  好吧，实话是，我一直是个写故事写的很慢的人，美其名曰“我将大把时间都放在了思考上”，所以不管我花了多少时间去思考，起码最后我们看到了令人欣慰的结果——当大家从少女的老板娘一路见证到她恋爱结婚生子，与敖炽携手走过一段又一段波折与沧桑，我猜大家会因为这种满怀的幸福感而忽略对我拖稿的谴责？（色叔：你怎么还在给自己洗白……）
	  言归正传，浮生三里我以十二块石头作为主线贯穿始终，虽说的是曾经的天神们的种种，可所有看到最后的人，应该看得出我的本意。十二块“镇压”或者“辅助”十二位天神的石头，它们有稀奇的名字，有曲折的来历，他们甚至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里，但在我心里，这些“石头”偏偏又是真实存在的。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分际遇，我们都静下心来，客观淡定地跟自己谈一谈心，我想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在我们自己的身上看到这些“石头”，或者是石头们希望“压制”住的那道“暗影”，所谓人性之中的“弱点”，正如是。
	  剥开浮生三的光怪陆离，它讲的，无非是十二个与人之“弱点”有关的故事。我们既生为人，便注定了一种“不完美”。我们在不长不短的一生里总会遭遇到愤怒妒忌、悲伤绝望等等情绪上的“漏洞”，如果学不会及时补漏并任其扩张膨胀，很有可能就被书中所说的那道邪恶的“暗影”有机可乘，如那些坠落的天神一样，变成另一个让我们自己都感到难受甚至畏惧的怪物。作为普通人，有负面情绪再正常不过，关键是如何驾驭缓解，直到完全化解掉它们，这才是我们可能要花太多时间去“修炼”的技能。我一直相信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神石”，它有足够的能力化解一切骚扰我们甚至是会伤害我们的“弱点”，区别是有的石头埋得深点，有的埋得浅点，要把它们挖出来，总得需要一些不怕疼得勇气与不放弃的坚持，以及我们是否愿意击败弱点的决心。被自己的“弱点”击败的人，是最不划算的。所以，我写了这十二块石头来警醒并且鼓励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块石头，都是我作为一个普通人以及原作者所能给你们的、我最大以及最真诚的祝福。但，要不要把它们挖出来，便在于你们自己了。
	  最后一个故事我定名为“致爱”，觉得再没有比这个更适合的名字了。浮生系列一直以“爱”为根基，长出几十个故事，不论嬉笑怒骂无厘头还是悲壮严肃血泪史，每个都藏着不同类型的爱，你们都懂，我就不多说了。“爱”作为以把双面刃，恰当则让人如沐春风，极端则令人鲜血淋漓，不论是男女之情还是血脉亲缘还是八拜之交，“爱”一直以它不同的形态贯穿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去将这把“善恶未定”的“情起箭”调教成一个温暖的好孩子，而不是用它伤人伤己，打着“爱”的旗号将自己与他人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这不对，也不值得。
	  爱这个话题被无数人讨论了千万年，太庞大也太复杂，太狭窄也太简单，我也无法给它任何准确的定义。
	  但，定言曾说——过犹不及。
	  老板娘说——我们给予对方最实在的尊重与自由，但从不曾对彼此放手。
	  也许，这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爱了。
	  最后，仍衷心感谢一路跟随老板娘走到这里的所有读者，有你们，不停的生意才会真蒸蒸日上（别跟我提老板娘今年没卖出几罐茶叶，人家年底不是中了一亿两千万吗！！），妖怪们的世界才会越来越美好。同样，不停的妖怪们也会永远祝福你们，爱你们，半夜喊你们起床晒月亮……（色叔咆哮：赶紧把她的话筒拉下来！越说越不像话了！！）
	  最最后，感谢所有为浮生的出版付出心血的伟大的工作人员们，大家辛苦了，请一定多吃几大碗饭补充下体力！（色叔：块把她拖出去！！）
	  别拖我，我还有话要说！！！
	  虽然故事里的十二块石头是虚构的存在，但因为我本人是个石头控，以收集各种喜欢的石头为乐，所以“神石”们其实都是有现实原形的，逐一列出，公诸同好——
	  绝里花——戈壁玛瑙
	  绡狐眼——白水晶
	  枝上雀——琥珀
	  桃园槛——翡翠
	  破天斧——青金石
	  月隐娘——月光石
	  金乌翎——金发晶
	  鱼王实——海蓝宝
	  千钟黍——紫水晶
	  冥王冠——黑曜石
	  天绯盾——红纹石
	  情起箭——碧玺
	  最后，爱生活，爱浮生，爱你们，愿于浮生之中相识的你我永平安，多喜乐！哦也！
	  PS。实不相瞒，还是有浮生四的，因为从浮生二开始我就埋了许多地雷，不，是伏笔。不过我们现在还是先放下浮生四吧，继续为刚刚升级当了爹妈的敖炽与老板娘以及我们的奖糊与未知小盆友举杯庆祝吧！哇哈哈哈裟椤双树
	  2014年3月28日，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