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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面孔
作者：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内容简介
《死亡面孔》选自希区柯克短篇故事集，包括《死亡面孔》《坦白》《亡命猎手》等十余篇短篇小说，文字简洁平实，情节曲折跌宕，结局却出人意料，并且往往让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具有较高的可读性，富于现代特点，符合当下阅读习惯及阅读趋向，颇受年青一代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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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寡妇
蜜莉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西蒙连吭都没吭一声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断了气。
“见鬼！”蜜莉咕哝了一声。上帝对蜜莉实在太不公平了，她又失去了丈夫。
其实从一开始，蜜莉就不想要那支惹祸的枪，可丈夫坚持把枪给她，这可倒好，丈夫自己倒命丧于枪口之下了。
西蒙是蜜莉的这一任丈夫，同时也是蜜莉这些丈夫中最固执、最喜欢发号施令的一个。他喜欢别人叫他“西”。
由于工作的原因，西蒙常常要去外地出差，一去就是好几个月，所以他认为妻子独自一人待在家里不安全。西蒙坚持认为，蜜莉必须学会使用枪，以便今后能保护自己。
可蜜莉对枪支一点好感都没有，她甚至对枪心怀恐惧。蜜莉宁可跟随丈夫到处出差，也不愿意与一支枪待在家里，所以，她就恳求丈夫出差时带着她，这样就可以随时待在丈夫身边了。可西蒙却不愿意这么做，他不希望妻子跟随自己辛苦地四处奔波，于是不顾蜜莉的极力反对，还是买回了一支枪，并开始教她如何使用这个能致人死命的小玩意儿。
“亲爱的，你看，”西蒙说，“你先拉开枪栓，像我这样。”说着，西蒙动作优雅地做了一个示范。然后，他把枪递给蜜莉，让她试着做一下。可蜜莉刚一接过枪，不知怎的，那枪就走火了，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与西蒙同样倒霉的还有阿奇博德，他喜欢人们叫他阿克。阿克死得也非常蹊跷。据他叔叔说，阿克从小就喜欢玩水，天生会游泳，还曾认为自己的前世是一条鱼。总之，阿克从小到大，对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而蜜莉则恰恰相反，她非常怕水。
其实，蜜莉并不能算是个胆小的女人，自然界中很多可怕的东西她都不惧怕——她不怕闪电，不怕老鼠，甚至不害怕蛇，但她一见到大片的水域，就会害怕得头晕目眩。若是让蜜莉在小小的游泳池里游泳倒还好，但如果让她坐着小船航行在水中央，她会被吓得魂飞魄散。所以，如果蜜莉生活在没有飞机的年代，她绝不肯去美国之外的地方。
阿克喜欢水，蜜莉非常爱他的丈夫，所以她也经常陪着阿克去水边游玩。不过，蜜莉从来不到船上去，她只肯站在岸边，微笑着看阿克划船。但阿克坚持认为：夫妻一定要有相同的爱好，这样才有共同语言。于是，他坚持叫蜜莉上船：“亲爱的蜜莉，上来吧，我会好好保护你的，请相信我！”
“阿克，我相信，可是我真的不行……”
阿克对蜜莉说：“如果你不上船，就意味着不够爱我！”
阿克都已经说这样的话了，蜜莉还能怎么办呢？于是，在阿克的帮助下，她战战兢兢地上了船。小船渐渐地离开码头，蜜莉坐在船上心惊胆战，她不住地恳求阿克把船划回去。可是阿克对此置之不理，他觉得要想治好蜜莉的恐水症，就得让她完全克服对水的恐惧。当小船划到湖心时，巨大的恐惧让蜜莉“腾”的一下站了起来，阿克怕她有闪失，急忙站起来想扶她一把，可蜜莉下意识地双手向外一推，顿时，阿克失去了平衡，落入水中。蜜莉又惊又怕，放声尖叫起来。其他游船上的人们听见了呼救声，纷纷赶来救人，可直到四个小时之后，阿克才被人们找到，可怜的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阿克死后，蜜莉又嫁给了乔纳森，他喜欢别人叫他乔。乔纳森对蜜莉的母亲有点儿不满，因为蜜莉的母亲总是把他叫错成“约翰”。他不止一次地对蜜莉抱怨说：“你母亲是一个不错的岳母，但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的名字叫错！”可怜的乔并不知道，用不了多久，蜜莉的母亲就不会再叫错他的名字了。
乔是个热爱大自然的人，非常喜欢野餐，他经常带着蜜莉到野外去。在那里，两个人摆下一张折叠桌，插上一顶遮阳伞，然后在伞下品尝着美味的鸡胸肉、火腿，痛饮冰镇香槟，那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享受啊！但是，乔的野餐却并非仅仅如此，他太崇尚自然了，以至于他坚持要从自然中获取食物来源，他经常说：“所谓野餐，必须从野外获取食物！”
他们最后一次野餐的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乔去河边钓鱼，他安排蜜莉去树林里采蘑菇和野草莓。蜜莉对蘑菇一窍不通，乔就教他如何辨认蘑菇——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味道鲜美，哪些难吃……蜜莉就尽力按照乔所说的去做。不巧的是，蜜莉那天没戴眼镜——因为乔总是说她戴眼镜的样子难看。所以，蜜莉就在看东西模模糊糊的情况下，采摘了一大篮蘑菇和野草莓。
两个小时后，他们在露营地会合了。乔拎着一串钓到的鱼，向蜜莉炫耀着，而蜜莉也高兴地展示着那满满一篮的蘑菇和野草莓。他们坐在太阳伞下，畅饮波旁威士忌。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得非常饥饿，就收集树枝生着火，然后把鱼埋在灰堆里烤，并用树枝串起一串蘑菇，放在火上烤。烤熟之后，乔狼吞虎咽地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太喜欢吃蘑菇，所以就吃了点儿野草莓。最后，他们又一起把烤鱼吃了个精光。
不一会儿，乔忽然嚷嚷着肚子疼，最后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儿，蜜莉急忙过去扶住他，只见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乔那苍白的脸上滚落下来。原来，蜜莉分辨蘑菇的功夫还没学到家，在乔刚才吃的那些蘑菇里，混着几个毒蘑菇，就这样，乔在痛苦的挣扎中送了命。
蜜莉的下一个丈夫是潘，他的全名叫潘勒顿。到现在蜜莉都不忍回想他出的事，要是潘当时稍微往旁边一点，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那个半身像就不会要了他的命。
潘年轻时代的梦想是做一个室内设计师，但遭到他父亲的阻挠，最后潘只好进入一家银行，成为一名银行职员。和蜜莉结婚后，潘在室内设计方面的天赋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把结婚的新房变成了艺术设计的试验场。潘先是按摄政时期的风格装修了房子，随后又觉得不理想，想把它改为维多利亚或现代风格。最后，他决定还是按照古典风格来装修，在楼下放置六个古罗马将军的半身像，为了遥相呼应，在楼上也放置了六个半身像。在蜜莉看来，这太庄严肃穆了，冷冰冰的，根本不像客厅，倒更像是博物馆。可潘坚持己见，蜜莉也就没有反对。潘连续熬了几个通宵，终于完成了设计草图。随后，他就指挥搬运工把十二尊沉重的石像扛到家里来了。
新房装修好不久，有一天晚上，蜜莉正要上楼换衣服，潘站在楼下叫住她，说：“希望你换上那件蓝色的睡袍，那会让你显得更加性感。”蜜莉满心欢喜地俯身给了潘一个飞吻，也正是这个动作不小心将身旁的尤利乌斯·恺撒半身像碰翻，从天而降的石像当时就夺走了潘的性命。
当蜜莉将这一悲剧向父母诉说时，父母在悉心安慰女儿的同时，也委婉地提出：“亲爱的，你知道，我们家的墓地里已经没有潘的位置了。你瞧，你叔叔亚当和婶子贝斯、你爷爷、你父亲和我——当然还有你，都要葬在那里，所以……虽然我们非常欢迎把潘葬在那里，可事实上，已经没有容纳他的地方了。”
最后，蜜莉不得不在河对岸很远的地方替潘选了一块墓地，把他埋葬在了那里。葬礼结束后，蜜莉很为潘感到悲哀，也因为自己迫不得已，将潘孤零零地留在那么远的地方而遗憾不已。不过没过多久，艾尔就去陪伴潘了。
艾尔，他的全名是艾罗西斯。他爱好体育，对体育的痴迷程度几乎不亚于阿克对水的迷恋，但同时他也是个固执的男人，就像乔坚持在野餐时一定要从野外采集食物一样。
艾尔坚持要教蜜莉学习打垒球。
蜜莉担心自己细腻的皮肤会被磨出趼子，还怕运动会导致小腿抽筋，所以她从不参加体育运动。但艾尔却不管这些，他没征求蜜莉的同意，便为她在垒球俱乐部里报了名，艾尔希望和妻子一起站在运动场上，参加夫妻垒球比赛。
当蜜莉举着球棒站在运动场上时，感到浑身不自在，她多么希望艾尔能够理解她，说一声：“亲爱的，实在不行就下去吧，我不勉强你。”
可艾尔说的却是：“击球，亲爱的，我知道你行！狠狠地来一下，打啊！”
于是，蜜莉铆足了力气猛挥球棒，结果球棒不偏不倚，正好击中了艾尔的太阳穴，他当场倒地死去了。事后，虽然蜜莉非常痛苦，但也感到一丝庆幸——毕竟她打死的是艾尔，而不是穆尔。因为，在比赛开始前，是穆尔站在蜜莉身边的，可蜜莉就要击球时，艾尔非要和穆尔调换位置，为的是亲自指导蜜莉，结果反倒被打死。如果蜜莉打死的是穆尔，那么他的妻子玛丽·穆尔是绝不会放过她的。
艾尔死后，蜜莉不止一次地听爷爷说：“蜜莉是一个迷人的女孩子，男人们围着蜜莉转都是因为她的美貌和金钱。”
但蜜莉觉得，爷爷只说对了一半儿。男人们被自己的美貌所吸引，这不假，可他们并不是为了钱才和自己结婚的。自己的前几任丈夫都有体面的工作，并且每一任丈夫都在结婚前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其受益人正是自己，而且，根据保险规定，凡是意外死亡，就会得到双倍赔偿，又不用交遗产税。可见，并非丈夫们贪图自己的钱，正相反，他们的死反倒给自己留下了许多钱。
不久，蜜莉又与博瑞嘉结了婚。嘉是蜜莉这么多丈夫中最温和的一位。
嘉的眼睛里总是充满神采，尤其是当他凝视蜜莉时，更是充满了深情。可是他们的婚姻注定短暂，只持续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嘉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他喝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时，都能保持头脑的清醒，可奇怪的是，他对杜松子酒却非常敏感，只要喝上一点点，就会变得情绪失控。蜜莉知道他有这个毛病，所以从来不敢在家里存放杜松子酒。然而，最后还是由杜松子酒引起了悲剧。
有一天，亚当叔叔来看望他们时，带来了杜松子酒。嘉一看到杜松子酒，就不顾蜜莉的劝阻，急不可耐地打开喝了一小杯。亚当叔叔在蜜莉家吃过午餐，便告辞准备回去，蜜莉急忙起身送叔叔出门，到马路边的公共汽车站去，也就是十几分钟的时间。当蜜莉回到家时，惊讶地发现嘉正在一杯接一杯地痛饮着杜松子酒，她知道现在已经无法阻止丈夫了，就跑到厨房切了一盘牛肉，希望食物或许能转移嘉的注意力。但是她错了，嘉正好拿牛肉当下酒菜，很快，一瓶杜松子酒就要见底了。
这时，嘉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他的情绪非常高涨，对着蜜莉喋喋不休，然后又拎着酒瓶跑到楼上的阳台，嚷嚷着要去赏月。蜜莉担心他有闪失，不放心地跟着他上了阳台。嘉站在阳台上，兴奋地对着天上的明月比比画画，等比画够了，他又一仰脖把瓶子里的酒喝光，随着一声兴奋的大叫，他把空瓶子从阳台上扔了下去。蜜莉心想，如果瓶子掉在石头路面上，一定会摔个粉碎！但却只发出了“砰”的一声，原来楼下的灌木丛和马鞭草接住了那个瓶子。
嘉喝完了酒，赏完了月，忽然想起了蜜莉，他回头叫道：“我的姑娘在哪儿？我亲爱的姑娘在哪儿？”
蜜莉咯咯地笑着，说道：“我在这儿，你来抓我啊？”
嘉摇摇晃晃地过来，想抓住蜜莉，可蜜莉灵巧地一闪，从嘉的腋窝下钻了过去。两个人就在阳台上玩起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嘉转过身来，看准了蜜莉的位置，猛地扑了过去，谁知他用力过猛，竟然撞断了阳台上的铁栏杆，头冲下栽向地面，这下灌木丛或马鞭草没像接住酒瓶那样接住他，他的脖子当场就折断了，人也死掉了。
嘉死后几个月，阿德博特走进了蜜莉的生活。阿德博特喜欢别人叫他博特，他与蜜莉的婚姻持续得比较长——整整两年。如果不是博特也意外死掉的话，他们的婚姻或许会持续更长时间。
蜜莉非常爱博特，就像讨好丈夫的所有太太一样，尽力来讨好博特，尽管她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博特不让她戴眼镜。她知道，报纸上说过，美国有一半的人都在戴眼镜。不过博特也有自己的理由，他说蜜莉是完美的，不许她用眼镜来丑化自己可爱的脸，所以照这么说，博特之死也是他自找的。
原来，博特在与蜜莉结婚两年之后，犯了一次严重的心脏病，至于他怎么得的心脏病，就没人知道了，恐怕连博特的母亲也说不清楚，总之，他被送进了医院。
在博特住院期间，蜜莉一直细心地照顾着他，出院后，蜜莉更是对博特的饮食起居照料得无微不至。而博特却表现得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他要蜜莉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他身边，一刻也不能离开。
那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蜜莉疲惫地趴在床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就在她睡得正香时，博特把她摇醒，原来，到了博特该吃药的时间了。她没戴眼镜，就摸摸索索地在抽屉里寻找，她觉得最外面的药盒应该是，就从里面取出药来，倒了杯水帮博特服下。可没想到，蜜莉拿错了药，结果药物再次诱发了博特的心脏病，他再也没醒过来。
博特去世之后，蜜莉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谈恋爱，她只是想静下心来，好好回顾和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些事情接二连三地在她和她的丈夫们身上发生。
蜜莉不得不承认，由于丈夫太多，她把他们都搞混了。她记得她以嘉的名义捐了一大笔钱给麻省理工学院，可过了好长时间，她才回想起来，博特才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她向动物保护协会捐了一笔钱来纪念乔的生日，可后来她才想起，乔其实并不喜欢动物，而喜欢动物的是阿克，再说，那天也并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有时候，她会默默地怀念和西蒙做爱的美妙滋味，可后来仔细一想，其实不是和西蒙，而是和潘；有时候，她会回忆和嘉去巴黎旅游的美好日子，而事实上，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巴黎；有时候，她还会想起和乔去威尼斯度过的悠闲假期，其实和她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是阿克，并不是乔。
虽然蜜莉总是把丈夫们搞混，但这没关系，关键是蜜莉尊重他们每一个人，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当蜜莉还是个小女孩，刚开始对爱情有所憧憬的时候，她就梦想着能和她的真命天子白头偕老，只可惜造化弄人。
再过几年蜜莉就到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呃，得想想看，到底有几个丈夫。
蜜莉掰着手指头数着自己的历任丈夫——博特、乔、阿克、嘉、西蒙、潘，一共六个丈夫。咦，奇怪，怎么少了一个？噢，对了，还有艾尔，怎么把艾尔忘记了？他可是蜜莉最喜欢的丈夫之一。算上艾尔，一共是七个丈夫。蜜莉曾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曾先后得到了七份完美的爱情；但同时她也是最不幸的，到头来她仍是孤身一人。
现在，蜜莉对爱情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她觉得，不会有男人再敢怀着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因为她的婚姻史本身就是一部充满悲剧的历史，任何想追求她的男人在知道这段历史之后，都会退避三舍的。
蜜莉的心情特别郁闷，她非常希望能把自己的疑虑和苦恼向别人诉说，她常常想：“要是有人愿意倾听该有多好！”但她结婚的次数越多，死的丈夫越多，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发回避这个话题，他们似乎认为，与蜜莉探讨这个话题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担心会刺痛蜜莉的心灵。可是他们恰恰忽略了，其实蜜莉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她急需和别人谈谈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
这天，当蜜莉又在自悲自怜时，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她打开门，只见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大、英俊潇洒的男人，看起来有四十出头。
蜜莉心里想：“以前的每个丈夫大多与我同龄，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比我大了至少十岁，看来他肯定不是想和我结婚的。”
“雷蒙德夫人！”
“很抱歉，你找错地方了。”蜜莉说。
“难道你不是雷蒙德夫人吗？”那个男人问了一遍，他以为蜜莉没听懂他的话。
见蜜莉没反应，那个男人又说了第三次：“雷蒙德夫人！”
直到这时，蜜莉才猛然清醒过来：“天哪，连自己都差点儿忘了，有一任丈夫——博特，他全名就是‘雷蒙德·阿德博特’呀！”既然曾经有一位丈夫姓雷蒙德，那么称自己为“雷蒙德夫人”自然也没错了，想到这里，蜜莉对那个男人点了点头。
“我叫威廉姆斯，请问，我可以进来吗？”那个男人自我介绍说。
蜜莉再次点了点头，请他进屋。
其实，威廉姆斯是纽约女王区警察局重案组的一名警官，他对蜜莉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他这次来找蜜莉，是一次秘密行动，连警察局的上司和同事都不知道。
原来，由于蜜莉的丈夫连连死亡，威廉姆斯早就对蜜莉心生怀疑了。那还是在蜜莉的第三位丈夫意外死亡之后，威廉姆斯就去找过警察局长，希望能传唤蜜莉进行调查，但局长一口拒绝了威廉姆斯的请求，因为局长和蜜莉的爷爷和父亲有很深的交情，他坚信，蜜莉绝对不可能是谋杀丈夫的凶手。
后来，蜜莉的第五个丈夫也意外死亡了，威廉姆斯实在坐不住了，他再次去见局长，请求对蜜莉展开调查。这次，局长气得火冒三丈，狠狠地将他训斥了一顿：“威廉姆斯，你难道是鬼迷心窍了吗？你的怀疑都是无端的、愚蠢的，你应该去惩罚那些真正的罪犯，去女王区大街上转转吧！大批犯罪分子等着你去打击，你怎么还有工夫去怀疑一个无辜的女人？”
局长的训斥让威廉姆斯非常难过，可他并不放弃，因为他认定：蜜莉是个狡猾的女杀手，她正不断残害女王区的年轻男性，而自己的使命就是要让这个可怕的杀手认罪伏法。
直到后来，蜜莉的第七个丈夫也因意外而死于非命，威廉姆斯终于决定隐瞒自己的身份，找到蜜莉，终止她的犯罪计划。
于是，威廉姆斯就像前文所述，来到了蜜莉家的门前。
此前，他并不知道蜜莉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但他想：“既然连续七任丈夫都死在她手上，也许她是个满脸凶相的女人。”可是当蜜莉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也暗暗吃了一惊，看着蜜莉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那双纤细、娇小的手，还有那有如婴儿般的柔嫩皮肤，他几乎要否定自己先前的看法，不过他还是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被女人的美丽外表所迷惑，越是美丽就越危险！那七个好男人不就是被她送上黄泉路的吗？”
威廉姆斯不得不承认蜜莉的确是个漂亮的女人，难怪那么多男人会不顾她的婚姻史，前仆后继地爱上她。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威廉姆斯始终相信这一点。于是，他就与蜜莉聊起她的婚姻、她那七位不幸的丈夫以及她对爱情的憧憬……
威廉姆斯坚信：“蜜莉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压抑了太长时间，只要她不停地倾诉，要不了多久，就会慢慢露出马脚。”
而蜜莉呢？她则彻底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来访者迷住了。她一直期待有人能倾听她心中的苦闷，而威廉姆斯先生对她的倾诉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兴趣。更令蜜莉吃惊的是，威廉姆斯居然知道她那些丈夫的所有情况，甚至当她有时叙述的事实出现错误时，威廉姆斯还予以纠正。而且，他似乎对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感兴趣，还不时掏出笔记本记录着。
威廉姆斯似乎对蜜莉家的房子也很感兴趣。蜜莉心想：“这倒没什么奇怪的，毕竟这是一幢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宅子，每当春季或圣诞节期间对外开放时，十里八乡的人们总会蜂拥而至前来参观。”
此外，威廉姆斯对蜜莉的丈夫们的死亡地点和经过也显得非常好奇，不过他表现得非常小心谨慎，比如，当他站在大厅的楼梯下时，眼睛会始终紧张地看着头顶，好像生怕上面再掉下个石像，把自己活活砸死，像潘一样。蜜莉心想：“威廉姆斯的担心完全多余，因为在潘的葬礼后，那些石像就被捐献给了博物馆。”
当蜜莉带着威廉姆斯参观嘉曾经跌落的阳台时，威廉姆斯也小心翼翼，显然他担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掉下去。
最后，蜜莉留威廉姆斯在家里吃午饭，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聊。
午饭过后没多久，天色渐渐变了，屋子里越来越黑，蜜莉不得不打开电灯。看样子，一场暴风雨就要到来了。不一会儿，屋外刮起了狂风，吹得窗户“啪啪”作响，蜜莉赶快跑上楼去关窗户，威廉姆斯也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跟上去帮忙，但他总是刻意与蜜莉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为他担心蜜莉会趁他转身之际，把他推出窗外。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屋里顿时陷入了黑暗。蜜莉想：“一定是闪电烧坏了电线，不过没关系，在烛光下两个人反倒更有浪漫的味道。”于是，她递给威廉姆斯一个烛台，然后又点起一根蜡烛，两个人继续在二楼的走廊里关着门窗。当他们来到后面的楼梯上时，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煤气味。
“糟糕，一定是风把热水器的火给吹灭了！”蜜莉焦急地说，“煤气阀门在地下室。”
“我去关煤气阀门。”威廉姆斯吹灭了自己的蜡烛，“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说完，他就沿着漆黑、狭窄的楼梯，摸索着向地下室走去。
“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蜜莉回想着威廉姆斯留下的这句话，多么专横、不可一世的男人！刹那间，蜜莉想象着火焰吞没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给他做着人工呼吸。多么浪漫的一幕！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说——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于荒郊野岭的古老宅邸，一个神秘的陌生男人和一个美貌迷人的女人。而她就是那个女人。天哪，多么刺激！
“砰”，一声巨响将蜜莉从幻想中惊醒，“上帝啊，一定是煤气爆炸了，威廉姆斯他……他也遭遇了不幸……”
当蜜莉回过神儿时，她才意识到，原来并没有发生煤气爆炸，只不过是一阵狂风吹来，通往地下室的门被猛地关上了。蜜莉想到，威廉姆斯临走前曾说过，要让那扇门保持开着，于是她急忙冲到门前，拼命把它推开。
就在蜜莉猛地把门推开时，威廉姆斯刚好冲上来要做同样的事，结果那扇门狠狠地撞在威廉姆斯的脸上，他仰面跌倒，顺着台阶滚了下去，最后，他的脑袋重重地撞在砖头地板上，一命呜呼了。
蜜莉悲痛欲绝。
多么好的一个人，偏偏这么倒霉！但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事她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打电话报告警察，而且不能动任何东西。
当她跑向电话时，不禁有些疑惑：威廉姆斯先生与自己素不相识，可他怎么知道自己姓过的所有姓氏，而且顺序丝毫不差呢？

双重杀手
罗伊在睡梦中仿佛听见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罗伊”——那是一个温和的声音。
罗伊以为自己在梦中，可那声音再度响起，“罗伊，醒一醒。”
罗伊睁开蒙眬的双眼，他慢慢坐了起来，房间中一片漆黑。他揉了揉眼睛，想适应一下房间中的黑暗，突然，旅馆房间的灯亮了，那刺眼的灯光让罗伊不得不眯起了双眼。在那一瞬间，他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过了十几秒钟，当他的视觉渐渐恢复时，他看见房间里站着一个中等个头的黑衣人，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
罗伊吓了一跳，他迅速地眨巴了几下眼睛，这才看清，那人手中还拿着一把大口径的手枪，枪口因为加了消音器而略显得有些长，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的前胸。
“我最不想看到的结果还是发生了！”罗伊哀叹道，“你追我追了大半个世界，想不到一切会在这里结束，在西班牙巴塞罗那的一个破旧、肮脏的小旅馆里结束。”
“哼！自从你上了我的死亡名单，这一天的到来只是迟早的问题。”那个人冷冷地回答道，“我追了你九个多月，从加拿大到墨西哥，从中美洲又到南非，再从摩洛哥到西班牙，这段日子我也过得非常辛苦，中间还有好几次差点儿把你跟丢了。现在，我终于要在这里画上一个句号了。”
当那个人正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说话时，罗伊却悄悄地把手伸向身边的枕头下面——那里有一把上了膛的左轮手枪。那把枪是罗伊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了，只要拿到它，形势就会瞬间发生逆转，也许倒下的就是对方了。
罗伊的手滑进枕头下面，可是，他居然摸了个空！
“你在找什么？是这个吗？”那个人另一只手拿出一把手枪在罗伊面前晃了晃，得意地说，“别白费力气了，告诉你吧，刚才在你呼呼大睡的时候，我就把它拿走了。”
罗伊的手顿时僵在那里，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想不到自己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罗伊沉默了片刻，说：“我自认为是一个非常警觉的人，可你却偷偷溜进了我的房间，又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我枕头下把枪拿走，你真是一位顶级杀手！既然命运如此，我也不多说什么了，我只想在临死前知道你究竟是谁？又是谁雇你来杀我的？”
“反正你也是要死的人了，我就不妨告诉你吧。”那个人点了点头说，“我是格登·威廉。承蒙你夸奖，在杀手这个行业里，我的确可以算得上是佼佼者。雇我杀你的人是考里昂，他一定和你有深仇大恨，否则他就不会花大价钱雇我来杀你了。”
“果然是他！”罗伊无奈地笑了，“其实我和考里昂先生并没有太大过节，只是因为我不想和他同流合污，所以我退出了帮会，可他却担心我会出卖他……”
“罗伊，你不必解释了，那是你和考里昂之间的事。”格登彬彬有礼地说，“我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你的时间不多了，最后还有什么话想说吗？”
罗伊的额头上冒出大滴大滴的汗珠，他仿佛看见死神正在向他招手。这时，一股求生的本能突然让他哀求道：“我，我们能不能再商量一下，如果你放过我，我可以给你钱，我有的是钱！”
格登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了。作为一名杀手，我既然收了雇主的钱，就必定要完成任务，否则，我的声誉将大受影响。”
听格登这样说，罗伊已经心如死灰，他反倒变得镇定起来，说：“好吧，既然你一定要杀我，那我想请你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格登问。
“我有一封信，就放在你身后写字台中间的抽屉里，我希望你能阅读这封信，然后再把它送给考里昂，可以吗？”
“我答应你！”格登话音未落，便扣动了扳机，只见枪口冒出一股青烟，罗伊的额头上顿时出现了一个窟窿，鲜血汩汩地流出来，他仰面倒在床上。
格登熟练地把枪收好，然后从外衣口袋里取出一个袖珍照相机，他从各种角度对着罗伊的尸体拍了起来。他要拿这些照片回去交差，这是他完成任务的凭证。
当格登做完这一切，正要离开房间时，他忽然想起罗伊在临死前提到的信，于是，他又折返回来，在写字台中间的抽屉里找到一个信封。他拆开后，看见里面是一份用打字机打印的短信。他阅读完短信，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又重新把它塞回信封里。最后，他环视了一下房间，关了房间的灯，打开门向外面看了看，便迅速离开了。
自从格登接受任务之后，整整九个月都毫无音讯，这漫长的等待让考里昂简直快要发狂了。因此，当格登回来见他时，他急不可耐地抓住格登的双手：“啊哈！你终于回来了，你给我带来了好消息，对吧？”
格登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照片。考里昂兴冲冲地一把夺过去，仔细地看着每张照片，“太好了，你终于帮我除去了一块心病！”考里昂兴奋地说，“此人一天不除，我就一天寝食难安。格登，我对你的表现非常满意，我已经把全部酬金汇入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
“谢谢，”格登淡淡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考里昂拉着格登的手，“在你杀死罗伊之前，他是什么样的表情？是不是痛哭流涕地哀求你绕他一命？我敢打赌，那个贪生怕死的家伙肯定会求饶的！”
“不！恰恰相反，”格登面无表情地回答说，“他面对死亡非常从容。我曾杀过很多人，他是最视死如归的一个。”
“哦，”听格登这样说，考里昂显得非常失望，他冲着格登摆摆手说，“好啦，你的使命结束了，请回去吧！”
“等等，在我走之前，我想给你看样东西。”说着，格登递给考里昂一个信封，“这封信是罗伊写的，他在临死前托我交给你。”
“他，给我的信？”考里昂被弄得一头雾水，但他还是接过了信封。
考里昂从里面抽出了那张用打字机打的短信，念道：“我知道你会不惜任何代价雇人来杀我。为了公平起见，假如那个人把这封信交给你的话，那意味着他接受了我放在信封里的两万元钱，作为回报，他将替我取你的性命！再见了，我在另一个世界等待你！我的考里昂先生。”
看到这里，考里昂发出了绝望的尖叫声，信纸也从手中滑落，他双腿一软，就在他的身体还没有着地之时，额头上也出现了一个窟窿，和罗伊的一模一样。

死亡面孔
米莉娜把窗帘撩开一个小缝儿，从窗户里偷偷地向外面窥探着来人。
这时，门外走过来两个人，一个是金，另一个是位西装革履的客人。那位客人的头发梳理得非常光滑，皮肤呈现出健康的褐色，穿着一件剪裁考究的西装，显然，那西装的面料价值不菲。米莉娜心里清楚，这位客人一定生活富足。
可是，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人怎么会来到又脏又乱的贫民窟呢？米莉娜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然而，那位客人在金的带领下，正朝米莉娜的房子走来。
金身穿吉卜赛人的民族服装，耳朵上戴着造型夸张的金耳环。他一边谦恭地引导着那位客人走进房子，一边还比比画画地说着什么。
米莉娜的房子其实只是她和金的临时居住地，这个街区很快就要拆迁了，政府未来将在这里建造一座豪华的写字楼。房子的原主人已经搬走了，而米莉娜和金是在这栋房子拆迁之前搬进来的，他们打算在这里临时住一段时间。他们在房子门口挂了一块手写的招牌，上面写着：“米莉娜夫人——手相专家”。平时，金外出去招揽欲看手相算命的客人，米莉娜则坐在家里等待客人上门。
当金和那位客人快走到门口时，米莉娜才放下窗帘，急忙跑回房子里屋的一张桌子后面。那张桌子用一块红色的绸布罩着，绸布上绣着太阳、月亮和星星的图案，显得非常神秘。
米莉娜坐在桌子后面的高背椅上，用手理了理她那浓密的披肩长发。米莉娜是一个天生丽质的女人，如果再化一点儿淡妆，将更加美丽动人。但米莉娜对自己的容貌并不在乎，因为除了金，没有人愿意要她。
米莉娜作好了准备，开始等候客人进来。
门开了，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先生，我们到了。坐在里面的那位女士，就是无所不知的吉卜赛女先知米莉娜夫人，她只要看看你的掌纹，就知道你的过去和未来。”
米莉娜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抬头仔细打量着这位客人，只见他年纪五十多岁，身体微微发福，面色红润，显然是个过惯了优裕生活的人。
“请坐。”米莉娜说。
“谢谢！”那位客人说，“我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说实在的，心里还真有点儿紧张。”
“别紧张，就当做是一次有趣的小游戏吧。”
“好的，”那位客人笑着说，“我以前曾经看过手相，今天也没打算看手相，我本来有个约会，但时间还没到，就遇见了这位……这位……”
“哦，他是我丈夫。”
“你丈夫真是能说会道，夫人。”
“请把你的手伸出来让我看看好吗？”米莉娜说。
“哪只手呢？”
“左手看你的过去，右手看你的未来。”
“噢，我清楚自己的过去，我想知道自己的未来。”那位客人说完，就掌心向上地平伸出右手。米莉娜托着那人的手，眯起眼睛，假装很仔细地端详着。
“啊，你的事业线走势很好，近期你即将有一笔大生意，而且会很顺利地成交。”米莉娜笑着说。
其实，米莉娜并不是通过手相看出来的，而是猜测的。因为那位客人刚才提到今天他有一个约会，而这样衣冠楚楚的先生怎么会来到这个破败街区与友人约会呢？他最大的可能是和对面街区的那个进出口公司谈生意。从这位客人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来推断，他的生意金额一定不是小数目。至于为什么说那位客人会成功呢？因为人人都喜欢听好话，不是吗？看来米莉娜真是深谙客人的心理啊！
金走出米莉娜的房间，在他出门之前，回过头来冲米莉娜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说：这是个财大气粗的主儿，最好能从他身上狠狠地敲一笔。如果客人高兴，兴许能得到二十元甚至更多的报酬呢！
米莉娜把客人的手放下，开始仔细地端详他的脸。突然，米莉娜的脸色大变，紧闭双眼，呆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原来，那人的脸上出现了令人无比恐怖的情景：他那原本健康的褐色皮肤逐渐变得苍白，紧接着，大块大块的黑褐色斑点出现在他的脸上，斑点越来越大，最后覆盖了整个面部，他面部的皮肤开始变黑、龟裂，最后变成碎片飘落在地上，只剩下一个惨白的骷髅，面对着米莉娜……
“你怎么啦？”那位客人问着，一边想把自己的手抽回来。
这时米莉娜睁开双眼，她眼前的幻象完全消失了，低头一看，自己正死死地抓住那个人的手，指甲都深深地陷进了他的皮肉里。米莉娜吓了一跳，急忙将手松开。
“真抱歉，”米莉娜面色苍白，喘息着说，“我不能告诉你什么了，请你赶快离开这里吧。”
“夫人，你怎么了？需要我帮助吗？”那位客人一脸迷惑。
“噢，没什么，请你回去吧。”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金正在门外偷听。
那位客人有些不知所措，但他很快又说：“夫人，谢谢你帮我看相，我还是要向你支付酬金的。”说完，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五元钞票放在桌子上，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当客人走远之后，金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大声对米莉娜吼道：“你是怎么搞的？我不是叫你从他身上多弄点儿钱吗？结果你三言两语就把他打发走了！”米莉娜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腿。
金冲着米莉娜发泄了一通怒火之后，他突然说：“你是不是在他脸上看见了‘那个’？难道你看见了‘死亡面孔’？”
米莉娜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你这个人呀，他那么有钱，你总不能和钱过不去吧？”金说道。
“可惜，多么成功富有的男人啊，即使有再多的钱也没用了！”米莉娜带着怜悯的表情说，“凡是出现‘死亡面孔’的人，在日落之前必死无疑！”
突然，金仿佛想到了什么，他的眼中流露出狡黠的目光。他转身掀开门帘，冲着那位客人离去的方向跑去。
“你去哪儿？”米莉娜问，“别去管他，他的命运已经注定了。”
“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他，也没有必要。”金一边跑，一边说。
“那你还追他做什么？”
“再有不到半小时就要日落了，我跟着他，当他倒地而死的时候，他的钱包就是我的了。”
“难道你连死人的钱都要抢吗？”
“你给我闭嘴！我不会动他一指头，我只是跟着他，看看他怎么死的，行了吧？”金匆匆地跑远了。
米莉娜没有阻拦，她知道，自己拦也拦不住。她独自一人坐在屋子里，不禁又想起了许多往事。
自打离开从小生长的村子，冒充先知给人看相算命，这么多年来，已经很久没看到过“死亡面孔”了。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死亡面孔”时，还是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
米莉娜生在一个吉卜赛家庭，家中有父亲、母亲，还有三个兄妹，他们像千万吉卜赛家庭一样，到处流浪，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艰难谋生。
米莉娜的父亲是个性格开朗的人，他身材高大魁梧，非常健康。有一天，父亲相约和几位朋友去森林打猎，在临出门之前，当他抱起小米莉娜说再见时，米莉娜惊恐万状地发现，父亲的面孔居然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幻象——他脸部的肌肉开始萎缩、脱落，最后变成了一个恐怖的骷髅。小米莉娜被吓得大哭起来。父亲非常困惑，他不明白乖巧的小女儿为什么会突然大哭。
在父亲离去之后很久，小米莉娜才止住了哭声，她把刚才所目睹的幻象告诉了母亲。母亲大惊失色，严厉地告诫她，永远不可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太阳落山的时候，米莉娜父亲的冰冷尸体被朋友们抬了回来，据说是因为猎枪走火……
慈爱的父亲永远地离开了小米莉娜，从那天起，她的生活就变得一片灰暗。
在随后的岁月里，米莉娜没有对任何人再谈起那个恐怖的幻象，可是母亲却好像一直对她有所戒备并渐渐地疏远了她，似乎担心米莉娜知道，丈夫的死是她设计的一个陷阱。
在米莉娜十二岁那年，那种恐怖的幻象再度出现了。
米莉娜有一个好朋友，名字叫玛丽。玛丽是一个驼背的女孩，她们俩喜欢在河边玩耍，经常把美丽的花瓣撒在河水上，看着它们随波漂流。然而有一天，米莉娜突然看见玛丽的脸部也出现了恐怖的幻象，她被吓得尖叫着跑到附近的树林里，直到天黑才敢慢慢走出来。当她回到居住地时，发现人们正围在一起，仿佛在看着什么东西。米莉娜从人群中挤了进去，她惊愕地发现，原来地上是玛丽的尸体——据说，玛丽不慎落水溺亡了。
米莉娜偷偷地找到玛丽的祖母——一位阅历丰富的老奶奶，向她倾吐了心中的秘密。“老奶奶，这意味着什么？”米莉娜问道。
老奶奶的眼睛望着远方，沉默了许久才说：“孩子，那是‘死亡面孔’。当这种景象在某个人脸上出现时，他便活不过日落。然而，这种景象并不是人人都能看得见，在我们人类中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屈指可数。孩子，这并不是你的错，但是，你千万不要让族人知道你有这种能力，否则大家会回避你的。”
“那我该怎么办呢？老奶奶，我不想被大家疏远！”米莉娜惊恐地说。
“很遗憾，孩子，没有办法，只要你活着，你就会看见即将死亡的人的‘死亡面孔’。”
然而，后来族人们还是渐渐知晓了米莉娜的秘密，人们开始回避她、孤立她，因为人们对死亡心怀恐惧，以为米莉娜是死神的使者。不过，族人中也有一个人接纳了米莉娜，他就是金。随后，金向米莉娜求婚，并带她来到美国谋生。
米莉娜和金在这个新兴的国度过着流浪的生活，他们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米莉娜给人看相算命，金则给人打短工，以此谋生。有时候，米莉娜走在大街上，会看见某位行人的脸上呈现出“死亡面孔”，这时她就会立刻转身，远远地回避开。然而，这么多年来，她还不曾像今天这样如此近距离地看到“死亡面孔”呢。
第二天清晨，当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米莉娜脸上时，她发现自己单独一人躺在床上，金彻夜未归。正当米莉娜为金担忧之际，只听后门“吱呀”一声开了，米莉娜急忙用毛毯裹住身子，紧张地问：“金，是你吗？”
“是我，小点儿声！”
“发生什么事了？”
“快别问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
“你闯祸了？”米莉娜问。
“别提了！我跟着那个人，等他从进出口公司出来时，我上前和他说话，谁知他把我误认为是强盗，就要上来打我，我顺手一推，他倒在地上竟然死了，也许是心脏病犯了……”
“天哪！”
“唉，更倒霉的是，附近的行人看清了我的模样，估计用不了多久，警察就会找上门来，所以我们要赶紧离开这儿！”
说完，金趴在地上，双手在脏兮兮的地板上摸索着，最后，他摸到了那块松动的地板，将它撬了起来。金从地板下面取出了那叠用油纸包裹着的钞票——那是他和米莉娜的全部家当。然后金站起来走到窗前，透过窗帘的缝隙向外看，想看看警察是否已经找到这里来了。
阳光隔着窗帘透过来，照在金的脸上，米莉娜默默地注视着他的脸。
不一会儿，街口传来了警车的鸣笛声。米莉娜焦急地对金说：“不好，警察来了，快去对面的旧房子躲一躲！”金犹豫了一下，便转身跑了出去。米莉娜望着金的背影，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她知道，再也见不到金了，因为她刚才在金的脸上也看到了恐怖的“死亡面孔”……
几分钟后，前门想起了急促的敲门声。米莉娜走过去打开门，两位警察走了进来，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目光沉稳犀利，而另一位二十出头，年轻英俊。
“我是麦金农，”那位三十多岁的警察自我介绍说，“他是杰克，请问这儿有没有一个叫金的人？”
“他是我丈夫，你们找他有事儿？”
“他在家吗？”
“他出去了，还没回来。”
“我们进屋看一看，可以吗？”
“请便。”米莉娜退后一步，给他们让开了路。麦金农和杰克分头搜索房间，杰克看到了米莉娜算命用的桌子，好奇地问：“夫人，你会看相？”
“我靠给人看手相谋生，我想，这应该不在警察的管辖范围之内吧？”
杰克眨了眨眼，尴尬地笑了，“不，夫人，我只是对看手相很感兴趣而已。上个星期，我太太上街买了一副塔罗牌回来，可我俩谁都不会用这种牌，只能瞎玩儿。”
“塔罗牌很复杂的。”米莉娜说。
“是的，只有吉卜赛人才真正对它精通。”杰克说。
这时，麦金农从屋后面回来，说：“里里外外都找遍了，没有人。”
“这儿也没有。”杰克说。
麦金农问米莉娜：“你最后一次见到你丈夫，是什么时候？”
“没用了，你们再也看不到他了。”米莉娜悲切地说。
“我们只想向他核实一些问题。”
“恐怕你们已经没机会了，永远没机会了。”米莉娜用沉重的声音又重复了一次。
见米莉娜不配合，麦金农面露不悦之色，他说：“夫人，我劝你最好与我们合作……”麦金农的话还没说完，突然，从门外传来“轰”的一声巨响，在响声中还夹杂着人的惨叫声。两位警察和米莉娜急忙跑出门去，只见街道对面的旧房子由于年久失修，突然坍塌了，而那栋房子恰恰就是金躲藏的地方！
米莉娜悲痛地坐在桌边，看着救护车把金的尸体拉走。
麦金农又问了她几个问题，并在本子上作着记录，杰克则不安地在房间内踱来踱去。当两位警察走出门时，米莉娜仍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不到一分钟，杰克又返回来了。
“夫人，我只想告诉你，你丈夫的事令我很难过。我也刚刚结婚，我能够理解你痛失爱人的心情，请节哀！”
这时，米莉娜突然变得激动起来，她冲杰克摆着手，大喊道：“走，请离开这里！”
杰克站在门口，这时，麦金农也跑了回来，对他说：“杰克，刚刚得到命令，附近出现了劫匪，要我们迅速赶过去！”
杰克还想说点儿什么，但被他的同伴连扯带拽地拉出了房间，两人一同跑向路边的警车。
不知过了多久，米莉娜才慢慢地抬起头来，两眼充满了泪水，喃喃地说：“杰克，你干吗要回来呢？你新婚燕尔，年轻有为，为什么死亡要降临到你的头上呢？”
原来，她刚才又在杰克的脸上看到了“死亡面孔”……

他是谁
几个月以前，当我在医院治疗心脏病时，曾经历了一件非常古怪而恐怖的事情，那件事至今都令我困惑不已，我想趁着现在自己还有一点儿记忆，赶快把它记录下来。
当时，我因为心脏病发作而被送入这家医院，住了几个星期后，我的病情大有好转，于是，院方就把我从特护病房转到一间普通的单人病房里。
我所住的病房是一间又长又窄的屋子，屋内灯光十分昏暗。在我的病房两侧，还有十余间单人病房，也都住满了病人。
我刚住进这间病房时，非常不适应，其他房间不时传来收音机和电视的声音，使我不得不整日紧闭房门，因为我喜欢安静地看书。
有一天，我正在房里读书，门轻轻地开了，虽然我没有听见开门声，也没有抬头去看，但我凭借直觉断定：有一个人正站在门口注视着我。
我以为这个人是来探望我的，但当我抬起头一看，我感到非常失望。原来是医院的理发师，只见他穿着一件薄薄的、破烂不堪的羊驼呢夹克，手里还提着一个脏兮兮的黑色口袋。虽然我并不认识他，但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太糟糕了。
他没有说话，只抬起浓厚的眉毛，意思是问我是否需要理发。
我厌恶地摇了摇头，对他说：“现在不理，过几天再说吧。”
顿时，他的脸上流露出失望的神情。他在门边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悄然关上了门，转身离去。
我继续看书，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再也无法将精力集中在书上了，刚才那个家伙的突然造访让我吓了一跳。我越想越气，院方怎能让这样一个冒失的家伙随便闯入病房呢？何况我还是一个心脏病患者。我打算在出院时向医院投诉这件事。
我想休息一会儿，于是服下了镇静剂，但没睡着。不过那天晚上我倒是睡得很香，当然，我服用了双倍剂量的安眠药。第二天上午，我洗过澡，换完床单，又量过体温之后，就坐在床上继续看书。
这时，我发现面对那本曾经非常吸引我的书，却再也无法静心读下去了。我忍不住环顾四周，可是周围什么都没有。我心里乱糟糟的，也终于明白烦恼是一种什么滋味了。
经历过昨天那件事之后，我曾要求护士帮我把房门从外面反锁上，以避免再有人打扰。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现在却有一股强烈的愿望，希望房门大大地敞开着，否则我会感到非常憋闷。于是，我又按铃叫护士过来。
不一会儿，一位有着浅黄色头发的瑞典籍女护士进来了，这是一位活泼的女孩。她开玩笑地对我说：“怎么？厌倦做隐士了吧？我早就知道你坚持不了多久的！”我冲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她帮我将门敞开，然后就离去了。
我继续躺在床上看书。
不过，这时我的目光虽然停留在书页上，可是脑海里却不断地翻腾着门的事，“是什么搞得我如此心神不宁？”最后我终于明白了，昨天见到的那个理发师是让我内心紧张的根源！正是由于他的突然出现，才让我受到了惊吓，但愿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他。
转眼就到了中午，我有点儿犯困了，于是就把书丢到一边，靠在被子上打个盹儿。就在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的病房里发出一阵令人恐怖的尖叫声，我吓得“腾”的一下就坐了起来。
我惊魂未定，仿佛都能听到自己心脏“怦怦”的跳动声。我侧耳听了片刻，没什么动静了。于是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别紧张，可能是哪位病人粗心大意，不小心将电视开到了最大音量。就在我刚要松口气儿的时候，病房的走廊里又传来一阵骚动，叫喊声、脚步声不绝于耳，医护人员也都朝着发出声响的那间病房匆匆跑了过去。
又过了一会儿，嘈杂的声音才逐渐安静下来，医生和护士们也纷纷回到各自的岗位上。几分钟之后，我看到几位工作人员推着一辆车子从我的门前走过，那上面躺着一个人，从头到脚都被白布盖着，显然是一具尸体。
我按铃叫护士，几乎是铃声刚停，那位浅黄色头发的护士就进门了，我没想到她的反应如此之快。我看到她的脸色有点苍白。
“刚才出了什么事？”
“是，是附近病房的艾克先生……”她犹豫一下说。
“是心脏病突然发作？”我紧张地问。
“是的。不过事前没有一点征兆。”她点了点头说。
我留心观察她的脸，试探地问：“心脏病突发的人，通常会疼痛得说不出话来，而艾克先生那样大叫，是不是有点儿反常？”
她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对一般病人来说，应该不会这样大叫，而是无力地倒下。不过也说不准，也许当时艾克先生的病情加剧，痛苦不堪，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叫起来……这一现象确实有些……不正常。”
她似乎也觉得难以自圆其说，便朝我抱歉地笑了笑，说：“你不要疑神疑鬼，你的身体已经大有好转，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了。”
她越是这样安慰我，我越是忧心忡忡，不仅白天想这件事，甚至连晚上也琢磨，我担心自己也会突发心脏病，很快痛苦地死掉。后来，医生给我吃了一种特殊的药片，我才恢复平静。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平安无事。
这天下午，我又像往常一样坐在床上阅读。这时，门突然开了，我顿时感到头皮发麻，再度感到有一双眼睛正在门口死死地盯着我。
我壮起胆子抬头向门口看去，果然又是他！那个身穿羊驼呢夹克，手拿黑色脏口袋的理发师。他和上次一样，正站在门边冲我扬了扬眉毛，似乎在问我是否要理发。
我的心头顿时升起一股怒火，这个该死的家伙，又来吓我了！虽然我没关门，但总该先轻轻地敲两下吧？简直一点教养都没有！
“你给我出去！我不理发。”我怒气冲冲地对他说，“如果我需要理发，自然会请护士小姐通知你的！”
他没有挪步，仍然面无表情地站在门边，就像带了一副人皮面具一样，只有一双眼睛在不停地转动，眼神中流露出无比的失望。在我看来，他那眼神中似乎不仅仅是失望，而且还有憎恨。不！不仅仅是憎恨那么简单，是充满了怨毒！他那怨毒的眼神，仿佛要将我的身体撕碎。我顿时感到一阵热血向上涌，整个心似乎也悬了起来。
我故作镇定，用一种相对和缓的语气对他说：“请你离开好吗？我是一个心脏病人，我需要休息。”
我不知当时是否出现了幻觉，因为我仿佛看见他向我鞠了个躬，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到了傍晚时分，我正在病房里等待护士送晚饭，突然，附近房间又传来一声令人惊异的叫声，只不过这回与上次不同，不是高声尖叫，而是低沉的哀鸣，仿佛被人扼住喉咙发出的一般。
我整个人都呆住了，心也仿佛蹦出了嗓子眼儿。接着，又是一阵嘈杂的呼喊声、脚步声，在这些声音中似乎还夹杂着逃跑声和追逐声。声音逐渐向着医院的防火通道而去，越来越远，最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由于医院走廊的光线不太好，我看不清楚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能从声音的距离判断，这次出事的病房似乎离我的病房更近一些。过了一会儿，我看到工作人员推着一具尸体从我的门前走过，看来又有一位病友离我而去了。
我想弄清楚最近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就按铃召唤护士，但这次进来的不是先前的那位，而是一位身材娇小，长着一头红发的新护士。原来，先前那位瑞典籍护士休假了，今天由这位新护士照顾我。我注意观察她的表情，显然她脸上的笑容是勉强装出来的。
“刚才去世的那位又是谁？”我问。
她先是犹豫了片刻，最后开口道：“是梅尔先生，住在375病室。”
我的心头一紧：“375室？我的病室是377，没想到我们挨得这样近！”
我还想从新护士那儿多了解一些情况，但是她摇摇头，告诉我说她也不太清楚，因为梅尔先生出事时，她并不在现场，她也是几分钟前才知道梅尔先生发生了不幸。
第二天，我想从其他几位护士那里套取点儿有用的信息，但均一无所获。我猜想，一定是院方给她们下了封口令，因为她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梅尔先生死得十分安详，也都矢口否认梅尔先生在死前曾发出过呻吟或者哀鸣。她们还说，梅尔先生在昏迷之前曾按铃呼叫护士，即使当时发出了哀鸣，那也是昏迷中发出的“无意识的”叫喊。
我又问她们：“走廊里传来的逃跑声和追逐声是怎么回事？”她们均推说不知，其中有一位护士甚至还说那是我睡眠不足而产生的幻听，根本没有发生过那样的事。
其实，我也不想让自己陷进这些令人不快的事中，但是我心中的疙瘩一天不解，我就一天无法忘记。
这天下午，我正在房间里阅读好友的来信，这时，门口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位年轻人站在门口，他头发光亮，蓄着八字胡，上身穿着一件洁白的夹克，手里还提着一个褐色的小箱子。
“先生，我是医院的理发师，请问，您要理发吗？”他客气地问。
我犹豫了一下，说：“现在我有点儿忙，这样吧，等过一两天我再和你联系。”
“好的，先生，过一两天我再来。”他友善地点点头。
他刚一离开，我就有点儿后悔了，觉得应该让他留下来。首先是我的头发确实很长了，应该理个发；其次我可以从他那里打听一下另一位理发师的消息，也就是吓了我两次的那个家伙，当然，我希望他永远不要再出现。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病情恢复得很快，已经能下床活动了。一天下午，我乘着轮椅到院子里晒太阳，正当我坐在温暖的阳光下发呆时，迎面走来了一位医院的保安，我就招呼他过来和我聊聊天。
我这一生从事过许多工作。年轻时，我也曾经在一家公司当过保安，因此，我和医院的这位保安很有共同语言，于是我们就坐在阳光下愉快地聊了起来。
渐渐地，我们聊天的话题转到了前不久死去的那两位心脏病人上。我很快注意到，这位新认识的保安朋友似乎开始顾左右而言他，而且还显得很不安，不时地看看周围是否有人在听我们的谈话。
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最后终于靠近我，压低嗓音说：“我可以告诉你真相，但你必须保证守口如瓶！”
“放心吧，我可以用人格担保，决不向他人吐露一个字！”我向他发誓说。
他点了点头，思索良久，似乎在考虑该如何开头。
“就说说他们是怎么死的吧。”我提醒他。
“好吧。那两位病人的死状非常怪异，”他回忆说，“他们死时都面露恐惧之色，两眼圆睁，肌肉扭曲，仿佛在死前看到无比恐怖的景象。”
“那么，走廊里的脚步声是怎么回事？”我好奇地问。
“这就是另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了，”他说，“当医护人员闻声赶去时，都看见一个矮个子的家伙，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口袋，迅速逃离现场。在第二次时，我也亲眼目击了，甚至还追赶了一段路。”
听到这里，我觉得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快，我用颤抖的声音说：“你可曾看清他的长相？”
“很可惜，我只看到了他的侧脸，”那个保安说，“那个人又瘦又小，穿着一件薄薄的羊驼呢夹克，手上还拎着一个破旧的黑口袋，我从他脸的侧面看上去，什么表情都没有。噢，对了，他的眉毛又浓又黑！”
“果然是他！”我惊叫道，“我知道他是谁，他是你们医院里的理发师呀！”
“理发师？”那个保安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困惑起来，“不可能，医院里的理发师是一个年轻人，留着八字胡，穿白色外衣，他是这家医院唯一的理发师，再没有第二个。”
这下该轮到我困惑了。我眨了眨眼睛，又问：“你看见那个人后来逃到哪里去了？”
保安托着下巴说：“哦，他第一次出现时，我没看见，但他第二次出现时，我正好在一楼巡视，我看见这个小子从梅尔先生的房间逃出来，我立刻追了上去，可他顺着防火通道跑了。”
“你没追上他？”
“没有，”保安摇了摇头，“这家伙的身手太敏捷了，就像一只兔子，当我追到停车场时，他三下两下就爬过了停车场的围栏，而我却花费了两三分钟才翻过去，等我再找他时，早就没影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
保安看我这副表情，苦笑着说：“你知道吗，接下来还有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呢！”
“什么事？你快说说！”我追问着。
“你还记得他手里拎着的那个黑口袋吧？”
“记得，”我连忙点头。
“当他翻越围栏时，口袋被围栏刮破了，里面的东西散落了一地，”他说，“事后我走过去一看，你猜里面装的是什么？”
“别吊我的胃口了，你快说！”
“那袋子里装的是泥土，就是普通的那种。”他说。
“泥土有什么奇怪的？”我有些失望。
“你肯定想不到，在那两位死者的床上，我们也发现了同样的土！”
“啊？”我吃惊地睁大眼睛。
“也许我不该跟你说这些，不过既然已经说了，就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吧。”那个保安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后来，我把那袋子里的泥土作为物证交给了警方。不过，在此之前，我偷偷留了一些，交给我在实验室工作的一位好朋友，请他帮忙化验一下泥土的成分。你猜他发现了什么？”
“发现了什么？”我紧张地问。
他凑近我的耳朵，小声说：“那些泥土是来自坟墓的！”
“啊！”我惊讶得叫了一声，“你的朋友怎么知道那泥土来自坟墓？”
“我的朋友用显微镜观察了泥土的成分，发现里面混有大理石和花岗岩的细碎片，还有人造花和花圈的碎片。朋友还说，他在泥土样品里找到了两片碎骨，经过鉴别，那是人类的骨头！而且，这些泥土里还混着苔藓，好像是有人从潮湿、黑暗的坟墓里将它们挖掘出来的！”
保安的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
自那以后，那个矮小的家伙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后来，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朋友们听，一位自认聪明的朋友推测说，那个矮小的家伙其实是个精神病患者，他潜入医院是为了吓唬病人。他戴着面具，潜入病人的房间，然后突然摘掉面具，结果吓死了艾克先生和梅尔先生。至于他为何在病人的床上留下泥土，那就不得而知了。
朋友的解释有一定道理，可我却不能接受。
我认为：那个矮小的家伙，或许并不是人类，而是某种“东西”。那种“东西”由于某些模糊的超自然原因，根本无能力进入一位病人的房间，除非房间的主人允许它进去。我相信，艾克先生和梅尔先生正是允许那“东西”进入房间，才被吓死的。而我正因为拒绝了它理发的请求，才逃过一劫。
当然，上述观点只能埋藏在我的心底。
不过有一点我敢肯定，那就是，如果我当时答应那“东西”进入我的房间，你或许就读不到这个神秘的故事了——我的下场恐怕与艾克先生和梅尔先生没什么两样！
它到底是谁呢？或许，我永远都找不到答案。

坦白
在海伦下葬后的一个早晨，巴利独自一人坐在客厅里喝酒。
他无比伤感地看着挂在对面墙上的一幅油画，那是一位著名画家专门为他太太画的。画面上的海伦美艳绝伦，这不仅仅是因为画家技艺高超，而且还因为海伦本身就是一位非常漂亮迷人的女人。只可惜，在上周六举行的一次鸡尾酒会上，她被人杀害了，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巴利一边喝着闷酒，一边默默地想着。这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米勒警官打来的，他是负责调查海伦被害一案的警官。
“很遗憾，巴利先生，我们的调查一直没有新的进展。”米勒警官在电话里对巴利说，“能用的办法我们都用过了，但还是一无所获。坦白地说，你太太这件案子恐怕我们也无能为力了，除非……”
“除非什么？”巴利问。
“除非凶手自首，”米勒警官用一种内疚的语气说。
巴利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我相信你们已经尽力了。米勒警官，今天我准备离开这栋房子，去城里的俱乐部住一段时间，主要是散散心……请问，你找我还有其他事吗？”
“是的。巴利先生，我还想问一下，你是不是已经看过你的信件呢？”
“信件？”巴利扭头看了一眼，在桌子上堆放着一摞未拆封的信件和明信片。
“这与我太太的案件有什么关系吗？”巴利问道。
自从上星期太太被害之后，巴利就没有心情拆阅那些信件，他知道，那多半是亲友和同事写来安慰他的。
“据我们推测，凶手可能也会寄张慰问信或明信片。”米勒警官解释说。
“难道他杀了我的妻子，还会假惺惺地寄一封忏悔书过来，安慰我悲痛的心不成？”巴利说，“我可不信！”
“巴利先生，你误会了，”米勒警官说，“我们怀疑，凶手或许就是你的一位朋友，他杀害了你的太太，然后再寄来慰问卡用以掩人耳目，以前就有这样的案例。所以，我希望你好好检查一下那些信件，如果凶手寄来了信件，就可以从他的措辞上寻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明天我再去亲自检查一下那些信件。”
“好吧”，巴利无精打采地说，“可是，我怎么也不敢相信！参加上周六鸡尾酒会的都是我生意上的好朋友，他们怎么会杀害我的太太呢？”
“但问题是，参加宴会的人都承认自己喝得太多了，连你不也是这么说的吗？”
“的确，”巴利苦笑了一下说，“当时，大家的确都喝醉了，并且场面一度失控，好在是在海滨举行，否则一定会招致邻居们抗议的。”
“巴利先生，根据我们的推测，案情的经过应该是这样的，”米勒警官说，“在鸡尾酒会期间，你太太独自一人来到树林中的空地上，这时，有一位客人借着醉意调戏她，你太太拼命反抗，那个人顺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结果失手把她打死了。由于案发地点距离酒会现场有段距离，所以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事后，那个人又悄悄混进酒会的宾客中，最后逃离了现场。”
巴利不愿再回忆那天晚上的事，但他还是问道：“你们怎么能确定不是过路人干的呢？”
“绝不可能是过路人，巴利先生，”米勒警官说，“你想想，那块海滨是你家的私有领域，房屋四周安装了围栏，而且周围的路上巡逻车不断，过路人是不敢在那里作案的……我知道，你心里不愿意接受凶手是你朋友这样一个事实，但恐怕正是如此。”
“好的，我明白了。我会好好配合你们，对信件进行仔细检查。”说着，巴利就放下了电话。
巴利倒了一杯威士忌，慢慢走到太太的画像前，举杯向画中微笑着的海伦致意，他不禁又回想起事发时的情景：“……当客人们发现海伦的尸体时，她脸上满是痛苦的表情，躺在海滨附近的一处小树林中，衣服已经被撕裂，头上流出的鲜血浸透了泥土。这一切就像自己用石头击中她的脑袋后，离开时的样子……自己之所以要杀死太太，是因为她与卡蒙有染。本来是想杀掉太太并嫁祸给卡蒙的，但遗憾的是这一点没有实现，因为自己没有想到，客人们在树林中发现太太的尸体之前，卡蒙就恢复知觉并迅速逃离了现场……”
想到这儿，巴利使劲儿晃了晃头，想把这件事彻底忘掉。让他感到庆幸的是，尽管没有嫁祸给卡蒙，可至少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怀疑这件事是自己干的。
巴利是个经验丰富的推销员，他深知，要想把商品推销给别人，首先要说服自己——这种商品是最好的。所以，在面对太太被害这件事上，他也首先要说服自己——他和太太之死毫无关系。
就在巴利陷入遐想时，突然响起门铃声，吓得他差点儿从椅子上跳起来。他仔细听了听，这铃声并非来自前门，而是从后门传来的——那里平时很少有人按。巴利站起来，满腹狐疑地穿过厨房，打开了后门。
门口站着的人令巴利大吃一惊，居然是卡蒙！
卡蒙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他没有说话，径直走进了巴利的客厅。巴利关好后门，也跟着卡蒙进了屋，两个人在客厅里坐下。
“卡蒙，怎么是你？”巴利惊讶地问，“你怎么不走前门？”
“你看了吗？”卡蒙沮丧地说。
“看什么？”巴利说，“我不明白。”
“是我失手杀死了你太太”，卡蒙哭丧着脸说，“我昨天写了一封信给你，在信里我承认了我的所作所为——你太太是我杀的。”
“是你？”
“是的。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样做。”卡蒙几乎带着哭腔说，“那天我喝醉了，在树林里散步时，我看见你太太独自一人站在那里，她是那么漂亮迷人，我实在无法控制自己，就……”说到这里，卡蒙用双手捂住脸，哭了起来。
听了卡蒙这番话，巴利几乎惊呆了，他完全没想到，卡蒙居然会相信是自己杀了巴利太太。这也难怪，那天卡蒙喝醉了酒，在树林中昏睡过去，当他醒来时，发现巴利太太的尸体就倒在旁边，而且自己手里还攥着一块沾满鲜血的石头……
“想不到卡蒙自己主动把罪责都揽到身上了。”巴利暗暗窃喜，“看来这一招干得比预期的还要好！”
“巴利，那天的事情我完全不记得了”，卡蒙呜咽着说，“当时，我一边和她说话，一边朝她走过去，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我醒来后，她已经死了……天哪！是我杀了她……”
“那信是怎么回事儿？”巴利问。
“事发之后，我心中一直无法平静，良心也备受拷问，于是我就给你写了一封信，承认我就是凶手，在我还有一点儿勇气的时候，急急忙忙寄给了你。”
说完，卡蒙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掂在手里，凝视着它，说：“巴利，你知道吗？发生了那件事后，我想到了自杀，可……可是，我做不到，我没有勇气。”
“卡蒙，我收到了你的信，不过我还没来得及拆开看，信就在你身后的桌子上。”巴利说。
“我压根儿就没想杀你太太，可是天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卡蒙哀叹道，“我本应该自杀谢罪，或者向警方投案自首，但是今天早晨，我也想清楚了，我还有太太和儿女，我得为她们着想，我不能让她们失去丈夫和父亲，所以，我想找你要回那封信。”
“什么？要回那封信？别做梦了！”巴利吼道，“那是你杀人的最好证据，我是不会让你毁灭的！”
“我早知道你会这样，所以我带了‘这个’。”说完，卡蒙突然用枪对准了巴利，凶狠地说，“对不起，你必须交出那封信，同时，我也必须杀死你！”
巴利这下子傻眼了，他带着哭腔说：“不！卡蒙，听我说，你弄错了，你没有杀死我太太！”
“你说什么？”卡蒙疑惑地问。
“杀死我太太的，是我自己！因为我……我看见你们在树林里……”
“你胡说！”卡蒙说，“那天我看见你太太一个人在树林里，我借着醉意……调戏了她，结果遭到她的反抗，我就……”
“不！卡蒙，你喝醉了！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巴利尖叫着，“那天，她没有拒绝你！我看见她和你在草地上拥抱。后来，你醉倒在地，她正低头看着时，我从后面靠近你们，用一块石头砸向了她的后脑勺……然后，我把那块沾血的石头放在了你的手里。”
“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就好了，可是，那块石头就在我手中，是我杀了你太太……”卡蒙摇了摇头说。
“不，不不！你千万别这么想，不是你，是我！”巴利绝望地叫着。
“巴利，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别无选择！”说着，卡蒙扣动了扳机，嘴里还喃喃地说，“要是有其他办法就好了。”
或许在巴利生命的最后几秒钟里，他也在想：“要是有其他办法就好了！”

特别债券
赫伯一大早就起来了，他匆匆吃了口早饭，便抓起公文包准备去上班。刚走到门口，他又回转身，对着屋里喊了一声：“妈妈，我上班去了！”
“去吧，路上要小心，祝你今天工作愉快！”赫伯的妈妈那温柔而甜美的声音从卧室里传来，“今天你不会迟到吧？”
“不会的，妈妈。”赫伯安慰着妈妈，他听得出，妈妈的声音里带有一丝疲倦。
“是七点钟上班吗？”妈妈问。
“是的。”赫伯回答着。他的眼睛扫过起居室，心里不免有点儿酸楚。
赫伯的父亲早年就过世了，是母亲一手把他拉扯大的。母亲曾经做过生意，但生意的惨败让赫伯家变得一贫如洗。现在，母子二人通过辛勤的劳动，勉强过上了可以糊口的日子。因为赫伯的薪水微薄，母亲也不得不外出工作来贴补家用，因此，常年的辛劳让母亲变得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而且还落下了一身的病。
赫伯站在门口，满腹感慨地打量着起居室里的每件物品。在那些虽然陈旧但风格典雅的家具中，有一个褪了色的红木柜子——里面摆放着母亲辛辛苦苦收集的精致瓷器，那些可都是母亲最心爱的东西。在起居室的一角，还有一个小小的饰物架，上面挂着各色各样的小玩意儿，虽然这些物件并不贵重，但每一件都凝聚着赫伯对家庭生活的美好回忆。今天，自己就要永远告别这儿的一切了。
赫伯关上房门，走进公寓的电梯，按了去一楼的按钮。这部破旧不堪的电梯发出吱吱咯咯的响声，缓缓地下降。赫伯靠在电梯里，凝视着电梯的内壁，那上面被淘气的孩子刻满了歪七扭八的字。在赫伯四十年的人生岁月中，他在这幢公寓中度过了三十年，这部老掉牙的电梯见证了他的少年时代。在这里居住了这么多年，赫伯从来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在电梯里乱写乱画过。这时，他把手伸进怀里，摸了摸那把挂在怀表链子上的刻刀，心中有一股想在电梯里刻上自己名字的冲动，但天生的胆怯和遵守秩序的习惯，让他将手又从怀里抽了出来，他叹了口气，以后永远没有机会了！
赫伯是个循规蹈矩、一丝不苟的人。几十年来，他一直安分守己地生活，兢兢业业地工作，靠一点儿微薄的薪水过活。有时候，他也想过要改变现状，但每次都因为缺乏足够的勇气而退缩了。但是今天，他终于下定了决心，计划在太阳落山之前从公司偷窃五十万元。想到这里，他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微笑。
和往日一样，赫伯仍旧坐在班车的第三车厢的后排。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纽约时报》，先是整整齐齐地将其折叠成四分之一，然后再把报纸靠近眼睛，用他那近视的双眼阅读当日的新闻。
班车到了华尔街站，赫伯将报纸放回公文包，和许多身穿黑色哔叽呢西装、头戴圆顶礼帽、手拿雨伞的人一起下了车。他从车站出来，向一幢写字楼走去，走到写字楼门口的时候，朝门卫点点头示意，然后就乘电梯上到十六层。走出电梯，他来到一扇半透明的玻璃门前，那扇门上写着一行字：
泰波父子公司，创立于1848年，纽约证券交易公会会员。
这里就是赫伯工作的地方。
赫伯推开玻璃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黑板，上面用粉笔记载着前一天各公司的股票行情。赫伯沿着走廊径直走进一间办公室，这里有六张办公桌，靠墙边放着几个带有玻璃门的文件柜，那里还有一扇窗户。赫伯的办公桌在最里面，周围用挡板与其他人的办公桌隔开，这表明赫伯在这家公司已有二十多年的资历。
快到七点钟时，办公室的其他同事陆陆续续地都来了。第一个进来的是比利，他瘦瘦高高，面容显得有些憔悴，他在这家公司的资历只比赫伯少两年。比利进来以后，先和赫伯打了个招呼，然后便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去了。随后进来的是芬黛小姐，她今年三十岁，是公司副经理泰波的秘书，这是一个非常有才干的女人。芬黛坐下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梳妆盒补妆。接着进来的是两位年轻的小职员，最后才是公司副经理泰波的外甥劳伦斯。
七点钟刚过，副经理泰波就从里面的办公室走出来，他巡视了一番，见大家都准时坐在了座位上，他很高兴，然后示意芬黛小姐到他办公室里去一趟。
九点半，芬黛小姐从副经理办公室走出来，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随后，泰波也走出来，他来到赫伯的办公桌前。
“赫伯，早上好！一切都好吗？”泰波说话的腔调总是给人一种假惺惺的感觉。
“我很好，泰波先生。”赫伯回答说。
“我考虑了，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
“好的，请吩咐。”赫伯爽快地说。
“今天是星期五，下午会送来一批特别债券，由你负责接收。这些债券都是可以自由流通的，你负责把它们存到楼下的仓库里，没问题吧？”泰波认真地说。
“没问题，交给我好了！”赫伯点了点头。
这时，另一张办公桌旁的劳伦斯站了起来，他走到泰波身旁说：“舅舅，让我来配合赫伯一起做吧。”
泰波转过头来问赫伯：“让劳伦斯协助你吧，怎么样？”
赫伯可不想有人插进来破坏自己的计划，他说：“我想我一个人就够了。”
“好吧，那就由你一个人负责。”泰波说。
劳伦斯只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他脸色微微涨红，显得有些不服气。
泰波交代完工作以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这时，赫伯环顾了一下四周，见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工作，他就拿起电话，连续打了三个：第一个是打给他母亲的；第二个是约两个人在一个自助餐馆见面的；第三个则是给楼下的房地产公司的。
赫伯放下电话后，拉开办公桌中间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沓空白收据，开始在上面填写起来。这些收据是他上个月从一家运输公司搞来的，下午送特别债券的也是这家运输公司。
中午快下班时，赫伯已经将那些假收据都填写完了。他小心地将它们放回中间的抽屉，藏在最里面，将抽屉锁好。然后，他穿上外套，戴上帽子，和同事们打了个招呼之后就走出了公司。
赫伯乘坐电梯来到一楼，他走出写字楼，朝五条街之外的一家小自助餐馆走去。在餐馆里，他选了几样食物，然后端着盘子走到两个男人身旁。那两个男人一个瘦高，另一个矮胖，他们正是赫伯打电话约的那两个人，其中瘦高的叫斯通，矮胖的叫布朗，都是与黑社会联系颇多的人，赫伯是三个星期前在纽约的酒吧里认识他们的。
赫伯一边吃着午饭，一边向他们说出自己的目的。刚开始时，斯通和布朗还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然而当赫伯提到这笔特别债券的总金额时，他们两个才大吃一惊，瞪大眼睛互相望了望。
赫伯看着他们吃惊的样子，说：“这可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而且没有任何风险，因为我早已经计划好了！”说完，他又向前凑了凑，向他们详细地介绍他的计划。
在赫伯的计划里，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好时间差。为此，赫伯已经连续几个月观察同事们的活动规律了。他知道，在星期五，大家总是会提前下班，而芬黛小姐每天都会在下班前五分钟到洗手间化妆，这个时候，公司里只有副经理泰波一人在办公室——最好的抢劫时机。
赫伯的计划也非常简单：下午由斯通和布朗先到楼下的房地产公司假装谈业务，等时间一到，他们再乘电梯到赫伯所在的公司，这时，公司里大部分职员都已经下班，芬黛小姐在洗手间化妆，只有赫伯带着特别债券在副经理泰波的办公室，这时，斯通和布朗就带着面罩冲进去，拔出手枪，威胁他们交出债券，然后再将副经理泰波打昏在地，为了避免怀疑，他们也要打伤赫伯，不过绝不能伤及人命。
听了赫伯的计划，斯通充满疑虑地问：“我们抢到债券之后怎么办？那个叫芬黛的女人五分钟之后就会回来，而五分钟内我们是根本来不及逃出这幢大楼的！”
“是啊，”布朗接着说，“如果芬黛报警，警卫就会封锁大楼的出口，那我们就无法将债券带出楼去了。”
“你们放心，这些我早就想到了。”赫伯得意地说，“我有一个办法，绝不会让他们找到那些债券。”
“什么办法？”斯通和布朗顿时扬起了眉毛。
“你们身上根本不需携带债券！”赫伯说。
“不带？”两个人都困惑不解地摇了摇头。
“这就是我的计划中最关键的部分了，也是最后的一个细节。”赫伯示意两个人靠近些，“你们俩好好听着，在你们把副经理泰波打昏之后，就把桌子上的债券都扔进一个我早已准备好的废纸篓，同时，我还会在桌子上准备一些废纸，你们也顺手一扫，将废纸扫落到废纸篓里，把债券盖住，然后你们就从防火楼梯走下去，记住把面罩和手枪丢掉，最后大模大样地离开。”
“这么说，只要我们身上没有可疑的东西，警卫就不会阻拦我们了？”布朗问。
“当然。”
“那你怎么把债券带出大楼呢？”斯通问道。
“这好办，”赫伯说，“当警察到来后，他们会挨个盘问，但是他们不会怀疑到我头上来，等他们离开后，我再把债券从废纸篓里取出来，然后放进手提箱里带出大楼。”
“真是太好了！”布朗兴奋地说，“五十万元的债券，得来全不费工夫！”
“没错！事成之后，属于你们的那部分，我绝对一分不少！”赫伯说，“下面，我们再把行动步骤和时间确认一下。”
赫伯又向他们重复了一遍各项步骤，还和他们对了一下手表。最后，赫伯站起身，戴上圆顶帽，严肃地说：“咱们分头准备，别出岔子，四点五十八分见！”
下午三点半，运输公司将特别债券送到。
下午四点钟，赫伯在办公室里暗暗祈祷：斯通和布朗一定要按计划来到楼下。
四点十五分，赫伯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黄色的收据放在桌子上，开始登记伪造的项目。
到下班时间了，劳伦斯第一个离开了办公室，接下来是另外两个年轻职员，最后，比利也离开公司回家了。
赫伯看了一下表，已经是四点五十五分了。这时，芬黛小姐拿着一只手提袋向洗手间走去。就在芬黛小姐离开办公室后，赫伯迅速将纸篓放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还把十几张废纸也放在办公桌上，他打量了一下，觉得一切都准备妥当了。然后，他拿起那几大捆债券，敲门走进副经理泰波的办公室，请他签字。
这时，表针正好指到四点五十八分，“他们两个该来了。”赫伯心里暗想。
接下来的一切，都按计划发生了——两个带着面罩的人闯进了泰波的办公室，持枪威胁他交出债券，拿到手后，就把泰波打昏了，紧接着也把赫伯打昏了。赫伯躺在地上，透过眼睛的缝隙，看见斯通和布朗将债券丢进废纸篓，接着，几张废纸也滑落进去，将债券盖了个严严实实，最后，斯通和布朗仓皇地逃向防火楼梯……
大约一分钟后，办公室里响起了芬黛小姐的尖叫声。
一个小时之后，警官结束了对芬黛小姐和副经理泰波的询问，又转向赫伯。
“这么说，你无法描述出歹徒的相貌？”
“是的，”赫伯回答说，“当时他们都带着面罩，我没有看到他们的脸，只知道其中一个矮胖，另一个瘦高。”
“这是被抢债券的全部号码吗？”警官从泰波的办公桌上拿起一张号码单，问赫伯。
“对！”
“那好，”警官转身对身旁的一个警察说，“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这组号码的债券全部作废！”
赫伯心中暗笑：“这组号码全都是伪造的！”
泰波被打得不轻，这时，他揉着受伤的脑袋问警官：“现在，我可以去医院了吗？”
“你去吧，我再向这位赫伯先生了解一下情况。”警官说。
于是，副经理泰波就在芬黛小姐的陪同下去医院了。
警官坐在办公桌的后面，向赫伯询问着事发时的一些细节。他在问话时，右脚来回摆动着，有好几次踢到了废纸篓，纸篓晃了几晃，差点儿翻倒。那一刻，赫伯紧张得心都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他急忙假装若无其事地走了两步，有意无意地用脚尖将废纸篓稳定住。
这时，门开了，走进来一个满脸皱纹的苍老女人，她推着一辆手推车，车上还放着一个大麻袋。警官诧异地看着那个老女人，赫伯连忙解释说：“噢，她是清洁工，每天下班后都来打扫卫生，我们还是去里间谈吧。”
说着，赫伯带着警官走进泰波办公室的里间，继续讲述当时的情况。
这时，赫伯听到外间有擦桌子的动静，还有纸篓被拿起来，里面的东西被倒进大麻袋的声响，他心里不禁一动。
当赫伯和警官从里间出来时，他装作不经意地走到纸篓前一看，里面空空如也！
警官与赫伯的谈话结束后，也离开了。赫伯不敢久留，慌忙乘电梯下楼，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街道的拐角处叫了一辆出租车，“快，去机场！”赫伯对司机说。
十分钟后，出租车到达了机场。赫伯跳下车，一路飞奔跑进候机室，这时他听见广播正在播报：“最后一次播报，最后一次播报，飞往里约热内卢的706航班的旅客请走4-C门，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赫伯迅速跑到4-C门前，只见门口站着一位身穿黑大衣、戴花帽子的人，那个人背对着他，旁边还有两个行李箱。
赫伯立即跑过去，从后面拍拍那个人的肩膀说：“妈妈，我来了！”
“太好了！孩子，”那人转过头来，用温柔甜美的声音说。那正是赫伯的母亲，她看起来脸色不错。
“妈妈，一切顺利！我们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国家了。”赫伯一边说着，一边拉起行李箱，和母亲一起向登机口走去。
他笑了，从今以后，妈妈再也不用在泰波父子公司当清洁工了。

偷梁换柱
“喂，我昨天买的立体电唱机怎么还没送来？”我在电话里责备着电器商店的老板，“明明说好了上午送来，现在都快中午了，你们是怎么搞的？”
“非常抱歉，非常抱歉！”电器商店的老板在电话那头忙不迭地赔不是，“我们的送货人员已经出发了，也许他们在路上耽搁了，请您稍等一会儿，我保证他们中午之前就会送到府上。”
我又等了一会儿，果然看见一辆送货车停在了楼下，两名送货员正抬着一台立体电唱机上楼。由于楼道太狭窄，而电唱机又太沉重，他们只能一前一后地逐个台阶搬动，不一会儿，他们就累得气喘吁吁了。
我站在门口，迎候他们上来。我用一只手撑住门，另一只手指了指房间里面说：“就放在那里，对，靠着墙放。”
他们吭哧吭哧地把电唱机搬进房间，在我指定的地方放好，然后开始调整电线插头。我则捡起没有挂上的电话听筒说：“亲爱的，送电唱机的来了，刚才我去给他们开门了，过一会儿我再给你打电话吧，现在我们正忙着调试呢。”
我挂上电话，看着两个送货员不停地忙活。他俩一个四十五岁左右，长得胖胖的；另一个则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
年长的那个送货员正打开电唱机的顶盖，准备试试是否好用，那个年轻的则开始整理电唱机后面的导线。
“把电唱机调试好大约需要多长时间？”我问。
“顶多五分钟，”年轻的小伙子说，“对不对，史密斯？”
“用不了，三分钟就能搞定。”那个叫史密斯的年长送货员说道。
“太好了！”我看看手表，说，“别着急，慢慢来，这大热的天儿，给你们来罐啤酒吧？”
他们俩冲我点了点头，笑了。
“你们等着，我去拿点儿冰镇啤酒。”说完，我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你们要用杯子吗？”
“不，直接喝就行。”史密斯说。
我把啤酒递给他们，看着他们大口大口地畅饮。
“天气这么热，你们还要出来送货，真辛苦啊！”我对他们说。
“可不是嘛！老板催得紧，客户要得急，最后就苦了我们俩。”史密斯说，“我们的货车上还有十四台电器要送，有电视机，也有电唱机，而且都是要送到郊区的，干这活儿可不容易啊。”
“再给你们拿几罐啤酒路上喝吧。”说着，我又起身去了厨房。
“谢谢！我们不能再喝了，一会儿还要开车。”史密斯连忙推辞说。
“先生，你是做什么工作的？”那个年轻的送货员问我。
“我是警察，在反诈骗组工作。”
史密斯笑着说：“我就说嘛，看你精明干练的样子，我早就觉得你不是军人就是警察。”
“既然你在警察局工作，那你应该认识布鲁斯吧？”那个年轻人继续问道。
“噢，我听说过，他应该是缉毒组的吧。”我回答说，“只可惜，他因为收受贿赂被送到惩戒会了。”
“唉！他是我可怜的叔叔，”年轻人说，“只不过为了一件貂皮大衣，就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其实，布鲁斯在警察局里的人缘还不错，虽然我只和他见过一两次面，但对他印象很好。也许他是被人栽赃陷害了，但愿他能洗脱嫌疑。”说着，我瞟了一眼立在墙边的电唱机。那个电唱机非常豪华，价格也相当昂贵，一般警察的收入是无法承担得起的。我看到他们俩的眼神里似乎也充满了疑问，只不过没好意思当面问我。
“这么贵重的电唱机，我还不太会用，你们得给我演示一下。”我说。
“好的，等我们把啤酒喝完就演示。”
“不用着急，你们慢慢喝，我还有十分钟的时间。”
于是，我们又继续闲聊起来。
那个年轻的说：“你的职业真令人羡慕，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警察，可惜我身高不够，否则的话，也许我现在也穿上警服了。”
“身高不是最重要的，”我告诉他，“良好的品行和过人的智商才是最重要的。”
史密斯喝完了一罐啤酒，就继续调试起电唱机，他一边调试一边问：“警官先生，你是便衣的，还是穿制服的？”
“我接触的罪犯都是狡诈多端的诈骗犯，抓他们时，最好不要穿制服。”我说，“不过，即使我着便装，也有好几次让他们从我手心儿里溜走了。”
“这种案子很难办吧？”
“如果从技巧方面来说，是有一定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永远逍遥法外。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他们犯案，就迟早有一天会落入法网。”
“嗯，你说的有道理！”那个年轻送货员说。
“小伙子，就拿你叔叔来说吧，有人向他表达谢意，送他一件貂皮大衣，然后，转身又去惩戒会告发，这不明摆着是一个害人的陷阱吗？”我说，“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当初你叔叔不收受这件貂皮大衣的话，想害他的人又怎么会有机可乘呢？”
听到我这一番话，那个年轻人面露不悦的神色，我也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不一会儿，史密斯调试完了电唱机，他抬起头来对我说：“机器调试好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我看了看表，说：“我也得走了。不过，在你们离开之前得先教我如何使用这台电唱机。”
史密斯拿起遥控器给我演示着，教我怎样调整音量，如何选择音色，怎么改换唱片等等。我说：“这机器的用法真是复杂，请再给我演示一遍好吗？”于是史密斯又花了大约五分钟的时间，为我详详细细地演示了一遍。最后，他们在临出门的时候还对我说：“假如你还有什么地方不清楚，可以看看说明书，那里面说得很详细。”
我在他们的送货单上签了字，然后穿上外套，和他们一起下楼。
我们一起走到楼下，我走向我的汽车，他们则朝着送货卡车走去。
突然，史密斯发出了一声惊呼，他冲我大叫喊道：“警官，快来啊！”
“出什么事了？”我急忙跑了过去。
“你看，送货卡车的后门被人撬开了！”果然，撬坏的锁头被丢在地上，车内空空如也。史密斯大惊失色地说：“车上的货物……十四台电视机、电唱机……都，都被偷了！”
我围着卡车转了一圈儿，打量了一番，问：“你确信这是你们的车吗？”
“没错，这车上还有我们公司的标志呢！可是货物都被人搬走了！”
“别担心，我们先在附近找一找。”我一边安慰他们，一边和他们分头在楼的附近寻找，但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迹象。我说：“你们留下一个在这里保护现场，另一个跟我上楼，打电话报警。”
年轻送货员留在了卡车上，史密斯则和我迅速跑回楼上。我抓起电话，拨通了警察局：“我是费依警官，请立即派人过来，这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接着，我把事情的大概情况以及事发地点告诉了对方。
挂上电话之后，我转身对史密斯说：“好了，一辆警车正赶往这里，你也回到卡车上去等候吧。对了，你最好打电话把这件事通知你们的老板，看看他有什么办法。”
史密斯战战兢兢地给老板打了电话，把货物被窃的事向老板描述了一番，最后，他还不忘说上一句：“我们已经报案了。”老板在电话那头将史密斯劈头盖脸地臭骂一顿，吓得史密斯面如土色。等他结束了与老板的通话后，我让他到卡车上去等警察。
史密斯刚一下楼，我立刻又拨了一个电话。
“您好，这里是威里蒙百货公司。”一个甜美的女声传来。
“请找你们的老板迈克。”
“请稍等，我给你转接。”
“喂，我是迈克。”
“迈克，我已经得手了！我把电视机、电唱机都弄到手了，他们正在去你公司的路上。”
“太好了！我会给你大价钱的！”
“哈哈，伙计，我信得过你！哦，对了，你认识费依警官吗？”
“费依？就是两年前把你送进监狱的那个吧？”
“对，就是他！你猜我现在在哪儿？我正在他的公寓里给你打电话，而且我还留给他一台非常昂贵的立体电唱机，算是给他的一点小小见面礼吧。”
“哈哈，你这招儿可忒狠了！”迈克在电话那头大笑着说，“一个警官家里有那么贵重的电唱机，人们肯定会怀疑他，凭他的收入能买得起吗？这回有他好瞧的了！”
“对！我倒要看看他怎么向惩戒会解释！”
挂上电话时，我顺手将电话听筒上的指纹擦掉了。
现在，我可以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哦，对了，我必须把啤酒罐带走，因为那上面也有我的指纹。我将两个啤酒罐装进口袋里，又小心地锁上费依警官的公寓门，然后下楼朝我的汽车走去。
当我发动汽车的时候，看见那两个笨蛋还坐在卡车上傻乎乎地在等警察呢，我向他们挥挥手说：“别太着急，警察很快就会到的。”
我暗暗窃喜，心里说：“着急也没用，真正的警察还不知道这件事儿呢！”

聪明的胡里奥
胡里奥将香烟钱递给老板，然后倚靠在柜台边，将香烟盒撕开。就在他要取出一支香烟的时候，一个美丽的黑发女郎走进了杂货店。
这真是一位美女。如同蓝宝石般的眼睛，乳白色的皮肤，略微带有一点咖啡色，脸上带着开朗活泼的表情。她款款地朝胡里奥这边走来，她穿着一袭粉红色的短裤，上身是一件袒胸露背的胸衣，将优美的曲线展现无遗，就像一位参加国际选美比赛的女选手。她步态轻盈，走路的姿态无比诱人。在她的手里，还牵着一条大狗，那是一条血统纯正的法国狮子狗，毛修剪得很整齐，正轻快活泼地跟在女主人身后。
黑发女郎朝胡里奥身边的报架走去，她从报架上拿起一份报纸，对折了一下，然后交给那条狮子狗。“贝贝，给你，”她笑着说，“帮我叼着。”
贝贝显然训练有素，一口就将报纸叼在嘴里，欢快地摇着尾巴。黑发女郎则掏出钱包，将买报纸钱递给店主。
胡里奥非常喜欢狗，他见那只法国狮子狗就站在自己身边，也顾不上抽烟了，把香烟往口袋里一塞，就弯下腰逗狗玩。
“嘿，贝贝！”他模仿着黑发女郎的口吻，亲切地说，“你真漂亮，是吗？”
胡里奥将手伸出来，用手指轻轻地触摸狗的鼻子，让它嗅着玩儿。贝贝感到非常新鲜有趣，兴奋地摇起了尾巴。胡里奥便抓住它嘴里叼的报纸，假装要把报纸抢走。贝贝似乎知道这是胡里奥的恶作剧，一边死死地咬住报纸，一边向后退，企图摆脱胡里奥的手，嘴里还虚张声势地发出呜呜的恐吓声。
“丁零零——”收款机的铃声在身后响起，胡里奥站起来，冲着贝贝的主人——正在接过零钱的黑发女郎微笑。
“这条狗真棒！”胡里奥说，“狮子狗非常聪明。”
黑发女郎听胡里奥这样说，也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说法。这时，站在柜台后面的店主也搭腔了，他说：“贝贝真聪明啊，每天都为主人叼报纸回家，对不对，贝贝？”
贝贝冲着大家摇摇尾巴。
胡里奥说：“是啊，要是论智力，狮子狗的智力要超过一般的狗。”
黑发女郎看得出胡里奥对贝贝很有兴趣，也看得出胡里奥对自己也非常有兴趣。她对胡里奥淡然一笑，然后，牵着狗走出店去。贝贝见主人动身了，也叼着报纸，蹦蹦跳跳地跟在她身后出去了。
胡里奥将烟盒从口袋里又掏了出来，撕开包装纸，从里面取出一支，点着，叼在嘴里吸了起来。然后，他冲店主摆摆手，也走出了店门，来到外面的人行道上。他看见那个黑发女郎带着狗向北走去。
这是非常炎热的一天，尤其是午后一点钟，更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刻。胡里奥在太阳底下走了不一会儿，身上的衬衫就湿透了。
他感到非常纳闷儿：“为什么黑发女郎在太阳下面走却总是给人一种清新、凉爽的感觉呢？”正想着，他通过眼角偶然瞥到哈利和莱曼正从街对面朝着他的方向走来。
胡里奥假装没有看见，继续向前走，但也没有刻意加快步伐。而哈利和莱曼也一直在马路的对面走着，似乎故意和胡里奥保持一定的距离。直到胡里奥快要走到自己栖身的小旅馆时，哈利和莱曼这才穿过马路，跟了过来。
这是一家非常简陋、破旧的小旅馆。走进旅馆门口，里面是一个酒吧和一个吧台，吧台位于楼梯口的后面。在这个炎热的中午，酒吧里没有一个客人，只有一个肥胖的侍者趴在吧台上呼呼大睡。
胡里奥走进旅馆，向二楼走去。他刚踏上第一个台阶，跟随而至的哈利就在后面叫他：“胡里奥！”
胡里奥听见喊声，停了下来，转过身，假装惊讶地看着哈利和莱曼，“哈利，是你啊！”
“是啊，”哈利说，“你住在这儿吗？”
“哦，我是暂时住在这里的，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不，我们也是今天偶然在街上碰到你的”，哈利说，“上个星期，你给安迪留下了住址后，却突然搬家了，你怎么解释这件事？”
见哈利面露愠色，胡里奥急忙赔着笑脸解释说：“我付不起房租，所以临时决定搬家了，这一点请你们理解。”
“原来是这么回事，幸亏我们看见你走进那家杂货店，否则，安迪可能以为你在耍他呢！”
“我怎么敢耍他啊，”胡里奥说，“你们找我到底什么事？”
“和你谈谈。”哈利说。
“谈什么？上星期我就已经和安迪说过了，我实在没钱。”
“我知道你说过，”哈利和莱曼向前走近了一步，说，“咱们还是去你的房间谈吧！”
胡里奥无奈，只好领着他们走上狭窄的楼梯。三个人来到顶楼，走上一条阴暗潮湿的走廊，走廊的两侧各有六扇门，胡里奥走在最前面，当到了离楼梯口最近的一间时，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哈利和莱曼随后也跟了进去，在最后面的莱曼随手把门带上了。
莱曼的个头很矮小，还有一只眼睛鼓鼓地向外突出，显然有点不太正常，他的下巴上还留着一撮小胡子。而哈利则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全身肌肉发达，青筋暴起。
胡里奥的房间里凌乱不堪，他尴尬地摊开双手，向哈利和莱曼做了一个“请坐”的姿势，然后自己也在凌乱的床上坐下，问：“你们找我什么事？”
“安迪让我带个话给你，他说你现在也许有钱了。”哈利轻声说。
“不，我没有！”胡里奥说，“上个星期我和他见面的时候就没有钱，现在也没有。安迪答应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当然，还有其他几个条件……”
“他说这话的时候你们也在场啊！”胡里奥继续大声地辩解说。
“是啊，”哈利说，“但是，安迪认为你现在有钱了，所以他等不及了。”
胡里奥呆呆地盯着他：“我用什么还给他？”
“废话，当然是用钱还了，你还能用什么还？”哈利得意地笑了起来。
“什么钱？我告诉过你……”
哈利对莱曼说：“你听到他在说什么了吧，莱曼？还问什么钱，他好像在故意装糊涂，是吧？”莱曼用那只健全的眼睛转向哈利，另一只眼睛则一动不动。莱曼的这副表情让胡里奥忍不住想笑，但他极力地控制住了自己。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钱？”胡里奥问。
“安迪说了，你昨天得手了，对吧？”
“得手了？”胡里奥诧异地说，“得什么手了？”
“世纪公司，”哈利说，“抢劫！我说，你到底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啊？”
胡里奥半天没吱声，然后说：“安迪怎么就断定那是我干的呢？”
哈利耸耸肩：“他自然有他的信息来源，这你别管。”
“他一定是搞错了，请你代我转告他，昨天的抢劫案真的和我半点关系都没有，我甚至对此一无所知。直到今天才从报纸上知道。请你告诉安迪，欠他的钱我一定会还，我一直在筹集，但我不会通过抢劫去搞钱。”
“假如世纪公司的抢劫案不是你干的，”哈利说，“那你从哪儿弄钱还呢？”
“还能从哪儿弄？我只能从其他的放高利贷的人那儿弄，安迪已经把我的名字列入了黑名单，他再也不会借我一分钱了。”
“嗬，你以为别的放高利贷的人就会借给你钱吗？”哈利轻蔑地问，“上次你从安迪那儿借了三千元，结果你一分钱也没还，你的‘事迹’已经在这个圈子里传开了，你知道吗？胡里奥。”
“如果高利贷借不到，那我还能从哪儿弄钱呢？”
“你居然问我？你还是问问你自己吧！”哈利微笑着说，“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安迪说你从世纪公司弄到了五千元。”
胡里奥叫道：“不！安迪一定是疯了！”
哈利耸耸肩：“哦？我们倒一直认为，疯了的也许是你！”他抬起手比画了一下，身边的莱曼心领神会，从大衣兜里掏出一把手枪，对准胡里奥的肚子。
“你……你们……这是干什么？”胡里奥惊慌失措地问。
“我们要证实一下。”哈利回答。然后他走过去，抓住胡里奥的手臂，将他从床上拉起来。
胡里奥想挣扎，但他知道那完全没用，因为莱曼的枪口一动不动地指着他的肚子。
“转过去，老兄！”哈利说。
胡里奥看看莱曼手中的枪，战战兢兢地转过身。哈利对他进行搜身，不一会儿就从他的口袋里翻出好几样东西——刚买的那盒香烟、一包火柴、一条脏手帕、一支圆珠笔以及三十八元八角两分的钞票。
“钱呢？”哈利气急败坏地把胡里奥转过来，“你把那五千元钱藏哪儿了？”
“哪有五千元啊，我就这些钱了，”胡里奥冲着哈利扔在地板上的钞票努努嘴，“就是那些，看见了吗，三十八元，我的全部家当都在那儿了。现在，你们应该明白为什么我要搬到这个鬼地方了吧？”
哈利没有说话，他将胡里奥推搡到墙角站着，然后开始搜查他的房间。他们将胡里奥的床垫掀起，将床垫的夹层撕破；接下来又仔细地敲击每一块地板，看看下面是否藏有东西；随后又将房间的窗户推开，仔细查看窗台。可他们的努力都白费了——一无所获。
“垃圾桶在哪儿？”哈利问。
“在走廊里，出门左转，第二扇门那儿。”胡里奥说。
哈利走出去。
莱曼站在房间中央，拿枪逼住胡里奥，直到哈利回来。
“什么都没有。”哈利对莱曼说。
“还是让我来问问吧。”自打进来就一直沉默不语的莱曼开口了。
“好吧，运动员，你来试试看吧！你认为他在撒谎？”哈利咯咯笑着，不以为然地说道。
莱曼点点头：“是的，我对他的话深表怀疑，所以我要亲自拷问他。你把他的手按在桌面上。”
哈利将胡里奥拽到桌子边，抓住他的左手腕，使劲将他的左手按在桌面上。“是这样的吗？”他问莱曼。
莱曼点点头。胡里奥不知道他们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莱曼突然扬起手枪，用枪把朝胡里奥的小手指狠狠地砸下去，只听“咔嚓”一声，那是小指骨的断裂声。“啊！”胡里奥痛苦地叫了一声，拼命地挣扎着，想从哈利手中挣脱出来。哈利放声大笑，他的个子足足比胡里奥高了一头，强壮得像一头公牛，胡里奥根本不能挣脱分毫。
“现在……”莱曼举起手枪，“这只是一个开始，我问你一句话，如果你再敢撒谎，我就再敲断一根手指。我来问你，你把那笔钱藏在哪儿了？”
胡里奥疼得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沿着脸颊滴下来。他说：“安迪在本市有很多眼线，这我很清楚，但这次他真的搞错了。我再说一遍，我既没有抢劫，更没有那笔钱，我还不起安迪的债，这你们还看不出吗？就算你们打断我的每一根手指，我依然拿不出一分钱。”
“好哇，你还嘴硬是吗？哈利，帮我按住他的手。”莱曼说完，又举起了手枪。
“等一等，”哈利说，他对胡里奥的话半信半疑，“莱曼，够了，先到此为止吧，我们再和安迪确认一下。”
莱曼耸耸肩，把枪重新塞回大衣的口袋里。
胡里奥这才抽回了手，他一边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摸着断裂的手指，一边愤愤地说：“莱曼，你记住了，下次我看见你的时候，我非剥了你的皮不可。”
莱曼微微一笑，说：“你是在威胁我吗，胡里奥。”说完，他用拇指根揉了揉那只坏眼睛。
哈利大声说：“胡里奥，对你的手指，我们深表歉意。不过，即使这次世纪公司的案子不是你干的，我们也等于是向你传达一个信息：安迪讨厌不遵守承诺的人。所以，为了你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我希望你刚才说的是实话。”
“是啊，”胡里奥说，“你们向人传达信息的方式还真是特别。”
哈利和莱曼走了。
胡里奥见他们走远，这才放心地走出房门，来到旅馆走廊里的公共卫生间。他将自己反锁在里面，接满一盆冷水，再将受伤的手浸泡在冷水里，直到疼痛减轻。然后他又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自己房间，望着被翻得一片狼藉的屋子，他一头倒在被撕破的床垫上，望着天花板，脑子里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
胡里奥躺了一个多小时，到了下午三点钟的时候，他翻身下床，首先对着五斗橱的破镜子照了照，用梳子梳理了一下蓬乱的头发，整理了一下外套和领带，然后将地上的杂物和钱都捡起来，放进外套的口袋里，就出门了。
胡里奥走下楼，来到楼梯口处，他向酒吧瞅了一眼，只见那里已经挤满了酒客，其中有十几个建筑工人，他们一边大口地喝着啤酒，一边大声地吵嚷着，看来，他们是从附近的工地来的。
胡里奥觉得穿过酒吧走到旅馆外面实在是太冒险了，因为安迪也许派了其他的人在旅馆附近守候。他摸了摸受伤的手指，转身来到旅馆的后门，从那里出去，闪身进了一条狭窄的胡同，在他确信没有人跟踪之后，便顺着胡同快步走了起来。
穿过狭窄的胡同，胡里奥来到一家加油站，这附近有一个公用电话亭。他走进电话亭，掏出一枚硬币扔了进去，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电话铃响了三声后，听筒那边传来了一个活泼的女人的声音：“喂？”
胡里奥知道这正是那位带狗的黑发女郎。
他问：“你好！你是那位黑色狮子狗的主人吧？”
“哦，是我，”她愉快地说，“请问你是哪位？”
“我叫胡里奥，大约在两个小时前，我在杂货店和你见过面，我还逗过你的狮子狗呢，你想起来了吗？”
“啊！是你啊！”她大笑起来，声音非常清脆。“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你终于打来了！”
胡里奥心一惊，心想：“也许会顺利！”便又小心地问道，“难道你知道我会找你？”
黑发女郎在电话那边咯咯地笑着：“是因为钱的事吧？因为当我发现那笔钱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惊讶，后来我想一定是你放的，而不会是别人的，不是吗？”
“没错，是我的。”胡里奥说，“我可以找你去取钱吗？见面我再向你解释吧。”
“好的，我住在玫瑰道225号，”黑发女郎在电话的另一端说，“你知道这儿吗？”
“没关系，我坐出租车去，你会在家等我吧？”
“我在家等你，”她说，“我对你的故事感到很好奇。”
胡里奥挂断电话，走出电话亭。他掏出那块肮脏的手帕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将受伤的左手插进外套口袋。这时恰好有一辆出租车驶过，他摆摆手让车停下来，他坐了上去。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胡里奥已经站在了玫瑰道225号的门前，他按了一下门铃。
不一会儿，门开了，站在面前的是黑发女郎，她仍然是那套粉红色打扮，还有那只黑狮子狗贝贝，正蹲坐在她身边。
“请进，胡里奥先生。”
贝贝似乎也认出了这位特殊的访客，冲着他欢快地叫了一声，还使劲摇着尾巴。
黑发女郎带着胡里奥走进她的家，进入客厅里。这是一间朴素而高雅的屋子，空调开着，非常凉爽。
“别客气，请坐！”黑发女郎请胡里奥坐在一张轻便的椅子上，自己也在一张靠背椅子上坐了下来。但随即她又站了起来，问：“胡里奥先生，你想喝点什么吗？冰茶还是酒？”
“就来一杯冰茶吧，谢谢了！”他说，“很抱歉，请问我该怎样称呼你呢？”
“叫我约瑟芬好了，”说着，她朝着胡里奥微微一笑，“噢，请稍等。”说完，她又走出客厅，大概是去了厨房，不一会儿，她端出一壶冰茶和两只杯子。
“我很奇怪，胡里奥先生，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呢？”她略带疑惑地问。
“你的电话号码刻在贝贝的颈牌上了，那天我在杂货店逗你的狗时，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天哪，你可真细心！这么说，将五千元钱放在贝贝的嘴里也是你干的了？”
胡里奥笑着点点头，说：“我猜杂货店老板也认识你，因为你和贝贝似乎是他那里的老顾客了，对吧？”
贝贝听见有人提到了它的名字，雀跃着向胡里奥跑来，它嘴里叼着一根塑料制的火鸡骨头，正用明亮的眼睛看着胡里奥，希望他和它玩抢骨头的游戏。胡里奥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假装要抢贝贝的塑料骨头，贝贝咬住，猛地向后缩，喉咙里还故意发出呜呜的低吼声。
约瑟芬说：“你知道吗，当我离开杂货店回到家，看到你那包百元大钞从贝贝叼着的报纸里掉下来时，我是什么感觉吗？”
“真抱歉，约瑟芬小姐，让你受惊了，因为当时我别无选择，那是我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胡里奥一本正经地说，“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全地将钱转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并且我还能在事后将它取回来……”说到这里，胡里奥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说得太多了，便及时地闭上了嘴。
“不必道歉，”约瑟芬说，“相反，我倒是觉得很刺激，我很高兴能帮你！”
“当然，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你要通过我和贝贝将钱转移呢？”
“这件事说来话长了，”胡里奥喝了一口冰茶，说，“说实话，当时我为了保住这笔钱，只能出此下策。也许你不知道，我欠了一位放高利贷的几千元。上个星期，他向我讨债，可我没有钱，当时我乞求他宽限几日。然而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也不知道撞上了什么狗屎运，我赢了五千元！那天晚上，我先是用我仅有的二十元钱下了一点儿小赌注，后来越赢越多，最后居然赢了五千元。这也就是我今天塞进贝贝嘴里的那包钱。”
“你为什么要把钱给贝贝呢？”
“因为就在你走进杂货店之前，我无意中看到两个恶棍也在附近，他们是我债主手下的两个爪牙，无恶不作，专门用武力讨债。这时候我明白了，他们原来是在跟踪我，于是我怀疑他们一定是得知了我赢钱的事，准备将这笔钱抢走，所以，当时我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听到这里，约瑟芬的眼睛瞪大了，“那些放高利贷的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她不屑地皱皱眉头，停了一下，或许她觉得自己的话太直白了，脸上显露出尴尬之色。
约瑟芬说：“恕我直言，如果你赢的钱够还债，为什么不干脆还清呢？”
“因为这些钱我另有他用。”胡里奥说。
“用作什么呢？”
“哦，我有一个姐姐，住在哥伦比亚城。”胡里奥一本正经地说。
“在我幼年时，我的父母就在一次车祸中去世了，是姐姐把我抚养长大的。现在，她一个人生活，经济陷入困境之中，可是祸不单行，六个星期前，她又中风瘫在了床上，我迫不得已才求助高利贷，好为她支付医药费。我赢的这五千元也准备给她留着，现在的医药费太贵了！”说到这里，胡里奥的眼眶似乎湿润了。
“哦，真为你姐姐难过，胡里奥先生。不过，难道你没有工作吗？你总有收入来源吧？为什么还要找放高利贷的呢？”
胡里奥微微一笑：“我这个人比较不务正业，所以经常通过赌博换点生活费。可倒霉的是，最近六个月我的手气都很糟，总是输钱，直到前天晚上才赢。”他一口将冰茶喝完，“约瑟芬小姐，我想请您把我的钱给我，因为我要搭下午的汽车到哥伦比亚城去看望我姐姐。”
“几点钟的汽车？”
“五点。”
“那还早呢”，约瑟芬说，“我还有一个疑问。”
“什么？”
“那个放高利贷的两个爪牙，他们后来找到你了吗？”
胡里奥从口袋里抽出左手，将受伤的小指展示给约瑟芬看。
“哇！”她吓得惊叫起来。胡里奥的小手指这时已经肿胀得很大了，皮肉因为淤血都变成了乌青的颜色。
“天哪！”约瑟芬喘着气说，“这是他们干的？他们打你了吗，你的指头怎么啦？”
“断了！”胡里奥点点头说。
“你快去医院吧，请医生给你包扎。”她说。
“等你把钱给我，我就去看医生。”
约瑟芬将冰茶又倒满杯子，然后对胡里奥说：“钱的确被我收起来了，不过我很奇怪，你难道就不担心我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胡里奥说：“自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你是个诚实、可靠的女人，当然，贝贝也是一样，对不对？”说完，他冲着贝贝笑了笑。
“谢谢你的夸奖，”约瑟芬说，“我也替贝贝谢谢你。不过，说老实话，我一开始还真的动了独吞那笔钱的念头呢，我头一次见过那么大数额的一笔钱。再说，就算我把那笔钱独吞，你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钱是你的，对吗？不过我又仔细一想，我不能这样做，这笔钱一定是在杂货店逗弄贝贝玩儿的人的，他也喜欢狮子狗。于是，我决定把钱还给你，可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因此，刚才我给我哥哥打了电话，跟他说了整个事情的原委，我哥哥让我先把钱保管好，坐在家里等你的消息，因为他确信你会主动联系我的。”
“你哥哥说得对，”胡里奥说，“这不，我已经联系上了你。”
“请问约瑟芬小姐，我什么时候才能取回我的钱呢？”胡里奥渐渐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喏，就在那儿，放在中间那个抽屉里。”约瑟芬指了指空调下面的桌子说。
尽管胡里奥很想打开那个抽屉，赶快把钱拿到手，但他还是克制住了。他知道约瑟芬说的是真话。
“胡里奥先生，那包钱还放在原来那个信封里，我分毫未动。不过我希望你等我哥哥回来，因为在刚才，我给他打电话说这笔钱的事，他说希望你等他一会儿，他已经在来这里的路上了，他想亲自问你几个问题。”
“什么问题？”胡里奥有些不安。
“哦，不过是关于身份之类的问题。因为我哥哥说，毕竟这笔钱数额不小，我们也要谨慎些。”
胡里奥的手指感到一阵阵疼痛，甚至他觉得自己的头都在隐隐作痛，他急于要从眼前这个女人手里把钱取回来，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他又要装作若无其事、镇定自若的样子。
“好吧，那我就等他回来吧，”胡里奥说，“你哥哥这样做也很正常，他这么细心，我看他都可以去做律师了，他是律师吗？”
“不是，”约瑟芬说，“他不是律师，他是负责调查盗窃案的警官。”
胡里奥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他的表情显得非常痛苦，好像有人又敲断了他的一根指头一样。约瑟芬注视着胡里奥，她说：“因为我注意到，你的那些钞票的号码是连续的，我才打电话给我哥哥，他告诉我，世纪公司前几天恰好发生了一起劫案，丢失的数额也恰好和你的钱数相同。”
胡里奥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慌乱之中，他受伤的手碰在椅子的扶手上，痛得他大叫了一声。他也顾不得疼痛，跌跌撞撞地冲向大门，“贝贝，看住他！”约瑟芬大叫了一声。
刚才还非常温顺的贝贝像箭一样蹿出去，跑到胡里奥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它的两只眼睛紧盯着胡里奥的脸，露出凶光，嘴里还发出威胁的叫声。
胡里奥一下子怔住了，他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前面门廊响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胡里奥一言不发，将疼痛的手放回口袋，又坐回到椅子中。
当两位警察带走胡里奥时，他回头看看约瑟芬，约瑟芬的表情里既有同情，也有怀疑。
“胡里奥先生，你真的有一位生病的姐姐住在哥伦比亚城吗？”她问。那声音听起来似乎不那么愉快。
这次，胡里奥没有吭声。

亡命猎手
“你瞧，就在那儿，是一个很大的岛屿，真是太奇怪了！”怀特尼向前方指着，大声喊道。
“快查查航海图，看看那是什么岛？”雷夫德说。
怀特尼在航海图上查了一会儿，说：“航海图上标着它的名字，好像……叫做‘迷船岛’。”
“迷船岛？”雷夫德若有所思地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岛？你知道吗，在水手们中间有一个传言，说迷船岛是个无比诡异、恐怖的地方，但岛上究竟有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雷夫德赶忙架起高倍望远镜，想极力看清那个神秘莫测的岛屿，“奇怪，我怎么看不见呀？”他诧异地说。
“哦？看不见吗？我记得你的眼力是很不错的呀！”怀特尼笑着说，“在草原上，400英尺之外的羚羊你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在这儿，你怎么连四码外的东西都看不到了呢？”
“哈哈，老兄，别开玩笑了。天这么黑，我怎么能看得见呢？你看，这天色，就像罩着一口大黑锅，要是能看到才怪呢！”雷夫德一本正经地说。
“等我们到了里约，天也就快亮了。”怀特尼十分自信地说，“我们应该尽快把狩猎用的装备都准备好，尤其是那种专门对付美洲虎的猎枪。到了艾默顿之后，我们将有一次非常过瘾的狩猎活动，我实在太喜欢狩猎了！”
“是啊，我也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棒的运动。”一提到狩猎，雷夫德也是劲头十足。
“不，那只是对猎手而言，”怀特尼补充说，“对猎物来说，狩猎活动就是它们的悲剧了。”
“你是个猎手，不是哲学家，不必去顾及猎物的感受。”
“也许猎物有自己的感受呢？”怀特尼争辩说。
“傻瓜，它们是没有思想的，它们什么感受都没有。”雷夫德坚持说。
“即使是这样，我觉得它们最起码知道害怕，它们会和人类一样害怕灾难、害怕痛苦、害怕死亡，不是吗？”
雷夫德见怀特尼如此固执，便无可奈何地笑笑说：“天气可真热，热得什么都不想干。得了，老兄，世界是由猎手和猎物这两个阶层组成的，幸运的是，你和我都投胎成了猎人。哦，对了，那个‘迷船岛’咱们已经过去了吗？”
“我看不清楚，因为天太黑了，但愿我们能顺利通过这片海域。”怀特尼说。
“据说这个岛屿非常邪门儿，你说岛上会有野人吗？”雷夫德满脸疑惑地问。
“不，我觉得在这岛上有比野人更可怕的东西。”怀特尼略带紧张地说，“不过，也许这些都是水手们的传闻罢了。对了，你有没有发现，今天整个船组都显得很紧张啊？”
“是啊，不知道他们今天怎么了，都有点神经兮兮的，连见多识广的老船长尼尔森也……”
“我也看出来了，老船长今天也显得很反常，他好像对‘迷船岛’这个名字极其忌惮，当我好奇地向他问及‘迷船岛’这名字的由来时，他只是告诉我说‘迷船岛’对远渡重洋的水手们来说是个不祥的地方，接着便缄口不言了。”
“我担心，个别人的迷信和恐惧会传染给整条船的人！”雷夫德说，“别信他们的话。”
“对！你说得有道理。不过，水手们在大海上航行多年，在危险来临之前，他们往往会有一种特殊的直觉。”怀特尼说，“而且，我认为邪恶是可以被感知的，它们就像声音和光那样，可以通过波长来传递信息……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快驶出这片诡异的海域了，雷夫德，我该回去睡觉了。”
“我不太困，”雷夫德说，“我先到后甲板上抽一会儿烟，然后再去睡。”
“不过你可别睡得太晚，明天见！”怀特尼说。
“晚安，怀特尼。”
夜深了，雷夫德独自一人坐在后甲板的一把折叠椅上，他悠然自得地叼着烟斗，耳边传来游艇的引擎声和海水拍打船舷发出的哗哗声。
渐渐地，一阵阵困意向雷夫德袭来，他迷迷糊糊地想：“这么黑的夜晚，我可以睁着眼睛睡一觉了，反正什么都看不见……”想着想着，就叼着烟斗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一声枪响把雷夫德惊醒，他仔细听声辨位，断定那声音是从游艇的右方传来的。正当他思索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时，突然又一声枪响传来，还是同样的方位，紧接着，又响起了一声。毫无疑问，是有人在黑暗深处的某地连开了三枪。
雷夫德全身肌肉紧绷，睡意也完全被驱散了。他翻身跳下椅子，将眼睛睁得大大的，努力朝枪声响起的方向望过去，可是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他想看清什么简直是痴心妄想。可雷夫德并不甘心，他又踮起脚尖，将大半个身子探出船舷的栏杆，试图能看得更远一些。就在这时，他嘴里叼着的烟斗碰到了船上的一条缆绳，烟斗被碰掉了，这只烟斗是雷夫德最钟爱的东西，情急之下，他急忙伸手去抓，结果身体一下子失去了平衡，翻过了栏杆，只听“砰”的一声，他顿时感到加勒比海的海水正渐渐将他吞噬，只留下一声尖叫划破夜空。
没人注意到雷夫德落水，游艇仍然全速前行。掉在海里的雷夫德奋力挣扎着浮出水面，并试图大声呼救，但游艇螺旋桨溅起的海浪狠狠地打在他的脸上，又苦又涩的海水疯狂地涌进他的嘴里。望着渐行渐远的游艇，雷夫德并没有完全绝望，他看准了游艇离去的方向，拼命地划动双臂，试图追赶远去的游艇。可是游艇的速度岂是人力所及？不一会儿，游艇就与他拉开了几十米的距离。就在他快要失去信心的时候，头脑反而慢慢冷静下来，心里想：“在多年周游世界的生涯中，失足落水也不是第一次了，如果自己这时大声呼救，船上的人或许能够听见。”想到这里，雷夫德迅速将外衣脱掉，以便减轻负重，然后他使出浑身力气大声呼喊。可是游艇似乎在故意与他作对，行驶得越来越快，最后，连游艇的灯光也消失在茫茫海面上，再也看不见了。
雷夫德又奋力游了五十英尺之后，便无奈地停了下来，刚才他那一点儿渺茫的希望也彻底破灭了，此刻他万念俱灰——在这无比险恶的深海里，等待他的除了死亡还会有什么呢？
这时，一个海浪猛地打在了他的头上，顿时让他清醒过来：“枪声，刚才听到的枪声！一定有人在这附近，说不定有另一条船！”这时，雷夫德仿佛又看到了一丝希望。他记得枪声是从右边传来的，于是他转身向那个方向奋力游去。由于刚才的挣扎和呼救，雷夫德的体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因此他游得很慢，试图节省一些体力。
在这无尽的黑暗中，一切似乎都凝固不动了，甚至连时间也仿佛停止了，雷夫德只能听到自己双臂击打水面发出的声响。为了驱散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恐怖念头，也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开始数起双臂划动的次数：一，二，三……
忽然，一个无比凄厉的声音传入雷夫德的耳中，像是濒临死亡的动物发出的无奈嘶吼，隐隐约约从那黑暗的深处传来。虽然这声音让雷夫德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但同时也给他带来极大的希望。“声音就在前方不远处！没错，就在前方！”雷夫德顿时感到浑身上下重新充满了力量，他朝着声音的方向游了过去。前方又响起了一些断断续续的嘈杂声，“一定是枪声。”雷夫德心想，但他的双臂和双腿仍不敢怠慢，继续奋力向前游着。
大约又游了十分钟，另外一种熟悉的声音传进了雷夫德的耳朵，那是海浪拍击岸边岩石的声音！虽然这是自然界最普通的声音，可在雷夫德听来，它简直可以与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相媲美。雷夫德不禁精神为之一振，他再次鼓足劲头，终于，他的手触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海边的岩石。“天哪！我终于得救了！”雷夫德兴奋极了，在茫茫大海上，孤立无援，居然能够逃出死神的魔掌，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极度疲惫的他踉踉跄跄地爬上海岸之后，便一头扑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雷夫德睡了整整一天，当他睁开眼睛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夕阳正温暖地照在他的身上。一整天的睡眠让雷夫德恢复了些许精力，他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突然觉得肚子里“咕咕”直叫，一种强烈的饥饿感向他袭来——毕竟，他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有枪声的地方，一定有人。有人在，就不愁找不到吃的。”雷夫德心中暗想。可是他环顾一下四周，又有些失望，“这里既没有码头，也没有船只，一个孤零零的小岛难道真会有什么人吗？”
雷夫德带着满腹疑问，沿着海岸线艰难地行走着。地上荆棘丛生，树林茂密，根本找不到道路的痕迹。当他走到距离昨天上岸不远的地方时，突然发现前面的情况有点儿异常，只见四周茂密的草丛被践踏得一塌糊涂，旁边几棵灌木的枝杈也被折断在地。
“可能是什么东西在这里受伤了，难道会是头巨大的猛兽吗？”雷夫德暗想。
他沿着被踩倒的草丛向前走，竟隐约发现了一条通向密林深处的小路。这时，他的目光突然被地上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吸引了，弯腰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子弹壳。雷夫德继续向前走，又陆陆续续找到了一些子弹壳，粗略一数，居然有二十二颗。
“好家伙，这头野兽还真不小呢！昨天夜里这里肯定发生过一场恶战。”雷夫德心想，“我在船上听到的那三声枪响，一定是猎人在刚发现野兽时开的枪，野兽带伤逃走，于是猎人一路追击，最后在这里才把它打死……”
“如此说来，这附近应该有猎人的脚印呀！”雷夫德又仔细地检查地面，终于，他在地上找到了几个模糊的人的脚印——而那些脚印正是通向他上岸的方向。雷夫德心里激动无比，尽管地上都是些腐烂的枯叶和大大小小的碎石子，但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奔去，他要在夜幕降临之前找到猎人的住地。
当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远处几点微弱的灯光终于出现在雷夫德的视野中，他不禁高兴得差点儿欢呼起来。在他的身后，无尽的黑暗吞噬了大海和丛林，也几乎将他活活吞噬，然而眼前，上帝却赐予了他希望的灯火！雷夫德迫不及待地向灯光的方向奔了过去。刚转过一个弯，在他眼前又出现了许多灯光，他以为那是一个村庄，可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座宏伟壮观、气势恢弘的古堡！
雷夫德走近这座古堡，仔细打量着，只见它依山而建，三面都是悬崖绝壁，在古堡灯光的照映下，崖底的惊涛骇浪清晰可见。看到这里，雷夫德不禁心里一动，他觉得眼前这个古堡似乎并不像一个栖身之所，反倒更像是一座罪恶之渊。
雷夫德忐忑不安地来到古堡大门前，他伸手拉起门环，只听那门环发出“吱吱”的响声，看来很久没用过了。他又用力叩击门环，发出阵阵沉闷的响声，恍惚之中，他仿佛听见门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但那门仍然纹丝不动。当他拉起门环，准备再次叩击时，门“吱”的一声开了，一道金色的光线从门里射出来，照得他睁不开眼睛。
当他慢慢地睁开眼睛时，惊恐地发现，一个身高将近两米，体形无比健壮的彪形大汉正拿着一支长筒手枪站在他面前。那个大汉好像是原始森林里的野蛮人，骨骼粗大、肌肉结实，长着一缕至脖颈的络腮胡子，两道凶狠的目光正从他的小眼睛里射出。
雷夫德急忙高举起双手，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朋友，别紧张，我叫圣哥·雷夫德，从纽约来，昨晚我不小心从游艇上落水，这才游到这座岛上。”
那家伙仿佛没听懂雷夫德的话一样，仍然像个石雕一样，用枪口指着雷夫德。雷夫德注意到，他身穿一件黑色的制服，制服上镶着银灰色的边。
“我是从纽约来的，我叫圣哥·雷夫德。”雷夫德小心翼翼地又说了一遍，“我从游艇上落水了，能给我点儿吃的吗？”
这一次，那个野蛮人有了反应，他先将手枪收起，然后侧转身子，两脚立正，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雷夫德发现，原来从古堡的台阶上走下来的是一个清瘦高大的男子。
“原来你就是鼎鼎大名的杰出猎手圣哥·雷夫德先生，欢迎光临寒舍！”那个男子用一种彬彬有礼的语调说。
雷夫德也和他握了握手。
“也许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吧？我可是早就拜读过你的大作了——那本关于在中国西藏猎捕雪豹的书。”那个男子解释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亚拉夫将军。”
亚拉夫将军给雷夫德的第一印象便是英俊、威武。他身材高大挺拔，虽然看上去已过中年，头发有点儿花白，但他那浓密的眉毛和胡子里却流露出一股威严的气势，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一股令人难以捉摸的目光。亚拉夫将军转身向那个野蛮人打了个手势，那个家伙才向后退了几步，把门口让出来。
“噢，他是伊万，一个拥有难以置信的力量的家伙。”将军说，“只可惜他天生就是聋哑人，恐怕这辈子只能做奴隶了。”
“他是俄国人？”
“不，是哥萨克人。”将军微笑着说，“和我一样，我也是哥萨克人。”
“请进来吧，”将军说，“我们进屋聊，我会让人给你准备好衣服、食物，还有既安全又舒适的休息场所。总之，你要的一切我这儿都有！”
将军转过身去，翕动着嘴唇，与伊万进行着无声的交谈。
“雷夫德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随伊万去换一下衣服。”将军说，“我已经让人给你准备了一套非常合身的衣服。晚饭马上就好，一会儿我们共进晚餐！”
伊万带着雷夫德来到一间非常宽敞的卧室。卧室里灯光明亮，一张大床足以睡得下六个人。伊万面无表情地打开壁柜，取出一件睡衣递给雷夫德。这件睡衣面料考究，款式典雅，在衣角上还绣着一个花体字母“K”——雷夫德认得这个标记，那是出自伦敦一个有名的裁缝之手，他专门给伯爵以上的贵族量身定做衣服。
雷夫德换好衣服之后，伊万又领着他来到一个餐厅。餐厅充满了恢弘高雅之气，让雷夫德恍如置身中世纪的皇宫一般——橡木的方格地板，金碧辉煌的屋顶，足可容纳二十个人用餐的宽大的长形餐桌。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在餐厅四面的墙壁上，悬挂着许多动物的头部标本，有狮子、老虎、大象、鹿、熊，还有很多连雷夫德都叫不上来名字的。在明亮夺目的灯光下，他看见亚拉夫将军正端坐在餐桌的顶端。
“雷夫德先生，你喝鸡尾酒吗？”将军微笑着问。
“哦，当然，在饿了一天之后，能喝上一口鸡尾酒是再好不过的了。”雷夫德对亚拉夫将军的盛情款待表示感谢。
在接下来的晚餐中，雷夫德见识了更丰盛、更华美的菜肴。酒过三巡，亚拉夫将军说：“让我们尽力来保持这种平和的气氛吧，如有招待不周，还望你多多包涵。哦，这些远涉重洋而来的香槟酒怎么样？”
“真是美酒！”雷夫德由衷地赞美着。将军的热情好客让雷夫德非常感动。可是，唯独有一点让雷夫德感到不自在的是，每次当他吃完东西抬起头来时，都会发现将军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既像在鉴定一件出土文物，又仿佛是在审视一个囚犯。
“雷夫德先生，我对你很了解，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愿闻其详。”
“因为我和你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打猎。”将军说，“我读过各种版本的打猎的书，包括英国出版的、法国出版的，还有俄国出版的，而你的著作是其中最经典的！”
“你过奖了，亚拉夫将军！”雷夫德说，“难怪在这儿有这么多奇妙的战利品，那边的那头大野牛是我见过的最大的！”
“你是说那个吗？那家伙的确不小！”将军指着那头野牛的头颅标本，非常得意地说，“对付它可花了我许多工夫，最后它在一棵大树下撞倒了我，还把我的头部顶伤了，但我却要了它的命！”
“你真了不起！疯狂的大野牛绝对是天下最难对付的猎物！”雷夫德赞叹道。
亚拉夫将军的脸上露出了一种神秘的微笑，他拉长了声调说：“先生，我可不这么认为，大野牛可不是天下最难对付的。”他缓缓地呷了一口酒说，“在这个岛上，有一种更加危险、刺激的狩猎活动。”
雷夫德非常惊讶地问：“你的岛上还有狩猎活动？”
将军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说：“这才是真正最危险的狩猎活动！”
“真的？”
“哦，当然，那些猎物并非小岛上原本就有的，而是我从岛外引进的！”
“将军先生，你引进的究竟是什么？”雷夫德试探着问，“是老虎吗？”
将军摆了摆手，笑着说：“不，早在多年以前，我就对猎杀老虎兴趣全无了。猎杀老虎一点儿都不危险和刺激，我这个人只对危险的事儿感兴趣。”
将军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质雪茄盒，他抽出一支雪茄递给雷夫德，那是一支带银边的黑色的长雪茄，它被香料熏过，发出阵阵的幽香。
“你来得真巧，这两天我正好要在岛上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狩猎活动，这次我们将有机会合作了。”将军说。
“但那是一种怎样的狩猎呢？”雷夫德问。
“别着急，你慢慢会知道的。”将军说，“你一定会非常喜欢这种狩猎活动的，那绝对是一种全新的感受，充满了危险性，也极富刺激和挑战——这才是狩猎的真正魅力！哦，雷夫德先生，你的杯子空了，可以给你再倒杯酒吗？”
“非常感谢，亚拉夫将军。”
将军给自己和雷夫德倒满了酒，接着又说：“上帝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上帝使一部分人成为诗人，一部分人成为国王，还有一部分人则沦为乞丐。而上帝却让我成为了一个猎手，我父亲说我是一个天生的猎手。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出生在一个富商的家庭，我的父亲在克什米尔有二十五万英亩土地，他对运动有着极度的热情。在我五岁那年，父亲送给我一支小枪，那是他在莫斯科为我专门定做的，可以发射短箭。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射中了他的一块金质奖牌，他非但没有惩罚我，相反还表扬了我，说我具有男子汉的气概。”
将军继续说道：“在我十岁那年，我在高加索猎杀了一头熊，那次可谓是我狩猎生涯的开端。后来，贵族子弟最大的荣耀降临到我的身上——我参了军。可好景不长，参军后不久，哥萨克骑兵就发生了分裂，但这与我无关，因为我真正感兴趣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狩猎！我几乎去过世界的每个角落，对付过各种动物，被我猎杀的动物简直不计其数。”
将军吐了个烟圈，又陷入了回忆中。
“大约一年之后，俄国爆发了大革命，许多原先富可敌国的俄国贵族一夜间变得一无所有，有的人到埃及开罗经营茶叶店谋生，有的人则流落到巴黎靠开出租车度日。我算是比较幸运的，在大革命爆发前，我在美国有一笔巨额投资，这笔钱足够我在这个世外小岛上建造起一幢富丽堂皇的古堡，我也可以继续我的狩猎爱好。这些年来，我在岩石区猎捕大灰熊，在非洲刚果捕杀鳄鱼，在东非猎杀犀牛和大野牛。对了，就是那次猎杀野牛的时候，让我受了伤，在医院里躺了将近半年。出院后，我又前往南美热带丛林捕猎美洲虎，因为我早就听说它们是很难对付的，但去过之后才发现也不过如此。”
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哥萨克将军继续说道：“最后，我几乎对狩猎失去了兴趣，你知道吗？一个好猎手，却碰不到棋逢对手的猎物，那心情该有多么失落！直到有一天，我的脑海里萌生了一个美妙的念头，我才重新找到狩猎的乐趣。要知道，狩猎就是我的生命！就如同美国商人一旦离开生意场就会逐渐精神崩溃一样，因为商业是他们的生命。”
“不错，你说得对！”雷夫德点点头，“那这个念头是怎么萌生的呢？”
将军笑着说：“当时，我反复追问自己，为什么狩猎对我没有吸引力了呢？……雷夫德先生，虽然你比我年轻，虽然你狩猎生涯没我长，但可能你已经猜到答案了，对吗？”
“难道是因为，狩猎对你来说太简单了？”
“太对了！无论是猎杀猛虎还是野牛，对我来说都是易如反掌的，自然就毫无兴趣可言了……”将军又点燃了一支新雪茄。
“不瞒你说，无论什么猎物，在我面前绝无逃生的可能。我这不是自吹自擂，因为野兽毕竟是野兽，它们只能依靠四肢和本能来躲避猎手的追杀，而面对经验老到的猎手，它们是永远也躲不过的！”
雷夫德斜靠在椅子上，听得入了迷。
“于是我就想，究竟该怎么办呢？突然，那个灵感萌生了！”将军得意地说。
“是什么灵感？”
将军笑了，说：“我必须找一种全新的猎物来满足我。”
“全新的猎物？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绝不开玩笑，”将军说，“打定主意之后，我就买下了这座小岛，并斥巨资在岛上修建了这座古堡。这个小岛作为狩猎场简直再适合不过了，岛上有丛林、有山地、有沼泽，还有迷宫一般的小道……”
“可你打的是什么动物呢？”雷夫德打断了将军的话。
“我捕杀的猎物与一般的动物不同，它们有胆量、有智慧，而且非常狡猾，总之，它们是具有思想的动物！”
“不可能！动物是没有思想的。”雷夫德露出满脸的疑惑。
“亲爱的朋友，”将军以一种非常诡秘的声调说，“有一种动物可以……”
“难道……难道你说的是……？”雷夫德惊讶得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什么不可以呢？”
“上帝啊，亚拉夫将军，我觉得我们谈论的话题已经超出了打猎的范畴，你所说的一切简直是谋杀！”
“哈哈！别抱着旧思想不放啦！相信你一定经历过战争吧？”将军得意地审视着雷夫德。
雷夫德掩饰不住心中的愤怒，他几乎是在大喊：“对于那些凶残的刽子手，我可不会宽恕！”
“哈哈哈……”将军又是一阵狂笑，“你是多么顽固不化啊！哦，你是个清教徒吧？但我相信，当我们一同狩猎时，你会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刺激、最过瘾的狩猎活动。”
“谢谢你的好意，亚拉夫将军，但我不能与你合作，我是个猎手，却不是个凶手。”
“雷夫德先生，别说得这么难听好不好？”将军面露不悦之色，“我不赞同你的看法，我认为你是错误的。”
“哦？你真这么认为吗？”
“难道你不懂弱肉强食的道理吗？生命是为强者而准备的，强者具有生存和繁衍的权力；至于弱者，是上帝赐予强者的礼物，是为了给强者创造欢乐的。这就是生存的法则，我们应该顺应，而不是违背！我既然是强者，那么我就有权屠杀和奴役弱者！我猎杀的只不过是游艇上的水手、卑贱的黑鬼、支那人和蒙古人，他们连一匹喂饱了的猎马和一只猎犬都不如，他们只不过是行尸走肉般的社会渣滓！”
“不对！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雷夫德激动地叫喊着。
“正因为这样，”将军不动声色地说，“我才要使用他们，他们能像我们一样思考，因此他们比普通的野兽要危险，但这样才够刺激，不是吗？”
“可你怎么把他们弄到岛上来呢？”
将军的眉毛得意地扬了扬，诡秘地说：“你知道这个岛屿叫什么名字吗？它叫‘迷船岛’。有时候，愤怒的海神会把这些猎物给我送上门来，可有时候，海神也不那么慷慨，那我就自力更生……来，到窗户这边来。”
雷夫德随着将军走到窗户边，放眼向外望去。
“请看那边，”将军向窗外的黑暗指了指，雷夫德什么也没看见。这时，将军又按了一个按钮，远处的海面上突然出现了一道光柱，他说：“一般的水手会把那道光柱当做灯塔的灯光，他们会满心欢喜地向光柱的方向驶去。可事实上，那里是凶险无比的暗礁，就像一只饥饿凶残的海兽，轻而易举地将船只击成碎片。”说完，将军一边冷笑，一边狠狠地捏碎了一颗花生，扔到地上又重重地踩了几脚。
“原来你通过如此卑劣的手段袭击那些船只！”
将军的脸上闪现出一缕让人不易觉察的恼怒之色，但又转瞬即逝了，他仍以一种亲热的语调说：“亲爱的，你太正直了，我向你保证我绝没有刻意袭击他们。恰恰相反，我待他们如贵宾，对他们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给他们提供充足的食物，还有良好的训练条件。他们一个个都强健得很，如果你不相信，那么明天打猎时你就会明白了。”
“我不明白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我带你参观一下我的训练营吧。”将军笑着说，“前些天有一艘西班牙船触礁沉没了，船上的十二个幸存者被我收留在一个地窖里。这些可怜的家伙，他们只习惯在甲板上生活，却不适应丛林生活，我对他们的前景很悲观。”
雷夫德此时在努力保持着镇静。亚拉夫将军做了个手势，伊万立刻端来了一壶醇厚浓香的咖啡。
将军冷酷地说：“不要紧张，我的朋友，你只需把它当成一场游戏就好了。游戏规则是这样的：挑选一个人作为猎物，我会给他配上充足的食物和锋利的猎刀；然后，我给他三个小时的逃跑时间；接下来，我只带着一把最小口径的枪去追捕。如果在三天之内，我找到了他，那就是他的不幸了；如果他成功地躲藏，三天内不让我发现，那这场游戏他就赢了。”
“如果，他不想和你玩这个游戏呢？”
“哦？”将军说，“我不会强迫他参加这个游戏，我会给他选择的机会，要么参加我的狩猎游戏，要么和伊万进行另一场游戏。你也见识到伊万的强悍程度了，但毫无例外的是，我的那些客人最终还是选择和我玩狩猎游戏，亲爱的雷夫德先生。”
“但是，如果最后输的是你呢？”
将军得意地说：“到目前为止，我还一次没有输过！”
这时，他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急忙补充道：“我这可不是和你吹牛，他们中大多数人的脑袋不那么灵光，他们出的那些简单题目根本不能给我造成障碍。但有一次是个例外，我遇到了一个经验丰富的家伙，他差点儿赢了我，最后我不得不靠猎狗的帮助战胜了他。”
“猎狗？”
“在这儿，我指给你看。”
雷夫德来到窗前，只见窗外后院那阴森恐怖的草木阴影中，隐约可见十几条巨大的黑影来回穿梭游动。
“它们是相当忠诚的家伙！”将军赞叹说，“每天晚上七点后我才把它们放出来，如果有什么人想进入我的房间，或者想从这儿逃走，十有八九会成为它们的晚餐。”
“最近一段时间，我还有许多新的收获，你要不要来看看？”将军问。
“哦，不，不了，”雷夫德说，“亚拉夫将军，很抱歉，我感觉有点儿不太舒服。”
“真的吗？可能是太疲劳了吧？你在海里游了那么长时间，的确需要一个宁静的夜晚和甜美的睡眠。这样吧，你养足精神以后，明天我们一块去打猎！晚安了，雷夫德先生。”
雷夫德匆忙道了声晚安，便逃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卧室。他穿着柔软舒适的睡衣，躺在宽敞的大床上，却睡意全无，浑身都疼痛难耐，心里像团麻一样乱糟糟的，房间外面的走廊里不时传来的断断续续的脚步声，更让他心惊胆寒，他跳起来，打算打开房门看看外面是什么情况，但房门被人从外面锁住了，他只好转身来到窗前，向外望去，发现自己的房间竟然是在古堡的塔尖上。古堡四周静得出奇，只有一弯残月躲在乌云后面隐约地泛着暗淡的光芒。他透过窗户向下望，只见十几条猎狗正仰头贪婪地望着这边，眼睛里闪着幽幽的绿光，就像一群夺命的魔鬼！
雷夫德无奈之下只好回到床上躺下。他闭紧双眼，强迫自己入睡，但内心却总是无法平静。当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在半睡半醒间隐约听见在很远的丛林里，传来一阵模糊的枪声……
直到午餐时间，亚拉夫将军才穿着一件花呢套装，神情疲惫地出现在雷夫德面前。他似乎对自己的状态毫不在意，反而对雷夫德的健康状况表现出很关心的样子。
“雷夫德先生，我的状态不太好，昨天晚上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说着，将军打了个哈欠。他看雷夫德似乎没明白自己的意思，就坐下来解释道：“昨晚的狩猎真无聊，他直接沿着小道逃走，却不懂得钻丛林，结果白白地送了性命！雷夫德先生，你不介意再来一杯吗？”
“将军先生，我希望能马上离开这个地方！”雷夫德一字一顿地说。
将军的脸立刻阴沉下来，不悦地说：“亲爱的朋友，你才来不久，咱们的游戏还没有进行呢？”
“我宁可现在就走！”雷夫德斩钉截铁地说，他那坚定的目光与将军那难以捉摸的眼神相遇时，将军的脸色为之一变。
“那么，今天晚上，我们玩这场游戏——只有你和我。”说着，他拿起一个尘封了许久的酒瓶，又给雷夫德倒了满满一杯。
“不，将军，我不会参加你的游戏！”雷夫德坚决地摇着头说。
将军耸了耸肩，若无其事地夹了一块热火腿放在嘴里，轻松地说：“你当然可以拒绝我的游戏，我说过了，我不会强迫任何人，但我有义务提醒你，伊万的游戏可不太好玩……”他朝着站在墙角的伊万示意了一下，那家伙立刻凶神恶煞般地走了过来，将粗壮的双臂交叉放在胸前，一副要动手的样子。
“你想怎么样？”雷夫德惊叫着。
“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已经给你讲过我的游戏规则了。这可真是个天才的创造，我终于能和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在狩猎之前喝杯酒了。来，干杯！”将军举起了酒杯向雷夫德示意，但雷夫德却像雕塑一般坐在椅子上，一动也不动，两眼喷射出愤怒的火光。
“雷夫德先生，你会发现这不是普通的狩猎游戏，”将军兴奋地说，“用你的头脑来对付我的头脑，用你的猎刀来对付我的猎刀，用你的力量来对付我的力量，这不是很公平吗？来吧，朋友，别再犹豫了！”
“如果我赢了，会怎么样呢？”雷夫德有点动心了。
“如果在第三天午夜我还没有找到你，我会很大度地宣布我输了。”亚拉夫将军说，“我会派船把你送到附近的一个小镇上。”
将军见雷夫德似乎还心存怀疑，便急忙补充说：“我以一个绅士和运动家的身份来向你保证。但有一点你必须答应，你必须对这‘迷船岛’上的一切守口如瓶。”
“别做梦了，我不会答应的！”雷夫德不假思索地予以拒绝。
“现在就讨论这个问题还为时过早吧？等三天之后我们再探讨吧，除非……”将军阴森森地笑了，似乎雷夫德注定会失败一样。
这时，将军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他对雷夫德说：“伊万将会给你准备好一切的，包括猎装、猎刀，还有食物。为了少留下足迹，我建议你最好穿上鹿皮鞋。另外，我友情提示一下，在这个岛东南角是一片沼泽地，那里被称为‘死亡沼泽’。一个倒霉的家伙不听我的忠告，结果深陷其中，被‘乞丐’追上去活活咬死。‘乞丐’是我最优秀的一条猎狗，我很喜欢它的。雷夫德先生，时间不早了，我的意思是说，你该准备动身了，而我要去午睡一会儿，到了傍晚，我再去追赶你。我一向喜欢夜间狩猎，那可比白天有趣多了。雷夫德先生，祝你好运！”亚拉夫将军礼貌地一鞠躬，然后就转身上楼去了。
这时，伊万拿着一套猎装、一袋食物和一把长刃猎刀从另一个门走了进来，他将这些东西递给了雷夫德，便送他走出古堡。
两个小时过去了，雷夫德仍在杂草丛生的林木中拼命地向前奔逃，他想：“我必须振作精神，我要活着离开！”
他一刻不停地向前奔跑着，头脑中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跑到何处，倒是迎面吹来的一阵阵冷风，让他混乱的头脑开始清醒过来。他冷静地思考和分析了自己的处境：“如果这样一直跑下去，最多只能跑到海边，而这个岛是个孤岛，四面环水，最后也难免束手就擒。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岛上就地藏匿了。”于是他开始检查装备，并查看四周的自然环境。
“我必须扰乱他的追踪方向！”雷夫德暗想。他用树枝把小路上自己的脚印弄乱，然后转身跑进了路边浓密杂乱的草丛中。
雷夫德蹲在草丛里，绞尽脑汁地回忆当年猎捕狐狸时用过的各种方法，以及狐狸在逃跑时留下的种种伪装，还好，他把那些细节一一都回忆起来了。于是，他根据这些细节设计了一系列伪装，为的是拖延亚夫拉将军追击的脚步。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雷夫德已经疲惫不堪了，手和脸上也被树枝划出道道血口子。他意识到，在黑暗中继续前行是不明智的，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下了。
“刚才我扮演了一只狡猾的狐狸，现在我该扮演一只灵巧的狸猫了。”想到这里，雷夫德来到一棵树干粗壮、枝繁叶茂的大树下，他先把树下自己留下的脚印清除干净，然后才小心翼翼地爬上树，躲在一个枝叶重叠、纵横交错的枝杈上。
周围一片寂静。雷夫德休息了片刻之后，感觉舒服多了。他安慰着自己：“别紧张，即便是像亚拉夫将军这样经验丰富的猎手也不会追踪到这儿的，或许，在茫茫夜色中只有魔鬼才能追到这儿来。”他突然打了个冷战，亚拉夫将军不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吗？
夜晚，阴森而恐怖，尽管丛林中已暗如地狱，但雷夫德却根本不敢合眼。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当太阳的第一缕曙光照亮这座小岛时，一群鸟雀忽然从附近的树林里飞起，好像有什么东西正慢慢地向这个方向靠近。雷夫德心里一紧，急忙探着身子，从层层枝叶间的缝隙望过去——那是个模糊的人影。
“天哪！是亚拉夫将军！”他正沿着雷夫德走来的小路，一路搜索。将军那双犀利的眼睛正仔细地观察着沿途的各种蛛丝马迹，当他走到雷夫德藏身的大树下时，突然停下了，弯着腰仔细检查着地面，然后又抬起头苦苦地思索。
“我何不趁此机会飞身而下，杀死这个罪恶的家伙？”雷夫德想到这里，捏紧了手中的猎刀，就要纵身跃下。这时，他突然看见亚拉夫将军的右手里还有一把小型自动手枪，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亚拉夫将军在树下耽搁了好久，他不时地摇着头，显出一副非常迷惑的样子。最后，他靠在树干上，掏出烟盒取出一支黑色的雪茄，抽了起来。不一会儿，雪茄的浓烟袅袅上升，穿过茂密的枝叶，拼命往雷夫德的鼻孔里钻。雷夫德赶紧用手捂住口鼻，生怕发出咳嗽的声音。这时，将军的目光已经离开了地面，渐渐地沿着树干向上搜寻。雷夫德紧张极了，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可他连擦一下都不敢，心中只是默默地祈祷上帝能保佑他不要被发现。这时，亚拉夫将军的目光停留在雷夫德藏身的那片树杈上，他似乎看出了什么破绽，一丝诡异的笑容浮现在将军的脸上。雷夫德心中暗叫不好，把猎刀抓得更紧了，随时准备与将军拼个鱼死网破。可将军却一反常态，并没有揭穿雷夫德的障眼法，而是故意朝空中吐了个烟圈，便转身离去了。听见将军的猎靴踩在草丛上的吱吱声越来越远，雷夫德也如虚脱一般，几乎瘫倒在树杈上。这一刻，雷夫德才明白亚拉夫将军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猎手！面对自己布置的重重迷阵，他竟然丝毫没有被误导，而是一步步追寻过来，甚至已经识破了自己的障眼法。可是，亚拉夫将军为什么不下手，而是转身离去了呢？“啊！对了，这个可恶的家伙！他是在玩弄我！就好像猫在戏耍老鼠一样！好让我多活一阵继续陪着他玩恐怖游戏！”雷夫德终于明白了亚拉夫将军的险恶用心。
“我决不让你得逞！决不！”
雷夫德灵活地爬下树，迅速跑进丛林之中，他一边跑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跑了大约三百米远，他突然注意到前面有一棵枯死的大树正斜靠在旁边的一棵小树上。雷夫德看到这幅景象，突然心生一计，他急忙将食物袋扔在一边，掏出长刃猎刀，使劲儿地在枯树旁边挖了起来……两个小时过去了，雷夫德终于完成了他的“杰作”。他把附近的足迹清除掉，便跑到一百多米以外的一棵古树后面躲了起来。不一会儿，那个恶魔般的哥萨克人又循着踪迹找来了，这次，亚拉夫将军不是孤身一人，他还带着一条棕色的猎犬。
亚拉夫将军的目光如此犀利，他仔细地检查草丛是否有被压弯的痕迹，观察苔藓是否有被触碰的迹象……他生怕遗漏一丝一毫的异常情况。忽然，他的脚被地上的一根树枝绊了一下，几乎在同时，亚拉夫将军意识到事情不妙，他敏捷地向后跳去。说时迟那时快，那棵斜靠在小树上的枯树轰然倒下，朝亚拉夫将军重重地砸来，他灵巧地一闪身，枯树擦着他的肩膀砸下，将他的肩膀划破了一点皮。这已经很幸运了，要不是他警觉，此时恐怕他已经是树下之鬼了！亚拉夫将军迅速掏出手枪，十分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躲在百米之外的雷夫德看见亚拉夫将军从自己的死亡陷阱下死里逃生，心中不禁暗暗感到可惜。
这时，哥萨克人那恶魔般的笑声在丛林里回荡：“雷夫德，我知道你就躲在附近，你很聪明，居然设计陷阱来暗算我！但这次幸运女神站在我这边。看来这场游戏越来越有趣了，现在我要先回去包扎伤口，很快我就会回来找你的，哈哈哈……”
望着走远的亚拉夫将军，雷夫德几乎绝望了，但他还是继续没命地向前奔逃。夜色降临了，雷夫德深一脚浅一脚地在丛林中奔跑，渐渐地，他也分辨不出方向了，只是觉得脚下变得很松软。慢慢地，他觉得越跑越困难，最后居然迈不动步了。他低头一看，这才倒抽了一口冷气，原来自己不知何时已经跑到恐怖的沼泽之中了，“天哪！莫非这就是亚拉夫将军提到的那个‘死亡沼泽’吗？”他用尽全力往外拔腿，但刚拔起左脚，右脚又陷了下去。最后，雷夫德让身体平卧在泥浆里，增大身体的浮力，然后一点一点地挪动，这才挪回了岸边。
他望着无尽的沼泽，突然想到一个绝好的主意。他迅速后退了大约十二米左右，像一只海狸一样，在地上疯狂地挖了起来。
尽管雷夫德已经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丝毫不敢放慢速度，因为每耽搁一秒钟都意味着死神逼近一步。在法国狩猎时，他就曾挖过这种陷阱，但和现在相比，那时的活儿只能是小孩子在玩过家家。
很快，雷夫德的大坑就挖了一人深，他觉得深度合适了，便从坑里爬了出来，跑到附近的树上折下几根坚硬的树枝，用猎刀把它们削成尖利的木刺，然后倒插在坑底，接着，他又麻利地用树枝和野草编成一个草垫子，盖在大坑的口上，最后他又小心地伪装了一下陷阱四周，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躲在不远处的一个大树桩后面。
没过多久，一阵雪茄烟的香味远远地飘来，雷夫德明白，那个穷追不舍的哥萨克猎手又来了。他很奇怪，为何那家伙这么快就能找到自己？不过没关系，有致命的陷阱正等待着他的到来，雷夫德满怀期待地等着陷阱发挥作用。忽然，只听“咔嚓”一声，是树枝折断的声音。“太好了！陷阱起作用了！”雷夫德激动得差点儿叫出声来，紧接着他又听到陷阱的位置传来了几声痛苦的惨嚎声。雷夫德迫不及待地探出头想看个究竟，但他立刻又缩了回来，因为他发现亚拉夫将军并没有死，而是拿着一个手电筒，站在离陷阱几步远的地方。
“雷夫德先生，你干得太棒了！”将军大吼道，“你的陷阱非常危险，可惜，杀死的只不过是我的猎狗，下次我将带一群来，看你怎么对付！好了，现在我要回去搬救兵了，这一回合算你赢了，哈哈哈！”
亚拉夫将军暂时离去了。雷夫德再也支撑不住了，他倒在沼泽附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一阵喧闹声由远及近而来，他一骨碌爬了起来，这时，他才意识到更大的危险正在逼近——哥萨克猎手带着一群猎狗来了。
雷夫德清楚自己眼下只有两条路：要么是待在这儿坐以待毙；要么是迅速离开这里，但谈何容易！他努力地想着逃命的办法，突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于是，他再一次打起精神，飞快地沿着沼泽地的边缘向前奔去。
猎狗的狂吠声越来越近。雷夫德跑到一棵树下，迅速爬了上去，他顺着小溪望去，远远地看见那个该死的哥萨克人正打着手电照路，在他前面还有一个大块头——那一定是伊万，他正牵着那群凶恶的猎犬在前面开路。
雷夫德爬下树，紧张地在树的附近寻找着，终于，他找到了一棵非常有弹性的小树。他把猎刀牢牢地绑在了树梢上，然后将那棵小树拉成弧形，用野葡萄藤的一头系在小树的树梢，另一头则埋设在草丛中。布置完后，他又在这棵小树周围踩上一圈杂乱的脚印，然后便继续向前逃。这种猎刀陷阱是雷夫德在乌干达狩猎时曾用过的一招，是否成功，就在此一举了！
犬吠声越来越近，它们一定跑到猎刀陷阱附近了，雷夫德停下来侧耳细听，突然，陷阱处传来了一声人类的惨叫。他大喜过望，迅速爬上一棵树，朝着陷阱的方向张望。可令他沮丧的是，举着手电的亚拉夫将军仍然毫发无损，只是大块头伊万不见了，狡猾的将军又躲过了一劫。
见伊万死于雷夫德的猎刀陷阱，亚拉夫将军狂怒不已，他放开群狗，让它们自行跟踪雷夫德的踪迹。雷夫德继续向前奔跑，并不时鼓励自己一定要振作起来。他跑着跑着，忽然看到前面有一条深渊，足有二十多米深，下面是狂啸奔涌的海水。借着朦胧的月色，他发现深渊的对面竟然是亚拉夫将军的古堡，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在岛上兜了个圈子，又回到了原地！这时，犬吠声更近了，他把心一横，闭上眼睛纵身跳入脚下汹涌的波涛中。
当将军带着猎狗赶到海边的这个石崖时，雷夫德已经消失在深渊下那汹涌的海水中了，他注视着那幽暗翻涌的海平面好久，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将军回到古堡，他先是吃了一顿美味可口的晚餐，又喝了整整一瓶保罗酒，还饮了几大杯香槟。他觉得这次游戏很刺激，但却有两点遗憾：第一，他最忠诚的奴仆伊万死于非命；第二，他没能亲手杀死他的猎物。当然，那个猎物跳进海里也必死无疑。一想到这里，他才稍稍感到些许安慰。
将军酒足饭饱后，他来到了自己的卧室。现在他疲惫极了，准备美美地睡上一觉，并习惯性地把门反锁上。今晚的月色还不错，朦胧的月光透过窗户洒在幽暗的卧室里，他走到窗户边，向后院望去，只见那群凶恶的猎狗正守护在他的后院。
“祝你们晚安！”将军对猎狗嚷着，然后顺手打开了卧室的灯。在灯光闪亮的一瞬间，他突然发现，屋里居然站着一个男人，手里还拿着一把小手枪！
“怎么？雷夫德，你没死？”亚拉夫将军惊叫着，“天哪，你是怎么过来的？”
“游泳，这比穿过丛林到这儿来要快得多。”雷夫德非常平静地说。
亚拉夫将军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沮丧地说：“这场狩猎游戏结束了，雷夫德先生，你赢了！”
“不，还没有结束！”雷夫德用枪指着亚拉夫将军的胸口，面无表情地说。
“没有结束？”将军惊恐地说，“你想怎么样？”
“替所有死去的猎物讨还公道！”
“等等……我救过你，你不能……不……”将军一边后退，一边摆手。
“砰——”
枪声在这座充满罪恶的“迷船岛”上空回荡。

危险的旅行
乔治今年四十二岁，是一家珠宝公司的推销员，他主要负责向全国各地的客户推销珠宝，在这家公司工作已将近二十年了。
二十年前，他最初来到布朗先生的公司工作时，只是做一些跑腿打杂的事，比如在市区内送一些小钻石，或者前往拍卖场收取货款等。二十年来，他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没有半点儿差错，因此深得公司老板布朗先生的信任。再过几年，布朗先生就要退休了，而乔治很有可能接替布朗先生担任该公司的经理，他的前途可谓是一片光明。
这天，布朗先生交给他一项任务——带着价值近二十万元的宝石前往新英格兰。
乔治接到布朗先生的电话后，他向妻子玛丽和孩子们道别，然后从车库把车倒出来。玛丽则像往常一样站在车道边，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地嘱咐说：“路上当心啊，乔治。”
“当心什么？女人？难道我的人品你还不相信吗？”乔治有些不高兴，因为他每次出差，玛丽总会担心他有外遇。
“不，我是说抢劫，你要带那么贵重的宝石出门，千万要小心啊！”
“你放心吧，每次我不都是毫发无损地回来了吗？”
“好的，那你今晚入住宾馆之后，记着给家里来个电话，报个平安！”
“好，那我走了，再见啦，太太！”乔治向妻子挥挥手说。
乔治开车来到公司，他把车停在外面，然后走进布朗先生的办公室。
早已等候在这里的布朗先生交给他一个小口袋，嘱咐说：“乔治，宝石都装在这里面了，这些宝石的价值近二十万元。”
“就装在这么不起眼儿的一个小袋子里？”乔治诧异地问。
“越是贵重的东西，越要掩人耳目，所以，好东西要装在普通的袋子里。”布朗先生解释说，“哦，对了，乔治，你有手枪吗？”
“我汽车里有一把，可是我不太会用手枪，为什么你问这个？”
“难道你最近没看报纸吗？在过去的两个月中，连续发生了三起劫案，被抢劫的都是珠宝推销员。乔治，你此行事关重大，我可不希望你出什么意外，再说，你还有家庭……”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乔治说。
“还是小心为妙，这三个被抢的珠宝推销员，其中有一个人被杀害了，另外两个也受了重伤，至今仍躺在医院里。”
“噢，这几件事我也听说了。”乔治对这几件重大抢劫案都有印象，他甚至认识其中的一位珠宝推销员，他们都是同行，打过几次交道。乔治在几天前还去医院探望过他，那人的头骨被劫匪打破了，肋骨也断了好几根，幸亏医生抢救及时，这才捡回一条命。
“乔治，你在想什么？”布朗先生打断了乔治的回忆。
“哦，不，没什么。”乔治回过了神儿。
“订货的副本你都带上了吗？”
“当然，都装在包里了。”乔治说。
“那你可一定要当心啊，这趟旅行实在是太危险了。”布朗先生一边搓着汗涔涔的双手，一边担忧地说。
乔治与布朗先生告别后，就走出公司，开着汽车向北驶去。
乔治把那个珠宝袋小心地锁在身边的样品箱里，虽然他在布朗先生面前表现出毫不担心的样子，但实际上他心里对这次旅行还是颇为打憷的，毕竟他随身携带了价值近二十万元的宝石。但他也清楚，干珠宝推销员这一行的，带着昂贵的珠宝到世界各地洽谈业务是家常便饭，既然别人都能平平安安回来，自己也应该不会有事儿吧？
乔治开了一天的车，到了晚上，他找到一家旅馆住下。在旅馆的房间里，他将珠宝袋中的宝石全拿了出来，有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乔治将这些璀璨夺目的宝石一一摆放在旅馆的梳妆台上，然后欣赏着它们在梳妆镜中的闪光。这种短暂的美丽光芒让乔治非常着迷，他不禁又回想起童年的往事。
在乔治小时候的一个夏天，父亲开车带着全家到加拿大去看日全食。那是一段非常漫长的旅程，母亲对此甚至不屑地说：“千里迢迢跑到这么远的地方，难道只是为了看太阳变黑吗？”但是，那次日全食给他留下的印象，比童年时任何事情的印象都要深刻。
他还记得，那天他们全家站在一座小山顶，面对着太阳，用一片熏黑了的玻璃看着太阳。虽然日全食的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但那是乔治这辈子所见到的最奇异的景象，尤其是当表面不平的月亮遮住太阳时，太阳发出耀眼光芒的那一瞬。父亲说，那看上去很像是钻石。从那时起，乔治就对钻石的光芒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
后来，每当太阳快要落山时，乔治就经常站在自家的后院里，希望再看到那种钻石般的光芒。长大以后，乔治才明白，原来那种光芒只有在日全食的时候才会出现。
自从和玛丽结婚后，乔治就很少和妻子谈论工作的事情，因为他不希望妻子为自己担心。尽管这样，玛丽仍然对乔治很担忧，每次出差在外，她都要乔治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否则就会感到紧张不安，甚至开始胡思乱想。
几天前，玛丽还曾试图劝乔治放弃珠宝推销员的职业，理由是太危险了。但乔治对玛丽说：“亲爱的，这份工作能给我带来丰厚的薪水，而且我未来会有光明的前途，你觉得我该辞职吗？”听乔治这样说，玛丽便不再言语了。
乔治欣赏完那些宝石之后，又把它们装回袋子里，然后小心地放进旅行箱里。他看了看表，到了该给玛丽打电话的时间了，于是他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喂，玛丽。”
“乔治，今天的旅程还顺利吗？”
“是的，我住进了一家旅馆，已经安顿好了。”
“你可千万要当心啊，刚才电视新闻里说，今天又有一位珠宝推销员被抢了，近两个月来已经连续发生四起了，你千万要……”
“放心吧，我会平安到家的。孩子们正在做什么呢？”
“吉米和勃拉尼正在写作业，苏珊在看电视，他们都很乖。”
“好了，那我就不多聊了，再见吧。”
“路上可要小心啊，慢点开车！”
“嗯，明天我还会给你打电话的。”
“再见。”
乔治挂了电话，感到轻松了许多，便躺到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乔治早早就起床了，他吃完早饭，就又开车上路了。他开着汽车在康涅狄格州的高速公路上飞驰。快到中午时，他驶离高速公路，找到一家饭店停了下来。他小心地锁好车门，又找了一个靠窗户的座位，这样他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着他的汽车。
乔治在吃饭时想了一下后面的旅程。按照原计划，他应该是乘坐飞机前往新英格兰的，但由于沿途有一笔生意要谈，所以他不得不一路开车前往。在这样热的天气里，开车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不过假如一切顺利的话，下午他就可以到达瓦特利伯了，第二天上午再驱车到波士顿。
吃完午饭，乔治又开车上路了，一路上都非常顺利。
当他向北进入马萨诸塞州时，才从后视镜里注意到，有一辆绿色的轿车在一直跟着他。乔治心里有点发毛，他弄不清楚那辆轿车的意图，于是就踩油门加速，试图甩掉那辆轿车，可那辆轿车也随之加速。乔治又将车慢慢地停在路边，想静观其变，谁知那辆轿车也远远地停了下来。乔治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那辆轿车里只有一个人，“难道他就是那个专门劫杀珠宝推销员的独行大盗？”乔治暗暗地想。他联想到近日连续发生的几宗抢劫案，又想到那位受伤躺在医院里的同行，他决定，必须赶紧找到一个可以落脚的旅馆。
傍晚时分，乔治来到了位于波士顿郊区的一家汽车旅馆。这家旅馆是早在乔治出发之前，公司就已经为他预订好的。乔治办理了入住手续，在旅馆房间里，他给玛丽打了长途电话。
“一切顺利吗，乔治？”玛丽问。
“呃……一切都很顺利。亲爱的，天气非常好。”乔治怕妻子担心，没敢对她提跟踪者的事。
“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那得看情况，如果生意谈得快，再有两三天我就回去了。”
“乔治，你一定要小心点儿，你带手枪了吧？”
“在汽车里，不过，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随意射击的。”
“乔治——”
“别担心，我会小心的。对了，孩子们还好吧？”
“很好，苏珊和吉米去看电影了，勃拉尼在屋里看连环画。”
“亲爱的，我得挂电话啦，我明天会再给你打电话。”
“好的，乔治，千万要当心……”
“再见。”
乔治挂上电话，走到窗前。他轻轻撩开窗帘的一角向外面张望，只见那辆绿色的轿车也停在外面的停车场上。轿车里黑着灯，但能看见一丝微弱的红光忽明忽暗，有人在车内抽烟，那是烟头的亮光！
乔治不禁皱起眉头，他明白，自己的确是被盯上了，他瞥了一眼放在床上的旅行箱。他打开箱子，把那袋宝石放在手里掂量着，同时环顾房间四周，想看看能把这些宝石藏在哪里，可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
乔治将宝石重新放回箱子里锁好。然后，他回到窗前，只见那个神秘的人仍然坐在绿色轿车里。“难道他要等到半夜的时候对自己下手？难道自己就要在这里束手就擒？”乔治暗暗思忖着。他抬头看看西边的天空，太阳已经完全隐没在地平线以下了，路灯也亮了起来。
乔治抓起房间里的电话，想打给警方，但他犹豫了片刻，又把电话放下了，“怎么和警察说呢？难道说怀疑有人跟踪自己吗？”他一时拿不定主意，这时的乔治就像一头困在笼中的野兽，焦虑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点燃了一支香烟，考虑着该怎么办。
“这家旅馆距波士顿市只有半小时的车程，何不趁现在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开车到城里再找一家安全的旅馆呢？如果那人还是紧追不舍的话，到了波士顿再报警，岂不是更容易吗？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想到这里，乔治深吸了一口气，穿上外衣，提起旅行箱，直奔自己的汽车。由于这家宾馆的房间是公司事先预订的，所以无须结账。乔治跳上汽车，连头也不敢回地驶出停车场。
他开出了一条街后，这才偷偷瞅了一眼后视镜，果然，那辆绿色的轿车如影随形般跟在后面！看来自己又被跟上了。他弄不明白这辆车究竟是从哪儿来的？难道是从纽约跟踪至此的吗？
乔治也管不了许多了，他一脚猛踩油门，汽车嗖地驶出了好远，但那辆车也随之加速。不过，乔治现在并不太担心，因为前面不远处就是灯火通明的高速公路，上了高速公路就安全了，再过半个小时，就到达波士顿了。
突然，在乔治的视野前方出现了一排闪耀的红灯，接着，他又看到了一面指示牌，上面写着“绕行”二字。原来这条路不能通向高速公路，必须绕行，乔治大声诅咒着，不得已只好向左拐，上了一条次级公路。那条路没有路灯，黑糊糊的，后面的那辆绿色轿车也紧追不舍。
“真该死！走错了一步，谁知道这条路居然不通！”乔治在心里暗自咒骂着。这时，他握方向盘的手开始出汗了，“这下可糟糕了，那人恐怕要在路上提前动手了！”
路况越来越不好，汽车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行驶，速度也慢了下来。眼看后面那辆车越追越近，乔治突然看见前面有条小路，他下意识地拐了上去，希望能借此甩掉后面的绿色轿车。开上小路几十米远，乔治的车灯照到一块反光路牌，上面写着：“巴德贮水池”——原来又是一条死路！
乔治想把车倒回去，可他惊恐地发现，那辆绿色的轿车也跟了进来，并且阻挡了乔治的退路。乔治只好把车停下，后面那辆轿车也在大约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并关掉了车灯。乔治紧张得手脚冰冷，他一只手死死地护住装有宝石的旅行箱，另一只手伸进汽车的抽屉里，去寻找那把手枪。
手枪摸上去既冰冷，又生硬，而且非常陌生，因为乔治很少用这东西。但为了保住手中的宝石，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他还是哆哆嗦嗦地将手枪拿在了手中。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没有路灯，乔治在这条黑暗而幽静的小路上正面临着一场生死抉择。
那人下了汽车，正朝乔治走来。乔治注意到，那人的一只手始终插在大衣口袋里。“他的口袋里一定有一把手枪。”乔治暗想。此时，乔治无比恐惧，他想把宝石直接交给那人，求他放自己一条生路，可转念又一想，万一那人拿到宝石后仍不放过自己，那可怎么办？就在乔治思来想去的时候，那人越走越近，距离乔治的汽车已经不足十码了！
情急之下，乔治来不及多想，从车上下来，用颤抖的手举起枪，对准了那人。
那人借着车内的微弱灯光看见乔治手中的枪，他喊了一声：“等一等！”说着，他从口袋里伸出手来。乔治见那人手中也有枪，便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那人扑倒在地，乔治呆呆地望着地上的尸体，手枪也滑落在地上。小路上一片寂静，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连乔治也没有想到过开枪，但他别无选择。
过了好半天，乔治才缓过神儿来。他战战兢兢地走到尸体边，低头看着死者，然后用脚把尸体踢到路旁的草丛里。他爬上那个人的汽车，想将车挪到一边去，这样自己的车才能开出来。就在这时，乔治的脑子里突然有一道亮光闪过，好像小时候看到日全食发出的那道光芒。
乔治并没有挪走那人的汽车，而是又回到自己的车上，他打开旅行箱，摸出一把闪亮的宝石，仔细欣赏着那夺目的光芒，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产生了……
乔治先是从地上捡起死者的手枪，对着自己的汽车窗开了两枪，又将枪丢在那人的尸体旁；然后他从小口袋里倒出钻石，小心地分成三份，用纸包起来；接下来，他从箱子里找出几个信封，写上自己家的地址，将钻石放进信封里，并贴足了邮票。
乔治费了好大劲儿才将自己的汽车倒出来，摸黑顺着来路缓缓地驶回去。一路上，他不停地向两边张望，好像在搜寻着什么。不一会儿，他看到一个邮筒，便停下来，把三封信投了进去。
他又开了一会儿，忽然看见路边有一个电话亭，就急忙跑过去扔进几个硬币，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
“是警察局吗？我被抢了！”乔治焦急地说。
挂上电话，乔治回到车里，一边等着警察，一边品味着刚才发生的这一幕。他也想不明白自己这样做究竟是明智还是愚蠢？也许这是上天赐予自己的一次机会吧？就像日食一样，月球的影子一直遮住日光，但太阳终于会有放出光芒的那一刻。自己兢兢业业、谨小慎微地工作了近二十年，如今也该轮到自己放出夺目的光芒了！
在波士顿的警察局里，身材高大的杜克警官接待了乔治。他坐在乔治对面，用锐利的目光盯着他，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
“乔治先生，你说劫匪共有两个人？”杜克警官问。
乔治紧张不安地搓了搓手掌心，说：“是的。两名劫匪驾驶着一辆绿色的轿车，我估计他们至少从瓦特伯利就跟踪我了。我想趁着天没有完全黑赶到波士顿，但是我不小心开进了一条死胡同。他们下了车，就朝我逼了过来。”
“是在‘巴德贮水池’那里吗？”
“是的。他们用手枪逼迫我把钻石交出来，然后又逼我把车开到路的尽头，当他们准备杀我灭口时，我趁机打开抽屉，取出手枪，开枪打死其中一个，当我想打第二个人的时候，他转身逃进路旁的树林里去了，天太黑了，我没追上。”
“那钻石呢？”
“被那个逃跑的劫匪抢走了。”
“为了保护宝石，你也尽力了。”杜克警官一边做着笔录，一边说，“对了，我们已经和你的妻子联系上了，你要不要给她打个电话报平安？”
乔治点点头，说：“是啊，此前她非常担心我的安全，生怕我成为劫匪的目标，结果还是遇到了这种事，我应该给她打个电话报声平安。”
“电话就在那边，你尽管用。”
乔治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玛丽，亲爱的，你还好吗？”
“我挺好的，孩子们也挺好的，你怎么样？”
“我在波士顿，我遇到了点小麻烦。”
“啊？你怎么啦？”
“我被两个劫匪盯上了，他们抢走了宝石。”
“怎么会有这种事，难道我雇的侦探没有暗中保护你吗？”
“侦探？什么侦探？”
“是这样的，自从你出门之后，我就一直放心不下，于是我雇了一个私家侦探暗中保护你，他开着一辆绿色的轿车……”
乔治顿时感到天旋地转，他挂断了电话。这时，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进办公室，递给杜克警官一张纸。杜克警官读完后，靠在椅背上，问：“据我们调查，你刚才开枪打死的那人并不是劫匪，他是一位私家侦探。此外，我们在死者身上还找到了一份合同，是一位名叫玛丽的女士和他签署的雇用合同。哦，对了，刚才你给你太太打电话时，好像叫她‘玛丽’，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房间仿佛一下子变暗了，太阳的光芒也似乎消失了，乔治觉得喘不过气来。恍惚之中，他听到杜克警官在问：“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把那些钻石放哪儿了？”

午夜追踪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星期天的早晨了……
我顺手拧开收音机，一阵悠扬的乐曲从音箱里传来，这是一首由莱利斯主唱的流行歌曲。歌词大意是说：一个孤独的老男人，他既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不知何去何从。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孤零零地坐在家里，心中无比忧伤惆怅。
这凄婉哀伤的歌声，也让我心中非常难过，因为歌中唱的那个男人和我的境遇无比相似——身边没有亲人，也没有未来。
我起身下床，冲了一杯咖啡，走到阳台上向外面眺望。
我住在美国的旧金山，房子位于“太平洋山冈”上，站在阳台上就可以俯瞰整个海湾。外面的天气真好，晴空万里，海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一片深绿色。海中漂荡着大大小小的白色游艇，就像一张地图插着许多小白旗那样。
我从阳台回到客厅，走到书架前。这是一个很大的书架，整整占据了房间的一面墙。上面摆放的都是侦探小说和科幻杂志，足足有六千多本，这些都是我从1947年开始陆陆续续收集到的。我的手从书脊上抚过，一本本熟悉的名字映入我的眼帘——《黑面具》《一角侦探》《线索》《侦探小说周刊》……我花了三十年时间来收集这些书，是我在这个世界上五分之三的时间，因为到下个星期五，我就满五十岁了。
我信手取下一本《黑面具》，看着封面上印着的一个个作者的名字——钱勒、马田、聂伯、麦克……他们对于我来说，就如同老朋友般熟悉，是他们陪我度过了一个个无聊的周末，也是他们为我驱散了恶劣、低落的情绪，可是今天……恐怕他们也无法让我重新快乐起来了……
就在我沉浸于遐想的时候，电话铃突然响了。我走进卧室，拿起听筒，原来是我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位老朋友——休本。他是一位警探，和我保持了长达三十年的友谊。
“嗨，”他说，“是不是我的电话把你吵醒啦？”
“噢，没有，我几个小时前就醒了。”
“逐渐上了年纪，觉是越来越少哇。”
“可不是嘛！”我说。
“我想约你今天下午一起喝酒打牌，这个周末我太太和孩子去苏里雅多了，我一个人在家里很无聊。”
“真是很抱歉，我没有兴致打牌，”我说，“我今天心情不太好。”
“老兄，看来你又在闹情绪了？”
“是的，有点不爽。”
“私家侦探的忧伤，嗯？”
“是啊——私家侦探的忧伤。”
说到这儿，我们两个在电话里都笑了。
休本笑着说：“是不是因为你快要跨入五十岁的门槛，感到很失落啊？告诉你吧，五十岁是人生的壮年，别气馁！老弟，我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我深有体会。”
“当然，我相信你的话。”
“好，既然相信我的话，那你就打起精神来吧，下午来我家，咱们好好喝一杯！”
面对老朋友休本的盛情邀请，我实在是难以拒绝，于是，我答应下午去他家找他。
挂上电话，我又回到客厅，将杯里剩下的咖啡喝完。我仍然感到情绪非常低落，在客厅里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
突然，我觉得胸口一阵阵疼痛，看来是肺部的老毛病又犯了。我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甚至有些喘不过气来，我只得坐在沙发上，用手帕捂住嘴，咳嗽声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说实在的，我这时心里后悔不已，是香烟害苦了我！我活了将近五十岁，烟龄却长达三十五年。我曾经估算过，三十五年来，我平均每天抽两盒烟，总共抽了不下五十万支香烟，吸了不止一千万口……唉，现在后悔还有什么用？已经晚了！烟草中的毒素已经彻底摧毁了我的健康。
喘息稍好了一些，我慢慢站起来，心里想：“总在家枯坐也不是个好办法，还是应该去外面走走，驾车闲逛几个小时，然后就直接去休本家。”
打定主意后，我穿上一件旧棉布夹克出了门。
我开着车向城北驶去，驶过金门桥，穿过101号公路，最后又沿着海岸向南行驶。那条公路上的雾气遮蔽了太阳，能闻到清新的海风味道。公路上的车辆很少，我行驶了很久也没有见到一辆。在公路的一侧，远远可以看到澎湃的海浪不断地拍打着海岸，景色十分壮观。不一会儿，我来到那个被称做“锚湾”的海湾，我将车停在路边的一块空地上，然后下了车，独自一人在海滩上散步。
我沿着海滩慢慢地向前走，看着一波波海浪涌上海滩，又缓缓退去，空中偶尔传来几声清脆的海鸥叫声。这里很僻静，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对我来说是个好地方。
我在海边徘徊了大约半小时，觉得身上有点冷，而且又开始咳嗽了，于是我转身往回走去。远远地，我看见有另外一辆汽车停在我的车旁，那是一辆绿色的小型卡车，车身破旧不堪，后面还挂着一辆小小的、同样破旧的房车。我注意到，那辆卡车的右后部有些倾斜，显然是右后轮胎爆了。在卡车的附近站着两男一女，他们好像在说些什么，可是我距离他们实在太远，什么也听不见，只能看见风吹动他们的头发和衣角。
我向我的车走过去。他们可能是听见了我的脚步声，一起抬头向我看过来，然后，他们之间相互说了几句什么，便一同朝我走来，在距我几码远的地方停下了。
“你好！”其中一个人向我打了个招呼。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只见他也就二十一二岁，有一头红色的长发，嘴边生着两撇小胡子，身穿一件粗布风衣，蓝色的工作裤，脚上是一双破旧的鞋子。虽然没看出什么异样，但他脸上似乎流露出不安的神色，还有他的笑，也非常勉强，好像在极力掩饰着什么。
我将目光又转向站在一旁的另外一男一女。他们也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男孩留着黑色短发，方脸盘，上身穿一件带方格的伐木工人夹克，下身是长裤，脚穿褐色的皮鞋；那女孩则相貌平常，面色苍白，薄嘴唇，头上包着一块绿色的大手帕，蝴蝶结像修女的头布，红棕色的头发披在肩上，穿着一件长而厚的风衣。他们二人的手都插在口袋里，看起来也很紧张的样子。
“你们好！”我冲他们也友好地点点头说。
“我们的车胎爆了。”那个红头发的男孩说。
“噢，我看出来了。”
“我们没有千斤顶，请问你有吗？”
“我车上有，可以借给你们用。”
“太感谢了！”
在我和那红头发男孩一问一答的过程中，我的思维却在飞速地旋转着——这三个年轻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为何他们显得如此紧张不安？
我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在长达三十多年的阅读生涯中，让我养成了侦探的思维方式。现在，我隐约有一种预感：这三个年轻人有些不对头——他们神色不安只是表面现象，在他们三人之间，似乎还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
或许他们的事和我毫不相干，但侦探的本能和天生的好奇，让我无法对这些疑点置若罔闻。于是我说：“你们真是走运，在这里遇到了我，要知道，这一带几乎没什么车辆来往。”
这时，那个红头发男孩从衣袋里抽出左手，摸了摸嘴唇上的胡须，说：“是啊，遇见你真是走运。”旁边的那位女孩拿出手帕，用力地擤鼻涕，黑头发的男孩则把重心从一条腿移到另一条腿，他裹紧了夹克，似乎话里有话地说：“现在有点儿冷。”
我不动声色地用眼睛飞快地瞄了小卡车的车牌一眼——那是俄勒冈州的车牌。我好奇地问：“你们要去很远的地方吗？”
“去蒙大拿度假。”黑发男孩说。
“就你们几个？度假？”我有些怀疑地问。因为，我丝毫也看不出他们像是去度假的样子。
“就算是吧，”那个红头发男孩急忙解释说，“总之，我们要到蒙大拿去。”
“一辆小卡车坐你们三个人，恐怕有些挤吧？”
“我们就喜欢这样！”红头发男孩的音调一下子提高了，似乎也有些急了，但他随即又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用和缓的语气说，“借一下千斤顶，好吗？”
我点了点头，便来到我的车后，用钥匙打开了后备箱。他们三个人则没有挪动脚步，而是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这时我突然警觉了，心里想：“莫非他们不是一伙的？那个红头发男孩看起来比较追求时尚，而那个黑发男孩的衣着打扮则比较保守，至于那个女孩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她那双在风里眯着的眼睛始终直视着前方。这三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我从汽车后备箱里取出千斤顶，再关上后备箱盖，转过头对他们说：“最好由我来为你们换，这玩艺儿你们恐怕还用不惯。”
“真不好意思麻烦你，还是让我们自己来吧。”黑头发男孩说。
“没关系，我乐意帮忙。”说完，我招呼他们几个过来，抬着千斤顶来到小卡车的后面。我看见地上放着一个备用轮胎和几把修车工具，显然，在这之前他们曾试图自行更换轮胎，由于没有千斤顶，他们只好放弃了。
这时，我注意到在房车的后门上有两扇小窗户，其中一扇窗户上围着厚厚的布帘，而另一扇窗户则破损了，仅用透明塑料纸草草地糊着。我从破损的那扇窗户向里偷瞄，隐约看见车里有一个小柜子、一张小桌，还有两把躺椅，这些器物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并且用绳子固定在车厢里，以免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滚动和碰撞。
那三个年轻人围在我周围，看我如何更换轮胎。我蹲下身，先把千斤顶放到卡车右后轮的轮轴下方，把它固定好，然后再用力摇动千斤顶的手柄，将卡车一点点顶起。在我忙活的时候，黑头发男孩和红头发男孩都给我打下手，不过在我看来，他们那笨拙的动作只会给我添乱。
十五分钟后，我把车胎换好了。我开始找机会和他们聊天，试图从谈话中找到一些线索，以确定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他们的警惕性很高，那两个男孩只是偶尔用简洁的词语回答我，而那个女孩则站在一旁，一言不发。
我又摇动千斤顶手柄，将卡车慢慢降下来。最后，我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说：“好了，大功告成！我建议你们如果碰到修车店就把那个爆掉的轮胎修补好，否则，要是再有轮胎坏了，你们可就没有更换的了。”
“好的，谢谢你！”黑发男孩说。
我发出了一个试图沟通的微笑：“你们带啤酒或汽水了吗？我刚才忙活了半天，有些口渴。”
红头发男孩先是看了看那个女孩，然后又看了看黑发男孩，不安地说：“很抱歉，我们车里什么都没有。”
“我们该出发了！”黑发男孩说，并顺手捡起更换下来的轮胎，丢进卡车后面的金属储物架里，然后三人向车门走去。
尽管我自始至终都觉得他们的行迹非常可疑，可是我没有理由让他们留下，因为，从表面上看一切都非常正常——车座、仪表盘、座位后面的小架子、乘客脚下的地板……没有任何可疑的东西。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上了车，发动了引擎。
“开慢点儿，不要慌。”我一边喊一边挥手告别，可他们连看都不看我，小卡车迅速地开动了，扬起一片尘土，然后便向南驶去，很快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愣了一会儿，然后也回到了自己的汽车里。
“现在该去哪儿呢？对！去休本家，把这件事忘掉！”尽管我这样想着，但那三个年轻人的影子一直在我眼前闪现，始终挥之不去。我敢断定，他们三个人绝不是一伙的，虽然他们都表现出一种紧张、焦急的情绪，但给人的感觉却各不相同。
“不行！我得用自己的力量把这件事调查个水落石出。看来与休本的约会只能以后再说了。”我暗暗下定决心。
于是，我迅速发动汽车，朝他们离去的方向开了过去。大约开了四里远，他们的小卡车又重新出现在我的视野当中。
他们的车速比较快，估计已经超过了限速十英里，但还在安全范围内。我也将车速调整得和他们一样，不紧不慢地跟在距他们大约数百码远的地方。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黄昏时分，公路上的雾气越来越浓重，能见度很差，好在他们的车尾灯还一直亮着，这才使我得以跟住他们。雾越来越浓，甚至在风挡玻璃上凝成了水滴，我不得不开着雨刷。慢慢地，夜幕降临了。
又开了一个多小时，前面的小卡车已经驶入蒙大拿地界了，但他们并没有减速，而是继续向前直穿过去。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个黑发男孩对我撒了谎，他们并不是要去蒙大拿度假。那他们究竟要去哪儿呢？难道要前往另一个州吗？我决定跟踪到底，直到我把所有的疑点都弄清为止。再说了，哪怕就这样一直跟踪到明天我也不怕，反正我现在无事可做。
小卡车相继开过了福特村、雷伊镇……当我跟踪他们来到距离金门大桥约三十英里的地方时，我发现汽油已经不足了，如果再不加油的话，现有的这点儿汽油将无法支持我驶回旧金山了。
正当我犹豫是否先找个加油站时，我发现小卡车突然减慢了速度，从高速公路向西拐上一条二级路，见此情形，我立即跟了上去。
大约两分钟后，我来到一个十字路口，看见路牌上写着：“前方三英里处为公共露营地”。看来他们要在公共露营地过夜了。我抬头看了看天空，虽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但好在这儿的雾稀薄一些，为了不引起他们注意，我有意将车灯关上，在茫茫的夜色中前进。
这一带是圣安维斯的断层地带，路面崎岖不平、坑坑洼洼。我驾车绕过一个小水塘，再向前开了大约三英里，就看见了公共露营地。露营地距离海滩不远，它的西面是几个沙丘，南边有一片小树林。在露营地中间除了一些烧烤用的铁架子和几只垃圾桶外，还有一栋小木屋，那是露营地管理处。我看见被我紧紧跟踪了几个小时的小卡车正停放在营地里，车灯还亮着。
我确认了小卡车的位置后，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就没有从正门驶进去，而是绕到了露营地的外边，将汽车停下并熄了火。我握着方向盘，静静地坐在车里，脑子里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这一路上，我都在设法弄清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他们三人中的一个或两个很可疑，然而总是理不出个头绪，当我现在可以静下来慢慢思考时，我似乎突然明白了，如果把一直烦扰我的三件分开的事串联在一起思考的话，答案就清楚了。为了验证我的推理是否正确，我决定靠近他们的车。
我从工具箱里取了一支手电筒，然后下车，在夜色的掩护下朝他们的小卡车慢慢接近。夜间的山风非常凌厉，像锯齿一样切割着我的脸和手，头顶上一缕细雾在黑暗中飘动，如同冰冷的手指在寻找温暖一样。
我先绕道走进露营地南边的小树林中，透过稀疏的树丛，我判断那辆小卡车距离我有四十码左右。卡车里一片黑暗，没有人，可后面拖曳的房车中却露出一线微弱的灯光——显然，车门上的两扇窗子都放下了布帘。
我慢慢地朝小卡车走去。
在距离小卡车不到十码的地方有一棵大松树，我就躲在树干背后侧耳倾听，可是，除了山风的呼啸和远处的海浪声之外，再没有其他声响了。我又仔细观察了一下那辆房车周围的环境，发现那四周是一片松软的泥土地，上面覆盖着厚厚的枯叶，踩上去不会发出任何动静。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卡车旁，将耳朵贴到房车的侧面，凝神倾听里面的动静，为了避免风声和海浪声的干扰，我还用手指堵上另一只耳朵。听了大约半分钟，我除了听到有轻微的走动声外，别的就没有了，正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里面突然传出了说话声。
“三明治做好了没有？”一个声音严厉地问道。
“哦，马上就好。”另一个声音畏怯地说。
“你动作快一点儿，我都快饿死了！我可不想再这么干坐着了！”
“这炊具用起来不太顺手，如果你……”
“少废话！如果不想挨子弹的话，就赶紧去做！我们还有很远的路才到墨西哥呢。”
“是，是！”
听完这番对话，我心里已经明白八九分了。我先前猜测得没错，这三个人中很可能有人被挟持了，或许这之中还隐匿着其他的严重罪行！
看来，我扮演的侦探该谢幕了，下面就应该警方出场了。我决定立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向警方报案。于是，我轻轻后退几步，转过身，准备穿过树林沿原路返回车上。
可就在我正要转身离去时，意外发生了，突然刮起的一阵大风将附近一棵树的树枝吹断了，而那段树枝恰巧就砸在了房车的车顶上，发出了“砰”的一声巨响。
这简直是瞬间生变！我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呆呆地立在原地。可是，房车中却立刻有了反应，喝叫声和脚步声传了出来。当我明白是怎么回事儿，正要迅速隐蔽时，却已经太迟了，只见房车门开了，从里面冲出一个人来，那个人一眼就看见我，大叫道：“站住，你给我站住！”说着，用一根黑黑的东西对准了我，那是一支枪！
借着车内的灯光，我看清了，那个人就是白天见到的那个年轻女孩。可他并不是个女的，而是一个男子。他没有戴假发，也没有包头巾，头上是淡棕色的短发，只有一副苍白的、女子般的脸。难怪我白天看到他时，总觉得他行为怪异，原来是男扮女装！
那人叉开双腿站在那儿，举枪瞄准了我的脑袋。借助微弱的光，我看得出他显得有些紧张，托枪的手也在微微颤抖。
“到这边来！”他命令道。
我先是犹豫了几秒钟，然后按照他的话，站到房车的门口。他则快速退后，举枪左右摆动着，对准了我以及从房车里探出头来的另外两位男孩。
“我知道你是谁了！你为什会在这里？”拿枪的那个人说。
我没答话。
“快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跟踪我们？”
我注视了他一会儿，开口说道：“我是警察”——我想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结果我的话刚一出口，他端枪的手就跟着抖了一下，好像吓得拿不住枪了似的。
看他这副紧张的模样，我也不禁后背直冒冷汗，担心他可能狗急跳墙，对我和那两个年轻人扣动扳机。不过，他最终没有开枪，而是开口说道：“当你发现我不是女人的时候，难道你不觉得吃惊吗？”
“我对此有心理准备，白天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很可疑。”
“哦？难道我白天的装扮有破绽？”
“当然，我从三个细节看出了你的破绽。”我对他说，“首先，在停车场的时候，你不停地大声擤鼻涕，那种姿势并不是正常女人的样子；其次，我发现你走路的方式不对头，不仅步伐很大，而且落脚很沉重，显然，这是男人的走路方式；再有，我注意到你没有带女士的钱包或手袋，在卡车里和房车里我也没看到类似的东西，作为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没有这些东西呢？”
他用手下意识地擦了擦鼻子，说：“嗯，推理不错！看来你很精明。”
这时，一直站在我身后的红头发男孩颤抖着说：“你，你打算怎么办？”
他没有立即回答，只是紧张地盯着我，嘴角抽动了一下。过了一会儿，他对另外两个男孩说：“车里面有没有绳子？比如晾衣绳一类的东西？”
“有。”黑发男孩说。
“快去拿来，把这个人绑起来，我们必须带着他一起走。”他命令说。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升起一股怒火，我暗暗对自己说：“他要来绑你了，你能无动于衷吗？难道就让这个家伙把你和另外两个孩子带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杀掉吗？”
想到这里，我开口说：“那你还不如现在就杀死我！”
“你闭嘴！”他阴沉着脸说。
我向他迈出一步。
“站住！”他用枪威胁说，“老家伙，我警告你，如果你再靠近一步我就要开枪了！”
“随你的便！”说着，我猛然向他扑过去。
“砰”的一声枪响，我感到子弹是从我的右颊飞过，距离我的脑袋也就一英寸。子弹的热量烧灼着我的脸颊，火辣辣地疼痛，震耳欲聋的枪声几乎穿破了我的耳膜，但就在电光石火的一刹那，我也抓住他的手腕，并打掉了他的枪，我不等他反应过来，便挥拳猛击他的肚子和胸口，他痛苦地弓着腰，向后退了两步，我就势将他绊倒，然后骑在他身上，狠命地给了他脸上一连串重拳，最后，他被我打得昏了过去。
我站起来，从地上捡起了他的枪，这时我摸了摸脸，才发现皮肤已经被烧伤了，两眼也感到刺痛，不住地流着泪，不过，我除了双腿有些无力之外，其他部位都没有受伤，反应和行动方面也没有任何迟钝的感觉。
红发和黑发两个男孩见持枪男子被打倒了，也急忙冲过来，他们那僵硬而苍白的脸上带着一股获救的欣喜表情。
“得救了，”我对他们说，“现在你们最好把绳子拿出来。”
他们很快从房车里拿来绳子，我们七手八脚将那个持枪家伙捆了起来，然后开车将他送往附近的公路巡逻站。
在路上，那两个被挟持的男孩告诉我说，他们分别叫安东尼和艾德，是俄勒冈州麦克斯城的农林学院学生，而那个持枪的家伙叫于连。今天清早，他们驾车从学校出发，想到野外露营玩两天。然而，他们在路上遇到了假扮成女人的于连，当时于连请求搭一段顺风车，他们没多想什么就让他上了车，可上车后的于连凶相毕露，原来他是个越狱逃犯，入狱的原因是持枪抢劫和两起谋杀未遂案。于连用枪逼迫他们改变了行驶方向，因为他想去墨西哥，但自己不会开车，于是就命令安东尼和艾德来开车。在车上，于连还告诉他们，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一直东躲西藏，后来在一所空房子里找到了一些女性的物品，比如假发、头巾等，于是他产生了男扮女装的念头……
当我们到达公路巡逻站时，于连还没有苏醒过来。
梅尔警官接待了我们，安东尼和艾德把事情经过详细地向他叙述了一遍，我则对我那部分作了简单介绍。安东尼和艾德对我的义举非常感激，他们在梅尔警官面前盛赞我是一个大英雄。
当梅尔警官和我单独在办公室时，我告诉他我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他听完后，给了我一个含混的微笑，说：“这就难怪了，你缴于连的枪的方式也是侦探的那一套，一定也是从小说里学来的吧？”
“没错，”我疲倦地说，“我看了许多侦探小说，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了用场。”
“不仅如此，你还具有过人的胆识。”梅尔警官夸奖说。
“不，我并没有什么过人的胆识。在我的一生中，我从未做过这样的事，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被挟持的男孩受到伤害，我知道，于连在达到目的之后肯定会杀死他们，他们还很年轻，还有很美好的未来，不能就这样白白死去。”
“朋友，可是你也很危险啊，他那一枪不是差点儿击中你吗？”梅尔警官搓着手说。
“是的，不过我的安危无所谓，”我顿了顿说，“我只关心那两个孩子。”
“你是个无私的人，对吗？”
“不，不是！”
“你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你不在乎自己的安危吗？”梅尔警官停止了搓手，问道。
“哦。”我沉默了片刻。最后，我决定把自己埋藏在心底许久的秘密说出来。
“好吧，警官先生，我告诉你，事实上，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知道什么？”梅尔警官问。
我走到窗前，看着夜色，平静地说：“我得了肺癌，而且已经到了晚期，医生说我只能活十八个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