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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师陶德
作者：托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詹姆斯·马尔科姆·莱默
内容简介
 本书原名《一串珍珠：浪漫史》，最早发表于1846年，连载于英国杂志《人民的周刊和家庭阅览室》（The Peoples Periodical and Family Library），后被改编为著名音乐剧和电影《理发师陶德》。 舰队街的理发师斯文尼陶德性情古怪，他的学徒托比亚斯深受其苦并饱受威胁但凡有穿戴稍微好一点的客人来了，就没有从陶德的理发店出去过，他们是被理发师谋财害命了吗？与此同时，钟院洛薇特夫人的肉饼店生意火爆。出海归来的桑希尔中尉来到陶德的理发店理发，从此失踪。他的朋友展开了调查，线索是一串珍珠这是桑希尔中尉受失踪的马克因吉斯瑞之托，准备代马克送给其心上人乔安娜的礼物 19世纪，英国出现了一种被称为Penny Dreadful的图书出版形式，直译为一便士恐怖故事。它通常是将一系列故事分册出版，每册只要一便士。托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和詹姆斯马尔科姆莱默就是这类低俗怪谈的主要贡献者。托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1810-1859）是一位记者和音乐人，詹姆斯马尔科姆莱默（1814-1884）是一位土木工程师出身的畅销书作家，两人联手写作，创造了众多广受欢迎的作品，其中就包括《吸血鬼瓦涅爵士》和《理发师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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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的魅力


  
By 陈萱


  
19世纪，英国出现了一种被称为“一便士恐怖故事”的图书出版形式，它通常是将一系列故事分册出版，每册只要一便士。托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和詹姆斯·马尔科姆·莱默就是这类“低俗怪谈”的主要贡献者。托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1810-1859）是一位记者和音乐人，詹姆斯·马尔科姆·莱默（1814-1884）是一位土木工程师出身的畅销书作家，两人联手写作，创造了众多广受欢迎的作品，其中就包括《吸血鬼瓦涅爵士》和这本《理发师陶德》。


  
本书原名《一串珍珠：浪漫史》(THE STRING OF PEARLS: A ROMANS)，最早发表于1846年，连载于当时的英国杂志《人民的周刊和家庭阅览室》（The People&#39;s Periodical and Family Library）。作为音乐剧和电影《理发师陶德》的狂热粉丝，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哥特味道十足的故事。小说原著和音乐剧、电影的情节有较大差距——改编后的陶德是因为妻离子散而变得冷酷无情，而小说里的陶德则坏得毫无道理，更为这个故事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据说理发师陶德的故事取材自19世纪的民间传说，而历史上是否真的有斯文尼·陶德这个人，如今已经没有确凿的证据了。


  
虽然情节和电影不同，但是小说本身可谓一部十分精彩的悬疑作品，由一串珍珠的线索层层展开，抽丝剥茧，引人入胜。虽然知道剧情梗概，我仍被吊足了胃口，读到最后才恍然大悟：哦，原来作者还埋了个线索！


  
我曾在英国生活过两年，十一次到访伦敦，去过这部小说里提到的好多地方，还专程去伦敦看了一场《理发师陶德》的音乐剧，因此译来倍感亲切。本书是我与黄菁菁合译，一人一半，取长补短，其间多次修改，历时将近十个月，力图精益求精，最大限度展现原著风貌。原著文字不难，译文传神却不易。两位原作者文笔老辣、叙事生动，充满了讽刺与幽默，不仅故事讲得好，顺带还调侃了当时伦敦的种种社会现象，虽然已经年代久远，却让人颇有同感，相信读者看了也将会心一笑。

第一章 斯文尼·陶德理发店的陌生客人


  
乔治三世年轻的时候，舰队街的名声地位远不及现在。在古老的圣邓斯坦教堂里敲钟的两个家伙可谓出尽风头——每次敲钟都引得跑腿的小男孩们看得几乎要误了差事，而乡下人见有这等新鲜事，更是瞧得目瞪口呆。紧挨着这座神圣的教堂建筑，有一家小小的理发店，理发店老板的名字叫斯文尼·陶德。


  
老板为何会取名“斯文尼”，如此一个基督教徒的称谓，我们无从揣测。但他就是叫斯文尼，你只须站到他家店铺前，望一眼橱窗上那几个硕大无比的黄色字母即可知晓。


  
那个年代，理发师这一职业在舰队街上还不甚时兴，他们既没有幻想着冠名自己为温文尔雅的艺术家，也没有幻想着标榜自己是神勇无比的攻塔斗士；而且，那个年代的理发师不像今天的理发师，经常屠杀大肥熊获取脂膏——当时尽管没有发膏，人们的头发照样和现代人一般服帖。不论是理发师斯文尼·陶德本人，还是他的同行，都绝对不会认为有必要在橱窗里置办任何人体蜡像招揽顾客。那个年代，没有哪个少妇会含情脉脉地侧过脸看她们一头浓密的赤褐色头发是否美美地搭在白皙的脖子上；更没有哪个叱咤风云的征战领袖或者才华横溢的政治家会像现在的人这样涂点胭脂在脸颊上，撒点火药作胡子，粘些粗硬的猪鬃作眉毛，甘当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这些都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斯文尼·陶德是个老派的理发师，他的字典里没有“粉饰”一词，从未想过倚靠任何外在装饰使自己看起来更高贵。让他住亨利八世的寝宫和住亨利八世御犬的窝，对他而言真没两样。他大概也不至于会相信，有人傻到愿意多掏六便士专门到某个花里胡哨的地方找人刮胡子修脸。


  
他的店铺门口有一根有红色条纹环绕而上的白漆柱子一直伸到街边；店铺橱窗的某块玻璃上贴着这样一副对联：


  <blockquote>

简易剃须一便士，



便宜好看无处比。

  </blockquote>

  
诚然，这算不得那个年代的诗歌典范，大概不过是出自坦普勒学院[1]某个学生的手笔。虽说欠了点诗歌的火候，倒也对仗齐整，言简意赅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理发师本人身材高挑，上半身比下半身长出许多，身上的骨骼似乎是连接错位，七拼八凑而成；一张嘴巴特别阔，手也大脚也大，如此相貌自然是耐人寻味的。更出彩的是，在这个行当里，恐怕谁也没有见过陶德这样的发型。该叫人如何形容他的头发呢？大概最贴切的说法就是像一堵由电线密密麻麻缠绕在一起的篱笆墙。事实上，他的发型真是好极了。陶德先生会把所有的梳子都篦到头上，有人说他连剪刀也一并篦了上去，因而，每每他从店门口探出头来看天气，都会被误以为是戴着厚重头饰的印度士兵。


  
他的笑短促而刺耳，而且总是在别人一点也不觉得可笑的时候独自一本正经地发笑，有时会把人吓一跳，特别是正在刮胡子的顾客；而陶德也会暂停手中的活儿，纵情大笑片刻。显然，一定是不时有稀奇古怪的笑话掠过他的思绪，他才发出他那土狼般的笑声——短促而突兀，刚闯进左耳，不及右耳听见便已消失。传闻店里的顾客经常是丈二摸不着头脑，望望天花板，瞧瞧地板，环顾四周，想找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怪音，但是大概凭谁也想不到这声音是从活人嘴里蹦出来的。


  
陶德先生习惯略微侧歪着身子，更是让他多了点看头。读到这里，相信读者们已经建立起陶德先生的大致形象。有人会说他是个漫不经心的家伙，没有坏心，也没什么头脑，有时候甚至还认为他有点神经质；也有人谈起他就直摇头，虽然也说不上对他有什么偏见，但很肯定他行为古怪；不过，要是他们认为行为古怪也真的算是世间的大罪大恶，那么陶德名声不好倒也不足为奇。


  
话虽如此，他的生意十分红火，街坊邻居都认为他是个成功人士，用城里人的话来说，毋庸置疑，他属于中产阶级了。


  
为了图个方便，坦普勒学院的学生经常来陶德先生的小店里刮胡子。因此，陶德店里的生意从早到晚都很好。显而易见，他是个能来钱的人。


  
只是，有一件事怎么看都让人感觉和陶德先生的一贯作风大不相符，那便是，他租了一座大房子，除了底层做理发店和客厅用，整个上半部分空间都被他空着，还执拗地不肯挪作他用。


  
以上便是公元1785年，关于陶德先生的大致情况。


  
夜幕悄然拉下，天空飘起了毛毛细雨，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斯文尼·陶德在他的店里坐着，一脸严肃地看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恭恭敬敬地站着，身体在微微颤抖。


  
“你要记好——”斯文尼·陶德说着，脸上的骨骼随之“咯——噔——”一声儿响，整个脸扭作一团儿，十分吓人。“你要记好，托比亚斯·拉格，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学徒了，我供你吃，供你住，有人帮你洗衣服，除非特殊情况，你没在这儿住，回自己家吃饭，你妈妈——拉格女士帮你洗衣服，应该会洗得很干净。她在坦普勒学院当洗衣工，赚的那点工钱真是不够使的。至于住宿，你就住在这儿，你知道，我的店铺整天都很舒服。现在，你是不是感觉自己幸福得像一条狗？”


  
“是的，先生。”小男孩胆怯地答道。


  
“你即将学习的是个一流的行业，一点儿不亚于律师。你妈妈跟我说过，要不是因为你脑袋不太灵光法学院不肯接收，她原意是打算送你去学法律的。现在，托比亚斯，认认真真听我说，牢牢记住我说的每一个字。”


  
“好的，先生。”


  
“你要是敢重复你在店里面听到的任何一句话，或者见着点什么听着点什么就无中生有捏造是非，我就把你的喉咙从左到右一点点地割断。你听懂了没有——我会把你的喉咙从左到右一点点地割断——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明白，先生。我什么都不会说。哪怕就说了一个字，我也心甘情愿被剁成肉酱，做成钟院[2]洛薇特夫人店里的肉饼。”


  
斯文尼·陶德从座椅上站了起来；约莫一两分钟的光景，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着这个小男孩，一言不发，只管张着一张大嘴，像是决定了要把眼前的小男孩活吞下去，只是苦于不知该从何下口。


  
“很好，”他终于张口说话了，“我很满意，相当满意；你给我听清楚——这个店铺，只有这个店铺，是你的活动空间。”


  
“好的，先生。”


  
“如果有哪个顾客丢给你一枚便士，你可以收下，攒多了你就成有钱人了；只有我会替你保管这些钱，我认为你需要用钱的时候，自然会给你。跑去圣邓斯坦教堂看一下现在几点了。”


  
此时，教堂对面已经聚集了一小撮人，因为两个敲钟的家伙正准备敲钟报时——快六点四十五分了。人群中，有个人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好奇劲儿有如置身展览馆。


  
“瞧！”他说道，“他们就要开始了。哇，妙极了。看那个家伙抡起大棒槌了，‘砰——’的一声砸在古钟上。”


  
六点四十五分的钟声已经敲响；围观者各自离开，其中有很多人每天都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风雨无阻，百看不厌。众人散去后，唯独一人留了下来，他便是刚才看得饶有兴致的那位先生。


  
他站在原地，脚边蹲着一只外表看起来相当高贵的狗。这只狗也在看那两个家伙敲钟；留意到它的主人盯着看得入神，它也竭力表现得跟主人一样兴趣十足。


  
“你觉得怎么样，赫克托？”那位好奇先生问他的爱犬。


  
赫克托低声哼哼了两下，它的主人继续说道：“对面有一家理发店，走之前我还是先去理个发，毕竟是要去拜访女士们。办这趟差事叫人难受极了，因为我必须告知她们可怜的马克·因吉斯瑞已经过世，天知道可怜的乔安娜听了会是什么反应——我想有他给我的描述，我应该能认出她，可怜的人儿！以前，我们一起值夜班，当万籁俱寂，在连一丝风都没有的漫漫长夜里，他经常提起她。现在想到这个，我的心里真是不好受。他总是向我提起她的眼睛柔和而清澈，喜欢噘着樱桃小嘴，嘴角处有一对小酒窝。我对她耳熟能详，几乎感觉自己和这位姑娘照过面似的。罢了，罢了，人死不能复生，再伤心也已无济于事了。可怜的家伙，他走了，随风去了，让海水冲洗他那颗勇敢的心吧。但是，他的心上人，乔安娜，应该拥有这串珍珠。如果她今生今世无缘成为马克·因吉斯瑞的妻子，她至少应该富足而幸福，可怜的小家伙！有了这串珍珠，她想过什么幸福生活都可以了；可她一定只盼望着在天堂与他厮守，天堂里不会有狂风暴雨。我得马上去刮个胡子。”


  
他穿过马路，朝斯文尼·陶德的理发店走去。沿着低矮的门廊走进门的时候，他迎面撞上了相貌古怪的理发师。


  
那只狗低声嗷叫了几声，不停地嗅着店里的味道。


  
“嘿，赫克托。”它的主人问道，“怎么回事？趴着，乖，趴着！”


  
“我天生怕狗，”斯文尼说：“先生，如果您的爱犬还是这样子，您不介意让它待在门外吧？您瞧瞧它，它就想攻击我来着！”


  
“你是第一个它见了没有想要挑衅的陌生人，”好奇先生回答道，“不过我想它是不喜欢你的模样。我得坦白说，对它的这种表现我并不觉得有多奇怪。我长这么大也见过几个长相古怪的人，可是天杀的，长成像你这模样的，我还真没见过。见鬼，那到底是什么声音？”


  
“是我，”斯文尼·陶德说，“刚才我在笑。”


  
“你在笑？你说那是你在笑？！我想你这样会吓死人的。如果你是这样笑的，我拜托你别再笑了。”


  
“拦住那只狗！拦住那只狗！我绝不允许有狗跑到我后院的客厅。”


  
“过来，赫克托，过来！”好奇先生叫唤他的爱犬，“到外面去！”


  
那只狗尽管一百个不情愿，还是走出店铺，紧挨着外面的大门蜷缩着。理发师赶紧仔细将外面的门关好，喃喃说着不然会有风吹进来之类的话，然后，转身去找他的小徒弟。此时，他的小徒弟正在一个拐角处紧张兮兮地候着。“托比亚斯，我的伙计，去利德贺街彼得森先生的店里帮我买一小袋硬饼干回来；告诉老板是我买的。好了，先生，我猜您是要来刮胡子的吧，那你就来对地方了，不是我大言不惭，整个伦敦城还没有一家理发店愿意像我这样帮顾客刮胡子的。”


  
“理发师傅，我告诉你——如果你再那样笑，我立马走人。我不喜欢你的笑声，请别再笑了。”


  
“很好，”斯文尼·陶德一边搓泡沫，一边说，“您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准备到哪儿去？”


  
“不管怎么说，还挺舒服。该死的！你为什么把刷子放到我嘴巴里？好了，不要笑了；而且，既然你这么爱问问题，就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嗯，好的，当然可以。您想问什么，先生？”


  
“你认识奥克利吗？他住在伦敦的一个什么地方，是个做眼镜的。”


  
“认识，肯定认识——约翰·奥克利，开眼镜店的，住在富乐大街上，他的女儿叫乔安娜，那些小伙子都喊她是富乐大街之花。”


  
“哎，小可怜虫！他们真的这么称呼她吗？该死的！你现在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您刚才不是说‘哎，小可怜虫’吗？头偏到这边一点点，好了。先生，您是不是出过海？”


  
“对，没错，这不才从印度回来，刚刚上的岸。”


  
“的确！我的磨刀皮带去哪儿了？刚才还拿在手上的；我应该是放在哪个地方了。真是奇怪，怎么找不着了！太离谱了，它能干嘛去呢？噢，我想起来了，我把它放在客厅了。坐着别动，先生。我去一会就来；坐着别动，先生，有劳了。对了，您可以看看报纸，先生，我去去就来。”


  
斯文尼·陶德走进后面的客厅，把门关了起来。屋里面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先是推搡摩挲的声音，然后是重重的一拳。随即，斯文尼·陶德就从客厅出来了，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打量着刚才顾客坐的那把椅子，现如今椅子上已经没人了，甚至连他曾经来过的蛛丝马迹都找不着，只留下了一顶帽子。斯文尼·陶德飞速将帽子捡起来塞到角落的柜子里。


  
“什么情况？”他说道，“什么情况？我好像听到有声音。”


  
门被慢慢推开，托比亚斯出现了，嘴里说着：“先生，您相信吗？我居然忘了带钱就去买饼干了，害得我又从圣保罗教堂墓地一路跑回来。”


  
陶德先生三脚两步就到托比亚斯跟前，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到店铺最靠里的角落里。然后，他站在托比亚斯面前，盯着托比亚斯的脸，那魔鬼般的眼神早已让小男孩吓得丢了魂魄。


  
“说！”陶德先生厉声喝道，“说！老实交代，不然你的死期到了！你进来之前，到底在门口偷窥多久了？”


  
“您说偷窥吗，先生？”


  
“是的，偷窥；不要重复我说的话，马上回答我，这样你不会死得那么惨。”


  
“我没有偷窥，先生，什么也没看到。”


  
斯文尼·陶德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故意装模作样——无疑，样子应该是滑稽可笑至极——尖着嗓子说道：“好，好，很好；就算你真的偷窥了，那又怎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想知道一下，没别的；很好笑，不是吗——奇怪是奇怪，不过相当好笑，呃？你这条狗，怎么不笑了？好了，没事啦。现在告诉我你刚才是怎么想的，然后我们依旧是快活的师徒俩——非常快活。”


  
“我不知道您什么意思，先生。”显然，不管陶德是笑还是凶，这个小男孩都感到无所适从，万分紧张。“我不知道您什么意思，先生；我只是因为没钱买彼得森店里的饼干才跑回来拿钱而已。”


  
“什么意思都没有，”陶德倏尔转过身来，说道，“是什么东西在门口蹭？”


  
托比亚斯打开店门，发现是那只狗。那只狗见门开了，急速将店里上上下下看了个遍，然后，发出一阵嚎叫，着实把理发师吓了一跳。


  
“是那位绅士的狗，先生，”托比亚斯说，“是那位绅士的狗，就是在老圣邓斯坦教堂看完敲钟来我们店里刮胡子的那位。真好玩，不是吗，先生？这狗居然没和它的主人一起走。”


  
“既然好玩，你怎么不笑出来？把狗赶出去，托比亚斯，我们这里不欢迎狗，别让我看见狗；快把它赶出去——赶出去。”


  
“我会的，先生，马上；可是，我感觉它不会走。看嘛！先生——看！看它在干嘛！您见过这么凶猛的家伙吗，先生？为什么它跑到柜门下面去了？”


  
“拦住它——拦住它！这个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拦下它，我说！”


  
陶德冲上前去拦那只狗，哪知柜门已经被狗弄开；但陶德马上就明白这样做很危险，因为狗抓了他的腿，让他大叫一声，急忙向后撤退，由着那只狗去了。狗奋力将门顶开，把陶德刚才扔到里面的帽子叼走，带着胜利的喜悦，迅速奔离店铺。


  
“这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陶德嘟囔着，“总算是走了。托比亚斯，你刚才说你看见那条该死的狗的主人在圣邓斯坦教堂看敲钟。”


  
“是的，先生，我真的在教堂那边看到他了。您回忆一下，您是不是让我去看时间了，那两个敲钟的人正准备敲响六点四十五的钟声；我走回来之前听到他说马克·因吉斯瑞已经死了，乔安娜应该拥有那串珍珠。然后，我就回店里了。您再回忆一下，先生，他也进店里来了。奇怪的是，先生，您知道的，我感觉好奇怪，他居然没把他的狗带走，因为…您知道吗，先生？”


  
“因为什么？”陶德大声叫道。


  
“因为人们走的时候一般都带着自己的狗，您知道的，先生；如果我不把狗撵走，我是不是要被做成洛薇特夫人店里的肉派？”


  
“嘘！有人来了；是坦普勒学院的老格兰特先生。格兰特先生，您好呀？看到您身体这么健康真是叫人开心，先生。您这把年纪了看起来还这么年轻、精神头这么足，谁看了心里都很受用！先生，请坐。麻烦您再往这边过来一点。我猜您今天是来刮胡子的吧？”


  
“是的，陶德，是的。这程子有什么新鲜事吗？”


  
“没有，先生。没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天下太平，先生，除了那阵大风。有人说昨天国王的帽子被大风给刮走了，后来找诺斯勋爵借了一顶戴上。我的生意也不景气，先生。雨下个不停，大概没人愿意出来理发刮胡子。我店里已经有一个半小时没人光顾了。”


  
“天啊，先生，”托比亚斯说道，“您忘记带着那只狗上我们这儿来的那个航海绅士了吗？您记得的，先生。”


  
“哦！确实，”陶德回答，“他走了，我看见他遇到了一点小事，我想，他应该就在市场的拐角处。”


  
“奇怪，我怎么没遇到他，先生，”托比亚斯又说道，“我刚才就是从那边过来；好奇怪，他居然把他的狗丢下了。”


  
“是的，非常奇怪，”陶德说，“格兰特先生，麻烦稍等一会。托比亚斯，我的伙计，我刚好要你到客厅帮我一下。”


  
托比亚斯毫无戒备之心，跟着陶德先生进了客厅。他们进去之后，陶德把门关了，像一头被激怒的老虎一样朝托比亚斯扑过去，一把掐住托比亚斯的喉咙，把他的头接二连三地往壁板上猛撞，格兰特先生听到了大概会以为是木工在做活；然后，他揪掉了托比亚斯的一缕头发，把托比亚斯的身子半提着转了好几圈，最后狠狠地踹上一脚。托比亚斯禁不住这一脚，整个人趴倒在地，挣扎着爬到了房间的一个角落里。陶德则一言不发走了出去，在外面把门闩上，闩得严严实实的，留下托比亚斯独自一人在里面回味这顿打的滋味。


  
陶德走到格兰特先生身旁并道歉，说道：“先生，实在有必要教我这个新来的学徒做点事情。我已经让他在里面好好学习了。年轻人就是得及时教育。”


  
“是啊！”格兰特先生叹息道，“我明白小孩子缺乏管教会有什么后果；虽然我膝下无儿无女，却有一个外甥要照看——我这外甥长得一表人才，却顽劣不堪，做事轻率鲁莽，不过模样倒和我像是一个模子出来的。我一直很想他去当一名律师，他却不干，合起来离开我足有两年的时间了；不管怎么说，马克这孩子还是有他的优点。”


  
“马克，先生！您说的是马克？”


  
“是的，他叫马克，马克·因吉斯瑞。天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哦！”斯文尼·陶德说道，继续搓着格兰特先生下巴的泡沫。


  

[1] 坦普勒是伦敦圣堂旧址，后被改造为内殿法律学院和中殿法律学院；而内殿法律学院、中殿法律学院、林肯律师学院和格雷法律学院是伦敦培养律师的四个著名学院。

  

  

[2] 钟院位于伦敦市坦普尔巴，是皇室法院所在地。

第二章 眼镜商的女儿


  
“乔安娜，乔安娜，我的乖女儿，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乔安娜，我说，我的乖女儿，你打算起床了吗？这会儿你妈妈已经赶着去牧师卢宾那儿了。你知道我今天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克里普门去奥尔德曼·贾德先生家一趟，可到现在我连早餐都还没能吃上一口。乔安娜，我的乖女儿，听见我说话了吗？”


  
说话的人正是奥克利先生，那位眼镜商，他正站在女儿乔安娜的卧室门口，时间正是我们上文刚描述的陶德理发店事件的翌日清晨。紧接着，一个温柔而甜美的声音回应道：“我来了，爸爸，我来了——稍等一会儿，爸爸，我马上就下去。”


  
“不着急，慢慢来，乖女儿，爸爸不赶时间。”


  
身子矮小的老眼镜商说完便下楼去了，在店铺靠里的客厅坐着；片刻过后，乔安娜也到了客厅。他膝下就此一位千金，自然对她钟爱有加。


  
乔安娜模样之俊俏，举止之优雅，乃世间少有。她今年十八岁了，外表看起来却还相当稚嫩；脸上洋溢着甜美的笑容，散发出聪明睿智的气息，光阴荏苒，却几乎没在她的脸上留下半点痕迹。她的头发乌黑而有光泽，一双眼眸却生得如天空般湛蓝，这在黑头发的人中间是极其罕见的。她的美并非高傲端庄之冷艳，而是洋溢着优雅与甜美的神情。端详她的面庞，如同阅读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即便看上一整个漫长的夏天都不会觉得厌倦，正可谓赏心悦目、秀色可餐。


  
她的声音透着一丝忧伤。或许，上苍安排这一丝忧伤只是为了使她的声音更加悦耳动听；这一丝忧伤，似乎是在暗示她的心底流淌着未曾诉说的悲伤，她纯洁的灵魂珍藏了一份无法企及的渴望，以及昔日欢乐化为苦痛与哀愁的无奈。这一丝忧伤，犹如晴空中漂游的一片云彩，虽说无法遮挡明媚的阳光，却也绝无可能被忽略。


  
“让您等久了，爸爸，”她张开双臂搂着父亲的脖子说道，“不好意思，让爸爸您等了这么久。”


  
“没关系，我的乖女儿，没关系。你妈妈那么信奉卢宾先生，你知道，今天是星期三，她一早就去参加他的祷告会了。她这一走，我到现在都没有早餐吃；而且，我真觉得必须把萨姆辞掉。”


  
“真的呀，爸爸！他做了什么？”


  
“一点事都没做，原因就在此。今天早上是我自己把百叶窗卸下来的，你知道为什么吗？他居然厚颜无耻地跟我说他阿姨牙疼，今早没办法帮我卸百叶窗，没办法帮我打扫店面这样的话。”


  
“糟糕的借口，爸爸，”乔安娜忙前忙后，已经将早餐准备好了，“真的是个非常糟糕的借口。”


  
“真是糟糕透了！好在过完今天他这个月的聘期就结束了，我一定要把他辞掉。可是，如果我辞了他，你妈妈一定会跟我没完，因为萨姆的阿姨也是卢宾祷告会的成员。但无疑今天是八月二十号——”


  
“今天是八月二十号，”乔安娜说着，跌坐在椅子上，失声痛哭，“是二十号！真的是二十号了！我以为我能控制住我自己，可我不能，爸爸，我做不到。这就是我让您等了这么久的原因。我知道妈妈出门了；我也知道必须下楼照顾您，我刚刚就在祈祷上天赐予我力量，因为今天是八月二十号。”


  
乔安娜断断续续地说着，边说边抽泣，说完这些，双手掩面而泣，哭得像个小孩。


  
老眼镜商脸上的表情生动地刻画出了“惊愕”二字，其间无不夹杂着几许深深的不安。约莫有几分钟的时间，他完全楞住了，双手搭在膝盖上，望着女儿清秀的脸庞——女儿的脸已被她的小手掩住了，他只能透过她纤细的手指之间的缝隙努力地看着——仿佛刚从梦中惊醒一般。


  
“天啊，乔安娜！”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这是什么情况？我的宝贝，发生什么事了？过来和爸爸说说，乖宝贝，你这么伤心是想叫我担心死吗？”


  
“您会知道的，爸爸，”她说道，“我原本想只字不提，还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能够将我的忧伤深藏在心里。但是，我已经力不从心了，无奈之下只得选择妥协。要不是您这么慈爱地看着我——要是我不知道您对我如此的呵护，我本该想都不想，一直保密下去，但是，我知道您多疼我多爱我，我就做不到了。”


  
“我的宝贝，”父亲说道，“你这话，算是说对了，我确实很疼你。如果没有你，爸爸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呢？曾经，也就是二十年前，你妈妈给我带来了许多幸福；可这段时间，因为信奉卢宾先生，她整天不是去唱赞美诗就是出去喝下午茶，我几乎见不到她人影，就算见到她的时候也不成个样子。来，乖女儿，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事让你这么苦恼，爸爸一定马上去帮你摆平。你爸爸我可不是伦敦城里的民兵，光吃饭不做事。”


  
“爸爸，您这么疼我，只要您办得到的，您一定什么事情都愿意帮我做；可惜，您没有起死回生之术；如果过了今天我还是见不到他，或者听到任何他的消息，我就知道，他一定没有搭建好我们的爱巢，反倒是给他自己掘了坟墓。他说过他会努力为我们的爱安一个家，他说过的。”


  
说到这儿，她攥着小拳头，珠泪簌簌落下，悲恸至极，让老眼镜商顿时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或者说点什么才好。


  
“乖女儿，乖女儿！”他大声说道，“他是谁？你该不会是指——”


  
“嘘，爸爸，嘘！我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已经到了您嘴边，可就是现在，似乎还是有个声音悄声跟我说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事已至此，我们还是不要再提他了，爸爸，这样会好一点。”


  
“你指的是马克·因吉斯瑞。”


  
“就是他！就算他有一万个不好，可至少他是爱我的。他是真心实意爱我的。”


  
“我的乖女儿，”老眼镜商说道，“你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没有说过任何叫你生气的话，过去不会，将来也不会；但是，你一定要告诉我到底是什么让你今天如此颓废伤心。”


  
“我会告诉你的，爸爸，听我说。就是两年前的今天，我和他见了最后一面；在坦普勒公园。我们见面之前，他刚在公园和他的舅舅——格兰特先生大吵了一架。您知道的，爸爸，这事不能怪马克·因吉斯瑞，因为——”


  
“好了，好了，乖女儿，这点你不必多说。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不然女孩子是不会承认自己的恋人有错的。但是，乔安娜，你知道，凡事都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是，爸爸，为什么格兰特先生非得想办法逼他去学他一点儿都不喜欢的专业呢？”


  
“乖女儿，你想想看，如果马克·因吉斯瑞真心爱你，想娶你为妻，想让你们以后过上体面的生活，而他却不去学习，在我看来似乎就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乖女儿，你再想想看，如果他真有那么爱你，为了你，他也该去做点他不喜欢的事情呀。”


  
“您说的有道理。可是，爸爸，您知道的，一旦有了分歧，让一个固执的年轻人彻底屈服简直比登天还难；可怜的马克和他舅舅争吵的时候，口气已经一点点地松软，也许只要格兰特先生对他表现出一丝的慈爱或者让步，他可能早就乖乖听他舅舅的话了。”


  
“是的，确实有可能，”奥克利先生说，“人总能找出点理由和借口。继续吧，我的乖女儿，继续讲下去，告诉我这件事现在具体发展到哪一步了。”


  
“嗯，爸爸。就是两年前的今天我们见了面，他告诉我他和他舅舅最后吵得势不两立，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然后，我们俩聊了很长时间。”


  
“嗯！无疑会是那样子的。”


  
“最后他告诉我他要去挣大钱，然后带回来跟我分享。他说他有个机会可以去印度洋那边做事。如果成功了，他就能带回来第一桶金，在伦敦开拓更加符合自己性情和喜好的事业，而不是做律师。”


  
“嗯，好！然后呢？”


  
“他说他爱我。”


  
“你把他的话当真了？”


  
“爸爸，要是您亲耳听他说，您也会相信他的。他的语气深切真挚，没有哪个演员能凭借虚情假意演得了这一出的。有时候，我们知道自己是在聆听真理的声音，非常庄严神圣，有些声音还会瞬间落到心坎上，因为这些声音里传达出的真诚，任时过境迁也无法改变。马克·因吉斯瑞说爱我的语气就是这种感觉。”


  
“乔安娜，你觉得一个在自己的国家都没有耐心和能力受到尊重的年轻人能轻易在国外赚到大钱吗？难道懒惰在其他国家就是良好的品行，会被授予丰厚的奖赏吗，我亲爱的女儿？”


  
“您对他太苛刻了，爸爸，您不了解他。”


  
“上帝啊，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对人苛刻过！我只是认为你比我更了解他的为人，可惜你只看到事情的表面；继续讲，我的乖女儿，统统告诉我吧。”


  
“我们约定，爸爸，两年后的同一天他必须来看我或者让人给我捎信，告诉我他的下落；如果我没有他的半点消息，那肯定就是他出了意外。现在，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他已经出事了。”


  
“今天还没过完呢。”


  
“我知道还没，所以，心里还抱有一丝微弱的希望，爸爸。您相信梦境能预知未来吗？”


  
“我的孩子，我也说不准，我不会因为梦到了就轻易相信事情会发生，但是，我得承认自己确实是听说过有些梦和现实出奇地吻合。”


  
“天知道，说不好我的梦就是其中一个呢！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我想我应该是正好坐在海边，眼前汪洋一片，除了深不可测的海水，其他什么都没有。我清清楚楚地听到海浪在咆哮，海水一波又一波来袭，海风一阵比一阵刮得凶、刮得紧，然后我看见远处有一艘船——那艘船试图与海浪搏斗，海浪向上冲的时候，它就被推到比山还高的巅峰；海浪回落的时候，它又被跌落到无底的深渊。除了能辨认出船上高耸的桅杆末梢，我连船是什么样子都看不清楚。暴风雨一秒比一秒侵袭得更猛烈，海面上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奇怪的沉重巨响。然后，我看到了一道火光，我知道那艘不幸的船上的人们拼命想要引起注意，寻求路过的好心人救助他们。爸爸，从头到尾，我都觉得马克·因吉斯瑞就在那艘船上——我的心这么告诉我：我肯定他就在那艘船上，可是我却帮不上忙——帮不上一点儿忙，一丁点儿一丁点儿的忙都帮不上。自己就像个被吓得说不出话的旁观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事态发展下去。最后，我听到海里传来了叫喊声——一个奇怪的声音，在嘶声力竭地大声叫喊——昭示着这艘船的命运。一片漆黑中，我看见船的桅杆晃动了片刻；接下来几秒钟里，一切都静止了；突然，又冒出了一阵怪异的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我知道一定是那艘船上已经沉下去并且再无生还可能的人们最后绝望的吼叫声。天啊！那个声音真的太可怕了，不停萦绕在我的耳边，盘旋在整个梦境里，叫人听了一辈子都忘不掉；这个声音不断在我脑海里回荡，让我害怕极了。”


  
“这一切都是你梦到的？”


  
“是的，爸爸，就是这样。”


  
“你很无助？”


  
“是的，彻彻底底的无助。”


  
“听起来确实让人挺伤心的。”


  
“是的，就像你听到的那样。船沉了下去，我听到的喊声就是抱着船只残骸心存一丝侥幸的人们最后绝望的叫喊。残骸是他们唯一的庇护，除此之外，他们到哪儿能找到一丝慰藉呢？周遭尽是汹涌的海水海浪，他们上哪儿能寻求庇护呢？无处可去！一切都淹没了！连空气中都能闻到绝望的味道！我试着喊出声——我试着大声喊叫，请求苍天怜悯这些勇敢而坚定的灵魂，他们那么珍惜他们最珍贵的财富——他们的生命——我请求苍天深切地怜悯他们。当我在做着如此无济于事的祷告时，海面上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我睁圆双眼，看到一个紧紧抱着残骸漂着的人，我知道他就是马克·因吉斯瑞。”


  
“但是，亲爱的女儿，你不应该被一个梦弄得不开心，不是吗？”


  
“我伤心极了；我伸出双臂想要救他——我听到他在呼唤我的名字，喊我帮忙，可是一切都是徒劳的；为了活命，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和海浪斗争，无奈筋疲力尽，再也无力坚持下去；最后，我看着他从我眼前消失，只能干着急。”


  
“别说你看见他了，亲爱的女儿，只是你想象着自己看见他了。”


  
“这样的梦境过多少天我都不可能忘记。”


  
“好了，好了，我的乖女儿，毕竟，这只是一个梦；在我看来，你做了一笔非常愚蠢的交易，暂且不去提马克·因吉斯瑞给你带来的伤痛，你只要去想一下他要信守你们的约定会遇到多少困难。你知道我有多关心你的幸福，如果马克是一个值得你等待的人，是一个勤勉有为的人，我不会反对你们在一起；但是，相信我，亲爱的乔安娜，只会大手大脚花钱却没有门道赚钱的人绝对是你挑选丈夫的最后人选，而马克·因吉斯瑞就是这种人。不过，我们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你妈妈；如果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就让它到我这里打住；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他离开英格兰是坐的哪艘船，那船有多大，我不会因为对他有偏见就不去打听他的下落。”


  
“我也不清楚呢，爸爸；我们分别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好了，好了！擦干你的眼泪，乔安娜。一会儿去奥尔德曼·贾德家的路上我会好好想想这件事。毕竟，事情可能没你想的那么糟糕。那个家伙确实长得一表人才，我想，能力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如果他能做点正经事就好了；但是，如果他还是心性不定游手好闲的话，你还是把他忘干净吧；至于说他已经死了，你完全没有理由下定论，就像磕坏的硬币滚不远一样，马克这样的家伙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眼镜商虽言辞刻薄些，但安慰人的语气倒是诚恳的；总体而言，乔安娜心里很是高兴，好歹把秘密告诉父亲了，现在，总算是有个人可以和她聊一聊马克·因吉斯瑞，她再也不必一个人藏在心里憋得发慌；她父亲走了之后，她感觉，仅仅是向爸爸倾诉一番就已让她梦里的些许恐惧消失殆尽了。


  
她独自坐了一会儿，怡然自得地沉湎在天马行空的幻想之中。这时候，店员萨姆走进客厅，说道：“乔安娜小姐，我想我该去码头帮你打听马克·因吉斯瑞的下落。我说，我想我应该去的。刚刚你们说的话我全都听到了。要是让我找到他，我会马上把他收拾掉。”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件事已经让我忍无可忍；不止三个星期前，我不是就已经告诉你，你是我喜欢的人吗？难道我没有告诉你等我阿姨死了，我会过来接管肥皂蜡烛的生意，然后就娶你过门吗？”


  
乔安娜听完，二话没说，起身便走，因为哀伤和担忧已经占据她的整颗心，令她再无心思去挖苦萨姆自作多情，留着他独自杵在那儿咀嚼单相思的甜蜜与苦涩。


  
“真他妈的！”萨姆走进店里，说道，“我一直怀疑她心里有别人，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我这个猪脑袋，怎么会想到来这儿的？该死的！我诅咒他永远沉在海底，被海鱼吃得尸骨无存。嚇！我想去把所有人都揍一顿。要是我有办法，我现在就该走进全社会，就是他们所说的全社会；我要让全社会知道一、二、三，一拳猛揍到眼睛，是什么滋味——全社会都得被我打败。”


  
气急败坏的萨姆先生把一副眼镜弄掉在地上，眼镜被摔得稀巴烂。这个场景虽说像极了全社会即将被他打败的惨样，但奥克利先生要是看见了，是一点都不可能高兴的。


  
“我已经弄坏了，”他说道，“不过，没事，弄坏东西这种事，按老办法处理就行；把它按照奥克利的方式放好，然后推说是他自己弄坏的。我就没见过这么蠢的老笨蛋；一点雕虫小技就能把他糊弄得昏头转向；早上我不就想个点子说我阿姨牙疼不能帮他卸百叶窗吗？当然，这只是随口瞎编的借口而已。但是，如果有人要和我抢乔安娜，我一定会动真格的，我要让他知道一颗受伤的心会做出什么事情。他休想活到戴老花镜的年纪，我发誓，不然我就不叫萨姆·波特。”

第三章 狗与帽子


  
希尔内斯港[1]停泊着一支舰队，船只的桅杆、缆索和风帆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下熠熠闪光。


  
经过一夜的休息，船员们已经恢复体力，纷纷走到甲板上；而此时，值夜班的船员们才刚刚要被替换下去休息。


  
有一艘战舰，就是带领这支商船队伍穿越海峡的护航者，在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在细长的桅杆上时，便打响了第一炮。离它最近的炮台跟着打响第二炮，紧挨着的炮台打响第三炮，次第进行，由近及远，一直到海岸上布置的炮台群全部开完炮，这一天的黎明就宣告到来。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仪式，是因为当时正处在战争年代。


  
在静谧的清晨，连环式响炮的效果非常不错；当雷声轰隆般的炮声消逝在天际时，战舰上就开始下令集合；刹那间，人们从四面八方过来挨着各桅杆和绳索站着，桅杆和绳索看起来也充满生机。此刻的战舰，仿佛被施了魔法，又好似本身就是个生命体，长出了翅膀，想去哪儿便可鹏程而去；当风帆一齐扬起的时候，看过去煞是奇观；风帆沐浴在晨曦中，战舰在岸边徐徐吹来的微风中前行，看起来仿佛是在水上行走的生灵。


  
商船上的众多船员站在各自船只的甲板上，注视着前方的战舰，而它依然在执行类似保卫本国商贸活动的任务。


  
事实上，其中有一艘商船是刚从敌人手里救回来的，而船上的船员则是刚从别国牢狱里解救出来的。因此，当战舰从这艘船旁边驶过的时候，船上的人员无不欢呼雀跃。


  
此时正需要的就是这股热烈劲儿，接下来每一艘商船上的人都会在战舰从他们的船只旁边驶过时发出兴高采烈的叫喊声；当然，战舰上的船员回应得也不慢，甚至有三次，他们的回应声几乎震耳欲聋，海岸上都传来了阵阵不绝于耳的回响——英格兰打仗时经常用如此响亮的呼声惊得敌人不寒而栗。


  
看到船只如此自豪地挡住了汪洋大海，真是件令人喜悦而自豪的事情；然而，这样的场景除了英国人，再无旁人真正懂得欣赏。我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还没有别的国家曾试图称霸海上，从未被征服，从未被打败。我们现在仍然是，也将永远是大海的主人。


  
又是放炮又是欢呼，应该足以让所有船只上的所有人员都清醒了。其中有一艘体型较大的商船，回国前是在印度洋海域做贸易的。此时，有两个人正斜倚在船尾的栏杆上，一位是该船的船长，另外一位则是乘客，这位乘客打算当天早上下船。他们交谈甚欢，船长拿手遮在眼睛上方挡住太阳光，沿河面眺望开去，回答他的同伴，说道：“一会儿桑希尔中尉要上船的话，我得派船去接他；即便现在已经不再适合这样称呼，我还是习惯这样叫他。当年他在皇家部队服兵役时是一名中尉，可惜年轻气盛，和上级领导一场决斗之后丢了官职。”


  
“部队因此少了一名优秀的军官。”那位乘客说道。


  
“确实如此；勇敢的士兵从不退缩，优秀的军官当然也不会；不过你知道部队军纪严明，为了维持纪律,是不惜牺牲一切的。我想不出来他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到现在还没回来；他昨晚就走了，走的时候说他得赶去坦普勒一趟，拜访住在河边的某个人，拜访完还打算到城里办点自己的事情。照理说，他也应该快回来了，你说呢？上岸一趟要办的事还真不少。”


  
“他回来了，”那位乘客喊道，“别着急，过几分钟就能看见他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见他的狗了——在那儿，你没看见吗？在水里游，朝我们的船游过来了。”


  
“我想不通——他的狗，我当然看见了，可是我没看见桑希尔，也看不到附近有其他小船。我不知道这该作何解释。你知道吗，凭我的直觉，一定是出了什么岔子。那只狗看起来非常疲乏。你们谁，赶紧去帮一下桑希尔先生的狗。嘿，它嘴巴里还衔着一顶帽子。”


  
那只狗正在奋力朝船只游过来；如果没有水手们帮忙——船上几乎每个人都无比喜爱这只狗——它肯定上不了船；上船后，它便瘫倒在甲板上，显然已经精疲力竭了，却还衔着帽子不放。


  
看着这小家伙躺在甲板上气喘兮兮的样子，水手们面面相觑，无一不感到好奇；这会儿，他们只有一个想法，那便是桑希尔先生无疑遇到了非常严重的事情。


  
“我担心，”船长说道，“这事不妙。”


  
“到底是什么情况？那是桑希尔的帽子，这是赫克托。马上去给狗拿点喝的还有肉——它看起来真是累坏了。”


  
赫克托吃了点放在它跟前的东西，然后叼起帽子跑到船边嚎叫，叫声凄厉；它将帽子放下片刻，跑到船长跟前，拽着他的大衣衣角。


  
“你明白它的意思，”船长对那位乘客说道，“桑希尔先生一定出了什么事，我敢肯定；你看，这只狗的目的就是让我跟着它去看看事情的究竟。”


  
“你真这么认为？果真这是个不祥之兆的话，我也不会坐视不管的；如果你打算跟赫克托去一趟，我陪你一起去；事情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想想桑希尔先生给过我们的莫大帮助，我们决不能在他需要我们的时候找不到我们的人影。瞧，可怜的小家伙有多焦急。”


  
船长即刻下令派一只小船出发，船上配备了四名身强力壮的人划桨。船长跳进船，跟着进去的是那位乘客，来自印度陆军的杰弗里上校。赫克托也紧跟着上了船，看样子是对他们正在展开的探险很满意。可它依旧衔着帽子，显然极不情愿与它分开。


  
船长命令船只朝坦普勒的方向沿河行进，因为赫克托的主人说过他要去那边办事；这只忠心耿耿的小动物看见小船朝这个方向行进，便心满意足地躺在小船里，懒洋洋地趴着休息，而此时的它无疑正需要好好休息一番。


  
现在还不能说杰弗里上校已经怀疑到事情的严重性；事实上，经过仔细讨论之后，他们认为桑希尔平时为人豪爽好打抱不平，而且这一点他们非常了解，所以，最大的可能性是他去调解了所谓的街头纠纷，结果被当地的民政局拘留了。


  
“当然，”船长说道，“赫克托肯定会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因为它被拒绝和它的主人在一起。它跑来找我们，无疑是它能想到的最稳妥的办法。如果它把我们带到某个看守所门口，我一点都不会觉得奇怪，说不准我们的朋友在里面舒服得很。”


  
此刻正值涨潮；桑希尔没有早点回来，赶在涨潮之前上船，这是船长感觉事情蹊跷的地方之一。所幸这个时间段河面上不甚拥挤，且当时的泰晤士河还不是臭气熏天的小蒸汽船只的交通主航道，所以，他们很快把船速提了上去，眨眼间就到古老的坦普勒。


  
那只狗，一路上看起来都在睡觉，这会儿立刻蹦了起来，衔着帽子朝岸边飞奔而去，船长和杰弗里上校在后面紧跟着。


  
它带领他们飞快地穿过坦普勒，当天它的主人正是带着它从这条路出了坦普勒到了舰队街，就在查瑟里大街对面，这份机智足以让人佩服。然后，赫克托迅捷地穿过马路，停在斯文尼·陶德的店铺前低声嗷叫——看它这般行事，后面跟着它的两个人诧异至极，不得不就地停下来相互商讨。他们正在讨论之间，陶德突然打开店门，拿一根铁棍子瞄准赫克托就打，却被赫克托灵巧躲开了；但是，店门突然又被关了起来，陶德先生一定在后悔刚才不该多此一举。


  
“我们必须把这件事情问个明白，”船长说道，“赫克托和那个人好像有仇。”


  
他们俩想进理发店去，却发现门被反锁了；他们不停地敲门，陶德在里面回应道：“只要有那条狗在，我是不会开门的。它要么是条疯狗，要么就是故意想咬我一口——至于是哪种情况，我既不清楚也不关心——事实就是事实，我就知道这么多。”


  
“我保证，”船长回答道，“这只狗不会伤害你；但是，请把门打开，我们必须进去，也想进去和你谈一谈。”


  
“好，是你保证的，”斯文尼·陶德说道，“还请你们看好它，不然，万一它攻击我了，为了保护自己，我会要了它的命；所以，如果你们在乎它，最好把它牵得牢牢的。”


  
船长想尽办法让赫克托平静下来，同时拿出一条丝手帕，把手帕一端系在赫克托的脖子上，另一端牢牢地牵在他手里。陶德好像有透视眼能看到门外的他们已经把狗拴好，便走出来将门打开，让门外的客人进店。


  
“好了，绅士们，是刮胡子，还是理头发，还是稍微修整一下，敬请吩咐；先刮先剪还是先修？”


  
赫克托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陶德，从进门伊始便一刻不停地低声咆哮。


  
“这事听起来很是不可思议，”船长说道，“但是，这是一只特别聪明的狗，你看见了，它是我们一个朋友养的，目前我们的这个朋友莫名失踪了。”


  
“失踪了？真的吗？”陶德喊道，“托比亚斯！托比亚斯！”


  
“先生！”


  
“到卡提顿大街飞利浦先生的店里给我买六便士的无花果干，这回不要说我让你办事没把钱给你。我想以前我也是给过你的，只不过被你私吞了；你回来的时候，记得好好想想我昨天刚给你上过的课。”


  
“好的。”小男孩回答道，浑身打颤，经历过陶德的严厉管教，他对陶德无比惧怕，应该是怕到骨子里了。说完，他就出门去了。


  
“好了，绅士们，”陶德说道，“你们到底是来找我干嘛的？”


  
“我们想知道有没有一个海军军官模样的人来过你这儿？”


  
“有——看起来英俊潇洒，皮肤黝黑，一双明亮的蓝眼睛，一头金黄色的头发。”


  
“对，对！就是这样子的。”


  
“哦！那可以肯定，他有来过我这儿，我帮他刮了胡子，稍稍修整了一下。”


  
“修整一下是什么意思？”


  
“帮他梳了下头，弄得整洁一些：他说他要到城里某个地方，问我一个叫奥克利的眼镜商住在哪儿。我把地址告诉他，他就走了；我在我这店门口站了大约有五分钟，我远远看见他走进市场附近的某个巷子里。”


  
“这只狗有跟他一起来吗？”


  
“是有只狗和他一起来，是不是这只我就不清楚了。”


  
“你知道的就这么多而已？”


  
“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了！”陶德先生一面说，一面来来回回地在他粗糙的大手上磨着剃须刀。


  
这看起来完全是个局；船长看着杰弗里上校，杰弗里上校看着船长，四目相对，一时间两人都没说话。最终，上校先说道：“如果这狗是在其他地方和主人走丢的，却要带我们来这个地方，那就太不符常理了。我还没听说过这种事。”


  
“我也没有听说过，”陶德说，“真是不合常理；这事太不合常理，要不是亲眼所见，我断然不相信会有这种事情。我敢说你们会在这附近的看守所找到他。”


  
他们简短的对话过程中，赫克托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每个人的脸看着，中途还发出两三次奇怪的嚎叫打断他们。


  
“我要跟你们说一下情况，”理发师说道，“如果这畜生继续待在这里，我发誓我会弄死它。我讨厌狗——憎恨狗；而且，我告诉你们，也就是我刚才说过的，如果你们真的在乎它，就立刻让它从我眼皮底下消失。”


  
“你说你告诉那个人到哪儿能找到叫奥克利的眼镜商，而我们要找的人正好也有重要的事要找这个人。因为他身上带了值钱的东西，所以，我们要去那边确认他是否已经抵达目的地。”


  
“就在富乐大街——一家小店，有两个橱窗，很好找。”


  
那只狗，看到他们马上要走就变得很凶；船长和上校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弄到门外，拽着走了一小段距离，但最终它还是把系在脖子上的手帕挣脱了，飞速往回奔跑，然后蹲在斯文尼·陶德的店门口嚎叫，叫声无比凄苦。


  
船长和上校无计可施，只好留它在那儿，打算从奥克利的店里回来时再来叫它；他们回头看时，发现赫克托已经吸引了一堆人聚集在理发店的门口。真是罕见的一幕：一大群人围着一只狗，而这只狗，看样子似乎极力想向围观者解释点什么。船长和上校走到眼镜商的店门口时停了下来，因为他们猛然想到桑希尔先生要办的事情需要谨慎处理，绝不可轻率行事。从目前情况看，或许，连奥克利先生本人都不便于透露情况。


  
“我们不能这么草率。”上校说道。


  
“那怎么办？我晚上要出海；最迟也得在出海前乘坐自己的船到达利物浦。”


  
“现在切不可造访奥克利的店铺；等我私底下秘密地把事情弄清楚了再说。”


  
“我太担心桑希尔先生了；但是我想我还是必须同意你的提议。如果你有什么消息就写信寄到利物浦的奥克皇家酒店，我肯定能收到信件。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找到桑希尔先生，就不必这么麻烦了。”


  
“这事你就放心交给我吧。我和桑希尔的交情你是知道的，况且他还帮过我们大忙，有恩于我们，光看在这些的份上，我也一定会尽我所能去打听他的下落；我知道他对捎信这件事很用心，希望能表达得准确稳妥一些。我本该提议马上就到奥克利先生的店里去，怕只怕那位年轻的姑娘无力承受——毕竟她是当事人，而这件事对她太过沉重，可怜的人啊！顾虑到她的感受，我才有所犹豫。”


  
两个人就此事继续商量了一阵之后决定应了接下来的计划。可是，当他们到当地看守所打听时，却被告知没有这样一个人，也没有长得像桑希尔的人卷入任何纠纷，更没有被任何警察逮捕；至此，整件事情变得前所未有的扑朔迷离。于是，他们想回去带走那只狗，可这更像是他们俩一厢情愿，因为软磨硬泡对那只狗全然不起作用。


  
赫克托寸步不离理发店门口。它在那儿蹲着，旁边放着主人的帽子，它是帽子最得力的守护神——真是一幅无比奇怪无比悲戚的景象。显然，这顶帽子是神圣的，当有人想去碰这顶帽子时它会露出令人生畏的牙齿。还有一些人会扔几枚铜钱在它的帽子里，如果它有心思玩，一定是正拿着这几枚铜钱玩得起劲儿；但是，有谁能描述得出斯文尼·陶德发现自己被狗这样困在店里的时候，心里有多恼怒吗？


  
他担心一有客人到他店里，这狗会立刻冲进来，朝他发起猛攻；但是，那样的疑虑终于烟消云散，坦普勒一个勇敢的小伙子顺顺利利就进店去理发了，门口的狗并没有拦截攻击他，更没有试图尾随他进去。不管怎么说，这是件好事。但是，如果陶德先生自己出来，那只狗会不会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就另当别论了。


  
然而，这个实验他必须试一下。如果不试一下，毫无疑问，他就得像个囚犯一样继续在自己的店里坐牢。沉思半晌，他决定试一下，但必须挑人多的时候，因为如果这只狗攻击他，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对狗采取暴力措施。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鼓足了勇气；最后，他咬牙切齿，牙缝里挤出几句恶毒的咒语，手里拽着一把长刀，朝门口走出去，他认为这把长刀应该比先前用过的铁棍子更好对付这只狗的獠牙。


  
“希望它会来攻击我，”陶德自言自语道，刚好被从卖无花果干的店铺买东西回来的托比亚斯听到了。托比亚斯虽然心里暗自希望这只狗真上前把陶德吞下去，还是大声说道：“天呐，先生；我敢打包票，您一定不希望那样子。”


  
“谁跟你说我希望什么，不希望什么？记住，托比亚斯，让你的想法烂在肚子里，否则，你，还有你妈妈都不会好过的——你给我记住了！”


  
那个男孩吓得缩了回去。斯文尼·陶德竟然利用他妈妈来威胁他！他一定是曾经这样吓唬过他，不然托比亚斯无论如何都不至于吓得缩成这样子。


  
我们开始怀疑这个无赖理发师做过许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此时，他小心翼翼地走出店门口：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事情会是这样，但是，作为忠实的记录者，我们必须如实陈述，赫克托没有攻击他，而是用忧伤而温顺的眼神看着理发师的脸，然后发出呜呜的凄凉之音，似乎在祈求：“把我的主人还给我，不管你做过什么，我都会原谅你；把我心爱的主人还给我，我不报复你也不对你乱叫。”


  
可怜的赫克托脸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它的祈求，就像它真的会说话，能一字一句地表达出来一样。


  
这是斯文尼·陶德始料未及的。说实话，起初他吃了一惊，略感意外。如果能找到借口对这狗实施点暴力行为，他应该会感觉更开心，可如今一点借口都找不到。环视众人的脸，他很肯定在这种时候，不管让这只狗尝试何种暴力的滋味，都绝不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只狗的主人在哪儿呢？”有人问道。


  
“嗯，到底在哪儿呢？”陶德说道，“就算他糟了厄运，我也不会觉得奇怪的。”


  
“可是我说，老肥皂泡先生，”有个小男孩喊道，“这只狗说是你干的。”


  
大伙儿都笑了，理发师却不慌不乱，只应了句：“它说了吗？那它就错了。”


  
斯文尼·陶德不想和这群人对着干，于是，他转身进店，在最靠里的一个角落坐了下来，瘦削的手臂交叉在胸前，独自在那儿想事情。从他的表情判断，他想的应该是即将到来的开心事，因为他时不时阴冷一笑，简直就是食人兽的模样。


  
现在，我们即将跳转至别处，看看另一位性格迥异的人物。


  

[1] 希尔内斯是英格兰东南部港市，位于肯特郡谢佩岛上，近梅德韦河口。约1665年被建为海军基地。现为现代化港口，也是休养胜地。

第四章 钟院的肉饼店


  
听！圣邓斯坦教堂欢快地敲响了正午十二点的钟声。圣邓斯坦教堂的钟声刚在附近回响起来，林肯律师学院十二点的钟声刚一敲响，坦普尔巴的钟院就变得人头攒动、摩肩接踵，谈笑风生，大家推来挤去争当第一；有些人为了抢先别人几步，使出来的招数真是不胜枚举！


  
这些人大部分来自林肯律师学院，老老少少的一大片，十分肯定的是，年轻人居多，一窝蜂争先恐后地赶来；当然，附近的律师事务所来的人也不少；坦普勒学院占了一部分，更远的格雷学院来的人数也相当可观。


  
此时，钟院被挤得水泄不通，陌生人往往好奇他们在干嘛，于是好多人会站在某个门廊边上看热闹，一直到人潮散了才离去。


  
着火了？有人打架闹事？还是发生了其他骇人听闻、非比寻常的事情，让这些法律行业的初学者疯狂到如此地步？不是的，统统都不是！也不是什么让这些聪明的法律人干了就能捞一笔的肥差。不是的，这种乐趣纯属生理反应。这一切的竞相奔跑，这一切的混乱忙碌，这一切的推搡冲撞和欢呼叫吼，其实都只是为了看谁能第一个到达洛薇特夫人的肉饼店。


  
没错，在故事发生的年代，沿着凯里大街往下走，在钟院左手边，有一家伦敦有史以来最负盛名的肉饼店，专供牛肉饼和猪肉饼。客人不论贵贱贫富，全都慕名而来；小店远近闻名，最早一批肉饼会在每天正午十二点准时出炉，法律行业的人才会如此匆忙地赶来争抢。


  
这肉饼甚至美名远扬，有很多人买了作为大礼，赠送给住在郊区的亲戚朋友。当然，肉饼的美味可谓实至名归，从未有哪家店比它家还好吃，就连能与之匹敌的都寥寥无几；面饼的酥脆拿捏得恰到好处，馅料香甜可口，言语不足以形容。馅里的那一小块肉，肉质鲜嫩，肥瘦搭配巧妙，叫人吃了一个就忍不住想吃下一个。所以，有许多过来吃午饭的人都肯留下来，宁愿等一个多钟头，或许，这还是宝贵的一个多钟头，关系到某个诉讼案件的成败——谁知道呢？


  
洛薇特肉饼店里的柜台是马蹄状的，坦普勒学院和林肯学院的热血青年喜欢在柜台前坐成一排，一边享受肉饼的美味，一边欢快地谈天说地。


  
洛薇特夫人的肉饼店是很多人选择约会的地方，数不清的闲言碎语都是从这儿流传开去。舌头制造喧嚣的能力是惊人的。有个小男孩将他待在洛薇特店里的那一刻钟当成了24小时里最快乐的时光，他那银铃般的笑声与长辈们越发喧闹的笑声欢快地混在一起。哇！何等神速啊，肉饼已经卖得连渣都不剩了！


  
肉饼送上来的时候被装在大托盘里，每个托盘能装100个。就像魔术表演一样，肉饼转眼间就从托盘落入了洛薇特店里的客人肚中。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透露了部分秘密。有一位洛薇特夫人；但是，我们的读者可能会猜想得更多，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体态丰满、年轻貌美的女人，会舍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做肉饼。是的，洛薇特夫人确实年轻貌美，也确实做肉饼；每一位迷恋她的法律小青年狼吞虎咽吃肉饼时，都会乐颠颠地幻想着肉饼是洛薇特夫人特意为他准备的，是命运将美味的肉饼送到他们手上。


  
令人称奇的是，这位美丽的厨娘从不偏袒某个仰慕者，对谁都不吝啬她的莞尔一笑。这样一来，没有哪个顾客觉得自己被忽略了，但也很难说自己比别人更受她的偏爱。


  
这倒是皆大欢喜，但同时也撩动了所有人的心弦。在这些人的支持下，掀起了一股购买热潮，店里收益异常可观，因为总有年轻的小伙子认为——当然他们这么想也有其智慧所在——谁消费得最多，就最有可能得到洛薇特夫人最多的笑容。


  
基于这样的假设，一些相对痴狂的爱慕者一个接一个地买，一个接一个地吃，一直吃到肚子要撑破了才肯丢开手。不过，也有一些顾客，比较有哲学头脑，他们光冲着肉饼来，丝毫不理睬洛薇特夫人。这些人宣称她的笑冷冰冰的，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纯属皮笑肉不笑——就是芭蕾舞演员脸上僵硬的笑容，是世界上最让人讨厌的存在。


  
还有一些人更甚，他们虽然承认肉饼味道绝佳，而且每天都光顾，却赌誓说洛薇特夫人有相当阴险的一面，他们看得出她的甜言蜜语只不过是逢场作戏，她的瞳孔里潜伏着魔鬼，一旦恶魔被唤醒，就会做出可怕的事情，到那时候就轻易降服不了。十二点零五分的时候，洛薇特夫人的柜台就挤满了人，热乎乎的肉饼冒出来的香气一缕缕飘进钟院。人群中有许多可怜的路人买不起肉饼，只能使劲咽下口水，努力将丝丝缕缕的香气咽进肚子里。


  
“嘿，托比亚斯·拉格，”一个嘴里塞满肉饼的小伙子说道，“你离开文书楼斯诺先生的店铺之后到哪儿去了？我有一段日子没看见你了呢。”


  
“没去哪儿，”托比亚斯说道，“我已经改行了——没做律师替委托人擦屁股，我很快就能给律师刮胡子了。来个两便士的猪肉饼，劳驾了，洛薇特夫人。哇！吃不到这样的肉饼，给谁当国王，谁都不会愿意——是吧，克利夫特少爷？”


  
“嗯，肉饼是好吃；我们当然知道了，托比亚斯；你的意思是你要去当理发师吗？”


  
“是的，我现在跟着斯文尼·陶德学理发，舰队街的那个理发师，就在圣邓斯坦教堂附近。”


  
“混得还不错嘛！嗯，我晚上准备参加一个宴会，要到你那儿刮个胡子修一修，赞助下你师傅。”


  
托比亚斯把嘴巴贴到年轻的律师耳朵边上，惊恐万状地悄声说道：“不要！”


  
“不要？为什么？”


  
托比亚斯没有答话，扔下他的两便士，一溜烟儿跑了出去。这次陶德先生只是让他到附近捎个信儿；他恰好听到敲钟报时十二点，当时口袋底正躺着两便士，于是本能地跑到洛薇特夫人的店里，将这两便士换了一个猪肉饼。


  
“怪事一桩！”那位年轻的律师心里琢磨着，“一会我偏就去斯文尼·陶德的店里找托比亚斯问个清楚，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刚才他在的时候，我怎么忘了问问他，陶德店门口的那只狗是怎么回事。”


  
“来个牛肉饼！”一个年轻人说着，冲了进来，“两便士的牛肉饼，洛薇特夫人。”他拿到肉饼之后一顿狼吞虎咽，发现店铺里有一个熟人，就和他悄声说：“我受不了了。我刚从眼镜商那儿跑出来——乔安娜对我不忠，我不知道怎么办。”


  
“再来一个肉饼。”


  
“肉饼跟乔安娜·奥克利比起来算什么？你知道的，迪尔凯，我去那儿只是为了接近她。去他的百叶窗，我要诅咒那些眼镜！她爱着别人，我绝望了！我要叫那个人死得很惨。哦，乔安娜啊，乔安娜！你把我逼到了那个，那个你说叫什么的边缘——洛薇特夫人，劳驾一下，再给我一个牛肉饼。”


  
“我刚还在想你进展如何，”他的朋友说道，“琢磨着要去找你呢。”


  
“哦！一切都还好——刚开始一切都还好，她对我笑了。”


  
“你确定她不是嘲笑你吗？”


  
“先生！迪尔凯先生！”


  
“我说，你确定她是对你笑，不是嘲笑你吗？”


  
“我确定吗？你是想羞辱我吗？迪尔凯先生！我看你就是一条狗，先生——一条无比讨厌的狗。”


  
“很好；现在我敢肯定那个姑娘一定是在拿你寻开心。萨姆，难道你自己没意识到，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吗？你怎么会想着有哪个四十五岁以下的姑娘会愿意跟你多说一句话的呢？我得提醒你，我说这话绝对不是有意要得罪你，只是心平气和地，问你问题而已。”


  
萨姆气得眼珠里都能射出短剑来，要是没看见洛薇特夫人的眼睛，没看见洛薇特夫人脸上能很快平息店里任何暴力的表情，他可能是要准备在肉饼店里来一场决斗了。如是，他便带着一肚子忧伤和酸楚，夺门而出。


  
尽管洛薇特夫人店里全天的客流量都很不错，从早到晚店铺都能来钱，但大量的销售集中在十二点到一点，因为只有在这个时间段里才会有如此壮观的人潮涌入肉饼店。


  
托比亚斯的经验告诉他，斯文尼·陶德计算时间准得很，到哪儿干什么事要花多少时间，他都算得分秒不差。刚才自己在洛薇特夫人店里买世界上最值钱的肉饼，耽搁了一点时间，所以，现在只得快马加鞭地赶回去。回到师傅的店里时，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


  
那只神秘的狗坐在门口，旁边放着帽子，托比亚斯停下来和那只小动物说了一会儿话。狗都很擅长看相；小家伙看着托比亚斯的脸，好像已经认定托比亚斯是个好人，因为它已经允许托比亚斯抚摸自己了。


  
“可怜的家伙！”托比亚斯说道，“要是我知道你的主人发生什么事就好了，就因为这件事，我昨晚梦醒的时候抖得像一片树叶，然后，我一直问自己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我有吃的，你就不会挨饿。虽然我自己都不够吃，还是应该给你吃点。”


  
托比亚斯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已经不太诱人的冷肉。他原本打算拿这块肉当晚饭，所以，事先用一块不甚干净的布把肉包了起来。他掰了一块给那只狗，那只狗接过肉，怅怅然的样子，又在斯文尼·陶德店门口蜷缩着。


  
正当托比亚斯准备要进门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听到屋里面有奇怪的声音，应该是尖叫声。出于瞬间的冲动，他往后退了一两步；然后，再另一种冲动的驱使下，他马上大踏步向前走，进店里去了。


  
进店后，第一个映入他眼帘的是靠墙的桌子上有一顶帽子，帽子上横着一把头部镶金的手杖，看起来非常气派。


  
顾客理发时常坐的那把扶手椅是空的；而斯文尼·陶德的脸正好从后面的客厅钻出来，神情无比怪异，令人惊骇。


  
“好，托比亚斯，”他搓着大手，走了过来，“好，托比亚斯！你忍不住跑去肉饼店了？”


  
“他怎么会知道我去了肉饼店？”托比亚斯心里暗想，“是的，先生，我刚是去肉饼店了，但是一分钟不到就走了。”


  
“听好，托比亚斯！你替我干活的时候私自干任何其他事情我都饶不了你，唯独去洛薇特夫人店里买肉饼我能原谅你：这次我就当不知道，你也不用多心。肉饼很好吃吧，托比亚斯？”


  
“是的，先生，很好吃；可是，有个绅士好像忘了拿他的帽子和手杖。”


  
“是的，”斯文尼·陶德说道，“他是忘记了。”说着，他举起手杖往托比亚斯身上重重打了一杖，托比亚斯直接倒在地上。“这是给托比亚斯·拉格上的第二课，教会他不要多管闲事。托比亚斯·拉格，你爱怎么想我不管，但是你只能说我想让你说的话。”


  
“我忍无可忍了，”小男孩哭喊道，“我不想被这样打来打去，我告诉你，斯文尼·陶德，我不会再忍了！”


  
“你不会再忍了！你是不是已经忘记你妈妈了？”


  
“你说你有我妈妈的把柄，但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我不能也不会相信你的；我要离开你，不管怎么样，我可以去出海，或者到其他地方做事情，而不是待在你这个破地方！”


  
“噢，你要走，是吗？那么，托比亚斯，你和我必须达成一个共识，我来告诉你，你的妈妈有什么把柄在我手上，大概你就会满意了。去年冬天，霜冻持续了十八个星期，你和你的妈妈差点饿死，后来她被招去给坦普勒一位姓金的先生打扫房间。姓金的是个铁石心肠，严苛的主儿，一辈子就没有宽容过，将来也不可能会。”


  
“我记得，”托比亚斯说道，“我们快饿死了，还欠房东一畿尼[1]的房租；但是妈妈找人借来付给房东了，之后她一直都在那儿帮忙打扫卫生。”


  
“嗯，你是这样想。房租是交了；可是，托比亚斯，我的小伙计，跟你说个事——她是从金先生的大房间偷了一个银烛台才交的房租。我知道这件事。我有证据。想想这个吧，托比亚斯，仔细想想。”


  
“可怜可怜我们吧，”小男孩哀求道，“他们会要了她的命。”


  
“她的命！”斯文尼·陶德大叫道，“哈，他们肯定会要的，他们会绞死她——绞死她，我说；现在，切记，如果你再胡乱行事，逼我提这件事的话，就是你亲手将你妈妈送进坟墓。我最好赶紧跟着去当侩子手的助理，把她解决掉。”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喔，你不想那样？的确，那样子不太适合你，托比亚斯少爷。那就给我谨慎点，你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不要逼我做出可怕得不能再可怕的事情。”


  
“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了。”


  
“这就好；现在去把帽子和手杖放到那边的柜子里。我要出去一小会儿；如果有人来，告诉他们我有事出去了，一小时或者多点时间就会回来，记得照看好店铺。”


  
斯文尼·陶德脱下围裙，套上一件大翻领外衣，轻轻地拍打头上的三角帽，抬头看了托比亚斯一眼，眼神诡异而凌厉，叫人心头发凉，然后，他动身上街去了。


  

[1] 英国旧货币。1畿尼=1.05英镑。

第五章 坦普勒的会面


  
哎！可怜的乔安娜·奥克利——你的一天已经过去，你的心上人却没有半点消息；哎！多么煎熬的一天啊！这一天真是充满了可怕的担忧和焦虑！怀疑、希望、恐惧轮番折磨，那一天是可怜的乔安娜生命里最痛苦的一天。看着白天悄悄逝去，夜晚急速袭来，而马克·因吉斯瑞始终音讯全无，她心中充满了绝望，就连两年前和心上人分开的那天都没像今天这样难受。直到失望带来的痛苦将她湮没，她才意识到在那种情况下，自己多么渴望听到马克的消息！黄昏渐深入了夜，希望渐渐变得渺茫，渺茫到再也不足以支撑乔安娜的等待，于是她不得已走回自己的卧室，假装没事人一样，免得被她妈妈盘问——因为奥克利夫人刚好在家，弄得全家鸡犬不宁——乔安娜一头倒在她的的小沙发上，泪如泉涌。


  
“哦，马克，马克！”她说道，“我如此坚定地信赖着你对我的一片真心，为什么你这样将我抛下？哦，为什么不给我捎点音讯，让我知道你还活着，你心里依然爱着我？一丁点儿的消息也就够了，我现在就是幸福的。”


  
她的心深切地感受到被抛弃的苦痛，原本借以构建最美好憧憬的坚石如今已经化为流沙，开始吞噬世间一切被标榜为正义与美好的东西。此时，她的泪水有多苦，恐怕只有她自己的心才能了解。


  
哎，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乔安娜·奥克利，如此圣洁如此温柔，本该成为最幸福的人，却在此刻感觉生命黯然失色，唯有绝望。


  
“我要等到晚上十二点，”她说道，“就算到那时候，只怕我也是睡不着的；明天我必须自己想点办法去打听他的消息。”


  
于是，她开始问自己能想出什么办法，像她这样年纪轻轻不谙世事的女孩，该怎样做才有希望打听出一点消息。午夜十二点终是来临了，告诉她这一天到此为止终究是过完了，而留给她的是绝望。


  
那一整个晚上她都躺在床上哭泣，间或有几次迷迷糊糊半睡半醒，梦里头都是痛心的画面，而这些画面拥有相同的寓意，指向了乔安娜心里假定的事实——马克·因吉斯瑞已经不在人世了。


  
对于最疲惫的失眠者，最疲惫的夜终会过去。终于，柔和而美妙的晨曦悄悄溜进了乔安娜·奥克利的卧室，驱走了黑夜里那些愈发可怖的幻象，但却无法抚慰乔安娜那颗被忧伤占据的心。


  
乔安娜感觉下楼去露个面比较好，因为不下楼的话会招来各种唠叨和猜疑。因此，尽管连最日常的交谈都完全无力应对，她还是悄悄来到了早餐室，样子看起来更像是原先那个自己的幽灵，而不是我们给读者展示过的活泼漂亮的女孩子。她父亲明白到底是什么令他的女儿面容失色：见此光景，他虽说也很是忧虑，但已经找到了自认为可以让人对未来怀抱希望的充分理由，并以此宽慰自己。


  
这已然成为他人生哲学的一部分——这也是老年人普遍的哲学理念——认为感情失意所引发的情绪波动是最容易消逝的；这种情绪波动，在一段时间内会表现得异常凶猛，但就如对死者的哀悼，很快便烟消云散，不留半点痕迹。


  
对于绝大部分的那类情感而言，他的人生哲学也许是适用的；但是，如果他把这种放之四海皆准的理念套用在他女儿乔安娜身上的话，他就大错特错了。有极少数女人不会被在她们耳根诉说爱慕的花花公子赢取芳心，而她是其中之一。不，她不会轻易交出自己的心；她是属于，绝对属于那种爱了就用力爱一次，有且只有一次的人；犹如娇艳欲滴的花朵，怒放过后再无花期，她允许自己敞开心扉感受柔情的呵护，但是，一旦被逆境摧毁，便永远凋零。。


  
“真的，乔安娜，”奥克利夫人以一种异教徒味道十足的腔调说道，“你看起来这么苍白，病怏怏的，我应该果断把你的情况跟卢宾先生反映一下。”


  
“卢宾先生，亲爱的，”眼镜商说道，“他作为一个牧师可能各方面都很不错；但是，对于乔安娜脸色苍白这件事，我没看出来他能帮什么忙。”


  
“一个尽职的人，奥克利先生，必须对任何人对任何事情负责。”


  
“那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存在；卢宾先生在别人家里被踢出来，我一点也不诧异，我真听说过他被踢出家门的事情。”


  
“如果真有此事，奥克利先生，我告诉你他一定因此自豪。卢宾先生甘愿为信仰而受苦；如果明天就要他去做殉道者，我敢肯定他一定会很乐意的。”


  
“亲爱的，我相当肯定他去殉道得到的快乐还没我一半多。”


  
“我知道你话里有话，奥克利先生；你是想让他为他的崇高献身；现在你敢在早餐桌上说这样的话，下午他来我们家喝下午茶，你就不会说这么多了。”


  
“来喝茶？奥克利夫人！我告诉过你一百次了，我不允许这个人来我们家！”


  
“奥克利先生，我不是告诉过你一千次了，他会来我们家喝茶吗？这会儿，我已经邀请他了，变不了了。”


  
“可是，奥克利夫人——”


  
“说什么都没用了，奥克利先生。卢宾先生就要来喝茶，他会来的；如果你不喜欢，你可以出去。好了，我敢肯定你没什么好抱怨的，现在你真的有出门的自由；但是，你就像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狗，奥克利先生，这个我太了解了；没什么事能叫你开心的。”


  
“好一个自由，的确，我有离开自己家的自由，让我不喜欢的人到我家来！”


  
“乔安娜，我亲爱的女儿，”奥克利夫人说道，“我想我的老毛病又开始犯了，心跳得厉害，变得歇斯底里。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全仗你爸爸的粗鲁所赐；就因为方格斯医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要我尽量保持安静，你爸爸就抓住这个机会，像个野兽，像个疯子，胡说八道，想尽办法让我病倒。”


  
奥克利先生跳了起来，狠狠地往地上跺了一脚，嘴巴里喃喃自语说着些他可能很快就会变成疯子之类的话，快步冲进他的店里，开始专心擦拭眼镜，看样子是在和奥克利夫人怄气。


  
父母亲之间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显然起了点作用，一度分散了乔安娜的注意力，她的脸上又露出了一点往日的笑容，只是她自己并未察觉；但是，她对卢宾先生的态度和她爸爸有几分相似，于是斩钉截铁地拒绝陪那个人吃任何一顿饭。因而，就剩下奥克利夫人独自招呼卢宾先生。或许这正合她心意，有没有人陪对她而言完全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乔安娜上楼到自己的卧室，站在卧室里可以看到大街上。她家是一座老式的房子，前面带一个阳台。当时的富乐大街还远不是今天这样是交通要道，正当她无精打采地朝富乐大街望出去的时候，瞥见马路对面某个门口处站着一个陌生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家的房子；陌生人与她目光相接时，立刻朝她家走了过来，扔了个东西到二楼的阳台上，然后，整理一下帽子，便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大街。


  
乔安娜立刻想到此人应当是令她牵肠挂肚、忧心忡忡的人派来报讯的。于是，她嘴里念着马克·因吉斯瑞的名字，迫不及待地冲向二楼阳台，去看看是否果真如她所想的那般。她作此反应，乃是自然之举，我们亦无须诧异。


  
等到了阳台，她发现地上有一张小纸条，里面包了一颗石头，这样子纸条就有了重量，能稳稳地被投到阳台里去。她颤抖着双手，迫不及待地打开纸条，逐字念道：“欲知马克·因吉斯瑞的消息，太阳下山前一小时到坦普勒花园。见手拿白玫瑰者，勿惊，请与其打声招呼。”


  
“他活着！他活着！”她忍不住叫出声，“他还活着，我真是心花怒放！哦，现在是白天，阳光照亮了绝望的黑夜。马克·因吉斯瑞还活着，我还有幸福。”


  
她把小纸条揣在怀里，握着拳头，一脸的欢快，不停重复纸条里写的那段简洁明了的话，还说：“嗯，嗯，我会去那儿的；白玫瑰象征他的纯洁与柔情，代表他无瑕的爱，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报讯者要拿一朵白玫瑰。我会去那儿的！日落前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会去那儿的！开心，开心！他还活着，他还活着！马克·因吉斯瑞还活着！而且，说不定，他已经实现他的目标，现在要回来告诉我他有能力娶我了！现在再也没任何东西能阻止我们在一起了！时间啊，时间啊，用最快的速度转动你的齿轮，向前奔跑吧!”


  
她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只不过，这次不像上次那样在里面哭泣；相反，她笑自己庸人自扰，承认“杞人忧天远比真实的灾难更折磨人”这种说法确实有其哲理所在。


  
“哦，这个报讯者，”乔安娜说道，“要是昨天就来该多好呀！省去我那么多个小时的煎熬！但是我不会抱怨；不能因为此刻的欢乐来迟了就怨天尤人。能开心的时候我就该开心；想到过不了多久就能知道马克·因吉斯瑞的好消息，我要赶走一切恐惧。”


  
等待让人如坐针毡，但和以前经受的相比，这种感觉大不一样；和之前听不到马克·因吉斯瑞半点消息时彻头彻尾的痛苦失望相比，这样的等待显然是更叫人期盼的。


  
奇怪，非常奇怪的是，她未曾想到过坦普勒公园见面时那个陌生人和她说的会是马克·因吉斯瑞的坏消息，她确实没想到有此可能性，只是望穿秋水等待着会面。当然，目前她也没有看到任何迹象，显示出她即将听到的是最可怕的噩耗。


  
她反复问自己是否该将此事告知父亲。她一次次地想着要告诉父亲，但等到要去说的时候，她又一次次地退缩了。而且，强势回归的天性又令她决定将这幸福的秘密继续保守下去。


  
不过，她还没有不公正到忽略她父亲的感受。在此之前她把痛苦全盘倒给父亲了，如今这件事有了令人开心的消息了，她却什么都不告诉他


  
这种事她坚持不下去，为了不让自己的良心因为坚持保密遭受谴责，她下定决心要在坦普勒公园见面过后把具体情况告诉父亲；坚持不在见面之前提早说出来，把秘密全都藏在自己一个人的心里是何等愉悦，何等甜蜜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知道她的心上人如此守约，只不过比约定的时间迟了一天，而且，迟了的这一天，或许并不是他的错。


  
她如此这般独自思考着，试图打发完这让人坐立不安的时间。有时，也能忘记了离太阳落山还有多久；有时，又感觉好像分分秒秒都倔强地将自己拉成平时的十倍长，故意要令她心烦意乱。


  
她说过要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坦普勒花园。果不其然，离太阳下山还有两个小时，她就欢快地下楼去，她已经好几个星期都没这么开心过了。正准备从自己家私用的楼梯悄悄地溜掉时，她注意到了一个瘦骨如柴的陌生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雷夫·卢宾先生：他的身材高挑，相貌古怪，此刻他正坐在他所说的马背上，其实，就是骑着一匹非常小的马；小马小到看起来不够支撑他的体重，而且个头很矮，要不是这位牧师的双腿弯曲缩起，无疑已经双脚触地了。


  
“感谢上帝！”他说道，“我已经把恶魔拦住了。姑娘，我应你妈妈之托来这儿。请留步，把这杯茶喝了吧。”


  
乔安娜不屑正眼看他，他无礼地企图拽住她的披风，可她早已把披风往身上裹得紧紧地继续往前走去，因此，牧师只得自己想办法圆场。


  
“站住！”他叫道，“站住！我看得一清二楚，你被恶魔缠身了：我真的看见了——上帝可怜我吧！这马要跟我作对，千真万确。”


  
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那匹小马的蹄子已经莫名地向后腾起。


  
“我觉得，先生，”说话的小伙子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老朋友萨姆，“依我看，先生，您这匹小马有毛病吧。”


  
小马还是一样奇怪地后脚腾空跃起。“上帝保佑我！”牧师说道，“它以前从来不会这样。我——它又来了——杀人啊！小伙子，我求你帮我一把，让我下来；我想我认识你；你是虔诚的庞普女士的侄子——真的，这马想弄死我！”


  
就在这时，小马的后蹄使劲一蹬，屁股朝上一顶，卢宾先生的头重重着地，圆铛铛地翻了个跟头，滚到了眼镜商店铺的过道上；不巧的是，奥克利夫人那时候刚好听到外面有动静便冲出来，结果一下子就被绊倒，趴在卢宾先生脚上。


  
萨姆感觉是时候走了；不想让大家无谓地猜疑，我们还是将异常情况解释一下。事实是，萨姆自己到对面一家裁缝店里买了半便士的针，恶作剧做了一个针垫，放在卢宾牧师的小马屁股上。小马不习惯那种东西，所以，一直使劲蹬地板撅屁股，于是，就有了我们刚才描述的情形。乔安娜已经走远，没能看到卢宾先生如我们所描述地那般狼狈地滚到他父亲店里的丑态。不过，就算她看见了，她也不会在意，因为她整个心思全都在赶路赴约上了。


  
她沿着舰队街走着——正是斯文尼·陶德房子和店铺坐落的那一边——好奇之下，她停下来片刻，看了看陶德店门口那只守护着帽子、一脸忧伤的狗。


  
小家伙脸上忧伤的神情谁都不会看错；正当她看着狗的时候，店铺的门被轻轻推开了，里面扔出来一块肉。


  
“这真是户好人家！”她说，“不管他们是谁。”那只狗厌恶地转过脸不吃肉，接着她发现肉上面有白色的粉末，她马上就想到应该是肉里有毒，想要了这小家伙的性命。当她看见面目狰狞的陶德从半开的门缝里看着她的时候，她再也不怀疑这个人就是想毒死这只狗，他的脸足以证明他的一切恶行。她吓得赶紧走，但却一点没想到这只狗和她的命运有某种关联，也没想到这里的一切编织成了她全部的命运。她走到坦普勒花园的时候，还有整整一个小时才到约好的时间。她怪自己来得太早，可无论如何又不愿去别的地方，只好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回忆过去，唤醒热恋时的记忆，一切都还历历在目；那些柔情细语，两年前那个夏天他对她说过的话，一遍又一遍在她的脑海里盘旋，她从不曾怀疑他的真心，他的模样像神一样地被她供养在心里。

第六章 公园会面及可怕的故事


  
坦普勒的钟声敲响，约好见面的时间到了。乔安娜焦急地环顾四周，注意着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寻思着到底哪个更像是马克·因吉斯瑞派来捎信的。


  
她感觉自己听到了附近有开门的声音，于是她的双眼转向大门处，看见一位绅士模样的人，穿着一件披风，举目四望，显然是在找人。


  
当眼神落到乔安娜身上时，他便飞快从披风里掏出一支白玫瑰，他们很快认出了彼此。


  
“我能否有幸，”那个人说道，“和乔安娜·奥克利小姐说几句话？”


  
“当然，先生；您是来给马克·因吉斯瑞捎信的吗？”


  
“是的，应该说，我是来告诉你马克·因吉斯瑞消息的人；但是，很遗憾，我不是他真正委托的那个人。”


  
“噢！先生，您的神情忧伤而严肃；看起来好像您要跟我宣布的事情是祸不是福。告诉我事情不是这样子的，马上告诉我，不然我的心都要碎了！”


  
“你要镇定，小姐，我求你。”


  
“我做不到——我没有这个勇气，除非您告诉我他还活着。告诉我马克·因吉斯瑞还活着，那样子我就会百般耐心：告诉我他还活着，您就不会听到我再说半个字。马上说呀——马上！相信我，您让我的心这样悬着，太残忍了。”


  
“这是我这辈子办过差事中最令人伤心的。”陌生人一边说，一边引着乔安娜在一个位置上坐下。“小姐，你想想，我们生在世上，有多少风云莫测——再想想，环境点滴变化，都会对我们有所影响，让我们跌入绝望之谷；你再想想，我们之中最优秀的那些，生命有多脆弱！。”


  
“别说了——别说了！”乔安娜哭喊着，双手紧紧地握着，“我现在什么都知道了，他抛下我孤独一人！”


  
她用手捂住脸，悲恸得整个人都在抽搐颤抖。


  
“马克！马克！”她哭喊着，“你丢下我就那么走了！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子——我没想到结局会是这样子。哦，苍天啊！让我长这么大就为了让我听到如此可怕的消息吗，为什么？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苍天啊！现在世界对我来说是怎样的一片荒野！”


  
“小姐，求求你，不要这么激动，不要这么伤心，认认真真听我即将跟你说的话。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你去听，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你去思考；如果说，目前就我所知，我不能也不敢跟你说马克·因吉斯瑞还活着，同样地，我也不敢跟你说马克·因吉斯瑞已经不在人世了。”


  
“再讲一遍——把您刚才说的话重复一遍！是说，还有希望——哦，还有希望！”


  
“还有希望；你已经对他如此牵肠挂肚，我想先让你接受这个他可能已经死了的打击，然后，你再根据我给你讲的，一点点地理出他可能存活的丝丝希望。这样总比一开始让你期望过高，再将你的期望无情推翻要来得好一些。”


  
“是该这样——是该这样；您真好！如果我没有好好答谢您，您知道那是因为我太过悲伤了，而不是我不愿意报答您；您会理解我的——我相信您会理解我的。”


  
“你不必致歉。相信我，我完全理解你所说的，也理解你此时此刻全部的感受。首先，我必须告诉你我是谁，你才会相信我必须跟你说的话。我叫杰弗里，是印度陆军上校。”


  
“非常感谢您，先生；您以马克·因吉斯瑞的名义找到了我，这就足够了，我早就相信您了。您的出现重新点燃了我心中的希望，让我感觉他还活着；我还能振作起精神来，鼓起勇气接受你即将告诉我的一切，不管会是什么；我相信风雨过后总会有彩虹。您会看到我非常有耐心，嗯，是极其有耐心——耐心到您几乎察觉不到悲伤给我这颗心带来的摧残。”


  
她说话的时候，把手捂在胸前，泪眼迷离，忧伤地望着他的脸，叫人看了不觉万分痛心；而他，不太习惯这种肝肠寸断的场合，不得已停顿些许时间，才开始讲述他已经想好要说的话。“我会尽量简短，”他说道，“尽量简短而有条理地将我认为有必要讲的事情都和你讲清楚。但是，讲之前我必须先确认，你是否知道马克·因吉斯瑞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国的？”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他和他舅舅格兰特先生吵了一架，这是一大原因；然后，他主要是想出去多赚点钱回来，好让我们俩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用看那些反对我们在一起的人的脸色。”


  
“嗯；但是，我的意思是，你知不知道他到印度洋去做的是何种性质的探险？”


  
“不知道，其他事情我一无所知；我们在这个地方见了最后一面，在那边的大门分别；然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了。”


  
“那么，我来告诉你一些情况，这样子整个事件你听起来会感觉比较清楚具体。”


  
“我会专心致志地听你讲，保证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地听你讲。”


  
他们俩坐在公园的椅子上，乔安娜凝视着杰弗里的脸，那是一张极富张力的脸庞，让人看了会觉得他拥有世界上最宽广的胸怀和最高尚的情操。杰弗里开始讲述故事的来龙去脉，而乔安娜则听得入神，怕是听完后一辈子都无法再忘记了。


  
“你必须知道，”他说道，“接下来我要讲到底是什么极大地煽动了马克·因吉斯瑞对此事的幻想。有一个人带了一份来源相当可靠而且组织得极为严密的报告来到伦敦。报告上说有人在印度洋附近的一座小岛上发现，在一条流向大洋的河流里，金粉的含量高得惊人。那个人把这件事描述得天衣无缝，而且他似乎对相关的情况全都了如指掌，所以，这件事几乎是不容置疑的。”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在保密中悄然进行；一些有影响力的人召开了一次会议——说他们有影响力是指他们财力雄厚。这些有钱人中，有一位与马克·因吉斯瑞关系密切；所以，尽管马克感觉自己缺乏资本，完全没有能力参与这种事，还是同他的这位朋友一道出席了会议。”


  
“一直到别人跟他说明了，他才知道他的朋友如此大方是何用意，事情大致是这样：他，马克的那位朋友，负责提供进行探险所需要的一切装备，作为他个人的入股方式，然后，他告诉马克·因吉斯瑞，只要马克愿意亲自出海寻宝，不管最后找到的宝藏是什么，他都愿意将探险所得与马克分享。”


  
“马克·因吉斯瑞这样的年轻人，无权又无势，但是满腔热血，激情澎湃，你能想象这样的条件对他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诱惑。他听到这个条件之后喜出望外，立即答应了他的朋友。从那以后，他对这件描述得无比详尽、无比有说服力的事情产生了兴趣。而这件事牢牢占据了他的每一寸想象，呈现在他面前的是最具诱惑色彩的一面。有人给我描述过他如何热情奔放，所以，我大致想象得出他参与这件事时是怎样的天真和激动。”


  
“您很了解他。”乔安娜轻声说道。


  
“不敢当，我跟他素未谋面。关于他的一切，我所讲的都是另外一个人跟我提过的。他很了解马克，是他和马克一起乘坐轮船离开伦敦，参与我提到的那场不甚明了的狂热探险。”


  
“那个人，无论是谁，一定特别了解马克·因吉斯瑞，而且马克也非常信任他，他才有可能将马克描述得如此准确。”


  
“我想也是；我现在所讲述的一切本来都应该是由那个人跟你讲的，而不是我。那位绅士，名字叫桑希尔，原本应该是他来找你并且告诉你这一切；但目前看起来，他应该是被某些奇怪的突发事故耽搁了；要不然，你也不会在这儿听我给你讲这些，这些话如果由他来讲，一定讲得比我好多了。”


  
“他原本昨天就要来见我的，是吗？”


  
“是的。”


  
“那么说，马克·因吉斯瑞没有食言；只是出了意外，他的报讯者被耽搁了，要不然我昨天就能听到您现在所讲的事情。请您继续，先生，原谅我的打扰。”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探险顺利开始前的各种谈判以及遇到的麻烦和困难——姑且这么说吧，尽管有诸多琐碎之事，最终，探险旅程还是开始了。他们及时租赁了一艘船，并且人员配备齐整，准备出发前往印度洋海域寻宝。据报告上说，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就有可能找到宝藏。”


  
“那是一艘很气派的船，我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驶离英格兰很远，只是沉下去之后，再也没起来了。”


  
“沉了！”


  
“是的，那艘船运气不佳，确实是沉了；不过，我还是不要着急讲后面的了——我按照顺序从头讲起吧。


  
“那艘船被命名为启明星；如果船上的人们真的当这艘船是他们命运的启明星，他们想得很对，只是对他们而言，这船应该算是一颗灾星，因为它最后带给他们的除了失望与苦楚，别无其他。


  
“有人跟我说，马克·因吉斯瑞是船上对此次探险抱希望最大的一个。他经常幻想从金光闪闪的河里收获累累硕果，然后满载而归。


  
“他甚至开始幻想回国如何处置丰厚的财产。我完全相信，和船上许多探险的人一样，他也会天花乱坠地幻想赚了大把钱之后怎样挥霍——事实上，可能比真的拿到了这笔钱还要兴奋。


  
“探险家中有一位叫桑希尔，他以前是英国皇家海军的中尉。他和马克·因吉斯瑞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之间情谊甚笃，彼此之间无疑应该是无话不谈；探险旅程如此乏味，如果有什么能真正替他们解除旅途疲乏，无疑就是像桑希尔和马克·因吉斯瑞这样志趣相投的人之间无所顾忌、推心置腹的交流了。


  
“你要记住，奥克利小姐，我跟你说的，都是我把自己在不同时间听到过的片段拼凑一起，尽量使它们清楚连贯，让你理解起来不至于太费劲；因为，就像我刚才提到的，我跟马克·因吉斯瑞素未谋面，唯独一次，大概五分钟吧，看见他在危险的探宝之旅中乘坐的那艘船——事实证明真的是危险之旅——驶往印度洋海域。我跟你讲的这些，是从印度回国途中许多疲乏无趣的时候桑希尔告诉我的。


  
“看起来好像启明星中途并未遇到任何阻挠就顺利抵达印度洋，而且到了报告中宝藏所在地的准确位置；在那边它还遇到了一艘从印度返航的轮船——海王星。


  
“那是一个傍晚，太阳已经在地平线下，天空看起来会有一场暴风雨。我当时就在那艘印度船上；为了应对糟糕的天气，我们尽最大努力做好预备工作，但是，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天气会有多么恶劣。事实证明，我们做的准备相当充分。据当时船上的资格最老的水手说，他从来没有见过强度这么大的暴风雨席卷海岸。飓风猛烈到没办法抵抗，我们的船只被吹着朝南行驶；所幸，我们做了最大限度的预防工作，同时，船上的水手们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恶劣天气。要知道这样的场景我在商船上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最终我们的损失微乎其微，但是我们的船已经偏离航道至少200里。按照正常的速度，原本应该已经抵达好望角，可我们还在偏东很远的地方。暴风雨持续了两天三夜才慢慢减退，然后天水间忽现一道暗红色的亮光；照理说，天空那一角不应该有这种光亮，而且我们也还没到通电的地方。于是，我们的船掉头朝那边开了过去。后来，事实证明我们的猜想是正确的。”


  
“有船着火了！”乔安娜说道。


  
“是的。”


  
“天啊！天啊！我猜到了。我的脑海一下子闪过这可怕的想法。船着火了，而那船是——”


  
“启明星；它在逆向的风浪逼迫下偏离航道，正努力想要回归探险航线。我们的船行驶半小时后，已经能看清楚那艘烈焰熊熊的船。”


  
“我们都能听到烈焰的咆哮声，在望远镜里能看见火苗沿着缆索往上窜，一根桅杆接着一根桅杆地烧，就像火龙一样迅速蔓延开去，所到之处东西皆被摧毁，而火焰似乎是在欢呼庆祝。我们把船上所有的帆都扬起，拉紧每一寸帆布，努力靠近那艘不幸的船。但是，在海上看似很近的距离其实非常远，所以，即便是顺风的情况下，我们把每一寸帆布都拉紧了，也花费了一个小时才好不容易挨近那艘不幸的船；你想想，一个小时的大火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啊！哎，那艘船已是在劫难逃。我们船上发布命令暂时按兵不动，静观事态；当时水域已经相对平静，那艘船在那儿摇摇晃晃。但是，早在到达出事地点前，我们就已经看见一阵耀眼的火苗窜向空中。一声巨响从水底传出海面，然后一切都静止了——那艘船消失了，海水将它永远地淹没了。”


  
“可是你怎么知道，”乔安娜双手紧紧地攥着，脸上苍白的表情无疑表露出了她听得多么入迷，“你怎么知道那艘船是启明星？说不定是其他倒霉的船遭此劫难呢？”


  
“我会跟你解释的：我们看到船沉下去，但是我们还保持在自己的航道上，正竭尽全力靠近火灾现场，希望能搭救幸存者。因为如果有幸存者，他们一定是靠乘坐小船逃离那艘燃烧的大船。


  
“印度船的船长始终拿望远镜关注着，然后，他对我说，‘那边有一片残骸漂着，有东西抓着它，看不清楚是不是人，我感觉像是一只狗的头。’


  
“我自己拿望远镜看，看见了同样的东西；但当我们靠近它的时候，才发现是一大块残骸，托着一个人和一只狗，他们就像抓最后一根稻草那样抱紧了残骸。花费了十多分钟，我们才把他们救上船——那个人就是我之前提到的桑希尔中尉，那只狗是他的爱犬。


  
“他和我们说着火的那艘船就是启明星；而且那艘船始终没有到达目的地。他认为整条船上，除了他和他的狗，其他人应该都没有生还可能，船上的东西也全部沉入海底；因为当时虽然放了一条救生船出来，但是船上的人都拼命往上面挤，结果救生船也跟着翻了，一切都毁了。


  
“当时他自己状态非常疲惫，因此，跟我们说完这短短的几句话之后，他就到船上的吊床上休息了，好几天之后才从吊床上下来；不过，他下来之后就跟我们打成一片，我们都感觉他是个聪明睿智、积极乐观的伙伴——这种人，说实话，在我们船上是很受欢迎的。私底下，他跟船长还有我讲述了启明星此次航行的目的，还有前面我跟你提过的细节。


  
“有一次夜巡，月光柔和美丽，显得比往日迷人。热带地区白天无比炎热，所以他和我都在甲板上享受着夜间的清凉。他跟我说：‘我到伦敦，得去办一件让人非常伤心的事。我们船上有一个叫马克·因吉斯瑞的小伙子；我们的船沉下去前，他请求我，假如我活着而他死了的话，让我去找一位年轻的姑娘，名字叫乔安娜·奥克利，是伦敦城里一个眼镜商的女儿；对于自己的死，他似乎有强烈的预感，所以，他给了我一串珍珠，让我以他的名义交给她；但是，我完全不知道他是上哪里弄来的这串珍珠，因为这串珍珠价值连城。’


  
“桑希尔先生把那串珍珠给我看了，珍珠颗粒大小不匀，粗略地串在一起，但价值不菲；我们抵达泰晤士河的时候，就是三天前，他带着这串珍珠和他的爱犬下船去寻找你的住所。


  
“啊！他没有来过。”


  
“是没有；从我们打听到的以及掌握的情况综合来看，他应该是在舰队街某个地方消失了。”


  
“消失了！”


  
“是的；我们一直追踪到坦普勒，从那儿又到了斯文尼·陶德开的理发店；但是在那儿我们没有得到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斯文尼·陶德！”


  
“是的；更离奇的是，桑希尔的那条狗软硬不吃，硬是不肯离开那个地方。”


  
“我看见了——我看见那个小家伙了，它哀求地看着我的脸，眼神很友善；我停下来看那只忧伤却忠诚的小动物时，一点都没有想到，它会和我的命运有着某种关联。哦！马克·因吉斯瑞，马克·因吉斯瑞，我还能企盼其他的一切都毁了，但你依然活着吗？”


  
“我已经把我知道的全部告诉你了，你可以跟随自己的判断，选择继续抱有希望，也可以选择不再抱任何希望。我毫无保留地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都是客观的表述，没有让事情看起来更好或者更坏——没有添油加醋；你知道的也就是我知道的。”


  
“他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


  
“小姐，我这个人，不管什么事情，都喜欢有个确定的结论，不喜欢事情悬着；但是，既然没有消息能确认马克的死亡，还是假设他活着好一些；不过，从现有的情况判断，你也必须意识到马克活着的希望尽管有，也是非常渺茫的。”


  
“我不抱希望了——我已经不抱希望了——他已经永远地离开我了！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幻想他还活着。天啊！马克！马克！这就是我们所有美好感情的结局吗？这里的分别真的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吗？”


  
“不一定，”杰弗里上校希望想尽办法要转移她悲伤的情绪，“可怜的桑希尔的命运目前也还是个未知数，真是让人心痛。我很担心有人看到他拿着那一串价值不菲的珍珠会眼红，然后，铤而走险取走了他的性命。”


  
“嗯，很可能是这样的；但是，这些珍珠对我有什么意义呢？哎！还不如让它们沉到印度洋海底，回到它们原来的地方。天啊，天啊！正是因为渴望发财才酿成了如今这一切的恶果。我们原本可能是穷困潦倒，但是我们应该会是幸福美满的。我们现在应该已经富有了，可以心满意足了，却什么都毁了。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只求一处小小的墓地让我容身。”


  
她斜靠在公园座位的扶手上，失声痛哭，杰弗里上校看了都不忍再去打扰她。


  
真正的悲伤有着某种超乎寻常的圣洁，足以让旁观者感到敬畏。杰弗里心里不禁生出几分敬重之心，所以，他退后了几步，等着她这番痛苦的宣泄渐趋平息。


  
就在这一小段时间里，杰弗里上校听到旁边有人在说话，听起来同样是个饱受情感折磨的人。不远处坐着一位少女，她旁边坐着的那个人算不上年轻，说老也还差得很远，还没到让冰冷的世界吞噬他对所有美好情感的幻想的年纪。那位少女讲话的时候，他在一旁聆听。


  
“是你忽视我的感受，”她说，“才让我痛心。你说句话，写个字，一条温情体贴的讯息，告诉我我们的爱会一生一世，告诉我你的心里还记着我们曾经的爱，那对我就是天大的宽慰了；可是，什么都没有，全部都是绝望。”


  
“听我说，”她的同伴说道，“如果你相信世界上有人会因为真爱而残忍，那算是善意的残忍的话，请相信我就是那个人。我也一度气馁了，想着这段感情就不应该在我心里存在；但是，那只是情绪，不是感情，因为邪恶的想法一刻也不曾扰乱过我内心那份执着的追求。


  
“那是个欢乐的梦，一度抹去了原本永远不该被抹去的记忆；我突然意识到，那些认为你的利益比幸福更重要的人都不懂爱情；然而，顾全大局的话，有必要马上阻止这段维系下去没有半点意义，只会带来伤害的感情。


  
“你可能无法想象，你可能永远也不会了解，为了你，我从未向他们妥协，该怎么对你还怎么对你，夹在中间我心里有道不完的痛楚——可是，不管多痛我都忍了。现在，我算是看明白了，到头来你不仅不理我，还要恨我；一点被冷落就会激起女人骨子里的傲慢，你开始设防了；你心里就连一点点的后悔愧疚都没有。我们分手吧！我不敢真心真意爱你；分开好过黄粱一梦，梦醒了总归还是伤心绝望，还是会相互作践。”


  
“你听到那些话了吗？”杰弗里上校悄声对乔安娜说，“你看见了，他们同样很痛苦，都是因为感情的破裂。”


  
“我听到了。我要回家去了，祈祷上帝给我力量，让我面对悲伤。”


  
“真爱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你不要想了，乔安娜，不要去想为什么你的爱会如此这般夭折。这是对人类最高尚的情感的诅咒。幸福的时候，让人无比幸福；遭遇打击的时候，让人无比沮丧。要我陪你吗？”上校一直扶着她走到家中，乔安娜对此心怀感激。他们走过理发店时，感到诧异的是，那只狗和那顶帽子都不在店门口了。

第七章 理发师和珠宝商


  
夜晚时分，有一个人正架起店铺的百叶窗，他是伦敦最负盛名的珠宝商之一，虽说富有，却很节俭。


  
这位珠宝商上了年纪；几根稀疏的头发都已发白；锁紧窗闩的时候，他的双手直打哆嗦，然后，他一遍又一遍触摸检查每一片百叶，确保自己的店铺安全。他的这个店铺坐落在穆尔菲尔兹——金条和贵重宝石交易非常频繁的地方。他满意地看了一眼所有的窗闩之后，打算要进门了。此时，一个相貌丑陋的高个子朝他走了过去。这个人头很大，头型极其难看，戴着一顶三角帽。这顶帽子对他而言实在是太小了，只能搭在头顶上；他戴的帽子虽然小，穿的外套衣摆却极大，光衣摆的布料就足够另做一件正常尺寸的外套了。我们的读者不费吹灰之力就辨认得出这是斯文尼·陶德，而珠宝商小老头看见外表如此狰狞的家伙要跟他说话，自然吓得不轻。


  
“你做，”陶德说道，“珠宝生意。”


  
“嗯，没错，”他回答道，“不过现在已经很晚了。你想买还是想卖？”


  
“卖。”


  
“嚇！那个，我敢说你要卖的东西不是我要的；我只接珍珠的订单，而且不是市面上流通的那种。”


  
“除了珍珠我也没什么好卖的，”斯文尼·陶德说道，“我想把我所有的钻石，我的石榴红、黄玉、宝石、绿宝石、红宝石全留着。”


  
“你见鬼去吧！呵，你该不会说你有其中一种吧？滚！我老了没力气和你开玩笑，还等着吃晚饭呢。”


  
“你要不要看下我的珍珠？”


  
“小珍珠，我猜；这种东西值不了几个钱，我不会要的；我们已经有很多了。我们想要的是正品，纯度高、颗粒大、价值上千的大珍珠。”


  
“你要不要看一下我的货？”


  
“不用了；晚——安！”


  
“很好；那我把它们带到街头考文垂先生的店里看看。他也许愿意和我做这笔生意，如果你不做的话。”


  
珠宝商迟疑片刻，“站住，”他说道，“去考文垂先生那边有什么用？我能给你现金，他可没这个本事。进来，进来；不管怎么说，我先看一下你要卖的东西。”


  
话都这样说了，斯文尼·陶德就进店里去了。店铺看起来很小，又低又矮，光线昏暗。珠宝商已经找来一盏灯，留着心眼盯着客人，唯恐他跑进柜台里去。珠宝商把眼镜戴上后，说道：“来，先生，你的珍珠在哪儿？”


  
“看！”斯文尼·陶德一边说，一边把一串有24颗珍珠的链子放在珠宝商面前。


  
那个老头把眼睛睁得巨大，像是要把眼眶崩裂，他把眼镜推到额头上方，盯着斯文尼·陶德的脸，丝毫不掩饰他的诧异。然后，又把眼镜推下来，拿起那串珍珠，迅速把每一颗珍珠都检查一遍，大叫道：“真的，是真的，天啊！全都是真的！”


  
他再次把眼镜推到额头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斯文尼·陶德看了好久。


  
“我知道这些珍珠是真的，”陶德说道，“你想不想和我做这笔生意？”


  
“我想不想和你做这笔生意？对，我很肯定它们是真的。让我再看看！哦，我看出来了，是赝品；但是，做工这么好，真的，这东西稀罕，我愿意出价50英镑。”


  
“我喜欢稀罕玩意儿，”斯文尼·陶德说道，“那个，既然你说它们不是真的，我就自己留着；可以送给随便一个孩子做小礼物。”


  
“什么！把这些珍珠给小孩子？你一定是疯了——我是说，就算不是疯了，一定也是个不谨慎的人才会这么做。来吧，不多说了，我给你100英镑成交吧。”


  
“听着，”斯文尼·陶德说道，“我没有耐心也没有时间在这儿和你磨洋工。我知道这串珍珠值多少钱，作为一笔普通的日常交易，按照我出的价，你的利润应该还是很可观的。”


  
“你说说看有多可观？”


  
“这串珍珠值12,000英镑，如果你出10,000英镑我就卖给你。你觉得这个价格怎么样？”


  
“哪来的怪声？”


  
“哦，只是我笑了一下而已。说说看吧，你认为怎样，赶紧的；这笔生意我们是做还是不做？”


  
“听着，我的朋友，既然你知道这串珍珠的价值，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想应该有人愿意出价11000英镑购买，照这样子，我给你8,000英镑也无妨。”


  
“给我8000英镑，”斯文尼·陶德说道，“我立马走人。我讨厌讨价还价。”


  
“稍等一下；还有更重要的细节要考虑。你必须明白，我的朋友，这串珍珠价值连城，可不比大街上花上几盎司随便都可以买得到的旧银器。这串珍珠的价值几乎等同于一座房子，一份产业，如果换手的话，卖主必须详细提供诸如获得渠道等的信息，必须向下一手买家证明他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胡说！”斯文尼·陶德说道，“谁会质问你？行内有几个知名的，有谁会一直在做这个生意？”


  
“你怎么说都好；但是，对于一件来历不明的物品，我凭什么付你全价。”


  
“换句话说，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把它们按照小偷偷来的赃物卖给你，你就不在乎我是怎么弄到这串珍珠；但如果我要全价，你就要挑刺。”


  
“我的好先生，下什么结论是你的事。只要你能证明你拥有这串珍珠的处置权，你就不必费心去其他店铺找买家了。”


  
“这种麻烦事我可不干，该和你说晚安了；你下次买珍珠的话，我得建议你不要太挑剔它们的出身。”


  
看到斯文尼·陶德大步朝门口走去，珠宝商可不想轻易放过他。于是，他利索地越过柜台，谁也想不到这么大年纪的人竟然腿脚还这般灵便。片刻功夫，他就来到店门口，扯着嗓门喊道：“抓小偷！抓小偷！抓住他！他跑了！戴三角帽的大家伙！抓小偷！抓小偷！”


  
珠宝商喊得嘶声力竭，真的是嘶声力竭，不可能完全不起作用，左邻右舍倒是都听到了。斯文尼·陶德跑出去几码[1]路时，有一个男子上前要扯他的衣领，但是，被陶德一拳猛揍在脸上，打了回去；另外一个人也想上前擒拿，可是跑到马路中间见势不妙调头就跑，心想为了公众利益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抓罪犯着实欠考虑。


  
摆平了这个追兵后，斯文尼·陶德心里暗暗发誓，日后定当回来要了这老珠宝商的命。他着急要找一个天井躲下去，因为一直在大街上肯定要被追兵袭击的。


  
对地形不熟悉，可算是他遇到的最大问题，此时他最为担心是稍不留神跑到死胡同里去，那样子就会完全被包围，只有任人摆布的份儿了。


  
他在前面拼命狂奔，惊觉珠宝商老头一直跟在他后面追赶。珠宝商小老头屡屡跌跤，屡屡爬起，从未放弃，实属奇迹，谁看了都觉得相当不可思议，尤其是老头子年纪这一大把，明显是什么费劲的事都做不了。


  
不过，有一件事小老头已无力为继，那便是沿路喊“抓小偷”，因为他嗓子哑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至于他还能追多久是个未知数。可是，他的努力功亏一篑，因为马路上有一块凸出来的石头绊了他一脚，他一个跟头栽进一个敞开的地窖里去了。


  
珠宝商小老头倒下了，还有其他体力充沛得多的人在继续，斯文尼·陶德被穷追不舍，步步相逼；他的速度已经很快，恼人的是，因为追兵沿路叫喊，不时有新的人加入到抓小偷的队伍中，新兵个个体力充沛，而且离他近。


  
有人被如此这般追捕，叫人看了多少会觉得害怕；我们可以不必同情斯文尼·陶德这样的人，因为，从目前已经发生的事情来看，我们已经初步怀疑他和某些极为可怕的事情有关联；话虽如此，通常我们在现实中看到一个人被满大街追捕仍然是挺糟糕的。


  
陶德全力以赴飞奔着，任谁来拦路都会被他揍趴下去，直到最后追上他的人都自动放弃了，不想去挑战他的拳头，他的手应该能够将他们一拳揍倒在地。


  
他的牙齿已经僵住，呼吸也变得急促费劲。这个时候，有一个人从店门口跳出来成功抓住了他。


  
“我抓住你了！”那个人说道。


  
斯文尼·陶德默不作声，而是憋足力气，从身后抓住那个人的头发和衣服，举起来扔到店里的玻璃窗上，玻璃碎了，窗棱也断了，他撞到的东西全都坏了。


  
那个人大声尖叫，因为那是他自己的店铺，店里经营的东西都是花哨的小商品，轻薄易碎，这一砸下去所有存货立刻全数报废，对他而言可算得上是毁灭性的牺牲了；不过，现在的杂货商要是遇到这种事倒是会很高兴。


  
这件事对陶德身后的追兵起到了不小的震慑作用；这分明是在给他们上课，让他们脑袋放聪明点，不要和这个杀伤力极强的人作对；珠宝商小老头掉到地窖大概也就在这个时候。总之，和那些追捕他的人相比，他的优势已经相当明显了。


  
但是，还绝对说不上陶德已经安全了，因为耳边还是有“抓小偷”的声音，所以，陶德依旧在狂奔，跑得气喘吁吁。突然，身后有个声音说道：“拐到你右手边的第二个院子，那里安全。我会跟着你，有我帮忙，他们是抓不到你的。”


  
斯文尼·陶德轻易不相信人性本善——他不可能会相信的；但是，此时他已经精疲力竭喘不来气了，任何友好的话都是受欢迎的。因此，脑子一热没有多想，他便径直朝右手边第二个院子飞奔而去。


  

[1] 码：英美制长度单位，一码等于0.9144米。

第八章 误入贼窝


  
还没几分钟，斯文尼·陶德就发现这个院子没有通道，也就没有出口，没办法逃跑；他转念一想，不能被第一眼看到的表象迷惑了，于是，他警惕地朝来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后把手搭在旁边一扇门上。


  
门自己开了；不出所料，斯文尼·陶德听闻大街上有动静，连忙冲进屋关上门。此时，他已管不了许多，沿着一条狭长肮脏的甬道走到尽头，然后推开一扇门，沿着一小段楼梯走了下去，楼梯尽头便是一扇门。他刚一到门前就有人把门打开了，猛然看见屋里面一大群人围着一张大桌子坐着。


  
所有的眼睛瞬间齐刷刷地转向斯文尼·陶德，而斯文尼·陶德对这个场面显得有点惊慌失措，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可不是斯文尼·陶德的作风，他立刻走上前到桌子旁边坐了下去。


  
屋里坐着的人露出了些许诧异；他们人数远不止二十个，正七嘴八舌地说着话，看起来并没有因为他进去而停下来。


  
坐在他旁边的人都使劲盯着他看，大概几分钟的样子，但是没人跟他说话。斯文尼·陶德四周打量一番，如果可能的话，他想了解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尽管在场每个人的性格脾气一眼望去便能知晓，没有多大疑问。


  
看他们的模样就能猜到他们从事的行当，这里集中了各种各样的社会渣滓，有些绝对可以说是一无是处，有些甚至是伦敦城里最丧心病狂的亡命徒。


  
他们穿着各异，有些是城里人装束，有些则放荡裸露，还有些是半军人的装扮，当然，乡下人打扮的也不在少数；但是，这里的人，不管是谁，脸上都透着一股流氓气，散漫随性的举止无不夹杂着野蛮气息。


  
“朋友，”坐在他旁边的一个人说道，“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是这里的人吗？”


  
“我来这里，是因为我看见这边的门开着。我被追捕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来这儿。”


  
“被追捕！”


  
“嗯，有人一直在后面追我，你知道。”


  
“我知道被追捕是什么，”那个人回答道，“可我完全不认识你啊。”


  
“这一点都不奇怪，”斯文尼·陶德说道，“你看我从来没有见过你们，你们也从来没见过我；这并不碍事。我现在身陷险境，我想是谁都会想尽办法逃脱。”


  
“没错，应该的，可你没有理由跑来我们这儿；这个地方专属熟人朋友，我们相互认识，有困难了也会相互照应。”


  
“我也希望能这样；不过凡事总得有个开头。没人引荐的话，我就没办法加入你们。我刚在寻求庇护，现在已经找到了；如果你们有谁反对我继续待下去的话，我可以走。”


  
“不，不，”坐在桌子另一端的高个子说道，“你刚才说的话我听到了，但是，我们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发生这种事情；你不请自来，你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这关系到我们的安危；不管怎样，我们立下的规矩是必须遵守的。”


  
“你们的规矩是什么？”陶德问道。


  
“这样子：你必须回答我们提出的所有问题；现在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


  
“问吧，”陶德说道，“我会尽量回答你们提出的问题。”


  
“我们不会对你太过苛刻，尽管放心：你是谁？”


  
“老实说，”陶德说道，“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我认为你们没必要问这个问题。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着实不方便——你们应该跳过这个问题。”


  
“我们真的要跳过吗？”一堆人中那个提问的人一边说，一边观察同伴的脸色。稍停片刻后，他继续说道，“好吧，既然没必要，我们就跳过去；但是，你必须告诉我们你是做什么的，小偷，拦路贼，还是其他别的什么？”


  
“都不是。”


  
“那你自己说吧，”那个人说道，“老实交代。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做人造珍珠的，或者说是造假珍珠的，随便你们怎么称呼。”


  
“造假珍珠的！这是我们知道的最正当的行业了，你没有资格加入我们，造假珍珠的朋友！”


  
“你说的也许有道理，”陶德答道，“但是，在造假珍珠上，我敢说你们没人能比得上我。我做的假珍珠能逃过珠宝商的法眼，几乎所有王公贵族都看不出来。”


  
“我有点明白了，朋友；但我希望你证明给我们看一下：我们可能听到的是一个编造得天衣无缝的故事，却没有一句真话；我们可不好骗，再说了，你要把我们惹急了，你会吃不了兜着走。”


  
“嗯，那是当然。”桌子另一头传来一个粗哑的声音，然后，他们一个个相继附和，一直传到了桌子这头。


  
“证据！证据！证据！”呼声从屋子这头传到了那头。


  
“我的朋友们，”斯文尼·陶德站了起来，上前走到桌子旁边，从怀里掏出那一串珍珠，“你们，或者你们中间随便哪个人，有谁能做出跟这一模一样的珍珠吗？这些是我做的，我有足够的理由肯定，你们找不到一个人在造假珍珠这件事上能赢过我的。”


  
“把那串珍珠拿来给我。”刚才自己充当询问者的人说道。


  
斯文尼·陶德漫不经心地把珍珠项链扔到桌上，然后说道：“喏，好好看看吧，它们是经得起推敲的。照我说，就算你们中间有人识货，如果我不说，任你们谁都识别不出真假。”


  
“哦，是的，我们很清楚，”那个人说道，“这些东西是真是假：我们经常能弄来一串质地不错的珍珠，借助那些珍珠，我们马上就能分辨真假。嗯，不错，这确实是有档次的赝品。”


  
“我来看看，”一个胖子说道，“我在珠宝工匠的家里长大的，可以说是出生在珠宝工匠世家，只是我没有传承父业；没人愿意一辈子没日没夜从事这不赚钱的行当，忙得连和小姑娘寻开心的时间都没有。我说，递来这边给我！”


  
“好的，”陶德说道，“如果你或者其他任何一个人做出过这么有档次的假珍珠，我就把这一整串吞下去；要知道珍珠的成分有毒，想想就明白吞下去一定会很不舒服。”


  
“当然不舒服，”一个大块头说道，“当然不舒服；不过，递过来让我看看，我来告诉你们是什么情况。”


  
珍珠递到大块头的手上；斯文尼·陶德因为刚才夸下海口，现在感到些许的不安，但他没有表露出来，而是转身对坐在他身旁的人说道：“如果他能在一堆正品珍珠中挑出这一串是赝品，那是我小瞧他了。我自己是个工匠，过去也经常经手正品珍珠。”


  
“那我估计，”那个人说道，“你做生意的时候一定玩过狸猫换太子的把戏，拿着正品说事，然后暗中做手脚，最后把赝品卖给上钩的客人。”


  
“对，对，就是这种小伎俩，我看得一清二楚，”另外一个人向刚才说话的那个人眨眼，说道，“也是很不错的骗术，和我知道的贩卖假钻石的伎俩如出一辙。”


  
“嗯，可这招用在贩卖假珍珠上是行不通的；有些行业还是需要去了解一下的。”


  
“你说的有道理。”


  
胖子仔细检查着那些珍珠，把它们摆放在桌子上，使劲盯着看。


  
“那个，刚才我告诉过你们我能给你们省点事的。你们不懂行，如果你们没提前被告知这些是赝品的话，可能你们就不懂了，当它们是正品呢。”


  
“我得说，你做的这串珍珠是我见过的最能以假乱真的赝品。嘿，用不了几年时间，你一定会发财的——发大财。”


  
“说起来是这样，但有个事情不好办。”


  
“什么事？”


  
“这个事情难就难在，”陶德说道，“怎么处理它们；如果出价低了，人家会怀疑你，你可能会被拦截，连带珍珠都得被没收，说不准，还会被起诉。”


  
“真是大实话，但是做什么没风险呢；我们都在冒险，有风险才会有回报。”


  
“也许吧，”陶德说道，“但是我这个特别危险。自己没门道把东西推荐给贵族本人，就算找到贵族了，他们也会怀疑我这样一个手工匠人到哪儿能弄到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到时候我就得杜撰一篇故事来骗伦敦市长了。”


  
“哈——哈——哈！”


  
“你可以卖给金器商。”


  
“没几个人愿意要；他们不会做珍珠生意；况且，我已经试过三两次；至于珠宝商嘛，他们可不好骗。”


  
“你有试过吗？”


  
“试过，结果就是我拼命跑，他们拼命追，有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应该是被逮到了，还好稀里糊涂绕了几个弯之后柳暗花明，有人指点我到这个院子里来，然后我就进来了。”


  
“那是说，”刚在检查珍珠的那个人说道，“珠宝商发现是赝品了吗？”


  
“是的，他发现了；他感觉我想宰他，要将我还有我身上的珍珠一起扣下；我朝门口跑去的时候，他企图把门关起来，哪知我比他力气大，接着我就到这儿了。”


  
“你这是死里逃生。”有人说道。


  
“嗯，就是的。”斯文尼拿起那串珍珠项链，重新放入衣服的口袋里面，继续和周边的人攀谈。


  
事态已经平息，进入正常轨道；没什么人关注斯文尼了。案板上有人送来了一些喝的东西，大家都过来润润喉。斯文尼也喝了点，特意在众人面前把口袋翻出来抖抖，抖出来的钱拿出来凑份子套近乎。


  
这是陶德的策略，而他们全都过来和陶德干杯庆祝，相处甚为融洽。只是，斯文尼着急要早点离开这里，两眼不止一次瞅着大门；看见有人盯着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怕引起怀疑，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刚才的戏就全白演了。


  
要是把身上的宝物弄丢了，他一定会发疯；他已用惊人的演技诱导那些人相信他们看到的那串珍珠只是赝品而已；但是，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知道这串珍珠是真的；他知道他们可能也会渐渐起疑心，怀疑自己上当受骗；也知道一旦被他们发现他行径可疑，他们拼了命也会逼他交出那串珍珠。


  
听他们聊天，还要装得很感兴趣的样子，他也只能勉为其难了。


  
“哎呀，”紧挨着他坐着的那个人说道，“我准备要出发去北路了。”


  
“那边有财发？”


  
“没多少；不过我也没什么抱怨的了：过去三周里，我遇到的最好的两个人都是六十来岁。”


  
“那还挺不错。”


  
“是的，我最后一次拦下的是一个穿得整整齐齐的伦敦呆子；看样子像个大学老师，穿着打扮时尚极了；可是，天啊！我在他身上搜了一遍，竟然连让我搭车坐24里路的车费都不够！”


  
“真有这种事！你不觉得他是把钱藏哪儿了吗？他们现在都会这招。”


  
“哎，哎!”另外一个人回答道，“说得好，老兄；不要以貌取人这句老话说的一点没错。上帝！保佑我吧，我总是信心满满地出发，结果证明根本不走运啊！好了，只能说我替你感到遗憾；可是你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就像某人说的一样——或许，下次你会走运。没事，振作起来，我给你讲不久前我的一次冒险经历——“那次有点狗屎运，说认真的，因为那次不费吹灰之力，我就从那个人身上弄到了一大块锡；你知道农民赶集回去的路上经常不会那么警惕小心，特别是在市集上吃过晚饭喝下好多酒之后，这些舒服了的老男孩正好能睡上一个香喷喷的好觉。然后呢，我就遇到过这些快乐绅士中的一个，他坐在马上，跟我说他身上就几个畿尼，其他什么也没有；可是，他骗不了我——我把他身上搜了一遍，结果让我找到了他藏在身上的104英镑。”


  
“你在哪儿找到的？”


  
“就在他身上。我把他的衣服撕成碎布条。我跟你保证，他骑在马背上还真像那么回事。啊！我忍不住想笑他；说实话，我把他嘲笑了一番，还把他惹怒了，他当场就威胁要用马鞭子抽我，不过他没敢过来抢钱；我威胁他说要开枪，他很快就变理智了。”


  
“这个我想象得来。你有跟人打架的经历吗？”斯文尼·陶德问。


  
“是的，好几次。哎！你相信我，这样的生活绝对不轻松。自由倒是挺自由，可是命悬着啊，我遭遇六七次被开枪的经历。”


  
“这么多次？”


  
“是的。有一次在约克郡附近，我拦下一位绅士,以为他是三两下就能轻松搞定的人，哪知我判断失误，那个家伙是个十足的恶棍。”


  
“他反抗了？”


  
“是的。走在路上遇见他了，我就找他要钱。”


  
“‘我会自己保管，’他说道，‘不需要任何人代我保管。’”


  
“‘可是我想要，’我说道，‘你要钱还是要命。’


  
“‘你两样都会有的，我的命和我的钱不会分开的，’他说着，拿出他的手枪对着我，我差点没来得及躲过他的子弹。我用马鞭打他的手枪，子弹就从我脑门飞过去，差点没把我吓死。我扳上扳机开枪，他也扳上扳机，可他先中了我一枪倒下了。他也开枪了，可惜没打着我。我压在他上面；他直向我求饶。”


  
“你饶了他没有？”


  
“嗯；我把他拖到马路边，就没管他了。”


  
“然后，我上了马，快马加鞭逃离现场到伦敦去了，在伦敦快活了一天还是两天。”


  
“我感觉你到乡下应该就很快活，但是到伦敦换个环境应该更快活——这两个地方简直是天壤之别。”


  
“确实；干你这一行难道从来不碰运气的吗？我感觉你应该也是时常拿别人开涮的人。”


  
“是的，是的，”陶德说道，“偶尔——我和你说就是偶尔；我不敢玩太多。玩小的，我经常都能玩得过；可是我想玩点大的。试过几次，全都失败了。”


  
“真糟糕；不过你的机会应该马上就会多起来了。运气说来就来。”


  
“是的，”陶德回答道，“你说的有道理，越早到越好，我都快没耐心等下去了。”


  
谈话依然在继续；每个人都在聊自己的经历，大多是一些流氓行径，不然就是暴力抢劫之类的；有些是夜盗，趁人晚上睡觉的时候闯进别人的房子；事实上，就是你能想到的一切罪行。


  
这个地方，其实就是各路小偷、扒手、强盗、拦路贼、夜盗等人的家或者说是聚点——一群亡命之徒，世界上最难对付、最决绝、最不要命的人。


  
现在已经很迟了，陶德还不知道该如何起身离开这个地方。他心急火燎，想全身而退，离开这个贼窝，但怎么出去还是个待解决的问题。


  
“几点了？”他嘟囔着问他身边的人。


  
“已经过十二点了。”有人回答。


  
“那我该走了，”他回答道，“我还有事要办，必须马上赶到，没有太多时间了。”


  
他一面说，一面在寻找机会，起身走到门口，开了门走了出去；大约上了五个台阶就是一条通道，这条通道他从街上进来的时候并未曾看见。这时候恰好有个人从外面进来，和他迎面撞上了。


  
“你来这儿干嘛？”


  
“我要出去。”斯文尼·陶德说道。


  
“你想回去！跟我回来。”


  
“我不会跟你回去的，”陶德说道，“你应该比我厉害，如果你愿意跟我单挑，咱们一较高下的话。”


  
“确实。”那个人说着就果断地冲上前，陶德对这突如其来的暴打几乎没有准备，整个人被推到台阶前，然后在台阶前展开了一场争斗，结果两个人都从楼梯上滚了下去。门一下子被撞开了，大家听闻声响，都跑过来，看了许久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在这儿干嘛？”那个人一爬起来就指着斯文尼·陶德问道。


  
“没什么事。”


  
“一定有鬼，我说。”


  
“他是做假珍珠的，他给我们看了很漂亮的一串珍珠。


  
“啥！”


  
“我一定要看看；拿过来给我，”他说道，“否则你就别想离开这个地方。”


  
“不给。”陶德说道。


  
“不给也得给。过来，帮我一下——不用你们帮忙了，我自己能拿到。”


  
说着他猛地拽住陶德的领子，把陶德放倒在地。不料他高估了自己的力气，以为自己比陶德厉害，哪知陶德比他厉害多了，很快就反攻得手。


  
一霎间，陶德使出浑身解数，一把揽住对手的腰，将其高举过头后狠狠地摔在地上；他不想去看屋里那群人作何反应——不知道他们是会站在他们的同伴那边还是站在自己这边——他感觉自己此时的优势就是站的地方距离他们还比较远，因而拔腿奋力跑上台阶，在他们追上来阻止他之前到了门口。


  
事实上，那群人犹豫了一分多钟，不知所措；但是，他们多少还是有点偏向他们的同伴。等斯文尼刚跑到门口，他们就一窝蜂冲了上去。


  
他原本有时间逃走；可是，门不知被什么锁得紧紧的，他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还是没能把门打开。


  
没有时间浪费了，因为他们已经追到楼梯口，陶德还没来得及赶到楼梯，就已经被扼住喉咙提了起来。


  
但是，陶德很快就挣脱了；一记重拳挥之过去，抓他的人往后倒了下去，他已经跑上二楼，但是，后面的人紧紧地跟着。


  
又是一场恶斗，陶德照样是获胜者，只是他依旧被那些人穷追不舍——所幸，地上有一水桶，水桶里有一根拖把，他见势抄起拖把握紧，举过头顶，在上方转圈，离他最近的那个人被浇得满头是水。


  
拖把头松松软软蘸满水，转得来势时，冲在前面的其他几个也被溅了个透。


  
有时候，新武器发挥出来的作用令人拍案叫绝。这些人没有哪个不是身经百战，没有哪个不是面对致命性毁灭性武器时勇打头阵的，但是，现如今遇着这又沉又湿的拖把要砸他们的脸，他们不由对其十分敬畏。


  
有一阵子，他们完全愣住了；事实上，他们开始分不清这是闹着玩儿的还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好像既可以被当成是玩笑也可以被当成是严重的事情。


  
“抢珍珠！”最先拦住他的那个人叫嚣道，“抓间谍！抓住他——把他拿下——冲过去拿下他！你们够爷们的话就拿下他。”


  
看到事态不断恶化，陶德用力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拖把，朝正要爬上来的人砸过去，可是他们已经稍稍适应了拖把的攻势，拖把的新鲜劲已消失大半，绝不再属于危险利器了。


  
他们继续向上冲，完全不顾斯文尼使猛劲频频挥舞的拖把，所以，斯文尼被逼得一级一级向台阶上撤退。


  
拖把头被甩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根柄；这柄却是个效果不错的兵器，对手们见到这棍子朝自己头部抡过来的时候都心生恐慌；尽管头上戴着的宽边软帽能起到一定的抵御作用，那一群人的士气还是因此急剧减弱许多。


  
世界上最精彩的打斗永远都是无法长时间持续的；斯文尼再次感觉一己之力无法长久对抗众人的攻击；事实上，就算没有遭到对手回击，他也没有足够的体力支撑下去了。


  
被逼着撤退到楼梯口时，他转身逃到另一个楼梯口，又是一次激烈的生死对抗。


  
就这样，他们的打斗场从这个楼梯换到那个楼梯，又从那个楼梯换到这个楼梯，持续对抗了两三个小时还不止。


  
中间几次休战的时候，双方都按兵不动，静观对手应变。


  
“朝他开枪！”有个人说道。


  
“不行，不行；那样我们会吃官司，一招错就全盘皆输了。”


  
“现在他在我们这儿，我想我们最好先不要提这事，你们应该也知道，要是我们这样对他，他就不会替我们保密了；我们铁定就会被解散了。”


  
“那好，冲上去，然后把他拿下。打死也不能让他出去！冲上去抓住他！好样的！”


  
他们开始行动了，但是，遇上陶德拿着兵器在坚决抵抗。显然，陶德在短暂休息过后又有力气了。


  
“拿下间谍！”


  
那群人叫嚷着，但是，每个冲过来的人都被陶德揍趴了。最后，陶德发觉自己已经在三楼楼梯口了，看见有人正从上面下来，他吓得冲进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去。


  
片刻功夫，他就把门全部锁好，这些门板很厚实很牢固。


  
“现在，”他自言自语道，“得想办法逃走了。”


  
稍停片刻，他把眉毛上的汗水擦掉，大跨步走到窗户边，窗户此时正开着。


  
这些窗户是老式的窗户，上面有繁复的工艺，现在有些房子还带这种设计；而窗户下面是低矮的门廊，窗户刚好起到替门廊挡风遮雨的作用。


  
“这边可以！”他一边说，一边朝底下的路面看了看——“这边可以。就算会掉下去，我也得试着从这儿下去。”


  
门外那群人使出全身力气在撞门，门板上已经有一两条明显的裂缝了，用不了几分钟他们就会破门而入。


  
街上冷冷清清——一个行人都没有，不像是要天亮了。他稍作休息，呼吸两口新鲜空气，就从窗户那边出去了。


  
借助结实的橡木装饰，他好不容易下到了客厅外面的阳台上，然后又很快下到了大街上。


  
他走的时候还听到门砰的一声，他们进屋了，然后一小阵欢呼；他应该是在想象着那群人破门而入，发现笼中之鸟早已逃之夭夭，室内空无一人时的表情。


  
陶德无须走多远；他很快就拐到了舰队街，朝自己的房子走去。他看了看四周，确定无人跟着他；他筋疲力尽了，到自己店门口时可谓是喜不自禁。


  
他悄悄地拿出钥匙开了门，慢慢地走进他的房子。

第九章 乔安娜回家之后的决定


  
乔安娜·奥克利不肯让杰弗里上校一路陪她到家，而杰弗里上校心里明白小姑娘的顾虑，没有多加强求，送她到富乐大街拐角便作罢。乔安娜勉强答应下周同一时间依旧在坦普勒公园见面。


  
“乔安娜·奥克利，我之所以约你下周再见，”他说道，“是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尽我所能去查明桑希尔先生的下落，我相信听完我说的话，你一定也关心他的生死安危，虽说你不在乎他替你保管的那一串珍珠。”


  
“我是不在乎，真的，不在乎，”乔安娜说道，“一点都不在乎，可以说是完全不在乎。”


  
“话虽如此，那串珍珠还是属于你的，你应该拥有处置权，高兴怎样处置都可以。但轻视如此珍贵的礼物可不好；要是你觉得这些东西于己无益，一定还有你认识的其他人，对他们而言，这些珍珠可以给与他们极大的幸福。”


  
“一串珍珠，极大的幸福？”乔安娜一脸疑惑问道。


  
“你现在满脑子装的都是你的伤心事，大概忽略了那串珍珠的价值。我看过珍珠，乔安娜，可以跟你保证，那串珍珠价值不菲。”


  
“我想，”她伤感地说道，“人生自古两难全。以前，有一颗温暖的心疼爱着我，但我们没有钱过舒心富足的生活；如今，偶然间我们能过上舒心富足的生活了，而那一颗温暖的心，也是我这辈子最昂贵的所有，最最珍贵的宝贝，却被海浪吞噬了。它那万丈光明，它那美好的浪漫情怀，永永远远地消逝了。”


  
“你会应我的邀请再去见我一面，听我有没有新的消息带给你吗？”


  
“我会争取去的。我心里很想；可是天知道我有没有力气去呢。”


  
“此话怎讲，乔安娜？”


  
“我不知道自己被焦虑折磨一个星期后会是怎样；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一病不起，最后死掉。就连现在我都已经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几乎没办法坚持走到家门口了。再见，先生！我欠您一份最诚挚的感谢，如此劳烦您，您还友善地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记住！”杰弗里上校说道，“此番和你道别，我希望下次还能见到你。”


  
他们俩就这样分别了，乔安娜朝她父亲的房子走去。如果恰巧有人在路上遇见她，以前从没见过那张叫人难忘的甜美面孔的话，哪里会相信她就是曾经欢乐活泼的乔安娜·奥克利呢？她的脚步悲伤而沉重，身上一切年轻人的朝气似乎都已枯萎。她看起来就像是个将死之人；她希望可以悄无声息，人不知鬼不觉地，溜到她的小房间——她从小就在这个小房间睡觉，里面有她的小沙发，她经常躺在上面睡觉，神圣而平静地睡去；她此刻的心唯独想得到的就只有它。偏偏注定事与愿违，因为雷夫·卢宾先生还在她家里，奥克利夫人在牧师面前摆了许多好吃的东西，除此之外还有加了香料的红酒，这酒应该特别合他口味，以至于他一直没有要走的意思。不巧的是，这位牧师喝得如此有滋有味的酒存放在地窖里，奥克利夫人已经两次下地窖去添酒，而这是第三趟。这一趟，她刚好撞上了从后门进屋的乔安娜，可怜的乔安娜。


  
“哦！你总算回家了不是？”奥克利夫人说道，“我还在琢磨你上哪儿瞎逛去了；我想要是我不问，你是不会跟我说的。到客厅去，我有话跟你说。”


  
可怜的乔安娜早已忘记卢宾先生的存在——所以，与其跟她母亲解释招来更多问题，还不如赶紧回房睡觉，尽管当时离正常睡觉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她毫无戒备就走进客厅。此时，卢宾先生正坐在里面，他的椅子稍微一动就把门给关起来了，她想跑也跑不掉了。换作其他时候，乔安娜可能会执意要求马上离开；可是，看一眼牧师的脸，她就明白他已经烂醉如泥，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得出。所以，她不敢从他身边经过，尤其是他的手臂像风车上转动的风叶一样到处乱晃的时候。


  
乔安娜心想至少等她母亲回来的时候，她母亲会救她；可是她想错了，她完全不明白宗教信仰会让它的信徒狂热到何等程度，就像她完全不知道月球人的生活习性一样。奥克利夫人确实是打酒回来了，她好不容易才进了客厅，因为卢宾先生的椅子占了门前很大一块位置，把门堵住了；她真的进来了，乔安娜说道：“妈妈，求求您保护我不被这个人拦住，让我有地方可以出去，我要回房间。”奥克利夫人很是吃惊，佯装举起手来要打的样子，说道：“你怎么敢对我邀请来的客人说如此大不敬的话？你怎么敢呢？我说，你居然是这种表现——现在的小姑娘做事真是会让人疯掉。”


  
“不要骂她——不要责骂这个纯洁的少女，”卢宾先生说道，“她还不知道她即将获得的荣幸。”


  
“她不配！”奥克利夫人说道，“她不配！”


  
“别介意，夫人——别介意；我们——我们——我们没办法事事都称心如意。”


  
“喝点东西，卢宾先生；你打嗝了。”


  
“嗯；我——我想我是有点打嗝了。一个和上帝如此亲密的人居然打嗝，难道不是耻辱吗？奥克利夫人，你点了很多灯啊！”


  
“很多灯，卢宾先生！哪里的话！只有一盏呀；不过，可能你指的是福音书里的灯？”


  
“不；我——我不是指书里的灯，就指当前；去他的福音书里的灯——那个，我是说，去他的那些背叛圣教的人！不过，真的有很多灯，不会错的，奥克利夫人。给我来点喝的，我渴得要命。”


  
“再喝点红酒，卢宾先生；我很好奇，你怎么会觉得这里不止一盏灯。”


  
“这是奇迹，夫人，因为我有伟大的信仰。我相信有六-六-六盏灯，在这儿。”


  
“你看见了吗？乔安娜，”奥克利夫人喊道，“你现在还不相信卢宾先生有多神圣吗？”


  
“我很肯定他是喝多了，妈妈，求您立刻让我离开这里。”


  
“把她的荣幸告诉她，”卢宾说道，“把她的荣幸告诉她。”


  
“我不知道现在要不要说，卢宾先生；你不觉得下次再提这件事会好一点吗？”


  
“很好，那么，此刻便是良机。”


  
“如果你愿意的话，卢宾先生，我就说了。你必须知道，乔安娜，卢宾先生对我非常好，他说只要你同意和他结婚，他就会拯救我的灵魂，我相信你没有理由反对吧；事实上，不管你反对还是赞同，我认为至少你可以照做。”


  
“说得好，”卢宾说道，“说得非常的好。”


  
“妈妈，”乔安娜说道，“您迷信到相信这个可怜的醉鬼能让您进入天堂，可我还没昏了头不知道去拒绝，还要用比平时愚弄别人更恶毒更讽刺的方式来拒绝；在我心中，虚伪还从未穿过如此恶心的袍子，居然让自己披上了宗教外衣。”


  
“这种行为真叫人难以忍受，”奥克利夫人大喊，“我怎么能让上帝的圣徒在我家蒙受羞辱呢？”


  
“妈妈，这人什么都不是，只是个瘫在我们家的放荡酒鬼，再十倍地羞辱他都不为过，而您却提出那种建议，让自己的女儿如此不体面地拒绝他。我必须找爸爸来保护我；我心底深知他对我的疼爱，他一定不会容忍他疼爱的人在他家的屋檐下蒙受这样的羞辱。”


  
“说得对，我的宝贝，”奥克利先生大声说道，此时他正推开客厅的门，“说得对，我的宝贝；你说的千真万确。”


  
奥克利夫人发出一声微弱的尖叫，而卢宾先生赶紧抓起那壶刚打上来的酒，一饮而尽。


  
“让开，撒旦，”他说道，“奥克利先生，你敢对我说一句话，你就会被诅咒。”


  
“无所谓，”奥克利先生说道，“我不说才会被诅咒呢。本，本，来——进来吧，本。”


  
“我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回答道，只见一个身高六尺四寸，身宽将近身高三分之二的人走进客厅。“我——来了，奥克利，老兄。带上你的老花镜，告诉我是哪个家伙。”


  
“我应该诅咒你，”奥克利夫人拿起拳头，敲了一下桌子，“我应该诅咒你，你进来的时候就该诅咒你，奥克利——我应该诅咒你，你这个好哭又没用的软蛋。要不是有你的侄子，大本，伦敦塔的卫兵，和你一起来，你除了有胆子溜得远远的，哪次敢像刚才那样进来这个客厅，更别提说那些话了。”


  
“别紧张，夫人，”本说着就坐了下去。椅子架不住他的重量，瞬间散架了。“别紧张，夫人；见鬼——这是什么玩意儿？”


  
“别介意，本，”奥克利先生说道，“只是一把椅子；起来吧。”


  
“椅子，”本说道，“你们管这叫椅子？不过不用放心上——没事。”


  
“喂，你这个霸道的大块头、好吃懒做的恶棍！”


  
“继续，夫人，继续。”


  
“你就是一无是处的腐肉；连狗都知道要穿自己的衣服，你还穿你主人的，你这个大傻蛋，阴险的狗。你们教区养了你这样的野兽，你还是快滚回去管好塔里的狮子大象，不要来我们这种老实巴交的人家里，你个杀人不眨眼，仗势凌人，偷人钱财的恶棍。”


  
“继续，夫人，继续。”


  
这一类的对白当然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奥克利夫人骂累了便坐下去。本说道：“我来告诉你，夫人，我认为你——我感觉你是，你刚才提到的那种非常有用非常聪明的动物里的母兽。”


  
谁都听得出来这话是暗讽，奥克利夫人正想回嘴，卢宾先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上帝保佑你们！我想我该回家了。”


  
“还不急，驴皮先生，”本说道，“你最好坐下来——我们有话跟你说。”


  
“年轻人，年轻人，让我过一下。如果你不让的话，你的灵魂会遭遇危险。”


  
“我没有灵魂，”本说，“我只是伦敦塔的卫兵，没打算拥有这么奢侈的东西。”


  
“异教徒！”奥克利夫人大声叫道，“可怕的异教徒！不过值得安慰的是，他总有一天会在自己身上练出的油里被炸成油渣的。”


  
“哦，小意思，”本说道，“我想我就喜欢那样，特别是如果那样子能让你开心的话。我想这就是你宣称的基督徒的安慰吧。你能坐下来吗，驴皮先生？”


  
“我的名字不是驴皮，是卢宾；如果你希望我坐下来，我当然不介意。”


  
卫兵脚一抬就把牧师坐的椅子踢开了，结果牧师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我的宝贝，”奥克利先生对乔安娜说道，“你去睡觉吧，你妈妈就不会说这件事和你有关系了。我要把这个人赶出我们家。晚安，我的宝贝，晚安。”


  
乔安娜亲了亲她爸爸的脸颊，离开了客厅，对他们粗暴压制卢宾这件事没有表示出丝毫的同情。


  
她走了之后，奥克利夫人开口说话了：“卢宾先生，我得和你道晚安了，当然，这些恶棍这样对你，我已经不指望下次你还会来我家了。晚安，卢宾先生，晚安。”


  
“那可太好了，夫人，”本说道，“在这个野兽牧师离开之前，我想教训教训他。看样子他还没全醒，我必须先让他清醒一下。”


  
本揪着牧师的鼻子，狠狠地掐下去，等他的拇指和食指松开的时候，牧师的鼻子已经乌青。


  
“杀人犯，杀人犯！我的鼻子，我的鼻子！”卢宾先生尖叫道。奥克利夫人见是如此，吓得也不敢去打本了，只是刷的一记耳光打在她丈夫的侧脸上。挨了这一巴掌，小老头晕眩了，比卢宾先生喝完热酒看见的灯还多出无数倍。


  
“很好，”本说道，“现在我们要进入激动人心的阶段了。”


  
说着，本从口袋里掏出一卷绳子，绳子一端是套索。他麻利地甩出去，从奥克利夫人头顶上套了下去。


  
“杀人犯！”她尖叫道，“奥克利，你是打算看我在你眼皮底下被谋杀了吗？”


  
“我的耳朵嗡嗡作响，”奥克利先生说道，“什么都听不见。”


  
“就是这样子，”本说道，“如果母兽对我们跟她们讲的道理充耳不闻的话，我们就是这样对付它们的。夫人，有劳了，往这边站一点。”


  
本四处瞧着，终于找到墙上有一个粗壮的铁钩，多亏他是个高个子，才有本事把绳子拉上来，而绳子另一端则被他牢牢地绑在房间里那张很沉的写字桌的桌腿上，这样奥克利夫人就被牢牢地拴了起来。


  
“杀人犯！”她大叫道，“奥克利，你还像个男人吗？居然袖手旁观，让这个大畜生这样欺负我？”


  
“我什么都看不见，”奥克利先生说道，“我的耳朵里还在嗡嗡嗡嗡响着呢；我跟你说过的——我什么都看不见。”


  
“夫人，现在随便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本说道，“不过就像是一头脾气暴躁的熊在叫嚷，一点都没关系；至于你的驴皮先生嘛，你最好乖乖跪下，然后请求奥克利先生原谅你擅自来喝他的茶，还敢那么该死，无礼地和他女儿说话。”


  
“不要听他的，卢宾先生，”奥克利夫人喊道，“不要！”


  
“你听，”本说道，“这位夫人刚才建议你什么来着。我的想法可就大不一样了；我建议你还是乖乖听我的——如果你不听，我不会伤害你；但我会感觉有必要强摁着你跪下去，再把你摁扁。”


  
“我想我会听你的，”卢宾先生说道，“圣徒总是被迫要向异教徒妥协的。”


  
“如果你再随便给我封名号，”本说道，“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年轻人，年轻人，容我规劝你一下。放我走，你若皈依我教，我定为你祷告。”


  
“去你的，不要脸！如果我信了教，你觉得我那塔里面的野兽会做出什么事呢？那个，我们最近养了一只老虎，它要是发现我是孬蛋的话，它会把自己的尾巴给咬掉吧。好了，我的时间很宝贵，没空和你磨洋工；如果你不马上跪下去，我们得再想点别的办法。”


  
“我一定跪，”卢宾说道，“我想我一定会跪的。”说完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很好；现在跟着我念。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是的；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上帝饶恕我吧。”


  
“上帝可能饶恕你，也可能不会饶恕你。继续——我痛恨一切道德的东西。”


  
“天啊，是的——我痛恨一切道德的东西。”


  
“奥克利先生；我错了。”


  
“是的；我是一个卑鄙的罪人，奥克利先生，我错了。”


  
“我跪着，请求他原谅——”


  
“天啊，好的——我跪着，请求他原谅——上帝饶了我们卑鄙的罪人。”


  
“跪着——我再也不做这种事了。”


  
“是的——跪着，我再也不会做这种事。”


  
“要是我再来，要杀要剐随你们。”


  
“好的——要是我再来，要杀要剐随你们。死亡和魔鬼，你们要我命来了！”


  
本从后面抓着牧师的脖子，把他的头摁到地板上，一直到他之前已经受过伤的鼻子差不多被压得和他的脸在同一平面上了，才肯松开手。


  
“现在，你可以走了。”本说道。


  
卢宾先生连滚带爬地出去了；但是本一直跟着他到过道里，还不肯放过他，而是在后面狠狠踢了他两脚才罢休，然后这个卫兵带着一脸胜利的表情回了客厅。


  
“嘿，本，”奥克利先生说道，“你真是诗人般的人物呢。”


  
“我相信你说的，奥克利，老弟，”本说道，“我们走吧，到街角喝杯酒。”


  
“什么！”奥克利夫人大声喊道，“你们就这样把我留在这儿，你们两个恶棍。”


  
“是的，”本说道，“除非你发誓再也不做自以为是的母兽，然后，请求奥克利先生原谅你给他带来了这么多麻烦；至于我，我很容易打发的，你只要亲我一下，跟我说声你爱我。”


  
“如果我做了，我就——”


  
“该死，你的意思。”


  
“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我就会噎到的。”


  
“那你就噎着吧，反正除了晃晃你的腿，你怎么舒服就怎么吊着吧——走啦，奥克利。”


  
“奥克利先生——站住——站住——不要让我一个人在这儿。我错了。”


  
“够了，”奥克利说道，“亲爱的，记住我跟你说的。我想好了，从今往后，这个家我说的算。如果你还想和我在一起过日子，我们的生活状态就不是现在这样子了，必须焕然一新的；如果你不配合，哈钦斯律师告诉我可以把你赶出去，只要给你点生活费就行；到时候，我会让我的姐姐蕾切尔帮我打理家务；现在你该知道我的决心还有你的选择余地了。如果你想好要开始和我好好过日子，最好立即去帮本弄点好吃的送过来。”


  
奥克利夫人答应了奥克利先生；本将她放了下来，她便认认真真去准备晚餐了；但是，她是否真的被降服了，我们仍须拭目以待。

第十章 上校和他的朋友


  
杰弗里上校对桑希尔先生失踪一事的调查进展全然不满意。他十分敬重桑希尔先生，一来因为他个人对桑希尔先生评价颇高；二来因为桑希尔先生曾经给他提供过实实在在的帮助。


  
坦普勒公园见面时，为了不耽误乔安娜·奥克利的时间，讲完与她相关的情节，他便戛然止住，只字未提在桑希尔和他的狗上船后，海王星以及全体船员和乘客遭遇的诸多危险。


  
事实上，他提到的那一场暴风雨仅仅是第一波冲击船只的风暴；接二连三的狂风持续了数周，致使船只遭受重创，到了不得不寻找地方靠岸进行修补的地步。


  
看一眼地图便可知，根据当时海王星所处的位置，在有望获取救助的港口中，最近的就在英属殖民地——好望角；但是，前往好望角的航线正好逆着风浪；所幸他们全力以赴，在暴风骤雨袭来的前夕，已经在马达加斯加东海岸附近靠岸。


  
一路上大家忧心忡忡，以为轮船会触礁；还好那边水域较深，船只行驶顺畅；当时还刮了一阵狂飑，因为在近海岸，为了保全船只，他们抛双锚，以防万一被风暴卷进去就会被迫搁浅。


  
狂飑持续盘旋在海面上空，庆幸的是，海员们都安然无恙；但毕竟是半个飓风的规模，船上部分桅杆被吹倒，连带还有其他微小的损坏。因此，他们不得不逗留几日，上山砍树修补桅杆，补充少许供给。


  
一般读者恐怕对狂飑的细致描述不会有多大的兴致。接二连三的指令下来，船上的桅杆和翼梁被一根根搬走了，然后开始清理残骸。


  
狂飑持续多日，船上又湿又乱，清理工作很是繁重，并且没有多少乐趣；船只随时有被风刮到背风岸以及被礁石撞碎的危险。


  
不过，危险很快解除，他们已经在离岸边很近的地方抛锚停泊，相对而言安全有了保障。


  
“我们安全了，”船长第二次来指挥甲板工作的时候，一边说一边朝桑希尔先生和杰弗里上校走了过去。


  
“总算安全了，真是叫人开心啊。”杰弗里回答道。


  
“嗯，船长，”桑希尔说道，“能熬过这接二连三的打击真是太好了；现在我们已经抛锚，这边的海水看起来足够平静。”


  
“确实，我敢说海面会一直保持平静；这属于深水区里风光比较美的水域了——水深好固锚；可是你们看见了，这里不够大，不然就是个不错的港口了。”


  
“确实；但是这里礁石多。”


  
“是的；礁石多有时候挺危险的，虽然我也不确定大的风暴来的时候是否会有危险。一开始的时候海水可能会慢慢注进来，深度是够任何东西进去停靠的——就算诺亚方舟应该也能轻松进去。”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在这停靠一两天，派几个小船到岸上去砍些松树回来把桅杆修一修。”


  
“你们没有棍子吗？”


  
“有是有，修桅杆的话就不够了；我们出海还从来没准备过这些东西。”


  
“这种东西到哪儿都可以就地取材。”


  
“是的，全世界到哪儿都能找到这样那样的棍子。”


  
“如果你要派船到岸上，能否搭我一程？”杰弗里说道。


  
“当然可以；但这里的当地人很是粗暴而且蛮不讲理。万一和他们发生争吵，极有可能被他们俘虏或者打伤。”


  
“我会谨慎行事避免争吵的。”


  
“很好，上校，欢迎你上岸去看看。”


  
“我也有相同的请求，”桑希尔说道，“我特别想上去看看这个国家，见识见识当地的风土人情。”


  
“绝对不要单独和他们在一起，”船长说道，“就算能活着回来，一定也有你后悔的——相信我说的话。”


  
“我知道了，”桑希尔说道，“我哪儿都不去，船上的伙伴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那就没事。”


  
“你担心遭到当地人恶意攻击吗？”杰弗里上校问道。


  
“不担心，我想不会；这种事情以前有发生过。我来过这条海岸，非常偶然地遇见了当地人，他们倒没对我怎样；但是，也有很多到这条海岸的人和当地人发生冲突，屈居第二败下阵来。当地人要是看见船上人多势众，一般会先撤退，回去请出部落首领；等部落首领带队冲下来了，就很难战胜他们了。”


  
第二天一早，船只就被派去载船员们上岸砍伐木材，储备轮船所需的棍子。


  
桑希尔先生和杰弗里上校一起上了船。眨眼间，小船就抵达马达加斯加海岸。


  
这是个风光秀丽的国度，蔬菜丰饶多产；寻找木材回去修补桅杆的一队人员很快找到了挺拔的林木之王，这些树本身就够造几艘船了。


  
可是，他们无意造船；他们到了树木长得较为茂盛高大的地方，砍下了几棵高大的松树。


  
这是他们最想要的木材；事实上，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可是，还没砍几棵松树，就有当地居民朝他们冲了下来，显然这些人是出来巡逻的。


  
刚开始他们还很安静很和气，只是急于探明情况，一直好奇地问东问西。


  
这种事情大家倒是容易忍受。可是，最后他们的人越来越多了，只要能够得着的东西他们都敢偷，船员们当然不满。没多久，双方就开始你一拳我一脚了。


  
杰弗里上校上前，极力要阻止当地人殴打一个正在砍树的船员；事实上，他只是想当个中间人调停争斗的双方，企图恢复秩序和友好；可是，顿时，几个武装好的当地人一齐朝他扑了过去把他捆了起来，没人来得及站出来替他说话的时候，当地人就急着要置他于死地。


  
看起来此次上校是注定难逃一死，因为，如果当地人得逞了，他们一定会残忍粗暴地将他杀死。


  
紧要关头，有人伸出了援助之手。桑希尔先生见势不妙，从其中一名船员手中拿走一把火枪，猛追绑走杰弗里上校的当地人。


  
现在他们有三个，另外两个跑回去通风报信，估计是去通报部落首领。桑希尔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扔了一条毯子把杰弗里上校的头蒙起来；桑希尔出其不意地用火枪把子将其中一个打倒在地，另一个转身查看究竟的人也吃了同样的苦头。


  
第三个看见杰弗里上校已经被松绑，还有枪口对准他的头，急忙跟随他的两个同伴落荒而逃，生怕自己遭遇任何严峻后果。“桑希尔，你救了我的命。”杰弗里上校说着，内心激动不已。


  
“快走，此地不宜久留——回大船——回大船！”他说着，匆匆追上同行的船员；最后，他们安全上了小船回到大船；在大船上，大家一起庆祝这次运气不小，才得以成功摆脱这个好争斗好捣乱，但没文明到能分清是非的民族。


  
远在他乡的人们同在另一片蓝天下的时候，他们的心借由兄弟情义的纽带愈发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虽说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但除非身陷危急情况之中，否则也不会出现。


  
杰弗里上校与桑希尔先生刚才的行为当属其中之一，可以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当之无愧，因为他们绝对可以被称为是志同道合的兄弟；但当我们联想到他们走到了一起的不平凡背景，以及他们为对方提供各自力所能及的帮助时，我们就不会对他们之间几近浪漫的友情感到诧异。


  
正是从那时候起，桑希尔先生便把上校的心当成他所有思想以及梦想的栖息地。之后，他们便心有灵犀，可以毫无保留地交心。当两个真正情投意合的人能够敞开心扉促膝长谈时，人类情谊便结出了最令人愉悦的果实。


  
没有出过海、不了解海上航行多单调多无趣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船上有一个学识渊博、诙谐幽默的人同行所能带来的无穷乐趣。


  
海风正沿着缆索呼啸而过，海浪的浪尖拍打着大轮船；桑希尔和杰弗里还在一起，尽管此时身处险境，他们两人仍在彼此的生活中寻找慰藉，并且在行动上经常比谁更胆大，往往让海员们惊叹不已。


  
整个航程惊险异常，船上一些资格最老的海员，在夜巡的时候毫无禁忌地吓唬同行的伙伴，说根据他们多年经验，船会在狭长的非洲海岸的某个地方沉下去，永远到不了英格兰。


  
当然，船长千方百计阻止谣言的散播。可是谣言一旦传开了，想在短时间内彻底扼杀是不可能的；谣言无疑最有杀伤力，会让海员们在遇到危险时被麻痹，不肯全力以赴应对困难，因为他们觉得轮船既然注定要沉海，一切努力都是徒然。


  
在这种事情上，海员们极度迷信，认为此次从印度返程回国途中他们必死无疑。据此，我们有理由肯定这种心理直接影响了海王星与某些灾难的抗争结果，因为必死的念头已经根植海员的心底，使他们相信，不管他们怎么努力，都无法扭转船只的厄运。


  
船只绕过好望角时，突然下起了一场东海岸上多年未见的大雾。但如果这是在非洲西海岸，则每年都有遭遇这类大雾的时节。


  
一切都被浓得化不开的雾气裹了起来，只有海流依旧湍急，海浪仍在打旋，海水已与海岸平齐。如船长所料，船只应该是漂离岸边了。


  
出于这种担忧，一股前所未有的焦虑在船上蔓延；甲板上的每个角落都有灯亮着，有两个人一直在探测水深。大概是十二点半的时候，气压计显示的数字预示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于是，在甲板上夜巡的人立即拉响警报。


  
他们突然发现，在离船头左舷位置很近的地方有光亮，这光应该是来自某艘和海王星一样被困在大雾里的船只；两船相撞已成定局，因为双方都来不及改变航向。


  
唯一让人担忧并且需要被解决的问题是，那艘大船的体积和马力有多大，能否将他们的船撞翻，或是被他们的船撞翻；这个可怕的问题必须马上弄清楚。


  
事实上，人们惊恐的尖叫声还未消逝，两艘船就已撞到一起。这是一次可怕的撞击——一阵惊慌与恐惧的尖叫过后，一切都静止了。海王星毁损严重，有部分舷墙被撞到，但仍旧继续航行；而另一艘船则在巨响中沉入海底。


  
天啊！一切都完了。雾那么浓，雪上加霜的是，夜太黑，根本不可能救出那艘船上任何一个倒霉的人；海王星上的军官和水手叫喊了一阵子，又侧耳细听是否有落水的幸存者在海里游动，但始终没人回应。大概走了六个多小时后，他们驶出雾区，驶入阳光明媚的地方，万里无云，他们面面相觑，仿佛刚从奇怪的噩梦中惊醒。


  
他们至始至终都没查到被他们撞翻的那艘船的名字，整件事一直是个大谜团。海王星到达伦敦港后，此事被再次提起，人们开始动用一切资源获取那艘倒霉轮船的相关信息。


  
以上所述之事唤醒了杰弗里上校对桑希尔搭救之恩的感激之情，一切历历在目；正因如此，他便留在伦敦，利用闲暇时间，不余遗力要将桑希尔先生的下落调查个水落石出。


  
一番深思熟虑过后，他深信自己能力有限，要解开这个谜，单枪匹马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决定去找一位朋友，同是印度陆军成员的拉斯伯恩上尉，咨询他的意见。


  
这位绅士——他是当之无愧的绅士，住在伦敦；事实上，他已经退役，现今住在这大都市的郊区，房子小虽小点，却很惬意。


  
他家是一座古香古色的农舍式小别墅，里面有各式各样古怪的角落；还有个小公园，公园里郁郁葱葱的，满是参天古树，这种景象在伦敦城附近已经相当稀少，而且将变得日益稀少，因为与大都市接壤的郊区地块价值不断攀升，已经不允许小住宅继续拥有大面积的附属土地。


  
拉斯伯恩上尉拥有一个和睦友爱的家庭，对此他很是自豪，也应该是很自豪的。能够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便是世上最美满之事。


  
杰弗里上校正是决定向这位绅士倾诉，打算将与可怜的桑希尔命运攸关的种种可能尽数告知于他。


  
上尉家不是很远，走路去也算便利。杰弗里确实选择走路过去，薄暮时分才走到。这一天是他与乔安娜在坦普勒公园会面的第二天。


  
对于一个在乡村长途跋涉、风尘仆仆的人而言，再没什么比突然踏进一个井然有序、花草丛生的花园更觉心旷神怡的了；当杰弗里上校到达拉斯伯恩的房子——莱姆特里洛奇公寓时，这种感觉尤为真切。


  
上尉一家待他极尽热情诚恳——虽说他早有心理预期，但当时仍然感觉十分荣幸；在房子里与上尉家人一番寒暄后，杰弗里和上尉两个人慢慢悠悠地踱进了花园，然后杰弗里切入正题。


  
上尉几乎没有插话，耐心听他讲完；末了，杰弗里说道：“这次我特意过来就是想咨询您对这些事情的看法。”上尉马上以他一贯温和、不紧不慢地说道：“恐怕我也没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但是，这件事情上，如果你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做或者我能帮得上忙的，我都会积极配合；我向你保证，我对这件事也很关心，非常愿意帮忙。有事你只管吩咐，我随叫随到。”


  
“我早料到您会这么说。尽管您怯于给我意见，我还是迫不及待想知道您对这件非同寻常的事有什么看法，还请不吝赐教。”


  
“最自然的，”拉斯伯恩上尉说道，“在事件发生初期，似乎我们必须到你的朋友桑希尔最后消失的地方去找找看。”


  
“舰队街的理发店？”


  
“正是。他是离开理发店了，还是没有？”


  
“斯文尼·陶德说他从理发店出去之后沿着街道进城，照着他给他指的方向去找奥克利先生，那个眼镜商，还说看见他在市场尽头处卷入某场纠纷；但是，矛盾的是，那只狗一直呆在理发店门口，怎么哄怎么骗都带不走。这只狗会这样做就证明它相当精明，我们大有理由排除它犯错误的可能性。”


  
“确实。我们俩明天一早进城去，到理发店一趟，别说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只管进去理发，你觉得如何？你感觉他会认出你吗？”


  
“穿便衣的话，不太可能；上次和海王星船长到他店里时，我穿的是军便服，他对我的记忆无疑是军人模样；如果我穿日常便装的话，他应该是完全认不出我。明天再去一趟理发店——这个主意我看不错。”


  
“以你对你朋友桑希尔先生的了解来看，他会不会和别人说他身上有一串价值不菲的珍珠？”


  
“当然不会。”


  
“我也就这么一问，因为那些珍珠会让人垂涎欲滴；如果他在理发师手上遭遇不测的话，想要侵占这价值不菲的珠宝应该就是作案动机了。”


  
“我认为不可能，不过这倒提醒我，如果我们想获得任何关于桑希尔的消息，这些珍珠就是线索。这么贵重的珠宝，没人看了会不眼红的；但是，除非找到买家，否则它们就完全没有价值可言；除非是满足个人虚荣心，不然也没人会买这种性质的东西，当然，买了就会在某些公众场合展示。”


  
“确实如此；如果找到珍珠在哪儿，然后向前追溯它的交易史，最后就能找到是谁从桑希尔身上拿到的珍珠，那个人迫于压力应该会如实交代这串珍珠是如何落到他手上的。”


  
他们断断续续又聊了一会儿之后，决定杰弗里上校当晚住在莱姆特里洛奇，然后第二天一早，他们俩就前往伦敦，打扮成有身份有地位的城里人模样，到店里的时候聊珠宝和宝石，引诱理发师坦露他有那一类的东西要处置；而且，他们还打算把那只狗带走，拉斯伯恩上尉自荐负责照看它。


  
至于上校和友善的拉斯伯恩一家如何愉快地度过那一晚，我们暂且不提；杰弗里上校当天晚上梦到了他的朋友桑希尔，梦境怪诞不经、纷繁芜杂，梦里的对话我们一样略过不提；我们假定翌日清晨，上校和上尉用完早膳出发去伦敦；然后，在斯特兰德街附近的衣服店买外套、假发和帽子，乔装打扮后去找斯文尼·陶德。


  
他们俩挽着胳膊朝舰队街走去，很快就到了那个看起来疑点重重的小店对面。


  
“你留意一下，那只狗没在这儿，”上校说道。“我上次和乔安娜·奥克利路过这里时就觉怀疑那只狗一定是出事了，我敢肯定是卑鄙的理发师对它下狠手了。”


  
“假设理发师是清白的话，”拉斯伯恩上尉说道，“你必须承认，如果有一只狗一副要控诉你的样子，整天待在他店门口，真的是会烦死人；按照这个逻辑，把那小家伙弄死就不稀奇了。”


  
“不，当然，我们肯定要先假设他是清白的；我们千万不能提到半点这些东西，记住，我们进店了就要当自己第一次过去的陌生客人，完全不知道那只狗的事情，更要装作不知道有人在这个地方失踪。”


  
“同意！走吧；万一他从窗户看见我们在一直在外面晃荡或者犹犹豫豫的话，他肯定会顿起疑心，那样对我们一点好处都没有。”


  
他们俩进了店，发现斯文尼·陶德样子异常古怪，一只眼睛上贴着一块黑色的药膏，用一条绿色的绷带缠在头上把药膏固定住，一副前所未有的狰狞面目；他剃掉了一贯蓄着的一小捋胡须，虽说依旧丑得吓人，但和我们之前描述的那种丑还是有区别的，这引起了上校的注意。


  
要不是到他店里，上校一定认不出他就是陶德；但是，联想到前天晚上陶德的逃命历险记，如果他认为有必要花点心思改头换面的话，我们就不会觉得奇怪了：因为他怕出门冷不丁地撞上某个追捕过他的人，或者相反，极有可能其中某个人一早到他店里刮胡子，讲起那天晚上的事情——毕竟理发店是公认的出了名的传播各种流言蜚语的地方。


  
“刮个胡子，理个头发，先生们？”斯文尼·陶德在客人进门后说道。


  
“只刮胡子，”拉斯伯恩上尉说道。今天上尉是主角，上校是配角，怕斯文尼·陶德认出上校的声音心生怀疑。


  
“请先坐会儿。”斯文尼·陶德对杰弗里上校说道。“很快就会帮你的朋友刮好胡子，先生，然后，就轮到您了。您要不要来一份早报，先生？我自己刚就在读上面写的一件非常神秘的事情，如果是真有此事的话。但是您不会，您知道的，不会相信报纸上的东西。”


  
“谢谢——谢谢。”上校说道。


  
拉斯伯恩上尉坐下来刮胡子，他在家的时候故意不刮，留着当个借口进理发店。


  
“嘿，先生，”斯文尼·陶德继续说道，“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非常不可思议。”


  
“的确。”


  
“是的，先生，城中西边一个叫菲尔德的老绅士得了一大笔钱，从此就杳无音讯了；就昨天发生的事，先生，今天的报纸就有关于他的报道。”


  
“‘灯花色的外套，腰部处是天鹅绒装饰——黑色的天鹅绒，本该这么说——丝袜，银质鞋扣，手杖上头还镶金，刻着W.D.F字样，代表威廉·丹普多恩·费尔德（WilliamDumpledownFilder）’——非常神秘的事情，绅士们。”


  
店铺的角落传来一阵呻吟声，刹那间，杰弗里上校跳了起来，大声嚷道：“什么声音——什么声音？”


  
“哦，那是我的徒弟，托比亚斯·拉格。他吃了太多洛薇特夫人店里的肉饼，胃不舒服。对吧？托比亚斯，我的伙计？”


  
“是的，先生。”托比亚斯说完又是一阵呻吟。


  
“哦，确实，”上校说道，“下次必须让他注意一点。”


  
“希望他会吧，先生；托比亚斯，你听到刚才这位绅士说的话了吗？叫你下次注意一点。我太放纵你了，这是事实。看，先生，我相信这是您这辈子刮得最干净的一次。”


  
“嚇，是的，”拉斯伯恩说道，“我想应该是刮得非常不错。现在，轮到你了，格林先生，”他喊的是上校此次的化名，“好了，格林先生，抓紧时间，不然我们到公爵家就迟到了，那样的话我们的珠宝就卖不成了。”


  
“确实是这样子的，”上校说道，“如果我们不抓紧的话。我们在客栈吃早饭耽误太多时间了；那位阁下非常有钱，这种优质客户，我们最好不要错过了——只要是他或者他夫人感兴趣的东西，他从来不问价钱。”


  
“珠宝商，绅士们，我猜。”斯文尼·陶德说道。


  
“是的，我们在这个行业混有一段时间了；我做一种生意，他做一种生意，我们处理得非常好，有客户需要对方的东西我们就会通通气，两头生意都不错。”


  
“非常好的策略，”斯文尼·陶德说道，“我会尽快的，先生。做珠宝生意可比刮胡子重要得多。”


  
“要我说也是。”


  
“当然是了，先生。我累死累活经营这个店好几年了，没挣到什么大钱——我的意思是，虽说没赚到什么大钱，但也得承认已经够我舒舒服服、安安静静收手不干了；我想我应该很快就不干这一行了。看吧，先生，您还没见过有人刮这么快，还这么干净的吧，而且只收一便士。谢谢了，绅士们——这是找您的零钱；祝您今天早上心情愉快！”


  
他们无计可施，只好离开理发店；等他们走后，斯文尼·陶德一如既往地在手上来回摩挲他的剃须刀，脸上露出魔鬼般的阴笑，喃喃自语道：“聪明——非常天才——但是没用，逃不出我的火眼金睛。哦，没用，屁用都没有！我可没这么好骗——钻石商！哈！哈！我不拒绝，当然，做珍珠交易——大笑话，真是个天大的笑话。如果这么轻易就被打败，那我早就去见阎王爷了。托比亚斯，托比亚斯，我说你呢！”


  
“来了，先生。”那个伙计垂头丧气地答应着。


  
“你是不是忘记如果你敢嚼舌根，不管是说了你在这里听见看见的任何东西，还是说了你自以为是的东西，你妈妈就有危险了？”


  
“没忘记，”那个男孩子说道，“真的从来没忘记过。就算我活到一百岁，我也不会忘记的。”


  
“那就好，谨慎点，非常好，托比亚斯。现在出去，如果刚才那两个人在街上拦住你，随便他们说什么，你尽量少说话；但是他们一走你就得马上回来见我，跟我汇报他们说了什么。他们往左拐，进城去了——现在滚走吧。”


  
“没用，”杰弗里上校对上尉说道，“要么理发师比我高明，我不是他的对手，要么就是他真的和桑希尔先生的失踪案没有关系。”


  
“不过还是有疑点。我们提到珠宝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神情顿时掠过一丝异样；虽然是一瞬间的事情，但还是让我怀疑他知道什么，只是他小心堤防所以藏着没说。那个小男孩的行为举止也是一样，很奇怪；再者，如果他有那串珍珠的话，他就完全有条件做他想要做的事情——也就是，金盆洗手，再不愁钱了。”


  
“嘘——你看见那个伙计了吗？”


  
“是的；那个理发店的小男孩。”


  
“就是叫托比亚斯的那个伙计——我们要不要和他说说话？”


  
“我们再大胆试一下，如果他能给我们提供消息的话，就给他丰厚的报酬。”


  
“同意，同意。”


  
他们俩上前去找托比亚斯，此时他正无精打采地在大街上晃荡。他们赶上的时候，看到小男孩脸上流露出来的忧虑和伤心，受到了很大的触动。


  
他看起来憔悴不堪、焦虑万分——这么小的孩子脸上有这种表情叫人看了难过；上校友善地与他搭讪时，他的心似乎决堤了，眼泪瞬间夺眶而出，但他又急忙退了回去，好像有谁警告过他。


  
“我的伙计，”上校说道，“我想，你应该是和斯文尼·陶德，那个理发师，在一起的吧。是不是因为他对你不好，所以你才看起来这么不高兴？”


  
“不是，不是，是的，我想说是的，我没什么可以告诉你们。借过一下。”


  
“那你为什么前言不搭后语的？”


  
“没什么，没什么。”


  
“我说，我的伙计，这一畿尼是给你的，但是，你要给我们描述一下几天前带一只狗到你师傅店里去理发的那个航海员的样子。”


  
“我没法告诉你们，”那个小男孩说道，“我没法告诉你们，我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你有话说，对吧。说吧，我们会酬谢你的，也会保护你不受斯文尼·陶德的伤害。我们有能力做到，也非常愿意这么做；但是，你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我们很关心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你要把你知道的或者你怎么想的老老实实地跟我们说。”


  
“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想，”托比亚斯说道，“让我走，我没什么说的，他来刮胡子然后就走了。”


  
“但为什么他没带走他的狗呢？”


  
“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很明显你知道什么，可你害怕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不敢说；既然好话你不听，我们就得找人帮忙，马上就带你去见一名法官，法官会逼你说出来的。”


  
“随便你们怎么对我，”托比亚斯说道，“我管不了。我没什么和你们说的，一点都没有。哦，我可怜的妈妈，如果不是因为你——”


  
“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没什么！”


  
上校说要带他见法官应该只是恐吓他，他真的没有道理那样做；因为，如果这个小男孩要是真有秘密，而且坚持要保守秘密，世界上就没有哪个法官能逼他说出任何他不想说的话。尽了最后的努力，他们还是决定放他走。


  
“孩子，”上校说道，“你还小，无法判断某些特定行为的后果；在你坚持保守危险的秘密之前，你要权衡清楚；我们可以向你保证我们有能力保护你不受斯文尼·陶德的伤害；你想想，这对你而言是一次机会，或许借此机会你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从此不再沉迷沮丧。机会就在眼前，错过就没有了。”


  
“我没什么好说的，”那个小男孩说道，“我没什么好说的。”


  
说话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显得如此的焦虑，他们俩都断定他是有话想说，而且，是至关重要的话，对他们而言很有价值，可能是非常有价值；但是，目前似乎没办法撬开他的嘴。


  
他们无可奈何只得放了他，平白失了面子，不仅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他们自己的处境也变得恶劣许多，因为如果斯文尼·陶德真的是罪犯，他们一定已经打草惊蛇，而他们自己还在原地踏步。


  
让事件变得越发错综复杂的是，有可能他俩会做出错误的判断，认为舰队街的理发师和桑希尔先生的失踪案已经没有关系了。

第十一章 洛薇特肉饼店里的陌生人


  
薄暮之时，洛薇特店里当天最后一批肉饼已经售罄，一个衣衫褴褛的人走了进来，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柜台看，看样子又是饥饿又是虚弱。


  
洛薇特夫人刚好在店里，看他进来没有露出半点笑容。如果说平时她是皮笑肉不笑，这次她连皮都没笑，甚至有几分生气的神色。不等那个人说话，她就先大声嚷道：“走开，我们从来不施舍乞丐。”


  
陌生人霎时间脸颊飞红，回答道：“洛薇特夫人，我来不是求你施舍，而是来问问看你能不能帮我找点事做？”


  
“帮你找点事做！帮你这样一个破衣烂衫的可怜虫找事做！”


  
“我是破衣烂衫的可怜虫，而且，穷得叮当响。还没这样落魄的时候，我也坐在你的柜台前，兴高采烈地掏腰包，为我喜欢吃的东西买单，当时您笑的那叫一个温柔。当然，我说这些不是故意要冒犯你，明眼人都知道你的笑是生意人的客套。要是没买东西，我可不奢望你笑；你看，我现在落到这份田地，只要能填饱肚子，叫我做什么都行。”


  
“哦，是的，等你日子又好过的时候，我敢肯定你又会趾高气昂得让人受不了；再说了，除了做肉饼，我们这儿还能有什么活儿需要招人呢？现在店里已经有一个各方面我们都认为很优秀的工人，就是有一点，越做越狂妄，太拿自己当回事，忘记自己几斤几两；我想如果换成是你，估计你也是这副德行。”


  
“好了，好了，”陌生人说道，“不待见穷苦人总是有各种理由。如果你坚持认为我是你说的那种人，想必多说无益。”


  
他转身要走，洛薇特夫人把他叫住了，说道：“两小时后再来一趟。”


  
他杵在那儿一会儿，然后，转过枯瘦的身子看着她，说道：“如果我还有体力，我一定会来——但是，光靠喝大街上的水泵流出来的那点水，我怕是撑不了二十四小时。”


  
“你可以先吃个肉饼。”


  
这个可怜兮兮的人饿得够呛，抓起肉饼就往嘴里塞，眨眼功夫，肉饼已然落肚。


  
“我的名字，”他说道，“叫贾维斯·威廉；我会来的，无须担心，洛薇特夫人，两个小时后见；不管你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我还是我，不会因为有钱吃饭有钱穿光鲜衣服就变一个人；不过，如果我感觉自己做得不舒服了，我就不干了，不给你添麻烦。”


  
他一面说一面走出店铺；等他走了之后，洛薇特夫人脸上露出怪异的神情，自言自语地低声说道：“他估计跟其他人一样，能干上几个月吧。是时候把我们现在这个处理掉了；我得好好想想。”


  
这是一个面积巨大的地窖，只是里面显得阴森昏暗——地板上铺的是一些粗糙的红色瓷砖，土墙里嵌了燧石碎块以及大块不平整的石头，以此增加土墙承重力度；四处是粗壮的大柱子，这些柱子其实就是木梁垂直立在地板上，木梁的上端顶着天花板上大块平滑的木板，整个天花板就靠这些木梁支撑着。火炉里的处处亮光呼之欲出；还有奇怪的声音不停嗤嗤嘶嘶作响，整个地窖里面飘满香气，令人垂涎三尺。


  
钟院人行横道正下方便是洛薇特夫人肉饼店的作坊所在地。这时候，作坊正在制作晚上的那批肉饼，有好几千个，预备天一亮就装上卡车送到伦敦郊区售卖。


  
天边刚露出鱼肚白，一群卖肉饼的流动摊贩已经到店里，运走大批的肉饼，准备派送给每天都有预订的老顾客。这些顾客只管在家里待着，根本不用担心没有肉饼吃，就像不用担心没有面包吃没有牛奶喝一样——因为每天都会有人把东西送上门。


  
现在，我们看得出来，洛薇特夫人店里的零售生意，特别是十二点到一点这段高峰期，零售总量虽说非常大，每年零售收入也颇为丰厚，但绝对算不上是店里最主要或者盈利最多的部分。


  
置身地窖，第一眼望去，感觉这里更像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作坊，肉眼所及绝对没办法对地窖的规模有充分的认识；这里四面八方都有门，还有造型古怪的低拱门能通往各个隔间，隔间看起来清一色都是黑漆漆的，就算白天进去也会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是午夜十二点。因此，人们不禁会猜想是不是左邻右舍都一致同意将他们的地窖出让给洛薇特夫人弄肉饼作坊了。


  
烤炉里面炖着肉饼，嗤嗤嘶嘶作响，肉汁冒着泡，香气四溢；可是，除了烤炉时不时映出来一阵阵光亮，地窖里面只有一点微弱的光线。


  
这么大的地方也只有一个人在里面，他坐在角落里一把矮矮的三脚凳上，双手托腮，身子慢慢悠悠地前后摇晃，发出低低的沉吟声，低得几乎听不见。


  
他衣衫单薄，看上去就只穿了一件汗衫和一条宽松的帆布裤。上衣的袖子挽到了胳膊肘上面，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睡帽。


  
就算有洛薇特夫人帮忙，两个人一天能供应那么多肉饼似乎也很不可思议；但是流水线生产创造了奇迹，地窖里摆满形形色色的机械器材，有揉面的，有剁肉的，还有其它各种用途，这些机器极大地节约了劳动力。


  
这个人多可怜啊——看起来就是个可悲的、灵魂饱受摧残的可怜虫！他脸色苍白，面容枯槁，两个眼窝深深地陷了进去；他把双手从脸上移开看着四周的样子骇人至极，不可能找出第二副画面比这还可怕的了。


  
“我今晚必须走，”他用粗哑的声音说道，“我今晚必须走。我知道太多了——现在满脑子都是恐惧。我已经连续五个晚上没睡着觉了，除了生面粉，什么东西也不敢吃。要是他们没有看得太紧，我今晚就走。哦！但愿我能逃到大街上——但愿我还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嘘！什么声音？我好像是听到有动静。”


  
他站了起来，颤巍巍地听着；可是，除了肉饼嗤嗤嘶嘶的声音，周遭没一点声音。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复又坐了下去。


  
“我身边所有的门全都被锁起来了，”他说道，“这意味着什么？太可怕了，哀莫大于心死。我不过到这里六个星期而已——六个星期而已啊！我快饿死了才进来的。天啊，天啊！还不如当初就饿着！我早该死掉，死了就不用遭这些罪！”


  
“斯金纳！”有人叫他，是一个女的声音，“斯金纳，烤炉还多久能好？”


  
“一刻钟，”他回答道，“一刻钟，洛薇特夫人。上帝帮帮我吧！”


  
“你说的是什么？”


  
“我刚说上帝帮帮我！说这句话不至于冒犯到谁吧。”


  
门“砰——”的一声被关上了，又剩可怜虫独自一人。


  
“好奇怪啊，”他说道，“今晚我老是回忆起从前，回忆起我曾经做过的事情。儿时往事一幕幕多欢乐啊！我又看见爬满常春藤的门廊，满眼的绿看了就叫人高兴；我又听见了一起玩耍的伙伴们银铃般欢乐的笑声；我脑海中出现了一条冒着泡的小溪，还有年代久远的磨坊和老房子，还有高耸的塔楼肃穆宏伟的样子。我听到小鸟叽叽喳喳在唱歌，风吹过树梢发出了飒飒的响声。太奇怪了！这些场景突然再现，这些声音突然响起，好像都是在提醒现在的我有多可怜。”


  
他说完这些，沉默了片刻，激动得身子都在颤抖；然后，他继续说道：“那些我认识的已经在坟墓里沉睡的人，好像都跑过来围着我。他们时不时看上我一眼，表情僵硬，好像是在表达他们对我深切的同情。”


  
“我还看见她了，在我的心中，她是第一个，点燃我柔情火焰的人。她从我旁边飘过，就像梦里朦胧的画面，影影绰绰，却有万种风情；虽说只是影子——但是，对我而言却是再真实不过了。我是怎么了——我到底是怎么了？”


  
他像刚才那样坐着，双手托腮，身子慢慢悠悠地前后摇晃，自言自语——尽是些饱受折磨的灵魂才会发出的哀叹，一如我们前文提到过的光景。


  
看呀！昏暗的隔间中的一扇小拱门开了，有个人猫着腰，溜进来了——他带着半边面具，穿着斗篷；双手露在外面，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把双头锤子，锤柄很结实，约莫十英寸长。


  
他很可能是从更黑的地方小心翼翼地摸进来，因为他拿手挡住射进眼睛的光线，好像是突然见到亮光感觉太刺眼；然后，他又小心翼翼地在隔间里面四处张望，一直到看见蜷缩着负责照看烤炉的人。


  
从那一刻起，他的视线再也没移开过这个人，小心翼翼地朝那个人走过去，每一步都迈得稳稳当当。显然，他是为了不打草惊蛇，所以只穿了袜子，几乎听不到半点他的脚步声。他离目标越来越近了，虽然脚步迟缓，但无疑是朝着那个蜷缩着并且一直在低声呻吟、饱受精神创伤的人走去了。此刻，他与他近在咫尺。他在可怜虫身后弯着腰，一脸的凶暴残忍，尽管戴着面具，透过他的眼睛我们还是能够分辨出来。他的双手紧紧地握住锤子，慢慢举过可怜虫的头顶，然后突然移开了。


  
不知道为何刚才蜷缩着坐在椅子上的可怜人突然在那个时候站了起来；他真的站起来了，疾步踱来踱去。


  
一眼望见如此可怕的幽灵，可怜人突然一声尖叫；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锤子就已经敲进了他的头颅，他无声无息地倒下，就那么死了。


  
***


  
“看样子，贾维斯·威廉先生，你很守信用，”洛薇特夫人对那个憔悴疲惫，来求她帮忙找工作的陌生人说道，“贾维斯·威廉先生，你很守信用，回来等工作了嘛。”


  
“是的，女士，希望你能给我一次机会：老实说，我原本打算有可能的话，找一份好一点的、更符合我性情的工作；可谁会愿意雇佣一个像我这样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人呢？你看我现在破衣烂衫的样子；我也跟你说过我现在饿得够呛。所以，只要能有一份普通的事让我做，我就知足了。这么想着，我才到你这儿来了。”


  
“好了，不管怎么说，我暂时没找到不试用你的理由。如果你愿意到楼下烘焙的地方，我会跟你一起下去，告诉你该做什么。你得记好，你的三餐全都是肉饼，除非你愿意自己掏钱买点别的，当然，前提是你有钱买。我们不发薪水，同样地，你必须发誓永远都不离开烘焙屋。”


  
“永远都不离开？”


  
“永远都不离开，除非你永远地离开，离开得干干净净；如果那些条件你接受，你就留下来；如果不能接受，赶紧另谋高就，当我没说过。”


  
“哎，夫人，我已经别无选择了；可你不是说过已经有一个工人了吗？”


  
“是的；不过，他已经走了，去找他一些非常老的老朋友了，那些人应该会很高兴见到他。说吧——你愿不愿意在这儿干？”


  
“我都穷得没办法了，不愿意又能怎样呢，洛薇特夫人？当然，我很清楚自己想离开就会离开的。”


  
“哦，当然，如果工人做得不舒服了，我们也一定不会让他再继续待很久的。如果你准备好了，就跟我走吧。”


  
“准备好了，我得感谢你收留了我。我以前所有的宏图大志早都烟消云散了。没什么大不了，真的，我始终一事无成；我跟你下去，夫人，你提的条件我全都接受。”


  
洛薇特夫人将柜台略微向上抬了一点，好让他进去。进去之后，他跟随她走到店铺后面的一个小房间。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壁板上一扇陈旧的门，门一开就露出一截楼梯。


  
她走下楼梯，贾维斯·威廉跟着下去。走下去挺长一段之后，她从另一扇门的后面拿出一根铁棍，把门撞开，带新来的工人在里面转了一圈，里面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上文已经非常简要地描述过。


  
“这些，”她说道，“就是烤炉，等一下我会给你演示一遍怎么做肉饼，怎么照看炉火，你要好好表现。面粉会从上面店铺的一处暗门送下来，还有做肉饼需要的其他东西都会一起从上面送下来，肉是除外的。你总能在架子上找到肉，可能是一整块，也可能是小碎块，架子就在这个门进去的一个小间里。但只有在特定时间门才会打开；要是看见门开了，最好赶紧进去取走做下一批肉饼需要的肉。”


  
“我全都明白了，夫人，”威廉说道，“但是肉怎么到里面去的？


  
“这不关你的事。只要有肉给你，就都是足量的。我做一个肉饼给你看，你就知道怎么操作了。如果方法对了，你会发现做肉饼的速度快得让你吃惊。”


  
她把一块肉扔到一台机器里面，仅仅转动一根手柄，肉就被剁碎成了肉沫；然后，她示范了如何用另外一台机器把面粉和水还有猪油搅成面团，再将这个面团分成若干小面团，小面团的大小刚好够做一个肉饼的脆皮。


  
最后，她向他展示了能装一百个肉饼的托盘是如何装盘的，装好盘之后摇一下辘轳，通过方形暗门就能将托盘精准地送到柜台上。


  
“现在，”她说道，“我必须走了。只要你勤快，一切都会很顺利的。但是，一旦你变懒，漠视我给你的指令，误工了，你就会收到一条消息，会对你有用的，如果你够精明的话，你就会明白你要做什么了。”


  
“什么消息？你现在就给我吧。”


  
“不行；我们认为一开始还没必要；过一阵子，你做腻了，肯定就需要了。”


  
说着，她就走了；他听到他刚进来的那个门在她出去之后被小心上好门闩。突然，他又听到她的声音了，非常清晰可辨，他还以为是她又折回来了；可是，他发现她只是把嘴巴趴在上面一条小缝里喊而已。


  
“牢记你的职责，”她说道，“我还得提醒你，想要从这里逃走，一定是做无用功，而且会很危险。”


  
“除非我放弃这份工作，并且征得你的许可。”


  
“当然——当然，你说得很对，任何一个放弃这份工作的人都得去见他的老朋友，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估计。”


  
“她说话方式怎么这么奇怪！”贾维斯·威廉自己一个人待着，自言自语。“感觉她说的每个字都有不一般的含义在里面。如果我误工了，她说会给我消息是什么意思！太奇怪了，这个地方太不一般了！要不是这里有肉汤的香气，我想我肯定待不下去，不过，肉饼确实太美味了——可能对像我这样长时间忍饥挨饿的人来说会显得格外的香；这里除了我，一个人都没有，我饿了——都快饿死了，有没有现成的肉饼呢？无论如何，我得先吃上半打再说，开吃。”


  
他打开其中一个烤炉，里面冒出来的香气真是无可挑剔了，他把鼻子凑近去闻，一脸的满足，好像他一辈子从未如此满足，从未没吃过如此的美味。


  
“我可能，”他说道，“做出这么美味的肉饼吗？不管怎么说，在这里不至于挨饿。如果这算监禁，我也心甘情愿。说实话，它们太可口了——就算没全熟——都很可口啊！我还得再吃半打，这里有这么多呢——开心！我都忍不住流口水了。说实话，洛薇特夫人，虽然我不知道你从哪儿弄来的肉，但它们真的像雏鸡一样鲜嫩，里面的肥肉入嘴就化了。啊！这才是肉饼，称得上肉饼的东西！它们应该是供给神吃的吧！”


  
洛薇特夫人店里这个新来的工人一口气吃掉了12个三便士一个的肉饼才停下来。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这里除了冷水，没有东西能就肉饼，但他很快就适应了。“因为，”他说道，“把这香气从嘴里洗掉也是挺可惜的，实在是太可惜了！既然这样，干脆别想，忍一忍别再抱怨了。走投无路时能想到来这个地方找点事情做养活自己，我真觉得自己走了狗屎运。我没有钱也没有人可以投靠，连我爱的人都背叛我。但是，现在的我，却是许多肉饼的主人，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我看过了，我是这里唯一的主人，应该是没人跟我争抢。


  
“当然，我的王国太昏暗了；但是我高兴什么时候退位就什么时候退位；哪天吃腻那些美味的肉饼，我就辞去这份工作，想想有没有别的出路——不过我还真的挺怀疑，这么好吃的肉饼我什么时候会吃腻呢。


  
“如果辞职了，我就永远离开英格兰；发生这么多不如意的事情，我已无处可去。身边一个朋友都没有，女朋友也不是真心的，亲戚没一个站在我这边！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做人，结交比以前那些更牢靠更永久的朋友，事实证明以前那些我全都是我自己看走眼了；现在，我得尽快做肉饼吃肉饼。”

第十二章 乔安娜·奥克利下定决心


  
美丽的乔安娜听她父亲的话离开客厅，并请求本（伦敦塔的卫兵）帮忙处理牧师卢宾先生的事情——不过，她并没有直接回房，而是站在楼梯上静听事情进展；能让满腹沮丧的她开心一刻的，无疑就是伦敦塔卫兵整治牧师这件事，那个牧师大概再也不敢踏入眼镜商的家半步了。


  
牧师走了之后，听起来她妈妈恢复了某种平静——这种平静，以她对缔约双方的了解，持续不了多久——她回到卧室，把自己反锁在里面，要是有人上来喊她下去吃饭，就会以为她睡着了，因为她感觉自己彻底无力再出席任何活动了，不管桌上的人她有多么敬重都不能了。


  
她确实尊敬伦敦塔的卫兵；小时候，他对她很好，她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她知道卫兵没有一次空手到她家，每次都给她带点礼物，有时候是玩具，有时候是布娃娃的小衣服，这些东西在那时候可是非常珍贵的礼物。


  
她想得没错，本要请她下楼。她父亲在本的要求下，已经上楼敲门了。她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也是确实可行的办法——就是不作声，那样的话，老眼镜商就会以为女儿睡着了。果不其然，门外的老眼镜商听屋里没动静就悄悄下楼去了，窃喜没把女儿吵醒，然后原原本本把情况跟本反应了。


  
乔安娜感觉晚上应该不会有人吵她了，可她无意休息，而是认认真真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像电影一样在脑子里放映。她几乎把上校和她讲过的话一字不漏地重复了一遍。思量多遍之后，她突然萌生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而且挥之不去。该想法一在她心里扎根，就开始搜罗与之相关的每一个小细节。这个看起来稍显奇怪的想法就是，杰弗里上校赞不绝口的桑希尔先生不是别人，正是马克·因吉斯瑞。


  
令人吃惊的是，一旦脑海里萌生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想法，就会有浪潮般的证据以迅雷般的速度前来支持它。乔安娜·奥克利的这个想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她当即想起一连串支持该想法的小事情；其中有一件，她清楚地记得马克·因吉斯瑞曾经告诉过她，如果离开英格兰他想换个名字；因为他只想让她，而且就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他的下落和近况；换名字是为了避人耳目，以防有人打听他的下落，特别是格兰特先生；他对格兰特先生莫名一肚子怨气，但当时的情况根本不至于让他对格兰先生如此这般愤怒。


  
然后，乔安娜又想起杰弗里上校跟她描述了这位桑希尔先生英勇而高贵的行为。女孩子应该都会感觉：那些崇高的品质肯定是出自她们的心上人，而非别人。乔安娜就是如此，所以她认定桑希尔先生和马克·因吉斯瑞应该是同一个人。


  
她懊恼再三，后悔当时没有请杰弗里上校描述桑希尔先生的体形外貌特征，要是问过了，她所有的疑虑就都马上解决。想到还有机会问清楚，因为他约了她下周同一时间再见，她的心里生出了些许安慰。


  
“应该就是他，”她说道，“他那么着急要上岸，在约好的那一天到这儿，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且，怎么可能，在那艘倒霉的船起火的时候，马克会将要给我的东西交代给另外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和马克一样可能丧生，或许几率还更大呢？”


  
这样的推理使得她越来越坚定地相信桑希尔和马克·因吉斯瑞是同一个人；当然，这样一来，她只须担心一个人的命运，而不是两个人的了。


  
“我要去见杰弗里上校，”她说道，“问他桑希尔先生头发是不是金黄色的，眼神是不是温和而愉悦，让人看了就不会忘记。我要问他桑希尔先生是怎么讲话的，长什么样子；如果可以的话，还要请他跟我描述桑希尔先生说话的语调；然后我就能确定，一点都不用再怀疑那个人就是马克。但是，哦！让人焦虑的问题来了，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可怜的乔安娜开始琢磨她的心上人从舰队街上斯文尼·陶德的理发店出来到她父亲的房子这段路上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情，她越想越没头绪，完全就是一团乱麻。痛苦的思绪总是被带回到理发店，那只狗蹲过的地方；有一瞬间，想到那串珍珠可能让她的心上人遭遇的危险，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天啊，天啊！”她哭喊着，“我真的感觉想毒死狗的那个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做得出来。我看到他的脸，尽管只是一瞥，却再也抹不掉了。那张脸写满了残忍和邪恶；再说了，一个连无辜的小动物都想毒死的人绝对是无情的，卑鄙的。只要他认为自己能逃脱法网，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该怎么办——哦！我该怎么做才能把这个谜团弄个水落石出呢？”


  
乔安娜从小在无比温柔体贴的呵护与疼爱中长大；可是，她心里住着的灵魂和决心，光看外表却没几个人能看出来，因为她平时看起来那么柔弱、那么感性。


  
纵观人类心灵的历史，有些人拥有最柔和最可爱的心，却同时拥有最坚定的意志，这并不算是新鲜事儿。乔安娜·奥克利告诉自己，她活着就要尽全力解开笼罩着马克·因吉斯瑞命运的谜团；同样地，她决计只要有办法能解开谜团，她绝不会因为危险而退怯。于是，她立刻开始专心思考计策。


  
计策这件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但她一直想着，无论用什么办法，只要她能进理发店，就有机会弄清楚到底桑希尔先生，也就是她心目中的因吉斯瑞，有没有从理发店出去过。


  
“老天爷助我一臂之力吧，”她喊道，“在这件事上，一定要帮我想想办法。我能向谁征求意见呢？天啊！怕是一个人都没有，唯一知道我全部心事的人是我爸爸，他那么疼我，哪怕就遇到一点点困难，他也会马上阻止我，担心我受到伤害。无疑，这个人必须是阿拉贝拉·威尔默特，我的老同学，好闺蜜，她一定会尽她所能帮我想最棒的主意；可是，我很担心她太不现实，满脑子都是从书上看来的稀奇古怪的想法，未必能帮我出得了好主意；可我能做什么呢？我必须跟某个人说，那样子万一我遇到不测，还有人可以给爸爸通风报信。可是，除了阿拉贝拉，我想不到还能信任谁。”


  
略微思考过后，乔安娜下定决心次日一早就赶去住在附近的老朋友家，和她好好商议一番。


  
“我会有收获的，”她说道，“她至少会好心安慰我；如果要阿拉贝拉沉着冷静地做出判断，她应该还有所欠缺，但她是真心实意的，这点完全可以弥补她判断方面的不足；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能百分百信任她，而且她会一直替我保守秘密，就像我自己保守着自己的秘密一样。”


  
决定要向别人征求意见也起了点作用；仅仅只下了个坚定的决心，已经让她内心的焦虑减轻了些，任何艰难险阻都阻止不了她寻找心上人的决心。


  
乔安娜的希望又多添了几分，她便躺下去休息了；既然她已经躺下去休息，我们先不去管她做了什么梦，且到楼下客厅去瞧瞧，看一看机智地请求和睦相处的奥克利夫人表现如何，晚饭准备得怎么样了。虽然不是特别熟练，但是奥克利夫人确实正在给她的丈夫和大本先生准备晚餐。毕竟这是她的丈夫人生第一次行使自己的权力；至于卫兵，奥克利夫人却是十足讨厌，女人要是不喜欢一个男人，真的是会把那个男人讨厌到骨子里。


  
奥克利夫人绝对做不到长期保持沉默，没过多久，她就开口了，说道：“家里没有什么好菜；我想我应该跑去瓦格店里弄点香肠，风味蛮独特的。”


  
“嗯，去吧，”奥克利先生说道，“香肠很美味，本，我向你保证。”


  
“好啊，反正我不懂，”本先生说道，“香肠不管怎么说都是好吃的，就是一次要买很多；假如你一口只吃一根，一两打一会儿就吃光了，不是？”


  
“一两打，”奥克利夫人说道，“嘿，一磅才五根。”


  
“那么，”本先生正在做心算，“那么，我想，夫人，你也不用买多了，买九磅就行，大概能吃45口。”


  
“买九磅吧，”奥克利先生说道，“如果需要的话；我知道本的胃口很好。”


  
“确实，”本说道，“但是最近我瘦了，吃的没以前来劲；夫人，有劳你顺路捎带一加仑的混合啤酒。总要来一丁点儿喝的东西；你也不必因为我来就破费太多，弄点我刚说的小零嘴就行，十有八九，我回到塔里还有晚饭吃；这是人性的弱点，你知道的，夫人，人活着总要有点小癖好才有意思。”


  
“当然了，”奥克利先生说道，“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本；在奥克利夫人出门前跟她说一声就行了，还有没有其他想吃的东西？”


  
“没了，没了，”本先生说道，“亲爱的，没了，没其他想吃的了；对了，你要是有路过卖肥培根的店，买个四五磅，切成薄片，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夫人，跟美味的香肠那叫一个绝配。”


  
“仁慈的上帝啊，”奥克利夫人说道，“谁煮呢？”


  
“谁煮，夫人？呵，我想厨房里有火煮吧；给你提个醒儿，如果那家店的香肠卖完了，在拐角的地方有一家卖水煮牛肉的，如果你能买个十或十二磅回来，我会很知足的。你可以用它做半打三明治。”


  
“去吧，亲爱的，马上就去，”奥克利先生说道，“把本先生的晚餐带回来。他一定饿坏了，尽量快点。”


  
“啊！”奥克利夫人走了，本先生说道，“我忘了告诉你上周我在哈维女士家饿得多难受。你知道他们家人都非常有教养，说话的声音绝对不会超过呼吸的声音，生怕把自己给累死；他们坐在椅子上的样子就像椅子只有一条腿，稍微挪一挪就会倒掉。看见地上有一点面包屑，他们就摇摇铃铛，然后，饿得半死可怜兮兮的仆人就会跑过来问：“夫人，您摇铃了，是吗？”她们回答：“是的，去拿一把灰铲和一把扫帚过来，那边有一点面包屑。”我一听就急了：“该死的，去拉一辆扫街车过来，还有半打桦木扫帚，壁炉的煤渣流出来了。”


  
“当时他们简直吓傻了，脸铁青铁青的，看我没走，其中有个人就问我，‘本杰明·勃拉姆哥特先生，您要来杯酒吗？’我回答说，‘我想可以’。然后，他说，‘你喜欢红酒还是白酒？’”


  
“‘白的，’我说道，‘没事，你们有胆量就把红的拿出来。’他们真的把红酒拿来了；我一拿到酒瓶就直接往壁炉顶上把瓶颈撞断，一个咕噜喝得干净。”


  
“‘该死的，’我说道，‘你们认为这些就是可以让你们趾高气扬的所谓教养和优雅，我可不这样认为。一看到你们我就知道你们是一群被娇惯坏了的伪君子；下次你们再让我来这儿，我也会变得有教养的，其他的我不好说。见鬼去吧！什么玩意儿！’说着我就走了，到客厅时有个小插曲，他们弄了个台灯挂在那儿，不知道怎么回事，让我一头撞了上去；我把灯从我脖子上撩开；真的弄下来了，然后从客厅的窗户摔了出去。你这辈子估计没听到过那么大的声响。我敢说他们至少昏过去一个星期才清醒过来，那群被娇惯坏了的伪君子。”


  
“嗯，不奇怪，”奥克利说道，“我从来不接近他们，不喜欢他们身上傻里傻气的浮夸和自大。本来没什么好傲气的，还装得有模有样，其实什么都不懂；但是，在我这里，奥克利夫人会帮你买香肠，我希望你自在一点，本。”


  
“自在！我相信你。我会的。我是说真的，不会有错。”


  
“我买了三磅，”奥克利夫人说道，“叫那个人一刻钟之后过来，万一不够还可以再叫他送。”


  
“你买的什么鬼；培根，奥克利夫人，培根！”


  
“我没买到——人家就只有卖火腿。”


  
“上帝啊，夫人，我讨厌吃火腿，切得那么厚，算了。我是天使也得有脾气啊，你该知道的！喂！看，那是装混合啤酒的家伙吗？”


  
“是的，在这儿——就一壶。”


  
“一什么？”


  
“一壶，确切地说。”


  
“好了，我不会再说什么了；你变得有教养了，奥克利夫人。拿过来给我们。”


  
本先生拿着壶，一气喝个精光，用手指弹了弹壶底，表示他已经喝干净，说道：“我告诉你什么来着，夫人，如果你当我是三岁小儿，那你大错特错了。谁都看得出来你就是拿我当三岁小孩看，一壶酒就想打发我了；这是在羞辱我，夫人。”


  
“胡扯——”奥克利夫人说道，“一口气喝光所有人的酒，一滴不留给别人，更是羞辱。”


  
“是吗？我倒想看看你怎么停下来，夫人，你怎么能做到不一口气喝干净？我得好好问问你——你怎么能停下来，夫人？你该不会是要我吐出来吧，你是这个意思吗，夫人？”


  
“你这个下作的、不要脸的窝囊废！”


  
“算了，算了，亲爱的，”奥克利先生说道，“你知道我们的堂弟本不是生活在最上流社会，你应该对他，对他——宽容一点，我说，我肯定他经常都是无心的，只是粗鲁一些；算了，算了，我敢肯定，不是什么大事。我说你们俩，过去的事就别再提了，这是我的准则，一直都是，以后也会一直是。”


  
“好的，”伦敦塔的卫兵说道，“这确实是处世的好办法，我们也别争了。我原谅你，奥克利大妈。”


  
“你原谅——”


  
“是的，肯定。虽然我只是个卫兵，我想就那点事的话，我还是应该原谅人家的。是吧，奥克利兄？”


  
“当然了，本，就该这样。算了，算了，老婆，你和我一样，知道本身上还是有许多闪光点的，就像戏里说的，我们无法一下子就看清楚一个人的优点。”


  
“我确定我永远也不想看清楚他的优点，”奥克利夫人说道，“他要住一个星期我绝不会留他住两个星期。有他在地球就得闹饥荒，他完全能做到。”


  
“哦，上帝保佑你，我可没这个本事，”本先生说道，“你的判断出了点小差错，夫人，我敢肯定。顺便说一下，那个要送酒和香肠的家伙怎么这么久还没来——嘿，你怎么了，奥克利老兄——嗯，老朋友，你看起来不对劲？”


  
“我感觉有点不对劲，你知道吗，本。”


  
“不-对-劲——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这么一说，我好像也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在翻腾搅动。见鬼——我——我感觉非常不舒服，非常不舒服。”


  
“我要生大病了。”奥克利先生喘着气。


  
“我感觉越来越不好了，”卫兵搜肠刮肚想要找个词表达自己此时的感受。“上帝保佑我的灵魂！我一定是吃坏肚子了。我知道这是谋杀——又是一阵疼啊——哦，上帝！又来两下，真的。”


  
“我感觉我要死了，”奥克利先生说道，“我-要-死-了，我——哦，好家伙，又绞一块去了！”


  
奥克利夫人镇定得若无其事，从客厅门后取出挂在上面的一顶帽子，戴在头上，说道：“我告诉过你们会有报应的，看吧，报应来了。你们感觉如何？小心谨慎一点还是好的，当然，谨慎本身也是应该的，不过我已经——”


  
“什么——什么——”


  
“在混合啤酒里面下毒了。”


  
奥克利夫人把围巾披在肩上，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冷冷地道出了下毒这耸人听闻的消息。此时，大本，伦敦塔的卫兵，一声沉沉的呻吟后便从椅子上倒下去；而可怜的奥克利先生坐在那儿死盯着妻子，吓得直打哆嗦，已经讲不出话了。


  
“现在，你们两个可怜虫，让你们看看女人决心要报复的话，会做出什么事情。只要你们还活着，就不会忘记我；但是如果你们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你们活不了多久了，我告诉你们，现在我要去找我的小姐妹，去缇堤布娄家了。”


  
说着，奥克利夫人一个转身，得意地甩了下她的头，一点都不在乎被她陷害的人此时正苦不堪言。她走出家门到她的小姐妹家去了，在她小姐妹家睡得舒坦至极，犹若完全没有发生过这起残忍的谋杀案。


  
但是，她确实做了这事；我们是不是可以，借助人性的本能，推断她是去家附近的药店买了有剧毒的药粉，放到了混合啤酒里面，致使大本先生——伦敦塔的卫兵，还有奥克利先生此刻这般痛苦？到底有多痛苦，恐怕他们俩最有发言权。


  
事情应该是这样；要不然奥克利夫人也不会在路过药店的时候笑得像个披着人皮的恶魔。哦，不会的！她应该没有自责忏悔，下毒这种事可不是能让人笑得出来的。一个人发自内心的笑，一定是真有滑稽可笑之处。


  
大本和奥克利先生最后一定发现他们是怎么被愚弄的了，极有可能是上文提到的药店老板亲口告诉他们了；因为他们派人去请他过来看看是否能救他们。


  
从那以后，本发誓再也不到奥克利先生家了。后来，有一次他们见面的时候，他说：“我告诉你怎么回事：那个老巫婆，你的妻子，我们斗不过她，这是事实；她怎么说还是比我厉害——所以，你什么时候想和我叙旧，只管来伦敦塔找我。”


  
“我会的，本。”


  
“好的；我们总能给你找点喝的，你也可以看看动物找点乐子。记住喂食时间是两点钟；我会不时地来看你，最重要的是，你要让我知道那个伪善的牧师，卢宾，有没有再到你家去。”


  
“我会的，本。”


  
“嗯，那就行；如果他敢再去你家，我就再给他点颜色看看，我来告诉你我会怎么做。我会拿一张到塔里面看野兽的通行证，他们这种人整天没事就会到处乱晃，浪费时间。哪天他来看它们了，我就把他引到关最凶猛的野兽的笼子里。”


  
“这不是很危险吗？”


  
“哦，亲爱的，当然不会！我们有一只小鬣狗会把他吓得魂都丢了；但是，它应该不会咬他，你明白。它就像小猫一样顽皮，特别喜欢倒立。”


  
“好的，那么，本，我当然我不反对。我觉得你上次给他的教训已经够狠的了，估计他再怎么样也不会来我家了，肯定不会再来我家了，我感觉我们应该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那个，奥克利夫人现在对你怎么样？”本问道。


  
“嗯，本，我感觉她倒没什么变化；有时候会稍微文明一点点，有时候还是很不讲道理；她想干嘛就干嘛。”


  
“啊！不过婚姻就是这样子。”


  
“我经常在想，本，你怎么不结婚。”


  
本笑了笑，回答道：“真的？你想知道吗？好的，奥克利兄，我不介意告诉你，事实是这样的，我差一点就结婚了。”


  
“真的呀！”


  
“真的。告诉你吧：曾经有一个女孩子叫安吉丽娜·戴依，长相甜美，很招人待见，看起来一点脾气都没有的那种；至少应该说，她把脾气都藏起来了，就像猫吃饭的样子。”


  
“要我说，本，你真是洞明世事啊。”


  
“你说对了，我什么都知道！我这辈子不就是在伦敦塔的野兽堆里长大的吗？这种地方确实能学到相当多的东西，兄弟。我应该什么都略知个一二，事实上，我也真的是都知道那么一点点。”


  
“嗯，后来怎么样了，本，为什么你没和你说的那个安吉丽娜结婚呢？”


  
“我跟你讲：她说她就像一只掉到陷阱里的兔子，我能给她足够的安全感，而她就像一团棉花一样柔软，你大概能想象得到，每次看见她，她都是笑眯眯的；每次她说话，都说的是些好听的，暖心的，叫你开心的事情。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可是你错了？”


  
“你说对了，我是错了。有一天我去找她，我是指，到她爸爸家里看她，她和往常一样温顺；我起身要走的时候，下定决心下次再来她家就要请求她答应嫁给我。她的家离市区有点远，等我离开她家的花园一段距离之后，发现手杖忘在她家了。于是，我调头回去拿。等我走到花园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声音。”


  
“谁的声音？”


  
“嘿，就是安吉丽娜；她正在和她家一个可怜的小仆人在说话；天！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她怎么能吼成那副德行，我的天啊！我一辈子都没听人那样子说话。她大概讲了有十分钟，一气呵成啊，每隔一个字就带一个脏字，她的声音——天，真是优雅呢！其实就像搅在一起的电线——真的是！”


  
“你怎么办，突然发现这么奇怪，这么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怎么办？你觉得我会怎么办？”


  
“我还真讲不出来，你这家伙通常不按常理出牌。”


  
“那么，我来告诉你吧。我走到房子那边，探个头和她说道：‘安吉丽娜，我知道了，猫其实都是有爪子的；晚安！再也别想听到你谦卑的仆人向你道晚安了，他不介意驯兽，却不想驯养一个女人…’说完我走了，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


  
“啊！本！真理呀！你永远无法事先就了解她们；一段时间过后，就像你所说的，她们的爪子就露出来了。”


  
“她们就是那样子——就是的。”


  
“我猜从那时候开始你就下定决心一辈子打光棍了，本？”


  
“当然是了。自从经历那起事件之后，我就觉得原本的单身好得很，一点不假，我跟你说；如果你试图让我对一个女人用心，我就会想到安吉丽娜·戴依，你知道，这种时候每次我都像发出去的子弹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啊！”奥克利先生叹息道，“本，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这样幸运，我敢说。你是非常幸运的一个，本，这是真的。你肯定是某个幸运的星球投胎来的，本，不然你一定不会有发现猫爪这样的经历。我也发现了，本，但是太迟了；所以，我必须忍受命运的摆布，装着笑脸面对。”


  
“是的，有学识的人称这个是折——折——什么。”


  
“哲学，我想你是指的这个，本。”


  
“啊，是的——有些事情你也身不由己，你必须忍受，也就是说，我是这么理解的。哲学不过是个美名，其实就是叫你要微笑着接受残酷的现实。”


  
“我想那就是真理，本。”


  
但是，我们不能完全肯定地说因卢宾先生而起的小插曲对奥克利夫人一点影响没有，至少这件事给她提了个醒儿——不能太信任那位牧师。


  
首先，有一件事相当明确，就是他害怕去殉道；而且，事实上，逃避肉体痛苦就完完全全意味着他心甘情愿任人摆布任人侮辱；但按照奥克利夫人的理解，这和一个圣徒应表现出来的士可杀不可辱的气概则相差甚远。


  
第二件事，以前卢宾总是把自己表现得就像是被上帝选中的圣徒，她对此还深信不疑；可是他被大本凌辱的时候，没有任何审判的奇迹挽救他，这动摇了她的信仰；因此，思前想后，奥克利夫人再也没有像从前那样虔诚地追随卢宾了，这算是小插曲的收获。


  
很快就发生了一些事情，读者们很快就会清楚地知道，而这些事情正是为了唤醒奥克利夫人的全部情感，如果她真有情感需要被唤醒，促使她在丈夫深切关心的事情上与丈夫通力合作；这些事情确实成功唤醒了她心中沉睡许久，但并未被完全摧毁的一些情感。


  
这些事情和目前为止我们的读者深深关心着的那个人的命运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我们说的就是乔安娜——那位年轻貌美、天真无邪的少女。她原本应该是幸福的，但是那些事情却让她的命运乌云密布。她心中最美好的情感似乎注定此刻要化为巨大的悲伤，要经受无数的磨难。


  
哎，可怜的乔安娜·奥克利！你要是爱上一个不那么有雄心壮志、想象力不那么丰富的人，而不是现在你这颗心爱着的那个他，那该多好！


  
马克·因吉斯瑞确实是有天赋，或许命中注定他的天赋要放出耀眼的光芒吸引着你去爱他。但是天赋，不仅对于拥有它的人是一种摧残，对于注定爱上他们的所有人而言亦是如此。


  
才智过人的人经常郁郁寡欢，躁动不安，他们永远不满足于世俗的希望与寄托；他们永远都不会满足！这种人一生都在追求虚幻的幸福，这样的幸福就如同镜中花水中月，在远处闪烁着若隐若现的光芒，叫人见了便想伸手去抓，殊不知到头来注定是一场空。

第十三章 乔安娜与阿拉贝拉·威尔默特的会面


  
哎！可怜的乔安娜，选了一位无足轻重的人作为知己，不过那位年纪轻轻不谙世事的姑娘，似乎有助于排解你的忧伤。


  
我们从来没打算说这个让眼镜商的女儿决定敞开心扉的年轻姑娘在名誉、美德、友情等方面存在瑕疵。但是，在她那一类人的眼中，世界还是青青花园一样；他们看待万事万物时依旧带着浪漫色彩；然而，世人但凡经历过世道沧桑，都会立刻摒弃那一份浪漫，变得现实起来。


  
她年纪尚小，还算是个小姑娘，是家里人围着转的小公主。对于大千世界，她所知道的也不过就是小孩子知道的那一点而已。


  
乔安娜选了这样一个人作为知己和仰慕者，或许叫人觉得有点遗憾；但我们还是欢欢喜喜地带上一腔好奇陪她到小姑娘家看一看吧。


  
乔安娜·奥克利并不算是威尔默特家的稀客，她家人见她去并不会惊喜异常；然而，这次她去却让威尔默特家人格外开心，因为乔安娜有段时间没去过她们家了。


  
近来很长一段时间，她都被那件事折磨着，没去她们家的理由显而易见。她的心里藏着秘密，虽说脸上看不出具体是什么，但至少看得出有这回事；现在阿拉贝拉还没成为知己，所以，她担心对方无心问的问题会让自己为难。


  
令人有些不解的是，乔安娜竟然将恋爱的秘密藏得如此之深，就连她如此推崇、友情如此深厚的朋友都瞒着没说；这应该是因为她俩年龄上有一定的差距——对于孩子来说，一两岁的差异也很明显。


  
她们的实际年龄相差不到两岁。但是，值得一提的是，阿拉贝拉是小巧精致型的美女，外表看起来就像个小女孩；就算她即将成年了，十七岁的少女也会犹豫着不敢将心事告诉她，谁会将心事告诉一个孩子呢？


  
但是，去年，阿拉贝拉出挑了许多，虽说看起来依然比实际年龄小一两岁，但是脸上的神情较昔日沉稳安静得多。除非偶尔笑的时候，不然再也看不到她曾经天真烂漫童真未泯的样子，看不到她曾经惹人注目、令人欣喜的笑容。


  
在模样上，她和乔安娜美得极不相同。乔安娜是一头浓密有光泽的棕褐色直发，大家习惯称近乎黑色的头发为棕褐色；而阿拉贝拉则是一头长长的波浪形的卷发，掩映着她那甜美的面庞，仿佛一块琥珀色丝巾裹着一位羸弱的美人。


  
她的眼睛是纯正的蓝色，不是亚灰色，现在人们委婉地称呼亚灰色为天空蓝；她的睫毛纤长，一根根卷了起来，挂在柔嫩精致无比的脸上，真乃自然之造化。


  
这位年轻可爱且随和的人就是乔安娜·奥克利的闺蜜。这样的闺蜜之情，只要能坚持完童年，便可永久地保持下去，变成各自心中最珍贵的情感。


  
她们的友情始于上学期间，这种感情可能会像许多同学情谊那般昙花一现，离开学校之后，就像极其模糊的梦境一般，极少会被如此铭记；但是，刚巧她们情投意合，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完完全全地信任对方，如此难能可贵，方才长久地走在了一起。


  
因此，同学关系只是契机，并不是她们建立深厚友谊的原因。


  
这样一个人就是乔安娜·奥克利搬来的军师；如我们刚才所说的，这位军师孩只是个小女孩，起不了实际作用；但是，我们不能不赞许乔安娜，因为她选择了一位在各方面都值得她坦诚相待，值得她敬重的人。


  
乔安娜挑好时间确保阿拉贝拉有在家里；小姑娘见到儿时玩伴，顿时笑逐颜开，乐不可支，一点都不矫情。


  
“嘿，乔安娜，”她说道，“你现在都不来看我了，我还在想我是不是应该当成是你故意这样子，想叫我去看你呢。”


  
“阿拉贝拉，”乔安娜说道，“我不知道如果我告诉你这次来看你是因为我有困难想请你帮忙，你听了会说我什么。”


  
“找我你算是找对人了，因为我把伦敦所有的小说看了个遍，知道每个人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更重要的是，我知道解决这些问题的所有方法，甭管是什么问题。”


  
“但是，阿拉贝拉，很难过地跟你讲，我跟你讲的事情特别奇怪特别曲折，估计你的小说里找不出能跟它相提并论的。亲爱的阿拉贝拉，坐下来，听我说，你就会全部明白了。”


  
“你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好生好奇，都快被你吓到了呢，乔安娜。”


  
“这个话题真的很严肃。我爱上一个人了。”


  
“哦！就这事吗？我也是；国王卫队里面有一位年轻的德斯布鲁克上尉。他来这儿给自己买手套；你要是听见他斜靠在柜台上叹气，你一定也会被他迷倒的。”


  
“啊！不过，阿拉贝拉，我很了解你。你的感情就是一时心血来潮，像叉子似的闪电一划而过，你还没说你看见，它就又消失了。可是，我的感情扎根在我心深处，很深很深，要把它从我心里拿走，就等于是将我的心永远地摧毁。”


  
“可为什么会这么严重呢，乔安娜？你该不会是要告诉我你害了单相思吧？”


  
“你说对了，阿拉贝拉。但是我不是要来告诉你一份注定不可能的感情——远非这么简单；但是你听我说。我亲爱的朋友，用心听我说，到时候你就会知道这些神秘的事情了。”


  
“神秘？那我得竖着耳朵听。我最爱最喜欢神秘的事情了，你可能再也找不到一个比我还乐意听你讲这种故事的人了；快，我都等不及想要听了。”


  
乔安娜极其认真地把她对马克·因吉斯瑞那份深沉真挚的感情从头到尾都讲了一遍。她告诉她的朋友，尽管大家好像都不看好他们，想拆散他们，他们还是相爱着，真心相爱；她还告诉她，因为因吉斯瑞于情于理都不喜欢法律，所以他和他舅舅格兰特先生吵架；然后还告诉她，他成了一名勇敢的探险者，到印度洋海域去寻宝，因为有人承诺那边宝藏丰富，但也可能会失望或空手而回；他们最后遭遇了种种灾难。讲的时候，尽管再次真切而深刻地体会到忧伤，她还是强忍着讲完。结尾的时候，她说：“现在，阿拉贝拉，该讲的我都讲了。你知道我真心爱着他，在我让自己学会去期待幸福降临的时候，等来的却只有绝望；你可以自己想象，马克·因吉斯瑞的命运深深地影响着我，让我伤心欲绝，整天我都在胡思乱想着关于马克的一切，都快疯了。”


  
她们刚见面时阿拉贝拉喜悦的心情已经在乔安娜令人伤心的故事面前消失殆尽；乔安娜讲完时，阿拉贝拉眼睛里噙着真挚的同情之泪。


  
她拉着乔安娜的双手，对她说：“嘿，亲爱的乔安娜，我从来没想过你会跟我讲这么伤心的事情。这事太让人心痛了，真的叫人痛心至极；换作以前，我多半会骂你不信任我，这么迟才来告诉我——你一定记得这是我第一次听你说这件事的经过——可是，现在不幸已经够你伤心的了，苍天啊！都不用我再去埋汰你了。”


  
“真的是很不幸，阿拉贝拉，相信我，如果我们爱的路上一帆风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遭遇各种磨难，我一定不给你机会抱怨我不拿你当朋友；我得承认我确实犹豫了，不敢将这些不幸告诉你，让你跟着难过，因为不幸已经发生，天啊！这些不幸似乎注定挥之不去。”


  
“乔安娜，你能不要这么煽情吗？我没想过你会跟我说这些。”


  
“我发誓我是真心为你好，不想你跟我一样伤心。”


  
“你觉得我们的友谊就这么肤浅，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患难见真情，真正的友谊在困难和危难面前才最能闪光。我伤心了，乔安娜，真的，你如此看错我。”


  
“不是这样的，你误会我了：我一时一刻也不曾怀疑我们的友谊，我是真的不敢把我的悲伤带给你，我想你的心里应该充满阳光，我希望你心中一直充满阳光，不想让我的悲伤在你的心里投下阴影。因为这样想着，我才迟迟没有告诉你这些，我觉得我应该称这些为不幸的感情。”


  
“不会的，不可能是不幸的，乔安娜。我们要相信总有一天会证明你们的结局是圆满幸福的。”


  
“那你怎么看待我刚才跟你讲所有事情？你感觉有希望吗？”


  
“大有希望，乔安娜。你也不能肯定因吉斯瑞死了。”


  
“我当然没肯定他死了，只知道他在印度洋海域消失了；但是，阿拉贝拉，现在我心里有一个想法，自从萌生出来以后，一直在我心头挥之不去，而且感觉越来越强烈。我的想法就是，这个桑希尔先生就是马克·因吉斯瑞本人。”


  
“是吗！你真这么想？好奇怪的想法。你有什么特别的证据吗？”


  
“没有——就是从一开始就有个声音告诉我事情就是这样子；而且，桑希尔不可能将我们的事情讲得惟妙惟肖。为什么马克·因吉斯瑞会给他一串珍珠，让他给我捎信？他为什么那么相信桑希尔会活着，而莫名奇妙地相信自己一定会沉下去呢？”


  
“很有道理，乔安娜。”


  
“而且，马克·因吉斯瑞有跟我说过他远行的话会更名换姓。”


  
“奇怪；自从你说了你的想法之后，你知道吗，乔安娜，好像，我也越来越觉得有这种可能了。哦，那串致命的珍珠。”


  
“致命的，确实是的！如果马克·因吉斯瑞和桑希尔就是同一个人，那串珍珠就有可能是他被迫害的诱因。”


  
“毋庸置疑，乔安娜，在所有的言情小说里面，才子佳人总是会遇到各种危险，而珠宝和财富经常都是其中的诱因。”


  
“是这样子的；我相信，是这样子的，阿拉贝拉；但是你得告诉我怎么做呀，我自己真的是一筹莫展。你得告诉我在种种险恶的情形下，有什么办法是可行的，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事情我不敢去做了。”


  
“那么，我亲爱的乔安娜，你应该察觉到，你现在关于这个桑希尔的所有证据都证明他只到了舰队街理发店，没有到其他地方去了。”


  
“是的，确实如此。”


  
“你没感觉，那个地方就是他的命运之谜所在？你看到过那个人，也就是陶德，你认为他是那种杀人会手软的人吗？”


  
“哦，吓人！我自己也想到过这一点，但是我不敢说出我那些可能成真的想法。假如那个长相骇人的家伙认为某种血腥手段能助他成功拿到马克·因吉斯瑞的那串珍珠，他绝不会犹豫；这话听起来有点粗野狭隘，但我坚信不疑。”


  
“但是，乔安娜，不要下结论说事情就是这样子。从你的所见所闻来看，这确实是个可怕的谜团；但是，乔安娜，不可草率下结论，这未必是个死亡之谜。”


  
“管它是不是呢，”乔安娜说道，“我必须破解谜团，否则我就会整日心绪不宁。老天爷可怜可怜我；就连现在我都感觉大脑发热，几乎快不能理性思考了。”


  
“冷静，冷静，我们把事情仔仔细细再想一遍，冷冷静静、认认真真地想一遍；谁会想到我们姑娘家弄不好也能捣腾出真相呢；现在我想跟你说个事，你讲的让我想起另一件事情。”


  
“快说吧，阿拉贝拉，我会专心致志地听你讲。”


  
“不久前，大概六个月前，我记得，我爸爸的一名学徒，在学徒期满前一个星期被派到城头西边去取一大笔钱，但是一去不复返，从那天起，我们就没他的半点消息。我爸爸多方打听，很肯定他拿到那笔钱了，而且他在斯特兰街遇到一个熟人，后来他们在米尔福大道就分开的时候，我爸爸的学徒对他朋友说他要去舰队街理发店找斯文尼·陶德帮他理下头发，因为在泰晤士河有个划船比赛，不管我爸爸高不高兴，他都打算去参加。”


  
“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杳无音讯。当然，我爸爸动用一切资源在打听这件事，为此还专门去找过斯文尼·陶德；但是，陶德坚持说他店里没来过那样一个人，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这事很诡异。”


  
“非常离奇啊；那个学徒的朋友们都没放弃，坚持打听他的下落；为了找到他，甚至筹集资金悬赏，期待有人给他们提供消息呢。”


  
“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所有努力都打水漂了，一丁点儿消息都没得到，一点线索的影子都没看到；这件事就成了最离奇的案子，一直搁着。”


  
乔安娜不禁打了个寒噤，两个女孩子沉默了半晌。然后，乔安娜打破沉默，大声说道：“阿拉贝拉，帮我想想办法，我好行动起来，又要成功的概率最大，又要遭遇的风险最小；不是因为我怕死，是怕万一真的遇到不测，我就没办法继续寻找真相。这辈子不把真相找出来我誓不罢休。”


  
“可是你能做点什么呢，亲爱的乔安娜？不久前，理发店门口贴了一张告示说要招一个小伙子当助理，但是现在已经揭掉了，要不然我们可以找人去应聘，正好到理发店去当间谍。”


  
“但是，可能这件事还有文章可做，如果你认识的人中有人愿意去冒险的话。”


  
“乔安娜，想找个我们信得过的人不好找，如果仅仅只是找个愿意去当间谍的人，那倒不难：我是个爱冒险的人，乔安娜，你知道；我想我可以让我的堂哥艾伯特扮演这个角色，只不过他这个人挺轻浮的，让他担当这么重要的任务怕是不行。”


  
“是的，这种任务，阿拉贝拉，走错一步，就可能让处境就会变得很危险，让人担惊受怕。”


  
“有可能，真的有可能。”


  
“除非有人信誓旦旦他会成功，不然找谁去都是不厚道的。”


  
“乔安娜，看你一腔热情，我突然有个想法，但是不敢说出来，我担心，这个想法可能只是源于一种浪漫的感觉，这是种易犯的毛病，没什么依据。”


  
“说呀，阿拉贝拉，说吧。”


  
“可以由你或者我去做这件事，乔装打扮一番到理发店去应聘，如果职位空缺的话，做大概24小时，在这段时间里面，应该有机会搜查他的房子，看有没有相关证据和你的想法是贴切吻合的。”


  
“这个想法倒是让人兴奋呢，”乔安娜说道，“为了他，我什么都不怕，他已经为我去冒了那么大的风险，我遇到一点风险、一点辛苦、一点困难又算什么呢？我的决心已定，还有什么能阻止我呢？不管什么时候，如果情况危急，我可以跑到大街上，向路人求救。”


  
“恩，而且，乔安娜，如果你真的去做这件事，一定要提前通知我。假如你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回来，我可以带人去找你。”


  
“阿拉贝拉，每分每秒，我脑海里的计划都在逐步完善。如果斯文尼·陶德真的是清白的，没有打算谋取上门顾客的性命，我就没什么好担心；但是，如果，他是个有罪的人，那么去证明他有罪对我而言就有危险，我愿意冒险去证明，是为了实现我心里更大的目标；但是，我如何给自己准备必要的行头呢？”


  
“这个你就不用费心了；我的堂兄艾尔伯特和你身材几乎是一样的，他会来我家小住；到时候我从他衣柜偷偷拿一套衣服出来，我敢肯定你能穿得上。但是，我想请你等到你和杰弗里第二次见面之后再行动。”


  
“你想得周到。我一定会去见他的，仔细问清楚桑希尔的样子；而且，我要看看他是不是已经找到嫌疑人了。”


  
“那就好，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因为这个星期快结束了。不过，我请求你，乔安娜，你见过他之后，第二天一早就到我这儿来，我们俩再商量一下计划实施过程，让它看起来更可行更切合实际。”


  
两个年轻的姑娘就此事继续商榷了一会；总体而言，乔安娜·奥克利颇感释怀，能更冷静更认真地思考这件令她茶饭不思的事情了；等她回到自己家，她感觉之前满心的绝望已经消逝，取而代之的是希望，自然还有欢喜，思维也恢复了年轻人的活力。于是，她开始在脑海里建构起未来幸福的海市蜃楼了。


  
当然，这些想法都是建立在马克·因吉斯瑞被监禁，而不是他已经被神秘的理发师杀掉的假设上；尽管她也曾想到过马克被害的情况，但是她的灵魂如此单纯，这种想法让她毛骨悚然，所以，她宁愿相信那不是真的，因而着实很少当真。

第十四章 被威胁的托比亚斯


  
故事讲到目前为止，最可怜的人中间有一个就是托比亚斯——斯文尼·陶德店里的小男孩。他当然满腹骇人的疑窦，但苦于理发师总拿他母亲要挟他，便不敢站出来揭露真相。


  
神智上的疲惫和恐惧给他的容貌带来了剧烈而明显的变化。他的脸颊上没有半点朝气和血色，看起来既忧伤又焦虑，让人看了心生怜悯，仿佛他为了生存，内心的焦虑一直在和身体的能量较劲儿。


  
他的双颊惨白并且深深陷了进去，眼眸里闪烁出的光芒也和正常人不同；看他的嘴唇忧伤地紧闭起来，人们会以为这个孩子很多天来从没张开过嘴巴。


  
他似乎一直在寻找可怕的东西，就连走在大街上，他都会频频转身，一脸狐疑地东张西望，身子在打颤。从他和杰弗里上校以及上尉短暂的交谈中，我们应该对他的精神面貌有了一个大致印象。


  
恐惧和各种骇人的想法压抑着他，而他的内心却极度渴望道出他所知道的以及心中所怀疑的；又因为母亲的缘故，吓得噤若寒蝉。我们只能当这个角色是来博读者同情的。无论如何，一个被放置在如此残酷的环境里的人物，确实值得同情。


  
窗外阳光明媚，就连生意繁忙的舰队街看起来都显得欢快美丽；然而，对于这个精神被摧残的可怜人，过去曾带给他快乐的一切，如今虽也看在眼里，听在耳朵里，但皆已失去了往昔的魅力。


  
他独自一人闷闷不乐地坐着；陶德不在家的时候，他总是如此神态——双手托着下巴，一个人出神，就像是在看一幅忧伤的抽象画。


  
“我该怎么办？”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会是怎样的结局！我要是继续在这儿呆下去，一定会疯掉的。斯文尼·陶德是个杀人犯——我非常肯定，我想说出来，可想到妈妈我就不敢说了。天啊！天啊！最后不是他杀了我，就是我疯了，然后，死在某个精神病院，没有人在乎我说的话。”


  
小男孩越说越悲伤，说完后哭得一塌糊涂，他感觉哭出来以后心里舒服了些许，于是抬起头，四周打量了一下。


  
“好奇怪啊，”他说道，“每次客人进来店里，我很肯定是进来了，却再没出去，但我也不知道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他朝客厅望去，焦虑万分，身子都在发抖。每次斯文尼·陶德从客厅出来都会仔细锁好门，以至于他非常想进去探个究竟。


  
“我进去过，”他说道，“里面好像摆满了橱柜，还有奇怪的洞和边边角角，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里面有一股奇怪的恶臭，我完全分辨不出是什么味道；可是每次都休想在里面待超过几分钟，斯文尼·陶德必定盯得紧紧的。”


  
小男孩站了起来，打开店里面的一个橱柜，里面空无一物。


  
“奇怪了，”他说道，“就在他走之前这里有一根手杖，手杖顶头是象牙做的；我敢发誓那是来店里刮胡子的顾客带来的。不止一次——天啊！还不止两次，我突然进来的时候，都看见了客人的帽子，然后斯文尼·陶德总是试图让我相信那是客人刮完胡子忘记带走的。”


  
他走到剃须椅前，大家都这么称呼，这是件老式家具，很大一张，橡木材质，上面还有雕花；小男孩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说道：“好奇怪啊！这椅子怎么和地板吸得这么紧！这是成套的固定装置，而且斯文尼·陶德说之所以这样弄是因为这边采光最好，如果他不把椅子像这样子固定住的话，顾客会动来动去，他不好刮胡子；可能是真的吧，我也不懂。”


  
“你有疑问，”是斯文尼·陶德的声音，他悄无声息滴走进店里，“你有疑问，托比亚斯？我应该割断你的喉咙，显而易见的。”


  
“没有，没有；饶了我吧，我只是随口说说。”


  
“说那样的话不是一般的不明智，托比亚斯。你还记得我们上次谈话的内容吗？你还记得只要我高兴，马上就可以让你妈妈被绞死吗？如果你不记得了，还请你把那件愉快的小事装进你的脑袋里去。”


  
“我不会忘记——我没有忘记。”


  
“这就好；给我听着，我不在店里的时候不允许你这幅模样。你看起来没精打采的，托比亚斯；现在你处境这么好，也没什么活儿让你做，又能吃到洛薇特夫人店里的肉饼，你居然瘦了。”


  
“我也不想，”托比亚斯说道，“自从你上次把我妈妈的事情告诉我之后，我一直很焦虑，不知不觉就——”


  
“你为什么要焦虑？她是生是死掌握在你手上，全凭你的表现。你只需要闭嘴，她就很安全；但是，你要敢对我的事情说一句让我不高兴的话，给我听清楚，托比亚斯，她就得上断头台；要是不方便把你送到你来之前那个男孩待的疯人院，我一定会亲自割断你的喉咙。”


  
“我闭嘴——什么都不说，陶德先生。我知道我很快就要死了，你会把我处理掉；多快我都无所谓，我已经活腻了——死了也是一种解脱。”


  
“非常好，”理发师说道，“这纯属个人品味问题。现在，托比亚斯，我命令你精神点，笑起来，外面有一个绅士拿着手摸他的下巴，犹豫要不要进来刮胡子。我想请你，托比亚斯，去比灵斯门那边帮我带一便士的虾子回来。”


  
“好的，”托比亚斯叹了口气，心想，“好的，然后，你就杀了他。”

第十五章 乔安娜和上校在坦普勒公园的第二次会面


  
记挂着和杰弗里上校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有件大事要办，乔安娜·奥克利一直期盼等待见面的日子早点到来，等到这时已是心急如焚；她在倒计时，数着到底还过几个小时可以再次出发去坦普勒公园，似乎到了公园就一定能见到上校。


  
她要办的大事，当然，就是请求上校准确地将桑希尔先生的模样描述一番，好让她最终确认，该不该把桑希尔当成马克·因吉斯瑞。


  
就在她望穿秋水等待与杰弗里上校见面的时候，杰弗里上校也迫不及待地等着见她，焦急程度一点不亚于她；他的足迹遍布各地，见过许多漂亮的面孔，却没见过像乔安娜·奥克利这样楚楚动人的；听过许多温柔的声音，却没听过像乔安娜·奥克利的声音这样悦耳动听的。


  
杰弗里上校是严格意义上的真君子，叫人钦佩，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典范。正因为如此，他什么时候都允许自己仰慕美人，因为他知道仰慕美人不存在任何危险；相反，这样的感情正适合埋在他这种正直而坚定的人心里。


  
我们认为有必要，在他和乔安娜·奥克利第二次见面之前，根据我们所了解的，就他的所思所感给出相应的解释。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被她纯洁的心灵以及言谈间的的真诚美好和正直深深地打动，当然还有她绝世的美丽和无法遮掩的光芒。


  
见过面后，他反反复复地问自己该对她抱持怎样的一种态度——比如说，哪些情感需要被压抑，哪些可以表露


  
如果马克·因吉斯瑞已经不在人世，对上校而言，爱上这个漂亮的女孩子算不得是夺人所爱或者是不光彩的事情。这个漂亮的女孩，当然不会因为第一个让她心动并为其付出圣洁感情的那个人离开人世就失去了爱的权利。


  
“或许，”他想，“她无法找回曾经的感觉，但是应该还是可以感受到幸福和宁静；假如嫁给别人，也许仍然可以享受许多欢乐时光。”


  
尽管大致是这个意思，他并没有明确地表达出来，这很符合他的性情；他迅速调整自己的想法，变得更加现实理智。


  
他没有告诉自己他爱上她了——没有！“仰慕”的分量更重；但是，此时此刻，我们不能怀疑，杰弗里上校的心中已经萌发出对这个美丽姑娘十分圣洁的爱意；而这位美丽的姑娘遭遇了诸多失落的打击，她深深地爱着一个人，而那个人，我们几乎要担心，如果他还活着，或许都无法全然回报她这份柔情吧。


  
但是，对马克·因吉斯瑞的情况我们所知甚少，他的生死问题看起来疑点颇多，所以，还是不要在证据如此不充足的情况下作出预判。


  
乔安娜·奥克利确实想过让阿拉贝拉·威尔默特跟她一起来见杰弗里上校，但还是放弃了，因为那样做真的会让上校以为她要么害怕他要么是担心自己，因此，她选择了单独赴约。约定的时间到了，她自己一个人走在公园宽阔的碎石路上，这条路上曾经走过世界上最优秀、最杰出的人，当然也有最卑劣的人。


  
杰弗里上校对她一往情深，自然不大可能让她久等。事实上，他提前一个小时就到了，唯一担心的就是她不来。


  
他的顾虑不是空穴来风，只要读者稍作回忆，就该记得上次他们分别时，她不是特别肯定她会来赴约；所以，这次他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别无其他。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她还是没出现，尽管此时还未到约定的时间；他担心她不来，而且越来越担心；就在几乎确信她不会来的时候，他看见她正一个人娇怯怯地在公园里走着。


  
他马上站起身去找她，很有礼貌地跟她打招呼，而她一时不知所措，只是一脸疑问地望着他的脸，想知道他是否带来了任何她急切关心的消息。


  
“奥克利小姐，”他说道，“关于桑希尔先生的生死，我没有打听到新的消息，让你失望了；但我们都怀疑——我说我们，是因为我找了一个朋友一起——我们怀疑桑希尔先生出大事了。理发师，斯文尼·陶德，舰队街的那个，那只狗一直莫名地蹲在他家店门口的那个，这件事情他肯定多多少少知道点。”


  
他一边说一边引着她到一个座位上坐下；乔安娜终于鼓足勇气，胆怯而犹豫地说道：“桑希尔先生是不是有金黄色的头发，大大的、明亮的灰色眼睛？”


  
“是的，他就是这样子；我想，他的笑容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有魅力的。”


  
“老天爷帮帮我！”乔安娜说道。


  
“你怎么想到要问桑希尔的长相？”


  
“但愿，我只是瞎问；可是天啊！我确实有原因才问的。我感觉，桑希尔先生就是马克·因吉斯瑞本人。”


  
“你吓到我了。”


  
“应该就是这样子，应该就是这样子；你向我描述之后，我更加深信不疑了；马克·因吉斯瑞和桑希尔是同一个人；我知道他去印度洋探险的时候会改名换姓。这件事我很清楚。”


  
“奥克利小姐，我并不认为你的这个观点是对的。有很多东西让我不认可你的观点；第一，桑希尔先生性格坦率，绝对不可能做出改名换姓这种事情。你相信我，事情不是这样子的——真的并非如你所想的那样。”


  
“对我而言，证据很充足，我没法怀疑。就是这样子，杰弗里上校，时间或许会证明一切；想到事情是这样子，真叫人伤心，无比的伤心。但是，你向我描述的跟他生前的模样分毫不差，我不敢再怀疑了。”


  
“我必须道歉，在这件事上给你这样的意见，你可以指责我傲慢无知，毕竟我没有听说过马克·因吉斯瑞的模样，也从来没见过他本人；而你虽然没见过桑希尔先生，却有我向你描述，所以，你有能力从对他的描述里做出判断。”


  
“确实如此，我不能——也不敢再怀疑了。我的观点成立了，我真的好害怕，因为我真的和你一样担心马克·因吉斯瑞已经遭遇不测；舰队街的理发师肯定能揭开马克的命运之谜，如果他愿意说的话。”


  
“我真心希望你的推断是错误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实话实说，马克·因吉斯瑞被从船只残骸上救起来的概率虽小，但这个概率还是要比桑希尔先生从理发师斯文尼·陶德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人手中逃跑的概率大得多。”


  
乔安娜用恳求的眼光看着上校的脸庞，神情那般绝望，真的叫人看了万分心痛；上校不禁脱口而出，说道：“如果我的命能换来你的解脱，能让你免遭这些苦痛，那就用我的生命去换吧。”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话吓到了，说道：“不，不要；老天爷知道我们的牺牲已经够多了，太多太多，多得不能再多了。请先生不要以为我不感恩你对我的一片好意；也不要因为我犹豫不敢接受，就认为我是在贬低高贵慷慨、愿意为我牺牲的灵魂。不是的，请您相信我，杰弗里上校，有几个人的名字我一辈子都会铭记在心——他们对我的好，我一辈子都会感恩——您就是其中一个，前提是我活着，但应该活不了多久了——应该没多久了。”


  
“不，不要说得如此绝望。”


  
“我不该绝望吗？”


  
“你再怎么伤心我都可以理解，但不至于绝望。你还年轻呢；就算将来你心里依然会觉得遗憾，我还是希望，希望时间能帮抚平你的忧伤；就算无法感受到强烈的幸福，你也能感受到极大的平静。”


  
“我不敢奢求，我知道您是拿话来劝慰我，我懂您的好意。”


  
“你应该让自己相信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得弄清楚他的命运，不然我会死掉。”


  
“你说的那些话，还有你说话的样子吓到我了。我求你，奥克利小姐，不要贸然行事；记住，你这样年轻的女孩子阅历太浅，不知人心险恶，你的力量还是太微弱了，起不了什么效果。”


  
“爱能战胜一切，哪怕是最娇弱最没用的女孩子，一旦踏出第一步，只要内心充满爱，爱得足够强大，足够神圣，她们就会无所畏惧，做出一番成就。我感觉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摆脱掉所有女孩气子的恐惧和慌张；如果说会有危险，那我问问你，如果没了那些让生命充实快乐而美好的东西，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确实，这正是爱的激情所在；但是，相信我，爱有时也会让你冲昏了头——一味跟着感觉走会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事，致使整件事情陷入极大的危险，给那些爱你的人带去不幸。”


  
“那些爱我的人——现在还有谁爱我呢？”


  
“乔安娜·奥克利，虽然话已经到嘴边了，但是我不敢也不会说，我怕你不爱听；我不会说我能回答你刚才的问题，因为像现在这种时候，你来和我见面是为了跟我探讨另外一个人的生死问题，如果我说了，听起来就太不知道好歹了。哦！原谅我，一时冲动讲了那些话，我真的是无心的。”


  
乔安娜默不作声，望着他，或许还带着一点责备的神色，但就只有一点点，因为只要看一眼那张坦率的面孔就足以相信这件看似不着调的事是真的，而这个人是一心一意的：对此，她无须作任何的怀疑，如果有责备之类的话语，就算到嘴边了，她也会收回去不说。


  
“我希望，”他说道，“奥克利小姐，我说的这些话没有让我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下降了。”


  
“我希望，”她语气温和地回答，“您还会是我的朋友。”


  
她着重强调了“朋友”二字，他完全明白她的意图，稍作停顿之后，他说道，“苍天为证，我不会做出任何事情或者说出任何话，让我们再也做不成朋友。我还是你的朋友，既然——”


  
他没把话说完；尽管他没把后面“既然我已做不了别的了”讲出来，但他已经很清楚地把这个意思传递给乔安娜了。


  
“现在，”他说道，“我希望并且相信我们比先前更了解对方。既然你愿意称呼我为朋友，那就让我以朋友的名义，重申一次：自己多加小心，不要为了一点小小的希望去无谓地冒险。”


  
“但是我如何能忍受这可怕的悬念呢？”


  
“是的，唉！这是人性再正常不过的痛苦，乔安娜。原谅我直接喊你乔安娜。”


  
“没事，不用道歉。每个对我好的人都这么叫我，我已经习惯了。您要是愿意，以后直接喊我乔安娜，我就更加肯定我跟您的友情以及我对您的尊敬了。”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还是要再三请求你把寻找桑希尔先生下落这件事交由我完成。如果他真遭毒手了，就连打听他的下落都是危险的。所以，我请求你，让我去冒这个险。”


  
乔安娜问自己是否要将自己和阿拉贝拉·威尔默特商议好的行动计划告知于他；思考再三，她令人吃惊地决定不说了，一来认为说了一定会被他驳回，二来考虑到计划本身不切实际而且比较奇怪。所以，她温和而快速地回答道：


  
“如果没有半点成功的把握，我就不会贸然去做。我会小心谨慎的，您放心，我也有很多顾虑。我爸爸，我知道，他把我当成命根子呢，为了他我也会小心的。”


  
“那我就放心了，我们下星期还能不能在这里见个面，我好告诉你我有什么发现，你也告诉我你那边的情况；我对桑希尔的事上心原本是出于朋友关系，更不用提现在我还深切记挂着你的幸福，你的幸福已经变成我做这件事的最大价值。”


  
“我会来的，”乔安娜说道，“如果我能来的话。”


  
“你确定？”


  
“确定，确定。我会来的，我希望能给你带来你所关心的那个人的消息。如果没有新的消息，你别怪我。”


  
他陪她走出公园，一起从斯文尼·陶德的店铺经过，但是这次店门关得紧紧的。他们既没看见理发师的人影，也没看见可怜的小男孩——那个很值得我们怜悯的学徒。


  
快到她父亲家的时候，杰弗里上校就和乔安娜分开了。他自己一个人慢慢地走在路上，脑子里都是眼镜商女儿的温文尔雅与绝代风华。显然，只要活着，他就无法将她给他留下的美好印象抹去。


  
“我爱她，”他说道，“我爱她，但是她似乎一点都不愿意融入她的感情。天啊！多让人难过呀！这个人，比其他任何人更得我心，能让我希冀她是属于我的；可是，这并未给我带来快乐，现在唯一的体会就是她会让我心痛。美丽而温柔的乔安娜，我爱你，但是我知道你的感情已经永远地枯萎了。”

第十六章 理发师再度寻找珍珠买家


  
斯文尼·陶德上次打算处理掉手上的那串珍珠，结果出师不利；他开始意识到要将珍珠抛售出去并非轻而易举。于是，他按兵不动，耐心等待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一次的思路和上一次截然不同。


  
就在乔安娜·奥克利和杰弗里上校在坦普勒公园第二次见面的同一天晚上，临近午夜的时候，托比亚斯独自坐在店铺里，一如既往的垂头丧气。这时，一个陌生人进来了，手里提着一个蓝色大手提袋，示意有事情要问他。


  
“哈罗，小伙子！”他说道，“这是陶德先生的店铺吗？”


  
“是的，”托比亚斯说道，“但是他不在家，你有事呢？”


  
“天啊，”那个人说道，“如果这件事还不够令人大跌眼镜，我就上吊去；你不会是要跟我说他是理发师吧？”


  
“确实是啊；你看不出来吗？”


  
“是的，看出来了，毫无疑问；可是来之前我完全没想到。要是想到过，我发誓出门就被一枪打死。你知道他最近在干嘛吗？”


  
“干嘛，”托比亚斯模仿那个人，说道，“你感觉他会被绞死吗？”


  
“嘿，不，我没说绞死不绞死的话，不过看样子你好像希望他被绞死；我正要告诉你，我们是城头西边的艺术家。”


  
“艺术家！你是说你会画画吗？”


  
“不，不是，我们是做衣服的；但是我们这一行现在都自称艺术家，裁缝这种叫法过时了。”


  
“哦，真是这样，是吗？”


  
“是的，没错；我说出来你可能都不敢相信，不过他真的到我们店里去了，还订了套衣服，总价不低于三十英镑，要求我们按照贵族服饰的款式缝制，然后把姓名和住址留给我们了。看！陶德先生，舰队街的这个门牌号。可是，打死我也想不到他居然是个理发师；早知道他是理发师，我敢肯定这些衣服不应该被做成这种款式，应该是正相反才对。”


  
“好了，”托比亚斯说道，“我不知道他要这些衣服做什么，但我想应该是他的。是不是高个子、长得很丑的家伙？”


  
“丑得跟鬼一样。既然他没在家，我就当着你的面把东西过一遍。这个外套用的是最好的天鹅绒，内里是丝质，镶边用的蕾丝。你长这么大有见过哪个理发师穿过这种衣服的吗？”


  
“真的，还从来没见过呢；他有他的计划，肯定的。这外套很上档次。”


  
“是的，其他所有衣服都是同样的款式；他到底打算拿这些衣服做什么呢？我还真想不出来，这些衣服只适合觐见国王呀。”


  
“哦，反正，我是一无所知的，”托比亚斯叹了口气，说道，“随便你要不要把衣服放这儿，对我而言都一样。”


  
“好，你应该是我见过的最忧郁的可怜虫了；你怎么啦？”


  
“我怎么啦？哦，没事。当然，要多幸福我就有多幸福。我不是斯文尼·陶德的学徒吗？换了谁不得高兴得整天哼着小曲儿？”


  
“我感觉也是，可你看起来一点唱曲儿的心情都没有；不管怎样，我们艺术家没闲工夫浪费，所以，麻烦你好心帮忙照看这些衣服，一定给到你师傅，这笔交易就与我无关了。”


  
“很好，我会给他的；但是，你确定留下这么贵重的衣服，不拿钱就走了？”


  
“不全是这样的——这些衣服已经付过钱了。”


  
“哦！那就另当别论了——我会交给他的。”


  
这个裁缝才刚走，就有一个男孩拿着一个包裹到店门口，探头四下望了望，丝毫不掩饰他的诧异，问道：“舰队街上还有其他人姓陶德吗？”


  
“没听说过，”托比亚斯说道，“你拿的什么东西？”


  
“丝质袜子、手套、蕾丝、领带、褶裥，还有其他的。”


  
“这都什么玩意儿；我敢说就是他的。”


  
“我把它们放你这儿，钱已经付过了。这有姓名，还有门牌号。”


  
“你个，蠢猪！”


  
最后一句话是因为刚跑出去的小男孩和从外面往里跑的小男孩撞了个满怀，于是破口骂人。


  
“你没长眼睛吗？”那个后面来的说道，“我是蠢猪，那你是什么？我真想把你的头敲一顿。”


  
“敲啊，等下次到我的地盘，看我会不会给你鞭子吃。”


  
“是吗？为什么不呢？等我去捉你来了再说，等着吧。”


  
中间有段时间，他们站得那么近，几乎是鼻尖对鼻尖；彼此发誓抓到对方要怎样报复；不过，双方不管是谁，其实只要伸出手臂就可以抓到对方——最后他们还是各走各的。后面进来的小男孩跟托比亚斯说话时气冲冲的，可能是因为刚才和制袜商的学徒一场误会，气还没全消。“告诉陶德先生那辆四轮马车七点半会准时弄好。”说完他就走了，留下托比亚斯在那儿百思不得其解，想不明白斯文尼·陶德这次弄这么多华服回家是何用意。


  
“我想不明白，”他说道，“但是肯定是干坏事，可我就是猜不出来干什么坏事；但愿我知道就好了，那样我就能阻止他了。他这种恶棍，狗改不了吃屎，能有什么好事；可我能做什么呢？这种事我真的好无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发生。我从来都没有行动力，但愿上天赐予我力量。天啊，天啊！我难过极了，不知道我最后会是什么样子。要是我已经在坟墓里就好了，不过肯定也不用多久了，除非奇迹出现，把我身上的霉运都带走。”


  
托比亚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陶德弄来这些华服的目的，因为这件事他一点风声都没听到，而他这一辈子绝不可能想到理发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如此华而不实的衣服打扮自己。


  
他所能做到的就是在自己的脑海里构建出斯文尼·陶德一贯的做事原则，确实就是陶德的原则——不管斯文尼·陶德计划做什么，目标是什么，这些东西肯定不是用来行善的。相反，十分肯定，这些东西是用来帮助这个十恶不赦的人实现某项滔天罪恶。


  
“我要尽全力查看，”托比亚斯自己思忖着，“然后尽全力阻止他的阴谋；就怕他什么都不让我看见，当然更不可能让我帮忙了；但是我得试试，尽我所能。”


  
说到对付斯文尼·陶德，我们完全可以猜到可怜的托比亚斯用尽全力也没什么用，因为陶德这种人是不会给任何人钻空子的；他老谋深算，而且肆无忌惮。毫无疑问，可怜的托比亚斯无论采取什么行动都是自讨苦吃。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理发师回来了，他的第一个问题是：“有没有我的东西？”


  
“有的，先生，”托比亚斯说道，“这里有两个包裹，还有一个小男孩说四轮马车七点半会准时弄好。”


  
“这就好，”理发师说道，“那就行了；托比亚斯，我不在店铺时，你要仔细看好店。半个小时后我会回来，记好了，只会早不会迟；我回来的时候你最好在你的位置上待着。如果刚好有人来理发或者刮胡子，你告诉他们今天晚上店里不做生意。听明白了吗？”


  
“明白，先生，当然明白。”


  
斯文尼·陶德拿起那几捆昂贵的衣服到客厅去了；当时是七点钟，托比亚斯猜得很对，他去试衣服了。托比亚斯相当好奇，在那儿等待陶德出来，想看看理发师穿上如此精致的衣服会变成什么样子。


  
托比亚斯耐着性子等，但并没等多久，因为二十分钟不到斯文尼·陶德就出来了，身穿时装界最高端的衣服。他的马甲华丽得无以伦比，手指上戴着好几枚戒指全都价值不菲，而且耀眼得让托比亚斯不敢直视，腰上还佩了一把镶有宝石的剑。托比亚斯真觉得自己见过这把剑，他想起来有一位绅士进来理发的时候把它解下来了，横放在帽子上。


  
“记住了，”斯文尼·陶德说道，“记住我教你的话；每个字都照着做，无疑，最终你会幸福而独立。”


  
斯文尼·陶德说着这些话，走出店铺，可怜的托比亚斯望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重复着刚才陶德说过的话：“幸福而独立。天啊！这种人讲这种话真的是很滑稽——真希望我已经死了。”


  
但是我们要留托比亚斯自己寻思去，看看斯文尼·陶德那边更有趣的进展。至于为什么要花费重金将自己装扮成个大人物，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他朝离家最近的一间马房走去，毋庸置疑，马房已经把马匹绑在豪华的马车上；一切很快准备就绪，斯文尼·陶德在马夫耳边交代了路线，然后马车就出发朝西去了。


  
当时海德公园角[1]几乎位于城外，到那儿可以一览乡村风貌，事实上，多走不了几里就是英格兰的农村了；斯文尼·陶德正是朝这个方向去的；既然他已经上路了，我们有必要向读者透露一下他要拜访的是何方神圣，让他舍得如此花费重金。


  
那个时候，贵族愚蠢无知、作恶多端，和现在的贵族没有两样，经常排场奢华、挥金如土。提到这些，人们轻而易举就联想到一个名字叫约翰·蒙代尔的人。他是丹麦血统，富可敌国，倚靠给贵族和其他急用钱的人放高利贷积累了巨额财富。


  
但是，不要以为约翰·蒙代尔会轻易相信别人，随便借钱。相反，借钱的时候，哪怕是一先令，他都会很谨慎地要求对方拿珠宝、昂贵的餐具或是房产契约等作为抵押。


  
事实上，约翰·蒙代尔无非就是一个做大宗生意的典当商。虽然在城里有办公室，他通常是在私人府邸接见他的贵族客户；他的私人府邸距离城里的办公室大概两英里的距离，在阿克斯布里奇路[2]。


  
经过这番解释，大家非常容易就可以猜到斯文尼·陶德的计划了。他认为如果他能从约翰·蒙代尔那里借到这串珍珠价值一半的钱，他就能把这串自己无法证明所有权的项链给处理掉，由蒙代尔公开拍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我们非常看好斯文尼·陶德策划的这次行动。既已精心策划，想必是要成功的，他既已开始行动，必定用的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路上，他的脑袋里不停琢磨着见到约翰·蒙代尔的时候要说的每一个字，如何做到滴水不漏。从我们对他的了解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斯文尼·陶德不太可能在做这笔交易时露怯导致失败；相反地，他只做自己有绝对把握的事情；因为他做事十分有分寸而且判断力超强，外交手段不凡，如果命运给他更好的境遇，毫无疑问，他会成为一代伟人，享誉政坛风云人物的美名。


  
顺便提一下，约翰·蒙代尔的别墅被称为“蒙代尔庄园”，是一个占地面积大、豪华气派的现代风格建筑，四周是几英亩赏心悦目的花园。不过，这位放贷者从没看过他的花园，因为他整个人一门心思只想着赚钱，根本无暇顾及花花草草；如果说这些花草有让他满足的地方，完全就是因为这是从一位经营不善的借贷者那儿得来的，当然还包括这块土地以及别墅里华丽的装饰；那位借贷者被迫流亡国外，把他的财产全数拱手让给这位放高利贷的。


  
为了这次行动，陶德成功租用到了几匹骏马，有骏马飞奔赶路，没走多久便到了蒙代尔庄园前门入口处的对面。


  
他现在的目的就是让放贷者看到他乘坐的马车多么华丽；于是，他要求和他同行的脚夫马上到入口大门去按门铃，传话说有位绅士在马车上等着见蒙代尔先生。


  
马夫按响门铃了；放贷者的仆人回去通报说门外的马车相当昂贵，据他判断，访客应该是级别不低的贵族。约翰·蒙代尔在这种判断上颇有水准，他立刻走下去到大门口看了看，心里很快同意了仆人的看法，自认为那辆马车看起来无可挑剔，当即就判断这辆马车肯定属于某个级别高的人物。


  
蒙代尔相当谦卑，这种人一般都是这样。他走到马车旁，询问阁下有何贵干，他一见到陶德就称呼他阁下。


  
“我想知道，”斯文尼·陶德说道，“蒙代尔先生，有一位大有名气的夫人，目前遇到一点困难，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帮她这点小忙。”


  
约翰·蒙代尔重新打量了一下马车，再看一眼访客身上昂贵的穿着，这些行头确实一点都没有辱没阁下这个称呼；他立刻决定做这笔交易，只要对方提供的抵押物品确实是好货——这是约翰·蒙代尔唯一的关注点。不管怎样，他连忙请他的访客下车，到屋里去谈话。


  

[1] 位于伦敦海德公园的东南角，是一个重要的交通路口，是公园巷、骑士桥、皮卡迪利大街、格罗夫纳广场和宪法山五条街道的交汇处。

  

  

[2] 伦敦西部重要的交通干道。

第十七章 斯文尼·陶德一夜暴富


  
放贷者看过马车，斯文尼·陶德的目的就圆满实现了。他没有拒绝蒙代尔的邀请，二话没说，在约翰·蒙代尔的指引下来到了别墅里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蒙代尔越来越相信一个事实，当然只是他认定的事实，那就是这位客人一定是个位高权重的人物。


  
蒙代尔带领陶德走进一栋装饰得金碧辉煌的公寓。茶点很快就上了，但斯文尼·陶德礼貌地拒绝了；然后，蒙代尔迫不及待地等着听访客讲明此行目的。


  
“我，”斯文尼·陶德说道，“我自愿请缨为一位大有名气的夫人筹集一笔款项，但是要筹集这笔款项，必须动用我的部分房产，而她明确表示不希望我那样做。”


  
“当然了，”蒙代尔先生说道，“她是一位非常有名气的夫人，我猜？”


  
“确实是非常有名气，但做这笔交易有个前提，假如参与进来了，你不得打听这位夫人的身份，也不要追究我的身份。”


  
“这不是我做生意的一贯作风；但是如果其他的事情都谈妥了，我想我不会吹毛求疵的。”


  
“非常好；你说的其他事情都谈妥我想是指担保？”


  
“恩，是的，担保非常重要，阁下。”


  
“我告知那位有名气的夫人既然这件事需要保密，不便透露真实姓名，那么，担保的东西一定要非常充足。”


  
“想得非常在理，阁下。”


  
“我在想，”约翰·蒙代尔暗自思忖，“他会不会是某位公爵呢；一会儿我称呼他为大人，看他有没有异议。”


  
“因此，”斯文尼·陶德继续说道，“那位有名气的夫人给到我手上的担保物，价值比她需要的数额高了三分之一。”


  
“那是，那是，非常合理的安排，大人；我能问下担保物的质地吗？”


  
“珠宝。”


  
“绝对令人满意、无懈可击的担保物；占地小，而且不会贬值。”


  
“如果它们真的，”理发师说道，“贬值了，对你也没什么影响，名人效应就能弥补市值的贬损。”


  
“毫无疑问，大人；我就是不经意随口这么提一下，随口提一下。”


  
“当然，当然；在深入这件事之前，我相信，你已经准备好参与这件事了。”


  
“当然了，我很自豪地说，随便你们要多少数额。告诉我要多少钱，大人，我可以给你看下现金——这是我做生意的惯例；从来没人敢说我约翰·蒙代尔会在大生意面前退缩。只要认准了，我就会去做。”


  
“就是听闻你这种脾气我才想到来你这儿的。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斯文尼·陶德从他口袋里漫不经心地掏出那串珍珠，当着放贷者的面丢在桌上。放贷者拿了起来，迅速在手指间滚动了几下，说道：“我想整个国家，这样的珍珠只有一串，是女王陛下的。”


  
“嗯！”斯文尼·陶德说道。


  
“容我问过大人，您打算用这串珍珠取多少钱？”


  
“如果放在市面上卖，这串珍珠当前价值一万两千英镑；但是，拿它当担保，我只取八千英镑。”


  
“八千英镑是个大数目。正常情况下，不管什么抵押物，我只借一半价值的数额；但是这次，看在大人和夫人的份上，我没什么好犹豫，愿意全额借给你们一个月。”


  
“那就行，”居然从约翰·蒙代尔这儿得到了比预想还要多的钱，斯文尼·陶德丝毫不掩饰内心的狂喜。当然，如果放贷者不是完完全全相信这串珍珠是女王的，而他终于拥有王室成员作为自己的顾客的话，陶德绝无可能拿到这笔钱。


  
蒙代尔从未想过是女王本人需要这笔钱；他的看法是，女王把这串珍珠借给这个贵族助他解燃眉之急，这样的话，自然他们很快就会来赎回去。


  
总而言之，这笔交易成交得比约翰·蒙代尔想象的还要爽快。他朝思暮想的就是这种大单，如今终于成交了，他心满意足，认为这笔生意为他开启了一扇大门，会给他带来自己能力范围内最高级别的生意。


  
“以谁的名义呢，大人？”他说，“我需要在我的户头开一张支票。”


  
“用乔治上校的名义。”


  
“当然，当然；大人收到八千英镑的话请知会我一声。另外，还请知悉：从现在开始，每月月底如有必要，款项是可以兑回的。我给你开一张7500英镑的支票。”


  
“怎么是7500英镑，你刚才不是说8000英镑？”


  
“那500英镑是我的佣金。大人您看得出来，看在大人您的份上，我收的已经是最低价了。我向大人保证，做这种大生意我原本可以得到更多佣金。有此荣幸见到大人，我情愿少收点，只收500英镑；考虑到这个节骨眼上资金紧缺，我原本应该收1000英镑。我向大人保证——”


  
“打住，打住，”斯文尼·陶德说道，“把钱给我，如果从现在起到本月底不方便赎回这些珠宝，你放心，我会派人给你报讯。”


  
“那我就放心了。”约翰·蒙代尔说道，随即开了一张7500英镑的支票递给斯文尼·陶德。陶德拿到支票赶紧收到口袋里，喜不胜收，虽然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但总算是把他的珍珠处理掉了。


  
“不需要我再提醒你了，蒙代尔先生，”他说道，“这事务必百分百保密。”


  
“会的，您不必交代，大人，我做生意向来小心谨慎。如果说出去了，很快我就会在这行混不下去了，所以，您大可放心。我不会说的，这笔交易从此烂在我心里，世界上除了大人和我，没有第三个人会知道。”


  
就这样，约翰·蒙代尔恭恭敬敬地引着斯文尼·陶德到马车上。大概两分多钟后，陶德就朝回城方向出发了，让人以为这笔钱对他来讲只是个小数目。


  
我们应该早就发现，自从上次卖珍珠给城里的宝石商失手之后，斯文尼·陶德的容貌大异，可以相当肯定的是，他不大可能再被认出来了。比如说，原本不留一点腮帮子的他，后来戴了个大大的黑腮帮，还留了小胡子，脸颊上涂了粉，完全就是改头换面了。平时和他最亲近的人要是不听声音，大概也不敢认他。而且，这次和约翰·蒙代尔谈话，他刻意装出另一种腔调，这样一来，将来无论如何都不会被认出来了。


  
“我就说这样一定会成功，”他在回城的路上自言自语，“而且我也没被骗了。我得继续在舰队街上做我的生意，三个月的时间，就三个月，那样子就不会有人发现我发了一笔横财。他忽然沉默了几分钟，似乎脑子里又冒出一件特别棘手的事情。然后，他突然说道：“嗯，嗯，至于托比亚斯，保险起见，毫无疑问，把他处理掉会比把他放在精神病院更稳妥。我想，现在不管怎么说，应该还有一两个人要解决掉，以除后患。我必须好好想想——必须好好想想。”


  
斯文尼·陶德这种人一旦专心思考，不用怀疑就是在酝酿滔天恶行。在他从放贷者家出来回自己家的路上，要是有人看见他的脸，一定看得出他是在捣鼓阴险恶毒、不择手段的事情。不说别人，就连他自己看见自己的样子，应该都会吓得目瞪口呆。


  
他是做任何事情都不会胆怯的人，相反地，越是阴险越是可怕，就越对他的胃口，越能挑战他奇特的大脑结构。


  
毫无疑问，对金钱的痴迷支配着陶德先生的大脑运作，赚多少或者赔多少是他衡量一切的标准。


  
这种人，绝对不会考虑到道德或者常人的感情。毋庸置疑，如果牺牲全人类能实现他的某种野心，他一定很是愿意。


  
在回家的路上，他可能是下定决心要在罪恶的路上走得更远；他所要做的事情，假如是在罪恶之路涉足尚浅的人，必定会因为畏惧而退缩。


  
而斯文尼·陶德这样的人，思维方式古怪犯下世界上最邪恶的罪行，对他来讲只是所谓的策略。


  
也就是说，犯下某项严重的罪行之后，他们不得不做更多的恶事以掩饰第一项罪行，逃脱罪责；因此，持续犯罪是一种自我防卫的需要，是自我保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或许，斯文尼·陶德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志在占有大量财富；而且，毫无疑问，他天资聪颖、诡计多端，已经成功说服别人为他的计谋跑腿。现在计谋实现了，他的手下和同伴已经不再被需要，他们的处境因此变得十分危险。


  
他很清楚所谓的冷血政策，该政策教导人们在通往权力和财富的路上，对待曾经用过的工具，与其丢弃，不如毁灭。


  
“他们通通得死，”斯文尼·陶德说道，“死人不会讲故事，不管是妇女还是小孩，通通都要死。等他们死了，我想，舰队街得上演一场大火灾。哈！哈！大火想往哪儿烧就往哪儿烧吧，只要不烧到我的房子和财产就行。”


  
“不同寻常的游戏——对我而言会是不同寻常的。从那儿以后，我可以马上开始新事业，理发师会被永远遗忘，他们看见的和记住的只会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有这样一大笔钱，我完全有能力招揽达官贵人，管他是哪路神仙。”


  
这一切犹如欢快的列车，在斯文尼·陶德脑海里疾驰而过。此时，马车也已经到达舰队街；陶德的脸上显露出一副狞笑，看起来就像是披着人皮的恶魔，而这个恶魔刚刚成功摧毁了某个人类的灵魂。


  
他让马车开到马房而不是自己的店铺门口；到了以后，他大方地奖赏每一位随行者。马车夫和脚夫喜出望外，恨不得斯文尼·陶德每天都能像今天一样出一趟远门，他们只要做一点事就能赚取丰厚的小费。


  
他从马房走到自己店里。可是，一到店里，他便有些失望了，因为店里的灯是黑的。斯文尼·陶德把手放在店铺的门上，门开了，可是没有托比亚斯的人影，尽管陶德一踏进店铺大门便大声喊叫。


  
此时，一股巨大的满足感窜遍全身，理发师焦急地摸着找火柴，把灯点亮了，去查看托比亚斯为什么离奇离岗。


  
但是，为了以合理的方式叙述托比亚斯为何长了胆子，敢公然违抗主人的意志离开店铺，我们还是给托比亚斯辟出一个独立章节为他辩护一番。

第十八章 托比亚斯的探险


  
托比亚斯猜对了，陶德说他去半小时就来，只不过是为了让这小子提高警惕，别趁他出去久了就轻举妄动。


  
从陶德出门时的装束打扮来看，他过半个小时就回来是绝无可能的；于是托比亚斯开始仔细寻思自己当下的处境——呆在这儿日渐让人难以忍受了。


  
托比亚斯觉得自己再也没法这样熬下去了，过不了多久，这种生活就会要了他的命。


  
“没法再忍了，”他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自从陶德跟我说过他以前的学徒疯了，现在还在疯人院关着，我就觉得将来自己也会落到那种下场，那就太可怕了，到时候无论我说什么都只会被当作是胡言乱语，没有人会相信的。”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了，他点亮了店里挂着的那盏灯。入夜熄灯前，从窗外通常可以看到这盏灯闪着微弱的光。然后他坐了下去又开始盘算着，自言自语道：


  
“但愿我能鼓起勇气问问妈妈陶德归咎于她的偷盗事件，她应该会跟我保证说那是假的，她从来没有干过那种事；可我不敢开口问，因为搞不好就是真的。万一真有此事，让她向她亲生儿子坦白，未免太糟糕了。”


  
正是出于对母亲的敬重，托比亚斯才迟迟没敢向他妈妈证实陶德对她的指控——这样的指控太过可怕，虽无法叫人完全信服，但毕竟极有可能是真的。


  
让人深感遗憾的是，托比亚斯没有再往进一步想，所以他没意识到，一开始听到这个指控的时候，他无疑就该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不过，我们也没法指望一个小男孩能有那么敏锐的逻辑推理能力和行动力，毕竟这些能力的形成需要建立在广博的社会知识和广泛的社会实践之上。


  
只要他的直觉是对的就行了——我们不能指望他做到这样子推理。但是，这一次，较以往不同的是，面对问题他似乎显得六神无主；从他激动的举止来看，我们几乎可以想象，正如他自己所预感的，他在这最终会落个发疯的下场，而现在他真的已经离发疯不远了。


  
他拧着手，断断续续地哭起来，悲伤地自言自语，痛苦地哀悼着自己的命运。最后，他突然间下定决心，跳起来，大叫道：


  
“今天晚上就来个了断。我再也受不了了。我要逃离这个地方，去外面的世界碰碰运气。只要不是过这种可怕的日子，不管有多少艰难多少危险，就算是死了我都甘愿。”


  
他朝大门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低声自言自语：“陶德一时半会儿肯定还不会回来，为什么我要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可以把整个房子翻个遍，好让我知道这里面到底藏了什么秘密。”


  
想到这儿，他停了下来，认真考虑了这样做的后果，因为这样做后果真的非同小可，但是此时他已打算孤注一掷了；于是，他破天荒地做了一个决定，别的先不说，先得做这件事情，而这件事情如果被陶德发现就会置他于死地。


  
他关上了店门，从里面插上门闩，这样就不会有人突然闯进来了。然后他环顾四周，仔仔细细地查看能否找到破门而入的武器以助他进入客厅，因为陶德出门的时候总是把客厅锁起来。如果托比亚斯要来硬的，找一个能打开任何门锁的武器，倒是有一根铁棍近在手头，这根棍子是晚上用来关窗户的。


  
心急火燎之中，托比亚斯抓起这根铁棍就朝客厅的门走了过去，一下就把锁撞个粉碎，门很快就屈服了。


  
在门开的那一瞬间，传来了一阵玻璃碎掉的声音。托比亚斯走进房间，发现门槛处有一个酒杯已经摔成碎片。他想一定是陶德把酒杯放在某个精心挑选的地方，以监测有没有人试图打开过客厅的门，有的话他回来一看便知。


  
现在，事已至此，托比亚斯心想还是继续吧。于是，他点燃了一根在客厅桌子上找到的蜡烛，继续探险。


  
他很快就搞定了好几个柜子，却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不过有个柜子是打不开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又拿来铁棍将柜锁敲坏，柜门摇摇晃晃地开了，从柜子里掉出来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帽子，让他吓了一跳。这些帽子有的是镶着银边的，有的是三角的，有的是方形的——简直就是个帽子博物馆。托比亚斯极为惊骇，但同时这也绝佳地验证了他关于陶德的某些猜想。


  
这是唯一一个上了锁的柜子，但是，客厅里还有一扇门，看起来打开了的话应该也是一个柜子；托比亚斯用铁棍把门撞破，发现里面是通往房子上层的楼梯。陶德再怎么贪婪，也从来都舍不得将房子的上层出租，而且楼上的百叶窗一直都是关着的，所以，马路对面的邻居从来都没看过公寓里面什么样子的。


  
他立刻走上了楼梯，虽然知道这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还是小心翼翼、轻声慢步。


  
“我先到最顶层，”他自言自语，“然后从上往下检查个遍，这样子如果陶德突然回来，怎么说都比从下往上检查更容易听到他的动静。


  
基于如此谨慎的策略，他爬上了顶层阁楼，上面所有的门都是开着的，没有一个房间里有任何东西。


  
他下到了第三层，也是同样的结果，于是他非常失望，心想或许理发师的房子不值得大费周章去检查。


  
但是当托比亚斯走到第二层，他很快就找到充足的证据改变自己的想法。门全都被锁紧了，他必须破门而入。进去以后，他发现那些房间都只装修了一半，里面放置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物品。


  
在某个一个角落里有一大堆手杖，其中有一些看上去价值不菲，顶部不是镶金就是镶银；还有一个角落里有一大堆雨伞，事实上，至少有上百把。


  
然后地上还有靴子和鞋，半遮盖着，似乎是为了防止落灰；还有三四十支样式不同的剑，有许多看起来非常锋利，还有一两把剑的剑鞘装饰得十分华丽。


  
前排沿街有两个房间，较大的那间有一面放着一张特别大的复古书桌，这是一种带柜子的书桌。这张书桌的木工用料特别充足，至少是正常标准的两倍。


  
书桌被锁得很严实，要将其打开比之前任何门都艰难许多，因为上面那把锁非常坚固耐用，而且锁的位置比较隐蔽，托比亚斯没有拿铁棍去敲，而是把它当支点才终于撬开了书桌。柜子里全是珠宝和饰物，让他看得眼花缭乱。


  
其中有许多手表、金链、金银鼻烟盒，还有不少戒指、鞋扣和胸针。


  
这些器物一定是价值连城，托比亚斯忍不住大声喊道：


  
“除非是陶德杀了它们的主人，否则他怎么可能拥有这些东西？”


  
这个猜测实在太有可能了，何况托比亚斯还在书桌更靠里的地方发现了一大堆衣服。他手持蜡烛，盯着这些东西看了一刻多钟，突然脑子里冒出了再自然不过的想法，认为这里头少数几件家伙就够他和他妈妈花上好长一段时间。于是，他朝着闪闪发光的金银财宝伸出手去，却哆嗦着把手缩了回来，说道，


  
“不，不，这些都是从死人那儿抢来的。让陶德自己留着欣赏去吧。我一件也不会拿，用它们换来的每一分钱都会带来厄运。


  
他说着便听到圣邓斯坦教堂敲响了九点的钟声，吓了一跳，这才想起陶德已经走了比他说的时间还多一个小时了，这意味着他可能很快就会回来，那么继续呆在他家里就不安全了。


  
“我必须得走了，必须得走了。离开伦敦之前，我得去看看我妈妈。我得告诉她陶德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不，不，我不能告诉她这个，我必须走了，让她自己等待时来运转吧，我希望而且相信她会有好运的。”


  
这时他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了一个点子，于是他随手拿起了脚下的一顶帽子，把自己的帽子留在了那里。


  
刚巧这是一顶十分帅气的帽子，做工精美，用料考究。托比亚斯心里很害怕陶德会在自己离开之前就赶回来，于是想都没想就离开了理发店，只把身后的门关上了。他像一只猎兔一样过了马路朝坦普勒飞奔而去；因为他最大的心愿是去见自己的母亲。他隐约觉得，要逃离陶德的魔爪，最好的办法就是出海。


  
和同龄的男孩一样，托比亚斯完全不了解水手的生活是怎么回事儿，只觉得充满了梦幻色彩。上岸的水手和海上的水手其实完全是两个概念。但是，在托比亚斯的想象中，水手就是跳着角笛舞、痛快花钱、讲述精彩故事的人。毫无疑问，对于每个像托比亚斯这样的人而言，这个行当就是如此充满了梦幻色彩。实际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知道，水手的真实生活其实是被小说和戏剧神秘化了，只有亲身经历过，那些被道听途说欺骗的人才会知道什么是真实情况，什么是文学加工。


  
“我要去海上！”托比亚斯叫着，“对，我要出海！”


  
他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刚好穿过了坦普勒的大门，进入了怀特弗利，她母亲就住在这里，靠干些粗活勉强维持生计。


  
看到儿子突然回来了，她感到很惊讶（她刚好在家里），连手中的熨斗都差点砸到她儿子的脚趾头，因此吓得发出了一声微弱的尖叫。


  
“妈妈”，托比亚斯说，“我不能在斯文尼·陶德那里了，别问我这件事了。”


  
“为什么不跟着这个体面人？”


  
“体面人，妈妈！唉，唉，您真是一点也不了解他！但我要怎么说呢？我不敢说。啊，那个要命，要命的烛台！”


  
“那你怎么谋生啊？你说那个要命的烛台是什么意思？”


  
“请原谅我——我本来不想说这件事的！再见了，妈妈！我要到海上去看看。”


  
“好孩子，去看什么？”拉格太太不明就里。“你不知道我有多感激斯文尼·陶德！”


  
“嗯，我知道的。一想到这件事我就要发疯。再见了，妈妈，或许是永别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一定会联系你的，但我现在不敢呆在这里。”


  
“哦，你做了什么，托比亚斯？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没事！但是斯文尼·陶德他——”


  
“他怎么了？”


  
“不要紧，不要紧！没什么，没什么！但是都到了这最后的时刻，我还是忍不住想问问你那件关于烛台的事。”


  
“别提了，”拉格太太说，“我不想听谁提起任何关于它的事情。”


  
“那这件事是真的了？”


  
“是的。陶德先生告诉你了吗？”


  
“他说了，说了的。我现在已经把这个难以启齿的问题给问了。再见了，妈妈，永别了！”


  
托比亚斯急忙离开了，让拉格太太丈二摸不着头脑，强烈怀疑儿子是不是精神出了问题。


  
“上帝保佑我们，”她说，“我该怎么办？我很吃惊陶德先生告诉他烛台的事。这件事确实是真的，千真万确。我记得很清楚，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那个冬天很冷，我负责打扫卧室。陶德先生过来给人剃须，我亲眼看见他把一个银烛台放进了自己口袋里。然后我到他的理发店去和他讲道理。最后他把烛台还给我了，我把烛台带回来放在原处了。”


  
“当然，”拉格太太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从那以后他一直对我非常不错，我估计是因为怕我说出去，让他被处以绞刑或驱逐出境。不过，无论如何，我们看到别人不好的同时也要多看看别人的好处。我敢说，等托比亚斯能想明白这点的话，他就会回去干活了。无论如何，他没必要傻乎乎地为了陶德先生有没有偷过一个烛台的事情想破脑袋呢。”

第十九章 圣邓斯坦教堂的怪味


  
当我们讲这些离奇曲折之事时，古老的圣邓斯坦教堂有一群经常来访的虔诚信众开始闻到这栋神圣的建筑里充满了一股怪异且令人异常厌恶的味道。


  
前来听布道的老年妇女——尽管她们已经老了，耳朵聋得听不清楚三分之一的内容——带着香水瓶或者其他可以堵住鼻子的东西来掩盖这股恶臭，但也是徒劳，那股停尸房一般的可怕气味实在是太明显不过，让人难以忍受。


  
传教士约瑟夫·斯蒂灵波特在讲道坛上闻到了这股味道，有人看到他在非常虔诚的演讲段落中打喷嚏，并用一块事先浸润了香辛料的手绢遮住了他虔诚的鼻子，力图遮挡这可怕的臭气。


  
风琴手和操作风箱的那两个人都快窒息了，因为这股可怕的恶臭似乎已经升到了教堂的上部，而坐在教堂底下的人是想躲都躲不过的。


  
坐在长凳上的教会委员们面面相觑，摆着一副苦瓜脸，几乎不敢吸气。圣邓斯坦教堂里怨声载道，唯一的例外就是那个管了多年长凳的老妇人，但这或许是因为她已经失去了嗅觉。


  
最后，这股恶臭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那位每天早上负责给教堂开门的教区执事，常常一手拿着一打钥匙，一手拿着一块泡过醋的布捂着鼻子，就像伦敦瘟疫爆发时的人们一样。他每次开完门就赶紧往回跑。


  
“啊，布朗特先生！”他总是对住在对面的书店老板说，“啊，布朗特先生！我必须得把这里隔离，至少等到这里的大气和教堂里的臭气混在一起的时候。”


  
就凭这句话，我们看得出这个执事是个挺有学问的人，无疑上过当年的技术学校，每样东西都学了一点，以备出了社会能用得上。


  
可能由于臭气问题已经持续了几个月之久，现在开始有人在思考解决方案了；因为像伦敦这样的大城市，任何讨厌的事情都要历经岁月，等到变得足够庄严了以后，人们才会想到要把问题解决掉；然后，很显然就会有一场关于其必要性的激烈辩论。


  
不过最后，教会委员害怕如果还容忍这种恶臭，终会引发瘟疫，而他们将会成为第一批受害者。于是他们开始探讨解决之道。


  
这股恶臭，事实上，昭示种种罪行的恶臭，如果它甘愿只是局限于某个贫穷的角落，应该没有人会知道它。但是当它冒犯了一位都市神坛上的绅士，被舰队街圣邓斯坦教堂那些昏昏欲睡的教堂委员闻到，甚至让他们没法在下午布道的时候打盹，那事情的性质就变得很严重了。


  
但是这股味道是什么呢，会是什么呢，又怎么除掉它呢——在麻烦的事情没有获得官方正式回复之前，大街小巷里都在谈论这件事情。


  
不过有件事得到了一致认同，那就是，不管怎么说，它一定来自教堂下面的地窖。


  
但是，那位住在教堂对面的、虔诚但虚伪的巴特维克先生说，


  
“这怎么可能呢！现有书籍完全能证明那个地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埋过人了，如果说那些早就没有散发怪味的死人突然间又臭起来，甚至比刚死的时候还要臭好几倍，那就奇了怪了。”


  
然而，当虔诚的人们不满足于上个礼拜日的忠诚，又在周三跑来教堂的时候，这股恶臭的味道还是很吓人。


  
教堂的气味如此难闻，以致有些参加集会的信众不得不提前离开，据说有些人溜到钟院，去买洛薇特夫人的肉饼，让自己的嘴巴和鼻子里飘着令人愉悦舒服的香气，以冲淡怪异无比的臭气。


  
最后，圣邓斯坦教堂要举办一场坚信礼[1]，一大批信众云集于此，因为坚信礼过后主教要来布道，还会有一大群不明就里的人来看热闹。


  
正如报纸报道的，坚信礼的准备工作声势浩大，教堂不惜重金要为这场典礼增光添彩，让主教来的时候惊艳一把，看出圣邓斯坦权威们都是大人物，确实值得施礼。


  
坚信礼定于十二点开始，这天早上的钟声敲得格外虔诚，因为圣邓斯坦的权威们可不是每天都能看到主教，所以当他们好容易见到他的时候，就决定好好把他利用起来。


  
无数的教堂权威们，包括教会委员，甚至是那位执事，都非比寻常的激动，他们走来走去，这个挡住了那个的路，他们跑来跑去撞来撞去，正如他们在公共场合的一贯作风。


  
如果有人只注重表面文章，只看排场大不大、气不气派，那执事肯定是出尽风头，因为他当天穿戴的是崭新的外套和帽子，在那种场合看起来非常出彩惹眼。而且，这位执事当时是通过精心安排公正选拔出来的，并非教会委员暗箱操作。每次有执事选举，官员们都会极力造势，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然后从中挑选出块头最大的那位，而选这个人出来就是为了让他穿上执事制服的时候能穿出个头矮小的人无论如何都穿不出来的气场。


  
晚上十一点半，主教华丽登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被领着走进小礼拜室。那里面有舒适的火炉，桌上还有鸡肉冷盘和几瓶罕见的葡萄酒；要给一群人施礼，还要布道，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他们知道，这一定会让主教胃口大开。


  
主教一脸平和，出于礼貌，微笑着走上了圣邓斯坦教堂的台阶。在教会委员看来，他是多和蔼可亲啊！而他其实是在朝一个可怜的穷苦男孩微笑，男孩瞪大眼睛，手里拿着帽子，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一个活的主教。


  
当主教走了以后，执事一脚把小男孩踢倒，因为他竟敢如此傲慢地直视这样一位大人物。


  
当主教到小礼拜室以后，平日里主持仪式的牧师对他说了些极尽恭维的话，不过，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大人物嘴角寡淡的微笑消失了，他打断了牧师的娓娓道来，说道，——


  
“说的都很好，但是这里为什么有一股恶臭！”


  
教堂委员们发出了呻吟之声，开始支支吾吾，因为他们还自鸣得意，以为主教可能没有闻到这股臭味；就算他真的闻到了，也会认为是偶然事件，不会说什么。但是，主教现在真的提到了，委员们感觉一切的希望都已破灭。此时必须得给点说法。


  
“这是停尸房那种吓人的味道吗？”


  
“恐怕是的，”一位教堂委员说。


  
“恐怕！”主教说，“你明明知道，我看你好像也长了个鼻子。”


  
“是的，”教堂执事一时惶恐不堪，说，“我很荣幸，并很乐意地告诉您，主教大人——我是说我很荣幸告诉您，这里一直有这股味道。”


  
主教闻了几次，说道：“这可真是糟透了，我希望下次来圣邓斯坦教堂的时候，你们能荣幸地告诉我，这股气味已经没有了。”


  
教会委员鞠了一躬，走到一个小角落里，自言自语道：


  
“这是主教最后一次来了，我毫不怀疑，因为今天的恶臭比平时还难闻十倍，似乎纯属恶作剧。”


  
的确如此，仿佛这股恶臭已经透过教堂地板的每一个缝隙冒了上来，这种不屈不挠的力量真是可怕极了。


  
“这难道不可怕吗？——你们以前有谁闻到过圣邓斯坦教堂里有这么臭的味道吗？”每个人都认为教堂从来没有这么臭过，这个味道真的是太让人作呕了———确实如此。


  
主教想离开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了，如果他能一个礼都不施就离开，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就让这个仪式自生自灭去吧。


  
虽然他不能这样做，但他可以把仪式缩短，他也确实这样做了。人们发现还没等他们明白自己身在何处，就已经被施礼了，并且主教无论如何不肯再进一次小礼拜室，而是急匆匆地下了台阶，和滚滚红尘一起走进了自己的马车，证明了神圣也无法抵御世间最可怕的恶臭。


  
或许您可以猜到，在此之后，这个问题的性质愈加严重了，第二天教堂全体掌权人员召开了一次严肃的会议，决定必须雇人来对圣邓斯坦教堂的地窖来一个彻底的搜查，最好能查清楚这股恶臭的来源。


  
然后他们决定要消灭这股恶臭，告知主教臭味已经退散，这样他就能平安无事地前来造访了。


  

[1] 坚信礼(Confirmation)，一种基督教仪式。根据基督教教义，孩子在一个月时受洗礼，十三岁时受坚信礼。孩子只有被施坚信礼后，才能成为教会正式教徒。

第二十章 托比亚斯出走之后


  
理发师回到了店里，很奇怪为什么叫不出来托比亚斯，但还是无法相信他竟然敢犯下这样的大罪——我们知道托比亚斯确实已经这么做了。


  
他停了一会儿，然后举起一盏灯，瞪大眼睛环顾四周，还是难以相信托比亚斯居然完全抛弃了对自己——斯文尼·陶德——的恐惧，已经采取行动奔向自由了。但是当他看到客厅的门锁开了，心中的愤怒便压倒了一切。


  
“这个恶棍！”他大喊，“这小子真的吃了豹子胆，我还以为他做梦都不敢这么干！他现在该不会放肆到已经把房子都搜过了吧？”


  
托比亚斯确实就这么放肆，理发师很快也发现了；当他走近客厅，看见眼前发生过的一切，就连通向楼梯往楼上去的门都被找到并且打开时，顿时火冒三丈。良久之后，他才平静下来，开始仔细琢磨他可能面临的危险有多大。


  
心平静下来以后，他想了一下，便马上认为暂时无甚可怕之处，托比亚斯之所以跑掉，非常有可能是因为惧怕亲眼看见他妈妈被审判；而且，“十有八九，”理发师喃喃自语道，“如果他带走了东西，我可以让他背上抢劫的罪名：但是我得先确认一下。”


  
他把店铺大门锁好，手里拿着灯，走向房子的上层——也就是说，走到二楼，一看便知。


  
他一眼就看到那个装满了金银珠宝的抽屉被打开了，便看着这堆珠宝说，——


  
“我也记不清这里面都有什么了，说不准他拿了还是没拿；我不知道柜子里有多少件珠宝，但钱有多少我还是知道的。”


  
他打开了一个没有被托比亚斯翻过的小抽屉，抽屉里是一大堆的畿尼。他开始一个个数。


  
“数目没错，”数完以后，他说，“钱数是对的，他没有碰这些钱。”


  
然后他又打开了另一个抽屉，那里面有很多用纸包起来的银子；同样地，他仔细数了一遍，满意地发现数目也是对的。


  
“这就怪了，”他说道，“他什么都没拿走；就该这样，这样挺好，至少说明他还是很怕我的。他哪怕只是稍微认真一点检查，就能看见这里藏的有钱；既然他连检查都没检查，一分钱都没看见，我想这件事应该可以定了，他什么都没拿。这样子，或许，要找到他会比我预想的要容易得多。”


  
陶德再次回到客厅，仔仔细细地把刚才见约翰·蒙代尔穿的行头都脱下来，换上了他平时穿的衣服，然后锁上了理发店出门了。他朝拉格太太的破屋走去，希望在那儿能打听到托比亚斯的下落，好让他知道上哪儿找去。无论如何他都要把托比亚斯找到，但是至于要拿他怎么办，陶德现在也不清楚——等找到了再说吧。


  
到了目的地，陶德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拉格太太面前；许是巧合或是别的原因，每次拉格太太都在熨衣服，每次都会被吓得把熨斗掉在来的人脚边。


  
陶德说：“你儿子托比亚斯今晚离开这儿以后到哪儿去了？”


  
“哦！陶德先生，是你吗？你可真是跟魔法师一样料事如神啊，先生！他确实来过这里；但是，上帝保佑你，先生，神仙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我就更不知道了。他说他会到海上去，但是我根本不愿这么想，我也不该这么想。”


  
“到海上！那也就是说他会去码头，不过肯定不是今晚。你不觉得他晚上会回来睡觉吗？”


  
“嗯，先生，你想的很对，他有可能会回来睡觉，但就我所知好像又不会。”


  
“你不确定他会回来。”


  
“因为他没明说；不过，他可能会回来，你懂的，先生。”


  
“他有跟你说他从我这儿离开的原因吗？”


  
“这个真没有，先生，他确实没说，我看他是有点神经不正常了。”


  
“啊，拉格太太！”斯文尼·陶德说，“你说对了。他刚来我店里的时候，我就觉得他神经不正常了。他的言行举止很怪异，我很快就确认了这一点。我现在只是替他着急，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他治好，因为这种病真的很严重，很可怕，除非赶紧治愈，不然托比亚斯可能会死。”


  
陶德说得一本正经，果真对拉格太太产生了奇妙的效果。她像大多愚昧无知的人一样，立刻确信了自己最惧怕的事情。


  
“哦，太对了，”她说，“太对了。他今天晚上确实说了些很奇怪的话，陶德先生，他说有些事情太可怕了，他不敢说出来。你也知道，陶德先生，如果有人想说什么却不马上说出来，那是很奇怪的。”


  
“是啊，我敢说看他的举止，说他疯了绝对不是冤枉，拉格太太；嘘，这是什么声音？”


  
“是有人在敲门，陶德先生。”


  
“嘘，等会儿，是托比亚斯的话怎么办？”


  
“上帝！不会是他，他不会这么快就回来的。”


  
“哦！我把门插上了，因为我不想让人听到我们讲话。你看一下，应该是托比亚斯，应该是；找个地方让我躲起来，我可以一边听你们说话，一边判断他现在神经失常到什么地步了。不管花多少钱，我都会替他治疗的，绝不犹豫一下。


  
“这儿有个橱柜，陶德先生。不过这里面有几个脏兮兮的锅，待在里面太委屈你了。”


  
“没事没事，只要小心点别说我在这儿就行——托比亚斯的性命要紧。”


  
门敲得越来越响了，陶德成功躲进拉格太太的橱柜，在锅碗瓢盆里把自己隐藏得很好。这时，拉格太太马上打开了门，确实是托比亚斯，他浑身疲惫，却很激动，看上去面色苍白得吓人，摇摇晃晃地进了屋。


  
“妈妈，”他说，“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所以回来见你。”


  
“哦，我想你会回来的，托比亚斯，你能回来真是太好了。”


  
“听我说：我想过永远离开英格兰，再也不要回来了，但是我彻底改变了主意，现在我觉得我有义务做一件别的事情。”


  
“做什么，托比亚斯？”


  
“把我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做人要光明磊落，妈妈，无论结果怎么样，都听凭公正的裁决。”


  
“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把我心里藏着的事情全都清理干净倒出来，妈妈，无论结果如何，让法律来裁决吧。”


  
“你在说什么，托比亚斯？”


  
“妈妈，我想明白了，你知道偷烛台这事，跟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相比，我要说的事情重要得多，我必须把真相说出来，一刻不能耽搁。”


  
“但是，亲爱的托比亚斯，你想想烛台这个事情说出来后果很严重，所以我们必须要保密。”


  
“这事并不重要——不重要；还有，我知道的事情比这重要多了，妈妈，或许我说出这件事，你就很有可能完全不被追究责任了。另外，偷烛台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检察官一定会宽大处理的；但是，无论会带来什么后果，我必须而且一定要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


  
“可是，托比亚斯，你知道什么啊？”


  
“这件事对我来说太可怕了，不能单独跟你一个人说。到坦普勒去吧，妈妈，去找几个你负责打扫他们家卫生的绅士一起来，听我想说的事情；他们一定会得到大大的回报，因为他们听了我的话可能会救了他们自己的命。


  
“他真是疯了，”拉格太太心想，“陶德先生说的没错，可怜的托比亚斯是要多疯有多疯！哎，哎，托比亚斯，你为什么不能让自己头脑正常一点呢！你一点都不知道你说的话简直就跟月球上的人一样难懂。”


  
“我知道我已经半疯了，妈妈，但是我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你不要怀疑我说的话，马上出发去找人来听我说吧。”


  
“或许，”拉格太太心想，“我装作顺着他照他的意思办也好；等我走了，让陶德先生跟他说。”


  
拉格太太的主意真是太棒了，她立刻准备去这么做，说道：“好了，亲爱的，如果必须那样子，就那样子办吧，我马上就去，我希望我走了，有人会劝你，说服你冷静下来。”


  
拉格太太说得很大声，特地说给陶德听的，她认为陶德会明白这个暗示。


  
不用说陶德肯定是听到了，我们很快就知道拉格太太给他行了多大的方便。


  
可怜的托比亚斯，做梦也想不到他的死敌近在咫尺；要是知道的话他早就跑了，他早该想到这个地方已经危机四伏；虽然陶德现在还不敢杀了托比亚斯，但他还是会想个不危害到自己的办法把托比亚斯控制起来，留待日后动手。


  
拉格太太关上了门，假装顺从地去请人；考虑到她要去办的事情，很明显她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于是陶德觉得也没什么好着急的。


  
“我该怎么办？”他自言自语道，“我要等他妈妈回来，让她帮我，或者我自己想办法，消灭掉托比亚斯这个麻烦？”


  
陶德是个思维相当敏捷的人，他很快就打定主意，想出了立刻处置托比亚斯的完美计划，不让他有机会向母亲求助。


  
拉格太太出门以后，托比亚斯认为她真的是去找人来见证陶德的罪行了，便双手托腮，陷入了痛苦的沉思。


  
他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前所未有的危机，过几个小时就将见证一个至关重要的时刻——确实是重要时刻，但是并非他一直以来所预想的那样，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把陶德逮捕并绳之以法，根本就没想到自己离这个恶魔有多近。


  
“当然，”托比亚斯心想，“我要揭露自己知道的关于陶德的一切，以此为我妈妈开脱，而且毕竟她可能不会因为偷了个烛台就被起诉，因为那件事跟陶德犯下的滔天大罪相比根本微不足道。他一定是——以我所见所闻，他一定是个杀人犯——尽管他是怎么处理那些受害者还是个谜，对我来说，这种事情简直超出了人类的理解范围。谋杀这种事我可是一点也不懂。”


  
这确实是个天大的谜，即使承认陶德是个杀人犯，应该说我们现在仅仅拥有他犯罪的物证，但却无法证实他是怎么杀人又或者是如何处理受害者尸体的。


  
要想杀了人还逍遥法外，最大最关键的难题就是如何处理尸体。这件事显然一点都没有难住陶德，因为如果他制造了尸体，他也会以极其巧妙而机密的方式处理掉。


  
“他是个杀人犯，”托比亚斯心想，“我知道他是，虽然我没见过他杀人，也没有见理发店里发生血案。但是，为什么但凡有一个比平常人穿戴好一些的顾客到他店里，他就派我到城里很远的地方跑腿呢？”


  
托比亚斯也没有忘记，每次他比预期回来得更早的时候，都能撞见陶德有些困惑地看着上一个客人的帽子、手杖，或者是伞，虽然客人已经走了；就算是客人把这些东西忘在陶德店里了，那他们为什么从来没有回来取呢？


  
这就是托比亚斯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顾客没有回来取帽子的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回不来了。


  
“他的房子将会被搜查，”托比亚斯心想，“那些属于不同人的帽子将会被发现，并被鉴定，他必须说出自己是如何得到它们，到时候陶德一定很难自圆其说。他要是他被绞死，对我而言，会是怎样的解脱啊，我想他一定会被绞死的！”


  
“会是怎样的解脱！”陶德慢慢打开柜门，没被托比亚斯发现，“要是这个男孩到坟墓里去，我就解脱了！不过，他真的很快就会进去了，不然就是我已经忘记我过去所有的道德准则，变得胆小了——不可能，除非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第二十一章 托比亚斯的厄运


  
斯文尼·陶德在橱柜前站了一会儿，寻思着是该立刻抓住托比亚斯，还是采取一种更隐蔽而谨慎的办法。


  
后者更符合他的性格，于是他便这么做了，悄悄地从藏身之处出来，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因而托比亚斯丝毫没有想到房间里除了他还有别人。


  
陶德蹑手蹑脚地前进，仿佛每走一步都暗藏着可怕的后果。最后他来到托比亚斯的座椅后，双手交叉站在那里，脸上露出了可怕的笑容，就像德国歌剧里的梅菲斯特[1]。


  
“我最终，”托比亚斯咕哝着，“会指控陶德,来摆脱我现在满脑子的恐惧。他是个杀人犯——这点我毫不怀疑；但我有义务站出来指控他。”


  
陶德伸出两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了托比亚斯的头，慢慢转过来，一直到托比亚斯能看见他，然后说：


  
“确实，托比亚斯。但你难道从来没想过，陶德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对付，嗯？托比亚斯？”


  
陶德出现得太突然，这突如其来的震惊让托比亚斯不知所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头被陶德紧紧拧住，脖子都快被掐断了。托比亚斯瞪着这个洋洋得意的恶棍，如同瞪着全人类的宿敌——现在他心里或许确实是这么看陶德的。


  
如果有什么事情能让陶德这种人高兴的话，那莫过于看见托比亚斯被他吓破了胆的样子。托比亚斯愣了一分半钟才发出了一声尖叫，几乎把陶德吓了一跳。


  
唯有内心极其苦痛之人方能发出如此这般叫声——这声叫喊仿佛预示了这个灵魂就要前往另一个世界，预示了此人的神智即将被永远地毁灭。


  
听到这样可怕的声音，就连理发师都被吓得后退几步；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便像老虎扑羊一般扑向托比亚斯，钳住他的喉咙说：


  
“你再敢这么叫一声，就别想活了，哪怕会被告发，我也得杀了你。安静，我说，安静！”


  
这番训诫其实毫无必要，因为托比亚斯就算再想说话也说不出一个字了，陶德的手紧紧抓住托比亚斯的脖子，像铁钳一样掐住了他的咽喉。


  
“混蛋，”陶德咆哮着，“混蛋，这就是你胆敢违抗我的下场。不过没关系，没关系！你有的是时间反省，一切都是你自作自受。想跟我斯文尼·陶德斗，你真是太愚蠢了，哈哈！


  
他大笑起来，笑得比平常还来劲，还吓人。如果托比亚斯听到了，那种惊骇程度一定不亚于刚才看见陶德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但是他已经听不到了，他的头垂在胸前，失去了意识。


  
“那么，”陶德嘟囔着，“他是昏过去了吗？笨小孩，这样反倒更好——因为，这样说吧，托比亚斯，就这一次我会扛着你，但不是对你好，我是为了我自己——你做了那些该死的事情才让我今晚来这儿，不过想想还挺逗；要是今晚没来，明天一早，我可能就会被一堆质问烦死。”


  
他把托比亚斯抱起来，就像抱起一个婴儿那么轻松，然后大步离开了拉格太太家——随她怎么想去吧，不过他很确信她完全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不会给他带来丝毫麻烦。


  
“那个女人，”他自言自语，“就是个蠢货，别人说什么她都信，所以我根本不用怕她。我不敢杀死托比亚斯，因为还有必要留着他，万一将来有人提到今天发生的事，她母亲可以作证，她今晚见托比亚斯时，他还活得好好的。


  
理发师扛着托比亚斯大步穿过坦普勒；托比亚斯刚才差点窒息，现在仍处于半昏迷状态，但似乎一点都不急着醒过来。


  
当他们经过舰队街大门的时候，一个对陶德很熟的守门人说：“嘿，陶德先生，是你吗？你扛着的是谁？”


  
“对，是我，”陶德说，“这是我的学徒，托比亚斯·拉格，可怜的孩子。”


  
“可怜的孩子！他是怎么了？”


  
“我也说不清，不过我和他妈妈都认为他是神经错乱了。你去休息吧，晚安，我想叫一辆马车。”


  
“晚安，陶德先生，我看你得到市场那边才能找得到车了——他竟然背着这个男孩，真是个好人啊！不是每个师傅都会这么做的；不过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尽管陶德长着一张让人不敢在深夜独自面对的脸，他或许是个善心人呢。”


  
陶德沿着舰队街快步赶往老舰队市场，那时候这个舰队市场可谓风光一时，如果那种足以让伦敦城得一场瘟疫的脏乱也能称得上风光的话。


  
陶德看到了一大捆厚外套，中间躺着的应该是车夫；他躺自己的老式马车里，这车就和城里的驳船一样又长又笨重。


  
“车夫，”陶德说，“到佩卡姆莱[2]多少钱？”


  
“佩卡姆莱——你们两个——没别人了吧？——你懂的，这不值当。”


  
“不不不。”


  
“好吧，你别急，老爷，我只是提一下，你懂的，你也别劳神了；我就收你十二先令，别还价了，这够便宜了吧，一共十二先令。”


  
“我给你一半，”陶德说，“六先令不少了。”


  
“一半，老爷！这也太低了！不过我就勉为其难载你一程吧。上车吧，我得从别人那里赚钱来补这个缺了。”


  
理发师没有理会车夫的自说自话，只是抱着托比亚斯上了车，对他表现出极大的关怀。但是当车门关上，没人看得见他以后，他就把托比亚斯扔进了车地板上的稻草里，把他的一双大脚翘在托比亚斯身上，发出了一种他独有的、叫人听了很不舒服的笑声，说道：


  
“好了，托比亚斯少爷，你的麻烦马上就结束了。我倒真是怕你马上就死了，你要是就这样没了，虽说我不会为你哀悼，但也是件让人伤心的事；我想到了一个让你在悔恨中度过余生的好主意，所以，你不死会好很多，托比亚斯少爷。”


  
出租马车以一种老派的体面摇摇晃晃地行驶着——在过去，这种老爷车被称作“松骨头”——如果它们一小时能走三英里半就很不错了。


  
可怜的托比亚斯乘坐的便是这种马车，在马车上，他仍旧昏迷不醒，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轰隆作响地运过了黑衣修士桥[3]，朝佩卡姆莱走去；熟悉这个地区的人都知道，这里有两条路，一条向左一条向右，两条路上都盖满了美丽的别墅。陶德让车夫拐进左边那条路，然后车辆行驶了大约一英里半。


  
不要以为这个城区在那个时候像今天这么好，无论是从居民，还是从教化来看。在那个年代，这里还是个荒凉的地方，重大的抢劫案时有发生。那个年代还有很多拦路抢劫的土匪，如果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他们收的买路钱可真是不小的一笔。


  
在路的左侧，有一座又大又荒凉的老房子，周围杂草丛生。房子周围有一堵围墙，只露出屋顶最尖端的部分，那截烟囱管看上去已经荒废，展示出一种腐烂的迹象。总之，房子的周遭环境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陶德让车夫在这里停下，马车前后摇晃了几分钟，最后终于安定了下来。陶德下了车，按响门铃——门环就在大门上等人来按。


  
他等了好几分钟才有人应答，最后，里面传出了一阵噪音，似乎是有人在拆掉门闩。门打开了，一个长相粗陋的大块头出现在门口。


  
“喂！你要干嘛？”他大声问。


  
“我给福格先生带来了一个病人，”陶德说，“我想马上见他。”


  
“哦！好啊，越多越好。反正与我无关。你把他带来了吗？他有没有乱踢乱叫？”


  
“就是个小男孩。一点也不暴力，但是从他说的话来看，他肯定是疯了。”


  
“哦，这样啊？他在这儿想说什么都可以，反正一点区别都没有。带他进来——福格先生在他房间里。”


  
“我知道怎么走：你负责照看这个孩子，我去跟福格先生谈有关他的事情。等等，给车夫六个先令，让他回去。”


  
疯人院的守门人照陶德的吩咐出去了，而陶德这个无赖之徒沿着一条宽阔的通道一直走到尽头的一扇门前。


  

[1] 歌德所著《浮士德》中的魔鬼。

  

  

[2] 位于伦敦南华克（southwalk）区。

  

  

[3] 黑衣修士桥（BlackfriarsBridge）是一条位于伦敦的横跨泰晤士河的公路和步行桥，它处在滑铁卢桥和黑衣修士铁路桥之间。

第二十二章 疯人院


  
疯人院的守门人走到马车前，一眼看到这个据说是疯了的男孩，还以为他死了。到佩卡姆莱一路上的颠簸都没有把托比亚斯从昏迷中唤醒，他安静地躺在马车的地板上，没有欢喜也没有悲伤。


  
“他死了吗？”守门人问车夫。


  
“我怎么知道？”车夫回答，“管他死没死，我只想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拿到车钱。”


  
“这是给你的钱，你走吧。我看这个男孩还活着，尽管状态不太对，但还有呼吸。我看他是被人打中了头之类的。”


  
他说着便把托比亚斯拖进了疯人院，而车夫，既然对此毫无兴趣，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陶德到了走廊尽头的门前，举起拳头敲了敲门，听到里面有个声音说，


  
“谁在敲门——是谁？这他妈的是谁在敲门？”


  
陶德对如此礼貌的问话没有口头回答，而是打开了门，走进了这个值得好好描述一下的房间。


  
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屋顶是拱形的，屋子中间摆放了一张巨大的橡木桌子，桌旁坐着一个很老的老头，他白发垂在鬓角，但健壮的身躯看上去力大无比，抵御了岁月的侵袭。


  
天花板上吊着一盏摇摇晃晃的灯，因为有灯罩笼光，照得灯下的桌子看起来颇为亮堂；桌子上摆满了书报，还有几种不同的葡萄酒和酒杯，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疯人院的看守并非完全置身红尘之外，多少还是懂得享受的。


  
然而最有趣的是，这个屋子的四面墙上都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不知底细的人可能都猜不出来这些东西是干嘛用的。


  
实际上，这些各种各样的机械，都是用来制服那些因不幸的命运来到这个疯人院的可怜人。


  
这就是所谓“美好的旧时光”——惩戒疯子的酷刑之残忍叫人触目惊心，疯子被当成犯了滔天大罪的案犯。对，疯子就是这样被对待的！更为糟糕的是，蒙受冤屈的罪犯可以伸冤，如果能找到上级司法人员，还会有人听他辩护——但是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可怜的疯子说什么。无论看守对他做了什么，他痛苦的指控都只会被当作精神失常的进一步证据。


  
这可真是糟糕透顶的悲剧！简直可以说是让这个国度蒙羞的事情，而此种社会恶行却一直以来都被默许，直到最近几年才得以缓解。


  
疯人院的看守福格先生从杂乱的眉毛下抬起一双眼睛，盯着走进屋里的陶德说道：


  
“我想你是陶德先生，如果我没认错的话。”


  
“没错，”陶德露出了可怕的表情，“我相信没有人会忘了我这张脸。”


  
“真的，”福格先生拿出了一个本子，这个本子的边角有一排按照字母顺序裁剪的豁牙，“真的，你这张脸确实让人难忘，陶德先生。”


  
然后他打开本子，翻到字母T，读道：


  
“伦敦舰队街的斯文尼·陶德先生，已为托马斯·西姆金斯支付一年的看护款项以及下葬费用，托马斯卒年13岁，到本收容所后第十四个月零四天死于自己床上。陶德先生，我想这就是我们的上一笔小交易。现在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真不幸，”陶德说，“我的学徒。我又带来了一个，他得了严重的精神病，绝对有必要交给你来照料。”


  
“是吗！他有没有胡言乱语？”


  
“有，他确实在胡言乱语，而且他说的是世上最荒谬不过的事情，如果你听信了他的话，就会觉得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而不是一个富有人性的人。”


  
“杀人犯，陶德先生！”


  
“没错，杀人犯——一个为了各种目的谋财害命的杀人犯。还有比这更荒谬的指控吗？我，我的每根血管里面都流着人性善良的琼浆，谁见了我都会相信我是善良的化身。”


  
陶德带着一副可怕的表情说完了这番话，让疯人院的看守这辈子都想不出来要怎么接下去；然后他发出了一阵短促的、让人不舒服的笑，这是他最擅长的，这笑声似乎不是从嘴里发出的，让人环顾四周也想不出来这样独特的声音出自何处。


  
“你认为，”疯人院看守说，“这种病会持续多久？”


  
“我会付清，”陶德斜靠在桌子上，看着对方的脸说，“我会付清十二个月的钱。不过，你知我知，这种事用不了这么久就会结束——我想他会突然死掉的。”


  
“就算真的突然死了我也不觉得奇怪。我们有的病人确实非常突然就死了，并且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不过应该是死于痉挛一类的，因为他们经常一早被发现死在他们自己的床上，然后我们就悄悄地私自把他们给埋了，不用麻烦任何人知道。这自然是最好的办法，因为可以给他们的亲戚朋友省去极大的麻烦，还能省去一大笔冤枉钱呢。”


  
“你说的真对，这真是太体贴了，”陶德说，“我对你的期待无非也就是这些，像你这么有经验、有知识又有才能的人，一定不会辜负大家的期望。我必须承认，听你说得这么头头是道，我真是太高兴了。”


  
“当然，”福格先生奇怪地斜睨一眼他的脸，“跟其他人一样，我们也是不得已的嘛，在其位谋其政而已；除非我们替他们着想，帮他们达成目的，否则他们是不会把自己疯了的朋友送到这里来的。我们从来不妄加评论，也不过问病人的来历。我们之所以经营了这么久，生意这么好，就是因为遵循了这些原则。我希望我们能继续遵守这些原则，以回报英国公众的慷慨。”


  
“没错，毫无疑问就该如此。”


  
“不妨现在就将病人跟我介绍介绍，陶德先生，我猜你已经把他带来了吧。”


  
“当然，当然，我很乐意让你看看他。”


  
疯人院看守站了起来，陶德也随他站了起来。看守指着桌上的酒和酒杯说，“敲定了这笔生意，我们就可以喝一杯了。”


  
陶德对此点头表示同意，于是他们就到了收容所里所谓的“接待室”，可怜的托比亚斯已经被带到这里，躺在了桌子上，看上去似乎已经有一点要从昏迷中醒来的迹象。一个男人正在用扫炉灶的扫帚不停地往水桶里蘸水，洒在托比亚斯脸上。


  
“这么年轻，”疯人院看守一边说，一边看着托比亚斯苍白的脸。


  
“是的，”陶德说，“他很年轻——所以就更可惜了——当然，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深感遗憾。”


  
“哦，当然，当然了！看，他的眼睛睁开了，他马上就会说话了。”


  
“是胡言乱语，你应该说是胡言乱语！”陶德说，“不要用‘说’这个字，这不是说。嘘，听他说。”


  
“这是那儿？”托比亚斯说，“我在哪里——陶德是个杀人犯！我要告发他!”


  
“你听听——你听听，”陶德说。


  
“确实疯了，”看守说道。


  
“哦，救救我吧，把我从他的手中救走，”托比亚斯盯着福格先生说，“救我，他想要我的命，因为我知道他的秘密——他是个杀人犯——好多人进了他的理发店就再有没有活着出去。”


  
“你听到他说的没有，”陶德说，“你见过这么疯的人吗？”


  
“疯得没治了，”看守说，“过来，过来，小家伙，如果你这么疯的话，我们就得把你捆起来了。我们只能这么做，这种情况没有别的办法。”


  
陶德悄悄退到房间暗处看不见的地方，而托比亚斯还在用恳求的语调说着。


  
“我不知道你是谁，先生，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是我求你到舰队街的理发师斯文尼·陶德那里去搜一搜，你就会发现他是一个杀人犯。那里至少有一百顶帽子，一堆手杖、雨伞、手表和戒指，都属于那些不幸的人，那些人全都被他杀死了。”


  
“真不是一般的疯。”福格说。


  
“不，不，”托比亚斯说，“我没疯。为什么说我疯了，我说的事情明明很容易判断真假！去搜他的房子，如果什么都没有找到，再说我疯了，是我做梦梦见的。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杀的人，这对我也还是个谜，但是我一点也不怀疑是他杀了他们——我毫不怀疑。”


  
“沃森，”疯人院的看守叫道，“过来，沃森！”


  
“我来了，先生，”刚才那个朝托比亚斯脸上泼水的人说。


  
“沃森，你把这小子带走，他看起来过度兴奋狂躁。你把他带走，把他的头剃光，捆起来，关进潮湿阴暗的牢房里。我们必须小心处理他，如果太亮的话，他会疯得更厉害。”


  
“不，不，不！”托比亚斯哭喊着，“我做了什么，你们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对待我？我做了什么要被关进牢房？如果这是个疯人院，那我没疯。哦，可怜可怜我，可怜可怜我！”


  
“你只能给他水和面包，沃森，等他的症状初步恢复，不再说他的师父是个杀人犯的时候，我们再对他好一点。他一定是疯了太久，才会这么指控像陶德这样的绅士，只有疯小孩才会这么想。”


  
“那么，”托比亚斯说，“我会继续疯下去，如果知道并且说出来舰队街的理发师斯文尼·陶德是个杀人犯就算疯的话，那我就是疯了，因为我知道，并且说出来了。这是真的，是真的。”


  
“把他带走，沃森，照我说的做。我发现这个男孩非常危险，比我们这儿相当一段时间里见过的人都疯得厉害。”


  
这个叫沃森的人抓住了比亚斯，而托比亚斯又发出了一声类似于陶德在他母亲家抓住他时发出的尖叫。但是疯人院的人早就习惯了这种事，对此不以为意，所以没有人理会他的叫喊。可怜的托比亚斯被拖出了门，周围的环境如此恐怖，他已经被吓得半疯了。


  
正当托比亚斯被拖出去的时候，斯文尼·陶德走到他面前，贴着他的耳朵说道：“哈哈，托比亚斯！你现在感觉如何？你认为是斯文尼·陶德会被绞死，还是你会死在疯人院的牢房？”

第二十三章 洛薇特夫人的新厨师厌倦了做肉饼


  
我们前面已经讲过，洛薇特夫人的新厨师在地窖里狼吞虎咽。读者们不会怀疑，像他这样的绅士，很可能马上就厌倦自己当下的处境了。


  
对于一个快饿死的人来说，他已经失去了所有生的希望，能在洛薇特夫人的烘焙屋随意吃馅饼一定是件最让人渴望不过的美差。因此，毫无疑问，一个满心欢喜的人会毫无顾虑地接受这种境遇。


  
但再好的东西也有让人厌倦的时候，而人心不足是久经考验的真理。


  
那些熟知人性的人都知道，人们极少懂得珍惜他们现在拥有的东西，而是热衷于可望不可即的追求，对其抱有最瑰丽的幻想，千方百计要将其占有。


  
拿破仑告诉他的军队，即使地位最低的士兵也有机会当元帅。


  
现在的糖果商招收新学徒的时候，会让他随便吃那些诱人的水果派和果脯，其中有些是他平时最奢侈的享受。


  
然而，战士们奋勇杀敌，却没有一个人当上元帅。糖果商的学徒猛吃夹心饼，最后吃腻了，以后再也不想多碰一下。


  
现在让我们回到洛薇特夫人的烘焙屋。


  
一开始一切都很令人愉快，有了机械的帮助，他发现只要一点点人力就可以轻松跟上肉饼的供应。而且这种劳动也很有爱，因为肉饼太好吃了，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他尝过了全熟的、半熟的还有烤焦了的；冷的、热的，猪肉的、牛肉的，调味的、没调味的……他试过了所有的做法，把馅饼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等到他来地下室的第四天，我们就可以看到他以一副沉思的姿态坐在一个肉饼之前。


  
从店铺里传来的声音判断，此时已经十二点了。没错，是十二点整，而他什么也没吃，但是他的眼睛还一直盯着眼前那块没有碰过的肉饼。


  
“这些肉饼确实都很好吃，”他说，“它们当然是一流的，我也见过它们是怎么做出来的，知道里面没什么问题，也越来越喜欢吃了，但是人不能永远以肉饼为生。哪怕这肉饼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也不可能一年到头都吃这个吧。我不是要说肉饼有哪里不好——我知道它们是用最好的面粉和黄油做成的，还有肉，大概只有神仙知道这肉是哪儿来的。总之，这些肉饼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鲜嫩、最美味的。”


  
他伸出手，掰下一块面前的肉饼，想要开始吃。


  
他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肉饼吃下去。吃完肉饼以后，他摇了摇头说：“不，不！他妈的，我不能再吃了，关键是，人不能一直不停地吃肉饼，这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我不得不说，去他妈的肉饼！我实在不觉得我还能再吃下第二块了。”


  
他站起来，快步离开座位，然后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他抬起头，看到天花板上的活版门打开了，一袋面粉慢慢送了下来。


  
“嘿，嘿！”他大叫着，“洛薇特夫人，洛薇特夫人！”


  
面粉卸下来以后，活板门就关上了。


  
“哦，我不能再忍受这种事，”他大声说，“你们不能把我变成做肉饼的机器。我不能，也不会忍受下去——没有人能受得了。”


  
自从被关进这个地窖以后，这真的是他第一次觉得有必要好好查看一下这个肉饼工厂。


  
事实是，他来了以后，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几乎没有时间来想一想有没有可能结束这个可怕的工作。但是现在，吃了太多肉饼，厌倦了此地的阴郁之后，许多未知的恐惧开始爬上心头，让他不由浑身颤抖，不知自己会落到怎样的下场。


  
正是在这样一种感觉的驱使下，他开始仔细搜查这个地方。他手中拿了一盏小小的灯，下决心窥探每一个角落，希望自己一定能想方设法离开这里，不然就会被一直监禁在这个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方。


  
放烤炉的地下室是最大的一个，周围连接着几个小的房间，放着不同的做肉饼装置。无论在哪个房间，他都找不到出口。


  
在这间地下室里，肉都被放在石头架子上，他格外仔细地看了这间地下室，因为他觉得里头必定藏有入口，或者出口之类的东西，不然这些架子上为什么总是摆满了肉呢？


  
这间地下室比其他房间都大，屋顶也很高，他每次进来的时候都能看到架子上有肉，有时切成块，有时切成丝，足够做一批肉饼的。


  
至于这些肉是什么时候被放进来的，倒没有它们是从哪儿来的那么神秘。因为他每天无疑必须睡一会儿。他认为，很显然，肉就是他熟睡的时候送来的。


  
他站在这间地下室中央，手里拿着一盏灯，慢慢转过身来，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搜寻着四周墙壁和天花板，但也没有看见一丁点儿像是出口的东西。


  
事实上，这四面墙上都是石头架子，几乎没有地方装门了，而天花板看起来也是完好的，没有半点空隙。


  
地下室的地面是泥土的，所以绝无可能在地下装暗门，因为没人能做到下了地之后还能伸手出来到地上面来填土，把它弄得一点痕迹没有。


  
“这真是太神秘了，”他说，“如果真的让我相信世上有鬼的话，那洛薇特夫人一定是请鬼来帮忙了。除非是有什么超自然的存在把肉给送进来了，我还真想不出来是怎么做到的。这肉啊，这么鲜嫩，又纯又白，虽然我也分不出来猪肉和牛肉，因为它们看起来都差不多。”


  
他又更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这个地下室，但仍旧一无所获。他发现架子后面的墙都是一块块平滑的石头砌成的，毫无疑问，是支撑这些架子必需的。除此之外，他没有更进一步的发现了。正当他要离开这里的时候，他发现门后写着几行字。


  
他走上前去，发现这几行字是用铅笔写的，他看了半天才破译出来写的是什么：


  
“不管读到这几行字的是哪个可怜虫，他都可以和世界以及一切生的希望告别了，因为他死定了！他绝对不可能活着走出这个地窖，因为这里有一个可怕的秘密，光是写下来就足以让人血液凝固、毛骨悚然！这个秘密就是——读这行字的人，我保证，我说的是真的，这个秘密的可怕程度已经没法再夸张了，就像正午大太阳光底下点个蜡烛完全不能变得更亮一样……”


  
最糟糕的是，这几行字写到这里就断了，而我们的朋友兴致正浓，感觉很失望。这几行字吊足了他的胃口，却满足不了他的好奇心。


  
“这确实，太耐人寻味了，”他说，“这个最可怕的秘密会是什么呢，还不能更夸张了？我这会儿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了。”


  
他徒劳地在门上搜寻着更多字迹——什么也没找到，从最后一个字拉长的那一笔来看，写字的人似乎被打断了，可能他正想解释得更清楚的时候，他预言的厄运已经降临在他身上。


  
“这比什么都知道还糟糕。一无所知也好过看到这样一个不清不楚的告诫。不过我可不会这么容易束手就擒，另外，除非我自己愿意，世界上还有什么力量能强迫我做肉饼呢？我倒是想知道。”


  
他刚走出了那个摆放着烤炉和肉的地窖，便踩到了地上的一张纸，他很确信自己刚才并没有看到这纸。这张纸片很新很白，还很干净，掉到地上没多久。他好奇地捡起了这张纸。


  
然而，他读了上面的字以后，好奇很快就变成了绝望。这句话是刻意写下来的，为了让像他这样呆在那些阴暗的隔间里全然无助的人心中产生巨大的恐慌——他颤抖着，开始怀疑这个地方会变成他的坟墓：


  
“既然你已经开始不满意了，就很有必要向你解释一下你的真实处境，其实就这么简单：从你刚进来这里的那一刻，你就是一个囚徒；我告诉你，除非你不想活了，你最好还是乖乖认命。关于这件事，你没有必要知道得太详细，你只需要知道，只要你继续做肉饼，你就是安全的，但是如果你拒绝，只要有人发现你在睡觉，你的喉咙就会被割断。”


  
这段话写得直奔主题，简单明了，让人很难怀疑其真实性。


  
纸片从这个半瘫的人手里掉了下来。当初自己不得志，饥饿难耐不得已才来了这个地方；可是，此刻如果他拥有世界，他宁愿放弃整个世界，只求能离开这里。


  
“我的天！”他说，“我真的被奴役了吗？就在这伦敦的市中心，我竟然成了个囚犯，竟无法抗拒这样可怕的威胁？当然，当然，这肯定是个梦！太吓人了，这不可能是真的！”


  
他坐在他之前那个厨师曾经坐过的矮凳子上，那个厨师就是在这个凳子上被一锤子敲死了，上天对他唯一的仁慈就是让他即刻毙命。


  
他可以伤心地大哭一场，就坐在那儿哭，因为他想起了很久以前，因为年少轻狂而放过的机会，他回想了这一生的机遇和不幸，现在自己成了这个地窖里的囚犯，做了这件卑鄙而可怕的工作，甚至不能选择饿死——饿死也好过这种死亡的痛苦——这种割断喉咙的威胁——实在是太折磨了！


  
难怪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已经丧失了勇气，一个孩子就可以打败他；有时候他又有背水一战的决心，大叫着让敌人现身，至少让他有机会为了生命而搏斗。


  
“如果我要死了，”他大声说，“让我像一个勇敢的人那样，手持武器而死，我不会抱怨的，因为我已经生无可恋，但不要让我在黑暗中被谋杀！”


  
他跳起来，跑到由房子通向地下室的那扇门，粗暴而绝望地摇晃着它。


  
但是早就有人料到并采取了预防措施，这扇门结实得惊人，任他怎么用力都不过是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然后跌跌撞撞地退回去，绝望地喘着气，回到了刚才坐的椅子上。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他朝上望去，看到刚才那扇门上开了一个方形的小窗，小窗后面出现了一张脸，但并不是洛薇特夫人。


  
正相反，那是一个可怕的壮汉，声音也是粗哑生硬的，对于这个不幸沦为洛薇特夫人囚徒的厨子而言，听来格外刺耳。


  
“继续干，”这个声音说，“否则你一旦睡着，等着你的就是死路一条，你再也不会从睡眠中醒来，只会感受到死亡的獠牙，意识到你在自己的血液中翻滚。”


  
“继续干活，你就不会有事；胆敢有疏忽，你就死定了。”


  
“我到底做了什么，要被你们囚禁起来？让我走吧，我不会说出我曾经来过这个地窖，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揭露这里的任何秘密。”


  
“你就给我做肉饼，”这个声音说，“吃肉饼，开开心心的。有多少人羡慕你的工作啊——再也不用为活着而挣扎，有吃有住，从事着一份最令人愉快的职业。而你竟然不满足，这也太奇怪了！”


  
砰！门上的小窗关上了，这个声音也消失不见。而这嘲讽的腔调仍在我们这个不幸的囚徒耳边回荡。他双手抱头，脑子里忧虑着自己一定会疯掉的。


  
“他会让我发疯的，”他哭丧着说，“因为缺乏锻炼，我已经感觉到疲软困倦，而且地窖里空气稀薄，让我无法正常休息。但是现在我一闭眼，就会被暗杀者割断喉咙。”


  
他又坐了好一会儿，哪怕是对睡眠的恐惧也无法抵御困意的来袭，用普通的方式已无法驱走这种疲倦，他只好跳起来，不停摇晃，像一个想要觉醒的人。他悲伤地自言自语：


  
“我必须服从命令，否则就会死；在这里，希望也只能是幻觉，但是我还不能放弃，除非我心中最微弱的火苗也熄灭了，我才能倒下睡觉——就让死亡来袭击我吧，无论以何种方式来临，我都会迎接它。”


  
带着这股绝望的力量，他把烤炉架起来，都准备好以后，便开始制作这批的一百个肉饼。当他做好肉饼，装在托盘里并送上店里以后，他觉得已经为自己还活着这件事付出了代价，便倒在地上，陷入了沉睡。

第二十四章 疯人院之夜


  
当陶德在托比亚斯耳边说了那些魔鬼般的话语之后，托比亚斯被从福格先生的接待室带进了牢房；而这个恶棍理发师则退到一旁，尽情笑着，比以往任何时候笑得都久。


  
“陶德先生，”福格先生说，“我发现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笑啊，不过你这种笑声真是世间少有的叫人难受，我们哪怕在牢里也没听过你这种笑声。”


  
“嗯，”陶德说，“我想也是，不过我还没听过牢房里的笑声。”


  
“哦！你很明白我的意思，陶德先生。”


  
“也许吧，”陶德说，“不过你这么说也没错。不管怎么说，我想，我刚才进来的时候，你说你有喝的东西？”


  
“当然；如果你能劳驾走到我房间，你就可以喝上，陶德先生，一杯国王私家喝的酒，如果他懂品酒的话——不过我觉得他不懂。”


  
“那种蠢货，”陶德说，“你还能指望他懂品酒？不过我很乐意尝尝你的酒，不得不说，我今天晚上跑这么大老远过来还真是口渴。”


  
这时他们听到一声尖叫，把陶德吓了一跳。


  
“哦！没事，不要紧，”福格先生说，“如果你在这儿住得和我一样久，你就会习惯听到一点噪音。最糟糕的就是，半夜有时候会有一群疯子在互相嚎叫。我肯定那是挺讨厌的。”


  
“那你怎么对付他们？”


  
我们找一个看守拿着鞭子下去，这样他们一会儿就不叫了。我们必须得看管好他们，不然简直没完没了。嘘！你现在能听到那个家伙叫吗？通常他都很安静，但今天脑子进水突然变得很粗暴，我们的人很快就会让他停下来。来吧，陶德先生，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也不常见面，今天无论如何得喝一杯吧。”


  
陶德跟着疯人院的看守走了，一路上几次露出骇人的表情，但看起来心情大好；一面想到刚才那位尖叫之人的痛苦，一面又马上有酒喝，的确是会让他心情很好。至于幻想那个人有多痛苦的事，他应该更愿意等喝完酒再慢慢发挥想象。


  
他们很快就进了福格和其他看守的房间，那里面摆满了用来维持疯人院纪律的小玩意儿——在那个年代的疯人院，人们认为这些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福格先生推开了桌上的书籍和纸张，腾出了一块地方，然后打开了酒瓶的木塞，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并请陶德也来一杯，当然，陶德毫不迟疑地跟着自斟自饮。


  
两个恶棍在饮酒作乐，全然无视牢狱之中哀怨连天。可怜的托比亚斯被人奉命带走，经过几个蜿蜒曲折的通道和阶梯之后，被扔进了疯人院的监牢。


  
他试图从看守手中挣脱，但这犹如野兔试图从狼牙下脱身，一切都是徒劳的，没人在意他的哭嚎。然而，他时不时的尖叫听起来实在可怕，足以让任何人感到绝望。


  
“我没疯！”他说道，“我真的没疯，让我走吧，我什么都不会说！关于陶德先生我不会再说一个字，让我走吧，哦，放过我吧，我这辈子都会为你祷告。”


  
沃森先生哼着欢快的小调。


  
“如果我保证——如果我保证什么都不说，陶德先生不会把我关在这儿的，他只不过是要我保持沉默，我会发誓，照他的意思做。请把我的话转达给他，我求你，放我走吧。”


  
沃森先生开始唱第二段欢快的小曲了，这时他来到了一扇门前，打开门锁，把托比亚斯放在门槛上，朝他猛踢一脚，托比亚斯一连滚了两个台阶才滚到牢房里的石头地板上。这个可怕的牢房屋顶很潮湿，一直不停地在往下滴水，唯一能靠的地方就是墙角的一堆湿稻草。


  
“那儿，”沃森先生说，“伙计，你就呆在那儿，让自己舒服点儿，等人来给你剃头，然后你就会变成个绅士了。”


  
“求求你，求求你！可怜可怜我吧！”


  
“可怜！你说可怜是什么意思？哦，这个真是个不错的笑话；不过我告诉你，你来这儿是找错地方了，因为我们这儿没有可怜这个东西，如果我们需要可怜的话，我们应该去别处找。”


  
沃森先生被自己的笑话逗乐了半天，感觉自己相当和气友善，然后对托比亚斯说，如果他足够安静，对一切都说“谢谢”的话，他就不会把他捆起来，尽管福格先生已经吩咐过。“因为”，沃森先生补充道，“我一点都不在乎福格先生怎么说或者怎么做，没有我他什么都干不成，去他妈的！我知道他太多秘密了。”


  
托比亚斯什么都没说，躺在地板上，绝望地拧着手。他感觉这个地方弥漫着疯狂的味道，便彻底放弃了挣扎。


  
“我再也不能——再也不会，”他说，“看到蓝天和绿草了。我会在这里被谋杀，因为我知道的太多了。还有谁能救我呢？哦，我干嘛要回我妈妈那里，明明应该远走高飞的，那个时候我就应该走得越远越好，而不是被关在这个可怕的地方等死。我好绝望！这是什么声音？尖叫？是，没错，在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有别的绝望的人。哦，上帝！我会落到什么下场？我已经觉得窒息难受，这个可怕的牢房里空气太稀薄了。救命！救命！救命！可怜可怜我吧，我什么都答应你，我什么都可以做，我发誓！”


  
就算可怜的托比亚斯是搁浅在荒岛上的遇难水手，他获救的可能也比在这个可怕的疯人院里大。


  
他大喊大叫请求援助，呼喊着小时候认识的每一个朋友。这会儿他似乎想起来了所有曾对他说过一句好话的人，但是，唉！这些人也听不到他绝望的呼号，他们离他太远了。


  
最后，他又昏眩又疲惫，只能像活死人一样躺在那个潮湿而肮脏的牢房里，几乎愿意死亡来使他解脱，至少不要让他一直在等待的痛苦中度过。


  
然而，他的呼喊召集了这栋楼里所有发疯的灵魂。此刻，他极度疲惫，便安静地躺在那里，听到远远近近传来各种窒息的哭喊、尖叫和呻吟，简直像是从地狱传来的哀嚎。


  
随着这些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愈发清晰地向耳畔袭来，他出了一身冷汗，在这牢房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焦灼的幻觉让他开始看见一大群诡异的非人类物体用可怕的表情朝他咧嘴笑，而巨大的怪物不是在墙上爬来爬去，就是在这阴暗潮湿的牢房里飘着。


  
他徒劳地用手捂住眼睛，但没法把这些幻象从脑海中移开，他看得越来越清晰了，这些怪物的形状在他眼前愈发分明。真的，如果这些幻觉再缠绕着他，可怜的托比亚斯会被像那些没疯却被当成疯子的人一样，不多久就真的疯了。


  
***


  
“一杯纯净冰凉的美酒，”陶德把酒杯举在灯前说，“可真是好喝，口感如此绵软，咽下去的感觉却很有酒劲。”


  
“是啊，”福格先生说，“还有更糟的，你看，有的病人情绪低落，属于抑郁的疯子，他们需要兴奋剂，于是他们的朋友就送来了葡萄酒。这就是他们送来的。”


  
“当然了，福格先生，以我对你的了解，我万万没想到你竟然会有这种侵占他人东西的行为，毕竟你是个世间不可多得的人才。”


  
“谢谢你的夸奖。这瓶酒是送给一个非常忧郁的老绅士的，他不仅吃不下饭，还威胁他的朋友们说他要自杀，所以几个月前他的朋友们就把他送到这儿来了；我们推荐对他使用兴奋剂，于是他们就送来了这酒，你看。不过我没有用酒也刺激得了他，我自己喝了酒，每天好好踢上他一两脚，这足够刺激了吧，他兴奋得跟鬼一样，我敢肯定他不需要酒了。”


  
“这个做法不错，”陶德先生说，“但是我在想，你该不会说你自己的房间里听不到这些讨人厌的叫声吧——我每隔五分钟十分钟就能听到。”


  
“这不可能，如果你住在这房子里，就不可能听不到。你看，这些疯子就像一群狼，只要其中一个开始嚎叫，其他人就一定也会加入进去，开始大合唱，根本停不下来，除非我们制止他们——就像我刚才跟你说的那样，用强制手段。”


  
“那么我想，”陶德说着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皮包，“我想，至于我带来的这个男孩，我还是付给你一年的钱吧。你看，我没忘记你这儿的规矩是提前付款。钱给你。”


  
“啊，陶德先生，”疯人院的看守一边说一边数钱，然后把钱放进了口袋里，“跟你这样周密的生意人做买卖真是舒服。为你干杯，陶德先生，我请求你喝完这杯。你知道吗，陶德先生，我一直觉得你适合干这行，我觉得你有这种天赋。”


  
“比不上你，”陶德说，“当然，我确实喜欢离奇的事情，你看到的人和事，我敢说，对我来讲也很有趣。”


  
“人和事，你说得对！做我们这一行，总会遇到各种各样奇怪的事，如果我想讲的话，可以讲好多叫人毛骨悚然的新故事，我一般不说而已。我没权讲这些故事，毕竟我收了别人的钱，其他的关我屁事呢？”

第二十五章 杰弗里上校再度调查陶德的秘密


  
对于桑希尔失踪的事情，杰弗里上校对尚未放弃希望，他决定要等待时机，把这件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上校并不是一个莽撞的人。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崇尚严谨反对冒进，习惯使然，他做什么事都会三思而后行。


  
此刻，他正专注地思索可以用什么办法来解开这个如此扑朔迷离的秘密。


  
杰弗里上校和上尉曾经和陶德的学徒说过话，感觉这个小男孩一定是出于恐惧才没有说出真相，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于是他说：“如果是恐惧让他保持沉默，那么恐惧也可以让他说出真相。所以我们为什么不跟陶德抗衡一下呢？”


  
“那你有什么建议？”上尉说。


  
“我看我们最好去监视陶德的理发店，然后找机会把他的学徒带回来。”


  
“把他拉到我们这边！”


  
“对，当然了。而且很可能他对陶德的恐惧并无实质性的原由，等我们把他拉到我们这边，这种恐惧就会消失了，当他发现我们能保护他的时候，就会告诉我们真相。”


  
经过进一步讨论之后，这个计划就定下来了。上尉和上校对舰队街进行了一番细致的侦查，他们发现有一个酒吧几乎在陶德的理发店正对面，从这个酒吧的窗户可以看到都有谁从理发店里进出，那么他们肯定能在这一天当中看到陶德的学徒。


  
他们的这个计划肯定能大获成功，托比亚斯就会到他们手上。哎！可惜的是，他已经被陶德被送入佩卡姆莱疯人院，一个被毫无良知的福格统治的地方。


  
所以我们不得不说事情真的太不幸了，这几个主人公的命运着实让人同情——如果托比亚斯没有那么走火入魔地去调查陶德的房子，哪怕他能再等24个小时，那么不仅他不会落入厄运的魔爪，而且也会给乔安娜·奥克利免去许多危险——这个我们下文会讲到。


  
不过在她的美德与忠贞得到回报之前，这些可怕的经历都是她必经的磨难了。


  
现在是一天的清晨之际，这两个朋友在舰队街陶德对面的酒吧里候着，他们和酒吧老板讲好，把这一层都包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在窗边监视陶德的店铺。


  
正是在这个时候，杰弗里上校第一次向上尉讲了他对乔安娜的深情，遇见她让他人生第一次认为自己可以结束处处留情的日子，终于找到这世界上的唯一，让他无怨无悔地品尝居家生活的甜蜜。


  
“她代表了一切，”他说，“你所能想象到的美貌与魅力，堪称举世无双，凭我对她的了解，我已经可以确信，她是全世界最纯洁的人。”


  
“你对她这么着迷，”上校说，“要是没爱上她就怪了。”


  
“我没办法对她的魅力无动于衷。但是，亲爱的朋友，你要知道，我不能因为自己突然爱上了这位年轻美貌的姑娘，就不去竭尽全力去调查真相——她觉得桑希尔和马克·因吉斯瑞是同一个人。正是因为我深深地爱着她，她的幸福对我而言才比我自己的幸福重要。我想，你是很了解我的，知道我说的都是实话。”


  
“是的，”上尉说，“我当然相信你的真诚，而且我自己对这位美丽少女的命运也很感兴趣，我希望她能相信自己的心上人已经不在人世，我敢肯定嫁给你对她而言也是不可多得的一桩好事。鉴于我对因吉斯瑞的了解，他似乎也不是多么长情的人，或许并不能够让乔安娜这样好的姑娘过上幸福的生活。无论如何，她或许不会这么想，而她的心上人大概也一样会觉得我说的没道理吧。”


  
“真是谢谢你这么为我考虑，朋友，但是……”


  
“嘘！”上尉突然说道，“嘘！你看这个理发师！”


  
“理发师？斯文尼·陶德？”


  
“对，对，他来了，你没看到吗？他来了，看起来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回来的。我在想他是干嘛去了？浑身都是泥。”


  
对，这人就是斯文尼·陶德，他在口袋里摸了好半天才掏出了店门的钥匙，并且正如上尉所说，他看起来确实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回来的，因为他浑身是泥，每个看见他这样子的人应该都会认为他是今天早上在伦敦郊区摔了一跤。


  
事实就是这样，因为他在疯人院看守那里待了一会儿，希望等天气好一点了再走，但是很不幸天气一直很差，而且没有好起来的迹象，所以他不得不踩着一脚泥巴从那个脏兮兮的地方一路走回家了。


  
不过，他还是很满意自己终于摆脱掉了托比亚斯。托比亚斯自从在陶德家里的侦查之后就变成了极为棘手的人物，可以说他是陶德有史以来遇到的最大的敌人。


  
“哈！”他在店铺门口说，“哈！托比亚斯少爷现在可是安全了。他再也没法给我找麻烦了，这点很明白了。有福格这样一个朋友真是太方便了，只要给他钱，什么累赘他都愿意帮你解决掉。托比亚斯这小子差那么一点就毁了我的前程。但愿有了上次那笔卖珍珠的钱，加上别的珠宝，我就可以洗手不干了，也就不必再冒险雇佣另一个男孩了。”


  
对，要是斯文尼陶德现在就可以永远关了这家舰队街的理发店，他一定很开心，但是他害怕约翰·蒙代尔发现他的客人没有回去赎珍珠，便可能把珍珠卖掉。如此一来，这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便可能引起很大的轰动，那么就会引来知道这串珍珠来历的人了。


  
“我不能轻举妄动，”他心想，“不能轻举妄动。尽管我觉得自己已经隐藏得很好，不会有任何人能认出那个舰队街的穷理发师和拿着珍珠来借8000英镑的绅士是同一个人——不，哪怕是精明的约翰·蒙代尔也认不出来。但我还是可能会有危险，那些宝石还会引来风波。不等风头彻底过去，我还是保持低调比较好。”


  
陶德这个策略无疑是值得钦佩的，尽管他已经是个有钱人了，但他没有像很多人那样一有钱就得意忘形，忘记了所有让他跻身上流社会的圆滑和谨慎。


  
他找了好几分钟才把钥匙拿出来，终于把门打开，然后立刻关上门，消失在上校和上尉的视野中。


  
“嗯，”杰弗里上校说，“你怎么看？”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只知道陶德很明显是出了城，看他的靴子就知道了。”


  
“确实是的。他看起来像是走了很远，他靴子上的泥可不像是伦敦的泥。”


  
“当然不是，这泥看起来很不一样。看，他又出来了。”


  
斯文尼·陶德走出了理发店，这次没戴帽子。理发店一共有三扇窗户，他又走进店里，把窗户上的铁锁打开。没几秒钟他就把百叶窗卸了下来，一共是三扇窗户。他拿着百叶，连同固定百叶的铁条子走进店里，这铁条子在店里时他就已经松好了。


  
这是陶德每天开张的例行步骤，唯一让上校和上尉惊讶的是，陶德明明有学徒，却要屈尊亲自来开门。而且根本看不见学徒的影子，尽管从天色来看，他应该已经来了。很明显，陶德不是那种自己一大早过来干脏活的人，他会等学徒把事情都干完了才来。


  
但是事情看起来就是如此，陶德手里拿着扫把在扫地，他的动作很快，有点报复的意味在里面，仿佛在说让他干这个真是丢脸。


  
“那个男孩儿去哪儿了呢？”上尉说。“你知道吗，尽管我这么推测可能没有什么道理，但是我不禁怀疑，陶德出城和这个男孩今天早上没来有点关联。”


  
“的确！这个巧合很有趣，我也想过这一点，越想越觉得一定是这样的，那我们在这里监视就没用了。会不会是因为——我觉得挺有可能的——这个恶棍发现我们问了他问题，然后想杀了他灭口？”


  
“我们不要扯得太远了，”上尉说，“现在也仅仅是个猜想。让我们假设我们现在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只是还没有在这个人的店铺之外找到桑希尔，但这事实还不足以控告他。”


  
“这我都知道，我觉得我们必须得非常谨慎。有个可怕的想法在我脑海里一天天成形，我已经把陶德当成杀人犯了。”


  
“那我们还继续监视他吗？”


  
“我看这没什么用。可能我们会看到一些有趣的事情，但是我强烈预感我们应该见不到我们要找的男孩了。不过，你看，已经有个顾客来理发了。”


  
他们朝街那边看去，看到一个穿着体面的男人，从他的气质和举止来看，大概不是个伦敦人。他看起来更像是个富裕的农民，进城来付钱或者收钱的。他走到陶德的理发店，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似乎在犹豫有没有必要刮个胡子。


  
最后他似乎说服了自己，走进了理发店，毫无疑问他是陶德今天上午的第一个顾客。


  
从上校和上尉所处的位置上看，就算门开着，他们也看不到陶德理发店里的情况，但是他们看到这个顾客进去几分钟以后，门就关上了，理发店里面所有的东西都看不见了。


  
他们对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顾客没有什么兴趣，但是过了好长时间，还没有看到这个人出来，他们就开始有点不安了。第二个顾客进去，不到五分钟就刮完了胡子出来，然而第一个顾客还没有出来。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沉默地看着彼此，最后上尉说话了——


  
“朋友，我们在这里等是不是没有什么用？那个进了理发店的男人到底怎么了？但是我觉得我们已经可以确定他不会出来了吧？”


  
“我可以确定。那么这说明了什么？”


  
“没什么，他就是死在那儿了。无论他的命运如何，我想应该是和可怜的桑希尔一样。我不能再忍了。你在这里等着，让我一个人去。”


  
“千万别，你还不知道会闯进什么危险——你不知道那个陶德会搞什么鬼。你不能一个人去，上校，你真的不应该一个人去。但是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同意。但是我们要做的不必是你所想的那么极端。”


  
“极端状况需要极端应急手段。”


  
“对，原则上我也同意你的说法，上校。但是我觉得鲁莽行事只会让我们前功尽弃，一无所获。我们面对的敌人非常狡猾，如果我们要跟他对着干，就要避免公开对峙。”


  
“好吧，好吧，”上校说，“我只能说你是对的。”


  
“我是对的，我当然是对的。你听我说，我觉得这件事情我们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已经尽力了，是时候找人来帮忙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很快就跟你解释。我是说，我觉得这个情况已经越来越严峻了，如果只有我们两人去追查此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想想还是挺可怕的。”


  
“没错，没错，还有可怜的乔安娜与她的朋友阿拉贝拉，她们能做什么呢？”


  
“什么也做不了，只会让自己陷入巨大的危险。过来，过来，上校，我很高兴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更明白彼此的想法了。你听说过理查德·布朗特先生吗？”


  
“理查德·布朗特先生——布朗特——哦，你是说那个治安官？”


  
“对，我的提议是，我们私下里去跟他密谈一下此事，把所有的情况都告诉他，听听他的建议。把这件事交给这样的人，不管发生什么，不管我们做什么，不管我们是被逼无奈还是上当受骗而不自知，我们都不会一无所获。”


  
“你说得很有道理。”


  
“我知道你会同意的。哦，杰弗里上校，你真是个容易冲动的人。”


  
“嗯，”上校半开玩笑地说，“我不得不说，你说这话太没说服力了，我也不是没见过你做更冲动的事情。”


  
“我们不争这个了。不过既然我们已经讲好了，你不会反对现在就和我一起去找理查德·布朗特先生吧？”


  
“当然不会。正相反，如果我们要采取什么行动的话，自然是越快越好了。我敢肯定，如果我们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悲剧还会发生，而且还会给我们最关心的人带来可怕的影响，到时候就来不及了。”


  
“同意，同意！过来，无论如何，我们现在就离开陶德的理发店，让他自生自灭，然后我们给他下个套。你还犹豫什么？”


  
“我确实犹豫。仿佛有什么神秘的力量想把我拴在这里。”


  
“神秘的力量！哦，上校，你变迷信了。”


  
“不，不！好吧，我想我还是得跟你走一趟。你带路吧，你带路，我得唤醒所有的理智才能阻止自己不去斯文尼·陶德的理发店探索一番。”


  
“对，你可能会有重大的发现，但是你得想想，你发现的是他谋杀了自己的顾客。如果他确实杀了人，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家伙也会隐藏得很好，而且你可能会发现得太晚了。你明白么？”


  
“明白，我明白。但是如果我看到有人再进这个理发店，我恐怕不能阻止自己立刻跑过去警告他。”


  
还好上校的朋友没有他这么冲动，否则以我们对斯文尼·陶德的了解，杰弗里可能会陷入极大的危险，非但不能揭开陶德的秘密，还无疑会成为神秘失踪者之一。


  
不过这种事情不会发生了。

第二十六章 托比亚斯打算逃跑


  
我们简直不忍向读者们描述可怜的托比亚斯落入了什么境地。


  
的确，这个故事里没有人比他更悲惨。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描述一下托比亚斯在佩卡姆莱疯人院那个阴暗的牢房里的所思所想。


  
当斯文尼·陶德这个恶棍把他扔进马车，带到这个疯人院的时候，托比亚斯·拉格和任何一个基督徒一样神志清晰。如果有什么巧妙的办法能让人的神经错乱，把正常人放进疯人院一定是其中之一。


  
在男孩子的想象中，尤其是托比亚斯这样想象力丰富的男孩，疯人院一定充满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成年人有足够的阅历能分辨真假，然而托比亚斯还小，他的头脑被幻象所占据，却完全没办法摆脱。无怪乎在面对当下的处境时，托比亚斯感受到了强烈的痛苦与可怕折磨。


  
***


  
他在这个地牢般幽暗的牢房里躺了很久，似乎陷入了昏迷，不晓得这算不算是发疯的前兆，但看上去很有可能是的。好几个小时，他一动不动；这也是福格策略之一，即让收进来的人彻底独处一段时间，正如他说过的，他一定不会无端打扰病人的安歇。


  
因此，如果托比亚斯打算像印度苦行僧那样坐定不动，甚至坐着归西了，也不会有任何人表示反对。


  
在这一阶段，托比亚斯的头脑中充满无法描述的奇怪幻觉。似乎他的神智已经淹没在某个漩涡的激流中，以至于那些平常看起来很清晰的寻常事物也都搅在一起分不开了。


  
在混沌之中，他终于感觉到，有人用低沉柔软的声音唱着歌，而且离他非常近。


  
在这种地方有人唱歌的感觉很奇怪，这个声音瞬间变大，而且是越来越大，几乎淹没了所有别的声音；他渐渐从昏迷中醒来。对，有人在唱歌。这是个女人的声音，他可以肯定。他更仔细地听着，各个感官都被调动起来了，神智也渐渐恢复正常。


  
他无法分辨她的歌词，只听得她的声音非常甜美动听。托比亚斯听着，便觉自己躁动的血液渐趋平缓，先前支配着大脑的混乱幻觉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正常人的想法。


  
“多甜美的声音啊！”他说。“哦，我真希望她一直唱下去。听到这个歌我快乐多了，真希望她不要停。多美的音乐啊！哦，妈妈，妈妈，如果你能看到我就好了。”


  
他用手捂住眼睛，但眼泪还是顺着手指缝流了下来。托比亚斯不想哭，但是经历了这个可怕的夜晚，哭出来对他而言是天大的好事，哭完之后他感觉自己奇迹般地好起来了。更何况，这个声音一直在继续，没有间断过。


  
“这会是谁呢，”托比亚斯心想，“唱了这么久都没唱烦？”


  
唱歌的人继续着，但托比亚斯时不时感觉到这普通的旋律中夹杂着一个非常狂野的音符，他开始怀疑，会不会这个唱歌的人是个疯子。想到这儿，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一定是这样的，”他说。“正常人不会一直不停地重复唱这么奇怪的一小段歌，而且唱了这么久。啊，啊，这个人是真的疯了才一辈子都被囚禁在这可怕的地方；我说一辈子！我不也要被关在这儿一辈子吗？哦！救命，救命，救命！”


  
托比亚斯叫得太大声了，被那个之前让他平静下来的歌者听到了，于是，甜美柔和的旋律突然变成了你所能想象到最可怕的尖叫。


  
托比亚斯用手捂住耳朵，但也是徒劳。他没法抵挡这尖叫，只能由它钻进了大脑的每一道缝隙，几乎让他的脑袋裂开。


  
但是他听到了更粗的声音，一个男人用嘶哑的大嗓门说：“什么，你们想这么一大早就挨鞭子吗？鞭子，懂吗？”


  
话音刚落，应该是一根赶大车的马鞭挥舞了起来，然后尖叫声变成了痛苦的呻吟，一声声都落到了可怜的托比亚斯心里。


  
“我绝不能在这种恐惧中生活！”他说，“哦，为什么他们不立刻杀了我？杀了我要好得多，仁慈得多！我在这儿不会活很久的。救命，救命，救命！”


  
当托比亚斯喊“救命”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到会有人真来救他，只是人在绝望时第一反应就是喊救命；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吼叫，想吸引别人的注意，因为此时牢房里的孤寂和无尽的黑暗又开始让他感觉到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沮丧。


  
牢房里有一束微弱的光，可以让他分辨出白昼与黑夜；但是这束光是从哪儿来的，他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他没有看见窗栅或者其他开口的地方。但这是因为他的眼睛还没有完全适应这里的昏暗，否则他就会看到屋顶附近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尽管有四五英尺长，但手是绝对伸不出去的。而在那旁边有一个通道，从那里能照进来一点微弱的灯光，这样托比亚斯蹲的地方晚上也能看见点东西。


  
这是多么绝望的景象啊，托比亚斯不顾一切地大叫救命，过了一刻钟后，他听到了沉重的脚步声。


  
有人来了；没错，确实有人来了——他没有被留在这里等着饿死。哦，他竖着耳朵在听脚步声，这人已经越来越接近他的牢房了。


  
此刻他听到门锁被打开，咣当一声，一个沉重的铁栏杆被拆了下来。


  
“救命，救命！”他再次呼喊，“救命，救命！”他害怕好不容易叫来的一个人又要走了。


  
牢房的门摇晃着打开了，可怜的托比亚斯嘶声力竭的叫喊引来的第一项恐吓便是鞭子；如果用这鞭子全力抽打他的话，他一定会皮开肉绽。


  
“你，现在就想被抽了？”这个声音和托比亚斯之前听到的声音一模一样。


  
“哦，不要，求求你，求求你，”托比亚斯说。


  
“哦，那就现在吧？我告诉你，如果这里还有人乱叫，我们就用它来保持安静，你觉得管用么，嗯？”


  
他说着便在空中响亮地挥了一鞭，托比亚斯气都不敢出了，证明鞭子确实很管用。事实上托比亚斯吓得发抖，话都说不出来了。


  
“好了，伙计，”这个人说，“我想我们已经沟通好了。你还要什么？”


  
“哦，放我出去，”托比亚斯说，“放我走吧，我什么都不说。告诉陶德先生我什么都听他的，什么都不说，让我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就好。可怜可怜我吧——我一点都没疯，我真的没疯。


  
那个人一边关门，一边哼着愉快的小调。

第二十七章 　疯人院，以及托比亚斯的新朋友


  
托比亚斯没想到看守就这么一下走了，他以为就算被关在这个地方，至少也会有人来送吃的。但是看守没有说早餐的事情就走了，托比亚斯开始想，他们解决掉他的办法是让他饿死。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想杀了他实在是易如反掌！“哦，不，不！”他不停对自己说，“他们肯定不会让我饿死的。”


  
他说着，又听到有人开始清唱起来。他不由觉得这声音听起来像是安魂曲，预示着自己时日无多了。


  
托比亚斯又被绝望笼罩了，尽管刚才看守已经野蛮威胁过他，他还是会再次大喊救命，如果他没有听到近处传来了脚步声的话。


  
他仔细地听，听到好多扇门开了又关；有时候门被打开时，就能听到一声尖叫，然后是鞭打，很快就平息了所有的声音。托比亚斯突然想到，而他所想的也是正确，因为事实上，这个让人心惊胆战的牢房里，这些犯人被豢养着，过着如野兽一般的生活——他心想，不管是给多少钱，怎么会有人愿意在这种地方工作？正在托比亚斯独自寻思的时候，他自己房门上那个生锈的铁锁也被打开了。


  
一束光线照了进来，迎面进来一个手里提着铁桶的男人。这个铁桶有一个长长的喷口，男人把它放进托比亚斯嘴里。托比亚斯害怕他不喝的话就会好久喝不到水，便大口吞下了，这味道一点不亚于水沟里的水。


  
一条粗糙的褐色面包被扔在他脚下，那伙人便走了，但是托比亚斯忍不住要说话，于是他以无比哀求的声音说道：


  
“哦，别把我关在这儿。让我走吧，陶德的事我一个字也不会说。让我离开，我立刻就到海上去，我在这儿会真的发疯的。”


  
“真好啊，不是吗，沃森？”福格先生当时也在场，他说，“好极了，先生，上帝保佑你。这些人简直是世界上最狡猾的，你要是听到他们跟我说的话，一定会吃惊的。”


  
“但是我没疯，我真的没疯，”托比亚斯大叫。


  
“哦，”福格先生说，“恐怕他的情况很糟，在我看来，沃森，一个人要是不停地说他没疯，那就最能证明他真的是疯了。你说是吗，沃森？”


  
“当然了，先生，当然了。”


  
“啊！我猜你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看他还是个小男孩，我们没必要用铁链把他拴起来。何况，你也知道今天是检查日，我们照例得请个又老又蠢的外科医生过来。”


  
“是的，先生，”沃森咧嘴一笑，“来出一份报告，证明一切运作良好。”


  
“没错。你看我们这次请谁来？我一般都给他们十基尼的费用。”


  
“嗯，先生，有个叫波普·乔伊的老医生，他们说他已经八十四岁，半瞎了。他一定觉得我们看得起他才请他，他肯定会这样想的。这样子的话，就很好糊弄了。”


  
“那我们肯定可以糊弄住他！我会见机行事。我们让他十二点整的时候来，沃森。当然，你负责把一切都安排稳妥，你懂的，一切照常准备。”


  
托比亚斯惊讶于他们竟然在他面前如此明目张胆地商量计谋。此刻他如此绝望，已经想不到自己的生死早就掌握在福格手里，在这里他根本别指望会有人类的同情心存在。


  
托比亚斯什么也没说，但是他忍不住心想，无论他们提到的医生有多老多笨，还是有可能发现自己是个完全正常的人。


  
但老谋深算的福格先生太明白应该怎么做了，他回到自己的屋子，给波普·乔伊医生写了个字条。波普乔伊是个退休的外科医生，在这附近买了个乡间住宅。这字条真是虚伪的典范，我们把它呈现给读者：


  
佩卡姆收容所


  
先生——也许您知道我的名字，我就是这附近精神病收容院的看守。我这里住着我们社区中最不幸的人群，我非常担心他们的安全。神圣的上帝啊，请减轻他们的痛苦吧，他们正遭受灾难中的灾难——精神失常。我每年都会请一位有经验有能力又开明的医生（酬劳见信封内）——一位和这所收容院无关的医生，以确保检查的公正。


  
如果阁下能帮我这个忙，于今日中午十二点整前来体检，那就再好不过了，我将不胜荣幸。


  
请您相信我，允许我向您致以最高的敬意，您最顺从最卑微的仆人


  
致波普·乔伊医生


  
O.D·福格敬上


  
正如他所愿，这张便条把老眼昏花的退休医生波普·乔伊请到了收容院。福格先生郑重其事地接待了他，几乎是饱含泪水地说道：“我亲爱的先生，我现在活着的全部意义就是努力让这些精神失常的人可以少受监控，我请您来进行这次检查，是想让您向世界证明我的清白——我用良心发誓我从来都是清白的；如果您报告里关于这些不幸人群的治疗能令人满意，那么就没有什么诽谤可以中伤我了。”


  
“哦，对，对，”这个喋喋不休的老医生说，“我，我——很好——哦，对——好了，好了，我有点咳嗽。”


  
“只是一点点，先生。首先，能请您看一下这些精神病人的卧室吗？”


  
医生表示同意，于是福格先生把他带到了一个非常舒适的卧室，当然，这位老绅士对此非常满意。当他们回到刚才的公寓时，福格先生说：“好了，那么，先生，我现在只需要把病人叫来，一个一个地带到您的面前，我们会尽量快，不额外占用您的宝贵时间；您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对任何案例感兴趣，我都会为您理出头绪。”


  
这位老先生被邀请坐在一个靠椅上，垫着一些很舒服的垫子。他对福格先生给的十基尼还有那些恭维话非常满意——有十五年没人给他付过钱了，因此他已经做好了被疯人院看守当傻子用的准备，福格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我们不必追踪那些被带到老波普·乔伊医生面前的可怜人们，只需要跟读者们说说我们关心的托比亚斯就够了。


  
大约十二点半的时候，托比亚斯的牢房被沃森打开了，沃森拎起托比亚斯的领子说：“听着，伙计！等会儿到医生面前的时候，你少说为妙。我跟你讲这个是为你好，乱说话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只会惹祸上身。你知道我们这儿有条马鞭。过来。”


  
对这个无私建议，托比亚斯一言不发。但是他已经打定主意，如果这个医生没有耳聋到什么也听不见的话，他是会听自己说话的。


  
然而，在被带去见老波普·乔伊之前，这个不幸的男孩被全身上下刷洗了一遍，于是他看起来比被从疯人院牢房里拎出来时要好多了。


  
“没错，没错，”托比亚斯心想，“没有比这更厚颜无耻的了。但是我要告诉这个医生，哪怕有生命危险。是的，就这么做。”


  
不到一分钟，他就被带到了一间屋子，与福格先生和波普·乔伊医生面对面了。


  
“什么——什么？咳，咳！”老医生咳嗽着，“小男孩，福格先生，还是个小男孩呢！哦！咳！咳！我看，今天，我咳嗽的更厉害了——咳，咳！”


  
“是的，先生。”福格先生深深叹了口气，假装擦了擦眼泪，“还是个小男孩。我一看他就难受，医生。您知道，我们也曾是小男孩，想到他这么小就神志不清了，任何有感觉的人都会心如刀割。不过，先生，这孩子只是个偏执狂。他幻想有个叫陶德的杀人犯，而他发现了他的罪行。在其他方面他都很正常。他总感觉自己没病，你要说他有病，他每次都会暴跳如雷。”


  
“这是假的，先生，这是假的！”托比亚斯向前一步说，“哦，先生，如果您不属于这个可怕的地方，我求您听我说，还我公正。”


  
“哦，好，我——我——咳！当了可以了——我——咳！”


  
“先生，我没疯，我被关在这里只是因为我危害了罪犯的安全！”


  
“哦，真的呀！啊——哦——嗯。”


  
“我是个穷孩子，先生，但我爱憎分明；因为我发现斯文尼·陶德是个杀人犯，就被关在这里了。”


  
“你听见了，先生，”福格说，“被我说中了吧。”


  
“哦，对，对。谁是斯文尼·陶德，福格先生？”


  
“哦，先生，世上并没有这个人。”


  
“啊，我想也是——我想也是。真可怜，真是太可怜了。冷静点，我的孩子，福格先生会尽他所能去照顾你的，我敢肯定。”


  
“哦，你怎么会这么蠢呢，先生，”托比亚斯大喊，“你为什么要被他欺骗，他只是在利用你来掩盖他的罪恶！我跟你说的都是真的，我没疯！”


  
“我想，波普·乔伊医生，”福格笑着说，“得比我聪明好多的人才能糊弄您，不过您可以看看，没过一会儿这个小孩就会变得非常暴躁。要我把他带走吗？”


  
“好，好，可怜的孩子。”


  
“听我说，哦，听我说，”托比亚斯尖叫，“先生，你死的时候会为今天的所作所为后悔的——我没疯——斯文尼·陶德是个杀人犯——他是舰队街的理发师——我没疯！”


  
“这可真是悲哀，不是吗，先生？”福格说着，又装着抹去眼角的泪，“真是不幸啊。”


  
“哦，真是不幸，太不幸了。”


  
“沃森，把可怜的托比亚斯带走，温柔一点，让他回他舒服的小房间里吧，陪他一会儿，安慰安慰他。给他讲他的妈妈，沃森，尽量把他喂胖点。啊，可怜的孩子！我看到他，心就要流血。我太不适合这种生活了，医生，我应该心肠硬一点的，真的。”


  
***


  
“好了，”沃森先生在门外朝托比亚斯狠狠踢了一脚，“看你干的好事！”


  
这个男孩的耐心已经消耗殆尽；该忍的都忍了，现在已忍无可忍，何况刚才受了那种羞辱，他更是受不了。于是他急中生智转过身去，朝沃森先生的喉咙撞去。


  
这个袭击太突然了，让沃森毫无准备，他被摔倒在地，一头撞在石头地板上，都快不省人事了。在有人赶来之前，托比亚斯朝他的脸猛抓猛打，抓得不成样子，沃森的一只眼睛似乎受了重伤。


  
福格先生和老波普·乔伊医生听到斗殴的声音，连忙赶来。福格把托比亚斯从沃森身上拽走——托比亚斯像是想把沃森杀了。

第二十八章 杰弗里上校与治安官的磋商


  
杰弗里上校的朋友给他的建议对他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从目前种种情况来看，如果没有事先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就贸然去陶德的店里冒险，无亚于愚蠢之举。


  
他们到的时候，理查德先生刚好在家。以一个实干家的敏锐，他立刻就进入了状态。


  
上校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娓娓道来，而治安官理查德明显表示出对此事极为感兴趣，当杰弗里总结道，“那么你无论如何，会察觉到这里面肯定有一个重大的秘密，”理查德回答说，


  
“我想说应该是犯罪行为。”


  
“您是这么想的，理查德先生？”


  
“嗯，我敢肯定。”


  
“那么您有什么建议呢？相信我，之所以问您这个，不是闲来无事瞎问，而是出于对您的信赖，相信您不做便罢，做了就会做到最好。”


  
“嗯，首先，我肯定得去陶德店里刮个胡子。”


  
“您要冒这个险吗？”


  
“嗯，是的。不过你们千万不要以为我会那么鲁莽那么愚蠢去冒不必要的险——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正相反，你们相信我，我会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障个人安全，你们二位大可放心。假如无法有效保障我的个人安全，那么我绝对不会热衷去冒这个险的，正相反，我会小心谨慎尽我所能避免风险。我们以前也听说过斯文尼·陶德。”


  
“真的吗！是和犯罪有关的？”


  
“嗯。有一次，陶德去参加某个市里的娱乐活动，街上有位女士注意到了他戴的仿钻鞋扣，她叫了起来，说这个鞋扣是她丈夫的，她丈夫有一天早上就是戴着这个从费达巷的家里出门去刮胡子。我接了这个案子，但是单凭鞋扣这个东西并无法证明她的控告。而且，陶德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现得十分冷静，最后就被释放了。”


  
“但是你心中一直有所怀疑？”


  
“是的，我不止一次地想过怎么能查出真相，但我手头还有更紧急的事情要处理，脱不开身。不过你说的情况又让我回忆起了这件事，初步看来，此事应即刻引起重视。”


  
这话让杰弗里上校十分满意，一来自己肩上的担子轻了许多；二来，虽然这件事随着他们调查的深入变得越来越复杂，但是治安官办事能力远近闻名，只要他肯出马，用不了多长时间，此事必有眉目。他向治安官的热情招待表示了最诚挚的感谢之后便告辞离开了。


  
杰弗里上校走了以后，理查德拿起桌上的铃铛摇了摇，对进来的一个人说：“克罗切特在吗？”


  
“在，大人。”


  
“请告诉他我现在就要见他。”


  
信使退了下去，然后带回了一个世界上最粗陋的人类样本。他又高又壮，那张脸看起来像是在接连不断的受伤之后完全变了形，被胡乱拼接起来的，而且还有斜视，让人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东西，无疑使其显得更加奇怪。


  
“坐下，克罗切特，”治安官说，“一字不差地听我说完。”


  
如果说克罗切特这个人没什么别的优点，至少能认真听别人说话这点还是值得赞赏的。在治安官讲完杰弗里先生说的那件事之前，他就没有张开过嘴。确实，克罗切特好像从头到尾都在朝窗外看，但是理查德先生知道这是他的眼睛有点小问题。


  
理查先生说完以后，补充道：


  
“好了，克罗切特，你是怎么看的？斯文尼陶德到底对他的顾客做了什么？”


  
克罗切特先生露出了他奇特的笑容，虽然他真的看着治安官，但还是明显让人感觉他是还在看着窗户：“他咔嚓了他们。”


  
“什么？”


  
“他利用了他们，大人。这件事就像玻璃杯上的泥巴一样显而易见，真的。上帝保佑你！我怀疑他做这种事情很久了，但我不想太快插手。”


  
“你有什么建议，克罗切特？在这种案子上我还是相信你的聪明才智。”


  
“嗯，大人。今天我会把这件事好好想一下，然后再跟你汇报我想到的……这件事比较棘手，其中原因很复杂，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总得做点什么，破这个案子非我们莫属！要是能找出有谁能比得过我们的，我就上吊去，就是这样！”


  
“是，是，你说的没错，或许，见我之前，你应该去一趟舰队街，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做这种事情必须十分谨慎。”


  
“相信我吧，大人，我会去的，不会出岔子。上帝保佑你。现在去舰队街闲逛不会引起太多注意，因为那个地方的人都在关注圣邓斯坦老教堂里的恶臭，从来没有一次像这次这样臭了这么长时间。”


  
“恶臭！圣邓斯坦教堂里的恶臭！我从没听说过这件事，罗切斯特。”


  
“哦，上帝。臭得能把魔鬼给熏死了，理查德先生。有一天，一位神圣的主教去施礼，结果当场一个人都还没施礼就把教堂里的人骂了一顿。


  
治安官沉思了几分钟，然后突然开口说：


  
“好了，好了，罗切斯特，你琢磨琢磨这件事情，看看怎么处理。我也会仔细想想。你听见了吗？记住今晚六点钟准时来见我，我可不想让这件事拖下去，我向你保证，从现在起我会投入大部分精力调查它。”


  
“很好，大人，真是太好了。我会来的，我敢肯定我们很快就会查出结果了，大人。”


  
“我真的这么希望。”


  
克罗切特走了，治安官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步，越走越快，好像脑子里想的事情让他相当激动。最后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发出了像呻吟一样的声音说：


  
“我不由想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好了，好了，等结果吧，等看到结果的吧。或许不是这样的，但是这种可能性摆在我面前，实在是太可怕了！我现在就去圣邓斯坦教堂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对，对，这些谜团没有进展之前，我估计是睡不着了。想到不能睡好觉太让人讨厌了，真的！”


  
治安官跟家里人交代了接下来两个小时内他要做的事情，然后穿上一件暗色的斗篷，戴上一顶毫无装饰光秃秃的帽子，快步离开家门。


  
他径直去了圣邓斯坦教堂，发现这神圣的大门一推就开了。他立刻走了进去，还没走几步就遇到执事跟他打招呼。执事用非常庄重而权威的腔调说：


  
“今天不是星期天，先生，我们今天没有仪式。”


  
“我没想今天有仪式，”治安官回答，“但是我看见有工人在这里。你这是要干嘛？”


  
“哦，您这话是我听过的最失礼的话——问一个执事他要干嘛。我不得不告诉您，先生，我干什么是我自己的事。门在那边。”


  
“嗯，我看见了，你要出去就赶快出去吧。”


  
“哦！放肆！放肆！竟然这样对执事说话。”


  
“怎么回事？”一个绅士模样的人从教堂一角走了出来，那里有几个雇工在搬地上铺的大石块。“这是在闹哪出？”


  
“我想，安特罗巴斯先生，你认识我吧。”治安官说。


  
“哦，理查德先生，当然了。你好吗？”


  
“上帝！”执事说，“我真是瞎了眼。上帝保佑您，大人，我怎么知道您就是理查德先生呢？请您不要介意。如果我知道是您的话，我刚才肯定不会那么说话的，我敢保证，理查德先生——小的请您原谅了。”


  
“没关系，我应该自我介绍的。你不让无关人员进入教堂，这个做得很好，伙计。”


  
治安官和教会委员之一的安特罗巴斯先生一起走上了侧廊。他一边走，一边低声悄悄说道：


  
“我听到奇怪的报告，说这个教堂里有一股可怕的气味。是什么情况？我想你们应该都知道吧，这臭气到底来自何处？”


  
“我真的不知道。教堂关起来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股恶臭。天气变化对它一点影响没有，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不管是冷天还是热天，都是这么臭。这些你应该都听说了，我们知道的也不过如此。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很恼人啊！其实我今天来就是要找找看为什么会有这股恶臭。你看，我们打算打开这些许久都没有开过的老地窖，希望能发现这股恶臭来自何处。”


  
“你介意我在现场观看吗？”


  
“一点也不介意。”


  
“谢谢。让我们到工人中间去吧，我现在只能告诉你，我非常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我会带着极大的兴趣来观看这个过程。”


  
“那么就来吧，我只能说，从我的角度而言，我个人很高兴您来了，同时，作为一个治安官，您能来，我也很满意。”

第二十九章 托比亚斯从福格先生的疯人院逃跑


  
看到不要命的托比亚斯对沃森进行了这样的袭击，福格先生怒不可遏。如果不是愚蠢的老波普·乔伊在场，他无疑要对托比亚斯采取最严酷的手段以示惩戒。在这种情况下，托比亚斯被扔回了牢房，并被威胁说，完事以后很快就会收拾他。


  
福格先生肯定是说到做到的。当那股冲动消失以后，可怜的托比亚斯完全绝望了。


  
“现在一切都完了，”他说，“我就要被整个半死了！哦，为什么他们不立刻杀了我？那倒算是可怜我了。赶快来杀死我吧，你们这些卑鄙小人！你们这些恶棍，现在就杀了我吧！”


  
在又一阵激动之中，他跑到牢房门前，用拳头使劲拍着。令他吃惊的是，门竟然开了，他差点摔倒在石头铺成的走廊里，因为很多牢房的门都是对着这条走廊的。很显然，沃森先生以为把他锁进去了——门闩插进去了，但是没有锁上。这肯定是因为沃森先生一时气昏了头——托比亚斯竟敢打他。


  
当托比亚斯发现自己已经到牢房门前狭窄的通道时，似乎感觉到自己已经向自由迈了一大步；原本以为这辈子都要被囚禁在这里，不想出了这个意外之事，联想到自由以后许多叫人开心的事，他的心不由得砰砰跳了良久。


  
然而，楼里另一边传来的一点小声音让他惊醒。他感觉到，只有勇敢、沉着、冷静才有希望把这次幸运的意外变成通向自由的第一步。


  
“哦，如果我能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他心想，“只要我能再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看到蓝色的天空，我想我就别无所求了。”


  
“我必须，”他说，“我必须，必须自由。”


  
我们都相信，有志者事竟成。相比被关在那孤单而恐怖的牢房里，托比亚斯现在已经可以振奋地迎接任何形式的死亡。好在这个难得的机会让他从牢房里逃出来了。


  
他寻思着，从这房子不同寻常的安静来看，那个愚蠢的老波普·乔伊医生应该没有离开。一旦不再这么安静，他就没什么机会逃到花园里，翻墙逃回正常人的世界。


  
既然这样，他就想沿着现在这条走廊走到尽头，到哪儿算哪儿。这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便缩了回去。


  
过了几秒钟，脚步声似乎朝他的方向走过来了；他开始害怕有人会去查他的牢房，发现他不在，这样他就必死无疑了。然而，这脚步声突然停止了，然后他听到一扇门砰的一声被关上。


  
因此，托比亚斯吓得半天不敢动。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始慢慢地、悄悄地迈出步伐。


  
然而，他还没有迈出三十步，就听到有人在小声说话。顺着这个声音，他在右手边的一扇门前停了下来，心想他几分钟之前听到的声音一定是来自这里。


  
这个声音是从门后的房间里传来的，鉴于很有必要搞清楚他的敌人是在哪个地方，托比亚斯把耳朵贴在门板上，仔细听着。


  
他认出了两个声音，他们就是沃森和福格。


  
托比亚斯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但令人欣慰的是，他以极大的决心平息了自己剧烈的心跳，控制住了容易紧张的性情。他正一动不动地站着听他们讲话。他和敌人只隔了一道并不结实的门。


  
是福格先生在说话。


  
“你很了解我，沃森。我认为，”他说，“至于那个托比亚斯·拉格，这小子又阴又滑，太危险，不能让他活太久。他几乎是把那个老不死的波普·乔伊给吓了一跳。”


  
“哦，让他去死！”沃森回答说，“他也让吓了我一跳。”


  
“嗯，你的脸确实被抓得厉害。”


  
“对，这个小恶魔！我们干这行就是这样的，福格先生，你没听我抱怨过这种小事吧，我以后也不会抱怨。”


  
“我相信你，沃森。但是悄悄告诉你，我觉得那个男孩的病啊，搞不好哪天突然就死了。”


  
“我也这么觉得，”沃森轻轻一笑。


  
“我有强烈的预感，哪天早上我们就会发现他死在自己床上了，就算是明天早上我也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你觉得呢，沃森？”


  
“哦，他妈的，我们之间还说这些有的没的干嘛？这个男孩该死，不用再讨论了，就让他死吧，今天晚上就死——我和他之间已经结下梁子了。”


  
“当然了，你都被他毁容了。”


  
“是吗？好，那我也要以牙还牙。我说，福格先生，依我看，你搞这种体检可真是非常危险啊。”


  
“亲爱的伙计，是很危险，不用你说我就知道，但是通过这种危险我们收获了安全。如果哪个病人出了岔子，你不知道像老波普·乔伊医生这样的人写的报告有多重要。”


  
“行，行，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今天一整天都不会再靠近托比亚斯少爷了，我倒是要看看，没吃没喝没人理会不会让他驯服一点。”


  
“你看着办吧；不过你现在该去巡查了。”


  
“嗯，当然。”


  
托比亚斯听见沃森站了起来。情势危急。他看到这扇门后有一个门闩，灵机一动，用力插进去锁好，然后朝通向他牢房的通道走去。


  
他的下一个动作就是跑到走廊的尽头，走下楼梯。一扇门挡住了他，但他把门推开了，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昏暗狭小的房间，房间的角落里有一堆稻草，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很明显是在睡觉。


  
托比亚斯进来的声音传进了牢房，把女人吵醒了，于是她说：


  
“哦！不，不，别打我！别打我！我很安静，上帝，我多安静啊，尽管我心跳得很快。可怜可怜我吧！”


  
“可怜可怜我吧，”托比亚斯说，“你能把我藏起来吗？”


  
“藏起来！把你藏起来！我的天啊，你是谁？”


  
“一个可怜的受害者，从牢房里逃出来的，我……”


  
“嘘！”这个女人说着便让托比亚斯缩在牢房的角落里，很巧妙地用稻草把他遮住了，然后她躺在那里，完全挡住了托比亚斯。整个动作很快就完成了，他们刚忙完，沃森就打开了被托比亚斯拴住的门，站在了狭长的走道里。


  
“这是哪个混蛋，”他说，“把门给关上了？”


  
“哦，救救我！”托比亚斯小声说。


  
“嘘！嘘！他只会往里看看，”女人说。“你是安全的。我一直在等有人能来帮我逃走。你一定要在这里等到晚上，然后我告诉你怎么逃跑。嘘！他来了。”


  
沃森真的来了，往牢房里看了一眼，骂了一句话，然后说：


  
“哼，你的面包和水足够撑到明天早上了。到那之前你别想见到我。”


  
“哦！我们得救了，我们可以逃跑了。”沃森走了几分钟以后，这个可怜的女人说。


  
“你是这么想的？”


  
“对，对！哦，孩子，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被关进来的，但是如果你遭受的残忍和压迫有我十分之一，那就真是值得同情了。”


  
“如果我们要一直在这儿待到晚上，”托比亚斯说，“那在逃跑之前，给我讲讲你是怎么来这儿的吧，或许可以让你放松一下，还可以消磨时间。”


  
“天知道！或许——或许会吧!”


  
托比亚斯催着这个可怜的女人讲故事，以消磨等待的无聊。几番催促之后，她就开始讲了。


  
疯女人的故事


  
你现在听到的故事（她对托比亚斯说），如果你仔细听的话，或许不会有比这更冤枉的错案了，足以让任何人疯狂。但我的神智是健全的，这让我可以回忆和理解我在这里长年累月遭受的残忍和不公。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受迫害了——我那时候还太小，无法理解其中的缘由，不明白大人对我为什么比对那些非常任性、难以管束的孩子更加严苛残忍。


  
我刚七岁的时候，家里一个没结婚的姑姑死了，她是我记忆中唯一一个一直对我好的人，尽管我对她的印象不深了，但是我知道她对我好。我还知道我经常去看望她，我是她最喜欢的孩子。我经常坐在她脚边的凳子上，看她绣花玩，有时候一动不动也不说话，有时候我会问她问题，她会回答我。


  
我对姑姑就记得这么多：她很快就死了，但她活着的时候，没有人对我不好；在她死后，我感觉到了家人的残忍与冷酷。


  
似乎我是她最爱的人，无论是在家人还是在其他人之中。她爱我，因此承诺等她死后，她会确保我有足够的财物，让我不用依附任何人。


  
于是，葬礼过后，我的处境就变了。我被孤立了，没有人关心我，我被推来推去，没有人在意我的生死。


  
我无法理解这种改变。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我以为这是因为我年纪小还不能明白；或许是我那可怜姑姑的死让他们很悲痛，所以才改变了对我的态度。


  
作为孩子，我敏锐地感知到了这所有的一切变化，但是我毕竟太小了，没办法体会到这背后的原由。


  
我的父母对我毫不在意，让我到处跑。他们不管我是不是受伤了，也不管我是不是会遭遇危险。不管发生什么，他们都让我自生自灭。


  
记得有一天，我从一个楼梯上一路滚了下来，伤得很严重，但是没有人来安慰我。因为我哭了，他们就把我推出了客厅。然后我又跑到楼梯口，在那儿伤心地哭了好久。


  
最后，一位老仆人从阁楼里出来了，对我说：“哦，玛丽小姐！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坐在楼梯上哭得这么伤心？到这儿来！”


  
我站起来，跟她进了阁楼，她把我放在椅子上，帮我处理了伤口。“好了，告诉我你为什么哭，他们为什么要把你赶出客厅？”


  
“唉，”我说，“我受伤了然后就哭了，他们看见我哭就把我赶出来了。我从楼梯上一路摔下来，但是他们一点也不关心。”


  
“哦，他们是这样的，如果是像许多别的家庭，他们应该更关心你才对！”


  
“你为什么这么想呢？”我问她。


  
“你不知道最近有一大笔钱落到你头上？我以为你都知道呢。”


  
“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最近对我很不好。”


  
“他们对你很不好，孩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把你这笔财富的事情告诉你。”


  
“我的财富？”我说，“什么财富？”


  
“哦，你不知道你那可怜的姑姑生前最喜欢你吗？”


  
“我知道我的姑姑爱我，”我说，“她爱我，对我很好，但是从她死了以后，就没人在乎我了。”


  
“哦，我的孩子，她立下了遗嘱，说她的财产全都留给你。等你长大了，她所有好东西都是你的，你会继承她的钱，还有她的房子。”


  
“真的吗！”我说，“是谁告诉你的？”


  
“哦，我听那些在宣读现场听到你姑姑遗嘱的人说，当你到了年纪，就会继承一切。想想吧，你那时候会成为一个多了不起的淑女啊！你会有自己的仆人。”


  
“我觉得我不会活到那个时候。”


  
“哦，你会的，至少我希望如此。”


  
“如果我没有呢，那么谁会拥有你跟我说的这些好东西？谁会得到这些？”


  
“哦，如果你没有活到成年，你的财富就都是你爸爸妈妈的了。”


  
“那么他们希望我早点死，而不是活着。”


  
“你为什么这么想呢？”她问道。


  
“为什么？”我说，“因为他们现在就不管我了，我死了他们就可以拥有我的财产了——所以他们不想要我。”


  
“啊，我的孩子，”这个老太太说，“我也不止一次这么想过，现在你也看明白了。我相信是这样的。小孩说的很多话都是对的，我敢说你也是对的。不过你要做个好孩子，好好照顾自己，上帝也会帮你躲过灾难的。”


  
“希望是这样。”我说。


  
“记住，不要说是我告诉你这件事的。”


  
“为什么呢？”我问她，“为什么不能说是你告诉我的？”


  
“因为，”她回答道，“如果有人知道我把他们不告诉你的事情告诉你了，那我就会被撵走了。”


  
“我不会说出去的。”我回答说，“他们不会知道是谁告诉我的，尽管我想亲耳听他们这么说。”


  
“有一天他们会亲口告诉你的，”她说，“如果你耐心等待的话。终有一天会真相大白——或者会有别人告诉你，反正你总是会知道的。”


  
“除了我父母以外？”


  
“对，还有别人——还有几个人。”


  
她只跟我说了这些，没有其他的。我把她的话珍藏在心里。我决定要和以往不一样了，不要再和他们有什么瓜葛，也就是说，除非不得已，我尽量不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除了吃饭，我根本就不出现在他们面前——只在还有别人的时候我才出现。


  
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我觉得是因为有时我吸引了别人的注意，并且我希望有人能说起我的财富，最后我成功了，然后满意了——并不是因为那会让我的行为产生改变，而是因为我觉得我有权拥有一笔财产。


  
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是为何有这种印象的，我也不知道。但是这个想法一直在我脑海里，我隐约觉得我应该得到更多的注意力。


  
“妈妈，”有一天我对她说。


  
“嗯，玛丽，你又想干嘛？”


  
“卡特太太前几天不是说过，我姑姑给我留了一笔财产？”


  
“这孩子在做什么梦呢？”我母亲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孩子？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妈妈。但是你对卡特太太说了。”


  
“好吧，那如果我说了呢，孩子？”


  
“嗯，你必须告诉我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好啊，无礼的小姐！我说的是真的，怎么了？”


  
“那么，等我长大了我就会拥有一笔钱，我就是说，妈妈，那么人们就会照顾我，我不会被人遗忘，有人会为我准备好一切，凡事会第一个想到我。”


  
我母亲非常严厉地看着我，她似乎很懊悔，想要说话，但克制住了自己，然后火气又上来了，说道：“你听我说，小姐！你在异想天开什么呢？我觉得我们给你的仆人已经够多了！我看你应该为自己感到害臊——真的应该害臊！”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闭嘴，你要是再说，我就拿鞭子抽你！”我母亲说着便照着我的耳朵响亮地打了一巴掌，让我摔在地上。“现在给我闭上嘴，回楼上去，别再跟我傲慢无礼。”


  
我走上楼，哭得心都要碎了。我还记得我在那里一个人哭了好久好久，把自己和别的孩子比，觉得我比他们的情况糟糕太多了。


  
我想，他们还有同伴，他们还可以有玩耍的时间。但是我有什么人陪呢？我有什么可以玩耍的呢？除了自己琢磨着过去，现在，将来会发生的一切，我还能做什么？


  
我的童年时光就被这些悲伤的想法占据了，这些本来是更年长一点的人才有的忧虑，但我小时候就有了。


  
一天天过去了，家中并没有什么变化，我很快长大了。但是我家人总是不喜欢我，总是忽视我。除了他们想让我死，我也没有什么别的解释了。


  
情况看起来很糟糕——真的非常糟糕。但是我还能怎么想呢？我想起了那个老仆人对我说的话可真是意味深长——如果我二十一岁前就死了，我姑姑的钱就都是他们的了。


  
“他们希望我死，”我心想，“他们想让我死，我会死的——我敢肯定我会死的！但是他们会杀了我——他们已经在这么做了，他们忽视我，让我伤心。我能怎么做呢？我该怎么办？”


  
这些想法占据了我的脑海，我在这个可怕而无聊的疯人院也经常想起这些往事。我永远无法忘记过去。我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我在别处有继承权，而这权利却被别人所享有，他们因此正舒服着呢。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为此受了好久的苦。言归正传吧。那之后大概过了一两年，具体我也记不清了。在那之后，我开始遭遇专门针对我的伤害。我那时候一定是有十岁左右了，一天晚上，我刚上床睡觉没多久，就发现我的床单是潮湿的——应该说，湿透了。


  
这么湿，毫无疑问是有人故意这么做的。我敢肯定，这么充满恶意与仇恨的事情肯定不是疏忽。我从床上下来，把床单拿走，用毯子把自己包裹起来睡到天亮，没有叫醒任何人。


  
第二天早上，我问是谁铺了那条湿床单。


  
“你是什么意思，冒失鬼？”我母亲说。


  
“只有邪恶的坏人才会把湿透了的床单铺在床上。这不可能是疏忽大意，绝对是有人故意这么做的，我敢肯定。”


  
“你这么说简直是找打，”我母亲说，“床单不是湿的。我们家里不会铺湿床单。”


  
“床单就是湿的。”


  
这个回答让她把手重重地捶在我的肩上，我几乎跪倒在地，因为母亲用力太猛了。


  
“好啊，”我母亲说，“你再敢说一句我就打死你。”


  
她一边说，一边把我打倒在地，我的头猛地撞在了桌上，昏了过去。


  
我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当我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我被送进了阁楼，被扔在一张什么都没铺的小床上。我环顾四周，这里一件让人感觉舒服的东西都没有，我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上面还有血迹，无疑是我自己的血。


  
我身上很疼，我把手放在头上，感觉更疼了——我的头上绑着绷带。


  
这时门开了，那个老仆人走了进来。


  
“哦，玛丽小姐，”她说，“你醒过来了？我真担心你是被杀了。你一定摔得不轻。”


  
“摔？”我说，“是谁说我摔倒了？”


  
“他们跟我说的。”


  
“我是被打倒的。”


  
“打倒？玛丽小姐，是谁打了你？你做了什么，让他们这样严厉地惩罚你？是谁干的？”


  
“我跟我妈说了湿床单的事。”


  
“啊，你没被杀死真是万幸！如果你在那上面睡觉，那你的命就一文不值了。你会感冒，会死于感染。我敢肯定。如果有人想杀人于无形，只要把人放在湿床单上。”


  
“我是这么想的，所以就把床单拿走了。”


  
“你做的很对，做的很好。”


  
“你听到他们说了什么？”我问她。


  
“哦！我只去了你的卧室，一眼就看出来那床单有多湿，有多危险。当我看到你妈妈，准备把这件事告诉她，她让我闭嘴，下楼把你带走，因为你一抽筋不小心摔下去了，她没法忍受看到你躺在那里。”


  
“她什么都没有为我做？”


  
“哦，没有。据我所知没有，因为你躺在那里流血。我把你抱起来，带到了这里。”


  
“那之后她就没有问过我？”


  
“一次也没问过。”


  
“那她也不知道我醒过来没有？”


  
“她还不知道。”


  
“好吧，”我说，“我认为他们不在乎我，一点也不在乎我，但是总有一天他们会改变的。”


  
“不，小姐，他们认为，或者是假装认为是你伤害了他们。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没有狡猾到让你姑姑把一切都留给你。他们认为是你剥夺了他们的继承权。”


  
“这种事我永远没法相信。”


  
“但是，事情就是这样。”


  
“我该怎么做？”


  
“没办法，亲爱的，你就先躺着，等好一点了再起来，不要再提这件事了。睡吧，如果你能睡着的话，现在睡一个小时比干什么别的都好，躺下睡吧。”


  
***


  
于是老仆人离开了阁楼，我想办法平静下来睡去。但是过了好久都睡不着，一直思索着有什么好办法。我决定采取行动，摆脱现在的处境。


  
我想了好几天才开始付诸行动；有一天，我看到父亲和母亲在一起，便对他们说：“妈妈，为什么你不送我去学校？”


  
“你——送你去学校？你是说你吗，小姐？”


  
“是的，我是说我自己。因为其他人都到学校学东西了，但我却没有。”


  
“你还不满足吗？”


  
“不，”我说，“因为别人都学了东西。既然我在家里呆着对你来说也是个麻烦，那还不如不在你眼皮子底下，省得你抱怨我。去学校不会比在家花费多。”


  
“这孩子怎么了？”我父亲问。


  
“我也说不上来。”我母亲说。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关在哪个屋子里，如果她没有表现好一点的话。”


  
“这个小冒失鬼真是麻烦。”


  
“你是这么想的？”


  
“对，肯定是这样。”


  
“那么我们得想个更积极的对策，不然就得被迫采取行动。她让我送她去上学，真是可笑！你听说过这么邪门儿的事情吗？好啊，我真是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不知感恩的人。”


  
“滚出去，你这个贱货，”我母亲说，“滚出去，别让我再听你说一句话。”


  
我离开了这间屋子，被这场由自己引起的风暴吓坏了。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于是跑到我的阁楼里去哭。我看到了那个老仆人，她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把我说的话还有发生的事告诉了她，还有我是怎么被辱骂的。


  
“哦，你应该顺其自然，孩子。”


  
“对，但是那样我什么都学不到。”


  
“不要紧。等你长大了就会有很多钱，钱能掩盖一切缺点。有钱人从来不缺朋友。”


  
“我没有朋友，但是我有钱。”


  
“是的，是的，但是钱不在你手里，而且就算在你手里，你也还小，还不懂得怎么花钱。”


  
“钱在谁那里？”我问道。


  
“你爸爸妈妈那里。”


  
谈话到此为止，老仆人离开了屋子，留下我不停地想这件事，也想不出来什么办法。我决定尽量逆来顺受，但是还是害怕我不可能过着安静的生活了。确实如此，有人已经开始打算残忍地对付我。


  
他们时不时把我锁在屋子里一整天，这样我就动不了。他们甚至不给我吃的。我每次被打的时候，都没有任何人同情我。每个人都很乐意折磨我，并且让我看到他们有多胆大妄为。


  
当然，要不是我父母那样对我，一定没有仆人敢这般怠慢我。


  
这实在是令人震惊的残忍，但我发现还有更糟的。他们想出了很多小伎俩让我从楼梯上摔下来——滑倒，绊倒，造成致命的意外，让他们可以任意享用我继承来的遗产，同时不会有人用这些意外来怪罪他们。而我总是因为受伤而受到责备，我成了自作自受——真的，我受伤会被视为罪有应得。


  
有一次，当我上床睡了一会儿以后，我发现床很湿，检查过后，我发现这次是床被弄得很湿，上面铺了一层床单掩盖着。


  
这次我发现的太晚了，因此得了重感冒，好几个星期以后才好。幸而我死里逃生，但也病了几个月。后来我康复了，但是因为我活了下来，他们明显很生气。


  
他们一定认为我很难对付，认为我顽固极了，他们用各种能想到的脏话骂我，给我编织出各种罪名来侮辱我。


  
然而，时间流逝，十二岁那年，有一两个朋友来看我，并且问起我。


  
我经常注意到我父母不喜欢我跟任何人说话，也不喜欢任何人注意到我。他们不允许我说太多——他们根本就不喜欢我开口说话。一次，当有人问及我上学的事情，她回答说：“她的身体太虚弱了，所以我没有送她去上学，但是等她更强壮一点的时候，我会马上考虑的。”


  
然后她看了我一眼，立刻阻止了我已经话到嘴边的反驳。


  
当客人走了以后，我很明确地意识到如果我敢有半点的反抗，我未来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我一定会被他们修理。我吓坏了，只好什么都不说。


  
很快我就浑身酸痛，开始呕吐。我病得很厉害，家里只有仆人，他们请来了医生。医生一看我就说我是被下毒了，让他们好好照顾我。


  
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吃了一块蛋糕，那是专门留给我的。我就吃了那一种东西，令我吃惊的是，好多年没有人给我吃过蛋糕了，因此我认为毒就下在蛋糕里，我认为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康复了，尽管真的过了很久。但是我很虚弱，医生说如果再迟一会儿，或者我没有吐出来的话，我很可能就因为剧毒发作而死了。


  
医生建议我父母仔细调查是谁给我下了毒，他们答应了，但是从来没有给自己添这个麻烦。不过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吃东西都很谨慎，特别害怕别人拿给我的食物。


  
然而，这种事情没有再发生过了，我最后也康复了。我开始想着要对此采取一些积极的行动，在别处找个可以避难的地方。


  
当时我将满十五岁，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家人对我的厌恶有多深。那时我认真地想过是不是应该寻求哪个朋友的庇护，请求他们来帮我。但我觉得没有人能为我做这么多，我不能指望谁能对自己如此掏心掏肺。


  
我不能说他们忽略了我的教育——我不能这么说，因为我自己很认真，我刻苦地自学，并且有所收获。但我不能和任何人联系，所有人都抛弃了我，而且我知道，没有人能为我说话。


  
我认真地想过自己攒点钱，然后就离开家，待到我能够继承遗产的年纪。但是我迟迟没有那样做，因为没有找到什么办法。我能做的就是不受迫害地活着，再等几年。


  
我和一个经常来拜访我父亲的年轻人混熟了，他来过几次，对我比别人都更客气些，我觉得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无疑我把他当做了我唯一的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我觉得他是我见过的最善良，也是最英俊的男人。


  
这让我产生了新的思索。我的衣服没有其他人好看，也没有机会像同龄的年轻女子那样梳妆打扮。


  
但是这都没有影响那个年轻人对我的好感，他对此毫不在意，还送给我一些漂亮的小礼物。


  
这些都是我的珍宝，我必须承认我因此沾沾自喜，经常独自对着它们欣赏好几个小时。尽管都是些小东西，却让我开心多了。我知道现在有一个人在意我，这种感觉让人如此愉快。我永远也无法再有这种感受了——再也不可能了。


  
在这个黑暗的牢房里，我们没有生命之光，也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一切都冰冷而令人厌倦。这是漫长而可怕的监禁，这种可怕的生活没有尽头，没有什么可以缓解——一切都是邪恶而黑暗的。上帝救我！


  
***


  
然而，我幸福的希望很快就被打破了。我父母通过某种途径得知了这件事，于是这个年轻人就被撵走了，不被允许再来我家。然而他下定了决心，我们又见了几次，我悄悄地把我的不幸告诉了他。


  
听完了我的话，他对我表达了最深的怜悯，说我被无比残忍而冷酷地对待了，这世上再也没有比我更悲惨的遭遇。


  
然后他建议我离开家。


  
“离开家，”我说，“那我该去哪儿呢？我没有朋友。”


  
“来我这里，我会保护你的，我会帮你对抗全世界；他们再也不能伤害你一根手指头了。”


  
“但是我不能，也不敢。如果他们发现我跑了，他们会逼我回去面对做错事该面对的一切耻辱。他们不会对我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你不必回去了，你会成为我的妻子，我是说我会让你成为我的妻子。”


  
“你?”


  
“对！除此之外我再没有别的愿望了。你会成为我的妻子，我们躲起来，不让任何人找到，直到你成年，可以继承遗产，再也不用担心被毒死或者杀死。”


  
“这个问题，”我说，“需要好好想想，不要突然采取什么暴力行动。”


  
“是的。我想这种事情任何做了的人日后回想起来，都不会感觉到有何不妥的；至于我，我已经下定决心，准备好跟你在一起了。”


  
我把这件事想了很久，非常想照他说的做，因为这可以让我离开家，也让我拥有一个自己的家。


  
我的父母已经与我十分疏远，他们的所作所为既不像父母，也不像朋友，他们让我心如死灰。他们对我没有一点爱，这个我可以肯定，否则他们就不会这样对我。


  
在这个时刻越来越近，在他们更恨我之前，我觉得自己已是他们私下里的眼中钉，经常是我一进房间，我父母还有其他人就突然不说话了，他们看着我，仿佛在确认我是否听到了他们的交谈。记得有一次，我非常清楚地听到了他们在低声交谈。因为门锁没有锁牢，那扇门就自己开了，我听见他们提到了我的名字，于是停下来听他们说话。


  
“我们必须马上解决掉她，”我母亲说。


  
“毫无疑问，”他回答道，“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我们整天都要围着她转；她会结婚，或者做出什么可恶的事情，然后我们就得把遗产给她。”


  
“我们可以阻止这种事发生。”


  
“如果她丈夫坚持，我们就阻止不了。不过我现在唯一的计划就是我已经告诉你的那个。”


  
“把她送去疯人院？”


  
“对。你看，把她放在那里，她就会被关起来，而且没法逃跑。另外，送到那里的人过不了几年就会自然死亡。”


  
“但是她会说出去。”


  
“她会的，但是谁会听一个疯女人的咆哮？不，不会的，这是最好的计划了。把她送进疯人院去，找个私立的疯人院。给我一两天就能安排妥当。”


  
“我们是该好好想想这个法子。”


  
“当然了。”


  
“那么就这几天？”


  
“周日之前吧。这样我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度周末了，再也不会觉得不舒服或者不安心了。”


  
***


  
我没有再听下去了。我已经足够明白将要发生的事情，于是回到房间，戴上外套和围巾，去见那个我刚才提到的男人。


  
我把刚才发生的事都告诉他了，他表示非常愤怒。


  
“跟我来吧，”他说，“现在就跟我走。”


  
“不能现在就走。”


  
“一天都不要再等了。”


  
“嘘！”我说，“不会有危险的，我后天再来，然后就可以向一切不快乐的过去告别，向一切迫害告别。三年后我就可以继承我的财产，那就都是你的了。”


  
***


  
我们约定了第三天见面，就隔了一天——距离我从家里逃走三十个小时不到——如果我可以把它称作家的话。没有时间可以耽搁了。我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裹，上床之前把它藏好，打算第二天一早就起来，离开这个家。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睡着以后，在深夜被吵醒了，看到床边站着两个男人，想让我起来跟着他们。我拒绝了，然后他们就粗鲁地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大声喊人来帮忙，控诉着他们的野蛮。


  
“别听她的，”我父亲说，“你们知道一个疯女人会说什么！”


  
“啊，当然了。”这个男人答道，“她们是世界上最狡猾的东西。我们见得太多了，当然很清楚。”


  
我被他们抓住，他们堵上了我的嘴，把我塞进了一辆马车，带到了这里，于是我就一直在这里了。

第三十章 托比亚斯迅速踏上伦敦之路


  
这个可怜的女人把她的故事讲得凄楚动人，那些受迫害的细节让托比亚斯不由得掉下了眼泪。


  
“你这么信任我，”托比亚斯说，“我也应该给你讲讲自己的事。”


  
“讲吧，”她回答道，“我们都是不幸的人。”


  
托比亚斯把陶德的恶行，以及自己被送到这个地方以消灭罪证的事情大致告诉了她。然后，他又讲了昨晚偶然听到他们想谋杀他的事情，最后他总结道：


  
“如果你有办法可以从这个可怕的地方逃出去，请你告诉我吧，让我们一起逃出去，就算失败了，死了也比继续呆在这里好。”


  
“是的，是的，听我说。”


  
“我会的，”托比亚斯说，“我会比任何人都认真地听你说话。”


  
“那么，你一定知道，这个牢房是用石板铺成的，你看，墙后面连接着花园里的一个老旧的木头房子，那个房子还没有人去过。”


  
“嗯，我明白。”


  
“好的，我在这里呆了这么久，已经把地上的一块石板给拆了，忍着疼痛，用双手一点一点慢慢地刨土，最后我终于成功刨出一个洞穴，洞口在这儿，另一头就是木头房子。”


  
“天啊！”托比亚斯说，“我看到了，我看到了，继续说。”


  
“如果可以，我早就逃跑了，但花园里的墙太高了，我一直没能如愿。我想过把这床破烂的被子撕成碎布条，搓成绳子；可是我怎么才能把它甩到墙上固定住呢？或许你可以做到，你年纪小，手脚利落，应该没问题。”


  
“哦，对，对！你说的太对了。这面墙是挡不住我的。”


  
他们等待着，等到听见附近教堂的钟声敲了十下，便开始行动。托比亚斯帮他的新朋友搬起了牢房的石头，一眼就看到下面是通向那个木头房子的出口，很窄，只够一个人匍匐而出。


  
爬出去并没花多长时间。托比亚斯带着他的工具——他花了两个小时把被子撕成长条，拧在一起，做成了一条结实的绳子。托比亚斯觉得这条绳子够结实了，足够支撑他同伴的重量。


  
这个木头房子看起来像个可怕的洞，托比亚斯一开始以为那扇门是锁着的，但是门稍微用力一推就开了，只是因为花园低洼处湿气重，木板受潮才卡住没打开。


  
现在他们都自由了，就差翻墙了，这四面墙真是高得吓人。


  
花园里的空气十分凉爽清新，托比亚斯的五脏六腑一下子都舒坦了；可是此时他却分外紧张起来，不知道呼吸了这样美妙的清新空气将会让他付出什么代价。花园里种了许多美丽的花揪树，其中有一棵恰好就在墙边，枝叶繁茂、郁郁葱葱，让这个小木屋成了一个美丽的凉亭。托比亚斯觉得如果他爬上这棵树的树顶，再爬上这堵墙就不难了。


  
“我们应该试试，”他说，“会成功的。”


  
“谢天谢地，你这么说真的太好了。”他的同伴回答。


  
托比亚斯把这个用被子做成的长绳的一端绑在腰间，这样他又可以带上绳子，又可以手脚并用地爬树了。于是他开始爬树，十分灵活地就爬到了树顶，又过了两三分钟，他就上了墙。


  
天上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在温柔的月色下，附近的房子和树也无不显得美丽起来。


  
托比亚斯忍不住停了一会儿，环顾四周，欣赏着这美丽的景象，但是同伴的声音提醒他没有时间了，让他回过神来。


  
“哦，托比亚斯！”她说，“快，快，把绳子放下来，哦，快！”


  
“马上，马上”，他叫道。


  
墙头上扎满了铁钉，其中有些很适合绑上那个用破被子做成的绳子。托比亚斯立刻把绳子的一头系在上面。


  
“好了，”他说，“你觉得你能顺着绳子爬上来吗？别着急。记住，不要慌，我们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对，对，哦，对，感谢上帝！”他听到她说。


  
托比亚斯站在那儿，不管怎么做，似乎都没办法给他的同伴提供半点的帮助，所以只能盯着绳子看，看着这脆弱的绳子越来越紧，而她用尽全身力气艰难地朝墙头爬去。


  
“我来了，我来了，”她说，“我就要得救了。”


  
“慢慢来，上帝啊，别着急。”


  
“啊，啊！”


  
这时，托比亚斯听到这脆弱的绳子裂开了——绳子断了，她摔了下去。


  
在这个不幸的瞬间，房子里亮起了一束光，很显然有人拉响了警报。他该怎么办呢？既然无法两个人都得救，至少得保住其中一个。


  
他转身翻过墙，双手抓着绳子，越降越低，最后一段距离索性跳了下去。


  
他受伤了，但是立刻就跳起来，因为他觉得只有跑得越快才越安全。


  
他太害怕被人追上了，完全忘了身上的伤。


  
***


  
“感谢上帝！”托比亚斯说，“我终于离开那个可怕的地方了。哦，如果我能到伦敦，就安全了。至于斯文尼·陶德，就让他好自为之吧，反正他的报应也不远了。”


  
托比亚斯说着便朝城里一路小跑前进，很快就离开了佩卡姆莱。

第三十一章 陶德的招聘启事以及乔安娜的冒险


  
讲了好多托比亚斯的情况以后，让我们再来关注下乔安娜的进展。说起乔安娜，不由得让人寻思她是不是准备开始十分危险的冒险活动。


  
自从年轻而浪漫的阿拉贝拉·威尔默特提出了那个建议以后，乔安娜便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她越想越觉得只有这个办法才有效，别的办法都不能找出失踪的爱人的下落。于是她对此越来越热切了。


  
“对，”她说，“对，真爱会创造伟大的奇迹。当智取无道、勇取无门之时，爱的信念或许能让一个弱女子取得成功吧。我确实会有生命危险，但是生命没了渴望还是什么呢？马克·因吉斯瑞的命运笼罩着巨大的迷雾，让我朝思暮想，寝食难安，这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一方面出于绝望，一方面出于预感，她觉得这个办法会奏效，于是就去斯文尼·陶德那里了。


  
陶德的窗户上贴着一张海报，上面写着：


  
招聘：学徒男孩。虔诚的信徒原则上优先考虑。


  
有意者进店申请。


  
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经提到过，陶德卖珍珠的钱已经足够让他从此金盆洗手，他本人亦有此打算，但他觉得如果过于仓促迈出这一步未免显得草率，于是决定等到所有与这串珍珠有关的风波过了之后再采取行动。因此，他觉得有必要再找一个新的学徒男孩，这个男孩可能会拥有和可怜的托比亚斯同样的命运——这在斯文尼·陶德看来是肯定的，这一点读者们应该很清楚。


  
“啊，”陶德自言自语道，“我喜欢有信仰的男孩，他们最好操纵了，因为宗教培养了他们丰富的想象力，但这都是以智商为代价的。哎呀，这是谁来了？”


  
正在磨剃刀的陶德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朝窗外看，他看到了一个穿着体面、长相帅气的男孩停在橱窗边，读着他那则诱人的招聘启事。这个男孩朝门口走了一步，犹豫了一下，退了回去，然后又往前走了几步，仿佛想要去应征这个职位，但又不敢。


  
“他会是谁呢？”陶德好奇地看着他。“他不像是会给理发师当学徒的人啊。”


  
陶德说得很对，因为这个有点意思来应聘的男孩不是别人，就是乔安娜·奥克利。的确，她看起来可一点都不像斯文尼·陶德要找的那种来自底层的男孩。


  
过了一会儿，她走进了店铺，与这个害了她心上人的男人面对面了——如果她没猜错的话。


  
陶德奇怪地盯着她看，但是没有说话，因为他的习惯是不先开口。乔安娜觉得很不自在，只好先开始说话，尽管这种对话让她感觉相当尴尬。


  
“您想找个男孩，先生，”她说，“来帮您看店吗？”


  
“对。”


  
乔安娜当然想听到更长的答案，但是陶德又沉默了，于是她只有继续说。


  
“我很想试试。”


  
“你是谁？你看起来不像是想干这个活儿的人。你是谁，做什么的？”


  
乔安娜已经把故事准备好了，因为她已经预料到会被问到这个问题。于是她非常沉着而自如地答道：“我是个孤儿，被留给后母照料。我不喜欢她，她对我很不好，所以我就跑了。”


  
“从哪儿来的？”


  
“牛津。”


  
“牛津，牛津，”陶德喃喃自语，“那我猜，就没人知道你在伦敦了，是吗，小伙子？”


  
“没人知道。我坐马车来的。如果我找不到事情做，我就得回去了，但我一点也不想回去。我宁可在伦敦做牛做马，也不想回格林太太那里。”


  
“格林，那你叫什么？”


  
“查理·格林。我的姓和她一样，因为她嫁给我父亲了。”


  
“哦，你不适合我，你不是我想找的那种男孩。”


  
“抱歉打扰您了，先生。”乔安娜说着就毫不在意地转身离开了店铺，没有一点想要说服陶德的意思，头也没回就走了。


  
“呸！”理发师陶德放下了又开始磨的剃刀。“我真是疑心重得有点蠢了。大概我得等好一阵才能找到和这个小伙子一样合适的人。一个人在伦敦，没有朋友，一个孤儿，没有人会问他的下落——正是我要找的。”


  
陶德立刻走到店门前。“喂！喂！”他叫道。乔安娜回过头，看到陶德正在向自己招手。她又燃起了希望，于是回到店里。


  
“听好，伙计，”陶德说，“我看你没有朋友，怪可怜的。我同情你，因为我也是个孤儿，这是真的。”陶德做了个可怕的鬼脸，每当他觉得自己说了什么特别精彩的话，他都会露出这种表情。“嗯，我就是个可怜的孤儿，这辈子全靠坚定的宗教信仰支撑自己走过来。我会试用一下你的。”


  
“那我太感激您了，先生。”


  
“哦，不用客套。你要干的事儿就是在我不在的时候看店，我每天给你六便士，没别的了。我们不管饭，你自己解决，最便宜的就是去钟院的洛薇特夫人那里买个肉饼吃。你晚上就睡在店里听差，多长个心眼，但如果你乱嚼舌根，我就割断你的喉咙。”


  
“放心吧，先生；我真是太乐意为您这样一位值得尊敬的绅士服务了。”


  
“值得尊敬的绅士！”锉完了剃刀的陶德重复道。“值得尊敬的，”他又发出了那可怕的笑声，把乔安娜的魂都吓掉了，让她觉得这可能就是马克·因吉斯瑞临死前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陶德突然转过身来，问道：“你刚才在呻吟？”


  
“我在呻吟？”乔安娜答道，“为什么？”


  
“哦，我当你是在呻吟，查理少爷，没别的。看看炉子上的水烧热了没有，如果热了，给我拿来。啊！来了个顾客。”


  
陶德正说着，那两个人就进来了。他们看起来像是十足的乡下人，或许是来做生意的农民。其中一个说：“理发师先生，请给我刮个脸。”还有一个人站在门口，好像是在等他的同伴。


  
“没问题，先生。”陶德说，“请坐吧，今天天气不错。我猜您是从乡下来的？”


  
“对，跟我堂兄一起。我们对伦敦还不熟。”


  
“嗯，先生，那你们可不要这么快就走了，我保证伦敦有好多值得一看的，走马观花都看不完。如果你们住得很远的话，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玩玩。把那个香皂碟给我，查理。”


  
“是，先生。”


  
“啊，当然了，”这个乡下人说，“是这样的，但是我们到伦敦来是卖牲口的，卖了不少钱，带这么多钱四处溜达实在是不安全。”


  
“确实！您真是谨慎。腮须要剃吗？”


  
“一点点，不要太多。”


  
过了一会儿，陶德漫不经心地说：“我猜你们应该看过圣邓斯坦那两个人敲钟了。”


  
“那两个人？”那个没刮胡子的人问，因为正在刮胡子的人一开口就会满嘴泡沫，“两个人？没看过——他们都是干嘛的？”


  
“哦，”陶德以最漠不关心的口气说，“如果您还没看过，那真是太遗憾了。趁我给您朋友刮胡子的时候，现在还差五分钟十一点，您的朋友完事之前您刚好可以赶回来，您看如何？查理，带这位绅士去圣邓斯坦教堂看敲钟。您必须到马路对面去，才能看得比较清楚。别着急，先生。”


  
“太感谢了，”这位闲着的的农场主说，“但我还是等我的朋友刮完胡子吧。你根本想不到他对自己没看过的东西会说出什么愤世嫉俗的话。所以我还是等他一起去比较好。”


  
“很好，很对。”陶德说，“我很快就完了。马上就刮完了。好了，先生。”


  
陶德的脸上一点都没露出失望的表情。刮完胡子的农场主在长毛巾上擦了擦脸，付了钱，礼貌地和理发师道了个别，然后和他的朋友一起离开了理发店。


  
陶德脸上露出了恶魔一般可怕的表情，他喃喃自语道：“诅咒他们两个！不然我至少可以搞定其中一个。”


  
“您说什么呢，先生？”乔安娜问。


  
“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个小屁孩？”陶德咆哮，“去你的！如果你擅自乱听我说的话，我就用烧红的铁钳烫把你的牙一颗一颗拔下来！我让你去死，魔鬼的小兔崽子。”


  
乔安娜缩了回去，吓了一跳。陶德穿过理发店，走到后面的客厅去，客厅的门被他仔仔细细锁了两道。然后他转向乔安娜说：


  
“我回来之前，你替我看着店，如果有人过来，你就告诉他们不用等了，我可能会去很久。你就给我看着店，听着，不要到处偷看。坐好，什么都不要碰，如果你违抗命令，铁定会被我发现，惩罚你是一定的，说不准还会很严厉。”


  
“我会注意的，先生。”


  
“照我说的做，你会得到回报的。上一个男孩给我服务得很好，我已经把他的终身都安排好了，现在他在一个漂亮的乡村房子里，有院子，有别墅，还有仆人在左右伺候。”


  
“真好，”乔安娜说，“那他快活吗？”


  
“当然了，快活得很。除去人类不知足的本性，他快活得很。照我说的去做，很快你也会和他一样。”


  
陶德戴上了帽子，投去可怕而奇怪的一瞥，然后离开了店铺。乔安娜终于等到她垂涎已久的时刻了，也就是说，独自一人留在斯文尼·陶德店里，不受打扰地展开一番调查。


  
“天助我也！”她叫道，“让我开始寻求真相吧。”

第三十二章 圣邓斯坦教堂地下室里的发现


  
工人们一阵忙活之后，圣邓斯坦教堂中间那块笨重的石头被抬起来了。“嗯，理查德先生，”执事对治安官说，“你不会什么都没闻到吧？”


  
事实上，石头被彻底拿走以后，治安官、教会委员以及在场的每个人都被熏得往后退了好远。


  
“哦，上帝啊！”年长的教会委员大叫，“难道我们就一直在这个停尸房上面坐着听布道？我记得这些教堂下面的地窖可是有好多年没有用过了。”


  
“安静！”治安官说，“我们在调查的事情，或许比你想的还重要，先生。”


  
“还要重要！怎么可能？上次主教来施礼的时候可不就闻到这股味道，在小礼拜室就说教堂里太臭了，他没办法给众生施礼。我们恳求再三，他方才勉强同意，不过也是蜻蜓点水，压根儿都没有信众知道他们已经被施礼过。”


  
“嘘！我的好先生，安静，听我说。现在您已经把这块大石头撬起来了，通道已经打开，我看到了里面的石头台阶。能不能请您让工人离开，确切地说，是请所有在场的人都离开，只留下您和我两个人？”


  
“好啊，但是——您不会是说咱们两个走下去吧，先生？”


  
“您说的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请让工人立即离开。我可以向您保证我这么做有充足的理由。我感觉自己挺有把握能把这段时间圣邓斯坦教堂里无孔不入的恶臭处理干净。”


  
“您是这么认为的吗，先生？那么上帝保佑您，您让我做什么，我这就照做。”


  
工人们很高兴终于从这个苦差事里解脱了，只有执事捂着鼻子——他刚刚无意听到了理查德先生的话，对这件事非常焦虑，便进言说自己作为教堂一名工作人员，愿意一起留下来；当然，他们同意让他留下来了。


  
“从这下去应该能到地窖，”理查德先生望着石头被搬走之后露出的缺口说道。


  
“对。”教堂委员回答，“确实是，并且像我说的那样，有好久没用过了。但是那些已经有四五十年历史的尸体为什么会散发出这么难闻的味道，我还真的难以想象。”


  
“我们必须小心里面的臭气，”治安官说，“请你去拿一个火把，执事先生，我们要把它放进地窖里。如果火把没有灭，我们就可以下去。请你到教堂门外，拿着这个手绢，用手挥一挥，看到这个信号，会有四个人过来，他们都是我的人，你把他们给我带过来。”


  
“哦，好的，没问题，”执事一听到还有外援，非常高兴，“我马上就去带他们过来，先生；至于火把，小礼拜室橱柜上就有一根绑得很不错的，待会儿我就去取来给您。哦，我觉得这股气味已经好多了，您没感觉到吗，先生？我这就去办事情，请您不要着急，先生，我这就飞奔过去。”


  
说句公道话，对于治安官下令办的事情，执事确实办得很快。当然，这四个警察见到手绢的信号就过来了。没过几分钟，火把就被绑在一根绳子上放进了昏暗的洞穴。火把下去的时候，所有人都以极大的兴趣观察着它。尽管火苗没有在地上那么旺，但也没有熄灭的迹象。于是治安官说：“我们可以安全地下去了。火不灭，代表里面的空气足够维持生命体的活动。所以我们就不用顾虑了。跟我来。”


  
他小心地迈出了第一步，四个警察迅速跟上。教堂和执事的动作就慢多了，他们似乎都不喜欢这个探险，只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才勉为其难。


  
石阶一共有二十级，到了底部以后，他们发现下面是巨大的石板铺成的，上面洒了很多木屑，但还没多到把所有的边边角角都覆盖起来。


  
这个地方死一般的寂静，墙上那几具摇摇欲坠的棺材以及里面的死人显然已经太老，不可能发出那股弥漫了整个教堂的腐尸味。


  
“你看，理查德先生，”教堂委员拿出了一张纸，“根据我手里这张地窖设计图，这个地窖通向一条绕了教堂半圈的通道，那个通道连接着很多个地下室，这些地下室都是很多年没用了。”


  
“我看到这扇门是开着的。”


  
“对，你说的没错。很奇怪，理查德先生，不是吗？哦，天啊！你们把头凑到过道闻闻，还有人会闻不到吗？”


  
他们都把头凑过去，发现里面的味道的确很可怕。理查德警官从一个警员手里拿过了火把，走进通道。除了几个打开的门以外，通道里什么也没有。他跨过了门槛，进去了一分钟左右，然后回来说：“我想我们可以撤了，我们看到的足以证明这件事了。”


  
“足以证明，先生！”教堂委员问，“证明什么？”


  
“没错，足够了——我的人都跟我走。”


  
理查德先生迅速离开，警察们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就跟着他走了，他们爬上石头台阶再次回到教堂。


  
“嘿！”执事叫道，“我说，停下！哦，我的祖宗！别丢下我，千万别！我害怕身后会有可怕的东西跟着我，会拖住我的脚后跟不让我走——别丢下我！哦，上帝！”


  
“你不会走丢的，”一个警察说，“别紧张，如果有什么东西抓住你的脚的话，最多就是个幽灵。”


  
等执事回到教堂，他吓得直冒汗，不得不坐在一个墓碑上镇定镇定。治安官借机对教堂委员耳语道：“我想跟你借一步说话，跟我来——在我们进一步调查地下室之前，请下令把教堂锁上。”


  
“好的，哦，好的！我知道这里面有秘密。”


  
“很可怕的秘密！再过二十四个小时，整个伦敦都会为之震惊，只要老圣邓斯坦教堂还在，这个秘密就会永远和它联系在一起。”


  
治安官的语气如此严肃，让教堂委员吓了一跳，他站在门槛上，脸都变白了。


  
“你知道有个叫斯文尼·陶德的人吗？”治安官问。


  
“哦，知道——一个理发师。”


  
“对。我们在去唐宁街的路上边走边说。我要去拜访内政部的国务卿，一路上，我会告诉你是为什么，以及我需要你提供哪些帮助。”


  
教堂委员很热切地听着，不过还没有走到斯特兰德大街[1]，他就已经被治安官跟他讲的事情吓得魂不守舍，不得不到路边一家酒馆喝点白兰地压压惊。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他们谈了什么。不过现在有必要跟随陶德先生，看看他让乔安娜看店以后，自己去了哪里。


  
陶德轻快地走到斯特兰德大街的皮克特街，进了一家药店，药店里面只有一个小伙子。


  
“你还记得，”陶德说，“你卖给我过老鼠药吗？”


  
“哦，对，对，我想您是陶德先生。”


  
“还要那个。我想多要一点。其实吧，我店里的头油引来了很多很多老鼠。昨天夜里我醒了，看到有一只老鼠在舔头油，另一只打翻了一瓶玫瑰水，正喝得起劲儿。所以我想要你给我点液体毒药，如果可以的话。老鼠似乎很喜欢喝这些东西。”


  
“确实是，先生，您说得没错。”小伙子一边说一边拿下一个瓶子，给他装了一份，“就是这样，先生。您只要滴一两滴到半品脱的液体里就行了。”


  
“一两滴？那这药效一定很强。”


  
“是的——只要十几滴，或者大约半茶勺，人喝了都必死无疑，所以您必须得小心使用，陶德先生。当然了，我们不卖给陌生人的，您知道的，因为您是邻居我们才卖。”


  
“太对了。谢谢你。祝你今天过得愉快。我看马上就要下雨了，你说是么？”


  
陶德把毒药放在口袋里，当他走出药店几百米的时候，又发出了一阵恶魔般的笑声，让一位向他迎面走来的老绅士吓得一溜烟跑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就这么办，”陶德喃喃自语，“我得为金盆洗手铺平道路。如果让别人知道我有这个打算，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赚够了钱才想着分道扬镳。我可不想这样。不，不，洛薇特太太，不，不。”


  
陶德慢慢走回家，但是当他到达钟院的时候，听到圣邓斯坦敲响了十二点的钟声，于是停下来低声说：“我要去见她，对，我要去见她。晚上去做这件事更好。”


  
于是他就往钟院走，到了让人神魂颠倒的洛薇特太太的馅饼店。他在窗口停了一会儿，往里面一瞥，看到有两个律师助理在吃昨天出炉的馅饼。今天的热馅饼还没有出炉。“快活的年轻人！”他笑了笑，走进店里。


  
洛薇特太太就像接待熟人一样热情接待了陶德，请他到客厅里。那两个法律人继续一边吃馅饼一边赞美。


  
“真好吃啊，是不？”其中一个说。


  
“嗯，没错。”另一个回答，“肉汁真多，对吧？我真想知道她是怎么做出来的，上帝保佑，我几乎是靠它们活了。你知道，我以前总是和我那个肥胖的老叔叔马尔什一起吃饭，自从他有一天失踪了以后，我就靠洛薇特太太的肉饼过了。”


  

[1] 英国伦敦中西部街，以其旅馆和剧院著称。

第三十三章 乔安娜独自探索秘密,陶德的怀疑以及神秘的信


  
陶德离开了理发店，乔安娜很难相信自己真的有机会一个人探索这里的秘密了。但是随着时间一分分过去，她没有听到什么陶德马上就回来的迹象，便鼓起了勇气。


  
“对，”她说，“终于就剩我一个人了，我总是怀疑可怜的马克就死在这里。哦，上帝，请保佑我这不是真的，让我揭开这个人的命运谜底，让我知道他还活着，我会为你的生而欣喜若狂，亲爱的马克，不要让我为你的死而哀悼！可是，我怎么能用这种毫无依据的希望来欺骗自己呢？不，不，他已经被这个残忍的人杀害了。


  
过了几分钟，乔安娜突然陷入了剧烈的悲伤中，她绞着手哭了起来。但是，想到陶德一回来就看到她哭过的话，情况会很危险，她便收起了眼泪，装出一副镇定的表情。


  
然后她就像托比亚斯当时那样四处查看起来。尽管她对这里的一切都很怀疑，但是却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她往柜子里看，发现了几根很值钱的手杖和几把雨伞，然后又仔细检查了墙壁，但除了门之外，她也并没有发现墙上有什么暗道。她后退一步，看到了理发的椅子，发现这个椅子是固定的，仔细一看，这个椅子的腿被牢牢固定在地板上。她不知道其中有什么悬念，却对这个东西印象很深。


  
“如果我有时间的话，”她说，“我想到客厅里看看，但是我现在不敢。不，不，我必须得确定陶德暂时不会回来，然后才敢尝试。”


  
她正自言自语时，有人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往里偷窥，说道：“陶德先生在家吗？”


  
“不在，”乔安娜答道。


  
“哦，好极了。那么请你拿着这封信读一读。我敢说，你打开就知道是谁写的了。你自己拿好，如果陶德先生进来，你就把信藏起来，千万记得别让他发现。”


  
乔安娜还没来得及回答，这个男人就消失了。她非常吃惊地发现手上的信写的正是她的真名。她用颤抖的手打开信，读道：


  
治安官理查德·布朗特致奥克利小姐：


  
乔安娜小姐，作为年纪轻轻的女同胞，你能参与这种本该其他人做的事情，我能感受到你身上散发出来的骑士精神。请放心，我们已经派了人来监护你，以确保你的安全。


  
你年轻的朋友阿拉贝拉·威尔默特，发现你听从了她那个浪漫的建议，非常担心这么做可能引发的后果，谨慎起见，特地派人将此事告知于我，所以现在已经有人在一旁监护你。如果有任何危险，你就抓起身边的什么东西，从理发店的窗户里扔出来，马上会有人去帮你。我告诉你这些是为了让你安心。


  
不过，既然你已经来到陶德的理发店了，自然能更好地帮助我们揭露这个恶棍的罪行。因此，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你要有心理准备，会有人给你一个以“圣邓斯坦”为密码的信号，请按照他说的去做。


  
你的朋友


  
乔安娜读了这封信，非常吃惊，但也非常高兴，现在她的感觉不同了，她感觉到自己的安全有保障了，这种感觉真的是非常美妙而让人振奋。想到她可以抓起周围无数个物件扔出窗户来叫人帮忙，真是令人欣慰，让她有勇气展开任何冒险了。


  
她刚藏好信，陶德就出现了。


  
“有人来过吗？”他问。


  
“嗯，有一个人，但是他没有等。”


  
“啊，我猜是来刮胡子的。没事，没事。我希望我走的时候你老老实实的，没有到处乱翻乱看。啊，有人来了。哦，是烟草商兰克利老先生。早上好先生，我猜您是要刮胡子？您来得正好，我刚回来。热水，查理，快点，给我把那个剃刀拿过来。”


  
乔安娜把剃刀递给陶德，剃刀的边缘碰在椅子上了，刀子太锋利，砍掉了椅子把手上的一大块木头。


  
“这么不小心，”陶德说，“我真想用磨刀的皮带抽你，先生。你看，你把这个最好的剃刀弄坏了——锋刃全挫没了。”


  
“哦，原谅他吧，陶德先生——原谅他吧，”老绅士说，“他还是个小伙子呢。请允许我为他说个情。”


  
“很好，先生，如果您想让我不计较，我当然可以。感谢上帝，我们手头还有很多剃刀。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吗，先生？”


  
“没听说什么，陶德先生，除了工头卡明斯生病了。据说他中午十二点回到家里——他家在柯西特大街，然后就病得像条狗一样，人们只能听到他说，‘哦，肉饼！哦，那些肉饼！’”


  
“真奇怪，先生。”


  
“确实很奇怪。我想卡明斯先生一定是撞到脑袋了。你知道吗，陶德先生，他是个值得尊敬的人，但是，悄悄告诉你，他脑子从来就不太灵光。”


  
“没错，你说得对。不过这件事很奇怪，他说的肉饼是什么呢？对了，你出来的时候跟家里人说了吗？”


  
“没有。哈哈！我忍不住想笑。不过，哈哈！你看我是从家里偷偷跑出来的。事实上，我老婆的表兄，蒙代尔先生——喂！我想你割到我了。”


  
“没有，没有，我们不会为了三个半便士割人的。”


  
“哦，很好，很好。嗯，我是说，我老婆的表兄，蒙代尔先生昨晚到我家去了，带来一串珍珠。他想让我今天早上拿着珍珠进城，去找珠宝商朗德和布里奇，问问他们有没有见过这串珍珠。


  
“珍珠漂亮吗？”


  
“嗯，太漂亮了。蒙代尔是放贷的，所以他不想自己亲自出马，而是让我代劳，因为我和朗德先生很熟。悄悄告诉你，陶德先生，蒙代尔先生认为这串珍珠曾经属于女王。”


  
“哦，真的吗？”


  
“对。跟女人说太多没用，所以我告诉老婆我要去河边，然后就跑出来了。哈哈哈！我口袋里就装着这串珍珠，蒙代尔说至少值一万两千英镑，哈哈！”


  
“真的吗，先生，一万两千英镑？真是一大笔钱啊，先生——一大笔钱。不用说，蒙代尔先生应该是用七八千就拿到这串珍珠了。给您刮完胡子之前我再给您打一遍肥皂吧。现在珍珠到您手上了，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你的意思是？”


  
“修面刷现在正好，这种东西就是快用坏的时候才最好用。查理，你赶紧去卡明斯先生那里看看他好转了没有。别着急，哦，真是个好孩子，我一点也不生你的气了。对了，先生，家里人以为你到河边做生意了对吧，那么他们根本想不到你来这里刮胡子了。去吧，查理，把门关上。真是个好孩子，上帝保佑你。”


  
***


  
当乔安娜回来时，烟草商已经不见了。


  
“嗯，”斯文尼·陶德一边悠闲地磨着剃刀一边说，“卡明斯先生怎么样了？”


  
“我费了些功夫才找到他家，先生，他们说他好些了，已经睡着了。”


  
“哦，很好！我要去客厅里查账了，不想被打扰，你懂的。接下来十分钟如果有人来，你就说我出去了。”


  
陶德十分镇定地走进客厅，乔安娜听见他从里面把门锁上了。她突然感觉到一阵莫名而奇怪的恐怖在周身蔓延，她也说不上为什么，但是环顾四周就浑身颤抖。柜门关得并不严，因此她偷看了一眼。第一层是烟草商的帽子，这顶帽子很醒目，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的天！发生了什么呢？”乔安娜吃惊地往后退，直到一屁股坐在理发椅上。她的眼睛落在刚才被剃刀磕掉了一块的扶手上，但是扶手竟然完好无缺，刚才的痕迹完全不见了。乔安娜接着查看了一分多钟还是没找到破损痕迹，她知道这个痕迹是不可能被抹掉的。


  
最后她也没找到，尽管椅子还是那个椅子，扶手还是那个扶手，就是那把很旧的椅子，上面油漆和装饰都快掉了。难怪乔安娜揉了揉眼睛，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这种现象要怎么解释呢？这个椅子是固定的，店里的其他椅子和这个椅子完全不一样，那么也不可能是被换过。


  
“唉，唉！”乔安娜叹气道，“我脑海里充满可怕的猜测，但是无法进行理智的分析。我怀疑一切，但又什么都不确定。我能做什么呢？我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不要在如此可怕的猜疑中度过呢？这个地方确实有机巧，这谋杀进行得明目张胆而且得心应手，要不然就全都是我的幻觉？”


  
她用手捂住脸，当她把手拿下来的时候，看见陶德从里面的房间疑惑地盯着她。


  
乔安娜意识到有必要开始表演了，于是她大声尖叫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陶德邪恶凶恶地看着她，“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猜——”


  
“对，先生，”乔安娜说，“就这样，我明天必须得拔掉。”


  
“拔掉什么？”


  
“拔我这颗牙，先生。我的牙疼了好几个小时了。您牙疼过吗？如果您也疼过，您就能明白我为什么要捂着脸叫唤了。”

第三十四章 陶德为金盆洗手扫清路障


  
查理少爷的借口并没有让陶德完全满意，但是这个理由毕竟还说得通，他也没法反驳。他怀疑地盯着乔安娜看了几分钟，决定相信她说的是真的。


  
“好吧，好吧，”他说，“你明天肯定会好的。这是你今天的六便士，拿着去买点吃的，最便宜的就是去洛薇特太太的肉饼店。”


  
“谢谢，先生。”


  
乔安娜走出店铺的时候，注意到陶德一直在盯着她看，她害怕自己如果有一丝一毫的异常，让他看出来她在怀疑他，或许她就出不了这个店门，于是她努力保持镇定，非常缓慢地走出了理发店。一走到街上，她就长吁一口气——不用和这个可怕的男人处在同一屋檐下可真是好。


  
乔安娜没有去洛薇特太太的馅饼店，而是到旁边的一个面包店买了点吃的。在乔安娜吃东西这会儿，我们回去看看陶德一个人在店里干什么。


  
他脸上带着胜利的表情，两眼放光，亮得极不寻常。很明显，陶德在庆祝着什么事情。最后，他把手伸进一个巨大的口袋，拿出了那串他曾经从蒙代尔先生那里搞到一大笔钱的珍珠。


  
“没错，”他说，“我一定是命运的宠儿，一定是的。这串珍珠就是我取之不尽的财富。谁能想到这种从天而降的幸运？我一点都不用怕蒙代尔了。他既丢了珍珠，又丢了钱。哈哈哈，棒极了！我会比预想的更早关店，然后到欧洲大陆去。对，我卖珍珠的下一站就是荷兰。”


  
拿着手里这串珍珠，陶德的思绪飘得很远，大概遐想了十分钟左右，突然听到街上，还是隔壁房子传来的一阵噪音，他立刻跳起来大喊：“怎么了——这是什么情况？”


  
外面又恢复了平静，于是他放心了。


  
“我真是傻，”他自言自语，“一点小动静都会吓到我，让我这么紧张。既然我的神经已经开始变得紧张，那就是时候了，我应该离开英国了。但是，首先我得把她处理掉，她的脾气我太了解了，如果不让她躺进坟墓，就算我到天涯海角她都会找去的。嗯，让她安静地呆在坟墓里最好了。除此之外，我还没想到别的办法可以把这么重大的事情摆平。”他说着便从口袋里拿出了刚才买的一袋毒药，在灯前面照了又照，一脸洋洋得意的神态。然后他突然站起来，走到窗前，似乎在焦急地等着乔安娜回来，这样他就可以离开这儿了。


  
正在等乔安娜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小女孩正朝理发店走来。她进了店里，说道：“洛薇特太太问候你，陶德先生，她送来了这个便条，说她想今天晚上八点见你。”


  
“哦，好极了，好极了。哦，露西，你比平常更美了。”


  
“关你屁事，陶德先生。”女孩从店铺里出去，显然很生气，心想，像斯文尼·陶德这样丑的人也好意思在她面前献殷勤。


  
陶德仅仅是可怕地笑了笑，然后打开了这封送来的信。这封信没有签名，上面写着：


  
新厨师已经干腻了，你今天一定要找个人来替他。他是我用过的最麻烦的人，因为他是受教育最多的一个。我们必须除掉他——你知道怎么办。我敢肯定他一定会搞鬼。


  
“没错！”陶德读完了这封信，“真快；好吧，好吧，我们走着瞧吧。可能我们要解决掉的还不止一个人呢，出了这茬子，今晚算你走运。哦，我的新学徒来了，他还什么都没有怀疑。”


  
乔安娜回来了，陶德有些好奇地问她牙疼好了没有。然而她回答得那么冷静，完全把陶德给糊弄过去了。这让他觉得自己先前的怀疑是没有根据的，自己都是因为恐惧才会那么想。


  
“查理，”他说，“你注意看着门，如果有人来，你按一下那个弹簧，我就会听到铃声。我只是去一下卧室。”


  
“好的，先生。”


  
陶德又朝她投去怀疑的一瞥，然后离开了店铺。她希望陶德会出去，这样她就又有机会，甚至是更好的机会把店里搜查一遍，不过她失望了。现在除了耐心等待，也没有别的办法。


  
天渐渐黑了，一种强烈的预感涌上心头，乔安娜觉得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一定会有特别的事情发生。想到可能发生的事情，想到必须目睹暴力，这种她温柔的性情所厌恶的事情，她几乎在颤抖。如果她不是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查出可怜的马克·因吉斯瑞的下落，她可能就已经绝望地跑到街上去了。


  
但是当阳光渐渐被黑夜的影子吞没的时候，她变得更镇定了，更能够以平和的心态等候事态的发展。


  
等到陶德下楼的时候，理发店里的东西已经看不清了，他让乔安娜点亮了一盏油灯，这盏灯的灯光非常微弱，如果谁有兴趣想从窗户偷看，那是什么都看不到的。


  
“我要出门了，”他说，“我就去一个小时，不会更久。谁来了你就这样跟他讲。”


  
“好的，先生。”


  
“机警一点，查理，你肯定会有好报的。”


  
“我祈祷会的。”等到陶德走了以后，乔安娜说。但是她还没说完，就有一辆四人马车停在了门口。其中有个人从车上下来，径直走向理发店。他是一位个子很高、看起来很绅士的男人，乔安娜还没来得及开口，他便说道：“奥克利小姐，暗号是圣邓斯坦教堂；我是你的朋友。”


  
哦，孤身一人在担惊受怕的乔安娜听到这句话别提有多高兴了。她连忙跑过去说：“对，对，哦，对！我收到信了。”


  
“嘘！没有时间了。这里有地方藏起来吗？”


  
“哦，有！有个大衣橱。”


  
“那就行。请你在这里稍等一下，奥克利小姐，我带个朋友过来。我们今天晚上有任务。”


  
高个子的男人镇定得若无其事。他走到门口，带来了两个人，这两个人藏进柜子完全没有问题。然后他们耳语了几句，高个子男人对乔安娜说：“奥克利小姐，你感觉陶德什么时候会回来？”


  
“一个小时以内。”


  
“很好。他一回来，我就来刮胡子，毫无疑问你会被差走，不过甭管他让你做什么，你不要走得离门太远，我们可能会需要你。你就在窗口附近随便走走。”


  
“好，好的！但是这其中有什么奥秘呢？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有必要瞒着我吗？”


  
“奥克利小姐，现在我们还无法告诉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今晚我们有希望能够解开一些谜底，让你看到现在看不到的一些情况。我们会监视斯文尼·陶德，要想帮你见到你特别想见的人，那就要采取这个办法。”


  
“你是说马克·因吉斯瑞？”


  
“对，已经有人告诉我你的情况了。”


  
“那么你是谁呢？如果你是我的朋友，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


  
“我是治安官，我叫布朗特。你放心吧，该做的我们都会做的。”


  
“但是，等等！你说你会来刮胡子。如果是这样，我请求你不要坐在那把椅子上。这把椅子上有可怕的秘密，但是我说不上来是什么。别坐那上面。”


  
“谢谢你的提醒，但是我就是为了坐在这张椅子上刮胡子而来的。我知道这上面有蹊跷，就是因为要揭开这个谜，我才要冒点风险。不过我们再呆在这里就危险了。现在，请你们赶紧躲到柜子里。”


  
最后一句话是治安官对他带来的警察说的。这两个警察极其熟练地钻进了衣橱。他们让乔安娜把门关上，乔安娜关了柜门，刚转过身来，就发现治安官已经走了。


  
乔安娜非常激动，不过值得安慰的是她现在不是一个人，还有两个全副武装的强壮男子和她在一起。虽然她对自己的安全更放心了，可还是比原先更紧张了。


  
她等着斯文尼·陶德回来的脚步声，但是没有听到。鉴于陶德要去做的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最好还是跟着他去看看事情的进展。


  
离开理发店以后，陶德径直去了钟院，尽管离洛薇特太太跟他约定的时间还有点早。

第三十五章 最后一批美味的肉饼


  
诸位应该都清楚，当我们看见斯文尼·陶德从他舰队街的理发店去坦普勒的钟院时，就知道他肯定不是去吃肉饼的。


  
不，他想的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到了肉饼店，满面春风，笑容可掬。


  
洛薇特夫人站在柜台后面，她的店里很少有没人的时候。当热的肉饼卖完以后，通常附近还会有一些饥饿的律师助理过来，把冷的肉饼也狼吞虎咽掉。


  
晚上九点，店里又会有一批热的肉饼新鲜出炉。因为洛薇特夫人盘算着林肯学院许多学生会利用晚上九点到十二点这段空闲时间去看半价演出或者来点别的夜生活，那么在八点半到九点之间来一个肉饼无疑是让人无法抗拒的娱乐前奏。


  
还有很多人小心翼翼地把肉饼带回家当晚饭吃。或许可以说，林肯学院的人总是在洛薇特夫人的肉饼和歌剧院的表演之间摇摆不定，到底是要去克莱尔市场听歌，还是要去洛薇特夫人那里吃肉饼呢？不如抛硬币决定吧。


  
有一半人选择两者一起来。


  
在这个多事的晚上，当陶德出现时，洛薇特夫人正在等待九点钟的那批肉饼。


  
陶德和洛薇特夫人像老熟人那样打起招呼。


  
“啊，陶德先生，”洛薇特夫人说，“你好吗？我们很久不见了。”


  
“是很久不见了。你好吗，洛薇特夫人？”


  
“很好，谢谢。哦，你要来个肉饼吗？”


  
陶德露出了吓人的表情，说道：“不了，谢谢；我真傻，早知道来这里我就不该吃东西的，但我刚吃了一块猪排。”


  
“里面有腰子吗，先生？”吃冷肉饼的一个小伙子问。


  
“嗯，有的。”


  
“哦，我最爱吃腰子了！上帝保佑你，如果我妈妈是一块烤得金黄酥脆的猪排，还有腰子在里面，我也会把她吃了。想想看，当你饥寒交迫的时候，看到一块烤得滋滋响的猪排正放在面包上。”


  
“你要进来吗，陶德先生？”洛薇特夫人说着便把柜台的一角抬了起来，腾出了一个入口，让陶德先生进了神圣的客厅。


  
陶德接受了邀请，说他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富余，但既然是洛薇特夫人的善意邀请，他就坐一会儿好了。


  
陶德脸上极其客气的表情一进客厅就消失了，当然除了洛薇特夫人，别人也没有注意到。而洛薇特夫人也没有必要假笑了，于是她用生气而激动的声音说：“这一切什么时候才会结束，斯文尼·陶德？这半年来，你一直告诉我到时候我会有奖赏，可以让我有能力独立，能够再次出席入巴黎的各种沙龙。现在我问你，你什么时候能兑现？”


  
“你可真是没有耐心！”


  
“没耐心，没耐心？我还不够有耐心？难道风险都让我来承担，利益都留给你？别跟我装你没赚到什么钱。我太了解你了，斯文尼·陶德。要不是为了利益或者复仇，你才不会白费力。”


  
“然后呢？”


  
“这笔钱难道我就没份儿吗？哦，上帝！你不知道我都做过什么梦！”


  
“做梦？”


  
她没有回答他，而是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颤抖得很厉害，让他以为她真是病得很重。他准备摇铃叫人，她示意他别动，然后用虚弱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你到那个柜子那儿，把那个瓶子拿过来。我必须得喝一口，不然会死，或者会疯，要么就得告发你。快，快，帮我拿过来！白兰地！拿给我，我说，你别瞪着看啊，我必须得喝一口，必须得喝。对，对，现在好多了，好多了。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不过我确实觉得好点了。我说，这钱我必须分一份。哦，陶德，你可真是跟我对着干！”


  
“你错怪我了。你把我想象成敌人可真是大错特错。”


  
“不不不！我必须喝点白兰地才能不胡思乱想！”


  
“没错！你会这么迷信吗？我看你是怕会下地狱吧？”


  
“不，不！哦，不！你我都不相信来世，斯文尼·陶德。如果我们相信的话，想想我们干的好事，我们早就该疯了。哦，不，不，我们不敢相信，我们不敢！”


  
“够了！”陶德也有点激动地说，“够了！明天晚上我就给你钱，你拿到两万英镑以后，可别再控诉我不顾及你的利益。不过现在，现在似乎有人在找你。”


  
洛薇特夫人站起来，回到了店铺。她刚转过身，陶德就把那一小瓶从药剂师的学徒那里搞到的毒药拿出来，全部倒进了装白兰地的酒瓶。他刚耍完花招，把酒瓶子封好，洛薇特夫人就回来了，跌坐在椅子上。


  
“我没听错吧？”她说，“这是个承诺呢还是个嘲讽？两万英镑——你有这么多钱？哦，为什么这个可怕的勾当不赶紧结束？我们不该作恶这么多。但是我什么时候能拿到钱？什么时候才能永远离开这里？陶德，我们必须到不同的国家生活，我受不了了，做鬼也不想再见到你。”


  
“随你便。我是无所谓。你要是想走，明晚就可以走。我告诉你，你在过去八年的酬劳是两万英镑。你明天就能拿到钱，然后你想到哪儿就到哪儿。你想怎么花这笔钱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你跟我说说，你觉得你的新厨子现在有什么危险？”


  
“危险大了！他拒绝干活，这表明他已经绝望了，失去耐心了。几个小时以前，我听到他在喊我，他说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再烤九点钟的那批馅饼。我想他的意思就是，他又想到什么点子，所以才给我搞这个缓兵之计，让我不去怀疑他。”


  
“你真是个聪明人。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了。我今天半夜过来，看看能不能再给你找个厨子。”


  
“很有必要。必须再来一个。”


  
“就这样，就这样。我不得不说你这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太完美了。你最好还是别喝白兰地了，不过我敢肯定你明早前还得喝点。”


  
“没错。在这个房子里我是不可能戒掉的。等出国再戒酒吧，在这儿戒不了。”


  
“哦，好吧，没关系。不过，至于地窖里的那个人呢，我肯定会帮你解决掉的。这段时间你必须留意着点儿，表现得从容一些。哦，又有人叫你了，我也必须得走了。”


  
洛薇特夫人和陶德一起从客厅回到店铺，发现一个看起来很体面的女人带着一个男孩站在门前，男孩手里拿着一叠上面印有字的纸。这个女人看起来十分沮丧。


  
“要冷肉饼吗，夫人？”洛薇特夫人问。


  
“哦不，洛薇特夫人，”这个女人说，“我认得您，女士，虽然您不认识我。我是朗克利太太，烟草商朗克利先生的老婆。我是来请您帮忙的，洛薇特夫人，能不能在您的橱窗上贴一张告示？”


  
“天啊，”洛薇特夫人说，“什么告示？”


  
被悲伤击垮的朗克利太太把一张告示递给她，然后无力地坐在椅子上。洛薇特夫人大声读起来，其间不时地偷看陶德，而他看起来却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就像一块木头。


  
“寻人启事！——约翰·朗克利先生，舰队街92号的烟草商。自离家去河边谈生意，再无音讯。随身带有价值不菲的一串珍珠。约翰·朗克利先生身高五英尺四英寸，圆脸，鼻子短而大，黑色胡须，圆脑袋，身材矮胖，脚不太好。如有消息请告知舰队街92号，定重谢。”


  
“对，对，”等洛薇特夫人读完以后，朗克利太太说，“一丝一毫都没错，他就是这样子的，我可怜的丈夫，亲爱的，英俊的朗克利！哦，我再也不会好了，他走了以后我就没吃过东西。”


  
“那就买个肉饼吧，女士。”陶德拿着一块肉饼走到她身边。“看，朗克利夫人，把这块面皮掀起来，我敢保证您就能看到朗克利先生了。”


  
陶德说这些话的表情确实吓到了这位悲伤的寡妇，不过她还是吃了这块肉饼。太好吃了，牛肉馅的，里面都是肉汁。谁能抗拒这块肉饼呢？她当然不能，而且，陶德不是说了她可以看到朗克利先生吗？就算他说的话没有什么依据，至少也有希望吧。


  
“哦，”她说，“我还是期盼着好消息吧，或许他是病了，兜里没有带地址，可怜的家伙！”


  
“不管怎么说，夫人，”陶德说，“您不必太伤心，您知道的；我敢说有一天您肯定会知道他的下落，很快就会知道了。”

第三十六章 肉饼店囚徒的逃跑计划


  
洛薇特夫人是个很有判断力的女人，她告诉陶德，那个在她地窖里制作美味肉饼的囚徒已经干得不耐烦了，而她已经猜到了这个人现在的情况以及下一步计划。


  
我们上回讲到这个不幸的年轻人躺在了地板上，而诱人的肉饼仍在炉子里滋滋作响。因为极度疲惫，他不由自主地睡着了，沉沉地睡了好一会儿。


  
这一觉让他的身心都得以休息调整。当他醒来时，越发强烈地感受到极端恶劣的处境带给自己的痛楚。这地窖里面有一个钟表，用来提醒他做肉饼的时间，他抬头一看，已经六点了，离做下一批肉饼还剩三个小时。


  
他满心哀怨地朝四下里望了望，然后说：


  
“是怎样不幸的命运把我放在了这里？哦，我这辈子多灾多难，好几次都差点死了，要是真死了该有多好！总比被关在这个可怕的洞穴里饿死要好！我恨这些肉饼！去他妈的肉饼！”


  
他听到有动静，于是抬头看那个屋顶上的铁条，洛薇特夫人又来下指示了，他看到了她那张讨厌的脸。


  
“注意，”她说，“你还要再烤一批肉饼，九点准时出炉。”


  
“什么？”


  
“再烤一批，最少二百个。听懂了没有？”


  
“听着，洛薇特夫人。你太过分了，我不会做的，我告诉你，洛薇特夫人，我不知道我还能再活几天，如果还活着，我就不会再做你这些恶心的肉饼了。”


  
“你给我小心！”


  
“你自己小心吧。我可不是那种好吓唬的人。我说我要离开这里，不管你怎么想，我都会离开的，或许你会发现你根本就关不住我。我敢肯定这地窖里一定有可怕的秘密，我敢肯定，但是你别想让我成为受害者！”


  
“冒失的蠢货！”


  
“很好，你想说什么就说吧，但是记住，我藐视你。”


  
“那你是活腻了，等你发现反抗的后果就晚了。你听着，我刚刚雇佣你的时候就告诉过你，等你干腻了就可以走。”


  
“你说过，可你却把我囚禁在这儿。老天知道我已经受够了。另外，我会饿死的，因为我不能一直吃肉饼。我恨这些肉饼！”


  
“别人抢着买还来不及！”


  
“没错，那是他们还没吃腻。我现在全靠烤面饼活着，我没法再吃肉饼了。”


  
“你真会胡思乱想。”


  
“或许是的。我很想知道，你也只吃肉饼吗，洛薇特夫人？”


  
“与你何干！如果你想走的话，明早我就让你走。我希望能找到人来顶替你，但是在这之前不能没有人做肉饼。”


  
“我不管，反正我一个肉饼也不做了。”


  
“我们走着瞧，”洛薇特夫人说。我一个小时后过来，看看你是不是还固执己见。作为朋友，我劝你还是改变主意的好，要是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到时候会后悔死的。”


  
“好啊，但是——她走了，我要怎么办？我还是被她控制着，我应该乖乖听话吗？不，不，现在我的胳膊还是自由的，我还有力气举起煤炉里的拨火棍。我怎么这么蠢呢，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是可以用来救命的武器啊，或许它能助我通向自由。”


  
他说着便举起了长长的拨火棍。寻思了几分钟，他突然有了希望，便自言自语道：“我现在钟院，这个该死的肉饼店附近都有房子，也一定有地下室。现在我手里有这个武器，还有一颗勇敢的心以及尚存的力气，或许可以逃出这个讨厌的地方。”


  
这个想法给他带来了新的力量和决心，让他像换了个人似的。他停下来想到底从哪个方向开始最好。


  
他想了一会儿，认为最好还是从放肉的地方开始——架子上总有足够多的肉，但他从来都不知道这些肉是从哪儿来的。每次他睡觉的时候那里只有一点肉，或者没有肉了，可是等他醒来，架子上总是又被装满了。


  
“对，”他说，“我就从那里开始，奋力打通一条自由之路。


  
然而，动工之前，他看了一眼表，发现很快就要七点了。谨慎起见，他觉得还是等到洛薇特夫人过来，如果他同意按照她说的做肉饼，那样就非常有可能有两个小时的独处时间。他想，如果两个小时都没什么大进展的话，就真是奇了怪了。


  
于是他坐下来，耐心地等到七点钟。


  
整点的钟声刚刚敲响，他就听到了他的女主人洛薇特夫人那折磨人的声音从铁条缝里传了进来。


  
“喂，”她说，“你想好了吗？”


  
“哦，我想好了。我别无选择，您是知道的，洛薇特夫人，我也是被你所迫。不过我想请求你一件事，夫人。”


  
“什么事？”


  
“我觉得有点昏，如果你能给我一壶麦芽酒的话，我答应给你做一批前所未有的美味肉饼，并且再也不会抱怨了。”


  
洛薇特夫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如果我给你一壶酒，你就会继续干活儿？”


  
“嗯，我不敢肯定，但是或许会吧。无论如何，我会给你做这批九点钟的肉饼，我保证。”


  
“很好，我去给你拿。”


  
她说着就走了，过了大约十分钟，房顶上开了一个活动门，那壶酒被绑在绳子上送了下来。


  
“太棒了，”肉饼的囚徒一口气喝了半壶下去，“这简直是神仙喝的琼浆玉液。哦，太舒服了，真的。我又活过来了。”


  
确实如此，他把拨火棍扛在肩上，像是扛着标枪似的迅速冲进了放肉的地窖。


  
“现在，”他说，“为了自由得大干一场了，如果成功了，我向你保证，洛薇特夫人，我就跑到商店里去，让你大吃一惊。去他妈的肉饼！”


  
我们已经描述过了放肉饼的地方，现在我们只需要交代，架子上放得很满，而我们的厨子，迅速把架子上的大肉块铲掉，然后开始用拨火棍行动起来。


  
他很快就发现这项工作并非轻而易举，因为他时不时感觉到棍子碰到的东西像个大铁盘，但是无论如何，经过不懈的努力之后，他终于成功拆掉了一个架子，这多少算得上是一点收获了。


  
“瞧吧，”他说，“瞧吧，我可以采取行动——可以凿墙了，一定是墙上有什么东西才会轻易凿不出缝。”


  
为了补充体力让自己精神头更足一些，他把剩下的酒全喝了，然后拿标枪一样的拨火棍不停撞击墙体，但墙丝毫未损。最后，墙的一部分突然像门一样开了，他停下来，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


  
这个洞里一片黑暗，不过他看出来自己敲开的是一个方形的小门，于是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发现架子上的肉是从哪儿送进来的了——毫无疑问，每个架子的背后都有一扇方形的小门。


  
“那么，”他说，“这个谜就解开了。但我这是到了洛薇特夫人房子的哪个位置呢？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他大胆地走进了大地窖，点燃了一块干燥的木头当作火把，然后回到他在墙上打开的那扇门前。他把火把举在面前，把头伸了进去。


  
随着一声恐怖的大叫，他摔了一跤，火把也熄灭了。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昏过去了大约一刻钟。到底是什么景象把这位热血的年轻人吓成这样，甚至冻结了生命的源泉？


  
醒过来以后，他在黑暗中环顾四周。借着另一个地下室的光，他颤抖着问自己：“这是做梦吗？”


  
然而，他爬起来以后就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的幻觉，因为他看到了被自己弄坏的铁架子，还有那扇让他吓昏过去的门。


  
他转过脸，不敢回头看那可怕的景象。他走到放烤炉的那间大地窖，坐了下去，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该怎么办？哦，我该怎么办？”他喃喃自语。“我完了，我死定了。”


  
“你在做肉饼吗？”这是洛薇特夫人的声音，“已经八点了。”


  
“八点了？”


  
“对，我想知道你是不是打算自寻死路了？我还没听到炉子的声音，我敢肯定你还没有做肉饼。”


  
“哦，我会说到做到的，女士，我保证。你要两百个肉饼，九点钟做好，到时候你会看到它们准时出现的。”


  
“很好。我很高兴看到你终于满足了。”


  
“我现在很满足，洛薇特夫人。我的心情比刚才好多了。我像你保证，夫人，我一点怨言都没有，这个地方真是帮了我的大忙。请你九点钟把平台放下来，你就有两百个肉饼了，还有别的东西，”他自言自语，“到时候我的心情肯定比现在好得多。”


  
我们已经知道，洛薇特夫人并没有被厨子的假意屈服所欺骗，因此当她说服陶德今晚有必要干掉他的时候，便把这些话当作了证据。


  
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或许，当九点钟的肉饼出炉的时候，同时也会出现一些让洛薇特夫人和读者都大吃一惊的事情。


  
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像东方哲人说的那样“命里有时总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九点钟的那批两百个肉饼当然已经做好了，并且放进了炉子里，而厨子说道：


  
“对，我会采取行动的，嗯，一定会成功的；如果成功的话，你就惨了，洛薇特夫人，还有你那些参与了这个可怕勾当的同伙——我真是受够了。”

第三十七章 逮捕


  
乔安娜仍旧独自一人在理发店。她托腮凝神，想起了过去的时光，那时她还怀揣与马克·因吉斯瑞一起幸福生活的憧憬。我们说她独自一人，并不是忘记了挤在橱柜里的那两个警察。但是乔安娜已经沉浸在对往昔的回忆里，想起最后一次和马克在一起的时候，她是那样深深地爱着他，那样紧紧地依偎着他，她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哪里，更忘记了斯文尼·陶德这个人。


  
“唉，唉！”她说，“穿着这身不适合我的装扮，或许能够复仇，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意义呢。你在哪儿啊，马克·因吉斯瑞？哦，太可怕了！我心中似乎有个声音在说没有人能回答得了这个问题。”


  
哭出来让她好受了一些，感觉到眼泪顺着手指流了下来，她吓了一跳，想到陶德说他回来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我必须控制一下自己，”她说，“得控制住这种感情，才能装得像一点。”


  
她站起身来，停止了哭泣，调了调那盏可怜的灯，然后打算去门口看看陶德回来了没有。就在这时，陶德缓缓迈着步子，鬼鬼祟祟地出现了，仿佛刚才就躲在门口一样。


  
陶德把帽子挂在门钉上，将质询的眼睛转向乔安娜说：“有人来过吗？”


  
“嗯。”


  
“谁？说，快说。该死的，你声音这么小，我根本听不清。”


  
“有位先生来刮胡子，然后又走了。我不知道您这是急着干嘛，陶德先生；我想应该没有什么事情——”


  
“关你什么事？你能别挡路吗？我觉得你可以考虑关门了，我们今天也不会再有什么客人了。我累了倦了。对了，你可以睡在柜台下面。”


  
“好的，先生，您跟我说过的。我想在那里睡会很舒服的。”


  
“你没有四处偷看吧？”


  
“一点也没有。”


  
“橱柜也一眼没看，嗯？柜子没有锁，不过你也没什么偷看的理由——里面没什么秘密，但原则上我反对四处偷看。”


  
陶德说着便走近橱柜，乔安娜以为那两个藏在里面的警察就要暴露了。当然，如果不是此刻有个男人开了门出现在门口的话，那两个人无疑会被发现了。陶德听到声音迅速转过身，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农民，他穿着一双长靴，上面沾了泥土，像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那个，师傅，”这个男人说，“我想刮个胡子。”


  
“哦，”陶德不高兴地回答，“今天很晚了。我想您不介意等到明早再刮吧？我不知道还有没有热水了。”


  
“哦，冷水就可以的。”


  
“哦，天啊，冷水不行，我们从来就不用冷水刮胡子。如果您一定要刮胡子，必须将就了；那就请坐下吧，先生，我们速战速决。”


  
“谢谢，谢谢，你知道吗，我不把胡子刮干净就没法睡觉。您看，我是从布伦特来卖牲口的，晚上住在牛头宾馆。”


  
“哦，是吗，”陶德说一边铺剃须布一边说，“牛头宾馆。”


  
“嗯，师傅，我带来了220头牲口，我骑我的小马来的，那真是一匹好马啊。我的牲口都卖完了，您看，我赚了550镑。哈哈！您知道吗，只有42头牲口是我的。我家里有一位妻子，还有个女儿，她叫乔安娜——咳咳！”


  
到了这会儿，乔安娜才确定游戏已经开始了，这个人就是治安官，他终于来终止斯文尼·陶德的罪行了。治安官着重说出她的名字，立刻让乔安娜打起了精神，她知道好戏就要上演了。


  
“您的牲口都卖出去了？”陶德说。


  
“对呀，师傅。都卖出去了，我口袋里揣着的都是现金。我从来不把钱留在旅馆，师傅。藏好了不仅自己好找，还不怕丢，您看，我从来都是随身带。”


  
“说得好，”陶德说，“查理，拿热水来，好孩子——对了，对了，查理——”


  
“是，先生。”


  
“我给这位先生刮完胡子之前，你去坦普勒的萨金特·图德拉尼斯先生那里把假发拿过来，我们明天早上就会用到。你不用太急，查理，等你回来我们再关门。”


  
乔安娜出去了，但是没有走太远。她就站在理发店的窗前，窗棱上摆着一瓶润发油和许多发刷，透过缝隙可以清楚地看到店里的情况。


  
“这小伙子长得挺好看的，”陶德的顾客说。


  
“是的，先生，他是个孤儿，我从福利院那里把他带来的，可怜的小家伙。我们还是应该尽量多行善事。”


  
“没错，我很高兴能来这里刮胡子。我想我的胡子可是挺硬的，您看是不？”


  
“嗯，先生，说起来，”陶德说，“真是挺硬的。我想您不是一个人来伦敦的吧，先生？”


  
“哦，是的，我就是一个人来的，除了赶牲口的农夫，没有别人跟我一起来。您为什么问这个？”


  
“我想如果您有同伴留在牛头宾馆的话，您或许可以把我推荐给他，您是不是告诉他您来理发师陶德这里刮胡子了，先生？”


  
“哦，不，其实我不是出来刮胡子，而是来散步的，我只是摸了摸下巴，觉得我的胡子该刮了，然后刚巧又路过了您的店，就顺路进来了。”


  
“没错，先生，我明白了，就您一个人在伦敦。”


  
“哦，就我一个。以后我再来的时候，还会来找您刮胡子的，我也会向朋友推荐您。”


  
“那太感谢您了。”陶德的手划过顾客的下巴，“太感谢了，我还得给您再打一次肥皂，然后找个更锋利的剃须刀来，这么说吧，粗的都已经剃了，但还有细的要修。”


  
“哦，这样就行。”


  
“不，不，别动，先生。我一分钟都不会多耽搁您的。刮胡刀就在另一间屋子里，我即刻就能把您修理干净的，只消一眨眼的工夫，先生，马上就好，既然您答应推荐我了，那我当然得尽力。”


  
“好吧，好吧，当然是刮干净舒服一点，不过不要太久啊，我想回去了。”


  
“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斯文尼·陶德走进了后面的客厅，随身带着店里唯一的一盏灯，这灯光实在是太昏暗了，到了这个时候，站在外面的乔安娜费了好大力气也没有看见什么，她眼前只有无法穿透的黑暗。


  
哦，年轻美丽的乔安娜此时是多么痛苦而焦虑啊。她感觉到人生中最大的危机已经到来了，她却只能在黑暗中徒劳地等待，什么也看不见。


  
然而，我们不能让读者也像乔安娜·奥克利一样被蒙在鼓里。我们必须搞清楚陶德到客厅拿锋利的剃刀时，他的理发店里发生了什么。


  
陶德刚走，那个看起来像是靠卖牲口赚了一大笔的农民就从刮胡子的凳子上弹了起来，像是被电流击中了一样；但是他没有惊恐，也没有叫出声。他以惊人的速度跑到窗边，耐心地盯着椅子，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大约过了十五秒，另一个房间里传来了拉开厚重门闩的声音，转瞬之间，刮胡子的椅子消失在地板之下，很明显，斯文尼·陶德的顾客就是这样消失的。


  
地板上有个地方凸起来作为支点，门闩一被拉开，里间一个简易杠杆装置就会让理发专用的椅子上下倒转过来，并通过一个小装置旋转一整圈，另一端是原本在地板下面的另外一把椅子，现在已经转到刚才理发专用椅子的位置，而且看起来跟刚才的客人坐等被“修理干净”的椅子一模一样。


  
就这么一下子，像变魔术一样，斯文尼·陶德的顾客就消失了，只留下空荡荡的座椅。毋庸置疑，他可以确信这些人掉到二十英尺深的石头地板上，就算不是当场死亡也至少会晕厥，等他来把他们的性命解决掉，抢走他们身上所有的金银财宝和任何值钱的东西——然后把他们剁成了洛薇特太太的肉馅！


  
同一时间，伪装成富农的理查德·布朗特先生再次听到门闩的声音，感觉这时候陷阱已经被关上了，只是换了一把椅子，这是一把对生命漠然的椅子。布朗特警官回去坐在这把新椅子上，仿佛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过了整整一分钟，陶德才从客厅望向昏暗的店铺，他颤抖得厉害，不得不扶着门稳住身体。


  
“搞定了，”他说，“我希望这是最后一个了。是时候结束了；打第一次起，我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简直发抖。他走得多安静啊。有时候那些人的尖叫声能在我耳边回荡整整一个星期。”


  
这个刮胡子的椅子靠背很高，所以当陶德点着灯悄悄走进店铺的时候，他根本没想到椅子上有人。等他绕到椅子前，看到他的顾客脸上还有肥皂泡，正泰然等着他的时候，他的喉咙抽搐起来，发出了极其恐怖的叫喊。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理查德先生说。


  
“哦，上帝！死人！死人！哦上帝！”陶德大喊，“我的报应来了。老天可怜可怜我吧！哦，不要用你那双死人的眼睛看着我！”


  
“杀人犯！”理查德警官的声音就像号角一样响彻整个房子。


  
他立刻向斯文尼·陶德扑过去，抓住了他的喉咙，短暂的搏斗之后，他们两个都摔在地上，但是陶德的手腕一下子就被紧紧抓住了——两个警察一听到事先预设的暗号“杀人犯”，就从刚才藏身的橱柜里跑了出来，用一副手铐铐住了陶德。


  
“看好他，伙计们！”治安官说，“别让他自杀。啊！奥克利小姐，你来得正是时候。这个人就是杀人犯，我昨晚十二点以后侦查了老教堂的地窖，发现了这个椅子的秘密。感谢上帝，我们终于制止了他的罪恶。”

第三十八章 结局


  
现在是九点差五分，洛薇特夫人的店铺里挤满了人，他们正焦急地等着九点那批美味多汁的肉饼。


  
好多洛薇特夫人的顾客提前支付了肉饼的钱，以保证他们可以在第一批肉饼从地下华丽登场的时候就能到手。


  
“嗨，吉格，”一位法律协会的人对另一个人说，“今天还好吗，老伙计？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哦！不太妙。都是因为一个诉讼，昨晚我和其他几个人一起熬夜研究了一整晚。可能是威士忌加水、混合啤酒还有牛肚一起吃坏了。”


  
“难怪。”


  
“所以我来买个肉饼吃，让胃里舒服一点。我的胃太娇气了。”


  
“啊！你跟我一样，年轻人，”一个更年长的人说，“我的肠胃也很脆弱，稍微吃坏了东西就难受，一不注意就犯胃病。”


  
“真的吗？”


  
“嗯，还有我老婆，她——”


  
“哦！别提你老婆了。你没看到差五分钟就九点了吗？这儿人可真多。洛薇特夫人，可爱的女士，我希望您今晚做了足够多的肉饼。您看，来了多少顾客啊。”


  
“哦！会有一大批肉饼的。”


  
“那就好。我说，别挤了，你会赶上的，我说，能别这么挤人吗？我都快被挤扁了。”


  
“我也是。昨晚我连觉都没睡，我老婆不舒服，您看，先生，她除了洛薇特夫人的牛肉饼以外什么都不想吃，所以我专门从纽因顿赶过来买的。


  
“别插队好嘛？别挤了！”


  
“后面那个人，我说！别挤了，又不是挤了就有剧场的半价票！”


  
顾客每一分钟都在增加，那些从钟楼路过的，不知道洛薇特夫人肉饼店的陌生人，都被这拥挤的人群震惊了——人群的密度不断增加，情绪越来越焦急，声音越来越大。


  
***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对，终于九点啦！老圣邓斯坦教堂的钟声敲响了，肉饼店精确的机械装置也随着钟声发出微弱的声音。那些等着吃肉饼的人心情是多么激动！洛薇特夫人放下了方形的可移动平台，于是这个铁盘被送进了地窖。只需要转动一下把手，装着一百个肉饼的托盘就被送上来了。已经付了钱的人焦急地抓过肉饼吃了起来，那一连串的吧唧声还真是闻所未闻。


  
铁盘又被送下去迎接第二批的一百个肉饼了，这时一位看起来很绅士的男人说：


  
“让我来帮您转这个把手吧，洛薇特夫人，这个对您来说也太重啦。”


  
“先生，非常感谢您的好意，但是我只能让店里的人进柜台来。有了旁边这个女孩帮忙，我自己就可以转动把手了。请您站远一点先生，这里不需要您帮忙。”


  
那些爱开玩笑的律师助理们吧唧吧唧吃得高兴极了，在他们吮吸着美味的牛肉饼时，洛薇特夫人更卖力地转动着把手。那个多管闲事的陌生人让她有点生气。这一百个肉饼拉得可真费劲啊！她拼命地转把手，人们焦急地等，最后那美味的香气终于飘上来了，人们看到了托盘上面的肉饼。


  
洛薇特夫人大声尖叫，站在那里直发抖，看起来苍白得像个死人一样。这个男人就是地窖里那个倒霉的厨子，他以这种方式逃了出来。


  
店里的人群都吓呆了，在洛薇特夫人可怕的尖叫之后，大约有一分钟，四下一片寂然；然后，这位之前是厨子的年轻人开始说话了。


  
“女士们先生们——恐怕我要说的事情会让你们倒胃口，但毕竟真理就是真理，我要告诉你们，洛薇特夫人的肉饼是人肉做的！”


  
***


  
这群人都被吓傻了，发出了绝望而痛苦的咆哮！大约四十个律师助理立刻感觉到一阵可怕的反胃，一个接一个地吐出了黏糊糊的东西——他们刚吃下去的美味肉饼。“上帝啊！——哦，这些肉饼！——该死的！”


  
“这是假的！”洛薇特夫人尖叫起来。


  
“你被捕了，女士！”刚才那个要为她转把手的男人说道。同时，一队警察出现在她面前。


  
“被捕！”


  
“对，因为你教唆并协助斯文尼·陶德犯罪，他现在已经被拘留了，罪名是犯下多起谋杀案。”


  
洛薇特夫人摇摇晃晃地退了几步，面如土灰。


  
“我被下毒了！”她说，“上帝啊！我被下毒了，”她说着便跌倒在地板上，不省人事。


  
肉饼店里出现了一阵骚乱，因为有几个人正站在门口。这些人包括理查德·布朗特先生、乔安娜·奥克利和托比亚斯·拉格——托比亚斯从佩卡姆莱的疯人院逃出来以后，便径直去坦普勒找了一位绅士，那位绅士带他去见了治安官。


  
“奥克利小姐，”理查德先生说，“你不想来这里，但是我带你来有一个特殊的原因。今晚，大约在半小时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很想介绍给你。”


  
“谁？哦，是谁呢？”


  
“从陶德的地窖到肉饼店的炉子那里有个通道，我在那里发现了洛薇特夫人的厨子，因此我们俩一起给他的女主人安排了一个小小的惊喜。看看他，奥克利小姐，你认识他吗？请看看这位厨子先生。”


  
“马克——马克·因吉斯瑞！”她一看见他，便尖叫起来。


  
“乔安娜！”


  
她立刻就投入他的怀中，紧紧抱住他。


  
“哦，马克，马克——你没有死。”


  
“不，不，我从来就没死。还有你，乔安娜，你并没有爱上那个你在坦普勒见面的、穿军装的那个人。”


  
“没有，从来没有。”


  
当警察们把洛薇特夫人带走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死了。每晚肉饼出炉之前，她都会喝点白兰地来安抚自己的良心，而此时，斯文尼·陶德在她酒里下的药已经发挥了效力。


  
那一晚陶德被送往纽盖特监狱[1]，很快，这位舰队街的理发师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福格先生在佩卡姆莱的疯人院也被拆除，他本人则被说服移民，由政府友情出资。托比亚斯转到马克·因吉斯瑞的手下做事，马克和美丽的乔安娜结婚了，在婚礼上，伦敦塔的卫兵大本做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不过鉴于篇幅有限，我们在此略过。


  
那些曾经去洛薇特夫人的肉饼店吃肉饼的青年已经不再年轻。事实上，他们都已经在坟墓里安歇，除了一位非常非常老的人，就算是现在，想起来自己曾经吃过那美味的“牛肉”饼时，他都会打起哆嗦，不得不喝一口白兰地。


  
老圣邓斯坦教堂的地下发现了陶德受害者的头和尸骨。尽管教堂的权威们对此守口如瓶，可还是可以推测出大约有几百个人是以我们描述过的可怕方式消失的。


  
***


  
我们的故事结束了，现在唯一的谜团就是桑希尔是谁，以及他到底怎么样了。


  
他确实就是桑希尔本人，马克·因吉斯瑞的朋友，马克把那串珍珠给了他，但他不幸成了斯文尼·陶德的受害者。陶德与洛薇特夫人狼狈为奸，前者谋财害命，后者则卖人肉馅饼赚钱。


  
原来，马克·因吉斯瑞历尽千辛万苦之后终于回到伦敦。但很不幸的是，他跟着乔安娜到了坦普勒花园，刚好看见她和杰弗里上校在一起，便误认为乔安娜对他不忠，加上他的朋友桑希尔已经下落不明，他便于绝望之中去远近闻名的洛薇特夫人的肉饼店做了厨师，险些丢了性命。


  
***


  
乔安娜和马克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过着舒适而独立的日子。但是他们从来没忘记有关这串珍珠的传奇。


  

[1] 位于伦敦西门的著名监狱。

译后记


  
By黄菁菁


  
之所以选择《一串珍珠》仅仅是对书名一见钟情，因为我喜欢珍珠，就像选手机号码车牌号一样，必定是我喜欢的那几个数字。必须坦言，这是我第一次尝试文学翻译，也是第一次在译言平台上提交试译稿。在忐忑的等待后，收到负责人的消息时，我的心底掠过丝丝欣喜。


  
然而，真正翻译的过程却是艰难的，我想译者大多有类似的体会。自己读原文的时候，大眼一晃而过的句子段落，在翻译的时候却不停卡壳，有一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必须不断琢磨字句，无数次地修改，最后还是不满意的话，只能安慰自己交给读者吧，就像作者在一本新书付梓之前总是改了又改，一旦出书后，只能留给读者去评判了。校对的过程特别痛苦，但给予我的启迪很大，我认为译者贵在一个心字：一是细心，二是用心，三是耐心。细心阅读原文，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用心揣摩，语境下各个词各个语句所传递的意思，以及双语之间的转换技巧；耐心校对，不能完全相信第一眼，容易落入思维定式，反复多次校对能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在此，我要衷心地感谢陈萱，亦即项目负责人，是她让我的译文更加顺畅，也感谢她对我类似处女座性格的包容。


  
对于小说，这部人肉馅饼的故事，曾经被改编成惊悚电影，但是它本身的文字却并不多么吓人，因为它不像金庸更像古龙，带着悬疑，只是结局的时候道出谜底。我本人胆小，曾经一段时间是在半夜翻译的，通常会把书房窗子关好，窗帘拉上，这样才不会感到害怕。虽然故事情节在今天看来已无多大新意，但是陶德、乔安娜、马克、杰弗里上校等等这些人物却一个个鲜活呈现在脑海里，我想这就是小说成功的地方之一吧。希望大家看完了，会说：“这本书翻译得还不差，值得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