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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之窗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内容简介
 吉姆安士伟第一次去见未来的岳父胡弥。忐忑不安的小伙子接过胡弥递来的威士忌，没想到喝了一口就昏倒在地。醒来后，他发现胡弥已经倒地身亡，胸口插着一支箭，正是原来挂在墙上的一支，箭上只有安士伟的指纹屋子的房门从里面紧锁，窗户也从里面闩好于是在这不省人事的十五分钟，安士伟成了案件唯一的疑犯。 作者只用十几页的篇幅介绍案情，然后迅速转至法庭的审理和辩论过程。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大显身手，使得这一经典的密室故事精彩环生，令人目不暇接，大呼过瘾！ 为便于读者了解英美法系诉讼程序，更好地理解本书，特请长河落日写有《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简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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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可能发生的经过



在一月四号，星期六的傍晚，一个准备结婚的年轻男子到格鲁斯维诺街的一栋房子去见他未来的岳父。这个年轻男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比大多数的人略为有钱些。吉姆·安士伟个子很高，脾气很好，一头金发。他有那种一般人都喜欢的随和个性，对人了无恶意。他的嗜好是看谋杀推理小说，就跟你我的嗜好一样。他有时会喝得太多，有时会出乖露丑，也跟你我一样。最后，因为是他亡母的遗产继承人，所以在别人眼里是个黄金单身汉。


在看以下这件谋杀案时，最好把这些事实记在心里。


这些就是他拜访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这件事背后的事实。在索塞克斯一场圣诞节的家庭派对中，安士伟认识了玛丽·胡弥。他们之间的爱情来得突然而认真：早在初见面的十二个小时之后就谈到这件事，元旦那天，他们就订婚了。为此，安士伟的堂哥——雷金纳上尉，也就是他们的介绍人，还想要向他拿五十镑，安士伟给了雷金纳一张一百镑的支票，还做了其他类似这样的事。玛丽写信把他们订婚的事告诉她的父亲，她父亲回信来祝贺她。


这实在很让人高兴。艾佛瑞·胡弥先生是首邑银行的董事，也是这家银行在圣詹姆士分行的旧任经理，可不是一个会对这类事情等闲视之的人。他这个人可以说是既正直又疑心很重。从他在北方一个工业小镇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时就已经显现出来。因此，在一月四号那天，吉姆·安士伟必须离开一天到伦敦去办事，然后预备去见他未来的岳父。他只有一件事弄不明白。早上九点钟，玛丽到火车站给他送行的时候，他不明白她的脸为什么那么苍白。


那天傍晚六点刚过的时候，他在往格鲁斯维诺街去的路上还在想这件事。他不必和艾佛瑞·胡弥联络，那位老人家自己在当天下午就打了电话到安士伟的住处，邀他到家里来。他很客气，但是令人感到冰冷而一本正经，让安士伟模糊地觉得应该是很合于当时的情况：“考虑到我所听说的那些事情，我认为我们最好把和我女儿有关的问题解决一下。今晚六点方便吗？”


这实在不像“嗨，来见个面”，安士伟想道。这老家伙至少该请他去吃晚饭吧。而且，他赴约也迟到了：一场白色的大雾阻碍了交通，他的计程车只能慢慢蠕动，回想起玛丽害怕的面孔，他不禁狐疑。去他的，胡弥不可能是那样一个讨厌的人吧！如果他真是如此的话，他这个听话的女婿准备告诉他该在什么地方放手。接着他告诉自己说这太无聊了，他为什么要紧张呢？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年代，要说还有哪个会因见到新娘子的家人而紧张的话，那只有在喜剧里才看得到。


这可不是喜剧。


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是一栋很坚固、黄色砂岩所盖成的房子，有着很不方便的窗前阳台，和他原先想象的一样。一位很传统的管家请他走进陈设很传统的门厅，门厅里回响着一座大型挂钟的滴答声，钟上的指针指着六点十分。


“我——呃——姓安士伟，”他说，“胡弥先生约我来的。”


“是，先生，请把帽子和大衣交给我好吗？”


就在这时候，吉姆毫无来由地掉了手上的帽子。那是一顶常礼帽，一路滚到了门厅的那头。他感觉自己脸红到脖子根，尤其是想到自己像个大傻瓜似地站在安静的门厅里，而那位管家十分镇静地过去把他的帽子捡了回来。他脱口就把心里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说了出来。


“我的大衣就穿着，”吉姆·安士伟很唐突地说。在他说这句蠢话的时候，语气很蛮横，“带我去见胡弥先生。”


“是，先生，劳驾走这边好吗？”


要带他去的那个房间在屋子后面。在他们经过大厅那道大楼梯时，他看到有人在上面看他。他觉得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相貌可人的女子。那想必是艾蜜莉亚·乔丹小姐，玛丽曾经说过，她和她父亲在一起有好多年了。他想着不知道那位老先生的弟弟，史本赛·胡弥大夫，是不是也在那里对他检视一番。


“——来见您，老爷，”那位管家说。


他的向导打开了一间大房间的门，里面布置得像间办公室，只不过有个小柜子。房间正中有一张很摩登的平桌面书桌，桌上还亮着一盏很摩登的台灯，另外一个让人觉得这里像个办公室(或者甚至像是一间保险库)的地方，在那两扇窗子上：两扇窗都装了遮板，而遮板看来是钢铁做的。这个地方是由上个世纪一间挑高而冰冷的后客厅改装而成，黑色的壁纸上一度有过金色的花纹，另外还有几把勉强可坐的椅子。在房门对面的那面墙，有一座白色大理石的壁炉，华美而毫无装饰。房间里唯一的装饰品固定在这座壁炉上方的墙壁上：三支箭矢，摆成一个三角形。原先一度染成三种不同的颜色，而且好像刻有日期：可是每支箭后面的羽毛看起来都干枯而扭曲了。在那三角形的正中，是一块铜制的饰板或是奖章。


玛丽·胡弥的父亲由书桌后面站了起来，灯光照在他脸上，他显然刚刚才把棋盘收起来，把棋子放进盒子里，他把盒子推到一边。艾佛瑞·胡弥是个中等身材、骨架很大的男人，六十多岁了还活力十足，眼神沉郁，仅剩的一些灰黑头发，小心地梳理得横过巨大的头颅。他穿了一套灰色苏格兰呢的西装，里面是高高的老式硬领，打了条歪七扭八的领带。安士伟起先很不喜欢他那对突眼中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变了。


“这样就可以了，戴尔，”他对管家说，“去把车子替乔丹小姐开过来。”他的声音毫无表情。而他转过来望着他的客人，脸上既不热诚，也无敌意，同样没有表情，“请坐，我想我们有很多话要谈。”


胡弥等到房门关上了，然后靠坐在他书桌后面的椅子里，看着自己的两手，他的手指很粗，指头圆钝，但保养得很好。他突然继续说道：


“我看你是在看我的奖品。”


安士伟的脸又红了，只觉得有什么事非常不对劲，就把眼光从他主人身后墙上的几支箭矢那里收了回来，他注意到三角形最底下的那支箭上满是灰尘，黄棕色的，刻着“一九三四”的年份。


“你对射箭有兴趣吗？先生？”


“我小时候在北方，就拉四十磅的弓，像这里的男孩玩板球和足球一样。我发现在这里还很流行，”那浑厚的声音停了下来。艾佛瑞·胡弥似乎在考虑着每一个念头，就好像他在绕着打转，加以审视，有如一个人在看一栋房子似的。“我是皇家射箭协会的会员，也是肯特郡护林官协会的成员。这几支箭都是射箭大赛的奖品，是肯特郡护林官协会年度大会里的比赛，最先射中金标——”


“金标？”他的客人重复了一遍，觉得这样的强调有点恶意。


“就是靶心啦，最先射中靶心的就成为下一年这个协会的护林官长。在十二年里，我赢了三次。这些都还是很好的箭，可以杀得了人。”


安士伟强忍下瞪着对方的念头，“很有用，”他说，“可是我说呀，先生。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到这里来偷东西的，也不是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重点是，我想要娶胡弥小姐，而——呃，事情怎么样？”


“那是很荣幸的事，”胡弥说着，第一次露出了笑脸，“我能不能请你喝一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


“谢谢你，先生，”对方很宽慰地说道。


胡弥站了起来，走到小柜子旁边。他拨开了酒瓶的塞子，加苏打水调了两杯很薄的酒，端着走了回来。


“祝你财源茂盛，”他继续说道，表情有些改变，“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先生，”他把这位客人的全名说了一遍，两眼一眨也不眨地正视着他，“我很坦白地跟你说，那件婚事会有好处，可以说对双方都大有好处。你也知道，我已经答应了，我完全找不到任何反对的理由。”安士伟凑着酒杯口说了句什么——“我有幸见过已故的安士伟夫人，我知道你们家族的经济状况很稳定。所以我准备告诉你……老兄，老兄，你怎么了？你疯了吗？”


安士伟看到他的主人把酒杯举到一半就停了下来，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可是他眼前看来很怪异，好像有什么烧灼着他的喉咙，然后沿着他的两肩，再往上到了他两边的太阳穴。他的头开始发晕，眼前的一切都在打转，书桌向前倾倒。他试着站起身来，知道自己一定是倒靠在桌子边上，在他失去知觉之前，最后疯狂的念头是知道他的酒被下了药；但即使是这一点，也被他两耳里的轰响阻绝在外。



即使是在痛苦中，仍有着一连串不曾中断的想法，“那杯威士忌里有什么东西”不停在他脑海里打转，好像和他一起苏醒了过来。他坐起身子，感觉到他的背卡在一张硬背椅子里，他的头似乎一路旋转着往天花板升了上去，在他恢复视力之前，他必须先压抑住胃里那种作呕的感觉。那花了一段时间，而亮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对着光眨了好几次眼。原来就是那盏有个弧形绿色灯罩的台灯。


一阵全然的恐慌，继之而来的是：模糊地想起自己置身何处。接着他一下子全记起来了。就在胡弥正在祝福那场婚事的当中，有什么使得他的客人失去了知觉。胡弥想必放了什么在他的威士忌里，可是这太荒谬了。胡弥为什么要放什么在酒里呢？胡弥人又到哪里去了？


安士伟突然觉得他必须找到胡弥，于是撑着让自己站了起来。他头痛欲裂：他的嘴里像刚吃过薄荷糖，还流了些口水。只要他能跟谁说说话，他就会没事了。这种情形就像赶丢了一班火车，或是就在你能动弹之前，看着游行队伍的尾巴在街那头消失不见。到底出了什么事？他这样子又有多久了？他身上仍然穿着大衣，让他在掏表的时候笨手笨脚的。他先前到这栋房子里来的时候是六点十分。现在手上一只看起来不像是真的表，上面的时间是六点三十分。


他伸手撑住书桌，低头望着地板来稳住他摇晃的视线。就因为这样，他顺着桌子底边往左看过去，看到一只老式的系带靴子，以及有几吋拉得很紧的袜子。他走到书桌的另外一边时。还被这只脚绊了一下。


“起来。”他听到自己说道，“起来，你该死的！”


然后又是他自己的声音，更加可怜地说：“从地上爬起来，说话！”


艾佛瑞·胡弥没有起来，他朝左侧躺在那两扇窗和办公桌之间，离书桌近到他那只伸长的右手碰到桌子，就好像他想抱着桌子一样。安士伟把他翻过来仰面躺着。有什么随着身体翻了起来，使得安士伟猛然后退，以避免被那个东西碰到。他也看到有血。一根细长、圆柱形的木头从胡弥的胸口伸了出来，还有相当的高度。在那支有八时插进了胡弥心脏的箭杆尾端，附有三支污损而灰尘满布的羽毛。


那个人死了，可还是温热的，已死的那张阴郁的脸上看来既吃惊又愤怒；高领和领带都皱了；两手都有灰尘，而右手掌上还有一道割伤。


安士伟想站起身来，同时又想跳开，结果差点朝后跌倒。然后他感觉到——虽然当时他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他大衣底下的裤子口袋里鼓鼓的。胡弥实在不可能这样躺在他自己的地毯中间，身子扭曲得像只母鸡，衣服上全是血，那盏台灯的光照着吸墨纸，照着浅棕色的地毯，照着那死人张着的嘴巴。


非常惊慌的年轻人四下环顾着那个房间，他身后的那面墙上是房门，左边的墙上是那两扇有遮板的窗子，右边墙前立着小柜子，而在他正前方的那面墙上挂着那几支箭——可是现在只剩两支箭了。原先是三角形底边的那支上面刻着“一九三四”字样的箭，现在插在胡弥的身上。漆成暗棕黄色的箭上原本有三支羽毛；正中间那支蓝色的羽毛不知是撕坏还是断裂了。


在他的潜意识里，从一进门就觉得这栋房子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和胡弥的会面看来很是奇幻。那位灰扑扑的管家，在门厅里滴答作响的大钟，靠在楼上栏杆边的女人，在在都似乎是陷阱或幻象的一部分。在他失去知觉的这段时间里，有人进来杀了胡弥。可是凶手到哪里去了呢？他显然不在房间里；房间里空空的，连个壁橱也没有。


他再朝后退了一些，觉得在他手里什么地方有个响亮而始终不断的声音，原来是他那只表走动的声音。他把表放回口袋里，走到了门前，可是他将门钮转动了好几次之后，才发现原来门从里面闩住了。


可是有人出去了呀！他慢慢地走到窗子边。两扇窗子上的钢铁遮板也都锁上了，以一根平平的铁条像门闩一样紧紧地插进锁孔里。


接着他很快地在房间里绕了一圈，没有其他的出入口。他起先唯一没有注意到的是一具两根铁管的电热器，装在白色大理石的壁炉里。这样也不可能由烟囱进出了；气孔只有一吋宽，满是油烟，没有动过，电热让人觉得有热风吹出来，使他注意到自己穿着大衣有多热。而且，他刚才走得也太快。胡弥是自杀的吗？胡弥是不是疯了，所以安排了这场怪异的自杀之舞来嫁祸他人；像他最喜欢看的那类书里常见的状况？胡说八道！那，唯一另外的可能是——


可是一定不会有人相信是他干的吧？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何况，他很容易就能解释清楚：他的酒被下了药。他确实没有看见胡弥把什么放进他的酒杯里，可是威士忌的确有什么人用什么法子下了药。他可以证明这一点。他突然清醒地回想起他甚至没把酒喝完。在第一阵反胃的黑浪袭来的时候，他很本能地将酒杯放在他椅子边的地板上。


现在他匆匆赶过去寻找。可是酒杯不见了，而且他在房间里到处都找不到。胡弥给他自己调的那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也不见踪影。


这时候他渐渐感到身陷恐惧之中，他去检视了小柜子。那上面有一个装威士忌的雕花玻璃瓶，一个有虹吸管的苏打水瓶，以及四只酒杯。酒瓶里的酒满到瓶塞；而苏打水瓶里一滴苏打水都没有吸出过；四个酒杯干干净净，擦得雪亮，显然都没有用过。


他后来回想起在这时候他大声地说了句话，可是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他说这话是为了遮没他的思想，好像说得很快的话，就可以拦阻自己多想什么。可是他必须想一想。时间不停地过去；他仍然听得见表的滴答声。既然那扇门和两扇窗子都是由里面锁上的，那他就是唯一能杀死胡弥的人。这就像他自己最喜欢的小说变成了一场噩梦。只不过，在现实世界里的警察不会相信你的清白，他们会吊死你。而且当然可说有什么精巧的机关让其实身在门外的人能由里面把门锁上——可是他看过了这扇门，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他又回去再看看那扇门。那是一扇厚重的橡木门，紧紧嵌在门框里，抵紧了地板，门开关时还会刮到地板。甚至于没有可以动手脚的锁孔：门上装着的是一把耶鲁锁，但是已经坏了，门锁始终都维持在“开”的位置。现在这扇门是用一根又长又重的门闩闩住，而且由于很少使用而紧到他想试着拉动一下的时候，却发现就连他也必须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动。


拉门闩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看他的右手。他把手掌打开，再仔细地看了看；然后他走到灯光下再好好看清楚。他的手指，拇指和手掌上都有灰灰的尘土，在他握拳时觉得像有沙子的感觉。这是从哪里来的？他很确定自己在进到这个房间之后没有碰过什么有灰尘的东西。他这时又感觉到裤袋里有东西；很不习惯的一大坨；可是他没有查看，因为他有些害怕会发现那是什么。然后。他的视线由带有催眠作用的台灯灯光转向地下的尸体。


那支箭因为长年挂在墙上，已经积了一层灰灰的尘土：唯一的例外是箭杆上有一道细线，想来是贴着墙的部分。箭杆上的积尘现在只有一处给弄乱弄脏了，大约在箭杆一半的地方，看来像是有人握过那里。他弯身去看，即使是肉眼也能看到清楚的指纹。安士伟再看看他自己的手，伸在他的面前，好像被火烧了似的。


在那一瞬间，他说，他突然模糊地想到那个打给他的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还有玛丽苍白的脸，以及在索塞克斯的某些谈话，还有前夜匆匆写就的一封信。可是那只像一片云或是一道鬼影，一个在他耳边经过的名字。他在艾佛瑞·胡弥的书房里，站在艾佛瑞·胡弥的尸体旁边，再也找不着了，因为有其他的事物要他注意。


不对，那不是脉搏在他头里跃动的声音。


那声音是有什么人在敲门。



伦敦中央刑事法院


似乎发生的经过


中央刑事法院


一九三六年三月四日


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公诉案


罪名：蓄意谋杀艾佛瑞·胡弥


主审法官：包德金法官


律师：


控方：王室法律顾问华特·史东爵士(首席检察官)


韩特利·劳顿先生


约翰·史普拉格先生


辩方：王室法律顾问亨利·梅利维尔爵士

01 所做之真实证言



“所有来至中央刑事法院在吾王之法官面前听审之相关人士向前就座。


“天佑吾王，及吾王之法官大人。”



在一号法庭里，“红衣”法官正在就座。法官包德金先生是个矮胖子，他身上那件开了黑衩的红袍使他显得更矮更胖。可是他的姿态却是生气勃勃。在一顶合适得就像是他自己头发似的灰色假发下，那张圆脸精神奕奕，小小的细长眼睛原本会显得惺忪的，却警醒得让他有种校长站在一群学生前面的神气。


对坐在律师席后面保留座位的艾芙莲和我来说，这个地方看来不像个法庭，倒像间学校。就连桌子都排得像教室里一样。法庭上方是一个漆成白色的大穹顶，最上面却是一方平的玻璃屋顶，给三月清晨的阳光照得有些朦胧。四壁都有相当高度的橡木镶板。隐藏在镶板上沿后面的电灯，把黄色的光投射到白色穹顶上，使橡木看来很轻，也把法庭其余的木制部分变成有种发黄的颜色。这里之所以会像间教室，很可能是因为打扫得千干净净的缘故。或者也可能是这里完全没有匆促或慌乱的感觉，就像是一具老挂钟的钟摆。


从我们坐着的地方——在律师席后面——我们只能看到那些律师袍服和假发的背影：几层往下的白色假发，都带着像扣子似的发鬈。一小撮人，彼此俯过身去耳语交谈。在我们左边是一块高起的大平台，目前是空着的。我们的正对面，在有围栏的律师席再过去，就是陪审团席，旁边是证人席，我们的右边则是法官席。后面是一排很大的高背椅：邦国之剑【The Sword of State，作为王权标志的一部分，象征君王可以邦国之力抗敌的权力，及维护国家权力与和平的责任。——注】直直地悬挂在正中间的那张椅子上方。


法官包德金大人向律师们、法庭的职员，以及陪审团鞠躬为礼。他鞠躬时弯腰，像在行额手礼。就在他下方那张桌子后面的两名职员转过身去，一起鞠躬行礼，两个人都很高，戴着假发，穿着袍子，而他们一起深深弯腰行礼的时间和法官行礼的时间配合得恰到好处，让人觉得像是滑稽木偶戏里的动作。然后法庭里的人坐好，咳嗽声开始响了起来。法官包德金大人让自己坐在邦国之剑左边的那张椅子上：绝不坐正中那把椅子，那是保留给市长大人或是其他哪位高级市政官的。戴上一副玳瑁框的眼镜之后，法官包德金大人拿起一支笔，把一本大笔记簿里的纸抚平。在法庭的玻璃屋顶上方，三月的阳光变强了，然后又减弱。他们把被告带了进来。


你没法长久地望着嫌犯，他由两个警察夹着站在那个大台子上。至少我没法久久地看着他，那会让你觉得自己很残忍。这还是艾芙莲和我第一次见到安士伟。他是个看来很正派的年轻人——几乎法庭里的每一个人在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和他相似的人。尽管他衣着光鲜而且刚刮过胡子，却有那么一种神情，让人觉得他对所发生的事情并不特别在意。但他硬邦邦地立正站着。有几个很残忍的社会版记者坐在我们后面：他并没有朝我们这边看，等起诉书向他宣读完毕之后，他回答“我无罪”的声音却突然有股反抗的意味。在法庭里从来不说不必要的话，法官似乎都用手势来指示一切。


“我谨向全能的上帝发誓。”他们正在让陪审团宣誓，“我必尽力仔细聆听检方及被告所做之真实证言，并根据证据做公正判决。”


这里是你离开校长办公室之后的一间教室，只是后面有根绞索。满怀疑惑的艾芙莲，用手遮着嘴说话。她一直在望着我们前面那排穿黑绸袍子的背影。


“肯，我实在不明白，H.M.【亨利·梅利维尔爵士(Sir Henry Merrivale)名字的缩写。——注】为什么要上法庭？我是说，我知道他一向和政府方面的人不和；尤其是跟内政部长每次见面都会吵架；可是他跟警方关系密切，那个探长……他叫什么来着？”


“马斯特司？”


“马斯特司，不错。他都会先听H.M.的忠告，才听他上司的话。哎，要是H.M.能证明安士伟这家伙是清白的，为什么不证明给警方看，让警方把这案子销了呢？”


我不知道。在这一点上，H.M.就是怎么样也不肯说。虽然我们前面的律师现在全都背对着我们。可是很容易就能找出H.M.，他一个人坐在前面长椅上的左边，两只手肘往外撑在桌子上，使得他那件旧袍子让他显得更为胖大，而他的假发也戴得很奇怪。在他右边同一张长椅上坐着控方的律师——华特·史东爵士、韩特利·劳顿先生，还有约翰·史普拉格先生——正凑在一起商议。他们的低语声听不清楚。H.M.面前的桌子上比较干净，检方律师面前却堆满了书本，打印得很整齐的摘要，黄色的卷宗夹里放着官方的照片，另外还有崭新的粉红色吸墨纸。每一个背影看来都很严肃。但是只要有人的眼光飘向H.M.时，我就会感到(或者说我觉得自己能感到)在成为“老贝利”【Old Bailey，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别称。——注】的那种故作礼貌状的假面具下，有那么一点讽刺的意味。


艾芙莲也感觉到了，她非常生气。


“他不该上法庭来的，”她坚持道，“他在大战前就有了律师资格，可是乐丽波普亲口告诉我，说他有十五年没接过案子了，他们会吃定他的。你看看他在那边坐着，像一只喝醉了的猫头鹰！只要他们惹毛了他，他就会控制不住自己；你知道他一定会那样的。”


我不得不承认他不是能中选的律师当中最好的一个。“好像他最后一次出庭的时候引起了骚动。而且，我个人认为向陪审团发言时一开始就是：‘呃，各位呆子’，实在太过轻率。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奇怪的原因，他就是打赢了那场官司。”


陪审团继续宣誓着，法庭里充满了叽叽嘎嘎的响声和嗡嗡的说话声。艾芙莲越过了在法庭中间那张律师用的长桌往下看，每一个位子上都坐得有人，而那张桌子上摆满了装在信封或盒子里的各种证物。另外还有两件很奇怪的证物立在旁边，靠近法庭速记员所坐的小隔间。然后艾芙莲抬头去看像个瑜伽修行者那样漠然坐着的法官包德金先生。


“法官看起来很……严格。”


“他是很严格。他也是全英国最聪明的人之一。”


“那要是这个家伙有罪的话，”艾芙莲说。她指的是那个不能说的人，“你觉得是他干的吗？”


她说话的语气就像旁观者提起这件事来一样的偷偷摸摸。私底下，我认为安士伟若不是有罪，就是疯了，也许两者都是。我倒相当肯定他们会把他绞死。他的确也尽可能做了好多让他自己受绞刑的事。可是现在不是想这件事的时候。最后一批陪审员，包括两位女士，已经顺利宣誓完毕。起诉书又再次向被告宣读了一遍。有人清了下嗓子。检察总长华特·史东爵士站起身来，为检方先做开场白。


“庭上，各位陪审员。”


一片沉寂之中。华特·史东爵士的声音响起，有种很奇怪的效果，好像是由深渊中发出来的。他抬起下巴，我们看到的是他假发蓬乱的顶部。我觉得在整场审判中，我们只在他转过身来的时候看过一次他的脸：那是一张红红的长脸，有一根很长的鼻子和很凌厉的眼睛。他完全没有一点人情味，十足的死气沉沉。他经常一副像体恤的老师在问有点智障的学生的模样。他维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声音很轻快，却字正腔圆得像个演员。


“庭上，各位陪审员，”检察总长开始说道，“对嫌犯起诉的罪名，正如各位所听到的，是谋杀。本人的责任，就在向各位说明检方将根据线索来侦办这个案子。各位可以相信检察官通常都是不得已才担起这样的责任来。本案的被害人是一个普遍受到尊敬的人，多年来都在首邑银行担任要职。后来，我想，他还升任了那家银行董事会的一员。而犯下罪行的被告，出身世家，教养良好，家道富有，比其他的人要幸运得多。但所有的事实，都要送呈各位面前；而这些证据，我相信，不会引致其他结论，而会证明艾佛瑞·胡弥先生就是被拘提到此的嫌犯所无情地杀死的。


“被害人是一名鳏夫，死亡时和他的女儿玛丽·胡弥小姐、他的弟弟史本赛·胡弥医师，以及他的机要秘书艾蜜莉亚·乔丹小姐一起住在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从去年十二月二十三号到今年一月五号，这两个礼拜里，玛丽·胡弥小姐不在家里，到索塞克斯拜访友人。各位会听说到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晨，死者收到胡弥小姐的一封来信，信中宣布了胡弥小姐已经订婚，准备下嫁给詹姆士·安士伟，也就是本案被告，他们是在她朋友家中认识的。


“各位也会听说到，在接到这个消息时，死者起初非常高兴，表示他自己热烈赞同。他写了一封道贺的信给胡弥小姐，而且至少和她就这个问题通过一次电话。考虑到嫌犯的前途无量，各位也许认为他应该觉得很满意，可是我必须请各位注意后续的发展。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到一月四日之间，死者对这件婚事(还有对嫌犯本人)的态度有了突然而完全的改变。


“各位陪审员，这个改变是什么时候、又是为什么产生的，检方不准备说明，但是检方要请各位考虑一下，这样的改变对嫌犯是不是会有任何影响。各位会听说到，在一月四日，星期六的早上，死者又收到胡弥小姐寄来的一封信，这封信里说被告那天会在伦敦，胡弥先生毫不浪费时间地立刻和嫌犯联络。在星期六下午一点三十分时，他打电话到嫌犯位于杜克街的公寓。死者这次对嫌犯所说的话有两名证人听见。各位会听说到。他是用什么样的字句和什么样尖刻的语气和嫌犯说话，各位也会听说到，死者在挂上电话之后，曾大声地说道：‘我亲爱的安士伟，我要制得你服服帖帖的，你这该死的。’”


华特·史东爵士停了下来。


他这番话说来毫不带感情，一面看着手上的文件，好像要确定话都说得正确。有几个人很本能地望向嫌犯，现在他坐在被告席，两边各有一名狱警坐在他身旁。我觉得嫌犯似乎对这一切早有准备。


“在这次电话交谈中，死者请嫌犯在当晚六点钟到格鲁斯维诺街的住所去，各位也会听说到，后来他关照管家说他正在等六点钟来的客人，这个人(以他本人的话来说是)‘可能会有点麻烦，因为这个人不能信任’。


“大约五点十五分左右，死者回到他设在房子后面的书房，或可说是办公室去休息。我必须先向各位说明，在他长年为银行工作的期间，他在家里给自己弄了一间合乎他需要的私人办公室。你们会看到这个房间只有三个出入口：一扇门和两扇窗子。门是一扇既厚重又紧密的门，由里面用门闩闩住。甚至没有锁孔；门由外侧锁上时，则用耶鲁的弹簧锁。两扇窗子都装了钢铁的遮板，而各位也会听说到那是完全防盗的装置。死者生前习惯于将必须带回家来的重要文件或信件收在这个房间里。但是这间书房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当做‘保险库’使用了，死者也不觉得有将门窗关上遮板或上锁的必要。


“死者后来只在那里放着他的‘奖品’。各位陪审员，这里说的是死者非常热衷于射箭这种娱乐。他是皇家射箭协会的成员，也是肯特郡护林官协会的成员，这两个协会都是为推行这种古老的优良运动而成立的。在他书房的墙上挂着一些由肯特郡护林官协会年度竞赛得来的奖品，包括三支箭——每支箭上都刻有得胜的年份：一九二八、一九三二、一九三四，以及由肯特郡护林官协会为一九三四年破纪录的分数还是中靶次数而颁发的一枚铜质奖章。


“有这些背景的死者在一月四日星期六傍晚五点十五分左右进入了他的书房，现在请注意接下来的事情！这时候，死者叫来他的管家戴尔，指示他将窗子的遮板关上锁好。戴尔说：‘遮板吗？’他表示惊讶，因为自从死者不再把这个房间当办公室使用之后，就再也没做过这种事。死者说：‘照我说的话去做。你以为我想让傅来明看到那个傻瓜来找麻烦吗？’


“各位会听说到，所提到的鲁道夫·傅来明先生，也是一位射箭的同好，他是死者的朋友，就住在隔壁：事实上，他所住的房子就在书房窗外，只隔着一条窄窄的通道。戴尔遵照死者的指示，将遮板关上锁好。值得注意的是，那两扇上下开动的窗子也是由里面上锁的。戴尔先确定屋子里一切安排就绪，然后注意到在小柜子上有一个酒瓶，里面装着一直满到瓶塞的威士忌，一个没有用过的虹吸式苏打水瓶，以及四个干净的酒杯。戴尔离开了房间。


“六点十分时，嫌犯抵达了。各位会听到有关的证词，让各位决定他究竟是不是在极其激动的状态。他拒绝脱下大衣，要求马上带他去见胡弥先生。戴尔带他去了书房，然后离开房间，顺手关了房门。


“大约六点十二分左右，仍然在门外小走廊上的戴尔听到嫌犯说：‘我不是到这里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过了几分钟之后。他听到胡弥先生大声叫道：‘老兄，你怎么了？你疯了吗？’他还听到某些声音，将来都会形容给各位听。”


这回检察总长只略微停顿了一下。华特·史东爵士越来越起劲：虽然他仍然维持着冷淡的态度口若悬河地发言，也仍然刻意字正腔圆地读出他引用的句子。他唯一的手势是用他的食指随着他所念的每一个字慢慢地移向陪审团。华特爵士是个很高的人，而他黑色袍服的袖子有点飘动。


“就在这时候，各位陪审员，戴尔敲门问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他的雇主回答说：‘没事，我能料理好。走开！’于是他就走开了。


“到了六点三十分。艾蜜莉亚·乔丹小姐下楼来，在走出大门之前，先去了书房，她正准备敲门，却听见嫌犯的声音说：‘起来！起来，你该死的！’乔丹小姐试了下门把，发现房间从里面闩住了。于是她由小走廊跑过去，碰到了正走进小走廊里来的戴尔。她对他说：‘他们在打架，他们彼此要杀对方；快去拦阻他们。’戴尔说最好去叫警察来。乔丹小姐说：‘你是个胆小鬼，跑到隔壁去把傅来明先生找来。’戴尔建议说这时候乔丹小姐最好不要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最好是她自己去叫傅来明先生。


“于是她就去了，却看到傅来明先生正离开家门往外走。傅来明先生陪她回来之后，发现戴尔正拿着一根拨火棍从厨房进来。他们三人一起走到书房门口，戴尔敲了敲门，经过一分钟之后，他们听到有声音，很正确地认为是在门的那一边把门闩慢慢地由插孔中抽出来的声音。我说‘很正确地’，各位陪审员。那根门闩的确是在那时候抽开来的，而那是一根很难拉开的门闩，需要相当大的力气才能拉得动，这件事嫌犯本人也再三地表示过。


“嫌犯把门拉开了几吋。在看到他们之后，他把门整个打开，说道：‘好了，你们不如进来吧。’


“在那样的情况下，你们也许会、也许不会认为这句话很冷漠无情。那个情况就是：胡弥先生躺在窗子和书桌之间，你们会听到有关位置所在的叙述。一支箭插进他心口里，仍然竖立在尸体上。你们会听到经认定在最后见到死者和凶嫌单独在一起时，那支箭还挂在书房的墙上。这一点，也确实经由嫌犯本人确认过了。


“关于这一支箭，我们要以医学证据，证明箭矢是以什么样的力量和方向刺进身体，使得刺穿心脏而造成立即死亡。


“各位会听到专家证人的证词，证明那支箭不可能是射出来的；也就是说，不可能是由一张弓射出来的，而是用作手持的武器，像用刀一样。


“你们也会听到警官作证，说在那支箭(那支挂在墙上已经有很多年的箭)上面积了一层灰。那些灰尘只有一处弄乱的地方，而在那里发现了清楚的指纹。


“最后，各位会听说到，这些指纹正是在押被告的指纹。


“现在，嫌犯打开书房的门让乔丹小姐、傅来明先生和那位管家进去之后怎么样了呢？他们会证明房间里只有他和死者。傅来明先生对他说：‘谁干的？’嫌犯回答说：‘我想你们会说是我干的。’傅来明先生说：‘呃，那你已经把他杀死了；我们最好找警察来。’不过，他们还是先检查了那个房间：发现窗子的铁遮板仍然由里面锁住，而窗子同样地也由里面锁住了。我们会向各位说明，他们发现嫌犯独自一人和遭到谋杀的死者在一间这种情况下无法进出的房间里；而且，我们也可以很确实地说，那里没有任何一点缝隙能让另外一个人出入。在傅来明先生搜查那个房间的那段时间里，凶嫌坐在一张椅子上，神情显然十分镇定(不过这件事各位必须听过证人的说辞)；抽了一支烟。”


有人咳嗽了一声。


这声咳嗽绝非故意，因为法庭里所有的人脸上都表情严肃；但是咳声还是引起了一阵骚动。我不知道大部分人对这事有什么看法。然而。这类事情造成一种气氛，而这种气氛有些不祥。坐在我们后面市地公司座位上的是两位女士。一个长得很好看，穿了件豹皮大衣；另外一个相貌不能说是丑陋，至少很平庸，在她那张贵族化的脸上化了浓妆。我们应该很公正地承认她们并没有扭动身子，或是发出笑声，或是大声说话，她们冷硬的耳语声只有我们听得到。


豹皮女子说：“你知道吗？我有次在一次鸡尾酒会上见过他耶。我说，这可不是让人兴奋得可怕吗？想想看，再过不到三个礼拜，他就要给绞死了。”


平庸面孔说：“你觉得这很有意思吗，亲爱的？我真希望他们会给我们一个舒服的地方坐坐。”


华特·史东爵士往后靠在长椅的靠背上，两手顺着椅背伸了出去，打量着陪审团。


“现在，各位陪审员，嫌犯本人对这些事情又有什么说法呢？他怎么解释胡弥先生死亡时，只有他一个人和死者在一起的事实呢？他怎么解释他的指纹在凶器上呢？他怎么解释另外一件会再提陈给各位的事实，那就是他为什么带着一把手枪到那栋房子去？各位会听到他对傅来明先生、对戴尔、对在发现尸体后不久赶到的史本赛·胡弥医师所说的不同说辞的细节。


“不过，这些说辞大部分也都包含在他于一月五日中午十二点十五分向分局警探莫特伦所做的供词当中。嫌犯在随同莫特伦警探和雷伊警佐到多佛街去之后，在那里自动做了供词，现在我就宣读给各位听，他说：


“‘本人系自愿提出此项供词，且出于本人之自由意志，事先已得知我所说之一切均会做成书面记录，并得用于呈堂供证。


“‘我希望能澄清我自己，我完全是清白的。我在今天上午十点四十五分时抵达伦敦，死者知道我要来，因为我的未婚妻已经写信给他，说我会搭九点钟由索塞克斯的富瑞安站开的火车。下午一点三十分，胡弥先生打电话给我，要我六点钟到他家去，他说他希望解决和他女儿有关的一些事情。我在六点十分到达他的住处。他非常友善地迎接我。我们花了几分钟谈射箭的事，我当时注意到有三支箭挂在墙上，他说你可以用那样的一支箭把人杀了，我开玩笑地说。我不是到这里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这个时候。我很确定房门没有闩上，我身上也没有任何一种武器。


“我告诉他说我想娶胡弥小姐，请求他同意。他问我说要不要来杯酒，我说好。他倒了两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给了我一杯，自己拿了另外一杯。然后他说他要敬酒祝我健康，还说他完全赞同我和胡弥小姐的婚事。’”


华特爵士把眼光从那张纸上抬了起来，似乎有好长一段时间，他一直盯着陪审团。我们看不到他的脸；可是他戴假发的背影却是很有说服力的样子。


“检方的确要求各位相信，死者把他找到那里去是为了‘解决和他女儿有关的一些事情’。你们必须决定：从表面上来看，这句话是否合理，或是否可能。他到了那里，嫌犯刚进门，他们就开始谈射箭的事，而胡弥先生用极其友善的态度宣称，可以用那样的一支箭把人杀死。各位可能认为这种做法太特别了，虽然这样让嫌犯能说他那个关于杀人的玩笑话。各位也许会觉得更特别的是，死者在其他证人面前表达了各位将来会听说到的他对嫌犯的感觉：居然会敬酒祝他成功，还赞同那件婚事。可是接下来如何呢？


“‘我大约喝了半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后，感到头晕，我知道我想必是快失去知觉了。我想要说话，可是说不出来。我知道酒里一定被下了药，可是我感到自己往前倒下，而我所记得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胡弥先生在说：“你怎么了？你疯了吗？”


“‘等我苏醒过来的时候，我仍然坐在那同一张椅子上。不过我相信我先前曾经由椅子上跌下来过。我觉得很不舒服。我看了看表，发现已经是六点半了。然后我注意到胡弥先生的脚伸在书桌的那一边，他躺在那里，死了，就像你们看到的情形。我叫他爬起来，我没办法想到底出了什么事。我在房间里绕了一圈，注意到墙上的箭有一支给拿了下来。我试了下房门，发现门是由里面闩住的。我也去察看过窗子的遮板，那也由里面上了锁。我想到可能会有入怀疑是我杀了他，所以我去找胡弥先生倒的那两杯酒，我没有找到。装威士忌酒的瓶子又装得满满的放在小柜子上，那瓶苏打水也好像从来没用过。还有四个干净的酒杯：可是其中两个可能是我们用过的杯子；我不知道。


“过了一会儿，我又走过去看那扇房门。这时候我才注意到我手上的尘土，就像后来你们要我看的一样。我走回去看那支箭。正当我在看箭的时候，有人敲门；我看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所以我开了门，那位你们称之为傅来明先生的大个子冲了进来，那个佣人跟在他后面，手里拿了根拨火棍，而乔丹小姐还在门口。这就是所有我能告诉你们的事。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那支箭。”


在华特爵士把那几张薄薄的打字纸翻回来、放下去的时候，发出一阵窸窣的声音，而这声音传遍了整个法庭。


豹皮女子悄声地说：“哎，他根本是个疯子。”


平庸面孔说：“你真的这样想吗，亲爱的？你还真是天真得可怕呢。我敢说，他就是希望我们这样想啦。”


“嘘——”


“各位陪审员，”华特爵士继续说道，一面将两手伸开，做出一副宽大为怀、甚至很困惑的表情，“我对这番供词不予评论，也不评断马上会由证人和警方提出的实际证据。这些奇特的供词可以怎么说明，会由嫌犯或我那位饱学的朋友提出什么样的解读，都不是我能说的。检方的论点是，这个男人在发现艾佛瑞·胡弥对他一意安排的计划，提出既愤怒又意外、而且不可动摇的反对时，和他发生了争吵，进而凶残地杀了那个从来没伤害过他的老人。


“最后，我只需要提醒各位这一点：你们所要做的事，就是认定检方所提出的证据究竟是否能证实谋杀的罪名，这是各位要做的痛苦工作，也是唯一的工作。如果你认为检方无法在合理怀疑之下证明所指控的罪名，你也必须毫不迟疑地善尽你的责任。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各位，检方对被害人为什么突然与嫌犯对立一事提不出什么理由。但是，我会证明这一点不是重点所在；这个问题的重点是，这样的对立态度对嫌犯有什么影响。两人对立是事实，而各位也许认为这是一连串事件的开端，我们应该让各位知道。所以，如果各位认为这个案子检方已经相当能证实的话，各位就不要让嫌犯在性格上的弱点成为他提出辩护的奇怪理由的一环；而各位也必须毫不迟疑地对他依法处以极刑。”

02 请看第五号照片



检察总长窸窸窣窣地坐了下来，有一杯水从律师席的桌子下面伸出来递给了他。是一个法庭的职员先前悄悄地走过陪审员席，弯着腰免得挡住了陪审员看这位律师，现在他直起身来。华特爵士的助理韩特利·劳顿先生站起身来盘问前几位证人。


最前面两个是政府官员，很快地就离开了证人席。哈瑞·马丁·孔比是公家的摄影师，证实了某些照片和罪案有关。赖斯特·乔治·富兰克林是西敏寺自治区的测量员，提出他就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那栋房子测量的结果，还有那栋房子的详图。这些资料的副本分送给了每一位陪审员。态度上有种不自觉的自负而都表现在他尖尖鼻子上的韩特利·劳顿先生，把第二位证人多留了一下。


“我相信在一月五日那天，因为莫特伦警探的要求，你曾经检查过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那间称之为书房的房间吧？”


“是的。”


“除了那扇门和那两扇窗子之外，你有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可以出入的地方？也就是说那里有没有什么秘密通道之类的？”


“没有。”


“事实上，四壁都是均一的？”


一片沉默。


小个子法官微微四下看了看。


“律师是在问你，”法官包德金大人说，“四面的墙上有没有洞。”


他的声音轻柔而平和，让你一下子注意到好几件事。你突然开始注意到一种精炼过的一般常识，使所有的一切回归到它们最基本的价值。你也开始注意到全然的不解，整个法庭也都有这种感觉。法官坐在他那张高椅子的边上，欠身出来，伸着头，一直等到证人说：“洞？大人，没有洞呀！”然后他有点好奇地朝劳顿先生眨了眨眼，他胖胖手中的那支笔继续平稳地在他的笔记簿上写下去。


“甚至于没有，”律师继续追问，喃喃地说了句一成不变的话，“一道够大得可以让箭杆穿过的缝隙。”


“没有，先生，没有那种东西。”


“谢谢你。”


辩方没有做交互询问：H.M.只摇了摇头，耸了下他穿着袍子的肩膀。他像先前那样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只让人希望他没有像平常那样恶毒地瞪着陪审团就好了。


“传艾蜜莉亚·乔丹。”


他们把乔丹小姐带进证人席。那个有顶的狭窄隔间以九十度的直角方向坐落在陪审团席和法官席之间。她平常想必是一个镇定而能干的女人，可是她在登上证人席的阶梯时绊了一下，而在宣誓的时候也似乎十分紧张不安。到底是因为紧张才脚步踉跄，还是因为脚步踉跄才造成她紧张不安，我们就不知道了。不过她的脸倒是涨红了，而且很明显地身体不舒服。艾蜜莉亚·乔丹大约是四十出头或四十好几，仍然相当好看，只因为有病而稍损了原有的悦人之美，那副流线型的铬框眼镜让人感觉不到有副眼镜在，对她的相貌毫无影响。她有一头不折不扣的棕发和一双不折不扣的蓝眼，她的穿着也得到我们身后那两位女性的好评，她穿了一身黑，我记得还有一顶帽檐尖起来像顶鸭舌帽似的帽子。


“你的名字叫佛乐娜·艾蜜莉亚·乔丹？”


“是的。”


这个回答说出来时，她很快地清了下嗓子，想找出适当的音量高低。她没有看她两侧的法官或陪审团，两眼只盯着曲意奉承的韩特利·劳顿先生，而他正使出他的全副魅力。


“你是胡弥先生的机要秘书？”


“是的，那是——不是，我做他的秘书没有很久，我是说，他后来用不到秘书了，因为他离开了——其实，我在替他打理家里的事，这比付钱请个管家要好多了。”


“庭上和陪审团都很了解，”那位律师很诚心地说。她最后的几句话说得有点冲口而出，而他甚至更奉承有加，“我想，你们的关系非比寻常。”


“不对、不对，我们没有关系，我们……”


“我们相当了解，乔丹小姐。你和他在一起有多久了？”


“十四年。”


“你和他很亲近啰？”


“哦，是的，非常亲近。”


对乔丹小姐讯问的第一部分着重在提出和证明两封与玛丽·胡弥订婚一事有关的信函，其中一封是那个女孩写给她父亲的，另外一封则是她父亲给她的信。这两封信里，第一封乔丹小姐看过；而第二封，她解释道，是由她协助写成的。人的性格因此浮现。以她所写的信来判断，玛丽·胡弥很冲动、轻浮，还有点欠缺条理，就像你会由那天早上登在《每日快报》上那位两眼很宽的金发女郎照片上所得到的印象一样：可是她的天性中也有一丝很强烈的讲求实际的特质。艾佛瑞·胡弥则表现出他是个仁慈而谨慎的人，很喜欢卖弄学问。最重要的是，有一个想法似乎让他很开心：“我深信当我说将来我一定会抱孙子时，我想的并不是好多年以后的事。”


(这时候，被告席上的那个人脸色变得像鬼似地苍白。)


“——而我很确定的是。我亲爱的女儿，我要把我所有的一切交付信托，留给我知道你将来会有的儿子：我也确信我可以期盼在你们所有人的陪伴下过很多年快乐的日子。”


现场有些不安的咳嗽声，坐在被告席的安士伟头微向前倾，看着他放在双膝上的两手。韩特利·劳顿先生继续讯问艾蜜莉亚·乔丹。


“你是不是记得胡弥先生就订婚这件事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见吗？”


“记得，他一直不停地说：‘这是件很叫人满意的事。我再想不到有更好的了。’我总是说：‘可是你对安土伟先生了解多少呢？’他说：‘知道呀。他是个很好的年轻人：我认得他母亲，她很可靠。’或者是这一类的话。”


“换句话说，他认为这场婚事是已成定案的了？”


“呃，我们认为是这样。”


“我们？”


“大夫和我。史本赛·胡弥大夫。至少我认为是这样，我不能替别人发言。”


“现在，乔丹小姐，”那位律师说着，停顿了一下，“在十二月三十一号到一月四号之间，你是否注意到胡弥先生态度上有什么变化吗？”


“是的，我注意到了。”


“你最早注意到发生变化是什么时候？”


“在那个礼拜六早上，就是他过世的那个礼拜六。”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注意到的事情呢？”


在劳顿先生那具有催眠性的态度下，她现在已经够镇定了。她用很低但是能听得很清楚的声音说话。起先不知道两只手该怎么办：在栏杆上放上放下，最后下定决心紧紧地握在栏杆上。在她说到那封她协助写成的信时，她的两眼有种干涩的表情：她是在相当困难地强忍住泪水。


“事情是这样的，”她开始说道，“礼拜五那天说好了，史本赛·胡弥大夫和我要到索塞克斯去和玛丽的朋友们共度周末。其实是要去亲自向玛丽道贺。我们要开车下去；可是要等到礼拜六傍晚才能动身，因为胡弥大夫在圣普瑞德医院工作，要很晚才走得开。礼拜五晚上，玛丽从索塞克斯打电话给她父亲，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我必须把所有这些事跟你们说，因为——”


律师很温和地怂恿她继续说下去。“艾佛瑞·胡弥先生原本也打算和你还有那位医师一起去度周末的吗？”


“没有，他不能去。他礼拜天还有事，我想是长老会的账务问题什么的吧；反正他不能去，他说要向大家问好，而我们准备带玛丽和我们一起回来。”


“原来如此。那到了星期六早上呢，乔丹小姐？”


“到了礼拜六早上，”证人回答道，把压在她心上很久的事全说出来。“在早餐桌上，有一封玛丽寄来的信。我之所以知道那是玛丽来的信，是因为我认得出笔迹。我还奇怪她为什么要寄信来，因为她前一天晚上才和她父亲谈过话。”


“那封信后来怎么样了？”


“我不知道。后来我们找过，可是到处都找不到。”


“告诉我们胡弥先生做了或是说了些什么。”


“他看完信之后，很快地站了起来，把信放进他的口袋里，走到了窗子前面。”


“后来呢？”


“我说：‘出了什么事吗？’他说：‘玛丽的未婚夫决定今天进城来，要见我们。’我说：‘哦，那我们就不要去索塞克斯了。’我的意思当然是说我们一定要见见安士伟先生，招待他吃晚饭。他从窗口转过身来说：‘乖乖地照我关照你的话去做；你要完全按照计划到那里去。’”


“他说这话时的态度如何？”


“非常冷淡而粗率无礼，这在他来说可是很危险的意思。”


“原来如此。后来怎么样了？”


“呃，我说：‘可是你一定要请他吃顿晚饭的吧？’他瞪着我看了一会儿，说道：‘我们不会请他来吃晚饭，或是请他到任何别的地方去。’然后他就走出了房间。”


律师缓缓地往后靠在长椅上。出庭的被告很快地抬头看了一下。


“现在，乔丹小姐，据我了解在星期六下午一点半左右，你正好经过门口的小客厅外面吧？”


“是的。”


“而你听到胡弥先生在小客厅里打电话？”


“是的。”


“你有没有往那个房间里看看？”


“我的确看了一眼。他正坐在两扇窗子中间的那张小桌子前面，也就是放电话的地方，背对着我。”


“你能不能尽量准确地再说一遍你听到他所说的话？”


证人平静地歪着头。“他说：‘考虑到我所听说的那些事情，安士伟先生……”


“你能发誓的确是这几个字吗？‘考虑到我所听说的那些事情……’？”


“可以。”


“请继续。”


“‘考虑到我所听说的那些事情，我认为我们最好把和我女儿有关的问题解决一下。’”


法官把他小小的眼睛转向律师，用他一贯不慌不忙的声音说道：


“劳顿先生，你是不是打算证明在电话那头说话的人就是嫌犯？”


“庭上，只要您准许，我们会再传一位证人，他在大厅那头的分机上听到了谈话的双方；而且，我想他会愿意作证说那究竟是不是被告的声音在说话。”


由律师席的左侧响起了很大的清嗓子的声音。听来很邪恶而且充满了挑战的意味。H.M.站了起来，用两手的指关节顶在桌子上。不知为什么，他的假发后面直翘起来，像条猪尾巴。他的声音是我们在这里听到他首次发出人声。


“庭上，”H.M.以低沉而响亮的声音说道，“如果这样可以节省法庭审理的时间，我们愿意承认正是被告接听的电话，事实上，我们还要坚持这一点。”


他鞠躬之后，在法庭上充满不明所以的奇怪感觉中，一屁股坐了下去。在强装有礼之下，律师们之间觉得很有意思的感觉传到了劳顿先生严肃的鞠躬为礼之中。


“你可以继续问话了，劳顿先生，”法官说道。


律师转向证人。“你刚才告诉我们，死者说：‘考虑到我所听说的事情，我认为我们最好把和我女儿有关的问题解决一下。’他还说了什么？”


“他说：‘好，我很感激。’然后他停下来等着，你知道，好像对方在这时候说了些话。‘可是这不是讨论这件事的地方，你能不能到我家里来一趟？’然后是，‘今晚六点方便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如何？”


“非常冷淡而正式。”


“后来呢？”


“他轻轻地挂上听筒，对着电话看了一阵子，然后他说：‘我亲爱的安士伟，我要制得你服服帖帖的，你这该死的东西。’”


一阵停顿。


“他用什么语气说这几句话呢？”


“和先前说话的语气一样，只不过更满意了些。”


“你认为他是在自言自语：也就是说，把心里想着的话说了出来吗？”


“是的。”


她像绝大多数的证人一样，在叙述经过或引用实际说过的话时，显得防卫性很强，似乎觉得她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可能会给挑出来而用来攻击她。在那顶帽檐尖得像顶鸭舌帽的黑色帽子阴影下，她那张美貌不再的面孔和流行的眼镜似乎在退缩，如果说世界上真有所谓完全依赖男人的女人的话，那就非艾蜜莉亚·乔丹莫属了。她有着很独特的甜美声音，让即使像“该死的”这种还算温和的粗口听来都很不协调。


“你听到这话之后怎么样了？”


“我很快地走开，”她迟疑了一下，“我非常的——哎，我对这样突然的改变感到非常震惊，还有他说到安士伟先生时的神情，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想；而我不想让他看到我。”


“谢谢你，”律师回应道，“‘考虑刭我所听说的事情。’”劳顿又重复了一遍，像是在沉吟，却把每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你觉得胡弥先生是不是听到什么不利被告的话，才使他的心意有那么大的改变呢？”


法官好像脸上的肌肉都一动也不动地开口说道：


“劳顿先生，我不允许你这种做法，检方已经声明在这个案子里不提出确切原因，所以你也不准暗示什么。”


“请庭上原谅，”对方很诚心地表示羞愧，态度立刻转变，“我向庭上保证那绝不是我原本的意思，我重问一下吧。乔丹小姐：你认为胡弥先生是个反复无常的人吗？”


“不会，绝对不是。”


“他是一个理智的人，什么都要讲理吗？”


“是的。”


“要是(我们这样说吧)他在星期一认为张三是个很聪明的人，大概不会在星期二却认为他是个完全低能的人吧？除非有很好的理由让他有这样的想法。”


法官柔和的声音让法庭里一片沉寂。


“劳顿先生，我必须坚持要求你不准再诱导证人。”


律师很羞愧地喃喃说道：“遵您的指示，”然后继续问道，“现在，乔丹小姐，让我们回到一月四号的傍晚，在那天傍晚六点钟，有多少人(就您所知)在那栋房子里？”


“有胡弥先生，还有戴尔和我。”


“还有其他人住在那里吗？”


“有的，胡弥大夫和一名厨子，一个女佣。可是厨子和女佣那天晚上休假。而我打算如果可能的话，要在六点十五分左右到圣普瑞德医院去接胡弥大夫，因为我们准备从那里直接开车到索塞克斯——”


“不错，乔丹小姐，”律师插嘴说道，抚平了她的紧张情绪，“大约六点十分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我在楼上，收拾行李。胡弥大夫问过我可不可以替他收拾个箱子，因为他没有时间从医院回来拿行李；而我反正要收拾我自己的旅行包。”


“正是，我们很了解。我相信大约六点十分的时候，你听见门铃响吧？”


“是的。”


“你怎么样呢？”


“我跑到楼梯那边，从栏杆望下去。”


“你有没有看到被告进门来？”


“看到了，我，我从栏杆下方看到的，”证人说着脸红了起来，她紧接着加上一句，“我想看看他的长相。”


“很自然的事。你能不能形容一下当时的状况？”


“戴尔开了门，那——那边的那个人，”她很快地看了一眼，“走了进来，他说他叫安士伟，说胡弥先生正在等他来。他的帽子掉在地上，戴尔说要帮他拿帽子和大衣，他说他宁愿把大衣穿着。”


“他情愿穿着大衣，”律师慢慢地说，“那他的态度如何呢？”


“他的话说得很生气。”


“然后呢？”


“戴尔带着他穿过门厅，转进通往书房的小走廊里。他走过的时候抬头看了我一眼。他们进了书房，这就是所有我看到的事情。我回到楼上把行李收完，我不知道该怎么想。”


“只要告诉我们你做了些什么就好了，乔丹小姐；那样就够了。让我们再往前到离六点半还有几分钟的时间，那时候你在哪里？”


“我戴上了帽子，穿上大衣，提起了行李下楼去。戴尔先前就奉命到蒙特街的修车厂把车子开过来，停在门口。我原以为他会来叫我的，可是等我下楼之后，却什么人也没看到。我走到书房门口，想问问胡弥先生在我动身之前还有没有什么最后的话要带去，或是还有没有什么指示。”


“他没有什么‘最后的话’，乔丹小姐，”劳顿先生摆出一副毫不客气的冷酷态度说道，“你怎么样了呢？”


“我正打算敲门，却听见门后面有人说：‘起来，你该死的。’”这几个字又很不协调地由她嘴里吐了出来。她说来颇为尴尬，就像一般人在公众场合说那些时一样。


“还有别的吗？”


“还有，我想他还说：‘从地上爬起来，说话！”’


“声音很大吗？”


“相当的大。”


“是嫌犯的声音吗？”


“现在我知道是他的声音。当时我听不出来。我联想到那天早上我听到胡弥先生所说的话——”


“你有没有试着开门？”


“试了，试了一下。”


“门是从里面闩住的吗？”


“呃，我当时并没有想到是从里面闩住的。反正是锁住了。”


“然后呢？”


“就在这时候，戴尔戴着帽子，穿着大衣，由那头转进小走廊里来。我跑到他面前说：‘他们在打架，他们彼此要杀对方。快去拦阻他们。’他说：‘我去找警察来。’我说：‘你是个胆小鬼！跑到隔壁去把傅来明先生找来。”’


“那当时你在做什么呢？”


“在跳上跳下吧，我想。他不肯去；他说怕万一出了什么事，只有我一个人在屋子里不好，最好还是我去，所以我就去了。”


“你很快就找到了傅来明先生吗？”


“是的，他正好从他家门口的阶梯上走下来。”


“他和你一起回到屋子里吗？”


“是的，我们看到戴尔手里拿了根拨火棍，从大厅那边过来，傅来明先生说：‘出了什么事？’戴尔说：‘里面好安静。’”


“我听说你们三个人一起到了书房门口，是吧？”


“是的，戴尔敲了敲门。然后傅来明先生也敲了门，敲得更重些。”


“后来呢？”


“呃，我们听到像是脚步声，在房间里面，然后有人开始拉开门闩。”


“你确定当时门是由里面闩住的，而门闩必须拉开吗？”


“是的，是根据声音来判断的。你知道，先扳动了一阵；再拉开，门还响动了一下。”


“从敲门到拉开门闩之间，你看大约过了多少时间？”


“我不知道。也许并不是很久，可是感觉上好像好久好久。”


“可以说，有一分钟吗？”


“可能。”


“请告诉陪审团，接下来怎么样了呢？”


她并没有对着陪审团说，她低头看着扶搭在栏杆边上的两手。“门开了一点点，有人往外看。我看到的就是那个男人。然后他把门整个打开，说：‘好了，你们最好进来吧。’傅来明先生跑进去，戴尔跟着他走了进去。”


“你有没有走进那个房间？”


“没有，我留在门口。”


“只要把你看到的事情说出来。”


“我看到艾佛瑞躺在书桌旁边，仰卧着，脚朝着我这边。”


“你看过这些照片吗？”他指了指，“我想你点了头吧，乔丹小姐？是的，谢谢你。麻烦你把那个拿在你手里。”


那个黄色的卷宗夹送过去给她。


“请看第五号照片。他就是这样躺着的吗？”


“是的，我想就是这样。”


“相信我，我深深地……好，你可以把照片递下来了。你走到离尸体有多近的地方？”


“只到门口。他们说他已经死了。”


“谁说他已经死了？”


“我想是傅来明先生。”


“你记得被告说过什么话吗？”


“我记得前面一部分，傅来明先生问他说是谁干的，被告说：‘我想你们会说是我干的。’博来明先生说：‘呃。那你已经把他杀死了；我们最好找警察来。’我看到的情形部记得很清楚，可是我听到的大部分都不记得，我当时不是很舒服。”


“当时被告的态度如何？”


“很镇定而平静吧，我想，除了他的领带挂在他大衣外。”


“傅来明先生说要找警察的时候，被告怎样反应呢？”


“他在桌子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从他里面的口袋掏出一个烟盒，拿出一支烟来点上。”


韩特利·劳顿先生用他的指头顶在桌面上，沉默了一阵子，然后弯下腰去和他的头头儿商量；不过我想这只是一种强调的姿态。这番详细叙述的结果就像是由水底下起来似的：你可以感觉到空气吸进你的肺里。我想法庭上的每一个人——除了法官——都多少看了嫌犯一眼，但那一眼都很快，而且有些偷偷摸摸的，让你马上把眼光收回来。法官包德金大人的笔很稳定地动着，写完了整齐的笔记。他抬起头来，等着。证人现在一副她想必得永远留在证人席的感觉，而且好像尽量让自己准备好应付这件事。


韩特利·劳顿先生还有最后一击。在法庭里响起一阵大家重新坐好的声音中，他再度向证人提问。


“乔丹小姐，我相信在发现尸体后不久，就让你开车到普瑞德街的圣普瑞德医院去接史本赛·胡弥医师回来吧？”


“是的，傅来明先生拉着我的肩膀，说要我开车过去，赶快带他来，因为要是他正在开刀什么的话，他们是不肯传话给他的。”


“关于那天晚上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你不能再跟我们说什么了吗？”


“对。”


“这是不是因为，在从医院回来的路上，你发烧生病，有一个月没能离开你房间的缘故呢？”


“是的。”


律师用手摸过那份案情摘要的白纸。“我请你仔细想一想，乔丹小姐，还有没有什么你听到被告所说的话可以告诉我们的？什么事都可以。他在那张椅子上坐下来和点烟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呢？”


“有的，他回答了句什么：我想是个问题还是一句话。”


“什么问题？”


“有人说：‘你是石头做的吗？”’


“‘你是石头做的吗？’他怎么回答？”


“他说：‘在我的威士忌里下药，他活该。’”


那位律师对她看了一阵子，然后坐了下来。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站起来，为辩方盘问证人。

03 在那黑暗的小走廊里



没有人知道辩方到底会选哪条路——有那么一点诉诸精神失常的影子，甚至猜测会说是临时起意；可是，以我对H.M.的了解，不相信他会试这种半吊子的做法，很可能由他第一次的交互讯问中略窥端倪。


他很神气地站了起来，可惜因为他的袍子钩到了什么，很可能是他自己吧，结果使效果大打折扣。袍子撕裂的声音很像把舌头放在唇问发出轻蔑的冷笑，一时之间，我吓得还以为他真干了那事。他挺直了身子。无论他在法律上的才能是不是因为年久未用而生疏了，这总还是交叉讯问，允许提出诱导式的问题，只要合理，几乎什么都可以提出来，而他平常那种粗鲁而且随性的手法最有杀伤力。可是问题也就在这里。这个女人已经赢得包括陪审团在内的所有人的同情，对她攻击的话就太不聪明了。我们可不需要弄得大家不安。在他狠狠地回头看了一眼被他撕裂的袍子，让我们看到他的眼镜在他那只大鼻子上拉了下来之后，他像韩特利·劳顿一样温和地对她说话——只不过有那么一点点突如其来的感觉。他洪亮的声音让证人和整个法庭都安心下来。他的语气则有那种坐下来喝一杯把事情聊清楚的味道。


“夫人，”H.M.很随便地说，“你相信胡弥先生是因为听到一些关于被告的坏话，才突然改变了他的心意吗？”


一阵沉默。


“我不知道。”


“不过，”H.M.争辩道，“既然我那位博学的朋友已经算是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就让我们来解决一下吧。他说，如果胡弥先生改变了心意，就一定是因为他从什么人那里听说了什么事，是吗？”


“我也一定会这样想。”


“不错。那么，反过来说，要是他没有听到什么的话，他就不会改变他的心意了？”


“我想是吧。对，他一定不会改变的。”


“那，夫人，”H.M.继续这样争辩道，“礼拜五晚上，他安排你和胡弥医师第二天到索塞克斯去的时候，似乎兴致很好吧？”


“哦，是的。”


“你那天晚上出门了吗？”


“没有。”


“有客人来过吗？”


“没有。”


“他有没有接到信、电话，或是任何一种的讯息呢？”


“没有，哦，除了玛丽在那天晚上打了个电话来。是我接的电话，和她谈了一两分钟；然后他来接电话；可是我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他收到多少封信？”


“只有那一封是玛丽的笔迹的信。”


“啊哈。因此，如果他听说了什么对被告不利的坏话，就一定是从他的亲生女儿那里听来的了？”


有一阵小小的骚动，华特·史东爵士一副要起身的样子；可是却俯身和韩特利·劳顿商议起来。


“呃，我——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可是，毕竟还是说得准他是在看完信之后才第一次表现出对被告的恨意，是不是？”


“是的。”


“整件事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才开始的吧？”


“就我所看到的来说，我想是这样的。”


“对。现在，夫人，要是我告诉你说，在那封信里，除了说他要进城之外，没有一个字是和被告有关的呢？”


证人碰了碰她的眼镜：“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


“因为我确实要告诉你这件事，夫人。这封信就在我们手里，到了适当的时机，我们会提出来。所以要是我告诉你说那封信里除了他准备进城来的简单事实之外，完全没有提到被告的话，这会不会改变你对胡弥先生言行的看法呢？”


H.M.不等对方回答就坐了下来。


他让整个法庭的人一头雾水。他并没有驳倒，也没有试着反驳证人所说的任何一点；可是他让人感觉到好像有什么问题。我以为劳顿先生会再反诘，可是站起来的却是华特·史东爵士。


“传赫伯特·威廉·戴尔。”


乔丹小姐离开了证人席，而戴尔很严肃地走了进去。显然打从一开始就看得出他会是个很有说服力的好证人。戴尔是个五十多岁的沉静男人。一头剪得很短的灰发，神态恳切。好像他的私生活和受雇的工作是合一似的，他穿着黑色的短外套，条纹的长裤，没有戴翻领，而是用了一条普通的硬领，打了条黑色领带。这个人浑身都让人觉得体面，却并不惹人讨厌。在他经过陪审团席和律师席中间时，我注意到他向坐在桌子一头的一个金发年轻男子，既非鞠躬也非点头地表示认识而打了招呼。戴尔以相当清楚的声音宣了誓。他下巴微抬地站着，两手轻松地垂在身侧。


华特·史东爵士浑厚的声音，和韩特利·劳顿那种犀利而咄咄逼人的口气大不相同。


“你的名字是赫伯特·威廉·戴尔，为胡弥先生服务已有五年半了吗？”


“是的，大人。”


“据我所知，在那之前你受雇于已故的森拉克爵爷有十一年之久，在他过世时，还因为你的忠诚服务而得到一笔遗赠吧？”


“是这样的，大人。”


“在大战期间，你在第十四米德塞克斯来复枪队服役，一九一七年还获颁绩优勋章？”


“是的，大人。”


他首先确认了乔丹小姐有关死者先前打电话给被告的证词。他解释说，在走廊那头的楼梯下方有一具电话分机。他奉命打电话到裴家修车厂去查问胡弥先生的汽车整修情形，要确定那部车能修好后在当晚使用。大约一点半左右，他要去打电话，听到死者正在另外一具电话上说话，死者要求总机接到丽晶〇〇五五，要和嫌犯通话，而有个戴尔认得是被告的声音回答说：“我就是。”在确定电话已经接通之后，戴尔放下了听筒，朝小客厅的方向走去，在经过门口时，他听到了第一位证人所谈到的那次谈话。他也听到了那句不幸的自言自语。


“胡弥先生再提到这件事是什么时候？”


“差不多就是他一打完电话之后。我走进了小客厅，他说：‘今晚六点钟有个客人会来。他可能会有点麻烦，因为这个人不能信任。’”


“你听了这话怎么说呢？”


“我说：‘好的，老爷。’”


“接下来你再听到这件事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五点十五分，也许再过一两分钟吧，胡弥先生把我叫进他的书房里。”


“说一下当时的情形。”


“他坐在他的书桌后面，面前放着棋盘和棋子，正在研究棋谱。他两眼望着棋盘，头也不抬地叫我把窗子的遮板关上锁好。我想必是不知不觉间表示吃惊。他移动了棋盘上的一个棋子，回答道：‘照我说的话去做。你以为我想让傅来明看到那个年轻的傻瓜来找麻烦吗？”


“他习惯上会向你解释他所下命令的原因吗？”


“从来没有过，大人，”证人很强调地回答道。


“据我所知，鲁道夫·傅来明先生的餐厅就面对着书房的这两扇窗，中间只隔着两栋房子之间的一条通道吧？”


“正是这样。”


检察总长做了个手势，由证人席下方拿出了那两件奇怪证物中的第一件：正是那两副铁制遮板，装在一个上下开启式的假窗框上。这件东西引起一阵兴奋的低语声。那组遮板是法国式的，像两扇小小的折门，只不过上面没有沟槽和开口：横在中间的是一根有把手的铁棍。他将这两扇窗子的遮板举了起来，让证人和陪审团察看。


“这里，”华特·史东爵士平静地继续说道，“是两副遮板，从图上注明A的那扇窗子上取下来的，是在原先负责装设在窗上的丹特父子公司的丹特先生监督指导下，由莫特伦警探所装设的。请你告诉我，这是不是就是你在星期六傍晚锁上的那副遮板？”


戴尔仔细地看过这件证物，看得很慢。


“是的，大人，正是那副遮板。”


“现在请你像星期六傍晚时一样地把遮板锁上好吗？”


那根铁棍有点不灵活，插进锁孔里时发出砰然巨响，在那个像教室的法庭里造成相当可怕的效果。戴尔掸掸手上的灰。那根铁棍一动，锁好的好像不止一扇窗。我们后面那穿豹皮大衣的女子聊天似地低声说道：


“我说呀，绞架上的暗门打开的时候，也要抽开闩子的，是吧？”


戴尔很满意地将铁棍拉回来，又掸了掸手。


“据我所知，在这副遮板外面，”检察总长继续说道，“有两扇上下开动的窗子吧？”


“是的。”


“窗子也由里面锁上了吗？”


“是的，大人。”


“很好，现在请告诉庭上和陪审团，在你锁好遮板之后怎么样了？”


“我走了一圈看看房间里是不是都安顿好了。”


“这时候你有没有看到始终挂在壁炉上方墙上的那三支箭呢？”


“看到了。”


“那时候死者和你说了什么吗？”


“是的，大人，他仍然看着棋盘没有抬头，并问我手边准备的洒够不够喝。我看到在小柜子上有一满瓶威士忌，一瓶有虹吸管的苏打水，还有四个杯子。”


“看看这个酒瓶，告诉我这是不是你星期六傍晚五点十五分左右，在小柜子上所看到的同一个？”


“就是那个酒瓶，”证人回答说，“这是我本人奉了胡弥先生的命令，到瑞勤街的哈得利名店买来的。我想这是个很昂贵的雕花玻璃酒瓶。”


“那时候他还有没有向你说什么别的？”


“他说到他在等傅来明先生晚上来和他下棋，还说傅来明先生来的时候，我们准备的酒要足够。我知道他这话是开玩笑的。”


“后来，到了六点十分，你让被告进了大门？”


戴尔在这点上的证词证实了第一位证人的说法。然后事情就危险了。


“我带着被告到了胡弥先生的书房。他们没有握手。胡弥先生对我说：‘没有别的事，你可以走了；去看看车子弄好了没有。’我走了出去，关上房门。这个时候胡弥先生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而被告坐在桌子前面的一张椅子里，我不记得在我出门之后听到有什么人把门闩上的声音。我当时并没有太警觉，可是有点不安。最后我走了回来，仔细地听了听。”


我觉得法庭里的这种话最为有力。我们似乎看见戴尔站在门外那黑暗的小走廊里，那条走廊即使是在白天也没有多少亮光。他解释道，走廊的一头是一扇门，通往在这栋房子和傅来明先生的房子之间那条铺了砖块的通道，以前那扇门上有一块玻璃；可是胡弥先生喜欢隐秘，在六个月前把那里换了一扇整片的木门。到了晚上，走廊唯一的光源就是大厅那里来的。把这些形诸文字的话，戴尔的证词大约是这样的。


“我听到被告说：‘我不是到这里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我听不清楚胡弥先生说了什么，因为他平常说话的声音就很低，这时候，胡弥先生开始说得比较急，可是我听不出他说的字句。到最后他突然说道：‘老兄，你怎么了？你疯了吗？’然后我听到有声音，我觉得是拖着脚走动的声音，我敲了敲门，大声地问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胡弥先生也大声地叫我走开，他说他自己可以料理好，他说话的时候好像有点喘不过气来。


“他先前已经说了要我去把车子开回来，所以我就去做那件事。我一定得去，否则就会丢了差事。我戴好帽子，穿上大衣，去了裴家修车厂，大概走路要三四分钟，他们还没有把车完全修好，说他们跟我们讲过了时间也许还要再久一点。我后来尽量往回赶，可是因为有雾的关系，让我开不快，等我回到家时，照大挂钟上的时间来看，已经是六点三十二分了。


“在通到书房的那条小走廊口上，我碰到了乔丹小姐。她说他们在打架，要我去拦阻他们。大厅里没什么亮光，乔丹小姐还给史本赛·胡弥大夫的一个大箱子给绊了一下：而听到我说去找个警察来比较有道理的时候，她踢了我一脚，我觉得她在哭。


“然后她在我的建议之下去找傅来明先生，而我则去取一根拨火棍，我们三个人到了门口，敲门之后过了一分钟，被告开了门，绝无疑问的是到那时候为止。门都是由里面闩住的。


“听到被告说：‘好了，你们最好进来吧！’之后，傅来明先生和我就进去了，我马上去到胡弥先生那里，他当时躺着，就像照片里那样。你给我看过的那支箭插在他的胸口。我并没有去摸他有没心跳，因为我不希望弄得我满手是血；可是我按了下他的脉搏，他已经死了。


“房间里没有藏着人。我马上去看窗子上的遮板，而且还叫傅来明先生来看。原因是即使是在那个时候，也还很难把那件事和我所听说的被告这样一位绅士连在一起。两扇窗子的遮板仍然用铁棍闩住，而后面的窗子也从里面上了锁。”


在众人的眼光和一些人的小望远镜注视下，检察总长引着他证实了乔丹小姐的证词。


“哎，戴尔，在提到要报警的时候，嫌犯有没有说什么呢？”


“他说：‘对，我想我们最好把这事弄完了。’”


“对这点你有没有表示什么意见？”


“有的，大人。我知道我本来不该开口，可是我实在忍不住。他坐在那张椅子里，一条腿还跨过椅子的扶手，就好像那把椅子是他的一样。还点了一支香烟。我说：‘你是石头做的吗？’”


“他对这话怎么回答呢？”


“他回答说：‘在我的威士忌里下药，他话该。’”


“你觉得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那话是什么意思，大人。我看了看餐具架，说：‘什么威士忌？’他用手里的香烟指着我说：‘你听好了。我进到这里之后，他给了我一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酒里有什么，下了药。让我昏迷之后，有人进来杀了他。这是在陷害我，你知道的。”’


“你有没有过去看看小柜子呢？”


证人第一次把他的两手放在证人席的栏杆上。


“我看了。那装了威士忌的酒瓶和我先前离开的时候一样满。那瓶苏打水也是满满的：虹吸管的嘴子上扣着的纸都还在，杯子看起来也完全没有用过。”


“被告当时有没有任何征兆让你觉得他受到药物的影响呢？”


戴尔皱起了眉头。


“呃，大人，这方面我可说不上来。”他这话让公正的大人抬起眼来，他犯了规，也马上加以改正，给詹姆士·安士伟的绞架钉上一根长长的钉子。“可是，”戴尔说，“我倒是听见你们警方的医生说，被告完全没有服过任何药物。”

04 要么有一扇窗户，要么没有



一点钟刚过，法庭因午餐时间暂时休庭，艾芙莲和我意气消沉地下了楼。“老贝利”里人很多，充满了从大理石或瓷砖弹回来的脚步声回音，我们在楼梯口挤进一大群人中间走向中庭。


我说出了我们共同的想法。“虽然我不懂为什么我们那么偏见地对他有好感，除非是因为H.M.在为他辩护，或者除非是他看起来完全是个好人。我是说，他看起来好像只要你有需要，他就会借给你十镑；要是你有了麻烦，他就会来帮忙。问题是，只要坐进被告席的，看起来都是有罪的样子。要是他们很平静，那是很坏的迹象。要是他们很狂乱，那就更糟糕，这也许是因为大家有那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他们如果是清白的话，根本就不会坐在被告席上。”


“呣，”我的妻子脸上带着那种有什么疯狂想法时的专注表情，“我在想……”


“这样很不明智。”


“哎，我知道。可是，你知道吗？肯，在他们一样样拿出所有证据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着不可能有人会像这家伙那样疯狂，除非他是清白的。可是接下来又来了那件他完全没有吃什么安眠药之类的事。要是他们能以医药方面的证据证明的话……哎，H.M.到底还是得想办法证明他精神失常了。”


H.M.到底想要证明什么还看不出来。他先前对戴尔做了一场极其漫长又极其无趣的交叉讯问，主要在证明发生凶案那天，胡弥早在上午九点钟就开始不停地想用电话和安士伟联络。H.M.干得很好的一点和造成凶案的那支箭有关，而即使是这件事，也还让人觉得如坠五里雾中。H.M.请大家注意到箭上的蓝色羽毛有一半破损了。在凶案发生之前，戴尔看到那支箭在墙上的时候，羽毛是完整的吗？哦，是的。确定吗？绝对没错。可是当他们发现尸体的时候，那半截羽毛已经不见了吗？是的。他们有没有在房间里的什么地方找到另外那半截羽毛呢？没有。他们仔细搜查过，可是找不到。


H.M.的最后一击更加暖昧不明。那三支箭是贴靠在墙上挂着的吗？不全是，戴尔回答道。形成三角形上面两边的那两支箭是平贴在墙上的；可是底下的那支箭，则是架在那两支箭上，在铁挂钩上大约向外突出四分之一吋。


“所有这些问题，”艾芙莲评论道，“H.M.问起来像羔羊一样温顺。我告诉你，肯，这太不自然了。他一直巴结那个小管家，就好像那个人是他这边的证人一样。我说呀，你想我们能见到H.M.吗？”


“我想不会，他大概正在皇家律师协会的餐厅里吃午餐吧。”


就在这时候，有人强行转移了我们的注意力。我们始终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到底他是和法庭有关联的什么人，或者是一个急于想提供消息的人)。就好像是魔术师马世凯里尼的幻术表演似的，一个矮小的男人由人群中挤了出来，拍拍我的肩膀。


“要看看这件大案子里的两个关键人物吗？”他轻声地问道，“就在你前面，右边的那个是史本赛·胡弥医师，左边的那个呢？就是雷金纳·安士伟，他的堂哥。他们也跟我们在一起呢，而且还得一起下楼。嘘！”


他的头缩了回去。因为人群挤在宽大的大理石楼梯上，他所指出的那两个人被人群夹带着并肩前进。照在他们身上冷冷的三月阳光没有增添他们的神采。胡弥医师是个中等个头、有些矮胖的男人，一头开始花白的黑头发很服帖地分开梳理在他圆圆的头颅上，显得像个车轮。他侧过头来看了一眼，我们看到他充满自信的鼻子和不高兴地撅起的嘴巴。他拿了一顶很不搭调的高礼帽，一直防着怕被人挤扁。


我认出他的同伴正是我先前看到坐在律师席上的那个年轻人，戴尔表示认识地和他打过招呼。他是那种很好看的人：瘦瘦的，肩膀很挺，下巴的线条很帅气。裁缝师傅也把他的衣服做得很合身，而他正心不在焉地用手掌边轻敲着一顶常礼帽。


那两个人彼此很快地对望了一眼，然后随着“老贝利”的大军一起下楼。他们决定注意到对方的存在。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气氛会不会充满敌意；可是，在他们交谈的时候，他们显然已经有所决定，他们之间的气氛看似如胶似漆，却是虚情假意。


雷金纳·安士伟说话的语气，完全是专用在葬礼场合的那种。


“玛丽的感觉如何？”他用沙哑的低语问道。


“我怕很糟糕，”那位医师说着摇了摇头。


“太糟糕了！”


“对呀，太不幸了。”


他们又下了一级楼梯。


“我在法庭没见到她，”雷金纳半闭着嘴，由嘴角发话，“他们会传她当证人吗？”


“检方不会。”胡弥医师用很奇怪的声音说着，朝侧面看来，“我注意到他们也没有传你？”


“哦，不会，我和这件事没有关系。辩方也不会传我。我对他不会有什么好处。我到那栋房子的时候，他已经——你知道，昏过去了。可怜的吉姆。看他那么大的个子，我还以为他的身子骨要壮实得多呢。当然啦，他是个疯子。”


“相信我，我很了解的，”胡弥医师喃喃地说着，很快地回头看了一眼，“我本人本来应该很乐于作证的，可是检方好像有那么点怀疑，而他本人，你知道，他说——”他停了下来。“不会生气吧？”


“不会，哦，不会。在这个家族里就有疯狂的因子存在，你知道的。”


他们几乎走完了整道楼梯。


“当然不很严重，只是在好几代以前有那么点黑人血统。不晓得他在吃些什么？”


医师引了句话说：“啊，这就难说了，我想‘他正在独饮苦啤酒，那黑人军曹说’【此句引自战时流行于小酒馆的小调，下一句为“他们正要吊死丹尼·狄维”。——注】。”


“你他妈的，”另外那个人不动声色地说，“为什么要提到军队的事？”


他们停了下来。


“亲爱的朋友，这只是一种说法！再说，我并不知道你已经和军方没有关系了。”胡弥医师带着关切的表情对他说。他们停在中庭那个画着模糊壁画的大穹顶下面，胡弥医师非常慈祥地说：“哎，我们得面对现实，这是桩悲惨的事，我自己失去了一个哥哥，你知道，可是问题是：日子还是得过下去。像他们说的，男人必须工作，女人必须哭泣。所以最后做的一件有道理的事，就是不要再去想这件不愉快的事，尽快把这件事忘掉。呃？再见，上尉。最好不要让人看见我和你握手；在这个情况下，那样看起来不妥当。”


他匆匆地走开了。


因为他们已经和丹尼·狄维没有关系：


你听得到死亡进行曲正在演奏；


大军列队，正在前进——


这个地方的气氛有些什么让人会有像我脑海中想到的这些歌词中类似的感觉。但很快地就因为看见H.M.的秘书乐丽波普那出人意料却大受欢迎的身影而消散了。她从人群中挤出，直朝我们走来。艾芙莲刚张口说：“天啦，我们赶快出去！”她住了口，那张漂亮的面孔微微发红。


“哎哟！”艾芙莲吐了口大气。


“是H.M.啦。”乐丽波普毫无必要地说道，“他要见你们。”


“他在哪里？他在做什么？”


“目前嘛，”乐丽波普怀疑地说，“我想他应该是在拆桌子打板凳。我最后见到他的时候，他说他要去做那件事。不过等你们到了的时候呢，我想他应该是在吃他的午餐了。你们请到伍德街的密首客栈，就在前面转角过去。”


H.M.对无名小吃店的丰富知识来自他对无名小卒的广大交往。好像每个人都认得他，而且是越不光彩的越好。密首客栈藏身在伍德街的一条小弄堂里，看起来店里的小木框窗子从那场大火【指一六六六年所发生的伦敦大火。——注】以来就没有擦过。现在在客栈的酒吧间里倒生着很旺的火来抵挡三月的料峭春寒。我们给带到楼上一间私室里，H.M.坐在好大一杯啤酒和一大盘羊排后面，领子里塞了条餐巾，正以电影中描述亨利八世的姿势啃着一块大羊排边上的肉。


“啊，”H.M.睁开一只眼睛说道。


我等着看他的情绪会朝哪边变化。


“哎，”H.M.只是有那么点恶毒地说，“我想你不会打算让那扇门开上一整天吧？你想要我得肺炎死掉吗？”


“在过去，”我说，“你曾经在证据薄弱方面脱身，这回也有这种可能吗？”


H.M.把羊排放下，睁大了两眼。在他那木然的脸上渐渐浮现觉得很有趣的表情。


“呵，呵，”他说，“原来你觉得他们已经把我这个老头子给打垮了。呃？”


“那倒不见得，H.M.这家伙有罪吗？”


“没有！”H.M.说。


“你能证明这点吗？”


“我不知道，小子。我会好好地试一试。这要看我所提出来的证据他们会认可多少。”


辩方没什么起色。老头子在担心了，而且几乎表现出来。


“这个案子里由谁来指定你呢？”


他用手摸了摸他的大秃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诉状律师？没有诉状律师【按照规定，到“老贝利”出庭辩护的律师只能由诉状律师指定，但这种规定有两个例外：“法律援助”的案子，还有“被告直接委托”。所谓法律援助案件，是在嫌犯无钱聘雇律师时，由法官指定辩护律师。非法律援助的，就成为“被告直接委托”，嫌犯有权选择任何律师穿上袍子到庭为他辩护。在安士伟的案子里，当然不是没有钱的问题，但因为安士伟除了H.M.之外，拒绝理会任何其他的人，因此这个案子理论上就成为被告直接委托了。我听说选样的做法，尽管不符常规，却是完全合法，一般被告直接委托是公正无私的中央刑事法院最好的作为之一。任何一个律师，不论多么杰出，一旦被选中，就必须出庭辩护；并且因为荣誉问题而必须竭尽全力辩护；所得的报酬则必须是——不得多于或少于——一磅三先令六便士。——注】。你知道，我可是唯一相信他的人。我就喜欢有残疾的狗嘛，”他满怀歉意地加上最后一句。


一片沉默。


“还有，要是你以为有什么戏剧性的最后高潮，某个隐葳的证人突然冲进法庭，造成骚动的话，趁早别这么想。要在巴梅·包德金主审的法庭上造成骚动，就跟在棋盘上一样不可能。一切都得始终公开在台面上——而这正是我想要的。像下棋一样，步步为营。或者也许像打猎，你还记得《约翰·皮尔》②里的一段吗？‘从发现之点到关键之处，从关键之处到观看之景，从观看之景到晨间的捕杀。’”


②英国传统的狩猎歌，全名是D&#39;ye ken John Peel。


“呃，祝你好运。”


“你可以帮得上忙啊！”H.M.突然大吼道，想一吐胸口闷气。


“帮忙？”


“哎，闭嘴！该死的！”我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H.M.就紧接着说道，“我现在不是在玩什么把戏，也不会害你去坐牢。我要你做的，只是带封信去给我的一个证人，不会让你多麻烦的，我自己不能去；而在这个案子里听到他们干的那些事以后，我对电话也有了疑心。”


“哪个证人？”


“玛丽·胡弥……你的汤端上来了，快吃，不要说话。”


那里的茶非常之好，吃完之后，H.M.的紧张情绪纾解了，心情(比较上说来)好到他又开始埋怨不休。在小壁炉里生着很旺的火：H.M.的两脚架在炉罩上，抽着一支大雪茄烟，紧皱着眉头提起了那个话题。


“我是不会跟任何人讨论这个案子的，”他说，“可是如果和那有关的事情，你们想知道的，只要不牵涉到辩方所知道的，或是精明能干到能杳得出来的——也就是说我啦——”


“有，”艾芙莲说，“你到底为什么要让这个案子上法庭呢？我是说，当然啦，要是你能让警方知道——”


“不行，”H.M.说，“这是你们不能问的问题之一。”


他吸了下鼻子，望着炉火。


“好吧，那，”我建议道，“要是你说安士伟不是凶手，你能不能解释真凶到底是怎么进出那个房间的呢？”


“哎哟，我当然希望我能够啦，小子！否则你以为我能怎么辩护呢？”H.M.悲哀地问道，“你以为我是那种大笨蛋，没有另外一种解释就埋头冲进去吗？我说呀，这也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是那个女孩子本人，这个玛丽·胡弥，在我陷入死胡同的时候让我有那个想法的。她是个好女孩子。呃，我那时候坐在那里想，而那样好像一点用也没有；然后她提到说吉姆·安士伟在牢里最恨的一样东西就是犹大之窗，你知道，这下我就明白了。”


“是吗？犹大之窗是什么？喂，你可不会说那些铁护板和锁上的窗子有花样吧？”


“不是。”


“那，那扇门呢？他们说门是从里面闩住的，还说那是一扇很厚实的门，所以门闩既不能、也没有从外面操作，是真的吗？”


“当然啦，他们说的那些话全是真的。”


我们都喝了一口啤酒。“我不会说这是件不可能的事，因为你以前都曾经解决过。可是如果不是某种技术上的——”


H.M.似乎觉得有种潜在的讽刺性。


“不是的，小子。我说的就是那个意思，那扇门真的是又紧又厚实，而且闩上了；而那两扇窗子也真的是又紧密又实在，而且也锁上了。没有人动过手脚将锁打开又锁上，还有，你也听到那位建筑师说墙上任何地方都没有一丝缝隙或是老鼠洞；这话也是真的。不是的，我是在告诉你：凶手是由犹大之窗进出的。”


艾芙莲和我彼此望了一眼。我们两个都知道H.M.不只是在制造谜团，而是已经有了新的发现，正着迷地在心里反复思索。“犹大之窗”听起来很邪恶，让你兴起很多意象，却没有一个是清楚明白的。你好像看到一个朦胧的身影在窥探，也就只是如此而已。


“可是，该死的，”我说，“要是所有的情况全是真的，那就不可能有这种东西。要么有一扇窗户，要么没有。除非，又是那样，你的意思是说在那个房间的构造上还是有些特殊的装置，是那个建筑师没有发现的？”


“不是的，小子，这就是奇怪的地方。那个房间和其他任何房间一样。你自己家里的房间内就有一扇犹大之窗：这个房间里有一扇，‘老贝利’的每个法庭里也都有一扇。问题是太少人注意到了。”


他有点困难地站了起来，走到窗前，雪茄烟头红亮，他皱起眉头来看着外面层层叠叠的屋顶。


“哎，哎——”H.M.用抚慰的口气继续说道，“我们有工作要做。肯，我要你送一封信到格鲁斯维诺街去给玛丽·胡弥。只要她回答好还是不好，然后马上直接回来。我希望你能听听下午的庭讯，因为他们首先要让鲁道夫·傅来明先生站上证人席。而我有很多非常寻根究底的问题要问他——和羽毛有关的问题。事实上，只要你仔细听过已经有的证词和就要在法庭上提出的证词，你就会明白我打算把证人带到哪里，还有为什么那样做的原因何在了。”


“还有什么指示吗？”


H.M.把雪茄烟由嘴里拿了下来，看了一阵。“呃……哎。考虑到我不想让你惹上任何麻烦，没有别的事了。只要说你是我派去的，把我等下写给你的那张便条交给玛丽·胡弥。要是那个小女孩想要谈这件案子，就跟她谈吧，因为你反正所知有限。要是还有别人也要跟你聊这事的话，就让你的舌头爱怎么动就怎么动吧，散布一点神秘不安的气氛不会有坏处的。可是不要提犹大之窗。”


我从他那里能问得到的就只有这些了。他叫人送来信纸和一个信封，就着桌子写了一张短简——将信封封好打上封蜡。问题好像既在事实也在言语上，在那四个字：犹大之窗。我下楼的时候，很不解地想到有好几千栋房子，好几百万个房间塞在伦敦这个兔子窝似的拥挤城市里：在一条条长街上每个房间都很规矩，都亮着灯；可是每个房间里都有一扇犹大之窗，只有凶手才能看得见。

05 又不是食人魔的洞



让我在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门前下车的计程车司机很感兴趣地望着那栋房子。那是一栋那种窄窄的暗褐色建筑，最近很多这种房子的窗子里都贴着“出租”的告示。通常都离路边往里缩进去一点，留下一块铺了水泥的小小前院，还围着铁栏杆。一条狭窄通道隔开了左边的那栋房子。我由台阶走到前门口，一阵冷风在时间转到下午的时候，由格鲁斯维诺街那头一路吹过来，来应门的苗条小女仆不等我话出口就准备关门。


“对不起，先生不能见胡弥小姐，生病——”


“麻烦你告诉她，我有封从亨利·梅利维尔爵士那里送来的信。”


那个女仆很快地走开，门半开半掩。她既没有请我进去，也没有当我面关上门，所以我走了进去。在门厅里，一个巨大的挂钟一本正经地对着你，似乎不是在滴答走动而是在沙沙作响。由左边一道拱门下门帘的摆动，可以看得出女仆的去向。里面传来轻微咳嗽的声音，雷金纳·安士伟由里面走进门厅来。


现在这样面对面地见到他之后，更印证了先前的印象。他那张长下巴、神情忧郁而好看的面孔让他感觉颇为黝黑，和他金色的头发并不相配。在高而斜的额头下，两眼有点凹陷，但很率直，虽然比先前镇定，却不像在“老贝利”的楼梯上那样一副人之将死的谦卑模样，我判断他通常会是很有魅力的一个人。


“你是亨利·梅利维尔爵士那里来的？”他问道。


“是的。”


他压低了声音，用有点激烈的语气说：“哎，老兄，胡弥小姐她——不太舒服。我就是为这事过来看一下的。我是——呃，我是这家人的朋友，当然也是她的朋友，如果你有什么信件之类的，我可以代为收下。”


“对不起，可是信是要给胡弥小姐的。”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起来。“天啦，你们这些律师真是一群多疑的人！哎，我真的会把信给她的，你知道。这里又不是食人魔的洞或是……”他停了下来。


“不过，我还是觉得最好能见见她。”


从走廊后面传来一阵快步下楼的脚步声。玛丽·胡弥看来毫无病容，反倒是一副强自温顺下相当亢奋的模样。报上的照片出奇地精准，她有一对分得很开的蓝眼，短短的鼻子，以及丰满的下巴；这些应该都不算是美丽，但在她脸上却都很美。她的金发中分，在颈后挽成一个髻，但一点也不显得随便。她穿着半似丧服的衣裳，戴着订婚戒指。


“我是不是听到说你有从H.M.那里来的信？”她直截了当地问道。


“胡弥小姐吗？是的。”


雷金纳·安士伟开始在帽架上翻找着。他的脸出现在那一圈帽子边，露出很有魅力的笑容。


“呃，我要先走了，玛丽。”


“谢谢你。”她说。


“哦，不客气，公平交易嘛，”他开玩笑似地说，“那，都同意了？”


“你知道我的，雷。”


在这一小段神秘的对话中，她一直用同样温顺的口气说话。等到他点头招呼，走出门去，很小心地将大门关上之后，她把我带到左边的房间里，那是一个安静的小客厅，有一具电话放在两扇窗户中间的一张桌子上，大理石的壁炉里生着很旺的火。她接过信封，走到炉火前面去打开封蜡，看完里面的短简之后，很小心地把信丢进了火里，把头左右摆动着一直看到连纸角都烧光了。然后她转回来看着我，两眼闪着光。


“告诉他说好的，”她说，“好的、好的、好的！——不要，拜托！等一下，不要走。你今天上午在法庭里吗？”


“在。”


“请你坐一会儿吧，抽根烟。在那边的盒子里。”她在壁炉前一张宽大的矮榻上坐了下来，把一条腿盘在身子下面，火光让她的头发更蓬松。“告诉我，会不会——很可怕？他好不好呢？”


这次她说的不是H.M.。我说他行为举止都很好。


“我知道他会的，你站在他这边吗？抽根烟吧，请来一根，喏，”她怂恿道。我把烟盒递给她，替她点上一根烟。她一双手很纤巧；微有点颤抖，用两只手拿住烟，隔着火柴的火焰，她很快地看了我一眼。“他们证明了很多事吗？如果你是陪审员的话，会有什么感觉呢？”


“没有多少。除了开场白之外，只有两个证人，因为讯问的时间相当长。两个证人是乔丹小姐和戴尔——”


“哦，那没关系，”玛丽·胡弥很实在地说，“艾蜜莉亚并不见得真的不喜欢吉姆，她太沉迷在恋爱的年轻美梦里：要不是她那样喜欢我父亲的话，她甚至还会更喜欢他。”


她迟疑了一下。


“我——我从来没去过‘老贝利’。告诉我，他们对那些去当证人的人会怎么样？我是说，他们会对着证人的耳朵大吼大叫，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发脾气，大叫大嚷吗？”


“他们绝对不会那样，胡弥小姐。别这样乱想！”


“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她侧目望着炉火，变得更加平静了些。她朝着火焰吐出一大口烟，烟又给吹了回来，她也再转过头来。“哎，你跟我老实说好吗？他一定会没事的，对不对？”


“胡弥小姐，你可以相信H.M.会照顾好他的。”


“我知道，我相信，你知道，最初就是我去找H.M.的。那是一个月以前的事，吉姆的律师拒绝再受理这个案子，因为他觉得吉姆在说谎。我——我原先并不是故意要隐瞒什么，”她不知所云地解释道，显然以为我早已经知道了，“只不过我当时不知道，也没有想到。H.M.起先说他不能帮我，又叫又骂的；我怕我当场哭了起来；结果他又吼了一阵之后就说他答应了。麻烦的是，我的证词也许可以帮吉姆一点忙；可是没法让他摆脱那件可怕的案子。即使是现在，我都还一点也不知道H.M.打算怎么个做法。”她停顿了一下。“你知道吗？”


“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承认道，“说老实话，就他完全不声不响的这件事看来，他一定另外有什么妙计。”


她比了个手势。“哦，我想也是。可是我不知道的事就不能让我安心。光是说一切都没问题有什么用？”


她话说得很激动，从壁炉边的座位上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缩着肩膀，两手紧握在一起，好像她很冷的样子。


“在我尽量把我所知道的事告诉他的时候，”她继续说道，“似乎让他感兴趣的两件事都简直没有道理。一件就是讲到个什么‘犹大之窗’的事，”她又坐了下来，“另外一件事是史本赛叔叔最好的那件高尔夫球装。”


“你叔叔的高尔夫球装？那怎么了？”


“不见了！”玛丽·胡弥说。


我眨了下眼睛。她的话说来好像包含了某些意思。我得到的指示是只要她想谈，就和她讨论这个案子，可是现在我却除了保持沉默之外，完全无计可施。


“衣服应该是挂在小柜子里的，可是并不在那里，”那女孩子说，“我也不明白打印台能跟这有什么关系，你明白吗？”


我很能同意她的说法。要是H.M.的辩护在某方面只靠一扇犹大之窗、一套高尔夫球装和一个打印台的话，那可真是一场很奇怪的辩护了。


“也就是说，打印台是在那套衣服的口袋里，傅来明先生急着想拿到。我——我本来希望你知道什么。可是事实上衣服和打印台都不见了。哦，我的天啦，我不知道家里还有别的人。”


最后那句话说得声音低到我几乎听不见。她站了起来，把香烟扔进火里；瞬间之后，她的表情变了，成了一个温顺的女主人，用一张空白得像汤团的脸对着她的客人。我回头一看，看到史本赛·胡弥医师走了进来。


他的步伐很快而轻悄，好像要配合目前的状况。胡弥医师在那头分线至少有四分之一时宽，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下，一张圆脸显露出为家人担忧又同情的表情。他用那对鼓突的眼睛——和照片中他死去哥哥的眼睛很像——毫不关心地看了我一眼，倒像在细看整个房间。


“哎，亲爱的孩子，”他轻快地说，“你有没有看到我的眼镜在哪里？”


“没有，叔叔，我确定不在这里。”


胡弥医师捏着下巴，走过来看着桌上，然后又看着壁炉架上，最后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眼光转向我，带着询问的表情。


“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史本赛叔叔，他姓——”


“布莱克，”我说。


“你好，”胡弥医师语气平板地说，“我好像认得你的脸，布莱克先生，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是的，你的脸看起来也很面熟，大夫。”


“也许是今天早上在法庭里吧？”他说。然后他摇了摇头，别有含意地看着那女孩子，从她脸上完全看不出才几分钟之前所有的那份活力。“太糟糕了，布菜克先生，别耽误玛丽太久的时间，好吗？”


她很快地说道：“审判进行得怎么样，史本赛叔叔？”


“就像预期的那样好，亲爱的。不幸的是”——我后来才知道他的花样是先用充满希望的肯定句开场，然后再说“不幸的是”，一面还皱起眉头——“不幸的是，我怕到头来只有唯一的判决。当然啦，要是梅利维尔很在行的话，他就会以医学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精神失常。不幸的是——天啦，对了，我现在想起来在哪里见过你了，布菜克先生！我想我注意到你在‘老贝利’的大厅里和亨利爵士的秘书说话。”


“亨利爵士和我共事有很多年了。胡弥大夫，”我很诚实地说。


他看来很感兴趣。“可是你没有参与这个案子？”


“没有。”


“对了。我能不能问一下(只是你我私下谈谈)，你对这件不幸的事有什么想法？”


“哦，他会获得开释的，毫无疑问。”


一阵沉寂。只有火光照亮这个房间；外面天色转黑，刮起风来。我执行“散布一点神秘不安的气氛”指令的效果如何，我却说不上来，可是胡弥医师粗心大意地从他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一副绑了黑色缎带的眼镜来，小心地戴在鼻子上，然后望着我。


“你是说有罪可是精神失常？”


“正常而无罪。”


“可是这太荒谬了！简直荒谬绝伦！那孩子疯了！哎，单是他关于威士忌的供词——对不起；我想我真不该讨论这件事，我相信他们今天下午会传我当证人。对了，我一向以为所有的证人都会赶在一堆，像陪审团一样受到监管；可是我听说只有在某些案子里才会这样做。检方并不觉得这个案子有这个需要，因为那个——呃——问题太明显了。”


“如果你是检方证人的话，史本赛叔叔，”那女孩说，“他们会让你说吉姆精神失常吗？”


“大概不会吧，亲爱的孩子；可是我会想办法提出这点来。我至少该帮你这个忙，”他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哎，我说，布莱克先生，我很了解你的立场。我知道你想尽量安慰玛丽，让她在大审的时候振作精神。可是给人虚幻的希望是——该死的，先生，这样太没心肝了！我就是这样说：太没心肝了。没有别的话可以形容。记住了，玛丽，你可怜的老父亲就躺在那里，死了，被谋杀的，埋在地下了；这些才是你需要用来支持你的东西，”他略为停顿，然后看了下表，“我得赶紧走了，”他轻快地继续说道，“就像他们说的，‘时间与潮水，一刻不待人’。呃——对了，我听说你是不是在胡说什么我那套咖啡色苏格兰呢衣服，那套旧衣服的事？”


她坐在壁炉前的位子上，双手环抱着两膝。现在她很快地抬头看了一眼。


“那是一套很好的衣服，史本赛叔叔。值十二个金币呢，你也希望能找回来，不是吗？”


他担心地看着她。“哎，玛丽，这正是个好例子，说明了人生这种——这种生离死别的时候却会注意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的天啦，亲爱的，你为什么那样在意那套衣服呢？我跟你说过我送到洗衣店去了。当然啦，后来有那么多事情要想，我就没再管那套老高尔夫球装的事了！我只是忘了去取回来，据我所知，衣服还在洗衣店里。”


“哦。”


“你明白的，是吧？亲爱的孩子？”


“明白，”她说，“你是连放在口袋里的打印台和橡皮章一起送洗衣店的吗？还有那双土耳其的拖鞋？”


这话虽然不是很明白，可是看来应该不会让人烦心才对。可是胡弥医师把他的眼镜取了下来，放回口袋里。同时我注意到门口的门帘动了动，有人在往里张望，那里的光线还不够亮到能把他看清楚：他看来是个很瘦的男人，一头白发，还有张毫无特征的脸；可是一只手抓紧了门帘的一角，好像在用力扭着。


“我想大概我真是那样送洗的，亲爱的孩子，”胡弥医师的声音改变得就像那抓住门帘的手一样突然，可是他还是尽量想说得轻松，“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去管这种小事。洗衣店的人都很诚实的。哎呀，哎呀，我真的得走了。呃——哦，对不起，这位是崔甘农医师，我的朋友。”


站在门口的那个人把手放下，微微地鞠了个躬。


“崔甘农医师是精神科的专家，”另外那位医师微笑地解释道，“好了，我还是一定得走了。再见。布菜克先生。别给玛丽的脑袋里装满了胡说八道的东西，也别让她对你做同样的事。今天下午睡一下吧，亲爱的孩子，我今晚会给你开点药，让你忘记所有的烦恼。莎士比亚不是说过‘那织补起你纷扰愁结的睡眠’【语出《麦克白)第二幕。——注】吗？嗯，的确如此。再见。”

06 一截蓝色羽毛



在中央刑事法院第一号法庭证人席上的那个男子声音洪亮而充满自信。我悄悄溜进来的时候，他的话正说到一半：


“——所以，当然啦，我想到了打印台。你知道，就像说‘医生还没到，准备先做好’嘛。只不过来的是警察。”


鲁道夫·傅来明先生是个高大而粗壮的男人，留着硬硬的红胡子，这要是在四十年前，即使是在近卫团也是很少见的。他也有着近卫军的神态，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外面天色转暗之后，在橡木镶板后面隐藏式的灯光，让白色的穹顶有种戏剧性的光辉。可是在庭讯已经开始了几分钟之后才溜进来的我，在当时却觉得这不像个戏院，而像间教堂。


艾芙莲不悦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兴奋地低声说道：“嘘——他刚证实了所有戴尔所说关于发现尸体经过的证词，一直到安士伟发誓说他喝了下了药的成士忌；可是他们发现威士忌和苏打水都没有动过。嘘！那位金发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让她噤声以为回答，因为已经有人把头转向我们这边，而且提到打印台的事吸引了我的注意。鲁道夫·傅来明先生深吸了一口气，挺起胸来，很感兴趣似地环顾整个法庭。他充沛的活力似乎也让律师有了朝气。傅来明那张大脸看来有点饱经风霜，下巴肉松垂，一大把硬直的红胡子；眼皮满足皱纹，眼光却很凌厉，让你感觉到其中应该夹着片单眼镜，而那头硬直的头发上应该有顶铜盔什么的。在审讯停顿的时候——比方说像电影断片的那样停了下来——他就会打量法官，打量律师，抬头去看坐在旁听席上的人。傅来明在说话的时候下巴会进进出出地动着，像只牛蛙。


韩特利·劳顿正在发问。


“傅来明先生，解释一下你提到打印台是什么意思。”


“呃，事情是这样子的，”证人回答道，一面把下巴收了回来，好像他想闻那朵插在他那套黑白花纹西装胸前纽扣孔的花。“在我们看到小柜子上的酒瓶和苏打水瓶都是满满的时候，我对被告说，”停顿了一下，好像在考虑，“‘你为什么不像个男子汉，就承认是你做的呢？看看那边那支箭，’我说，‘你看得到上面的指纹吧；那是你的指纹，对不对？’”


“他听了这话怎么说？”


“什么也没说。完——完——全全什么都没说！所以我想到印下他的指纹，我是个很实际的人，一向是这个样子，所以我才会想到这件事。我对戴尔说要是我们有个打印台——你知道那种东西，就是可以用橡皮章在上面蘸印泥的东西——我们就可以弄一组清楚的指纹了。他说胡弥大夫最近才买了几个橡皮章和一个打印台，在楼上那位大夫的一套衣服口袋里。他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他本来打算把橡皮章拿出来，以免弄脏了口袋，所以他自告奋勇地说要上楼去拿来——”


“我们很明白，傅来明先生，结果你有没有拿到打印台，取到嫌犯的指纹呢？”


急切得把脖子都伸长了的证人似乎对这样打断他的话觉得很不高兴。


“没有，我们没有拿到，我是说，没有拿到那一个打印台。戴尔找不到那套衣服，好像，要不就是那个打印台不在那里。可是他还是想办法从办公桌里翻找出一个旧的打印台，用的是紫色的墨水，而我们在一张纸上盖下了嫌犯的整套指纹。”


“是这张纸吗？请拿给陪审团看。”


“是的，就是这张。”


“被告有没有表示反对呢？”


“呃，有一点。”


“他怎么样了？”


“也没怎么样。”


“我再重复一遍，傅来明先生，他怎么样了？”


“没有怎样，”证人粗声咆哮道，“他趁我没防备，张开手来推了我一把，我两脚没站稳，结果撞在墙上，摔了一下。”


“推了一把，原来如此，他这样做的时候态度如何呢？很生气吗？”


“是的，他突然大发脾气。我们当时按住他的手臂，好取他的指纹。”


“他对你‘推了一把’，结果你‘摔了一下’。换句话说，他出手既用力又快啰？”


“他趁我没防备。”


“劳驾你就只要回答问题就好了，他突然出手，又快又狠。是这样吗？”


“是的，否则他不会推得倒我。”


“很好。现在，傅来明先生，请问你有没有查看第八号照片所拍的那个房间墙上的那个地方，也就是从那里把箭拿下来的地方？”


“有，我整个仔细看过。”


“那些小挂钉，就是把箭挂在墙上的小挂钉，是不是给猛地扯出来了，好像是那支箭突然给扯了下来？”


“是的，全都落在地上。”


律师看了下他的案件摘要。在经过这场小冲突之后，傅来明挺直了肩膀，挑高眉毛，把一只拳头搁在证人席的栏杆上。他好好地看了看法庭里，好像在挑战看谁敢对他的回答置疑；他的前额有很多小小的皱纹。我记得他有次由对面正好直视着我的两眼，而我就像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那样想道：“这家伙到底真正在想什么？”


或者，在这个案子里，你也许会奇怪被告到底真正在想些什么。他今天下午比早上更显紧张不安，在被告席上，只要有人一动，你就会注意到，就像是在空旷舞池里的动作一样，而被告席正像个空的舞池。挪下身子，手稍微动一动，似乎都在你眼前。他经常会望向律师们所坐的地方——看起来是朝向那一脸阴沉和讥诮在沉思着的雷金纳·安士伟。被告的两眼神色看来慌乱而担忧，宽宽的肩膀松垮。H.M.的秘书乐丽波普现在也坐在律师席，戴着纸做的护袖，细看一张打字机打好的文件。


律师轻咳一声，重新问话。


“傅来明先生，你说你是好几个射箭协会的成员，成为射箭手也有很多年了？”


“正是如此。”


“所以你可以自许为这方面的权威吧？”


“是的，我想我大可以这样说。”证人回应着，很郑重地点了下头，喉咙像牛蛙似地动了动。


“我要你看看这支箭，描述一下。”


傅来明一脸不解的表情。“我不知道你希望我说些什么。这是一支标准型的男子用箭，红松木的箭杆，二十八时长，四分之一吋粗，铁的箭头，或者叫箭镞，垫的是硬木，尾槽是牛角做的——”他把箭在手上翻转着。


“尾槽，不错，麻烦你解释一下尾槽是什么好吗？”


“尾槽是箭的尾端一小块楔子形的牛角。上面有个V字形的缺口——这里。就是用这里把箭搭上弓弦。像这样。”


他的手臂往后一缩来示范，手却撞在支撑证人席顶盖的木头柱子上：让他显得既吃惊又懊恼。


“那支箭有可能是以弓射出的吗？”


“不可能，绝无可能。”


“你认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吗？”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何况，那个家伙的指纹是唯一的印子，留在——”


“我必须请你不要预先讨论到证物，傅来明先生。这支箭为什么不可能是以弓射出来的呢？”


“看看那个尾槽，又弯又扭的到了那个程度，根本不可能搭上弓弦。”


“你第一次看到那支箭在死者身上的时候，尾槽就是这副模样吗？”


“是的，就是这样。”


“能不能请你把那个传给陪审团检查一下？谢谢你。现在已经证明这支箭是不可能以弓射出的了：你告诉我们说你注意到箭上有一层灰尘的地方，你有没有看到除了你认为是指纹的印子之外，还有没有任何其他地方——任何地方——有任何印子呢？”


“没有。”


“没有别的问题了。”


他坐了下来。那支箭还在陪审团之间传观，H.M.发出很长一阵大声清嗓子的声音，站了起来。世上的男音有千百种，而这种声音代表了宣战。这影响到了几个人，因为乐丽渡普静静地做了个意味强烈的警告手势，不知为什么把她刚才一直在细看的那份文件递了过去。整个房间都明显感到麻烦像风一样地吹来了，可是H.M.的开场却相当温和。


“你告诉我们说，在那个礼拜六晚上，你本来就要到隔壁去和死者下棋的吧。”


“一点也不错。”傅来明蛮横的口气好像在说：“那又怎么样？”


“死者是什么时候和你约好的？”


“大约是那天下午三点左右。”


“啊哈。说好是晚上几点钟呢？”


“他说七点差一刻的时候来吧，我们一起吃个冷盘的晚餐，因为屋子里其他的人都要出去了。”


“乔丹小姐跑过去找你来的时候，你告诉我们说你已经出门来赴约了？”


“对，我是早了一点，宁愿早到也不要迟到。”


“啊，呃，来好好瞄——嗯啊——再看看这支箭。看看那三支羽毛。我想我这样说是对的吧？这些羽毛是装在箭杆的边上，离尾槽大约有一吋，而每根羽毛都大约两吋半长？”


“对的，箭羽的大小不一定，不过胡弥喜欢最大的那种。”


“你注意到中间那支羽毛相当利落地从一半的地方拉脱了吧，你发现尸体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吗？”


傅来明怀疑地望着他，在那把红胡子后面露出警戒的神色。


“是的，当时就是这样。”


“你听到证人戴尔说，被告在六点十分走进书房的时候，所有的羽毛都没动过，都是完整的吧？”


“我听到了。”


“当然啦，我们全都听到了。因此，这支羽毛想必是在那个时候到发现尸体之间的那段时间里弄破的了？”


“是的。”


“如果被告从墙上抓下那支箭来，握住箭杆中间的部位，刺向胡弥，你想那羽毛是怎么弄断的呢？”


“我不知道，大概是在挣扎中弄断的吧。胡弥看到箭刺过来，就伸手去抓箭——”


“他伸手去抓威胁到他的箭头相反的另外一头？”


“有可能呀。要不然也可能是箭从墙上挂钉上抓下来的时候扯断的。”


“这是另外一种说法。那支羽毛断裂的原因：一是在挣扎中扯断的，一是在箭从墙上拉下来的时候弄断的。啊哈。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那截断裂掉的羽毛在哪里？你们搜查房间的时候有没有找到？”


“没有，我没有找到；可是一小截羽毛——”


“我告诉你，所谓的这‘一小截羽毛’可是有一又四分之一吋长、一吋宽哟。比半个克朗的铜板要大多了。如果地上有半个克朗的铜板，你一定会注意到吧？”


“是的，可是那又不是半个克朗的铜板。”


“我说这还要大多了，而且还染成了亮蓝色，对吧？”


“我想是的。”


“书房里的地毯是什么颜色？”


“我想我记不得。”


“那我可以告诉你，是浅棕色的；你接受我的说法吗？好。而且你也同意说房间里的家具很少吧？啊哈。可是你很仔细地搜索过那个房间，却还是没找到那少了的一截羽毛？”


到目前为止，这位证人似乎对他自已的才智非常得意，刻意表现，偶尔还挑挑他口角的胡子。现在他不耐烦起来。


“我怎么会晓得？也许卡在什么地方了，也许现在还在那里。你为什么不去问一问那位警探？”


“我是要去问的。现在我们来谈谈你喜欢的射箭方面的资料，就拿箭尾的三支羽毛来说好了，它们都有什么有用的地方吗？还是只是装饰而已？”


傅来明似乎很吃惊。“当然都有用处的，它们以等距装置，和箭矢进行的方向平行：这些你都看得出来。羽毛自然的曲线能让箭在空中转动——咻！——像这样！就像长枪的子弹。”


“是不是总有一支羽毛的颜色和其他的不同，像这支？”


“对，那叫标羽；让你知道把箭搭在弦上的什么地方。”


“你买箭的时候，”H.M.继续问道，他的声音低沉而梦幻，对方则瞪视着他，“箭羽都已经装好了吗？还是要你自己装上？”


“一般来说，都是已经装好的。当然的嘛。不过有些人喜欢装上自己的那种羽毛。”


“我想死者就是这样的，对吧？”


“不错。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晓得的，可是他用的是另外一种。大部分的箭用的都是火鸡的羽毛。胡弥喜欢用鹅毛，而且要自己来装：我猜他是喜欢那种用灰色鹅毛的古老传统。这些都是鹅毛。那个做杂工的桑克斯通常会帮他装上。”


“而这个小东西，你称之为标羽的，我听说他还用了一种很特别的染料，是他自己发明的，来给这种标羽着色。对吧？”


“对，他就是这样弄的，在他的工作室——”


“他的工作室！”H.M.说着兴致高昂起来，“他的工作室。这个工作室在哪里呢？把房子的平面图拿来指给我们看。”


陪审团里响起一阵骚动，很多人把平面图打了开来。我们这些旁听的也有人在座位上动了动身子，不知道这个老头子在他那件评价不高的袍服袖子里暗藏了什么乾坤。鲁道夫·傅来明用一根长了毛的红红手指点着，皱着眉头，抬起头来。


“就是这里。那是后花园里的一间独立小屋，大约离主屋有二十码。我猜以前大概准备弄间温室吧；可是胡弥并不喜欢那种东西，那里有一部分是玻璃的。”


H.M.点了点头：“死者在那里都放了些什么东西呢？”


“他的射箭装备。弓啦，弦啦、箭啦、拉弓用的手套啦，这一类的东西。老桑克斯也在那里给箭羽染色，用的是胡弥自己的东西。”


“还有什么别的？”


“如果你要完整的目录，”证人回嘴道，“我可以给你。护臂、佩箭的腰带、清理箭头的毛纱、一两个给拉弓手套上油的小油壶——当然，还有一些工具。胡弥是个手很巧的好人。”


“没有别的了吗？”


“我记得的就这些。”


“目前，你对这点很确定吗？”


证人哼了一声。


“好。——现在，你已经作证说那支箭不可能是由弓射出来的。我要建议你的是，这句话完全不是你所说的意思，你会同意说那支箭也可能是投射出来的吧？”


“我不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不同呢？”


“有什么不同？你看这边！看到这个墨水台没有？呃，要是我现在抓起来丢向你，这当然不是由弓射出来的；可是你绝对会同意那是投射出来的，对不对？”


“对。”


“好。而你也可以抓起那支箭来向我投射吧？”


“可以的！”证人说。


他的口气表示：“天啦，我还真想这样干呢。”他们两个人的声音都很有力，越来越让人听得清楚。就在这时候，检察总长华特·史东爵士清了下嗓子，站起身来。


“庭上，”华特爵士说，他语气之丰厚和平静是可与一位大主教相媲美，“我并不想打断我饱学的朋友。可是我只想向我这位饱学的朋友请教一下，他是不是认为这支重量大约只有三盎司的箭可以投掷出去而深入人体八吋之多？——我只能想到我这位饱学的朋友显然把箭和长矛搞混了，更不用说误以为是渔叉吧。”


H.M.假发的后面开始竖了起来。


乐丽波普做了个很激烈的摇手的手势。


“庭上，”H.M.用一种很奇怪的哽咽声音回应道，“我的用意在向证人所提出的下个问题里就会看得出来。”


“请继续，亨利爵士。”


H.M.喘过气来。“我的意思是说，”他对傅来明说，“这支箭可能是由一把十字弓发射的吗？”


一片死寂。法官小心地把笔放下，把那张圆脸转了过来，好像一个好奇的月亮。


“我还是不明白，亨利爵士，”法官包德金大人插嘴问道，“到底什么是十字弓啊？”


“我这里就有一把。”H.M.说。


他从桌子底下拖出一个像放西装用的大纸箱，从箱子里拿出一样很重、看来很有致命危险的器械，其中木头和铁制的部分都打磨得相当的亮。托柄部分并不长，有点像小型的来复枪：最长不超过十六时，可是前端却是一块弯成半圆形的宽软钢片，两端都连在一根弦上，弓弦则向后拉到装在托柄上一个有V形缺口和象牙把手的绞盘，扳机和绞盘相连，平平的托柄正中央则是一道长长的凹槽。这架十字弓的托柄上还镶嵌了珠母贝的花饰，在众目睽睽下握在H.M.手里本来应该看来很不协调的，可是却一点也没这种感觉，突然让人觉得那看起来像是一件未来的武器，而不是一件以前用的武器。


“这个。”H.M.就像拿着玩具的小孩子一样，完全没有一点不自在地继续说道，“叫做短‘腿’十字弓。十六世纪法国骑兵队主要使用这种武器，你知道。把弦上紧——像这样，”他开始转动把手，在一阵难听的喀喇声中，弓弦开始移动，把铁板的两角往后拉，”在凹槽里放进一支铁的箭矢，叫做四角箭，扣下扳机，就会像投石器一样地射出。四角箭带着后面铁杆的重量激射而出……四角箭比一般的箭来得短。可是也可以用来射箭。”


他扣动扳机，造成很震撼的效果。华特·史东爵士站了起来。这位检察总长的声音让刚开始的一片嗡嗡语声平息下来。


“庭上，”他一本正经地说，“这一切都很有意思——不论这算不算得上是证据。我们这位饱学的朋友是不是要提出另外一个理论，认为这次凶案是由他手上这种独特的器械所造成的呢？”


他有点觉得很有意思似的，法官却一点也不觉得好玩。


“嗯，我正要问你这个问题，亨利爵士。”


H.M.把十字弓放在桌上。“不是的，庭上。这支弓是由伦敦塔借来的。我只是说明一下。”他再度转向证人。“艾佛瑞·胡弥自己有没有十字弓？”


“说老实话，他有。”傅来明回答道。


在陪审团下方的记者席上，有两名要赶下午截稿时间的人站起身来，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证人一脸不太高兴、却很感兴趣的表情。


“好久以前，”他大声地继续说道，“肯特郡护林官协会试用十字弓一年，那种东西并不好，很累赘，而且和弓箭比起来也差多了。”


“啊哈。死者一共有多少把十字弓？”


“两三把吧，我想。”


“有任何一把和这把相似的吗？”


“我相信有的。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他都把十字弓放在哪里？”


“在后院的那个小屋子里。”


“可是一分钟前，你忘记了，是吧。”


“一时忘了，是的，很自然嘛。”


他们两个又都火了起来。傅来明的大鼻子和下巴像潘趣【Punch 是英国传统滑稽木偶戏中的主角之一。——注】似的挤到了一堆。


“现在我们来听听你这位专家的意见，那支箭能用这样的弓发射吗？”


“不会有什么准头。太长了，又会装得很松，二十码外就是乱射了。”


“我问的是，能用这发射吗？”


“我猜想是可以的。”


“你猜想是可以的？你根本很清楚地知道是可以的，对吧？来，把那支箭给我，我来射给你看。”


华特·史东爵士站了起来，很文雅地说：“庭上，就不必表演了吧。我们接受我饱学的朋友的说法，我们也很了解证人只是在可说是过分的情况下尽量表达他诚实的看法。”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艾芙莲轻轻地对我说，“你看到没有？他们会一路逗那只老熊，最后让他见不到那圈血。”)


显然一般人的印象是H.M.把事情处理得很糟，再加上什么也没能证明，他最后两个问题更是听来口气十分可怜。


“不用管二十码外的准确度如何。在很短的距离，比方说一两呎，能射得准吗？”


“大概可以。”


“事实上，不可能射不中吧？”


“两三呎的话，不会射不中的。”


“没别的问题了。”


检察总长简短的交互询问把这个说法处理掉了，可以说是齐根斩断。


“要以我这位饱学的朋友所提出的方式杀死死者的话，手持十字弓的人必须在距离被害人两三呎之内的地方吧？”


“是的，”傅来明回答道，他的神态和缓了些。


“换句话说，是在那个房间里？”


“是的。”


“一点也不错。傅来明先生，当你走进那间上锁的密室——”


“哎，这点我们有异议，”H.M.说着，突然喘着气，抖动着文件，又站了起来。


华特爵士第一次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他转身对着H.M.，而让我们看到了他的脸。那是一张结实的长脸，眉毛浓黑，虽然有点泛红，却是一张很有力的脸。但是他和H.M.都向着法官发言，好像彼此透过翻译在交谈似的。


“庭上，我饱学的朋友究竟认为哪里有问题？”


“‘密室’。”


法官兴味盎然地用他明亮而稳定的眼光望着H.M.，可是他的话说来却很冷淡。“那个词也许太花俏了点，华特爵士。”


“我愿意收回，庭上。傅来明先生，当你走进那间每个出入口都由里面闩住的非密室的时候——”


“再次抗议！”H.M.说。


“啊。当你走进，”华特爵士说道，他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开始听来像是远方的雷声，“那间房门是由里面闩住，窗子不但关紧，还有上了锁的护板的房间里时，有没有发现任何像这样独特的器械？”


他指着那把十字弓。


“没有，我没有看到。”


“这可不是一样会看不到的东西吧？”


“当然不是，”证人很滑稽地回答道。


“谢谢您。”


“传史本赛·胡弥医师。”

07 站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



五分钟之后，他们还在找史本赛·胡弥医师，我们知道一定是什么事出了问题。我看到H.M.把两手交握在一起，不过他再没有什么别的表示。韩特利·劳顿站了起来。


“庭上，证人似乎是——呃——不见了。”


“这点我也注意到了，劳顿先生。我想你是不是要提出休庭的申请，等证人找到之后再开庭呢？”


律师们开起会来，其间好几次望向H.M.。然后华特·史东爵士站了起来。


“庭上，检方的立场是，我们相信我们可以节省审讯的时间，略过他的证词，依正常顺序继续传唤证人。”


“华特爵士，这个决定必须由你负责。同时，既然证人收到了传票，他就应该到场。我想这件事应该加以调查。”


“当然，庭上……”


“传佛德瑞克·约翰·哈德卡瑟。”


佛德瑞克·约翰·哈德卡瑟警员，作证说明发现尸体的经过。傍晚约六点四十五分时，他正在格鲁斯维诺街上当班巡逻，一个他现在知道是戴尔的男人从屋子里出来，说：“警官，进来；出了可怕的事。”他走进屋子的时候，一辆车开了过来；车子里坐着的是史本赛·胡弥医师，还有一名妇人(乔丹小姐)，她似乎昏倒了。他在书房里看到被告和一个自称是傅来明的男子。哈德卡瑟警员向嫌犯问道：“这事是怎么发生的？”被告回答说：“我什么也不知道。”然后就什么也不肯多说。证人于是打电话到他所属的分局去，然后守在那里等到警探到场。


辩方并未提出交互讯问。控方接着传菲力浦·麦克南·史托京医师作证。


史托京医师是个消瘦而满头乱发的男子，一张嘴抿得很紧，但带着一种很奇怪的感伤表情，他抓紧了证人席的栏杆，始终不曾放开。他用一条不怎么整洁的领带打了个领花，一身黑西装很不合身。可是他的两手干净到好像特别洗刷过。


“你的姓名是菲力浦·麦克南·史托京，是伦敦大学的法医学教授，也是大伦敦警局C分部的医学顾问吗？”


“是的。”


“一月四日那天，你是不是被派往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于七点四十五分到达？”


“是的。”


“到达现场之后，你在书房里有什么发现呢？”


“我发现一具男性尸体躺在窗子和书桌之间，脸朝上，非常接近书桌。”证人的声音很含糊，不容易听清楚。“在场的有胡弥医师，还有傅来明先生和嫌犯。我说：‘他有没有移动过？’嫌犯回答说：‘是我把他翻过来仰面躺着的。他原先朝右侧卧，脸几乎贴在书桌上。’死者的两手已经冷了；上臂和身躯还相当温暖，左臂上端和颈部已有死后僵直的现象，我判断他已经死了一个小时以上。”


“不可能更精准一点吗？”


“我认为死亡时间是在六点到六点三十分之间，不能再精准了。”


“你给这具尸体进行过解剖验尸吗？”


“是的。死亡原因是一支箭的铁制箭头插入胸腔内八吋而刺穿了心脏。”


“是立即死亡吗？”


“是的，绝对是当场毙命，就像这样，”证人加上一句，突然啪的一声用手指打了个榧子，像在变魔术一样。


“之后他还能不能动弹，或是往前走一步呢？——我想要问你的是，”华特爵士追问着，把手伸了出来，“他在遭到刺杀之后还有没有足够的力气去闩门或窗子？”


“绝对不可能。他几乎是立即倒地而亡。”


“你由伤口的情形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我的结论是那支箭让人当做匕首来用，由一个孔武有力的人给予有力的一击。”


“像被告这样的人？”


“是的！”史托京医师用犀利的目光很快地看了安士伟一眼。


“你得出这结论的理由是什么？”


“伤口的方向、入口很高——在这里，”他比划着说明，“然后斜向下方剌入心脏。”


“你是说，角度很小？由上往下刺？”


“是的。”


“你对于说箭是射向他的这种说法有什么想法？”


“如果你是要我表示我个人的意见，我会说不是那种情形，几乎完全不可能。”


“为什么呢？”


“如果说那支箭是射向他的，那我觉得箭应该是多多少少会笔直地射进他身体里；以那支箭现有的角度来说，当然不可能。”


华特爵士伸出两根手指。“换言之，如果那支箭是射向他的话，那射箭的人必须站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朝下瞄准。”


在我听来，似乎他只差没再加上一句“像爱神丘比特？”，华特爵士的声音充满了不用说也清楚的讽刺意味。我敢发誓至少有一位陪审员的脸上露出一丝一瞬即逝的怀疑的笑容，这些陪审员平常都像是填充的假人似的坐在那里。整个气氛变得更冷了些。


“不错，大概会是这种情形，否则被害人必须向前把腰弯得很低，好像他在向凶手深深一鞠躬似的。”


“你有没有发现挣扎打斗的痕迹？”


“有。死者的领子和领带都弄皱了，他的上装在颈部拱了起来，两手很脏，而且右手掌心还有一道小小的伤痕。”


“那道伤痕可能是什么造成的？”


“我说不准。可能是箭头造成的。”


“你的意思是说，好像他伸出一只手去防卫自己似的吗？”


“是的。”


“死者手上有从那个伤口流出来的血吗？”


“伤口流了点血。不错。”


“在你检查的过程中，是否发现房间里有任何其他沾有血迹的物件？”


“没有。”


“所以，很可能那个伤口事实上就是由那支箭造成的啰？”


“我的推论正是如此。”


“你能不能告诉我说，医师，你第一次在书房里检查过尸体之后，接下来又怎么样了呢？”


那个首如飞蓬的证人又看了被告一眼，他的嘴巴露出厌恶的表情。“和我相识的史本赛·胡弥医师问我是不是能看看嫌犯。”


“看看他？”


“检查他一下。胡弥医师说：‘他跟我们说了个什么吞了安眠药之类的荒谬故事；我们刚检查了他一下，可是找不到什么可以支持他这个说法的东西。”


“在这段时间里，被告的态度如何呢？”


“很安静，太过于镇定和安静了；只不过他不时地会用手梳理头发，像这样子。他还不像我那样感到震惊呢。”


“你有没有检查他呢？”


“我大略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脉搏很快而不规则，并不像吞服了麻醉剂之后那样消沉。两眼的瞳孔也很正常。”


“以你的看法，他有没有服药呢？”


“以我的意见，他并没有吃什么药。”


“谢谢你；没有其他问题了。”


(“这下驳倒了，”艾芙莲说。被告苍白的面孔露出困惑的表情；他一度在椅子上半欠起身子，好像要出声抗议，押着他的两名法警立刻警觉起来。我看到他的嘴唇无声地动着。现在猎犬都吠叫着逼近前来，如果他真的清白无辜，那他现在的感觉一定很恐怖。)


H.M.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站在那里瞪着证人整整看了一分钟。


“原来你‘大略地’检查了他一下，是吧？”


H.M.的口气让法官也抬起头来。


“你对你所有的病人都是‘大略地’检查的吗？”


“这完全是两回事。”


“是说除非他们会死，是吧？你觉得一个人的生死就只靠‘大略的’检查来决定吗？”


“不是。”


“还是说在法庭上宣誓之后的证词靠那个决定呢？”


史托京医师的嘴抿得更紧。“我的责任是验尸：不是给被告验血。我认为史本赛·胡弥医师是相当知名的权威人士，让我可以接受他的意见。”


“原来如此。所以你本人并不能提供第一手的证据喽？一切只是根据胡弥医师的看法——对了，胡弥医师现在还不在这里啊？”


“庭上。我必须抗议这样的暗示，”华特·史东爵士叫道。


“亨利爵士，请你只谈证人的证词。”


“请庭上见谅。”H.M.咆哮道，“据我了解这位证人几乎只谈胡弥医师所说的话呢……你能以你自己的看法发誓说他没有服药吗？”


“不能，”证人忿忿地说，“我不会发誓，我会表示我的意见；而我可以发誓说我所给的意见是很真实的。”


法官轻柔平和的声音插了进来。“我还是不明白，你认为被告吃了药这件事是不可能的吗？这是我们在问的问题。”


“不是的，庭上，这样就太过臆测了。”


“为什么这样会太过臆测呢？”


“庭上，嫌犯告诉我说那个药，不管那到底是什么。他吃下去的时间是六点十五分左右。我一直到将近八点的时候才对他做检查。如果说他真吃了什么药的话，药效也大部分消退了。不过，胡弥医师是在七点之前检查他的——”


“胡弥医师的意见并没有提出来给我们，”法官包德金大人说，“因为这件事很重要，我希望这点要讲清楚。如果说那个神秘的药物药效会大部分都消退了的话，我想你也没有立场来多谈这一点吧？”


“庭上，我刚说过我只是提出一个意见。”


“很好，请继续，亨利爵士。”


H.M.显然非常高兴，转到其他问题上。


“史托京医师，这里还有一件事你也说不会是那种情形，几乎完全不可能：我是说关于那支箭可能是射出的说法。我们来谈谈尸体所在位置的问题。你接受被告的说法，也就是说最初尸体是向右侧卧，面对书桌的侧面吗？”


那位医师冷笑道：“我相信我们到这里来就是为检验被告的说法，而不是加以接受。”


“看来不见得是所有情况下都如此。没错。可是你是不是能勉强自己同意特定的那一点呢？”


“可能。”


“你知道任何与这个说法矛盾的证据吗？”


“没有，我不能说有这类情形。”


“那，纯粹只是讨论一下。假设死者原先站在书桌的旁边——这样也就是(请看你手里的平面图，在那里)面对着房间那边的小柜子。假如他弯下腰来看书桌上的什么东西。如果，就在他弯身向前的时候，那支箭从小柜子那边朝他射了过来，会不会像这样射进他体内？”


“有极少的可能。”


“谢谢。没有别的问题了。”


H.M.使劲地坐了下来。检察总长再度提问时相当简略。


“如果事情发生的经过真像我这位饱学的朋友所说的那样的话，”华特·史东爵士说，“那还会有挣扎打斗的迹象吗？”


“我想不会有。”


“你想就不会发现有弄皱了的领子领带，弄乱了的上装，弄脏了的手，还有右手掌上的伤口了？”


“不错。”


“我们能相信手掌上的伤是由于想在空中抓住向死者射来的箭而造成的吗？”


“以我个人的看法，这种说法太荒谬了。”


“你认为有可能是一个凶手，配了一把很大的十字弓，藏身在小柜子里吗？”


“不可能。”


“最后一点，医师。关于你是否够资格来谈论被告有没有吃药这件事：你曾经在普瑞德街的圣普瑞德医院任职二十年吧？”


“是的。”


医师获准离开证人席，接下来检方传唤了他们最重要的证人——哈利·恩奈斯特·莫特伦。


莫特伦警探起先一直坐在律师席上。好几次我注意到他，却不知道他是谁。莫特伦警探脚步缓慢却很稳健，在态度和言词两方面都很小心谨慎。他比较年轻，最多不过四十岁；可是他答话时的平顺，从来不显匆忙地太快说出回答的话，在在显示他有过出庭的经验。他笔挺地站着，神态好似在表示：“我并不特别喜欢把绞索套在谁的脖子上；可是我们也不要听什么胡说八道的事；谋杀就是谋杀，越早消灭一个罪犯，就对社会越有好处。”他有一张国字脸，鼻子很短，整张脸有些平板，而他两眼的表情看来如果不是非常凌厉，就是他需要配戴眼镜了。一副干干净净顾家男人的神气，在保护社会，深入法庭。他以响亮有力的声音宣了誓，然后用他那凌厉或是近视的两眼盯着律师。


“我是伦敦大都会区警局的分局警探，一月四日那天在听到报案之后，就动身前往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于傍晚六点五十五分抵达。”


“接下来的情形如何？”


“我被引进到一个称为书房的房间，见到了被告和傅来明先生，管家，还有哈德卡瑟警员。我问了后面那三个人，他们把现在已经在庭上所做的证词告诉了我，然后我问被告有什么话要说。他回答道：‘要是你肯把这些残忍的家伙弄出房间去的话，我就会试着把经过情形告诉你。’我请其他的人离开房间，然后我关上房门，在被告面前坐了下来。”


警探所引用的被告供词几乎和检察总长在开场白时所宣读的一模一样。在莫特伦用平淡的语气重复说出的时候，听来更加空洞而简略。在说到威士忌酒里下了药时，华特爵士插进话来。


“嫌犯告诉你说死者给了他一杯掺了苏打水的威士忌；说他喝了一半，然后把杯子放在地下吗？”


“是的，放在他的椅子旁边。”


“我想，莫特伦警探，你是个绝对戒酒主义者吧？”


“是的。”


“那，”律师非常温和地说，“嫌犯的呼吸里有没有任何的酒味呢？”


“一点也没有。”


这件事情这么明显，这么简单，使得我相信检方一直保留着当做是会语惊四座的重点。这果然有效，因为这是个很实际而平常的论点，让每位陪审员都能了解。


“请继续，警探。”


“他做完供词之后，我对他说：‘你知道你告诉我的这些话不可能是真的吗？’他回答道：‘这是个陷阱。警探，我可以向天发誓我遭到了陷害；可是我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所有的人都那么坏，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冲着我来。’”


“你明白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


“据我所知，他说的是屋子里其他的人。他和我说话并不困难；我觉得他很友善，甚至很热切。可是看来好像他对那一家里的每一个人，或是这一家人的朋友，只要接近他的，他都抱有强烈的怀疑。然后我对他说：‘要是你知道门是从里面闩住的，窗子也都上了锁，那怎么可能有谁做得了你说的那些事呢？’”


“他听了这话之后怎么说？”


证人似乎有些困扰。“他开始谈起侦探小说来，还有怎么样可以从外面把门窗锁上的方法——用一根绳子或是铁丝，这一类的事。”


“你也看侦探小说吗？警探。”


“是的，先生。”


“你知道任何像他说的这些方法吗？”


“呃，我是听说过一两个；如果运气很好的话，也可能可行。”莫特伦警探看来有些迟疑，也有点抱歉。“可是在这个案子里，全都不可能用得上。”


在律师的手势下，用做证物的那两扇窗子的遮板又给拿到了前面，这回连门也拿上来了：一块结实的橡木板，装在一个门框上。


“我知道就在那天晚上，在警佐雷伊的协助下，你把遮板和门都拆了下来，带回警局去做实验，是吧？”


“是的。”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那些方法在这里都用不上？”


这还是那套老话，可是在莫特伦说明之后，却像“老贝利”本身一样，不但实在，而且难以打破。


“在你问过他有关门和窗子的问题之后，警探，你又做了些什么事呢？”


“我问他会不会反对我搜他的身。我在他站起来的时候——他大部分的时间都一直坐着——注意到他大衣底下右边后面的口袋里鼓鼓的。”


“他怎么说呢？”


“他说：‘没有这个必要，我知道你要什么。’然后他打开大衣，伸手到他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拿出来交给我。”


“把什么交给你？”


“一把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装满了子弹，”证人说。

08 老熊还没有瞎



一把点三八口径、魏百里·史考特牌的自动手枪送上来加以检查和指认。我们后面有人开始轻轻地哼唱起“哦，谁会和我同游高原？”只不过把歌词改成了“哦，谁会说他清白无辜？”怀疑的气氛浓到几乎让人触摸得着。这时候，我正好在看着雷金纳·安士伟，那个被告的堂兄似乎第一次对证物感到兴趣。他很快地抬头看了一眼；可是他那张阴郁而好看的脸上除了傲慢的神情之外，没有其他的表情。然后他又继续玩着律师席桌上的那个玻璃水瓶。


“这就是那把他藏在口袋里的手枪吗？”华特·史东爵士追问道。


“是的。”


“嫌犯对于他来谈未来的婚事时，为什么在口袋里带着这样一件武器。怎么解释呢？”


“他否认那把枪是他带来的。他说那想必是他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人放在那里的。”


“想必是他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人放在那里的。原来如此，他能指认那件武器吗？”


“被告对我说：‘这个我很清楚，这是我堂哥雷金纳的枪，他不在东部的时候，有时会住在我的公寓里，我相信我最后一次看到这把手枪是一个月以前，在客厅桌子的抽屉里。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了。”


在有关检查那个房间的事做完漫长而很有说服力的证词之后，证人准备做结论。


“从这些证据，你对凶案如何进行的问题有什么样的结论呢？”


“由那支箭从墙上扯脱的样子看来，我认为那是由右向左拉扯，而手握箭杆的位置就是留有指印的地方。这也就是说把箭拉扯下来的人站在房间这边，有点靠小柜子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推论是死者绕过了书桌，由左侧跑向前方，以逃避刺杀他的人——”


“换言之，也就是让书桌隔在他自己和凶手之间。”


“是的，正是像这样，”莫特伦警探同意道，一面将两手围起，移动着来说明，“我的结论是凶手接着从书桌前面绕过来，然后是一场打斗，死者站在很靠近书桌的位置，面向小柜子。在挣扎之中，那截失踪的羽毛断裂了，而死者的手掌也受到割伤，然后被害人被刺中，侧倒下来，两手弄脏是因为他——他死前抓着地毯。我相信这就是经过情形。”


“还是说他可能去抓那支箭，抓到了箭杆而使他手上有灰尘呢？我的意思是说箭上有一部分因为插进死者体内而无法查验指纹吧？”


“是的。”


“那死者手上的灰尘可能来自那里吗？”


“很有可能。”


“最后，警探，我相信你是个合格的指纹专家，也在这方面受过训练吧？”


“是的，正是如此。”


“你有没有取下被告的指纹？先是在格鲁斯维诺街，用的是现场有的紫色墨水打印台，后来又在警局里再取了一次？”


“有的。”


“你有没有将这些指纹和箭杆上的指纹互相比对呢？”


“比对过了。”


“请指认这些照片上面各种不同的指纹，再请你把相符的地方向陪审团说明……谢谢你。箭上的指纹是不是嫌犯的？”


“是的。”


“在那个房间里有没有找到死者和嫌犯以外的任何指纹呢？”


“没有。”


“在那个装威士忌的酒瓶、苏打水瓶，或是那四个杯子上，有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呢？”


“没有。”


“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发现了嫌犯的指纹？”


“在他所坐的椅子上，书桌上，还有书房门的门闩上。”


再问过几个和最后逮捕安士伟有关的问题之后，检方的询问告一结束。这一段在某方面来说，等于是把整个案子做了个很令人感到可怕的总结。如果H.M.要发动攻击的话，现在正是该发动的时候。我们头上挂在墙上的钟想必一直在走着，因为外面天色越来越黑，也有些雨滴打在玻璃屋顶上。法庭里白色和橡木镶板的部分在灯光下显得更亮了些。H.M.站了起来，两手伸开，按着桌面，问了下面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


“是谁闩的门？”


“对不起，我没听清楚你说什么？”


“我说，是谁从里面把门闩上了？”


莫特伦警探连眼睛也没眨一下。“门闩上是嫌犯的指纹。大人。”


“我们并不是在否认他开了门闩。可是闩上门的是谁？在门闩上除了被告的指纹之外，还有其他的指纹吗？’


“有的，有死者的指纹。”


“所以死者和被告一样有可能把门闩上了？”


“是的，他可能闩上了门，很容易的事。”


“现在，我们来把这犯罪经过弄清楚。证人戴尔作证说，大约六点十五分的时候，他听到死者说：‘老兄，你怎么了？你疯了吗？’然后有好像拖着脚步走动的声音：啊……以你的看法，那个拖着脚步走动的声音会不会就是胡弥遭到了杀害呢？”


莫特伦警探可不会落入像这样的陷阱之中。他摇了摇头，细眯起眼睛来，对这件事专注地想了想。


“你要问我的意见，大人？”


“是的。”


“由我所提出的证据，我们的结论是，那阵声音很短促，因为证人戴尔敲门和问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而告终止。然后那扇门就由里面闩上了——”


“你的意思是说，好让他们不受打扰而很舒服地继续打斗？”


“我不能那样说，”证人完全不受扰乱地回答道，“那样就没人可以进得去了。”


“然后他们继续打了十五分钟？”


“不是的，想必是十五分钟之后又爆发了争吵。”


“原来如此。可是如果是嫌犯在六点十五分把门闩上的话，那一定是他打算动手了，对不对？难道他会闩上门，然后坐下来，再心平气和地谈十五分钟吗？”


“有可能。”


“你以为陪审团会相信这个？”


“我认为陪审团会相信庭上告诉他们是证据的一切，大人。你只是在问我的意见。再说，我也说过了门可能是死者自己闩上的。”


“哦？”H.M.大声说道，“事实上，你觉得很可能是他闩上的？”


“呃，是的，”警探承认道，挺起了身子。


“很好。现在，检方要我们相信被告在口袋里带了一把实弹手枪到那栋房子去。这就是预谋了，对不对？”


“一般人通常不会随身带着武器，除非是他们认为可能会用得到。”


“可是他并没有用那把枪吧？”


“没有。”


“不管杀死被害人的凶手是谁，他都是跑到房间对面，从墙上抓下一支箭，用来攻击死者吗？”


“对，我们相信是这样的。”


“事实上，这也就是你们整个的说法，对不对？”H.M.把身子俯过桌面来追问。


“是一部分说法，不是整个的说法。”


“可是是很主要的一部分？”


“这点我交由庭上裁夺。”


H.M.把两手放在他的假发上；他抬起一只手来拍了拍假发的顶上，好像用塞子把自己塞住，以免爆炸到天花板上去。证人那既干又准确的声音始终不慌不忙。莫特伦警探除了他要说的之外，别的既不多说也不少说。


“我们来谈谈不见了的那一截羽毛，”H.M.以温和的声音问道，“你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找到，是吧？”


“是的。”


“你彻底搜查了那个房间吗？”


“非常彻底。”


“所以如果是在那里的话，就逃不出你的手吧，呃？对吧？你同意这个说法？那，那截羽毛在哪里？”


莫特伦警探露出了一个在法庭可以容许的近乎微笑的表情。他用他那对近视眼仔细地盯着H.M.，因为在证人席上做愚蠢的证言会伤到警官的身份；可是他似乎是有备而来。


“我们也想到过这一点，大人，”他冷淡地说，“当然，除非是有什么人从房间里把它取走了——”


“等一下，”H.M.马上说道，“什么人？可是在这个案子里，那就一定是已经在此作证过的其中一位吧？”


“对，我想是的。”


“这样的话，那这些证人就有一个说谎了，对不对？而被告遭控诉的案子有部分是根据谎言而成立的吗？”


警探开始反击。“你没有让我把回答的话说完。我说那句话只是要把所有的可能排除，大人，我们必须这样做。”


“好吧，那你本来打算说什么呢？”


“我本来要说的是那想必是夹在被告的衣服里给带出了房间。他当时穿了一件大衣，一件很厚的大衣，那截羽毛可能给夹在衣服里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这一点，”H.M.用手指着说，“也正证实了羽毛是在争斗中扯脱的了？”


“是的。”


H.M.向律师席的桌子比了比，他现在看来好似全身散发出一种邪恶的喜悦。“警探，你是个相当强壮的人，是吧？很有力？”


“跟大多数人一样强壮吧，我想。”


“对。现在，看看他们拿给你的东西。你知道那是什么吗？那是一根羽毛——一根鹅毛。如果你想要的话，我们也还有别种的。我希望你把羽毛拿在手里，扯成两半，想办法扯断，扭也好，拉也好，撕也好，随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为我们把它分成两半。”


莫特伦警探关节很大的两手合在那根羽毛上，抬起了肩膀。他身子左右摇晃，周遭一片沉寂，结果什么也没成。


“有问题吗，孩子？”H.M.柔和地问道。


对方皱紧了眉头看了他一眼。“靠过去到陪审团主席面前，”H.M.提高了声音说道，“像你们两个在打架似地试试看，小心啊，别把对方拉过了栏杆……啊，这样子就对了。”


陪审团主席是个看来很醒目的男人，留着灰色的胡子，可是那一头中分的亮棕色头发，颇令人怀疑是不是真的。这场拉扯之战几乎让他像只被钓上的鱼似地给拖出了陪审团席。可是，等到那根羽毛终于开始给拉散时，变成一丝丝，一条条的，并不像扯断的羽毛，倒像是给踩扁了的蜘蛛。


“事实上，”H.M.在众人惊讶的停顿之中说道，“这样根本就办不到，是吧？我都甩鹅毛来清理烟斗，所以我知道。现在来看看用做凶器的那支箭上的羽毛。看到了吗？断裂的地方并不平整，可是绝对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弄乱的地方。你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莫特伦不动声色地回答道。


“你现在承认那根羽毛不可能在打斗中断裂成那样了吧？”


(“我的天，”艾芙莲低声说道，“他做到了！”)


莫特伦没有说话，因为他太诚实了，不能有所评论，他站在那里，眼光从碎裂的羽毛转到H.M.身上，一面移动了下双脚。控方这还是第一次碰到“将军”的状况。但即使有任何激动的情绪，也被华特·史东爵士的冷静给浇熄了。


“庭上，我认为我这位饱学朋友的试验很炫，可是并不足采信。我能不能看看那根用来试验的羽毛呢？”


在他和H.M.相互点头为礼时，那根羽毛传给了他。现在检方要应战了。到目前为止，他们完全占据优势，让这个案子看来敷衍行事。


H.M.在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而响亮的声音。


“要是你有任何怀疑的话，警探，不妨用箭上其他的羽毛来同样地玩一下……我再重复一遍：你承不承认羽毛不可能像你说的那样断裂？”


“我不知道；我不能这样说，”莫特伦很诚实地回应道。


“可是你是个很强壮的人，而你都做不到？”


“可是——”


“只要回答我的问题。那根羽毛的确断裂了，是怎么断裂的呢？”


“那支箭上的标羽很老旧，而且——很容易碎裂吧，好像。干掉了嘛，所以要是——”


“那是怎么断裂的？”


“大人，如果你根本不给我机会作答，我就没法回答你。我想羽毛不会有不可抗拒的力量而不能拆成两半的。”


“你办得到吗？”


“不行，用你给我的羽毛就办不到。”


“那你就拿剩下的那两根既老又容易碎裂的羽毛来试一下吧，你能办得到吗？不行，好吧。现在看看这个。”他拿起那把十字弓。“假设你要把一支箭放进这把弓里。在把箭放进这个凹槽的时候，你得把标羽放在中间。对不对？”


莫特伦有那么一点狼狈。“大概吧，我不知道。”


“我会告诉你的。你得把这支箭在凹槽里尽量往后塞到抵紧了发射装置吧？”


“大概是吧。”


“结果呢，在你拉紧弓弦的时候，我告诉你，转轮的齿会咬住羽毛的尖端而夹住吧？”


“我对十字弓一无所知。”


“可是我现在就拿了一把来做给你看呀。就是这样。最后，”H.M.在检方还来不及提出抗议之前，大声地说道，“我告诉你唯一会让羽毛断裂得那么干净的方法，像那边那根羽毛断裂得一样干净，就是当钢片的弹力飞出去时把它扯成两半。”


他松开十字弓的扳机，发出很可怕的一声响，弓弦弹出在十字弓的头上。


“那截羽毛在哪里？”H.M.问道。


“亨利爵士。”法官说，“麻烦你提问，而不是争辩。”


“只要庭上您高兴，”H.M.嘟哝道。


“我还要进一步请问，这些问题和案情有关吗？”


“我们觉得是这样，”H.M.展露了他的重型武器，“到了适当的时机，我们会提出我们认为是真正用于犯案的那把十字弓。”


法庭中那些黄色的座椅像得了传染病似地全都响了起来。也有人咳嗽。法官包德金大人则继续盯着H.M.看了一阵子，然后回头去看他的笔记，握在胖胖手里的笔则继续往下写着。就连被告也在看着H.M.，可是却好像吃了一惊，只是半感兴趣而已。


H.M.转回来对着正静静等着的莫特伦警探。


“来谈谈这支箭本身吧。你一到格鲁斯维诺街之后就检查过这支箭吧？”


“是的。”警探回答道，一面清了下喉咙。


“你刚才也作证说箭上的灰尘只有你发现指纹的地方给抹动了吧？”


“不错。”


“请看一下卷宗夹里的第三号照片，告诉我你所说的是不是确实的真话。在箭杆上从头到尾有很细的一道垂直的线——只有一点点模糊——那里怎么都没有灰尘？”


“我说的是灰尘上都没有其他的印子。事实也是如此。你所说的那一条细线上从来就没沾到灰尘。那是箭贴挂在墙上的地方，不会积灰尘的。你知道，就像贴挂在墙上的画的背面那样。”


“你是说，像一幅画的背面，你什么时候真正看到这支箭贴挂在墙上？”


“当然没有看过。”


“哦？可是你听到证人戴尔作证说，这支箭并不是紧贴在墙上悬挂着的；你听到他说这支箭在挂钉上离墙有些距离吗？”


微一停顿。“我是由我自己看到其他两支箭贴挂在墙上才知道的。”


“不错，那两支箭是一个三角形的两边；它们一定得竖起来，紧贴着墙，才能维持固定的形状，可是这根用来做三角形底边的箭又如何呢？”


“我不了解你的问题。”


“我这样说吧。三角形的两边是贴靠在墙上的，对吧？第三边，也就是底边，架在另外两支箭的底部。因此，这支箭是由另外两支箭支撑住，而离墙面大约有四分之一吋的距离，你接受戴尔在这方面的说法吗？”


“如果庭上承认那是证据的话，我接受这种说法。”


“一点也不错，”H.M.大声说道，“如果离墙有四分之一吋的空隙，就不可能不积灰尘了，对吧？”


“并不尽然。”


“并不尽然？你同意那支箭没有贴在墙上吧？对了。那么整支箭杆上都应该布满了灰尘才对，你说是吗？”


“这是个很困难的问题。”


“的确。那并不是整支箭杆上都布满了灰尘，是吗？”


“是的。”


“整根箭杆从头到尾都有细细的一条直线上没有灰尘？”


“是的。”


“我告诉你，”H.M.说着把那把十字弓伸了出去，“唯一会造成那样一条线的原因，唯有那支箭给放进一把十字弓里再射出去的缘故。”


他把十字弓伸得老远，用一根手指顺着弓上的凹槽一路划下来，狠狠地环顾整个法庭，让我们也看到了他的脸，然后他坐了下去。


“呸！”H.M.说。


法庭里的人有点松了口气的感觉。这只老熊还没给血弄瞎了眼，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莫特伦管探这个相当诚恳的证人给整了一阵子。这样并没有怎么撼动他；只更让他抿紧了嘴，让他看起来好像他希望能在更公平的条件下来上一次对决，可是他似乎急着想回答检察总长再讯问的问题。


“我们已经听到好几次，”华特爵士突然地开口说道，“说什么会造成某些结果的‘唯一方式’。我请你注意在这些照片里的某些证据，你认为那支箭从墙上扯下来的时候，很清楚地是由左往右猛力拉扯的吧？你已经就此作过这样的证词了？”


“是的，大人。”


“拉扯得用力到让挂钉都拉脱了？”


“正是这样。”


“如果是你来做，你会先扭动那支箭，再向一边拉出来吧？”


“是的，应该是这样。”


“因此，你会把箭挨着墙抽出来，造成刚才所说的那样一条印子？”


“是，会是这样的。”


法官包德金大人两眼越过眼镜往下看着。“华特爵士，这里好像有点乱了。根据我的笔记，起先是说根本没有灰尘。现在我们又听到说是灰尘给擦去了，这两种说法，你到底要说哪一种？”


“事情很简单，庭上。就如我饱学的朋友用他那把十字弓一样，我也是在作说明。我那位饱学的朋友坚持说很多事的成因只有唯一的一种。他大概不能反对我提供他还有好多别种成因……现在，警探，在你自己的家里，我猜墙上会有照片挂着吧？”


“照片吗？大人？有好多照片。”


“都不是贴靠在墙上挂着的吧？”


“不是，得吊挂着。”


“可是，”对方朝陪审团席上的女性陪审员看了一眼说，“框子后面几乎完全没有积灰吧？”


“我应该说是非常的少。”


“谢谢你。至于所谓唯一的可能——世界上唯一能把一根羽毛扯成两半的方法，”律师用他那充满嘲讽意味的礼貌态度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你在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也了解到一些和射箭有关的知识吧？”


“是的。”


“嗯，我相信箭上的标羽——在本案中就是那根断裂的羽毛——比其他的羽毛被使用和拉扯得更多吧？我想要问你的是，因为是以标羽为准让箭尾搭上弓弦，所以更容易被手或是弓弦给擦到或伤到吧？”


“的确是这样，所以常常需要更换。”


“那么这支箭在两个人打斗之中，而且这两个人里有一个还是在拼命的时候，中央的那根羽毛难道不可能给扯断吗？”


“没有那么不可能吧，我想，虽然我也要承认——”


“没有别的问题了，”华特爵士断然地说。他刻意停下来，让证人离开证人席，然后才转身对法官说：“庭上，这些证词，加上被告的自供，就是检方所有的证据。”


最坏的已经过去了。尽管有最后的那段再次讯问，但对被告不利的状况已略为减少；倒是令人疑惑不解的感觉增加了。但疑惑不解正是理性辩论的开始。在一片嘈杂声的掩护下，艾芙莲兴奋地低声说道：


“肯，H.M.会打赢官司了，我告诉你我就知道。检方的再讯问太弱了。听起来不错，可是太弱了；他根本不该提照片背后的灰尘之类的事。照片背后当然会有灰尘，好多的灰尘。我刚才在看陪审团的那几个女的，我可以告诉你她们在想些什么。像一支箭那样小的东西，除非是完全贴在墙上，否则整个都有灰尘。你不觉得她们这下完全不确定了吗？”


“嘘——别讲话！”


法官两眼望着钟，法院的执事人员洪亮的声音响起：


“各位陪审员，被告被带到治安官面前的时候，问到他对起诉的罪行有没有什么话要说；而且也告诉他说，他不必一定要说什么，可是如果他说了的话，所说的话都会做成书面记录，用作他审判时的证据。他说：‘我否认指控我的罪行，我也要保留我的辩护权，由于起诉的关系，我失去了生活里有价值的一切；所以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可是我还是清白的。我要说的就只有这些。”


“如果亨利爵士不反对的话，”法官包德金大人很快地说道，“我们暂时休庭，明日再审。”


在法官起身的时候，所有的人也在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中站了起来。


“所有来至中央刑事法院在吾王之法官大人前听审之相关人士，”——雨不停地下在玻璃屋顶上；这时候你想到鸡尾酒，顿时觉得很疲累——“现在可以离开，到明天上午十点三十分在此继续开庭。


“天佑吾王，及吾王之法官大人。”


暂时的停顿再次中止。法官转过身去，用他小而快的步伐沿着椅子后面走去，第一号法庭整个散了开来，回复成一个个有他们自己的生活与思想的个人，抓住帽子准备回家。有人大声地打着呵欠，然后有一个声音突然非常清楚地叫道：


“看住他，老乔！”


这声音使大家都吃了一惊。我们全都回头去看法庭下面的骚动，那两个法警跳到前面来伸手抓住被告的两肩。就在快到通往牢房的台阶前时，安士伟转过身子，很快地走回被告席，我们听到他的脚步声响在地板上，那块被不知多少名已经死了的犯人的脚磨亮了的地板。可是他并没有意图做什么，他用手扶着被告席边缘站在那里，用非常清楚的声音开口说话。听到他的声音，就像听到一个聋哑人说话一样。


“搞这些有什么用嘛？那一小截羽毛是我在刺他的时候断裂的。我杀了那只老猪猡，我承认了。所以不要再搞了，就此打住吧。”

09 红色袍服毫不匆忙



如果有谁问我碰到像这种骚动时大概会怎么样的话，我应该会想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就是想不到真正发生的情形。因为被告说话的对象是法官大人，所以我们都望着法官。这个时候，法官包德金大人已经差不多走到门口，也就是椅子后面最右边那扇他进出的门，他轻快的步伐最多只迟疑了十分之一秒。大概也只有十分之一秒的时间里，他微转了头，两眼茫然，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然后他的红色袍服——毫不匆忙地——消失在门后，然后门在他的假发后面关上了。


他“没有听到”被告那样清楚地隔着偌大空间向他叫喊着说出的那些话。所以我们也没有听到。我们就像是一屋子的哑巴，弯腰拿起我们的帽子、雨伞、包包；我们挟起报纸，低头看着地下，假装在和我们后面的人说话……


“我的天啦，没有人听到我说话吗？你们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吗？你们——听好——”陪审团像一群羊似地往外走，没有一个人回头，只有一个女的吓坏了，让警卫扶着她的手臂。“拜托，看在上帝的分上，听我说话！我杀了他！我认罪；我要你们——”


法警抚慰的话嗡嗡响着：“好了，小伙子！好了啦！往这边下去；小心点，慢慢地带着他，老乔——慢——慢来……”


安士伟停了下来，好像在轮流望着那两个法警。我们的眼光都不高过他背心的纽扣，可是你就是会觉得他现在比以前任何一个时候都更感到进退维谷。他两眼发红而充满困惑，给他们架过去到了台阶前。


“可是大家听着，——等一下，我不要走——不要，等一下——我——他们难道都不听我说话？我认罪了，你们听到没有？”


“没问题，小伙子，有的是时间；小心一点；注意阶梯——”


我们鱼贯而出，留下一间摆满黄色家具、死气沉沉的教室，我们也没有说什么。脸色发白的乐丽波普对我比了个手势，我想是说“楼下”的意思。我在人群里看不到H.M.。他们开始关灯。好像有张用低语织就的大网把我们全都罩在一起。


有人在我耳边说：“——全完了，就剩绞刑了。”


“我知道，”另外一个声音说，“可是，刚才有一阵子，我还差点以为——”


“以为他没有干那事？”


“我不知道，不是很确切知道，可是——”


到了外面，艾芙莲和我谈起。“他们很可能说得对，”她承认道，“我觉得不那么舒服。我说呀！我得走了，肯。我答应过薛薇雅说我六点半会到的，你来不来？”


“不了，我有个口讯要带给H.M.，就是胡弥家那个女孩说‘好的’，我要等他。”


艾芙莲把她的皮大衣围得紧了些。“我现在不想耽在这里了。啊，去他的，肯，我们为什么非到这里来不可呢？那——那反而坏了他的名头，是吧？”


“要看那是不是算证据啰，显然不是吧。”


“哦，证据！”艾芙莲不屑地说，“讨厌的证据，要是你当陪审员的话，你会有什么感受呢？那个才真正重要嘛。我真希望我们没到这里来，我真希望我们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案子。那个女孩是什么模样？不，不要告诉我。我不想知道。最后那件事……再见，亲爱的，待会儿见。”


她在雨中匆匆忙忙地走了，留下我在人群中干瞪眼。人群像小鸡一样地在“老贝利”的门口挤来挤去，虽然雨已经差不多停了。看来有种“这下我们放学了”的模样。一阵冷风由大楼的拐角处刮了过来，新门街的两列路灯显得苍白而黯淡。在等着那些名流要人的拥挤车阵中，我发现了H.M.那辆关着车门的福世豪汽车(而不是那辆有诡异回忆的兰契斯特)，还有他的司机陆易吉。我靠在车上，想在风里点上一根烟，今晚的回忆很强烈。在那边，在圣史朴克里教堂那边是吉尔斯普街：吉尔斯普街过去则是瘟疫庄，多年前H.M.和我就在那里的鬼魂之间一起走过；而在那个时候，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的脑子里还没想过谋杀的事。由“老贝利”出来的人群渐渐散了。在一阵闪电开始之后，有两个伦敦市警——戴着好像消防员的帽子上包了蓝布似的头盔——出来看看情况。H.M.差不多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他大步地走了出来，他自己那顶很难看的高礼帽戴在后脑上，那件皮领都给虫蛀了的大衣飞飘在身后；从他骂着脏话的嘴形看来，我就知道他刚才已经和安士伟谈过话了。


他将我一把推进车里。


“混账。”H.M.骂着，然后继续说道，“我的天，这个年轻的蠢材！这下搞砸了。”


“所以他终究还是真的有罪吗？”


“有罪？不对，不是他。他只是个规矩的年轻人。我一定会让他脱困的，肯，”H.M.一本正经地说，“他值得一救。”


当我们转进新门街的时候，一辆经过的车子差点擦撞到我们的挡泥板，H.M.从车窗里伸头出去咒骂，声音之大和想象力之丰富，在在说明了他目前的心态。


“我想，”H.M.继续说道，“他以为只要他出面承认，法官就会说：‘好了。小子；这就够了，把他带出去绞死。’直截了当，你明白吗？”


“可是为什么要认罪呢？还有，这样算不算证据？”


H.M.对这件事的态度和艾芙莲很像。“当然不是证据，重点在于这话会造成的影响，就算老巴梅·包德金告诉他们不要理会也一样。我是很信任巴梅的，肯……可是你是不是在想着说检方的证据全提完了，那最坏的一部分已经过去了呢？孩子，我们的麻烦还没有开始呢。我怕的是他们对安士伟做交互讯问，你有没有听过华特·史东讯问对方的证人？他会把他们像个钟似的拆散掉，再看你敢不敢把所有的小零件重新装回去。在法律上，我不一定非得让安士伟上证人席不可；可是要是我不这样做的话，那史东要怎么说我都没得好辩的，除非我把那家伙叫上证人席，否则这场谋杀案的故事没法说完。我怕的是自己的证人可能反过来对付我。要是他站在证人席上，发誓说他刚才说的那番话全是真的——哎，那就会成为证据，而我这个老头子就给玩完了。”


“可是我要再问一遍(这种该死的法庭上的虚情假意也传染给我了)，安士伟为什么要认罪呢？”


H.M.哼了一声。他靠坐在坐垫上，那顶又笨又大的高礼帽歪在他眼睛上，粗大的两臂交叉在胸前。


“因为有人和他通了消息，我不确定是怎么通上的，可是我知道是什么人。我说的是我们的雷金纳。你有没有注意到他和雷金纳一整个下午都在互相使眼色？可是你不认得雷金纳吧？”


“认得，我今天下午在胡弥家里见到他。”


一只眼光凌厉的眼睛朝我这边转了过来。“啊？”H.M.把尾音扬得很高地说。“你觉得他怎么样？”


“呃——还好吧，有那么一点神气和高傲，不过还算正派。”


那只眼睛转了回去。“啊哈。哦，对了，那小妞给的口讯是什么？”


“她很强调地要告诉你说‘好的’。”


“好女孩，”H.M.说。他由歪斜的高礼帽底下望着和司机之间的玻璃隔板。“也许可以有很好的结果，我今天下午运气还过得去，也有点不顺。最槽糕的是史本赛·胡弥没有出庭来当证人。我还想靠他呢。要是我还有头发的话，听到那件事的时候头发都会急白了好多。哎呀，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转身开溜了！搞不好就是！”他考虑了一下。“大家都觉得我没有尊严。挺好看的吧，啊？看着乐丽波普跟我到处跑着找证人，做那些本来该由初级律师做的杂事。看我这个大律师干的好事，我问你——”


“坦白地说，”我说道，“真正的原因在于你不肯跟哪个小律师合作。H.M.，你太急着自己来唱这整出大戏了。”


这话很不幸地极具真实性，引起了他一阵怒骂，尤其是他先前的埋怨正显示了他在担心别的什么事。


“原来就是这样谢我，是吧？我能得到的感谢就是这些？我花了那么多力气像个红帽子一样在火车站上跑来跑去——”


“什么火车站？”


“不用管什么火车站，”H.M.说到一半突然发现不对，看来很懊恼。可是他因为又引发了另外一点神秘气氛而高兴得火气稍小了一些。“哼，我说呀，肯！就你今天所听到的证词来看，你会去哪个火车站呢？”


“去搭什么火车？我们怎么会谈到火车站这个话题上来的，”我说，“也还不很清楚；不过这是不是委婉地暗示说胡弥大夫可能逃之夭夭了？”


“很有可能。哎呀，呃，我不知道——”他对着隔板望了一阵，然后兴奋地转过身来。“今天下午你在他们家有没有见到胡弥医生？”


“见到了，他就在那里，说的尽是些陈腔滥调的话，还一副很有爱心的样子。”


“你有没有照我的指示散布了一些神秘不安的气氛？”


“有啊，而且我想我还相当地成功：不过我说的那些非常之有影响力的话是什么，我却不能告诉你。反正，他的的确确告诉我们说他今天下午要去作证。他说他要很强烈地提出安士伟精神失常；对了，还有个精神科的专家和他在一起，一个叫崔甘农的医师——”


H.M.的高礼帽由他的鼻子滑下来，再向外滑，慢到就好像他在用鼻子玩顶帽子的特技似的。他对这顶帽子十分得意；可是在帽子滚落地下的时候，他却没有注意。


“崔甘农？”他茫然地重复了一遍，“崔甘农大夫。啊，我的天啦！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那样走法比较好呢？”


“我希望我们不是要去英雄救美吧，”我说，“哎，到底是怎么回事？你难道又在想那个邪恶的坏叔叔吗？还是他会阻止玛丽·胡弥为辩方作证的事呢？这些我也都想到过；可是这都是胡说八道。H.M.，这是个很普通的案子，还是要尽量看生活的现实面，你总不会认为他居然会伤害他的亲侄女吧？”


H.M.回应道：“不会，我也想他不会这样，”他很严肃地说，“可是他要努力维持他的尊严，要是他发现她找不到他的土耳其拖鞋，这位唱着赞美诗的叔叔说不定就会变得坏得可怕了……哎呀，哎呀！”


“这和打印台加火车站加犹大之窗再加高尔夫球装等等之间秘密而邪恶的关联大有关系吗？”


“是的。不过不必管它。我猜她不会有问题，我只要继续挖掘。”


他要好久之后才能达到愿望。车子停在布鲁克街H.M.的住处前时，有位女子正往台阶上走。她穿了一件毛皮大衣，帽子歪戴在头上。然后她跑下台阶，一面在皮包里翻找着。我们看到玛丽·胡弥那对热切的蓝眼睛，她现在上气不接下气，像要哭出来似的。


“没问题了，”她说，“我们救得了吉姆。”


H.M.的脸上带着很残忍的表情。“我不相信，”他说，“哎呀，我们不可能有好运气的！就一般可怕的常理来说，早就注定了这小子不会有那么一丁点好运——”


“可是他有了呀！就是史本赛叔叔。他跑掉了，却留给我一封信，信里面等于是承认了——”


她还在皮包里翻找着，弄得有支口红和一块手帕都掉在地上。等她把信拿出来的时候，又被风从她手上给吹走了，我连忙飞身跳起才抓了回来。


“到屋子里面去，”H.M.说道。


H.M.的房子是那种装饰华美却冰冰冷冷的地方，看起来好像只为了接待客人而设，而大部分的时间也只住着H.M.和佣人，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通常都在法国南部。H.M.又和平常一样忘了带钥匙；因此他用力打门，拼命大叫到他的管家出来问他是不是想进屋子里。到了后面一间冰冷的图书室里，他将那封信一把从那女孩的手里抢过去，摊在一张桌子的台灯下，那封信用好几张便条纸，以细小而从容的笔迹，密密麻麻地写成。



周一下午两点


亲爱的玛丽：


等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在出国的路上了；我想，任何人都很难找得到我。我忍不住要觉得难过，因为，我没有做过——完全没有——任何我需要感到惭愧的事：相反的，我还想尽量帮你的忙。可是崔甘农怀疑梅利维尔从奎格利那里晓得了什么，明天会传他去作证；而我今天下午在家里听到的一些话，也让我有同样的想法。


我不希望你把你这位老叔叔想得太坏，相信我。只要我能做一点好事，我老早就该说出来了。在这件事情上，有某些部分我觉得有些卑鄙。我现在可以告诉你说，放进安士伟喝的威士忌里的药，是我给的。那叫brudine，是从东莨菪碱提炼出来的，是种镇静剂，我们正在医院里实验的。



“哇！”H.M.叫着，一拳打在桌子上，“小女孩，这可好了。”


她的两眼仔细望着他的脸。“你想这能洗清他的罪嫌吗？”


“这是我们要的一半。现在别说话，该死的！”



几乎是立即生效，而且确定能让人失去意识将近半小时。安士伟比我们预计的早醒来几分钟：大概是因为要给他灌进薄荷水来清除他嘴里酒味的时候，一定得把他扶起来的缘故。



“你还记得安士伟说的话吗？”H.M.问道，“这家伙在刚醒来的时候，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嘴里有一股可怕的薄荷味，而且好像还流了不少口水。自从巴特莱特一案发生之后，对于是不是能把液体灌进睡眠中人的喉咙里而不让他呛到的问题，就一直争议不断。”


我实在还搞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到底是谁给他下了药？又是为什么呢？他们到底想干什么鬼事呀？艾佛瑞·胡弥要不是喜欢安士伟，就是恨他入骨；可是到底是哪一样呢？”



当时我认为把药下在整瓶威士忌里是一大错误，应该只放进一个酒杯里；因为那样做的话，事后必须丢掉那个酒瓶。相信我，玛丽，想到事后会有人发现那个酒瓶，真让我很不舒服。


最后，我和崔甘农，还有奎格利，安排好该做的事情，那也就是我所能做到的极限了。我的一番好意却得到那样不幸的结果，并不是我的错，可是你会明白我为什么不能说出来。



就在这时候，H.M.把那页信纸翻过来，发出像窒息的声音，然后变成一声呻吟。我们的希望就像一架坏了的电梯似地直坠下去。



当然，如果安士伟真的是清白无辜的话，我就必须出面把真相说出来。你一定要相信这件事。可是，就像我先前说过的，真相也帮不了他的忙。他有罪，亲爱的孩子，绝对有罪。他在他们家族多年以来就有的那种突发的狂怒中杀死了你的父亲，而我很高兴地让他去见绞刑刽子手，也不要放他自由回来找你。也许他坚持自己清白的说法是真心诚意的，他甚至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杀了你父亲。那种药的效用仍不是很清楚。那对人体是无伤的；可是，在药效开始消退的时候，会让病人在记忆上出现一段空白。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一个可怕的消息，但请你让我把真正发生的情形告诉你。安士伟认为你的父亲给他下了药，要对他玩什么花样。药效一开始发作，他就知道他的酒里下了药。这件事留在他的记忆之中，而在他开始苏醒过来的时候，首先想起的也就是这件事——比他现在能记得的事都要更早得多。不幸的是，他们先前在谈用箭杀人的事。可怜的艾佛瑞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他就抓起箭来刺死了你的父亲；你那亲爱的未婚夫就是这样坐在椅子上，恢复了记忆。他刚完成了他的工作。


玛丽，我向上帝发誓，这就是事情发生的真正经过。是我亲眼看见的。再见，即使我不会再见到你，我也会永远祝福你的。


爱你的叔叔史本赛



H.M.把两手伸起来捂住两眼，压着他的前额。他在桌子旁边蹒跚地走来走去；最后他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我们所有人的心里现在都充满了怀疑。


“可是这不会——”那女孩子叫道。


“救得了他？”H.M.问着，把表情阴沉的脸抬了起来，“亲爱的小女孩，要是你把这封信送上法庭的话，这世界上就再没什么能救得了他的。我现在也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救得了他的，哎哟喂呀！”


“可是我们不能裁掉信的最后一段，只把前面那部分给他们看吗？我是这样想的。”


H.M.冷冷地打量着她，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看来也像聪明得不至于说出这样的建议来。


“不行，我们不能这样做，”他对她说，“不是说我不会搞鬼，而是那最坏的一部分就写在谈到在酒里下药的那同一张纸的背面。有这样的证词——有这样的证据——可是，哎呀，我们却不敢用！告诉我，小女孩，照这封信这样写来，你还相信他是清白的吗？”


“我非常确定……哦，我不知道！是的。不是。我只知道我爱他，而你一定得想办法让他脱身。你不会撒手不管了吧？”


H.M.坐在那里，在他的大肚子上无聊地交互绕着两根拇指。他吸了下鼻子。


“我？哦，不会。我可是个不怕挨打的拳击手。他们把这老头子逼到角落里，用棒子敲他的脑袋；过一下子就问一句：‘什么，你还没昏倒？再给他一记。’可是——哎呀，那家伙为什么要说谎呢？我说的是你那好叔叔。他承认了在酒里下药的事。你知道，我原本打算今天好好地对他做交互询问的。我早已经准备好了要把他扯得粉碎，露出真相。我可以发誓说他知道事实真相，甚至于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可是他这里却发誓说安士伟……”H.M.沉吟着，“我亲眼看见的。’这一段我想不透。该死的，他怎么可能亲眼看见呢？不可能嘛。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在医院里，他的不在场证明大得像栋房子；我们已经全查证过了。他是在说谎——可是如果我证明他这句话是说谎的话，那这封信的前面一部分也就一文不值了。我们不可能两者兼顾。”


“即使到了这个时候，”我说，“你还不肯给点提示，说你打算怎么为他辩护吗？你明天到法庭上准备说什么呢？还有什么鬼话好说的呢？”


H.M.脸上现出很邪恶的笑容。


“你觉得我这个老头子不善雄辩是吧？”他问道，“你看着好了，我会站上去，正视着他们的脸，然后我要说——”

10 传被告



“庭上，各位陪审员。”


H.M.一手背在背后，两脚分得很开，真的是正视着他们的脸。可是我真希望他的态度不要这么像个拿了鞭子和手枪走进笼子里的驯狮人，或者至少不要那样恶狠狠地瞪着那些陪审员。


一号法庭挤满了人。有意外发展的谣言传遍全城。打从清早七点开始，门口就已经大排长龙。一直排到我们头顶上的长廊里。昨天还只有三两个记者在场，今天却似乎全伦敦的每一家报社都派了一个人来挤在空间显然不足的记者席里。在开庭之前，乐丽波普隔着被告席的栏杆和嫌犯谈了好久；他看来大为震惊，但仍颇能自制，最后无力地耸了下肩膀。这番谈话显然让那位阴郁的雷金纳·安士伟上尉很感兴趣，因为他一直望着他们。到了十一点差二十分的时候，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站起来，为辩方作开庭陈述。


H.M.把两臂交叉在胸前。


“庭上，各位陪审员。你们大概在想我们在这里会提出什么样的辩护理由。呃，我可以告诉各位，”H.M.很宽宏大量地说，“首先。我们要让各位看到检方所提出来的说法，没有一件可能是真的。”


华特·史东爵士干咳一声，站了起来。


“庭上，这样的断言太过惊人，我想要澄清一下，”他说，“我假设我这位饱学的朋友不会否认死者已经死了吧？”


“嘘——”乐丽波普看到H.M.举起两个拳头，连忙示意。


“怎么样？亨利爵士？”


“不否认，庭上，”H.M.说，“我们承认这是检察总长在这个案子里唯一未经他人协助就发现的事。我们也承认斑马身上有黑白条纹而土狼会嗥叫。不必再提来比较一下土狼和——”


“动物学的问题与我们无关。”法官包德金大人眼皮都不眨一下地说，“请继续，亨利爵士。”


“土狼——我说到哪里去了？啊，我知道了。各位陪审员，”H.M.把两手撑在桌上继续说道，“检方把这个案子提给各位时有两个要点，他们对各位说：‘如果不是被告犯下这个罪行，那是谁做的？’他们也说：‘不错，我们提不出任何动机；但因此动机想必非常强烈有力。’以这两点来作为基础，对各位继续讨论是相当危险的事。他们的成案基础居然是一个他们找不到的犯人和他们不知道的动机。


“我们首先来看看动机的问题。他们要各位相信被告在口袋里带着一把实弹手枪到艾佛瑞·胡弥先生的家里去。为什么呢？哎，负责侦办这件案子的警官说：‘一般人通常不会随身带着武器，除非是他们认为可能会用得到。’换句话说，也就是委婉地要各位相信被告去的时候就有了谋杀艾佛瑞·胡弥的意图。可是为什么呢？作为婚姻生活的前奏，这未免有点手段太过激烈了吧。而且是什么事让这小子有这种打算的呢？各位所听到的唯一件事就是那一通电话——我要提醒各位，在通话的过程中没有说过一句难听的或是火气大的话。‘考虑到我所听说的那些事情，我认为我们最好把和我女儿有关的问题解决一下。你能不能在六点钟到我家里来一趟’等等云云。他有没有对被告说‘我要制得你服服帖帖的，你这该死的东西’呢？他并没有。他是对着已经挂断的电话说的，他是在自言自语。被告只听到——所有的证人也说他只听到——一个冷淡而一本正经的声音邀请他到那栋房子去。而检方要各位相信他因此抓起了别人的手枪，满脸杀意地冲到那栋房子去。


“为什么呢？检方暗示说被害人听到关于被告的一些坏话。各位并没有听到那些话是什么；你们只听到说他们没办法告诉你那些话是什么。他们只是说：‘无火不生烟，事出必有因。’可是你们甚至连烟都没听说，他们完全提不出任何原因来解释为什么艾佛瑞·胡弥突然做出好像疯子的行为。


“可是，你们知道吗？我可以。”


他毫无问题地抓住了他的听众。他的话说来轻松随便，两拳插在腰间，两眼由眼镜上方炯炯有神地瞪着。


“那些事实，在这个案子里的实质证据都没有问题，我们要问的是造成这些事实的原因。我们要让各位看到被害人有那种言行的原因；我们要让各位看清楚那和被告毫无关系；我们要提出的是，整个案子从头到尾就是刻意陷害我当事人的一个陷阱。检方无法对任何一个人的行为提出任何动机；我们可以。检方无法告诉你们神秘失踪的那一大截羽毛到哪里去了；我们可以。检方无法告诉各位，除了被告之外，其他人怎么可能行凶；我们会告诉各位。


“一分钟之前，我说过这个案子提给各位的重点是：‘如果不是被告犯下这个罪行，那会是谁做的？’可是你们不能对自己说：‘很难想象这不是他干的！’如果你们有这样想法，你们就必须将他开释。可是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仅只证明对他的罪行有合理的怀疑；我们的意思是要让各位看到他的清白无辜没有任何合理的怀疑。哼，哎呀——”


在H.M.把脖子伸出去的时候，乐丽波普警告似地挥舞着那张奇怪的打字文件。


“好啦！好啦！——换句话说，你们会听到另外一种说明。哎，如果说被告没有行凶，那么真凶是谁的问题，不能由我来说。那不在我辩护的范围。可是我会让你们看到一支羽毛的两小截，藏在一个明显到做这次眼花缭乱大搜查的人都没想到去看的地方；我也会问你们真正认为艾佛瑞·胡弥死的时候，凶手站在什么地方。你们已经听过了很多的看法和意见，你们听到说被告有邪恶的狞笑和古怪的行为：起先他们告诉各位说他紧张得连帽子都拿不住，接下来他又变得冷酷而无情地在抽烟；不过为什么这两种行为很可疑，就不是我这简单的头脑想得通了。你们听说他怎么起先威胁胡弥说要杀他，然后胡弥又怎么起身把门闩上，好让他更方便行事。你们也听说了他可能做了些什么事，大概做了些什么事，还有哪些是他在这个广大的世界上做不到的事。现在，就如陀斐特【Tophet 典出《圣经》中《耶利米书》第七章第卅一节，陀斐特是在欣嫩子谷建的邱坛，在火中焚烧幼童献祭，从而引中为地狱或罪行之意。——注】燃烧的号角，是你们该听到真相的时候了——我传被告作证。”


H.M.大口喝着一杯水的时候，在被告席上的其中一位法警碰了下安士伟的手臂。被告席栏杆的门锁打开，法警领着他走到另外一边来，他走得很紧张不安，经过陪审团时也没有看他们。他的领带因为一再用手摸弄而有些松脱；而他的手还不时地会伸到那里去。我们又有机会来细看一个受煎熬的人了。安士伟的浅色头发边分；他的五官端正，看来想象力丰富而敏感，倒并不见得非常聪明；而除了摸领带和微微动动他很宽的肩膀外，唯一的动作就是抬眼去看证人席的顶盖。顶盖上面隐藏着一面镜子，是从当年当做聚光用的工具时遗留下来的，那面镜子好像常常让他入迷，他的两眼看来有些凹陷，目光呆滞。


尽管H.M.态度很粗鲁——他喝水的声音就像在漱口——我却知道他很担心。这是这个案子的转机。在这段时间里，被告在证人席(通常要一个小时以上，有时还会是一整天)的每一秒钟命运都控制在他自己的嘴里。他要是个好人，在等着他的严酷交互询问面前不会迟疑畏缩。


H.M.的神态极其轻松。


“哎，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对方回答道。


虽然他的音调很低，几乎听不清楚，声音却突然岔开了，他转过头去清了几次嗓子，然后有点尴尬地看了看法官。


“你没有工作，住在公爵街二十三号？”


“是的，我是说——我住在那里。”


“在去年十二月底左右，你是不是和玛丽·胡弥小姐订了婚，准备成亲？”


“是的。”


“当时你是在哪里？”


“上索塞克斯郡富瑞安的施东曼夫妇家里。”


H.M.慢慢地引导他谈到那几封信的事，可是并没能让他轻松下来。“在礼拜五，也就是一月三日，你是不是决定第二天要进城来？”


“是的。”


“你为什么决定这样做呢？”


一阵听不清楚的低语。


“你一定得大声说话，”法官语气犀利地说，“你说的话我们一字也听不见。”


安士伟四下环顾，可是他眼中那呆滞而沉郁的表情始终没变。他很费力地找到了他的声音，似乎话讲到一半才想清楚事情：“——而且我想要买个订婚戒指，我还没有戒指。”


“你想要买一个订婚戒指，”H.M.重复了一遍，始终带着鼓励的语气，“你是什么时候决定要走这一趟的？我是说，是在礼拜五的哪一段时间决定的？”


“礼拜五晚上。”


“啊哈。是什么事让你想起走这一趟呢？”


“我堂哥雷金纳那天晚上要进城来，他问我说要不要替我买一个订婚戒指。”停顿了好久。“我这才第一次想到这件事。”又停顿了好久。“我想我应该早点想到的。”


“你有没有告诉胡弥小姐说你要进城？”


“当然说了，”安士伟回答道，脸上突然有一抹很奇怪的笑意，但立刻就消失了。


“你知不知道就在那个礼拜五晚上，她打了通电话到伦敦去找她父亲？”


“不知道，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是后来才听说的。”


“你是在她打这通电话之前还是之后决定第二天进城的？”


“之后。”


“嗯，那后来怎么样了？”


“怎么样？哦，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对方好像松了口气似地说，“她说她要写封信给她父亲，她就坐下来写了。”


“你有没有看过这封信？”


“看过。”


“在这封信里，有没有提到你在早上会搭哪一班火车？”


“说了，是九点钟由富瑞安站开的班车。”


“车程大概是一小时又三刻钟，对吧？大约如此吧？”


“是的，是快车。不像去契赤斯特那么远。”


“信上有没有提到出发时间和到达时间呢？”


“说了，十点四十五分抵达维多利亚车站。玛丽自己要进城的时候都是搭这班车的。”


“所以他对这班车相当清楚了，呃？”


“想必很清楚。”


H.M.让他有很充裕的时间回话，而且很细心地照顾着他。安士伟始终一脸呆滞而沉郁的表情，常常一句话开头说得很清楚，可是后面就含糊了。


“你到伦敦之后做了些什么事？”


“我——我去买了个戒指，还有些别的东西。”


“然后呢？”


“我去了我住的公寓。”


“你是什么时候到那里的？”


“大概是一点二十五分左右。”


“死者就是那时候打电话给你的吗？”


“是的，大约是一点半的时候。”


H.M.俯身向前，拱起了肩膀，伸开两只大手撑在桌上。同时被告的手开始抖得很厉害，他抬眼看了下头上顶盖的边缘；好像他们正要达到什么高潮，那里的线不能拉得太紧，否则就会断掉了。


“呃，你听到证人说死者在那天早上已经打过好几次电话到你的公寓去，都没有人接听的事吧？”


“是的。”


“事实上，他早在早上九点就开始打电话到那间公寓去了吧？”


“是的。”


“你听到戴尔说这件事吧？”


“是的。”


“啊哈。可是他想必很清楚地知道他不可能找得到你的，对吧？九点钟的时候，你才正离开富瑞安，开始一小时又三刻钟的车程。他面前清清楚楚地有你动身和抵达的时间，那班车还是他女儿经常搭乘的。他想必知道，对吧？他要两个钟头之后才有希望找到你。”


“我想是这样。”


(“这个人在搞什么呀？”艾芙莲在我耳边问道，“找他自己的证人麻烦？”)


“现在我们来谈谈那次通话的内容。死者说了些什么呢？”


安士伟的证词和其他证人所说的完全一样，他开始用急切得可怕的态度说话。


“死者所说的话里有没有什么冒犯你的地方呢？”


“没有，没有。完全没有。”


“一般而言，你有什么感觉？”


“呃，他的话听起来并不很友善，可是有些人就是这个样子的。我想他只是个性保守而已。”


“你会不会觉得是他发现了你生活里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我想没有吧，我根本想都没想到这点。”


“那天傍晚你去见他的时候，有没有带着你堂哥的手枪呢？”


“我——没——有。我为什么要带枪呢？”


“你是六点十分到达死者的住处吧？是的，好，我们已经听说你失手掉了帽子，好像脾气不好，又拒绝脱掉大衣。孩子，这些行为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法官包德金大人在被告急促的含糊申诉中插嘴说道：“要是你想帮你自己忙的话，就一定要大声说话。你在说什么？我听不见。”


被告转身向着他，两手很为难地比了下。


“庭上，我想尽量给人一个好印象，”他停顿了一下。“尤其是他在电话上听起来很——你知道——不热诚。”又停顿了一下。“结果，我进门的时候，帽子从我手里滑掉了，这让我很生气，我不希望我看来像个——”


“像个什么？你说什么？”


“像个该死的傻瓜。”


“‘像个该死的傻瓜’，”法官不动声色地重复了一遍，“继续。”


H.M.伸出一只手来。“我猜年轻人第一次去见他们岳家人的时候，通常都会有你这样的感觉吧？那大衣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并不想说那样的话。可是在我说出口之后，就收不回来了，否则情况会更糟。”


“更糟。”


“更像头笨驴，”证人冲口而出地说。


“很好。然后管家带你去见死者？是的，他对你的态度如何？”


“有点保留也——很奇怪。”


“我们把事情弄弄清楚，孩子。你说‘奇怪’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他顿了一下，“就是奇怪。”


“好吧，告诉陪审团，你们两个彼此都说了些什么。”


“他注意到我在看挂在墙上的那几支箭。我问他是不是对射箭很有兴趣，他就开始谈起他小时候在北方就玩弓箭的事，还说在伦敦也很流行，他说那几支箭是他所谓肯特郡护林官协会‘年度比赛’的奖品，他说：‘在那些竞赛里，最先射中金标的，就成为下一年的护林官长。”’


“‘金标’，”H.M.用浑厚的声音重复了一遍，“‘金标’，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问了他这个问题，他说那就是靶心的意思。他说这话的时候，以一种很奇怪的样子望着我——”


“解释一下，别着急……”


安士伟又比了下手势。“呃，就好像他觉得我是来谋财的。我就是有这种感觉。”


“好像你是来谋财的，可是我觉得不管说你什么，就是不能说你谋财吧？”


“我希望就像你说的一样。”


“接下来他又说了什么呢？”


“他先看了看他的手指头，然后瞪着我说：‘这些箭都可以杀得了人。”


“哦，然后呢？”H.M.很柔和地追问道。


“我觉得我最好换个话题，所以我想把场面弄得轻松点，我说：‘哎，先生，我不是到这里来偷东西的，也不是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


“哦？”H.M.大声地说，“你在说其他那些话之前，先说了句‘我不是到这里来偷东西的’。你知道，我们先前可没听说过呢，你说了那句话？”


“是的，我知道我先说了那句话，因为我当时还在想着‘金标’，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怎么个想法。这样说很自然嘛。”


“我同意你的说法。然后呢？”


“我觉得不用再拐弯抹角了，所以我直截了当地说：‘我想要娶胡弥小姐，这事怎么样？’”


H.M.慢慢地引导他说到倒酒的供词。


“现在我要你非常地小心注意，我要你告诉我们，在他倒了威士忌酒之后，到底说了些什么。注意，就你记忆所及的每一个表情和手势都要说清楚。”


“他说：‘祝你财源茂盛。’他的表情似乎变了，变得——我不喜欢他的样子。他说：‘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是对着空中说的，好像在重复说一次。然后他望着我说：‘那件婚事会有好处——可以说对双方都大有好处。”


H.M.举起手来拦住他的话。


“等一下，小心一点，他说：‘那件婚事’，是吗？他没有说：‘这件婚事’？”


“没有，他没有说。”


“继续说下去。”


“然后他说：‘你也知道，我已经答应了。’”


“我再重复一遍，”H.M.很快地插嘴说道。他举起粗短的手指来，细数着那句话里的用字，“他真正说的是：‘那件婚事会有好处；我已经答应了’？”


“是的。”


“我明白了。后来呢，孩子？”


“他说：‘我完全找不到任何反对的理由。我有幸见过已故的安士伟夫人，我知道你们家族的经济状况很稳定。’”


“再等一下！他说的是‘你的经济状况’还是‘你们家族的经济状况’？”


“是‘你们家族的经济状况’。然后他说：‘所以我准备告诉你——’我能清楚听到的就只有这些。威士忌酒里下了药，药效发作了。”


H.M.深深地吐了口气，甩了下袍子；可是仍然维持着响亮而单调的语气。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那次把你召到格鲁斯维诺街去的电话交谈。死者知道你搭九点钟由富瑞安开往伦敦的火车？”


“想必知道。”


“他是不是也知道那班车要到十点四十五分才会抵达；而他在十一点以前是不可能联络到你的呢？”


“玛丽跟他说过了。”


“一点也不错。可是他还是从早上九点钟开始就一直不停地打电话到你的公寓去——那时候你都还没从富瑞安动身吧？”


“是的。”


“你在礼拜六下午一点三十分和他通电话，之前，曾听过他的声音，或是见过他吗？”


“没有。”


“我想听听那次电话交谈开始的情形。告诉我们是怎么开始的？”


“电话铃响了，”安士伟以镇定的声音回答道，“我拿起了听筒，”他表演了当时的状况，“我正坐在长沙发上，一面看报纸，一面伸手去接电话，当时我认为他说：‘我要找安士伟先生，’所以我说：‘我就是。”


H.M.往前俯过身来。


“哦？你认为他说：‘我要找安士伟先生。’可是，后来，等你再回想起来，你是不是发现他说的是另外一个称呼？”


“是的，确实如此。我知道一定是那样。”


“那，他真正说的是什么？”


“是另外一个称呼。”


“他真正说的是不是这个——他真正说的是不是‘我要找安士伟上尉【此处原文为Captain Answell，前一句是找Caplon Answell，而Captain与Caplon音设为相近。在中译时无法译出其语音趣味，因此改译。——注】’呢？”


“是的。”


H.M.把手里的卷宗丢在桌上。两手叉在胸前，极其柔和地说道：


“简而言之，”H.M.说，“在整个交谈过程中，以及后来在他自己家里，他都以为他是在和你的堂哥，雷金纳·安士伟上尉说话，对不对？”

11 私下商议



大约有十秒钟的时间，法庭里没有丝毫人声或动静。我觉得自己都听得到别人呼吸的声音。他那句话的意思慢慢地穿透了大家的思想。我们看到那件事突然出现，逼近眼前；但得花时间去调适，而我不知道法官是不是会准许这件事。被告疲惫的脸上现在带着讥诮的表情，好像在向雷金纳·安士伟挑战，看对方是不是敢正视他的目光。雷金纳没敢回头，他背对着被告席，坐在律师席上；一手抓着水瓶，看来好似没有听见。在和被告同样颜色头发下的那张邪恶的脸上只露出很惊讶的表情。


“不错，我说的就是那边的那个男人，”H.M.坚持地说道，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


雷金纳上尉摇了摇头，不屑地笑了笑。华特·史东爵士全副武装地站了起来。


“庭上，”他厉声说道，“我是不是能说被告并不能确定胡弥先生当时是怎么想的？”


法官考虑了一下，用两只小手揉揉两边的太阳穴。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华特爵士。不过，要是亨利爵士在这件事有进一步的证据，我想我们可以让他多点空间，”他有点严厉地看着H.M.。


“有的，庭上，我们有证据。”


“那就继续吧！不过要记住被告怀疑的事不是证据。”


尽管检察总长没有攻击就坐了下来，但他很清楚地表示宣战了。H.M.再次转身对着安士伟。


“关于那次我们要加以说明的电话，你的堂兄在前一天晚上就到了伦敦，对不对？”


“是的，从我所住的同一个地方去的。”


“而他每次到伦敦去，都是住在你的公寓里吧？我想我们在这里听过这样的证词？”


“的确是这样。”


“所以，如果死者想和他联络的话，从礼拜六清早九点就打电话到你公寓去，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是的。”


“你礼拜六傍晚到格鲁斯维诺街去的时候，从头到尾有没有提起过你的名字呢？”


“没有。我向管家说：‘我姓安士伟。’然后，他向他主人说我到访的时候，他说的是：‘这位先生来看您，老爷。’”


“所以，死者说：‘我亲爱的安士伟，我要制得你服服帖帖的，你这该死的！’这句话的时候，你相信他说的根本不是你吧？”


“我确定他说的不是我。”


H.M.把一些纸张整理了一番，好让这句话深入所有人的心里。然后，从饮威士忌酒的事开始，他叙述了整个经过。我们知道这一部分是真的；可是话说回来，他到底有没有罪呢？这个男人并不是全世界最好的证人，可是他所说的一切都具有强烈的说服力。他带着一点如果他确是清白的话就想必会感受到那种受困的感觉。问话的时间很长，安士伟原本也会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可惜昨天傍晚——他在被告席上自承有罪，即使没人再提起，这件事却仍像阴影笼罩了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他还没开始申辩，就已经是一个自己认了罪的杀人凶手了。就好像有两个他，像一张重复曝光的照片中的人物似的彼此融入对方。


“最后，”H.M.大声地说，“我们来看看各种事情的原由。你什么时候开始相信其中有了误会，而整个晚上，死者一直错把你当做了你的堂兄呢？”


“我不知道，”他略微停顿，“那天晚上，后来我想到这点，可是我不能相信。”又停顿了一下。“事后，我又想到这点。”


“你为什么即使是在那样的时候也不愿意谈这件事，是有原因的吧？”


“我——”他犹豫不决。


“告诉我吧！你是否有什么原因？”


(注意了，H.M.，看在老天的分上，注意一点！)


“你已经听到了问题，”法官说，“回答问题。”


“庭上，我想我是有原因的。”


法官包德金大人皱起了眉头。“你到底是有原因，还是没有？”


“我有一个原因。”


很可能H.M.开始流汗了。“只要告诉我这件事：你知道死者为什么想和你堂兄约好见面的时间，而不是要见你吗？”


在律师和被告之间似乎有一个天平，现在指针倾斜了。那个年轻的蠢货挺起胸膛，深吸了一口气，两手扶着栏杆，以神色清明的两眼环顾着法庭。


“我不知道，”他很清楚地回答道。


一片沉寂。


“你不知道？可是那是有原因的，对吧？为什么会产生那样的误会呢？”


一片沉寂。


“是有原因的，对吧？为什么死者会不喜欢安士伟上尉，而且要‘把他制得服服帖帖’的呢？”


一片沉寂。


“是不是因为——”


“不行，亨利爵士，”在越来越紧张的情势中，法官插嘴说道，“我们不能再让你继续诱导证人。”


H.M.鞠了一躬，把全身重量放在他抵在桌面的两个拳头上。他很清楚地看出再继续谈这个问题也毫无用处。法庭里想必有了各式各样没有说出口的揣测，都藏在我们四周那些面无表情的人心里。我首先想到的是，这凶手可以确定是和玛丽·胡弥有关。比方说，是不是在玛丽·胡弥和那一文不名的安士伟上尉之间有什么相当惊人的关系？会不会是那位很现实的艾佛瑞·胡弥打算在可能毁掉一段好姻缘之前，就直捣事件的核心呢？这种假设和每一种状况都相合；可是被告会宁愿把脖子往绞索里伸，而不肯说出来吗？这太不可置信了。我们很理性地面对现实吧：现在没有这种事了，这种骑士精神也太过头了。想必是和玛丽·胡弥有关的其他原因——可是我想那是我们所有的人想都想不到的。而等我们确实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之后，我们也都能了解了。


目前H.M.结束了对他证人的询问，那位强势的华特·史东爵士起身做交叉询问。他起先有好一阵子没有说话，然后用平静而疏远的轻蔑语调抛出了一个问题。


“你到底有没有决定自己究竟有没有罪？”


有些语调是绝对不能用在别人身上的，哪怕他孤立无助时也一样，就算别的不能怎么样，这也会激起反应。安士伟抬起头来，隔着整个法庭，正视着检察总长的两眼。


“这就像是问人家‘你打扑克牌的时候不再唬人了吧？’一样。”


“你打牌的习惯问题和本案无关，安士伟先生。只要请你回答我的问题就好了，”对方说道，“你究竟有罪还是无罪？”


“我没有行凶。”


“很好。我想你的听力很正常吧？”


“是的。”


“要是我对你说‘安士伟先生’，然后再说‘安士伟上尉’，就算法庭里很不幸的十分嘈杂，你也能分辨这两者的不同吧？”


坐在律师席上的雷金纳·安士伟微微一笑，把眼珠子转了一转。这些让他有什么感想，恐怕没有人说得出来。


“请大声回答。我想你不会有暂时性失聪的病吧？”


“没有。可是问题是，我当时并没有怎么注意。我正在看报纸，用另外一只手接了电话，在我听到胡弥先生的名字之前，并没有怎么特别注意。”


“可是他的名字你倒听得很清楚？”


“是的。”


“我这里有你的供词，第三十一号证物。关于死者可能说的是‘安士伟上尉’而不是‘安士伟先生’这种说法——你有没有对警方的人说呢？”


“没有。”


“可是你告诉我们说，你早在凶案发生的当天晚上就想到这件事了？”


“我当时并没有很认真地想这件事。”


“是什么让你后来很认真地去想这事呢？”


“呃——我就是把事情从头想了想。”


“你在接受预审侦讯的时候提过吗？”


“没有。”


“我想要问清楚的是：这个念头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在你脑子里想明白的？”


“我不记得了。”


“那是因为什么才让你想明白的呢？这一点你记不记得？不记得？简而言之，对于你这样一个特别的想法，你能给一个好而实在的原由吗？”


“能，我能！”证人大声叫道，像发狂似的挣脱了原先麻木的状态；他第一次让人看来很自然而像个活人。


“很好，是什么原因呢？”


“我知道玛丽在认得我之前和雷金纳很要好，当时在施东曼家里就是雷金纳把她介绍给我的——”


“哦？”华特爵士极其和蔼有礼，“难道是说你相信他们有不正当的关系吗？”


“不是，不完全是那样，只是——”


“你有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们的关系有不当之处？”


“没有。”


华特爵士把头往后一仰，似乎用一只手按摩着脸部，好像要弄清楚一些奇怪的想法。


“那，告诉我到底有没有弄清楚你所说的各种证词。胡弥小姐曾经和安士伟上尉来往，其中没有任何不当的问题。因为这个缘故，非常讲理的胡弥先生对安士伟上尉感到极端的讨厌，突然决定要‘把他制得服服帖帖’。他打电话给安士伟上尉，电话却被你接到而误以为他找的是你。你没有带武器去到胡弥先生家里，他以为你是安士伟上尉，就给了你一杯下了药的威士忌酒。在你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人把安士伟上尉的手枪放进你的口袋里，然后(我想你这样告诉我饱学的朋友)还花时间把薄荷精倒进你的嘴里。等你醒过来之后，你的指纹出现在一支你从来没有碰过的箭上，而威士忌酒倒回到一个上面没有指纹的酒瓶里。我有没有很正确地说明你在这件案子里的立场？谢谢你。你真的以为陪审团会相信吗？”


一片沉寂。安士伟的两手垂在身边，环顾了一下整个法庭。然后他用很自然而不假思索的语气说道：


“上天作证，到这时候我也不寄望任何人相信任何事了。要是你相信一个人在生命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话，你不妨暂时站在我的立场，看看你喜不喜欢听到你自己说的话。”


法官席发出严厉指责打断了他的话：可是他已经克服了紧张不安，而两眼中呆滞的神情也消失了。


“原来如此，”华特爵士泰然自若地回应道，“你接下来要说你自己的行为都是没有理由的吗？”


“我一向认为行为总是有理由的。”


“所以你在一月四号晚上的行为也是有理由的了？”


“是的。他们当时跟你现在这样对我说话的时候，我就一直闭嘴不答。”


这话又引得法官斥责，可是安士伟现在比先前接受询问的时候让人感觉好多了，这种好印象却相当没道理，因为华特爵士一路把他绑死在一个个绳结里，大概整个法庭里不到三个人相信他说的话。可是——在他让H.M.大为失望之后——却得到这样的结果。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那老家伙刻意安排的结果。


“你刚才告诉我们，说你之所以拒绝脱掉大衣，还用让人形容为很凶恶的语气向一名证人说话的原因，是因为你不想‘看起来像个该死的傻瓜’，对吗？”


“对的。”


“你认为脱了大衣会比穿着大衣更让你看来像个该死的傻瓜吗？”


“是的，不是。我的意思是——”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那就是我的感觉，如此而已。”


“我倒认为你之所以不肯脱掉大衣的原因是，你不希望有任何人注意到你裤子后面口袋里藏着手枪吧？”


“不是，我根本就没想过这事。”


“你根本就没想过什么？你口袋里的手枪吗？”


“是的，我是说，我口袋里并没有手枪。”


“现在，我要再请你注意你在一月四号晚上对警方所做的供词。你知不知道你今天所说的话和你向警方所做的供词正好相互矛盾？”


安士伟退缩了一下，又拉了下领带。“不知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来给你念几段，”华特爵士用他一贯沉重的语气说，“你说‘我在六点十分到达他的住所，他非常友善地迎接我’。——你现在却说他的态度极不友善，对吧？”


“是的，不是很友善。”


“那这两种态度里，你到底希望我们相信是哪一种呢？”


“两者都有。这正是我要说的意思：我是说在那天晚上，他把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他的态度不很友善；可是他对我本人其实是相当友善的。”


华特爵士一直对着证人看了好久，然后他把头低下来，好像要让头脑冷静一下。


“我们不需要停下来把这事理清；我怕你没听懂我的问题。不管那天晚上他把你当做是什么人，他和你谈话时的态度很友善吗？”


“不是。”


“啊，我要弄清楚的正是这一点。那你供词中的这一部分就是假的了，对吗？”


“当时我认为那是真的。”


“可是从那以后你完全改变了主意？很好。你又告诉我们说：‘他说他要敬酒祝我健康，还说他完全赞同我和胡弥小姐的婚事。’——因为你现在决定说他很不友善，你怎么把所引的这番话和不友善的态度连在一起呢？”


“我误会他了。”


“换言之，”检察总长在略为停顿之后，字斟句酌地说，“你现在要陪审团相信的是和好几处重要供词完全相反的说法？”


“理论上说来，正是如此。”


有整整一个钟点的时间，华特·史东爵士把证人像一个钟似地拆得零零落落。他很仔细地问过供词中的每一个细节，最后在说完一个我所听过最具杀伤力的结论之后坐了下来。大家都以为H.M.会再度询问来重建他的证人。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只说了一句：


“传玛丽·胡弥。”


一名法警把安士伟带回被告席，开了门，把他放回他那开放式的兽栏里。有人从地下室拿了杯水来给他；他大口地喝着，可是在他听到H.M.传证人的话时，吃了一惊似地抬眼由杯缘看了出来。


前面一场讯问期间，玛丽·胡弥身在何处，谁也不知道，她似乎突然现身在法庭，好像接送证人来往法庭的接驳车毫不迟疑或停留。安士伟已经是那种最后一分钟才出现的证人。而雷金纳·安士伟的表情变了。那种表情不像惊讶那么明显：只是有某种感知，好像有人在他背后轻拍了下他的肩膀，而他却不怎么想回头的感觉，他那长长下巴的好看面孔更显得消瘦；可是他装出一副愉悦的表情，手指缓缓地在水瓶上轻敲。他抬眼看了看被告——对方微微一笑。


玛丽·胡弥在走进证人席的途中，看了雷金纳上尉的后脑一眼，除了莫特伦警探之外，她是(或者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到目前为止，证人中最镇定的一个。她穿着黑色貂皮，艾芙莲向我坚持说那是刻意打扮的，不过她也许就是有那种蔑视和反抗的感觉，而且她没有戴帽子。她的金黄色头发，中分之后向后梳理得很整齐，强调出那张有着一对分开蓝眼的脸上那种柔和，以及特殊的性感。她把两手放在证人席栏杆上的方式是紧紧抓住，两臂伸直，好像她是在一架水上飞机上面。她的神态再也没有一点我先前见过的温驯。


“你在万能的上帝前发誓说你所提出的证言——”


“我发誓。”


(“她吓得要死！”艾芙莲低声地说，我指出她一点这样的迹象也没有，可是艾芙莲只摇了摇头，又再向证人所在的方向点了点头。)


不论真相如何，单是她的现身就已经有了山雨欲来的感觉。甚至于连她看来娇小的身材也似乎强调了她的重要性。记者席上引起了一阵新的兴趣和骚动。让自己声音清晰都有些困难的H.M.等着这阵骚动平息；只有法官丝毫不为所动。


“嗯，哼！你的姓名是玛丽·胡弥吧？”


“是的。”


“你是死者的独生女，住在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吗？”


“是的，”她像个梦游者似地点着头。


“你是在索塞克斯的富瑞安，一次圣诞家庭酒会里认识被告的吧？”


“是的。”


“你爱他吗，胡弥小姐？”


“我非常爱他，”她说着，两眼很快地眨动了几下。如果说还可能有比先前更空洞的沉寂的话，那现在就充满了整个法庭。


“你知道他被控谋杀你的父亲吧？”


“我当然知道。”


“现在，夫人——小姐，我要请你看一下我手边的这封信，上面的日期是‘一月三日，夜间九点三十分’，也就是凶案发生的前一天晚上，你能不能告诉陪审团这封信是不是你写的？”


“是的，这封信是我写的。”


这封信大声朗读出来，内容是：



亲爱的父亲大人：


吉姆突然决定明天早上到伦敦去，所以我想最好告诉你一声，他会搭乘我平常所坐的那班车——你知道的，九点由这里开车，十一点差一刻抵达维多利亚站。我知道他打算明天找时间去拜会你。


爱你的 玛丽敬上


又及：你会处理另外那件事吧？



“你知道你父亲有没有收到这封信吗？”


“知道，他收到了。我一听说他过世，当然马上进城来：就在当天晚上——他过世的那个晚上，你知道——由他皮夹里拿了出来。”


“你当时是在什么状况下写那封信的？”


“礼拜五晚上——你知道，就是那个礼拜五晚上——吉姆突然决定要进城去，要给我买个订婚戒指。”


“你有没有劝阻他，要他别进城呢？”


“有的，可是我不能做得太过分，否则他会怀疑的。”


“你为什么想劝阻他去呢？”


证人舔了下嘴唇。“因为他的堂哥，你知道，就是安士伟上尉，在礼拜五傍晚动身去了伦敦，要在第二天去见我父亲；我怕他和吉姆会在我父亲家里碰头。”


“你不希望他们在你父亲家见面，是不是有什么原因呢？”


“是的，有的！”


“是什么原因？”


“稍早之前，你知道，就在那个礼拜，”玛丽·胡弥回答道，“安士伟要我，或者不如说是要我父亲，付他五千镑的封口费。”

12 从发现之点到关键之处



“你说的是坐在那里的那个人吗？”H.M.问道，他伸出一只大手来指着，毫不留情地指出那个人来。


这就像一盏无情的聚光灯。雷金纳·安士伟的脸色变得很奇怪，像泥巴一样，而他坐直了身子；你可以看得到他胸口的起伏。这时候，我回想起一些事情，开始明白了事情的始末。他原以为自己很安全：他和那个女孩子之间的关系特殊到他认为她绝不敢透露。她甚至还以非常害怕的神情向他保证说她会守口如瓶。现在就可以了解她之所以表现得那样温驯柔弱的原因所在了。“谢谢你，”我回想起他们之间的一段对话，起先是他别有含义的“公平交易嘛；那，都同意了？”然后是她不带任何立场的“你知道我的，雷”。其实她心里正想着现在的做法。


法庭里响起了三个紧接着的声音。


第一个是检察总长：“安士伟上尉在受审吗？”


第二个是H.M.：“还没有。”


第三个是法官：“继续，亨利爵士。”


H.M.回身去对着证人，她那张漂亮的圆脸表情沉着，正盯着雷金纳的后脑。


“安士伟上尉向你，或不如说是向你父亲勒索五千镑吗？”


“是的。他当然知道我没有那么多钱，可是他觉得一定可以从我父亲那里弄到手。”


“啊——哈。他有什么把柄来勒索你呢？”


“我曾经是他的情妇。”


“嗯，可是还有更大的把柄吗？更大得多的把柄？”


“哦，有的。”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第三次跳了起来，准备在被告席上发言。他完全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H.M.朝他那边很凶地比了个手势。


“另外那个把柄是什么，胡弥小姐？”


“安士伟上尉拍了我很多照片。”


“什么样的照片？”


她的声音很模糊：“没有穿衣服，还有——某些姿势的。”


“我没有听清楚，”法官说，“能不能请你大声一点？你说什么？”


“我说，”玛丽·胡弥很清楚地说，“没有穿衣服，还摆了某些姿势。”


法官的冷静无情让法庭上每个人都很不安。


“什么样的姿势？”法官包德金大人问道。


H.M.插嘴说道：“庭上，为了让大家知道被告为什么那样着急地不肯谈这件事，以及他为什么会有某种行为，我这里有一张那样的照片。在照片背后写着‘这是她为我所做过的好事之一’这行字，我要先让证人指认是安士伟上尉的笔迹。然后我会呈给庭上，建议交付陪审团，作为我们要建立的案情真相的证据。”


照片呈交上去。在法官看照片的时候，法庭里的寂静强烈到你都可以听得见的地步。大家都在想证人到底有什么感觉；法庭里每一只眼睛都看了看她，只看了一眼，看到她穿着别的衣服——或不如说是没有衣服的模样。华特·史东爵士没有表示意见或反对。


“你可以把这拿给陪审团看，”法官不动声色地说。


那张照片在两排面无表情的人之间传观。


“这样的照片一共有多少？”


“大……大概十二张。”


“这里的这一张，也就是你给我当证据的这一张，是你手上唯一的一张吗？”


“是的，其余的都在雷的手里。他答应我说，只要我不在法庭上提到他想问我要封口费的事，他就会还给我。”


雷金纳·安士伟慢慢地站了起来，开始往法庭外走去。他尽量保持着从容而自然的步伐。当然没有人表示什么意见或对他加以拦阻。可是H.M.故意停了下来，让整个法庭的压力就像照相机一样聚焦在他的身上。椅子，坐在律师席上的人，手肘、脚，所有的一切都似乎挡住了他的路，让他越走越快：这就像什么人在戏院里想不引入注意地越过一排座位走出戏院去，却一路绊着那一排人的脚。等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已经跑了起来。在门口值勤的警员看了他一眼，让在一边。我们听到外面大厅里的玻璃门推开时所发出的声音。


“好了，”H.M.用沉重的语气说，“我们来谈谈这些照片。那是什么时候拍的？”


她又舔了下嘴唇。“大……大约一年前。”


“在你认识被告之前，已经和安士伟上尉断了关系吗？”


“哦，天啦，早就断了。”


“你有没有向他要那些照片呢？”


“要过。可是他只是笑笑，说那不会伤着什么人。”


“听说你和被告订婚的事之后，安士伟上尉有没有怎么样呢？”


“他把我拉到一边，恭喜我，他说这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他非常赞成。”


“还有呢？”


“他说要是我不付他五千镑的话，他就会把照片拿给吉姆看，他说既然其他的人都有那么多的钱，他为什么不能在这件事上也捞一些好处。”


“这件事是发生在十二月二十八号到一月四号的那个礼拜吗？”


“不错。”


“如果可以的话，请继续说下去，胡弥小姐。”


“我说他想必是完——完全疯了，他明知道我连五千个便士都没有，也根本不会有那么多的钱。他说不错，可是我父亲再不甘愿也会付的。他——他说我父亲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让我有一段美好而富足的婚姻，而且——”


“而且——？”


“——而且他居然还说我父亲——呃，就算是逼得非那样做不可——”


“稳住，小姐，先停一下。你以前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


“没有，没有，没有！我只是要告诉你，雷——安士伟上尉对我说了些什么。他说我父亲不会让五千镑妨碍到我钓上像吉姆·安士伟这么一条大鱼的。”


H.M.仔细地望着她。“你父亲是个很固执己见的人，对吧？”


“他的确是的。”


“只要他想要什么，就能到手？”


“是的，向来如此。”


“你父亲知道那些照片的事吗？”


她那对分得很开的蓝色眼睛张得大大地，似乎搞不懂怎么会蠢到问出这种问题来，尽管在法庭上为了厘清事情而非问这些问题不可。


“不知道，不知道，他当然不知道。把这事告诉他就简直等于是——”


“可是你最后还是跟他说了，是吧？”


“是的，我不得不说，所以我就说了。”证人约略地回答道。


“说明一下经过情形好吗？”


“呃，雷——安士伟上尉说他会给我几天的时间去筹钱。在——对，那是在礼拜三那天，我写信给我父亲说我必须见他，讨论一件和我婚姻有关的重大紧急事情。我知道这信一定会让他赶来的。我不能什么都不说地离开那里，尤其是在吉姆正到处洒钱来大肆庆祝，而所有当地的慈善机构都来向我们道谢的时候。所以我问我父亲是不是能在礼拜四早上来一趟，和我在富瑞安附近一个小村子见面……”


“嗯，原来是这样，请继续。”


“我在一家叫‘蓝色野猪’的小客栈和他见面，我想那地方是在往契赤斯特的路上。我以为他会大发雷霆，可是他并没有，只是听着我说。他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两三趟，两手背在身后，然后他说五千镑的数字太荒唐了，他说他也许愿意付一笔比较少的钱，可是他最近赔了几笔账；事实上，他还有点寄望吉姆的钱。我说也许安士伟上尉在价钱上会再降低一点。他说：‘我们不必烦心付他钱的事；你把他的事交给我，我会把他制得服服帖帖的。”’


“哦呵？‘你把他的事交给我，我会把他制得服服帖帖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他的反应如何？”


“他的脸白得像张纸一样，我想要是雷在现场的话一定会被他杀掉。”


“呣，对哦。那，”H.M.用大拇指比划一下，“你父亲要制服安士伟上尉的事，甚至给他喝下了药的威士忌酒什么的，听起来就不像我那位博学的朋友说的那么愚不可及了，啊？”他赶在别人能对他这种毫不客气的批评提出抗议之前很快地继续说道，“他有没有告诉你说他打算怎么样把安士伟上尉制得服服帖帖的呢？”


“他说他马上回伦敦去，要花几个钟点的时间想想，他说在这段时间里，要是雷有什么动静都要让他知道。”


“还有什么别的吗？”


“哦，还有，他要我想办法找出雷把照片藏在什么地方。”


“你有没有找呢？”


“找过了，可是我在这方面很差劲。我——就是这样才引发了所有的事。他只望着我哈哈大笑，说：‘原来是搞这一套，呃？现在就为了这事，小美人，我就要直接到伦敦去见你老爸。’”


“那是礼拜五的事，对吧？”


“是的。”


“那你怎么办呢？”


“我礼拜五傍晚就打电话给我父亲——”


“就是我们已经听说的那通电话？”


“是的，一方面向他示警，也问他打算怎么办。”


H.M.像催眠似地用很慎重的语气说：“我要你尽可能就你记忆所及，告诉我们他当时所说的每一个字。”


“我尽量。他对我说：‘很好，事情全都安排好了。我明天一早就会和他联络，请他到这里来，我答应你他绝对不会再来打扰我们。’”


她的话说得极其认真，H.M.因此停顿了一阵子，让这些字句深入陪审团的心里。然后他又把这几句话重复了一遍。


“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打算怎么样让安士伟上尉闭嘴呢？”


“没有。我问过他，可是他怎么也不肯告诉我。他唯一说的另外一件事，就是问我在什么地方一定可以找得到雷，我说在吉姆住的公寓里。他说：‘对，我想也是，我已经去过那里了，’”


“他说他已经去过那里？”H.M.提高了声音，“他有没有提到从那间公寓里拿走了安士伟上尉的手枪？”


这话的效果被法官插进来的话给打散了。


“证人已经告诉你了，亨利爵士，她没有听说别的事。”


H.M.非常满足地拍了拍假发。“然后，出了这么多事，”他继续说道，“又碰上你的未婚夫也突然决定要去伦敦，你怕事情会爆发出来吧？”


“是的，我差点急疯了。”


“所以你才在打过电话之后，又在礼拜五夜里写了封信给你父亲？”


“是的。”


“这封信里的‘又及’写的‘你会处理另外那件事吧？’——这句话指的是让安士伟上尉闭嘴的事吗？”


“是的，当然。”


“还有一件小事，”H.M.在很大声地擤了好一阵鼻子之后，继续问道，“有位证人作证说你父亲在礼拜六早上吃早餐时收到那封信之后，言行举止有些奇怪。他走到窗前，用很阴沉的口气宣布说你的未婚夫当天要进城来，而且打算来见他。那位证人说‘哦，那我们就不要去索塞克斯了，我们要招待他吃晚饭’之类的话。死者说他们两个还是要照安排好的计划到索塞克斯去。他还说：‘我们不会请他来吃晚饭，或是请他到任何别的地方去。”H.M.用力地把手拍放在桌上。“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他们不请他来吃晚饭，以免这两个堂兄弟会彼此见面吧？”


华特爵士从他不动如山的状态中站了起来。


“庭上，即使是最后一次，我也一定要抗议这样不停地企图向证人询问他们没有看到的事情，或是他们没有听到的话语，尤其是一直是用诱导的方式在提问。”


“不要回答这个问题，”法官包德金大人说。


“以你的意见，”H.M.在照例用嘲讽的口气道歉之后说，“从你已经看到的和已经听到的那些事看来，你会不会觉得你刚才对我们所说的一切，正代表了凶案发生当晚真正发生的情形呢？”


“会的。”


“一位女士要不是绝对相信这个男人是清白无辜的话，会有这个胆子经历你今天刚刚告诉我们的一切吗？”


他假装侧耳倾听答案，然后猛地坐了下来，使椅子摇动得发出了声音。


在我们后面、旁边还有更过去一点的地方响起了低语声，就像是长草丛里的声音，你知道只集中在一件事上。玛丽·胡弥想必也很清楚；她用手指在栏杆边上画着，两眼下垂，但不时会很快地抬头看上一眼，而检察总长正好整以暇地准备开始交叉询问。她漂亮的脸上脸色变得暗红；而且好像是下意识地把身上的貂皮大衣围得更紧一些。没人敢说她这种精神上的麻醉剂还能让她撑上多久。她把检方的案子重创了很多部分，让人发现安士伟那些显然乱七八糟而愚蠢不堪的证词却可能正是实情。陪审团也很明显地有这种想法。可是低语声就像树林中的嘈杂声似的响了起来，还有人很直接地问他们会不会拿照片让我们看。我注意到保留给新闻记者的座位现在几乎全空了，可是我却记不得看到他们之中有谁匆匆忙忙地出去，这可成了英国每个家庭里的头条新闻和话题。


“当心，好戏来了。”艾芙莲低声说道。而华特·史东爵士站起来做交叉询问。


大概再没有什么比得过这位检察总长所表现出的同情和关切，他的声音充满说服力。


“相信我，胡弥小姐，我们非常欣赏你在这件事上的真诚，以及你肯出示那张不寻常照片的勇气。同时，我相信，你也毫不迟疑地摆出各种姿势拍了一打照片吧？”


“十一张。”


“很好，十一张。”他又等了一会儿，把几本书在桌上排成整齐的一条线。“你刚刚作证的所有这些事情，胡弥小姐——我想在凶案发生的时候你都知道了吧？”


“是的。”


“我相信你刚才说，听到你父亲的死讯之后，马上由索塞克斯赶回来，当天晚上就回到了家里吗？”


“是的。”


“的确如此，”对方说着，小心翼翼地又把另外一本书推过去排好，“可是无论在当时，或是其他时候，你都没有向警方提起你刚才作证时说过的那特殊的状况？”


“没有。”


“你有没有向任何其他人提起呢？”


“只告诉了——”她向H.M.比了一下。


“你知不知道，胡弥小姐，要是你当时把这个消息告诉警方，说明安士伟上尉企图勒索你的话，就没有必要把照片拿到法庭上来了？也不必让自己受到这样羞辱的询问？”


“嗯，我知道。”


“哦，你知道？”华特爵士问道，他很有兴趣地把话说得快了起来，望着书本的两眼也抬起来了。


“是的，我——考虑过。”


“我想这对你来说一定是很不愉快的经验吧？”


“对，是不愉快，”那女孩子回答道，她的两眼看来神色紧张。


“那当初你为什么不提起这件事，不用弄到这个地步就可以帮被告大忙呢？”


“我——”


“是因为你相信被告想必有罪；所以这些照片和他实际的罪行没有关系吗？”


H.M.很辛苦地站了起来。“尽管我很佩服我博学朋友这样关切别人，我们还是想知道这个问题到底要问什么，检方现在是不是接受——我们也一直在强调——在安士伟先生和安士伟上尉之间弄错了，而死者要制服的是这个而不是那个的事实呢？”


华特爵士微微一笑。“并不尽然。我们承认有照片是事实；我们也承认照片是安士伟上尉拍的；可是我们必须否认这两点和我们手上这件事——也就是被告究竟有罪还是清白无辜——有任何关系。”


坐在我旁边的艾芙莲用手肘用力地顶了我一下。


“他们现在当然不能再反驳这一点了吧？”艾芙莲问道，“哎，在我看起来，明白得像太阳一样。”


我告诉她说她有偏见。“史东相当诚恳，他相信安士伟是个一般常见的凶手，在证据前面想要脱罪。他要让大家知道那个女孩子只是在说谎来替他开脱；证明雷金纳并没有勒索的企图；而且他们只是努力想建立一个辩护的理由。”


“哎，我听起来这话很蠢，你会相信吗？”


“不信；可是你看看陪审团里的那两位女士。”


各方投来的不满眼光让我们闭上了嘴巴，检察总长继续询问。


“也许我没有把话说得很清楚，”华特爵士说，“让我再试一次。你今天在这里告诉我们的所有事情，在被告遭到逮捕的时候就可以说出来吧？”


“是的。”


“这些话在当时不就和我这位饱学的朋友现在希望我们相信的那样一样有价值吗？”


“我——我不知道。”


“可是你并没有提起？”


“没有。”


“你宁愿(胡弥小姐，请原谅我的用字，可是我怕这是必要的)，你宁愿在这里暴露你自己也不先把这事说清楚吗？”


“这话说得太重了，华特爵士，”法官语气凌厉地插嘴道，“我必须提醒你，不是道德裁判所，我们在过去已经听了太多让人在这种印象下不胜负荷的例子，所以我觉得必须再提醒一次。”


对方鞠了一躬。“遵命，庭上，我个人的看法倒觉得我还在交叉询问的范围内……胡弥小姐，你告诉我们说，在一月三号礼拜五的傍晚，安士伟上尉离开富瑞安去伦敦，为的是第二天要去见你的父亲？”


“是的。”


“其目的是要去取勒索的钱？”


“是的。”


“那他为什么没有去见你的父亲呢？”


证人张开嘴，又停了下来。尽管她看来很脆弱，但到目前为止，她还很能撑得住。


“让我把这个问题再说清楚一点。好几位证人都作证——事实上，是我这位饱学的朋友施压作证——说星期六整个白天，除了已经说到的之外，你父亲都没有客人，没有来信，也没有接到电话。安士伟上尉既没有接近他，也没有试着和他联络。你怎么能把这个情形和你所说的安士伟上尉因为你宣称的目的而赶赴伦敦的事连在一起呢？”


“我不知道。”


对方将手伸了出来：“我可以告诉你，胡弥小姐。四号星期六那天，安士伟上尉根本不在伦敦。”


“我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


“胡弥小姐，你是否能认可我的说法——这是引用调查与本案相关各人士行踪的警员所提的报告——在星期五傍晚，安士伟上尉离开了富瑞安，开车到洛契斯特去看朋友，一直到星期六将近午夜时分才抵达伦敦呢？”


“不会！”


“你是否能进一步认可我的说法，就是他在富瑞安向好几个人说过他打算去洛契斯特，而不是伦敦呢？”


没有回答。


“你至少会同意说要是他人在格契斯特，就不可能在伦敦吧？”


“也许是他骗了我。”


“也许是他骗了你。让我们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那些照片，你告诉我们说是一年前拍的？”


“差不多，也许再早一点。”


“在那之后你过了多久就和安士伟上尉断了关系？”


“不久，一个月左右吧，不很久。”


“在之后那么长的时间里，他有没有向你要过钱呢？”


“没有。”


“或是用那些照片对你做过其他方面的要挟呢？”


“没有。可是难道你在他从这里跑出去的时候，没有看到他的脸吗？”


“那不是会让我们注意的事，胡弥小姐。不过，我倒是可以想得到那位先生为什么会很尴尬的原因和勒索毫不相干——你能吗？”


“不必回答这个问题，”法官说着把笔放了下来，“检察总长刚刚已经说了那不是会让你注意的事。”


“那，你刚才告诉我们说，这么长的时间里，安士伟上尉从来没有勒索过，是吧？”


“是的。”


“你知道发誓的意义吗？”


“当然。”


“我可以告诉你，所谓安士伟上尉的勒索行为，以及你父亲所谓要把他‘制得服服帖帖的’，全都是从头到尾捏造出来的。”


“不是，不是，不是！”


华特爵士动也不动，用温和的神色看了她一阵；然后摇摇头，耸下肩膀，坐了下来。


如果有谁以为H.M.会再度询问证人，那这个人可就要失望了。H.M.带著近乎无聊的神态站了起来。“为了让这件事一次弄个清楚，”H.M.非常清楚地说道，“传彼德·奎格利博士。”


我确定之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而且就是最近的事，可是走进证人席的却是个陌生人。他是一个相貌堂堂的苏格兰人，神色沉静，说起话来每个音节郡很清晰。虽然年纪不过三十出头，却让人觉得他要老成得多。H.M.以他一贯随便的态度开始问话。


“你的全名是什么？”


“彼德·麦克唐纳·奎格利。”


“你是不是毕业于格拉斯哥大学医学院，又在萨尔斯堡大学修得科学犯罪学的博士学位呢？”


“是的。”


“呣。你由去年十二月十日到今年一月十日之间的工作情形如何？”


“我受雇在崔甘农医师设在苏瑞郡泰晤士狄村的私人疗养院中担任约翰·崔甘农医师的助理。”


“你怎么会到那里去的？”


“我说明一下，”奎格利字斟句酌地说，“我是国际医学会的成员，在英国受精神医学会的聘雇，目的是调查有关精神科开业医师在一般情形下难以证实的谣言或指控。”


“你接下来要告诉我们的这些事实是否包含在你呈交英国医药管理委员会的报告里，而且已经得到那个机构的认可了呢？”


“是的。”


“你和死者艾佛瑞·胡弥相识吗？”


“是的。”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雷金纳·安士伟上尉是不是想由死者那里勒索金钱呢？”


“据我所知，的确是如此。”


“很好，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对这件事所知道的一切？”


“在一月三号，礼拜五那天——”


证人的第一句话就被法庭里所起的骚动，还有艾芙莲的低语声所淹没。这可是一个他们无法动摇其信用的证人。H.M.极其悠闲地把检方的案子拆得粉碎，他让他们爱做多久的交叉询问就问多久，也不再重问证人，然后摇摇摆摆地继续走下去。我又想起了那首歌里的那几句歌词，就是H.M.引用过的，现在看起来不像是副歌，反而像是一个公式：“从发现之点到关键之处，从关键之处到观看之景，从观看之景到晨间的捕杀。”


“在一月三号，礼拜五那天——”

13 打印台是关键



耸动的证词使得上午的庭讯超过了原定的时间，一直到了下午两点钟，H.M.、艾芙莲和我才再坐在伍德街密首客栈楼上那个房间里吃午餐。这个案子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摊放在我们面前；可是又并非如此。在火光中像尊中国大佛似的H.M.嘴里斜叼着一根雪茄烟，瞪着两眼，把他的盘子推开。


“哎，我的呆头朋友，你们现在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吧？”


“大部分情形知道了，其间的关联呢，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会找上奎格利的？”


“因为我会坐着想呀。你们以为我当初为什么会接这个案子？”


“当然啦，”艾芙莲相当诚恳地说，“因为那个女孩子去找你，又哭得稀里哗啦的；而你喜欢看到年轻人幸福快乐。”


“我早想到会是这句话，”H.M.很神气地说，“哎呀，这就是别人对我的谢意，这就是你们对一个强壮沉默的人所有的看法，他——呸！现在你们给我听好了，因为我说的是真的。”他显然是真有这个意思，所以我们好好地听他说。“我最爱当一个改正机缘巧合的人。你们以前都听我说过好多关于一般可怕的机缘巧合，我猜你们以为那只是我在发牢骚。可是我说的是真的，哎，一般说起来，这些机缘巧合应该是很滑稽的，就算你把字纸篓踢得散得满屋子都是，你还是忍不住觉得好笑。比方说，那天早上有个重要的会议，却正好没赶上火车；约了你最好的女朋友去吃饭，却正好在付账时发现钱包忘在家里；可是你有没有想到过把这些机缘巧合放在很严肃的事情上呢？回想一下你自己的生活，看看是不是大部分发生在你身上的重要大事，是因为某人做了件坏事，或是什么人做了件好事，或者，哎呀，反正是有人做了什么而来的；也就是一般该死的机缘巧合的影响。”


我有些好奇地望着他，他正拼命地抽着烟，我想是因为放心之后的反作用吧。他的主要证人把华特·史东爵士弄得哑口无言，那位检察总长机敏的脑袋想不出反驳的话来。


“你没把这弄成一种宗教倌仰吧？”我问道，“要是你认为所有一切全都是在阴谋策划下凑合在一起，来让人栽个大跟斗的话，那你不如退隐到多塞特去写小说算了。”


“你看，”H.M.带着残忍的笑意说，“这正表示你唯一能想得到的机缘巧合就是会让你陷入困境的那种。就像希腊悲剧里的诸神耍弄了一下某个可怜的家伙，就让他一点机会也没有了。你想说：‘嗨，公平一点！必要的话不妨打他两下，可是别弄得过分到让那个家伙就连在伦敦大雾里都会中暑。’不是的，孩子。什么事都是利弊互见的，机缘巧合尤其如此。因为机缘巧合使安士伟惹上了这件事，而按照同样的行为原理，也让我有了把他救出去的方法。重点是，你永远没法很合理地加以解释——像华特·史东想要的那样，随你用什么花俏的名字去称呼这整个过程都可以，称做是命运，或是宿缘，或是不成文法的弹性空间；可是那终究还是机缘巧合。


“比方说这个案子吧，”他用手里的雪茄烟指指点点地说：“那个女孩子来找我的时候，我马上知道必然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你们听到所有证词之后，大概也知道了真相。吉姆·安士伟得到错误讯息，结果一头栽进一个设计来对付我们那位雷金纳的计谋之中。可是不论是安士伟或是胡弥，开头都不可能发现。他们这叫当局者迷：你看不见自己眼里的沙子吧。他们心里只想到那个女孩子。可是，等我在一个月前从她嘴里问出整个故事，也知道真相想必是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案子已经要开庭审讯。要是当初她就去找他们的话，他们也不会相信她的话；就像今天华特·史东真心真意地不相信她一样。”


他擤了下鼻子。


“可是我问你，当初你要那个女孩子怎么想呢？她听说她父亲死了，赶回家来，发现她的未婚夫单独和死者在一间锁得像保险库似的房间里，箭上还有他的指纹，所有的证据都直接指向他。她怎么会怀疑那是个为他设下的陷阱呢？她又怎么想得到把那事和雷金纳连在一起呢？除非是有什么人向她指出这一点来。”


“而这个什么人就是你？”


“当然。这就是我最早开始坐下来想这个案子时的立场。当然啦，事情很清楚，是老艾佛瑞·胡弥本人安排了那些花招百出的东西准备对付我们的雷金纳。你们都听到了。他从大清早九点钟就开始不停地打电话到那间公寓去——尽管在安士伟最早在警方所做的供词里就说过胡弥知道他要到十点四十五分才会到伦敦。他给了厨子和女佣意外的休假。他下令把书房窗子的护板锁上，让别人看不见里面的情形。他让管家注意到小柜子上有一满瓶的威士忌酒和一满瓶的苏打水。等只剩安士伟一个人和他在书房里时，是他将门反锁的。他故意大声地让管家听到他说‘你怎么了？你疯了吗？’这是最大的失策。因为，要是你假定安士伟真的喝了下了药的威士忌酒，全世界绝没哪个做主人的会在看到客人失去意识倒地时说什么‘你疯了吗？’他会说：‘你不舒服吗？’或是：‘你病了吗？’甚至会说：‘醉了。啊？’


“所以，绝对是艾佛瑞·胡弥在玩什么花样，那他到底想怎么样呢？他想要我们的雷金纳闭嘴；可是他并没有意思要付钱。我们是不是由我们的雷金纳身上看见了什么明灯呢？我由那女孩子那里听到了——就像你今天告诉我你所听说的一样。比方说，我们不是知道那个家族在雷金纳那一房有精神失常的问题吗？”


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非常鲜明的记忆，想到在老贝利的楼梯上，高过脚步声的对话声。雷金纳和胡弥大夫正一起下楼；他们之间充满着虚情假意的客套，其中却透露着恶意。雷金纳·安士伟看似随便地提出攻击：“在这个家族里就有疯狂的因子存在，你知道。不很严重，只是在好几代以前有那么点黑人血统——”


“可是就这件事的目的来说却是足够了，”H.M.评断道，“哦，相当足够了。我不知道当初那两个家伙怎么想的？各人都知道真相，可是两个人都偏偏讨厌地闭口不说。反正，我们继续说下去吧。雷金纳家族有精神失常的例子，而艾佛瑞·胡弥的弟弟是个医师，而为了达到目的，必须要弄到一种很特别的药。而史本塞·胡弥有一个好朋友崔甘农大夫，正是精神科专家，还开了一家私人疗养院。只要两个医生就可以证明——”


“所以，就我们所知，他们打算把雷金纳当疯子给关起来，”我说。


H.M.抬起了眉头。


“呃，起先，我只考虑到证据，”他指出道，一面将雪茄烟放进嘴里，像小孩子吸薄荷冰棒似的吸了起来，“可是看来很可能是艾佛瑞和史本赛·胡弥安排了那样的计划，我们不妨看看他们那些花招本来是可以怎么成功的，不错，他们犯了个天大的错误，就是找来了吉姆而不是雷金纳。可是这对我们发现细节有没有影响呢？我们来看一下。


“本来是要把雷金纳请到家里来，为什么会假定像他这样一个家族里有过疯子的人会发疯呢？很简单，大家都知道他原先和玛丽·胡弥过从甚密，就连吉姆·安士伟也知道这件事。”


“他知道那些照片的事吗？”艾芙莲很感兴趣地问道。


“呵，呵。”H.M.说，“那些照片啊。不知道，他当时并不知道；他是后来才晓得的，在牢里的时候——我告诉他的。这可给我惹来了一大堆麻烦，吉姆·安士伟并不是一个情愿自己给绞死，也不要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女人跟另外一个男人有过一段情的那种装腔作势的少年英雄。可是这件事不一样。碰到照片的问题，他就不能——是真真正正地不能——在法庭里把那一切说出来，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不能做出这种事来救他自己的命。你能吗？”


“我不知道，”我承认道，一面想到安士伟想必也预见的情形，“这件事你越想越觉得邪恶。”


“不过她倒可以说，”H.M.咧开嘴来笑着说，“这就是我之所以喜欢她的原因：她是一个极其真诚而自然的女孩子。那位法官也该夸一夸。在巴梅·包德金说什么那里不是道德法庭的时候——哎呀，我差点要站起来送他一盒雪茄烟。三十年来，我一直在等着有个红袍法官能认清现实而不妄加论断；我告诉你们，我对巴梅很有信心。可是别一直打断我，该死的！我正在跟你们讲怎么逮住雷金纳的招数。


“我讲到哪里了？啊，我想起来了。哎，大家都知道雷金纳以前跟玛丽·胡弥在一起，也知道他根本一文不名，而艾佛瑞·胡弥绝对不可能答应他们结婚的。后来他的有钱堂兄詹姆斯和她订了婚。而雷金纳去见老头子——结果抓狂了。


“你们明白艾佛瑞所有的计划了吧？大声说出的话有人听到，正好有证人(全无心理准备的证人)闯了进来。他们会发现雷金纳的口袋里带着自己的手枪——表示有暴力行为的可能。他们会发现他的指纹印在一支箭上，那支箭显然(而且非常明显的)是从墙上扯下来的——表示疯狂的暴力行为，他们会发现他头发乱了，领带散了。他们会发现艾佛瑞·胡弥身上有各种缠斗所留下的痕迹。雷金纳本人对这一切会怎么说呢？他看来一副狂乱而有点傻的样子，好像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他说他给人下了药，这整个是个陷阱。可是有医生发誓说根本没有药物下过肚，而且小柜子上还有干干净净的一满瓶威士忌酒。除了没让那家伙满头插着稻草之外，我看不出还能有什么进一步的安排。


“呃，我心里想到，在找到他的时候该说什么呢？应该是：‘嘘！别讲话！不要让这事曝光！这件事得保守秘密，只能让少数几个证人知道，来证明确有其事。’不能让人家晓得这个可怜的家伙失去了理智。管理疯人的机构不能听说这件事。这家伙还不停地说什么玛丽·胡弥，什么照片，什么陷阱之类的话？那更有理由不能让这种中伤的话再讲出去，不能让个疯子胡言乱语。为什么不把他送到崔甘农大夫的疗养院里，让史本赛·胡弥诊治呢？就连詹姆斯·安士伟，在必须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他之后，也要他像其他人一样守口如瓶。在他自己婚礼的前夕，他是不会想要爆出他堂兄送进疯人院的丑闻的。


“当然，负责这个案子的大夫也必须保管他的私人物品：衣服、钥匙，还有这一类的其他东西，不论他把照片藏在哪里，都会在很短的时间里找出来，加以烧毁。”H.M.捻着手指，然后吸了吸鼻子。“就是这么回事，我的两位呆子朋友。甚至于不花什么钱。我们的雷金纳会一直给监禁着，等到他答应肯乖乖的为止——这也是他活该，真可惜这个计划没能成功。其实就算他不肯答应什么，他也不能证明什么，而他仍旧永远让人怀疑他不是个好东西；艾佛瑞·胡弥的女儿则嫁了人。你知道，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很多次。这是消除丑闻的好办法。”


我们仔细地想了想，比奎格利博士在证人席上用那样冷冷声音说出来的更详细得多。


“艾佛瑞·胡弥，”我说，“显然是个狠角色。”


H.M.在那个老房间的火光中眨了下眼睛，有点吃惊。


“并不见得，孩子，他只是很值得尊敬。而且，他是个现实主义者，有人勒索他，一定得想办法解决，他就这样做了。你今天下午在法庭上听到那个人的女儿说话的样子。我倒不讨厌像他那样的人，像我说的，这是一场很有趣的狗咬狗的好戏。我觉得遗憾的是他的计划没能成功，没把我们那位很冷酷的雷金纳丢进更冷酷的牢房里去想各种各样搞钱的方法。可是我是个很老派的律师，肯，不能因为那些狗咬狗的事而吊死我的当事人。哎，打从一开始，我就得挖出一个对那个计划略知一二的证人，必要的话，我还准备贿赂崔甘农本人来把秘密泄露出来——”


“你刚才是说贿赂吗？”


“没错，可是我找到了奎格利，因为医药管理委员会已经在调查崔甘农。有人真正听到艾佛瑞和史本赛，还有崔甘农在共商大计；有人给派到崔甘农的私人疗养院里卧底，等着机会来揭发崔甘农，这正是刚才我说机缘巧合也有另一面的意思。”


“可是现在要用什么样的路子来辩护呢？”


“啊！”H.M.说着皱起了眉头。


“你已经证明了另有图谋的事实。可是华特·史东会就因为这样而丢开他手里的案子吗？还有什么别的理由证明安士伟无罪呢？”


“没有。”H.M.说，“这正是让我担心的地方。”


他把椅子向后一推，蹒跚地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地走了几步。


“那现在要用什么方法来辩护呢？”


“犹大之窗，”H.M.从眼镜框上望着我们说。


“哎，哎，”他很有说服力地继续说道，“你们好好地看看那些证据，跟我一样从头开始。现在我们已经证明有那么一个计划了，也有很多很有帮助的说法来证明计划已经加以实施。我给你们一个暗示。这个计划里有一件事让我很担心。艾佛瑞和史本赛共谋收拾雷金纳——很好。可是，在动手的那天晚上，艾佛瑞却把所有的人都弄了出去，只剩下管家一个人。厨子和女佣休假外出，艾蜜莉亚·乔丹以及胡弥大夫要动身去索塞克斯。可是我心里想，这里有问题！史本赛不能这样走掉。他哥哥需要他，如果不是胡弥大夫的话，有谁进来咂着舌头看那个假疯子？谁来检查那个疯子？谁来发誓说他没吃药？胡弥大夫是这个计划中最主要的一部分；他是中轴。”


“除非他们请到了崔甘农。”


“对！可是他们不能让他知道事情的起因，那会让情况变得很可疑。接下来是另外一个问题的答案。如果史本赛本人挂着听诊器等在那里，或是整件事进行得太顺利，难保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问题。结果是那个姓乔丹的女人，非常意外地在昨天法庭上作证时透露了玄机；我在一个月前听过她的证词，当时就注意到那一点。还记得她说她当时要做什么吗？她要开车去接史本赛，到医院去接他，然后直接开车下乡。你还记得吗？”


“记得。那又怎么样呢？”


“你是不是也记得，”H.M.睁开了眼睛说，“史本赛请她替他做什么事？他请她替他收拾一件行李，带到医院去给他，这样就可以省了他一些麻烦。这个，哎呀，我还想不起有比这个更妙的花招！世界上要说有什么确定得不到你所要东西的方法，那就是随口说一声请别人替你收拾行李了。那个人会尽心尽力地把他认为你需要的一切塞进箱子里。可是总有什么会弄错。以现在这个情形来说，史本赛只要找一个借口就行了。她辛辛苦苦地把箱子送到医院。‘啊。’史本赛很客气地说，‘你帮我收拾好了。你有没有把我那把背后镶银的刷子放进去？’或者也许是他的睡袍，或是他晚礼服用的银扣子，或是其他的任何东西；他只要一样一样问下去，最后找到没收进来的东西。‘你没收进箱子里？’他说，‘天啦，女人，你以为我没有那样什么什么的话，还能下乡吗？我那个什么什么可是绝对必要的。这真是最不幸的麻烦问题。’——你听不到史本赛这样说吗？——‘我怕我们一定得回去取来了。”’


H.M.拍着肚子，抬着浓浓的眉毛，咧嘴笑着，他把史本赛·胡弥模仿得惟妙惟肖，让人几乎听到那位大夫的声音，然后他恢复了正常，继续说道：


“于是他们开车回家，而他们(意外却很合天意地)抵达时正好看到艾佛瑞·胡弥在制服一个想要杀他的疯子。啊？”


他停了一下。


“这实在是个很棒的诡局，而且会很有说服力的，”艾芙莲承认道，“那个女人——艾蜜莉亚·乔丹——也参与了陷害雷金纳的阴谋吗？”


“没有。否则的话就不用那样大费周章了。她是不期而来的证人之一。另外两个是戴尔和傅来明——”


“傅来明？”


H.M.把嘴里的雪茄烟拿出来，摆出一副很愁苦的表情，重新在餐桌前坐了下来。


“注意了！你们听到傅来明在证人席上所说的话，艾佛瑞要他在七点差一刻的时候到家里来，是吧？很好，以傅来明的习惯，他甚至还怀疑傅来明会早到个几分钟。现在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这整件事情精准的时间点上，来看看原先应该发生的状况。


“艾佛瑞叫那个可能会发疯的家伙六点整到那里，因为对方是来勒索的，所以他相信雷金纳一定会准时到达。艾佛瑞关照艾蜜莉亚·乔丹说要在六点一刻的时候开车(车子会由戴尔从修车厂取回来)，谁给我拿张纸，还有支铅笔来。艾佛瑞·胡弥是个有条不紊的人，他安排的这场计谋，就像他安排贷款条件一样精细，像这样：


“下午六点钟，雷金纳到访。会让乔丹和戴尔看到。戴尔把他带到书房。然后戴尔给派出去取车。戴尔大概还会在房门口停留一阵子；还记得曾警告过他说来访的客人不能信任吧。戴尔会在，比方说，六点零五分离开那里，在六点十分到六点十五分之间把车开回来。而在六点十五分到六点二十分之间，艾蜜莉亚·乔丹会把车开到医院去。


“从格鲁斯维诺街到帕丁顿附近的普瑞德街的车程很短。艾蜜莉亚·乔丹在，比方说六点二十二分抵达医院。她把箱子交给史本赛，而那位大夫发现他要的那个什么东西不在，于是他们在六点二十七分到六点三十分之间开车回到家里。


“到这个时候，整个舞台已经布置好了。艾佛瑞·胡弥会大声叫嚷，引得戴尔来用力敲门，他开门让人家看到书房里一场激烈打斗的结果。因为药性发作而脚步踉跄、两眼狂乱的雷金纳没法多说什么。这时医生赶到，咂着舌头表示有问题，而就在这样激动的高潮时刻，傅来明到场，成为最后一位证人。完成。”


H.M.吐了口烟，用手挥开。


“只不过事情没那么顺利，”我说，“有人利用这个计划——把那老头子给杀了。”


“正是如此。现在我已经把原本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告诉你了，接下来，为了帮你的忙，再让你看实际发生的情形。我要给你们看一张那整个晚上的时间表，因为那很有暗示性。大部分正式认定的时间，比方说警方人员到达的时刻，或是和凶案直接有关的确定时刻等等，你们在法庭上已经都听到了。其他不够重要得能当做直接证据的，也就没有提出来，可是我这里全都有这些资料，是由警方的记录里取得的；在我问过安士伟和玛丽·胡弥之后，也在每个时间所发生的事情后面写下了我的注记。我建议两位(哎，我真开始讨厌这种说法了！)，如果你们研究的时候多动动脑的话，你们就会了解很多事了。”


他从里面的口袋取出一张很大而肮脏的纸来，因为翻阅多次，也有点破损。他把两张纸小心地摊了开来。上面的日期是一个多月以前，一边是时间表，显然是由乐丽波普用打字机打出来的，注记写在另外一边，是H.M.用蓝色铅笔潦草写成的字迹，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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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事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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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安士伟抵达，并带往书房。　　　┃因雾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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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艾佛瑞关照戴尔去取车；书房门关┃　　　　　　　　　　　　　┃


┃　　　　　　┃上，但未上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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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15 ┃戴尔仍在书房门外的小走廊里。　┃没有提到偷东西的话。　　　┃


┃　　　　　　┃听到安士伟说：“我不是到这里来 ┃“你疯了吗？”此话可疑；　   ┃


┃　　　　　　┃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　 ┃深入调查。　　　　　　　　┃


┃　　　　　　┃后来又听到胡弥说得很急，但听　┃“拖着脚走动的声音”　　　   ┃


┃　　　　　　┃不出字句；最后是很响亮地说：　┃是安士伟摔倒？　　　　　　┃


┃　　　　　　┃“老兄，你怎么了？你疯了吗？”   ┃门这时候上了闩吗？没有，否┃


┃　　　　　　┃听到像拖着脚走动的声音。　　　┃则戴尔会听到不曾使用过而不┃


┃　　　　　　┃敲门问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滑顺的门闩闩入插孔的声音。┃


┃　　　　　　┃胡弥说：“没事，我可以料理；　 ┃胡弥非常勇敢：此事极为可　┃


┃　　　　　　┃走开。”　　　　　　　　　　　 ┃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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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戴尔去取车。　　　　　　　　　┃听命行事，　　　　　　　　┃


┃　　　　　　┃　　　　　　　　　　　　　　　┃在6:18到达修车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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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艾蜜莉亚·乔丹收拾好自己的　　  ┃令人震惊。　　　　　　　   ┃


┃　　　　　　┃行李和胡弥医师请她替他收　　　┃要是她有没收拾到的东西呢？┃


┃　　　　　　┃拾的箱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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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6:32 ┃艾蜜莉亚·齐丹下楼，由小走廊走  ┃想必是闩上了。　　　　　　┃


┃　　　　　　┃向书房门。听到安士伟说：“起　  ┃门锁还在“开启”状态。　　   ┃


┃　　　　　　┃来，你该死的！”试了下书房门，  ┃　　　　　　　　　　　　　┃


┃　　　　　　┃发现门闩上了；或是怎么锁上了。┃　　　　　　　　　　　　　┃


┣━━━━━━╋━━━━━━━━━━━━━━━╋━━━━━━━━━━━━━┫


┃6：32 　　  ┃戴尔开车回来。　　　　　　　　┃　　　　　　　　　　　　　┃


┣━━━━━━╋━━━━━━━━━━━━━━━╋━━━━━━━━━━━━━┫


┃6:32-6：34 ┃艾蜜莉亚·乔丹要戴尔击阻止他们  ┃　　　　　　　　　　　　　┃


┃　　　　　　┃打架或拽傅来明先生过来：她去拽┃　　　　　　　　　　　　　┃


┃　　　　　　┃傅来明。　　　　　　　　　　　┃　　　　　　　　　　　　　┃


┣━━━━━━╋━━━━━━━━━━━━━━━╋━━━━━━━━━━━━━┫


┃6：34 　　  ┃发现傅来明正由他自家门前台阶上┃有点早；可是有什么关系吗？┃


┃　　　　　　┃下来，准备到隔壁。　　　　　　┃　　　　　　　　　　　　　┃


┣━━━━━━╋━━━━━━━━━━━━━━━╋━━━━━━━━━━━━━┫


┃6：35 　　  ┃傅来明陪着她，他们都敲了书房　┃　　　　　　　　　　　　　┃


┃　　　　　　┃门。　　　　　　　　　　　　　┃　　　　　　　　　　　　　┃


┣━━━━━━╋━━━━━━━━━━━━━━━╋━━━━━━━━━━━━━┫


┃6：36 　　  ┃安士伟打开书房门。　　　　　　┃　　　　　　　　　　　　　┃


┣━━━━━━╋━━━━━━━━━━━━━━━╋━━━━━━━━━━━━━┫


┃6:36-6：39 ┃检查尸体和房间，房门和窗子都毫┃药效仍在。是brudine？　   ┃


┃　　　　　　┃无疑问地由里面反锁。安士伟冷静┃胡弥怎么把原先的苏打水瓶，┃


┃　　　　　　┃而茫然的行为遭到批评。　　　　┃还有酒瓶弄走的？　　　　　┃


┃　　　　　　┃“你是石头做的吗？”安士伟说：   ┃——安士伟说酒杯里没有东　┃


┃　　　　　　┃“给我威士忌里下药(或搞鬼？)，  ┃西，想必是在酒瓶里。　？　┃


┃　　　　　　┃他活该。”　　　　　　　　　　  ┃N.B.(注意！)门锁没有动过手┃


┃　　　　　　┃问到威士忌酒的事，发现酒瓶和苏┃脚。门有一吋半厚；大而重的┃


┃　　　　　　┃打水瓶都是满的，酒杯也没动用　┃门把和板子；门框密合；没有┃


┃　　　　　　┃过。安士伟仍然表示那是个陷阱。┃钥匙孔。遮板有铁闩；没缝　┃


┃　　　　　　┃箭上羽毛有一截断裂脱落。　　　┃隙，窗也上锁。等等云云。　┃


┃　　　　　　┃　　　　　　　　　　　　　　　┃虚伪。　　　　　　　　　　┃


┣━━━━━━╋━━━━━━━━━━━━━━━╋━━━━━━━━━━━━━┫


┃6：39 　　  ┃傅来明派艾蜜莉亚·乔丹去接胡弥  ┃为什么？好管闲事？　　　　┃


┃　　　　　　┃医师。傅来明要取安士伟的指纹。┃　　　　　　　　　　　　　┃


┃　　　　　　┃戴尔说在史本赛·胡弥的衣服口袋  ┃　　　　　　　　　　　　　┃


┃　　　　　　┃里有打印台。　　　　　　　　　┃　　　　　　　　　　　　　┃


┣━━━━━━╋━━━━━━━━━━━━━━━╋━━━━━━━━━━━━━┫


┃6:39-6：45 ┃戴尔找不到打印台和衣服。想起书┃办公桌有没有搜查？　　　　┃


┃　　　　　　┃房办公桌的抽屉里有个旧打印台。┃(N.B.我发现搜查过了。)　　┃


┃　　　　　　┃安士伟不肯按指纹；将傅来明打　┃不见了的那截羽毛到哪里　　┃


┃　　　　　　┃倒；最后好像气馁而同意了。　　┃去了？　　　　　　　　　　┃


┣━━━━━━╋━━━━━━━━━━━━━━━╋━━━━━━━━━━━━━┫


┃6：45 　　  ┃戴尔到外面街上召来哈德卡瑟　　┃　　　　　　　　　　　　　┃


┃　　　　　　┃警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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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艾芙莲插嘴说道：“我说呀，这是不是说，实际上从他们几个人进入书房到戴尔出去找警察，一共才九分钟？以他们在法庭上说的听起来，好像时间要长得多呢。”


H.M.不悦地哼了一声。“的确。听起来永远觉得时间要长得多，因为他们有那么多的话要说。可是那里列的是实际的记录，你们自己也可以列得出来。”


“我觉得最让人搞不懂的一件事，”我坚持道，“就是为什么大家花了那么多力气来追究打印台的事。打印台好像跟这个案子没有关系吧。傅来明有没有取到安士伟的指纹又有什么关系呢？警方一定会取他的指纹，去和箭上的指纹比对的。可是就连检方也特别提起这件事，着实当件大事来讨论。”


H.M.吐出一大蓬烟，极其满足地往后一靠，闭起一只眼来以免被烟熏到。


“的确不错，肯。可是他们在意的不是打印台。他们要强调的是，傅来明要取安士伟指纹的时候，安士伟——不但没有反应迟钝——还用力出手，把傅来明推倒在房间那头。就像他攻击死者一样，你明白吧？可是我很高兴他们提起了这件事；要是他们不提的话，我也会提出来。因为我可是对某一个特别的打印台极感兴趣。这很可能就是整个案子的关键所在，你们也看出来了，是吧？”

14 射箭手的时间表



我们等着下午开庭的空当在密首客栈楼上那间低矮小房间的那番讨论，始终像这个案子的其他一切东西一样留下鲜明的印象。火光映照在一排排白镴大啤酒杯、H.M.那双巨大的皮鞋、他的眼镜，以及他满足欢愉神色的脸上。艾芙莲盘坐着，身子俯向前方，一手托着下巴，那对榛子色的眼睛流露出H.M.让每个女人都会感受到混合了愉悦和懊恼的眼光。


“你明明知道我们并没有看出来，”她说，“别一径坐在那里一面笑，一面摇晃着身子，扮着鬼脸，像托涅·维勒在想怎么对付史的金斯【典故出自狄更斯名著《匹克威克外传》，史的金斯是个食杯贪财的牧师，最后被当车夫的大维勒先生踢出家门。——注】似的。你知道，有时候你简直是最最让人生气的人——哎！你为什么这么爱让人摸不着头脑？只要马斯特司探长也在的话，那就完美了，是吧？”


“我才不爱呢，该死的！”H.M.发着牢骚，而且还真的相信这个说法，“只是有人让我上当就开心得要命，所以我也要小小回报一下，”他安抚地说，“你们还是办正经事吧，来，把时间表看完。我只是问你们：如果吉姆·安士伟不是凶手，那么是谁？”


“不用了，谢谢你，”艾芙莲说，“我以前就碰过这种情形，而且是常常碰到。你在法国干过这种事，也在德文郡干过。你列出一大张嫌犯名单让我们选；结果总是别有真凶。我敢说在这个案子里你会证明谋杀案其实是华特·史东爵士或那位法官犯下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H.M.问道，一面由眼镜上方看着她。


“意思就是这个。你要我们注意那张时间表，这就是最可疑的迹象。你好像把注意力集中在凶案发生时真正置身现场附近的人身上。可是其他的人呢？”


“什么其他的人？”


“至少还有三个人。我说的是雷金纳·安士伟、玛丽·胡弥以及胡弥大夫。比方说，那位检察总长今天‘告诉’胡弥家的女孩说雷金纳根本不在伦敦，他在洛契斯特，一直到将近半夜才到伦敦。你没有反驳他——至少，没有再询问证人。呃，他在哪里呢？我们知道发生凶案那天晚上的某个时间他在那栋房子里，哪怕是很晚；我听到他本人这样说过。当时他正在老贝利的楼梯上往下走。玛丽·胡弥也在那里，时间也很晚。最后，就是那位大夫了，他现在失踪了。起先你表示那位胡弥大夫有不在场证明；昨天晚上，肯告诉我说，他写了封信，指天誓日他亲眼看到谋杀案发生的经过。你准备怎么解释呢？”


“只要你们把剩下的时间表看完——”H.M，咆哮道，“有些地方真让我担心，”他沉思道，“你们知道吧，法院下令捉拿史本赛了？尽管他已经跑掉了，巴梅·包德金却不肯放过。要是他们逮到了他，巴梅就会以故意蔑视法庭的罪名把他关进大牢。我觉得华特·史东有点过分轻易地放弃了那个证人，他应该要求暂缓审判。华特想必早知道他已经跑掉了，可是巴梅也知道呀。哎呀，我在想会不会……算了。你有没有什么想法，肯？”


我的立场很单纯。“我没多少社会正义的感觉，我不那么在乎是谁杀了他，倒想知道是怎么杀的。我像马斯特司一样：‘不用管动机了：让我们听听行凶的方法。’一共有三种可能：一是归根到底还是安士伟杀了他；二是胡弥自杀，或者是意外身亡；三是另外有一个不知名的凶手以某种方法杀了他。H.M.你能不能不支吾回避或模棱两可地直接回答一两个问题呢？”


他的表情舒缓下来。


“当然可以，孩子，说吧。”


“照你的说法，真凶是由犹大之窗进入的。是真的吗？”


“是的。”


“是以十字弓行凶的，这是你的说法？”


“不错。”


“为什么？我是说，为什么要用十字弓？”


H.M.考虑了一下。“这是逻辑问题，肯。那是唯一合于这个罪行的武器。而且，这也是最容易用到的武器。”


“最容易用到的武器？你给我们看的那个又大又笨的东西？”


“容易，”H.M.斩钉截铁地说，“一点也不大，孩子。很宽，不错；记住了；可是不长。你自己亲眼看到的，那一支短‘腿’十字弓。容易呢？你听到傅来明自己承认说，如果是在很近的距离，就算不是射箭高手也不会打不中。”


“我正要问到这点，箭是在多远的地方射出的？”


H.M.翻着眼睛由眼镜上方用一副不悦的表情打量我们。“法庭上的态度真是有传染性，就像一位医界人士在一次审判中所说的：‘这就像是在誓言下所做的大学考试。’关于这一点，肯，因为你要我那样该死的精准，我却没法说得误差只在一两吋之间。可是，以防万一你又说我支吾回避，我可以给你这个答案——最远不超过三呎。满意吗？”


“不很满意。箭射出来的时候，胡弥是在什么位置？”


“凶手正在和他说话。胡弥当时在办公桌旁边，弯下腰在看什么东西。在他弯腰向前的时候，凶手扣了十字弓的扳机：所以箭的角度才会那样奇怪，因为箭是笔直射出的——华特·史东拿这件事耍了很多宝，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弯下腰来看什么东西？”


“一点也不错。”


艾芙莲和我对望了一眼。H.M.咬着他那支所剩无几的雪茄烟，把那张时间表推过来。


“现在既然要问的都问过了，何不把注意力放在正事上？比方说，史本赛·胡弥，他在这件案子是个缺口，因为他没到法庭作证。倒不是说他什么时候回到家里有多重要，而是他做了些什么，让人很感兴趣。你知道，史本赛听说他们逮到的其实是吉姆·安士伟，而不是雷金纳的时候，想必大为震惊。”


“他见过也认得这两个堂兄弟吗？”


“认得，”H.M.说着又露出了很怪的表情。“他两个人都认得；而且是这个怪案子唯一两个人都认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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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间　　┃　　事　　件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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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6　　　　┃史本赛·胡弥到达格鲁 ┃据警方记录，史本赛叔叔有滴水不┃


┃　　　　　　　┃斯维诺街。　　　　　┃漏的不在场证明，从5:10到6:40,┃


┃　　　　　　　┃　　　　　　　　　　┃他在医院里巡房。6:40他来到楼  ┃


┃　　　　　　　┃　　　　　　　　　　┃下，在大厅等着，最后他走到外面┃


┃　　　　　　　┃　　　　　　　　　　┃台阶上。6:43(车开得好快)，乔丹┃


┃　　　　　　　┃　　　　　　　　　　┃把车转了进来，叫他赶快上车，开┃


┃　　　　　　　┃　　　　　　　　　　┃车回去，说艾佛瑞死了，而玛丽的┃


┃　　　　　　　┃　　　　　　　　　　┃未婚夫疯疯癫癫的。　　　　　　┃


┃　　　　　　　┃　　　　　　　　　　┃史本赛叔叔无——嫌——疑。　　┃


┃　　　　　　　┃　　　　　　　　　　┃等等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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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6：50 ┃哈德卡瑟警员想要盘问┃　　　　　　　　　　　　　　　┃


┃　　　　　　　┃安士伟，然后打电话回┃　　　　　　　　　　　　　　　┃


┃　　　　　　　┃警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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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6：50 ┃史本赛·胡弥带艾蜜莉 ┃　　　　　　　　　　　　　　　┃


┃　　　　　　　┃亚·乔丹上楼；医生有  ┃　　　　　　　　　　　　　　　┃


┃　　　　　　　┃必要在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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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6：55　┃史本赛·胡弥到了书　┃史本赛为什么要隐瞒酒里下药的真┃


┃　　　　　　　┃房。安士伟当着傅来明┃相？太危险吗？　　　　　　　　┃


┃　　　　　　　┃和戴尔的面说：“你是┃　　　　　　　　　　　　　　　┃


┃　　　　　　　┃个医师；看在上帝的分┃　　　　　　　　　　　　　　　┃


┃　　　　　　　┃上，告诉他们我给下了┃　　　　　　　　　　　　　　　┃


┃　　　　　　　┃药。”史本赛说：“我┃　　　　　　　　　　　　　　　┃


┃　　　　　　　┃找不出任何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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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5　　　　┃莫特伦警探和雷伊警佐┃　　　　　　　　　　　　　　　┃


┃　　　　　　　┃到达现场。　　　　　┃　　　　　　　　　　　　　　　┃


┣━━━━━━━╋━━━━━━━━━━╋━━━━━━━━━━━━━━━┫


┃6：55—7：45　┃莫特伦警探第一次侦讯┃书房第一次由警方搜查。　　　　┃


┃　　　　　　　┃安士伟，其他证人遭到┃箭杆上有一条细细的直线上毫无灰┃


┃　　　　　　　┃盘问，书房由莫特伦警┃尘。非常可疑；射出？　　　　　┃


┃　　　　　　　┃探和雷伊警佐详加搜　┃羽毛完全撕成两半，不可能因打斗┃


┃　　　　　　　┃查。　　　　　　　　┃而撕断，断得干净利落而有力——┃


┃　　　　　　　┃　　　　　　　　　　┃卡在某处？机械问题？射出的关　┃


┃　　　　　　　┃　　　　　　　　　　┃系？什么样的机械？要找在射箭手┃


┃　　　　　　　┃　　　　　　　　　　┃家里可能有的东西。　　　　　　┃


┃　　　　　　　┃　　　　　　　　　　┃(稍后)桑克斯，给三家做杂工的　┃


┃　　　　　　　┃　　　　　　　　　　┃人，提报在后花园的小棚屋内遗失┃


┃　　　　　　　┃　　　　　　　　　　┃了十字弓。　　　　　　　　　　┃


┃　　　　　　　┃　　　　　　　　　　┃十字弓遗失。　　　　　　　　　┃


┃　　　　　　　┃　　　　　　　　　　┃高尔夫球装失踪。　　　　　　　┃


┃　　　　　　　┃　　　　　　　　　　┃1+1=Equonecredit(不可相信)，　┃


┃　　　　　　　┃　　　　　　　　　　┃啊，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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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5　　　　┃警方医师史托京大夫　┃　　　　　　　　　　　　　　　┃


┃　　　　　　　┃抵达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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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8：10　┃验尸。　　　　　　　┃注意尸体的位置。　　　　　　　┃


┃　　　　　　　┃　　　　　　　　　　┃伤口的方向？不合。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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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　　　　┃史本赛打电话给在富瑞┃出去吃饭，但及时回家得到讯息。┃


┃　　　　　　　┃安的玛丽·胡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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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9：40　┃进一步侦讯和搜查屋　┃　　　　　　　　　　　　　　　┃


┃　　　　　　　┃子。安士伟崩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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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2　　　　┃打电话给安士伟的堂兄┃雷金纳刚刚抵达公寓，由洛契斯特┃


┃　　　　　　　┃雷金纳。　　　　　　┃开车过来。据称约5:15离开洛契斯┃


┃　　　　　　　┃　　　　　　　　　　┃特；自称在路上一处旅馆中提早吃┃


┃　　　　　　　┃　　　　　　　　　　┃了晚餐，花了很多时间：回来的时┃


┃　　　　　　　┃　　　　　　　　　　┃候甚有醉意。记不得旅馆或村子的┃


┃　　　　　　　┃　　　　　　　　　　┃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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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5　　　　┃雷金纳·安士伟抵达　┃　　　　　　　　　　　　　　　┃


┃　　　　　　　┃格鲁斯维诺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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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lO　　　　┃安士伟移送警局，　　┃　　　　　　　　　　　　　　　┃


┃　　　　　　　┃雷金纳随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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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35　　　　┃玛丽·胡弥搭乘第一班┃　　　　　　　　　　　　　　　┃


┃　　　　　　　┃火车返抵家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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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尸体移送太平间；此时┃玛丽取走了，原因何在？　　　　┃


┃　　　　　　　┃发现原先在死者口袋里┃　　　　　　　　　　　　　　　┃


┃　　　　　　　┃的两封信失去踪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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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l5　　　　┃警局内取得安士伟之　┃　　　　　　　　　　　　　　　┃


┃　　　　　　　┃最后供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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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由以上所列的时闻和事实，毫无问题能认定真凶，等等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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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相当详尽，”我评论道，一面瞪着他，“这就能让我们知道些什么吗？还有，为什么一直重复出现‘等等云云’什么的呢？”


“哦，我不知道，只是我当时的感觉，”H.M.满怀歉意地说，“只表示我已经接触真相的边缘。”


艾芙莲又看了看那张清单。“呃，除非这又是你做了点假，否则还有个人可以排除掉的——我是说雷金纳。你说已经证实他是在五点十五分离开洛契斯特的。洛契斯特距离伦敦有三十三哩吧，对不对？对。所以，就算理论上车子可能一小时开上三十三哩，但考虑交通状况，尤其是市内的交通，我看不出他怎么可能有时间赶到格鲁斯维诺街去行凶。而你又已经排除了胡弥大夫的嫌疑。”


“排除了史本赛？”H.M.问道，“哦，不对，我的小女孩，一点也没有排除。”


“可是你自己都承认他有滴水不漏的不在场证明呀。”


“啊，不在场证明！”H.M.挥舞着拳头咆哮。他站起身来，在房间里摇摇摆摆地走着，粗声大气地说：“红寡妇谋杀案的凶手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不是吗？那个犯下孔雀羽谋杀案的家伙也有个相当不错的不在场证明。可是那还不是真让我烦心的事。真正让我伤脑筋的，是史本赛叔叔昨晚写给胡弥家那女孩子的那封该死的信——发誓说他真的看到行凶过程，还说是安士伟下的手。他为什么要写那样的信呢？如果他说的是谎话，那他到底为什么要说谎呢？其中最阴险的一点是，暗示安士伟始终声言清白的说法可能是真的：是他杀了胡弥，只是不记得了。哦，我的天啦！你们有谁听过什么人这样引申狄更斯打算给《德鲁德疑案》【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最后遗作，并未完成。——注】安排结局的理论——贾士柏就是真凶，但不记得了，因为吸食了鸦片的缘故？威尔基·柯林斯在《月亮宝石》里偷宝石的事也用过同样的想法，所以我不应该感到惊讶的。要是我整个伟大而漂亮的推论就垮在这一点的话……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哎呀，这不合理；那羽毛的问题呢？我最先怀疑的人就是史本赛叔叔——”


“你只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明就怀疑他？”我问道。


“跟你讲话没好处，”H.M.厌烦地说，“你不明白其中的难处，我认为即使他没有真正行凶，也是他安排的——”


一个新的可能性出现了。


“我记得看过另外一个这类的案子，”我说，“可是是好久以前的事，我都记不得那究竟是真事还是小说了。有一个人显然是因他杀而陈尸在海边高塔上的一个房间里。他的胸口给猎枪打烂了，可是凶器却不见踪影，唯一的线索是房间里有支钓鱼竿。不幸的是，高塔的入口有守卫，没有见到人进出。唯一的窗子很小，在临海的一面光滑墙上。是谁杀了他？凶器又到哪里去了？谜底其实很简单，是自杀事件。他把枪支架在窗口对准自己，退到几呎远处，以钓鱼竿触动灵敏的扳机，枪的后坐力使枪支由窗台上往后落进海里。结果因为是他杀，家人获得保险金。你是说在艾佛瑞·胡弥的书房里也有什么装置，结果他误触机关，被箭射死吗？还是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可能是那样。”艾芙莲抗议道，“如果不是你又在故弄玄虚的话，我们就要相信凶手当时真的在和胡弥说话了。”


“一点也不错，”H.M.承认道。


“不管怎么样，”我说，“我们都偏离了最重要的一点。不论是谁行凶，动机是什么呢？比方说，你总不能告诉我说，安士伟抓起一支箭来刺死了胡弥，只因为他相信他未来的岳父在一杯威士忌酒里下了安眠药吧。当然啦，除非他就像他们打算把雷金纳弄成的那样疯了。可是在这个案子里，好像几乎没有谈到动机的问题。谁有杀掉胡弥的动机呢？”


“你忘了遗瞩的事吗？”H.M.把无神的两眼抬起来问道。


“什么遗嘱？”


“你在法庭上都听到了。艾佛瑞·胡弥就像所有白手起家的人一样，急着要有第三代，延续香火啦什么什么的。他正准备立下新的遗嘱，将一切交付信托——注意，是所有的一切——留给未来的外孙。”


“他立好这份遗嘱没有？”


“没有。他还没来得及。所以我想要是去萨摩塞特中心，付一先令的规费，看看那份现在已经生效的原始遗嘱，一定很有意思。呃，那个女孩当然是最主要的继承人。可是其他人也能分一杯羹；老头子对这种事一点也不随便，就连可怜的老戴尔也有一份。还有一笔三千五百镑的大数目，捐给肯特郡林务官协会建造一栋新房子，由会长去运用……”


“所以那些肯特郡的林务官集合起来，大军开到伦敦，用一支箭把他给干掉了？胡说八道，H.M.！这不像是你会说的话。”


“我只是提出各种可能，”H.M.以出人意外的温驯态度回应。他皱起眉头来看着我们。“只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能激发你灰色脑细胞作用。你向来就不会构筑防线，肯，你不能由证据中得到暗示，然后直接去找到证人。比方说，假设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史本赛叔叔，哪怕我并不把他送上证人席，假设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和他谈一谈呢？我该怎么样才能找到他？”


“天知道。这可是马斯特司最喜欢的日常工作。要是连警方都找不到他，我不知道你怎么能找得到。要记得，他已经跑了好久了。现在都可以跑到巴勒斯坦了。”


一声敲门声让H.M.振作起来。他把雪茄烟蒂丢到盘子里，坐直了身子。


“请进。”H.M.说，“有那个可能，”H.M.加上一句，“可是他没去那里。”


门小心翼翼地打了开来，史本赛·胡弥医师衣着整齐，一手拿着顶常礼帽，手肘上挂着一把卷好的雨伞，走进房间里来。

15 犹大之窗的形状



就算是老贝利拱顶上那尊镀金的正义女神像从屋顶上滑下来，出现在这里，大概也不会比目前的状况更叫人惊讶。不过胡弥医师今天看起来不那么爽快而平凡，却是一脸病容。尽管他一头黑发仍然像平常一样梳理得十分平整，但红润的脸色不见了，那对敏感的小眼睛紧张不安。看到艾芙莲和我坐在火光中时，深感畏缩。


“没关系，孩子，”H.M.让他安心地说道。H.M.已经坐回桌子旁边，用一只手遮在眼睛上方。那位医师的目光很本能地望向窗口，也就是想要他去的那栋大楼的方向。“这两位都是我的朋友，其中一位我想你昨天已经见过了。坐下来抽支雪茄烟吧。炮兵部队有句话说：‘靶子越近，你越安全。’你这样就在巴梅·包德金眼皮下面，没问题的。你可以到外面旁听席入口去排队，然后跟着那些看热闹的人走进法庭，就坐在巴梅的头顶上，他也不会晓得你比中国离他近点。”


“我——呃——知道这一点，”史本赛带着一丝苦笑回答道。他在椅子上坐得很挺直，他那粗短的身子有种很奇怪的尊严。他没有接受H.M.给他的雪茄烟，而是两手平放在膝盖上坐着。“说句老实话，我整个上午就坐在旁听席上。”


“啊哈。我很确定我看到你在那里，”H.M.满不在乎地说。对方的脸色更白了些。“这也不是什么新招了。查理·皮斯就曾经去旁听哈布隆因杀人罪受审，而实际上那个人就是皮斯【Charlie Peace(1832，1879)，恶名昭彰的英国盗贼，犯罪无数，最后就擒，伏法之前向教士告解，承让两年前犯下杀警一案，而造成哈布隆被误判处死。哈布隆受审时，皮斯曾前往旁听。——注】杀的。说句老实话，你比我想象中大胆多了。”


“可是你并没有——说出来？”


“我讨厌在法庭上造成骚动，”H.M.吸了下鼻子，看着他的手指，“会扰乱了那种很舒适的气氛，以及那种智力上的平衡感。不过，这话离题了。我想你昨晚得到我的消息了吧。”


胡弥医师把帽子放在地板上，再将那把伞小心地靠在椅子边上。


“重点是你已经把我找到这里来了，”他回嘴道，但话里并没有火气，“你现在能不能回答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到哪里会找得到我呢？”


“我并不知道，”H.M.说，“不过我一定得试几个最可能的地方。你逃跑了，可是你还有时间写一封很长、很小心、很有分量的信给你的侄女；要靠飞机或车船尽快脱身的人通常都不会有时间来做那件事。你知道他们会追捕你，而蔑视法庭又是重罪。这件事只有一个借口——就是身染重病。我想你大概直接跑去找你的朋友崔甘农，藏身在他那间疗养院里的床单和水袋之间。你现在大概可以拿得出一张证明，说你昨天病得有多重。我以前就说过好多次，追踪这档子事，不过就是美化了笨小孩找马的老故事而已：‘我只是想如果我是一匹马的话，我会到哪里去；我去了那里；它就在那里。’我送了个信到那里给你，你就在那里。”


“很奇怪的信啊！”史本赛狠狠地瞪着他说。


“不错。现在是我们谈正事的时候了。我想至少有一个人是你不愿意看到给绞死的。”


“你是说我自己？”


“对，”H.M.同意道，一面把遮着眼睛的手拿了下来。他把他那只很便宜的大怀表取了出来，放在桌子上。“你听我说！大夫。我可不是在唬你。如果你以为我是在唬你的话，我可以证明给你看。不过在十五分钟之内，我就该到法庭里了。今天下午我会结束为吉姆·安士伟所做的辩护。提醒你，我并没有说一定是那样——可是，等到我讲完，我想打赌的赔率是一百比六，说你会因杀人罪被捕。”


对方沉默了好一会儿。用手指敲着膝盖。然后伸手从里面的口袋掏出一个烟盒，取出一支香烟，有点狠狠地啪的一声把烟盒盖上——好像他是在把另一件事宣告结束似的。等他开口说话时，他的声音很平静。


“你是在唬我，我先前就在怀疑，现在我确定了。”


“如果说我知道那个打印台和那套高尔夫球装以及其他的东西，真正藏到了哪里；而现在全都在我的手里了，这是在唬你吗？”


H.M.用同样不动声色的表情把手伸进他自己的口袋里。他取出一个放在普通铁盒里的黑色打印台，一个刻了某人名字的长形橡皮图章；把这两样东西丢在桌上那几个盘子中间。我已经是第一百次想不通其中到底有什么关联，尤其是在H.M.的手动作那么暴烈，脸上却完全不动声色的强烈对比之下。胡弥医师并没有太吃惊，反倒很沮丧而不解。


“可是亲爱的先生……不错，当然啦；可是这又怎么样呢？”


“怎么样？”


“奎格利博士，”对方冷冷地回答道，“今天在法庭上已经把我的人格破坏殆尽。我想我们也只有接受他的判决。就算你能把所有这些有意思的证据，一样一样全拿出来，除了已经证明的事情之外，还能证明什么别的呢？一个已经淹死的人就不会再怕风浪了。”他脸上露出一抹笑影，完全不像他以前那样的笑脸。“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朗凯【KaiLung，推理作家恩尼斯·布拉玛笔下的一个假中国人，说话幽默风趣，妙语如珠，以他为主角的系列作品极受欢迎。——注】的名言，可是，既然我已经因为另外一件事等于遭到了判决，我也就不在乎你再搞些什么无聊鬼花样了。”


他用力地擦着一根火柴把烟点上，H.M.继续瞪着他看了一阵子，然后表情变了。


“你知道，”H.M.缓缓地说道，“哎呀，我开始相信你真的认为安士伟有罪了。”


“我很确定他有罪。”


“昨天晚上你写信给玛丽·胡弥，发誓说你看到行凶的经过。你愿不愿意告诉我，这是真的吗？”


对方把他香烟上的烟灰吹掉，将烟直立起来。“照规矩讲，我向来反对表示任何意见，哪怕是谈天气。我只能告诉你这一点。在这整件事情里，最——最让我搞不清楚，也——不错，最让我生气的一件事，”他猛地比了个手势，“就是我完全什么事也没做！我想要帮艾佛瑞，我想要帮玛丽。我承认那很不合道德规范，我相信那是为了所有人好……结果怎么样？我遭到追捕！不错，先生，我要再重复一次：追捕！可是就在昨天，我被迫逃走的时候，我还想帮玛丽的忙。我向她承认说我在艾佛瑞要求下提供了药物。同时我也不能不指出詹姆士·安士伟是个杀人凶手；而且，就算我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也要叫他杀人凶手。”


尽管这个人讲那些爱不爱的陈腔滥调，但他的真诚却强烈到盖过了他声音中的自怜。


“你看到他行凶吗？”


“我必须保护自己。如果我只写那封信的第一部分，你就会把信呈堂，而那很可能就救了安士伟——一个杀人凶手。所以我一定要确定你不会把信送上法庭。”


“哦，”H.M.用另一种口气说，“我明白了。你故意加进这段谎话，让我们不敢把那封信当做证据。”


胡弥挥手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他的神情变得更为平静。


“亨利爵士，我冒着相当大的危险到这里来，是为了要取得像我已经得到的那么多消息。很公平，呃？这样的确很公平吧？我希望知道的是我在这个案子上的法律地位。首先，我有一张昨天病重的证明——”


“是由一个就快注销行医资格的医师开出来的。”


“可是目前他还没有失去行医资格，”对方回答道，。要是你坚持要用技术性用语的话，我也就一定会用到。你知道，我今天上午的确到了法庭上。第二，检方已经放弃了找我当证人的想法，而他们已经结辩了。”


“一点也不错。可是，辩方还没有结束，你仍然可以给传来当证人；不管是为了哪一边都没关系。”


史本赛·胡弥小心翼翼地把香烟放在桌子边上，两手交握。


“亨利爵士，你不能传我当证人。如果你那样做的话，我只要五秒钟就能把你整个案子给轰得粉碎。”


“哦呵？所以我们现在是在争论怎么和解撤回重罪告诉，是吗？”胡弥的脸绷紧了，他很快地抬头看了我们一眼；可是H.M.那无神的两眼中只有一丝邪恶的表情。“不用担心，”H.M.继续说道，“我是相当不正统的，更不用说是很不老实了。你真有那么叫人难以置信而大胆的厚脸皮来威胁说，只要我敢把你找回来作证，你就会上证人席去说你亲眼看到行凶过程的故事吗？喔！说老实话，，子，我还真佩服你。”


“不是的，”胡弥镇定地说，“我只要说实话就行了。”


“从你嘴里说出来——”


“不是，那没有用，”对方说着，带着很危险的表情竖起一根手指，“你知道，今天早上已经说了那不是一个道德法庭，因为玛丽有那种不当行为，并不构成她对谋杀案所作证词不足采信的理由。那么因为我打算无动于衷地把一个勒索者送到他该去的地方(我可以向你保证，英国人听起来并不会觉得这有多可恶)，也没理由就此认定我对一件谋杀案所做的证词不足采信了。”


“啊哈，要是你那样恨勒索者的话，为什么现在又想来勒索我呢？”


胡弥医师深吸了一口气。“我真的不是在勒索你。我只是告诉你——不要传我做证人。你整个案子关键就在一截不见了的羽毛上。你曾经一再地，甚至一成不变地大声问每个证人：‘那截羽毛在哪里？”


“怎么样呢？”


“在我手里，”胡弥医师简单明了地说，“而且就在这里。”


他又把他的烟盒取了出来，从一排香烟底下，很小心地抽出一截蓝色的羽毛，大约一又四分之一吋长，一时宽。他同样小心地把羽毛放在桌子上。


“你会注意到，”他继续说道，在一片沉寂中，H.M.脸上始终像平常一样不动声色，“边缘比另外一截要不整齐些，不过我想两者会相当密合的。这截羽毛在哪里？上帝爱你，当然是在我这里！是我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在书房地上捡起来的。不是本能地认为这是线索，而是出于爱整洁的本能。我为什么没有拿给别人看呢？我看得出你准备问这个问题，先生，你可知道只有一个人对这截羽毛有兴趣吗？那就是你。警方不感兴趣，也从来没把这当回事——跟我一样。说句老实话，我根本都忘了这件东西了。可是，要是把这截羽毛当证据的话，你就会知道结果了，我有没有说服你呢？”


“有，”H.M.说着露出开阔而可怕的笑容，“至少你说服我了。你说服我相信你毕竟知道犹大之窗的事。”


史本赛·胡弥很快地站了起来，他的手把桌子边的香烟碰掉在地上。他出于爱整洁的本能，立刻一脚踩了上去。这时门上又响起了敲门声。这回门开得比较鲁莽。鲁道夫·傅来明在低低的粱下弯着身子，把他箕张的红胡子伸进房间——话说了半句就停了下来。


“我说呀，梅利维尔，他们告诉我说你——哎哟！”


就好像一步没跨出似地，傅来明瞠目结舌地站在门口。虽然格调不同，他也和史本赛·胡弥一样爱打扮：他戴了顶浅灰色的帽子，角度刚好压得不至于显得流气，手里还拿了支银头的手杖。他起皱的下巴在他打量史本赛时鼓了出来；他迟疑了一下，模样有些尴尬，最后很小心地将房门关上。


“哎，等一下，”他粗鲁地说，“我以为你已经——”


“逃之夭夭了？”H.M.帮他补上说。


傅来明只含糊地回头对史本赛·胡弥说了句：“哎呀，要是你现在现身，不是会惹上一大堆麻烦吗？”然后他面对着H.M.，一副想一吐为快的表情。


“首先要说句话。我要说大家不伤感情；我不怪你昨天在法庭上那样逼问我。那是你的工作，每天要做的。律师和骗子，呃？向来是这样，哈哈哈。可是我想要知道的是，有人说——什么原因我就不了解了——我可能也会由你这边传去当证人。到底怎么回事？”


“不会，”H.M.说，“我想找桑克斯就可以确认清楚了。就算会问你什么的话，也只是形式上问一下而已。我有一把十字弓，希望能确认是艾佛瑞·胡弥的东西。桑克斯应该就能做到这件事了。”


“那个杂工？”傅来明咕哝着用他戴着手套的手背抹了下胡子，“哎，你不在意告诉我——”


“完全不会。”H.M.看到对方迟疑就说。


“我们直话直说，”傅来明说，“你还认为可怜的胡弥是给十字弓射死的吗？”


“我一直这样认为。”


傅来明仔细地考虑了一下。“我可不会承认什么来修改我的证词，”他瞪了一眼之后指出道，“不过我想我应该要告诉你一件事，我昨天晚上做了点实验，只是为了要确定啦。是有那样的可能。只要距离够短的话，是可以做得到的。我并不是说就是那样，不过有那个可能。另外一件事——”


“全说出来吧，小子，”H.M.建议道。他看了那位医师一眼。胡弥很安静地坐在一边，发出的声音好像是想清一下发干的喉咙，却不想让人听见似的。


“我试了三次——我是说。用十字弓把箭射出去，”傅来明一边说一边比着手势，“标羽的确很容易卡在绞盘上，除非你特别小心。一旦卡住了，那箭射出去的时候就会把那支羽毛由箭杆上整个拉脱。另外一次把羽毛扯掉一半，卟卟卟！——像那样。就像你在法庭上给我们看的一样。不过提醒你啊，”他摇着手指，“就像我们刚才说的。并不是我要收回我说过的证词。可是像这样的事很让我烦心，要是不会的话那我就该死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我自己心里想，如果这里面有鬼的话，我就应该告诉他们。这才是该做的事嘛。要是你以为我喜欢到这里来，跟你说这些，那你就是疯了；可是我也要去警告检察总长这件事。然后我就了了一桩心事。不过，就我们私下谈谈，到底那截讨厌的羽毛怎么了？”


H.M.一言不发地看了他一会儿。史本赛·胡弥先前放在桌子上的那截蓝色羽毛，几乎被盘子遮住了。在傅来明说话时，史本赛做了个很快的动作，但是H.M.比他更抢先一步。抓起了那截羽毛之后，H.M.放在他手背上。伸了出去，好像朝羽毛吹口气似的。


“这件事真巧，”H.M.看都不看史本赛一眼地说道，“你进来的时候，我们正讨论到这件事。你觉得，比方说，这可能就是失踪的那一截羽毛吗？”


“你在哪里找到的？”


“呃……哎，这是还需要讨论的重点之一。可是，你既是这方面的专家，能不能看看这小玩艺，决定一下这是不是我们要的东西呢？”


傅来明相当怀疑地一把接了过去，很怀疑地看了看H.M.和史本赛之后，把羽毛拿到窗口去就着比较明亮的光线仔细查看。在查看过程中，他目光凌厉的小眼睛转了好几次。


“没用的烂东西，”他突然说道。


“什么是没用的烂东西？小子？”


“这个。我是说，不用想这是那支羽毛的一部分。”


史本赛·胡弥由胸前口袋掏出一块折叠好的手帕，用很不引人注意的动作开始在脸上擦着，好像要把脸上擦得更亮似的。他眼中的神色，那种饱含着怀疑或是悲惨的神色，看来很熟悉。我在什么地方看过这种表情，而且就是最近的事。这样鲜明的印象应该让我不会忘记两眼或手的动作才是；可是为什么看来那么熟悉呢？


“哦？”H.M.柔声地问道，“你很确定这不可能是那支箭上的羽毛的一部分。呃？为什么呢？”


“这是火鸡毛。我告诉过你——应该说你从我嘴里问出来的——可怜的老胡弥除了鹅毛之外，其他什么都不用的。”


“这有很大差别吗？”


“这有很大差别吗。哼！”傅来明说着，抬手在帽子边上刮了一下，“要是你走进餐厅，点了火鸡肉，结果他们给你上的是鹅肉，你当然会知道有差别吧？这些羽毛也一样。”他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事。“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关系，”H.M.咕哝了一声，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说道，“我们只是私下商议商议，我们——”


傅来明挺直了身子。“我没有意思要待在这里，”他很神气地说，“我到这里来是要把闷在心里的话说出来。现在我已经说完了，我的良心也平安了，我不否认我会很乐于向你们道再见。我只能说这里好像正有什么极其古怪的事。对了，大夫，要是我真见到了检察总长的话，我应该告诉他说你已经回来，可以作证了吗？”


“随你爱跟他说什么都行，”史本赛平静地回答道。


傅来明迟疑了一下，张开嘴来，好像被逼到爆发的边缘；然后他很沉重地点了下头，向门口走去。虽然他并不知道，事实上却是因为他的出现而使这个房间受到我们难以分析界定的骚扰。H.M.站了起来，俯视着史本赛·胡弥。


“你应该很庆幸你没有去法庭吧？”他很温和地问道，“让你心里平静一点，我不会传你当证人。以你现在的想法，我不敢找你。可是在这里，我们私下说一句，你伪造了证据，对吗？”


对方仔细考虑了一下。“在某方面来说，我想你可以这样说。”


“可是你为什么要伪造呢？”


“因为安士伟有罪，”对方回答道。


这下我知道他眼中的表情让我想到什么了，那让我想起了詹姆士·安士伟本人，同样是那种陷入困境的真诚，像安士伟那样遭到不白的指控。这使得H.M.也傻了眼。H.M.很严肃地比了个手势，我看不懂是什么意思，而他在比手势的时候，两眼一直盯着史本赛。


“犹大之窗对你不具任何意义吗？”他坚持己见地问道，又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史本赛怀疑地看着。


“我可以发誓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那你注意听我说，”H.M.说，“你面前有两条路可走。你可以一走了之。或者是今天下午到法庭去。要是华特·史东不再要你当证人，而且你真的有一张医院证明说你昨天生了重病的话，你就不会遭到逮捕，除非巴梅·包德金真要找你麻烦——这点我想他还不至于。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去法庭。你说不定会听到一些让你感兴趣的事，会让你想要把话说出来。可是你应该晓得那截真的羽毛，原先的那一截，现在在什么地方。那失踪的羽毛一共有两部分，其中一半卡在我要在法庭上提出来当证据的那把十字弓的齿轮上。另外一半则留在犹大之窗里了。要是我发现情势不利于我的话，我警告你，我就会传你上证人席的，不管你有多危险都一样。可是我想不会有那个必要的。我目前要说的就是这些，因为我现在要回法庭了。”


我们跟着他出去，留下史本赛坐在桌子旁边沉思。将熄的火光映得他脸色发红，就是昨天这个时候我们第一次听说犹大之窗的事。再过一个钟点不到的时间，就会很清楚地显示出它所隐藏的所在，会变得像一个小柜子一样大而实在，虽然实际上大小差得很多，会将整个第一号法庭给吞食进去。当时我们只知道那个房间是上了锁的。


在楼梯口时，艾芙莲抓住了H.M.的手臂。“至少有一件事，”她咬牙切齿地说，“是你可以说的。一个小问题，先前容易得让我根本没有想到要问——”


“啊哈。是什么呢？”


“犹大之窗是什么形状？”


“方的，”H.M.马上答道，“小心台阶。”

16 是我亲自染的色



“——所言尽皆属实，绝无虚诳。”


“我发誓，”证人说。


证人并没有嚼口香糖，可是他的下巴不停地动着，偶尔咂舌发出喷喷的声音来强调菜一点，让人觉得他好像一直有嚼不完的口香糖似的。他有一张狭窄而充满怀疑神色的脸，不停交替地表现出好脾气和轻蔑：颈子很细，一头颜色和质地都像甘草的头发。他要特别强调语气时，就会在说话时把头猛地往旁边一转，好像他在用那看不见的口香糖变什么花样似的；还用眼睛狠狠地瞪着问他话的人。另外，除了H.M.之外，他对每个人都称呼“大人”的习惯，也许是出于敬畏——但也可能是他有共产主义的倾向，这由他撇嘴的样子和他领带上的镰刀斧头花样也看得出来。


H.M.直接开始问话。


“你的全名是何瑞思·卡莱里·葛拉贝尔，住在普特尼的班哲明街八十二号吗？”


“一点也不错。”证人很开心地采取守势似的同意道，好像在问谁敢怀疑。


“你以前是不是曾在公爵街欧赛大厦，也就是被告所住地方的服务处工作过？”


“不错。”


“你在那里的工作是什么？”


“我是个特殊清洁工。”


“到底什么叫特殊清洁工呢？”


“是这样的。有些他们搞得乱七八糟的，清洁女工不愿意清理。比方说烟灰缸满了，他们倒在字纸篓里，用过的剃刀到处乱塞，只要看不到就算了。他们什么都乱丢——呃，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特殊清洁工作，尤其是他们开过派对之后。”


“在一月三号左右，你在那里工作吗？”


“就是在那一天，”何瑞思·卡莱里·葛拉贝尔很神气地更正道，“就在那天，我在那里工作。”


“嗯，你认得死者胡弥先生吗？”


“我没有那个荣幸和他相识——”


“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好了，”法官语气不善地说。


“很好，大人，”证人很滑顺地说，他的下巴伸了出来，上唇收了回去，露出牙齿，“我正要说咧。只除了有一回，我们很亲近，他给了我十镑，让我不说他偷东西的事。”


之前有好几次，记录员有机会写下“轰动”这两个字。这一回，倒不能称之为全场轰动，因为没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因为葛拉贝尔说得那样随便，才更觉惊人。法官缓缓地拿下了眼镜，从假发下解了下来，收好脚架，然后看看他。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法官包德金大人问道。


“哦，很清楚，大人。”


“我希望确定这一点，继续吧，亨利爵士。”


“我们也要确定这件事呢，庭上，”H.M.大声地说，“那，现在，你是怎么会把死者认得那么清楚的？”


“我以前在另外一个地方工作——不是很远的地方。每个礼拜，礼拜六早上，他们会用一个皮包把那个礼拜收到的钱送到首邑银行去。我也跟着去，你知道，就像是保镖；倒不是说真正用得到。死者，他其实并没有真正做什么事，我是说，他没有把钱交给柜台什么的。他只是从银行后面的那扇小门里出来，两手背在背后，向送钱来的裴尔京先生点点头，好像他是在赐福似的。”


“你在那里见过他几次？”


“啊，好多次。”


“你想有十来次吗？”


“比那多得多了，”证人坚持道，一面怀疑地摇着头，由缺了牙的缝里吸着气，“每个礼拜六，大概有六个月左右。”


“呃，一月三号，礼拜五的早上你在哪里呢？”


“在三C号房里清垃圾桶，”葛拉贝尔迅速地回答道，“那就是安士伟先生的公寓。”他很快而友善地朝被告比了下，然后把拳头抵住下巴，好像要撑着似的，接着马上又很严肃地把手放了下来。


“垃圾桶放在哪里？”


“小厨房里。”


“小厨房通到饭厅吗？”


“像平常一样，”葛拉贝尔表同意道。


“中间的门关着吗？”


“嗯。或者应该说是差不多关上了。只留了一条缝。”


“那你有没有看到或是听到什么呢？”


“呃，我当时没发出多少声音。正站在小厨房里的时候，听到饭厅的门开了——是饭厅的另外一扇门，通小玄关的。我想道，哎啊！因为安士伟先生这时候不会回来，我从门缝里偷偷地望出去，看到有个男人走进饭厅里来，走得很轻又很快，一眼就看得出他来是不干好事的。饭厅里的百叶窗也都拉下来了。他先在四面墙上轻轻敲打，好像是在找保险箱似的。然后他开始把餐具柜的抽屉一个个打开来，我起先不知道他拿出来的是什么东西，因为他背对着我。然后他走过去，把百叶窗拉起来看个清楚，这下我看到了他是谁，也看到了他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他是谁呢？”


“就是死者，胡弥先生。”


“他手上拿的是什么？”H.M.用比较大的声音问道。


“安士伟上尉的手枪，就是你放在那边桌子上的东西。”


“请把那把枪拿给证人。仔细看看，确定那就是死者在礼拜五早上从那个餐具柜里取出来的那把枪。”


“这就是那把枪。”证人说，他念着枪上的流水号，然后握在手里，他拉开弹头，再压回去，把枪口转过来，让陪审团里坐得最近的一位女士吓了一跳。“哎，有次他们开酒会闹得太亢奋，就是我去把子弹卸下来的。”


“告诉我们，你见到胡弥先生之后怎么样了？”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啦。他拿出一本小笔记簿，很仔细地跟里面记的什么资料查对了一下；然后把枪收进口袋里。呃，这就太过分了，我很快地走了出去说：‘哈啰。’我对到这里来偷东西的家伙不必尊重啦。这让他吓了一跳，不过他假装没事的样子，转过身来，两手背在后面，眉毛垮了下来——我敢说，他是想装出一副拿破仑的样子。他说：‘你可知道我是谁吗？’我说：‘知道呀；我也知道你刚刚偷了安士伟上尉的枪。’他说别胡说八道，他说那是在开玩笑。我听得出那种干了坏事想唬过去的语调；我可清楚得很；我知道他也明白这一点。哎，就像有一回，波费斯特黎爵爷在背心口袋里偷藏了A，K，J的牌被活逮的时候——”


“这些不用说了，”法官说道。


“很好，大人。我说：‘不管是不是开玩笑，你要去见管理员，解释一下你为什么刚才偷了安士伟上尉的枪。’这下他安静下来。他说：‘好吧，可是你知道怎么样会对你有利吧？’我说：‘我不知道呢，老爷；因为我这辈子还没见过什么有利的事。’他用我敢打赌他从来没在银行里用过的口气说：‘要是你肯闭嘴不谈这件事的话，就能有一镑的好处。’我想我当然知道他想干什么，所以我说：‘我知道那是什么，老爷，那叫蝇头小利；这种利呀，我倒是见多了。’他说：‘好吧；十镑，这就是我的上限了。’于是他带着枪走了。”


“你收了那十镑的钱吗？”法官问道。


“收了，大人，我收下了，”葛拉贝尔一副毫不在乎而挑衅的表情回答道，“换了你会怎么样呢？”


“这不是我敢判断的事，”法官包德金大人说，“请继续，亨利爵士。”


“他带着枪走了，”H.M.摇了摇头，“后来你又怎么样了？”


“我知道他不干好事，所以我想我最好把这件事告诉安士伟上尉。”


“哦？你有没有把这事告诉安士伟上尉呢？”


“有呀。不是说因为他是个好人；而是因为我觉得那是我应尽的责任，如此而已。”


“你是什么时候告诉他的？”


“当时没办法跟他说，他去乡下了嘛，不过没想到他第二天就来了——”


“啊哈，原来，在案发的那个礼拜六他毕竟还是在伦敦，是吧？”H.M.说道。他停了下来，望着对方下巴的动作几乎到了在做鬼脸的程度，等着他回答。“你是什么时候见到他的？”


“大约是礼拜六傍晚六点过十分的时候。他把车子开进那排公寓后面他们停车的地方。周围没有别人，所以我告诉他说胡弥先生昨天来过，偷走了他的枪。”


“他怎么说呢？”


“他有一阵子表情很怪异，好像在想什么心事；然后他说：‘谢了，这很有用。’就给了我半个克朗，把车子掉个头又开走了。”


“小子，注意听好了。在被告口袋里所发现的那支手枪——就是这支枪——这支说是他在礼拜六晚上带去准备对付胡弥先生的枪——实际上是胡弥先生本人在礼拜五就已经由那间公寓偷出去了，是这样吗？”


“这事就跟上帝造了小苹果一样实在，”证人回答道，一面朝H.M.伸出的手指将身子由证人席上俯了出去。


H.M.坐了下来。


葛拉贝尔是个很自傲又饶舌的证人，可是所提供的证词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我们知道马上就要有一场争辩了，在那位检察总长还没开口说话之前，在证人和华特·史东爵士之间涌现的敌意就已经显然可见。伦敦人在代表国家法律和其他深植心中一切的红袍法官面前，本能地就会感到畏惧和尊敬，葛拉贝尔对法官的态度可以说是柔顺到谦卑的地步；但他对检方却没有这种看法，他们在他眼里显然只是来把你干掉的家伙。葛拉贝尔想必在站上证人席的时候，就注意着他们，而且随时会竖起毛来。而华特爵士那种——绝非故意的——傲慢的眼光全无安抚作用。


“啊……葛拉贝尔。你告诉我们说你从胡弥先生手上拿了十镑？”


“是的。”


“你认为拿这个钱是很正当的吗？”


“你认为他会拿出这个钱是很正当的吗？”


“我想，胡弥先生的习惯不是现在要讨论的问题——”


“呃，应该讨论才对，你们现在就是因为那些而想把那个可怜的家伙吊死呢。”


检察总长的表情想必突然变得很危险，因为证人往后退缩了一点。“你知道什么叫藐视法庭罪吗，葛拉贝尔？”


“知道。”


“要是你不知道的话，法官大人大概得让你弄清楚。为了避免不愉快的后果，我必须告诉你，你到这里来该做的事就只是回答我的问题——没有别的。说得够清楚吧？”


葛拉贝尔的脸色苍白，好像被一条绳子拉紧了似的；可是他昂了下头，没有回话。


“很好。我很高兴你明白了，”华特爵士把他的文件整理好。“据我所知，”他斜着眼睛看了陪审团一眼，继续说道，“你是卡尔·马克思的信徒吧？”


“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


“你是共产党吗？”


“有这个可能。”


“你还没决定好吗？——你到底是有还是没有接受胡弥先生的贿赂呢？”


“有。可是我事后马上就直接告诉了安士伟上尉。”


“原来如此。你的‘荣誉是建立在不名誉的基础上’。你希望我们相信的就是这个吗？你是不是希望我们相信，你因为两次不忠于别人对你的信任，所以就让你变得更值得信任了呢？”


“喂，这到底是在说什么？”证人叫着，一面四下环顾。


“你告诉我们说，在一月三号那天你还受雇于公爵街的欧赛大厦，你现在没有受那里雇用了吗？”


“是的，我离职了。”


“你离职了？为什么呢？”


一片沉默。


“你是给解雇的吧？”


“不错，你可以这样说。”


“原来你是给解雇的。为什么呢？”


“回答问题，”法官很严肃地说。


“我和经理处得不好，而且他们雇的人过多了。”


“你离职的时候，经理有没有给你离职证明？”


“没有。”


“可是如果你真是因为你告诉我们的那个原因离职的话，他应该给你一份证明你经历、成绩和人品的离职证明书吧，对不对？”


华特·史东并没有想到会有这个证人，可是，以他长年的经验，却知道不必有什么实际的资料就可以攻击的弱点。


“你告诉我们说一月三号，礼拜五的早上，你在被告的公寓里清理垃圾桶？”


“是的。”


“安士伟先生和安士伟上尉有多久没住在那里了？”


“大概有两个礼拜吧。”


“大概两个礼拜。要是他们离开了那么久，那为什么需要清理垃圾桶呢？”


“他们可能回来过。”


“可是你刚才告诉我那位饱学的朋友说，没想到有人会回来，不是吗？”


“过那么久就该收拾一下。”


“整整两个礼拜都没有任何人去清理过吗？”


“没有——那是——”


“我告诉你，住户出门的时候，垃圾桶不就应该清干净了吗？”


“是的，可是我得确定一下，哎，大人……”


“你又进一步告诉我们，”检察总长把两手撑在桌上，耸起了肩膀，继续追问道，“你进去做那件事的时候，所有的百叶窗全都拉下来了，而且你动作很静悄悄的？”


“是的。”


“你习惯于在黑暗里清理垃圾桶吗？”


“哎，我根本就没有想到——”


“还是说刻意小心不发出声音来，以免吵到一间空公寓里的什么人？我告诉你——要是你在你说的那个时间真的在那间公寓里的话——一定不是为了清理垃圾桶吧？”


“不是的。”


“那你根本就没进那间公寓了？”


“不对，我进去了。你总得让我把话讲完吧；我告诉你老胡弥在那里，而且他还偷了那支枪，这都是千真万确的。”


“我们来看看还有什么别的可以帮得上我们忙的事。我相信在欧赛大厦有个门房吧？”


“是的。”


“你相不相信，我们查问那位门房的时候，他说他不论是那个礼拜五，或是任何其他时候，都从来没在欧赛大厦里看过像死者那样的人呢？”


“也许没有吧，他是从后面楼梯上来的——”


“谁是从后面楼梯上去的？”


“胡弥先生。反正，他是由那里出去的，我看到他走出去。”


“你当时有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警方？”


“没有，怎么可能嘛？我又不在那里，我第二天就离职了——”


“第二天就离开了？”


“我在一个月前收到通知，没错，就是那个礼拜六离职。再说，我当时也不知道这件事很重要。”


“显然是这样，有些人好像对什么事重要不重要有很奇怪的说法，不过现在却是非常重要了，”华特爵士冷冷地说，“你说你在停车场见到安士伟上尉，那里还有别的人可以证实你这个说法吗？”


“那里除了安士伟上尉本人之外，没有别的人。你为什么不去问他呢？”


法官包德金大人插进嘴来。“证人的这句话虽然不该说。”他相当严厉地说，“倒是很有道理。安士伟上尉现在有没有在法庭里？部分证词可能要靠他提供的资料——”


H.M.非常殷勤地站了起来。“庭上，安士伟上尉会以辩方的证人身份出庭。不用麻烦派人找他来，传票已经给了他很久很久了；我们会注意让他到这里来的，只不过我不确定他会不会情愿替他自己这边作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艾芙莲低声地问道，“你听到那个家伙自己说过他不会给传来做证人的。他想必早知道有传票给他的吧！到底怎么回事？”)


这毫无问题是H.M.玩的什么花样，H.M.是不管怎么样都要保持他的大师地位，除此之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没有别的问题要问这个证人了，”华特·史东爵士突然说道。


“传约瑟夫·乔治·桑克斯，”H.M.说。


在葛拉贝尔离开证人席，而约瑟夫·乔治·桑克斯走进证人席的时候，检方的律师聚在一起商议了一阵，他们现在的处境很奇怪而麻烦，必须要想办法突破。说什么詹姆斯·安士伟是一场错误的受害者，说胡弥给雷金纳安排了一个陷阱，甚至还有胡弥偷了那支手枪的事；现在都越来越确定了。可是这些都是细枝末节，以所说的一切看来，并不表示被告的清白。我记起一位伟大的法学家在另外一件轰动的案子里所做的结论：“各位陪审员，有些情况证据和目击证人的证据一样实在，一样好……请让我给你们描述一下：比方说有那么个房间，只有一扇门，窗子是关上的，而门口是一条小走廊，一个男人从走廊走过来，由那扇门走进了房间，发现另外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手枪站在那里，地上躺了个死人：这样的情况证据即使不是决定性的，也是几乎无可争议的了。”


我们这里正是这种情形。被告还是被人发现在一间上锁的密室里，所有的情况证据仍然是毫无争议。这个重点也是这个案子唯一真正的重点，没有引起任何怀疑。不论检方的立论受到多大的损伤，华特·史东爵士必须坚守这个论点。


H.M.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


“你的名字叫约瑟夫·乔治·桑克斯，在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担任杂工，是吧？”


“是的，大人，”证人说。他是个矮小而粗壮的人，完全是典型英国人的侏儒版，让他那套礼拜天才穿的好衣服在他身上显得很奇怪。白色的硬领像两把雪亮的刀子似地刺着他的颈子，好像在让他脖子挺直之后，也让他的声音变轻了。


“你在那里工作了多久？”


“啊，”对方说着想了一下，”我想，大概有六年上下吧。”


“你的工作大部分是什么？”


“大部分是维护胡弥先生射箭的装备，还有整修装备，这一类的事情。”


“你看一下那支箭，也就是杀死死者的凶器”——证人小心地先把手在他那套好衣服的裤子上擦干净，然后才把箭接了过来——“告诉陪审团，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支箭。”


“我当然见过啦，大人。这些羽毛就是我装上去的。我记得这一支，颜色染得比我预期的稍微深了一点。”


“你经常替死者的箭装上特别的羽毛吧？还要给标羽染色？傅来明先生昨天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这些事都是我做的，大人。”


“呃，要是我给你看一小截羽毛，”H.M.以辩论般很具说服力的语气继续说道，“要求你很确切地告诉我，那是不是那支羽毛上少了的一部分，你能做得到吗？”


“如果是这根羽毛上面的，我就可以确定，大人。再说，也会合得上。”


“会的。可是——我们先问另外一个问题——你是在那个小工作间，也就是后院的那间小屋里工作的，对吧？”


“大人，我真的不是想催你，”证人很大方地说，“可是问这干嘛？哎，不错，我是在那里工作。”


“他在那里有没有收藏什么十字弓？”


法庭里一阵轻微的骚动让桑克斯很得意地感到自己的重要，他放松了一点，把两肘撑在证人席前的栏杆上。显然在我们上头的旁听席有些对他行为不以为然的严苛眼光，因为他似乎惊觉到自己的姿势颇不合宜，就很快地坐直了身子。


“有的，大人，一共有三把，看起来很可怕的好东西。”


“他都把十字弓收在哪里？”


“在一个大箱子里，大人，像一个有把手的大工具箱。放在木工的工作台底下，”证人为了要集中精神而痛苦地眨了下眼睛。


“告诉我，一月五号，礼拜天，也就是凶案发生的第二天，你有没有到小屋里去？。


“有的，大人，我知道那天是安息日，可是，因为考虑到——”


“你有没有注意到小屋里有什么跟平常不一样的地方？”


“注意到了，大人。有人动了那个工具箱，应该说是我称之为工具箱的箱子。你知道，大人，箱子就放在台子底下，上面积了一层刨屑和灰尘，你知道，大人；所以只要你看一眼就马上知道是不是有人动过了，连想都不用多想。”


“你有没有看过箱子里面呢？”


“当然看了，大人，有一把十字弓不见了。”


“你发现这件事之后怎么办呢？”


“呃，大人，我当然先跟玛丽小姐说了这件事；可是她说不必去操心这种事，家里正乱嘛；所以我就没多管。”


“要是再见到那把十字弓的话，你能认得出来吗？”


“可以的，大人。”


H.M.在他自己藏东西的地方(他一直守着不许别人碰)向乐丽波普做了个手势，从那里取出了一把和昨天H.M.用来说明的十字弓十分相似的武器来。大概不像那么长，而且头还宽一点，在柄上还钉着一行钢钉，其间还嵌了一块银片。


“这就是那把十字弓吗？”H.M.说。


“就是那把；不错，大人。小银片上还刻着胡弥先生的姓名呢！”


“看看绞盘里面，你可以看得到轮齿，告诉我。里面是不是卡着什么东西——啊，你看到了！拿出来吧。举高了让陪审团能看得到。那是什么呢？”


“一小截羽毛，大人，蓝色的羽毛。”


华特·史东爵士站了起来。他现在可不觉得有趣了；神情严肃，沉重而有礼。


“庭上，难道我们要假定这就是引起那么多问题的那一截神秘的羽毛吗？”


“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庭上，”H.M.咕哝道，“仔细检查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还缺了一小截，不是很大。只有差不多四分之一吋见方。可是也够了。这一截，我们认为是第二部分，一共有三部分，还有一截会出现。”这样说明之后，他再转身向着证人。“你能不能很确定地说你手上拿的那一小截，就是这支箭上扯破的标羽上掉下来的呢？”


“我想可以的，大人，”证人说着，眨了眨跟睛。


“那就请你看一下，再告诉我们。”


桑克斯眯起两眼，拱起肩膀去看那截羽毛的时候，法庭里充满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大家都想站起来看一眼。现在比较警醒而不再那么混沌的被告也往那边瞪着；可是看来似乎和其他人一样困惑。


“啊，没错，大人，”桑克斯宣布道，“这是由这里掉下去的。”


“你确定吗？我是说，只有一小部分断裂的羽毛很可能弄混的，是吧？就算那是支鹅毛，上面染着特殊的染料，你还是可以指认那是从某一支特定的箭上掉下的吗？”


“这一截可以；对，真的，没问题，是我亲自染的色。我像上漆一样用一支刷子刷上去的，这就是我说可以确认的道理，染色的时候出了点小差错，在蓝颜色上有个颜色浅些的记号，像一个问号。你可以看得到那个问号的上半部，可是看不到下面的尾巴和那一小点……”


“你能不能发誓，”H.M.用很柔和的语气说，“你能发誓说你看到卡在那把十字弓里的那一小截羽毛，是由放在你面前的那支箭上的羽毛来的吗？”


“我的确可以发誓，大人。”


“目前，”H.M.说，“就问到这里。”


检察总长站了起来，温和神态中带着些不耐烦。他的眼光显然让桑克斯紧张不安。


“你面前的那支箭上，我想刻着一九三四的年份。这意思是不是说你在一九三四年制作了这支箭，或是给它染了色呢？”


“是的，大人，应该是在春天吧。”


“在那之后，你有没有再看过，近到可以细看呢？我的意思是说：在赢得了一九三四年的年度冠军之后，胡弥先生就把那支箭给挂在墙上了吧？”


“是的，大人。”


“从那以后，你有没有靠近仔细看过？”


“没有，大人。一直到那位先生，”他朝H.M.点了点头，“在一个月以前要我看看那支箭。”


“哦！可是从一九三四年一直到那时候，你都没有真正看过那支箭吧？”


“正是这样，大人。”


“我想在这段时间里，你应该帮胡弥先生维修了相当多数量的箭吧？”


“是的，大人。”


“你想，有好几百支吗？”


“呃，大人，我不想说到那么多。”


“就给我们一个大约的数目好了。是不是可以说你维修制作了一百多支箭呢？”


“可以，大人，可能就是那么多。他们用的箭相当多呢。”


“原来如此。他们用的箭相当的多。那你还告诉我们，说由一百多支箭里，经过了那么久的时间，你还能正确地指证一支你在一九三四年染色的箭来吗？我提醒你，你可是宣过誓的啊。”


在这样严正的提醒之下，证人抬眼看了旁听席一眼，好像在寻求支援。“呃，大人，你知道，我的工作就是——”


“请你回答我的问题。经过这么久的时间，在一百多支箭里，你能不能正确地指认一支你在一九三四年染过色的箭？”


“我不能这样说，大人，我可不可以——能不能——我是说，我会碰上的问题——”


“很好。”检察总长说，他已经得到了他要的效果。“现在——”


“可是我还是一样很确定。”


“不过你不能发誓说是这样，我明白了。现在，”对方继续说着，拿起几张以打字机打好的薄纸，“我这里有一份被告在警方供词的副本。(请把这个交给证人。)桑克斯先生，你能不能拿着这份供词，把第一段念给我们听？”


桑克斯吃了一惊，很本能地将那张纸接了过去。起先像先前一样眨了好几次眼睛，然后开始在几个口袋里摸索，却没有什么结果，而他给法庭带来的拖延显然让他心里越来越不安，最后这么久的停顿使他完全失控。


“我好像找不到我的眼镜，大人，我怕要是没有眼镜……”


“你是不是说，”对他眨眼的原因做了正确揣测的检察总长说，“要是没有眼镜，你就没法读这份供词？”


“并不是真正说我不能，大人；可是——”


“可是你却能指认一支你在一九三四年染过色的箭？”华特·史东爵士问完了就坐了下来。


这回H.M.站起来再度询问，他一副应战的样子，但他的问题都很简短。


“艾佛瑞·胡弥在年度大赛里赢过几次？”


“三次，大人。”


“那支箭就是这个场合的特别奖，是吧？”


“是的，大人。”


“所以那不只是‘一百多支箭里的一支’，对不对？那是一样很特别的东西，有纪念性的吧？”


“是的，大人。”


“在他赢得那场比赛之后，有没有把那支箭拿给你看，还要你注意看呢？”


“有的，大人。”


“哈。”H.M.说着，撩起他的袍子来把裤子往上提了提。“这就可以了。不对。不是从那边出去，小子；那是法官大人的席位：法警会告诉你往哪边走。”他等到桑克斯走开了之后，又站了起来。


“传雷金纳·安士伟，”H.M.说。

17 在那个小窗口



雷金纳·安士伟并没有真正在看管之下：当法警押着他，带他走向证人席时，他看起来像是个很自由的人。可是我看到有个熟悉的身影紧跟在他身后，我一时想不起那个人的名字，后来才记起他是卡士塔斯准尉副官，H.M.在白厅住处的入口就是由他担任警卫的。在这位准尉副官的脸上带着仁慈狱卒的邪恶表情。


你又能听见风在丑闻之林中穿过的声音；每只眼睛也立刻四下搜寻着玛丽·胡弥，可是她不在法庭上。雷金纳那张瘦长的脸上有些苍白，但表情非常坚定。我还记得当时在想着他像是个花样很多的客人，最好像对付这种人一样地对付他——不管H.M.心里有什么打算。可是这也可能是出于一股对他的厌恶，而造成这种感觉的原因，可能是他暗黄色头发微卷(以人工梳理)的波浪，或是他面容上那种冷冷的自制神情：后者的影响更甚于前者。他以很清楚而愉快的声音宣了誓。


H.M.似乎深吸了一口气，从藏在表面之下的诡计看来，不由得让人怀疑，H.M.是不是会发现自己在盘诘他自己的证人。


“你的名字叫雷金纳·温特渥斯·安士伟，没有固定住所，可是在伦敦的时候，都住在公爵街的欧赛大厦里吧？”


“是的。”


“我希望你了解，”H.M.把两手叉在胸前说，“你不必一定要回答会陷你入罪的任何问题——或说明任何相关的行为。”他停了下来。“不过，这个问题不会让你背上罪名。警方查问你一月四号傍晚以后的行踪时，你有没有完全说实话？”


“完全说实话？没有。”


“你现在愿意在发过誓之后说实话了吗？”


“是的，”雷金纳非常真诚地说。他的两眼眨着，但只能用真诚来形容他的神情。


“一月四号那天傍晚你是不是在伦敦？”


“是的，我由洛契斯特开车回来。大约在六点过几分的时候抵达欧赛大厦。”


H.M.很可能愣了一下，一阵紧张的气氛又再兴起。H.M.把头歪在一边。


“是这样吗？据我所知是六点十分，不是吗？”


“对不起。要比那个时间再早一些。我很清楚地记得我汽车仪表板上的时钟。”


“你原本打算在那天晚上去见死者的吗？”


“是的，社交性的拜访。”


“你到欧赛大厦的时候，有没有见到证人何瑞思·葛拉贝尔呢？”


“我见到了。”


“他有没有告诉你说死者在礼拜五那天到过你住的公寓？”


“他说了。”


“他有没有告诉你说死者拿了你的手枪，而且把枪带走了呢？”


“他说了。”


“那你怎么办呢？”


“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可是我不喜欢这事。所以我想我最好还是不要去见胡弥先生。我开车走了。我——到处兜了一阵，然后——不久之后我就离开了市区——一直到很晚才回来。”


H.M.很快地坐了下来。那句“不久之后”说来有点奇怪：H.M.似乎注意到了，因为我们全都注意到了。华特·史东爵士也很快地站了起来。


“你告诉我们，安士伟上尉，”检察总长开口说道，“说你‘到处兜了一阵’，而‘不久之后’你就出了城。到底有多久呢？”


“大概半个钟点，或者再多一点吧。”


“半个钟点？有那么久吗？”


“是的。我想要好好地想一想事情。”


“你开车去了哪里？”


一片沉默。


“你开车去了哪里，安士伟上尉？我必须重复一遍我的问题。”


“我开车到了格鲁斯维诺街胡弥先生的住处，”证人回答道。


一时之间，我们还没想到这句话的含意。就连那位检察总长，不管他先前怎么想，也先迟疑了一下才继续开口，证人那种坦白的神情正是我昨天所见到的那个“迷人的”雷金纳·安士伟。


“你说，你开车去了胡弥先生家？”


“是的。我原先希望你不会问到这点的，”他很快看了一眼瞪着他看的被告，“我告诉过他们说我的话对他不会有好处，我以为我应该不会给传来当证人。”


“你明白你该做的就是说出真相吗？很好。你为什么要去胡弥先生家呢？”


“说老实话，我不知道。我知道这件事很怪，很怪的一件事。我并不打算进去；我只想开车经过一下。想着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是什么时候到那栋房子的？”检察总长追问道。就连华特·史东爵士也没法保持平静的语气，他自己也在奇怪那是怎么回事。


“六点过十分。”


法官很快地抬起头来。“等一下，华特爵士，”他把他那对小眼睛转向证人，“要是你是在六点十分到那里的话，那想必就是和被告同一个时间到达了？”


“是的，庭上。事实上，我看到他进去。”


我想一个人的毫无动静应该是没有程度上的差别的。可是我就从来没见过H.M.像当时那样让人觉得他完全不动如山过。他坐在那里，手里拿了支铅笔，在那件黑袍下显得十分巨大。而他看起来甚至没有呼吸。在被告席里，詹姆士·安士伟的椅子突然响动。被告做了个很奇怪而狂野的手势，好像一个男孩在课堂上准备举手似的，然后又忍了下来。


“接下来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吉姆为什么会在那里。我在富瑞安最后见到他的时候，他并没有提到要到这里来。我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和我扯上关系，因为我以前也追求过胡弥小姐。对于我所做的事，”证人说着挺直了身子，“我不会道歉，任何一个人都会做出同样的事来的。我知道那里有一条通道，就在胡弥先生的房子和隔壁房子中间——”


华特·史东爵士似乎被迫清了下嗓子，他现在不像～个在交叉询问或讯问的人，而是一个想求得真相的人。


“你以前去过那栋房子吗，安士伟上尉？”


“去过，去过几次，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胡弥先生。我在那里都是和胡弥小姐在一起。胡弥先生并不赞成我们交往。”


“请继续。”


“我——我——”


“你听到检察官跟你说的话了，”法官定视着他说，“继续说下去。”


“我由胡弥小姐那里听说了很多关于胡弥先生的‘书房’的事。我知道如果他要招待吉姆的话，一定会是在那个地方。我沿着房子旁边的那条通道走过去——我发誓心里没有别的想法，只想接近他们。走了一小段路之后，我发现有几级台阶，通往一扇镶了玻璃的门，上面还有一块蕾丝门帘。从门那边望过去可以看见胡弥先生书房外的小走廊，就在我透过门帘望进去的时候，看到那位管家——他正带着吉姆到那里——在敲书房的门。”


空气中的变化就像有一阵风开始吹了起来，吹散了律师桌上的文件。


“那你接下来怎么样了呢？”


“我——等着。”


“等着？”


“等在门外面，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等了有多久？”


“从六点十分或是十二分，等到六点半过一点，他们闯进去的时候。”


“而你，”华特爵士指着他追问道，“你，像其他人一样，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把这件事向任何人提起吗？”


“没有，你以为我希望他们绞死我堂弟吗？”


“这种答话不恰当。”法官申斥道。


“求庭上原谅，我——我是怕会引起不当的解释。”


华特爵士把头垂下一阵。“你站在镶了玻璃的门外时，看到了些什么？”


“我看到戴尔大约在六点十五分时出来，我看到六点半左右，乔丹小姐下楼来敲门。然后我看到戴尔回来，听到她大声对戴尔说他们在打架，还有其他的——”


“等一下。从六点十五分，戴尔离开书房，到六点三十分乔丹小姐下楼来，这段时间里你有没有看到任何人靠近书房门？”


“没有。”


“你能看得很清楚吗？”


“是的，小走廊上没有灯光，可是门厅里有灯亮着。”


“从你站在门外的地方——拿一张平面图给证人——你能看得到那个房间的窗子吗？”


“看得到，你也看得到，窗子就在我左边。”


“在任何时间有任何人靠近窗子吗？”


“没有。”


“有没有人能不让你看见而接近窗子呢？”


“不可能，对不起。我想我该因为没有说出这件事而受处罚——”


我在这里要先停一下，因为法庭里也有类似的一段空白。我们常常听说辩方出现了最后一分钟来的证人。这个证人，显然是辩方传来的，却成了检方最后一分钟出现的证人。把绞索牢牢地套在了被告的脖子上。詹姆士·安士伟的脸上出现了在这场审判过程中从来没有过的颜色，他茫然又困惑地瞪着他的堂兄。


可是也有另外一种的停顿或变化——我是说，如果不只是存在于我有偏见的心里的话。到目前为止，面色苍白而抿紧了嘴的雷全纳似乎(有那么点)被逼着的感觉，他使人相信他给这个案子带来之前一直缺少的部分：一个是以支持情况证据的目击证人。在他最后所说的那句话，“我想我该因为没有说出这件事而受处罚——”，可能有某种转折，这话让人有了些许不同的看法。时间并不久。可是就好像诈骗的手段没使好，或是遮板给拉开了，还是以前出现过的那种虚伪现在又出现在他的话里。这个家伙在说谎！我绝对相信这一点。更有甚者。你还可以看得出他到证人席来就是刻意要这样说谎骗人。他非常明显地故意引起华特，史东爵士的攻击——


可是H.M.当然早就知道了吧？H.M.想必对此早有准备吧？这时候，H.M.还是那样安静地坐着，两个拳头压在两边的太阳穴上。但重点是影响到的不是H.M.，而是陪审团。


“我没有其他问题了，”华特·史东爵士似乎很困感地说。


H.M.站起身来重新讯问，其实是在对他自己的证人做交叉询问。而在H.M.站起来之后，他所用的字句在“老贝利”里可不常见，而且是自法官沙勤·阿拉宾大人的时代之后就再也没听过的。不过其中不但包含了霸气，而且有种极其得意的味道，让他看来似乎比原先更高了一呎。


“我给你两秒钟的时间，”H.M.说，“来承认你突然精神错乱，刚才作证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


“请收回这句话，亨利爵士，”法官说，“你有权就华特爵士交叉询问中所引起的任何事情向证人提问；可是你必须以恰当的方式来表达。”


“如庭上所愿，”H.M.说，“等我真正开始提问的时候，大家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说那句话了……安士伟上尉，你要收回你刚才所说的所有证词吗？”


“不要，为什么我该收回证词呢？”


“很好，”H.M.毫不在意地说，“那一切都是你隔着门上镶的玻璃看到的，是吗？”


“是的。”


“当时门是开着的吗？”


“没有，我并没有进门。”


“原来如此。除了一月四号之外，你最后一次造访那栋房子是什么时候？”


“将近一年以前，大概是那么久了。”


“啊哈，我想也是。可是你昨天没有听到戴尔作证说，那扇镶了玻璃的门，那扇旧的门，已经在六个月之前拆换了，装上的是一扇普通的实心木门吗？如果你在这件事情上还有疑问的话，看看官方的报告——那是列在这里的证物之一——看看那上面是怎么说的。你还有什么话说呢？”


证人的声音好像从一个深渊中出来的一样：“那——扇门也可能是开着的……”


“讯问结束，”H.M.简单明了地说，“在结辩的时候，庭上，我要建议对这件事加以处置。”


如果说这次重击是令人惊讶的大事，还是太客气的说法。一个凭空出现的证人，作证确定了詹姆士·安士伟的罪行；但在八秒钟之后，却被活逮是在作伪证。可是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点。那就好像是一种化学变化，影响到陪审团的同情。我第一次看见有几个陪审员真正坦诚地望着被告，而这正是同情的开始。“遭到陷害”这几个字在空中就像已经说出来似的那么清楚。如果H.M.早料到雷金纳会玩这种把戏的话，也不可能收到比这个更大的效果。而同情还在不断增长。


如果H.M.早已料到……？


“传你的下一个证人，亨利爵士，”法官温和地说道。


“庭上——如果检察总长不反对的话——我希望重传检方的一位证人。目的只是为了确认几样我打算列为证物的东西；最好由那个家里对这些物品了解的人来指认。”


“我不反对，庭上，”华特·史东爵士说着，一面偷偷地用手帕擦着额头。


“很好，这位证人在法庭里吗？”


“在，庭上，我再传赫伯特·威廉·戴尔。”


我们还来不及对这件可怕凶案的每一个新的转折有所反应，戴尔已经上了证人席。但被告却坐直了身子，两眼闪亮。一脸严肃表情的戴尔衣着像昨天一样整洁，只是没有那样光鲜，专注地微低着他有灰白头发的前额。这时候，乐丽波普正忙着在桌子边摆好一串很神秘地用牛皮纸包着的东西。H.M.的第一个动作是展示了一套棕色格子花呢、有条宽大灯笼裤的西装——套高尔夫球装。艾芙莲和我对望了一眼。


“你见过这套衣服吗？”H.M.问道，“拿起来给他看看。”


“见过，大人，”戴尔说着，停顿了一下，“这是史本赛·胡弥医师的高尔夫球装。”


“胡弥医师没有应传作证，我想你可以指认吧？这是不是你在凶案发生的那天夜里到处寻找的那套衣服呢？”


“是的。”


“现在请伸手到上衣右手边的口袋里摸一下，那里有什么东西？”


“一个打印台和两个橡皮图章，”戴尔说着，把那几样东西拿了出来。


“这就是你在凶案发生那天夜里要找的那个打印台吗？”


“是的。”


“很好。我们这里还有些其他的东西，”H.M.很随便地继续说道，“换洗衣服、一双土耳其式的拖鞋，以及其他等等；可是那些都不是你管的了，我们可以请乔丹小姐来指认清楚。不过告诉我，你认得这个吗？”


这回拿出来的是一个很大的长方形黑色皮箱，在把手旁边印着金色的姓名缩写字母。


“认得，大人，”戴尔说着，退后了一点，“这毫无疑问的是胡弥医师的箱子。我相信这就是乔丹小姐在发生——那件事的晚上替胡弥医师收拾的那个箱子。乔丹小姐和我都把这个全忘记了；至少——她之后大病了一场；等她问我那箱子后来怎么样了的时候，我完全想不起来。从那之后，我一直没见到过。”


“嗯。这里还有一样东西是一定要你来指认的，看看这个雕花玻璃的酒瓶，还有瓶塞等等，你可以看得到这里面的威士忌酒，倒出了两杯之外，几乎全满。你有没见过？”


一时之间，我以为H.M.拿到了检方证物中的一件。他所拿出来的酒瓶和检方列为证物的那个一模一样，显然戴尔也这样想。


“看起来——”证人说，“看起来像是胡弥先生放在书房小柜子上的酒瓶。好像……另外那个……”


“的确，原本就是要很像。这两个酒瓶，你能发誓说哪个是哪个吗？”


“恐怕不行，大人。”


“两手各拿一个。你能发誓说，我的酒瓶，你右手拿的，不是你由瑞勤街的哈得利名店买来的真品；而第一件证物，你左手拿的，不是一个用比较差的玻璃做的仿制品吗？”


“我不知道，大人。”


“没有其他问题了。”


紧接着连续很快地讯问了三位证人，全部在证人席上的时间不到五分钟。李尔东·哈得利，也就是瑞勤街哈得利父子名店的老板，作证说H.M.所谓“我的”酒瓶就是他本人卖给胡弥先生的原件，而检方提出的证物则是一件仿制品，是艾佛瑞·胡弥先生在一月三日星期五下午购买的。化学分析师丹尼斯·莫尔顿作证说，他检查过“我的”酒瓶里的威士忌酒，发现其中有一百二十喱的brudine，是一种镇静剂。曼彻斯特大学应用犯罪学教授艾许顿·派克博士则提出了实际的证据。


“我检查了放在那边的那把十字弓，他们告诉我说是艾佛瑞·胡弥先生的所有物。十字弓正中的凹槽中，显然放置过一件投射物——就在这里，”派克博士指着说，“由显微镜可以看出一些微屑，我相信是干的漆料。我判断这些微屑是因为某种木制投射物由这把弓射出时产生的突然磨擦而掉落的。经过分析，这种漆料证实为一种称为‘X－亮漆’的产品，只有海狄根公司独家使用，而我们所调查的那支箭就是他们卖给胡弥先生的。谨此呈上书面证明。


“这里的这支箭是——呃——由莫特伦警探好心提供给我的。在这里可以用显微镜看出箭杆上的漆有部分呈不规则直线剥落。


“我在十字弓的绞盘里发现了一小截蓝色羽毛，也就是各位看到在那边的那一小截。我和那支箭上断裂的羽毛相互比较之后。两部分能组成一整片羽毛，但是还缺少了形状不规则的一小片。我这里有那两部分的显微照片，较原件放大了十倍，交合部分的羽毛纤维清晰可见，以我看来，毫无疑问来自同一根羽毛。”


“以你的意见，那支箭是由这把十字弓射出的吗？”


“以我的意见，毫无疑问确实如此。”


这一下打击很重。在交叉询问中，派克博士承认不见得完全没有错误的可能；他最多只到这个地步。


“而我承认，庭上，”H.M.对法官的问题回应道，“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说明这把十字弓和其他物件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说明少掉的那一小截羽毛到哪里去了。我们现在就要提出答案，传威廉·柯克雷尼。”


(“这家伙到底是谁呀？“艾芙莲低声说道。H.M.以前曾经说过，在巴梅·包德金主审的法庭上就和下棋一样，引不起什么特别骚动的：可是现在法庭上的好奇却像火焰一般升到最高点，而在一个衣着朴素的老年男子走上证人席时，更使大家骚动起来。)


“你的全名是？”


“威廉·雷斯·柯克雷尼。”


“柯克雷尼先生，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帕丁顿火车站寄存行李部门的经理，在大西岸铁路的帕丁顿终点站。”


“我想我们都知道运作方式，”H.M.大声地说，“不过我还是在这里再说一遍。如果你想把一个包包或是一个旅行袋或是这一类的东西，暂时存放几个钟点的话，你就把东西交给柜台，拿到一张东西的凭证，让你可以把寄存的包裹取回，对吧？”


“对的。”


“你能说得出行李寄存的日期和时间吗？”


“哦。可以的，都写在凭证上了。”


“现在，比方说，”H.M.举例说，“有件行李寄存了，可是没有人来取，那么那件行李会怎么处理呢？”


“要看行李留在那里有多久的时间。如果看起来像是无限期地留在那里的话，就会转到专为这种情形而设置的库房里，要是到两个月后还没有来取回的话，就可以出售，将所得捐给铁路慈善基金；可是我们会尽力去找到行李的主人。”


“是谁主管这个部门？”


“是我。我的意思是说，由我督导。”


“二月三号那天，是不是有人到你的办公室去询问，在某个特定日子的某个特定时间寄存的一个皮箱？”


“是的，就是你，”证人带着一抹笑意回答道。


“还有其他人在场吗？”


“还有另外两位先生，我现在知道是派克博士和桑克斯先生。”


“我们去过那里的一个星期之后，是不是有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和本案有关的人——也去找你问这个箱子的事？”


“是的，那个人说他的名字叫——”


“不必管他的名字，”H.M.急忙说道，“那不关我们的事，可是在第一批人去问你那个箱子的时候，你有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将箱子打开？”


“有的，而我相信那个箱子属于其中一位先生，”柯克雷尼两眼盯着H.M.说，“箱子里所放的东西，相当不寻常的内容，在开箱之前就说得很清楚了。”


H.M.指着上面印有史本赛·胡弥医师姓名缩写的大黑皮箱。“你能不能看着这个箱子，告诉我们这是否就是我们说的那个箱子呢？”


“就是那个箱子。”


“我也希望你能指认一些当时也在箱子里的物品，我指的东西就拿起来。那个？”指的是那套高尔夫球装，“是的，这些呢？”一堆换洗衣物，其中包括一双俗丽的红色皮拖鞋，“这个呢？”拿上来的是H.M.提作证物的酒瓶，也就是装着其中下了药、倒了两杯出去的威士忌酒的那个酒瓶，“这个呢？”


所谓“这个”是附虹吸管的苏打水瓶，里面的苏打水略少了两时的量，接下来是一双很薄的手套，内衬上还以不褪色墨水写了“艾佛瑞·胡弥”的名字。接下来是一把小小的螺丝起子。再来是两个酒杯，以及一小瓶薄荷水。


“最后，这把十字弓是不是也在箱子里？”H.M.追问道。


“是的，放在里面大小正好。”


“在后盘的齿轮上是不是卡着这一小截羽毛呢？”


“是的，你们要我注意过，就是那一截。”


“啊哈。那，在一月四号礼拜六晚上的某个时候，有某个人到站上把这个箱子寄存在那里吧？”


“是的。”


“如果必要的话，能指认这人吗？”


“可以的，我的一名属下认为他记得，因为——”


“谢谢你，这样就行了。”


一时之间，华特·史东爵士迟疑了，只半欠起身子。


“没有问题，”检察总长说。


松了一口气的声音清晰可闻。手腕好像永远不会酸的法官包德金大人继续写着笔记。然后他小心地画了个句点，抬起头来。H.M.正瞪着两眼环顾法庭。


“庭上，我还有最后一位证人，其目的在说明另外一个看法，就是凶手如何进出一间上锁的密室。”


(“哦，天啦，好戏上场了！”艾芙莲低声说道。)


“这位证人，”H.M.擦了下额头，继续说道，“从审判开始之后就一直在法庭里，唯一的问题是，它不能说话，所以我必须要做一点说明。如果对这件事有任何异议，我也可以等到结辩的时候再说。可是因为稍作解释就能得到另外一些实际的证据——由辩方所提出的证物；我希望庭上能容许我这么说：没有这个的话，我们的证据就无法完备。”


“我们对我这位饱学朋友的建议没有异议，庭上。”


法官点了点头，H.M.又沉默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我看到莫特伦警探坐在律师席上，”H.M.说，莫特伦表情严肃的脸陡然转了过来。“我要请他来帮我取出检方所提的一项证物。我们在法庭上看过了那间书房窗子上的遮板，还有那扇厚重的橡木房门。让我们再把那扇门拿出来……


“这位警探——还有在场的所有警员——都听说过一种小小的装置，叫做‘犹大之窗’。本来应该只用在监狱里的。‘犹大之窗’装在牢房的门上，那是一个小小的方洞，上面有一块挡板，狱卒可以透过那里往牢房里窥探犯人而不被犯人看到。这个东西在本案中大有作用。”


“我不了解你的意思，亨利爵士，”法官严厉地说，“在我们面前这扇门上并没有你所谓的什么‘犹大之窗’。”


“哦，有的，”H.M.说。


“庭上，”他继续说道，“如果你仔细想一下，几乎每一扇门上都有一个犹大之窗。我的意思是说每扇门都有开门的把手，这扇门就有。而且，正像我先前已经向几个人指出过，这扇门的球形把手好大……


“假设你把门的球形把手由门上取下来，你会发现什么呢？你会发现一个铁的转轴，方形的，从门的这边通到那边，经过的是一个方形的洞——正像一个犹大之窗。转轴的两头各连着一个球形把手，用小螺丝钉装在转轴的小孔上。要是你把所有的一切都取下来的话，你就会在门上发现一个洞——在这扇门上，我们会看到那个洞大约将近半吋见方。如果你不知道半时见方有多大，或者是你从那里望过去能看到多少的话，我们马上就能想办法让大家知道。这正是我为什么反对用‘密室’这两个字的理由。


“现在，假设你要事先把这个小机关给准备好。你得由门外先将球形把手和转轴相连的螺丝钉取下来。你们注意到在那个留置在帕丁顿车站的箱子里有一支很小的螺丝起子；所以我现在就要请这位警探来为我们做这件事。啊！这边在转轴的末端出现了一个原先有螺丝钉的小孔。穿过这个小孔，你紧紧地系上一根很粗而长的黑线。要留相当的长度在这方，然后把手指伸进去，把转轴从洞里推到门的另外一边去，也就是门里面。现在只剩一个球形把手——门里面的那个——还拴在转轴上了；另外这头则是系在你手里的线上，由你控制着。等你想把转轴和球形把手拉回原状的时候，只要把线一扯，就会上来了。在门里的那个球形把手的重量足够让转轴和把手直直地下垂，因此要把方形的转轴拉回到方形的洞里毫无困难；只要转轴的边越过了犹大之窗的边缘之后，沿直线升上来的转轴就会滑进洞来。等到回到原位之后，你解开黑线，再把外面的球形把手装回门上；把螺丝钉拴上……事情再简单不过；可是现在门显然是密封起来了。


“再假设你事先就准备好了这个机关，连线也搓好了。有人在把门闩上的房间里，你开始启动你的机关，里面的人起先什么都不会注意，要到他突然注意到门的球形把手和转轴开始往房间里掉了一点下来。你本来就要让他看见。事实上，你还由那个洞里和他说话。他想着这是搞什么——他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往门这边走过来，他弯下腰来，任何人想仔细看一下门的把手时都会这样的，而在他弯身向前——目标就在你眼前三呎远的地方，绝不会打不中——”


“庭上。”华特·史东爵士叫道，“我们愿意听各种可能的说法，可是必须要对这点提出抗议——”


“——只要把箭伸进了那个洞里，”H.M.说，“从犹大之窗射进去。”


在令人震惊的停顿中，莫特伦警探手拿螺丝起子站在那里。


“庭上，这些话我非说不可，”H.M.满怀歉意地说，“这样才能弄清楚我要表演给大家看的事。现在，这扇门从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之后，一直在警方的手里，没有人能够动什么手脚，完全和当时的状况一样……警探，你把转轴这头的球形把手取下来了吗？好，你能不能告诉庭上和陪审团，那里好像有什么——系在转轴孔上的东西是什么？”


“请你大声回答，”法官包德金大人说，“我这边看不见。”


莫特伦的声音在寂静中像鬼影似的叫了起来，我再也忘不了他站在那里，在由椽木镶板和黄色家具反射出来的光线下，四周一排排的人都公然地站了起来，就连那些律师的白色假发和黑色袍服也偷偷地耸了起来，阻挡了我们的视线。在这一切的中心，就像在老贝利白色拱顶下的聚光灯照射中，莫特伦警探的眼光由螺丝起子转到了转轴上。


“庭上，”他说，“那里有一条黑色的线系在转轴的孔上，还有一长段留着——”


法官用他仔细的笔迹记了下来。


“原来如此，请继续，亨利爵士。”


“接下来，警探，”H.M.继续说道，“用你的手指把转轴推过去——如果更方便的话，不妨用螺丝起子的尖头——把整个东西推出去。啊，这就对了！我们要看看那个犹大之窗，而且……啊，你发现了什么东西，是吧？有什么东西在那个洞里吧？就在转轴和犹大之窗之间，卡在那里的？快说，那是什么？”


莫特伦警探仔细看过他手掌心里的东西之后，直起身来。


“看起来，”他很小心地说，“是一小截蓝色羽毛，大约有四分之一吋，呈三角形，显然是从什么上面扯脱下来的——”


硬木地板上的每一块木板，法庭里每一张长椅，每一张椅子，似乎都各自发出不同的响声。在我旁边，艾芙莲突然再坐了下来，吐了口气。


“这些，庭上，”H.M.很柔和地说，“加上指认这最后一截羽毛，就是辩方所提的最后证物。呸！”

18 陪审团的裁决



◎下午四时十五分至四时三十二分


摘录自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之辩方结辩


“………所以，在我刚才向各位所说的话里，我已经大致将我们所谓本案的外在层面加以说明。各位已经听到，我想各位也会相信，这个人是一件刻意构陷下的受害者，你们现在已经知道，他不但没有带着枪到那栋房子去，而且是去见一个全世界他最想取悦的人。你们也听到那些把他的话加以扭曲的细节，连我都几乎因此踌躇不前。原先的构陷又由很多人加以掩饰和夸大——尤其是其中一个，你们听到他就当着各位的面说谎，而且恶毒地要把这个人送上绞架，在各位考虑你们的判决时，值得好好想一下这事。


“可是你们和怜悯与同情都毫无关系，你们要做的是公正，就只是公正，我所要求的不过如此而已。所以我要把这个案子的重点归纳在两件东西上，一截羽毛和一把十字弓。


“检方要你们相信这个人——完全没有动机——突然从墙上抓下一支箭来刺杀艾佛瑞·胡弥。这是个很简单的案子，也是个简单的问题，要不是他行凶，就是他没有行凶。如果是他行凶，他就有罪。要是说他毫无问题地没有做这件事，那他就毫无问题是清白无辜的。


“首先来看羽毛的事。戴尔把被告独自留在书房和艾佛瑞·胡弥会面的时候，羽毛在那支箭上——整根羽毛都在——完整无缺。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没有任何人有异议。检察总长也会向各位提到这点，等到房门打开，戴尔和傅来明先生进了房间之后，半片羽毛从箭上消失不见了。他们马上搜索了整个房间，羽毛并不在房间里：这也是个简单的事实。莫特伦警探搜查了那个房间，并没有发现羽毛，这也是个简单的事实。各位还记得，在这一段时间里，被告始终没有离开过那间书房。


“羽毛在哪里呢？警方唯一的解释是不知不觉中进到被告的衣服里给带出去了。现在，我可以简单明了地告诉各位，这是不可能的事。原因有两点，第一，各位在这里亲眼看到两个大男人不可能把那根羽毛扯断——在打斗之中——扯不成断裂的样子；所以根本没什么所谓的打斗，那检方单只在这一点上怎么站得住脚呢？第二点，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我们知道羽毛实际上在什么地方。


“各位听到帕丁顿火车站行李寄存处的经理作证，说某个人——不是被告——在一月四号晚上稍早的时候把一个皮箱寄放在车站。(无论如何，被告是完全不可能去做这类事情的，因为从发现凶杀案开始，一直到第二天早晨，被告一直在警方的监管下。)箱子里放着各位看到的那把十字弓，而卡在绞盘齿轮上的正是不见的那半片羽毛的一大部分。


“我想我们不能怀疑这就是那支箭上的那根羽毛的一部分。你们已经看过显微摄影的照片，可以比对每一个细节；你们也听到将羽毛安装到箭上的那个人的证词：简而言之——就像这个案子里其他的事情一样——你们能亲眼看到而可以自行决定。哎，那截羽毛怎么到那里去的呢？这样的事实又怎么能用检方所说，被告抓下箭来当短刀使用的理论说得通呢？我认为这是一件你们必须记在心里的事。如果说是他刺杀了死者，那么我要诚心地提出很多理由来说明他没有做这种事。他没有以他不可能有的力量将羽毛扯断。他没有把其中一部分塞在十字弓的绞盘齿轮里。他绝对没有把所有的东西放进史本赛·胡弥的箱子里——这个箱子，各位还记得，甚至在六点半以前还没收拾好或是拿下接来呢。


“关于那个箱子，还有一点，我要告诉各位。如果对那个人的清白无辜还有任何合理怀疑的话，这个箱子也就足以把这些怀疑消除了。我并不是说乔丹小姐将一把度周末用的十字弓和领针、拖鞋收在一起。不是的：我是说那个箱子就放在楼下的门厅里，而有人利用了这个箱子，可是这和被告有什么关系呢？箱子是在六点半左右收拾好，拿到楼下来的。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三个证人进入书房为止，一直都有人看到。被告有没有离开过书房呢？他没有离开过。这一点你们已经听到太多次了——尤其是检方一再强调。他有没有接近过那个箱子，把十字弓或是酒瓶或是其他别的东西放进去呢？(这些东西，我想早已经放在别的什么地方，等着放进箱子里去。)简而言之，他和这个箱子有没有任何关联？在犯行遭人发现之前他没有这样的机会，事后当然更没有机会了。


“哎，哎呀——咳咳——各位陪审员，我要请大家注意另外一个重点。部分失踪的羽毛在一个箱子里，而那个箱子，我们可以确定不是詹姆士·安士伟的鬼魂拿到帕丁顿火车站去的。可是还有那根羽毛的另外一部分，你们都知道原先在哪里，现在又在哪里。你们亲眼看见那截羽毛在那里。就是在我为方便起见称之为犹大之窗的地方。要记得检方相信安士伟以那支箭当小刀，那又怎么解释得通羽毛会在犹大之窗里的事呢？


“说不通的。那截羽毛毫无问题地是在那里。也毫无疑问的是，羽毛是在行凶的时候卡在那里的。各位也听到了，莫特伦警探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就把那扇门拆了下来，之后一直存放在警局里。从发现凶案到莫特伦警探把房门取走之间的那段时间里，书房里一直都有人在；所以那截羽毛除了在行凶的时刻之外，不可能在其他任何时间卡在那里。就在一分钟之前，各位看到派克教授再次应传上了证人席，听到他作证说那截羽毛毫无疑问地是失踪羽毛的最后一部分；而且他也告诉各位他为什么这样认定的原因，所以那就是那截羽毛，而且就在那里。


“呃，我那位博学的朋友说是怎么到那里去的呢？哎，我到这里不是来取笑像检方律师这样一群人的，他们对被告相当地公正，而且也给了辩方所有需要的空间，可是我能说什么呢？只要想想这种愚不可及的说法：认为詹姆士·安士伟疯狂地跳起来杀了艾佛瑞·胡弥，而就在那同一时刻，一小截由那支箭上掉下来的羽毛却居然进入了门上装着把手转轴的那个洞里，各位能想得到任何理由，不管多么天真的理由，来说这事不荒唐可笑吗？


“你们已经听到过被告为什么不可能接近那把十字弓或那个皮箱的各种原因；事实上，也从来没有人说过他有那样的可能。一般来看，这些原因同样可以用在门里的那一截羽毛和那个小机关，或是转轴上的线等等的事物上。我相信大家会同意说那个小机关是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安士伟这辈子在那天之前从来没到过那栋房子里。那个小机关只能从室外运作，为的是让另外那一头的球形把手垂落下去。可是安士伟却是在那个房间里面，而且房门还是闩上的。正像我说过的，单是取笑这点无济于事；但我深信你们对这件事会越想越觉得绝无可能，否则你们就是一群呆——啊——否则你们就不是我心目中聪明的英国陪审团了。


“然而，那截羽毛确实在那里。就是到了那个地方，而那可不是一般就会找到羽毛的地方；我敢大胆地建议各位今晚回到家里以后，把你自己家里每扇门的把手部拆下来，还有你那一条街上所有街坊邻居家里的门把手，保证你们在犹大之窗里找不到一点羽毛。我可以更进一步地说，只有在唯一的情况下，你们才可能在犹大之窗里找到那截羽毛以及用线做的机关，这和从墙上抓下箭来刺人毫无关联，只不过是把一个被药物迷昏而受困室内的人来当代罪羔羊。那唯一的情况，正是我刚才所说的：有人站在闩上的房门外面，在凶手近得几乎可以碰到死者的地方，将一支箭射进了艾佛瑞·胡弥的心口。


“所以，在各位容许下，我要大致向各位勾勒出我们相信就是凶案真正发生的经过情形；也要让大家看到有哪些事实能支持这样的说法，而对检方的说辞提出反证。


“不过，在我这样做之前，我觉得我还有一件必须面对的事，你不可能忽视停在你后颈上的甲虫，也不能忽视在法庭上未经说明的证词。各位陪审员，昨天下午，你们听到被告说了个天大的谎话，也是他在法庭上所说过的唯一一句谎话，这句谎话就是说他有罪。也许他说这话时还没有发过都说实话的誓言；也许你们会因为他没有行凶而更相信他的话。可是你们都知道他为什么会说谎，也许他当时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因此会让自己被判有罪；你们也看到其他人都在想尽办法要入他于罪。可是，你们可以判断你们对他之所以说那种话的感觉究竟是好是坏；而现在，到了我可以站起来指控我当事人说谎的时候。因为他说他用一支在打斗中扯破羽毛的箭刺杀了艾佛瑞·胡弥。除非你们相信这种说法，否则你们就不能，也不敢判他有罪；而这个说法是你们不能，也不敢相信的；我会告诉各位原因何在。


“各位陪审员。以下就是我们相信凶案实际发生的经过——”



◎下午四时三十二分至四时五十五分


摘录自华特·史东爵士之检方结辩


“……所以我饱学的朋友不必害怕。我不会等到庭上向各位指示之后再让各位知道这点：如果各位对检方的说法不满意的话，那检方的起诉便告失败，各位的责任就是做无罪的判决，我想你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听完我在本案所做的开场白之后，还会误解到那样的程度，因此我明白告诉各位求证的重担是在检方的肩上，就像我一向碰到我的责任在把这样一个案子交付给陪审团时的做法一样。


“可是同样的，我的责任是要将不利于被告的事实转为证据。正如我在开场白中所说的：各种事实。也正如我一直强调的：各种事实。我必须平心静气地问各位：在本案中，究竟有多少实证遭到更易或是反对呢？


“我饱学的朋友的确很用心地加以解释，可是我必须告诉各位，他没法解释清楚。


“还有什么没有说明的呢？在被告的口袋里找到一把上了膛的手枪是事实。他否认带着那把枪去到那栋房子；他的否认有什么旁证吗？有证人葛拉贝尔的证词。你们听到那个证人在证人席上所说的话，你们听到他对我所提问题所做的答复；你们也看到他的态度。他，也只有他一个人宣称于星期五早上在欧赛大厦见到死者。一个陌生人怎么可能在那栋大厦里躲过其他住户的眼睛呢？死者是怎么进入被告所住的公寓里呢？事实上，葛拉贝尔怎么会就那么碰巧地在黑暗中清理一个垃圾桶，而且他自己也说那个垃圾桶在两周前就已经清理过了呢？葛拉贝尔，他对荣誉的看法和他说话的真假如何，各位自可判断，而他是这件事的唯一人证，有没有其他证人能提供哪怕是第二手的证词，可以支持所谓艾佛瑞·胡弥偷了那把手枪的说法呢？那就是雷金纳·安士伟。可是在这点上，我的立场相当困难。各位陪审员。我必须很坦白地告诉各位，在他故意说出那番会让你们给被告定罪的故事时，我其实并不相信。他(事实上)是检方的证人：而我却不相信他的话。在法庭上——不论是检方或是辩方——我们都不容许谎言，各位也能决定究竟我饱学的朋友是否该否决了他的证词。可是，正是雷金纳·安士伟，也就是同一个证人，证实他和葛拉贝尔谈到那把手枪的那段谈话，如果我们相信一个人在他最后的证词作伪证的话，就能相信他在前面所作的证词是真话吗？


“如果被告确实带了枪到胡弥先生的住处，那就是预谋杀人，而我告诉各位，他的确是那样做了。


“还有哪些事实呢？有被告留在箭上的指纹，这种证据是没办法的，是一些记号，就一直在那里，证明被告的手毫无疑问地握过那支箭——不管是不是如我那位饱学的朋友所说的，那些指纹是被告失去意识时由别人弄到箭杆上的。


“而所谓失去意识这件事又有什么证据呢？所谓下了药，成为指纹不足采信的根据。如果各位拒绝相信被告给下了药，那么，我显然必须向各位提出这些指纹是本案最主要的证据。那，其他证据呢？一个和前一个相似的酒瓶，装着下了药的威士忌酒，由一个在帕丁顿火车站行李寄存处找到的皮箱里取出来，另外还有一个抽去了一些苏打水的苏打水瓶。毫无疑问的在伦敦有很多看来和这个很相像的酒瓶；可是我向各位说我真正想看到的是，能证明被告真正喝下了下了药的威士忌酒——或是任何一种威士忌酒——的证据；正好相反的是，各位都听到警方的医生说(以他的意见)被告完全没有吃过任何药物。为了公平起见，我也必须告诉各位，同样能为这件事作证的证人，史本赛·胡弥医师，目前下落不明；而且是无法解释的下落不明。可是我们除非听过胡弥医师的说法，否则就不能说这两件事有所关联。这就是我说‘事实’的意思。


“各位当时听到一些史托京医师所作的暗示和批评，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像史托京医师这样一位在圣普瑞德医院有长久服务经验的人所提的意见，不容等闲视之。


“至于其他的事实呢？各位听到证人戴尔的证词，说到被告向死者所说的话：‘我不是到这里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这话现在好像又由被告加了一句：‘我不是到这里来偷东西的。’而且还由我饱学的朋友加以引申。各位应该注意到戴尔其他的证词似乎我饱学的朋友都接受了，甚至还甚表欢迎，因为他的很多证据都靠那些证词才站得住脚。可是他就唯独不接受这一句。那我们该相信什么呢？难道戴尔是个在一点钟的时候说实话，五分钟之后却说谎话的证人吗？


“各位陪审员，你们了解我们请各位审视这个案子的方式。在说清楚了这一点之后，现在请容我再一点一点、一行一行地从头检视所有证据……


“……这样，由我一点一点说明之后，就将所有证据检视完毕了。现在，谈到和十字弓以及那三截羽毛有关的说法——这些反证检方事先毫无所悉。当然，没有事前照会检方是相当合法也合理的事；辩方有权保留，不过习惯上检方都会知会辩方进行路线。至于那把十字弓和那三截羽毛(我说呀)，现在既不是我讨论的目的，也不想对此发表意见。各位已经听到了检方所提的各项证据，把那些证据交在各位面前才是我的责任。那一小截羽毛——如果那真是一小截由各位面前那支箭上掉落的羽毛——这个奇怪的碎片到底是怎么进到那扇门把手转轴的洞里去的，我不知道。另外那截羽毛——以同样保留的态度——是怎么卡进十字弓的绞盘齿轮里的，我也不便装知道。我说：‘它在那里。’如此而已。要是各位相信这一点和其他一些事情一样对被告有利的话，那你们就让这些事影响你们的判决吧。除非各位完全清楚明白地相信，我们所提出的各项重点几近无可避免地得到他有罪的结论，而没有任何合理怀疑，否则就不能判定他的罪行。当然，最后的决定在于庭上；而我毫不怀疑他会告诉各位——”



◎下午四时五十五分至五时二十分


摘自法官包德金大人之总结


“………各位陪审员，正如你们所知，我们这件案子全是情况证据。而情况证据真正的价值判定在于：是否能完全排除所有合理的可能性？我甚至可以再提高一点：是否能排除所有其他说法或可能？如果你们不能排除对被告不利证据还有其他可能的话，那你们就不能说完全没有合理怀疑而确定罪名成立。这里面没有什么模糊地带；法律规定得一清二楚，不能单凭有可能就判定某人有罪，更不用说是谋杀罪；除非那些可能性强烈到合理的确定程度，如果你觉得还有其他可能的话，那你就不可以作出罪名成立的决定。


“问题不在于：谁犯下了这个罪行；问题是：被告有没有行凶？各位已经听到这个案子里的很多证据，你们听到了两造律师所做的开场和结辩，现在轮到我来检视这些证据，各位要记得你们才是判断各项事实的人；我不是判断证据的人。如果我省略了或引申了和各位观点不同的问题，请千万记住这一点。


“我们先从头来看那些所谓的重点事实。一开始就对被告的行为举止谈了很多。正如各位所知，对一个人的外表所做的证词——不论他是看起来很快乐，或说他似乎很激动——在法庭上都是许可的。因此各位必须对此列入考虑。可是我必须告诉你们，把这类说法看得太重是很不聪明的事。各位大概已经发现一般日常生活里所见到的状况并不见得总是很可靠的。在评断一个人的行为态度时，必须假设他在某种特定情况——悲伤的，特别的，或甚至是普通的状况，其反应绝对和你自己的反应一样；而我不必告诉各位这种做法的危险性，先听清楚向各位勾勒的事实，然后……


“………因此，我觉得这个案子的重点不只是在事实的问题。而是如何解读事实，一本数学教科书里不能包含所有的答案而没有计算过程，像这类的案子，不能单有所有的结果而不问原因；而值得讨论的正是这些原因。各位首先要决定的两件事是：第一，艾佛瑞·胡弥有没有设计下药迷倒安士伟上尉，安排假象让人以为他受到安士伟上尉攻击，从而将安士伟上尉当做疯子而加以拘留？第二，被告是不是被误认为安士伟上尉？


“我刚才也向各位说明我之所以认为有很好证据证明这两点的原因，你们听到彼德·奎格利博士，那位国际医学会的特派员，作证说他听到死者所说的话，引用了死者所说的他打算把安士伟上尉的手枪弄到手；说他准备请安士伟上尉到他家里去；说他计划把药下在调有苏打水的威士忌酒里：说他决定事后丢弃那些证物；说他有意制造打斗的迹象；说他想要让那支箭上找得到安士伟上尉的指纹，而在安士伟上尉的口袋里找得到那把手枪。我把这些辅助性的证据引用给各位听，因为我觉得这事有合理的可能性。你们相信有这些事吗？如果你们不相信，就要据以作出决定；这件事完全由各位决定，可是如果你们相信的话，你们只会给带进所谓‘事实’的混乱中。


“死者本来就是要那把枪在他招待的男人口袋里让人找到吗？如果确是如此的话，我想我们就不能以那把枪的确是在那里找到的‘事实’来怪罪被告。如果死者就是要在威士忌酒里下药，事后再消灭证据，而如果说他成功地做到了这些事，我想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个计划实际上成功了而怪罪被告。如果死者本来就是要让人在箭杆上找到指纹——而要是各位相信他成功地把指纹印在那里了的话——那指纹就是我们该找到的了。如果(我们给各位打个比方)A被控偷了B的皮夹，而果然在A的口袋里找到B的皮夹，要是各位确信皮夹是C放在那里的话，那这个事实本身根本毫无意义。


“在这些证据中，我承认我看不出被告有任何谋杀的动机。说老实话，除了胡弥先生对他的敌视态度之外，也没有任何证据引致这样的动机；而各位若是相信对证据的这番检视，那所谓的敌视态度也并不存在。被告在没有动机和凶器的情况下来到那栋房子。你们听到有证词推断为书房里发生争吵的迹象，这一点各位必须慎加考虑。可是如果一切的事情都依据同样可解释为有罪或无罪的情况，那么这些状况相乘的结果也无法让你们进一步得到有罪的结论。


“以那几位个别证人的证词来说……


“最后，各位陪审员，有一个问题的答案正是影响你们决定的关键。死者是不是由被告手执那支箭剌死的？


“如果被告拿了那支箭，刻意以之刺杀死者，那他就犯了谋杀罪。一方面，你们看到他的指纹在箭杆上，以及当时的状况是门窗都由里面反锁着。另一方面，你们也有我刚才所讲的说法，对我现在要说的证据有另外一番解释。我们听到说，在被告单独和胡弥先生一起留在书房里时，箭杆上的那根标羽完整无缺。你们也听到说发现凶案后，立即搜查了房间，有一截一又四分之一吋长，大约一时宽的羽毛不见了。傅来明先生和戴尔都没有找到。莫特伦警探也没有找到。检方的说法是那截羽毛夹在被告的衣服上了。


“现在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不大：那截不见了的羽毛到哪里去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可以说得更精准一点：辩方所提作证据的那两截羽毛——一截来自于一把十字弓，另外一截则是从那扇门上装把手转轴的洞里取得——是不是能解答我们的问题？它们是不是那支用来行凶的箭上的羽毛？这几截是不是同一根羽毛？要是你们认定它们都不是——或者，说得更恰当些，两截羽毛都不是原先那根羽毛上的一部分——那这两截羽毛我们就不必理会了。找到这两截羽毛的情况的确很奇怪；可是那不关我们的事。另一方面，如果各位认为这两截羽毛中有任何一截，或是两截都是原先那支羽毛的一部分，那要不想合理怀疑检方的说法，也就很困难了。


“我承认我完全不了解检方的说法。在我的笔记里，发现检方认为那第一截羽毛，也就是在十字弓里的那一小截，并不是原来那支羽毛的一部分；可是却没有进一步的说明。我们且把各项证据照着所提供的情况来看，看看是不是绝对不会引致结论是……”



◎下午五时二+分至二十六分


摘录自速记员约翰·凯斯先生之记录


陪审团在退席六分钟后回到法庭。


法庭书记员：各位陪审员，你们是否有了一致的判决？


陪审团主席：是的。


法庭书记员：被告涉嫌谋杀，你们认为他有罪还是无罪？


陪审团主席：无罪。


法庭书记员：你说他无罪，这是你们全体的判决吗？


暗审团主席：是的。


法官包德金大人：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陪审团在考量过证据之后，判决你没有犯谋杀罪，本人完全认同此项判决。现在我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告诉你，你自由了，也祝你万事如意。被告当庭开释。


附记：检察总长笑容满面，似乎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老梅利维尔站了起来，像暴怒似的又叫又骂；想不通为什么，他的当事人重获自由了嘛。被告接过了他的帽子，好像找不到路出去。大家都挤向他，包括那个女孩子在内。(？？？)旁听席上兴奋欲狂。“就连托斯卡尼的官兵也忍不住欢呼。”【原文为“And even the ranks of Tuscany could scarce forbear tocheer！”语出Thomas B，Macaulay的长诗《Horatius》第六十节“All Rome sentforth a rapturous cry，Even the ranks of Tuscany could scarce forbear tocheer！”，意谓“连对手也忍不住欢呼”。——注】



◎下午五时四十五分


摘录自“老贝利”记事


在第一号法庭里，他们正在关灯，两名法警在脱掉帽盔之后，一点也不像警察，倒像是给单独留在一间空荡荡的教室里。一大堆脚步声消失在门外；有一些回声传了回来，好像那些回声慢慢地移动着，悬在半空中，雨水不停地打在玻璃屋顶上，现在让人听得非常清楚。开关啪地一响，檐上一道灯光消失，因此橡木镶板和上面的白色石灰的颜色都变暗了，再响了两声，房间里几乎全黑了，雨声似乎更大了些；法警走在硬木地板上的脚步声也显得更响；他们的头像黑影般移动，你几乎看不到那排法官们坐的高背椅，还有那支暗金色的邦国之剑。一名法警推开通往前厅的门，在黑暗中发出轧轧声。


“哎，等一下，”另外一名法警突然说道。他的声音也带起回音。“别关门，还有人在呢。”


“你见鬼了？”


“不是，我是说真的。就坐在那里——在那排椅子的那一头——在被告席后面，这里，你看！喂！”


他还真可能是在这栋盖在纽盖特监狱遗址上面的屋子里见到了鬼魂，在灰暗的光线下，有一个身影佝偻地独自坐在那排长椅的尽头，就连在法警呼叫的吓人回声中也没有动弹。法警朝那个身影大步走了过去。


“喂，喂！”他很不耐烦地说，“你得——”


那个佝偻的身影没有抬起头来，却开口说道：“我……我不知道是不是能站得起来。我刚喝了点东西。”


“喝了点东西？”


“一种杀虫剂。我以为我可以受得了的。可是我受不了，我……我觉得好难过。能送我到医院吗？”


“乔！”法警厉声叫道，“过来帮帮忙！”


“你知道，是我杀了他，所以我才会喝那种东西。”


“杀了谁呀？女士？”


“我杀了可怜的艾佛瑞。可是我杀了他，觉得好难过，我一直好难过。要不是那么痛苦，我真想死。我的名字叫艾蜜莉亚·乔丹。”

19 实际发生的经过



“我要说的是，”艾芙莲说：“我认为你们所有的人当中，检察总长说得最有力。就算到了最后一分钟，我还怕他会赢呢。那个人让我印象深刻，我不管有谁同意这一点。还有——”


“呵，呵，”H.M.说，“原来你有这种想法，啊？错了，小妞。华特·史东是个更好得多的律师。我并不是说他是故意那样做法，可是他把所有的全堆在一起，好让法官能全给打倒。这真是我所见过像刻意诱导或挨拳头时怎么闪避一样棒的花招。等他发现那小子清白无辜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他本来可以抛开他原先的想法；可是我要让案子审下去，这样才能证明到底——弄清楚整个犯罪经过。所以你看到一个聪明的人怎么不用稻草就做泥砖的精彩好戏。听起来非常了不起，说穿了一文不值。”


我们在一个狂风暴雨的三月夜里，坐在H.M.那间高踞在楼顶上俯视泰晤士河河堤的办公室里，H.M.在忙着调制威士忌水果酒(他说是为了配合安士伟的案子)之后，坐了下来，把两脚跷在桌子上，鹅颈状的台灯压得低低的。屋里的火生得很旺，乐丽波普坐在靠窗角落的一张办公桌边，正在记账，H.M.眼里看的是雪茄的烟雾，鼻子里闻的是威士忌水果酒的香气，不停地笑了又喘，喘了又笑。


“可是，”H.M.宣称道，“我对会有什么样的判决，从未怀疑——”


“真的吗？”艾芙莲说，“你还记得当时的情形吗？在他们做出判决，案子宣判之后，有人过来向你道贺，不小心碰掉了你桌上的一本书，你站在那里又吼又骂地叽哩呱啦足足讲了两分钟——”


“哎，可以把这种案子忘掉总是让人很舒服的一件事，”H.M.咆哮道，“我还有几招留中不发的；不过，打个比方，就算你知道得很清楚一定会赢的一场赛马，你还是会紧张吧。你知道，我得一路打到底，我得这样弄下去才能做我的结辩，而我觉得在那番话里有某些暗示会对真凶有正面的影响——”


“艾蜜莉亚·乔丹，”我说。我们沉默了一下子，H.M.望着他雪茄烟的头，哼了一声，最后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水果酒。“你一直就知道是她涉案吗？”


“当然了，孩子，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可以证明这一点，可是我得先让被告席上的那个小子无罪开释，我不能在法庭上说她有罪。在我给你们看的那张时间表上就写着只有一个人可能犯下谋杀的罪行。”


“怎么说？”


“我会谈这件事，”H.M.说着在椅子上移动了一下身子，“是因为在我谈的时候不必再考虑什么规矩真他妈的舒服。


“呃，我不必再从头把所有的事再说一遍。在吉姆·安士伟喝摔下药的威士忌酒而昏倒在胡弥书房里之前的事，你们差不多都知道了。事实上，你们什么都知道，只不知道我深信有某人犯罪的充分理由。


“打从这个案子一开始，我就直接看穿了那个诬陷某人是疯子的阴谋，就像我当初跟你们讲过的那样。可是如果不是安士伟动的手，那到底是怎么杀的人，可让我想破了头。后来玛丽·胡弥说到一件事——说她那心上人在牢里最恨的一样东西就是犹大之窗——而我突然悟到每扇门上都有个犹大之窗这样惊人的可能状况。我像魔鬼似的走来走去，从各个角度来看这件事，然后我坐下来，列出那张时间表；整个案情就开始逐渐明朗了。


“最初我看这件案子的时候，觉得只有两个人和陷害雷金纳·安士伟的计划有关系：艾佛瑞和史本赛，我到现在还这样想。不过。很显然地有人发现了这个计谋，在最后一刻坚持要参与。


“为什么呢？你们看！如果确实是用犹大之窗来杀人的话，凶手必须是和艾佛瑞·胡弥一起执行那个计划的人。凶手一定要至少够接近到能知道书房里的情形进行得如何。一定是那个凶手拿走了那个多出来的酒瓶——在我的时间表上我就对酒瓶提出了疑问——这样才不至于让警方发现。这一切都表示和艾佛瑞同谋。有人参与了那个计划，有人帮忙到那样的程度；然后有人利用这件事干净利落地杀了那个老头子。


“那个人是谁呢？当然，你们最早想到的就是史本赛叔叔，因为他毫无问题地是那个计划的共谋，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至少，认为史本赛叔叔亲手行凶这件事是不可能的。他有很完整的不在场证明，医院里的人有一半都可以作证。


“那，还有谁呢？你知道，能确定另外一个参与共谋的人而使整个范围缩小，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艾佛瑞·胡弥这个人朋友很少，除了家人之外，没有关系亲密的人，他是个非常顾家的人。如果说他居然会把这种机密的事告诉一个非必要参与其事的人——哪怕是在压力之下——那也一定是个和他很亲近的人。


“你们要知道，到这个地步，我还只是坐在那里想而已；靠的只是一个想法而已。我说，是个亲近他的人。哎，虽然理论上看来，也有可能是外面的人偷偷溜进来行凶(比方说是傅来明)，可是看来很令人怀疑。傅来明和他并不亲近；甚至不算好朋友，你从他们彼此谈到对方的口气里就可以听得出来。何况，一个外面的人要偷溜进来的话，还得躲过戴尔和艾蜜莉亚·乔丹所组成的电眼监视器，他们两个当中始终总有一个人在家。不过要是谈到什么可能的话，倒不妨用另外一个说法，看看会引到什么地方。


“结果就是相信另外一个参与其事的必定是艾蜜莉亚·乔丹或戴尔两人当中的一个。事情实在是太简单了，所以反倒让人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想通。可是这个人很确定不会是戴尔。我且不说我自己深信，这位令人尊敬得可怕的戴尔，绝不会是令人尊敬得可怕的胡弥先生愿意让他偷看藏在柜子深处的家丑的人。当做雷金纳上尉发疯的证人，可以。要当做同谋，不行。而且由时间表上也看得很清楚不可能是戴尔。


“就是这样。由你们所知道的各种理由，我已经得到了胡弥被那支从十字弓发射的箭杀死的结论。某人一定得等到吉姆·安士伟药性发作，然后这个人必须和胡弥一起进入书房，协助他把薄荷精倒进那个不省人事的家伙嘴里。再把另外那个酒瓶和苏打水瓶拿出去。这个人必须先把那支箭带出书房。这个人必须要让胡弥在里面闩上房门；至于箭还在门外，胡弥是怎么给说动了闩门的，我就不知道了。这个人必须弄好犹大之窗的机关，这个人把胡弥杀了，关上犹大之窗，处理十字弓和酒瓶，收拾善后，这样你们都清楚吗？


“呃，戴尔在六点十分让吉姆·安士伟进了门。(确认过了。)到安士伟在书房里喝那杯下了药的酒，至少有三分钟的时间，还要更久药性才会发作。(这点由安士伟本人证实。)戴尔在六点十五分时离开那栋房子。(这点我确认过，写在我那张时间表的上端，那里只有完全没问题的事实。他在六点十八分抵达修车厂，正如他本人在庭上所说的，到修车厂走路约需三四分钟。)有可能在一分半钟的时间里处理完杀死艾佛瑞·胡弥的那些乱七八槽的事情吗？不可能，时间因素就证明不可能。


“而这一点就让我发现了那个明显的事实，就是只有艾蜜莉亚·乔丹和胡弥以及那个失去意识的人在屋子里。到戴尔在六点三十二分开着车子回来之前，她一个人在那里有十七分钟之久。


“哦呵？我们先来想一下这个女人，她有哪些合于参与那个计谋的条件？她和胡弥家在一起住了十四年；十四年呢，孩子们，这当然足够让她成为那个家庭的一分子了。她可以说是，或者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心一意地爱着艾佛瑞。她一激动起来——你们在法庭也注意到了吧——就会直呼他的名字，这可是除了他的亲弟弟之外，没人敢做的事。她的地位也让她能知道很多在那栋房子里的事情。要是艾佛瑞必须把他的计谋透露给什么人听的话，最可能的人选就是一个看来很实事求是、动作迅速、做事用心的女人，而且在那里的时间也够长久到能打进那攸关家族荣誉的封闭小圈子里。


“然而这仍然只是理论而已，你们明白吧？所以我们来看看从六点十五分到六点三十二分之间那神秘的十七分钟里，她做了些什么。(她说)她在六点三十分的时候收拾了行李下楼来。我要请你们注意她在法庭上所说的证词，因为那正是很久以前她向警方说的同样证词——当初我特别小心地仔细研究过，就像对其他人的证词一样。她说她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小旅行包，替史本赛叔叔收拾了一个大箱子，然后她下了楼。


“就是这里，戴尔的证词里有一点很有意思的事正好和这有关系。戴尔回来之后，发现她正站在书房的门前——听好了，在书房门前。她突然哭喊着告诉他说书房里的两个人在互相砍杀，还命令他到隔壁去找傅来明。戴尔说这时候‘她给史本赛·胡弥大夫的一个大箱子绊了一下’。


“我觉得奇怪的是那只箱子在通到书房的那条小走廊里做什么。那栋房子的楼梯——你也看过的，肯——直通前门。那也就是说，她提着行李下楼来，想到要去书房向艾佛瑞说再见，就往后面走进了那条小走廊，手上还提着行李——或者至少是，你们注意了，提着那个箱子。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提着两件行李下楼，以我的经验是总会把箱子放在楼梯口，好方便再提到大门口去，一般人不会那么麻烦地把行李拖到屋子后面去，跟人道别的时候还把行李提在手上到处走。


“就在这地方我脑子里有了一种烧灼的感觉，开始明白了很多事。在我那张时间表上艾蜜莉亚·乔丹的行动那一栏下方，我画了个问号，到目前为止，我对这件谋杀案到底知道多少呢？由我和警方看法不同而确信的事情有：第一点，艾佛瑞是由一支从十字弓射出来穿过犹大之窗的箭射死的，而那把十字弓从那天夜里开始就从小屋里失去了踪影；第二点，艾蜜莉亚是唯一单独留在那栋房子里达十七分钟之久的人；第三点，艾蜜莉亚当时在离书房门很近的地方，还很难解释地随身带着那只可爱的大皮箱，而那个箱子从那之后就再也没了下文；然后我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就是第四点，史本赛叔叔那套漂亮的格子呢高尔夫球装从那天晚上之后也失去了踪影。


“喔！我们甚至还知道那套衣服是什么时候发现不见了的。你们还记得，就在发现凶案之后，鲁道夫·傅来明想到要取嫌犯的指纹，戴尔提到在楼上史本赛那套衣服口袋里有个打印台。戴尔冲上楼去取——但那套衣服不见了。戴尔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觉得很奇怪地下楼来，可是那套衣服到哪里去了呢？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因为在书房里发现了尸体而乱成一团的话，你首先会想到那套衣服会在哪里？啊？”


大家都没说话。


“我知道，”艾芙莲说，“你会想到衣服想必收进箱子里了。”


“没错，”H.M.同意道。他喷了一口烟，瞪大了眼睛，“有某个女人刚给那套衣服的主人收拾行李，史本赛叔叔是要去乡下度周末。哎，要给那样一个男人收拾行李，马上就会想到的第一样东西是什么？一套格子呢的运动用西装，英国嘛，我的英国。


“跟着这并不复杂的思路想下去。你们在时间表上会看到，六点三十九分时，傅来明要艾蜜莉亚到医院去把史本赛接回来，也就在那同时，在那一刻，他想到要取指纹。他说，要是他们能有个打印台就好了！戴尔说高尔夫球装口袋里就有打印台，然后动身去取。我要提醒你们，你们由时间表上也看得出来，那个女人当时还在那里，她听到了这句话。所以，她为什么没有马上开口说‘不用上楼去找那套衣服了，我已经收在走廊上那个皮箱里了’呢？(就算她在把衣服放进箱子前，已经把打印台拿出来了，她也会说：‘不用到衣服里找，我已经把打印台放在某某另外一个地方了。’)不管是哪种情况，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她不可能忘了刚刚才收好的东西；而且她是个很实事求是的女人，在艾佛瑞·胡弥手下工作，早已学会把所有的事都想到，可是她什么话也没说。为什么呢？


“你们还会注意到另外一件事。那套衣服不单是在当时找不到，而且以后始终不见踪影，再也没有出现过。再加上还有一双鲜红色的皮制土耳其拖鞋(会注意到是因为那双鞋太特别了)也不见了；你也开始明白那整个大皮箱都消失了踪迹。


“这是另外一个原因。我们是不是知道还有什么别的也消失了呢？当然知道啦。一把十字弓也消失了。我们来看看：一把短柄十字弓，可是前面的头很宽吧？大得没法放进(比方说)一个小旅行包……可是却可以放进一个大皮箱里，谁也看不见。”


H.M.的雪茄烟熄了，他不高兴地用力吸着。私底下，我认为这回重建案情是他所做过最好的几次之一；可是我还不想说什么恭维的话，因为那样的话他只会面无表情地乐在心里，然后更得意地搞神秘。


“说下去吧，”我说，“一直到你在法庭上做结辩的时候为止，你从来没向我们暗示过乔丹小姐有罪；可是你得照你的法子办事，所以请继续吧。”


“假设，”H.M.带着在他来说已经算是开心的表情说道，“就算只是为了讨论，我们假设那把十字弓藏在那个箱子里了，这就有很好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那个女人没有开口告诉戴尔那套衣服不在楼上。她可不能让他打开箱子，结果发现那把十字弓，她也不能当着任何人的面自己把箱子打开。反过来看，她该怎么办呢？戴尔上楼去找那套衣服了，她会想到——你可以打赌是这么回事——一且他发现那套衣服不见了的话，事情就糟了，狐狸尾巴马上会露了出来。戴尔会想到那个显而易见的答案，他会说：‘劳驾，小姐，麻烦你把箱子打开，让我们拿那个打印台。’因此，她必须赶快把那个箱子弄出那栋房子。她要去接胡弥医师回来，傅来明在书房里，戴尔在楼上；她可以提起箱子，带着一路走到外面去开车，没人会看见。


“到目前为止，我都走得很顺。可是——”


“请等一下，”艾芙莲插嘴说道，她皱起了眉头，“这里有一件事我不明白，而我始终没搞懂，你觉得箱子里都有些什么东西呢？我是说，除了史本赛叔叔的衣服之外？”


“就像这样的东西，”H.M.说，“一把十字弓，一个雕花玻璃的酒瓶，一个用了一点点的苏打水瓶，一瓶用来消除威士忌酒味的东西；大概还有一支螺丝起子，当然，还有两个酒杯。”


“我知道。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为什么艾佛瑞·胡弥或是其他什么人需要把一大堆东西带出那栋房子，或是另外藏起来呢？为什么他们一定要有两个酒瓶呢？把下了药的威士忌酒倒光，把酒瓶冼过，再倒进干净的酒，不是容易得多吗？把酒杯洗干净放回原处，不也容易得多吗？把苏打水瓶往餐具柜的架子上一放，有什么让人起疑的呢？——我没有提十字弓的事，因为那本来就不是胡弥要的，而是凶手的，可是其他的东西呢？”


H.M.轻轻地笑了笑。


“你忘了吗？”他问道，“原先除了艾佛瑞和史本赛之外，没有别人参与计谋。”


“那又怎么样呢？”


“想想我们所推演出来的这些小细节，”H.M.用手里拿着的那支熄了的雪茄烟比划着说，“戴尔对那件计谋一无所知。艾蜜莉亚·乔丹也一样。雷金纳·安士伟会走进陷阱，和艾佛瑞一起给关在书房里，从那时候开始，到发现雷金纳是个疯子的时间为止，其中艾佛瑞怎么能离开书房呢？这段时间里，不是戴尔就是艾蜜莉亚都在家里；戴尔去取车的时候，乔丹会在那里，等乔丹开车去接史本赛叔叔的时候，戴尔又会在那里，你们现在明白了吧？艾佛瑞不可能冲出来跑到厨房的水槽边，倒光了威士忌酒，把酒瓶冲洗干净，再装满酒走回来——客人不省人事地躺在一个开着门的房间里，而他的两名证人之一会看到他洗酒瓶。有人在那栋房子里的时候不能做这件事，尤其是有人正在防着会有麻烦；像戴尔就受到警告，而那个女人本来就是那样的。同样的，艾佛瑞也不能把酒杯洗好，擦干，再放回原处。他不能去把苏打水放进柜子里，他必须不动声色地守在那间书房里，这就是我为什么会说，而且还强调说：当初参与这个计谋的人只有两个。


“我们最好谈谈这一部分，和我越来越觉得艾蜜莉亚有罪的事拉上关系。按照原先的计划，艾佛瑞把他的小柜子安排好了：他那些东西的另外一份都放在下面的小柜子里，准备取出来代替原有的那些。我的天啦！要记住一件很实在的事！那就是：在艾佛瑞的计谋之中，他绝不想跟警方扯上任何关系。不能仔细搜查那个房间，甚至不能搜查那栋房子。他只想骗过他自己的那两个小小证人。他一个人的证人，那两个不会多事的证人，他只要很简单地把换下来的酒瓶、苏打水瓶、酒杯，还有薄荷精等等全塞到小柜子里面——把柜门锁上。我要再向你们强调一点，他要骗过的是他自己的证人，而他绝不能离开那个房间，等到头晕脑涨的雷金纳给带走之后，他再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可是，艾蜜莉亚参了一脚之后，她可不想让东西留在那里。她打算杀了他，那也就是说警方会来调查，而所有那些成为罪证的纪念品不能就那样留在小柜子里；必须带到那栋房子之外去，否则就不能嫁罪给不省人事地躺在那里的那个家伙了。”


“我喜欢她，”艾芙莲突然说道。“哦，去他的！——我是说——”


“听好了！”H.M.说。


他拉开书桌的一个抽屉，取出一个我以前经常看到的那种可怕的蓝色卷宗夹(这个还没有久到会积灰尘的地步)，他把卷宗夹打开。


“你们知道她昨天晚上在圣巴多罗马医院过世了，”他说。“你们也知道她在死前做了一份供状；报上也说得够多了。这是供状的副本，且听听里面的一两段。”



……我为他工作了十四年。做的还不止这些，我为他吃尽辛苦。可是我不在乎。因为长久以来，我一直觉得我爱他。我以为在他妻子死了之后，他会娶我，可是他并没有。也有别的人向我求过婚，我都拒鲍了他们，因为我以为他会娶我。他却从来一个字也没提起；他说他会永远忠于对他妻子的回忆。可是我也没别的办法，所以还住在那里。


我知道他在遗嘱里留给我五千镑。那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的希望。后来我们听说玛丽要结婚了。突然之间，他告诉我那个疯狂的念头，说他要改遗嘱，把他所有的财产全部交付信托，留给那个甚至还没出生的外孙。可怕的是，我突然明白他真的要这样做。我不可能答应这种事，我也不能容忍这件事。


……当然我完全知道他和史本赛还有崔甘农医师打算做的事。，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不过艾佛瑞并不晓得我知道。他认为女人不该艰这种事有所牵扯，他也不会告诉我。我另外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们的，那就是我非常喜欢玛丽，我绝不会杀了艾佛瑞而嫁祸络卡普隆·安士伟先生：那个雷全纳·安士伟在勒索玛丽，我想要是把罪名安在他身上，是他活该。我怎么会晓得来的不是那个人呢？



“一点也不错。”H.M.大声地说，“这正是在她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事之后会崩溃的一半原因。”


“可是她事后并没有坦白承认，”艾芙莲说，“她还在法庭上发誓说艾佛瑞始终就是打算对付吉姆·安士伟。”


“她是在保护那一家人，”H.M.说，“你听起来会觉得很怪吗？不，我想你能了解。她是在保护那一家人。也在保护她自己。”



……关于我知道他那个计谋的事，我始终什么也没向艾佛瑞提起，一直到我杀他的一刻钟之前，当时戴尔出门去取车，我带着行李下楼来。我直接走到书房门口去敲门，我说：“我知道你把他关在里面，给他下了药；现在家里没有别人，所以开门让我帮你吧。”


奇怪的是他好像并不觉得有多意外。他也需要别人支持；这是他第一次做坏事，真要做起来他得靠我。呃，这也是我第一次做坏事；可是我做起束比他好得多。所以我才能让他照我的话去做。


我告诉他说他太愚蠢了，居然认为等安士伟上尉——我当时以为是那个人——等安士伟上尉醒来之后，他不会大吵大闱，要求搜索整个房子。我说傅来明先生会到场，而傅来明这个人绝对会坚持搜索房子来找酒杯、苏打水和其他东西的。他知道这话是真的，也把他吓坏了。我想，从我爱上艾佛瑞，前后大概有七年吧：可是在那一刻，我恨他。


我说我的旅行包在外面，再过不到几分钟就要下乡去，我说我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带出去丢掉。他同意了。


我们把手抢放进那个人的口袋里——他当时躺在地上——然后我们把那个东西倒了一部分到他喉咙里，我当时很怕会呛到他。我也必须承认另外一件事，就是在那时候，我开始怀疑那个人其实是卡普隆·安士伟先生；因为我看到了他大衣和上装里裁缝的标签。可是我已经涉入太深而不能退出了，等我们把那支箭用力一扯地拉了下来，又割伤了艾佛瑞的手来让事情看来更真实之后，我们还得把指纹弄上去。我最困难的部分是怎么把箭拿到房间外面而不引起他的怀疑。我是这样做的。酒瓶和酒杯等等的东西都已经拿出去了，我假装听到戴尔回来了，就抓着箭尖跑出房间，一面叫他快把门闩上。他想也不想地就照做了，因为他是个老人，这也不是他常做的事。


然后我得加快脚步。我已经把那把十字弓放在黑暗的走廊里，而那条线早已放进了门上的把手里……



H.M.把蓝色卷宗夹丢在他书桌上。


“最糟糕的一点是，”他说，“就在她刚把她的工作做完时，就真的听到戴尔回来了。我当时想到这就是最大的麻烦；她没有预留劝说和跟老艾佛瑞争辩而延迟的时间，她把时间算得太紧了。就在她刚把门上的机关恢复原状之后(用的是艾佛瑞·胡弥的手套，后来我们也找到了)，戴尔就过来了。她本来并不打算把十字弓藏在皮箱里的，该做的是把十字弓再放回小屋去，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可是她现在没有时间了，她甚至于没有时间把卡在十字弓绞盘里的那截羽毛拉脱。哎呀，她该拿那把十字弓怎么办呢？再过二十秒，戴尔就会到那里看到一切了。


“这点让我一开始就碰上了麻烦，差点让我走错了路。她有一个小旅行包和一个大箱子，两样东西都在走廊里，当然她原先打算好的是把其他所有的东西都放进她自己的旅行包，等以后再丢弃。十字弓则拿回到小屋里去，像我跟你们说过的那样。可是——戴尔回来得太快了——那把十字弓只好放进了史本赛的箱子，因为大得没法放进小旅行包里。


“这让我(一开始的时候)怀疑史本赛本人和谋杀案有关。啊？她用的是他的皮箱嘛。等到整个度周末的行李突然消失之后，史本赛也没追究——”


“他的确没有，”我说，“开庭第一天的下午，他还特别说什么他把那套高尔夫球装送到洗衣店去了。”


“呃，我假设他想必和谋杀案大有牵连，”H.M.不高兴地说，“而且可能是他和我们的朋友艾蜜莉亚一起策划这场大秀，史本赛小心地在医院里准备好不在场证明。我们现在把经过重建到艾蜜莉亚跑出了大门，开车到圣普瑞德医院去接史本赛；而那个情况看来大有可能。


“可是我当时坐在那里想着，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很烦心。她带着箱子离开了那栋房子，总不能再带回来吧——至少在那天晚上不能拿回来——以防万一有什么人感到怀疑，或者碰巧还在找什么打印台，她得想办法处理，而且要马上在最短时间里弄好，因为她必须直接到医院把史本赛医师接回来。如果她和史本赛是合谋行凶的话，你可能想到她应该把箱子留在医院里，他在那里大概会有个房间，或者至少有个他自己的储物柜吧。可是并没有这么回事。你们从我在时间表上所写的注记里就可以看到，大厅的工人看到她来，看到她带着史本赛开车离去，并没有拿箱子出来。那么箱子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不可能把箱子丢进大水沟里，或是送给个瞎了眼的乞丐，而要把一个装满了危险纪念品的箱子脱手(哪怕只是暂时的)却是非常困难的事。在她安排的时间表上所花的有限时间来看，只有一个办法。你到普瑞德街上的圣普瑞德医院去的时候，你就会知道，或者即使不知道也会有人告诉你，你一定会经过帕丁顿车站，箱子可以放在行李寄存处。这是无可避免的，孩子们，一定是这样。


“我在二月份里想到这件事，这还(可能是)有那点好运气。从发生凶案的那天晚上开始，艾蜜莉亚就一直因为发烧而躺在床上不能动弹，也始终没有出门，到那时候她也还没出过门，她不可能去把箱子取了回来，就像我说的。逻辑上说来，那该死的箱子一定还在那里——


“呃，我就像那个找马的笨小孩一样，去了那里；而箱子果然在。你们知道我是怎么做的。我带了我的老朋友派克教授和那个做杂工的桑克斯一起去。我希望他们可以证明我在哪里找到那些东西，同时也可以加以检查，因为我已经不能阻止这件案子上法庭了。第一，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月。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们可知道我得跟有关当局说什么吗？我这个老头子(向来就不受内政部长或法务部长喜欢的)得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说：‘哎，孩子们，我对你们有几点指示，我要你们中止起诉，原因是：艾蜜莉亚·乔丹在说谎，史本赛·胡弥在说谎，雷金纳·安士伟在说谎，玛丽·胡弥先前也说谎。简而言之，这个可恶的案子里，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谎，只有我的当事人说的是实话。’他们会相信我吗？你们两个笨蛋，好好地问问自己。我得让这群人都先宣誓要说真话；我一定得先有个公平的战场和武器，简而言之，我必须要有公理正义。这就是我的理由，也是我对这件事一直神神秘秘的原因。


“你们知道我是到哪里去找证人的，也知道原因何在。可是有件事始终让我很烦心，一直让我烦心到审判的第二天。那就是，史本赛·胡弥究竟和那件肮脏的行凶杀人有没有关系？


“我的意思是说，我拿到了那只箱子。可是箱子从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起，就一直存放在帕丁顿车站里。哎，如果艾蜜莉亚和史本赛是共犯的话，她应该老早就会要他赶快去把箱子取回来，免得有哪个多事的家伙开箱看里面有什么吧？那一个多月里，她虽然发烧，却也没有不省人事啊。而一直到我去过车站的一个礼拜之后，才有一个男人——不是史本赛——到车站去，笨头笨脑地打探那个箱子的事。


“我有时候这样想，有时候又那样想：一直到开庭第一天的晚上，史本赛·胡弥逃跑了；还写了封信给玛丽，发誓说他亲眼看到詹姆士·安士伟行凶。这封信有种他平常引经据典说的话里所没有的真实感。可是我却知道那想必是个漫天大谎，到太阳出来的时候，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透过这个案子，艾蜜莉亚·乔丹呈现的是一个单纯无辜的形象，而史本赛叔叔则代表了令人不齿的机巧形象。而史本赛叔叔最大的问题是，他实在过分天真了。十四年来，那个单纯而讲求实际的女人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相信，也许他会相信有他的道理吧。她告诉他说，她真的看到安士伟行凶，而他就相信了。如此而已，你们难道没注意到他所说的那些听起来很了不起的陈腔滥调，他都真的深信不疑吗？她的做法非常简单。她告诉他说她参与了艾佛瑞的小小计谋，拿了他的(史本赛的)箱子把酒瓶、酒杯以及其他相关的东西运走，她告诉他说她必须把那个箱子扔掉——她在供词里说是扔进了河里——而他只好承受损失。因为，如果有人在他的箱子里发现那些东西的话，他就会惹上大麻烦了。当然，关于十字弓的事连一个字也不提。结果史本赛就此闭嘴。他甚至为了不背叛她，连给玛丽的信里都不说他的消息并不是第一手的。我想我们对史本赛叔叔是真的看错了。”


“可是，不对！”我抗议道，“到底是哪个男人去了帕丁顿车站打听箱子的事呢？显然是在你去过了一个礼拜之后。你问过证人这件事，我还记得，因为这事大出我意料之外。我原先很确定犯了那件谋杀案的是个男人。是谁去了帕丁顿车站呢？”


“雷金纳·安士伟。”H.M.用很满意的语气说道。


“什么？”


“我们这位雷金纳，”H.M.继续用非常柔和的声音说道，“要因为伪证罪而给关上个两年；你知道的吧？啊哈，他站在证人席，发誓说他真正看到行凶过程。我本来就要他作证。只要他想玩什么花样(我其实很希望他会玩花招)，那我就能马上把他给钉死在墙上，比眨个眼还快；因为要定他威胁取财的罪名，证据还不够。哦，不错，你知道吧。我告诉他说他所收到的传票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大概根本不会传他作证，我当然不希望他像史本赛叔叔一样地逃跑了——要是我让他知道我打算提起他勒索玛丽·胡弥的事，他是绝对会跑的。所以他不以为意，还想要整我来回报我的一番好意，结果是他得因为伪证罪坐两年牢。可是在这件事上最漂亮、最了不起、最妙的一点就是，除了在他所说的那个人是谁的这个小细节之外，他所说的基本上是真的；实际上他的确看到行凶的过程。”


“什么？”


“一点也不错。他并不知道我晓得他和葛拉贝尔谈过话的事——我是说他知道胡弥偷了他手枪的事——一直到了审判的第二天。他因为我在他坐在律师席上的时候提起勒索问题而对我恨得要命，所以他要报复我。可是他所说的话里，前面一部分都是真的，他确实去了格鲁斯维诺街，他真的走进了那两栋房子之间的通道，他也的确走上了通到侧门的台阶——”


“可是该死的，你自己在法庭上证明了他不可能透过一扇木头门看到任何事物——”


“你还是忘记了一件事，”H.M.柔和地提醒我说，“你忘了那两杯威士忌酒。”


“两杯威士忌酒？”


“不错。艾佛瑞·胡弥倒了两杯酒，给自己的一杯他碰都没有碰(不想把安眠药喝下去嘛)，另外一杯给他的客人，对方只喝了半杯。你也听到艾蜜莉亚·乔丹后来把这两个酒杯放进一个皮箱里。呃，我可以告诉你她没有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她没有把那两杯威士忌酒倒在皮箱里，她一定得把杯里的酒倒空，可是附近没有水槽，她也不想开窗，怕会破坏了密室。所以她就把侧门打开，把酒往外面一倒，结果——”


“结果？”


“正好让偷偷摸摸到了那里的雷金纳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你还记得我拿玻璃门已经换掉的事逼问他时，他说了什么话吧？他脸都绿了地说：‘那扇门也可能是开着的——’这话一点也不错。那扇门当时是开着的，他甚至都没注意到那是一扇什么样的门；他只记得以前那扇镶了玻璃的门，而他之所以提起，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他把头伸进了那间屋子。他到底看到多少，我不知道。我很怀疑他看到行凶的过程。可是想必看到的已经足够他用来勒索艾蜜莉亚·乔丹，而且他很清楚那只皮箱大有文章。问题是，那个皮箱后来失踪了，而他不知道去了哪里，等到他最后终于知道——等到他能找出下落的时候——他却已经是进退两难了。很难说雷金纳心里究竟怎么想，或者把艾蜜莉亚进逼到了什么程度。她受到那么大的折磨，连我都替她感到难过；可是我不能因为这个让他们把我的当事人吊死。不过我想让她在法庭上看到证据是件好事，我觉得最好把雷金纳放进证人席，让那个混蛋在他想不到的热锅上挣扎。最后，让我最高兴和最感安慰的是，他会因为说了实话而给关进大牢里好久。”


我们瞪着H.M.大口地喝着威士忌水果酒，他要做大师；天啦，你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位大师。


“我倒是有点觉得，”艾芙莲说，“你实在丢了英国法律讲求公正的光荣传统的脸。既然我们都是好朋友——”


“呣，我想也是，”H.M.沉吟地承认道，“我其实还违法找了我那做小偷的朋友，绰号‘虾米’的卡洛威，在有天晚上闯进了莫特伦警探的警局，去确定我认为有一小截羽毛卡在犹大之窗里的推论正确无误，我绝不会在法庭上因为没有那截羽毛而毁了我那样伟大而漂亮的戏剧效果……不过，东西的确是在那里。这个老头子很喜欢看到年轻人过得快快乐乐的；我认为吉姆·安士伟和玛丽·胡弥一定会像你和你老婆一样有个美满的婚姻。所以你们为什么还要找我麻烦呢？”


他又大口地喝了点威士忌水果酒；把他熄了的雪茄烟点上。


“结果，我们那位雷金纳锒铛入狱，”我说，“是因为扭曲了公理正义的原则；而我开始怀疑，吉姆·安士伟是因为玩了花招才能获得开释；而这一切又都是因为——因为什么呢？”


“我可以告诉你，”H.M.相当认真地说，“就是那该死的、可怕的机缘巧合。”

附录：


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简介


◎辛可加



作为推理小说的一个重要类型，法庭推理小说往往将焦点集中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唇枪舌剑、斗智攻防，通过法庭程序的推进将案情起落交织其间，其利落的节奏每每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结局揭晓之前容易带给读者的冗长烦闷感。卡尔的《犹大之窗》便是一部经典的法庭推理代表作。


法庭推理在英美的繁荣，又是与英美法系的审判方式采用对抗制的当事人主义、使得律师在庭审中居于主角地位分不开的。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法律渊源、立法技术、法律程序等诸多方面均有显著差异，而就推理小说中体现的部分而言，基本集中在法庭审判程序、尤其是刑事诉讼程序这一层面。


英美法系刑事诉讼主要包括如下程序(如根据证据规则，案件不属于陪审团审理的范围，则略过与陪审团相关的步骤)：


1，控辩双方共同选定12人组成陪审团。


2，开庭陈述，依次由起诉一方和被告一方向法庭简迷案情概要，以厦后续将要提交的证人情况与证据要点。


3，起诉一方出示物证、传唤证人在法庭上就事实问题作证。在这一过程中法庭也可以让证人当庭鉴别物证。


4，主询问(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cross-examination)，主询问是指询问本方证人，交叉询问指的是对另一方提供的证人进行的询问。询问过程中还可以要求证人对证据进行演示、操作等等。询问一般可以进行一至二轮。


6，被告一方提供证据，鉴于无罪推定的原则，被告方并无提供证据的义务，但如果被告方希望作证，那么同样也要接受起诉一方的交叉询问。


7，法庭辩论，经过证据的提交和质询，控辩双方可以进一步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效力问题进行辩论，这一过程与质证可视为一个整体。双方在这一阶段还会对已方的观点进行综述与总结，结合庭审情况对案情进行全面概括，力求最后争取陪审团的支持。


8，法官就本案的整体内容向陪审团作总结提示，涉及法律适用、证明责任等等，这一环节目的是提醒陪审团在作出判决时应当立足于法律，而非个人好恶。


9，陪审团退席，进行秘密评议。


10，评议结束后，陪审团返回法庭宣布裁决结果。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无罪，法官必须接受，被告人如已被审前拘留，则应当庭释放，庭审程序到此结束；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某一罪名成立，则由法官进行量刑。


此外，英美法系采用刿例法制度，判决书多使用归纳法进行推理，由法官个人署名，生效判决对将来的其他案件起到判例作用。


大陆法系更为强调实体公正，在审判中采用的是以法官为中心的职权主义、干涉主义，询问、质证等主要庭审程序基本上均由法官主导，最后的判决也由法官作出。而英美法系的诉讼价值取向则首先强调程序公正，进而通过程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庭审奉行当事人主义，控辩双方在庭上的陈述与相互辩论构成了庭审的主体，法官的作用则相对弱化，除了主持必要的程序、控制法庭节奏之外，一般很少插手干预庭审的实质性内容，最后的判决则由陪审团作出。所以代表控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辩方的律师便成为庭审的核心人物，他们的发挥对于案件走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众所周知，对证据的认定与采信，是法庭攻防战的重中之重。相对于大陆法系法官主导的质证过程，英美法系在质证环节上的交叉询问更为考验控辩双方的庭前准备细致程度以及庭上的临时应变能力。在法庭推理小说中，案情分歧的焦点往往也集中于控辩双方各自所掌握的证据之上，因此交叉询问过程中的盘诘与辩难总是占据了小说的主要篇幅。交叉质证的目的是通过质疑、攻击对方证据的弱点和漏洞来降低该证据在陪审团心目中的可信度，进而为本方的主张提供支撑。而对方必然要通过随后的主询问来维护本方证据与证人的可信度，因此主询问与交叉询问的激烈性、对抗性可想而知。同时，当一方认为对方提出的问题与案情无关联性，或方式和内容不当，或对证人有不恰当的误导、威胁、利诱时，可以及时提出异议，由法官就该异议作出及时裁断。在《犹大之窗》中，H.M.正是通过交叉询问中的精彩推理，一步步将原本天衣无缝的铁案抽丝剥茧，最终成功翻盘。


陪审团制度也是英美法系庭审中独具特色的一项制度。陪审团一般由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亦不具备法庭技巧的普通民众组成，负责对诉讼中的事实问题作出认定(陪审团成员的选定过程也是大有学问，不少影视作品中均有展现，本文篇幅有限就不具体展开了)。陪审员全体一致的裁决拥有极大权威，原则上无须说明理由，也不必接受事后审查。所以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一切活动，最终目的都是要说服陪审团成员接纳己方的立场与观点。如何让并不谙熟法律的陪审团站在自己一边？这就不仅仅需要高超的法律素养，而且还对检察官与律师在言语表达、心理掌控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为了防止陪审团成员因缺乏法律常识而采纳那些有碍于查明案件真相的事实和材料来作为证据，消除那些妨碍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的不利因素，英美法系自有一套证据规则，在该规则体系下，如果一个特定的案件没有达到一定的条件，就不交由陪审团审理。


碍于篇幅，对于英美法系诉讼程序的诸多特色，不能一一详述，读过《犹大之窗》这样精彩的法庭推理、或者看过这方面的影视作品之后对诉讼法产生兴趣的读者，尽可以搜集相关资料来做进一步了解。文学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现实的庭审过程毕竟要枯燥许多，当然不太可能像小说里那么高潮迭起(辛普森案那样的“世纪审判”毕竟只是少数)，高明如H.M.者更是凤毛麟角，由是在捧读《犹大之窗》时，便愈发由衷仰慕卡尔的神来之笔，能用一场法庭大戏贯穿一起颠覆奇案的杰出神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