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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底女人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内容简介
 香水商金斯利一向招蜂引蝶的漂亮太太走了，她捎来一封要求离婚的电报，马洛受命追查。 在香水商位于小鹿湖边的渡假小屋，马罗却意外发现：小屋跛脚管理员的金发老婆，竟然深埋在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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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雷劳尔大楼自始至终都在橄榄街西侧，靠近第六大道。楼前的人行道铺的是黑白相间的橡胶砖。他们正把砖块挖起来交给市政府。一个不戴帽子、形容苍白、一副大楼管理员面相的男人，痛心地看着这项工事。
我经过他身边，穿越一条两旁林立着专卖店的拱廊，走进一间黑金相间的气派大厅。吉勒雷恩公司在七楼，临街，裹着白金色的双层玻璃弹簧门后便是了。会客厅里是中式地毯，暗银色墙面，有棱有角的精巧家具，线条分明、带基座的闪亮几何雕塑，一个高大的三角形展示柜摆在墙角。层层阶阶、方方隅隅的光亮玻璃镜上，好似汇集了天底下最别致的瓶子、盒子。这里有每个季节、每种场合用的乳液，粉霜，香皂和花露水。盛香水的，有细长的玻璃瓶，仿佛呼一口气就能吹倒，有绑着缎面蝴蝶结的浅色小瓶，活像舞蹈课上的小姑娘。精品在一只矮胖的琥珀色瓶里，量似乎很少，简单朴素。它兀立中央，齐眼高，周边空荡荡，标签上是“皇家吉勒雷恩，香水中的香槟”。来一瓶准没错。往你喉头的凹陷处滴上一滴，成对的粉色珍珠便会如夏日骤雨一般落到你身上。
远处角落里的电话转接机前，坐着个小巧匀称的金发妞。她身前有栏杆，坏人没法靠近。与门一直线的平坦桌子后面，是个高挑苗条的黑发可人儿，看斜放在桌上的凸印名牌，她叫艾德丽安·弗洛姆塞特小姐。
她身穿铁灰色套装，里面是深蓝衬衫和颜色稍浅的男式领带。胸前口袋里露出叠好的手帕，边角锋利得都能切开面包。她戴一只环扣手镯，别无多余的首饰。深色头发中分，波浪下垂，松弛却并不随便。她的皮肤光滑白皙，眉头很是严肃，乌黑的大眼睛宛如在说，若是赶上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它们是可以热乎起来的。
我把边角不带冲锋枪标志的那款低调的名片放到她桌上，要求见德雷斯·金斯利先生。她朝卡片看看，说：“有预约吗？”
“没有预约。”
“没有预约，要见金斯利先生是很难的。”
我无从表示异议。
“是什么性质的事呢，马洛先生？”
“私事。”
“懂了。金斯利先生认得您吗，马洛先生？”
“不认得。他也许听说过我。你就说我是从姆吉中尉那儿来的吧。”
“那金斯利先生认得姆吉中尉吗？”
她把我的名片放在一堆新打好的信笺抬头旁。她向后一靠，一条手臂搁在桌上，用一支短小的金色铅笔轻轻敲打着。
我冲她笑笑。那电话转接机前的金发小妞竖起贝壳似的耳朵，轻浮一笑。她看样子很想玩乐，快坐不住却又没啥自信，就像屋里一只不受重视的陌生小猫。
“我是希望他俩认识，”我说，“不过最好的办法是去问问他，问了就知道了。”
她飞快地签了三个信封，免得忍不住拿笔架扔我。再说话时头也没抬。
“金斯利先生在开会。有机会我会把您的名片给他。”
我谢了她，过去坐在一把镀铬皮椅上。这椅子坐着可比看着舒服多了。时间慢慢过去，场面一片寂静。没人进出。弗洛姆塞特小姐的纤手在文件上游走，电话转接机前的那只猫咪默默窥视着，时不时发出点声响；插头插进拔出，传来轻轻的“咔哒咔哒”。
我点上一支烟，把烟灰缸台座拉到椅子旁。一分钟又一分钟蹑手蹑脚走过去，还作势叫同伴不要出声。我打量了一番这地方。那样一家公司，你看不出个名堂。也许做着几百万的生意，后屋里也许就坐着警长，椅子斜靠在保险柜上。
半小时，或者说三四支烟过后，弗洛姆塞特小姐身后的门开了，两个男人笑着后退出来。第三个男人扶住门，大笑着捧场。他们热诚地交相握完手，那俩男人穿过办公室走了。第三个男人霎时收起笑容，仿佛打娘胎里出来就没笑过。这是大高个，一身灰套装，严肃得很。
“有人找我吗？”他颐指气使地问道。
弗洛姆塞特小姐柔声说：“有位马洛先生要见您。姆吉中尉那儿来的。是私事。”
“从没听说过他。”大个子厉声说。他拿了我的名片，看都不看我一眼，径直回了办公室。充气门掣“呸噫”一声，门关了。弗洛姆塞特小姐向我投来一丝甜美的苦笑，我报以色眯眯的一瞥。我又抽了支烟，消磨掉一些时间。我是越来越喜欢吉勒雷恩公司了。
十分钟后那扇门又开了，那大佬戴了帽子走出来，哼哧着说要去剪头发。他大摇大摆，健步踏过中式地毯，走到离门大约一半距离时，突然折回，来到我的位子跟前。
“你要见我？”他喝道。
他约摸六英尺二英寸，身板结实。石头般灰色的眼睛，泛着点点寒光。一身平整的大号灰法兰绒套装，配以石灰白细条纹，穿在身上格外优雅。看他的举止，此人难以相处。
我起身。“您是德雷斯·金斯利先生吗？”
“不然你说我是谁？”
我没接茬儿，递上另一张名片，印着职务的。他夹在爪子里，阴沉着脸看了看。
“谁是姆吉？”他忿忿道。
“就是一个我的相识。”
“真不得了啊。”他说道，一边回头瞥了眼弗洛姆塞特小姐。她喜欢他这样。非常喜欢。“关于他，还有什么可透露的吗？”
“嗯，他们管他叫紫罗兰姆吉，”我说，“因为他总吃紫罗兰香味的小块润喉糖。他很魁梧，一头柔软的银发，可爱的小嘴儿生来就是亲小毛头的。最近一次见他时，他的打扮是整洁的蓝套装、宽头棕色皮鞋和灰色霍姆堡毡帽[1]，他正用一支欧石南短烟斗抽鸦片。”
“我不喜欢你的做派。”金斯利的声音硬得你都能在上面敲开一只巴西果。
“不打紧，”我说，“没非要你喜欢。”
他往后一挺，仿佛我在他鼻子底下放了条死了一星期的鲭鱼。片刻之后，他背转身去，回过脸来说道：
“就给你三分钟。也真是天晓得。”
他火急火燎踩着地毯往回走，经过弗洛姆塞特小姐的桌子，猛拉开门，甩到我脸上。他这样，弗洛姆塞特小姐也喜欢，不过我觉得，这会儿她的眼底正藏着一抹狡黠的笑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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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帽边卷起帽顶有纵向凹形的软毡帽。

2
那是一间不折不扣的独用办公室。狭长、昏暗、安静，开着冷气，窗户紧闭，灰色软百叶帘半合，挡住七月的刺眼日光。灰窗帘搭配灰地毯。墙角有只银黑两色的大保险箱和一排低矮的档案盒，极为协调。墙上是一个老者的大幅彩照，他尖尖的鹰钩鼻，蓄八字胡，穿硬翻领。衣领里挤出的喉结，看着比多数人的下巴颏还硬。照片下的金属板写着：马修·吉勒雷恩先生，1860—1934。
德雷斯·金斯利在市价八百块的大班台后面轻快地踱了几步，一屁股坐进一张高背皮椅里。他从镶铜的红木烟盒里取了支细雪茄，剪好后用胖墩墩的台式打火机点上。他从从容容。无所谓我的时间。点好火，他往后一靠，吐出一小口烟，开口道：
“我是个生意人。没工夫闲晃。看你的名片，你是个持照侦探。拿点证明出来吧。”
我掏出皮夹，递给他几样证明。他看了看，把东西扔过桌面。装着执照复印件的假象牙套掉在了地上。他也懒得道歉。
“我不认识姆吉，”他说，“我认识彼得森警长。我要找个可靠的人来办一件事。大概你就是那个人。”
“姆吉就在警长辖区下的好莱坞分局里，”我说，“你可以查的。”
“不必了。我想你靠得住，不过别跟我耍滑头。记住，我雇用谁，谁就是我的人。他要完全按我说的做，口风还得紧。不然立马滚蛋。清楚了吗？但愿我没有太难伺候。”
“何必现在就把话说死呢？”我说。
他皱皱眉头。他厉声问道：“怎么收费？”
“一天二十五，额外费用另算。汽油钱嘛，一公里八分。”
“荒唐，”他说，“太贵了。一天十五，一口价。够多了。油费我按里程给，讲道理，照规矩办。但不准乱兜风。”
我吐出一小团灰色烟雾，用手扇了扇。我不说话。看我不说话，他好像有点吃惊。
他从桌上靠过来，用雪茄指着我。“我还没雇你呢，”他说，“但要是我用你了，这活儿就得绝对保密。不能跟你的警察朋友谈起。听明白了吗？”
“您究竟要办什么事，金斯利先生？”
“计较什么？你各种侦探工作都做，不是吗？”
“不是都做。只接光明磊落的。”
他逼视着我，目不转睛，嘴巴紧闭。灰眼睛里的神色难以捉摸。
“比方说我不接离婚的生意，”我说，“对于生客，我要收取一百块订金。”
“好，好，”他说道，声音突然柔和起来，“好，好。”
“至于你是不是太难伺候，”我说，“刚开始，大部分客户不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就是大吼大叫要让我知道谁才是老板。但到头来，他们通常都很通情达理——如果人还活着的话。”
“好，好，”他重复道，声音依旧柔和，继续盯着我，“很多客户都会没命吗？”
“知道怎么做人就不会。”
“来支雪茄吧。”他说。
我接过雪茄，放进口袋。
“我要你找到我妻子，”他说，“她失踪一个月了。”
“好，”我说，“我会找到你妻子的。”
他双手轻拍桌面。他死死盯着我。“相信你会的。”他说。说完他咧嘴笑了。“四年来，还没人敢跟我这么说话。”他说道。
我没作声。
“管他妈的呢，”他说，“不赖。相当不赖。”他用一只手掌捋了捋浓密的深色头发。“她跑了一整个月了，”他说，“从我们山上的木屋走的。靠近狮角。你知道狮角吗？”
我说我知道狮角。
“我们那地方离村庄三英里，”他说，“有一部分在一条私人道路上方。盖在一个私人湖上。叫小鹿湖。为了改善环境，我们仨建了个水坝。那块地是我与另外两人共有的。很大，但没开发，当然短期内也不会开发了。我的朋友都有木屋，我也有一间，一个叫比尔·切斯的人和他老婆免费住另一间，照看那地儿。他是个残疾退伍军人，拿抚恤金。那边的情况就是这样。我妻子是五月中旬过去的，下来过两次度周末，按理说六月十二日该来参加聚会，可就此失踪了。我再也没见过她。”
“之后你做了些什么？”我问。
“没有。啥也没做。我甚至没去那儿。”他等着，想叫我问为什么。
我说：“为什么？”
他把椅子往后推，打开一个上了锁的抽屉。他拿出一张折好的纸，递过来。我展开一看，是份电报。六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十九分，从埃尔帕索发出。收件人德雷斯·金斯利，地址比弗利山庄卡尔森大道965号，内容是：
<b>“正去墨西哥办离婚[1]，会与克里斯结婚，祝好运再见 克丽斯特尔”</b>
我把电报放在我这一边的桌上，他忙递来一张极为清晰的大幅快照，高光纸上是一男一女坐在海滨沙滩，头顶遮阳伞。男的穿条泳裤，女的则是一罩奔放的白色鲨皮呢浴袍。她是个苗条的金发妞，年轻、匀称，面带微笑。男的是个壮硕的黑皮肤帅小伙，漂亮的肩膀和双腿，乌亮的头发，洁白的牙齿。六英尺高，一看就专干拆散别人家庭的事。手臂紧拥你入怀，一脸聪明相。他手握一副墨镜，对镜头露出老练自如的笑容。
“那便是克丽斯特尔，”金斯利说道，“那个是克里斯·莱弗瑞。这对狗男女尽可以一块儿苟且，一块儿见鬼去吧！”
我把照片放在电报上。“行，出了什么岔子呢？”
“那边没有电话，”他说，“她要下山来办的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所以我接到电报后并没怎么上心。这电报只不过稍微让我有点惊讶。克丽斯特尔跟我多年前就完蛋了。她过她的，我过我的。她自己有钱，还不少。大概两万块一年吧，她家族控股的公司在得克萨斯出租油田，挺肥的。她外面耍得起劲，我知道莱弗瑞只是姘头之一。她真会嫁给他，这我有点想不到，因为那家伙专爱搞女人。不过到那时为止，并没啥不对劲的地方，明白吗？”
“然后呢？”
“太平了两礼拜。然后圣贝纳迪诺的普里斯科特酒店联系我，说他们车库里有辆登记在我住址上的克丽斯特尔·格蕾丝·金斯利名下的‘帕卡德快马’无人认领，该怎么办。我叫他们先保管着，寄了张支票去。那也没啥大不了。我估摸他们离了州还没回来，如果真是开车走的，坐的是莱弗瑞的车呗。可前天，我在这边街角的运动家俱乐部门口碰到莱弗瑞了。他说他不知道克丽斯特尔去了哪里。”
金斯利扫我一眼，伸手拿了酒瓶和立在桌上的两个彩色杯子。他倒了两杯酒，推过来一杯。他举着酒杯，背着光，缓缓说道：“莱弗瑞说他没有跟她一块儿走，已经两个月没见到她了，其间没有跟她有过任何形式的联系。”
我说：“你信他？”
他点点头，皱着眉，喝完酒把杯子推到一旁。我尝了尝我那份。是苏格兰威士忌。不是上等的苏格兰威士忌。
“要说我信他，”金斯利道，“——也许我信错了——那不是因为他这家伙很可信。根本不是。而是因为这狗娘养的实在不是块好料，他认为上完朋友老婆，到处吹嘘，光彩着呢。要是能当面捅我一刀，通知我我老婆跟他跑了，给我一记闷棍，我想他甭提会有多得意呢。我了解这些个种马，对这一匹更是熟透啦。他为我们跑过一段时间业务，总惹麻烦。勾搭办公室员工，不消停。再说了，埃尔帕索来的电报明摆着呢，我都告诉他了，他又怎么会觉得撒谎值当呢？”
“你太太没准一脚把他蹬了呢，”我说，“伤害了他的卡萨诺瓦[2]情结。”
金斯利脸色好看了一点，但很有限。他摇摇头。“我还是倾向于相信他，”他说，“你得证明我是错的。要你帮忙，部分是因为这个。不过还有非常烦人的另一方面原因。我在这儿有份好工作，但工作是不讲人情的。我承受不住丑闻。要是我老婆跟警方扯上干系，我就得赶紧走人。”
“警方？”
“我妻子除了别的消遣，”金斯利悒悒道，“还喜欢从百货商店里顺东西。我想这只是她喝得太狠之后的某种‘夸大妄想’，但事情就是发生了，我们还在经理办公室里狠狠吵过几架。目前为止，我还能阻止他们备案指控，可那样的事要是出在没人认得她的外地城市——”他抬起手掌，啪一声落在桌面上，“嗯，搞不好就得蹲牢房了，是不是？”
“她被采过手印吗？”
“她从未被逮捕过。”
“我不是那个意思。大型百货公司有时候会压下扒窃的指控不上报，条件是你得给他们指纹。这能威慑业余扒手，还能在他们的安保协会建立一份偷窃狂的档案。指纹达到一定数目，他们就要跟你算总账了。”
“就我所知，没有那样的事。”他道。
“行，我想暂时我们基本可以抛开扒窃的角度了，”我说，“要是她被捕了，警方就会查她的底细。即便警察让她用‘简·多伊’[3]登记姓名，他们也很可能联系到你。再说当她发现自己遇上了困难时，也会大喊大叫救命。”我敲了敲那张蓝白两色的电报，“一个月前的了。要是这段时间里你担心的事确实发生了，现在案子也该结了。若是初犯，她挨一顿训，判个缓刑，就会放出来的。”
他又给自己满上一杯，缓解忧虑。“你让我好受些了。”他说。
“有太多其他的可能，”我说，“可能她就是跟莱弗瑞走的，后来掰了。可能她跟某个别的男人走了，电报是唬人的。可能她一个人走，或者跟个女人走。可能她喝断片儿了，被关在某家私人疗养院里接受治疗。可能她摊上了什么我们不知情的麻烦。可能她遭到了暴行。”
“老天，别那么说。”金斯利惊叫。
“为什么别？你不得不加以考虑。我对金斯利太太有了非常模糊的概念——她年轻、漂亮、鲁莽、放荡。她酗酒，几杯下肚就要做危险的事。她跟在男人屁股后面转，跟陌生人鬼混，到头来那可能是个骗子。说得对吗？”
他点点头，“一个字都不错。”
“她一般带多少钱？”
“她喜欢带足了。她有自己的银行和账户。拿到多少钱都可以。”
“有孩子吗？”
“没孩子。”
“你帮她理财吗？”
他摇头。“她就没理过财——只知道存支票、取钱然后花钱。她一个子儿都没用来投资过。我肯定没从她的钱里捞着一丝好处，如果你是那个意思的话。”他顿了顿，又说道：“别以为我没试过。人心是肉长的，眼巴巴每年看着两万大洋白白打了水漂，换来的只有宿醉和克里斯·莱弗瑞之流的姘头，真的没劲透了。”
“你跟她的银行熟络吗？能不能拿到她过去几个月开支票的明细？”
“他们不肯告诉我。之前想到可能有人勒索她，我试着去要过一次。吃了闭门羹。”
“我们能拿到的，”我说，“没准非拿到不可。就是说我们得去趟失踪人口局。你不乐意去吧？”
“乐意去的话，我也不要你来了。”他说。
我点点头，把物证归拢来放进口袋。“这事儿还可以从很多角度切入，我一时还看不出来，”我说，“不过首先，我会去跟莱弗瑞谈谈，然后跑一趟小鹿湖，查问查问。我需要莱弗瑞的地址。给你山上负责的人写个条子吧。”
他从桌上拿了张信笺，写好了递过来。上面写着：“亲爱的比尔：见信如晤。菲利普·马洛先生想参观地产。请带他去我的木屋，尽力协助。你的 德雷斯·金斯利。”
我折好纸条，塞进他趁我读的当儿开好地址的信封里。“那边的其他木屋怎么样？”我问。
“今年还没人上去过。一位在华盛顿的政府部门，另一位在莱文沃斯堡呢。他们的妻子跟在身边。”
“莱弗瑞的地址给我吧。”我说。
他看着我头顶上方的某处。“在贝城。我能找到那所房子，可地址忘了。弗洛姆塞特小姐可以给你的，我想。她无须知道你要地址干吗。她说不定会问起。你还要一百块，你说过。”
“不打紧的，”我说，“说要一百，不过是为了煞煞你的威风。”
他咧嘴一笑。我起身，停在桌子旁盯着他。片刻过后，我说：“你没有隐瞒什么，是吧——重要的全说了？”
他看看自己的拇指。“没有。毫无隐瞒。我很担心，我想知道她在哪里。担心得要命。如果有什么线索，随时打我电话，白天晚上都行。”
我说我会的，我们握了握手，我原路返回，走出阴凉的狭长办公室，门外，弗洛姆塞特小姐优雅地端坐桌前。
“金斯利先生说你能给我克里斯·莱弗瑞的地址。”说完我看着她的脸。
她慢条斯理伸手拿了一本棕色皮面通讯录，翻页查找。开口时，她的声音冰冷紧张。
“我们记的地址是贝城牵牛星街623号。电话是贝城12523。莱弗瑞先生已经离职一年多了。也许搬家了。”
我谢过她，继续朝大门走。在门口我回瞥了她一眼。她坐着，纹丝不动，双手紧扣在桌上，茫然注视前方。她的面颊烧起两朵红晕。她的眼神冷漠而忿懑。
这让我觉得，想到克里斯·莱弗瑞，她并不愉快。
<hr/>
[1]因为方便、快捷、便宜，当时许多美国人去墨西哥办理离婚手续。
[2]贾科莫·卡萨诺瓦（1725—1789），极富传奇色彩的意大利浪荡公子，常与唐璜相提并论。
[3]诉讼程序中对不知姓名的女当事人假设的称呼。

3
牵牛星街位于一道深谷尽头的V字形边沿上。北边是海湾清凉湛蓝的茫茫水域，漫及马利布市上方的岬角。南边，贝城的海滩小镇以海滨公路之上的峭壁作底，铺展开来。
那是条短街，不过三四个街区，走到尽头，高耸的铁栅栏围着一座大庄园。透过栅栏上的镀金尖铁，我能看到树和灌木，零星草坪，部分蜿蜒的车道，但目光所及，不见屋宇。牵牛星街靠内陆一边的房子保养得好，面积还很大，但靠峡谷一边的那少数稀稀拉拉的平房就无甚可观了。铁栅栏前的半个短街区只有两栋房子，分立街道两旁，几乎是正对着。小的那栋是623号。
我驱车驶过房子，沿街道尽头的半圆形砖石路掉了头，回来停在莱弗瑞家旁边的空地上。他的房子傍坡向下而建，宛若爬藤攀附，前门比路面稍低，屋顶上有露台，卧室在地下室，车库像是台球桌的底袋。一株绯红色的九重葛靠着正面的墙窸窣作响，前门小径的扁平石块边缘布满朝鲜苔藓。门窄窄的，装有栅栏，顶部是个桃尖拱。栅栏下方有个铁门环，我敲了敲。
没有动静。我揿揿门边的电铃，听得屋内不远处铃声在响，可还是没动静。我又在门环上下功夫。仍旧不行。我回身迈上小径，一路走到车库，使劲抬起库门，直到看见里面停着一辆白色胎壁轮胎的小汽车。我回到大门口。
一辆光鲜的凯迪拉克小跑车从路对面的车库里开了出来，倒车，调头，驶过莱弗瑞的房子，放慢速度，一个戴茶色眼镜的瘦子警惕地看着我，仿佛我无权待在那儿。我冷冷回瞪了他一眼，他这才自顾走了。
我再次迈下莱弗瑞家门前的小径，又敲了一阵门环。这次有了结果。门上的小窗打开了，透过栅栏出现在我眼前的还真是一位人物：眸子清亮，相貌堂堂。
“你可真吵死人了。”一个声音道。
“是莱弗瑞先生吗？”
他说他正是莱弗瑞，有何贵干。我往护栅里递进一张名片。一只大手接过名片。那对棕色的眼眸又泛起晶光，那个声音道：“很抱歉。今天不需要侦探。”
“我为德雷斯·金斯利工作。”
“你俩都去死吧。”说完他砰地关上了小窗。
我撑在门边的电铃上，得空的那只手抽出一支雪茄，刚在木门框上擦燃火柴，门猛然开了。一个穿着浴裤、沙滩拖鞋，裹着白色毛巾布浴袍的大个子向我走出来。
我从电铃上移开手指，冲他咧嘴一笑。“怎么着？”我问他，“怕了？”
“倒是再按铃啊，”他说，“看我不把你扔到街对面去。”
“别孩子气啦，”我对他说，“你心里很清楚，我要跟你谈谈，你也要跟我谈谈。”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份蓝白相间的电报，举到他明亮的棕色眼睛前，他悒悒地读了，咬咬嘴唇，咆哮道：
“噢，看在上帝分上，那就进来吧。”
他撑开门，我往里走过他身旁，进入一间昏暗宜人的房间：样子颇昂贵的中式地毯，高背椅，几盏白色鼓形灯，角落里一大台凯普哈特留声机[1]，一张又长又宽、夹杂深棕色条纹的浅褐色马海毛沙发床，带有铜罩的壁炉，炉架上方是白色木质装饰。罩子后面有火烧着，部分被一大枝熊果树花挡住了。那花黄了好几处，但依旧漂亮。托盘上放着一瓶翡特69[2]和几只杯子，玻璃台面的矮脚胡桃木圆桌上则搁着一只铜冰桶。这房间直通屋后，尽头处是一个平拱门，通过它能看到三扇窄窗和向下的楼梯顶端的几英尺白色铁栏杆。
莱弗瑞甩上门，坐到沙发床上。他从锻银烟盒中取出一支烟，点上，烦躁地看着我。我在他对面坐下，打量了他一番。照片上展现出的好相貌，果然一点不打折扣。躯干非常棒，大腿也令人赞叹。他的眼珠是栗色的，眼白则是浅浅的灰白色。头发相当长，鬓角处带几分卷。棕色的皮肤，毫无松弛迹象。他确实有一副健美的身板，但在我看来也仅此而已。我能理解女人看了他是会尖叫的。
“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她在哪儿？”我说。“最终我们总会查出来的，如果你现在说了，我们也就不来烦你了。”
“要烦到我，一个私家侦探还差点儿。”他说。
“不，不差了。一个私家侦探能烦到任何人。他执着，而且习惯了受冷落。别人出钱，他出时间。这些时间与其花在别的事上，还不如用来烦你。”
“听着，”说着他凑过来，一边用香烟指着我，“我知道电报上说什么，但尽是骗人的。我并没同克丽斯特尔·金斯利跑去埃尔帕索。我很久没见过她了——比发电报的日期久远得多。我跟她压根没联络过。这些我都对金斯利说了。”
“他又不是非得信你。”
“我骗他做什么呢？”他一脸讶异。
“你怎么就不会骗他呢？”
“听着，”他一本正经道，“你可以这么想，不过你不认识她。金斯利管不住她。他要不喜欢她的做派，补救办法又不是没有。这帮霸道的丈夫让我犯恶心。”
“你若是没同她去埃尔帕索，”我说，“她干吗要发这电报呢？”
“我一头雾水。”
“这就是你不老实了。”我说。我指指壁炉里的熊果树花：“这是你在小鹿湖采的？”
“这周围的山上多得是。”他轻蔑地说。
“这边的花不一样。”
他笑了。“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我去过那儿。如果你非要知道不可。我估计你查得出来。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你就没想过娶她？”
他吐了口烟，在烟雾缭绕中道：“想过，是的，她有钱。钱总是有用的。但这么个赚法太吃力了。”
我点点头，但什么也没说。他看看壁炉里的熊果树花，向后一靠，往空中吐了口烟，对我露出喉部健硕的线条。片刻之后，见我依旧不发一言，他焦躁起来。他低头扫了一眼我给他的名片，道：
“所以你靠替人挖掘丑事过活？生意不错吧？”
“没啥可吹嘘的。东赚一点，西赚一点。”
“都是不干不净的钱吧。”他说。
“哎，莱弗瑞先生，我们没必要吵嘴。金斯利认为你明知道他太太的下落，却不肯告诉他。不是存心使坏，就是另有图谋。”
“哪种情况他更乐意呢？”这棕色脸庞的美男子嗤笑道。
“他不在乎，只要有个准信儿就成。他根本不在乎你跟她一起做了什么、去了哪里，或者她是否同他离婚。他只是想确认一切太平，她没有遇上任何麻烦。”
莱弗瑞来了兴致。“麻烦？什么样的麻烦？”他舔了一圈棕色的嘴唇，咂摸着这个词语。
“也许你不知道他寻思的那种麻烦。”
“说吧，”他语带挖苦地恳求道，“我还就乐意听听那些个我不了解的麻烦。”
“真有你的，”我对他说，“没空谈正事，倒有闲情耍嘴皮子。要是你觉得因为你同她一道越过境，我们就会抓住这点不放，那就错了。”
“滚犊子吧，聪明人。你得证明我付了路费，不然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
“电报总能说明些问题的。”我固执地说。好像我之前已经说过这句话了，还说了好几遍。
“也许只是个恶作剧。她一肚子这种小花招。都很愚蠢，有些还挺恶毒。”
“我看不出这次有什么用意。”
他小心地将烟灰弹在玻璃桌面上。他低着头迅速瞄了我一眼，目光旋即扫向别处。
“我放了她鸽子，”他缓缓道，“那也许是她报复我的手段。有个周末我本该上那儿去的。我——受够她了。”
我说：“嗯——哼。”说完定定注视了他好一阵。“这话我不爱听。要是你说确实跟她去了趟埃尔帕索，起了争执才散伙的，我会更乐意些。能那样告诉我吗？”
他结结实实脸红了，晒黑的肤色也藏不住。
“见鬼了，”他说，“说了我哪儿也没跟她去。哪儿也没去。记不住吗？”
“等我相信了我自然会记住。”
他屈身掐灭香烟。他从容起身，一点不慌，拉紧睡袍的带子，走到沙发床另一头。
“行了，”他的声音清晰而紧张，“走吧你。出门不送。我听够你那套逼供的废话了。你在浪费我时间，还有你自己的——如果你的时间多少还值点钱的话。”
我起身，冲他咧咧嘴。“值得不多，但有人愿意花钱买就是了。你们该不会是，比方说啊，在某家百货商店里闹了不愉快吧——袜子或者珠宝柜台前什么的。”
他审慎地看看我，眉心紧锁，抿起嘴。
“我不明白。”他说，可那声音里有心事。
“我想知道的就那么多，”我说，“感谢你的聆听。顺便问一句，你干哪行呢——在离开金斯利之后？”
“这他妈干你什么事？”
“不干什么事。不过我当然能查出来。”说完我朝门口挪了一点，没多远。
“暂时啥也不干，”他冰冷地说，“差不多随时可能接到海军的任命。”
“干那个你应该很在行。”我说。
“是。再见，包打听。也别费心回来了。我不会在家的。”
我走到门口去拉门。海边潮气重，门槛有点粘住了。待门打开，我回头看他。他站在那儿，眯着眼，熊熊霹雳火在沉默中燃烧。
“也许我非回来不可，”我说，“不过不光是为了跟你插科打诨。到时是因为我有所发现，得来找你商量。”
“所以你还是认为我在撒谎。”他粗鲁地说。
“我认为你心里藏了事。我阅人无数，还能看不出来？你的心事也许跟我无关。如果有关，或许你得再把我扔出去一次了。”
“很荣幸，”他说，“下次带个人来开车送你回家。免得你屁股着地，跌得脑袋开花。”
接着，他无缘无故往脚跟前的地毯上啐了一口。
我一怔。这就好比看着他蜕去虚伪的外衣，露出胡同串子的真容；或者好比听到表面娴雅的淑女开口吐脏字。
“再会，帅气的猛男。”我说。他还站在原地。我关门，得使把劲才能合上，随后走上通往街道的小路。我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对面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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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apehart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最高级的留声机品牌之一。
[2]一种苏格兰威士忌。

4
那是座宽阔的房子，进深较浅，玫瑰色的粉饰灰泥墙褪了色，变成粉笔画似的宜人浓浅，窗框则饰以暗绿色。屋顶铺着绿瓦，浑圆、粗粝。大门深深地嵌在镶有五彩瓷砖的门框里，门前是一方小花园，再往前是一面灰泥矮墙，墙顶上的铁栏杆已经被海边的潮气腐蚀。墙外左边是个车库，可以停三辆车，有扇门开在院子里边，一条水泥小道通向房子侧门。
大门的立柱上嵌着块铜牌，写道：“艾伯特·S.阿尔默，M.D.[1]”
正当我站在那儿紧盯街对面时，先前看到过的那辆黑色凯迪拉克隆隆作响着从街角开过来了。它放慢速度往外一扫，想腾出空间转进车库，却发现我的车挡了道，便开到路的尽头，在那装饰性铁栏杆前的空地掉了头。它慢慢行驶回来，停进对面车库空着的第三个车位。
那个戴墨镜的瘦子沿人行道走向房子，提着只双把手的医药包。走到一半他放慢脚步盯着我。我向我的车走去。他在屋前拿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又朝我看过来。
我钻进克莱斯勒，坐着抽烟，盘算是否值得雇个人来盯莱弗瑞的梢。最后决定算了，就眼下的情况看，没必要。
靠近阿尔默医生方才进去的那扇侧门，矮窗的帘子动了动。一只瘦削的手拨开窗帘，我瞥见镜片的反光。窗帘开了好一阵，才又落下。
我沿路望向莱弗瑞的房子。从这个角度我能看见他家的门廊连接两段阶梯：一段上了漆的木质阶梯通往一条倾斜的水泥道，另一段水泥阶梯一路通达下方铺了路的巷子。
我又看了看对面阿尔默医生的房子，懒懒地想着他是否认识莱弗瑞，如若认识，熟不熟。很可能认识，毕竟这个街区就这两幢房子。不过身为医生的他不会告诉我有关莱弗瑞的任何事。就在我这么看着的时候，刚才被拨开的窗帘彻底拉了开来。
之前遮得严严实实的三扇窗，中间那扇没了遮掩。窗后站着阿尔默医生，他朝我看过来，消瘦的脸上眉头紧锁。我把烟灰弹出车窗，他突然转身坐到桌前。他的面前摆着那只双把手医药包。他僵硬地坐着，轻敲提包旁的桌面。他的手伸向电话，碰了碰却又缩了回去。他点上一支烟，猛烈地甩着火柴，随后大步走向窗口，继续盯着我看。
如果这称得上有趣，那仅仅是因为他是个医生。常理来说，医生是最缺乏好奇心的。光他们实习期间听到的秘密，就够受用一辈子了。阿尔默医生似乎对我感兴趣。不止感兴趣，简直费脑筋。
我探下手准备转动车钥匙点火，莱弗瑞家的前门却打开了，于是我抽回手，重新靠上椅背。莱弗瑞轻快地走上门前小路，往街上瞟了一眼，拐进车库。他还是刚才我见他时的穿着。手臂上挂着粗毛巾和船用毛毯。我听见车库门被抬起来，接着是车门一开一关，再接着是汽车发动的摩擦声和哧哧声。车倒上通向街道的斜坡，白色蒸汽从车尾倾泻而出。那是辆小巧玲珑的蓝色敞篷车，顶篷后折，莱弗瑞乌黑油亮的头顶正好高出一点。他戴着一副漂亮的护目墨镜，白色的镜脚非常宽。敞篷车飞驰而去，在街角优美地打了个弯。
这回轮不到我去凑热闹。克里斯托弗·莱弗瑞先生这是要去茫茫太平洋海边，躺在阳光里秀身材，让姑娘们大饱眼福。
我把注意力拉回阿尔默医生身上。他正打电话，嘴巴没动，听筒握在耳边，抽着烟等待。接着他身子向前一凑，就像听筒里有了回音那样。听完他挂断电话，在面前的簿子上写下了什么。接着桌上出现了一本黄色侧边的大厚书，他翻到大概中间的位置。他一边这么做，一边往窗外扫了一眼，目光直指我的克莱斯勒。
他在书里找到了想查的地方，俯身去看，只见烟一口接一口喷射到空中，在书页上方缭绕。他又写了点什么，拿开书，再次抓起听筒。他拨号，等待，飞快地说起话来，压低脑袋，夹烟的手悬空比划着。
他打完电话，挂上听筒。他向后一靠，若有所思地坐着。他低头凝视桌面，却不忘每半分钟向窗外看上一眼。他在等待，而我莫名其妙地奉陪他等。医生总要打很多电话，跟很多人交谈。医生也会向窗外张望，医生也会皱眉头，医生也会显出不安，医生也会心事重重神色紧张。医生不过是凡人，注定要经年累月，同悲伤斗得死去活来，跟我们所有人一样。
但这一位的举止中，却有某些地方令我好奇。我看看表，决定该吃点什么了。我又点了支烟，没挪地儿。
静静地大约过了五分钟。一辆绿色轿车飞驰过街角，驶进这段路。车停泊在阿尔默医生的屋前，车顶高高竖起的无线电天线颤了颤。下来了个土黄色头发的大块头，他走到阿尔默医生家大门前。他按响门铃，屈身在台阶上划亮一根火柴。他环顾四周，目光落定在街对面我坐的位置。
门开了，他走进屋子。一只看不见的手并拢了阿尔默医生书房的窗帘，封住了房间。我坐在那儿，盯着光线下变暗的窗帘衬里。一分一秒，又过了一段时间。
屋门又开了，大块头悠然走下台阶，穿过大门。他把烟蒂往远处一弹，揉揉头发。他耸了下肩，捏捏下巴颏，斜穿过马路。他的脚步在周遭的静谧中显得从容而渺远。他身后，阿尔默医生家的窗帘又打开了。阿尔默医生站在窗前，看着。
一只长满雀斑的大手出现在我手肘搭靠着的车窗窗台上。悬在上方的是一张大脸，刻满深深的皱纹。那男人的眼睛是金属般的蓝色。他定定地看了看我，开口了，嗓音低沉嘶哑。
“等人呢？”他问。
“不知道啊，”我说，“我像吗？”
“我要问几个问题。”
“得，我要倒霉了，”我说，“演半天哑剧就为了这个。”
“什么哑剧？”他湛蓝的眸子透出不友好的目光，锐利地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用香烟指了指街对面。“那个神经兮兮的家伙，还有电话。大概先是从汽车俱乐部弄到了我的名字，再查分类电话簿，叫来了警察。什么事？”
“给我看看你的驾照。”
我也瞪了他一眼。“你们这帮家伙从来不鸣警笛吗——还是说耍横就是你们唯一的身份标志？”
“要是到了我非耍横不可的地步，你小子会知道的。”
我探身转动车钥匙，踩下离合器。点上火了，发动机空转起来。
“关掉发动机！”他蛮横地说，一脚踏在车门踏板上。
我关掉发动机，靠上座椅，看着他。
“妈的，”他说，“你想让我拉你出来摔到地上？”
我拿出钱包递给他。他抽出假象牙套子，看了看我的驾驶证，又把套子翻过来，看了下我另一张执照的复印件。他轻蔑地把执照塞了回去，递还给我钱包。我收好了。他掏出一个蓝金两色的警徽。
“德加莫，中尉警探。”他道，声音低沉粗鲁。
“很高兴见到你，中尉。”
“免了吧。说说你干吗在这儿窥探阿尔默的房子。”
“我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窥探阿尔默的房子，中尉。我从没听说过阿尔默医生，也想不出任何理由要窥探他的房子。”
他转头啐了口唾沫。今天我撞上的尽是爱啐唾沫的。
“那你在搞什么鬼？我们不喜欢偷看的人，这镇子上没这种人。”
“真的吗？”
“是的，没错。所以赶紧的，招了吧。除非你想去局里走一趟，坐在强光下招供。”
我没作答。
“那女人的爸妈雇你的？”
我摇摇头。
“上一个想干这事的小子被抓去修路了，宝贝。”
“好去处啊，”我说，“但愿我猜得出来是怎么回事。他想干啥？”
“敲竹杠。”他淡淡地说。
“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下手，”我说，“他看起来还挺容易敲的。”
“这么说话你可落不着好。”他说。
“行，”我说，“这么说吧。我不认识阿尔默医生，从没听说过他，我对他也毫无兴趣。我来这儿看一朋友，顺便看看风景。如果我还有别的事，那也跟你无关。如果这么解释你还不满意，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局里去请示你的头头。”
他那只踩在踏板上的脚重重地动了下，神色犹豫。“句句属实？”他缓缓问道。
“句句属实。”
“该死，那家伙是神经病，”他突然说道，回头看看那幢房子。“该去看医生。”他笑了，笑声里没有半点愉快。他挪开踏板上的脚，揉揉硬直的头发。
“走吧——走远点，”他说，“去别处待着，免得惹麻烦。”
我再次起动。发动机空转时我说道：“阿尔·诺加德近来可好？”
他盯着我。“你认识阿尔？”
“是啊。几年前我和他在这儿办过案——那时候警察局长是瓦克斯。”
“阿尔调去宪兵队了。真羡慕他啊。”他苦涩地说道。他迈步走开，旋即又转过身来。“走吧，走远点，趁我还没改变主意。”
他脚步滞重地穿过马路，再次走进阿尔默医生家的大门。
我踩下离合器，开走了。回城的路上，思绪万端。进进出出，时断时续，就像阿尔默医生那双神经质的手在窗帘边缘扯拉。
回到洛杉矶我吃罢午饭，走上山地大楼，去办公室看看可有什么信件。我给金斯利去了电话。
“见到莱弗瑞了，”我告诉他，“他说了一堆烂话，不过倒不像是骗人。我试着激了他一下，但没啥结果。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他们吵翻了，而他呢，还是想和好的。”
“那他一定知道她的去向。”金斯利道。
“可能吧，不一定。对了，我在莱弗瑞家那条街遇上了桩怪事。那条街就两幢房子。另一幢是阿尔默医生家。”我把那桩怪事跟他简要讲了讲。
听完他沉默了片刻，说道：“是艾伯特·阿尔默医生吗？”
“是又怎样？”
“他当过一阵克丽斯特尔的医生。来过家里几次，因为克丽斯特尔——嗯，喝多了。我觉得他有点太着急给她打针了。他太太——我想想看，好像出过什么事。噢对，她自杀了。”
我说：“什么时候？”
“记不得了。很久以前的事。我跟他们完全没来往。现在你准备怎么办？”
我对他说我准备去狮湖，虽然现在动身有点晚。
他告诉我时间绰绰有余，山上的天要晚一个钟头才会黑。
我说那便好。我们挂了电话。
<hr/>
[1]“Medicinae Doctor”的简称，即医学博士。

5
下午的日头把圣贝纳迪诺炙烤得直冒火星。空气热得能让舌头烫出泡来。我喘着气驶过热浪，半路停车去买了一品脱酒，以免还没到山上人就晕了，随后才开始攀上通向克雷斯特莱恩的斜坡。十五英里的路程爬高了五千英尺，可还是热得不行。开了三十英里的山路，我看到了高大的松林，到了一处叫“汩汩流泉”的地方。这里有一家简陋的壁板屋小店和一个加油站，但对我已然天堂。从此便是一路凉爽。
狮湖水坝两头和中间各有一个全副武装的警卫。沿途第一个警卫要我经过水坝前先关闭车窗。水坝一百码开外的地方，一根绳子系着软木浮子，不让游船靠近。除了这些细枝末节，战争没有给狮湖带来任何影响。
小舟在湛蓝的湖面上荡漾，安着舷外发动机的划艇噗噗作响，快艇像活泼的孩子般爱表现，扬起大条大条的飞沫，在一小片水域里打着转，艇上的姑娘们尖叫着，手放在水里拖曳。在快艇留下的尾流中，波动着那些花两美元买了准钓证的人的倒影，他们正巴望钓几条难吃的鱼上来回点本钱。
一路过去，途经一段突露的花岗岩，便降入几片粗糙的草地，上面长着残剩的野鸢尾、白色和紫色的羽扇豆、喇叭花、耧斗菜、薄荷，还有沙漠中常见的扁萼花。高峻的松树刺向晴空。山路再一次下降，到达与湖面水平的高度，人烟映入眼帘。一大群姑娘身穿艳丽的宽松长裤，头戴网兜、方巾和发垫，脚踩开孔很大的凉鞋，露出丰满雪白的大腿。骑自行车的人小心翼翼、摇摇晃晃地在公路上行驶，时不时有个焦躁的伙计骑着电动摩托车突突驶过。
距离村庄一英里，公路便连接了另一条蜿蜒拐回山里的小路。公路标识下方有块粗糙的木牌，上面写着：小鹿湖，1.75英里。起初的一英里，斜坡上散落着小木屋，之后便没有了。不久，眼前延伸出另一条很窄的小路，又出现了一块木牌：小鹿湖。私人道路。禁止入内。
我把克莱斯勒开上小路，谨慎地缓缓绕过裸露的花岗石，途经一处小瀑布，穿过迷津般的黑橡树、铁树、熊果树和一片寂静。一只蓝背樫鸟在树枝上呱呱乱叫，一只松鼠朝我嚷嚷，用爪子愤怒地敲开怀中的一颗松果。一只红顶啄木鸟停止了啄树皮，愣在原地用珍珠似的小眼睛看着我，随后闪到树干后面用另一粒眼珠看我。我来到一扇由五根木板条钉成的大门前，又是一块牌子。
我驶过大门，沿路在树林中逶迤了几百码，下方忽地出现一个椭圆形小湖，深深掩映在树木、岩石和野草中，宛若蜷曲叶片上的一颗凝露。湖的这一头是一个简陋的水泥水坝，顶上拦了一条绳子当扶手，旁边立着一架老旧水车轮。不远处是个就地取材的松木搭建的小屋，连树皮都未刨去。
湖对面是一大间俯临湖水的红杉木屋子，从路上过去挺远，翻过水坝去则较近。更远处又是两间木屋，遥相隔开。三间屋子都关着门，阒无人声，窗帘紧合。大的那间装有橙黄色软百叶窗，一扇十二窗格的窗户面朝湖光。
从水坝看出去，湖的那一头似乎有一个小码头和一个环状凉亭。一块翘曲的木牌上刷着几个白色大字：基尔代尔营地。我搞不懂为什么要把营地建在这种地方，所以下车向最近的木屋走去。屋子后面有斧头落地的声响。
我敲敲屋门。斧头声停了。有个男人大声答应着。我坐到一块石头上，点了一支烟。屋子拐角传来脚步声。凌乱的步伐。一个脸孔粗陋、肤色黝黑的男人拎着一柄双刃斧出现了。
他身材健硕，个头不高，走路一瘸一拐，每跨一步，右腿会稍稍踢出去，脚在地上划着浅浅的弧形。他下巴上胡子又黑又浓，一双坚毅的蓝眼睛，灰白的鬈发盖住了耳朵，看来很久没理发了。他穿蓝色粗斜棉布裤子，蓝色衬衣领口敞着，露出棕色的粗壮脖颈。他嘴角叼着一支烟。一开口就听得出是城里的大老粗：
“干吗？”
“是比尔·切斯先生吗？”
“正是。”
我站起身，从口袋里摸出金斯利写的纸条，递给他。他乜斜眼看了一眼纸条，便步履沉沉进了屋，回来时鼻梁上架了副眼镜。他仔仔细细读完条子，又从头过了一遍。他把纸条放进衬衣口袋，扣上袋盖搭扣，伸出手。
“幸会，马洛先生。”
我们握手。他的手掌粗得像木锉刀。
“想看看金斯利的木屋，啊？很乐意带你去。天哪，他该不是想把屋子卖了吧？”他定定望着我，朝湖对面戳出大拇指。
“有可能啊，”我说，“在加州样样都能卖。”
“真这样？那屋子是他的——红杉木的那间。屋里的墙壁是有节疤的松木，合成屋顶，石头地基石头走廊，整套卫生淋浴设备，一水的软百叶窗，大壁炉，还有主卧里的煤油炉——兄弟啊，春秋两季都用得上——‘朝圣者牌’煤气木柴两用炉，统统一等一的货。花了大概八千块，这么一笔钱就造了间山里的小木屋啊。山上还有专门的水库供水。”
“那有没有电灯和电话？”我问道。想显得热络点罢了。
“电灯当然有。没电话。暂时弄不到。要装，你得花大价钱引电话线。”
他坚定的蓝眼睛看看我，我也看看他。他一脸雨打风吹，却像个酒鬼。皮肤粗糙黑亮，青筋暴突，眼神熠熠放光。
我说：“现在那儿有人住吗？”
“没。金斯利太太几个星期前来过。下山了。随时可能回来，我猜。金斯利先生没说吗？”
我一副吃惊的样子。“干吗？她也跟屋子一起卖掉吗？”
他脸色一沉，仰头猛然大笑。他的狂笑像拖拉机的回火声，炸碎了林间的寂静。
“老天，真是糟透了！”他喘着气说，“她也跟屋子一起——”他发出又一声轰鸣，然后嘴巴就像只夹子似的紧闭了。
“是，那是间很棒的屋子。”他说，审视着我。
“床舒服吗？”我问。
他凑上来，笑了。“你大概嫌自己的脸太平整是吧？”他说道。
我张嘴盯着他。“那种想法，”我说，“可从来没有过。”
“我怎么会知道床舒不舒服呢？”他吼道，说着略略弯腰，形势所需时，他好狠狠给我一记右钩拳。
“我不知道你怎么就会不知道，”我说，“我也不逼你。我自己能查出来。”
“哟呵，”他忿忿道，“以为我碰上探子会认不出来？我在全国哪个州没跟他们过过招？打了就跑呗。滚你的，伙计。滚他金斯利的。原来他给自己雇了个探子来这儿看我有没有穿他的睡衣，啊？听着，老弟，也许我是腿脚不灵便，但要找女人——”
我伸出一只手，但愿他不会把我的手掌扯下来丢到湖里去。
“你想歪了，”我对他说，“我不是来查你的私生活的。我从没见过金斯利太太。我是今天早上才第一次见的金斯利先生。你到底怎么回事？”
他垂下眼睛，狂躁地用手背摩擦嘴巴，仿佛想自残。接着他把手举在眼前，紧紧攥拳，又松开，凝望手指出神。那五指在微微作抖。
“抱歉，马洛先生，”他缓缓说道，“昨晚我是在屋顶过的夜，酒还没醒呢，六亲不认的。我在这儿独自待了一个月了，只好跟自己说话。摊上了件事儿。”
“喝一杯能好些吗？”
他锐利地盯着我，两眼放光。“你带了？”
我从口袋里抽出一品脱装的黑麦威士忌，举起酒瓶，好让他看到瓶盖上的绿色标签。
“难为情啊，”他说，“真他妈难为情。我去拿俩杯子来，等下我？还是你想进屋喝？”
“就在外面吧。风景不错。”
他摆动那条僵直的腿，走进小屋。回来时，拿着两只小扁玻璃杯。他坐到我身边的石头上，透着汗臭。
我打开金属盖，给他满上，自己则倒了一小杯。我们碰杯，喝起来。他用舌头细细品味着，一抹暗淡的笑容微微照亮了他的脸庞。
“真是好酒，”他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怨气那么大。大概是老这么孤零零待在这儿，人会抑郁。没个伴儿，没好朋友，没老婆。”他顿了顿，转过脸去补了一句：“尤其是没老婆。”
我凝望着那一小潭湛蓝的湖水。悬岩之下，一束光打在水面上，缓缓扩大的一圈圈涟漪中，有条鱼冒出头来。轻风过林，不时拨动松树梢，宛若温柔的涛声。
“她离开了我，”他缓缓说，“一个月前她离开了我。星期五，六月十二日。那一天我忘不了。”
我僵住了，但还不至于僵到没法给他的空杯子倒满酒。六月十二日那个星期五不正是金斯利太太本该进城参加派对的日子吗？
“这不关我的事，”我说，“但如果能让你感觉好些——”
他急切地点点头。“两个人相逢在公园长凳上，开始谈论上帝。你有没有注意过这种场面？人们不会找最要好的朋友谈上帝。”
“我知道。”我说。
他喝了口酒，望向湖对面。“她是个好女孩，”他柔声说，“嘴上有点不饶人，但真是个好女孩。一见钟情呐，我和缪丽尔。一年零三个月前，我在里弗赛德的一家酒吧遇见了她。在那样的酒吧里，通常是见不到缪丽尔这种女孩的，但就是让我给遇上了。我们结婚了。我爱她。我知道自己差劲。我是个大烂人，配不上她。”
我挪了一下身子，让他知道我还在听，但没发一言，生怕煞了风景。我坐着，手里的酒一滴未动。我想喝酒，可有人拿我当日记簿的时候可喝不下去。
他继续伤感道：“但你也知道婚姻是怎么回事——谁都一样。过了一阵，像我这么个坏种，就不安分了。想跟别人来一腿。也许很恶心，但就是这么回事儿。”
他看看我。我说我听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仰头喝完了第二杯酒。我把酒瓶递给他。一只蓝鲣鸟飞上一棵松树，在树枝间跳来蹦去，既不抖动翅膀，也不停下来稳住身体。
“是啊，”比尔·切斯说，“这些山里人都有点疯癫癫，我也差不多了。我在这好端端的，不用付房租，每个月有张不赖的养老金支票，其中一半是我买战争公债的分红，还娶了个人见人爱、白白净净的金发姑娘。原来我一直是个神经病，自己却还不知道。我竟然去了那儿。”他狠狠指着湖对面的红杉木小屋。在傍晚的日光下，它渐趋牛血的红色。“就在屋前的园子里，”他说，“就在窗下。那个花里胡哨的小婊子，在我眼里就是根烂稻草。老天爷啊，男人有时候真是蠢到家了。”
他第三杯酒下肚，把瓶子在石头上放稳。他从衬衫口袋里拈出一支烟，在拇指甲上划燃火柴，一口接一口吞吐起来。我张着嘴呼吸，安静得像躲在窗帘后头的贼。
“妈的，”最后他说道，“你准会想，要是我非要偷腥，好歹也该离家稍远点，至少换换口味吧。可那小骚货连路子都是一样的。跟缪丽尔一样，她也是个金发妞，身材、体重相仿，类型相同，连眼睛的颜色都差不多。但兄弟，其实她俩差别多大啊。漂亮，没错，在别人眼里顶多不分上下，对我就更不用说了，连缪丽尔的一半都及不上。唉，那天早上我在那儿烧垃圾，像平时一样忙活自己的事。她来到小屋后门，穿的是半透明的睡衣，超薄，你都能看到贴在衣服后面的粉红奶头。她的声音懒懒的，不怀好意：‘喝一杯吧，比尔。这么美的早晨，别忙坏了。’而我呢，酒瘾正发作，便去厨房拿了。我喝了一杯又一杯，不知怎么的就进了屋。我越靠近她，她的眼神就越勾人。”
他顿了顿，冷峻地扫了我一眼。
“你刚问我那儿的床舒不舒服，我恼了。你是随便问问。只是我记得太多了。好吧——我睡过的那张床很舒服。”
他不说话了，我也不接茬，由他的话在半空悬浮。语句缓缓飘落，留下一片岑寂。他屈身从岩石上拿走酒瓶，出神端详着。他似乎在做思想斗争。威士忌打赢了，百战百胜。他拿起瓶子猛灌几口，随后拧紧瓶盖，煞有介事。他拾起一颗石子，弹进湖中。
“那天我翻过水坝回来，”他慢腾腾地说，声音里已满是醉意，“潇洒活络得不行。心想这就算得手了，瞒过了。我们男人难免在小事上犯点错，对吧？根本瞒不过。啥也瞒不过。我听着缪丽尔说话，她连嗓门都没提高。可她说的关于我的那些话，我简直从没想过。噢是的，我瞒得可真叫好啊！”
“所以她抛下你走了。”看他不吱声了，我说道。
“那天晚上。我都不在家。没脸醒着，非得把自己灌个烂醉。我跳进福特车，开到湖北面同几个跟我一样的无赖厮混，喝得昏天黑地。那也没让我感到好些。大约凌晨四点，我回到家，缪丽尔走了，收拾了东西走了，啥也没留下，只看到梳妆台上的一张纸条和枕头上的一点面霜。”
他从破烂的皮夹里抽出一张陈旧的纸片，递过来。那是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蓝格纸，一行铅笔字写道：
“对不起，比尔，但我宁愿去死也不想跟你过下去了。缪丽尔。”
我把纸条还给他。“那边怎么样了呢？”我问，朝湖对面使了个眼色。
比尔·切斯捡了块扁平的石头，想打水漂到对岸，结果没成功。
“没怎么样，”他说，“同一天晚上，她也收拾好下山了。我再没有见过她。我不想再见到她。整整一个月缪丽尔音信全无，一点消息都不捎来。她在哪儿我压根不知道。也许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儿吧。但愿他比我对她好。”
他站起身，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晃了晃。“你要是想穿过去看看金斯利的小屋，尽管跟我来。谢谢你听我的肥皂剧。也谢谢你的酒。给。”他拿起酒瓶，把余下的还了我。

6
我们沿坡走到湖岸边，踏上逼狭的水坝顶。比尔·切斯摆动他僵直的坏腿，在我身前领路，一边抓着安在铁柱上的绳子扶手。有一阵，湖水缓缓打着旋，没过水泥地。
“等早上我用水车放点出去，”他回头说道，“那要命的玩意儿也就派派这用场。三年前一家电影公司搭的。他们拍了部片子。湖那边的小码头也是他们建的。造的大多数东西都被拆掉拖走了，但金斯利叫他们把码头和水车轮留了下来。算是让这地方有了点情调。”
我跟随他走上一段厚重的木台阶，到了金斯利小屋的门廊前。他打开房门，寂静的屋里很暖和。门一关，简直要说热了。阳光透过百叶窗洒进来，细细的横条阴影打在地上。起居室进深很深，明亮，装潢考究：印度地毯，有衬垫、金属包边的山区家具，印花棉布窗帘，素色硬木地板，很多盏灯，还有一个嵌入式小吧台，一角放着几只圆凳。房间拾掇得整洁干净，不像是主人匆忙离去的样子。
我们走进卧室。其中两间的床是一样的，另一间则是一张大双人床，米色床单上用绒线绣着紫红色花纹。这间是主卧，比尔·切斯说。一张抛光木质梳妆台上放着翡翠绿搪瓷和不锈钢洗漱用品、首饰，还有零星的各式化妆品。几只润肤霜的瓶子贴着吉勒雷恩公司的波浪状金色标签。房间的一整面墙都是装有滑门的壁橱。我移开一扇橱门，朝里略加张望。似乎尽是些那种在旅游景区穿的女人衣服。看我把衣服翻来摸去，比尔怪别扭的。我移上橱门，拉开底下放鞋的深抽屉。里面至少装了半打簇新的鞋子。我一把推上抽屉，直起身来。
比尔·切斯一动不动杵在我前面，下巴颏戳出来，粗糙的手掌纠成一团团，贴在屁股上。
“你看女人衣服干吗？”他气呼呼地问道。
“我自有道理，”我说，“比如，金斯利太太离开这里后并没有回家。打那以后她丈夫就没见过她。他不知道她的去向。”
他放下拳头，手在身侧缓缓扭动。“就说是探子吧，”他咆哮道，“第一眼猜的错不了。本来不想跟你说那些话的。小老弟，我对你是敞开了说的。啥也没藏着掖着。小老弟，我又不傻！”
“你对我交心，我当然也敬你。”我说道，绕过他进了厨房。
里面有绿白相间的大号多用灶，漆过的黄色松木水槽，水电廊里装了自动热水器，敞开在厨房远端的是一间亮堂的早餐室，窗户很多，桌上摆着一套奢华的塑料餐具。壁架上搁着各种颜色的碟子、杯子和一套白镴餐盘，煞是艳丽。
一切都井井有条。滴水板上没有脏杯子脏盘子，也没有东倒西歪、沾了污渍的玻璃杯和空酒瓶。没有蚂蚁，没有苍蝇。不管金斯利太太活得多放荡不羁，出门前倒能把家里收拾干净。我还以为会邋遢得像格林尼治村[1]里的那些屋子呢。
我回到起居室，又走到屋前的门廊里，等候比尔·切斯锁门。待他锁好门，一脸怒容地转头看我，我开口道：
“我没求你把心窝子掏出来剥给我看，不过我也没让你塞回去。金斯利没必要知道他太太勾引你，除非还有很多内情我暂时没看出来。”
“你见鬼去吧。”他说，脸上的怒气丝毫没有消散。
“行啊，我见鬼去。有没有可能你太太和金斯利的太太是一道走的？”
“我不明白。”他说。
“当时你去借酒消愁，她俩也许干了一架，掐完和好后抱头痛哭。金斯利太太没准带你老婆下山了。她要走总得有工具，对吧？”
这想法听起来挺蠢，他却够当真的。
“不会。缪丽尔不会跟别人抱头痛哭。他们只会听凭她流眼泪。再说就算她想趴在谁的肩膀上哭，也不会找那些小骚货。车的话，她自己是有辆福特的。她开不惯我那辆，因为我一边腿不灵便，操控装置改装过。”
“就是闪过这个念头罢了。”我说。
“如果再有这种念头，就让它们闪过拉倒。”他说。
“对着第一次见的人能那么掏心掏肺，没想到一碰就要跳。”我说。
他向我走近一步。“想找茬儿？”
“听着，哥们儿，”我说道，“我是千方百计把你往好里想。帮我一把，行吗？”
他深呼吸了片刻，放下手，无助地摊开手掌。
“小老弟，随便谁跟着我，一下午都不会无聊了，”他叹口气，“想绕过湖走回去吗？”
“当然，只要你腿支撑得住。”
“早支撑过许多回了。”
我们并肩上路，重新成了好哥俩。我俩就这样走完了五十码长的整段路程。道路高出湖面一截，在峻石间东躲西闪，宽则仅容一辆车通过。大概在离湖对岸还有一半路的位置，岩石地基上建了另一间小木屋。第三间尚在湖尽头的远处，脚下已几乎是平地了。两间屋都关着，看样子是许久没人居住了。
过了一两分钟，比尔·切斯说：“那个骚到骨子里的浪荡货跑了？”
“好像是的。”
“你到底是正牌警探还是就是个单干的？”
“就是个单干的。”
“她跟别的男人跑啦？”
“要我说可能性很大。”
“准是那样。错不了。金斯利应该能猜出来。她朋友很多。”
“在这儿？”
他没回答。
“其中有没有一个叫莱弗瑞的？”
“我又不认识。”他说。
“这都不是什么秘密了，”我说，“金斯利太太从埃尔帕索发电报来说她和莱弗瑞要去墨西哥。”我从兜里掏出电报，拿给他看。他不慌不忙从衬衫口袋里摸出眼镜，停下脚步看起来。他把电报还给我，收好眼镜，凝望着湛蓝湖光的远处。
“你之前对我说了那么多，也该让你掌握点小机密。”我说。
“莱弗瑞来过一次。”他缓缓说道。
“他承认几个月前见过金斯利太太一回，兴许就是在这儿吧。他说打那以后再没见过她。我们不知道该不该信他。没理由信他，也没理由不信。”
“那么他俩这会儿不在一起吧？”
“他说不在一起。”
“我觉得她不会为结婚这类事小题大作，”他平静地说，“去佛罗里达度个蜜月更像她的作风。”
“可你没法给我什么确切信息吗？你有没有看见或者听见什么准信儿？”
“没有，”他说，“再说就算有，我也不见得会说。我是卑鄙，但还不至于那么卑鄙。”
“行，多谢配合。”我说。
“我没欠你的情，”他说道，“见你的鬼去，你们这些天杀的狗侦探，统统见鬼去！”
“怎么又来了。”我说。
此时我们走到了湖的尽头。我丢下他，独自走上小码头。我靠在码头边缘的木栏上，发现先前看到的凉亭不过是面朝水坝、竖起成钝角的两堵墙壁。墙上悬着约摸两英尺宽的房檐，好比加了顶盖。比尔·切斯从我身后走过来，靠在我旁边的栏杆上。
“并不是说我就不感谢你的酒。”他说。
“嗯。湖里有鱼吗？”
“有些鳟鱼，都是他娘的老油条。没有新进来的。我不太钓鱼。随它们是死是活。抱歉我又爆粗口了。”
我咧嘴笑笑，靠在栏杆上低头盯着宁静深邃的湖水。低头仔细看时，湖水是绿色的。水里有动静，有个淡绿色的东西在快速游移。
“那是爷爷，”比尔·切斯道，“看那老畜生的身材。吃那么胖真该害臊。”
水下面似乎有层平地。我搞不懂那用来干吗，便问他。
“坝没建起来时，那本是上下船的地方。水坝让水平面提升很多，老码头就淹了六英尺深了。”
一根磨破的绳子一端系着艘平底船，一端拴在码头的桩子上。船几乎是静止地浮在水上，但又并非纹丝不动。空气安宁、平静而和煦，一派城市里难得的清寂。我愿在那儿待上好几个钟头，什么也不做，把德雷斯·金斯利和他老婆还有他老婆的男友一股脑儿抛到九霄云外去。
突然，我身边一阵剧烈骚动，伴随着比尔·切斯的声音：“快看那儿！”他这一嗓犹如山间的雷鸣。
他粗糙的手指深深嵌进我手臂上的肌肉，直到我痛得再也受不了才作罢。他的身体在栏杆上远远探出去，着了魔似的盯着下面，原本晒得黝黑的脸，此时竟也生生透出白来。我循着他的目光，望向那没在水底的平台。
在那座淹没的绿色木架边缘，有个东西懒洋洋从暗处飘了出来，停顿片刻，又飘回木板底下，看不见了。
那东西像极了人的手臂。
比尔·切斯僵硬地挺直起来。他一声不响转过身，踏着沉重的步伐沿码头往回走。他在一堆乱石前俯下身，大喘气。我听到他急促的喘息声。他拣出一块大石头，举到齐胸高，迈步回到码头上。那石头起码一百磅重。他脖子上的肌肉，裹着紧绷的棕色皮肤股股暴突，犹如帆布下拉直的绳子。他牙关紧咬，气息从齿缝里一抽一吐，嘶嘶作响。
他走到码头口，稳住身体，举起石块。石头在空中悬了片刻，他的眼睛死死盯住下方，打量着。他口齿不清地惨叫一声，身子猛地前倾，抵住颤动的栏杆，将那块有力的大石向水里砸去。
水溅得比我们人还高。石头垂直沉下，结结实实砸在水底木板的边缘，几乎跟我们看到那东西飘进飘出的位置毫厘不爽。
湖水剧烈涌动了一阵，波纹渐渐扩散，淡入远景，一圈挨一圈，越来越小，中心冒着几丝泡沫。水下隐隐传来木板断裂的声响，这声音似乎是经过好久才传进我们耳朵。突然，一块老旧的烂木板戳出了水面，参差不齐的一端足足有一英尺裸露在外，随即啪的一声瘫倒，飘向远处。
湖底复归清澈。有什么东西在水里动，但不是木板。它缓缓上升，漫不经心得无以复加——一个形状扭曲的长条形黑色物什，一边升起，一边懒懒地在水中翻卷。破水面而出时，那东西随意轻松，不慌不忙。我看到毛衣，湿透了，黑的；皮外套，比墨水还黑；宽松的长裤。我看到鞋子和两只鞋子间鼓起的什么恶心东西，还有裤腿的翻边。我看到一头暗金色的鬈发，故意似的在水里草草挺直半刻，旋即又绕成一团。
那东西又翻滚了一下，登时露出一条胳膊，恰好高出水面分毫。胳膊尽处是一只肿胀的手掌，也不知是长在哪头怪物身上。接着脸出现了。鼓胀的一团灰白色烂肉，没有面目，没有眼睛，没有嘴巴。一块灰色面疙瘩，一头披人发的恶煞。
一根颇有分量的绿宝石项链戴在原本是脖子的地方。未经打磨的大块绿宝石一半嵌在肉里，由某种亮闪闪的东西连接在一起。
比尔·切斯紧握扶栏，指节颗颗膨出，绷得一点没了褶皱。
“缪丽尔！”他的嗓子沙哑了，“乖乖，老天爷啊，那是缪丽尔！”
他的声音仿佛很遥远，仿佛是翻过了山，穿越了寂静的茂密树林才传到我的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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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区，聚居了很多作家、艺术家，以其豪放不羁的波希米亚气氛著称。

7
透过木棚的窗户，我看到长台一头堆满了蒙尘的文件夹。上半扇门是玻璃的，印着几组油墨斑驳的字。警察局长。消防队长。镇警长。商会。玻璃底端的角上系着USO[1]的牌子和红十字会标志。
我进了屋。一边角落里是个大腹取暖炉，长台后面的另一角则摆了张卷盖书桌。墙上贴着一大张蓝色的辖区地图，旁边的木板上有四个钩子，其中一个挂着块麦基诺厚呢毯，磨破了，打了许多补丁。文件夹旁边还有一个长台，上面照例是弹簧笔、所剩无几的吸墨纸和沾了黏稠污迹的墨水瓶。书桌旁的那面墙上刻满了数字，都是些电话号码，看来是要跟这木棚长相厮守了。笔迹很幼稚。
书桌后面的木扶手椅上坐着一个男人。他两腿一前一后搁在木板上，像在滑雪。左腿挨着一只痰盂，大得都能盘进整条水管。他后脑勺罩一顶汗渍斑斑的斯泰森毡帽，两只光秃秃的大手扣在肚子上，十分别扭，往下是腰带，束一条卡其布裤子，早已给刷洗得很薄了。他的衬衣与裤子很相称，只不过褪色得更厉害。衬衣纽扣一径扣到脖子，没戴领带。他的头发是棕褐色的，只有鬓角是踩脏了的雪的颜色。他左边屁股坐得更低，因为右边屁股口袋塞了只枪套，一把点四五左轮手枪露出半英寸枪托，嵌在背部敦实的肌肉里。他左胸上的星形徽章有一个角折了。
他耳朵很大，眼神友善，嘴里缓缓嚼着。模样凶悍得能赶上一只松鼠，但远没那么战战兢兢。从哪方面看我都很喜欢他。我靠在长台上，瞅瞅他，他也瞅瞅我，点点头，吐出半品脱烟草色的唾液。那黏液顺着他的右腿落进痰盂的水中，发出恶心的声响。
我点上一支烟，四顾寻找烟灰缸。
“地上就行，小子。”那友好的大块头说道。
“你是巴顿警长？”
“警官兼代理警长。法律管得着的事儿，这里我说了算。至少能干到选举。这次有几个好小伙子跟我竞选，没准我就输了。工资八十块钱一个月，包住，提供木柴和电。在这犄角旮旯的山区，不算小数目了。”
“没人能赢得了你，”我说，“你要出大名啦。”
“怎么说？”他漠然问道。那痰盂又遭了殃。
“前提是小鹿湖也归你管。”
“金斯利的地方。当然能管。那边有麻烦了，小子？”
“湖里有具女尸。”
这下他彻底震惊了。他松开手掌，挠着一边耳朵。他抓住扶手站起来，灵巧地一蹬，身下的椅子就向后挪了。站直了，他其实很魁梧健壮。之前是因为他乐呵呵的，才让人觉得他胖。
“我认识？”他不安地问。
“缪丽尔·切斯。你应该认识。比尔·切斯的太太。”
“噢，我认识比尔·切斯。”他的声音坚定了几分。
“像自杀。她留了张纸条，听口气只是离家出走。不过也有可能是遗书。样子挺惨。看那情形，在水里泡了很久，总有个把月了。”
他挠挠另一边耳朵。“怎么回事呢？”这会儿他的眼睛在仔细观察我的脸，缓慢而冷静，但观察着。他好像一点不急于切入正题。
“一个月前他俩吵了一架。比尔去了湖的北岸，离开了几小时。回到家他发现缪丽尔走了。从此再没见过她。”
“知道了。你是谁呢，小子？”
“我叫马洛。是从洛杉矶赶过来查看这地方的。金斯利写了条子让我找比尔·切斯。他带我在湖边转了转，又走上那个电影公司建的小码头。我俩正靠着栏杆朝水里看，那淹了的木板平台，也就是以前的船码头下面竟有个手臂一样的东西在起伏。比尔扔了块大石头下去，尸体就浮上来了。”
巴顿看着我，肌肉纹丝不动。
“你看，警长，我们是不是最好跑一趟？那家伙受了刺激，快疯了。他一个人在那儿呢。”
“他身边有多少酒？”
“我走的时候没剩多少了。本来我有一品脱，不过我们边聊边喝，差不多完了。”
他走到卷盖书桌前，打开抽屉。他拿出三四个瓶子，举到光亮处照照。
“这宝贝儿还没怎么动过呢，”他说，拍拍其中一瓶，“弗农山庄。应该能镇住他了。县里不给我钱买应急的酒，我只好东弄一点西弄一点。自己不喝。始终不明白为啥有些人离不了这劳什子。”
他把酒瓶塞在左边屁股口袋里，锁上书桌，抬起长台的折板。他在门玻璃内侧贴了张卡片。出门时我瞄了一眼，上面写着：二十分钟后回来——也许吧。
“我开车去找霍利斯医生，”他说，“很快就回来接你。那是你的车？”
“是的。”
“那等我回来，你就跟上吧。”
他钻进一辆车。车装了警笛、两盏红色聚光灯、两盏雾灯和红白双色防火板；一只崭新的空袭警报器安在车顶；后座搁了三柄斧头、两大卷粗绳子和一只灭火器；脚踏板支架上放着备用的罐装汽油、润滑油和水；搁架上的备用轮胎连一根绳子，绑着另一个备胎；坐垫里的填料都戳出来了，尽是肮脏的一团团；车身所剩不多的油漆上足足积了半英寸的灰。
挡风玻璃右下角有张白色卡纸。上面用粗体写着：
“投票人，注意！继续选吉姆·巴顿当警长吧！他老了，没法再找工作了。”
他调转车头，沿街开走了，扬起一阵盘旋的白色灰尘。
<hr/>
[1]“United Service Organizations”（劳军联合组织）的缩写。

8
他在公交车站街对面的白框架建筑前停下车。他走进白楼，不久带了个男人出来。那男的坐进放着斧头和绳子的车后座。警车原路开回来，我尾随上去。我们驶上主干道，沿途尽是宽松长裤、运动短裤、法式套衫、打结的大手帕、隆起的膝盖和艳红的嘴唇。我们就在缝隙间穿行。出了村庄，我们开上灰尘弥漫的山冈，停在一间小屋前。巴顿轻按警笛，一个身穿褪色蓝布工装的男人开了门。
“上车，安迪。有事。”
蓝布工装阴着脸点点头，一闪身，进了屋。出来时戴了一顶浅灰色猎狮帽。巴顿腾挪到一边，把驾驶座让给他。他三十来岁，黑魆魆的，手脚灵活。模样有点脏，有点营养不良，本地人往往这样。
我们向小鹿湖进发，一路上我吃的灰尘都能用来做一炉馅饼了。在那扇五根木条的门前，巴顿下车替我们开了道，我们继续赶路，终于抵达目的地。巴顿又下了车，走到湖边，向对岸的小码头望去。比尔·切斯赤膊坐在地上，脸埋在手里。他身旁湿漉漉的木板上，有个东西直挺挺躺着。
“我们可以再过去一点。”巴顿说。
两辆车继续向前，行至湖的尽头。一行四人下车走向码头，比尔·切斯背对着我们。医生停下脚步，手帕捂住嘴一阵猛咳，随后看着手帕，若有所思。他瘦骨嶙峋，两眼暴突，一张苦瓜脸病恹恹的。
那挺直的东西是个女人，她卧倒在木板上，胳臂下面有条绳子。比尔·切斯的衣服扔在一边。他那条膝盖扁平、有伤疤的坏腿向前伸出，另一条腿则曲着，他的额头靠在上面。身后有人走近，他却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巴顿从屁股口袋里拔出那瓶一品脱装的“弗农山庄”，拧开盖子递上去。
“痛快喝吧，比尔。”
空气里有股恶心难闻的气味。比尔·切斯好像并未察觉，巴顿和医生也没反应。那个叫安迪的男人从车里拿了张土黄色的毯子盖在尸体上。接着，他沉默着走到一棵松树下，吐了。
比尔·切斯深饮了一大口，愣愣坐着，手里的酒瓶抵住光秃的膝盖。他说起话来，声音僵硬而沉闷。他不看任何人，没有明确的说话对象。他谈起那天的争吵和吵完后发生的事，却不说引发事情的缘由。他没提金斯利太太，甚至都没有轻描淡写地随口带过。他说我离开后，他弄了条绳子，脱掉衣服，跳进水里把东西捞了上来。他先把它拖上岸，再驮到码头。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之后他又下了一趟水。他不必告诉我们为什么。
巴顿拈了片烟草放进嘴里，默默嚼着，平静的眼神里只有空无。接着，他牙关紧闭，俯身扯掉盖尸体的毯子。他小心翻转尸体，仿佛生怕一碰就碎。午后将尽，阳光照在那根嵌进死人浮肿脖颈里的绿宝石项链上，一闪一闪。石头切得很粗糙，黯淡无光，看着像皂石或仿真玉石。连接项链两头的是一条带鹰爪搭扣的镀金链子，搭扣上缀满小钻石。巴顿挺起宽阔的后背，在黄褐色的手绢上擤了擤鼻子。
“你怎么看，医生？”
“什么怎么看？”那突眼睛的男人厉声说。
“死因和死亡时间。”
“别他妈犯傻，吉姆·巴顿。”
“一点儿看不出来，嗯？”
“就凭看那玩意儿？老天啊！”
巴顿叹了口气。“是像淹死的，”他承认，“但有时候也不好说。之前有过几个案子，受害人是被人用刀或者毒药或者什么东西杀死的，他们会把他浸在水里，伪造死因。”
“这儿类似的情况很多？”医生凶恶地问道。
“对天发誓，打我管事儿起，这儿就出过一桩凶杀，”巴顿说道，眼角余光扫着比尔·切斯，“北岸米彻姆老爹的案子。他在希迪峡谷有间小屋，夏天跑去一处老砂矿淘金，说贝尔托普附近山谷里有人帮衬。晚秋时，人们有一阵子没见到他。后来下了场大雪，他家屋顶半边塌了。我们赶过去想把屋顶撑起来一点，心想老爹估计是下山过冬，谁都没告诉。探矿老手的做事风格嘛。唉老天啊，老爹他根本没下山。他躺在床上呢，一把引火的斧头，大半截都嵌进后脑勺啦。我们始终没查出是谁干的。有人猜测他忙活了一夏天，准藏着一小袋金子呢。”
他深沉地看看安迪。那戴猎狮帽的舔着一颗牙齿，说道：
“我们当然知道是谁干的。盖伊·波普干的。只不过我们发现米彻姆老爹时，盖伊已经在九天前得肺炎死了。”
“十一天。”巴顿说。
“九天。”戴猎狮帽的说。
“都过去六年了，安迪。爱怎么说都行，小子。你怎么就咬定是盖伊·波普干的呢？”
“我们在盖伊屋里找到了三盎司的小金粒，还有一些泥土。盖伊的地里从来没有出过比沙子大的金粒。老爹那儿却发现了好多次金粒，都是一本尼威特[1]重的。”
“好吧，就是这么回事儿，”巴顿茫然对我笑笑，“人总有健忘的时候，对吧？再仔细也没用。”
“条子那一套！”比尔·切斯厌恶道。他套上裤子，重新坐下穿鞋子和衬衫。穿好后他站起身，伸手拿了酒瓶痛饮一番，小心翼翼地把瓶子放在木板上。他猛地向巴顿伸出一双毛茸茸的手腕。
“你们这帮家伙就是这么想的。拷上我，完事儿。”他粗声粗气道。
巴顿没理会，走到栏杆前，向下张望。“怪了，尸体会在这位置，”他说，“这会儿是没啥水流，但有水流的时候，是冲向水坝的。”
比尔·切斯放下手腕，静静道：“她自己干的，你个蠢货。缪丽尔水性很好。她潜到水里，游到木板下面，直接把水吸进肚里。只能这样。没别的法子。”
“我可不这么觉得，比尔。”巴顿温和地答道。他的眼神空荡荡，像新买的盘子。
安迪摇头。巴顿看着他，狡黠一笑。“又挑刺儿，安迪？”
“是九天，我告诉你。刚倒推过。”那戴猎狮帽的男人悒悒道。
医生一挥手臂，摸着脑袋走开了。他用手绢捂着嘴又咳了一阵，还像之前一样，深情地注视着手绢。
巴顿朝我眨眨眼，向栏杆外吐了口痰。“咱讨论这件事吧，安迪。”
“拖着死人去水下六英尺深，你试过吗？”
“没有，倒真没试过，安迪。那为什么不能用绳子呢？”
安迪一耸肩。“用绳子的话，尸体上会有痕迹。要是都暴露到这分上了，还瞎起劲掩盖个啥啊？”
“时间问题，”巴顿说，“另有些事得安排。”
比尔·切斯吼了他们一顿，伸手操起地上的酒。看着那一张张认真的山里人面孔，我不知道他们究竟在想什么。
巴顿心不在焉道：“听说有张纸条来着。”
比尔·切斯从钱包里翻出那张折叠的横线纸条，抖开来。巴顿接过纸条，慢慢读着。
“好像没日期嘛。”他评论道。
比尔·切斯严肃地摇摇头。“没有。她一个月前走的。六月十二日。”
“之前离开过你一回，是吧？”
“没错，”比尔·切斯逼视着他，“我喝醉了，跟一个妓女混在一块儿。就在去年十二月下第一场雪之前。她走了一个礼拜，回来时花枝招展的。说她刚好有事得出去一阵，住以前一起在洛杉矶工作的一个姑娘那儿。”
“那人叫什么名字？”巴顿问。
“从没跟我说起，我也从来不问。缪丽尔的事我一向不干涉。”
“当然。那次留了纸条吗，比尔？”巴顿平和地问道。
“没有。”
“这条子看着有点旧啊。”说着，巴顿举起纸条。
“在身边带了一个月，”比尔·切斯气冲冲说道，“谁告诉你她之前出走过？”
“忘了，”巴顿说，“在这种地方嘛，你是知道的。出点什么事，很少能逃过大伙眼睛。只有夏天也许好些，会来很多外乡人。”
有一晌，大家都没说话，随后巴顿漫不经心道：“你说她是六月十二号走的？还是你认为她走了？你说当时湖对面的人也在这儿？”
比尔·切斯看看我，脸色又阴沉下来。“问这包打听吧——要是他还没有把事情一五一十都告诉你。”
巴顿根本不看我。他望着小鹿湖远处山峦的轮廓。他柔声说：“马洛先生什么也没告诉我，比尔。只说了尸体是怎么浮上来的，死的人是谁。还有像你认为的那样，缪丽尔走了，留下这张你给他看过的纸条。我想这都没什么不对，你说呢？”
又是一阵沉默。比尔·切斯低头盯着几英尺外盖了毯子的尸体。他握紧拳头，一大滴眼泪流下面颊。
“当时金斯利太太在，”他说，“她是同一天下的山。另外几间小屋里没有人。佩里和法夸尔两家这一年都不在山上。”
巴顿点点头，没吭声。半空中悬着一个真空地带，一触即发，仿佛有件什么事，人人心知肚明，却不必道破。
比尔·切斯暴跳如雷：“抓我进去吧，你们这些狗娘养的！没错就是我干的！我溺死她的。她是我的姑娘，我爱她。我是个烂人，做了半辈子烂人，往后也改不了了，但我仍然爱她。也许你们这些家伙不会懂。也不必去弄懂了。抓我进去吧，他妈的！”
没有人说一句话。
比尔·切斯低头看他结实的棕色拳头。他凶恶地向上一挥拳，使尽全身力气打在脸上。
“你们这些狗娘养的杂种。”他低声说，刺耳地喘着气。
他的鼻子慢慢流出血来。他站着，血流过嘴唇，流过嘴角，一直流到下巴。一滴血缓缓落在他的衬衣上。
巴顿静静说道：“要带你下山问几个问题。这你是知道的。我们没有控告你犯了什么事，但那儿的人得跟你谈谈。”
比尔·切斯迟钝地说：“我能换下衣服吗？”
“当然。你跟他去，安迪。顺便看看能不能找来什么东西，把他在这儿搞到的东西包一包。”
他们沿着湖边的小路走了。医生清清嗓子，远眺湖面，叹了口气。
“你准备用我的救护车把尸体运下去，是吧吉姆？”
巴顿摇头。“不。县里紧巴巴的，医生。直接运下去吧，应该会比你叫救护车来便宜。”
医生气呼呼走开了，扭头说道：“葬礼也要我出钱的话，开口就是了。”
“这话说的。”巴顿叹气道。
<hr/>
[1]英美金衡单位，1本尼威特合1.555克。

9
印第安岬酒店是一幢棕色建筑，就在新建的舞厅对面街角。我在酒店前泊好车，去盥洗室洗了脸和手，梳掉头发里的松针，随后走进毗连大堂的餐厅。整个地方人多得要溢出来，男的穿着休闲夹克，满口酒气；女的尖声大笑，指甲涂得血红，指节污垢斑斑。经理是一个低成本打造的硬汉，外套也不穿，叼着支烂雪茄，正戒备地巡视房间。收银台前，一个灰白头发的男子鼓捣着一台小无线电，收听战争新闻。机器的杂音多得好比土豆泥里的水分。房间深处的角落里，一支五人乡村管弦乐队在演奏。他们穿着不合身的白夹克和紫衬衫，一边拼命吹打，誓要压倒酒吧间的喧闹声，一边在缭绕的烟雾和醉醺醺的呓语中呆滞地笑着。狮角的夏天，美好的时节，热火正朝天。
我狼吞虎咽下一份所谓的套餐，喝了一杯白兰地，止住反胃的冲动，出门走上大街。天还大亮，但有些霓虹灯已经开了。各种声响交织着，撼得傍晚摇晃不已：汽车喇叭欢快的闹腾声，孩子的尖叫声，保龄球的碰撞声，投分球台的滚球入洞声，打靶场里点二二步枪轻快的火药爆裂声，点唱机疯狂的高歌声，而在这片喧嚣的掩映下，快艇在湖面上刺耳地轰鸣，漫无目的却又豁出性命似的疾行。
我的克莱斯勒里坐着一个穿黑色便裤的棕头发女孩，苗条、严肃。她抽着烟，正同一个坐在车踏板上的度假农场牛仔说话。我绕到车另一边，坐进去。那牛仔一提牛仔裤，跑了。那女孩没动。
“我是波蒂·凯佩尔，”她乐呵呵地说，“白天是这儿的美容师，晚上在《狮角旗》报社工作。不好意思，坐你车里了。”
“没关系，”我说，“你是想就这么坐着还是想让我开你去什么地方？”
“这条路往前开一段会安静些，马洛先生。要是您愿意赏脸跟我谈谈。”
“你在这儿的内线真够强的。”说完我发动了汽车。
我一路驶过邮局，到达一处街角，标着“电话”字样的蓝白双色箭头指向通往湖边的窄径。我转上小径，开过电话局——那是一间小木屋，门前有带围栏的小草坪。待又经过一间小屋，我在一棵高大的橡树下停了车。树枝张牙舞爪，横跨整段路面，足足衍伸到五十英尺开外。
“这儿成不，凯佩尔小姐？”
“是太太。不过叫我波蒂就行了。大家都这么叫。挺好。很高兴认识你，马洛先生。我知道你打好莱坞来，那座罪恶之城。”
她伸出一只有力的棕色手掌，我握了握。天天用波比大头针给丰满的金发女郎束头发，她那一握仿佛卖冰人的钳子。
“我见过霍利斯医生了，”她说，“聊了缪丽尔·切斯。我想你能给我点详细情况。听说是你发现了尸体。”
“其实是比尔·切斯发现的。我正好跟他在一起。你跟吉姆·巴顿谈过了？”
“还没。他下山了。反正他也不会向我透露很多。”
“他要去参加重选，”我说，“而你是记者。”
“吉姆当不来政客，马洛先生，而我也很难称得上记者。我们这份小报就是外行的小打小闹。”
“嗯，你想知道什么？”我敬她一支烟，为她点上。
“告诉我事情的来龙去脉就行。”
“我带着德雷斯·金斯利的介绍信来这儿看他的地产。比尔·切斯领我参观，跟我聊天，告诉我他太太出走了，还给我看她留下的纸条。我身边刚好有瓶酒，他一口气喝完了。他心情很低落。喝了酒他放松了一些，但还是孤独，很想说话。事情就是那样。我不认识他。绕过湖尽头回去时，我们走到码头上，比尔看到水里的木板下有只手臂漂出来。原来正是缪丽尔·切斯的手臂。大概就是这样了。”
“听霍利斯医生说她在水里泡了很久。烂得不成人样了什么的。”
“是的。他说她已经死了整整一个月。没道理不这样认为。那就是张自杀的遗言。”
“对此可有什么怀疑，马洛先生？”
我斜眼看她。蓬松的棕头发下面，一双沉思的黑眼眸朝我望来。暮霭沉落得非常缓慢。只感到阳光的色泽微微起了变化。
“对这类案子，我想警察总会有所怀疑的。”我说。
“你呢？”
“我的意见微不足道。”
“姑且说来听听？”
“今天下午我第一次见到比尔·切斯，”我说，“他给我的印象嘛，是个急性子，而他也说自己不是什么圣人。但他似乎很爱他太太。要说他明知道他太太烂在码头下面的水里，还能在附近晃悠一个月，走出屋子晒晒太阳，面朝平静的蓝色湖水，由近到远眺望一番，心里头装着水下的猫腻和事情的经过，而且是他把尸体放那儿的——我是不能想象的。”
“我也不能，”波蒂·凯佩尔柔声说，“谁都不能。不过我们心里明白，这种事以前有过，将来也会再有。你是做房地产的，马洛先生？”
“不是。”
“那我能问问你是做哪行的吗？”
“还是不说了吧。”
“这就相当于是说了，”她说，“再说霍利斯医生把你的全名告诉吉姆·巴顿了。我们办公室有洛杉矶的人名地址录。我可跟谁也没提起噢。”
“你太好了。”
“而且，要是你不乐意，”她说，“我就不会跟人说。”
“我怎么回报你？”
“不必，”她说，“完全不必。我不敢说自己是个很好的记者。我们也不会刊登任何让吉姆·巴顿难堪的内容。吉姆是好人中的好人。不过你已经开工了，对吗？”
“别乱下结论，”我说，“我对比尔·切斯一点兴趣都没有。”
“对缪丽尔·切斯也没有兴趣？”
“我干吗要对缪丽尔·切斯感兴趣呢？”
她小心地在仪表板下面的烟灰缸里掐灭了烟。“随你怎么说吧，”她说，“不过有件小事你大概乐意想一想，如果你还不知道的话。大约六个礼拜前，打洛杉矶来了个叫德·索托的警察——一个老流氓，那叫一个粗鲁啊。我们不待见他，也没有向他透露太多。我是指报社的我们仨。他带了张照片，说在找一个叫米尔德里德·哈维兰的女人。说是警方办案。那是张寻常的照片，快照给放大的，不是警方用的正规照片。他说他得到消息，那女的就住这儿。照片上的女人很像缪丽尔·切斯。头发似乎是浅红的，发型也跟她在这儿梳的很不一样，而且眉毛都拔成了窄窄的弧形，这让人的容貌改变很大。但那人就是很像比尔·切斯的太太。”
我笃笃轻敲着车门，过了片刻说道：“你对他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一来，我们不能确定。二来，我们不喜欢他的态度。三来，就算我们能确定，并且喜欢他的态度，我们可能也不愿意由着他去骚扰缪丽尔。何必没事找事儿呢？人人都做过后悔莫及的事。拿我说吧。我以前——嫁给过雷德兰兹大学的一个古典语言教授。”她轻声一笑。
“你的故事也可以登报了啊。”我说。
“没错。但在这儿我们都是普通人。”
“这个德·索托见了吉姆·巴顿吗？”
“当然，肯定见了。吉姆没提。”
“他向你出示警徽了没？”
她想了想，摇摇头。“印象中没有。他说什么，我们就想当然接受了。他那副样子，确实很像城里五大三粗的警察。”
“要我说，就因为他那副样子，他才有可能不是警察。有谁对缪丽尔提起过这家伙吗？”
她犹豫了，静静朝挡风玻璃外看了良久，随后转过脸来点点头。
“我。关我屁事，对不？”
“她怎么说？”
“啥也没说。她滑稽地微微一笑，有点尴尬，好像我开了个蹩脚的玩笑，随后走开了。不过我真的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一丝奇怪的神情，一闪而过。你对缪丽尔·切斯仍旧没有兴趣吗，马洛先生？”
“干吗要有呢？今天下午来这儿之前，我从没听说过她。真的。我也从没听说过米尔德里德·哈维兰这么个人。送你回镇子？”
“噢，不必了，谢谢。自己走就行。就几步路。非常感谢。我只盼比尔别摊上麻烦。尤其是这么难办的麻烦。”
她下了车，一只脚还没落地。她甩头一笑。“他们说我是个很棒的美容师，”她说，“但愿是真的。记者的活儿，我干得真烂。晚安。”
我说晚安。她渐渐走入夜色之中。我坐在车里看着她，直到她走上大街，一拐弯不见了。我跨出克莱斯勒，向电话公司那栋土里土气的房子走去。

10
身前，一头戴着皮质狗项圈的雌驯鹿悠然穿过小路。我拍拍她粗糙多毛的脖子，走进电话公司。一个穿便裤的小姑娘坐在小桌前，埋头翻查本子。她报给我打到贝弗利山的话费标准，为我兑好硬币。电话亭在门外，紧挨着房子正面的墙。
“希望你喜欢那儿，”她说，“安静，舒服。”
我把自己关进亭子。花九十美分，我能跟德雷斯·金斯利说上五分钟。他在家，电话很快接通了，但线路里尽是山里的杂音。
“在那儿有什么发现吗？”他问我。一听那声音，就知道他已三杯下肚，又雄赳赳气昂昂起来了。
“发现多了去了，”我说，“可都不是我们需要的。你是一个人吗？”
“怎么了？”
“我无所谓。不过我知道我要说什么。你不知道。”
“好吧，不管了，说吧。”他说。
“我跟比尔·切斯谈了很久。他很孤独。他太太抛下他走了——一个月前。他们吵了一架，他跑出去买醉，回到家时她不见了。她留下一张条子，说宁可死也不跟他过了。”
“比尔大概是喝得有点多。”金斯利的声音很邈远。
“等他回到家，两个女的都走了。他不知道金斯利太太去了哪里。莱弗瑞五月里来过，但之后就不来了。这点莱弗瑞自己也承认。当然咯，莱弗瑞可能趁比尔出去喝酒的时候又上了一次山，但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而且那样的话，下山的就应该是两辆车。我原先认为有可能金太太和缪丽尔·切斯是一道离开的，只是缪丽尔自己也有一辆车。不过，虽然这个念头价值不大，却也被后来的事态发展推翻了。缪丽尔·切斯压根没走。她跑到你那个私人小湖里去了。今天刚浮上来。我在场。”
“老天爷啊！”金斯利的声音惊恐得恰到好处，“你是说她投湖自杀了？”
“也许吧。她留下的也许是遗书。自杀或者离家出走，都说得通。尸体卡在码头下方淹没水中的老码头下面。当时我们正站在码头上朝水里看，是比尔发现那儿有只手臂在荡。他把尸体拖上了岸。他们拘捕他了。那可怜的家伙整个儿垮了。”
“老天爷啊！”金斯利又说了一遍，“想想他也会的。是不是看上去是他——”他说到一半没声了，话务员插话让我再加四十五美分。我投进两个二十五分的硬币，线路通了。
“看上去是他什么？”
一时间非常清晰，金斯利的声音说道：“看上去是他谋杀了她？”
我说：“很像。吉姆·巴顿，当地的警长，看到那纸条没写日期，不太高兴。好像之前缪丽尔离开过他一次，也是因为某个女人。巴顿似乎怀疑比尔手里的是以前的纸条。不管怎么说吧，他们已经把比尔带去圣贝纳迪诺审讯了，死人则送去验尸了。”
“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呢？”他缓缓问道。
“嗯，发现尸体的是比尔自己。他没必要带我走近那码头。缪丽尔原本可能在水里再待上很久，甚至永远。纸条旧也不奇怪，因为一直放在钱包里，比尔时不时摩挲，看着那行字伤心。写纸条往往容易不留日期。要我说，像那样的条子多半是没有日期的。写的人通常很匆忙，没工夫顾到日期。”
“人准是死了很久了。眼下他们能发现什么？”
“我不清楚他们设备怎么样。他们应该能验出她是不是溺死的。还有尸体上有没有浸泡和腐烂都无法抹去的暴力伤痕。他们能查出她是不是被枪杀或者被刀捅死的。如果喉部的舌骨断了，他们就能初步认定她是被掐死的。我们主要的问题是我得说明来此地的原因。审案时我得作证。”
“糟糕啊，”金斯利咆哮道，“糟透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回家路上我准备跑一趟普里斯科特酒店，看看有啥收获。你太太和缪丽尔·切斯关系好吗？”
“应该吧。多数时间，克丽斯特尔都很随和。我几乎不认识缪丽尔·切斯。”
“你认识一个叫米尔德里德·哈维兰的人吗？”
“谁？”
我重复了一遍那个名字。
“不认识，”他说，“我有什么理由应该认识这么个人？”
“我每问你一个问题，你就反问一个。”我说，“不，你没有什么理由应该认识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尤其是既然你几乎不认识缪丽尔·切斯。我明儿早再打给你。”
“打吧，”他说，犹豫了一下，“对不住啊，让你摊上这么个麻烦。”他补充道，接着又支吾起来，说了句晚安便挂了。
电话铃立马又响了，长途话务员语速飞快，说我多放了五分钱。我说看到这种小洞就想往里塞东西。她听了不太高兴。
我跨出亭子，用力吸了几口空气。小路尽处，那头戴皮圈的驯鹿堵住了围栏的缺口。我使劲想把她推开，结果她靠在我身上就是不让路。于是我翻过围栏，回到车上，折返村庄。
巴顿的指挥所里有盏吊灯亮着，但木棚空无一人，那张“二十分钟后回来”的卡片还紧贴在门玻璃内侧。我继续开，经过码头，到了一处废弃海滩的边缘。几艘小汽船和快艇还在平滑的湖面上瞎晃荡。湖对岸，微小的山坡上立着一些玩具似的小屋，星星点点的小黄灯逐渐亮起。山脊上方，一颗明星低悬在东北的天空，独自辉耀。一只鸫鸟站在百英尺高的松树顶端，静等天色转黑，好唱响他晚安的歌。
没过多久，天色够黑了，他唱完一曲，飞上天，转眼消失在看不见的深处。我把香烟弹进几英尺外静止的水中，爬回车里，发动引擎向小鹿湖方向驶去。

11
出入那条私家道路的大门上了挂锁。我把克莱斯勒停到两棵松树间，爬过大门，沿着路牙子蹑行，直到小湖的水光突然在我脚边荡漾。比尔·切斯的小屋黑漆漆。苍白的花岗岩露头上，映着另一边三间小屋支离突兀的阴影。淌过坝顶的涓涓细流闪着微光，几乎是无声地流下水泥斜坡，落进小溪中。我听了听，听不到一丝别的声音。
切斯家的正门锁上了。我绕到屋后，发现后门上挂了一把恶形恶状的锁。我贴着墙走，摸了摸窗纱。都很紧实。高一点的地方倒是有扇窗没装窗纱。那是扇农舍里常见的双开小窗，就在北墙的中间。也锁了。我静静站着，又听了一阵。没有风，树安静得如同它们的影子。
我试着用刀片在小窗的中缝里划了几下。没用。锁闩一动不动。我靠在墙上，思考片刻，接着猛地抓起一块大石头，朝两面窗格中间砸去。伴随着一声裂响，锁闩迸出了干枯的木窗格。窗开了，后摆进一片漆黑中。我在窗台上撑起身体，勉力把一只麻木的腿甩上去，慢慢挪进窗口。我翻身下地，进了屋。从那么高的地方爬下来，我不禁一边转身一边嘀咕了几句，又听起动静来。
一道刺目的手电光正对我的眼睛照过来。
一个异常冷静的声音道：“我要是你，就在这儿歇下脚，小子。你准累坏了。”
手电照得我靠在墙上动弹不得，活像只被人捏死的苍蝇。手电关了。吉姆·巴顿坐在桌边的一只莫里斯椅[1]上。一条带流苏的围巾搭在桌子一端，碰到他的膝盖。他还是当天下午那身装束，惟添了紧身皮外套。那外套从前准也新过，大概得是格罗弗·克利夫兰头一届任期[2]的时候。他手里就拿着那支手电。他的下巴徐徐动着。
“东西也砸了，窗也爬了，你还想干吗，小子？”
我拖出一只椅子，跨坐上去，手臂靠着椅背，环顾屋内。
“我有个想法，”我说，“一度显得很不赖，但现在看来还是忘掉拉倒吧。”
那屋子比外面看上去要大。我破窗而入的是起居室。里面摆了几件朴素的家具，松木地板上铺着一块碎呢毯子，尽处的墙前是一只圆桌，靠放着一对椅子。透过敞开的房门，一只黑色大厨灶露出一角。
巴顿点点头，他端详着我，眼里并无恶意。“我听到有车来，”他说，“知道必然是往这儿的。不过你脚底功夫相当可以。我一点都没听见。我开始对你有点儿感兴趣了，小子。”
我没说话。
“希望你不介意我叫你‘小子’，”他说，“我不该这么随便的，但习惯了，改不了啊。没一大把白胡子，没关节炎，在我眼里就都是‘小子’。”
我说他想到叫我什么就是什么。我这人不敏感。
他笑了。“洛杉矶的电话簿上记了一堆侦探，”他说，“但叫马洛的只有一个。”
“怎么想到要去查的？”
“或许可以称之为查人底细的好奇心吧。而且比尔·切斯对我说你是什么警探。你又懒得告诉我。”
“我本该抽出时间来告诉你的，”我说，“让你心烦了，抱歉。”
“我没有心烦。我可没那么容易心烦。你带证件了吗？”
我拿出钱包，拉拉杂杂给他看了一通。
“行，你身子骨棒，干这行正合适，”他说，“脸上也是高深莫测。我猜你是想搜查这屋子。”
“是的。”
“我已经好好翻过一遍了。刚回去就直奔这儿来。这么说吧，我在指挥所门外停顿了一分钟，就过来了。不过，恐怕我不能让你搜。”他挠挠耳朵。“这么说吧，我也吃不准能不能让你搜。告诉我谁派你来的？”
“德雷斯·金斯利。找他太太。她一个月前跑了。从这儿出发的。所以我也从这儿开始。她应该是跟一个男人跑的。那男的否认了。我觉得会在这儿查到点什么线索。”
“有了吗？”
“没有。可以确定，她到了圣贝纳迪诺，然后是埃尔帕索。往后线索就断了：不过我才入手呢。”
巴顿站起身，打开屋门。松林的刺鼻气息涌进来。他朝门外啐了口痰，重新坐好，抓了抓斯泰森毡帽下的灰棕色头发。他这种难得不戴帽子的头，脱掉帽子未免不堪入目。
“你对比尔·切斯一点没有兴趣？”
“完全没有。”
“你们这伙人大概接不少离婚的生意吧，”他说，“相当龌龊的活儿，在我看来。”
我由他说去。
“金斯利不愿请警察帮忙找他老婆，是吗？”
“不大愿意，”我说，“他太了解她了。”
“你说的这些都没法解释为什么要搜比尔的屋子。”他睿智地说道。
“我就是一四处打听的主儿。”
“鬼话，”他说，“你总能找个比这强点的借口吧。”
“那就算我对比尔·切斯有兴趣好了。但只是因为他碰上麻烦了，而且落得很惨——尽管他确实不是东西。如果他杀了他太太，这屋里就有东西能佐证那种可能。如果他没杀，也有东西可以证明。”
他侧着头，像只警惕的鸟。“比如说呢？”
“衣服、私人首饰、梳妆用品，一个女人准备一去不回时会随身携带的任何东西。”
他慢慢向后靠去。“可她没走，小子。”
“那么东西应该还在。可如果东西还在，比尔就该发现她没带走。他理当知道她没离开。”
“干他娘的，这两种情况都挺糟的。”他说。
“可如果比尔杀了她，”我说，“那他就得把她若是离家出走会带着的东西都给处理掉。”
“你估摸他会怎么处理，小子？”昏黄的灯光把他的一侧脸照成了古铜色。
“听说缪丽尔·切斯自己有辆福特。除了那车，我预计他会把能烧的都烧掉，没法在树林里烧掉的则埋起来。东西沉湖里可能不保险。但他没法把车给烧了或者埋了。那车他能开吗？”
巴顿神情讶异。“当然。他右腿膝盖弯不了，所以用起脚刹来不灵便。但他能靠手刹对付过去。比尔自己那辆福特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刹车踏板装在变速杆左边，靠近离合器，这么一来，他便能用一只脚踩两处了。”
我把烟灰抖进一个蓝色小罐头。看上面的金色小标签，罐头里原本装的是橘子蜜。
“要把车处理掉是他的大难题，”我说，“不管他开去哪儿，总得回来啊。他可不愿意人家看到他回来。要是他直接把车扔街上呢，比如圣贝纳迪诺，很快车就会被发现并确定车主。那种情况他也不会想看到。最好的办法是脱手给走私车贩子，可他不一定认识这么个人。所以他八成就把车藏在从这儿步行就能到的树林里。而步行就能到就说明不远。”
“口口声声说不感兴趣，思路倒是门儿清，”他冷冷说道，“那这下你知道车藏在树林里了。接下来呢？”
“他必须得考虑到车可能被人发现。林子虽然荒僻，可不时会有巡警和樵夫进去。要是车被发现了，最好缪丽尔的东西出现在车里。这会给他两条出路——都算不上无懈可击，但至少不是死路。一，不知道是谁杀了缪丽尔后把东西放在车上，一旦凶案为人知晓，就能牵连比尔。二，缪丽尔确实是自杀的，但故意将东西搁在车上，栽赃比尔。报复性自杀。”
巴顿镇定自若地细心思索了一番。他走到门口，再次减轻喉头的负担。他坐下来，又抓抓头发。他看着我，眼神里是十足的怀疑。
“第一种情况有可能发生，像你说的那样，”他承认道，“但只是有可能。我想不到有谁会那么做。还有那张纸条，这一点得给个解释。”
我摇头。“假设比尔手里的是上一回的纸条。假设缪丽尔确实如他所想，是出走了。没留纸条。一个月过去，太太全无音信，他也许会很着急，心里没底，就把纸条翻出来了，觉得缪丽尔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也好自保。他没有提及这点，但说不定念头是有的。”
巴顿摇头。他觉得这假设不靠谱。我也觉得。他慢吞吞说：“至于你的另一个猜想，简直荒唐！自杀不算，还要摆东西栽赃别人杀了你，完全不符合我对人性的简单理解。”
“那你对人性的理解也太简单了，”我说，“因为这种事是有过的，而一旦出了这种事，几乎总是女人干的。”
“不，”他说，“我五十七了，疯子见得多了，但没个屁用。我倒倾向于缪丽尔是打算要走的，纸条也是写了的，但还没来得及脱身，就被比尔截住了，他一红眼，就要了缪丽尔性命。然后他就得做我们上面说到的那些事了。”
“我没见过她，”我说，“所以完全不清楚她可能会做些什么。比尔说他俩是一年前在里弗赛德的某个地方遇上的。那之前，她兴许有段又长又复杂的历史。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打扮好了是个很漂亮的金发小妞。差不多总是顺着比尔。挺安静，有点什么事不会写在脸上。比尔说她有脾气，我是一点看不出来。比尔的臭脾气我倒领教过好几回。”
“那你说她长得像不像一个叫米尔德里德·哈维兰的人的照片？”
他的嘴停止了咀嚼，抿得几乎密不透风。随后他又非常缓慢地嚼起来。
“干他娘的，”他说道，“今晚上床前，我得好好看看床底下。确保你没躲在那儿。这消息你是从哪儿听来的？”
“一个叫波蒂·凯佩尔的女孩儿告诉我的，人很好。她业余给报纸干活，采访了我。她刚巧提到，有个叫德·索托的洛杉矶警察拿照片到处找人看。”
巴顿打了一下他厚实的膝盖，肩膀向前弓去。
“那件事上我做错了，”他严肃地说，“我犯了个错误。那大老粗拿照片给镇上差不多每个人都看了，最后才轮到我。这让我有点不痛快。是有些像缪丽尔，但还不够像，不管怎么看都没法确定。我问为什么要找她。他说是警方要人。我说我就是警方；乡下人嘛，说话粗鲁了点。他说他接到的命令就是找到那个女人，别的一概不知。也许他不该那样打断我的话。我便告诉他，我认识的人里，没有同他那张小照相像的。我大概不该那样说。”
这平静的大块头朝天花板角落茫然笑着，随后低下双眼，死死盯着我。
“你要能帮我保守这个秘密，我会感激不尽，马洛先生。你的推测也相当有道理。你以前去过库恩湖吗？”
“从没听说过。”
“往后大概一英里，”他说，拇指在肩膀上方朝后一指，“那儿有条狭窄的林间小道转向西边。你沿路开就是了，到看不见树为止。再往后的一英里，路会上升大约五百英尺，库恩湖就到了。那一小片地方，景色很好。人们偶尔会去那边野餐，但不是经常。很费轮胎。那儿有两三个长满芦苇的浅湖。背阴的角落里，现在都积着雪呢。那里有很多手伐的原木旧屋子，打我记得起，就快塌了，还有一栋坍倒的大木板房，差不多十年前是蒙特克莱尔大学用作夏令营营地的。已经很久没人用了。这房子背湖而建，用的是很重的木料。房子后面是间洗衣房，锅炉都生锈了，边上还有个带滚轴滑门的木柴棚。本来是当车库造的，结果他们用来放柴火了，禁猎期间会锁门。这儿的人会偷的东西很少，柴火是其中一种，不过也就是从柴堆上偷拿一点，撬锁是不可能的。我猜你知道我在木柴棚里找到了什么。”
“我以为你去圣贝纳迪诺了。”
“改主意了。好像不该让比尔和后座上他太太的尸体一块坐车下山。所以我叫来了医生的救护车运送尸体，派安迪同比尔一道走。估摸着我应该四处多看几眼，再把情况上报给警长和验尸官。”
“缪丽尔的车在木柴棚里。”
“没错。车上还有两个手提箱。装了衣服，而且我看装得有点匆忙。女人衣服。问题是，小子，外地人是不会知道那地方的。”
我同意他的看法。他把手伸进外套斜侧口袋里，掏出一小卷绵纸。他在手心里打开绵纸卷，摊平手掌。
“看看这个。”
我上前看了看。绵纸上是一条纤细的金链子，带把极小的锁，跟链子的一环差不多大。金链被剪断了，锁完好。那条链子长约七英寸。链子和绵纸上都沾了白色粉末。
“你猜我是在哪儿找到这个的？”巴顿问道。
我拈起链子，想把断裂的两头接上。接不上。对此我没有发表意见，只舔舔一根手指，蘸上点粉末尝了尝。
“在细砂糖罐头或者盒子里找到的。”我说，“这链子是根脚链。有些女的从来不脱下来，像结婚戒指一样。脱下这根链子的人没有钥匙。”
“你有什么想法？”
“没啥特别的，”我说，“比尔没道理把链子从缪丽尔脚踝上割下来，却不动她脖子上的绿项链。缪丽尔也没道理自己割断自己的脚链——就当她钥匙丢了——再把链子藏起来等人找到。除非她的尸体首先被发现，不然人们不会查那么细致，链子也就找不到了。如果链子是比尔割下来的，他肯定会把它扔进湖里。但如果缪丽尔想留下这链子，并且不让比尔找到，那藏在这么个地方就说得通了。”
这回巴顿显得颇困惑。“怎么说？”
“因为这是个女人藏东西的地方。细砂糖是用来做蛋糕酥皮的。男人不会去看那种地方。能找到这链子，您可真机灵，警长。”
他略带羞涩地咧嘴一笑。“呸，我把糖盒碰翻了，糖洒出来了，”他说，“要没这出，估计我是找不到的。”他把绵纸重新卷好，轻轻放回口袋。他站起身，一副斩钉截铁的神态。
“你待在这儿还是回镇上去，马洛先生？”
“回去。等你来找我问话。我想你会的。”
“这得看验尸官，当然。去把你砸开的窗关好吧，我关灯锁门。”
我按他说的做了。他吧嗒打开手电，关上灯。我们走到门外，他推推屋门，确认锁上了。他轻轻合上纱门，站着，面朝月光下的湖水，眺望对岸。
“我不觉得比尔是故意杀她的，”他伤感道，“他可以在根本不是有意的情况下活活掐死一个姑娘。他那双手劲儿很大。出了事就只好想法遮掩，有多少脑子用多少脑子。我很痛心，可这不能改变事实和可能的结果。那是简单自然的，而简单自然的事情最后往往是正确的。”
我说：“要我说，他该逃跑才对。我不明白他待在这儿怎么受得了。”
他朝熊果树丛浓重的黑影里吐了口痰，缓缓道：“他有笔政府给的抚恤金，要是跑了，那钱也没了。而当事到临头，没有退路，非承受不可的时候，大部分男人是承受得住的。就像现在他们在世界上干的那些勾当那样。行了，跟你说晚安。我准备再走去那小码头，在月光里站一会儿，伤感伤感。这样的夜晚，我们却要想谋杀的事儿！”
他匆匆走进树影里，自己也成了一道影子。我站在那儿，直到看他不见，随后走回到上锁的大门前，翻过去。我钻进车，原路返回，去找个藏身之处。
<hr/>
[1]一种早期的靠背扶手椅。最初由威廉·莫里斯的商行改进设计，因此得名。
[2]格罗弗·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担任过两届美国总统（1885—1889，1893—1897）。

12
离大门三百码的地方，一条窄径撒满去年秋天的棕色栎树叶，蜿蜒过一块花岗岩大石，路看不见了。我沿小径前行，在露头的乱石上颠簸着开了五六十英尺，绕一棵树调头停下车，面向来时路。我熄灭车灯，关掉引擎，静坐等待。
半小时过去了。没有烟抽，半小时好像很久。我远远听见一辆汽车发动引擎，声音越来越响，前灯的白光扫过下方的道路。声响渐渐消失在远处，车开走后，一股干燥压抑的尘土味儿在空中徘徊了片刻。
我下车，走回大门口，又来到切斯的小屋前。这回用力一推，弹簧窗就开了。我再度爬进去，落地站稳，伸出带来的手电，穿过房间找到台灯。我点亮台灯，静听片刻，听不到声响，便走进厨房。我点亮水槽上方的吊灯。
炉边的木柴箱里整齐地堆放着劈好的木柴。水槽里没有脏兮兮的碟子，炉子上也没有臭烘烘的茶壶。不管比尔·切斯内心孤独与否，他把家里倒打理得井井有条。厨房的一扇门通向卧室，卧室有扇很窄的门，里面是间小厕所，显然是新近加出来的。看那干干净净的色罗提衬板就知道了。厕所里没有什么线索。
卧室里有张双人床，一只松木梳妆台——上方挂着面圆镜，一个衣柜，两把直背椅，一个铁皮废纸篓。地上铺着两块椭圆形的碎呢毯子，分别在床的两侧。墙上用图钉钉着一组从《国家地理》上撕下来的地图。梳妆台有道傻气的红白色荷叶边。
我在几只抽屉里搅了一通。一只仿皮首饰盒没带走，里面装了各式各样俗气的假珠宝。还有女人用来抹脸涂指甲修眉毛的常用品，要我说，数量好像太多了点。但那只是猜测。衣柜里男人女人衣服都有，都不是很多。其中有件比尔的格子衬衫，鲜艳得很，配套的衣领上过浆，笔挺。在角落里一张僵硬的绵纸下面，我发现了一点不大好的东西。一条似乎是全新的桃色蕾丝边丝绸衬裙。这年头，随便哪个神志清楚的女人都不会落下丝绸衬裙的。
看来情况对比尔·切斯很不利。我想知道巴顿会怎么看。
我回到厨房，搜了一遍水槽旁边和上面的开放式搁架。上头摆满了日常必需品的听听罐罐。细砂糖放在一只裂了一角的方形棕色盒子里。巴顿试图把撒开来的糖擦干净。糖旁边是盐、硼砂、小苏打、玉米淀粉、红糖等等。里面都可能藏着东西。
从一根断裂的两头无法接上的脚链上切下来的东西。
我闭上眼睛，随意一指，结果手指停留在小苏打盒上。我从木柴箱后面抽出一张报纸，展开，把苏打粉倒出来。我用一把勺子搅了搅粉末。这盒苏打好像多得有点不像话，不过再多也只有苏打而已。我把报纸折成漏斗，将苏打装了回去，拿硼砂开刀。除了硼砂没别的。事不过三。我试了试玉米淀粉。扬起好一阵细密的粉尘，可淀粉里同样啥也没有。
远处一阵脚步声吓得我整个人都僵了。我一拉线灭掉灯，闪避回起居室，伸手摸台灯开关。当然已经来不及了。脚步声又起了，轻柔，谨慎。我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我在黑暗里静候，左手拿着手电。长得要命的两分钟缓缓过去。我时而呼吸，时而屏息。
不会是巴顿。他会走到门前，开门叫我滚。那轻声的脚步小心翼翼，好像一会儿向这儿一会儿向那儿，走两步，停顿许久，再走两步，又停顿许久。我溜过房间，到门口，悄然转动门把手。我一把拉开门，猛地将手电戳出去。
手电照射下，一双眼珠泛出金光。只见什么东西跳了开去，后面的树丛里传来一阵轻快的蹄子落地声。原来只是一头好奇心太重的鹿。
我重新关上门，在手电光引领下回到厨房。那道小小的圆光落在细砂糖盒子的正中央。
我再次打开灯，拿起盒子，把糖尽数倒在报纸上。
巴顿找得还不够细致。找到了一样东西，他就以为到此为止了。他好像没注意到应该还有些别的。
那堆精细的白色粉末里出现了另一卷白绵纸。我抖去纸卷上的砂糖，打开。里面包着一颗极小巧的金心，跟女人的小指甲差不多大。
我一勺勺将细砂糖舀回盒子，拿起盒子放回搁架，把报纸揉成一团扔进火炉里。我回到起居室，打开台灯。借着这更亮的光，勉强可以不靠放大镜看清那颗小金心背后刻的字。
是手写体。内容如下：“艾尔给米尔德里德。一九三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献上我全部的爱。”
艾尔给米尔德里德。某个艾尔送给米尔德里德的。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就是缪丽尔·切斯。缪丽尔·切斯死了——在一个叫德·索托的警察来找她的两个礼拜之后。
我站在那儿，握着那颗心，搞不懂这跟我在办的事有什么关系。搞不懂，连一丝一毫的头绪也没有。
我把金心重新包好，离开木屋，开车回村子。
赶到巴顿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打电话。门锁上了。我只好等他打完电话。过了一会儿，他挂上电话，来开了门。
我进屋走过他身旁，把绵纸卷放到他的柜台上，打开来。
“你检查细砂糖检查得不够仔细。”我说。
他看看那颗小金心，看看我，走到柜台后面，从书桌上拿了一把廉价放大镜。他认真读了金心背后的字。他放下放大镜，朝我皱眉头。
“早该知道你要是想搜查屋子，总得搜了才死心，”他声音粗哑地说，“你不会给我惹麻烦吧，小子？”
“你早该注意到那链子的两头接不上。”我对他说。
他悲伤地看着我。“小子，我没你那么好的眼神。”他用他壮实粗钝的手指将那颗心推来推去。他注视着我，不发一言。
我说：“如果你心里在想，那根脚链让比尔心生妒忌，我也是——前提是他见过那链子。但算我随口说说吧，我倾向于认为他从来没见过链子，也从没听说过米尔德里德·哈维兰。”
巴顿缓缓说道：“看来我还欠那个叫德·索托的家伙一句对不起，是吧？”
“要是你还会碰到他的话。”
他又眼神空洞地盯了我许久，我与他四目相对。“别告诉我，小子。”他说，“让我自己猜。你对这事儿准是有了全新的看法。”
“没错。比尔没杀他太太。”
“没杀？”
“是的。她是被某个旧相识杀害的。那人一度不知她的去向，后来又找到她了，却发现她嫁了人，很不乐意。那人知道这个村子——就像成百上千不住在这里的人一样——也知道有个好地方可以藏车和衣服。那人心怀恨意却能掩饰。他说服缪丽尔跟他走，等一切就绪、纸条写好，一把抓住她的喉咙，给她一个了断后，把缪丽尔放进湖里，逃走了。觉得怎么样？”
“嗯，”他颇有见地道，“这把事情给弄得有点复杂，你不觉得吗？不过你说的那些倒都不是没有可能。条条在理。”
“等你听厌了，吱个声儿。我还会有新发现的。”我说。
“我敢打包票你还会有的。”他说道。打我俩遇见起，这是他头一次大笑。
我又道了一次晚安，走出门外。他还在那儿绞尽脑汁思考，费力得好像一个要把树桩挖出来的农夫。

13
十一点左右，我到了圣贝纳迪诺。我开到坡底，停在普里斯科特酒店旁一个画对角线的停车位上。我从后备厢里扛出行李箱，刚走了三步路，一个下身镶边裤子，上身白衬衫，打着黑领结的服务生就从我手里一把拉走了箱子。
值班的接待员是个圆脑袋的秃子，对我、对任何事都不感兴趣。他半披着一套白色亚麻衣服，一边打哈欠一边递给我笔。他望着远处，仿佛在追忆童年。
我和服务生坐四轮电梯来到二楼，转了几个弯走过几排房间。越走越热。服务生打开房门，那房间小得像是给孩子住的，只有通风井上开了一扇窗户。空调的进风口在天花板一角，跟一块女式手绢差不多大。上面系的一小段丝带有气无力地飘动着，不过是为了表示还是有风的。
那服务生高高瘦瘦、面色蜡黄、年纪不小，态度冷得就像肉冻里的一片鸡肉。他把嘴里的口香糖盘了一圈，将我的箱子放到椅子上，抬头瞧瞧窗户的铁栅，立定看着我。他的眼睛水汪汪的。
“也许我应该要一美元的房间，”我说，“这间好像有点太紧巴巴了。”
“我看能弄到一间就算你走运了。这时节镇子都快挤爆啦。”
“给我俩拿点干姜水、杯子和冰块来。”我说。
“我俩？”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正好也是爱喝两口的。”
“这么晚了，我想可以冒个险。”
他出去了。我脱下外套、领带、衬衣和汗衫，门敞着，我在温热的穿堂风里走来走去。风里有炽热的铁腥味。我侧身挤进卫生间——那种卫生间就是这个样子——往身上浇不太凉的凉水。我的呼吸顺畅了一点，这时候那懒洋洋的高个服务生端着托盘回来了。他关上门，我拿出一瓶黑麦威士忌。他调了两杯酒，我们看着酒杯照例虚伪地笑笑，喝起来。我脖子后面沁出的汗珠沿脊柱流着，等我放下杯子，已经快沾湿袜子了。但我还是觉得好多了。我坐在床上，看着那服务生。
“你能待多久？”
“待着干吗呢？”
“回忆。”
“我记性烂透了。”他说。
“我想用我自己那套办法，”我说，“花掉点钱。”我从屁股口袋里抽出钱包，把皱巴巴的钞票在床上一字排开。
“失礼了，”服务生说道，“我还以为你是警探呢。”
“别傻了，”我说，“哪里见过警探用自己的钱独自打牌玩儿的？你可以叫我‘查事儿的’。”
“有意思，”他说，“喝了酒脑筋就清楚了。”
我给了他一美元。“好好想。我能叫你休斯敦来的得州大块头吗？”
“阿马里洛来的，”他说，“无所谓。你觉得我的得州拖腔怎么样？我自己听了犯恶心，但发现大家挺喜欢的。”
“拖你的呗，”我说，“别人又不会损失一块钱。”
他咧嘴一笑，利落地把折叠的钞票放进裤腰上的表袋里。
“六月十二日那个星期五，你在干吗？”我问他，“傍晚和晚上。那天是星期五。”
他啜了一口酒，思索起来，一边轻轻摇晃酒杯里的冰块，含着口香糖咽下酒精。“就在酒店里，六点到十二点的班头。”
“那天有个苗条漂亮的金发女人入住，一直待到赶去坐埃尔帕索的晚班火车。我想她一定坐了那列车，因为星期天早上她已在埃尔帕索。来时她开一辆帕卡德快马，车主是比弗利山庄卡尔森大道965号的克丽斯特尔·格蕾丝·金斯利。她也许就是用这名字登记入住的，或者其他名字，也可能压根没登记。她的车还停在酒店车库里。我想跟为她办入住和离店手续的服务员谈谈。行的话再给你一美元——考虑下吧。”
我从那堆陈列品里又拿出一美元。随着一阵毛毛虫打架的声音，钱进了他的口袋。
“办得到。”他平静地说。
他放下杯子，离开房间，关上门。我喝完杯中酒，又倒了一杯。我走进卫生间，又用温水擦起身来。正擦着身，墙上的电话响了，我侧身挤进卫生间和床之间的逼仄空隙，接起听筒。
那个得州腔说道：“给她办入住的是索尼。上个礼拜参军了。另一个我们管他叫莱斯的服务员给她办的离店。他在。”
“好的。叫他赶紧上来，行吗？”
我手上正摆弄着第二杯酒，在考虑喝第三杯，敲门声来了。开门一看，是个绿眼睛的小个子，贼头贼脑，一张姑娘似的小嘴紧绷着。
他几乎是跳着舞进来的，站定了看我，隐隐冷笑了一声。
“喝酒吗？”
“当然。”他冷冷道。他满上一大杯，加了点干姜水，一口气将兑好的酒缓缓喝尽，在光滑、小巧的嘴唇间塞进一支烟，一边从口袋里掏出火柴，一边“啪”地点上火。他吐一口烟，继续盯着我。他并不直视床上的钱，眼角余光却已然扫到。他衬衫上方绣的不是数字，而是“领班”二字。
“你是莱斯？”我问他。
“不是，”他说。“我们这儿不欢迎侦探，”他又说道，“我们不雇用侦探，也不想同为别人办事的侦探纠缠不清。”
“谢谢，”我说，“那就没事儿了。”
“嗯？”那只小嘴不快地撇了撇。
“走人吧。”我说。
“我以为你想见我。”他嗤笑道。
“你是服务生的领班？”
“正是。”
“我想请你喝一杯。我想给你一块钱。给。”我把钱递出去，“谢谢你上来。”
他收下钱放进口袋里，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他原地不动，鼻孔里缓缓袅出青烟，眯着眼，目露凶光。
“这儿我说了算。”
“你能说多少取决于你有多少分量，”我说，“所以你说不了太多。酒也喝了，钱也拿了，现在你可以滚了。”
他轻快而紧张地一耸肩，转过身去，无声无息走出了房间。
四分钟后，又传来一阵敲门声，非常轻。那个高个服务生咧嘴笑着进来了。我从他身边走开，坐回床上。
“我想，你不喜欢莱斯吧？”
“不大喜欢。他满意吗？”
“我想是的。你知道领班都是什么样的。非得分一杯羹才罢休。也许你可以叫我莱斯，马洛先生。”
“所以是你经手她离店的。”
“不，都是骗人的。她从来就没办入住手续。但我记得那辆帕卡德。她给了我一美元叫我帮她停好车，在她出发去坐火车前照管她的东西。她在这儿吃的晚饭。在这镇子上，给一块钱就能让人家记住你。大家也在说呢，这车怎么停了这么久。”
“她什么模样？”
“一身衣服有黑有白，主要是白的，戴一顶巴拿马草帽，上面系着黑白相间的带子。像你说的那样，她是个漂亮的金发女人。后来她叫了辆出租车去了车站。她的包是我提上车的。包上有姓名缩写，可抱歉我记不得了。”
“我很高兴你记不得，”我说，“那是大好事。喝一杯吧。她多大年纪？”
他洗了洗另一个杯子，给自己调了一小杯。
“这年头，女人的岁数可太难看出来了，”他说，“我想她大概三十，可能超过一点也可能不到一点。”
我从外套里掏出克丽斯特尔和莱弗瑞在海滩上的照片，递给他。
他定定地看了看相片，又把它从眼前拿开，闭上了眼。
“你不用上法庭作证。”我说。
他点点头。“我也不想去。这些金发小女人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换一换衣服、光线或者化妆，就全一样或者说全不一样了。”他迟疑片刻，盯着照片。
“你在想什么？”我问道。
“在想照片里的男人。他到底来没来过呢？”
“继续。”我说。
“我想这男的在大厅里同她说过话，还一起吃饭了。是个人高马大的英俊家伙，身材好得像敏捷的轻重量级拳击手。他俩一块儿上的出租车。”
“你确定？”
他看了一眼床上的钱。
“行，什么价你才肯说？”我不耐烦地问。
他僵住了，放下照片，拿出口袋里的那两张钞票扔在床上。
“谢谢你的酒，”他说，“你去死吧。”他向门口走去。
“噢坐下吧，别一碰就跳！”我大吼。
他坐下，怔怔地看着我。
“别他妈一股子南方人脾气，”我说，“我跟酒店服务生打了多年交道了。要是碰上个不耍花招的，当然好。但你不能指望我非要指望碰上个不耍花招的。”
他慢慢咧开嘴笑了，轻快地点点头。他重新拿起照片，从照片上方朝我看过来。
“这男的照片拍得好，”他说，“比那位夫人清楚多了。但还有另一件事也让我记住了他。我有印象那位夫人不太乐意他在大厅里明目张胆走近她身边。”
我想了想，最后觉得这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他也许迟到了，或者早前哪次约会他没来。我说道：
“总有理由的。你有没有注意到她戴了什么首饰？戒指、耳坠，随便什么显眼或者贵重的东西？”
他没注意到，他说。
“她头发是长是短，是直发是波浪还是拳曲，天生的金发还是漂白的？”
他大笑。“嗬，这最后一点你看不出来，马洛先生。就算是天生金发她们也想让颜色更浅些。至于其他的，我记得头发相当长，是时兴的款式，发梢微微往里弯，笔直笔直的。但我有可能记错，”他又看了一眼照片，“照片上她把头发向后扎起来了。啥也看不清。”
“这就对了，”我说，“我问你那些只是要确定你没有观察过度。看到太多细节的人就跟什么也没看到的人一样，都是不可靠的目击者。差不多总有一半是编造的。目前看来，你没有纰漏。非常感谢。”
我把那两块钱还给他，还加了五美元当添头。他谢过我，喝完酒，轻声走了。我喝完我那杯，又洗了把身子，决定与其睡在这狗窝里还不如开车回家。我穿好衬衣和外套，拎包下楼。
那贼眉鼠眼的红脑门领班是大厅里唯一的服务员。我把包拿到前台，他却没有起身接过去。那圆脑袋秃头侍者拿了我的两美元，连瞧都不瞧我一眼。
“花两块钱在这阴沟洞里住一晚，”我说，“真还不如免费睡垃圾桶呢，又好又通风。”
那侍者打了个哈欠，半天才有反应，灵机一动道：“早上三点这儿就很凉快啦。从那时起到八点，甚至九点，是相当舒服的。”
我擦了擦脖子上的汗，踉踉跄跄向车子走去。大半夜的，竟连车座都是热的。
我回到家是两点四十五，好莱坞简直是冰箱。连帕萨迪纳都感受到了凉爽。

14
我梦见自己沉在冰冷的绿色湖水深处，手臂下挟着一具死尸。那死尸一头金黄长发，在我面前飘荡。一条巨大的鱼游来游去，眼睛暴突，身体肿胀，亮闪闪的鳞片上沾满腐物，像个老色鬼般斜睨着。就在我即将憋不住气的时候，臂下的死尸竟活了过来，从我身边游走了。我同那鱼奋力搏斗，而死尸在水里一圈一圈翻滚着，它的长发随之打旋。
醒过来时，我发现自己咬了一嘴的床单，双手紧抓床头的骨架，使劲拉扯着。松开床架，放下手，我的肌肉一阵疼痛。我起身，在屋里踱步，点了一支烟，赤脚蹭蹭地毯。抽完烟，我回到床上。
再醒来已是九点钟。阳光照在我脸上。屋里挺热。我冲了澡，刮了胡子，稍微穿了两件衣服，在吃饭间里做了吐司、鸡蛋和咖啡当早餐。正要吃完的当儿，有人敲门。
我嚼着满嘴吐司去开了门。来客是个身材消瘦、一脸严肃的人，一身朴素的灰色套装。
“弗洛伊德·格雷尔，中尉，中央警探局的。”说完他进了屋。
他伸出一只干巴巴的手，我握了握。他以他们那一行的惯有姿势在一张椅子边缘坐下，手里转动着帽子，用他们那一行的惯有眼神静静凝视我。
“我们接到圣贝纳迪诺打来的电话，说狮湖出了事。有女人淹死了。发现尸体的时候，你好像就在现场。”
我点点头，说：“来点咖啡？”
“不了，谢谢。两个钟头前吃过早饭了。”
我端起咖啡，在他对过坐下。
“他们叫我们调查下你，”他说，“向他们提供点你的情况。”
“当然可以。”
“于是我们就查了。就我们看来，你好像挺清白的。发现尸体时，恰好有个干你这行的人在场，有点巧啊。”
“我就这样，”我说，“走运。”
“所以我觉得要来向你问声好。”
“太好了。很高兴认识你，中尉。”
“有点巧啊，”他点着头，重复道，“这么说来，你是去那儿办事？”
“就算是去办事，”我说，“就我所知，那事儿也和那淹死的姑娘没关系。”
“但你也不能肯定吧？”
“在一桩案子了结前，你总是不能很肯定它有哪些结果，对吧？”
“那是。”他又把帽檐在指尖转了转，像个羞怯的牛仔。他的眼里却没有丝毫羞怯。“我想有个数：要是这案子碰巧出现了你说的那些结果，你会让我们知道的。”
“这点我希望你可以放心。”我说。
他舌头一顶，下唇鼓起来。“要是你能在希望之外再提供点别的，我们会很高兴。你暂时还不想说？”
“暂时巴顿不知道的东西我也是不知道的。”
“谁？”
“狮湖的警长。”
那一本正经的瘦子耐着性子笑笑。他按响一个指节，略作停顿，说道：“圣贝多[1]的地方检察官想跟你谈谈——在死因调查讯问之前。但不会很快。现在他们正在想办法取指纹。我们借了个技术人员给他们。”
“挺棘手的。人死了很久了。”
“一直是这么干的，”他说，“之前他们在纽约研究出了这套办法，那边三天两头在打捞浮尸。他们从手指上切下小块儿皮肤，涂上一种硬化剂，制成印记。这惯用的法子足够好使。”
“你们是觉得这女人有什么前科吗？”
“呃，我们向来会取尸体的指纹，”他说，“你该知道这点。”
我说：“我不认识那位女士。要是你认为我认识，所以才会在那儿，那就全想错了。”
“可你不愿意说你当时究竟为啥去那儿。”他不依不饶。
“所以你觉得我在骗你。”我说。
他用骨头突出的食指转了转帽子。“你误会了，马洛先生。我们什么也没有觉得。我们所做的是调查和发现。刚才那些都是惯例。你该知道的。你在这块儿待了够久的，”他起身，戴上帽子，“要是你有事非得出镇，请告诉我。我会很感激的。”
我说我会的，送他到门口。出门时，他低了低头，忧伤地浅浅一笑。我目送他无精打采地飘过走廊，按下电梯按钮。
我回到吃饭间，想看看还有没有咖啡。还有三分之二杯。我加了奶油和糖，端着杯子走到电话机前。我拨了市中心警察总局的电话，要总机转警探局，找弗洛伊德·格雷尔中尉。
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格雷尔中尉不在办公室。别人行吗？”
“德·索托在吗？”
“谁？”
我又说了一遍名字。
“请问他的警衔和部门？”
“便衣之类吧。”
“别挂。”
我等着。过了一会儿，那个粗声粗气的男人声音回来了，说道：“开什么玩笑呢？我们名单里没有德·索托这么个人。你是哪位？”
我挂上电话，喝完咖啡，拨了德雷斯·金斯利办公室的电话。冷静干练的弗洛姆塞特小姐说他刚进办公室，二话不说就帮我接通了。
“嗯，”他说，新的一天刚开始，他的声音洪亮而强势，“你在酒店有什么发现？”
“她确实去了酒店。而且莱弗瑞和她在那儿碰过头。告诉我消息的服务生主动说出来的，都不用我套话。他俩吃了晚饭，坐一辆出租车去了火车站。”
“嗯，我就该知道他在骗人，”金斯利缓缓道，“印象中，听到我提到那封埃尔帕索发来的电报时他很吃惊。我把这印象放得太大了。还有别的吗？”
“没了。今儿一早有个警察找上门来，照例盘查了一阵，提醒我别不让他知道就擅自离开。想查出我干吗去狮湖。我没告诉他，而且既然他都不知道有吉姆·巴顿这么个人，显然巴顿没有告诉任何人。”
“吉姆会尽力把握好分寸，”金斯利说，“昨天晚上你为什么问起我一个名字——米尔德里德还是别的什么的？”
我告诉了他，长话短说。我跟他说缪丽尔·切斯的车和衣服找到了，还有在哪儿找到的。
“看起来对比尔很不利啊，”他说，“库恩湖我也知道，但从来没想到要拿那间旧柴棚派用场——我都不晓得原来那边有间旧柴棚。不光是看起来不利，简直像比尔预谋的。”
“我不同意。假使那人对乡下足够熟悉，他想都不用想就会选择这样一个合适的藏东西的地方。他能选择的距离非常有限。”
“也许吧。现在你准备怎么办？”他问。
“当然是再去会一会莱弗瑞。”
他同意是该那么做。他补充道：“这枝节，惨归惨，但确实跟我们无关，对吧？”
“无关，除非你太太知道些什么。”
他的声音变刺耳了，说：“听着，马洛，我想我能理解你们侦探的直觉喜欢把所有事系成一个结，但别走火入魔了。生活根本不是那样——我所了解的生活不是。最好还是把切斯家的事儿留给警察解决，专心处理金斯利家的事儿。”
“好的。”我说。
“我不是要仗势压你。”他说。
我热诚地大笑起来，道了晚安，挂上电话。我穿好衣服，走到地下室取克莱斯勒。我再一次向贝城出发。
<hr/>
[1]“圣贝纳迪诺”的简称。

15
我驶过与牵牛星街交界的十字路口，一径开到能望见峡谷尽头的另一个交叉路口，停在一个带人行道和木围栏的半圆形泊车场地。我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思考着，一边眺望大海，欣赏从山丘流向海洋的蓝灰色瀑布。我在做思想斗争，究竟是要拿一根羽毛轻轻挠莱弗瑞呢，还是继续动粗放狠话。我拿定主意：来软的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那样不起作用——我想也不会有作用——就顺其自然，把家具砸个稀巴烂。
山上的房子下面，铺在半山腰外缘的走道空无人烟。往下，下一条山路上，两个孩子正向山坡高处掷回旋镖，掷完追出去，伴着寻常的推搡和互相谩骂。再下面有座房子，包围在树丛和红砖围墙之中。后院的绳子上晾着几件衣服，两只鸽子在屋顶的斜坡上频频点头。一辆蓝棕相间的巴士开过砖头房前面的路，在门前停下，一个老老头缓慢而小心地走下车，在路上稳稳站定，用有力的手杖叩了几下地面，迈步爬上山坡。
空气比昨天清新。早晨一片安宁。我把车停在原地，向牵牛星街623号走去。
软百叶窗放了下来，遮蔽住前窗。那地方一派慵懒气色。我踩着朝鲜青苔迈下台阶，使劲按门铃，发现门并没有关严实。像大多数门一样，它在门框里下沉了，锁板下沿的弹簧有点松动。记得前一天我离开时，已经不太紧了。
我稍微一推，只听轻轻一声“喀嚓”，门往里动了。屋内很昏暗，但西窗有光照进来。没人应门铃。我没有再按。我又把门推开一点，走进屋去。
房间里有股静寂的温暖气息，那气息属于晨光将尽却仍未开张的屋子。靠沙发床的圆桌上，那瓶翡特69几乎空了，旁边又是满满一瓶静候开启。铜质冰桶的底部有一点水。两只用过的杯子，半虹吸管碳酸水。
我把门恢复原样，站在那儿听。要是莱弗瑞不在，我正好趁机搜搜这地方。我手里没有他多少把柄，但让他不敢报警大概足矣。
时间悄然过去。在壁炉架上电子钟枯燥的嗡嗡声里，在紫苑大道上远远传来的汽车喇叭声里，在绵延过峡谷的山麓上空飞机蜂鸣声里，在厨房冰箱突然的晃动和隆隆声里，时间过去了。
我又往屋里走了一点，站定了四下细看，听着动静。什么也听不见，还是只有那些属于这屋子却跟屋里的人毫无关系的声响。我沿地毯朝后面的拱门走去。
拱门边沿，楼梯往下的地方，一只戴手套的手出现在白色金属扶栏的斜坡上。那只手出现了，停住了。
手一移，先看见的是一顶女帽，随后是她的头。那女人轻轻拾级而上。她完全上来了，转身穿过拱门，似乎还是没看到我。她身材苗条，看不出年纪，一头棕色的乱发，嘴唇红得一塌糊涂，颧骨上抹了太多胭脂，还涂了眼影。她穿一身蓝花呢衣服，配上那顶死死贴在脑袋侧面的紫帽子，样子真糟糕极了。
她看到我了，既不停下脚步，表情也没有丝毫变化。她缓缓走进房间，右手伸了出来。她的左手戴着我刚才在扶栏上见过的棕色手套。右边那只手套呢，此时正裹着一把小型自动手枪的枪托。
接着她停下了，身体向后一弯，嘴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哀鸣。她咯咯笑起来，一阵高度紧张的笑。她拿枪指着我，沉着地走过来。
我一直盯着枪，没有喊叫。
那女人走近了。等到近得可以同我说悄悄话了，她用枪指着我的肚子，开口道：
“我只想拿到房租。这地方好像打理得不赖。没什么损坏。他向来是个正派、整洁、细心的房客。我只是不想让他欠房租欠太久。”
一个声音紧张而可怜的家伙礼貌地说道：“他欠了多久啊？”
“三个月，”她说，“二百四十块。布置得这么好的房子，八十块钱一个月合情合理。之前来收租也遇上点小麻烦，但临了总是很顺利的。今天早上他答应给我支票的。电话里说的。我是说他今天早上答应给我的。”
“电话里说的，”我说，“今天早上。”
我趁她不注意偷偷挪了挪身子。我是想再靠近点，好从内侧猛地挥拳，把她握枪的手砸向外面，随后趁她还没来得及把枪扳回原位瞄准我，飞快地扑上去。这一招我一向用得不太成功，但有时你非得试试。眼下就到了试一试的时候。
我挪了大约六英寸，可距离还不足以让我发动第一次进攻。“你是房东？”我没有正眼瞧手枪。我心存一线希望，微微一线希望：她不知道自己正用枪指着我。
“呃，当然。我是福尔布鲁克太太。你以为我是谁？”
“啊，我想你大概是房东，”我说，“你说到房租什么的。但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又是八英寸。干得真漂亮。这种机会浪费掉就太丢人了。
“能不能问一句，你又是谁？”
“我只是来催车款的，”我说，“房门就开了一丝丝，我好比是硬挤进来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摆出一副来催讨车款的信贷公司业务员的表情。有几分强硬劲儿，却随时准备露出灿烂的笑容。
“你是说莱弗瑞先生还拖欠了车款？”她问道，颇担心的样子。
“一点点。数额不大。”我安慰她道。
这时我完全准备好了。距离够得到，我的手脚应该也很利索。只需对准手枪内侧，干脆利落地朝外挥一拳。我开始从地毯上抬起左脚。
“你知道，”她说，“这枪莫名其妙。我在楼梯上找到的。又脏又油，对吧？那可是张雪尼尔灰地毯，很漂亮。相当贵。”
说完她把枪交给了我。
我去接枪，手僵硬得像个鸡蛋壳，可以说同样一碰就碎。我接过枪。她一脸恶心地嗅了嗅握枪托的那只手套。她重启话头，像先前一样胡诌起大道理来。我的膝盖一松，释然了。
“唉，对你来说当然容易多了，”她说道，“车，我是说。实在不行，你可以直接把车拖走。可要拖走一栋配备了好家具的房子就没那么容易了。要赶走一个住客既费时间又费钱。容易闹得不愉快，东西给弄坏了，有时候是故意的。这地板上的毯子花了我不止二百块，二手的。只是条黄麻毯，但色彩很漂亮，你说呢？不说的话你绝不会知道它只是黄麻的，二手的。不过那也很荒唐，因为毯子一旦用过了就算二手的了。我是走过来的，为政府节约轮胎。本来也能在半道坐公交车，但那鬼东西吧，等来等去等不到我要的方向。”
我几乎没听清她说了什么。就像海角之外迸溅的浪花，看不见。我的注意力在那把枪上。
我卸下弹盒。空的。我把枪转过来，朝枪膛里张望。也是空的。我嗅了嗅枪口。一股火药味。
我把枪放进口袋。是把六发的点二五口径自动左轮手枪。子弹空了。射空的，而且时间并不太久。但也不是半小时之内开的枪。
“枪开过吗？”福尔布鲁克太太乐呵呵问道，“我当然是希望没有啦。”
“怎么着？应该开过吗？”我问她。声音是沉静的，头脑却仍在跃动。
“呃，枪搁在楼梯上，”她说，“毕竟，人常常开枪嘛。”
“太有道理了，”我说，“但说不定莱弗瑞先生兜里有个窟窿呢。他不在家，是吧？”
“噢，不在，”她摇摇头，一脸失望，“我觉得他不太像话。说好给我支票的，我还走过——”
“你什么时候打他电话的？”
“呃，昨天晚上。”她皱起眉头，不喜欢我问个不休。
“他准是被谁叫出去了。”
她盯住我那两只棕色的大眼睛中间的某个位置。
“听着，福尔布鲁克太太，”我说，“咱就别在这儿打哈哈了，福尔布鲁克太太。倒不是我不乐意。也不是我想说这个。可该不是你开枪打了他吧——因为他拖欠你三个月的房租？”
她非常缓慢地坐到椅子沿上，舌尖在唇间那道红色隙缝里滑动着。
“呃，这想法真吓死人啦，”她怒道，“我觉得你也不太像话。你是不是说这枪没有开过？”
“是把枪就开过。是把枪就装过子弹。这一把现在没有装弹。”
“呃，那么——”她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闻了闻她油腻腻的手套。
“好吧，我想错了。说笑罢了。莱弗瑞先生出去了，你在房子里上下转了一圈。身为业主，你有钥匙。对不对？”
“我不是要来捣乱的。”她咬着手指说，“也许我不该这么做。但我有权来看看东西保管得怎么样。”
“嗯，你看过了。你确定他不在吗？”
“我没看过床底下和冰箱里，”她冷冷道，“按铃他没反应，我就跑到楼梯顶上喊了几嗓子。然后走到下面的过道里，又喊了喊。我甚至连卧室都张望过。”她低下眉眼，害羞似的，一只手掌在膝盖上扭动着。
“好，就是这样。”我说。
她欢快地点点头。“对，就是这样。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万斯，”我说，“菲洛·万斯。”
“你为哪家公司工作，万斯先生？”
“我暂时没有工作，”我说，“要看警察局长什么时候又有迈不过的坎儿。”
她看起来吓了一跳。“可你说你是来催车款的。”
“那只是兼职，”我说，“临时的工作。”
她站起身，注视着我。她的声音冷冰冰，说道：“那样的话我想你最好立马离开。”
我说：“我想，你不介意的话，我来先四处看一看。也许有什么东西你看漏了。”
“我觉得没这必要，”她说，“这是我的房子。现在就离开吧，我会感激你的，万斯先生。”
我说：“要是我不离开，你就要找人来赶了是吧？还是坐下吧，福尔布鲁克太太。我很快看一圈就好。这把枪，你知道，有点怪。”
“可我都说了，在楼梯上找到的，”她气呼呼地说，“别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对枪一无所知。我——我这辈子从来没开过枪。”她打开一只蓝色大包，扯出一条手绢，吸了吸鼻子。
“这是你的一面之词，”我说，“我又不是非得相信。”
她伸出左手，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像是《东林怨》[1]中那个犯了错的妻子。
“噢！我就不该进来！”她哭喊道，“我闯祸了。我知道。莱弗瑞先生会很生气的。”
“你不该的，”我说，“是让我发现枪里没子弹。在那之前一切都在你掌控之中。”
她跺了跺脚。这场面就差这一幕。这下齐活了。
“哎哎，你这十足的讨厌鬼！”她大叫道，“你倒是碰我一下试试！你倒是再靠近一步试试！我一分钟也不想再跟你在这屋里待下去了！你怎么敢这么无礼——”
她话说半截儿，像扯断一根橡皮筋一样，声音在半空中噎住了。她低下头，拿着紫色帽子和全部家当，奔向门口。经过我身边时，她伸出一只手，像是要挡开我，但她离得不够近，我没动。她猛地拉开门，冲出去，上了通向街道的小路。门慢慢关上了，透过关门声，我听见她急促的脚步声。
我把一只手指甲横在牙齿上，用指节敲打下巴尖听着动静。四下寂然，没什么可听的。一把六发自动手枪，子弹全射光了。
“这地方，”我大声说道，“总有点很不对劲。”
屋里现在似乎安静得不正常。我踩着杏黄色的地毯，穿越拱门，走到楼梯顶。我在那儿又站了片刻，再次留神听着。
我耸耸肩，轻声走下楼梯。
<hr/>
[1]《东林怨》（East Lynne，1861）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畅销书作家亨利·伍德夫人的代表作，曾被多次改编成电影，其中1931年由弗兰克·劳埃德执导的版本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提名。

16
低处的走廊两头各有一扇门，中间是相邻的两扇。其中一扇后面是个日用织品壁橱，另一扇锁着。我走向廊道尽处，探头看到一间窗帘拉拢着的卧室，像是闲置的。我走回廊道另一头，跨进第二间卧室。房间里有宽敞的大床、淡咖啡色地毯、带尖角的浅色木质家具，梳妆台上是一面花式边框镜子，镜子上方则是一盏细长的荧光灯。角落里，一条水晶猎狗立在镜面的桌上，旁边是只盛放香烟的水晶盒。
梳妆台上香粉撒得到处都是。废纸篓上搭挂着的毛巾有深色的口红印记。床上并排两只枕头，表面的凹坑可能是有人靠过后留下的。一只枕头下面隐隐露出一条女式手绢。两套纯黑睡衣横在床脚。空气中残留着西普香水的气味，浓郁得颇有些过头。
真想知道福尔布鲁克太太看到这些时是怎么想的。
我转身照了照橱门上的长镜子。橱门漆成了白色，装着水晶把手。我捏着手绢拧开把手。这柏木内壁的橱里几乎挂满了男人衣服，透着一股花呢料子的宜人香气。但橱里不只有男人的衣服。
还有一身定制的黑白色女式套装，白色为主。套装下方是一双黑白相间的鞋子，上方的衣架挂着一顶有黑白丝带的巴拿马草帽。还有别的女人衣服，但我没细看。
我关上橱门，走出卧室，手里攥着手帕，准备迎接更多门把手。
紧挨日用织品壁橱的门，那扇锁着的门，准定是浴室。我摇了摇门，还是紧锁着。我俯下身，看到门把手中间有道短小的条形口子。这下我明白了，门是靠按下内侧把手中央的按钮上锁的，而往那道条形小口插进一把不带榫槽的金属钥匙，锁就开了，以防有人昏倒在浴室，或是有孩子不小心把自己锁住了，大吵大闹。
这种备用钥匙应该藏在日用织品橱的顶层，但那里并没有。我插进刀片试了试，可太薄了。我走回卧室，从梳妆台上拿了把扁平的指甲锉刀。成了。我打开浴室门。
一件浅黄色男式睡衣丢在一个彩色篮子上。地上有双绿色平底拖鞋。脸盆边缘放着一把安全剃刀，一管面霜摘了盖子。浴室的窗紧闭着，空气里有一股很异样的刺鼻气味。
浴室地面的尼罗绿瓷砖上落着三颗铜光锃亮的空弹壳，窗户的毛玻璃上有个圆整的小孔。往左，窗户往上一点的石灰墙面有两处刮痕，油漆后面见了白，有什么东西，比如说子弹，钻进了墙里。
浴帘是绿白两色的油绸，挂在铬环上。帘子屏蔽了淋浴间的入口。我拉开帘子，铬环发出一阵微弱的刮擦声，不知怎的，竟响亮得不堪入耳。
弯腰时，我感到脖子吱嘎响了一下。没错，他就在那儿——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他蜷缩在角落里，头上是两个亮闪闪的水龙头，铬质莲蓬头里流出水来，缓缓滴落在他的胸膛上。
他的腿弓着，却是松弛的。他赤裸胸膛上的两个弹孔呈深蓝色，都紧靠他的心脏，都能要人性命。血似乎已被水冲走了。
他的眼睛里有种异样的明亮而期盼的神色，仿佛闻见清晨的咖啡香，立刻就要走出来。
办得真干净利落。你刚刮完脸，脱掉衣服准备冲澡，正紧贴浴帘屈身调节水温。你身后的门开了，有人走了进来。那人看来是个女的。她有把枪。你朝枪看了看，她就开枪了。
她连开三枪都没打中。这么近的距离，似乎不可能，但事实就是如此。也许这种情况一天到晚发生。是我见识太浅了。
你无处可逃。如果你是那种家伙，如果你受过训练，倒可以猛扑向她，赌一把。可俯身对着水龙头，抓着闭合的浴帘，你站不稳。如果你毕竟是普通人，也容易有点吓呆了。所以无处可逃，只能退避进淋浴间。
那便是你的去处。你拼命往深处躲，可淋浴间是方寸之地，瓷砖墙会挡住你的去路。这会儿你退无可退，背靠最后一面墙。你没有余地，你也没有生路。又是两声枪响，也可能是三声，你缓缓滑到墙根，你的眼里，如今甚至都不再有恐惧。不过是死人的空洞目光。
她伸手进来关掉淋浴器。她锁上浴室的门。离开屋子的半道上，她把射空的枪丢在楼梯的地毯上。她会担惊受怕。那也许是你的枪。
说得对吗？最好对。
我俯身拉拉他的胳膊。冰块也不至于更凉、更僵。我走出浴室，没锁门。现在没必要锁了。只会增加警察的工作量。
我走进卧室，从枕头底下抽出手绢。小小的一块亚麻布，荷叶边绣着红色。角上缝着两个首字母，红色的。A.F.
“艾德丽安·弗洛姆塞特。”我说。我笑了。相当恐怖的笑。
我甩甩手绢，想甩掉点西普水的香气。我叠好手绢，包上纸巾，放进口袋。我上楼回到起居室，在靠墙的桌子里一通乱翻。里头并没藏着什么耐人寻味的信件、电话号码，或者可疑的文件夹。或者说即便有，我也没找到。
我看了看电话机。电话在壁炉旁靠墙的一张小桌上。线很长，这么一来，莱弗瑞先生就能仰卧沙发床，光滑的棕色嘴唇间叼着香烟，身旁的桌上放着爽口的一大杯酒，绰有余裕地同女友悠然做一番长谈。一场自在而慵懒，带着挑逗与调笑，既不过于隐晦也不过于直白的交谈，应该是他喜欢的类型。
这一切也都已化作云烟。我离开电话机，走到门口；调节好锁，方便再次进来；把门关紧，用力往门槛上抬了抬门板，直到锁发出“咔哒”一声。我走上小道，站在阳光里，看着对过阿尔默医生家。
没有人叫嚷或是冲出门来。没有人按响警笛。一切都静谧都和煦都安宁。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不外乎马洛又发现了一具尸体。目前为止，他干得相当出色。人送外号“一日一凶杀·马洛”。他走到哪，灵车就跟到哪，好帮着收尸。
一个挺好的家伙，坦诚直接。
我返回十字路口，上车，发动，倒车，离开了那地方。

17
运动俱乐部的服务生三分钟后就回来了，点头让我跟他走。我们坐电梯到四楼，转过一个墙角，他把我带到一扇半开的门前。
“左拐，先生。尽量轻点儿。有些会员正睡觉呢。”
我走进俱乐部图书馆。玻璃门后面放着书，中央的长桌上摆着杂志，屋里还挂着一幅打着灯光的俱乐部创始人画像。可好像睡觉才是正经事。凸在外面的书橱将房间分成若干小隔间，小隔间里有宽敞、柔软得无法想象的高背皮椅。在一些椅子上，老头子们正平静地打盹，高血压让他们的脸色透着紫红，微皱的鼻子里发出微弱轻盈的鼾声。
我攀上几英尺高的台阶，蹑手蹑脚左转。德雷斯·金斯利在房间深处尽头的最后一间隔间里。两张椅子并排放着，面朝墙角。其中一个椅背上，露出小半截他的黑色大脑袋。我轻轻坐进空着的那张椅子里，朝他点点头。
“说话轻点儿，”他说，“这房间是睡午觉的。又怎么了？当初我雇你是为了省麻烦，不是给我乱上添乱。你害我取消了一次重要的约会。”
“我知道，”我说，脸朝他凑过去。他身上有酒气，挺好闻。“那女人枪杀了他。”
他一下抬起眉毛，脸顿时铁板一块。他紧咬牙齿。他轻轻呼吸着，一只大手在膝盖骨上搓捻。
“接着说。”他道，声音小得像一粒弹珠。
我从椅背上回头看了看。离我们最近的老家伙睡得正酣，随着他呼气吸气，脏兮兮的鼻毛前后摇摆。
“莱弗瑞家没人应门，”我说，“门稍微开了一点。可我记得昨天是关紧了的。推开门，房间里很黑，有两只用过的酒杯。屋里很安静。过了一会儿，一个自称‘福尔布鲁克太太’的黑瘦女人从楼下走了上来，戴手套的手里握着一把枪。说枪是在楼梯上捡的。说她是来追讨拖欠了三个月的房租的。用钥匙进的屋。看样子她趁机四下瞄了瞄，检查了一遍屋子。枪到手后，我发现不久前刚开过火，但我没告诉她。她说莱弗瑞不在家。激了她半天，终于把她气走了。她也许会叫警察，但可能性大得多的结果是她就这样走了，晕头转向，忘记了整件事——除了房租。”
我停了下来。金斯利朝我转过头来，因为紧咬着牙关，他下颚的肌肉鼓了起来。他眼里满是懊丧。
“我下楼了。有不少前一夜女人留宿的痕迹。睡衣、扑粉、香水等等。浴室锁了，但我给弄开了。地上有三颗空弹壳，墙上有两个弹孔，窗户上一个。莱弗瑞在淋浴间里，赤条条，死了。”
“我的天哪！”金斯利低声叹道，“你的意思是他昨晚留一个女人过了夜，结果那女人今天早上在浴室里开枪杀了他？”
“那你倒说说我是什么意思？”我问道。
“小声点儿，”他抱怨道，“当然，我很吃惊。为什么是在浴室？”
“你自己小声点儿，”我说，“为什么不是在浴室？你还能想到一个人更加完完全全失去防备的地方吗？”
他说：“你并不知道有个女人杀了他。我是说，你不确定，对吧？”
“对，”我说，“是不确定。也可能某个人用一把小枪杀完人，故意仔细打光子弹，伪造成像女人干的。浴室靠近山坡底，面朝空地，在那里开枪，我想不在屋里的人是怎么也不容易听见的。当时跟他过夜的女人兴许已经走了——没准压根就没什么女人。现场可能是伪造的。说不定杀他的人正是你。”
“我要杀他干吗？”他的声音都在颤抖了，手用力捏着两个膝盖。“我是个文明人。”
这点似乎也不值得一辩。我说：“你太太有枪吗？”
他朝我投来一副紧张而痛苦的表情，声音空洞地说：“老天爷啊，老弟，你不会真那么认为吧！”
“说吧有没有？”
他吞吞吐吐道：“是的——她有。一把小型自动手枪。”
“你在当地买的？”
“我——我根本不是买的。几年前在三藩市的一场派对上，我从一个醉鬼那里搞来的。当时他拿着枪到处乱挥，觉得这样很好笑。我一直没还给他。”他捏着下巴，指关节都白了才放手。“他没准连枪怎么丢的、什么时候丢的都不记得了。就是一典型的醉鬼。”
“这也差不多太顺当了吧，”我说，“你能认出这把枪吗？”
他费劲地想了想，伸出下巴，半闭着眼。我又从椅背上回头看了看。有个老老头打呼打得差点从椅子上翻下来，把自己弄醒了。他咳嗽了一阵，用枯瘦干瘪的手挠挠鼻子，从背心里摸出一只金表。他冷冷地眯眼看了一眼时间，收好表，又睡了。
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枪，放到金斯利手上。他痛苦地低头盯着它。
“我不知道，”他缓缓道，“像是像，但我分不清。”
“侧面有序列号。”我说。
“没人会记得枪的序列号。”
“不记得最好，”我说，“不然我就要有心事了。”
他的手握到枪上。他把枪放到屁股旁边。
“卑鄙小人，”他说，“估计他把克丽斯特尔给甩了。”
“我不明白，”我说，“你动机不足，因为你是个文明人。但她的动机是足的。”
“不是同样的动机，”他厉声道，“而且女人比男人冲动。”
“好比猫比狗冲动？”
“怎么说？”
“某些女人要比某些男人冲动。只能这么说。你要想事情是你太太干的，咱得有更好的动机才行。”
他转过头来与我对视着，眼里没有半点笑意。嘴角已经咬出了白色的牙印。
“我觉得现在好像不是开玩笑的时候，”他说，“我们不能让警察拿到这把枪。克丽斯特尔有许可证，枪注册过。他们会知道号码，哪怕我不知道。不能让他们拿到。”
“可福尔布鲁克太太知道枪在我这儿。”
他固执地摇摇头。“只好赌一把了。是的，我知道你在冒险。我不打算让你白帮忙。如果现场看上去他可能是自杀，我会叫你把枪放回去。不过听你的说法，不是那样。”
“不是。那得他一开始连着三枪打不中自己才行。可就算你多给我十块钱，我也不能掩盖一桩谋杀。枪必须送回去。”
“我想的可不止这个数，”他不动神色道，“我想的是五百块。”
“你花这么多钱想换来什么？”
他凑过来。他的眼神严肃、冷峻，却并不锐利。“莱弗瑞家里，除了手枪，还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表明最近克丽斯特尔去过？”
“一条黑白连衣裙，一顶像贝纳迪诺的服务生说她戴着的那种帽子。还有一打我不清楚状况的东西。几乎肯定会有指纹。你说她的指纹没被采样过，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会拿她的指纹去核对。她家卧室里会有许许多多。小鹿湖的木屋里也是。还有她的车里。”
“我们应该把车弄——”他开腔道。我打断他。
“没用的。别的地方多得是。她用哪种香水？”
他愣了片刻，神色茫然。“噢——皇家吉勒雷恩，香水中的香槟，”他呆板地说，“以前也用过一款香奈儿。”
“你的那玩意儿是什么味道？”
“是种西普香水。檀木香的西普水。”
“那边的卧室里全是这味道，”我说，“我闻着像便宜货。不过我也不懂。”
“便宜？”他说，我的话刺痛了他的心，“天哪，便宜？一盎司我们要卖三十块呢。”
“好吧，那玩意儿闻着更像三块钱一加仑。”
他把手重重地放到膝盖上，摇摇头。“我是在谈钱，”他说，“五百块。立刻就能开支票。”
我任由他的话像跟粘了土的羽毛般打着旋飘落到地上。身后一个老头儿颤巍巍站起来，乏力地摸索着走出房间。
金斯利凝重地说：“我雇你是保护我，让丑闻远离我，有需要时，也保护我妻子。不怪你，但避免丑闻的机会已经完全错过。现在的问题是我妻子要丢脑袋。我不信她打死了莱弗瑞。不信，但我也说不出理由。一条都说不出。就是有这个信念。她甚至可能昨晚去了他家，这把枪甚至正是她的。但不能证明人是她杀的。对待别的东西她粗心大意，对待枪没准也一样。落到谁的手里都有可能。”
“那边的警察可不会挖空心思去抱你一样的信念，”我说，“要是之前跟我打交道的那位很能代表他们的作风，他们只会挑出头号嫌疑人，开始挥舞棍棒。等他们查看过情况，你太太一准儿是头号嫌疑人啊。”
他用力摩擦着手掌根。他的惨相带几分戏剧性，真正的悲惨往往如此。
“我陪你去趟莱弗瑞家吧，”我说，“一眼看去，现场简直太标准了。她留下了别人看她穿过的衣服，也许都能查到。她把枪落在楼梯上。会傻成那样，难以想象。”
“有点儿同情心吧。”他疲倦地说。
“但这些不能说明什么。”我说，“因为我们是从推测的角度看问题的，而冲动或仇恨驱使下犯了罪的人，直接干完就走了。我听到的一切都表明她是个鲁莽的蠢女人。现场的哪个环节都看不出人为设计的迹象。所有迹象都表明完全缺乏人为设计。不过就算那边没有一件东西指向你太太，警方也会把她跟莱弗瑞联系在一起。他们会调查他的背景，他的朋友，他的女人。查案过程中，你太太的名字必然会被提及。到时候，他们发现她已经失踪一个月了，准会乐呵呵坐直身子，摩擦起满是老茧的手掌。他们当然还会查手枪的来路，要是枪是她的——”
他的手摸向椅子，在身旁找枪。
“不，”我说，“他们非拿到枪不可。马洛我兴许是个很机灵的家伙，就个人而言，也很喜欢你，但不能冒险去藏匿一把杀过人的手枪这样的关键性证物。我的一举一动，必须建立在你太太是明显的嫌疑人的基础之上，哪怕这种明显可能是误导人的。”
他又哼哼了几声，伸出拿着枪的大手。我接过枪，放了起来。随后我又拿出枪，说：“借下你的手帕。我不想用我的。我也许会被搜身。”
他递给我一条挺括的白色手帕，我小心地将手枪擦了个遍，放进口袋。我把手帕还给他。
“我的指纹不打紧，”我说，“但我不想你的也在上面。我能做的只有这个。回莱弗瑞家，原处放好枪，叫警察。配合他们工作，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必须老实交代。我在那儿干吗，为什么去的。最坏的情况是他们找到你妻子，证实人是她杀的。最好的情况是他们先我很多找到她，给我余地使尽浑身解数证明人不是她杀的，就是说，最终证实行凶者另有其人。你敢赌一把吗？”
他缓缓点头。他说：“好——五百块的赏金不变。证明克丽斯特尔没杀他就行。”
“这钱我没指望挣，”我说，“你现在可能也明白了。弗洛姆塞特小姐跟莱弗瑞熟吗？不上班的时候？”
他的脸抽筋似的绷紧了。他握起拳头重重砸在大腿上。他没说话。
“昨天早上我问她莱弗瑞住址的时候，她样子有点奇怪。”我说。
他缓缓吁出一口气。
“像留下了苦涩的回味，”我说，“像经历过破灭的爱情。我是不是太直接了？”
他的鼻孔微微颤动，进出的气息响了片刻。随后他放松下来，平静道：
“她——她跟他相当熟——一度。她这个姑娘，怎么高兴就怎么来。莱弗瑞吧，我猜，是个很有魅力的家伙——在女人眼里。”
“我必须跟她谈谈。”我说。
“为什么？”他简慢地问道。他脸颊上泛起一块块红晕。
“别管为什么。问各种人各种问题，是我的工作。”
“那跟她谈吧，”他别扭地说，“其实她认识阿尔默一家。她认识阿尔默的太太，自杀的那个。莱弗瑞也认识。那可能跟这件事有联系吗？”
“我不知道。你爱上她了，是不是？”
“如果可以，我明天就娶她。”他生硬地说。
我点点头，站起来。我别转脑袋，目光扫过房间。这会儿屋里几乎空了。远端尽头，两个龙钟老朽还在打呼吹泡泡。软椅上的其他老头儿已摇摇晃晃离开，回到清醒时忙活的各种事务里去了。
“只有一件事，”我说，低头看着金斯利，“出了凶杀案不及时叫警察，他们就会抱有敌意。这次已经耽搁了，而且还会耽搁一阵。我打算赶去莱弗瑞家，就当是今天第一次拜访。我想只要不理会那个叫福尔布鲁克的女人，就能办成。”
“福尔布鲁克？”他几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谁他妈是——噢，对对，记起来了。”
“好啦，别记了。我差不多可以肯定，他们永远不会听到她啰里八嗦。她不是那种会自愿跟警察有任何来往的人。”
“我懂了。”他说。
“那就请你务必把事情处理好。受到盘问之后，你才能知道莱弗瑞死了，我才会获准跟你联系——他们知道的就这么多。别掉进陷阱。要是你上当了，我就没法查明真相了。得去蹲大狱。”
“你到了他家可以打我电话——在你叫警察前。”他明智地说道。
“我知道。不过称我的心还是别打吧。他们要做的头一桩事就是检查通话。而要是我从别的地方打给你，那我索性承认来这儿见过你得了。”
“懂了，”他又说了一遍，“放心交给我处理吧。”
我们握了握手。我离开了，他还站在原地。

18
运动俱乐部在街角，穿过马路，再走半个街区就是特雷劳尔大楼。我穿过去，向北走到门口。他们已经铺好了玫瑰色的混凝土，取代之前的塑胶人行道。路边搭起了围栏，只留一条狭窄的木板走道。空当里挤满了午餐归来的办公室员工。
吉勒雷恩公司的接待室看起来甚至比前一天还空。还是那个轻浮的金发妞，缩在角落里的电话转接机后面。她扫了我一眼，我朝她行了个神枪手的礼——挺出食指指着她，下面三根手指后折，拇指上下摆动，仿佛一个西部杀手连发数枪。她纵情大笑，却没笑出声。这比她一整个礼拜经历的事儿都好玩。
我指指弗洛姆塞特小姐的空桌子，金发妞点点头，插进一个插座，说起话来。门开了，弗洛姆塞特小姐曼妙的身姿摇了出来。她走到桌前，坐下，冷冷的眼神期待地看着我。
“来啦，马洛先生？恐怕金斯利先生不在。”
“我就是从他那儿来的。我俩在哪儿谈比较方便？”
“谈？”
“我要给你看点东西。”
“噢，是吗？”她若有所思地端详着我。也许有很多男人想要给她看东西，献上一幅蚀刻画啥的。换一个时间，我也忍不住要试试运气的。
“有事，”我说，“金斯利先生的事。”
她起身，打开栅栏里的门。“那不如去他办公室谈吧。”
我们进了屋。她撑着门让我先走。经过她身边时，我闻了闻。檀香。我说：
“皇家吉勒雷恩，香水中的香槟？”
她浅浅一笑，撑住门。“就凭我那点薪水？”
“我根本没在说你的薪水。你不像是需要自己掏钱买香水的姑娘。”
“是的，说得没错，”她说，“要是你想听实话，我讨厌在办公室里搽香水。他逼我的。”
我们走到那间昏暗的长办公室深处，她在办公桌那头的椅子上坐下。我坐在前一天的位置。我们互相看了看。她今天一身棕黄，颈前有褶裥花边。她的样子温暖了几分，可依然不是燎原之火。
我敬她一支金斯利的香烟。她接过去，用他的打火机一点，靠上椅背。
“我们没必要浪费时间拐弯抹角，”我说，“现在你已经知道我是谁、我是干吗的了。如果说昨天早上你不知道，那只是因为他喜欢当老大。”
她低头看了看搁在膝盖上的手，抬起眼睛，几乎是羞涩地笑了。
“他是个大好人，”她说，“虽然总喜欢装出一副雷厉风行的样子。说到底，整件事里只有他被耍了。你要是知道那小婊子害他受了多少苦——”她一甩香烟，“得了，我大概还是不说的好。你来见我是为什么事？”
“金斯利说你认识阿尔默一家。”
“我认识阿尔默太太。是这样的，我见过她几回。”
“在哪儿见的？”
“一个朋友家里。怎么说？”
“莱弗瑞家？”
“你不是要侮辱人吧，马洛先生？”
“我不知道你对‘侮辱’的定义是什么。我准备就事论事，外交手腕那一套就免了吧。”
“很好，”她轻轻点头，“是在克里斯·莱弗瑞家，没错。我以前会去那儿——偶尔去去。他办鸡尾酒派对。”
“那么，莱弗瑞也认识阿尔默一家——或者阿尔默太太。”
她脸上泛起极浅的红晕。“是的。很熟。”
“还有很多别的女人——也很熟。这点我吃准了。金斯利太太也认识阿尔默太太吗？”
“认识，比我熟。她们直接叫对方名字。阿尔默太太过世了，你知道。大约一年半前，自杀了。”
“有什么疑点吗？”
她扬起眉毛，但在我看来，这表情是装的，好像因为我问了那个问题，她得做做样子。
她说道：“你特别提出这个问题，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我是说，那件事跟——跟你现在正经手的有什么关系吗？”
“我认为没有。我还是不知道两者有什么关联。可昨天，就因为我看了看阿尔默医生的房子，他就叫来了警察。他查我的驾驶证，发现了我是谁。我不过是去了趟那儿，那警察就对我很疑神疑鬼。他不知道我在干吗，我也没告诉他我去找过莱弗瑞。但阿尔默医生知道。他在莱弗瑞家门前见过我。他为什么觉得有必要报警呢？那个警察又为什么会自作聪明地告诉我上一次想敲诈阿尔默的人最后成了修路的囚犯呢？那警察又为什么问我是不是她的亲属——指的是阿尔默太太的亲属，我猜——雇的我？如果你能回答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我或许就能知道那是否同我手头的事有关了。”
她思索了片刻，一边想，一边朝我投来匆匆的一瞥，便又看向别处了。
“我只见过阿尔默太太两次，”她缓缓道，“不过我想我能回答你的问题——所有的。我刚说了，最后一次见她是在莱弗瑞家里，当时有很多人在场。喝了很多酒，都在大嚷大叫。有妇之夫和有夫之妇抛下另一半出来逍遥。那天有个名叫布朗威尔的男人喝得烂醉。听说他现在去海军了。他嘲弄阿尔默太太，拿她丈夫的工作打趣。好像是说他拎着一盒子注射针头整晚到处跑，给当地酗酒的流氓阿飞用药，免得他们一大早就神志恍惚。弗洛伦斯·阿尔默说她不关心她丈夫的钱是怎么来的，只要他有的挣、她有的花就行了。她也醉了，就算清醒着，我料想她也不是善茬儿。是那种性感风骚、引人注目的女人，整日哈哈笑，在椅子上四仰八叉，露出一大截儿大腿。一头很淡的金发，肤色红润，一双大得不像话的婴儿蓝眼睛。好啦，布朗威尔叫她别担心，说那永远是个好勾当。花不到十五分钟进出病人家，跑一趟就能赚十到五十个子儿不等。但就有一件事他挺困扰，他说，不跟黑道打交道，一个医生怎么能搞到那么多麻醉品。他问阿尔默太太是不是有很多道上的好汉去她家吃饭。阿尔默太太拿起一杯酒甩到了他脸上。”
我咧嘴笑了，可弗洛姆塞特小姐没笑。她在金斯利硕大的镶铜玻璃烟灰缸里按灭了香烟，严肃地看着我。
“太活该了，”我说，“搁谁不揍他？要是拳头够大够硬，就甩拳头了。”
“是的。几个礼拜后，有人发现弗洛伦斯·阿尔默深夜死在了车库里。车库门锁着，汽车发动机在转。”说到这儿，她微微润了下嘴唇，“是克里斯·莱弗瑞发现她的。在他早上天知道几点钟回来的时候。她身穿睡衣躺在水泥地上，一条毯子盖着她的头也盖着汽车的排气管。阿尔默医生出去了。这件事报纸上没有什么相关内容，只说她突然死了。消息封得很死。”
她扣紧的手抬起了一点，又缓缓落到膝上。我说：
“有什么不对头吗？”
“都觉得有隐情，但人们总会这么想。过了一段时间，我听到一些消息，据说是真相。我在藤蔓街遇见了这个布朗威尔，他请我跟他喝一杯。我不喜欢他，可正好有半个小时空闲。我们坐在列维酒吧深处，他问我记不记得那天拿酒泼他的那位宝贝儿。我说记得。接下来的对话差不多就是这样。我记得很清楚。
“布朗威尔说：‘我们的好朋友克里斯·莱弗瑞现在发了，什么时候缺女朋友了，就去捞一笔钱。’
“我说：‘我太不明白。’
“他说：‘见鬼，是你不想明白吧。那个叫阿尔默的女人死的那晚，她在卢·康狄的场子里玩轮盘赌输了个精光。她发脾气，说轮盘被人做了手脚，大吵大闹的。康狄没法子，几乎是把她拽进了办公室。他打医生专线找阿尔默，过了一会儿，医生赶到了。拔出一刻不得闲的小注射针给她来了一下。之后他走了，让康狄送她回家。好像是有人得了急病。于是康狄把她送回了家，诊所里有个护士来了，是医生打电话叫的。康狄扶她上楼，护士帮她上了床。康狄回去照看生意了。所以她肯定是睡下了，可就在那天晚上，她爬起来，下楼走到自家车库，用一氧化碳自杀了。这事你怎么看？’布朗威尔问我。
“我说：‘这事我压根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说：‘当地他们称作报纸的那破烂玩意儿，里面有个记者我认识。没有审问，也没有尸检。就算有化验吧，也没有公布任何信息。那边没有正规的验尸官。殡仪员轮流担任代理验尸官，一个礼拜一次。他们自然对那帮政客俯首帖耳。在一个小镇，有门路的人想操纵这样一件事，很容易。而康狄当时门路多的是。他不想调查的事儿闹大，医生也不想。”
弗洛姆塞特小姐停下来了，等着我说点什么。看我不说话，她继续道：“我猜你知道布朗威尔是怎么看这一切的。”
“当然。阿尔默干掉了他太太，然后花钱让康狄把事情摆平了。某些正派得贝城压根追不上的小城镇里，也有过这样的事情。但故事你还没说完，对吧？”
“没有。好像阿尔默太太的父母雇了个私家侦探。他负责那片区域的守夜，事实上是那晚到现场的第二个人，仅次于克里斯。布朗威尔说他准掌握了某些情报，可始终没机会利用。他因为酒驾被捕了，还判了刑。”
我说：“说完了？”
她点点头。“要是你觉得我记得太清楚了，别忘了，记别人的对话是我工作的一部分。”
“我的想法是，没必要归纳出那么多东西。我看不出这事跟莱弗瑞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哪怕是他发现了死者。你那个喜欢嚼舌头的朋友布朗威尔似乎觉得这件事给了某些人勒索医生的机会。但总得有证据吧，尤其是你要勒索的人已经脱离了警方的怀疑。”
弗洛姆塞特小姐道：“我也这么想。而且我总觉得敲竹杠这类下三滥的招儿不太符合克里斯·莱弗瑞的性格。我能告诉你的大概就这么多了，马洛先生。我得出门了。”
她准备起身。我说：“还没完呢。有点东西给你看。”
我从口袋里掏出莱弗瑞枕头下那块洒过香水的小手帕，俯身把手帕扔在她面前的桌子上。

19
她看看手帕，看看我，拿起一支铅笔，用带橡皮的一端把那一小块亚麻布推来推去。
“上面洒了什么？”她问道，“灭蝇剂？”
“某种檀香水吧，我觉得。”
“廉价的合成品。说‘难闻’已经算客气了。你为什么要我看这块手帕呢，马洛先生？”她靠回椅背，用坚定冷酷的眼神逼视着我。
“我是在莱弗瑞家里找到的，在他床上的枕头下面。手帕上有姓名的缩写。”
她不碰手帕，只用铅笔的橡皮头一撩。她阴着脸，略有些紧张。
“上头是绣了两个字母，”她的声音冷冷的，带着怒气，“刚巧跟我的姓名缩写一样。你是这个意思吧？”
“没错，”我说，“他说不定认识半打姓名首字母相同的女人。”
“所以到头来你还是要恶心人。”她平静道。
“就说这是不是你的手帕吧？”
她犹豫了。她把手伸向桌子，镇定自若地又拿了一支烟，用火柴点上。她慢慢摇熄火柴，看着火苗在木棍上蠕动。
“是的，是我的，”她道，“准是我落在那儿的。很久了。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可没有把手帕塞到他枕头下面去。这就是你想知道的吧？”
我一言不发。她补充道：“他肯定把手帕借给了别的女人——那女人正好喜欢这种香味。”
“我在头脑里想象过那个女人的样子，”我说，“跟莱弗瑞不是很般配。”
她的上唇撇了一下。是一抹长长的上唇。我喜欢长长的上唇。
“我认为，”她说，“你应该把你头脑里克里斯·莱弗瑞的形象再好好研究一下。他在你眼里若是留下过任何一点有教养的印象，那纯粹是碰巧。”
“这么说一个过世的人可不太好。”我说。
有那么一刻，她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我，好像我什么也没有说，她在等我开口。一阵颤抖缓缓袭向她，先是在她的喉头，再传遍她的周身。她攥紧拳头，香烟折弯了。她低头看了看，手臂猛地一扭，把烟扔进烟灰缸里。
“他被枪杀在淋浴间里，”我说，“看样子像是某个在他家过夜的女人干的。当时他正在刮胡子。那个女人把枪留在了楼梯上，这手绢留在床上。”
她在椅子上稍稍挪了下。她的眼神，现在是彻底的空洞。她的脸冷酷得如同雕塑。
“你在等我提供相关的情况？”她忿忿道。
“听着，弗洛姆塞特小姐。我也想把这一切处理得圆滑、恭敬、细致。我希望用你这样的人喜欢的方式来玩一把牌。可没人允许我那么做——客户不允许，警察不允许，我的对手也不允许。每次我充当好人，不管多努力，临了总是碰一鼻子灰，还把人得罪了。”
她点点头，仿佛只能勉强听到我的声音。“他什么时候死的？”她问道，随即又微微颤抖起来。
“我想是今天早上。他起床不久。我说了他当时刚刮完胡子，正要冲澡。”
“那时候，”她说，“应该已经很晚了。我从八点三十分就一直在这儿。”
“我没认为是你杀了他。”
“十分感谢，”她说，“可这确实是我的手帕，对吗？虽然不是我平时用的香水。但我看警察对香水的品质——或者任何别的东西——不会很敏感。”
“不会——私家侦探也一样，”我说，“你觉得这很有意思吗？”
“天哪。”说完，她重重地把手背抵在嘴上。
“凶手朝他开了五六枪，”我说，“只打中两枪。他被逼到了淋浴间的角落里。场面非常恐怖，我得说。对方有极大的怨恨。不然就是心肠狠得要命。”
“他很容易招人恨，”她木然道，“可恶的是，也很容易招人爱。女人——哪怕是正派女人——会在男人身上犯下可怕的错误。”
“你的意思就是你曾经以为你爱上了他，但早就不爱了，而且并没有杀他。”
“是吗？”这会儿她的声音轻飘、干涩，如同她在办公室里违心搽的香水一样，“相信你会保守秘密。”她短促地苦笑了一声。“死了，”她说，“那个可怜、自大、下贱、龌龊、英俊、不忠的家伙。死了，没温度了，结束了。是的，马洛先生，我没有杀他。”
我等候着，给她时间缓缓神。过了片刻，她静静地说：“金斯利先生知道吗？”
我点头。
“警察当然也知道了。”
“还没有。至少我没有告诉他们。我发现了莱弗瑞。他家的大门没关严实。我进去了。发现了他。”
她捏起笔，又戳戳手帕。“金斯利先生知道这块香薰手帕吗？”
“除了你我，还有放手帕的人，没人知道。”
“谢谢你，”她干巴巴地说，“也谢谢你认为我不是凶手。”
“你有种孤冷高贵的气质，我喜欢，”我说道，“但别做过了头。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想呢？难不成这样：我从枕头下面摸出手帕，闻了闻，拿在手里说：‘好，好，艾德丽安·弗洛姆塞特小姐的姓名缩写什么的。弗洛姆塞特小姐准认识莱弗瑞，也许关系还很亲密。随口说说吧，譬如跟我这颗肮脏的小脑袋所能想象的一样亲密。那就是亲密得一塌糊涂啦。可这明明是廉价的合成檀香，而弗洛姆塞特小姐不会用廉价香水。这手帕在莱弗瑞枕头下面，而弗洛姆塞特小姐从来不把手帕放到男人枕头下面。所以这件事跟弗洛姆塞特小姐绝对无关。只是错觉。’”
“噢闭嘴。”她说。
我咧嘴笑了。
“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女孩？”她突然问道。
“我来得太迟了，没法告诉你。”
她脸红了，但这次很娇羞，整张脸都红了。她又说道：“你对凶手是谁有想法吗？”
“想法不少，但仅仅是想法而已。恐怕警方会觉得凶手不难确定。莱弗瑞的衣柜里挂着几件金斯利太太的衣服。等他们了解完全部情况——包括昨天小鹿湖发生的事——只怕他们直接就要取手铐抓人了。他们首先得找到她。但这对他们来说不难。”
“克丽斯特尔·金斯利，”她茫然道，“看来连她也不肯放过他。”
我说：“不一定。凶手可能出于完全不同的动机，我们还一无所知。说不定是个阿尔默医生那样的人。”
她匆匆抬眼一看，摇摇头。“说不定的，”我坚持道，“我们完全拿不出反证。他昨天很紧张，按说没什么可害怕的。不过，当然了，并不是只有犯了罪的人才提心吊胆。”
我起身，指尖轻敲桌子边缘，低头看着她。她的脖子很迷人。她指指手帕。
“这个怎么办？”她呆滞地问。
“如果是我的，我会把上面的廉价香味洗掉。”
“这手帕一定说明什么问题，不是吗？也许说明很多问题。”
我笑了。“我觉得它根本不说明任何问题。女人总是乱丢自己的手帕。像莱弗瑞这么个家伙会收集那些手帕，藏在抽屉里，再放上檀香囊。他也可能把手帕出借，享受某个姑娘看到其他姑娘姓名缩写时的反应。我敢说他就是那种下流坯。再见了，弗洛姆塞特小姐，谢谢你跟我聊。”
我刚准备走，又停下脚步，问她：“那位透露所有消息给布朗威尔的当地记者，你听到名字了吗？”
她摇头。
“那阿尔默太太父母的名字呢？”
“也没听到。不过我也许能帮你查到。我愿意试试。”
“怎么查？”
“这类东西通常会出现在讣告里，对吧？洛杉矶的报纸上一准会有讣告的。”
“那就太感谢了。”我说。我伸出一根手指划过桌子边缘，从侧面看她。白如象牙的脸庞，乌黑迷人的双眸，头发亮得不能再亮，黑得堪比最深的夜。
我转身迈出办公室。电话转接机后面的金发小妞满怀期待地看过来，小巧的红唇微张，盼着我再同她寻开心。
开心早寻完了。我朝门外走去。

20
莱弗瑞家门前没有警车，人行道上没有闲杂人等，我推开大门，屋里也闻不到雪茄或香烟的味道。透进窗户的阳光没了，一只苍蝇在酒杯上方盘桓，轻声嗡嗡叫。我走到屋子尽头，倚靠在通往楼下的栏杆上。他家一点没变动。四下寂然，只听见楼下的浴室里隐约传来轻轻的滴水声，落在死人的肩膀上。
我走到电话前，在号码簿上查找警察局的号码。我拨了电话，一边等人接听，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手枪，挨着电话机放到桌上。
通了，一个男声说道：“贝城警察局——我是斯穆特。”我说：“牵牛星街623号发生一起枪击。住的人名叫莱弗瑞。他死了。”
“牵牛星街623号。你是谁？”
“我叫马洛。”
“你正在屋子里？”
“没错。”
“不要碰任何东西。”
我挂了电话，坐在沙发床上，等候着。
没有等很久。远处传来警笛声，随着阵阵轰鸣，逐渐变响。轮胎在街角一声刺耳的呼啸，警笛的哀号渐褪入金属的咆哮，随后归于寂静，只是轮胎在屋前又尖利地响了一下。贝城警察倒是节约轮胎。人行道上响起脚步声，我走到门口，打开屋门。
两个制服警察闯进来。他们有着警察惯有的魁梧身形、日晒雨淋的面孔和多疑的眼睛。一个帽子下面有枝康乃馨，插在右耳背后。另一个年纪大些，头发有点白，阴沉着脸。他们站定了，警惕地看着我。年纪大的那位简短地说：
“行，人在哪里？”
“楼下的浴室里，浴帘后面。”
“你跟他待在这儿，艾迪。”
他飞快穿过房间，没了踪影。留守的那位死死盯着我，从嘴角挤出一句话：
“千万别耍花招，哥们儿。”
我坐回沙发床。那警察扫视着房间。楼下有响动，有脚步声。跟我一块儿的警察突然看到了电话桌上的手枪。他猛扑过去，像个前场的拦球手[1]。
“这把是杀人的枪？”他几乎叫了起来。
“我想是这样。枪开过了。”
“哈！”他朝手枪俯下身子，咧嘴对我露出牙齿，手摸向配枪皮套。他手指轻轻一弹，打开了盖口上的嵌钉。他握住那把黑色左轮手枪的枪托。
“你说什么？”他吼道。
“我想是这样。”
“非常好，”他嗤笑道，“实在是非常好。”
“也没那么好吧。”我说。
他趔趄着后退了一点。他看我的眼神小心翼翼。“你干吗开枪杀他？”他咆哮道。
“我也是想了又想。”
“哟，碰上个自作聪明的家伙。”
“我们暂且坐下，等凶杀重案组的人来吧，”我说，“我先不作辩护。”
“别跟我来这套。”他说。
“我哪套也没想跟你来。如果人是我杀的，我不会待在这儿。我不会打电话报警。你也不会看到这把手枪。办案别太拼命啦。你接触这案子还没到十分钟。”
他眼里流露出委屈的神色。他摘下帽子，那枝康乃馨掉在地上。他弯腰，捡起花夹在指间盘弄一阵，扔进了火炉隔栏。
“最好别这样，”我对他说，“他们或许会把这个当成线索，浪费很多时间。”
“哎呀见鬼，”他附身从隔栏后面捡回康乃馨，放进口袋，“你什么都知道，是不是，哥们儿？”
另外那个警察上楼梯回来了，面色凝重。他站在地板中央，看看腕表，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随后把软百叶窗帘拉到一边，望向窗外。
先前跟我待在一起的那位说道：“现在我能看了吗？”
“让他躺着吧，艾迪。我们做不了什么。叫验尸官来了吗？”
“我想重案组会派验尸官来的。”
“是的，没错。韦伯上尉会接手，他什么事都喜欢亲力亲为。”他看着我，说道：“你是叫马洛的那位？”
我说我是叫马洛的那位。
“是个精明的家伙，什么都知道。”艾迪说。
年长的那位茫然看看我，茫然看看艾迪，随即发现了电话桌上的枪，眼神的茫然顿时一扫而光。
“对，那就是凶器，”艾迪道，“我没碰。”
另一个点点头。“今天重案组可不大迅速。你跟死者什么关系，先生？朋友吗？”他朝地上伸出拇指。
“昨天才见他第一面。我是洛杉矶来的私家侦探。”
“噢，”他极其机警地看了我一眼。另外那个警察也看着我，眼里是深深的怀疑。
“天哪，说明整件事要变得一团糟了。”
那是他说的头一句明白话。我亲切地朝他咧嘴一笑。
年长的那个警察又看了看窗外。“街对面是阿尔默家，艾迪。”他说。
艾迪上前跟他一起看。“可不就是，”他说，“你可以看门牌。对了，楼下那家伙没准是——”
“闭嘴。”说完，另外那位放下百叶窗。他们双双转过身，木然盯着我。
一辆车沿街驶向这边，停下后，车门一响，小路上传来脚步声。年长的那个警察打开房门，走进来两个便衣男子。其中一个我见过。
<hr/>
[1]指橄榄球比赛中负责拦住带球者的拦球队员。

21
先进来的那位，在警察里算是个子小的。中等岁数，瘦削脸庞，一副永远疲倦的表情。他鼻子很尖，微微偏向一边，好像在拱什么东西的时候挨了别人一肘子。他的蓝色馅饼帽[1]端端正正戴在脑袋上，露出灰白的头发。他穿一身暗褐色套装，双手插在上衣侧袋里，手指搭在缝口。
他身后是德加莫，那个大块头警察——土黄色头发，锃亮的蓝眼睛，恶狠狠、轮廓分明的脸。看不得我站在阿尔默医生家门前的那位。
那俩制服警员看着小个子，碰了碰帽檐。
“尸体在地下室，韦伯上尉。似乎开始几枪没打中，最后吃了两枪。死了挺久了。这位名叫马洛。是洛杉矶来的私家侦探。我没进一步询问他的情况。”
“做得很对。”韦伯轻快地说。他有副多疑的声线。他多疑地扫了一眼我的脸，淡淡一颔首。“我是韦伯上尉，”他说，“这位是德加莫中尉。我们要先看一下尸体。”
他们往房间深处走去。德加莫看了看我，从没见过我似的，便跟上他了。他们走下楼梯，开警车来的哥儿俩中年长的那个也跟去了。叫艾迪的那个警察和我互相打量了一会儿。
我说：“街对面就是阿尔默医生家，对吧？”
他脸上顿时没了表情。本来也就没什么表情。“是的。怎样？”
“不怎样。”我说。
他沉默了。楼下传来模糊不清的说话声。那警察竖起耳朵听了听，语气变得更加友好：“记得那事儿？”
“一点点。”
他笑了。“他们解决得一干二净。”他说，“包好了藏在架子后面。浴室壁橱最上面一层架子，不站在椅子上是够不着的。”
“这样啊。”我说，“搞不懂为什么。”
他一本正经看着我：“是有充分理由的，哥们儿。别以为没有道理。你跟这个莱弗瑞很熟吗？”
“不熟。”
“找他有事？”
“有点事问他。”我说，“你认识他？”
那个叫艾迪的摇摇头。“不认识。只记得这幢房子里有个人那天晚上发现阿尔默的老婆死在了车库里。”
“那时候这里住的兴许不是莱弗瑞呢？”
“他在这儿住了多久？”
“不知道。”我说。
“大概快一年半了吧。”那警察思索着说，“洛杉矶的报纸有相关报道吗？”
“‘各县要闻’版面上有一小段。”我说，纯粹是不想让嘴巴闲着。
他挠挠耳朵，听着动静。有上楼的脚步声。艾迪板起脸来，跟我拉开距离，挺起身子。
韦伯上尉匆忙走到电话机前，拨通号码说起话来，随后把听筒从耳边拿开，回头看着。
“艾尔，这礼拜轮到谁代班验尸？”
“埃德·加兰。”大个子呆板地说。
“叫埃德·加兰，”韦伯对电话里说，“让他立即过来。通知摄影小组马上动身。”
他搁下电话，厉声吼道：“谁动过这把枪？”
我说：“我。”
他走上来，踮起脚跟在我面前晃动，还伸出他那又小又尖的下巴戳向我。他手里托着一条手帕，小心地把枪放在上面。
“别动犯罪现场发现的凶器，你连这点也不晓得吗？”
“当然晓得，”我说，“但我动它的时候还不知道出了事。我并不知道枪开过。枪就放在楼梯上，我以为是谁落下的。”
“听着还挺像，”韦伯忿忿道，“干你们那行的，得准备很多这套东西吧？”
“很多哪套东西？”
他还是死死盯着我，并不作答。
我说：“要不要我来跟你讲讲事情的经过？”
他像只小公鸡般怒气冲冲。“我怎么问，你就乖乖怎么答。”
我对此不表态。韦伯猛一转身，对那俩穿制服的说：“你俩可以回车上去，向调度汇报了。”
他们敬了个礼，出去了，一边轻轻带上门，等锁卡住，便跟其他人一样恼火地发现门关不紧。韦伯一直细耳听着，等车开走了，他冷酷无情的眼睛才转回我身上。
“给我看看你的身份证件。”
我把钱包递给他，他在里面翻了一阵。德加莫坐在椅子上，跷起二郎腿，茫然盯着天花板。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火柴，把一端放到嘴里嚼着。韦伯将钱包还给我。我接下收好。
“干你这行的人总会惹不少麻烦。”
“不一定。”我说。
他抬高了嗓门。原本他的嗓门就够高了。“我说他们惹过不少麻烦，就是惹过不少麻烦。有一点你得搞清楚，在贝城你别想有机会惹事。”
我没作答。他朝我戳出一根食指。
“你是大城市来的，”他说，“你以为你很厉害，你以为你很聪明。放心吧。我们对付得了你。我们地方是小，但五脏俱全。我们这儿不搞政治斗争那一套。我们办事直来直往，办事干脆利落。别为我们担心，先生。”
“我很放心，”我说，“我没什么不放心的。我只是想稳稳当当赚点钱罢了。”
“别跟我油腔滑调，”韦伯说，“我不吃这一套。”
德加莫把视线从天花板移下来，曲起一根食指，盯着指甲。他用昏昏欲睡的声音说道：
“对了，头儿，楼下那家伙叫莱弗瑞。他死了。我有点认识他。他就好寻花问柳。”
“那又怎样呢？”韦伯厉声说着，视线并没有离开我。
“从整体情况看，这案子涉及一个女人，”德加莫说，“你知道这些私家侦探在忙活什么。离婚呗。与其把他吓傻了，不如让他出把力。”
“要是我吓着他了，”韦伯道，“我倒乐得知道呢。可我一点也没看出来。”
他走到前窗，用力拉开软百叶窗。屋里暗了那么久，猛地有阳光洒进来，简直晃眼睛。他脚后跟着地跃到我面前，戳出一根又细又糙的手指，道：
“说。”
我说：“我为洛杉矶的一个生意人做事。他不想事情太声张，所以雇了我。一个月前，他妻子不见了，过后来了封电报，说她跟莱弗瑞跑了。可我的主顾几天前在城里见过莱弗瑞，他不承认。我的主顾觉得他没撒谎，于是担心起来。似乎那位太太非常乱来。她也许跟坏人混在一起，陷入了麻烦。我为此特来找莱弗瑞，但他说没有跟她私奔。我半信半疑，可后来我得到了确凿的证据：那位太太据信离开她居住的山上小屋的那晚，莱弗瑞和她在圣贝纳迪诺的酒店见过面。掌握了这点，我便又上门来找莱弗瑞交涉。按了门铃没人应，门却微微开着。我走进屋，四下看了看，发现那把枪后，把房子搜查了一遍。我找到了他。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你没有权利搜查房子。”韦伯冷冷地说。
“当然没有，”我同意道，“但我也不太可能放过这机会呀。”
“雇你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金斯利。”我告诉了他比弗利山庄的地址。“他在橄榄街的特雷劳尔大楼经营着一家化妆品公司。吉勒雷恩公司。”
韦伯看看德加莫。德加莫懒洋洋地在一个信封上写着。韦伯回头看我，说：“还有呢？”
“我去了趟金斯利太太住过的山上小屋。那地方叫小鹿湖，离狮角不远，从圣贝纳迪诺往山里开上四十六英里就到了。”
我看看德加莫。他正慢悠悠写着。他的手停顿了片刻，好像是僵在半空中，接着落到信封上又写起来。我继续道：
“大约一个月前，帮金斯利看管山上房子的人跟他妻子吵了一架。大家都认为她离家出走了。昨天才发现她是淹死在湖里了。”
韦伯几乎闭上了眼睛，身体压在脚后跟上摇晃着。他以几近温柔的语气问道：“你告诉我这个干吗？是在暗示某种联系吗？”
“在时间上是有联系啊。莱弗瑞去过那里。其他方面的联系我一概不知，但我想最好提及一下。”
德加莫一动不动坐着，看着前方的地板。他紧绷着脸，看起来比平时更凶恶。韦伯说：
“淹死的那个女人是自杀的？”
“自杀或者他杀。她留了张道别的条子。不过她丈夫已经作为嫌疑人被捕了。他姓切斯，名比尔。他妻子叫缪丽尔·切斯。”
“我不要听那些，”韦伯厉声喝道，“我们就来谈谈这里发生过什么。”
“这里没发生什么，”我看着德加莫，说道，“我来过这儿两次。第一次来，跟莱弗瑞谈了，没啥进展。第二次来，没跟他谈，也没啥进展。”
韦伯缓缓道：“我要问你一个问题，希望你老实回答。你不会乐意回答的，但与其以后答复，不如趁现在。你知道我终究是会得到答案的。问题是这样的。你已经搜查过这幢房子了，而且我料想你搜得很彻底。有没有发现什么东西让你觉得金斯利的妻子来过这儿？”
“这问题不公平，”我说，“得目击者才能给出结论。”
“我要一个回答，”他令人生畏地说，“这不是在法庭上。”
“回答是：是的。”我说。“楼下的柜子里挂着女人的衣服，跟别人向我描述的金斯利太太在圣贝纳迪诺同莱弗瑞见面时的穿着吻合。不过那些描述并不准确。一套黑白的衣服，白色为主，还有一顶扎着黑白缎带的巴拿马草帽。”
德加莫用手指“吧嗒”弹了一下捏着的信封。“对你的主顾来说，你准是个很得力的手下，”他说，“把一个女人牵扯进这幢出了凶杀案的房子，而这个女人恰恰是有跟莱弗瑞私奔之嫌的。头儿，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大老远去找凶手了。”
韦伯目不转睛盯着我，脸上的表情极少，也可以说没有，只有一种一触即发的警惕。对于德加莫的话，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我说：“我想你们警察也不是一帮该死的傻子。衣服是裁缝做的，很容易追查。我为你们节省了一个小时，说了这么多，也许都没花一通电话的时间。”
“还有别的吗？”韦伯不耐烦地问。
还没等我回答，一辆车停到了门外，接着又来一辆。韦伯蹦跳着去开了门。进来三个男人。一个男的矮小、鬈发，另一个男的壮硕得像头牛，两人都拎着沉重的黑色皮箱。他俩身后是个瘦高个，穿着深灰色套装，打着黑色领带。他眼睛明亮，毫无表情。
韦伯一指那个鬈发男人，说道：“在楼下浴室里，布索尼。我需要整幢屋子里的大量指纹，尤其那些看起来是女人留下的。这活儿得花不少时间。”
“全交给我好了。”布索尼咕哝道。他和那个牛一样壮的男人穿过房间，向楼下走去。
“有具尸体等你处理，加兰。”韦伯对第三个男人说。“我们下去看一下。你安排车了吗？”
眼睛明亮的男人略一点头，跟着另外两人同韦伯一道下了楼。
德加莫把信封和笔放到一边。他木愣愣盯着我。
我说：“我是不是该谈谈我俩昨天的对话——还是说那事儿是一桩私人业务？”
“随你怎么谈，”他说，“保护公民是我们的职责。”
“还是你谈吧，”我说，“关于阿尔默的案子，我想了解更多。”
他的脸渐渐红了，眼神里透着难为情。“你说过你不认识他。”
“昨天是不认识，也对他一无所知。打那以后，我听说了莱弗瑞认得阿尔默太太，她是自杀的，莱弗瑞发现了她的尸体，还有莱弗瑞至少是有敲诈阿尔默医生的嫌疑——或者说有敲诈他的条件。而且你那俩开警车来的同事似乎对阿尔默家就在街对面这点很感兴趣。其中一个说那案子解决得一干二净，反正是类似的字眼。”
德加莫了无生气地缓缓道：“我要把那混账的警徽摘掉。他们就会嚼舌头。天杀的蠢杂种。”
“看来没有那回事了。”我说。
他看着烟。“没有哪回事？”
“说是阿尔默谋杀了他妻子，但后台够硬，把事情搞定了。所以没有那回事。”
德加莫一下蹿起来，走到我跟前俯下身子。“再说一遍。”他慢慢说道。
我重复了一遍。
他张开手掌，给了我一耳刮子。我的脑袋狠狠地甩了出去。脸上又热又肿。
“再说一遍。”他柔声说。
我又重复了一遍。他大手一掴，又把我的脑袋拍向一边。
“再说一遍。”
“不说了。事不过三。怕你打不着。”我抬起一只手，摸摸面颊。
他站在那里，弯下腰来，龇牙咧嘴的，湛蓝的眼睛里露出兽性逼人的凶光。
“不管什么时候，跟警察这样说话，”他说，“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再要有下次，我的手就不是平摊着扇你耳光了。”
我紧咬嘴唇，抚摸着脸颊。
“再多插手我们的事，当心一觉醒来躺在巷子里，一群野猫看你好戏。”他说。
我什么也没说。他走到一边重新坐下，喘着粗气。我放下揉脸的手，伸出去，一点点活动手指，紧紧攥起拳头。
“我会记住的，”我说，“这两样都记在账上。”
<hr/>
[1]一种帽顶呈凹形、帽缘上翻的硬质毡帽。

22
我回到好莱坞，上楼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楼里空空荡荡，走廊寂静无声。一扇扇门敞开着，里面是拿着吸尘器、干拖把和抹布的保洁女工。
我用钥匙打开办公室的门，顺手拿起投信口前的信封，看都不看就往桌上一扔。我掀起窗户，探出头去，看着早早亮起的霓虹灯，闻着小巷通风管里飘上来的隔壁咖啡馆温暖、诱人的香气。
我脱掉外套，坐到桌前，从很深的抽屉里拿出常备在办公室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不见起色。我又倒了一杯，还是一样。
这会儿韦伯应该见到金斯利了。双方应该已经表达过对他妻子的忧虑，至少就快聊到那点了。事情对他们来说已有定论。两个龌龊下流坯的下流风月债，爱得太深，醉得太多，走得太近，最后以狂暴的恨意、残杀的冲动和一方的死亡而告终。
我觉得这有点过于简单了。
我伸手拿起信封，撕开封口。没有贴邮票。内容是：“马洛先生：弗洛伦斯·阿尔默的父母是尤斯塔斯·格雷森夫妇，现居南牛津街640号罗斯摩尔·阿姆斯公寓。我照电话簿上的号码打过去核实过了。你的艾德丽安·弗洛姆塞特。”
一笔优雅的字，正如写下它们的那只优雅的手。我把信推到一旁，又喝了一杯。我开始有点没那么暴躁了。我把桌上的东西推来推去。我感到手掌又黏又烫又笨拙。我用一根手指划拉过桌角，看着扬起的那道尘埃。我看看指尖，抹掉了沾在上面的灰。我看看手表。我看看墙壁。我什么也不看了。
我收好酒瓶，走到台盆前冲洗杯子。弄好后，我洗了洗手，放冷水冲了把脸，照起镜子来。左脸颊不红了，但看着有点肿。不严重，但足以令我再度心生憋闷。我梳了梳头发，看着其中夹杂的丝丝灰白。已经有不少白头发了。头发下面是张病恹恹的脸。我一点也不喜欢这张脸。
我回到桌前，重读了一遍弗洛姆塞特小姐的纸条。我把纸条在玻璃台面上抹平，闻了闻，又抹了几下，折好，放进外衣口袋。
我纹丝不动坐在那儿，听着夜晚在敞开的窗户外静静生长。逐渐逐渐，我与这夜一道，沉静了下来。

23
罗斯摩尔·阿姆斯公寓是一座深红色砖头砌成的暗沉建筑，依一个巨大的前庭而建。楼里，镶有华美边纹的大厅静悄悄，装点着盆栽植物，狗窝一般大的鸟笼中养了只百无聊赖的金丝雀，旧地毯散发出灰尘味，久放的栀子花香气腻人。
格雷森夫妇住北翼五楼临街的房间。他们一起坐着，那房间好像故意装修成二十年前的样子。屋里摆着臃肿的、加了软垫的家具，门上安了卵形的黄铜把手，硕大的墙，挂一面镀金边框的镜子，窗前是大理石台面的桌子，窗户边缘饰有暗红色的华贵褶缀。透过空气里的烟味，我还闻出来他俩晚饭吃了羊排和花椰菜。
格雷森太太是个丰满的女人，当年也许拥有一对婴儿蓝的眼睛。戴了这么些年眼镜，她的双眸已然暗淡，失却了光泽，还略微暴突。她一头白发弯弯曲曲。她脚踝交叉，坐着补袜子。她的脚将将碰到地面，膝上放着一只大缝纫筐。
格雷森是个高大、驼背的黄脸男子，耸起的肩膀，猪鬃似的眉毛，几乎看不到下巴。他上半张脸要你谈正经事。下半张脸完全就是在送客。他戴双光眼镜，正烦躁地啃着一份晚报。他是个执业会计师，看派头完全符合。他手指上甚至还沾着墨渍，敞开的背心的口袋里插着四支笔。
他仔仔细细读了第七遍我的名片，上下打量着我，缓缓道：
“你来见我们有何贵干，马洛先生？”
“我很想了解一个叫莱弗瑞的男人的情况。他住在阿尔默医生家对面。你们女儿本是阿尔默医生的妻子。莱弗瑞是发现你们女儿的人——她去世那晚。”
我掂量了半天说出最后一句后，他俩都像猎狗发现了猎物的踪影一样。格雷森看看他妻子，她摇摇头。
“我们不想谈这个，”格雷森立刻说道，“太折磨人了。”
我等了片刻，跟他俩一样，露出哀戚的神色。随后我说道：“我不怪你们。我不愿揭你们的伤疤。但我想联系一下你们雇来调查此事的人。”
他们又互相看了看。这次格雷森太太没摇头。
格雷森先生问道：“要干吗？”
“我最好透露点我的情况。”我告诉了他们别人雇用我的目的，但没提金斯利的名字。我说前一天在阿尔默家门前撞见了德加莫。听到这里，他俩又互使了个眼色。
格雷森机敏地说：“不知我的理解对不对？你不认识阿尔默医生，从来没有正式跟他见过面，但因为你待在他家门前，他就报了警。”
我说：“没错。不过我在他家门前待了至少一个小时。我是说，我的车停在那儿。”
“很奇怪。”格雷森说。
“我得说，那是个很神经质的人，”我说，“德加莫问我，我是不是她的亲属——意思是你们女儿的亲属——雇来的。看来他仍旧没有安全感——你说呢？”
“对什么没有安全感？”说话的时候他都不看我。他重新慢悠悠点上烟斗，用一支粗大的金属笔摁实烟丝，再次点燃。
我耸耸肩，没有作答。他飞快扫了我一眼，看向别处了。格雷森太太不看我，鼻孔却在颤动。
“他怎么知道你是谁呢？”格雷森突然问道。
“记下车牌，打电话给汽车俱乐部，在通讯录上查到了名字。至少我们平常这么做，而且我透过窗户看到他做了其中某些动作。”
“所以说警察是替他办事的。”格雷森道。
“不一定。如果那次他们犯了错，现在他们就会想掩盖事实。”
“犯错！”他几乎是尖声笑了出来。
“好吧，”我说，“谈这问题很痛苦，但来点新鲜空气没什么害处。你们一直觉得是阿尔默杀害了她，对吧？所以才雇了那个警探——私家侦探。”
格雷森太太抬起头扫了一眼，边又埋头翻卷起另一双补过的袜子。
格雷森不说话。
我说：“是不是有什么证据，还是只不过是你们不喜欢他？”
“有证据，”格雷森愤懑道，声音突然变清晰了，仿佛终于决定聊聊此事，“一定有。我们的人说了有。但我们始终没拿到。证据在警察手里。”
“听说他们设套害你们的人被捕了，还因为酒驾进了牢房。”
“你听到的没错。”
“但他没告诉你们他掌握了什么？”
“没有。”
“这可不大妙，”我说，“听起来有点像这家伙还没有决定究竟是要用那情报来帮助你们呢，还是去敲医生的竹杠。”
格雷森又看了一眼他妻子。她平静地说：“印象中塔列先生不是那种人。他是个文雅谦逊的小个子。不过看人总有看错的时候，我知道。”
我说：“所以他名叫塔列。这是我希望你们告诉我的其中一点。”
“还有什么？”格雷森问道。
“怎样才能找到塔列——还有，是什么在你们的头脑里打下了怀疑的基础。肯定本来就有由头，否则除非他明确表示他有证据，不然你们不会雇他的。”
格雷森严肃地淡然一笑。他把手放到尖细的下巴上，用一根黄黄的手指摸了摸。
格雷森太太说道：“麻醉剂。”
“她没有拐弯抹角，”格雷森立马开口了，仿佛那个词是盏绿灯，“阿尔默医生之前是，无疑现在还是一个‘麻醉剂医生’。我们女儿跟我们说得一清二楚。他在场时也照样说。他听了很不高兴。”
“请问你说的‘麻醉剂医生’是什么意思呢，格雷森先生？”
“意思是这医生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镇日酗酒、放浪形骸、处于神经崩溃边缘的人。他们需要长期注射镇静剂和麻醉剂。终于有天，有医德的医生不愿继续提供治疗，除非送他们去戒毒所。但阿尔默医生之流不是那样。只要有钱进账，只要那个病人还活着，大体上清醒，哪怕在麻醉剂里越陷越深，不可救药，他就不会罢手。确实是赚钱的行当，”他正色道，“但我想，对医生而言也是很有风险的。”
“毫无疑问，”我说，“但干那来钱快啊。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康狄的？”
“不认识。知道他是谁。弗洛伦斯怀疑他就是阿尔默麻醉剂的来源。”
我说：“有可能。他应该不会愿意亲自开太多药房的。你们认识莱弗瑞吗？”
“从没见过。他是谁我们也知道。”
“有没有想过莱弗瑞有可能勒索阿尔默？”
他从没想过这点。他伸手轻拍头顶，又摸摸脸，随后放到瘦骨嶙峋的膝盖上。他摇头。
“没有。为什么这么说？”
“他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我说，“塔列觉得不对劲的地方莱弗瑞一定也注意到了。”
“莱弗瑞是那种人吗？”
“不知道。他没有明显的收入来源，没有工作。他场面上混得挺多，尤其跟女人。”
“有这种可能，”格雷森说，“做那类事，总能神不知鬼不觉。”他苦笑了一下。“我在工作中碰到过相关的蛛丝马迹。无担保的贷款，长期未偿清的账款。表面看来毫无价值的投资，可投下钱的人不像是会做这类无价值的投资的。明明早该注销的坏账却没有注销，生怕引来所得税税务人员的调查。噢是的，安排那类事很容易。”
我看看格雷森太太。她的手一刻没停。她都补好十来双袜子了。格雷森先生瘦骨嶙峋的大长腿准是很费袜子。
“塔列出什么事了？受诬陷了？”
“我认为这是肯定的。他妻子很伤心。她说他在酒吧里喝的酒被人下了药，同他喝酒的是个警察。她说当时警车就停在街对面，候着他，随时出发。他立马被逮捕了。到了监狱，对他的审问也是草草了事。”
“这也不能说明太多问题。都是他被捕后告诉他太太的。说出那类话是自然而然的事。”
“好吧，我很不愿把警察想得那么不正派，”格雷森说，“可这种事常发生，人人都知道。”
我说：“要是他们确实弄错了你们女儿的死因，便不想让塔列揭露真相。不少人可能因此丢饭碗。如果他们认为他其实是想敲竹杠，自然不会太在意怎么对待他。塔列现在在哪儿？总而言之，如果有确凿的证据，他要么已经掌握，要么有了线索，知道该寻找什么了。”
格雷森道：“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他给判了六个月，但早过了刑期。”
“他妻子怎么样了？”
他看了一眼他妻子。她简略地说：“贝城威斯特莫尔街1618号二分之一栋。我和尤斯塔斯给她汇过一点钱。她过得不好。”
我在纸条上记下地址，靠上椅背，说：
“今天早上，有人在莱弗瑞的浴室里枪杀了他。”
格雷森太太粗胖的手在缝纫筐上静止了。格雷森呆坐着，手握烟斗停在张开的嘴巴前。他轻声清了清嗓子，仿佛死者就在眼前。他那管黑色的旧烟斗缓缓移回齿间，慢得无以复加。
“我们当然不敢说，”他话说一半停了下来，向空中吐了一小口白烟，接着说道，“阿尔默医生跟那个有什么干系。”
“我倾向于认为他有，”我说，“他无疑住得非常近便。警方觉得是我主顾的妻子杀了莱弗瑞。他们的理由很充分，不过先得找到她。可但凡阿尔默跟案子有牵连，那一准儿是你们女儿的死引起的。所以我才想方设法找相关的东西。”
格雷森说：“杀过一次人的人，干第二次的时候他的犹豫只有第一次的四分之一。”他说话的腔调好像对此深有研究。
我说：“好吧，也许是的。那你说他第一次的动机是什么呢？”
“弗洛伦斯性子太野，”他悲伤地说，“是个又野又倔的姑娘。铺张浪费，不断结交些神神秘秘的新朋友，话说太多、嗓门太大，总是装疯卖傻。这样一位妻子，很可能会给像阿尔默那样的人招来风险。但我不认为这是主要动机，你说呢，莱蒂？”
他朝妻子看看，她却不看他。她把一根编结针插进毛线团里，不言语。
格雷森叹了口气，接着道：“我们有理由确信他和诊所里的护士有染，而弗洛伦斯威胁他说要把他的丑事扬出去。这他肯定忍不了，对吧？有了一桩丑事，下一桩也就不远了。”
我说：“那他是怎么杀的人呢？”
“用吗啡，当然了。他总是备着的，总是在派用场。他是使用吗啡的行家。趁她受到药力，深度昏迷，他就把她抱进车库，启动汽车引擎。没有验尸，你知道。但就算验了尸，结论也不过是那天晚上她注射了毒品。”
我点点头，他满意地往后一靠，一只手掠过头顶，抚过面颊，缓缓落到瘦削的膝盖上。对这个问题，他好像也做过不少研究。
我看着他们。这对老夫妻静静坐在那儿，女儿离世的一年半来，头脑里始终浸染着仇恨的毒汁。要真是阿尔默枪杀了莱弗瑞，他们会很高兴。他们会很乐意。那会让他们从头暖到脚。
我略作停顿，说：“很多东西，是因为你们想相信，才会觉得是真的。她自杀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他们想方设法遮掩，一方面是为了保住康狄的赌场，一方面是以免阿尔默不得不在听证会上面对质问。”
“胡扯，”格雷森厉声道，“人就是他杀的。趁我女儿在床上熟睡的时候。”
“那只是你的猜想。没准她长期服用麻醉药。没准她已经对药物形成抗性。那样一来，药效就不会持久。可能她半夜起来，照照镜子，却看见魔鬼伸手指着她。这种事情是有的。”
“我觉得你占用我们的时间够久了。”格雷森道。
我起身。我感谢了他俩，朝门口走了一码，说道：“塔列被捕后，你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见过一个名叫里奇的助理律师，”格雷森嘟哝道，“毫无收获。他说他的事务所没有介入的正当理由。不过大概一个月后，康狄的场子倒是关了。可能也算一个结果吧。”
“说不定是贝城警方扔的烟幕弹。如果你知道往哪儿去找，就会在别的地方找到康狄。一家一当都周全着呢。”
我重新动身走向门口，格雷森却从椅子上缓缓立了起来，拖着步子穿过房间，迈到我身后。他蜡黄的脸红了。
“不是有意冒犯，”他说，“我想我和莱蒂对待这件事的做法是不太妥当。”
“我觉得你俩都很有耐心，”我说，“还有哪个局内人的名字我们没提到吗？”
他摇摇脑袋，回头看他妻子。她的手一动不动捏着一只搁在托架上缝补的袜子。她的头微微侧向一边。她的姿势是在听，对象却不是我们。
我说：“根据我听到的事情经过，那天晚上是阿尔默诊所的护士帮阿尔默太太上床的。会不会就是很可能跟阿尔默医生有染的那个护士？”
格雷森太太突然插话道：“等一下。我们从没见过那个女孩。但她的名字很美。给我一分钟。”
我们等了她一分钟。“米尔德里德什么的。”说到这里她“喀嚓”一咬牙。
我深吸一口气。“格雷森太太，是不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
她粲然一笑，点点头。“没错，就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你不记得了吗，尤斯塔斯？”
他不记得。他看着我俩，活像匹走错了家门的马。他打开房门，说：“有什么关系吗？”
“你说塔列是个小个子，”我继续见缝插针，“他不会——比如说——气势汹汹地跟人争吵打架吧？”
“噢，不可能，”格雷森太太道，“塔列先生身材不高，中等年纪，头发是棕色，说话很斯文。他脸上心事重重的。我是说，看起来总是在犯愁。”
“看来他好像没法不犯愁。”
格雷森伸出瘦削的手，我握了握。像是在跟毛巾架握手一样。
“如果能逮住他，”说着他紧紧咬住烟斗柄，“回来时带上账单。我是说，如果能逮到阿尔默，当然。”
我说我知道他指的是阿尔默，但账单是不会有的。
我沿着安静的过道走回去。自动电梯里铺着红色毛绒地毯。毯子透出陈旧的芳香，那味道，就像三个寡妇在喝茶。

24
威斯特莫尔街上的是座木板平房，在一栋大房子的后面。小平房看不到门牌号，前面那栋的大门旁印刻着“1618”，牌子后面是一盏昏暗的灯。窗下铺着一条水泥小道，通向后面的房子。那平房有个小小的门廊，就放了一把椅子。我跨上门廊，按响门铃。
铃声没有响很久。纱窗背后的门开了，屋里没点灯。黑暗里一个哀怨的声音道：
“谁啊？”
我朝黑暗里说：“塔列先生在家吗？”
那声音顿时没了生气也没了语调。“谁找他？”
“一个朋友。”
那个坐在黑暗中的女人嗓子里发出模糊的声响，这可能是她的一种消遣方式。也可能她只是在清清嗓子。
“好吧，”她说，“这次是多少钱？”
“不是来催账的，塔列太太。我想你是塔列太太吧？”
“噢，走吧，别来烦我，”那个声音说，“塔列先生不在。他没来过。也不会来了。”
我鼻子贴着纱窗，想细看屋内情况。能看到家具的大概轮廓。传来声音的位置也微微显出一张卧榻的形状。一个女人躺在上面。她似乎是仰卧着，正望向天花板。一动不动。
“我病了，”那个声音说，“我的麻烦够多了。走吧，让我好好待着。”
我说：“来之前我刚和格雷森夫妇谈过。”
屋里沉默了片刻，但没有动静，随后是一声叹息：“我从没听说过他们。”
我倚在纱窗的门框上，回头望了一眼小路外的街道。街对面有辆车亮着停车指示灯。沿途还有别的车。
我说：“不，你听过的，塔列太太。我为他们工作。他们还在坚持呢。你怎么想？不想讨回什么东西吗？”
那个声音说：“我想静静待着。”
“我想打听点情况，”我说，“我会弄到手的。能安安静静拿到，那最好。安静不了，就只好闹大了。”
那个声音道：“又是个警察，嗯？”
“你知道我不是警察，塔列太太。格雷森夫妇不会跟警察说话。打电话问他们便是了。”
“我从没听说过他们，”那个声音说，“就算认识，我也没装电话。走吧，警察。我病了。病了一个月了。”
“我叫马洛，”我说，“菲利普·马洛。我是洛杉矶的私人侦探，跟格雷森夫妇谈过了。我掌握了一些东西，但想同你丈夫谈谈。”
卧榻上的女人隐约笑了一声，我几乎都没听到。“你掌握了一些东西，”她说，“听起来挺耳熟。天哪，真耳熟啊！你掌握了一些东西。乔治·塔列也掌握了一些东西——想当初。”
“他可以重新弄到手的，”我说，“只要他出对牌。”
“如果必须付出那样的代价，”她说，“你可以立马把他排除在外。”
我只好靠在门框上，挠挠下巴。身后的街上有人打开了手电筒。我不明所以。手电筒又灭了。似乎在我的车附近。
长沙发上影影绰绰的苍白人脸移动了下，消失了。变成了头发。那女人把脸转向了墙壁。
“我累了。”她说。对着墙说话，声音很闷。“累死了。走吧，先生。行行好，走开吧。”
“一点小钱能不能帮上忙？”
“你没闻到雪茄的烟味吗？”
我嗅了嗅。没闻到一丝雪茄烟味。我说：“没有。”
“他们来过。待了两个钟头。老天，我厌倦了这一切。走！”
“听着，塔列太太——”
她在沙发上翻了个身，不清不楚的人脸又出现了。我几乎可以看见她的眼睛，但仍看不真切。
“你给我听着，”她说道，“我不认识你。也不想认识你。我没什么可以告诉你的。就算有，也不想说。我在这地方生活，先生，如果你觉得这还算‘生活’的话。不管怎样，我顶多只能活成这样了。我只想太平点、安静点。你走吧，别烦我了。”
“让我进屋，”我说，“我们可以谈一谈。我想我能给你看——”
她突然又翻了个身，脚砸到地板上。声音里闷烧起了怒火。
“你要再不走，”她说，“我就要拼老命喊了！现在就滚！滚！”
“行，”我赶忙说，“我把名片插在门里。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叫什么。没准你会改变主意。”
我拿出名片，塞进纱窗的缝隙里。我说：“好了，晚安，塔列太太。”
没有回应。她的眼睛穿过房间盯着我，在黑暗里隐隐发亮。我迈下门廊，沿小路走回街上。
街对面，那辆亮着停车灯的车里发动机在轻轻地响。每个地方，千万条街道上的千万辆车里，发动机都在轻轻地响。
我钻进克莱斯勒，点火启动。

25
威斯特莫尔是条南北向的街道，在城市比较破落的一边。我向北行驶。在下一个街角，我颠簸着轧过了几段废弃的城际铁路，又开进了一排废品站。木围栏后面，旧汽车的破烂残骸恶形恶状地堆放着，活似一片现代战场。月影下，成堆生锈的零部件连绵起伏。废墟叠得足有屋顶那么高，小街小巷穿插其间。
后视镜里有车前灯的光亮。益发亮了。我踩下油门，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储物箱。我拿出点三八手枪，紧贴大腿放在车座上。
废品站更远处是座砖厂。窑房的大烟囱没有冒烟，高高耸立在荒地之上。一堆堆黑色砖头，一幢看不到标示的低矮木房，空空荡荡，没有行人，没有灯光。
后面的车跟了上来。警笛声略有些异样，低沉的哀鸣划破黑夜。警笛声向东，荡过一座废弃高尔夫球场的边界；向西，穿过砖厂。我稍稍加速，可不顶用。后面那辆车飞快追了上来，一盏巨大的红色探路灯登时照亮了整条马路。
那车与我并驾齐驱，作势要超越。我放慢速度，稳住，在警车后面猛一转弯，走一个U字，差半英寸就要擦到它了。我踩下油门，反向加速。后方传来齿轮粗粝的嘎嘎声和发动机的怒号，通红的探照灯光蔓延到了砖厂的几英里开外。
不顶用。他们跟在后面，又迅速追了上来。我并没有逃跑的想法。我想开回到有人家的地方，好让人听了动静跑出门，见证，或许能记住眼下这一幕。
我失败了。警车再一次并排靠了上来，一个满怀敌意的声音喊道：
“停车！不然我们就一枪爆你个窟窿眼！”
我把车驶向路边，踩下刹车。枪则放回储物柜，甩上柜门。警车一颠一颠靠过来，刚好停在我左前轮的挡泥板前面。一个胖子咆哮着摔门走出来。
“听见警笛，你还不明白？滚出来！”
我下了车，头顶月光，站在车旁边。那胖子手里有枪。
“执照拿出来！”他的吼叫坚硬冰冷得堪比铁锹的刀锋。
我掏出执照，递过去。车里坐在另一个警察，他从方向盘后面悄然走出来，绕到我身旁，接过执照。他用手电筒一照，看了起来。
“叫马洛，”他说，“见鬼，这家伙是个私人侦探。想想看吧，库内。”
库内道：“仅此而已？那估摸我用不着这个了。”他把枪插回皮套，揿好皮盖的搭扣。“估摸我挥挥手就能治他，”他说，“估摸搞得定。”
另一个说：“时速五十五英里。毫无疑问，喝过酒了。”
“闻一闻这杂种的口气。”库内说道。
另外那个警员靠过来，礼貌地瞥了我一眼：“我能闻闻你的口气吗，侦探？”
我呼出一口气给他闻。
“好，”他审慎地说，“他没喝。这点必须承认。”
“说是夏天，今晚还挺冷。请这小伙子喝一杯吧，多布斯警官。”
“这主意不赖。”多布斯说。他回到车上，拿出一个半品脱的酒瓶。他举起瓶子。还剩三分之一。“算不上什么好酒。”他说。他把酒递上来。“向你致意，哥们儿。”
“我不想喝酒。”我说。
“别这么说，”库内嘀咕道，“我们会误会的，还以为你想在肚子上留几个脚印呢。”
我接过酒瓶，拧开盖子，嗅了嗅。瓶里的液体闻着像威士忌。纯威士忌。
“你们不能总是来这招。”我说。
库内说：“现在是八点半。写下来，多布斯警官。”
多布斯走到车前，身子探进去在他的报告书上记了一笔。我举起瓶子，对库内道：“非喝不可？”
“那倒不是。让我朝肚子上来几脚也是可以的。”
我举起酒瓶，紧闭喉咙，喝了满满一口威士忌。库内扑上来，朝我肚子上狠狠揍了一拳。我嘴里的酒喷了出来，不禁弯下腰，呛得要命。酒瓶掉了。
我附身去捡瓶子，却看见库内肥硕的膝盖往我脸上踢来。我跨到一边，挺起身子，用尽浑身力气一拳砸向他的鼻子。他忙用左手捂脸，他哀嚎起来，他伸出右手要掏枪。多布斯从旁冲向我，手臂向低处一甩。警棍打在我左膝盖窝上，腿登时动不了了。我一屁股跌到地上，咬着牙，吐着威士忌。
库内把手从脸上拿下来，一看，都是血。
“天哪，”他的声音粗哑可怖得不成样子，“见血了。我的血！”他发出一声嘶吼，摆脚踢我的面门。
我打了个滚，拼命闪躲，脚踢到了我的肩膀上。那地方挨这么一下也够我受的了。
多布斯挤到我俩中间，说：“差不多了，查理。还是别把事儿搞豁边了。”
库内拖着脚后退了三步，坐到警车的踏脚板上，仰起头。他摸出手帕，轻轻擦着鼻血。
“给我一分钟就好，”他的声音从手帕后面传来，“就一分钟，哥们儿。就那么一分钟。”
多布斯说：“安静点。差不多了。到此为止吧。”他缓缓一挥警棍，插到大腿一侧。库内从踏脚板上站起来，踉跄着往前走。多布斯伸手抵住他胸口，轻轻推了推他。库内想要打掉挡路的手。
“我得见到血，”他沙哑地说，“这点血还太少。”
多布斯连忙说：“别闹了。安静点儿。目的已经达到了。”
库内转身费力地向车另一边挪着身子。他靠在车上，边用手帕擦脸边喃喃不休。多布斯对我说：
“起来，哥们儿。”
我站起身，摸摸膝盖窝。腿部神经突突地跳着，像只暴躁的猴子。
“上车，”多布斯道，“我们那辆。”
我走过去，钻进警车。
多布斯说：“你开另一辆，查理。”
“我要把他的车撞个稀巴烂。”库内咆哮道。
多布斯从地上捡起酒瓶，往围栏外一扔，钻进车，坐到我旁边。他发动引擎。
“你会吃亏的，”他说，“你不应该揍他的。”
我说：“怎么就不应该呢？”
“他是个好人，”多布斯说，“就是有点闹腾。”
“可这人没劲，”我说，“一点劲也没有。”
“别对他直说。”多布斯道。警车开始动了。“他会伤心的。”
库内摔门钻进克莱斯勒，点上了火。他让齿轮转得嘎嘎响，仿佛要拆了一家一当。多布斯把车稳稳调了个头，沿着砖厂重新一路向北。
“你会喜欢我们的新监狱的。”他说。
“我算犯了什么事？”
他思考片刻，单手握盘，舒缓地操控着车，顺便看看后视镜里库内有没有跟好。
“超速，”他说，“拒捕。H.B.D.[1]。”H.B.D.是警察的行话，“酒驾”的意思。
“那腹部遭到猛击、肩膀挨踢、在人身威胁下被迫喝酒、被人用枪恐吓、手无寸铁却受到警棍的击打，该怎么说呢？这些，你就不能多提两句？”
“哎呀别提了，”他倦怠地说，“你以为我很乐意干这种事情吗？”
“我本以为他们在整顿这座城市，”我说，“我本以为他们做到了——一个正经人夜里可以不用穿防弹衣上街。”
“他们整顿了一部分，”他说，“他们不想整顿得太干净。生怕把不义之财都给吓跑了。”
“最好别这么说话，”我说，“你会丢饭碗的。”
他笑了。“滚他们的蛋吧，”他说，“再过两个礼拜我就参军了。”
这件事在他那儿已经了结。没有任何意义了。于他，事情理当如此。他甚至并不感到难堪。
<hr/>
[1]即“had been drinking”的缩写。

26
那片牢房几乎是簇新的。钢铁墙上和门上刷的战舰灰油漆依然泛着崭新的光泽，只是有两三处烟草色的唾沫斑痕煞了风景。顶灯嵌在天花板里，罩着厚实的毛玻璃。牢房一侧放了两个床位，有个男人在上铺呼呼大睡，裹了条深灰色的毯子。看他睡那么早，也闻不到酒气，而且选了与人方便的上铺，我断定他是老住客。
我坐到下铺。他们缴了我的枪，但没有搜我的口袋。我拿出一支烟，摸了摸膝盖窝火辣辣的包。疼痛感一路传到了脚踝。我喷在外套正面的威士忌散发着恶臭。我把衣服举到面前，吐出烟熏了熏。烟升腾起来，缭绕在天花板上那一方透出灯光的玻璃周围。监狱似乎安静极了。在监狱别的位置，远远的某个地方，有个女人在弄出刺耳的声响。我这里安静得犹如教堂。
且不论那女人身在何处，她突然尖叫了起来。那叫声又尖又细，不太真实，有点像月光下的狼嚎，但没有狼嚎那种哀恸的升调。过了一会儿，叫声止住了。
我抽完两支烟，把烟蒂扔在屋角的小便池里。上铺的人还在打鼾。我只能看到他戳在毯子外面的潮湿而油腻的头发。他趴着睡觉。他睡得很香。他可真有能耐。
我又坐到床铺上。床板是一根根扁平的钢条，上面盖着又薄又硬的褥垫。两条灰毯子整整齐齐叠在一旁。这是个相当不错的牢房。就在新建的市政厅的十二楼。贝城是个相当不错的地方。住在那儿的人都这么觉得。我要是住在那儿，可能也会这么觉得。可以看见秀丽的蓝色海湾、海边峭壁、游艇港口和幽僻街道上的一幢幢房子：老房子静静拥在老树下，新房子门前是修剪得宜的青草地、金属丝围栏和栽种在路边绿化带的小树苗。我认识一个住在第二十五街的妞儿。街是条不错的街。妞儿也是个不错的妞儿。她喜欢贝城。
她不会去想老城际铁路南边的阴郁沼泽地上一路延展开去的墨西哥人和黑人的贫民窟。也不会去想峭壁南面的沙滩边那些下等酒吧和坐在安静得过头的酒店大堂里、从报纸上方探出小小的妖冶脸蛋留意过客的姑娘，更不会去想宽阔人行道上那些扒手、赌徒、骗子、瞄准醉汉下手的小偷、男妓和基佬。
我走到房门边站定。对面没有人在闹腾。监区的灯枯冷而沉寂。这监狱生意够烂的。
我看了一眼手表。九点五十四分。这时候应该回家，穿上拖鞋，玩一局象棋。这时候应该满上一大杯凉爽的酒，悠然自得抽几口烟斗。这时候应该搁起腿坐着，什么也不想。这时候应该看累了杂志，打起哈欠来。这时候应该好好做一个人，做一家之主，彻底闲下来，休息，呼吸夜晚的空气，重整脑筋，迎接明天。
一个穿蓝灰相间监狱制服的男人沿过道走过来，念着房间号。他走到我那间前面，打开房门，冷冷注视着我——他们觉得，脸上永远永远永远都必须是这副表情。我是警察，哥们儿，我可不好糊弄，小心点儿，哥们儿，不然我们就要修理你了，叫你满地找牙，哥们儿，别老那副德行，哥们儿，老实交代吧，哥们儿，跟我来，别忘了我们不好糊弄，我们是警察，对付你这种小流氓，我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出来！”他说。
我迈出牢房，他把门重新锁上，大拇指一个示意，我便跟他一路走向宽阔的钢铁大门。他打开门锁，我们走进去，他重新锁好门，钥匙在硕大的钢质钥匙圈上动听地叮当作响。走了一阵，我们又通过一扇钢铁门，门外侧涂成了木头的颜色，内侧则是战舰灰。
德加莫站在长桌边，正跟内勤队长说话。
他转过亮闪闪的蓝眼睛，看着我道：“还好吧？”
“很好。”
“喜欢我们的牢房？”
“我很喜欢你们的牢房。”
“韦伯上尉想跟你谈谈。”
“很好。”我说。
“除了‘很好’你就没别的词儿了？”
“暂时没有，”我说，“待在这儿，没有。”
“你有点瘸嘛，”他说，“踩着什么了？”
“是啊，”我说，“踩到根警棍。它蹿起来就咬我左边的膝盖窝。”
“太糟了，”德加莫眼神木然地说，“去管财物的人那儿把东西拿回去吧。”
“东西在，”我说，“没有没收。”
“好吧，那很好。”他说。
“可不，”我说，“很好。”
那位内勤队长抬起他邋里邋遢的头，注视我俩良久。“如果真想看好东西，”他说，“你该去看看库内那只爱尔兰小鼻子。一鼻子一脸的，就像华夫饼上的糖水。”
德加莫心不在焉地说：“怎么？他跟人打架了？”
“我没问，”内勤队长道，“也许那根警棍也蹿起来咬他了吧。”
“你一个内勤队长，他妈话太多了。”德加莫说。
“一个内勤队长总是他妈话太多，”内勤队长说道，“也许正因为这样他才不是重案组的中尉。”
“你看到我们现在的样子了，”德加莫说，“整一个快乐的大家庭。”
“满脸堆笑，”内勤队长道，“张开手臂热情欢迎，却一手捏一块石头。”
德加莫朝我一扭头，我俩往门外走。

27
韦伯上尉坐在办公桌后面，他尖尖的鹰钩鼻朝我一点，说：“坐下。”
我在一张圆背木扶手椅上坐下，向外松了松左腿，因为椅面有点扎人。那是间靠角落的办公室，宽敞、干净。德加莫坐在桌子一边，跷起二郎腿，若有所思地摸摸脚踝，望着窗外。
韦伯接着道：“麻烦是你自找的，吃苦头了吧。你在居民区开到时速五十五英里，警车鸣笛叫你停下，红色的探照灯也亮了，你偏偏还要逃。停了车骂骂咧咧，还把一位警官的脸打伤了。”
我什么也没说。韦伯从桌上拈起一根火柴，一折二，一抬手扔向身后。
“还是说他们在撒谎——老样子？”他问。
“我没看过他们的报告书，”我说，“也许我是在居民区超速了吧，或者说至少是在市内。警车原本停在我做客的人家门外。我一把车开走，就跟了上来，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辆警车。我觉得莫名其妙，又不喜欢那车的样子。我便开快了点，不过我就是想跑到灯光好一点的地方。”
德加莫转过眼睛，冷峻而空洞地盯着我。韦伯不耐烦地用力咬咬牙。
他说：“后来你知道那是警车了，可在那段路中间调了半个头，还是想溜。没错吧？”
我说：“是的。得开诚布公地稍微谈一谈，容我解释。”
“我不怕开诚布公地稍微谈一谈，”韦伯说，“在开诚布公方面，我算得上半个专家。”
我说：“抓我的那俩警察把车停在乔治·塔列妻子的家门前。他们到得比我早。乔治·塔列之前是当地的一个私家侦探。我想见他。德加莫知道我为什么要见他。”
德加莫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火柴，静静嚼着软的那头。他点点头，面无表情。韦伯没看他。
我说：“你可真蠢，德加莫。你做的每件事都蠢，做法也蠢。昨天在阿尔默医生家门前你找我麻烦的时候，明明没啥可耍横的，你非要耍横。明明没啥能让我好奇的，你非要勾起我的好奇。你甚至非要卖几个破绽，告诉我要是心痒难耐，有什么法子能满足我的好奇。其实要保护你的朋友，你只需闭紧口风，等我行动。而我原本是不会行动的，你原本是可以免去这一切的。”
韦伯说：“你说了这么多，跟你在威斯特莫尔街1200号附近被捕有什么关联吗？”
“抓我准定跟阿尔默的案子有关，”我说，“乔治·塔列之前在调查那桩案子——直到他因为酒驾被捕。”
“噢，我可从来没碰过阿尔默的案子，”韦伯厉声道，“我也不知道是谁捅了尤里乌斯·恺撒第一刀。别岔开话题，成吗？”
“我没岔开话题。德加莫了解阿尔默的案子，他不乐意别人谈论那个。开警车的那哥俩也心知肚明。要是我没去见调查阿尔默案的侦探的妻子，库内和多布斯没理由会盯上我。他俩刚开始追的时候，我没超速。我想逃跑是因为我很清楚见了塔列的妻子会挨揍。德加莫早提醒过我。”
韦伯扫了德加莫一眼。德加莫那双锐利的蓝眼睛直视前方，看着对面的墙。
我说：“是库内先逼我喝酒，我正喝着，他却来揍我的肚子，我喷出酒来，弄得前襟都是，一股味道，我这才打伤了他的鼻子。你一定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把戏了，上尉。”
韦伯又折断一根火柴。他靠在椅背上，看着绷紧的小小指节。他又看了一眼德加莫，说道：“要是你今天当上了警察局长，也该知会我一声吧。”
德加莫说：“见鬼，就是跟这狗探子闹着玩的。开开玩笑。一个人要是开不起玩笑——”
韦伯说：“是你派库内和多布斯去的？”
“嗯——是的，是我派去的。”德加莫道，“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容忍这些私家侦探。他们跑到我们这儿来，没事找事兴风作浪，就为了混口饭吃，从几个老蠢驴那儿狠狠敲一笔。这样的人需要好好教训一下。”
“你就是这么看的？”韦伯问道。
“我就是这么看的。”德加莫说。
“我不知道像你这样的人需要什么，”韦伯说，“眼下我觉得你需要透口气。想不想透口气，中尉？”
德加莫缓缓张开嘴：“是要赶我走？”
韦伯突然附身向前，他尖利的下巴仿佛正划破空气，宛若巡洋舰的艏踵。“帮个忙行吗？”
德加莫缓缓起身，面颊上晕起两摊深红。他一只手用力往桌上一拍，看着韦伯。这一阵沉默，气氛有点紧张。他说：
“好吧，上尉。不过你是在犯糊涂。”
韦伯没有回答他。德加莫走到门口，出去了。等门关上，韦伯才开口。
“是不是按照你的线索，可以把一年半前的阿尔默案件和今天发生在莱弗瑞家的枪击联系起来？还是这不过你放的烟幕弹，其实你根本知道是金斯利的老婆杀了莱弗瑞？”
我说：“莱弗瑞还没死的时候，他就跟那事儿有联系了。这联系比较粗糙，可能不太紧密。但足以引发人的思考。”
“我对这案子的调查，可能要比你想象的彻底些，”韦伯冷冷道，“虽然我没有亲自经手阿尔默太太的命案，也没有领导侦缉工作。哪怕你昨天早上还不认识阿尔默，到现在准也听过许多关于他的事了。”
我把从弗洛姆塞特小姐和格雷森夫妇那儿听到的都一五一十告诉了他。
“所以你的意见是莱弗瑞有可能讹诈阿尔默医生？”临了他问道。“而且那跟枪杀案有联系？”
“谈不上意见。就是一种可能。要是这点都会视而不见，那我也没法干这行了。莱弗瑞和阿尔默的关系，如果有的话，要么梁子结得很深、势不两立，要么是互相认识而已，甚至都不认识。只有一点我很有把握：他俩从没跟对方说过话。但要是阿尔默太太的案子没有猫腻，为什么看到有人对此表现出兴趣就紧张兮兮？塔列正在调查这案子时因为酒驾被捕，那可能是巧合。我盯着阿尔默的房子看，他就报警了，而在我有机会第二次跟莱弗瑞谈之前，他被枪杀了，那都可能是巧合。但今晚你们的两个人去监视塔列家，如果我露面，便找我麻烦——有所准备、积极主动，并且心想事成——那绝不可能是巧合。”
“这点我承认。”韦伯道，“那事儿我会追究的。你想提交指控吗？”
“生命有限，我可不想把时间用来指控警察袭击我。”我说。
他眉头一皱。“那一切到此为止，就算买点教训吧，”他说，“据我所知，他们都没有把你登记入册，只要你乐意，随意可以回家。我要是你，就把莱弗瑞的案子，还有它同阿尔默的案子之间万一存在的些许联系，都交给韦伯上尉办。”
我说：“还有同昨天在狮角的山湖里捞出来的一个名叫缪丽尔·切斯的女人之间万一存在的些许联系？”
他挑起眉毛：“你那样认为？”
“只是你可能不知道她也叫缪丽尔·切斯。假使你认识她，大概会记得她叫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她在阿尔默医生的诊所里当过护士。阿尔默太太死在车库的那晚，正是她照顾上床睡觉的，而如果当时有人下了黑手，也只有她知道内情。后来她不知是被人收买还是遭了恐吓，很快就离开了城里。”
韦伯拿起两根火柴，喀嚓折断。他那双冷酷的小眼睛死死盯着我的脸。他一言不发。
“就在那时候，”我说，“出现了一个真正的根本性巧合，在整件事中，那是我唯一愿意承认的巧合。这个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在里弗赛德的一家酒吧里认识了一个叫比尔·切斯的男人，出于个人原因，她同他结了婚，跟他住到了小鹿湖。小鹿湖的主人呢，恰恰有个跟莱弗瑞走得很近的老婆，而阿尔默太太的尸体正是莱弗瑞发现的。这件事我称之为真正的巧合。不可能是别的，但却是根本性的，非常关键。别的事件都源于这一巧合。”
韦伯从桌后站起来，到饮水机前喝了两纸杯水。他把杯子慢慢捏瘪，揉成一团，扔进饮水机下面的棕色金属篓子里。他走到窗前，立定俯瞰海湾。那年半灯火管制还没开始，游艇港口灯火通明。
他缓步走回桌前，坐下了。他捏捏鼻子。他在做思想斗争。
他慢条斯理道：“非要把那案子跟一年半之后发生的事搅和在一起，我不明白有什么鬼意义。”
“好吧，”我说，“谢谢你给我那么多时间。”我起身要走。
“你的腿疼得不行？”看我屈身揉腿，他问道。
“疼极了，不过好些了。”
“警察这一行，”他几乎是温柔地说，“有很大的问题。跟政治很像。得是最拔尖的人才能干好，但这行当吸引不了最拔尖的人。所以我们选搭档选手下只能凑合——于是就会发生这类事。”
“我知道，”我说，“一直都知道。我不怨谁。晚安，韦伯上尉。”
“等一下，”他说，“再坐一下。如果我们要牵涉进阿尔默的案子，那就把它摆到明处，好好看一看。”
“是时候有人这么做了。”我说。我重新坐下。

28
韦伯静静道：“可能在某些人的眼里，我们这儿就是一窝坏蛋。他们可能觉得，要是有人杀了他妻子，便会打电话给我：‘嗨，上尉，我这儿死了个人，前面的房间里一团糟。我手上呢，还有五百块闲着呢。’然后我回答：‘好说。啥都别动，我拿条毯子立马就来。’”
“没那么糟糕。”我说。
“你晚上去塔列家，找他有什么事？”
“他掌握了一些证据，跟弗洛伦斯·阿尔默的死有关。阿尔默太太的父母雇塔列追查此事，可他始终没有告诉他们得到了什么证据。”
“你认为他会告诉你？”他挖苦我。
“只能试试看呗。”
“还是说，只是因为德加莫太嚣张你才想还以颜色？”
“也是一部分原因吧。”
“塔列是个敲诈老手，”韦伯轻蔑道，“不止一次了。能不跟他打交道最好。我这就告诉你他手上有什么。他从弗洛伦斯脚上偷了一只鞋。”
“鞋？”
他淡淡一笑。“就是一只鞋。后来在他家里搜到的。是一只绿色的天鹅绒轻便舞鞋，跟上镶了点小水钻。是在好莱坞一个专做戏装鞋服的人那儿定做的。对了，你不问问我这只舞鞋有什么要紧的吗？”
“这只舞鞋有什么要紧的呢，上尉？”
“她有两双一模一样的舞鞋，一起定做的。好像那也没什么稀罕。备着，以防鞋子穿旧或者碰上某个醉酒的莽汉趴到女士的腿上来。”他顿了顿，浅浅一笑。“其中一双似乎从没穿过。”
“我好像有点懂了。”我说。
他往后一靠，笃笃敲着椅子扶手。他等我开口。
“从阿尔默家边门通向车库的是条粗糙的混凝土小路，”我说，“相当粗糙。假设她不是自己走的，而是被人抱进去的。假设那个抱她的人帮她穿上了舞鞋——其中一只拿的是新鞋子。”
“然后呢？”
“假设在莱弗瑞给出诊中的阿尔默医生打电话的当儿，塔列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拿了那只新鞋，觉得它是弗洛伦斯死于他杀的证据。”
韦伯点点头。“要是他不动那只鞋，等警察去发现，那确实是证据。他一旦拿了，那东西只能证明他是个小人。”
“给她的血液做过一氧化碳测试了吗？”
他把手掌平摊在桌上，低头看着。“做过了，”他说，“血里是有一氧化碳。而负责调查的警察认为，死者的体征也对得上。没有打斗的迹象。他们认定阿尔默医生没有杀害他妻子。他们也许弄错了。我觉得案子查得有点粗浅。”
“谁是负责人？”我问。
“我想你知道答案。”
“警察赶到后，没有发现少了只鞋吗？”
“警察赶到时，鞋子并没有少。你一定记得，在警方接到报警前，莱弗瑞先给阿尔默医生打了电话，他便连忙回家了。关于那只失踪的鞋子的事，都是塔列自己告诉我们的。他有可能把那只新鞋从屋里偷了出来。边门没锁。女佣睡了。问题是他不像是会知道有只新鞋可以拿。我不敢说他想不出这种鬼点子。他是个鬼鬼祟祟的小滑头。但我不明白他怎么会知道舞鞋的事儿。”
我们坐在那儿，看着对方，思索起来。
“除非，”韦伯缓缓说道，“我们可以假定这个阿尔默的护士是塔列的同伙，两人合谋敲阿尔默一笔。有可能的。有些迹象支持这种看法。更多的迹象则是反证。你断言山里淹死的姑娘就是这个护士，有什么具体原因吗？”
“原因有两个，分开来看都不够有说服力，可放在一起，就很像回事了。一个礼拜前，有个模样举止都挺像德加莫的粗鲁家伙去过山里，拿了张照片给别人看。照片上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跟缪丽尔·切斯颇有几分相似。头发、眉毛等等都不一样，可就是挺像。大家都没怎么帮他。他自称‘德·索托’，说是洛杉矶的警察。话传到缪丽尔·切斯耳朵里，她显得很害怕。如果那人真是德加莫，这点就很容易站住脚了。另一个原因是在切斯家的糖罐里藏了根有心形吊坠的金脚链。脚链是在她死后才发现的，那时她丈夫也已被捕。那颗心的背面刻着：艾尔给米尔德里德。一九三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献上我全部的爱。”
“那可能是另一个艾尔和另一个米尔德里德啊。”韦伯说。
“别骗自己啦，上尉。”
他身子往前一探，伸出食指，仿佛把空气戳出了一个窟窿。“你究竟想得出什么结论？”
“我想得出的结论是金斯利的妻子没有枪杀莱弗瑞。他的死跟阿尔默太太的案子有关。跟米尔德里德·哈维兰有关。可能跟阿尔默医生也有关。我想得出的结论是金斯利太太之所以失踪，是因为有什么事把她吓坏了，而她知错也好不知错也罢，她并没有杀害任何人。要是我能查明真相，就能挣到五百块。理所应当得试一下。”
他点点头。“当然。如果我能看到充分的理由，我是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的。我们还没找到那个女人，但时间还短。不过我没法帮你算计我的手下。”
我说：“我听到你叫德加莫‘艾尔’。但我想的其实是阿尔默医生。他名叫艾伯特。”
韦伯看着大拇指。“可他又没跟那姑娘结过婚，”他静静说道，“德加莫结过。我敢说她把德加莫折腾惨了。他身上的很多缺点都是这么来的。”
我一动不动呆坐着。过了片刻，我说：“真是头一回听说，我开始有新的发现了。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
“精明、圆滑，不是善茬儿。对付男人有一套。让他们都拜倒在她的裙下。你要是敢说她不好，那个大笨蛋当下就能把你脑袋拧掉。她要跟他离婚的，但德加莫对她念念不忘。”
“德加莫知道她死了吗？”
韦伯默然坐了好一会儿才说：“完全没听他提起。可如果确实是同一个人，他怎么忍得住呢？”
“他始终没在山里找到她——据我们所知。”
我起身靠在桌子上。“嗨，上尉，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是。句句属实。有些男人是那样的，而有些女人就是有本事把男人变成那样。如果你认为德加莫去找她是要伤害她，那真是喝醉酒在说胡话了。”
“我从来就没真的那么想，”我说，“只是一种可能，因为德加莫对那边的乡下很熟。杀害那姑娘的凶手也很熟。”
“这些话都只有你知我知，”他说，“还望不要外传。”
我点点头，但没有向他保证。我又说了句晚安，便离开了。他目送我一点点走出房间。他的神情落寞又伤心。
我的克莱斯勒停在大楼旁的警局停车场里，钥匙插在点火器上，挡泥板也都好端端的。库内撂了狠话，却食言了。我驱车回到好莱坞，走上布里斯托尔的公寓楼。已经很晚，将近午夜了。
绿色和乳白色相间的走廊里没有一点声响，除了某间房里隐隐传来电话铃。铃声响个不停，我走得离家门口越近，它就越发响亮。我打开房门。是我的电话在响。
我在黑暗中穿过房间，走到贴着一侧墙壁摆放的橡木桌子前。电话就在桌子的搁架上。在这之前，准已经响了至少十次了。
我拿起听筒，说了声“喂”。那头是德雷斯·金斯利。
他的声音又紧张又尖利又不自然。“老天爷啊，你究竟去哪儿了？”他怒喝道。“我都整整找了你四个钟头了！”
“好吧。这会儿我在了，”我说，“出什么事了？”
“我有她的消息了。”
我紧紧握着听筒，缓缓吸了口气，再把气缓缓呼出去。“接着说。”我说。
“我就在附近。五六分钟后到你那儿。准备好动身。”
他挂了电话。
我站在那儿，听筒半悬在我的耳朵和基座间。随后我慢慢挂了电话，看着刚才握听筒的那只手。它半张着，僵硬地握着空拳，仿佛还捏着听筒。

29
一阵谨小慎微的夜半敲门声响了起来，我走过去打开门。金斯利人高马大，穿了一件米色的设得兰羊毛运动服，围着一条黄绿相间的围巾，塞在松垮翻起的领子里。一顶透着暗红的棕色翻檐帽拉得低过额头，帽檐下面，那双眼睛仿佛属于一头病恹恹的动物。
弗洛姆塞特小姐一起跟来了。她穿着便裤趿着拖鞋，上身是深绿色的外套，没戴帽子，头发泛出邪恶的光泽。她的耳坠是一对小小的人造栀子花，一上一下，一边耳畔花开两朵。随着她飘然而至的，还有“皇家吉勒雷恩，香水中的香槟”。
我关上门，示意他俩找位子坐，说道：“喝一杯也许有点用。”
弗洛姆塞特小姐坐在扶手椅上，腿交叠着，四下找起烟来。她找到了一支，随性地一挥手，点上烟，朝天花板一角露出冷冷的微笑。
金斯里站在地板中央，焦躁地虎着牙，恨不得吞掉自己的下巴。我走到外面的吃饭间，调了三杯酒，拿进屋来递给他们。我端着自己那杯坐到象棋桌旁的椅子上。
金斯利说：“你到底干吗去了？腿又是怎么了？”
我说：“一个警察踢了我。贝城警局送我的礼物。这是他们那儿的常规服务。至于我去了哪里——因为酒驾进了班房。看看你这副表情，好像我很快又要回去了似的。”
“我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他说，“一句也听不懂。没时间开玩笑了。”
“行啊，不开就是了，”我说，“你听到了什么消息？她在哪儿？”
他一边拿着酒杯坐下，一边屈起右手手指，伸进外套。抽出来的是一只狭长的信封。
“你得把这个拿给她，”他说，“五百块。她想要更多，但我只能筹到这些了。我在一家夜总会套现了一张支票。不容易办。她必须出城。”
我说：“出什么城？”
“她就在贝城的某处。我不知道具体位置。她会在第八街阿奎罗大道的孔雀酒吧见你，或者那附近。”
我看了一眼弗洛姆塞特。她仍旧盯着天花板一角，好像就是出来兜风的。
金斯利摆手一掷，信封落在象棋桌上。我看了看信封里面。确实是钱。他的这部分话至少不假。我把信封搁在那张嵌有咖啡色和浅色镀金方块图案的精美小桌上。
我说：“她为什么不能取自己的钱呢？随便哪家酒店都可以用支票结账。大多数还能帮她兑现。她的银行账户被关了还是咋的？”
“没法详说，”他说，“她有麻烦了。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自己有麻烦的。除非广播里已经放出逮捕令了。有吗？”
我说不知道。我没什么空听警方发布命令。听活生生的警察说话都来不及。
金斯利道：“嗯，她现在不能冒险去兑现。之前没问题。可现在不行了。”他缓缓抬起眼睛，用我见过的最空洞的眼神盯着我。
“行吧，确实讲不通的时候也不能硬来，”我说，“那么她就在贝城。你跟她通过话了吗？”
“没有。弗洛姆塞特小姐跟她通的话。她打了电话到办公室。当时刚下班，可海滨来的那个警察——韦伯上尉，跟我在一起。弗洛姆塞特小姐自然一句话也不想让她说。她叫她再打来。她不愿留下电话让我们打过去。”
我看了看弗洛姆塞特小姐。她的眼睛不再盯着天花板了，而是对准了我的头顶。她的眼神里空无一物，如同垂下的帘幕。
金斯利继续道：“我不想同她说话。她也不想同我说话。我不想见到她。我想莱弗瑞就是她杀的。韦伯看起来对此非常确定。”
“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我说，“他说的跟他想的都不一定在同一个层面。我觉得你妻子并不知道警察在找她。现在早没人听警方的短波电台解闷了。说来她后来回电了。然后呢？”
“当时都快六点半了，”金斯利说，“我们只好坐在办公室里等她的电话。你来跟他说吧。”他转头看着那姑娘。
弗洛姆塞特小姐道：“我在金斯利先生的办公室里接了电话。他就坐在我旁边，但没说话。她要求把钱送到孔雀酒吧，还问由谁来送。”
“她听起来害怕吗？”
“一点儿也不。完全冷静。要我说，冷静得像块冰。她讲得很清楚。她明白一定会有个她不见得认识的人拿钱去。她好像知道德里——金斯利先生不会亲自去。”
“叫他德里就行，”我说，“我猜得到你在说谁。”
她淡淡一笑。“每小时过十五分左右，她都会去孔雀酒吧。我——我想你去应该合适。我把你的样子跟她说了。你会戴着德里的围巾。这点我也说了。他在办公室放了几件衣服，这条围巾就是从里面拿的。够显眼的了。”
她讲完了。那围巾的颜色就像是往一摊蛋黄上扔了几只绿色的肥腰子，戴着它进酒吧，好比推了辆红白蓝三色手推车，确实显眼。
“她那木鱼脑袋能想出这招不容易啊。”我说。
“没时间开玩笑了。”
“这话你说过了，”我告诉他，“想当然认为我会去那儿把逃逸用的钱送给一个我明知警察在追捕的人，你脸皮也是真够厚的。”
他一只手在膝盖上扭动，脸也变了形，龇牙咧嘴笑着。
“我承认这是有点过分，”他说，“那么，行不行？”
“这么一来，我们仨都成了事后从犯。她的丈夫和她丈夫的秘书开脱起来也许不会太难，可到时我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啊。”
“跑这么一趟，我不会亏待你的，”他说，“而且我们也成不了从犯，如果她啥都没干。”
“我愿意那样想，”我说，“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跟你说话了。另外，要是我断定她是凶手，我会向警方告发的。”
“她不会跟你说话的。”他说道。
我伸手拿了信封放进口袋。“她会的，如果还想要这个。”我看了眼腕表。“立马动身的话，也许能赶上一点十五。一小时接一小时下来，店里的人准已经把她记得很牢了。这也是好事。”
“她头发染成了深棕色，”弗洛姆塞特小姐说，“这多少能帮你认出她来。”
我说：“但没法让我认为她就是个无辜的旅行者。”我喝完酒，站起来。金斯利一口吞下他那杯，起身，解下围巾递给我。
“警察怎么会来找你麻烦的？”他问道。
“当时我正在利用弗洛姆塞特小姐好心提供的某些情报。我开始寻找一个之前调查阿尔默案、名叫塔列的人。后来我便进了班房。塔列家受到了监控。塔列就是格雷森夫妇雇的侦探，”我补充道，一边看着那肤色略深的高挑女孩，“你应该可以把来龙去脉告诉他。我现在没工夫细说了。你俩想在这儿等我？”
金斯利摇摇头：“去我那儿，等你电话。”
弗洛姆塞特小姐站起来，打了个哈欠。“不了。我累了，德里。我准备回家睡觉。”
“你陪着我，”他急促地说，“你在，我还不至于发疯。”
“你住哪儿，弗洛姆塞特小姐？”我问。
“日落广场布莱森大楼。716室。怎么了？”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以后可能有事来找你。”
金斯利一脸严峻，带着怒气，可眼睛还是一头病了的动物的眼睛。我戴好他的围巾，去吃饭间关灯。回来时他俩已经站到了门口。金斯利的手臂勾着她的肩膀。她看起来非常疲倦，无聊透了。
“好了，我当然希望——”他话说一半，匆匆迈开一步，伸出手来，“你是个诚实可靠的人，马洛。”
“走吧，赶紧的，”我说，“走远点。走得远远的。”
他怪异地看了我一眼。他俩出去了。
我等着，直到听见电梯上来、停住，门开了又关，电梯往下走了才回屋。随后我也出门了，走楼梯去了车库，再次叫醒我的克莱斯勒。

30
孔雀酒吧开在临街的位置，旁边的礼品店橱窗里摆着满满一搁架水晶动物，在街灯的照射下熠熠生辉。酒吧的正面是玻璃砖块砌成的，墙内嵌有一只彩色玻璃孔雀，散发着柔和的光。我走进去，绕过一面中国屏风，放眼看了看吧台，随后坐在一间雅座朝外的位子上。灯光是琥珀色的，皮具是中国红，每间雅座都有考究的塑料桌子。一间里四个大兵正闷闷不乐地喝啤酒，目光有些呆滞，显然是连喝酒都喝厌了。他们对面一间里，两个姑娘和两个花里胡哨的男人发出这地方唯一的声响。我没看到接近我头脑中克丽斯特尔·金斯利形象的人。
一个眼神邪恶、脸像根被啃过的骨头的干瘦服务生把一块印有孔雀图案的餐巾放到我面前的桌上，还端来了一杯百加得鸡尾酒。我抿了一小口，看了眼酒吧挂钟的琥珀色钟面。刚过一点十五分。
跟两个姑娘坐一起的其中一个男人突然站了起来，昂首阔步出了门。只听另一个男人道：
“你干吗非要骂他？”
传来一个姑娘尖细的嗓音：“骂他？乖乖。谁让他耍流氓！”
那个男人抱怨道：“好吧，那你也不是非得骂他，对吗？”
一个大兵突然瓮声瓮气笑起来，随后用棕色的手掌抹去了笑容，又喝了一点啤酒。我摸摸膝盖窝。还是又烧又肿，但已经不怎么麻了。
一个长着黑色大眼睛、身材矮小的白皮肤墨西哥男孩手拿报纸进来了。他一路小跑，匆匆奔过一间间雅座，想赶在酒保轰他出去前卖掉几份报纸。我买了一份，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想看看有没有值得关注的谋杀案。并没有。
我叠好报纸，抬起头，这时一个穿着墨黑色便裤、黄色衬衫和灰色长外套，身材苗条的棕头发女孩不知从哪儿走了出来，看都不看我就过去了。我想看清楚她的脸到底是似曾相识，抑或不过是准已经见过一万次的消瘦、生硬、漂亮的标准类型。她绕过屏风，出了正门。两分钟后，那个墨西哥小男孩回来了。他飞快瞥了一眼酒保，旋即站到我面前。
“先生。”他说道，大眼睛里透着狡黠。他向我打了个手势，又小跑着溜出去了。
我把酒一口喝完，跟上他。那穿灰外套、黄衬衫和黑便裤的姑娘正站在礼品店前，盯着橱窗。我出门时，她的眼珠动了动。我走过去站到她身旁。
她又看了看我。她的脸苍白而疲惫。她的头发比深棕色更深。她看向别处，对着窗玻璃说话。
“请把钱给我。”她呼出的气让平板玻璃结上了一层水汽。
我说：“我得知道你是谁。”
“你知道我是谁，”她轻声说，“带了多少？”
“五百。”
“不够，”她说，“差远了。快点给我。我在这儿等人来都等了半辈子了。”
“哪儿说话方便？”
“我们没必要说话。把钱给我，往另一边走就是了。”
“没那么简单。我跑这趟是冒了很大风险的。作为补偿，我好歹应该知道出了什么事，自己的处境又怎样。”
“滚你的，”她尖刻地说，“他为什么不亲自来？我不想说话。我只想走，越快越好。”
“你并不想他亲自来。他很清楚，你连跟他通个电话都不愿意。”
“没错。”她不耐烦道，摇了摇头。
“但你必须跟我谈谈，”我说，“我可没他那么好打发。要么跟我谈，要么跟警察谈。没别的选择。我是个私家侦探，我也得给自己留后路。”
“行啊，他可真有能耐，”她说，“私家侦探什么的。”她的声音里带着低声的讥笑。
“他尽力了。对他来说，知道该怎么做并不容易。”
“你想谈什么？”
“谈你，你干了些什么、去了哪里，还有你的打算。诸如此类。小事情，不过很重要。”
她朝商店橱窗上吐出一口气，静静看着自己呼吸结成的水汽慢慢消失。
“我还是觉得，”她的声音依然冷酷而空洞，“你把钱给我，让我自己处理问题，那样比较好。”
“不行。”
她又讥诮地瞥了我一眼。她烦躁地耸耸外套里的肩。
“很好，如果非要那样的话。我住在格兰纳达公寓，第八街朝北两个街口。618室。给我十分钟，我想一个人过去。”
“我有车。”
“我想一个人走。”她迅速转身走了。
她走回街角，穿过大街，消失在一排胡椒树下的路上。我坐到车上，给了她十分钟时间，随后点火发动。
格兰纳达公寓是建在街角的一栋丑陋的灰色大楼。入口处的平板玻璃门齐马路高。我驶过街角，看到一个乳白色的球体上写着“车库”字样。沿斜坡开进车库，眼前出现一排排停好的车辆，悄然无声里透出阵阵刺鼻的橡胶味。一个瘦高瘦高的黑人从玻璃围成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打量着我的车。
“在这儿停一小会儿多少钱？我要上楼。”
他不怀好意地斜睨了我一眼。“有点晚了，老板。车还得好好刷一下。一块钱。”
“什么意思？”
“一块钱。”他木愣愣地说。
我下了车。他给我一张票据。我给了他一块钱。不用我问，他就说电梯在办公室后头，男厕所旁边。
我坐上六楼，逐个数门牌号，听着一片寂静，闻着走廊尽头飘进来的海风。这住处够体面的了。哪栋公寓楼里都会住进一些快乐的小姐。这么一来，那瘦高个黑人要一块钱就说得通了。小伙子真有眼力价。
我走到618室的门口，在外面稍许站定，轻轻叩门。

31
她还穿着那件灰外套。她从门口退后站定，我越过她，走进四四方方的房间。里面靠墙放了一对单人床和精简至极的几件家具。窗前的桌子上有盏小台灯，发出昏黄的光。桌后的窗开着。
她说：“那么坐下说吧。”
她关好门，穿过房间，在一张昏暗的波士顿摇椅上落座。我坐到一张厚实的沙发床上。沙发床一头有个门洞，挂着暗绿色布帘。帘子后面是更衣室和浴室。另一头是扇关着的门。应该是间小厨房。屋内格局就是这样了。
那姑娘交叉起脚踝，头靠在椅背上，粘了小珠子的睫毛下，一双眼睛看着我。她的眉毛又细又弯，跟头发一样是棕色。那是一张安静、神秘的脸庞。生就这样一张脸的女人，不像是会做太多无谓表情的。
“你跟金斯利口中的样子，”我说，“很不一样。”
她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还有莱弗瑞口中吧，”我说，“这恰恰说明我们会跟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我没工夫聊这些，”她说，“你到底要知道什么？”
“他雇我找你。我一直找到现在。这大概你是知道的。”
“是的。他办公室的甜姐儿在电话里跟我说了。她说送钱来的人叫马洛。她说了围巾的事。”
我解下围巾，叠好，往口袋里一塞。我说：
“我对你的行动稍有了解。知道得不多。我知道你把车留在了圣贝纳迪诺的普里斯科特酒店，而且跟莱弗瑞在那儿碰过头。我知道你从埃尔帕索发来过电报。当时你做了些什么？”
“我只想你把他送来的钱给我。我不明白我的行踪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没必要跟你争辩，”我说，“就说你想不想拿到钱吧。”
“好吧，我们是去了埃尔帕索，”她说，声音疲倦极了，“那时候我考虑嫁给他。所以发了那封电报。你看过电报了？”
“是的。”
“嗯，后来我改主意了。我叫他回家，离开我。他跟我吵了一架。”
“那他离开你回家了？”
“对。为什么不呢？”
“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去了圣巴巴拉，在那儿住了一些日子。事实上是一个多礼拜。然后去了帕萨迪纳。然后去了好莱坞。然后就到了这儿。没了。”
“其间你一直一个人？”
她犹豫了一下，说道：“是的。”
“没跟莱弗瑞再见面——一次都没有？”
“他回家后就没见过。”
“你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什么什么考虑？”她的声音有点尖。
“到处跑却音讯全无，你出于什么考虑？难道你不知道他会很心焦？”
“噢，你说我丈夫啊，”她冷淡地说，“我想我并不很担心他。他以为我在墨西哥，对吗？至于是什么考虑——好吧，我只是得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我的生活成了无可救药的一团乱麻。我得找个地方独自待着，想办法收拾干净。”
“在那之前，”我说，“你在小鹿湖待了一个月，想理清头绪却毫无进展。是不是？”
她低头看看鞋，又抬头看看我，认真地点点头。棕色的波浪头发顺着两颊向前起伏。她抬起左手，把发丝往后一捋，用一根手指轻按着太阳穴。
“我好像需要找个新地方，”她说道，“不见得非得是有意思的地方。是陌生的地方就成。没有人际交往。一个我可以独自静静待着的地方。比如一家旅馆。”
“那你头绪理得怎么样了？”
“不太顺利。但我不会回到德雷斯·金斯利身边了。他想让我回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来这儿，来这个莱弗瑞居住的城市？”
她啃咬着指节，从手掌上面看看我。
“我想再见见他。他把我脑子搅乱了。我不爱他，但——好吧，也许在某方面是爱的。不过我觉得我并不想嫁给他。这说得通吗？”
“这部分是说得通的。但有家不待、老是住在邋遢的旅馆里，说不通。据我了解，你俩各过各的已经很多年了。”
“我必须一个人过，好——好把事情理出头绪，”她有点绝望地说，又狠狠咬了咬指节，“把钱给了我就走好吗？”
“没问题。马上。但你后来离开小鹿湖有没有别的理由？比如说，跟缪丽尔·切斯有关？”
她看起来很吃惊。但看起来吃惊谁都可以。“老天啊，还能有什么理由呢？那个整天冷着张脸的臭女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以为你可能跟她有过争执——因为比尔。”
“比尔？比尔·切斯？”她似乎更吃惊了。几乎吃惊得过了头。
“比尔说你勾引他。”
她一仰头，发出一阵尖细而空灵的大笑。“老天爷，那个黑不溜秋的酒鬼？”她的脸突然冷静下来。“发生什么事了？干吗神秘兮兮？”
“他或许是个黑不溜秋的酒鬼，”我说，“警方认为他更是个杀人犯。杀了自己的妻子。她淹死在湖里。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
她舔了舔嘴唇，把头歪到一边，死死盯着我。一时很安静，谁也不说话。太平洋的潮湿海风悄然潜入，围绕着我俩。
“我倒不是太惊讶，”她缓缓说道，“终于还是到了这一步。他们有时闹得很凶。你是不是觉得这跟我离开那儿有关系？”
我点头。“有一定可能。”
“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她一本正经道，反复摇起头来，“就是我告诉你的理由。没有别的。”
“缪丽尔死了，”我说，“淹死在湖里。她死了你没有很高兴？”
“我几乎不认识她，”她说，“真的。她挺孤僻。毕竟——”
“你大概不知道她从前在阿尔默医生的诊所里工作吧？”
她这下是彻底困惑了。“我从没去过阿尔默医生的诊所，”她慢吞吞说道，“很久以前他来我家出过几次诊。我——你到底在说什么？”
“缪丽尔·切斯的真名叫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原先在阿尔默医生的诊所里当过护士。”
“这巧合真是太离奇了，”她讶异地说，“我知道比尔是在里弗赛德认识她的。他俩怎么认识的、当时是怎样的情形，还有她从哪里来，我一概不清楚。阿尔默医生的诊所，嗯？但也不一定能说明什么，对吧？”
我说：“没错。我想那真就是个巧合。无巧不成书嘛。但你知道我为什么非要跟你谈。缪丽尔被人发现淹死了，你却不知去向，而缪丽尔的真实身份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一度跟阿尔默医生有联系——莱弗瑞也是，但联系的方式不同罢了。当然咯，莱弗瑞就住在阿尔默医生家的街对面。他，我是说莱弗瑞，有没有可能从别的地方认识缪丽尔？”
她想了想，轻轻咬了咬下唇。“他在小鹿湖看到过缪丽尔，”她最后说道，“他不像是之前见过她的样子。”
“像他那种家伙，”我说，“很可能其实见过。”
“我不觉得克里斯同阿尔默医生有什么来往，”她说，“他认识阿尔默医生的太太。我想他压根不认识医生本人。所以他大概也不认识阿尔默医生诊所里的护士。”
“行，看来说了这么多也没啥用得上的，”我说，“但你能明白我为什么得跟你谈谈。现在我应该能把钱给你了。”
我拿出信封，起身放到她膝盖上。她由它搁在那儿。我重新坐下。
“这个角色你演得非常好，”我说，“六神无主的无辜女人，带点强硬带点怨恨。人们对你的看法真是大错特错。他们一直以为你是个鲁莽的小白痴，没有头脑也没有自制力。他们错得太离谱。”
她注视着我，眉毛抬了起来。她一言不发。接着一抹微笑牵起了她的嘴角。她伸手拿了信封，在膝盖上拍了拍，放到一边的桌上。她自始至终注视着我。
“你演福尔布鲁克太太演得也很好，”我说，“现在回想起来，好像稍有点过火。但当时真把我蒙住了。那顶紫帽子，跟金发很搭，但戴在一头棕色乱发上简直没法看；脸上的妆化得一塌糊涂，好像一只扭伤的手腕在黑暗里乱抹的；还有神经质的怪异举止。都很好。而当你那样把枪放到我手上时——我深信不疑了。”
她傻笑两声，把手塞进外套深深的口袋里。她的脚跟敲着地板。
“可你干吗要回去呢？”我问道。“大白天的，干吗要在上午冒这个风险？”
“所以你认为是我杀了克里斯·莱弗瑞？”她轻声道。
“不是认为。是知道。”
“我干吗还要回去？你想知道这个？”
“说真的我并不在乎。”我说。
她笑了。尖细、冰冷的笑。“他拿走了我所有的钱，”她说，“榨干了我的积蓄。掏得一干二净，连钢镚儿也不放过。所以我才回去的。根本没有风险。我知道他的生活习惯。其实回去才更保险。比如说，帮他把牛奶和报纸拿进屋。碰到这种情况，人们会乱了方寸。我不会，我不懂为什么要乱。只要方寸不乱，就会保险得多。”
“知道了，”我说，“那么你肯定是前一天晚上打死他的。这点我早该想到，虽然也没啥要紧的。他当时在刮脸。但一脸黑色络腮胡又交了女朋友的人有时候是临睡前刮胡子的，是吧？”
“有这个说法，”她几乎是欢快地说道，“那你下一步究竟准备怎么样呢？”
“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冷血的小婊子，”我说，“怎么办？当然是向警方告发你。我会很乐意。”
“我看不见得。”她提着嗓子一个字一个字说道，简直要哼起歌来。“你搞不懂我为什么给你那把没子弹的枪。为什么不呢？我包里还有一把呢。你看。”
她的右手从外套口袋里伸出来，用枪指着我。
我咧嘴笑了。也许称不上世上最真挚的笑容，但笑了是不假的。
“我从来不喜欢这种场面，”我说，“侦探跟凶手狭路相逢。凶手拔出枪，指着侦探。凶手把悲伤的故事一五一十说了出来，打定主意，说完就要取侦探的性命。就这样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哪怕到头来凶手真的杀了侦探。只是凶手从来不会这样。总会碰巧有什么事让凶手杀不成侦探。神仙也不喜欢这场面。他们总会想办法搞破坏。”
“可这一次，”她柔声道，起身轻轻踩着地毯向我走来，“让我们来点不一样的吧。就当我什么都没跟你讲，什么都没发生，让我真的杀了你？”
“我还是不喜欢这场面。”我说。
“你好像并不害怕嘛，”说完，她慢悠悠舔了舔嘴唇，非常轻柔地走向我，地毯上听不到一点脚步声。
“不害怕，”我撒谎道，“三更半夜的，那么安静，窗还开着，枪一响动静就大了。跑到街上要好一段路，你枪法又不行。你可能会打不中我。打莱弗瑞时你就偏了三次。”
“起来。”她说。
我站了起来。
“这次太近了，不会打不中。”她说。她把枪口抵住我的胸膛。“你看。这下就不会打不中了吧？现在别动。把手举在肩膀两侧，一动都别动。只要你动一点儿，枪就会走火。”
我把手举在肩膀两侧。我低头看了看枪。我的舌头有点打结，但还能动弹。
她的左手在我身上摸索了一阵，没找到枪。她放下左手，咬了咬嘴唇，注视着我。枪口嵌进我的胸膛。“现在你得转过身去。”她说道，礼貌得像个帮你量尺寸的裁缝。
“你做事总有点欠缺，”我说，“你显然不太会玩枪。你离我太近了；还有句话我本来不想说的——可还是新手的老问题，保险栓没开。这件事你也忘了。”
于是她开始两件事一起做。一边深深后退一步，一边用拇指摸保险栓，眼睛则始终没离开我的脸。两件事都相当容易，一秒钟就能做完。但她不喜欢我来指手画脚。她不喜欢我的思想凌驾其上。这短暂的困惑颇令她不快。
她气呼呼地咕哝了一声，我见机放下右手，猛地拉过她的脸撞到我胸口上。我左手猛击她右手的手腕，用手掌根狠狠压她的拇指。枪从她手里掉到了地上。她的脸在我胸口上扭动，我想她是要尖叫。
然后她试图踢我，终于失去了仅剩的一点平衡。她伸手挠我。我抓住她的手腕，扭向她背后。她很强壮，可我比她强壮得多。于是她决定抬起一条腿，把整个人的分量压到那只揪住她脑袋的手上。光凭一只手我吃不住这重量。她一点点蹲下，我只好跟她一起下地。
我俩在沙发床旁边的地上发出一阵模糊的扭打声和粗重的鼻息，这时就算地板咯吱响了一声，我也没听到。但门帘的金属环好像在杆子上刺耳地刹了个车。我不确定，也来不及考虑这个问题。我的左侧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就在身后，但看不太清楚。我知道那儿站着个男人，而且是个彪形大汉。
后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眼前突然迸出一团火光，紧接着是一片黑暗。我连被打都不记得了。只记得火光和黑暗，而在黑暗降临之前，是一刹那剧烈的恶心。

32
我闻到杜松子酒的味道。不是淡淡透出来，好像冬天的早晨我起床前喝上四五杯提神的那种，而是好比整个太平洋装的都是酒，我一个猛子跳下甲板，扎进海里。我头发里眉毛里有酒，下巴上面下面也有。衬衣上也都是。我闻上去就像只死蛤蟆。
我外套不见了，正仰面躺在谁家的地毯上，旁边是那张沙发床。我看着一幅画框里的画。画框是廉价木料打的，上了漆；画面里赫然露出半截淡黄色高架铁路，一台锃亮的黑色机车牵引着一列普鲁士蓝皮火车。透过铁路下高大的拱洞，能看到一大片黄色海滩，到处是游泳的人和条纹遮阳伞。三个女孩撑着纸伞结伴向上走，一个穿得鲜红，一个淡蓝，还有一个碧绿。沙滩外弯弯曲曲的海湾蓝得不讲道理。它沐浴在阳光里，星星点点散布着弧形的白帆。沿海湾内陆的曲线，三道山岭高耸连绵，颜色各异：金色、赤褐色和淡紫色。
画面下方印着一行粗体字：<b>坐蓝皮火车看法国里维埃拉。</b>
这句子出现得可真是时候。
我疲惫不堪地伸出手，摸了摸后脑勺。感觉鼓鼓的。一碰就一阵剧痛，从头痛到脚底心。我呻吟起来，一边呻吟一边骂骂咧咧——出于仅剩的那点职业骄傲。我小心地慢慢翻过身，看着翻下来的壁挂床床脚——是对床中的一张，另一张还在墙上。漆木上的花饰图案很眼熟。那幅画之前一直挂在沙发床上方，我却压根没注意。
在我翻身的时候，一只方形酒瓶从我胸口“咣当”滚落到地上。是无色的透明玻璃瓶，空了。要说一只瓶子能装下我身上这么些酒，好像不大可能。
我用膝盖支起身体，四肢着地撑了一会儿，嗅闻着，像只吃不下饭却又不肯罢休的狗。我伸长脖子动了动头。疼。我又把头转了几下，还是疼。我爬起来，却发现自己没穿鞋子。
我的鞋扔在壁炉板旁，草率到了极点。我疲乏地穿上鞋。现在我成了个老头。我正走下最后一段绵长的山路。可我的牙还剩下一颗呢。我用舌头舔了舔它。好像没有酒味。
“会让你们统统偿还的，”我说，“总有一天，会让你们统统偿还。有你们好受的。”
我看到打开的窗户旁的桌子上放着台灯。看到厚实的绿色沙发床。看到遮住门洞的绿帘子。绝不要背对绿色帘子坐。总会招来不好的结果。总会出点岔子。这话我是对谁说的来着？一个拿枪的姑娘。一个面无表情、把自己的金发染成了棕发的姑娘。
我四顾寻找她。她还在那儿。她躺在那张放下来的单人床上。
她赤条条，只穿了一双褐色袜子。头发蓬乱。她脖颈上满是淤青。她的嘴张着，舌头肿得都装不下了。她眼珠暴突，眼白已然不是白色。
她裸露的肚皮上有四道恶狠狠的抓痕，皮开肉绽，白色上映着绯红。抓得很深很猛，是四个充满怨毒的指甲留下的。
沙发床上乱堆着衣服，多数是她的。我的外套也在里面。我从里面理出我的外套，穿好。我的手在翻检的时候，有什么东西在下面清脆地响了一下。我抽出一只长信封，钱还在。我把信封放进口袋。马洛，五百块。希望钱一分没少。好像也没什么别的可希望的了。
我踮起脚轻轻走着，如履薄冰。我弯腰摸了摸膝盖窝，想知道到底哪个最疼——膝盖，还是弯腰摸膝盖时我的脑袋。
走廊里传来滞重的脚步声，还有刺耳的嘀咕。脚步停了。一只拳头重重地砸在门上。
我站在那儿，斜眼看着门板，紧紧抿住嘴。我等着有人开门走进来。有人拧门把，可没人进屋。敲门声又响了一阵，停了，几个声音又犯起嘀咕。脚步声远了。不知道去叫经理拿钥匙开门要多久。没多久。
来不及让马洛从法国里维埃拉逃回家。
我走到绿帘子前把它拨开，朝通向浴室的一条又短又黑的走道里探看。我走进浴室，打开灯。地上铺了两块防滑毯，浴缸沿上叠着一条地巾，浴室一角有一扇卵石纹路的玻璃窗。我关好浴室门，站上浴缸边缘，慢慢打开窗。这里是六楼。没装纱窗。我伸出头去，看着外面的漆黑一片，勉强瞥见一条两旁栽了树的街道。我扭头一看，发现隔壁套间的浴室窗户相距不过三英尺。一头壮硕的山羊要跳过去完全不成问题。
问题是一个伤痕累累的私家侦探能不能做到，如果能，又会造成什么后果。
后面，好像有个遥远而低沉的声音在念警察的经文：“开门！不然我们就把门踢开了！”真让人笑掉大牙。他们不会把门踢开的，因为踢门的话脚吃不消。警察都很爱护脚。自己的脚差不多是他们唯一爱护的东西。
我从搁架上抓了条毛巾，卸下窗户的两半，缓缓站上窗台。我把一半身子甩到隔壁浴室的窗台上，一边抓牢那扇开了的窗的窗框。如果隔壁的窗没锁，我将将儿能把它推开。但窗锁了。我挪动一条腿，往窗闩上的玻璃狠狠踢去。声音大得在里诺[1]都能听到。我用毛巾裹住左手，伸进窟窿里打开锁闩。下面的街上有辆车驶过，可没人朝我喊叫。
我推开破窗，爬上另一边的窗台。手上的毛巾掉了，在黑暗里飘扬着，远远落到大楼两翼中间一块狭长的草地上。
我从窗户翻进了隔壁浴室。
<hr/>
[1]美国内华达州西部城市。

33
我爬进黑漆漆的屋子，在黑暗里摸索到一扇门，打开，听着动静。借着北窗泻进来的月光，我看到卧室里有两张单人床，铺好了空着。床不是挂壁式的。这是间更大的套间。我走过床边，打开另一扇门，进了起居室。两间房间都关得严实，有股霉味。我摸到一盏台灯，点亮。我伸出一根手指在木桌边缘抹了抹。积了薄薄一层灰，平时一尘不染的房间没人住了，门窗一直紧闭着就会这样。
房间里有一张兼做阅览书籍用的餐桌，一台扶手椅收音机，一个煤斗形状的摊书架，一个大书橱，里面的书护封都还在；一只深色的木五斗橱，橱里放着一根虹吸管、一个雕花玻璃酒瓶，还有四只条纹杯子倒置在印度黄铜托盘上。旁边的折叠银相框里装着两张照片——年纪不大的一对中年男女，都是健康的圆脸和愉快的双眼。他俩从相框里看着我，好像根本不介意我待在那儿。
我闻了闻那瓶酒，是威士忌，便尝了一点。这下头更痛了，身体的其他部分却都有所好转。我打开卧室的灯，翻箱倒柜起来。其中一个橱里有男装，很多，是定做的。一间外套的口袋内侧缝了一张标签，说衣服主人名叫H.G.塔尔伯特。我走到衣柜前，四下翻找，找到了一件柔软的蓝衬衫，对我而言小了点。我拿着衬衫走进浴室，脱掉了身上那件，洗了脸擦了前胸，还用湿毛巾抹了抹头发，随后穿好蓝衬衫。我搽了不少塔尔伯特先生的强效生发水，又用他的发刷和梳子把头发整饬好。现在，即便我身上还有酒气，也只是淡淡的了。
衬衫最上面的纽扣扣不上，我便又在衣柜里翻了一阵，找出一根深蓝色绉丝领带，系到脖子上。我重新穿好外套，照了照镜子。这副打扮，在晚上的这个点，哪怕对于塔尔伯特先生那样严谨——从穿衣风格推断——的人来说，也有点太整洁了。太整洁，太清醒。
我把头发稍稍弄乱，放松领带，回去拿起威士忌酒瓶，尽量不让自己过于清醒。我点上一支塔尔伯特先生的烟，祝愿塔尔伯特先生和太太，不管他俩是谁，能比我走运。但愿我还有命来拜访他们。
我走到起居室那扇连接走廊的门前打开门，探出身子在门洞里抽烟。我觉得这样不管用。可总比等他们发现我破窗翻去了隔壁，追过来好些。
走廊不远处有个男人在咳嗽，我又往前伸了伸脑袋，他正看着我。他疾步走上来，是个干练的小个子，身上的警服熨得很平整。他红头发，一双赤金色的眼睛。
我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问道：“出什么事了，警官？”
他审慎地盯着我。“你隔壁出了点事。听到什么了吗？”
“我想我听到有人敲门。我刚回家不久。”
“有点晚啊。”他说。
“晚不晚因人而异吧，”我说，“隔壁出事了，嗯？”
“一位女士，”他说，“认识她吗？”
“应该见过。”
“嗯，”他说，“你应该看看她现在的样子……”他用手抓住喉咙，眼睛一瞪，发出难听的咯咯声。“成了这样，”他说，“你啥也没听到，啊？”
“没注意到有啥动静——除了敲门声。”
“好的。怎么称呼？”
“塔尔伯特。”
“等一分钟，塔尔伯特先生。一分钟就好。”
他沿走廊走下去，朝一个透着光线的门洞里探进身子。“噢，中尉，”他说，“隔壁那家有人。”
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出来，在门口立定，目光扫过走廊，直直看着我。一个有着赭色头发和很蓝很蓝的眼睛的高大男人。德加莫。这下可完美了。
“他是住隔壁的，”那个衣着整洁的小个子颇有见地道，“名叫塔尔伯特。”
德加莫直勾勾看着我，可从他尖刻的蓝眼睛里压根看不出他以前见过我。他沿走廊静静靠近我，用一只强壮的手抵住我胸口，将我推进屋内。等他把我推到离门五六英尺远了，便朝身后说道：
“进屋来，关上门，矮子。”
那小个子警察走了进来，关好门。
“他在耍花招，”德加莫慢悠悠地说，“拿枪对着他，矮子。”
矮子啪嗒翻开皮带上的黑色枪套，一眨眼的工夫就拿出了他的点三八。他舔舔嘴唇。
“好家伙，”他轻声说着，还吹了几下口哨，“好家伙。你是怎么知道的，中尉？”
“知道什么？”德加莫问，始终与我四目相对，“你刚才打算干什么，伙计——下楼买份报纸——看她真的死了没有？”
“好家伙，”矮子说，“奸杀犯。他扒掉那女孩的衣服，活活掐死了她，中尉。你是怎么知道的？”
德加莫没作答。他只是站在那儿，踮起脚跟微微晃动着身体，毫无表情的脸花岗石般冷酷。
“嗬，人准定就是他杀的，”矮子突然开口道，“闻闻这屋里的空气，中尉。这地方已经好几天没通风了。再看看书架上的灰。壁炉台上的钟都不走啦，中尉。他进屋走的是——给我一分钟看一下好吗，中尉？”
他出了起居室，走进卧室。我听到他在四下摸索。德加莫木头人似的站着。
矮子回来了。“从浴室窗户进来的。浴缸里有碎玻璃。还能闻到一股恶心的杜松子酒味。你记得我们走进隔壁那间时那股酒味吗？还找到一件衬衫，中尉。像是用杜松子酒洗的一样。”
他举起衬衫。空气里立马满是酒味。德加莫朝衣服茫然看了一眼，往前一步，使劲扯开我的外套，看着我身上的衬衫。
“我知道他干了什么，”矮子说，“他偷了屋子主人的衣服。你都看出来了是吧，中尉？”
“是的。”德加莫抬起手抵住我的胸口，又慢慢放下。他俩讨论着我，仿佛我是一块木头。
“搜他的身，矮子。”
矮子绕到我另一边，在我身上摸来摸去找枪。“身上没东西。”他说。
“我们带他从后门走，”德加莫说，“只要韦伯还没来，人就算我俩抓到的。里德那个笨蛋翻遍鞋箱都找不到一只蛾子。”
“这案子没派你来，”矮子迟疑地说，“我听说你被剥夺执法权什么的了吧？”
“既然连执法权都被剥夺了，”德加莫问，“我还能失去什么？”
“我会失去这套警服。”矮子说。
德加莫消沉地看着他。那小个子警察脸红了，他明亮的赤金色眼睛里透出不安。
“好吧，矮子。去报告里德吧。”
那小个子警察舔舔嘴唇。“你开口就行，中尉，我听你的。我不一定得知道你被剥夺执法权了。”
“我俩亲自把他带下去，就我俩。”德加莫道。
“好，没问题。”
德加莫用手指戳着我的下巴。“奸杀犯，”他轻声说，“哎，真是想不到！”他朝我淡淡一笑，他那张血盆大口只有嘴角末梢动了动。

34
我们出了房间踏上走廊，朝618室相反的方向走去。光从仍旧开着的门里洒出来。两个便衣站在门外用手兜着吸烟，仿佛有风似的。屋里有争吵声。
我们拐过走廊转角，来到电梯。德加莫打开电梯井远处的防火门，我们一层接一层迈下楼梯，楼道里回响着脚步声。走到一楼，德加莫停住了，手捏门把静静听着。他扭头看过来。
“你有车？”他问我。
“在地下停车库里。”
“那就好办了。”
我们继续拾级而下，走进幽暗的地下室。那瘦长的黑人从小办公室里出来，我把停车证交给他。他偷瞄了一眼矮子身上的警服。他没作声。他指指克莱斯勒。
德加莫爬进驾驶座。我坐到他旁边，矮子则钻进后座。我们驶上斜坡，开进车库外的夜色里，吹着潮湿的凉风。一辆大车从两三条马路开外冲过来，亮着一对大红的探路灯。
德加莫朝窗外啐了一口，猛地把车调转方向。“那准是韦伯，”他说，“奔丧又来晚了。咱从他鼻子底下溜过去了，矮子。”
“我觉得那样不太好，中尉。不太好，说实话。”
“别垂头丧气的，小伙子。你或许可以就此回重案组。”
“我还是保住这身衣服和饭碗吧。”矮子说。他很快就泄气了。
德加莫猛踩油门，开过十个街区，随后稍微放慢了速度。矮子不安道：
“我想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中尉，但这不是去局里的路啊。”
“没错，”德加莫说，“打从头就不是，对吗？”
他降下车速，慢悠悠拐上一条住宅区街道，一块块整饬的小草坪后面建着一栋栋整饬的小房子。他轻踩刹车，把车靠上路牙子，停在街区中段。他手臂一挥，搁在椅背上，转过头看着矮子。
“你觉得是这家伙杀了她吗，矮子？”
“那你说说。”矮子紧张地说。
“带手电筒了吗？”
“没有。”
我说：“在左边的挂袋里。”
矮子摸找了一阵，随着喀嚓的金属声，手电筒亮起一束白光。德加莫说：
“看看这家伙的后脑勺。”
光束移了移，又停住了。我听到那小个子在我背后呼吸，感到气息喷在我的脖子上。有什么东西摸索了几下，碰在我头上的大包上。我咕哝了一声。灯灭了，街上的黑暗再次涌了进来。
矮子说：“他大概受了棍棒的猛击，中尉。我不明白。”
“那姑娘也是，”德加莫道，“虽说不明显，但确实有伤痕。她被人用棒子打昏，那样一来，凶手就能在杀害她之前扒掉她的衣服，抓破她的身体。所以伤口会流血。然后她被活活掐死。这一切没弄出半点声响。怎么会有声响呢？屋里也没有电话。谁报案的，矮子？”
“我他妈怎么知道？一个家伙打来电话，说有个女人在第八街格兰纳达公寓618室被杀了。你来的时候，里德还在找摄影师呢。前台说是个嗓音沙哑的人，可能是装出来的。根本没留名字。”
“那好吧，”德加莫说，“如果是你杀了那姑娘，你会怎么离开现场？”
“走出去呗。”矮子说。“干吗不呢？嗨，”他突然朝我怒喝，“你为什么不那样？”
我没作答。德加莫毫无语调地说：“你不会爬出六楼的浴室窗户，再打碎玻璃，钻进另一间很可能里面有人在睡觉的陌生公寓的浴室，对吧？你不会装成那间屋的主人，也不会浪费时间叫警察，对吧？该死，那姑娘可能在那儿躺一个礼拜才被发现。那么好的逃跑机会，你不会故意放过，对吧，矮子？”
“应该不会，”矮子谨慎地说，“我想我根本不会报警。但是这些色情狂做事很古怪，中尉。不是我们这样的正常人。这家伙可能有同伙，而那个同伙把他打昏了，想陷害他。”
“别告诉我最后那一点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德加莫咕哝道，“搞了半天，我们坐在这里，那个知道所有答案的家伙跟我们一块儿坐着却一言不发。”他转过他那颗大脑袋，盯着我。“你在那儿干吗？”
“想不起来了，”我说，“头上那要命的一下把我打断片儿了。”
“我们来帮你想，”德加莫说，“我们带你去几英里外的山上，到了那儿，你可以静一静，看几眼星星，好好想。你会统统想起来的。”
矮子说：“那边不是说话的地方，中尉。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回局里，按规章制度办事？”
“去他的规章制度！”德加莫说。“我喜欢这家伙。我想跟他来一次愉快的长谈。稍微劝劝他就好了，矮子。他只是害羞罢了。”
“我完全不想那么做。”矮子说。
“那你想怎么做，矮子？”
“我想回局里去。”
“没人拦你，小子。你想走着去？”
矮子沉默了一会儿。“没错，”最后他轻声道，“我想走着去。”他打开车门，迈上路缘。“我想你该知道我得把一切都报上去吧，中尉？”
“对，”德加莫说，“告诉韦伯我正找他呢。他下次买汉堡，就别算我一份了。”
“我听不懂这一套。”那小个子警察说。他用力关上车门。德加莫踩下离合器，发动引擎，没过两条横马路就开到了四十迈。进了第三个街区开到五十迈。上了大道他放慢速度，向东转，缓缓游弋，不再超速行驶。两边间或有迟归的车辆，但总体说来，世界处在清晨寒冷的寂静之中。
过了一会儿，我们出了城，德加莫开口道：“听听你怎么讲吧，”他轻声说，“也许我们能把事情弄明白。”
车攀上一道长长的山坡，又一点一点开下山冈，道路在退伍军人医院那一块块庭院似的场地间蜿蜒。那座高耸的三重枝形电灯在夜晚飘来的海滩雾气里散着光晕。我开口了。
“夜里金斯利来了我的住处，说接到他妻子的电话。她急需钱。他们要我把钱带给她，不管她到底怎么了，先帮她摆脱麻烦再说。我的想法有点不一样。他们告诉她怎么认出我来，而我要在一个钟头过十五分的时候到第八街和阿奎罗街的孔雀酒吧见她。随便哪个钟头。”
德加莫缓缓道：“她要逃跑，那就说明她做了非跑不可的事，比如杀了人。”他轻轻抬起手，又让手重新落到方向盘上。
“他们接到她电话好几个钟头后，我去赴约了。他们告诉我她头发染成了棕色。她经过我身边，出了酒吧，但我并不认识她。从没见过她真人。我只见过她一张看起来很不错的快照，虽然拍得不错，但跟真人还是不太像。她让一个墨西哥小孩儿喊我出去。她想要钱，不想谈话。我要她讲出真相。最后她眼看没法守口如瓶，便告诉我她住在格兰纳达公寓。她让我等上十分钟再跟去。”
德加莫说：“好腾出时间安插打手。”
“确实有个打手，但我吃不准她是否知情。她不想我过去，不想说话。但她应该知道不听到一些解释，我是不肯交出钱来的，所以她的不情愿有可能是假装的，想让我觉得自己正掌控局面。她很能装。我早发现了。不管怎样，我过去了，我俩也谈了。她讲的尽是废话，直到我们谈起莱弗瑞遭枪杀的事。她一下子思路清楚得要命。我对她说我准备向警方告发她。”
韦斯特伍德村渐渐隐没在我们的北面，除了一家通宵加油站和远处公寓楼窗户里的零星灯光，尽是黑暗。
“于是她拔出枪，”我说，“我想她是当真要开枪，可她离我太近了，我便一下夹住了她的头。正当我俩扭打在一起时，有人从一块绿帘子后面走了出来，狠狠给了我一下。我醒过来时那女人已经死了。”
德加莫慢慢地说：“你有没有看一眼打你那人的样子？”
“没有。我感觉到，或者说略略瞄到那是个男人，块头很大。这东西在沙发床上，跟衣服一块儿。”我从口袋里抽出金斯利那条黄绿相间的围巾，往他膝盖上一挂。“我看到金斯利昨晚早些时候戴着呢。”我说。
德加莫低头看着围巾。他把围巾拿到仪表盘灯下。“这东西一时半会儿忘不了，”他说，“猛地跳出来，扎眼得很。金斯利，嗯？好，难以置信。后来呢？”
“有人敲门。我头还晕着，不大清醒，还有点慌张。我浑身湿淋淋都是酒，鞋子和外套都被扒了，那副样子外加身上的气味，没准真有点像扯掉女人衣服再勒死她的那种人。所以我爬浴室窗户跑了，尽量把自己弄弄干净，往后的事你都知道了。”
德加莫说：“你爬进去后干吗不静静躺着？”
“有什么用呢？我想哪怕是贝城的警察也用不了多久就能发现我逃走的路线。要说还有一线生机，我就该趁他们还没察觉，赶紧走。要是那儿没有认识我的人，我还是有很大机会逃出那楼的。”
“不见得吧，”德加莫说，“但你这么想我能理解，试试总没损失。那你认为这里的动机是什么？”
“金斯利为什么要杀她——如果确实是他干的？这不难回答。她欺骗了他，给他带去很多麻烦，危及他的事业，眼下她又杀了个男的。另外，她有钱，而金斯利想娶另一个女人。他可能担心她能靠钱逍遥法外，就此拿他当了笑柄。即便她逍遥不了，吃官司，她的钱金斯利还是一分都沾不上边。他必须跟她离婚才能摆脱她。这里头杀人的动机多得是。而且他发现有机会让我当替罪羊。虽然难以成功，却能造成混乱和拖延。要是凶手都觉得自己会败露，也就没那么多命案了。”
德加莫道：“依然有可能是别人干的，完全没想到的某个人。就算金斯利真去见过她，凶手还是可能另有其人。莱弗瑞也可能是别人杀的。”
“你喜欢那样想也可以。”
他转过头来。“我根本无所谓喜欢。但要是我破了这案子，就能应付局里的指责。要是破不了，我就只好求人带我出城了。你说我笨。好吧，我是笨。金斯利住哪儿？我有一项本事就是知道怎么让人开口。”
“比弗利山庄卡尔森路965号。你往北转，开到那排小丘，过五个街区就是。他家在左边，就在日落大道下面。我没去过，但知道门牌号的顺序。”
他把那条黄绿相间的围巾递给我。“先塞你口袋里，到时一下甩到他面前。”

35
那是一栋黑色屋顶的二层白楼。皎洁的月光打在墙上，仿佛一层新刷的涂料。正面的窗户下半截围了精致的铁栅栏。大门侧开在一堵突出的墙的一隅。目力所及，窗内都黑着。
德加莫下了车，走在绿化带旁回头看着，目光扫过车道望向车库。他走下车行道，屋角挡住了他的身影。我听到车库门打开，接着砰地一声，门又合上了。他又出现在屋角，朝我摇摇头，穿过草地走到门口。他伸出拇指按门铃，另一只手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塞在唇间。
他转身点上烟，火柴光将他的脸照出清晰的轮廓。过了一会儿，门上的排风扇里亮起灯光。猫眼打开了。我看到德加莫举起警徽。慢悠悠，不情愿似的，门开了。他进了屋。
他走了四五分钟。好几扇窗户后面灯亮了，随后灯又灭了。等他走出屋，正踱回车上时，排风扇里的灯熄灭了，整栋房子就像我们刚看见它时那样漆黑一片。
他站在车边抽烟，低头看着一旁弯弯曲曲的街道。
“车库里有辆小车，”他说，“厨师说车是她的。没金斯利的影儿。他们说自打今天早上就没见过他。所有房间我都看过了。看来他们说的是实话。韦伯和指纹采集员傍晚前来过，主卧里还到处是扑粉呢。韦伯应该会采了指纹跟在莱弗瑞家找到的作比对。他没告诉我有什么收获。他会去哪儿——金斯利？”
“去哪儿都有可能，”我说，“路上，酒店里，洗着土耳其浴放松自己的神经。但我们得先从他女朋友那儿入手。她名叫弗洛姆塞特，住在日落广场布莱森大楼。离城区有点远，靠近布洛克－威尔榭大厦。”
“她是干吗的？”德加莫问道，一边坐到方向盘后面。
“上班时间，她是金斯利办公室大门的看守；下了班，她帮金斯利暖手。但她不是那种坐在办公室里的花瓶。她有头脑也有气质。”
“眼下的情况，她可以派上大用场了。”德加莫说。他朝威尔榭驶去，我们再次往东转。
二十五分钟后，我们到了布莱森大楼。那是栋白色拉毛粉饰高楼，前院里立着磨旧的街灯和高高的枣椰树。入口在大楼前端的L形部分里，走上大理石台阶，穿过摩尔式的拱道便是。底下的大堂宽敞得过分，地毯也蓝得过分。四周到处是阿里巴巴故事里的那种油篓[1]，也是蓝色，大得简直能装进老虎。服务台后面有个夜班接待员，你要是摸一把他那对八字须，手指准会扎出血来。
德加莫疾步跑过服务台，冲向一部敞着门的电梯。一个倦怠的老头坐在电梯旁的椅子上，等待来客。接待员像条小猎狗似的扑上来一把揪住德加莫的背。
“稍等。您求见何人？[2]”
德加莫转过身来，疑惑地看着我。“他说‘求见何人’？”
“是，不过别跟他较真，”我说，“有这种说法。”
德加莫舔舔嘴唇。“我知道有，”他说，“我一直搞不懂哪里学来的。听着，老兄，”他对接待员说，“我想去716室。有意见吗？”
“当然有，”接待员冷冰冰说道，“通报来客时间已过，现在可是——”他抬起胳臂，利索地一翻手腕，看了看戴在内侧的窄小长方形手表，“可是早上四点二十三分。”
“我料到了，”德加莫说，“所以我不准备劳烦你。你明白了吗？”他从口袋里掏出警徽，举起来，让灯光打在金色和蓝色的瓷釉上。“我是警局的中尉。”
接待员耸耸肩。“明白了。但愿没出什么岔子。那我这就去通报。怎么称呼？”
“德加莫中尉和马洛先生。”
“716室。是弗洛姆塞特小姐家。稍等。”
他走到玻璃屏后面，过了好一会儿，我们听见他讲起电话来。他回到我们跟前，点点头。
“弗洛姆塞特小姐在家。她等你们上去。”
“那我就放心了，”德加莫说，“别多事打电话叫你们楼里的探子尾随我们。我对探子过敏。”
接待员冷冷地一笑，我们走进电梯。
七楼阴凉而安静。走廊仿佛有一英里长。我们终于在一扇门前停下脚步，门上一圈镀金叶子中间贴着镀金的数字：716。门旁有个象牙色按钮。德加莫按了一下，屋里响起铃声，门开了。
弗洛姆塞特小姐在睡衣外面套了一件蓝色棉袍。脚上是一双小巧的高跟植绒拖鞋。她那头蓬松的黑发很迷人，拭去冷霜的脸庞化了淡妆，恰到好处。
我们走过她身边，踏进一间相当逼仄的房间。屋里摆着几面雅致的椭圆形镜子和罩有蓝色花缎的灰色古董家具。不像是公寓楼里的陈设。她在一张狭长的双人沙发上坐下，往后一靠，静静等待来人开口。
我说话了：“这位是贝城警局的德加莫中尉。我们在找金斯利。他不在家。我们觉得你或许能告诉我们去哪儿找他。”
她说话时没看我。“急吗？”
“是的。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德加莫直截了当道：“我们只想知道金斯利在哪里，婆娘。我们没时间从头讲起。”
“我想你最好告诉我，马洛先生。”
“我带着钱过去了，”我说，“我如约见到了她。我去她租住的公寓跟她谈话。结果被一个躲在帘子后头的男人打了。我没看见那人。等我醒来，她已经被杀了。”
“被杀了？”
我说：“被杀了。”
她闭上俏丽的双眼，可人的嘴角微微收起。她轻快地一耸肩，站了起来，迈开修长的腿走到一张大理石面的小桌前。她从带浮雕图案的小银盒里拈出一支烟点上，眼神空洞，盯着桌面。她手里的火柴摇得越来越慢，直至全然停止，可火苗还在燃烧，她把火柴杆扔进烟灰缸。她转过身，背对桌子。
“大概我应该尖叫啥的吧，”她说，“我好像对此并没有什么感觉。”
德加莫说：“眼下我们对你的感觉没什么兴趣。我们想知道的是金斯利在哪里。你可以告诉我们，也可以不告诉。不管哪种你都不必在意我的态度。自己决定就好。”
她轻声对我说：“这位中尉是贝城的警官？”
我点点头。她慢悠悠转向他，轻蔑的神情里透着不卑不亢，令人动心。“那样的话，”她说，“他就跟一个叽里呱啦的醉鬼没啥区别，不配待在我屋里。”
德加莫冷冷看着她。他咧嘴一笑，穿过房间，窝进一张羽绒大靠背椅里扒开两条长腿。他朝我挥挥手。
“得，她就交给你了。想知道什么，我都能让洛杉矶的弟兄们帮忙，可等我把事情都解释给他们听，已经是下下个星期二了。”
我说：“弗洛姆塞特小姐，如果你知道他在哪里，或者他动身去了哪里，请告诉我们。必须找到他，这点你是能明白的。”
她平静地说：“为什么？”
德加莫仰面大笑。“这小妞厉害，”他说，“她大概觉得我们应该瞒着金斯利他老婆被人杀了。”
“她比你想的还要厉害。”我告诉他。他沉下脸来，咬着大拇指。他傲慢地上下打量着她。
她说：“就因为必须告诉他？”
我从口袋里拿出那条黄绿相间的围巾，抖开来，举到她面前。
“这是在她被杀害的公寓里找到的。我想你见过。”
她看看围巾，看看我，眼神始终是漠然的。她说：“你可真会要求别人毫无保留地信任你啊，马洛先生。而你说到底自己算不得是个非常聪明的侦探。”
“是那样，”我说，“我要你毫无保留。至于我到底有多聪明，你是根本不了解的。”
“好玩，”德加莫插嘴道，“你俩还唱起双簧来了。就差身后的杂耍班子了。但现在——”
她打断他的话茬儿，好像他压根不存在。“她怎么死的？”
“被勒死的，一丝不挂，身上尽是抓痕。”
“德里不会干那种事的。”她小声说道。
德加莫咂巴了一下嘴唇。“没人知道另一个人会干出什么事来，小妹。在这点上你得相信警察。”
她仍旧不看他。她还是用平静的语调发问道：“你想知道离开你那儿后我俩去了哪里，他有没有送我回家——那类东西？”
“是的。”
“因为如果他送了我的话，就没有时间跑去海滩附近杀她了？是这么回事吧？”
我说：“很大程度上可以这么说。”
“他没有送我回家，”她缓缓道，“我俩离开你那儿没过五分钟，我自己在好莱坞大道打的车。之后我就没见过他。估计是回家了。”
德加莫说：“通常情况下，姘头给男朋友找起不在场证明来，可要比你卖力。但什么样的人都有，对吧？”
弗洛姆塞特小姐对我说：“他想送我回家，可又远又不顺路，而且我俩都累了。我向你坦白，是因为知道这跟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我觉得有关，就不告诉你了。”
“所以他是有时间的。”
她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需要多少时间。我不知道他怎么知道该去哪里找。我不知道，他老婆也没告诉过我。她电话里没说。”她乌黑的眼睛跟我对视着，探寻着，搜索着。“你就是想让我这样毫无保留对吗？”
我叠好围巾，放回口袋里。“我们想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我没法告诉你们，因为我不清楚。”她始终盯着那围巾。围巾进了口袋，她的眼神也停在了那里。“你说你被打了。意思是被打昏了？”
“是的。那人躲在帘子后面。至于是谁，我们还是云里雾里。当时她用枪指着我，我忙着想把枪夺过来。毫无疑问，莱弗瑞是她枪杀的。”
德加莫突然站起来：“你故事倒是讲得溜，伙计。”他气呼呼地嘟哝着：“但完全是白费口舌。走吧！”
我说：“稍等。还没完呢。假设他有块心病，弗洛姆塞特小姐，搅得他天天不得安宁。今天晚上他看起来就是那样的。假设他心里头有些事情我们不了解——或者说我不了解——他现在觉得应该有个了断了。他会希望找个僻静的去处，想想该怎么办。你觉得会不会是这样？”
我不说了，等她的反应，一边用余光看着德加莫不耐烦的样子。过了片刻，那姑娘声调平板地说：“他不会逃跑躲起来的，因为他没啥可逃也没啥可躲的。但他有可能想独自待上一阵，思考思考。”
“去个陌生的地方，找家旅馆，”说着我想起在格兰纳达公寓听到的故事，“或者还要僻静得多的去处。”
我四顾寻找着电话机。
“在卧室里，”弗洛姆塞特说。我要找什么，她立马明白了。
我穿过房间，走进尽头处的一扇门。德加莫紧跟在我身后。卧室是象牙和白玫瑰的色调。一张大床，床脚没有竖板，枕头上睡出一个圆圆的凹坑。湿漉漉的洗漱用品摆满嵌在墙内的梳妆台，上方是面镶边的镜子。透过一扇门，能看到浴室里桑葚色的瓷砖。电话机在床头柜上。
我坐在床沿上，轻轻拍了拍弗洛姆塞特小姐的头睡过的地方，拎起听筒，拨长途。接通接线员后，我请他转狮角的吉姆·巴顿，要本人听，有急事。我把听筒放回基座，点上烟。德加莫阴着脸低头看我，岔开腿站着，粗野蛮横，毫无倦容，像是随时要翻脸。“什么意思？”他咕哝道。
“等着瞧。”
“这事儿谁做主？”
“是你说交给我的。我在——除非你想让洛杉矶警方做主。”
他在拇指指甲上划亮了一根火柴，看着它一点点燃烧。他使劲吹了一大口气，火苗并没有熄灭，只是东扭西歪。他扔掉那根火柴，拿出另一根，塞到牙缝里嚼着。片刻之后，电话响了。
“接通狮角的电话了。”
那头传来巴顿昏昏欲睡的声音。“喂？这里是狮角的巴顿。”
“这里是洛杉矶的马洛，”我说，“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你，小子。不过我还在打瞌睡呢。”
“帮我个忙，”我说，“虽然我说不出你干吗要帮我。亲自或者派人去一趟小鹿湖，看看金斯利在不在那里。别让他看见你。你或许会在小屋前认出他的车，或者看到灯亮着。别让他离开。发现后立马回我电话。我赶过去。可以吗？”
巴顿说：“他要走的话，我没理由拦他啊。”
“会有一位贝城的警官跟我一起去，他要向金斯利询问一桩谋杀案的情况。不是你那桩谋杀案，是另一桩。”
电话里沉寂了半晌，间或有一阵杂音。巴顿说：“你不是在耍滑头吧，小子？”
“不是。坦布里奇2722，尽快给我回电。”
“大概要花上半个钟头。”他说。
我挂上电话。一看德加莫在咧嘴笑。“那小妞给你打了什么我看不懂的暗号？”
我从床上站起来。“没有。我只是在想办法分析金斯利的心理。他不是什么冷血杀手。不管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火气也该消了。我想他可能会跑去自己眼中最安静最偏僻的地方——为了平复心情罢了。几个小时后他没准就会自首。赶在他那么做之前先找到他，对你来说好像比较好。”
“万一他自杀就没戏了，”德加莫冷冷道，“像他那样的人很容易走那条路。”
“你得先找到他才能阻止他。”
“没错。”
我们回到起居室。弗洛姆塞特小姐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说正在煮咖啡，问我们要不要。我们喝了点咖啡，围坐着，仿佛在火车站送朋友。
二十五分钟后，巴顿的电话来了。说金斯利的小屋里灯亮着，屋旁停着一辆车。
<hr/>
[1]当指《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故事中强盗藏身的油篓，详见《天方夜谭》。
[2]原文作“Whom did you wish to see？”这里的“whom”是非常正规的用法，口语中通常用“who”代替。译文难以传达，特此说明。

36
我们在阿尔汉布拉吃过早饭，我给车加了油。我们驶出七十号公路，超过一辆又一辆卡车，进入绵延不断的牧区。车是我在开。德加莫窝在一角，郁郁寡欢，双手深深插在口袋里。
眼前成排粗壮笔直的橘树飞掠过去，犹如疾转的车轮辐条。我听着轮胎磨地的嘎嘎声，感到又累又倦，毕竟睡得太少，情绪波动又太大。
我们到了圣迪马斯南边的坡脚下，开上那条漫漫长坡便是山脊，下山就到波莫纳市了。这里是多雾地区的最尽头，往后便是半沙漠区域，那里早上的太阳明亮、干涩得一如陈年雪利酒，中午则如火炉般灼烫，到了晚上温度骤降，好比砖头倏地从天而落。
德加莫嘴角插了根火柴，简直是嗤笑着说道：
“韦伯昨晚让我吃瘪了。他说他在跟你谈话啥的。”
我不作声。他看看我，又看向别处了。他一只手朝外挥着。“这鬼地方白送我我都不要住。大清老早的，空气已经臭了。”
“很快就到安大略了。等转上山麓大道，你会看到全世界最美的五英里银桦树。”
“看到的全是消防龙头我也分不出来。”德加莫说。
我们到了城中心，在欧几里得大街向北转，沿着那条美轮美奂的干道行驶。德加莫对那些银桦树一顿奚落。
片刻之后他说：“那湖里淹死的是我的女人。自打听说她死了，我脑子就一直是乱的。眼前尽是血红。要是切斯那家伙落到我手里——”
“你惹的麻烦够多了，”我说，“她杀了阿尔默的老婆，可你不抓她。”
我直视着挡风玻璃。我知道他的头动了一下，眼睛死死盯着我。我不知道他的手在干吗。也不知道他脸上的表情。过了良久，他开口了。他的话从嘴角的牙缝里挤出来，一边挤一边在闹别扭似的。
“你是有点疯了还是咋的？”
“没有，”我说，“你也没疯。你再清楚不过，弗洛伦斯·阿尔默并没有下床走到车库去。你知道她是被人抱去的。所以塔列才偷走她的舞鞋，那只鞋从来没有沾过水泥地，这些你都知道。你也知道阿尔默在康狄的赌场里给他老婆胳臂上打了一针，那一针刚刚好，丝毫没有过头。给胳臂打针他拿手，好比你揍起流落街头的穷光蛋来驾轻就熟。你知道阿尔默没有用吗啡杀妻，而且就算他想杀她，最不可能采取的办法就是打吗啡。但你知道杀她的另有其人，阿尔默只是把她抱进车库放在地上——严格说来，人还活着，还能吸进一氧化碳，可从医学上讲，跟死了没气儿了没啥区别。你统统知道。”
德加莫轻声说道：“老弟，你是靠什么本事才活这么久的？”
我说：“靠的是不常上当受骗，也敢跟职业流氓叫叫板。只有小人才会像阿尔默那样心狠手辣，只有心事重重、吓破胆的小人才见不得日光。严格说来，他甚至很可能有谋杀之嫌。我看问题始终没解决干净。真要他证明她当时已陷入无可救药的深度昏迷的话，那可有的他好受了。但至于谁是实际意义上的真凶，你知道是那个姑娘下的手。”
德加莫笑了。那笑声很刺耳，令人心烦，不仅阴沉，更是空洞。
我们开到山麓大道，再次向东转。天气应该还算凉爽，可德加莫却在流汗。他没法脱外套，因为腋下别着枪。
我说：“米尔德里德·哈维兰那姑娘跟阿尔默有一腿，他太太心知肚明。她威胁过阿尔默。这是她父母告诉我的。米尔德里德·哈维兰那姑娘是用吗啡的行家，也知道有需要时哪里能弄到，又该用多大的剂量。安顿弗洛伦斯·阿尔默睡下后，房间里就只剩她俩了。她便利用这一完美的时机往针管内注上四五格令[1]药，找准阿尔默之前留下的针眼给那个丧失意识的女人打针。她死的时候，阿尔默或许还在出诊，等他回家才发现死人。这下是他的难题了。他必须设法解决。没人会相信是别人下药害死了他老婆。除非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可你是了解的。要我相信你不了解，那先得让我相信你比我原先认为的还要笨上几倍。你帮那姑娘掩盖。你还爱着她。你故意吓跑她，她不在城里，便没了危险，断了联系，可你帮着掩盖她的罪行。你对那起凶杀案不管不顾。你都是为了她。你为什么去山里找她？”
“我怎么会知道去哪里找的？”他厉声道。“这一点也请解释一下，你不会嫌麻烦吧？”
“一点不麻烦，”我说，“比尔·切斯整天醉醺醺，脾气又差，还邋里邋遢，她受不了了。但她得弄到钱才能跟他离婚。她觉得有把握：既然阿尔默有把柄在她手里，可以借机敲一笔。她便给他写信要钱。阿尔默要你去跟她谈谈。至于她的新名字、详细情况、住在哪儿或过得怎样，则一概没告诉阿尔默。一封收信人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的信会寄到狮角。她只管去要就是了。可信没寄来，也没人想到她就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你就拿着一张旧照片，像往常那样横行霸道，结果那里的人根本不买你的账。”
德加莫刺耳地说：“谁告诉你她管阿尔默要钱的？”
“没谁。我总归要根据眼前的事，自己琢磨点出来。如果莱弗瑞和金斯利太太知道缪丽尔·切斯的本来身份，暗中有所透露，你就会知道去哪儿找她，也知道她现在用的名字。这些你并不知道。所以说线索只能来自那地方唯一知道她真实身份的人，就是她自己。我这才猜测她给阿尔默写过信。”
“好吧，”他最后说道，“就当你没说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要是进监狱，我也认了。事情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
“无所谓了，”我说，“我又不是要狠狠咬谁一口。连你也不想咬。告诉你这个，主要是想让你别把明明不是金斯利犯的事儿硬往他身上套。要真是他干的，再套不迟。”
“所以你才告诉我的？”他问。
“没错。”
“我以为大概是你对我恨之入骨。”他说。
“我已经不恨你了，”我说，“恨意都消了。我恨起一个人来会恨透，但不会恨太久。”
此时我们正穿过葡萄园区，那开阔的浅棕色葡萄园区沿着斑驳的山麓一侧延展开去。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圣贝纳迪诺，我径直穿城而去，不做片刻停留。
<hr/>
[1]英美制最小重量单位，1格令等于0.0648克。

37
到了海拔五千英尺的克雷斯特莱恩，天气并未转暖。我们停车喝了啤酒。回到车上，德加莫从腋下的皮套里掏出枪，端详着。那是一把点四四枪身的点三八口径史密斯威森，后座力堪比点四五，有效射程更远得多，是一大祸害。
“枪用不着的，”我说，“他又高又壮，但不是那种喜欢动粗的人。”
他把枪插回皮套，嘟哝了几声。我们已经不说话了。话都说完了。我们在蜿蜒的山路上打着弯，沿白色护栏围起的陡峭边沿行驶，有些地方装的是卵石护墙和粗重的铁链。我们穿行过高耸的栎树，向上攀爬。渐渐栎树生得不那么高了，松树却是越来越高。我们终于到达了狮湖尽头的水坝。
我停下车，哨兵把枪往身前一斜，迈到我车窗前。
“通过水坝前，请先关上所有车窗。”
我回手摇上我这一边的后车窗。德加莫举起警徽。“算了吧，老弟。我是警察。”他还是老一套说辞。
哨兵无动于衷，木然瞪着他。“请关上所有车窗。”他的语气丝毫没变。
“滚犊子，”德加莫说，“滚犊子吧，小兵鬼头。”
“这是规定。”哨兵说道。他下巴上的肌肉微微鼓起。麻木的灰色眼睛盯着德加莫。“规矩又不是我定的，先生。把窗摇起来。”
“我让你往湖里跳你也去吗？”德加莫讥讽道。
那哨兵说：“没准会去的。我这人胆子小。”他抬起粗糙的手拍拍来复枪的枪膛。
德加莫转身关上了他那一边的窗。我们穿过水坝。中途有个哨兵，另一头还有一个。最先遇上的那个哨兵肯定发信号提醒过他俩了。他们警惕地死死看着我们，一点不友好。
我继续前进，开过花岗岩的乱石堆，下坡穿越牧牛的粗粝草场。还是昨天一样的艳丽便裤、小短裤和农家方巾，一样的轻柔微风、金色阳光和湛蓝天空，一样的松针清香，一样的凉爽适意的山间夏日。可昨天是一百年前了，包裹在时间的结晶中，仿佛琥珀中的一只苍蝇。
我拐上通往小鹿湖的路，在大石头间周旋着，驶过那道潺潺流动的小瀑布。金斯利的山庄大门敞开，巴顿的车朝着湖的方向停在路上，可从那个角度看不到湖的。车里没人。挡风玻璃上还是那块纸板：<b>“投票人，注意！继续选吉姆·巴顿当警长吧！他老了，没法再找工作了。”</b>
近旁是辆破烂小客车，头朝另一个方向停着。客车里现出一顶猎狮帽。我停在巴顿的车后面，锁上车门，走出来。安迪下了客车，站定了木愣愣盯着我俩。
我说：“这位是贝城警局的德加莫中尉。”
安迪说：“吉姆刚翻过山脊。他等着你们呢。早饭都一口没吃。”
我们踏上通向山脊的路，安迪则回到了客车里。山脊远处，路陡然降下，通往那片蓝色小湖。湖对岸金斯利的小木屋好像了无生气。
“就是那片湖。”我说。
德加莫低头看着湖面，不说话。他狠狠耸了耸肩，只说了句：“走，去抓那个杂种！”
我们又走了一段，看见巴顿从一块石头后面站起来。他还是戴着那顶旧旧的斯泰森毡帽，穿着卡其布裤子，衬衫扣到粗壮的脖子上。他左胸上的星徽仍旧折着一只角。他的下巴徐徐动着，嚼得津津有味。
“很高兴又见面了。”说话时，他看的不是我，而是德加莫。
他伸出手，握了握德加莫结实的爪子。“上回见你，中尉，你用了别的名字。你大概会管那叫‘秘密行动’。说来我对你的态度也不好。抱歉。其实照片上的人是谁我一直是有数的。”
德加莫点点头，没吭声。
“可能我当时长个心眼儿，按规矩办事，就可以省掉很多麻烦，”巴顿说，“也许能挽救一条性命。我觉得很后悔，不过还是得说，我不是那种后悔个没完的人。我们坐吧，你说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德加莫说：“金斯利的老婆昨晚在贝城被人杀了。我得跟他谈谈这事儿。”
“你是说你怀疑金斯利？”巴顿问道。
“这还用说！”德加莫嘟哝道。
巴顿摸摸脖子，望向湖对岸。“他压根没出屋子。可能还在睡觉。清早我偷偷去小屋边转了转。有收音机在响，还听见摆弄酒瓶酒杯的声音。我就远远守着他。做得对吗？”
“这就过去吧。”德加莫道。
“你带枪了吗，中尉？”
德加莫在左臂下面拍了拍。巴顿看我。我摇头，没枪。
“金斯利说不定也有枪，”巴顿说，“我不希望你一枪把他打死在这儿，中尉。发生枪战就更没我的好果子吃了。本地没有这种交际活动。看你的样子，应该可以飞快夺下他的枪。”
“如果你说的是立马让他枪落地，我倒是有不少招儿，”德加莫道，“但我要那家伙好好交代。”
巴顿看看德加莫，看看我，又看着德加莫，歪头朝一边吐出一挂长长的烟草色唾沫。
“我知道得太有限了，就这么去见他不合适吧。”他固执地说。
于是我们坐到地上，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他。他默默听着，眼皮都不眨一下。最后他对我说：“我觉得你替人工作的路子很怪。要我说，两位老弟完全被误导了。我们过去看看吧。我走前头——万一全让你俩说中了；金斯利真有枪，急了眼。我肚子大。目标也大。”
我们从地上站起来，开始绕长长的湖岸走。走到那个小码头时，我说：
“他们验尸了吗，警长？”
巴顿点头。“确实是溺死的。他们说，他们对死因没有疑问了。没有刀痕，没有枪伤，头什么的也没有撞破。身上有伤痕，但太多，也就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了。那具尸体，操作起来可不大容易啊。”
德加莫脸色煞白，气呼呼的。
“大概我不该说这个的，中尉，”巴顿温和地加了一句，“听了不好受。知道你跟那位夫人熟。”
德加莫说：“我们过去吧，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我们沿着湖岸一点点走到金斯利的小屋前。我们踏上厚重的石阶。巴顿轻手轻脚穿过门廊，到了门口。他拉了拉纱门。没上插销。他拉开纱门，又推了推门。也没锁。他合上门，捏住门把旋动着，德加莫则握住纱门拉开。巴顿一推门，我们进了屋。
德雷斯·金斯利深深靠在壁炉边一张大椅子里，闭着眼。他身旁的桌子上，有一只空酒杯和一只几乎空了的威士忌瓶子。一屋子酒味。酒瓶边的碟子里堆满烟蒂。烟蒂垛上是两只挤扁的空烟盒。
屋里的窗都紧闭着。已经闷热起来了。金斯利穿着羊毛衫，脸色泛红，神色凝重。他打着鼾，双手松弛地悬在扶手外，指尖碰到地板。
巴顿上前几步，站到离他几英尺的地方，低头默默看了他半晌才开口。
“金斯利先生，”他说道，声音冷静沉着，“我们得跟你谈一下。”

38
金斯利打了个惊颤，睁开眼，眼珠转了转，头却不动。他看一眼巴顿，又看一眼德加莫，最后看着我。他的眼神昏昏沉沉，却又顿时透出锐利的光芒。他在椅子里缓缓坐起，两手上下摩挲着面颊。
“我睡着了，”他说，“睡着几个钟头了。我大概醉得六亲不认了吧。至少我本来不想喝那么醉的。”他放下手，由它们垂荡着。
巴顿说：“这位是贝城警局的德加莫中尉。他得跟你谈谈。”
金斯利草草扫了德加莫一眼，转过眼来盯着我。待他再开口时，他的声音清醒平静，疲倦得要命。
“这么说你让他们抓到她了？”他说。
我说：“我倒是想，可办不到。”
听到这个，金斯利琢磨了片刻，看着德加莫。巴顿没关门。他拉起屋子正面的两块软百叶帘，又把窗也打开了。他坐到窗边的一张椅子上，双手交叠在肚子上。德加莫站着，低头怒视金斯利。
“你妻子死了，金斯利，”他蛮横地说，“就当你是刚刚听说吧。”
金斯利注视着他，舔了舔嘴唇。
“他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德加莫说。“把围巾拿给他看。”
我掏出那条黄绿相间的围巾，晃了晃。德加莫大拇指一戳。“是你的吗？”
金斯利点头。他又舔舔嘴唇。
“落下这玩意儿，你可真不小心。”德加莫说。他的喘息声有点重。他歪着鼻子，鼻孔到嘴角间是一道道深深的皱纹。
金斯利很小声地说：“落在哪儿？”他几乎没看那条围巾。他也没看我一眼。
“贝城八号街的格兰纳达公寓。716室[1]。想起来了吗？”
金斯利这才缓缓抬起眼睛跟我对视。“她住那儿？”他喘着气说。
我点头。“她不想让我过去。她不跟我谈，我就不给她钱。她承认杀了莱弗瑞。她拔出枪想把我也崩了。有人躲在帘子后面，出来打昏了我，我来不及看清楚模样。我醒过来时，她死了。”我把她是怎么死的和尸体是什么样子告诉了他。也把我都做了些什么和别人对我做了什么告诉了他。
他听我说话，脸上的每股肌肉都绷着。看我说完了，他朝围巾茫然指了指。
“这跟你说的有什么关系呢？”
“中尉认为这条围巾可以证明你就是当时躲在屋里的那个人。”
金斯利思索着。他对暗示的反应好像有点慢。他往后一仰，头靠在椅背上。“接着说，”临了他说道，“估计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是横竖听不懂。”
德加莫说：“行啊，装傻是吧？看你能落着什么好。你先讲讲昨晚把你小老婆送回家后去干什么了吧。”
金斯利平和地说：“如果你指的是弗洛姆塞特小姐，我没送她回家。她叫的士走的。我本来自己回家，但改主意了。我来了这儿。跑这么一趟，呼吸点夜晚的空气，静一静，应该能让我舒服点。”
“你们听听！”德加莫嘲笑道，“你怎么就不舒服了？”
“一直以来有太多烦心事了。”
“见鬼，”德加莫说，“像勒死你老婆，把她肚子抓得尽是伤那样的小事不会让你太烦心，对吧？”
“小子，你不该说这些，”巴顿的声音突然跳到幕前，“这样说话就不对了。你还没有拿出像样的证据呢。”
“没有？”德加莫丑陋的脑袋登时转向他，“那围巾怎么说，胖子？不算证据？”
“你又没有靠它证明什么——反正我是没听出个门道来，”巴顿平静地说，“再说我也不胖，穿得厚罢了。”
德加莫厌恶地别过头去。他指了指金斯利。
“这么说你压根没有去贝城啰？”德加莫粗声粗气道。
“没去。去干吗？事情都交给马洛了。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拿围巾说事。那是马洛戴着的。”
德加莫纹丝不动站着，面露凶相。他慢吞吞转过身，向我投来冰冷的怒视。
“我不懂了，”他说，“老实说，不懂。不会是有人在诓我吧？是你吗？”
我说：“我只是告诉你围巾是在那屋里找到的，还有晚上早些时候我看到金斯利戴着。听到这些你好像就满意了。也许我本该加一句，后来这围巾给我戴了，方便约我见面的姑娘辨认。”
德加莫从金斯利身前退后几步，靠在壁炉那一头的墙上。他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扯着下唇。右手无力地在身侧荡着，手指微微弯曲。
我说：“跟你说了，我只见过金斯利太太的一张快照。我俩中的一个得确保能认出另一个来。戴上那条围巾就足够好认了。其实我见过她一面，虽然我去见她时还不知道。但我也没有立马认出她来。”我转向金斯利。“福尔布鲁克太太。”我说。
“我记得你说福尔布鲁克太太是房东。”他缓缓答道。
“当时她是那么说的。当时我也信以为真了。没理由不信啊。”
德加莫清了清嗓子。他的眼神有点狂躁。我跟他说了福尔布鲁克太太和她那顶紫色帽子，她神经兮兮的举止，还有她又是怎么把那把打光了子弹的手枪交给我的。
我说完后，他小心地说：“我没听到你对韦伯说这些。”
“是没对他说。我不想承认三个小时前进过那屋子。也不想承认在报警之前我已经把事情禀报金斯利了。”
“看来我们得好好跟你算笔账，”德加莫冷冷一咧嘴，“老天呐，我可真是个傻帽。你给了这狗侦探多少钱帮你掩盖，金斯利？”
“他的常价，”金斯利面无表情地对他说，“要是他能证明我妻子没有杀莱弗瑞，再加五百块。”
“可惜这钱他是挣不到了。”德加莫讥笑道。
“别犯傻了，”我说，“挣都挣到了。”
屋里沉寂了下来。是那种一触即发的沉寂，仿佛只待一声惊雷，随时爆裂。终究没有爆裂。依然是沉寂，滞重而牢固地横亘在那里，好像一堵墙。金斯利在椅子上挪了挪，过了良久，他点点头。
“这点没人比你更清楚了，德加莫。”我说。
巴顿的表情就跟一块木头差不多。他静静看着德加莫。他完全不看金斯利。德加莫看着我两眼之间的一点，仿佛看的并不是这屋里的东西。倒不如说是在看极其遥远的物事，比如溪谷外的一座山峦。
似乎过了很久，德加莫轻声开口道：“我不懂这话怎么说。我对金斯利太太一无所知。想来想去我都从来没见过她——直到昨晚。”
他眼皮微微下垂，深沉地看着我。我要说什么他心知肚明。我到底说了出来。
“昨晚你没见过她。因为她一个多月前就死了。因为她溺死在小鹿湖里了。因为你在格兰纳达公寓见到的女尸是米尔德里德·哈维兰，而米尔德里德·哈维兰即缪丽尔·切斯。既然金斯利太太的死远在莱弗瑞被枪杀前，所以莱弗瑞并不是金斯利太太杀的。”
金斯利在椅子扶手上握紧了拳头，但他没有出声，一点声音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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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如此。按前文，此处应该是618室。

39
又是一阵压抑的沉寂。倒是巴顿打破了沉默，他谨慎地缓缓说道：“这是种大胆的推论罢了，对吧？难道你觉得比尔·切斯会认不出自家老婆？”
我说：“人在湖里泡了一个月，穿了他老婆的衣服戴了他老婆的破首饰，湿透的金发还跟他老婆的很像，脸又几乎难以辨别了，他还认得出来？他凭什么会疑心呢？她留下了一张很可能是自杀遗言的纸条。她离家出走了。他俩有过争吵。她的衣服和车也不见了。她离开家的一个月里，毫无音信。他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儿。这时这具穿着缪丽尔衣服的尸体从水里浮起来了。是一个跟他老婆身材相仿的金发女人。当然会有不吻合的地方，要是真有人怀疑这里面有偷梁换柱的话，这些破绽是能够被人查出来的。但没有理由怀疑。大家以为克丽斯特尔·金斯利还活着。她跟莱弗瑞私奔了。她的车留在圣贝纳迪诺。她从埃尔帕索给她丈夫发了电报。在比尔·切斯的认识里，她各方面都好端端的。他根本没有想到她。从哪方面讲，他都不会把她考虑进去。怎么想得到呢？”
巴顿说：“这点我也应该想到的。但就算一时想到了，估计也差不多立马就打消了。看起来太牵强啦。”
“表面上看，是的，”我说，“但仅仅是表面上。假设那尸体一年都没浮出湖面，或者除非有人专门打捞，压根没浮出来。缪丽尔·切斯不见了，没人会花很多功夫找她。我们可能再也没有这个人的消息了。金斯利太太的情况不一样。她有钱，有交际，还有个心焦的丈夫。会有人寻找她，最后确实如此。但要找也不会很快，除非出了什么引发怀疑的事。没准等一切水落石出，好几个月已经过去了。或许会往湖里捞人，但要是追踪她的足迹后，发现她其实离开湖下山了，甚至大老远跑去圣贝纳迪诺，再坐火车往东了，那还去水里打捞就不太可能了。就算真被捞了上来，尸体也极有可能无法准确识别。比尔·切斯被捕了，说他有杀妻嫌疑。说不定连罪也快定了，湖中女尸这档子事儿，就此完结。克丽斯特尔·金斯利还是找不着，成了未解之谜。到头来大家想当然觉得她出意外死了。但没人会知道她死在哪里，什么时候死的，又是怎么死的。要不是莱弗瑞，我们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谈这件事了。莱弗瑞是整件事的关键。克丽斯特尔·金斯利被假定离开普里斯科特酒店的那晚，莱弗瑞就在那儿。他看到一个开着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车，穿着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衣服的女人，他当然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但他不必知道有什么蹊跷。他不必知道那些是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衣服，也不必知道那女人把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车停在酒店车库了。他只要知道碰见缪丽尔·切斯就行了。剩下的事缪丽尔会办好。”
我停了下来，等着他俩说点什么。没人说话。巴顿坐着纹丝不动，他肉鼓鼓光秃秃的手惬意地抱着肚子。金斯利仰靠着，眼睛半闭，也不动。德加莫靠着壁炉边的墙，脸色煞白，紧张而漠然，这个冷酷阴骘的大块头，城府极深。
我接着说。
“如果缪丽尔·切斯冒充克丽斯特尔·金斯利，那就是她杀了她。很简单。好，我们来理一理。我们知道她是谁，她又是怎样一个女人。嫁给比尔·切斯前，她已经杀过人了。她本来是阿尔默医生诊所的护士，也是他的同谋，她杀死阿尔默太太的手段实在巧妙，阿尔默只好帮她遮掩。她还嫁给过贝城的一名警察，那人也是个大笨蛋，拼命帮她逃脱法网。她把男人制得服服帖帖的，能让他们心甘情愿跳火坑。我认识她时间短，看不出她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本事，但看她的前科，我没瞎说。很好，谁挡她的道她就杀谁，这回是金斯利太太挡了她的道。这点我本来不想提的，但现在也没多大关系了。克丽斯特尔·金斯利也有点本事让男人甘愿跳火坑。她迷倒了比尔·切斯。切斯的老婆岂是逆来顺受的人？再说了，她也厌倦透了这里的生活——毫无疑问——想远走高飞。但她缺钱。她试图从阿尔默那儿讹，所以德加莫才到山里来找她。她有点怕了。德加莫是那种你永远拿他不准的家伙。她确实拿他不准，没错吧，德加莫？”
德加莫的脚在地上挪了挪。“你的时间不多了，伙计，”他狰狞地说，“趁着还能说话，把你那点小聪明都拿出来吧。”
“米尔德里德也不是真的非要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车啊衣服啊证件啊什么的，但用场还是派上了。她的钱一准儿帮了不少忙。金斯利说过，她喜欢随身带很多钱。而且她一定有些可以换来钱的珠宝首饰。这一切让杀害她变得合理又有利可图。动机确定了，我们来说说方法和时机。
“时机简直再合适不过了。她跟比尔吵了一架，比尔便出去买醉了。她了解自家男人，知道他会醉成什么样，又会在外头待多久。她需要时间。时间至关重要。她必须假定是有时间的。不然整件事就砸了。她得打包好自己的衣物，开车运到库恩湖藏起来，因为衣服什么的得消失。她得走路回来。她得杀掉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给她穿上缪丽尔的衣服，把她沉到湖底。这些都需要时间。至于怎么杀的，我猜是先把她灌醉或打昏，再溺死在这屋子的浴缸里。这符合逻辑，也不难办到。她是护士，知道怎么处理尸体这类东西。她会游泳——听比尔说，水性还很好。溺死的人会沉下去。她要做的，就是将尸体领去深水选一个位置放好。对于一个会游泳的女人来说，这一切都是力所能及的。做完后，她穿上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衣服，从她的其他家当里取其所需，开着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车走了。开到圣贝纳迪诺，她遇上了第一个麻烦——莱弗瑞。
“莱弗瑞认出她是缪丽尔·切斯。我们没有证据和理由说他没认出来。他在这儿见过她，这次碰面时，没准他正又在来的路上呢。她肯定不想让他上山来。他只会发现木屋锁了，但他说不定会跟比尔聊几句。按她的计划，比尔不能知道她究竟有没有离开小鹿湖。那样一来，要是尸体被发现，比尔就能认出来。所以她立马勾引起莱弗瑞来，这并非难事。莱弗瑞这人，至少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定：三天两头要搞女人。越多越好。像米尔德里德·哈维兰那样的机灵女孩，要拿下他太容易了。于是她把他忽悠上了路。她带他去了埃尔帕索，避开他发了份电报。最后她把他忽悠回了贝城。可能她也是没办法。他想回家，她又不放心让他离得太远。因为莱弗瑞对她有威胁。光莱弗瑞就能毁了克丽斯特尔·金斯利已经离开小鹿湖的所有迹象。一旦警方开始搜寻克丽斯特尔·金斯利的下落，必然会查到莱弗瑞的头上。那时候莱弗瑞的命已经一钱不值了。他一开始的否认人家不会相信，后来确实是这样，但等他把整件事和盘托出，人家总是会信的，因为有据可查。于是搜寻工作开始了，我刚找莱弗瑞谈过，当晚他便被枪杀在自家浴室里。相关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只剩一点：第二天早上她为什么要回莱弗瑞家。杀人凶手好像是会这么做的，没啥特别稀奇。她说他拿了她的钱，但我并不相信。我觉得更可能是她认为他自己有点钱藏在家里，或者她想等头脑清醒些再去收拾下现场，确保一切妥当，没出岔子；也可能就像她说的那样，是去把报纸和牛奶拿进屋的。都有可能。她回去撞见了我，便演了场戏，把我嘴巴堵得严严实实。”
巴顿说：“是谁杀了她，小子？你该不会要说是这位大忙人金斯利干的吧？”
我看看金斯利，说道：“你说过，你没有亲自跟她通电话。那弗洛姆塞特小姐呢？她确定电话那头是你太太的声音？”
金斯利摇头。“不见得。要那样蒙她太难了。她只说她的声音好像变了，很低沉。当时我没起疑心。到这儿来之前，我一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等我昨天进了屋，才感到事情有蹊跷。屋里太干净太整洁太井井有条了。克丽斯特尔不会打理成这样。卧室里会丢得全是衣服，屋子里会到处是香烟屁股，厨房里会乱放着酒瓶酒杯。脏碟子、蚂蚁和苍蝇都不会少。我以为可能是比尔的老婆收拾的，可转念一想，那天她应该不会。她跟比尔吵得不可开交，不管她后来是被杀的还是自杀的，都顾不上来打扫。我就这么困惑地翻来覆去想，最后也没想出个门道来。”
巴顿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屋外的门廊里。他用那块黄褐色的手帕抹着嘴，又回到屋里。他重新坐了下来，因为右边屁股别着枪套，便向左侧着身，好舒服一点。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德加莫。德加莫倚着墙，严肃而僵硬，像座石雕。他的右手还是悬荡在身侧，手指弯着。
巴顿说：“我还是没听到是谁杀了缪丽尔。是这场戏还没结束？还是说凶手还有待查证？”
我说：“凶手是一个认为她非死不可的人，是一个对她由爱生恨的人，是一个身为警察、不愿让她继续杀人继续逍遥法外，却又不配当警察、不忍逮捕她让一切水落石出的人。一个像德加莫那样的人。”

40
德加莫挺直身子，惨然笑笑。他右手一个利落的动作，熟练地掏出枪来。他手腕没使劲，所以枪指着他面前的地板。对我说话时他并不看我。
“记得你没带枪吧，”他说，“巴顿倒是有枪，但恐怕等他拔出来已经来不及了。关于最后那个猜测，大概你还有些小证据要说说。还是说那点无关紧要的小证据就不劳你继续解释了？”
“一点小证据，”我说，“不多。但会渐渐变大。凶手是一个在格兰纳达公寓绿帘子后头站了半个多小时的人——而且不发出半点声响，只有监视嫌犯的警察能做到。是一个带了金属棍的人。是一个不用看我后脑勺就知道我头上吃过一棍子的人。你对矮子说过，记得吗？是一个知道被害人也挨过一棍的人，可那道伤口明明看不太出来，他当时时间有限，也不可能对尸体观察得细致入微。是一个扒光她的衣服，抓得她遍体鳞伤的人——你只对害你的个人生活陷入万丈深渊的人，才会产生这种施虐狂一样的仇恨。是一个现在指甲里的血迹和皮屑数量就足够化学师拿去检验的人。你肯定不敢让巴顿看看你右手的指甲吧，德加莫。”
德加莫把枪抬高了一点，笑着。苍白的笑容，嘴豁得很开。
“那我又是怎么知道去哪儿找她的呢？”他问道。
“她走出，也可能是走进莱弗瑞家的时候，叫阿尔默看见了。所以他才那么紧张，所以他看见我在附近，立马打电话给你。至于你究竟是怎么跟踪去她住处的，我不晓得。我觉得那没啥难的。你可以躲在阿尔默家里，跟踪她，或者跟踪莱弗瑞。对于警察来说，就是例行公事罢了。”
德加莫点点头，默然站了片刻，思索着。他的脸令人生畏，可闪闪发亮的蓝眼睛里透着光，简直是饶有兴味。无可挽救的大难降临到这屋里，空气闷热而沉重。他却好像比我们都轻松。
“我想离开这儿，”他最后说，“也许不太远，但省得落在一个乡巴佬警察手里。有意见吗？”
巴顿静静说道：“办不到，小子。你知道我得拘捕你。都还没板上钉钉呢，但我也不能让你走。”
“你的大肚皮真不错，巴顿。我的枪法也不错。你想什么招儿来抓我？”
“想半天了都，”巴顿说着，胡乱抓了抓后脑勺上帽子下面的头发，“没想出什么妙招儿来。我不想肚子挨枪子儿。可我也不能由着你在我的地盘拿我当猴耍。”
“放他走吧，”我说，“他跑不出这山。所以我才把他带过来的。”
巴顿冷静地说：“抓他可能会受伤。那可不合适。如果非要有人冒险，我来吧。”
德加莫咧嘴一笑。“你可真是个好人，巴顿，”他说，“这样吧，我把枪放回去，我俩肉搏。那个我也拿手。”
他把枪塞回腋下。他垂下手臂站着，下巴微微前倾，注视着。巴顿缓缓咀嚼着什么，暗淡的双眼迎着德加莫逼人的眼神。
“我是坐着，”他发着牢骚，“怎么样都没你快啊。我只是打肿脸充胖子。”他哀戚地看着我。“你到底干吗非要惹祸惹到这儿来？这不凭空给我添乱吗？瞧瞧我现在多惨！”他听起来又痛苦又迷茫又无力。
德加莫微微一仰头，大笑起来。一边还在笑，一边右手猛地一动，再次掏出枪来。
我根本没看到巴顿动。只听得他的边疆科尔特手枪一声轰鸣，响彻整间屋子。
这一枪打得德加莫的手臂直挺挺地歪到一边，那把粗重的史密斯威森掉了出去，“砰”一声撞在他身后一节一节的松木墙壁上。他甩甩自己麻木的右手，惊讶地低头看着枪。
巴顿缓缓起身。他慢悠悠踱到房间那头，把枪踢到一张椅子下面。他悲伤地看了一眼德加莫。德加莫正吮掉指节上的点点血迹。
“你卖了个破绽给我，”巴顿伤心地说，“你不该卖破绽给我这样的人。我打枪时你还在娘胎里呢，小子。”
德加莫朝他点点头，挺起脊背，走向门口。
“别那样。”巴顿平静地对他说道。
德加莫还在走。他到了门口，推开纱门。他回头看着巴顿，脸变得煞白煞白。
“我要离开这儿，”他说，“想挡我，只有一个办法。再见，胖子。”
巴顿纹丝不动。
德加莫走出门外。他沉重的步伐踏过门廊，又踏过台阶。我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巴顿还是没动。德加莫走下台阶，走上那座小水坝的顶。
“他在穿过水坝，”我说，“安迪有枪吗？”
“就算有，他也不见得会开枪，”巴顿平静地说，“他啥都不知道，干吗要开枪呢？”
“好吧，真该死。”我说。
巴顿叹了口气。“他不该对我卖那样一个破绽的，”他说，“本来我是一点没辙的。还他个人情。不值一提。也帮不上他多大忙。”
“他是杀人犯啊。”我说。
“不是那种杀人犯，”巴顿说，“你车锁了吗？”
我点头。“安迪在跑去水坝另一头，”我说，“德加莫拦住了他。正和他说话。”
“也许他会开安迪的车吧。”巴顿悲伤地说。
“好吧，真该死。”我又说了一遍。我回头看金斯利。他双手捂脸，低头盯着地板。我扭头看窗外。德加莫翻过小丘，不见了。安迪正横穿水坝走过来，一边不时回头看。远处传来汽车的发动声。安迪抬头望了望小屋，便转身沿着水坝奔回去了。
发动机的声响渐渐消失了。完全静下来后，巴顿说：“行，我们还是回办公室打几个电话吧。”
这时，金斯利突然起身去厨房拿回来一瓶威士忌。他给自己倒了浓浓一大杯，站着喝完了。他朝酒杯摆摆手，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出去。我听见床垫弹簧的吱嘎声。
巴顿和我静静走出了小屋。

41
巴顿刚打完电话，通知封锁公路，便接到了负责守卫狮湖大坝的中士的电话。我们出门坐上巴顿的车，安迪在横穿村庄的湖边公路上开得飞快，沿着湖岸回到了路尽头的大坝。大坝对面，那位中士在指挥部旁的一辆吉普车上向我们招手。
中士挥挥手臂，吉普车开动了，我们跟着他在公路上行驶了几百英尺，来到峡谷边缘，几个士兵正向下张望。有几辆车停在那里，一群人拥在士兵周围。中士下了吉普车，巴顿、安迪和我钻出警车，走到中士边上。
“哨兵让那家伙停车，他就是不停，”中士说道，他的声音里透着怨恨，“丫的还差点把哨兵撞飞。桥中间的哨兵跳得快才躲开了。这一头的哨兵忍无可忍。他叫那家伙刹车。那家伙还是拼命往前开。”
那中士嚼着口香糖，朝谷底望去。
“碰到这种情况，按规定可以开枪，”他说，“那哨兵只好开枪了。”他指指那道陡坡路肩上的车辙，“他就是从这里冲下去的。”
一百英尺深的谷底，一辆小客车撞在一块巨型花岗石的侧面，摔得稀烂。几乎是底朝天，微微倾斜着。有三个人在下面。他们奋力搬动车身，终于把什么东西抬了出来。
那东西原本是一个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