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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
作者：约瑟芬·铁伊
内容简介
 清晨的海滩上横工着一具女人的尸体，死者染发、脚趾甲上搽着猩红色的指甲油，看上去就和一般人不一样。海岸巡警说这只是一起因游泳不慎发生的意外，直到发现一颗纽扣纠结缠绕在她的头发中，又辨明她的身份是全英国最当红的明星克莉斯克雷。这下子，几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和她的死亡脱离不了干系。 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从死者生前复杂的交友关系和陈尸现场的线索中抽丝剥茧，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挣扎、迷误，凭借勇气、智慧、同情与机缘，逐步揭开案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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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日清晨，七点刚过，威廉姆·博迪凯利像往常一样沿着悬崖边的草丛往下走。他顺着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两百英尺下，是英吉利海峡，安详静谧、波光粼粼，像是一枚奶蛋白石。周边的气息空灵澄澈，连云雀都没有来打扰。这样阳光明媚的世界里，只有远处海滩上一些海鸟在鸣叫；周边也没有人烟，只有博迪凯利渺小落寞的身影，那样地结实，却有一丝黯淡，又有种永不妥协的感觉。没有遭到破坏的草叶上布满露珠，在阳光下闪着光亮，似乎世界又将迎接造物主妙手成就的新事物。当然在博迪凯利的眼里，露珠并不是这么回事。他觉得这只是说明清晨时分，地面上还集聚着雾气，要等太阳完完全全升起来才会消散。他的潜意识中对于露水的关注也是一闪而过的，而他清醒的意识却又在思考另一件事：自己肚子饿了想吃早餐。他现在应该在峡谷这里停下，转身回去海岸边防站；或者是，鉴于这个早晨如此美好，他应该去韦斯托弗买份早报，这样就能早两个小时掌握最新发生的谋杀案了。当然了，你也许会说，现在有收音机，早报什么的早就没优势了。但这只是一个目标罢了，无论战争或是和平，人总归是要有个目标的。你不可能什么都不干，就径直走去韦斯托弗吧。所以等回来吃早餐时，胳膊下夹一份报纸还是会让自己稍微好受一点。没错，也许他应该去镇上。
他悄悄地加快了步子，黑色的方头靴表面锃亮，在阳光下一闪一闪。这双靴子确实得到了主人的精心打理。有人或许会觉得，博迪凯利在自己最好的年华都在忙着刷靴子，其实不妨培养一下自己的性格、勇于表达个性，要不然的话也可以不去扫靴子上那些灰尘，去反抗那些无关紧要的条文戒律也是不错的选择。然而，事情并不是人们所想的这样，博迪凯利这个可怜的傻瓜，他刷靴子全因自己喜欢，或许他本身就有一种奴役心态，不过他从没读过这方面的书，也没什么好焦虑的。就比如你要向博迪凯利描述一个人的个性时，你把这些特征讲给他听，他肯定会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并不会在意这些说法，服役的人把这种状态叫作“乖张不羁”。
突然，一只海鸥“咻”地一下冲上了悬崖，之后尖鸣着俯冲下去加入了在空中盘旋的队伍。不过这些海鸥排成的队形可真是糟糕。博迪凯利晃到悬崖边，探头朝下看了看，他想知道开始退潮时，岸上留下了什么样的漂浮物，让这些海鸥喋喋不休。白色浪花连成一条软糯的线，不过一小块铜绿色的东西把线冲破了，是一小块布吧，粗呢布或是别的什么。它在水里泡着颜色却还是这么鲜艳，这么一说——
博迪凯利瞬间瞪大了蓝色眼睛，身体开始僵硬起来，这可真是奇怪。接着，他踩着那双黑色方头靴便开始奔跑。在厚厚的草地上踏出砰砰砰的声响，就像是扑通扑通的心跳。峡谷距离这里有两百码，但是博迪凯利对时间的把握可是绝不输给一名田径选手。他“噔噔噔”地沿着台阶走到悬崖上，这些台阶是从白垩崖壁上凿出来的，崎岖不平。他喘着粗气，兴奋中带着一丝愤愤不平的情绪。这就是没吃早餐下到冷水里的后果！简直疯了，他觉得简直够了。这也算是毁了别人的早餐。这时候最好求助谢弗尔，只要肋骨没断就好办。感觉也不像是肋骨断了，可能仅仅是昏厥罢了，所以要向患者大声呼喊确保其生命安全。她的胳膊和腿全都呈现沙子一样的黄褐色。因此刚刚他才觉得那种绿色的东西其实是块布料。简直疯了，他到底该怎么办啊？除非是想游泳，谁会在清晨跳进这种冷冰冰的水里面啊！在红海岸时他曾这么干过。当时他参加了一个登陆部队去帮助阿拉伯人。说起来，谁会想去帮那些浑蛋们啊——那次下水真是不得已。但是被逼无奈，只能那样了。他那天还喝了橙汁，吃了薄薄的吐司。真让人讨厌，真是疯了，都是一堆什么鬼事情。
现在去海滩还是有点不太方便的。他脚下那些硕大的白色鹅卵石滑溜溜的，像是要故意摔倒他一样，零星的几小块沙地基本就是顺着潮汐推移，沙子柔软细密。但现在，博迪凯利在一群海鸥的遮蔽下，周遭全是那些家伙拍打翅膀和高声鸣叫的声音。
现在不需要谢弗尔了，也不需要其他什么办法，他一眼便看出来了，这姑娘已经没有气息了。而至于博迪凯利，他曾经面无表情地把尸体从红海里拖上岸，现在却有点触动了，可真是奇怪。世界即将迎来崭新而美好的一天，像这样一位年轻人，真是不应该就此长眠，她前面的路还是很长的。她生前一定是位美人，头发是染过的，身体的其他部分完好无损。
一个海浪打在了她的脚上，之后又退回去，像是嘲弄般在她的脚趾上转了一圈，上面还涂着红色指甲油。尽管潮水在下一秒就会退去，但博迪凯利还是拖着尸体轻轻往上挪了挪，刚刚高过沙地一点，这样海水便不会烦着这个姑娘了。
接着他又想到了打电话，他四处找寻着，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衣物，有可能是这姑娘去游泳之前留在岸上的。但是看起来好像什么也没有。可能是她在入水之后丢在水里，然后潮水把衣物卷走了吧。不过也可能是这里本不是她下水的地方。不管怎么样，现在她的身子根本没有东西遮挡着，于是博迪凯利赶快转身，急匆匆迈着步子沿岸寻找证物了，顺便也就可以回海岸边防站，那里有最近的电话亭。
“在海滩上发现一具尸体。”他一抓起电话，就拨通了警局的电话，之后跟比尔·冈特汇报了这个情况。
比尔的舌头打着牙齿发出“嘎嘎”声，猛地把头向后仰去。他这种姿势显然就是想表达自己的一种领导力，而且也是对这种恼人情况的不耐烦，这种把自己淹死的人简直不可理喻，不过他还是很满意自己对这种死亡事件的预计，而且总是正确的。“如果人们想自杀，”他故意压低声音说，“他们为什么非要选我们这里呢？可是有一整个南海岸呢，不是吗？”
“不是自杀。”博迪凯利一边喘息一边这么说着。
比尔并不理会他。“就是因为到南海岸的船费比到这里的贵吗？你可能觉得一个人厌倦了生活的话就不会再去思考什么船费了，选择颇有风度的方式结束生命。然而，才不是这样呢！他们会买能付得起的最便宜的票，然后就这么倒在咱们的家门口！”
“比奇角（为一处白垩岩组成的海岸悬崖，悬崖高达一百六十二米，是英国最高的海岸悬崖，因“自杀”而闻名于世——译者注）也有不少这种案子呢！”博迪凯利还喘着粗气，但头脑还是冷静的，“总之，不是自杀。”
“当然是自杀了。我们的这些悬崖是用来干吗的？用来守卫英国？绝对不是。就是方便自杀的啊！今年在这儿都发生四起自杀案了。等到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这种案子肯定会更多。”
他停下来，因为好像博迪凯利说了些什么。
“是一个女孩儿。哦，女人，穿着青绿色的浴裙（博迪凯利那代人还没有泳衣这个概念）就在峡谷南面，大概一百码的地方。那儿一个人都没有，我必须先离开来打电话，不过我马上就要回去了。好的，我们在那儿见。哦，喂，警长，是你吗？是的，这一天的开头可不算好啊，不过我们都算是习惯了。急救车？哦，好的，那条小路就是在韦斯托弗路的第三个里程碑那儿，沿着峡谷一直通到那些树林子里。好的好的，到时候见。”
“你怎么就知道那只是个游泳意外呢？”比尔说。
“她穿着浴裙呢，你没听见吗？”
“她完全可以穿着浴裙然后再投海自杀啊，这样看起来就像是一场意外。”
“像这个时节，你是没办法投水的，会冲到海滩上的。而且没人会怀疑你就是来自杀的。”
“也许她是缓缓走进水里直至淹没的。”比尔这么说道，他向来就是这种执拗性子。
“是吗？也许是圆形硬糖吃多了死掉的吧。”博迪凯利说道。他在阿拉伯半岛的时候也是个执拗的人，但是后来发现这个性也是挺无聊的。

2
他们围着尸体站在一起，神情庄严肃穆，这些人是博迪凯利、比尔、警长、一名警员，以及两名医护人员。年轻的那名医护人员在担心自己的胃，可能是觉得胃不舒服有点丢脸吧，但是其他人可是一心扑在工作上。
“认识她吗？”警长问。
“不认识。”博迪凯利说，“之前从没见过。”
没有一个人见过她。
“不可能是从韦斯托弗来的。没人会从那个镇来这边的，他们家门口就有一片极好的海滩。肯定是从内陆的哪个地方来的。”
“也许，她是从韦斯托弗下水，最后冲到这里的吧。”警长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时间对不上。”博迪凯利反对，“她在水里时间没那么长，应该就是在这附近溺水的。”
“那她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呢？”警长问。
“当然是坐车了。”比尔说。
“那现在车在哪儿呢？”
“人们经常停车的地方喽，路尽头的那些树林子里。”
“是吗？”警长说，“不过，那儿可是一辆车的影子都没有。”
医护人员对警长说的话表示了赞同。他们是和警察一路过来的——救护车现在就停在那儿——但并没有看到其他车辆。
“真是古怪。”博迪凯利说，“要是走路过来的话，附近可没有什么近的地方，尤其是早晨这个时间点。”
“总之不该考虑她是走过来的。”年长一点的医护人员发现了些什么，“她是个有钱人。”他补充说道，好像有人这么问了一样。
他们陷入了沉默，思考了一会儿尸体的事情。是的，那个医护人员说得没错，死者生前一定保养得很好。
“话说回来，她的衣服去哪儿了？”
警长正焦躁不安。
博迪凯利解释了自己关于衣服的看法：她应该是把衣服丢到了高的水位线下面，现在已经冲到海里了吧。
“是的，有这个可能。”警长说。
“但她又是怎么到这儿的呢？”
“她应该是一个人来这儿游泳的，这太古怪了，不是吗？”年轻的医护人员大胆说着自己的想法，他还在为自己的胃烦恼着。
“现在这世道，没什么可奇怪的。”比尔压低声音闷声说着，“她没有乘着滑翔机从悬崖下来，这才是奇怪的事。空着肚子游泳，还是一个人，这可是太稀松平常了。这些年轻的傻瓜们真是让我头疼。”
“她脚踝上的是条脚链吗，还是什么？”警员问道。
是的，就是条脚链。还是条铂金链子。连接方式异常奇怪，每一节都是一个C形。
“好了，”警长直起身来，“我想现在能做的只有把尸体移去停尸间了，然后再调查清楚她的身份。看起来应该不是很难。东西都在，没有被偷，也没有遗失。”
“是的。”救护人员表示同意，“家里的管家也许已经打电话通知警局，引起一片骚动了。”
“是的。”警长若有所思，“我还是在想她是怎么到这儿来的，还有就是——”
他抬起眼睛看着悬崖，突然不作声了。
“快看！我们可是有个同伴了！”他说。
大家转过身，看到峡谷的悬崖顶闪过一个人影。他站在那里看着下面的人们，满眼急切。当人们转过去面对着他的时候，他向右快速一转，消失不见了。
“要是散步的人的话，这也太早了。”警长说，“他为什么要跑掉呢？看来应该和他谈谈了。”
但是他和警员还没来得及向前迈上一步，就发现那个男人显然并不是在逃跑，而是在寻找峡谷的入口。他瘦削的黑色身影一下子从洞口飞奔出来，跌跌撞撞地向他们跑来，一路打滑，一路蹒跚，让这些人觉得他的出现方式可真是疯狂。甚至在那男人跑近时，他们还听到了他急促喘气的声音，尽管这里到峡谷并没有多远，而且这男人也是个年轻人。
他谁都没看一眼，直接闯进了这群人围起的小圈子里，还把两个挡到他去看尸体的警察挤到了一边。
“噢，没错，是她！噢，是她，就是她！”他大声叫喊着，突然瘫坐在地上，眼泪夺眶而出。
旁边的六个男人全都目瞪口呆，沉默地看了他好一会儿。接着警长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木讷地说着“没事了，孩子”。
但是这个小伙子只是一直晃来晃去，哭得更厉害了。
“好啦，好啦。”那个警员恢复了精神，开始安慰他。（说真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这真的是一个让人有点沮丧的场景。）“这对谁都不好，你知道。最好赶快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先生。”他接着说道，因为注意到了那男人手里手帕的材质。
“她是你的亲戚吗？”警长询问道，他的声音已经从前一个工作环节很好地调整了过来。
小伙子摇了摇头。
“哦，那是朋友吗？”
“她对我太好了，真的是太好了。”
“好吧，至少你还是对我们有帮助的，我们正对她的身份有些疑问呢。你可以跟我们讲讲她是谁。”
“她是我的——房东。”
“好的，但是我的意思是，她名字叫什么？”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看这儿，先生，打起点儿精神。你是唯一一个可以帮到我们的人。你必须知道和你在一起的这位女士的名字。”
“不，不！我不知道。”
“那么，你是怎么称呼她的呢？”
“克莉丝。”
“克莉丝，那姓是什么？”
“我就只叫她克莉丝。”
“那她叫你什么？”
“罗宾。”
“这是你的名字吗？”
“是的，我的名字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不，是帝斯德尔，过去是叫斯坦纳威。”他补充道，因为他看了看警长的眼睛，觉得这种解释显然是很有必要的。
警长的眼神分明就是在说：“老天啊，给我一点耐心吧！”但他舌头一动弹，说出来的话却是：“这两个名字我听着都挺奇怪的，呃——什么先生来着？”
“帝斯德尔。”
“帝斯德尔，你能告诉我们今天早晨，这位女士是如何到这个地方的吗？”
“哦，没问题，是开车来的。”
“开车，嗯？知道那辆车怎么样了吗？”
“知道。我偷了。”
“什么？”
“我偷了那辆车，不过刚刚又把它开回来了。这行为可真是卑劣。我自己觉得很羞愧，于是又回来了。当我发现她不在路上的时候，我想着或许可以在附近找找，她说不定在散步。接着我就看到了你们站在这里围着一个什么东西——噢，天哪！噢，我的天哪！”他的身体又开始剧烈地晃动。
“你和这位女士之前是待在哪里的？”警长问，语气是严肃正经的工作状态，“是在韦斯托弗吗？”
“哦，不。她在——曾经是在——噢，我的天哪！——是在一个乡间别墅里。布里亚斯，这是那个别墅的名字，就是在梅德里的外面。”
“大约朝内陆延伸一点五英里也就到了吧。”博迪凯利补充道，因为这对于不是本地人的警长来说，似乎也是个疑惑。
“就你们吗？还有其他什么人？”
“还有一个农村来的老太太——皮茨太太——她是雇来煮饭的。”
“我了解了。”
之后是短暂的沉默。
“好了，小伙子们。”警长朝医护人员点点头，他们便弯下身子把担架抬起来。那个叫帝斯德尔的年轻人猛吸了一口气，又一次把脸埋进了手心里。
“要送去停尸房间吗，警长？”
“是的。”
他突然把手从脸上拿开。
“噢，不可以的！绝对不可以！她是有家的。不是应该回家吗？”
“我们不能把这样的无名女尸送去那种根本没人的小木屋里。”
“那不是小木屋。”小伙子下意识地做了纠正，“不是的。不，我想不是的。但是听起来真的太可怕了——停尸间。噢，上天啊！”他突然爆发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啊！”
“戴维斯，”警长对手下的警员说，“你和其他人回去做个汇报。我要去——那是叫什么地方来着？——布里亚斯，和帝斯德尔先生一起。”
两个医护人员抬着沉重的担架艰难地走着，脚下的鹅卵石发出“嘎嘎”的声响，博迪凯利和比尔跟在他们身后。这些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之后，警长才又开始讲话。
“我想你并没有和你的房东一起去游泳吧？”
帝斯德尔面部突然一阵痉挛，像是尴尬窘迫的样子。他犹豫了一下。
“没有。恐怕，我对这种事并不是很在行：在早餐之前游泳什么的。我，我对各种事情胆子都小得很，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了。”
警长点点头，对他说的话不置可否，“那她什么时候去游泳的？”
“我不知道。她前天早晨跟我说如果醒来早的话，就去峡谷那里游泳。我今天早晨醒得很早，不过那个时候她已经走了。”
“我知道了。那么，帝斯德尔先生，如果你情绪缓和下来了，咱们也就该出发了。”
“好的，好的，这是当然了。我已经没事了。”他跺跺脚站起身来，接着他们两个人默默地走出了海滩，之后又爬到了峡谷上，他们看到了那辆车，帝斯德尔说自己把它扔在了这儿：就在一片树林的遮蔽之下，小路的尽头。这辆车真是漂亮，也可以说是有点华贵了。车身是奶油色的，双人座，座位和引擎盖之间还有空间，可以放包之类的。或者说，挤一挤的话，就可以另外再坐一个人了。警长在这个空间里搜寻着，之后发现了一件女士外套，一双羊毛靴，这种靴子在女士中间十分流行，她们喜欢冬天穿着去看比赛。
“她就是穿着这些走去到海滩的。就是在浴裙外搭了这件大衣，然后穿了靴子。这里还有一条毛巾。”
确实有条毛巾。警长能感觉到，这是一条质量上乘的毛巾，有绿色和橙色的花纹。
“她没有拿着毛巾去海滩啊，有点儿意思。”他说。
“她喜欢用阳光来烘干身体。”
“看起来你对于这个你并不知道名字的女士了解不少啊。”警长自己坐进去了第二个座位，“你和她一起生活多久了？”
“是和她住在一起。”帝斯德尔纠正了警长的说法，他的声音第一次显得有了气势，“我们把这件事说清楚，警长，这能为你省不少麻烦。克莉丝只是我的房东，仅此而已。我们一起住在她的别墅里，并没有她的亲戚，但是一大帮仆人对我们两个的关系再清楚不过了。这种奇怪的情况让你受打击了吗？”
“非常受打击。”警长坦白说，“这儿的这些东西是干吗的？”
他盯着一个纸袋子看着，里面有两个已经皱皱巴巴的小圆面包。
“哦，那是我给她带的吃的。这是我仅能找到的东西了。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玩水出来之后总会吃一个小圆面包。我想，如果有点什么吃的东西，她也许会开心一点吧！”
车子一路向下，沿着陡峭的山道，到了韦斯托弗—石门路。他们穿过公路，进入了另一边一条幽深的车道。路标上写着：梅德里转一号线，里德石转三号线。
“所以在你动身送她去海滩的时候，你还没有偷车的想法？”
“绝对没有！”帝斯德尔说，愤愤不平的语气好像是能改变些什么似的。“在我上山看到那辆车停在那儿之前，我是一丁点儿也没有这种想法。甚至现在，我也不敢相信我居然干了这种事。我真是个白痴，但我之前真的没干过这种事。”
“那当时她还在海里吗？”
“我不知道。我没去看。要是我看到了她，即使是很远的地方，我都不会这么干的。我只是把面包扔了进去，然后赶快把车开走了。我往坎特伯雷开着，开到半路的时候。我毫不犹豫掉头，就这么径直回来了。”
警长对他说的这些并没有回应。
“你还是没告诉我你在那个别墅住了多久了？”
“星期六的午夜住进去的。”
今天已经是星期四了。
“于是，你还是想要我相信你不知道你房东姓什么吗？”
“不。这确实有点儿古怪，我知道。一开始，我自己也这么想。我从小接受的便是传统教育。不过她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所谓。一天以后，我们就算是对彼此认可了。就好像是我已经认识她好几年了。”警长确实没说什么，但是他坐在那里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满满的疑惑，就像是一个散热的炉子那样。于是帝斯德尔有点急了，说道：“如果我知道她的名字干吗不告诉你？”
“我怎么知道？”警长很是无奈地说着。他眼角瞥着那个小伙子，看着那人苍白，或者说十分平静的脸庞。他似乎恢复得极快，明明刚刚还是一副痛苦忧伤的表情。真是不行啊，这些年轻人。对什么事都没有真情实感，只会歇斯底里地喊叫。他们觉得爱情这种事在谷仓边就可以解决了，还把其他任何事都说成是“多愁善感的”。没有原则，做事没有计划，每当遇到一些困难的时候，就逃走了。年轻的时候根本没吃过苦，再加上接触到现代社会一些奇奇怪怪的观念观点，就让这些孩子自顾自长成了现在这种样子。看看都导致了些什么，上一分钟还在海滩上嘶吼呢，下一分钟就冷静得不像话了。
接着，警长注意到，年轻人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在不停地颤抖。不管怎么说，罗伯特·帝斯德尔还是没有那么冷静的。
“这就到了吗？”当他们在一个花园的篱笆旁缓缓停下来的时候，警长问。
“就是这里了。”
这是个半木式的乡间别墅，大概有五个房间大小；大概七英尺高的野蔷薇和忍冬花将屋子与道路隔开，篱笆上还有零星几株玫瑰。这场景就像上天对那些美国人、周末度假者还有摄影师的恩赐。小小的窗户全都虚掩着，一派安静祥和景象；淡蓝色的门敞开着，一副热情好客的模样，从里面隐约露出挂着的一把铜制长柄暖床器的光泽。别墅就这样“被发现了”。
当他们踏上那条砖路时，一个瘦小的妇人出现在门口，系着白色围裙，光彩照人的模样；稀疏的头发盘在脑后，头上戴着一个圆形的黑色缎面鸟巢发饰，闪闪发光，却又摇摇欲坠。
帝斯德尔一看到她，脚步就放缓了。她在看到那个警长壮硕庞大的身躯之后，也知道有麻烦了，这种事就像三明治广告牌一样醒目。
但皮茨太太是位警察遗孀，她紧绷的瘦小面庞并没有什么忧虑色彩。以她以往的经验来看，穿制服的人出现在眼前的小路上时，就要准备一些食物招待了。
“我刚刚准备早餐时烤了一些煎饼，马上就好了。最好就是刚出炉吃。当罗宾逊小姐回来的时候，你跟她说一声，好吗，先生？”接着，她突然意识到穿制服的人是戴着警徽的，“别告诉我你无证驾驶了，先生！”
“罗宾逊——小姐，是这个名字吗？她遇到意外了。”警长说。
“汽车出事了！噢，天哪！她开车总是很鲁莽。情况很糟糕吗？”
“不是汽车的问题。是在水里出的事。”
“噢。”她慢悠悠地说道，“太糟了。”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太糟了？”
“意外发生在水里的话，只能说明一件事。”
“没错。”警长语气肯定。
“唉，唉。”她说着，一边沉思，一边悲伤难过。紧接着，突然她的态度就变了，“那你当时在哪儿？”她厉声问道，盯着垂头丧气的帝斯德尔，就像是在看星期六晚上鱼贩子案板上的鱼那样。面对灾难的时候，她表面遵从的“上流社会的风度”便也消失不见了。她私下里总觉得帝斯德尔看上去就是“一个废物”。
警长对眼前的情况很感兴趣，但还是表现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说：“这位先生当时并不在场。”
“他应该在那里的。他是紧跟着小姐离开的。”
“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见他了。我住在靠近马路那边的屋子。”
“你知道罗宾逊小姐别的地址吗？我敢肯定，这应该不是她的固定居所吧。”
“是的，这当然不是了。她仅仅在这里住了一个月。这屋子是欧文·休斯的。”她顿了顿，语气异常感慨，似乎是想表达这名字无比重要。“但是他在好莱坞拍电影呢。是关于一个西班牙伯爵的故事，他是这么告诉我的。他说他都拍过意大利伯爵和法国伯爵了，拍西班牙伯爵的话，又是一番新的经历了。休斯先生人特别好，尽管他们不断地吹捧他，他也并没有就此骄傲堕落。你不会相信的，但确实有一个女孩儿曾经来找我，给了我五镑，央求我拿给她休斯先生睡过的床单。我给她的，只能是一点我的看法。不过她却并没有觉得羞耻，反而给了我二十五先令想换一个枕套。我不知道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我真的是不知道，什么——”
“罗宾逊小姐还有其他地址吗？”
“我只知道这一个地址。”
“她没有写信告诉你说她要来这里吗？”
“写信！没有！她是发电报来的。我觉得她应该懂怎么写字吧，但我敢保证她没有写过信。过去每天大约都有六封电报送去里德石的邮局。我的艾博特去取那些电报，在放学回来的路上。其中有些可是用了三四张纸呢，简直是太长了。”
“那么，你知道她在这儿还认识谁吗？”
“她在这儿谁也不认识。除了斯坦纳威，就是这样了。”
“谁也不认识？”
“一个人也没有。曾经——是有一次我教她冲马桶的小技巧时，就是你需要用力按下去，让它那样自然而然地冲走——就是那次，她对我说：‘你有过这种感觉吗，皮茨太太，’她这么说着，‘就是厌倦看到人的脸？’我说我是看倦了一些人的样子。于是她说：‘不是一些人，皮茨太太，是所有人。就是看到人觉得恶心。’我说当我这么觉得的时候，我就喝点儿蓖麻油。她笑起来，说这个主意不错。只要每个人都喝上那么一点儿，那不出两天，世界就变成崭新美好的模样了。‘墨索里尼从来想不到这种主意。’她这么说。”
“她是从伦敦来的吗？”
“是的。她在这儿待了三个星期，其间回去过一两次。上次回去是在上个星期了，然后就带回了斯坦纳威先生。”她又一次瞥了帝斯德尔一眼，像是看牲畜一样，满满的厌恶。“难道他不知道她的地址吗？”她问。
“没有人知道。”警长说，“我要去看看她的信件，看看有什么发现。”
皮茨太太带路走去了客厅，里面阴冷昏暗，充斥着甜豆的味道。
“你们是怎么处理她的——我的意思是，处理尸体的？”她问。
“放去停尸间了。”
这似乎是他第一次把这种悲剧消息带到了这屋子里。
“哦，我的天哪！”她解下围裙，缓缓放在了一张光洁的桌子上，“我还烤了一些煎饼呢。”
这并不是因为浪费了这些煎饼才发出的哀叹，而是她有感于生命的无常。
“我希望你想来点早餐。”她对帝斯德尔说，她只是似乎无意识觉察到，最可悲的也就是看起来光鲜亮丽实则还是受人摆布的玩偶了，于是声音便也缓和下来。
但是帝斯德尔并不想吃早餐。他摇了摇头，转向了窗户那边，而警长正在桌子上寻找线索。
“我倒是挺想吃一块煎饼的。”警长说着，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来。
“在肯特郡你找不出比这更好的手艺了，尽管只是我的个人看法。或许斯坦纳威先生还想喝杯茶呢。”
她向厨房走去。
“所以，你并不知道她姓罗宾逊？”警长抬起眼皮，这样说着。
“皮茨太太一直都是称呼她‘小姐’的。不管怎么样，她看起来就像叫‘罗宾逊’的样子吗？”
有那么一瞬间，警长也并不相信她的名字就是罗宾逊，所以，他也就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正在这时，帝斯德尔说：“如果这里没我什么事了，我就要去花园了，这、这里真是太闷了。”
“好的。你别忘了我还需要把那辆车开回韦斯托弗呢。”
“我告诉你了，那只是我一时冲动罢了。总之，我现在也不可能去偷了，我只想离那辆车远远的。”
不算是太麻木，警长这样想着帝斯德尔。还稍微有点脾气，不过无论如何，都不算是平庸之辈。
桌子上散放着杂志、报纸、只剩一半的香烟、一些拼图、一个指甲锉和一瓶指甲油、丝绸花样，还有一堆零碎的小玩意儿。实际上什么都有了，独独就缺信纸。唯一的纸质文件就是从当地商贩那里送来的一些账单，大多数都是签收了的。如果说这个女人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的话，她至少还挺小心谨慎的。这些账单很可能揉碎不太好找了，但是她并没有把它们扔掉。
清晨的安宁，厨房里皮茨太太沏茶发出的愉悦声响，还有即将端上来的煎饼，想到这些，警长的情绪舒缓了一些，开始埋头在书桌上开展自己的工作了。他吹起了口哨，轻俏、婉转，而又甜美，但是警长的口哨——就还只是吹口哨而已。他吹着《偶尔为我歌唱》的曲调，没有忘记优美的音符，他的潜意识里因为自己的精彩演奏而十分满意。他的妻子曾拿《邮报》给他，提及吹口哨是脑袋空空的表现。但是他并不为所动。
接着，突然一下，甚至那一瞬间吹出的次中音都要破音了。毫无预兆地，起居室半掩着的门突然响起了连续不停的敲门声，听起来还有点嘲弄——嘭嗒嗒、嘭嗒嗒、嗒！接着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你就是在这儿躲着的啊！”门猛地一下晃开了，门口是一个陌生人的黑影，个子矮矮的。
“嗯、哦、哦。”他说，话语支离破碎。他站在那里看着警长，突然感觉像是被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我刚刚还以为你是克莉丝呢！警察在这儿干吗？发生盗窃案了吗？”
“不，没有盗窃案。”警长正努力整理着思绪。
“别告诉我说这是克莉丝开完了疯狂派对的场面！我以为她好几年前就对那个没兴趣了呢。这可不符合她清高的作风。”
“不，实际上，是——”
“不过话说回来，她去哪儿了？”他提高了声音，那种欢快的叫喊声简直要冲破房顶了。
“哟——嚯！克莉丝。快点下来啊，你这个老太婆！可别躲着我！”接着他又朝着警长说，“到现在她已经躲了三个星期了。我猜，是灯光太晃眼睛的缘故吧。不过，上部片真是太成功了，人们都想捞点油水的。”他哼了一段《偶尔为我歌唱》，似是嘲弄，又似正经。“这就是我把你认成克莉丝的原因：你在哼她的歌。不过还真是哼得不错。”
“她的——她的歌？”现在，警长期盼，有那么一丝希望之光能开恩落在他身上。
“是啊，她的歌。不然是谁的？你不会以为是我的吧，亲爱的伙计，不是吧你？你肯定不是这么想的。我当然会写一些东西。不过根本就不算什么。这就是她的歌。不过也许她没有把这首歌唱火吧。呃？不过演出还算是成功吧？”
“我也不太清楚。”如果不是这男人有絮絮叨叨说不完的话，他可能已经差不多理出事情的头绪了。
“大概你也没有看过《铁栅栏》？”
“没有，应该是没看过。”
“那是最差的无线录制版了，而且还有就是：这把人们对电影的热情全都夺走了。可能等你听到克莉丝唱那首歌的时候，你绝对会觉得那声音恶心的，而且你听到那些穿插在电影里的演唱的时候，一定会想吐。这对电影来说真是不公平。不过就是照顾了写歌的那些人，但是对于电影来说太不好了，非常不好。应该是要有一个协议的。嘿，克莉丝！我费尽心思找她，她不在这儿吗？”他拉下脸来，像一个沮丧的小孩子，“她要是走进来发现我，那就完全没有我走进来看到她有趣了。你想想看——”
“给我一分钟就好，先生——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叫杰·哈默。不过出生证上我的名字是杰森。我写过《如果不能在六月的话》。你也可以吹这一首——”
“哈默先生，我可以把你所说的在这里住的那位女士理解成是一个电影演员吗？”
“她是一个电影演员吗？”突然哈默先生说话打结了，语气里满是惊讶，之后他突然意识到他绝对是犯了一个错误，“克莉丝住在这儿，不是吗？”
“这位女士叫作克莉丝，是的。但是——嗯，你也许对我们有点帮助。现在有些麻烦——非常不幸——很显然她说她名字是罗宾逊。”
那个男人突然大笑起来。“罗宾逊！这可是个不错的名字。我经常说她没有想象力，连个笑话都写不出来。你真的相信她是罗宾逊吗？”
“哦，当然不了，这也太不可能了。”
“我告诉过你什么！唉，我为她花钱，可她对我就像是剪辑室地板上的碎纸屑一样，我要去毁掉她。她可能会把我扔进冰柜里冻上一天，但是也算是值了。总之，我不是个绅士，告诉你也没什么大不了。那个女士的名字，警长，叫作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警长一下子吓掉了下巴，这事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克莉丝汀·克雷！”皮茨太太站在门口，呼吸都变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手上还端着一盘子煎饼。

3
“克莉丝汀·克雷！克莉丝汀·克雷！”正午的海报大肆宣传。
“克莉丝汀·克雷！”头条新闻标题醒目。
“克莉丝汀·克雷！”收音机里议论纷纷。
“克莉丝汀·克雷！”街坊邻居喋喋不休。
世界上所有人都停下来议论这个名字。克莉丝汀·克雷溺水身亡了。整个文明社会只有一个人问：“克莉丝汀·克雷是谁？”——这是布卢姆斯伯里聚会上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不过他问这话只是为了耍聪明。
一个女人丢了性命，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在加利福尼亚州，一名男子打电话给格林尼治村的一个女人，向她发去传票；得克萨斯州一名飞行员夜晚加班，带着克雷的电影去赶场放映；纽约一家公司取消了一笔订单；意大利的一位贵族破产了，他原本希望能把游艇卖给克莉丝汀；费城一名男子多月以来终于饱餐了一顿，多亏了一则“我认识她时”的故事；勒图凯的一个女人唱起了歌，因为她的机会终于来了；英国某教区一个男人跪了下来感谢上帝。
新闻界经过了一段萧条期后，在这一阵出乎意料的旋风下迅速涌动了起来。《号角报》召回了他们的“描述型”记者巴特·巴塞罗姆，他原本正在布莱顿报道选美比赛(这让巴特觉得感激不已——他一回来就大声谈论屠夫是如何吃肉的），还有赞米(Jammy）·霍普金斯，他是负责“罪案和激情”的明星记者，当时他正在布拉福德采访下流社会由扑克牌引发的一桩的命案，这档子事极其无聊（《号角报》已经沉沦到这种地步了）。摄影记者们抛下自己追踪的汽车比赛、专访、名流婚礼、板球赛事以及要乘坐热气球上火星的人，一窝蜂似的涌进肯特郡的乡间别墅、南街的复式公寓、汉普夏郡家具齐全的庄园。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克莉丝汀·克雷租了一幢迷人的乡间别墅，在亲朋好友全然不知的情况下，逃到那样一幢不知名的偏僻别墅里，为她轰动一时的死亡又增添了精彩的一章。别墅的照片(紫杉挡住了别墅，花园在照片正前方）出现在报纸上，标题写的是《克莉丝汀·克雷生前的房子》(其实她只是这个季度租用，但说是租的不足以给人刺激），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照片旁边摆着蔷薇花丛围绕的住宅照片，标题写着《克莉丝汀生前喜爱的地方》。
她的媒体公关对此潸然泪下，这些人伤心的时间总是姗姗来迟。
任何对人性有所了解的人，稍微观察下克莉丝汀·克雷之死带来的影响，都会发现尽管她的死引发了惋惜、惊愕、恐惧、悔恨以及其他种种不同程度的情绪反应，但似乎没有一个人真正因为她的离世而感到悲痛。唯一的真情流露就是罗伯特·帝斯德尔伏在她尸体上歇斯底里地哭号，不过谁又知道其中自悲自怜的成分有多大？而且克莉丝汀作为国际巨星，这种小龙套的表演根本不应该发生在她身上。她的熟人之间，对于这个可怕消息最主要反应的是惊愕不已，但也不尽然。科因，他原本要执导克雷在英格兰的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电影，此刻或许临近绝望的边缘。但是勒琼(如今改名汤姆金斯），那个原本要在电影里和她演对手戏的男演员，反倒如释重负。和克雷搭戏也许非常值得骄傲，但也会给自己的票房带来厄运。特伦特公爵夫人以克雷的名义安排好了一场午宴，准备借此恢复她伦敦社交界女王的地位，也许此刻正咬牙切齿。不过莉迪亚·济慈却毫不保留地欢呼雀跃，因为她曾经预言了克雷之死。即使对于一个成功的社会预言家，如此精准的预言也真的不同凡响。“亲爱的，你真是太伟大了！”她的朋友们奉承说。“亲爱的，你真是太伟大了！”这些奉承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后来，莉迪亚被大家夸上了天，这样的兴奋感也冲昏了她的头脑，她整天都沉溺在接连不断的聚会中，因为，在那样的场合，她可以不停地享受人们褒奖自己的华丽开场白，可以听到那些人说：“莉迪亚来啦！亲爱的，你真是太——”然后沐浴在惊讶赞叹的光环下。正如大家所看到的那样，没有一颗心因为克莉丝汀·克雷的离世而破碎。所有人都把丧服拿出来掸去灰尘，希望能够受邀参加丧礼。

4
但先要验尸。正是在验尸的时候，暴风雨前第一波微弱的骚动开始出现了。赞米·霍普金斯首先注意到了平静表面下的细微颤动。赞米(Jammy）这个绰号的由来，是因为一有好新闻，他都会高兴地大喊：“赞(Jam）！赞！”而当新闻萧索时，他的哲理就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肯特郡的小小村会议厅挤满了追逐轰动性新闻的三教九流，正是因为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极为灵敏，他才在帮巴塞罗姆分析这些人时，突然停下来，他呆呆地站住，瞪着眼睛。因为他从两个小报记者宽松的便帽中间，看见一个男子镇定的脸庞，这副脸孔比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更有轰动性。
“看到了什么？”巴特问道。
“我看到了什么！”霍普金斯突然从凳子一端滑开了。这个时候验尸官坐了下来，敲着桌子让大家保持安静。“帮我留着座位。”他低声说完溜出屋子消失了。他又从后门走了进来，非常熟练地挤到他想去的位置，坐了下来。旁边的男子转过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早上好，探长。”霍普金斯说道。探长满脸厌恶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人模人样地说道。
验尸官再次敲桌子，要求大家保持安静。这时探长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下来。
过了不久，帕特凯瑞进来提供证物，引起了一番小骚动。霍普金斯趁机说道：“怎么会惊动苏格兰场（New Scotland Yard，又称Scotland Yard、The Yard，是英国首都伦敦警察厅的代称。——译者注）呢，探长？”
“过来看看而已。”
“我懂了，列席到场啊。最近没什么案子？”看到探长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霍普金斯继续说，“噢，行行好嘛，探长。克雷之死有什么玄机吗？她的死亡有什么不实信息吗？有疑点吗？呃，如果你说的话不想公开，我可是上了锁的保险箱。”
“你是保险的蚊子。”
“噢，好吧，看看我得穿透多厚的皮才能吸到血啊！”这话除了让人笑笑，什么用也没有。“听我说，探长，您就告诉我一件事，今天的验尸会不会延期？”
“对此我并不惊讶。”
“谢谢你。这已经告诉我一切了。”霍普金斯说，语气半是讽刺半是认真，随后又挤了出去。皮茨太太的儿子艾博特像个笠贝一样趴在墙边的窗户上，霍普金斯把他拉了下来，说服艾博给他两先令，这要比只能看到一点点的无聊验尸好多了。霍普金斯派他送一封电报到里德石去，这封电报让《号角报》的办公室躁动了起来。霍普金斯就又回去找巴特。
“有点蹊跷。”巴特朝他挤眉弄眼表示疑问。赞米轻声回答，“苏格兰场的人来了，那是格兰特，戴红帽子后面的那个。验尸会延期，有凶犯！”
“这里不方便说。”巴特说，他担心人太多了。
“是。”赞米同意，“那个穿法兰绒灯笼裤的家伙是谁？”
“男朋友。”
“我以为男朋友是杰·哈默。”
“以前是，这是新的。”
“情杀？”
“我不介意跟你赌一把。”
“感情冷淡了？我想是这样。”
“是的，大家是这么说的，好像克雷欺骗了他们。我觉得谋杀的理由应该很充分。”
现场都是最基本的取证——陈述如何发现尸体、鉴定尸体身份等等。这些一结束，验尸官立刻宣布程序结束，也没有说何时重新开始验尸。
霍普金斯断定，克雷之死不是意外，但是现在苏格兰场还不能实施任何逮捕行动，打探消息的对象无疑是那个穿法兰绒灯笼裤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帝斯德尔。巴特说昨天英格兰的每一个报社记者都想采访他(那时霍普金斯正从扑克牌命案现场赶回来），但是他出乎意料地不容易打交道。他骂记者是食尸鬼、秃鹰、鼠辈，以及其他不堪入耳的词。总而言之，他似乎没有意识到媒体的势力。要知道没有人敢对媒体这么粗鲁，至少对媒体如此粗鲁无法免受惩罚，事实如此。
但是霍普金斯对自己引人上钩的能力非常有信心。
“你是帝斯德尔，对吗？”他随口一问。在涌向门口的人群中，他“刚好”走在这个年轻人身边。
年轻人的脸立刻满脸防备，充满敌意。
“不错，我就是。”年轻人气势汹汹地说。
“不是老汤姆·帝斯德尔的外甥吧？”
他脸上的敌意迅速地平息了。
“正是，你认识汤姆舅舅？”
“不太熟。”霍普金斯坦白说，没想到还真的有一位汤姆·帝斯德尔。
“你似乎知道我不用斯坦纳威了？”
“是的，有人告诉过我。”霍普金斯说，暗自琢磨斯坦纳威是一栋房子还是什么。“你现在在干什么呢？”
他们走到门口时，霍普金斯已经证明了他引人上钩的能力。“要我载你一程吗？一起吃顿饭吧？”
干得漂亮！半个小时，他就搞定了头条新闻。这可是其他人说难搞的小伙子！没有疑问，毫无疑问：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就是业界最厉害的新闻人。
“不好意思，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快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不想扫你的兴，但是帝斯德尔先生和我有约在先。”如果帝斯德尔露出惊讶的表情，霍普金斯马上会推断出这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格兰特又补充了一句，“我们希望他能帮个忙。”
“我不懂。”帝斯德尔开口说。
霍普金斯看见帝斯德尔完全不知道格兰特的身份，立马得意扬扬不怀好意地插话。“他是苏格兰场的。”他说道，“格兰特探长，要知道从没有格兰特探长破不了的案子。“我希望我以后的讣告由你来写。”格兰特说道。
“我希望我可以。”记者热切地说道。
他们接着注意到了帝斯德尔。他的脸就像一张又干又老的羊皮纸，并且脸上毫无表情。只能凭太阳穴上猛烈的跳动判断他是个活人。没有料到霍普金斯宣布了格兰特的身份竟是这样的结果，记者和探长站在那里，诧异地望着彼此。他们看见这个年轻人的膝盖开始瘫软，格兰特急忙用手去扶他。
“这里！过来坐下。我的车在这儿。”
格兰特扶着已经失去意识的帝斯德尔，穿过磨磨蹭蹭、叽叽喳喳的人群，把他推进一部黑色旅行车的后座。
“韦斯托弗。”他对司机说道，上车坐在帝斯德尔旁边。
他们的车子缓慢地朝公路开去时，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仍然站在他们分开的地方。那个赞米·霍普金斯如果连续三分钟以上站住不动，那就表明他在费力思考。从此刻开始——探长叹了口气——蚊子开始变成警犬了。
但是我们的探长也得绞尽脑汁了。前一天晚上，一位苦恼不已的郡警察局长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郡警察局也不想小题大做自寻烦恼，但他们遇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小小阻碍，无法找到满意的解释。郡警察局所有人都对那个阻碍发表了看法，上至局长下至曾到海滩上巡查过的警员。大家对彼此的观点都不以为然，结果最后唯独达成一项共识：把事情交由另外的人来处理。坚持不懈地办理手上的罪案，获得破案的荣誉固然不错。但前提是必须真的有罪案。如果只根据那具冰冷的尸体以及桌上那再普遍不过的小东西作为证物，就断然宣布一件罪案成立，这样未免太冒险了。出了错，丢脸倒是不怕，最可怕的是人们指指点点、讥笑嘲讽，这是他们打心里不愿沾边的事。所以格兰特取消了自己在科瑞特里亚剧院预订的位子，一路南下到韦斯托弗。他审查了那个困扰郡警察局的小东西，耐心听取他们众说纷纭的意见以及法医的看法。等到凌晨上床睡觉时，他强烈希望能赶紧会一会罗伯特·帝斯德尔。而现在帝斯德尔就在他身边，但却因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到了苏格兰场的人，至今还处于半昏迷状态，说不出话来。没错，肯定存在犯罪，毫无疑问。车上有司机科克在，不适合问话。在他们回到韦斯托弗前，得想办法让帝斯德尔恢复神智。格兰特从车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了一只小酒瓶，递给帝斯德尔。帝斯德尔颤颤巍巍地接了过去，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过了一会儿，他就开始为自己的虚弱道歉。
“我不知道怎么了。这件事对我来说简直是糟糕的打击。我一直睡不着觉，一件件事不断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或者说，我的大脑一直不停运转，我阻止不了。后来，验尸时似乎——我说，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吗？我的意思是，克雷之死不是简单的溺水吗？他们为什么验尸验到最后要延期？”
“有一两件事情让警方感到费解。”
“什么事情，比如说？”
“我觉得还是到韦斯托弗了再讨论吧。”
“我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吗？”他苦笑着说，但语气里并无恶意。
“你把我要说的话说了。”探长轻声说，两人陷入了沉默。
他们到郡警察局长办公室时，帝斯德尔看起来虽然有些许疲惫，但还是很正常。事实上，他看起来非常正常，以至于当格兰特介绍说“这位是帝斯德尔先生”时，局长差点就要和他握手了。因为这位局长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人，当然外出打猎别人抢了他的猎物时除外，不过局长在伸出手之前镇定了下来。
“您好，嗯，喀！”他清了清喉咙，让自己缓和下来。局长心想，不能和这个人握手，这是当然，天哪，不可以。他可是凶杀案的疑凶。但是他看起来不像，一点儿也不像。但如今什么事都说不准。好吧，一些他到最近才知道的事情原来一直存在——那些最有魅力的人反而……十分不幸。当然不能跟他握手，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喀！天气真晴朗！当然，这天儿不适合赛马，会跑得很累。不过对度假的人来说非常不错。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开心太自私。你喜欢赛马吗？去不去古德伍德马场？噢，好吧，也许会去——不去。好吧，我觉得您和我们这位朋友——”不知为何，他不愿意叫格兰特探长。这位警察局长长相不错，教养也好，其他方面也不错——“想要在安静的环境下谈话。我去吃午饭了，去帆船酒店。”他最后补充道，以防探长想要找他。“我去那儿吃饭不是因为那里食物有多好，而是那里的布局很合理，跟海洋酒店不一样，拿牛排和马铃薯不用先穿越露天休息室。”说完局长就出去了。
“弗雷迪·洛伊式的人物。”帝斯德尔说道。
格兰特正在往前拉椅子，抬起头来欣赏地看了看他。
“你是个戏迷。”
“我以前差不多对什么都迷。”
格兰特的心思集中在他所说的特别字眼上。“为什么是‘以前’？”他问道。
“因为我破产了，迷需要钱。”
“那句套话‘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你不会忘记吧？”
“不会，谢谢！但那没什么影响，我只告诉你实话。如果你从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错。”
“这么说来，现在我是受审的对象喽。非常好的观点，我很欣赏。那好，你可以试试。我想知道，你是如何和一个女人住在同一座房子里的，在不知道她的名字的情况下？你和郡警察局那么说了，是吧？”
“是的。我知道这听起来难以置信，也很没头没脑。但其实非常简单。你瞧，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站在快乐酒吧对面的人行道上，想着要做点什么。我口袋里有五便士，那其实是多出来的五便士，因为我原本打算要玩到一分钱不剩。我正想着是最后花掉这五便士呢(五便士能做的事不多），还是要去招摇撞骗，当这几个鬼便士不存在。于是——”
“等一下，你也许可以对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五便士那么重要。”
“你瞧，那是一笔财富所剩的最后一点了。三万英镑，我从我舅舅那儿继承来的，就是我母亲的哥哥。我真正的姓氏是斯坦纳威，但是汤姆舅舅说我要继承他的钱，就必须跟他姓。我不介意。帝斯德尔家的人比斯坦纳威好多了，不管是耐力，还是稳重，还是其他方面。如果我像个帝斯德尔家的人，现在就不会破产了，但我几乎是彻头彻尾的斯坦纳威，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完完全全的坏榜样。继承这笔钱时，我在一家建筑师事务所工作，住在公寓里，凑合着过日子。后来我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似乎这笔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于是我丢掉了工作，去参观每一个我想去但从来没指望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布里岛和其他天知道是什么的地方。我回到伦敦时，身上还剩大约两千英镑，我想把钱存进银行，然后找份工作。两年前，这么做非常容易——我是说把钱存进银行。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帮我花这笔钱。但是那两年我在世界各地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他们同一时间总是不少于十几个在伦敦。因此有一天早上我醒来发现自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英镑了。这使我震惊不已，就像被浇了一身冷水。两年来我第一次坐下来开始思考。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别人那儿白吃白喝——只要你善于蹭吃蹭喝，在世界各地任何一个首都你都能生活优越地过上半年。这我非常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消失。消失似乎更容易，我很容易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只会问一下：‘这几天鲍比·帝斯德尔去哪儿了？’他们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就在世界上某一个他们这种人会去的其他地方，总有一天又会碰到我。他们认为我本应该有钱得要命，你瞧，趁早消失，让他们继续这样认为，比留下来等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嘲笑我要简单。我把我的账单钱全付了，还剩下五十七英镑。我想只能最后赌一次了，看看是否能赢得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于是我拿出三十英镑——一次十五英镑，这是我身上一点点帝斯德尔家的特性：谨慎——在日蚀赌马场押了红山梨，结果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几镑除了能买辆小推车去卖水果什么都干不成。除了四处流浪，我别无选择。对于流浪这个念头我并不是很排斥——那会是个转变——但你不能把二十七镑存在银行去流浪，因此我决定最后一晚把它一次花个精光。我决定我要花到口袋里一分钱都不剩。然后我会当掉晚礼服，换些合适的衣服开始流浪。我没想到的是，周六午夜在伦敦西区根本没地方当东西。但是穿着晚礼服在路上流浪太引人注目了。所以我站在那里，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对着那五便士愤愤不平，琢磨着要拿我的这些衣服怎么办，寻思着要去哪里睡觉。我站在奥德乌奇的红绿灯旁边，就在转到兰开斯特大道的路口前面的地方，这时红灯亮起了，一辆车子停了下来。克莉丝在车里，她独自一个人——
“克莉丝？”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街道上十分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的距离如此接近，她微笑着对我说话，似乎一切都很自然。她说：‘我送你一程？先生。’我说：‘好，去最西边的兰兹角。’她说：‘有点不顺路。查塔姆、法弗舍姆、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好吧，那也是一个解决办法。我不能一直站在那里，而且我也想不出什么无懈可击的理由可以让我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另外，我感觉自己已经离那群人很远了。所以我也没有思考太多就上了车。对我来说她很有魅力。我没把我告诉你的全都告诉她，但是她不久就发现我穷得一个铜子也没有了。我开口解释，但是她说：‘没关系，我不想知道，我们就这样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是罗宾，我是克莉丝。’我告诉她我的名字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但是她都不知道我在家的昵称叫罗宾，她就那样叫了我。以前那群人叫我鲍比。听到别人又叫我罗宾，我感觉有些安慰。”
“为什么你说你姓斯坦纳威？”
“我不知道，有些想摆脱和财富有关的事情吧。不管怎样，我没能给这个姓增添什么光彩，而且在我心里我总觉得自己是个斯坦纳威吧。”
“好吧，继续。”
“没什么太多要说了。她盛情地招待了我。告诉我她孤身一人，但是——我只能当个客人。我说她这样不是太冒险了吗。她说：‘对，不过我一辈子都在冒险，到目前为止运气一直不错。’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个糟糕的计划，但是事实恰恰相反。她说得对，就这样接受彼此，让一切变得很容易。某种程度上说，似乎我们已经相识了好几年（这很奇怪，但是就是那样）。如果我们必须从一无所知开始逐步建立感情，必须耗费好几个礼拜才能达到默契的程度。我们都很喜欢对方，我并不是指感情上。不过她看起来确实十分惊艳，我是说我觉得她这个人很好。第二天早上我没有衣服可穿，一整天都穿着别人留下来的浴袍和长睡衣。星期一的时候，皮茨太太到我房里来说：‘你的衣箱，先生。’说完她把一只我以前见都没见过的皮箱放在了地板上。衣箱装着一整套全新的服装——斜纹软呢外套、法兰绒衣裤、袜子、衬衫，所有一切。东西是从坎特伯雷的某个地方买来的。皮箱是旧的，但是上面贴了写有我名字的标签。她甚至记得我的名字。好吧，我无法对你描述我对这些事情的感觉。你看，这些年来第一次有人送东西给我。和那群人在一起，他们总是索取，索取，不停地索取。‘鲍比付钱’‘借鲍比的车’。他们根本不会替我着想。我想他们从来都没有停下来看过我一眼。不管怎样，那些衣服多多少少让我伤心。我愿意为她去死。她看见我穿着那些衣服时大笑了起来——那些衣服当然都是现成的廉价衣服，不过十分合适——她说：‘不是从布鲁顿街买来的，但是还凑合。别说我不会估计别人的尺寸。’于是我们安下心来一起在那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仅仅就是悠闲地散步、阅读、聊天、游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做饭。那个时候我完全没有去想以后的事。她说大约过十天，她就必须离开别墅了。第一天过后，出于礼貌我试图告诉她我要离开，但是她不让我走。那之后我没有再想离开的事。这就是我为何待在那里以及为何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倒吸了一口气，重重地长叹了一口气坐了下去。“现在我知道心理医生如何赚钱了。跟你坦陈自己真是舒坦，很久没有这样了。”
格兰特不由自主地笑了。这个年轻人身上有着某种迷人的孩子气。
接着他在心里猛摇头让自己保持清醒，仿佛一只刚从水里爬出来的狗。
魅力，人类所有武器中最阴险的一项。此刻有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使用这项武器。他冷静地审视这张善良而脆弱的脸。他知道至少有一个杀人凶手就是有着这种美好的皮相：蓝色的眼睛、外表和蔼可亲、善良无辜。可是就是这样的人把未婚妻分尸，埋在火炕里。帝斯德尔的眼睛是那种特别温和透明的蓝色，这样的眼睛格兰特经常在某种男人身上看到。对那种男人，与女人的交往必不可少。妈妈的心肝宝贝就有那种眼睛。有些时候，花花公子也有。
好吧，不久他就会查出帝斯德尔是不是这样的人。与此同时——
“你要我相信你们在一起相处四天，但你根本没有怀疑克雷小姐的身份？”他等到帝斯德尔没有了戒备，才提出这个关键问题。
“我怀疑过她可能是一名演员。一方面是因为她所说的话，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别墅里有很多的戏剧、电影杂志。关于这件事，我问过她一次，但是她说，‘没有名字，就没有负担。这是一句至理名言，罗宾。不要忘了。’”
“我明白了。克雷小姐送你的衣服里面有没有大衣？”
“没有。有一件雨衣。大衣我自己有。”
“你当时在晚礼服外面穿了大衣？”
“没错。我们出发去吃晚餐时，外面下着毛毛雨——我说的是我和那群人。”
“你那件大衣还在吗？”
“不在了。我们在迪姆丘奇的时候，有一天放在车上被偷了。”他的眼睛突然变得很惊恐，“为什么？我的大衣和她的死有什么关系？”
“那件大衣是深色还是浅色？”
“深色，这是当然。某种黑灰色吧。为什么这么问？”
“大衣丢了，你有报失吗？”
“没有，我们俩都不希望有人注意我们。这和——”
“你就告诉我关于星期四早上的事情，可以吗？”听到这儿，他对面这张脸上的坦诚立刻消失了，变得小心翼翼充满敌意，“我知道那天早上你没有和克雷小姐一起去游泳，对吗？”
“对。但是她一走，我就醒了——”
“如果你当时睡着了，你怎么知道她什么时候走的？”
“因为那时是清晨六点，她不可能离开了很久。而且后来皮茨太太说我跟着她后脚出了门。”
“我明白了。在那一个半小时里——大约一个半小时——从你起床到发现克雷小姐的尸体，你先走到了峡谷，偷了她的车，把车开向坎特伯雷，然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接着又回来了，最后发现克雷小姐已经溺水身亡。这些是你全部的活动记录？”
“是的，我这样认为。”
“如果你觉得非常感激克雷小姐，那这样的行为无疑是非同寻常。”
“非同寻常根本无法形容这件事。即使现在我都无法相信我做了那样的事。”
“你肯定那天早上你没有下水？”
“当然肯定。为什么这么问？”
“你最后一次游泳是在什么时候？我的意思是星期四早上之前？”
“星期三中午。”
“然而你的浴衣星期四早晨还湿淋淋的。”
“这你是怎么知道的？是的，没错。但那不是因为泡了海水。我把它摊在窗户下面的屋顶上晾干，星期四早上我穿衣服的时候，发现树上的鸟儿把它弄得乱七八糟——有一棵苹果树从山墙外垂了下来。所以我拿刚用过的洗澡水把它洗了。”
“但是，很明显，你没有再把它拿出去晾干？”
“发生过前面那件事后？没有，我把它晾在毛巾架上。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探长，告诉我这些事和克莉丝的死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不明白这种没有理由的质问完全是对我的折磨吗？我已经忍无可忍了。今天早上的验尸是最后一根稻草。每个人都在描述他们是如何如何发现她的。每个人都在说‘那具尸体’，但那一直都是克莉丝啊！克莉丝！现在还有这所有的悬念和怀疑。即使她的溺水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这和我的大衣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们发现这个东西缠在她的头发里。”
格兰特打开桌上的一个硬纸盒，给他看了一颗用于男式大衣上的黑色扣子。扣子是从它原本的地方被扯下来的，扯断的线头上凌乱不齐，形成了一个“颈子”，“颈子”旁边，靠近扣子的地方，缠着一细绺金色的头发。
帝斯德尔站了起来，双手撑在桌子的边缘上，低头瞪着这个小东西。
“你认为有人淹死了她？我的意思是——就像那样。但这个扣子不是我的。像那样的扣子成千上万。是什么让你认为那是我的？”
“我什么也没有认为，帝斯德尔先生。我只是在排除各种可能。我只想你说明你所有的衣物里有没有一件衣服上有那样的扣子。你说你有一件，但是被偷了。”
帝斯德尔张大眼睛看着探长，他的嘴巴无助地一开一合。
一阵轻轻的敲门声过后，房门唰地一下开了，一个瘦小的十六岁女孩走了进来，她站在屋子中央，身上穿着破旧的粗花呢衣服，黑色的头发非常凌乱，没戴帽子。
“噢，对不起，”她说道，“我以为我爸爸在这里。对不起。”
帝斯德尔“砰”的一声，倒在了地板上。
格兰特坐在大书桌对面，立刻弹起来去看他怎么了。但是这个瘦小的女孩，却先到了他的身边，她丝毫没有仓促或者惊慌的表现。
“天哪！”她说道，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下扶起这倒下的身体，把他的身子翻转过来。
格兰特从椅子上拿来一只靠垫。
“我不应该把他的身子翻过来的，”她说，“除非是中风，其他情况都应该让头保持后仰。但是他还年轻不会这么早中风，对吧？”
她松开帝斯德尔的衣领、领带和前襟，就像厨师削除馅饼周围多余的饼皮一样专业而淡定。格兰特注意到她晒黑的手腕上布满了新旧不一的小伤疤和抓痕，伤疤和抓痕全都露在她不合身的袖子外面。
“我觉得，你在橱柜里可以找到白兰地。爸爸不能喝酒，但是他没有什么自制力。”
格兰特找到了白兰地，回来发现她在使用扣抚法拍打帝斯德尔失去知觉的脸蛋，力道很轻动作却不间断。
“你似乎很擅长这种事情。”格兰特说。
“噢，我在学校时管理过女童子军。”她的声音清晰友善，“一个非常无聊的机构，但还是让日常生活有了一点变化。这最重要，让生活有点变化。”
“你在女童子军那里学了这些？”格兰特问道，点头对她的工作表示肯定。
“噢，不是。她们就烧纸、嗅盐等等。我从布拉弗·彼特的更衣室里学的。”
“哪里？”
“你知道嘛，就是那个次重量级拳手。我以前对彼特信心十足，但是我觉得他最近丢了他的速度。你不觉得吗？至少，我希望只是速度的问题。他开始苏醒了。”最后这句话说的是帝斯德尔，“我觉得他现在能吞下白兰地了。”
格兰特给他喝白兰地，她说道：“你之前在对他严刑逼供吗？还是什么？你是警察，不是吗？”
“我亲爱的小姐——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艾瑞卡。我叫艾瑞卡·伯戈因。”
“我亲爱的伯戈因小姐，作为郡警察局长的女儿，你肯定知道，在英国唯一会受到严刑逼供的就是警察。”
“好吧，那他昏倒是为什么？他犯了罪吗？”
“我不知道。”格兰特未加思索就脱口而出。
“我不觉得他犯了罪，”她注视着语无伦次的帝斯德尔，“他看起来不像能够犯什么大事的人。”她说这句话时同样严肃淡定，似乎她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非常适应。
“不要让外表影响你的判断，伯戈因小姐。”
“我没有，没有像你说的那样，他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如果了解得够多，根据外表做判断非常合理。眯着眼睛，你也不会买一颗软栗子吧，你会吗？”
格兰特心想，这样的对话真是有趣。
艾瑞卡站了起来，两只手插进破旧的夹克口袋里，她那件穿了许久的衣服上鼓起了两个包。她粗花呢衣服上的两只袖口都磨破了，布满被“拔”的线头，那是线头荆棘划破留下的。她的裙子太短了，一只长袜扭曲着蜷伏在她那瘦得像火柴棍似的腿上。只有她的鞋子——虽然和她的两只手一样伤痕累累，但是款式很好，十分厚实，而且价格不菲——这暴露出一个事实，她不是慈善机构赡养的小孩。
格兰特的目光回到她的脸上。除了她的面容之外。她那蜡黄的三角形小脸蛋上透露出一种不动声色的沉着自信，这种沉着自信也不是慈善学校能培养出来的。
“拿着！”她鼓励着说道，这时格兰特正帮着帝斯德尔站起来，又扶他坐到椅子上。“你会好的。多喝一点爸爸的白兰地。你喝了比流进我爸爸的血管里好多了。我要走了。我爸爸在哪里，你知道吗？”最后一句话是问格兰特。
“他去帆船酒店吃午餐了。”
“谢谢！”她转头对依旧神志不清的帝斯德尔说，“你的衬衫领子太紧了。”格兰特走过去帮她开门时，她说：“你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格兰特，乐意为你效劳。”格兰特对她微微点了点头。
“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不过有一天可能会。”艾瑞卡端详着他。格兰特发现自己热切地希望不要被她归到“软栗子”那一类，这使他惊讶不已。
“你更像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颧骨宽一点的人。再见，格兰特先生。”
“那是谁？”帝斯德尔问道，他刚刚恢复意识，语气漫不经心。
“伯戈因局长的女儿。”
“关于我的衬衫，她说得很对。”
“是她送你的现成衣服之一吗？”
“是的。我现在被逮捕了吗？”
“噢，没有。没有那样的事。”
“那也未尝不好。”
“噢？为什么？”
“眼下可以让我安顿一下。今天早上我离开了别墅，现在只能去流浪了。”
“你的意思是，你说去流浪是认真的？”
“一找到适合穿的衣服，我就去流浪。”
“我希望你留在一个我有需要时就能找到你的地方。”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要如何做？”
“去你原来那个建筑师事务所怎么样？为什么不找个工作？”
“我永远不再回什么事务所。不管怎样，不再去什么建筑师事务所。就因为我会绘图，所以被塞在那里。”
“我能把你的话理解成，你准备永远不去工作，不挣钱吃饭吗？”
“呦！这样说太难听了！不，当然不会。我必须找工作，但是我适合什么样的工作？”
“在上流社会待了两年，你肯定学到了一点东西吧。即使就是开车也行。”
门外响起了试探性的敲门声，接着那个警长把头伸进来。
“非常抱歉打扰你，探长，不过我需要在局长的文件里找些东西。非常紧急。”
得到许可，他走了进来。
“这个季节，海边非常热闹，长官，”他说道，一边快速翻阅着文件，“绝对是因为欧洲大陆的风俗。海洋酒店——那家酒店在城外，所以案子得归我们管——那儿的厨师捅了一名服务生，因为他有头皮屑。我是说，那个服务生有头皮屑。厨师正在送往监狱，服务生正送往医院。好像说是伤到肺部了。谢谢你，长官。抱歉打扰你。”
格兰特看着帝斯德尔，他正忧郁而茫然地打着领带。帝斯德尔注意到他的眼神，对他的眼神感到迷惑，马上领会了他的意思，自动开了口。
“我说，警长，他们有没有人顶那个服务生的缺，你知道吗？”
“还没有。托赛里先生——他是经理——正在为此伤脑筋。”
“你问完了吗？”他问格兰特道。
“今天问完了。”格兰特说，“祝你好运。”

5
“不，没有逮捕。”在傍晚的早些时候，格兰特给警司巴克尔打电话说明了情况，“但我觉得这毋庸置疑是一桩谋杀案。法医也是这么诊断的。那颗在她头发里的扣子或许是个意外吧——不过你要是亲眼瞧见的话，一定也觉得这不是个意外——但是她的指甲确实因为不知道扯到了什么东西而有了破损。指甲缝里的东西已经送去化验分析了。然而，在海水里泡上一个小时的话，也剩不了什么了吧……嗯？那所有迹象都指向了一点。但是不知怎么的，这些证据又有些相互矛盾了。事情有点难办啊。我是这么想的，我把威廉姆斯留在这里进行例常盘问，今晚再到镇上去。我想见见她的律师——厄尔斯金。验尸时他正好赶上了。但之后我只顾着眼前的帝斯德尔，却把律师先生给疏漏了。你帮我确定一下，看看今晚什么时候能和他谈谈呢？他们已经敲定了葬礼的时间了，就在星期一。在高德斯绿地那里。没错，是火葬。我觉得我到时候会去的。我去看看她的亲友们。是的，我可能会进去喝一杯。不过这也要看我什么时候到了。谢谢。”
格兰特挂了电话，加入了威廉姆斯傍晚茶的队伍。现在吃晚饭有点儿太早了，不过威廉姆斯对于培根加鸡蛋，再配上几大片烤面包片这样的食谱，向来热情不减。
“明天就是星期天，针对扣子的盘查可能要延期了。”两个人坐下来时，格兰特这么说，“那，皮茨太太怎么说？”
“她说她也没办法确定帝斯德尔是不是穿着大衣，因为他路过的时候，她只能看到他的头，还隔着树篱。但是他穿没穿大衣已经无所谓了，因为皮茨太太已经说了那件大衣经常是和克雷小姐的大衣一起放在汽车后座的。她已经不记得上次看到帝斯德尔的深色大衣是什么时候了。不过看起来，他经常穿着那件大衣。早晚都会穿，他是一个‘总觉得会挨冻的孩子’。皮茨说。不过她觉得这是他从外地来的缘故吧。她对他也并没有什么看法。”
“你的意思是说，觉得他不是，嗯？”
“不是的，只是觉得他是个没用的人罢了。你知道的，先生，你觉得哪个聪明人会干这种事呢？”
“为什么呢？”
“呃，但要不是那颗掉落的扣子，没人会对这件事情有所怀疑的。她是清晨游泳时溺水死亡的，而人们发现了她——一切再正常不过了。没有足印，没有凶器，也没有暴力的痕迹。非常干净。”
“没错，是很干净。”
“你听起来对这个并没有什么热情。”
“是大衣的问题。如果你要在海里溺死一个女人，你会穿着大衣去干吗？”
“我不知道。这应该取决于我要怎么去淹死她吧！”
“那你会怎么淹死她呢？”
“和她一起去游泳，然后把她的头按在水里。”
“那你十之八九是会让她给抓伤的。显然就会这样。”
“我不会这么干。我会在浅水区把她倒过来提着。就那么站着抓着她，直到她淹死。”
“威廉姆斯！你到底怎么想出来的？这也太残忍了吧！”
“那，你会怎么做呢，长官？”
“我还没想到用水来解决她。我也许不会去游泳，或者说我不喜欢一大早就把自己弄得湿乎乎的，又或者我想赶快从出事的地方逃走。不，我想我会站在深水区的石头上，等着她来找我搭话，然后抓着她的头压在水里。这样的话，她唯一可以抓伤的就是我的手了吧。那我就戴一双皮手套。只消几秒钟，她就会不省人事了。”
“这想法真不错，长官。但是你在这峡谷附近的数英里内，都不能用这个方法了。”
“为什么不行呢？”
“因为这里一块石头也没有。”
“兄弟，这里是没有。但是有差不多的东西嘛，那就是海堤。”
“对对！是有海堤的！想想事情还真可能是这么干的，是吧长官？”
“谁知道呢？不过只是理论罢了。但是那件大衣的事情还在困扰我。”
“长官，我觉得大可不必为此困扰。那还是个清晨，雾气很浓，六点的话还是有点冷。不管是谁都会穿上件大衣的。”
“是——吧。”格兰特说着，但语气中仍有疑惑，然后就把这件事搁置一旁了。但是像这种不合理的事情，还是会时不时困扰着他极具逻辑性的思维（可是当逻辑思维不起作用时，他的工作反而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成功）。
他对接下来的调查工作给威廉姆斯下了指令，而此时他本人则要赶回镇上去。“我刚刚又和帝斯德尔谈了几分钟，”他最后说，“他在海洋酒店找了一份服务生的工作。我觉得他不会就这么溜走，但是你最好在那边安插一个眼线。桑格就可以。这是帝斯德尔在星期四早晨的行车路线，不过这是他自己的说法。”他把一张纸递给了威廉姆斯，“核实一下。虽然当时还比较早，但应该有人会记得他。他到底穿没穿大衣，这是重点。就我个人观点，他所说的把车偷走是没什么疑点，尽管可能原因并不是他自己说的那样。”
“听到那种理由的时候，我也觉得简直太愚蠢可笑了。我就在想：‘嗯，他也许能找一个更好的理由。’长官，你是怎么认为的？”
“我认为他把她淹死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赶快逃走。开车径直跑去英格兰的另一端，或者就是去国外，一定要赶在人们发现尸体之前逃走。于是他便开车逃了。接着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然后意识到自己这样做简直太过愚蠢。或许就是因为发现自己袖口的扣子不见了。不管怎么说，他觉得自己只要待在原地，装装无辜可怜，也就够了。他把那件会暴露自己疑点的大衣丢掉了——即使是扣子还在，但是袖口到胳膊肘那里一定有海水浸泡之后留下的盐渍——然后就回来把车子停到了原处，这时候他发现了人们已经找到了尸体，是海水涨潮时冲上来的，于是他就在海滩上演了一场好戏。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一想到自己差一点就犯傻，他就足够号啕大哭好一会儿了。”
“所以你觉得是他干的？”
“我不知道。动机似乎有点不足。他身无分文，而她慷慨大方。怎么说他都不会把她置于死地吧。当然了，他对她还是非常感兴趣的。他自己说并没有爱上那位女士，但是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罢了。他说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时候，我是相信他的。他可能正因为遭遇挫败而难过懊恼，但是要是这样的话，他可能会把她揍一顿。而现在发生的则是一桩古怪冷血的谋杀案，威廉姆斯。”
“确实就是这样，长官。这真是让我觉得反胃。”威廉姆斯极其愉悦地叉起一块上等的威尔特羊排放到了自己嘴里。
格兰特朝着他笑了笑，这微笑总是能让下属们心甘情愿地为他赴汤蹈火。他经常和威廉姆斯一起搭档，而且两人总是相处融洽，相互赞赏。也许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威廉姆斯不会觊觎着别人的职位，这可真要感谢他了。他更像是一位心满意足的丈夫，拥有一位可爱美丽、忠诚真挚的妻子，而非一位雄心勃勃的警察探长。
“真后悔在验尸后没有跟她的律师谈谈。我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天知道这周末他又要跑去哪里。我问苏格兰场要过她的卷宗，但是律师应该会更有帮助。一定要找出她死亡之后的受益者。她的死亡对于帝斯德尔来说不是一桩幸事，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却是幸运的。她是个美国人，我觉得她的遗嘱应该在美国的什么地方。等我起床之后，苏格兰场便会查清楚。”
“克莉丝汀·克雷不是美国人，长官！她是在诺丁汉出生之后去美国念书的。确实有人说她在纺织厂当过女工，可是谁也不知道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
“我都忘记你是个影迷了，威廉姆斯，再多说一点儿吧。”
“当然了，没问题。我知道的这些也只是从《电影天地》和《走进影视》之类的杂志上读到的。上面写的好多事都是胡编乱造的，不过尽管他们总是在编故事，但对于事实真相还是在不断探索的。她不喜欢人们采访她，而且之前每次讲同一个故事都要换一个样子。当有人指出这和她上次讲的不一样时，她就会说：‘因为之前的那个简直太无聊了，我想出了更不错的。’没人知道她把大家带入了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中。当然了，人们说这叫作喜怒无常。”
“那你不是这么叫的吗？”格兰特问，他总是对对方的语气语调十分敏感。
“呃，我不知道。我觉得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一种——嗯，像是防卫，如果你能清楚我在讲什么的话。人们只有在知道你是什么样子——知道你在乎什么之后，才能接近你。如果你一直让他们猜你的真面目的话，受罪的可是他们，而不是你。”
“不过像这种从诺丁汉的纺织工厂一路打拼，登上电影圈的最顶端的姑娘，可不是那么脆弱的。”
“那是因为她是从纺织工厂出来的，当时也没有人会在意她。每隔六个月，她就会身处不同的社交圈子了，她就是以这样的速度发展起来的。这样的生活是要花费很大力气的——就像是一个潜水员从深水处一路游上去。面对压力需要不断调整自己。不，我觉得她是需要一个壳来保护自己，而让人们时刻对她保持猜想的就是她的这个壳。”
“怪不得说你是克雷迷，威廉姆斯。”
“我当然是了。”这是威廉姆斯的常用句。他微红的脸颊现在显得更加红润了一些。接着他满怀怨念地把橘子酱涂在了厚厚的吐司上。“不等这事情拍板定案，我就想去把干这事的浑蛋铐起来。这样一想，也就让我舒服多了。”
“你有什么头绪吗？”
“嗯，长官，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你遗漏了一个有明显作案动机的人。”
“是谁？”
“杰森·哈默。早晨的八点半，他就鬼鬼祟祟地到处打探消息，他是准备干吗？”
“他是从桑德维奇过来的。在那儿的小旅舍过夜了。”
“他是这么说的，不过村子里的人们证实这一点了吗？”
格兰特翻了翻他的笔记。
“也许他们并没有。这个说法是在找到扣子之前人们主动提供的，当时他们也没怀疑哈默，而且那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可都在帝斯德尔身上。”
“哈默有太多作案动机了。克雷离开了他，而他穷追不舍，跟着她到了乡间别墅那里，还发现她跟另外的男人单独待在一起。”
“是的，很有道理。你可以把哈默列在你的嫌疑名单上了。去找找他的衣柜。可以发布一则紧急消息找回那件不见的大衣。我希望这能带出一点线索。一件大衣总要比扣子来得清楚明白。顺便还有，帝斯德尔说他把自己的衣柜（除了晚礼服）全都卖给了一个男人——具体来说——一个叫托戈的人，但是目前还不知道他在哪里。是不是之前在柯瑞文路的那个家伙？”
“是的，长官。”
“他现在在哪里？”
“韦斯特伯恩园那里，就在最尽头。”
“谢了。我觉得帝斯德尔的供述没什么疑点。但有可能另一件大衣上也有相同的扣子。可能会让我们发现点儿什么。”他站起身来，“那就继续工作吧，简直就是要做无米之炊啊！说到这个，就像是以色列人说的不给他们稻草却妄想造出砖来。不过这里有个极好的例子，正好给你的第三杯茶调调味。”接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下午买到的《哨兵报》——就是《号角报》的晚报版，然后放在了威廉姆斯的茶碟旁，上面的大标题赫然写着《克雷之死是个意外吗？》。
“赞米·霍普金斯！”威廉姆斯愤怒地说道，接着气冲冲地把一块糖丢进了红茶里。

6
玛塔·哈洛德女士，可以称得上是轻松周旋于圣詹姆斯和干草市场这两地之间的社交名媛。她住的那栋公寓大楼，楼梯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走廊内如同修道院一样寂静安宁。格兰特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上楼梯，同时欣赏着这样的地毯，还一边思考着该怎么用吸尘器清扫。他穿过旋转门的时候，正好暗粉色的电梯门关上了。格兰特没有继续等着，而是走了两层楼上去了。门童告诉格兰特，说玛塔在家：和几个朋友去看完戏，然后大概十一点到家的。格兰特想到她的朋友也会在，觉得有些失望，但是他已经决定了，今天一定要打听到一些关于克莉丝汀·克雷以及她身边同伴的情况。巴克尔没有为格兰特找到律师厄尔斯金，他的仆人说他因为这三天发生的事情而受到了沉重打击，于是在周末的时候跑去乡下了，具体是哪里也不清楚。（“还没有听说过律师也会受打击呢。”巴克尔这么说。）所以，格兰特最感兴趣的事情——克莉丝汀·克雷的遗嘱——要等到星期一才能看到了。在苏格兰场的时候，他看了卷宗——当然了，还是不完整的——是在过去十二个小时里收集汇总的。在整整五页纸上，格兰特只发现了两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她真实的名字出现了，叫作克里斯汀娜·歌特贝德。
而且她没有情人。
至少是没有公开的情人。即使是在她最为风光的年代，从百老汇舞者变成歌舞巨星的那些年，身边也没有花钱单单只捧她的人。即使在她厌倦了歌舞生涯，志趣转向剧情电影的时候，她都没有什么绯闻。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她全凭自己的实力将一切揽入裙下。这意味着两件事情：直到二十六岁结婚之前，她还是个处女（比起心理教科书上写的那些东西，格兰特的阅历还是很丰富的，他觉得这种情况大有可能），或者是说只有真正触动她内心的人（不管你的气质是忧郁还是愤懑，只要符合她心血来潮的念头的话就好），才会受到她的青睐。四年前，爱德华·钱普尼斯勋爵，就是老布德的第五个儿子，与她在好莱坞邂逅，不出一个月，他们就结婚了。她那时正在拍摄她出演的第一部剧情片，而人们也都认为这段婚姻的选择中“她表现得不错”。两年之后，爱德华勋爵变成了人们口中“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
据说，爱德华对于这件事看得很坦然，而且他们的婚姻也就这么持续着。不过这样的婚姻不知不觉就变成了一种再普通不过的友谊模式：一方面是因为克莉丝汀的工作需要消耗大量时间，也需要有足够的个人空间；而另一方面，爱德华·钱普尼斯生活的主要兴趣所在（除了克莉丝汀），就是深入探访那些呈现病态、人迹罕至的国家腹地，之后再写一些关于这种国家的书。在写书的时候，他或多或少会和克莉丝汀同住一个屋檐之下，而且两个人还都挺开心的。实际上，爱德华虽然是第五个儿子，但还是有属于他自己的一大笔财产，这是从他母亲的兄弟（叫布雷默，是位皮革业的大亨）那里继承来的，这笔财产也在很大程度上把他的婚姻从危机状态中拯救了出来。而爱德华对于妻子所持有的一种极度的骄傲自豪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那么，从卷宗呈现的情况看来，究竟会是谁对她痛下杀手呢？格兰特暗自揣度着，一边踩着楼梯上软软的地毯爬了上去。难道是哈默？在她待在英格兰的三个月里，他一直都陪伴着她。没错，他们是要一起工作（制片人仍旧喜欢在克莉丝汀的电影情节里插入一首歌：如果人们在看电影时没有听到她唱歌的话，就会觉得蒙受了欺骗）。但是可笑的是，全世界的人竟然都未曾怀疑过他们的关系，不管他们的同事怎么想。或者是帝斯德尔吗？这个穷困潦倒的男孩儿，是克莉丝汀出于任性或是大度，在帝斯德尔莽莽撞撞、不知所措的时候，把他带回了家。
没错，他要找出更多关于帝斯德尔的消息。同时，也要弄清楚哈默在她生活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当他走到二楼的时候，听到了电梯即将关闭的轻微声响，转角便看到了赞米·霍普斯金刚刚按完门铃的样子。
“啊哈，”赞米说，“这可就热闹了！”
“但愿你带了邀请函。”
“但愿你带了搜查令。如今这世道，人们只要一看到警察站在自家门口，准会尖叫着去喊律师的。你瞧，探长，”他瞬间转变了语气，“咱们别坏了彼此的好事。既然都想到了玛塔，那就联手解决吧，不要把事情闹大了。”
这番话讲完之后，格兰特觉得霍普斯金其实并没有把握自己会不会受到欢迎。他跟着格兰特走进了那个小门厅，却并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字。而格兰特尽管挺佩服霍普金斯的聪明机智，却也拒绝为媒体提供掩护。
“我相信这位先生是《号角报》的人。”他对正在通报他们到来的服务生说。
“哦！”她说着，回过头冷漠地看了看霍普金斯，“哈洛德小姐晚上总是很疲倦，况且这时候，她正跟朋友们一起——”
但是幸运之神降临了，霍普金斯无须再回应这种略带胁迫的话语。客厅的两扇门就这么打开了，从屋子里传来了高昂激动的欢迎声。
“霍普金斯先生！真是太棒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们那些午间报纸写的都是些什么了。我不知道你认识霍普金斯先生，亲爱的玛塔！”
“谁会想到我听到那声音还是很高兴的！”赞米一边朝格兰特嘟囔着说，一边朝着讲话人走去，上前问好，而格兰特则转身迎向从起居室走来门厅这里的玛塔·哈洛德。
“艾伦·格兰特！”她冲他微笑着说，“是要办公事呢，还是来玩的？”
“都有吧，我是来请你帮个忙的。不要跟别人说起我的身份。你就像我来之前那样跟朋友们聊天吧。然后如果你能尽快把那些人打发走的话，我想跟你单独谈一会儿。”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的，每次我把这个戴上脖子的时候。”她指了指珍珠项链，“就会想到你的。”
这不是因为格兰特送给她珍珠项链了，而是他曾帮忙把这项链找回来。
“过来，来见见其他人。你这位朋友是？”
“不是朋友。他是《号角报》的霍普金斯。”
“噢，现在我明白莉迪亚为何如此欢迎他了。他们说专业人士就是那样爱出风头。”她把格兰特带到起居室，之后向他逐一介绍进来的人。第一个人叫克莱门特·克莱门斯，是位上流社会的摄影师，他的“发辫”微微泛着紫色光亮，穿着淡黄色软质衬衫。他从未听过艾伦·格兰特，而且对此表现得极为明显。第二个人是某某上尉，这个平庸之人，是玛塔卑微的追随者。他紧紧抓着那一杯加了苏打水的威士忌，似乎那是他在这陌生地方唯一熟悉的东西。第三个人是朱迪·赛勒斯，是个漂亮姑娘，却总是闷闷不乐，而且她年复一年都在扮演着“傻头傻脑”的金发女郎的角色，而生活中，她永远在贪吃与节食之间做着斗争。第四个人是明星们的密友，莉迪亚·济慈小姐，此刻她正和赞米·霍普金斯聊得开心，气氛异常火热。
“格兰特……先生？”当介绍格兰特的时候，赞米嗤之以鼻地说道。
“难道不是先生吗？”莉迪亚问，她竖起耳朵，眼神一下子变得好奇起来。
“当然不是！”
但是当霍普金斯对上格兰特的眼睛时，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毕竟和苏格兰场刑事调查部的探长为敌确实太不明智了。
“你知道吗？他有一个希腊贵族头衔，但是他觉得拥有那样的头衔对自己是个侮辱。获得那个头衔是因为他帮一个希腊的君主主义者从洗衣店找回了一件衬衫。”
“不要在意这种人，格兰特先生。他总是喜欢自说自话。我知道的，你看，他经常采访我，但是他从来不听我好好讲。当然了，这不是他的错，白羊座的人总是喋喋不休。他一迈进我家，我就知道他是四月生的。而至于你，格兰特先生，是狮子座。我说得对吗？不，你不必告诉我答案。我知道的。即使我没办法感觉到——从这里感觉到——”她使劲捶着自己瘦骨嶙峋的胸口，“你身上会有圣痕的。”
“希望圣痕不会致命吧。”格兰特说，一边想着自己还要听这个长相丑陋的疯女人讲多久才能摆脱她。
“致命！噢，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啊，你对于占星术真的一无所知吗？生来是狮子座即生来是国王啊！在众星中，他们是最为受宠的。生来就是要成功，注定就是要辉煌。他们是这世上最为伟大的存在。”
“那生在什么时候才算是狮子座，才能享受这一切的辉煌呢？”
“从七月中旬到八月中旬。我不得不说你是在八月的前两个星期之内出生的吧。”格兰特希望自己表面看起来没有内心感觉到的那样惊讶。因为，他确实就是在八月四日出生的。
“莉迪亚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玛塔插了一句话，顺便递给格兰特一杯饮料，“一年之前，她曾为可怜的克莉丝汀·克雷做过占星预言，你知道吗，她预言了克莉丝汀的死亡。”
“那不过是一个突发的偶然事件嘛！”那个叫朱迪的姑娘懒洋洋地说着，还一边不停地用手指戳着三明治。
莉迪亚瘦削的面庞因为愤怒而开始有些抽搐，于是玛塔赶忙过来调解。“朱迪！你知道你那么说不公平的。莉迪亚预言灵验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托尼·皮金撞车之前，莉迪亚就警告他说会出一次意外的。如果他听从了莉迪亚的话，小心谨慎一点，他现在就会有两条健全的腿了。她也告诉过我不要接受柯林斯的帮助，而且她——”
“不要费心思来维护我了，亲爱的玛塔。不管怎么样，这些赞扬并不属于我。我只是看到了既有事实。那些星象可是不会撒谎的。但是你可不要期待一个双鱼座会有什么远见或者信仰！”
“拳击赛开始啦。”赞米小声说着，用指甲轻轻敲了一下杯子边缘，发出了“叮”的一声。
但是拳击赛没有继续，克莱门斯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
“我想知道的，”他拉长了调子，“不是莉迪亚在星象里发现了什么，而是警察在韦斯托弗发现了什么。”
“我想知道的是，谁把她丢在海里的？”朱迪咬了一大口三明治之后说道。
“朱迪！”玛塔开始提出了抗议。
“噢，我在说胡话啦！”朱迪说，“你知道我们大家都在想着同一件事，绕着各种可能性兜兜转转。我个人觉得可以投给杰森。你们还有谁同意是杰森吗？”
“为什么是杰森呢？”克莱门斯问。
“我觉得他就是闷骚型的那种人，心底埋着所有的热情，还喜欢洗热水澡。”
“闷骚？杰森！”玛塔又一次提出了抗议，“你在说什么鬼话！他就像是一个欢乐的小水壶，小火慢煮，徐徐沸腾。”格兰特瞥了她一眼，所以她这是在为杰森说话，她有多喜欢他呢？“杰森的性格太过反复无常了，肯定不是闷骚型的。”
“不管怎么说，”格兰特说，“能享受热水澡的人是不会去杀人的。喜欢一个猛子扎进凉水里的人，才更容易激进呢。他们遭受了磨难，于是内心就充满着想要去报复别人的欲望。”
“我觉得受虐狂很少是施虐狂。”格兰特说。
“反正，你都可以排除杰森了。”玛塔坚持着自己的观点，“他连一只蚊子都不会去伤害。”
“哦，怎么不会。”朱迪说着，人们全都停下来看着她。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克莱门斯问。
“别在意了。我就赌是杰森干的。”
“那动机是什么呢？”
“我怀疑，是因为克莉丝汀抛弃他了。”
玛塔厉声打断了朱迪的话，“你知道你在胡说八道，朱迪。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你对这个也清楚得很。”
“我并不知道这些事啊，但是他从来都没离开过克莉丝汀的视线。”
“婊子总是觉得全世界都是婊子。”赞米对着格兰特幽幽地耳语道。
“我想说”——此时，莉迪亚加入了这场越来越激烈的争吵之中——“霍普金斯先生应该比我们知道的都多。今天他还为了新闻撰稿跑了一趟韦斯托弗呢。”
一瞬间，赞米成了大家的焦点。他是怎么想的？警察掌握了什么？他们认为凶手是谁？那些晚报里面暗示的她生前和别人住在一起的事情是真的吗？
赞米非常享受这一刻。他暗示着哪些人可能是凶手，分析案情来启发听众，还对于人性的话题东拉西扯，粗鲁地诽谤着警察还有他们的破案方法，他一边说着，一边幸灾乐祸地看着无能为力的格兰特。
“他们将要逮捕和克莉丝汀住在一起的那个男孩。”他的结束语就是这样，“让我来告诉你们吧，这男孩名字叫作帝斯德尔，是个俊俏的小伙子。他要是站在被告席上，准会引起轰动。”
“帝斯德尔？”人们迷惑地说着，“从来没有听说过。”
只有朱迪·赛勒斯没有说什么。
她惊慌地张了张嘴，不知所措了好一会儿，接着又紧闭了，她脸上的样子像是想极力掩盖些什么。格兰特则颇有兴致地看着她的种种变化。
“我觉得这简直是太荒谬了，”玛塔嘲讽地说道，“你们能想象出克莉丝汀·克雷会干出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吗？根本就不可能吧。我还不如——还不如——我还不如相信是爱德华干的呢！”
“为什么不会呢？”朱迪·赛勒斯问，“他回到英格兰，发现他娇羞可爱的妻子对他不忠，接着就被怒气冲昏了头脑。”
“在早晨六点寒风瑟瑟的海滩上，你能看见爱德华吗？”
“钱普尼斯直到星期四才返回英格兰，”霍普斯金提供了这一信息，“所以不可能是他。”
“我觉得这是最无情最低下的谈话了，”玛塔说，“咱们来谈点儿别的吧。”
“好的，同意。”朱迪说，“这个话题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是你，没错的，就是你杀了她。”
“我！”玛塔在疑惑不解的氛围中呆若木鸡，接着有人打破了这一局面。
“就是这样的！”克莱门思说，“你想要拿到她在新片中的那个角色！我们都把这个茬儿忘记了！”
“好吧，如果我们要说动机，克莱门思，我的甜心，当克莉丝汀拒绝你为她拍摄的时候，你可是疯癫怒骂、怒火中烧了啊！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说你的那些作品就像是洒出来的肉汁。”
“克莱门思不会把她淹死的。他会下毒，”朱迪说，“借用一盒巧克力，就是博尔基亚的方法。不，想想看吧，说不定是勒琼干的，这样就不用和她搭戏了，他那么强壮，而父亲又是个屠夫，说不定他还继承了那种冷酷无情呢！或者是不是科因呢？可能在拍《铁栅栏》的时候，他就想下手了，只是在等一个没人注意的机会。”显然，她是把杰森忘记了。
“你们能不能都别吵嚷这些愚蠢至极的判断了！”玛塔说，而且语气十分愤怒，“我知道三天过去了，那种打击也逐渐消退。但是克莉丝汀是我们的朋友啊，对已经去世的我们所爱之人，做这样的猜测游戏真叫人恶心。”
“你这就是乱讲！”朱迪无礼地说道，她喝下了第五杯饮料，“我们才不会关心在乎她呢，一点儿也不会。没有她妨碍，我们这里大多数人都在咯咯偷笑吧！”

7
星期一的早晨凉爽明媚，格兰特开车来到威格摩尔街。现在还早，街道上安安静静的；威格摩尔街的顾客们到周末时是不会待在镇上的。花店正在用周六拿回的玫瑰花做成维多利亚的样式，把那些松散的花瓣轻轻聚拢在一起。古董店则把那块似真似假的地毯放在橱窗的另一边，以躲开清晨阳光所投下的疑惑目光。小小的咖啡馆里，店家给顾客正提供着自制的小圆面包，但面包并不新鲜，于是顾客要求上新鲜的烤饼，店家正为此苦恼不已，态度却又傲慢无礼。服装店则把星期六打折的标牌从橱柜上取了下来，重新恢复了原价。
格兰特现在正驱车赶去见帝斯德尔的裁缝师，而案情的反复无常、进展不顺让他觉得不太开心。如果帝斯德尔的大衣是出自伦敦的裁缝之手，那情况就简单多了，让他们确认一下有没有在衣服上用过这种扣子，尤其是在帝斯德尔的大衣上就可以了。这不会让真相大白，不过却可以离真相更近一步。但是在所有的裁缝店里，帝斯德尔的大衣偏偏却是在洛杉矶做的。“我的大衣，”他这样解释，“在这样的气候下穿得过于厚重了，所以，我就买了一件新的。”
这么说合情合理，但是也太让人难堪了吧。如果这件大衣是在伦敦正规的裁缝店里买到的话，在五十年之内都可以随时进去那家店，而店家并不会大惊小怪，反而会彬彬有礼（倘若你亮明身份的话）地告诉你他们用过什么类型的扣子。但是谁能保证一家洛杉矶的店能知道他们六个月之前缝在大衣上的扣子样式呢？而且还有，这颗扣子现在还要调查取证，是不可能送去洛杉矶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把使用过的扣子样本寄过来，如果他们能够记得起来！
格兰特最希望的就是那件大衣能够自动出现。一件遗弃的大衣，人们指证是帝斯德尔的，上面还缺了一颗扣子，这就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了。当帝斯德尔开车逃走的时候，穿着一件大衣，这是警长威廉姆斯对于正义所做出的贡献，对于案件适当的宣传。他之前找到一个农民，那个农民在星期四的早上大约刚过六点的时候，看到那辆车出现在韦德马士十字路口了。大概是六点二十分吧，他这么估计，不过他也没有戴表。并不需要，不管阴晴，在一天的任意时刻，他都能够报出时间。他当时正在赶着一群羊，所以那辆车遇到羊群便慢了下来。他十分肯定开车的就是一个年轻小伙子，而且还穿着深色大衣。不过他觉得他认不出来那个人，他没办法肯定——但是他认得那辆车。因为那天早晨他就只碰到了这一辆车。
威廉姆斯的另外一个贡献看起来情况不容乐观。他汇报说，杰森·哈默没有待在他所说的那家桑德维奇的小旅舍过夜。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在桑德维奇。
所以，格兰特就立马放下了还未开动的腰花和熏肉，跑去见哈默先生了。他是在德文郡公寓的一间粉色套房里找到哈默的，当时他穿着紫色的丝质晨袍，脸上有青色的短胡楂，身边还放着乐谱。
“我一般不会在这么早的时间点起床。”他说着，把一大堆写着潦草字迹的纸张从椅子上推开，给格兰特让了个位子，“对于克莉丝出这样的事，我还是略感伤心难过的。探长，我们曾是非常好的朋友。有些人觉得她很难相处，可是我不这么觉得。为什么呢？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们彼此都觉得自己是无关紧要的人，而我们害怕别人发现这一点。你知道的，人们都是些无耻的浑蛋，当你表现得看起来像是有一百万美元的话，人们就会来舔你的靴子。但是只要你不再重视自己，而一旦别人开始怀疑你的话，他们就会像蚂蚁对待垂死的黄蜂那样贬低你、吞噬你。第一次见到克莉丝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在虚张声势。对于虚张声势这种事情，我了解得再清楚不过了。我就是这样虚张声势闯去了美国，忽悠出版商给我的第一首歌发碟。这首歌风靡了大街小巷之后，他们才发现之前的我是在虚张声势。但是之后他们又觉得受到这种蒙骗也没什么，干脆忘了就好。要来一杯吗？是的，现在是有点早。我一般要到午餐时间才会喝的，这可是除了睡觉之外最为享受的事情了。按照合约来说，我还有两首歌要写，是为了——为了——”他渐渐悄声了，“为了科因的新电影。”他接着赶快说了出来，“你曾尝试过头脑空空去创造歌曲吗？不，不会。我觉得你肯定没这么干过。不过，那绝对就是一种折磨。谁会去唱这些歌呢？那个叫哈洛德的女人根本不会唱。你听过克莉丝唱《偶尔对我歌唱》吗？”
格兰特听过。
“那才叫作声情并茂的演唱啊！我承认我曾经写过更好的曲子，而克莉丝将它唱出来，听起来像是我写过最为优美动听的歌了。不管怎么说，让哈洛德那只蠢鸟站在台前叽喳乱叫的话，那写歌还有什么意义？”
他在房间里来回走着，从这里拿起一堆纸，又放在了那儿，地方没有一个是合适的。格兰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这就是玛塔所说的“欢乐的小水壶”，朱迪所说的“闷骚型”。不过在格兰特看来，他两者都不是。他只不过就是来自欧洲某个贫困角落再普通不过的人罢了：一直觉得自己遭受到别人的剥削迫害，自怨自艾、教育低下、情绪反复、冷酷无情。看起来相貌也不好，可是毫无疑问，会招女人们喜欢。格兰特想起来了，性格大相径庭的玛塔·哈洛德和朱迪·赛勒斯居然都觉得他卓越非凡；而她们两个对于他个性的解读，也掺杂了不少自己的看法。很显然，他对待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对于自己并不喜欢的玛塔，他显得很友善，这是可以肯定的：玛塔在她的地盘里，绝对不会极尽全力维护一个冷漠的崇拜者的。他的一生，这样说吧，“就是在演戏”。他前段时间也这么承认了。那他现在也是在演戏吗，对着格兰特？
“一大早就来打扰你我真的很抱歉，但是这是公事。你知道我们正在调查克雷小姐死亡一事。调查的程序也就是这样了，要确认每个认识她的人的活动，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不管涉案的可能性有多小。现在，你在周四那天接受郡里警察局的警长询问的时候，说你在桑德维奇的旅舍过夜了。于是我们照常去盘查，结果发现你并未待在那里。”
在音乐的节拍中，哈默显得有点惊慌失措，而他也并没有抬头看格兰特。
“那晚你去哪儿了，哈默先生？”
哈默抬起头，轻轻笑了笑。“你知道，”他说，“这可真是有意思！迷人的绅士在一大早就来拜访，态度极为友善，还不停地为自己打扰到主人而道歉，希望自己不会带来什么不便，但是他又说了他是警察探长，你能不能友好地提供一些信息呢？因为上次你提供的信息或许不是那么准确呢。这真是太可爱了，就是这个样子了。接着，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了。也许那些人还会情绪激动，小声啜泣呢，只因为这样的友善态度，像是看到了妈妈亲手做的馅饼。我想知道的是，你的这办法是在皮姆利科街上行得通呢，还是只在派克大街上用一用？”
“我想知道的是，上星期三你在哪里过夜了，哈默先生。”
“‘先生’，我猜这也是派克大街的作风吧。实际上，如果你十年之前和杰森去交谈的话，你肯定是会把我扭送到警局，然后把我吓破胆，就和其他国家的那些人一样。你们都是一样的，都是见钱眼开的主儿。”
“恐怕，我没有像你一样，和全世界的警察们打交道，哈默先生。”
哈默咧开了嘴，笑笑。“你话中带刺啊！英国佬就是这样，被别人话里的刀子扎上了，才会变得这样子不知礼数。不过可别误会我啊，探长。我可没和警察打过交道。至于说上个星期三的晚上，我是睡在自己车里的。”
“你意思是说你根本就没有上床睡觉？”
“我就是这个意思。”
“那车停在哪里呢？”
“就在小道上，旁边的树篱跟房子一样高，我停在了靠近草丛的那一边。英格兰的空间，就是让这些恼人的绿地浪费掉了。在小道边的那一丛就有四十英尺宽。”
“你刚刚说你睡在车里了，你知道有谁可以证明吗？”
“没有，这不是在那种普通的公园。我当时昏昏沉沉，而且迷路了，所以不敢再往前开了。”
“你迷路了！就在肯特郡东部？”
“没错，要说迷路的话，在肯特郡哪里都会。你试着在天黑之后寻找英格兰的小村子吗？和夜晚的沙漠没什么两样。你前一次看到一个指示牌，上面写着‘某某地方还有二点五英里’，然后你觉得：真开心啊，终于要到了！就要到了！英格兰万岁！指示牌万岁！之后你又开了半英里，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前面的一小块绿地里有一块干净的指示牌，指示牌每个戳出来的见鬼小分支居然都写着至少三个地名，但你觉得这里面会有一个是某某地吗？噢，不！没有！如果有的话，事情也就太简单了！所以你就在那里看了又看，真希望有人路过帮你做个决定，但是一个人也没有。上次有人路过这里还是上个星期二呢。没有房屋，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荒地，还有马戏团的广告，从去年四月就挂在那里了。所以你只好从三条岔路里选了一条，之后又经过了两个指示牌，上面还是没有提到某某地，之后你遇到指示牌上终于写着了：‘某某地，六又四分之三英里。’所以一切又回到了原点，更糟糕的是，居然多出了四英里，就这样又重来了。接着又重来！等到这个某某地就这样戏耍了你六七次之后，你就会觉得随便怎么样好了，能找个角落停车睡觉就行。不过，那时候去找克莉丝的话，就有点太晚了。”
“但是去小旅舍找张床也不算太晚吧！”
“当然前提是你知道哪里有旅舍。而且，就我在那里看到的旅舍情况来说，我情愿就在车里睡了。”
“我发现你胡子变浓了。”格兰特朝着哈默没有修理的下巴抬了抬头。
“是的，有时候一天要刮两次呢。如果我晚上还要出去的话。怎么了呢？”
“当你到达克雷的别墅时，你还刮了胡子，这怎么解释？”
“我在车里放着剃须刀。就得这样子，如果你有我这样的胡子，就会明白了。”
“所以你那天没吃早餐？”
“不是，我计划着是去克莉丝那里吃的。不过我也不怎么吃早餐。只是喝杯咖啡，或者橙汁。在英格兰的话，就选橙汁。天哪，你们的咖啡——你知道她们是怎么煮咖啡的吗？我的意思是，那些女人。这真是——”
“先不说咖啡了，我们可以谈谈重点吗？你为什么跟值班的警长说你是在桑德维奇过夜的？”
这个男人的脸上有了微妙的变化。之前他还在从容不迫地回答着问题，而平常他宽阔的面庞总是神态和善，线条显得慵懒可爱。不过现在这种慵懒的感觉不见了，神情也逐渐谨慎起来，这，是那样子吧？——有点敌意。
“因为我觉得出了事，我不想让自己蹚浑水。”
“这真是太神奇了，不是吗？我是说，在人们知道这桩案子之前，你已经对犯罪的发生有了预感。”
“这个不好笑。他们告诉我克莉丝溺水了。我知道的克莉丝简直是太会游泳了，像是一条海鳗。我也知道我自己一整晚都不在，而且警长完全就是用一种那样的眼神看我的：你是谁？你在这儿干吗？”
“但是警长也并不能肯定那场溺水不是意外啊。他完全没理由那样看你。”
接着，他打算不再说哈默对警长说谎的事情了。
“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去哪里找得到克雷小姐呢？我觉得她一直对于自己的那个避世之地守口如瓶。”
“没错，她早逃了，把我们耍得团团转。实际上，我也被她耍了。上次的电影拍完之后，她显得很疲倦，也不够开心。我是说电影还没有发行的时候，不过现在也没有。科因不知道该怎么拍她。他对于克莉丝有点敬畏，但又害怕她愚弄了自己。如果他要是学之前的乔·迈尔斯老头子那样的说法，叫她‘孩子’和‘甜心’的话，她肯定会大笑着努力配合他工作的。但是科因满脑子都是自己的自尊心还有‘导演至上’一类的东西。所以，他们之间的相处磨合并不是十分融洽。所以她也厌倦了这样的日子，疲惫不堪，所有人都建议她去别的地方度个假，而看起来她对于做决定还是犹犹豫豫的。可有天她突然醒来之后消失不见了。她的管家叫邦朵，那人说自己也不知道克雷小姐在哪里，也没有收到信件之类的，不过她不出一个月便会露面了，所以也并没有人会担心。不过有两个星期了，谁也没有见到她，之后，上个周二我在利比·西蒙的雪莉酒会上见到了玛塔·哈洛德，她又迷上了那家伙的新把戏。她告诉我说她上星期在贝克街遇到克莉丝买巧克力了——即使在拍摄期间，她也根本不会戒掉巧克力！——她试着和克莉丝软磨硬泡了好一会儿，想知道她现在住哪里，然而克莉丝什么也没有透露。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觉得。克莉丝说：‘也许我再也不会回去了。你知道，以前的那些罗马人会自己亲力亲为去种蔬菜，并且对于这样的生活方式自始至终都十分迷恋。说起来，昨天我还帮着把第一批樱桃推到科芬园的集市上呢。相信我，从中得到的欢愉，就连得奥斯卡奖也根本比不上。’”
哈默低声笑了笑。“我能想到她说话的那种样子。”他深情地说着，“我从西蒙的酒会出来后直接就去了科芬园，去找了找那些樱桃是哪里来的，然后发现了一个叫雀之碧园的果园。于是，星期三的早晨，天气晴好，我便早早动身去雀之碧园了。可是找了好一会儿，下午三点才到的。接着我找到了那个园子，还有星期五在那儿工作的人们。我本想着可以直接找到克莉丝的，但是看起来那些人并不知道她。他们说当他们星期五一大早就在采摘的时候，一个女士开着车路过，停下来问大家她是否可以帮忙。园子的主人是个老人家，他说他们不需要付费工，不过如果她是为了让自己开心的话，这样也是可以。‘她采摘的手法可真不错，’他说，‘我愿意找个时间给她酬劳呢。’接着他的孙子说他有天看见那位女士了——或者说他觉得他看见了——一天傍晚，在里德石那里的一个邮局——在六英里之外。但是邮局对于她来说也是个喝茶的地方，我就等着，直到她回来。她说那个把‘所有电报’都寄出去的女士——就好像他们一辈子也没见过比克莉丝寄更多电报的人了——就住在梅德里。所以就在夜幕晃着要降临的时候，我赶去找梅德里了，结果晚上就在车道上过了一晚。不管是露宿或者没有露宿，这都是侦查工作里更好不过的一环了，可比你今天早晨干的那些事好多了，格兰特探长！”
格兰特的脾气不错，他咧嘴笑开了。“是吗？嗯哼，我基本上都做了。”他起身准备走了。
“我想你车里应该放着大衣吧。”
“当然了。”
“是什么材质的呢？”
“是棕色的呢子衣。为什么这么问？”
“你今天带来了吗？”
“是的。”他转身走向衣橱，是在起居室去向卧室的走廊上，接着他推开衣橱的门。“这就是衣柜的全部了，看看吧。如果你要是找到那颗扣子的话，你可就比我聪明了。”
“什么扣子？”格兰特问，这问题可比他料想的更早抛出来。
“这种事向来都是扣子，不是吗？”哈默说着，他棕色的眼睛里满是警觉，微抬着慵懒的眼皮，自信地笑着，对上了格兰特的眼睛。
格兰特在衣柜里并没有发现什么。他只好离开了，并不知道对于杰森·哈默的故事该信多少，不过他也清楚得很，自己并没有杰森的任何把柄。这么说来，警察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帝斯德尔身上了。
现在，他在这种清冷明媚的早晨，把车停在路边，回想着杰森的衣柜，从心底笑了。杰森的衣服并不是来自斯泰西和布拉克裁缝店的。他一边想着，一边推开店门。看着面前这个昏暗狭小破败的店子，他几乎都能听到杰森在哈哈大笑了。英国人啊！他们做这样的生意都有一百五十年了，这就是他们全部能折腾出的样子了。柜台也许是最原始的样子，而灯盏绝对就是最古旧的。但是格兰特心里却觉得温暖，这可是他所了解、所深爱的英格兰啊。时尚也许会变换，王朝也许会落幕，安静街道上的马蹄声会为呼啸的出租车车队所取代，可斯泰西和布拉克这样的裁缝店，还在继续悠闲而有条不紊地为那些同样悠闲却处事高效的先生们做着衣服。然而现在，既不是斯泰西，也不是布拉克，而是特里姆利先生——斯蒂凡·特里姆利先生（根本不是姓罗伯特或者姓托马斯的先生）——他看到了格兰特探长，就开始全身心为格兰特服务。没错，他们为罗伯特·帝斯德尔先生做过衣服。没错，所做的衣服里确实是有一件深色大衣的，是用来搭配晚礼服的。不，这绝对不是从那件大衣上掉下来的扣子。他们从来都没在衣服上缝过这种扣子。这不是他们习惯用的那种扣子规格。如果探长要是肯原谅特里姆利先生（斯蒂凡·特里姆利先生）的话，在他看来，这颗扣子应该是处于低层次的裁缝之手，但凡有点出色手艺的匠人，是不会用的。如果最后证实这扣子是从国外来的，他也根本不会觉得惊讶。
“也许，美国人做的吗？”格兰特说出自己的见解。
也许吧。虽然特里姆利先生的眼神暗示着这就是出自欧洲大陆。不，他根本没有理由这么揣测。这完全就是主观臆断，可能是错的。他希望探长不要对他的这一观点施加什么压力，他也希望不会给帝斯德尔先生带来什么麻烦。实际上，帝斯德尔是位很有魅力的年轻人。是那种文法学校——特别是旧时乡村中的文法学校——会培养出的敦厚小伙子。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挺优秀的，难道探长不这么认为吗？比那些小的公立学校出来的人好多了。而对于文法学校家庭——就是一代接一代都去上同样学校的家庭——总是有一种自耕农精神的存在，外面那些所谓高档的公立学校里，这一精神并不存在。
不过在格兰特看来，无论年轻的帝斯德尔是怎么样的，肯定是没有这种长久不变的自耕农精神，他只好忍着不去争辩，而是向特里姆利先生确保到现在为止，据自己所知，帝斯德尔先生并没有什么麻烦。
特里姆利先生听了之后很是开心。他年事已高，对于年青一代的信念是不断增长的，但总是会有各种事情强烈打击着他的这一信念。可能每一代的人都会觉得正在成长起来的一代缺乏应有的行事作风与精神面貌，但是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位老人似乎……啊，算了，毕竟他老了，这些年轻人的悲剧与之前的事情相比会给他更大的压力的。这个星期一的早晨对于他来说就是黑暗的，没错，完全是一片黑暗，因为一想到克莉丝汀·克雷所带来的光明就在这一刻，全都燃成了灰烬。应该要好多年，也许是几代人之后吧（特里姆利先生的思维就是按年代计算的：这是承袭这家一百五十年之久生意形成的习惯）才会再出现像克莉丝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她有着高贵的品质，探长不这么想吗？真的是无比高贵优秀的品质。据人们说，她的出身略显卑微，但肯定不知在何处接受了良好的成长教育。像是克莉丝汀·克雷这样美好的存在，绝对不只是转瞬之间就形成的，不可能就这么凭空出现。大自然一定对此有着自己的计划。这不是他自己的一种认识，而是一种信念，作为一个影迷的信念，而自从他的侄女带他去看了克莉丝汀第一次尝试出演的角色之后，克雷小姐拍出的电影，他就一部也没有错过。那时候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正身处电影院。他内心的欢欣雀跃让他变得飘飘然而不知所措了。当然了，这样的新媒介能够作出如此有力而丰富的素材，显然人们也不用再因为失去伯恩哈特和杜丝（分别为法国著名女演员和意大利著名女演员——译者注）而懊悔哀伤了。
格兰特走出来，一边走着一边感叹克莉丝汀·克雷所洋溢着的惊人的气质。全世界的目光似乎都聚焦在了高德斯绿地的那栋建筑上。这对于来自诺丁汉的小小纺织女算是一个奇怪的结局了。不过对于一位世界偶像来说，也足够古怪了。“人们把她放在火炉里，仿佛她……”噢，不，他不能想这些。真是太可恶了。不过为什么要说是可恶呢？他也不怎么明白。他想或许是由于身处郊区的缘故吧，或者就是理智之类的东西使然。也许对于每个人来说，伤痛都大大减少了。不过对于像是克雷这样在人们头顶这片苍穹滑过，留下光辉璀璨的人来说，所用的柴堆，应该要有一百英尺那么高吧。应该是要用一些大场面的。是一个维京人的葬礼，根本不该是在郊区的一个焚尸炉里结束的。噢，天哪，他的胡思乱想越来越严重了，如果这不算是多愁善感的话。他发动了汽车，晃到了车流中。
对于要参加克雷葬礼的这件事情，昨天他就变了想法。针对帝斯德尔的取证正在按程序进行，所以他也没必要让自己跳进这样悲伤的氛围里，这种事确实可以避免。而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对于可以逃脱这场葬礼是多么开心，他（作为格兰特本身）开始立刻思考他究竟应不应该去。他的潜意识中希望摆脱这些事的想法是不是影响了他最终的决定。他认为这并没有。对于他来说，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研究克莉丝汀那些不知名的朋友的心理了。他在玛塔的家里，已经跟那些人好好打过照面了，结果也没有看出什么来。这个派对都没有什么休息的时间。赞米又开始讲话了，说希望人们踩着他笛声的拍子来跳舞。虽然人们几次把话题转回到克莉丝汀的事上去，但玛塔却不想再谈了，而即使是赞米巧妙地来牵制着这个话题，人们也不想再说什么了。莉迪亚自顾自说起一个话题，便关不上话匣子了，她给人们看了手相，而这只是她的副业，因为现在没有工具可以进行占星术（她曾经精确地看出了格兰特的性格，而且还提醒他关于不久的将来要做的错误决定：“这是个不错的事，可以跟别人说说看”，他的手相是这样反映的），而直到一点钟，女主人才把客人们送走。格兰特徘徊着久久不肯离开，只是出于满满的好奇罢了，不是因为他有问题想要问她（对话已经给他提供了答案），而是因为她急切地想要从他这儿得到答案。苏格兰场介入对于克莉丝汀死亡案的调查了吗？发生什么事了？他们找到了什么？怀疑什么？
格兰特回答说是的，他们早已介入调查了（这便是到目前为止可以共享的信息了），但是现在也只有一个疑点。她适当地流了几滴眼泪，情绪并不是那种大灾大难后的哀伤，同时简单地对他说了说克莉丝汀作为一个艺术家和女人所带给大家的感动。“她是一个伟大的人，她极大的个人魅力完全掩盖了她本身的一些不足。”接着她就开始列举一些克莉丝汀的缺点。
格兰特走出来，在这微暖的夜里，为人类的这种天性深深叹了口气——还耸了耸肩。
但是即使是在人的本性中，也是会有闪光点的。格兰特慢慢朝前面的台阶走去，突然停了下来，他黝黑的面庞呈现出欢乐舒适的样子。
“早上好！”他朝那个灰黑色的身影打了招呼。
“哦，早上好，格兰特先生。”艾瑞卡走过人行道，上前说着。她朝他简短笑了一下，但是看起来似乎见到格兰特很是开心，事实上从她的学生样子就可以看出来了。她穿着那种“小镇衣服”，但是相比她之前乡村样子的衣服来说，并没有什么改善。这些衣服看起来很整洁，但是已经破旧磨损了，而她穿着的灰色套装，毫无疑问是“不错的”，但是也已经是旧款了。她戴着和衣服搭配着的帽子，但是也是不时髦的款式了。
“我不知道你还待在镇上。”
“我没待着。我只是来做个齿桥的。”
“齿桥？”
“但是看起来并不能直接买到。他们要量一下才行。所以我要改天再来。他们今天就是把一堆黏土放在了我嘴里。”
“哦，是牙医啊！我知道了，我还以为只有老太太才用得到齿桥呢。”
“嗯，你看，他们上次在我嘴巴里放的那种蠢东西可是太不牢固啦。我总是在我吃的太妃糖里把它拣出来。我旁边的好几个牙齿都没了，因为去年冬天‘高飞’在围栏那里摔了，结果我也就摔惨了。我的脸当时就像一棵大头菜。所以要做个齿桥，医生这么说了。”
“这么说来叫它‘高飞’可一点也不合适。”
“一方面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可不是这样。在人们能赶着抓到它之前，它就会冲到肯特郡的另一端了。”
“现在你要去哪里呢？我可以给你搭个顺风车的。”
“我猜你不会愿意载我去苏格兰场的。”
“我愿意啊。非常愿意。但是二十分钟之后，我和律师在坦普尔还有个预约的。”
“哦。既然如此，你可以把我放到科克斯普尔街那里。我还有事情，要为保姆阿姨跑个腿儿。”
没错，他想，因为她就在他身边站着，应该就是保姆没错了。没有母亲会选这种衣服的。这些衣服就像是出自做她校服的裁缝之手。“灰色法兰绒套装和帽子是相配的。”尽管她独立而自信，但他仍然能察觉她有种孤苦伶仃之感。
“这真的太好了。”她说，“虽说并不是很高，但我不喜欢走那里。”
“什么不高？”
“我的鞋子。”她抬起一只脚，给格兰特看了看她古巴式的直形半高跟，“保姆阿姨觉得在镇上就得这么穿，可是我穿上真的太不舒服了。摇摇晃晃的，一点也不好走路。”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赶快适应这些，因为个人必须遵从族人们定下的规矩。”
“为什么呢？”
“因为个体太过特立独行的话，比循规蹈矩要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
“哦，好吧。我也不经常来镇上。我觉得你应该没有时间陪我吃个冰激凌了吧。”
“恐怕是没有了。我们推迟到我回到韦斯托弗的时候吧，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反正你会回来的。我都忘记了。我昨天看到你的受害者了。”她自然而然地加了这么一句。
“我的受害者？”
“是的，那个晕过去的男人。”
“你看到他了！在哪里？”
“海洋酒店，父亲带我去那里参加了午宴。”
“但我记得你父亲不是讨厌海洋酒店吗？”
“确实是的。他说他一辈子也从没见过这么多的腌熏鲱鱼。但是我觉得说是‘腌熏鲱鱼’有点过了。它们的味道也不差，而且蜜瓜也特别好吃。”
“你父亲告诉你说帝斯德尔在那里等着吗？”
“没有，但是警长告诉我了。他看起来并不是很专业。我是说帝斯德尔先生，不是警长。太过友好和有趣了。专业的服务生看起来才不会那么有意思，真的不会的。他都忘记在冰激凌里面放勺子了。不过我想大概是因为前一天你彻彻底底打击了他。”
“我打击了他！”格兰特深深吸了一口气，只是要表达一下他希望艾瑞卡不要被这迷人的年轻人玩弄了心意。
“哦，不。不是那样子的。他的鼻子太长了。而且，我爱着的是特盖尔。”
“特盖尔是谁？”
“当然是那个驯狮手了。”她看着格兰特，满脸的疑惑，“你不会是真的说你没有听说过特盖尔吧？”
格兰特觉得恐怕就是这样子了。
“你都不去奥林匹亚过圣诞的吗？你该去看看的！到时我会叫米尔斯先生给你留个位子。”
“谢谢！你陷入爱河有多久了？”
“都四年了。我可是很专一的。”
格兰特是要承认她肯定是这样的。
“把我放在东方办事处就好，可以吗？”她说，语气和她刚刚讲自己专一的时候一模一样。格兰特在有着黄色烟囱的邮轮旁放下了她。
“准备四处走走吗？”他问。
“哦，不！我要去办事处为保姆阿姨找一些书。她喜欢那些书。她从来都没离开过英格兰，因为她太害怕大海了，但是她喜欢安安静静地坐着，然后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春天的时候，我给她在摄政街上的一些澳大利亚的店子买回了一些关于山峰的书。而且她对于德国的温泉特别有研究。再见了，谢谢你的顺风车。不过要是你回韦斯托弗的话，我要怎么知道呢？我的意思是说约好吃冰激凌的事情。”
“我会叫你父亲告诉你的。可以吗？”
“可以的。再见啦。”接着她就进办事处了。
格兰特继续上路了，准备去见克莉丝汀·克雷的律师和丈夫，他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8
格兰特一见到克莉丝汀的丈夫，就立刻明白了为什么没有人叫他爱德华·钱普尼斯而是只叫爱德华了。他身材修长、高贵庄严、外貌标致，是个十分正统的人，而且行为举止平和沉稳，虽然不常露出微笑，但笑起来也是和善有趣，而且是极为迷人的。与总是大惊小怪的厄尔斯金先生相比，沉着冷静的爱德华就像是一只遭受拖船拉扯折磨的邮轮。
格兰特之前并没有见过他。爱德华·钱普尼斯消失差不多三个月之后，在星期四下午到达伦敦，但是迎接他的是妻子的死讯。他立马赶往韦斯托弗确认了尸体，之后在星期五，他去见了郡上焦头烂额的警察们。他对扣子提出了质疑，帮助警察确定了这就是一场需要苏格兰场负责的案子。因为妻子的意外死亡，镇上有一堆事情等着他，正当格兰特离开伦敦的时候，爱德华也因为离开太久而匆匆赶回了伦敦。
他此刻看起来非常疲惫，但是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情绪变化。格兰特想知道，像这种五百年的家族所打磨出的正统形象，什么情况下才会有一点情绪变化。正在此时，爱德华突然拿了一把椅子让他坐下，这让格兰特觉得他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正统形象吧。他就是会像自己看起来那样循规蹈矩，他会娶一位表亲，去服兵役，照看房产，然后每天阅读晨报。但是他一件事情都没做。相反，他从世界的另一边娶回来一名艺术家，他追寻欢愉，他亲自写书。这些事看起来真的是太诡异了，而他的外表则完完全全误导了大家。
“当然了，爱德华勋爵已经看过遗嘱了。”厄尔斯金说，“实际上，他早些时候就知道了最重要的一些条款了。爱德华女士在立遗嘱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意愿告诉勋爵了。但是这里有一条有点奇怪，或许你应该亲自看看。”
他把桌子上那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文件转了个边，朝向了格兰特。
“爱德华女士曾立过两份遗嘱，都是在美国写下的，但是这两份都销毁了，这是她的指令，她的美国律师是这么说的。她深切觉得自己的房产应该由英格兰管理，她对这里的安宁稳定有着强烈的喜爱之情。”
克莉丝汀没给丈夫留下任何东西。“我没有留下钱给我的丈夫，爱德华·钱普尼斯，因为他是有资产的，并且一直都会有的，比他的开销所需要的多得多，而且还因为他从来都不在意金钱。”不过，他可以留下他想要的妻子的任何所属物，只要不是特别说明要留给谁的话。有好几笔遗产的处理，有的是一次性支付，有的是年金支付，这些是遗赠给朋友和家属的。一笔给邦朵，她的管家兼前任服装师。一笔给黑人司机。一笔给乔·梅耶斯，是在他的指导下，克莉丝汀才有了如此辉煌的成就。一笔给芝加哥的旅馆侍者，“让他用这笔钱买下那个加油站”。前前后后加起来几乎三十个人，世界的各个地方，关系各个方面的人，林林总总，但是并没有提到杰森·哈默。
格兰特看了一眼日期，是在十八个月之前写下的。那时候，她可能还没有遇到哈默吧。
这笔遗产的分配，尽管很慷慨，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克莉丝汀并没有动用。出人意料的是，那笔剩下的财产，并不是给个人的，而是“用来维护英格兰的美丽”。
应该有一个信托公司，这样就可以负责买下那些濒危的美丽建筑和地段，以及来为之后的维护进行打理。
这是格兰特觉得古怪的第三个地方。而第四点在财产分配列表的最后一条。条目的全文是这样的：“赠予我的哥哥赫伯特一先令的蜡烛钱。”
“哥哥？”格兰特说，并且眼神疑惑地抬起头来。
“直到读到这个，爱德华勋爵才知道了爱德华女士原来还有一个哥哥。爱德华女士的父母去世多年了，她也并没有提到过除了自己，还有尚且健在的亲人。”
“一先令蜡烛。这有向你传达一些什么讯息吗，先生？”他转头问钱普尼斯，但钱普尼斯摇了摇头。
“我觉得，或许这有关家族仇恨吧。很可能是儿时发生了一些事情，大概是难以谅解的仇恨吧。”格兰特瞥了一眼律师，“我还记得我遇到艾莉西亚的时候，她还经常弄碎我的鸟蛋收藏品呢。”
“但是不一定就是小时候的争吵。”格兰特说，“她也许是后来才知道有个哥哥的。”
“可以问问邦朵。我妻子在纽约刚起步时，就是她来负责服装的。但是这很重要吗？毕竟，这家伙用一先令就能打发了。”
“这件事很重要，因为这是在克雷小姐的人际关系中，第一次出现了和仇恨相关的征兆。没有人知道这条线索会带给我们什么。”
“探长看过这个之后，可能就觉得这个线索不那么重要了。”厄尔斯金说，“这个，您亲自看看吧，这就是我所说的让人惊讶的东西。”
所以，也就是说让人惊讶的并不是遗嘱中的条款。
格兰特从律师微颤干燥的手中接过了纸张。这是一张略带光泽、有点厚实的奶油色便笺，在英格兰的随便一家乡村店铺都能买到。信的题头这么写着“肯特郡，梅德里，布里亚斯”，内容包括对于遗嘱修改附录的指示。她在加利福尼亚州留了一片农场，连同里面的牲畜和器具，还有五千英镑的一大笔钱，全都留给了一个叫罗伯特·斯坦纳威的人，这个人之前住在伦敦的自耕农路上。
“这个，”律师说，“如您所见，是在星期三写的。然后星期四的早晨——”他不再说了，语气意味深长。
“这有法律效力吗？”格兰特问。
“我没法提出异议。这完全是手写的，而且应该也签上了她的全名。签名是玛格丽特·皮茨太太见证的。条款极为清晰，行文格式也是正常稳定的。”
“没可能是伪造的吗？”
“完全没有这个可能。我十分清楚爱德华女士的笔迹——你也会发现这种字迹是有点特别，也不容易复制的——另外就是我也足够了解她的文风，这更加难以模仿。”
“这真是！”格兰特重新读了一遍那封信，简直不敢相信这信件的存在，“这可是大逆转啊。我必须尽快赶回苏格兰场。这就意味着今晚之前就要有抓捕行动了。”
“我跟着你去。”钱普尼斯说。
“很好，先生。”格兰特随即答应了，“如果可以的话，我首先要打个电话确认一下警司也在现场。”
接着他就去打电话了，心中的另一个自己说话了：哈默是对的。我们对待别人的态度确实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克雷的丈夫是一名在布利克斯顿工作的保险代理人，我们当然就不会觉得他可以驱车同行去参与警场会议了。
“警司巴克尔在不在警场，你知道吗？……哦……在三十分的时候？那还要等二十分钟了。那，你就通知一下，说探长格兰特获取了重要情报，想要马上开个会。是的，如果局长也在的话，跟他也汇报一下。”接着，他就挂了电话。
“谢谢你这么尽心尽力地帮助我们。”他说着，顺便跟厄尔斯金道了个别，“还有，如果可以挖出关于这个哥哥的消息，希望你可以通知我。”
接着格兰特和钱普尼斯顺着昏暗狭小的楼梯走下去。出来之后，阳光明媚热烈。
“你觉得，”钱普尼斯问着，把一只手搭在格兰特的车门上，“有时间喝一杯吗？我觉得我需要来点什么提提精神。这个早晨还真是——让人不舒服啊！”
“可以，当然好了。沿着堤岸过去的话，也不出十分钟。你想要去哪儿呢？”
“嗯，我的俱乐部就在卡尔顿府联排，但我不想碰到认识的人。而萨沃伊也并不怎么好——”
“这儿有一个不错的小酒吧。”格兰特说着，开车转了一圈，“这个时间点没什么人，挺安静的，也是可以让人身心舒展的地方。”
当他们转过一个街角的时候，格兰特看到了卖报人张贴起来的海报。《克雷的葬礼：史无前例的场面》《十个女士晕倒了》《伦敦同克雷告别》，还有（《前哨》的标题）《克雷最后的观众》。
格兰特照着油门一脚踩了下去。
“真是难以置信，太让人不快了。”坐在他身边的这个男人默默地说。
“是的，我能理解。”
“那些女人。我觉得人这种所谓伟大的物种也快到头了。虽然我们成功地经过了战争的洗礼，但是或许是用力过猛了。遗留给大家的，反而是一种疯癫状态。极大的冲击造成的后果偶尔也会是这个样子。”他沉默了一会儿，很明显又看了一遍那些标题，不过是在头脑中过了一遍。“我曾见过那些机关枪明目张胆地朝着军队扫射——在中国——也见过人们为反对大屠杀所作出的抗争。但是我现在所见到的，是一种为人所不齿的全民性的歇斯底里症，就充斥在这个早晨。而对于这一切，我内心却是异常激动的，这样的情感无法向你描述，并非因为这是——克莉丝，而是因为他们让我觉得作为一个人，是异常羞耻的，和他们是同一个物种，是心有愧疚的。”
“我之前也在想，时候还早，不会有什么示威游行吧。我知道警察们差不多都这么想。”
“我们也这么想。这就是我们选择那个时间点的原因。既然我已经亲眼瞧见了，我也就知道没什么能阻止这种事情了。这些人就是些疯子。”
他停顿了一下，干巴巴地笑了一下。“她从来都不怎么喜欢人。因为她发现人——其实是令人失望的，所以她才把自己的财产做了那样的分配。而她的那些影迷们在今天早晨做的这些事，也证明了她这么做确实是对的。”
这间酒吧如同格兰特说的那样凉爽、安静、轻松。没有人注意到钱普尼斯。仅有的六个人，有三个向格兰特点头致意，另外三个看起来小心翼翼。而钱普尼斯即使在悲痛之中，依然有敏锐的观察力，他说：“当你不想让人认出来的时候，你会去哪里？”格兰特笑笑，“我还没找到那样的地方呢。”他只好承认，“有次我搭着朋友的游艇在拉布拉多上岸了，当地乡村小店里的一个人对我说：‘探长，你的胡子变短一点了啊。’从此我也就不再抱什么希望了。”
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关于拉布拉多的事情，接着又说到了加莱里亚，这是钱普尼斯过去几个月待的地方。
“我过去总觉得亚洲还是未开化的状态，南美的一些印第安部落也足够原始，但是东欧可是把它们远远甩在了后面。不过，除了几个镇，加莱里亚还处于蒙昧的状态。”
“我觉得他们抛弃了自己最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格兰特说。
“瑞姆尼克？是的。等他的政党准备好了之后，他会再次出现的。这就是他们管理那种愚昧国家的方式。”
“他们有多少政党呢？”
“我觉得大约有十个吧，如果不算那些细分出来的子政党的话。而这种躁动不安的大煮锅里，有至少二十个民族，每一个都吵着嚷着要自治，但是所有人都是守着那种陈腐落后的观点不放。那可真是令人着迷的地方。你什么时候应该去看看的。他们的首都就像是商店橱窗——几乎就是他们所作出的模仿其他国家首都的复制品。戏院、电车、电灯，还有那壮观宏伟的火车站、电影院——但是你要是再往国家内陆走上二十英里，就会发现新娘交易了。姑娘们站成一排，各自脚边都放着嫁妆，等着最高的出价者把她们买走。我曾见到一个年老的村妇疯疯癫癫地从镇大楼的电梯里冲出来。她觉得自己中了巫术。于是人们就把她送去疯人院了。镇上贪污受贿，村子里封建迷信——但是还是一个大有前途的地方啊！”
格兰特让他继续说着，因为很开心能看到短暂几分钟的时间里，钱普尼斯把早晨的那种可怕景象忘记。而格兰特想着的，却不是加莱里亚，而是韦斯托弗。所以就是他干的了，那个相貌迷人易动感情的家伙！他从女房东那里搞来了一片农场，还有五千英镑，而且还不愿等，想要立马拿到手。格兰特现在的想法就是希望那人赶快死掉。从现在开始，罗伯特·帝斯德尔对于他来说，已经不是他拍在窗户上的绿头苍蝇了，而是想尽快解决的麻烦事，并且尽可能低调行事，不用惊动太多人。但在格兰特的内心深处，他又觉得有点难过，因为那个表面上和善可亲的帝斯德尔并不存在，他的情感显露，他的悲伤哀愁，只是因为可以早点撇清自己的嫌疑而松的一口气。对于会议的结果，还是稍有疑惑的。他们已经有足够的证据了。而在审判到来之前，他们会掌握更多证据的。
警司巴克尔同意他的想法，局长也表示了赞同。这个案子到此再清楚不过了。这个男人破产而无家可归，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于是他在最适当的时机选了一个有钱的女人。四天之后，他就在一份遗嘱里获得了自己的利益。在第二天的一大早，那个女人就去游泳了。他十分钟之后就跟了上去。当警方发现她的尸体时，那个男人已经消失了。他再次出现的时候，编造的谎言难以让人相信，什么偷车之后又还回来的鬼话。在死去女人的头发里发现缠着一枚黑色的扣子。而那个男人的深色大衣却不翼而飞了。他说是两天前有人偷走了。但是有个人指证说那天早晨，他就穿着那件深色大衣。
没错，案件已经足够完美了，时机、动机以及线索。
而唯一一个出面反对逮捕的人，让人觉得太奇怪了，因为居然是爱德华·钱普尼斯。
“这也太简单了，你不觉得吗？”他说，“我的意思是，凡是有点智商的人，会在第二天就动手吗？”
“你忘记了，爱德华勋爵，”巴克尔说，“如果不是这种机缘巧合，也绝对不会发生这种谋杀案的。”
“还有就是，对于他来说，时间很宝贵。”格兰特指出，“因为只剩几天了，那个别墅的租期就是月底。他知道这一情况的，而克莉丝汀也很可能不会再去游泳了。天气可能有变，要不就是她突然就有了去内陆看看的兴致。最关键的，她很可能下次去游泳的话，也不会选择一大早了。这样的安排简直就是完美的：清晨的海滩空无一人，蒙蒙的雾气刚刚升起。要是让这样的机会溜走那就太可惜了。”
是的，案子就是这样了。爱德华·钱普尼斯返回了他在摄政公园的那套房子，这是他从布雷默那里继承的财产，他外出游历的时候，就把那儿叫作家。而格兰特则把逮捕令放在口袋里，朝着韦斯托弗去了。

9
如果要说出托赛里最讨厌的一样东西，那就是警察了。穷其一生，托赛里都是个讨厌许多事的可怜家伙。当厨师助理的时候他讨厌餐厅经理，当上餐厅经理之后就开始讨厌管理层，升职管理层便讨厌更多的事情：主厨，潮乎乎的天气，自己的妻子，领班的小胡子，非要在早餐时间见他的客户——噢，太多了！但是这些远远比不上他对于警察的厌恶。警察搅了别人的生意，扰了他人的胃口。就连只看到他们从玻璃门走进来的样子，就足以让托赛里吃不下饭了。而只是想想每次新年自己给当地警方的“贺礼”，那些账单就已经够糟了——去年的情况是三十瓶苏格兰威士忌，三十瓶杜松子酒，两打香槟，还有六瓶白兰地——但是迄今为止，有些没受“照顾”的警官还是随意闯入，而且对于酒店小心翼翼维护的福祉也是漠不关心——这个，可是连托赛里厚厚的脂肪和飙升的血压也没办法承受的。
这就是他对着格兰特满脸堆笑的原因——托赛里的笑永远架在他的暴脾气上，就像是深坑之上紧绷着的绳子——他给格兰特递上一支还算不错的香烟。格兰特探长是想找新的服务生问话，是这样的吧？当然是了！现在是那个服务生的休息时间——从午餐到下午茶的空当——但是他肯定会立马把那人叫回来。
“等等！”格兰特说，“你是说那个人休息了？你知道他有可能去哪儿吗？”
“很可能就在他自己的房间吧。服务生们总喜欢歇歇脚，你懂的。”
“我在那儿见他也可以。”
“这当然没问题，托尼！”托赛里在路过办公室的时候，叫住了一个侍从，“把这位先生带上那个新服务生的房间去。”
“谢谢！”格兰特说，“我下来的时候你还会在这里吗？我想我也应该和你谈谈。”
“我会在这里的。”托赛里的声音里有一种夸张的顺从，他一边甩甩手，一边笑得更厉害了，“上星期是因为厨房里刺伤人的事件，这个星期是——什么呢？偷窃还是党派纷争？”
“我一会儿就告诉你，托赛里先生。”
“我会在这儿的，”他的笑开始极度扭曲，“但是不会待多久的！没多久，我要去敲定一桩买卖，买回来那种放进槽里六便士就会有饭出来的东西。是的，就是这种东西会让我高兴。”
“但即使是那样，也会有损坏的硬币的。”格兰特这么说着，跟随托尼一起进了电梯。
“桑格，你跟我来。”他们穿过忙碌着的大厅时他说道，“威廉姆斯，你可以就在这儿等我们。我们会带他从这边出来的，要不从服务生那边走会有更多骚乱的。没有人会注意到的。有车子等着吗？”
“是的，长官。”
格兰特和桑格进了电梯。有那么几秒钟，气氛突然静默下来，格兰特有了时间，他开始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出示逮捕令，也没有告诉托赛里自己来这里的原因。这本该是他的惯常程序。为什么对于胜券在握他会如此焦躁不安呢？是不是只是他苏格兰血统中自带的精明导致，还是说这是一种不祥之感，预感到了——什么呢？他也不清楚。他只知道此时此刻，自己已经等不及了。随后应该会知道原因的。他必须亲手抓住那个人。
静默之中，电梯轻缓上升的声响，就像是有人徐徐拉起了幕布。在这栋高耸韦斯托弗的海洋酒店的最顶层，便是服务生们住的地方：屋顶下是一排紧锁着的单间。当侍者伸出骨瘦如柴的拳头准备敲门时，格兰特制止了他：“好了，谢谢你！”他说完，侍者和电梯工便坐电梯下去了，下面就是那个喧嚣奢华的大厅。现在只剩两个警察了，他俩站在空荡荡的棕垫上。这里异常安静。
格兰特敲响了门。
帝斯德尔冷冰冰地说请进。
这间屋子太小了，格兰特不自觉地想到，等着帝斯德尔的牢房，也不过如此吧。床和窗户分别在两边，远处那面墙上有两个壁橱。帝斯德尔穿着长袖衬衫躺在床上，鞋子放在地板上，被单上倒扣着一本书。
他本以为进来的是自己的同事。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看到是格兰特，他就张大了眼睛，当看到格兰特身后还跟着桑格的时候，他的眼神明显意识到了什么。
还没等格兰特开口，他就说：“你们不会是来真的吧？”
“没错，恐怕就是这个样子了。”格兰特说。接着读了例行通告和警示，而帝斯德尔把脚悬在床边，明显没有听进去。
格兰特读完的时候，帝斯德尔慢悠悠地说：“我觉得这就像是在迎接死亡。有点太不公平了，不过还是无法避免。”
“你怎么就能这么确定我们来这儿的原因呢？”
“要是过来问候我的健康状况，也不需要两个人吧。”他的声音稍稍提高了一些，“我想知道的是你们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要针对我？你们没办法证明那个扣子是我的，因为那本来就不是。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们的发现，这样不管是什么起码我都可以为自己辩解一下。如果有了新证据，你们当然要找我要个解释的。我有知情权，难道不是吗？不管我到底能不能解释得通。”
“你没有什么好辩解的，帝斯德尔，最好准备跟我们走一趟吧。”
帝斯德尔站起来，他依旧觉得发生这些太不可思议了，现在自己的脑子里就是一堆糨糊，“我不能卷进这些破事里，”他说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服务生制服，“换下衣服可以吗？”
“可以，换件衣服，随身带点东西。”格兰特经验老练地摸了摸他的口袋，然后两手空空地伸出来，“但是你就在这里换。别磨蹭太久，明白了吧？你可以在那边等一下，桑格。”他加了一句，之后把门打开，让桑格出去，而自己则走到一旁靠着窗台。这里离地面有一段距离，在格兰特看来，帝斯德尔是会自杀的那种人。他没有足够的勇气硬着头皮撑下去，也没有足够的虚荣心来不计代价让自己成为公众焦点。肯定就是那种“我死了之后大家都会伤心难过”的类型。
格兰特现在没怎么注意他了。在别人看来，他应该只是一个寻常访客，在和朋友的随意交谈中，自然而然靠在了窗边。而事实上，他是在准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不过这其中并无兴奋激动之感。帝斯德尔从床底拖出行李箱，不假思索地换上了自己的粗呢衣服还有法兰绒裤子。格兰特觉得如果这个人要是携带毒品的话，应该是藏在工作服的某处，于是他不由得轻松了一些，因为制服早扔在一边了，这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帝斯德尔默不作声地走了过来。
“对于今后的生活，我应该不需要担心了，”帝斯德尔说，“似乎这种浑蛋的程序还是有一点不那么浑蛋的地方。顺便问一下，我没钱没朋友，律师要怎么办呢？”
“会给你请一个律师的。”
“就像餐桌上会提供餐巾纸一样，我明白了。”
他打开离格兰特最近的那个壁橱，从挂钩里取下一些东西，放进了行李箱。
“至少你可以告诉我，我的动机是什么吧？”他突然说道，就像是猛地有了一个新想法，“你们也许会把扣子弄错，甚至会希望那件本就没有那颗扣子的大衣上有那个玩意儿，但是你们也不能凭空就给我安上一个动机吧！”
“所以，你没有动机？”
“当然没有了，绝对没有。上星期四早晨发生的那件事对我而言，是一生中最为糟糕的事。我本觉得这在一个门外汉看来都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你也完全不知道克雷在遗嘱修改附录里面，是给你留了农场和一大笔钱的。”
帝斯德尔原本还在整理衣物。现在他突然停下了，虽然手还抓着衣服，但是神色已经呆呆的了，转而盯着格兰特。
“克莉丝那么做了！”他说，“不，不，我是不知道。她简直是太好了。”
一瞬间，格兰特心里起疑了。刚刚帝斯德尔的一连串反应没有丝毫破绽。时间把握、神色变化、手势动作，专业演员都没办法做得更好了。但这疑虑也是一闪而过。他又交叉了一下腿，顺便动了动身子，想起了自己知道的那些谋杀犯表现出的美好与无辜（比如说安德鲁·哈梅，他专门和女人们结婚之后把她们溺死，而且他看起来就如同唱诗班的独奏者那样纯洁。另外还有别的人，甚至要伪装得更加美好但本质却罪恶），于是他冷静下来，恢复了抓到凶手的侦探本色。
“所以，你们已经掌握了完美的动机。可怜的克莉丝！她一定觉得这样做是在帮我一把呢。我到底能不能为自己辩护呢，你知道吗？”
“这不是我说了算。”
“我对你还是相当尊重的，格兰特探长。我想，如果要是上了绞刑架，再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可就是徒劳了。”
他把近处的壁橱门关上，打开了另一个。门是朝格兰特这边开的，所以他没办法看到壁橱里面的样子。“但是你有一点让我失望了。我本以为你是个不错的心理分析师呢，你知道的。当我给你讲星期六早晨我的生活起居时，我是真心觉得你判断力极好，绝对不会认为我是嫌疑犯的。现在我明白了，你也不过是个普通警察而已。”
他把手放在壁橱的门把上一动不动，接着弯腰钻进去，像是要从地面的地板拿出鞋子。
接着一阵刮擦声，钥匙被拔了出来，壁橱的门一下子关上了，即使格兰特飞奔过去也无济于事，门从里面反锁了。
“帝斯德尔！”他大喊，“别干傻事！听到了吗！”他脑子里飞快闪过几种解毒方法。噢，天哪，他真是太傻了！“桑格！帮我把这门撞开，他把自己锁进去了。”
于是这两个男人合力撞向了门。但他们拼尽全力，门丝毫没有动静。
“听我说，帝斯德尔，”格兰特气喘吁吁地说，“喝毒药是白痴才会干的事。我们会尽快给你解药的，所以说你这样折磨自己根本没有意义。最好想清楚了。”
但是门依然紧闭。
“拿消防斧过来！”格兰特说，“我们上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就在走廊尽头的墙上。快！”
桑格撒腿就跑，不出八秒钟就拿来了斧头。
第一斧子下去的时候，一个帝斯德尔的同事衣衫不整、睡眼蒙眬地从隔壁出来，对他们说：“你们吵什么吵，好像警察来了一样！”
“嘿！”看到桑格抓着斧子之后，他继续说，“真是见鬼了，你们以为自己在干吗？啊！”
“走开，你这个蠢货！这壁橱里有个人正自杀呢。”
“自杀！壁橱？”这个服务生困惑地挠挠头，好像是没睡醒的孩子，“那才不是壁橱呢！”
“不是壁橱？”
“当然不是了，那个是你们叫的——暗室楼梯。你懂的，火灾逃生的时候用。”
“天哪！”格兰特说着，冲向了门口。
“那出口是哪里呢——楼梯的出口？”他叫回了那个服务生。
“在通向前厅的那个走廊。”
“有八层，”格兰特对桑格说，“应该是电梯快一点。”他提醒说，“如果他要从门口出去的话，威廉姆斯会拦住他的。”他这样自我安慰着。
“长官，威廉姆斯从没见过他。至少我觉得他不会拦。”
他急了，骂骂咧咧扔出了几个词，那是在他法国参战之后就忘记的字眼。
“在后门值守的那个人认识他吗？”
“哦，是的，长官。所以他才在那里，就是为了截堵。但是威廉姆斯警长只是等我们而已。”
格兰特瞬间哑口无言了。这时电梯上来了。
三十秒之后，他们就抵达了大厅。
威廉姆斯红扑扑的脸上写满了欢乐的期待，这说明最糟的情况还是发生了。显然，威廉姆斯没有拦住任何人。
人们来来往往，相聚分别，在餐厅喝茶，去日光室吃冰激凌，去酒吧买醉，在里昂厅邂逅不同的人，与他们品茶——海洋酒店的大厅全是美国的格调，这里熙熙攘攘的住客也是同样的风格。
要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引人注目，必须倒立行走才行得通。
威廉姆斯说五分钟之前，有个棕色头发的年轻人离开了，他没戴帽子，穿着粗呢夹克和法兰绒裤子。实际上，是两个人出去了。
“两个人！你是说他们俩是一起的？”
不，威廉姆斯的意思是有两个符合描述的人分别出去了，就在五分钟之前。如果这样的话，说明还有另一个人。
没错，还有另一个人。看着威廉姆斯，格兰特觉得失望之感像一个浪头把他从头到脚都打湿了。是的，确实可能是其他人。而就在这一刻，单单是肯特郡，符合帝斯德尔那样外貌的人就有一万个了吧。
格兰特理了理思绪，打起精神，之后极不情愿地去设置警戒线了。

10
这是赞米·霍普金斯一生中最大的独家新闻了。当天晚上，街上卖的报纸就刊登了高德斯绿地一大群影迷的恐怖之态——美杜莎蛇妖一样的头，全都是近景，在镜头下尖叫着：头发蓬乱，像是拿着长长锁链的复仇女神，张牙舞爪，充满恨意——他们觉得自己拍摄得很棒。当然了，今天没什么事比克雷的葬礼更重要了。摄影师们无比自豪，他们绝对可以拿出来炫耀了。
但是霍普金斯尾随格兰特从威格摩尔街到东方事务所，再到坦普尔，再到苏格兰场，也不是没有目的的。他在转角处停下来，给那个跑腿的人钱叫他盯着警场，如果格兰特出来时就暗示自己，这样做也是有他自己的考虑的。他也是故意跟着格兰特一路走到韦斯托弗的。“克雷案确为谋杀！”《哨兵报》的海报大肆报道，“克雷案确为谋杀：逮捕凶手！”于是人群全都围着激动的报童打转了，而在另外一些报社里，人们全在扯着头发，吵嚷着解雇的事情。主编已经怒不可遏了，记者们再怎么解释也是徒劳的，因为苏格兰场说过要发布新闻首先要知会他们。所以主编们想知道，付给这些记者们薪水到底是干吗的？就安安稳稳坐着然后接电话，让别人告诉自己一些官方通报之类毫无价值的信息吗？他们觉得自己是谁啊！无所事事坐享玩乐的官员吗？
但是赞米可是大受给自己付薪水的老板的赏识。他也入住了海洋酒店——比格兰特的住处要富丽堂皇得多。格兰特在这里只有一间卧房，而且不久之后，他大概就要常驻警局了——这全都要感谢克莉丝汀·克雷的星座给她注定了这样一种不同寻常的结束方式。
至于格兰特，他知道——如同他先前预料的那样——自己会在铺天盖地的汇报消息里忙得不可开交。截至星期二，几乎已经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每个角落都有人看到了帝斯德尔，而到了下午茶时间，又有人在苏格兰看到了他。之前还有人发现他在约克郡一条溪流之上的桥边钓鱼，在目击者靠近的时候，他还用帽子遮住了脸，极度让人怀疑。有人则看到他从阿伯里斯特维斯的一家电影院走出来。有人说他在林肯租了一间房，没有付钱便走了（格兰特注意到，他经常不付房租就离开）。在洛斯托夫港，他让人带他乘船离开（在其他六七个地方，也是同样的情况。付不起房东太太房租和想离开这个国家的年轻人真是太多了，让人伤脑筋）。还有人说他死在了潘瑞斯附近的荒郊（针对这个情况，格兰特浪费了一个下午的美好时光去核查）。有人说他还醉醺醺地躺在伦敦的小巷子里。有人说他在海斯、格兰瑟姆、路易斯、汤布里奇、多切斯特、阿什福德、琉顿、艾尔斯伯里、莱切斯特、查塔姆、东格林斯特德，还有伦敦的四家商店里买过帽子。有人说他也在斯旺和埃德加斯买了一包安全别针。有人说他在阿盖尔街的一个快速供应午餐的柜台买了蟹黄堡，在海斯汀斯的一家面包店买了两个面包卷和一杯咖啡，在海沃思的小酒馆买了面包和奶酪。人们的情报显示，他几乎把所有能想到的地方的东西都偷了一遍——包括一个克罗伊顿玻璃瓷器屋的雕花酒瓶。当警察问那人为什么觉得帝斯德尔会偷酒瓶的时候，那人说因为这是大型武器。
警局的电话发疯一样不停响着，还有邮件、电报、无线电报，自顾自出现的人们，所有的信息就这么一股脑儿涌进来。十分之九都是没用的情报，不过每一条都是需要核实的，其中一些在确确实实证明无用之前，还要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格兰特看着一堆一堆的报告，情绪有点失控了。
“稍稍一下不注意，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他说。
“长官，打起精神来吧，”威廉姆斯说，“还可能更糟呢。”
“可能更糟！你能告诉我在你看来，还可能发生什么，会让眼前的情况更可怕吗？”
“哦，那个，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哪个疯子来自首，浪费我们的时间。”
但是紧接着第二天，就有疯子来了。
格兰特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看到有个大衣上满是露水的人被带回了警局，之后就看到威廉姆斯神秘兮兮地关上了门，之后又神色奇怪地朝他走来。
“发生什么了，威廉姆斯？”他的问话里满是期待。
“疯子来了。”威廉姆斯说。
“谁？”
“来认罪的人，长官。”现在威廉姆斯的声音里有了一些愧疚，似乎就是昨天他提到了这种事，才为警局带来灾祸。格兰特闷声叹了口气。
“长官，他不是个普通人。十分有趣，还很时尚。”
“你是说外表还是内在？”
“哦，我说的是那女人的衣着，长官。”
“女人！是女人吗？”
“是的，长官，是一位女士。”
“把她带进来。”这件事有点激怒他了。这种神经病的女人怎么敢为了自己变态恶心的趣味来浪费他的时间呢？
威廉姆斯打开门，带进一个衣装亮丽时髦的人。
是朱迪·赛勒斯。
她没有说什么，但是走进来的时候，略带愠色的脸庞，显然是在深思之中。格兰特看到她，虽然很惊讶，但是也在想，她这样整洁的外表之下，内心是多么地与世俗相悖。她对世界充满了憎恨，尤其是对她自身的命运，这点格兰特也十分清楚。
格兰特默默拿出一把椅子。他现在的样子让人挺害怕。
“好了，警长，”他说，“这里没你什么事了。”威廉姆斯离开后，他转向朱迪：“你不觉得这有点不公平吗，赛勒斯小姐？”
“不公平？”
“一天二十四小时里，有二十三个小时我都在处理极其重要的工作，你却要向我们假自首来浪费我的时间。”
“不是假的。”
“这太假了，我现在太想把你打发走了，就是几句话的事。”
格兰特起身准备开门的时候，朱迪拦住他，“你不能这样。我会去别的警局，他们还是会把我送到你这儿来的。你看，人就是我杀的！”
“哦，不，不是你干的。”
“为什么不是呢？”
“有一点，你不在事发现场附近。”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儿。”
“你肯定忘了吧，周六晚的那次谈话。很明显星期三晚上你就待在彻西区的济慈小姐家。”
“我去那里只是为了喝杯鸡尾酒。我很早就离开了，因为莉迪亚要去河边参加一个聚会。”
“即使是那样，在第二天清晨刚过，你也不太可能出现在韦斯托弗附近的海滩上。”
“就算我第二天去了英格兰南部，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吧。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是开车去的。你可以去我的公寓打听。和我合租的女孩会告诉你，我星期四那天直到午餐时间才回去。”
“这也很难证明你有谋杀的动机。”
“这些就能证明。我开到峡谷，藏在树林子里，一直等着她来游泳。”
“你是这么干的，当然了，还穿了男人的大衣？”
“是的，虽然我不清楚你是怎么知道的。开车太冷了，我就穿上了我哥哥放在车上的一件大衣。”
“你是穿上之后才下去海滩的吗？”
“是的。那时简直冷得让人发抖。我可不喜欢早晨的时候游泳。”
“你是去游泳的？”
“我当然是了。我站在岸上的话就没办法淹死她了，是吧？”
“然后你就把大衣丢在海滩上了？”
“哦，不是的。”她精心策划的语气里是结结实实的嘲讽，“我穿着去游泳了。”
格兰特又倒吸了一口气。一瞬间，他突然有点战栗。
“所以你穿了浴裙，然后披着你哥哥的大衣走下沙滩，接着——然后怎么样呢？”
“她游的路线还算平缓，我就跳进去，追上她，把她淹死了。”
“怎么淹死的？”
“她说，‘嘿，朱迪。’我说，‘嘿’。接着我对着她的下巴轻轻来了一下。我哥哥教过我，击打一个人的下巴，可以弄昏他们。所以我就潜下水，在水底抓着她的脚踝，然后她就淹死了。”
“非常简洁，”格兰特说，“这全是你编出来的吧，不是吗？你也要给自己编一个动机吗？”
“哦，我只是不喜欢她。我讨厌她，如果你想知道动机的话，她的成功，她的样子，她的自我满足。她一直招我讨厌，直到有天我没办法忍受了。”
“我明白了。那你能不能解释一下，都策划了这么一场精心的谋杀了，为什么还要冷静地来这里把自己置于死地呢？”
“因为你抓错了人。”
“你的意思是因为我们把罗伯特·帝斯德尔抓起来了，这样就能解释一切了。鉴于你浪费了我珍贵的几分钟时间，现在你应该要给我点补偿，同时你也可以回去好好生活了。好了，告诉我吧，关于帝斯德尔，你知道些什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除了一件事，他是这世上绝对不会谋杀别人的那一个。不管是什么原因。”
“你挺了解他的嘛！然后呢？”
“不是的，我根本不了解。”
“你们不是——朋友吗？”
“不是，也不是情人，如果你觉得是这种关系的话。鲍比·帝斯德尔并不知道我，除了曾给我递过一杯鸡尾酒之外。”
格兰特的语气变了：“但就是这样的关系，你还是要把他拉离这个泥潭？”他说着，表情十分和善。
对于格兰特的和善，朱迪突然显示出憎恨：“如果你杀了人，你不会去自首，然后帮一个无辜之人洗清罪责吗？”
“这就取决于我觉得警察到底有多傻了。你低估我们了，赛勒斯小姐。”
“我觉得你们好多人都是白痴。你们抓了一个清白无辜的人。你们还忙着围捕他，把他逼向死路。而现在有人诚心诚意向你们自首，你却听不进去。”
“那个，你看，赛勒斯小姐，关于一个案子的诸多事情，总有一些是警方内部消息，在报纸上你是看不到的。你犯的错就在于你是根据报纸的报道自己编出来一个故事。还有一件事情是你不知道的，一件你忽略遗忘的事。”
“我忘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克莉丝汀·克雷的藏身之地。”
“人是我杀的。”
“好了。这就是我的重点。现在——我还有事情要忙。”
“所以我的说辞你都不信。”
“哦，是的。大多都不可信。星期三的一整晚你都不在家，可能是去游泳了，你在星期四午餐时间回来。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指向一桩谋杀。”
她站起来，极不情愿而又懒懒散散，接着她掏出口红。“好吧，”她一边涂着嘴唇一边拉长语调，“为了吸引公众注意力下的赌注失败了，我觉得后半辈子我也只能继续演金发傻妞儿了。我买了往返的车票，这件事做得还是不错的。”
“你可不要捉弄我。”格兰特说。为她开门的时候，格兰特的笑容还不算太严肃。
“好吧，还有，你说的这些可能全没错，但我还是要打击一下你，”她大喊着，“你要觉得是他干的话就大错特错了。错得太离谱了，直到案子结束，你的名声都会因此而跌落谷底的。”
她和目瞪口呆的威廉姆斯还有两名警员擦身而过，接着便离开了。
“唉，”威廉姆斯说，“这是第一个。人们真是奇怪，不是吗，长官？你懂的，要是我们对外宣布我们想要找的那件大衣上的扣子不见了，肯定就会有人把自己大衣上的扣子扯下来然后交到这里，只是为了找乐子。好像没有这一堆事，情况也不会更糟一样。不过，长官，她也不是寻常的人吧。”
“不是。你觉得她是什么人，威廉姆斯？”
“音乐喜剧演员，一心想出名，铁石心肠。”
“全都错了。是正统剧的演员。厌恶职业生涯。心软，可以自我牺牲的那种心软。”
威廉姆斯看起来有点垂头丧气。“当然了，我又没机会跟她谈一谈。”他提醒格兰特。
“不是。看外表就可以了，威廉姆斯。我希望这件案子我也可以拨开迷雾看清楚。”他坐下来，拨弄了一下头发，“你会怎么做呢，威廉姆斯，要是你从海洋酒店脱身的话？”
威廉姆斯明白他指的是帝斯德尔。
“我肯定会在某个地方搭上一辆拥挤的公交车。碰上的第一辆就行。甩掉人群，然后就那样走，表现出知道目的地的样子。实际上，不管去哪里我都会露出一副知道路的神态。”
“然后呢，怎么做？”
“我大概会再搭一辆公交车然后远离镇子。”
“你会离开市区，对吧？”
“没错！”威廉姆斯惊讶地说。
“要是在开阔的乡间，一个人会更加显眼的。”
“乡间有树林。实际上，这个地方的树林足以让一个人藏身。要是走到艾诗坦森林那么靠西的话，那我会带着一百个人去好好把艾诗坦搜一遍的。”
格兰特摇摇头：“要有食物，还有住的地方。”
“露宿也没问题，现在挺暖和的。”
“现在离他逃走已经过了两晚。如果是去乡村的话，现在看起来也应该是筋疲力尽了吧。但是他真的是这个状态吗？你注意到有人汇报说他买剃须刀了吗？有可能他是和朋友在一起。我觉得——”他盯着朱迪坐过的那把椅子出神了，“但是不对！她不会冒险做这种虚张声势的事情。没有必要。”
威廉姆斯暗自希望格兰特能回酒店好好睡一觉。他心里太在意抓捕帝斯德尔失败的这件事了。即使人们竭尽全力，也会发生错误，大家都明白这不是格兰特的错。他身后还有苏格兰场这个坚强的后盾。为什么要为这种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事情焦虑，而变得病恹恹的呢？不过当然了，还是有一两个爱挑刺儿的人——想得到他职位的那么几个——但是也没人会在意他们。每个人都明白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不是格兰特的错，大家心知肚明。为了一点小失误，就这样没日没夜地拼命工作，可真是有点傻了。
若一个警察的心会觉得疼，那么威廉姆斯那颗坚实的心，就是为他上司而疼的。
“你可以不用管这倒胃口的东西了。”格兰特是在说那件大衣，“这衣服至少都有二十年了，过去十年里扣子就掉得一颗不剩了。你知道的，威廉姆斯，还有一件事情让我有疑惑。在海滩上的时候，那个人穿着大衣，但是在回来的时候，大衣却不见了。他应该是在路上把衣服扔了。据我所知，那条路并不是十分宽阔。对他来说，也没有时间走到远处去扔。他太着急了，自己要赶快回去遮掩逃跑之后留下的罪行。但是，我们仍旧没有找到大衣。两个鸭子池塘，都好好抽干找过了。有三条溪流，但是太浅了，一分钱都藏不下，纸船也没办法浮上去。挖开了水沟，细查了花园的围墙，翻找了两边的矮木丛，仍旧一无所获！他到底是怎么处理的？你会怎么处理呢？”
“烧掉它。”
“时间不够，而且衣服还潮湿。大概湿淋淋的。”
“把衣服弄成小卷儿，把它叉在树枝上。因为大家一般都习惯在地上找东西，所以没人会注意的。”
“威廉姆斯，你真是个天生的罪犯。把你的想法告诉桑格，然后叫他今天下午的时候证实一下。比起帝斯德尔来说，我更想要那件大衣。实际上，我必须拿到它！”
“说到剃须刀，你难道不觉得，可能是他自己随身带了吗，长官？”
“我没有想到。他当时也没考虑到吧。但是我当时也没想到他居然敢把门反锁。我还是站在自杀这个点上思考的。他的东西在哪儿？”
“桑格把东西带来了，就在那边的箱子里。他的所有东西。”
“去看看他的剃须刀在不在里面？这也就可以了解他用不用刮胡子了。”
结果箱子里没有剃须刀。
“很好！”格兰特说，“谁想到了呢？‘探长，你可真是让我失望，’他这样说着，把剃须刀悄悄藏到口袋里，然后就在世界级优秀警探的监视下计划出逃了。我完全错估了那个家伙，警长。全都错了。我第一次审讯他的时候，只觉得他是个歇斯底里、全凭冲动行事的人。接着，在知道遗嘱的内容之后，我改变了想法。不过我还是觉得他是个‘可怜虫’。但是现在我明白了，他就是在我眼皮底下上演了这么一出——而且还真的成功了！这件事根本不是因为帝斯德尔才搞砸的，是因为我！”
“长官，振作一点。我们只是暂时走了霉运。但是我和你，就我们两个人，我发誓我们会把这个冷血残酷的家伙绳之以法。”威廉姆斯急切地说道。他完全不知道，让杀害克莉丝汀·克雷的凶手伏法，伸张了正义的居然是肯萨斯城一个没什么头脑的小个子女人，而她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两个警察。

11
艾瑞卡踩下刹车，把她这辆不体面的小车子停下来。接着又往后倒了几码，最后把车停到合适的位置。她颇有兴趣地观察着草丛和荆豆中隐约可见的一个男士靴子的鞋底，接着又在这空旷的荒野之地沉思了一会儿。阳光洒在几英里长的笔直白垩质街道上，街道两旁种满了虎尾草和海石竹。
“你可以出来了。”她说，“这附近没有人。”
靴子的鞋底消失不见了，在灌木丛的上方出现了一个男人惊慌失色的脸庞。
“我真的是舒了一口气。”艾瑞卡说道，“一瞬间我以为你可能死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是说我出现之前，怎么知道的？”
“没错。你鞋底的面上有些弯弯曲曲的线，还挺有趣，应该是之前标记价格留下的痕迹吧。你躺在父亲办公室的地板上时，我就注意到了。”
“哦，是的！当然，你就是这样子的，是个出色的侦探。”
“而你，是个逊色的出逃者。没人会注意不到你的脚的。”
“你没给我多长时间。直到你的车靠近我的时候，我才隐约听到声音。”
“你绝对是个聋子。可怜的蒂尼，她就是郡里的一个笑话，就像是米德薇太太的帽子，还有老达因先生的海贝藏品一样。”
“蒂尼？”
“是的。之前她的名字叫克里斯汀娜，但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发生了。你可能没能听到她的声响。”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睡了一两分钟。我——我太缺觉了。”
“是的，我也这么想。你饿吗？”
“这单纯就是句问话呢，还是——还是说你要给我点吃的？”
艾瑞卡走到车的后面，拿出了半打面包卷，一罐子口条，半磅黄油，还有四个西红柿。
“我忘记拿开罐器了，”她说着，把口条递给他，“但是如果你用打火石使劲敲盖子的话，就会砸出一个洞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切开一个面包卷，然后就开始在上面抹黄油了。
“你会常常带着食物吗？”他语气疑惑地问道。
“哦，一直这样。我是个容易饿的人，而且我经常从早到晚都不在家。这是刀，把口条切成大片，然后放在上面。”她递给他抹好黄油的面包卷然后说着，“用完之后再把小刀给我，我要切另一个卷。”
他听从吩咐还回了小刀，接着就又开始忙碌了，她礼貌性地忽视着他，这样他就不用故意装出冷漠的样子了，因为要让他现在装的话实在是有点困难。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你应该知道所有这些事都是极其不对的。”
“为什么不对呢？”
“一方面，你是在救助一个在逃犯，这行为本身就不对，而且你是警察局长的女儿，这样罪责就要加倍了。另一方面——这个更糟——如果我正如他们所言是穷凶极恶的罪犯，那此刻，你就身处险境了。你不应该做这些事的，你知道。”
“如果你真是个凶手，那么对于再犯一桩案也不费什么力气吧，这样就可以让我永远闭嘴了。”
“如果已经杀了一个人，我觉得就不会轻易停手了，毕竟到最后只要接受一次绞刑。所以你觉得不是我做的？”
“我敢肯定不是你。”
“怎么就这么肯定呢？”
“你下不了手。”
“谢谢你。”他感激地说。
“我可不是夸奖的意思。”
“噢！哦，我明白了。”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支离破碎，“不那么好听，却还是有点鼓舞人心的。乔治是你的一个祖先吗？”
“乔治？哦。不，不是的，我最擅长的可就是说谎了。”
“那么你今晚就要这么干了。除非你扔下我不管。”
“我觉得根本没有人会找我问话的。”她说着，选择性地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话，“还有就是，我觉得你留络腮胡并不合适。”
“我自己也不喜欢。我带了剃须刀，但是没有肥皂和清水的话也是白费。我想，你车里应该没有肥皂吧。”
“恐怕是没有。我洗手没像吃东西那么频繁。但是在瓶子里有可以起泡的东西——大家叫它雪花莲——之前我换方向盘的时候就是用这个洗手的。大概可以用吧。”她从车子的口袋里把瓶子取出来，“你肯定比我之前想的要聪明得多，你知道吧。”
“是吗？那么实际上我有多聪明？”
“从格兰特探长的眼前脱身的啊。父亲说，他可是这个行业的佼佼者。”
“是的，我也觉得他大概是这样。要不是碰巧得知我居然要被关起来，要不是这件可怕的事，我是绝没有勇气逃跑的。但事情就是这样了，那半个小时对我来说，是最刺激不过的了。我现在终于知道生活忙得团团转是什么意思了。之前我只是觉得有钱，干自己喜欢的事——一天要干二十件不一样的——就算是团团转了。但是我当时果然什么都不懂。”
“她是个好人吗，克莉丝汀·克雷？”
他看起来有点烦躁。“你就这么切换话题了，没错吧？是的，她是个极好的人。”他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的食物，“你知道她做了什么吗？她在加利福尼亚州给我留了一处农场，她知道我没有钱，而且还讨厌办公室的工作。”
“是的，我知道。”
“你知道？”
“嗯，我之前听父亲和其他警察讨论过。”
“哦。哦，这样……那你还是相信我不是凶手吗？那在你眼中，我一定是个贪便宜的人。”
“她非常美丽吗？”
“那，你是没见过她喽？我是说，在屏幕上。”
“没有，我想是没见过。”
“我也没有。这挺可笑的，对吧？我觉得，漫无目的地四处流浪，很容易就错过一些电影。”
“恐怕我是因为不常光顾影院，好的电影院离我家挺远的。来，再多吃点口条。”
“她好心好意送给我这么大一个人情——克莉丝。这太讽刺了，不是吗？她的礼物却变成了我的死亡通缉令。”
“我想你是不是对于谁是凶手一点头绪也没有？”
“没有。她的朋友我一个都不认识，你知道的。她只是在一个晚上偶然把我接回去而已。”他打量着眼前这个学生模样的姑娘，“我想你遇到这种情景是不是有点害怕？”
“哦，不会的。如果你们彼此喜欢对方的相貌，就不会了。我原本就是按照相貌判断事情的。”
“我潜意识里觉得警察大概犯了个错——我是说，也许只是一个意外。如果你见过那个乡村的早晨，你就会知道那里完全是一片荒芜。至少要一个小时之后，人们才会陆续醒来。在那个时间点要出去行凶，还是在海边，简直不敢想象。而那颗扣子，毕竟可能也只是个意外。”
“如果你的大衣恰好是有扣子的，就可以证明你和那事情没什么关系了吧！”
“是的，我这么想。看起来这就是警察所有的证据了。”他轻轻笑了一下，“但是你了解的情况比我多吧。”
“你丢了的时候人在哪里——我是说丢了大衣的时候？”
“我们有一天去了迪姆丘奇：是星期二的时候。我们把车子停下，沿着海堤走了约半个小时。我们的大衣一般就放在车子后面。在回家路上，给车加油前，衣服还是在的，我还转身帮克莉丝拿了之前她上车时扔下的钱包。”突然，他的脸变得通红。艾瑞卡惊讶地看着他，之后两人便陷入了尴尬。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原来默许让女士付钱，比起谋杀指控更让他羞愧难当。“但是大衣就不见了，”他急匆匆地继续说着，“所以只可能是散步的时候丢了。”
“是吉普赛人偷的吗？”
“我觉得不是。我没有看到吉普赛人，更像是普通过路人干的。”
“你的大衣有什么专属特征吗？你知道，你要证明给警察的。”
“内衬上有我的名字——就是那些裁缝的标签，你知道的。”
“不过如果要是衣服偷走之后，他们肯定会立马把名字扯掉的。”
“是的，是的，我也这么觉得。不过还有另一个特征，在右侧口袋的下方，有一个烧焦的小洞，是有人用烟头烫的。”
“这个更好，是吧！这个特征更方便锁定。”
“如果大衣找到的话。”
“不过，没有人会偷了衣服之后，只因为警察想要，就拱手交到警局的。而且警察也不会调查人们身上穿着的大衣，只是在丢弃的那些里寻找。到现在为止，没有人为找到你的大衣做什么努力。我是说，站在你的角度考虑去找大衣。这应该是你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
“那，我能做什么呢？”
“投案自首。”
“什么？”
“自首啊。然后，他们会给你派一个律师什么的，然后寻找大衣的工作就可以交给律师了。”
“我不能那么做，就是不能那么做。你——名字——是什么？”
“艾瑞卡。”
“艾瑞卡。只要一想到被扔在牢里，我就会觉得紧张。”
“是幽闭恐惧症吗？”
“没错。不过只要我知道自己可以出去，我是不会在意幽闭空间的。山洞或是什么的，都没关系。但是若真的把我关起来，那我除了坐着胡思乱想，就别无他法了——我只是真的没办法接受。”
“嗯，我知道你没办法接受，如果你有那种感觉的话。不过真是遗憾，因为这是最为合理的方式了。现在，你准备怎么做？”
“我想，还是继续露宿吧，还没到下雨的时节。”
“你没有朋友可以照看你一下吗？”
“在我现在被指控谋杀的情况下？没有的！你真是高估人类的友情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用惊讶的声音说，“不，不，也许你没有。只能怪我之前遇人不淑吧。”
“那我们最好定一个明天见面的地点，然后我再给你多带点吃的。如果你愿意，就在这儿吧。”
“不！”
“那在哪儿？”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不会再见面了。”
“为什么？”
“这样下去你会被定为重罪的，或是其他什么罪。我不知道惩罚到底会多重，但足以让你进监狱了。所以，不能再见面了。”
“不过，我想要把食物从车里扔出去的话，你也不能拦我。我已知的法律可没有不准许扔食物的。明天早晨，我的车里恰巧会有奶酪、面包还有些巧克力掉出来。现在我得走了。这地方太偏僻了，要是把车子在这里停太久的话，总会有人跳出来问东问西的。”
她把吃完东西之后的垃圾清理装好放进了车里，然后就上车了。
他动了动，站起身来。“别做傻事，”她厉声说道，“蹲下。”
他跪着转了转身子。“好吧，这个姿势你不介意吧。这样子我就能更好地表达感情了。”
她关住车门，靠着车窗。
“坚果的还是普通的？”
“你说什么？”
“巧克力。”
“哦！请给我那种里面夹葡萄干的。艾瑞卡·伯戈因，总有一天我会为你戴上红宝石王冠，让你徐徐走过地毯，富有得如同——”
但是蒂尼远去的呼啸淹没了他的声音。

12
“康德尼斯，”艾瑞卡对她父亲的侍从官说，“你有多余的存款吗？”
康德尼斯一边核对着粮仓里的账户，一边抬起年老褶皱的双眼冷淡地看了她一眼，接着就继续算账了。
“只有两便士！”最后他终于说道，声音像是要吐痰一样。
不过他说的是粮仓账户，于是艾瑞卡就默默等着。康德尼斯不喜欢算账。
“这钱足够让我体面地下葬了。”他说着，又把那串数字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你下葬的事情还远着呢。你觉得，现在能借我十英镑吗？”
老人家停下来，舔了一下铅笔尖儿，舌头上就留下了紫色的印迹。
“所以果然是这个样子的！”他说，“你现在在忙什么啊？”
“我没有在忙什么，但是可能还是想做一些事的。再说了，现在的油价可真是高得可怕。”
提到油价，算是说错话了。
“哦，车子吗？”他语气里有些嫉妒。
康德尼斯不喜欢蒂尼。“如果你是想把钱用在车子上，为什么不跟哈特借呢？”
“哦，我不能那么干！”艾瑞卡几乎是惊呆了，“哈特是新来的。”哈特是来警局工作了十一年的新人。
康德尼斯的怒气看起来稍稍消了一些。
“不是什么可疑的事。”她再次跟他保证，“我本想今晚吃饭的时候跟父亲要的；我是说，钱的事情，但是他要去威廉姆斯叔叔家过夜，而且女人本身就太爱打听别人的私事了。”她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说。
这明显就是说保姆的，她这么一提，把刚刚因为油价而丢掉的话语主动权又拿了回来。因为康德尼斯不喜欢保姆。
“十英镑，可是我棺材本里不小的数目。”他说着猛地把头甩向了一边。
“星期六之前你是用不上了。我银行里还有八英镑，但是我也不想明早再专门跑去韦斯托弗取回来。现在，时间真的是太宝贵了。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你肯定还有八英镑的保障。我父亲会还你剩下的两英镑。”
“那就告诉我，为什么要来找我康德尼斯这个老头子呢？”
他的声音中有着兴奋满足，除了艾瑞卡，别人应该都会这么回答吧：因为你是我的老朋友，因为我三岁之后的成长中你总是帮我脱离困境，因为是你第一个把我扶上小马驹的，因为你总能保守我们彼此的秘密，因为你虽然脾气不好但还是个可爱的老家伙。
但是艾瑞卡却说，“我只是觉得茶罐子用起来比银行顺手得多。”
“这是什么话！”
“哦，或许我不该这么说。是有天我和你妻子喝茶的时候，她告诉我的。实际上，这并不是她的错。那天我隐约看到了藏在茶叶里的钞票。我想，这是有点不卫生。我是说对茶叶来说不卫生。但真是个不错的主意呢。”康德尼斯依旧沉默不语。“不管怎么说，沸水基本上能杀死大部分细菌。而且，”她说，终于拿起来之前早就该用的进攻架势，“不然我还能找谁？”
她伸手拿过了铅笔，从餐厅桌子上随手拿了一张当地马术比赛的传单，然后翻过来，用稚嫩的学生笔体在背面写：
艾瑞卡·梅尔·伯戈因欠巴塞洛缪·康德尼斯十英镑。
“到星期六之前都是有效的。”她说，“总之，我的支票簿是用完了。”
“我可不想你在整个肯特郡把我棺材上铜把手的那点儿钱都挥霍掉。”康德尼斯不满地发着牢骚。
“我觉得黄铜把手太过花哨鲜艳了。”艾瑞卡说，“你最好还是选择精致的锻铁吧。”
当他们一起穿过花园，去康德尼斯的小木屋看茶叶罐的时候，艾瑞卡说：
“肯特郡大概有几家当铺啊？”
“大概两千家吧。”
“噢，天哪！”艾瑞卡说。然后这一话题也就终结了。
但是，她睡着的一整晚脑子里基本也都是两千家当铺的事情，而一大早醒来，这个数字就又蹦到眼前了。
两千！我的天哪！
当然了，康德尼斯只是在猜测。可能他一生也没有押过什么东西，又怎么会知道郡里有多少家当铺呢？不过，数字应该是差不多的。即使像在肯特郡这么经济略微富裕的地方，她也从来没有注意到有当铺。但是她觉得除非是有意去寻找，你是不会注意到的。就像蘑菇一样。
艾瑞卡把蒂尼倒出车库的时候，六点过半的清晨炎热平静，她对面的那栋乏味的白色房子好像在对着她笑，大家都还睡着。蒂尼无时无刻不在制造着噪声，但是这样打破夏日早餐前的宁静还是太可怕了。艾瑞卡第一次为自己对蒂尼这种不够忠诚的厌恶感而觉得内疚。她之前总会发怒，是的，会极度愤怒，但也只是对自己所属物的愤怒，对自己生命中深爱着的某一部分的愤怒。而无论是在自己的愤怒中，还是在朋友的嘲笑中，她从未想过要抛弃蒂尼。她自己也并没有过放弃的念头。
但是现在，她冷静地想了想，我确实该换辆新车了。
艾瑞卡长大了。
蒂尼穿过金灿灿的街道指引着她的方向，一路上咔嚓咔嚓、哼哼唧唧、摇摇晃晃，而艾瑞卡在破旧的座位上直着身子，不再想换车的事情。她旁边放着一个盒子，里面有半只童子鸡、面包、黄油、西红柿、奶油酥饼，还有一瓶牛奶。这——“艾瑞卡小姐的午餐”——是斯蒂尼斯的管家在不知道自己是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帮她准备的。在盒子上面，是一个棕色的纸袋，里面装着艾瑞卡自己买的东西——没有管家准备的那么精致，但是塞得更加满满当当——全都是在乡村的迪兹先生那里买的。（“全都是从东印度商船和食品供货商那里直接采购，保证时令新鲜。”）迪兹先生还卖颜色红润色泽亮丽的切片牛肉冻（“你真的要把牛肉冻切那么厚吗，艾瑞卡小姐？”），但是他这里不卖夹葡萄干的巧克力条。因为这里的人们不买，所以就没有。
当时艾瑞卡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经累了，也没想到离商铺关门也不到一个小时了，她不明白，其实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吃几块普通的巧克力也就够了，这种想要夹着葡萄干的小小愿望其实不必在意的。不，艾瑞卡——即使她没有告诉你——她也完全了解这种细碎事情的重要性，尤其是当一个人不开心的时候所在意的细碎事情。于是在这样天气燥热而尘土飞扬的晚上，她开车转遍了邻近所有的村子，却还是什么都没有买到，于是她想买到的决心就更加地强烈。而现在，蒂尼车门上破破烂烂的口袋里，装着四块半磅的巧克力，都是夹着葡萄干的，这是莱瑟姆的希格斯太太那里的所有存货了。当时是七点一刻，希格斯太太正在喝下午茶，艾瑞卡好不容易才说动了她（“也只有你了，伯戈因小姐，换了别人的话，我肯定不干。”），然后她才拿一个硕大的钥匙打开了仓库凹凸不平的小门。
她开着车一路呼啸穿过寂静的梅林福德的时候，已经是七点以后了，她开进了炎热没有阴凉的乡村地段。一个转弯之后，就是漫长笔直的白垩质道路，她这双早就熟知地形的眼睛一下子就发现了昨天的那双靴子。她希望比起这些荆豆灌木丛，帝斯德尔能找到些更好的遮盖物。不是说要躲避追捕队，而是躲避即将到来的晌午。马上是烈日当空了。帝斯德尔肯定会需要这瓶牛奶还有这些西红柿的。她想着，把这个逃犯送去其他气候宜人的地方是否会更好呢。比如说查灵。那里的树林可是能藏下一个军队呢，太阳照不到，警察也发现不了。但是艾瑞卡从来都不太喜欢树林，而且也从没觉得藏进去有多安全。躲在荆豆灌木丛里虽然炎热，但是对于观察路况还是有利的，足以好过虽然凉爽，那是冷不防会撞到陌生人的树林吧。而且，帝斯德尔肯定会拒绝搭便车这种提议的。
对于帝斯德尔的这一肯定回答，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个问题却再也没有问出口。要不就是帝斯德尔睡得太死了，连蒂尼呼啸而来都没有把他吵醒，要不就是他已经不在原先的藏身之处了。艾瑞卡开车到了路的尽头，蒂尼马力全开，发出的噪声就像高速列车一样。而后她又转向返回了昨天停车的地方。把车熄火之后，艾瑞卡周围猛然陷入了死寂。甚至没有云雀的叫声，也没有树荫摇曳的窸窣。
她静静地等着，没有四处观望，胳膊撑在方向盘上，思考着她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她小心地拿捏着自己的神情，绝对不能让当地人有所怀疑。她就这样看起来轻松散漫地坐了二十分钟。接着她伸了伸懒腰，顺便抬头确认一下路上还是空荡荡的，就下了车。如果帝斯德尔想要跟她讲话，那他之前就应该走过来了。艾瑞卡拿上两个包裹和巧克力，走到了帝斯德尔昨天躺着的地方。她还从松松垮垮的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顺便带上。艾瑞卡不抽烟——她曾经尝试过，但是不怎么喜欢，于是按照平常的行事风格，她也就不再坚持了——她不知道帝斯德尔抽不抽烟。这包烟，还有火柴，只是为了“以防万一”。艾瑞卡做事情向来是会考虑周全的。
她又钻回了车子然后发动了蒂尼，没有丝毫犹豫或是回头，就向前开走了，她的神色和思绪早就飘去了遥远的海岸还有迪姆丘奇了。
艾瑞卡有一个十分靠谱的理论，那就是她觉得肯定不是“当地人”偷走了大衣。她一直都在乡村生活，她很清楚这种崭新的黑色长大衣，即使是穿在最不起眼的人身上，也免不了遭受其他人的品头论足。她同样明白，这里的人们对当铺也不太了解，车子里的一件大衣大概值多少钱心里也没有数，但是对于“过路人”可就不同了。如果真是有人觊觎这件大衣，想要据为己有，那么要向别人不停地解释大衣的来历的话，还不如不偷呢。所以，根据艾瑞卡的推论，大衣很可能是过路人“不经意”拿走的。
一瞬间，事情似乎更加明朗，也更加胶着。一个“过路人”的话，比“当地人”更加引人注意，所以确认身份还是挺容易的。但是另一方面，“过路人”流动性大，难以追踪。距离偷窃发生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那件大衣很可能在肯特郡的大部分地方都晃了一圈儿。现在应该是在——
饥饿感让艾瑞卡的想象更加肆无忌惮了。当迪姆丘奇映入眼帘的时候，她开始想，凭借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还有旧式的无票偷乘，那件大衣应该是在波尔多市政大楼的哪个职员的身上。这个职员面色略微苍白，家中有娇美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艾瑞卡觉得要是从他这里拿走大衣，可真是太难过了，即使做这一切是为了帝斯德尔。
此时，艾瑞卡决定必须吃点东西了。饿着肚子可以丰富想象，对逻辑思维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当她看到“朝日”的牌子的时候，把车停了下来，门口牌子上写着“可住宿，可泊车，通宵营业”。这是个路边搭起来的锡棚，和火柴盒一样显得不伦不类，上面刷着橙黄色和蓝紫色，爬满了天竺葵。门就那样热情好客地敞开着，室内的暖风吹出了人们交谈的声音。
里面十分窄小，有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店主正在把刚出炉的面包条切片，另一个男人正拿着大只的马克杯咕噜咕噜地喝着热饮。艾瑞卡一出现在门口，所有人突然都没了动静。
“早上好。”艾瑞卡在一片安静中打着招呼。
“早啊，小姐。”店主说，“来杯茶，可以吗？”
“嗯——”艾瑞卡四处看了看，“那，有没有熏肉呢？”
“上好的熏肉，”店主说，“入口即化。”
“我要一大盘。”艾瑞卡兴奋地说。
“那，要再加一个鸡蛋吗？”
“加三个。”艾瑞卡回答。
店主伸长脖子看看门外，想知道这姑娘究竟是不是一个人来的。
“来，”他说，“这才像话啊。现在还能看到年轻姑娘这样享受美食，真让人高兴。小姐，你快坐。”他用自己围裙的一角把一个铁椅子擦干净。“熏肉马上就好。要切厚点还是薄点？”
“厚一点，谢谢。早上好。”这是特意跟另一个男人打的招呼。因为她觉得自己坐下来之后，就和在这里用餐的大家成了同伴。“外面那辆卡车是你的吗？我一直想开卡车试试的。”
“是吗？我一直想成为一个走钢索的演员呢！”
“你的体格不适合，”艾瑞卡严肃正经地说，“还是适合开卡车。”店主听了这话，停下手里的活哈哈大笑起来。
卡车司机并不在意艾瑞卡的讽刺，他觉得这个人太没有想象力了，于是就放松了下来，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
“哦，很好。和这位小姐在一起气氛也活跃了一点，是吧，比尔？”
“你是不是还有很多卡车啊？”艾瑞卡问，“我觉得卡车真的很受欢迎。”还没等这个目瞪口呆的男人反应过来这个瘦弱的姑娘是蛮横无理，故意挑衅，还是只就事论事，她继续说，“顺便问一下，你曾让流浪汉搭过便车吗？”
“从没有。”这个司机马上回答，一方面庆幸自己还稳稳地站在地上没有晕倒。
“这可真是遗憾。我对流浪汉还挺感兴趣的。”
“是出于基督信仰的兴趣吗？”比尔问道，顺便把平底锅上滋滋作响的熏肉翻了个面。
“不是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好吧，这样啊。你是在写书吗？”
“不完全是。我是在帮别人收集资料，即使你不给他们搭便车，你还是见过不少流浪汉吧？”她依然坚持不懈地问着卡车司机。
“我开车的时候可是没工夫注意任何人。”
“跟她讲讲哈罗盖特·哈里的事情。”比尔打着鸡蛋，提醒了一句，“我上个星期的什么时候，还看到他在你车子里。”
“没有人在我的车里，你没有看到。”
“哦，你能别这么固执了吗？不要在意这个小姑娘，即使你让那个奇怪的流浪汉搭了顺风车，她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哈罗盖特不是流浪汉。”
“那么，他是谁？”艾瑞卡问。
“他是个瓷器商人，正在周游各地。”
“哦，我知道了，就是用一只蓝白碗换一张兔皮。”
“不是！根本不是那个样子。他是帮别人修茶壶的手柄，做这类活儿的。”
“哦，那他赚得多吗？”这个问题只是为了让卡车司机继续这个话题。
“够维持生计吧。他也不时收一件旧大衣和靴子什么的。”
艾瑞卡一时间无话可说了，她想知道那些男人会不会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就像自己耳朵里回响的那么强烈。一件旧大衣，不时。她现在该说什么？她总不能说：你见他那天他拿着大衣吗？这样问的话就全露馅儿了。
“他听起来真有意思。”最后她这么说。“请给我点芥末。”接着对比尔说，“我挺想见他的。但是我想他现在应该在村子的另一头吧。你是什么时候看到他的？”
“我想想看。我是在迪姆丘奇让他上的车，然后在汤布里奇把他放下的。是在上个星期一。”
所以，不是哈罗盖特，多遗憾啊！他的形象听起来让艾瑞卡充满了希望，因为他喜欢大衣和靴子，还四处流浪，和那些卡车司机也有不错的交情，能让他们把自己快速带离危险区域。哦，好吧，事情进展也不可能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容易。
比尔把芥末放在她的盘子边。“不是星期一，”他说，“不过这也没什么。但是你那天路过的时候，赞米正在卸货。是星期二。”
不过这也没什么！艾瑞卡塞了一嘴鸡蛋和熏肉，来平复自己欢欣雀跃的内心。
有那么一会儿，“朝日”里面再次安静下来。一方面是因为艾瑞卡吃饭的时候习惯像男人一样安静，另一方面是因为她还没想好怎么接话才更加巧妙可行。当卡车司机把杯子一推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开始着急了。
“但是你还没跟我说那个叫什么哈罗盖特的人的事情呢！”
“这有什么可说的？”
“那个，一个各处周游的瓷器修补商一定有很多逸闻趣事，我想要见他跟他聊聊。”
“他可不是爱说话的人。”
“我会让他觉得给我讲故事是值得的。”
比尔哈哈笑着：“要是你给哈罗盖特五先令的话，他会说得天花乱坠的。要是价钱涨到十先令，他就会告诉你自己是怎么发现南极的。”
艾瑞卡转向明显和自己更有共鸣的店主。
“你了解他？你知道他有没有住处呢？”
“我想，冬天大多时间，他都是待在一个地方的。但是夏天的话，他就睡帐篷。”
“和奎妮·韦伯斯特住在偏伯里附近。”司机插话说，他不喜欢艾瑞卡把兴致转到比尔身上。
他朝擦干净的桌子上扔了几个铜板，然后就朝门口走去。
“如果你想要让别人觉得给你讲故事是值得的话，我是你的话，就先去打通奎妮的路子。”
“谢谢你，”艾瑞卡说，“我会记下的。谢谢你帮忙。”
她话语中真切温暖的感谢之情让他不由得停下了脚步。他站在门廊那里打量着艾瑞卡。“一个胃口极好的姑娘却对流浪汉感兴趣，可真是奇怪的品位。”说完就朝卡车走去了。

13
艾瑞卡的胃口真的极好，她又吃了面包和橘子酱，还喝了几杯咖啡，但是伴随这些丰富的营养一起入肚的可用信息却是少之又少。比尔很乐意告诉她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但是他对哈罗盖特·哈里却知之甚少。她现在要决定到底用不用离开“温暖的”迪姆丘奇，一路追踪无名难觅的哈里到“寒冷的”汤布里奇的乡村去。
“你觉得，大多数流浪汉都诚实可靠吗？”她一边付账一边问着。
“这——个，”比尔思考了一会儿说，“诚实与否全在机缘巧合了吧，但愿你知道我这话的意思。”
艾瑞卡知道。五十个流浪汉里面，没人会拒绝无人问津的大衣这样一份厚礼的。而且哈罗盖特·哈里还喜欢收集大衣和靴子，另外上个星期二，他也到过迪姆丘奇。所以，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这夏日荒野之中找寻那个瓷器修补商，直到追上他。如果到了晚上都毫无收获的话，她必须想出一个靠谱的谎言，然后打电话给在斯蒂尼斯的父亲，解释自己夜不归宿的原因。想到要撒谎，这让开始这次征途的艾瑞卡第一次感到难过；而之前她也从不向父亲隐瞒自己的事情。就在仅仅几个小时之后，她的忠诚感又一次溃败。之前她没有注意到自己对蒂尼的不忠，但是这一次她注意到了，而且很在意。
哦，算了，时间尚早，现在白天也是挺长的。蒂尼可能年纪大了，但是从来不出什么岔子。如果一切像开始那么走运的话，今晚她就可以躺在斯蒂尼斯自己的小床上了。回到斯蒂尼斯——带着那件大衣。
想到这么美好的未来，她都快停止呼吸了。
艾瑞卡带着赞许的目光跟比尔挥手告别，并且答应一定向所有的朋友推荐这里的早餐。然后，她开着蒂尼转向西北方向，朝着炎热不堪却鲜花繁盛的乡村开去。天空晴好，道路发出了让人炫目的光，远处的地平线在热气中开始游移不定。在这绿色的熔炉里，蒂尼满头大汗地坚定前行，很快车子里就变成了热气腾腾的煎锅。尽管艾瑞卡内心焦急，但还是不得不每开几英里就停下来开车通风，来给蒂尼降温。没错，她必须赶快换辆车了。
当她到了汤布里奇主干道的基平路口附近，她又开始继续那个无意中发现的颇有成效的小妙招：她把车停在路边，走进一家小店去吃午餐。但是这一次，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这家小店的老板是个欢乐善谈的女人，却对流浪汉一点也不感兴趣。她和所有女人一样不能容忍那些没用的人，而且“不赞成人们去流浪”。艾瑞卡细嚼慢咽，喝着瓶装咖啡，享受着短暂的阴凉，但是突然她起身，然后就离开去找“更好的地方了”。“更好的”不是说食物，而是说想获取的信息。沿途都是茶室，满满的绿意和阴凉，遮光的布幔闪着欢乐的微光，像是藏在阴影中湿漉漉的石头，而艾瑞卡有极强的自制力，她根本没有去看，因为这是今天所无法享受的奢侈。这些茶室对流浪汉毫不了解。
她开车转向了一条去往高德赫斯特的路，然后找到了一家小旅馆。小旅馆总是会有瓷器需要修补的，现在她已经身处哈罗盖特住处所在的乡村了，也就是说，她很肯定会找到认识他的人。
这房间布置得如同斯蒂尼斯所有的房间一样美丽舒适，艾瑞卡吃了一份半熟的冷牛排和一份蔬菜沙拉，她祈祷着这桌上至少有一只盘子是破损的。所以，当一份罐头水果放在一只有裂痕的玫瑰瓷碗里端上来的时候，她几乎要欢呼惊叫了。
没错，女服务生应答道，这只碗确实很漂亮。但是她不知道是否贵重，因为她自己也只是季度工（可以这么理解，家居用品可能含有的价值，对于四海为家的人来说，提不起半点兴趣）。是的，她想应该是当地的人来修补这些瓷器的吧，不过她并不知道是谁。好的，她可以问一下别人的，当然没问题。
在问到老板是谁把这个瓷器花碗修得如此漂亮的时候，老板说这只特别的碗买回来就是这个样子的，是从玛特菲尔德绿地附近的杂货市场淘到的。不过，这个修补已经有些年月了，说不定现在工匠已经去世了。但是如果艾瑞卡想要请工匠修补瓷器的话，有个手艺好的云游者会不时来这附近的。他名字叫帕尔默。只要他清醒着，连五十片碎片都能不留痕迹地拼接修好。但是你要确保他没有喝醉。
艾瑞卡听着帕尔默烦人的恶习和精湛的手艺，问老板这是不是街区上唯一一个修补工匠了。
老板只知道帕尔默这一个，但是这一行最出色的就要数哈里了。
“哈里？”
这就是他的名字，人们叫他哈罗盖特·哈里。不，老板并不知道哪里找得到他。应该住在布伦奇利那边的一个帐篷里，但是艾瑞卡可不能独自前往那个地方，他觉得最好还是说明白，毕竟哈里不算个正经市民。
艾瑞卡走到烈日炎炎的户外，为着打听到的哈里的消息兴奋不已，她知道了哈里可能几天或是一连几个星期，都不会离开自己那个临时住处的。一旦赚到一笔小钱，就会坐回去喝个酩酊大醉。
那么，要是想要找瓷器修补商搭话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摔坏瓷器。艾瑞卡驱车赶往了汤布里奇韦尔斯，她希望那些住在凯尔维利庄园里的忧郁太太们，在禁食糕点的时间段好好睡觉休息，而不是跑去酸橙树下散步。于是她走进一家古玩店，拿出康德尼斯棺材本的一部分买了一个不怎么值钱的跳舞娃娃瓷器。然后开回了偏伯里，在下午时分的偏僻安静的小巷深处，她毫不留情地把这个瓷娃娃摔在了汽车踏板上。但是这个瓷娃娃太坚固了，即使艾瑞卡死死握着它的脚狠狠砸向车门边框之后，它依旧完好无损。最后，艾瑞卡担心再费力折腾的话瓷娃娃会变得稀碎，于是她用手指捏着把娃娃的一只胳膊掰断了，这么一来，就有了去见哈罗盖特·哈里的通行证。
你没办法向别人打听你怀疑偷衣服的流浪汉，但是要是找一个瓷器修补商的话，就合理多了，没人会对你的询问感到惊讶或是怀疑。只花了仅仅一个半小时，艾瑞卡就和哈罗盖特本人碰面了。所花时间本来应该更短的，但是从任何一条街道去帐篷那里，都还要走好远，现实更是要爬上一条崎岖不平的土路然后穿过树林，这条土路对于什么风浪都经历过的蒂尼都很吃力，然后还要穿过长满荆豆的旷野，在那里能远眺到梅德伟山谷，然后再穿过一片树林，一直走到遥远的林子尽头，就可以看到一条溪流汇入了一块幽深的水塘里。
艾瑞卡希望帐篷不要搭在树林里。从小时候起，她就对户外没有恐惧感（就算大人们对她说要去打猎了，她也根本不会紧张一下），但是她也确实不喜欢树林。她喜欢通向远方的长长道路。尽管溪流清澈明亮，在阳光下闪着幸福的微光，但是那水塘的中央依旧幽深寂静，让人生畏。比起肯特郡，突然形成幽深寂静的神秘水洼在索赛克斯郡更为常见。
她手里拿着瓷娃娃走到林子尽头的空地上，突然一只狗冲向了她，歇斯底里的狂吠打破了原有的宁静。伴随着狗吠声，一个女人出现在帐篷门口，她站在那里看着艾瑞卡走近。她是个高个子女人，肩膀宽阔，身子笔挺，艾瑞卡突然有个疯狂的想法，她觉得在这空旷之中，徐徐走过这段长路之后，应该向那女人行个屈膝礼。
“下午好。”在狗吠的嘈杂中，传来了女人欢乐的声音。但是她依旧站在原地。“我有一件瓷器——你能不能让那只狗安静点？”她现在和那女人面对面了，不过狗还是一直叫个不停。
女人抬脚朝那只狗的侧面踢过去，然后它瞬间没了声响。之后就听到了溪水潺潺的流动声。
艾瑞卡把打碎的瓷娃娃拿了出来。
“哈里！”女人叫道。而她黑色的双眼露出好打听的神态，落在艾瑞卡身上就没有移开。接着哈里走到帐篷门口：身材矮小，眼睛充血，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很显然现在脾气糟透了。“你有活儿了。”
“我不接。”哈里说完，吐了口唾沫。
“哦，真是抱歉，我听说你是修补东西的巧匠。”
而女人则从艾瑞卡手里接过瓷娃娃的主体还有碎片。“他会接的，不要担心。”她说。
哈里又吐了口唾沫，然后拿过了碎片。“你能付得起费用吗？”他怒气冲冲地问。
“要多少钱？”
“两先令。”
“两先令六便士。”那个女人说。
“哦，可以，我能付得起。”
他返回帐篷，而女人则站在门口挡着，这样艾瑞卡不能进去，也没办法看里面的情况了。她之前无意识的想象中，总觉得自己是能进去帐篷的——里面的角落里叠放着那件大衣。但是现在，她都没办法进里面看一看。
“他不会太久的。”奎妮说，“你去折根白蜡树的树枝做个口哨的空当，就齐活儿了。”
艾瑞卡严肃的小脸上突然舒展开一个久违的笑容，“你觉得我不会做，是吧？”听女人的口气，她肯定是瞥了艾瑞卡一眼觉得她是个城里孩子。
她从口袋里拿出小刀把树枝切断，削尖，凿出缺口，然后放在溪水里浸湿，希望她这样全神贯注的样子能消除奎妮和她拍档的戒备。她还希望做口哨的进度能很好地和修瓷器的进度保持统一。但是只要她一晃回帐篷那里，奎妮就会扔下漫不经心捡树枝的活儿，赶快回帐篷前守着。而艾瑞卡发现，当她做完口哨的时候，瓷器也修好递到了她手上，和她下车走来这里的时候相比，没有丝毫的进展和收获。她都快哭了。
她掏出自己小小的钱包（艾瑞卡讨厌大包）给了那女人半克朗，然后就看到了躺在钱包后面小小夹层里等待执行自己救援任务的纸钞，这让艾瑞卡陷入了绝望。毫无征兆地，她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她就直愣愣地朝那个男人问：
“你怎么处理迪姆丘奇捡到的大衣了？”
一瞬间，大家都陷入了一片沉默，艾瑞卡接着赶快说：
“我不想拿这件大衣怎么样。我的意思是没想要控告你或是什么的，但是我真的非常非常想要那件大衣。如果衣服还在你这儿，那我就买下来。或者说如果你当掉了——”
“可真有你的！”男人突然爆发了，“来这里让我干完了活儿接下来就指控我杀了人。趁着我还没有彻底发脾气之前，你赶快从我眼前消失，不然我就给你的下巴来上一拳。你这个放肆的小——把你的嘴巴管严实。我真想现在就把你舌头拧下来，该死的，见鬼的，我还要——”
女人把他推到一边，站到艾瑞卡旁边，气势咄咄逼人。
“你凭什么认为是我男人拿了大衣？”
“上个星期二卡车司机杰克让他搭了个便车，他那时候就穿着那件大衣，是从迪姆丘奇的一辆小轿车里拿出来的。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她希望“我们”这个用词能听起来底气足一些。他们两个人看起来都无辜而愤怒。“但是这也不算什么事，我们不会起诉的。我们只想把大衣拿回来。我可以给你一英镑。”他们似乎又准备打断她的时候，艾瑞卡加了最后一句。
她看到这两个人的眼神有了变化。尽管自己身处险境，但这一发现给了她莫大的安慰。她知道了这个男人就是拿走大衣的那个。他们知道艾瑞卡说的大衣是哪一件。
“如果你们是把大衣当掉了的话，只要告诉我当铺地址，我就给你们十先令。”
“你想要得到什么？”女人说，“干吗要一件男人的大衣。”
“我可没提到大衣是男人款式的。”这种胜利的兴奋感像电流一样穿过了她的身子。
“噢，不管了！”奎妮失去了耐心，懒得再假装下去了，“这件大衣你有什么用？”
要是她提到谋杀的话，这两个人肯定都会惊慌失措的，然后就会死咬着不承认知道大衣的事情。多亏了父亲经常对她长篇大论，她十分清楚小毛贼们一听到重罪就会慌。他们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避免自己卷进死刑重罪里面，即使瓜葛微乎其微。
“我只是不想让哈特惹上麻烦，”她说，“他本不该把车那么随意放着就离开。车主明天就要回来了，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大衣的话，哈特就会丢了工作的。”
“哈特是谁？”女人问，“你哥哥吗？”
“不是，是我们的司机。”
“司机？”哈里尖笑了一声，有些嘲弄，“你这编得不错啊！我想你应该还有两辆劳斯莱斯和五辆宾利吧。”他红肿的小眼睛扫着艾瑞卡不合身而又破破烂烂的行头。
“没有。只是有辆兰切斯特，还有我的老莫里斯。”看着他们的疑心加重，整件事快撑不下去时，艾瑞卡说：“我的名字叫艾瑞卡·伯戈因。我的父亲是警察局长。”
“是吗？我的名字叫约翰·D．洛克菲勒，我父亲是惠灵顿公爵。”
艾瑞卡拉起她的粗呢短裙，抓着她一年四季都会穿着的运动衬裤腰头的松紧，把拇指伸进去翻出来一个边给他看。
“你识字吗？”她说。
“艾瑞卡·M．伯戈因。”男人觉得有点吃惊，标签上有名字，是红色的。
“疑心病太重的话可不怎么好。”她说着，把松紧弹了回去。
“所以你做这些就是为了一个司机，是吗？”哈里斜视着她，想替自己扳回一局，“你也太关心司机了，不是吗？”
“我真的太爱他了，”艾瑞卡说，用一种说“请给我一盒火柴”的语气。在学校的戏剧演出里，艾瑞卡基本是负责拉幕布的。
但是这样的演技过关了。他们满脑子都在猜测情况，根本无暇顾及她的情感有没有到位。
“多少钱？”女人说。
“大衣吗？”
“不。告诉你在哪儿可以找到的话。”
“我说过了，我可以给你十先令。”
“不够。”
“但是我又怎么知道你有没有跟我说实话呢？”
“那我们又怎么知道你到底有没有说实话呢？”
“好吧，那我就给你们一英镑。你知道的，我还要留着钱把大衣从当铺里赎回来。”
“大衣不在当铺里，”男人说，“我卖给一个碎石工了。”
“你——说——什——么？”艾瑞卡陷入了绝望的痛哭中，“我还要重新再去找别人吗？”
“哦，不需要找，根本不需要。你给我钱，我就告诉你那小子在哪里。”
艾瑞卡掏出一英镑，然后给那个男人看看，“可以了吗？”
“他在帕多克伍德方向的伍温特斯路口干活儿。如果那里没人的话，你就去他的住处，就是卡博尔的小木屋，在教堂附近。”
艾瑞卡把钱给了那个男人。但是女人看到了钱包里的情况。
“等等，哈里！她能给更多钱。”于是她挡在了走向树林的艾瑞卡前面。
“我不会再多给你一分钱。”艾瑞卡咬牙切齿地说着。愤怒已经占了上风，艾瑞卡全然不顾身后的幽深水塘，这寂静荒凉的处境，还有对于树林的厌恶。“你们这是在敲诈。”
女人伸手想去抓她的钱包，但艾瑞卡去年冬天刚刚在学校接受了长曲棍球的训练。令奎妮惊讶的是，她伸出去的手不但没有碰到钱包，反而撞在了艾瑞卡的另一只胳膊上，然后又弹了回来，结结实实打在了自己脸上。艾瑞卡绕过那女人壮硕的身躯，朝空地跑去，这样子的奔跑，就像多个冬日午后，她一个急转弯便飞奔起来的感觉，带着一丝困倦还有些许兴奋。
她听到他们在后面追赶的声音，然后想着如果真的被抓到的话，他们会对她怎么样。她不怕那个女人，但是那个男人身形小而轻快，又喝了酒，肯定会跑得很快。而且，他还认识路。从光线刺眼的空地一下子跑进密林之后，她几乎看不清路了。她希望自己之前真应该说有人在车子那里等她的，这就——
她的脚绊倒在一个树根上，整个人都跌下去还打了几个滚。
她听到松软的林间小径上哈里咚咚追来的脚步声，坐起来之后，就看到了那个男人的脸，像是贴着灌木上方游移着朝她冲来。不出几秒钟，他就要抓到自己了。因为双手都拿着东西，她摔得很重。艾瑞卡看看自己都拿了些什么：一只手里是瓷娃娃；而另一只手里是钱包还有——口哨。
口哨！她把口哨放在了嘴里，吹出连续急促的声响。长短长短，就像是一种密码，一种信号。
听到哨声，那个男人停住了，离她仅有几步远，神情充满了疑惑。
“哈特！”她拼尽全力、声嘶力竭地喊着，“哈特！”然后又开始吹口哨。
“好吧，”男人说，“好吧！你就和你的哈特在一起吧！总有一天我要告诉你家老头子他家里的这一堆事情。小妞儿，我敢肯定到时候你要给我的钱可比现在多得多！”
“再见！”艾瑞卡说，“向你太太表示感谢，谢谢这个口哨。”

14
“当然了，探长，你需要的是休息。你要放松一下。”警察局长吃力地穿好了雨衣。“你工作过度劳累了，这很不好。这没有任何用处，除了让你提前进坟墓之外。现在是星期五，我敢肯定这周你都没好好睡过一个安稳觉，也没正常吃过一顿饭。你这样太傻了！那种事别往心里去。之前又不是没有罪犯逃走过，而且以后也会发生啊！”
“但我之前没出现这样的情况。”
“嗯，我早就想说了。我就想这么说，很想告诉你，每个人都会犯错的。总之，谁能想到卧室的一个门后面是防火逃生通道呢？”
“我应该查看一下壁橱里面的。”
“哦，天哪，我亲爱的长官——”
“第一个门是朝我这边开的，所以我能看到里面。但是等他开第二个的时候，他完全就是在麻痹我，想让我——”
“我告诉你，你现在感知判断全都失衡了！如果你再不稍稍从中脱身，那你的世界就都是壁橱的影子了，你就会变成威廉姆斯警长说的那样‘倒在工作岗位上’。你一会儿跟我一起回家吃晚餐，不准跟我说‘但是’！只有二十英里的车程。”
“但是这期间有些事情可能——”
“我们有电话！艾瑞卡说让我带你过去。还说特地为你叫了冰激凌，你喜欢冰激凌吗？总之，她说她还有东西要给你看。”
“小狗吗？”格兰特笑笑。
“不知道，可能是吧。不过对于我来说，一年到头我都在斯蒂尼斯，这窝小家伙们也一直都在。你的完美接班人来了。晚上好，警长。”
“晚上好，长官。”威廉姆斯说，他刚刚喝过下午茶，面颊红润。
“我要带格兰特探长一起回家吃饭。”
“太好了，长官。对探长来说，好好吃顿饭是再好不过了。”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以防有情况时你要联系他。”
格兰特的笑容舒展开来，像是最终打赢了一个帝国之后，自己的精神开始无比振奋。他其实很累了，这个星期就是个漫长的煎熬。想到能坐在一群轻松闲适的人之中，待在安静的房间里好好吃顿饭，这种感觉就像是重拾久远到几乎遗忘的欢愉的存在感。
他自然而然地把桌子上的纸收整到一起。
“用威廉姆斯警长最爱说的一句话来讲：‘侦探里，我是伟大的劳动者。’谢谢邀请，我很愿意去吃晚餐。而且艾瑞卡小姐太好了，还想着我。”他伸手拿过了自己的帽子。
“艾瑞卡总是想着你。她这孩子一般不会这么轻易表露感情的。但是看起来你在她心里可是分量不小啊！”
“恐怕，我会有一个美丽聪慧的竞争对手了。”
“哦，是的。我想起来了，在奥林匹亚。你知道的格兰特，我不怎么会带孩子，”他们一边朝车子那边走，他一边说，“艾瑞卡是我唯一一个孩子。她妈妈生她的时候就不幸过世了，我就差不多让她一直陪着我，没有把她送去托儿所。照看她的老保姆总会因为这件事和我起争执。她固执己见，觉得应该要学习些合乎礼仪的东西之类的。所以，艾瑞卡就去念书了。要找到和自己同水平的人相处，这就是教育的宗旨所在：学会和别人相处。她不喜欢这些事情，但还是坚持了下来。她确实是个挺厉害的孩子。”
“我觉得她是个迷人的孩子。”格兰特真心说道，回应着局长“自己说得没错”的语气和一脸的忧虑。
“没错，格兰特，就是这样！她不再是孩子了。她应该走出去，去跳舞，和她的姑妈们待在镇上，去交朋友。但是她不愿意，就在家里待着，自己随便闹腾。像她这个年龄孩子们喜欢的衣服啦，首饰啦，还有其他小东西啦，她都不喜欢。你知道，她十七岁了，这让我挺担心的。她喜欢开着她那辆小汽车到处晃，我一般也不太清楚她在哪里。并不是说她不告诉我，要是我问她还是会说的。她是个诚实的孩子，但是我还是会担心。”
“长官，我觉得没必要担心，她会自己找到喜欢的事的，你以后就会发现。大家像她这种年纪的时候，没几个人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啊！”局长说，“我想起来了！乔治也要和我们一起吃晚餐，”他继续说，“乔治·梅尔是我妻子的表亲。你大概认识他？他是个神经专科医师。”
“我知道他名望很高，但从来没见过。”
“这是艾瑞卡的意思。乔治是个不错的年轻人，但是稍微有点无趣。我基本不理解他在说什么，比如人的反应之类的东西。但艾瑞卡好像能听懂那些行话，而且，乔治的枪法也不错。他确实是个挺好的小伙子。”
乔治爵士确实不错，格兰特看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不过也注意到了他窄窄的颧骨。格兰特觉得他应该有其他的特质在艾瑞卡心中举足轻重，从而弥补了自身的相貌劣势吧。他实在是个温文尔雅的人，丝毫没有温泼尔大街上人们惯有的浮夸傲慢之气。所以他对格兰特在工作上的失意表达同情的时候，格兰特并没有想揍他的冲动，这也证明了他自身的价值。实际上，格兰特还向他倾诉了自己的艰难处境，好像他能够理解。对于这个男人来说，人类的失败其实也就是寻常之事。
伯戈因局长不准大家在饭桌上提起克雷的事情，但是他这么做就像阻止涨潮那样无济于事。在桌上的鱼吃完之前，大家都在讨论帝斯德尔的事情，局长也参与其中。但唯独艾瑞卡没有吭声，她穿着学校晚宴的白色长裙，端庄地坐在桌子的另一端安静地听着席间的谈话。她画了淡妆，看起来已经比白天的样子要成熟多了。
“我们根本没有追踪到他，”格兰特回答着梅尔的问题，“他从酒店离开的那一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哦，我们当然还收到了消息说有大概十几个人符合他的样子，但是都没用。从上个星期一直到现在，案情根本没有变化。前三个晚上，他大概在露宿。但是你也清楚昨天是什么天气，是大暴雨啊，连动物们都没办法待在户外。他如果还活着的话，必须在什么地方找个容身遮蔽的地方。但暴风雨又不只在我们这里，一直到泰恩河都发了洪水。可又一整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他的线索。”
“会不会是从海上逃走了？”
“不太可能。说来也奇怪，一千个罪犯里，没有一个会选择海路出逃。”
“多符合我们岛国民族的性格啊！”梅尔笑起来，“海路是最后的无奈之举吧。探长，你明白，我不知道你是否察觉到了，但是通过你们刚刚半个小时的交谈，那个人的形象已经足够生动了。不过我觉得你还说清了一件事，可能是你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事。”
“什么事？”
“你其实很惊讶，因为你内心深处觉得他不是凶手。可能你还会为他感到难过，因为你不愿相信。”
“是的，我觉得你说得没错。乔治爵士，要是你了解一切的话，也会感到难过的，”格兰特扯了扯嘴角，“他的辩解还是有道理的，而且只说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我也告诉你了，我们从头到尾把他的证词核实了一遍，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插曲就在于偷车那件事！而且他的大衣也丢了——最为关键的大衣！”
“挺有意思的，我觉得偷窃这种事，并不像你说的这么不可思议吧。过去几个星期里，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逃避。逃避巨款耗尽之后的羞耻感，逃避人群（他觉得似乎应该重新衡量那些人的价值了），逃避必须重新谋生的处境（不过流浪对于这个社会关系还不错的男孩来说，和偷车这种行为一样无法容忍：于是逃避这件事再次出现在脑海中），后来就变成了逃避在乡间别墅里暧昧不清的关系。你知道，他必须向前看，对于一两天后就要告辞的事情，他会下意识觉得恐慌。因为自我憎恨与自我厌恶，使得他异常情绪化（其实从内心深处来说，他想逃避的是自己）。就在他感到情绪极度低落的时候（也就是清晨六点），他突然发现了可以切实帮助自己逃避一切的工具。寂寥荒凉的乡村中一辆无人问津的车子。他的时间很充足。但是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突然害怕极了。他立马把车子转向，全力加速开回了原处。可能他至死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偷车。”
“听了你们这些专家的言论，偷窃可能很快就不算犯罪了吧。”局长的话里有一些嘲讽与无奈。
“爵士，推论不错，”格兰特对梅尔说，“你能不能把大衣这个复杂的线索也简单地说一说？”
“真相往往就是简单得可怕，你不这么想吗？”
“你是在说那个男人可能是清白的？”
“我确实这么想过。”
“为什么？”
“对于你的判断，我有个极好的看法。”
“我的判断？”
“是的。对于那个男人是凶手你感到很惊讶。这说明是间接证据蒙蔽了你对这个案件的第一印象。”
“实际上，我想象力丰富，但也同样逻辑缜密。这还算幸运，毕竟我是一名警察。证据可能是间接证据，可依旧清晰明了又令人信服。”
“你难道不觉得，太清晰了吗？”
“爱德华勋爵也这么说过。但是警察们可没人认为太清晰，乔治爵士。”
“可怜的钱普尼斯！”局长说，“这对于他太悲惨了。别人告诉我，他们二人非常恩爱。他也是个好人。我对他没有多少了解，可是小时候可是经常听说他的家族。他们家族的人也很好，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个悲剧。”
“星期四的时候，我同他乘船从多佛回家，”梅尔说，“我是从法国加莱过去的——刚刚在维也纳参加了一个医学会议——在多佛的时候他上了搭载船客的火车，还是平常的一副贵族气派。对于回家，他看起来很开心，还给我看了他从加莱里亚给妻子带的黄宝石。看起来好像他们每天都会通电报。坦白来说，我觉得这件事比黄宝石更让我印象深刻，因为你也知道欧洲的电报价钱。”
“请暂停一下，乔治爵士，你是说钱普尼斯不是从加莱乘船返回的吗？”
“不是，哦，不是的。他是乘游艇回去的，就是那艘皮特尼尔号。是他哥哥的游艇，但是借给爱德华了，让他坐着从加莱里亚回来。是艘漂亮的小艇，当时就在海港上停着。”
“那爱德华勋爵是什么时候到达多佛的呢？”
“我觉得，应该是前一晚。那时已经没时间回镇上了。”他停下来疑惑地看着格兰特。“不管是出于个人想象还是逻辑推理，都不应该怀疑爱德华·钱普尼斯。”
“我知道！”格兰特继续冷静地剥着桃核，因为刚刚听到梅尔说到钱普尼斯坐上了搭载船客的火车，他突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没什么，只是警察的盘问习惯而已。”
但格兰特的脑子里确实充满了惊奇与猜测。之前钱普尼斯显然是让他以为自己是在星期四早晨从多佛回来的。虽然没有明说，但确实暗示了这个意思。格兰特当时也随意说了几句，比如新汽船的住宿条件之类的，而钱普尼斯的回来就是在暗示那天早晨他是在船上的。为什么呢？爱德华·钱普尼斯在星期三晚上的时候就到了多佛，但是却不愿让别人知道这个事实。为什么呢？如果这一切都符合逻辑的话，又是为什么？
因为梅尔揭露了钱普尼斯在英国的行踪，大家都有点尴尬地沉默不语，于是格兰特轻声说，“艾瑞卡小姐还没有把小狗，或者是其他什么拿出来给大家看呢。”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艾瑞卡脸红了。在场的三个男人都因为她的这一不寻常的反应而惊呆了。
“不是小狗，”她说，“是你特别想要的一件东西。不过，我真的担心你看到之后会不高兴。”
“听起来真叫人激动。”格兰特承认，他很想知道在一个孩子的想象里，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不过他希望艾瑞卡不要送什么东西给他，对他这样的人有种英雄的崇拜当然很好，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还是会尴尬的，“在哪儿呢？”
“打包起来放在我卧室了，我想等你喝完这杯葡萄酒再拿给你看吧。”
“是能拿来餐厅的吗？”她父亲问。
“哦，是的。”
“那就让伯特拿来吧。”
“哦，不！”她看到父亲准备按铃叫伯特了，于是赶快大叫道，“我去拿，马上就好。”
她回到卧室，然后拿出了一个大大的棕色纸袋，她父亲看到之后说今天好像是救世军发礼物的日子。他打开包裹，拿出一件男式大衣，是灰黑色的。
“这是你想要的那件大衣，”她说，“但是上面的扣子都还在。”
格兰特顺手拿过大衣，然后开始检查。
“我的天哪，艾瑞卡，你是怎么拿到的？”她父亲完全惊呆了，赶快问道。
“在帕多克伍德，花了十先令从一个碎石工手里买来的。他当时向一个流浪汉买的时候，只用了五先令，所以我的出价完全是给了他个大便宜，但是他不愿意把大衣给别人。我不得不陪着他喝了杯冷冷的茶，还听他说了边境军团在七月一日的所作所为，看了他小腿上的子弹伤疤，他这才把大衣给了我。我担心我要是不把大衣拿到手就那么走掉的话，他会转手卖给别人，或者我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你为什么觉得这是帝斯德尔的大衣？”格兰特问。
“这个，”她说着，把烟头烫的小洞给他看，“他告诉我找到这个就可以。”
“谁告诉你？”
“帝斯德尔先生。”
“谁？”三个男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我是在星期三偶然看到他的。从那时起，我就在搜寻大衣的下落，不过就这样找到也是够走运了。”
“你看到他了！在哪里？”
“是在梅林福德附近的小路上。”
“你汇报这个情况了吗？”格兰特语气严厉。
“没有。”她的声音轻颤了一下，但很快就平稳下来。
“你看，我相信他不是凶手。我真的很喜欢你，我觉得在他被捕之前要是证明他清白的话，这对你也很好。那样你就不用抓住他之后再释放了。不然报纸上肯定会写得特别难听。”
一瞬间，所有人都呆若木鸡。
然后格兰特开口了：“星期三的时候帝斯德尔告诉你要找这个。”他朝那块烫痕看去，其他人也起身过来查看。
“没有替换扣子的痕迹，”梅尔观察之后说，“你觉得这是那件大衣吗？”
“可能是。我们总不能让帝斯德尔试穿吧，不过也许皮茨太太能认得出来。”
“但——但是，”局长支支吾吾地说着，“如果证明这就是帝斯德尔的大衣的话，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明白，就是说要从头再来了。”
他疲倦的眼睛里全是冷冷的失望神态，对上艾瑞卡灰色的眸子时，他拒绝了那双眼睛中传达出的同情。现在就觉得艾瑞卡可能是拯救他的那个人的话，为时过早了。现在，她只不过是恰好把一只扳手扔进了一个机器里。
“现在我得回去了，”格兰特说，“可以借用一下电话吗？”

15
皮茨太太指认了那件大衣确为帝斯德尔所属。因为有一天，保温瓶里面的热水洒在了衣服上，她就拿去火炉边烘干，那时就注意到了衣服上烫到的香烟小洞。
威廉姆斯警长走访了之前指认帝斯德尔车子的那个农民，发现他是个色盲。
至此，部分真相虽说让人失望，可总归清晰明了了。星期四的时候，帝斯德尔的大衣确实从车里消失不见了，他也确实开车驶离了海滩，但他并没有谋杀克莉丝汀·克雷。
那个星期五晚上十一点，格兰特面对的情况就是他们和一个星期前相比没有任何突破，而那时候他还取消了戏院预订的座位，来韦斯托弗处理这桩案子。但更糟的是，他们还追捕了一个无辜的人，让他陷入了到处逃窜四处躲藏的境地。而这七天时间的调查都是白费，真正的凶手依旧逍遥法外。
格兰特的脑子里全是支离破碎的线索和互不相干的事实，最后混杂成了一团乱麻。
哈默，这个人浮现在格兰特的脑海中，是不是他呢？他说的全部证词都已经核查过了。他确实向樱桃园的主人询问过事情，而且也在自己说的那个时间点去过里德石的邮局。但是那之后他干吗了？那之后他的行踪没有人知道，直到第二天早晨八点之后的某个时间点，哈默出现在了乡村别墅里。
还有——不可能！——爱德华·钱普尼斯，他给妻子带回来黄宝石，但同样是这个人，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不想让警方调查他星期三晚上的行踪。他没什么理由去误导格兰特，让警方认为自己是星期四早晨到达英格兰的，他没必要秘密潜回英格兰。如果你想秘密抵达一个国家，不会乘着游艇在繁华的港口靠岸，而港口负责人和海关人员也会一本正经地询问你。所以他想要隐瞒的事情并不是到港，而是到港之后的行程安排。格兰特越是深入思考这个问题，这个线索就越为奇怪。钱普尼斯星期三晚上在多佛，而星期四早晨六点她挚爱的妻子就遭遇了谋杀。可钱普尼斯却不想让警察调查自己这段时间的活动，太奇怪了！
然后还有“一先令蜡烛”。格兰特第一次就注意到这个事情，但是由于盘问了其他更为清晰的线索，这个就先搁置一边了。看来是要重新调查了。
而新闻报纸已经开始对持续了四天的追捕报道厌倦了，星期六的早晨终于登了振奋人心的新消息，那个遭到抓捕的人是无罪的。“警方获得了新消息。”报道显然是对于帝斯德尔的出现很有信心，他们觉得夜幕降临之前这个人一定会出现的。于是满怀希望的记者和摄影全都在韦斯托弗的警察局附近徘徊，他们显然是乐观占了逻辑的上风，因为看起来帝斯德尔更可能在几英里外的另一个警察局现身。
但是帝斯德尔没有出现。
这件事对于忙中抽空稍微想了一下帝斯德尔的格兰特来说，还是有一点惊讶的，但这并不是他的常态。他想知道帝斯德尔为什么连进来躲雨这种道理都不明白。星期五晚上又下雨了，而星期六一整天不仅唰唰地下着雨，还呼啸着东北风。一个人一定会觉得在这种情况下，碰到一家警局的话就简直太棒了。可以确定的是，帝斯德尔的所有老朋友，都不会给他提供庇护的。在他遭受“通缉”的这四天里，他的朋友早就不知藏身何处了。格兰特推断，帝斯德尔应该还没看到报纸上的报道，没有卸掉内心沉重的包袱。
他动用了警方专业设备，去查找克莉丝汀·克雷哥哥的下落；然后派人针对杰森·哈默展开一系列外围调查，看看是否有线索证明他曾经有一件深色大衣，上面有颗扣子不见了，而且他最近还把这衣服扔了。格兰特自己则开始调查爱德华·钱普尼斯勋爵。他发觉，根据平日的自我意识，他不会直接去找钱普尼斯然后针对星期三晚上钱普尼斯的行踪要个解释。一方面是因为，如果钱普尼斯最后证明了自己确实好好睡在船舱里自己的铺位上，或者睡在沃顿勋爵家，或者有其他什么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的话，这样一来就太尴尬了；另一方面——哦，因为，可以肯定，询问一个富家子弟可是和询问普通的小商小贩不一样。这个腐败的社会就是这样，毫无疑问的是你必须适应。
格兰特了解到，皮特尼尔号游艇去往考斯附近的海域了，而它的主人吉尔斯·钱普尼斯也一同前往去参加考斯帆船周了。所以，星期六一大早，格兰特就飞速抵达戈斯波特，然后乘船穿过波光粼粼的斯皮特黑德海峡，朝着既定的目标岛屿进发了。昨天还因为狂风骤雨而卷起层层白浪的地中海，现在变得湛蓝澄澈、分外迷人。英国的夏天果然是一如往常。
格兰特把周日的报纸扔在旁边的座位上，准备享受这次航程。但是《周日新闻剪影》的大标题吸引了他的目光：克雷早年生活揭秘。于是，那件案子又一次浮现在他脑中。上个星期日，《周日通讯》在头版头条发表了一篇新闻界王子赞米·霍普金斯催人泪下的文章。这篇文章是对诺丁汉纺织女工海伦·科珍斯小姐的采访报道。这位女工是克莉丝汀·克雷在工厂时的同期。她深情讲述了克莉丝对家庭的贡献、阳光迷人的个性、出色的工作能力，还有好几次自己照顾克莉丝的经历，而文章最后又是霍普金斯一贯感人的大团结笔法。他指出，这就是两位友人的命运：一个一路上升成为明星，为百万观众带去欢乐，在世界中璀璨闪耀；但是另一个就没有这么光鲜了。海伦·科珍斯挤在小小的两居室里，照顾着年老体衰的母亲，命运也没有那么精彩，也没有受到世人的多少尊敬。这是篇好文章，赞米对此十分满意。
现在《周日新闻剪影》又自己出了一篇采访。这让格兰特在这个星期第一次乐了。受访者是梅格·辛德勒太太。她之前也是工厂女工，但是现在已经是八个孩子的母亲了。她想知道那个该死的老姑娘海伦·科珍斯到底明不明白自己说了些什么，她希望科珍斯会因为自己说的那些谎话下地狱，天晓得她有一个酗酒成瘾的母亲，怪不得才会生下这样纠缠不休、暴躁易怒、尖酸刻薄的女儿，大家都知道，早在海伦·科珍斯心怀鬼胎地来厂子上班之前，克里斯汀娜·哥特贝德就离开镇子了。
文章的原话不是这个样子，可是每个读者都清楚它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梅格确实认识克莉丝汀。她说，克莉丝汀是个安静的姑娘，总是想要做得更好。她不怎么受同龄人的欢迎。她父亲过世了，她和哥哥同母亲一起住在三居室的廉价公寓里。克莉丝十七岁的时候，她母亲也去世了，于是这一家子就从诺丁汉消失了。他们本就不属于镇子也没有扎根，所以他们离开的时候也没有人为他们伤心难过。但多少年以后，来这个镇子的人肯定是络绎不绝的。
格兰特想知道赞米是怎么让那个满嘴胡话的海伦耍得团团转的，还当了次冤大头。这么说来她母亲应该是更喜欢哥哥，是吧？格兰特想着这到底什么意思。一先令蜡烛。什么样的家族仇恨才会驱使克莉丝汀在自己的遗嘱中写上这样的话呢？哦，算了！新闻记者固然聪明，但是苏格兰警场总会有不向外界媒体泄露的强有力方法与渠道。在今晚回去的时候，克莉丝汀早年生活的全部细节调查，肯定就已经放在他办公桌上了。他把《周日通讯》扔在一边，从报纸捆里抽出其他来看。《周日电讯报》写了一个专题报道——这是占满版面最为严肃却又极为廉价的捷径。从坎特伯雷的红衣主教，到杰森·哈默，每个人都说了自己对克莉丝汀·克雷个人以及对她艺术影响力的看法（《周日电讯报》喜欢影响力和艺术。甚至面对拳击手们他们也不谈拳法：他们想要谈的是拳击艺术）。这篇小小的专题基本就是循规蹈矩的一些俗套话，但是杰森的一堆病句里，却饱含着最真挚的诚意。玛塔·哈洛德说自己为克雷的天赋所倾倒，她第一次没有提及克莉丝汀卑微的出身。一位欧洲王储盛赞她的美貌，一位王牌飞行员赞许她的勇气，一位外交大使许认她的智慧。这一定花了《电讯报》不少的电话费。
格兰特翻开了《信使报》，发现中间的版面全是在写莉迪亚·济慈根据黄道十二宫推出的预示。在占星圈里，迪亚的声望在上个星期里略有下降。因为那些占星师觉得既然她都清晰预见了克雷的命运，那忽略谋杀这种细枝末节也太不应该了。但是在公众眼中，莉迪亚依然身价暴涨，她不是骗子。几个月之前，她就公开声明星象预言的克莉丝汀·克雷的命运，而且确实这一预言也是正确的。人们喜欢的，就是预言成真了。他们会全身颤抖着靠在沙发垫上，叫占星师预言更多的事情。莉迪亚也就照办了。在文章的最后有一小行字，写着感谢《电讯报》的慷慨，现在读者只要花一先令，就能得到让绝对靠谱的济慈小姐帮你占星的一次机会，优惠券就在报纸后面。
格兰特拿了几本小画报夹在胳膊下面准备下船。他看到一个船员正往系船柱上缠缆索，就开始希望自己的工作真该和物而非人打交道。
皮特尼尔号停在了远离海港的锚地。格兰特雇了一个船工，朝皮特尼尔号的方向划去。一个上了年纪的水手把烟斗塞进口袋之后，准备迎接他们。格兰特问吉尔斯勋爵在不在船上，然后欣喜地得知吉尔斯去了白金汉郡。听说他一个星期之内都没办法赶回来之后，格兰特象征性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失望，然后问老水手能不能上船：他本想着吉尔斯会带他参观呢。老水手很乐意为他服务然后就絮絮叨叨说个不停了。
他独自一人待在船上，特别无聊。现在能带着吉尔斯勋爵英俊潇洒的朋友参观游艇，他也觉得挺开心的，而且毫无疑问是有小费赚的。他的态度毕恭毕敬，这让格兰特有一点不舒服，但是他也提供了不少信息。当格兰特说起豪华的住宿条件时，老水手说吉尔斯勋爵只要可以，就不会上岸的。他可是那种待在海上才会快活的人。
“但是爱德华勋爵可就不怎么喜欢了。”格兰特说着，老水手爽朗地笑了。
“没错，爱德华勋爵是不喜欢。他只要一看到小艇抛出来，或者缆索刚刚拴在码头，就会赶快上岸离开。”
“我想去多佛的那天晚上，他是和比彻一家人待在一起的吧？”
这个老水手并不确切知道他睡在哪里。他只知道不是在船上。实际上，后来他也就没见过爱德华。他的随身行李放在搭载船客的火车上运走了，剩下的也紧随其后送到了镇上，因为他妻子身上发生了那样的惨剧。格兰特见过她吗？她是个电影演员呢，人也特别和善。这真是太可怕了，不是吗？现在的幸福家庭总会出事的，连谋杀都发生了，真是世风日下。
“哦，我不知道，”格兰特说，“如果我看的历史书没骗人的话，英格兰的古老家族会用谋杀来消遣娱乐。”
老水手对小费的数目很满意，于是邀请这位访客喝一杯热可可。但是格兰特想尽早下船，这样就能和警场联系了。在回去的路上，格兰特一直在想钱普尼斯那晚怎么就上岸过夜了呢？最可能的解释就是他是和朋友在一起的。但是要真是这样，为什么想要隐瞒呢？格兰特越想越觉得这种遮遮掩掩的样子特别不符合爱德华的性格。爱德华·钱普尼斯是做事光明磊落从不计较闲言碎语的人。格兰特发现他很难把任何鬼鬼祟祟的行径和爱德华联系在一起。那么这一想法就指向了一个令人吃惊但又合乎逻辑的结论。那就是钱普尼斯没必要遮掩小事，只可能是极为重要的情况，才让他对格兰特这样搪塞推诿。所以，格兰特排除了婚外情这样的理由。从各方面来说，钱普尼斯在别人眼中都是质朴严谨的。那排除婚外情之后，还有什么呢？到底是什么才会让钱普尼斯这样死守秘密呢？除非就是谋杀了！
谋杀，还是很有可能的。如果安静平和的生活一旦被击碎，谁会知道将有怎样无法平息的恨意呢？他是个对爱人忠贞也同样要求对方的人——是无法容忍背叛自己的。想到了——哈默！克莉丝汀·克雷的同事们可能觉得她和哈默是情人关系，但是上流社会的人们向来也不适应合作伙伴这种说法，却对此深信不疑。那钱普尼斯相信吗？他和克莉丝汀的爱情平静温和，但是他肯定也有自身的骄傲，充满热情却柔弱易碎。那他曾——？可能是这样的！那晚他曾驱车前往乡村别墅了吗？毕竟，他是唯一一个知道她藏身之地的人：克莉丝汀的所有电报几乎都是写给他的。他当晚在多佛，而别墅也只有一小时车程的距离。如果他悄悄开车过去给她一个惊喜的话再正常不过了吧？那如果——
格兰特脑中出现了一个画面。夏日，夜幕笼罩下的乡间别墅，屋里亮着灯，而窗户也敞开着，这样外面可以听到里面的说话声，可以看到人们走动的样子。一个男人站在栽满玫瑰的花园里，抑制着自己的声音。他就站在那里，极沉默、极安静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突然，屋里的灯关了。过了一会儿花园里的人影就离开了。去哪儿了呢？为自己这次返家忧伤，还是为撞破妻子的背叛而烦扰？或是沿路游荡直至天明，还是正好看到她独自一人去了海滩？或是——
格兰特摇摇头，拿起电话听筒。
“爱德华·钱普尼斯星期三的时候没在船上过夜，”电话接通的时候，他说，“我想知道他那晚去哪儿了。别忘了，谨慎为上。你也许会发现他和五港的沃尔顿待在一起呢，或者从事别的什么正当活动，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就该惊讶了。如果有人能和他的男仆自来熟的话，就去看看他的衣柜，找找有没有深色大衣，这样就最好了。你知道我们最强的王牌是外界所不知道的，只有警局知道扣子的事情。实际上，我们要求任何丢掉的大衣都要上报警方这件事，外界应该也不会有猜疑。我觉得，那件大衣十之八九还在它主人手里。即使是缺了一颗扣子，但自己收着大衣总比没有扔掉来得显眼。紧急寻找大衣的命令也只是内部消息，并没有公开。所以，去搜搜钱普尼斯的衣柜……不，我没有掌握他的证据……是的，我知道这样行动太不理智。我不会在这案子上继续冒险了。看在老天的分儿上，切记要小心，我的名声已经不好了。有什么消息？帝斯德尔要出现了吗？……唉，好吧，我希望他今晚就出现。这样的话，媒体就又有话题了。他们可是一刻不敢松懈地等着呢。克雷的档案准备得怎么样了？……哦，维恩去询问那个化妆师之后回来了没？她——名字是什么来着？邦朵？还没回来？好吧，我这就马上回镇上。”
格兰特挂上电话的时候，赶快掐断了一个刚冒出的想法的苗头。帝斯德尔当然不会出事。夏日的英国乡村，一个成年人能出什么事？当然会没事的。

16
克莉丝汀·克雷的档案整理得十分完整。亨利·哥特贝德是朗伊顿附近一家庄园的木工，娶了“村中首户”家的洗衣工。亨利在一次脱粒事故中去世了。一方面因为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这家庄园的仆人，另一方面因为他的妻子身体不够强健无法担任庄园的工作，于是庄园主人给了他的遗孀一小笔抚恤金。由于必须腾出朗伊顿的村舍，这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去了诺丁汉，在那里他们更有希望找到工作。那时那个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奇怪的是，从那之后，他们的相关资料就出奇地难以收集。可以说，只有微乎其微的官方记录。在乡下，事物变化缓慢，人们的乐趣有限，记忆持续长远。但是城市生活瞬息万变，一户人家在一个地方住了大概六个月之后搬走了，别人对此根本没有兴趣，甚至不知道他们曾经到过那里。
事实证明，《周日新闻剪影》报道的梅格·辛德勒是唯一能真正提供帮助的。她是一位肥胖粗嗓却心地善良的妇女。梅格要照顾一大家子小孩，刚伸手去打了一个孩子，又要伸手去安抚另一个孩子。她还在因为海伦·科珍斯的事愤懑不已，但是如果可以让她不去想海伦·科珍斯的事，她真的可以提供许多有用的信息。她记得他们一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值得纪念的地方，而是因为那时她自己家就住在克莉丝家对面，而且她曾和克莉丝在同一家工厂工作，有时不免会一起回家。她对克莉丝·哥特贝德只有淡淡的好感。梅格当然不赞成她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想法。在她看来，如果你必须在工厂工作谋生计，那你就在工厂工作谋生计，何故无事自扰？克莉丝不仅无事自扰，她还有个习惯，喜欢抖去做工时落在身上的灰尘，似乎那很脏似的，并且她总是戴着一顶帽子，那不是装模作样的多余东西嘛。克莉丝很爱她的母亲，但她母亲眼里只能看到赫伯特。如果世界上存在下流坯子这种东西的话，那非赫伯特莫属。赫伯特油滑谄媚、偷偷摸摸、贪小便宜、自以为是，就跟你星期天遇到的垃圾人渣一样。但哥特贝德太太却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而他总是千方百计地为难克莉丝。克莉丝曾经跟母亲说让她去上舞蹈课——至于为什么要上舞蹈课，梅格无法理解，在她看来，只要看看别人是怎么跳的，知道大概方法，然后自己练习就够了——但是，赫伯特一听说这件事，马上全力反对。他说，他们拿不出钱——除非是赫伯特想要的东西，其他的他们一概拿不出钱——而且跳舞是轻浮的事，上帝不会赞同。赫伯特总是知道上帝想要什么。他不光阻止克莉丝学跳舞，还想方设法弄走她存下的钱。克莉丝原本希望她的母亲可以帮她填满剩下的空缺。赫伯特指出，他们的母亲身体不好，克莉丝为了自己的目的存钱是多么自私的行为。赫伯特总是说他们的母亲身体不好，终于哥特贝德太太真的身体不适，躺到了床上。赫伯特还会帮着吃掉克莉丝给母亲买回来的美食。他跟着母亲去斯凯格内斯转了四天，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又正好没有工作。事实上，赫伯特失业次数不计其数。
是的，梅格帮了不少忙。当然，她不知道这家人后来怎么样了。母亲葬礼的第二天，克莉丝离开了诺丁汉。因为房租付到那周的最后一天，赫伯特独自在那栋屋子里逗留了几天。梅格记得这件事是因为赫伯特在屋子里举办他所谓的“聚会”——他总是会举办他自己能发言的聚会——邻居不得不抱怨他们制造的噪声，似乎不加上他们聚会的噪声，这廉价公寓的吵闹声不够多似的！什么样的聚会？嗯，根据她的记忆，聚会开始时是政治演说，但是很快转为谈论宗教信仰。因为无论你对观众怎么胡说八道，只要你谈的是宗教信仰，他们就不会朝你扔东西。她个人认为，赫伯特根本不在乎自己讲的是什么，只要讲话者是他就可以了。她从来没见过比赫伯特更自以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丝去了哪里，也不知道赫伯特是否知道她的去向。因为知道赫伯特的为人，她认为克莉丝可能没有跟他道别就离开了，实际上，她没有跟任何人道别。梅格的弟弟西德尼——他现在身在澳大利亚——曾经喜欢过克莉丝，但是她没有给他任何回应。没有任何情人，克莉丝没有情人。她屡次三番在银幕上看到克莉丝汀·克雷，但是从来没有认出来那就是克莉丝·哥特贝德，很奇怪，不是吗？她变了很多，她真的变了很多。梅格听说好莱坞会使一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当然十七岁到三十岁是一段很漫长的岁月。看看这些年她自己变成什么样子，真该好好想一想了。
梅格发出洪亮的笑声，在侦探的审视下，扭动她庞大的身躯，递给侦探一杯浓茶和一碟什锦饼干。
侦探——也就是曾经协助抓获帝斯德尔未果的桑格，他也是克雷的影迷——想起，即使在城市里，有些社区也和乡下一样，乐趣有限，记忆悠长。于是，他最后来到特伦特郊区的一栋小房子里，那里住着施塔默斯女士和她的约克郡玩具狗和一部收音机。玩具狗和收音机都是退休时别人赠送给她的。在贝斯利公路小学教了三十年书之后，她绝不会有兴致自己买那两样东西。学校曾是她的生命，而现在依旧萦绕身旁。她清楚地记得克莉丝·哥特贝德。桑格先生想知道她什么呢？不是叫先生？侦探？噢，天哪！她希望没有什么严重的事情。时间过去很久了，她当然和克莉丝没有联系了。一个老师班上有六十个学生之多，是不可能和每个学生保持联络的。但是克莉丝是一个特别有前途的孩子，是前程璀璨的。
桑格问她，是否知道那个特别有前途的孩子是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你是说那个电影演员？天哪！天哪！”
桑格原本觉得她的表情不够夸张，但是后来他看到她的小眼睛突然睁大，眼睛里闪着泪花。她取下夹鼻眼镜，用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擦拭泪水。
“这么出名？”她喃喃地说，“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桑格提醒她克莉丝汀近来在报纸上如此出名的原因。但似乎相比这个女人凄惨的命运，施塔默斯女士更关心这个她所知道的孩子的成就。
“她很有抱负，你知道嘛。”施塔默斯说，“所以我才对她记忆深刻。她不像其他学生一样，着急离开学校去赚钱。你知道的，桑格先生，大多数小学生都是这样：赚了一周的工钱放在口袋里，便有了本钱可以离开拥挤的家庭。但是克莉丝汀想要上中学。事实上她也得到了奖学金——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免费学额。但是她的家人还是觉得负担不起，她跑来找我哭诉。那是唯一一次我看到她哭。她不是一个情绪化的孩子。我叫她的母亲来见我。她的母亲和善有余，但是缺乏刚烈的性格，我说服不了她。软弱的人往往会很固执。我没有说服她的母亲，这是我心中多年的遗憾。我能强烈地感觉到这个孩子的抱负。我曾经也这么有抱负，但是后来不——不得不把我的理想抛在一旁。我理解克莉丝汀的心情。她离开学校之后，我和她失去了联系。我记得，她去工厂工作了。他们家需要钱，她有一个游手好闲的哥哥，那是个非常冷漠的家伙。她母亲的抚恤金非常少。不过她终究还是事业有成了。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临走时，桑格问她怎么没看到报纸上关于克莉丝汀·克雷童年时期的文章。
她说自己从不看周末的报纸，而平时的报纸也都是好心的邻居狄普森家隔天送给她的。最近他们去海边了，所以她看不到报纸，只能看到外面的海报。她对看报没什么兴趣。看报只是一种习惯，桑格先生不觉得吗？三天没有报纸，想看报的欲望就消失了。真的，不看报人反倒更开心。如今，看报令人很沮丧。待在她的小屋子里，很难相信外面的世界充斥着如此多的暴力和仇恨。
关于那个冷漠的赫伯特，桑格向更多人做了进一步的调查。但几乎没人记得他。他一份工作的时长从没超过五个月（五个月是他的最长纪录，在一家五金店），而且对于他的离开没人觉得惋惜。没有人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不过，维恩到南街访问克莉丝汀曾经的服装师邦朵回来了，他倒是带回了一些赫伯特的消息。邦朵知道克莉丝汀有一个哥哥。一提到他，她那干瘪的脸上猛眨的棕色眼睛眨得更厉害了。她只见过赫伯特一次，但是她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他了。在纽约时，有一天晚上赫伯特送了一张字条到小姐的化妆间。那是克莉丝汀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化妆间，那也是她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演出单上，那个演出叫作《我们走吧！》，演出很成功。邦朵把她和另外九个女孩打扮成合唱团的女成员。后来她的小姐闻名世界了，却依然把邦朵留在身边。她的小姐就是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忘记朋友。字条送进来之前，小姐一直有说有笑，但一看到字条的内容，小姐的表情就像是舀一勺冰激凌之后，发现了里面居然有条虫子。赫伯特走进来时，她说：“你终于出现了！”他说，他来这儿是为了警告她，她将万劫不复等等之类的。小姐说：“你是来看能捞到什么油水吧！”邦朵从没见过她如此愤怒。那时她刚刚卸下白天的妆容，准备画上舞台妆，脸上一点颜色也没有。她请邦朵先出去了，但是房间里吵得很厉害。邦朵站在门外守着，忍不住听到了一些——那个时候，就有很多人要求见她的小姐。最后她不得不进去，因为她的小姐再不进场就要迟到了。由于邦朵打断了他们，赫伯特斥声骂她，不过她的小姐说，如果他再不走，她就要叫警察了。于是赫伯特离开了。据她所知，他没有再出现。但是他时不时会写信给克莉丝汀，邦朵认得他的字迹。他似乎总是知道她们在哪里，因为寄信地址准确无误，不是转寄过来的。每次收到他的信，她的小姐总是十分沮丧，这种情绪有时会持续两天，甚至更久。克莉丝汀曾经说过，“仇恨真的很消耗体力，不是吗，邦朵？”邦朵没有恨过任何人，除了一个总是对她粗鲁无礼的警察外，她非常痛恨那个警察，而且她也认为仇恨真的很消耗体力。它在你的体内燃烧，直到你虚弱无力。
除了邦朵对克莉丝汀的哥哥有所说明外，美国警方的报告也补充了一些信息。在她的妹妹进入美国五年之后，赫伯特·哥特贝德也去了美国。他在波士顿一位有名的牧师家做过短时间的男仆，显然那位牧师一开始是被他的举止和虔诚所欺骗。由于某种原因他离开了那个牧师家——到底是何原因并不确定，因为基督徒的仁慈抑或那位牧师不愿将自己的判断不力公之于众，他不愿控诉赫伯特。随后，赫伯特消失在警方的视野中。据悉，赫伯特就是那个以“神的兄弟”的名义，充当先知在美国各地巡回的人。而且据报告，他不仅由此获得了情感上的满足，还大捞了一笔。他在肯塔基州因为亵渎神明锒铛入狱，在得克萨斯州因欺诈入狱，在密苏里州因引发骚乱入狱，在阿肯色州他自行请求保护，在怀俄明州因教唆罪入狱。每一次被警方拘留，他都否认跟赫伯特·哥特贝德有任何关系。他没有名字，他说，他就是“神的兄弟”。当警方指出他们不会因他和神扯上关系而不将他驱逐出境时，他接受了这个提示，主动消失不见了。最后一个关于赫伯特的消息是他在某个岛上经营了一个宗教团体——他们认为应该是在斐济——后来携款潜逃到澳大利亚。
“真是个迷人的家伙。”格兰特看完档案，抬头说道。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长官，毫无疑问。”威廉姆斯说。
“当然他具备了所有的污点：贪得无厌、自高自大，还泯灭良知。我非常希望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铲除这只害虫算是帮全人类做了件好事。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希望得到钱吧。”
“几乎不可能。他肯定知道克莉丝汀对他是什么看法。”
“我认为他不是没可能伪造遗嘱，长官。”
“对，我也这么认为。但是如果他伪造了遗嘱，为什么他还没有露面？克莉丝汀死亡已经快两周了，我们什么头绪也没有。我们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英格兰。”
“他肯定在英格兰，长官。记得克雷的管家怎么说的吗？他总是知道她在哪里。克雷在英格兰待了超过三个月了，他肯定也在这里。”
“是的，是的，没错。澳大利亚？让我看看。”格兰特再次查看了纽约那边的报告。“大约是两年前他在澳大利亚，在那里很难找到他的踪迹。但如果他在克雷之后来了英格兰，找到他并不难。他喋喋不休的毛病是改不了的，所以这么大声吵嚷的家伙肯定会被轻易发现的。”
“克雷的遗物里有没有他的信？”
“没有，爱德华勋爵找遍了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告诉我，威廉姆斯，你觉得，在怎样的刺激下，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钱普尼斯这样的人会说谎呢？”
“为了保护他人。”威廉姆斯立即答道。
格兰特睁大眼睛。“没错！”他过了许久说道，“我之前没想到，但是实在想不出钱普尼斯要保护什么。”

17
所以克莉丝汀·克雷指的蜡烛不是上床睡觉时举着的那种，而是放在圣坛上的蜡烛，格兰特心想。此时正是星期一下午，他驱车沿着堤岸疾速前往坦普尔。这位“神的兄弟”的会堂绝不是你所想的那种光秃秃的传教帐篷，里面挂着高贵的紫色亚麻布，装饰着华丽壮观的神龛。这些装饰体现的仅仅是赫伯特个人对于戏剧化元素的热爱，但事实证明却在大多数州（除了肯塔基州）都招揽到了好生意。喜欢美观和戏剧化元素的人们沉迷于此——不惜花费巨资。
克莉丝汀的一先令表现了她对赫伯特的鄙夷程度。赫伯特的神一次次否决她内心所需要的小东西，这一先令也许是她的还击。
厄尔斯金先生的房子旁边种着一棵悬铃树，小小的房间笼罩着雾蒙蒙的绿色灯光，格兰特在这里向这位律师说出了他的提议。他们希望能够把赫伯特·哥特贝德引出来，这样才能够解决问题。而且他们使用的方法十分正派，所以律师先生不需要有什么顾虑。爱德华勋爵也对此表示了许可。
然而律师却支支吾吾的，倒不是因为他真的想要反对什么，而是因为律师的责任就是从长远出发考虑各种可能，对任何事直接表示同意都是极其不专业的。最后律师也同意引出赫伯特·哥特贝德。
格兰特说：“非常好，那就交给您了。明天报纸的内容请您多费心。”说完他就离开了房间，暗自琢磨为什么世界上明明已经有那么多麻烦了，律师们还热衷于制造麻烦呢。此刻可怜的格兰特脑子里就有一堆麻烦事。“你将麻烦缠身”，正如用纸牌帮人占卜的女预言家说的那样，他的境况的确如此。星期一很快就要过去了，依旧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罗伯特·帝斯德尔还在人世。当天早上《号角报》已经发出了第一声低号，第二天饿狼似的媒体都将朝他袭来。罗伯特·帝斯德尔在哪里？警方为了找到他采取了哪些措施？公平地说，格兰特内心不安，与其说是因为即将面临公众的指责，不如说是因为担心帝斯德尔安危。前两天他打心里觉得帝斯德尔之所以没有现身，是因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洗清了嫌疑。
毕竟，在逃亡过程中看到报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现在疑虑像凛冽的寒风一般搅乱着他的思绪。帝斯德尔真可能出了什么事，全英格兰每个村庄每张报纸海报上都写着“帝斯德尔无罪”“通缉犯无罪”。他怎么可能看不见？现在无论是酒吧里、火车车厢里、公共汽车上还是家里，这一新闻都是大家最热衷讨论的话题。但是帝斯德尔仍然没有出现。自从上个星期三艾瑞卡开车把食物扔给他之后，谁都没有见过他。后来星期四晚上，英格兰迎来了近年来最猛烈的一场暴风雨，之后连续两天刮风下雨。帝斯德尔拾走了艾瑞卡星期四留下的食物，但之后的食物他都没有去取。艾瑞卡星期五留下的食物依旧在那里，到星期六，已经成了一团湿乎乎的糨糊。格兰特知道，艾瑞卡星期六一整天都在乡间四处搜寻他的踪迹。她像一只猎犬一样迅速高效、锲而不舍地搜寻每一个谷仓、每一个有可能藏身的庇护所。她坚定地认为，星期四晚上帝斯德尔一定找了一个地方藏身——没有人可以在如此猛烈的暴风雨中幸免于难——而且既然星期四早上他去过那条白垩质小路，取她留下的食物，那他肯定不会走远。
但是艾瑞卡的努力一无所获。今天一群业余人员组成了一支搜索队，进行大规模搜寻——因为警方抽不出警力了——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消息。格兰特心中缓缓生出一丝恐惧，他用强烈的自我意识消除这一恐惧。但是这种感觉就像是荒野上的火焰，你把它扑灭了，却又看见火苗从下面逃窜而走，在你的前方燃烧起来。
多佛那边的进展也很缓慢，调查遇到了阻碍。一是因为不能冒犯贵族，二是因为不能打草惊蛇：前者是为了不牵涉无辜，后者是为了不惊动罪犯。如此这般情况，除了警察没有任何人可以忍受。事情错综复杂。格兰特和爱德华·钱普尼斯讨论怎么把和赫伯特引出来时，看着钱普尼斯平静的脸庞——他的眉毛映射出一种特别的镇定之感——他好几次强行地克制了自己脱口而出的冲动。格兰特想问钱普尼斯：“星期三晚上你到底身在何处？”钱普尼斯会怎样呢？有点困惑地望着格兰特，思考一会儿之后说：“我到多佛的那天晚上吗？我和某某先生在某某地方啊。”钱普尼斯会意识到隐藏在这个问题背后的含义，同时他又会难以置信地望着格兰特，由此格兰特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头号傻瓜。更有甚者，当着爱德华·钱普尼斯的面，暗示他可能是杀死自己妻子的凶手，纯粹是对他的一种冒犯。但是不跟他在一起时，那个画面——一个男人站在花园里，透过敞开的窗户望着亮灯的房间——不停地浮现在格兰特的脑海之中，次数多到他都不愿承认。但是当着勋爵的面，这样的想法显得荒诞不经。在他派去的人弄清钱普尼斯那天晚上的行踪或者调查无果之前，任何直接的询问都必须先搁置。
目前他只知道钱普尼斯那天晚上没有待在一个容易找到的地方。他没有住在宾馆，也没有去家族朋友的家，因此调查的范围扩大了。任何时候都可能有人告诉他，我们的勋爵那晚就躺在一张精美无瑕的四柱床上，上面铺有全郡最好的亚麻布床单。那时格兰特不得不被迫承认，“爱德华勋爵蓄意隐瞒真相”完全是他自己错误的想法。

18
星期二早上，柯林斯去调查钱普尼斯的衣物终于有了消息。他汇报说，钱普尼斯的贴身男仆佰伍德非常难搞定。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柯林斯似乎没法找到突破点。但是没有人是不可以收买的，原来佰伍德的突破点是鼻烟，的确是非常隐秘的恶习。一旦爱德华勋爵察觉到他有这样的嗜好会立刻解雇他（抑或爱德华勋爵会因如此富有十八世纪特征的嗜好而欢欣不已）。柯林斯给佰伍德弄到了一种“十分特别的鼻烟”，才最终有了机会调查钱普尼斯的衣物。钱普尼斯一到英格兰——确切说是一到伦敦——就对自己的衣物进行了清理，他清理掉了两件大衣：一件黑色的，一件骆驼绒的。佰伍德把骆驼绒的那件送给了他妻子的哥哥，那人是合唱团的舞者；另外一件黑色的他卖给了伦敦的一个收大衣的商贩。柯林斯告诉了格兰特那个商贩的姓名和地址。
格兰特派了一个警员去伦敦找那个商贩。警员仔细查看那件大衣时，商贩说道：“那件大衣原来是爱德华·钱普尼斯勋爵的，布德公爵的儿子，料子很好。”
的确是料子很好的大衣，上面的扣子完好无损，没有一丝替换的痕迹。
格兰特得到消息的时候，长叹了一口气，不确定自己究竟是高兴还是难过，但是他仍然想知道钱普尼斯那天晚上到底在哪里。
而新闻界想知道的是，帝斯德尔现在在哪里。英国的每一家报社都想知道他在哪儿。刑事调查部遇到的麻烦比以往几年都要棘手。《号角报》公开称刑事调查部的人是杀人犯。格兰特试图厘清这个令人费解的案子，却受到了诸多困扰，同事愤怒不已，朋友无比同情，局长忧心忡忡，自己也日益焦虑。上午的时候，赞米·霍普金斯打电话到警察局，为自己在《号角报》上的“不偏不倚”的文笔辩解。那完全是“他们的工作需要”，他知道自己在警察厅的好朋友会理解的。格兰特不在，听电话的是威廉姆斯，他根本没心情听这些客套话。威廉姆斯对霍普金斯说了一大通话，缓解了一下他操劳过度的心绪，这让霍普金斯不得不暗暗祈祷自己没有和警察厅长久树敌。“说到把人逼死，”威廉姆斯最后说，“你非常清楚，你们新闻界一周之内的所作所为要比警察厅从成立到现在对人的迫害还要多，你们所有的受害者都是无辜的！”
“噢，发发慈悲嘛，警长！你知道，我们必须把报纸卖出去。如果我们不把新闻写得刺激有力一点，就会被炒鱿鱼，去别的地方去跟人抢工作。为了保住饭碗，我们不得不这样，就像——”
威廉姆斯挂电话的声音果断有力，自己的动作和看法全都压缩成了这短促的一声。对此赞米感觉非常不适应。要知道写那篇文章时他沉浸其中，那些激烈言辞喷涌而出的时候，他确确实实感到正义凛然、义愤填膺。赞米写文章的时候，会把舌头伸直顶住口腔内壁，情绪也随之高涨。写完文章他才把舌头放回原位。他的文章向来能够吸引公众，字字“发自肺腑”，他的薪水也因此迅速增长。
但让他有点受伤的是，他笔下的所有敌人都看不出他的言论只是恶作剧而已。他厌恶地将帽子挑到右眉上方，出去吃午饭了。
格兰特就在离警局不到五分钟路程的地方。他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面前摆着一大杯黑咖啡，双手撑着头，用一个音节的词语自言自语。
克莉丝汀·克雷对自己的住处保密，但是凶手知道她住在哪里，这样就可以排除很多人了。
钱普尼斯知道。
杰森·哈默知道。
赫伯特·哥特贝德差不多可以肯定也知道。
凶手当时穿了一件大衣，颜色深到可以配黑色的扣子和黑色的线。
钱普尼斯有那么一件大衣，但是上面的扣子完好无损。
杰森·哈默没有这样的大衣，最近也没有穿这样的大衣。
没人知道赫伯特·哥特贝德穿什么样的衣服。
凶手杀人动机极强且耐心十足，他能在清晨六点等到他的受害者，蓄意将她淹死。
钱普尼斯有行凶动机。
如果杰森·哈默和她曾是情人的话，也有行凶动机，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们曾是情人。
赫伯特·哥特贝德没有已知的动机，但无疑他憎恨她。
从各项情况来看，哥特贝德可能性最大：他知道他的妹妹在哪里；他具备“沦为凶手”的记录；他和受害者关系不和。
哦，好吧！明天哥特贝德就可能出现。此时格兰特只能用黑咖啡来麻醉自己，尽量不去想报纸上的东西。
格兰特把杯子送到嘴边时，眼睛落在了对面角落一个男人的身上。这个男人杯子里的东西喝了一半，他饶有趣味地但十分友好地看着格兰特。
格兰特微微一笑，首先开口，“大明星不想露面吗？怎么不给你的影迷一点休息时间？”
“他们随时可以休息啊，粉丝不会有什么问题。倒是你这段时间很难熬吧？他们认为警察是什么，千里眼吗？”
格兰特把蜜糖卷进嘴巴里吞了下去。
“总有一天，”欧文·休斯说，“有人会把赞米·霍普金斯的脑袋从他该死的肩膀上拧下来。要不是因为我这张脸太值钱，我肯定亲自上了。他曾经说我是‘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
“难道不是吗？”
“你最近看到我的别墅了吗？”
“没有，不过报纸有天刊登出了照片，成了一片废墟。”
“告诉你也没关系，当我一下车看见那种情形时，我哭了。我想把那张照片散布到天涯海角，作为样本让大家看看知名度带来的后果。如果是五十年前，有那么几个人可能会走上几英里路来参观我的别墅，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但现在许许多多的人坐着游览车来参观布里亚斯。我的律师试图阻止人们的这种‘旅行’，但却无能为力。头几天过后，郡警察局拒绝派人留守在那里。上两周大约有一万人参观，这一万人每一个人都透过窗户往里看，践踏我的植物，还顺手带走纪念品。现在篱笆几乎都没了——那些树篱以前有十二英尺高，长满了蔷薇——花园被踩成了一片荒泥烂地。我非常喜欢那个花园。虽然我还不至于对着三色堇哼唱小曲儿，但是别人会送我一些花花草草，我把它们种起来，看着它们长大，特别享受其中的乐趣。可现在什么都不剩了。”
“真倒霉！而且得不到一点赔偿，真够让你恼火的。说不定到明年这些植物又会蓬勃生长呢。”
“噢，我正在出售那个房子，那里让我心神不宁。你见过克雷吗？没有见过？她非常出色，举世无双。”
“你知不知道有谁可能想杀她？”
休斯露出了迷人的笑容，他的这种笑容影迷看上一眼，就会不禁抓住电影院座位的扶手。“我知道好多人想当场杀了她，但只是当场。一旦冷静下来，你就会心甘情愿为她去死。克莉丝汀的死真是不可思议，竟是这样的死法。你知不知道，莉迪亚·济慈曾经根据她的星象预言了这件事？她是个奇才，莉迪亚。真该在她小学时就把她给淹死，但她真是个奇才。我从好莱坞寄了玛丽·达克尔出生的年份、日期和时刻给她。玛丽在透露她出生年份的可怕事实之前让我发誓保密。莉迪亚一点都不知道她在预言谁的星座运势，但是预测结果不可思议地精准。她会在好莱坞一鸣惊人。”
“她似乎在朝那个方向努力，”格兰特冷淡地说，“你喜欢好莱坞吗？”
“哦，喜欢，那是个闲适宁静的地方。”这时休斯扬起了眉毛，“海滩上有许多鹅卵石，几乎没有人知道你的名字。”
“我以为他们会给中西部的影迷办观光团呢。”
“哦，是的。他们会坐巴士经过你家门前的街道，但是不会把你的花踩进土里。”
“如果你被谋杀了，他们有可能这么做。”
“不会的，在那里谋杀没什么稀奇的。嗯，我得走了。好了，上帝保佑你。你帮了我一个大忙。”
“我？”
“你让我知道这世上还有职业比我的更糟，”他扔了一些钱在桌子上，拿起自己的帽子。“星期天人们会为法官祈祷，但从不会为警察祈祷！”
他把帽子调整到最合适的角度，这个角度是经过摄影师多次测试的结果。之后大步走了出去，格兰特依稀得到了一点安慰。

19
没有得到安慰的是赞米，那个乐观自信、适应力强、不动感情、健康强壮的赞米。他在自己最喜欢的酒吧吃饭（黑咖啡也许非常适合烦恼的警察和必须保持身材的演员，但是赞米靠出售别人的烦恼吃饭，只有在裁缝替他测量时才会想起自己的身材）。而这顿午餐哪儿都不大对劲。牛肉煮得太老，啤酒冰得不够，服务生不停打嗝儿，土豆的味道像肥皂水，干果布丁像烘焙过的苏打，就连他平日里抽的香烟也卖光了。他先前觉得不适的感觉以及遭到误解的烦闷，非但没有通过食物和饮料的魔力驱散掉，反而转化为了对这个世界的愤怒。他的视线越过酒杯，闷闷不乐地看着他的同事和其他同龄人坐在铺着白色粗布巾的桌边，有说有笑。他们不习惯看到赞米眉头紧锁的样子，于是停止了说笑，转而挑逗他。
“怎么啦，赞米，牙疼吗？”
“不是，他在练习怎么成为一个独裁者。从表情开始练习。”
“不，不是从表情开始。”第三个人说，“你得从发型开始。”
“还有手势，手势很重要，看看拿破仑就知道了，如果他没发明那个把手举到胸前的手势，他永远不可能升到下士的官衔。生小孩，你知道吗？”
“如果赞米打算生小孩，他最好在办公室出现这样的想法，而不是在这里。我觉得他的小孩不会长得多好看。”
赞米诅咒他们全都下地狱。他离开酒吧去找烟贩买他喜欢的香烟。警察厅的人何必把那种事情放在心上？大家都知道写在报纸上的东西不是空话假话，就是连篇累牍的废话。如果你不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大做文章，人们也许会开始怀疑那些事确实微不足道，接着他们不会再买报纸。那报界大亨、赞米以及许许多多无辜的股东又该何去何从？你得给那些濒临崩溃的工薪阶层提供情感源泉吧，他们要不疲劳不已，要不迟钝到无法感知周围的事物。如果你没法冰冻他们的血液，那就让他们可以痛痛快快哭上一场或者两场啊！
关于克雷早年在工厂的故事的确是好东西——即使那个马脸女人自称认识克雷是骗他的，管她呢。但是你不能总是让大家兴奋激动或者悲伤不已，如果有一种情感英国大众喜欢沉浸其中，那必然是自居正义的义愤填膺。所以，他，赞米，就让他们沉浸在这种情感之中。警察厅的人非常清楚那些义愤填膺的人第二天就会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所以那么在意干吗？有什么可懊恼的？“把无辜的人逼上绝路”不过是一种措辞而已，实际上就是陈词滥调。里面没有什么可以让一个理智的人动怒。警察厅的人对表面现象有些太敏感了，事实就是这样。他们十分清楚不应该这样。他绝对无意干涉其他人的工作，但是文章有些内容的确就是实话，他突然想到这一点。当然不是指“把人逼上绝路”。其他有些内容不过是乱嚼舌根。警察厅的人这样真算得上是丢脸——哦，好吧，丢脸说得有点太过头了。只是令人惋惜，不管怎样，那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一支自认为效率高的警队身上。时局好的时候他们高高在上不近人情，犯了错就别指望别人同情他们。如今如果跟美国一样让媒体参与破案，像那样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他，赞米·霍普金斯，也许只是一个罪案报道记者，但是他知道的罪案和侦探不比任何一个警察少。如果“老头子”愿意准许他休假，警察允许他使用他们的资料，不到一个星期他就能把杀死克雷的人送进监狱——当然也会让它登上头版头条。想象力，警察厅的人需要的就是这个，而他拥有足够的想象力，他所需要的是一个机会。
赞米买了香烟，闷闷不乐地把烟装进他的金烟盒里，这个金烟盒是他出发到伦敦时乡下同事送给他的（据说同事如此的慷慨之举更多的是想向他表达感激而不是忠诚）。接着他又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办公室。在《号角报》时髦的教堂式总部大厅入口，他碰到了年轻的初级记者穆斯克尔，他正准备出门。赞米简单地点了点头，照例寒暄，但没有停下脚步。
“你去哪儿？”
“去听有关星星的演讲。”穆斯克尔不大感兴趣地说道。
“天文学，很有意思。”赞米讽刺地说。
“不是天文学，是星相学，”这个年轻人从阴暗的门口走到了阳光照耀的街道上，“叫波普还是什么的女人讲的。”
“波普！”赞米正走向电梯门突然停了下来，“你是不是说济慈？”
“是不是济慈？”穆斯克尔又看了看邀请函，“是的，就是济慈。我知道有一个诗人叫济慈。嘿，出了什么事？”赞米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拽回了大厅。
“事情就是你不用去听什么星相学的演讲了。”赞米说着把他推进了电梯里。
“好吧！”穆斯克尔惊讶地说，“多谢你让我解脱，但是为什么？你对占星术有兴趣吗？”
赞米把他拉进一间办公室，然后对坐在办公桌后面脸色红润、平静温和的人展开快速的语言攻势。
“但是，赞米，”平静的那个人终于能够从旁插上话了，“这本来是布莱克的任务，布莱克显然是不二人选：他不是每周在报纸的第六版告诉全世界未来七天要发生什么吗？星相学是他的本行。他没有预测到的是他的妻子要在这周生产，而不是下周。所以我让他走了，派穆斯克尔去。”
“穆斯克尔！”赞米说，“啧啧，你难道不知道就是这个女人预言了克雷之死？你不知道就是这个女人在《信使报》上帮人占卜，一先令一次？”
“这有什么关系呢？”
“这有什么关系！先生，她可是新闻话题啊！”
“她是《信使报》的新闻话题，但已经不火了，我昨天才把有关她的一篇报道撤了。”
“好吧，她是不火了。但是很多‘有意思的’人肯定对她感兴趣，最感兴趣的就是那个让她预言成真的人！说不定就是她和她的预言给凶手提供了杀人动机。济慈也许不火了，但是她周边的事情可不一定，还差得远呢。”赞米身子前倾，从穆斯克尔那个小子手里抢走了邀请函。“给这个好孩子下午找点事做，他不喜欢星相学。回头见。”
“不过那篇报道怎么——”
“没关系，我会搞定的，也许还会加带一篇！”
赞米飞快地冲进下楼的电梯，边思考边用拇指弹着手里的邀请函。埃尔维馆！莉迪亚即将登场！
“知道成功的最佳途径吗，皮特？”他对电梯员说。
“好吧，说来听听。”皮特说。
“在众多胡说八道中选个好的。”
“你最了解不过了！”皮特咧着嘴笑道。赞米走出电梯，向他抛了个媚眼。皮特很早就认识他，从——嗯，不是从穿短裤的年纪，至少是从戴错领子的青涩时期。
埃尔维馆在威格摩尔大街上，地段不错，这很大程度上铸就了它的成功。如果能在某人的俱乐部边品茶，边欣赏歌者的戴本瀚连衣裙，那听室内乐会有吸引力得多。丰满的女高音歌手因为聆听利德（钢琴伴奏的德国独唱歌曲——译者注）的观众鸦雀无声而扬扬得意，但她们永远猜不到观众脑子里想的全是她们身上的绉绸还有缎子。埃尔维馆是个令人愉快的小地方：空间不是太大，气氛足够融洽；也不是太小，不用挤作一团。赞米找座位时观察到房间里装满了最时髦的观众，这是自博夏—蔻森两族婚礼以来他所见过名流聚集最多的场面。不仅有大量社交人士出现，还有赞米通常称作“现代女公爵”的贵族人士在场：这些人穿着长靴，长着长鼻子，出身血统悠远，倚仗的是她们的身份地位，而不是她们的智慧。当然，人群中还散布着各种各样的怪人。
这些怪人来这儿不是为了寻求刺激，也不是因为莉迪亚的母亲是某位一文不值的侯爵的三女儿，而是因为狮、牛、蟹是他们的家庭宠物，黄道十二宫是他们的灵魂栖息地。人们绝对不会认错这些人：他们黯淡的眼神滞留在半空中，他们的衣服像是静坐罢工之后觅来的便宜货，他们瘦小的脖子上都戴着同样的廉价珠串。
赞米拒绝坐在留给《号角报》代表的座位上，他坚持要在大厅最旁边的舞台下方那几棵棕榈树之间找个位子。他被两类人拒绝了，一类是过来看莉迪亚的，另一类是过来亮相的，这些人不同程度地有些愤怒。但是赞米不属于这两类人，他是过来看观众的。座位上一半观众都是男士。威洛比的装饰物刚好为他提供了观察观众的好视角，舞台只能承受这么多的重量。
坐在赞米旁边的是一个衣衫不整的小个子，大约三十五岁。赞米坐下来的时候，这个人注视着他，并把身子凑过去，兔子似的嘴巴距离他耳朵只有一英寸时，低声说：
“很棒的女人！”
赞米自然以为他说的是莉迪亚。“是很棒，”他附和道，“你认识她？”
这个寒酸的男人（“怪人！”赞米心想着，把他归于此类）犹豫了一下，然后说：“不认识，但是我认识克莉丝汀·克雷。”进一步的交谈由于莉迪亚和主持人的出场中断了。
即使在最好的时机下，莉迪亚也是一个糟糕的演讲者。她的声音又尖又高，当她讲到兴奋激动之处，声音就像廉价留声机播放的老旧唱片一样令人心烦。赞米很快就无法集中注意力了，他经常听到莉迪亚谈论这个她最喜欢的话题。他的眼睛在这个小会厅里四处搜寻。如果是某个人杀死了克雷，鉴于警力不足仍然未被察觉逍遥法外，他会不会来看这个预言了克雷之死并假借自己的手实现的女人呢？
总的来说，赞米认为他会来。杀死克雷的凶手非常聪明，这是毋庸置疑的。他现在肯定在因为自己的聪慧而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的才智远远凌驾于规范普通人的法律制度之上。自己精心策划的谋杀成功了，沾沾自喜是一种普遍心态。他们策划了法律禁止的事情并成功实施，这种事情在他们的脑子里冒出来就像喝酒一样刺激。他们在身边寻找更多的挑战，就像小孩玩“谁是最后一个过马路”一样。出现在伦敦一个最正统的地区最正统的人组织的最正统的聚会上，自然是一项完美的“挑战”。会厅里的每一个人最先想到的肯定是克莉丝汀的死，当然讲台上没有提及此事，必须维持体面。这是一个关于星相学的简单演讲，关于它的历史和意义。但是所有人——几乎所有人——来参加这个聚会都是因为，大概一年前，莉迪亚灵感迸发，幸运预言了克莉丝汀·克雷之死。在这个集会演说中，克莉丝汀的影响几乎能与莉迪亚本人匹敌了，她的身影充斥着整个大厅。是的，这让猜测凶手就在观众中的赞米感到极大的刺激。
此刻他看着观众，为自己的想象力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到自鸣得意。这种想象力是可怜的亲爱的白痴格兰特永远无法拥有的。他想着要是把巴特带来就好了，对于社交界所关心的事情巴特比他了解得多。巴特的工作就是描述，描述一切有描述价值的场合——婚礼、汽车比赛、发布会等——露面的都是社交界同样的面孔。巴特在这儿的话能帮得上忙。
不过赞米对那批面孔认识得也够多，足以让他保持兴趣。
“另一方面”，莉迪亚说，“摩羯座的人时常郁郁寡欢，怀疑自己，任性乖张。更低层次的，他们甚至悲观、吝啬、虚伪。”但是赞米没有听。不管怎样，他不知道在他出生时哪个星座有幸帮助了他，他也丝毫不在乎。莉迪亚好几次告诉他，他是“典型，噢，非常典型的白羊座”，但是他从不记得。全是胡说八道。
特伦特公爵夫人坐在第三排，这个可怜、愚蠢、不幸的倒霉蛋儿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她原本要以克莉丝汀的名义举办一场午宴，想借此成为伦敦社交界最让人艳羡的女主人，摆脱令人讨厌的过气老古董身份，结果克莉丝汀消失了——过世了。
赞米的眼神四处游移，最后停留在第四排一张俊美黝黑的脸庞上。非常熟悉的脸孔，就像硬币上的头像一样熟悉。为什么这么眼熟？他不认识这个人，他可以发誓他从没有亲眼见过这个人。
接着他想到了，那人是吉恩·勒琼，那个原本要和克雷演对手戏的男演员，那部电影是克雷在英格兰的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影片，但克雷永远都不可能出演了。传言勒琼对于不用出演那部影片非常开心。克雷的万丈光芒总是让她的男主角像廉价的烛光一样逊色，但这不足以成为一大早起来把她的头按在水里直到让她窒息的正当理由。赞米对勒琼没有多大兴趣。坐在勒琼旁边的是一个穿着黑白相间的时髦人士。玛塔·哈洛德，毫无疑问，玛塔得到了原本预期由克雷出演的角色。玛塔和克雷风格很不一样，但是耽搁制作成本太高，而且玛塔沉着自信、富有教养、演技精湛、个性鲜明，还有科因所说的“格调”。现在她是勒琼的领衔女主角，或者说勒琼是她的领衔男主角，很难说这两个人谁是主角谁是配角。他们两人都没有占据领先位置。仅仅考虑合作关系的话，玛塔—勒琼的组合比克雷—勒琼的组合可能更成功。对于玛塔而言，是向前跨了一步——跨了一大步，而对勒琼而言则有更多发光的机会。是的，克莉丝汀的死对他们而言是一次幸运的转变。
赞米听到自己的脑海里一个女孩的声音在说：“你，当然，就是你亲手杀了她。”那是谁说的？是的，就是那个经常演金发傻妞儿的朱迪。她说的是玛塔。那个星期六的晚上，他和格兰特在玛塔家公寓门口碰到了，都受到了她的招待。那个叫朱迪的说这话时，表情阴沉，如同蔑视生活中最琐碎的小事一样。他们只是把她说的话当作一个笑话。有人大笑表示同意，还说出了她的动机：“当然！你想得到她的角色！”后来，谈话继续，大家不停地说着一些肤浅的话。
对于凶手野心是众所周知的动机之一，其排名仅次于情欲和贪婪，但是玛塔·哈洛德就是玛塔·哈洛德。谋杀和这个脆弱虚伪的世故老手简直风马牛不相及。他想起来了，她甚至在舞台上都演不好一个凶手。在玛塔的脑海里总是有一个声音在说：“执拗真是太无聊了。”如果她没觉得杀人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那么她肯定会觉得那是一件低俗的事。不，他可以想象玛塔被杀，但没办法想象她杀人。
他注意到玛塔对莉迪亚说的东西毫不在意。她感兴趣的是——或者说她全心全意专心致志所关注的是——她前排右边的那个人。赞米沿着玛塔视线方向看过去。令他惊讶的是，视线落在一个平庸无奇的小个子男人身上。简直难以置信，赞米又沿着视线方向再看了一遍，结果仍然是那个昏昏欲睡的圆脸小个子。如此外表平庸、毫无个性的人怎么能吸引玛塔·哈洛德？
过了一会儿赞米想到了这个小个子是何许人，他是那个作曲家杰森·哈默，克莉丝汀最好的朋友之一，也就是那个玛塔口中“欢乐的小水壶”。如果女人的判断没有问题的话，她们绝对不会选择一个枯燥无味的人。事实上，被公认为克莉丝汀·克雷情人的，就是这个家伙。赞米在心中低声吹起了长长的口哨。好吧，好吧，所以这个家伙就是杰森·哈默，他从没有在唱片封面以外的地方见过他。女人的品位真是奇特，毫无疑问。
哈默正专心致志地听着莉迪亚演讲，如孩童般好奇。赞米寻思着，对于玛塔·哈洛德如此集中专一的关注怎么有人会意识不到？他坐在那里，露出短短的脖子，平静温和，而玛塔明亮的眼睛则直勾勾地看着他的头部。谁说看着别人就能让他回头，简直是胡说八道。不管怎样，玛塔到底为什么要秘密地关注哈默？一定是有秘密的。帽檐儿遮住了她的眼睛，她身边的男伴儿看不见她的视线，她也理所当然地认为其他人的眼光都集中在演讲者身上，没有注意到有人在看着自己，玛塔肆无忌惮地盯着哈默，为什么？
她打心里对他感兴趣吗？——如果是这样，兴趣程度有多深？还是尽管那天晚上她在她的公寓里维护了他，但是她还是认为杰森·哈默有可能是凶手？
赞米观察了他们差不多十五分钟，脑子里装满了各种猜测。他一次又一次环顾这拥挤的小厅，但是视线又回到他们身上。其他地方也有很多有趣的事，但都不及这里。
他记起那天有人暗示哈默和克莉丝汀·克雷的关系超乎友情时，玛塔曾立马反驳。那意味着什么？她自己喜欢他吗？有多喜欢？玛塔·哈洛德对人会喜欢到什么程度？喜欢到甚至去除掉情敌吗？
他发现自己竟然在思考玛塔的游泳技术是好是坏，他连忙制止了自己的想法。十五分钟以前，他还嘲笑过自己居然认为玛塔·哈洛德会性情激烈到去杀人。那样的想法真是荒唐可笑。
但那是在他注意到她对杰森的兴趣之前，她的那种兴趣奇特又强烈。假设——仅仅是假设——那个女人反反复复谈论无趣的星象，为了打发这无聊的时间玛塔爱上了这个叫哈默的家伙。这样一来，克莉丝汀就是她的双重竞争对手了，不是吗？克莉丝汀登上演艺界的最高峰，这样的成功是玛塔情愿自断右手也想得到的，尽管她时髦的外表下肤浅又冷漠。玛塔多次离成功已近在咫尺，但无奈她所依靠的枝丫断裂，她摔了下来。毫无疑问，玛塔想要获得事业的成功。公平地说，的确，她非常嫉妒这个内地来的小工人，她的成就似乎来得太过容易。五年以前，玛塔就非常接近她今日的地位：名气、成功、财富，样样不缺，事业之树的最高峰——那难以企及、令人眼花缭乱的最高峰——也近在眼前。但这近在眼前的状况一直持续了五年。与此同时，百老汇音乐剧里某个不知名的舞者就这么又唱又跳又演地登上了最高峰。
如果说玛塔提到克莉丝汀所说的漂亮话只是空口应酬那也不足为奇。假设克莉丝汀不只拥有她渴望的地位，还拥有她喜欢的男人，那会怎么样呢？足以让玛塔·哈洛德恨她恨到杀了她吗？
克莉丝汀溺水的时候，玛塔人在哪里？想必是在格罗夫纳广场。毕竟她在圣詹姆斯演出。不，等等！星期六晚上的聚会说到了她外出的事！那是什么？她当时说女演员工作如何如何辛苦之类的。克莱门特·克莱门斯嘲弄她说：“工作辛苦，确实辛苦啊！你刚休息了一周在欧洲大陆四处玩！”玛塔说：“没有一周，克莱门特！只有四天。女演员脊柱断了可能可以上台，但是牙龈肿痛可不行。”
克莱门特说牙龈肿痛可没妨碍她在杜维尔玩乐。玛塔说：“不是杜维尔，是勒图凯。”
勒图凯，她去了那个地方，而且周六午后场的演出她及时赶回来参加了。她们谈论了她所受到的接待，“房间”的大小以及那个暴怒的替角。她在勒图凯待了四天回来了。克莉丝汀遇害时，她在勒图凯，就在海峡对面。
“如果父母像研究孩子的饮食一样，用心研究他们的星座，”莉迪亚说，声音像麻雀一样尖厉，一样挥之不去，“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勒图凯！勒图凯！”赞米内心欢欣得意，现在他有点眉目了！在那个致命的早晨，玛塔·哈洛德不仅就在克莉丝汀附近，而且她有工具，能轻易地越过那段距离。勒图凯打开了他记忆的大门。当时他和克罗门茨还有玛塔站在一个角落里的鸡尾酒柜旁边闲聊，玛塔回答着克罗门茨提出的无聊问题。玛塔似乎是和某个人乘坐私人飞机去的勒图凯，回来也是，而且那飞机是水陆两用的。
在那个大雾弥漫的早晨，一架飞机降落在了陆地上抑或海里，停留了一会儿，又离开了，没有惊扰到任何人，除了一个孤独的游泳者。赞米非常肯定，他仿佛能看见那架飞机像大鸟一般从雾中现身，然后降落在水面上。
谁驾驶的飞机呢？不是哈默。哈默一直没有离开，这也是警方对他如此感兴趣的原因，哈默出现在现场的机会太多了。他有某种不在场证明，但是赞米不知道那证明是完美还是拙劣。该死的警察守口如瓶。不管怎样，他已经找到一条警方漏掉的线索，尽管他们老是吹嘘自己多有效率。玛塔是格兰特的朋友，他自然而然会忽视她，他也从没有见过她盯着哈默看的样子，就像赞米现在所看到的，而且赞米敢发誓，格兰特不知道飞机的事。那架飞机让一切都不同了。
如果这件案子与飞机有关的话，那涉案的就有两个人了。那个驾驶员，就算不是同谋，也必然是作案前的从犯。
此刻赞米停止思考，深吸了一口气。他诧异地沿着一排排穿着时髦的安静观众看过去，视线停留在中间那个穿黑白礼服的聪明人物身上。这个熟悉的存在和他刚刚脑海中想象的人物到底有什么关联？这是真正的玛塔·哈洛德，时髦、优雅而沉静。他怎么会将她想成面目狰狞、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但是玛塔仍然时不时地望着杰森，她的眼神在杰森的身上要比在莉迪亚身上停留得久。正是这张毫无防备的脸将真正的玛塔和他所想象的阴暗的玛塔联系起来。不管玛塔·哈洛德会是怎样一个人，她终究有着强烈的情感。
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像雨点一样打断了赞米的思绪，这是手套相击发出的礼貌性掌声。显然莉迪亚的冗长乏味演讲已经结束了。赞米欣然地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自己的帽子。他想赶快出去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自从老威林顿把自己如何以及为什么把老婆打成肉酱的新闻给他做独家报道以来，他很久没有这么激动过了。
接下来似乎是提问时间。济慈小姐抿了一口水，朝大家露出和蔼的笑容，等着观众发动自己的智慧。某个大胆的人开了头之后，各种问题蜂拥而至。有些问题幽默搞笑，那些观众原本因为温热的空气、莉迪亚的声音以及沉闷的演讲感到些许疲倦，此刻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不久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接着——一半的观众猜到这个问题迟早会有人问——那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出现了：
济慈小姐真的预言了克莉丝汀·克雷的死亡方式吗？
接着观众席中一片静默，大家震惊之余急切地想要知道答案。莉迪亚说，的确是真的。声音简洁而且比她平时说话更有威严，她说她经常根据星象准确预测未来，还举了几个例子。
问题越来越尖锐，受到此种气氛的鼓舞，有人问她在观察星象的时候是否得到了预见力的帮助。过了很久，晃动脑袋和挥舞手臂的观众终于安静下来，她这才回答问题，他们满怀期待地望着她。
“是，”她终于开口说，“是的，但这不是我想讨论的问题。不过有好几次，我知道事情就是这样，毫无理由可言。”她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犹豫什么，然后突然往前三步走到舞台边上，动作无比急躁突兀，看起来她似乎要向前走到稀薄的空气之中。“自从我走上讲台我就知道，杀死克莉丝汀·克雷的凶手就在这间大厅里。”
据说，一百个人收到电报上面写着“事迹败露，马上离开”，九十九个会拿起牙刷往车库跑。莉迪亚的话太出人意料，而理解之后的含义又太令人恐惧，观众席一时间出现了一阵茫然的寂静，紧接着人群开始骚动，就像飓风开始席卷棕榈树林一样。挡路的椅子被推到一旁，发出刺耳的嘎吱声，盖过了人群高涨的嘈杂声。越来越多的椅子被推到一旁，场面愈益混乱，那些焦虑不安要挤到门口的人也愈益手忙脚乱。人群中没有人知道自己在逃什么，大多数人只是想逃离这个紧张的环境。他们这类人讨厌“不雅”，但是要穿过零散的椅子以及密集的人群才能到门边，这种困境使他们更想逃离，到了类似恐慌的程度。
主持人说着一些安抚人心的话，试图缓和局面，但是根本没有人听得见。有人走到莉迪亚跟前，赞米听到她说：“我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噢，我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赞米向前准备爬上舞台，全身的记者细胞使他在期待中兴奋不已。但是他刚把手放在舞台边上打算跳上去，就认出了莉迪亚的男伴，那个家伙是《信使报》的人。这时他记起来了莉迪亚差不多是《信使报》的财产。和她说上话的可能性是百万分之一，这样的概率并不值得白费力气。毕竟还有更好的挑战。莉迪亚发表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言论之时，赞米突然回过神来，转头去看那两个人如何应付这一冲击。
玛塔脸色变得惨白，脸上浮现出暴怒的表情。她是最先站起来的几个人之一，动作非常唐突，勒琼大吃一惊，不得不摸上自己的帽子跟上她的脚步。她径直走向门口，没有多看讲台或者莉迪亚一眼，但是因为她的座位在前面几排，她紧紧卡在了走向门口的半途中，房间里由于某人歇斯底里的表现变得愈加混乱。
相反，杰森·哈默一动也不动。在莉迪亚发表那令人惊愕的言论之时以及在那之后，他依旧像之前一样饶有兴趣地注视着莉迪亚。人群向他涌来之时他才起身。他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帮一个女人越过挡住她去路的椅子。他拍了拍口袋确定自己的东西还在（也许是手套什么的），然后就走向门口。
赞米花了好几分钟才靠他科学的推搡方法走到玛塔旁边，此刻她正卡在两部暖气机之间。
“一群没头脑的笨蛋！”赞米提醒玛塔他是谁时，她恶狠狠地说。她瞪着周围的那些人，一点也没有哈洛德式的沉着自信。
“这中间要是有个乐队席会更好，不是吗？”
玛塔意识到这些人都是她的观众，赞米看见她不自觉地重新镇静起来，但是她仍然像赞米说的那样“在火头上”。
“真不可思议。”赞米说，他试图激励玛塔也说点什么，然后又解释说，“我说的是济慈小姐。”
“这样的哗众取宠简直是恶心到极点了！”
“恶心？”赞米困惑地说道。
“她为何不直接去斯特兰德大街上表演翻跟头？”
“你觉得这只是作秀的手段？”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天上的神迹吗？”
“但是哈洛德小姐，那天晚上你招待了我，非常友好，当时你自己说她不是江湖术士，她真的是——”
“她当然不是江湖术士！她有过不少了不起的占卜。但是这和一便士一次帮别人找凶手完全是两码事。如果莉迪亚不注意一点，”她停顿了一下之后恶狠狠地说，“她最后会变成另一个艾米·麦克弗森。”
这完全不是赞米期待玛塔说出来的话。他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是不管怎样肯定不是这个。他正迟疑的时候，玛塔以一种全新的清脆的语调，毋庸置疑地对他说：
“这不是采访，对吧，霍普金斯先生？因为如果是采访的话，请务必明白我什么话也没说。”
“好吧，哈洛德小姐，你一个字也没说。当然，除非警察找我问话。”他笑着补充说。
“我觉得警察不会和你谈话。”她说，“现在，如果你能行行好往左边移一点，我想我就能绕过你走到那边去了。”
她朝他点点头，微微一笑，她散发着香味的身躯绕过他的身边，走到了可以容身的地方，淹没在人群之中。
“半点变化也没有！”赞米对自己说，懊恼地准备挤回他最后一次看见杰森·哈默的地方。贵妇们诅骂他，社交新人瞪着他。但是赞米半生都在人群中挤进挤出，对此他非常拿手。
“对此你怎么看，哈默先生？”
杰森愉快地安静地看着他，“多少？”他最后开口说，“什么多少？”
“听我讲话你准备出多少？”
“一份免费的报纸。”
杰森笑了，接着他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好吧，这个下午可真是让人受益匪浅啊。你相信星象之类的吗？”
“不能说相信。”
“我呢，不确定。莉迪亚的言谈之中包含天地间的许多事情，在我出生的村子我曾见过许多有趣的事发生。巫术之类的，按常理完全无法解释，让你想不通。”
“那是在哪里？”
杰森突然看起来有点吃惊，那是那天下午他第一次这样。“欧洲东部。”他突然说，之后继续说道，“那个济慈小姐，她是一个奇才，但是把她弄到家里可不是什么明智的事。不，先生！她能看见未来发生什么，肯定会严重影响婚姻生活，更别说能看穿过去发生了什么。每个人都有权对自己的不在场证据保密。”
赞米恼怒地想，看来今天下午没人会按他所期待的那样说话了。也许他挤到莉迪亚的身边，她至少会按他设定的方式跟他说话。
“你认为济慈女士在说那句话时真的感觉到了有坏人在场吗？”他怀有希望地继续追问。
“当然，当然！”杰森看起来有点吃惊。“要不是胸有成竹，谁都不会让自己那样出洋相。”
“我注意到你对她那句话并不怎么惊讶！”
“我在美国待了十五年，已经没什么可让我惊讶的了。见过犹太毒贩吗？见过柯尼岛吗？见过卖金矿的流浪汉吗？去西部吧，年轻人，去西部吧！”
“我回家去睡觉。”赞米说着挤到人群之中。
挪到前厅之后，他的思绪恢复了不少。他整了整衣领，等在那里看人群走过去。大家一走出内门，感受到威格摩尔大街上安定的气息之后，才从惊恐之中恢复过来，议论起那激动人心的演讲。
但是赞米从他们毫无防备的聊天之中搜集到的新闻也少得可怜。
不过越过众人的头顶他看见了一张令他驻足的脸。那是一张白皙的脸庞，睫毛稀疏，表情如同友好的小猎犬一般。他认识那个男人，他的名字叫桑格。上次看到他是在苏格兰场，他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
这么说格兰特还是有点想象力的！
赞米厌恶地把帽子往头上一戴，走了出去，打算把所有事情好好想想。

20
没错，格兰特有想象力，但不是赞米的那种想象力。格兰特从来不会派一个优秀的侦探去盯着观众席看上两个小时，浪费他的时间。桑格出现在埃尔维馆，是因为当时他的工作是跟踪杰森·哈默。
桑格回来后陈述了下午的戏剧性事件，并汇报说根据他所看到的，哈默无动于衷。讲座过后，《号角报》的霍普金斯直接过去找他搭讪，但霍普金斯似乎没能跟他多聊什么。
“是吗？”格兰特挑了挑眉，“如果他是霍普金斯的对手，我们可得重新考虑一下这个人。他要比我想象的聪明！”桑格咧着嘴笑了。
星期三下午，厄尔斯金先生打电话过来说鱼上钩了。当然他的原话是，“目前看来，格兰特探长提议部署的安排好像出乎意料地顺利”。但是他的意思就是鱼上钩了。还问格兰特能否尽快过来，审查一下厄尔斯金先生急切想要给看他的文件？
格兰特当然能！十二分钟过后，他就出现在那个绿光笼罩的小房间里。
厄尔斯金，他的手比平时颤抖得更厉害了一些，交给格兰特一封信，上面写着：
先生，
看见您登广告说，如果赫伯特·哥特贝德拜访您的办公室，他将听到一些对他有利的消息。我不得不说我不能亲自前来，但是如果您把消息用信寄到坎特伯雷斯利多街5号，我就会收到信。
赫伯特·哥特贝德
敬上
“坎特伯雷！”格兰特的眼睛一亮。他深情地抚摸着这封信，用的是廉价的纸张、劣质的墨水。文笔略微不畅，字迹拙劣。格兰特不由得想起了克莉丝汀遗嘱上简单的语句和独特的字迹，禁不住多次感叹遗传的力量是多么神奇。
“坎特伯雷！这真是顺利得令人难以置信。临时通信地址，我在想他为什么要用临时地址呢？我们的赫伯特‘被通缉了’吗？苏格兰场肯定不认识他，至少不认识这个名字。遗憾的是我们没有他的照片。”
“我们下一步的行动是什么，探长？”
“你写信告诉他，如果他不亲自现身，无法保证他真的是赫伯特·哥特贝德，因此他必须亲自来一趟你的办公室！”
“是的，是的，没错，这样十分妥当。”
格兰特心想，好像妥不妥当很要紧似的。这些家伙以为罪犯是怎么抓到的？肯定不是靠想哪种做法是不是妥当。
“如果你立刻寄信过去，信件今晚就会到达坎特伯雷。我明天早上就南下坎特伯雷，等着这只鸟现身。可以用一下你的电话吗？”
他打电话给苏格兰场询问：“你确定通缉犯的名单上没有一个人热衷于布道或者沉迷于戏剧性元素？”
警察厅回答没有，只有一个贺利·迈克，而且警队的每一人都认识他好多年了，顺便说一下，据报告他人在普利茅斯。
“十分感谢！”格兰特说完挂了电话，“太奇怪了！”他对厄尔斯金说，“如果他没有被通缉，他为什么要藏起来？如果他良心上没什么过不去的——不对，他没有良心。我的意思是，如果他没有什么把柄在我们这手上，我认为这个家伙一收到回信会立马来你的办公室。为了钱他几乎什么都做得出来。克雷就是知道什么可以打击到他，所以才只给他留下一先令。”
“爱德华夫人对人性的判断非常精准，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她在艰苦的环境中长大，所以能辨别不同的人。”
格兰特问他是否了解爱德华夫人。
“不了解，我很抱歉，我不了解她。她是一个非常迷人的女士。对于正统的形式有些缺乏耐心，但是除此以外——”
是的，格兰特几乎可以听见她说，“用简单的英语说，那是什么意思？”想必她也受了厄尔斯金先生不少罪。
格兰特离开了。他通知威廉姆斯准备好第二天早上陪他去坎特伯雷，并安排了一个人在他们不在时代理他们的工作，然后回家睡了十个小时。第二天早上一大早格兰特和威廉姆斯就离开了仍未苏醒的伦敦，抵达了坎特伯雷，这时的坎特伯雷正是早饭时间，笼罩在袅袅炊烟之中。
如格兰特预料的一样，赫伯特的临时通信地址是偏僻小路上的一家小报刊亭。格兰特思考了一下，说道：“我认为我们的朋友今天不会露面，但谁知道呢？你去路对面的那家酒馆，订下大门上面的那间房，让人把早餐送到房间去。不要离开窗户，盯着每一个过来的人。我要进去了，我需要你时就从报刊亭的窗户给你打手势。”
“你不准备吃早餐吗，长官？”
“我吃过了，不过你可以一点的时候订个午餐。这地方看起来不像会供应猪排。”
格兰特在原地逗留了一下，直到他看见威廉姆斯出现在楼上的窗口。接着他走进这家小小的报刊亭。一个胖胖的秃顶男人，蓄着浓厚黑胡子，正在把一盒盒香烟从纸箱里拿出来装进玻璃柜。
“早上好，你是瑞克特先生吗？”
“我是。”瑞克特先生谨慎地回答。
“我听说有时你把你这里给别人做临时通信地址？”
瑞克特先生打量了他一番。他阅历丰富的眼睛似乎在问，这是顾客还是警察？然后作出正确的判断。
“如果是又怎么样？这样做没什么问题，是吧？”
“是没什么问题！”格兰特愉快地回答，“我想知道你认不认识一位赫伯特·哥特贝德先生？”
“这是一个玩笑吗？”
“当然不是。他把你的报刊亭用作通信地址，我想你是不是认识他。”
“不认识，我一点也不关心取信的人。他们来取信的时候付钱就可以了，我只关心这个。”
“我明白了。好吧，我想你能帮助我。我想你让我待在你的店铺里，等哥特贝德先生过来取他的信。你有一封他的信？”
“是的，有一封，昨天晚上到的。但是——你是警察吗？”
“苏格兰场的。”格兰特给他看了他的证件。
“嗯，好吧，但我不希望你在我的店里抓人。我做的是体面的生意，事实就是这样，就算我有时做点副业，我不想我的生意惹上不好的名声。”
格兰特让他放心，他不准备抓人。他只想见一见哥特贝德先生，从他那里了解一些情况。
哦，好吧，如果就是这样的话。
柜台尽头的书架上摆放着廉价的书刊，格兰特站在书架后面开始等待，他发现这个上午过得并不像他所担心的那样缓慢。虽然在警队待了许多年，人性依然能引起格兰特浓厚的兴趣——除了在他感到沮丧的时候——事实证明格兰特觉得这里非常有趣。反倒是威廉姆斯，观察这么一条平凡无奇的小镇街道，感到十分无聊。格兰特出去用午餐时，他高兴地在书堆后待了半个小时，一直和人攀谈。后来又不情愿地返回了酒馆楼上那个脏乱的房间。这是一个漫长的夏日下午，阴云密布，空气温热。时间消逝，薄雾笼罩的黄昏降临了，夜色来得有些早。第一缕灯光浮现，在日光之中显得尤为黯淡。
“你几点关门？”格兰特焦急地问道。
“哦，十点左右。”
时间依然很充足。
大约九点半的时候，格兰特注意到店里有人出现了。在此之前，一点脚步声也没有，除了身上绸缎摩擦的唰唰声，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人来了。格兰特抬头看见一个身穿修士服的男子。
一个尖厉暴躁的声音说道：“你有一封写给赫伯特先生的信——”
格兰特稍稍移动了一下，立刻唤起了来人的注意。
这个人丝毫没有犹豫，立即转身离开，话也没有说完。
他的出现是如此出乎意料，他的消失又是如此始料不及，一般人面对这种情况都会有一两秒钟反应不过来。但是格兰特还没等这个陌生人在这条街上走几码远就立即冲出店铺。他看见这个人拐进一条小巷跑掉了。这里是一家两层楼房的小后院，所有的门都敞向温暖的夜色中，有两条通到外面的横向小路。男子消失了。他转头看见威廉姆斯站在他身后，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跑得真快！”格兰特说，“不过也没用，你走这条路，我走这条路，一个修士模样的家伙！”
“我看见他了！”威廉姆斯说着，拔腿就跑。但没有什么用，十分钟以后他们在报刊亭会面，毫无所获。
“那是谁？”格兰特问瑞克特先生。
“不知道。据我所知，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这里有修道院吗？”
“在坎特伯雷？没有！”
“好吧，这一地区？”
“据我所知没有。”
他们身后的一个女人在柜台上放下六便士，“来包金箔烟。”她说，“你们找修道院？布莱·维尼尔那儿有一个兄弟会，他们的样子都是修士，腰上绑着绳子，脑袋上光秃秃的。”
“哪里——那是什么？布莱·维尼尔？”格兰特问，“离这儿远吗？”
“不远，大约走两条街就到了。直线距离更近，但是在坎特伯雷这样对你们说也没多大用。那个兄弟会就在科克街和费赞特街后面的小巷子里。如果吉姆没在等他的烟的话，我可以带你们过去。请给我一包六便士的烟，瑞克特先生。”
“下班了。”瑞克特先生没好气地说，避开警探们的目光。这个女人透露的秘密可以判定他没有实话实说。
她看起来有些惊讶，在她开口找瑞克特理论之前，格兰特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烟盒。“女士，人们都说国有国法，每个人也有自己的行事方法。我只有微薄之力，无法为你取得一包六便士的香烟，但请让我为你提供吉姆的香烟，作为你帮助我的回报。”说着他把自己的香烟倒在这位感到诧异的女士的手上，将她打发走了，她边走边不断抗议。
“至于现在，”他对瑞克特说，“关于这个兄弟会或者什么的，你了解吗？”
“不。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一回事，但是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出没。你听见她说什么了，在科克街和费赞特街后面。世界上一半的怪人在那里都有分会，如果要这么说的话。我要关门了。”
“我想也是。”格兰特说，“想要香烟的人真是麻烦。”
瑞克特先生叽叽咕咕表示不满。
“走吧，威廉姆斯。记住，瑞克特，一个字也不许对别人说，你明天也许还会见到我们。”
瑞克特的心思被洞悉了，他心里想问是不是永远不会再见到他们了，这还为时过早。
“这真是一件怪事，长官。”他们沿着街道出发时，威廉姆斯说，“现在该怎么办？”
“我打算去拜访这个兄弟会，我觉得你最好不要一起去，威廉姆斯。你这张伍斯特群人健康俊美的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对苦行生活有什么向往。”
“你的意思是我看起来就像个警察。我知道，长官，这常常让我觉得烦恼，对工作不太有利。你不知道我对你的长相有多羡慕，长官。大家一见你，就认为你是‘军队’的人，被认为是军队的人可有利多了。”
“想想考克斯那些不中用的人的脸蛋，我发现那真是令人惊讶！不，我考虑的不是你的长相，威廉姆斯。我刚刚说话没经大脑。这件事适合一个人行动。你最好回酒馆等我，自己吃顿饭。”
搜寻一番之后，他们找到了那个地方。二楼一排的窗户俯瞰着外面的巷子，但是一楼唯一的入口是一扇狭窄厚重的门，门上镶着饰钉。显然这栋楼是面向一个后院或者花园。门上没有门牌，也没有刻字，好奇的人无从得到任何讯息，但是门上有一个门铃。
格兰特按响了门铃，漫长的等待之后，厚重的门后面才传来一阵踩在石头地板上的脚步声，声音平稳微弱。门上的小护栏被打开了，开门者询问格兰特有什么事情。
格兰特要求见负责人。
“你想见谁？”
“负责人。”格兰特坚定地说。他不知道他们把这里的头号人物称为主教还是院长，他觉得称负责人恰好合适。
“这个时候神父不见客。”
“你能把我的名片给神父吗？”格兰特说着，把他小小的四方卡片从护栏递过去，“告诉他我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他能见我一面，我将感激不尽。”
“世俗的事谈不上重要。”
“你把我的名片交给神父，他可能会有不同的抉择。”
护栏唰地一下关上了，如果这动作是发生在一个不那么圣洁的场所，可能会被视作无礼的行为。格兰特被留在这条昏暗的街道上。威廉姆斯在几十步开外默默地敬了一个礼，然后转身离开。远处传来邻近街道小孩的嬉戏声，清晰可辨。但这条巷子杳无人迹。威廉姆斯的脚步声消失了很久之后，门后的走廊才传来回复人的声音。接着传来的是门闩拉开的嘎吱声和转动钥匙的声音。（他们关在外面的是什么？格兰特心想。生活吗？抑或这些护栏是为了让迷途的人留在室内？）门打开的缝隙足以让他进去，那男子吩咐他进门。
“愿平安与你及所有基督徒同在，愿主神的庇佑与你永远相随，阿门。”这个男子关上门闩转动钥匙的时候喋喋不休地说了一段话。格兰特心想，如果他哼一句《偶尔对我歌唱》，效果也完全相同。
“神父出于好意接见你。”这个男子说，上前走到石头小道上领路，他的草鞋拍打着地板，给人一种邋遢懒散的感觉。他领着格兰特走进一间粉白的小房间里，房间里除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张耶稣受难像什么也没有。“愿平安与你同在。”他说完关上门，把格兰特一个人留在房间里。那个地方非常阴冷，格兰特希望神父不会为了惩戒他，把他留在这里太久。
但是过了不到五分钟，看门人回来了，庄严肃穆地弓着腰领着他的神父。他再次念叨了一串含混不清的祝福语之后，把他们两个人留在了房间里。格兰特原本猜想他会见到一个狂热分子，但是他面前站着的却是一位出色的传道者，镇定自若，沉稳平静，阅历丰富。
“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孩子？”
“我想你们兄弟会有一个名叫赫伯特·哥特贝德的——”
“这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人。”
“我也没指望他在你们这里会用这个名字，但是这些人加入你的团体，你肯定知道他们的真实名字。”
“一旦他们走进这扇门成为我们的一员，世俗的名字就忘却了。”
“你问过我需要什么帮助。”
“我仍然希望可以帮你。”
“我想见赫伯特·哥特贝德，我有消息要告诉他。”
“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而且加入了黎巴嫩之树兄弟会的人不需要什么‘消息’。”
“非常好。你也许不认识叫哥特贝德的人，但是我要见的人是你们的一员。我必须请求你让我找到他。”
“你是说我要召集我的会众让你检查？”
“不是。你们有那种所有修士都要参加的礼拜仪式，不是吗？”
“当然。”
“让我出席那个仪式。”
“这是极其罕见的要求。”
“下次仪式时间是什么时候？”
“半个小时以后，午夜仪式开始。”
神父极不情愿，说到了圣所的不可侵犯性。但是格兰特有意无意地谈及圣所富有魅力的习俗并避开其陈腐过时的习俗，还谈到国王手谕依然存有神奇魔力，这才使他改变了心意。
“顺便问一下，能不能告诉我——恐怕我对于你们的规则和生活方式一无所知——你们的会众在镇上有没有活动？”
“没有，除非是受善意驱使。”
“那么修士们与外界完全没有往来？”如果是这样的话，赫伯特就会有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每个月有二十四小时，修士会走进世俗的世界。这样的安排是为了防止修土们在纯洁单一的团体生活下滋生自以为是的不良作风。白天的十二个小时，修士必须以某种自愿的方式帮助世俗同胞，晚上的十二个小时，修士必须独自在一个地方冥想：夏天在某个露天的场地，冬天则在某个教堂。”
“我明白了。这二十四小时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前一天午夜到第二天午夜。”
“谢谢您。”

21
仪式举行的地点是一个光秃秃的小教堂，室内点着烛光，墙粉刷成了白色，看起来非常简陋，只有东侧山墙上摆放着一个华丽壮观的圣坛。看见那个圣坛的外观，格兰特感到极为诧异。这些修士也许贫穷，但另有财物来源。白色天鹅绒布上陈放的容器和耶稣受难像可能是海盗从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个天主大教堂掠夺过来的。格兰特原本觉得这里的生活与世隔绝、穷困潦倒，很难将他所知道的赫伯特·哥特贝德的形象和这种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要知道戏剧化的表现没有观众只能展示给自己看，很快会使人厌倦。但是一看到那个圣坛，他又迟疑了。赫伯特也许找到了一个真正的组织。
仪式的内容格兰特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坐在侧窗旁一个昏暗的隐蔽处，从那里他可以看见所有参与者的脸孔，约莫二十个人以上。他发现研究这些人非常有趣。有些是怪人（脸上的表情一看就不想开会，只想复兴土风舞）；有些是狂热的宗教徒［寻找现代刚毛衬衫（苦行者或忏悔者贴身穿着，以进行自我磨炼或自我惩罚的工具——译者注）的受虐狂］；有些人头脑简单；有些人自我矛盾，寻求内心的平静；有些人与世界矛盾，寻求圣洁的殿堂。格兰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他们，当看到最后一张脸的时候，他的眼神不由得停住了。究竟是什么让那张脸的主人选择这与世隔绝自我否定的生活？那是一张蜡黄的圆脸，圆圆的脑袋形状古怪，眼睛细小，鼻子臃肿，下唇松垮，当他反复念着仪式的祷词时，下唇总是垂下来包不住牙齿。小教堂里其他人都能轻易在日常生活中找到合适的位置；负责人属于神职人员，这一个属于神经科的候诊室，这一个属于下岗人员辅助处。但最后一个人适合哪里呢？
答案只有一个，法庭的被告席上。
“所以那个人，”格兰特对心中另一个自我说，“就是赫伯特·哥特贝德。”当然，等看到这个人走路的样子之后他才能确定，他只见过那人的走路方式。不过他准备根据自己的判断赌一把。最优秀的法官有时也会犯错——说不定哥特贝德是前排那个看起来一脸无辜的瘦子——但如果哥特贝德不是那个下唇松垮的油滑家伙，他会非常惊讶。
午夜过后，这些人鱼贯而出时，他一点疑问也没有了。哥特贝德的走路方式十分独特，走起路僵硬笨拙，肩膀来回晃动，这种姿势非他莫属。
格兰特跟着他们走了出去，然后找到了神父。最后一个离开小教堂的叫什么名字？
那是阿洛伊修斯修士。
格兰特劝说了神父一阵之后，他才派人去叫阿洛伊修斯修士。
等待的时候，格兰特照例谈论了修道会以及修会的规章制度，他得知会员不得拥有任何世俗的财物，也不能为了世俗的目的与人交流。像报纸这样微不足道的世俗之物当然想都不会想。他还得知负责人打算一个月后去墨西哥接管一个新的布道所，那是他们自己用经费扩建的教会。而他对于挑选接班人拥有全部的决定权。
格兰特脑中闪过一个念头。
“我无意冒犯——请不要以为我问这话是出于无聊的好奇心——能否请你告诉我，在你心中是不是已经决定人选了？”
“我差不多已经决定了。”
“我可以知道是谁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把还没准备告诉修会修士的事告诉一个外人，但是如果我相信你能保密，也没有理由隐瞒。”格兰特向他保证不会泄密。“我的接班人很有可能是你要求见的人。”
“但他是新来的！”格兰特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神父厉声说道，“的确，阿洛伊修斯修士只和我们相处了几个月，但是当会长所需的资质与入会时间长短无关。”（所以他是会长！）
格兰特低声表示赞同，随后询问今晚去街上办理差事的是谁。
没有谁，院长坚定地说。此时格兰特想见的人进来了，谈话到此结束。
他顺从地站在那里，他穿着一件深棕色袍子，双手交叉叠放在宽大的袖子里。格兰特注意到他光着脚没有穿草鞋，想到他出现在报刊亭时一点脚步声的预兆也没有。看着旁边这个人，格兰特心想，赫伯特这么喜欢光着脚到底是为了表现谦逊，还是为了方便走起路来悄无声息。
“这是阿洛伊修斯修士。”会长介绍，接着说完祝福语之后离开，比起看门人的表现会长显得更富有诗意。
“我是厄尔斯金·史麦斯先生派来的，厄尔斯金是坦普尔的律师。”格兰特说，“你是赫伯特·哥特贝德。”
“我是阿洛伊修斯修士。”
“你曾经是赫伯特·哥特贝德。”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人。”
格兰特端详一会儿眼前这个人。“不好意思，”他说，“我们在寻找哥特贝德，为了处理留给他的一份遗产。”
“是吗？如果他是这个修会的修士，他对你的消息应该不会感兴趣。”
“如果遗产足够多的话，他也许会意识到他能做的善事在这道围墙之外远比围墙之内多。”
“我们的誓词是终身的，围墙之外发生的任何事我们修会的会员都不会感兴趣。”
“这么说来，你否认自己就是赫伯特·哥特贝德？”
格兰特自然而然地主导着这次对话。但是他发现这人细小的眼睛里透露出对他深深的恨意，这种恨意在他的心里挥之不去。他从未见过如此深的仇恨。但是他为什么要恨他？对此他心中疑虑重重。应该是害怕，不是吗？
格兰特感觉到，对于这个人来说，他不是一个追捕者，而是一个插足的人。他离开时就有了这种感觉，而且一直持续到他回到烟草店对面的酒馆。
威廉姆斯对着一盘凉了的饭菜在沉思，这是他为上司准备的。“有什么消息吗？”格兰特问。
“没有，长官。”
“没有帝斯德尔的消息？你打过电话了吗？”
“打过了，我二十分钟前打了电话。没有消息，长官。”
格兰特随意放了几片火腿在两片面包中间。“可惜了。”他说，“如果不用惦记着帝斯德尔，我工作起来会顺畅得多。走吧，今晚我们没多少时间睡觉。”
“什么事，长官？你找到他了吗？”
“找到了，他在那里没错，但他否认自己就是哥特贝德。他们不准与外界有任何往来，所以他在店里的时候才那么怕人。都不等看到柜台后面的第二个人是谁，一察觉到有人在观察他，就立马逃走了。这一点我真的想不通，威廉姆斯。似乎，他更关心自己是不是会被逐出修道会，而不是关心自己会因为谋杀被抓起来。”
“但是他逃出店铺可能是因为想继续藏起来。修道院这么好的藏身地，任何凶手都梦寐以求。”
“是——的，是的。但是他不是害怕，他是气恼。不知道我们坏了他什么事。”
他们安静地走下了楼，格兰特吃了一大口他临时做的三明治。他们快要走到一楼的时候，一个硕大的女人挡住了楼梯口。虽然她手里没拿火棍，但是气势丝毫不减。
“好啊，原来你们是这种人！”她恶狠狠地说，“一对鬼鬼祟祟没有信用的无耻之徒。你们跑到我的店里来，装作很有分量的样子，让我和我可怜的丈夫给你们买最上等的食物——十便士一块的猪排，两英镑八便士一磅的舌肉，更别提还要什么英格兰番茄，就是为了满足你们奇怪的口味。但是我们花了那么多钱惹了那么多麻烦，得到了什么，早上发现两间房间一个人也没有。我真想打电话给警察，让你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不是因为——”
“噢，天哪！”格兰特气愤地说，接着大笑起来。威廉姆斯和那位生气的女主人交涉时，他靠着楼梯扶手笑得不可开交。
“好吧，为什么你们不早说你们是条子？”她说。
“我们不是条子。”威廉姆斯声音严厉地说，格兰特笑得更厉害了，然后拽着威廉姆斯离开了酒馆。
“搞笑！”他边说边擦着眼睛，“太搞笑了！我的心情好多了。现在听我说，那些修士，不管他们把自己尊为什么，一到午夜都要回房休息，早上六点才能出门。但是赫伯特好像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修道院，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从二楼的窗户跳下来比较低，但是爬上去就太高了，他看起来可不像运动员。但是他的确出去了。没有人知道他今晚出来过——或者说以他们的能力无从得知。嗯，我有预感他今晚还会再出来，我想看看他到哪里去。”
“你为什么这样觉得，长官？”
“直觉而已。如果我是赫伯特，我会找一个据点实施行动。回酒馆之前，我在那附近的街区逛了逛。修道院连接街道的只有两个位置，一个是大门这一边，一个是另外一边，花园的尽头，那儿有一道围墙，目测十五英尺，有一扇小小的铁门在那边，十分坚固。不过那里距离生活区非常远，我觉得我们之前去的大门那边可能性比较大。但是我要你监视花园那边，跟踪任何一个出来的人，我在大门那边也会这么做。如果到六点还没有动静，你可以悄悄回去睡觉了。”

22
格兰特的等待似乎无穷无尽。夜色柔和，空气湿润，绿叶和花朵散发着宜人的香味。附近某个地方一定有一棵菩提树。看不见蓝天，上方笼罩的只有一片朦胧厚重的黑暗。远处不时传来钟声，亲切而又疏远。不知不觉，格兰特发觉夜晚祥和的气息向他袭来，他的意识变得模糊不清，他必须费力保持清醒。
两点半的钟声响了一会儿后，有情况发生了，不费任何力气，他的意识立马清醒了。他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但修道院前面的小巷子有人在行动。天色太暗，看不清来人的样子，只能看见一个黑影在移动，仿佛一块幕布在空中飘荡。有人在街上。
格兰特继续等待。这个人的动作幅度变得更小，更加模糊不清，接着看不见了。不管是谁，那个人是离他远去了。格兰特脱下脚上没有系鞋带的靴子，挂在肩膀上。这样安静的夜晚穿上鞋走路，每一步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他静悄悄地朝着小巷子里移动，绕过修道院的高墙。走出高墙的阴影后，视野稍微清楚了一些，他再次看见他前方有人在移动。他高度警惕地跟着这个人，不仅很难估算他们之间的准确距离，而且几乎不可能知道前面的人是否停了下来。走出这条街道情况好了一些，能看见黑暗中的黑影成了一个人形，这个人轻松敏捷地走入黑夜之中。格兰特紧随其后。走过一条全是二层楼房的小街道，经过了一排带小花园的住宅，又经过了一个临时的小围场。
后来，格兰特透过袜子感觉到脚下的路铺着碎砂石，他在心中暗自咒骂。这个人在朝乡间走去，至少是在朝郊外走去。
大约二十分钟，格兰特一直跟着这个若隐若现的人影穿梭在寂静无声的黑夜里。他不知道周遭的环境，他盲目地跟着这个黑影，他不知道何时会出现台阶，也不知道何时会出现斜坡或者障碍物。稍一失足今晚的努力就会功亏一篑。不过在他能看到的范围内，他清楚地知道他所追寻的目标没有丝毫犹豫，对他而言这不是一场出逃，而是一场习以为常的旅行。
此刻格兰特能分清他们是来到了空旷的乡村。如果这里有房子的话，那应该是建在这片原始田野的树篱后面——也许这里是新兴的郊区。树篱挡着他很难看清他追踪的目标，这一片片黑色阴影给这个移动的人影铺设了一道黑暗的背景。随后格兰特突然发现他把人跟丢了。他前面不再有人移动。他立即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这个人在等他吗？还是他钻进某个入口消失了？有几次脚下石子打滑时，他都在想是不是那人察觉到了他的存在。不过据他所看见的，那人并没有停顿下来察看，但现在完全看不见那人的踪影了。
格兰特一步一步向前移动，发现自己走到了树篱的入口处，是一扇门。他满心希望可以使用他的手电筒。在陌生的乡间盲目行动让他感到焦躁不安。他决定按着自己的猜测赌一把，就把这里当作那人消失的地方。于是他走进门内。他立即感觉到脚下是柔软的沙子。他心生疑虑，停下了脚步。这只是一个沙坑，还是那人设计攻击他？
随即他记起，新式别墅前面的通道用红色细沙作为装饰。于是他再次恢复了呼吸。他定下心之后，继续前进，用一只脚摸索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边缘，前方不远处必定有一栋建筑，只要沿着草坪的边缘走就可以了。突然一栋白色的房子在黑暗中耸现，大概有八间房。即使夜晚如此黑暗，这栋苍白的房子依旧微微地发着光。在这朦胧的微光之中，格兰特又看到了那个人。那个人站着一动不动，在格兰特看来那人似乎也在回头看着他。他很晚才意识到他也站在这栋房子的侧屋前，给他的身影形成了一道背景。他赶紧蹲了下来。过了一会儿，那人继续前进，消失在房屋的拐角处。
格兰特以最快的速度走到拐角处等候，后背贴着墙。但是那里没有一丝声音，没有呼吸，没有人在行动，那人离开了。他只不过是在浪费时间。他走进拐弯的地方。突然一块软毛布盖了过来，落在他的脸上，紧紧勒在他的脖子上。就在软布即将锁住喉咙的那一瞬间，他把手指卡在了脖子和软布之间。他用尽全身力气反抗，接着借着这块布的力量，突然弯身向前，格兰特感觉到那人从他的身上滑了过去，头先撞到了地面。那股重量也将格兰特击倒在地。那个令人窒息的可恶东西还罩在他头上，但是他的双手不受束缚了。他伸手去抓对手，欣喜地发现套在喉咙上的枷锁松开了。他仍然看不见也呼吸困难，但是没有被立即勒死的危险。事实上，他用尽全力去掐对手的喉咙。那个人像一条泥鳅似的扭来扭去，用膝盖阴险狠毒地向他出击。这不是头一次赫伯特·哥特贝德使出下三滥的招数跟人打架了。格兰特盲目地出击，结果只触碰到了人工草皮。他希望自己能看见三十秒也好。他松开了先前恰好抓住的袭击者的某个部位——他不确定那是大腿还是胳膊，尽全力滚开。但是并没有成功，因为那个人紧紧地抓住他。但是他有时间把手伸进口袋握住手电筒。这个时候那人推了他一下，格兰特滚得仰面朝天，那只手被卡在口袋里。但是他用另一只空余的手，倾尽全力往向他脸上呼气的方向打了过去。他的手指关节砸到了骨头，格兰特听见牙齿断裂的声音。那人的重量突然全都压在了他的身上。他扭动身子抽离出来，赶紧伸手去口袋里拿手电筒。他还没来得及拿出手电筒，那人再度向他袭来，左右摇晃。格兰特把手电筒往他身上照去，光线还没有照到他的脸上，那个男子马上一跃而起。格兰特闪到一边，那人跟着过来了，格兰特用尽全力拿着武器朝他挥去，结果只有毫厘之差没能打中，二人一起倒在了地上。突然承受如此重量，格兰特重心不稳：他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一击上面，他重重地倒在地上。意识混沌的那一刻，他全部的机能都在试图唤醒眩晕的身体奋起反抗，他超然地想着，那人将会如何杀他？
令他惊讶的是，他感觉到那人身体的重量从他身上消失了。某个东西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尽管他的耳朵嗡嗡地响着，他还是意识到那个男人从他身边走了。
格兰特拖着身子坐了起来，偶然坐到了刚才砸他的那块石头上（根据触感，那块石头原本的位置应该属于假山上）。他伸手摸索他的手电筒，打算继续跟踪那个男子。这个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黑暗中低声说道：“是你吗，伯特？有什么问题吗？”
格兰特打开了手电筒，站了起来。
光线照在一双大大的棕色眼眸上，那双眼睛像小鹿一样温和，不过她脸上的其他部分丝毫不温和。
灯光照过去的时候，她吸了一口气，往后退了一步。
“站着别动。”格兰特的语气不容反抗，她停止了后退。
“别说那么大声。”她急切地说道，“你是谁？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个朋友。”
“我是探长——警察。”
格兰特发现，这样的陈述总是会引发两种反应：一种是害怕，另一种是谨慎。无辜的人通常表现的是第一种反应，第二种反应的人往往会暴露真相。此时这个女人就暴露了真相。
格兰特用手电筒照了照这栋房子——一栋单层建筑，有几间小阁楼。
“别那样！”她嘘声说，“你会吵醒她的。”
“她是谁？”
“老太太，我的主人。”
“你是这里的女仆？”
“我是管家。”
“房子里就你们两个人？”
“是的。”
格兰特用灯光照着她身后开着的窗户。“那是你的房间吗？”
“是的。”
“我们进去谈谈。”
“你不能进入房子，你不能对我做什么，我什么也没干。”
“可以先进去嘛！”格兰特说道，语气不容拒绝。
“没有搜查令，你不可以进入这栋房子。我知道！”她站到了窗台前，保卫她的房间。
“谋杀案不需要搜查令。”格兰特说道。
“谋杀案！”她瞪着格兰特，“我跟谋杀案有什么关系？”
“请你进去好吗？把灯打开。”
她照吩咐做了，沿着窗台爬进去，动作熟练自如。灯一打开，格兰特立马爬了进去，拉上窗帘。
这是一间非常舒适的卧室，床上放着羽绒被，桌上摆着一盏台灯。
“你的雇主是谁？”格兰特问。
她说出了雇主的名字，并承认她才来这儿几个月。
“你的上一份工作在哪里？”
“澳大利亚的一个地方。”
“你和赫伯特·哥特贝德是什么关系？”
“那是谁？”
“说吧，别浪费时间。顺便问一下，你用哪个名字？”
“我用我自己的名字。”她怒视着格兰特，“罗莎·弗瑞森。”
格兰特把台灯倾斜了一点，为了更好地看清她。他以前没有见过她。“赫伯特·哥特贝德今晚过来这里见你，你在等他。现在，如实招来吧，你会免去很多麻烦。”
“如果你必须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在等伯特。他是牛奶送货员。你不能因为这个抓我。而且你不能怪我，一个女孩在这样的地方得找点乐子。”
“是吗？”格兰特朝一个内嵌的壁橱走过去。“站在那别动。”他说。
壁橱里除了女人的衣物什么也没有，以她的地位来看，这些衣物过于高档，但那些衣服都不是很新。格兰特要求查看五斗柜里的东西，她紧绷着脸给他看了。一切都很正常。格兰特问她储物箱在哪里。
“阁楼的储物间。”她说道。
“床下面的手提箱是什么？”
她看上去一副要打格兰特的样子。
“让我看看手提箱里装了什么。”
“你无权这样！给我看你的搜查令。否则我不会打开任何东西给你看。”
“如果你不需要隐瞒什么，就不会反对我看里面的东西。”
“我把钥匙丢了。”
“你让我开始怀疑你了。”
她从挂在脖子上的一串绳子上取下钥匙，拖出第一个手提箱。格兰特看着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不是纯种的白人。她的行为举止，她头发的质地，是什么？黑人吗？还是印度人？接着他想到了赫伯特曾经在南太平洋管理过的一个教会。
“你离开岛上多久了？”格兰特以交谈的口吻问道。
“大概——”她停下来，不再继续说下去，“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第一个箱子是空的。第二箱子里装满了男人的衣物。
“喜欢女扮男装吗？”格兰特问。虽然他脚肿了起来，疼痛不已，看到这些东西，他开始觉得开心了些。“或者你还是旧衣商？”
“这是我去世未婚夫的衣服。如果你不拿它们开玩笑，我将感激不尽。”
“你的未婚夫有没有穿过大衣？”
“穿过，但在他去世的时候弄坏了。”
“哦？他是怎么去世的？”格兰特亲切地问，他的双手在衣服中翻找。
“汽车事故。”
“你让我失望了。”
“请再说一遍？”
“我本想听到你说一个更有想象力的结局。你的未婚夫叫什么名字？”
“约翰·斯达博德。”
“斯达博德（Starbord，意为船舶或者飞机的右舷）！完全没有出车祸的可能性啊！”
“我想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但是我不知道。”
“你的未婚夫的大衣之前不是装在现在这个空箱子里吧？”
“不是。”
格兰特的双手停止了搜索，他拿出了一捆护照：一共四本。一本是英国护照，持有人是赫伯特·哥特贝德；一本是美国护照，上面的名字是亚历山大·拜伦·布莱克；一本是西班牙护照，所有者是一名聋哑人，荷西·费尔南德斯；第四本是美国护照，持有者是威廉姆·凯恩斯·布莱克和他的妻子。但是护照上的照片都是同一个人：赫伯特·哥特贝德，妻子的照片是罗莎·弗瑞森。
“收藏家啊，你的未婚夫。我一直觉得，这是非常奢侈的爱好。”格兰特把这些护照放进口袋里。
“你不能那样做，那不是你的。我要喊人了，我会说你闯进来攻击我。你瞧！”她说着扯掉自己身上的外套，又开始扯自己的睡衣。
“随你喊。你那位老太太肯定会对这些护照非常感兴趣。顺便说一下，如果你对老太太有任何不轨的企图，我劝你重新考虑一下。现在我要去找回我的靴子了，它们就在花园的某个地方。但是天知道我还能不能穿上靴子。凯恩斯·布莱克太太，我建议你在收到我的消息前什么也不要做。目前，我们还没有对你不利的证据。所以千万别做什么你可能会后悔的事，让我们抓到你的把柄。”

23
格兰特费力地穿上了靴子（竭力思考其他事情，是他小时候养成的转移疼痛的秘诀）。但是刚走了两三步他又仓促地把靴子脱了下来，脚上只穿着袜子一颠一跛地按原路返回。找到回去的路并不容易，但格兰特方向感极强（警察厅里有人说，蒙着格兰特的眼睛，让他转到头晕目眩，他依然知道哪是北边），大致的方向他是清楚的。格兰特站在街对面的一户人家的门口，看着巡逻的警员从身旁经过，也不愿向他问路，那样还得跟他解释一番。刑事调查部的人没有谁愿意手里提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员面前。
格兰特给威廉姆斯写了一张便条，告诉他在六点钟进来之时给警察厅拨个电话，询问有关一个叫黎巴嫩之树的教派或修会等之类的组织的信息，有了答复立马叫醒他。然后格兰特倒头睡去，酣畅无梦，那些护照放在他的枕头之下。刚好十点之前，威廉姆斯叫醒了他。
“有帝斯德尔的消息吗？”格兰特一睁眼立马问道。
但是仍然没有任何帝斯德尔的消息。
警察厅那边说，黎巴嫩之树圣修道会是1862年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推崇修道式的生活方式，那个单身汉被爱恋的对象所抛弃，这是当时广为人知的事情。他本人是修道院第一任院长，并且把所有的钱财都用于资助这一机构。修道会内保持清贫的戒律并十分严格，钱财只能用于时任院长许可的慈善事业，所以此修道会如今因积蓄大量钱财而声名远扬。接任院长由前任院长提名，如果兄弟会全体投票同意，院长随时可以罢免。
格兰特喝了一口店家供应的难喝的咖啡，整理思绪。“这就是我们的赫伯特想要的：院长的职位。他把现任院长耍得团团转。像院长这样的人物竟然如此愚蠢，真是难以置信。但是，想想我们认识的蠢货，威廉姆斯。”
“我在想，长官。”威廉姆斯振振有词地说。
“想想那些原本精明实干、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在饭店休息室碰到某个骗子听几句曲意逢迎的甜言蜜语就上当了。当然赫伯特巧舌如簧。也许他在美国经营教会就是为了得到院长的位子。不管怎样，他此刻正是院长中意的人选。如果接下来几周他出牌无误就有望得到一大笔钱财。这样看来，他害怕出岔子也就没什么可奇怪了。他只想知道他妹妹给他留了多少遗产，却不想把这一事情泄露给兄弟会的人。如果克雷留给他的钱足够，他会放弃修道式的生活。我认为修道生活对他没什么太大吸引力，就算他能偶尔去那栋别墅里。”
“你认为他会待多久，长官？”
“直到转移足够的资金到他个人名义下的特殊慈善机构。噢，这些。”他指着那些护照说，“足够好好起诉他了，这样我们想找他的时候立刻可以把他抓过来。威廉姆斯，我想不通的是在这一切的背后，杀人动机是什么？我不是说他没有杀人。我确定当时他离开了修道会二十四小时。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听说克雷来了英国就跟着来了。我认为，根据他的女人的衣服来判断，他抵达英国时可能破产了。所以他才要潜入黎巴嫩之树，他一定很快就发现可以在那里搞到一大笔钱。那他为什么要杀他的妹妹？”
“他去见了她，发生了争执。谋杀发生的不正常时间，虽然我们感到费解，但对他而言再正常不过。对他而言，早上六点钟就像午餐时间一样稀松平常。”
“这话不错，我现在去找神父问清楚，阿洛伊修斯修士两星期前左右是不是不在修道院。昨天神父架子端得很高，但是等他看见他爱徒在这些护照上的样子，他会告诉我的。”
但是神父不接见来访者，小小的格子窗口露出看门人阴沉的面孔，他无动于衷地回答格兰特所有的问题，根本不管答复是不是相关。赫伯特的巧舌起了作用。格子窗户关上了，格兰特无可奈何地站在小巷子里。除了逮捕令一点辙也没有。格兰特缓缓地离去，他的脚依然在疼。他打心里佩服赫伯特打入这个封闭团体的能耐，接着爬进了汽车里。没错，他最好赶快拿到逮捕令。
格兰特返回取了他的睡衣、剃须刀和牙刷（他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一晚），给正在休息的威廉姆斯留言时，警察厅有人给他打来了电话。
他可以去一趟多佛吗？多佛那边的警察找他，似乎发现了新情况。
格兰特更改了给威廉姆斯的留言，把东西扔进车里，忙里偷闲想了想为什么他要给那个邋遢的泼妇那么多小费，她这里服务差劲，食物恶心，厨艺糟糕。然后动身前往多佛。
发现了新情况，唯一可能的就是钱普尼斯，肯定不是寻常的发现。如果他们只是查到了钱普尼斯那晚在哪里过的，像通常一样在电话里汇报就行了。但是——发现了新情况。
负责调查此事的侦探是瑞米尔，这个年轻人和善可亲但满脸忧愁，他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的长相与普通人设想的侦探模样不同——他在警察局门口等候格兰特。格兰特把瑞米尔拉进车里。瑞米尔说，无穷无尽的挖掘之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位叫塞尔的老伙计，他是一个退休的水手。星期三晚上抑或说星期四凌晨，塞尔参加完孙女的订婚宴会后回家，他孤身一人，因为如今极少人居住在港口路了。大家有了不一样的理念，喜欢居住在华而不实的山间别墅里，在那样的房子里你都不敢打喷嚏。塞尔走到海边时停顿了一两分钟，看了看港口。晚上看看停泊灯依旧使他感觉舒心。那时雾气开始弥漫，不过依然可以看清一切事物的轮廓。他知道皮特尼尔号就要进港了——他在去往婚宴之前透过他的眼镜看到了皮特尼尔号——此刻他寻找着皮特尼尔号，看见它没有停靠在码头上，而是停泊在水中。他看到一艘小小的汽艇从船侧开出来，驶向海岸，速度缓慢，伴随着轻微的轰隆声，似乎不想引人注目。汽艇停靠到码头上时，一个男人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此人个子高高的，塞尔认出是爱德华勋爵（他曾经经常看到勋爵，事实上他曾在勋爵兄长先前的游艇上工作过）从船上出现了。爱德华说道：“是你吗，哈默？”个子矮些的男人回答说：“是我。”接着又低声问道，“海关那边没问题吧？”爱德华勋爵答道：“完全没问题。”他们随后一起上了汽艇开走了。事后雾气迅速弥漫开来，笼罩着港湾。但是塞尔走上街时听见一艘汽艇驶离了皮特尼尔号，他不知道是开往岸上还是开出了港口。塞尔那时并没有觉得那样的事有什么重要性。
“天哪！”格兰特感叹道，“我无法相信。这两人——这两人一点儿共通之处都没有。”（除了一个女人之外，他下意识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原以为他们没有一点接触，没想到竟然如此亲密。”格兰特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好的，瑞米尔，做得好。我去吃个午餐，顺便好好考虑一下这件事。”
“好的，长官。我能给你一点友好的建议吗，长官？”
“如果必要的话请说，这对下属可不是好习惯。”
“不要喝黑咖啡，长官。我猜你早餐空腹喝了四杯咖啡吧。”
格兰特笑了。“你何必担心这个呢？”他边问边踩下油门，“越多人崩溃就越多人晋升。”
“我不愿意花钱买花圈，长官。”
但是格兰特开车去吃午餐的路上毫无笑意。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和所谓的情人在午夜来往，这真是异常奇怪。爱德华·钱普尼斯作为布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即使反对正统，也是名门望族的一员，竟然和流行歌曲作者杰森·哈默进行不光彩的勾当，无疑更加奇怪。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共同联系？不会是谋杀。格兰特拒绝考虑合谋杀人这样反常的行为。也许其中一人想要杀她，但他们相约下手真的难以想象。塞尔说，汽艇再次开离了皮特尼尔号。假设只有其中一人在汽艇上？那里距离海岸北边的韦斯托弗峡谷非常近，而且克雷死亡两个小时后，哈默就现身于她的别墅。从汽艇上将克雷淹死是一种理想的方式。和他想到的在海堤上把她淹死一样理想，能够迅速轻易地离开现场。他越是思考那艘汽艇，越是觉得这种杀人方式合理。第一次调查的时候他们例行检查了附近船只，但是汽艇巡航半径很长。但是——噢，好吧，只是“但是”！这种想法真是荒诞不经。谁能想象杰森说：“你借给我你的汽艇，我去淹死你的妻子。”或者钱普尼斯说：“如果你去淹死她，我把我的汽艇借给你。”总而言之这两人会面是出于其他的缘由。如果最后发生了谋杀，那也是计划之外的事，不是有意为之。
那么他们会面是为何？哈默说起了海关，那是他的第一句问候语，想必他一直担心此事。哈默有毒瘾吗？
对此有两点说不通：一是哈默看起来并没有毒瘾；二是钱普尼斯绝不会供应毒品。冒险对钱普尼斯来说可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但是这种冒险绝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那么，是什么不能让海关知道呢？烟草？珠宝？钱普尼斯次日早晨给乔治·梅尔看了他带给克莉丝汀的黄宝石。
整件事情中有一点完全说不通。就算爱德华自降身份走私，这样的手段对他而言仅仅有些刺激，但格兰特不明白走私对杰森·哈默有什么好处。格兰特的脑海中不断浮现不同的想法。这两人究竟有什么共通之处？一定有。他们之间的交往足以证明。但是是什么？众所周知，他们二人最不可能成为朋友，提都别提。几乎可以肯定钱普尼斯在哈默到英国之前就离开了。而克莉丝汀认识他是合作那些英国电影之后。
午餐时格兰特的消化道一滴消化液也没有分泌，他的脑子像引擎一样快速运转。那些杂碎和青豆还不如直接倒进厨师的垃圾桶里。到了上咖啡的时候，他依然没有想出答案。格兰特多希望自己是侦探小说里的非凡人物，拥有超人直觉和万无一失的判断力，而不仅仅是一个勤奋工作、善良友好、智慧平庸的探长。据他看来，下一步显然是要跟他们其中一人面谈了。显然面谈的对象是哈默。为什么？噢，因为跟哈默谈话更自如。噢，好吧，没错，因为和哈默谈话出问题的概率比较小，何苦非要一直分析自己每一个做法和想法的动机呢！
格兰特克制自己继续喝第二杯咖啡，想着不在场的瑞米尔会心一笑。不错的孩子，他有一天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
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德文郡公寓，询问哈默先生下午茶到晚餐之间是否方便见一下艾伦·格兰特（没必要告知他的身份）。
接电话的人告诉他哈默先生不在伦敦，他南下去见大陆明星莱妮·普琳荷弗了，莱妮住在怀特克利夫。哈默在给她写歌，晚上预计不会回来。莱妮·普琳荷弗的住址在怀特克利夫，托尔哈奇，电话号码是怀特克利夫3015号。
格兰特给怀特克利夫3015号打电话过去，询问哈默先生什么时候可以见他。对方说哈默先生和普琳荷弗小姐去乡下开车兜风了，晚饭之前不会回来。
怀特克利夫是韦斯托弗的延伸部分：海边的悬崖上矗立着有钱人的别墅。对此游客不断惊叹，报纸不断亵渎。格兰特在海洋酒店的房间还没退，所以他动身前往韦斯托弗，威廉姆斯在那里跟他会合。他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等待警察厅下发逮捕令，还有就是拜访哈默。
哈默出现的时候正是喝鸡尾酒的时间。
“你邀请我吃晚餐吗，探长？不是的话，也请说是。晚餐我请客，好吗？我们好好放松一下。再跟那个女人多待一个小时，我肯定会疯掉，疯子，怪人。我一生之中认识不少明星，但是好家伙！她真是无人能及。你以为她把英语说得让人不知所云，就会停下来想想。但是没有！她一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中间说一点德语，还时不时穿插一点法语，以为自己说得很漂亮。服务生！你来点什么，探长？不喝酒？噢，来点嘛！不？这真是太糟了。一杯杜松子酒，服务生。你不需要喝到弯腰爬上马车，探长。别告诉你是因为宗教信仰不能喝酒。”
格兰特说明他不饮酒跟宗教信仰没有任何关系。
“嗯，有什么消息要跟我说吗？你得到了消息，不是吗？”哈默变得严肃起来，诚恳地看着格兰特。“查到了什么吗？”
“我只想知道那个星期三晚上你在多佛干什么？”
“多佛？”
“两个星期前的星期三。”
“有人跟你开玩笑吗？”
“听着，哈默先生，你不对我们坦白，所有事情都变得复杂起来，这让我们没法抓到杀死克莉丝汀·克雷的真凶，整件事都很可笑。你最好坦白告诉我，你那个星期三晚上的行踪，与案情无关的一半琐碎细节可以省略不说。许多细枝末节掩盖了事实的真相，我们看不清案件的脉络。你想帮我们抓住真凶，不是吗？好吧，证明给我看！”
“我挺喜欢你的，探长。我从没想过我会这么喜欢一个警察。不过我早就告诉过你，那天晚上，我寻找克莉丝汀的别墅迷了路，在我的车里睡了一晚。”
“如果我把目击证人带来证明你午夜之后在多佛呢？”
“我仍然是睡在车里。”
格兰特静默无言，他感到失望沮丧。现在他必须得去找钱普尼斯了。
哈默的棕色小眼睛仿佛关切地看着格兰特。
“最近没怎么休息吧，探长。快要崩溃了吗，改变主意喝一杯吧。喝杯酒一切都会回归原位，非常神奇。”
“如果你不坚持说自己是睡在车里，我有可能在床上好好睡一觉。”格兰特气愤地说着离开了，没有平日那样优雅。
他想在杰森·哈默告诉钱普尼斯格兰特调查过他之前找到他。最好的方法是打电话叫钱普尼斯南下韦斯托弗，立马派给他一辆警车。如果必要的话，在钱普尼斯离开镇上之前缠住哈默。
但是钱普尼斯已经离开镇上了，他正在爱丁堡的上流聚会上发表以“加莱里亚的未来”为主题的演讲。
那就没问题了。任何人找到钱普尼斯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哈默会通过电报或者电话联系他，格兰特要求对这两种联系方式加以监控，然后回到休息室发现杰森仍然坐在那喝酒。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探长。但是上帝可以做证，我喜欢你。上帝也可以做证，那个女人真是讨厌。你觉得你能暂时忘记我们一个是著名的侦探，一个是臭虫嫌疑犯，一起吃个饭吗？”
格兰特笑了，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他没有反对这一提议。
杰森也有些心照不宣地笑了。“但是如果你认为这顿饭吃到最后，我会变成不是睡在车上的话，你就别自欺欺人了。”
格兰特内心不由自主地享受了那一顿晚餐，那是一场精彩的角逐：格兰特试图引导杰森承认某些事情。而且晚餐的食物美味，杰森幽默有趣。
格兰特在海洋酒店的房间睡下了，他感到迷惑不解但不至于走投无路，至少次日已经有计划了。杰森也在海洋酒店下榻，他称自己那日无法再应付莱妮。

24
根据建筑师的最新发现气味是往上飘的，因此海洋酒店的厨房建在屋顶上，而且原打算是建一个全电气化厨房，这也是建筑师最新的理念。但是这可不是厨师长亨利的理念。亨利是普罗旺斯人。用电烹饪，天哪，太可怕，真的太可怕了！如果上帝打算让我们用闪电烹饪，那他就不会创造火了。亨利使用的是他的火炉和火盆。所以，此刻，凌晨三点，熊熊的炉火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在这个巨大的白色屋子里闪烁。房间里充斥着各种发光体：铜器、银器、瓷器（没有铝器，一提到铝，亨利就会昏过去）。房门半掩着，柴火不时发出轻轻的噼啪声。
此刻，房门移动了。稍微推开了一点。一个人站在门口，明显在听着里面的动静。他走了进来，安静得跟个影子似的，走到餐具桌旁。他从抽屉里取出餐刀时，刀子在昏暗之中闪着微光，但是他没有发出一点声响。他又从桌子边移到墙边，墙上的小木板上挂着钥匙。每一串钥匙都挂着指定的钩子上。不需要摸索，他就拿到他想要的钥匙。当他准备离开房间的时候迟疑了一下，他回到炉火边，似乎那儿令他着了迷。在火光的照射下，他的眼睛显得明亮激动，他的面庞笼罩着一层阴影。
壁炉边放着早上点火用的引火柴，底下铺着一张报纸，为了让木柴彻底干燥。这个人注意到了。他把木柴推到一边，捡起空着的报纸，借那一小方火光，他看着报纸，那一刻，安静的房间仿佛静止得空无一人。
突然之间，一切都改变了。他一跃而起，跑到开关旁边，拧开了电灯。又跑回来把报纸从木柴堆里抽了出来。他双手颤抖着把报纸在桌子上铺开，轻轻拍着报纸将其抚平，似乎那报纸是一活物。接着他大笑起来，拽着拳头轻柔但连续不断地捶着这灌木做成的桌子。他笑得更厉害了，笑声不受自己控制。他再次跑到了开关旁，啪的一下把厨房所有的灯都打开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一个新的想法占据在他的脑海中。他跑出厨房，穿过平整的走廊，就似一个影子那样没有声响，下到昏暗的楼梯时，他速度加快了，像一只蝙蝠一样穿梭而过。此刻，他边哽咽着却又笑了出来。他飞快地穿过黑漆漆的巨大的休息室，冲到亮着绿光的服务台。那里一个人也没有。晚班的门房正在巡逻。他翻开了登记簿，手指在上面指着来回移动。接着，他又跑上了楼，一样静悄悄的，只能听见男子重重的喘气声。他在二楼服务室的挂钩上取了万能钥匙，跑到了73号房门前。房门顺利打开了，他伸手拧开电灯开关，立即朝着床上的男人扑了过去。
格兰特挣扎着起来进行自卫，一个情绪过激的疯子跪在他床边不停地摇晃他，这个人边啜泣边不断重复，“你错了，没事了！你错了，没事了！”
“帝斯德尔！”格兰特说，“天哪，见到你太好了。你待在哪儿？”
“蓄水池里。”
“海洋酒店里？一直都在？”
“星期四晚上之后。过了多久了？深夜的时候，我从服务大门走了进来。那天雨下得似乎要漫到楼梯地毯上了。即使你穿着生日礼服穿过镇子，也不会有人看你。我知道阁楼上那个小地方，有一天工匠在这儿的时候我见过。除了工匠没人会去那儿。我晚上出来从食物储藏室弄食物。我想有人因为那些食物遇到了麻烦？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发觉食物不见了？你怎么看？”
他那双明亮得有些不自然的眼睛焦虑不安地扫着格兰特。他开始颤抖，根本不需要怎么去猜就能知道他的体温。
格兰特轻柔地扶他在床上坐下，从抽屉拿出一套睡衣递给帝斯德尔。
“给你，穿上睡衣，赶紧躺上床。我想你到酒店的时候湿透了吧。”
“是的，我的衣服太重了，我快走不动了。但是在屋顶晾干了，很暖和，确切地说，白天太暖了，你对睡——睡——睡衣的品——品——品位很好。”他的牙齿在打战，他全身都感到不适。
格兰特帮他穿上睡衣，盖好被子。他打电话叫来门房，给帝斯德尔点了一份热汤，又让他叫医生过来。然后他坐在电话旁，告诉了警察厅这个好消息。帝斯德尔过分明亮的眼睛疑惑地望着格兰特。他完成这些事后走到床边，说，“我无法告诉你对于这一切我有多抱歉，我愿意付出一切来挽回这件事。”
“毯子！”帝斯德尔说，“床单！枕头！羽绒被！天哪！”他的牙齿不停地打战，脸上的胡子一周没有修理了，但他还是尽最大可能地咧着嘴笑了，“帮我说一句，‘我现在要躺下睡了。’”他说完马上睡着了。

25
早晨，医生说“病人身体虚弱，体内有瘀血，随时可能发展成肺炎”。于是格兰特请来帝斯德尔的婶婶穆丽尔照顾他，警察厅亲切地为他寻来了他的婶婶，但是帝斯德尔拒绝让任何婶婶过来照顾他。威廉姆斯被派去坎特伯雷逮捕阿洛伊修斯修士。格兰特打算午餐过后回到镇上，找钱普尼斯面谈。他打电话给伯戈因上校告诉他帝斯德尔出现的好消息，但接电话的是艾瑞卡。
“噢，我太为你高兴了！”艾瑞卡说。
“为我？”
“对啊，这对你来说一定很不好受吧。”
那时格兰特才意识到这对他来说有多不好受，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持续不断地压抑着他。艾瑞卡是多好的一个孩子啊。
当天上午，这个好孩子就给病人送来了一打刚从斯蒂尼斯的鸡窝里捡出来的新鲜鸡蛋。格兰特心想，这个孩子真是特别，不按惯例送些鲜花水果，而是送来了新鲜鸡蛋。
“我希望她没有因为那时给我送食物惹上麻烦。”帝斯德尔说道。他说起上周发生的事情就像那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待在阁楼上的那些日子对他来说就像一辈子那么漫长。
“没有，相反，她救了你的命，也挽救了我的名誉，是她找到了你的大衣。不，我现在不能跟你说这些，你现在不宜交谈。”
但是格兰特还是把一切都告诉他了。帝斯德尔不禁一遍一遍轻声自语，“噢！”“噢！”语气满是惊讶。
和钱普尼斯面谈的阴影开始笼罩着格兰特。假设他坦白说：“听着，你和杰森·哈默关于那晚的行踪对我有所隐瞒，现在我发现你们二人那晚就一起待在多佛，你们在干什么？”答案会是什么？“我亲爱的先生，我不能替哈默的搪塞之词作出回答。但是那晚他到我的皮特尼尔号上来做客，我们整晚都在汽艇上钓鱼。”那将是一个很好的不在场证明。
格兰特脑海里依旧萦绕着走私的事情。什么走私品会让钱普尼斯和哈默都感兴趣呢？即使是一整船的走私品，也用不了一整晚交货啊。但是他们二人那晚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从午夜到早餐这段时间他们到底干了些什么？
格兰特感觉到，自从瑞米尔在多佛揭露了二人在一起的真相之后，如果他能记起钱普尼斯在捏造到达多佛的日期之前说过什么，他就能想清楚一切。
他决定下楼，在离开海洋酒店之前剪个头发。他记得该要去理发了。
当他伸手去推旋转门时，脑海中浮现了钱普尼斯的声音，他悠长缓慢地吐出句子。
所以那是钱普尼斯说的话！
没错，没错。格兰特的脑海中浮现了一幅幅画面，拼凑出了合理的前后关系。他从酒店大门转身走向电话，拨给了政治保安处，问了他们六七个问题，接着傻乐着准备去理发。他现在知道要对爱德华·钱普尼斯说些什么了。
正赶上了早上理发店最忙的时候，所有的椅子上都坐满了人。
“用不了一分钟就轮到你了，先生。”一位焦虑的主管说，“如果你愿意等的话，用不了一分钟。”
格兰特靠墙坐了下来，顺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杂志。不料整摞书都倒了下来，每本书都被翻阅过很多遍，大部分都过期很长时间了。因为扉页上是克莉丝汀·克雷的照片，所以格兰特选了美国电影杂志《银报》的那一期，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上面都是些再普通不过的花絮。书中第五十二次透露的关于某人的“真相”与之前的五十一次肯定完全不同。某个“傻头傻脑”金发女郎解释自己如何读出了莎士比亚文章的新意；另一位则讲述自己是如何如何保持身材的；一个根本不清楚平底锅头尾的女演员，拍了一张在自己家厨房做煎饼的照片；一个健壮的男星表示他多么钦佩其他所有健壮的男星。格兰特愈加不耐烦地翻阅着，就在他准备换本杂志的时候，他的注意力突然被吸引了。他一口气看完了那篇文章，越看越有劲儿，看到最后一段的时候他起身站了起来，手中仍然握着那本杂志，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一页。
“轮到你了，先生。”理发师说，“坐在这儿，请。”
但是格兰特没有理会。
“我们准备好为您服务了，先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格兰特抬头看着他们，没有完全在意他们。
“可以给我这个吗？”他指着手中的杂志问，“这是半年前的杂志了，谢谢你。”接着格兰特冲出了房间。
其他人盯着他的背影，笑了起来，猜测是什么让他如此着迷。
“找到亲人。”有人发表意见。
“我觉得血缘这种东西已经灭绝了。”另一个人反对道。
“找到治鸡眼的方法了。”
“不，去请教他最好的朋友了。”
他们笑着笑着，忘了他这回事。
格兰特正在公共电话亭打电话，一位不耐烦的绅士穿着漆革皮鞋在外面等候，他开始怀疑格兰特是不是永远不会出来了。格兰特在和电影明星欧文·休斯讲电话。正因如此，这位穿着漆革皮鞋的绅士才没有上楼，其实楼上有许多电话亭。他想听听电话内容。电话里说的是某人有没有在信里对另一个人提起某事。
“你提了！”格兰特说，“谢谢！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个。不要声张，我是指我问你的内容。”
然后他又打电话给泰晤士警察局，把门关紧了些，这使外面等着的绅士气愤不已。
“河滨道276号有没有一艘汽艇，你知道吗？”
电话另一端也在咨询。
是的，276号有一艘汽艇，是的，速度非常快。能否航海？噢，可以，如果必要的话。不过他们认为，该汽艇主要用于在埃塞克斯的浅滩上捕鸟。可以开到泰晤士河口吗？噢，可以。
格兰特询问，他们能否在一个半小时内给他准备一艘船，他希望那时他能到镇上。如果可以，他将感激不尽。
当然，他们会为他准备好。
格兰特又打给了巴克尔——这时这位穿着漆革皮鞋的绅士放弃了等候——告诉他如果一个半小时后威廉姆斯回到了镇上，让他到威斯敏斯特码头跟他会合。如果威廉姆斯没有回来，那就让桑格过去。午餐时间交通通畅，格兰特充分利用了这一优势，而且在不限速的地方巧妙安全地快速行进。他发现威廉姆斯在那里等他，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因为他那个时候刚好从警察厅赶了过来，让失望的桑格返了回去。如果威廉姆斯能帮上忙，他绝对不会置身事外，而且警司说了，激动人心的事即将爆发。
“神父震惊吗？”格兰特问。
“没有阿洛伊修斯修士震惊。他一刻也没想到过我们会抓到他的把柄。他十恶不赦，我想其他一些警察部门肯定也着急想抓住他。”
“我并不惊讶。”
“我们去哪儿，长官？”
“彻西区——画家和民间舞蹈家最爱的地方。”
威廉姆斯亲切地看着他的上司，他发现自从帝斯德尔出现之后，他的精神看起来好多了。
警方的船只开进河滨道276号河岸，那里停泊着一艘巨大的灰色汽艇。警船小心翼翼地靠近，直到船舷上缘距离只剩一英尺之远。
格兰特跨了过去。“跟我一起来，威廉姆斯。我需要目击证人。”
船舱锁上了。格兰特抬头瞥了一眼对面的房子，摇了摇头。“我必须冒险试试。不管怎样，我确定自己是正确的。”
当时河道警察站在一旁，格兰特撬开了锁，走了进去。这里的一切都干净整洁、井井有条，船舱主人像是一个水手。格兰特开始仔细搜查每一个储物柜，在右舷床铺底下的柜子里他发现他要找的东西。一件防水大衣，黑色的。购于戛纳。右边袖子上掉了一颗扣子。
“你拿着这个，威廉姆斯，跟我一起去对面那栋房子。”
女仆说，济慈女士在楼上，让他们留在一楼的餐厅等候。这是一间非常朴素但时髦的公寓。
“这里更像是切阑尾的地方，而不像是烤牛肉的地方。”威廉姆斯观察道。
但是格兰特什么也没说。
莉迪亚微笑着走了进来，她戴着的手镯和项链丁零当啷地胡乱作响。
“不好意思，我不能带你们上楼，我亲爱的狮子座先生。我有些客人可能会误以为这不仅仅是一次友好的拜访。”
“这么说在玛塔家的时候，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
“当然。你不用奉承我的占卜能力，亲爱的格兰特先生。不引见一下你的朋友吗？”
“这是威廉姆斯警长。”
她看起来隐约有些不安，格兰特心想，但尽力对警长保持亲切友好。接着她看到了威廉姆斯腋下的东西。
“你拿着我的大衣干什么？”她厉声说道。
“所以这是你的大衣？汽艇储物柜里的大衣是你的？”
“当然是我的大衣！你们竟然胆敢撬开我的船舱！我的船舱一直是锁着的。”
“锁会修好的，济慈小姐。同时我很遗憾地告诉你，我必须对你实施逮捕，因为十五日星期四早晨你在韦斯托弗峡谷杀死了克莉丝汀·克雷。警告你，你说的任何话都可能用作对你不利的证据。”
她的表情从惯常的自满变成了抽搐的愤怒，格兰特曾经在朱迪·赛勒斯蔑视她的能力时看到过这种表情。“你不能逮捕我。”她说，“我的命运不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我，谁能知道星象呢？星象对我毫无隐瞒，它预言我前途一片光明。是你，总是犯错的可怜虫，你会继续犯错，继续失误。我的命运注定有所成就。我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天注定了就是这样，这是命运。‘有些人生而伟大’——这是真的，其余的是谎言。人要不生而伟大，要不碌碌无为。而我生来就注定有所作为，成为领袖，接受人类的瞻仰。”
“济慈小姐，如果你准备好立刻跟我们走，我将十分感激。任何你想要的衣物都可以随后送给你。”
“衣物？干吗？”
“给你在监狱使用。”
“我不明白。你不能把我关进监狱。我的星象不是这样的。我的星象说我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只要意愿足够强烈，每个人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是没有人能逍遥法外。你能请你的女仆过来，跟她解释一下情况吗？她可以把你的帽子拿来，如果你想要的话。”
“我不想要。我不要跟你一起走。我要去参加下午玛塔家举办的聚会。她得到了克莉丝汀的角色，你知道吗？在新电影里面。这是我做的一桩善事。我们应该做什么，很久以前就已经注定了。一切都安排好了，就像音乐盒里的齿轮一样，你知道吗？也许你不知道。你喜欢音乐吗？离开玛塔家后我要去找欧文·休斯。事后我们可以见面。如果你晚上再过来，我们可以谈谈。你知道欧文吗？非常有魅力的一个人。他也有注定的命运。要不是欧文，我永远不会想到那件事。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伟大的成就属于伟大的人。无论如何，那都会发生。但是释放能量的引信总是非常细小，就比如拧开开关，电灯就会照亮。上周在苏格兰的讲座我引用了这个比喻。这个比喻非常贴切。简洁明了，你觉得呢？来点雪利酒吗？恐怕我太疏忽了。因为我一直想着楼上各位还在等我去告诉他们——”
“告诉他们什么？”
“当然是，关于我。不，关于他们。这正是他们来此的原因。我有些糊涂了。他们想知道他们的未来的命运是怎样的。只有我能告诉他们，只有我，莉迪亚·济慈。”
“我能用一下你的电话吗，济慈小姐？”
“当然。在大厅里的橱柜上，新式颜色的那个。我说的是电话，不是橱柜。我说了什么？”
格兰特对威廉姆斯说：“让他们马上派雷诺兹过来。”
“那个画家吗？我很高兴结识他。他注定是伟大的人。这和使用或者混合颜料没有关系，你知道吗？这是本质的问题，这些都是星象安排好了的。你得让我给你看看你的星座。你是狮子座，非常有吸引力，生来就是王者。我有时很遗憾自己不是在八月出生。但是白羊座的人是领袖，恐怕还很爱说话。”她咯咯地笑了，“他们跟我说我确实话很多。我还是小孩的时候，他们就叫我话匣子。”

26
半个小时后，法医雷诺兹给尖声号叫语无伦次的莉迪亚·济慈注射了麻醉剂，这样他们才得以较为体面地将她带回警局。
格兰特和威廉姆斯站在门边，望着救护车消失在眼前，相对无言。
“好了。”格兰特最终回过神说道，“我想我得去见钱普尼斯了。”
“给这个国家制定法律的人都应该被枪毙。”威廉姆斯突然怨恨地说。
格兰特吃了一惊，“你是说，死刑？”
“不是！我是说停止营业的时间。”
“噢，我懂了。我的橱柜里有烧酒，你自便。”
“谢谢你，长官。别太难过了，小姐！”最后一句话是对后面啜泣的女仆说的，“犯了罪这样的事迟早会发生。”
“对我来说，她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主人。”她说，“看到她那样，我很难受。”
“看好那件大衣，威廉姆斯。”格兰特说道，他们沿着小路走下去，坐上警局派给他们的车，离开这栋房子，开心得难以言表。
“告诉我，长官，你是如何从那么多人中发现是那个女人所为？”
格兰特掏出他从杂志扯下来的那几页。
“我在海洋酒店理发店的一本杂志上，发现了这个，你可以自己看看。”
那篇文章是中西部某位专写感情文章的女记者写的，她当时正在纽约度假。纽约到处都是电影明星，他们不是放弃了学业，就是打算重新回来拾起学业。莉迪亚·济慈小姐那时也在纽约。最让那个女记者印象深刻的不是和大明星格蕾丝·玛维尔握手，而是济慈小姐的预言成功应验了。济慈小姐有过三次让人震惊的预言。她预言利恩·德雷克三个月内会遭遇一次严重事故，众所周知利恩·德雷克仍旧卧病在床。她预言米勒德·罗宾逊一个月内会因为火灾损失一笔财产，大家都知道刚刚完成的价值上百万的电影胶卷被烧成了灰烬。她的第三个预言是，一个一线女星会溺水身亡，当然，她说了那个女星的名字。不过那个女记者当然不能透露。“第三个预言她描述得如此详细，毫不含糊，一旦实现，那么济慈小姐将成为全世界最有神奇天赋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将簇拥着她。但是可怜的金发女星，千万别和济慈小姐游泳啊！这对她的诱惑可太大了！”
“好吧，我该死。”威廉姆斯说，他一路上一言不发，直到格兰特把他在警局门口放下。
“告诉警司，我见完爱德华勋爵马上回来。”格兰特说完，开车前往摄政公园。
在大理石壁炉台和羊皮地毯的房间里，格兰特等了半个小时，钱普尼斯才回来。
“你好吗，探长？我听宾斯说你一直在等我。不好意思让你对着这些家具陈设浪费了这么多不必要的时间。你喝茶吗？如果不喝茶，还有我叔叔称为‘甘露’的东西。甘露听起来比‘饮料’宜人多了，你觉得呢？有什么消息吗？”
“有，先生。不好意思，你刚结束旅程，我就登门造访了。”
“这怎么都比昨天在我姑奶奶家客厅里的演讲好多了。我是看在老太太的分儿上才去的，但是我发现她觉得我不应该去，那样才更‘合适’。不妨告诉我坏消息吧！”
格兰特告诉他发生的事情，他严肃认真地听着，没有了那特别的戒备轻率。
“她精神失常了？”格兰特说完后，他问道。
“是的，雷诺兹这么认为，有可能是歇斯底里症，但是雷诺兹认为是精神失常，伟大妄想症，你知道的。”
“可怜的家伙。不过她是如何知道我的妻子在那儿的？”
“欧文·休斯从好莱坞给她写了信，信里告诉她的。他忘了她住在他的别墅是个秘密，他甚至提到了她清晨游泳的事。”
“如此简单。我明白了……那么她是个汽艇行家了？”
“她几乎是在汽艇上长大的，经常在水上航行。没有人会想到质疑她的行踪。在找到机会下手之前，她可能晚上在河上摸索过好几次了。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想到那条河流是通往任何地方的捷径。我们顺理成章地考虑过利用汽艇行事的可能性，但没有想到从伦敦出发的汽艇。即使想到了，对我们也没有多大的帮助。她的那件男式大衣大大误导了我们。许多女人穿男人的防水服出海，但是我没想过我会碰上这样的人。”
他们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默。
彼此的脑海中都在想象，那艘汽艇沿着薄雾笼罩的河面顺流向下，穿过灯火通明的河口，沿着点点灯火的海岸前行。驶过一个又一个小镇，从平地上船坞灯光闪耀，到悬崖上别墅光亮闪烁，一路必是有灯光相伴。但是之后，那边一片漆黑，夏日的浓雾在水面下沉，完全是一片黑暗与寂静。等待的时候，她在想些什么呢？她独自一人，适时反思。当时没有星星可以让她想起自己的伟大，还是说她已经疯狂到毫无迟疑了。
后来的事——彼此也都想象到了。两人碰上了，惊讶不已。接着友好地问候。克莉丝的绿色帽子在船身边缘浮动——她的帽子一直没有找到。那个女人弯下身和她说话。接着——
格兰特记得克莉丝汀手里那些断裂的指甲。那一定很不容易。
“这件案子结了，先生。但是我是因其他事来见你，另外一起案子。”
“是吗？喝茶。你不需要候在这里了，宾斯。要糖吗，探长？”
“我想知道你把瑞姆尼克藏在哪里？”
钱普尼斯迟疑了一下，手中的糖悬在半空中。他看起来既觉得惊讶又觉得好笑，还有一丝——敬佩。
“他和哈默的朋友们在一起，在坦布里奇韦尔斯附近。”
“可以给我确切的地址吗？”
钱普尼斯给了格兰特地址，也递给了他茶，“你为什么想找瑞姆尼克？”
“因为他在英国但没有护照——因为你！”
“他原本没有。但是今天早晨，政府给他下发了入境许可证。费了不少口舌，比如说，英国热爱正义，保护受迫害者，庇佑无家可归的正义之士，诸如此类——但真的起了作用。白厅的官员们现在依然昂首挺胸，你知道吗？我说完之后，他们个个就像凸胸鸽一样。”
钱普尼斯看着探长不以为然的面庞，“我不知道这件小事让你困扰。”
“困扰！”格兰特突然爆发了，“这件事几乎毁了整个案子。你和哈默都对你们那晚的行为撒谎——”他发现触及了敏感地带，急忙制止了自己。
但是钱普尼斯理解他，“我真的很抱歉，探长。你要逮捕我吗？这么说来，可以因为已经过去的罪行逮捕一个人吗？”
“我想不行。我得问问，对此我很感兴趣。”格兰特的怒气消了。
“好吧。先把逮捕的事延迟一下。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的？我以为我们能瞒天过海。”
“如果不是一位年轻的警官瑞米尔在多佛努力工作，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现。”
“我必须会一会瑞米尔。”
“他发现你和哈默那晚见了面，而且担心海关那边的问题。”
“没错。瑞姆尼克当时在我船舱的橱柜里，那半个小时真是惊心动魄，但是海关和港务局官员也只是普通人。”
格兰特把他的这句话理解为，他们撞掉了钱普尼斯的船桩，但是没有勇气敲开他的舱壁。“那个时候，我开始觉得，如果我能想到你在误导我你到达多佛的时间之前说过些什么，就能找到解开一切的关键。我记了起来！你说过加莱利亚的唯一希望是瑞姆尼克，而且瑞姆尼克的政党准备就绪之后，他会再次出现。但是最大的障碍是找出你和哈默之间的关联，因它如此简单，如此明显，我反而没有想到。你的妻子介绍你们认识之后，你们立即投缘，彼此欣赏。我必须说，哈默在我眼前放烟幕弹，上演那些可恶的低级戏码，干得非常漂亮。我应该多多想想你的——”
“我的什么？”
“离经叛道。”两个人都笑了，“我一摸清了那些困难的地方，其余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政治保安处对于瑞姆尼克失踪，申请护照被拒，英国拒绝他入境全都清楚。他们甚至知道他应该就在英格兰，但是没有确切的证明。所以你们的汽艇第二次靠了岸？”
“你的意思是，那天晚上？是的。哈默开船带我们到他朋友家去。他很有胆识。我觉得他吓坏了，但是他做到了。我听说帝斯德尔出现了。”格兰特起身准备离开时，钱普尼斯说道，“这一定对你是一种巨大的解脱。他病了吗？”
“没有。他受了寒，当然情绪也不稳定。不过我想他没什么大碍。”
“我在约克郡买了份午报，看到上面描述了帝斯德尔的悲惨遭遇。我清楚我们的媒体，我充分相信上面没一句真话。”
“一句真话也没有。赞米·霍普金斯就是这样的人。”
“谁是赞米·霍普金斯？”
“谁是——”探长一时说不出话来，他一脸羡慕地看着钱普尼斯。“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要到世界上的荒芜之处去了。”他说道。

27
大约一个月后，赫伯特·哥特贝德离开英格兰，前往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向当地好奇的警方解释，他把金斯利太太交给他修建教堂的两千美元用到了什么地方。
赫伯特启程的那天，艾瑞卡在斯蒂尼斯举办了一场晚宴——但是双方不知道彼此的行动。“为了庆祝大功告成的滋味”，她邀请格兰特时如此直率地说道。聚会唯一增加的人员是罗宾·帝斯德尔。有点荒谬的是，格兰特发现艾瑞卡依然像以前一样，他竟然感到松了一口气，她的小鼻子上还是随意地扑了点粉，身上的连衣裙还是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孩子气。罗宾·帝斯德尔长相俊朗，遭遇过不公平待遇，格兰特担心艾瑞卡接触了罗宾这样的男子之后，会萌发自我意识，那就意味着她少女时期的结束。但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唤醒艾瑞卡的自我意识。她对待帝斯德尔还是那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像第一次她告诉他衬衫领子太紧了那般。格兰特看见乔治爵士饶有趣味地打量着他们二人。他们的眼神对上了，心照不宣地举起了手中的杯子，互相表示祝贺。
“你在敬酒吗？”艾瑞卡问，“我也要敬一杯，祝罗宾在加利福尼亚取得成功！”
他们一饮而尽。
“如果你不喜欢那个农场，”艾瑞卡说，“等我二十一岁了，我就从你手上买下来。”
“你喜欢这种生活吗？”他的语气十分热切。
“我当然会喜欢。”她转身走向格兰特，开始对他说些什么。
“距离你二十一岁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你必须先去见识见识。”罗宾坚持说。
“好啊，那会很有趣。”她很真诚，但是心不在焉。
“格兰特先生，（不知为何，艾瑞卡从不称格兰特为探长）如果我能自己从米尔斯先生那儿拿到票，圣诞节的时候你会和我去看马戏表演吗？”
她的脸颊泛出淡淡的红晕，似乎她的请求有些莽撞。这对艾瑞卡来说是非常少见的现象，因为她从来都是率性而为，从不多想。
“我当然会。”格兰特说，“非常荣幸。”
“好的，”艾瑞卡说，“一言为定。”她举起杯子。
“敬圣诞节的奥林匹亚！”
“敬圣诞节的奥林匹亚！”格兰特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