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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莱特·法拉
作者：约瑟芬·铁伊
内容简介
一边是流浪汉，一边是华丽的一族。流浪汉扮作豪门失散多年的继承人，一时间被家庭的温暖浸润感动，而心怀愧疚。不料，却意外发现，有人早就识破，却一直按兵不动流浪汉卷入豪门恩怨皇冠的代价，是一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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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碧姑姑，”简一边朝着自己的热汤吹气，一边大声地问道，“是诺亚[1]比尤利西斯[2]厉害，还是尤利西斯比诺亚厉害呢？”
“简，别用你的勺子尖儿戳东西吃。”
“可我就是不会用勺子边儿挑面条吃嘛！”
“露丝就能。”
简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孪生姊妹，后者正扬扬得意而又不失风度地摆弄着细面条。
“可她比我会吸嘛！”
“碧姑姑的脸好似一种名贵的猫儿。”露丝悄声对简说，还不忘朝她姑姑瞥一眼。
碧心里觉得这个形容倒还贴切，可同时也希望，露丝说这番话的时候，心里可别打着什么鬼主意才好。
“不嘛，到底谁最厉害吗？”简又回到方才自己所提出的问题上——她就是这么个好刨根问底的孩子。
“只能说是谁‘更加’厉害。”露丝纠正道。
“是诺亚还是尤利西斯呢？西蒙，你觉得会是谁呢？”
“尤利西斯。”当哥哥的终于开了金口，可眼睛却还盯着报纸不放。
到底是西蒙，碧心里暗想，这孩子能够一面看着纽马克特的赛马名单，一面往汤里撒胡椒，同时还能听见别人讲话哩！
“为什么啊，西蒙？为什么是尤利西斯啊？”
“就因为他得不到诺亚那么好的天气预报服务。你还记得上次‘火光’在自由障碍赛里的排位吗？”
“哦，这可扯得有些远啦。”碧说道。
“西蒙，成人礼是不是跟结婚礼有点儿像呢？”
问话的换成了露丝。
“大体上要更好些。”
“是吗？”
“至少在自己的成人礼上，你可以留下来跳舞跳到半夜。可在婚礼上就不成啦。”
“我偏不，我也要在自己的婚礼上跳到半夜去。”
“我才不管你呢。”
哦，老天，碧暗自思忖，别的人家在饭桌上想必也免不了拌嘴，只是真不知道他们会如何应对。怕是自己管教不严吧？
她又低头看了看这三个埋头吃饭的小脑袋，再朝着埃莉诺那张依旧空着的座位瞧了瞧，心里也不知道自己这些年做得称职不称职。自己对几个小孩的照料会让哥哥比尔和嫂嫂诺拉心满意足吗？倘若奇迹发生，他俩突然走进家门，一如生前那副年轻俊美、神情愉悦的样子，他们会不会说：“噢，好啊，都是我们设想中的样子，就连简这邋遢的模样也恰到好处。”
碧瞧了瞧简，慈祥地笑了。
这对孪生姐妹即将年满十周岁，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话是这么说，也仅限于遗传学角度而言。抛开相貌上的相似，姐妹俩可谓是性格迥异，区分起来也并非难事。她们都有一头淡黄色的直发，同样骨架纤瘦的面庞和白皙的皮肤，就连目光盯着你看时的那丝挑衅意味也别无二致；可相同点到此就算戛然而止了。简穿的是条相当邋遢的马裤，套着一件松松垮垮的上衣，外头还卷曲着羊毛绒的饰边儿。小家伙梳头从不用镜子，只是胡搅蛮缠地绾起来，再用一根褪回铁色的圆形发卡夹住，模样好似老式的发髻。她的眼睛有点儿散光，只有遇到个“大腕儿”的时候，才会习惯性地戴上那个角质镶边的眼镜。平常，这眼镜都放在她的屁股兜里，免不了时不时地要被压过来、碾过去又坐上去，硬生生地叫她弄坏了好几次。而每次眼镜一坏，她又不得不从存钱罐里拿出零花钱，自负亏损，这让她可怜兮兮的，总是处于破产的边缘。简每次去牧师家上课时，都骑着一匹叫作“四柱”的花白老马；双腿像麦秆一样分跨在马儿两侧。“四柱”愈发地像个运输工具，早已不复当年骑乘良驹之勇了；因此，它倒也甘心，听凭简把自己这壮硕的体魄当羽毛垫子玩弄了。
可露丝却是另一番模样。她身上那件粉色棉绒连衣裙，还一如早晨骑自行车去牧师家上课时那样干净整洁。双手清清洁洁，指甲修得一丝不苟，还不知从哪儿寻来一根粉色丝带把头发从两边拢到一起，扎在头顶上，系了个讨巧的蝴蝶结。
八年了，碧又陷入思考，八年来，她为了这个家兢兢业业、尽心谋划、日夜操劳。再过六个星期，她的照料职责就算告一段落了。还有大概一个来月，西蒙就要满二十一岁，可以继承他母亲的遗产了。到了那时，想必苦日子算是熬到了头。阿什比家从来就谈不上什么金玉满堂，可他哥哥在世时，好歹能够把拉特切兹这份产业（包括房子和三座农场）打理得有模有样。只是在他突然去世后的这八年时间里，日子才显得格外拮据。因此，碧下定决心，待到下月西蒙满了岁数，就把她嫂嫂留下的钱一个子儿不落地交给他。这些年来，他们从未仗着这份未来的遗产欠下任何外债，哪怕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桑达尔先生早就承诺过要伸出援助之手时也没有。碧坚持认为，拉特切兹必须自力更生。好在到目前为止，拉特切兹尚能自给自足，收支平衡。
越过侄子的脑袋瓜儿，碧向窗外远眺，眼中浮现出牧场南边那一排白色栅栏，还有老“雷吉娜”那一缕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马尾巴。也正是这些马儿挽救了他们的生计。谁曾想，当初她哥哥养马不过是出于个人爱好，这会儿却成了全家赖以生存的及时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虽说马儿也染过病、受过伤或是遇到了些不可抗拒因素，但从它们身上，总能赚到些利润，收入总比支出多出了那么一点儿。眼瞅着当初哥哥出于私人嗜好购进的矮种马似乎也派上了些用场，碧又添置了一批供小孩骑的小马，原本冷冷清清的牧场顿时热闹了不少。埃莉诺把那些本来品相不佳的马儿驯导成了所谓的“淑女安全座驾”，还拿它们卖了几笔好价钱。由于附近的庄园业已改造成为一所寄宿学校，埃莉诺就跑到那儿教人骑马，每小时收入相当可观。
“埃莉诺又晚了，不是吗？”
“她是又跟那帕斯洛家的姑娘出去了吧？”西蒙问道。
“是啊，是去教帕斯洛家的千金小姐了。”
“可怜，那马儿今儿个怕是要给折腾死咯！”
西蒙起身要把汤盘撤去，然后帮衬着把餐橱上的肉菜拿上桌，碧看在眼里，神情严肃而充满赞许——好歹自己没有宠坏西蒙，相比西蒙那略显孤傲的风度来说，倒算个不大不小的成就。西蒙为人处世颇为老道，打小就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魅力，叫不少人都中过他的圈套。对他这些捉弄人的事迹，碧是看在眼里，饶有趣味，甚至心里不自觉地赞赏有加；她觉得，要是自己也有西蒙这番天赋，保不齐也会像他那样，把人耍得团团转呢。不过她也时常留心，不叫西蒙的“诡计”在她身上得逞。
“要是成人礼跟婚礼一样也有伴娘，那该多好啊！”露丝一边说，一边用一个十分考究的餐刀翻动着盘里的食物。
没人搭她的腔。
“牧师说尤利西斯在家里恐怕是个不受待见的讨厌鬼呢！”不依不饶的简又扯了回来。
“哦！”碧发出一声惊叹，似乎对这古典名著里的花边趣闻饶有兴致，“这又从何说起呢？”
“牧师说他‘满脑子里只想……只想搞些小发明’，他老婆潘妮罗终于能逮着机会摆脱他一会儿，只怕是高兴得不得了呢！哎呀，这牛肝煮得太软啦！”
话音刚落，埃莉诺走了进来，一如往常那样一声不响地从餐橱里自顾自地取了些菜肴。
“嗬！”露丝脱口而出，“多重的一股马厩味儿啊！”
“内尔[3]，你回晚了。”碧试探地说道。
“她可别想骑马了，”埃莉诺愤愤地说道，“到现在连上个马鞍都没戏！”
“只怕疯姑娘是休想骑马的。”露丝附和道。
“露丝，”碧有些生气地斥责道，“那庄园里的孩子可不是什么疯孩子。甚至都不能叫作心智迟钝。他们不过是‘学习困难’罢了。”
“专业术语叫作‘智能失调’。”西蒙插话道。
“反正，他们就表现得跟疯子一个样嘛！如果你的行为像个疯子，谁又分辨得出你到底是或不是呢？”
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阿什比家的餐桌陷入一片沉默。埃莉诺像个饿坏了的小学生，头也不抬地狼吞虎咽。西蒙拿出了一支笔，在报纸边角处做着算术。露丝早前在牧师家餐橱里顺了三块饼干，躲在厕所里吃了，所以她倒是不怎么饿，于是把盘里的食物搭成了城堡的模样，用肉汁充当护城河。简则满心愉悦地享用着盘中餐。碧悠闲地坐着，目光向窗外的景致远眺。
远处的山脊顺着地势，蜿蜒数英里，越过韦斯托弗密集的房顶，倾泻入海。可这儿的山谷相对而言地势要高得多，迎着阳光，几乎避开了从海峡上吹过来的海风，巍巍的大树静谧安详地耸立在这天朗气清之下：就连空气也几乎带着一种魔力。此情此景敞亮美好，又带着些神秘的寂静。
这份产业真不赖，富足而美好。碧希望西蒙能打理妥当。曾几何时，她也……不，倒不是害怕，只是有种隐忧吧。西蒙性格千变万化，有如泻地的水银，大概不是个自耕农应当具备的品质吧。这附近所有的庄园里，也就只有拉特切兹还是一个家族薪火相传，碧期望将来数百年的时间里，皮肤白皙、骨架纤小、脸颊修长的阿什比家族的人仍能蒙其庇佑，一如这几个围坐在餐桌周围的孩子一样。
“简，你非得把果汁洒得到处都是吗？”
“可人家就是不喜欢切成小块的大黄嘛！碧姑姑，我就喜欢吃糊糊嘛！”
“好吧，那你就小心点把它捣成糊糊吧。”
当她还是简这般年纪的时候，碧也时常把大黄捣成糊糊，当时也是在这同一张餐桌上。阿什比家族在这张餐桌上用餐的人，有在印度害热病死的，有在克里米亚负伤死的，有在昆士兰饿死的，有在科德角[4]染上伤寒病死的，还有在海峡殖民地得了肝硬化死的。可不论如何，拉特切兹总有阿什比家族的人休养生息，在这片土地上耕种收获。自然，也有些不肖子孙穿插其间——例如她的堂弟沃尔特——好在苍天有眼，这些败家子儿在家里根本排不上号，没有继承权，因此纵然他们挥霍成性，也不至于危及整个家业。
诚然，从没听说过有哪位女王来这拉特切兹用过晚餐；也没有什么落魄骑士在此亡命天涯。三百年来，它就一如既往地伫立在这草原之上，庇护着这一方的自耕农。而在将近两百年的时光里，都是阿什比家族在此安居乐业。
“亲爱的西蒙啊，还请照料好这一方水土吧。”
可能也是这儿的单纯让它得以延续下来。它不会故作姿态，也不会追名逐利。它的优良传统深深地扎根在这大地之中；叶落归根，滋养后人。山谷另一侧，洁白狭长的“克莱尔”就坐落在那里，仪态万方，犹如贵妇，可那儿的莱丁厄姆家族早已不是往昔的图景了。这莱丁厄姆家已经把才智和家产挥霍殆尽，他们在“克莱尔”，不过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拿它当钱袋、当门面、当避难所罢了，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几百年来，他们也曾招摇得不可一世，子孙当中，出过代理领事啦，探险家啦，宫廷弄臣啦，浪荡子啦，还有革命派人士；而正是这“克莱尔”任他们予取予夺，供他们肆意挥霍。如今，那儿徒留几幅他们的画像，花园里的大房子业已改造成为一所寄宿学校，里头住着些娇生惯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都出自锐意进取、家财万贯的名门望族。
只有阿什比家依旧与“拉特切兹”唇齿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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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圣经》中的人物，传说在上帝的指引下建造方舟渡洪。
[2]　“奥德修斯”的拉丁名，献木马计攻破特洛伊，后历经十载岁月以及千辛万苦，重归故土。
[3]　内尔：埃莉诺的昵称。
[4]　科德角（Cape Cod，简称the Cape），又称鳕鱼角，是美国马萨诸塞州南部巴恩斯特布尔（Barnstable）县的钩状半岛。

2
碧姑姑去倒咖啡的这会儿工夫，孪生姐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自顾自地跑去玩了，毕竟她们今天休半天的假；埃莉诺匆匆忙忙地喝完咖啡，又马不停蹄地回马厩干活去了。
“今天下午你要用车吗？”西蒙问道，“我答应老盖茨先生，要用我们家的拖车给他从韦斯托弗拉头小牛回来。他自己那辆坏了。”
“我不用车，”碧一面回答，一面纳闷西蒙怎么管起了这档子闲差事，可不要是因为看中了盖茨家的女儿才好。那姑娘虽长得不赖，可就是笨手笨脚的，没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优点。盖茨又是三个农场中最小的威舍尔农场的佃户。要知道，西蒙向来就不待见老盖茨那种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
“如果你当真要知道的话，”西蒙站起身回答说，“我其实是想去帝国大剧院看看琼·凯恩的新电影。”
西蒙这种“坦白”叫别人听了兴许还能蒙混过关，可瞒不过碧翠丝·阿什比[1]，她对侄儿这种顾左右而言其他的障眼法已是了如指掌了。
“需要我带些东西给你吗？”
“如果时间充裕，你就去韦斯托弗和村办事处给我带份公车时刻表回来吧。埃莉诺说克莱尔又新开了条绕道盖斯盖特的线路。”
“碧，”从门厅里传来声音，“你在吗，碧？”
“是佩克夫人。”西蒙边说边迎了上去。
“进来吧，南希，”碧招呼道，“来陪我喝喝咖啡。其他人都喝过了。”
牧师的妻子进了屋，把空篮子放在餐橱上，坐下来愉悦地舒了口气，说道：“那就喝点吧。”
提到佩克夫人大名的时候，人们总会赞赏有加地添一句：“你知道的，就是那个南希·莱丁厄姆嘛！”她十多年前下嫁给了乔治·佩克，心甘情愿地陪着他过起了粗茶淡饭的生活，这在当时的社交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毕竟，南希·莱丁厄姆的名气早已不局限于所谓的“社交新星”，简直成了大家眼中的瑰宝。便士报纸[2]让她享有了莉莉·兰特里[3]在廉价明信片上享有的殊荣——将她的美包装成为一种公共财产。为了一睹其芳容，大家要是没有站在自家凳子上目送她经过，肯定就是万人空巷，把交通围了个水泄不通。若是她将作为伴娘出席某次婚礼的消息不胫而走的话，垂涎不已的权贵们免不了在婚礼召开前一星期就为之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呢！她身上那股恬静安详、无可挑剔的可爱风度实在是让任何恶意的贬低者无隙可乘。人们唯独关心，最后在赠送给她的花冠里，是否会带有草莓叶[4]。那些畅销报纸不止一次想要为她授予桂冠，可人们总将其视为一厢情愿；人们觉得，只有带草莓叶的花冠才配得上她。
可接着，就在大家一传十，十传百，还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她却突然嫁给了乔治·佩克。颇感意外的媒体尽了最大努力来安抚黯然神伤的民众，它们一面感怀伤逝，一面解释这一切都缘于浪漫的爱情，可这个乔治怎么看怎么都让人放心不下。他瘦瘦高高，眉目间透着一股子聪明劲儿，倒像极了猿猴。《号角报》社会板块的编辑更放言：“一个教士啊！我倒问问你！是不是一个糊水泥的都比你要有情调得多！”
既然是她自己做的选择，公众也只能听之任之了。负责监护她的姑姑为此还剥夺了她的继承权。她的父亲也在一阵悲愤交加中负债身死。而她那依山傍水的克莱尔大宅院则演变成了一所学校。
然而，过了十三年牧师太太的生活，南希·佩克仍是一如既往地恬静安详，拥有无可挑剔的美丽容颜。因此，人们还是会说：“你知道的，就是那个南希·莱丁厄姆嘛！”
“我来看看有没有些鸡蛋，”她说，“可咱不着急，对不对？就这么不慌不忙地坐一会儿，感觉也挺好。”
碧微笑着瞟了她一眼。
“碧，你的脸蛋儿真好看！”
“谢谢。露丝刚说我的脸像一种非常名贵的猫儿呢。”
“才不是呢！至少——不是那种毛茸茸的猫儿。噢！我知道她的意思了！是长脖子、短毛儿、小下巴还抬得高高的那种。先锋猫！是的，亲爱的碧啊，你的确长着一张先锋猫般的脸。尤其是你歪着脑袋、斜着眼睛看人的时候。”南希放下杯子，再一次愉悦地长舒一口气，“真想不通啊，当初保守派教徒怎么就发现不了咖啡的好处。”
“发现咖啡的好处？”
“是啊，他们把咖啡看作让人上瘾的玩意儿，但要比酒顶用得多。可就是没听人宣传过它，或是发誓要戒除它。只消喝五口咖啡，世界就会变得美好起来。”
“以前的世界难不成都是灰暗的吗？”
“更像是一种泥巴似的颜色。这周我心情还不错，因为咱不用在客厅里生火啦，这在今年还是头一遭。我原以为不用打扫壁炉了。可是啊，什么都不能——我再说一遍，什么都不能——阻止乔治往壁炉里扔火柴棒。而且啊，他点个烟斗都得耗上十五根火柴！屋子里满是废纸篓和烟灰缸，可都不管用，乔治就是改不了往壁炉里扔东西的坏习惯。甚至连瞄都不瞄一下，真见鬼。他就那么手腕轻轻一弹，火柴就落得满地都是，有的丢在炉围旁，有的丢在煤堆里，最后把它们一一捡起来的却都是我！”
“然后他就会说：‘你干吗不放着它们不管呢？’”
“他就是这么说的！可是啊，既然我现在在拉特切兹喝咖啡，我就铁了心，再也不跟他一般见识了。”
“我可怜的南希，这些个基督徒也太不像话了。”
“成人礼准备得怎么样了？”
“邀请函马上就要送去印了，筹备工作也做得差不多了。先是近亲们在这儿用晚餐，然后在谷仓里有个舞会，大家伙儿都能参加。对了，你弟弟亚历克的地址是什么来着？”
“我一下子也记不清他最近用的哪个地址了。回头再帮你找找吧。他几乎每写一次信就要换一处地址。我猜，准是他交不起房租，叫房东给撵出去了。不过，他也不是经常来信。就因为我没有嫁入豪门，他一直耿耿于怀；也罢，谁让他是我唯一的弟弟，我也只能由着他的性子，任他自在逍遥啰。”
“他还演戏吗？”
“我说不准。他曾在萨沃伊剧院的一个荒诞剧里跑龙套。他长得太有特点了，所以戏路不宽。”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
“亚历克演来演去也跳不出那些跟他自己十分类似的角色。碧，你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阿什比家多好打理啊，整个一大家子几乎都没人捅什么娄子。”
“沃尔特不就是一个吗？”
“他一个人又成不了什么气候。话说回来，你这个堂弟沃尔特过得怎么样了？”
“噢，他死了。”
“死得重于泰山？”
“才不是呢，轻如鸿毛。我猜，是死在济贫院里头了。”
“可沃尔特也谈不上坏。他只不过是好喝酒，喝了酒就喜欢胡闹罢了。再看看莱丁厄姆家的那些浪荡子，沃尔特跟他们比起来真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就这样，她们舒舒服服、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彼此在心里评点着自己的家族成员。碧要比她这个朋友年长几岁：恐怕是大她一辈。可在两人的记忆里，几乎每时每刻又都离不开彼此相互陪伴的身影。莱丁厄姆家的孩子也会经常出入于拉特切兹庄园，把它视作自己的家；阿什比家对待克莱尔庄园也是这样从心所欲。
“最近我总是挂念起比尔和诺拉，”南希说道，“如果他们还在世，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知得有多开心呢。”
“是啊。”碧若有所思地回答，眼睛转向窗外。那一年，在她得知这一噩耗时，眼前的景致与现在别无二致。差不多是同样的天气，同样的季节。她那时也站在起居室的窗前，醉心于眼前的美景，心里琢磨着，要是哥哥嫂嫂从欧洲回来，会不会也觉得这儿的景色其实要好上很多呢？她还想知道，诺拉的身体有没有恢复健康；自从诞下双胞胎姊妹后，诺拉的身体就被拖垮了。她满心盼望着能成为孩子们的理想母亲，一想到明天就能回到伦敦，恢复自己的生活，她的心中又感到些许欣慰。
小双胞胎还在熟睡，稍大些的孩子则在楼上精心打扮，等着迎接父母归来，接着同他们共进晚餐。这才得到批准，熬夜熬到现在。再过大概半个钟头，小车就会从种满菩提树的林荫道上开过来，然后停在门口，而他们也都会出现在那里；到那时，想必少不了一阵欢声笑语：大家相互拥抱，交换礼物，互致问候。
她有些心不在焉地打开了收音机，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说时迟那时快，怎料收音机里传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今天下午两点，一架从巴黎飞往伦敦的飞机在刚刚飞过肯特海岸之后，失事坠毁。机上九名乘客及三名机组人员无一生还。”
是的，无一生还。
“他们把精力都放到了孩子们身上，”南希说道，“最近我的脑海里总是萦绕着他们的身影，毕竟啊，西蒙马上就要二十一岁了。”
“我倒总是挂念着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南希茫然地回道，“噢，是的，当然啦。可怜的帕特里克。”
碧好奇地打探着她，问道：“你是不是差不多要把他给忘了？”
“唉，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碧。而且——好吧，对于那些个难以承受的事情，我想人们总会倾向于渐渐淡忘的。比尔和诺拉够惨了，可那好歹算是飞来横祸。我的意思是，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风险。可帕特里克的遭遇就完全不一样了。”她又坐着沉默良久，才接着说道，“我努力想把这事儿埋在心底，甚至都不大记得他长什么样了。他和西蒙，是不是像露丝和简这对双胞胎姊妹一样，长得很像呢？”
“哦，不是的。他们并非同卵双胞胎。只是跟普通的兄弟差不多。可说来也怪，他俩亲密无间，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露丝和简。”
“西蒙似乎都快克服这段陈年往事了。你觉得，他还会时常记起这些事情吗？”
“想必他最近也会时常想起的。”
“是啊。可十三岁跟二十一岁之间毕竟隔了一大段的时光。我觉得，即便是孪生兄弟，恐怕也会彼此淡忘的。”
这话让碧一时间无言以对。那个善良而严肃的小男孩本该下个月来继承遗产的，她会就此淡忘掉他吗？她试着在自己的脑海里勾勒出他的面貌，却又那么地模糊，那么地捉摸不定。就他的年龄而言，他长得不高也不壮，可其他地方却像足了阿什比家族的人。长相固然像，可性格却不像。现在她所能记起来的，也就是他严肃而善良的品质而已了。
须知，善良可不是所有小男孩的共同特性。
西蒙是那种只要不会让自己感到难堪，就会表现得异常慷慨的人；可帕特里克却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善良，这使他不仅乐于付出，而且还能做到毫无保留。
“我一直不知道，”碧不无伤感地说道，“当初我们把那个在卡斯尔顿海滩上找到的小尸体就地掩埋到底做得对不对。那简直……跟埋个叫花子没有两样。”
“可别这么说，碧！那具尸体在水里都泡了好些个月了，不是吗？他们甚至连性别都分辨不出了，对不对？而且，卡斯尔顿离这儿也有数英里之远。毕竟，他们都是在大西洋上的漂浮物附近打捞的。我的意思是，那儿离海岸最近……所以要想去指认那些……”她惶惶然的声音欲言又止。
“是啊，的确没有必要！”碧强颜欢笑着说，“我今天的确有些不对头。罢了，再喝点儿咖啡吧。”
她一边倒咖啡，一边下定决心，在南希走后，她就要打开自己书桌的私人抽屉，把帕特里克那张让人心生怜悯的字条拿出来烧掉。即便她有许多年都没再看它了，可留着它实在是一种病态。她始终下不了决心撕掉它，因为它似乎就是帕特里克的一部分。当然，这听起来是有些荒谬。想必在帕特里克心中郁积的，更多是绝望，所以他才会写道：“我很抱歉，可我再也受不了了。别生我的气。帕特里克。”她应该把它拿出来烧掉。当然，即便是她烧了字条，也忘不掉这个孩子。可除此之外，她又能怎么样呢？圆鼓鼓的学生字体会一直印记在她的心里：那是帕特里克用自己最喜欢的钢笔，工工整整地写下的圆体字。一切都像极了帕特里克的行事方式，就算了结的是自己的性命，都不忘连声道歉。
南希看着朋友的脸，琢磨着该如何说些安慰的话。“你知道的，人们说，如果你从一个很高的地方跳下来，几乎只在刹那之间，你就没了知觉。”
“我想他不会用那种方式自杀的，南希。”
“不！”南希有些错愕地说道，“可字条怎么出现在那？我是说，他那件口袋里装着字条的大衣就是在悬崖顶上找着的。”
“是，可他也能沿着小路走。顺着峡谷的那条小路也可以通向海滩。”
“那你的意思是……”
“我觉得他是游过去的。”
“游到精疲力竭，直到回不来？”
“是的。有一回比尔和诺拉去度假，我过来帮忙照看这帮孩子。我跟孩子们一起去了几次海峡，在那里游泳、野餐。一次，我们到达以后，帕特里克说过什么最体面的死法——我记得他把它称作‘最可爱的死法’——莫过于游泳游到筋疲力尽，再也游不动。当然，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本正经，让我以为他不过是在说些学究式的问题罢了。可当我说淹死毕竟是淹死，依旧非常可怕时，他却回答说‘你那时候已经太累太累了，顾不上其他事情了。就让水把你渐渐吞没’。他竟是这么地喜欢水。”
她沉吟片刻，继而又突然说出了这几年一直缠着她又让她没有说出口的梦魇。
“我一直担心他会中途后悔，可最后也于事无补，再也回不来了。”
“天哪，碧，可别这么说！”
碧斜眼看了看南希那张美丽而争辩的面庞。
“我知道，这么想挺病态的。忘了我说的话吧。”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忘记你刚才这番话。”南希困惑地说道，“要把可怕的事情深埋到潜意识中，总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当它们重新冒出来的时候，仍旧是那么地活灵活现，就像是刚从冰箱里取出来一样新鲜。你都没有时间，把它们一点一点地消化干净。”
“我想大多数人都记不得西蒙曾有过一个孪生哥哥了，”碧开解地说道，“或者说，他一开始并不是财产的继承人。自开始筹备成人礼以来，还没人跟我提起过帕特里克呢。”
“为什么帕特里克对自己父母的死就那么地想不开呢？”
“我也没想到。我们都不曾注意到。当然，孩子们一开始全都悲痛万分，伤心得不得了，大家几乎都是一样的。与其说帕特里克想不开，倒不如说他是太过于茫然而不知所措了。‘你是说，拉特切兹现在归我了？’我记得他曾经这么问过我，就好似这是个十分奇怪、难以理解的主意一样。我记得西蒙对他这种表现有点儿不耐烦。西蒙总是显得更机灵点儿。我觉得对帕特里克来说，这个责任太过沉重，太过陌生了。突然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再加上整个拉特切兹产业的重担就这么落在了他的肩头上，让他一下子就变得郁郁寡欢，最终自己给自己找了条出路……”
“可怜的帕特里克，可怜的孩子，我真不该把他给忘了。”
“走吧，咱们去拾掇些鸡蛋去。可别忘了把亚历克的地址告诉我，好吗？莱丁厄姆家的人都要收到请柬。”
“不会忘的。我一回去就给你找找，然后就给你打电话。孩子们都学会接电话了吗？”
“刚刚学会。”
“好，我可得再多句嘴。你该不会忘记他在舞台上有个艺名，叫亚历克·洛丁吧？”南希从餐橱上提起篮子，“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来。他离开克莱尔有好些年头了。亚历克不喜欢乡野生活。但是，阿什比家的成人礼肯定会提起他的兴趣。”
<hr/>
[1]　碧翠丝·阿什比：碧姑姑的全名。
[2]　便士报又称美分报，19世纪30年代由《纽约太阳报》带头兴起于美国，它以货币的最小单位为报纸的售价，每份报纸只卖一便士。
[3]　莉莉·兰特里（Lillie Langtry，1853—1929），亦称莉莉·兰翠。英国女演员。她是泽西教长的女儿，因生在海峡群岛的泽西岛，教名又叫莉莉（Lily，百合），故以“泽西百合”闻名于世。她有许多身份高贵的爱慕者，其美貌智慧得到过英国唯美主义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和大文豪乔治·萧伯纳的赞美，当时的威尔士王子阿尔伯特·爱德华（也就是后来的国王爱德华七世）是莉莉众多情人中的一位。
[4]　草莓叶：草莓叶冠饰象征着公爵爵位。

3
亚历克·洛丁对阿什比家成年礼何止是有兴趣，简直是想把它搅个天翻地覆呢。此时此刻，他已经在积极地进行幕后操纵了。
或者说，他尝试着要在幕后操纵。因为他要摆弄的“玩偶”有些不大听话。
他这会儿坐在“绿人餐馆”里屋内，面前还放着吃剩的午饭，旁边坐了个年轻人——人们可能会说，他还是个男孩，可是在他身上又有一种自持和冷静，这在其他青少年身上是很难找见的。洛丁给他倒了杯咖啡，又大方地给他加了些糖，时不时地打量着他，看他在桌子上来回转动一个几乎空了的啤酒杯。很明显，这个动作是他刻意所为，只有这样，他才会转了这么久连一丝厌倦之意也没有。
“考虑好了吗？”洛丁终于开口问道。
“不行。”
洛丁喝了一口咖啡。
“我又不是个戏子。”
这看似平淡无奇的话一针见血地戳中了洛丁的痛处，使他不由得红了脸。
“如果你觉得不行，那你就想，反正又没让你投入真情实感。也不是要激发你对她的孝心。只是想要你在面对一个十年不曾谋面的姑姑时，能够表达出一种有礼有节的态度罢了——就表现出你对她的爱就行了，又没让你弄个死去活来。”
“就是不行。”
“你个小白痴。我可是在给你一个发大财的机会。”
“一半的财富而已，何况又不是你来给。”
“要不是我在给你这个机会，那我又是在干吗？”
“怂恿我。”年轻人说道，眼睛仍然盯在缓慢打转的啤酒杯上头。
“好极了，我是在怂恿你，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可这又有什么不妥呢？”
“疯狂。”
“疯狂又怎么样？你可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啊！”
“没人能表演得天衣无缝。”
“不久以前，有个演员在朗朗乾坤、大庭广众之下——请原谅我这个比喻——扮起了一个妇孺皆知的大将军，并且还相当成功哩！”
“这都两码事儿。”
“好吧。没人叫你去假扮，你就本色出场吧，这样任务也变得简单多了。”
“就不。”年轻人固执地回答。
看得出，洛丁在尽力克制自己的脾气。他粉红色的脸松松垮垮的，叫人不禁想起蘑菇的背面。面部的肌肉跟莱丁厄姆家原本漂亮的骨骼相互剥离，散漫得不成样子。近来冒出来的眼袋似乎拖累到了他本来毋庸置疑的聪明劲儿。过去，剧院经理让他演欢快年轻的浪子；现在，留给他的都是些声名狼藉的放荡角色。
“我的天！你的牙！”他突然惊叫道。
哪怕事发突然，年轻人也没有受到丝毫惊吓，仍旧是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只是破天荒地抬起头来，双目全无兴致地定格在洛丁身上，问道：“我的牙又怎么着了？”
“人们现在就是通过牙齿来鉴别身份的。你知道，牙医那儿会保留牙印记录的。我记不得这些孩子们是去哪儿看的牙了。看来还得做些功课。你这门牙还是原装的吗？”
“中间两个上了牙套。牙齿被磕掉了。”
“好在我还记得，他们是去城里某家诊所看的牙。每年他们会去伦敦看两次，一次是在圣诞节前，一次是在夏天的某个时候。他们早晨看牙医，下午去看表演：冬天看的是哑剧，夏天则去奥林匹亚看赛马。顺带一说，这些都是你该知道的。”
“是吗？”
这慢条斯理的回答简直让洛丁抓狂。
“听着，法拉，你到底在害怕啥？担心他身上会有个草莓状的胎记？放一万个心吧，我跟那孩子不知道一起光着身子洗过多少次澡，他身上根本没那玩意儿。他是个极其普通的孩子，随便在英国各个预科学校都能抓一大把这样的小孩出来。你现在要比那个孩子在任何时候都要更像他弟弟，尽管他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孪生兄弟。我实话告诉你，我曾一度把你错认成小阿什比呢！这下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只消跟我一起住上个把星期，我保证最后你会对克莱尔村和村里的人都了若指掌的。拉特切兹就更不在话下了，我甚至连每个储藏室的位置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当然，还要告诉你有关阿什比家族的事儿。对了，你会游泳吗？”
年轻人点了点头，又回头开始玩酒杯了。
“游得好吗？”
“凑合。”
“做过资质评定吗？”
“没这个必要。”
“那孩子游起来就像条鳗鱼。还要考虑下耳朵的问题。你的耳朵看起来倒还普通，他的耳朵应该也还普通，不然我会记起些什么的。任何核对身份的人都会留心耳朵的。不过我还得查一下他留下来的照片。正面看倒没什么问题，可近了看就会露出破绽的。我想，我还得去趟克莱尔做些调查。”
“别在我身上瞎费劲了。”
洛丁语塞片刻，接着心平气和地问道：“告诉我，你到底相不相信我说的故事？”
“你的故事？”
“你就说你相不相信我的话吧。你相不相信我从一个叫作克莱尔的村庄来，那儿有个跟你长得简直一模一样的人？你信吗？还是认为，这只是我用来糊弄你，好让你跟我一起回去的小伎俩罢了？”
“不，我没那么想。我信你。”
“那好，真是谢天谢地！”洛丁挑了挑眉毛说道，“我知道我的样子也不像什么善男信女，可要说我贪婪如豺也不是。好啦，不多说了。结了这桩，我们来说另一桩：你自信自己长得很像这个小阿什比吗？”
年轻人没有立马回答，只是又转了一圈杯子，才说道：“我还是拿不准。”
“怎么呢？”
“你自己都说有好几年没见着他了。”
“可你又不是要装成小阿什比啊！只要长得像就好了。相信我，你确实是像极了！我的天，真像！要不是亲眼所见，我哪会相信这档子事情呢。我原本还以为，这样的巧合只会出现在小说里头哩！单凭这一点，你就值得大捞一笔。而你要做的，不过是伸手去拿罢了！”
“哦，不，我可不能这么干。”
“只是给你打个比方啦！不知道你想过没有，除了第一年里的事情之外，你所有的经历都可以向他们从实交代？那都是你自个儿的经历，经得起任何考验。”他的声音似乎扭曲成了喜剧式的对话，“但是，你讲的都是真的吗？”
“哦，这是当然的了，你可以去查。”
“那敢情好。你现在只要说当年你是从韦斯托弗偷偷上了艾拉·琼斯号出走了，而不是去迪耶普[1]一日游了就好！”
“你怎么就知道当时西部港就有一艘叫作艾拉·琼斯号的船？”
“好一个‘当时’，小老弟，你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那孩子失踪当天，就有一艘叫这么个名字的船停泊在韦斯托弗。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当时几乎一整天都在画它。当然是在画布上画的，而不是在船上画的，你懂吗？只是我还没画完，这老驳船就开走了。我每次画的那些个船都赶在我画完之前就开走了。”
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
“法拉，机会近在膝头。”
“我膝盖上只有张餐巾布。”
“拜托，我说的是那笔财产。一个迷人的小产业，一份安定的生活，一个……”
“你刚说什么？安定？”
“当然，前提是你赢下了开头的赌博。”洛丁心平气和地回答。
那双盯着他看的浅色眼睛泛起一丝兴致。
“洛丁先生，你难道就没意识到，说到底这其实是你自己的赌博？”
“我的？”
“你给了我一个当双面间谍的机会。我接受了你的训练，通过了测验，接着就可以弃你而去。到那时，你又能奈我何？还有什么法子监视我呢？”
“我不需要监视你。长得像阿什比家族的人当不了双面间谍。他们家都是顶天立地的正人君子。”
男孩推开了酒杯。
“这就是我不愿意听你的话去蒙骗他们的原因。谢谢你的午餐，洛丁先生。要是我事先知道你请我吃饭的目的，我就不会……”
“好啦，好啦。别找借口了。别急着走，咱们一路走。你不喜欢我的提议，这没什么大不了，随你的便就是了。但是，你这家伙倒挺让我好奇的。我都对你刮目相看了，甚至开始相信，这种奇妙的巧合竟然当真存在。虽然你对我给你的提议毫无兴趣，但那也不妨碍我们一起去地铁站吧？”
洛丁给午餐埋了单，两人走出饭店时，他说道：“我是不会问你家住何方的，免得你觉得我是在胡搅蛮缠。但是我还是会把我的住址留给你，希望你想清楚了就来见我。噢，别价，我指的不是那个提议。强扭的瓜不甜，何况你压根就不想争取一下。别价，我没说那个提议的事儿。我家里有些东西，想必能提起你的兴趣。”
在他们即将穿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他十分优雅地停住了脚步，说道：
“当我的老家——克莱尔——在我老爹死掉以后被抛售时，南希把我的私人物品打包寄了过来。简直就是一堆垃圾，我都没精力去理会它。大部分是我和儿时玩伴的快照啦、相片什么的。我猜也许你会很感兴趣的吧！”
他斜睨了一眼沉默不语的同伴。
“告诉我，”他们停在地铁站时，他问道，“你玩牌吗？”
“不跟陌生人玩。”年轻人轻巧地答道。
“那我就纳闷了。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如此完美、不苟言笑的扑克脸[2]，而且，要是这张脸浪费在一个禁欲者身上，那就可惜了。噢，好吧。这是我的地址。要是我凑巧不在家，你可以去斯波特莱特剧院找我。我很遗憾，无法说服你去做阿什比家族的人。我只是觉得，你能胜任拉特切兹庄园主的角色，一个习惯了户外生活、即使在家也有马儿相伴的人。”
这个年轻人刚做了个再见的手势，正准备转身离开，听到这话又立马停下来问：“马儿？”
“是的，”洛丁一面说，一面压抑着吃惊的神色，“一群种马，据我所知，也算远近闻名。”
“哦。”对方仅仅多停留了一会儿，又转过身去了。
洛丁眼巴巴地看着他沿着街道渐行渐远，“似乎我错过了什么，”他心里琢磨道，“好像本来有个什么东西引他上钩，可惜我没把握住。为什么他会念叨‘马儿’一词？想必是他厌恶它们吧。”
咳，算了吧，没准儿他会过来看看那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hr/>
[1]　法国北部城市，北临迪耶普拉芒什海峡（英吉利海峡）。
[2]　扑克脸（英语：Poker Face）通常指在牌类游戏中，拿到的牌无论好坏都不动声色且无面部表情的人的行为，作用是为了达到让对手无法通过脸色来看穿自己。在日常用语中引申为那种保持面无表情、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4
这男孩置身一片漆黑之中，躺在床上，穿戴齐整，眼睛凝视着天花板发呆。
因为窗外并没有街灯，所以这间石板瓦的房间得不到照明。但是笼罩在伦敦夜幕下那微弱的光晕，与电弧光、煤气灯以及石蜡灯的余晖交织在一起，如鬼魅般驻足在天花板上，使得原本斑驳的缝隙和污渍愈发地形象起来，好似一幅世界地图。
男孩也在看地图，只不过不是天花板上的这一幅。他在回想自己漫长的流浪经历，整理着丝丝缕缕的记忆留存。今天的那次会面搅得他心神难安。似乎某个地方真有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人，甚至都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对于这个习惯了孑然一身、形单影只的人来说，还真是一个叫人惊喜的事。
的确，这是他这二十一年以来遇到过的最为惊喜的事情。似乎这些年来，他经历的各种充实而又激动人心的时刻都仅仅只是这次邂逅的预演，接着，才会有那个演员突然在大街上叫住他，冲他说：“嘿！西蒙。”
“哎呀，不好意思！”他又立马说道，“我还以为你是我一个朋友呢——”接着他停下脚步，仔细打量着他。
“有什么能帮你的吗？”看到这人没有一丝要离开的意思，男孩只得先开口问道。
“好啊，你来跟我一道吃个午饭吧。”
“凭什么？”
“就凭到饭点了，而你身后恰好又是我最喜欢的饭店。”
“可为什么非得是我？”
“因为你吸引到我了。你长得像极了我一朋友。对了，我叫洛丁。亚历克·洛丁。在一个糟透了的老剧院里有一出蹩脚的滑稽剧，我就在里头跑一个小龙套。”他用脑袋往街对面比画了两三下，接着说道，“可老天保佑，他们还算公道，我的劳动还能勉强赚些糊口的报酬。我很欣喜地告诉你，对于我这个小角色来说，这点儿薪水还不错。那么，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法拉。”
“法雷尔？”
“不，法拉。”
“哦，”那一丝轻佻而又有所思量的目光仍滞留在他的眼睛里，“你回英国很长时间了吗？”
“你怎么知道我出过国？”
“你的衣服啊，孩子。我对衣服可在行了。我穿过的戏服千千万，一看你这身就知道是美式的剪裁风格。我甚至都知道你穿的这一身出自老裁缝之手，所以才会显得如此熨帖。”
“那你凭什么觉得我就不是个美国人呢？”
一听到这句话，他立马张嘴大笑起来。“噢，这个吗，”他说道，“就是英国人身上亘古不变的神秘所在了。假设你在意大利见到一群僧侣，你一眼就能从中挑出一个人，冲他说：‘哈，你个英国佬’；再假设你在威斯康辛，这会儿有五个流浪汉，都披着破破烂烂的旧麻布要找处地方躲避风雨，你会注意到其中的第五个人，然后想：‘老天啊，这家伙准是个英国人’；又设想，你看见有十个人在外籍军团的军医面前脱得一丝不挂，等待体检，然后你会说……好了，我们还是先去吃午餐吧，到那儿我们再细细品味这个话题。”
就这样，他跟着一起吃了午饭。其间，洛丁喋喋不休，极富魅力。可是在他那充满活力而又肿胀的眼睛里，总暗含着一丝令人疑惑、玩味捉弄、不容置信的目光。他这种目光要比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才更具说服力。所以，男孩才会想：我博莱特·法拉准是跟他嘴里说的那个家伙长得实在太像了，也只有这样，这个人的眼睛里才会闪现出这么一种将信将疑的目光。
他躺在床上，反复掂量，琢磨着自己这次离奇的偶遇。他强烈渴望着要亲眼见见这个“孪生兄弟”，也就是那个叫作阿什比的男孩。阿什比，真是个不错的名字，地道的英国姓氏。他也想看看那个地方：拉特切兹，就是在他离开孤儿院直到这次偶遇之前，当他还在整个世界飘萍浪迹、居无定所的时候，他那“孪生兄弟”平静成长的地方。
提到这个孤儿院，当初他没留下来也并非孤儿院的过错。事实上，那是一所相当不错的孤儿院，要比他一路上看到的许多家庭都要幸福得多。那儿的孩子也很喜欢这所孤儿院。每每到了必须离开或是返回参观的时候，孩子们都会难过得掉眼泪。待到他们长大，还会寄来捐款，邀请院区员工参加他们的婚礼；等孩子出生，还会带去探望院长。从来没有一个男孩或女孩从那所孤儿院溜走的。那么，在他身上为什么就找不出这种情感呢？
是他生性好浮踪浪迹吗？是这个原因吗？还是因为从没有人探望过他，没有人给他寄包裹、信件或是邀请函？可孤儿院对他可谓关爱有加，决心要维护他的自尊心。正因为他是真正的形单影只，所以对他的照顾也要比对其他孩子更为滴水不漏。他记得每年圣诞节，院长送给他的礼物都会让其他的孩子羡慕嫉妒恨，因为他们只会收到个什么叔叔姑姑寄来的礼物，这些叔叔姑姑往往是他们的唯一亲属。当年就是院长从门口把他捡回来的；打从那天开始，院长就吩咐要给他最好的穿戴和最悉心的照料。（十五年间，他不断听到有人提及此事，可他从没有因此真正满足过。）院长靠着一根针和一本电话簿就决定了他的姓氏：针掉在了“法雷尔”这个姓氏上。院长对此十分满意，要知道，她的针很久之前曾经掉在“科芬”[1]上头，这让她心生晦气，只好作弊，重新来过。
倒是他的名字省事不少，因为他是在圣巴尔多禄茂节[2]那天来到孤儿院的，所以自从一开始，他就叫“巴特”。可后来，稍大一些的孩子把他的名字改成了“博莱特”[3]，甚至后来连孤儿院里的员工也都这么顺口叫他了。（没准这又是院长为了排遣他内心中的“孤立感”所采取的措施？）就这样，这个名字一直伴随着他进了文法学校[4]。
没错，文法学校。可又为什么他会觉得自己跟文法学校也“格格不入”呢？
难道是因为他的衣服有那么一丁点儿不同吗？当然不是。他小时候还谈不上脸皮薄，只是显得有些不合群罢了。难道是因为他是个专心读书的书虫？肯定也不是：有半数他这种类型的孩子读书也读得很好。那么为什么他会觉得这所学校不适合自己呢？他听不进院长的良苦劝言，铁了心要休学工作，决绝得甚至都不像是个孩子的模样，院长辩驳不过，陷入沉默，最后批准了他的吁求。
可以想见，他也不喜欢工作。办公室离他那儿有五十英里远，并且由于他连一处普通的住处都租不起，只得栖身于当地的“男童院”。直到他进了“男童院”之后，他才知道原先那个孤儿院有多好。工作和住处犹如鱼和熊掌，只能勉强应付一个，却不能两者兼顾。而两相比较，他又认为办公室的工作是最为糟糕的。虽说这份工作舒服自在、轻松闲暇，并且从长远来看，还算有些奔头。可他觉得那里无异于监狱，不止一次地意识到时间与他擦肩而过，白白浪费。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多少让人有些意外的是，他就这样作别了办公室的生活；对未来显然也没有任何规划。某天，他走过一家旅行社，玻璃窗上贴着“迪耶普一日游”的宣传广告，大号的红色字体标着价格，正好是自己所有积蓄的总数——差不多半克朗[5]。即便如此，如果不是赶上老亨德伦先生的葬礼，什么事儿也不会发生。亨德伦先生是他一个“退了休”的同事，在他葬礼的这一天，办公室决定休假一天“以示敬意”。就这样，口袋里装着一整个星期工资又有一天假的他，带上了所有的积蓄，“出国”游玩去了。他在迪耶普玩得十分开心，即便他的法语只学了一年，说起来还磕磕巴巴的，也没让他觉得扫兴。可到了要回程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却突然蹦出了想要留下来的念头：他一到海港，这个令人惊讶的想法就紧紧地抓住他不放。
他望着皮姆利科区的这间房子的天花板，暗自思索，到底是他天性诚实，还是因为在孤儿院受到的良好教育，让他竟然为了一个赊下来的洗衣账单而心生愧疚？照常理，对于一个身无分文、风餐露宿的男孩来说，赖下两三便士的洗衣钱本不应有什么良心不安的。
是那辆从海港驶来的马车成了他的救星。他竖起了大拇指，马车上皮肤黝黑、汗涔涔的马夫一瞧见这个国际通用手势，就咧嘴笑着放慢车速，经过他的身边。他先是追着车子跑了一会儿，然后抓住车板，最后让马夫给拽了上来。从此，他和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了。
他原本计划要留在法国工作。在去往勒阿弗尔[6]的漫漫长路上，他反复掂量，并且跟司机比画手势，讨教能够赚个丰衣足食的法子，可无奈，司机说的方言他一句也听不懂。到了勒阿弗尔的一家小店歇脚的时候，他的邻座启发了他，这个人眼神宛如一只丧家之犬，忧郁神伤地对他说道：“小老弟，在法国，单凭你是个男子汉还不足以找到个工作。你还得有身份证件啊！”
“那么，”他问道，“没有身份证件的人都去了哪里呢？我的意思是，他们去了哪个国家？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他也是突然才意识到，世界就在自己脚下，从此可以心随所向、浪迹天涯了。
“天知道，”那男人回答道，“人就是越活越胆儿小了。去海港边随便挑艘船上了吧！”
“哪艘船？”
“无所谓。你们英国人不是有个那什么的游戏吗——”他比画了一个手势。
“你是说那个点兵点将的游戏？哦，是啊，‘点兵点将，点到谁就……’”
“不错。你就这么去海港边上，接着念叨‘点兵点将，点到谁就上谁的船’，再趁着大家都没注意到你的时候溜上去吧。可你还是得小心，到了船上，他们查身份证明的时候简直跟疯子没有两样。”
就这样，他点中了巴尔夫勒号。只不过他根本就不需要有什么身份证明：对巴尔夫勒号上的厨子来说，他的出现简直是上苍的馈赠，他们这些年可都盼着能找来个助手呢。
好一艘老巴尔夫勒号！脏乱而满是锈绿的厨房里散发着陈年的橄榄油味儿；灰色的海面常常卷积着如山峰似的巨浪；而这艘船一次接一次奇迹般地穿梭其中，安然无恙；还有那个厨子，每个星期总要喝一次酩酊大醉，只好让他充当起免费的临时厨子，还得学吹口哨、学说水手们蹩脚的行话。真是好一艘老巴尔夫勒号！
当他离开这艘船时，收获颇丰，不过最重要莫过于他得了个新名字：他把名字写给老船长的时候，后者错看了最后两个字母，把他的名字抄成了“法拉”。他索性就这么沿用了下来。“法雷尔”是从电话簿里找来的，而“法拉”则源于一个老船长的失误。不过在他看来，这都不算事儿。
那后来呢？
他在坦皮科[7]下了船，那儿的空气总是弥漫着动物的油脂味儿。不一会儿，有个家伙凑过来问他：“你是英国人吧？想在岸边上找个工作吗？”
他也没多想，就过去“工作”了，满心以为是个刷盘子之类的活儿。
现在想来还真有些奇怪，要知道，他这会儿没准还能在那栋雄伟而安静的别墅里“工作”呢！那房子四处铺着瓷砖，种着明艳而无香的花儿；阴凉宜人的房间里摆放着精美的家具。他那时候住在如此奢华的环境里，比起现在躺在皮姆利科区这破败不堪的床垫上来说，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老人倒挺喜欢他的，甚至想要收养他；但他就是找不到“归属感”。虽然，他也享受着每天给他读两次英文报纸的机会，而每到这时，老人也会用他发黄又细长的食指点着自己那份报纸跟读；但是这毕竟不是他所追寻的生活。（“既然他不懂英语，为什么还要给他读英语呢？”在别人向他说明工作要求时，他曾经这么问道。他们告诉他说，老人家“懂”英语，他用字典自学过，就是不知道如何发音而已，因此想要听听英国人说英语。）
不，这工作不适合他。他在那就如同生活在电影布景里一样，了无生趣。
所以，他离开了老人家，准备去给一帮子植物学家当厨师。就在他收拾行囊的时候，男管家安慰他道：“还好你要走了，不然的话，女主人说不定要下毒害你呢！”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那儿还有个女主人。
他就这么一路给人做饭，一路来到了美国新墨西哥州的边境。因为没有河流的阻拦，这儿算得上是去美国的终南捷径。他很喜欢这个精彩绝伦、特点鲜明而又怪诞荒谬的国家，可如同坦皮科那位老先生的别墅一样，美国也并非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地方。
从那之后，他慢慢找到了些满足感。
他在拉斯克鲁斯干过帮厨。那儿的人受不了别人用其他的方式处理他们所熟悉的食材，还时不时地模仿他的口音（“再说一遍，小英国佬儿。”接着他们就笑得更凶了）。
他就这么一直干到了斯内克河[8]牧区。他在那儿发现了很多马匹，这让他产生一种“回家”的感觉。
他在圣克拉拉[9]的一家牧场照料马匹。在那里，他发现任何“暴戾”的马儿只要被他这么个“小英国佬”一骑，都会变得毕恭毕敬起来。
打那以后，他又短暂地跟着威尔逊牧场的蹄铁匠学手艺。他在那儿还谈了第一场恋爱，可更令他兴奋的是，他把那群“毫无希望的”马儿驯服得妥妥帖帖。要知道，老板自个儿都拿这些马儿没辙，才会说：“除了开枪打死它们外，没有其他出路。”当他毛遂自荐要去会一会这些马匹的时候，老板只冷冰冰地说：“去试试吧，不过可别指望我会付你医药费。我原本雇你是让你给蹄铁匠打下手的。”
“烟儿”就来自于那群马匹——着实是一匹骏马。老板将它作为奖赏，以示对他驯服一众烈马的表彰。后来他去“懒Y”牧场后，就带了这匹名为“烟儿”的骏马。
给“懒Y”牧场驯马的日子洋溢着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就是让马儿吃得饱饱的，再信马由缰地驰骋纵横一番——就这样，他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
接着就出了那么一桩事故：仿若时间在那一刻突然慢了下来，也许是酷暑让人昏昏欲睡，要么就是烈日当头，照得人目眩头晕——总之，他摔落马下，只记得马儿扭动着褐色的后背，把他结结实实地压在了下头，之后他听见了大腿骨折的声音。
他住进了埃奇蒙特的医院。这家医院完全不是电影中所描述的那样，里面既没有窈窕可人的护士，也没有英俊潇洒的实习医生。病房的墙壁是灰绿色的，设施老旧肮脏，护士们都是一副劳累过度的样子，对他要么是过分迁就，要么就是怠慢漠然。
那些牧场牛仔们突然间也没了音讯。
不知流了多少汗水，他终于又能走路了，这才慢慢意识到，自己的一条腿让医生给接“短”了。这就是说，他永远都只能跛行了。
老板的来信宣告他在“懒Y”的牧场生涯从此告一段落了。
石油。他们在开采石油。第一架油井吊塔已经在离工房不到两百码的地方耸立了起来。老板还算良心未泯，在他的来信后还附着一张支票，上面的数额足以维持到他完全康复。可是，该拿“烟儿”怎么办呢？
一个瘸子带一匹马在油井上又能有何作为？
在漆黑的病房里，他一想起“烟儿”，就止不住伤心流泪。这也是他第一次不为自己而哭。
好吧，也许他现在的身手对驯马来说已经慢了好几拍了，可让他去伺候那些油田他也不乐意。总还是有些个跟马儿有关的差事让他做的。
也许度假马场的主意就不赖，不过跟电影里还是不一样。
那些女观光客不仅手脚笨拙，穿着也不得体，骑在马鞍上差点儿没把那些个垂头丧气的马儿给折磨死。
接着，就出现了那个想跟他结婚的女人。
这个女人可不是人们印象中“喂男人吃软饭”的类型。她不胖不傻也不放荡。相反，她很瘦，虽满面倦容，但别有一番姿色；她在度假马场附近的山坡上还有一份产业，她说自己愿意把他的腿治好——姑且说这是她开出的“筹码”吧。
度假马场的一大好处在于你能赚个盆满钵满。他来这里之前，还从未挣过这么多钱。于是他计划去东部，散尽千金。就是在那儿，又出了些状况。只见东部的城镇规划更加细致，绿意更加盎然，不禁唤醒了他心中对英国家乡的思念，叫他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着实让他猝不及防，毕竟好多年以来，他从未想过要回英国去。
几个星期里，他一直寝食难安，无时无刻不在与心中重回故里的憧憬做斗争——回家，这是一个孩子气十足的想法——可突然，他缴械投降了。毕竟，他还从未到过伦敦；就这样，去伦敦游览一番成了他回英国的正当理由。
之后，他才住到了皮姆利科的后院，才有了那次街上的邂逅。
<hr/>
[1]　英文原意为“棺材”。——译者注
[2]　圣巴尔多禄茂：耶稣的十二使徒之一（马太福音10:3），斋日为8月24日或6月11日。
[3]　英文中有“顽童”之意。——译者注
[4]　在英国，文法学校是主要向11岁到18岁的学生提供学术教育的公立教学机构，孩子需先参加入学考试，根据他的学术能力决定能否进入文法学校学习，因此大多比较优秀。目前，文法学校也只在英国（164所）和北爱尔兰（69所）才有。
[5]　英国货币单位，一克朗值五先令（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
[6]　法国北部海滨城市，上诺曼底大区滨海塞纳省的一个副省会城市。
[7]　墨西哥港口城市。
[8]　哥伦比亚河的分支，发源于怀俄明州，东西流向。
[9]　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的一座城市。

5
他从床上起来，又从挂在门后的上衣口袋里掏出烟来。
洛丁向他提出建议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大惊失色呢？
难道是他猜到洛丁会提个什么建议？还是因为洛丁的脸让他足够警觉，将此人不可告人的利益纠葛泄露了出来？抑或是这事本就跟他八竿子打不着，他根本不屑为之？
他没有在他面前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也没有说“你这狼心狗肺的家伙，竟然妄想欺瞒亲友去骗人遗产”或者类似的话语。可是，当时他这么做是因为自己对他人毫不在意：别人有罪与否，悲伤受苦也好，幸福快乐也罢，他都不在乎。再怎么说，吃别人的嘴软，他又如何能够义正词严呢？
他走到窗户旁边，站在那儿看着远处的烟囱上，由于薄雾的映衬，泛起了黯淡的绒光。他虽然还没到囊空如洗的地步，可好歹也得找一份工作了，但是这都是他一厢情愿，结果总是令人灰心丧气。似乎在英国，想在马厩揽份工作的人要比能够容纳他们的马厩要多得多。爱马的人越多，驯马师这一行就越来越难做。在骑兵这一兵种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虽然有人就此失去了对生活的兴趣，可仍保持着健壮的体魄、好动的性格，因此，哪怕是在马厩里嗅到了一丁点儿闲余职位的味道，他们准能人潮汹涌地围在竞聘入口的周围。
此外，他也不想“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毕竟，就算道路工程让你感兴趣，你也不会只满足于日复一日地铺设柏油路吧！
他也试过接洽几个工作，可没有一个地方对他这么个瘸腿的陌生人感兴趣，何况他还没有别人的引荐。他们何必对他感兴趣呢？要想，他们把全英国最优秀的人才都给瓜分了嘛！当他说自己的驯马经验是在美国习得的时候，似乎希望就更加渺茫了。因为他们会说：“哦，那种牛脾气的马嘛！”说的时候倒还挺和善、客气的——直到他回国以前，他甚至都忘记了自己家乡父老的这种客套劲儿了——只是，他们还是千方百计地暗示他，美国西部那种“不成材便成餐”的驯马方式在他们这里是没有用武之地的。既然他们说得隐晦，他也没机会解释自己其实对美国式的驯马也是嗤之以鼻的。不管怎么样，反正多说总无益。在英国，人们要想录用你，首先就得把你的底细摸清楚。而在美国，由于人们习惯了奔奔走走，情形是大不相同的。可是，在英国，一份工作可以干一辈子，你的价值往往体现在你有多大的本事。
解决之道想必又是要离开这个国家。但是，有一个难以逾越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他并不想走。既然回来了，他就意识到，当初漫无目的地浪迹天涯，不过是为重回祖国埋下了伏笔。他好歹是回来了，不过不是途经迪耶普，而是经由拉斯克鲁斯一路向东；就是这样。当他看见马的时候，感觉自己得偿所愿；可在新墨西哥州和在文法学校一样，他全然找不到一种“归属感”。不过是在两相比较时，他更喜欢新墨西哥州罢了，只此而已。
现在，当他眺望窗外，心里还是觉得自己更喜欢英国。他想在英国铺青叠翠的草地上，找到一份打理英国马匹的工作。
不管怎么说，相比于来到这个国家来说，离开她可是难上加难——何况你还囊空如洗。他曾在考文垂大街的莱昂饭店里跟另一个人同桌吃饭，那人十八个月以来东奔西走，到过许多地方。“工卡！”这个小个子怒骂道，“他们就只会说这个。你的工卡呢？如果你碰巧不是什么‘餐馆侍者联合工会’的成员，那你就连个跑堂的工作也揽不到。我倒要看看，如果船上没有一个人有修船工工卡的话，他们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船只沉没！”
他注视着这个英国人怒气冲冲的蓝眼睛，想起了勒阿弗尔港的那个男人——“你还得有个身份证件啊。”没错，这个世界就是各式证件满天飞。
可惜的是，洛丁的建议又充斥着罪恶。
要是洛丁早点儿提到马儿的话，会不会更能提起他的兴致呢？
不，当然不会；那样太唐突了。说到底都是犯罪，而他根本就不想沾边儿。
“你知道的，这可是滴水不漏的事，”他内心中有个声音对他讲道，“就算他们识破了，也不会起诉你，因为那会成为一桩丑闻。洛丁就这么说过。”
“闭嘴，”他说道，“这可是犯罪！”
也许哪天晚上去看看洛丁的表演会是件很好玩的事。他以前从未接触过演员。坐在台下看一个你知根知底的家伙表演一定会很新鲜。洛丁跟其他人联袂演戏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心中那个声音又说道：“只怕会是个非常聪明的搭档，相信我吧。”
“我倒觉得糟透了，”他说，“我可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
“你大可不必跟他有任何瓜葛，”那声音回答道，“你只需到拉特切兹去，然后说：‘看看我吧，我的样子有没有让你们记起某个人来？我在某年某月某日被遗弃在某个孤儿院门口，如今我找回来了，想要份工作。’”
“敲他们的竹杠？你以为一份用敲诈换来的工作，我就会喜欢吗？别傻了。”
“这是他们欠你的，不是吗？”
“不，他们从未亏欠过我，一丝一毫都没有。”
“嘿，别自命清高了！你本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你自己知道的。”
“我可不知道。以前也有过这种‘替身’的事儿。希特勒就有好几个替身。许多名人也有替身。报纸还会没完没了地刊登‘大人物小替身’的照片。外貌看起来是很相像，只是没了大人物的个性特征罢了。”
“得了吧。你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不然，你怎么会跟马儿处得这么好呢？”
“许多人都对马儿有一套。”
“那孤儿院里一共有六十二个孩子，他们哪个像你这样，对优越的工作嗤之以鼻，对富人家的收养不屑一顾，最后还跟马儿结缘了的？”
“可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追求的就是马儿啊！”
“你当然不知道，在你身体里流淌的阿什比血脉才知道。”
“嘿，住嘴吧。”
明天他会去刘易斯城，在那儿专门训练障碍跳跃的马厩碰碰运气。虽说，他的腿是有点儿瘸，但驾驭任何四条腿的动物应该还不成问题。兴许那儿的人对他这么个愿意骑在膘肥体壮的马儿身上，一路风驰电掣，又不怕把脖子摔断的人感兴趣呢！
“锦衣玉食在向你招手，你却还要冒着把脖子摔断的风险？”
“要是我希图安逸，我老早就能过上那种日子了。”
“哦，可以前那种生活里毕竟还是少了马的嘛！”
“闭嘴吧，你这是在白费工夫。”
他开始脱衣服，好似这样能让心中的声音停下来。是的，他会去刘易斯城。那地方虽然离美国很近，可过了六年时间，估计也没人能够认出他来。当然，要是他们能认出是他也没关系；反正他再也不想走回头路了。
“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姓阿什比’吧！”那声音嘲弄道。
“你就不能消停会儿？”
就在他把夹克挂在椅背上时，他想到了那个谦卑有礼的小阿什比。这个尚有大把年华值得追求的人却纵身跳下了悬崖。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父母对他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不，他不过是个可怜虫，而你有机会取而代之，把拉特切兹打理得更好。”
他往盆里倒了些冷水，使劲洗了把脸；来自孤儿院的训导差不多已经像军训一样，让人刻骨铭心。当他用那条已是“薄若蝉翼”的土耳其毛巾擦脸时——这毛巾旧得不像话，还没等他把脸擦干，自己就先湿了个透——他暗想：“不论怎样，我都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真得找个管家之类的人。”他对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概念全都来自于美国电影。
总之，这事儿真叫人难以想象。
所以，他最好放弃这个念头。
有人说，如果你翻来覆去地琢磨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事儿反倒会变得合乎情理起来。
可他觉得还是要挑个时间去看看洛丁家的那些照片，这总没有什么坏处吧？
他一定要看看那个“孪生兄弟”到底长什么样。
他并不喜欢洛丁其人，可去看看他又没什么害处，何况他又渴望看看拉特切兹的照片。
是啊，他要去见洛丁了。
没准儿是后天吧，在他去过刘易斯城之后。
或者，明天就去。

6
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桑达尔先生马上就将结束下午的工作，他的心思开始转移到每天都要考虑的例行问题上来——是搭四点五十五分的公车回家，还是搭五点一刻的呢？这恐怕是唯一一个锻炼到他脑力的问题了。要知道，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是雷打不动两种人：要么是自己做主，然后用一种义正词严的口吻告诉他们的律师，自己想要怎么怎么解决难题；要么就是毫无难题可言。这个乔治亚式风格的办公室掩映在悬铃树的树荫之下，从来没有什么出乎意料的新闻或是离奇不幸的事件能够打破这儿不紧不慢的节奏。甚至客户的死对他们来说也算不上新闻，老实说，这也算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事——合乎法理的遗嘱会放在合适的契约箱里，一切都会按规矩办事。
家庭事务辩护就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主营项目。因此，他们是遗嘱的保管者、秘密的守护者；可算不上是处理问题的好手。这也就是面对即将到来的风波，桑达尔先生根本谈不上是最佳的应对人选的缘由。
“就这些吗，默瑟？”他朝助手说道，那人正送走一位顾客。
“还有一位在候客室里等，先生。是年轻的阿什比先生。”
“阿什比？拉特切兹的吗？”
“是的，先生。”
“噢，好呀，好呀。默瑟，你能带壶茶来吗？”
“好的，先生。”接着默瑟转向顾客，“您请进，先生。”
年轻人进了房间。
“哎呀，西蒙，我的好孩子。”桑达尔先生一边说，一边同他握手，“见到你真高兴。你是有事找我，还是只是……”
他的声音消散在一阵狐疑之中，接着他注目凝视，伸过去拉椅子的手犹豫地停在了半空中。
“我的老天！”他惊呼，“你不是西蒙。”
“说对了，我不是西蒙。”
“可……可你说你是阿什比家的人。”
“如果你也这么想的话，那就省事不少了。”
“啊哈？务必请原谅我，我都有些糊涂了。我还不知道阿什比家有个堂亲什么的呢。”
“据我所知的确没有。”
“是吗？那——请原谅我——你算哪门子的阿什比呢？”
“帕特里克。”
桑达尔先生精致的小嘴儿张得老大，紧接着又像金鱼一样合了起来。
他一改刚才那副承蒙绿荫庇护、优哉游哉的形象，转而变成了个十分焦虑、错愕不堪的小律师。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紧紧地盯着这个“阿什比”的浅色眼睛不放，心里捣鼓不出一个能够用在这种场合的恰当言辞。
“我觉得咱们还是坐下来谈吧。”好不容易迸出了这些话。他指了指客户专用的椅子，然后才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松了口气，就如同是多日泛舟于汪洋大海之中，总算找着了一处可供抛锚停泊的港湾一样。
“现在，让我们厘清一下事情的原委，”他说道，“唯一的那个帕特里克·阿什比在十三岁时就死了，那是——我想想——八年前的事情了，错不了的。”
“你凭什么认为他死了呢？”
“他自杀了，还留了张告别的字条。”
“那字条上提到自杀了吗？”
“很遗憾，我记不得上面的词句了。”
“我也记不准了。可我大致能够告诉你。上面写的是：‘我受够了。请别为我生气。’”
“是啊，是啊，大意就是这样。”
“这些话哪里又提到了自杀？”
“可那意思就是要自杀——大家都能自然而然地推测出来——这字条可是在悬崖顶上男孩的大衣里找到的。”
“可悬崖上的小路是通往港口的近道。”
“港口？你的意思是说……”
“那是个要离家出走的字条，不是自杀遗书。”
“可——可是那上衣又怎么说呢？”
“你总不能把字条搁在露天的地方吧？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留在什么口袋里。”
“你是真的很认真地要告——告——告诉我，你就是那个帕特里克·阿什比，而且你根本就没有自杀吗？”
那年轻人用滴水不漏的眼神看着他。“从我进来的时候，”他说道，“你就把我当成我弟弟了。”
“是啊。可他们毕竟是孪生兄弟。虽说不是同胞双胞胎，可自然还是相当——”他欲言又止，只是接着说道，“老天保佑，我还真把你当西蒙了，真的。”
他又坐了一会儿，双目无助地发着呆。就在他发呆的时候，默瑟端着茶壶进来了。
“你喝茶吗？”桑达尔先生问道，他这个问题不过是看到茶壶的条件反射罢了。
“恭敬不如从命，”年轻人回答说，“但请别放糖。”
“我想你是明白的，对吧？”桑达尔先生半带吁求地说道，“这么让人惊讶而又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先做番调查的。我们总不能，你知道的，仅仅听了你的一面之词就买你的账。”
“我也觉着你不会那么快就接受。”
“好的，很好。你倒挺通情达理的。过一阵子，也许大家就会杀鸡宰羊迎接浪子回归——可眼下我们还是得把事情理顺。你明白这一点的。要加牛奶吗？”
“劳驾。”
“打个比方，你当时离家出走了。还是走的海路，这点我能接受。”
“嗯。”
“上的哪艘船？”
“艾拉·琼斯号。当时她停泊在韦斯托弗港。”
“想必你是偷偷溜上去的。”
“没错。”
“那船把你载到哪儿去了？”桑达尔先生问道，他还做着笔记，开始觉得自己干得还不赖。这是他目前为之遇到过最糟糕的情况了，毫无疑问，他是赶不上五点一刻的公车了。
“圣·赫利尔的海峡群岛。”
“有人发现你在船上吗？”
“没有。”
“你在圣·赫利尔下了船，没有被人发现。”
“是。”
“后来呢？”
“我又乘船去了圣·马洛。”
“又是溜上去的？”
“不，我付了船费。”
“那你还记得船的名字吗？”
“不，那不过是艘普通的往返渡轮罢了。”
“我知道了，那然后呢？”
“我又去坐大巴。在我看来，乘大巴要比坐着拉特切兹的老式旅行车过瘾多了，可我一直没机会坐。”
“旅行车。噢，是啊，”桑达尔先生一边说一边写道，“记得家里的车。”——“接着呢？”
“让我想想。我后来到了一个叫作威尔迪厄的地方，在一个宾馆里当泊车童。”
“兴许你还记得那宾馆的名字吧？”
“我猜是叫‘多芬’吧。从那儿，我横渡出国，来到了勒阿弗尔。到了那儿，我就在一艘流动货船上找了份帮厨的工作。”
“名字呢？你还记得船的名字吗？”
“我怎么可能忘掉！她叫作‘巴尔夫勒’号。我用‘法拉’这个假名上了船。就这样，我一直待在船上头，到了坦皮科港才下了船。从那儿，我一路向北，去了美国。你需不需要我把在美国工作过的地方都写下来呢？”
“那敢情好。笔在——噢，你带了笔哈。不妨都写在这儿，列个单子吧。谢谢你。那你此番回英国是——”
“上个月二号的事了。乘的是费城号。这回身份是游客。我在伦敦租了个房，自此就住在了那儿。我把地址也写给你吧，没准你还要过去查一查。”
“是的。谢谢你。好极了。”桑达尔先生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是这个年轻人——怎么说都是他在接受盘问——在主导着形势，而自己似乎是被喧宾夺主了。他赶紧提振了一下精神。
“那你有没有试过联络一下你的——我是说，阿什比女士呢？”
“没有，有什么不妥的吗？”年轻人温文尔雅地回答道。
“我的意思其实是——”
“我没有和这个家开展任何联络，你是不是这个意思呢？所以，我才觉得来找你是最明智的选择。”
“非常明智，非常明智。”这回他再度被逼回到唯唯诺诺的境地，“我得赶紧跟阿什比女士取得联系，告诉她你来过这儿。”
“嗯，记得告诉她我还活着。”
“是啊，没错儿。”这年轻人是在戏弄他吗？看着不像。
“这期间你还会在这个地址住宿吗？”
“是的，我还会在那。”那年轻人站起身来，再度抢得先机。
“如果你的经历属实，”桑达尔试着用一种严厉的口吻说道，“我将成为欢迎你回到英国、重返家园的第一人。尽管你离家出走的事伤透了所有人的心。我还是觉得，直到目前为止你都没跟家里联络过哪怕一次，这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恐怕我真希望自己死了。”
“死了？！”
“不管怎么说，你一直都觉得我不按常理出牌，对不对？”
“有吗？”
“在你看来，我那天在奥林匹亚是因为害怕才哭鼻子的，对吗？”
“奥林匹亚？”
“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都是因为那些马儿实在是太美了。”
“奥林匹亚！你是不是说……但那是……你竟然都还记得，那么——”
“我希望，桑达尔先生，在你查证我的口述过后，能让我知晓。”
“什么？噢，好的，好的，没问题。”老天啊，甚至连他自己都忘记赛马巡回赛当天那次儿童聚会的事儿了。可能是他过于拘谨了吧。如果这个年轻人——真是拉特切兹的法定所有人的话——天哪！他真不应该如此地……
“我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终于又开了口。
可年轻人早已离去，他走得冷静决绝，还不忘朝默瑟点了点头。
桑达尔先生还坐在办公室里，搓揉着自己的额头。
至于博莱特呢，他走在大街上，回想自己竟会如此兴高采烈，也着实吓了一跳。他曾料想自己会神情紧张，甚至还会有点儿心虚。可真实情况跟想象却是大相径庭。这可以算得上是他做过的最让自己亢奋的事情了：完美巧妙而又有如走钢丝般惊险刺激。他就坐在那儿，瞒天昧地，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在说谎，回想起来真叫人毛骨悚然。只有骑在某种困兽之上，你才能有这么一种粗中有细、惴惴不安的感觉，才会有那种躲过了大祸临头的满足感。可他以往的驾驭经验都没有给他带来这种心理上的刺激感，这种成就感所带来的光芒，叫他如痴如醉。
的确是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
这种大气不敢出、亦步亦趋的刺激感，交织着事后那令人心醉神迷的成就感，让他不禁想到，罪犯为什么会在不愁吃不愁穿的时候，仍然要走回老路。
他遵照洛丁的嘱咐又去喝茶，可他不想吃东西，觉得自己好似已经吃饱喝足了一样。他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奇怪的满足感。通常，在某些刺激的事情之后——例如骑马啦，做爱啦，施救啦，死里逃生啦，他都会发了狂地感到饥饿难耐。可如今，他不过是坐在那里，看着面前的菜肴发呆，心里却是志得意满。他的身子里充盈着幸福的光芒，容不下任何的食物了。
进饭店时，没有人跟踪他，似乎也没有人对他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他结了账，然后走了出去。没有人在街上闲逛；路上排着一长串行色匆匆的赶路人。他在维多利亚大街上打了个电话。
“还顺利吗？”洛丁问道，“进展如何？”
“棒极了。”
“你是喝酒了吧？”
“没啊，怎么了？”
“我还是第一次听你把话说得这么满呢。”
“就因为我开心嘛。”
“我的天，你肯定是开心极了。写在你脸上了吗？”
“什么？”
“你那张扑克脸上有丝毫的改变吗？”
“我怎么知道？难道你不想听听今天下午的这些个事儿吗？”
“我已经知道最重要的事儿了。”
“什么啊？”
“你还没被抓起来。”
“难不成你想要我被抓起来？”
“总是有这种可能的嘛。不过呢，我倒觉得不会，毕竟咱们可是两个脑袋合着用哪！”
“谢啦。”
“那老家伙为难你了吗？”
“没有。他像是快要买我的账了。可他又是个死走程序的人。”
“凡事都少不了核实这一步。”
“是。”
“他见你时，是何反应？”
“他错把我当西蒙了。”
他听到洛丁那儿传来一阵欢笑声。
“你有没有提到那次赛马巡回赛聚会的事儿？”
“有。”
“噢，老天哪，别总拿一个字回答我。你没必要刻意提起那件事儿的，对吧？”
“没。这事儿过渡得挺巧妙的。”
“他对此还有印象吗？”
“给他打了个措手不及。”
“可还是没能打消他所有的疑虑吧？”
“我倒没停下来看他的反应，一说完话就差不多准备走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算是你的遁词咯？哦，我的孩子啊，我真该为你脱帽致敬。你简直就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啊！跟你在一起两个星期了，我还以为慢慢了解你了呢。可你却依然能够叫我大吃一惊！”
“我自己也大吃了一惊，兴许这么说能让你感觉好受些。”
“你这么说不是在挖苦我，对吧？”
“是的。只是普通的吃惊罢了，别无他意。”
“那敢情好；接下来这段时间里，咱们最好不要再往来了。认识你真是我的荣幸，我的好小子。下次再听到皇家植物园的名字，我保准会亲切地想起你来。当然，我也期望能够在未来更加了解你，这同样也将成为我的荣幸。同时我还得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把能给的情报都告诉你了。从现在起，你就得靠自己了。”
洛丁说对了，他的情报是描述得再完美不过了。整整两个星期的时间，每天从大清早一直到晚上七点，不论刮风下雨还是晴空万里，他们都会坐在皇家植物园里，演练着拉特切兹和克莱尔的情况，温习阿什比家族和莱丁厄姆家族的历史，还要默记每一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尽管他还从未见过这一方天地。这同样让他感觉兴奋刺激。他一直都是人们口中那种“擅长考试”的人；每到考试卷分发下来时，他就会像瘾君子马上又要过把瘾似的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而在皇家植物园的那十四天就是一次妙不可言的“过瘾”机会。事实上，最后几天的时间里，他也找到了今天下午所特有的那种走钢丝的刺激感。“你是用哪只手扔保龄球的？”“记得要从侧门进马厩。”“你唱歌吗？”“你会弹钢琴吗？”“是谁住在克莱尔的门房里？”“你母亲头发的颜色是什么来着？”“你父亲除了这份产业之外，还有什么收入来源？”“他公司的名字又叫什么？”“你最喜欢吃什么？”“村里糖果店老板的名字叫什么？”“在教堂里，阿什比家一般都坐哪儿？”“描述一下克莱尔庄园里，从客厅到备膳室的场景。”“你会骑自行车吗？”“在阁楼靠南的窗户边儿，你都能眺望到些什么呢？”一整天的时间里，洛丁都会像这样连珠炮似的问他问题，他则机智地避免答错，起初觉得有趣，到后来就愈发感觉刺激了。
去皇家植物园是洛丁的主意。“原谅我再多唠叨几句，你来伦敦之后，就免不了会受到跟踪调查。所以你不能按我之前建议的那样和我同吃同住。你不能让任何认识我们的人看到我俩在一起。同样，我也不能去你在皮姆利科的住处。你务必维持现状，独自居住，无人打扰。”因此才有了去皇家植物园的主意。洛丁说，皇家植物园隐蔽性极佳，同时又保持着开阔的视野。在伦敦，你很难找出第二处地方，既能够很远地望见朝你走过来的身影，又能确保自己不会被人察觉。恐怕在伦敦再也找不出像皇家植物园这样，有那么多可以用作幽会的地点，四周悄无声息，又不用担心遭人打扰。
所以，每天早上，他们各自走不同的门到达这里；每次见面的地点都不同，散步过去的地方也不一样；那两周的时间里，洛丁都会给他展示各色照片、地图、平面图、素描画还有铅笔绘制的图表。起初，他用的是一张比例尺为一英寸的克莱尔及其周边地区的地形图，之后所选地图的比例尺越来越大，渐次发展到房屋的平面图；因此整个过程很像是从飞机上纵身一跃。起初是让他知道村子的大致位置，然后了解有关田野和花园的细节，再是对房屋的特写，让他脑海里一开始就有个全景架构，而具体细节就只需在这一架构上标志出来就好了。这种教学方法富于条理，细致入微，博莱特很欣赏这一做法。
重点当然还是放在照片上了。奇怪的是，在看完所有的照片后，最让他兴致勃勃的却根本不是那张他“孪生兄弟”的照片。诚然，西蒙长得异乎寻常地像他；看着照片上的脸如此地像自己，他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奇怪而又近乎尴尬的感觉。但揪住他兴趣的，却不是西蒙，而是那个没能长大成人的孩子，那个他要去冒牌顶替的孩子。他竟然对帕特里克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认同感。
甚至他自己在察觉到这一点之后也觉得怪不可言。原本一想到帕特里克，他应该充满内疚才是。可他唯独感觉，帕特里克在冥冥之中支持着他，几乎同他结成了同盟。
打完电话，他穿过维多利亚广场，一路走一路纳闷自己怎么就冷不防地提到帕特里克哭脸的那回事。洛丁只是告诉他，帕特里克那次是毫无理由地就哭了（当时他只有七岁），这让老桑达尔先生十分反感，从此再也不带孩子们出去玩了。洛丁本想让他在合适的时候拿这个故事做文章。是什么驱使着他说帕特里克那次哭是因为马儿太漂亮啦？没准儿帕特里克当时真的是因为这个原因哭的？
反正，不论他想或是不想，现在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了。那个在漆黑的房间里，那个对他软磨硬泡、不断怂恿他的声音终于占据上风，左右了他的脑瓜。如今他也只得跨上战马，祈祷一切顺利。可毕竟那会是一场独特而令人屏息、心跳停止的纵马驰骋。他曾经也经历过这种生死攸关的考验，可这次他的心智还要面临更加刺激的新危险，历经一番智力的激烈较量。
那所孤儿院会把这称作：不朽灵魂所面临的威胁。然而，他却不相信灵魂是永垂不朽的。
他不能以一个敲诈者的身份前往拉特切兹，也不能是一个恳求者的角色，而是要以一个彻头彻尾的侵入者的面貌进驻拉特切兹。

7
电话线叫肆虐的狂风刮得忽上忽下，飞扬的尘土在车窗周围回旋起伏；碧的心情也跟随着这番律动，忽上忽下，回旋起伏。
“当然啦，我是应该登门拜访不错，”桑达尔在电话里说道，“打电话交代如此重要的事情本来就有悖于我的原则。可是我又担心，我的到来会让孩子们以为有什么严重的事情发生。倘若这次意外只是暂时的话，让孩子们担惊受怕恐怕是不值得的。”
桑达尔老先生真是又可怜来又可爱。他是一个体贴入微的人，在透露消息之前，还不忘先问她是不是坐好了；等话说完，又连不迭地问道：“你没晕过去吧，阿什比女士？”
她没有感到目眩头晕。只是久久地呆坐在原地，双腿好不容易才重新积聚力量站了起来，然后径自走入自己的房间，去找帕特里克的照片。除了一张西蒙和帕特里克十岁、埃莉诺九岁时在照相馆拍的合影外，她一无所获。毕竟，她向来不善保存照片。
她的嫂子诺拉倒十分热衷于收集自己孩子们的照片，可是不喜欢用相册，因为她觉得那玩意儿“既耗时又占地儿”。（诺拉从不浪费，好似冥冥中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一样。）她把所有照片都保存在一个破破烂烂、圆圆鼓鼓的牛皮纸信封里，封面上还写着“O. H. M. S.”[1]的字样。不论她去往何处，这信封总是不离身。自然，去欧洲度假时，她也带着它，结果在肯特海岸空难中，这信封也随之付之一炬了。
既然找不到照片，碧干脆上楼来到了那间破旧的育儿房里，好像在那儿她能更贴近孩童时的帕特里克似的，尽管她心里也清楚，这里已经没有一丝一毫帕特里克的痕迹了：西蒙把所有有关帕特里克的东西都烧了个一干二净，这也是唯一让她觉得，西蒙对帕特里克的死耿耿于怀的地方。当年帕特里克的死讯一到，西蒙就离家去了学校，等他回来过暑假的时候，表现得还算正常——当然啦，在那种情况下，姑且把不提帕特里克其人其事算作正常吧。后来有一天，碧来到一处孩子们扮演“北美印第安人”的篝火地点，偶然在一处灌木林里看到西蒙在烧火，火焰中满是帕特里克的玩具和其他物品。她记得，就连练习册也被喂进了熊熊的烈火之中。遭此命运的还有书籍、儿童画以及挂在帕特里克床头那只傻乎乎的玩具马——西蒙把它们都给烧了个干净。
瞅见碧时，西蒙一脸怒气冲冲。他在碧和篝火间游走不停，有如困兽，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
他终于开口，几乎是叫喊着说道：“我就是不想再看到它们了！”
她无奈地回答：“我理解，西蒙。”然后走开了。
所以那间房里不会再有任何帕特里克的痕迹了；实际上，那儿也找不见其他孩子的痕迹。年幼的碧自己也曾住过这里，当时房间简陋不堪，与世隔绝，大部分家具都来自于其他房间里的淘汰物件。房间地上铺了一个带图案的油皮毯子，还有一方碎呢地毯，房里摆着一张奇形怪状的柳条椅，一个晾衣架，一张松木桌，上头红色的棱纹桌布已是边角磨损、墨迹斑斑；洋蔷薇色的墙纸上张贴着各式彩色的印刷版画以及名家画作的赝品，还挂着一个布谷鸟自鸣钟。诺拉后来又清整了一遍房间，她先是把墙面刷成了浅蓝色和白色，然后贴了一张带有童话人物的壁纸，甚至有一个室内装潢杂志的插图就是在这里取的景。只有那个布谷鸟自鸣钟还留存了下来。
孩子们在那里度过了快乐的时光。现在，那儿已是空空如也，整齐划一，看起来就如同家具店的橱窗一样。
她只得折返到自己的房间，心中迷惘而郁闷，往小包里拾掇了几件上午要用到的东西。明天，她必须去一趟城里，直面阿什比家族历史上的又一次危机。
她曾问道：“您打从心里相信他会是帕特里克吗？”
可桑达尔先生也不能给她一个准信。
“他倒不像是在伪装，”他字斟句酌地说道，“可如果他不是帕特里克，又是何方神圣呢？阿什比家族的人长得都异常相像。何况他这一代也没有其他的男娃了啊。”
“可帕特里克怎么着都会写信吧？”她辩驳道。
这一点她反复思量过。帕特里克是不会让她在这些年里一直沉沦在痛苦和怀疑之中的。帕特里克一定会写信回来。所以这个人不可能是他。
可是，假如他不是帕特里克，又会是谁呢？
这个问题一直在她脑海里忽上忽下，回旋起伏，不可断绝。
“对此，你最有发言权，”桑达尔先生说道，“在那些还在世的家人里，你才是最了解那个孩子的人。”
“还有西蒙。”她回答说。
“可西蒙那时毕竟还是个孩子，孩子多忘事，不是吗？而你当时已经成年了。”
因此，她已经感到重任在肩。只是她又如何知道事情的真相呢？虽说她的确疼爱帕特里克，可也着实记不清帕特里克十三岁时是怎样一副音容笑貌了。这对她来说，会是怎样的一次考验呢？
或者，她有没有可能一眼就看出他就是帕特里克——抑或不是呢？
如果他明明不是，可还咬定自己就是，那该如何收场？他会要求在财产里分一杯羹吗？会一纸诉状、对簿公堂？或者把他们拖到聚光灯下，成为媒体每天鼓噪追逐的对象？
如果他确是帕特里克，那西蒙该怎么办？他如何接受这么个“起死回生”、有八年未见的哥哥？当然，那份遗产也会与他失之交臂。这样一来，不论幸运或是不幸，西蒙都会欣然接受吗？还是会对这个哥哥咬牙切齿呢？
显而易见的是，成人礼必须延后再办了。他们如今已是捉襟见肘，下不了任何定论。只是，该找个什么样的理由推迟呢？
不过，噢，倘若奇迹出现，他或许真是帕特里克，她也就能够摆脱萦绕在自己脑海中多年的梦魇——这孩子当初是悔之晚矣，再无力气游上岸了。
在她爬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楼梯时，心情仍然忽上忽下，回旋起伏。
“哎呀，阿什比女士，”桑达尔迎接道，“实在是个令人震惊又叫人为难的处境啊。几乎找不到任何先例——先请坐。想必你一定累坏了。对你来说，这一定是一次可怕的考验。坐，坐。默瑟，给阿什比女士泡些茶来。”
“他有没有说自己这些年来为什么没有写信？”她急切地问道。这个问题在她心中是一等一的要事。
“他说过‘也许还不如死了’之类的话。”
“哦。”
“无疑，他心理有点儿问题。”桑达尔先生带着安慰的口吻说道。
“那你相信他就是帕特里克吗？”
“我的意思是说，他那句‘也许还不如死了’的话，毫无疑问跟他当时出走一样，源于同样一种心理问题。”
“好吧，我明白了。我想也是。毕竟——这太不像帕特里克了，我是说不写信这回事。”
“出走也不像帕特里克的行为方式。”
“是啊，就是这个意思。他的天性肯定不是那种会离家出走的孩子。不错，他确实是一个敏感的孩子，可也十分勇敢。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蹊跷。”她静坐片刻，接着说道，“可现在他又回来了。”
“希望如此，希望如此。”
“在你看来他还算正常吗？”
“正常得很。”桑达尔先生回答道，语气中带着一丝干涩。
“我四处找帕特里克的照片，可找不到比这张更新的了。”她拿出那张照相馆的合影，“孩子们每三年就会去照相馆拍一次人物照片，从他们还是婴童时开始。这张是最后的合照，本来是要在比尔和诺拉去世那年夏天拍摄新的合影；可那年帕特里克——失踪了。他当时还只有十岁。”
她注视着桑达尔先生，后者正研究着照片上那个幼小而稚嫩的脸庞。
“不行，”他终于搭上话来，“单凭一张如此久远的照片根本没法儿说明问题。我刚才就说了，家族成员之间长得是非常相像的。在那个年纪，他们都不过是阿什比家的孩子，不是吗？还没有任何属于个人的长相特点呢。”他放下照片继续说道，“我希望在你亲自见过那个男孩——就那个年轻人——之后，你能立马判断他身份的真伪。毕竟，这也不完全事关长相，凭性格特点也能瞧见些端倪，不是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质。”
“可，可如果我也不能确定呢？如果我也拿不准，那该如何是好？”
“至于这个嘛，我倒是有个法子。昨晚我跟我那个年轻的朋友凯文·麦克德默特吃了餐饭。”
“就是那个王室法律顾问[2]？”
“没错。当然啦，我当时十分苦恼，然后就把自己的难处告诉了他。他向我保证说鉴别身份其实是小菜一碟，这让我得到了极大的宽慰。他说只要比照一下牙齿就好。”
“牙齿？可帕特里克的牙齿又没什么出格的地方。”
“是啊，是啊。可他总看过牙医吧，牙医会有顾客的牙印记录。当然啦，大多数牙医都有一种视觉记忆，我知道的，他们花了个把月才练就了这门本事——一种冷冰冰的直觉——只要一看牙齿，立马就能认出这个人来。可有了牙印记录，一切就都不言自明了——”他瞥看了一眼碧，顿了顿声，接着问道，“怎么啦？”
“孩子们是去哈蒙德那儿看的牙。”
“哈蒙德？是吗？那问题就简单了，对不对？如果你也说不准那孩子是不是帕特里克的话，我们只要去——”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哈蒙德！”他突然恍然大悟，轻声叹道，“噢！糟了！”
“是啊。”碧无可奈何地应和着桑达尔先生。
“我的天，真不走运，真是太不走运了！”
两人都陷入了沉默，桑达尔先生不无忧虑地说道：“我想有必要告诉你，凯文·麦克德默特觉得那男孩在撒谎。”
“麦克德默特又如何晓得？”碧有些生气地说道，“他连见都没见过他！”见到桑达尔先生兀自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她又紧追不舍地问了句：“不是吗？”
“这不过是凯文自己的猜测罢了。”
“我知道，可他凭什么这么猜测呢？”
“他只是说什么‘直接去找律师简直就是骗子的行径’。”
“胡说八道！这样做分明再合理不过了。”
“是啊。那只是他的想法而已，他只是觉得这事儿叫那孩子给办得太合乎情理，又太妥帖了。凯文说所有的一切在他看来都太过严丝合缝了。他还说一个出走多年又重返家园的孩子怎么说都应当先回家看看。”
“那就是他不了解帕特里克了。这恰恰是帕特里克的作风：先到家庭律师那儿把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他总是这么一个考虑周全、毫无私心的人。我可不认为麦克德莫特的分析高明到了哪里去。”
“我只是觉得有必要对你知无不言罢了。”桑达尔先生只得打了个圆场，模样煞是可怜。
“是啊，没错儿，”碧温和地说道，已经没有再发脾气，“那你告诉麦克德莫特先生帕特里克——那个孩子还记得那次在奥林匹亚哭脸的事情吗？我是说，他可是自己主动提出这茬事来的。”
“嗯哼，我说了。”
“那他还觉得男孩是在撒谎吗？”
“这也是他认为‘太合理’以至于不敢苟同的部分。”
碧轻轻地哼了一声。“他在想些什么呢！”她说道，“我看他是把这当成法庭办案了吧。”
“他不过是个理性与感性相互剥离的人罢了。总不能像我们一样感情用事吧。话说回来，我们也不应当让感情介入判断中来。”
“是，这是当然，”碧冷静地说道，“好了，既然那个可怜的老哈蒙德帮不上我们的忙——他们再也没找着他，你知道吗？一切都被炸成了灰烬。”
“是啊，是啊，我是这么听说的，可怜的人哪。”
“既然我们没有了任何物证，我想，大概也只能根据男孩的故事做判断了。我的意思是，要查证查证。我觉得这方法是可行的。”
“哦，那倒相当容易。毕竟有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查起来不是什么难事。凯文也是这么想的——是啊，是啊。当然可以查证出来。我的确也觉得能查个水落石出。想必他也不会信口雌黄的。”
“那真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
“是啊，我——不会再犹豫了。”
碧双臂抱胸。
“那么，还得要多久你才肯安排我跟他见面呢？”
“嗯——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可我觉得，嗨，根本就不应当事先安排。”
“你说什么？”
“我倒是想——如果征得了你的同意和配合的话——咱们直接上门去找他。不必事先通知就去看他。这样你就能见着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他想摆出的那副样子。如果我们在这办公室约他的话，他会——”
“好吧，我明白了。我能理解。我也认同这个做法。那我们现在可以出发了吗？”
“没什么不可以的。马上就动身。”桑达尔的语气带了些苦涩，正是律师在没有理由拒绝的时候，才会流露出的无可奈何，“当然，也有可能他不在家。不过我们好歹可以先去看看。噢，你的茶来了！默瑟会要辛普森告诉威利特去叫辆出租车，在此之前你先喝点茶好吗？”
“你这儿就没有劲儿大点的饮料？”碧问道。
“很遗憾，没有，没有。我还没有养成在办公室里放酒的习惯，那毕竟是大洋彼岸的规矩。可威利特兴许能给你带些——”
“哦，不必了，谢谢。没关系。我就喝茶好了。总之，听人说茶香更加持久。”
看上去桑达尔先生想要拍拍她肩膀，好让她抖擞抖擞精神，可终于还是因为拿不定主意而放弃了。碧心里想，他的确是个非常和蔼的好人，但——但就是够不上可以依靠。
“他解释过自己为什么要用‘法拉’这个化名吗？”她俩坐在出租车里时，碧问道。
“他什么都没说。”桑达尔又用那种干巴巴的语气回答道。
“你觉得他是不是流年不利？”
“他没提钱的事儿，可看起来他穿得还挺不错的，只是跟英国流行趋势有些微不同。”
“他没说要借钱什么的吧？”
“噢，没。天哪！没有。”
“那他就不是因为破产才回来的。”碧一边说，一边感到些许宽慰。她往后靠了靠，心里面也放松了一点儿。说不定整件事的进展都能够一帆风顺、水到渠成。
“我还真想明白，为什么皮姆利科会衰败成这副模样，”就在他们沿着那装点得花里胡哨的小路前行时，桑达尔先生打破了车上沉默的气氛，“这儿道路还算宽敞，交通也还顺畅，也不比邻近的街区脏乱。可为什么有钱人都放着这块地儿不住，要去贝尔格莱维亚区[3]住呢？真叫人捉摸不透。”
“恐怕是从众心理在作祟，”碧说话的时候尽量以一种闲聊的口吻应和着他的话题，“当地的第一夫人无意间开了迁出的先河，余下的人，按照社会地位降序排列，也纷纷效仿了她；而后，穷人就如潮水般涌入，填补了那些人留下的空白……就是这地方吗？”
她看着面前颓败的房屋，沮丧失望的心情再次溢上心头；这儿油漆斑斑驳驳，水泥墙肮脏不堪，窗户上挂着各种土里土气的窗帘，门廊久欠拾掇，门柱破败可怖，上面吊着个模糊不清的门牌。
前门是开着的，于是他们走了进去。
走廊边每个房间都张贴着不同的卡片，也就是这栋房子的每个房间都是单独出租的。
“地址写的是59K，”桑达尔说，“我猜K代表的是房号。”
“号是从一楼开始往上排的，”碧说道，“我这边是B。”于是，他们开始往楼上走。
“H，”碧瞟了一楼另一个门说道，“K应该就在楼上。”
二楼就已经是顶楼了。他们一块儿站在漆黑的楼梯口，除了一片寂静什么也听不到。她想，他出门了，肯定是出去了，以后不得不再跑过来一趟。
“你带了火柴吗？”她问。
“I和J。”她读着两个前门的号码。
接着是后面的一张门。
他们就这样眼睛盯着这张门，在一片漆黑中站了好一会儿时间。终于，桑达尔笃定地走上前，敲了下门。
“进来！”一个声音说道。这个声音低沉，似男孩；跟西蒙那稍显老成的声音不大一样。
高出桑达尔先生半个头的碧能够从前者的肩头看过去，让她大吃一惊的是，与其说这个男孩长得像帕特里克，倒不如说他更像西蒙。她的内心萦绕着帕特里克的图像：都是些模糊不清的样子，她只得费尽心力地打磨清晰，才能跟眼前这个成年人的形象作比较。她整个人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都叫帕特里克弄得心神不宁。
可眼下却是个跟西蒙长得十分相像的人。
男孩从刚才坐着的床边上站起身来，接着不慌不忙、不紧不慢地把套在左手上正在缝补的袜子放在一边。她很难想象西蒙补袜子会是怎样一幅景象。
“早上好。”他开口道。
“早上好，”桑达尔先生接话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给你带了位访客。”说完，他走到一边好让碧进来。“你知道她是谁吗？”
碧与男孩那明亮而镇静的目光交会在一起，眼看着他认出自己，心里怦怦直跳。
“你换了发型。”他说道。
是啊，当然啦；现在的头发式样肯定跟八年前今非昔比了；他自然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同之处。
“那你是认出她来咯？”桑达尔先生问道。
“当然啦，她是碧姑姑嘛。”
她等着男孩过来跟他打招呼，可他却一动也没动。过了一会儿，他转身为她找了个座位。
“真不好意思，我这儿只有一张椅子。假如你不往后仰，坐着还没事儿。”他一面说，一面搬来一把黑色的弓形靠背椅，还拿来有个小破洞的皮革坐垫。碧欢喜地坐下了。
“你介意坐在床上吗？”
“我站着就好，谢谢你，我站着就好。”桑达尔先生赶忙回答说。
她暗自想，他脸上的细节倒完全不像西蒙；她注视着这男孩小心翼翼地在袜子上穿针引线。给人大体感觉就是他俩长相如出一辙；可一旦你仔细瞧，那原本令人啧啧称奇的相似点却又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家族成员间大致上的相像。
“阿什比女士在我办公室里就已经等不及了，所以我把她带到了这儿，”桑达尔先生说道，“你看起来并不特别地……”他故意欲言又止，由着这话儿余音绕梁。
男孩用一种友善而不苟言笑的语气说道：“我拿不准你们会不会欢迎我。”
这是一张令人好奇、一动不动的脸，就像是小孩子的画。她现在也想起来了，他脸上的每个部分都恰如其分地出现在正确的地方，可就是少了些生气。就连嘴巴都紧锁成一条直线，像小孩子画的那样生硬顽固。
他走过去把袜子放在桌子上，她立马看出他瘸着腿。
“你伤着腿了吗？”她问。
“我把腿摔断了。那是在美国的事了。”
“可如果你这么四处走，腿不会疼吗？”
“噢，已经不疼了，”他答道，“只是短了一些而已。”
“短了！你是说，永远就这样短一截了？”
“貌似是这样。”
她察觉到，他的嘴唇因为很薄，因此显得很敏感，常常还没开口，要说的话就已跃然唇边。
“总有法子治好的，”她说道，“应该只是治疗不力的原因。我想你没找着个好一点儿的外科医生吧。”
“我记不清是哪个外科医生了。也许我那会儿晕过去了。他们做了该做的事：往腿上吊重物，诸如此类。”
“可是，帕——”她开口想叫他名字，但是停住了。
就在这当口，他反倒先说：“等你确认了所有的事情以后，再叫我的名字也不嫌迟。”
“他们现在的外科手术可神奇了，”为了掩饰尴尬，她继续说道，“这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我说不准。大约两三年前的事情吧。”
除了有些音节还带着美国口音外，他说起话来倒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嗯，我们还是得想想有什么可以补救的地方。是从马儿身上摔下来的，对吧？”
“是啊。我当时反应不够快。你怎么知道是从马儿身上摔下来的？”
“你告诉桑达尔先生你在马场工作过。你还喜欢那里吗？”碧想让这次对话尽可能地像火车上的闲聊。
“那是我生命中唯一莫大的享受。”
她再没把它当作闲聊，而是高兴地问道：“真的吗？那些个西部的马儿，它们够得上骏马吗？”
“当然了，大部分都平淡无奇啦。我想，毕竟大多数好马只要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可偶尔你也会邂逅很有血性的马儿。其中一些就是骏马。它们可比我记忆中的英国马更——更有个性。”
“恐怕在英国，我们把它们的个性一一‘打磨’掉了。我忘了问你，你有自己的马儿吗？”
“有的，我有一匹，叫‘烟儿’。”
她注意到他说话时声调的改变。听起来有如破钟的闷声。
“一匹灰马？”
“是啊，一匹暗灰色带些黑点儿的马。颜色也没那么暗，不是那种铁灰色，你明白的。是一种柔和的烟灰色。等他发起脾气来时，他跑得就像一道卷集旋转的烟云。”
嗯，一道卷集旋转的烟云，她好似都看见了一样。他一定是个爱马如命的人，才能有这番见地。而其中，他肯定最爱这匹叫“烟儿”的马。
“‘烟儿’后来怎么样了？”
“我把他卖掉了。”
碧没有追问下去。非常好，她也不想对这件私事穷追不舍。也许他摔断了腿以后就不得不把马给卖了。
她开始极力希望这个人果真是帕特里克。
这个念头使她重新回到刚才那个立场全失的处境当中。于是她含含糊糊地看了看桑达尔先生。
桑达尔先生捕捉到了她目光中的游移，于是说道：“毫无疑问，阿什比女士是要准备给你担保了，不过你得明白，这件事还需要进一步查证。如果整件事只是像浪子归乡那样简单的话，你姑姑大可接受你，让你重新回到这个家庭中来。可如今，事情牵涉到了财产，关乎整个家业的最终归属。法律上规定，你要拿出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确凿证据，这样才能继承那份属于帕特里克·阿什比的财产。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们的立场。”
“我完全能够理解。我会——当然啦——一直待在这儿，恭候你们的询问，直到你们满意为止。”
碧满眼嫌恶地看了看房间四周，又眺望着窗外林立的烟囱，说道：“可你不能再待在这儿了。”
“比这儿差得远的地方我又不是没住过。”
“是吧，可那也不是你待在这儿的理由。如果你需要钱，我们可以给你一点儿，你懂的。”
“我哪儿也不去，谢谢你的好意。”
“你是不是只是想要独立？”
“不，我图这儿安静，还很方便，不受打扰。如果你住过满是床铺的房子，你就知道隐私是多么可贵的了。”
“那好吧，你就先待在这儿吧。有什么其他我们可以——可以帮到你的地方？”
“要是能再有一套衣服就好了。”
“很好。如果有任何需要，只管跟桑达尔先生讲，他会为你准备的。”话音刚落，她立马意识到，如果他去了阿什比家的裁缝那儿做衣服，恐怕会引发不小的轰动，于是她补上一句，“桑达尔先生会把他裁缝的地址告诉你的。”
“为什么不去沃尔特那家裁缝店呢？”男孩问道。
她一时间也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们搬走了吗？”
“噢，不，他们还在。可到了沃尔特那，你就得多费些口舌解释了。”她必须把持住自己，毕竟任何人都可以查出阿什比家的裁缝是谁。
“噢，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她又闲聊了几句，便起身告辞。
“我们还没有把你的事情跟家里人说，”她边说边准备走，“我们是想，最好先不要告诉他们，等——等到事情如桑达尔先生所说，都弄清楚了再说也不迟。”
一丝狡黠的光芒闪过男孩的眼睛。有那么一刻，他感觉他们彼此心照不宣，私心里笑而不语。
“我懂。”
她转身告辞，然后朝门口走去。他则站在房子中央目送她离去。桑达尔先生护送着她，模样疏远而又孤单。她心里想：“如果他真是帕特里克，也就是说帕特里克又回家了，而我就这么离开他，好似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似的——”一想到男孩形单影只的孤独寂寥，她再也把持不住了。
她走回到他的身边，隔着手套轻轻抚起他的脸颊，又亲吻了一下，说道：“亲爱的孩子，欢迎你回来。”
<hr/>
[1]　全文：“On His/Her Majesty&#39;s Service”，意即“为女王／国王陛下效力”。多用于政府部门通信信件的邮资标识，一般有此标志即可不再张贴邮票。
[2]　英文原文King&#39;s Counsel，简称K. C.，若统治者为女皇，则称Queen&#39;s Counsel。
[3]　伦敦的上流住宅区。

8
就这样，科瑟诺律师事务所开始了调查工作，而碧则回到了拉特切兹来应对延期举办成年礼的问题。
在事情水落石出之前，她是否应该把消息告诉孩子们？如果不说的话，那她又能找出个什么理由推迟成年礼呢？
桑达尔先生不赞同现在就把事情跟孩子们说。看来，那个未曾谋面的凯文说的话让他过耳不忘；所以他才开足马力，满心要从看似完备的档案中拽出男孩的马脚来。他认为现在把孩子们牵扯进来是不明智的，总得先明察秋毫再说。
她也同意他的意见。如果这事无疾而终——也就是说在皮姆利科的那个男孩不是帕特里克的话——孩子们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有这么回事儿。兴许西蒙应当知晓此事，让他提防未来有人欺诈他的财产；可到那时，一切都只是实实在在的利益问题了，不会涉及个人感情。眼下，她的难题在于如何巧妙地推迟成人礼，又不让孩子们起疑心。
就在她陷入两难境地的时候，是舅姥爷查理替她解了围。他打电话说自己打从今天起就正式退休了（其实他早就应该退休了），并且希望能够参加侄孙的成人礼。此刻，他正从远东地区赶过来，而且，鉴于他不愿意乘飞机，他的归途很可能十分漫长，可他依旧希望西蒙能等他回来，再打开那瓶象征成年的香槟酒。
一般来说，舅姥爷这一角色对整个家庭的生计无足轻重，可在阿什比家，舅姥爷查理的意义可远胜于“舅姥爷”三字名号：他可是家里人时常谈起的大人物。只要一想起能够收到舅姥爷查理的礼物，孩子们的每一次生日都能平添上一抹斑斓的彩虹，每一次圣诞节都充满了兴奋的期待。因为他们知道，父母的礼物都是有节制的，而圣诞老人则只会顾及一张张预约的订货单。
可舅姥爷查理的礼物既没有所谓的节制，也不需要什么订货单。有一次他送了一副筷子，结果一整个星期里，孩子们都毫无纪律约束可言。还有一回，他给西蒙捎了块蛇皮，这让获此殊荣的西蒙好几天都魂不守舍的。就连埃莉诺现在还穿着十二岁生日她舅姥爷送的那双带着异味的皮拖鞋，在浴室里跑来跑去呢！至少一年中有四次，舅姥爷查理能一跃成为阿什比一家最炙手可热的人物；要是一个人能在二十年里，每一年就有四次被推上头把交椅，那么他的影响力是不言自明的。兴许西蒙会发些牢骚，可其他人毫无疑问是愿意等舅姥爷查理回来的。
而且，她也精明地察觉到，西蒙断不会贸然顶撞这么一位唯一尚且在世的阿什比家长辈。查理并不富有——这都怪他一生出手阔绰——但是小日子倒过得有滋有味。西蒙虽然有时候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实际上却是个识时务的人。
因此，阿什比一家人顺理成章地同意推迟举办成人礼的建议，消息传到克莱尔，那儿的人也安之若素地接受了——好似阿什比家的人等舅姥爷回来再举行这次典礼是再名正言顺不过的了。趁着晚饭过后的闲暇时光，碧开始改写邀请函上的日期，心里感激着慈悲为怀的老天爷让她涉险过关。
这几天来，碧的心里一直七上八下。她既希望这男孩真是帕特里克，可又觉得，如果证明他不是帕特里克，其他人也许会更好受点儿。她心里有八分之七盼望着帕特里克回来，还像从前那样热心助人、朝气蓬勃、聪明伶俐；她的这份期望是十分热切的。还有八分之一则在担心，原本其乐融融的阿什比家会因为他的归来而闹得天翻地覆。可一想到这离经叛道的八分之一，她就不免暗自排斥它，内心愧疚难当；可她就是克服不了这种想法。这一来二去，使得她心烦意乱，容易发火。于是，才有了露丝对简说的话：“你说她是不是有什么‘难言的酸楚’？”
“我倒觉得是账单总算不清楚吧，”简回答，“她的算术很不好。”
桑达尔先生时不时地就会把调查的进展报告给碧，报道的内容却总是千篇一律、毫无新意。所有的事情都跟男孩说的一样，如出一辙。
“最叫人放心的是，”桑达尔先生说道，“这小伙子自从回到英国后似乎没有跟任何人联络过。他坐费城号过来以后，就住在那个地址，既没人写信给他，也没人拜访他。房东太太就住在一楼的前屋里。她整天无所事事，尽坐在那儿观察着房客们的一举一动。所有房客的情况她都是门儿清。她还有个习惯，每天都要等邮差过来，再亲自接过那些送来的信。‘没有什么能够逃得过我的眼睛’——这是她自己的原话，我觉得此言非虚，老实说，她恪尽职守的态度还是挺触动人的。所以，要说这个小伙子有访客的话，她是不会不知道的。当然啦，他整天都不在家；这点跟伦敦的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一样。没有迹象表明，他跟任何人有过任何可以亲密到共谋的关系——他压根儿就没有朋友。”
年轻人每次去桑达尔先生办公室时，都表现得十分乐意，回答问题也是游刃有余。在征得碧的同意后，凯文·麦克德莫特有一次也“出席”了这样的办公室问讯，甚至最后连他也开始动摇了。“让我动摇的，”凯文说道，“倒不是这家伙对答如流的口才——须知所有的骗子都是一副巧舌如簧的样子——而是他的神色外表。出乎我意料的是，他表现得尤其坦诚。只要在我这行里待上一段时间，你就能够慢慢嗅出那些坏坯子的味道。可我真服了这小子。从他身上我嗅不出一丁半点儿的骗子气味，只不过有些天生的古怪气场罢了。”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桑达尔先生向碧宣告说，科瑟诺律师事务所如今准备正式认证帕特里克·阿什比的身份，并且让他以拉特切兹的威廉·阿什比长子的身份，继承原本属于他的一切财产。当然，因为他已被“假定死亡”八年有余，所以还有些法律上的程序要走；不过，这些都是手到擒来的工作。如今，就科瑟诺律师事务所而言，只要帕特里克·阿什比本人愿意，他想什么时候回家都没问题。
是时候了，碧该向家里人透露这个消息了。
她的直觉是要第一个告诉西蒙，而且是私下说；可她又觉得，对待这件欢迎他哥哥回家的问题上，不应当让他与其他人割裂开来。顺其自然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毕竟不论是对西蒙也好，对其他人也罢，这都应该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星期天午餐过后，她把消息告诉了他们。
她有板有眼地说道：“我跟你们讲一件事儿，可别吓坏了。好在这是个惊喜。”接着，她开始从帕特里克当初没有像大家想的那样自杀开始说起，接着说他只是单纯的离家出走，现在又回来了。当然，他得在伦敦住一小会儿，因为他要向律师证明自己就是帕特里克。可这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现在，他即将与家人重聚了。
她说话时尽量避免注视孩子们的面庞；空对着某个地方说话要更轻松些，不用费多大的感情。可当她话音刚落，屋子里就陷入了一片快让人窒息的沉默当中，她望了西蒙一眼，甚至一时间都快认不出他来了：只见他苍白的脸耷拉着，眼睛里冒出的目光并不似她所认识的那个西蒙。见此情形，她立马转移了视线。
“也就是说，这个新来的哥哥会把西蒙所有的钱都拿走了吗？”简以她惯常的冒失语气脱口问道。
“唉，我觉得这事儿可怕极了。”埃莉诺直言道。
“怎么说呢？”
“就这么一走了之，让我们大家都以为他死了哩！”
“可他并不知道啊。我是说：他不知道我们会把他留下的字条理解成要去自杀啊！”
“就算如此。他就这样把我们抛在一边，一个字儿都不说，这得有——有多长时间了？七年？都快八年啦！这会儿又毫无征兆地冒了回来，还指望我们欢迎他哩！”
“他还好吗？”露丝问。
“你说的好是指什么好？”碧一边问，一边为露丝终于把兴趣放在这个人身上而感到高兴。
“他看上去还好吗？说话还利索吗？还是说他有一口难听的口音？”
“他的模样好看极了，而且没有丝毫的口音。”
“他这些年都去哪儿了？”埃莉诺问道。
“大多数时间是在墨西哥和美国。”
“墨西哥！”露丝兴奋地叫嚷，“真浪漫啊！那他有没有戴黑色的水手帽？”
“戴什么？哦，不，他没有戴水手帽。就戴着一顶跟其他人差不多的帽子。”
“碧姑姑，你跟他见过几次面啦？”埃莉诺又问道。
“一面而已。还是几个星期之前的事儿了。”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跟我们说呢？”
“我觉得等律师们完成对他的调查再说会更好，再说他也已经准备好回家了。你们总不能全跑去伦敦见他吧。”
“是的，我想也是。可我觉得西蒙会想去看看他，对不对，西蒙？我们倒不介意，可帕特里克好歹是他的孪生兄弟啊！”
“我根本不信他会是帕特里克。”西蒙终于开了口，他的声音紧张而拘谨，比喊叫声还难听。
“可是，西蒙！”埃莉诺说道。
碧沮丧地坐在那儿一个字也没有说。眼前此景比自己预想的还要糟糕。
“可是，西蒙！碧姑姑见过他的，她肯定是知道的。”
“碧姑姑恐怕已经买了他的账了。”
真是比预想的要糟糕多了。
“西蒙，真正买他账的可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一家几乎不以感情用事的公司，我想我这么说你还是能够同意的吧。如果对他是帕特里克的身份哪怕有一丝一缕的怀疑，经过了几个星期的调查，他们一定能够指证出来的。要知道，他们可是把从他离开英国后，所有的生活细节都查了个遍。”
“不论是谁都有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经历吧！他们想知道些什么？他们拿得出什么理由相信他就是帕特里克？”
“这个嘛，倒还真有一点，他简直与你如出一辙。”
这个回答显然出乎西蒙的预料。“如出一辙？”他茫然地念叨道。
“是啊。甚至比当初出走时更像你。”
西蒙的脸上恢复了原先的颜色，重新找回了些气血。可他现在的样子愚不可及，像是个被打蔫了的拳击手。
“相信我吧，我的好西蒙，”她动情地说道，“他真是帕特里克。”
“他不是。我知道他不是。你们都被骗了！”
“可是，西蒙！”埃莉诺插道，“你为什么就不相信呢？我知道帕特里克此番回来让你很难接受——我们又何尝不是——可如此大惊小怪是无济于事的。事已至此，我们只得接受了。像你这样躲躲闪闪只会把事情搅得更糟。”
“这个——这个自称帕特里克的家伙，他是怎么去的墨西哥？又是怎么离开英国的？是什么时候？又是从哪里？”
“他从韦斯托弗乘一艘名为艾拉·琼斯号的轮船走的。”
“韦斯托弗！谁说的？”
“他自己说的。根据港口主事说，帕特里克消失那天确实有一艘叫艾拉·琼斯号的船起程离开韦斯托弗。”
眼看此话令西蒙一时语塞，她索性接着说道：“在此之后，他所有的生活足迹都已验明真伪。虽说他在诺曼底打工的那所旅馆已经不在了，但他们还是找到了他从勒阿弗尔港出走时所搭乘的那艘船——一艘流动货船，隶属于布雷斯特的一家公司——还给那儿的人看了看他的照片，他们也都认出他来了。就这样，他辗转回到英国的每一个步骤都有据可查，一直到他最后走进桑达尔先生的办公室为止。”
“他就这么回来啦？”埃莉诺问道，“而且还是先去看的桑达尔先生？”
“是的。”
“好吧，对那些个还心存怀疑的人呢，我得说这已经能够证明他是帕特里克了。只是我就不懂了，还有什么理由好怀疑的？总的来说，如果他不是帕特里克，戳穿他简直是易如反掌，难道不是吗？毕竟，那样他是不会知道家里面所有的事情的……”
“他就不是帕特里克！”
“我知道，我的孩子西蒙啊，这的确让你吃惊不小，”碧说道，“而且，如埃莉诺所说，你也很难接受。可我觉着，只要你见了他，事情就容易多了。我的意思是，就更加容易接受他了。他分明就是个阿什比家的人，长得跟你像极了。”
“可帕特里克长得并不十分像我。”
埃莉诺没等碧开口，就接过话茬回答道：“他那时就很像你的，西蒙。他跟你当然很像啦。他可是你的孪生哥哥啊！”
“简，如果我离家出走好多好多年，你还会相信我还是那个我吗？”露丝天真地问道。
“可你不会在外头待上好多好多年的。”简说道。
“你凭什么就这么觉得呢？”
“你立马就会回家来。”
“我干吗就会回家来呢？”
“来看看大家在你出走以后，急得团团转的样子啊！”
“碧姑姑，他什么时候回家呢？”埃莉诺问道。
“星期二，至少我们是这么安排的。可如果你想推迟些的话——我的意思是说等你做足思想准备之后……”她匆匆地看了西蒙一眼，感觉他脸色不大对劲，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即便是她所预想过的最坏情形，也没料到西蒙的反应会如此激烈。
“如果你认为我能对此做好心理准备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西蒙说道，“不管他什么时候来，我的态度都不会改变。就我而言，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帕特里克，永远都不是！”
说完话，西蒙怒气冲冲地出了房间，碧注意到，他的步伐不再稳健，有些像喝醉了酒。
“我以前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西蒙呢。”埃莉诺一脸费解地说道。
“或许我应该换个方式告诉他。可能是我的过错。我只是——不想让他觉得受了区别对待罢了。”
“可他从前跟帕特里克是很铁的，对吧？那为什么刚才还一脸的不高兴？哪怕一点儿开心的意思都没有！”
“我想，有人突然毫无征兆地出现，然后取代了西蒙的位置，”简说道，“想想都觉得可怕。也难怪西蒙会生气了。”
“碧姑姑，”露丝说道，“等星期二帕特里克回来的时候，我能穿那套蓝色的连衣裙吗？”

9
碧一直等到晚祷结束才穿过原野，来到了牧师的住处。表面上她是要把消息告诉他们，可实际上，她要把自己心中的苦水倾诉给乔治·佩克。倘若乔治可以抛开古籍经典的世界，转而拥抱现实生活的话，他倒还是个舒心的交谈对象——从不情绪偏激，也从来不会大惊小怪。碧心想，大概是因为他博物通达，在这个乡村教区治愈人们的灵魂创伤，让他时常与奇闻怪事打交道，最终修得一层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境界了，哪怕责难和非议也不能动摇他毫分。不论是古时的罪大恶极还是现代英国人的腐化堕落都不会让他心惊肉跳。所以，当她无以抚慰自己难以平复的内心时，第一个想到的倾诉对象不是闺密南希，而是牧师乔治。南希给予她的是温暖的情谊和同情，但又不是她所要寻求的那种同情；她需要的是一种支持。此外，如果她是要寻求一种理解的话，她也不会去找南希，因为她已然忘记了帕特里克的存在；所以，她还是会去找乔治·佩克，他十有八九会记得这个自己曾经教导过的孩子。
所以，她迎着夕阳，穿过原野，途经教堂院落，再过了那道曾经在1723年引发了暴动的铁门，来到了牧师的花园中。这儿的夜晚静悄悄，那两个互为死对头的铁匠就长眠于此，静悄悄地葬在克莱尔庄园的这一方角落，彼此间隔不过十二英尺。她的手搭在精致的铁门把上，心里暗想，也许不久的将来，自己的麻烦终将作古、云散烟消，务必在事物与事物之间找到平衡点，不宜操之过急。可是，虽然理智是这么告诫自己的，心里却依旧充耳不闻。
她在牧师可能出现的地方找着了他。晚祷过后，他习惯来花园里走走看看；通常都是花园远端的景致让他心驰神往，好让他暂时忘却尘俗往事，了却市井羁绊。这天晚上，他一面赏着紫色的丁香花，一面抽着烟斗，那烟味闻起来好似潮木引燃的篝火，着实毁了空气中花草的芬芳。“真该有个法律来禁止人们使用乔治这样的烟斗。”他老婆就曾愤愤地嗔怪过，眼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见此情景，碧的心情更添了一丝沮丧。
就在碧沿着小路走来时，乔治抬起头瞅了瞅她。“多美的颜色啊，不是吗？”他说道，“想到这不过是一种视觉幻象倒还真挺奇怪的。我在纳闷，若是你不去看它，这丁香花又会是怎样一种颜色呢？”
碧记起牧师曾告诉过简和露丝，说如果没有人在房间里的话，时钟是不会敲得嘀嗒响的。打这之后，她就发现露丝总是在客厅里鬼鬼祟祟的；等问她是在摆弄什么玄虚时，露丝说自己是“想偷偷地瞧一瞧客厅的钟”。她想在时钟不嘀嗒作响的时候，“逮它个正着”。
碧站在牧师旁边，迟疑了片刻，看了看盛开的丁香花，又试着理了理心中的万千思绪——可就是剪不断，理还乱！
“乔治，”她终于鼓起勇气说道，“你还记得帕特里克，对吧？”
“小帕特·阿什比？当然记得啦。”他转过身来看着她说。
“嗯，他根本就没有死。只是离家出走了。现在他又回来了。可西蒙却不大高兴。”一颗豆大滚圆的泪珠情不自禁地顺着她的脸颊流了下来。她赶紧抹去下巴上的眼泪，装作若无其事地注视着那朵丁香花。
乔治伸出那根瘦骨嶙峋的食指，轻柔地点了点她的肩头，说道：“坐下来，慢慢说。”
她顺势坐到了身后座位上头，头顶拱架上郁郁葱葱地开满了金银花，牧师则走过来，在她的身旁坐了下来。“好了，跟我说说吧。”他说道。于是，她开始把整个令人费解的故事以恰当的叙事经过，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从接到桑达尔先生的电话开始，到只身前往伦敦，再到在皮姆利科与孩子的见面，然后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调查、查理舅姥爷“雪中送炭”般的解围，最后是接受事实之后，向大家宣布消息的过程，以及一家人对此的反应。
“埃莉诺对此表现得不温不火，倒也还似她往常那样通情达理。木已成舟，她也准备好了坦然接受。简自然是护着西蒙的，她为西蒙感到遗憾，可在见过她大哥之后，兴许会好受些，毕竟她本性友善。”
“那露丝呢？”
“她倒是正张罗着周二要穿的行头呢。”碧尖声答道。
牧师微微一笑：“她总是这么乐天达观。”
“可西蒙……该怎么去劝慰他呢？”
“我倒觉得这不难理解。他要是能伸开双臂欢迎一个回来取代他并继承家产的哥哥，那简直是与圣人无异了！何况从他十三岁起，就当这个哥哥已经死掉了呢！”
“可，乔治，那可是他的孪生哥哥啊！他们原本都是如影随形的啊！”
“我觉得，相比于其他的人生岁月来说，一个人从十三岁长到二十一岁要经历更大的一番蜕变。那可算得上是人生中的一大段时光。对一个二十一岁的男孩来说，十三岁时就已失去的联系，除了些许情感上的温存之外，几乎很难再泛起波澜。拉特切兹这么多年以来——什么？哦，——八年里一直都被视作西蒙的财产；他整整八年都认为自己二十一岁的时候能够名正言顺地继承他母亲的财产：可突然在丝毫征兆都没有的情况下，他就被剥夺了一切，只怕是比他性格更加坚韧的人也会失落沮丧的啊！”
“恐怕是我方法不得当，”碧自责地说，“也就是说，我告诉他们的方式不对。我应该私下先跟西蒙讲。可我这么做只是想对孩子们一视同仁。还以为他们都会高兴的呢。要是当初单单把西蒙挑出来，让他先知道这个消息的话，就会——就会——”
“就会提前料想到这些麻烦。”
“是啊，就是这么回事，我觉着也是。我就设想过西蒙的反应会——会跟其他人不一样。我只是想尽量限制这种落差罢了。你看，我还从没想过，他的反应会如此激烈，居然会声嘶力竭地否认帕特里克还活着的事实。”
“就是不欢迎他。”碧咕哝道。
“是啊，不欢迎他。这也难怪。如果你打从一开始就不接受一件事，那会让你之后的处境更加困难。你毕竟是用成年人的心态记着帕特里克这个人，所以知道他还活着的时候，你自然会很高兴的。”他转过头来看着她说，“或者——难道你也不高兴吗？”
“我当然是高兴的啦！”她赶忙答道，语气有些过于激动。好在乔治也没在意。
“西蒙到底是没有用成年人的心态或是情感来记住他那个哥哥的。他对帕特里克的感情只存在于记忆当中，与当下无关。眼下，是夺遗之恨战胜了手足之爱。”
“哦，乔治啊，可别再往下说了。”
“嗯，可最好还是不要回避这个问题。要想跟西蒙这种恨意做斗争，恐怕得有神一样的博爱才行；可惜西蒙身上从来找不见这样一种爱。可怜的西蒙。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想必是多么地不幸啊！”
“恰好就在这节骨眼上，我们刚好又在准备他的成年礼。”
“有个问题困扰了我八年，至少这次总算是找到了答案。”
“什么问题？”
“帕特里克自杀的真相。我一直不能把自杀和我所认识的那个帕特里克联系在一起。帕特里克是个敏感的孩子，可他非常懂事，颇为中庸。比他聪明一些的西蒙虽没有他那么敏感，可做起事来却远不及他得体。此外，他还有强烈的责任感。如果拉特切兹这份重担突然毫无征兆地落在他的肩头上，他或许会觉得责任重大，于是才离家出走，可总还不至于了结掉自己的性命。”
“我们当时为什么就毫无疑问地接受了他自杀的说法呢？”
“是那件留在悬崖上的外套。那字条——读起来无疑就像是自杀留言。当时除了老亚伯在坦壁和悬崖之间的小路上见过他之外，再无其他目击者了。还有，在此之前就有很多自杀者从那个断崖上纵身一跃……所以，我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自杀的结论。我甚至都记不起有任何人对此有过任何的疑问了。可在我心中，我是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倒不是说他自杀的方式，而是他帕特里克竟会选择了结自己的性命。这跟我所认识的那个帕特里克天差地别。好在我们现在终于知道，原来他并未自杀。”
“当我闭上双眼的时候，这丁香花就没有颜色；等我睁开眼，它们就是紫色的。”碧自言自语道，这也是她强忍眼泪不至于溢出的方法。就像是看戏剧时，她会用数数的方法抑制泪水。
“告诉我，你为这个成年归来的帕特里克感到高兴吗？”
“是的，是的，我当然高兴啦。他在某些方面倒挺像当初出走的那个帕特里克。十分安静、十分内敛、十分体贴。你还记得帕特里克在准备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前，都会回身先问：‘你还好吗？’他现在也还会为他人着想。不会——强迫我，或者认为我们理所应当要欢迎他。哪怕流年不利，他也会自己一个人扛。西蒙总是怨天尤人、满腹牢骚，可帕特里克却总会一个人应对。现在的他似乎还是这样。”
“那么，你是觉得他流年不利了吗？”
“我猜是没有那么称心如意的吧。忘了跟你说，他瘸了。”
“瘸了？！”
“是啊，好在只有一点点。是骑马时出的事故。他现在对马儿还是那般如痴如醉。”
“这会让你好受些。”乔治说道。他说这番话时有些不大自然，因为他并非爱马之人。
“是啊，”碧注意到了他的那一份不自然，露出了恬淡的微笑，“拉特切兹庄园就应当由一个真正爱马的人来继承。”
“这么说西蒙不爱马咯？”
“也不算不爱。只是不大热心吧。对西蒙来说，马儿不过是寻求刺激的工具、维护身份地位的象征、进行商贸和小本买卖的媒介罢了。我怀疑在他心中，马儿连这些用处都派不上呢！他对马和对人都一样，不知道你有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就是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马儿一生病，他就心生厌倦。埃莉诺却能彻夜守在病马身边，和格雷格分担照顾之责。唯一能让西蒙夜不能寐的是骑着一匹‘精神抖擞’的马儿或驰骋，或骐跃，或狩猎。”
“可怜的西蒙，”牧师沉思着说道，“这样一种性情是很难战胜嫉妒的。的确，嫉妒是一种破坏力极强的情绪。”
碧刚想说些什么，南希出现了。
“碧！多巧啊，”她说道，“我们学校最近闹了件离经叛道的事，要是你刚才能来参加晚祷的话，就能看到那个口出狂言的主角啦！他们两个小年轻都在说所谓‘英国流行迷信’——也就是英国国教的坏话。在我看来，男的年龄不过十四岁；女孩头发虽不多，可扎了十一个发卡。你觉得对发卡如此狂热说明了什么问题？难不成有一种不安全感吗？”
“碧翠丝带来了一个好消息。”牧师说道。
“可别说是西蒙私定终身了。”
“不是。不关西蒙的事，是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南希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还活着。”牧师接着把整个故事和盘托出。
“哦，碧啊，我的乖乖！”说完就高兴地搂着自己的闺密说道，“真是再好不过了。这下你再也不必烦恼了。”
南希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想起了那个困扰了碧多年的梦魇。
“你应该喝一杯庆贺一下，”南希轻快地说道，“跟我进屋来，咱们把瓶子里留下来的那点儿雪利酒都喝了吧！”
“直接说喝酒不就得了，还费神找这么个可怜兮兮的理由。”牧师嘟囔道。
“什么理由？”
“就是‘喝一杯庆贺一下’。”
“还有个更加可怜兮兮的理由呢，就是如果我们不喝，戈德金夫人也会把它喝个底朝天。她都喝了一大半了。快来吧，碧。”
所以碧一面喝着牧师的雪利酒，一面听着乔治给南希讲帕特里克·阿什比此番归来的细节。既然她的忧虑让同龄人给分担过去，自己也就感觉肩上的担子一下轻了许多。不论今后遇着怎样的千辛万苦，好歹会有乔治和南希做她的后盾，支持并安慰着她。
“帕特里克什么时候回来？”南希问道，牧师则转过头来看着碧。
“星期二，”碧告诉他们说，“我现在还没考虑清楚，该怎么样把消息告诉左邻右舍才好。”
“这容易，”南希说道，“跟格鲁姆夫人讲一讲就行。”
格鲁姆夫人在村子里经营一家集报刊亭、小卖部于一体的商铺。她的真名其实叫布鲁姆[1]，可她总是传些坏消息，莱丁厄姆家和阿什比家的孩子就开始管她叫“格鲁姆[2]夫人”，最后这名字传开了，整个村子也就跟着这么叫了。
“或者你也可以给自己寄张明信片。邮局的消息也是很灵通的。吉姆·博登当初把那个海伍德家的小姐甩掉时，也是用的这个方法。他先是给他妈妈拍了份电报，说自己要结婚了。接着，甚至在他回来之前，咱们这儿的男女老少都知道有这么回事儿了。”
“可我担心，要这么做的话，哪怕事情的风头过去了，人们还是会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碧说道，“人活于世不免要忍受这些风言风语。”
“噢，好吧，亲爱的，可这毕竟是一件好事。”南希安慰着说道。
“是啊，可现在的情形是那么……那么地难以预料，好似……似……”
“我知道，”南希赞同地说，“好似如履薄冰。”
“我本来是想说‘泥地摸索’呢，不过我觉得‘如履薄冰’倒是个好词儿。”
“或者说是‘走在游乐场坑坑洼洼的地界上’。”碧正准备起身告辞时，牧师冷不防地来了这么一句。
“乔治，你怎么知道游乐场的事儿？”牧师的妻子问道。
“我依稀记得，一年还是两年以前，他们在韦斯托弗狂欢节上弄了个游乐场。那地方很有趣，简直就是为了受虐狂而量身打造的。”
“你瞧瞧，这就是为什么我仍然钟情于乔治的原因了，”南希把碧送到花园门口时说道，“哪怕十三年过去了，我仍旧能够在他身上发现些新鲜玩意儿。我几乎都不敢相信，他居然知道游乐场是为何物。你能想象乔治琢磨小孩子玩碰碰车时的场景吗？”
可当她走过教堂院落时，心里想的倒不是南希的乔治，而是她过几天就注定要走的那条崎岖坎坷之路。她转身步入教堂南边的长廊，发现偌大的橡木门仍旧没有上锁。夕阳的余光卷带着一丝暖意，倾泻在教堂的拱顶之上，整个建筑也静如杯中之水。她不由得坐在靠门的长凳上，细细品味着这一刻难得的静谧；她并非一人独享，而是觉得自己在与墓地中沉睡的故人们、褴褛破旧的横幅、墙上镌刻的名字、三狮军团飞扬耀眼的国旗以及缓缓作响的古钟一同友善地分享着这一份宁静。墓地里葬的都是莱丁厄姆家的人：既有朴实自尊的十字军战士之墓，也有十八世纪政治家们用大理石装潢、修葺得招摇华丽的墓区。而阿什比家既没有十字军战士，也没有累累的财富值得炫耀。他们仅仅只是用墓墙上的铭牌聊以留念而已。碧坐在那儿，看着这个自己已经读了上千遍的铭牌——上面只有寥寥四字“拉特切兹”作为被修饰语——“本教区拉特切兹”。里面埋葬的，既没有陆军大元帅，没有政府大臣，也没有诗人，更没有改革派成员；有的只是拉特切兹淳朴老实的自耕农和自给自足的农场主罢了。
如今，拉特切兹就要被一个刚从大洋彼岸归来而且还是一个如同谜一样的男孩给接管了。
“一种强烈的责任感”，牧师曾经这么评价过他记忆中的帕特里克，这同样也符合她脑海中那个帕特里克的模样。这么说来，既然是这样一个帕特里克，在这些年里，总该给他们写封信吧？
这个念头在她心里翻来覆去，百般思量。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帕特里克是绝不会让家人在整整八年的时间里都浸淫在苦海和困惑当中的。
“恐怕是些心理上的问题。”桑达尔先生是这么说过不错。毕竟他是离家出走的，这本身就不像是帕特里克会干的事。恐怕是在他平复自我之后，羞愧难当，所以才不敢写信回家的吧。
然而，然而……
这个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先问一句“你还好吗”的孩子，真会是那个有“强烈责任感”的孩子吗？
<hr/>
[1]　英文：Bloom，有绽放、旺盛之意。
[2]　英文：Gloom，有忧郁、悲惨之意。

10
正当碧坐在克莱尔庄园的教堂里凝视着阿什比家的墓碑时，博莱特·法拉正站在皮姆利科的后屋里，身上穿着一套崭新的衣服，心里有些受宠若惊。
他怎么就卷进来啦？他一直都在打着些什么主意呢？他，博莱特·法拉究竟凭什么认为自己能一路过关斩将到了如此地步？他一开始怎么就同意让自己一步一步深陷其中了呢？
是这套衣服让他猛地一惊，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也是这套衣服让他的罪恶板上钉钉、昭然若揭。都因为这套衣服太完美了！正是他所一直梦想着要拥有的样子；既不招摇，也不打眼，做工无可挑剔，以至于第一眼见它，你会不由得赞叹英式剪裁在简约之中却蕴含着非凡功力。可此时的他虽身在明镜前，心里却只有担惊受怕，全无一丝欣赏之意。
他不能做这种事，真的，万不该一错再错了。
他得在事情败露之前抽身离开，免得为时晚矣。
他要把这套要命的衣服还给裁缝，然后给那个待他不薄的女士写封信，最后淡出人们的视线，消失得无影无踪。
“什么！”那声音说道，“就这么让你这一生中最值得冒的险付诸东流？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好机会啊？”
“机会个屁。摆明是讹人钱财！”
要是他现在一走了之，他们压根就不会费尽心思去找他。相反，他们只会感觉如释重负，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本可以这么挥一挥衣袖，一丝一毫的波澜也不会有。
“然后连一大笔财富也不要啦？”那声音又问道。
“是的，不要了；再说啦，谁稀罕呢？”
他们会保留他的信，以此确保他未来不会再找麻烦，然后才会放他一马。他会给那个女人写一封信，因为她善良的天性让她在还没弄清楚事情真相之前就亲吻了他，接着会向她忏悔，给她道歉，就这样让往事随风飘去。
“还要放弃原本能拥有一群马儿的机会？”
“谁稀罕？这世上的马儿还有缺？”
“或许你能自己拥有一些呢？”
“将来有一天会有的，会有的。”
“恐怕到那天母猪都能上树了。”
“给我闭嘴！”
他还要写封信给洛丁，告诉他自己不干了，不再掺和到他罪恶的勾当里了。
“就这样半途而废啦？你脑袋里存储了那么多的信息，受过那么多的训练，就这么白费啦？”
“我一开始就不该搅这趟浑水的。”
“可你已经开始了。一不做二不休。你都准备好为那一笔财富接受考验了。你不能就这样把大好的机会浪费掉，真的！”
洛丁也会感叹，快要到手的半数财富就这样成了一场空。
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何自甘成为吊线玩偶，何况操纵他的还是个像洛丁这样的骗子！
“一个倒还诙谐、十分狡猾的骗子。一等一的大骗子。十足的寡廉鲜耻，相信我。”
明天上午他就找一家旅行社，订张船票离开这个国家——只要能离开这个国家，去哪儿都无所谓。
“我还以为你想要留在英国呢！”
他想在自己和诱惑之间留下一个大洋作为屏障。
“你刚还在说‘诱惑’是吗？别跟我说你现在还在犹豫踌躇！”
他剩下的钱虽然不够去美国，但也足以远走高飞。旅行社会给他几个地方任选。世界那么大，有趣的地方总还是有的。星期二上午他就将离开英国，这次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
“看都不看拉特切兹一眼？”
他有一天总会找到——“你刚说什么？”
“我说：连拉特切兹都不看一眼啦？”
他试着找出个答案。
“没话儿说了吧？”
一定能找着个答案的。
“花不完的钱、阅不尽的马，还有兴趣盎然的生活、激动人心的冒险！当然啦，你大可在世界上的其他角落找到这些。但是，过了拉特切兹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一旦错失机会，就再也不能回头啦。”
“可这拉特切兹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你这是什么话？你啊，长着一个阿什比家的脸，套着个阿什比家的骨架；莫说是你的嗜好了，就连肤色和血液都跟阿什比家如出一辙！”
“可我根本就拿不出证据——”
“要我说，你就流淌着阿什比家人的血液。我就不懂了，你这可怜的小孤儿，分明拉特切兹就是你的命中归宿，而你竟然还假惺惺地装作毫不在乎！”
“我并没有说我不在乎。我当然在乎！”
“可你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国家，把拉特切兹抛诸脑后？再也不回来啦？这可就等于永远放弃了，我的乖乖。你必须做出抉择。要么继续为了发大财而冒险，星期二早晨去看一看拉特切兹；要么做个逃兵，再也别想见到拉特切兹了。”
“可我不是骗子！我干不成犯罪的勾当！”
“干不成？过去几周你模仿得倒还不赖嘛！你自己也都乐在其中。还记得第一次去老桑达尔先生那儿时，你是多么享受那种走钢丝的感觉啊？其他的事情难道你就不享受了吗？哪怕是跟那个叫什么凯文·麦克德默特面对面，接受他的盘问时，你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哩！你就是喜欢这种感觉。不过现在是有些怯场罢了。或者说是紧张。你就是想要看看这个拉特切兹，这个念头胜过了其他所有想法。你就是想像个阿什比人一样住在拉特切兹！你就是想要那成群马儿！你就是想要冒这个险！你就是想要在英国生活！想想吧，只要星期二去拉特切兹一趟，这些就都是你的了！”
“可——”
“你穿过大半个地球才遇到洛丁，这难道仅仅只是偶然吗？当然不是！这都是命中注定。你的宿命就定格在了拉特切兹。这是你的命。你一生下来就安排好了的。你的命啊！就在拉特切兹！你就是个阿什比！越过大半个地球来到个你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命！你是逃不脱的……”
博莱特缓缓地褪下新衣，依着在孤儿院养成的规矩，整齐地把它挂在了精致的新衣架上。接着，他坐在床边，双手捂脸，陷入苦思。
他就这么一坐坐到了天黑。

11
是日，天朗气清，博莱特·法拉来到了拉特切兹庄园。虽说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可还是有微风不住地把落叶翻了一遍又一遍，整个世界似乎蕴藏着一丝躁动不安，仿若暴风雨即将来临。
“阳光实在太刺眼了！”碧刚吃过早餐，此时她正站在卧室的窗前远眺着景色，暗自思忖，“当心乐极生悲哦”——老奶妈过去经常这么教导玩得过了火的孩子们。可不管怎么说，他总归是迎着阳光来的。
她的内心因为他的到来而忐忑不安。她寻思着，气氛应该弄得越轻松越好；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该有个人去车站接他回家，再办一个仅限家里人参加的午宴。可问题来了：该让谁去接他呢？孪生姐妹坚持要大家伙一块儿去接，这当然是想都不用想的无稽之谈。他们是不可能锣鼓喧天地跑去月台欢迎浪子归乡的，这样做只会成为往来于韦斯托弗和比尔斯之间的铁路职员和旅客的笑柄。她自己也不能去接，免得人们说三道四，以为她是在护犊子——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她还忘不掉西蒙曾对她冷嘲热讽，说她中了帕特里克的“圈套”。西蒙——本来是迎接帕特里克的最佳人选——也因此不堪征用了。自星期天宣布消息之后，他除开在家里睡觉，一切有关拉特切兹的活动一概不予过问。星期一深夜，碧也试过到他房间找他长谈，可还是不顶用。
所以，当埃莉诺自告奋勇地要开四英里的车，去车站接帕特里克回来时，她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现在她心里的另一个负担在于帕特里克回家过后的家庭聚餐。如果西蒙没有出席的话，该找个什么理由圆场？可倘若他出席了的话，这样一顿午餐又会以何种方式收场？
她正要下楼找厨师再演练一遍时——这已经是过去一年里他们换的第三个厨师了——却在半道上被“帮手”拉娜截住了。这个拉娜是本村人，长着金黄色的头发，手指上涂抹着指甲油，脸上画着时兴的浓妆。她之所以过来“帮忙”仅仅是因为她的“男朋友”在马厩工作。她可以扫地除尘，第一天来的时候就说这些都“干得来”，可绝不伺候他们吃饭，因为那是“下人干的活”。可是碧早就想告诉她，就凭她那双脏手、她那口臭、她那体臭以及她那庸俗的举止，可是连碰都别想碰阿什比家一碗半碟的；但是拉娜总能找着些外交辞令，开脱着说什么阿什比家的人不需要别人伺候用餐啦，他们习惯自己来之类的话。
拉娜这会儿跑过来抱怨说“吸尘器只会往外吐，不会往里吸”，家里的琐事总是这样一件又一件地往碧的脑海里塞，让她真心分身乏术。
好在埃莉诺正准备坐进她那辆双座小车时，碧赶了上来。
“你不开那辆汽车吗？”她问道。她口中的“那辆汽车”是一辆家用小轿车，而埃莉诺声名狼藉的这台车则被大伙儿称作“甲壳虫”。
“不。就这辆车挺好的。”埃莉诺回答。
碧发觉埃莉诺甚至都没换条裙子，仍旧穿着早上那条马裤，还系着绑腿。
“带我去嘛，带我去嘛！”露丝一面嚷嚷，一面顺着台阶跑到车子里头。虽说她脚步匆忙，可好歹十分留心，没让“她的小蓝裙儿”沾上半点儿“甲壳虫”的锈渍。这些碧都看在了眼里。
“不行！”埃莉诺一口回绝道。
“我敢保证他盼着我去接他呢。我是说，我这一代的人好歹得出个代表去看看他。毕竟，他早就认识你了。就算见了你，他也不会兴奋的！可如果换作——”
“就是不行！如果你不想把你这闪闪发亮的裙子弄脏了，就给我离车子远一点儿！”
“这个埃莉诺可真是自私透了，”露丝一边嘟嘟囔囔，一边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无可奈何地看着“甲壳虫”沿着菩提树小道扬长而去，“她就只会顾着自己高兴呢！”
“别瞎说。我们都商量好了，你跟简在这儿等着。咦，简去哪了？”
“我猜是在马厩里吧，她对帕特里克不感冒。”
“希望她能准时回家吃午饭。”
“哦，那是肯定的。也许她对帕特里克不感冒，可她对吃饭可感兴趣得很呢！西蒙会过来吃午饭吗？”
“希望他能来。”
“你觉得他会跟帕特里克说些什么？”
如果拉特切兹宁静与幸福的气氛就此不复存在，进而成为无休无止的纷纷扰扰，那么这对姊妹就必须去学校里暂避风头——反正过不了一两年她们也得离家上学。现在走总比生活在一个紧张而又充满仇恨的氛围里要好得多。
“你觉得是不是有场好戏要上演了？”露丝满心期许地问道。
“当然不会，露丝。我希望，你还是不要大惊小怪的好。”
可她何尝不希望所谓的“好戏”不要上演呢？去火车站接人的埃莉诺也是同一个打算。要去见这么一个半路冒出来的哥哥，她心里也是忐忑难安，甚至自觉烦闷。她之所以还穿着日常的装束，为的就是按捺住自己的兴奋之情——装作一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样子。
盖斯格特火车站坐落在三个村庄之间，周围没有城镇，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中转站，货运业务十分繁忙，客运倒不怎么景气。因此，当博莱特蹒跚着下了车厢后，月台上除了一个胖胖的村妇，一个大汗淋漓的搬运工、一个检票员和埃莉诺外，再无他人。
“哈喽，”埃莉诺打招呼道，“你长得可真像西蒙。”话音刚落又跟他握了握手。他注意到她未施粉黛，鼻梁上零零散散地缀着几点雀斑。
“埃莉诺。”他立马认出了她。
“是我。你的行李呢？别看我车子不大，倒挺能装东西的。”
“我就这点儿行李。”他一边说一边扬了扬手里的“东西”。
“其他的晚点儿才到吗？”
“不，这就是我全部的家底了。”
“好嘛，”她微微一笑，“滚石不生苔，思迁难聚财。”
“是啊，”他答道，“滚石不生苔。”他开始喜欢这个妹妹了。
“车子停在外边儿，从这儿穿过去吧。”
“出远门去了吗？阿什比先生？”检票员接下车票时问道。
“是的，出了趟远门。”
话音刚落，检票员抬起头，登时愕然了。
“他把你看成西蒙了。”埃莉诺在她俩上车时说道；说完还不忘客气地冲他笑了笑。她的两颗门牙有点儿“打架”，让她的面庞平添了一丝讨喜的稚气。可当她严肃起来，这张小脸又立马变得冷酷坚决起来。“你真算赶上了个好时节。”她对博莱特说道，此时，她们正颠颠簸簸地开在车站前面的鹅卵石路上，朝着迷人的景色飞驰而去。
“家。”他默默地思量着。她的头发像是熟透了的玉米，颜色近乎发白，暗淡而又如丝绸般柔顺，算得上是一头秀发。只是后头胡乱地打了个结，好似她压根就不愿意多费神梳理一样。
“花儿已经开始绽放。第一批小马驹也刚刚降生了。”
埃莉诺磨破的马裤露出了她那男孩般的膝盖。好在从搭在肩头上的外衣下，她露出的那双光臂倒还细致浑圆。
“‘蜜糖儿’生了个小母驹，将来肯定大有名堂。你就等着瞧吧。当然，你还不知道‘蜜糖儿’。她的真名叫作‘希腊蜜糖儿’，是‘伊米托斯’和‘果酱钱’的女儿。我希望这些马儿能叫你印象深刻。”
“我也希望如此。”他说道。
“碧姑姑说你对它们还是很感兴趣的。我是说马儿。”
“我对马儿配种倒了解不多，只是略懂驯马套路，好让它们听话工作罢了。”
他俩一路说说笑笑就进了村。
这里就是克莱尔庄园了。也就是地图上那些方方正正的小格所代表的庄园：那么地暖人心脾，那么地活灵活现，又那么地和蔼可亲。那家名为怀特哈特的酒吧还在原地，哦，还有那家叫作贝尔的酒吧。再往后望去，隐藏在小山包上的教堂也依旧在，阿什比家的碑牌还挂在上面。
“这村子看起来还挺不错的，对吧？”埃莉诺问道，“从我记事起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估摸着自创世纪大洪水那会儿也是这样没错。就连家家户户房子里住的人名儿也没变，全都是理查二世[1]时的模样。嘿！这些你当然明白啦！我总把你当成观光客了呢！”
他心里明白，村子那一头就是克莱尔庄园的大门了。他多少有些好奇，等不及想看看亚历克·洛丁的家园到底是怎样一番模样。大门上镶着波浪状的铁边，两边硕大的门柱上各耸立着一只昂首阔步的石狮子，稍远些的石狮子身上还跨着个小孩，小孩身上罩着个绿粗呢子边的豹纹毯子，头戴一顶水桶似的帽子，光脚边上还插着根黄铜色的长矛，别的就再难看见什么了。
“都是老样子。”埃莉诺说道，“你也都看到了。”
“这让我心里好受些了。”
“你知道克莱尔如今已经成了一所学校了吗？”
他几乎要说知道，可马上又想起只有洛丁告诉过他，所以理论上他不应该知道这些的。
“什么样的学校？”
“给开小差的人办的学校。”
“开小差？”
“是啊。任何厌恶学习、家里又有钱供得起学费的人都视克莱尔为世外桃源。在克莱尔，没人逼你去学习。甚至连乘法口诀都不用背。这儿的办学理念是，等到你发觉乘法口诀很重要的时候，你自然就会疯狂地去背这些小九九的。可当然啦，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真的吗？”
“那还有假！能背九九乘法表的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那他们不学功课整天还能干什么呢？”
“张扬个性呗！他们画画啦，做东西啦，刷刷房子啦；要么就是打扮成安东尼·托塞利的样子——就是刚才骑在石狮子上的那个小托尼啦。我教其中好几个人骑马。他们也喜欢。我是说，喜欢骑马。我琢磨着他们已经厌倦了简单的东西，只有稍加难度，才能让他们打起精神。当然，这还得是些非同寻常的事情。我是说，有难度的那些事啦。要是那种任何人都能靠想几个办法克服的难事，他们也不会感兴趣的。那样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掉了价，泯然众人，显示不出他们的‘不同之处’。”
“有意思。”
“反正也算是拉特切兹的摇钱树，何乐而不为呢？嗯，我们到拉特切兹了。”
博莱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埃莉诺则缓缓地把车开进了两旁种满了菩提树的大门。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像是巨型蓝蝴蝶的物体突然从树上跳了下来，跑到车前狂乱地翩翩起舞；得亏埃莉诺开得慢，不然非撞上不可。
埃莉诺赶忙踩了刹车，同时骂骂咧咧地念了一通。
“哈喽，哈喽！”那“蝴蝶”嚷了起来，朝博莱特坐的那一侧尽情飘舞。
“你这个小笨蛋，”埃莉诺叫道，“真该死！难道你就不知道，司机迎着太阳光进了甬道就什么都看不清楚了吗？”
“哈喽，哈喽！帕特里克！是我啊！露丝！你还好吗？我特地跑过来跟你一起坐车回家。嗯，回家。我能坐在你膝盖上吗？埃莉诺这破车太小了，我也不想把裙子弄得皱皱巴巴的。希望你能喜欢我的裙子。我可是特地为了迎接你才穿的哦！你长得真俊，不是吗？我有没有让你失望呢？”
她等着博莱特回答，可后者支吾了半天才说自己从没想到过这个问题。
“哦。”露丝十分沮丧。“亏我们还天天想着你，”她申斥着说，“大家这几天议论的全都是你呢！”
“哦，好吧，”博莱特平静地说道，“如果你离家好多年，人们也会对你议论纷纷的呢。”
“我才干不出这么胆大包天的事情呢！”露丝嘴里不饶人。
“嘿，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词？”埃莉诺问道。
“反正是个好词儿，佩克夫人常用它。”
博莱特此时觉得该说些话给自己加加分：“那么，佩克夫妇还好吗？”可他当然没心思考虑这些。他迫不及待地等着瞧见道旁的菩提树渐行渐疏，好把拉特切兹看个通透。
那时，他就要跟自己那个“孪生兄弟”见面了。
“西蒙还没回家。”他先是听露丝这么一说，又看着她朝埃莉诺瞥了一眼。这一瞥倒比她说的话更让博莱特感到心惊。
所以说西蒙是不会在门口台阶上等他了。西蒙“出了门”，整个一家子似乎对此又颇为不安。
当初洛丁就曾打趣地告诉过他，不要期许会有什么封建时代王公贵族般的欢迎仪式；拉特切兹没有成排的仆人，也没有什么管家领头，更不会依照什么严格的等级秩序、从女仆开始依次向荣归故里的年轻主子表示问候。洛丁还说，现在早就不流行管家了，而且拉特切兹从来就没雇过管家。帕特里克还懂得，阿什比家没有旁系亲属。孩子们的父亲是家里的独子，只有一个妹妹——也就是碧姑姑。而孩子们的母亲则是另一家里的独女，有两个兄弟，只是在他俩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双双叫德国人给杀死了。阿什比家唯一的近亲就是查理舅姥爷，洛丁说此人快到新加坡了。
话虽如此，他还是没想到阿什比家能来的人里居然也有人没来。恐怕是有人对他心存不满吧。和埃莉诺的相见如欢也许只是假象而已。打个比方说吧，他现在的情形可谓骑虎难下。
汽车穿过春意翡翠的狭长小道，径直来到宽阔的大门前，刺眼的阳光下陡然矗立着拉特切兹庄园；那么地安详静谧，那么地和蔼友好，又那么地自得其所。为了顺应时代潮流，原来楼前的山形墙已经被生活在十八世纪的几个阿什比家先辈改造了；因此，唯有从房子的瓦顶才能略微瞥见屋子的年代和原貌。这座房子建于伊丽莎白女皇[2]执政后期，现在看来倒颇有些“安妮皇后[3]式”的风骨了。屋子坐落于草原之中，不经装饰就已风度翩翩；无须亭台楼榭为之润色。小花园中心勃发的绿意业已跃然屋内，再多的花卉装点恐怕都是画蛇添足。
当埃莉诺把车打了个转往房前开时，博莱特看到碧翠丝·阿什比出了房门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见此情景，他的心惊恐地咯噔直跳；突然有一种想要向她坦白真相的冲动，好让一切就此打住。他想在自己抬脚迈上台阶之前；在自己来不及后悔、即将“粉墨登场”之前，结束掉这场闹剧。因为他心里明白，这会是一个极其困难又十分蹩脚的戏码，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演下去。
在这么个最蹩脚的时刻，是露丝给他解了围。车还没停稳，她就急不可耐地大声吆喝，弄得好像博莱特的到来全是她的功劳似的。
“我总算见着他啦，碧姑姑！总算见着他啦！我是从大门那儿跟他们一起过来的。你没意见吧？我散步到了大门口，看到他们往这边来，然后他们停了车让我坐上去，接着就到这里来啦，我总算是见着他啦！”
她挽着博莱特的胳膊跟着他一起踉踉跄跄地从车里出来，拖着他往前走，好像他是她找着的猎物似的。没办法，博莱特和碧只得彼此耸了耸肩，勉强算是打招呼了。幸亏有露丝这么个开心果，团聚的一刻平添了许多童趣，打消了原本尴尬的气氛；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童趣终将不复，团聚的喜悦也难以维系。
正当尴尬感即将卷土重来之际，又发生了一段插曲：简骑着“四柱”刚好从屋角准备折回马厩。当看到门前的人群时，简不自觉地拉了拉缰绳，这一举动足以说明她本不想加入进来。可现在退回去也是为时已晚，而且根本就没办法退后：要是“四柱”遇着个感兴趣的事，再想拉回它就是不可能的了；这匹马儿倒不贪吃，就是有一颗不知足的好奇心。因此，心不甘情不愿的简只得骑着这匹饶有兴趣的马儿朝他们走了过来。“四柱”刚停下马蹄，简就优雅地下马站定，神色既害羞，又颇有戒备。碧介绍她的时候，简向博莱特伸出了那只纤细小巧的右手，与他握了握，旋即又立马收了回来。
“你的马儿叫什么名字？”博莱特问道，他已经留意到对方心存戒心。
“它叫‘四柱’，”露丝抢在简之前插嘴道，“牧师管它叫‘公共马车’。”
博莱特伸手朝马儿摸了过去，可马儿并未向前，而是往后退了一步，充满鄙夷地俯视着博莱特的高鼻梁。真是一出活生生的滑稽戏，很像维多利亚戏剧中学来的维多利亚式的拒绝姿势。
“倒像个谐星呢。”博莱特说道；碧很喜欢这个评价，会心地笑了。
“它跟人不亲。”简说道，话里有点儿压抑，也有点儿为自己的马儿朋友开脱的意味。
但是博莱特并未收回伸出去的手；这时，“四柱”的好奇心似乎克服了戒心，于是垂下头来等着博莱特把手凑上去。博莱特尽可能地讨好它，直到最后“四柱”的情绪被充分调动了起来，竟然像大象那样用鼻子拱着他的手玩儿。
“看哪！”露丝一边看一边嚷道，“它以前可从没对任何人这样做过！”
博莱特望了望胳膊底下的那张紧实的马脸，只见一只小脏手正紧张地拉着缰绳。
“我想，要是周围没人的话，它对简也会这么好。”他说道。
“简，该去洗手吃饭了。”碧边说边带头进了屋。
博莱特跟着她，迈过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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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查二世（Richard Ⅱ，1367年1月6日—1400年2月14日），1377年登基成为英格兰国王，1399年被废。
[2]　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Ⅰ，1533年9月7日—1603年3月24日），于1558年11月17日至1603年3月24日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1559年1月15日在西敏寺加冕。伊丽莎白一世是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也是名义上的法国女王。她终身未嫁，因此被称为“童贞女王”（The Virgin Queen）。
[3]　安妮·博林（Anne Boleyn，1501年／1507年—1536年5月19日），英格兰王后，英王亨利八世第二任妻子，伊丽莎白一世的生母，威尔特伯爵汤马斯·波林与伊丽莎白·波林（Elizabeth Boleyn）之女。1536年5月2日被捕入狱，关进伦敦塔；5月19日以通奸罪被斩首。

12
“我把你安排在以前的育儿房里睡，”碧说道，“希望你不要介意。西蒙的房间是他过去跟——跟你一起住的那间。”哦，老天爷，怎么就忘了他就是帕特里克啊，碧暗自思忖道，难道我就这么不长记性吗？“如果要你住客房，又有些让你见外了呢！”
博莱特说自己很乐意在以前的育儿房里睡。
“那你是现在就上去，还是先喝杯水？”
“我先上去。”博莱特边说边朝楼梯走去。
他心里知道，她翘首以盼的就是这一刻；等着看他是否知道房子的布局。所以他转身走过她，径直上楼去了。先是上了第一个楼梯口，接着穿过狭长的走廊，往北厢挪步，育儿房就在西面。他开了四扇门中的第三扇，走进了从前诺拉·阿什比安排给孩子们的住处。西面的窗户能够俯瞰牧场，另一扇北面的窗户则能望见绵延的山峦。这间房是整幢屋子最安静的地方，远离马厩的嘶响以及马路的喧嚣。他站在窗前，远眺着蔚蓝柔美的天空，思绪已经随着飞扬的尘土，飘到了西部的崇山峻岭之外，而且还意识到碧翠斯·阿什比就站在他的身后。
他觉得还需要做些什么来占得先机。
“西蒙哪儿去了？”他转身问道。
“他呀，还不是像简那样，”她回答道，“午餐总是迟到。不过马上也该回来了。”
事情进展至此，还算一帆风顺。可他到底还是看得出，碧让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弄得有些措手不及，像是被他抽了一鞭子似的。西蒙没有来迎接他；西蒙没有在拉特切兹迎接他；这个西蒙，想必是块难啃的骨头。
还没等他继续发问，碧冷不防地夺回了主动权。
“你可以随意使用这间房的卫生间，只是用热水的时候得留个心眼，听见了吗？烧水的燃油有点儿问题。好了，洗洗手就下来吃饭吧，佩克夫妇捎来了些自家酿的雪利酒。”
“他们不过来吃午饭吗？”
“不来，他们要晚上才过来一起用晚餐。午饭咱们家自己吃。”
她看着他转向第四道门，原来他清楚育儿房的卫生间位置，这才欣慰地走了出来。他心里自然也明白其中缘由：都因为他对这幢房子的布局成竹在胸。可是这顺风顺水反倒让他心生愧疚，坐立难安。在他看来，糊弄桑达尔先生——以及坐在对面、恨不得用眼光在他身上凿出个洞的那个从爱尔兰来的王室法律顾问，是一回事；还是一回饶有趣味的事儿。可要蒙骗碧翠丝·阿什比完全就是另一码事儿了。
他心不在焉地洗了洗手，手里搓着肥皂，眼睛却盯着楼下的草地不放——那是一片他魂牵梦萦能够纵马驰骋的草原；甚至不惜为此出卖自己的灵魂。眼下，他当然可以牵一匹马上坡去，再静悄悄地骑行，远离人情世故，作别这场红尘游戏；如此想来，他又觉得，这么做是值得的了。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到有个穿紧身花衣的金发女孩正在摆弄窗台上的一盆花。
“哈喽，”金发女孩说道，“欢迎回家。”
“谢谢你。”博莱特回答道。他是不是认识她？当然不是啦！
“你跟你弟弟长得非常像，不是吗？”
“我想是的。”他从“行李”中取出牙刷，放在梳妆台上；这算是一个“占山为主”的动作。
“你当然不认识我是谁啦。我叫拉娜·亚当斯，也是村里的人。工匠亚当斯是我的父亲。我之所以来这里帮忙是因为我的男朋友就在马厩工作。”
原来她是个帮工。他看了看她，不由得为她的男友捏了把汗。
“你看起来年纪比你弟弟大多了，不是吗？我想是因为你在外吃了不少苦头吧？毕竟你得为自己操劳奔波，不像你那个弟弟，娇生惯养。请原谅我的措辞，可他的确算得上是娇生惯养了。要我说，这就是为什么你一回来，他却摆出这副德行的原因。我管这叫不懂事。看看你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个阿什比家的人，连我都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说你不是。听我的，别怕他，给他点颜色瞧瞧。要有人动真格的了，他反倒受不了哩！一向都是人们哄着他。这次别让他把你给埋汰下去咯！”
博莱特只是静悄悄地取出自己的行李，于是她没再开口；就当她又要打开话匣子的时候，门口却传来了埃莉诺冷冰冰的声音：
“你还缺什么东西？”
金发女孩赶忙说道：“我刚才正在欢迎帕特里克先生回家呢！”话音刚落，她满脸堆笑地瞧了瞧博莱特，扭着屁股走出了房间。
博莱特不知道埃莉诺究竟听到了多少。
“这房间还蛮漂亮的，”埃莉诺说道，“只是早晨的阳光照不进来。床是从克莱尔庄园搬过来的。碧姑姑把原来那张小床给卖了，然后在克莱尔家甩卖家具的时候，买了这张大的。还不错，对吧？它原本是亚历克·莱丁厄姆[1]房间里的床。除了这张床，这房里倒还没怎么变化。”
“是啊，我注意到了，还是这张旧墙纸。”
“嗯，还是《鲁滨孙漂流记》和其他小说里的场景。小时候我特别喜欢觉醒的赫里沃德[2]，他身上真有股让人着迷的魔法。”她指了指墙纸上赫里沃德的位置。墙纸上还有许许多多其他虚构的英雄人物，都是从前诺拉精选出来的，以便能让孩子们兴致盎然地进入梦乡。
“隔壁房间那张写了童谣的壁纸还在吗？”
“当然在啦。过来瞧瞧吧！”
他跟着她进到隔壁房间，可在她讲述壁纸上的故事时，他的心里却在掂量着金发女孩说西蒙的那些话，同时一想到今晚要在亚历克睡过的床上过夜，顿觉讽刺好笑，也就顾不得听了。
这么说，西蒙是不愿意相信他就是帕特里克的咯。“连我都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说你不是。”这句话有可能只是在说，尽管西蒙看到了所有的证据，可就是不愿意接受他咯？
为什么呢？
他跟着埃莉诺下了楼，脑子里仍是大惑不解。
埃莉诺领着他到了一间充溢着阳光的大客厅，碧已经在倒雪利酒了，而露丝则坐在钢琴前，摸索着想弹首曲子呢。
“你想不想听我弹首曲子？”露丝索性问道。
“不想，”埃莉诺抢着回答，“他不会想听的。”接着她又对碧说：“我们刚看了看旧的墙纸。我差不多都忘了那时候自己有多喜欢赫里沃德了。还好我搬了出来，要不然只怕是要一辈子跟他纠缠不清了。”
“我就从没喜欢过那些小孩子家家的玩意儿。”露丝说道。
“那是因为你从来都不看书，所以你什么都不懂。”埃莉诺反驳道。
“自打两姊妹不再需要奶妈以后，我们就把那房间空了出来，”碧说道，“因为它离其他房间实在是太远了。”
“早晨喊这两姊妹起床真让人走得够呛，”埃莉诺说道，“露丝又得让你叫上好几遍，所以我们把她俩移到了比较近的房间。”
“睡觉养颜嘛！”露丝抗议道。
“你养颜在哪儿啦？”埃莉诺打趣地反问。
“就算没养颜，可简总不如我细嫩吧，简，你说对不对？”她往简投去一个恳求的目光，后者刚刚匆匆忙忙地洗了个澡，双鬓还搭着湿漉漉的头发，慢悄悄地走到房里。
可简的眼睛却看着碧。
“西蒙回来了。”她小声地说道；然后走过去站在碧身旁，好像要让她安心一样。
屋子里刹那间鸦雀无声。大家都像石化了一般，只有露丝在动，只见她站起身来，似乎等着有什么事情发生。
碧又开始动了起来，继续往酒杯里斟酒。“好极了，”她回答，“我们可以准备开饭了。”
博莱特因为胸有成竹，觉得碧表现得再漂亮不过了，很想为她起立鼓掌。
“西蒙在哪儿呢？”埃莉诺故作镇静地问道。
“他正下楼呢。”简一边说，一边回过头来看了看碧。
门开了，西蒙·阿什比走了进来。
他顿了一下，目光投射在博莱特身上，这才关了身后的门。“你还真来了。”他说道。
话说得波澜不惊，没有明显的情绪流露。
他缓缓地向床边的博莱特踱过步来，直到同他面对面才站定。他那双灰色的眼睛清澈明亮得出奇，虹膜周围颜色要更黯淡些，目光中一丝感情也没有，就连苍白的面庞也缄口不言。博莱特暗想，此人身体紧绷，似乎用手指一碰他，就会发出琴弦的声音一样。
可就在一瞬间，绷紧的“琴弦”却突然松了下来。
他先是站着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博莱特的脸庞，然后自己整个脸也跟着松弛了下来。
“他们没告诉过你吗？”他有些吞吞吐吐地说道，“我准备誓死不认你这个帕特里克呢。可现在亲眼看到了你，我要收回刚才说过的那些话了。你的确是帕特里克，千真万确！”他说完又伸出了自己的手，“欢迎回家！”
两人身后寂静无声的气氛荡然无存，大家争先恐后地前来致意，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这其中，有相互贺喜的声音，有觥筹交错的声音，也有欢声和笑语。就连刚刚因为没有人听她弹琴的露丝，也一甩失望之情，苦口婆心地说尽了好话，才勉强又多分了些雪利酒——平常两姊妹喝酒是只限于“浅尝辄止”的。
而博莱特则一边喝酒，一边庆幸着艰难时刻终于结束。可他心里还在犯嘀咕：西蒙怎么就软下来了呢？
西蒙当初是怎么想的？他在担心些什么？
既然他一口咬定博莱特不是帕特里克，这难道只是一种让自己免于失望而做的违心防备吗？他有没有对自己说：“我先坚持认为帕特里克已死，这样的话，如果回来的不是真的帕特里克，我也就无须失望懊丧了？”还是方才一见面，西蒙就打心底认可了这个人就是帕特里克，接着油然而生出一种无可复加的解脱感了呢？
看着又不像。
博莱特看着这个谈笑风生的西蒙，一时间成了丈二和尚。就在几分钟之前，西蒙的态度似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终于愿意接受现实，看上去也蜕变成了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了。活脱脱就像是刹那间完全释然的表现——如同正准备从容应付最糟糕的情况时，忽然就不明不白地得了救一样。不差毫分。
那他又为何会有这样一种获救感呢？
无奈，他带着这份小小的疑惑上了餐桌。此刻，他不得不把这个问题抛诸脑后，专心回答阿什比家七嘴八舌的疑问。
“你过关啦！”他心中的声音窃喜道，“你过关啦！你都上了阿什比家的餐桌啦！瞧他们一个个都高兴死啦！”
好吧，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高兴。简心里向着西蒙，在大家伙聊得热火朝天时，她却坐在一边，宛如一隅绿洲，沉默不语。可以想见，西蒙本人也谈不上真的高兴。而碧则是完全心无芥蒂，容光焕发地说说笑笑。埃莉诺起初只是礼貌地交谈几句，到后来也愈发上了兴头。
“科曼奇族[3]用的马辔还挺复杂的，对吧？”
“没有，那只是个口塞罢了。把绳子套在马嘴上，有点类似于马嚼子。当你牵马的时候最适合用这种马辔了，这样马儿才会听话地跟着你，不必生拉硬拽。”
露丝没再计较博莱特对她外表的忽略，转而缠着他大献殷勤；她也是唯一一个叫他“帕特里克”的人。
随着午餐的进展，这个称谓变得愈发刺耳起来：其他人都在有意无意地避免叫这个名字，但是露丝却不依不饶地喊着“帕特里克”这、“帕特里克”那，借此博得他的注意力。可帕特里克私心里希望他唯一的“追随者”是简而不是露丝。如果他能有一个妹妹，他也希望是个像简一样的妹妹。可简恰恰躲闪着他注视的目光，这让他有些不悦。当然，他也有些心虚，没法儿平心静气地对视她的双眼，正像他不敢直视她身后那些肖像画里人的眼睛一样。餐厅里挂满了肖像画，简背后是威廉·阿什比七世的画像，此人身着韦斯托弗式戎装，据说曾经抗击过拿破仑一世的入侵。曾几何时，博莱特坐在皇家植物园的宝塔底下，研究过这些画像，而每当他抬起头与威廉·阿什比七世的目光相遇，他就止不住冒出一个荒诞不羁的念头——好像威廉早就猜出他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了。
然而在这次跟阿什比家人如履薄冰的首度见面里，有一件事情倒帮了他的大忙。正如洛丁在绿人餐馆叮嘱的一样，除了开头那一部分之外，他大可讲述自己的真实故事，那毕竟都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而且，由于一家人都心照不宣地避免任何涉及开头那一段故事的话语，所以他承接话锋时也显得格外踏实，既不需要敷衍搪塞，也不需要刻意修饰。
同时，他也不需要把心思放在“餐桌礼仪”上；亚历克·洛丁对此也感到万分庆幸。由于没有雇过一个一流而十分严谨的奶妈，整一大家子接受的餐桌礼仪训练也不比一流的孤儿院严格到哪里。“我的老天，”洛丁曾说，“要是有一天我花钱把酒吧里的人都请了个遍，最后还剩下了几个子儿的话，我一定会寄给你的。用来表达我对你的感激，感激什么呢？就冲你不是在什么附庸风雅的郊区里长大的。忸怩作态可是种一辈子都改不掉的毛病，我的孩子。无论帕特里克·阿什比做了什么事，永远都别指望他会在喝醉后竖起小拇指来。”
因此，博莱特完全没有必要把以前的习惯一脚踢开。事实上，他的这种泥古不化让露丝稍显失望——她总是期待着能有什么新奇事儿呢！
“你都不用刀叉吃东西的！”她一边看着诧异的博莱特，一边补充说，“可美国电影里都是那么演的：先是用刀切好食物，然后换个手拿起叉子叉起来吃。”
“我还不嚼口香糖呢。”他说。
“真不晓得他们的饮食习惯是如何演变的呢。”碧说道。
“恐怕是因为早期的时候，刀子还不普及吧。”埃莉诺说。
“可在那么个具有开拓精神的社会里，刀子实在是太有用了，怎么会得不到普及呢？”西蒙插话道，“很有可能他们长期都是吃捣碎的食物，所以当他们看到一块一块的东西，第一反应就是要先捣碎而后快吧。”
博莱特一边听着大家伙七嘴八舌议论纷纷，一边私心想，这一大家子人到底是刻板到死的英国人。我才刚刚“起死回生”，他们却在一本正经地大谈特谈美国的餐桌礼仪，真让人哭笑不得！若是同样的事情换在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家庭，大家一定会鼓掌相庆，道喜都道不过来。可眼下，美国人所热衷的“忆苦思甜”话题却让他们避而不谈。他不禁想起了在懒Y牧场的伙伴皮特、汉克还有莱福迪，他们说英国人傲慢骄纵，看来一点儿也没错。
但是碧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恐怕都能让莱福迪印象深刻。
“你抽烟吗？”碧一边给问，一边倒咖啡，说完把烟盒推到了他的面前。可博莱特因为有自己喜欢抽的牌子，索性掏出自己的烟盒递给了她。
“我早就戒了，”碧回绝道，“省钱。”
博莱特转而递给了埃莉诺。
埃莉诺用手指沾了下里头的香烟，然后低下头仔细地去看烟盒里边儿刻着的字。
“博莱特·法拉，”她问道，“这是谁的名字啊？”
“我。”博莱特回答道。
“你？喔，对啊；法拉，我想起来了。可为什么要叫法拉？”
“我也答不上来。”
“就因为他们是这么叫你的？也把你叫成博莱特，对吧？”
“是的。”
“那又为什么要叫博莱特呢？”
“我不知道，我猜是因为我像个顽童吧！”
“博莱特！”露丝欢快地叫喊道，“你不介意我就叫你博莱特吧？”
“不介意。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叫我的。”
这时门开了，拉娜进来说有一个年轻人过来找碧翠丝·阿什比女士，她先领他去了书房。
“咳，真扫兴，”碧嘀咕道，“你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吗？”
“他说自己是个记者，”拉娜回答，“可在我看来，他又不像个记者。穿戴整齐、干净，还文质彬彬的。”拉娜对记者的印象跟博莱特对中产阶级的认识一样，都脱胎于电影。
“哎呀，不行！”碧说道，“不见记者！还没到时候呢！”
“他说是《韦斯托弗时报》的记者。”
“他讲了到这儿来的原因吗？”
“当然是为这个帕特里克先生而来的啦！”拉娜边说边用大拇指冲帕特里克的方向比画了一下。
“天哪，”西蒙抱怨说，“接风酒才吃了一半。我就知道他们迟早是要嗅过来的！”
碧把剩下的咖啡一饮而尽，说道：“走吧，博莱特！”说完伸出手把他从座位上拉了起来，“我们最好一起过去把事情给了结了。你也来，西蒙。”她领着博莱特出了餐厅，一路与他说说笑笑，并且一直牵着他的手。碧紧握的手中透出的那份温馨友好在博莱特的感情世界里荡起了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波澜。他还是第一次受到这种亲人般的礼遇。可他眼下要忙于应付记者，也无闲情回味此中感受了。
书房位于房子的后厢，里头光线很暗。房间里有碧的书桌、账本和参考书。有个身材矮小、年纪轻轻的男人正翻看着有关马儿的书，他穿着一套笔挺的蓝色西服，神情若有所思。看到他们进来，他放下书，操着一口浓烈的格拉斯哥口音说：“是阿什比女士对吗？我的名字是麦卡伦，在《韦斯托弗时报》工作。很抱歉我不请自来，但我以为您早就用过午餐了呢。”
“哦，我们吃得晚，被一些个事情给耽搁了。”碧说道。
“嗯，原来如此，”麦卡伦体谅着说道，“准是件特别的事儿。我本不该冒昧地打搅您，可‘快人一步发布最新消息’是我的座右铭，而恰巧此刻您就是这个‘最新消息’。”
“你说的是我侄子回家这件事儿吧？”
“没错。”
“你怎么这么快就知道这消息了，麦卡伦先生？”
“是有个线人在克莱尔一家酒吧里打听到的。”
“多可怕的一个词儿啊。”碧说道。
“酒吧？”麦卡伦不解地问道。
“不，线人。”
“哎呀，好吧，姑且说是我的一个助手吧，也许这么说会让您好受些，”麦卡伦附和道，“那么请问，哪一位才是刚刚回家的浪子呢？”
碧向他引见了博莱特和西蒙。西蒙的脸上又恢复了些冰冷僵硬的感觉；可见过大场面的博莱特反倒显得轻松自在。他一边游刃有余地回答着麦卡伦的问题，一边寻思他会不会想要拍张照。如果真是如此，他必须想方设法谢绝。
可碧帮他解决了这个麻烦。她很坚定地强调不能拍照，也绝对不允许拍照。他想怎么问问题都行，可就是不准拍照。
麦卡伦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这个条件。“没有了照片，失散的孪生兄弟再度重逢的故事可是会大打折扣的。”他咕哝着说道。
“你不会把标题定为‘失散的孪生兄弟’吧？”碧焦虑地问道。
“不，他会用‘亡者归来’做标题。”西蒙终于开了口。他这冷冰冰、慢吞吞的一席话给整个房间都罩上了一层阴影。
麦卡伦先生淡蓝色的眼眸先是转向了西蒙，在他身上细细打量了一番，接着又回到碧这儿来。“我原先想的是‘克莱尔庄园的稀罕事’，”他说道，“可担心《韦斯托弗时报》不会采纳。毕竟这是一家十分保守的报社。不过我倒觉得《号角报》兴许会愿意刊载。”
“《号角报》！”碧惊讶地说道，“那可是家伦敦的报纸啊！可——可我不希望他们刊登这则消息。这完完全全只是个地方新闻——啊不，压根儿只是件家务事而已。”
“可《新月报》也登过这样的家务事啊！”麦卡伦说道。
“什么事呢？”
“克里平凶杀案[4]。说穿了，阿什比女士，哪家报纸不是一件件家务事堆砌而成的呢？”
“可是这件事除了我们一家子人之外，哪还会有人关心！八年前我侄子——失踪时，《韦斯托弗时报》仅仅只是——只是粗略地报道了一下而已。”
“嗯，这我知道。我查过资料。当时只是在报纸第三版最底下刊登过一小段。”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这次我侄子回来反倒比他失踪更让人感兴趣呢。”
“这就类似于‘狗咬人’和‘人咬狗’之间的差别了。每天都有人死，可是能够起死回生再重归故里的人，数量是少之又少，对吧，阿什比女士？虽说现代科学发展神速，但是死而复生却仍旧是轰动性的新闻。这也是《号角报》感兴趣的原因。”
“可他们又是怎么打听到的？”
“什么打听！”麦卡伦故作吃惊地说，“阿什比女士，难道你就看不出这都是我辛辛苦苦发掘出来的第一手新闻吗？”
“你是说你要把这故事卖给《号角报》？”
“当然啦！”
“麦卡伦先生，请你务必不要这么做。你也千万不能这么做。”
“这么跟您说吧，阿什比女士，”麦卡伦先生耐心地说道，“我已经同意不拍照片了，我也尊重我们彼此达成的协议——我是不会偷偷摸摸地在村子四周潜伏、趁这位年轻的先生不注意的时候偷拍他的。我不会干这档子事情的——但请您不要让我放弃这个难得的第一手新闻。毕竟，这可比什么《伦敦日报》上的独家新闻靠谱多了。”可看到碧仍旧苦口婆心地请求，他又犹豫了，旋即补充道，“就算我不把故事卖给他们，他们的助理编辑也会从《韦斯托弗时报》上把消息剪辑下来，然后贴在自家报纸的头条新闻上。这样，你们讨不着任何好处，我也失去了个牟利的好机会。”
“哦，天哪，”碧叹息道，心里明白他说的都在理，“我想，这大概是说，从伦敦会有一大批记者蜂拥过来啦？”
“嘿，不会的。只有《号角报》的人。如果是《号角报》的独家新闻，别的报社就不会来叨扰您了。还有，不管他们派谁来，您都甭担心。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从牛津大学的贝列尔学院毕业的，个个训练有素。”
说够了英国的报社，麦卡伦环视四周找了自己的帽子，准备起身告辞。
“十分感谢你们，特别是您，阿什比先生。感谢大家告诉我这么多珍贵的信息。但愿我没有占用你们太多时间。请允许我向你们表达我衷心的祝贺——恭喜大家久别重逢，”——话说至此，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迅速地看了看西蒙——“感谢大家的好意。”
“你家离这儿很远吧，麦卡伦先生？”碧一边客套地提问，一边送他到了前门。
“家？”
“你苏格兰老家。”
“哦，我明白了。您怎么知道我是苏格兰人的？嘿，肯定是因为我的名字吧。是啊，格拉斯哥[5]离这儿可远啦，不过也就是从这儿到伦敦那么远。假如我要去一家英格兰的报社工作，那就得了解些……了解些……”
“本地人吗？”碧提示道。
“当地风俗，我刚是想说这个的。”麦卡伦煞有介事地说道。
“你没开车？”碧看着门前空空如也的弯路问道。
“我把车停在车道下边儿了。我是从来不会冒昧地把车停在陌生人家门口的。”
话音刚落，这个小个子又出乎意料而又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然后戴上帽子走远了。
<hr/>
[1]　亚历克·莱丁厄姆：亚历克·洛丁的家名。
[2]　觉醒的赫里沃德（1035—1072），十一世纪时抗击诺曼征服的地方首领。事迹多见于文学作品与民间故事之中。
[3]　传闻是美洲印第安人部落中最好的骑手。他们居住在落矶山脉东部的大平原上，总的来说是个尚武好战的民族。
[4]　在近100年的时间里，“哈维·克里平”这个名字成为最可怕的杀人犯的代名词。他被指控毒死并肢解他的英国妻子而被处以绞刑。
[5]　苏格兰最大城市，英国第三大城市。位于中苏格兰西部的克莱德河（R. Clyde）河口。

13
书房里，碧和麦卡伦的声音渐渐黯淡下来，气氛重归寂静。这突如其来的安静倒使得博莱特心里有点儿七上八下，于是他转身到书架前，准备浏览上面的图书。
“好啦，”西蒙懒洋洋地倚着窗户，说道，“再一次涉险过关。”
博莱特略一迟疑，暗里对西蒙方才那一席话字斟句酌。
“涉险过关？”他勉强问道。
“你回来这一趟还不是磕磕绊绊、坎坎坷坷的？思来想去，也怪需要一番勇气的。是什么在驱使着你呢，博莱特——因为想家了吗？”
这是西蒙第一次如此坦诚地向他发问，他心中突然愈发喜欢起这个阿什比家的人来了。
“也不尽然。可能是意识到这儿才是我的天命所归吧。”他觉得自己话里带了些清谈的意味，于是补充道，“我是说，整个世界只有这儿，才是我的归宿。”
话音刚落，又是一阵沉默。博莱特继续翻阅图书，满心希望自己不要越发喜欢这个年轻的阿什比人才好。可局势的发展却出乎预料地越变越复杂。按理说，面对一个自己即将夺其财产的人，已经够叫人为难的了，更何况现在恰恰还跟他独处一室！要是再对其心生好感只会让局势越发不可收拾了。
是碧打破了这份沉寂。
“刚才我们该拿些东西给那个可怜的小个子喝的，”她边说边走了进来，“只是现在说也晚了。好在他在怀特哈特酒吧还有所谓的‘线人’给他弄喝的呢。”
“我猜是在贝尔酒吧。”西蒙说道。
“怎么会是贝尔酒吧呢？”
“比起怀特哈特酒吧，我们的帮工拉娜更喜欢出入于贝尔酒吧。”
“哦，好吧。大家知道得越早，这事儿就越早平复下来。”她冲博莱特微微一笑，稀释掉了话中的语刺，“咱们一块儿去看看马儿好吗？博莱特，你带了骑行的衣服吗？”
“只怕在你们看来已是不成样子了。”博莱特回答。他很感激碧没有叫他帕特里克。
“跟我来，”西蒙接过话来，“我给你找件像样的。”
“好极了，”碧说道，似乎对西蒙此举颇感欣慰，“我这就去找埃莉诺。”
“旧的育儿房还住得惯吗？”西蒙边问边领着博莱特下了楼梯。
“很不错。”
“我猜你注意到了，墙上还是那张老壁纸。”
“是啊。”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扮演艾芬豪和赫里沃德打仗吗？”
“不。我记不得了。”
“嗯，难免你记不得了。”
又是一阵沉默，博莱特只得让耳朵回味着二人方才对话的余音。
他跟着西蒙进了那个西蒙曾经跟自己哥哥共用的房间，注意到这里已经没有了任何与人合住过的痕迹，反而十分像西蒙自己的专属房间。从家具摆设来看，与其说这是间卧室，倒不如说是起居室更加贴切。书架上摆满了各式书籍，还有成排成排的银质奖杯，墙上挂着骏马的素描，一张安乐椅，一张小书桌，上面放着台固话分机。
正当西蒙在自己的衣橱里翻找着合适的骑马服时，博莱特移身至窗台，极目远眺。他知道从这扇窗户可以望见马厩，可前边有一道种着丁香花的绿色篱笆和一丛金莲花树，挡住了他的视线。不远处的山头上，耸立着克莱尔教堂。他寻思着，星期天他就会被带到那儿做礼拜。到时候免不了又是一场难关。话说回来，为什么这个西蒙偏偏要选“涉险过关”这么个怪词儿呢？
西蒙拿了一条马裤和一件呢子大衣从衣橱那边走了过来。
“我想这些应该还合身，”他一边说一边把它们扔到了床上，“我再给你找件衬衫。”于是他打开衣橱的抽屉，这儿还挂着他的穿衣镜，装着他的洗漱用品。由于衣橱就在窗户旁边，仍旧不习惯西蒙在身边的博莱特只好移到壁炉旁，开始打量起壁炉台上的银质奖杯来。这些都是赛马赢回来的奖杯，有的是当地的定点障碍赛，也有从奥林匹亚赛马会上夺来的奖项。从获奖日期来说，除了一座奖杯之外，其余似乎都与帕特里克·阿什比不搭边儿；唯一的例外就是一座又小又粗糙的高脚杯，是帕特里克·阿什比自杀前一年，西蒙在布雷斯农博会上于少年组跳跃比赛中获得的“鼓励奖”。
西蒙张望了一下，看到博莱特正把玩着这个小奖杯，于是微笑着说道：“这还是我从你那儿夺过来的，你还记得吗？”
“从我这儿？”博莱特有些措手不及。
“要不是我第二轮发挥出色把你淘汰出局的话，赢得奖杯的本该是你才对呀！”
“哦，是啊。”博莱特说道，接着他又转移了话题，“从那以后，似乎你的骑术越发长进了。”
“还算不赖，”西蒙回答，注意力又重新放在抽屉里找衬衫，“可我将来必会更进一步。要从斯布里奇一直杀到奥林匹亚。”这话虽说得漫不经心，可是充盈着自信达观，像是购进骏马的费用已是囊中之物一般。博莱特心里有些犯嘀咕，可觉得眼下还不是商讨财务规划的时机。
“你还记得你床头原来挂着个什么东西吗？”西蒙随口一问，顺便关上了抽屉。
“那匹小马吗？当然还记得啦。我管它叫‘特拉维第’，是个爱尔兰农民用橡木做的。”博莱特不仅说出了玩偶的名字，还答出了材质。
此刻，他的目光从壁炉架上转了回来，正想收拾西蒙给他找的衣服裤子；可正当他回身时，无意中看到了镜子里西蒙的脸——这张无处遮掩、惊讶悚然的面庞不禁让旁观者也给怔住了。西蒙这会儿正欲关抽屉的手也定格在半道上。博莱特暗想，这正是人们刚听到电话铃响时的反应——先是不自禁地讶然不动，然后才慢慢缓过劲来。
西蒙慢慢回身面对他，一件衬衫还搭在他的左前臂上。“我觉得这件你穿会很合身的。”他一面说，一面右手抓起衬衫递给了博莱特，眼睛却盯着他的脸不放。惊讶的表情已经不见了踪迹，只是有一种茫然空洞，思绪像是已经云游在外。博莱特觉得他似乎在脑袋里打着什么小算盘。
博莱特接过衬衫，把其余衣服收好，然后道了声谢，这才往门口走去。
“准备好了就下楼来，”西蒙依旧用那种空洞的目光盯着他，“我们等你。”
此时的博莱特在楼梯口转了一圈，回到了另一厢自己的房间。这回轮到他惊讶不堪了。西蒙肯定没有料想到他还记得那个玩具马，所以在他说出有关玩具马的一切故事时，西蒙不禁被反将一军，吓了个不轻。
这意味着什么呢？
有且仅意味着一件事。
那就是西蒙根本不相信他就是帕特里克。
博莱特把这间老旧的育儿房门一关，接着靠在门上陷入深思，任由衣物从他松弛的胳膊上缓缓滑落在地。
西蒙没有被他愚弄。喝雪利酒那会儿的温情一幕不过是个表演罢了。
真是个令人吃惊的大发现。
可为什么西蒙要费尽心思来演这么一出呢？
为什么他不直接说：“你根本就不是帕特里克，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相信你”呢？
倘若拉娜的话和家里的气氛有所暗指，上面那句本应是他当时最想说的话。哪怕是最后一刻，大家都不确定西蒙对博莱特的到来会作何反应；最后是他坦率而又不失风度地放下身段让大家长舒了一口气。
好端端的，为什么就这样放下身段了呢？
该不会——该不会是什么陷阱吧？那为了以示欢迎而表现出的风度翩翩仅仅只是陷阱上覆盖的掩饰吗？
但是，只有在实打实、面对面的时候，西蒙才有可能知道他——博莱特——不是帕特里克啊。可他很明显一下子就看出来，他所面对的人并不是他的哥哥。那他为什么还要……
博莱特捡起地板上的衣物，忽地又站直身子。他好像记起了什么事。他想起西蒙在仔细地打量完自己以后，那份突然释然的表情。这其中暗示着解脱，有种“排遣”的意味。
就是这么一回事！
西蒙是生怕他真是帕特里克啊！
当他发觉自己面对的只是个骗子的时候，一定费了好大一番劲才抑制住想给他来个熊抱的冲动。
可还是没有解释他为什么就能“放下身段”。
或许只是缓兵之计，还在等待时机。没准儿他在寻思一个更为戏剧化的结局，以便更加堂而皇之地揭穿他。
博莱特心想，倘若事情果真如此，还有些个惊喜等待着年轻的西蒙呢。博莱特越是想着这些小惊喜，就越发觉得有意思。换好骑马服之后，他竟然带着喜悦的心情回想起镜子中的那张战栗的脸。西蒙不知道他博莱特已经通过了所有的“家庭”测试。当博莱特以对房子结构的了解通过了寻房测试时，他还不在场，大家伙也来不及跟他说这些。他只知道律师对博莱特的身份调查很满意。既然他一心以为，自己在面对着一个纯粹的冒牌货，他心里一定是窃喜不已，等着看他上钩。
是啊，年轻的阿什比先生就是这么个等着看人上钩闹笑话的好角色。
第一次试探是问他有关艾芬豪和赫里沃德打仗的故事。这事只有帕特里克才会知道。可同时，这也是他最容易忘却的事儿。
而这小木马则是只有帕特里克才能知道的事儿，而且还是帕特里克无论如何也不会忘掉的事儿。
可他博莱特分明也知道。
难怪阿什比先生会诧异惊奇，甚至感到困惑茫然。也难怪他看起来像是在脑袋里打着小算盘一样了。
想到这里，博莱特不免对他的导师亚历克·洛丁心生敬意。为了开导他，洛丁放弃了度假；作为一名教练，他是一流的。以后可能会遇到某个时间节点、某个地点、某件事情，就连亚历克·洛丁也忘记告诉了他，或者是他自己也没考虑过，这种情形才是最难缠的了。好在现在一切都在洛丁事前的掌控之中，博莱特也对自己的“剧本”谙熟于心。
甚至就连那个叫“特拉维第”的玩具马也不在话下。
那是个用黑沼木制成的小玩意儿。“只有一个基本的轮廓，有点儿超现实主义，”洛丁说过，“可依稀还是能看出个马的样子。”原本是系在玩具马车后头的，人们喜欢从爱尔兰带回类似这种沼木制成的纪念品，直到后来才发觉，似乎带培根回家更加明智。小马车是一块块木头拼凑起来的，可立马就和育儿房里的其他玩具一起被玩坏了。好在那匹小马粗壮结实，幸免于难，成了帕特里克钟爱的宝贝。马儿的名字则是洛丁取的：那年冬天的茶话晚会上，他和南希刚看完马术比赛，顺道来拉特切兹讨酒吃；可家里只有诺拉一个大人，她正和孩子们在楼下喝茶，因此他俩就加入了进来。正当他们想举杯祝酒时，突然想给帕特里克的马儿命个名。帕特里克老是管它叫作“我的爱尔兰小马儿”，觉得没必要大费周章地给它起个名字，因此对其他人的建议充耳不闻。
“亚历克，你会怎么叫它呢？”诺拉问洛丁道。那会儿洛丁忙着吃黄油面包，根本无暇过问玩具马的名字。
“特拉维第[1]，”亚历克瞥了一眼玩具马，轻描淡写地说道，“就冲这玩意儿是爱尔兰农民用沼木做的。”
大人们相视一笑，可帕特里克当时还太小，尚且不知道这个词的含义，以为叫“特拉维第”倒还妥当，听起来也响亮。似乎名字里囊括了战马阔步昂首、纵横嘶鸣、奔腾跳跃的矫健英姿，因此也算配得上他所钟爱的这匹小巧的黑色玩具马了。
“他那时候把马儿揣在口袋里，”洛丁在阿德莱德皇后行宫的客厅里说道（因为那天上午下了雨），“可等他长大了些，就拿了根格子呢的绳子把它系到床头上去了。”
是啊，难怪西蒙吓得不轻。对阿什比家一无所知的外人是绝不会知道“特拉维第”是为何物的。
博莱特穿上了西蒙的衣服，扣好了扣子，下意识地注意到这衣服剪裁十分得体，就连他这个外人穿起来也显得很合身。他很想知道西蒙怎样看待刚才的事：毋庸置疑，西蒙已经知道这个“冒牌货”不仅知道“特拉维第”的事儿，还轻车熟路地对整个房子了如指掌。博莱特心里不禁燃起了一阵兴奋的火焰，就像上次蒙骗老桑达尔先生那样让他心痒难耐。过去的几个小时时间里——从他到盖斯格特车站开始——他受到的都是友善的礼遇，这让他心生反感，精神上消磨不开。让他觉得，本来一场危险的赌博反倒成了从小孩手中抢糖果一般无聊乏味。现在算是棋逢对手，遇见了这个西蒙，看来一场更加激烈的博弈就此拉开序幕了。
博莱特照着镜子，暗自思忖，觉得眼下处境倒不像是赌博，更像是下棋。每一步须得谨慎小心，既要抢占进攻先机，又要提防不测之险。是啊，真像一场棋局。
他下了楼，胸中已有了先发制人的招数。他不必再因为不敢面对西蒙而被动地见招拆招。棋局已然成形，他们分坐两旁，即将开始正面搏杀。
透过敞开的大门，他能看到阿什比一家人正站在阳光充溢的台阶上等他，于是他走了过去。总是东张西望的露丝第一个发现了他。
“哦，看哪，他是多么帅气啊！”露丝仍在溜须拍马。
博莱特也知道自己看起来很“帅气”，可也希望露丝的一番话不至于让大家把注意力放在他借来的这身衣服上面。他在想，会不会有人曾因为露丝·阿什比冒冒失失的性格而动手打过她。
“你必须尽快到沃尔特那儿量身定做几件像样的骑马服，”碧说道，“就照你现在这身的尺寸去做，免得你大老远再进城去量尺寸。”
“这马裤可不是沃尔特那儿做得了的，”西蒙懒散地瞧了瞧这套衣服说道，“是戈尔和鲍恩家做的。沃尔特这辈子都做不出一条这么好的马裤。”
他懒洋洋地靠在门墙上，心情放松，摆出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眼睛先是缓缓地从博莱特的靴子一直打量到他的衬衫，然后饶有兴致地逗留在博莱特的脸上。
“好了，”他从墙边站直身板，平易近人地说道，“我们去看看马儿吧。”
“不是在下棋，”博莱特暗想，“不不不，根本不是在下棋，而是更像打牌赌博。”
“下午先带你看看马厩，”碧说道，“喝了午茶再去看看骒马。”
说完，她一手挽着博莱特，另一手挽着西蒙，像是一队老友一般往马厩方向挺近。埃莉诺和孪生姐妹则跟在后头。
“格雷格一直盼着要见你呢，”碧说道，“当然，他嘴上不这么说。脸上也从来没有表现出来。可你要相信我，他心里是兴奋得很呢。”
虽然某天下午博莱特曾在橘园听说过老马尔帕斯的消息，可他还是明知故问：“老马尔帕斯先生近来可好？”
“他眼睛散光得厉害，”碧回答，“这么说吧，他跟我说话时，眼睛就没对正过我。他不喜欢听凭女人颐指气使。所以在我接管庄园的半年之后，他就退休了，然后我们就雇了格雷格。马尔帕斯是个厌世者，还厌恶女人，可当然啦，也还是有些优点的。好在他还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没有妨碍到马厩的经营。他走了以后，饲料方面的支出显著下滑。本地人都喜欢格雷格，因为他会直接从农民手里购进草料，省去了承包商一环。我也觉得，总的说来他要比马尔帕斯强。他挺擅长调教劣马的，经常能够点石成金。在治马病方面也颇有造诣。”
为什么他就是放松不下来？碧心里思量着，因为她挽着博莱特的手指感觉到他的手臂僵硬紧绷。开始的难关都已经过了啊，可为什么就是放松不下来呢？
博莱特也感觉到碧的手指紧紧地挽着他的前臂，他以前从未接触过女人的手。心里不由得再度涌起方才碧牵着他的手去接受麦卡伦采访时，那股难以名状的波澜。
可当他一看到马厩，什么情感和道德上的问题统统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看到拉特切兹庄园马厩时的反应像极了商贸水手第一次见到英国皇家舰队。表面上有些轻蔑，实际上心里已是波涛澎湃，就像礼物还未拆封时的那一份期待难耐。只有看到隔间里有几个马头好奇地张望出来，他才相信这地方确实是一处马厩。他以前曾见识过高档玩具店里的玩具模型，而眼前这一切几乎是那里的翻版。他从前老是认为，那些色彩艳丽的小玩意儿连同盆里的假花仅仅只是为了孩子们的喜好而制作的。可没想到，那些玩具显然都是依照实物打造出来的，这不禁让他惊喜不已。
就连以前在观光马场的经历也没让他做足心理准备。以前那个观光马场也漆得花里胡哨的，可那儿好歹有一种不拘小节的粗犷传统，从来不会像这样把中间的草地修剪得像是四四方方的绿色毛毯一般，四周的边边角角齐齐整整，好似卷起来就能带走一样。曾经那个观光马场只会让你联想到泥泞坑洼的草场、臭气熏天的马粪，浓烈的汗水味儿以及马儿身上疯狂肆虐的苍蝇。
院子左手边入口有个小楼，里面放着各式马具。想必靠在房门的那个马夫就是格雷格了。跟其他以马营生的人相比，格雷格身上也有一种令人无法恭维的气质，而且算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样，也有马夫那种不显老的特性。他约莫有五十来岁，可硬要说他只有三十五也算不上言过其实。
格雷格往前迈了两步，等着大家伙儿靠近他。这两步已经算是他出于好意做出的勉强让步了，等着他们靠过来的举动更加强调了他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迎接博莱特一行的事实。在碧向他一一引见家庭成员的时候，格雷格清澈的蓝眸子迅速往博莱特身上扫了个遍，只是表现得尚且规矩礼貌。他老掉牙地说了些欢迎的话，然后结结实实地同博莱特握了手。
“我听说你在美国也骑马。”他说道。
“只骑那些个西部马，”博莱特说道，“也就是干活儿的马。”
“哦，这些也能干活。”格雷格边说边脑袋往马厩隔间撇了撇。语气里不容半点儿质疑。仿佛他已经体悟到，这儿光鲜亮丽的外表把博莱特给迷惑住了。接着，他的目光又移到博莱特身后的埃莉诺身上，问道：“埃莉诺小姐，你看那马具房里还有谁啊？”
话音刚落，有个小孩儿的身影从马具房里闪了出来，像是自觉地回答格雷格的问题似的。这个身影挪步的样子显得十分不情愿，似乎不太确定大家是否会欢迎自己。虽说换了身衣服，博莱特还是认出来这人正是那个在克莱尔庄园门口，骑着石狮子耀武扬威的小孩儿。他现在的这身装束，虽然比起那件豹皮行头，少了几分惊世骇俗，可也远谈不上中规中矩。只见他穿着的那件条纹运动衫紧紧地贴在他蝌蚪般的小身板上；腿上的马裤大得必须挽在瘦骨嶙峋的膝盖上；脑袋上戴着一顶头盔，后脑勺还能望见头盔的衬底；脚蹬一双脏兮兮的红色软帮鞋。
“托尼！”埃莉诺气不打一处来地叫喊道，“你跑这儿干吗？”
“我来这儿骑马啊。”托尼一面回答，一面眼睛像只蜥蜴似的在人群中瞟来瞟去。
“可今天不是你练骑马的日子啊。”
“不是吗，埃莉诺？我还以为是的哩！”
“你很清楚周二不是你练骑马的日子。”
“我还以为今天星期三哩！”
“托尼，你净会满嘴跑火车，”埃莉诺不动声色地说道，“你清楚得很，今天不是星期三。你不就是看到我搭了个陌生人回家，想过来一探究竟吗？”
“埃莉诺！”碧小声嘟囔了一句，似乎暗示她不要这么凶巴巴的。
“你不知道他，”埃莉诺用一种近乎事不关己的语气说道，“这家伙的好奇心简直跟疯子差不多。除了好管闲事，别无所长。”
“今天就让他骑会儿吧，明天就不用管他了嘛。”西蒙一边说一边嫌恶地瞟了这熊孩子一眼。
“他可不能把这儿当自家厨房，想什么时候骑就什么时候骑！”埃莉诺坚决地说，“此外，我说过要是他再打扮成这样，我是一定不会带他出去骑马的。我早就跟你说过，要你买双靴子的，托尼！”
托尼黑色的眼眸不再像蜥蜴一样打转，转而像只可怜虫一样说道：“谁叫我爸爸买不起靴子嘛！”他这稚嫩的声音立马高了八度，纵然铁石心肠也不免心生怜悯。
“你爸爸一年赚一万两千英镑，还不用交所得税哩！”埃莉诺轻快地打断他。
“内尔，如果你今天教他了，”碧从中说和道，“明天就能腾出时间帮我的忙了，恐怕半个村子里的人都会过来瞧博莱特的呢！”就在埃莉诺犹豫不决的时候，她又接着说，“反正他都过来了，你就对付对付得了吧！”
“而且，就算他明天来，也还会穿这双破鞋的。”西蒙故意拉长语气接腔道。
“印第安骑手就穿这种软帮鞋啊，”托尼不紧不慢地为自己开脱，“他们就骑得很好啊。”
“要是你那个‘穷困潦倒’的老爸看到你穿着这双破鞋出入赛场的话，我想他是高兴不起来的。你必须弄双靴子。而且托尼，你给我听好了，就算是我今天下午允许你骑马了，你也别以为往后还能这么任性！”
“哦，不会的，埃莉诺。”
“要是你再不按规定的时间来，你就乖乖给我回家去，别再想骑马了！”
“好的，埃莉诺。”说完，他又故态复萌，眼睛像只蜥蜴一样蹿上蹿下。
“好了。去让亚瑟帮你把‘土豆’的马鞍上好。”
“遵命！埃莉诺。”
“别光顾着扯淡，你得在旁边看着。”埃莉诺边说边看着他离开。
“那个破头盔是干吗用的？”西蒙问道。
“他头骨十分脆弱，需要保护。这可是他的原话。我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弄来那么大的头盔。我看十有八九是从马戏团弄来的。就冲着他对印第安文化的痴迷，脑袋上没戴头巾、没插羽毛就该让我谢天谢地的了。”
“等着瞧，总有一天他会戴的。”西蒙话里带刺地说道。
“哦，好吧，我想，我得去给‘巴斯特’套马鞍了。很遗憾我失陪了，博莱特，”她朝着博莱特莞尔一笑，“没准儿也是件好事。他要骑的那匹马儿啊，都在马厩里待了一天了，早点儿出来总比明天再出来要精神许多。再说也用不着三个人陪你逛吧。等喝了下午茶，我再跟你去围场转转！”
<hr/>
[1]　英文Travesty，意为“拙劣粗制的仿品”。

14
博莱特本来还在犯愁，以后该如何屈就自己，来伺候这个花里胡哨得有些不伦不类的马厩；可在他看过第四和第五个隔间之后，这个想法顿时无疾而终，被他忘得一干二净。他原以为这儿的马儿都是养尊处优的宠儿，可事实并非如此。这儿各色马匹，不论纯种的也好，杂种的也罢，矮脚马也好，小型马也罢，各个身上油光锃亮；凭他多年的经验来看，这无疑是优越的食宿环境以及马夫辛勤洗刷的共同结果，绝不是在温暖的马厩里娇生惯养所能培育出来的。马儿身上唯一的装饰是各色锦标缎带，有红的，有蓝的，也有黄的；用这些来装点马房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起初是碧在向他介绍，格雷格在旁补充。可因为在场的四人都懂马，免不了对每一匹马都七嘴八舌地来个品头论足，很快气氛就少了些先头的生分，成为一种愉快友善的众人谈。博莱特也开始意识到，碧总是有意无意地让西蒙多说些话。现在西蒙已经取代了碧，成为新一轮的讲解员，只听他问道：“这匹被淘汰的赛马经过埃莉诺的精心调教，已经成了个拉车的好材料。你还记得老‘托拉’吗？这是它跟‘冷钢’的儿子。”碧显然是故意把自己的话语权交给了西蒙。
孪生姐妹早就没了兴趣，不知跑哪里玩去了。露丝是因为本来就不喜欢马，简则是因为对这儿的一切太过熟悉了，打心里还不习惯这里的一切将来要由一个她不认识的人来打理。格雷格天生就沉默寡言，慢慢跟着碧退居幕后。因此，整个局面立马让西蒙掌控了；就剩下他和博莱特两人面对着面。
西蒙表现得满不在乎。好像这又是一个稀松平常的下午，而博莱特只是另一个普通的访客一样——只不过是一个享有特权又对马颇有一番见解的客人罢了，当然得对他有所礼遇。博莱特一边听着西蒙口若悬河地跟他讲马的血统、身体构造、性情特征以及发展前景，一边时不时地插上一两句独到的见解，还会偶尔注视着他冷静而又心如止水的侧影，兀自思索。“这马儿将来会有出息的。”冷冷的声音会这么说道，然后他会用心若止水的眼睛看一眼那马儿，哪怕天塌下来也毫不在乎。他还说了些类似“这马儿真俊，不是吗”或者“这匹马真的很棒：整个冬天都陪着我狩猎；今年夏天我还准备骑着它在草场打猎。只是碧姑姑生怕我们把草场给糟践坏了，没有同意”类似的话。
碧翠会偶尔搭上一两句，然后也不插嘴了。
多年以来，碧一直苦心经营着拉特切兹庄园，而阿什比家的三个年轻人则依照各自喜好，分管着不同的事项。埃莉诺主管乘用马和狩猎用的马，西蒙则打理着打猎用的马和跳跃障碍的马，碧则负责骒马和设得兰矮种马。比尔在世时，拉特切兹的主业仅仅只是育马配种，乘用马和打猎用的马仅供家庭娱乐所需。如果偶尔撞上一匹极好的良驹，碧——这个比她哥哥更懂马的女人——会专程从伦敦赶来，在庄园里悉心驯服马儿，再代哥哥把成果展示一番。这就成了拉特切兹庄园极佳的宣传广告；育马配种没让拉特切兹声名远播，反倒是一次又一次的展示会让它声名大噪，也让人们对庄园的名字谙熟于心，产生了广告的价值。如今，在碧的监管下，阿什比家的年轻人已经把这座马厩从过去育马配种的单一功能里解放了出来，改造成为一个盈利颇丰的产业。
“盖茨先生问可不可以跟您说几句话，先生。”一个马夫问格雷格说。格雷格道了声歉，扭头回马具房去了。
“四柱”从自己的隔间里踱了出来，先冷冷地打量了博莱特一会儿，然后顽皮地用鼻子拱了拱他。
“它一直都是简的马吗？”博莱特问道。
“不，”碧回答说，“它是在西蒙十四岁生日时买过来的。可西蒙长得太快，过了大约一年，这马就不适合他了。简打从四岁起就嚷着要骑‘真正的’马儿，不想骑设得兰矮种马。因此她就名正言顺地继承了这匹马。只怕这匹马的脾气都让简折腾没了，但是它和简倒挺投缘的。”
这时，格雷格回来说盖茨想见的是碧翠丝小姐，想跟她聊一聊围栅栏的事。
“好，我这就过去。”碧回答道。
等到盖茨一走，碧就说道：“他其实是想见见博莱特，可我偏要让他明天和村子里其他的人一块儿见。盖茨这人凑热闹都喜欢争个先。总喜欢投机倒把。如果你们两个要去试马的话，记得回来喝下午茶。天黑之前我还想带博莱特去跑马场转转。”
“你记得这个盖茨吗？”西蒙边问边打开了另一个隔间的门。
“不记得了。”
“他是威舍尔农场的佃户。”
“维德勒先生别来无恙？”
“他去世了。盖茨跟他的女儿结了婚，在布雷斯对面继承了一个小农场。”
方才西蒙已经打出了要用到的牌。博莱特则看了看西蒙，想瞧出点儿端倪，可西蒙整个人的心思似乎都放在了刚刚牵出来的马儿身上。
“最后三个隔间里的马儿都是新购置过来的，都是在展马会上一眼相中的。这匹算是其中的佼佼者。它今年四岁了，是‘海伍德’和骒马‘咆哮’的儿子，名字叫‘缇伯’。”
“缇伯”通身油黑，不带一丝杂色。头冠两边各有一个白色的星状图案和一个白环。它几乎是博莱特这辈子所见过最英俊的马儿。它气度不凡地踱出自己的隔间，样子带着些通人情的屈尊俯就，好像知道它英俊的模样会招人赞赏似的。博莱特一边打量着它，一边暗想，这马儿身上有股奇怪的忸怩作态。只见它前脚并拢而立，也许这只是它独有的站姿吧。总之，不论怎么看，这种姿势多少跟它那自信满满、若有所思的目光不相匹配。
“很难从中挑刺儿，对吧？”西蒙问道。
博莱特虽然对马的体态赞赏有加，可还是弄不清楚这马儿究竟为什么要故意摆出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它的头是所有我见过的马匹当中最漂亮的了，”西蒙继续说，“再瞧瞧它这副身子骨！”他一边说一边牵着马转了一圈，“步态也十分优美，对吧？”
博莱特无声地看着这匹马，心里既赞赏有加，又十分疑惑。
“怎么样？”西蒙等着听博莱特的意见。
“多么自命不凡啊！”
西蒙笑了。
“是啊，我也觉得是。可它这种自负也不是没有理由。”
“可不是嘛，它的模样是多么俊逸啊！”
“可不止是它的长相呢！骑起来也是棒极了。普天之下，还没有它逾越不了的障碍呢！”
博莱特凑了过去，友好地做了个表示。“缇伯”也接受了他的动作，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样子像是在回馈，又有些提不起兴趣。
“它该有一副好嗓音吧。”博莱特说道。
“好嗓音？”西蒙有些不解，“噢，我明白了。毕竟它是有些‘自命不凡’。”他又另眼瞧了一下这马儿，然后说道，“我猜它自我感觉相当良好。我以前还没注意到这点。对了，你想骑上去看看吗？”
“当然想啦。”
“它今天都没出去过呢，本该带它遛遛的。”他叫来一个马夫，“亚瑟，帮我给‘缇伯’上马鞍。”
“好的，先生。要套双马勒吗？”
“不必了，用个马嚼子就行。”马夫一走，西蒙又对博莱特说道，“它的嘴就像手套一样舒服哩！”
博莱特有些好奇，不知道这马儿会不会心甘情愿地任由一个西部牛仔的粗手往它柔嫩的嘴上套缰绳，继而听凭他的使唤。
趁着给“缇伯”套马鞍的空隙，他们又顺道看了看另外两匹新购置的马儿。其中一匹是长背的枣色骒马，头型和四肢长得都很协调（“两头好，中间也不会差。”这是西蒙的原话），名字叫“斯卡帕”；而那匹叫作“谢弗龙”的则是一匹浑身锃亮的栗色马，品质俱佳，只是眼神略显紧张。
“你骑哪一匹？”博莱特看着西蒙将“谢弗龙”牵回隔间时问道。
西蒙插好了门闩，转身面对博莱特说道：“我还以为你想先自己一个人转转呢。”博莱特被这份出乎意料的幸运弄得一时语塞。于是西蒙继续说：“别让它兴奋过了头，要不然它口渴了之后又会挣脱逃跑的。”
“不会的，我会带着它乖乖回来的。”博莱特说完就伸腿跨上了马，这还是他第一次骑英国的马。
他从亚瑟拿来的两根马鞭里选了一个，然后掉转马头往院子里头骑了过去。
“你去哪儿呢？”西蒙有些诧异地问道。
“我想往草地那头去。”博莱特回答，心里觉得西蒙好像是明知故问一样。
院子西北角有一条通向草场的捷径，如果那儿的门已经关上了的话，西蒙应该会提前跟他说。如果没有关的话，西蒙心里只怕又要犯嘀咕了。
“你选的那根鞭子在关门的时候可不好使，”西蒙淡淡地说道，“难不成你想跳过所有的障碍物？”那语气分明在指责他是个有欠思量的牛仔。
“我会关好门的。”博莱特用同一种口吻回敬道。
说完他就领着缇伯往院子的角落里走。
“它花花肠子不少，你可得留神哟。”西蒙叮咛道。
“我会留好神的。”博莱特回答道。然后骑着马往里边的门走去，亚瑟正在那儿等着给他开门。
亚瑟冲他咧嘴而笑，友好而又赞叹道：“这匹马可‘刁’着哩，先生！”
他往右转到了一条小道上，心里思量着这个方才十分地道的英式形容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好久都没听过有人说某个东西“刁”了。“刁”在英国意味着“伶俐”。可在美国就不是这个意思了，还有些不太中听的意义，比如聪明中带着些狡黠啦，等等。
的确，“缇伯”算得上一匹“刁”马。
马儿气定神闲地漫步在小径上，路边绿油油的草地里点缀着紫罗兰花。它的耳朵竖得笔直，等着去前面的草地里撒欢儿。当他们来到另一头的栅栏门前，这马儿居然微微一跃，想要一步跳过去。“不行。”博莱特拽了下缰绳，它立马就老实了。有人留了门，可因为上面工整地漆了四个大字——随手关门，所以博莱特调整了一下马儿的位置，然后关好了门。“缇伯”心里很清楚门的位置以及门的用途，就像牛仔的矮种马对骑手的绳索也了然于胸一样，可对博莱特来说，他还是头一回接触这么一匹易于操控而又心思缜密的马儿。哪怕是骑手手或脚的微微一动，“缇伯”都能立马心领神会，二话不说地服从指示，它的这种自信对博莱特来说也是一种全新体验。博莱特又惊又喜，急不可耐地试验着新的指令。而不管“缇伯”是在草地前还是在草地里，都能应付自如、温顺驯服地驰骋奔腾。
“你真是太棒了！”博莱特低声说道。
“缇伯”似乎听懂了似的颤了颤耳朵。
“就像是个奇迹！”他一边说，一边夹紧膝盖，往草原纵马而去。“缇伯”开始慢跑，朝着天边一簇簇金雀花和杜松的灌木丛奔去。
这就是骑着一匹英国骏马纵横奔腾的体验了，他心想。这种默契、这种人马合一的感觉，根本无须费劲，简直就是一场魔法！
茂密美丽的草原在他们脚下飞驰而过，马蹄所经之处竟奇怪地没有扬起一星半点儿的尘土。似乎连马蹄声都成了“英国，英国，英国”一样，像是轻柔的鼓点。
“我不在乎了，”他对自己说，“我什么都不在乎了。我是个罪犯也好，是个人渣也罢，总归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一切都值了！老天哪，实在是太值当了！哪怕我明天就要死，也毫不遗憾！”
他们就这么一路奔驰到了草原的顶端，面前是两道灌木丛，粗糙地形成了一条大约五十码的天然通道，蜿蜿蜒蜒地通往山顶。亚历克·洛丁忘记告诉他这条小道，地图上也没有标注出来。可就算是英国地形测量局，恐怕也难以精确到这个杜松的灌木丛吧。他勒了马，停下来开始思考。可“缇伯”却没心思考虑，毕竟它对这片灌木丛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好吧，”博莱特说道，“就让我看看你有什么能耐吧。”索性信马由缰任它自己走。
博莱特从前也骑过快马，经验还不少。他骑过擅短跑的马儿，还赢过奖金。他还曾以喷气机似的速度狂奔过。如果只是速度快，他倒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奇就奇在这马儿竟能不动声色地持续加速，就好像是游乐园里的旋转马，全由机械操控一般。
柔和的空气轻轻拂过他的面庞，掠过他的耳畔，阳光下的草儿伴着马革和金雀花的味道扑鼻而来。飞奔的马蹄声似乎也在说：“谁在乎！谁在乎！谁还在乎呢！”博莱特的血管里血液躁动，似乎也在附和：“不在乎！不在乎！再也不在乎啦！”
哪怕他明天就要死，他也无怨无悔了。
眼看要到路的尽头，“缇伯”自己停了下来。可博莱特的直觉是不会让马儿自作主张的，因此他驾着马儿朝绿茵长廊的南端继续行进，先是一阵小跑，后来索性慢慢溜达起来，“缇伯”也是二话不说地服从了。
“老弟，”博莱特用手轻抚着“缇伯”黝黑发亮的颈背，疼爱地说道，“英格兰的马儿都像你这样吗？或者说你是特别的那一个？”
“缇伯”低下头享受这份爱抚，仍旧是一副舍我其谁的神情。
他们就这么回到了南边高低起伏的树篱前，博莱特的注意力和兴趣都让脚下乡村山野的景色给吸引住了。他这会儿不仅是自上而下地俯视，而且还是从北向南看——而不是平常看地图时自南向北的视角——因此对克莱尔庄园的熟识程度又加深了一层。此时此刻，地图上的画面一览无余、精确无误地映入了他的眼帘。
他脚下稍左一点儿就是拉特切兹深红色的房顶，方方正正地坐落在牧场中央。再往左边是教堂，屹立在小山包上；教堂左边则是克莱尔村落，油绿色的树林掩映着密集的屋顶。过了村子，地势渐渐走高，直到南边有个小山谷，那里耸立着克莱尔庄园，里面有个长长的白房子，后边的山坡挡住了从英吉利海峡吹来的西南风。
他的正对面还有个矮矮的小山坡，只是比他这儿坡度稍缓些，也不及这里刺激有趣，人们管它叫“坦壁”。那是一处开放延伸的牧区，半道上有个老式的采石场。以前那里还有十棵山毛榉，山坡因此而得了名，可现在只剩七棵了。这些树勉强还是装点了南面的山谷，让人不禁心情愉悦。
他从地图上了解到，从坦壁延伸出一条一个半英里的缓坡，尽头处有个悬崖。帕特里克·阿什比当年就是在这个悬崖上，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山谷缓坡的对面，克莱尔庄园若隐若现，再走一两个英里的样子就来到了韦斯托弗的近郊。克莱尔庄园与坦壁之间有一条低洼的小径，一直延伸至海岸。那正是帕特里克·阿什比八年前走的路。
他突然觉得，这个他用来谋一己私利的悲剧再真实不过地重现在他的眼前。这种真实感甚至比住在帕特里克的房间里更加强烈。毕竟在家里，不仅要注意有关帕特里克的方方面面，还要留心其他更为现实、更加活灵活现的人情世故。他一面要应付人际交往，一面又要平衡自己的需求，每时每刻不得不如履薄冰。如今独自纵马在这离离旷野，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从未体验过的真实感。就在山谷对面的那条蜿蜒小道上，一个男孩就此一去不复还，他一定是有满心的辛酸苦楚，所以绿意盎然的家国美景在他眼里才会一文不值。这个男孩拥有像“缇伯”这样的骏马，也有亲人挚友，还有个温暖的家，可已然生无眷恋。
一辈子孑然一人的博莱特第一次切身地为别人的悲剧而黯然神伤。记得当初洛丁在酒吧里跟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他还满脸不屑，觉得故事里的男孩拥有那么多，居然还走不出那点儿阴霾，真是个可怜虫。之后，等洛丁带着帕特里克的照片来皇家植物园找他看时，他才奇怪地产生了一种认同似的亲切感。
“这就是帕特里克·阿什比了。他当时还只有十一岁。”洛丁舒舒服服地把脚撂在植物园的栏杆上，一边说一边递给他照片。那还是一张用布朗宁2A型照相机拍的快照，当时的博莱特只是出于好奇才接过照片，并不急于更多地了解他的意图。
此刻，帕特里克·阿什比在他的脑海中已不再是个“可怜虫”了，而是成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招人喜欢、有血有肉的人。如果可能的话，博莱特甚至觉得，帕特里克一定跟他很合拍。过去，他曾对帕特里克抱有成见，现在却无时无刻不在拥护着他了。
不过，直到此刻俯视着拉特切兹的时候，他才真正为帕特里克的悲剧而感到伤心万分。
这时，山谷悠悠然传来“叮——叮——”的声音；博莱特的目光从坦壁转向山脚下的村落。原来是铁匠铺里传来的声音。它就位于村子西边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在地图上，它不过是路边上一个渺小的黑色方格；可眼前却成了一个带黑烟囱的小楼，里面还传来铁匠用锤子敲打出来的绝妙音乐。
整个场景像极了他一年级学法语时，课文里的插画——“铁匠屋”。要是再加上一个从教堂里走出的神父以及一个骑着单车，在铁匠屋和村子之间来回穿梭的邮递员就更完美啦。
博莱特从马背上滑了下来，习惯性地如同数小时前备鞍一样，把马的腹带放松。然后，他背对着金雀花和杜松子，席地而坐，将英格兰乡村这一片大好美景尽收眼底。

15
偌大的云团在天空飘荡，阳光时而在云层中摇曳生姿，时而在地面穿行而过。也不知有几丝几缕的微风，在杜松子中吹拂穿梭，轻柔地把草地吹得摇摇晃晃。“缇伯”隔着马嚼子，一边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一边拨弄着脚下的青草，神态傲慢，又带有一丝试探。博莱特尽情沐浴着眼前这令人目眩情迷的美景，所有烦忧，所有思考，都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可突然，“缇伯”敏捷地昂起了自己的脑袋，博莱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只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好似在唱圣歌，韵律悠扬：
别回头，
也莫动，
闭上眼，
猜是谁？
这声音略带着些伦敦腔，充满了顽皮淘气的意味。
就像每一个被这样捉弄的人一样，博莱特自然也没有遵照她的指示。于是，他回头一望，看见个十六七岁的女孩面庞。她个头高大，体态丰满，长着赤褐色的头发和圆鼓鼓的蓝眼睛。这双眼睛十分特别，时而热切活络，时而又睡眼惺忪。在与博莱特四目相对时，她差点没把眼珠子给瞪了出来。
“噢！”女孩几乎惊声尖叫起来，“我还以为你是西蒙呢。可你不是！”
“对，我不是。”博莱特边回答边准备站起身来。
可还没等他起身，她就一屁股坐到了他旁边的草地上。
“天哪，你还真吓了我一跳。我敢打赌我知道你是谁。你就是西蒙那个失踪已久的哥哥，对吧？错不了的。你跟西蒙长得太像了。肯定是他哥哥了，对吧？”
博莱特说是的。
“你甚至跟他穿着同一身骑马服呢！”
博莱特回答说这就是西蒙的衣服。“你认识西蒙？”
“我当然知道西蒙啦。我叫希拉·帕斯洛。是克莱尔庄园的寄宿生。”
“哦。”
原来是埃莉诺说的那所专给“开小差的人”办的学校，也就是那个没人逼你去背乘法口诀表的地方。
“我绞尽脑汁想跟西蒙谈场恋爱，可实在是不容易哩！”
博莱特一时不知如何回应，可她似乎也不需要什么口头上的勉励。
“在克莱尔学校，我必须给生活找点乐子。你都想象不出那儿有多无聊呢！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呢！简直什么都没有，我的意思是说，你什么都不能做，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有次我索性脱光了所有衣服闯进了塞德里克的办公室——就是我们校长的办公室啦。他不喜欢我们称他校长，可他实在就是嘛！我就这么一丝不挂地进了他办公室，你猜怎么着，他居然冲我说：‘亲爱的希拉，你有没有考虑过要减减肥了？’就这么看着我，抛出一句这样的话，接着又去读他那本《名人录》了。在克莱尔，如果你父亲的名字没有上《名人录》，你根本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哦，其实有你母亲的名字也成。反正我爸爸就没有上《名人录》，可他好歹是个百万富翁啊，这还抵不过一个所谓的名人？‘百万富翁’也是个叫得响亮的头衔啊，不是吗？”
博莱特搪塞地表示赞同。
“有好几次，我向西蒙炫耀我爸爸的百万家财，你也知道，他十分看中投资，我希望这能增添我对他的吸引力。但他却是一个可怕的势利鬼，你说是不是？”
“是吗？”
“你难道不知道？”
“我今天才见着他。”
“哦，这是当然的啦，你才刚回来嘛！想必你也是十分兴奋的。当然，我能理解西蒙为什么没有表现得喜出望外。现在你有机会把他一脚踢开，重夺财产，一定是兴奋坏了吧。”
博莱特心里疑惑，这姑娘是不是也在试探、捉弄他？
“既然你夺了他的财产，我就有更多机会跟他在一起了。走着瞧吧，我会给他来个出其不意的。本来我看到‘缇伯’，还以为是他来了，想给他打个伏击呢。他经常到这儿来，因为这是他最喜欢的跑马地。他厌恶坦壁。”她下巴冲着山谷对面抬了抬，“这是个能逮到他一个人独处的好地方。所以我斗胆来这儿找他，接着就看到了这匹黑马，还以为给他来了个冷不防呢。可没想到是你。”
“我很遗憾。”博莱特语气温和。
她若有所思地又打量了他一番。
“我想，如果我把谈恋爱的对象换成了你，只怕也不太好吧？”她问道。
“恐怕不行。”
“是因为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还是因为咱俩合不来？”
“很遗憾，我看是咱俩不合拍。”
“是的，我看也是，”她附和道，“你有一张教士般的脸。说来也好笑，你长得确实像西蒙，可气质迥异。西蒙可不是什么教士；那边威舍尔农场盖茨家的女孩会告诉你这点的。我也照着那盖茨家的女孩打扮自己，可就是没用。她就像是一朵绽放盛开的牡丹花，结结实实地把西蒙给迷住了。”
眼前这女孩红唇娇润，丰满的胸脯把衣服上的纽扣撑得鼓鼓囊囊，博莱特看在眼里，心里忖度，她其实也像是一朵绽放的牡丹，只不过此刻十分伤心落寞、失望寂寥罢了。
“西蒙知道你喜欢他吗？”博莱特问。
“喜欢他？我才不喜欢他呢。我根本就不喜欢他。我只是想找他谈个恋爱，找点儿乐子打发打发时间罢了，直到最后离开这无聊透顶的地方。”
“要是你做什么事都这么随心所欲，为什么现在不离开这地方呢？”博莱特有理有据地问道。
“好吧，我可不想让别人觉得我是个傻瓜。我原本是在一所修道院上学，把那地方搅了个天翻地覆，所以那儿的人把我给撵了出来，然后就送到了这儿。本来啊，我以为自己在这地方还能过得下去，毕竟这儿用不着上课，没有日程表，也没有什么规章制度。可我万万没想到，这儿竟是如此无聊。简直无聊到能让我哭出来！”
“在克莱尔庄园，就没有一个能取代西蒙的人吗？我的意思是说，就没有一个更加——更加随和的人了吗？”
“没有，我起初也曾考察过他们。他们人虽聪明，可头发都乱糟糟的，瘦得皮包骨。你哪里见过一门心思只会学习的家伙会去打理头发呢？有些恶心的家伙可能愿意将就，可我不是这种人。我喜欢相貌俊朗整洁的。你必须承认，西蒙就长得很帅。从前修道院里有个长得还不错的花匠，可就是没有西蒙那种秒杀一切的可爱相貌。”
“就连那个英俊的花匠也没能把你留在修道院吗？”
“嘿，不是的，他们把他炒鱿鱼了。比起把我开除、等着我捅娄子来说，这算是简单得多啦。可他们不论说什么都要把我开除，所以本来可怜的阿尔伯特用不着卷铺盖走人的。他打理起花花草草可要比跟女孩子打交道在行多了。可当然了，他们也没想到这一层。我猜你是不愿意在西蒙面前帮我说好话的吧？我费尽了千辛万苦，一心想接近西蒙，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想想还真是可惜。”
“千辛万苦？”
“你该不会以为，我把那么多时间都花在学习如何驾驭这些可怕的四足动物身上，仅仅只是出于好玩？而且，还要忍受他妹妹的冷眼。噢，我忘了！她也是你的妹妹啊，不是吗？可你离家太久，恐怕都不像一般的男孩看待自己妹妹那样看待埃莉诺了吧？”
“当然不一样。”博莱特说道。可她根本没在听。
“我猜你小时候刚会爬的时候就会骑马了吧。所以，你根本就不知道，骑在一座无形的大山上，颠颠簸簸的感受。它离地那么高，上头还没有一个抓手的地方。西蒙骑马倒还看着轻松。你站在地上看马的时候，觉得它温顺驯服，腰身狭窄，自忖骑上去也能像骑自行车一样得心应手。可等你骑在上面的时候，你才发现马背简直宽得离谱，原先你对它的印象瞬时崩塌。于是，你就这么坐在上头任它横冲直撞，自己的双腿前后乱摆，根本不像西蒙那样稳稳当当。在这之后，你就起了水泡，好几个星期都不能坐在浴缸里洗澡了。咦，你笑起来倒不像个教士了。”
博莱特建议说，肯定还有更好的办法来吸引心仪对象的注意，不必投其所好，在他已经做到极致的领域中为难自己。
“噢，我倒不是想这样吸引他。这不过是给了我个理由，能够在马厩这边转悠罢了。他那——你妹妹是绝不会让人在这里没事闲逛的。”
他心想，这个改口听着还不赖。
他如今有了三个妹妹，至少有两个对他是认同的。当然，他需要再接再厉，进一步了解她们。
“恐怕我得走了。”话音刚落，他站起身来，给“缇伯”套好了缰绳。
“你要是不着急走就好了，”她一边看着他勒紧了马的腹带，一边说道，“自打来到克莱尔，你还是跟我聊得最投机的人。可惜你对女人好像并没有兴趣，不然，你大可横刀夺爱，斩断西蒙和盖茨家那个女孩之间的交往，这样我的机会就大了。对了，你认识盖茨家那女孩吗？”
“不认识。”博莱特说着就跨上了马。
“好吧，你真应该去看看她。是个大美人哩！”
“好。”博莱特回答。
“既然你已经回来了，我想以后还会在马厩里遇见你的。”
“我想也是。”
“你不会介意代你妹妹给我上一节课吧？”
“恐怕不行。这不是我该管的事儿。”
“哦，那好吧，”她放弃了，“你骑在这马身上还挺威风凛凛的。我猜它的背也一定很宽阔吧。它们都是这番模样。真是个阴谋。”
“再会啦。”博莱特说。
“知道吗，我还不晓得你的名字呢。当然，有人跟我说过，可我忘啦。是叫什么来着的？”
“帕特里克。”
他嘴上说着这些，思绪早已飘回到山谷对面，几乎立马就把帕斯洛小姐给忘了。就这样，他骑着“缇伯”，一路沿着草坡往下慢跑，到了差不多与拉特切兹等高的地方才慢下了脚步。在他下头，有一条绿色的小径直穿跑马场，一直延伸到房门前的碎石小道。简今天早上就是从这条路到前门来的；当时简看到他时，还犹豫着不知所措。通往小道的栅门开着，两边是坚固的栅栏。博莱特骑马下了一段陡坡，瞧见前方坡势渐缓，才让“缇伯”又慢跑了一阵。前方是一条松软的绿色跑道，他实在不愿意停下来去关栅门，糟蹋了他那纵马驰骋的好兴致。
就在他们越过白色栅栏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博莱特没有坐稳，他的左腿感觉慢了半拍。好在多年的骑马经验让他的身体反应快过了意识思维。只见“缇伯”出人意料地猛一转弯，左边的栅栏朝马鞍磨了过来，那可是他原来放脚的地方，差一点他这条腿就要报废了。好在他到底还能不假思索地抬起左腿，避开了这近在咫尺的祸事。
等“缇伯”走过栅栏，他才重新坐定在马鞍上，然后勒了勒马。“缇伯”也顺从地停了下来。
“真悬啊！”博莱特气喘吁吁地说道。他低头看了看“缇伯”，它正一脸无辜而又娴静端庄地站在跑道中央呢。
“你这个阴险的家伙。”博莱特嘴上骂着，心里又觉得有趣。
“缇伯”仍装着一副正经的模样，可耳朵又警觉地听着博莱特的话。博莱特觉得它是在有意戏弄他呢。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人们会对你下手那么重了。”博莱特说道。他牵着马鼻又往高地走去。“缇伯”仍旧顺从地跟着他的脚步，可显然有些心事重重。等离栅门足够远了之后，博莱特又让它回过头来朝门小跑。他既没有踢马刺，也没有勒缰绳，只是想看看这次“缇伯”又会意欲何为。果不出他所料，“缇伯”不偏不倚，稳稳当当地跑在小道的正中间，就像做过测算似的精准。
“什么？信不过我？”它似乎是在说，“居然以为我是故意的？我如此训练有素，怎么会干出这事儿来？肯定不是我。我刚才不过是在走那条小路时，一时失去了平衡而已。再好的马也难保马失前蹄嘛！”
“好啦，好啦。”博莱特一边想，一边拉了缰绳，让它慢慢走，“你以为自己很聪明，对不对？”他驾着它往小路上走，大声说道，“还有比你聪明好几倍的马儿也试过要把我摔下来呢。老实告诉你，那些把我都给弄下来的马儿可都会让你自惭形秽的呢！”
“缇伯”黑色的耳朵微微一颤，倾听着他说的话，揣度着他的声音和语调，大惑不解。
一群骒马目送着他们经过，纷纷凑到栏杆旁看热闹，虽然事情不大，但好歹也算是它们单调生活中的一丝调剂。小马驹则自得其乐地跑来跑去。可“缇伯”根本不搭理它们。很早的时候，它就失去了对异性的兴趣，现在它整个心思似乎都在琢磨自己聪明一世，怎么就败在这个骑在自己背上的人手下了，更可气的是，这个比自己还要聪明的家伙，居然还说着它听也听不懂的话语。一想到回到马厩里又免不了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它的耳朵又变得躁动不安，总想再打探些动静出来。
博莱特照着早晨简的路线，在房子前头绕来绕去，可就是一个人影也没见着。于是，他径直去了马厩，看到埃莉诺正自己骑着匹马，后头还跟了另一匹。她刚给托尼上完课，把他留在克莱尔庄园了。
她先朝着博莱特打了声招呼，然后似乎有些吃惊地问道：“你是骑着‘缇伯’出去的吗？但愿西蒙提醒过你要小心。”
“是啊，谢谢你。他提醒过我。”
“买这匹马是我的一大失误。”她不无后悔地说道，眼睛看着“缇伯”，和博莱特肩并肩地往院子骑过去。
“这是你买的？”他问。
“是的。西蒙没告诉你吗？”
“他没说。”
“他这是在帮我留脸面。我想，他是不想让你这么快就知道，你还有这么个傻妹妹吧。”她冲他微微一笑，似乎很乐意当他妹妹似的，“它是我在莱瑞奇交易会上买的。就是这匹‘缇伯’害死了老菲利克斯。就是它原来的主人，老菲利克斯·亨斯坦顿。西蒙连这都没告诉过你吗？”
“没有。他只跟我说过它‘花花肠子不少’。”
“老菲利克斯有几匹好马，听说要把这些马卖掉后，我就过去看看能不能挑匹好的。到了莱瑞奇，没有一个人为‘缇伯’出价，可我当时觉得这都是出于成见。我想，他们恐怕是不想买这匹摔死了主人的马儿吧。我当时竟天真到以为买马的交易竟会涉及什么狗屁成见！我真不该自作主张。这也就罢了，可我好歹也应该琢磨清楚，这马卖给我时，怎么就这么便宜？要想啊，它可是体态矫健，血统优良，表现出众的啊。直到几天之后，我们才发现它故态复萌，又把管理员给摔了下去，得亏那根树枝不壮，一下子就给折断了，才不至于叫他摔个头破血流。”
“我明白了。”博莱特说，他现在终于懂了。
“显然，大家都对这事儿心知肚明。菲利克斯被摔死的时候，在场的人都不相信那纯粹只是一场意外。当时正是莱瑞奇庄园聚会，他们在莱瑞奇的树林里发现一处跑马的好地方。那儿视野开阔、适合纵马疾驰，没有多少树。可这‘缇伯’像是发了疯一般，把菲利克斯往一棵橡树上撞了过去，于是他在落地之前就给撞死了。当然，这都是后来听说的。我出价买它的时候，只知道菲利克斯是在打猎时脑袋撞上树枝死了的，心知这种事情自威廉·鲁弗斯[1]那会儿就时常发生了，所以也没在意。”
“有人亲眼目击整件事情的经过吗？”
“没有，我想没有。大家只是纳罕，庄园那么大一片地方，菲利克斯怎会往橡树底下骑马呢？可在‘缇伯’又对管理员山姆故技重施时，大家再也不怀疑这马是劣性难改的了。于是，大家都坐在原地不吭声，眼巴巴地看着这个从克莱尔庄园来的傻姑娘——埃莉诺·阿什比，把这匹劣马给买走了！”
“好歹是匹优雅的劣马，这是不容否认的。”博莱特边说边抚摸马脖。
“的确很漂亮，”埃莉诺补充道，“还是个跳跃障碍的高手。你今天领它跳跃障碍了吗？没有？下次你一定要试试。它跳起来是最安全的，因为它注意力集中，没时间捉弄你。说来也怪，这马看上去也不像是一副不可靠的样子。”她一面说，一面不可置信地瞧着这笔糟糕的买卖。
“是啊。”
她听出了弦外之音，说道：“你似乎还不大相信。”
“好吧，我必须承认，它是我见过的最自负的马儿。”
这评价倒挺新鲜，埃莉诺和西蒙一样，还是头一回这么听说。
“自负？是啊，我看也像。设身处地地想，假如我也是匹马，想到自己居然也有本事杀人，没准也会像它这么自负的呢。它今天有没有捉弄你？”
“在小道入口它猛地抖了一下，仅此而已。”他没有说：它试图借刀杀人，用那块结结实实的木料把我的腿撞个稀烂。这是他和马儿之间的秘密。他跟“缇伯”单独相处，彼此有种似曾相识的默契，似乎都有很多话想跟对方说。
“大多数时间它还是听话的，”埃莉诺说道，“这也正是它要命的地方。我们都骑过它；西蒙骑过，格雷格骑过，亚瑟和我也都骑过，而它只做过两次恶作剧。一次是冲西蒙，另一次是对亚瑟。可当然啦，”她又笑着加了句，“我们总是远远地避开树。”
“要是在沙漠里，它定会是匹万里挑一的好马。因为走上一天都看不见哪怕一座栅栏、一棵树。”
埃莉诺忧郁地看着这匹黑马，博莱特勒了马，好让埃莉诺先进院子。“只怕它又在打什么鬼主意哩！”
博莱特掂来想去，也对她表示赞同。“缇伯”这马的确少见：喜欢故意捉弄人，可又十分聪明狡猾。一招行不通，马上又会去打别的主意。真不是盏省油的灯。
话说至此，想必西蒙也不是盏省油的灯。西蒙让他骑上这匹作恶多端的劣马，居然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它爱耍“花花肠子”。好像杀人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似的，亏他想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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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威廉二世，征服者威廉（威廉一世）的第二个儿子。1087年至1100年在位。

16
碧翠丝·阿什比看着坐在餐桌旁的侄子帕特里克，暗自赞许他的教养。想必这样的场合对他来说异常艰难，可他却依然应付自如，游刃有余。既不笨拙懵懂，也谈不上油滑世故，还是当初第一次在皮姆利科小屋见他时，一副宠辱不惊、恬静安然的样子。这种成熟的品质竟然出现在一个还不到二十一岁的年轻人身上，多少让人有些吃惊。碧一面看着帕特里克·阿什比与牧师交谈，一面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尊贵气质，不像某些沉默寡言的人，天生会显得有些呆板、愚蠢。
西蒙是她手把手拉扯大的，自然，她对西蒙也颇为满意。可这孩子却是自己独立长大的，似乎要更胜一筹。恐怕，这就是所谓的“七岁看老”，余下的成长轨迹都是水到渠成。又或者帕特里克这种优点是与生俱来的，不需要任何额外的指导。他尊崇自己的本心，一路成长，出落成了一个安静典雅、喜怒不形于色的年轻人。
可话说至此，他的脸又像是一副面具，还是一副悲伤的面具。这与西蒙瞬息万变的表情形成了鲜明对比，使人联想起戏剧剧本上，用来装点扉页的那种可变换式的悲喜剧面具。
西蒙今天晚上显得格外高兴，碧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的表现虽好，可正因为这样，碧今天才会毫无保留地愈加疼爱他。西蒙似乎心甘情愿地要放弃一切权利，还表现得如此优雅自然，让她始料未及。她私心里甚至有些内疚，看来以前是小瞧他了。她没想到，一向利己心和占有欲都很强的西蒙，居然会有如此魄力，甘心放弃所有的既得利益。
现在，他们正在给“蜜糖儿”刚生下来的小骒马取名字，原本轻松悠闲的对话渐渐演变成了你争我夺的辩论。南希坚持认为“蜜糖儿”这名字听起来亲昵，不如叫它“小宝宝”。埃莉诺则认为给这样一匹血统纯正的马儿取名“小宝宝”简直是不能再土气了。埃莉诺早上没有因为博莱特的到来而精心打扮，这会儿却穿戴得活色生香。碧也是许久没见到她穿得如此得体，如此漂亮了。埃莉诺属于那种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类型。
“博莱特十分喜欢‘蜜糖儿’。”埃莉诺说道。
“我猜碧在你还没来得及歇口气的时候，就拉着你把马场看了个够吧，”南希说，“博莱特，你觉得这儿怎么样？”
南希也管他叫博莱特，现在只有牧师管他叫帕特里克了。
“我爱上了这儿的一切，”博莱特说，“还碰着了个老友。”
“咦，谁啊？”
“‘雷吉娜’。”
“哦，它呀。可怜的老东西。一定得有二十来岁了！”南希唏嘘道。
“谈不上‘可怜’啦，”西蒙说道，“我们整整一代人的吃的穿的都仰仗着它呢。我们应该给它分点儿好处了。”
“它早就在牧场上赚了个够啦，”埃莉诺说，“它就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大胃王。”
“要是你能像‘雷吉娜’那样一年不休地产崽儿，贪吃也是情有可原的。”西蒙说道。
西蒙比平时多喝了不少的酒，可似乎没怎么受影响。碧发觉牧师会时不时地用怜悯的目光看着西蒙。
餐桌的另一端，博莱特也在注视着西蒙，可眼神里没有怜悯。“怜悯”一词在博莱特的情绪箱中是很少见的：他既不会顾影自怜，也很少悲天悯人。可这并不是因为他天生缺乏怜悯之心，甚至都不是因为西蒙是已经向他宣战了的敌人，他才不会同情他的。事实上，他还挺欣赏这个冤家对头的。可同时，他觉得西蒙·阿什比身上有种让他厌恶的东西，让他感觉深不可测。西蒙自如地坐在那儿，轻松愉悦，风度翩翩，而他的亲戚朋友也都在默默地为这份气质和勇气喝彩。他们是在为一出“表演”而喝彩，可要等他们知道西蒙此番表演都是为了谁时，没准儿都要大惊失色。
博莱特看着西蒙尽情施展着自己的魅力，突然让他想起了一个刚见过不久的人。这个人也跟西蒙一样，有优异的出身，很有教养，相貌俊朗，并且也有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那么，这人究竟是谁呢？
答案近在咫尺，可他就是说不上来，真是急煞了人！洛丁？不对。在回来的船上遇到的某个人？也不太可能。那个律师旁边的小伙子，那个叫什么麦克德莫特的侦探？也不是。那又会是——
“帕特里克，你不觉得吗？”
又是牧师在问他。他一定得留心这个老先生。除了西蒙，他最害怕面对的就是乔治·佩克了。毕竟，抛开亲兄弟不说，对你了解最多的恐怕就是你的老师了。乔治·佩克兴许知道许多有关帕特里克·阿什比的细枝末节，哪怕他的母亲都不一定知道。不过，这次会面倒进展得不错。南希·佩克亲吻了他的双颊，说道：“哇，你长大了好多，还变成熟了好多！”
“帕特里克一向如此。”牧师说完就跟他握了握手。
牧师思绪万千地看着博莱特，这倒也没什么，就像一个老师重新审视一个自己十多年未曾谋面的学生一样。博莱特虽说不喜欢牧师这身装束，可还挺喜欢牧师本人的。他对牧师仍有几分防备，倒不是因为他掌握着自己的情报，而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还有他那猿猴般的面孔上有一双洞若观火的眼睛。
说到情报，博莱特庆幸洛丁跟他说过很多有关帕特里克·阿什比上学时的事儿。牧师是亚历克·洛丁的姐夫，因此对阿什比兄弟所接受的教育自然是了若指掌。
至于亚历克·洛丁的姐姐，博莱特觉得她是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了。他以前从未听说过声名煊赫的南希·洛丁汉姆，只听过洛丁对自己这个姐姐赞不绝口：“这世间有哪个男人见了她能不动心的？哪个男人不想抱得美人归，哪怕是看一眼就能知足了呢？可她却选择了这个乔治·佩克。”洛丁还给他看过南希身着各种服装的照片，有穿泳衣的，有穿晚礼服的，可没有一张照片能够淋漓尽致地传达出她那种恬静淡雅的美，还有她那种乐观愉悦的心态和她温文尔雅的举止。他想，既然南希嫁给了乔治·佩克，想必他一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
“你是带着托塞利家的小孩出去上课的吗？”南希问埃莉诺，“就是我今天下午碰到你时，跟你在一起的那个。”
“没错，就是那个托尼。”埃莉诺回答。
“他让我想起以前小时候的事情呢！”
“托尼吗？怎么会呢？”
“你怕是不记得了。那时候有个什么骑兵团，每个骑兵团里总会有一个专门负责表演‘滑稽戏’的队伍，里边每一个队员又都像极了这个托尼。”
“原来如此！”碧喜不自禁地说道，“今天下午，我就老觉得他让我想起了些什么似的，可就是说不上来。就是他那身奇奇怪怪的服装！穿得个牛鬼蛇神的样子！”
“你可能会纳闷儿，我为什么肯今天下午教他，”埃莉诺说，“自从教了希拉·帕斯洛后，教他简直如同度假般快意轻松。托尼这家伙，有朝一日能成为一个优秀骑手的。”
“对于这么个有前途的骑手，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咯？”牧师打趣道。
“帕斯洛还是没有任何长进吗？”西蒙问道。
“她是不会有进步的了。一上马鞍就前后滑来滑去，活像盘子里的冰块。每次我们出去上课，我都要替她的马难过。还好，她那匹‘草莓’有一副坚实的骨架，几乎没怎么受到她的影响。”
等大家从餐厅挪步去了客厅，谈话的兴致也渐渐消退了，间或才有人漫无目的地说上一两句。博莱特突然感觉疲劳难耐，甚至站也站不起来了。他盼望着不要再有人问他问题；平时，这点酒根本不在话下，可今天的酒让他很是不习惯，只觉得自己脑袋像灌了铅，思维笨拙不堪。孪生姐妹道了声晚安就上楼去了。碧倒了些咖啡，可又发现不够热，于是尴尬地朝南希苦笑了一下。这咖啡本来是放在火炉旁的矮桌上备给他们喝的。
“又是那个拉娜干的好事吧？”南希不无同情地问。
“是啊。我看她是急着要去见亚瑟，连十分钟都等不急了。”
西蒙也变得沉默寡言，就好像先前做出的努力刹那间都付诸东流了一样。只有埃莉诺把餐桌上的兴致和愉悦带到了客厅里来。大家就这么三言两语地交流着，偶尔沉寂下来，就能听见雨点儿拍打在窗户上淅淅沥沥的声音。
“你还真是料准了天气，碧姑姑。”埃莉诺说道，“她今天早上还说今儿日头太敞亮，傍晚会下雨的。”
“碧总是料事如神。”牧师半开玩笑，半带赞许地看了碧一眼。
“这话儿听起来牵强。”碧说道。
南希等他们喝过咖啡，才开口道：“碧，博莱特今天过得可再充实不过了；我想大家也都该累坏了。我们得告辞了。什么时候得空，再过来看看我们吧，你说好不好，博莱特？”
西蒙替她取来披肩，大家一起走到台阶外送客。在门口，南希脱下了晚礼鞋，夹在胳膊底下，然后换上了那双留在门口的高筒靴。接着，她另一只手挽着丈夫的臂膀，和他紧紧地依偎在雨伞下头，朝着茫茫的雨夜渐行渐远了。
“真是好一个南希，”西蒙说道，“魅力不减当年。”他的话里似乎带了些醉意。
“可爱的南希。”碧轻声应和道。她回到了客厅，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圈。
“我看南希说得不错，”她继续说，“我们都该上床睡觉了。大家伙儿今天都太兴奋了。”
“可我们都不想就这么快就结束，对吗？”埃莉诺问道。
“你明天早上九点半还要去教帕斯洛小姐，”西蒙提醒道，“我看了那本册子。”
“你看我的册子做什么？”
“想看看你有没有据实报税呗。”
“嘿，行了，都去睡吧。”埃莉诺欢快地打了个大哈欠，“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她转身准备向博莱特道声晚安，霎时间变得害羞起来，于是向他伸出了手，说道：“晚安啦，博莱特。愿你睡得香甜。”说完就往楼上走了。
博莱特又转向碧，不过她抢先一步说道：“等会我再上楼看看你。”于是，博莱特又转身看着西蒙。
“晚安，西蒙。”迎着他的却是西蒙那清澈冷峻的目光。
“晚安——帕特里克。”西蒙似乎隐约在开玩笑，故意把名字说得很别扭，像是在挑衅。
“你现在要上楼来吗？”博莱特上楼时，听到碧在问西蒙。
“再等一会儿。”
“那你等会能不能检查一下灯是不是都关上了？还有，门是不是都锁好了。”
“当然，我会的。晚安了，亲爱的碧姑姑。”
就在博莱特准备上楼时，他瞥见碧张开双臂，紧紧地将西蒙揽入怀中。他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刺痛到了，一股热辣辣的醋意涌上心头，让他失望，也让他感到莫名其妙——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值得自己如此在意？
过了没多久，碧就跟着他进了那间育儿房。她老到地看了看床铺，不满地说道：“那傻丫头答应要放个热水袋在里头的，可她又忘了。”
“别劳神了，”博莱特安慰地说，“就是放进来我也会拿走的。我从不用那玩意儿。”
“你该不会觉得我们都是些娇生惯养的人吧？”她问道。
“我觉得你们都是好人。”他回答。
听了他的话，她微微一笑。
“很累了吧？”
“是啊。”
“明天早晨八点半吃早餐还能起得来床吗？”
“我还觉得太迟了呢。”
“博莱特，当初那些艰难岁月，你还熬不熬得过来？”
“没问题。”
“我觉得你也一定是个好人。”她刚说完，就轻轻地吻了吻他。“真希望你没有离开我们那么久，可如今你回来了，大家伙儿都很高兴。晚安啦，我亲爱的孩子。”她快出门时，又叮嘱道，“别摇铃，摇也没用，没人回应的。如果你半夜想吃些炒虾仁，想喝点儿冰水，或是想读些类似《天路历程》[1]这样的书，就尽管来我房间吧。我还是住在前头右手边的房间里。”
“晚安。”他说。
她在门外站了半晌，手还攥着门把手，然后才朝埃莉诺的房门走去。她敲了敲门，走了进去。过去这么几年，埃莉诺一直是她心中莫大的安慰，她需要这么个符合她性格的人常伴左右，帮她明辨是非，为她出谋划策。只要有所需求，她便会借助埃莉诺的理智来做参考。
“哈喽，碧。”埃莉诺一边梳头，一边透过头发缝朝她打招呼。她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掉“姑姑”这一后缀，像西蒙一样对她直呼其名了。
碧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道：“好啦，终于结束了。”
“结果还挺不错的，对吧？”埃莉诺说道，“西蒙表现得真好。唉，可怜的西蒙。”
“是啊，可怜的西蒙。”
“也许，博莱特——帕特里克——会给他提供一个合伙人的资格。你觉得呢？毕竟，西蒙为了这个马厩也是劳苦功高。可他就这么突然冒了出来，把一切都给拿走了，还什么都不留，这可有些说不过去啊。”
“是啊。可我也说不清。希望他能想着点西蒙吧。”
“听你说话似乎很累。”
“咱们不都很累吗？”
“碧，你知不知道？我必须得承认，我很难把他们两个联系在一起。”
“哪两个？西蒙和帕特里克？”
“不。是帕特里克和博莱特。”
两人相视无语，只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和埃莉诺梳头的声音。
“你是说——你觉得他不是帕特里克？”
埃莉诺手里的梳子停了下来，抬头看了看碧，眼睛吃惊地睁得溜圆。“他当然是帕特里克啦，”她惊讶地说道，“不然还能是谁？”她放下梳子，接着用一条蓝绸带把头发扎了起来，“我只是觉得好像以前从没见过他似的。很奇怪，不是吗？毕竟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将近十二年。不过，我倒是挺喜欢他的，难不成你不喜欢他吗？”
“喜欢啊，”碧说，“我当然喜欢他啦。”她同样也觉得以前好像从没见过他似的，可也想不通“他还能是谁”。
“帕特里克从前就这么不爱笑吗？”
“是的，他是个很严肃的孩子。”
“看到博莱特笑，我却想哭。”
“我的天哪！”
“你大可说一万遍‘我的天哪’，可我希望你能明白我说这话的意思。”
碧自信她是知道的。
“他有没有告诉你，这些年来，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们写过哪怕一封信？”
“没有。今天还没有机会找他单独说这些。”
“我还以为今天下午你俩在马场转悠的时候，你会问他的呢。”
“没有。他整个心思都在马儿身上。”
“那你觉得，他为什么在离家出走之后，对我们再也不闻不问了呢？”
“没准他像老奶妈说的那样，对我们‘眼不见心不烦’了。说来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毕竟他当初选择一走了之。他大概是太想把拉特切兹给忘掉了吧。”
“是啊，我觉得也是。可帕特里克一直又是个十分体贴的人，而且也是那么地喜欢我们。他也许是不想再回来了，可总该向我们道声平安吧！”
这也是久久萦绕在碧脑海中的未解之谜，她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出走后又返乡回来对他来说肯定是件大难事，”埃莉诺又拿起梳子梳头，“他今晚看起来累坏了，像个死人一样。这张脸一点儿都不像重回故园的样子，不是吗？哪怕是你用刀把这张脸从耳后割下来挂在墙上，也跟挂在他脑袋上没有什么两样。”
碧很了解埃莉诺的性子，对她这个贴切的比方是再同意不过的了。
“你该不会觉得，等回家的兴奋感烟消云散之后，他又该萌生去意了吧？”
“哦，不。我很确信他不会的。”
“你是觉得他再不会走了？”
“我当然是这么想的啦。”
此刻的博莱特在漆黑的房间里，兀自站在窗前，借着雨夜的星光，向着草原上弯弯曲曲的小路望眼欲穿，心里也在想着同一个问题。照目前来讲，局势的发展严丝合缝，甚至超出了洛丁的预期，可接下来该如何落子呢？
今后他将如何走下去？西蒙会在什么时候冷不防地戳穿自己呢？纵使西蒙失败了，这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日子又何时是个头呢？
可话说回来，这又是他笃定决心要过的日子。但是他从未认真考虑过，第一回合过去之后，自己应当何去何从。他打心里不觉得自己能够成功。可如今他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自觉骑虎难下，既兴奋不已，又惴惴不安。
他从窗前转身过来，开了灯。以前在皮姆利科的房东太太总形容自己“累得就像被甩进了轧布机一样”；他现在终于意识到这个比方是多么地精妙，因为此时此刻，他正是这种感觉，好似整个人被拧了个遍，掏了个空一样，连抬起手脱衣服的劲儿都没有了。他索性扯下了那套新衣服——正是这套衣服，让当初远在伦敦的他心生负罪感——然后踉踉跄跄地把它挂了起来。接着，他又褪下自己的衬衣，跌跌撞撞地滑进自己那套掉色的旧睡衣里。看到窗户未关，他心里又在犯难，如果雨水打落进来，沾湿了地毯，他们会不会介意？转念一想，还是由它去吧。于是，他也就留着大开的窗户，睡觉去了。
他在床上躺了良久，聆听着颤颤点点的雨声，盯着房间发呆。现在，帕特里克·阿什比的魂灵应该阴森森地飘进这个房间里来了吧。他静静地守候，却什么也没有出现。屋子里反倒暖和，气氛安详。墙纸上那些伴着孩子们长大的人物看起来还是那么地活灵活现、和蔼可亲。他又扭头在床边的那组人物中寻寻觅觅，想找着埃莉诺喜欢的那个赫里沃德将军。哦，在这呢，原来这就是那家伙的侧影。他不知道，现在的埃莉诺是不是还爱着个谁。
他的目光又转向床架，想起这曾经是亚历克·洛丁的床，心里再度为这个天大的讽刺而隐隐作笑。自己来到这拉特切兹庄园，最后又睡在了亚历克·洛丁的床上，多么地让人难以置信，又是多么地名正言顺啊！有一天他一定得把这事情告诉洛丁。想必，洛丁自己也会觉得十分有趣吧。
他不清楚，是埃莉诺还是碧在瓶子里插了些花儿，用它们来欢迎他——回家。
环视房间，他不禁自言自语地念叨道：“拉特切兹，这就是拉特切兹啊。我终于来了。好个拉特切兹庄园！”
“拉特切兹”这个词的发音好似有催眠作用，让他有如坠入摇晃的吊床，昏昏欲睡。他摸索着探出手，关了灯。在这黑暗之中，雨声似乎突然大了起来。
今天早晨，他还在那件破败的小屋里起床穿衣，窗外满是高低大小参差不齐的烟囱。现在，他却置身于拉特切兹庄园，伴着窗外草地香甜的气息和湿润的空气安然入睡。
就在这睡意蒙眬之际，他感到一股奇怪的安全感。心里觉得帕特里克·阿什比并不介意自己鸠占鹊巢，甚至还欢迎他的到来呢！
博莱特这份胡思乱想又让他清醒了一点儿，只见他一会儿赞同，一会儿又否定，思来想去，最后绕到了碧的身上。当碧下午握住他的手，领他去接受访问时，他心里究竟是怎样一番滋味？这和从前与其他人千万次的握手有何不同？为什么他的心底会涌出一股暖意？这又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情感？在碧伸出手挽着他的胳膊一同去马厩时，他也同样遭受到了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激之苦。一个女人把手搭在他胳膊下，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何况她还是一个女子，还不是一个你会爱上的女子，甚至是一个永远都不能爱上的女子。
当然，也许正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子。可整件事之所以显得特别，似乎还另有隐情。也许是她觉得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以前也从未有人用这种方式拉过他的手。这一举动看似随意，可是——不，还谈不上什么占有。过去曾有一些人想向他表露这种占有感，可他打从心底就不喜欢别人这么对待他。随意，可——还有些什么呢？归属感！对了，就是归属感！她之所以这么握着他的手，是因为他们相互归属。这是一个女人对自己家庭成员的一种下意识的友善行为。是不是因为他从未“归属”过任何地方，所以这么一个平淡无奇的动作，在他眼中却好似天赐之福呢？
他脑海里一边浮现着碧的音容笑貌，一边沉入梦乡——她考虑事情的时候，总会把目光撇过来打量一下别人的脸色；她那天在皮姆利科后屋敢于抛开一切、面对他时所展现的勇气；在还没确认他身份之前，就给了他一个吻；今天他重归故里后，她又巧妙地处理了西蒙回避不见的尴尬场景。
她的确是一个可爱的女人——碧翠丝·阿什比，他发现自己爱上她了。
就在他即将睡着的时候，突然又被什么事情给激醒了。
他想起了些什么事。
他终于知道，西蒙·阿什比让他想起什么来了。
原来是“缇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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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路历程》（The Pilgrim&#39;s Progress）：英国人班扬所著，该书借用寓言和梦境的形式展开，分上下两卷。

17
星期三早上，碧带着他去拜访福来地、上亩和威舍尔这三个农场的租户。“把盖茨排在最后，就是要让他长点记性。”碧说。因为威舍尔农场的面积在这三个农场当中最小，所以盖茨的重要性也排在最后。这个农场最初是拉特切兹的家用农场，位于教区农场的另一边，坐落在村庄北面的斜坡上。这个农场小得都无法自给自足，但盖茨在村庄里还经营着个肉铺（一周开门两次），威舍尔农场并不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
“你会开车吧，博莱特？”他们正准备上车时碧问道。
“会，但还是你来开吧。你对车况更熟悉。”他差点脱口说成“路况”。
“你真会说话，还把这玩意儿叫车。我想你比较习惯驾驶座在左边的车。”
“是这样的。”
“抱歉，今天不得不开这辆甲壳虫车。我们的车很少坏。詹姆士把它的零部件都拆了，放在车库的地板上，像做尸检一样仔细，可还是束手无策。”
“我喜欢这辆甲壳虫。我昨天从车站回来坐的就是这辆车。”
“你是喜欢。但这辆车看上去就像是老古董。你不这么认为吗？”
“是啊。”对他来说年代确实也够久远的。
“你听说过咱们家在《号角报》上躲过一劫的事了吗？”当他们伴随着甲壳虫缝纫机似的轰鸣声急速从街道开出来时，她问道。
“没有啊？”
“吃早餐时你不看报纸的吗？”碧问道，她通常都是在早晨八点吃早餐。
“我生活过的地方从来没有早晨读报的习惯，只听收音机。”
“哦，上帝啊，是的。我忘记了你们这代人是不用看报纸的。”
“那咱们家是怎么躲过一劫的呢？”
“是我们从未听说过的三个人帮了我们，而且我们还从未谋面。他们分别是一个曼彻斯特牙医的第四任老婆、一个舞剧演员的丈夫和一个拿着黑色大皮箱的人。”她按了下喇叭，缓缓向右边转去，驶离了大街。“拿着黑色大皮箱的那个人把箱子丢到了查令十字街，里面装着某个人的胳膊和腿。当然啦，也有可能是箱子主人的胳膊和腿。这个新闻可够《号角报》折腾一阵子的了。那个舞剧演员的丈夫呢，在起诉第三者离间感情。三个人谁都不曾因为登上《号角报》而扰乱自己正常的生活，这点倒合了《号角报》的胃口。因为《号角报》对离婚案件的报道都是经过修剪的，这使这家报纸饱受挫折，终于遇见一个第三者插足离间感情的案件，真是喜从天降，而且还是关于塔蒂·撒克的婚外情。”今天早上她看上去蛮高兴的，“我就喜欢这雨后的清晨。”
“还有一个人你没说呢？”
“什么？”
“那个曼彻斯特牙医的第四任老婆。”
“哦，对了。她真可怜，从一个精心打造的墓穴里给挖了出来，体内含有砒霜。丈夫也失踪了。”
“你觉得《号角报》会忙得没空理会咱们家的事？”
“我确信。他们的版面都不够用，所以他们不会在这种边角新闻上大费周章。今天早上的报纸有一整块版面都跟她有关。如果他们真的迫于压力报道了关于阿什比家的新闻，那也只会占用版面底部的一小块位置而已，就算有五百万人读这条新闻，两分钟之后也都会忘得一干二净。我想，咱们是很安全的。今天早上《韦斯托弗时报》会有一篇跟往常一样平淡无味的文章，这事到此就算告一段落。”
很好，又清除了一个障碍。在看望福来地和上亩的租户时，他的注意力要保持高度集中。他本应该是认识这些人的。
福来地由一个皮肤棕红的高个子老人和他那面色灰黄的高个子妹妹一起经营。“每个人都害怕哈斯尔女士，”洛丁曾这么说，“她长得像女巫，舌头能剥了你的皮。她一般不说话，一旦开口，定是语不伤人誓不休！”
“哦，真是太荣幸了。”哈斯尔老先生一边走向花园门口看碧是带着谁来了，一边说道，“帕特里克先生，又见面了，真是高兴，真是太高兴了。”他用一只粗糙的老手握住博莱特的手，另一只手也放了上去。毋庸置疑，他很高兴再次见到帕特里克·阿什比。
很难看出哈斯尔女士是否高兴。与博莱特握手时，她看着他的眼睛说：“见到你真是个意外的惊喜啊！”她干巴巴地说着客套话，再配上她女巫般的脸庞，逗笑了博莱特。
“国外生活并没有让你改变多少啊！”当她在拥挤的小客厅里摆放玻璃杯时说道。
“在某个方面还是有变化的。”博莱特说。
“是吗？”她并没有顺着他的意思追问在哪些方面。
“我不再害怕你了。”
哈斯尔老先生笑了。
“这点你比我强，孩子。我现在还是很怕她。如果我从市场回家晚了半个钟头，我就得像只偷羊吃的大灰狼，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进家来。”
哈斯尔女士什么也没说，但是博莱特觉得她看自己的眼神里又闪过一丝兴致，仿佛她对自己很满意。她进厨房拿了一些酥饼进来，很显然，她之前并没有准备做，是看他们来了才做的。
他们喝了一种叫作白波特的葡萄酒，讨论着罗得岛红鸡[1]。
上亩农场里只有体形富态的道凯特夫人一个人在，她在后院忙着用牛奶提炼黄油。
“谁啊，进来吧！”她喊道，他们就从敞着的前门来到了凉爽的瓷砖走廊，然后进到了存放牛奶的房间，一股凉意袭来。
“我现在手头忙得紧呢，”她望了他们一眼说道，“黄油……哦，天哪，我不知道是你们来了，我还以为是谁路过呢。孩子们都去上学了，卡丽在谷仓里……天哪！真想不到啊！”
当她跟博莱特握手时，碧不自觉地走到搅乳器跟前接替了她的工作。
“好啊，好，”富态和蔼的道凯特夫人说，“乖巧帅气的阿什比，你现在比从前更像西蒙先生了。”
博莱特觉得在道凯特夫人说这句话时，碧抬头看他的表情显得饶有兴趣。
“今天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个好日子，是吧？我几乎都不敢相信。我前不久还跟乔说过，真是不敢相信，我说。这是在小说、电影和戏剧里才会发生的事，像克莱尔这样平静的地方，在咱们这帮凡夫俗子身上，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可你偏偏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这种事情竟然真的发生在了我们身边。我的天哪，帕特里克先生，再次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你看上去既健康又帅气。”
“我可以试试吗？”博莱特指着搅乳器问道，“我还从来没有碰过这些东西呢。”
“哪里！你当然碰过了！”道凯特夫人说道，脸上一副吃惊的表情。“你过去经常过来摆弄搅乳器的，特别是在周六的早上。”
博莱特心里咯噔了一下。“是吗？”他说，“我都忘记了。”
一定要坦诚地说自己不记得了，洛丁曾这样嘱咐过。说不记得了，任何人都不会多想，但如果牵强搪塞，别人必定会起疑心。
“我还以为现在都是电动的了呢。”碧在搅拌器跟前岔开话题，为他解了围。
“嗯，当然，其他的活儿现在都是用电动工具。”道凯特夫人说。
“但我觉得电动工具做出来的没那么好。如今也只有在韦斯托弗的国际商场里才能买得到这么好的黄油了。有时实在顾不上了，我也会用机器，但事后免不了后悔。糟糕的机械，真是毫无工艺可言。”
他们喝着热红茶，吃着稍微带着点面粉味的司康饼[2]，讨论着孩子们上学的事。
“道凯特夫人可真是个好人，”他们驱车离去时碧说道，“我觉得在她的内心深处，还认为电力是魔鬼的发明呢！”
博莱特若有所思。他必须阻止自己薄唇轻言。搅乳器的事微不足道，但这样下去很有可能会犯下致命的错误。他必须控制住自己。
“想想星期五吧，博莱特。”在他们开车返回克莱尔和去往威舍尔农场的路上，碧说道。
“星期五怎么了？”博莱特嘴上问道，这才从深思中回过神来。
碧向周围看了看，然后冲他笑着说：“你过生日啊！”
是啊，他现在也算是个有生日的人了。
“这周五你就要满21周岁了，难不成你忘了吗？”她问。
“我差点就忘记了。”他的眼神与她横扫过来的目光相遇。经过短暂的停顿，她接着说：“你早就过了这个年龄了，对吗？”这时她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根本不像是在提问。
“至于星期五那天，”她继续说道，“我想了想，考虑到查尔斯舅姥爷，我们应该推迟成人礼庆典，所以周五我们就不举行生日庆祝会了。桑达尔到时会来找你签署一些文件，届时我们就邀请他共进午餐，这样就能安安静静地办个家庭庆祝会了。”
签署文件，对啊，他就知道自己迟早会有文件要签的。他甚至都已经模仿会了帕特里克写大写字母的字迹，多亏了洛丁从教区农场发掘并窃取的一本老旧的练习本。虽说签署了文件也改变不了他仰人鼻息的处境。只能让他在法律上更站得住脚，让整件事情无法逆转。
“这样的安排你满意吗？”
“什么？哦，生日啊。当然，当然满意了。要我说的话，如果不是非办不可，我才不想要什么庆祝呢。难道我们就不能把生日这天当作普通的一天来过吗？”
“我觉得周围的邻居们会非常乐意参加我们的庆祝活动的，他们一直都希望能参加一些聚会和庆祝活动。我认为我们应该举办一个。而且请柬都已经准备好了。我把时间改到了查尔斯舅姥爷回来两周后的那天。他应该会在二十三天后回来。所以你还要再‘忍耐’一阵子，就像是老奶妈过去经常说的一样。”
是啊，他还要再忍耐一阵子。不管怎样，现在他可以靠在座椅背上放松一会儿了，因为他不用假装认识盖茨一家。
现在他们马上就要回到村庄了，在他们的左边是南牧场的白色栏杆。清晨碧空如洗，阳光明媚，但他却觉得格外刺眼。天空仿如金属，而阳光却似带着锋利的银刃。
他们的车驶进教区的大门时，碧说：“前不久亚历克·洛丁到这来过了个周末。”
“是吗？他现在在干什么？”
“还在一些不入流的小喜剧和闹剧中扮演酒色之徒。你知道的，就是那种只有四个角色、五扇门和一张床的戏。我没再见过他，但南希说他混得好些了。”
“在哪方面？”
“嗯，就是更关心别人了呀。也变得更加和蔼了，甚至还努力想跟乔治友好相处呢。南希认为时间会抚平一切，现在仅仅是个开始。乔治外出时，亚历克会在乔治的房间里翻看他的研究书籍。乔治回来后，他们又愉快地聊天。南希很高兴，她一直都很喜欢亚历克，但又对他的来访有一种恐惧感。亚历克觉得乡村很无聊，更觉得乔治无趣，何况他又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所以说这个变化很喜人。”
汽车进村没多久，就拐进了一条小路，来到了威舍尔农场。
“你已经不记得艾美·维德勒了，对吗？”她问博莱特，“她是在威舍尔长大的，盖茨在布雷斯的另一头有了自己的农场以后，他俩就结婚了。她的父亲过世后，盖茨请了一个法警去了威舍尔农场，然后就接管了这个农场。当然，那个肉铺也归他所有了。所以他们的日子现在过得很安逸。家中的儿子无法忍受自己的父亲，就在中部地区找了份技师的工作。女儿在家里住，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她在一所昂贵的寄宿学校就读，在学校大家管她叫玛戈特，而在家里，她的名字是佩吉。”
汽车驶入了农场的大门，停在院子里小鹅卵石铺就的地面上。两条不可一世的狗，凶咬狂吠着冲向他们，就像是在向全世界呼号着自己的到来。
“我真希望盖茨能好好管教一下他的狗。”碧说，她把自己的狗训练得跟她的马一样好。
犬吠的喧闹声引得盖茨太太来到了前门。岁月无情，韶华易逝，但仍可以看得出这位小个子女人年轻时也是仪态万千，风情万种。
“格伦！乔伊！别叫了！”她徒劳地喊道，她向汽车走去迎接他们。这时盖茨也从房子的拐角处冒了出来，迈了几个健步与妻子一同迎向客人。他那浮夸的迎客方式将妻子见到客人后真诚的欢迎淹没在了喧闹之中，当他鼓吹着见到帕特里克·阿什比的再次光临有多么高兴时，她只是温柔地站在那里冲博莱特嫣然一笑。
盖茨人高马大，聒噪粗俗，但是博莱特推测盖茨年轻时的青春活力与给人的安全感，对于艾美·维德勒这样小鸟依人的漂亮女孩也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别人告诉我说你在那边一直在与马打交道。”他对博莱特说道。
“我是一直以此为生。”博莱特回答。
“那你得过来看看我的马厩里都有些什么好东西。”他领着他们开始往屋后走去。
“可是哈里，他们得先进屋坐下来休息休息啊。”他的妻子提醒说。
“等会坐也不迟。比起你的那些便宜货，他们更愿意看看我的好马呢。这边走，帕特里克先生，这边走，阿什比女士。阿尔弗雷德！”刚走到院子里他就吼叫开了，“把我新买的马牵出来让阿什比女士瞧瞧。”
盖茨太太也跟了过来，走到博莱特的身边。“我非常高兴，”她轻轻地说道，“非常高兴你能回来看看。我还记得你小时候的样子，那时我还跟父亲住在一起。除了自家这个儿子，我还从来没有像喜欢你那样喜欢过一个小孩呢。”
“喂，帕特里克先生，到这边来看看，这边来看看！看这匹马能不能入得了你的眼。”
盖茨将他粗长的手臂挥向马厩的门，阿尔弗雷德正牵着一匹棕色的马往外走，这匹马在这个狭小的农家庭院里显得格格不入，这个地区的每个小农场都有养马在冬季用作代步工具的传统，即便如此，放眼整个地区，这样的马也不多见。无可否认，的确是匹非凡卓绝的马儿。
“你瞧！你觉得这马怎么样，啊？你觉得怎么样？”
碧看着那匹马说：“那是没得说了，这匹马是去年迪克·波普在巴思展览会上赢了障碍赛的那匹吗？”
“就是那匹，”盖茨得意扬扬地说，“这匹马不仅赢了障碍赛，还获得了展览会的最佳赛马。花了我不少钱呢，但是我买得起，为了我的宝贝女儿，花再多的钱都值得。哦，对了，这匹马是买给佩吉的。不是买来给我骑的，不是给我的。”说完这些他突然大声笑了起来，至少在博莱特看来这是在笑，“我女儿骑在这匹马上轻盈得像一根羽毛似的，无须多言，阿什比女士，您是见过她的。在这整个地方，再没有谁比我的佩吉更值得拥有这么好的马了，为我的女儿花再多钱我都舍得。”
“你的确赚了匹好马，盖茨先生。”碧夸赞道，声音里洋溢着热情，这让博莱特有点意外。他打量着她，想知道她为什么看上去会如此高兴。毕竟这匹马还是她那匹“缇伯”的潜在竞争对手呢，当然也是拉特切兹其他所有马的劲敌。
“这匹马还有兽医的认证书呢，这都不在话下，我买东西可是很讲究的。”
“今年佩吉会参加展览会吗？”
“当然了，她当然会参加。要不然我给她买这匹马干什么？”
碧的喜悦溢于言表。“太好了！”她兴高采烈地说道。
“您喜欢这匹马吗，阿什比女士？”佩吉·盖茨冷不防地出现在博莱特身旁，问道。
佩吉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粉扑扑的小脸，皮肤白皙，头发金黄。博莱特不禁想到，如果拉她同帕斯洛小姐和埃莉诺小姐比美，只怕最终摘得桂冠的还会是这个佩吉·盖茨。她非常从容地向博莱特先生介绍自己，也设法表达出了对他重返家乡的喜悦之情。她的手轻轻地搭在了博莱特的手上，显得十分亲密。博莱特高兴地握住了她的手，克制着将手掌滑向她臀部的诱惑。
她欣然接受了碧对她得到了如此出众的一匹马的祝贺，并且十分从容地停顿了一下，静观下一步的发展，然后将大家从院子里带到了房里的休息室，这一切表现出了她令人钦佩的社交技巧。这间房叫作休息室，也是按照休息室的风格装修的，但在碧的记忆里，这里却是维德勒夫人的客厅，尽管现在水彩画和紫藤萝色的壁纸不合时宜地替换了从前闪亮的茶壶和带有框架的版画。
他们喝着上乘的马德拉酒[3]，谈论着布雷斯的农业展览会。
当他们开车回到家后，碧看上去还是美滋滋的，像是有人留给她了一大笔钱财似的。她看到博莱特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就问道：“怎么啦？”
“你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刚被人喂了奶油的猫。”他说。
她愉悦地斜了他一眼。“不仅喂了奶油，还喂了鱼和肝呢。”她说，但是并没有继续说下去，把话说透。
“等把忙乱的周五应付过去之后，博莱特，”她说，“你必须进城给自己置办一身像样的行头了。沃尔特会为庆祝晚会做好几周的准备，等查尔斯舅姥爷回来后你就穿得着了。”
“那我该买些什么样的衣服呢？”他问道，第一次感到如此困惑。
“如果换作我，我就会让沃尔特去考虑这个问题。”
“无非是一身英国年轻绅士的行头。”博莱特说。
碧又斜眼看了他一眼，对他油腔滑调的声音略感吃惊。
<hr/>
[1]　罗得岛红鸡：一种美国鸡。
[2]　司康饼：面粉和脂肪制成的小蛋糕，通常和黄油一起食用。
[3]　马德拉酒：马德拉群岛产的烈性酒。

18
埃莉诺走进客厅时，碧正在拆看着上午的邮件，埃莉诺兴奋地说：“她学会了！”
碧心不在焉地抬起头来，脑子里还在想着邮件里的内容。
“她学会了，我跟你说。她像骑手一样骑了足足有五十码呢。”
“帕斯洛家的那个姑娘？哦，祝贺你，亲爱的内尔。”
“我从未想过还能亲眼看到这一天。没有人喝雪利酒吗？”
“我和博莱特今天早上已经喝了各种奇怪的酒水，足够多了，连这周剩下的几天都不用再喝了。”
“进展如何，博莱特？”埃莉诺问道，一边给自己倒着雪利酒。
“没有我之前想得那么糟糕。”博莱特看着她那瘦弱却有力的手摆弄着玻璃杯说道。那只手是不会温柔地放在别人手里讨取欢心的。
“道凯特告诉你他是怎么受伤的了吗？”
“道凯特在市场，”碧说道，“但是我们在道凯特夫人那吃到了热乎乎的黄油松饼。”
“道凯特夫人真是和蔼可亲。哈斯尔女士给你们吃了些什么？”
“酥饼，她本没打算给我们吃的，但博莱特的魅力征服了她。”看来碧当时就注意到这点了。
“这我不觉得奇怪，”埃莉诺透过她手中的玻璃杯看着博莱特说，“那在威舍尔呢？”
“你还记得迪克·波普的那匹马吗？就是去年在巴思展览会大获全胜的那匹马。”
“当然记得了。”
“盖茨把它买来给了佩吉。”
埃莉诺没再喝杯子里的雪利酒，只是静静地思考了一两分钟。
“买来给佩吉参加表演赛的。”
“是的。”
“好，很好。”埃莉诺幽幽地说道，看上去有些顽皮，而又有些深沉。她先是看了看碧，在跟她的目光相遇后，又瞥开了。“好，很好。”她又说了一遍，继续抿着杯中的雪利酒。直到碧撕开信封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沉寂，她才继续说：“没想到他还有这一手。”
“真没想到，”碧说，没有抬头。
“我去洗洗。中午吃什么？”
“牛肉炖菜。”
“如果跟贝茨夫人做的一样，那就是炖汤。”
在牧师那儿上课的双胞胎放学回来了，西蒙也从马厩进了屋，他们一起进了餐厅吃午餐。
早上吃饭西蒙下来得很晚，所以博莱特上午和他唯一的照面就是问了声好而已。他看上去很放松，很有亲和感，他询问了早上帕斯洛骑马的事，样子好像是真的很感兴趣似的。碧解释着，博莱特在旁边也时不时地随声附和。等碧谈论到威舍尔农场时，埃莉诺插话说：
“你们知道盖茨给佩吉新买了一匹马吗？”
“不知道。”西蒙抬起头来回答，看上去还有点兴趣。
“他把迪克·波普的那匹棕色马买给了佩吉。”
“‘绝尘驹’？”
“是的，就是那匹‘绝尘驹’。她今年要骑着它参加比赛。”
自从认识西蒙时起，博莱特还是头一次见他脸颊发红。西蒙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吃饭。脸上的红潮渐渐散去，又恢复了往日那副苍白冷静的面孔。消息一出，埃莉诺和碧就故意不去看西蒙，但露丝却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他。
博莱特则是一边吃着贝茨夫人的牛肉炖菜，一边在心里琢磨着西蒙。大家都知道西蒙对盖茨家的女孩着了迷。但那女孩得到了一匹好马，这会让他高兴吗？不，他会火冒三丈。不仅如此，自己家的女人们早就知道他会发怒，她们早就知道佩吉作为他的对手加入比赛是无法原谅的。也能理解，他们不想让盖茨的事持续发酵或者变得更加糟糕；她们当即意识到，佩吉得到了“绝尘驹”，倒是为她们省去了麻烦。西蒙·阿什比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居然不能容忍被自己心爱的女孩击败？
看到那匹棕色马时，碧那异常高兴的表情他还记忆犹新。他也注意到，埃莉诺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也逐渐高兴了起来。她们立马就明白西蒙和佩吉的事没戏了。盖茨希望买下这匹马后，自己家在社会上的名望就能超过拉特切兹；以此抬高自己女儿的身价，这样就好给她找个心仪的如意郎君了。他所做的这一切就是要去除佩吉嫁入拉特切兹的可能性。
好吧，西蒙已不再是拉特切兹的主人了，对于盖茨家来说，尽管佩吉能得到如此良驹让西蒙愤愤不平，可都已经无足轻重了。但西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始终无法去爱自己的对手吗？“布雷斯展览会上博莱特会骑什么马？”西蒙听到埃莉诺问自己，这才把注意力转回到饭桌上。
“随便他。”西蒙说。他看埃莉诺还有些迷惑，就又说道：“所有的马都归他了。”
英国人一般可是不会说这种话的。西蒙一定是愤怒到了极点才会抛下自己本应贯彻始终的绅士风度。
“如果你以为我要参赛的话，那你就错了，我不会骑着马去参加什么‘展览会’的，”博莱特说，“比赛需要技术，而我却不具备这技术。”
“但你过去技术很好啊！”碧说。
“是吗？哦，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实在不想在布雷斯展览会的赛场上骑任何一匹马儿走过场。”
“离比赛还有不到三周的时间了，”埃莉诺说，“碧可以指导你一两天，然后你就能恢复到从前的水平了。”
博莱特仍不为所动。如果能看到他与英国骑手一较高下，肯定会非常有趣；如果他骑着拉特切兹的马参加比赛，说不定还能赢下比赛，那就会更加有趣了。但倘若情况允许，他是不会以拉特切兹的帕特里克·阿什比的身份在任何公开场合露面的。
“博莱特可以去参加赛马，”露丝说，“赛马是最后一个比赛项目。他要是骑上‘缇伯’简直无人能敌了，不是吗？”
“‘缇伯’是不会参加这些乡巴佬的比赛的，如果要我说。”西蒙对着自己的餐盘说道，“它应该去奥林匹亚参加比赛，那才是它应该去的地方。”
“我同意。”博莱特说。餐厅里的气氛不再那么紧张了。简想要知道为什么分数这么难学，露丝想要换一个新的自行车轮胎，大家的话题变得跟普通家庭在茶余饭后时谈论的没有两样了。
午饭还没结束，第一个访客就到了，然后其他访客也开始络绎不绝地纷至沓来。从午后咖啡到下午茶，再到下午六点的饮品，从未冷场。他们都是来看博莱特的，但他注意到，凡是过去认识帕特里克·阿什比的人，都满心欢喜地欢迎他的归来。他们每人脑海中都有关于帕特里克的记忆可供回顾，而且记得还很清楚，因为他们都很喜欢他，都为他的离去而感到伤心。博莱特发现自己醉心于一种荒诞的思维中，就像是看着自己的门徒受人顶礼膜拜一样。今天早晨西蒙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更是让博莱特更为坚定地成了帕特里克的拥护者。这些年来拉特切兹都是由西蒙做主，实在是大错特错。早就应该由帕特里克来继承家业，可他却没能出现在这里，简直是错上加错。帕特里克才不会因为自己最心爱的女孩有匹好马就怒不可遏呢。帕特里克是个非常随和的人。
所以他索性代表帕特里克接受了这些口头上的夸赞，心里感到既高兴又畅快。
当茶杯和鸡尾酒杯差不多都要混杂在一起的时候，当地的医生出现了，博莱特的满足感不再那么强烈，埃莉诺见到这位医生的反应，让他产生了兴趣。埃莉诺看上去十分喜欢这位医生，尽管博莱特对他一点也不了解，但就是觉得他还没有好到可以配得上埃莉诺如此这般的地步。现在，访客还剩下斯莫利特上校、县警察局局长，伯恩家的两位小姐，她们家在村庄的另一头有套黑橡木式的房子，听碧说，那套房子每道墙上都挂着“盘子、平底锅和其他厨房用品”，还有这个斯彭斯，他很瘦，也很年轻，满头红发，脸色长有雀斑，友好而又彬彬有礼。斯彭斯子承父业，也做了乡村医生，他的父亲是亲眼见证过阿什比家变迁的，碧在倒茶的空当透露说：“斯彭斯非常优秀，待在乡下着实是太屈才了。”博莱特在想，他是否是由于埃莉诺的缘故才留在了乡村；看起来他非常喜欢埃莉诺。
“你给我们找了不少麻烦，年轻人。”斯莫利特上校跟他打招呼时说道。而博莱特却非常礼貌地绕开了这个话题，经历过这么多之后，他倒很欣赏如此率直的人。正如他关于英国中产阶级的知识都源于美国电影，他对上校的了解来自于英国的报纸，都不怎么准确。斯莫利特上校体形瘦小，鹰钩鼻，为人低调。别人所能注意到的只有他那极其整洁的装扮和那双快乐的蓝眼睛。
离开的时候上校邀请伯恩家两位小姐搭自己的车回家，但那位医生就没有那么走运了，他在门口徘徊着，直到碧要留他吃晚饭，他才定了定神，随后离去了。
“可怜的斯彭斯医生，”晚饭时碧说，“真遗憾，他不愿留下吃晚饭。我敢肯定他那抠门的女房东又要让他饿肚子了。”
“胡说八道。”西蒙说，他已经恢复了好脾气，整个下午都神采奕奕，“他那种瘦弱、红头发类型的人都是一副没吃饱的样子。而且，无论怎样，他也不会专心吃的。他只是想坐在那儿，看看埃莉诺罢了。”
而这正是博莱特最担心的事。
可埃莉诺却说：“别逗了。”没带丝毫感情，没起丁点兴趣。
吃晚饭时大家都已经很累了，所以都没有说太多的话。大家对博莱特，也从刚来时的兴奋转变成接纳，再没有人把他当作外人。甚至连不愿谈及此事的简也不再用眼睛剜他了。他已然成为家中的一员。能够重新成为家中的一员，让他感觉很棒，内心也逐渐平静了下来。自从来到拉特切兹以后，他还是第一次感觉到饿。
准备睡觉时，博莱特又开始思考西蒙的问题。西蒙心里非常清楚博莱特不是帕特里克，但并没有揭穿的意思。（为什么呢？是因为他担心没人会相信他，如果他如实说了出来，大家会认为他是在怨恨自己哥哥不合时宜的归来？是因为他在谋划着一个戏剧性的方式来揭穿他，还是因为他有更好的办法来对付骗子，用不着揭穿他？）西蒙非常善于隐藏自己的想法，连他的家人都无从了解他内心深处的感情。西蒙非常自负，以自我为中心，自认没人能比得上他。西蒙还魅力十足，但那也很容易成为他的弱点。西蒙，就像是那匹“缇伯”。
黑暗中，他又站在敞开的窗子前，望着星空下起伏的高地。或许是因为今晚不是很累，所以心里也就不再那么害怕；但这苍茫一生中还有无数风浪需要他去应对，全都不可避免地要和西蒙交锋。
如果连佩吉·盖茨的马比自己的好，西蒙都会如此愤怒，博莱特想，那如果突然间帕特里克得到了拉特切兹的继承权，那西蒙又会作何反应呢？
他凝视着漆黑的远方，深思良久。
最后，正准备转过身去把灯打开时，他的脑海中响起一个疑问：我想知道，帕特里克走向悬崖时，西蒙当时在哪儿？
但他对此想法立即就产生了一种负罪感，这也难免，这个想法意味着什么？谋杀？在拉特切兹？在克莱尔？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他用自己的常识驱赶着对西蒙的怀疑和反感。
帕特里克的自杀事件曾是一个备受瞩目的案件。经过验尸、取证和调查，最终确认为自杀，警方对结果也颇为满意。
满意？难道真没个万一了吗？
当时验尸官的检验报告现在会在哪呢？他想应该在警局的档案室里。对于一个老百姓来说，劝服警局来满足自己心血来潮的好奇心可不容易，警局的人可都是大忙人。
但本地报纸一定报道过这案件，在当时一定还引起过不小的轰动。档案中一定存有验尸报告，而他，博莱特·法拉，一逮着机会就要把它给找出来。
无论是否反感，是否符合常理，博莱特都想知道，当孪生哥哥走向韦斯托弗的悬崖时，西蒙·阿什比当时究竟在哪儿？

19
桑达尔先生将在星期四晚上过来，一直会待到星期五午饭之后。
周四早上，碧说她要去韦斯托弗买些东西，为桑达尔先生准备饭菜，问博莱特有什么安排。
博莱特回答说希望跟她一起再到韦斯托弗去看看，碧看起来挺高兴。
“穿过村庄时我们可以停一下，”她说，“让格鲁姆太太见见你。等到星期天从教堂出来时就可以少见一个人了。”
于是他们在报刊杂志店门口停了下来，博莱特被人看了又看，格鲁姆太太对他戏剧性的归来问了个透，直到心满意足，当他俩快速驶向海边时，都在笑着格鲁姆太太刚刚的举动。
“不会唱歌的人一定会非常沮丧。”过了一会儿，碧突然说道。博莱特揣摩了一会儿这个不合理的论断，然后也回她了一个：“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嘛。”
碧笑了起来，说：“不，我的意思是我本该用我最大的声音来唱歌的，但我只会哼哼。你会唱歌吗？”
“不会，我也只会哼哼。我们可以一起哼哼。”
“我不知道在建筑密集区制造噪声是否合法，如今谁也说不清楚。不管怎样，那儿有个指示牌。”她朝一个大指示牌挥了挥手，上面写道：此处医院，机动车辆，请勿鸣笛。
博莱特抬头瞥了一眼斜坡上的楼房，其海拔比城区高。他评论说这家医院可不是一般的漂亮。
“是的，没有一般医院那么吓人。但那些商铺真是大煞风景。”她微微扬起下巴，示意着马路对面那排卖便宜货的商铺。有些商铺用“棚户”来形容会更贴切些。脏乱的咖啡馆、修鞋铺、自行车场、卖花圈和十字架的摊铺、卖花的小贩、果蔬店，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行当，有的店铺窗户刷了一半，窗户上钉着几张奇怪的单据。
他们沿着下坡向城镇驶去，路边商业街喧闹繁杂，在贫穷的郊区渐行渐远。过了这条街就出现了韦斯托弗的另一幅景象：干净整洁，到处都闪烁着从海面反射过来的光。
碧把车开进停车场时说道：“我要为桑达尔的餐食挑选一些海鲜，你不会喜欢的。去转转，给自己找点乐子吧，一点差一刻钟左右我们在安杰尔餐厅见，一起吃午餐。”
当碧叫住他时，他已经走出去一段路了。“我忘了问你了，你出门带钱了吗？如果需要我可以借……”
“哦，不用，我这还有些钱，是那什么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人预支我的。”
他先去了港口，八年前他本应在此扬帆远航的。那里停满了沿海从事货运的船只和渔船，起伏的海面上反射着耀眼的光。他斜倚在防浪堤温热的石头上，陷入了沉思。在帕特里克·阿什比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亚历克·洛丁正是坐在这里，完成了“老驳船”的画作。帕特里克·阿什比也正是从右边的悬崖边坠下身亡。
他强迫自己离开了防浪堤，开始找寻《韦斯托弗时报》的办公室。他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尽管韦斯托弗的每个人都在读本地报纸，但却没有几个人会想寻找它的办公地点。《韦斯托弗时报》的办公室离港口很近，坐落在一条鹅卵石铺就的狭小老街上的一所老旧的小屋里。入口低矮，博莱特本能地低着头进了门。屋外阳光灿烂，进了屋子后，眼前一片漆黑。黑暗中传来了办公室男勤务员稚嫩的声音：“有事吗？”
博莱特说他想见麦卡伦先生。
勤务员说麦克伦先生出去了。
“我猜你也不知道我到哪可以找到他，对吧？”
“他在蓝鸟楼上左手边第四张桌子那。”
“可真够确切的。”
“没办法，他就在那。每天的这个时候他准在那。”
蓝鸟好像就是港口前面拐角处的一个咖啡馆。麦卡伦先生的确就坐在楼上左手边的第四张桌子那，在较远处的窗户跟前。他正襟危坐，面前的桌上放着半杯咖啡，阴森森地看着楼下明亮的港口。看到博莱特后，他亲切地致以问候，毕竟是老朋友见面，他还为博莱特拉出一张椅子让他坐下。“恐怕我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可以告诉你。”博莱特说。
“能让我自己上《号角报》头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自己装进一个皮箱里。”麦卡伦先生说。
“皮箱？”
“还得是大卸八块地装进皮箱。我忍不住觉得这有一点极端。”他在桌上铺开了早晨的《号角报》，引人注目的黑色字体令人触目惊心。都已经三天了，皮箱分尸凶杀案仍占据着头版，已经在皮箱里发现了属于两个不同人的下肢，这下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了，因为这不是皮箱凶杀案嫌疑人惯用的作案手法。
“这起谋杀案的可怕之处，”麦卡伦先生反思道，“不在于案情本身，而是在于这个案子居然发生在了你艾格尼丝阿姨身上，你懂我说的意思吗？喂，小姐，请给我的朋友也来一杯咖啡。强尼老弟去参军打仗，牺牲了，这让人非常难过，但没人感到震惊……现代文明本就如此。但艾格尼丝阿姨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杀了，这就让人很震惊。这种事一般是不会发生在你认识的人身上的。”
“那如果你还认识杀死艾格尼丝的凶手，就更让人震惊了。”
“是的。”麦卡伦先生一边回答，一边又在那杯已经半凉的咖啡里加了一勺糖，并用小勺用力地搅拌着，“这种事我见过，就发生在一家子里头，你知道的。都是大同小异，他们就是不敢置信，到头来居然会是他们的强尼。这就是谋杀案的可怕之处，自家人杀自家人。”他拿出一包烟，递给他一根，“在克莱尔当富家公子的感觉怎么样？回来之后高兴吗？”
“你都想象不到我有多高兴。”
“你在美国亚利桑那州或是得克萨斯州，或者是别的什么州过惯了优越自由的生活，当真更喜欢这里的生活？”麦卡伦先生把头扭向一边，看着楼下韦斯托弗港口前熙熙攘攘的购物者们。看到博莱特点头，他兴奋地说道：“老天保佑！我简直不敢相信！”
“为什么？难不成你不喜欢这地方？”
麦卡伦先生俯视着楼下在阳光中过往的英国南部的人，满含深意地说道：“他们就是过得太悠闲自得了，我还真是羡慕得不得了呢。”
“你是说他们知足常乐？这有什么不好呢？”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值得满足的。”
“除了人类本身。”博莱特说。
麦卡伦先生咧嘴笑了笑。“我同意。”但他又扭头去看楼下港口前的亮丽场景，“我看着这些人经常会想：‘他们跟苏格兰人打了四百年的仗’，到底是为了什么？”
“答案当然是，不为什么了。”
“不为什么？那让我来告诉你我的国家……”
“他们在过去的一千年里都忙于保卫英国的海岸线。要不是他们，今天的苏格兰早就是西班牙的领土了。”
很显然，这种说法对麦卡伦来说很新鲜。但他决定不再深入讨论。
“你来蓝鸟咖啡馆不是专门找我的，是吧？”
“我就是来找你的。我先去了你的办公室，他们告诉我说你可能会在这。我想找些东西，寻思着你也许帮得上忙。”
“你的事现在不要声张，我会帮你的。”麦卡伦先生冷冷地说道。
“不是的，我只是想看看我的讣告。”
“哦！原来如此！说到底，谁不想再看看啊！你这人不简单，阿什比先生，很不简单。”
“我想《韦斯托弗时报》可能还留存了一些之前的报道。”
“哦，是的，那是1827年6月18日的事，还是6月28日？对吗？我记不太清了。你是想看看相关材料？好，材料不是很多，但对你来说一定会非常有趣。阅读关于自己死亡的材料一定非常有意思。”
“这么说你已经读过了，对吗？”
“是的。周二去拉特切兹之前我就看过，我当然得先看看有关你的材料啦。”
就这样，他们沿着楼梯摸索着往下走，来到《韦斯托弗时报》办公室下的地下室，麦卡伦先生驾轻就熟地就翻到了需要的卷宗，没有扬起一星半点儿的灰尘。
“我要先走了。”麦卡伦先生说，并在无罩灯下老式的斜面桌上翻开了卷宗，“尽管看吧，如果还有别的什么事需要我帮忙，请别客气。有事随时都可以来找我啊！”
他快步走上石阶，拖着脚走路的声音逐渐消失在楼上，地下室只剩下博莱特和被人们忘却的往事。
《韦斯托弗时报》只在每周的周三和周六发行两期。帕特里克·阿什比的死亡发生在周六，所以接下来的周三不仅刊登了他的讣告，还发表了调查报告。跟往常一样，讣告当中还插入了死者家庭成员名单，在中间板块还有一则新闻。《韦斯托弗时报》自建刊以来一直是韦斯托弗家族在经营，这份刊物保持着其一贯的庄严和礼仪，以及爱德华七世时代，早期医生在哈利街[1]和骑士桥之间乘坐有篷马车时的那份惜字如金。报纸不仅刊登了讣告，还向死者的家族致以慰问，要知道阿什比夫妇不久前才因飞机失事罹难，家族中又有一位成员离世。时报如实报道了帕特里克·阿什比在周六下午或晚上从镇子西边的悬崖跌落身亡。在报纸的第五页刊登了调查报告。
在第五页有一整个专栏都是关于调查报告的。要对调查细节进行公正全面的报道，一个专栏当然是不够的，但所有重要的事实都摆在那了，时不时还会逐字逐句地穿插些证据：
周六下午对阿什比家的孩子们来说就像是个节日，在夏天他们已经习惯利用这段时间在乡村进行自己感兴趣的活动，然后回家吃晚饭。当天晚上，帕特里克失踪数小时后家里人才意识到他还没回来，在此之前毫无征兆。大家想肯定是因为他新染上的看鸟的爱好让他走远了些，所以回来得也会晚些。可夜幕降临，他还没有回家，阿什比家就给乡村周围的人打电话，询问是否有人看见过帕特里克，万一发生意外，救援可以直接到达准确的位置。当所有的询问都没有结果，阿什比家于是就组织了一支搜寻队，探寻了一个失踪男孩可能会去的所有地方。搜寻队有骑马的，有走路的，还有开车在路边找的，但都一无所获。
第二天清晨，一个海岸警备队员在悬崖边巡逻时发现了帕特里克的外套。通过对艾伯特·博特凯瑞——也就是那个海岸警备队员的询问得知，当他发现外套时，外套就在离悬崖边缘五十码的地方平放着，而这就是从坦壁到韦斯托弗港口的路开始下坡的地方。发现外套的位置在路边上，离悬崖边更近些，衣服上有块石头压着。外套已被露水沾湿，口袋里除了一张有着淡淡墨迹的字条，空空如也。字条就是现在在他跟前的那张。他打电话报了警，随即就组织了一支搜救队，在海边搜寻尸体，但无功而返。前一天晚上七点二十九分是满潮，如果那男孩是在满潮时或之前跌入了水中，那么他的尸体肯定是被潮水冲走了，而且他的尸体也不会再被潮水冲回韦斯托弗来。在韦斯托弗地区溺亡的尸体从来没有在卡斯尔顿以东的区域找到过，卡斯尔顿已经很靠西边了，大部分的尸体都是在其西边发现的。组织搜救队时他就没指望能找得到尸体，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
最后见过帕特里克·阿什比的人是亚伯·斯克，是个牧羊人。刚到下午时，他大概是在坦壁和悬崖边中间的地方见过那男孩。
问：他当时正在干什么？
答：他当时正趴在草地上。
问：趴在那干吗？
答：在等一只云雀。
问：什么样的云雀？
答：英国云雀。
问：哦？那他当时是在观察鸟了？他当时表现正常吗？
是的，亚伯回答，在他看来，帕特里克·阿什比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从来都不显得话多。很安静吗？是的，他是个很乖的安静男孩。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会儿鸟儿就分开了。亚伯·斯克沿着悬崖边上的路去了韦斯托弗，这天下午也是他的半天假期。他回到家中已经很晚了，直到周天早上才听说人们满世界搜寻那孩子的事。
问他走悬崖边上那条路的人多吗，他回答说不多。从乡村到韦斯托弗之间有公交车可以搭乘，时间只是步行的十分之一，可他不喜欢。这条路很难走，路上会经过悬崖的那段路，穿进城逛街的鞋可不行。所以只有像他这样住在坦壁山脚下海边的人，才会考虑走那条路去韦斯托弗。
碧跟警察说，父母的离世对他影响很大，但他看上去处理得很好，而且恢复得也不错。她没有任何理由相信他会想到自杀。因为孩子们的兴趣各不相同，所以周六下午他们会分开玩耍，帕特里克独处也并非不寻常。
问：他的双胞胎弟弟没有陪他吗？
答：没有。帕特里克对鸟很痴迷，但西蒙的兴趣是机械。
问：你已经看过他外套里的字条了，你确认这字条上面的字迹是你侄子帕特里克的吗？
答：我确认。帕特里克书写大写字母的方式很独特，他是我知道的唯一一个使用针尖式自来水笔的人。
她解释了针尖式自来水笔的特点。帕特里克使用的那支笔是黑色硬橡胶制的，在笔管底部有一条细黄的螺旋纹。是的，那支笔也不见了。他总是随身带着，那东西让他爱不释手。
问：你能想到有什么原因会让他突然产生强烈的自杀欲望吗，但当天下午他面对自己的朋友和牧羊人时却显得跟往常一般快乐。
答：我只能说当天下午他跟往常一样，很开心，但是该回家时，他突然想到从前家里的美好生活都已不复存在，这个想法来得太突然、太强烈，他被当时的绝望感产生的心血来潮冲昏了头。
法庭也是这么判决的。那男孩一时产生的冲动破坏了神志的平衡。
这就是专栏得出的结论，也是对帕特里克·阿什比自杀案做出的裁定。
博莱特翻到下一页，满篇都是关于夏季韦斯托弗的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件：演出、保龄球比赛、网球锦标赛、地方议会委员会会议和产品到外地展销，但就是没有提及帕特里克·阿什比，他已经成为过去式了。
地下室里一片死寂，博莱特又坐回到了板凳上，回想着过去的一切。夏天，那男孩趴在草地里，等待着心爱的云雀在天空中出现。夜幕降临，而男孩却没有翻越坦壁山回到家中。
沉迷于机械，碧是这样描述西蒙如何度过自己半天假日的。他认为这大概是说内燃发动机。十三岁左右确实是开始对汽车产生兴趣的年龄。西蒙当时很有可能在拉特切兹的车库里，天真无邪地做着铸钢的操作。当然，在调查报告中并没有对西蒙当时的去处表示质疑，跟报纸上说的一样，他的去处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和碧一起在安杰尔餐厅吃午餐时，他非常想问碧那天下午西蒙在哪里。当然，他不可能直接问：“那天下午我从家出去玩时，西蒙在哪儿？”
这是一个完全没有意义的问题。他必须想别的办法把这个话题引出来。博莱特被安杰尔餐厅里的那个服务员老领班搅扰得心烦意乱，他认识阿什比家所有的孩子，显然帕特里克的归来让他吃惊不小。当他把各式菜肴端到博莱特跟前时，他那双老手不听使唤地抖个不停，每上一道菜他都要说声：“帕特里克先生。”仿佛他很喜欢叫这个名字似的。上甜品的时候才是高潮部分。甜品是鲜果挞，他已经给碧和博莱特都上过了，但他又回来，端了一个银色的大盘子，上面装着白糖霜甜点，放在了博莱特的面前。博莱特盯着新上的甜点，然后又抬起头来，看见他正面带骄傲的笑容、眼睛里擎着泪水，等待着博莱特的评价。博莱特满脑子想的都是西蒙，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幸好碧圆了场。
“好棒啊，丹尼尔还记得你一直喜欢吃这个！”她说，博莱特也顺着她的话应和着，老人心满意足地走开了，用一块白得晃眼的大手绢擦拭着眼睛。
“谢谢你，”博莱特对碧说道，“我都不记得了。”
“亲爱的老丹尼尔。我感觉他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回来了一样。他曾经有三个儿子，你知道吗。但全都在一场战争中牺牲了，而他所有的孙子也都在接下来的一场战争中阵亡了。他非常喜欢你们这些孩子，所以我想，当他看到你们当中任何一个能够死而复生回来，他准会高兴得不得了。你一个早上都干了些什么？”
“读我的讣告。”
“你有病啊。哦，不，你没病。我们都想这么做。你见到小麦卡伦先生了吗？”
“是的。他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碧姑姑……”
“你都这么大了，不该再叫我姑姑了。”
“碧，西蒙都喜欢哪些机械装置？”
“据我所知，西蒙从来没有机械方面的任何爱好。”
“但在调查报告中你说他有的。”
“是吗？我都不敢相信。那是关于什么的调查报告？”
“是解释周六下午他和我为什么没有在一起。我去观察鸟儿时西蒙在干什么？”他试图将口气伪装成是在回忆过去的生活方式。
“我想他是在制作陶器。西蒙一直都是个小陶工。他在户外养成的兴趣爱好，最多也坚持不到两周。”
“所以你是想不起来我出去玩时，西蒙干什么去了？”
“说起来真可笑，但我确实是想不起来了。我甚至都记不得那天他在哪。你知道的，一些可怕的事发生以后，我们就会把它放在心底，如果可以，就永远不会再把它翻出来。但是我记得当天晚上西蒙整晚都骑着他的小矮马，到处焦急地找你。可怜的西蒙，但你也算是伤害了他，博莱特。我不知道你是否意识到了。你离开之后西蒙变了很多。我不知道是因为你的离开打击到了他，还是因为他缺少了你的陪伴，到后来，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他无言以对，索性安静地吃着东西，过了不久，碧继续说：“你也伤害了我，从来都不给我写信，为什么就不给我来封信呢，博莱特？”
这是整个计划中的薄弱环节，洛丁曾多次强调。
“我不知道，”他说，“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
他恼怒和绝望的语气运用得恰到好处，这一点是他没想到的。
“好了，”她说，“我不会埋怨你的，亲爱的。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不通而已。小时候我多喜欢你呀，我们是那么地要好。这不像你，一个人过着自己的生活，哪怕一次也不回来看看。”
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出了解释：“当你还是个十四岁的孩子，把自己的过去抛到脑后，比你想象的要容易些。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断地经历新的事情。对你而言，过去就跟在电影院里看的电影一样，并没有什么真实感。我是说，跟自己的关系不是很直接。”
“总有一天我一定要试着离开这里，”她幽幽地说，“我有太多的过去想要抛到脑后。”
丹尼尔端着奶酪过来了，于是他们就开始谈论其他事情。
<hr/>
[1]　哈利街：伦敦一条街名。

20
博莱特没有想到，星期五的早餐盘里会出现礼物。事实上他都没有料到会有过生日这回事。“所有的庆祝活动都要推到查尔斯·阿什比先生回国之后。”在伦敦时桑达尔先生曾这样对他说，若不是碧提出这件事，他都忘记了，就算不庆祝生日，他也无法避免变成二十一岁的这一天。他对生日的了解甚少，以至于想当然地认为生日聚会的延迟就意味着家庭成员们口头祝贺一下就完事了，所以看到早餐盘旁的一堆礼物盒时，他非常吃惊。想到要当着大家的面打开礼物，一阵怯意在心中油然而生。
西蒙眼中的嘲讽让博莱特很受刺激，就算强撑着他也要完成这个环节。他甚至在怀疑，今天早晨西蒙如此守时，不单是出于对桑达尔先生的尊重，更重要的是，他要看自己打开这些礼物时出的丑。
“生日快乐，博莱特！”他们纷纷进来道贺，“生日快乐，博莱特！”顿时，温馨的祝福就像是婚礼时抛撒的五彩纸屑一般向他飘来。
他后悔当初不该把生日想得那么不堪。他希望这些人真的是自己的家人，希望早餐盘旁边放着的礼物就是送给他的，并且希望此刻真的是在为自己过生日。
“你想在早餐前拆礼物还是之后，博莱特？”埃莉诺问道。
“之后吧。”他当即回答，以便为自己赢得一丝喘息的机会。
几杯浓咖啡下肚之后，他感觉胆子壮了些。
西蒙也送了礼物，是一堆电报，发电人是那些还没听说他孪生哥哥已经回来了的熟人，他边吃早餐边与大家分享着电报上的内容。每读完一封电报他总要评论几句。
“刚好一先令，那个吝啬鬼！上次我在城里还请她吃了一顿饭……你能想到博比在斯凯岛[1]干什么吗？他非常不喜欢山，却对小虫子痴迷不已……戈尔和鲍恩。我想那只是想要提醒我付账……我确信我从不认识一个叫作博特·伯特的人。你们觉得他会是一个赌马的吗？”
最后，当他无法再拖延，不得不拆开礼物时，这个任务反而变得简单了，因为大部分礼物都和西蒙的那堆礼物大同小异。桑达尔先生的格鲁吉亚糖筛，碧的银水瓶，埃莉诺的马鞭，还有他孪生兄弟复制的袖珍书。只有牧师的礼物还算独特，是个一打开就会响起乐曲的木头盒子。博莱特以前从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这种东西，所以他很开心，以至于都忘记了难为情，渐渐地着了迷。
“那是从克莱尔庄园送过来的。”碧说。
这让他突然想到了洛丁，他又回到了现实当中，于是他合上了木头盒子，甜蜜舒缓的乐曲也随之消失。
这天早上他就要去签署出卖灵魂的契约了，根本没有时间去听这叮叮当当的小乐曲。
这个签署仪式也令他颇感意外。他曾天真地认为只需要签署几份放在面前的文件就可以了，顶多20分钟的事儿。但结果证明，这是一件需要耗费几个小时的事儿。他和桑达尔先生并排坐在图书馆里的一张大桌子跟前，整个拉特切兹的经济历史都摆在那儿，供他查阅。整个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都在为这位年轻的客户解释着在他成年之前，庄园的经营状况。
博莱特有些困惑，但仍很感兴趣，他对桑达尔先生这些年辛苦工作取得的进步，以及他处理法律文件和计算账目的方法敬佩不已。
“令慈的遗产，当然不能与当初同日而语了，她继承财产时光景好，但这也足以保证你将来在拉特切兹的生活衣食无忧。正如你所看到的，在你成年之前攒下的保险金很少，为了让你充分享有继承令慈财富的权利，你的碧姑姑不希望外借任何财物。她下定决心，在你二十一岁时，会把这笔遗产一个子儿不落地交给你。”
他继续拿声明放在博莱特面前，看到眼前这些，博莱特第一次感受到拉特切兹富足的生活背后隐藏着的奋斗和不稳定因素。
“那年发生了什么？”他将手指摁在一份颜色很黑的文件夹上问道。
桑达尔先生正在翻看着一些文件。“啊，是的，我记得。那年流年不利，非常不利。死了一匹骒马，还有两匹不下崽，还有一匹非常好的马驹摔断了腿，那真是令人心碎的一年。生计都岌岌可危。真是不多见的一年。”他用那干瘦的手指又抽出一份差强人意的报告，“拉特切兹的生意一向很顺利，但就有那么一年，没人买牲畜，一两岁的小家畜在市场上都卖不回成本。那是运气的问题，仅仅是运气而已。你将来会发现，有些年极其顺利，亏损的部分就会被弥补回来。”
他说完马场又谈到农场：租赁的条件，情况的改进，租户的信誉和作物的种类。最后他们谈到了个人收入问题。
“令尊在从事咨询工程师的行业时收入非常丰厚，当然，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一生当中积累这么多的财富。因此他对拉特切兹的人都非常慷慨，在自己养马的爱好方面也是出手阔绰，花大价钱购买品种名贵的骒马，诸如此类，因此当他去世时，留下的投资产业并不是很广泛，当然还要支付遗产税，所以投资产业也就不得不忍痛放弃了。”
他又抽出一张表格放在博莱特跟前，解释如何在没有抵押拉特切兹房产的情况下付清了遗产税。
“阿什比女士有自己的收入，除了家用开支，她从未拿过拉特切兹的任何财产或零用钱。两个大点的孩子随着年龄增长，零用钱也随之增加。除了一些个人财产——比如孩子们的小马驹——马厩里的马都属于家产。孩子们去市场买马，然后再卖出，这些钱都是阿什比女士出的，马匹经过改良之后获取的利润都补贴到了拉特切兹的开支之中。我明白，不久前西蒙购进了一两匹马，转手又赚了一些钱，埃莉诺买了一两匹用来发展自己骑术女教练的事业。毫无疑问，阿什比女士肯定会告诉你这些，这些事都没有记入相关文件。设得兰矮种马是阿什比女士自己的产业，属于她的个人财产。还有什么疑问吗？”
博莱特回答说没有疑问了。
“我们现在来谈一下未来。根据银行的建议，你从令慈那获得的遗产应该继续投资现有的产业。你有异议吗？”
“我可不想一次性获得一笔巨款，”洛丁曾说，“如果那样，首先我只会挥霍一空；其次那么一大笔钱肯定会惊动银行，引起怀疑，招致调查。我们可不想你一继承到遗产就招致调查。我所希望的不过是能够在今后每周的时间里，都能拿到些小钱，这样我也可以趾高气扬，再也不用看管理层、女房东和总是训斥我排练迟到的那个制片人的脸色了。我的乖乖，真正的财富并不在于拥有什么，而在于不用做你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忘了，财富会愚弄你，会弄得你团团转呢！”
“那照现在的样子，我的收入有多少？”博莱特问桑达尔先生，桑达尔先生如实相告。
还不错，除去支付给洛丁的那份，余下的钱足够自己在拉特切兹的财务开销了。
“这些是孩子们现在的零用钱。那对双胞胎，当然不久就要去学校上学了，这样还需要在家产中再支取几年费用。”
零用钱才那么点，这令他很吃惊。怎么会呢，他想，我在度假农场待三个月赚的钱都比那多。他对西蒙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按照西蒙的地位来说，花销应该比这要多得多。
“零花钱的数目不是很大，对吗？”他对桑达尔先生说，那老先生听后吃了一惊。
“这是按照家产的规模来定的。”他干巴巴地说道。
“好吧，我认为现在该给他们加一点了。”
“对，这很妥当。但是你不能让两个成年人像过客一样对产业的问题不管不顾。这不仅是对整个产业好，毕竟他们都有能力养活自己了不是？”
“那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只要埃莉诺还在拉特切兹生活，或是还未出嫁，每年的零用钱都应当有所增加。”
“她现在想要嫁人了吗？”
“亲爱的孩子，所有的女孩都想嫁人，特别是像你妹妹这样年龄的好女孩。不管怎么样，我还不了解她在这方面是否有所考虑。”
“嗯，那西蒙呢？”
“西蒙的事很棘手。直到几周前，他都认为拉特切兹的家产是属于他的。现在看来他不大可能在拉特切兹长待了，但是根据你的建议，只要他还在家里为你服务，他的零用钱也应该稍微增加一些。”
“我认为这还不够。”博莱特说，桑达尔先生猜测西蒙会离开，这令他有些吃惊。西蒙一点要走的迹象都没有。“我认为有一小部分家产还是属于他的。”
“从道义上来说，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
“毫无疑问你是对的，但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假设，你别指望我会支持你的想法。一旦出让了部分财产，要想私心里仍旧保有它可就难了。零用钱是一回事：因为它来自于收入。但是要出让部分利益，势必对整个结构造成破坏。”
“哦，我的意思是如果西蒙想离开，我应该按照名义利率借些钱给他，好让他在别的什么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猜，如果我不要利息，你肯定会厉声斥责我的。”
老人非常和蔼地对他笑了笑：“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既然艰苦的岁月已经结束，我期待着拉特切兹能够进入一个繁荣的时期。我认为给西蒙借点钱不会给整个产业带来多大麻烦。从零花钱里可以省些钱填补这一空缺。现在，该说说涨零用钱的事了……”
他们对最终的数目达成了一致。
“最后，”桑达尔先生说，“还有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
“是的。这个家里还有各种各样的老雇工已经无法工作了。”
博莱特这天早晨已是第四次感到吃惊了。他看着长长的名单，心里纳闷，是不是英国所有老牌家族都有这么一份名单，消耗着他们的收入。桑达尔先生把它当作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平常得就如同支付个人所得税这种诚实的行为一样。只要涉及家里的奢侈浪费，桑达尔先生就会皱起眉头：在他看来，阿什比家体格健全的人都应该自食其力；而履行供养家里年迈体衰的人员是理所应当的。有一位老奶妈，现在已经九十二岁了，住在苏格兰一个叫新鹿镇的地方；一个八十九岁的老马夫住在村庄里，另外一个住在盖斯格特；还有一个厨子，为拉特切兹家做饭做到六十八岁，现在她和自己六十九岁的女儿住在霍舍姆，诸如此类。
他想到了那个穿着印花人造丝，欢迎他回家的金发女人，俗不可耐。最后谁会供养她呢，是这个国家？他这样想。就凭她长期以来正直的服务？
博莱特同意继续发放养老金，西蒙被叫进来签订属于自己的那份文件。刚开始他觉得那个早晨令人压抑，但后来察觉到西蒙看到自己的签名后，眼睛突然睁得溜圆，这让博莱特得意不已。西蒙上次看到帕特里克的签名还是在十年前，而现在却是在图书馆的桌子上，毫无遮掩地出现在眼前。那会让他记住，自己曾以极尽嘲讽的目光，幸灾乐祸地看着博莱特庆祝那并不属于他的生日。
碧也进来了，桑达尔先生解释了关于零用钱方面所增加的条款，以及为西蒙将来搬出去而提供的借款计划。当西蒙听到这个计划时，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博莱特；而博莱特却能十分清楚地读懂这个眼神。“贿赂，就这样？好吧，这不会管用的。我就他妈的好好地赖在这里不走，你还得乖乖地给我付那该死的零用钱。”不管西蒙有什么计划，他们都是以拉特切兹为中心的。
然而碧看起来似乎很开心。她搂着他的胳膊去吃午餐，还拍了拍他的胳膊。“亲爱的博莱特！”她说。
“早餐时我已经恭喜过你们俩，并送上了我的祝福。”桑达尔先生端起自己的红酒杯说，“但现在我应该举杯祝酒。”他向博莱特举起了杯子，“敬帕特里克，他不仅成功地继承了遗产，而且也接受了与之俱来的责任。”
“敬帕特里克！”他们说，“敬帕特里克！”
“敬帕特里克！”简最后说道。
他向她看去，发现她正在那里冲着自己笑。
<hr/>
[1]　斯凯岛：苏格兰西部的岛。

21
下午，西蒙送桑达尔先生去了车站，他们走了以后，碧说：“今天下午如果你不想再抛头露面，就交给我来处理。我还有些账簿要处理。或许你可以牵匹马和埃莉诺出去遛遛。我想她已经去了马厩。”
博莱特一生中没有几件事可以像和埃莉诺出去骑马那样令人愉快，但他现在却更想去做另外一件事。本该是帕特里克·阿什比继承财产的这一天，他想去坦壁山那边，看看帕特里克在生命中最后一天走的那条山路。
“我想和博莱特一起去。”露丝说。他发现简也在旁边徘徊，等着听答复，好像她也会去似的。但碧没有同意。博莱特和家人待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她说。
“凭什么埃莉诺就能跟他一起去！”露丝表示抗议。
但博莱特却说自己要一个人出去走走。
他有意避开大街，以免撞见正开车驶向家里的访客，所以他走到了贯穿在农场之间的路上。其中一个农场与埃莉诺正在训练一匹红棕色小马的街道相接。他站在树下看着她驯马，她那从容不迫的耐心，要比那些摸不着头脑的愣头青强多了；她的训练方法，甚至是最后放长缰慢走，都让他感到很放心。他想知道那个当医生的家伙是否知道些关于马的学问。
坦壁的草坪让他感到欣喜。自从记事以来，他还从没有在这样的草坪上走过。他缓缓向上走去，闻着草香味，看着大片云彩的影子被风推着走。他离开小道朝山顶山毛榉的树冠走去。如果能走到那里，他就可以近到悬崖边，俯视斜坡下的乡村全貌了，那是帕特里克·阿什比和云雀共享的乡村。
来到一片绿色的灌木丛和标记老采石场的小树跟前时，他看见一位老人坐在简易的屋棚里就着果酱吃着一块厚面包，等他经过，老人还跟他打了招呼。
“春风得意啊！”老人刻薄地说。
博莱特转过身去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当然，人们都喜欢让外表亮丽些，再穿些法国进口货。”
他又咬了一大口面包，破帽子下的眼睛审视着博莱特。
“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了？”
“亚伯！”博莱特脱口而出。
“这还差不多。”老人说得有些勉强。
“亚伯！”博莱特说着就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能见到你实在是太好了！”
“老实点！”亚伯冲他的狗喊道，这条狗刚从他的衣服底下钻出来，嗅着才过来的博莱特。
“亚伯！”他几乎不敢相信，昨天才在报纸资料室读到过那个最后见过帕特里克的牧羊人，今天就能在这亲眼见到。
亚伯这才开始对这个许久未见的老友表现出了喜悦之情，并且说老远他就认出他了。“腿跛了？”
“有一点。”
“摔断了？”
“是的。”
“这永远也不会让你矮人一截儿。”亚伯安慰道，说这只是一次不走运而已。
博莱特背靠着防止羊群进入采石场的木头围栏上，拿出香烟盒，准备在这待上一下午。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博莱特了解到许多关于帕特里克·阿什比的事，但都跟他的自杀无关。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老亚伯曾对帕特里克的死亡感到非常震惊，而现在恰好证实了他当初认为帕特里克不会自杀的判断是正确的。
帕特里克“永远也不会矮人一截儿”，无论事情变得多么糟糕。
老牧羊人和他一起走到山毛榉跟前，博莱特待在那里看着牧羊人和他的狗渐渐远去。等他们已经消失在视线中很久之后，他留在原地，享受着寂寞与风吹过山毛榉树叶的窸窣声带来的抚慰。然后他也沿着他们下山的路线走到了绿色的平原上，一直走到一条小路上，然后沿着这条路翻越山头，回到了克莱尔。
从北坡下到路上来时，迎风飘来了他熟悉的叮当声。过了一会儿他来到了威尔逊农场，这里的锻铁炉在稀薄的高山空气中发出炙热的光芒——她叫什么名字来着？当他吃完晚餐收拾好之后，柯拉正在牲口棚那边候着呢。这时他记起锻铁炉在什么地方了：在山脚下的那个小屋里。时间还早，他要去看看英国铁匠铺长得什么样。
但当他最后站在门口，发现这铁匠铺和威尔逊的很相像，除了这里的屋顶要矮得多。铁匠独自一人在铺子里，他的助手无疑是受雇于他，计件领取薪酬，现在他正在铸造马蹄铁。博莱特出现在门口，挡住了光线，铁匠抬起头打了声招呼，手里的活并没有停下来。博莱特站在那安静地看了一会儿，然后走上前去替他拉起了风箱。那人又抬头笑了笑。他完成了手里的活之后说：“当时背着光，我没认清是你。能在我这里再次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帕特里克先生。”
“谢谢你，皮尔比姆先生。”
“你拉风箱比过去拉得好多了。”
“自从我上次见过你之后，我就一直以此为生。”
“是吗？哦，那我……”他从熔炉里夹出一块火红的半成品马蹄铁，正要继续工作时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把工具递给了博莱特，并咧着嘴对着他笑。博莱特接过家伙什，并且完成得很好，皮尔比姆先生在旁边扮演着助手的角色，对他赞赏有加。
“真有趣。”当博莱特夹着马蹄铁放到水里时，皮尔比姆说，“如果阿什比家真有人要从事这份工作，那也本应该是你的兄弟。”
“为什么？”
“你在这方面从没表现出任何兴趣。”
“那西蒙有吗？”
“曾经有段时间他老喜欢来这儿，我赶都赶不走。没有他不做的，从烛台到拉特切兹在马路那边的大门。在我的印象中，他做成功的就那么一根牧羊杖，而且做得还不是太好。但他老来。那年一整个夏天他都对此十分着迷。”
“是哪一年的夏天？”
“就是你离开我们的那年。我可能会记错，但你离开那天他就在这看我们给车轮子加铁皮。我不得不赶他回家吃晚饭哩。”
博莱特还惦记着那块刚做好的马蹄铁，皮尔比姆却准备下班了。
“我应该把它挂起来，”皮尔比姆说着，对着博莱特打的马蹄铁不断满意地点着头，“然后在上面贴个标签：拉特切兹的帕特里克·阿什比锻铸。我自己都做不了这么好。”他又大方地补充道。
“把他送给老亚伯，钉在他的门上。”
“嘿！老亚伯才不会把冷冰冰的铁块放在门槛上呢。那会把他的访客都吓跑的！”
“哦，他待他的访客都很友好吧？”
“信不信由你，他会把所有的餐具都洗得干干净净，保持家里的清洁卫生。”
“我并不觉得惊讶。”博莱特说完就动身回家了。
原来西蒙有不在场的证据。那天下午西蒙根本就不在悬崖周围。他从没有离开过克莱尔河谷。
原来如此。
回家的路在两个农场之间，他遇见了简。简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在这闲逛。博莱特想，简在这里徘徊是不是想在半路截住自己呢？她正在同“蜜糖儿”和它的小马驹说着些什么，看他朝这边走来，简努力装作一副不露声色的模样。
“你好，简。”他说，然后也和“蜜糖儿”亲近了一下，以便让简留出时间调整。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泛起了红晕，很显然，有种不寻常的感情涌上心头，叫她挣扎压抑。
“我们该回家洗漱休息了。”看她也没什么话说，博莱特最后提议道。
她把手从“蜜糖儿”的脖子上放了下来，把脸转向他，鼓足了勇气。
“我有些话想对你说，可以吗？”
“是想让我帮你做什么事吗？”
“嗯，不，不是那样的。就是你刚从美国回来时我对你不是很友好，我想向你道歉。”
“哦，简。”他说，想要把她那娇小却勇敢的身躯揽入怀中。
“当时并不是因为我讨厌你。”她说，十分渴望他能够理解，“是因为……是因为……”
“我知道是为什么。”
“真的？”
“当然是真的。有那种感觉很自然。”
“是吗？”
“事实上，就各方面而言，你还是不错的。”
“那你是接受我的道歉了？”
“我接受你的道歉。”博莱特郑重地说道，然后他们握了握手。
她并没有立即用手搂住他的胳膊，但如果换作露丝，肯定会那么做。她像小大人似的和他并排走着，礼貌地谈论着“蜜糖儿”的小马驹在市场上的估价，以及该喊多少的价。名字的问题真是够吸引人的，而且很容易让人激动，不一会儿她就没那么拘谨了，所以当他们走到家，她已经能够毫无保留地同他聊天了。
正当他们穿过宽阔的沙砾路，碧来到了门口，看着他俩走近。
“你们俩晚饭要迟到了。”她说。

22
于是，博莱特得到了拉特切兹的财产，并获得了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拥护，除了西蒙。
周日去教堂，祈祷的间隙，他还要被人盯着看一个半小时。那天早上，没去克莱尔教堂的只有几个非国教教徒和三个出了麻疹的孩子。实际上，听碧说，有几个教堂会众[1]成员以往都在村庄另一头的蓝砖谷仓里礼拜聚会，只是为了能见他一面，他们决定忍受一次教堂里枯燥的宗教仪式和主教布道，这次也来到了教堂。碧解释说，对于正统的教徒来说，他们中有些个人自打最后一个孩子受洗命名以后，就再也没去教堂了。甚至连拉娜·亚当斯，就是那个自从二十年前在蓝砖谷仓受洗之后再未去过教堂的女人，这次也在教堂里出现了。
博莱特坐在碧和埃莉诺之间，西蒙坐在了碧的另一边。那对双胞胎则坐在埃莉诺的另一边；露丝完全沉浸在教会的戏剧之中，正全神贯注地大声唱着赞美诗，而简正在用鄙夷的眼神看着那些教众。博莱特一遍又一遍地念着阿什比家的碑文，听着牧师用沉闷的声音向克莱尔居民布道。从词义的角度来讲，牧师并不是在说教。听起来更像是为自己申辩，所以，如果闭上眼，感觉就像是在教区另外一边的壁炉跟前，坐在椅子上听他闲谈。博莱特想到曾经在孤儿院，每个周日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布道者来进行主日礼拜：他们有的善咆哮，有的善亲和，有的善兜售观点；每个人都声调各异，等到需要压低声音时，他们有的表现得像业余的朗诵者，有的像雄辩者，还有的像装腔作势的美学家。博莱特认为，相比之下乔治·佩克还是蛮不错的。乔治·佩克看起来似乎真的能够达到忘我的境界，仿佛即使他没有出现在讲道台上，别人也能想象得到他是一名教士。
礼拜之后，博莱特去牧师家用周日午餐，可即便在那，前来向他道贺祝好的村民仍络绎不绝。碧与他一起出的教堂，准备帮助他度过这场考验，可不巧格鲁姆太太却上来搭话，让博莱特落单了。他看着眼前这些未曾谋面的人，心里不免十分惊慌：一个用粉红玫瑰装饰帽子的红脸蛋女人，他该如何假装认识她呢？况且还有那么多徘徊在他身边的人？
“你还记得莎拉·古德温吧，她过去常来帮我们洗衣服。”一个声音传来，原来是埃莉诺来到了他身边。她就像是公关秘书，带着他熟练地穿插于人群之中，每每出现一个新面孔，她都会低声向博莱特简单介绍。“哈里·瓦茨，过去常给我们修理自行车。”“马钱特女士，村庄学校的。”“斯特普利夫人，是个接生婆。”“汤米·菲特，是过去园丁的儿子。”“斯塔克夫人，乡村工厂的。”
她陪着他来到一扇通往牧师家花园的小铁门跟前，打开门，把他推了进去，说道：“你现在安全了，那是‘小桃源’。”
“那是什么？”
“别告诉我你不记得了。我们玩捉迷藏时，安全的隐藏点就叫作‘小桃源’。”
博莱特一边沿着小径往牧师家走，一边在想，总有一天，他要面对那些“本不该忘记的事物”。
在午宴上他和牧师都没说话，就听南希在那逗乐，大家显得都很轻松，午宴结束后他和牧师在花园里散步，回答了牧师一些关于他八年离家经历中的生活问题，乔治·佩克的魅力之一就是善于倾听。
周一他去了伦敦，坐在椅子上，离他几码开外的地方放着成卷的布匹，过了一会儿他走上前去看了看布匹的质地。戈尔和鲍恩替他制作，沃尔特为他测量尺码，他们都向他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里，一定会为他做出一套像样的行头来。他现在才明白，衬衫原来也是可以定做的。令他庆幸的是，他好歹穿着桑达尔的裁缝做的衣服，来到阿什比家裁缝这里的，没让他显得掉价，但令他惊讶的是，他身上打底的那件干净清爽的蓝色美国衬衫竟然博得了他们的同情。不管怎么样，既入乡则……然后他也量了量衬衫的尺码。
他和桑达尔先生一起吃了午餐，然后去见了银行经理。他兑现了一张支票，买了一个挂号信封，给亚历克·洛丁寄去了一厚沓纸币，这是预先约定好了的。“只寄钱，不留言。”洛丁曾这么说过。也不要打电话。除了用挂号信寄些不会留下任何信息的纸币，他们之间再也不能有任何交流。向他的犯罪同伙支付第一笔钱，让他嘴里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而这种味道完全不是他舔了信封黏胶之后残留的味道。他去喝了一杯啤酒，想要冲去嘴里的味道，但没奏效。没办法，他又乘坐24路公交车去看了位于皮姆利科的住宿地点，心情立刻就好多了。
他赶上了4点10分抵达的那班车，抵达盖斯格特后，埃莉诺正坐在甲壳虫汽车里等着他呢。这时他不再紧张了，埃莉诺也不再对他无动于衷，不再是他的敌人了。
“我完全可以去接你的，还让你去等班车，真过意不去。”她说，然后他坐在了她旁边的副驾驶位上，一起开车回家了。
“这下你再也不会长时间地离家外出了吧。”她说。
“不会了，除了去试衣服和看牙医。”
“是的，就等那一天了。或许查尔斯舅姥爷会盼着有个人去接他呢。但在那之前，我们可以先安下心来，清静几天。”
于是他也就安了心。
早上，他会去遛遛马，或是在小牧场里训练它们跨越障碍物。他也会和埃莉诺一道，同克莱尔庄园的孩子们一起骑马外出，安东尼·托塞利好八卦的灵魂得到了充分的满足，甚至他早上都穿上了“儿童专用骑马装”来上骑马课了，为了得到这套骑装，他发的电报内容不论是从长度还是流畅程度来说，都打破了克莱尔邮局的历史纪录。他让小马驹朝埃莉诺冲去，然后看着她训练赛马棚里的一匹良种小马，让它踏步走，并且像绅士一般昂着头。他几乎每天都和埃莉诺在一起，就连晚上回到家中，也在共同计划着第二天的任务。
碧对这两人的相互陪伴感到高兴，但希望西蒙也能加入其中。西蒙从早餐到晚饭这段时间总有越来越多的理由不在家里待。他早上会训练训练“缇伯”或“斯卡帕””，然后会找个理由去韦斯托弗吃午餐。偶尔在外面待上一整天之后回家吃晚饭，碧都怀疑他是否清醒。从前他喝一杯酒的场合现在会喝两杯，他在家也会喝一点，但碧认为自己肯定是弄错了。西蒙喜怒无常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他一直都是这样情绪变化反复。她认为，西蒙之所以不愿意待在家里，是因为他在排遣困境中的压力，可又希望他也能够像埃莉诺和帕特里克那样，加入这种相互陪伴、愉悦开心的关系当中。
“你要为布雷斯展览会做些准备了，”当他们疲惫地从马厩回来时埃莉诺说，“否则大家都会觉得不对劲的。”
“我可以参加赛马，就像露丝建议的那样。”
“但那是纯属娱乐。我的意思是，没人拿那个当真。你应该牵匹马出来展示展示。马具会及时运达的，所以你没有理由不参加啊！”
“不。”
“我开始习惯你的单音口头禅了。”
“那不是我的口头禅。”
“不，那只是你的特点。”
“我在比赛中能骑什么马？”
“嗯，除了‘缇伯’之外，‘谢弗龙’是我们跑得最快的马。”
“但‘谢弗龙’是西蒙的马。”
“不对。‘谢弗龙’是碧用马厩挣的钱买的。你到底参加过赛马没有？”
“哦，当然了，我经常参加当地的比赛。奖金不多。”
“我认为碧要把‘谢弗龙’租给别人去展示，但没有理由让‘谢弗龙’在最后一天闲着不去参加比赛。那匹马非常容易紧张，也很容易兴奋，但它跳起来利索，跑起来也很快。”
晚饭时，他们把这个建议提了出来，碧同意了。
“你会参加什么项目，博莱特？”
“一百三十九磅重量级的项目。”
吃晚饭时，碧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这孩子身子太过单薄了。阿什比家近两代人中都没有胖人，可这孩子眼神中偏又带着些疲惫，特别是当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不久之后，等庆祝活动结束，他们一定要想办法看看他的腿。也许正是因为这腿，他看上去才会显得如此虚弱。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这条腿都会拖累他。她一定要问问彼得·斯宾塞，找一个好的外科医生咨询一下。
碧曾非常欣喜地发现，博莱特具备西蒙明显欠缺的爱好：从理论上研究马的种类。就西蒙的个人爱好而言，他对马匹的育种非常在行，但他对这个问题的理论知识仅仅局限于《现代赛马》杂志。而在另一方面，博莱特喜欢看马类书籍的程度比起某些喜欢看侦探小说的人来说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天晚上，好像是有人忘了关图书室的灯，碧正要去关时，发现博莱特正在聚精会神地阅读关于种马的书。他说他正试着回溯“蜜糖儿”的家谱图。
“你选错书了。”她说，然后给了他一本正确的书。她当时正忙于一些关于战争风险保险的事，也就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可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她注意到图书室的灯还亮着，等进去后才发现博莱特身边放着各种书籍，由于看书过于专注，他竟然都没有听到碧进来。
“太棒了，碧。”他说。他正看着本德·奥尔的照片发愣，他翻开了数卷书籍，饶有兴致地翻看着带有照片的页码，整张大桌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二手的书报摊，敞开的书报里展示着各式照片，以此招徕顾客。
她先扫了一遍他选的书，然后说道：“你还没找着我最爱看的书呢！”她又从书架上取了几本书放在他面前。等发现博莱特根本不明就里，她索性又把他带回到初始阶段，给他讲授些现有品种的基础知识——什么阿拉伯马啦、柏布马和土耳其马啦。到了半夜，地板上的书比书架上的还多，但他们都相当入迷。
从那之后，只要找不着他，他就肯定是去了图书室，不是在看一些关于种马的书籍，就是在细细地翻看名马照片。
他会大大方方地坐在格雷格的脚边，和他一同品评马匹，结果一周之后，格雷格向他表现出了从未给予西蒙过的尊敬。她注意到格雷格称西蒙为“西蒙先生”，而称博莱特为“帕特里克先生阁下”。他对这个新来的主人没有表示出任何有所防备的迹象。众所周知，格雷格是个热心肠，他觉得博莱特还不大了解情况，所以他就称呼博莱特为“帕特里克先生阁下”。每当碧经过鞍具室，听到格雷格正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却冷不防地时不时让博莱特一两声打断，不禁会心一笑。
“开枪打死他？我说，我永远也做不出那样的事，那马在一个月之内保准能够像基督徒一样服服帖帖地从这里走出去，你那该死的狗休想吃到那匹马的肉，活该干瞪着缰绳活活饿死，我说，你猜我后来怎么着了？”
“怎么着了？”
碧由衷地感到非常庆幸，不仅是因为自己的外甥能够跟家人重聚，而且状态还如此饱满。对于帕特里克回来时可能出现的情形，她曾无数次在脑海中预演过，令她惊喜的是，自己外甥回来的情形竟然与自己想象过的完全一致，简直天衣无缝。如果能够选择，博莱特恰好是她所期待的样子。当然他还是有些太过安静，太过沉默了。即使对他毫不了解，但只要有他陪在身边，心里就会感到很平静。相对于西蒙的善变，博莱特一成不变的性格肯定是更容易相处一些。
她给查尔斯舅姥爷写了一封长信，希望能在法国马赛市与其相见，并向他描述了这位新外甥，跟他诉说了在上一封电报里不宜谈论的内容。博莱特对马的精通当然并未引起查尔斯的兴趣，因为查尔斯讨厌马，他认为马是愚钝的动物，无法提起他的任何兴趣，并且推理能力极差。事实上，他曾断言，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只要没患脑炎或其他先天失能疾病，推理能力就会比品种最好、最聪明的马还要强。查尔斯喜欢猫，如果说动物的圈舍对他还有什么吸引力的话，那肯定就是猫的窝。退休后，他在清静的角落养了几只猫，直到马匹展览会结束。他自己长得也像一只猫：一个大个子，性格温和，长着一张圆乎乎、皱巴巴的脸，上面只够挂个目镜，至于戴到哪只眼睛上，那就要看哪只手闲着了。他虽然六尺多高的个子，但一双大脚走在地上几乎没有声音，似乎他身体的一部分是气充的似的。
查尔斯的精力都放在了老家和家人身上，但他又喜欢说，想当年自己年富力强时，马只不过是一种代步工具，能驮点重物而已，人们没有必要去培养这种和鸡一样胆怯的动物，让那些良种马去跨越没有安全保障的障碍物，根本就没有必要。
一只半饥的猫跳得都比任何一匹马远，还不需要训练。
但他极为疼爱自己兄弟的几个孙子，视他们为膝下麟儿，碧就在这个查尔斯面前把新侄子夸赞了一番。
“在回来后的短短两周内，他就从一个彻头彻尾的外人，逐渐成了拉特切兹举足轻重、尽人皆知的人物了。他融入这个家庭的方法很特殊，但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不爱出风头。他找对了自己的位置。他发现村庄里有些人，对他来说感觉仍然很生疏，以及一些仅有一面之交的人，仿佛都觉得他从未离开过似的。他沉默寡言，很少主动说话，但他的思想异常活跃，他说起话来如果不是那么柔和醇美的话，有时就会让人觉得有些尖酸刻薄。他说着非常地道的美国腔：亲爱的查尔斯舅姥爷，他发A的音时有点拖音，但与西蒙的拖音特点区别很大，我的意思是，他与西蒙拖音的方法不同。这不是我发表的意见，而是我发现的现象。
“对他来说，能够征服简确实是个成就，因为她之前还站在西蒙一边，对他的突然归来颇有微词。她先是对他进行了数天的刁难，但最终还是屈服了。露丝是他的一个大麻烦，但是得到了小小的鼓励之后，我觉得他发现了她对西蒙的不信任，她现在对西蒙有些疏远了。
“乔治·佩克似乎挺喜欢他，但我觉得他还是很难接受，这么多年竟然来封信都不寄。当然，我也觉得纳闷，还有些莫名其妙。对于他当初决定要离家出走时所承受的压力，我们只有尽可能地去谅解了。
“西蒙表现得出乎意料地好。他现在也甘居第二了，十分刚毅，也十分优雅，让人动容。我想他肯定很不开心，也很难把从前的帕特里克和现在的帕特里克联系起来。帕特里克这些年的缄口不言，对西蒙来说是一种难以释怀的错误。我只能假设他没打算再回来了。我也试着打探他，但是很难从他那套出什么来。他过去就是个矜持的孩子，现在变得愈发谨慎了。或许等你来了之后，他会告诉你些什么。
“我们都在忙着为布雷斯展览会做准备——展会将至少在你回英国的三天前举办，想必你听后会很高兴吧，希望这个比赛能够带给拉特切兹一些成功的宣传。我们有三匹上乘的马，至少有两匹能够达到奥林匹亚水准。比赛时我们要看看它们的表现如何。帕特里克拒绝参加此次比赛中的任何项目，他愿意把获奖的机会留给西蒙和埃莉诺，当然啦，他俩获奖也是众望所归。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帕特里克回来了。”
<hr/>
[1]　会众：社会团体，拥有相同的信仰，分享共同的兴趣与目标——敬拜、教导、劝勉、相交和宣教。

23
因为西蒙要带着“缇伯”去参加展览会的障碍赛，所以博莱特自然把训练“缇伯”的事宜全都留给了西蒙，转而把精力放在了其他马匹的训练上。但有些时候，尤其在西蒙越来越不沾家的情况下，总得有人来训练“缇伯”，尽管私下装作不乐意，但博莱特总是盼着有这种机会来驯驯“缇伯”。拉特切兹大部分的马他都喜欢，只有少数几匹看不上眼，他很喜爱诸如“谢弗龙”这样活力四射的马儿，还有颇具灵性的“斯卡帕”，以及埃莉诺的老伙计——“巴斯特”：它像是一个幻想破灭但仍很讨人喜欢的老绅士。而“缇伯”却又有所不同。“缇伯”是挑战、是兴奋、是满足，也是未知和荣耀。
他计划改掉“缇伯”喜欢把人从背上撂下去的毛病，可眼下他决定按兵不动。这一点很重要，如果要让它去参加比赛，就不应当损害它的自信心。来日博莱特如果想要改变些什么，“缇伯”感觉也不会很明显，但其间还是要保证西蒙能够运用它那份贵族般的自信心。所以博莱特只是对它稍加训导，在他骑着它于乡间转悠时，只要时机得当，他就会留心为“缇伯”找一个理想的调教场所。坦壁山上山毛榉的枝杈都长得很高，不足为用，而且在山上也没有足够的空间让它跑到合适的速度。他想要的是一片空阔的旷野，周围间或有些树，上头的枝杈恰好是诱引“缇伯”耍花招的最低高度。他记得“缇伯”作恶多端的地方曾经是莱瑞奇庄园和克莱尔庄园那一片，周围都是成片的草地和树林。
“如果骑马穿过克莱尔庄园，那里的人会介意吗？”离布雷斯展览会开展还有足足七天，他这样问过埃莉诺。
埃莉诺回答说不会，只要离运动场远一点就行。
“他们从来不在运动场上玩，因为组织起来的活动都很糟糕，除非是自己人筹办。但他们还是保留了运动场，因为在介绍小册子里看起来会比较体面。”
所以博莱特把“缇伯”带到了山谷的另一边，让它在克莱尔庄园历史悠久的草坪上慢跑，并与树木保持一定的距离。他牵着它在不同的草坪上走，并估测着最低的树枝的离地距离。这种训练方式让“缇伯”感到困惑，但也饶有兴趣。看得出它似乎也想弄明白，这是在干什么？这人跑来盯着那些大树看什么？用马那特有的记忆，它完全可以意识到那些大树与它的私人乐趣有关，但是作为一匹马，它想不明白，同样的树对这个骑手来说，兴趣何在？
它风度翩翩地走过每块草坪，直至来到一棵大橡树跟前，这棵树有五百年的历史，是克莱尔庄园的骄傲。当他们进入到大橡树晃动的树荫里，“缇伯”的后肢突然离地，用前肢支撑着身体，惊恐地喷着鼻息。博莱特摸不着头脑了，它对这棵橡树有着什么样的记忆，会使它产生如此强烈的反应？看着它那立起来的耳朵，硬得像两个犄角。或许不是因为它的记忆，或许是因为草丛里有什么东西。
“你常在树下偷偷接近女孩子吗？”树荫下传来一个声音，然后帕斯洛小姐在草坪上出现了，花枝招展的。她用一只胳膊肘搭在树上支撑着身体，审视着博莱特和“缇伯”。她孤身一人，这让博莱特略微有些吃惊。“除了这头黑畜生，你就不骑别的马了吗？”
博莱特说他还经常骑别的马。
“我猜你是专门到这个庄园来骑马，该不会是来找我的吧？”
博莱特说他是想找个地方给“缇伯”教些规矩。
“它怎么惹你了？”
“它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会突然跑到树下，把骑在马背上的人撂下去。”
帕斯洛小姐稍稍站直了些，看上去似乎对这匹马产生了新的兴趣。“是真的吗？我不知道这畜生还有这坏心眼。你要怎么纠正它呢？”
“我要让它跑到树下受点儿苦。”
“你的意思是如果它要那么做时你会让它吃一顿鞭子？”
“不是那样，那样做起不了多大作用。”
“那就是等它故技重施了之后再收拾它？”
“不是，那样的话，它压根儿就不会把挨鞭子和树木联系起来。”他用鞭子在“缇伯”的脊背上搓了搓，它的背弯了一下，“它心里有的那些联想可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只要是跟马有关，没什么能让我吃惊的。接下来你会怎么做呢？”
“让它全速冲向它喜欢的那棵树，当它在树下突然转向准备撂人时，我会在它肚子狠抽一鞭子，叫它一辈子忘不了。”
“啊，不，太可怕了，这可怜的家伙。”
“如果我从马鞍上跳下来的时间没有计算好，那才是真的可怕。”博莱特冷冷地说。
“这样就能把它纠正过来？”
“希望如此。下次再看到类似的树，它就会记起上次准备这么做时，肚子上的痛就像着了火。”
“但它会记恨你的。”
博莱特笑了。“如果它会把这事跟我联系起来，那才叫令人吃惊。甚至要是它把这和鞭子联系起来都让我觉得惊奇呢。毕竟马儿不会像人类这样看待事情。”
“那它会认为是谁打了它呢？”
“很有可能是那棵树。”
“我过去就常以为它们是愚不可及的动物！”
博莱特突然意识到她现在没再参加由他伴着埃莉诺开办的骑行课了。而且最近也没有在马厩周围见过她。于是他就问她骑马学得怎么样了。
“我已经放弃了。”
“全都放弃了？”
“呃，嗯。”
“但是你进展得一直都不错，不是吗？埃莉诺说你都能颠颠簸簸地骑一段了。”
“我骑得太颠了，颠得我比马还要难受得多。”她拔了一根长草放在嘴里嚼着玩，盯着博莱特看，眼神里带着狡黠的戏谑。“我再也不用去马厩周围晃悠了。如果我想见西蒙，现在我知道去哪儿找他了。”
“哪儿呢？”博莱特脱口问道。
“安杰尔餐厅楼上的酒吧。”
“韦斯托弗那家？可韦斯托弗是你想去就能去的？”
“我在韦斯托弗看牙医呢。”她咯咯地笑着说，“说准确点，是过去。当然啦，第一次是学校给我安排的事假时间，但后来我告诉他们我得另改个时间。我测算我一共有三十颗牙齿，坚持到这个学期末应该不成问题。”她咧开红润的双唇大笑了起来，里头的牙齿挑不出任何毛病，“我现在就要到那儿去。先在这儿消磨些时间，等开往韦斯托弗的班车。我本可以坐早一点的班次，但这一班次的售票员比较帅。他约了我下周晚上看电影。如果这几个月西蒙还是对我不冷不热的，那我可就要和这个售票员交往啦——他的眼睫毛有一英寸那么长呢——可既然西蒙现在已经不再瞧不起我了，看来我得先把这个售票员晾几天。”她挑逗似的嚼着那根草，“西蒙对我友好多了。”
“哦。”
“你听我的建议了吗，把盖茨家的姑娘从他那儿勾过来？”
“没有。”
“真有趣。他现在有意识地躲着她呢。要不是你听了我的建议，他又为什么会对你恨之入骨呢？我还以为是你夺了他的爱，现在一想，原来只是因为你夺了他的财产，才让他郁郁寡欢的呢！”
“你要错过班车了，还不快点？”
“你和西蒙一样咄咄逼人，只是变了个法子而已。”
“我只是想告诉你班车都快到铁匠铺了，快到庄园大门了……”
“什么！”她尖叫道，双脚使劲地跺着地，吓得“缇伯”也大呼一口气，不停地在原地警觉地打转，“哦，我的天哪！哦，看在……哦！哦！”
她逃也似的跑到了临靠街道的大门口，边跑边号。博莱特看着绿色的公交车在路上掠过拉特切兹的白大门，行驶到克莱尔庄园门口时速度慢了下来。她终究会赶上这趟班车，这一天她会不虚此行，她也会在安杰尔餐厅楼上的酒吧里找到西蒙。
西蒙会在韦斯托弗安杰尔餐厅的酒吧里消磨时光真让人唏嘘不已，可鉴于他所处的情况，倒也谈不上叫人大跌眼镜。令人感到惊讶的却是，西蒙竟然与希拉·帕斯洛交好。在西蒙的眼里，这个帕斯洛姑娘曾一度连鄙夷都配不上，有如下等生物一般。一提到她的名字西蒙就是一阵冷嘲热讽，她自己也说，就算自己站在西蒙跟前，他都会装作浑然不觉。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西蒙不仅愿意同她交往，而且还很“要好”。那女孩并没有说谎。如果她那扬扬得意的样子还不足以证明两人正打得火热，那么好歹西蒙可以换个喝酒的地儿躲着她，但很明显，他并没有这么做。韦斯托弗的酒吧可不少，而且大部分都比女人气很浓的安杰尔更适合男人去消遣。
博莱特试着想象西蒙和希拉·帕斯洛在一起的场景，可就是实在想不出。
是什么在困扰着这个挑三拣四、好评头论足的西蒙，让他能够容忍她？能够和她一起待上数个小时？
是因为家里头让他失望透顶，所以故意要让一大家子“难堪”吗？还是一种“你不喜欢我，我就和希拉·帕斯洛交往”的叛逆态度？或许是一种“对不起，我就破罐子破摔了”的反应？西蒙有非常孩子气的一面。
博莱特结合他所听到的种种，总结出西蒙还有非常现实的一面——希拉·帕斯特有钱，而他又需要钱。但不知怎的，博莱特就是无法相信，即便是在西蒙最落魄凄惨的时候，会因为钱，甘心把自己的人生出卖给一个女色情狂似的白痴。
在他骑着“缇伯”漫步回家时，他再一次回想着西蒙的各种怪异举止，但还是跟往常一样，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他把“缇伯”交给亚瑟去卸下马鞍，然后就跟埃莉诺一起去看“雷吉娜”新下的小马驹。
“这匹老马可真不简单，不是吗？”埃莉诺一边看着小马驹用它那不成比例的小腿四处蹒跚，一边说道，“又下了一匹这么好的马驹，难怪她那么得意呢！实际上，几乎一辈子一直都有人过来称赞它产的崽呢，像个老公爵夫人似的。我看啊，这些马驹对于它来说只是接受人们一年一度顶礼膜拜的一种手段而已。它对分娩之苦已然毫不在乎了。”
“这马驹一点也不比‘蜜糖儿’的好。”博莱特索然无味地看着小马驹说。
“就忘不了你的‘蜜糖儿’！”
“‘蜜糖儿’才刚配完种，你就等着看吧，看它明年会下出一个什么样的马驹来。肯定会创造历史的。”
“你对‘蜜糖儿’的偏爱简直要过了头了！”
“你是听碧这么说的。”
“你怎么知道的？”
“她也这么说过。”
他俩都笑了，然后埃莉诺说：“有你在这真好，博莱特。”他注意到她并没有说：“你回来了真好，帕特里克。”但他意识就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这怪异的用语。
“那个当医生的小伙子会去参加布雷斯展览会吗？”
“我觉得他不会。他太忙了，你怎么会想到他？”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们在小牧场闲逛了很久，回来时下午茶的时间早就过了，于是他俩就自己用了些下午茶。简正有板有眼地弹奏肖邦的圆舞曲，看到他俩进来，她停了下来，毫不掩饰地松了一口气。
“我可以把二十五分钟算作半小时吗，埃莉诺？”她问道，“我都弹了二十五分钟三十秒啦，千真万确！”
“只要我们吃饭时听不到你弹那个圆舞曲，你想怎么说都可以。”
于是简从钢琴凳上滑了下来，取下那副让她看上去滑稽得像猫头鹰似的眼镜，一把塞到马裤口袋里，满怀感激地走到屋外去了。
“露丝弹琴时只注重一些微不足道的技巧和表情，毫不在乎弹错了多少个音节，而简呢，就严格要求自己把音节弹对，其他的一概不在乎。我不知道肖邦会更讨厌谁。”埃莉诺边说边把面包和黄油对折成一厚块，她喜欢这样吃。
博莱特看着她从容地倒着茶水，从她的动作中可以看出她心情不错。将来有一天他在这儿的生活根基没准会消失殆尽，或许是因为西蒙将他取而代之的计划得了逞，或者是因为自己一时疏忽说错了话，以致现在优越的生活立时土崩瓦解，到时候埃莉诺就不会再出现在身边了。这是博莱特对未来最大的忧虑。
他们默不作声地吃着饭，气氛挺友善，也会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会儿天。
过了一会儿，埃莉诺说：“你问碧下周比赛时要穿什么颜色的彩带衣了吗？”
博莱特回说他忘记问了。
“那我们现在就去把它们找出来吧，都在鞍具室的那个柜子里呢。”
于是他们又回到了马厩，里头空无一人，格雷格回家吃晚饭去了，好在埃莉诺知道钥匙在哪。
“这些彩带衣实际上只剩些丝带了，而且非常老旧，”她一边把它们铺在桌上，一边说道，“其实这些当时是给父亲做的，后来西蒙参加越野赛马时拿走一件凑合着穿在了身上，那时他比现在瘦多了。他长胖了以后衣服又加宽了一些。所以现在它们都只是胡乱地挂在一起。或许我们可以再买……”还没等她把话说完。
“是的，我们会再买一套。”
“我觉得紫罗兰色和樱草色非常漂亮，你觉得呢，但是一褪色就不好看了。冬天一凉西蒙的脸色就发青，他说这颜色就配他的脸色。”
他们在柜子里又翻腾了一阵，发现了从前参加比赛时发放的一些小纪念品。他们在鞍具室里转悠了一阵，研究了一下那一长排的彩带花饰，每个花饰下面都系有一个标签，标明了以前获得它时的地点和方式。
最后埃莉诺把柜门关上了，说：“我们该准备准备吃晚饭了。”她把柜子锁上，把钥匙挂了起来。“我们把这些彩带带走，希望它们能适合你，西蒙上次就戴了呢。但还是要把它们再熨一下。”
她把那些丝带套在胳膊上，和博莱特一起刚走出鞍具室的门，西蒙正好迎面走来。
“哦，你回来了，西蒙。”埃莉诺瞥到了他的脸，主动问了一句。
“是谁把‘缇伯’带出去了？”他气冲冲地问道。
“是我。”博莱特说。
“‘缇伯’是我的，我不在的时候你没权利带它出去。”
“今天得有人带它出去训练。”博莱特也没上火。
“除了我之外，谁都不能训练‘缇伯’。谁都不行。如果我要带它参加障碍赛，那么就要由我来决定它应该什么时候训练，也只能由我本人来训练。”
“但是，西蒙，”埃莉诺说，“这太可笑了。还有……”
“住口！”西蒙恶狠狠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我偏不住口！这些马都是博莱特的，如果要有人来决定什么时候做什么事，那也应该是……”
“闭嘴，我告诉你。我不会让一个笨手笨脚不知从哪来的门外汉毁了‘缇伯’这么好的马。”
“西蒙，你！”
“不知道是从哪冒出来的，在这插手马厩的事，好像他在这住过一辈子似的！”
“你肯定是喝醉了，西蒙，竟敢这样跟自己的哥哥说话！”
“我的哥哥！他！你这可怜的傻瓜，他根本就不是阿什比家的人。天知道他是个什么玩意儿。说他是谁的马夫，我一点都不怀疑。那才是他应该干的活。打扫马厩，而不是在这乡里骑着我最好的马发号施令。从此以后，我告诉你这暴发户，只要是我要骑的马，你就得离它们的马厩远一点，除非我说要把它们带出去；就算我说了要把它们带出去，你也不能骑。我们家的马夫多的是！”
他的下巴向上扬着，离博莱特的脸只有两英尺远，博莱特真想飞起一脚把他踢出鞍具室去。他真想这么干，但不能当着埃莉诺的面。或许现在不行。只要是无法预测后果的事最好都别干。
“喂，听到我说的话了吗？”西蒙吼叫道，显然是叫他的沉默不语给激怒了。
“我听到了。”博莱特说。
“嗯，你给我记住了。‘缇伯’是我的马，除非我同意，否则休想再碰它半根毫毛！”
西蒙离开他们朝家里走去。
埃莉诺一脸沮丧。
“哦，博莱特，对不起，实在对不起。他说你不是帕特里克的那些话都是醉话，我想他只是一时生气胡言乱语。他之前也常说胡话，但那都不是他的本意，知道吗？”
根据博莱特的经验，事实恰好相反，一个人只有在生气的时候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但他没告诉埃莉诺这些。
“他经常喝酒，你是知道的。”她继续说道，“我知道他看起来不像从前那样，但是我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他清醒的时候永远都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就算是生气的时候也不会。我替他向你道歉。”
博莱特说每个人喝醉了酒都有犯浑的时候，她不用担心。
他们一脸严肃地跟着西蒙往家走去，他们俩一下午的欢声笑语消失得毫无踪迹。
博莱特的心思又转到“他的行头”上来，他在想，如果真的露出了马脚，自己将来可能会向他摊牌，进而弄清楚西蒙针对自己的计划。他想知道晚饭时西蒙的举止是否会正常起来。
但晚饭时西蒙没有来，埃莉诺问他去哪儿了，碧说他去盖斯格特的酒馆了，他要去见一个住在那儿的朋友。那人在晚上刚要开饭前来了个电话，似乎是这样。
碧看起来很平静，博莱特相信西蒙在她眼里表现得很正常，而她也听信了他是去盖斯格特旅馆找他朋友的鬼话。
第二天早上西蒙跟往常一样兴高采烈地下来吃早餐。
“我想昨晚我又闯祸了，”他说，“看来还闹得非常不愉快。在此，我毫无保留地为我的不当行为道歉。”
他友好而又充满信心地看着博莱特和埃莉诺，桌子上就他们三个人。“我真不该喝杜松酒，”他又说道，“它让我失去判断力，折磨我的灵魂。”
“你昨晚真的是讨厌极了。”埃莉诺冷冷地说道。
误会已经消除，过去的事就不提了。碧从门外进来续第二杯咖啡，简在胸前捧着一碗自己刚从厨房拿的稀饭进来了，自己盛饭是拉特切兹的老规矩；露丝头上别了个“钻石”发卡，很晚才来吃早饭，但又被赶回去把发卡取了下来。
“她是从哪弄来这么个难看玩意儿。”碧说，露丝一边咆哮着说上学又要让碧弄得迟到了，一边离开了餐厅。
“上次我们在韦斯托弗时她在伍尔沃斯的店里买的，”简说，“上面不是真钻，你是知道的，是个一先令六便士的便宜货。”
“那你为什么没有买呢，简？”碧看着简头上卡着头发的老旧的卡比牌发卡问道。
“嗯，我觉得我不适合戴加钻的发卡。”简说。
阿什比家这才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开始为布雷斯展览会做准备，殊不知，这将改变他们所有人的命运。

24
布雷斯是个小集镇，坐落于韦斯托弗的北面，几乎是在这个县的中心位置。这个地方与英国南部所有的集镇一样，只不过比大部分集镇稍富裕些，而且有更具乡村特色的自然风光。正因为这些原因，尽管布雷斯农业展览会只是一个小型的乡村展会，但相比其他规模相当的展会，它可算得上是鹤立鸡群。每年，在去往大型展会之前，都会有很多牲畜中途来布雷斯参加展会，有些人在一些首屈一指的大展会上参观时经常会说：“我还记得三年前在布雷斯参加展览会时，它还是个新手呢！”
这是一个很舒适、文明程度较高的小镇，住着一位牧师，还有些古色古香的小旅馆，一条既宽敞又漂亮的主街道，人们置身其中，心醉神迷。那些把商品带进这个展览会的农民们会把麦卡伦先生烦得不轻，因为他们对自己的生活过于满足，明显没有意识到还有其他需要征服的领域。在布雷斯展览会上到处都弥漫着幸福安康的氛围，如阳光普照大地一般。无论是对商人还是农民而言，都会有年景不好的时候，但那只是幸福美满生活中的小插曲而已。
一年一度在初夏举行的展览会，既是贸易展会，也是社交重逢聚会，最后会在契克斯酒店的礼堂里，以舞会的形式结束，自从新年过后就未见过面的农妇们会在那里闲聊八卦，自从联合狩猎舞会过后就相互未谋面的小伙子们会在那里交换马匹。他们进行的联合狩猎在镇子里很受欢迎，南起莱瑞奇，北至肯利河谷，这就确保了在布雷斯展会上的展马更值得人们先睹为快，而不致流于形式。几乎每个农民都很富裕，都有自己的马匹和拖拉机，所以这里从来都不缺竞赛。
想当初，交通还依靠马匹，速度很慢，参展的人通常都在布雷斯过夜，由于人太多，契克斯、玫瑰、皇冠、惠灵顿和肯利·阿姆斯这些旅馆都把三个人安排在一张床上。但后来随着机动车的问世，一切都变了。在夏季，拂晓时九个人乘一辆车回家，可比三个人在惠灵顿旅馆挤在一张床过夜有趣多了。当然，开车并不是总能确保平安回家，布雷斯展览会结束后，不少年轻的农民都因为各种各样的车祸不得不在医院疗养一个夏天。但是对于更年轻的一代人来说，离家不到四十英里，还要在外面住旅馆，简直是不可思议。所以只有那些守旧的老参展人，或是离家太远，抑或由于通信不便而导致当天无法将牲畜运走的那些人，才会在布雷斯过夜。这些人大多数都住在契克斯酒店。
自从威廉姆·阿什比七世时期开始，每年布雷斯举办展览会的晚上，阿什比家都会入住契克斯酒店固定的几间客房。阿什比七世曾加入韦斯托弗国防军，抵抗过拿破仑一世预期的入侵。阿什比家预订的客房不是最好的，因为在当时，最好的客房都让克莱尔的莱丁厄姆家预订了，他家总是提前一年就订好了房间。相比之下，较次的房间就只剩下彭伯里酒店和哈兰酒店了。展览会是在市镇郊区哈兰酒店的地盘上举办的，因此这儿的客房都只供人满为患的参展商准备，可不论如何，哈兰酒店的收费价格肯定要高出阿什比家住的那家酒店。
彭伯里酒店现在是以国家信托的形式归国家所有：哪怕是一客车对此地一无所知、连长臂猿和亚当都分不清的人，也能来此喝喝茶，提振提振精神。哈兰酒店也归国家所有，由政府部门运营。没人确切知道这个政府部门究竟干了什么。在韦斯托弗路经营茶馆的斯雷尔夫人曾经斗胆问过一个在她那喝咖啡的政府职员，最近她在忙些什么，得到的答案是在“安排将《汤姆·琼斯》翻译成土耳其语”，别人都说是斯雷尔夫人听错了，也没人再去关心这些外来人的一举一动。他们决定就此井水不犯河水，从此布雷斯的人再也没去过哈兰公园了。
阿什比家参加一年一度的展览会时，本可以在契克斯酒店预订几间稍好些的房间，但阿什比家的人却从未想过要这么做。三号房间和十七号房间之间也谈不上有什么天差地别，不可能是一个外观高档、内饰豪华，而另一个却是只能望见会场屋顶的后房，但好房间终究是别人的。所以现在他们还是住在配楼的那三间小客房里，自从在过道的尽头加了间浴室，每年的这个时候，这里就成了阿什比家的公寓。
周二晚上格雷格将马匹带到布雷斯，周三早晨亚瑟将小马驹和埃莉诺的马车带来，“巴斯特”除了自己的马厩，谁家的都不喜欢，它八成会把陌生的马厩给踢个粉碎。西蒙、那对双胞胎和碧乘一辆车去了布雷斯，博莱特跟埃莉诺和托尼·托赛里一道搭着甲壳虫车过来，托尼一直坚持要参加最佳儿童骑手比赛。（“如果还不让我参加，我的父亲都要自杀了。”）
博莱特真希望这个像蝌蚪似的小家伙没有坐在他和埃莉诺中间。他总是觉得和埃莉诺在一起的时间是那么地短暂，所以能和她共处的每一个机会都是那么地弥足轻重。但埃莉诺似乎挺开心，对托尼·托赛里也格外友善。
“今天的天气会非常棒的，”她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说道，“我记得布雷斯只下过一次大雨，那是许多年以前了。他们总是那么幸运。我今天把线手套放进衣柜了吗？”
“是的。”
“今天上午你准备干什么？去看戈德温夫人的果酱展？”
“我要去比赛场地看看。”
“聪明的博莱特，”她赞许地说道，“你说得对极了。”
“其他选手怕是对这儿的每寸土地都轻车熟路了。”
“哦，是的。他们大多数每年都来。其实比赛一开始，如果把马放开，它们可能都会自己绕圈跑，它们对场地太熟悉了。碧记得把看台票给你了吗？”
“给我了。”
“那你带在身上了吗？”
“带了。”
“听起来我今天早上有点紧张过度了，是吧？你可真让人省心。你会紧张吗，博莱特？”
“那当然了。”
“内心兴奋的那种紧张？”
“心窝里紧揪着的那种紧张。”
“真有趣。我想别人肯定看不出来。”
“我想是这样的。”
“有像你这样的一张脸可真是太好了。一紧张我的脸就会变成无趣而不自然的粉红色，就像你看到的这样。”
他想象着，倘若她平常冷静的脸上出现了童稚般的红晕该有多么动人，多么可爱啊！
“我听说佩吉·盖茨为了这次展览会专门买了一套行头。你见过她骑马的样子吗？我是不记得了。”
“没有。”
“她看上去很美，”埃莉诺赞赏道，“她骑马骑得很好。我觉得她和迪克·波普的马会配合得很出色。”
埃莉诺的特点就是作评价时可以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
布雷斯的主街道上闪烁着和煦的晨光。汽车协会的硕大标志鼓舞着旅客，摆动着的广告则在招揽着游客。一条横幅上写着：“凯尔的小牛肉饭。”一条从这个烟囱飘到另一个烟囱的垂饰上写着：“萨佛，安全的消毒剂！”一张海报上则写着：“佩特蘸料”，想当然地以为他家的蘸料已是誉满天下了。
碧正在契克斯酒店昏暗的大堂里等着他们，她说西蒙已经去马厩了。
“我们的房间号是17号、18号和19号，博莱特，你和西蒙住在17号房，内尔和我住18号房，双胞胎姊妹住19号房，那是一间连通房。”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要和西蒙同住一间房，但他也无可奈何。到店的客人在大堂里嘈杂不堪，于是他便拿起埃莉诺和自己的行李包，和其余的人一起上楼去了。埃莉诺和他一起上了楼，并帮他指引了房间。
“第一次可以来这里过夜时，我简直觉得生活已别无他求了，”她说，“把行李包放在这吧，博莱特，谢谢你，我得赶紧把包打开，要不我的连衣裙就毁了。”
在17号房里，西蒙的物品已经放满了房间，甚至连第二张床也不放过。即使西蒙不在房间里，他的这些没有生命的随身物品竟也带着一丝嚣张傲慢的气势。
博莱特整了整自己的床铺，把行李包打开，把新做的晚会行头挂在空空如也的衣柜里。今晚将是他生平第一次穿晚礼服。
“万一你走丢了，博莱特，”他下楼时，碧告诉他，“十二点半直接去午餐帐篷里吃午餐。你进来左手边的最后一张桌子就是我们的。今天上午你准备干点什么？大吃一顿？”
“不，他要去比赛场地看看。”埃莉诺说道。
“好的，但不要误入政府管制的‘圣地’，叫人给逮捕了，好吗？”
托尼交由施塔克夫人照看，她只对乡村工业感兴趣，她将代表一个固定的参展商出席农业展览会。
“如果他告诉你他老爹快要不行了，而他迫切地想回家，你可别听信他。”埃莉诺说。
“那么，他父亲真的生病了吗？”
“没有，但是托尼十二点半之前可能就觉得无聊了。我会回来接他吃中餐。”
博莱特带着逃脱似的感觉走到了布雷斯的大街上。近一个月来，他第一次又成了自己的主人，做回了自己。他都忘记不设防地到处散散步是什么感觉了。他有三个小时可以随便走、随便问，不用刻意思考如何回答别人的问题。
“哈兰公园”，一辆公交车上的方向指示牌上这么写着，于是他就上了车去往那里。他之前从未参加过乡村展览会，他在展位跟前兴致盎然地转着，刚开始他会觉得很新鲜，然后就会用挑剔的眼光与自己在别的地方见过的类似物品做比较。亚利桑那州的手工织品，诺曼底的农机具，萨卡特卡斯（墨西哥中部的一州及该州的首府）的公羊，美国赫里福德的猪和新墨西哥州的陶器。偶尔会有人好奇地看着他，还有不少人刚把手举到一半准备打招呼，最后又把手放下了。他太像阿什比家的人了，所以不可能在布雷斯展览会上做到完全的自由自在。但总体来讲，人们都很专注于展览，都在忙着自己的事，不会对他这个过路人太过关注。
在展览区转得疲惫不堪之后，他走了出来，进了公园，那里的红旗标志着临时的比赛路线。前半英里的直线跑道直穿公园，需要急速地跨越障碍物，然后就要到乡村地带顺着一条大弧线跑几英里，然后回到公园里离看台半英里远的地方，从那里开始直到终点，都是一系列的障碍物跨越。除了几处急转弯和在乡村地带几处看不见的栅栏之外，整条路线没有什么难度。公园里的那段障碍很正规，草坪非常完美。博莱特的心里不觉为之一振。
乡村里平静极了，他带着些不情愿又回到了展区。但当他来到午餐帐篷，看到餐桌跟前那些熟悉的面孔，心里却又是那么地高兴——回到专门为自己保留的位置是多么令人欣慰啊，能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分子又是多么幸福啊！
人们来到餐桌跟前，欢迎他重新回到布雷斯展览会，回到英国。这些人早在他出生前就认识比尔和诺拉·阿什比，也认识比尔的父亲，所以没有人指望博莱特记得他们各自的名字，他只需要客套地回应一下就行了。

25
“我想吐了。”在参观展览会时，露丝找了个单独和博莱特在一起的空当说道。
“我不觉得奇怪，”博莱特说。
“为什么？”她惊讶地问，这个回答是她始料未及的。
“填蟹盖[1]上你还加了三块冰呢。”
“这跟我吃了什么没关系，”她压低声音狡辩道，“是因为我的神经系统很脆弱。太激动了就会让我感到不舒服，我就会想吐。”
“我应该试试这种感觉。”博莱特说。
“你是说呕吐吗！”
“是的，那种感觉一定很美妙。”
“如果我坐着不动感觉就会好点。”露丝气馁地说道。
露丝觉得自己今天显得无足轻重。因为这一年来她一直都想着法子避免和马匹接触，所以在布雷斯展览会当天她也没有什么可以展示的，她就只能穿着那齐整的灰色法兰绒在看台上坐着当观众。值得称赞的是，她并没有记恨她的双胞胎姐妹在无数烈日之下刻苦练习而争取到的好机会，她热切地希望简能在比赛中夺得桂冠。
“罗杰·克林特和埃莉诺在那呢。”
博莱特的目光开始搜寻这两个人，最后看到了他俩。
“罗杰·克林特是谁？”
“他在离这不远的地方有个大农场。”
罗杰·克林特是个脸色阴沉的年轻人，他和埃莉诺就像两个老朋友在一起似的。
“他爱上了埃莉诺。”露丝说，她本想说得更具戏剧性，但没成功。
“是个十分理想的恋爱对象。”博莱特表面这么说，心里却揪成了一团。
“要是埃莉诺嫁给他了那该多好啊，他非常富有，有一幢漂亮的大房子和很多马匹。”
博莱特违心地问埃莉诺是如何考虑的。
露丝慎重地分析着利弊，考虑着这件事是否符合自己这出好戏的框架。
“埃莉诺要他先为她服侍七年，就像《圣经》里的雅各（雅各：给舅舅干七年活做代价娶小表妹，干了七年，舅舅把长的丑的大女儿嫁给他，没办法，只能再干七年娶小表妹）一样。他现在有些抓狂，可怜的克林特，但她就是‘无情的妖女’（《无情的妖女》为约翰·济慈（1795年—1821年）所作的诗歌之一。当时，济慈与范妮的恋情正在快速发展当中。这首诗的诗名是法文的，原是法国普罗旺斯一支歌曲的名字。诗用民谣形式写成，诗段简洁，用词古朴，节奏简单而富于诱惑力，弥漫着一种中世纪情调）。”
十岁以下的新手上场时，“无情的妖女”便与克林特先生短暂地道了别，来到看台上加入了他们。
“你知道托尼差点就没挤进这场比赛吗，”她在博莱特的身边坐了下来，说道，“他后天就要满10周岁了。”
赛场上共有十一个初级选手，年龄最小的是个四岁的胖女孩，戴着顶黑色天鹅绒骑师帽，骑在一匹壮实的小马驹上蹦蹦跳跳的，完全控制不了它。
“嗯，至少托尼从没有像她那么糟糕过，就算是刚开始时也比这好。”埃莉诺说。
“托尼看起来很棒。”露丝说，而托尼看起来也确实不错。正如埃莉诺先前说过的一样，托尼很有潜质。
小选手们骑着马在裁判们宽容的目光下，或闲庭信步，或快步小跑，或悠然慢跑，过了一会儿就开始排名次了。即使在看台上，也能轻易地看到托尼的黑瞳里闪着狂热的决心，一种不成功便成仁的豪情壮志。接着，六个获奖候选人淘汰到只剩四个，但这四个也让裁判们犯了难。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去慢跑，然后又被叫回来检查，然后再去慢跑。只有三个奖项，有一个选手必须出局。
正是在这种胶着的情形下，托尼亮出了他自以为得意的王牌。他骑着马在看台前慢跑着时，突然双膝跪在了一个马鞍上，然后慢慢地站立了起来，他站得很直，脸上挂着骄傲。
“哦，天哪。”埃莉诺带着敬畏的感情叫道。
看台上爆发出一连串的笑声。但托尼又使出了一招看家本领。只见他身体向下一滑，又用膝盖撑住了身体，双手抓住马鞍的前沿倒立了起来，他那两条细小的腿像蜘蛛脚似的在空中胡乱挥舞。
眼见这出滑稽的小插曲，看台上又传来一阵喝彩声，随后爆发出阵阵掌声，而托尼也相当高兴，他回到了鞍座上，催促着他那匹惊慌失措的小马驹，从小跑又恢复了慢跑。
这样一来裁判们就很好办了，当托尼看到三个花饰被送给了他的三个对手时，一种屈辱感油然而生，但比起他强加给自己女教练身上的屈辱，他这都根本不值一提。
“我希望在冷静下来之前都不要再见到那个孩子了，”她说，“否则我很有可能会带着把斧头去找他的。”
可这个托尼把小马驹交给亚瑟之后，竟然兴高采烈地跑到看台上找她来了。
“托尼，你个小白痴，”她咬牙切齿地问，“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我想展示一下我的骑术是如何了得，埃莉诺。”
“你是从哪学的这些马戏团把戏？”
“我是骑着那匹修草坪的小马练的。就在学校，你是知道的啊。它的背比‘穆菲特’的宽多了，所以我今天的表演不太稳。我觉得这些人根本不懂得欣赏好的马术。”他又补充了一句，用头朝那些令人厌恶的裁判们点了点。
埃莉诺无话可说了。
博莱特给了他一枚硬币，让他去买个冰激凌吃。
“要是我不用看简的骑马比赛，”埃莉诺说，“我真想躲进卫生间里，我真丢不起这个人！”
简正骑在她最得意的马——“王侯”身上，一副讨人喜爱的模样。博莱特在家见到简时，她总是穿着破旧的短马靴和不成形的运动衣，她今天的可人模样倒让他吃了一惊。
“简的资质在阿什比家当中是最好的。”埃莉诺一边看着满脸严肃、动作矫健的简正努力地调整着“王侯”的步伐，一边动情地说道，“那就是她唯一的对手：那个骑着灰色马的高个子女孩。”
高个子女孩十五岁左右，她的那匹灰马膘肥体壮，而裁判们却更中意简和她的“王侯”。简一脸严肃，没有太多的表情，但露丝却是兴高采烈的。
“简真是好样的，”西蒙出现在了他们身旁，“才九岁就俨然一副久经沙场的模样啦。”
“哦，西蒙，你刚才也看到了嘛！”埃莉诺一想到这，气就不打一处来。
“振作点，内尔，”他抚慰似的将一只手放在了她的肩膀上，“原本有可能会更糟糕的。”
“怎么会更糟糕呢？”
“他没有怪叫一声就不错啦！”西蒙说。
听到这句话她就开始笑个不停。“嗯，我想那一定会非常有趣，”她用手抹了一把眼睛说道，“我本以为刚刚比赛发生的那一幕就够我笑个很多年了，可一听你说这个，我真希望今天下午能够找个地方远远地躲着。”
“走吧，内尔，”他说，“该把马牵过去了。”当简回到看台上坐下来以后，他俩就一起离开了。
“赢个十五岁以下级别的比赛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真正令人激动的比赛才正要开始呢。”当博莱特向她致以祝贺时她这么回答道，“总有一天我也会出现在那里和他们一起比赛。和碧姑姑、埃莉诺、西蒙、佩吉、罗杰·克林特，还有他们所有人一起比试比试。”
是的，罗杰·克林特也在那儿。埃莉诺骑着长背枣色骒马“斯卡帕”，罗杰·克林特骑着一匹栗色马紧挨着埃莉诺，他的马是博莱特见过的马中四肢最长、胫部毛色最白的马。当裁判们走到队列当中时，他和埃莉诺在悄悄地说着什么。
“你认为谁会拿第一？”简问。
博莱特将目光从埃莉诺和克林特身上收了回来，强迫自己观察其他的参赛选手。裁判已经让碧开始骑着“谢弗龙”慢跑了，今天下午它将要和那匹栗色马比速度了，而现在碧已经来到了看台前方。他从未见过碧身穿正式赛马服的样子，正如他刚刚看到简一样，也吃了一惊。现在的碧一改往日的颜色，一脸严肃，令人生畏。
“你认为谁会夺冠，博莱特？”简又问了一遍。
“当然是‘缇伯’了。”
“不是佩吉的马？那匹曾经属于迪克·波普的马？”
“‘绝尘驹’？不会，它有可能夺得障碍赛的冠军，但这个比赛没戏。”
他说得没错。这也是裁判们对“缇伯”的初步印象，只能说这个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绝尘驹”的外表和名声都丝毫无法打动他们。
这个结果也受到了观众的普遍认可。西蒙接受了花饰后骑着“缇伯”来到看台前时，台上的掌声顿时换成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喝彩声。
“这不就是害死了老菲利克斯的那匹畜生吗？”后面传来一个声音，“他们应该杀了它，而不是给它颁发奖品。”
佩吉和她的“绝尘驹”获得了第二名，她的脸红扑扑的，看来很高兴；她父亲花的那笔钱也算物有所值了。碧和她的“谢弗龙”意外地获得了第三名。
“跟往常一样，还是被阿什比家的人包揽了。”一个声音说道，但立即就被人嘘住了，照这个距离，阿什比家的人大概也听到了。
障碍赛开始时，令人兴奋的时刻才算真正来临，碧回到看台，坐下来和大家一起观看比赛。
“请一号出场。”扬声器响了起来，埃莉诺骑着“斯卡帕”出现在了环形比赛场上。“斯卡帕”是一个小心且情绪稳定的障碍赛选手，但不论如何劝导，它起跳时总离栏杆很近。埃莉诺凭借一根防护杆，希望经过耐心的引导，能让“斯卡帕”跑到合适的位置。这招在前半圈还凑效，但当它意识到每次跳跃后脚下没了那个讨厌的障碍物，于是不可避免地又开始接近栏杆了。埃莉诺无法让它及时起跳，使得它跳得非常之高，但下落的位置不对，刷着白漆的木质小压条也一同落了下来。
“可怜的内尔，”碧说，“她都训练这么久了。”
好在二号和三号看上去就像根本就没有训练过似的。
“请四号出场。”扬声器又响了起来，“绝尘驹”应声出现，佩吉穿了身新行头：一件腰部收得略紧的深黄色外套；一条浅黄色的马裤，颜色稍暗了些，但她骑在棕色的马背上看上去很不错，而且把马控制得相当好。更确切地说，她只是坐在马背上，让“绝尘驹”自己去完成规定动作。它是一个优秀的障碍赛选手，对障碍物处之泰然，通过助跑它毫不费力地在空中留下一道优美的弧线，后蹄像猫似的完美接地。它完美地完成了这轮比赛。
“请五号出场。”扬声器喊道。
五号是罗杰·克林特和他那匹穿着白色长筒袜似的坐骑。
“你知道他管它叫什么？”碧说。“会走的‘长筒袜’。”
“太难看了，”博莱特说，“看上去就像是刚蹚过一个装满了石灰水的槽子。”
“但它很会跳。”
它当然会跳，但它对水有恐惧症。
“可怜的罗杰，”碧看到那匹马避水不跳的样子笑着说道，“他在家里反复训练它向前向后跨越小池塘，希望能够让它克服恐惧，但现在它却还是这样！”
那匹马继续抗拒着水，克林特不得不在同情的掌声中和他的马一起退出了比赛。
六号和七号这两组选手都犯了一次规。
八号是西蒙和他的“缇伯”。
黑色的“缇伯”来到赛场的样子与当时出马厩博莱特第一次见到它时完全一样，得意扬扬，信心满满，一副已经准备好接受人们赞誉的样子。它一看到比赛的栅栏，那激动得忽闪忽闪的耳朵立刻就警觉了起来。西蒙骑着它慢跑着来到了第一根栅栏跟前。即使是坐在看台上，博莱特也能感觉到它动作的流畅与连贯。当初他在拉特切兹空旷的高地上骑着这匹马时，他就曾为之一惊。当那匹黑马平稳地腾空，并且几乎像猫科动物一样利落地落在栅栏的远端一侧时，看台上传来了低沉而持续的赞赏声。而看着西蒙的身体随着“缇伯”的起落而来回摆动，犹如他已经和“缇伯”合二为一了，博莱特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确实应该让西蒙来驾驭这匹马。即使他自己能活到一百岁，他也永远无法做到如此完美。当“缇伯”跳过一个又一个栅栏，看台上变得十分安静。如果这样完美的选手会失败或是犯规，那将是天大的遗憾。当“缇伯”来到池塘边上准备跨越时，看台上更是鸦雀无声，全场唯一能听到的声音来自远在赛场大门跟前那个卖纸商贩的吆喝声。当它平稳利落地落在了池塘的另一边时，看台上的观众一齐长松了一口气。他们亲眼见证了这个完美的时刻，真是不虚此行。
他们都被惊呆了，以至于当西蒙骑着那匹黑马都快要走出赛场时，看台上才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最后三组选手都退赛了，所以西蒙成了最后一个选手，当他一走出赛场，第二轮比赛就拉开了序幕。
埃莉诺骑着“斯卡帕”又回来了，凭借着自己的声音和马刺，她设法让这匹不情愿的骒马在恰当的位置腾空起跳，这样她也就挽回了一些自尊。有鉴于她第一次失利，第二次经过努力而成功了，在场的观众们给予了极大的赞赏。
二号疯狂地赛了一轮，运气还不错，而三号也疯狂地赛了一轮，但却运气不佳；然后又轮到了佩吉，她仍对自己上一轮的完美表现沾沾自喜。
还跟上次一样，她只需要在“绝尘驹”的背上坐稳，随着它强壮的肢体腾空、越过栅栏，然后再随着她那竖着耳朵、自信满满的马冲向下一个栅栏。看上去没有什么能够阻止这匹棕马今天的良好状态了。这一切看上去就像是在做常规的训练，反而使它优秀的表现显得有些逊色；它让这场比赛看上去太简单了。照这样下去，毫无疑问它还能够完美地进行下一轮比赛。它对距离的判断精准无误。根本不用停下来调整到下一个腾空的位置；它落地的位置就是下一个起步的位置，就像是它有自己的计算方式似的，面对这些栅栏就跟跨栏似的从容不迫。它现在已经来到了墙根前，只见大家拭目以待，看它能否像先前跨栏那样轻松自如。
“砰！砰！砰！”布雷斯银色乐队的大鼓敲着《布基少校进行曲》的前奏从展会前门进了过来，开始为下午的表演做准备。绝尘驹的耳朵疑惑地颤动了一下，注意力从面前飞速接近的墙上分散开来。它的耳朵又警觉地向前探去，仿佛这声音就在它身上似的。它的步伐变小了，试图在为剩余的距离做调整，但它的判断出现了错误。于是，它在墙根前果断地起跳，并落在了墙的另一边。它尽量使自己的身体往高跃，避免触碰到几乎是擦着身子底部的墙头。但当它起跳时前蹄的蹄铁还是碰到了墙，一块坯料被蹭了下来，挂在墙边晃动了几下，最后掉在了地上。
“啊……”看台上立即出现了惋惜声，佩吉也扭过头去看后面发生了什么。她看到墙头上出现了一小块缺口，但这并没有让她乱了阵脚。她用缰绳控制住了“绝尘驹”，并在它的颈部轻拍鼓励着它，然后骑着它向下一个障碍跑去。
“好样的，佩吉！”碧讷讷地说道。
远处的乐队已经开始演奏《布基上校进行曲》，而“绝尘驹”也没再理会他们，它现在已经弄清楚了，刚才原来是乐队弄出来的声音。乐队可经常是它几次完美发挥的绝妙伴奏呢！它又恢复到了刚才的状态，出色地完成了跨越池塘的环节，让看台上的观众呐喊得气喘吁吁。
“西蒙永远也做不到这点，”碧说道，“‘缇伯’刚才的完美表现本身就是个奇迹。”
罗杰·克林特的那匹“长筒袜”在赛场上既活泼又欢快地过了一关又一关，直到来到了池塘边上。面对这长距离的最后一跃，它停了下来，犹豫不决。克林特亲切地鼓励着它，但它根本不为所动。“我非常清楚这后面是什么，但我就是不喜欢！”它似乎在这么嘟囔。可凭他对马多年的了解，他还是决定试一试。他主动地引导着马面向栅栏一边开始慢跑起来。罗杰坐了下来，并驱赶着它，那马按照他的意思飞奔到栅栏边一探究竟。在最后半秒钟，就像它当初做决定那般突然一样，又改变了主意，两只前蹄紧扒着地，跑到围墙跟前又猛地刹了车。
看台上的观众们都被逗笑了，罗杰·克林特自己也笑了。他把马鞍从马脖子跟前拉回到合适的位置。他骑着自己的坐骑绕到围墙的另一边，让它看到了水，然后又把它带到水跟前一探究竟。他让马在池塘周围转了转，又让它到另外一边也看了看。最后又把它带回到比赛场地较远的一头，面对着围墙。带着一种“好了，好歹让我们有始有终”的态度，它腰间一紧，腾空一跃，飞过了池塘一两码远。
观众们高兴地笑了，克林特黝黑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排白牙，他举起帽子向喝彩的人们致意，但并没有抬头看他们，只是像是一名板球运动员举着帽子似的。然后，他骑着马走出了赛场，没有理会裁判取消自己比赛资格时的眼神，内心十分欣慰，自己最终还是能够引导自己的“长筒袜”跨越那些讨厌的障碍。
六号选手有两次犯规，七号也有两次半犯规。
“请八号出场。”扬声器里喊道，然后简打了个哆嗦，把自己的手放进了碧的手掌里。至少这一次露丝不用再绞尽脑汁编撰戏剧了；她的嘴巴张得老大，充满了焦虑，全然忘记自己是露丝·阿什比了。
“缇伯”既不具备“绝尘驹”那样丰富的经验，也没有它那机械般的力量。但它不得不上场。西蒙的判断和“缇伯”的力量决定着他们是否能够超越佩吉和“绝尘驹”的完美表现。博莱特认为西蒙把自己的嘴唇咬得都发白了。对他来说，超越佩吉比赢得这场乡村比赛意义要重要得多。他要从那女孩的手中夺过奖杯，他不能让她凭一匹以前就夺过冠的马击败自己这匹初来乍到的马。
“缇伯”进入赛场后显得很茫然，仿佛在说：“我已经做过这些了啊。”当它看到那些栅栏后耳朵为之一颤，表情疑惑。面对这些已经进行过的项目，它显得毫无兴趣。但它还是优雅地来到第一根栅栏跟前，轻松流畅地完成了跨越。博莱特心想，自己甚至都能感同身受地听到西蒙·阿什比的心跳声。总之，他自己的心已是怦怦直跳，声音就跟布雷斯铜管乐队的大鼓声似的。西蒙已经完成了这轮一半的比赛了。露丝嘴唇紧闭，双目合上，看上去像是在祈祷。等她睁开眼睛，“缇伯”已经一骑绝尘般地来到了大门跟前；身后徒留一汪黑泉冲刷着白色的障碍物。“哦，感谢上帝。”露丝说。只剩下跨越围墙和池塘了。
在赛场远角的“缇伯”刚转过身来面对围墙时，一阵风吹了过来，西蒙的帽子被刮了下去，在其身后的地面上向远处滚去。博莱特觉得西蒙压根就没有意识到。就连托尼·托塞利都没有表现得像西蒙这样忘我。对于此时的西蒙来说，他的世界里显然只剩下他自己和他那匹黑马，以及那些栅栏而已。没有人，没有任何人能够进入西蒙·阿什比的世界，然后侥幸逃脱。
西蒙知道的所有关于骑术的知识、所有他从两岁开始就骑在马背上获取的经验，此时都被动员起来，以此确保“缇伯”能够安全平稳地越过这道围墙。“缇伯”不喜欢硬邦邦、光秃秃的障碍物。正当它开始慢跑着朝围墙靠近时，一只白色的小猎犬尖叫着冲出来追逐着那顶落在地面上的帽子，以其小猎犬特有的声音兴奋地叫喊着，就像是一个大脚踢出来的皮球呼啸着从飞驰的“缇伯”面前划过。
“缇伯”突然改变了前进的方向，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露丝又闭上眼睛开始祈祷。西蒙耐心地抚慰着“缇伯”，当他引导着它绕圈慢跑时，有人把小猎犬抓了回去，交给了它的主人。（有人喊道：“可怜的苏格兰狗小宝贝，差点被踩死！”）西蒙在耐心抚慰“缇伯”的同时，无情的秒表也在嘀嘀嗒嗒地转着。想必他也知道时间就快用完了，小猎犬的突发事件也告一段落了，再耽误一分一秒的时间都会让他压力倍增。
博莱特经常会对西蒙的自控能力感到惊讶，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惊人的先例。尽管带着“缇伯”来到栅栏跟前压力一定很大，但西蒙决不能再给“缇伯”出错的机会。他宁可牺牲宝贵的时间，来为“缇伯”争取更大的胜算。
然后，西蒙显然测算了到达围墙可能的最短时间，这才把大汗淋漓但已恢复镇定了的“缇伯”再次带回到了围墙跟前。就在他们来到围墙跟前的前一刻“缇伯”还有些犹豫。
西蒙骑在马背上一动不动。
如果说博莱特要对西蒙产生好感，那就应该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缇伯”面对眼前的任务一点也没分心，强打精神，猛地从那让它厌恶的障碍物上跃了过去。然后松了一口气，欣喜地朝池塘跑去，像一只黑鸟似的蹿了过去。
西蒙成功了。
简把手从碧的手掌里收了回去，用被揉成了一团的手帕擦拭着手掌心。
碧的手穿过博莱特的手臂并紧紧搂住。
全场爆发的欢呼雀跃声淹没了她的声音。
终于安静下来之后，露丝像是猛地想起还有一桩令人尴尬的订婚似的说道：“哎呀，糟糕！我把一个月的零用钱都给抵押出去了呢！”
“抵押给谁了？”他的姑妈问道。
“上帝。”露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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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伦敦的海鲜小吃摊上的一种海味，用白水煮熟后把螃蟹肉剔出来，将白色的蟹肉和蟹黄分开填在蟹盖里，做成的所谓填蟹盖。在上面撒点椒盐和香料，滴上几滴新鲜柠檬汁后颇为爽口。

26
博莱特在一个临时搭建的男卫生间里的一小块破裂镜子上审视着自己，发现自己穿淡黄色和紫罗兰色的衣服不如西蒙穿着好看。这些春天的颜色和罗杰·克林特的那张黝黑的脸倒是很搭，他穿着这身衣服一定会显得很时髦。他怎么看罗杰·克林特都不顺眼。今天下午每次见到埃莉诺，好像她都跟克林特先生在一起，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看上去她还挺享受他的陪伴的。
博莱特将黄色帽檐儿又往眼睛跟前压了压。他正遭受痛苦的煎熬，妒忌让他心痛。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他身体里的那个声音说道，“你是她的哥哥：你还记得吗？”
“闭嘴！”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明白吗？”
“闭嘴！”
他走出了那个几乎荒废的洗手间，找“谢弗龙”去了。当天重要的活动都已经结束，空气中弥漫着轻松的气氛。树荫下，参加比赛的选手们等着参加弯道赛马，各自在遛着马，或交流闲谈。佩吉·盖茨却独自骑在那匹结实的暗褐色马上，眼睛在人群里扫视，寻找着谁。她看上去很疲倦，意志消沉。博莱特走到她跟前时停了下来，说：
“运气真是不好。”
“哦，你好，阿什比先生！你说什么？”
“那阵大鼓的声音。”
“哦，那个啊，”她笑着对他说，“嗯，那只是一部分原因。”
听上去她看得很开，但博莱特刚过来时肯定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泪花。
“祝你比赛好运。”她说。
博莱特谢过了她，正要离开时她问道：“阿什比先生，你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事冒犯到西蒙了吗？”
博莱特回答说，据他所知没有。
“哦。只是他最近好像一直在躲着我，我没觉得我做错了什么事……没做任何事让他……”
这次他确实看到了她眼中的眼泪。
“唉，你是知道的。”她挤出一丝微笑，挥挥手走远了。
原来她并不是只想做拉特切兹的主人，她一心想的都是西蒙。可怜的佩吉，正因为她得到了“绝尘驹”，西蒙是永远也不会原谅她了。
埃莉诺骑着“巴斯特”正在树下等着比赛，和她并排的是罗杰·克林特，他也找到了一匹马参加弯道赛。罗杰在倾诉着一个很长的故事，埃莉诺则在一旁点头附和；博莱特没有过去打扰他们，而是到马厩去了，在那他见到了碧和格雷格。格雷格看着他给“谢弗龙”称了称重，又给马儿上了鞍，而那马看上去有些紧张，还闷闷不乐的。
“是人群的嘈杂声让它心神不定，”格雷格说，“它听到了些声音，但又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果我是您，帕特里克先生，我就会把它带出去遛遛。带它出去看看人群，它会感兴趣的，然后就不会那么紧张了。”
于是博莱特就带着那匹战栗着的栗色马往公园走去，它逐渐变得越来越平静了，就跟格雷格预示的一样。过了一会儿西蒙找到了他，建议他该到起点去了。
“你记得在册子上签名了吗？”
“册子？”博莱特说，“在哪签名？”
“就是同意你的马参赛签的协议书啊。”
“从来没人告诉过我要签协议书。这马已经登记过了，不是吗？”
“是的，但是前几年有些不速之客惹了些麻烦。一些聪明的捣蛋鬼把别人的马牵过来比赛，而马的主人根本就不想让它们参赛。结果他们就免费骑着别人的马参加了比赛，不止一次把已经疲劳不堪的马给累垮了。”
“好吧。那册子在哪儿？”
“在称重室那儿。在你回来之前我会照看‘谢弗龙’的，不必再把它牵到那去了。”
在一间狭小的办公室里，桌子后面坐着斯莫利特上校。
“哦，阿什比家的年轻人，你们家的人今天表现得非常出色，嗯！还是三个冠军，你将要成为第四个了吗？册子？什么册子？哦，协议书，是的，是的，在这儿呢。”
博莱特签了一张一页纸的协议书，然后说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环节。
“你可能就是没有听说过。我自己都没听说过。但这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减少损失。去年一个家伙的马被别人牵去参加比赛了，但他本人却毫不知情，结果他起诉了展览会，并要求赔偿损失，还差点胜诉。所以你的兄弟提议使用这个保险的办法。”
“我的兄弟？西蒙提议的？”
“是的。西蒙他还真有办法。现在再也没人敢说他的马是未经本人许可擅自参加比赛的了。”
“哦，我明白了。”
他回去从亚瑟那又把马给领了回来。
“西蒙先生等不及就先走了，但他祝你好运。他回看台和家里其他人一起看最后一场比赛去了。”
“好的，亚瑟，谢谢。”
“先生，您需要我陪您一起去起点吗？”
“哦，不用了，谢谢。”
“要是那样的话，那我也去找个位置看比赛了。祝你好运，先生。我们都看好你。”
然后他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博莱特把缰绳套在“谢弗龙”的头上，他正准备上马时突然想到应该再看看肚带，他刚才已经紧过了，只是觉得可能勒得太紧了。
但他却发现有人把马的肚带给松开了。
博莱特站在那，举起手轻轻拍打着马，凝视着。他把马交给西蒙之后有人把肚带给松开了。他把手伸到肚带底下看有多松。他推算肚带能够支撑到他从公园跑到乡村，或许还可以坚持到再跨越两个栅栏。在那之后，马鞍就会从极易激动的“谢弗龙”身上滑下来，接着马也会发疯失控。
是亚瑟？不，不是他。几乎可以肯定是西蒙。
他紧了紧马肚子上的肚带，准备开始比赛了。当他来到起点，罗杰·克林特穿着红白色的衣服，骑着他的长腿马从后面赶了上来。
“你是帕特里克先生，对吗？”他说，“我是罗杰·克林特。”
他的身子向前倾了倾，两人握了手。“非常高兴你又回到布雷斯展览会了。”
“方才谁赢了弯道赛马？”博莱特问道。
“是我，内尔就差了我一步。”
居然都叫她“内尔”了！
“她去年和‘巴斯特’赢得了冠军，所以这下算是扯平了，不用太计较。反正当时我也只想拿个银牌而已。”
博莱特没有时间去追问他当时为什么只想要个银牌。他们排成了一排，他是五号，罗杰·克林特被排在了最外面。一共有十四位选手，显得很拥挤，相互不断冲撞。当然，没有闸门，只得摇旗为号。
开始时博莱特并不着急，他跟在别人后头，以便观察对手。他发现至少有五匹马已经参加了今天的其他比赛，现在已经体力不支，对他来说它们已经无足轻重，只是尽可能地搅搅局而已。还有三匹马今天已参加过少年组比赛了，博莱特认为它们难以坚持到比赛结束。剩下的五匹马还有些可能，其中有三匹比较危险：一个军官骑着的枣色军马；一个年轻的农民骑着的强壮的棕色青年马；还有罗杰·克林特的坐骑。
他们以快速的节奏跨越栅栏，其中有两个选手为了抢占位置，拼尽了马儿的全部负荷，结果撞在了一起，向第三个选手翻滚过去。其中一匹参加了少年组比赛的马在跨越进入场地的第一根栅栏时跌倒了，连带绊倒了后面两匹劳累过度的马。这样一来，赛场上的选手一下就少了。
“谢弗龙”喜欢跟在别的马后面跑，很显然它对这场比赛很是享受。它喜欢跨越障碍，非常自信地跨过一道道栅栏。人们几乎都可以听得到它的哼唱。看到另外两匹参加过少年组比赛的马没能跨过一个暗障时，它居然还用蹄子轻轻地往它们的头上踢土呢！
赛场上的选手又变少了。
博莱特开始赶超。
他毫不费力地超过了“潜力股”中的第五名，第四名则发出了像管乐队似的喘气声，但短时间内还不会有问题。赛场上离博莱特最远的选手就是那个骑着枣色军马的军官、骑着棕色青年马的农夫和骑着栗色马的罗杰·克林特了。除了他自己的“谢弗龙”，克林特的马或许就是赛场上最好的马了，但那个军官看上去经验丰富，农夫则像个为了赢得比赛连命都不要的莽夫。
这是一个右转行进的路线，那个农夫的壮马始终都是靠右边起跳，所以只要他的马一直紧紧咬着弯道领先，就没人能够从他内侧安全地超过去。因为没人想在弯道外侧超越，所以他们就在棕色马后不紧不慢地跟着，等到直线路段再赶超，这样就不会有任何劣势了。当他们回到公园里，到最后的半公里时，真正的较量才算开始。
渐渐地，那个在他左耳处喘气像风管乐队的马儿也被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所以当他们回到公园时只剩下四个选手了：军官、农民、克林特和他自己。其他两个倒无所谓，但他特别希望能够击败罗杰·克林特。
他们冲出乡村时克林特回头向后看了一眼，并冲博莱特友好地笑了一下。自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时间顾及礼节了。比赛的节奏像是突然加快了似的，他们四个向两边挂满了迎风飘扬的红色旗子之间的大道上狂奔而去，仿佛至高的荣誉就在跑道尽头翘首以盼。那匹棕色青年马的步伐变大了，那匹军马尽管还是稳若磐石，一股丝毫不知疲倦的样子，但看上去又像是提不起冲刺的速度来了。博莱特决定让“谢弗龙”的马鼻赶上罗杰的栗色马，想以此试探清楚。他俩一起超过了枣色马和棕色马。那个农夫一直在用鞭子抽打着自己的坐骑，可每打一下，那马儿似乎就落得越来越远了。那名军官还是稳如泰山地骑在马背上，明显是希望能够凭借耐力赢得比赛。
博莱特仔细观察了一下那匹“长筒袜”，发现马儿的体力在迅速下降，而从克林特谨慎的驾驭方式来看，好像他自己也发现了这一点。还剩下两个栅栏了。博莱特不确定“谢弗龙”还剩下多少速度和体力，所以他认为最保险的办法就是给克林特耍个计谋。他骑着“谢弗龙”向前冲，和“长筒袜”齐头并驱，仿佛在努力赶超。而克林特也加快了速度，他们一起跨越了最后两根栅栏，然后博莱特故意稍放慢了速度，所以克林特就看不到他了。博莱特暂时缓解了压力，而克林特则想当然地以为离终点标杆都这么近了，速度减慢肯定是因为体力不支，所以他也就没有必要把自己的坐骑逼得太急，索性稍稍放松了下来。而博莱特却让“谢弗龙”鼓足了劲，拼尽全力，像火箭一样从后面冲了过来。克林特看到后吓了一跳，赶紧催促自己的坐骑向前冲，但为时已晚。就跟博莱特料想的一样，他们离终点标杆近在咫尺，克林特已是回天无术。他用计夺得了冠军。
“最后居然中了你这个老兵的圈套了！”当他们一起牵着马向称重室走去时，克林特笑着说道，“我真该好好检讨一下。”
博莱特觉得，无论埃莉诺将来是否会嫁给罗杰·克林特，他都越发喜欢这个小伙子了。

27
博莱特曾以为，西蒙夺冠会让他近乎土崩瓦解的精神好起来，两人关系裂痕也会得到弥合。但刚发生的事却证明事实恰恰相反。经历了一下午的紧张焦虑，然后能够击败像“绝尘驹”这样的对手进而获得胜利，早已吞噬了他最后一丝风度，让他更加得寸进尺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西蒙如此扬扬自得过。”那天晚上和博莱特一起跳舞时，埃莉诺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看着西蒙说，语气跟道歉似的，“他通常对自己的胜利不是那么在乎。”
博莱特说他有可能是喝了香槟酒的缘故，然后带着她转过身去，视线离开了西蒙。
他一整天都在盼着和埃莉诺跳舞，但他还是先和碧跳了舞。就跟他第一次放弃代替帕特里克·阿什比和埃莉诺一起在坦壁骑马散步一样，所以当他面临将要先和埃莉诺跳舞时，他找了个借口躲了过去。他走到屋子的另一头找到碧，然后说：“愿意和我跳支舞吗？”他们在一起安静地跳舞，相当愉快，她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今天比赛谁教的你那招？”
“不需要别人教，大概这就是原罪吧。”
她笑了一下，用搭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碧·阿什比是个可爱的女人，他很喜欢她。另一个他唯一喜欢过的就是一匹叫作“烟儿”的马。
“都怪托尼那个洋相百出的瞎显摆，害得我今天下午都没怎么看到你。”埃莉诺说。
博莱特说在比赛之前他本想过去和她说话，但她当时正和罗杰·克林特聊得兴起。
“嗯，是的，我记得。他的叔叔想让他放弃农场，去阿尔斯特（爱尔兰北部地区的旧称）生活。他的叔叔是蒂姆·康奈尔，你知道的，他有卡巴提种马。蒂姆想要退休了，他要把场地租赁给罗杰，但罗杰不想离开英格兰。”
可以理解，博莱特心想。在英格兰和埃莉诺在一起就是他的天堂了。“我今晚没有看到他啊。”
“他没留下来参加舞会。他只是过来赢银杯，回家送给他老婆。”
“他老婆！”
“是的，她上周才刚刚生下俩人的第一个小孩，她让罗杰到展览会去赢个洗礼杯给孩子。怎么了？”她问。
“记得提醒我要好好教训教训露丝。”他说，然后又开始跳舞了。
她被逗乐了，然后说道：“露丝又搬弄是非了？”
“她说他想娶你。”
“哦，他曾经确实有这个想法，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然，他是去年结的婚，可能露丝还不知道呢。你要行使监护权来监督我的婚姻计划了吗？”
“你有什么计划吗？”
“还没影呢。”
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他和埃莉诺跳了一支又一支舞，于是她说：“你得去和别人跳几支舞，博莱特。”
“我已经跳过了。”
“你得去和佩吉·盖茨跳支舞。”
“看来你一直都在关注着我。是我妨碍你和什么人跳舞了吗？”
“不是，我很喜欢和你跳舞。”
“那么，好吧。”
那天晚上或许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和埃莉诺跳舞。午夜前夕，他们一起上楼去了自助餐厅，他们用盘子盛了食物，接着来到阳台的桌子跟前坐下。自助餐厅是酒店主体建筑的一部分，铁架的阳台还保留着摄政时期的风格，站在上面向下望，可以看到酒店一侧的小花园。花园和阳台上的桌子都挂着中国式的灯笼。
“我高兴得都吃不下饭了。”埃莉诺说，她像做梦似的静静地喝着香槟酒，“你穿晚礼服可真好看，博莱特。”
“谢谢夸奖。”
“你喜欢我的连衣裙吗？”
“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连衣裙。”
“我也希望你会喜欢它。”
“你今天晚上吃饭了吗？”
“没有，就喝了些酒，吃了一个三明治。”
“那你最好再吃点。”
她无精打采地吃着东西，这可不像平时的那个埃莉诺。
“这里一直都是阿什比家的天下，不是吗，第七十四届年度布雷斯农业展览会……先坐着别动，你的衣服领子上有只小虫子。”
她向前探着身子在博莱特的后脖子上轻轻地拍了一下。“哦，它跑到下面去了！”她用为人妹妹那种特有的粗暴方式，用一只手把他的头掰向一边，另一只手去捉那只虫子。
“捉到了吗？”他问道。
她没有吭声，于是他抬头看了她一眼。
“你不是我哥哥！”她说，“我感觉不到那种……”她欲言又止，一脸的惊恐。
正当两人都沉默不语时，楼下的礼堂里传来了悠扬的鼓声。
“哦，博莱特，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想我是喝多了。”她开始啜泣，“哦，对不起，博莱特！”她从桌上拿起自己的包，跌跌撞撞地从昏暗的阳台来到了自助餐厅，“我要去躺会儿，醒醒酒。”
博莱特没有拦她，他来到酒吧里想要从长计议。午夜时分，礼堂里在表演着什么节目，酒吧里除了西蒙空无一人，他独自坐在酒吧一个角落的桌子跟前，桌上有瓶香槟酒。
“呀！我的大哥哥，”西蒙说，“你对抽奖不感兴趣吗？来喝一杯吧。”
“谢谢了。我自己会买酒。”
他在吧台买了杯酒来到西蒙的桌子跟前。
“我想你是觉得中彩票的概率太低，”西蒙说，“看来你是想坐在提前操控好的赌桌跟前玩。”
博莱特没接他的话。“你和‘缇伯’赢得了比赛的冠军，我还没有向你表示祝贺呢。”
“不必了。”
西蒙一定是喝醉了。
“我刚才很无礼，不是吗？”他说话的样子像是撒了欢的孩子。
“可我就喜欢自己这种无礼。我今晚的表现糟糕透了，不是吗？我感觉自己脚底正在打滑。来喝一杯吧！”
“我这有酒。”
“你不喜欢我，对吗？”面对博莱特的嫌恶，他反倒很得意。
“不怎么喜欢。”
“为什么？”
“我想是因为你是唯一一个不相信我是帕特里克的人。”
“你的意思是我是唯一一个知道你不是帕特里克的人，不是吗？”
他们沉默良久，然后博莱特开始在昏暗的环境中搜索西蒙闪耀的眼睛。
“你杀死了他。”他突然间十分肯定地说道。
“当然是我杀的。”他的身子向前倾着，很愉悦地看着博莱特。
“但是你永远都没法儿开口，不是吗？因为帕特里克根本就没有死，他还活着，而我正在跟他说话呢！”
“你是怎么做到的？”
“你很想知道，不是吗？好吧，我来告诉你，其实很简单。”
他的身体又往前探去，故作神秘地小声说道：“你知道吗，我是个巫师，我能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
他坐了回去，怡然自得地看着博莱特满脸尴尬的表情。
“你肯定误以为我喝多了开始说胡话了吧，我的朋友。”他说。
“我会告诉你有关帕特里克的一些事，因为这样一来，你就成了我早就‘杀掉’的同伙了。多么美妙的绰号啊！我形容得太形象了。但是如果你认为我会如实地把细节都告诉你，那么你就错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小孩子，”他用那种“西蒙”式的傲慢口吻说道，“根本不配继承拉特切兹的财产。”然后毫不掩饰地补充道，“如果你想知道原因，那就是因为我恨他。”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阿雅拉香槟酒，一饮而尽。他低声笑着，然后说：“我们在精神上真是一对奇妙的孪生兄弟，不是吗？我无法揭穿你，你也不敢告发我！但你还是比我占优势。”
“是吗？怎么讲？”
“你没有任何顾虑。”
“是的，我想这是一个优势。”
“我不得不容忍你，但你根本不屑于容忍我，是吗？今天下午你不顾一切地想要杀死我。”
“我还有更好的主意呢。”
“你会一直这么锲而不舍的，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是的。”
“我猜你也会这么干。一个能在两个地方同时出现的人，本事肯定要比松开肚带大得多。”
“哦，肯定不止于此，可一个人总得学会因地制宜的喽。”
“我明白了。”
“我想我告诉你的秘密够多了，作为回报，你好歹也该告诉我点什么吧？”
“告诉你什么？”
“你是谁？”
博莱特坐在那里，盯着他看了很久。
“你认不出我了吗？”他说。
“认不出，你是谁？”
“报应。”博莱特说，然后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他走出酒吧，在楼梯的扶栏跟前溜达了一会儿，直到心情平复，呼吸顺畅了些。他在脑海里努力想着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单独待一会儿，好好想想。在酒店里根本就不可能，就算是在卧室里西蒙也随时都有可能掺和进来，他得到外面去。
他去十七号房取了外套，在往外走时碰见了碧。
“大家都发疯了吗？”碧生气地说道，“埃莉诺在房间里大哭，西蒙在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而你呢，看起来像是遇见鬼了似的。大家这都是怎么了？你们吵架了吗？”
“吵架？没有啊，我想是因为埃莉诺和西蒙今天都太累了。”
“那为什么你的脸看上去那么苍白？”
“因为舞厅里的空气太差了。我可是从一大片广袤的野外回来的，你不记得了吗？”
“我一直认为广袤的野外就是像舞厅那样热闹的地方。”
“你介意我用一下你的车吗，碧？”
“要去哪儿？”
“我想去肯利河谷看日出。”
“就你自己？”
“当然就我自己。”
“把外套穿上，”她说，“外面很冷。”
把车开到坡顶后，博莱特把车停下，熄了火，俯视着肯利河谷。天空还是一片漆黑，离天亮还有好些时间呢。他下了车，站在草地边缘，靠着引擎盖，在这一片万籁俱寂下侧耳聆听。经过白天阳光的照射，夜晚阴冷潮湿的空气裹卷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浓郁地扑鼻而来。空气仿佛都是静止的。远处横穿河谷的地方，火车鸣着汽笛呼啸而过。
他抽了一支烟，胃里舒坦些了。但是混乱的感觉却更明显了。现在他的脑袋里一片混乱。
他对西蒙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对“缇伯”也没有看走眼：出身高贵，调教有方，但又顽劣凶猛。西蒙在酒吧里说的话都是真的，而且对自己能够道出实情反倒显得很高兴。人们都说，所有的杀手都喜欢吹嘘杀人的手段；想必西蒙早就按捺不住想要告诉别人，自己曾经是何等地聪明。但之前他一直苦于无法向人倾诉，直到刚才，他遇见了这么个“安全”的倾听者。
他，博莱特，就是那个“安全”的倾听者。
他，博莱特，是拉特切兹的主人，而西蒙却想当然地以为他会紧咬着既得利益不松口，以为这将成为他做西蒙帮凶的把柄。
但是，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与洛丁结成的罪恶同盟是一回事；可这个西蒙却令人好笑地认为他俩会理所当然地订立盟约，这自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它荒谬怪诞，因为它后果不堪设想。
但事已至此，他该如何应对呢？
到警察局去说：瞧，我根本不是帕特里克·阿什比，那家伙八年前被自己的亲弟弟给杀害了。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他喝醉了酒亲口告诉我的。
然后警察会说，在他们调查帕特里克·阿什比的死亡案件时，已经证明西蒙·阿什案发当时是在克莱尔的铁匠铺里。
他可以坦白自己的真实身份，但这除了会改变他自己的命运之外，什么都不会发生变化。帕特里克·阿什比仍会被认定为自杀。
西蒙是怎么做到的呢？
“一个人总得学会因地制宜的喽。”西蒙竟是这样解释他故意把马的肚带松开这件事的。
八年前的那天，他又是用了什么办法来“因地制宜”的呢？
松开肚带这件事是提前预谋以及即兴发挥相结合的产物。“在册子上签名”的建议则是“放长线钓大鱼”的蓄谋。如果能够把他成功支走，西蒙就可以自由地去完成后面的计划。如果没有奏效，对西蒙也没有什么损害。这个计谋让外人看是看不出任何破绽的。
既然西蒙可以如此谋划“肚带案”，那么无疑，八年前那桩案子也是这么发生的。这些计谋看起来稀松平常，难以让人寻出破绽。当真是“因地制宜”。
那么，八年之前，西蒙究竟是如何在一种稀松平常的环境之下，设计暗算的呢？
正当博莱特的脑子里还在苦苦地思考这个问题时，空气开始渐渐流动起来，这是黎明来临之前的第一个征兆。过了一会儿又起了风，卷跑了树叶，弄皱了草地，东边天际露出了鱼肚白。他看到了日出前的第一线曙光。第一声鸟鸣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他在那里待了数小时，但就是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警察推着自行车慢慢地朝这边走来，问他是否遇到了困难。博莱特说他只是跳完舞过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那个警察看到他身上硬挺的亚麻布晚礼服，相信了他，什么话也没有说。他朝车里看了看，然后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年轻人跳完舞后要单独出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只是随便问问，你不是把她给杀了又藏起来了吧，先生？”
博莱特想知道，如果他说：“你猜错了，不过我是另一桩谋杀案的帮凶！”这个警察会作何反应。
“她拒绝了我。”他说。
“呀，我明白了。原来是在这里抚平情伤。相信我的话，先生，一周以后你一定会庆幸她拒绝了你，到时候你会像是在大街上跳舞那样自在逍遥呢！”
说完他推着自行车沿着山坡离去了。
博莱特冷得开始打哆嗦。
他上了车，跟在警察后头，问他在哪儿可以买到热食。
那警察告诉他在前方两英里处的交岔路口有个通宵营业的咖啡馆。
看过了微微泛白的黎明，他来到了暖和、明亮、市井的咖啡馆，喝了一杯滚烫的咖啡。一个体态丰满的妇女在为两个卡车司机煎香肠，还有一个卡车司机在角落里的老虎机上碰运气。他们看了他一眼，对他的晚礼服打扮一点也不好奇，打了招呼之后就不再理会他了。
早餐时分他回到了布雷斯展览会，把车停进了车库。契克斯酒店的前庭杯盘狼藉；现在才七点半，这番景象向人们诉说了昨晚一夜的疯狂。他来到十七号房间，发现西蒙睡得很熟，所有的衣服都堆在了他脱衣服的地板上。他换上了白天穿的衣服，刚开始他小心翼翼的，但意识到按西蒙现在的状态，使劲晃都未必晃得醒时，他就没那么小心了。他低头看了西蒙一眼，感到很惊讶。西蒙睡得很安静，像个孩子似的。八年之前的事过去之后，他现在是已经习惯了吗，还是在他的心目中，那件事根本就不算什么可怕的事？
他的脸很有魅力，除了那张怒气冲冲的嘴。这是一张令人愉悦的脸，精致而又比例协调。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作恶的痕迹，看上去就跟“缇伯”的脸一样清白俊美。
他下楼去洗漱，后悔没在房间里洗个澡。他当时只想着换衣服时不要把西蒙吵醒，因为他压根儿不想跟西蒙说话。
到了餐厅，他见到了碧和两姊妹正在吃早餐，于是他也便和他们坐在了一起。
“内尔和西蒙都还在睡觉，”碧说，“你最好和我还有这对双胞胎坐车一起走，等他们睡醒了，让埃莉诺开车把西蒙带回去。”
“那托尼怎么办？”
“哦，他昨天就和斯塔克女士一起回去了。”
知道自己可以和碧一起和睦地回去，他如释重负。
孪生姊妹开始谈论托尼的“功绩”，很显然这将要载入拉特切兹的家族史，他什么也不用说。碧问他黎明是否如期而至，并说他看上去气色好多了。
清晨时分，他们穿过翠绿的乡村，开车走在回克莱尔的路上，博莱特发现自己看着这景色就像是看到一个即将离世的人。他在用那种“一切照旧”的态度看着万事万物。
他再也不会来布雷斯了，他甚至可能再也不会坐碧开的车了。
不管西蒙的供认是否还有别的意味，但这已经表明他在拉特切兹的生活结束了。

28
查尔斯·阿什比将于周日从南安普敦乘船抵达，随后进行的成人礼也会如期举行，风雨无阻。这天是周四，早晨博莱特跟着碧来到了拉特切兹的门厅，感觉很无助。
“我想到韦斯托弗去一趟，你介意吗？”他问碧。
“不介意，我也觉得你应该出去休整一下了。西蒙又老是往外跑。”
于是他就搭了公交车来到了韦斯托弗，一直等到麦卡伦先生来喝晌午的咖啡。随后，他又来到《韦斯托弗时报》的办公室，说想要查看一些资料。办公室的勤杂员一脸茫然，像是不记得以前见过他似的，将他带到了地下室，告诉他所需资料的位置。博莱特又把调查报告读了一遍，但还是没有一点用处。
或许在完整的报告里会有些什么线索呢？
他从地下室出来，在通信录上搜寻着斯莫利特上校的电话。接着拨通电话问他在哪可以找到关于自己的调查报告，在警察局那里？哦，好吧，能劳驾他让自己看看吗？
上校说可以，但是他觉得这是一个几乎病态而且不合时宜的想法，劝年轻的阿什比再考虑一下。
然后博莱特就带着上校的电话指示，去见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警察，他让博莱特坐在一张扶手椅上，给他递了烟，又像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兔子似的，热情地把八年前的这份报告摆在了博莱特面前。
他通读了好几遍，发现这只不过是《韦斯托弗时报》报告的详述版。
他谢过了那个警察，给他回敬了一支烟，然后一无所获地离去了。他来到港口，在墙面前转悠着，凝视着西边的悬崖。
不管怎样，有一点他是确定了的。这点不容置疑。那就是当天西蒙·阿什比在克莱尔。能证明这一点的那个男人根本没有理由说谎，这一点不必去怀疑。西蒙离开铁匠皮尔比姆的时间一定是短得让人难以觉察。
帕特里克·阿什比肯定是在下午老亚伯见到他到晚上六点钟皮尔比姆赶西蒙回家吃饭的这段时间被杀害的。
好吧，这让他想起一句谚语，是关于穆罕默德和山的（语出《古兰经》），大概故事如下：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指着远处的大山对周围的教徒说：“只要我念几句咒语，这座山就会到我跟前来。”穆罕默德便开始念念有词，结果山还在那里，众教徒不解。穆罕默德就跑到山下，然后对着众教徒说：“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他又思考了一遍穆罕默德的理论，但被山顶的外套给难住了。字条是西蒙写的，但西蒙又没离开过克莱尔。
当他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已经两点了，于是他就到港口的一家小酒馆吃了午饭。那里没剩什么好饭了，但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他只是坐在那儿一直盯着盘子看，直到他们把账单递到他面前，他才悻悻而归。
他回到拉特切兹后没有进房间，而是径直去了马厩，牵了一匹没参加布雷斯展览会的马出来。马厩跟前除了亚瑟没有别人，他报告说所有的马儿都回来了，精气神也都还不错，除了“巴斯特”有些劳累过度。
“你打算穿这一身骑马出门吗，先生？”亚瑟一边问道，一边冲着他的花呢西装点了点头。博莱特回答说是的。
他来到了开阔的高地，就像是第一个早晨他带着“缇伯”来到这儿一样，他也像对待“缇伯”那样在这匹马的背上拍了拍。但时过境迁，整个世界都让他感到厌恶，生命本身都变成了一种痛苦。
他从马上下来坐到地上，这个位置正是一个月前他坐着俯视小绿谷的地方。那时的他感觉这里就像是天堂。尽管当时有个傻姑娘跑过来跟他说话，也没有搅扰到他的好兴致。他还记得当她发现自己不是西蒙时，眼睛里的惊讶神情。她到这来肯定是找西蒙的，因为这是西蒙最喜欢的驯马地儿。因为他……
由于他突然一起身，连带拽了下马嘴的缰绳，把旁边的马儿惊得猛地扬起了头。
因为他……
他在脑海里回想着那个女孩的声音，然后慢慢地站了起来，盯着对面的山谷看了很久。
他终于知道西蒙是怎么做的了，这个让他困惑了很久的问题终于叫他给找着了答案。他知道西蒙当初为什么会担惊受怕，又是为什么会担心真的有什么奇迹发生，让真正的帕特里克回来了。
他上马回到了马厩。从西南边飘来一大块云彩，然后就开始下雨。在鞍具室里的桌子上他取了一张信纸，并在上面写道：“外出吃晚饭，请给我留前门，晚归勿念。”他把信纸放进了一个信封，收信人是碧，并让亚瑟在路过时把信送过去。他从鞍具室的门背后取了自己的柏帛丽雨衣，然后走到雨中，离开了拉特切兹。他现在明白了，但他将如何去应对呢？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除了那个等待答案的可怕问题，脑子里空空如也。他来到了铁匠铺，看到皮尔比姆先生还在工作，向他问了声好，又对手头的工作和未来几天的天气谈论了一番，可是，他的内心还是没能平静下来。
他走上通往坦壁的路，经过湿草地来到了山顶的山毛榉树跟前，他在粗壮的树干之间走来走去，心烦意乱，心灰意懒。
他该怎样把这件事告诉碧呢？
该怎么跟埃莉诺说？又该怎么给拉特切兹庄园的其他人说呢？
他给拉特切兹庄园带来的伤害还少吗？
如果就像过去的八年一样，让西蒙继续执掌拉特切兹，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那受害者是谁呢？只有一个人：帕特里克。
如果西蒙因为帕特里克的死而被绳之以法，那带给碧和其他人的就只会是雪上加霜。
他根本就不需要这样去做。他可以远走高飞，假装自杀。毕竟西蒙一手策划了帕特里克自杀的假象，并且瞒住了警方的调查。如果一个十三岁的孩子都能做得到，那么他也能做得到。他可以净身出户，让所有的事都回复到一个月以前的局面。
那么，帕特里克·阿什比呢？
但是帕特里克，如果可以选择，他势必不希望以破坏家庭为代价，而将西蒙绳之以法的。帕特里克是不会希望看到这个局面的，他总是那么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
那么西蒙呢？
他能保证西蒙再也不做坏事了吗？就让西蒙终生执掌拉特切兹？再让西蒙的孩子继承拉特切兹的家业？
但他们好歹都是阿什比家的人。如果西蒙被绳之以法，那么拉特切兹就不再有阿什比家的人了。
通过纵容一个谋杀犯而保全拉特切兹的继承权，能给这个家族带来什么好处呢？
或许他可以用当初来拉特切兹的那种怪异方式揭露谋杀凶手的罪行？
他跨越了半个世界，在那条街上和洛丁见面，他曾对自己说过，这样的机缘巧合，肯定是命中注定。但他并没有想到会是如此重要的机缘。现在看来，简直到了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了。
他该做些什么？谁能给他建议，为他做决定？所有这些问题全都压在他的肩上，而他又不具备与之抗衡的才智与经历，这对他来说简直太不公平了。
“我的名字叫报应”，他曾经这样对西蒙说，他是认真的。但当时他手中还没有用作惩戒的撒手锏。
他该做些什么呢？
今晚去警察局？还是明天？
什么也不做，等查尔斯·阿什比回来后照常举办庆祝活动？
他究竟应当做些什么呢？
那天晚上已经很晚了，乔治·佩克坐在他的书房里，思绪在底比斯（底比斯有两处，一是埃及的底比斯，再是希腊的底比斯。在公元前14世纪中叶的古埃及新王国时期，尼罗河中游，曾经雄踞着一座当时世界上无与伦比的都城。这就是被古希腊大诗人荷马称为“百门之都”的底比斯）和雨打窗的克莱尔之间来回穿梭，直到听到了雨水淅淅沥沥的声音，他才从底比斯回过神来，走到了前门。这绝不是第一次有人在这么晚的时间敲打他家那扇窗了。
借着门厅里的灯光他看见了一个阿什比家的人，他无法辨认出是哪一位，因为那浸湿的帽子几乎遮住了他的脸。
“牧师，我能进来和你聊聊吗？”
“当然了，帕特里克，请进来吧。”
博莱特站在台阶上，衣服上的雨水滴在了地面上。
“我想我的衣服都湿透了。”他含糊地说。
牧师低头看到他那灰白色的花呢裤子都变成黑色的了，鞋子还往外渗着泥水。看到那孩子的脸，他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博莱特摘去变了形的帽子，雨水从他浸透的头发里流到了脸颊上。
“把你的外套脱了放在这儿，”牧师说，“等你走的时候我再给你另找一件。”他去门厅的衣帽间拿了一条毛巾回来，“用它擦擦头。”
博莱特照他说的做了，一副顺从、笨手笨脚的样子，跟个小孩子似的。牧师则穿过空旷的厨房，取来一壶水。
“进来吧，”他说，“把毛巾和你的湿衣服放在一起吧。”他引着博莱特来到了书房，将那壶水放在了电炉子上。“这壶水热得快。每次熬夜，我都会给自己泡茶。你有什么话想要跟我说？”
“多坍的启示[1]。”
“什么？”
“对不起。我的脑子里乱如麻。你这有什么喝的吗？”
牧师本想着等水开了，把威士忌酒加在茶水里，制成热甜酒（热甜酒：在威士忌、朗姆酒或白兰地等烈酒中加入热水和糖调成），但他还是先倒了一杯纯威士忌，给博莱特喝了。
“谢谢。不好意思这么晚来打扰您，但我有话要对您说。希望您不要介意。”
“我在这就是和人说话的。再来点威士忌？”
“不了，谢谢。”
“那让我给你换双干燥的鞋子吧。”
“哦，不，谢谢您。我已经习惯了。牧师，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咨询您的建议，但是我能……我能以一种忏悔的语气跟您谈谈吗？我的意思是，您不用觉得您必须对此做什么。”
“无论你说什么，我肯定都会把它当作忏悔的。”
“好，首先我要告诉您一件事。我并不是帕特里克·阿什比。”
“是的。”牧师似乎同意他的说法。博莱特愣住了。
“你是说……你是说你早就知道我不是帕特里克啦？”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
“为什么？”
“任何一个人的特点都不仅仅是其外貌特征；还有气场、人格和本质。当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几乎可以肯定，之前从来都没有见过你。我对你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都没有，尽管你和帕特里克有很多相似之处，包括外貌。”
“那么你居然没有揭穿我！”
“那么，你觉得我当时该做些什么呢？你的律师、家人还有朋友们全都接受了，并且都非常欢迎你。此外，除了我的直觉，我拿不出任何证据表明你不是帕特里克。表达出我的怀疑又有什么益处呢？在我看来，就算我不介入，要不了多久事情也会真相大白的。”
“你的意思是：要不了多久我就会露馅儿的。”
“不，我的意思是，在我看来你所选择的人生并不一定是幸福的。通过你今晚的来访可以说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但我今晚到这来并不只是向您忏悔我不是帕特里克。”
“是吗？”
“是的，只是因为——我告诉你这些只是想要让你明白——真希望我的脑袋能再清醒些。我一直在外头溜达来溜达去，就是想把事情捋顺。”
“或许你应当先告诉我，当初你是怎么来拉特切兹的，至少这会让我的思路更清晰些。”
“我……我在美国遇见了一个人，他曾经在克莱尔生活过。他们……他认为我长得很像阿什比家的一个人，然后就建议我装作帕特里克。”
“然后，倘若你欺诈成功，就得分他一杯羹。”
“是的。”
“我只能说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不管那是什么。作为一个指导者，他非常出色，我还从没见过这么高的训练水平。那么，你是美国人喽？”
“不。”博莱特说，牧师听到这个回答时无力地笑了笑，“我在孤儿院长大。我被遗弃在了孤儿院门口的台阶上。”
然后他向牧师简明地叙述了自己生活经历。
“你说的那个孤儿院我听说过。”当他说完，牧师说道，“你的话为我解开了一个困惑：你的良好教养。”他倒了一杯茶，加了些威士忌，“顺便问一下，你要来点比饼干更能充饥的食物吗？确定不要？那就来点燕麦粥吧，很充饥的。”
“我告诉你这么多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件事。帕特里克不是自杀的，他是被谋杀的。”
牧师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头一次见他显得有些震惊。
“谋杀？被谁谋杀？”
“他的弟弟。”
“西蒙？”
“是的。”
“但是，帕特里克！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你忘记了。我还没有名字。人们一直叫我博莱特。算是对巴尔多禄茂的一种亵渎吧！”
“但是我亲爱的弟兄，这很荒谬。你有什么证据，竟然会说出如此让人难以置信的话？”
“他亲口对我说的。”
“西蒙告诉的你？”
“他把这当作引以为豪的事情来吹嘘。他说我不能拿他怎么样，因为那样意味着我要暴露自己。你瞧，他一见我就知道我不是帕特里克了。”
“这么离奇的对话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昨天晚上，在布雷斯的酒吧里。听起来并没有那么突兀。在那之前我早就对他有所怀疑了，因为他说了一些影射我不是帕特里克的话，我还挑战了他，他却嘲笑着向我自吹自擂了一番。”
“我想在那种情景下，有很多话都要再仔细想想。”
“你的意思是当时我们都在说醉话？”
“不完全是。在兴头上，应该这么说。而且在这个问题上你还挑战了西蒙，让他产生了一种恶作剧的欲望，于是他就说出了你想听他说出口的话。”
“你真的以为我的智商就那么低吗？”博莱特压低了声音平静地问道。
“这让我很吃惊，我必须承认。我一直都认为你非常聪明。”
“那就请你相信我说的话，我到这来就是因为西蒙干的那桩蠢事。帕特里克不是自杀的，是西蒙杀了他，手法非常巧妙，而且我还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
于是博莱特就把来龙去脉告诉了他。
“但是，博莱特，到现在为止你都还没有证据。你刚跟我说的，不过是你的猜想罢了。我承认，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有想法，也的确非常有可能的猜想。优点在于它简洁明了。可是，你到底还是拿不出证据呀！”
“一旦警察知道了真相，我们就可以找到证据。但那并不是我来这儿的目的。我所考虑的……嗯，是不是该让往事随风散尽？”
他说明了自己的困境。
但牧师此时却十分惊讶，如果说他早前对博莱特身份的怀疑尚能保持沉默的话，这次他看待问题的态度却是异常果断。如果确实是桩谋杀案，那就必须诉诸法律。要不然就是没了规矩、乱了方圆。
他的观点是，博莱特没有任何对西蒙不利的证据。博莱特满脑子想的都是谋杀，他被西蒙奚落了，西蒙曾一度以顽皮捣蛋著称，这都是众所周知的，博莱特经过冥思苦想，终于想出来了一个合适的理论，以此认定西蒙的罪行。
“您是以为，就因为西蒙的一个小玩笑，让我从四点开始就冒着雨一直走来走去地想？就因为西蒙的一个小玩笑，我这么晚跑到这来向您坦白我不是帕特里克？”牧师没有说话，“告诉我，牧师，当听到帕特里克自杀的消息您吃惊吗？”
“非常吃惊。”
“您知道有谁不吃惊的吗？”
“没有，但自杀本身就是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啊！”
“好吧，我放弃了。”博莱特说。
然后两人就陷入了安静的沉思当中，牧师说：“我明白你所说的多坍的启示的意思，这足以看出孤儿院的水平很高。”
“这是《圣经》里一句非常有深意的话，如果我正确理解你的意思了的话。顺便说一句，西蒙也听说过这个故事。”
“我也这么认为，但你是怎么知道的？”
“当听说帕特里克回来了，他害怕得不能自已，尽管他一再否认，但还是担心那是真的。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你是知道的。曾经有被害者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过。他非常担心出于某些奇迹，帕特里克活了下来。我知道这点，因为当我第一天到这时，他就来到了这间屋子，表情像是遇见了非常可怕的事情。看到我时，他如释重负的样子反倒好笑极了。”
他将杯子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嘲弄般地看着牧师。不知不觉中，他开始好受些了。
“西蒙开的另外一个小玩笑，就是第一天就让我骑着‘缇伯’出去了，而且没有告诉我那匹马的劣迹。但我想那只是出于他‘恶作剧的欲望’。直到昨天，在我要骑着‘谢弗龙’参加比赛之前，他又松开了马的肚带。可我还以为那不过是他‘众所周知的一点顽皮特性而已’。”
牧师用那深邃的目光打量着博莱特。
“我不是在为西蒙辩解——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令人钦佩的人——但是为了耍弄一个闯入者、伪装者，不惜动用危险的手段是一回事，而谋杀自己至亲的哥哥却是另外一回事。顺便问一句，如果他不相信你是他哥哥，那他为什么没有立即告发你呢？”
“跟你没有告发我一样，出于同一原因。”
“我明白了。他仅仅是觉得这样有些……困难。”
“当然了，既然能成功除掉一个帕特里克而不受惩罚，自然也就非常自信能够除掉第二个了。”
“博莱特，我希望能够说服你，这只是你自己的一个凭空想象。”
“那您一定对我的想象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吧。”
“如果你能诚实而严谨地回想一下，一定能够明白这件事是如何在你的脑海中从一粒种子逐渐生根发芽的。你在自己的想象中筑了一幢大厦。”
博莱特在凌晨两点离开时，牧师的观点仍没改变。
他本来给博莱特收拾出来了一张床，但在后者的坚持下，还是借给他一件雨衣和一个手电筒，让他寻旧路返回拉特切兹去了。路面积满了雨水，倾盆大雨仍下个不停。
“在你做任何决定之前，一定要先来见我。”走之前牧师说过这么一句话；但他至少在一个方面为博莱特指明了方向。他回答了博莱特一个主要的问题：如果在亲情和正义之间做抉择，一定要选择正义。
他发现拉特切兹的前门没有锁，门厅的桌子上有一张碧的字条，写着：“厨房里的电热炉上有汤。”在一个乌木台子上放着一个银杯，上面留有一张埃莉诺写的字条：“你忘了这个，技艺高超的竞技牛仔！”
他关了灯，蹑手蹑脚地穿过屋子，来到那间老旧育儿室里的床跟前。有人在他的床上放了一个热水袋。他几乎是在脑袋碰到枕头之前就已经睡着了。
<hr/>
[1]　多坍的启示：从危机到转机。语出《圣经》故事：以利沙住在多坍，此名意思是两口井。这双井城在耶路撒冷以北约50哩，是牧放牛羊的地方（该井今日仍存在）。亚兰王于是连夜差遣大军将多坍城包围，要捉拿以利沙。以利沙的仆人次日清早发现多坍被敌军包围，大为惊慌，急速报告以利沙说：“哀哉，我主啊！我们怎样行才好呢？”这是一般人很自然的反应，因为当时的战争，被征服者常遭粗暴残忍的对待，但以利沙对仆人说：“不要惧怕，与我们同在的，比与他们同在的更多。”以利沙祷告神，神就开仆人的眼目，于是仆人“就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

29
星期五早晨，西蒙愉快地下来吃早饭，还高兴地向博莱特致以问候。他饶有兴趣地就“皮箱”谋杀案的调查进展、元凶塔蒂·查克（法庭认定此人为见财起意）以及将下毒作为摆脱自己累赘方法的邪恶性品评了一番。除了一次偶然的目光接触，对他们之间已经变了味的关系，他似乎并不在意。他仍想当然地认为，他们是“精神上的孪生兄弟”。
埃莉诺似乎也已经回到了从前的状态，尽管她看上去有些羞涩，仿佛是在公共场合失态了似的。她建议下午把那四个银杯拿去韦斯托弗，在上面刻些字。
“如果‘帕特里克·阿什比’的名字能再次出现在银杯上，那就太好了。”她说。
“可不是嘛！”西蒙说。
西蒙显然希望他这个精神上的双胞胎哥哥能上钩。但当博莱特回答碧的问话时，说他昨夜和牧师长谈良久，西蒙的脑袋猛地抬了起来，像是听到了一个警告似的。在此之后，博莱特发现西蒙的目光在时不时地瞄向自己。
下午，埃莉诺和博莱特正要出发去韦斯托弗时，他又出现了，非要挤进甲壳虫汽车那狭小的空间里。他说其中有一个杯子是属于他的，所以他有权利决定在上面刻些什么，而且他有权决定刻上去的是古罗马语、阿拉伯语、希伯来语、希腊语还是斯拉夫语，或者是寥寥几行草书。
西蒙漠不关心的态度表现得如此明显，博莱特几乎都要开始怀疑牧师的话是不是说对了，难道自己真的是在凭空编造故事？但他又记起农夫盖茨买给他女儿佩吉的马，比起西蒙自己提供的信息，这更能体现西蒙真实的一面。
当决定好名字刻在银杯上的字体后，西蒙和埃莉诺就去喝茶了，博莱特说要去买些东西。他已经决定好要怎么应付面前的困境了。他不能去警局，因为如果他向警察坦白这些事情，不见得他们会比牧师更相信他。牧师知道西蒙的弱点，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如果连他都无法相信博莱特，那么警察局就更不可能相信了，因为西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而是拉特切兹的阿什比先生。
因此博莱特决定向他们提供证据。
他去港口找了一家杂货铺，经过咨询和仔细挑选，买了两百英尺的绳索。这绳索很细，并不比一般结实的细绳粗多少，但它的强度极限并不亚于钢线。他让店员把绳索装进纸箱，送到安杰尔餐厅的车库，甲壳虫轿车就停在那儿。他在车库收到了纸箱，便把它放进了汽车的后备厢。
他俩回来时，博莱特正在车里看着晚报，装作没事似的等着他们。
他们都上了车准备离开时，西蒙突然说：“哦！我们忘把旧轮胎留给他们了。”然后他就下了车，打开后备厢去取轮胎。
“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内尔？”
“我没在后备厢里放箱子啊，”埃莉诺动也没动地说道，“那应该不是我们的。”
“是我的。”博莱特说。
“里头是什么东西？”
“保密。”
“詹姆斯·弗莱尔和索恩，船舶用品供应商。”西蒙说道。
哦，天哪！他怎么就没注意到箱子上还有个标签呢！
西蒙“砰”的一声关上了后备厢，然后回到座位上。“你都买了些什么，博莱特？一艘装在瓶子里的船模？不对，箱子未免太大了些。一艘没有装在瓶子里的船模？一艘扬着满帆的西班牙大帆船，把它放到咱们郊区居民的餐厨上供咱们这些岛屿民族赏心悦目？或是让那些在去往马尔盖特（英国地名）的旅行途中害了病的人聊以自慰？”
“别犯傻了，西蒙。里面是什么，博莱特？真的是什么秘密吗？”
如果西蒙想要弄明白里面是什么，他肯定会竭尽所能的。要想保持箱子的神秘性，就要调动他的兴趣，效果远比直接揭晓答案要好得多。
“如果你真想知道，我是担心我都忘了编绳索的技巧了，所以就买了一些拿回来练习。”
埃莉诺很高兴，请求当天晚上博莱特务必要向大家展示展示编绳索。
“不，我得自己先试试。”
“你肯定会教我的，没错吧？”
是的，他会教她如何抛绳子。可如果买绳子的真实目的得以披露，她很快就会憎恨他的。
回到拉特切兹以后，他就把绳索拿出来，在门厅敞开放着。碧只是问了问，就听信了他的解释，再也没人去关注它了。他不希望自己在拉特切兹这最后的短暂日子在罗织谎言之中落幕。他在拉特切兹的所有时间都生活在谎言之中，可却对这么个小谎言如此在意，真是有些奇怪。
还有时间，不需要着急。就把绳子放在那，先不要指望它能回答任何问题，也不要让别人问起。这种绳子不适合抛掷，但他可以改造。
夜幕降临，他独自在房间里，知道自己别无选择。这是他跨越了半个世界来到这里的使命，一定要去完成。
这家人早早就上了床，仍为布雷斯展览会激动不已，他坚持到十二点半，四周察看了一下情况。周围漆黑一片，静悄悄的。他下楼从角落里取走了绳索。然后打开餐厅的窗户，跨过窗台出去了，然后又悄悄地把窗户关上。他停下来听了听，看有没有什么反应，好在一切正常。
他轻轻地走过砾石路来到草地上，在第一个小牧场树林里的屋棚内坐了下来，在窗户跟前，不需要灯光他都能熟练地在绳索上每隔一段距离打一个结。过了这么久，他又有了触摸绳索的那种愉悦感。这根绳索的品质很好，非常符合他的需求。他对詹姆斯·弗莱尔和索恩产生了一种感激之情。
他将绳索绕成一圈套在肩上。再过半个小时月亮就该出来了。新月初升，不是很亮，但他口袋里有两个很好的手电，并且，今晚他也不希望月光太过明亮。
每隔五分钟他都会停下一次，查看有没有人跟踪他。夜里静悄悄的，连只猫都没有。
他朝坦壁走来，银色的月光洒在他身上，而且他发现在去往韦斯托弗的路上都用不着开手电。他沿着路往上走，看到了夜空下山上的山毛榉树冠，便一直朝那个方向走去，直至来到那处旧的采石场上方的灌木丛里。他在那坐了下来，等待着。沉睡中的乡村，四周一片寂静，山坡上的羊群偶尔会叫唤几声。他把绳子的一头拴在了那棵山毛榉粗壮的树干上，这棵树正值壮年，地下的根系十分茂盛，他让那卷绳索自由展开，绳索的剩余部分落在了采石场下面的密林里。这是采石场陡峭的那一边。低坡处曾经有一个通道，但早就被落石堵死，长满了茂密、难以逾越的荆棘。那天他们坐在那聊帕特里克的事时，是老亚伯告诉他的这些。亚伯之所以对这个采石场如此了解，是因为他曾在这救了一只迷途的羊。亚伯告诉他，从陡峭的这边下去，要比从低坡那下容易得多。实际上，要想从采石场低坡那边，或是另外两边下去，基本都是不可能的。不，低坡处的那个通道里没有水，至少二十年前是没有水的；上次他下去还是找羊那一次；水都流到山下的海里去了。
绳子让他试了好几次，心里对绳子的抗磨损程度有了大致了解。树干很光滑，他拖着步子走到采石场的边缘。越过采石场的边缘缓缓向下，他用脚感觉着落脚点。因为他现在与地面平行，更加感觉得到天空的亮度。他能看到身子底下灌木丛和自己上方那棵树的深色轮廓。
现在已经找到了绳索上的第一个节点，但他的手还停留在草皮上拉紧的绳子上。
“我真应该恨死你了，”突然出现了西蒙那“西蒙式”的拖音，“你连个像样的告别都没有就走了。我的意思是，我可以直接把绳子割了，如果你还有时间的话，就让你好好想一想，反正绳子已经磨损了。但如此一来，就一点儿都不好玩了，不是吗？”
博莱特迎着天空可以看到他庞大的身躯。从轮廓的形状来看，他是半跪在悬崖边的绳子跟前。博莱特伸手就能摸到他。
都怪自己低估西蒙了，虽然一直都心存戒心，但他根本就没有跟踪他，而是在此恭候多时。
“割断绳子也没什么用，”他说，“我只是会掉到下面林子里的树枝上，我会大声呼救，直到有人来救我。”
“以我个人对这个采石场的了解，我还不会傻到这种程度。这采石场就跟我的一位熟人一样，我可是对它了如指掌。”他低声笑着，气从他的鼻孔里蹿出来。“一只羊掉到了半山腰的地上。”博莱特在想，在西蒙割断绳子之前，自己是否有时间快速地滑到地面。那些绳结是向上攀爬时用的。他可以完全忽略它们，直接滑下去。在西蒙反应过来之前，自己能够离地面到底有多远，会不会就这么摔死呢？
或许会有更好的方法？是的，他的手紧拉着绳子，用脚蹬一下绳结，身子就能往上提，直到把一条腿跨在草坪上。但西蒙的手肯定已经抓住绳索，他都感觉到晃动了。
“哦，你别做梦了！”他用脚踩住了博莱特的手，说道。博莱特猛地用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西蒙的一只脚，身体悬空，他的指头伸进鞋口死死不松。西蒙拿刀子在博莱特的手腕处划了一下，博莱特号叫了一声，但仍没松手。他把另一只手从西蒙的脚底下抽了出来，抓住了西蒙的后脚踝。他在用这根绳索保护着自己，只要自己紧咬西蒙不放，他就无法转身去割绳子。站在悬崖边上时，要是一只脚被人从下面抓住可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
“放手！”西蒙一边用刀子狂暴地刺着，一边喊道。
“如果再不停下来，”博莱特愤声说道，“我就拖着你一起摔下去。”
“放手！放手！”西蒙喊，并在盲目的恐慌中疯狂地击打着博莱特，根本就听不进去。
他拿刀子的手向下落时，博莱特抓着西蒙鞋子的那只手突然抓住了他的手。现在博莱特的右手抓着西蒙的左脚踝，左手抓住了西蒙的右手腕。
西蒙尖声叫喊着想要挣脱，但博莱特的体重全都压到了西蒙手腕上。他脚下还蹬着绳索上的绳结，尚存一丝信心，但西蒙却连个支撑都没有。他拿刀的那只手让博莱特死死拽住，一心想要挣脱开去，而博莱特却猛地向上一挺身子，原本抓着西蒙鞋子的右手一下又抓住了西蒙的左手。他现在把西蒙的两只手都抓住了，而西蒙在他跟前弓着身子，活像一把弓箭。“把刀子松了！”他喊道。
他说话时感觉到采石场边缘的草皮往前移了一点。这对他来说，除了让自己离悬崖的壁面更近了些，根本没什么。但对西蒙来讲，博莱特身体的重量拉得他身体都弓了，这可是致命的。
说时迟那时快，博莱特惊恐地看到一整团黑影从他身子上方摔了下来。那团黑影把他砸向了用来支撑脚的绳结，一起摔进了黑暗之中。他只觉得眼前突然闪过一道强光，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30
碧坐在一间昏暗的咖啡馆里，面前放了一杯咖啡，杯身沾着些洒出来的咖啡，她嘴里念着马路对面标志上的文字，在过去的四十八小时里，她已经念了不下百遍了。只见标志上写着：此处医院，机动车辆，请勿鸣笛。现在才早上七点钟，但这家咖啡馆六点就开门了，每次她坐在那，店里都至少有一位顾客在用餐。她根本不在意他们，只是呆坐在那儿盯着对面医院的墙，面前摆着一杯咖啡。她已经成为这间咖啡馆的老顾客了。“你最好出去吃点东西。”他们会善意地劝她，但她却会穿过马路，在路边坐一会儿，面前还会摆着杯咖啡，然后再回到这家咖啡店里。
她的生活已经被局限成钟摆似的节奏了，往返于医院和咖啡馆之间。她发现过去的事很难再回想起来，未来更无法想象。她的时间被定格在了现在，她的世界从此残缺不全，充斥着枯燥与痛苦。昨天晚上他们在护士间里给她支了张小床，前天晚上她是在医院里的候诊室度过的。他们只对她说个三言两语，似乎对她极其了解，就像是写在墙上的标语一样，熟悉得让她生厌：“没，没有什么变化”，或者，“你最好先出去吃点儿东西”。
一个懒散的姑娘会来到她跟前，将一杯咖啡推送到她面前，然后收走喝过的咖啡杯。“那杯凉了，”那懒姑娘会说，“你连碰都没碰过它呢。”新送来的咖啡也会溅得到处都是。她对这个懒散的姑娘心存感激，却对她的同情感到气愤。看样子，那姑娘很享受碧在这咖啡馆里上演的戏码，心里猜测着可能的结果。
机动车辆，请勿鸣……她必须停止念那些玩意儿，必须得看些别的东西。或许应该看看塑料台布的那些蓝格子图案。一，二，三，四，五，六……哦，不，不能数数。
门开了，斯彭斯医生走了进来，他红色的头发乱糟糟的，下巴上的胡子也没有剃。他跟那个姑娘说了句“咖啡”，然后就滑到了她旁边的座位上。
“还好吗？”她问。
“还活着。”
“有意识吗？”
“没有。但情况好些了。我的意思是，他有恢复意识的机会，但他的生活能力……”
“我明白。”
“我们查出了颅骨骨折，但没办法断定是否还有其他损伤。”
“不。”
“你不该像这样就靠喝咖啡维持生命。你一直就只喝这个，不是吗？”
“她压根就没喝。”那个懒散的姑娘说着，把一满杯咖啡放在他跟前，“仅仅只是坐在那，看着咖啡发呆而已。”
对于那女孩的“关心”，她心里不觉升起一阵烦躁的愤怒。
“还是让我带你到城里吃顿饭吧。”
“不，不，谢谢！”
“安杰尔餐厅离这就一英里的路，你可以在那休息一下，然后……”
“不，不，我不能去那么远的地方。我还是喝我的咖啡吧，这咖啡既好喝又暖和。”
斯彭斯灌了一大口咖啡，埋了单。他犹豫了一会儿，仿佛不愿离开她似的。“我现在要回克莱尔去。如果没有可靠的人照顾他，我是不会离开的，这你是知道的，对不对？他们照顾起来比我更妥帖。”
“你给我们所有人带来了奇迹，”她说，“我们没齿难忘。”
她开始喝咖啡了，而且不停地在喝，当门再次打开时，她的头连抬都没抬一下。医院已经不会再来消息了，对她来说医院那边有没有消息已经不重要了。当乔治·佩克在她身边坐下来时，她才猛然一惊。
“斯彭斯告诉我应该来这找你。”
“乔治！”她说，“大早上的你在韦斯托弗干什么呢？”
“我是来安慰你的，西蒙死了。”
“安慰？”
“是的。”
他从一个信封里拿出了一些东西，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虽经风雨侵蚀，但还能辨认。这是一根细长的黑色自来水笔，上面有一条黄色的螺旋纹作为装饰。
她看了很久，但一直没有去碰它，然后抬头看着牧师。
“那么他们已经找到……他了？”
“是的，他们找到了。你是想在这儿谈，还是想回医院再谈？”
“这有什么区别吗？都是去了一个，另一个就得空着的地方。”
“还要咖啡吗？”那个懒散的姑娘在乔治的肩膀后面出现，问道。
“不，不，谢谢。”
“好嘞！”
“什么……那有什么？我的意思是，还剩下些什么？他们找到了什么？”
“只是一些遗骨，亲爱的。一个骨架。在三英尺厚的腐叶下发现的。还有一些衣服的碎片。”
“那他的笔呢？”
“没在一起。”他小心翼翼地回答道。
“你是说，它是……它是事后被扔下来的？”
“不一定，但是……很有可能。”
“我明白了。”
“我不知道你是否得到了些安慰，我想……但警察局的法医认为他没有了生命迹象……或者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没有意识了……当他……”
“当他被丢下去的时候。”她替他把话说完了。
“是的。我明白，是根据颅骨受伤的程度，让他得出了那个结论。”
“是的，是的，我是好受些了，这是当然的了。他或许什么都不知道，便在一个美妙的夏天的下午终结了生命。”
“衣服里还有一些个小物件。这些东西很可能是放在裤子口袋的，但都由警察局保管着。斯莫利特上校给了我这个。”他拿起那只笔装进了信封，“然后让我拿给你看，也许你能辨认出来。医院这边有什么消息吗？我看到斯彭斯时，他正开车往外走。”
“没有，什么消息也没有。他还没意识。”
“我感到非常自责，你知道吗，”牧师说，“如果我当时能够体谅他，倾听他的话，他就不会神神秘秘地来冒险，半夜三更地疯狂搜寻什么证据了。”
“乔治，我们必须做些什么，搞清楚他是谁。”
“但是我知道那家孤儿院……”
“哦，我知道。他们做了例行的调查。但是我认为他们不够细致。我们肯定能做得更好。”
“那先从假设他是阿什比的血脉开始？”
“是的。我无法相信如果没有血缘关系还能长那么像。这个巧合也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很好，亲爱的。那你希望开始吗……现在？”
“是的。现在就开始，时间宝贵。”
“我会跟斯莫利特上校谈谈这事的，他知道该如何去做。我跟他说过验尸的事，他认为有可能会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南希让我问问你是否希望她来韦斯托弗陪陪你，还是有个人在你跟前反倒会让你心烦。”
“好心的南希。请告诉她我想单独待着，好吗？但是非常感谢她。告诉她，让她多关心关心埃莉诺。她的心情肯定是糟透了，整天还得不停地在马厩里干那些无足轻重的活儿。”
“我倒觉得，把自己的精力专注于打理马厩里的事儿不失为一种宽慰。”
“你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了吗，如你所承诺的那样？告诉她博莱特并不是帕特里克？”
“是的。我曾经很害怕，碧，我都如实告诉她了。你交给我的这个任务可算得上是我这一生中遇到的最困难的事。她刚从西蒙去世的悲痛中解脱出来，我当时还非常担心。可结果却令人惊讶。”
“她什么反应？”
“她吻了我。”
门开了，进来一个实习生，面色红润，穿着件淡紫色的印花布和白色亚麻布衣服，看着既年轻又漂亮，站在昏暗的门口，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访客。她看到碧后便朝她走来。
“请问您是阿什比女士吗？”
“是的，怎么了？”碧说道，欠了下身子。
“碧翠丝·阿什比女士？哦，太好了。你侄子醒过来了，但他谁也不认识了，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一直喊着碧的名字，所以我们想那可能是您。因此护士就让我看看能不能找着您。很抱歉，打扰您了，你的咖啡还没喝完呢吧，但你看……”
“是的，是的。”碧说着话，人都已经到门口了。
“他可能比从前安静，到那你就知道了。”那实习生说着，跟着她往外走，“经常都是这样，看到认识的人近在眼前，哪怕他们当时的确记不起来了，也会立马安静下来。说来也有趣。就好像他们能透过皮肤认出他们来似的。我对这种场景已是见怪不怪了，他们往往会说，艾琳？——或是其他什么人的名字。然后艾琳就会说，是我，之后他们就会安静一会儿。但如果是别人应了声，十有八九会被他们发现，然后他们就会变得焦躁不安，容易动怒。真是奇怪。”
真正让碧感觉奇怪的却是，一向寡言少语的博莱特，嘴里竟然会连珠炮似的吐出那么多话来。她坐在他的床边两天一夜了，听他不停地在焦躁不安地说话。“碧？”他会问，就像刚才实习生描述的那样。然后她会回答：“是我，我在这儿呢。”于是他这才安下心来，重新回到自己刚才做梦神游的世界里去。
他始终认为，自己还是因为上次摔断了腿住的院呢，并且还是在同一家医院；这让他忧心如焚。“我还能骑马，对吗？我的腿其实没有什么大碍，是吗？他们不会把我的腿锯掉，是吗？”
“是的，”她会说，“一切都好着呢。”
曾经有一次，他非常镇静地问：“你生我的气吗，碧？”
“不，我不生你的气。去睡觉吧。”
医院外面的世界还在继续；船只抵达南安普敦海域，进行了验尸，尸体交给了岸上的人，但对碧而言，她的世界变窄了，被局限在了博莱特的房间和护士房里自己那张小床之间。
星期三早上，查尔斯·阿什比到了医院，他那双大脚轻轻地踏过抛光的走廊。碧到下面接了他，把他带到博莱特的房间。他还像碧小时候时那样拥抱了她，碧感到十分温暖，内心宽慰。
“亲爱的查尔斯舅姥爷。我真庆幸你比父亲年轻十五岁，否则你就不会到这来安慰我们大家伙儿了。”
“我比他小十五岁的一大好处在于，不用穿他的旧衣裳了。”查尔斯说。
“他才刚睡下，”她在博莱特门口停下，说道，“所以你得轻点，好吗？”
查尔斯看了一眼这张年轻面孔，只见他下巴松弛，双目紧闭，眼圈明显，胡楂儿凌乱，于是开口说道：
“沃尔特。”
“他的名字叫博莱特。”
“我知道。我不是在叫他。我只是在说他和沃尔特长得很像。这的确是沃尔特过去的样子，在他这个年龄，沃尔特总是宿醉。”
碧往跟前凑了凑，仔细瞧着。“难不成是沃尔特的儿子？”
“毋庸置疑。”
“不知为何，我倒没有看出任何相似之处。他现在这个样子跟谁长得都不像。”
“你从没见过沃尔特睡觉的样子。”他盯着那个小伙子又看了一会儿，“比沃尔特的脸长得更漂亮。真是张帅气的脸蛋。”他跟着她进了走廊，“我听说你挺喜欢他的。”
“我们都很喜欢他。”她说。
“好吧，这让人很难过，非常难过。谁是他的同伙，你知道吗？”
“一个在美国的人。”
“是的，乔治·佩克也是这么告诉我的。但那会是谁呢。有谁从克莱尔去了美国？”
“威力特一家去了加拿大，而且他家都是姑娘。那是个女人，你知道吗？或许他们最后又去了美国。”
“如果是个女人，我情愿把帽子吃进肚子里。”
“我也是这么想的。”
“是吗？好姑娘。你真是一个令人钦佩的聪明女人，碧，长得也很漂亮。我们该如何应付这个小伙子呢？我是指将来。”
“我们都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将来呢。”她说。

31
到目前为止，只有牧师、碧、查尔斯、埃莉诺，还有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知道博莱特不是帕特里克。
还有警察。
当然啦，说到警察，也只有“最高级别”的警官了解这一情况。
警察已经调查清楚所有信息，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用他们那令人钦佩的办案态度消除混乱，并且不去触犯他们所捍卫的法律。西蒙·阿什比已经死了，再去揭露他的罪行对谁都不会有好处。那么，就通过一个简单而又符合规定的程序，将那些不想被人知道的真相继续埋藏吧；就像一个耙子划过地面，能松松土，但不至于触及地下的炸弹。
验尸官坐在那些在采石场找到的尸骨旁，宣布无限期地推迟验尸。附近一带从来没人报案说有什么人消失了。从另一方面来说，坦壁是吉普赛人绝佳的露营地点，哪怕那有人失踪，也不会向警方报案的。除了一些无法辨认的布料碎片，再也没有发现其他衣物。在尸骨周围发现的其他物件也都无从辨认；这些物品中包括一个已被腐蚀的铁片，或许曾经是个口哨；另外一个已被腐蚀的金属物还能辨认，是把刀子，还有几枚小面值的硬币。
“乔治！”碧说，“那支笔呢？”
“自来水笔？被我弄丢了。”
“乔治！”
“总得有人把它弄丢，亲爱的。斯莫利特上校不可能，他是个军人，有着强烈的责任感。警察也不可能，他们在公众面前要保持自尊和责任。但是我的良心只对我自己和上帝负责。我认为他们会心照不宣地向我的行为表达感激的。”
对西蒙·阿什比的延期验尸，后来还是重新开始了，当初之所以延期，主要是因为博莱特尚无能力在医院接受询问。负责询问博莱特的警察报告说，阿什比先生对那次事故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也不记得当初他为什么要在那个时间跟他的兄弟一起去爬到采石场了。他说没准是为了打赌，看看老采石场那是否有水；因为他的记忆模糊不清，所以他自己也拿不准。他的头部受了重伤，病情还很严重。但是，他的确记得自己从亚伯·塔斯克那里得知老采石场那儿没有水；但西蒙很可能说什么那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俩就打了赌。
亚伯·塔斯克证实帕特里克·阿什比曾问过他采石场有没有水的问题，毕竟老采石场的地面居然是干的，这的确也很罕见。是亚伯·塔斯克第一时间报的案。他当时正在山上，和羊群在一起，然后从采石场方向听到了像是呼救的声音，他尽快地赶了过去，发现了尚未损坏的绳索，于是他就去了铁匠铺，用那儿的电话报了警。
碧跟验尸官说，如果当初她知道了这个赌局，一定会想方设法阻止他们的。而验尸官说，正因为这个原因，兄弟俩才会悄悄地进行。
最终，这次事故被裁定为意外致死，对于失去了这么一位勇敢的年轻男性，验尸官向整个家族的人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与哀悼。
西蒙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西蒙在十四岁之前害死了自己的哥哥，并且还镇定自若地假冒哥哥写了一张字条，在帕特里克掉下悬崖后，他把笔也扔了下去，当他被铁匠赶出来之后，还镇定地回家吃了六点钟的晚饭。当晚他骑着自己的小马驹加入了寻找哥哥的行列，就在那个夜里，他把哥哥的外套拿到了山顶，口袋里塞进那张字条，丢在了那儿。而现在，乡村的人们却因为失去了这位勇敢有为、魅力洋溢的年轻人而感到忧伤。
但博莱特的问题还悬而未决。
并不是关于他的身份问题，而是他未来该怎么办的问题。医生已经明确表示，既然他已经克服了如此多的困难存活到了现在，他很有可能会继续活下去。但即使恢复得比较好，他也需要长期的照顾和安宁平静的生活环境。
“你生病时查尔斯舅姥爷曾来看望过你。”当他的注意力恢复到能够集中到一个主题上时，碧这么跟他说，“你跟我的堂弟沃尔特·阿什比长得太像了，都把他惊呆了。”
“是吗？”博莱特说。他并不感兴趣，现在这还有什么意义呢？
“然后我们就开始询问有关你的事。”
“警察已经询问过了，”他疲倦地说，“几年以前。”
“是的，但他们只是言之寥寥地问了几句就走了。只知道曾经有个年轻的姑娘带着个婴儿坐火车来过，离开的时候小孩却不见了。火车是从人口密集的伯明翰区开过来的，车上鱼龙混杂。我们是从另一头开始打听的，也就是沃尔特那头。我们开始回溯沃尔特的历史，大概是二十二年前那会儿，就从那开始打听。沃尔特居无定所，调查进展并不顺利，但我们到底还是查到了，在他做过的众多工作里头，他曾在格洛斯特郡（英格兰地名）干过几个月照看马厩的工作，在那段时间这家的主人出去做手术了。这个家的日常就由一个管家和一个做饭的姑娘打理。那姑娘做得一手好菜，但她却立志要成为一名护士。那个管家很喜欢这姑娘，那家的主人也是如此，当他们发现这姑娘有了身孕要生产了，就把她留在了家里，然后那姑娘就在当地的产院生下了孩子。管家一直都认为孩子是沃尔特的，但那姑娘就是对此缄口不言。她不想结婚，只想成为一名护士。她说她要带孩子回娘家做洗礼，她来自伊夫舍姆（英国赫里福德和伍斯特郡东南部城镇），她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可是很久以后，管家收到了她的来信，信里头感激了管家对她这么多年以来的悉心关照，并且告知她，自己已经实现了成为护士的愿望。没人知道那孩子的下落。”她说，“但我看那孩子被照顾得不错。”
她瞥了博莱特一眼。他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看上去是一直都在听。
“她的名字叫作玛丽·伍德沃。她做了护士后比她做厨师时还要出色。可惜，她在战争中遇难了，当时她正奋不顾身地把病人从病房里转移到安全地带。”
沉默持续了很久。
“我似乎继承了一些烹饪的天赋。”他说。她听不出这句话里是否带着痛苦的意味。
“我当时很喜欢沃尔特。他人非常好，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在喝酒方面没有分寸，可偏偏又嗜酒如命。我相信沃尔特到现在还不知道那姑娘的事。像他那种人一定是巴不得要和她结婚。我想那姑娘是有意不想让沃尔特知道的。”
她又看了博莱特一眼。告诉他这些或许为时尚早；他现在还很虚弱，只怕是不会对这些感兴趣的。但她希望这些信息能够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些趣味。
“恐怕我们能打听到的就是这些了，博莱特。但我们对此都毫不怀疑。查尔斯看了你一眼后就说，‘沃尔特’。我想你长得可能有点像你的母亲，就是玛丽·伍德沃。这是她到圣卢克医院[1]之后第二年拍的。”
她递给他一张照片，并让他就此保留。
一两周之后她对埃莉诺说：“内尔，我要离开你了。我已经承包了蒂姆·康奈尔在卡巴提的种马场。”
“哦，碧！”
“并不是立马就走，我要等到博莱特能够出行了之后。”
“你要把博莱特也带到那儿去？哦，对了，你们当然是必须得走啦！哦，碧，这个主意真是太棒了！这样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了，不是吗？但你能负担得起吗？需要我给你借点钱吗？”
“不用，查尔斯舅姥爷已经借我了。想到查尔斯也要去养马，真是令人心情舒畅啊！你还得留着钱去交遗产税呢，亲爱的。桑达尔先生已经通知银行了，说这个地方一直都归西蒙所有。”
“关于博莱特的事我们该如何向人们解释？我是说，他不是帕特里克这件事。”
“我想我们什么也不用说。事实终究会真相大白，一贯如此。我看我们不用遮遮掩掩。事实就是，我们早已让他成为家庭中的一员了，才不会去起诉他呢，让那些喜欢飞短流长的家伙继续偷着乐吧。我们的生活仍将继续，会挺过去的，内尔。博莱特也会的。”
“我们当然会挺过去。当第一个家伙冒昧地跟我谈起这件事时，我会说‘我的堂哥？哦，是的，他确实假装是我的哥哥。他长得可真像帕特里克，不是吗？感觉像是伪装在奶油糖衣下的蛋糕似的’。”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补充道，“可我又希望，在我老得无法跟他成婚之前，这个消息能够传开。”
“你真有这个打算？”碧问道，显然是吓了一跳。
“我已经下定决心了。”
碧在犹豫着，最后还是觉得顺其自然比较好。
“别担心。这个消息会传开的。”她说。
“既然查尔斯舅姥爷在这，并且打算要在拉特切兹定居，”后来碧跟博莱特说，“那我也可以去别的某个地方开始我自己的新生活了。”
他的眼睛不再盯着天花板看了，而是盯着她看。
“我看上了阿尔斯特[2]的一个地方，卡巴提蒂姆·康奈尔所在的那个地方。”
她发现他的手指开始不悦地拨弄着床单。
“你要离开这去阿尔斯特了吗？”他问道。
“如果你能和我一起去，过来给我养马的话。”
这个刚恢复的病人，眼睛里泛起了不争气的泪花，流到了脸颊上。
“哦，碧！”他说。
“那我就把这当作答应我了。”她说。
<hr/>
[1]　圣卢克医院：爱尔兰都柏林的一家著名医院。
[2]　阿尔斯特：爱尔兰北部地区，本含九郡，后来其中六郡组成北爱尔兰，余下三郡划入爱尔兰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