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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犯罪诊断书Ⅰ
作者：爱德华·霍克
内容简介
 山姆霍桑只是美国一个小镇上的执业医师，不但要照顾全镇居民的健康，偶尔更要客串一下侦探的角色，调查这小镇里离奇难解的悬案。 长久的医师职业，使他以诊断病情时的逻辑思维，来面对乍看之下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犯罪事件。从一九二二年开始，他记录了经手的每桩奇案。恐怕你会怀疑，小小一个北山镇，怎么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不可能犯罪呢？总之，霍桑医生并不比别人聪明，他只是刚好看到了别人不注意的盲点，挖掘出事件真相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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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治密室和不可能的犯罪


◎景 翔


很早以前，曾经在《皇冠》杂志上看过几篇以一个“只偷不值钱无用之物”的小偷为主角的短篇推理小说，当时为人物设计之别出心裁和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却又不脱常理的写作技巧而赞叹不已。


后来才知道创出尼克·费尔威这号人物（“脸谱”已出版了《鬼使神偷》和《妙手神偷》两个短篇集）的是爱德华·霍克，而且他笔下的系列人物还有好多个。有一段时期看《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EQMM)，更发现每期都有一篇他的作品，几个系列人物轮流登场，各有各的风格，篇篇引人入胜，使得我养成了拿到杂志后必定先看霍克作品的习惯（另一个让我着迷的系列是虽以科幻小说出名，推理小说也同样精彩的艾西莫夫所写的“黑寡妇俱乐部”系列），也使我成了霍克的书迷。


一九九〇年春季号的《安乐椅神探》杂志刊出了一篇霍克的访问记，内容十分详尽地记述了霍克的生平和从事写作的经过，以及他在推理小说园地中的耕耘和成就，当然也由他夫子自道地谈了很多创作上的想法和做法……我将这篇稿子摘译出来（省略的是他和电视台讨论改编问题等等只涉及业务而不是文学技法的部分），加上四篇霍克的作品（其中我译了三篇）给1992年1月号的《推理》杂志，做了个将近一百页的《爱德华·霍克专辑》。


《推理》杂志的编辑在封面上打的要目是“爱德华·霍克笔下名探大会串”。因为四个短篇里，出现了七位侦探，除了一篇《地狱之火》由神秘侦探西蒙·亚克破解密室之谜外，其余三篇都有两位名探现身。有英国谍报局的密码破解员蓝德和吉普赛侦探麦可·维拉杜联手；小偷尼克·费尔成与美国康乃狄克州某市警局的李欧波刑事组长合作。还有年事已高的西部牛仔侦探班·史娄来向小镇医生侦探山姆·霍桑大夫请教四十五年前的旧案。


山姆·霍桑医生是爱德华·霍克笔下相当受欢迎的一个人物。一般都认为最受欢迎的就是尼克·费尔威这位小偷侦探，据霍克说是因为从一开始就能抓住读者的想象力，而且这个人物很好玩。让他写来“很有乐趣，有那么点吊儿郎当的味道”。山姆·霍桑医生就完全不一样了，他是个小镇上的乡下医生，而且身处的那个年代，美国还颁布了禁酒令，无论是身份或是时代背景都要“严肃”得多。


正如霍克在这本《山姆霍桑犯罪诊断书》中的“作者序言”里所说的，这个系列的来由是他有一份风景月历，其中一张图是一座像栋房子似的封闭式桥梁。这座屋桥触发了霍克的灵感，让他想到“假设有辆马车从这头进去，却没从那头出来，会是什么情形？”，他很喜欢用马拖车的构想，因为他喜欢连车带马还有车上的人一起失踪的想法，而用马拖车，当然也就决定了时代和地理背景。


据霍克本人承认说，他当时确实有点想到电视影集，他在电视上看到好多医生为主角的戏，甚至有小镇医生。如果这个医生是一个能侦破神秘谜案的乡下医生——那真是再好不过的电视题材了。所以《屋桥谜案》就成了山姆·霍桑医生首度登场的作品。霍克所采用的是回忆的形式，让已经因年龄关系退休了的霍桑医生回想起当年的那件谜案。而特别安排那个年代为背景，则是希望能让人想起刚在那段时间发表的福尔摩斯探案《雷神桥谜案》。有向柯南·道尔和福尔摩斯致敬的意思。不过这两个同样是在桥上的失踪案件，当然解法完全不同。


霍克完成的初稿，深得“艾勒里·昆恩”之一的佛列德瑞克·丹奈欣赏，认为可以发展成一个很棒的系列，而且建议在这个系列里全部都用密室诡局或不可能的犯罪。后来山姆·霍桑医生真的成了专门解决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的专家。


密室和不可能的犯罪，都是本格派的推理作家最有兴趣的题材。霍克自不例外，他认为“密室和不可能的犯罪都有无穷尽的变化”o密室可能是一般印象中的封闭空间，如本书内的《捕虾小屋谜案》和《运务员专用车谜案》；也可能是所谓的“开放式的密室”，像第一篇《屋桥谜案》和《闹鬼音乐台谜案》。另外也有各式各样的失踪案件。比方说《红校舍小学绑架谜案》里，一个小学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平白地由校舍外空旷的操场上失去了踪影。或是《老磨坊谜案》中，由山姆·霍桑医生亲手搬移托运的一箱资料，竟然在箱锁没有任何人动过的情形下，变成了一个空箱。


这些全都是按常理说来绝无可能的事，然而实际上却又都确实发生了。既然不是奇幻或灵异事件，当然就是因为其中另有诡局或大多数人都可能有的盲点，文中的侦探必须能找出关键所在加以破解。而且要能解得合乎悄、入乎理，作者的功力也就在这里展现。


擅长撰写短篇推理小说，就数量（目前已逾千篇）、创作力(EQMM从1973年4月起，每期都有一篇震克的作品)和成绩（几乎每篇都很精彩而没有敷衍之作）等等来说，“世界短篇推理之王”头衔当之无愧的爱德华·霍克，在“山姆·霍桑医生”系列中再始终维持专解不可能的犯罪谜案这一特色，就更令人叹服了。

屋桥谜案


“你总听说以前什么都比现在好。哎，这我可是不知道。医疗方面是一定不会比现在好的。我这是经验之谈，因为我开始在新英格兰当乡下医生是一九二二年。现在看起来像上辈子的事了，是吧？哎呀，还真像过了一辈子！


“不过，我要告诉你有一件事比现在好——就是难解的谜案。发生在像你我这样一般人身上还真一点都不假的谜案。我这辈子看过好多推理小说，可是从来没有一样可以比得过我亲身经历过的那些事。


“比方说，我到那边的第一个冬天吧。有个人赶着马车在大雪里走进了一座屋桥，始终就没从另外那头出去。人和马和车子全都从地上消失不见了，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你想听听这件事吗？哎，讲起来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把椅子拉过来点，让我来给我们弄点——呃——喝的。”


我是从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二号开始在北山镇执业的（老人开始说道）。我一直记得那个日子，是因为那正是教宗本笃十五世①逝世的日子。我自己并不是天主教徒，可是在新英格兰那一带，有好多人都是。那天教宗逝世的新闻要比山姆·霍桑医生的诊所开业的消息大多了。话虽如此，我还足请了一位名叫爱玻的矮胖女子当护士，买了些二手家具，安顿下来。


①Pope Benedict XV(1854-1922)，意大利籍教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于一九一四年当选，对战争采取中立政策，积极谋求和平，但调解失败。


从医学院刚毕业一年，我在这一行还算新手。可是我很容易交朋友，尤其是沿溪附近的农家。我当初是开着我那辆一九二一年出厂的响箭型响篷车到镇上来的，那部亮黄色的奢侈品花掉我父母将近七千大洋，买来给我当毕业礼物。我只花了一天的工夫就知道在新英格兰的农家不开响箭型敞篷车。事实上，他们以前连看都没有看过。


车子的问题因为冬天的关系很快就获得解决，因为我发现在那个地区有幸能买汽车的人，在冷天照顾车子的办法是抽空油箱。用木块或砖头把车架起来，等春天来了再说。那个年头在雪地里走都要靠马车，我觉得对我来说不成问题，在某方面说来，也让我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分子。


积雪太深的时候，他们就把雪橇拿出来。不过这个冬天却不比寻常地要好过得多，寒冷的天气让蛇溪给冻得可以溜冰，可是地上的积雪少得出奇，路上也很干净。


三月第一个礼拜的礼拜二早上，我驾着马车走北大路到杰可柏和莎拉·布林洛夫妇的农场去。当夜下了一两时的雪，可是那根本不算什么，而我急着要给莎拉做每周一次的看诊。她从我初到镇上开始就一直不舒服，而我每个礼拜二到农场去已经成了例行公事。


这一天，像平常一样，那地方好像挤满了人。除了杰可柏和他的太太之外，还有三个孩子——汉克，那个二十五岁、长相英俊的大儿子，帮着他爸经营农场。还有苏珊和莎莉，是一对十六岁的双胞胎女儿。汉克的未婚妻，蜜丽·欧布莱思也在，这些日子她常到这里来。蜜丽比汉克小一岁，他们可真是非常相爱。婚期已经定在五月，绝对会是件大事。在好日子越来越接近的时候，就连说蜜丽不该嫁到不信天主教家庭的闲话也都没有了。


“你好，山姆医生，”莎莉在我走进厨房的时候向我打招呼。


驾车在冰天雪地里走了很长一段路之后，我真喜欢炉火的温暖。“你好，莎莉。你妈今天还好吗？”


“她现在躺在床上，不过看起来蛮好的。”


“那好，我们马上就能让她下床了。”


杰可柏·布林洛和他的儿子从边门走了进来，跺掉鞋子上的雪。“你好，山姆医生，”杰可柏说。他是个大高个子，像旧约圣经里的先知那样充满怒气。他的儿子汉克在他身边显得又瘦又小，好像有点没吃饱似的。


“你好，”我说．“今早真冷。”


“一点也不错，莎莉，给山姆医生倒杯咖啡——你没见他冻坏了吗？”


我向汉克点了点头。“在外面劈柴火？”


“总有柴火要劈。”


汉克·布林洛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年轻小伙子，跟我年纪差不多。我觉得他在他爸的农场上显得格格不入，我很高兴结婚之后就能让他离开这里。这栋房子里唯一的书本和杂志全都是汉克的，他的仪态也像一个喜欢热闹的学者，而不像个辛勤工作的农夫。我知道他和蜜丽计划在婚后搬到镇上去住，我觉得那对他们两个来说都是件好事。


每次我到这里来出诊，蜜丽似乎都在厨房里忙着口也许她是想让这家人觉得她会是汉克的好妻子，以这个镇上的标准来说，她是个漂亮的女孩，虽然我在大学里见过比她漂亮的。


①William Randolph Hearst（1863-1951），美国报业巨子，创建赫斯特报系，曾拥有二十五种日报、十一种周刊及多种杂志，以轰动性的新闻、醒目的版面和低康的售价竞争取胜。


她小心地从小莎莉手里接过咖啡杯，送过来给我，而我正在找地方坐下。“把那堆杂志挪开就行了，山姆医生。”她说。


“两期的《赫斯特国际月刊》①？”在农家很少会见到这本杂志的。


二月和三月号。汉克在看分两期连载的新福尔摩斯探案。”


“真的很好看．”我说，“我在念医学院的时候看过很多。”


她对我灿烂地笑着。“也许你能成为一个像柯南·道尔那样的作家，”她说。


“大概不会。”咖啡很好，让我在冷天驾车之后暖了起来。“我真的应该先去看看布林洛太太，等等再来喝完咖啡。”


“你会发现她精神很好。”


莎拉·布林洛的房间在楼顶上，正月里我第一次走进那个房间时，见到的是一个虚弱而苍白的女人，五十多岁，皮肤很粗，反应迟缓，离大限似乎不远了。现在完全是另一幅景象。就连那个房间看起来也明亮得多，而莎拉·布林洛更是比我以前见到的鲜活多了。她坐在床上，一条亮粉红色的围巾披在肩膀上，她对我微笑表示欢迎。“你看，我已经好多了！你想我这个礼拜就能下床了吗？”


她的病在今天大概会算是一种因为甲状腺功能失调引起的所谓黏液水肿，不过我们当年没有这种花哨的称呼。我治疗她，她病况改善，我只在意这一点。“这样说吧，莎拉，你在床上躺到礼拜五，然后要是觉得想下床了，就可以下床。”我向她眨了下眼睛，因为我知道她喜欢我那样。“真正说起来，我打赌你早就已经偷偷下过床了！”


“哎，你怎么知道的？医生？”


“莎莉在门口碰到我的时候，我问说你好不好，她说你现在躺在床上，可是看起来很好。哎，你还能在哪里呢？她之所以会那样说的唯一原因就是你最近有时下过床，到处走动。”


“天啊，山姆医生！你该去当侦探！”


“当医生已经够忙的了，”我量了她的脉搏和血压，一面说道，“我看今早还会再下雪。”


“一点也不错！孩子们要溜冰的话，就得先把雪铲掉才行。”


“婚期也越来越近了，是吧？”我猜想即将来临的喜事对她的恢复大有助益。


“是呀，只剩两个月了，那会是我一生中的一个快活日子。我想杰可柏会觉得很苦，少了汉克在农场里帮忙，不过他会想办法的，我跟他说孩子都二十五岁了——该让他过他自己的生活。”


“蜜丽看起来是个好女孩子。”


“再好不过了！当然啦，她是个天主教徒，可是我们并不觉得这是她的缺点。当然她父母是希望她能嫁给隔壁农场的华特·雷姆赛，因为那个农场现在是他的了。可是华特都三十多了——对像蜜丽那样的女孩子来说是太老了点。我猜她当初和他分手的时候，也知道这点吧。”


门上响起轻轻的敲门声，苏珊，另外那个双胞胎女儿，走了进来。“妈妈，汉克准备要走了，他在问送给蜜丽妈妈的苹果酱在哪里。”


“老天，我差点忘了！告诉他到地窖里的架子上拿一瓶去。”


在她走后，我说：“你两个女儿都好可爱。”


“真的，是吧？跟她们父亲一样长得高高的，你分得清她们谁是谁吗？”


我点了点头。“她们这个年纪正是想要有个人特色的时候，莎莉的头发梳得有点不同。”


“在她们小一点的时候，汉克老是拿她们来唬我们，调换位子什么的。”然后，看到我把皮包关上，她眼中的神色突然认真起来。“山姆医生，我是好了些，是吧？”


“好多了。你原先皮肤会变粗，现在已经没有了，而且你反应也灵敏得多。”


我留下她要吃的药，回到楼下口汉克·布林洛穿上了一件有毛皮领的大衣，准备上路到蜜丽家去。那大约要沿着弯弯曲曲的路走上两英里，经过雷姆赛的农场，还要过那道屋桥。


汉克拿起那装有六分之一加仑苹果酱的玻璃瓶说：“山姆医生，你跟我们一起走好吗？蜜丽的爸爸上个礼拜扭到了脚，他始终没找医生。不过既然你在附近，也许可以请你去看看。”


蜜丽听到他的要求似乎大感意外，可是我并不反对。“好呀，我驾我的马车跟着你走。”


到了外面，汉克说：“蜜丽，你坐山姆医生的马车，免得他迷路。"


她对这话嗤之以鼻地说：“这条路通不到别的地方，汉克。”


可是她爬上了我的马车，我拉起缰绳。“我听说你有一部很花俏的黄色汽车，山姆医生。”


“现在正架在木块上等到春天再用。这辆小马车对我来说就够好了。”我的马车和汉克的几乎一模一样——四轮的车厢只有一个给两人坐的位子，用一匹马拉车。上面的布篷挡得了太阳和雨水，可是挡不了寒冷。在新英格兰的冬天驾马车出门可冷得很呢。


前面的路弯弯曲曲，两边都是树林。虽然时间已近中午，在我们前面积着新雪的路上却只有汉克的马车留下的痕迹。在冬天没有多少入会走上这条路。我们还没走多远，汉克就加快了速度，转过一个弯道，从我们眼前消失了踪影。


“汉克好像和他爸很不一样，”我聊着闲天地说。


“那是因为杰可柏是他的继父，”蜜丽解释道，“莎拉的第一任丈夫——汉克的生父——在他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就因为伤寒过世了。她再嫁，后来才生了那对双胞胎。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会差那么久。"


“差那么久？”


“汉克和他两个妹妹相差九岁呢。农家一般来说孩子都生得很密的。”


汉克的马车超前得让我们看不到，可是现在我们看到了雷姆赛的农场。因为华特，雷姆赛正把一群母牛赶回谷仓而挡住了路，我们不得不暂停一下。他挥了下手说：“汉克刚刚过去。”


“我知道，”蜜丽大声回答道，“他走得快到我们都赶不上他。”


等牛群走过之后，我加快了速度，仍然跟着汉克马车在雪地里留下的辙痕。等我们绕过下一个弯时，我以为我们会看见他，因为现在那条路很直，两边也没有树林了。可是前面只有那座屋桥，以及桥两旁那条空荡荡的路直通到欧布莱恩的农场。


“他到哪里去了？”蜜丽大惑不解地问。


“他想必是在屋桥里面等着我们。”从我们的角度还没法一路看穿那道桥。


“很有可能，”她轻笑着表示同意道，“他总说所有的屋桥都是接吻桥，可是这话一点也不对。”


“我老家那边——”我刚开口，又停了下来。现在我们可以看得到屋桥里面了，里面并没有马车在等着。“哎，他的确是进去了。雪地上还看得见印子。”


“可是——”蜜丽由座位上半站起身来，“桥面上有什么东西。是什么呢？”


我们一直来到屋桥的入口，我勒住了马。这座屋桥的边墙上没有开窗子，可是从两端和木板缝里透进来的光还够让人看得清楚。我从马车上下来。“那是他那瓶苹果酱，”我说，“从马车上掉下来打碎了。”


可是蜜丽并没有在看那瓶苹果酱。她正直瞪着五十呎长屋桥那头毫无痕印的雪地。“山姆医生！”


“什么事？”


“没有过桥的车轮印子！他进了屋桥．可是没有出去！山姆医生，他到哪里去了？”


天啦！她说得不错。汉克的马和车子的痕迹直进到屋桥里。事实上，可以看见那些湿湿的融雪印子大约有几呎左右，然后渐渐淡去。


可是里面没有马，没有车，没有汉克·布林洛。


只有他原先带着的那瓶苹果酱碎在地上。


可是如果桥那头的雪地上没有印子的话，他想必——他一定得——还在这里！我的眼光往上移向那将整座桥撑住的木头支架上，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横梁和屋顶。这座屋桥非常坚同，在屋顶的保护下不受风吹雨打。两侧的边墙也很坚实，没有破损，木板缝里最多只有松鼠躲得进去。


“这里面有什么花样，”我对蜜丽说，“他一定得在这里。”


“可是在哪里呢？”


我走到桥的另外一头，仔细看过平滑无痕的雪地，由桥角那边欠过身去看蛇溪结冻的河面。溜冰的人还没有来把雪铲掉，那里和其他地方一样，一点痕迹也没有。就算马车都有办法穿过木头桥底或边墙，无论再到哪里也不可能不留下痕迹。汉克驾着他的马车进了屋桥，只比跟在后面的蜜丽和我早一分钟，掉了他那一大瓶苹果酱，就此消失无踪。


“我们得找人来帮忙，”我说。我的本能告诉我不能往前去蜜丽的家里而弄乱了桥那头的雪地。“在这里等着，我跑回雷姆赛的农场去。”


我在谷仓里找到了和那群牛在一起的华特·雷姆赛，他正在把干草从草堆里叉出来。


“喂，医生，”他在架子上叫我，“什么事？”


“汉克·布林洛好像不见了，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怪事。你这里有电话吗？”


“当然有，医生，”他跳到了地下，“到屋里来吧。”


在跟着他由雪地里穿过的时候，我问道：“汉克从你面前经过的时候有没什么看起来怪怪的地方？”


“怪怪的？没有。他因为天冷缩成一团，可是我知道那就是他，我把牛赶到路边，让他过去。”


“他有没有说什么？”


“没有，只挥了挥手。”


“那你并没有真正看到他的脸或听到他的声音啰？”


华特·雷姆赛转身对着我。“呃——没有。可是，见鬼了，我认得汉克那么久了！就是他没错。”


我想也一定是，在那条路上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把驾车的人给替换掉，而且就算换了人，那换上去的人又怎么消失无踪呢？


我接过华特·雷姆赛递给我的电话，摇了摇，请接线生接到布林洛的农场，双胞胎姊妹其中的一个来接电话。“我是山姆医生，我们好像把你哥哥跟丢了，他没有回家吧？”


“没有，他不是跟你们在一起吗？”


“现在不在。你爸在吗？”


“他在外面田里，你娶找妈妈吗？”


“不要，她应该躺在床上。”现在还不需要打扰她。我挂上电话，再打到欧布莱思的农场去，得到同样的结果。蜜丽的哥哥拉瑞接的电话，他没有见到汉克，可是他答应马上开始往屋桥这边走，找找马车的轮印或脚印。


“有没有结果？”我打完电话之后，雷姆赛问道。


“还没有。在他经过之后，你没有注意看他吧？”


雷姆赛摇了摇头。“我在忙着赶牛。”


我回到外面，往屋桥走去，雷姆赛跟在我后面，蜜丽正站在我的马车旁边，一副很担心的样子。“你有没有找到他？”她问道。


我摇了摇头。“你哥哥正往这边过来。”


雷姆赛和我仔细检查过屋桥里每一时地方时，蜜丽只站在桥的那头，等她哥哥来。我猜她这时候需要他来支撑。拉瑞·欧布莱恩很年轻、英俊而且讨人喜欢——和汉克·布林洛以及华特·雷姆赛都是好朋友。我的护士爱玻告诉我说，华特在他父母死后继承了那个农场，第一季栽种的时候，拉瑞和汉克都去帮他的忙。她也跟我说，虽然他们是好朋友，拉瑞却反对汉克娶他的妹妹。大概他和某些做哥哥的一样，总觉得没人能配得上自己的妹妹吧。


拉瑞走到的时候，也没什么新的消息告诉我们。“从这里到农场一点痕迹也没有，”他证实道。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等一下！如果说那里一点印子也没有，那你今天早上是怎么到这边来的呢，蜜丽？”


“我昨晚和汉克在他家。开始下雪之后，他们全家都坚持要我在那里过夜。虽然积雪才一两时而已。”她似乎感觉到有个没有问出口的问题，又加上一句说：“我和双胞胎一起睡在她们那张大床上。”


拉瑞看看我。“你觉得该怎么办？”


我低头看着那瓶摔烂了的苹果酱．大家全都小心地避开了那里。“我觉得我们最好打电话给蓝思警长。”


蓝思譬长是个胖子，动作很慢，思想也很慢（山姆医生继续说道）。他恐怕从来也没碰到过比马车被偷更大的案子——当然更没有像在屋桥里失踪之类的事。他哼哼哈哈地听着这件事，然后惊慌失措地两手一举。“这件事不会像你们说的那样。这根本就不可能嘛，不可能的事就没道理。我想你们是在糊弄我——还是提早三个礼拜来开愚人节的玩笑吧。”


大约就在这时候，压力终于让蜜丽承受不住了，她哭倒在地，拉瑞和我把她送回家去。他们的爸爸文生·欧布莱思到门口来接我们。“这怎么回事？”他问拉瑞，“她怎么了？”


“汉克不见了。’’


“不见了？你是说跟另外一个女人跑了？”


“不是，不是那种事啦。”


拉瑞扶着蜜丽回她房间去的时候，我跟着文生进了厨房。他不是像杰可柏·布林洛那种会挥着斧头的人，可是他有一辈子在田里干活而有的肌肉。“汉克要我跟着一起来，”我解释道，“说你伤到了脚。’


“没什么，劈柴的时候扭到了脚踝。”


“我能看一下吗？”


“用不着。”可是他很不情愿地拉高了裤腿，我弯下腰去检查了一下，还是有肿胀和瘀青，不过最坏的已经过去了。


“不太槽，”我同意道，“不过你该泡泡热水。”我四下看看，确定没有人会听到我们说话之后，我放低了声音说：“你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汉克·布林洛和另外一个女人跑了。你心里想的是谁？”


他一副不自在的样子。“没有谁呀。”


“这事可能很严重，欧布莱思先生。”


他考虑了一下，最后说道：“我不会假装说我女儿要嫁一个不信天主教的男人那件事让我很高兴，拉瑞也有同样的感觉，何况，汉克还跟镇上一些女孩子鬼混。”


“比方说是谁呢？”


“比方说在银行做事的吉儿·佩姬。要是他跟她跑了也不奇怪。”


我看到蜜丽走下楼来，就把声音提高了一点。“你要泡泡脚踝，要用热水。”


“有什么消息吗？”蜜丽问道。她已经恢复了正常，不过脸上还是没有血色。


“没有消息，不过我敢说他会出现的。他有耍花样的习惯吗？”


“有时他会拿苏珊和莎莉来唬人，你是说这个吗？”


“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承认道，“可是他当时好像急着要你坐我的车，也许其中有什么原因。”


我留下来吃午饭，因为没有消息进来，我就一个人动身回镇上去，经过那座屋桥的时候，蓝思警长和另外几个人还在那里，可是我没有停下来，我看得出他们要解开这个谜团连一点头绪也没有，而我急着在银行下班之前赶到那里。


吉儿·佩姬是个眼光锐利的金发女子，也是那种在新英格兰的小镇上永远不会觉得快乐的人。她回答我有关汉克·布林洛的问题时，带着阴沉而不信任的表情，大概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有这种感觉吧。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吉儿？”


“我怎么会知道他在哪里？”


“你是不是打算在他结婚之前和他私奔？”


“哈！我跟他私奔？告诉你，如果蜜丽·欧布莱思那么急着想要他，就给她好了！”银行正要结束当天的营业，她回去数她抽屉里的现钞。“再说，我听说男人过了一阵之后，就会对婚姻生活厌倦了。我说不定会在镇上再见到他。可是我绝不会跟他私奔，然后就跟一个男人绑在一起的！”


我看到劳勃士，那家银行的经理，在盯着我们，我不免奇怪他们为什么会一直雇用像吉儿这样的女孩子，我猜她在这家银行的女性顾客眼里是最不受欢迎的一个。


我离开银行的时候，看见蓝思警长走进对街的杂货店。我跟了上去，在酸黄瓜桶前拦住了他。“有新的消息吗，警长？”


“我放弃了，医生，不管他在哪儿，反正不是从桥上出去的。”


这家杂货店正在我诊所隔壁，是个很舒服的地方，有大块的乳酪，一桶桶的面粉，和一瓶瓶的太妃糖。老板的名字叫麦克斯，他养的那只大苏格兰牧羊犬总睡在大肚火炉附近的地上。麦克斯从柜台后面绕出来找我们，说道：“每个人都在讲汉克的事，你们觉得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晓得，”我承认道。


“会不会是有架飞机飞过来，把所有东西全给吊走了？”


“我就驾着我的马车跟在他后面，根本没有飞机。”我看了窗外一眼，看见吉儿·佩姬和那个叫劳勃士的经理一起离开银行。“我听到有人说汉克和吉儿·佩姬很要好，是真的吗？”


麦克斯抓抓他下巴上的胡茬，大笑着说：“镇上每个人都跟吉儿很要好，包括那个老劳勃士在内，那根本不算什么。”


“我想也是，”我表同意道。可是即使对汉克·布林洛来说不算什么，但在蜜丽的爸爸和哥哥眼里是不是算什么呢？


蓝思警长和我一起离开了杂货店，他答应有消息就会通知我，而我回隔壁我的诊所去，我的护士爱玻正等着听所有的细节。“我的天啊，你可有名啦，山姆医生！电话就没停过。"


“这种事有名才糟糕呢，我什么也没看见。”


“重点就在这里。换了别人他们都不会相信——可是你不一样。”


我叹了口气，踢掉脚上湿了的靴子。“我不过是个乡下医生而已，爱玻。”


她是个三十多岁很开心的胖女人，我从来不曾后悔在我到镇上的第一天就雇用了她。“他们觉得你比大部分的人聪明，山姆医生。”


“哎，才不会。”


“他们认为你能解开这个谜。”


还有谁在那天也说我是个侦探来着？莎拉·布林洛？“他们为什么会这样想？”


“我想因为你是镇上第一个开一辆响箭型敞篷车的医生吧。”


我气得骂她，可是她大笑不止，我也笑了。外面候诊室里有几个病人在等着，于是我去给他们看病，这天和平常日子大不相同，可是我还是得看诊。到了黄昏时分，看诊结束之后，天气已经转暖了些。温度大约是华氏四十度左右，小雨开始下了起来。


“这下积雪会融掉了，”在我准备回家的时候，爱玻说道。


“是呀，真会那样。”


“也许能露出一个线索。”


我点了点头，可是并不相信这件事。汉克·布林洛早就去得远了，融雪不可能让他回来。


半夜四点钟，电话铃声把我叫醒了。“我是蓝思警长呀，医生，”对方说，“抱歉吵了你了，可我有差事要你做。"


“什么事？”


“咱们找到汉克·布林洛了。”


“在哪里？”


“在邮政路上，离镇南十哩路，他坐在他的马车上，好像停下来休息似的。”


“他是不是——？”


“死了，医生。所以我才要你来，有人打他脑袋后头开了一枪。”


我花了将近一个钟点的时间（山姆医生继续说道）才到了现场，已经是尽快地赶着我的马车驶过湿滑泥泞的乡间小路。虽然晚上不那么天寒地冻的．可是在我为那可怕的任务在黑暗中驾车赶路时，雨水却让我寒到骨子里去。我一直想着蜜丽·欧布莱思，还有才从长期卧病中恢复过来的汉克的妈妈。这个消息对她们会是多大的打击呢？


蓝思警长弄了几盏灯笼在路上，我驾车过去时，看得到那阴森的灯光。他扶我下了马车，我朝着围在另一辆马车前的那一小圈人走了过去。他们有两个是副警长，另外一个是住在附近的一个农夫。他们没有动那具尸体——汉克依然瘫坐在座位的一角，脚顶着马车前面口


我看到他的后脑时不禁倒吸了一口气。“猎枪，”我简单明了地说。


“你能不能说得准这里就是案发现场呢，医生？”


“恐怕不是，”我转身对那农夫说，“是你发现他的吗？”


那个人点了点头，又把他显然已经向他们说过的故事再说了一遍。“我老婆听到马蹄声。我们这条路上半夜里是没人来的，所以我到外面来瞧瞧，看到他就像这样。”


在灯笼的光照射下，我注意到了一件事——在马的肚子上有一块圆圆的印子，一碰好像就会痛。“你看，警长。”


“这是啥？”


“烫伤。凶手把汉克放在马车上，把缰绳绑好，用雪茄烟还是什么去烫那匹马，让它跑。可能跑了好几哩路才累得停了下来。”


蓝思朝他两名手下比划一下。“咱们把他带回镇上吧。在这里找不到啥别的东西。”他再转过来对我说：“至少找着他人了。”


“不错，找到他了。可是我们还是不知道在那座桥上出了什么事，只知道那不是开玩笑。”


葬礼在两天之后举行，那个礼拜五的早上，一轮惨白的冬日太阳从云层里挣扎出来，把三月里的长长影子投射在小镇基同的墓碑上。布林洛家的人当然都在场，还有蜜丽的父母，以及镇上的人。葬礼之后，很多人都回到布林洛的农场。这是乡下的传统习俗，不管多伤心都一样，还有很多邻居把食物送给这一家人。


我坐在客厅里，远离其他的人。那个叫劳勃士的银行经理来到我面前。


“警长有没有找到什么线索呢？”他问道。


“据我所知是没有。”


“这真是个难题，不单是怎么发生的，而且还不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


他点了点头。“你如果想杀什么人，动手就是了，不会想出什么奇奇怪怪的诡计让他先失踪。有什么道理呢？”


我想了想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答案。劳勃士走开之后，我走到莎拉·布林洛那边，问她有没有不舒服。她用疲累的眼光看着我说：“我可以下床的第一天就去葬我的儿子。”


对一个母亲的悲伤是很难说什么的。我看到麦克斯拿进一袋从他店里来的杂货，就准备过去帮忙。可是我的眼光看到了客厅桌子上放着的一样东西，那是三月号的《赫斯特国际月刊》。我记得汉克看过在二月和三月号连载的福尔摩斯探案。我在一叠旧报纸下面找到了二月号的杂志，就翻到那篇福尔摩斯的探案。


那篇小说分上下两部，题名叫《雷神桥之谜》。


桥？


我找到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看书。


我只花了半个钟点的时间，看完之后，我去找隔壁农场的华特·雷姆赛。他正和拉瑞·欧布莱思站在侧门的门廊上，看到我走过来就说：“拉瑞在他马车里有很好的走私来的酒，要不要来一杯？”


“不用，谢了，华特，不过你可以帮我另外做件事，在你的谷仓里有没有一条很结实的绳子？”


他皱起眉头来想了想。“我想是有的。”


“我们能不能现在驾车过去？我刚看了篇东西，让我想到汉克是怎么由屋桥里消失的。”


我们上了他的马车，沿那条弯弯曲曲的路走了一哩路到他的农场。这时候雪已经融了，那些母牛都在谷仓边的水槽附近。华特带我进去，经过空空的畜舍、牛奶桶以及马车的轮子，到了连接在后面的一间大工具房。他在各式各样的工具之间找到了一条十二叭长的旧绳子。


“这可以吗？”


“正是要这个东西。要跟我一起到桥那边去吗？”


河上的冰仍然很结实，虽然路上都变成了烂泥巴。我把绳子的一头交给华特，把另外一头放下去，一直到碰到了结冻的河边。“这是做什么？”他问道。


“我读到一篇小说里说一支枪给拖进了水里，因此从桥上消失无踪。”


他看来一脸不解。“可是汉克的马车不可能到河里，河上的冰并没有破。”


“我还是认为这让我知道了一些事。谢谢你让我用这根绳子。”


他把我送回布林洛家里，虽然觉得奇怪，却没有多问什么。吊唁的客人歼始告辞网家，我找到了蓝思警长。“我对那件谜案有一个想法，警长，可是那有点疯狂。”


“在这个案子里，就算是疯狂的想法也是好的。”


杰可柏·布林洛带着一个双胞胎女儿从屋子那边转了出来，高大的身子并没有被葬礼的杂事压倒。“怎么了，警长？”他问道，“还在找线索吗？¨


“也许会有个线索，”我说，“我有个想法。”


他上下打量着我，大概把他继子出的事怪罪在我身上。“你还是当你的医生吧，”他说话有点含糊不清，我知道他刚才喝过拉瑞瓶子里的东西，“去看看我老婆，我觉得她有点不对。”


我走进屋子里，发现莎拉脸色苍白，看来很疲倦。我命令她上床去，她什么话也没说地上床去。麦克斯正要走，欧布莱思一家人也准备离开，那位银行经理早就走了，可是等我再回到门廊上时，杰可柏·布林洛还在等着我。他是在找麻烦，可能是伤心和走私进来的威士忌酒混在一起的结果。


“警长说你知道是谁杀了汉克。”


“我没有那样说，我只是有个想法。”


“告诉我，告诉我们所有的人！”


他说话的声音很响，拉瑞·欧布莱思和蜜丽都停下来听。华特·雷姆赛也走了过来，远处靠近几辆马车的地方，我看到在银行做事的吉儿·佩姬。我在葬礼上没有见到她，可是她还是来向汉克作最后的致意。


“我们可以到里面去谈。”我回答道，始终压低了声音。


“你在唬人！你什么也不知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好吧，既然你要这样。汉克在生前刚看完一篇福尔摩斯的探案，另外还有一篇他大概在多年前看过，在那篇小说里，福尔摩斯要华生注意晚上那只狗的怪事。我也要再重复一遍他这句话。”


“可这回没啥晚上的狗，”蓝思警长指出道，“这该死的案子里根本就没有狗！”


“是我的错，”我说，“那就让我请你们注意白天的那群牛的怪事。”


就在这时候，华特·雷姆赛从人群中拔腿就往他的马车跑过去。“抓住他，警长！”我大声叫道，“他就是凶手！”


回到我的诊所之后，我又得全部再跟爱玻说一遍，因为她当时不在场，而且别人说的她都不相信。“说嘛，山姆医生！那群牛怎么会告诉你说华特是凶手呢？”


“我们经过的时候，他正把那群牛赶回谷仓去，可是从哪里赶回去呢？母牛不会到雪地去吃草，而水槽就在谷仓旁边，并不是在路的对面，那群牛之所以在我们面前横过马路，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耍弄掉汉克的马和车的痕迹。


“除了那群牛踩过的地方之外，整片雪地上只有一条马车的印子——从布林洛农场到那座屋桥，我们知道汉克离开了农场，如果他没有到那座屋桥的话，无论他发生了什么事，事情都出在那群牛过马路的地方。”


“可是马车的印子！你跟在他后面，只差一分钟呢，山姆医生。这些时间不足以让他造出那些印子来！”


我微微一笑，像最初想到的时候一样重新再推论一遍。“银行经理劳勃士和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回答了这个问题。劳勃士问为什么——凶手为什么要搞出那么多麻烦？答案是他并没有做这些。搞出这些麻烦来的不是凶手，而是汉克·布林洛。


“我们早知道他会拿他双胞胎妹妹来骗人家，让人家弄不清谁是谁，我们也知道他最近才看过《雷神桥之谜》。那里面说的是一件在桥上发生看似不可能的自杀事件。猜想是他安排这个大玩笑，应该不会太离谱——安排他自己在屋桥里消失了踪影。”


“可是怎么做法呢．山姆医生？”爱玻想要知道，“我也看了那篇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探案，里面没有一点和这件事有关的。”


“对。可是一旦知道了那大白天赶牛的目的之后，就知道谷仓那边的辙印玩了花样。可能发生的事只有一件——汉克的马车转离了路，开进了谷仓。从路上到桥上的车印子是假造的。”


“怎么做法？”她又说了一遍，对这件事还是一个字也不信。


“更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因为在我们赶上来的那一分钟里来不及假造辙印，所以一定是早就做好了。在这个计划里，汉克和华特·雷姆赛必定是同谋，华特在那天早上雪停之后出去，带着两个旧车轮，用一根车轴连在一起。在他的靴子上绑上一两吋厚的木块，木块底下钉上马蹄铁。


“他只要在雪地里沿着路往前走，把那对车轮在前面推着，走到屋桥里深到够在雪地里留下印子的地方，然后把靴子下的木块反过来，再推着车轮往回走。其结果就留下了看起来像是一只四脚动物拉着一辆四轮马车的印子。”


“可是——”爱玻开始反驳。


“我知道，我知道！人跑起来不像马，可是只要练一练，就能把脚印的间隔弄得看起来够像，我可以打赌汉克和华特在等着碰上正好刚下雪，可是又不太深的那个早上来到之前，一定练习了很久。如果有人仔细检查马蹄印的话，就一定会发现真相的。再怎么小心，华特·雷姆赛从桥上回来的印子，因为从相反的方向踩上雪地，一定会有点不一样的。可是他们想到我会把马车一直赶到桥头，这下就会把那些印子弄乱了，而我正是如此。那些蹄印到那时候也就没法真正检查了。”


“你忘了那瓶摔破了的苹果酱，”爱玻说，“难道那不能证明汉克到过桥上吗？”


“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汉克早知道他妈妈要送苹果酱给欧布莱恩太太。说不定这是他建议的，而他一定会提醒她这件事，他只要在一两天前把一个同样的瓶子交给华特·雷姆赛，而那就是华特扔在桥上打破的那瓶。汉克带着的那瓶跟他一起进了华特的谷仓。”


“要是那天没下雪怎么办？要是有别入先经过那条路而留下了印子呢？”


我耸了下肩膀。“他们就会彼此用电话通知对方延期吧，我想。那本来只是要开个玩笑，他们可以换一天再试，找其他的证人。他们并不一定需要我和蜜丽。”


“那玩笑又怎么会变成了谋杀案呢？”


“华特·雷姆赛始终还是爱着蜜丽，也一直恨汉克把她抢走了，诡计这么成功之后，他看到那是杀掉汉克、赢回她芳心的大好机会。我一旦知道他也参与这个诡计之后，就知道他必定是凶手——否则他怎么始终没说他负责的部分？


“汉克把他的马车藏在雷姆赛家谷仓后面的大工具间里。等我们都回镇上之后，汉克正准备重新出现，好好地取笑所有人的时候，华特·雷姆赛杀了他，然后等到晚上再把尸体丢到邮政路。他赶着马车走了一段，然后放手让马拉着车跑，自己走路回家。


“今天早上葬礼结束之后，我找了个借口说要一根绳子，好让我能再看看雷姆赛的谷仓里面，他那里有多余的马车轮子，而工具间又大得足够容得下一匹马和一辆车子。我只需要证实这两点。”


爱玻往后一靠，微微笑着，终于给说服了。“经过这次事情之后，他们恐怕会让你当警长了，山姆医生。”


我摇了摇头。“我只是个乡下医生。”


“一个开响箭型汽车的乡下医生！”……


“这就是一九二二年所发生的事。我常常想到现在既然已经退休了，就应该把它写下来，可是老是没有时间。当然啦，我还有其他的故事，还有好多！我能不能再给你斟上——呃——一点喝的？”

老磨坊谜案


“在我们北山小镇上，命案可不是天天都有的，在屋桥事件之后，过了一年多，我才又面临了另外一件看来不可能发生的谜案。到了一九二三年的七月，我在那个地区执业当医生已经有十八个月了。社区也接受我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我知道大部分人的名字，也认得他们的太太和小孩。他们已经不再拿我那辆黄色响箭型敞篷车——我父母在我从医学院毕业时送我的礼物——来开玩笑，有时孩子们甚至会要求让他们搭车呢。”


山姆·霍桑医生停下来，从他手中的小杯子里喝了一小口。


“那年一开始就很暴力，有个叫狄洛斯的囚犯在元旦那天从州立监狱里越狱的时候，杀了一个警卫。现在，在又热又闷的七月骄阳下，空气里仍然有着死亡的气味。从墨西哥传来潘秋·维亚①遭到暗杀的消息，在他开车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中了十六枪。不到几个礼拜，我们又听到哈定总统②在西岸逝世的消息。


“但和我相关的那次死亡却离家近得多……要不要给你来一点——呃——喝的？”


“天啦，山姆医生！你到这林子里来做什么？有人生病了，还是要找个好的制酒作坊？”


“都不是，”我对蜜妮·杜兰杰说，一面把车停在路边，好跟她说话。她是那种丰满的乡下妇人，似乎永远不会老，过了一年又一年，就像永远流个不停推动磨坊水车的水流。她老是开玩笑说私酿的威士忌酒是在树林子里做的，事实上，我们离加拿大边境不过一百五十哩，我们需要的都从那里来。“我正要去霍金斯的磨坊，在亨利·柯德维勒离开之前见见面。”


①Pancho Villa (1878-1923)，Francisco Villa的别名，本名Doroteo Arango，墨西哥革命家的游击队领袖，先后推翻独裁者Parfirio Diaz和Victoriano Huerta的统治，后叉领导游击队反对Venustiano Caranza政权，直至一九二〇年将其推翻，功成身退，三年后在其农庄遭暗杀身亡。


②Warren Gamaliel Harding（1865-1923），美国第二十九任总统，共和党人，曾通过建立联邦政府预算制度等法案，但其内阁组织松散、腐败无能，使其声名狼藉，任内第三年病死于旧金山，由副总统柯立芝继任。


“我也是，可以搭个便车吗？”


“当然可以，蜜妮，只要你不在乎别人看到你坐我的车。”


她爬进我旁边的座位，把她那鼓鼓的网袋放在脚下。“这里的人都说能坐你的车是了不起的大事呢，山姆医生。”


“听到这话真让人高兴。”


我把那辆黄色敞篷车转上往磨坊去的路．一路颠簸了一阵，没有说话。亨利·柯德维勒在他住进霍金斯的磨坊后这几个月里，成了当地的名人，而由于他的名声，才让蜜妮和我这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都来给他送行。


柯德维勒是一个留着一把大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完全合乎梭罗①那样新英格兰的传统。他是十个月前住进老磨坊的，和九月底的第一波寒流一起来到。他们说他在写一本关于蛇溪一带四季景物的书，可是在最初几个月里，几乎没有人看过他。就连他的食物和日常用品都是送到磨坊去的。可是过了两三个月之后，情况改变了，大家开始看到他，也喜欢他。他真的是在写一本书，甚至还让我们看一些他最早写的部分章节。


我在春天的夜晚常到磨坊来，和他坐在开了花的山茱萸树下，一起喝一杯不合法的啤酒，听他谈往日的旧事口然后他会拿出他的手记，让我看他文辞优美、关于蛇溪之秋的札记。


①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美国作束，主张回归自然，代表作有《湖滨散记》等。


“谁会有兴趣读这一类的书？”有天晚上，因为啤酒让我勇气十足而问他。


他耸了下肩膀，搔搔胡子。“谁看梭罗的作品？”


“起初看的人不多。”


“一点不错。”


我拿起一本最近的手记，可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手抄的剪报资料。“比方说，这个吧。”我读道：


悬赏五十英镑——年轻女子于二十日下午神秘失踪，年二十二岁，身高不满五呎，脸色苍白、灰眼、棕发，因最近生病而有明显特征。身穿黑绸洋装、戴白边草帽，并携有一黑色旅行箱。消息请送交C.F.费尔德先生（前大都会警局局长），私人征询办公室，田普市德弗罗院二十号。


“这个，”亨利·柯德维勒微笑着解释道，“是一般分类广告，原先刊在一八七三年八月六日伦敦泰晤士报头版，有人用铅笔圈了起来。”他看到我不解的表情，又说：“我是在楼上发现这张报纸的，就在这个磨坊的二楼。有一堆旧衣服、杂志和报纸，这就是其中之一。我是出于好奇才记在我的记事本里，因为一份五十年前的伦敦旧报纸在新英格兰一座老磨坊里做什么？尤其是上面还有一则那样圈了出来的广告。”


“这一带的人很多都是从英国来的。以前开这个磨坊的霍金斯就是英国人。他很可能就是差不多那个时候来的。也许是他在祖国的最后一天带来的报纸。”


“也许吧，”这位留了大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同意道，“可是我忍不住会想到C.F.费尔德先生，也就是前大都会警局局长的事。你觉得他后来有没有找到那位年轻女子呢？”


这就是我们聊天的一个例子，更常有的情形是谈这条蛇溪的事，还有柯德维勒在河岸边所发现的各种野生物，还有四季的变化。尽管他避免和镇上的居民有社交活动，这位自然主义作家却很乐于参与社区的活动。在冬天，溪水结冻时，会看到他帮忙锯冰块，来存放在磨坊旁边的商用冰库里，而在春天第一个暖和的周末，他也和其他人一起到公墓去做一年一度的清扫工作。


现在，到了七月下旬，他的稿子完成了，总数大约写满了三十六本小学生用的作文簿。题名叫《蛇溪一年》，虽然事实上他只在这里住了十个月多一点。可是他现在要走了，蜜妮·杜兰杰和我就是来道别的。


我把敞篷车停在塞思·霍金斯的黑色福特车旁边，我们走了进去。柯德维勒正忙着把他的书本和手记放进一个我以前见过、用木头和铁皮做的保险箱里，一面还在和年轻的霍金斯说着话。“真不想离开这个地方，”他说，“你们这里所有的人都对我很好。”


年轻的塞思·霍金斯是个刚满二十岁的瘦高农村小伙子。他父亲在五年前过世，塞思年纪太小，还不能自己经营磨坊的生意，所以磨坊就关掉了。不过塞思的母亲不愿意把那地方卖掉。她仍然希望塞思将来有一天能接手，再重建她丈夫当年那很赚钱的生意。把这地方租给柯德维勒住一年，对那家人来说是笔小收入，现在他要走了，塞思前途的问题又提了出来。


“我们很庆幸你能住在这里，”塞思对柯德维勒说，“也许你的书会让这个老磨坊变得有名呢。”


那个自然主义作家抬眼看了看石头的墙壁和粗糙的木头天花板。“这地方留给我很美好的回忆，”他承认道，“就算谷子的粉尘让我打喷嚏，我也喜欢。”然后他看到了蜜妮和我。“又来了两个好朋友！你们好吗？山姆医生？蜜妮？”


“天啦，亨利·柯德维勒，你走了之后，这个老磨坊都会和以前不一样了！”她把网袋放下，走到他面前，像个母亲似的拥抱着他，“为什么不再住一年呢？”


“我也希望能那样，蜜妮，可是我只是在休一年的长休假①，九月一定得回去教课。你知道，就连梭罗也离开了他的小木屋呢。”他很喜欢提到梭罗，我有时会想到不知他的手记到底写得有多好，真希望他肯让我看看他后来写的东西。


①sabbatical(year或leave)，美国大学教授每七年即有一年或半年的休假。


“我来帮你收拾，”我说着从塞思·霍金斯手里接过一大


叠书，放进保险箱里那堆稿件上。我年纪并不比塞思大多少，可是我们之间却似乎天差地远，他父亲的死一点也没让他成熟。


“楼上还有你的什么东西吗？”塞思问柯德维勒。


那位自然主义作家迟疑了一下。“我想都在这里了，不过你可以到楼上帮我看一下，塞思。”


“要没有你，这个孩子就不知该怎么办了，”蜜妮等他走远了之后说，“你这一走，他母亲又要他让磨坊重新开张了。”


柯德维勒耸了下肩膀。“也许我走对他来说是件好事，会逼他做决定。”他盖上了保险箱的盖子。“山姆医生，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箱子送到车站去？”


“要运到哪里？”


“我要运到波士顿，这几天里我就会去取，然后再把手记拿去给我的出版社。”


我正伸手去摸保险箱盖子上一处我常见到的磨损的地方，突然听见楼上传来一声模糊的叫声。“那小伙子又怎么了？”蜜妮问着，一边向楼梯跑去，我也跟在后面。


我们看到他在磨坊楼上的那个房间里，靠近柯德维勒以前向我提起过的那堆旧东西。“你看！”他说。


他在翻找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人的头骨，蜜妮·杜兰杰倒抽了口冷气，直往后退，可是我把那骷髅头拿在手里。“这是哪个医学院或是诊所里拿来的，”我告诉他们，“看到下颚是用铁丝绑上去的没有？人的头骨不是这样长的。


“这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蜜妮问道。


“恐怕是小孩子偷了来放在这里的，”我转身对塞思说．“这地方是你的财产。如果你不要这东西的话，我就拿到我诊所去。”


“你拿去吧，我不要。”


“每个好诊所里都需要一个头骨。”


我们走下楼来，我把我拿到的东西给柯德维勒看，他刚把他保险箱的盖子盖上，用一把大锁锁好。“我都准备好了，”他对我说。


“塞思找到这个头骨，我要拿到诊所去。”


“会把病人吓跑的，”他说着咧嘴一笑。


我们把那个保险箱抬到外面，放进我车子侧面的行李舱里。我不知道怎么让蜜妮和柯德维尔一起坐进我只有两个座位的车里，好在塞思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让蜜妮坐他的车。“你走之前，我还会见到你吗？”她问道。


柯德维勒微笑道：“当然会啦，蜜妮。我得到镇上先办点事，然后再回这里，大概要到早上才走。”


塞思的黑色福特车跟着我们到了镇上，可是在我们到车站的时候，就拐弯向蜜妮的农场开去。我帮着柯德维勒把箱子抬进去，等着称过重量，贴上标签，由铁路快递运到波士顿。


“重四十五磅，”那个职员说着，收下了柯德维勒的钱。


“箱子里面是很贵重的资料和手记，”那位自然主义作家说，“请好好照顾。”


“不用担心，”那个职员对他说：“如果你想看的话，现在就可以看着我把它送上火车。”


我们站在火车站的月台上，那个保险箱和其他要运送的包裹一起送上了一节正在等着的货运车厢。“多快能到波士顿？”柯德维勒问道。


“我想是明天早上，”货运职员回答说。


这话似乎令他很满意，他转身向着我的车子。“谢谢你帮我忙。山姆医生。”


“这不算什么，要不要我送你去哪里？喝杯咖啡怎么样？”


“不了，不了。我得到银行把户头结清了，还要付杂货铺的账。”


我送他到银行，然后开车回诊所，毫不意外地发现我的护士爱玻正在电话上替我不在诊所的事大找借口。她挂上电话之后说道：“山姆医生，你到哪里去了？这里有病人在等你看病，艾伦·史匹灵刚从他的曳引机上掉了下来。”


“艾伦？伤得重吗？”


“可能摔断了哪里。”


我又转身向门外走去，一面抓起了我的皮包。“跟候诊的病人解释一下，爱玻，我会尽快回来。”


冬天是女人生孩子，夏天则是男人会在农场上出意外。才过了十八个月，我就发现了这没完没了、周而复始的情形。不过艾伦-史匹灵比大多数的人都要幸运得多，他只是右启脱臼，头上肿了个包，骨头都没断。我把他的肩膀包好，叫他休息几天。


然后我回到诊所，看了平常下午来的那些病人。其中至少有一半的人有需要用酒精来治的病，这始终是个问题。一般说来，我最后总是在心里咒骂沃尔斯特德法案①，一面开处方笺。


①The Volstead Act，由美国共和党众议员Andrew Joseph Volstead提出实施美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的法案，即禁酒法案，禁止生产、销售或转运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零点五的饮科。于一九一九年由国会通过，至一九三三年才废止。


那天晚上，我像平常一样独自吃过晚饭之后，决定开车到隔壁镇上去，我听说在那里一个谷仓中有斗鸡，我虽然不赞成这种事，却还是可以让人有个多彩多姿的夜晚。一定会有些私酒贩子从波士顿开车过来，而我觉得需要喝一杯。老给别人开那种处方会让人自己也口干得厉害。


在我沿着那条土路往卡金角开去的时候，我看到蓝思警长驾着车开在我前面。“晚安，警长，”我在超过他时叫道。


“嗨，医生，还好吧？”


“一整天都没失去一个病人。你出来巡逻吗？”


蓝思警长哼了一声。“磨坊里有灯光，有人打电话来讲这事，那自然主义作家不是回波士顿去了吗？”


“我想他是明早才走，大概还在那里吧。”


“我想该去查看查看，霍金斯一家都缴了税的，他们的财产应该受到保护。”


我继续开到了卡金角。在谷仓里有一大群人看斗鸡，我只好把车停在路那头的野地里。那些人主要都是城里人，因为能干点非法的事而兴奋不已。也有大学生带着女朋友，在当地人中间走着，一边喝着银制随身瓶里的东西。也有些比较阴沉而沉默的人——是跟着斗鸡那群人从南方上来的职业赌徒。私酒贩子则在谷仓后面做生意。


在第一回合下注的时候，我买了一夸脱①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锁在我汽车侧面的行李舱里。那是警察临检最可能搜查的地方，可是我知道蓝思警长不会拦我。我走进了谷仓，靠近人群的内缘，意外地看到年轻的塞思·霍金斯也在那里。


①quart,相当于四分之一加仑或两品脱，美制约0.946公升。


“你好，山姆医生，你怎么会来看斗鸡？”


“我还想问你同样的问题呢，塞思。”


他耸了下肩膀。“只是找点事做。”


两只公鸡斗在一起，人群中响起一阵吼叫声。“现在柯德维勒要走了，你是不是打算让磨坊重新开张呢？”我问他。


塞思似乎因为我的问题而感到痛苦。“我父亲是我父亲，我是我。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我该走他走的路呢？”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


“我母亲就是，而她是最重要的一个，”他看向斗鸡场里，可是看来对场内的战事毫无兴趣，“天啦，我真希望能喝一杯！”


也许他看到了我买酒，不管怎么样．这个要求我不能不理。“来吧，我车里有一点。”我的手指摸到行李舱里有点湿湿的，一时之间很怕我那瓶苏格兰威士忌漏了，可是瓶子里是满的，盖子也没打开过。我用放在皮包里的两个小铁杯给我们一人斟上一杯酒。“味道不坏。”


他很快地点头表示同意。“真正的好货。”


我把酒瓶收好。要是被逮到酒后驾车，对我们两个都没好处。“你还要再看斗鸡吗？”


他掏出怀表。“不了，我该回去了，明天我得开始打扫磨坊。”


“蓝恩警长说那里还有灯火，我告诉他那是柯德维勒的最后一夜。”


“我真舍不得他走。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他来租那个地方的时候，我很不喜欢他。后来再看到他，是正月里他帮忙锯冰那回，他好像是个相当好的人。"


“你常常到那里去啊。”


他点了点头。“一礼拜会去两三个晚上。我从他那里学到很多，而且不光是学问方面。他对生活知道得很多。”


我开车往回走，塞思驾着他的福特车跟在我后面。我们在路上见到一辆州警的车，我在猜会不会是去抓斗鸡的。大概不是，我想。


我们离北山镇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我看到夜空中有红光。我等到福特车开到我旁边时叫道：“看起来像失火了。”


塞思·霍金斯点了点头。“大概在磨坊路上的什么地方。”


我们转离了原来的路，向火光的方向开去。不多久我就看到火灾是在磨坊路上——就是那座磨坊烧起来了！


我把车尽量开得靠近那里，然后把车停在由马拉着的消防车后面，一条水龙已经通到溪水里，义消队员正把水喷洒向烈焰。我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艾伦·史匹灵，虽然肩膀经过包扎，头上绑了绷带，还是跟其他人一起跑着。


“艾伦，你该在家里床上躺着的，”我跑在他旁边，对他叫道。


“我是义消队长，医生！我们还很少碰到这么大的火灾。”


这话一点也不错，整座磨坊似乎会完全付之一炬。不过我很快就想到底下一层的石墙不会烧起来，我看到蓝思警长，就叫着问他：“里面有人吗？”


“希望没有，”他回答道。


“柯德维勒呢？”


“不知道。我到这儿来查灯光的时候，火早烧起来了，我没法进去找他。”


不到一个钟点，义消就控制了火势——也就是说所有能烧的东西全都烧掉了。在他们把水洒在最后的余烬上时，蓝思警长和我由靠河那边的门进了一楼。


借着灯笼的光，我们在废墟里找到了亨利·柯德维勒的尸体。虽然他的皮肤、衣服和胡子都烧成了焦炭，身体本身倒不是烧得那么厉害，底下这层石墙护住了他。死因也毫无疑问：他头颅有一边被连续重击给打碎了。


柯德维勒的尸体送到郡方去做司法解剖（老医生继续说道），即使是依最低的标准来看，他们也能确定肺里没有烟。柯德维勒在起火之前就已经死了，这点其实都不让我们任何一个人感到意外。


“又是一个给你的案子，山姆医生，”警长说，“就像去年屋桥的案子一样。”


艾伦·史匹灵，那位义消队长，也来参一脚。“我们自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你们姓名的缩写都一样哩——山姆·霍桑(Sam Hawthome)和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我不是很受得了他们的玩笑话，因为我很喜欢柯德维勒，这个人遭到谋杀，而凶手很可能是我们都认得的人。


第二天下午，柯德维勒的弟弟和一位教授同僚从波士顿来认尸。他没有结婚，显然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他的弟弟约翰·柯德维勒瞪着尸体，点了点头。“是亨利，没错。给火烧了，可是我认得出来。好几个月没他的消息，我想他向来就不太友善。”


“我跟他很熟，”我对他弟弟说，“他是我们这里所有人的朋友。”


“他的笔记、他的手稿呢？”


我这才第一次想起这些东西。“他用火车运到波士顿去了。是我帮他把那只保险箱送到车站去的。”


约翰·柯德维勒苦笑了一下。“那该死的保险箱！我以前一直拿那个跟他开玩笑，你还以为他是在运威尔斯·法戈公司①的黄金呢。”


①Wells Fargo，十九世纪美国实业家William George Fargo(1818-1881)组成的公司，是第一家业务扩张到纽约以外的运输公司。


“钥匙大概是这里面的一支，”蓝思警长说着拿出我们从死者身上找到的钥匙圈，“不过我不知道货运收据在哪里，恐怕烧掉了。”


“我陪你去取，”我自告奋勇地说，“我们可以在这边的车站查到收据号码。”


不知道为什么，柯德维勒的手记对我来说变得非常重要，我回想起在二楼的那个头骨，还有那位自然主义作家找到的旧报纸。在他的手记里有没有记下某些他碰到过、却已


被人遗忘的罪案？我想起他始终没让我看过他后来写的东西——我看到的只限于最初几个月写下的篇章，或是那些他穿插在手记里的剪报之类的东西。在最后的几个月里他究竟写了些什么？会是什么重要得让他赔了性命的事吗？


我们取得了货运收据的影本，第二天早上前往波士顿。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见过这个城市了，在开车前往北站的路上经过大众公园①时，让我突然很想再回到这里。在新英格兰农村的生活有其迷人的地方，可是也有些欠缺之处，在整个北山镇上就没有一个女孩子像我眼前所见的一样漂亮。


①The Common，波士顿最大最主要的一个公园，占地约五十亩。


柯德维勒和我耐心地等着他们找到我们所熟悉的那个保险箱，拿了出来。当我看到那个职员毫不费力地挟在胁下走过来时，我背上突然起了一阵凉意。亨利·柯德维勒和我花了好大力气才抬到车站里呢。


“好像是空的，”那个职员说着，把保险箱放在柜台上。


那位做弟弟的瞪着我。“空的？”


“不可能，”我说。我找到了钥匙，打开了锁，掀开盖子。


保险箱里面是空的。


亨利·柯德维勒的手记消失无踪。


我的护士爱玻比蓝思警长有同情心得多了（老医生继续说道）。她那天下午除了最紧急的状况之外，取消了所有病人的看诊，然后在最后一位病人离开之后，陪我坐在办公室里。她也许不像波士顿的女孩子那样年轻貌美，可是我敢打赌她做护士比她们任何一个人都好。


“保险箱是空的？”


我点了点头。“空的。三十多本手记和二十多本书——全不见了。一点踪迹也没有。”


“有人偷走了！”她马上下了结论。


“当然，可是怎么偷的？”


“把箱子弄破。”


“不对，那是很硬的木头做的，边上包着铁皮，还有铁条整个包住。上面的锁也没有撬过的痕迹——我仔细检查过。见鬼了，爱玻，那是个那种银行里用的保险箱呢！我唯一找到的只有箱子底下钻了个小洞，还有，我差点忘了，箱子里还有一些锯木屑。”


“锯木屑？”


我又点了点头。“我们这位粱上君子不知怎么在车上或在波士顿把箱子弄到手，他躲过了所有的警卫，把箱子翻转过来，在底下钻了个直径才八分之一时的小洞——然后就从那个小洞里把三十六本手记还有那么多的书给拿走了。而且还都没给人看到。”


“哎，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山姆医生。”


“我知道，”我闷闷不乐地说。


尽管爱玻对我的困惑颇为同情，蓝思警长却不然。他不想听什么手记失踪的事。“那件事让波士顿的警方去伤脑筋，”他对我说，“我可是手上还有件命案呢。”


“你看不出这两者是一回事吗，警长？偷了手记的人杀了柯德维勒，好让他没办法重写。”


蓝思警长耸了下肩膀。“那箱子搞不好从头到尾都是空的。”


“保险箱不是空的！我亲自帮忙放书进去，我帮他抬到车站。货运提单上注明重量是四十五磅。空箱子——我们后来找到的时候——重量只有十一磅。一共有三十四磅重的手记和书都不见了！”


“你说箱子底下钻了个小洞，说不定是什么人把强酸倒进去了。”


“强酸毁了所有的东西，单只保险箱本身丝毫无损？”


警长挥了挥手。“我不知道，别拿这事来烦我，我已经准备逮人了。”


这个消息让我大吃一惊。“逮人？谁？”


“你会知道的。”


第二天我真的知道了。老蜜妮·杜兰杰给我带来了消息。“天啦，山姆医生，警长打算以谋杀的罪名把塞思·霍金斯抓起来。”


“塞思？”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不可能呀。”


“蓝思警长说那小子怕他得重新让磨坊开业，所以把那里烧了，柯德维勒正好撞见所以就被杀了。”


我生气地冲出了诊所。“这真是我所听过最蠢的一件事。”


我在监狱找到了蓝思警长，他刚填好了逮捕到案的相关表格。“我想这案子八九不离十了，”他说，“当然他还没招供就是了。”


“警长，你听我说！磨坊起火的时候，我正和塞思·霍金斯在一起。我们在十二哩外的卡金角看斗鸡。”


“对，他跟我说了。”


“你不相信他？这是事实呀。"


“哦，我是相信他不错，我也相信你，山姆医生。可那正是凶手会想到的那种不在场证明，对吧？他敲了柯德维勒的脑袋，杀了他，然后点上一支蜡烛去烧一堆有油的破布，蜡烛慢慢点完，引破布着了火，到那时候，他已经到了十二哩外去了。”


“你找到这样的证据吗？”


“没，可我会找到的。这回我比你早抓到了凶手，医生。”


“我倒不知道我们在比赛。”


我意气消沉地回到诊所，发现蜜妮·杜兰杰还在那里等着。“他怎么说？”


“没说什么，”我承认道，“他认为人是塞思杀的。”


“那你认为呢？山姆医生？”


“他大概跟你一样清白，我要证明这点。”


我在波士顿一家医药器材供应商那里买了样东西，那其实还在实验阶段，我很清楚万一有什么问题的话，我可能会丢了我的医师执照。可是我仍然感到值得冒这个险。那天下午，我把我的计划说给爱玻听。


“我到监狱去需要你的协助，”我说。


“听起来很危险，山姆医生。”


“所有的事都很危险。”


“蓝思警长会同意吗？”


“不知道，”我承认道，不过我打算弄弄清楚。


我在警长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他，开门见山地对他说：“如果有一种化学药品——一种药——可以告诉你塞思·霍金斯究竟有没有罪。”


“是啊，医生，要是真有那种化学药品，那我就没饭碗了！”


“我告诉你——还真的有。几个礼拜之前，在七月九号出刊的那一期《时代》杂志里就有报导。是一种叫莨菪碱①的东西，那是一种有毒的生物碱麻醉剂，是从可以致命的龙葵萃取出来的。那就像是一种催眠剂，注射之后，那个人就不会说谎话。他们在圣昆丁监狱里试用过，也在芝加哥和德国用过。”


①用于扩张瞳孔、镇静、无痛分娩的一种镇静剂。


“一种诚实血清？”蓝思警长笑了起来，“你相信这种胡说八道？”


“我相信到在波士顿的时候就去买了一点莨菪碱的样品，只要你答应，还有塞思答应，我想试用在他身上。”


“太疯狂了！”警长咆哮道，失去了幽默感。


“你有什么损失呢？如果他有罪的话，你不就有他招认的供词了吗？”


“也对……”


杂志上的报导很谨慎地说明了这种供词不得用于法庭侦讯，因为规定不能用自白作呈堂证供，可是我觉得不需要把这一点告诉蓝思警长。我非常相信他根本听不到什么供词。“怎么样？愿意让你的逮捕行动有科学试验支持吗？”


他又考虑了一阵，最后终于说道：“我们看看犯人会怎么说。”


塞思·霍金斯很信任我，当场就同意了。爱玻穿着她的护士制服来帮忙，我打行了皮包。我以前从来没用过莨菪碱，可是我看过剂量，以确定我能正确地使用。


一等药效发作，我就开始问他：“塞思，你知道磨坊失火的什么事吗？”


“不知道。”


“是你放的火，还是找别人替你放的火？”


“不是。”


“是你杀了亨利·柯德维勒吗？”


“不是。”


“你有没有打过他，或推倒他过？”


“没有，他是我的朋友。”


蓝思警长把我推到一边，由他来主导发问：“哎，听好了，塞思，你不想让磨坊重新开业，是吧？”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没法像我爹那样经营．我怕我会失败。”


“所以你就把磨坊给烧了。”


“没有！”


“你知道是谁放的火吗？”


“不知道。”


我又接手过来。“塞思，你可知道是谁从保险箱里偷走了柯德维勒的手记？”


“不知道。”


“你知道是怎么偷的吗？”


“不知道。”


蓝思警长举起一只手。“我们问不出结果，医生，我告诉过你我对那个保险箱不感兴趣。至于你的诚实血清——对我来说也什么都没证明。除非你给郡里每个人都打上一针，到你找到有人承认杀了他之前，这小子还得关在牢里。”


我看看爱玻，她点了点头。警长说得对，我自己也许觉得塞思是清白的，可是我并没能有合法的证明。至于警长也没有证据证明塞思行凶的事并没有什么关系，像这样的案子凭证据或凭一般的舆论都能起诉。


“好吧，”我说，“现在让他休息一下，药效很快就会退的。”


我们走回诊所的路上，爱玻说：“你真的希望像蓝思警长那样的老狗，会因为你让他看点新药就像小狗一样听话，要他翻滚就翻滚，要他坐下就坐下吗？”


“我想不可能，可是值得一试。至少我确定塞思是清白的。”


“这点你本来就知道嘛。”


“不错，”我同意道。


“那凶手是谁呢？你认为是柯德维勒摔倒而意外死亡，同时还引发了火灾吗？”


我摇了摇头。“他的头部受到多次重击，不可能是跌倒造成的。何况，若是死亡和火灾都是意外的话，那又是谁从保险箱里偷走了他的手记呢？”


“你老是回到保险箱的事上！”


我把椅子往后仰，两脚架在桌上。“我相信那才是关键所在，爱玻。那个里面有点锯木屑的保险箱。”


“你说提货单始终没有找到，也许凶手用那张单据把真的保险箱弄到手之后，再换上一个假的替代品。”


“不对，我相信那张提货单是在大火里给烧掉了，如果说那个保险箱先领出去，调换之后再送回来，那提单号码会不一样。何况，我记得箱子盖上有块磨损的地方。就是原来那个保险箱不错。我把箱子摆进我车里的时候——”我突然停住了话尾。


“怎么了？”爱玻问道。


“我的车子。”


“你的车怎么了？”


我举起一只手来。“让我先想清楚。”


“天啦．山姆医生——”


我的两脚落在地上，然后我朝街上走了出去。“我得到报社去查点东西，爱玻。”


“什么样的东西？”


“一个地址。”


一小时之后，我回到警长的办公室。他用暗淡无神而疲惫的两眼望着我说：“现在又是什么花招了？医生？还有诚实血清的花样吗？”


“不耍花招。如果你肯随我来，我很可能可以替你侦破这个案子，把真正的凶手交给你。’


“随你到哪里？”


“到阿白纳市。”


“阿白纳市！那不是在隔壁州吗？”


“我知道，我在找到我要的那个住址之后，已经查过地图了。这只是个大胆的猜测，可是值得一试。你来不来？”


“去干啥？”


“如果我们运气好的话，去逮凶手。”


“我不能到阿白纳市去逮人。”


“那我们在路上找一两个当地的副警长去，你想必认得那里的警长吧。”


“呃，当然，我认得他，可是——”


“那就来吧，我们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我让蓝思警长坐上我那辆敞篷车，在阿白纳市的镇外找来一车子当地的警方人员，那里比北山镇要大，一排排整齐的房子列在荫凉的街道两旁。


“那边那栋白色的房子，”我由街口指出那地方。


“看起来好像没人在家，”蓝思警长说。


“这其实只是我的猜想而已，不过让我们弄弄清楚。”


然后，突然之间，我看到大门开了，一个胡子刮得很干净的人，穿着一套黑西装，从前面的阶梯走了下来，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我很不愿意做我必须要做的那件事，可是现在已经不能回头了，我横过街去拦住了他。


“我相信我们彼此认得吧，”我说。


他的眼光只迟疑了一下，在估量他的机会。“你认错人了，”他咕哝道。


“对不起，狄洛斯，”我说，“可是我们全知道了。”


他的左手动得很快，把我一把拉倒，右手伸进了上装里面，抽出一把枪口很短的左轮手枪，我在突然袭来的恐惧中发现自己整个做错了。现在他会逃之天天，而我在忙乱一场之后会死在这里。他不是个朋友，是个被逼到绝路的凶手。


但紧接着在我身后有另一支枪开了火，狄洛斯身子转过去，用手压紧在腰侧。，蓝思警长跑了过来，一脚踢开那支跌落在地的左轮手枪，用手铐铐上了那个受伤的人。我从来没看到警长的动作这么快过。


“快叫救护车，”他对一名当地的警察叫道，“他血流得很多，”然后对我说，“你满意了吗？”


“我想是吧。”


“这就是狄洛斯，那个越狱的逃犯？”


我点了点头。“可是我们比较认得他是亨利·柯德维勒。”


“柯德维勒！他已经死了！”


“我知道，狄洛斯在六个月前杀了他，然后冒充是他，住在磨坊里。”


在开车回北山镇的路上，我又得重说一遍，而即使在我说清楚了之后，蓝思警长仍然还有疑问。他只知道他开枪打伤并逮捕了一名越狱逃犯。过了好一阵才想通其他的问题。


“你知道，警长，归根到底，失踪的手记才是关键所在。我看到柯德维勒把那些手记放进保险箱里——我甚至还帮了他的忙。我搬了那个箱子，看着他们称过重量，送上货车。可是等箱子运到波士顿，里面却是空的，不可能？当初看来的确如此，后来我才想起在我汽车的行李舱里摸到有湿湿的感觉，而开车去火车站时，那个保险箱就是放在那里。湿湿的加上箱子底有个小洞再加上里面的木屑——全部相加所得到的答案是什么？”


“你把我考倒了，”蓝思警长承认道。


“融化的冰，警长。”


“冰？”


“冰。我记得在他们叫我上楼去看一个老的头骨之前，看到柯德维勒盖上保险箱的盖子，等我回到楼下来的时候，他又在盖上箱盖。他算定了塞思会找到那个头骨而叫蜜妮和我上去，要是塞思没叫的话，柯德维勒也会用别的什么理由把我们弄出那个房间。我们离开之后，他很快地把书本和手记从保险箱里拿出来，换进一块大约有三十五磅重的冰。保险箱上了锁，而我帮着把那块冰送上了我的车子。”


“真该死！”


“当然那个小洞是用来让水流出去的，在我车子里时就开始了。其余的大概会在货车车厢里形成一条小溪，可是等到箱子运到波士顿的时候，水不是蒸发掉了，就是从货车车厢的门里流出去了。反正，搬行李的人根本没注意到。而我们却发现一个空保险箱在等我们。”


“锯木屑是怎么回事？”


“这正是让我确定这件事的线索。我们都知道柯德维勒去年冬天帮忙把溪里结的冰锯下来，贮放在磨坊隔壁的冰库里，像这样贮存的冰块向来都是裹在锯木屑里来防止融化的。柯德维勒从冰库里弄了块冰来替代手记和书本的重量，冰融化得无影无踪，但还剩下锯木屑。


“好吧，好吧，”蓝思警长同意道，“可柯德维勒为啥偷了他自己的手记呢？没道理嘛!”


“我就是这样才知道柯德维勒不是柯德维勒，”我说，“那个真正的柯德维勒说什么也没理由要安排这么麻烦的失踪事件，尤其是他本来还要在几天之内亲自到波士顿去取那个保险箱就更不会了。手记失踪要有道理，只有他知道会是别人去取那个保险箱，还有他知道到那时候他已经死了。既然头上有那样的伤就不可能是自杀的话，我只有考虑这个我们认得是柯德维勒的人其实就是凶手的可能性。”


“可那些手记为啥一定得不见呢？你漏了这部分没说。”


“手记一定得不见是因为其中一部分根本就不存在！回想起来，我记得柯德维勒只让我看过他最初几个月里所写的手记。后来的部分我看到的只是搜集一些旧报纸里的资料什么的。事实上，没有证据显示柯德维勒在今年新年之后写过一张东西。


“我还知道些什么别的呢？之前那个留着大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一直离群索居，然后，过了几个月，他突然变得很友善，甚至还帮忙在河上锯冰。柯德维勒最初来租磨坊住的时候，塞思·霍金斯很不喜欢他。可是等到他正月时再见到他的时候，他们就成了朋友。柯德维勒的个性似乎在新年过后就改变了，他的性格变了，写作停止了。为什么呢？因为亨利·柯德维勒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停了一下让他听清楚，然后很快地继续说下去。“后来我想起了那个叫狄洛斯的逃犯，在元旦那天越狱时杀死了一名警卫。这个想法很不可能，但所有的都能兜在一起。狄洛斯在逃狱的那天夜里来到磨坊，知道了那个自然主义作家打算做些什么，杀了他，假冒他的身份。狄洛斯运气很好的是他们身材差不多，他只需要留起一把大胡子，就可以冒充了。留大胡子的男人看起来都很像。


“你一定知道，逃犯最危险的时候就是最初的六个月左右，因为警方会监视他的住处和家人。我决定那个人是狄洛斯之后，就查到他的住址，把你带到那里。他也许是回去看看或是暂住一下，我原先就希望他会这样。”


“他为啥不就一直住在磨坊里呢？”


“因为真正的柯德维勒是在休一年的假，要是他九月不回去教课的话，他的朋友们就会来找他而发现真相了。”


我们现在已经快到北山镇了，可是蓝思警长还有问题。“好吧，可在火里的那具尸体呢？就连我们小地方的验尸官也看得出一个人是不是死了六个月以上了！这么久以来，这具尸体都在哪儿？又为啥看起来像刚被杀的一样？”


“你应该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狄洛斯把柯德维勒的尸体藏在隔壁冰库里。尸体和从蛇溪里来的冰一起冻在里面。我猜这也是狄洛斯得在七月就抽身，而不能等到九月的原因。他一直在注意冰库，想必看到他们一块块冰拿出去用，已经就快要发现那具冰冻的尸体了。”


“然后那场火——”


我点了点头。“当然是要烧掉那些空白的手记。可是把磨坊烧掉的最主要原因却是个很特别的原因，狄洛斯必须要处理掉他六个月之前杀掉的那个人的尸体呀。”

捕虾小屋谜案


“我现在想跟你讲捕龙虾小屋的案子，那大概是我早期那几年所碰到奇案里最令人困惑的一件了。那时候是一九二四年的夏天（山姆·霍桑医生说道），哈利·胡迪尼①还在世，且极受欢迎。我当时只是新英格兰一个正在奋斗的年轻医生，对于像魔术师和脑部外科医师之类的人敬畏有加。


①Harry Houdini(1874-1926)，美国魔术师，生予匈牙利，以能从各种镣铐、捆绑及封锁的容器中遁逃的绝技著称。


“再给你自己斟上——呃——一点喝的，坐好了，听我告诉你……”


那个魔术师的名字叫朱里安·夏伯特，不过也许我最好还是先从那位脑部外科医生开始说起，因为我是透过他才见


到夏伯特的。即使是在像北山镇这样的小镇上，我也听到过那位了不起的菲利克斯·杜雷博士很多的故事，一九二四年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多脑部外科医生，而他由波士顿传出去的名声就像池塘里越来越大的涟漪。


我在北山镇行医已经有两年左右，附近一位病情严重的农夫让我和杜雷医生有了私人的接触。在我认定脑部手术是能救我病人性命的唯一机会后，就打电话给人在波士顿医院的那位名医。他很愿意看我的病人，所以我自己开车到那个城市去，用我那部响箭型敞篷车充当救护车。杜雷医生当晚开刀，救了那个农夫的命。


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对那个人的沉静和谦虚大为吃惊。我以为会见到一个性子很急也很有自信的人，一头白色乱发，像一阵旋风般走在医院走廊里，一边对护士发号施令。实际上他却是个和蔼的人，四十五六岁，说话轻柔，什么都不居功。


我年轻得足可以当他的儿子，可是他却肯花很多的时间来详细说明手术的过程。当我称赞他的技巧，说他是脑部外科手术最新技术的先驱时，他只笑我说：“乱讲，霍桑医生！你们那边是不是这样称呼你？霍桑医生？”


“大部分都叫我山姆医生，”我坦承道。


“呃，山姆医生，把头盖骨打开的技术古已有之，不过我也承认对人类脑部的手术进展得比其他外科手术慢得多。我们知道史前人类就做过环锯手术①，只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要做的原因，在秘鲁也有公元前动过脑部手术的证据。”


①trephination，用环形锯从颅骨切除骨小板的手术。


尽管他这样说，在一九二四年，脑部外科手术还是很少见的做法。少数几个做这种手术的医生通常都会发展出他们自己独创的外科器具，菲利克斯·杜雷医生也不例外。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让我看一根附有小灯的探针，以及一根可用做骨锯的有刺钢丝。今天类似这两件的各种器材都用于外科手术上，但是在一九二四年时，我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对我来说，这个人就是个魔术师。


在那年春天，我见过杜雷医生两三次，只要我因为工作需要到波士顿去的时候，就会去看他。我不像其他我后来认得的乡下医生，我不以只在北山镇过日子为满足，而希望能熟知在我周围世界里的各种进步的情形。波士顿的一些大型教学医院是知识的来源，而知识对我的病人大有帮助。所以我会来加以求取。


到了暮春时节，菲利克斯·杜雷医生提起他女儿即将举行的婚礼。“琳达是一个很可爱的好女孩，”他以不止是做父亲的得意态度说，“她刚满二十岁，我想我还把她当孩子看待，可是她已经是个年轻女子，而他们又彼此相爱得很深。”


“他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吗？”


杜雷医生点了点头。“汤姆·佛西斯六月毕业，然后要念法学院，我当然希望他们再等一等，可是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回事。”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还认为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她是你的独生女吗？”


他难过地点了点头。“没有她在，家里会空荡荡的了，她就算是念大学的时候，也经常在周末回家来，不过我想伊笛丝和我会习惯的。”他突然想到个念头。“新郎家在海边靠近纽柏立港的地方有栋避暑别墅。六月第三个周末他们要在那里给汤姆和琳达办一场订婚宴，你和你夫人肯赏光吗？”


这个我并不很熟的人所提的邀请令我吃惊得无法回话，我能想到的只是说：“我还没有结婚。”


“啊，那就带你女朋友来。”


“我怕只有请我的护士了，可是你确定我去没有关系吗？”


“当然啦！我喜欢你，山姆医生，而且我也想要我女儿相信我的同事不全是留着胡子的老头子。把你的地址给我，我把帖子寄给你。”


我的同事。


那天我回北山镇的路上，这几个字一直回响在我的脑子里。我是东岸最有名的脑部外科医师的同事。这话是他自己说的。


“你想不想去参加订婚宴？”我一进诊所就问爱玻。她是个三十几岁很开心的胖女人，从我到北山镇那天开始，就一直是我的护士。


“是谁要订婚呀？”她问道。


“菲利克斯·杜笛医生的女儿。”


“天啦，他们请了你吗？¨


“会请我的，我要带你一起去，爱玻，”我看得出这件事让她很开心，“你愿意去吗？”


“也许吧，先让我习惯一下这个想法。”


可是尽管她那么开心，我想她并不真正相信有这事。一直到两个礼拜以后，精印的请帖寄来了。那场订婚宴从早到晚进行一整天，礼拜六在佛西斯家举行。可以打网球、游泳，还有一场世界知名脱逃专家朱里安·夏伯特的特别演出。


我真得承认他们懂得怎么做得有气派。


等到那个大日子终于在六月第三个周末到来时，我们很庆幸没有因为受伤的农夫或他们怀孕的妻子在最后关头来搅局，爱玻和我大清早就出发，开两个钟点的车到纽柏立港去，开的是我的敞篷车。我从来没看过她这么盛装打扮，头发整个盘在脑后，戴了一顶吊钟形的帽子，正和她浅粉红色的夏装相配。


“我看起来还好吧？”她问道，我们正由北大桥上开出镇去。


“美极了。你在诊所里也该这样穿的。”


“哦，护士这样穿着就不对了！”她回答道，把我的话当了真。然后，我们默默地开了一段路之后，她问道：“这个朱里安·夏伯特是谁呀？”


“我想你可以称他是比较差的胡迪尼。他表演同样的那些脱逃花招。就我听说的．他的技巧一样好，可是缺少胡迪尼那种表演风采。”在过去几年里，胡迪尼的名字经常见报，不是由水底的箱子里遁逃，就是在纽约的剧院舞台上让大象消失无踪，或是揭发一个假灵媒的诡局。


“他今天会表演吗？”


“我想会的，只是不知道佛西斯家是怎么找上他的。”


往纽柏立港的路既窄又颠簸，只有辙印作为引导。我们要到两年后才有编号的公路网，当时开车做长途旅行还相当冒险呢。


最后我们终于抵达佛西斯的豪宅，原来是一栋并不高却很大的白色房屋，不偏不倚地正好坐落在从公路直到海边那一大片地的中间。我看得出这样的景观让爱玻喘不过气来，其实我也差不多。


幸好杜雷医生和他的夫人已经在场了，他很客气地和我握手相迎，我把爱玻介绍给他们。“真高兴你们两位能光临，这是内人，伊笛丝。”


她是个很愉悦的女人，手指上戴着几个很大的钻戒。“真高兴能见到我先生的一个年轻同事。我们的女儿琳达说医生全是老头子。”


“你先生也跟我这样说过，”我说，“那对快乐的新人在哪里？”


“和我们的主人一起在后面，”杜雷带路从那栋大房子旁边绕过去，我们看到为这场宴会而搭起来的巨大帐篷。现场大概至少已经来了上百位客人，虽然才刚到中午，一些客人已经在喝着香槟鸡尾酒了。“我们不会被警察抓起来的，”杜雷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向我保证道，“警察局长也是客人之一。”


琳达，杜雷和汤姆·佛西斯彼此靠得很近地站在一圈贺喜的人群中。我不得不承认他们真是一对璧人——她是个天生的美人，不但继承而且还更强化了她母亲那友善的美貌，而他富家子的迷人风采让大学女生和陪审团都会对他着迷。


佛西斯的父母，也就是宴会的主人，有一点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原以为他们会像杜雷医生夫妇一样神气而迷人，可是一点也不对。事实上，彼德·佛西斯穿着开领的休闲衫和冰淇淋色的白长裤，显得很不自在。我在想不知他靠什么维生，但决定不要多问。这不关我的事。


“你也在波士顿医院工作吗？”佛西斯太太问我，她的妆化得太浓，也太过分扮演好婆婆的角色。不过，这也不关我的事。


“不是的，我在北山镇开一家小诊所，这位是我的护士．爱玻。”


“我好喜欢你们的房子，”爱玻说，“在北山镇可没有这样的好东西。”


“谢谢你，”佛西斯太太说道，一面紧张不安地四下张望着找她丈夫。一个乐队在帐篷那头开始演奏舞曲。


突然之间，有一阵骚动和兴奋的低语声，我看到杜雷医生不安地拉着一根绑了绷带的手指头，伸长了脖子去看。“夏伯特来了，”琳达·杜雷宣布道。


我前面的人群散开来，他出现了，飞快地走到我们中间，黑色的披风飘扬着，完全是一副登台的魔术师派头。看来他还真是-个表演者，说不定将来也能像胡迪尼一样成功。彼德·佛西斯伸出手去，可是那位脱述艺术家并没有和他握手，却指了指他身边的一个秃头矮个子男人。“这是我的业务经理马克·恩耐斯特。你们有几位昨晚见过他的。我们准备要表演了吗？”


佛西斯点了点头。“我们要用岸边那个捕龙虾的小屋，和我们昨晚讨论的一样。”


“很好，你可以选一组客人来搜查那间小屋，搜我的身，再随他们的意思把我用绳子或是用链子捆绑起来。把我一个人留在小屋里，再由外面把锁锁上，所有的人可以看守着小屋，我会在五分钟之内，解除所有的束缚，从小屋里出来。”


他说话的时候，我的眼睛盯在那位未来的新郎脸上。汤姆·佛西斯看来紧张得很不寻常，我在试着推测原因。


“山姆医生。”


叫我名字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菲利克斯·杜雷正在说话：“彼德建议你和我参与，你觉得怎么样？”


“还有我们的警察局长，”佛西斯说，“他应该是把人关起来锁上的专家了。”


“我去找他来，”佛西斯太太说。她才去了一下子就带了个身体超重的红脸男子回来。“班纳局长，这位是菲利克斯·杜雷医生，还有杜雷夫人。你知道，琳达的父母。”


“幸会，”那位局长说着和杜雷握了握手，然后提了下裤子。


“还有这位是山姆·霍桑医生，是大老远从北山镇来的。”


我和他握了手，把爱玻介绍给他。“我希望你们不要以为像这样公然饮酒是常有的事，”他偷偷地对我们说，“可是佛西斯家在这里地位很特殊，而且，到底是喜事嘛——对吧？”


“对呀！”我同意道，“婚礼到底是哪天？”


“八月的第一个礼拜六，是大场面啊，”他伸手到口袋里，“来支雪茄烟吧？”


“不用，谢了。”


“我们该过去检查那间捕龙虾的小屋了，”杜雷医生建议道。


我跟在杜雷和警察局长后面一起走过去，一部分的客人又跟在我们后面，那一大片草坪从帐篷所在的地方，渐渐斜向岸边，大约有一百码左右。那里是一带岩岸，只有很窄的海滩，有一处地方，土地伸进海里，地上立着一间小小的木屋。即使在远处，我都能看清楚那间小屋的细节——一扇门，边上两扇窗子，一道小码头从门口直通到水里，还有一个烟囱，让我知道里面有座壁炉。


码头上系着的三条船不像是捕龙虾的渔夫用的小船，显然这个地方早巳不用于原先的目的了。就连堆在门口附近旧的木制捕龙虾的笼子，看来也只是为了景观的效果，就像两扇窗子里，有一扇窗口撑着一支钓竿一样。


“彼德把钥匙给了我，”杜雷医生说着把门上的锁打开，“他把这里当他的船屋——放他钓鱼的器具。”


屋子里并不像我想的那么杂乱。有几根钓竿和几个卷钓鱼线的卷线轮。有一个卷线轮上的钓鱼线散在地上，可是除此之外，这个地方收拾得很整齐，也相当干净。


“他们还玩激浪投钓①，”班纳局长说，“钓具也好贵。”


①surf-casting，从岸上向激浪抛投钓线钓鱼。


菲利克斯·杜雷大步走到房间正中间的那根木头柱子前，那是支撑屋顶用的，从地上直通到天花板。“这根柱子看起来是够结实的了，”他在用力拉了一下之后说，“在他们用


铁链绑住他之后，我们把他带进这里来，再把他绑在这根柱子上好不好？然后我们由外面锁上门。要是他真能在五分钟之内走出这间小屋，我就愿意承认他是个魔术师。”


“我们最好先搜查一下这个地方，”班纳局长说，“确定他没有已经弄了个朋友来藏在这里。”


仔细搜查之后，什么也没找到，其实在这间捕虾小屋里没有任何可以藏人的地方，只有靠墙有一个很高的木头柜子。柜子里面是空的，而柜子后面的墙是实心的。


“烟囱呢？”在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班纳局长说道。我们一起检查了一下，发现那小小的开口在顶上被一个鸟巢给堵住了。


“这壁炉已经很久没用过了，”我说。


我们回到外面，那一大群来围观的人站成一个面向捕龙虾小屋的半圆形。我起先没有见到朱里安·夏伯特，但他接着就由人群中出来，穿着一条亮绿色的冰裤，站在斜斜的草坡上。我听到几个女客人在看到他赤裸胸膛时所发出的喘气声，就连奥运冰将强尼·韦斯穆勒①也还穿有上身的泳装呢。


①Johrny Weissmuller(1904-1984)，美国二〇年代自由式游泳选手，曾获五面奥运金牌，创二十七项世界纪录，后来成为好莱坞影星，主演十二部泰山电影，更创造一个名为“丛林吉姆”的向导角色，拍摄系列影片与电视影集。


可是我并不觉得吃惊。我看过报上刊登的胡迪尼的照片，被铁链绑住，只穿着泳裤，准备表演他不可能的遁逃术。


事实上，他们说他还有一次全身赤裸地从纽约市监狱的一间牢房逃出去呢。


夏伯特的业务经理唇边带着一丝微笑站在一边，彼德·佛西斯走上前来。“好了，现在我们要请几位来用铁链把他绑住。"


“何不就请新郎和新娘呢？”有人大声叫道，“他们该知道一下婚姻生活是什么样子！”


琳达和汤姆在大家嬉笑声中拿起了几根长长的铁链。他们用链子绕在夏伯特的手臂和腿上，绑得紧到他只能勉强跳着进入那间捕虾小屋。好几个锁拿出来，经过检查，然后锁上。看来这个人要没有外力帮忙的话是不可能自己挣脱的了。


我们把他带进小屋里，其余的客人都挤在打开的门口观看。班纳局长拿出一根很粗的绳子，绕在夏伯特的肩膀上，他的身子伸到那位魔术师上方来做这件事。他打了一个很结实的绳结，把这个已经被铁链捆绑的人绑在那根很结实的木头柱子上。我拿了另外一根绳子，在他双膝的部位将他绑住。他的两手已经被铁链紧紧绑在身前，又由最后一道铁链把他锁在那根木头柱子上。


“现在都好了！”彼德·佛西斯以近乎得意的表情宣布说，“绑得动也不能动，又是绳子，又是铁链，几乎是光着身子，所以你们都能看到他没有藏着工具或钥匙。”


“最后一道防线，”杜雷医生建议道，“我来用这把钉锤和钉子把窗子钉死。”他绕到外面去，同时彼德·佛西斯准备将门上闩上锁。


“最后还有什么话要说吗？”佛西斯问道。


朱里安·夏伯特只对我们微微一笑，丝毫没有不舒服的样子。“我五分钟之内来找你们，你可以现在就开始替我计时了。”


佛西斯用力关上门，拉上门闩，再加上一把锁。在小屋那边我们听到杜雷医生也钉完了。“我想这样其实并不真有必要，”他转过来和我们站在一起，说道，“小屋四边都有人，所以没有人能进去放掉他而不让人看到。”


“这是一定的，”年轻的汤姆·佛西斯同意道。我注意到他把琳达的手抓得很紧。


我都几乎忘了爱玻，可是她拉了下我的袖子，提醒我说：“别再丢下我了，山姆医生！这里的人我一个也不认得。”


“我也不认得，爱玻。”我四下环顾那些急切而微醉的面孔，我想我永远也不会认得他们，我只是一个乡下医生，而这些都是F．斯科特·菲兹杰拉德①小说里的人物——像是直接从《上流社会》或《浮华世界》等等杂志里走出来的。


①F．Scott Fitzgerald（1896-1940），美国1920年代代表作家之一，作品描写“爵士时代”的生活，角色多属上流社会豪门人物，代表作有《了不起的盖茨比》、《夜未央》等。


“两分钟过去了，”彼德·佛西斯宣布道。


爱玻和我走到马克·恩耐斯特——也就是夏伯特的业务经理所站的地方。“这对你来说想必是司空见惯的了，”我说。


那秃头矮个男子耸了下肩膀。“每次脱逃都有点不一样。他喜欢不寻常的场地，而要找到胡迪尼还没用过的地方还真不容易。”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马克·恩耐斯特只微微一笑。“魔术，医生，纯粹是魔术。”


“只剩一分钟了，”佛西斯宣布道。我们能感受到宾客之间的紧张情绪，大家都在等着那间捕龙虾小屋上了锁的门打开来。


“三十秒！”


所有的谈话都停止了。我看到菲利克斯·杜雷在他女儿手臂上轻捏了一下，看到佛西斯太太又倒了一杯香槟。


“十秒！”


我望着一只海鸥在空中慢慢地盘旋，大概是在奇怪这么多愚蠢的人类在酷热的七月天下午围站在一个捕龙虾小屋外面做什么。


“五分钟的时间到了！”佛西斯的声音很平，甚至有点沙哑。


每个人都盯着小屋的门。


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们等了整整一分钟。


还是什么事也没有。


“我想我们把他绑得太结实了，”班纳局长说道。


马克·恩耐斯特挨到前面来安慰佛西斯。“我看他玩这一套把戏至少有一百回了。别担心，他会出来的。只不过花的时间比平常久一点而已。”


到超过时限的第二分钟过去之后，在场的客人都很明显地不安起来。彼德·佛西斯走到门口，大声问道：“你在里面还好吧，夏伯特先生？”


没有任何回应。


马克·恩耐斯特小声地咒骂了一句，走上前来。“我跟你说过不用担心的！”他恳求道。


于是我们再继续等了一阵。


等到又过了五分钟之后，汤姆和琳达想从旁边的窗子往里看，可是窗子都从里面漆成了黑色，什么也看不见。


过了七分钟的时候，佛西斯说：“我要打开门上的锁了。”


我走上前去，站在他身边，门打了开来。我所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在窗子附近地上的那把沾了鲜血的猎刀。我推开佛西斯，率先走进小屋。“叫所有的人退后，”我警告道。


朱里安·夏伯特仍然给绳子和铁链绑在那根木头柱子上，可是现在他的头以奇怪的角度垂落着，毫无问题已经死了。


有人在一百个证人将小屋团团围住的情况下，不让人看见地潜入这间上了锁的捕龙虾小屋，割断了夏伯特的咽喉。


班纳局长马上出面主持大局，在最初充满了恐慌和混乱的那段时间里，他似乎暗自得意。也许他正在享受暂时能管着这群拥有临海华宅的有钱人吧。


“好了，现在！”他大声叫道，“大家安静！我们这里发生了一件命案，我要追查到底！我先前亲自搜查过这间小屋——我，还有这两位医生——我们都知道没有任何活的生物藏在里面，我们刚才又再搜查了一遍，得到同样的结果。里面除了那个死人之外，什么人也没有。也就是说，有人在我们全站在外面的时候杀了他。现在有谁看到什么没有？”


佛西斯太太第一个回答：“没人进过那个小屋，班纳局长，连靠近那里的人都没有。”


“他想必是自杀的，”年轻的汤姆·佛西斯说道。


“两手绑住．还给铁链捆着？”班纳局长问道，“还有，那把刀原先藏在哪里呢？——在他的喉咙里吗？”


菲利克斯·杜雷走上前来，这位冷静的专业脑部外科医生一向很自制。“他毫无问题是被谋杀的。只要我们找出为什么杀他的原因，也许我们就能找出谁是凶手了。”


“我们这里甚至连认得他的人都没有，”彼德·佛西斯争论道。他把这次的命案当做是故意来捣乱了他的喜宴。“他只是个雇来表演的人，”他转头对夏伯特的经理人说，“讲到这个，我要求退还我的五百美元。”


在整个过程中，马克·恩耐斯特的行为最是奇怪。那个秃头的矮个子经理人似乎一时害怕又一时高兴，身子往横向移动，脚步像在跳动似的，但同时又用颤抖的手擦掉眼中的泪水。“没有了他，我该怎么办？”他呻吟道，“他就是我的命呀！”


我四下环顾那些转来转去、不知如何是好的宾客，觉得一定要在混乱之中建立秩序。已经有些人准备穿过那片大草坪去开他们的车子，急着避免卷入任何纠纷。班纳局长也看到这些事，就跑到他们前面去，从上装里抽出一把左轮手枪来。


“大家听好了！我现在要不偏不倚地站在大草坪的正中间，要是有哪个想从我身边跑过逃走的话，腿上就会挨一枪！明白了吗？”


大家都明白了，大逃亡顿时停止。


可是彼德·佛西斯挥舞着两手，跑上前来。“哎，局长，你不能这样跟我的客人说话！我的天啦！你简直是把他们当一般的罪犯看待嘛。”


我很快地站到那两个人中间。“我们进屋里去吧，”我建议道，“佛西斯先生，可不可以麻烦你给我们准备一份客人的名单，班纳局长可以先查一下清单上的名字，然后让大部分的人离开，显然他们都和这件罪行无关。”


我的建议似乎能让所有的人都同意，于是我们将大军开进那栋白色大房子。班纳摇电话把他的手下召来，而我利用这段时间把彼德·佛西斯拉到一边，问一些我自己想问的问题。


“你怎么会碰巧请到夏伯特来表演余兴节目的？”我问道。


佛西斯紧张不安地点上一支雪茄烟。“天啦，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这真是最坏的宣传。”


“你怎么会正好请到他呢？”我重复了一遍。


“是他来找我的。上个月有一天他带着他的经理人到我的办公室来。他听说我儿子要订婚，就建议我找他来表演。呃，我以为那会是很好的余兴表演。”


“你和你夫人以前不认得夏伯特或是恩耐斯特吗？”


他只迟疑了一秒钟。“不认得。”


“可是——？”我鼓励他说下去。


“可是汤姆可能认得，我不知道。”


班纳局长大步迈进房里来打断了我们的谈话。“这里由我来问话，医生。”


“你的手下赶来了吗？”


他点了点头。“我们会查个水落石出的。你不用担心，佛西斯先生。”


我逛到那间大客厅里，看到马克·恩耐斯特在房间那头，就朝他走了过去。


他看到我，朝挑高而华丽的天花板指了指，“这地方真漂亮，呃，医生？”


“我能不能和你私下谈谈？在班纳局长找你之前？”


“没问题，医生，你在想什么呢？有表演要我帮你安排吗？”


我带着他经过一堆在焦急中喋喋不休的客人，这些人全都越喝越醉了。佛西斯并没有想到把香槟酒给收起来。虽然大批警察就要来了。


我把恩耐斯特安全地带进书房之后，关上了房门，说道：“你手下明星的死好像并没有太让你伤心。”


“我当然伤心啦！他是个好人！”


“朱里安·夏伯特是他的本名吗？”


“不是，那是一百年前一个法国魔术师的名字，是他在一本书里找到的。”


“他的真名叫什么？”


“山米·戈曼，他是纽约人，是看胡迪尼才学会他那套表演的。”


“他原先是想怎么逃出那间小屋的呢？”


“那些是他的秘密，他连我都没告诉过！”


“可是你想必有些想法吧。”


那小个子男人紧张不安地动了下身子。“我不能告诉你，也许我能找到另外一个魔术师来取代夏伯特。”


我试用另外一个方法。“夏伯特想必投了保险，他有些在水里的特技是相当危险的。”


“他当然保了险。”


“有老婆和孩子吗？”


“他？你开玩笑吧？他不喜欢女人的。”


“那谁是他的保险受益人呢？”


“呃……我想就是我了。”


“很强烈的谋杀动机，对吧？”


“见鬼了，我可没杀他。”


“有人杀了他，”我又试问一次．“到底是准备怎么玩脱逃的花样呢？”


“他们不会把罪名安在我身上吧？”


“说不定。”


“我在外面，每个人都看到我，我甚至从来没进到那里面去过。”


“可是也许是他的方法上有什么，让你可以用遥控的方法杀了他。”


“好吧，”他说，“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你，他把可以开那些锁的一把钥匙藏在他嘴里，在他舌头底下．只要他的两手是锁在他身体前面，这点他很坚持，他就能把钥匙吐出来，用手接住。”


“那绳子怎么办？”


“你们在把他绑起来的时候，他都会鼓起他的肌肉。”


“那上了锁的门呢？”


“他有好几种解决的办法，你一定要知道他所有的秘密吗？”


“我想你告诉我的已经够多了，”我同意道，“只除了可能是谁杀了他——如果不是你的话。”


“真的，我对那事一点也不知道！”


“到这里来是谁的主意？”


“他的，他在报纸上看到订婚的消息。”


“他一向会去找有钱人请他表演的吗？”


“不会，以前从来没有过口可是他认为佛西斯可能可以让他大捞一票。说他是个私酒贩子，把东西用船运过来。”


这个秘密的揭露并不让我觉得意外。事实上，这还说明了非常多的事情。“好吧，”我说，“留在这附近，把你说的告诉警察局长。”我走向面对后面草坪的落地长窗。


“你要到哪里去？”恩耐斯特问道。


“回到捕龙虾的小屋去。”


现在班纳局长的手下都在那里，小心翼翼地把尸体解下来，仔细检查门、窗和小屋里每一吋地方。“地上没有东西，也没有东西挪动了地方，”班纳抱怨道，“就像先前我们搜查这里的时候一模一样，医生。”


“你有没有再检查一次烟囱？”


“当然查过了，还有杜雷医生钉住的窗子。没办法再查下去，这事根本不可能。”


菲利克斯·杜雷在门口和我们会合。“我可能打开了窗子朝他丢了把飞刀。”


班纳局长嗤之以鼻地说：“当然可以！问题是我们还在里面和他说话的时候，你已经在钉钉子了。而且有一百名目击证人发誓说那两扇窗子不论是当时或后来都没有开过。”


“那就一定是自杀了，”杜雷坚持道，“其他任何情形都不可能！”他拿起一根靠在小屋外的钓竿，用脚踢了个旧的捕龙虾笼子。


他们在争论的时候，我站在一旁看看那堆旧捕虾笼子，那些木条都已经断裂腐朽，有很久没有用过了。我想到夏伯特，被骗进这间小屋里，就像龙虾进到捕虾笼里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龙虾还活着，夏伯特却死了。


我看见伊笛丝·杜雷沿着岸边走着，一只手安慰地接着她的女儿，我迎向她们走去。“不用担心，”我让她们安心地说，“我相信警方一定会把事情弄清楚的。”


可是琳达·杜雷却快哭出来了。“他们认为是汤姆杀的！”她啜泣道。


“你说什么？他们怎么能这样说？”


“显然汤姆认得他，”杜雷太太解释道，“我们不知道细节，可是班纳局长的手下现在正在盘问他。”


我离开了她们，快步回到屋子里，急着想知道情况如何。显然汤姆·佛西斯才刚受到侦讯。他站在客厅里，面色苍白，全身颤抖，正低声和他父亲说话。他们一看到我，两个人都沉默下来。


我指了下正在离开的一些客人。“警方都查过他们没问题了吧？”


彼德·佛西斯点了点头。“多亏了你的建议。”


“令郎的问题是怎么回事？”


汤姆尴尬地转开视线，他的父亲回答道：“这该死的傻瓜诚实得都不知道为自己想想，就是要去告诉他们说他认得夏伯特。”


“你是在哪里认得他的呢，汤姆？”


“纽约，我去年在那里过暑假。”


我开始在迷雾中见到一线光明，那可不是什么好的光。“夏伯特告诉他的经理人说他认为可以在你身上捞一大票，佛西斯先生，他知道你是个私酒贩子。我想他到这里来是想勒索你。表面上是付他演出费，你其实是付钱来堵他的嘴。”


彼德·佛西斯皱了下眉头：“你见到班纳局长，你以为他会在乎我是个走私酒的人吗？”


“也许夏伯特不是因为威士忌而勒索你，也许他勒索你的原因是你儿子。”


佛西斯看了汤姆一眼，然后看着我说：“你知道多少？”


“汤姆想必和夏伯特是相当亲密的朋友，才会告诉他自己的父亲是私酒贩子的事。而且是汤姆要订婚的消息让夏伯特到这里来的，他的经理人也暗示说夏伯特是个同性恋——”


“好了，”汤姆·佛西斯打断了我的话，他的面容因为痛苦而扭曲。“那是去年暑假所发生的一件愚蠢而疯狂的事情，不过只是一个晚上而已。我事后难过了好几个月，我希望和琳达在一起，我希望可以把那件事整个忘掉！”


“夏伯特想要钱？”


彼德·佛西斯点了点头。“五万美元的封口费。”


“你怎么跟他说呢？”


“告诉他我认得一些会把他封在水泥里沉到海底的家伙。”


“这话把他吓住了？”


“好像是吧，他后来没再提那件事——只谈今天的表演。”


“这些都是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晚上。”


“还有别人在场吗？”


“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后来菲利克斯和伊笛丝·杜雷才和我们一起谈用捕龙虾的小屋来让夏伯特表演脱逃术。”


“所以只有你和令郎知道勒索的企图。”我转身问汤姆：“你把这些事都告诉了警方？”


“大部分都说了，我没说我父亲威胁他的事。”


“好吧，”我走了开去，而一些要离开的客人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其中之一是爱玻。“我已经由嫌犯名单上剔除了，我们就快动身了吗，山姆医生？”


“是的，爱玻，快了。”


班纳局长出现在门口。“好了，你，医生，到捕虾小屋去，还有你，彼德。妈的，我要让你们看看那花招是怎么耍的。”


“你是说你知道是谁杀了他？”


“我是说我知道他是怎么自杀的。”


我们走了下去，站在小屋外面，班纳局长靠在里面那根木头柱子上，两手交叉在身前，就像那个死者一样。“现在，看这边，我们都知道夏伯特是一个——呃，怪胎。随便你们怎么称呼他啦，反正他有毛病，所以他决定自杀，可是要死得像变魔术，我猜他是想上头条新闻。”


“他不会自杀的，”马克·恩耐斯特在一旁很坚持地说。


“哦，不会吗？哎，我要让你们看看他是怎么做的！你告诉过我，恩耐斯特，说他把一支备份钥匙藏在他嘴里。呃，他就用那把钥匙打开铁链上的锁，伸手到上面取下他早就藏好的刀子，”他的两手伸到头上，刚好可以摸到天花板上的横梁，“他把钥匙放回他嘴里我们后来找到的地方，自己割了喉咙，把刀子丢开，在流血过多死亡之前，再把双手的锁锁上。”


“看起来好像不是这样，”彼德·佛西斯说。


“是也罢，不是也罢，这是唯一的方法！里面没有别人和他在一起，也没有人进出过。我们所有的人全盯着看呢，他是自杀的——只有这个办法。”


警方人员开始收拾他们的器材，佛西斯一家向那栋大房子走回去，我走到码头上，在那里站了一阵，望着拍岸的海水。这时杜雷医生走了过来，站在我身边。


“你在想什么，山姆医生？你对班纳局长的解答满意吗？”


“不满意，”我简单明了地回答道，“在自己割断喉咙之后，再把那些铁链锁回原状，可需要超人的力量。何况，你看到班纳局长得伸长了身子才够得到横梁，夏伯特比他矮多了。他不可能做得到的。”


“你为什么不这样告诉局长昵？”


我耸了下肩膀。“真相也不能让夏伯特活过来，何况他还是个勒索者，他对汤姆·佛西斯所做的事，比勒索还坏。”


“不错。”


我弯下身去，捡起一块石头，朝水里丢了过去。“我知道是你杀了他，菲利克斯。”这还是我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


“不错，”他又说了一遍。


“我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发现没办法勒索彼德·佛西斯之后，夏伯特想必转过来勒索你。你知道这场婚姻对你女儿有多重要，而你对汤姆也很有信心。所以你杀了夏伯特来封住他那肮脏的嘴巴。让我知道你的方法的，当然是那些钓鱼线。


“我们最早去搜查小屋的时候，卷线轮上的线散在地上。可是后来，等警方搜查那个地方的时候，地上什么也没有——局长这样说的。佛西斯早把小屋的钥匙给了你，你在半夜里，或是第二天一大早，到那里去把你那不可能的犯罪现场布置好，就是件很容易的事了。”


“是早上，”他证实说，“太阳刚升的时候。”


“你把钓鱼线很小心地安排好，那样等到拉紧的时候，会恰好升到夏伯特咽喉的高度。是你建议把他绑在柱子上的，然后你建议把窗子钉死。你在钉另外那边的窗子时——也就是我们关好门再锁上之后——你用你的身体挡住你真正在做的事——把钓鱼线卷起来，鱼线拉紧了，大约离地五叹左右，很自然地卡进他柔软的颈部。


“夏伯特当时仍然被绑住，动弹不得。你把鱼线飞快地卷紧，把他的喉咙割开，就像是世界大战期间，有几个伦敦居民被阻塞气球①悬垂的绳索割喉而死的情况。窗子只要有不到一吋的空隙让钓鱼线能通过就行了。你把那把猎刀松松地绑在线尾，在刀上染了血迹，大概是鸡的血——”


①barrage balloons，以空飘气球布成防御网以阻碍敌机进袭。


“是人血，”杜雷医生更正道，一面举起他绑了绷带的手指，“我不会只碰运气。”


“等刀子碰到窗台时，就从线上拉脱，掉在地上。夏伯特死了，小屋由外面上了锁，整个魔术表演完成。他自己也不可能做得更好。”


菲利克斯·杜雷微笑道：“你忘了人的因素。钓鱼线很可能只不过是让他皮肤伤得很厉害，而他也可能尖叫求救。”


“你钉钉子的声音——同时用你的另外一只手来卷收钓鱼线——能掩盖掉叫声，除非叫声很长，而你确定他的叫声不会久。这纯粹是我的猜想，可是我认为有一部分钓鱼线被你用你的特制工具所取代——就是你用来当骨锯的有刺钢丝。你一定会在你皮包里带着一小段，以备紧急状况的不时之需。”


“你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山姆医生，你的前途无量。”


“我应该早就发现的，我们最初去搜查那间小屋的时候，那根钓竿就靠在窗子外面．刚才我看到你把钓竿拿起来毁掉证据，你的钢丝直接由窗子出来，大约是夏伯特喉咙的高度，卷上你用左手操纵的卷线轮，一条假的钓鱼线通到竿顶，根本不会动，所以即使有人在你背后看你钉窗子，也不会知道卷线轮在动。”


“你打算怎么办呢？”最后他问道。


我对着海水看了很久。“不是我打算怎么办，菲利克斯，而是要看你打算怎么办。”


“我明白了，”他咬着下唇，“让我等到婚礼过后，好吗？”


“好的。”他这一辈子已经救了很多人的性命，也许他还有机会再多救几个。


“那天晚上我和有些醉意的爱玻开车回到北山镇（山姆医生把故事说完）。后来再没和菲利克斯·杜雷联络。夏伯特的案子以自杀结案，三个月后，也就是他女儿出嫁了几周之后，杜雷因为开车撞上波士顿邮政路上的一棵大树而身亡。


“可是那年夏天我心里还有别的事，比方说，就是那年夏天出了闹鬼的音乐台的案子，要是你还有时间再来——呃——一点喝的，我就可以跟你讲那个故事。你知道，当时大家都在准备大肆庆祝七月四号的国庆……”

闹鬼音乐台谜案


“我说呀，我答应过要跟你说那个闹鬼的音乐台的事，对吧？这椅子坐得还舒服吗？杯子里倒满了？要听故事就不能没有——呃——一点喝的，那是不成的！


“这事还是在一九二四年的夏天，就在我从让我牵扯进捕龙虾小屋那件案子的喜宴回北山镇之后不久。就夏天来说，那年的夏天大家都很健康，没有太多要我服务的。就连那天我的护士爱玻和我出远门了，都没人注意到，可是那很可能是因为大家都已经开始忙着要庆祝七月四号的国庆日。


“你知道，案子就是那时候发生的，在那个音乐台那里，就是七月四号那天……”


那年的国庆日正好是礼拜五（老医生继续说道），对北山镇一带的人来说可是难得的大好事，当然在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大周末之类的，差不多每个人礼拜六都至少要上半天班，不过国庆日的后一天向来没人辛苦工作。


大约在举行庆典的一个礼拜之前，我在镇上广场附近的公园里遇到了亨瑞·邱尔曲大夫，本地的药剂师。邱尔曲大夫一向对我很友善，大概因为他大部分的生意都是由我这里送过去的。当年的药房还没开始从香水到野餐用具等等什么都卖，邱尔曲大夫卖药和香烟，也有个冷饮柜台，不过也就如此而已。


“下礼拜这里可热闹了，山姆医生，你会来听乐队演奏和看烟火吗？”


“我不会错过的，亨瑞，这是我在北山镇的第三个夏天了，国庆日是重要节庆之一。”


他是个面带微笑、中等身材、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和他的妻子跟两个孩子一起住在镇上。我很喜欢邱尔曲大夫，虽然他老是开我玩笑说我是有身价的年轻单身贵族。“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在夏日夜晚应该有比听我在小镇乐队里演奏长笛更重要的事可做吧．”他揶揄道。


“这就是相当重要的事呀，”我回答时眨了下眼睛，“所有的年轻女孩子都会到场呢。”


我们一起漫步走进公园，走到了那座很古老的音乐台。那是一个很高的木头台子，饱受风霜，需要重新油漆，八个边都是空的，屋顶形成一个尖顶，顶上还有一个风向标。地板离地约有四呎高，要从地面走七层阶梯才能到得了，阶梯的边上都有栏杆，乐队席的那几边也都有栏杆围着，大概是怕热情过度的吹奏者往后仰得翻身跌入人群中。音乐台下方的空间完全用木头格子围起来，免得小孩子钻进去。


“蓝思警长有没有跟你说过闹鬼的事？”邱尔曲大夫问道。


“这里？音乐台这里？”


“是呀。是一八八〇年左右发生的事，就是这座音乐台建好之后。”


“怎么回事？”


“两个流浪汉——一个黑人和他的吉普赛老婆——到了镇上。他大概是个主人放他自由的黑奴，从南北战争之后就到处游荡，可是没有人确实知道是怎么回事。有天晚上，他闯进一家五金店，他们抓到了他。他们说他有把一呎长的刀，差点就杀了警长。我猜镇上的人毫不留情，他们把他用绳子吊死在音乐台的顶上。”


“动私刑？”我不敢置信，“在新英格兰没有人动私刑的。"


“这种情形很罕见，可是还是有的。殖民地时期的印地安人，还有女巫——在榭冷①，反正，他的吉普赛老婆在被赶出镇去之前，对音乐台下了诅咒，他们说他有时还会回到这里来，仍然戴着头罩，绳子还绕在脖子上。”


①Salem，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北部的港市。


“我听起来觉得像村妇的乡野传说。”


“我承认近几年都没人见过他，”邱尔曲大夫承认道。


“我敢打赔说没有！现在的人都聪明得不会相信这种胡说八道的事了。”


“我想你说得对，”他表示同意道，我们调头往回走。


“狄维金斯镇长从华盛顿回来没有？”


“今天早上刚回来，他到店里来取了药。他说华盛顿好热，到处是苍蝇。那种地方居然是我们国家的首都，啊？”


“我想夏天那里是不怎么舒服。英国外交部说那里是亚热带气候。他和纽部长谈得有好结果吗？”刚当选不久的狄维金斯镇长，开了太多竞选支票，特别坐火车到华盛顿去要求邮电部长哈利·纽让北山镇有自己的邮局。


“根本连见都没见到。姓纽的出城到什么地方去了——大概在钓鱼吧——镇长只好和他的助理见了个面，不过他觉得很有希望，话说回来，狄维金斯镇长向来总是满怀希望的。”


我们走到了他的药房，我看到邱尔曲太太在柜台后面忙着。“我得回去看我的病人了，亨瑞。”


“多写点处方笺吧，山姆医生。”


在国庆日的那个礼拜里，我的诊所有点忙，大部分都是平常夏天常有的农场上意外受伤或是碰到毒长春藤。没有病人的时候，爱玻也不让我闲着，坚持说这是诊所大扫除的好时候。


“我没那个兴致，”我在礼拜四抱怨道，因为她要清空我木头做的档案柜抽屉，要彻底弄干净，“我们不能改天再做吗？”


她矮胖的身子在我办公桌那边绕了过来。“冬天有感冒，春天大家生孩子，现在正是打扫整理的时候。”


“一年到头都有人生孩子的。”


“看起来好像春天多一点。反正，你到这里也有两年半了，山姆医生，这还是我们第一次真正做大扫除呢！要是病人看到你把病历上的蜘蛛网擦掉，他们会怎么想呢？”


这话让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其实没有那么糟糕啦，爱玻。”


“你明天晚上会去听乐队演奏、看烟火吗？”


“当然，你呢？”我知道她没有个固定的男伴，有时候我会为她感到有点难过。“要跟我一起去吗？”


她没等我问她第二次。“当然好！”


“也许我们可以先到狄克西餐坊吃点东西。”狄克西餐坊是一个小吃店，是镇上唯一有好吃东西的小店。“七点钟去接你。”


她的眼睛瞪大了，“坐你的敞篷车？”自从几个礼拜以前那场喜宴之后，她就迷上了我的车，那部我父母送我当毕业礼物的一九二一年响箭型黄色敞篷车。


我还来不及回答，外面的铃响显示来了病人。“我们有约诊的病人吗，爱玻？”


“行事历上今天下午是空的。我去看看是谁来了。”


她很快地走了回来，后面跟着汤姆·扬乐夫。汤姆是当地的房地产商人，最近一直在收购附近的农地，他最终的目的一直是造成大家闲话和担心的来源。“山姆医生，”他喘著气说，“我需要你的帮忙。”


“你最好先喘过气来，我一直在劝你要把腰围稍微减小一点。”


“不是我的问题——是狄维金斯镇长，他不肯见我。”


“那我有什么办法呢？”


“他取消了今天的会面，说是他生病了。是真的吗？”


“我没检查过就没法给你正确的答案，你说是吧？我一直在给他的心脏病开药，可是我还没听到他有什么别的不舒服的地方。他上个礼拜周末才从华盛顿回来，也许他在那边感染了什么，听说那里夏天虫子很多。”


“让他不见我的不是虫子！”扬乐夫大发脾气地说．“是我的土地交易。他知道我礼拜一之前需要得到镇务委员会的批准，他是在故意拖时间。”


“这些土地交易是怎么回事？”我和其他人一样好奇地问道。


可是扬乐夫对这事闭口不谈，又把话题转到狄维金斯镇长的健康问题上。“你能不能打个电话去给他，看他是不是真的病了？”


“如果他生病了，他就会打电话找我的，你就不能等到明天吗？”


“明天是假日。”


“可是他明天晚上会去听乐队演奏，什么都挡不住他第一次以镇长身份出席国庆庆典的。”


“你说得对，”扬乐夫承认道，“我要到那里去见他。”


这时候爱玻插了进来。“你现在先走吧，汤姆，医生今天非常忙，你没预约我根本就不该让你进来的。”


扬乐夫有点畏畏缩缩地退了出去，而她继续清理档案柜的工作。可是这段插曲让我很感不安。“你觉得他是想干什么？爱玻，买那么些土地？狄维金斯为什么假装生病而不见他呢？”


“搞政治的全都一个样，”她回答道，“除了竞选的时候之外，都对选民躲得远远的。”


我站了起来。“来，我请你去吃点东西。”


在空闲的日子里，请爱玻到邱尔曲大夫的药房去吃杯巧克力冰淇淋苏打，已经成为例行公事了。他那家店就在同一条街上，一个狭长的店面，地上铺着格子花的瓷砖，天花板上是雕花的马口铁皮。香烟放在左边的玻璃橱窗里，右边是一排有六张高脚凳的冷饮柜台，在我们进门的时候，邱尔曲大夫在店后面朝我们挥手。


“提醒我，”爱玻说，“在我们回去之前，我得替我母亲买点金缕梅。”


我坐上一张用缠绕的铁丝当脚而看来很脆弱的高脚凳。“跟平常一样，来两客巧克力冰淇淋苏打吗？”邱尔曲大夫问我们。


我摇了摇头。“今天给我一杯柠檬汽水吧，亨瑞。”


“我要一杯麦芽牛奶，”爱玻决定道。


“汤姆·扬乐夫刚刚在我的诊所，”我对邱尔曲大夫说，“说是镇长生病不肯见他而大发脾气。


“他是听他说他生病了，”爱玻纠正我说。


装柠檬汽水的杯子从邱尔曲大夫手里滑了下来，里面的东西全洒在柜台上。“该死！一个礼拜的利润没了！”他另外倒了一杯，放在我面前。“扬乐夫买那么多地到底要干什么？”


“我要知道就好了，”我回答道，“也许我们也应该买地。”


回去之前，我提醒爱玻替她的母亲买金缕梅……


礼拜五的黄昏明亮而爽快，天光一直亮到八点多钟。我们那一州是当年美国少数实施日光节约时间的地方，大部分的州在一九一八和一九一九年通过那不受欢迎的法案后都大表拒斥。北山镇附近的农民虽然抱怨连连，不过还是照着傲了。


所以差不多快到九点钟的时候，乐队的演奏才终于准备开始，由身体结实的老罗伊·平克顿率领他制服鲜明的乐手登上音乐台。“我会恨死了今天晚上，”罗伊在走过的时候轻轻地对我说，而我能了解原因所在。狄维金斯镇长在今晚的节目中要扮演一个重要角色，而罗伊正是竞选时被他击败的对手。


我猜想这证明了用言语比用音乐拉到的选票要多得多。


我向拿着长笛走过的邱尔曲大夫挥手，想着他穿了有铜扣子的制服显得很神气。除了他和罗伊·平克顿之外，其他十五位乐手我就都不是那么熟了。他们没有一个是我的病人，而且我还知道，事实上有好几个人是平克顿从辛角镇找来的，因为在本地找不到那么多有音乐才华的人。


乐队开始演奏开场曲子的时候，我四下张望着找爱玻，她不知逛到人群的什么地方去了，我没看到她，却见到汤姆·扬乐夫，带着他那总是烦恼不已的表情向我走来。“我还是没见到狄维金斯镇长。”


“开心点，他马上就会到了。”


乐队正演奏着有些走音的《星条旗进行曲》，我看到远处有人在把烟火架设好。蓝思警长和两三个手下则忙着不让小孩子靠得太近。夕阳余晖已经消失，现在镇上广场周围的灯亮了起来。


“有没有听说过这个音乐台的故事？”扬乐夫在我身边问道，“他们在那上面吊死过一个人的事？”


“我听说了，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他们说他的灵魂还——”


人群的外缘响起了一阵欢呼声，我们转过身去，看见狄维金斯镇长和他的太太薇拉正从一大群向他招呼问好的人里穿了过来。狄维金斯到底是个搞政治的，他不断地停下来，和每一个人握手，他虽然看起来像个波士顿监狱的牢头，其实倒也不是个坏人。他非常希望有一天能成为国会议员，可是从北山镇到华盛顿的路还长得很呢．虽然他上礼拜才走过一次。


他的太太薇拉个子很高，仪态高雅，和镇上其他的女士比起来是优秀一点。奇怪的是，她们并不因此而讨厌她。我发现我没法挤到镇长大人面前，就伸手在薇拉经过时碰了下她的手臂。“你好，山姆医生，”她说。


“你还喜欢华盛顿吗？”


“在夏天真是个可怕的地方！我真高兴能回家来。”汤姆·扬乐夫这时想和她说话，可是她只说：“音乐很美，是吧？”就很快地走开了。


音乐会的上半场在响亮的铙钹声中结束。乐手们站起身来准备休息。有几个走到人群中去喝杯冰啤酒，觉得在镇长致词的时候不必留在装饰了旗帜的音乐台上。可是罗伊·平克顿，一向是很有风度的，走上前来介绍他的对手。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他透过麦克风叫道，“在乐队辛苦演奏后休息，而大家在准备看烟火的时候，我很荣幸地请到我们的镇长——大卫·狄维金斯大人！”


我后面什么地方有个气球爆了，一个小婴儿开始哭了起来，但这些声音马上被我们选出的镇长发出的一阵响亮而发自肺腑的喝彩声所淹没。狄维金斯和他的太太很快地走上音乐台的阶梯。他和罗伊·平克顿握手，而薇拉则向群众挥手致意。然后她走下阶梯，镇长开始致词。


“我很荣幸能和你们一起共度我当选镇长后的第一个国庆……”他的声音很有力，他挥手不要平克顿的麦克风，可是他的脸色苍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病了。他不是那种有一点小病小痛就会跑去找医生的人。


邱尔曲大夫拿着杯啤酒从我身边走过。“他会讲上一个钟头，我看等烟火要开始放的时候，小孩子都睡着了。”


他说得不错，我决定想想办法。我一路挤到人群外面那些小孩子在暗处玩耍之处，然后穿过那一片空地到施放烟火的地方。我认得负责的人，是个叫克里斯的农家青年，我告诉他说：“镇长说开始烟火表演。”


他不敢确定地看着我。“现在？他还在致词啦，不是吗？”


“现在就开始。”


我刚往音乐台走，走到一半，第一枚烟火就在我们头顶上爆了开来。狄维金斯镇长话说到一半停了下来，然后很快地回过神来说：“看来烟火秀已经开始了，各位，我现在把节目现场交回给我的好朋友，罗伊·平克顿，大家给罗伊和乐队热烈的掌声好不好？”


在群众尽责的掌声中，乐队其余的人回到音乐台上，坐下来，拿起他们的乐器。大多数的眼光都朝着天上闪现的红、蓝、白色的火光，而一些年轻男女也在地上放他们自己的烟火。


事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事出突然到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穿着飞飘黑色斗篷的人影，推开了在阶梯上的乐手，冲向镇长，那个人影头上戴着头罩，脖子上还垂着一段绳子，右手高举着一把切肉刀。狄维金斯镇长转过身来向着他，只觉得疑惑而没有警觉，然后那把刀深深刺进了狄维金斯的胸口，人群中的女人都尖叫起来。


戴了头罩的人影车转身来，让那把刀插在被害人的胸膛。我看到罗伊·平克顿和其他的人扑上来抓那个凶手，可是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有一阵让人睁不开眼的强光和一阵浓烟。大约有十秒钟的时间，我们什么也看不见。然后等烟散开之后，我看到平克顿和其他的乐手站在死者尸体的四周。


凶手消失了。


我冲上前去，推开仍然挡在音乐台阶梯上的乐手，现在人群里传来尖叫和哭喊声，现场一片混乱。在我们头上的夜空中，烟火仍然不停地绽放。


“是什么鬼东西呀？”平克顿追问道，“是鬼吗？”


在他旁边的邱尔曲大夫手里拿着个垂吊着的绳圈。“我抓住了绕在他脖子上的绳子，可是他就那样消失了！”


我转过去俯在狄维金斯镇长的身子上，伸手去摸他的脉搏，可是我早知道他已经没有了心跳。那把刀直接插进了心脏。“他消失了，”平克顿用像是敬畏的语气说，“杀他的那个人不见了。”


我直起身来，朝台下远处的蓝思警长叫道：“让人群散了吧，警长，庆典结束了！”


“出了什么事？”他朝着音乐台挤过来。


“狄维金斯镇长给人杀死了，而凶手就在我们眼前消失无踪——消失在一阵烟雾里。”


“他妈的！”一个钟点后，蓝思警长在他的办公室里大发雷霆。“凶手不会消失在一阵浓烟里！受私刑而死的人也不会在四十年后复活！”


“当然不会，”我同意道，“我跟你一样不相信这种音乐台闹鬼的说法。”


“那凶手到底怎么了呢？”


“等到明天我在太阳光底下检查过音乐台之后，就会知道得多一点了。”


爱玻站在窗口，望着外面街上。虽然已经将近十一点了，大部分的人还在外面，大人围成一个个小圈圈轻声地交谈，而孩子们则仍然在偶尔放一串鞭炮。“我曾经在波士顿看过一个魔术师的表演，”她主动发言，“他就是在一阵烟里消失不见的。”


我点了点头。“地板上有暗门。”


蓝思警长哼了一声。“你以为音乐台上有暗门？”


“我到早上就会知道了，现在要彻底检查的话，光线不够亮。"


“什么鬼音乐台还会在地板上装暗门？”


“用来当绞首台的，”我对他说。


邱尔曲大夫在外面等着我。他那有铜扣子的乐队制服烧黑了，而他因为晚上这件事还很紧张不安。“我的天啦，山姆医生，他们查出了什么没有？”


“什么也没有，”我承认道，“你先把你所看到的告诉我。”


“只有这一点——这个人戴着头罩，穿了件黑披风。真的，山姆医生，我离他近得都可以碰得到他！”他用手挥着熏黑了的乐队制服。


“仔细想想，亨瑞，有没有可能——任何一点可能——那个我们都看到的人影不是真的？只是用什么魔术灯光投射出来的呢？”


“你在跟我开玩笑吧？山姆医生。他就跟你我一样真实！见鬼了，我抓住他的时候，他正拿刀刺镇长。我抓住的是他脖子上的绳圈，他消失不见的时候，绳圈还抓在我手里。何况投射出来的影像是不能拿刀刺人的，你也知道。”


“如果那个影像是投射出来的，站在镇长旁边的人可以用真刀行刺，再引爆烟幕弹或什么那一类的东西。”


邱尔曲大夫看来吓坏了。“见鬼了，山姆医生，我可没离他那么近，罗伊·平克顿比我还更近得多。”


“我记得看到他在那里，”我同意道。我也记得看到那个凶手在阶梯上推开了两个乐队的队员。想到这点。他毫无问题是有血有肉的。


“他是不是可能趁混乱翻过栏杆去了？”


我摇了摇头。“阶梯被挡住了，台子外四面八方全有人，闪光和烟雾加在一起只让我们大约十秒钟的时间什么也看不见。如果他是个真人的话，他除了往上或往下，哪里也去不了。”


“也许我可以帮你调查这件事，”他自告奋勇地说，“我可以替你和蓝思謦长拍摄音乐台的照片。”


我都忘了邱尔曲大夫是北山镇少数几位业余摄影家之一。“我也许能在那方面用得到你，”我说。


在我离开他，沿着那条街向狄克西餐坊走去时，爱玻跑了过来。“等等我，”她叫道，“你打算把我丢下，整晚跟蓝思警长在一起吗？”


“不会啦，不过，这样想来，说不定可以让那老小子的性情有所改进。不是的，我是想到狄克西去一下，看看是不是还有人在那里。”在狄克西餐坊里，你可以在咖啡杯里加一点走私来的威士忌，而我觉得大家今晚可能都有此需要。


我们一进狄克西餐坊，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汤姆·扬乐夫，正坐在前面的一张桌子边。“这件事真可怕，”他说．“我的土地生意签的约到礼拜一就到期了，他这一死可把我给毁了。”


“这事确实把他给毁了。”


“抱歉，我看起来好像没心没肝似的，可是那是一笔重要的生意。”


“我想警方会想要知道你到底是在做什么样的生意。”


他要爱玻和我跟他坐一桌。“我想我迟早都得说的吧。你们知道我一直在买农地。我正和一家新的汽车公司谈，预备在这里盖个工厂。”


爱玻哼了一声。“在北山镇盖汽车厂！真奇怪怎么没人杀了你！”


“你们听我说，每一个美国家庭都有一部汽车的日子就要来了，一部像你有的响箭，山姆医生，或是一辆史塔兹或是乔登，或是佩卡德。全国各地都在盖工厂，这是北山镇分享未来繁荣美景的大好机会。”


“底特律已经有很多了。”


“当然，可是乔登是在克利夫兰生产的。那家公司，我不能透露他们的名字，要盖两个厂——一个在新英格兰，给东岸用的，另外一个在丹佛，给西岸用的。”


“所以你才需要和狄维金斯镇长谈谈？”


“一点也不错，我需要这个镇批准把农地改为工业用地。”


“你对汽车的未来看法也许很正确，”我说，“可是我认为北山镇不是盖汽车工厂的地方。”


这时候，罗伊·平克顿走进门来。他那一尘不染的乐队制服让他看起来像是某出轻歌剧里的将军。他在我们桌子前面停了下来，说道：“好乱的一个晚上！出了那么多事，布南迪家的老么刚刚又给鞭炮炸伤了。”


我立刻站了起来。“他在哪里？”


“就在音乐台附近。不过他们已经帮他包扎好了。”


“我最好还是去看一看，”我还是得先当医生，再做侦探。我的首要责任就是去看那个孩子。


爱玻跟着我去，我们发现小布南迪在广场上靠着一棵树坐着。让我想不到的是看到薇拉·狄维金斯刚把他的手包扎好。“你来了真好，山姆医生，”她说，“最好检查一下我做的结果。”


我尽可能温柔地检查那还在哭着的小男孩受伤的手。她的急救工作做得很好。“如果哪天爱玻退休了，我就想请你来当护士，”我说。


“谢谢你。”


“我以为你该已经回家了。”


“我没办法面对那空荡荡的房子。我今晚要住在朋友家，可是我现在还不能面对他们。”


“你不要紧的，”我安慰那小男孩道，“让你妈明天早上给我打个电话。”爱玻牵着他走了，我再转回身来对薇拉说：“对你先生的事我真的很难过，我对他的认识只是他偶尔来看个病，可是我很喜欢他。我知道你一定很难过。”


“他一直很看重你，山姆医生。”


我拉着钉在树上的一片皱纸做的装饰。“他对汤姆·扬乐夫的看法如何？”


“他没把汤姆的事当真。”


“昨天扬乐夫想去见你先生的时候，你先生说他病了。”


“他是病了，他的胃很不舒服，我要他找你，可是他不让我打电话。”


“原来如此。呃，那罗伊·平克顿呢？在选后有没有不和？”


“据我所知是没有。”


我抬头看了看教堂的钟。“我们两个都该去睡一下了，谢谢你帮忙给小男孩裹伤。”


“那不算什么，”她回答道。


第二天早上，太阳刚升起来，我就回到镇上广场的公园里。我到的时候，那里一个人也没有，用皱纸做的装饰仍然挂在树上和音乐台上，可是现在看起来很凄惨。


我爬上音乐台，仔细检查那戴头罩的凶手消失前所站之处的地板，那里有点烧黑的地方，还有些烧焦了的纸屑。可是没有暗门。地板的木头很结实，我站直了身子，望着我头上的屋顶，支撑屋顶的木梁上也没有一点绳子或铁丝的痕迹。


可是——我们见到的幽灵一定去了什么地方。


“案子解决了吗？”我背后一个声音问道。说话的是蓝思警长，看起来好像整夜没上床。


“只是在检查地板，警长，没有暗门。”


“你问我就成了。”


“那他到底怎么了呢？”


“你相信有鬼吗？”


“我知道——四十多年前在这里被吊死的那个人。我听说过这个故事了。”


蓝思警长很难过地点了点头。“我真希望在波士顿记者挤到这里来之前就找到别的答案。”他懊恼地四下环顾。“谁他妈的听说过音乐台会闹鬼的？”


“这件事让我想不透的，”我说，“除了是怎么做的以外，更想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在大庭广众面前，要逃走会碰到很多困难的情况下作案？明明私底下把他杀了不是既容易又安全得多。”


蓝思还来不及回答，一辆黑色的福特开过来停在街边。坐在驾驶座上的是薇拉·狄维金斯，在向我们招手。我跑了过去，警长跟在我后面。“早，狄维金斯太太。有什么问题吗？”


“我跟你说过我昨晚住在朋友家。刚刚我回到家里，发现我不在的时候有人闯进了我家，侧门的玻璃打碎了。”


“少了什么东西吗？”蓝思警长问。


“好像没少什么东西，可是——呃，我怕会不会是那个凶手来找我。”


“我去看看，”蓝思说，主要是安慰她，“你也一起来吗，山姆医生？”


“好，”我回头看了下音乐台，“这里也找不到什么别的了。”


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有人打破了玻璃，伸手进去拉开了门闩之后，从侧门进入了已故镇长的家里。地板上嵌着被闯入者踩碎的玻璃，我弯下身去仔细看过，然后进厨房四下看看。“你确定什么都没有丢吗？”我问薇拉·狄维金斯。


“相当确定，山姆医生。”


我走进客厅。那是栋很好的房子，比大部分北山镇的房子都大，我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狄维金斯从来没有病得严重到要找医生出诊的地步。


病得严重。


“我能不能看一下你的浴室？”我突然问道。


她似乎很感意外。“当然可以。在那上面，就在这道楼梯顶上。”


我走进去所见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在有兽爪形脚的浴缸旁边瓷砖地上一小片碎玻璃。“你今天早上进来过吗？”我向她问道。


“没有，”她回答道。


那一小片碎玻璃告诉我那个闯入者进过浴室，而这件事告诉了我是谁杀了狄维金斯镇长。


警长和我半个小时后走进邱尔曲大夫的药房时，有一个小女孩正坐在饮料柜台那边。“现在吃冰淇淋还太早了点吧，”蓝思警长逗着她说，在我们走过时揉了下她的头发。


邱尔曲大夫在店铺后面，站在一张梯凳上整理架子上的药瓶子。“下来一下好吗？大夫，”我问道，“我们要和你谈谈。”


他低头看看我和警长，我从他眼睛里就看得出他已经知道了。“有好多工作要做呢，”他咕哝道。


“你最好和我们谈谈，大夫，”我说。


“山姆医生对那件命案有些看法，”蓝思警长不动声色地说。


邱尔曲大夫由梯凳上下来。“你认为是我干的，对不对？”他问道，他的两手颤抖。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是你干的，亨瑞，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你什么时候杀了他。"


“什么时候？”蓝思警长重复了一遍，一脸困惑的表情，“昨晚杀的呀，哎，所有的人都看见了。”


“你错了，警长，”我说着，两眼始终望着邱尔曲大夫，“狄维金斯镇长是昨晚死的，可是真正说起来，亨瑞在一个多礼拜之前就杀了他，给错了治他心脏病的药。”


邱尔曲大夫无力地跌坐进一张椅子里，把头埋在两只手里。“你知道了！可是你怎么会知道呢？”


“从昨晚命案发生之后，一直让我觉得不对劲的是，凶手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工夫去装鬼，而且在几百个证人面前犯下谋杀案。这种做法很危险，有太多事情可能会出差错，被逮到的机会也太多。可是在你发现狄维金斯已经因为你的错误而不久于人世之后，你就不得不当众用那样的方式杀了他，让他的死因不会成问题。


“你知道，我晓得他上个礼拜到你这里来拿了药——你跟我说过的——后来礼拜四那天我们在你店里，爱玻和我谈起狄维金斯病了，所以没有见汤姆·扬乐夫。这个消息让你不安得打翻了我叫的那杯柠檬汽水——还记得吗？之所以会让你不安，是因为你已经怕你犯下了错误，而我的话证实了你心里想的事。


“昨晚有人间进了狄维金斯的家里，可是显然什么也没偷走，这事让我想到了一点。我上楼到浴室去看，发现了一小片被那个闯入者带到那里去的碎玻璃。你的目标就是浴室，对不对？——因为你得把那瓶药从放药的小柜子里偷出来。”


邱尔曲大夫抬起头来，我看到他正在哭。“那是我犯的一个可怕的错误。他当时一直在谈他去华盛顿的事，我就没那么注意手边的工作，我用错了一种白色的药粉来压成药片，几天之后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好像很苍白而不舒服。我回到店里查看了一下，发现了我可能犯的错误。我还希望我担心错了，可是礼拜四那天你告诉我说他病了，我就知道最坏的情形发生了。


“我知道他命在旦夕，也没有办法救他，他吃错药已经一个礼拜了。即使我去找他，承认事情的真相，也来不及挽救他的性命。而我的一生——我家人的生活——也会永远毁了。以后还有谁会拿处方笺来找一个毒死过镇长的药剂师配药呢？”


“可是为什么要用刀刺死他呢？”蓝思警长问道。


我替他回答说：“邱尔曲大夫一定得用一种奇怪到不会想要再做解剖的方法杀他。有几百个目击证人，还有谁可能怀疑他的死因？我希望将来每件凶杀案都必须进行司法解剖，可是我们这个州还没有到那个地步。狄维金斯的死，大家都认为就是看到的那样——在大庭广众面前遭到刺杀。体内被毒药侵蚀的事就不会被发现了。”


“他怎么从音乐台上消失不见的呢？”


“他并没有消失——他只是除去化装，恢复他本来面目，一旦我们知道凶手是谁之后，方法几乎就不证自明了。邱尔曲大夫知道音乐台闹鬼的传说——他曾经把这件事告诉过我——就决定加以运用。他在乐队里吹长笛，他知道乐手会有中场休息的时间让狄维金斯镇长致词。我看到他在人群里喝啤酒，可是我没看到他回音乐台上。


“你一定记得那些乐队的人都正要坐回他们的位子，又在放烟火的混乱当中，凶手动的手。没有人——就连平克顿在内——能发誓说当时邱尔曲大夫究竟是不是在音乐台上。可是等过了一阵浓烟散尽之后，他就在那里了，还紧抓着那条他说是从凶手脖子上抓下来的绳圈。


“真正的状况其实很简单，我想起今天早上在音乐台上找到一些烧焦的黑色纸屑时，我就相当确定是怎么回事了。在中场休息的时候，邱尔曲大夫走到了那些树后面，路灯照不到的地方，把一件用黑色皱纸做的披风套在他的乐队制服外面。在头上罩了一个挖了眼洞的布头罩，再把一圈绳子绕在脖子上，就把鬼给扮成了。然后他跑上音乐台，用刀刺死镇长。”


“那道闪光呢？还有浓烟？”蓝思警长问道。


“他在皱纸上洒了镁光粉．大概是黏上去的，要记得他是个业余的摄影家，家里一定有这些东西。等他给镁光粉点上火，不但镁光让我们什么都看不见，也把那件很薄的纸披风给烧掉了。然后他把头罩塞在他制服底下，再把绳圈拿在手上，说他本来想抓住凶手的。”


“你怎么会知道的呢？”邱尔曲大夫问道，又抬起头来。


“那些烧焦的皱纸，还有你熏黑了的乐队制服。头罩保护了你的脸部，可是烧了的纸灰当然会弄黑了你的制服。我们应该会以为衣服弄黑是因为你向凶手扑过去的缘故，可是你承认说平克顿比你还靠近——然而他的制服却是干干净净的。”


蓝思警长摇着头。“像这样的计划实在是要碰运气．有太多的事情可能会出差错呢！”


“他的被害人已经快死了，警长。这的确要碰运气，可是那却是他唯一的机会。”


“来吧，大夫，”蓝思说，“我得把你带走了。”


那小女孩还坐在靠门口的冷饮柜台边。


“你现在一定得走了，”邱尔曲大夫对她说，“我要打烊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她问道。


他对警长看了一眼，回答道，“恐怕要好久以后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一九二四年的事了，可是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次国庆。”


老医生停了下来，两眼如梦似幻，像在遥远的地方。


“对了，那天早上还有一件事告诉我说我是对的。还记得那块打破的玻璃，还有闯入者带到浴室去的那一小片碎玻璃吗？呃，我们走进药房的时候，我看到邱尔曲大夫站在梯凳上，也看到另外一小片碎玻璃黏在他鞋跟上。


“来，让我再给你杯子斟满。哎，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有回我去坐火车的事，还有在路上发生的那件不可能的窃案？”

运务员专用车谜案


“Caboose!（运务员专用车）”山姆·霍桑医生大声地说，“这是个很棒的字眼，现在我们都很少听到了。那个字眼很重要的时候正是火车很重要的那个年头一至少是比现在重要得多了。我先给你杯子斟上……一点——呃——喝的……让你在椅子上坐舒服了，我来跟你说一个我在一九二五年春天搭火车的故事，还有那件不可能的窃案——还有不可能的谋杀案——全都发生在那节上了锁的运务员专用车厢里……”


那年春天涨大水，冲断了北山镇和西边各镇之间大部分的小路，这就是我当初为什么不得不坐火车去包格维里的原因。我不是很喜欢坐火车旅行，可是我的响箭型敞篷车没法横渡涨了水的溪流，所以我别无选择。在包格维里的那位医生，过去曾经帮过我很多忙，因为他要和他的太太乘坐“毛利塔尼亚号”到欧洲去玩一趟，以庆祝他们结婚二十五周年，所以请我去照顾一下他的病人。他们坐的那艘船在去年打破了横渡大西洋的纪录，从美国的安布罗斯灯塔船到法国的瑟堡，只花了五大一小时四十九分钟。在一九二五年，乘坐“毛利塔尼亚号”可说是豪华旅游的顶级享受。


至于我呢，就只能坐火车到包格维里了。


为了要及时赶上早诊，必须从北山镇搭夜车过去。虽然这趟路开车过去不用两个钟点，可是波士顿西部铁路公司绕来绕去的路线，却因为要运当天早上的牛奶和报纸而停靠每个小村小站，使得时间要花到两倍以上。不过列车上有一节卧铺车厢，所以我还可以睡几个钟点。在当年那个时候，做医生的常常用一盏灯笼就可以拦下本来不在那站停车的火车——到达目的地时火车会慢到时速只有五哩，让你跳下车去。我只做过一回这种事，结果跌落在碎石子上，把手刮破了皮，痛了好几个礼拜。


我动身的那天晚上，爱玻帮我收拾了一个过夜的包包，等在诊所门口，热切得像一只老母鸡。“你要小心了，山姆医生，记得上一回吧——不能再从行驶中的火车往下跳。”


“不用担心，我会小心的，”我向她保证道。


“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替我买一点他们做的好枫糖浆回来。”


“现在正是每年的生产期，我会看看能怎么买。”我提起过夜用的包包，觉得她收拾的衣物足够用一个礼拜。“我其实用不了这么多东西，爱玻，我只要拿几件塞进我的医药包里，轻便一点。”


离半夜那班车的开车时间还有一个钟点，所以我到了镇上的小吃店，趁他们还没打烊之前吃一客三明治，配上一小杯走私来的威士忌，然后来到车站。


“你今晚要出远门吗，山姆医生？”站长问道。


“只到包格维里。去给那位到欧洲旅游的医生代班。”


“我们都该去欧洲玩玩的，”他紧张地看了看他那只大怀表，“希望那老火车今天能难得地早点到。”


“有什么问题吗？”


“有一批特别托运的贵重物品要上车。’


“贵重物品——上这部老火车？怎么回事？”


“我们大部分的客车都没有运务员专用车，这列车就有，因为其中还带了几节货车车厢。运务员专用车是发饷人员的车厢，窗子上装了铁条，里面还有个很好的保险箱。”他四下看了看，放低了声音：“他们要把格兰伍斯家的珠宝送到波士顿去估价拍卖。”


“那可值不少钱呢！”去年的寒冬，老格兰伍斯夫人因为肺炎过世，留下她嫁给本州一位工业巨子四十年来所购置的珠宝，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你是说他们不用警卫就这么运送到波士顿去吗？”


“那个家族聘用的律师要陪着一起去，他大概马上就要到了。”


“可是，那毕竟是很长一条路，火车要明早十点左右才到得了波士顿，因为一路上每个小村子都要停，我的天，火车是往西开的，你们要把货运到东边！”


站长点了点头。“我晓得，可是这是唯一有保险箱的火车，你知道。帕尔森——就是那个律师——不放心由他自己带着那些珠宝，他要把珠宝锁起来，以防火车大盗抢劫。”


我对这个想法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以为他们会骑着马，拦下火车吗？”


“为了二十几万，更怪的事都有人做。”


我轻轻地吹了声口哨。“值那么多？”


“帕尔森跟我说的。”他看了一眼突然打开的门，他的紧张不安也传到了我的身上，我几乎以为会看到一个蒙面人，挥舞着一支枪。可是进来的只是那个瘦小的律师贾士伯·帕尔森，我在镇上偶尔会见到他。


“这个人是谁？”帕尔森问道，像我们刚才一样紧张。然后，等他的眼睛适应了这里的光线之后，他说：“哦，原来是霍桑医生，是吧？你今晚要搭火车出远门吗，医生？”


“只到包格维里，去看几个病人，我希望能有个卧铺，睡一两个钟头。


“我是要到波士顿去，”帕尔森说，“要绕远路。”然后，向站长问道：“你拿到保险箱了吗？”


“就在这里——真庆幸能脱手了！”


从远处铁轨上传来火车汽笛的鸣声。“车来了，”我说。


那小个子律师从上装口袋里抽出一支小小的左轮手枪。“我是绝不冒险的，不等到这批货运到波士顿离了我的手，我是不会放心休息的。”他看了看我，突然想到个主意而兴奋起来。“霍桑医生，要是你愿意的话，可以帮帮忙。这个保险箱放不进火车上的保险箱里，所以我必须把里面的东西转放进去，我希望你来当个见证人。”


“乐于从命。”


这时一盏亮着的车头灯从铁道那头出现，夜行列车在一阵轰隆声和排放水蒸气的滋滋声中开进了北山镇火车站。我感受到在那个时代每个人见到火车进站都会有的兴奋——觉得自己因为那庞然巨物般的钢铁怪兽，冒着烟活生生矗立在面前而突然变得好矮小。


我们很快地走向列车尾端，帕尔森和站长两人抬着那个保险箱。那位律师的另外一只手仍然紧握着手枪，像个现代威尔斯·法戈公司①的司机，我忍不住为这种通俗剧似的场面而暗自窃笑。①Wells Fargo，详见《老磨坊谜案》译注。


到了那节漆成红色的运务员专用车时，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晃着灯笼的车掌，他是个德国人，名字叫佛瑞兹·舒密特，他说起英语来德国腔很重：“呀，吾正在等你们，先把保险箱放下，吾来开这个保险箱。”他那很年轻的金发蓝眼面貌颇出乎我的意料。


我跟着他们走上阶梯到了运务员专用车的门口，站在连接卧铺车厢的小平台上，车掌用相当夸张的动作打开门锁，让我有时间仔细看看那扇门。门很厚，紧紧地密合在门框里，在齐胸的高处有一个小小的四方形窗口，窗口像银行出纳员的窗口一样装了铁条，还有一面玻璃。


“他们用这节车来发薪水，”舒密特用浓重的口音解释道，“车开到他们修铁路的地方，当场从这里付钱，呀，这很保险。”


在我看来，那个保险箱真的非常坚固．用厚钢板做的，拴紧在运务员专用车的车厢地板上，在那个黑黑的地方，看来是最结实的一样东西。车掌把保险箱的门打开来给我们检查，然后让帕尔森把珠宝拿出来。


就在这时候，火车突然往前一冲，使我们失去了平衡，然后车子向前慢慢开行。我由肮脏的小窗口望出去．看到站长正挥着灯笼。我们上路了。


“拿着这张清单，”帕尔森说着把一张文件塞给我，“在我把珠宝交给车掌的时候，一件件点过。”他打开了保险箱，由里面拿出一个外包丝绒的扁平珠宝盒，打开盖子来让我检查。“翡翠项链一条。”


我瞠目结舌地望着那件绿色和金色的首饰，几乎忘了在清单上做记号。一个乡下医生平常是看不到像这样的财宝的！接下来的更惊人——钻石和红宝石，全都镶在极其华美的座子上，像是女王戴的。全部一共九件，一件比一件好看，我怀疑他估计值二十五万会不会太偏低了。


“全部都在，”在最后一件也放进保险箱里，钢铁制的箱门关上之后，我证实道。车掌把暗码盘一转，试了下门把手，确定锁好了。


“这里整夜都有人在吗？”贾士伯·帕尔森要弄清楚。


舒密特朝一张小床指了指。“吾会睡这里，很安全的，勿用担心。”


帕尔森把那个空的保险箱放在地板上，我们走了出去，穿过摇晃的平台到卧铺车厢去。我们听到在我们身后车掌由里面把运务员专用车的门闩上锁好。我由那扇装了铁条的小窗可以看到他的脸，看来只有那么一点邪恶。


到了卧铺车厢里，我们见到一个抽着弯弯长烟斗的车掌来收钱。这个车掌和舒密特不一样，一看就是美国人，不过有那么一点爱尔兰血统。“自己找你们的卧铺，各位，把你的票给我剪一下，我姓奥白莱安，我是不吃醉鬼或是找麻烦的那一套的，我们到这儿来是睡觉来的，谁要乱吵乱闹，就会发现自己不在车上，在铁路边！”


“我是山姆·霍桑医生，你能不能在到包格维里前十分钟叫醒我？”


“没问题，医生，你睡第九床。”


贾士伯·帕尔森分派到第七床，可是在他拉开帘子、准备爬进去的时候，却赫然发现那里已经有了人。一个粗壮的秃头男子穿了一套变形虫花样的睡衣咆哮道：“你要干什么？”


那个爱尔兰裔的车掌烟斗都差点掉了。“艾坡先生！我压根儿忘了你在这张床上！抱歉打扰你了，来，帕尔森先生，你睡上铺。”


“我不睡上铺的，”那位律师生气地回答道。


奥白莱安搔了搔头。“哎，”他最后说道，“我想最后面那张床是空的，你睡那里吧。”


这阵骚动引来走道对面的反应，十一号床的帘子打开来，出现了一位年轻金发女子的头。“我的天啦，是要吵一整夜还是怎么着？我还想睡觉呢！”


“抱歉，抱歉，”向来不会忽略一张漂亮面孔的我说，“我是山姆·霍桑，去包格维里。”


“真巧，我也是要到那里去。”


“我以为只有做医生的才会在凌晨四点钟到包格维里的。”


她用一边手肘撑起身子，很谨慎地仍然盖住了全身。“医生和画家。他们说包格维里塘上春天的日出是全新英格兰最美的景色之一。”


“希望你会喜欢，”我说，“现在我该让你回去睡觉了。”


我爬进我的床位，开始脱衣服。在卧车那狭窄的床位上还真不容易，我勉强只撞到两次头就睡下了。我看了下表，已经快到午夜了。


“你睡好了吧，医生？”奥白菜安问道。


“好了。”我把头伸了出去，在走道那头，那小个子律师正在纸杯里装水，再回他床位去。“你和舒密特要在哪里换班吗？”


。今晚不换了，他已经上完了他那一班，要在运务员专用车里一直睡到回程抵达波士顿。据我对他的了解，他想必还带着走私进来的苏格兰威士忌。你要来点吗？”


“不用，谢谢你。”


“祝你晚安，我会提早叫醒你在包格维里下车的。”


我在被单下翻了个身，想躺得舒服点，一面听着车轮在轨道上发出的声音。


我想必睡过去了，可是并没真正睡着，只觉得有只手把我摇醒了。“怎么了？”我含糊地说道，“已经到包格维里了吗？”


那个姓奥白菜安的车掌俯身贴近我耳边轻轻地说：“没有，现在才两点钟。可是我想舒密特受了伤，他需要医生看看。”


我咕哝了几句，伸手去摸我的皮包。我不可能穿着睡衣睡裤穿过车厢，所以我很快地在睡裤外套上了长裤，打着赤脚还让我觉得像光着身子似的，我翻身下了床，跟在车掌后面往列车后方走去。


我觉得火车的时速大约是二十哩，摇晃得让我不时得扶着撑着来维持平衡。一只手里提着那只装着医疗用品的沉重皮包，要走稳还真不容易，而在跨越两车之间的连接平台时，赤脚踩到冰冷的金属上也让我跳了起来。


如果说我预期运务员专用车的车门是敞开着的话，那我可会大为意外了。那扇门还和我们离开时一样关得紧紧的，可是那个爱尔兰车掌要我从装了铁条的小窗子往里看。“看到他在那里没有？”


佛瑞兹·舒密特趴在运务员专用车的地板上，面朝下，正在那保险箱前，好几道小小的血河由他身体下面朝四面八方流出来，随着车子的晃动不住往前流，我的眼光立刻从他身上移向那个保险箱，保险箱的门半开着，我知道我们会发现里面空了。


“我们怎么进去呢？”我问道，一面试着推门却无法推开。


“进不去，除非硬撞开门。我有钥匙也没用，他从里面把门闩上了。”


我敲着那扇装了铁条的小窗上的玻璃。“这玩艺儿打不开吗？你一定得打开才能往外付薪水呀。”


“也只能从里面打开，上面有个小小的弹簧锁，一关就锁上了。”


我用手指沿着门框边摸过去，可是连一点细缝也没有，我跪在冰冷的金属平台上，伸手到门下面去摸，可是那里也没有空隙。我突然明白门的四边都有一道细细的金属边，像船的舱壁一样，我也记起先前和帕尔森一起走进运务员专用车时，曾经跨过那道边缘。


“我们一定得到他那里，”我坚持道，“他说不定还活着，这个房间地上有暗门吗？”


“有呀，可是你从这里就看得到那也从里面闩住了。”


“那通往后面平台上的那扇后门呢？你能不能从车顶上爬过去试一试？我们从这边是绝对进不去的。”


“好吧，”他同意道，“我去试试看。”


他由我们这边平台上的金属梯子爬了上去，我能听见他由运务员专用车的车顶上走到尾端。我打着赤脚站在那里发抖，真正感受到寒冷的夜风，一面等着他在车厢那头出现。最后，我终于由那装了铁条的小窗子里看到了他。现在也能看到后面的那扇门同样地闩住了。可是那扇门上的窗户大一点，所装的铁条距离也宽一些。


奥白莱安打碎了玻璃，把手由铁条之间伸下去拉门闩，他看不见在哪里，不过摸索了一阵之后终于成功了。他打开后门的门闩，用他的钥匙开了锁。门开了，他匆匆地赶到舒密特的身边。


我敲着我这边的玻璃，催他把门打开，他拉开了门。“我想已经来不及了，”他怏快地说。


我哼了一声，走过去看。死者的一只手——右手——往前伸着，我现在看得到舒密特在金属的地板上用他自己的血写了字，只有一个字：elf。


“他死了，”我确认道，一面将尸体微微抬起，“他胸口有个伤口，像是刀刺的。”


“可是这里没有刀！那把刀哪里去了？”


“显然是凶手带走了。还带走了格兰伍斯的珠宝。”


“可是——可是你也看到这节运务员专用车厢是怎么锁上的！怎么可能有人进得来？”


“舒密特可能放他们进来，我更感兴趣的是所有窗子和门都从里面上锁上闩的情况下，他们是怎么出去的。”


我走到刚才我进来的那扇厚重的门前，打开那扇装了铁条的小窗子，窗很容易就打开了，而只要一推关上，锁就锁上了。我估计那扇窗子只有八吋高、六吋宽。


“就连小孩子也爬不过，”车掌说，“你是不是在想这件事？”


“的确，”我同意道，“可是也许一个小精灵(elf)可以。”


“什么？”


“你最好去把贾士伯·帕尔森叫醒，告诉他说珠宝不见了。”


那个小个子律师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在他衣着整齐地来到运务员专用车时，我看到那位在走道对面床位上的女子也跟了来。


“你最好站后面一点，”我警告她道，“这个场面可不好看。”


“他死了吗？他被人家杀了？”她害怕地睁大了两眼。


“不错，他死了，是的，我们认为他是被别人杀死的。现在请回你的床位去。”


“我要留在这里，”她很坚定地说。


我耸了下肩膀，转身去看帕尔森，他正跪在那空空的保险箱前，看起来好像刚失去一个最知心的朋友。“那批珠宝是由我保管的，”他喃喃地说道，几乎快哭了出来，“这下我毁了！”


“让我们看看能怎么样找回来，”我说。


“找回来？”


我转身向车掌道：“我这样说对不对？从我们在北山镇上车之后，火车还没停过吧？”


“一点也不错，”他看了下表，“第一站是葛林海汶，还有十五分钟。”


“而火车一直是以二十哩的时速行驶？”


“大部分时候还要再快一点，在夜间这一段路我们得慢一点。”


“你认为火车开得那么快，有人能跳车吗？”


“不可能！尤其是这一带——全是岩石什么的，一定会摔得很惨。”


“所以我想我们可以假定那个行凶的窃贼现在还在车上。你最好告诉司机我们要停在葛林海汶来报警，可能会延误行程。”


那位金发女子叹了口气，坐了下来。“我就知道我没办法及时赶到包格维里去画日出。”


“还是有机会的，”我向她保证说，“我想我甚至还不知道你的芳名，我叫山姆·霍桑，大家都叫我山姆医生。”


她微微一笑，伸出手来。“我是朵拉·温特尔，波士顿人。请原谅我衣着这么不正式，我在学校里学过怎么穿着得当，可是他们没教我碰上命案时怎么办。”


我对她镶了蕾丝花边的睡衣看了一眼。“很漂亮。告诉我，在过去一个钟点左右的时间里，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她摇了摇头。“首先是你们上车的时候你吵醒了我，然后是这位先生引起了骚动。”她指了指帕尔森。


“中间什么也没听见？”


“没有。”


那位律师不再检查那空保险箱，现在只低头瞪着舒密特的尸体。“要是这运务员专用车锁上了的话，凶手是怎么进来又出去的呢？”


“这是难解的问题之一，”我承认道，“看起来根本不可能。”


“可是偏偏发生了，”奥白菜安说。


“不错，告诉我——有多少人知道保险箱的密码？”


“你是说，在这列火车上？只有我们两个——舒密特和我，可是同样走这条线的其他车掌也会知道。”


“所以除非有哪个乘客由别人那里知道保险箱的密码之外，这个保险箱一定是你或是死者打开的，对吧？”


“绝对不会是我！”他坚持道，“我怎么能进出呢？”


“舒密特会替你开门。”


那大个子爱尔兰人四下环顾，在困境里想拉一个垫背的。“没错，他也可能替帕尔森开门。珠宝是他的嘛，舒密特甚至还会为他把保险箱打开！”


贾士伯·帕尔森怒吼一声，扑到那个车掌身上。“你不能嫁祸给我，你这个杀人的坏蛋！”


“住手！”我把他们拉开，用我最有权威的声音说，“哎，我们自己里面乱打不会有任何结果，舒密特死了，凶手还在火车上。再过几分钟我们就会到葛林海汶了，到时候我们得接受警长和州警的侦讯。让我们自己先把事情弄清楚。”


“我没问题，”帕尔森说，“只要我能把珠宝找回来。”


“我以为你们会更关心那个死者呢，”朵拉·温特尔说，“我的天啦，你们至少可以把他盖起来吧。”


我从小床上拿了一条毯子，盖在已失去生命的舒密特身上。就在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个车掌身上穿着的制服——是不是他先前所穿的同一套？”


“当然是啦，”奥白莱安证实道，“我们在夜车上是不会带替换制服的，哎呀，到早上我们就回家了。”


“火车上有多少乘客呢？¨


“今晚没多少，另外还有一个，艾坡先生，在卧铺车厢。”


我都忘了艾坡这个人。“前面那节车厢呢？”


“空的。”


“工作人员呢？¨


“司机和火夫，如此而已。还会有个搬货的会在葛林海汶上车，然后一直都在车上。”


我点了点头。“我们去见艾坡先生。”


我们一起走回卧铺车厢，把他从熟睡中唤醒。“什么事？”他问道。


“你能不能下床来，先生？”我只见到他的头，急于要知道他有多高。等他爬下床来的时候，我就明白我根本不必找这麻烦，他有六呎多高，是全车里最高的一个人。


“哎，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是半夜里啊！”


“发生了谋杀案，艾坡先生。我们需要每个人的合作。”


“谋杀？你是说在这里——在火车上？”


“不错，”我证实道，“在运务员专用车里。杀人抢劫。”


“我的天啦，现在到哪里都不安全了！我猜是芝加哥的那些私酒贩子！”


火车开始慢了下来，靠站停好，时间是半夜两点二十五分，我们到了葛林海汶站。


葛林海汶的警长是个圆圆胖胖的人，叫做普特南，显然对于他睡眠受到打扰而大为不快。他看了尸体一眼，哼了一声，命令他的手下在火车上搜查被偷的珠宝。


“珠宝放在九个扁平的珠宝盒里，”帕尔森对他说，“最大的大约十时长八吋宽。”


“如果珠宝还在盒子里，”我说。


“什么？”


“窃贼可能早已不知在哪里把那些盒子全给丢出车外，而把珠宝藏在小得多的容器里了。”


“如果还在车上的话，我们就能找得到，”警长向我们打包票说，“我们每个地方都要搜过，包括乘客的行李。”


我根本觉得他们什么也找不到，他们果然什么也没找到，一个聪明得能从上锁的运务员专用车逃出去的凶手，当然会聪明得能把东西藏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这里面牵涉到一大笔钱呢，”贾士伯·帕尔森在搜查了一个钟点却一无所获后，对警长说，“你一定得找到这批珠宝！”


“铁路营运也牵涉到钱的，”奥白菜安轻蔑地说，“我们得开车了。”


我看得出又有一场战争正在酝酿，就站到他们中间。“也许我可以帮忙。我们好像全都忘了那被杀的人垂死时留给我们一个讯息——那个讯息显然指出了杀他的杀手。所谓elf（小精灵）是条顿族①神话里像侏儒似的小精灵——这类神话，舒密特是德国人，想必很熟悉。事实上，舒密特大概会用elf这个字，意思是说侏儒。”


①Teuton，古代日尔曼族的一支，居住于易北河以北。


“侏儒？”


“现在有——还是什么时候有过——侏儒和这火车有关联的？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最近的乘客？”


奥白莱安摇了摇头。


警长有点不耐烦了。“说侏儒什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名车掌，”我解释道，“死在一间上锁的密室里，可是我可以让你看一个若是侏儒就能杀他的方法。"


“去吧。”


我领着他们回到运务员专用车里，那位高大的艾坡先生正在仔细查看满是血迹的地板。他看到我们的时候似乎很吃惊，而我看到他也觉得很意外。警长先前已经盘问过他，知道了他是个水电器材的旅行推销员，经常乘坐夜车。当时他表示对被杀的车掌或被偷的珠宝都没兴趣。现在他抬起头来望着我说：“好可怕的事——好可怕的死法。”


“一点也不错，”我同意道。


普特南警长到了我身后。“赶快办正事，让我们看看一个侏儒怎么能杀了他之后又从这个上了锁的运务员专用车厢逃出去。”


“呃，这里有不少可以让个子很小的人藏身的地方。床单底下、保险箱后面、在车厢那头的那些箱子后面。这些地方正常身材的男人或女人都没法躲，可是如果是个侏儒，或是非常小的小孩子，就可以藏在那里而不会让人发现。”


“你是说舒密特在锁上这节运务员专用车厢之前，这个侏儒就已经躲在里面了？”


“不错。”


“等你们破门而入的时候，仍然躲在这里？”


“不是，他不可能还在这里，因为奥白莱安是从后门进来的，要是有人躲在保险箱后面或是那些箱子后面，他就会看见了。何况，我们一直守在这里，守到火车开到葛林海汶。至少我一直在。中间我曾经让奥白菜安去把帕尔森叫醒。”


“那这个侏儒是怎么出去的呢？”警长追问道，我看得出他连一个字也不相信。


我走到那扇有个装了铁条小窗的厚实车门前。“这扇窗子，跟别的窗子不一样，能由里面打开。这是个发饷员用的窗子。除了侏儒或矮人之外，别人都不可能穿得过——可是等钻出去之后，只要把窗子一带上，弹簧锁就会锁住。这是凶手在离开之后还能把运务员专用车锁上的唯一方法。”


普特南警长打开一包嚼的烟草。“那个侏儒怎么让舒密特开保险箱呢？”


“我不知道。”


“用刀子威胁他吗？”


“可能。”


“你好像对事情都不怎么确定。”


“是不确定。在这个案子里没有侏儒，我们只有死者留下的讯息暗示有这么个人物。”


警长还在想这件事的时候，贾士伯·帕尔森把我叫到一边。“你相信这个疯狂的想法吗，霍桑？”


“不相信，”我承认道，“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像我说的那样。要说侏儒从那小洞爬出去，他是怎么爬得上去的？那扇窗的高度在正常人的胸口左右，而我们又没发现可以给他垫脚的箱子或是椅子。”


“可是——可是你既然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又为什么跟警长说这个呢？”


“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别担心——我正在尽我的全力想办法把你的珠宝找回来。”


“我觉得是另外那个车掌——奥白莱安。他知道保险箱的密码，舒密特会开门让他进去。他从运务员专用车那头的后门出去，后来只是假装开锁。”


我摇了摇头。“我看着他在打破玻璃之后拉开了门闩。他不可能玩什么花样的。”


那小个子律师勃然大怒。“那这个谋财害命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也许是，也许不是。”


奥白莱安和司机在跟警长争辩，想得到准许，继续中断的行程。“我们已经损失了一个钟点！”那位车掌大声叫道。


“好吧，好吧！”普特南最后同意了，“可是我要跟你们一起搭车到包格维里，那还在我的州里。”


朵拉·温特尔走到我身边。“看起来我真要错过我的日出了，”她平静地说，“可是我也许可以改画一张普特南警长的肖像。”


剩下的那段行程不能睡了，我们坐在运务员专用车里，喝着从一把蓝色铁壶里倒出来的苦咖啡，讨论那件杀人案。


“我说这是一件很普通的火车窃案，”那个姓艾坡的推销员坚持己见地说，“他从一棵树上跳到车顶，再从暗门进来。”


“这时候舒密特在做什么呢？”譬长问道，一面嚼着烟草。


“他给吓到了，凶手强迫他打开保险箱，然后用刀刺了他，再闩上暗门，这样看起来好像凶手是我们哪个乘客似的。”


“那他是怎么离开这节车厢的呢？”


“弄门闩的花样有很多，”艾坡语焉不详地回答道。


“可是不能用在这些门上，”我指出道，“看到门的四周都包着铁边没有？根本没有地方让一根细绳子或细铁丝穿过。不错，绳子或细铁丝可以由小窗子里穿进来，可是门闩的方向是往另外一头的。”


“不能用根棍子什么的，从付饷的小窗子伸进来，将门闩推上吗？”


我又摇了摇头。“这根门闩很难拉动，你可以自己试试。人的手没法从这扇窗子里伸到那个地方，若是用棍子或是铁管什么的，大概会在门闩上留下印子——如果从那个角度居然能动得了的话口何况，那会是个得碰运气、又花时间的做法，凶手何必冒那种险、找那个麻烦呢？就算这扇门开着，也不能断定是哪个人做的。”


“我想我知道了！”贾士伯·帕尔森叫道，“那一刀并没有马上杀死舒密特，这点我们知道，因为他还能写下最后的那个字。假设凶手刺了他就跑了，舒密特踉跄地走到门口，把门关好，闩上，然后倒回地上。”


“说起来，同样不对，”我说，“门闩很难闩上，如果他已经被刺了的话，为什么会这样做呢？为什么不大声叫救命？毕竟我们就在隔壁车厢里。再说，那扇门也用钥匙由里面锁上了，他得先闩上门，拿出钥匙来把门锁上，然后再把钥匙放回口袋里，要是他能活着做到所有这些事，那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尤其是靠门口附近只有一两滴血。”


“那这就根本是不可能的嘛，”那位律师又重复他先前的论断。


普特南警长吐了一大口烟草汁。“小精灵和妖精！他是被小精灵和妖精杀死的。”


火车在黑夜中轰然前进，我离开他们回到卧铺车厢，回想起我在走过去时必须用一只手撑着扶着来维持平衡，我想在车门和墙壁上看看可能有的血印。


可是一点血迹也没有。


这是不是表示凶手是个能维持平衡的人——像奥白菜安车掌这样习惯于火车摇晃的人？


还是说那个人两手干干净净？


“康威佛斯，”奥白菜安朝卧铺车厢里叫道：“康威佛斯到了！下一站，包格维里。”


“这里除了我没有别人，”我提醒他说，“卧铺车厢是空的。”


他耸了下肩膀。“例行公事。”


我点了点头，看了下我的怀表。已经过了四点，我们离包格维里还有半小时车程，我们赶上了一些耽误掉的时间，可是还是晚了。


火车又开动了，在铁轨上一路哐啷作响地开过去。突然之间，我听到一声尖叫从两个车厢之间的连接平台上传来。我从卧铺车厢冲出去，听得出那一定是朵拉·温特尔碰上了什么麻烦，结果发现她正在艾坡怀里挣扎。


“这是干什么？”我问道，“放开她！”


他愤怒地转头对我说：“少管闲事，医生！这不关你的事！”


虽然他比我高几吋，我却觉得我能打得过他。像我那个年纪的人总是会这样想的。我对准他下巴一拳挥过去，他很轻易地就闪开了，我还来不及在摇晃的平台上站稳脚步，他已经回手一拳打在我太阳穴上，不但打得我喘不过气来，而且身体失去了平衡。我在跌出门外之前赶紧稳住，而他也很快地拉了我一把。


“哎，我可不想杀了你，”他说，他的声音里透露出关切，他显然是个很情绪化的人。


“我没事，艾坡。”


他看了那女子一眼，然后看看我，有点犹豫不决，最后他转身走进卧铺车厢，没再说什么。


“谢谢你，”她说着挥了下衣服，再把衣裳整整好。


“他想欺负你。”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他要我在我们到包格维里下车之后跟他一起走。”


“不用担心，我会陪着你，不让你再受到打扰，”我默默地希望自己下回能有用一点。


火车开进包格维里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艾坡的踪影，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决定留在车上坐到下一站去。不过普特南警长却在那里，检查所有下车的乘客。“只是多加小心，”他解释道，“以防万一我手下在搜查时漏掉了什么。”


我打开了我的医药包，而朵拉·温特尔打开了她的颜料箱。他哼了一声，挥手让我们过去。接着是贾士伯·帕尔森出现在月台上，提着他的手提箱。“你要丢下我吗，霍桑？”


“我没有什么可做了，”我对他说。


然后艾坡也下了火车，陪着他的是那个爱尔兰车掌。我注意到奥白莱安正在数着卧铺的票，数一张舔一下手指头。


数数。


朵拉在我旁边说了句什么，可是我没有听见。我心里在想着别的事。


事情会是那么简单吗？可能吗？真的可能是这样吗？


“太阳才正升起，”朵拉·温特尔说着用手指向东边天上的亮光，“也许我还是可以去画张画。你肯陪我走走吗？”


“当然好，”我对她说。我要两个钟头之后才会见到我的第一个病人。“等我一分钟，马上来陪你。”我由皮包里取出一张空白的处方笺，在上面给普特南警长草草地写了则短讯。


“这是什么？”他在我把纸条递给他时问道。


“只是我的一个想法。也许可以帮你破了这个案子。”


奥白莱安已经又跳回到车上，向驾驶员比了个手势。不一会儿那匹大铁马就把车拉出了火车站，留下艾坡和那个律师与我们一起站在月台上。“你怎么也在这里下车？”普特南警长问贾士伯·帕尔森。“你不是要去波士顿吗？”


“没有了珠宝我还去做什么！那是我保管的——我有责任。”


艾坡又往朵拉这边看了一眼，然后自顾自地走了。“来吧，”我对她说，“我们去赶上你的日出。”


“你还会回来吗？”帕尔森在我身后叫道。


“等过一下。”


朵拉拿着她的颜料箱和画架，所以我把医药包换到左手，由她手里接过那个箱子，我们在初现的曙光中走向一个可以俯瞰平静水塘的地点，那里远离了火车站，在那一刻，我们很可能是方圆几哩之内唯一的两个人。


“你常坐这班车吗？”她问道，一面把画架支起来，向着东方的天空。


“我只是来代我一位同事的班，你呢？”


她从软管里挤出一些油彩颜料，那红色让我想起了鲜血。“没有，我不常来，至少没在半夜里来过。”


“艾坡找你什么事？”


“还不是那回事。”


“他为什么觉得你会答应呢？”


“我不知道。”


我决定现在可以天马行空地猜上一猜。“是不是因为他什么时候看到你和舒密特在一起？”


她拿着蘸了红色油料画笔的手僵在半空中。“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像很多谜案一样，这件事的关键是在什么人而不是怎么做的。我们之所以会感到迷惑是因为我们没有看到这个重点，我们一直集中在查怎么做的而忽略了是谁做的，所以我们才没法解决。问题——最重要的问题——不在凶手是怎么逃脱的，而是谁开了保险箱，偷光了珠宝。只要我们能回答这个问题，其他的就变得十分明显了。”


“你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吗？”她小心地问道。


我望向东方，视线穿过树丛，一面用手遮挡住升起的耀眼阳光。“暂时把舒密特的死忘掉，你就有答案了。他一个人在上了锁的运务员专用车里，是车上唯一两个知道保险箱密码的人之一，保险箱打开了，珠宝不见了，你现在知道答案了吧？舒密特——只有舒密特——才能偷得到那些珠宝。”


她在空白的画布上画了一笔，那条红色和我所看到的天空的颜色相比，似乎太深了些。“那是谁杀了他呢？行凶的刀到哪里去了——还有珠宝呢？”


“当然，他有个共犯。他告诉我们说他要上床睡觉，可是在我们发现他的尸体时，他身上仍然穿着制服。可见他当时是在等人——不是随便哪一个乘客，他们根本不知道车上有珠宝，而是某一个他事先就说过这事的人，也就是在帕尔森通知铁路公司，要求使用保险箱之后。”


“你问我是不是艾坡看到过舒密特和我在一起。”


“是的——因为你就是那个共犯，对吧？一旦我们明白舒密特是窃贼，把珠宝交给了共犯，那上锁的运务员专用车密室之谜就一清二楚了。他把珠宝从保险箱里取出来，由那个发饷用的小窗口递出去交给等在两节车厢之间的共犯。我不知道你们两个计划要编造的故事是什么，可是他根本连说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你决定自己独吞那批珠宝。


“你由那扇小窗子用刀刺了他的胸口。他踉跄后退，门边只留下一两滴血迹，然后倒在保险箱旁边。之后你只要把小窗一关，让弹簧锁锁上，那完全不是凶手如何从运务员专用车里逃出的问题，因为凶手根本从来没进过运务员专用车！”


“你认为是我干的？”


我点了点头。“舒密特在他垂死时留下的讯息指出是你。”


“指的是我？elf?”


“我刚刚看到奥白菜安计数车票的时候才突然想到。数数目！你既然是窃盗的共犯，当然不会用你的真名旅行，舒密特不知道你用的假名是什么，所以他不能照一般的办法来指认你——写出姓名。可是他用了除此之外最好的办法：他写出了你的床位号码——elf在德文里就是十一。他不用阿拉伯数字的11，因为那可能被误以为只是两道血印．而不是一个数目字。elf——意思是十一号，第十一床，是你在火车上的床位号码。


她的眼神现在变冷了。“那珠宝呢？”


“你从一开始在画布上就用错了颜色。这种红色太暗了！也许因为所有的油画颜料软管里装的东西都和外面的标签不一样吧？”


我拿起了几根，挤了一下，感觉到里面的硬物。“把软管里的油画颜料弄完，从后面打开再封上，用这种地方藏匿实在很聪明，也是警长手下绝对找不到的地方。珠宝盒子和比较大件的珠宝当然只好丢出车外——可是绝大多数的珠宝就在你的油画颜料里，至于大件的珠宝，可以等下再去找回来。”


就在这时候，她拿刀朝我扑过来。


“没有，没有，她完全没有伤到我！我交给譬长的便条上请他跟踪我，准备逮捕她。他倒真是准备好了——在她能伤到我之前就将她抓住了，不过我承认我也真吓了一跳。


“就要走了？我才刚说得来劲呢！明晚再来——呃——喝一点，我来跟你讲北山镇的大绑架案——也是我碰到过的不可能的谜案，我都称之为‘红校舍小学绑架谜案’。”

红校舍小学绑架谜案


“没错，我那个年代，我们还有只有一间教室的小学，”山姆，霍桑医生说，“事实上，最让我困惑的案件之中，有一件就是在那小小红色校舍所发生的绑架案，那是在一九二五年秋天的事——大概在七年之后，林白①的案子让绑票新闻上了头版，也使得法律通过绑架勒赎成为联邦重罪。来，让我给你斟上——呃——一点喝的，告诉你事发经过……”


当初就因为我是那个地区少数医生的身份（山姆·霍桑医生开始说道）才让我给卷入了这个案子里。我接到火丘一位寡妇戴西太太的电话，说她的小儿子刚从学校回家，样子很奇怪。那年夏天我们碰到几起小儿麻痹症的病例，虽然我知道降霜会减低传染的危险性，但还是觉得我该到那里去出诊，看看是什么问题比较好。我告诉我的护士爱玻说我会在哪里，收拾好我的医药包，驾着我那辆响箭型的黄色敞篷车往火丘开去。


①Charles Angustus Lindbergh（1902-1974），美国飞行员，于一九二七年单独完成横越大西洋的不着陆飞行而闻名世界，著有《圣路易斯精神号》一书记述其飞行经过。一九三二年三月，其两岁幼子被绑架并撕票，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新闻。


火丘原先叫火鸡山，当年在北山镇一带还看得到野火鸡。那里一向是这个镇的“后端”，是家道小康的人会避开的地区。在火丘就连农地也是次级的，一九二五年秋天，还住在那里的只有三户人家。戴西太太尽了全力来耕种她丈夫留下的田地，但其余两家根本连务农的表面功夫也不做。其中一户住的是一个隐士，从来没人见过他，另外一个则是个法裔加拿大人，大家都怀疑他用一个藏起来的蒸馏器做私酿的威士忌。


我把车转进戴西太太农场那条满是辙痕的车道时，她由屋里出来迎接我。“我发誓我搞不懂那小孩子到底是怎么了，山姆医生。他今天从学校回来好像因为什么事情怕得要死。不管那到底是什么事，反正他不肯告诉我，我不知道他是病了还是怎么样。”


罗勃是她的独子——瘦小的九岁孩子，已经有了多种孩童时期容易生的病。我在谷仓后面找到他正在朝什么我看不见的靶子扔石头。“哈啰，罗勃，”我叫他道，“有点不舒服吗？”


他转开了身子。“我没事。”


可是他脸色苍白，在我碰到他脸上湿冷而黏的皮肤时，他打了个寒颤。“有什么问题吗？你吓到了，是不是？是放学回来的路上发生什么事吗？”我知道他放学回家的路上要经过火丘上另外两户住了人的房子，说不定在哪一栋房子那里有什么吓到了这九岁的小孩子。然后，我也想起他父亲在去世之前的精神失常。难道说罗勃也开始胡思乱想了吗？


“没什么，”那孩子含糊地说了一声，又开始扔石头。


“有谁吓了你吗？威胁你？”


“没有，”他迟疑了一下，“是汤米·贝蒙的事。”


我想再摸他一下，可是他让开之后就跑掉了，一路朝野地里跑。我知道我是绝对追不上他的，所以我转身走向他母亲在那里等我的农舍。


“他似乎是受到很大的惊吓，”我告诉她，“可是他应该很快就没事的，这种年纪的孩子都一样。到明天早上看他的情形再说。如果还是有问题的话，再打电话给我。”火丘的农家在前年才有共用的电话线连接到镇上，不过大家都知道隐居的老乔许拿了支猎枪不许电话公司的人靠近他家。


“谢谢你跑一趟，山姆医生，知道没什么严重的事，我就放心了。”她在围裙口袋里摸索着。“我该付你多少钱？”


“目前还不用付钱，先确定他没事再说。”


罗勃又出现在谷仓旁边，大概是要看看我走了没有，我向他挥手道再见，上了我的车。这里已经没有别的事可做了，可是我觉得我该去和小汤米·贝蒙谈谈。


贝蒙家和戴西太太母子不一样，他们住在北山镇比较富裕的地方，有一百亩地的牧场。赫伯·贝蒙在镇上的地位相当于一位乡绅，大部分时间和其他的牧场主人还有波士顿的银行家在一起，而由他雇的工人来喂牛挤奶。贝蒙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到波士顿去上学了，小女儿才四岁，所以只有汤米在镇郊那一间教室的学校上课。


汤米是个很活泼的十岁孩子，一头火红的头发，还配上满脸雀斑，整个看起来就像是从马克·吐温①的书里跑出来的人物。我把车开到他家停下来时，几乎以为会看到他在粉刷篱笆，可是我看到的却是蓝思警长那部我很熟悉的黑色警车。


我顺着步道走到大门口时，警长本人出现了。


“你来干什么，山姆医生？”他问道，“有人打电话叫你来吗？”


“不是。出了什么事吗，譬长？”


“你最好赶快进来，说不定你能帮帮贝蒙太太。”


我走进客厅，发现那位女士正泪流满面，蜷卧一张有花椅套的大椅子里，她的丈夫正在安慰她。“怎么回事？”我向赫


①Mark Twain(1835-1910)，美国作家，以幽默见长，主要作品有《场姆历险记》和《顽童流浪记》等。伯·贝蒙问道，“汤米出了什么事吗？”


那孩子的父亲瞪着我说：“他被绑架了。”


“绑架？”


“他就在沙耶老师眼前的学校操场上失踪了，现在有人来要赎金。”


“有勒索的信吗？”


“是打电话来的——一个我从来没听见过的声音，说他们要五万块钱，否则就要汤米的命！”他的声音哽咽，而贝蒙太太又哭了起来。


“该死的！”蓝思警长怒吼道，“北山镇还从来没有过这种事！”


“你什么时候必须付赎金呢？”我问道，希望用谈话来让他们镇静下来。


“他们说他们会再打电话来。”


我转身对警长说：“要追查电话应该没问题，珍妮负责接线总机，一定知道是谁打的。”


他点头表示同意。“我会去查一下。”


“我会去学校找沙耶太太谈谈，”我说，“我想知道失踪的经过。”


有几位街坊邻居来陪贝蒙夫妇，我开着我的车到坐落在小山丘上的学校去。我不知道下午四点钟了，沙耶太太是不是还在那里，可是她的家离学校不远，走走就到了，我想两个地方里总有一个能找到她。


虽然战后在镇的另外一头建了一所新的中学，但小学生仍然到独立于火丘不远一处高地上的那间传统的红色校舍小学就读。沙耶太太是位寡妇，她丈夫在法国阵亡了。她对三十八个学生的教导，坚守着新英格兰生活的现实面，教他们将来到波士顿或甚至到纽约可能面临的生活形态。她每天要检查所有孩子的指甲，还有他们必须做到的卫生习惯也都列表查核。


我到学校时，她仍然在那里，正在努力地想关上一扇大窗子，那根木头的撑窗杆弯曲得几乎快折断了。


“来，我来帮你弄，”我走进门去说道。


“山姆医生！你吓了我一跳。”她脸上有点发红，把杆子递给我，她仍然是个很动人的女子，虽然丧偶多年的岁月痕迹也开始显露出来。


我关上了窗子，把杆子放在角落里。“我是来打听汤米·贝蒙的事的，”我说。


“汤米！他们找到他了吗？”


“没有，有人打电话到贝蒙家，说他被绑架了。”


“哦，不可能吧！不可能——北山镇不会有这种事的！”她跌坐在身边的一张椅子上，“我敢发誓，他离开我的视线不到几秒钟，不可能有这种事。”


“你能不能把出事的经过情形跟我说说。”


“根本没出事——问题就在这里！在下课休息的时候，汤米在外面和其他的男孩子一起玩耍。他们避开女生——你也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们是怎么样的——可是他们好像玩得很开心，就和平常午休时候一样。他们到底下堤利先生的篷车那里买零食，又回来荡秋千，或是互相追着跑来跑去，就是小男生玩的那一套。我记得看到汤米在荡秋千，我以前从来没看到他荡得那么高过，看起来就好像他要一路荡上天似的。我只把视线转开了几秒钟，去打铃叫他们回到教室里面来，等我再望过去的时候，秋千是空的，轻轻地来回摆荡着，好像刚有人下来，等他们排队进来的时候，汤米不在队伍里，哪里都找不到他，山姆医生！”


“说不定他又跑下去买零食吃了。


“不会，不会。到那时候，堤利先生都离开足足有十分钟了，路上并没有别的人。我在这里两边都能看得很清楚——你自己看看嘛。除了那棵挂了两个秋千的大橡树之外，甚至连一棵树也没有。’’


“还有别人在荡秋千吗？”


“没有，只有汤米一个人。我找过了树后面、外面的办公室，再绕到学校的另外一边。我让所有的孩子去找他——可是哪里也找不到。”


“他想必是走远了。”


她跺着脚。“不可能的，山姆医生！我告诉你他是在秋千上，然后下来，前后一共几秒钟，我站在门口，不管他到哪里，都不可能不让我看到！至于说绑架，哎！有谁能抓得到他呢？在这小山上整天除了我之外，没有一个大人，而其他的小朋友一个也没有少。他既没有一个人走掉，也没有人来把他带走。他就那样——消失了！”


我走到外面，抬头去看那棵橡树，然后拉了拉绑在秋千板两端的那两根绳子。“他有没有可能爬上树去了？”


“怎么爬上去？最靠近的一根枝桠也至少在十五呎高的地方。”


“你说他荡得很高。”


“他没有从秋千上跳到树上，也没有攀着绳子上去，那样的话我会看得见的，其他的孩子也会看得见。”


“你认定他失踪了之后怎么办了呢？”


“他过了一个钟点左右还没回来，我就派玛丽·露·菲利浦到贝蒙家去告诉他的父母。我们这里没有装电话。”


“罗勃·戴西怎么样呢？”


“那个小男孩？他怎么了？”


“他的样子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我想所有的小朋友都很不安，我并没有特别注意。”


“有没有什么陌生人？最近有什么人在学校附近徘徊吗？”


“没有——什么人也没有。’


“来吧，”我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虽然她家不过几码远，她还是向我道谢而接受了。我想去那里是有原因的，因为那是离这栋红色学校最近的一栋建筑物。我以为汤米·贝蒙可能就在那里，可是我失望了。我送她进去时，那个地方是空的，汤米·贝蒙仍然是失踪人口。


蓝思警长比我先回到贝蒙的牧场。我把车停在他的车后，匆匆进去。“我们追查到那通电话了，”他闷闷不乐地告诉我，“负责总机接线的珍妮记得那是从李奥塔德家——就是火丘上那个法裔加拿大人——那边打去的，她之所以特别记得是因为他很少打电话，而且以前从来没有打到贝蒙家去过。”


“你认为那个孩子在那里吗？”


“还能在哪里？我不想大白天冒险上去，所以我们等两个钟头，到天黑了再说。然后我和我手下的人要去攻坚救人。”


“听起来很简单，”我同意道。可是这件事让我觉得很不对劲，那些绑匪可能愚蠢到从他们自己家打电话要赎金吗？


但是这个消息似乎让贝蒙夫妇的精神大为振奋，对这一点我倒是觉得很感激的。事实上，我正准备再离开那里的时候，电话铃连续响了两声。


汤米的父亲抓起听筒。“喂？喂？”


因为他并没有把听筒紧贴在耳朵上，所以我能听到孩子充满恐惧、又高又尖的声音，我冲向前去，赶到贝蒙身边，比他的妻子和蓝思警长还快得多。可是现在那孩子的声音已经换成另外一个沙哑的音调。“这只是让你知道他真的在我们手里，除非你很快就准备好五万块钱，否则我们就会像罗比和李奥波特对付鲍比·法兰克那样对付他①。”


①Loeb and Leopold，是芝加哥一对智商极高的富家子弟，在一九二四年为设计一宗完美犯罪而绑架了Bobby Franks并加以撕票，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案件，此二人目前仍在服刑中，以此案为蓝本写成的小说和改编的电影甚多，其中最有名的小说是梅耶·李汶Meyer Levin于一九五六年出版的《朱门孽种》Compulsion，还曾引起诉讼，据此改编的同名电影于一九五九年公映，片中饰两个富家子的迪安·史托威尔和布劳福·狄尔曼以及饰辩护律师的奥逊·戚尔斯因此片同获威尼斯影展最佳男主角，在此之前，悬念大师希区柯克曾于一九四八年以此故事拍成《夺魂索》The Rope。一九九二年同志导演汤姆·卡林Tom Kalin再重拍成《情速意乱》Swoon，增添了以前避讳和引起纷争的二人同性恋情结讨论。二〇〇二年，女星桑德拉·布洛克制作兼主演的《拿命线索》Murder by Numbers用的还是这件案子，只是改头换面加以年轻化和现代化。


“我——银行要到明天早上才开门呢。”


“他们会特别为你开门的。今晚就把钱拿到你家里，我们会再打电话来给你指示。”


电话挂断了。贝蒙等了一下，然后把听筒放回去。“我的


天！”他咕哝道，“他们会杀他！”


“我们会想办法让他们杀不了的，贝蒙先生，”警长对他说，“哎，你可别担心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你还认为他们把他关在李奥塔德的农舍里吗？”


“当然啦！不过我会再找珍妮查一下。”他拿起电话，很快地找到接线生。“珍妮吗？最后这通电话是哪里打来的？”他听过她的回答，然后说：“很好，珍妮，干得好。”


“又是李奥塔德那里？”


蓝思譬长点了点头。“她这次侧听了电话，听到那小孩的声音。”


“可是她听出是李奥塔德的声音吗？”


“你听到了——他声音伪装过了。


“我不知道，这件事整个看来太轻易了。”


“他提到罗比和李奥波特，对吧？而他的名字叫李奥塔德，对吧？这小子自以为是个像李奥波特一样的杀手。”


“不能是杀人凶手，竹贝蒙太太喘息道，“不要，不可以那样！”


“抱歉，”蓝思警长含糊地说，“只是一种说法。”


我看得出汤米的母亲就快要昏倒了，我把她扶到起居室，那里有张长躺椅，就让她躺了下来。“我有点安眠药，如果你觉得对你有帮助的话……”我建议道。


“不要，不要，我得醒着等汤米回来！”


“目前你什么也做不了呢，贝蒙太太。”


即使是在这么大的压力下，她还是个风姿绰约的女人，她儿子那头火红的头发显然是从她那里遗传来的。“如果我不省人事的话，那就真的什么事也做不了。”


和她争辩也没有用。“反正尽量多休息，等下你还会需要体力的，等他们放了汤米之后。”


“你想他们会放了他吗？你想我还能再见到他吗？”


“绝无问题，”我说，尽量让自己说来很有信心，“现在先回答我几个问题，今天汤米穿的是什么衣服？”


“棕色的裤子、条纹的衬衫还有领带，就跟别的男生一样，除了大热天之外，那位沙耶太太坚持要他们打领带。”


“他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是谁？”


“并没有特别要好的，不过有时候放学之后他会跟住在火丘上戴西家的孩子一起玩。”


“我明白了。”我再替她量了一次脉搏，然后站起身来准备离开。“你别紧张，贝蒙太太，我们会替你把汤米找回来的，我答应你。”


我离开了贝蒙家的牧场，把车子在几条小路上开了将近半个小时，最后看到了堤利先生的篷车。堤利是个沿街叫卖的行商，在乡间小路上已经是大家熟悉的身影，他卖的是家庭日用品和孩子们吃的糖果，甚至会替那些丈夫忙着下田的农家主妇做点整修的小工作。他那辆马拉的篷车侧面只写了他的名字——堤利——可是每个人都知道他卖的东西有哪些。再说，要把他篷车里的货品全列出来的话也写不下。


堤利有一个儿子，和汤米·贝蒙年纪差不多，不过从来没有人听说过堤利太太在哪里。我开车赶上那辆篷车时，还能看到堤利家的男孩子坐在他父亲旁边的座位上。他看到我把车停下，就跳了下来，跑过来看我那辆黄色的响箭，所有的男孩子都喜欢这样的。


“晚安，堤利先生，”我大声叫道，一面往篷车那边走去。天其实还没黑，可是在北山镇只要一过六点钟，就算是晚上了。“今天还好吧？”


“差不多，”那个行商说着，从他的座位上爬了下来，“每年这时候，每天每天都差不多一个样子。”


“你听说贝蒙家孩子的事了吗？”


他点了点头。“我刚去火丘，戴西太太告诉我的。对这个小镇来说真是件可怕的事，会住到这里来的人，就是要避开大城市的犯罪。”


“你的孩子跟汤米·贝蒙是同学，对吧？”


“一点也不错，”那个行商搔了下他长了一天的胡子，“佛南克，过来跟这个人说说话。你今天在汤米·贝蒙失踪之前有没见到他？”


“当然见到了，你也看到他呀——他在吃午饭的时候还到篷车这里来买了点糖果。”


“我现在想起来了，红头发的小男孩，在人群里很显眼的。”


我转身问佛南克·堤利：“班上还有别的红头发同学吗？”


“不像汤米，他头发红得像救火车一样。”


“他向你买了点糖果？”我问堤利。


“一点也不错。”


“然后呢？”


“他和佛南克跑回小山上，我看了他们一阵，看到他们开始荡秋千，然后我就叫老黛西动身了。”


“所以他失踪的时候你不在那里。”


“不在，我早就走了。”


“在路上有没有见到别人呢？或者是另外一部篷车？”


“一个人也没有。”


“堤利先生，我刚去和老师沙耶太太谈过。她说汤米先是在荡秋千，然后就不见了。她说他不可能到什么她看不到的地方。”


那个卖杂货的耸了下肩膀。“也许他到外面那间办公室去了。”


“她找过那里，她所有的地方都找遍了，要是他跑下山的话，她会看到的，她很肯定。”


“哎，他绝对没有给飞机绑架走了。”


“不错，”我同意道。我在暮色中望着在火丘上的几栋房子，想到蓝思警长和他要突击李奥塔德家的计划。突然之间，我有了个主意。“堤利先生，你有没有找过住在那上面的那位隐士？”


“好几个月没见到他了，觉得他大概没住那里了吧。”


“我们能不能上去看一眼？”


“现在去？”


“现在就去。”


我爬上堤利先生旁边的座位，小佛南克打开后面的车门，爬进篷车后面。我的汽车停在那里很安全，而且我知道坐堤利的篷车上火丘去，比较不会引起注意。


等我们到那位隐士家时，天已经黑了，堤利敲响他车上的小钟，叫道：“家用品、糖果、锅碗瓢盆、磨刀子、修理门窗、电器！”


最后那一点似乎毫无必要，因为没有电线通进那位隐士的家。这个隐士有个名字——老乔许，可是几乎没人这样叫他。他只是北山镇的隐士，谣传他可能是美西战争①时候的逃兵，一直躲到现在。


①Spanish-American War，指一八九八年美国与西班牙之间的战争。


我跑到堤利先生篷车的另外一边，藏身在长草里，我可不想被窗子里伸出来的猎枪给打上一枪，不管在那里的是那个隐士，还是我认为可能躲在那里的绑匪。我小心地绕了很大一个圈子到了后门口，很意外地发现后门没锁。我慢慢地推开门，用手撑地跪着爬了进去，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可是一点声音也没有。


借着仅剩的一点天光来找路，我很快地站了起来，穿过几个散落着破烂家具、肮脏盘子和满布灰尘的报纸的房间，我捡起的一张报纸还是一年多以前的，看来这位火丘上的隐士最近都没有访客上门。


我打开通往地下室楼梯的门，这下真闻到了那股恶臭味，我做医生已经久到足以分辨出这是死亡已久尸体的臭味。老乔许蜷伏在楼梯底下，他是几个月前从楼梯跌下去死在那里的。这里没有绑匪——只有一个独居老人，一个人死在这里。


在外面，堤利又开始敲钟——好像在叫我。我走出去，而他跑了过来。“在李奥塔德家那边出了什么事。我好像听到一声枪响。”


“留在这里，”我对他说，“我去看看。”


穿过田地到李奥塔德住处只有很短的一段距离，跑到半路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看到警长的车停在满是辙痕的车道上。那里有些动乱，还有很多人在叫喊，但蓝思警长似乎已经控制了整个局面。他站在他车灯的亮光中，拿着一把长枪管的左轮枪，笔直地指着马西尔·李奥塔德。那个年轻的法裔加拿大人两手高举过头地站在那里。


“你好，山姆医生，”警长向我招呼道，“你正好及时赶到。”


“你找到那个孩子了吗？”


“呃，没有。可是我手下还在搜查那两间房子，他一定是在这里的什么地方。我们已经找到两三箱私酿的威士忌。”


李奥塔德想把手放下来。“太侮辱人了！我根本不知道什么绑架案，我甚至不知道那个小孩失踪了！”


“绑匪用的是你的电话，”警长告诉他。


“不可能！”


“我们开车上来的时候，你为什么朝我开枪呢？”


“我——我以为是什么人要来偷酒。”


一名警长的手下从谷仓里出来，晃着一盏亮着的灯笼。“那里什么也没有，警长，只有些铜管子和几个大桶子．看来他有时候还在做点私酒。”


李奥塔德往前走了一步，蓝思用枪管戳了他一下。“如果你不想送命的话，就站着不要动！我们要把你带到镇上去问话。”


警长的手下给他上手铐的时候，我把我在那隐土家里所发现的事告诉了蓝思。“你想是有人杀了他？”警长问道。


“没有这种迹象。像他那个年纪的人可能因为头晕而从楼梯上跌了下去，然后没法起来，那样死法真不好过．孤零零的一个人。”


“你到那里去干啥？”


“李奥塔德的地方未免太明显了，让我想到绑匪可能是在附近什么地方，插进李奥塔德的电话线里去传讯息，隐士住的那里看起来最有可能，可是我错了。”


蓝思警长哼了一声。“还有啥好主意吗？”


“只有一个。”


“啥？”


“也许管接线总机的珍妮在报那几个电话的来源时说了谎。”


蓝思警长派了两名手下到隐士的房子去，而我先拿回我的车子，再跟在他后面，随他把李奥塔德带回镇上。警长把他关进一间牢房，答应他很快就会回来，然后我们两个走到在同一条街上那栋木造的电话总机房去找正在值班的珍妮。


她是那种粗粗壮壮的中年女人，嗓门很大，啤酒喝得太多。我喜欢她，她也不时地会来找我看病，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把她当做嫌疑犯。“我们得弄清楚那些电话，珍妮，”我说，“那不是从李奥塔德家打出来的。”


“当然是那里打的！”她很不高兴地回答道。


“我不是说你说了谎，警长也没这意思，可是也许你弄错了。”


“没有错，就是从李奥塔德那里来的。你看，灯不是又亮了吗？”


我不敢相信地望着接线总机，在李奥塔德名字上方的一个小红灯正亮着。“接吧。”


她把插头插上，我拿起耳机。还是那同一个沙哑的声音。“帮我接贝蒙家。”


“请等一下，”珍妮说道，她的手抖着把电话接过去。


我只听见绑匪呼吸的声音，然后赫伯·贝蒙接了电话：“喂？”


“五万块钱拿到了吗？”


“有，我拿到了，汤米没事吧？让我跟他说话。”


“我不希望蓝思警长再来突击，否则就要你儿子的命，懂不懂？”


“懂。”


“把那五万块钱——钞票上不许做记号——放在一个旅行袋或是小皮箱里。我要那个叫山姆·霍桑的医生今晚半夜把钱送来。他要送到小学的红色校舍，把钱包放在门口，然后开车离开，要是有任何人拦阻，你儿子就会死，懂了吗？”


“懂了，可是他还好吗？”


那个绑匪没有回答就挂断了电话，刚刚也在听着的蓝思警长望着我。“我想你中选了，医生。”


可是在这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谁打的这个电话——还有是从哪里打的。“珍妮，这些名条有没可能给调换过了？这可能是别人的线吗？”


“不会，这就是李奥塔德的电话没错，火丘上另外只有一支电话，在戴西家。”


我想起了罗勃·戴西。我不该把他忘了那么久的。“戴西家……”


“你要去哪儿？一蓝思警长问道。


“我们最好还是先到贝蒙的牧场去，告诉他们出了些什么事。”


我们到贝蒙家的时候，看到沙耶太太——那位老师——也加入了那一圈焦急不堪的人里。我看到她尽量想安慰那失踪孩子的母亲，可是她自己也很难过。


“我觉得我自己该负责，”沙耶太太说，“那里出了事我却没看见、没注意。绑匪不知怎么抓到了他。”


“你不能怪你自己，”我说。


“可是我就是怪我自己！”


“好好想一下，”我说，“你有没有什么忘记告诉我，最后那一分钟你看到汤米在秋千上的任何事情？”


“没有。”


“他当时在看着你吗？”


“没有，他面对着另外一边。”


“学校下面是不是有他可以躲藏的地下室？”


“没有。”


“附近有小孩子会去玩的山洞吗？”


“没有那一类的东西，山姆医生——完全没有！”


“可是绑匪却要把钱送回到学校去，他想必有能取钱的方法。”


我们在谈话的时候，赫伯·贝蒙一直忙着把大捆大捆钞票放进一个黑色的旅行袋。“我差不多快好了，山姆医生。”


“现在才十点钟，我们还有两个钟头。”


“你又有啥想法吗？”蓝思警长问道。


“只有一个——戴西家。”


我像那天下午一样开车上了火丘，把车停在戴西太太的农舍门前。她听到车声就到门口来看是谁。


“哦，山姆医生！我没想到你今晚又来。”


“罗勃好吗？他睡了没有？”


“我让他上了床，可是他还醒着。”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再见见他。”


“山姆医生，你想他不会是——呃，胡思乱想什么吧？”


“我们再看看，”我跟着她走进在一楼后面的小睡房里，我们一进门，罗勃就在床上坐了起来。


“什么事？”他问道。


“只不过是山姆医生又来了，宝贝，他想看看你好不好。”


“让我单独和他在一起，”我建议道，她回到客厅里去。


“我真的病了吗？山姆医生？”孩子问道。


“有些事你一定得告诉我。”


“我睡不着。”


“也许如果你把今天的事告诉我——”


“不要！”


“你先前说是汤米·贝蒙的事，可是那时候你不可能已经知道他被绑架了，汤米有什么事把你吓成那样子呢？”


他把脸转向枕头。“没什么。”


“你看到他不见了吗？”


“没有。”


“呃，那一是什么呢？”


“我妈总说我胡思乱想，她说要是我一直胡思乱想，我就会和我爸一样进疯人院去。”


“所以你才不肯把你看到的事跟别人说？”


他点了点头。他上下点动的头颅让后窗子流泻进来的月光照着。我拉过他的手来，紧紧握住。“我可以向你保证，没有人会因为你把看到的事告诉我而把你送走的，罗勃。你相信我的，是吧？”


“我想是吧，山姆医生。”


“那就告诉我，你看到汤米不见了吗？”


“我跟你说的话，你一定不相信我的。”


“试试看吧。”


我感到他的手在我手里握紧了。“你知道，山姆医生，根本不是汤米不见了什么的，是我看到有两个他。”


“有两个他，”我重复了一遍。


“你相信我吗？山姆医生？”


“我相信你，罗勃。”


半夜十二点差十分的时候，我把响箭停在小山脚下，从我旁边的座位上提起那个旅行袋，在黑暗中，我只依稀看得到前面那红色校舍小学校的轮廓，就连月亮也躲在一朵云后，而我不敢冒险使用我带在车子里的灯笼。


当我到了那只有一间教室的校舍门口把提袋放下的时候，附近似乎一个人也没有。我只迟疑了一下，然后回头往山下走去。这正是这件事要注意的地方，因为我的行动一有不慎就会危及一个孩子的性命。


我上了车，发动引擎。“怎么样？”蓝思警长低声地问。他蹲在我旁边，半个人缩在地板上。


“没有任何人的踪影。”


“他一定会来的，他不会就让那五万大洋丢在那里。”


然后我看到了——在小山上有了动静。月亮从云后出来，让大地浸浴在一片苍白而不自然的光里。“是个孩子，”我说。


蓝思在我身边坐了起来，抽出手枪。“他妈的，是贝蒙家的孩子，他们让他来拿他自己的赎金！”


“去追他，警长，不过要小心。”


他跳出车子。“那你呢？”


“我还有更大的猎物，”我加速让响箭冲出去，在土路上颠簸着绕了一个大弯。


在我前面，被我车灯锁定了目标的，正是我认为我会看到的东西，停靠在路外一般人看不见的地方，躲在一棵大杨柳里的，是堤利先生的篷车。堤利本人听到了我的车子开近，就从篷车上跳了下来，用一支猎枪瞄准了我。


我把油门踩到底，直朝他冲过去，猎枪的响亮枪声在我前面爆开来，打碎了我右边的挡风玻璃，可是紧接着车子就撞上了他，把他压得紧贴在他自己的篷车上。


我跳下车来，在他还来不及把子弹再推上膛前，将猎枪夺了下来。


“他妈的！”他尖叫道，“你差点用车把我撞死了！我的腿——”


“闭嘴，你还活着就该高兴了，我会治你的腿伤。”


蓝思警长这时从小山上下来，一只手紧抓住那红头发的小孩，另外一只手提着那个旅行袋。“这个不是贝蒙家的小孩！”他叫道。


“我知道，”我对他说，“是堤利的儿子佛南克，戴了顶鲜红色的假发，除非是我弄错了，否则我们会发现汤米·贝蒙被绑在这辆篷车里。”


回到贝蒙的牧场时，已经是半夜一点钟了，可是对在那里的那些人来说，却和正午没什么两样。汤米确实是在篷车里，用绳子绑住，还塞住了嘴，再让他吃了安眠药，他还有点昏昏沉沉，不过我知道他会恢复的。


他的父亲和蓝思警长还有沙耶太太都有好多问题。最后我只有高举双手请他们安静。“现在安静一点，我会把整件事从头告诉你们。”


“我要知道他是怎么从我学校的操场上消失不见的，”沙耶太太说，“否则我会疯掉的。”


“汤米其实在你注意到他不在秋千上的十分钟之前就给绑架了。他是在和其他小朋友下山去到堤利先生的篷车那里买糖果的时候就被绑架了。堤利用一块下了药的糖把他迷倒，把他藏在篷车里面，然后堤利的儿子佛南克假装是他，戴上一顶红色假发，在脸上画了一些雀斑。”


“这些事都没人看到吗？”


“戴西太太的儿子罗勃看到了，可是他怕告诉人家说在篷车那里有两个汤米·贝蒙。假的汤米跑上山去，开始荡秋干，而真的汤米则在堤利的篷车里给带走了。”


“可是在秋千上的是汤米呀！”沙耶太太抗议道。


我摇了摇头。“那是一个多多少少穿得和其他男生一样的男孩子，有一头鲜红的头发。你只看到头发，没有看到脸，汤米是你唯一有鲜红头发的学生，所以你假定你看到的是汤米。可是你应该早晓得有问题的。我先前和你谈话的时候，你告诉我说你从来没看过汤米把秋千荡得那么高过。为什么呢？因为那根本不是汤米。”


“可是他是怎么消失不见的呢？”


“用最简单的方法，等你转过头去叫小朋友们回教室的时候，佛南克·堤利确定没有人在看他．就脱下假发，塞在衣服底下，也许还用手帕擦掉了脸上的雀斑。”


“好吧．”蓝思警长认可了口“可那些电话是怎么回事？”


“堤利懂得修理电器，记得吧？他也懂电话，他在李奥塔德住处附近偷接他的线来打电话，他一直是在他篷车里搞这些事，而汤米就被绑着、堵住嘴，在篷车后面。他要个小男生对电话里尖叫的时候，就用他儿子来假装汤米。”


“你怎么知道是堤利呢？”蓝思问道。


“每次勒赎电话打来的时候，他的篷车都在火丘一带。而且他说他看着汤米和他的儿子跑回小学校舍所在的小山上，开始一起荡秋千的时候，就让我怀疑起来，沙耶太太已经告诉我说汤米一个人在荡秋千，在这种事情上她没有理由要说谎。一旦我认定汤米想必比她发现的时间更旱遭到绑架之后，堤利就是唯一的嫌疑犯了。中午的时候没有别人到学校附近，也没有别人有篷车可以把孩子运走。整个神秘失踪的把戏只不过是改变绑架时间的策略，让我们想不到是堤利，而堤利可以远离犯罪现场。”


“他想怎么脱身呢？”


“他勒索赎金的电话既是偷接别人的电话线来打的，他以为我们在他拿到钱之前会到处去追查，然后他会尽快在汤米能把事情发生经过告诉我们之前，远走高飞。竹我没有提到堤利还有计划把汤米杀了灭口的可能。


“堤利的儿子会怎么样？”赫伯·贝蒙问道。


“那就要由法院来决定了，”我回答道。


“他们在隔壁镇上替堤利的儿子找到一个寄养家庭（山姆医生总结道），有了正常的家庭生活，他后来相当不错，他的父亲因为犯案就在李奥波特和罗比绑架案后不久，所以被判了很久的徒刑，后来死在狱中口


“我以为一九二五年有那两件罪案已经够了，可是我错了，下次你再来——走之前要不要再来点，呃，喝的？——我会跟你讲发生在镇上教堂里的怪事——而且还是在圣诞节那天哩！”

圣诞节教堂钟楼谜案


“就像我上回说的，”山姆·霍桑医生开始说道，一面从架子上最高的一层拿下一瓶白兰地酒。“一九二五年是个很坏的年头，有杀人和其他的暴力犯罪。其中最坏的一件案子发生在圣诞节，那一年都快过完的时候。来，让我先给你斟上一点——呃——喝的，再开始……”


自从小汤米·贝蒙遭到绑架又被寻获之后，北山镇过了一个平静的秋天。事实上，大概在镇上一带最大的新闻就是在中溪那边的新福特汽车经销商除了传统的黑色汽车之外，不久就要开始出售暗绿色和褐红色的车子。


“你看，山姆医生，”我的护士爱玻说，“你很快就不会是这一带唯一有部鲜黄色汽车的人了。”


“暗绿色跟褐红色和黄色还差得远咧，”我提醒她说。拿我那辆一九二一年出厂的响箭型敞篷车来开玩笑，是她最喜欢做的事。我到北山镇的第一个冬天，曾把那辆敞篷车架在大木块上，赶着马车去出诊，可是现在我比较大胆，只要路上没有积雪，我还是开车出去。


这一天，大约离圣诞节还有两个礼拜，爱玻和我正开车到镇郊一个小吉普赛营区去看诊。传统式的新英格兰寒冬还没降临，除了光秃的树枝之外，看来很像是凉爽的九月天下午。


吉普赛人那边状况就不一样了，他们的营地也没什么清爽可言。他们大约是一个月之前来的，赶着六七辆马拉的篷车，把营帐扎在老哈世金农场一块没有使用的牧草地上。米妮·哈世金是七十多岁的老寡妇，答应他们住在那里，可是蓝思警长和镇上的一些人却很不高兴。偶尔有吉普赛人到杂货店去买粮食的时候，都受到态度很不友善的对待。


我曾经去过他们营地一次，为一个生病的孩子看诊，这天我决定是该再去复诊的时候了。我知道大概没什么拿到诊金的机会，除非我愿意让一个吉普赛女子替我算命来抵账，不过我还是觉得那是我该做的事。


“你看，山姆医生！”爱玻在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吉普赛人篷车时说，“那不是韦格牧师的马车吗？”


“看来的确很像是的。”发现韦格牧师来造访吉普赛人并不令我感到意外。自从他在春天来到镇上第一新英格兰教会当主要牧师以来，一直是个受争议的人物。他一开始就重开了在镇中心的浸信会老教堂，宣布在那里举行经常性的礼拜。他看来是个好人，过着简朴的生活，有问题都找最简单的解决方法——这正是很多人不喜欢他的原因。新英格兰人其实跟一般人的看法不同，并不是很单纯的人。


“早呀，山姆医生，”他看到我们的车子开过来就叫道。他正站在一辆吉普赛人的篷车边，和两个黑头发的小孩子讲话。“你早，爱玻。什么风把两位吹到这里来了？”


“我前不久来给一个孩子看过病，觉得该来看看他恢复得怎么样。”我从车上把皮包拿下来，朝他们走过去，我已经认出我的病人泰尼，正是和牧师在一起的两个孩子之一。“哈啰，泰尼，你还好吗？”


他大约十一二岁，对像我这样不是吉普赛人的gadjo(外人)会很腼腆。“还好，”他最后终于开口说。


“他就是那个生病的孩子吗？”韦格牧师问道。


我点了点头。“喉咙发炎，不过好像已经好了。”


这时候，泰尼的父亲由篷车边上绕了过来。他是个黧黑而阴郁的男人，留着黑胡子，黑头发留长到耳朵上，让人看得见戴了小小的金耳环。虽然韦格牧师身材和他差不多，两个人看来都是三十几岁，但他们却大不相同。除了因为手臂的旧伤使他右手无力之外，卡伦扎·罗瓦纳是个充满了力量和活力的人，相对的，韦格却给人身体虚弱的印象，前面的头发已经很稀疏，还戴了很厚的眼镜来校正他很弱的视力。


“你又来了，医生？”泰尼的父亲问道。


“对，卡伦扎，我又来了。”


他点了点头，然后看了爱玻一眼。“这是你太太？”


“不是，是我的护士，爱玻，这位是卡伦扎·罗瓦纳，他是这群吉普赛人的首领。”


爱玻向前走了一步，睁大了眼睛，和他握了握手。“幸会。”


“我正想帮这些人安顿下来过冬，”韦格牧师解释道，“这几辆篷车不是能住二十个人的好地方。这两顶帐篷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们以前也过过冬天，”卡伦扎·罗瓦纳说。他的英语说得很好，可是还是带着不知是哪里的口音，我猜应该是中欧吧。


“可是那不是在新英格兰，”牧师转向我解释道，“他们是由南方上来的，跟大多数吉普赛人一样。我以前在其他地方和他们接触过，西班牙在几百年前把吉普赛人放逐到拉丁美洲，从那时候开始，他们一直慢慢北移。”


“是这样吗？”我问罗瓦纳，“你们是从拉丁美洲来的？”


“很久，很久以前，”他回答道。


我碰巧回头看了我的车子一眼，看到一个穿了条闪亮长裙、打着赤脚的女人，正专注地看着我的车子。我上次来的时候也见到过她，猜想她是罗瓦纳的妻子或女人。“她是你家的人吗？”我问道。


“过来，沃尔嘉。”那个女人很快地走了过来，我看到她其实比我原先以为的要年轻得多。当然不是小孩子，可是也才二十出头。她比大部分吉普赛女子要漂亮，颧骨很高，一对微翘的眼睛，似乎有些东方人的血统。我将她介绍给爱玻，她们就一起去别的篷车看看。


“她是我太太，”罗瓦纳解释道。


“泰尼的妈妈？”


“是的。”


“她好像很年轻。”


“吉普赛女人通常都很年轻就嫁了，这是习俗。你应该什么时候来参加一次吉普赛婚礼，看新郎怎么抢亲，跟你们基督教的婚礼不一样呢，牧师。”


“我想是不一样，”韦格牧师冷冷地回答道，“不过要我参加吉普赛婚礼，就得先由你给我这个荣幸到我的教堂去。”


那个吉普赛人摇了摇头。“你们镇上的人不喜欢我们。”


“要是他们看到你们来参加圣诞礼拜，也许会比较喜欢你们。”


罗瓦纳耸了下肩膀。“我们没有宗教信仰，去你们教堂和去别的也没什么两样。”


“那，就来吧，圣诞节那天。只有两个礼拜了。你一旦认得了那些人，和他们很友善的话，说不定可以弄到一个老谷仓在里面过冬。”


“谷仓会比我们的帐篷暖和吗？我看不见得。”


“反正就来吧，”牧师恳求道，“你不会后悔的。”


那个吉普赛人点了点头。“我会跟其他的人说说看，我想你在两个礼拜后会看到我们。”


韦格牧师陪我走回我的敞篷车。“我想他们圣诞节早上出现的话，对镇上的人会有好影响。没有人能在圣诞节还恨同是基督教的弟兄的。”


“有些人说他们是乞丐和小偷，他们说那些女人只会算命，别的一无是处。


“他们和我们一样，也是有灵魂的人，”韦格牧师提醒我说。


“我同意，你只还需要说服你那几百个同胞。”我不必提醒他说他自己在北山镇受欢迎的程度，目前也不是很高。


爱玻参观过其他的篷车回来，我们挥手向韦格牧师道再见，开车离去。“他真的是想帮那些人的忙，”她说，“那个沃尔嘉对牧师的评价很高呢。”


“她是罗瓦纳的太太，她想必是个所谓的娃娃新娘，我给她儿子治病，却始终不知她是小孩的妈。”


“有辆篷车里的一个老女人会算命，”爱玻说着吱吱咯咯地笑了起来。


“她替你算了命吗？”


爱玻点了点头。“说我很快就会嫁人。”


“太好了。"爱玻比我要大几岁，已经三十好几了，而且不是镇上最漂亮的女子。我想那个吉普赛老女人对人性有很深的了解。


圣诞节早上飘着雪花，从远处街上看来，韦格牧师的教堂和平常一样，看起来像印在贺卡上的那样。我自己并不是常上教堂的人，可是决定要去露个面。去年的圣诞节，我一整天都在一个农家接生，到教堂去坐上一个钟点不会比那事更困难。


韦格牧师在教堂前门外面，招呼所有来的人。他因为天冷下雪而穿了很厚的衣服。我向他挥了挥手，停下来和北山镇两家杂货店之一的老板尤士塔斯·柯瑞聊聊天。“你好吗？


医生，祝你圣诞快乐。”


“你也一样，尤士塔斯。我们有过节的好天气——银色圣诞，不过又不那么白。”


“有人说那些吉普赛人要来做礼拜，你有没有听说这事？”


“没有，不过再怎么说，今天是圣诞节，他们上教堂也没什么不对。”


尤士塔斯轻蔑地说：“不对的是他们根本就不该在这里，我想他们是朝老米妮施了魔法才骗得她答应让他们在她的地上扎营。你知道，那些吉普赛女人很会作法的。”


我正准备回答，突然在等着的会众里响起一阵说话的声音，一对马拖着一辆挤满了人的吉普赛篷车从路中间直走了过来。“看来他们已经到了，”我向柯瑞说。


这样看来，显然韦格牧师站在雪地里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很快地走向篷车，很客气地跟罗瓦纳和其他的人打招呼，看起来好像所有的吉普赛人都来了，连小孩子也都在，牧师和他们握过手之后，他们鱼贯进入教堂。


“我不喜欢他们，”柯瑞在我背后说，“他们样子很怪，气味很怪，名字也好怪。”


“哦，这我就不知道了，尤士塔斯。”


我们跟在吉普赛人后面进了教堂，在前面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我四下找着爱玻，然后才记起她在镇那头的天主教堂里。


等了一阵子之后，韦格牧师穿着他传统的黑色长袍和白色法衣走了出来。他把一本圣经拿在手里，登上讲坛，开始说话。“首先，我要祝我教区的每一位会众——我觉得你们全部都是我教区的会众——祝大家有最快乐的圣诞节和最快乐的新年。我看到一九二六年是有希望的一年，能建立我们灵修生活的一年。”


我从来就不善于听讲道，发现我的眼光一直在看向前两排的吉普赛人。就算讲道也让他们觉得无聊，他们却把他们的感觉掩饰得很好。坐在他们正后方，对这事并不怎么高兴的，是答应让他们用地的老米妮·啥世金。


后来，等韦格牧师讲完道，也做过祷告，我们也都唱完必不可少的圣诞颂歌之后，我到教堂后方找到了米妮·哈世金。


她虽然年纪那么老了，却还是个灵活的小个子女人，活力十足地来来去去。“你好，山姆医生，”她向我招呼道，“圣诞快乐！”


“祝你圣诞快乐，米妮，腿还好吗？”


“好得不得了，”她还踢了下腿给我看，“一点点风湿痛对我可算不了什么！”然后她在别人离开时把我拉到一边，低声地说：“这些吉普赛人跑到这里来干什么呀，医生？单是让他们住在我农场上，已经让我惹上够多麻烦了。现在他们还上教堂来！”


“今天是圣诞节咧，米妮，我觉得在圣诞节这天，他们在教堂应该受到欢迎的。”


“哎，有好多人是因为韦格牧师请了他们来而对他不高兴的，我告诉你。”


“除了尤士塔斯·柯瑞之外，我还没听到什么抱怨的话。”


“哎，除了他还有别人。”


这时候柯瑞走了过来，还在哓哓不休。“且等我能把牧师拉到一边的话，我就要把我心里想的话告诉他。让教堂里坐满了吉普赛人已经够糟的了，他还让他们坐在前面。”


“他们现在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你相信吗？他还带他们上钟楼去让他们看风景呢。”


我跟着他们走到外面的人行道上，在飘舞的雪花中抬头去看高耸入云的教堂钟楼尖塔，尽管四面白墙上都有给钟楼用的窗子，但从它还是浸信会教堂的时候开始，就从来没敲过钟。浸信会的人把钟带到他们在格罗夫兰所建造的新教堂去了，而韦格牧师还没募到足够的钱来买新的钟。


就在我们看着的时候，那些吉普赛人开始从教堂里走出来，回到他们的篷车里。“他们不会读，也不会写，你知道，”柯瑞说，“吉普赛人没有一个会的。”


“大概是因为没有人教过他们吧，”我回答说，“让像泰尼那样的小孩子去上上学校会很有帮助的。”


“哼，”柯瑞说，“我还是要跟牧师谈谈这件事，等我逮到他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就说。”


我四下找着米妮，可是她已经走掉了，被落雪所吞没。现在大片的白色雪花在风中飞舞，我们几乎连对街都看不清楚。我能感到雪片冷冷地贴在我脸上，挂在我睫毛上，我决定该是我回家去的时候了。就在这时候，沃尔嘉·罗瓦纳从教堂里走出来，上了篷车。驾车的一抖缰绳，他们就动身走了。


“我现在要去见牧师了，”柯瑞说。


“等一下，”我说。我也许弄错了，可是我不记得看到卡伦扎离开教堂，他很可能留下来和韦格牧师说话。


“去他的，”柯瑞最后做了决定，他的帽子和大衣上全是大片的雪花。“我要回去了。”


“再见，尤士塔斯，祝你们全家圣诞快乐。”这样说是避免很明显地提到他太大没有陪他来做圣诞礼拜的事。


我觉得我也没有再等在附近的必要。在柯瑞消失在雪花中时，我开始往反方向走去，却碰上了蓝思警长。“喂呀，山姆医生，刚从教堂里来？”


“正是。好个雪花飘飘的圣诞节，是吧？”


“有新雪橇的孩子们可乐了。见到韦格牧师吗？”


“他在教堂里。什么事？”


“很滑稽的事，我来告诉你。”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韦格牧师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教堂门口，仍然穿着他的长黑袍，但是没穿白色的法衣。在那一瞬间，好像从他那厚重的眼镜上有道光反射出来。“韦格牧师！”警长叫道，一面开始由雪地里向教堂的台阶走去。


韦格转身走进教堂，撞在门柱上，就好像看到蓝思警长突然把他吓坏了似的。警长和我一起赶到教堂后面，正好看见韦格那件黑袍消失在往钟楼去的楼梯上。


“他妈的！”蓝思生气地说，“他还把门关上了，他在躲我们吗？”


我试了下钟楼的门，门从里面闩上了。“他往上面走是没法躲开我们的。上面没有别的路出去。”


“让我来弄那扇门。”


那是间老教堂，蓝思警长用力一拉，门闩周围的木头就裂开了，再用力一拉，门就开了。


蓝思带头上了那道木楼梯。“我们要上来了，牧师，”他大声叫道。


上面没有回应。


我们到了钟楼，推开我们头上的那扇地板门，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韦格牧师，躺在几呎远的地板上，他脸朝上仰卧着，一把小小吉普赛匕首镶了宝石的刀柄从他胸口中间伸了出来。


“我的天啦！”蓝思警长叫道，“他被人杀了！”


从推开的地板门那里，我可以看到整个空空的钟楼，还有在我们四周外面飞舞的雪花，看来似乎没有另外一个活人跟我们一起在上面。


可是紧接着就有什么让我转头去看打开的地板门后面。


卡伦扎·罗瓦纳蹲在那里，脸上充满了害怕的表情。


“我没有杀他，”他叫道，“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没有杀他！”


这真是我所见过最要命的密室谜案，因为根本无“室”可言的话，怎么能叫密室呢？——那里四面都是空的。而且很明显就是凶手的人就在尸体和凶器旁边，又怎么能称谜案呢？


然而——


首先，我最好先多和你说一点那个钟楼的情形，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到那上面，有些地方从地面看上来并不是那么清楚。大钟搬走了，没错，不过原先挂钟的木框还在原处。地板上也割了一个圆洞，直径大约四时，以前敲钟的粗绳子就是从这里穿下去的。


可是韦格牧师的钟楼里真正最让我想不到的地方是在四扇空窗前都盖着一条条很细的铁丝网，好像是鸡笼的网子，每两条之间的间隔大约两时，因为那显然不是为了防苍蝇进来，倒让我为装设的目的想了一阵子。


“防鸟，”蓝思警长注意到我的困惑，就解释道，“他不想让鸟在这里筑巢。”


我哼了一声。“这网子好细，从街上根本就看不见。”


韦格的尸体搬走了，那个吉普赛人也遭到拘捕，可是我们还留在那里，由细网望向下面的街道。“消息已经传开来了，”蓝思说，“你看看那么多的人群。”


“比来做礼拜的还多。我想这就让你知道群众是怎么回事了。”


“你认为是那个吉普赛人干的吗，医生？”


“还有谁呢？只有他一个人和韦格在上面。”


蓝思警长抓了抓他稀疏的头发。“可是为啥要杀他呢？天晓得，韦格可是他们的朋友呀！”


有声音从底下传来，尤士塔斯·柯瑞的头由打开的地板门伸了出来。“我刚听说了牧师的事，”他说，“怎么回事？”


“他在上面带那些吉普赛人看风景，除了罗瓦纳之外，其余的人全下去了，我猜他想必是躲在这里。我们看到韦格牧师到了下面大门，看着吉普赛人离开，我当时想跟他说话，他几乎好像是要躲开我们似的跑了．而且把下面通钟楼的门闩上。等到山姆医生和我赶到上面的时候，他已经死了，那吉普赛人的刀子插在他胸口。”


“上面没有其他的人？”


“一个也没有。”


柯瑞走到钟楼的两边，那里地板上有风吹进来的雪。“这里有脚印。”


“他带了好多吉普赛人上来，脚印根本没什么道理，”蓝思警长走到打开的地板门那边。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警长，我们俩都同意说韦格看起来好像是在躲你似的，到底你当时急着找他有什么事呢？”


蓝思警长哼了一声。“现在他死都死了，也就没关系了，”


他回答着，往楼下走。


第二天早上到诊所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爱玻在等着我。那天是礼拜六，我跟她说过她不必上班的。我之所以过来只是来拿下信件，也要确定没有人留什么话找我。我大部分的病人如果在周末需要找我的时候，都会打电话到我家里，可是总怕万一有什么紧急状况。


可是这回的紧急状况却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山姆医生，那个吉普赛女子——沃尔嘉——在里面，她今天一大早就来找我，因为她丈夫被捕而很难过，你能不能和她谈谈？”


“我看看有什么办法。”


沃尔嘉在里面等着，脸上满是泪痕，两眼充满绝望的表情。“哦，霍桑医生，你一定要帮帮他的忙！我知道他是无辜的！


他不可能那样杀了韦格牧师的——牧师是我们的朋友。”


“镇静一点，”我握住她的手说，“我们会尽我们所能来帮他的。”


“你能去牢里吗？有人说会对他用私刑！”


“在这里不可能有那种事，”我坚持道。可是我心里却回想起北山镇历史上的一次事件，在南北战争之后，一个和一个吉普赛女人一起经过的黑人就的确被私刑吊死了。“反正，我会去和他谈谈。”


我把她留给爱玻照料，在积雪的街道上走到三条街外的镇监狱去。蓝思警长在那里，还有一个意外的访客——米妮·哈世金。


“哈啰，米妮。在这个镇上来说，这个圣诞节不很快乐，是吧？”


“的确如此，山姆医生。”


“你是来探监的吗？”


“我想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离开我的地方。我今天早上到篷车队那里，可是他们只说卡伦扎是他们的头子，要是卡伦扎没叫他们走，他们就不能走。”


“我以为你答应让他们住下的。”


“哎，那是在他们杀了韦格牧师之前的事，”她的回答反映出镇上人的民意。


“我想和那个囚犯谈谈，”我对蓝思警长说。


“这有点不合规矩。”


“好啦，警长。”


他做了个鬼脸，掏出牢房的钥匙。我们发现那个吉普赛人坐在铁床边上，空瞪着两眼。他看到我进去就站了起来，好像感觉到来的是朋友。“医生，你是来放我出去的吗？”


“五分钟，”蓝思警长说着把我和罗瓦纳锁在那间牢房里。


“卡伦扎，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你太太沃尔嘉要求我来。可是如果要我帮你忙的话，我就必须知道昨天发生在钟楼里的一切。”


“我说的是实话，我没有杀韦格牧师。”


“你到那里去做什么？为什么你不和沃尔嘉还有其他的人一起走呢？”


他把盖住了他耳朵的乌黑长发往后理了理。“这种事像你这种gadjo(外人)能了解吗？我之所以留下来，是因为我对那个人有种家族的感觉，这个人把自己当做是rom（吉普赛人），我想私下和他谈谈。”


“结果出了什么事？”


“他跟着其他的人下去，离开了钟楼，站在门口看他们上路。然后他很快地走回楼上来。我听到他把底下的那扇门闩上．好像怕有人跟着他。等他从地板门上来的时候，我正转过身去，我没有看到是怎么回事，只听到一声缓慢的喘息声，好像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转过身来，正好看到他向后倒在地板上。”


“你没有看到别的人？”


“没有别的人在呀。”


“他会不会是起先就被刺了一刀？”我问道，“在下面教堂里的时候？”


“刀插在身上，不可能爬那么高的楼梯，”罗瓦纳摇着头说，“那一刀他当场就死了。”


“那把刀呢？你承认那把镶了宝石的匕首是你的吧？”


他耸了下肩膀。“是我的。我昨天带在我大衣底下，可是礼拜完了之后在人群里，我给人推撞了一下，刀子就给偷走了。”


“你自己都不知道？让人难以相信。”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


“为什么有人想杀了韦格牧师呢？”我问道。


他微微一笑，两手对我一摊。“这样就可以怪罪在吉普赛人身上，”他说，好像这是世界上最合逻辑的理由。


在我走回教堂的时候，雪已经不下了。在我的口袋里放着那把杀死了韦格牧师的镶宝石匕首，用报纸整齐地包着。


警长已经放弃在镶着假红宝石、又缠了绳子的把手上采指纹的希望，答应我借去做个实验。


我想到刀子可以由远处丢过来或射过来，而且可能薄得能穿过防鸟的铁丝网条。为了测试我的理论，我走进了没有人看守的教堂，再次爬到尖塔上的钟楼里。


可是我错了。


不错，刀子勉强可以由铁丝网中间穿过，但不论是笔直刺过来，或是有某个角度，那道横档——刀柄的护手——却无法穿过。根本不可能由外面丢或射进来。


这下又只剩下卡伦扎·罗瓦纳。


唯一可能的凶手。


是他说了谎吗？


回想起蓝思警长和我发现他站在尸体旁边的那一刻，回想起他满脸恐怖的表情，我总觉得不相信他会是凶手。


我再回到楼下，在那几排座位四周走动，希望我心里能有灵光一闪。最后我把匕首塞回大衣口袋里，走了出去。在我抄捷径穿过积雪的侧院时，有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那东西和雪一样白，半埋在雪里。


我把那东西拉出来，看到那是一件白色的法衣，就像韦格牧师做礼拜时穿的那件一样。那上面有一块暗红色的印子，还有大约一吋长的裂缝。


我把那件衣服抓在手里，在那里站了一阵，然后转身仰望矗立在我上方的教堂尖塔。


“我想我们得把那个吉普赛人送到县立监狱去，”蓝思警长在我回到监狱，把匕首小心地放回他桌上时说。


“为什么呢，警长？”


“尤土塔斯·柯瑞说有人说要动私刑。我很清楚他们不会那样做，可我不能冒这险。五十年前出过这种事，难保不会再有。”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警长，有件事你一定得告诉我。那个人的生死恐怕都在这件事上。你因为什么原因在圣诞节那天去找韦格牧师，是一件甚至不能等到节庆过了再说的事。”


蓝思警长看来有些不安。“我跟你说过的——现在没关系了。”


“可是你难道不明白这事大有关系——而且现在比以前更有关系吗？”


警长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我们可以看到在广场对面有一小群人正望着监狱。这件事想必令他下定了决心。“也许你说得对，医生。反正，我也老得守不住秘密了。你知道，哈特福①警方送来一份报告，建议我查问一下韦格牧师。好像他并不是个真正的牧师。”


①Hartford，美国康涅狄格州的首府。


“什么？”


“他在哈特福一带自称牧师过了两年，后来有人查了他的背景资料，把他赶出城去。有人说他是在搞诈财的把戏，也有人认为他更有兴趣的是教区里的妇女，不管真相如何，总之这个人的背景大有问题。”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事呢？”


“我不是说了吗，这人现在已经死了。又何必抹黑他的人格呢？他在北山镇也没伤到谁。”


门开了，尤士塔斯·柯瑞闯了进来，后面还跟着六七个本地的商人。“我们要谈谈，警长。到处话说得很难听，即使你也保不了这事了，可能有人要去放火烧吉普赛人的篷车。”


这时候，我知道我必须说话了。“等一下，”我说，“大家先静下来，等我来告诉你们韦格牧师究竟出了什么事。他不是被那个吉普赛人杀死的，也不是被什么看不见的魔鬼杀死的，除非你把他心里的魔鬼算上。”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柯瑞追问道。


我把刚从蓝思警长那里听来的事告诉他们。“你们明白了吗？你们这样都明白了吧？牧师本来站在教堂门口，然后看到我们朝他走过去，就是因为看到警长，所以他吓坏了，他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了。否则他为什么转身跑回教堂，爬上通钟楼的楼梯，还把门从里面闩上呢？是恐惧让他爬到那上面去的，怕面对蓝思警长和事情的真相。”


“可是是谁杀了他呢？”


“当他听到门闩给弄断了，听到我们上楼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假面具就要被揭开了，他拿了吉普赛人的匕首，刺进自己的胸膛。根本就没有什么看不见的凶手，或是什么不可能的犯罪，韦格牧师是自杀而死的。”


当然，要说服他们相信这是唯一可能的解答，还是花费了一番唇舌。你知道，我还得把卡伦扎借提出来，说明他因为手臂的旧伤而不可能以右手刺死牧师。然后，我以伤口的角度证明这是一个用右手的人杀的——要不就是他自己刺的那一刀。


“上面没有别人，”我解释道，“既然卡伦扎·罗瓦纳没有杀他，那一定是他自杀，就这么简单。”


他们第二天早上释放了罗瓦纳，蓝思警长用镇上唯一的那部警车把他送回到吉普赛人的营地。我站在我诊所的门口看着他们离去，爱玻说：“你能不能把门关上？医生，你这下又破了一件案子，还不能让那可怜的人好好回家去吗？”


“我还有一件一定要做的事，爱玻，”我对她说，“一会儿见。”


我上了我的敞篷车，由满布辙印和雪痕的路上直朝米妮·哈世金的农场开去，我并没有停在她住家的前面，而且继续绕到后面，一直开到吉普赛人的营地。沃尔嘉看到我下车，就由雪地里跑过来迎接我。


“霍桑医生，我们要怎样谢谢你？你把我丈夫从牢里救了出来，甚至还救了他的命。”


“现在去把他找来，我会告诉你们说你们可以怎么样谢我。”我站在车旁等着，不想再更靠近篷车那边，我看到小泰尼在雪地里玩耍。这时候卡伦扎到了我面前，沃尔嘉也跟在他后面。


“我要谢谢你，”他说，“让我重获自由。”


我两眼望着远方的雪地。“我也要谢谢你。你教给我有不同的欺骗方式——有gadjo(外人)的做法和rom（吉普赛人）的做法。”


我一面说话，一面伸手出去扯着他的黑色长发。头发被我拉脱在手里，沃尔嘉倒吸了一口冷气。没有了假发，他几乎全秃，看起来至少老了十岁。我也把他嘴唇上的胡子扯了下来，他并没有阻拦我。


“好吧，医生，”他说，“是个小骗局，你要因为我戴了假发和假胡子而再把我抓起来吗？你是不是要说结果还是我杀了韦格牧师呢？”


我摇了摇头。“不是，卡伦扎。这并没有告诉我说是你杀了韦格，可是却确实告诉我说是沃尔嘉杀了他。”


她又倒抽了一口冷气，像被我掴了一掌似的向后退了一步。“这个人是个魔鬼！”她对她丈夫说，“他怎么可能知道！”


“闭嘴！”卡伦扎命令道。然后，他转身对我说：“你为什么说这些话？”


“呃，我为我自己证明了你没有杀韦格。可是我根本一点也不相信像他那样的人只因为警长要找他谈谈就会自杀。可是他却逃开去躲我们。这个才是关键所在——是这次犯罪的关键，也是造成不可能的关键。我先前在教堂的院子里看了看，结果在雪堆里发现了这个。”我把那件染了血的法衣从我大衣底下拉了出来。


“这可以证明什么呢？”


“看到刀子刺进去所造成的裂口吗？还有血渍？韦格牧师被刺的时候一定穿着这件法衣，可是警长和我看到他在教堂门口时却没有穿上他的法衣。我们难道能相信他上了钟楼，穿上法衣，拿刀刺了自己，再想办法把法衣脱掉，把刀子捅回胸口，然后死掉吗？——而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想破门而入？当然不可能！


“所以唯一可能的是什么状况呢？如果钟楼上的尸体是韦格，那我们看到在门口的牧师就不是韦格。他之所以转身躲开我们，只因为要是蓝思警长和我再靠近一点的话，我们就会看得出他不是韦格了。”


沃尔嘉的脸色苍白，在我说话的时候一直沉默着。“如果不是韦格，那会是谁呢？呃，穿黑色长袍的那个人跑上了钟楼。我们紧跟在他后面，发现上面有两个人——已经死了的韦格和活着的罗瓦纳。如果那个穿黑袍的人不是韦格——而我已经说明他不是了——那他一定就是你，卡伦扎。”


“猜得好。”


“还不止如此。我起先就注意到你们两个身材差不多，由远处看来，你最显眼的地方就是你的黑头发和胡子。可是我记得两个礼拜以前我在这里的那天注意到你的耳环露在你的短头发底下。等到我到牢里看你的时候，你的头发却长得遮住了你的耳朵。头发在两个礼拜之内不会长得那么快，所以我知道你戴的是假发，如果头发是假的，那胡子也有可能是假的——只是用来增添你吉普赛人形象的道具，是骗那些gadjo(外人)的道具。”


“你证明了在那一小段时间里我扮成韦格，你并没有证明是沃尔嘉杀了他。”


“哎，你装成韦格的样子能达到什么目的呢？从远处看过去，我们的视线又被落雪弄得模模糊糊的，警长和我只看到一个穿黑袍的高个子男人，戴着韦格的厚厚眼镜。要是我们没有追着你的话，我们可能就走开了，相信在沃尔嘉和其他的人都走了之后，韦格还活着，不过你出了两个差错。你在教堂门口转身躲开我们的时候，撞上了门柱，因为你不习惯他的厚眼镜。另外昨天在牢里，你向我形容韦格站在教堂门口——可是如果你真像你所说的一直都在钟楼上的话，你根本就看不到。


“这还是扯不到沃尔嘉身上，”那个吉普赛人坚持道。


“你那样做，很明显地不是在保护你自己，因为那并不能给你什么不在场证明。没有人看到你离开教堂。你那样暂时冒充别人唯一可能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另外一个人——真正的凶手。然后我记起来沃尔嘉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堂的吉普赛人。她一个人和韦格在那里面，她是你的太太，也是最可能带着你的匕首的人。放在哪里？在你的丝袜头上？沃尔嘉？”


她用两手捂着脸。“他——他想要——”


“我知道。韦格其实不是个真正的牧师，他以前就因为染指教区里的妇人而惹出麻烦过。他想在那里非礼你，是不是？


对他来说，你不过是个漂亮的吉普赛女子。他知道你绝对不会张扬的。你反抗他，你的手摸到了你一向带着的匕首，你在钟楼上刺了他一刀，将他杀死，然后你在教堂里找到了卡伦扎，把你做的事告诉了他。”


“那会是一个吉普赛人的一面之词来对抗一个牧师的名声，”卡伦扎说，“他们绝不会相信她的话。我让她坐篷车回去，想办法弄得看起来好像他还活着。”


我点了点头。“你穿上他的黑袍，因为从远处看来，不会看见黑衣服上染血的裂缝。可是白色法衣就绝对会显出血迹了。你后来的时间刚够把黑袍穿回在韦格身上，把法衣从防鸟的网子缝里塞出去，免得别人在钟楼上发现，你不能把白法衣穿回尸体上，因为你先前在楼下就没有穿着。


卡伦扎·罗瓦纳叹了口气。“我一只手无力，做起来真困难。我才把黑袍穿回在尸体上，下面门闩就断了。你现在要叫警长来吗？”


我望着他的儿子和其他的吉普赛人玩在一起，心里想着我是否有权力来审判。最后，我说道：“收拾好你们的篷车，天黑以前离开，永远不要再靠近北山镇。


“可是——”卡伦扎开口说道。


“韦格不是个好人，不过也许还不至于坏到该得那样的报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你们留在这里的话，我可能会改变主意。”


沃尔嘉走到我面前。“现在我欠你的更多了。”


“走吧。这只是我给你们的圣诞礼物，走吧，免得那像融雪一样地消失了。”


不到一个钟点，篷车队就上路了，这回是往南走。也许他们已经受够了我们新英格兰的冬天。


“这件事我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山姆·霍桑医生总结道，“那是我第一次自己来审判是非，而我始终不知道我做得对不对。”


他喝完了最后一点白兰地，站了起来。“到了一九二六年的春天，一个有名的法国罪犯躲到了北山镇。他有个绰号叫泥鳅，因为他最擅长逃遁。不过我把这个故事留到下回再说。


你走之前，要不要再来点——呃——喝的？”

第十六号牢房谜案


“不错，”山姆·霍桑医生开口说道，一面把两个杯子斟满，“有一段时间，北山镇上了全国所有报纸的头版。再来一点——呃——喝的？有些报导甚至还提到了我的名字。他们称呼我是新英格兰的一个年轻医生，当时我正是那个身份，那是一九二六年的春末，泥鳅来到了我们镇上……”


那是一个温暖的五月天（山姆医生回忆道），我到杰夫·怀德海的农场上去治疗枪伤。那件事本身就很不寻常，因为除了在狩猎季之外，北山镇可没那么多枪伤的。杰夫·怀德海和他太太有四十亩的好农地，由他带着两个十岁多的儿子一起耕作。这家人我看过的病最严重的不过是感冒，不过去年夏天我到过他们的农场去看在他们后面牧草地里冒出来的一些大香菇，我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想，好像是叫蕈类学吧——可是我证实那些都能吃。


这一天，大儿子麦特在农舍门口接我，打电话给我的人就是他。他叫道：“这边，山姆医生，他流了好多血！”


“谁呀？”


“尤士塔斯·柯瑞。他左大腿中了一弹。”柯瑞是北山镇上两家杂货店其中之一的老板，足个常会找麻烦的人。可是这还无法解释为什么他会在杰夫·怀德海家的草地上受到枪伤而流血不止。“出了什么事？”


“不知道，山姆医生。”


我把我的黄色敞篷车停在屋子旁边，再走回去，带着我的皮包穿过了田地，我们走到一块高起来的地方，看到他们就在那里——杰夫·怀德海和一个从镇上来的叫韩克尔的人，站在尤士塔斯·柯瑞身边。他们草草地弄了个像止血带之类的东西绑在他大腿上部，可是并没什么作用。我一眼就看出伤口本身并不严重，可是他失了相当大量的血，这点倒是很危险的。


“我想我快死了，医生，”他对我说。


“乱讲，尤士塔斯！”我开始剪开他的裤子，“怎么会出这种事的？”


“我带着枪走路，在树根上绊了一跤。”


那支枪是一支长枪管的柯特左轮手枪，躺在旁边草地上。“现在又不是狩猎季，”我说着开始治疗伤口。


“我们是在打土拨鼠，”杰夫·怀德海自动自发地说。我转头去看看他的儿子麦特，然后又看了鲁迪·韩克尔一眼。“你们四个一起？你太太和你小儿子呢，杰夫？”


“到镇上买东西去了。”


“你知道有枪伤的话，我就得提报给警长。”


“没问题，”受伤的那个说，“你报吧。”


等我尽可能把他包扎好之后，我建议他坐我的车到诊所去，好让我把子弹给取出来。“我们也许得送你到菲力克市的医院去住几天，不久你就会复原的。”


我一面说话，一面捡起那把枪来，在另外三个人忙着把尤士塔斯担上我车子的时候，我打开弹仓来看了一眼，枪里子弹装得满满的，没有发射过。


不知道是谁开枪打了尤士塔斯·柯瑞，反正不是他自己。


在我们回镇上去的路上，命运玩了一个极其疯狂的把戏。


我正接近和出路交会的十字路口，看了一眼我的病人，想知道他走这一趟路有没有问题时，一辆棕色的派卡德以高速横向直冲而来。我用力踩下刹车，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响箭前面撞上了派卡德右前方的保险杆，发出很大的撞击声。


我马上下了车，跑过去看另外那位驾驶有没有受伤，在我走近时，他抬起头来，含糊地说了几句，听起来像是法语，我本能地觉得他是在咒骂我。


“抱歉，”我对他说，“我是个医生，我车上有个病人。”


他一言不发地想倒车绕过我，可是他前面的保险杆歪得卡到了轮子不能动弹。杰夫和他儿子还有韩克尔开着怀德海的车跟在后面，现在全下了车来看能帮得上什么忙。其他人的到来似乎让那个驾驶更为不快。“哎呀，”他最后终于开口用有浓重外国腔的英语说，“帮我解决一下，我得赶路呢。”


我转身对杰夫·怀德海说：“我的车还可以跑，你能不能用你的车把他拖到镇上，我把尤士塔斯送到诊所，我很担心他的腿。”


“可以，山姆医生，你先走吧。”


我把他们留在十字路口，显然那个法国人完全不喜欢这个主意，我猜他们会把他拖到罗索的修车厂去看看损坏的情形。同时，我开车把柯瑞送到我的诊所，把伤口重新处理得更好一点，但没有办法取出子弹。我叫爱玻把枪伤的事件提报给蓝思警长，不久之后，警长就一跛一跛地走到了诊所。


我在北山镇工作的这四年里，和蓝思警长有很好的交往，不到几个礼拜之前，我才冶好他扭伤的脚踝，那是新监狱落成启用仪式上，他踩到湿滑的地方跌倒造成的。那对警长来说真是非常尴尬的一刻，而这种尴尬恐怕会一直持续到他完全恢复，没有一点再让人回想起那件意外的时候吧。


不过那座新监狱毕竟如期启用，是本郡最大也最新的一座，蓝思警长得意得就像又生了个女儿似的。“十五间牢房．”他在启用那天吹嘘道，“比郡立监狱还大，现在私酒猖獗，还真需要那么多间。”


现在，爱玻领他进了诊疗室，他看了尤士塔斯·柯瑞一眼，叫道：“我的天啦！尤士塔斯！一枪打在自己腿上！你确定不是土拨鼠从它洞里开枪打的吗？”


“一点也不好笑，警长！我流了好多血——说不定会因为失血过多而送命呢！”


“你这种坏人不会那么早死的。见鬼了，你和杰夫·怀德海吵成那样，我实在想不到你还会到他那里去。”警长斜眼看着他。“你确定不是擅自闯进他地里，结果杰夫朝你开枪吗？”


“是我自己伤到的，”柯瑞坚持道，“是意外。”


我重新帮他包扎好，记起了我捡到的那把枪。我觉得不必隐瞒，我先前就从车里把枪拿了来，现在我把枪交给蓝思警长。“这就是他的枪，依我看来是没开过。”


警长闻了下枪管，再把弹仓打开。“哦，开过了，医生，这里少颗子弹，而且也闻得到火药味。”


“让我看看，”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口原先有六颗子弹的，现在在撞针下却有一个刚发射过的空弹壳。“我这就不明白了，我可以发誓当初检查的时候，这支枪没有开过。”


蓝恩警长笑了起来。“枪支的事交给我，医生，你只管治伤就好了。”


“我可没发疯，警长，我很清楚我看到的是什么。”可是我们的话被赶来的杰夫·怀德海的大儿子麦特打断了。


“医生，警长，”他说，“我想你们应该到罗素的修车厂去一趟。你撞上的那个家伙吵得好厉害，汉克·罗素说他要到明天才能把车修好，这家伙就要另外一部车，说他在赶时间。说不定他是个黑帮里的人之类的。”


“从来没听说过法国黑帮，”我说道，而蓝思警长竖起了耳朵来。


“你说他是法国人？”


我耸了下肩膀。“我是这样觉得，可是我并不是很确定。”


“我们去看看。”


我把尤士塔斯留给爱玻照料，我们陪着麦特回到罗素的修车厂。我们进去的时候，那个法国人正在和汉克·罗素激烈争辩，显然是想租辆车去继续他的行程，可是在北山镇上汽车不是那么多，大个子汉克·罗紊只是不住摇头。


“有什么问题吗？”蓝思警长问道。


那小个子法国人转过身来，看到了警长胸口别着的警徽，似乎一时慌了手脚，看来好像准备拨腿就跑的样子。紧接着，让我大为吃惊的是，蓝思警长拔出枪来，开了保险，急切地瞄准了那小个子。


“我想你最好站在那里不要动，”他用我很少听到的柔和声音说。


“这是怎么回事，警长？”汉克·罗素问道，“这家伙是谁呀？”


“除非我大错特错，这位就是声名狼藉的乔治·雷米，绰号叫泥鳅，是两大洲警方通缉的要犯，而我逮到了他，就在北山镇上。”


这是蓝思警长胜利的一刻，可惜这一刻太短了。


我后来才从警长那里以及新闻报道中知道了乔治·雷米是一个骗子，在欧洲犯下了各种的案子，再到了美国。可是让他赢得“泥鳅”这个绰号的，却是他好几次在警方的监禁之下大胆脱逃。他吹嘘说没有监狱能关得住他，而他似乎很能证实这点。


登上《纽约时报》头版的报道中，谈到他最近在巴黎被捕的事。他和其他十来名犯人一起押解到法院去的时候，他居然从成年嫌犯群中溜走，蹲在一群等着问案的少年犯旁边。叫到其中一个人名字时，雷米就抓住他的手臂，带着他走出法庭，假装是便衣刑警。等到了少年法庭，他丢下那名年轻人，自称是秘勤人员而骗过警卫，逃之天天。


从那以后，“泥鳅”就失去了踪影，几个礼拜之后，他重新出现在波士顿，冒充一名搜集了珍贵名画的法国伯爵，骗走了一间大博物馆的大把钞票。据蓝思警长说，就在几天前，波士顿警方锁定他所住的公寓大楼进行围捕，虽然每个出入口都有警员把守，他还是把邮差打昏，偷了制服，扮成邮差逃了出去。


“听起来很像G.K.切斯特顿小说里的情节，”①我说。


①Gilbert K.Chesterton(1874-1936)，英国作家，最早提出“侦探小说应视为一种文学形式”的说法，创造出“心证推理”的布朗神父。收于《布朗神父的天真》一书中的《隐形人》，是其经典代表作之一。


“谁？”


“一个作家，你不会知道他的，警长。”


“呃，我倒是知道泥鳅的事，这一点不错！波士顿警方说他偷了一个嘉年华会供应商推销员的车，一路开出了城，他们已经通报了新英格兰的每一个警察局。”


乔治·雷米只看了看我和警长说：“我明天早上就会离开这个小镇了。”


“说得真他妈的对！”蓝思警长同意道，“我已经打电话给波士顿那边，他们明天会派两个簧探来把你押回去。我只要忍受你一晚。”


“没有监狱关得住我泥鳅的，”他吹牛道，听起来就是很法国人的味道。


“我们走着瞧，”警长由口袋里掏出一大串钥匙，指了指由他办公室通出去的楼梯，“来吧。”


我跟在后面，先是一道很厚重、装了铁条的门，蓝思警长开了锁，就让门开着，进去是一条两边都是空牢房的走道。这几间牢房占了这座监狱的整个二楼，十五间牢房里有十一间沿着三面外墙。这栋建筑几乎是正方形的，走道正好形成一个里面的正方形，中间的部分隔成四间充作拘留所的牢房，留置醉汉之类过夜。这些里面的牢房都没有看到外面世界的窗子，分别编列为一至四号牢房，其余的号码一左一右地一直排到第十六号牢房是在最外面的角落。


蓝思警长打开了那间牢房门锁，叫雷米进去。“这里就是你到明早以前的家，我等下会给你送饭来。”


牢房大约有十呎深，六呎宽，只有一张固定在墙上的铁床。另外还有带洗脸盆的马桶，就没有别的了。离地六呎左右有扇装了铁条的小玻璃窗，窗子开着，让温暖的五月空气进来。我知道窗子下方就是原先的铁匠铺，现在是罗素的修车厂后面。


蓝思警长把牢门关上、门锁也锁上的时候，我问道：“怎么会有第十六号牢房？你一共只有十五间牢房呀。”


“呃，是啦，可我跳过了十三号，因为那不吉利。”


“在我看起来，对关在牢里的人来说，任何一间牢房都不吉利。”


“对，可十三号比别的更不吉利。人是很滑稽可笑的。”


“有一篇由一个叫杰克·福翠尔①写的小说，叫做《逃出13号牢房》。”


①Jacques Futrelle（1875-1912），美国推理小说作家，笔下有“思考机器”之群的系列主角．设计极为独特。


“又是你那些作家什么的！你看的书还真多呢，医生。”


“那写的是一个教授用让人不解的方法逃出监狱牢房的事。”


“啥！又是一个牢房不能有十三号的好理由。”


我辩不过这种逻辑，所以也没再多说。


回到诊所之后，我的护士爱玻急着打听。“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山姆医生，我听说蓝思警长逮到一个要犯。”


想到那小个子乔冶·雷米被称之为是个要犯，让我不禁失笑。“哎，事情也没有那样令人兴奋，”我说，可是我还是很详细地告诉她那件车祸，还有他们得把雷米的车拖到镇上去修撞坏的保险杆等等，罗索还是开始修理，虽然没人知道最后谁会付账。


那天后来我把尤士塔斯·柯瑞送到菲力克市的医院去，让他们能把子弹取出来。我对那把枪的事仍有些疑惑不解．不过我想到大概会是怎么回事。那天晚上我在公寓里还在想


这件事的时候，电话在刚过半夜时响了起来。我想到在农场上怀孕待产的希金丝太太，也想到缠绵病榻已近垂危的老人艾伦。不管打电话来的是谁，这么晚打来的电话就是我得出门的意思。


可是打电话来的是蓝思警长，我还从来没听到他说话这么激动过。“医生，你能不能马上到监狱来一趟？我刚刚才回去查一下牢房，泥鳅不见了！”


“你意思是说他逃走了？”


“我也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医生——反正他就不见了！”


“我马上过去，”我对他说。


等我赶到那里的时候，他已经把监狱里所有的灯全打开了，也叫来他的两名手下帮忙搜查。可是这从一开始就是件没希望的事。那天晚上在监狱里只有另外一名犯人——鲁迪·韩克尔，柯瑞的朋友。在柯瑞到医院去了之后，鲁迪就开始拼命喝酒。他在把走私进来的威士忌装在咖啡杯里卖的狄克西餐坊里打烂了一扇窗户，闹到最后蓝思警长不得不把他抓了起来。


鲁迪被关在一号牢房里，和十六号牢房正好在相对的两头，不过这整段时间他都在呼呼大睡。现在，他醒了过来，隔着铁栏叫道：“搞什么呀？半夜里把所有的灯全开了，叫人怎么睡觉？”


“安静一点，鲁迪，”我说，“我等下要跟你谈谈。”然后我跟着蓝思警长走过那条在牢房中间的走道，到了我最后看到乔治·雷米关在里面的那间。十六号牢房现在和其他的一样是空的，几乎没有曾经关过人的痕迹，只是地上有一床皱皱的毯子。


“就像这样，医生，他就这样消失了！”


“好吧，”我说，“现在把从今天下午我离开你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


“呃，说老实话，也没多少事情，到该吃晚饭的时候，我叫了些东西来给那个犯人吃。是我自己送上去的，因为我手下部已经回家了。我想和他谈谈，可我听到的还是同样那句老话——说他早上之前就会走了。”


“到底你是怎么把托盘端给他的？拿一个来做给我看。”


蓝思警长咕哝了几句，可是他还是下楼去把他原先装吃的那个金属托盘拿了来。“我把托盘放在这里的地下，打开了牢门。然后我端起托盘进去。”


“你进去之后，有没有再把牢门锁上呢？”


“没有，我让门开着，他又不会去哪里，我的手一直放在枪上，何况楼梯顶上的那扇装了铁条的门是锁着的。”


“他可能把你打倒，抢走你的钥匙。”


“那个小不点？”


“他可以把吃的扔在你脸上，你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扑上来了。”


“他惹这种麻烦最后就会送掉一条小命，我告诉你。”


“好吧，”我说。再多想这种事也没有用，反正“泥鳅”没有用这个方法逃狱。“然后你怎么样了呢？”


“坐在那里看着他吃。哦，他的确是个滑头的家伙，没错！一点问题也没有！有回他挨得离门太近，我只好把枪拔出来，可是他坐回去，把东西吃完了。”


“然后呢？”


“妈的，然后我用两手端起托盘，随手带关了牢房的门，就离开了。这些牢房只要门一关好，弹簧锁就会自动锁上。得用钥匙才能再打开，楼梯顶上的那道门有根闩死的门闩，我得先打开，然后再锁上。”


“好了，然后怎么样了？”


“没什么，我已经跟你讲过逮捕鲁迪·韩克尔的事。”


“再跟我说一遍，跟我讲把他送进牢房去的经过。”


“哎，就是那样子嘛。我得半抱着他上楼，把他扔在床上。我猜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把他关在门里第一间牢房的原因，这样就不必背着他走太远。”


“当时‘泥鳅’还在第十六号牢房里吗？”


“当然！我并没有把走道那头的灯打开，因为已经过了十点钟，我想他正在睡觉，我能看到他缩躺在毯子底下。”


“可是他没动，也没说话？”


“没。我告诉你他睡着了。反正，我走回去，关上灯，再锁上楼梯顶上的那道门，然后晚上剩下的时间里，我都待在我的办公室。”


“除了经过你的办公室之外，还有其他的路离开这栋监狱吗？”


“没了！消防局本来要求有个紧急时用的后楼梯，可是我告诉他们说这栋建筑是防火的——外面全是砖造的。再说，后楼梯得随时锁上，所以万一失火也没多少用。”


我走到窗口，伸手上去拉装在那里的铁条，所有的铁条全都牢牢地固定在原位，而就算是像乔治·雷米那么小的个子也不可能由铁条缝隙间挤过去，我弯下身去把毯子由地上捡了起来。“你说他睡在这床毯子底下？”


“没错。”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你回头去查看他的时候，有没有试过牢房的门确定已经锁好了？”


“当然试了！门确实锁上了没错，而且他在里头。”


“好吧。你是什么时候再上去的？”


“半个钟头之前，韩克尔开始大吵大闹，我能听到他是因为他就在楼梯口，我上去之后，他说他做了个噩梦。这回我再去查看‘泥鳅’的牢房，那里已经空了。”


“让我们去看看外面，”我说。


二楼的牢房底下就是罗素的修车厂后面的一块空地，可是半夜这个时候，那里一个人也没有。我看到有盏灯笼放在一个大桶子上，就把灯笼点着了．一道阴森森的光照着硬硬的地。


“还有一件事，警长，”我说，“你注意到十六号牢房是空的时，牢房门还是锁着的吗？”


“一点不错！”


“雷米有没有可能藏在床底下？”


“不可能，我马上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而且是在确定牢房里是空的之后，我才打开牢门的锁，毯子在地上，他人已经不见了。”


我弯下腰从雷米牢房正下方的地上捡起一样东西，“什么东西？”蓝思警长问道。


“一条长绳子。”


“绳子？”


“就好像‘泥鳅’把他自己变得小到能挤过铁条中间，然后用这条绳子缒到地下来。”


“哪有这种事！”


“你有什么更好的想法吗？”


“没，”蓝思警长承认道。


“你逮捕他的时候，他口袋里有绳子吗？”


“可能有，”营长说，“我搜他身时只在找武器，可是我没有要他把口袋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我认为他只在这里一个晚上而已。”


“那他说不定也有开锁的东西啰。”


“没，没——只要是金属的，我搜身的时候一定会感觉到的。何况，这些新的锁应该是不用钥匙打不开的。”


我把那条绳子卷起来，放进我的口袋里。“那我们现在知道的情况有哪些？十点钟的时候，‘泥鳅’在第十六号牢房里，在他和自由之间隔着两道上了锁的门。两个小时之后，他不见了，那两道门仍然是锁着的，窗子也没动过。除了鲁迪·韩克尔之外，甚至没有别人和他一起在同一层楼，而鲁迪一直在他自己上了锁的牢房里呼呼大睡。”


“医生，你提过的那个故事，第十三号牢房什么的——那个里面的人是怎么逃出去的？”


“用的方法很复杂，不过基本上他是想办法送信给他在外面的一个朋友帮忙他。”


“你想‘泥鳅’在外面有朋友吗？”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想，”我承认道，“明天早上再问我。”


“到明天早上，‘泥鳅’大概都快到芝加哥了。”


“我想不会，”我望着罗素的修车厂后面说。


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刚过不久，爱玻冲进了诊所。“哎呀，我们今天可真早啊。”


“我昨晚没怎么睡，”我告诉她说。


“你有没听说‘泥鳅’逃狱的事？蓝思警长会被人嘲笑得逃出镇去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太糟糕了，我喜欢警长，他是个好人。”


“他那座崭新的、有十五间牢房、没人能逃得出去的监狱！他关进去的第一个真正的犯人，大摇大摆地就走了出去，好像那个监狱是纸糊的一样。”


“爱玻，我今早有病人吗？”


“贝塞特太太会过来拿张新的处方笺，如此而已。”


“我先把药方开好，你可以交给她。我要出去一下。”


“去监狱那里？”


“不，去罗素的修车厂。”


尽管时间还很早，汉克·罗索已经沾满了乌黑的油渍。他父亲以前是铁匠，过世之后，汉克看准了时机，把铁匠铺改成了修车厂，对像北山镇这样的小镇来说，他是个很好的汽车修理技工，也让我们觉得我们赶得上汽车时代。


“你好，山姆医生，你的病人状况还好吗？”我一进修车厂，他就问我。


“哪一个？”


“当然是尤士塔斯·柯瑞啦！”


我完全忘了柯瑞受伤的事。“哦，我相信他一定恢复得很好，他们恐怕今天就会让他出院了。”


“那就好，真是很愚蠢的意外。”


如果那真的是意外，我想道。我大声地问道：“那部车子你多久可以修得好？”


“刚刚才修好。不过，我猜‘泥鳅’现在不需要这部车了。他恐怕已经跑得好远了吧。”


我走过去看那部车子。罗素已经把撞歪的保险杆敲出来，轮子已经可以转动自如了。“有没有别人来过？”我问道，“比方说，怀德海的儿子？”


“从昨天之后就没见到他。”


我走到监狱那边，发现蓝思警长正在和波士顿警方通电话，想解释清楚他的犯人怎么样了，等他口沫横飞又很尴尬地说完之后，我问道：“你把鲁迪·韩克尔放了没有？”


“妈的，还没呢，医生，要能依我的话，他就得在这里关到死。”


“法官对这点大概会有话说。”


“我整晚都在想这件事，我想到了‘泥鳅’是怎么逃出去的。他只有这个办法能逃得出去！那就像你跟我说的那个十三号牢房的故事。他把绳子从口袋里掏出来，把一张纸条由他牢房窗口垂下去。汉克·罗素在他的修车厂里看到了，就过来看那张纸条。‘泥鳅’答应付钱请他帮忙，于是汉克去找了还在附近的鲁迪·韩克尔来帮忙，鲁迪假装喝醉了酒，打烂窗户，让我不得不把他抓起来，等他进了牢房之后，他想办法把开锁的工具给‘泥鳅’，而那个法国佬就用了那个工具。我知道我们的锁应该是撬不开的，可有谁知道法国佬有什么能耐？”


“鲁迪怎么把开锁的东西给‘泥鳅’呢？”我问道。


“呃，我猜是从地上滑过去吧，”蓝思警长有点不确定地回答道。


“可是‘泥鳅’的牢房是在房子对面的那个角落，从韩克尔的牢房过去有一条长走廊，还要向左拐个弯，韩克尔不可能够得到那里，连从他牢房里看到那里都不可能。”


“对，”警长喃喃地说道，“我想你说得对。可我还是觉得韩克尔跟这事大有关系。”


“让我去和他谈谈吧，警长，说不定会知道什么。”


他带我上楼，打开了牢房门。鲁迪·韩克尔坐在床上，两手抱着头。“哈啰，鲁迪，”我说道。蓝思警长在我后面把门重新锁上。


“他们什么时候会放我出去？医生？‘泥鳅’逃走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你喝醉了酒，又打破了一扇窗户，鲁迪。”


“呃，是啦……”


“为什么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医生？”


“你为什么会喝醉酒？这很不像你。”


他转开了头。“我不知道。”


“要我告诉你吗，鲁迪？要我告诉你昨天在怀德海的农场上发生了什么事吗？”蓝思警长又转过去检查第十六号牢房了，不过反正我已经放低了声音，他也听不见的。


“你怎么会知道？”


“我知道。我起先看那把桐特左轮手枪的时候，那支枪没有开过，可是后来蓝思警长检查的时候，也就是车祸之后，不但闻起来有火药味，还留了个空弹壳在里面。我知道我不是瞎子，所以只剩下一种解释——昨天在怀德海农场上一共有两支柯特左轮手枪，而你们几个在我的车因为车祸停下来的时候把枪换过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那么两支长枪管的柯特左轮手枪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


“决斗。”


他的肩膀垮了下来，但什么也没说。


“这两个疯狂的呆子昨天在那里决斗，对不对？怀德海和尤士塔斯·柯瑞，要用手枪来解决他们的老冤仇！杰夫·怀德海的儿子是他的副手，你则是柯瑞的副手。只不过柯瑞连一枪都还没开，是吧？杰夫·怀德海一枪打中他的腿，然后你们都突然觉得需要个医生。”


“我们都真他妈的蠢，”鲁迪承认道，一面抬起头来看我，“他们之中没一个送命也真奇怪，等昨天晚上我理智地把事情想通了之后，我就出去喝了个大醉！可是就连那样也没用——我在牢房里昏睡过去，还又梦到那件事，甚至还听到了枪响。”


“枪声？”


“那把我在半夜惊醒了，就好像真的有人开了一枪似的。可是我知道一定是我梦到决斗的事。”


我拍了拍他的膝盖。“别担心，鲁迪。我会跟警长讲，让他把你放了。”


蓝思警长走了回来，替我开了牢房门的锁，我在前面先走出了第二道门，等着他出来之后把门锁好。“你发现了啥吗？”他问道。


“只是有一个想法——可是我想我知道‘泥鳅’是怎么逃掉的了。我今晚会再回这里来，让你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天过得慢到好像过不完似的。镇上所有的人谈的全是逃狱的事，就连州警都来查问蓝思警长。有人说要用猎犬来追踪“泥鳅”，认为他朝西部逃了，可是就我所知，结果什么事也没做成。


天黑之后，我回到监狱里，带着蓝思警长走到街那头的罗素修车厂。“我们到这儿来干啥？”他问道：“我们该去追‘泥鳅’的！”


“我认为‘泥鳅’根本没有离开北山镇，而我就是想要证明这件事。”


“根本没离开——”


“声音小一点，”我警告道，我们在越来越暗的黑处走到了修车厂的旁边。在我们右手边，我可以看到监狱，还有关过“泥鳅”的那间牢房装了铁条的窗子。


“我还是说韩克尔跟这事有关系，”蓝思轻轻地咕哝道，“现在我还得放了他。”


“韩克尔跟这事没有关系。’


“那这事怎么可能？没别的答案了嘛！”


“至少还有另外两个答案，警长。”


“啥？”


“你看，整个不可能的状况只靠你的证词做基础，要是你的证词垮了的话，所谓不可能的逃狱说法也就垮了。”


“可是——”


“鲁迪·韩克尔是被听来像开枪的声音惊醒的，他以为那是他在做梦，可是如果不是呢？如果是你回去给雷米送饭而他对你突击呢？你拔出枪来把他打死了，警长。然后，你做的事让你吓坏了，就把尸体背出去，埋在后面的野草地里，编出这么个‘泥鳅’做出不可能的越狱故事。”


蓝思警长在近乎漆黑的暗中瞪着我，我看到他的手垂向他带的那把枪。“你相信有这事吗，医生？”


“不，我不相信。如果真有那么回事的话，你会说实话的。枪杀一名企图逃跑的犯人，对你名誉的损害，远比让他逃狱成功来得小得多！何况，我跟你说过有两个可能的答案。”


就在这时候，我们听到有声音——就在附近，离我们不到五十呎远——动作轻得让人很可能不会注意到。有人在罗素的修车厂侧门，正想把门锁弄开。


我向前跳了出去。“快来，警长，是他！”


乔治·雷米转身想跑，可是我们马上扑了上去，我把他压住，而蓝思警长给他上了手铐。“这回我们会把你照看得更好，”我说。


我们把他关进去的时候，他一直用法语咒骂不停。然后我在警长的办公室里坐了下来，向他说明第十六号牢房谜案的正确解答。


乔治·雷米用他被铐住的两手拿着根香烟在抽的时候．我说：“这是个和福翠尔的《逃出13号牢房》媲美的复杂脱逃方法。‘泥鳅’并没有靠外力帮忙，而是一分钟接一分钟地随机应变。我想这是他的生活方式，如果其他的罪犯有一样的技巧和胆量的话，也可以学他的样。”


蓝思警长有点不耐烦起来。“他是怎么逃出那间上锁的牢房呢？”


“呃，我想他必须先从牢房门开始，你让我看过门上是个弹簧锁，门关上的时候就锁上了。可是他吃饭的时候，你一直让门开着，你甚至还告诉我说有次他挨得太靠近牢门，所以你不得不拔出枪来。就在那一瞬间，他在打开的门边时，雷米想办法把什么东西——可能是一小片面包，甚至是一根牙签——塞进了锁孔，让牢房门关上的时候，弹簧锁不会完全锁牢。警长，你当时两手端着托盘，空不出一只手来确认牢门是不是已经锁好了。”


“可我后来试过，”蓝思瞽长坚持道。


“我等下会说到那里的。我的重点是，昨天晚上刚刚吃过晚饭的时候，乔治·雷米已经逃出了他的牢房，现在他和自由之间只隔着楼梯顶上那扇装了铁条的门而已。”


“可我在楼下的办公室里，就算他想什么办法把门弄开了，也不可能从我旁边过去。”


“他没把那扇门弄开，警长——门是你替他开的。”


“我——”


“就是你把鲁迪·韩克尔抓进来的时候。记得吧，韩克尔是关在第一号牢房里，最靠近楼梯。那是中间那一块四间牢房之一，正好和另外一边的第十六号牢房分在两头。事实上，我先前就特别说过，你从第一号牢房根本看不到第十六号牢房。我可以假定你让楼梯顶上的那扇门敞开着，因为你两只手都抓着鲁迪，也因为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就看过你让门敞开过两次。你必须用钥匙才能锁上那扇门，而你就是懒得去锁，但是对于藏身在中间那几间牢房边暗处的雷米来说，却正是他在等着的大好机会。在你转过身去把鲁迪弄上床的时候，他就溜了过去，下了楼，重获自由。


“可我在之后还见到他在上了锁的牢房里呀！”警长抗议道。


“你只看到有什么在毯子底下，楼层后面的灯没开，你只是以为那是雷米。可是‘泥鳅’很聪明，他不可能知道你10点钟的时候会带个犯人上来，事实上，他只知道一直到明天早上你给他送早餐来查牢房之前，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所以他想到一个妙计，可以给他宝贵的几秒钟时间。要是你早上一上来看到牢房空了，你就会马上发警报，甚至很可能在‘泥鳅’下楼梯逃亡之前就先跑回楼梯那里。他需要你在牢房里停留三十秒到一分钟的时间，让他可以慢慢地绕过中间那几间牢房，由打开的门下楼去。”


“就算你知道我让门敞着，可他怎么晓得？”


“泥鳅”只笑了笑，所以我回答了这个问题。“昨天你把他抓上来关进牢房的时候，他看到你让门敞着的，警长。”


“啊。”


“反正，他在吃过晚饭离开牢房的时候，在毯子底下做了个假人，然后只要把他原先塞在锁孔里的东西拿走，让弹簧锁完全锁上，牢门就锁住了。”


“什么假人？你刚告诉我‘泥鳅’是怎么从上锁的牢房里逃出去的——现在告诉我假人怎么逃得出去！”


“警长，乔治·雷米开着的那辆偷来的车子，原先是一个嘉年华会用品供应商推销员的。在他车子里所带的每种样品里，最可能的是什么东西？”


蓝思警长一脸茫然，可是乔治·雷米却笑了。“了不起，医生，”他说，“我从来没有想到在这样一个小镇上有人能看穿我的把戏。”


“气球，”我简单明了地说，“你口袋里有几个气球，还有绑气球的绳子。你把气球吹大，放在毯子底下，再把绳子由窗口垂到外面。等你逃出去之后，就扯动绳子，把气球由铁条缝里拉出去。至少有一个气球炸了，发出的声音让半睡的鲁迪·韩克尔以为是枪声。”


“他为啥要那么麻烦地把气球给拉出去？”蓝思警长问道，“为啥不留在这儿？”


我耸了下肩膀。“我猜他觉得这是个很好的花招，以后还想再用，而且没了气球，他的逃狱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所以他才会把气球带走，虽然还是掉了根绳子。”


“我根本没见有绳子从窗口拉出去。”


“那里很黑，你并没打开这头的灯，记得吗？你只开了靠韩克尔牢房的灯。”


蓝思警长摇了摇头。“这事有太多地方可能出差错了。”


“我跟你说过‘泥鳅’是在随机应变。他所有的脱逃全靠运气和大胆。所以我才想到他不会靠他两只脚往远处逃。他已经知道这里没有别的车可用，而且也怕偷到一辆在操作上不熟悉的车子，比方说，像我那部车就很难开。所以我想他可能藏在附近什么地方，等着罗素把他的车修好了，让他可以再偷第二次。


“真他妈的！”蓝思警长说。


然后我转身去问“泥鳅”：“告诉我，乔治，你在哪里躲了将近二十四个小时？”


起先我以为他不会回答，可是后来他回答了。也许他对能骗倒我感到很骄傲吧。“我就在罗素的修车厂旁边的大桶子里，”他微笑道，“就是你从上面拿了盏灯笼的那个桶子。”


“哎，”山姆·霍桑医生总结道，“这就是我怎么解决谜案、登上纽约各大报头版的经过。不过这一切当然都是白费心思。六个月之后，“泥鳅”从波士顿监狱里逃了出去，回到法国，他真是个滑不留手的家伙。你说怀德海和柯瑞的决斗怎么了？那一部分还没完呢。那事引到一桩发生在乡村小旅舍的不可能谜案，可是时间已经晚了，得等下回再说，来一点——呃——喝的再上路吗？”

乡村小旅舍谜案


“啊，请进，”山姆·霍桑医生说道，一面把门拉开，“你来得正是时候，可以——呃——来点喝的，听个故事。我想我答应过你这回要讲关于一家老乡村小旅舍的事，那里有个戴面具的强盗，结果很可能是个幽灵。那是一九二六年夏初的事，‘泥鳅’的案子刚过不久，那时候怀德海和柯瑞之间的冤仇还没了结，你一定记得他们在杰夫·怀德海的农场上搞了次决斗，而北山镇两家杂货店之一的老板尤士塔斯·柯瑞腿上挨了一枪……”


尤士塔斯由菲力克市的医院出院之后（山姆医生继续说道），我大约一个礼拜去替他检查一次，他大腿上的枪伤愈合得很好，不过还是可能有二次感染。


我刚从尤士塔斯那里出诊回来，我的护士爱玻就在诊所门口给我传了个口讯。“蓝思警长打了电话来，他要你赶到渡船屋去，说是那里有人被枪打了。”


“谢了，爱玻，”我说着转身就向等着的响箭敞篷车走去，看来今天是个忙碌的日子。


渡船屋是北山镇最像一间真正乡村小旅舍的地方，坐落在邮政路上，正好是以前过蛇溪的渡船头那里。渡船当然晚上是不开的，要过河的商旅以前都会到小旅舍打尖，解决食宿问题，到早上再继续他们的旅程。渡船屋建于一八〇二年，一直留存到二十世纪，虽然蛇溪现在比以前窄得多了，而且老早就建了一道桥来取代渡船。


经营小旅舍的老板是威廉·史托克，他是个退休的律师，五年前和他太太一起搬到北山镇来。我到镇上来的第一个冬天，史托克的太太因为流行性感冒过世，引起了一阵恐慌，大家担心会像一九一九年那样的传染病大流行。好在除了几个独立的个案之外，并没有大碍。史托克是一个六十多岁却仍然活力充沛的男人，他把太太葬在小旅舍后面，继续开业。


这一天，六月里一个阳光普照的礼拜一，威廉·史托克却一点活力也没有了。我到了小旅舍，把我的敞篷车停在警长的车后面，进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史托克的尸体趴在靠近前面柜台的地毯上。并没有流多少血。


“什么时候出的事？”我问蓝思警长。


“大概有两个钟头了，我一直在找你。”


“你不需要我，这个人已经死了。”


“这话可一点不错！”警长说着，用一张床单把尸体再盖起来，“近距离一枪把胸口给打穿了。”


我朝右手边的餐厅里看了一眼，认出在小旅舍站柜台的职员——小个子的班尼·费尔兹，正拱着背在喝一杯走私来的威士忌。房间里还有别的人，可是我认不得他们是谁。“出了什么事？”我问道。


蓝思警长把他的裤子往越来越大的肚子上面拉了拉。“班尼正在把周末的账清一清，准备去银行的时候，从前门进来一个强盗，班尼说他穿了一件带穗子的皮夹克，拿了一把老式的西部左轮手枪，还像土匪或是拦路打劫的强盗一样戴了个黑色的面具。”


我听了这话哼了一声。“班尼想必是喝多了。”


“反正，原先在楼上的史托克却在这个节骨眼下来了，那个强盗看了一眼，一枪就打穿了他的胸口，然后强盗听到前面路上有人声，就赶紧由走廊往后门逃走了。”


走廊是在通二楼的楼梯下面，以前走廊里有门通到厨房和一间后面的睡房，可是这几扇门老早就封住，在外面糊上墙纸了。现在那条走廊哪里也到不了，只通到后门，后门外面是一块铺了碎石子的停车场，可以停三四部汽车。


我回头看了一眼柜台上，有一大叠钞票还放在那里。“他没拿钱就跑了？”


“没拿钱，可也没跑掉。”


“你逮到他了？”


蓝思警长有点得意地点了点头。“班尼说那个凶手从长走廊跑过去了，你自己也看得到那只通到后门。问题是，那扇门是从里面闩着的。没人可以跑出去之后，还能那样闩着。"


“什么意思？”


“我是说班尼根本是在骗人，我要以谋杀威廉·史托克的罪名把他抓起来。”


我走进房间到班尼坐着的那张桌子边，拉开他对面的椅子。“你觉得怎么样？班尼？”


他像个落入陷阱的动物似的抬头看了我一眼。“不好，山姆医生，我可不是天天让人说我是凶手的。”


“跟我说下经过的情形，好不好？从你今早上班开始的每一件事都说。”


“就像我跟警长说的，那个蒙面人——”


“所有的事，从头说起。”


班尼叹了口气，重新开始。“哎．你知道我们这里的生意没以前那么好了，尤其是颁了禁酒令什么之后。可是我们通常楼上会有一两个房间住着客人，而在周末的时候，餐厅生意还很不错。史托克住在楼上——他老婆死了之后，就一个人住——女中亚当斯太太也住在楼上，我自己住在蛇溪那边，过桥就到了。反正，每个礼拜一早上八点钟，我来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保险箱，把周末卖餐的收入加总，有时候像这样的夏天收入可多了，还有人大老远从波士顿开车过来——”


“有多好？”我问道。


“这个周末超过了五百块。”


“现在楼上有多少客人住？”


“只有一位——一个史密斯先生。”


“所以在抢案——或者说是抢劫未遂的案子——发生的时候，这个小旅舍里只有你和史托克先生，再加上楼上的亚当斯太太和这位史密斯先生了？”


“没错，厨房里帮忙的人在礼拜一都要到下午很晚才进来。”他的眼光转到旁边的桌子上。“在那之前，如果我们要吃什么的话，亚当斯太太会做给我们吃。


我随着他的眼光看过去，看到一个相貌有点像男人的高大女子，她正在喝茶，一边和警长的一名手下说话口“继续说你的故事，”我说。


“呃，我正在数钱，前门突然撞开了，那个蒙面人走了进来。他的打扮就像一般的强盗——带穗子的皮夹克，黑色面具，西部帽子，还有一支左轮手枪。”


“他看起来是什么样子？”


“中等身高，也许比我高一点，有一把大胡子露在面具下，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么多，哦——下巴也有一点胡须。可能是假的。”


“胖？还是瘦？”


他一耸肩。“中等。”


“继续说下去。”


“他拿枪对着我，指了指钱，”班尼抖瑟着又喝了一小口威士忌，“我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没说话？”


“没有。”


“奇怪。蓝思警长说史托克就在这时候走下楼来，是什么惊动了他呢？”


“我猜他是听到了我说话，问那个家伙要干什么。反正，那个强盗一看到史托克，就转身对他胸口开了一枪，我躲进柜台后面，然后凶手马上就听到外面有说话的声音，是两个送货的把这个礼拜要用的肉送来了。”


“他们有没有看到凶手？”


班尼摇了摇头。“要是他们看到了的话，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惨了。他转过身从走廊直奔后门。”


“你确实看到或是听到他出去吗？”


“呃，没有——可是他一定出去了。我大声对那两个送肉来的人大叫说，有人开枪打死人了，然后我也朝走廊跑过去。可是他已经不见了，所以我们全跑到外面去。根本找不到他的踪影，我们猜他一定躲进溪边那一带树林子里去了。”


“有没有看到脚印呢？”我问道。


“没有，可是外面全是碎石子，最近又都没下雨，我们想也不会有脚印留下吧。”


“所以你就打电话给警长了？”


“对。他不到十分钟就到了这里，四下好好地查了一遍。我没那么细看后门，所以他说后门是从里面闩上的时候，我跟别人一样都吓了一跳。


“后门通常都是闩上的吗？”


“只有晚上才闩上。史托克通常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开后门，所以我以为那里是开着的。他想必是在被枪杀之前还没来得及开门。”


“所以譬长认为是你干的。”


“对呀！他说那蒙面的强盗能去哪里，他说得很对——没地方可去！”


“我们去看看那条走廊。”


尸体已经移走了，蓝思警长正在外面监督他们把尸体运到本镇那辆参加过世界大战的老军用救护车改装的救护车上。我朝外看了警长一眼，然后带头走下后走廊，那条走廊大约三呎宽，有二十呎长，只有最底端有一扇木门。


就像费尔兹说的，在这头的柜台后面不可能看到那扇门，走廊的墙上贴着褪了色的花壁纸，靠天花板的地方有几处水渍，地上铺着一长条完整的棕色油毡，很清楚地排除了有地板暗门的可能。


不过我还是检查了下地板，也用指节在墙上敲敲打打，靠近最底端时，我听到两边墙里都发出空洞的声音。“这是什么？”


“右边本来有扇门通厨房，左边是通到一间睡房，现在已经改成贮藏室了。在换到这个世纪的时候，他们把那两扇门封了，糊上壁纸。我们都用另一边的门进出那两个房间。这条走廊只给把车停在后面的客人用的。”


我能看见门闩是闩上的，而且来回拉动并不容易。门闩用螺丝钉固定在门上，门闩的套孔则用螺丝钉固定在门框上，全都紧紧地在原位。我敲了敲门板，那里也没有什么暗门。门柱本身装了挡风雨的橡皮条，所以门开关都没什么声音。外面只是一块铺了碎石子的停车场。


我转头去看天花板。“顶上是什么？”我问道。


费尔兹想了一下。“楼上的走道，顶头就是亚当斯太太的房间。”


“我要去看看。”我回到餐厅里，向亚当斯太太自我介绍，她那张强而有力的面孔近看还很漂亮，尤其因为她搽的口红而更显眼——她是镇上少数几个搽口红和胭脂的女人。“你替我住在那边山上的嫂嫂看过病，”她说。


我记得那个人——一个有妇科病的中年妇人，不幸的是我没能帮上她多少忙。“我正在帮蓝思警长做调查，”我说，“不知道你能不能带我到楼上看看。”


“好的，”她语气很冷地说。


在踏上吱嘎作响的前楼梯时，我向她问到他们唯一付钱住房的客人。“他在楼下餐厅里吗？”


她摇了摇头。“还没出房门。门上挂了‘请勿打扰’的牌子，闹成这样他都还一直在睡觉。”


“好像有点奇怪。”


她只耸了下肩膀，到了楼梯顶上，她问道：“你想看什么？”


“就只是整个看一看，哪间是你的房间？”


“这间。”她并没有要打开门的意思。


“可以看看里面吗？”我问道。


她用厌恶的眼光看了我一眼，然后打开门锁。房间里收拾得很干净，像渡船屋其他的地方一样有着假的殖民地风味。“满意了吗？”她问道。


“这里是在楼下那条走廊的正上方吧？”


“我想是的，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你知道凶手在底下消失无踪吗？”


她那张冷冷的面孔这才第一次有了近似微笑的表情。“你以为他穿过天花板上到这里来了？”


“我见过几乎和这一样奇怪的事。”我在走出房门时，看到那块“请勿打扰”的牌子仍然挂在对面那扇门上。“我想是该叫史密斯先生起床的时候了。


我轻轻地敲了敲门。


没有回应。


我敲得重了些。


“你会吵醒那可怜的人的，”亚当斯太太抗议道。


“你有没有想过，亚当斯太太，这位睡懒觉的史密斯先生很可能是那个神秘失踪的蒙面凶手呢？”


“什么？”我说的话似乎让她很困惑。“可是那怎么可能？他在楼上呀！”


我又敲了敲门，这回有个模糊的声音回答道：“走开，我要睡觉。”


“史密斯先生，我一定要和你谈谈，楼下发生了命案。”


“走开！”


可是我不停地打着门，越来越感到怀疑。要是史密斯先生不想让人看见，那就更有要见他的道理了。


最后，我听到里面开了锁，门开了约一吋左右，我只要这样就够了，我的肩膀撞在门上，强将门完全推开。


在房间里的那个男人，那个神秘的史密斯先生，不是别人，正是我们那位先前参与决斗的农夫——杰夫·怀德海。


“哎，杰夫，真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你，”我说，却装出一副没那么吃惊的样子。


“我——我真庆幸来的人是你，医生，自从我听说柯瑞出院之后，我就怕他会来干掉我。”


“你是说就因为你们那场愚蠢的决斗？”


怀德海点了点头。“我们之间已经吵了好久了。就连我打中他之后，他还在叫着说决斗不公平，他都没有机会开枪。他发誓说他要开那一枪，还说等他腿好一点，他就要来找我。”


“所以你躲在这里？这可不算很远呢。”


“我不想丢下家里人。我想要是我能在这里耽个几天，等柯瑞不再找我，我就安全了。”


“有谁知道你在这里吗？”


他摇了摇头。“我跟我儿子说我要离开几天，如此而已。”


我在床上坐下，很小心地不去弄乱平整的床罩。“你知道，杰夫，你和柯瑞都是有儿有女的中年人，也该是行为举止像个大人，而不再孩子气的时候了。搞什么决斗的事就够蠢的了，躲在这里只会弄得更愚蠢，回你家去吧，否则你会惹上一堆麻烦的。”


他满脸困惑。“什么意思？楼下出了什么事？”


“你没听到枪声吗？”


“枪声？没有——我想必是睡着了，不过我想到这里好多人来来去去，还看到救护车。”


“这里的老板——威廉·史托克被一个想来抢钱的蒙面强盗开枪打死了。”


“我的天啦！”


“你和史托克有多熟？”


“几乎不认识，所以我才会挑这个地方来躲，柜台的职员也不认得我。”


“那你对这个凶杀案什么都不知道啰？”


“不知道，从昨晚以来我没出过这间房。”


“好吧，”我说，“听好，现在先呆在这里。蓝思警长在楼下，我知道他一定要问你话的，不过除了他之外，我不会告诉任何人说你在这里。”


我留下他在房间里，回到楼下。亚当斯太太正站在楼上的走道里望着我过去，可是她没有说话。


到了楼下，我把杰夫·怀德海的事告诉了警长。“你想他和这件事有啥牵扯吗？”蓝思问道。


“我想没有，看不出怎么会有牵扯。”我的脑子里想到另外一件事。“那两个送肉来的人，就是刚发生杀人事件后进来的两个人呢？他们还在吗？”


蓝思警长摇了摇头。“我问过他们话，就让他们走了，他们还有别的货要送，而他们的冰块今天可化得快呢，反正这两人我都认得——汤米·贝和乔治·克拉夫特，都在北山罐头厂做事，你知道，他们驾一辆红色篷车，车上画了一只大公牛的。”


“我想和他们谈谈。”


“你同意应该是班尼·费尔兹杀了史托克吗？还是说你觉得这又是一桩你那种不可能的犯罪呢？”


“我还不知道。可是你能不能等明天再逮捕费尔兹呢？反正他也不会到哪里去，说不定到时候我对这个案的来龙去脉又有更好的想法呢。”


蓝思警长对这点并不很高兴，但最后还是同意了。“好吧，医生，我以前相信过你，现在再信你一次，如果这件事不是真的话，我也承认费尔兹很难编出这么个怪故事来，可我没法解释那扇由里头闩上的门是怎么回事。”


“我也解释不出来。”


我开车回到镇上，走的是送肉的篷车最可能走的路线，最后我看到那辆车停在我前面，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北区公园的亭子前面，我把敞篷车停在拉车的两匹马前面，尽量不惊扰到它们。然后我走到贝和克拉夫特和管亭子的管理员在聊天的地方，从听到的谈话，知道他们正在聊威廉·史托克遭枪杀的事。


“怎么会有人要杀他呢？”管理员问道。


汤米·贝吐了一口烟草汁。“妈的，会去抢钱的，他才不需要什么动机呢，我看老史托克就是倒霉碰上了。”


在他们走回运肉的篷车时，我把他们拦住问道：“你们有没有看到那个蒙面强盗？”


两个人都摇摇头。“一点踪影也没有，”乔治·克拉夫特说，“我们绕到后面去看过。”


“你们为什么不从走廊上追下去呢？”


汤米·贝又吐了一口。“妈的，我们又不想找麻烦，那个人有枪呢！我们是想看看他往哪里跑了，可是根本就没看到他的影子。”


“多谢了，两位，”我对他们说。我回到车上把车开走，而汤米·贝忙着拉住那两匹紧张不安的马。


那天晚上我又去看了尤士塔斯·柯瑞。他正在他杂货店后面的房间里跳来跳去地忙着，远超过我答应他的工作量，他有点畏缩地和我打招呼。“你好，医生，又来查我了？”


“你不该让那条腿受那么多力，现在还不行。”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有工作要做呀。”


“怀德海怎么样？”我问道。


“他怎么样？”


“我不想看到你拿枪去寻仇。”


“我不会做那种事的。”


“他觉得你会，他现在正躲着，”我决定把问题从此解决，“哎，你肯不肯跟我去见他，握个手，把冤仇一笔勾销？”


尤士塔斯·柯瑞考虑了一下。“好呀，”他最后说道，“有何不可？”


“很好，我明天一早就带你去见他。”


接着我到了警长的办公室，把我建议的事告诉他，他对我的想法嗤之以鼻。“医生，在这个世界上当和平使者是搞不成的。”


“难道你情愿我让他们开枪彼此对打？”


“不，不，当然不是。可现在我更感兴趣的是谁枪杀了威廉·史托克。”


“你还觉得那是企图抢劫吗？有没有可能所谓抢劫只是障眼法，来掩饰谋杀呢？”


“哎，医生，这就是你我不一样的地方了。我打一开始就不信打劫的故事，我想费尔兹杀了他的老板，编出了那个蒙面强盗的故事。”


“你有没有查问在渡船屋里其他的人？比方说，那位女子——亚当斯太太？”


蓝思警长点了点头。“说她听到枪响的时候正在房间里换衣服。”


“有亚当斯先生吗？”


“她是个寡妇，他打仗的时候阵亡了。”


“杰夫·怀德海呢？”


“我跟他谈过了。”


“你相信他是在躲尤士塔斯的说法？”


“看来很有可能。”


“可是你相信吗？”


“也许吧，”警长往后靠在他椅背上，“你啥时候带柯瑞去和他见面？”


“明天一大早。”


“祝你好运。”


我打电话到渡船屋去，告诉杰夫·怀德海说我一大早就要带柯瑞去见他。他很不愿意，但最后还是同意了。


第二天一早，我打电话到爱玻家里，跟她说我要先去渡船屋，会忙到近中午的时候。“如果有急诊，你可以在那里找我，”我说。


“柯瑞和怀德海碰到一起的时候，最可能要看急诊的人就是你了。”


“我希望事情能进行得顺利。”


我在八点刚过不久开着敞篷车去接了柯瑞，很满意地注意到他今天脚跛得不那么厉害了。“再过不久你就可以跳舞了，”我向他保证道。


“嗯。”


他穿了一件打猎用的夹克，在六月天来说好像太厚了，我也注意到他右边的口袋沉甸甸的，我用手碰了下，感觉到硬硬的左轮枪，就一把抓了出来。“该死的，尤士塔斯，你不能在口袋里带支枪去见他！这算什么讲和呀？”


“我只是自卫用的，以防万一他怎么样。”


“哎，他不会怎么样！所以这支枪先收在我这里。”


我把枪锁在车侧的行李舱里，然后发动引擎。尤士塔斯还在嘟哝着不带武器去渡船屋的事，不过等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的情绪已经好多了。


“怀德海在楼上有个房间，”我说，“我们直接上去，他正在等我们。”


我率先走了过去，打开了小旅舍的前门。第一眼看过去，柜台后面没有人，我想着不知道班尼·费尔兹到哪里去了。然后，就在柯瑞一跛一跛地走到我后面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脸出现在柜台后面。那是一个蒙面男子，留了大胡子和胡须，戴着一顶牛仔帽，还穿着一件有穗子的皮夹克。我们走进门时，他正在想办法打开保险箱。


我看到他手里的枪，就对柯瑞叫道：“趴下！”一阵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那个蒙面人直接向我们开枪。


我感到子弹飞过时拉动我的袖子。然后我听到柯瑞发出一声喘息，重重地倒下，我转身看到他在地上，血从他身侧靠近腰部的伤口流了出来。


蒙面人举起枪来准备开第二枪，但又改变了心意，他转身往长走廊跑向后门，就像他前一天早上一样。


我想去追他，可是我手上有个正在出血、说不定会送命的人。我跪在尤士塔斯身边，用我的手帕按在伤口，挡住往外流的血。他的两眼睁开着，可是似乎就要休克了。


然后，我跪着扭过头去看那条走廊。


走廊上是空的。


而即使距离这么远，我也知道后门上的门闩仍然是闩着的。


我不得不大声呼救，可是过了一阵子，杰夫·怀德海才由他楼上的房间里出来。


“什么事？”他问道，看见柯瑞躺在地上，“出了什么事？”


“你没听到枪响吗？”


“没有，我想必是打了个盹。”


“叫救护车，赶快！他要送医院。”


“情况很糟吗？”


我刚还有时间检查了下伤口，还好不像我原先担心的那样深。“本来可能会伤得更重，大概是这件厚夹克救了他的命。”


怀德海赶去叫救护车，费尔兹和亚当斯太太由餐厅里走了出来。“你们两个刚才在哪里？”我问道。费尔兹的嘴边有些红红的，可能是口红印。


“我在厨房里喝咖啡，”费尔兹说，“亚当斯太太刚过来找我，问我有没有听到枪声。


“又是你的那位强盗朋友，和昨天一样地在走廊里消失了。”


“我的天啦！”亚当斯太太一副快要昏倒的样子，“是个鬼吗？”


“我们去看一下那扇门，”我对费尔兹说。


我们走到走廊那头去加以检查，那根粗重的门闩仍在原位，从里面把门闩住，任何人都不可能在闩住了门的情况下出入这扇门。


班尼·费尔兹用左手压在套孔的支架上，用右手将门闩拉开。“还像以前一样紧，”他说。然后他把门推开，我们看看外面，一切都和前一天一样，碎石地的停车场上空荡荡的，没留下什么印子，远处的树林也毫无动静。


我转过身，由原路走过那条走廊，壁纸仍然褪了色，有水渍，可是全都贴得牢牢的。就连原先封死后糊上壁纸的那两扇门，也没有撕开、裂缝或加装了铰链的情形。这回我由厨房找来一支扫把，用来顶天花板，但是没有找到开口。


我回去照顾我的病人，亚当斯太太和怀德海也守在旁边，很快地我就听见救护车的钟声越响越近。


这的确是个谜团——也是我从没碰到过的一件不可能的罪案。


我在对付的是一个大胆回到犯罪现场来的嗜杀强盗吗？还是说我成了细心策划一直要取尤士塔斯·柯瑞性命的诡局一部分呢？


医院里的人告诉我说尤士塔斯·柯瑞没有生命危险，这是我这一天听到的最好消息。他们找到子弹，取了出来，柯瑞就没了危险。


我回到诊所的时候，蓝思警长正在等着要和我谈谈。“你真的见到了那个蒙面强盗吗，医生？”


我点了点头。“我们进门的时候，他躲在柜台后面，显然是在撬保险箱。他开了一枪，从我身边擦过，打中了柯瑞。然后他还是从那条走廊逃走，消失无踪。”


“他外表就像费尔兹说的一样？”


“一模一样，”我形容了一番。


“他为啥会蠢得还来第二回？因为第一回没把钱拿走吗？”


“可能。要不然他就是等在保险箱旁边，只是为了开枪打柯瑞。”


“你说子弹差点先打中你。”


“不错，如果他瞄准的是柯瑞，那他的枪法太烂了。”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医生？”


我考虑了一下。“他今天还是没拿到钱。也许他明天还会再来一趟。”


“你相信吗？”


“不信。”我承认道。


“一直到今天早上，我还准备把费尔兹给抓起来，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想会是个鬼吗，医生？”


“和去年夏天在音乐台上的那个‘鬼’一样。”


“你的意思是说又只是在玩花样？可到底是怎么弄的呢？怎么就在走廊里消失了呢？我简直就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做得到。”


“我倒想到有两个办法，”我对他说，“这正是我的问题所在。这两种办法都只能做一次，不能做两次。”


“两个办法！”


“哎，謦长，我想做个实验，我要你把那两个送肉来的送货员找来，让他们今晚到渡船屋去，这事你能做得到吗？”


“你是说汤米·贝和乔治·克拉夫特？没问题，我能找得到他们来。”


“好。我八点钟和你们在那里见面，说不定我们就能抓到那个幽灵了。”


在某些方面说来，要解开一个可以有两种方法解决的谜案，可比解开没有答案的谜团要困难多了。我那一整个下午都在考虑那两种可能的解释，最后上车开往那小旅舍时，我终于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也知道怎么证明。


我在八点还差几分的时候来到了渡船屋。班尼·费尔兹正在前门廊里扫地，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我问他有什么烦恼，他回答道：“律师来过了，他说史托克的继承人可能会把小旅舍卖掉，我就会失业了。”


“要是蓝思警长把你抓起来了的话，你早就失业了，”我指出道。


“可是他现在怎么能抓我呢？”


“你且祈祷他不会抓吧。杰夫·怀德海还在楼上吗？”


“我想是吧，还在。”


我走上楼去，在楼梯顶上敲了下他的房门，觉得我好像看到亚当斯太太在对面她的房间里偷看我。怀德海立即应门，请我进去。“案子有没有破，医生？”他问道，“我可以回家了吗？”


“我想今晚会有所突破。你从一开始就可以自由来去呀。”


“我怕尤士塔斯在到处——”


“胡说八道，”我嗤之以鼻地说，“你这辈子从来也没怕过尤士塔斯·柯瑞。我知道你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所以你可以不必再骗我了。我完全知道——”


我的话被楼下用力关上前门的声音打断，接着是蓝思警长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我们下楼去吧，”我对怀德海说，“我们想把事情全部解决掉。”


“我不想去，”他喃喃地说。


“要我把他们全叫上来吗？”


“不要……”


“那就来吧。”


我走到走廊对面去找亚当斯太太出来，然后我带头下了楼梯，去找等在那里的警长和两个送货员。


“你把我们抓到这里来干什么？”汤米·贝正在抱怨，“我们根本不知道开枪的事。”


我看了看站在柜台后面的班尼·费尔兹，再看看板着脸挺立在楼梯脚下的亚当斯太太。我甚至看了看那条长走廊，确定我能看到底端那扇闩上的门，这回那个蒙面强盗跑不掉了。


“让我跟你们说个故事，”我开始说道，“这故事说的是威廉·史托克怎么会在昨天早上被一个由闩上的门逃出去的蒙面强盗枪杀。”


“你去说你的，”乔治·克拉夫特说，“我得回去工作了。”


“呃，史托克当时在楼上，正准备下楼来，却看到送肉的篷车开过来停在门口，只不过没看到贝和克拉夫特，只看见一个蒙面男人，穿着有穗子的皮夹克，带了支西部左轮手枪。”


“什么？”汤米·贝张口结舌地说，“这是在搞什么鬼？”


“其中一个——是谁并不重要——带着枪先进来，制住了班尼。另外一个搬了肉走到前门口，一面自己跟自己说话，让班尼觉得他听到两个人对话。然后史托克现身，遭到枪杀，凶手从走廊上逃走，打开门闩，出了后门。搬肉的那个进来，帮着班尼照顾那垂死的人，然后借机溜到走廊里，从里面重新把门闩好。同时，凶手脱掉了他的伪装，重新以送货员的身份出现，在一片混乱之中，班尼始终不知道两个送货的并没有同时在场。


“对了，”班尼·费尔兹说，“现在我回想起来，真有可能就是这样。”


“这真是胡说八道！”乔治·克拉夫特叫了起来，“就算这是真的，我们何必那么麻烦又把门给闩起来。”


“为了把杀人的事嫁祸给班尼·费尔兹，”我说，“为了让他说的故事看来根本不可能。”


“这种说法有证据吗？”蓝思警长很平静地问道，右手放在枪柄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警长，我没有证据——因为这些全不是真的。我只是说事情可以是这样子。”


“其实并不是？”他看起来很生气。


“今天早上发生的枪击，克拉夫特和贝都根本不在现场。而且我在有人能赶过去给门闩动手脚之前，就已经查过那扇闩着的后门了。我刚刚所描述的手法今天不可能用上，所以昨天也没有用。我们没法相信两个不同的强盗使用完全一式一样的犯罪手法。不会的，昨天和今天是同一个人——而因为贝和克拉夫特今天不可能做这种事，也就证明昨天的命案里他们是清白的。”


“听到这话我可真高兴！”汤米·贝说。


蓝思警长并不满意。“那要我把他们拉到这里来到底为什么鬼事呢？”


“这样我才能先排除掉错误的答案，再提出正确的解答。”


“他妈的！再没有别的方法了，医生。”


“不对，就有。”


“要是那扇门真的是从里头闩住，又没有其他的路走出走廊——”


“的确没有其他的路，两边的墙、地板和天花板，我都亲自检查过了。”


“凶手进了走廊，他没有穿过那道闩着的门，又没有别的路出去，那他到底怎么了？”


我四下环顾了其他的人一圈，开始说话：“今早的第二次枪击事件让我走岔了路。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恐怕尤士塔斯·柯瑞一直是谋杀的目标，而我被唬得为这个目的把他带到了这里。”我狠狠地瞪着杰夫·怀德海。“杰夫很可能是那个蒙面又装了假胡子的强盗。他会在这里的原因听来总有点假假的。昨天早上乱成一团，他却一直躲在房间里，最后还是我硬闯进去。为什么呢？绝不是因为他怕尤士塔斯·柯瑞，这理由太假了。”


“你认为怀德海杀了史托克，是为把柯瑞骗到这里来吗？”蓝思警长问道。


“我倒是这样想过——后来我回想起那张床。就是那张床让我知道怀德海做的是什么坏事，也告诉我他是清白的。”


杰夫·怀德海走上前来，开始表示抗议，可是我举起手来制止他。“不用说，不用说，我知道你没有杀任何人。杰夫，你不是那个蒙面强盗。”


“那他妈的到底是谁？”蓝思警长追问道，“你把在场的人全都排除了！”


我斜眼看了看亚当斯太太。“凶手始终没说话，也可能是个女人。”


“亚当斯太太？”


“不是，我正好知道她是清白的。”


“那是谁？是怎么做的？”


“我实在不愿意承认这件事，警长，可是你一直是对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蒙面强盗。是班尼·费尔兹谋杀了他老板之后编出来的故事。”


班尼喉咙里发出一声困兽般的叫声，他转身就跑，再一次冲进那条长走廊里。


可是这回蓝思警长把枪拔了出来。“站住，否则我就开枪了，班尼！”他大叫道。


费尔兹继续往前跑，差不多快到那扇闩着的门前时，警长开了枪。


这回班尼·费尔兹没有消失无踪。


“你说不定会打死他呢，警长。”


“我只瞄准他的腿。”


亚当斯太太歇斯底里地把脸贴靠在怀德海的肩膀上，克拉夫特和贝呆站在那里，我请他们之中的一个去叫救护车。


“我应该昨天早上就把他抓起来的，”警长说，“他就是一副有罪的样子。”


“我想也是，”我不得不同意，“我猜史托克逮到他在偷钱，否则就是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反正，班尼抽出支左轮手枪来射杀了他的老板。我想这些事先都没有预谋，听到才隔一下子贝和克拉夫特就到了大门口，想必把他吓坏了。


“他想办法把手枪藏在柜台下面，想到什么就编出个故事来——什么蒙面的强盗想来抢钱杀了史托克。他的故事本来也有可能，可是你注意到走廊尽头的那扇门还是从里面闩住的。这下班尼·费尔兹的麻烦大了。”


“好吧，第一天的这些情形我明白了，”蓝思警长着急地说，“可是今天早上拿枪伤人是怎么回事？你还看到了那个蒙面的强盗！你看到他就消失在这条走廊里！”


“哎，要是你是班尼的话，你会怎么办呢？他目前是没事，可是很可能再过一两天就会给抓起来。他唯一的机会就是再让那个蒙面强盗出现一次——让大家相信他说的是真的。柯瑞和我只是不幸来得不是时候，受害者很可能是再来送货的贝和克拉夫特。他并没有意思要杀尤士塔斯——事实上，不杀死要好得多，因为这样就让他有两个证人来证实真有那个强盗。”


“可他的确消失在走廊里呀！你跟我这样说的，医生。”


“的确是这样。可是就连这个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当初他想到蒙面强盗的时候，形容那个人穿的都是他自己的衣服——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他藏在什么地方，还有那支枪也在一起——其他的描述和他也很合。班尼真是矮的了，可是他说那强盗只比他高一点点。牛仔靴能让他身高增加一两吋。他就是这样等在那里，装扮好躲在柜台后面。


“万一其他的职员——比方说亚当斯太太吧——先看到了他的话，会怎么样呢？”


“我相信他不管看到什么人都会开枪——他不在乎他的证人从哪里来，只要有人证实他的故事。”我带着警长回到走廊那头那扇闩着的门前。“他用了一个简单的办法在门闩上玩花样。你记得我昨天检查过门闩，所有的螺丝钉都很紧。可是你看——现在你可以看到把门闩孔钉在门框上的两个螺丝钉周围都有牙签头插着。


“昨天晚上他把这两个螺丝钉拆下来，把洞挖大了一点，其结果是那扇门看起来是闩着的，可是一转门把再一拉，这两个螺丝钉就会由门框里脱出，而门就开了。


“等贾尔兹到了门外，他只要把门关上就行了。松了的螺丝又插回洞里，而门看起来好像仍然是闩着的，过后，他再用牙签的头插进洞里来压紧螺丝钉。”


蓝思警长搔了搔头。“你怎么知道的？”


“两件事。今天早上枪击事件之后，我看到费尔兹，他的嘴巴四周有点红红的。那是他卸下化装时把假胡须扯得太快的结果。然后，他和我到走廊里去检查那扇门的时候，他用左手压着门闩套孔的架子，防备在他抽动门闩的时候螺丝钉会掉下来。”


“妈的！你说不定会看到强盗从后门出去！或是跟着跑过去马上试试那扇门。或者那两个螺丝钉可能没插回洞里，却掉在地板上！”


“没错，这些事都可能发生，警长——可是没有一样对他的计划有致命的影响。他只要说那两个螺丝钉想必一直是松的，说那强盗昨天就是这样逃出去的。我们明知道他在说谎，可是没办法证明。结果他的花招果然有效，他当然就还是继续搞他看来像不可能的那套啦。”


“本来是很简单的杀人事件，他可真弄得好复杂！”


“他捏造出一个谎话来掩饰罪行，结果没想到变成了不可能的情况，只好再想个办法来证明一下，让大家相信他。”


“杰夫·怀德海和那张床的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杰夫和亚当斯太太仍然站在一起，我放低了声音。“昨天早上我发现他躲在房间里时，他的床是铺好的，还罩上了床罩，他既然一直没出过房门，门上又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而住小旅舍的人不会自己铺床——尤其是旅舍里还有女中在当班，我想床是亚当斯太太铺的，因为她跟他一起睡了那张床。这才是他之所以会在这里的真正原因，铺好的床让我知道他们犯了罪——不过不是杀人罪。”


蓝思警长只能搔了搔头说：“真他妈的！”


“哎，”山姆·霍桑医生总结道，“他们发现班尼扮强盗的服装道具和那把枪都藏在厨房那只大炉子后面。查过账之后也发现他多年来一直在偷些小旅舍的钱。所以这个案子就整个解决了。


“再来——呃——一点喝的吗？下回我要跟你讲十一月大选的事——那次选举时，有个人独自在投票间里时被杀了。哎，那才真是件不可能的犯罪哩。”

小投票间谜案


“哎，又是一个选举投票日，”山姆·霍桑医生一边倒着酒说，“选举总让我想起在北山镇那桩小投票间的命案，那时候是一九二六年的十一月，蓝思警长正在竞选连任。我想那是我所碰过看起来最不可能的谋杀案，在我开始之前，要不要先来点——呃——喝的？……”


我记得那年选举的投票日下着雨，蓝思警长很担心天气不好会让支持他的人待在家里。他花了很大的心力来竞选，对抗向他挑战的亨利·G．欧提世——一个刚搬到北山镇来的人，他在南方有过当警长的经验，后来在他妻子亡故之后才搬到北方来。当时在一九二六年只有少数几个大城市有投票机，虽然早在一八九二年就已经获准使用于各种选举。你知道，投票机是一八六九年由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的——也是他第一件申请专利的发明——不过和现在他们所用的机器比起来，可是大不相同了。


不管怎么说，北山镇用的还是选票，你报上姓名，在选举人名册上签字，然后他们给你一张选票。你走进挂了帘幕的小投票间里去圈选，然后把选票投进一个投票间外只开了一条小缝的票柜里。这是个很简单的制度，也很管用。只不过等到投票时间截止之后，有时得花上大半夜的时间正确计票，最后选出当选的人。


这一天，就像我说的，一直下着雨，不是毛毛细雨，而是那种新英格兰式的大雨，秋天里常会碰到，把树上残留的叶子都打下来，而且通常让人很不舒服。因为下雨的关系，我开车把我的护士爱玻送到设在惠特尼理发店后面房间里的投票所。不过说老实话，就算不下雨，她也会要我陪她来的。


“想想看，山姆医生！他们给了我们女人投票权，却又要我们到一家理发店里去投票。”


我微微一笑，想让她别那么激动。“哎，爱玻，这也没有那么糟，镇北的人在那间小学里投票，我们要不是因为镇公所在整修的话，就得到那里去投票。威尔·惠特尼是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员，是他很好心地让镇上用他的理发店来当投票所呢。”


“不光是这样，山姆医生。我在报上看到说，纽约和芝加哥的妇女通常都得到像理发店这样的地方去投票。”


“至少她们不必到酒店去投票，禁酒令可把这问题给解决了。”


我们把车停在威尔·惠特尼的店门口，爱玻撑起伞来挡住倾盆大雨，我把车开到后面，停在一块已经积成好多小水潭的空地上。然后我冲向理发店的后门，希望身上不会淋得太湿。


“今早用得着把伞，”我冲进门时，有个声音对我说。说话的正是蓝思警长本人，看来既胖又快活，尽量不露出紧张和不安。


“你在这里做什么，警长？”我问道，“做点非法的竞选活动吗？”


“才不是呢，报社来的那小子要拍一张我和欧提世在小投票间外面握手的照片。好蠢的主意，可我一定得配合。”


报社来的那小子是个年轻的摄影师，名叫曼尼·席尔斯，最近才来到镇上。这个我不久前才认得的人，从得奖公牛到凯利太太生的双胞胎什么照片都拍。我和他握了下手，看着他把新的镁光粉加进容器里，这让我想起在音乐台所发生的那起命案，镁光粉在那次事件里扮演了很重要的一个角色。“你拍照片都拍不腻吗，曼尼？”


他对我露出很孩子气的笑容。“当然不会，山姆医生，新闻摄影越来越重要，就连《纽约时报》有时都用照片取代原先的图画刊登在头版呢。”


“你打算拍一张赢家和输家握手的照片？”


“不错，你可以称之为友好的敌人。”


爱玻已经脱掉了雨衣，把雨伞上的水滴甩干净，坐在桌子后面两党的志工都是她的朋友，所以她坐下来聊天。其中一个莫嘉乐太太偶尔会找我看病，我知道她和蓝思警长一样是共和党的，另外一位女士是卖干货的爱达·弗雷，想必是民主党的。


看起来好像只有我们来投票，而威尔·惠特尼正在店前面忙着给一位客人剪头发。那客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不知道这下大雨的投票日为什么会有个陌生人到北山镇来。


“哎，我得先投票，”爱玻说。她拿了一张由桌子后面那两位女士递给她的长长选票，除了要选警长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之外，还有好几条地方的法令要经过公投。在那张选票最上面，所有项目的前面，是州政府的公职人员，那年不是总统大选年，可是我们要选一位州长和一位参议员，还有我们当地的众议员。


要看清楚整张选票，加以圈选，相当耗时间，爱玻在里面待了整整两分钟，才出来把选票投进她左边的票柜里。“你有没有选对人？”我笑着问她。


“现在在位的我一个也没选——当然．除了蓝思警长。”


警长笑开了，正准备谢谢她，却因为他的对手到来而被打断。亨利·G.欧提世像身后被风刮着的大雨似的冲了进来，在理发店的地板上跺着湿透的鞋子。他把眼镜取下来擦拭，一面眯起近视眼来看我们这群人。


“我是来拍你的照片的，欧提世先生，”那位年轻的摄影师高举着照相机和镁光粉宣布道，“我希望你们两位一起站在小投票间前面。”


亨利·欧提士没有搭理他，却转身对着站在理发椅边的威尔·惠特尼说：“用剃刀的时候可别失了手，威尔。我今天连一票也不能少。”可是等他重新戴上眼镜，把那个坐在椅子上的人看得更清楚之后，他似乎吃了一惊。“你不是北山镇的人。”


“只是路过，”那个人含糊地说，以我听起来，他好像有南方口音。


欧提世很快地转开身子，我有点怀疑他是不是认得这个人。威尔·惠特尼把剃刀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又弯腰继续他的工作。爱达·弗雷停下了和爱玻聊的闲话，朝那位候选人那边挥着一张选票。“亨利，你马上过来投票！等下有的是时间拍照。”


他微一鞠躬回应。“永远都乐于遵从党的意志，爱达。你好吗，警长？在好好享受当警长的最后一个礼拜吗？”


蓝思警长咕哝了几句。他们的竞争很激烈，欧提世骂蓝思是个“什么事也不做的乡巴佬”，而警长回敬说欧提世是个投机政客。我看得出他们的火气在投票所也没有稍减。整个场面让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自认为是警长的好朋友，不希望看到竞选带给他伤害，也许所有从政的人都必须出去拉选票，可是这对蓝思警长影响更大，他是个怕丢了差事的男人，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欧提世脱了雨衣准备拍照，可是他手上仍然拿着爱莲·弗雷给他的选票。摄影师在小投票间那里忙着准备一切，但欧提世就从他身边挤了过去。“我说过了，先投票，再照相。”


他把厚重的黑色帘幕拉了起来，我可以想象他手拿铅笔，弯腰看选票的样子。“要不要来点咖啡．医生？”莫嘉乐太太问道，她已经倒好了一杯。


“也好，可以驱驱寒气。”


曼尼·席尔斯站在距离小投票间前面大约十呎远的地方，拿好了照相机和镁光粉等着欧提世出来。前面的威尔·惠特尼离开了理发椅走到后面来看，暂时丢下他的客人。蓝思警长尽量想不理会这些，只和爱玻以及那两位女士聊天。房子外面，一阵转了向的风把雨吹得打在理发店的窗子上。


我看到亨利·欧提世圈选票时，他的腿露在黑色的帘幕下，几分钟过去了，他似乎花了太长的时间。“你在里面还好吗，亨利？”爱达·弗雷终于忍不住叫道，因为已将近过了五分钟了。“需要帮忙吗？”


“我差不多快好了，”他回答道，“选票真他妈的长！”


又等了一阵子，然后他把帘幕推到一边走了出来，他左手握着折好的选票，右手拿着铅笔，脸上露出极为惊讶的表情。


他蹒跚地向前走了两步，而我看到他衬衫前胸的血迹。“欧提世，怎么了？”我问道，一面跳上前去扶住他开始倒下的身子。在我身后，年轻的曼尼·席尔斯点着镁光，拍到了照片。


我轻轻地把欧提世放倒在地上，开始撕开他的衬衫。“杀人凶手……”他勉强喘息道，“刺杀……”


然后他整个人放松了，头歪向一边。我知道他已经死了。


“大家退后，”我说，“这个人被杀死了。”


虽然有他临死前说的话，我的第一个想法是他遭到枪杀，也许是用一支装有灭音器的枪射杀的。可是一等我检查伤口之后，我就看出他毫无疑问是被刀刺死的。他的衬衫前胸和底下的肌肤上的洞几乎有一吋长而非常窄。这是很典型的刀伤，位置在心脏下方，如果这把刀是往上刺的话，刀锋很容易就刺到心脏。


“他一个人在小投票间里，”蓝思警长惊叫道，“没有人能在那里面杀他！”


“我知道，”其他的人都围挤了过来，我摆手要他们退后。“我们得找到那把刀子，”我说，“最好由我来找，警长，你和其他的人一起留在店前面。”


“我为啥不能——”


“因为别人会以为是你杀了他，”我解释道。


这话让他闭了嘴。我把帘幕整个拉开去检查小投票间，里面没有别的，只有一个木头架子，上面放了几支铅笔——和仍然紧捏在欧提世右手里那支铅笔一模一样。我看了架子底下和地板上，也摸遍了那方黑色的帘幕，确定没有刀子藏在里面，然后绕到小投票间后面去找可以将刀子戳进去的洞。


那里什么也没有。


小投票间三面都是实心木板，第四面挂着黑色帘幕，对着所有的人。里面只有用来圈选选票的木头架子。


“好了，”我最后说着绕过躺在地上的尸体。爱玻用多出来的一块黑色帘幕把尸体盖了起来，可是即使如此也没法不让莫嘉乐太太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你最好带她到外面我的车子里去，”我对爱玻说，“等她恢复镇定。现在雨小了。”


爱玻扶着那位女士站了起来，蓝思警长也去帮忙。“爱玻，”我把她叫到一边，“想办法搜搜她衣服，确定她身上没藏着刀子。”


“你觉得——？”


“不是，不是！可是我们所有的一切都要顾到。”等她们走了之后，我对其他的人说：“我们得搜遍这里每一吋地方来找那把杀死他的刀子，没找到那把刀，我们就不会知道是谁怎么杀的。”


“这是间理发店，”威尔·惠特尼提醒我们说，“这里到处是剃刀、剪刀之类的。没有这些，我就没法工作了。”


我同意。“可是我认为这些里面没有一样有可以造成那个伤口那么宽的刀刃。我们来找找看。”


我们在那里搜查了二十分钟，打开了每一个抽屉，量过每一件我们找得到带尖的东西，我们彼此搜过身，也搜了那具尸体，甚至还翻找了惠特尼替客人刮过胡子之后丢放用过毛巾的桶子，可是在里面并没有藏着任何凶器。


这时候，因为雨停了，所以投票的人陆续来到。我们得把他们挡在外面，至少要等到能移走尸体之后，可是这位候选人死亡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全镇。镇长打了电话来，县选举委员会也打了电话来，一时电话铃声就像荒腔走板的赞美诗在后面响个不停。


“他想必是自杀的，”其间蓝思警长宣布说，“他附近一个人也没有。”


“如果他是自杀的话，就只有用铅笔来刺杀他自己，”我说，“那是他身上最尖利的东西了。何况，在他可能当选警长的这一天自杀，好像也不会吧，他走进投票间的时候不像是情绪沮丧的样子。”


“好吧，”警长表示同意，“可怎么有人接近到能刺死他呢？我们全在这里——威尔·惠特尼在照顾他的客人，莫嘉乐太太和爱达坐在那张桌子后面，你和我还有爱玻在小投票间前面，还有那个摄影师等着拍他的照片，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靠近投票间啊。”


“刀子是可以扔的，”我指出这点，“不过让我搞不懂的是扔出去的刀子怎么我们所有的人都看不见。”


“也许他在走进投票间之前就被刺了那一刀，”威尔·惠特尼自动自发地说，一面擦掉一把剃刀上已经干了的肥皂泡沫，“听说有个人在辛角市跟人争吵的时候给人捅了一刀，开头都没感觉到。”


可是我不能同意这个说法。“欧提世站在投票间里圈选票，差不多有五分钟之久，心口有伤不可能撑那么久的——而且，流出来的血会比现在多很多。不对，他被刺的时候就在他离开投票间之前或之后。他只活了不到一分钟。”


“可我们全都在盯着小投票间看呢！”蓝思警长反驳道，“席尔斯甚至还拍了张照片。”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你确实拍了张照片，对吧？就在他开始倒下的时候！”


那年轻的摄影师点了点头。“没错，我拍到了，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给刺了一刀。”


“照片洗出来要多久？”我问道。


“哦，一个钟点左右就可以好。”


“那你何不赶快去冲印，照片里可能有珍贵的线索呢。”


“真的吗？”在命案发生之后，他第一次有兴奋的感觉，“我马上回报社去冲洗照片。”


爱玻在理发店另外一头朝我比着手势，她正在检查那一排靠在墙上的湿伞。“我刚想到那把凶刀可能丢在收起来的雨伞里，山姆医生。


“我已经想到过这一点，可是里面没有刀子。”


“你看过了？”


“当然，你刚给我比手势做什么？”


“你就这样让曼尼·席尔斯走掉了，也不检查一下他的照相机。”


“照相机？你是说——”


“他难道不可能装个弹簧什么的，在打开快门的时候把刀子射出去吗？诸如此类的？”


“那把刀呢？”


“可能是用冰做的，后来就融化了。”


“在两秒钟之内？不可能。而且也没有冰能锋利到像那样刺穿了他的衣服和皮肤。我的天，爱玻，你最近都在看些什么书呀？”


“没有比《画舫璇宫》更暴力的东西，”她坚持道。


“我听起来倒像是傅满州①呢。”


①Fu Man Chu，英国侦探小说中的中国恶棍。


“不，真的，山姆医生——你没注意到曼尼的奇怪行为吗？”


“他没做什么让我觉得奇怪的事呀。”


“一点也不错！”她叫道，“而这个就是奇怪的地方！”


“现在我知道你都在看什么书了——福尔摩斯探案！”


“说真的，他不是早该马上跑回报社去冲洗那张照片吗？为什么还在这里混呢？”


我不得不承认她这话有道理。我走过去检查他的照相机，可是那就是架真的相机——没有射飞镖或飞刀的开口。而在我问他为什么在现场待了那么久，他也有他的答案。“我以为蓝思警长可能想要拍命案现场的照片，再让他们把尸体搬走。”


警长听到他的话，点头表示同意。“嗯，对，来给我拍两张照片，孩子，说不定有用。”


我跟在场的每个人都谈过了，只剩下威尔·患特尼那位沉默得出奇的客人，我走到他仍然坐在上面的那张理发椅前。“你刚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先生？”


“我没说，”他大约三十五到四十岁，有种长年生活在户外的味道，“不过我姓柯鲁克，我叫海·柯鲁克。”


“你住这附近？”


“不是。”


“只是路过？”


“可以这样说。”


“你不认得那位死者吧，亨利·欧提世？”


“我怎么会认得他？我今天早上才到这个镇上。”


“投票日大部分的人都会回家投票。”


“我从来对政治的事不大注意。”


“你府上在哪里呢，柯鲁克先生？”


“南方。”


“你做生意的？”


他点了点头。“狗，我养狗，训练狗。”


“打猎用的？”


“对，还有看门狗，不让别人闯到你的地里。”他拿出一支像是外国制的细雪茄烟点上，尽管惠特尼已经早就把他打理好了，他却一副不想离开那张理发椅的样子。“也有警犬，也许蓝思警长用得着一只警犬。”


“我会问问他，柯鲁克先生。”


可是这时候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问警长。他们终于要来把尸体移走了，小心地让担架通过狭窄的前门，等在外面的民众更挤近前来。“最好把外面的人清掉，警长，”我警告道，“这又不是耍把戏的。”


可是在蓝思叫一个从山上来的农夫退开时，对方马上叫道：“这也是个打赢选战的办法——对吧，警长？”


蓝思可不是个听到这种暗示不回嘴的人。“你不用怕！我会查出杀欧提世的凶手的。”


“要是你落选了怎么办，警长？”另外一个找麻烦的加了进来。


“要是我落选了，我会辞职，让他们重新选一个人来接那个位子，要是镇上的人不要我，我就不要这份工作。”


这话让他们当时安静了下来，救护车载着亨利·G.欧提世的尸体开走了。这样一来，这个地方也恢复了正常。不耐久等的选民挤进了店里，让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忙着核对选举人名册。


爱玻拿着一支铅笔走到我身边。“你要这个吗，山姆医生？在他们把死者运走之前，我从他手里抽下来的。让他握着一支铅笔下葬没什么道理。”


“的确没道理。”我把铅笔在我手指间转动着，可是那只是一支普通的木头铅笔，和我用来投票的铅笔一模一样。不可能用来杀人。


“你想是谁杀了他？”爱玻问道，“是怎么杀的？”


“一个隐形人用把隐形的刀杀的。”


“蓝思警长？”


“不是，蓝思不会杀人。他也许不是本州最聪明的警长，可是他代表的是法律和秩序。再说，我想他真的希望今天能当选连任。”


“那还有谁呢？”


“那个神秘的驯狗师，海·柯鲁克先生。”


“为什么是他呢？”


我耸了下肩膀。“他在镇上是个陌生人。会杀欧提世，一定有动机，而那个动机最可能的时间就是在过去。欧提世来北山镇的时间还没有长到会和人结怨——至少，不会有会用这种可怕方式杀他的仇人。”


爱玻很热心地相信柯鲁克有所牵扯的说法。“要不要我去跟踪他，看他到哪里去？”


“我们今天没有病人吗？”


“只有佛斯特老太太，结果她今天早上看到下那么大的雨，就打电话来延一个礼拜，说她的马车全陷在烂泥里。”


“好吧，”我同意道，“注意一下柯鲁克，看他到哪里去，我要走路到报社去看曼尼·席尔斯有没有把那些照片洗好。”


雨虽然停了，那个礼拜二下午的天空却离晴朗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厚厚的灰色云层积在远处，由西边把雷雨云砧往我们这边推过来。我知道雨又会下来，而且很快就会下。


《北山蜂报》的办公室里比我以前见到的要忙碌多了，好几个人在打电话，把命案的细节报给波士顿和纽约等大城市的日报社，发行人艾德·安德鲁正在看夜间版的头条。《北山蜂报》通常每个礼拜只出三次：礼拜一、礼拜三和礼拜五，可是在镇上小投票间里警长候选人被刺身亡的消息值得发次号外。


“你好，医生，”安德鲁说，“你这回又在现场，对吧？这回能找出谜底吗？”


“我们再看看吧。”


“曼尼说他拍到了张照片。”


“希望真是如此，冲印好了吗？”


“他们现在正在冲印。”


我想起海·柯鲁克，还有我认为这事和过去有关的理论。“跟我说说欧提世这个人，艾德，他是什么背景？”


那位发行人耸了下肩膀。“他是一年前从北卡罗莱纳州上来的，在那里当过警察局长，在一个比这里大一点的镇上吧。他太太死了，他想重新开始，想抛开他往日的回忆。”


我哼了一声，欧提世看来并不太老。“她是怎么死的？”


“谁？”


“欧提世的太太，纯粹是职业上的好奇，如果她也是他那个年纪的话，那并不太老呀。”


“你说得对，”他同意道，然后看了看一张印好的讣闻，“她得年三十八岁，两年前死于窃盗案。他们抓到了凶手——是个经过那里的流浪汉——把他给吊死了。他闯进屋子里找吃的，用刀把她刺死了。”


“那个流浪汉有没有招供呢？”


“我怎么晓得他有没有招供？我只是把印在这上面的东西念给你听呀，医生。”


我看见曼尼·席尔斯从房间那头拿了两张还没干的照片走了过来，他很得意地捏着照片的边。“照片在这里。”


我随意地看了一眼他应蓝思警长要求拍摄的那张，照片是欧提世躺着的尸体，然后我把注意力转到欧提世走出小投票间时所拍的那张照片上。他胸口黑色的血迹刚开始成形，他的面孔冻结成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惊讶表情。两个膝盖似乎有一点软下来，而他左手的五指箕张着，好像要抓住什么来作支撑。


那是在死亡前的一瞬间，也正是刀刺进去之后的那一瞬间——可是在照片里，随便哪里都看不见有刀D


我们的眼睛并没有欺骗我们。亨利·G．欧提世是独自一人在小投票间里时被刺杀的，至少有八个人在外面看着，而那把凶刀似乎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我回到威尔·惠特尼的理发店里，等到暂时没有人来投票的时候。然后我问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是不是可以让我再检查一次那小投票间。


“不知道你想在这里面找到什么，”爱达·弗雷说着替我把帘幕拉开，“我们甚至把血迹擦干净了，免得有人觉得不舒服。”


我开始检查那个圈选选票的木架子。架子的高度大概齐我的腰部，我能想象有刀子从里面弹出来，刺杀亨利·欧提世之后，再由某种机械装置将刀抽回到秘密的缝口里。


这个想法很好，可惜是错的，架子是实心的木头。


我正由理发店后门离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几只狗的咆哮声和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我不是很确定，但听来很像是爱玻。


我跑过满是辙印的停车场，跳过一潭潭的泥水，冲到了后面街上。爱玻躺在到下个路口一半的地方，想要赶开两只狰狞的德国牧羊犬。


我一面跑，一面将雨衣脱下，绕在我的左臂上，然后冲了过去，用我裹了东西的手臂挡住狗的扑击。爱玻已经完全放弃反抗，只爬开去护着自己不被狗咬到。我把她拖开，抵抗着狗的攻击，最后突然有尖厉的哨音响起把它们叫开了。


爱玻抬起她泪痕满面的脸，我看到那两只狗野蛮攻击留下的伤痕。“我得把你送到医院去。”


“那是柯鲁克的车子，山姆医生！我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两只狗就冲了出来。”


“我等等再去管柯鲁克的事，”我对她说。我看到他站在对街，用链子把狗拴住。


我扶她站了起来，清洗被狗咬的地方，搽上消毒药水，再把她送到医院。我先照顾爱玻，然后我要回来看看海·柯鲁克的车子。


等我从医院回来的时候，雨又开始下了起来——那种很恼人的毛毛雨，好像能让人湿透到骨头里。爱玻很舒服地躺在医院里，他们决定让她在医院里住一夜，以防她对药物有什么不良反应。我相信那些狗没有狂犬病，除非必要，否则我很不愿意让她去受一连串巴氏血清接种等漫长又辛苦的疗程。可是我却想再看看那几只狗，最好是它们静止不动的时候。


柯鲁克在他的狗攻击爱玻之后，并没有要离开镇上的意思，我在狄克西餐坊找到他正在喝咖啡。狄克西餐坊的咖啡常会加些很好的加拿大威士忌，可是我不能确定他杯子里是什么。


“你好，霍桑医生，”他向我打招呼，“你护士的事真是抱歉，她还好吧？”


“还活着，都是你那些狗害的。”


“它们受的训练就是要保护我的资产。我一看到出了什么事，马上就把它们召回来了。”


“我倒想看看它们，可能有狂犬病。”


“我的狗？”他嘲笑我道，“是这一带最健康的动物。不过没关系，你要怎么看都可以。”


他把咖啡喝完了，走到外面，带着我由街角转到一处空地，他的卡车就停在那里。那些狗现在已经回到车子里，在我走近时不断咆哮吠叫。


“车子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我问道。


“什么也没有，”可是他并没有打开车门的意思。


我对他已经渐渐失去了耐性。“我告诉你柯鲁克，我现在就可以让蓝思警长以伤害罪把你抓起来，因为你的那两只狗，我的护士目前正住在医院里，她很可能被咬死。”


“不会，不会，我的狗不会训练成杀人的。”


“可是它们的主人可能会呀，说不定你由南方跟踪亨利·欧提世到这里来把他杀了。”


“他又不是被狗咬死的，他是被刀刺死的，”他狡猾地对我笑道，“别忘了当时我一直坐在那张理发椅上。”


“我记得，”我也想起另外一件事——亨利·欧提世被谋杀的妻子。她像他一样是让人用刀刺死的，我不知道今天的命案和两年前那件事有没有关系。“把车门打开，”我对柯鲁克说，“我还是要看看你的狗。”


“它们没有狂犬病。”


“这要由我来判断。打开车门，否则我就要警长把你抓起来，把你两只狗都射杀掉。”


他很不甘愿地打开了车门，把那两只德国牧羊犬牵了出来。它们对着我低低地叫了几声，可是我看得出他知道怎么控制住它们，我也突然明白了海·柯鲁克之所以这么神秘兮兮的原因。车厢前面堆得高高的全是走私的威士忌酒，只不过在箱子上写上“枫糖浆”来伪装。


“这个季节卖枫糖浆可不是时候啊，”我带着会心的微笑对他说。


“你打算怎么办呢？”


“什么也不管。”


两只狗看来很健康，而我又不是捍卫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①的人士。至于对爱玻的攻击不是有意的，我也不想牵扯到他的事情里。何况，看到那些威士忌酒，已经推翻我认为柯鲁克有可能涉案的想法，到一个陌生城镇来行凶的人不会冒险在车子里装满私酒的。


①指禁酒令。


我得向别处去找杀欧提世的凶手。


直到黄昏时分，都在下着烦死人的毛毛雨，打消了很多迟迟来到威尔·惠特尼理发店来的选民的兴致。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是因为命案而避开了这里，但等到九点钟结束投票，爱莲·弗雷在莫嘉乐太太和县选务会督察员面前打开票柜时，一共只有一百九十七张选票。


“比去年少多了，”莫嘉乐太太一面核对她手边选举人名


册的人数，一面说道。


“天气不好，”蓝思警长说。


“还有命案，”爱达·弗雷加上一句。她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好像回想起当时的事，终于让她血色尽失。


“计票吧，”警长怂恿道，“我要看看我是不是被一个死人打败了。”


“我们还需要等从小学那边来的票数，”莫嘉乐太太提醒他们，“通常镇上北部的投票率会大得多。”


虽然理发店本身在六点钟就打烊了，威尔·惠特尼在吃过晚饭之后回来，等两位女士计票完成后锁门，他站在靠店里前端的地方，靠着命案发生时海·柯鲁克一直坐着的那把理发椅。


当然不可能是威尔干的，距离太远了。


我试着集中精神来想这个谜案，先不管那把凶刀，先不管所有别的事情，只想在欧提世死亡的那一刻，是谁离他最近。威尔·惠特尼不是朝小投票间走了几步吗？


曼尼·席尔斯举起相机，燃着了镁粉。


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坐在桌子后面。


蓝思警长和爱玻还有我在一起。


威尔·惠特尼在给海·柯鲁克修面。


“结果出来了，”爱达·弗雷宣布道，“蓝思警长一百三十三票，亨利·欧提世六十一票，废票两张。”


我记起席尔斯在欧提世走出小投票间开始倒下时所拍的那张照片。


“这样只有一百九十六票，爱达，”莫嘉乐太太说。


我想起照片里少了什么东西，我应该马上注意到的。


“没错，一百九十六，”在那一瞬间，我知道欧提世是怎么被杀的了。


“可是有一百九十七个人投票呀，我们都计了数的。”


“我不在乎，”蓝思警长说，“我赢了就很开心了，要是欧提世领先我的话，那我可要吓死了！”


选委会的人伸手去拿电话，要和另一个投票所查对票数，而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则在争论少掉的那张选票。“两位女士，我想我可以帮你们找到那张选票，”我说。


“你可以？”莫嘉乐太太似乎很意外地说。


我转身对爱达·弗雷说：“爱达——”


“现在是正式的结果，”选委会的人叫道，“最后总得票数是：蓝思警长三百四十五票，欧提世两百二十八票！”


“爱达，”我又叫了一次她的名字，“你一定得将那把刀交给我们，你不能再继续保护他了，而且现在也没有理由要再继续保护他了。”


“我——”在我说话的时候，她的脸色又变得死白，我看得出她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蓝思警长走到我身边，那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你说是爱达杀了他？”


“当然不是，我是说亨利·欧提世是自杀的，他把凶器藏在一个我们始终没找过的地方。”


“我们所有的地方都找过了！”蓝思譬长坚持道，“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地方都找了两遍。”


“我们所有的地方都看过了，只有一个地方除外——是一个依法我们不能看的地方。”


“那是什么鬼地方？”


“票柜。”


在这段时间里，曼尼·席尔斯又回来拍照。


所有的人同时说起话来，想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等到爱达·弗雷伸手到桌子下面拿出一把扁平刀柄上缠着胶带而刀刃很宽的短猎刀时，才带来一阵静默。


“爱达！”莫嘉乐太太尖声问道，“你从哪里弄来的？”


我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从票柜里拿出来的。我看到爱达在把选票拿出来的时候脸色发白，可是我没想到是她摸到了夹在一张选票中间的刀子而想到事情是怎么回事。”


“那刭底是怎么回事呢？”


“亨利·G．欧提世走进小投票间用刀自裁，也许我们永远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说不定是他觉得他会输了这次选举而无法面对。反正，他用刀刺了自己，再把刀夹在对折的选票里，你看到粗粗的刀柄拔掉了，上面一段用胶布包了起来。那张长选票即使在对折之后还是够大得遮住了这把相当短的刀子。”


“而我们始终没看到？”


“我们始终没注意到，”我更正道，“每个人走出投票间之后就把对折好的票投进票柜里。我们起先看到欧提世手里拿着选票，但紧接着我们的注意力被他胸前的血迹所吸引，我们始终没看到那张选票怎么了，可是因为曼尼·席尔斯的照片里清楚地拍到在那一瞬间之后，他的左手五指张开，所以他只可能是把选票连同刀子一起投入了票柜里。


“事实上，我们应该马上觉得欧提世很可疑的，他从小投票间里出来的时候，一手握着铅笔，另一只手拿着折好的选票，既然他得先把铅笔放下，才能把选票折好，为什么他又把铅笔拿了起来呢？唯一的解释就是要表示他两只手里都有东西——让我们不会想到他用刀刺了他自己。”


受尼·席尔斯又点着他的镁粉，拍了张那把刀子的照片。


“他想必知道等到计票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那把刀的吧，”蓝思警长说。


“我想他是想靠爱达来做她刚才所做的事。为了党的名声，她把刀子藏了起来，什么也不说。因为是由爱达和莫嘉乐太太负责把选票取出来，所以他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由爱达先发现那把刀。可是他忘了一件事——他的选票上会沾着那把刀上的血迹，而爱达只有连选票带刀子一起藏起来。这一来数目就不对了——少了一张。”


“所以并没有凶手，”警长说，“只是一桩怪异的自杀案件。可那个海·柯鲁克是怎么回事呢？”


“是个路过此地的私酒贩子，他和这件事没有关系。”


这之后，大家都静了下来，爱达·弗雷低声啜泣，其他的人在安慰她。蓝思警长静静地在庆祝他的胜利。我离开了他们，和曼尼·席尔斯一起走到外面的街上。


“你今天可拍到好些精彩照片了，”我说。


“可不是吗。”


“我得问你一件事，曼尼。”


他抬头望着天。雨已经停了，我猜他是在找星星。“什么事？医生？”


“你把刀子留在那里让他看到的时候，知不知道他会自杀？”


“啊？”


“一个人在把票投给他自己来竞选公职的时候，是不会毫无理由就自杀的。他自杀是因为他突然明白他的秘密被人发现了。用胶带包着把手的刀子很特别，是不是？我不必再查报社的档案，就可以打赌说那就是两年前在北卡罗菜纳州杀死欧提世太太的那把刀——或者是一把刻意弄成一样的刀子。”


曼尼·席尔斯沉默了一阵，最后他说道：“是欧提世干的，医生，他杀了他的太太，嫁祸给闯进他家找食物的一个路过的流浪汉。他们把那个流浪汉吊死了，他是我哥哥。”


这下轮到我无话可说了。等我再开口的时候，我说：“所以你也跟着欧提世北上，在大选投票日找上了他——就是在他希望有个新的事业和新的生活的这一天。”


“你怎么会知道的？医生？”


“欧提世在小投票间里待了好长一段时间，在他看到那把刀之后，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用胶带包起来的刀柄看来很不寻常，我想那对他必定有特殊意义。如果我猜对了，那把刀确实是放在投票间的架子上让他看到的话，只有你才能把刀放在那里。我记得就在欧提世走进小投票间之前，你正在那里忙着。而这也说明了你为什么那样急于要一张欧提世从小投票间里出来时的照片，是一张他认罪的照片。”


“我没想到他会自杀，医生，我原先希望他崩溃而认罪。”


“他差点就这样做了。临终之前他说了‘杀人凶手’和‘刺杀’，他说的是他杀了他太太。”我觉得奇怪地摇了摇头。“可是他的自尊仍然让他藏起了刀子，他无法面对那个指控，所以即使是要死了，他还想掩饰他最后绝望的行为。”


“你打算怎么办呢，医生？”


星星出来了。我能看到天上的星星。“我？什么也不做。去医院看爱玻吧。不需要把这整个故事告诉任何人。”


“结果一直到现在为止，我从来没说过那件事，”山姆·霍桑医生说，“那是我们在北山镇上的小秘密。我看你的杯子空了，时间也晚了。再来一点——呃——喝的吧？不用了？不过下礼拜再过来吧，我会告诉你另外一件罪案——这回可是不折不扣的谋杀案了，那一直到小投票间的案子之后第二年夏天才发生，我都开始以为北山镇终于没有犯罪了。可是接着就来了那次县集市①，在一个时光胶囊②里有一具尸体……”


①County Fair，通常每年在固定地点举行的市集和园游会，展示各种农产品和家畜，并评选优劣。


②Time Capsule，一种里面存放代表当前文化的器物、文献等的容器，密封埋藏，供后世了解现代情况之用。

县集市谜案


“我说呀，这回我是要跟你讲那次县集市的事，对吧？拉张椅子过来，让我给我们倒上一点——呃——喝的。靠近炉火点吧，比较暖和。这是件发生在夏天的故事，可是一定能让你寒到骨子里去……”


那是在一九二七年的夏天（山姆·霍桑医生继续说道），而我的行医生涯很好而稳定，自从前一年大选投票日那天的谜案之后，北山镇都没有再发生过命案，我第一次觉得死神已经离开而忘记我们了。就连我的护士爱玻也在那个温暖的八月天早上，我们动身去参加县集市活动时说到这一点。


“从上回的命案到现在已经差不多有一年了，山姆医生，你认为北山镇终于有了法律和秩序了吧？”


“我尽量完全不去想这件事，”我对她说，“怕会破了这个咒。”


她上了我那辆黄色响箭敞篷车，我坐上驾驶座，从大马路出去经由河滨路到集市场地的路并不远。办集市的地方平常是一块空地，在离河不远的一座小山丘上。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座大看台，四周围着高高的木板墙，漆成鲜黄色，另外还有远处的一座小摩天轮。


我们把敞篷车停在大看台后面一大块很脏的空地上，从一些汽车牌照上看得出这次县集市像平常一样吸引了从附近县市乡镇来的人，这是个很大的集市，也是个很好的集市，有不少引起大众兴趣的玩意儿。虽然爱玻不想去看那些附属活动——玩蛇的、超重胖女人、穿着清凉的舞女，还有双头小牛——这些摊位却大受丢开他们女眷的男人和男孩欢迎。


也有不少赌徒，在耍他们那些小诈骗手段，大部分骗的是少不更事的年轻人。年纪大一点的，也许这么多年来已经对色情的舞女看腻了，通常会逛到牛展去看牲口。他们会站在那里，而他们的女人则到陈列了派和蛋糕还有十字绣的帐篷去。再小一点的孩子们既疲累又一脸灰尘的，通常都陪着这些女人，除非有哥哥或姊姊肯带他们去玩。


“这真是太棒了，山姆医生！”爱玻赞叹道，她脸上满是孩子气的欣喜，“我真希望这个集市能持续一整年。”


“可是那样就不会这么棒了，”我很合逻辑地争辩道，“事实上，我想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无趣了。”


“你看，是查德威克镇长。”


我每次看到菲力士·查德威克，就会想起他的前任在三年前国庆日的庆祝活动里被杀的事。可是查德威克镇长大概不会碰到这种事，他是个鸡农，就连以从政的身份主持个庆典之类的事都没有什么用。我觉得他会到场都让我很意外——后来我才想起有时光胶囊的事。


时光胶囊是艾玛·詹尼的点子。她可以算是我们镇上的文史工作者，她找到一些不很明确的证据，说一六二七年时，有威廉·布雷德福普利茅斯殖民地①的商人和冒险家在北山镇的现址建立过贸易站。“在某方面说来，这次可算我们三百周年纪念，”她在今年初一次镇民代表大会上宣布说，“应该做适当的庆祝。”


①William Bradford（1663-1752），美洲的英国清教徒殖民者，一六二〇年组织一批清教徒移民至新大陆，被选为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任职三十年。


因为北山镇一向喜欢在国庆日放得满天烟火，因此引起三百周年庆典该办些什么的争论。是再来场烟火吗？把场面搞得更大一点？


“不对，”艾玛·詹尼说着，用她那根满是瘤节的拐杖跺着地板，叫大家听她的话，“我们应该埋一个时光胶囊，等一百年之后再打开。”


呃，这个主意大家都赞成，尤其是“金工”的老板盖斯·安


特卫普说，他可以给我们做一个钢片的时光胶囊，甚至替我们埋下去，完全不要镇上出一毛钱。那算是他对这次庆典的贡献，查德威克镇长马上就表示接受。


所以现在这位镇长本人找上了爱玻和我，想在这个属于政治和盛会的大日子里，暂时把卖鸡的生意搁在一边。“不是想打扰两位，今年天气真好，不是吗？大太阳，天上一点云也没有！像这样的日子，一定是很好的。”


“是个好日子，”我同意道，“而且整个集市办得很热闹，我看到有好多外县来的车子。”


“有赌赛吸引了他们，”他低声地说，好像他是在透露什么只有镇民代表大会才知道的黑色秘密，“你今天下午会参加赛马车吗？医生？”


在大看台前椭圆形跑道举行马车赛已经是我们县集市传统的项目，由当地人驾着单座的双轮马车竞赛。可是我向来对这种比赛不感兴趣。“今年不参加了，菲力士，”我回答道，我就是没法让自己称呼他镇长。


“哎，我等下跟你们到时光胶囊那里再见啦，你有没有带什么来放进去呀？”


“哦，当然带了。”


他向爱玻微微一笑，走了开去，马上就被涌往那些表演摊位的人群所吞没。“这个家伙！”爱玻等他走到听不见的地方之后骂道，“不知道等下次大选的时候他是不是又会到处免费送鸡给大家。他上次就是靠这个当选的。”


“哦，菲力士也没那么坏，他只是没法胜任这份工作，可是北山镇真的需要一个能胜任的镇长吗？”


爱玻碰到一位她认识的年轻女子，两人一起去看十字绣的展览，我往表演摊位逛过去，答应在一个钟点之后和她在大看台碰头，看时光胶囊的埋藏仪式。


我正在一张赌桌附近看一个快手在玩三张牌的赌戏时，有个声音在我身后说道：“霍桑医生，我有个最棒不过的消息！”


我还没转身接受她一向和我招呼时的吻颊礼，就认出了这个声音。姬儿·弗莱尔是一个好朋友，是北山镇里未婚女性中最活泼、也最聪明的一个。去年夏天，我努力追求过她，可是显然就在那时候她的芳心已经属于一个叫马可思·麦克尼尔的家伙。


“想必是和马可思有关的消息吧，”我立刻说道，望着她带笑意的蓝眼，掩藏起我因为她仍然不肯直呼我名字而感到的失望。


“他要回家来了！他三天前由克里夫兰打电话给我，今天就该到了。”


“能再见到他真是太好了，”我言不由衷地说，脸上始终带着微笑。马可思·麦克尼尔是个巡回演唱的乐手，也是个常惹麻烦的人。他曾经组织过一个小乐团为当地跳方块舞的演奏乡村音乐，姬儿甚至和他们一起唱过几回。她当初也就是这样才认得马可思的。可是跳过上次舞以后，他因为喝多私酒而醉倒，打了本地的小伙子，结果发现自己相当受到社区的排斥。到了去年夏天，为他说话的只剩下姬儿·弗莱尔一个人。他现在回到北山镇来，大概又会让一些镇上的人皱眉头吧。


“我跟他谈到要埋藏时光胶囊的事，他说他会及时赶到参观的。”


“太好了，姬儿。”


她在我身边陪我走着，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你从来就没真正喜欢过马可思，是吧？霍桑医生？”


“你这样称呼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你爸爸。请你叫我山姆吧。”


“好的，”笑容又很快地回到她脸上，“山姆。”


“很好！你知道，我其实不比你大多少。”


“可是看起来好像你老早就一直在这里，我记得我得麻疹的时候就是你帮我治好的。”


“当时我刚由医学院毕业。我到这里来的时候是一九二二年。”


“才五年半吗？”


“这些年头对你来说非常重要，姬儿，你长大成为一个女人了。”


“我才二十岁。”


“马可思呢——他多大？”


“三十一岁。我知道——这话我听我父母不知讲了多少遍了。说他太老，不适合我。他不好，他酗酒。”她的声音变得温柔起来。“可是我爱他，山姆。”


“我记得他离开镇上的时候你很伤心。”


“我想是因为太突然的关系，前一天他还在这里，第二天他就不见了，甚至连张字条都没留给我。”


“警方在抓他。在他揍了查德威克镇长的儿子之后，蓝思警长要把他关进牢里。”


“我知道。喝酒对他来说真不好。可是他在电话上告诉我说他现在戒酒了，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喝酒。”


“了不起！”


“你会对他很友好的，是吧，山姆？他在这里没什么朋友，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为了你，我会对他很友善的。”我看了一下我的怀表，发现已经快到正午了。“可是我们最好现在就到大看台那边去观礼，否则你可能会丢了工作。”姬儿是盖斯·安特卫普的秘书，看来好像他要她陪在身边来埋藏他用钢片做的时光胶囊。


我们的人潮一起涌向四壁是黄色的大看台，而拉客的还在努力吆喝要大家进跳艳舞的帐篷。可是就连小孩子也暂时抛开了小摩天轮等带来的欢乐和刺激，而去见证那历史性的时刻。我们走进大看台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艾玛·詹尼，撑着她那根满是瘤节的拐杖，满面怒火。她一看到姬儿就挡住我们的去路。


“哎，小姐，我看到你的男人回来了。”


“马可思！他在这里吗？”


“差点用他那部卡车把我给撞倒了，你告诉他要多替别人想想，要是他回北山镇来惹更多麻烦的话，你告诉他我们宁愿他别回来。”


“我相信他不是想伤到你，”姬儿·弗莱尔喃喃地说。我看得出她最主要的是想闪开这个老女人，飞扑进马可思·麦克尼尔的怀里。


可是艾玛·詹尼还不想就此放过我们。“这里的人一定要有勇气对付像马可思·麦克尼尔这样的人。他们一定得告诉他说他必须生活得像是社区的一分子。法律规定我们不能饮用会醉人的饮料，而这条法律对你、对我，还有马可思·麦克尼尔都同样适用。”


“我相信他了解这一点，詹尼小姐。”


“真不知道他能了解呢！在路上乱开车，就像是又喝醉了似的。像以前一样！”不过现在她让到一边，我们终于能走过了。我最后说了句天气很好之类的话，就进了大看台，也第一次看到盖斯·安特卫普的时光胶囊。


他在椭圆形场地的正中间挖了个洞，场地外围的跑道在下午要用来赛马车。从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那个时光胶囊就像一支巨大的银色雪茄直直地吊在一块厚板和辘轳下．下半部被围在洞口周围的泥土挡住。高达八呎的时光胶囊顶端，有扇装了铰链的金属门开着，让人把现代的文物放进去。


仍然想要摆脱他鸡农形象的查德威克镇长站了起来，用一个刚以县里经费购得、充满杂音的扩音器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请艾玛·詹尼走上前来，表扬她出的好主意。镇长扶着她走到土堆上，让她可以伸手由直立的时光胶囊顶上那扇门放进她的纪念文物——一份当天的报纸。接着是一队小学生，有的小小孩还得由镇长抱起来才够得到时光胶囊的门，他们放进去的是一些他们选出来的教科书。


我留下姬儿·弗莱尔站在看台上继续搜寻马可思的熟悉面孔，自己走进场子里，穿着烫得整整齐齐的西装、看来几乎很干净的盖斯·安特卫普很用力地和我握手。


“看到你来真好，医生！有什么给我这个时光胶囊的吗？”


找从里面口袋掏出一本小册子。“我们小学去年一年的医疗纪录。一百年后，他们也许会对我们小孩子生病的原因有兴趣。”


“太好了！”


我抬眼望着这钢片做的时光胶囊。“你做这个花了多少时间？”


“不到一个晚上。我把钢片卷起来，焊好接缝，然后在底下装上一块平板，顶上再装上一扇门。”


查德威克镇长要我到前面去，用那支有问题的扩音器几乎听不清在说什么地宣布了我的名字。不过那并没什么关系，差不多所有的人都认得我，响起一阵小小的欢呼声，我看到爱玻在人群边上朝我挥手。


我带着记录本爬上土堆，花了点时间去看了看那个时光胶囊的里面，完全是出于好奇地检查了一番。装了铰链的门和时光胶囊的顶端一样是圆形的，直径大约有两呎。借着头顶上直射下来的阳光，我可以一直看到时光胶囊的底部、报纸、书本和其他的东西渐渐开始形成一小堆，就我们所放进去的那一点点东西看来，这个时光胶囊未免大得过分，不过我可是从来不会批评别人的辛苦工作的。何况这个东西吊在绳子上看来很伟大——几乎就像是《惊奇故事》杂志①封面上的太空船，直指向群星。


①Amazing Stories，一九二六年四月份创刊的科幻小说杂志，一九二八年再增加同名季刊，对科幻小说作家的培养与科幻小说的发展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用指关节轻敲了下那层薄薄的金属壁，不知道是不是真能维持整整一世纪，然后我把我的记录本丢进其他东西之中，爬了下来。接着有人投进一些小型厨具和农具，再加上集市里烘焙大赛得奖作品的食谱，一张得奖公牛的照片，一本席尔思·洛伊巴克的邮购日录②，最后是查德威克镇长把本镇权状的影本放进去，完成所有文物的存放。


②Sears Roeback Catalogue，一八八八年由Rchard Serse和Alvak Roeback创建定期发行杂志目录，以便顾客邮购，早期以手表、珠宝、银餐具等为主，标榜偏远地区同样服务，不满意可退货还钱筹，其后陆续增加日用品等物品，几至无所不包，后来有门市，成立席尔思百货公司，至今仍为美国大百货公司之一。


在我们所有人的注视下，镇长将时光胶囊顶端的门盖上，盖斯·安特卫普用他那很大的焊接设备把门封好。然后，就像船长领船通过狭窄水道似的，盖斯抽开那直立时光胶囊底下的金属支板，打了个信号，让时光胶囊往下降到地下去，在一阵金属的刮擦声中，整个时光胶囊从我们眼前消失。然后镇长将一把系有红色缎带的铲子交给艾玛·詹尼，帮她洒下了象征性的第一把泥土。


我过去找爱玻。“你很棒，山姆医生，”她大声说，“整个活动好让人感动啊！我希望一百年后我能在这里看他们把这个挖出来。”


我还来不及回应，姬儿·弗菜尔到了我们身边，她深蓝色的两眼中充满惧意。“霍——山姆医生，你一定得帮帮我！”


“什么事？”


“我到处去找马可思，最后终于找到了他的车子，可是他不在车里。”


“大概在人群里什么地方吧。”


“山姆，我觉得在车子前座上有血迹。”


爱玻和我对望了一眼。“我去看看，”我不动声色地说。那是一辆福特的卡车，两边的帆布篷上漆着“马可思音乐制作”的字样。去年夏天马可思·麦克尼尔突然失踪之前，在北山镇的路上，这可是常见的东西。现在又把他带了回来——会是什么结果呢？


“的确是血迹，”我证实道，“可是这可以有很多种解释。他可能割到了手指头，甚至还可能是动物的血。”


“你相信是这样吗？”姬儿问道。


我没有直接回答。“我们去找他。”


“我已经找过了。我每个地方都找过了。”


我想把这当玩笑。“可是你没有到跳艳舞的帐篷里去找过吧。”


“山姆，拜托。”


“好吧，我会帮你的。爱玻，你认得马可思·麦克尼尔的，是吧？我们散开来到整个集市去找他，三十分钟之后再回这里碰头。”


我走的是表演摊位那条路，查了跳艳舞的帐篷和胖女人的展览场。可是并没有马可思·麦克尼尔的踪影。到那半个钟点快结束的时候，我碰到艾玛·詹尼，就向她问起卡车的事。“你说车子差点撞到你，詹尼小姐，那是什么时候？”


“大概十一点左右，也许再早一点，你见到他了吗？”


“我们正在找，他好像又失踪了。”


就像一年前，我忍不住这样想道。


回到卡车那边之后，知道爱玻和姬儿同样没有找到。“我一定要找到他，”姬儿很坚持地说，“那些血迹表示他受伤了。”


或是死了，我在心里加上一句。可是我紧接着有另外一个想法。“姬儿，你确定那天晚上和你通电话的那个人就是马可思吗？长途电话有时会听不太清楚的，你知道。”


我看到她有些犹豫。“呃，当然是马可思。如果不是他的话，为什么要说他是呢？”


“我不知道，”我承认道。


“要是我连马可思的声音都听不出来，那我就太差劲了。”


我看着几个孩子在卖蛋糕的摊位旁边的人群中跑进跑出。远处一些男人正聚在一起准备下午赶马拉重车的比赛，一切似乎都很正常，除了马可思·麦克尼尔那辆有血迹的卡车。“哎，”我说，“说不定是马可思今天没有回来。”


“没有回来？他当然回来了！”


“只有艾玛·詹尼看到他，事实上，她真正看到的只有这部卡车。姬儿，这对你来说也许很难接受，可是我一定得说这件事。也许马可思根本没有回来，因为他根本没有离开过。一年前，他有很多敌人，也许他们当中有一个把他杀了。”


她倒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像是一声尖叫。“不会，不会，我告诉你，电话上是马可思！”


“好吧，”我叹了口气说，“我们继续再找。”


这回我们同意到大看台那边赛马车的地方碰头。爱玻留在我身边，一等到只剩我们两个的时候，她就问道：“你真的认为他已经死了吗，山姆医生？”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爱玻。你还记得一年前是怎么回事吗？都有些什么人是马可思的敌人呢？”


“我只知道当时大家在谈的事，他把查德威克镇长的儿子揍得很惨，你知道的。”


“这事我记得。”


“该死，他认得的人都可能很讨厌马可思·麦克尼尔。他就是那种人，要是姬儿逮到他跟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在谁家谷仓后面的话，连她也会讨厌他了。”


“有哪个女孩子抢了姬儿的人？”


“不是哪一个，我知道的就有几个，马可思·麦克尼尔那种人，看看他就知道了。”


“那时候姬儿已经高中毕业了，她当时在盖斯·安特卫普那里工作吗？”


爱玻摇了摇头。“记不记得？盖斯是去年秋天才搬到镇上来的，马可思早就不见了。姬儿当时不知如何是好。而盖斯要个女孩子帮忙，所以他就雇用了她。”


我还有个地方要去找一找——有一些打算下午赛马车的人在那里准备的马厩。爱玻陪着我一起去，我们走过那一排马房——可是没有看到马可思·麦克尼尔。


“改变主意要参加赛马车了吗？”查德威克镇长在那里碰到我们时问道。


“不可能，”我说，“我现在甚至都不驾马车了，驾的都是不用马拉的车子。”


他和我们一起走向大看台，大部分未参加集市的人都又聚集在这里。就连赌徒和跑江湖诈财的也都收拾起他们的把戏，忙着给赌赛马车收注。在那椭圆形的场地中央，盖斯·安特卫普和另外几个人把时光胶囊埋好了，木架和辘轳仍然悬在上面——像一个空的绞架，等着下一个牺牲者。


第一批参赛的马车出现在椭圆形的跑道上时，群众响起了一阵欢呼声。可是另外有一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在埋下时光胶囊的附近地上有件白色的东西被下午的微风吹得翻动着。“去找姬儿来，”我对爱玻说，“我马上就来。”


我冲过那条满是泥土的跑道，到了那块椭圆形的草地上，直朝手里还拿着铲子的那些人走去。盖斯·安特卫普看到我走过去，朝我挥挥手。


在地上的是一本书，白色的书页翻开着，那是一本小学生带来放进时光胶囊里的书——七年级的数学课本。


书页上溅着血迹。


我找到查德威克镇长站在评审台上，看着参赛马车绕场游行。“你来得正是时候，医生，下好了注吗？你知不知道蓝思警长也要驾一辆车比赛？”


“镇长，我要你下令把时光胶囊再挖出来。”


“把——你说什么？”


“时光胶囊。你得把它挖起来。”


“为什么？你忘了把几封情书放进去吗？哈哈！”


“我说真的，镇长。马可思·麦克尼尔失踪了。”


他的脸板了起来。“麦克尼尔在一年前就失踪了。”


“现在他又不见了。”


“呃，他绝对不在时光胶囊里！”


我拿出那本溅有血迹的数学教科书。“这个应该是在时光胶囊里的，可是我却在外面的地上找到。我想那个时光胶囊在埋下去之后又打开过。”


“不可能！”


“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在这之前北山镇发生过好几次不可能的事。我应该很清楚——我都快成这方面的专家了。”


“你是说真的，是吧，医生？”他斜眼看着我道。


“绝对是说真的！”


他叹了口气，开始往阶梯那边走去。“我们看看蓝思警长怎么说。”


警长正坐在他的马车上，想要在他的大肚子上把那件格子花的绸衬衫扣起来。“我一时心软答应下来，”他看到我们走过去时咕哝道，“我可不想听你说啥玩笑话，医生。”


“医生今天不说笑话，”查德威克说，“他要我们把时光胶囊给挖出来，因为马可思·麦克尼尔又不见了。”


“你在说什么呀？”


我很快地解释了一遍，把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蓝思警长。等我说完之后，他哼了一声，由马车上爬下来。“我想你是脑袋坏了，医生，说老实话，只要能让我不驾那蠢东西，任何借口我都欢迎。来吧，我们去挖。”


盖斯，安特卫普在我们过去的时候把铲子放了下来，听着我们的要求。“我们刚把它埋下去，你又要我们再把它挖出来？”


“没错，”我说。


“等我们挖起来以后呢？”


“我们要打开来，看看里面。”


“你真没道理！你们全都疯了！”


我把那本染了血的课本拿出来。“这也很没道理，可是却是事实！麦克尼尔的车子里有血，这本从时光胶囊里来的书上也有血。我要把时光胶囊打开。”


“可是他不可能在里面！”安特卫普坚持道。


“我还是要看一看。”


那个秃头男人耸了下肩膀，把他的铲子递给我。“你比我年轻十岁，医生，请动手挖吧。”


我开始挖土，其他的人也一起动手。安特卫普看到我们来真的，也帮忙清出了时光胶囊的上面一截，再把绳子绑了回来。“土还是松的，”他说，“我们也许可以用木架和辘轳把那玩艺拉出来。”


我们几个过去拉绳子，可是那时光胶囊动也不动。“去找一组马来，”蓝思警长建议道，“一下子就可以拉出来了。”


有人去弄几匹马来，我们其余的人又再挖了一阵。上面看台上嗡嗡的谈话声变成大声的询问，他们想知道出了什么事，还有什么时候开始比赛，我们没有一个人回答他们的问题。


把马匹拴好之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把那个金属的圆柱体拖了上来。我们把它横放在地上，盖斯用凿子把他原先焊接的地方打开。我望着他工作，开始觉得有点愚蠢。


姬儿·弗莱尔和爱玻也走出来看着那时光胶囊重新打开。我想让姬儿退开，可是她坚持要看。在我自己还来不及往里面看的时候，就听到她尖叫的声音。


然后爱玻扶住她，而我推开面色死白的蓝思警长去看那件不可能的事。在那堆散置着准备留给二十一世纪的书本与器皿中，躺着马可思·麦克尼尔的尸体。


我们试着很合逻辑地来看这件事。


有人挖了一条地道通到那个时光胶囊，从那里把尸体运进去。


只不过我们把洞里的土全都挖了出来，并没有发现地道。除了泥土之外，什么也没有。


要不然也许是盖斯·安特卫普一直把尸体藏在时光胶囊里。只不过盖斯甚至不认得麦克尼尔，而且我自己先前看过时光胶囊里面，其中并没有尸体。


要不然也许是在从中午到我发现那本染血的教科书之间的那段时间里，时光胶囊被挖了出来。


只不过安特卫普和其他两三个人一直在往洞里填土。“我只离开了大约十分钟去吃条热狗，”盖斯说，“可是在大看台里一直都有人在吃着东西、看着我们。那个时光胶囊埋下去之后就再没有动过。”


我们用合逻辑的方式去看这件事。


在逻辑上，这种事不可能发生。


“他是怎么死的，医生？”在我们把尸体从那个金属圆筒里拖出来，让我有机会检查的时候，蓝思警长问道。


“某种钝器重击头部。”


“死了很久了吗？”


“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很难说，可是至少死了好几个钟头了。所有流的血都止了，尸体也都僵硬了。我认为艾玛今早看到他的卡车时，他已经死了。”


“这意思是说——”


“意思是说车不是他开的，也许他已经死在前座，是凶手在开车。”


蓝思警长听了这话只哼了一声。“可是不对呀，医生，要是血都止了，为啥还有那么多血在你找到的那本数学课本上？在我看起来，那血还很新鲜呢。”


“我不知道，”我承认道。


“尸体还会流血吗？”


“不一定。可是血会汇聚到最低点，要是在那一点有个大伤口的话，有时血在死后仍然会流出来。”我看到爱玻走过来，就迎了上去。“姬儿还好吧？”


“我怕不很好，你最好给她点安眠药，他一年之后回来又给杀了，实在是可怕得吓人。”


“不但让人吃惊，也真不应该，有谁会记仇记恨那么久？”


爱玻带着我到展览十字绣作品的帐篷里，姬儿躺在一张小床上。老艾玛·詹尼弯着身子把一块湿毛巾敷在她额头上，而盖斯·安特．卫普则握着她的手。“我一直跟她说没事了，”他说，“可是她就是恢复不过来。”


“她受到太大的惊吓，”我说，“好好休息之后就会好的。你们大家都先离开一下吧。”


等到只剩爱玻和我陪着她时，姬儿睁开了眼睛说：“门打开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头顶，他头发上全是血。”


她说着全身颤抖起来。


“姬儿，我得问你几个问题，不是蓝思警长就是我来问，我想你情愿和我谈吧。”


“什么事，医生？”


“还有谁知道从克利夫兰打电话来的事？还有谁知道他今天回来？”


“没有人。”


“仔细想一想，姬儿。你今天看到我的时候就告诉我了，也许你也告诉了别的什么人。你的老板知道吗？”


她摇了摇头。“盖斯根本不认得马可思，所以我没有理由会告诉他，哦，他大概听我提起过马可思，可是他们从来没见过面。”


“艾玛·詹尼呢？”


“我为什么要告诉她？”


“我不知道，只是她今早看到他的卡车的时候，好像并不太吃惊。”


她突然坐了起来。“有一个人听我说过。他昨天见到我，问我会不会来看埋藏时光胶囊的仪式。我说会，然后我提到马可思也会回来参加的。”


“你跟谁说了？”


“查德威克镇长。”


我在大看台那边找到了镇长，他正瞪着那个仍然横躺在土堆边的时光胶囊。他一脸茫然地看了我一眼说：“我真要说这真他妈的是个葬掉尸体的聪明办法！你能想象得到一百年后他们把这玩艺打开，发现一具骷髅的时候，脸上会有什么表情吗？”


“大概会像今天下午我们的表情一样吧，”我说。太阳已经落在黄色围篱外，差不多是黄昏时分了。


“说得也是，”他同意道，“可是会是谁杀了他呢，医生？”


“一定是哪个知道他要回来的人。你知道，对吧，菲力士？”


“你说什么？”


“姬儿告诉过你说他今天会回来。”


“她也许提起过，我并没怎么注意。”


“令郎怎么样了？就是被马可思打得很惨的那个。”


“乔伊到外地上大学了，”他很快地答道。


“在暑假里？”


他沉默了一阵，然后说道：“我跟你说实话好了。反正要是你去问我太太，她也会说的。乔伊在那次挨打之后，脑袋就一直不对劲，他现在在住院，也从大学里退学了。”


我坐在黄色围篱上方原先有太阳的地方。


“这就足以让一个做父亲的气得杀人？”


他由口袋里掏出一块嚼的烟草。“妈的，我会就把他杀了让他躺在那里！这种把尸体藏在时光胶囊里的事，我想都想不到。”


我想要记起他只是一个鸡农，装出镇长的样子，也许像这样杀人移尸的计划的确超乎他的想象力。


“好吧，”我最后说道，“待会儿再见，菲力士。”


“找到那具尸体真是把我们的集市给搞砸了，”他埋怨道，不过像是自言自语而不是在对我说话，“马车赛只好取消了，还有好多摊位的人都已经在打包，他们不想跟警察打交道。”


“这次集市一直都很好呢，”我对他说。


我走了开去，急着想在那些表演摊位消失之前找到他们。我找到给艳舞女郎拉客的人，把他召到一边。“我需要一点消息，”我说。


他皱起眉头。“我这里问不到什么。”


“我不是警方的人，我是个医生。”


“我们什么也没看到，我跟那些女孩子都是清白的。”


“当然啦，哎，有时候跑江湖的会玩把人活埋的特技——对吧？”


“对呀，”他说着耸了下肩膀，“我认得一个做这种表演的人。整个集市活动进行的时候一直埋在地里。参观的人付两毛五，从一根管子往下看，看到他躺在棺材里。”


“那是怎么做的呢？”我问道。


“啊？”


“用的是什么花招？”我从皮夹里抽出一张钞票，很富暗示性地拿在手里。


他一把抓走那张钞票。“别说是我讲的。”


“不会。”


“棺材里的人是个蜡做的假人，一等他埋下去之后，他就从地道爬出去了。印度的托钵僧这种事已经干了几百年了。”


“地道……”


“当然啦，你以为是什么？”


我谢过他之后就走开了，他对我一点帮助也没有。并没有通到时光胶囊的地道，而且就算有的话，尸体又怎么穿得过那圆柱体的金属墙壁呢？


我回到大看台，决定最后再看一次那个时光胶囊。查德威克镇长已经走了，暮色也笼罩了大地，几个在土堆上玩耍的孩子看到我来就一哄而散。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只站在那里看着。


假设一共有两个时光胶囊，而我们挖出来的是第二个。不对，里面书呀、报纸呀和工具什么的都在，就连我的那份小学生健康记录也和那具尸体在一起。时光胶囊还是那同一个。


可是多了具尸体在里面。


我像先前一样用指关节敲了下那金属圆筒。


然后我又再敲了一次。


声音不是我在下午时听到的那个声音。现在的声音不一样，要厚实得多。


然后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我想起了金属的刮擦声……


“原来你知道是怎么做的了？”在我身后有个声音问道。


我转过身去，看到艾玛·詹尼站在黑暗中，她那多瘤节的拐杖在一只手里握得紧紧的。


一时之间，我几乎扑向她，想要解除她的武装。可是她紧接着轻咳两声，再重复她的问题，而我放松下来，甚至微微一笑。“我想我知道了，詹尼小姐，我想我刚刚想通了。”


“他根本不该回来的，这里的人不要他。只是过去的因造成了现在的果。”


“奇怪的是，我倒觉得是起于未来的因呢。”


“怎么说？”


我用手指轻敲了下她的拐杖。“你应该小心这个东西，詹尼小姐，有人可能误以为这是件钝器。”


我走了开去，留下她站在那个是她美梦一部分的时光胶囊旁边。


我回来的时候，爱玻正和蓝思警长一起站在十字绣的展览场外。“姬儿呢？”我问道。


“她的老板开车送她回家去了，”爱玻回答道。


我不想再拿别人的生命来碰运气。“快来，我们得拦住他们！很可能会再有桩命案！”我一面说着，已经朝我的汽车跑去。


爱玻追了上来。“你不可能说你认为姬儿杀了马可思吧！”


“当然不是。”


警长、爱玻和我挤进两人座的前座。“可是盖斯根本从来不认得死者呀！”蓝思警长争辩道。


“这正是他杀人的原因，”我回答道，说话的语气就像G.K．切斯特顿小说里那种似非而是的理论。“你们先前没有注意到盖斯握着姬儿的手吗？对一个像盖斯·安特卫普这样的中年人来说，会想象自己爱上漂亮的二十岁女秘书，并不是件多奇怪的事，他从来没见过马可思·麦克尼尔，可是他从姬儿和其他人那里却听说过他很多事。他想到姬儿的爱人一回来就会让她神魂颠倒，那他什么办法也没有了。引发动机的不是马可思的过去，而是盖斯·安特卫普的未来。”


我们看到安特卫普卡车的尾灯在前面，我按着喇叭，一副想要超车的样子。然后我开到卡车前面，逼得他停了下来。盖斯想把姬儿从座位上拉下来，可是等他看到蓝思警长的时候，就放开了手，朝附近的树林跑去。警长紧追在他后面。


“你还好吧？”我问姬儿。


她揉着瘀青的手腕。“我——我想还好吧，他疯了，山姆，他要我今晚和他一起逃走。”


“我就怕他决定逃走，还把你拉着一起走。一看到我们发现了尸体，他就知道我们会想到所有真相只是迟早的问题。”


蓝思警长一个人走了回来。“安特卫普跳进河里去了．”他说，“我看他游不到对岸的。”


我们开车回镇上，譬长驾着盖斯·安特卫普的卡车跟在后面。他通知了州警注意盖斯的行踪，以防万一他没有淹死在河里。然后，回到警长的办公室，轮到我来把话再说清楚。


“这是一件很奇怪而不可能的犯罪——可是我一旦想清楚尸体是怎么到那个时光胶囊里之后，唯一可能的凶手就是盖斯了。你知道，尸体不是在时光胶囊封起来之前放进去的，也不是打开之后放进去的。所以是在时光胶囊埋下去的过程中，进到了钢片做的壁内。”


“你这样弄得听起来更不可能了，”警长抱怨道。


“不见得。今天傍晚我用指节敲那个时光胶囊的时候，声音听起来和先前不一样，更加厚实。我想起在时光胶囊送进地下时有一阵金属的刮擦声。要是你仔细地检查，就会发现有两层金属壁而不是一层。盖斯·安特卫普把马可思的尸体放在第二个圆筒里，大概直径比我们所看到的那个小一吋左右。那个已经埋在地里，就在直立的时光胶囊的正下方。


“等我们把文物放进去之后，盖斯抽掉下方支撑的钢片——其实那也就是那个时光胶囊的底。所有的东西都掉进了底下那个圆筒里，那个圆筒顶上是开口，而马可思，麦克尼尔的尸体已经藏在里面。然后盖斯让上面那个比较大的圆筒降下去，正好密合地贴在地底下那个比较小的圆筒外面。我猜他在外侧涂了油，可是在滑到一起的时候还是有金属刮擦的情形。因为接合得非常紧密，所以等到把时光胶囊挖起来的时候，看起来只有一个金属圆筒。”


“他做这些怎么没人看见呢？”蓝思警长问道。


“昨天晚上的话就很容易，因为那附近一个人也没有，万一有人看到他从卡车上卸下第二个圆筒，他也可以说那是个备份。而一旦藏着尸体的那个比较窄的圆筒埋进地下之后，就没有被人看见的危险了，你们还记得那个洞里的四周围堆着土，而上面那个圆筒又有一部分已经进了洞里，其实是正架在底下那个上面。”


“可是安特卫普怎么知道马可思要回来呢？”爱玻问道，“姬儿说她根本没告诉过他。”


“我们可以猜得到吧，马可思应该是今天回来的，可是他想必提早了一天，才会让盖斯在昨晚就杀了他还移尸。马可思再打电话给姬儿说他计划改变，也是很合逻辑的。她不在办公室，而她的老板接了电话，盖斯·安特卫普没有把口讯转告姬儿，他那因爱而疯狂的头脑却想出了这个奸计，他自己告诉我说他做那个时光胶囊用不到一晚上的时间。对他来说，再做一个比较小一点、可以套进第一个里的圆筒，是件很简单的事。


“盖斯等着马可思昨晚回到这里，很可能就在马可思卡车的前座打破了他的头，留下了那些血迹。然后他把尸体和两个大圆筒用他自己的卡车运到现场。今天早上他开着马可思的卡车过去，差点撞到艾玛·詹尼，这样看起来就好像马可思是照预定行程在今天抵达，然后又失踪了。”


蓝思警长哼了一声。“我听说过凶手把尸体埋在一些选得相当聪明的地方，可这还是我第一回知道有人想把尸体埋到下一个世纪呢！”


山姆·霍桑医生喝了口酒，把他的故事说完。“他们第二天早上在河里找到安特卫普的尸体，事情就此结案了。走之前再来一点——呃——喝的吗？你说什么？你还不满意？我没有解释到那本有血迹的数学课本？


“呃，那事爱玻第二天弄清楚了。在时光胶囊前面排队的一个男孩子突然流鼻血，流到了他的课本上，他不能就这样把书放进时光胶囊里，所以他就把书本丢在地上一堆土的后面。那和命案毫无关系，只不过让我把时光胶囊挖起来，找到了尸体。我通常都不说这个部分，因为这让我看起来有点蠢，我真希望你没问起这件事。


“才一次？呃，一九二七年是摄制了第一部有声电影的那年。北山镇离好莱坞远得很，可是有个电影公司到那里来拍一部早期的有声电影的时候，却有个意想不到的可怕结果。不过那要等下回再说了。来吧，让我给你再斟上点。”

鬼树谜案


山姆·霍桑医生由瓶子里倒了点白兰地，靠坐在椅子里。“一九二七年的夏天是我特别记得的一段时间，因为那时候有人到北山镇来拍一部有声电影。而且也是那时候有个人很显然是被一棵老橡树勒死了。不过我把话说得太后头了。首先我该告诉你一些关于那时候电影的事情，尤其是有声电影。”


当年我们在北山镇看不到多少电影（山姆医生继续说道），因为那里没有电影院。要看那时候受欢迎的默片，就得开车到春田镇或是哈特福，甚至要到波士顿去。在前一年有几个人千里迢迢地去看约翰·巴里摩尔①主演的《唐璜》，是


有史以来第一部有同步音效的电影。而且大家已经在谈《爵士歌手》①和主演的艾尔·乔生②。在纽约的首映定在几个礼拜后的九月，事前的宣传说片中有录制的歌曲，还有第一次在电影中出现的有声对白。


①John Barrymore(1882-1942)，出身戏剧世家，活跃于舞台与银幕，被誉为当代最伟大、也最英使的男星，其子小约翰·巴里摩尔也是很好的演员，孙女德鲁·巴里摩尔以童墨起家，现在不但是好莱坞红星，也任制片人。


①The Jazz Singer，全世界第一部有声电影，因为开拓了电影史上的新纪元，在第一届奥斯卡金像奖中获得特别奖。


②Al Jolson（1886-1950），出生于俄国，七岁到美国，一八九九年初登舞台，二十世纪初成为大受欢迎的歌手和化妆成黑人模样的所谓“黑面喜剧演员”。


所以全国各地拍电影的人都赶上有声电影的热潮也就不足为奇了。而有些人想拍飞行员的电影也不令人意外，八月上映的默片《铁翼雄风》③既叫好又叫座，后来还得到第一届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影片，而林白的辉煌飞行记录仍然常见于新闻报道中。


③Wings由William A.Wellman执导，Clara Bow，Charles Rogers,Richard Avlen等人主演，除获第一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外，也因为空战及飞行场面的精彩表现获特别奖。


这正是葛兰杰·纽玛克会到北山镇来的原因——来拍第一部以飞行员为主角的有声电影，不是像《铁翼雄风》里那种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空战英雄，而是特技表演的飞行员，在县集市或是农村周末时为几块钱的酬劳而玩命。葛兰杰·纽玛克是典型的好莱坞产品，那些大电影公司早年在新泽西州，现在开始集结在好菜坞了。第一天下午，他到了我的诊所，穿着马裤和皮靴，上身一件带拉链的夹克，再配搭脖子上一条白色的丝围巾，我承认一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他。


“有什么不舒服吗？”我问道，一面请他就坐，“喉咙发炎？”


“不是！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他们告诉我说，你是这个穷乡僻壤唯一的医生。”


“不错。”


“我在制作兼导演一部在这附近拍摄的特技飞行电影，你大概认得我的名字吧。”


我听说过这部电影，如此而已。“我这个礼拜忙得都没看报纸，纽玛克先生，你一定得原谅我。”


“原来如此，”他叹了口气，拿出一支细细的黑色雪茄烟，“呃，我看我得教育你一番，我正在拍摄有史以来第一部关于特技表演飞行员的有声电影。我们需要一个乡下的背景来拍户外的戏，我们选中了北山镇。”


“为什么呢？”我真的很好奇地问道。


“我去年开车经过这里，很喜欢这一带。镇北那一大片开阔的地正适合一条小跑道，我已经取得地主许可使用了。”


“是哪一块地呀？”


“盖兹家农场。叫海·盖兹的家伙把地租给我们用，那是拍《光荣之翼》最完美的地方。”


我点了点头。海·盖兹是几年前过世的一个小有成就农夫的不肖子。婚姻破碎又有酗酒问题的海，随时都在找不用花力气的赚钱方法。在他废而不用的地上拍电影的想法，当然会对他的胃口。


“你要我做什么呢？”我问道。


“这部电影的一些特技场面很危险。有一场跳伞的戏，还有一场起飞时飞机机头着地翻身的戏。我要有个医生在现场待命，而我们没有带医生来。”


“哎，我有我自己的病人要顾。我不能丢下他们去看你拍电影。”


“我只需要用你几天，拍特技场面的时候，我会付你不少钱，万一有急诊，他们可以来接你回去。”


我得承认过去这个礼拜生意差到只有两个农夫的老婆生孩子。没有什么真正的理由说我不能接下他的工作，尤其我知道我的护士爱玻能顾好诊所，万一有需要时也会通知我。“好吧，”我终于决定了，“可是我最多只能有三天。”


“好！礼拜三早上我会需要你，在盖兹家农场外面，九点整！”


葛兰杰·纽玛克在我还没注意到他并没有说会付我多少钱之前就已经走掉了，不过到那时候，我已经上钩了。


礼拜三早上，我让爱玻在诊所主持大局，告诉她怎么样可以找到我，然后开着我那有六年历史的响箭敞篷车经过颠簸不止的路到海·盖兹的农场去。还不到九点，那里已经开始忙碌，而且一点不错——有一架飞机在那块长长的地的尽头。


纽玛克很热诚地和我打招呼，向我说明那架飞机是一架D．H．六十蛾式飞机。是有两个座舱、单引擎的双翼飞机。虽然看起来像我所记得的世界大战中的飞机。他却告诉我说那是两年前才由一位英国军官乔佛雷·狄·哈维南上校开发出来的。


“这用在电影里是再好不过的了，”他很热切地说，“看起来就像一般特技飞行表演的人驾驶的老战斗机，可是这架飞机要安全得多，而且里面装着喜乐士牌六十马力的新式引擎。最好的是，我们可以把机翼收起来，在路上用车拖行，所以在拍摄的时候，很容易移来移去。”


我顺着长着草的跑道直望向远处的树林时，突然想起有个值得一提的景点。“那棵闹鬼的橡树，”我大声地说。


“什么？”


“那棵老橡树——已经有部分枯死了的那棵。这里有人说那是棵鬼树。据传是一百五十年前种植在一个独立战争叛徒坟上的。不过我很怀疑那棵树真有那么老。”


葛兰杰·纽玛克看着远方那棵树，独立在离树林有段距离的地方。“好难看的东西，”他表示同意道，“不过想不到用什么办法写进剧本里。那棵树有没有杀死过什么人呢？”


虽然那问题问得有点开玩笑的意思，我的回答却很认真。“几年前有个男孩子从上面摔下来，跌断了脖子。对这一带的人来说，这就够引发所有老的迷信了。”


这时一个穿着飞行装的高大英俊男子走了过来，还没经过介绍，我就认出了他是很受欢迎的默片明星罗勃·雷恩斯。纽玛克做了介绍，雷恩斯用力地握了下我的手。“我希望我不需要你的服务，医生。”


“听到他的声音没有？”那位导演得意地问道。“等全美国的女性听到之后，我们就会有一个很大的大明星了！大概有一半的默片明星在观众听到他们难听的声音之后都会失业的。”


雷恩斯听到这番恭维，露出孩子气的笑容。“这不过是上帝给我的声音，我尽我所能来使用它罢了。”


“你要跳伞吗？”我问道。我注意到他背上背着的降落伞。


“我们用替身演员来跳，”纽玛克解释道，“不能让我们的大明星在这种事上冒险。”


“谁都不该冒这种险，”我说，“万一他的伞没开的话，我大概也没法治好。”


“别傻了！”纽玛克口沫横飞地说，“还没有飞机之前就有人跳伞了。绝对安全的。”


他的说词听起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我承认我还嘲笑了一番。后来我去查了一下，才发现他是对的——在一八〇〇年之前，就有人由热气球上跳伞。我很快就知道葛兰杰·纽玛克很少会出错的。


这时候，来了一个穿得和那位明星一模一样的年轻男子。“这是我们的替身演员，”纽玛克说，“查理·彭。”


彭的那张粗野、有棱有角的面孔完全不像那位明星英俊的面貌，可是我看得出他们的高矮和身材相似。摄影机拍出来远处跳下的身影分不出彼此。“你好吗？”彭问我，并不等我答话，他的兴趣已经转到别的地方。“看到那些往这边来的云吗？可能有麻烦。”


“我的摄影机已经准备好要拍了，”导演说，“我们要拍一个你们俩爬上飞机、然后起飞的镜头。查理，你只要能跳就尽快跳伞，雷恩斯会把飞机开回来。”


“你会开飞机？”我问那位明星。


“哦，当然，我开飞机比坐飞机自在多了。不过我们有些飞行特技的镜头由别人来做，我不做特技。”


我看着那两个人并肩离去，葛兰杰·纽玛克向我说明这一场戏。“在电影里，彭饰演飞行员，雷恩斯是他特技表演的搭档。雷恩斯要跳伞，虽然有医生警告过他说稀薄的空气会让他暂时失去知觉。”他很抱歉地笑了笑。“抱歉，医生的那场戏已经拍好了，否则我们可以用你来演，医生。”


“演戏我就不在行了。”两个飞行的人已绕到了那架双翼飞机前，又来了一个穿了长长花洋装的黑发年轻女子。“那女孩子是谁？”


“安琪拉·罗德。我们的女主角，其实这是她的第一部电影，可是我想她会成为一个大明星的。”


我望着她整了下那个明星的领巾，就像公主在她的骑士出征前会做的那样。然后两个男的上了飞机，挥了下手，而导演叫道：“预备！开始！第一个镜头！”雷恩斯在前面的座舱里挥手。


飞机滑行到定位，然后起飞，摄影师一路跟拍。我这才注意到海·盖兹也在看着，就站在我后面一点的地方。“你好，医生，”他在我转身向他时说，“从来没想到他们会在我的农场上拍电影。”


“我希望你拿到的钱不少，海，”我对他说，“这些电影公司可有钱呢。


“你不用担心，医生，”他往地上吐了一口烟草汁，“他们搞不过我老海的，我爹在他过世之前也教了我一两手生意经。”


我很怀疑有人能教会海·盖兹什么事，可是我并没有表示异议。“你一个人在这里生活得还好吧，海？”我问道。飞机起飞后在我们头上绕了回来。


“也算是很好啦，我一直指望桃丽能回来，可是我想大概没什么希望。”桃丽是他太太，在他开始酗酒之后就离开了他。最后听到的消息是她到缅因州去和她妹妹住在一起。


“也许她会在报上看到他们在你的农场上拍电影的消息，”我说。


“嗯，也许吧。”


旁边的葛兰杰·纽玛克正站在摄影师身旁。“注意拍那架飞机！什么都别漏了！等他们再飞到空地上的时候，他就要跳伞了。”


那架有两个无顶座舱的双翼飞机爬升到方便跳伞的高度，在空中只剩一个小黑点。就在我由地上仰望，暗自庆幸自己不在那上面的时候，安琪拉·罗德走了过来。“那样不危险吗？”她向纽玛克问道。


“不会比从床上摔下来危险。”


我看到一个小黑点从飞机上分离出来，开始往下掉落，然后一朵白云飘到那后面，正好降落伞张了开来。那坠落的身影像被一朵缓缓下降的大蘑菇吊在下面，开始慢慢地朝我们飘过来。“太完美了！”纽玛克叫道．“他应该会正好在摄影机前面的那块地上着陆。


可是原先积聚在地平线上的云现在也向这边移动，风力增强了。就在降落伞接近地面时，我们看到连伞带人飘离了原先的路线，飘向那块地边缘的那棵老橡树。


“他为什么不控制一下方向呢？”安琪拉问道，“他会撞上那棵树的！”


“查理！”那位导演大声喊叫，可是他的声音想必被越来越大的风吹散了。降落伞落在那棵树顶端的枝桠上，被一些伸向天际的枯枝缠住，在那底下，以背带悬吊在离地约十呎左右的是那个替身演员查理·彭软绵绵的身体。


“快把他从那里弄下来！”我叫道，带着其他的人朝那棵树跑去，当时我一点也不在乎是不是会毁了这场戏。那具挂在降落伞下软绵绵的躯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让我采取了行动。“什么人去搬架梯子来，”我对他们叫着，比其他人先跑到树边。


海·盖兹朝谷仓跑去，而我则想办法爬上那棵树低些的枝桠。我已经能看到彭的脸色发青，舌头半伸出嘴外。我想办法爬得高到能把他的脉，可是已经没有脉搏了。


“怎么了？”葛兰杰·纽玛克在下面地上叫道，“出了什么事？”


我在树上再爬得高了一点，把手伸向绕在他脖子上的白色围巾。但接着我摸到了另外一样东西，就把手缩了回来。我爬下树，正好海·盖兹搬了架梯子回来。“小心地把他解下来，”我指示道，“然后把他放在这里地上。我得打电话给蓝思警长。”


“我的天啦，你是说他死了？”


“是的，纽玛克先生，他死了。在他的围巾外面绑着一条铁丝，他是被人谋杀的。”


我由盖兹的农场家中打电话给蓝思警长，然后走回尸体旁边。所有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挤过来围成一圈，看着纽玛克想办法把铁丝由查理·彭的脖子上解下来。“你最好把那留给警长看，”我忠告道，“现在解开对彭也没什么用处了。”


“可是——可是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呢？”


我抬眼望着那棵老橡树。“我要知道才怪。”


那架双翼飞机一直在那块地的上空绕圈子，最后纽玛克挥手让飞机降落。我想我们都在想着不知道罗勃·雷恩斯看到那具尸体会怎么说。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目击了一桩只有一个可能解释的命案。查理·彭是跳伞之前在飞机上被勒死的——不可能有其他说法，而在飞机上和他一起的人只有罗勃·雷恩斯。


我们看着雷恩斯向这一大圈人跑过来，推开别人，挤进来看那具尸体。“他怎么了？”他问道。


“他死了，”我说，“被脖子上一根铁丝勒死了。”


“勒死了？在这边地下吗？”


“在他落地之前，他的降落伞缠在树上，我爬上去解开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他用不相信的眼光瞪着我。“可是他跳伞的时候还活着呀！他一定是活着的才能拉开降落伞。”


“这话很对，”葛兰杰·纽玛克同意道，“我都还没想到这点。”


我看到蓝思警长开着他的车到了，我决定尽快把这事解决。“可能是你用铁丝把他勒死了，再把他丢出飞机——然后用另外一根铁丝或绳子在尸体离开飞机后拉动伞绳，让降落伞张开。”


雷恩斯大步走到我面前，两手叉腰。站在这么近的地方，他很具威胁性。“是这样吗，医生？我坐在前面的座舱里呢，记不记得？你告诉我，我怎么能勒死一个坐在后面座舱里的人？他在我后面几呎远，飞机又飞在空中。然后我还得拿根绳子绑在他的伞绳上，再把尸体丢出飞机。来吧，你告诉我！”


我都忘了那两个座舱的事，现在我想起来他说的是实话。我记得飞机起飞的时候，他在前座挥手。他说得对——他不可能勒死查理·彭。


可是也没有其他的人能勒死他。


这是件不可能的犯罪。


蓝思警长可不是那么容易唬弄过去的。“你是说那棵他妈的树杀了他，医生？”


“不是，我不是在告诉你说那棵树杀了他。树不会用一根铁丝把人勒死的——就算是闹鬼的树也不会。”


“好吧，那——是谁干的？他确定不是自杀的。”


“不是，”我同意道，“人可以用枪、用刀或是毒药来杀死自己，可是不可能把自己勒死，因为还没达到目的，人就会先晕过去。”


“除非是上吊，你看这种说法怎么样？医生——那条铁丝是连在降落伞上的，伞一张开，铁丝就拉紧而把他给勒死了。”


“这个理论很棒，只不过那根铁丝现在没有连在降落伞上。我才检查过他围巾底下的脖子，没有压力来自上方的证据。照你的说法，会几乎把他的头和身子割开，会留下证据的。”


“所以那是怎么个做法昵？医生，你可是这些不可能犯罪的专家呀。”


不过，我依稀想起了点什么，而我去找葛兰杰·纽玛克。蓝思警长会在橡树四周仔细调查，等我回来。我找到了那位导演，和他的明星安琪拉在一起，而找想你可以说是他在安慰她。他看到我过去，就把手从她肩膀上放了下来，对我皱着眉头。“现在又是什么事，霍桑医生？要付你的服务费用吗？”


“我的服务还没有完呢，我在想那架雷恩斯和彭乘坐的飞机。”


纽玛克望着外面那块地上停着的那架蛾式双翼飞机。“那架飞机怎么了？我们不打算重拍那一场戏，你是不是在想这件事？”


“我在想那架飞机是不是有我在书上看到过的自动驾驶装置。”


这话让那个导演笑了起来。“这样的话我的大明星就可以设置好，再顺着机身爬到后面来勒死彭？不可能！飞机上没有自动驾驶的装置，而且玩这种花招，雷恩斯吓都吓死了。”


我后来才知道，虽然自动驾驶装置在一九一〇年就发明了，可是一直到一九三〇年之后才普遍使用在飞机上。纽玛克说的是实话——在那架蛾式飞机上没有自动驾驶装置。又一个我的好主意没了。


“你为什么对是谁杀了他这么感兴趣呢？”安琪拉·罗德问我，“这又不关你的事。”


“我受雇来处理伤病的问题，这方面我失败了，而且败得很惨。”


纽玛克微笑道：“我们不会怪你的。”


“你拍的影片呢？能冲印出来吗？说不定能给我们一个线索。”


“影片要送到纽约去处理，要看到什么东西得等好几天之后，你以为我们随身带着个暗房吗？”


我看得出他们对我的态度很不友善，好像查尔斯·彭这样不可能的死亡都是我的错似的。也许还真是如此——在这几年里我确实好像越来越会碰上命案了。


蓝思警长正忙着讯问海·盖兹，想找出这个命案的可能动机，而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很聪明。苦思那到底是怎么做的根本不会有结果，说不定查原因所在倒反而能更有收获。


“他住在你家里，对不对？”蓝思警长问道，他们在谷仓附近的工具间里。


海·盖兹点了点头。我闻到他呼吸的气味，知道他又喝酒了。就我所知，恐怕他一直喝个不停。“没错，我楼上有三间睡房，空着也是浪费。我在等桃丽回来，看起来是毫无指望，所以我租给了几个演员和工作人员，彭和那个叫齐德勒的摄影师，还有一个临时演员。”


“他和其他人之间有没有麻烦？”警长问道。


“我没见到有什么麻烦。”


“没打架、酗酒？”


“妈的，他们这个礼拜才刚到咧，”不过盖兹一副很狡猾的样子，好像他并没有把所有的事讲出来。


“我们去你家，”我建议道，“看看彭的房间。”


警长走在我们前面一点的地方，海·盖兹放低了声音。“我有点你会想看的东西。不过我不想让蓝思警长看到。”


我们进屋子之后，我请警长去查看彭的东西，而我留在后面。海·盖兹拿出来的是一本有点破烂的剪贴簿．里面贴满了剪报和资料，显然是那个死者的遗物。“看到没有？我从他房间里拿来的。”


“你偷的？”


他的脸沉了下来。“我今天早上打扫的时候发现的。不过我知道老蓝思会说是我偷的。你看这个！”


在二〇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查理·彭演出很多默片，根据剪报资料显示，他经常出现在很受欢迎长度大约两本①的喜剧和惊悚剧中，他演过爱伦坡的《心事》里的老人，还有《活埋》里的男主角艾德华·史泰普里顿。也有他当特技演员和替身演员的新闻剪报，还有一张凹版印刷的照片，是他和罗勃·雷思斯的合照，他们穿着一式一样的海盗装戏服，当时是在演一九二五年的卖座大片《铁血上尉》。


①所谓“两本”就是两卷。影片都以“本”为计算单位。两部放映机各装一本，轮流替换接续放映。


“很有意思，可是我看不出——”


海·盖兹从我身后伸手过来，从《铁血上尉》的照片后面抽出一张东西，那是一张很模糊的照片，一男一女光着身子在床上。“春宫照片，”他很得意地说，“看看反面。”


照片反面有一行字，写了之后又匆忙地划掉了：“记得这个吗？如果你不希望我——”


海·盖兹又从那本簿子里抽出好几张藏在里面的照片，大概都差不多，至少看起来拍的是同一对男女，不同的姿势。所有的照片都很模糊，曝光不足而没法看清楚拍的是谁，其余的照片后面都没有写字。


查理·彭是在勒索什么人，但到底是谁呢？


照片里的男人可能是罗勃·雷思斯。


或者是他的替身演员。


那女子很可能是安琪拉·罗德，可是在所有的照片里，她的脸都看不清楚。


“你要不要上来，医生？”蓝思警长在楼梯口对下面叫道。


“马上就来，”我把几张照片放进口袋里，关照盖兹把那本簿子收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我上楼去找警长。


查理·彭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个带镜子的衣橱和一把椅子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似乎也只拿出了小部分衣服，大部分的衣服都还放在椅子上一口打开的箱子里。“这里没什么东西，”蓝恩警长说，“看一下吧。”我匆匆地看了看他的箱子和衣橱的抽屉，可是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海·盖兹想必已经搜过了，想到这点，我不禁觉得好奇，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来做这件事？是我们在等警长来的时候吗？


还是在那之前他就已经知道彭会死了？是不是他在那个演员的衣物上动了手脚，把铁丝圈在他的围巾上？


可是动机是什么呢？查理·彭显然不是在勒索海·盖兹。


我在下楼的时候碰到那位叫齐德勒的摄影师正上楼来回他在死者隔壁的房间。我想他也是嫌疑犯之一，可是我一定得信任某个人。“能给我点时间吗？我给你看样东西。”我们走进他的房间，我拿出海·盖兹发现的那几张照片。


齐德勒哼了一声，抓抓他秃了的头。“很模糊，看起来像是由电影胶卷画面放大的。到处都有这种黄色的东西——春宫电影。出租给那些男人俱乐部和开单身派对的人。”


“认得出里面的明星吗？”


他朝那两个模糊的身影眯起了眼睛。“不行，没法说我认得出。”


“那个男的可能是罗勃·雷恩斯。”


“雷恩斯？妈的，不会！他是个大明星，不会搞这套。”


“他也不是生来就是大明星呀。”


“我看不像是他，”齐德勒说着把照片还给我，“你哪里来的这些照片？”


“找到的，”我含糊其辞地回答道，“谢谢你的帮忙。”


“有没有想到彭是怎么被杀的？”


“我正在查这件事。”


我回到外面，走向那棵老橡树。尸体已经移走，大部分的人也散了。齐德勒的摄影机架在三脚架上，镜头对着天上。几个附近农场的孩子在飞机旁边玩耍，也没有人来赶他们。那些演员和工作人员就这样离开了他们的舞台，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想查理·彭诡异的死亡。


我看到橡树底下有什么东西，就弯下身去捡了起来。那是个硬橡皮球，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哪个在飞机旁边玩耍的孩子的东西，正想往他们那边扔过去，临时又改变了主意，收进我口袋里。我看到安琪拉·罗德朝我这边走来。


“哈啰，霍桑医生，”她说，“我们一直还没机会好好地互相认识一下。”


“我怕以后也没什么机会了。如果葛兰杰·纽玛克继续拍这部电影的话，他一定会另外找别的医生到现场来了。”


“为什么？查理又不是你害死的，是吧？”


“可是我也没救活他的命。告诉我——你认得查理·彭多久了？”


“我上个月在葛兰杰给这部片子找演员的时候才认得他。可是罗勃认得他好多年了。查理在《铁血上尉》里当过他的替身拍特技场面。”


“你觉得是谁杀了他呢？”


她没有马上回答，她抬眼望着那棵树，然后转过去看那架飞机，附近的孩子正爬上一边机翼。“一定是在飞机上的什么人，在他跳伞之前下的手。”


“在上面的只有雷恩斯一个人。”


“我知道。”


可是，是他吗？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就朝飞机那边跑去，留下安琪拉·罗德一个人站在那里。“来，孩子们——下来，”我大声叫着把他们赶开。然后我爬进后面的座舱，也就是飞机起飞时彭所坐的地方。有没有可能有什么人小得可以藏身在他所坐的座舱里——就是那个人把他勒死之后，再将他的尸体扔出机外？这个想法从一开头就有点异想天开，而一等我自己坐进座舱里之后，更知道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个侏儒也无法和彭挤进那个座舱里。我的两腿都曲着了，而他的个头要比我大得多。


可是当我撑起身子下飞机时，又看到了安琪拉站在远处，一根指头伸在她平滑的喉头。我记起她先前也有过这个姿势。她碰触的是另外一个人，在飞机起飞前整了一个人的围巾。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是雷恩斯的围巾，可是也可能是彭的围巾。


人的记忆，就是会跟你玩这种该死的花样！


“山姆医生！”


我转过身去，看到爱玻——我的护士正匆匆地朝我这边走过来。“什么事？爱玻——我哪个病人有问题吗？”


“不是的，山姆医生，尸体运到镇上，他们要你去签死亡证明。电话一直打不通。”


“好了，我这就过去，反正这里也没什么事可做了。”我告诉纽玛克说我要离开，他只对我挥了下手叫我走。向他要酬劳也没什么道理，我还真没赚到呢。


他们把尸体送到当地的殡仪馆，裘德·米勒正等在那里，进行在当时就算是司法解剖的工作。“你没签字，我就不能动刀，医生。”


我看了摆在防腐台上的尸体一眼，把眼光转了开去。“他的亲人呢？”


“他们说他一个亲人也没有。我猜想会把他就葬在这里吧。”


“他毫无问题是遭勒毙的吗？”


“哦，我会检查他体内器官的，可是在我看来是勒死的，没有其他外伤，只有太阳穴有块瘀青，大概是他们把他从树上解下来的时候撞到的。”


“嗯，”我同意道，然后走过去看看，“只不过死人不会有这样的瘀血。撞上的时候他还活着。”


“也许是掉在树上的时候碰的。”


我开始说了起来，与其说是对裘德·米勒说，倒不如说是讲给自己听。“他遭勒杀的时间不是在跳伞之前，就是跳伞中途，或是着陆以后。这是唯一的几种可能。在他跳伞之前，雷恩斯没法碰到他，而座舱里也不可能藏得下别人。跳伞的中途也不可能有人动他，若是有连在降落伞上的装置，而那个装置又有作用的话，结果也不会是这样子，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他是在降落到那棵老橡树上之后才遭勒死的。”


裘德·米勒轻笑着把防腐设备取出来。“绝不会是什么闹鬼的树把他给勒死了，最可能是第一个到他身边的人趁其他人还没到之前下的手。我以前看过这样的一篇小说。”


“这事唯一的问题是，第一个到他身边的那个人就是我。”


“啊。”


我签了死亡证明，然后回到我的诊所，感到非常沮丧。我觉得已经快要弄清楚了，可是不知怎么的就是想不出来。我唯一确定的是勒死查理·彭的不是橡树，凶手是个人，动机也和人性脱不了关系。


爱玻还没有回来，只有我一个人在诊所里。我在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伸手到口袋里，准备再看看那些照片。我的手指碰到了先前捡到的硬橡皮球。


答案会是那个吗？


我是不是犯了一个医生都不该犯的错误？


我站起身来，正好外面的大门开了，葛兰杰·纽玛克走了进来。“我在找你，医生。”


“很高兴你能到这里来，我可以有资格赚你的钱了。我知道查理·彭是怎么死的。”


“真的吗？”


“我今早做了件可怕的事，纽玛克先生。”


“是什么事呢？”


“我在一个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宣布他死了。”


葛兰杰·纽玛克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手枪。“你比我想象中要聪明多了。现在快把你从海·盖斯那里拿来的照片给我。”


我将两手微微举起，但并没有把照片拿给他。一旦照片到他手上，我知道我就会成一个死人了。“我们能不能谈谈这件事呢？照片放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我没有时间跟你玩游戏，医生，整个事情全乱了，”他用枪比画了一下。


“因为海·盖兹吗？我猜你没有想到他会去乱动死者的东西，在你能把照片拿到手之前先找到那些照片。查理·彭在勒索你，对吧？提醒你在成为好莱坞的大亨之前拍过小电影，现在你正要在有声电影上大获成功之际，这类的新闻会毁了你。查理·彭很清楚这些事，因为他正是你拍的那些春官电影里的男主角。所以你用非常巧妙的法子杀了他。可是等你去找他用春宫电影的底片放大的照片时，却发现海·盖兹已经先找到了那些照片。”


“甚至还拿了几张给你，”纽玛克说。


“你杀了盖兹吗？”


“还没有，他把其余的照片都给了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你就不一样了，医生，你知道得太多了。”


“你需要一个笨头笨脑的乡下医生来完成你的计划，所以你才没有从城里带一个医生过来。查理·彭在降落到树上时还是活着的，他只是在演一个死人的角色，像他以前在《心事》和《活埋》里的角色一样。我猜这也是他的特长。他在跳伞之前先用化妆让他的脸色发青，再把那根铁丝绕在脖子上。隔着围巾以免真正造成伤害。


“他用一个硬橡皮球压进腋下来阻断脉搏。也许两边腋下各用了一个，然后他微微吐出舌头，扮成一个被勒死的人。


“降落伞缠在那棵橡树上，对你来说更是个大好机会，因为我得爬在树枝上去检查他。然后，等我跑去打电话给警长的时候，你上去帮忙把他从树上解下来，很快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把他打昏过去，然后你就当着我们的面好像在把铁丝从他脖子上解开，其实是把他勒死了。所有的人当然都以为彭早已死了，所以就算他们看到你不小心撞上他的太阳穴，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很了不起，”纽玛克说，“现在把照片给我。”


我暂时还不理会他的要求。“我唯一的问题是，你怎么说服彭来做谋杀他自己的共犯。我猜你告诉他这是给电影做宣传的表演。宣告死亡的特技演员在十分钟后复活。这类的消息会成为几家报纸的头条新闻，至少你可以用这个来说服彭。因为有演员和工作人员在场，所以他以为自己很安全。”


“又说对了，”他举起了抢，“可是我们的话也说够了。”


“一旦我把橡皮球和彭在电影里演死人的事凑在一起．我就知道是怎么做的了。也许就是他在《活埋》里的演出才让你想到这个点子。而知道怎么做之后，我就知道凶手一定是你。只有这部电影的制片兼导演才能说服彭做那样的特技表演。然后我记起你弯着腰在他身上拉扯他脖子上的铁丝——”


纽玛克身后的门打开，爱玻走了进来，很开心地叫道：“你们好！”我一直拖延时间，等的就是这一刻，纽玛克半转过身去看她，在那一刹那，我扑向他，把他拿枪的手扭到一边。


事情就那么简单。


“呃，”山姆·霍桑医生总结道，“那就是我和拍电影有过的一次经验。纽玛克认了罪，在牢里关了很久。《光荣之翼》终究没有拍成。那棵老橡树吗？第二年被闪电打中，就倒掉了。


“如果你不久以后再来的话，我会跟你讲有个福音派的传教士来到了北山镇，开始在一顶帐篷里用老式的奋兴布道会来治愈我的病人，还有我怎么会成为后来发生命案主要嫌犯的经过。在你走之前，再来一杯——呃——喝的吧？喝了再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