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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发家实录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内容简介
 沈黎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在沈家决定分家之后，开始自己的发财致富道路！葛根，肥皂，果茶，化肥，花露水，混凝土，马蹄铁一样一样搞起来！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电视的农耕时代，只有搞事情才能勉强好好活着的样子！ 本来只是打算靠着现代的知识勉强当个小地主，没想到生意越做越大，被皇帝老儿注意到了，连试都没考就叫他直接做了大昭王朝著名贫困县燕回县的县令。沈黎还能怎样？只好当了这个官，带领治下百姓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后来大家惊讶地发现，沈黎就是发展地区经济的金手指啊！只要他去一个地方任职，就能将那块地方搞得风生水起。 皇帝：我很看好你。 丞相：来来来，我辞官让你当丞相！ 将军：我看沈黎他骨骼清奇，在战场上也有奇用啊！ 文官们：你个武将凑什么热闹啊摔！他就该在我们部门发光发热啊！ 沈黎：...... 热衷搞事受*协助搞事攻（沈黎*闻柏鹤） ps：受金手指巨大，上辈子看过的典籍和学过的知识都能慢慢记起来，力气也大，设定为长得清瘦，但是力气贼大的怪力国家公务员。 pps：攻受只有彼此 ppps:架空，设定为发展水平不如初唐的架空时代，无论是物种还是物价，都是架空！所以出现一些稀奇的植物或者动物也是有可能的~物价不一定合理，求轻拍~（一两银就是一千文，一贯钱也是一千文，一两金是一百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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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太和三年，农历九月，正是家家户户忙碌的时候。种下来的大豆、芝麻、稻谷都要丰收了，空气里混杂着粮食的香味，孩童成群结队，漫山遍野地寻找可以吃的东西，野菜，山菌，以及酸得叫人五官都皱在一起的野果。这段时间不用担心吃的东西不够的问题，战事初平，粮食丰收，连野物都比寻常时节多一些。
在离着汴州府城不远的清河县有个稍微偏远些的村子叫沈家村，村子南面有个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小院子，这户人家看起来不算很寒酸，即使是土房子，那也是八间土房子。可惜，假如里面不是住着十六人那就算是比较富裕的人家了。
沈黎无奈地蜷缩在一张木头随便搭的简易床上，肚子上搭着一个又薄又硬的灰色被子，想象着自己还在二十一世纪，没有因为熬夜猝死，正在享受着有空调还有音乐的快乐单身宅男生活。只是一声尖叫打断了他的回想：“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这群讨债死懒的破落户怎么还不起来？不用收稻子了？”
叫人起床的正是沈黎的祖母沈高氏，她是今年才四十六岁，身体还算健朗。沈黎的爷爷沈大满比她大三岁，他最骄傲的地方就在于他和高氏养大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五个孩子里面，沈黎的父亲排老三，叫沈来秋。老大叫沈来春，老二叫沈来夏，小儿子最受喜欢，给起了个不一样的名字，沈宝冬。宝和饱的读音一样，经历过战乱岁月的老两口最大的希望就是这个小儿子可以吃饱。本来不打算生了，谁知道还是生了个女儿，叫沈香。沈香还在家里准备嫁妆，明年开春便嫁到隔壁村一户张姓人家。那是个外来户，但是很会做酱油，很有些家底。他们家人丁单薄，于是一眼看中沈家，准备了丰厚的聘礼。于是沈香在沈家很有话语权。
孙子辈也有六个，沈樟，沈林是沈来春的儿子。沈榆是二房沈来夏唯一的儿子，他还有两个女儿，分别叫沈茹、沈芳。再有就是沈黎了，是三房独子。沈来春，沈来夏的年纪差得不算很多，也就两岁。沈来秋差了他二哥三岁。沈宝冬差沈来秋足足有六岁，沈香是次年生出来的。
总之可以说是人丁兴旺了。
可是家里只有六间大房，外加一间堂屋，一间厨房。人口这么多，矛盾也就多了。这不，大家还为着分家的事情不快活呢。
宅基地是有数的，而且不是随便给的。这边的规矩就是官府划多少地给一户人家，这户人家也就只有那么多住的地方，但是可以分家解决居住问题。分家之后能住的地方变大了，可是每年缴税又会增多，所以几乎没有人家愿意过早分家。只是眼下孩子越生越多，家里房子实在住不下了，才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昨天大房和二房的两个伯娘吵起来，沈黎听得头都大了。他觉得，不过是分家罢了。早些分，爹娘在城里给他带的糖饼还不用偷偷吃，多好。
分家不可以耽误秋收，一家子无论在门后有多大的分歧矛盾，在人前还是和和睦睦的。汉子们喊着号子扛着几垛稻，拿去脱粒，女人小孩，甚至老年人，弯腰在地里捡着漏网之鱼。害怕下雨，这些天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没有闲暇时刻。
沈黎穿来这个不知名的朝代，也不过三个月。这三个月他战战兢兢，生怕别人发现自己的异样，然后被这些古代人找跳大神的烧了自己。后来他的身体记忆以及自己周围人的反应都在告诉他，其实他就是沈黎，只不过多了一段说不明白是前生还是来世的记忆罢了。这样倒是叫他松了一口气，毕竟他觉得借尸还魂啥的也太惊悚了。他对现在的爹娘有种天然的亲近，只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大龄未婚男青年看到娘亲就想要抱抱真的太让人难为情了，转念一想，人家现在还是个宝宝呢！六岁的沈黎理直气壮了，叫娘亲帮忙穿鞋也丝毫不脸红。
他们一家三口如今住在一间房子里，在沈黎的强烈要求下，他爹娘给沈黎搭了个小床。就是这样不费银钱不过是麻烦自家人的一件小事还是叫大伯娘唠叨一阵，说什么小儿不亲爹娘，这么小还想单独睡一张床，自家两个男娃都没有单独一张床的待遇云云。沈来秋一句：“分家，分家你家房子就多了。”她便不说话了。她们二房两个男孩子，还都比沈黎能吃，分家了他家税多，负担也重呢。沈来秋是他们四个兄弟里面最能吃苦干活的，沈来秋的娘子余氏也是能干活的人。家里里里外外清扫工作都是余氏在做。
不过这么能干的夫妻俩并不受沈高氏的喜欢，因为沈来秋的出生时间不合适。那几年闹了天灾，家里粮食不够吃，沈高氏那时没有奶给沈来秋喝，但是沈来秋生下来就是个能吃的，所以把沈高氏折磨得不轻，据说喂奶把血都喂出来了。再加上沈来秋娶的娘子是沈来秋自己选的，家境不算很好，而且不会绣活，甚至不会织布，在家里苦力活做的多，沈高氏就不太看得起她。
最主要的，如今三个媳妇，那两个一个是她的侄女，一个是她娘家隔壁的女儿，怎么说情份都比三儿媳妇深。即使三儿媳妇在家里最勤劳，她也觉得这是应该的—反正嫁到他们家来就是高攀了，后坡村里出来的姑娘，穷得连嫁妆也无，还不是任她差遣？成天便讥讽她笨手笨脚，时而出言训斥，余慧娘就越发自卑。
反正年仅二十二的余慧娘在沈家过得不好。但是她也没有抱怨什么—沈家婆婆对她不好，可是没少她一碗饭吃。虽然三个媳妇里她吃的最少最差，可也比在娘家啥也吃不着好多了。沈来秋常常对着自家憨媳妇无奈摇头，时常从外面打点鸟雀，或者捡点鸟蛋，在外面烧好了带到家里，偷偷喂给她吃，余慧娘越发感念沈来秋对她的好。他们夫妻恩爱，也是沈黎想睡小床的主要原因。
秋收很快过去，便到了分家的时候。分家需要公平，就得叫族长过来主持。如今的族长是沈大满的堂兄，叫沈丘。
族堂里聚集了沈家的族老们，为着沈大满分家的事情商量着，交谈着。大家都觉得沈来春得分得大头。一来沈来春是大儿，而来长孙也是大房的。古代寻常人家虽然喜欢小儿，但是也知道以后养老，还是主要依靠大儿。更何况他们最喜欢的长孙向来孝顺，他们不为大儿打算，也得为长孙打算。
沈家田产不多，良田更不多。除了大房分得四亩上好的水田，四亩还不错的旱地，其他分到的都只有两亩水田，三亩旱地。没办法，虽然多子多福，可是一分家产，以前看起来还不错的家庭，立马就显得窘迫了。要想扩大自己的田地，可以攒钱向族里申请，去县衙认证，花钱买。但是买到的都是荒地，可能种不出来什么粮食。
女子也分得到田产，尤其是没有出嫁的女子。因此沈香竟然也分到了两亩旱地，一亩水田。她满意了，村里许多姑娘的田地都被兄弟占了，她娘疼她，才给了这么多。
至于房地，村里人数不算特别多，其实还有许多不适合耕种的宅基地。他们这里住着的都是姓沈的人家，往上数一数，都能算出亲戚关系，因此很少为宅基地的事情闹得不愉快。
沈来春不用分了，他们今后一直在老地方住着，不用另外起房子了。
沈冬宝还没有结婚，虽然分家了，房子也不用着急。所以现在主要是沈来夏和沈来秋选宅基地，找人造房子。
沈来秋觉得造房子得找专业人士，他想多造点屋子，可是银钱估计也不凑手，只先在宅基地划出位置，准备造三间睡觉的屋子，一间待客堂屋，一间杂物房，一间厨房。还有沈黎吵着闹着要造的厕所间。
他不是那种溺爱孩子的人，主要沈黎说，在外面上厕所容易掉下去，假如娘亲怀孕了，出门上厕所不安全。沈来秋觉得有道理，而且人粪还能给庄稼施肥，他也就同意了。
接下来就要分这些年公中的银钱了。
族长道：“我们族里主要分田产，房地，你们自己分银钱，不用叫族里知道。”族老们非常重视私产的隐私，而且露富容易招贼，这种事情，只要做父母得不用太偏心，外人都不会看到究竟那户分家能分得多少钱。
沈大满夫妇俩算是吃苦耐劳，起了这么多房子，还攒了那么多银钱分给下辈。三房他们最不喜欢，因此分的银钱也最少，统共就四两银子，外加猪一头，鸡两只。锅碗瓢盆都带了三份走，但是烧饭的家伙什一律没有。他们需要重新置办。好在他们不用着急搬走，只是做饭需要轮着来了。每个月仍要交钱到公中，直到他们彻底分开住，每年交粮食养父母就行了。
沈来秋分得的银钱粮食还有家畜比其他兄弟少得多。老大就不必多说了，家里的银钱估计也得了大半；老二得了一头猪，四只母鸡一只公鸡；老四不分出去，可是爹娘私底下会补贴许多，他也不缺粮食吃，不缺衣服穿。沈来秋心里难过，但是他从小被忽视倒也习惯了。更何况他在外做工也偷偷藏了私房钱，没有全交给他娘。因此今天他是表面难过，私底下还藏着五两银子，跟娘子分享喜悦的沈来秋。
沈黎都惊呆了，说好的古代男人多愚孝呢，怎么看这对夫妻面对藏私房这件事，都是父亲比娘亲坦然得多。

第2章
沈黎家里准备起房子了，眼看着秋天就要过去，冬天就要来临，家里捡的或者买的砖和石头，还有瓦也够多了，地基也能打起来了。他们家盖房子用的主要材料是砖泥，混着糯米，做成的一块块砖，看起来非常坚固。虽然和水泥不一样，却也可以叫人干干净净住进去。
族里的人都来帮忙了，哪怕最小的叔叔，沈宝冬也来帮忙。只是沈宝冬被惯坏了，纵然来了，作用也不明显。不过沈来秋也不在乎，他为人一向是人怎么待他，他怎么待人。这个兄弟对他好，他就愿意多花心思，反之那就是面子情。
沈来秋看着自家原先生了病躺在床上，如今大好的儿子给他送擦脸布，还小大人一样给他倒水喝的儿子，乐呵呵地举起沈黎，亲了两口。沈黎自以为隐秘地擦擦脸，叫沈来秋又好气又好笑。
“臭小子，穷讲究！”
一起建房子的沈家人都笑了：“你家娃娃自小就乖，尿了就哼哼两声，饿了也哼哼两声，可见天性就是爱讲究！讲究人命好！以后你就有福气了！”
建房子的匠人们都是村里或者隔壁村的，镇上的匠人倒是也有两个。造房子毕竟是技术活，没有经验的人做不好这样的事。余氏在家中做了饭食，用集市上买回来的碗碟装了，就等着他们做完半天的工回来吃点饱肚子的东西。沈黎道：“娘，下次不要一盘菜一盘菜炒了，直接腊肉还有青豆子野菜菌子切丁了炒饭吃，又香又不麻烦，还饱肚子。嫌不好看，还能煮着蛋，每碗放个整的，大家肯定喜欢。”
村子的人朴实，不会太讲究。他们家不算富裕，而且人缘也很好，只要工钱别少给，简单好吃的饭食更能节省时间，而且不会得罪人。等房子建好了，就请一顿丰盛点的晚饭就好了。村里人都是这么做的。
余氏嗔怪地点点沈黎的小脑袋瓜子：“就你会吃，好，下次依你一回。”
沈黎看着余氏蜡黄的脸色，觉得心情很差。本来分家了，各家的工原该叫各家做。可是偏心眼的祖母非要使唤余氏做这做那。本身给匠人们做饭就很累了，还要打猪草，喂鸡，里里外外打扫，这就不说了，大房孩子的衣服凭啥叫娘洗？
他人小，做点事情就被余氏给拦住了，说当心坏了小儿的软骨头。他只好偷偷摸摸做点别的，比如从鸡舍里摸一个鸡蛋，用滚水冲个七分熟的溏心蛋给娘吃。娘不吃他就哭，虽然心理年龄二十几岁的人哭起来真的很丢脸，但是没人知道。
可能是祖母知道他偷偷拿了鸡蛋，也没伸张，只是每天起早就把鸡蛋给拿走了。沈黎也不生气，反正家贼难防，他们是防不住的。
只是沈来秋却生气了。自家孙子要奶奶一个蛋吃还要偷，于是那个月将自己在外面做苦力赚的钱偷偷眛下四分之三，给儿子和娘子买了甜嘴的蜜枣。他也不懂啥叫小孩子不可以偷东西——家里的东西，拿了也是家里人的，不能算偷。
沈黎见爹没生气，就更放心了。虽然娘跟着爹吃了不少苦，但好在爹不是那等脑子转不过来弯的人，等分家了，一切都好了。
沈黎关于发财的点子还是有的，只是不好直接拿出来。因为拿出来也算在大家庭里了，自家啥也没有。等分家了，没有祖父母的掣肘，想怎么做都可以。
祖父母是普通人，偏心，却没有太过分，以后该孝顺还是要孝顺，只是再多也没有。年年自己的压岁钱只有一文，人家有三文。人家做工回来，还有热饭吃，沈来秋回来连盐巴都没得吃。他爹要不是自己能耐，能叫人欺负死。
一场秋雨过后，山林似乎变得干净许多，树上的黄叶都落下了，软软地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沈黎如今不过六岁，沈秋来和余氏不想叫他在林子里走得太远，只叫他跟着村里稍稍大些的孩子，在林子边缘位置采摘一些菌子就行了。沈黎胆子大，他发现生了一场病以后，他不但多了一世的记忆，力气也变大了，虽然才六岁，力气仿佛比堂哥还大些。于是往林子中央走了。他身后背着一个小背篓，背篓里面是余氏喜欢的红刺果，野蘑菇还有野草。
沈黎之所以还要往前走，是因为上次随着村里的一个猎户进了林子深处，好像看到了类似葛根的东西。出于谨慎，他没有去采摘。
现在没有人发现他在做什么，他就高高兴兴地将葛根挖出来。这种东西，无论留着自家吃还是拿去药房问问价格卖出去，都行。本来就是无本的买卖，要是可以卖出去，叫老爹买几亩荒地，开荒之后种上葛根，比单纯种菜种粮食经济效益高。葛根对土壤要求不算很高，林地也能种出来。但是想赚第一桶金，还是要利用舆论。
想当初有些保健品卖得这么火爆，还不是广告做得好。葛根比较寻常的效用就是解酒，而且葛花本身的解酒效果就比葛根好。上一世，沈黎的父亲总是有许多应酬，母亲根据一个中医给开的方子专门熬了葛根解酲汤，只要父亲一喝酒，她就给他灌下去。这个方子不好拿出来，他毕竟才六岁，但是简单的用葛根解酒，还是不错的。当然，葛根药效还有升阳活血，解表止泻等等，反正是一味好药。
这一片都是葛根，沈黎不舍地舍弃剩下的葛根，背上早就满满当当的背篓，往老宅方向走。在林地边遇上了村子里的黑狗，细犬两个兄弟，他们是沈黎三爷爷家里的两个孙子，小时候差点因为伤寒殒命，他们爷爷就给起了这种小名。村里有不少孩子都有这样的小名，沈黎庆幸地想，还好他们家不起小名。
他们看到沈黎满满当当的背篓，好奇地问道：“你都摘了些啥？这么多？”
沈黎不担心他们认出来这是什么，记忆中，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里有人卖葛根，“就是些干柴，还有野果子，你们的背篓比我的大，一定摘了不少好东西吧！”
黑狗比细犬大一岁，还蛮机灵的，人也大方：“给，这是柿子树上的，还没熟，你多放几天就好了。”
沈黎也从背篓里拿出几个红刺果给他们吃，沈黎的心理年龄让沈黎将这两个堂哥当成了弟弟，对黑狗和细犬颇有些照顾的意思，黑狗和细犬也因为这个，对沈黎的印象比其他堂弟好些。
他们互相交流了哪些地方可以摘的野菜多之后，沈黎陪着他们在山脚下玩了一会捉迷藏，就带着背篓回去了。
余氏看到一向爱干净的沈黎将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反而高兴了。自从生病了以后，自家娃儿看起来懂事了许多，知道心疼大人了，还总是帮忙做活，都不像小孩子了，可见是吓着了，格外依恋父母。如今玩得满身灰尘，看起来活泼健康，余氏忍不住眼眶都红了些。她心里觉得，这个家分的好，如今家里单独垒了个简易烧饭的灶台，想吃点东西便随时自己弄，只要送些给二老就不会有人说什么。黎娃子吃了这些日子的蒸鸡蛋，看着脸色都好了许多，沈黎孝顺，吃啥都要给爹娘吃一些，叫沈来秋和余氏爱得不行。
“娃儿，你这身子骨才好些，就别这样往林子跑了，给娘瞧瞧你都摘了些啥？”
沈黎笑着叫娘亲给他擦擦身上的灰，将红刺果拿出来放在钵钵里，“娘，你洗洗就能吃了。”
然后将山菌和葛根拿出来，“娘，你看看这个葛根，我以前去庙会时，看到有人卖这个了，咱家也卖钱去，给娘买新衣裳。”
沈黎在心里补充道：他也想要新衣服，尤其是尚好的兽皮衣。他真的不想穿着芦苇柳絮以及还有没处理干净鸭毛填充进去的衣服了，不保暖，也不好看，皱巴巴的。
所以，第一桶金，必须在冬天之前获得，而且还要大发一笔，自家房子起好了，还得买家具，买家什，买过冬的粮食。他还想打一口井，如今他们家吃水都得去三里外挑水喝，冬天这么冷，他不想爹娘如此辛苦。而且冬天的井水也暖和些，不算冰手。夏天还能在井下冰些好吃的甜瓜，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西瓜，有也能吃冰镇西瓜，简直美滋滋。
余氏对异想天开的儿子还算纵容，“好吧，难道你是想看庙会了？下次叫你爹带你去镇子上玩，等快过年了，就有庙会可以看了！”
本想发家致富无心玩耍的沈黎：......
好吧，以前只搞学术内容的咸鱼为了闲适的生活不得不想办法发家致富，结果娘亲却觉得自己只想看庙会，这简直是打击创业人士的自信心好嘛！
总之，沈黎只能用微笑掩饰自己的悲伤。
过了几天，正好家里的粮食吃完了，沈来秋农忙也告一段落，就带着沈黎去镇上。沈黎这些天一直背着村里的人去林子里挖葛根，挖了不少。这些葛根都挺重的，一根差不多有十斤重，有的甚至有二十斤。这些葛根年份不一，沈黎觉得，如果等几天叫爹去挖，说不定能找到年份更久的。他人小，只挖得动浅些的土壤。
沈来秋惯着他，虽然不相信这些长得丑不拉几的东西可以卖钱，却也依着他都带着去镇上。因为负重太多，还花了六文钱雇了驴车去，余氏有些心疼，可是她习惯听沈来秋的话，见沈来秋同意陪着儿子胡闹，便不多说什么，做了烧饼给他们带着，饿了路上吃。
沈黎好奇地看着官道两边的驿站，还有或低矮或俨然的屋舍，只是看的多了，也觉得没单调无聊起来。他趴在了沈来秋的怀里，慢慢睡熟了。
沈来秋看着儿子长长的睫毛，不禁笑了。男娃睫毛这么长，眼睛又大又亮，真是长得比村里最俊的小姑娘还俊，可见以后娶媳妇不能在村子里找。

第3章
等沈黎睡好了，也就到了镇子上。为了减少驴车负担，沈来秋决定先将这些叫葛根的什劳子送到镇上最好的药房问问收不收，要是收了，便卖了，不收就丢了，省得占地方。怕男娃哭，沈来秋还决定花点钱买几块枣糕给沈黎吃。沈黎莫名其妙地看着老父亲用一种爱怜的眼神望向他，打了个寒战。爹，您这五大三粗的样子，真的不适合做“林妹妹”的表情，沈黎简直停不下来自己的吐槽。
到了药房，就看见留着山羊胡子，穿着长袍的郎中在配药，沈来秋咳嗽一声，粗声粗气道:“老先生，我这里有些药材给您过过目，您看您这里收不收？”他忐忑不安地搓了搓手，故意粗着嗓子掩饰自己的不安。
郎中上前接过背篓一看：“咦？居然是葛根？都是野生葛根啊，看品相都还不错。”
沈黎脆生生开口道：“老先生，这是我在山里挖的哩！”
郎中看着这个机灵的男童长得嫩生生，身上也干干净净的，人参娃娃一般，心里喜欢：“嗳，我知道。这样吧，我们这里全要了，价格就订在一年生一斤三十文钱，两年以后的订在四十文钱斤吧。”
一斤三十文钱？二年生的一斤还有四十文钱？我的天爷呀，沈来秋都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了。这会子来了小伙计称重，算完了重量和品类，居然算出了十二两银子的高价！
郎中道：“我姓李，您贵姓？”
沈来秋脸激动得都红了，这可是十二两银子啊，他话都说不利索了：“我姓沈，家住沈家村。”
“你是全要银子还是？”
沈来秋想了想，“麻烦老先生给换七两银子，剩下都给铜钱吧!”
铜钱毕竟太重，而且不易藏，还是银子好，家常用的铜钱，三千文够了。
沈黎道：“谢谢李伯伯！”
李郎中笑呵呵道：“你若是还有这样品相的，都可以给我。”
沈来秋之所以如此激动，是因为来的路上就听到沈黎说，山里还有许多，假如卖了，该赚多少钱？想想他一年到头都在码头做苦力，还种庄稼，一年才勉强赚个五六两银子，除去开销加上交给公中的，能剩下一两银子就算不错了。如今儿子认出了葛根，一天就把两年的收入赚回来了！儿子是家里最大的福星啊！
和李郎中告辞出了药房，沈来秋觉得自己来城里这么多次，头一次腰板能挺得那么直。
他寻思着，这么赚钱的葛根要是都摘光了，来年没了，倒也可惜，不如留种来年种着试一试，说不准是个稳定的进项。他高兴地这样想着，还不忘将沈黎抱起来狠狠亲了两口！
“好小子！爹买肉给你吃！不是馋肉吗？”这小儿，这些天蛋吃腻了，馋肉吃，只是家里造宅子，不剩钱，就没给他买。如今有了葛根，还怕没钱没进项？买！鸭子，鸡，猪肉，样样买了许多，统共花了五百文钱，还被商贩送了些鸭苗鸡苗，屠户送了下水和骨头。沈来秋没忘记要买粮食，甚至给余氏买了两朵绢花。枣糕和米糕之类的点心也买了些，沈黎以为自己不喜欢这些甜味的点心，没想到这个身体很少吃糖，如今可以说是非常喜欢这些甜味糕点了。
沈黎看着他爹身上满是补丁的短褂，心里酸软：“爹，买些布吧，叫村里做衣服的张裁缝给我们几个做几件贴身的衣服，外面穿的等新房建好了再说。”
沈来秋想着余氏身上破破烂烂的里衣，点了点头。这些年，他们夫妻田活，家里的活，外面接的私活，哪一样做少了？可是一年到头，连件好衣裳都没有。可怜黎小子，糖都没吃过几回。有次过年，个个孙子都有糖葫芦吃，就他们黎儿在旁边站着看着其他人吃，口水把领口都淋湿了，他爷奶却当没看见。可能皆是因为他时运不好吧，投身到这家来，也不得爹娘喜欢。他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感受，他摇了摇头，好歹将自己养大了，没给扔掉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于是架着车去布庄买了三匹布，够做好几套里衣。爹娘那边孝敬一只鸡就行了，左右不年不节的，寻常给一只鸡，已经能被称为孝顺了。
布庄还有卖鞋的，照着余氏的尺码买了两双软底加厚的兔毛布鞋，给自己买了一双长筒且不漏水的靴子，沈黎的鞋子暂时不缺，只是见这个小子稀奇地看着那些兽皮做的鞋子，一时不忍，也买了一双给他，好家伙，他这一双鞋比他们夫妻两个加起来的鞋还要贵上一倍。
买完了这些，驴车也快装不下了。沈来秋没有逗留在这里，他心里还惦记着林子里的葛根，就带着儿子回家去了。
这么多东西，肯定会被村里人看到。可是大家只会联想到先前分家，他手头上有银钱，而不会想到天上掉了馅饼给他。
村口好事的人看着沈来秋满载而归，都议论说：“乍一分家，就看出来了来秋不会过日子，他爹娘是分了多少银子给他？他敢这么摆阔？别连上梁的钱都祸祸没了！”
有明理人道：“左右是人家的钱，我看来秋不是那等没成算的人，他们那房，数来秋最能干了！没道理还像孩子一样胡闹，你们少操人家的闲心吧！”
沈来秋也不管别人说什么，叔叔伯伯地喊了一通，也没怎么停下来，很快到了家门口。随便在院子里围了简易栅栏，将小鸡小鸭放进去。又将捆住了双脚的鸡鸭拿下来，放在自家房间窗户底下。余氏吃惊地看着一车的东西，她瞧见了沈来秋给她使眼色，就将一声惊叫咽了下去。不声不响地一样一样往家里搬。值得庆幸的是，今天家里的人都出门去了，因为村中一户人家娶妻，沈大满和老妻去吃酒席，其他人都没有闲在家里，有活的有活，去私塾念书的去私塾念书。
余氏今天难得清闲一次，只要家里没人为难她，哪怕把全家的衣服带去河里洗了她也不觉得累。如今看到沈来秋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骇了一跳，要不是男人老实她知道，还以为是去偷东西去了呢！她忽然想起沈黎说的那什么葛根......老天爷呀，那种树根一样的东西，不是真能卖钱呢吧！那她不休息也要把这好东西搬回来，大房供家里的孩子念书，她也想叫她的黎儿有书念！她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没什么见识，可是大房向来是无利不起早，读书若不是啥好事，像黎儿大伯娘这么抠抠索索的人愿意花这么多钱供两个男娃念书？
只是眼下没功夫想这些，她回房里拉着沈来秋的胳膊，小心翼翼问道：“那东西卖了得钱了？”
沈来秋笑得眼睛都没了：“可不是嘛，做梦都没想到这么值钱，你瞧瞧——”说着就把怀里的银锭拿出来，又将装铜钱的木匣子拿出来。
余氏惊呆了，她从来没有摸过这么完整，这么雪亮的银锭！她偷偷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痛得眼泪都出来了：“是真的，这是真的......”
沈黎看到娘亲这么没出息的样子，也不愿在心里笑话，他拿过一块糕点，给他娘递过去：“娘，你快吃糕点，吃完我们去山上多挖一些葛根，我们还能多赚钱买糖吃哩！”
“对对对！当家的，我们去把家里的筐子都带着吧，等乡里人都知道了，咱们就赚不到什么银钱了。”
沈黎知道葛根这样的东西是藏不住的，过几天山上就会有人去挖，然后葛根的价格说不定会被降下来。若是拿到李郎中对葛根效用的书面介绍，做成广告牌，再将葛根磨成粉，在码头集市找个地方支个摊子改卖葛粉，寻几个托大声宣传葛根的妙用，说不定会被来往的行商看中，买一些带走。葛根粉定价绝对比葛根贵，而且避免了商人们加工的麻烦，卖相也好看不少。再不行，还可以做成桂花葛粉羹，桂花市面上有，如今秋季正是桂花便宜卖的时候，寻找合适的货源就能做，做好了摆在官道驿站允许商贩买卖的集市上，估计一惯奉行“穷家富路”的人们愿意买上一罐子尝一尝，定价合适，说不定比单纯卖葛粉还赚钱。
之所以现在不说，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独立的空间，厨房是公用的，没有办法施行。沈黎叹了口气，还是要尽快把村里的房子建起来才好啊。
当务之急，便是去山里挖出葛根。沈黎被留在家里看门，沈来秋夫妇则换了身最旧的粗布衣去了山里。
等到了傍晚，务农的人们差不多要回来的时候，沈来秋就已经将自己挖出的葛根卖出去了。他原本打算多挖些出来，攒着，然后一次性卖给药房，想了想这东西终究保密不了多长时间，所以还是将挖出来的这些卖出去了。这次挖的基本上都是两年生的，加上两个成年人挖的葛根比沈黎几天挖的还多，居然直接卖出了二十两加上半贯钱的价格！
沈来秋回来的时候，面色还算正常，余氏整个人都软了，靠沈来秋搀扶着才能勉强站起来。
沈黎想着，这才哪到哪呢？这么点钱，也就够起个大点的房子，买几只鸡鸭，置办冬衣，外加办办宴席，买几亩好点的水田。
幸好村中没有人知道沈黎的这个想法，不然沈黎可能会遭到村人的毒打。那可是二十两银子！一户五口之家，不必节俭，正常花用，都能用三年！眼下沈家村除了自家种地外，收入来源主要靠在码头做苦力，或者去做小商贩。好在朝廷意在休养生息，减轻赋税，不然凭着大房在城里做烧饼，卖包子的营生，怕是不能供着两个孩子读书。

第4章
沈来秋将钱都收起来，沈家诸人也都归家了。
沈高氏看到家里多了几只鸡和鸭，看向余氏，余氏连忙道：“来秋想着家里来钱的营生不多，就做主给买了几只鸡鸭，过年好攒些蛋待客。”
沈大满点头：“想着这些是对的，你们各自成家了，也该好好为以后的日子打算了。”
沈来秋道：“那只最大的鸡是我和慧娘孝敬爹娘的，已经放在厨房了。”
沈来春高兴极了，三弟孝敬的东西，大房每次都能消受一些，于是难得和颜悦色地对着这个看着老实巴交的三弟道：“三弟啊，自分家之后你果然是大有长进，可见娘说分家是正确的，儿子大了，孙子也大了，不就得早点分家吗？”
沈黎撇撇嘴，大伯是生怕三房多生几个孩子，怕祖父母因为孩子的份上多给分家产。其实按照祖父母偏心的性格，这种可能性真的不高。
大伯娘高氏瞅着其他的鸡鸭，意味不明地笑道：“他三叔可真是厉害能干，分家分得银子估计也不算多，居然有本事买这么多鸡鸭。”高氏早就觉得沈来秋是外忠内奸，婆婆不会私下补贴，他一定是交公的时候藏私了。
沈高氏不理她的阴阳怪气，想起今天去参加的婚宴，又突然想起自己的小儿子的婚事还没有着落，心里暗暗不乐。只是大儿家里有两个男孩，以后养老也要靠着大儿，就不好叫老大家的拿钱给小叔子存聘礼钱。至于老二，在城里做账房，吃着他岳丈找来的饭碗，自然也不会拿出太多钱来，况且老二家的没成沈家的媳妇之前看不出来居然是个泼辣人，好在她爹在镇上的一个山货店里当掌柜，家资殷实，给的嫁妆丰厚，不然这门亲事她也不算很满意。如此看来，只有三儿那里兴许拿着孝道可以压一压。
沈高氏道：“你们的弟弟是你们从小看到大的，最是老实忠厚的，如今分家了，独独他没有分到什么东西，现在可不得让你们这些哥哥们帮衬帮衬？”
沈来春奇怪道：“娘，不是给了他田地了吗？家中银钱不分给他，一是因为他不事生产，没给家里交过多少钱。二是他尚未娶妻，没有负担，不用单独起房子。他自己老老实实做田活，村里会有姑娘愿意嫁给他的。”
沈来秋知道自家大哥在打马虎眼，就沈宝冬这个好吃懒做的形象早就深入人心了，哪里有知根底的姑娘愿意嫁给他呢？除非有那等卖女儿的人家，给足了聘礼，才能娶得着。
沈高氏面色不虞：“老三，你说呢？我年纪一大把了，你不会还想叫我下地干活，为你弟弟攒聘礼钱吧？”
沈来秋万万没想到，他娘这些年收他赚的辛苦钱收得习惯了，如今分家了还想着从他那里铲钱来，当下笑道：“娘你是知道的，我在宝冬这个岁数，数九天的时候，身上穿着破袄子，出门去码头搬货，做的都是最辛苦的活，手指都冻得烂掉了就赚二十文钱。宝冬都多大了？如今你还将他当成奶孩子不成？聘礼叫我出，说出去不怕别人大牙笑掉吗？”出一点意思意思没关系，看娘的意思竟然是要他全出，他虽然不算聪明，却也不是糊涂人。
沈黎心说，这怼得也太好了吧？他那个妈宝男叔叔，真的应该好好教育了。
谁知道沈高氏恼羞成怒，“你要是不答应我，你现在就从我和你爹建的房子里搬走！我用血将你喂养大，喂出来的竟然是白眼狼！你搬出去，我还能将你的房间给我大孙子住，省得他们兄弟们还要挤在一个屋子里，书都念不好！”
沈大满看着沈来秋痛苦地捂着胸口，连忙道：“你少说两句吧，非要把三儿气出个好歹来吗？”又对沈来秋道，“你娘没有别的意思，当年道士给宝冬算过命，说他命里就自带一场富贵。他日宝冬富贵了，他能忘记你这个哥哥吗？”
沈来秋气笑了：“我不在乎那个不知道有没有的富贵！就算我愿意给您攒钱，我又能攒多少钱给您呢？我做的苦力活，一年不过五两银子，加上粮食，加上家禽的进项，一年也就十两，还是在没有算我们花销的情况下才能算到这么多。您是要我卖掉余氏还是卖掉您的亲孙子来给宝冬娶媳妇？”
沈高氏其实也不信沈来秋没钱，但是她也不好直接去房里搜，她相信只要自己一口咬定沈来秋不孝，沈来秋一定会给她银钱的。以前没分家，来秋不是对她恭谨有加吗？只要她一天是他娘，他就要一辈子孝顺她。
沈高氏哀愁道：“我知道我确实对你不公，你对我心怀不满也很正常，只是我们老了啊，实在没有力气做重活了，我也不叫你全出，今年你出八两，从此我就不问你要了。”
沈来秋闭上眼睛，他娘养了那么多猪，随便卖出一头，就能得六两，但是她不愿意，只想着盘剥三房。如今他们一家还住在这个老宅，要是不给这个钱，也住不安生，他娘可是干过半夜在他房门前哭嚎的事来，就因为那次他因为余氏顶撞了她。做爹娘的总是比儿女占理，哪怕错不在儿女，世人也多指责其儿女。他若是想要在村里立足，就不能忤逆爹娘。可是，就这么给了，他不甘心。难道就是因为生自己的时候世道不好，就这样区别对待自己和其他兄弟了吗？自己就要比大哥，比二哥付出这么多吗？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出生。
察觉出父亲的悲伤，沈黎悄咪咪地握了下沈来秋的手。沈来秋倍感安慰，好在这个世上还有待他真心的家人。
“娘，我现在拿不出钱，您宽限几日，待我将房屋起好了，我会给钱的。”
沈高氏道：“起个房子不要多少钱，你非要起个老爷们住的好房子做什么？泥瓦房三间只要一吊钱，你私底下藏了些钱别以为我不知道，去掉起房子的钱，你必有剩钱！”
沈黎道：“祖母，我们家不是泥瓦房，得要六吊钱做房子。”
沈高氏一听，气得又是翻白眼又是喘粗气。沈大满重重叹了口气，满是失望地摇了摇头，好像造成他们家沈宝冬出不起彩礼钱的罪魁祸首是沈来秋一样。
沈来秋不吃这套，他们小儿子一个人一年的开销就是他们三房的两倍不止，缺彩礼钱也是自己作的。他还在少年的时候兴许还期待父母的关心，但是现在他有了温柔的余氏，懂事的儿子，对所谓的父母亲缘也就没那么执着了。他知道，这辈子，他爹娘的心都是偏的，永远也不可能为他着想。就算他起的是那种一下雨就漏水，大晴天就落灰的泥瓦房，他娘也不会对他有任何负疚的心，他天生不会说讨喜的话，就算以前做得再多也没用。
想通这一点，他拿出了三两银子：“娘，这个钱你拿着，算是我拿着我儿子吃饭的钱最后孝敬你一次，以后除了秋收的粮食我给你我该给的，别的一分都没有了。如果您不同意，那就不分家了，我家黎儿也要和大房一样，要念书，钱从公中出。”
沈高氏拿过三两银子，恶狠狠地剜了沈来秋一眼：“我看你反了天了......”
沈来秋摸了摸沈黎的头，面无表情道：“娘，我从小就是一根筋，就算您再不懂我，你也知道这一点，如果我家活不下去了，你的小儿子也别想好好活着——所以别打我们家的主意了。”
沈高氏被吓到了，收了银子也不敢说什么了。
沈大满像是也要说什么，但是被沈来春拦住了，沈来春讪讪笑道：“好了三弟，说得那么吓人做什么？我们当子女的，不就是要孝敬长辈吗？”
沈黎睁大眼睛，用最天真的语气问道：“大伯，你孝顺什么了？”
沈来春语塞：“你，你知道什么？小儿不要插话。”
沈来秋笑道：“黎儿，还没到你大伯孝顺的时候呢！”
沈来春：“对对，等娘老了，我一定会孝顺的。娘这会子还年轻，寻常还用不上我呢！”
沈来秋笑了：“不，等宝冬要分家了，才是大哥孝顺的时候呢......呵呵。”
沈高氏心里一紧，难怪自己一直不喜三儿，心眼太多了，竟然打算撺掇大儿和自己离心，连忙道：“那时宝冬都出息了，哪里用得着老大？”
沈来春一脸无所谓，他的钱都是在媳妇手上呢，到时候想铲他的钱财，估计也不容易，不宜得罪娘，房契还是在爹名下呢。
沈来秋交了三两银子换清净，当下便走了，懒得听他娘掰扯那些有的没的。左右他也不缺钱了，这些天挖除葛根多多卖钱，起个房子，说不定还能在外面置办一个铺子，在村里收了粮食在铺子里卖，卖不掉家里吃也不亏，粮食也没那么容易坏。
沈黎没将那三两银子放眼里，在他看来，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某种意义上，沈黎就是个很佛很没战斗意识的人，懒得和人计较那么多，而且古代最重要的是名声，为了这点银子坏了外人对他爹的映像不值得。
他爹，就需要人人称颂的名声，这会子，他已经想好了办法，只等一个合适的时候实行。如果在外人看来，他爹沈来秋名声很好，那么任凭祖母祖父说得天花乱坠，别人都会相信大善人沈来秋是不可能做出不敬父母的事的。
良好的舆论，是他们家立足于此的最好保护伞。

第5章
第二天的葛根卖出了三十两银子，就在沈来秋准备继续将山里剩余的葛根卖出去，留一点做种的时候，沈黎拦住了他。
沈来秋也没生气，在他看来，儿子才是他发财的原因，如果儿子现在不想叫他挖这些葛根，他也是可以停下来的。沈黎拿着葛根，看向山下的田地道：“爹，我们是不是还要买田，而且好田买不到？”
沈来秋道：“是啊，前些天我和你三爷爷说话你都听到了？我们家顶多只能买林地，买荒地。好的旱地和水田咱们都买不到，不是钱不够，是县里不给啊，这些田，县里老爷要抬高价格，卖给要买连片田地的地主，像我们这样随便买两块，老父母是不愿意的。”
沈黎道：“那是爹你没有为族里做贡献，做了贡献，族长爷爷就给你地了，还不用你买。到时候田就被族里一起吃下去，县里价格定得高，我们也能买下来。”
沈来秋不是糊涂人：“你是说......”
“爹，把葛根可以卖钱的消息直接给族长吧，咱们家赚钱了，大家也跟着赚钱。我们村赚钱多的话，纳的税钱也多，到时候多到了一定数目，官府叫人服役，我们村就能少出人了。”
沈来秋惊讶地望着这个从小就格外安静的儿子，心里想着，难道儿子跟寺庙里的僧人所说的“宿慧”是一类人？生来就懂得一些别人想不到的东西吗？但是他打算连余氏都不说，沈来秋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多聪明，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就好了。
沈来秋想了想，族里人都还算不错，就是他们沈家村穷了些。如今在他们家还穷着的时候，带着村里人一起发家，还更容易被别人记住情分，要是他们三房单独富起来，反而遭人惦记。于是点点头，同意沈黎的意见。
沈黎见父亲同意了，也就不多说什么了。他看到山上的葛根还算多，也就帮着沈来秋收集一些葛根留种，葛根的种法是什么来着？他前世在百度百科还看过葛根的功效以及种植方式，只是如今倒是忘记了。实在不行，就叫父亲先试一试吧，或者请教李郎中，葛根还在，就不愁没有种植方式。
沈来秋果然在这天拜访了族长，说明来意。得知葛根可以卖这么多钱，族长沈昌寿惊喜又难以置信。但是沈来秋是族里的忠厚后生，他嘴里出来的话，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族长立马看了沈来秋带来的葛根，他其实也不太相信这个东西能赚钱，还需要族人试一试。假如真的能种，那林地还有旱地可以多买一些，价格便宜，还能为族人创收。他们沈家村太穷了,若是真的有进项了，于子孙后代都是有莫大好处的。
当然，因为这个村子是沈家人多，所以叫沈家村，其实迁到这里来的外姓人近几年也挺多的，所以具体事宜要和村长商议。好在村长也是沈家族里的人，沟通起来要方便许多。
村长沈丰收道：“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一趟县里，等大家都知道林地可以种葛根，葛根又能卖这么多钱，旱地林地的价格又得涨了，到那时就晚了！”
族长还是很迟疑：“那要是种不了呢？谁知道葛根咋种？林地不适合耕种，买来了就是糟蹋钱。”
沈丰收笑道：“不用担心，若是真的不成，那我们就种树，左右买了山头，种的树就是我们的，长出果子也能卖，百年之后，说不定棺材木都有着落哩！”这就是机会，错过了这个机会，族里要是想壮大，就不容易了。
沈昌寿听了，点头同意：“那钱是族人们凑吗？”
沈丰收道：“问问村人吧，愿意多出钱，就多买，少出钱，就少买，不出钱，那就不买。”文书上一亩旱地六百文，一亩林地才八十文，除非乞丐，不然钱不可能凑不出来。县里不可能不顾及朝廷不准哄抬土地价格的法度，因此一亩旱地至多会以八百文卖出，而林地，本来就没有地主愿意买，价格顶多八十文一亩。水田也买，因为水田价格贵，一亩要一两银子，估计族里会少买一些。
他们村的祖辈，早就开始置办家业。到现在，沈家村一共也就攒了五百亩水田，八百亩旱地，三百亩林地。水田难得，旱地也不多。林地没有什么用，因此算是族里的公产，村人会在里面摘果子，砍柴，收集松毛（就是松针）。如今要是打算买地，那这三百亩就需要重新分配到各家各户，每户也能有两亩林地。
村人每户都派出了代表，签订了契约，沈昌寿一核对，愣住了：“村里的有钱人家，还真不少哩！”
尤其是沈来秋，居然想买十二亩水田，二十亩旱地，五十亩林地。村里除了村长，就数他买的最多了。这下，沈昌寿反而安稳了。这说明，沈来秋确实是靠着葛根发了一笔钱财的。
沈昌寿不打算干涉自家子孙的计划，他自己也就随便买了二十亩。他年纪大了，买那么多没用。当然了，在林地价格飞涨，葛根成为稳定进项之后，他也后悔当初自己的守成了。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买地的手续不比卖地，手续不算繁琐。很快，沈家村就买下了附近的山头以及大片的水田和旱地。沈昌寿激动得眼泪都冒出来了，祖宗留下来的家业，在他手里得到了扩大，这是要记在族谱里的大事！
沈来秋大公无私地将葛根能卖钱的消息透露给村人，村长特意对村人着重强调在买地种葛根这件事，沈来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沈来秋建议村人，在自家的山头里发现葛根的话，卖一点就算了，最好留种。村里人不傻，卖出一些发现葛根是真的值钱啊！他们请教了镇子里专门管农事的农官，问这个葛根到底是怎么种的，可惜收获不多。
沈来秋不管村人怎么打算的，他如今除去开销，还有四十两银子，就花了五两银子买了一大一小两只毛驴。其实他本来想买骡子的，奈何镇子里没有卖骡子的地方，只好请了懂驴子的村人帮他选驴子。
沈黎挺喜欢其中那只小毛驴，因为它一见到沈黎就亲昵地用头拱了拱沈黎的手。沈黎偷偷喂了它一口麦芽糖，沈来秋就当作没有看见。小孩子嘛，喜欢小毛驴多正常啊，沈黎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萌萌”。
余氏没有喂过驴子，不过她试探性地喂了一些菜地里的菜，驴子也吃得很欢。但是她没有继续喂菜，毕竟舍不得。驴子自己找到了吃的——堆在院子里无人问津的秸秆，还有晒在院子里的豆子。
沈大满知道沈来秋买这么多林地，气得将一个碗都砸了，你说你买地就买地，买了那么多没用的林地做什么？那葛根能卖这么多钱，可见是精贵东西，哪里是他们这样啥也不懂的农民伺候得了的？
沈高氏也气，气的不是沈来秋买林地，而是沈来秋私底下居然有这么多钱！先前找他要钱就推三阻四的，这会子自己买田又这么舍得！
沈来秋满不在乎爹娘对他的抱怨，他家兄弟在他的劝告下都买了十几亩林地和旱地，可见如果沈来秋不卖葛根，家底跟其他兄弟差得有多少！他如今以德报怨，假如这些亲人们还对他以怨报德，族长就第一个不答应！不过，族长愿意为他说话，是因为他告诉族长，他知道了葛根的种植方式，并且愿意无偿告诉大家。当然，沈来秋自然不会自己突然明白葛根的种法，都是沈黎告诉他的。
沈黎以前看过百度百科对葛根的详细介绍，他本该不记得这些的，可是这几天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大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在梦里想起了自己曾经无意看过的农业频道对葛根的介绍，还有百度百科上的内容，当下就惊醒了，将自己脑子里面记下的东西告诉了沈来秋！
沈来秋没念过书，但是种庄稼还算在行。沈黎跟他讲了几句之后，他居然反应过来了，这个东西，种起来也没那么麻烦嘛，沈黎说，十月份的荚果成熟后晾晒脱粒，去除杂质后储藏起来，翌年春季气温回升，选一个土质还不错，向阳，排水的地方种下去，等幼苗出来了，定植就好了。
毕竟不是每亩林地都有葛根，只有荚果能保证每个村人都能分到种子。
当然了，分到的林地里有葛根的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在挖葛根的时候将粗壮的根系切下十厘米的长度，直接栽到根系旁边的土里就好了，等来年春天长出苗来，就移植到其他旱地或者林地去。
族长买的那几块林地，就没有多少葛根，于是沈来秋就送了许多荚果给他，还答应帮族长育苗。族长欠了人情，自然要帮沈来秋宣扬他那一心为了宗族，忠厚，良善，孝顺的好名声。这个时候，沈来秋还意识不到这件事情对他有多大的好处，他觉得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族长认为，无论是不与偏心的爹娘计较，帮他育苗，还是教大家种植葛根，购买林地，沈来秋在村子里，都要算一个厉害人物了。
沈黎听了村人尝到甜头后对他爹的感激与赞美，露出了深藏功与名的笑容。

第6章
沈来秋原先是一个沉闷，话也不多的人。在没有和余氏成亲，没有生下沈黎之前，可以说活得像个木头人。如今村里人只要见到他，就主动跟他打招呼，跟他聊庄稼，聊吃食，他还挺不习惯的，因为以前他总是被人忽视。这些天，他感受到了以前从没有感受的一种情绪，这种情绪让他的胸口里突然被一种酸涩又高兴的情绪填充着，让他每天干活都有使不完的力气，哪怕沈高氏出言讥讽他白日做梦才能种出葛根，也没能叫他减少一分兴头。
沈黎看着自家兴致勃勃的爹，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自信心，和存在感建立起来的重要性。
沈高氏在家里逮着机会就讽刺余氏，说她蠢笨如猪，连菜都炒不好。余氏以前不会反驳，如今居然敢在沈黎面前抱怨了：“明明黎儿你都说好吃啊！”
沈黎笑笑，他娘烧菜不好吃，还不是因为祖母不给足够的油？油盐都不给足，神仙才能炒出好菜来呢。
沈宝冬这些天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三房的人，都是因为三房的人，现在他娘的积蓄都拿去买田了，私底下对他的补贴就少了，少不得要撒气。
他看到院子里有一只小毛驴，大的那只他不敢惹，因为据说驴子也会踢人——便用地上一块石子，对准小驴扔过去，萌萌灵活地在院子里逃窜。沈宝冬更气了，三哥如今混得风生水起，苦得他连去赌坊玩两局的钱都没了，在家里连个驴都欺负他。他眼睛赤红，赌瘾上来了的人是没有理智的，恶念如同洪水席卷他的内心。
于是他做了大胆的决定，趁着家里人都不在，用一根木头对准了这头驴的头——
“住手！”沈黎气死了，这个辣鸡居然想对他的萌萌下手！
沈宝冬吓得丢了木头，转头就跑。
沈黎赶紧上前安慰吓坏了的萌萌，喂了点吃的给它。萌萌根本没有意识到它差点就要被打得头破血流了，见主人回来又淡定地吃起了东西。
沈黎想，是时候从这里离开了，这次是驴差点遭遇不测，下次会轮到他们家吗？他知道叔叔这个人不是什么正经人，但是没想到他还会对动物动手。分家，就是要分得彻彻底底才好，今晚就和爹说这件事。沈黎打定主意了，哪怕住大棚，他也不想在这里住下去了。
沈来秋不知道驴子遭遇了这些事。他正在镇子上看铺子，县里的铺子他买不起，镇子上他倒是看中一个铺子，二十贯又六十文钱，三个房间，外间很大，适合开店，里间就是一个休息的地方，后面还有个杂物间,这两个房间不大不小，甚至都可以改成卧房。铺子在这个镇子最繁华的街道，百姓都爱在那里买东西。
他盘算着，野菜还有家里种的蔬菜也可以拿来卖，村里人若是愿意将菜送到这里卖给他，他也能省不少事。
跑了一天了，沈来秋的脚上磨出了血泡，余氏心疼地拿出新买的脚盆，倒了热水来给他泡脚，挑血泡。
沈黎道：“爹，你咋不骑驴子呢？”
沈来秋：“......忘了。”总不能说他只会赶车，不会骑驴吧，但是他是个当爹的人，不可能说自己不会。
沈黎道：“爹，下次买一辆车吧，叫驴子拉着车走。”
沈来秋道：“下次多买一头驴吧，你娘这么些年，还没有去寺庙上过香哩，等入冬，家里没活了，咱们就驾车去寺庙里拜一拜，也好沾点佛光，保佑我们一家。”
这年头，女人出门的机会虽然不少，但是沈高氏不待见余氏，几乎不愿意带她去县城烧香，每每都是带着她的大儿媳妇高氏，二儿媳妇王氏，余氏想去，沈高氏却派了一大堆衣服给她洗。余氏之后也不提了，她想着，等着吧，等分家了，就叫男人带她去。
如今真的能去了，她反而犹豫了：“我去，家里的钱不会有事吧？”
“能有啥事？我们藏好了，不会有人来拿的。”
沈黎好奇道：“不是有钱庄吗？”
“钱庄？你存钱进去，是要给钱庄管理费的。”
沈黎无语了，跟现代银行差得也太多了吧。算了算了，虽然他觉得可以出一笔钱叫钱庄保管，爹娘估计都不愿意。等他长大了，有钱了，不妨开一个类似现代的银行......
算了算了，沈黎无奈地摇了摇头，想啥呢，在古代开银行，不要命啦？睡吧，梦里啥都有。

第7章
围墙地基打好了，其实房子建成也就快了。家里的葛根种子留好，过冬的粮食储存好，如今便只剩下开店这件事了。沈黎告诉他爹想搬出去，沈来秋同意了。去年冬天，余氏一个人喂了一冬的猪，在家洗了一冬的衣服，手都冻得烂掉了也没人搭把手。眼看着冬天要到了，他不想让余氏受这不必要的罪，都分家了，还帮着洗衣服，打扫卫生，余氏忠厚，不说什么，他都看在眼里，也就越发心疼余氏。
沈黎高兴地跟娘通气，余氏神情怔怔地，这么快就不用在家里受气了吗？她说不清是高兴还是觉得怅然，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些年，对这里不是没有丝毫感情的。
沈黎道：“娘，家里还要打井，以后你就不用到河里洗衣服了。”
余氏一听这个消息，高兴地拍了下手，“那好，我都没想到这个，还是你爹周全。”于是心里那点惆怅也就完全消失了。她对这里留恋，主要是因为在这里有着与沈来秋相处的印记，这里是她生活多年的地方。如今有了新房那里有了更加优越的条件，她没道理继续在这里住着。
“你先出去玩，我来收拾家里，等上十几天，咱们就能住新房了。”
沈黎道：“娘，我不想住这里了，爹也说要搬走。”
余氏一听，也不反对，只问：“那我们住哪？”
沈来秋刚好进屋，听见这个，笑道：“我不是在镇子上买了铺子吗？那边有地方住，咱俩住一起，杂物间收拾出来给黎儿住。”
余氏心动了，镇子上她也没去几次，假如真要在镇子上住，倒也没什么不好的。反正也是暂时住在镇子上，等新房好了，再搬回去不迟。
第二天一早，余氏就收拾好了东西，沈来秋雇了一辆驴车，一辆牛车，停在院子门口。
沈大满见他三儿子一副要离家的样子，疑惑道：“你是要去哪？”
沈来秋笑道：“爹，如今儿赚了些银钱，不愿意在这里挤着大家伙了。随便租了房子，凑活这些天，等房子起好了，咱就回村。”
沈大满见状，也猜到了什么，“你娘若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你也别放心上。你弟就是个糊涂人，做了糊涂事，你寻常教训一顿便好了，不要伤了情分。”
沈来秋没法跟他爹沟通，因为说了也没用。沈大满随便询问了居住的地方够不够大，瞧着还算靠谱，就不再多问了。余氏小心地同妯娌们告别，受了些酸话，也浑然不在意，反正都不在一起生活了，几句不好听的话，影响不了什么。
她抱着沈黎上了牛车，沈黎在牛车上一阵兴奋，总算去大点的地方了，村子里什么都没有，看起来就非常荒凉。更何况这个村子附近都是山林，看着就不太安全。不过他们这里的野兽基本不会在他们买的林地出没，这么写年没有闹出野兽伤人的事情来。
来到铺子里，沈来秋道：“他娘，你留在这里收拾东西，我去买点东西，拜访左邻右舍，晚些就回来。”
沈黎想帮着搬东西，可是余氏一下子就将他抱到干净的地方叫他别捣乱。沈黎只好站在那里，看着他娘打扫卫生。离这里半公里地有一口井水，吃水去那里打，但是也可以叫挑水工每天送几桶水来。不过私人愿意打一口井也可以，比如隔壁的人家打了一口井，井水不算深，水也够用。
沈黎觉得，他爹可以找隔壁商量一下，每个月给点钱，每天在他家打需要用的水。至于煮水，需要买专门烧水的炉子。这里大家用的炉子很矮，在炉子里面烧炭或者块状的木头，上面放上铁壶，就能烧水了。方便，不用人时时刻刻看着火，烧开了水铁壶就会发出声音。
沈来秋说是给左邻右舍买东西，其实顺便也把家常用的东西买回来了。甚至炉子他买了两个，还买了铁锅之类的东西。他想着，不单单要烧水，他们在这里住家，饭菜也需要自己做。总不能因为没有灶台，就顿顿出去买吧。
在村人看来，沈来秋发家了，不一样了。其实沈来秋还是那个节俭，持家的庄稼汉。
沈黎看到他爹荤菜买了鱼回来，立马告诉他娘道：“娘，红烧鱼！千万别炖汤了！”没有豆腐的鱼汤是没有灵魂的，他坚决不要喝！
咦，好像，这会子还没有豆腐吧。
沈黎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财路，不过他不声张。毕竟他也不知道豆腐怎么做的嘛，虽然以前看的时候看过具体过程，但是现在他全不记得了。小学上科学课，他记得老师甚至放过做豆腐的视频，可惜，他记得也不太清楚了。
老天不会再让他做梦想起来吧。
那可真是奇事了。沈黎这样想着。

第8章
早上醒来，睡眼惺忪的沈黎怀疑人生地睁眼看着灰扑扑的屋顶。
什么情况？连续做了好几天关于做豆腐的梦了！他真的不想做豆腐了！
做豆腐实验，农业频道欢快的BGM，各类做豆腐的场景神奇还原，轮番上阵，主人公还都是自己。试着想一想，他穿着白色背心，趿拉着人字拖，在一个摄像头下纯朴又羞涩地跟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展示自己做豆腐的技术......啊啊啊，为啥要做这样的梦？
沈黎面无表情地回忆做豆腐的步骤，试图将自己当成一个没有感情的做豆腐机器，但是羞耻感始终笼罩在心头。只有那种放点白糖，里面充满着鲜美汤汁的小笼包，才能安慰自己的心灵。
沈黎羞耻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思，就朝天拜了拜：“谢谢老天给的金手指，小子很满意，请继续。”
沈来秋奇怪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你在干嘛？你娘在外面倒了热水，快去洗脸吃早饭。”
沈黎乖乖去了。
他叹了口气，一开始穿越过来，还觉得当小孩子挺好的，现在不觉得了，一个六岁孩子做出豆腐，谁相信？可是不拿出来，也是浪费了方子。
余氏好笑地看着自家儿子好看的小眉头皱起来，这几天好吃好喝养出了些婴儿肥的奶腮微微鼓起来，忍不住捏了捏他的小脸：“怎么了？是想出去玩了吗？”
沈来秋过来薅了一把沈黎毛茸茸的头：“他说，他想做豆腐。豆腐是什么东西？”
沈黎震惊了，他爹是咋知道的
沈来秋道：“昨晚，我进来看你有没有把被子盖好，你说了许多梦话，我就听到了你说要做豆腐。豆腐，听着就是豆子做的，你还记得怎么做的吗？上次葛根怎么种的，也是你梦到的，这次估计也是真的。孩子他娘，不要给外人知道了，我们家黎儿，是个宝贝哩！给别人知道了，就会想把他掳走了。”
吓得余氏把沈黎抱在怀里，“当家的，就说是你想的。”
沈来秋：......
沈黎咧嘴笑了，他真的好喜欢这样的爹娘。
沈黎道：“爹，眼下大豆家家户户都有人存，我们做豆腐没准真能行。”
沈来秋点点头，冬天本身就找不到活干，闲着怎么行呢。本来说要开粮店，可是他算了一下，家里的余粮并没有多到可以卖的地步，村里其他人的粮食也都想自家留着。
货源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这个计划就暂且打住。左右冬天没有其他什么事情，做些好吃的豆腐，好叫他开开眼，神仙托梦都要告诉自家儿子的豆腐，究竟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这豆腐，恐怕不能在镇子上做，一来不好保密，二来嘛，场地也不够。沈来秋想着，不如在镇子上再招几个匠人帮忙起房子吧，这样不用五天，他们家的房子就能做好了。到时候等房子晾干，他就能招村里的人做豆腐，既能给自己多添一份收入，也能给村人添个进项。
沈黎想了想咸口的豆腐脑，还有甜口的豆腐脑，韧韧的豆干，好喝的豆花，豆奶，豆浆，闻着臭吃着香的臭豆腐......
豆腐必不可少，一旦豆腐出现，跟他们家一样的普通老百姓花上少许的钱就能吃上这样的美食，而且如果做豆腐技艺流传出去，愿意以此为生的人也多起来了，说不定一些人就能凭借这个手艺活下去了。
刚穿到这里的时候，沈黎简直生无可恋，试着想一想，一个食不厌精的现代人，顿顿午饭吃咸菜拌饭，这谁受得了？还是那种不放油的咸菜，吃起来又干又涩，完全没有感受到咸菜应有的香味。然而，在这个时代，中午有咸菜拌饭吃，已经算不错的了，许多人家每顿都只能喝点粥。
这里吃的东西单一，用的东西稀少，村里的孩子没有几个能像后世一样正常发育起来。沈黎以前也去农村学校支教过，那里的孩子兴许吃得不算特别好，可是米饭青菜顿顿有，肉类每七八天也能吃一次。他们穿的衣服不算美丽，可是在冬天也可以穿得很暖和，还有各种便宜的保暖用品可以用，比如暖宝宝，手套，口罩。
沈黎想着，不求那些好东西了，棉花来一点不过分吧？

第9章
五天后，房子正式建成。
沈来秋将房子晾晒好后，定了个日子，请亲友们吃饭。他在市场上订了两百个鸡蛋，四十条鲜鱼，鸡鸭各十只，蔬菜粗粮凑了五筐，另外还有猪肉，羊肉各三十斤。这些是保证二十个桌子都能摆上八道菜的保证，当然了，八道菜听着不多，但是他们村人通常会用最大的盘子装菜，管够。
沈来秋如今不缺钱了，自然是要把宴席办得好看一些，馒头花卷提前蒸熟，米饭当天煮熟，这些天他和余氏都忙得团团转，还是沈黎出了个主意，叫铁匠给做了模具，不需要手捏，速度快了不少。
家里的石磨转个不停，沈黎看到萌萌围着那只大点的驴子打转，不知道是幸灾乐祸还是为它加油打气。沈黎怕这只驴子累坏了，时不时还叫住它吃点豆粕，或者一块麦芽糖。麦芽糖他不敢多吃，怕甜的吃多了对牙齿不好。除了时不时给他娘塞一块，剩下的就给了这两只驴吃。
这天他心血来潮，叫停驴子后，自己上手试了一试。咦？怎么回事？为啥感受不到磨盘的重量？
他推着把手，比驴子还顺畅地磨着小麦粉，米粉，不禁怀疑人生。不是他夸张，上一辈子他还是个成年人，都不一定能做这么重的活！
“黎儿！”余氏一声惊叫，叫沈黎回过神来，“你如何敢这么用力气，你父都不敢这样用力气。我看看，胳膊疼不疼？能不能动？”
沈黎摆了摆手：“娘，我没事，我也没想到我力气这么大！”
余氏观察了一小会儿，发现真的没事，松了一口气，“可不能这样了，以前我有个娘家远亲家的孩子，用力太过，到现在胳膊都不能用力气，用力气手臂里的骨头就会断开。”这就是她一直不愿意叫沈黎做重活的缘故。她一辈子没有享受到爹娘的关心，如今自己有个懂事贴心的孩子，就想把心里的关切全部浇注在他身上。
沈黎安慰了他娘，私地下仍然会偷偷试一试自己究竟能承受多重的重量。但是这个目前没有什么条件衡量，总之，他现在的力气应该跟成年男人差不多。
那等他长大呢？这个问题不能想了，沈黎心说，一想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老天的亲儿子，太膨胀了。
沈来秋在镇子里花了两百文钱请了师傅来帮忙做菜，余氏不是不能下厨，但他一个男人，这些天忙这些活，都累得晚上手臂抬不起来，更不用说余氏这个女子了。自家媳妇自家心疼，他果断请了烧菜师傅。
其实请师傅一般价格是三百文钱，但那个师傅正好是个大胃王，吃得多，听说沈来秋的宴席质量那么高，就不好意思要多了。这个宴席，鸡鸭鱼肉甚至羊肉都有，他带着他十五岁的儿子来吃饭，还要这么多钱，就不合理了。
他的儿子因为常年跟着他办宴席，吃得还算不错，个头总算比寻常十五岁的男孩子要高，要壮，这让他相当自豪。不过宴席也不是次次都能接到好宴席，有的村子，办的宴席，还不如镇子上一些人家寻常吃的饭食。
大家都穷，连带着那些地方做不了生意，没有生意做，久而久之就更穷，全靠庄稼，靠天收（地方话，意思是靠天吃饭）。

第10章
这大半个月，除了匠人们负责造房子，族人们也都尽了自己的心意，过来帮着挑水，挖地基，堆土，还把自家用不上的砖送过来，确实应该好好请他们吃一顿，以表谢意。
上梁这天，天气很好，凉风习习不冷不热。沈黎嘴巴甜，见到是叔叔就喊叔叔，见到婶娘喊婶娘的，一副小人精的机灵劲儿，长得也像年画娃娃一般，叫几个年长些的村人爱得不行，把村里那些吝啬些的人都忽悠得昏头转向，将自家不舍得吃的鸡蛋都抱了一袋说要给沈黎吃。
沈来秋看着好笑，自家儿子，倒是走哪不缺吃的，这样也好，受人喜欢，以后议亲都不是难事。
沈黎看着羊肉，嘴巴里面就开始分泌口水。这也太香了吧，虽然只是单纯的蒸羊肉，需要蘸着酱油吃，可是这个香味，简直叫人垂涎欲滴。
余氏突然将沈黎叫到厨房，轻声哄道：“黎儿，你今日便在这里吃吧，”说着将一个装着虎皮鸡蛋和羊肉猪肉鸡肉的钵钵拿出来，放在厨房里的小桌子上，叫沈黎开吃。沈黎高兴极了，他不想上桌子，在现代，大家都是用公筷的，现在不用公筷了，他心理上还有些接受不能和这么多村人一起吃饭。
族里的人吃了这样一顿宴席，对沈来秋的财力有了直观的认识。这样的一次宴席，少说也得有五吊钱打发，甚至还不够。村里的老人都和后辈这样说：沈来秋这个后生是个实诚人，可以长期来往。以至于沈来秋惊讶地发现，宴席过后，他的人缘更加好了，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来恭喜的人们都爱捧着大碗跟主人家碰一碰，然后大口喝酒。男人和女人的桌子分开，女人爱喝些米酒，不醉人。男人就不一样了，喝的高粱酒，黄酒，度数高，几个回合下来，沈来秋的脸就涨得通红的。
沈大满笑得合不拢嘴，虽然三儿和他并不亲近，可是终究是他儿子，如今房子盖得极好，他在村里也有荣光。沈高氏很不高兴，三儿这样有钱，却一分钱都不愿意多给她，可见他不孝顺。完全忘了她疼爱的小儿子，连块布头都没给她买过。不过偏心父母，很少意识到自己偏爱的孩子还不如自己漠视的孩子孝顺这一点，心都偏了，看啥都是偏的。
沈高氏强颜欢笑的样子，倒是没有引起村人的关注。只有族长夫人看到，觉得有些不妥。可是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她不好多说什么，就希望沈高氏能自己想明白，千万别做糊涂事，伤了母子情分，惹得别人看沈家的笑话。
沈高氏道：“儿大不由娘啊，以前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家三儿多听话，现在，他主意多得很呐，我也老了，管不了多少了。只求着他们几个兄弟和睦，宝冬早点成家，我也就轻松了。”
众人纷纷表示认同。
“可不是嘛，我家小儿成婚，可都是他兄长张罗的，如今我家小儿，对他兄长也是敬佩有加，话里话外都是大哥于他有恩。我家大儿媳妇也是个好的，肯帮扶夫弟，所以家中祥和。
“和睦才是根本啊，我家几个孩子说不上谁帮谁，但是有事情，那可都是一起做的。”
“我们生孩子，不就是希望如此嘛，不然怎么说多子多福呢？”
沈高氏就是希望大家这么说，于是忧愁开口道：“嗳，也不能这么说。我家几个孽障，向来是吵闹惯了，如今大的三个已经成婚了，各自有了小家庭，怕是不愿意帮扶他们小弟了。”
村头王婆子了然：“话虽然这么说，可你毕竟是他们娘，你若是开了口，还要怕他们不听你的吗”
沈高氏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可不是？上次找三儿要些钱买家用物什，都是拖拖拉拉才给钱，那就那么些钱，也不知道够不够买十副碗筷。”
王婆子皱眉，从今天的宴席来看，沈来秋倒也不至于如此吝啬，可见沈高氏没有说实话。
其他了解沈高氏的人都默默吃菜，不愿意搭话，她家沈来秋不孝顺，那恐怕村里都没甚孝顺的人了。就怕有些人贪得无厌，不知满足。
余氏推开帘子，端了一大盆羊肉过来，假装没有听到他们说话，笑道：“娘，婶娘们都在啊，多出来一盆羊肉，就想着给大家多吃点，可千万别客气，这羊肉是好东西，多吃点不碍事。”
余氏本来是不会说话的人，就是个据了嘴的葫芦，如今说这些客套话说得十分流畅，倒叫村里的妇人高看一眼。族长夫人想到余氏先前在镇子上住了几天，不由得觉得，这女人，去了大些的地方，行事居然能大改，这大约就是夫君说过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吧，一时间不由得想起自家的女儿和孙女们，若是也有机会出门见识见识，说不定也能改改村气，嫁到层次高些的人家。

第11章
等宴席结束，沈来秋随意帮着收拾了一下，就撑不住去睡了。沈黎不算很困，就陪着余氏洗碗。不少年轻媳妇也留下来帮着一起洗，余氏就拿出了新鲜糕点出来分给大家吃。沈黎吃了两口，吃不下了，低下头看到一个流鼻涕的小屁孩吃完手里的糕点眼不错地看着他，于是掰下一大半他没咬到的糕点给那小孩吃。
沈黎自己干净，也不想看到别的小孩那么脏，就拿了块湿布给他擦脸。大孩子带小孩子，往往会叫人觉得好笑。于是其他大人们都笑了，沈黎也不知道他们笑什么，那个被擦脸的小孩不好意思地躲到了沈黎背后，灵活得像个小泥鳅。
一个年轻媳妇感激地看了余氏一眼，她家墩子，名字和体型一点都不搭，瘦瘦小小的，出门跟别的孩子玩，总会被欺负，搞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她也知道孩子都是闹着玩，可是当娘的，总不希望自己孩子吃亏。如今好了，跟着沈黎这个懂事的男娃玩，给吃给喝，不欺负人，还会照顾比他小的，顿时就看沈黎十分顺眼。
余氏笑道：“这个孩子，自己都照顾不好，还要管弟弟呢，真是笑死人。”
那年轻媳妇姓林，叫林英儿，比余氏小两岁，说话做事很利落，立马小声道：“你家娃娃，真的是村里少有的！这么小就知道心疼娘亲，照顾比他小的孩子，可见品行端正。长得又是一副观音菩萨座下童子一般的好摸样，说话机敏懂礼。这样的儿子，嫂子，你可一定要好好培养啊！”
余氏叹了口气，“是我们家耽误了他，像他这样的孩子，生在富贵人家，就不必在乡下受苦了。”
林英儿笑了：“穷苦人家？你们家现在可算不上了。等来年，你看着吧，咱们村就不存在什么穷苦人家了。我只问你一句，你愿不愿意叫他受读书的苦？”
余氏懵了：“读书？可是私塾只有县里有，我打算开春给这孩子送去呢！”
林英儿皱眉：“人家的孩子都是五六岁就开始念书了，说是迟了不好，我也这么觉得，我们家墩子今年五岁了，开春病了，所以没去。昨天我那当私塾老师的表叔还问我，要不要过几天去念书，我正在犹豫呢，可巧来问问你家孩子去不去，若是去，我就放心多了，两个孩子，也有照应。”
余氏听了，点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我私心里是愿意的。只是我家那口子，最是溺爱这个孩子，眼下快要冬天了，我怕他不同意，等我和他商量了，便立马答复你。”
林英儿点点头：“应该的。”
沈黎还不知道他娘想让他读书，宴席过后的几天，他一直看着他爹做豆腐，屋里屋外都是豆腐浓郁的香气。
他爹惯着他，可是在大事上也不愿意含糊，当即问道：“你娘要送你去私塾读书，我已经同意了。我知道你机灵，我的意思是叫你去试一试，牛犊子下田也得缓着来，你要是能适应，不如去读书，读不出来什么好歹也没事，有爹给你兜着。”
沈来秋怕沈黎不知道念书是怎么一回事，就简单粗暴解释了一下：“去私塾念书，就是从最简单的千字文念起。你若是念好了书，以后可以赚大钱，当个地方官。但是教你的先生很严厉，你要是念不好，还会被先生打。你现在若是怕了，不想去了，也可以。但是爹还是想让你识得几个字。以后，若是侥幸能做官，那便更好了！”
沈黎震惊，他爹口气真大，还想让他做官。他想了想，读点书也没啥不好，汉语言这块，他学得一向不错。但是诗词歌赋他不行，也不知道这里考不考。背几首诗词也不是背不出来，就是一个人的文风是天然的，别人一看就知道是不是你的水平。所以那些穿越里，主角穿越疯狂作诗惊艳四方的情节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不会被怀疑是不同的人代笔写的吗？
见沈黎同意念书，沈来秋高兴极了，那样子，仿佛沈黎念书已经念出了名堂。奇怪的是，余氏也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沈黎不知道的是，今儿林英儿来串门，跟沈黎他娘说了说私塾先生说过的话。大概意思就是，一个孩子能不能念出名堂，问他愿不愿意念书就能看出来。一般孩子听说念书念得不好会挨打，多半就不愿意念了。愿意念的，只要坚持下去，以后不愁没有好活做。不说做大官了，去县衙当个税课司小吏也是极好的，俸禄稳定，还没什么风险。官是小了些，但是在镇子上也算是极有脸面了。

第12章
“他爹，你说这个豆腐，得卖多少钱？”余氏看着软软的，洁白如玉的豆腐，心里一阵激动。
沈来秋也没想到，经过几次失败，就能做出看着好看，吃着也好吃的豆腐。这个定价，不能贵了，毕竟原料不值钱，假如卖得贵了，那不是坑人嘛。
“咱俩先尝尝黎儿说的那道‘咸豆腐脑’看看味道怎么样。”
余氏依言尝了一口。
一瞬间，绵软可口的豆腐脑那滑滑的口感征服了她，她半勺豆腐脑，半勺咸萝卜地吃，爽滑的感觉充斥着她的味蕾，不一会儿，她就把整碗都吃完了。
沈来秋也吃完了一碗，这也太好吃了！早上吃一碗豆腐脑，比喝粥还舒服！可惜不算很管饱。
余氏道：“他爹，中午咱们做‘小葱拌豆腐’，再做豆腐鱼汤喝。”
沈来秋点点头，“好，你在家做，我去县里接黎儿家来，顺便带些豆腐送给先生。”
从村里到省城坐驴车需要三个小时，而且路面颠簸，第一天沈黎坐驴车到了目的地后，他觉得屁股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好在他们家在镇子上还有房子，离县里不远，只需半个时辰不到就能到私塾。他年纪还小，私塾里不要求去得很早，每日巳时（九点）到就可以了。他早上五六点起不来，于是这几天他和娘都住在镇子上，单独留着他爹在村子里捣鼓豆腐。他一般在私塾吃中饭，晚上还回镇上的房子，不用和别人挤宿舍的通铺。不过今天沈黎休假，所以他娘提前回家了，沈黎得等放学他爹来接他回去。
墩子的娘特地在镇子上租了两间屋子，离私塾也不远，走路只要二十来分钟。墩子如今非常粘沈黎，沈黎觉得自己的后面仿佛永远跟着这个腼腆小尾巴，一开始不习惯，后来这个小孩总是在家里拿吃的带给他，沈黎也就心软了，跟就跟吧，就当多了个弟弟。
私塾的先生叫林文远，是个秀才出生的读书人。如今科考不是纯粹靠成绩，家室，钱财，样样都都不能少。他发现自己科考无望，做官也做不了，就彻底放弃科考，只在这个县城当一个教书先生。
沈黎是他见过的最有灵气的孩子，千字文学得极快，别人一天都学不完的东西，他一个时辰就学完了。书写也比别的孩子好，甚至有一种独特的风格，只是他年纪尚小，还看不出什么。思维清晰，说话做事都一板一眼，简直不像个小孩子。最重要的是，沈黎很小，却懂得了知识的可贵，在学堂念书比大他一轮的孩子都认真。唉，要不是出生农家，恐怕以后也是个人物。
“先生，我爹来接我了，还给你带了些自家做的吃食。您可以放葱凉拌或者炒着吃，用油煎炸至两面金黄再刷上一层酱油或者撒上胡椒粉也特别好吃。哦，这个东西叫豆腐，外面暂时还买不到呢！”
林文远道了声谢，等沈黎走了以后，他打开粗瓷坛子，闻了闻，没闻出来什么名堂，就按照沈黎说的，炸了几块，裹上调味料......不知不觉，他将炸的豆腐都吃完了。他擦了擦嘴，开始给他的开封好友写信。
首先，自然是要炫耀一下自己新收的学生是多么有灵气，虽然暂时还看不出来能走多远，但是可以预计要比自己强。然后剩下的篇幅全部都是对豆腐这个食物的赞美，举一反三扯了豆腐的108种可能非常美味的吃法，虽然这些吃法都离不开酱和胡椒。最后，委婉表达了自己对友人的思念。
他心满意足地将信寄出，然后继续想着培养一个优等生的大计划。
沈黎回到家中，没做别的事，就是光吃东西了。什么炸豆腐果子，喝豆腐脑，喝豆浆，还有不算太成功的豆干，沈黎认真给出他的评价和改良方式，沈来秋也随着他折腾。
沈黎见他爹脸上带了些疲累，建议道：“不如爹你将做豆腐的技艺传给村人吧，叫村里人给你做豆腐，免费做三个月，然后将技艺传给他们。我们只管卖就好了。”
沈来秋迟疑道：“咱们村的人，如今不缺钱，可能不太愿意。”
沈黎道：“那就去外村，甚至镇子招人。”
沈来秋点点头，“也好。”

第13章
消息放出去之后，鲜少有人来造访。沈黎也不担心，因为他们家在镇子里做了卖豆腐脑的生意，顺便也卖小葱拌豆腐。许多人都过来尝鲜，短短两天就卖了两吊钱的豆腐，除去成本，赚了一吊又六百文钱。直到三天的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终于来了一个比乞丐体面不了多少的络腮胡子大汉，说要学这门手艺。
沈来秋打算前几天将家里的重活给他做，后面稍微有些技术性的内容，看他的表现。直到满了三个月，就把卤水的制作方式给他。要是做得好，也可以教他用石膏做豆腐，还有豆干，臭豆腐的做法，告诉他也没什么。
族长沈昌寿是村子里除了沈来秋的爹娘外，第一个吃到豆腐的长辈。他年纪渐渐大了，牙口不好，平日里他的儿媳妇们烧什么，都要炖得烂烂的，但是这样的菜，口味不会太好。这次沈来秋送来的豆腐，叫他烧鱼吃，他不愿意辜负小一辈的孝心，就照做了。一尝，便一发不可收拾。
鱼汤里的豆腐，洁白如玉，柔软似云，绵绵的口感，还充分吸收了鱼汤的鲜美。总之，比任何炖菜都好吃！沈昌寿笑道：“沈大满倒是有福气，养了这样一个好儿子，命里该发财的是来秋吧，哪里是沈高氏说的宝冬？”
他的大儿子沈舟生，吃了半碗豆腐，然后慢吞吞道：“爹，我那天，在镇子上的赌坊，看到沈宝冬了。”
沈昌寿气得把碗重重一放：“你去那地方做什么？你媳妇都怀孕了，你还去那地方作死吗？”
沈舟生依然慢吞吞的，丝毫不担心他爹暴起打他：“我去给赌坊送酒，赚点钱花。爹，我娶了姚氏之后，真的没有再去玩过了，她家四个兄弟，我可不敢做什么对不起家里的事情。”
沈昌寿一噎：“那怎么不叫宝冬回来？”
沈舟生道：“他都赌疯了，我怕他找我借钱。我自己的钱都是靠着脑袋和力气赚来的，他凭啥借我的钱。”
沈昌寿叹了口气，盯着豆腐看了几眼：“罢了，下午我去一趟他们家，跟他爹说说。”
沈舟生无奈道：“爹，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要管东管西。哦，对了，爹，我想和沈三哥做豆腐。我二儿子马上就要出生了，我还想给他念书呢，总不能老是纯靠着庄稼，送货过活。”
沈昌寿沉吟半晌：“也好，多少是门手艺。只是豆腐若是没什么市场，你也不必担心，左右我们家田产不算少，你如今收入还算不错。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吃不了苦，学不到做豆腐的方子，我可不会偏袒你，到时候来秋怎么在人前说你的不好，我都不会替你出头。”
沈舟生笑了：“爹才不会。”
沈昌寿哼了一声，别过头去。这都要当第二个孩子的爹了，还用这样娇娇语气说话，好像他这个老人家还吃这套一样。罢了，他还得找一下来秋，让他好歹不要让这个说话做事都呆滞的孩子在人前失了面子，私底下多教训也就罢了。
沈来秋没想到他这个堂弟愿意来跟他学做豆腐，更没有想到这个堂弟醉翁之意不在酒。
“三哥，我既要学做豆腐，也要给你卖豆腐。”
“卖？我们家店里也能卖。”
沈舟生道：“我认识几个塞外的人，他们对这个东西很感兴趣。愿意高价收购。”他以前没做正经事的时候，也杂七杂八认识不少人，如今正好用得上。
沈来秋点点头：“卖吧，我还是按照定价给你，剩下的钱，你自己留着。”
沈舟生忙道：“这怎么能行？”
“你没本钱？”
“......没。”他钱都在媳妇那。
“那就按照你定的价格卖，卖出多少，把本钱给我，然后卖不出的豆腐还我就行了。”如今天气不热，豆腐不容易坏。拿回来，还能放在店里卖。
沈舟生感动了，沈三哥可真是厚道人。

第14章
沈黎的书塾分为四个班级，甲字班，乙字班，丙字班和丁字班。他在丁字班，相当于在上古代的小学一到三年级。如今他们一个班里有十个孩子，属于小班教学，他知道在一群小孩子里他算是鹤立鸡群，但是先生也不必这样盯着他吧！每天别的学生只要完成两张大字，他需要些三章，上课遇到的疑难问题，先生必然找他回答。
班里的小萝卜头一脸同情地看着沈黎，“沈黎，你太惨了。居然被林先生盯上了，要写那么多课业。”
不但如此，先生还私底下给沈黎开小灶，跟他讲一些简单的古文经义。沈黎觉得，听就听吧，反正都是要学的，早点学，以后偷偷懒也是一样的。
林文远暗暗心惊，有些内容深刻的文章，沈黎居然也能理解大概，他再次可惜沈黎不是世家子，前途有限，若是世家得到这样的好孩子，不得倾一族之力培养他吗？但是害怕沈黎骄傲自满，每每在表扬完之后还会寻个错处敲打一下。后来他又放弃这个做法了，因为他发现沈黎并不在乎他是否夸奖他或者批评他。一个大人都做不到心如止水，宠辱皆宜，孩童却做到了，林文远表示敬佩和赞叹。
他如今也有三十岁了，蹉跎半身，还不如一个孩子看的开，心里却不由得升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希望。身世不如人家又如何，他就是应该不在意这些，努力科考。当年开国皇帝文庆帝那么力排众议，就为了朝中不只有世家的声音，就是为了民间能通过他们这样的寒门发出的声音，他为何如此辜负年华呢？
于是除了和友人写信，教导学生之外，他重新拾起了友人寄给他的课业。
沈黎知道家里的豆腐卖得极好，自从族长的儿子过来学习做豆腐的工艺后，村中也有不少年轻人动心了。古代的气候兴许真的不一样，在现代，农历十一月份可能还没有下雪的长江以北地带，这会子已经开始下雪了。当然，清河县也一样。
冬天什么菜都好卖，因为已经很少有新鲜蔬菜了，所以豆腐的价格一下子上涨了许多，而且，豆腐确实好吃又营养，小商贩来沈家村购买豆腐，然后卖出去，挑夫还有专门拉货的牛车都比寻常时候要多。
先前来这里学做豆腐的络腮胡子如今已经将做豆腐的手艺练得很熟练了，一般的活，都不需要沈来秋动手，他就能上手做好。只差一个卤水的配方，他就能离开这里。不过沈来秋觉得他一定知道卤水怎么做了，只是不愿意背信弃义罢了。
沈黎觉得他身上有胡人的血统，只是自小在中原长大罢了。一问，还真的是，他的父亲在特别远的北方草原，似乎还是个小统领，后来北方局势过于纷乱，他的父亲就把孩子老婆都带到中原来。由于各种意外，那个小统领的那些老婆孩子最终快死完了，只剩下这个络腮胡子。不过，他的父亲说不定也死了。
“那时候我八岁，我的父亲，把我送到这里。可是我的铃铛和我的朋友们都还在那片草原，我想回去看看，带着这些他们没吃过的豆腐。”

第15章
沈黎觉得这个长相粗犷，却异常温柔的汉子一定非常想念他童年待过的地方。铃铛是他养过的一只雕。
“冬天的路途格外难走，为什么不选择开春走呢？”
“等过了三个月，”他说，“就是草原最难熬的时候了，狼群成群结队，粮食也快要吃完了，把豆腐的做法带回去，说不定我的朋友们就不会被饿死。”
沈来秋道：“我一直觉得让人免费做三个月的工，有些苛刻了，还是两个月吧。”也好早点让这个小伙子回到草原，到时候真的能救几个人，那也是给他的娃娃积德。
沈黎也是随口一说三个月，事实上，几个月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可是方子，在这个时代，会做醋，或者酱油，就可以养活一个氏族世世代代。
在他家做工的人，都可以用特别便宜的价格将豆腐买走，再用另外一种价格转卖出去，沈黎家是不会亏本的，而卖豆腐的人虽然多，可是需要豆腐的村落，城镇也多。距离沈家村越远，豆腐越能卖得上价格。而且，几个月后，就能白得一个方子，这个消息透露出去，只会让人觉得沈家仁义。
事实上，豆腐的影响还在持续发酵着。在这个没什么新鲜物什出现的时代，一切新生是东西都会让人感兴趣，包括皇帝。太和三年冬天，大昭第二个皇帝闻宣吃到了他人生的第一口豆腐，他一般不会去专门询问一个普通的吃食如何做的，只是连日的荤腥过后，这一口“阳春白雪”（小葱拌豆腐）叫他神清气爽。
“沈家村？用豆子做出来这样白的东西？”
他身边年过半百的大太监道：“是啊，没想到民间居然还能做出如此的东西来，方子，也是他们孝敬的吗？”
高太监自然不会说是买的，直管捡着皇帝喜欢的话说：“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足，若不是如此，也没有功夫想到这些精巧吃食上。方子倒是没有，但是王爷觉得稀奇的东西，总会送来给您瞧一瞧。”
宣帝点点头，“豆子，倒也不费什么，有方子，就不必在外面买了。”
高太监点点头，笑着说：“王爷早就让人准备去了。”
宣帝也摇头失笑：“我这个弟弟啊，真是个爱吃爱玩的。”
高太监腹诽，是啊，不是个爱吃爱玩的，就跟他几个哥哥一样，早在平定内乱的时候，就死了。宣帝如今年纪渐大，待人愈发宽和，王爷闻安以前没有得罪过他，还有腿疾，皇帝自然给足昭朝唯一的王爷面子。
王爷是个厚道人，不怕买方子的时候出现什么问题。
沈黎还不知道，在他休寒假的时候，还能见到活的太监。自从休假以后，他一直在家里帮忙，不过他也写字，大伯娘和二伯娘将他们家的孩子送过来，美名其曰和沈黎一起读书，其实就是蹭饭吃，顺便看看豆腐的行情。堂兄们意外的耿直，把来意都跟他们三叔说了个干净。沈来秋也不介意，这些半大小子，来了也能帮忙做豆腐，如今院子搭了许多棚子，人都在棚子底下搭了灶台做豆腐，像个小型食品加工厂。
沈黎就更不在意了，他家如今挺有钱的，一文钱五方豆腐，一方豆腐有一个巴掌大，饶是这么便宜的价格，还是能赚不少钱，因为豆子本身不值钱，而且买豆腐的人极多。不过，许多人家更愿意用豆子直接换豆腐，他们其实不太舍得花钱。沈来秋来着不拒，他做豆腐也是需要豆子的嘛，这样还不用出去买。
事实上，在村子里，许多基础的东西，只需要以物易物，就能满足需求了。沈黎在村子里买不到什么，他喜欢吃加肉的麦饼，只能叫余氏做。但是这样的情况在逐渐好转，至少他的大伯说了，现在在镇子上做生意，还不如回村，因为村子似乎生意更好。
从沈家买豆腐卖出去，给许多人家添了太多进项，他们也愿意花钱买东西了，更何况还有外村的人来做生意。族长的儿子沈舟生从外面拉了一大笔订单，如今取货的人络绎不绝，曾经宁静的沈家村在冬天里热闹了起来，见有生意可做，许多村民都开始摆起小摊来，有卖包子的，有卖肉汤的，有卖饭食，米粥的。沈黎也吃到了各种新鲜的小食，余氏每天都给沈黎十文零花钱，要是叫叫村里的孩子知道了，一准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沈黎也不拉仇恨，很少花钱，除非真的想吃点什么，否则轻易不把钱拿出来。他倒是不扣，只是村子里人多眼杂，他怕扒手盯上了，钱丢了事小，受伤事大。

第16章
一队人马在风雪中缓慢行进着，轿子里的半大少年穿着狐裘，拿着手炉，倚在窗口。
“公子，衡山已经近在眼前，今晚恐怕有风雪，不如找家店住下吧。”一个身上穿着厚厚银甲的小将，恭恭敬敬地拱手立在轿子外面。
少年用素白的手，将帘子挑开，“挑个干净的客栈，明天一早就走吧。”
小将不敢直视少年熠熠生光的眼睛，这双狐狸般的眼睛探照灯一样，仿佛能照见所有人心底的阴暗。他是安王的嫡子，尊贵无比，但是小的时候中过毒，身体一直孱弱，于是起大名为闻柏鹤，就是希望他可以健朗长寿。
一直以来，人们一提到安王之子闻柏鹤，都摇头叹息，看着是个风流人物，结果身子骨比女子还弱，这次从长安到汴州，主要是为了给他远嫁汴京的姨母送年礼，顺便在那里修养一段时间。
长安的气温毕竟还是太低了，还是汴京舒服一些。
客栈很快找到了，闻柏鹤虽然生性.爱洁，却也不霸道，这天寒地冻的，不能因为自己方便，就把别人赶到外面去，所以他制止了属下清场，只挑了一间上房，准备休息。
银甲小将是闻柏鹤的贴身护卫，一应事宜，皆由他安排。便派了四名心腹站在门口，避免有人窥探惹怒公子。
妥当后，下了楼点了些滋补的菜色，发现不够公子平日里吃的分量，便问客栈老板道：“你这里还有什么清淡的新鲜的菜？”
老板知道他们身份不俗，立马恭敬又谄媚地回道：“将军，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鲫鱼豆腐汤？冬日里喝这个，暖胃又鲜美。”
银甲小将没听说过豆腐，“既然你说好，那便上吧，若是不好，你可要仔细了。”
老板拍拍胸脯：“不好我就赔你十盘的钱。”
银甲小将笑了，他们公子倒是不缺这个钱。
敲了门，将菜一盘盘摆好，取了公子常用的翡翠碗筷，银甲小将很快出去了。
闻柏鹤身体不好，饭量也一般，但是小将进来收拾的时候，意外发现鱼汤和豆腐几乎被吃干净了。他愣了一下，而后高兴地拿出一本册子随手记录下来：“公子爱喝鲫鱼豆腐汤。”
闻柏鹤其实不算很喜欢吃这道菜，只是没有吃过豆腐，觉得很新鲜。
“汴京......”希望汴京不要像长安一样，让他无趣。
沈黎想吃豆皮，千张，还有冻豆腐了。这些适合下火锅，但是这里的调味料数来数去就那么几种，不足以做出像现代那样各种口味的火锅底料。
所以只做了个酱料很足的底汤，勉强吃个锅子，即使大家都很满意，沈黎却并不满意。家里来往的商人很多，终于，他打听到了辣椒的下落！
沈黎小心翼翼地将几株辣椒苗苗宝贝地安置好，等辣椒可以种了，他就可以吃辣椒炒鸡蛋，醋辣椒，辣椒酱了！沈来秋纵着他，告诉来往的商人，过来交易豆腐，也可以用些不常见的，稀奇的植物，说不定儿子喜欢呢？
于是棉花也被沈黎发现了。

第17章
不过不是沈黎见过的棉花，而是一种像树苗的东西。
那个远道而来的行商笑了：“这个在我们那儿，就是用来看看的，初秋的时候，这样的树会结软绵绵的白色的花，虽然不如百合，牡丹花好看，却也算是可以观赏的品类。”
沈黎呵呵一笑，观赏？那可不行，过冬的重要物资你们不好好利用，居然只用来观赏。
不过也是，据说棉树价格挺高的，而且数量不多，没钱的，需要棉花御寒的穷苦人家，见不着这样神奇的东西。而有钱的富贵人家，因为不缺御寒的衣服，就算想到了棉花可以御寒，估计也只会将棉花归于芦苇一类的御寒之物。
暴殄天物啊！
棉花树，真的算很稀奇的东西了，现代都没有棉花树，他好想看看棉树结出的棉花啊。
“大叔，你可以下次多带一些树苗或者种子吗？我们家很想要这个东西。”
那行商点点头：“可以是可以，就是价格方面......”
沈黎眨眨眼睛：“大叔，我用这个换！”说完搬出了一个小坛子，打开盖子，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这个是沈黎新做出来的腐乳，喜欢吃的人觉得特别好吃，不喜欢吃的则是离得越远越好。
行商尝了一小块，点点头，“就是咸了点，香还是很香的。只是光是这个，恐怕......”
“那你再尝尝酱油干嘛，还有韭菜炒干豆腐丝。”不是沈黎吹，很少有人不喜欢吃这个，家庭小炒菜里，酱油干算是领头菜了，干豆腐丝在沈黎前世的老家叫千张。
其实沈黎还打算做五香豆干，作为零食吃的，但是因为香料不够，就暂时没下手了。换棉花，用这个市面上还没有的东西最好了。他们家不亏，行商也不亏。
双方满意地做了等价交换，沈来秋只管在旁边看着，并不参与在里面。现在大家都知道，沈黎在沈家话语权很高，而且是个相当机灵的小孩。
有些商贩不怀好意想欺瞒他，用没什么价值但是样子好看的东西找他换新出的豆制品，都被他拒绝了，还表示以后这些人来进货，得加钱。
哪怕加钱，也是沈黎家的便宜些，所以他们纵然心有不甘，还是会来沈黎家买豆腐。没有人会傻到把眼前的利益让出去，沈黎非常满意现在大家都不把他孩子了，当然，余氏除外。
“黎儿，快点过来，娘把你的脸擦一擦。去试一试那件新衣服，几天我们去老宅拜访你爷奶。”余氏不愿意去，可是孝道不能无视，虽说他男人对老宅的人都有些失望，怎么说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族亲。
沈家村如今越来越热闹了，一块豆腐，引来了无数没有生计的穷苦人。葛根的收益如今还不能体现出来，豆腐成了主产业。像沈来秋家里的小作坊，村里，镇子上如今都有不少，这样大大小小的作坊收了不少无业人群做工，运输业也在逐渐兴起，本来做挑夫的人就那么几个，现在挑夫也多了起来，当然也有力气大的妇人，每天背着一个背篓的豆腐，去隔壁镇子卖。
看着那些瘦弱的肩膀背着重重的背篓，却没有人觉得辛酸。辛酸啥？冬天里连吃饭生火的钱没有，被冻死了草席裹尸才叫辛酸。
换句话说，只要愿意出把力气，都能赚点银钱供家用，没钱的人，也能赚点家用钱，不至于隆冬的时候，被寒风冻死。热火朝天的景象让沈黎觉得欣慰，好歹没那么苍凉了。
这样的村子，如今还是比较少的，大多数村子，在这样的冬天，都是沉寂，麻木的。因此闻柏鹤路过沈家村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走反了方向，又回到长安那边的镇子上似的。

第18章
闻柏鹤撩开了帘子，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身边已经有人开始四处打听这里的消息了。他可有可无地听着身边人的汇报，对沈来秋表示了一点点好奇。
“一个人，到了将近三十岁都没有发迹，怎么现在突然开窍了？也是奇怪。”
“要属下查探一下吗？”
闻柏鹤懒洋洋地放下帘子，“不必了，只是个吃食，不用这么紧张。”一个人的气运就是这样不讲道理，一时可能显现不出来，只是，该到谁走运，谁就会走运，“走吧，姨母该着急了。”
他倒是没有想到，自家老爹给沈家送了这份运气。
就在他放下帘子后，沈黎带着一大帮小孩去村头用豆腐换了黄豆，家里黄豆又不够用了，一群小孩你追我赶，看到这样华丽的轿子，一个个都呆住了，如今家家户户吃得好，小孩子没那么瘦，看着非常讨喜。银甲小将被一个冒出鼻涕泡的小孩逗笑了，从荷包抓出几百文，往后一撒，小孩子蜂拥而上。都是小孩子，沈黎不用担心发生踩踏事件，只是他不缺钱，实在不愿意去捡地上的类似于施舍的钱，而且，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就在旁边看着他们捡钱，随时准备抱起跌倒的小盆友。银甲小将第一次看到这样沉稳得不像个小孩的孩子，就咦了一声。
闻柏鹤问：“怎么了”
银袍小将将刚才的那个古怪的孩子告诉闻柏鹤，闻柏鹤也笑了，“两个极端，要么就是自尊心和心智比其他孩子都强，要么，就是心智比其他孩子都弱。”
闻言，大家都笑了。他们也没功夫谈论小孩，赶路要紧。
与此同时，一个胖胖的太监走在另外一条羊肠小道上，去往沈家村的路过于颠簸，乘车并不是什么特别明智的选择。
“累死咱了，要不是为了安王爷高兴，咱怎么可能来这么个鸟不拉屎的破地儿！”
这个胖太监姓庞，但是身体比较肥硕，大家私底下叫他胖爷。胖爷不是安王的贴身太监，虽然在王府有些年头了，仍然比不过府上有头有脸的太监。
这次差事辛苦，不过不辛苦也轮不到他。可若是办好了，他就有机会在王爷面前露脸了。没准还能在府上多管些事儿，看那些烂了心肠的内院太监们还敢不敢把脏活累活都扔给自己干！
他骂骂咧咧抱怨着，可是一到沈家村，就变成一个满脸堆笑，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的胖太监，显得格外好说话，身边跟着一溜儿的徒弟都在感叹自家胖爷的变脸之快。
他在王府不是最得志的太监，可是身上的油水也没有比其他太监少，他会钻营，人缘广，消息灵通，也舍得砸钱买划算活干，一开始过来骂骂咧咧，还是因为他胖，不想走这样难走的路，对这里的人是没有偏见的。
他丁点瞧不起人的意思都没有，这里的人是比他穷，可一个个都是健全人啊，他现在是有钱，可惜少时没摊上个好父母，给卖到宫里当了太监，吃不饱，经常挨骂挨打。他在年少的时候，阴天或者撒尿，不可言说的地方都会痛到打滚。好在后来被安王挑中去了安王府，别的不说，饭是吃饱了。安王一直是个心软的主，最见不得他们这样的小太监挨打，因此除非真的犯错了，不然府里的下人也是很少挨打的。
从那开始，他就想做安王身边伺候的太监，可惜天不遂人愿，他只能做做外面跑路的活。罢了，做奴才的，做啥都是为主分忧。
“老丈，请问，沈家村里沈来秋家怎么走？”路上他就打听到了豆腐是沈来秋教别人做的，看来王爷交代的赏赐得给第一个做出豆腐的人。
老丈给指了路，“你们是要学做豆腐吗？还是来探亲戚？他家如今可算是发达了，这块的人都说沈来秋是豆腐鼻祖，要被称为祖师爷呢！”
庞太监呵呵一笑，他知道豆腐是沈来秋做的，只是沈来秋还真的不算做豆腐的第一人。早在前朝，豆腐就被南边的世家做出来了，那些世家，怀揣着各种方子，就是不愿意拿出来，即使到了新朝，他们还是老样子。皇上早就想教训他们了，可惜，世家要是能被打击得落寞了，那倒不是世家了。
别的不说，光是做官的人，也是南边比北边多。难道南边人读书就比北边人好？
跟老丈道别，他就来到一个修得还算不错的农家院落外，平平整整的篱笆围着一个相当大的院子，里面热气蒸腾，还有吆喝的声音，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他带着一帮徒弟和抬着礼物的下人直接进去了。
沈黎正在喂院子角落的鸡，看到穿着绸缎衣服，长相富态，还带着一大帮人的庞太监直接进来了，连忙上前问道：“伯伯你找谁？”
庞太监道：“这可是沈来秋家？”
“正是。”
“那便对了，你是他儿子？快去叫你爹出来，王爷有赏。”

第19章
真的吗？豆腐传到长安了吗？沈黎不再耽误，赶紧去找沈来秋。至于为了豆腐的方子，那也好办，看这个太监的样子，就知道不是那等凶恶之徒，只要不威胁到家人的生命，方子给了就给了，左右沈家也没打算藏着。
沈来秋没和太监打过交道，只是听说过。据说还是王府的太监，那就不能怠慢了，他赶紧叫余氏收拾出几碟子干净吃食，倒几碗豆浆，自己再请那个胖胖的太监进屋。
庞太监没想吃什么，只是闻着碗里米白色的像牛乳一样的汤发出好闻的味道，不由得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嗯，这个好！一股子香甜的味道。”
“这是豆浆，也是靠着豆子做出来的，我还加了蜂蜜。”沈黎看着庞太监对豆浆很感兴趣的样子，简单讲了几句。
庞太监很是高兴，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就将来意说清楚了。然后，从荷包内拿出四张银票，“王爷知道你们沈家仁义，可是王爷要得急，恐怕不能按照你们家的规矩来了，这不，王爷也不让你们为难，四百两银子，对于王爷来说不算多，你们收下，精心教导那些小太监做些好吃的，也就完了。”
沈来秋吓得跳了起来：“王爷要方子，还要给银钱！使不得使不得！方子我直接给您就是了！折煞我们家了！”
庞太监摇摇头：“王爷要给，你不收可不行。因为这个豆腐，王爷讨了皇上高兴，你们也算是做了贡献，这个钱拿着，好歹了了因果。”
沈来秋怂怂地双手接了过去，心中狂喜和担忧参半，这可是四百两啊！得买多少地啊！黎儿爱吃羊肉，这个钱要是统统换了羊肉，恐怕沈家村都装不下吧......胡思乱想中，就把钱递给了余氏。余氏屏气着拿过去，转身回房间，觉得藏在哪里都不合适，只好塞在自己的小衣服外面缝制的口袋里。
沈黎还好奇问道：“您走了多久才到这里的？”
庞太监呵呵一笑：“快马加鞭也需十日，若是水路还需更久。”
沈黎叹了口气，古代交通是真的不发达啊，要想富，先修路，这话是真的没错。古代这么穷，除了科技不发达，很多原因都和交通挂了钩。地方特产在当地价格便宜，卖出去可以得到高价，但是不易保存，道路不通畅，就没法卖到别处。
庞太监也没管一个小孩作何叹气，他的时间不多，沈来秋只是稍微和他交谈一会儿，就把豆浆，豆干，豆腐，冻豆腐，甚至腐乳和臭豆腐的做法吃法都交代清楚了。庞太监第一次吃臭豆腐，他的内心是拒绝的，他小时候吃过臭掉的饭菜，对臭味格外厌恶。只是这是带给王爷的方子，无论如何他都要忍着恶心试一下。
尝了一口之后，他紧锁的眉头松开了，是不和他胃口，但是吃了这个并不让人恶心，甚至臭得很香。他面色古怪地瞅了沈来秋一眼，心想没想到这里的人能把臭味做得有种想吃的冲动，属实不容易。
王爷给了那么多钱，沈黎对他印象很好，于是趁着这些人还在这里学做豆腐，就赶紧将调料凑齐，做了五香豆干，适合做零食吃。据说当年慈禧太后逃路途中都不忘记带上豆腐干，可见其魅力。豆干做法也简单，总之，凡是和豆腐有关的衍生物，都给庞太监手下学了去。
村人没有见过这样衣着挺讲究的人，所以每天都在沈黎家门口晃悠，庞太监刚开始不算适应，后来也无所谓，还跟一些农民聊聊收成。庞太监在这里呆了三天，对沈黎越来越喜欢了，这个小子，机灵，识时务。总是想方设法和自己聊天，探听长安有什么吃的，玩的，看起来非常感兴趣的样子。
他开玩笑道：“你要这样好奇，不如随着我去长安？”
沈黎惊呆了，去王府当小厮吗？还是当个小太监？他整个人都不好了，连忙摇头：“我长大了，去长安看看你就行了，我课业还没完成呢！”
庞太监呵呵一笑，从荷包里拿出一块质地非常好的玉石，是水绿色的，里面有些墨色条纹，只是形状不太好看，不是很规则。
“你要是来了，如果有新的吃食或者玩意儿，就拿着这块玉石找我。”
沈黎高兴地收下了，也没和沈来秋说，因为他爹估计不太愿意收人家的东西。他也不馋这块玉，只是庞太监背靠王府，若是以后他真的想去长安卖什么东西，那不是正好可以找他嘛。
庞太监在这里呆了五天，见手底下的人学得差不多了，准备打道回府。沈黎在他们准备走的前一天晚上，做梦想起了前世种豆芽菜的方法，赶紧写在一张纸上，还附带了相关菜谱，第二天一早，却发现人都走到村口了，好在没走远，他气喘吁吁追了上去，把纸条递给了坐在马上的庞太监。
庞太监看到纸上的内容，眉开眼笑，又从包裹里拿出十几片金叶子装在荷包里递给沈黎，“倒是个新鲜菜，好小子，你爹叫你给我的？”
沈黎不否认，庞太监就当他默认了。冬天新鲜菜少，要是有豆芽吃，府上的女眷估计会很高兴，而且成本也不高，最重要的是，这是头一份！哪怕豆芽不好吃，能瞧个新鲜也很不错。豆芽好种，一要保证水分，二要保证生长环境密闭，三要保证温度。在厨房或者火炕处种豆芽都是很好的选择，步骤和注意事项沈黎写得非常清楚，庞太监知道他们不会骗自己。
沈黎带着十几片金叶子，高高兴兴回家去了。金子啊，这么长时间了，第一次在古代看到金子！一个金叶子差不多有沈黎半个巴掌那么大，这么些金子差不多有二两重，折合成银子最少有二百两。但是这个朝代，金子难得，村户人家除了在县城里的金店里见过鎏金簪子，大部分人摸都没有摸过，大手笔啊。
沈黎现在还是个小孩，自然不可能留着这些金子在身边，全部转交给沈来秋。沈来秋决定，还是要买田地，置办宅院！王爷赏了四百两银子，庞太监给了二两金，这个钱不花出去，沈来秋都不踏实，总觉得是天上掉下来的。当下就抱着一匣子银票和金子去了族长家里，叫族长陪同着去找里正，然后去县里农司买地。
一打听，县里散地不多了，只有一个整个的小庄园，依山傍水，三十亩水田，四十亩旱地，五个山头，还附带一座大宅院。可是这个价格，就非常的贵。这里有钱人看不上这么小的庄园，而且山地过分多了，觉得不划算，不买它；穷人连进入庄园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一直摆在那里无人问津，沈来秋震惊了，这田地还少？真是一旦凑近到有钱人的圈子，才知道自己的这些钱不算啥。
庄园里有个特别大的湖水，这也是庄园卖不出去的主要原因。湖水除了养点鱼，还能有啥？所以这个庄园看着大，对于许多人家看来并不适合种地。沈黎要是在这里，一定会喊：“买！这么好的地方，居然无人问津，真是暴殄天物！”
沈来秋去看了庄园，里面环境确实很不错，他家就三口人，哪怕少点田地也没什么，更何况山里宝贝多，说不定儿子就看上一些东西，还能增加收益呢？就算全种上葛根，他们家也不会亏。钱不花出去，终究不算自己的。
于是，一个庄园，以五百二十两成交了。沈来秋第一次一天花这么多钱，连路都不会走了，双腿都在打颤。于是雇了一辆车，三个人都神情恍惚的坐在车里不说话。
半晌，里正突然道：“来秋啊！如今你也是一方地主了！你怕是要做粮长了！”
粮长他今年满打满算，才二十三岁，人家说三十而立，他这么早就能置办这么多家财，还当上了粮长，算什么？不过他一点都不膨胀，随便谁有个生而知之的儿子，都能发迹吧。
粮长是昭朝新设立的基层半官职，根据纳税来算，每两百户纳税五千石粮食就能设立一个粮长，在这两百户里挑一个交赋税最多的，沈来秋绝对符合规定。他们沈家村，过去纳税肯定不超过五千石，所以一直没有设立粮长，赋税主要靠村长和族长收齐。只是如今家家户户都买了山地，大多数人家都做了豆腐生意，还卖了一些葛根，赋税肯定交得比以往多两倍了。如今朝廷下令减少赋税，休养生息，林地所交的赋税并不算多，那也得交田地产出赋税的三分之一。这样一算，五千石也是有的。
粮长也有衙门给的俸禄，一个月也就五十文钱。俸禄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粮长主要负责收那百户的粮食赋税，与里长和县衙联系密切，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得到消息总比平头百姓快。
沈来秋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好处，但是很快，他就知道了坏处。
里长道：“如今你买下了这个庄园，粮长上任文书估计下个月就下来了。粮长虽说不是一个官职，可你做不好，也会被县老爷问责。要想做好粮长，得认识字！起码壹贰叁肆这样的数要会数，你管的每一户户主的名字要会写。”
沈来秋惊呆了，还要学这个？
“我能不当吗？”学字也太费劲了，他如今有田，有豆腐卖，当粮长做什么？他可不想收赋税，这事儿得罪人！
族长知道当粮长肯定比平头百姓好，于是狠狠敲了两下沈来秋的胳膊：“瞅瞅你懒的！认几个字，还不愿意！你要不愿意，我告诉你爹，你三叔去！瞧着他们揍你不？”
沈来秋：“......”他的长辈们，都是好面子的，知道自己可以当粮长又不想当，估计会抡起棍子追着他打。
余氏得知家里又买了地，但是不知道多少，等拿到地契，听沈黎说有三十亩水田，高兴得几乎要昏过去了！他们家买庄子的消息没有瞒着，反正迟早都是要知道的。村里炸开了锅，看看！沈家发财了！王爷给了多少钱买方子，居然有这么大个庄子了！一时间都羡慕沈来秋的好运气，纷纷上门道喜。
更有好事者跑到沈高氏那里念叨：“哎呀，早说了老姐姐你不能信道士说的话了！你瞧瞧，你家宝冬欠了赌坊一屁股债，如今躲在家里不敢出去。可是来秋却这么有出息，你可要好好笼络下你三儿，说不准你小儿宝冬还能靠着他三哥混口饭吃！”
气得沈高氏砸了家里的碗筷，骂了大儿媳妇出气。沈宝冬也气得没吃晚饭，还被他爹教训了。
“你瞧瞧你，这么大人了，一事无成，还尽想着赌钱！你三哥如今能有这样的大造化，还不是平日里能干又会琢磨？你只想着贪玩！明天，去和你三哥道歉！求他给你几亩地种种！”
沈宝冬见亲爹生气，也不吱声。只管想着：“等着吧，我去找赌坊刘哥帮忙，迟早混出个名堂来，好叫你们都瞧瞧我也是能有本事赚钱的人，我看到时候你们还把我当孙子骂不？”

第20章
“爹，咱家庄子是什么样子的？”沈黎很激动，他也算是地主的聪明儿子了！昨天见爹累了，没有好好问他，现在趁着他爹不忙，抓紧缠着爹问个明白。
沈来秋现在不哆嗦了，就是昨晚激动得一夜没睡，眼圈黑得跟被人打青了似的，沈黎赶紧拿娘煮好的鸡蛋用纱布一裹，往他爹眼皮上来回滚一滚。
沈来秋觉得眼睛的肿胀好多了，高兴地把儿子往腿上一抱：“我也就随便看了下，四个山头，都不算高，想必没什么猛兽。现成的有三十亩水田，四十亩旱田，五个山头。但是没有开垦的荒地也有不少，有上百亩，说是荒地，我看土质很不错，只要好好开耕荒地，旱田能多一百多亩。”
麦子的价格没有稻米贵，沈黎想了想：“爹，是不是还有湖？有湖就好办了，可以在湖的边缘围上田地，开沟挖水渠引水，旱田也能变成水田。”
沈来秋呆了，“但是这得要多少人力？”
人力倒是需要一些，可是经济效益高啊。他们这里少有人专门挖沟渠，这是不对的。人类发展怎么能纯粹靠着自然给予呢？想要什么，就得自己去创造。
“山地也能变成田地啊，尤其水田。”沈黎一本正经道。
沈来秋抬起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头，这没发烧啊，咋还讲起胡话来了？山地能变成水田，那还得了？那些没把山地放在眼里的人不得哭死？
沈黎拿出一个沙盘，这也是他爹做的，方便他练字。他用细细的树枝在上面画了梯田示意图，一边指着图一边缓缓解释：“我现在画的是宽梗梯田，非常适合我们庄园的山，因为是缓坡嘛。不过我们要在迎风坡修，因为雨水会多一点。我们完全可以不种稻子，因为我们水田真的够了。我们可以种果树，种茶树，都非常好......”
沈来秋听着听着，就开始走神了，甚至有点困。因为沈黎讲了许多他听不懂的词，什么背风坡迎风坡，水土流失，有利于营养物质积累......每个字他都能听清楚，但是合在一起，他就不知道了。他是没什么本事，谁让他有个好儿子呢？得儿如此，此生无求了。
沈黎说到兴头上，发现自己讲得超纲了，他见他爹努力睁开眼睛忍住困意，听他说高中地理中关于梯田的知识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
沈来秋松了口气，“儿子，先不说梯田的事情了。你爹我下个月的粮长文书可能会到，里正叫我在家认字写字。”
沈黎：“好事儿啊，爹，就算你现在不学，以后开粮店还是要学的嘛，不然你咋算账呢？难道你把自家粮店的账本交给别人算吗？你真的放心？”
沈来秋闻言，点了点头：“那我学！明天闲了，咱就学！”
余氏凑上去，“当家的，听说契书里面还有一座大宅院？有多大？”
“挺大的，有我们现在这个宅子三个大还不止，但是我没有细问。等过几天，咱们全家都去看看。”
余氏对于住在哪里也不算很挑，只是有现成的大宅子这个消息确实让人振奋。可惜自己的肚子不争气，不然生一个男孩或者女孩，不求比他们大哥聪明，只要在她和当家的死了以后有人陪着黎儿就好了。反正现在房子也够，田地也够，再生一个孩子也养得起。可惜生完黎儿肚子就再也没有反应了。黎儿看起来也非常喜欢小孩子，村里哪个孩子不喜欢找她儿玩耍？黎儿都关照得好好的，比那些小孩的兄长都靠谱些。
而且，黎儿假如受了欺负，家里弟弟或者妹妹也能帮着他上，就算能力不足帮不了，事后也能安慰安慰，就不怕等她死了，沈黎遇到大问题想不开也没人开解。
沈来秋不懂余氏琢磨什么，他想着，反正庄子在那跑不掉，眼下最重要的是快要年节了，年货得准备了。家里最近又添了大的马车，马是买不着了，驴子骡子多买几头完全没有问题，出行也方便些，今年的年节必须好好过，还要去庙里捐香油，保佑他们一家人都平平安安，来年也顺顺利利。
沈黎道：“爹，那庄子有果树吗？别果子都烂了还没人摘。”
沈来秋想想觉得也是，这么大个庄子，山上怎么说都有许多东西，摘了好留下来，过年给来拜年的娃娃吃也蛮好的。本来想过几天去那边看看，看来还是现在去比较好。但是天都冷了，可能就算有果子，也都冻坏了吧。不管怎么样，去看看总没错。
沈黎也想去，沈来秋本来不愿意叫他去，因为那里比较荒，撞见啥不干净的东西，或者有什么冲撞就不好了。但是沈黎眼巴巴看着他，也不说非要去，不像寻常孩子一不顺心就哭闹不休，他就心软了，没办法，他这个儿子打小就可人疼，去就去吧，大不了多叫人，不会出事的。
余氏嘱咐道：“那你可要好好的跟在你爹后面，别贪玩。”
“我肯定不淘气。”
沈黎赶紧准备软垫子上车，生怕他爹反悔。这可是古代庄园，他还没见过正经庄园呢。
沈来秋当即去村里叫人，陪他一起去趟庄园。沈舟生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赶紧带着工具，坐上驴车。村里十几个青壮如今靠着豆腐赚了不少钱，沈来秋在他们眼里，和师傅差不多。师傅有事找，他们肯定得立马放下手头的事情跟着师傅办事去。沈舟生早就知道车不够，又从自家拉车出来，一群人轮流坐车，高高兴兴地从村里出发，去那个暂时没起名字的庄子。
车上年轻人看着沈黎身上穿着好绸子做的衣裳，白里透红看着就非常健康的脸庞，心里羡慕这个弟弟投了个好胎，只受穷几年，如今他爹有钱了，读书还是议亲都不是难事，等沈三叔更有钱了，他娶城里姑娘就更不是什么难事。
沈黎也不怕别人打量他，谁跟他说话他都能简单回答，回答不上来就微笑面对，看着就是和别的孩子不同，沈舟生就非常喜欢沈黎这样的小孩，长得好看，还不作弄人。
一行人说说笑笑，半个时辰就到了地方。
沈来秋第一次去庄园的时候，也是囫囵看看田地，觉得没有问题，才按了手印。如今细细看来，越发觉得这个庄园买了不亏。一进庄园的大门，就看见两个人在里边打扫，地面的落叶都扫到了树根底下，青石板一块一块地在院子里铺出了几条曲径。庄园的前院里有灌木围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栅栏，栅栏里面种着各色的树，有的沈黎认识，有的不认识，弯弯曲曲的青石板路将这些大小不一的栅栏串连起来，看起来还很有些格调。他来之前，听过他爹说好像庄园自带了庄仆，沈黎看着这地方打扫得干净，心里也满意，显然庄仆都是比较老实的人。
别说他一个现代人看着奴仆咋这么淡定，不淡定不行啊，如今在庄园当仆人，遇上他们家这样的，只有好日子过，不会比在外面混差的。而且，社会环境如此，他倒是想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恐怕只会有人想把他这个大逆不道的妖孽杀了。
“三哥，这里咋还有人啊？”沈舟生指着两个衣着破烂，正在洒扫的人惊讶问道。
“哦，这是当年庄园主转卖这个庄园，没卖出去，他又急着走，县里就给吃下了，他那些庄仆还在里面维持，因为前主人不愿意带这些人走，如今算是转卖给我了。”，
众人心情复杂极了，小一辈的看着沈三叔这粗布大衣穿着，脚上趿拉着黑色厚布鞋，丝毫没有作为地主的自觉，现在居然都有庄仆了，沈三叔他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就这形象，走到县城里，谁能把他当成有钱人？
沈来秋只知道有人在里面，当时收下了些身契，但是他没注意有几张，就让里长拿出去给县衙那边盖个戳，走程序将卖身契转到他名下。左右他也没经验，就拜托里长帮他弄好了，再给他。
沈来秋这么理直气壮带人进去，庄仆就知道这是新主人家到了，赶紧放在扫帚小跑着过来迎接，里头看着人似乎不多，没想到不一会儿居然也有十几个人门口集合了。
里面最年长的庄仆看着年纪比族长还大些，他激动得老泪纵横，“三年了，我们庄子终于卖出去了。”庄仆在庄子没有卖出去的情况下，他们的活动范围是受限制的，而且他们无权在庄园的好田地上种粮食，只能靠着官府的人过来种地，产出卖出去，他们帮着种地，才能有些吃的，他们自己开荒，开的都是些不好的地，收成够个温饱，过得苦不堪言，所以沈来秋一来，就受到了热烈欢迎。
“老爷，小人叫李福，在这里算是庄头。我们有男丁二十人，妇人十八人，还有小孩五个。”
“见过老爷，少爷。”一群人乌泱乌泱地突然跪下了。
沈来秋想着：突然下跪，吓死我了。不过人还挺多，难怪这个庄子要价贵哩。
沈黎：别跪啊，我真怕折寿。
其他人：哇，沈三叔（哥）是老爷了，有人朝他下跪，还真是不习惯。

第21章
“快点起来，以后见了问个好，别跪了，我就是个农户人，不是什么老爷。”
李福擦了擦额角的汗，老爷是个随和的人，那可真是太好了，就是怕老爷一个不高兴把他们都卖了，那他们还有什么指望呢？如今年景还好，只要留着他们继续呆在庄园里，怎么也不会饿死了。
“老爷，知道您要来，我们里里外外都打扫了。”李福做事情一向周到，这些天他们没日没夜把杂物都归置好，花草树木该修剪的也修剪好了，山上的果子，后院的果树结的果子都收到了新编好的竹篾筐子里，就怕主人家想起来，临时过来摘来不及。
沈来秋高兴地笑了：“那正好，你们今天来了就顺便拿些果子带回去吧，这里的果子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味道不好你们多担待。”
沈黎不馋果子，他好奇地打量着庄园全貌。一进门看到的景象其实是前庄主自己随便布置的，真正好看的还是那座大宅子。宅子附近种了许多竹子，用浅色石砖砌成花圃，将竹子围在宅子拐角或者靠墙的地方，宅院的墙体颜色是很好看的高级灰，砖块砌得非常讲究，据说能一百年不倒。宅门不是那种特别大的门，就是特别高，朱红门，门槛也高，在东南角。瓦也显然是好瓦，黛色瓦整齐地铺设，如果沈黎可以俯瞰的话，可以发现连屋脊线条弯曲弧度都异常优美。
“老爷，宅门旁边是倒坐房，我儿子李桂住着，另外两间是东子和好看家护院。穿过这个垂花门，是中间就是前老爷打的天井，西面是西厢房，东面是东厢房，厨房在东厢房那边走廊尽头，天井北面是正房，正房里有三个房间，卧房，书房，正堂小人前些天都布置好了，就等着老爷夫人入住，两边是东西耳房，后面是后罩房，后罩房五间，都是宽敞大气的好房子。若是小姐入住，请老爷吩咐小人再叫贱内布置，前主人家没有姑娘，我们也没有准备。库房在正房东边耳房的旁边，里头收好了一些前主人的家具，都是大件且带不走的，钥匙都在小人身上，晚些时候给您送来。”
村里的年轻人，热切地看着这个大房子，这样的房子，谁不想住？垂花门外有个小院子，后罩房和正房之间有个院子，东西厢房相对的中间还有个院子，各个房间都用木制长廊将院子和房间隔出三个人的宽度，当然了，长廊贯通所有布局。这样下雨天也能开窗，不用担心漏雨，行走在各个院子也方便。院子里或者有花圃，或者种着银杏，棕榈，桔树，椿树，桂树，梅，石榴树，最妙的是，前院和后院都有葡萄架，沈黎除了椿树有些不太熟悉，其他都能认出来。沈来秋和其他村人就不一样了，压根没见过这些树，只觉得非常好看，但是不够实用。
沈来秋摸摸正院里的几株桂花树：“这不长花不结果子，咋还有人住？这石榴树多好，不知道可结石榴了？”
“结了结了！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石榴和葡萄结得比往年多，可见万物有灵，老爷，这个宅子旺您啊！”
沈黎一笑，他爹倒是很信这个，果然，沈来秋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宅子看得差不多了，沈来秋请众人喝了茶，略微歇了一会儿，就叫李福带着去他名下的田地，还有那几个座山脚看看。清点田地，不是主要目的，主要是这么多地，他种不了。他自己还在村中买了不少地呢，庄上是有劳动力，可是那也不够用。种地是农户人家头等大事，没有地就像没有根一样，他叫这些人来，就是为了问问，分他们几亩地种种，最后收成四六分，愿意的话，回村就签订协议，不愿意也没关系，都是好后生，沈舟生不是靠着卖豆腐给那些行商，赚了不少钱嘛，有门路，不愿意做苦活，真的没什么问题。
果然，只有半数年轻人挑了自己中意的地，每人挑了两亩，剩下的，沈来秋也可以到时候请专门的临时工来，虽然代价高些，也可以接受。庄仆给他种田，他多少也会给钱给粮的，沈来秋不是爱苛待可怜人的人。
沈黎被留在老宅里，据说东厢房以后就是他的了，李福说厢房旁边两间小屋以后给他的书童和小厮们住，方便照顾他。沈黎还没想自己居然还有小厮和书童用，不过具体看他爹安排，有没有其实没什么关系，他可以照顾自己。
东厢房特别宽敞，有三个屋子组成，吃饭在中间那个屋子，跟他以前公寓的客厅差不多大。左手边是书房，有半个客厅那么大，桌子是上好的红椿木，看着颜色就很厚重，红褐色，花纹也美观，估计是前面主人打的木头，看着九成新的样子就知道保存得很不错。
床的雕花很好看，就是有点高。没有帐上帐子，因为庄仆没钱买，也不能去离这个庄园太远的地方。正和沈黎的意，这些私人用品，还是让他自己挑吧，自己爹娘都没什么审美眼光，全靠他挑了。屋子里面装饰不太好看，没有花瓶，没有好看的风景图或者人物图。这些都是小事，如今天气渐渐冷下来了，一场风雪下来，北风如刀，房间内没有保暖用具，那可真是太冷了。来到古代的第一个冬天，他希望可以暖和一点。至少被子要厚实，取暖的炭盆得有。
“少爷，吃点石榴还有红果吧。”来人是李福的儿子李桂，他怕沈黎呆着无聊，或者渴了饿了，就送些果子给少爷吃。别的不敢给，吃坏了肚子可不得了。
沈黎不知道还有红果这样的水果，拿起一看，感觉跟苹果长得有点像，就是比现代的苹果小一些，颜色又像蛇果，红艳艳的。他咬了一口，嗯，挺甜的。
李桂见沈黎喜欢，讨趣儿道：“少爷，你是不知道，前主人家以前还种过奶果子树，据说一个奶果子半贯钱哩，前主人家从来不让我们这些下人伺候那树，就怕哪里出问题，都是他自己照顾的。后来他把这里卖了，什么树都没要，就把那棵稀罕树带走了。”
沈黎只在现代听说过奶树，据说那种树可以分泌黄褐色的“奶汁”，滴在地上哺育小奶树，人不能喝。还有一种牛奶树，长在南美巴西亚马孙河流域，它分泌的奶汁人也可以喝，味道据说真的有点像牛奶。这个奶果子树，真的没听说过。
沈黎好奇问道：“你知道果子是什么味道吗？”
李贵摇摇头，“小子一直都在宅子外边当差，只见过一眼，闻都没闻过。”他补充了一句，“内院伺候的，都跟着走了，没有卖出去，我们是前主人在这里住的时候买的。”
沈黎了然了，难怪看起来都像是做粗活的。
沈黎不知道的是，在繁华的汴京，一个布置精美的院子里，就有个人正在把玩让他无比好奇的奶果子。
闻柏鹤轻轻捏着一个奶果，随便用点力气，就把那个奶果捏碎了，“难吃。”

第22章
沈黎说要添置东西，沈来秋肯定不会拒绝，沈黎就叫他爹带着他上街，他娘余氏都是旧衣裳，也该添置了。而且沈黎还想买点书看，他爹学字也要书的嘛，笔也要再买一支，不过如今纸张和墨还是很贵的，可以少买一些，用毛笔沾水在桌子上练习也是一样的。
他家铜钱现在是越来越多了，因为豆腐本来就是源源不断的生钱的好东西，沈来秋觉得自己忙不过来，就调一两个庄子的人过来帮忙，如今他也能得空出来，带着妻儿逛街。为了打年货，沈来秋架了两辆驴车，粮食不用买了，糕点，鸡蛋，活羊，活鸡，活鸭，都得买。枣子倒是不用买了，庄园山上的枣子树多得是，李福像往常一样收起来，今年他等到了果子的主人。所以干枣，果干，鲜果，沈来秋一样都不用买，够吃了。
沈黎是个喜欢花钱的，一贯钱的铜制香炉，喜欢也就买了。看到汤婆子，炭火盆，西域毛毯，天青色绵密厚实的帐子，成人穿的披风，兔皮，红狐皮，他都下手买了，讨价还价的事情都交给了余氏。
可能有些妇人天生就就精于此道，余氏砍价的样子完全和她腼腆的性格不搭调。沈来秋看到沈黎的私房钱用完了，再从腰包里掏钱出来，帮忙付账。
沈黎又看中一对兔子，看着软乎乎的。但是沈来秋没有买那一对，买了另外两只肥些的。
沈黎也无所谓，他是喜欢软萌兔子，但是用来吃也还不错。冷吃兔，麻辣兔头，烤兔子，蜜汁兔腿，想想也挺好的。
沈黎又关注了街上行人穿的衣服，商贩一般穿得没有那么讲究，客人确实个顶个的衣冠楚楚，于是又撺掇沈来秋去买新衣服穿。
“爹，咱们都有新宅子了，新宅子还那么好看，不得买几身像样的衣服，像样的鞋子吗？”
这时候他们刚从书铺出来，花了七贯钱买了笔墨纸砚，闻言，沈来秋有些肉疼，这钱花的，跟大水淌来的一样，但他还是去了成衣店挑衣服，他自己不买都没事，黎儿长这么大，过冬都没穿啥好衣服，这怎么行呢？
沈黎决定先看男装，因为妇人穿的衣服都在红街，稍微远一些。
“县城可真大啊，生意人也都会做生意。”沈来秋看着商贩们热情招待来往的客人，不管他们衣着如何，都一样对待，不管生意有没有做成，都以笑待人。
“爹，我要这个。”沈黎挑好了一套栗色盘领深衣，一套石青色家常锦缎袍子，两套带兔毛里子直筒裤，再来两件厚实夹袄。他很想念保暖内衣，可惜没有哪里卖。鞋子的话，冬天穿雪地靴最好了，这里有牛皮马靴，可惜不太适合小孩穿，因为有点重。他就随便挑了双厚底软靴，和一双家常穿的厚布鞋，说是里面是鹅绒的，保暖。
沈来秋也选了长袍，不过是深灰色锦缎长袍，另外挑了皮草外罩两件，裤子里衣各两套自是不提。
妇人买衣服比男人要慢，没有其他原因，主要是种类太多。余氏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愿意穿颜色艳丽的衣服，被沈黎一票否决，“娘，咱们来的路上，也有许多跟你一般大的人穿红衣，您也穿吧，您的衣服都是青色，褐色的，真不好看。这个红凌袄子不好看吗？配上这件蜜合色对襟外罩，还有这件裙子搭上去，您简直比先前年轻三四岁。”
“这也太贵了，我哪里能穿得了这样好的衣裳，随便买两件就好了。”余氏问了价格，吓得赶紧随意挑了两件普通的。
沈黎觉得他娘没有必要穿那么呆板的颜色，毕竟才二十几岁，在现代说不定正在读研究生呢，正是打扮的时候。如今家里情况渐渐好起来了，他娘不打扮起来，假如他爹有别的想法怎么办？虽然可能性很小，但是不影响沈黎去未雨绸缪。叫娘败家的任务就交给我了！沈黎握拳坚定地想着。
“娘，你试一试，没准不合适，那我还能逼着你买吗？”
旁边不知是绣娘还是店员，殷勤地拿出合适余氏的尺码，轻轻挽着余氏的手臂。“您这样年轻，儿子也生的好看，还这样孝顺，您可真有福气。如今快要过年，不穿好看点，岂不辜负了小公子一番心意，去试一试吧，白试不要钱！”
余氏被她软言相劝，一时不好拒绝，只拿了衣裳去里间试衣服去了。
沈来秋不知道沈黎腹诽他，忽然打了好几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他看到余氏换上新衣，含羞带怯出来偷偷看他的样子，眼睛都直了。刚认识余氏那会儿，余氏真的非常好看，他一眼就喜欢上了，才不顾娘的反对，硬是娶了她。后来可能是日子太苦了，余氏的好颜色渐渐蒙上一层灰纱，显得没那么好看了，只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后来往往与容貌关系不大，余氏温柔体贴，他心里一直是......
“真好看！都买下来吧！那两双靴子和布鞋都拿着，你鞋子太少，冬天熬不过去。”这些年余氏也不容易，再说这些钱都是余氏生的好儿子赚的，哪怕钱都花在余氏身上，也没什么不对。
余氏被他这样直勾勾的眼神看得心里发烫，连忙低下头，不再言语。那店员立刻将衣裳包好，还送了两朵绢花。余氏心里欢喜孩子男人体贴她，连砍价都忘了。
沈来秋把买好的东西装在一辆驴车上，余氏和沈黎坐在另外一辆驴车上。驴子养熟了，就会自己跟着前面主人们坐的车走，沈来秋没有把小驴萌萌拉出来，因为这头驴子被沈黎惯的有些不太听话，虽然也能拉车，就是太爱撒娇，让它拉车，可能拉着拉着，还会回过头来讨个糖吃。
他们一家人说说笑笑，完全不知道，在他们买完东西后，就有一群家住在县城，平日里无所事事，偷鸡摸狗的二流子尾随他们。这些人是福禄赌坊刘泗派来的，主要是为了估算一下沈来秋到底有多少钱，住家的具体方位。
刘泗此人，常年在赌坊做管事，江湖朋友多，接触的人大多没什么底线。私底下也和那些人做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一开始还觉得良心不安，只是现在银两滚滚收入囊中，什么良心不良心的，也早忘了。前些天，听一个怂包抱怨自己的兄长赚钱了不带兄弟花，只有一个儿子惯的跟宝贝蛋一样云云，顿时动了点心思。
只是做事要计划周全，沈来秋这样一个只有一个男娃的男人，要是绑了他的儿子，可能无论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吧。这样他也赚够一笔，舒服一阵子，不用做那些腌臜的活。
说实话，对于脏活，他真的有些腻味了。

第23章
“爹，你有没有觉得一直有人在我们驴车后面跟着？”
沈来秋往驴车后面仔细瞅一瞅：“没有啊，估计是黄鼠狼，这时候黄鼠狼就喜欢出来掏老鼠洞，遇见了也别怕，离黄大仙远一些，不要打扰它们就好了。”
沈黎见过黄鼠狼，也不是很怕，就是觉得这一段路不太安全，毕竟古代哪里都荒凉，郊外小路地界更是十里无人烟。
“爹，咱们走快点！我饿了！”
沈来秋一听，赶紧驱使驴子走快点，只是这个时候差不多晌午了，驴子也累了，也没快到哪里去。只见沈黎从他荷包里拿出一块麦芽糖，吊在一根长树枝上，然后把树枝往驴子头上悬着，驴很快注意到它的前方有美味的糖吃，于是加快了步伐，想吃到这块平时只有萌萌能吃的麦芽糖。
沈来秋：“......”他儿子真损，不过速度真的快了不少，黎儿这个脑子是咋长的。
余氏看着沈来秋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偷偷抿嘴笑。黎儿有时候脑袋瓜子也不知道咋想的，总有稀奇古怪的主意。有一次，她在厨房杀鸡，只是那只鸡有些凶悍，不断扑棱翅膀，叫她不好下手，结果黎儿过来，把鸡的头按在地上，又用炭笔从鸡嘴的位置在地上画了一道醒目笔直的线，那只鸡果然就不动了，呆呆地蹲了好一会儿。
她还以为是什么术法呢，有些敬畏地看着他儿子，结果她儿子叫她试一试，也是一样的结果。可见本来这世上就存在这样的事情，与术法没有关系，她就越来越平常心了。
沈黎也没有想到他娘能联想这么多，但是防止了一个没有经受过科学教育的妇人沉迷迷信，也算意外之喜。
很快他们到家了，沈黎帮忙卸货，吓坏了李福，这么小的孩子，搬这么重的东西，真的没问题吗？
沈黎用事实告诉他，没事。而且他发现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大了，不是他吹，村里任何一个十五岁的小伙子，都打不过他。要是那些不经常锻炼，或者不怎么劳动的人，哪怕是个成年人，在力气方面也不会比过他。
踩点的那群人，顺着车轮在地上碾过的痕迹，打听清楚了沈来秋家的具体方位，甚至把沈宝冬说的那些沈黎经常去的地方都逛熟了，才去汇报给支付他们银钱的刘哥。
刘泗道：“这个小鬼总是和村子的小鬼一起，那就一不做二不休，全部都用麻袋装走，那些小孩卖了，沈黎留着。”
其他人点点头，这样的事情他们干多了，小孩子而已，还能有什么反抗能力吗？他们只会哭，闹腾，到时候直接打晕就好了，只要福禄赌坊不倒，那些丢了孩子的人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好，这几天我们去那边换豆腐，多踩踩点，叫人把他们骗出来，只要没有沈家村的人，就赶紧下手拖走！”
沈黎对此一无所知，在现代他被保护得很好，现代花国的治安简直甩了古代一条银河那么远，所以在心理上就还没适应用警觉的态度面对古代社会。
这天，他被细犬叫出去，说要去山里玩。
“你去山里玩吗？他们说山上现在有好多斑鸠，我们去抓斑鸠吧。”
沈黎笑问道：“你们抓到了吗？”
细犬不好意思地笑了：“没呢！我们都觉得你聪明，你肯定能抓到！”
沈黎想了想，也学了这半天了，可以去玩玩。
细犬道：“知道你不乐意去山里，怕冷，我们就在山脚下玩一会儿，就好了。明天去我家吃饭，我家做了炒米吃，还是上次你教我娘的呢，居然卖得挺好！我娘一直说要谢谢你。”
沈黎拍了拍细犬的肩膀：“都是亲戚，不用那么客气，走，我们去捉斑鸠吧。”
捉鸟他没有捉过，但是鲁迅先生的某一篇录入初中课本的文章细细教过，可操作性很强，可以试一试，于是在家里拿了相关工具——短棒，竹筛，秕谷，长绳。
细犬有些摸不着头脑，带着这些有用吗？
之后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有用，还派上了大用场！虽然没用在捉鸟上。
沈黎问道：“你和黑狗哥读书了没？”
细犬挠挠头：“我娘说明年开年找夫子读书，但是私塾太远了，我妈又不放心我们住私塾的廉租房。”
“那你想读吗？”
“我不知道，但是村里好多人看你都去读了，赚钱多的人家愿意叫家里年纪小的读两年吧。”
沈黎点点头，“这样也好。”要是更多孩子愿意读书，大家凑钱在村里办一个私塾，请县里的秀才来教导就好了。只是在这个科举制才开设不到十年的古代，秀才也不多啊。能读到秀才的，大多数都是地主阶级，家里有田，而且希望可以靠着这个功名减免田赋的。所以想请也不一定可以请到，毕竟学生交的束脩才值多少钱呢？这年头念得起书的人，肯定看不上这点钱。
沈黎道：“要是念书，那就好好学吧，学费不便宜呢。”
细犬点点头，劝人好好念书，往往不用直接告诉他读书有多少好处，只要告诉他，不读就亏了，他就愿意读了。村中的孩子都心疼钱，因为在沈黎家发达前，他们除了种地，没有别的经济来源。都挨过饿，知道钱不应该被浪费。
“你们天天都上山玩吗？”
“不是，就这几天，鸟好抓，因为前些天下了雪，它们翅膀重，不灵活。但是我们还是抓不到。”
沈黎笑着指了指他带的工具，“有了这些，我们一定可以抓到！”
说说笑笑，离山脚越来越近，只见山上的斑鸠一只只都停在了树梢上，可是村里小孩都不见了。
“咦，刚才都还在这里呢，怎么转眼间，人都不见了呢？”细犬想赶紧跑过去看看。
沈黎觉得哪里不对，虽然山地是平整的，却还是能发现拖拽的痕迹......
“听我说，细犬哥，你赶紧往村里跑！快点！到我家去喊人！说我被拐子拐走了！快点！”沈黎用气音说的，声音很小，但是很坚定。
细犬被他严肃的样子吓住了，赶紧往下跑，他一跑，沈黎就看到山腰上有人飞奔而下。
还好！只有两个人！
沈黎捏紧手里的棍子，手心都在冒汗，毫无疑问，真的是拐子来了，而且很有可能，村里来抓鸟的孩子都被抓走了！他不想让线索断了，最好能把这两个家伙打晕过去！

第24章
那两个人离他越来越近了！沈黎右手里紧紧攥着那根棍子，左手悄悄攥了一把子秕谷。他个子矮，要是想捉他，对方一定会稍微弯一下腰，只要撒准了，让他们短暂失明，再用棍子敲晕他们，还是有可能胜出的！
没想到那两人看到棍子，倒是谨慎许多，一个人上来就把他扑倒在地，沈黎有些绝望，但是很快用脚踹了这人的下三路！这人哀嚎着滚到一边去了，沈黎反应极快地朝他肚子狠狠抡了两棍子，让他丧失行动能力。另外一个人见沈黎挣脱了，赶紧准备用麻袋套住他，结果忘记防备，被秕谷撒了满脸，刹那间眼泪跟决了堤似的，哗啦啦往下淌。
他捂着眼睛大骂：“呸！呸呸！你这狗娘养的小畜生，遭了瘟的两脚货！看我不把你塞到粪坑里让你老实老实！”往前抬脚一踹，两眼血红，脸都气得扭曲了。
沈黎一时没反应过来，被踹翻在地，立马爬起来拿起棍子往这人腿上抡，这人可能有些三脚功夫在身上，三番五次地躲过了，沈黎又从秕谷袋子里掏出一把秕谷，那人闪身一躲，就只撒了他一身，没撒到眼睛上。
正好，这人露出了破绽，沈黎立马抡起棍子往他肚子上狠狠一抽！
沈黎有十分力气就用了十分力气，那人顿时就骂不出来了，抱着肚子倒在地上。
很快，沈来秋第一个赶到，后面跟着一大帮村里的人。沈来秋大步上前，把沈黎抱在怀里，连胳膊都在发抖。沈黎的眼眶瞬间就红了，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那两个拐子：......
你搞搞清楚，一个小孩，狂揍了他们两个大人，你还好意思哭？他们对视一眼，悲从中来，这下完了，别说钱了，连平时做出来的勾当，他们都得交代出来了！
村人很快用麻绳把这两个人绑住，一个丢了孩子的汉子拽着他们的衣领子，把镰刀往他们脖子上一架，红着眼睛嘶哑着嗓子问道：“孩子呢？我家小禾呢？被你们这帮畜牲运到哪儿去了？”
“在......在刘哥，不，刘泗手上，他专门管这个事情的！别找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其他丢了孩子的村人恨不得把他们千刀万剐了，回去路上时不时踹他们一脚，好在孩子没有弄丢太久，现在只要把这两个要钱不要良心的狗东西交给县令处理，再把那猪狗不如的刘泗提去见官，小孩就都能找到了。
细犬被大人们骂得可惨了，说他差点害了沈黎，细犬一路上都抽噎着，因为他也在后怕，假如沈黎一出事，他这一辈子就活在愧疚里了，想到这，他就更难过了，瘦瘦的肩膀一耸一耸的，哽咽不已。沈黎最见不得小孩子哭，连忙从怀里掏出蜜枣塞到细犬的嘴巴里。
细犬稀里糊涂地就着眼泪把蜜枣吃了，睁大眼睛看着沈黎：“你都不生我的气吗？我差点害了你。”
“我生那些人贩子的气！要不是他们，咱们想在哪里玩就在哪里玩，哪里需要挑地方？好了，别哭了，不怪你，你只是小孩子，怎么拐到你头上？”
那些本来还想指责细犬的大人听沈黎这么说，都不好意思了。他们是心急了，想寻个出口出出气，心里也明白这事和细犬没关系，被拐子盯上的村子，除非派人巡逻，否则总有丢孩子的时候。
一行人带着这两个拐子，去县衙击鼓喊冤。不一会儿，衙门外就出现专门的状师把他们的状子写好了。县令听到外面的鼓声，赶紧要换了官服出去。
县令妇人嗔怪道：“这么急做什么？那起子人难道这么等不及吗？”
县令摇摇头：“他们急不急我不知道，我反正很急！”
“怎么，不耐烦与我在后面多休息一会儿？”
县令叹气道：“还不是长安那个不讲理的世子爷来了汴京，我害怕啊！那个世子爷，乃是当朝安王嫡子，深受圣宠，还颇有急公好义的名声。记得三年前，他年仅七岁，来汴京路上，走到蓝河县，那县令惫懒，一个土地侵占案没有及时处理，那被侵占土地的那户人家在家里齐齐吊死！他就立即下令，叫人剥了那县令的皮。才七岁啊！就如此狠辣！”说话间，就把官服穿戴完毕，赶紧出去了。
他夫人抿嘴笑，别人她不知道，自己的官人，她是知道的，虽然也有些懒惰，却不能不算好官。平日里油滑，深谙官场各种规则，偶尔也收收自己喜欢的礼物，可是案件确实处理得快，大是大非面前，没有含糊过。
在夫人面前怂怂的县令咳嗽了一声，端坐在了高堂上。一拍惊堂木，吓得村人抖三抖。
“堂下何人？所告何事？ ”
“回大人的话，我们是沈家村的村户，今天我们许多户人家的孩子丢了，有五个男孩，两个女孩，五个男孩都不超过十岁，最小五岁，最大十岁，两个女孩六岁。拐子被我们抓到了两个，现在正跪在衙门外面，拐子说的话都在状纸上！还请大人过目，救救我们！”
说话的人正是沈来秋，村里的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村人害怕县令，所以他就当了说话的代表。
县令从主簿的手里拿到了状纸，见到又是一起孩童失踪案，但是以前孩子丢得不声不响，大多还是女娃，上报的人寥寥无几，就算上报了，他们派遣衙役也都迟了，拐子人去楼空。
他是去年才来上任的县令，这件事也曾经追查过，可是这个组织的人狡猾，证据毁得干干净净，如今有了人证，真是再好不过了。
“来人，刑具准备，堂下犯人且细细道来，以图将功补过。”
那两个拐子见到各式刑具，尤其是那几根长长的银针，心里胆寒不已。据说要是不老实招出来，就用会被这个银针刺入手指尖，穿透整个手指头，只是被主簿形容一下此等惨状，就吓得尿了出来。
他们对视一眼，只能趴在地上，将自己所做的坏事，拐过的孩子，还有他们的头儿刘泗，都招了出来。
县令听完，就叫旁边的主簿写一个大大的“逮”字，盖上了他的县令官印。
“带人去将刘泗拿下，封掉所在赌坊，查看有没有被拐孩童！”
“多谢县令大人！”沈来秋和一众沈家村人都磕头言谢，县令仍然端坐高堂，等刘泗那厮被差役捉来。

第25章
刘泗是什么人？手底下几十个混混跟他混饭吃，什么消息传不到他耳朵里？但是他不能走，他走了，自己的妻儿也别想活了。福禄赌坊不能出事，那出事的只能是他。
他恨死沈家村那堆人了，恨不得下手把那些小孩都砍了。只是那些小孩如今被运到码头，现在想必已经有那边的人来接应了吧，哼，他们沈家村的人把自己送进大牢，他也把他们小孩卖掉了，钱也拿到手了，那笔钱妻儿用得着，他如今也算赚到了县里大多数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现在被抓住，那是运气不好,总的来说他并不亏。
衙役来的时候，赌坊里的人都在看笑话，他刘泗，什么时候这么丢脸过？以前跟他套近乎的，想要跟他混的，现在都看戏般看着他倒霉。希望那位大人可以看在他把罪名都认下的份上，能拉他一把，虽然他只是一个管事，可是他也是那位大人宠妾的弟弟啊！
刘泗恶狠狠地剜了赌坊里的赌客一眼，就被衙役押送走了。
“呸，狂什么？要不是手下多，谁跟他说话客气？据说还拐卖小孩，畜牲！”
“得了，别说他了，人家还把钱给妻子攒着，你都把钱赌了，还不如他呢！”
“嘿，你怎么说话的，看着吧，你以为他老婆能给他守着？到最后钱不知道便宜了谁。”
“赌钱归赌钱，他是卖了人家小孩，还不如我们这样的赌棍呢。”
刘泗在大堂之上，仍然是出言不逊，“哈哈哈，就算你们抓住我们，又有什么用？你把我和我的手下抓住了，孩子还是被卖了！钱我也花完了！我贱命一条，又不会亏？那群小孩是怎么被抓的？哈哈，还不是你们沈家村的人蠢？那个怂货叫什么来着？哦，叫沈宝冬！他是你们大恩人沈来秋的弟弟呢！就是他说你们村子有钱，说他三哥有钱，我才把主意打到你们村子的？怪我吗？怎么能怪我呢？怪就怪沈来秋带着你们发了财，他弟弟是个跟我一样心术不正的人，不，还不如我，至少我不是个怂货。”
沈来秋气得浑身发抖，面色发青，话都说不出来了。
沈黎黑白分明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怎么可能不亏呢？你今年还不到二十五岁，活下去至少还能活二十几年。但是你死了，这些年你赚再多的钱，都赚不回来你活着的这么些年。你死无全尸不说，你的妻子，你的儿子，说不定连菜都买不到，因为有你这样的丈夫和父亲，他们一辈子都要活在谩骂和痛苦中。摆脱这种痛苦很简单，那就是你的妻子改嫁，你的儿子改掉姓氏，他们有的新的生活，很快就会忘记你。”
“死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了都没有人给他烧纸上坟，你的儿子如果年纪还小，他会忘记你，你的妻子也会羞于提起你。一个人真正的死亡不是他的身体死了，心跳停了，而是大家刚开始提到这个人死了会唾骂，紧接着，他们就忘记了你，跟你有关的每个人，都忘记了你，这才是真的死了。”
沈黎定定地看着他：“现在你还觉得你不亏吗？”
刘泗愤恨地看着沈黎：“都是你，你这个小畜生。”
沈黎笑了：“是的，别人也是这么骂你儿子的。他们会骂你的孩子，老畜生生的小畜生，你高兴吗？”
刘泗崩溃地抱头痛哭，沈家村的人上前对他拳打脚踢，县令也当作看不见，只是略微惊奇地看着沈黎。
唉，现在的小孩不得了啊，这么小，却能说出这么扎心的话来，审讯的人若是有他这个口才，那犯人估计是铁做的心，也被扎穿了吧。
刘泗被判三月之后问斩，沈家村的人却还是愁眉不展，这厮把孩子从码头送走了，这茫茫人海，该去哪找孩子去？丢了孩子的人家哭得可怜，叫人看了唏嘘不已，连带着福禄赌坊生意都淡了许多，都说那里坏人多，一赌坊的人都是拐子，县里的小孩子也不敢接近。
县令说了，已经开始从码头出发的地方派人出去找了，这个码头的船去什么地方，他都会派人去看，只要一段时间，总会有线索，而且以前的案卷里面也不是没有相关案例说明。
很有可能还是那一批人。
县令觉得街上的地痞流氓得好好整顿一番了，于是这些天抓了许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人，去修缮城墙，修缮民房，把那些没犯什么大事的混混逼得苦不堪言，最后都老老实实的做正经事去了。
沈黎后怕不已，告诫自己以后出门一定要做好万全准备，等辣椒种出来了，一定要搞一个秘制辣椒水，再在腰带里镶嵌一个短匕首，遇到危险里，怎么着也是个保障。
......
暖室里香炉小巧的铜嘴里袅袅香烟升起，模糊了正在伏“案的人精致的眉眼。美艳的婢女素手调制香醇的盏茶，轻轻端至案前，“世子，喝杯茶吧。”，前襟有意无意露出些雪脯，端的是一副红袖添香的旖旎场景。
“郭易。”
“在！”
“把她拖出去，发卖了。”
“是！”
郭易就是之前在沈家村散铜钱的银甲小将，他无奈摇头，主子不愿意有人守在门外，也从不愿意有女子伺候，可是总有攀龙附凤之人企图用美色给自己谋个前途，活着不好吗？如此美人，这样被发卖了，恐怕很快就香消玉殒了吧。
“把这个杯子，拿出去给卫稚看看，都有什么毒。”
郭易吓了一跳，有毒？
“世子，您没喝吧？”
闻柏鹤白了郭易一眼：“你这么蠢，是怎么爬到亲卫这个位置的？”
郭易憨憨一笑，也是，喝了还得了？不过世子真是厉害，就闻了闻，居然都知道里面有毒！比狗鼻子还灵！不是，世子的鼻子肯定不是狗鼻子，他押着人，给自己的脸抽了一巴掌。
“叫你胡思乱想！”
闻柏鹤扶额，身边的人几乎都是他爹挑的，这都是些什么人？
不一会儿，郭易回来禀报道：“世子，您要的那批马快到了，是送到京城，还是直接养在这里？”
“养在这里吧，放姨母的草场上，好生照顾，来年还要靠着这个赢过闻永昌那厮呢。”
“王爷说了，您不能老是和八皇子闹得太僵，陛下现在不介意，以后不一定呢。”
闻柏鹤笑道：“人家都把手伸到我这里了，你还觉得我能不跟他闹僵？”
郭易点点头，看来世子猜到那女子来历了，也是，除了八皇子，还有谁老是和世子过不去？这八皇子也真是的，就因为世子不愿意娶他的表妹，他就要如此撕破脸。
仿佛是看出来郭易的想法，闻柏鹤摇了摇头：“你啊，改名叫郭憨吧。”
郭易粗声粗气道：“属下才不是郭憨，属下去接应那批马的时候，还救了一堆小孩呢！哭得鼻涕拉花的，真是可怜。”
闻柏鹤笑道：“好吧，接应马匹，还救了孩子，今晚把我的桃花酒赏你了！你早些把那群孩子送回去。”
郭易高兴地给闻柏鹤磕了头，美滋滋地下去了。

第26章
沈家村愁云笼罩，更有人怒不可遏地准备去沈大满家里把沈宝冬揪出来，想仔细问问到底是不是沈宝冬故意把那伙人引过来的。但是沈宝冬现在如何会承认呢？可恨那贼人刘泗，想找他问个明白，他居然不回答，因为他痛恨沈家村的人，才不愿意跟沈家村的人多说一句话！真是让人气苦也。
有人道：“他估计也没什么坏心，就是随口炫耀一下。”
“哼，可是孩子丢了，如今那些人家不找他要个说法，可怎么办？”
“走，上他家去，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贼人套话了。你们丢了孩子的，也别难过，我们县太爷，会找回孩子的，你们若是不放心，可以跟着衙役一起找！”
一群人包括沈来秋一同去找沈宝冬。
沈来秋直接推开院门，喊到：“爹，娘，宝冬在家吗？”
沈高氏看到来这么多人，预感不妙，但是都是乡里乡亲真不好拦着，于是面色不虞地对着沈来秋啐道：“你来做什么？还来找宝冬，难道宝冬欠你钱了？你是当哥哥的，借他点钱花花怎么了，也值得你带这么多人找他！”
“娘，你不要胡搅蛮缠，你知道的，我从来不借钱给宝冬，都是您硬逼着给的。我们找宝冬有事儿问他，您不用多管。”
沈高氏骂骂咧咧地去叫她的小儿子出来：“宝冬啊，你快出来，村里来认找你了！”
沈宝冬缩在房间里不吱声，沈高氏就觉得大事不妙，只是她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也算是稳得住，悄悄上前问道：“宝冬啊，到底怎么回事，怎么村里这么多人来找？你闯什么祸了？别怕，告诉娘，娘来替你解决！”
沈宝冬为难地别过身去，支支吾吾就是不说。
沈高氏气极，两巴掌拍在沈宝冬胳膊上：“说！你这糊涂蛋，娘还能害你不成”
沈宝冬这才断断续续说了实话：“我欠了赌坊一点钱......刘哥说，只要帮他一个忙，不但之前欠的钱他帮我还，还倒给我二两银子，我就答应了。”
沈高氏也听说有孩子弄丢了，她抖着嗓子，指着沈宝冬道：“你，你去做拐卖小孩的勾当了？你真是嫌你自己的命长啊？你看看，现在该怎么办？”
沈宝冬闷闷地道：“还能怎么办，他们都要来抓我了，你还问怎么办，我也后悔啊，刘哥肯定把我卖了。”
沈高氏气得眼泪都下来了，用力捶打沈宝冬：“你这呆子！还喊‘刘哥’，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和那畜牲有什么联系吗？你听我的，死不承认！知道吗？他们既然是来问你，说明还不确定是不是你干的，你就抵赖，说不定就没事了！”
沈宝冬点点头，如今他只能听他娘的了，完了把自己藏在墙缝里的二两银子抠出来，递给沈高氏：“娘，这钱我给你用，说不定我以后就用不着了，您对我最好，这钱我给你。”
沈高氏一听，这可如何是好，这是要把她肠子和心都挖出来啊，一时伤心得肝肠寸断，竟然吐出一口血来。
“娘！”沈宝冬慌张地用布给沈高氏擦嘴角的血。
外面的人见里面没有动静，狐疑道：“这不是见势不妙，从后边翻墙走了吧？”
旁边马上有人回道：“他家院墙外边都被围了，钻狗洞怕是也逃不出去的。”
众人等得不耐烦的时候，沈高氏终于带着沈宝冬出来了。沈宝冬看起来神色颇有些不自然，但是好在他娘镇定的样子让他稍微平稳一些了。
“三哥，各位叔伯，找我有什么事吗？”
沈来秋审视这个自小被宠大的弟弟，“你有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乡亲们的事情，有没有联合外人，让我们村子的小孩被拐走？你刚刚为什么出来地这么慢？难道是心虚吗？”
沈宝冬一看他三哥这个样子，就忍不住生气，“你相信外人都不愿意相信我，就算我说我没有做什么，最近我老实得很，你也不会相信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干脆直接点，把我抓去见官吧！”
沈来秋见他如此信誓旦旦，只头看村人的意思。
村长也来了，“我来问你，你同那刘畜牲可认识？”
沈宝冬瞅了他娘一眼，沈高氏赔笑着对村长道：“村长，你也不想想，我们家宝冬，怎么会和那种人有联系呢？说认识，也不过是赌钱知道点他的名声罢了，宝冬每每都说，赌坊里的那个刘泗，不是什么好人呢。”
村长点点头：“来人，把沈宝冬绑起来，叫你们族长过来。”
沈宝冬挣扎着，被众人五花大绑，用块破抹布堵住了嘴。
沈高氏大喊：“你们还不准人喊冤了吗？你们把我儿绑起来做什么？不是说了，跟那拐子不熟吗？你们还想怎样，屈打成招吗？”
然后跑到沈来秋跟前狠狠甩了沈来秋一巴掌，“都是你这个丧门星！带着这么多人，就为了害你弟弟，你还是不是人？你还把我这个娘放在眼里吗？”
沈来秋笑了：“您恐怕不知道吧，我儿子，带着他爷，去赌坊里问，今天要是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再给您道歉也不迟，若是我做错了，拿出十两银子给宝冬赔罪。只是那刘畜牲当堂说出沈宝冬跟他一样坏，这话也不一定是空穴来风。”
沈宝冬听了这个话，涕泗横流，嘴里的抹布让他恶心，但是他又吐不出来，一时之间，痛苦得脸色发青。
沈高氏明白，她的小儿子，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她一个妇道人家，想不出什么办法，只是哭得越来越凄厉，叫沈来秋众人听得厌烦。他们心里都明白，眼下光景，还有什么可解释的？
沈黎到了，马上跟他爹大声说道：“爹！赌坊那边人说，小叔前些天输钱了，是那个刘泗帮他还的！现在爷爷在和族长求情，大伯二伯也快从县城里赶来了！”
沈高氏一听，两眼一黑，竟然昏死过去，沈来秋赶紧上前把他娘抱到她卧室床上，叫人去喊郎中来。
不一会儿，族长果然到了，没了沈高氏的阻拦，他立刻叫族里的年轻人把沈宝冬放在长凳上：“给我打！打到他承认为止，出了这么个孽畜，叫我沈氏一族无颜面对村中乡亲，死不足惜！打十大板子！使劲儿打！”
沈宝冬的屁.股被足足有一个胳膊粗的族棍打得皮开肉绽，他嘴上的抹布扯开了，他疼得大喊：“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是我鬼迷心窍！是我猪狗不如！是我把那群孩子引出去的，是我说我们村里有钱的，别打了......”
没到十棍，他就被打昏了，族长也没喊停。

第27章
沈黎一点都不意外族长会这么做，因为有些族老甚至决定要把沈宝冬沉塘。离祖祠不远的地方，有一方深深的池子，看起来深不见底，大人们都说那里曾经死过人，都不叫孩童靠近那儿。老一辈的人真的亲眼目睹过当年的族老是如何把犯错误的族人淹死在那个池子里。
不过也没有人对那个地方有什么兴趣罢了，毕竟祖祠总给人一种很阴森的感觉。
沈大满现在正跪在祖祠里，为了不让沈宝冬送去见官或者沉塘，他必须这么做。族老们比沈大满还要大一两个辈分，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孙子辈，重孙辈的孩子在他们面前死去。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沈大满，你可明白？”
沈大满给族老们磕了头，哭得头发都散了，狼狈不堪，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惯子不孝，望你懂得，你好自为之，族里经过商议，会通知你如何处罚，你且跪着吧。”
沈宝冬不知道因为自己的恶念，他爹娘今后再也没办法在村中抬头做人，在这样一个时代里，没有什么比失去名声更让人难受的事情了，沈大满最是看中自己的面子，如今面子没有，处罚过后里子也没了，他也对沈宝冬这个小儿子彻底失望了。什么命里带了财运，假的！都是假的！他这个儿子，废了！
沈黎看着沈宝冬被打成这个样子，也不同情他。笑话，同情他？那些可怜的孩子，如今还不知道在哪里受苦呢！一想到这里，沈黎觉得沈宝冬就算是死了，也难以赎罪。
“村长！族长！族老爷爷们！看，孩子们回来了！”
“什么！快去看看！”
沈黎惊讶了，这里办案子的效率这么快吗？三天不到，就找到了，不会是假消息吧。
沈黎被沈来秋抱着往村口跑，往村口一看，果然是村里的孩子回来了！后面还跟着县衙的主簿大人，以及一队骑马的士兵。
主簿乐呵呵地跟村长众人道喜：“你们村子走运了，这是世子殿下的亲卫，前些天刚好遇到了那群人贩子，救了你们村的孩子！赶紧谢谢人家吧！”
“多谢这位将军，多谢诸位壮士！若是不嫌弃，去我们村子略坐坐，好让我们尽些地主之谊！”
郭易摇摇头，“不了，我还有要务在身，你们各自回家去吧，要谢就谢我们家世子，要不是他要我去接应马匹，我也救不了这些孩子。”
村长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把孩子带着，回家拿出好东西送给这位将军与诸位壮士？”
然后老脸笑得跟菊花一样灿烂：“壮士们，只是一点小心意，不要放在心上。”
郭易其实懒得带，但是看着村长满脸皱纹，佝偻着的背，觉得拒绝这样一个老人家似乎不太好，于是没有反对。沈来秋虽然没有丢孩子，却也送了不少东西，大多都是沈黎指导余氏做的吃食，都是大多数人没吃过的，比如：辣条。
他尝过一些，第一次吃觉得调料放得太多了，结果越吃越上头，现在隔几天就想吃一次。但是他儿子沈黎说了，这是什么垃圾食品。他不太懂什么叫垃圾，隐约知道是不太好的东西，可是明明是面粉做的，哪里不好？
还有一个叫‘烧仙草’，也挺好吃的，放点蜂蜜拌着吃，清甜弹牙，样子也好看，难怪叫烧仙草，这不就是仙人才能吃到的东西吗？沈来秋没有忘记在上面贴着沈黎要求做的商标——沈乡记忆。
郭易满载而归，他打算搞清楚这些东西能不能吃，然后再送给世子，他记得世子对沈家村的吃食好奇得很，没准世子高兴，又要赏赐他酒喝呢？宫廷内造的酒，可不是人人都能喝到的。
郭易咂咂嘴，美滋滋地骑马飞奔疾驰。
村中丢了孩子的人家奔走相告，欢喜自家孩子找到了。
沈高氏也很高兴：“那我儿子，好歹没有酿成大错，叫老头子多花些钱，此事不就摆平了吗？”
沈来春讽刺地笑了：“钱？咱家哪里来的钱？叫沈宝冬去跟三哥认错，然后好歹学个做豆腐的手艺，他不愿意，所以一分私房钱也无。如今赔偿给各家的钱都是从大房这里出的，娘你记性不好，我来提醒你——上次族里买地，钱都花的差不多了。难道卖地救宝冬？卖了我的地，我还有妻儿要养活，总不好见着我妻儿饿死。卖了您二老的地，别人就会说我们哥仨不孝顺，怎么做都不对。依我看，还是叫老四自己扛着吧。自己做的孽债，怪谁呢？”
沈高氏被这番话气得浑身发抖，只是她躺在病榻上，浑身无力，见大儿不愿意帮她，也无可奈何，只是流眼泪。
沈来夏拍了拍大哥的肩膀：“别跟娘说这些了，族里的惩罚下来了，我们一同陪着爹受着吧。”
自古以来，宗族里一根生的，就是得这样，有难，谁也逃不掉，有福，也会一同分享。就像上次沈来秋发现葛根赚钱，早早地告知几位兄弟一样，这次老四受罚，他们也是逃不掉的。
“沈大满夫妇，纵容幼子，当罚！罚去各家磨豆子三个月。沈家四个孩子，罚在宗祠跪三天。沈宝冬，罚跪完了，今年我们村参加徭役的人，肯定有你一个。不得用钱粮赎身，否则除族，另外，如果官府招兵，你也得去。赔偿的钱，你们各家商议吧，族里不再干涉。”
其实已经赔偿过了，这些赔偿，差不多掏空了沈大满的积蓄，连大房都受到了牵连。大儿子怨愤的眼神叫沈大满心里一阵酸楚，这算什么？父子离心？兄弟成仇？
他明白了，这么些年，对于沈宝冬的放纵，终究是害了他们一家。
大昭的徭役非常苦，虽然比前朝好多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沈宝冬心术不正，去参加徭役也好，人累到极点，就没有那些花花肠子了。左右每三年一个村子必须出几个青壮去参加修城墙，修官道，他也算是为村里做点事情了。
左右孩子确实没事，相信这个处理村人都能接受。
沈黎得知自家爹也要被罚跪，目瞪口呆，对宗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是开玩笑的。他还是没有习惯这样的联系，毕竟在现代，大多数青年都觉得亲戚家里如何，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关系好还能互帮互助，关系不好嘛，两代都不用，就不再联系了。
沈黎赶紧做了个护膝，给他爹垫着，天气冷，不垫这个，恐怕膝盖要废了。
沈来秋没告诉沈黎，其实祖祠有垫子，毕竟是儿子的一片心意，他穿着就好了。
沈黎又把这些天他娘给他做的豆干，肉干拿出来，塞了两个大荷包，“爹，饿了就吃一点，组祠那边难免无聊，吃点零食消磨时间。”
沈来秋哭笑不得地收下了，在祖宗排位前偷吃，黎儿也是真敢想。
沈来秋在吃着儿子给他准备的爱心零食的时候，他心中感激着的那个世子正在吃着他儿子弄出来的辣条。
他好看的手，捻起一根辣条，尝了一口，眼睛睁得跟狸花猫一样圆乎乎的，嗯，味道还不错。
再舀一勺烧仙草，这个也不错。
郭易看着平日里挑三拣四的世子愉快地吃着这些乡野食物，顿时觉得，世子的仙气终于消失了。
变得像个凡俗中人了。
在闻柏鹤的白眼下，郭易抽了自己一巴掌，并且得到了一壶他日思夜想的桃花酒。

第28章
“黎儿，快看，你猜爹今天买了什么？”
沈黎大冬天的最爱赖床，卷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几滚，才揉揉眼睛看他爹到底买了啥。只见他爹用葫芦舀子舀了些黑乎乎的......
“黑米？不对，不太像。”
“这叫青精米！哎呀，这东西很难买，一斤这玩意儿得二十文！寻常稻米一斤不过六七文钱，这个不一样，口感上好，据说还能延年益寿。”
沈黎其实听说过这种米，前世，他一个好友去野外探险，发现一株野生南烛树，二十五公分粗的那种，据说有人想用五千元买下来，被朋友拒绝了。青精米就是用这种树叶的汁水制作而成的，味道还不错，有股子清香。
当时他随便了解一下这种树，因为这棵树的名字和当时他正在看的一本耽美文男主一个名字，咳咳。据说可以做成染料甚至防腐剂。
可惜棉花种子不够，不然多种点棉花出来，然后纺织出棉布，再用植物染料染出颜色，一定卖得好。
“爹，你怎么想起来要买这个米。”
“今天腊月二十三啊，祭灶的东西都得准备好。今年年景好，咱家又赚了钱，该给灶王爷上些好米饭了。”
为了祭灶，李福特地把养在庄子里的鸡鸭杀好了，用开水一烫，干净利落地处理掉外面的鸡毛鸭毛，甚至还有时间给沈黎做一个鸡毛毽子，公鸡的尾巴上最好看的毛做成几个好看的毽子。
沈黎：我一个男孩子，要什么毽子？给我个篮球足球多好。
但是没啥娱乐活动可做的沈黎还是踢了毽子，并且带着村里的小孩踢。村里的孩子现在都崇拜沈黎，因为沈黎最聪明（会吃会玩）。沈黎会花样踢毽子，毽子在太阳底下看着像是会发光一样，好看的羽毛在沈黎灵巧的动作中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飘乎着，毽子时不时在空中翻两个滚又稳稳地被沈黎用脚或者肩膀接住。其他小孩子一脸羡慕地看着沈黎玩这么多花样，又不好意思求沈黎教他们玩，沈黎大方的把多余的毽子抛给他们。看着这些小孩安全地玩耍，沈黎真的挺高兴的。
问：男孩子真的喜欢玩女孩子常玩的玩具吗？
沈黎：谢邀。男孩子一般不太喜欢玩女孩子的玩具，但是毽子真的挺好玩的，我很喜欢，真香。
这时候祭灶不分男女，家庭内部活动，全家都得参与。有些人家喜欢中午祭灶，更多是在晚上进行。如今家里的吃食种类很多，他爹想怎么祭灶就怎么祭灶，求个心安没什么不好。
羊肉依然白蒸，沈黎他爹蒸的是羊头，沈黎没有吃过羊头，不知道这玩意儿能不能吃。兔头能吃，羊头应该也能......吧。猪肉一盘，石榴一盘，枣子一盘，云片糕一盘，青精米饭一碗，鸡鸭各一盘。这个算是族长家里都没有的祭灶规格，沈来秋却眼睛都不眨摆上去了。
沈黎踢完毽子，提溜着毽子回家，被余氏逮着洗头发，洗澡。其实他好想剪头发，长头发真的好麻烦，即使他发质好，不打结不分叉，还是短发舒服些。这要是在现代，现在这时候估计理发店生意都忙不过来吧，过年前许多人都习惯去理发店洗头，剪头发，烫头发，现在没了这项活动，沈黎心里特别想念。
这个时代没有‘正月剪头死舅舅’的说法，因为除非头发自然脱落，否则不允许剪头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剪头发是一等一不孝的行为。不过话说他真的有舅舅吗？估计是有的，但是他来古代这么长时间了，从没有见过一次。
这话他不自觉说出来了。
余氏愣了一下，“怎么问起这个了？”说实话，当初她哥哥对她说不上好，可也说不上坏。她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她哥哥也背过她，成亲的时候，也是她哥背着她出门的。可是如今，对大哥的印象居然不是特别清晰了。
沈来秋当初为了娶余氏，给了不少彩礼，都是沈来秋靠着把力气，加上多年攒钱的习惯才攒到那么多的——五两银子，他都没敢让他娘知道。
五两彩礼钱，是余氏他爹的意思，那个男人，身体不好，没本事赚钱。为了叫儿子娶上媳妇，才非得要这么多彩礼钱。这个地方的人，许多人家虽然不会对女儿很好，可是也是讲良心的。他们不会将女儿嫁给特别穷的人家，因为害怕女儿会被那户人家卖掉，而且嫁妆一般也会尽量给。余老头这样的做法，只有一半符合当地习俗，那就是把女儿往好地方嫁，往比自己家富裕的人家嫁。嫁妆是不给的，彩礼更是不会给余氏带走。
为了这个，沈来秋真的非常生气，余氏对自己娘家的感情也淡了许多。沈来秋赚的血汗钱，他既然给了，自然不会去打它的主意，就是送给余氏的。但是余氏最后居然一分钱没有，衣服，被子，梳妆台，什么都没有。余氏像是他买来的一样，可见余老头也不配做父亲。他年轻气盛，也心疼余氏，只是为了成亲，他家底掏光了，所以刚成家那些年，他们过的很苦。
“你舅舅，除了你满月的时候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唉，都是穷闹的，你爹恐怕也不愿意去见你舅舅吧。”
沈来秋听到了这话，笑了起来：“余娘，你要是想回去看看，我又不拦着你，说起来，沈黎那个长命锁，还是他舅舅送的，当年的事，我又不太在意，你也别在意了。”
当年的什么事？难道舅舅借钱没还吗？沈黎胡乱猜测。
余氏拍了沈来秋一下：“去你的，我在意什么了？你再胡说，今晚去新宅睡吧。”
沈来秋笑嘻嘻地，小声在余氏耳边道：“那不行，黎儿还想要个弟弟呢......”
沈黎淡定走开，他爹又开始了，他还是躲到一边吃蜜桔吧，拒绝狗粮，从我做起。他还小，耳朵又灵光，真的不想听到这些话。
“李伯伯，我们去做鱼丸子吧，今天中午我想吃这个。”
“好好好，少爷，庄子那儿刚钓上来许多鲜鱼，我来绞刺，您揉面团吧。”知道沈黎有把子力气，李福也不拦着，老爷少爷都不是那种一旦发财，巴不得走路都叫人抬着走的人，相反，老爷至今仍然是自己喂驴子，劈柴火的。少爷时常泡在厨房里，琢磨好吃的，还帮着打扫卫生。总之这家人，老爷不像老爷，少爷不像少爷。
余氏和沈来秋去做年糕了，过年送人也行，自家吃也好。沈黎不喜欢在粥里加年糕，但是对炒年糕，炸年糕没什么偏见，只可惜家里没有白糖红糖，不然沾点白糖红糖吃也挺好的。
家里米糕做得也多，不加糖也有点甜，小孩子喜欢吃，听沈黎瞎指挥，余氏还真的做了蜜枣米糕，葡萄干米糕，味道似乎更好了。他还想吃鸡蛋糕，但是余氏不会做，他只好自己操作了。
叫他爹买了柘浆，愣是让他熬出了红糖。柘浆水不贵，因为柘其实就是甘蔗，这里也有人家种。可能是没有经过特地的培育，甘蔗一点都不高大，汁水也不多，一碗柘浆水不过一文钱，许多人家买了哄孩子的。
“爹，市面上有红糖吗？”
沈来去用筷子沾了红糖吃，“这个味道真好啊！比柘浆好喝些，一点都不齁。市面上？我没见过啊，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个，儿啊，你最近又做梦啦？”
沈黎无奈扶额：“是啊，整个工艺我都参与了。”闻了好几晚上的红糖糕，鸡蛋糕的香味，但是醒来却没有，好馋哦。
红糖做出来以后，他做了一屉红糖糕，一屉鸡蛋糕。又香又软，香甜可口，让人吃着就非常满足。
“儿啊，是不是咱家又要做这个了？”
沈黎咬着红糖糕，无奈摇头，要是市面上卖红糖，他倒是可以卖，可是市面上没有，一旦往外面卖，就会有嗅觉敏锐的人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搞不好，就是红糖制法白白送人，或者低价转让，最差的结果，也就是遇到不讲理的某些大人物，直接将他们家一波带走，成为家奴。
没权没势，靠谁把他们捞出来？靠沈高氏吗？
沈黎笑了，“苍天啊，来个大腿给我抱一下吧，不然我怕到时候又想搞事情的时候，就是我们家被‘一波’的时候了。”
远处，一个狐裘锦袍，芳泽无加，眉眼精致却自有一股英气的少年，莫名打了几个喷嚏。
“来人，给我把烧仙草端来。”不知道为什么，闻柏鹤很喜欢烧仙草的口感，比奶冻子的味道更清澈些。
小厮为难道：“世子，没了，早就被您吃完了。”
闻柏鹤叹了口气，“算了。”路过沈家村，买一车带走吧。如果能把这个做出烧仙草的厨子带到王府去，就更好了。王府待遇多好啊，他一定会去吧。一时间露出一丝微笑，竟然把小厮看呆了。
沈黎不知道自己被惦记上了，边把红糖用罐子装好，边告诫他爹：“爹，你可千万别把这东西露出去了！您和娘两三天喝一点，补补气血，这是好东西。”
“真的这么好吗？需要这么谨慎？”
沈黎一本正经道：“我想让娘平平安安给我再生个弟弟或者妹妹，这东西就不能少，补血，暖宫的好东西呢。”
沈来秋心痛：“早知道我刚才不吃这么多红糖糕了，都叫你娘吃多好。”
沈黎:......

第29章
腊月二十九这天下了老大的雪，差点把院子的门给堵住了，一早沈黎就换上新衣服，带上羊皮帽子跑出去看他爹扫雪，顺便在门口堆一个简易版雪人，身体不是很圆，有点像三角锥上放了个大雪球。
余氏看了眼，“堆的小人还挺好的，就是缺了点东西。”回厨房给弄了一根胡萝卜塞到雪人鼻子的位置，拿了两个稍微圆些的黑炭镶嵌在眼睛的位置。
沈黎:他娘是不是以前就堆过，怎么这么熟练呢。
沈来秋一边看着他俩忙活，一边笑眯眯地扫地，沈黎看着他爹忘记带着兔毛做的围巾，赶紧拿出来给他爹围上。余氏喂了肉包和蒸饼给沈来秋垫垫肚子，叫村人看到了，不好意思地躲到厢房里做针线了。
等沈来秋扫完了雪，就挑着两筐子的年糕和蒸饼，送给村中的长辈们，这个叫送福饼。他爹娘那儿得送，族长村长那儿得送，三叔那儿也得送，舅舅家远了些，只能叫庄户人驾着驴车送过去了。在年景还可以的时候，这个风俗还是可以维持下去的。年景不好的时候，一般人家不收，也不会送别人福饼。
除了这个，他去岁收了些陈粮，打算给村中的孤寡老人，算是为来年顺遂安康做些积攒。若是沈高氏还能活蹦乱跳着到处晃悠的话，她可能又要训斥沈来秋的败家行径了，只是前些天沈宝冬才被征兵的带走，也不知道何时能回来，现下病了，恐怕管不了这么多了。
她一病，沈大满就得干更多的活计，尤其他还要去村中各家磨豆子。回来情绪难免不佳，频频指责沈高氏不会教养儿子，几个儿子被教养得离心离德，小儿子德行也被教养歪了，差点连女儿的婚事也泡汤了，隔壁村张家闹着要退亲，好在沈大满愿意多给女儿一亩地当嫁妆，张家也没说什么，不再说退婚的事情了。沈高氏更加难熬了，她想起来把张家的人骂一顿，可是她又怕坏了沈芳的事情，只能忍着。
村里人听说了，有说张家不仁义的，有说沈大满自作自受的，都同情沈香的遭遇，听说婚事不变，也都松了口气。
只是沈香却对这场婚事有些心灰意冷，看着张家的人这个样子，她就知道成亲后的日子不会轻松到哪里去。家里给了田不假，可是她又下不了地，她只会织布，地还得靠着张家人种。
她三哥要是能把地收下，帮她种，到时候分她一半的粮食就好了，张家再不好，也不至于对她的嫁妆插手。可惜，三哥没分家的时候，她从来没有为三哥说过话，如今有求于他，如何愿意帮忙呢。
沈来秋来给他爹送福饼，送完简单寒暄两句，就走了。他们兄弟几个，关系尴尬，硬是营造出一种兄友弟恭的样子，也不符合现实。沈来秋永远是被爹娘忽略的那个，连沈香在家里的地位都比他高，不过沈香也没欺负过他，其他几个兄弟不一样，那是直接侵占了他的权益的。
当沈香支支吾吾过来请求沈来秋帮忙的时候，沈来秋也没怎么犹豫。几亩地而已，他有庄仆，种得过来。小妹受沈宝冬牵连，害怕田地落到张家婆婆手里，产出充公，求他帮忙也没什么，更何况，五五分，沈来秋并不亏。
沈香感激地拿了个荷包给她三哥：“三哥，以前是我不好，不够尊重你，多谢三哥不放在心上。”她三哥是个厚道人，这个田，给谁都不放心，唯有给三哥，她是最放心的。
沈来秋可有可无地点点头，亲妹妹，顺手帮一把也是应该的，以前的事情，说不介意是假的，可是人也得向前看不是？
沈大满磨完豆子，累得气喘吁吁，看到沈来秋了，他心里是高兴的，兴致很高的询问了庄子的地和宅子怎么样了，有没有打扫干净，沈来秋简单回答了，再多的话没有。
沈大满看着沈来秋神色淡淡的样子，也知道三儿子是不喜和他说这些的，就没有再提。当初分家，要是再公平点，兴许来秋还愿意比现在更孝顺，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沈黎在他爹出门后，自顾自在蒸笼里拿出一个蒸饼慢慢咬着吃，嘴巴鼓鼓的，像只松鼠一样。蒸饼里面的馅料是猪肉白菜，猪肉是那种被去势的公猪肉，不腥膻，甚至吃起来有点甜，古代的猪是正宗黑猪肉，香得不行。
前些天才叫村里的屠户帮忙杀了猪，今天地窖冻着新鲜的猪肉，中午还能吃到毛血旺。这几天家里盘炕了，村里的宅子还有庄子里的宅子都有炕。于是沈黎又种了辣椒，不知道能不能长出来，要是可以多长些，来年种子也能多点。
不过没有辣椒，胡椒和花椒就变成常用的东西了。沈黎最近想吃烧烤，就用几个铁架子搭成简易的烤架，串点五花肉，羊肉，撒上孜然和胡椒，肉被烤得油滋滋冒出来，焦香与微辣的口感碰撞着，吃得他仿佛又回到了现代一样，可惜没有啤酒。不过啤酒他也会做，如果做出来，只能家常喝，因为大批量卖酒，在这个时代是犯罪的。酒，默认是由粮食酿造出来，官家也怕粮食都被那些权贵收拢，酿酒去了，毕竟酒贵啊，财帛动人心。一旦发生天灾，没有足够的粮食，可能会动摇国本。世家不用害怕，到时候背锅的还是皇帝，所以沈黎可以理解皇帝的这个规定。
藤椒被沈黎做成了花椒油和藤椒油，花椒油口感麻一点，藤椒油比较香。他收购了大批藤椒，做成这两种油，又给家里赚了五贯钱。这是除去人工和原材料之后的纯利润，算是一大笔进项了。
当然，有不少人都跟着学，学就学吧，这个时代也没啥专利费，只是村子里的人多少都有些不好意思，赚了钱买了礼物给沈来秋送去，都是花了钱，花了心思的。
也许是沈黎在梦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吧，纵然别人跟着流程做这两种油，好像味道和沈黎家的还差了一些。有镇子里和县城里的酒楼听说了这两种油做一些菜特别好吃，味道十分奇特，就纷纷来沈家村买油，沈黎家的油价格就贵一些，不过没有影响到客人买油的热情。
总之，沈来秋的身家，算是颇为丰厚了，他甚至有了新的野心，想在汴京买田地，买宅院，到时候带着沈黎去府城那边读书！沈黎对此一无所知，他现在还是小富即安的思想，如果顺带把他生活的沈家村变得富裕一些，他也很高兴。沈黎没有什么大的理想，不是懦弱，也不是胸无大志，而是根本不觉得自己能有改变社会的能力。
在他心里，他不是一个把沈家村周围的商户和农户联系得更加紧密的人，而是简单搞出一些吃的，喝的，用的，仅此而已，没有意识到在这个社会，这是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情。
大年三十，他爹带着他去祖祠参加祭祀。在祭祀之前，先去爷爷家里会和，女人们守在家里做吃的，男人们带着祭品一起去祖祠等着其他的族人到来。
“爹，带了点新奇点心给您尝尝。这是县城买来的，口味好，不黏牙。还有这件羊皮大衣，牛皮靴，您和娘一人一件。”左右这点钱在他眼里不算什么，买了就买了，穿出去的东西，别人也看得见，知道是谁买的。
“唉唉，花这个钱做什么，我衣服还能不够穿吗？”话虽这么说，他还是高高兴兴穿上了，手不停抚摸大衣下摆，沈高氏虽然不喜欢沈来秋，也不会和二百文钱的大衣过不去，自然是穿在身上，等身体好些了，再去显摆。
“三弟发达了，也不提挈一下哥哥我，以后你侄子说不定要跟着你混呢。”沈来春脸上笑呵呵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明明都是农户人家，凭啥他沈来秋如今得了这么大的庄园？豆腐人人都会做了，那王爷也是轴，居然给他这么多赏银。
沈来秋也笑呵呵的，“哪里哪里，两个侄子，早早就念书了，以后怕是有大前途，我们家沈黎，怕是比不上两个哥哥了，以后还得靠着兄长们呢。”靠个屁，老子的儿子，肯定比你儿子强！念书有悟性，还会教导他老子念书！有神仙托梦，受神仙眷顾，还有个粮长爹，怎么着也用不着靠别人。但是谦虚还是要谦虚一下的。
沈来夏看着他们寒暄，也不在意，如今他三弟，给他进货便宜些，导致他在岳父那里越来越受看重，找了许多家上线，低价进货，高价卖出，给岳家，也给自己赚了不少钱。以前他是看不上三弟，如今形势变了，也只有老大还觉得老三还是以前好欺负的老三，言语还敢挤兑。他就不一样了——
“三弟啊，你当初娶三弟妹是娶对了，你看看你家沈黎，长得多俊俏啊，肤色好看，耳坠也厚，有福气！以后有了大出息，可别忘了你二伯！”还亲切拍了拍沈黎的肩膀。
沈黎：不愧是把自己嫁到县城的男人，以前跟爹还不是这个态度，今日之转变，当真让人咋舌。
伸手不打笑脸人，不管怎么样，在外人看来，这三个兄弟，感情还是很好的。
如今沈氏一族，钱粮不缺，今年个个都穿着喜庆的锦袍，脖子上围着兔毛或者羊毛领子，除了沈来秋，其他人耳朵都冻的通红的。
“来秋啊，你耳朵上是啥？”一个族叔问道。
沈来秋笑得合不拢嘴，正好没机会夸儿子，立马回答道：“咳，我儿子，沈黎，怕我冻着耳朵，非要给我做一个耳捂，我们全家现在都带着呢，这是兔毛的，羊毛做的也有，没有兔毛的舒服。”
长辈们上手摸了摸，嗯，是挺好的。于是瞪着自己五大三粗，只长个子不长孝心的儿子们，吹胡子瞪眼，暗示他们也想要这样的耳捂，多舒服啊。跟沈来秋平辈的男人也羡慕他有这么个好儿子，过年才七岁，居然就知道孝敬父母，为父母打算的这样精细了。
沈黎嘴巴甜，见到人就喊，又得到了一波人的称赞，于是沈来秋几乎要在一波夸赞自己儿子的声音中迷失自我。
等族长念完祝词，祖祠祭祀就结束了，沈大满高兴地带着儿子们回老宅吃饭。分家这么长时间了，他想念以前一家人一起吃饭的感觉，今天这个念想实现了，得好好吃一顿团圆饭！
小高氏看着余氏穿着这么好的红袄子，难免眼红，可是他们家如今不好得罪沈来秋家的，言语中只是奉承。
文氏是个心高气傲的，以前觉得余氏穿得不好看，还没有嫁妆带过来，根本不把余氏放在眼里，只是眼下，她爹很看中从沈家村买进的货物，所以也不愿意叫余氏不高兴，说了几句奉承话，哄的余氏十分舒心。

第30章
在祖父家吃完中饭，沈来秋也没有多留，带着妻儿回去了。他们一回去，就开始准备真正的年夜饭。
胭脂鸭（其实就是腊鸭），红烧肉，红烧鱼，白菜豆腐，酱烧鸡，羊肉火锅，烤鸭，板栗烧鸡，红烧排骨，清炒豆芽，黄豆猪蹄冻，萝卜烧肉，这就是年夜饭他们一家人准备吃的菜。大部分都是硬菜，也是沈黎爱吃的菜。不过定下这么多菜，真正要烧起来，还是不容易的。因此，余氏和沈黎一起在厨房忙活，沈来秋则是忙活准备着正月走亲访友的礼物，还有明天拜年的孩子吃的东西，糕饼茶不能少。
屋里屋外都点了灯，屋子外面的红灯笼亮堂堂的，屋里点着红蜡烛，屋内点的是香膏蜡烛（动物油脂做成，里面加了香料），看起来亮堂又喜庆。沈来秋一边收拾，一边看着明亮的屋子，听着厨房里的笑语，觉得心里无比安宁。
今晚接灶的供盘摆好了，石榴，红果，云片糕，麦芽糖，摆成四个盘子，寓意“事事顺利”。忙完这些，又去厨房提醒余氏不要忘记在灶上煨一锅红枣红豆鸡蛋。这是明天早上必吃的东西，客人来了，也可以盛上一碗枣子茶汤，里面放许多枣子和一个鸡蛋。这个待遇很不错了，因为往常沈家村的人并不舍得吃鸡蛋。
吃完晚饭，古代当然不会有什么看春晚之类的活动了，沈黎本来想和爹娘一起守岁，但是他年纪小，今天又走了许多路，自然守着守着睡着了。沈来秋呵呵一笑，把他抱到自己的床上，也没忘记给沈黎的枕头底下塞几枚铜钱。
这是沈黎在古代过的第一个年，除了有些想念当初被自己吐槽过的春晚，还有在现代的亲朋好友外，也没别的什么。一滴晶莹的泪珠从沈黎的眼角沁出，很快隐没在枕头里。这个迟钝的人，恐怕不知道自己想念现代的家了。
正月没什么特别的事情，除了做点豆腐换黄豆，粮食，铜钱或者布，帮忙算算账，就是看书写字。沈黎也会偶尔做一两道好吃的菜，或者零食，比如跟现代的‘绝味鸭脖’差不多味道的麻辣鸭脖，鸭翅之类的，还有卤味。余氏不是嘴馋的人，也吃了好多。香香辣辣的鸭脖，谁不喜欢吃呢？卤味的香气传播得很远。
沈黎第一次做卤味的时候，那香气，把周围的村人都招来了。
“这做的啥，这么香？怎么沈来秋的娘子这么会做吃的，同样是妇人，我家的能不把饭食煮糊了就算不错了。”
“你这么说，当心你娘子知道，晚上不叫你上炕！”
“来秋啊，这咋卖的？贵不，不贵我来点，带回家给我儿子吃，他闻着这味道，馋得哭鼻子了。”
沈黎哈哈笑了起来，真实版‘隔壁小孩馋哭了’。
余氏询问过沈黎的意见，给过来看热闹的邻家送了几样卤味尝尝。这一尝可不得了，个个说好吃的把舌头都吞了。还不停夸赞余氏手艺好，把余氏夸得满脸通红。
这个家里，严格来说，做饭最不好吃的就是余氏了。沈来秋有时间做饭，饭菜味道也比余氏做的好，可能就是沈家的男人对此道颇有天赋吧。
当天，卤味就卖完了，差点连自家吃的都没留住。
许多商贩过来求方子，沈黎也没有给。无他，出价低了，不值当。有些商贩态度还很恶劣，出个几十两银子就觉得沈家应该感恩戴德，气得沈来秋扛起扁担就往来人身上砸。
还有人半开玩笑道：“你们家老是能出新鲜玩意儿，难不成像说书先生讲的，有什么神仙指点不成？”
沈来秋笑笑，也不回答。村子里一直觉得他们家是不是捡到了什么了不起的古籍，里面记载着新鲜吃食，所以他家发迹得快。玩笑说法，不值一提，沈来秋被问烦了，直接道：“是啊，老神仙给了许多方子！这话你们也信？”
众人乐了，不再多言。
卤肉的气息真的太香了，肉价格贵了些，许多人家光闻着味道，嘴里流着口水，还是舍不得买。沈黎不打算降价，就用卤汁做了卤鸡蛋，两文钱三个卤蛋，卖得很好。可惜茶叶太贵了，不然茶叶蛋也好吃。
素鸡，千张，白干子，腐竹也可以卤，价格也低，那些商贩过来进货，沈来秋赚得盆满钵满，卤汁可以重复利用，只要方子不泄露出去，这就是能传给后代，让后代能好好活下去的东西。
沈黎不指望方子能瞒多久，赚些新鲜钱，然后卖掉方子也是很好的选择。就算方子卖出去了，换个地方，讲不定还能卖第二次，第三次，如果自己继续做这个生意，只要不影响买方子的人的生意，也没什么关系。
家里现在主要的来钱渠道有三个，豆腐制品，藤椒花椒油，卤味。开春种葛根，种粮食，周期很长。夏天豆腐，卤味容易坏，还得想想保鲜的办法。
冰箱最能保鲜了，古代没有电，没有冰箱，但是有冰。冬天最多的东西就是冰，尤其是庄子里的湖水，那里结冰厚，还干净，庄仆们平时用水都是用干净的木桶直接装湖水喝，不过后来被沈黎制止了。
沈黎叫他爹给他送到庄子里，顺便找了匠人挖了深深的地窖，叫庄仆帮他烧大量的水，让烧开的水结成冰，要是冰窖做成了，这些冰存到夏天，可以食用，做冷饮特别合适。其他日常用来降温或者保鲜的冰不用那么麻烦，直接从结冰的湖面挖出大量冰块，地窖的温度瞬间降低不少，等差不多把地窖装满冰，温度降不下来，就能把这冰窖封起来，等着夏天启用。
沈来秋看着他儿子的脑袋瓜子，摇头叹息，这孩子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好想法，把冬天的冰留到夏天，这单纯卖冰都能赚许多钱了。
沈黎本来想用硝石制冰，可是这里硝石卖的有些贵，可能其他地方便宜些，沈黎也懒得去打听了。
等处理完这些杂事，沈来秋终于决定去看望岳父母和大舅兄了。这些年，两家都没什么联系，冒然去是有些突兀，只是开春农忙，更没时间去，所以正月十八这天，一家人决定带着礼物登门拜访。
沈黎没见过自己的舅舅，不好奇是假的。他娘情绪倒是复杂多了，既有点想念，又带着一点点怨。据说舅舅是一个自尊心强的汉子，当年娘的彩礼钱被外祖拿去给舅舅娶妻，拿孝道逼着舅舅接受，舅舅无奈接受了。后来靠着打猎，赚了些钱，在沈黎满月的时候，打了个长命锁，差不多是当年彩礼的价钱。
后来外祖生气，又觉得失了面子，就因为这件事和余氏彻底闹翻了。外祖母在家里没什么话语权，虽然生气丈夫固执，但是无可奈何。
余氏这么些年，恨过，怨过，只是想起做姑娘的时候，娘和哥哥对她也十分心意的好，就释然了。如今她有能赚钱还做了粮长得夫婿，有聪明贴心的儿子，这时候不回去，等什么时候呢？他爹虽然不喜欢她，可是到底不会和一个混出头的姑娘不对付。
沈黎满心想看舅舅，但是左右眼皮却在不停跳动。
“爹，咱家的大门锁了吧，灶里没有火芯了吧。”
“门窗都锁了，家里能生火的都用铁罩子罩住了，怎么了？”
沈黎这才稍微放心了一些，刚才没有由来的心慌，可能是多虑了吧。
沈来秋笑了：“怎么，害怕遭贼吗？我们家钱粮都运到庄子上去了，害怕什么。”
也是，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村里的宅子，都是些吃的用的，日常想要什么，直接用豆腐或者其他吃食换就行了，不用花钱。
沈黎的舅舅叫余兴宏，沈黎到后坡村，在村口就看见一个颇为高大，又瘦削的男子在锯木头。娘的家好像就住在石坡村的村口，而且这汉子跟娘眉眼好像。
沈黎赶紧问道：“娘，那是舅舅吗？”
他娘恍惚地点点头：“怎么看起来瘦了这么多。”
沈黎上前喊道：“你是我舅舅吗？”
那汉子一听一个孩子叫他舅舅，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仔细一看，那不是孩子他姑吗？赶紧上前一瘸一拐的迎接，余氏眼泪一下子流下来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腿瘸了呢？
余兴宏苦笑：“这些年，家里生了三个孩子，我做木匠，做农活，养不活家里两个老的，三个小的，只往山上跑，想猎个大家伙。碰上熊瞎子，逃跑的时候，把腿摔瘸了。”人没死，就算他运气好，没什么大不了的，如今他娘子在家里织布，他会木工，好歹饿不死，就是可怜三个小子，青黄不接的时候还要挨饿。
余氏气极：“你就是这个样子，有事从来不找我！你是我哥，我难道不管你吗？”
“当年的事情，已经对不住你，如今怎么好意思上门来？走亲戚是要花费的，我们家没钱，上门怕给你丢脸。你在沈家做媳妇，自己也过得不好，我上门找你，也是添麻烦。”
余氏一听，“那好，换我上门看你，你没说的了吧？”
一个老妇人从矮小的篱笆墙探出头来：“是惠娘啊，惠娘回来了！老头子，惠娘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看你激动的。”拄着拐杖的老头开了院门，“来了就进来吧。”
神色平静，看不出来是欢迎还是不欢迎。但是看到沈黎眼神也不太平静了，“生的孩子也是个傻的，不晓得叫人。”
“外祖父！”
老头子噎住了，随手从怀里拿出一个果子，“吃吧，哼！ 你们不进来，在那里杵着做甚？”
外祖母就直接多了，上来就把沈黎揽住了，“乖乖，都长这么大了，都怪你外祖，不然我们家黎儿长这么大了，外祖母才见过两次。”
外祖父气哼哼走了，外祖母眨眨眼睛：“这个老头子，这几年越发后悔了，知道自己做的不对，可是要是家里发达了，去找你认错也就罢了，可是家里啥也没有，他说去不得，怕你婆家误会我们打秋风。”
沈来秋无奈摇头，这些年他爹娘家确实不算难过日子的人家，只是他在家最不受宠，岳父岳母去了，也是受气。
如今心结暂时微微解开一些，余氏也平静许多。进屋说话，暂且不提。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会子沈黎还不知道，有几个贼人正在他家翻箱倒柜找所谓的古籍秘方。
“老大，你说他家真的有方子吗？”
“找不到，就等他们回来，不说，就取走他们性命便是，哪来的这么多废话。上头反正也是想让他们死的，找古籍什么的，不如杀人来的快。”
一伙人在桌子上找了些吃的，吃完打算继续翻找，结果没有找到古籍，肚子却突然绞痛起来。
“吃的东西，有毒......”
几个贼人痛得直不起身来，只听外面有马匹的嘶鸣。贼人惊恐地面面相觑。

第31章
余兴宏对外甥的到来非常高兴，家里吃的都拿出来，生怕沈黎不高兴在这里待下去一般。他的三个儿子，大的那个叫余良，今年十岁，老二叫余满，八岁，最小的叫余志，才三岁。他们看到沈黎穿得这样好，都不敢上前跟沈黎说话，余兴宏的娘子上前推了推最大的那个男孩子，“快点，带着弟弟们玩，傻愣在那儿，看弟弟看傻了吗？”
余氏上前，把带来的吃的一样一样拿出来，干面条，炸面果子，藕圆子，卤鸡，卤鸭，辣鸭架，卤鸡蛋，包好了的羊肉饺子，猪肉馄饨，分门别类都给塞到厨房木柜子里去。然后拿了好几匹能穿在里边的细布叫她娘给塞到厢房去，这些孩子身上的衣服都是破的，叫她心里不忍。
余兴宏慌忙拦着：“不能拿这么多，给这么多，黎儿还有啥？”
沈黎牵着那三头生弟弟的小手，把卤鸡蛋碾碎了一点点喂给他，小家伙吃得高兴极了，他眼不错地盯着弟弟，防止他咽不下去卡住，嘴里回着舅舅的话：“舅舅，我家如今不是你想的那样穷，我爹还有一个庄子，水田都还有三十亩呢，这些东西不算什么。”
啥，水田有三十亩？乖乖，那得收多少粮食？两个稍微大点的孩子都知道三十亩水田意味着什么，一脸惊讶地看着沈来秋，他们家只有四亩水田，粮食收成好，勉强够吃，收成不好，还是得挨饿。
“后坡村离我们那儿不远，你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沈家村如今豆腐卖得极好，我们家一天到晚都有人来买豆腐，其实比没分家的时候，宽裕多了！”
何止宽裕？豆腐的盈利是余兴宏有所耳闻的。但是他不知道这原本是沈来秋家先做出来的东西，只听说想学豆腐，得先做三个月的活计，才能学到豆腐手艺。他上有老，下有小，腿脚还不方便，不可能去花三个月时间去做这件事。
“舅兄，若是你来我家做活，我可以付给你工钱，这样你也轻松些。”
余兴宏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你要是不嫌弃，可以把我家的老大带去做活，我不用你给他工钱，你给他管饭就行，你家想必不缺人做活，我不能仗着妹子在你家我就占你便宜。”
他娘子方氏对余兴宏的决定并不意外，这么多年，还倔的跟头驴子一样。不过大儿子跟着他姑父做事情也好，家里省下不少口粮呢。
“他姑，你瞧瞧有什么活计是我能做的？我在家里，也就烧烧饭，打扫的事情还有爹娘做，如今三小子也大了，我也能脱开身去做活补贴家用。”
余氏道：“不如你帮我做卤味，怎么样？我一个人，恐怕卖不过来呢！”
方氏看着公爹，不敢说话了，因为公爹正在瞪着她，“我不能去，卤味一看就是你们家传的方子，我去了，外人要说我了，我要是把方子学了去，可怎么办。”
沈黎突然开口道：“舅舅，你会做木工活，为啥不从木工活下手呢？没准能大赚一笔。”
余兴宏无奈了：“我就做做板凳，椅子，桌子，材料不好，我也卖不出价钱啊。”
“那给你图纸，你做得出来吗？”
“那应该可以吧。”余兴宏的手艺还是到家的，只是后坡村市场小，他如今在家里做些板凳，准备庙会上摆个小摊卖出这些板凳呢。
“爹，把纸笔拿出来，我来画几个东西。”
余兴宏好奇地看这个年仅七岁的外甥像模像样地把一个像长椅又和长椅不太一样的东西画了出来，不过内行人，看到这种带点立体味道的图像，还是很快就心领神会了。
“这是躺上去，然后可以摇晃的椅子，是吧？”
沈黎点点头，赞叹一句舅舅聪明，然后继续画图：“这个是小孩子的玩具，叫木马，坐上去也可以摇晃。这是学步车，不会走路的小孩子坐上去，不会跌倒，还能学着走路。其实除了这些大件的东西，还可以把我们日常看到的东西缩小化，这样就会变成玩具，比如马车，比如房子，用木头拼出来，还能拆掉自己拼一遍。喜欢的人会买的。”
余兴宏几乎是在用惊恐的目光看着他的外甥了，短短时间内想出这么多关于木工赚钱的法子，真的是个孩子吗？
沈来秋笑了笑：“大舅兄，不要推辞，我们家不做木匠活计，这些画出来，还是要靠你自己把它们做出来，想必很费功夫，我们吃过饭差不多也该回去了，家里生意走不开。”
等沈黎吃好，就看见腼腆的表哥收拾好东西，准备跟着他们一起走了。左右他们家房间多，表哥看起来也是懂事的孩子，不会添什么麻烦。沈来秋打算让余良学点字，大舅兄肯定没有叫孩子念书，平日里叫他干活，累了就读读书，沈来秋自己也要复习沈黎给他布置的功课，正好教教余良。
人不学字，真的不行，以后上当受骗都被不知道，有次算豆腐钱，要不是识字，他还真被奸商骗了。多看书，多听圣人的话，总归是有好处的。
他是孩子姑父，还真能把孩子当短工使？那他娘子也不会答应。
一回到院子里，才发现院门口都是人。沈黎心里一跳，难不成出了什么事？
沈来秋大步走向人群，把围在自己院门口的人扒拉开，“怎么回事？着火了？”
“来秋啊，不好啦，你家进贼了！贼人吃了你家的东西，都吐血了！”
“来秋，你那矮木桌上的糕点，有毒啊，来了个神医，在你家查看呢！这要不是贼，是小孩来你家，嘴馋吃两块那可不得了！下次要把不能吃的东西放好了，哎呀，看到这两个贼，吃了些屎尿，才把肚子里的东西吐光！恶心死了！”
“恶心你还看得津津有味？”
“谁津津有味？这不是没见过神医吗？别说，其他哪个郎中敢给人这么治病？看，吐出来，都活过来了吧！”
“快看，那俊俏少年郎，是那位神医吗？”
“怕不是吧......”
沈黎跑到他爹身边，仰起头，看到了一个身穿白狐皮披风，大红底子五彩秀金缎面长袍的少年背对着他们，用好听的声音淡淡道：“都押下去，问个明白。”
沈来秋看到他衣着不凡，身边全是带着令人腿颤的大刀的侍卫，便知道这人说不准是个大官！可是大官如何会来他家，还抓了这些个惨兮兮的蟊贼？
沈黎也好奇，为何这个看着就矜贵的少年会屈尊降贵来这么个偏僻地方。
只见少年缓缓回头，色若春晓的脸庞露出来，叫围观的人倒抽了一口气，天啊，世上居然还有长得这样好看的脸！眼含秋水，眉眼却自带英气，嘴角含笑，却能不怒自威。
沈来秋带着沈黎赶紧上前拱了拱手，“这位郎君，敢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地位最尊贵的少年不言语，只让一个青袍长衫的公子露面解释。
“我们家郎君，路过此地，想找个人。结果部下发现你们的井边，有许多蚂蚁的尸体，所以来查看一番。你们院中井水没有毒，但是井边水桶里外都抹了没成熟的阎罗果的汁水，喝点这个水桶里的水，肚子变会产生剧痛，长期喝，恐怕有性命之忧。”
“敢问您是？”
“我叫卫稚，就是你们口中的神医。”
沈来秋肃然起敬。
沈黎仰起头，看了看这个“魔鬼”神医，嗯，长得这么清秀温和，却能想出用屎尿催吐的损招，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看来那位郎君也不是什么好惹的。
沈黎想了想，他们家平日吃水的水桶，放在家里，用的时候提出来。这个水桶，不过是从井里盛出水浇浇花草，打扫院子。如今天冷，也很少用了，所以他们一家人中毒可能性不大。上次做的糕点，确实用这个桶洗了洗面，本来就是给老鼠吃的，就没考虑换个干净的桶。这些蟊贼，算是走了大运，吃了老鼠药不说，还喝了青阎罗果的汁水。
沈来秋见蟊贼抓住了，连连道谢。
这少年便是闻柏鹤，寻个厨子，还能遇到这种事情，只能说，他的体质，专克宵小。
正要邀请闻柏鹤进屋，便被他身边的银甲小将便拦住了：“我家公子寻一个会做烧仙草的人，就是那天送一坛子签子叫‘沈乡记忆’的人，可在此地？”
沈黎莫名有点慌：“敢问，您寻他做甚？”
闻柏鹤看着这个看起来就很聪明的小子，突然开口：“带回去，做王府的厨子。”

第32章
做厨子是不可能做厨子的, 沈黎看着这个好看的贵族少年说出王府二字，又注意到说话的银甲小将就是当日把村中被拐的孩子送回来的那位, 赶紧提醒他爹。
本来村人还觉得这位郎君高不可攀, 一听沈黎说，就是这位郎君的部下救了村中孩子，都纷纷回家拿出像样的吃食, 打算表达谢意，只不过都被闻柏鹤拒绝了。
沈来秋恍然大悟，原来位郎君就是世子。世子要找烧仙草的人，自然要老实告知：“小儿贪食，就自己想了些稀奇的东西，承蒙世子喜欢。我家烧仙草前些日子还做了许多, 世子喜欢，小人这就给您都装上。”
闻柏鹤的手指动了动, 郭易忙道：“若是你家中还有什么新奇的东西，可以拿出来，世子统统按照市价给你。”
沈来秋着急了：“这怎么行？严格来说, 您就是沈家村的恩人, 更是我们一家的恩人, 不行，我只送, 不卖。”
沈黎想了想，“爹，你把我上次做的红糖拿出来, 还有红糖糕，鸡蛋糕。”
闻柏鹤看着小大人一样的沈黎，好奇道：“红糖是何物？”
沈黎把装红糖的油纸打开，闻柏鹤就看到了一粒粒细小的红色沙子一样的东西，只是质感还有些透明，闻柏鹤用筷子沾了一些，先闻了闻，感受到一股甜香，了然似的点点头，然后送到嘴中尝了尝。
“这就是赤砂糖吧，不过看起来更加细密，剔透一些。”闻柏鹤显然对这个很感兴趣。
沈黎道：“市面上，只有棕褐色粗糖，杂质多，也不好喝。这个不一样，我们改良了制糖技术，就可以制作出松散的红糖。甚至，我们可以做出雪花一样的糖，白糖。”
卫稚上前尝一尝，忙道：“世子，南边世家，有专门生产红糖的，运到北边来，称之为贡糖。价格昂贵，而且品质也不如这个好。红糖和脾缓肝，补血活血，妇人尤为需要，小儿饮之，大有裨益，驱除寒症，亦能排毒。”
沈黎满意了，是个识货的人，且人品好，背景强，如果凭借这个，搭上这条粗腿，他还怕什么？想怎么搞事情，就怎么搞事情！于是像只偷了腥的小老鼠一样，暗暗乐呵。
闻柏鹤淡淡一笑，“这也是你想出来的？”
沈黎道：“那倒不全是，我爹占着主要功劳哩，不过是我嘴馋，我爹怕我吃坏肚子，就熬煮甘拓汁，意外中加了点东西，然后就做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闻柏鹤拿出一千两银票：“那白糖呢，又是如何做的？”
以他看来，这个小家伙，可能不是贪吃，而是爱财。估计他家现在赚钱的营生，都是这个小孩想的，只不过害怕贼人掳去，不敢对外说出去罢了。只是这小孩，在自己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独特之处，是因为相信自己的人品吗？
沈黎狡黠一笑：“若是世子你答应我一些要求，我就免费把白糖红糖制法送给你！这样的红糖，还不是最好的，我还有更好的方子哦！”
郭易吓唬他道：“你这黄口小儿，竟然对世子如此不敬，还不速速将自己知道的说出来？世子不是那等贪图便宜的人，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再说世子对你有恩，你再谈条件，难道是君子所为吗？”
君子？我才不是君子。我是小人啊，生理心理都是！沈黎一脸坦然，不似寻常人家的孩子，面皮薄，被人训斥就躲在爹娘身后，不愿说话。
沈黎一脸正色道：“红糖，白糖，本应该是寻常人家都用得的东西，只因为市面上没有，我家才不敢拿出来用。然而妇人生产，婴孩成长，都离不开这样的东西。若是世子将红糖，白糖价格定的奇高，我做出红糖有何用？我虽为黄口小儿，却知道利害关系，若是世子答应将红糖，白糖之价格，定为与食盐持平，我亦敢将此物交给世子罢了。”
见郭易在发火的边缘，沈黎微微一笑，话风一转：“只是我清楚，世子乃是当世美玉，品性高洁，不是吾等小儿可比。是我多言了，世子勿怪。”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欲扬先抑，世子应该不会见怪......吧。
闻柏鹤捻起一块红糖糕，尝了一口，皱了皱眉头，显然不喜过甜的食物，但是还是吃完了。
他撩起眼皮，似笑非笑地看着沈黎：“这些要求都不算什么，若是你来王府当我的书童，什么都可以答应你。”
沈黎一脸卧槽，这表情看得闻柏鹤哈哈大笑，把一身的贵气都笑得冲散了些，略微有些苍白的脸上浮上一层红晕，好看极了，沈黎有些呆住了。
明明这家伙没来这里前，他才是这个村里最靓的崽！
闻柏鹤拍拍沈黎的肩膀：“你很好。”小儿尚且知道为民争利，而有些食禄者嘴上说着忠君忧民之语，私底下做着蝇营狗苟的丑事。他这次下汴京，又找到了许多该被剥皮抽筋的狗东西，看着吧，早晚有一天，要让这些畜牲把吃下去的东西都吐出来，害过的命都偿还来！
沈黎见闻柏鹤不是真的要他当书童，立马放下心来，甚至煮了一杯香气扑鼻的奶茶，里面放了干茉莉，碎红果，烧仙草，还有自制珍珠果。
这个时代的茶，真心不好喝。茶饼切碎了，碾成粉末状，用筛茶粉的茶罗筛一下，然后直接煮成糊糊，同时里面还要加盐，葱，姜，橘子皮，薄荷。一杯提神醒脑，沈黎就再也不想喝第二口了，口区。
闻柏鹤接过所谓的奶茶，看了看，颜色是淡褐色，还有深褐色的圆珠子在上面漂浮着，看起来卖相也好，闻起来有种特殊的香气。
他就稍微抿了一口，觉得比回纥上敬的醍醐味道还好些。不是因为用的羊奶更好，而是处理得更好，一点奶腥味都察觉不到，口味奇特，半奶半茶。
沈黎笑眯眯地道：“这是红茶做的奶茶，奶绿是用绿茶做的，味道也很好。”
闻柏鹤后悔了，他还是想让这个小子做自己的厨子。可是听着这小子的谈吐，恐怕不是个寻常孩子，据说还读过书，以后说不定能做出什么大事来。
看着沈黎圆溜溜的眼睛，单纯又有些无辜，恐怕还不知道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威力有多大，足以覆灭一个以糖为生的世家。想到这里，闻柏鹤鬼使神差般的，把自己的玉牌解下来，塞到沈黎的手上。
“有事情，就去找县令，县令看到这个牌子，会明白怎么做。等时机成熟了，你们家可以做红糖生意，现在不行，恐怕有心人会惦记上。短则三月，迟则一年，我会让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红糖，可以吗？”
冷酷美少年一旦温和起来，杀伤力总是如此之大，沈黎此时看着这人的眼睛，就有种晕眩的感觉。他用手揉揉自己的脸，告诉自己不要被美色所诱惑，要淡定，要从容......
“奶茶方子要不要？家常可以喝，很简单。”
闻柏鹤看着这个眼睛闪闪发光，就差后面有一条小尾巴得意地晃悠的小孩，忍笑听他叙述奶茶的做法。
“这银子你收着，当是我们合伙做生意了。至于蟊贼，等会儿会有人把结果告诉你。”
卫稚道：“青阎罗果，恐怕是汴京章家的，整个汴京，只有他家有，但是沈家一个农户人家，倒也不至于下此毒手，你家得罪什么人了吗？”
沈黎摇头，他也不清楚。先前拐子的事情，想必已经过去了，他也不清楚什么人会对他下手。出于谨慎，还是将先前有拐子的事情说出来，当说到他一个人把两个成年男人揍趴下的时候，郭易突然笑起来了。
“你一个小娃娃，居然能打赢壮硕的大人，我可不信！”
沈黎把一个重有六十来斤的石头轻松搬起来，郭易咽了咽口水。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闻柏鹤也有些惊讶，不过他还知道轻重缓急，呵斥了郭易，只听沈黎说完整件事情。
他沉吟一会儿，想起先前看过的宗卷，“想必是恶僧所为，他们私底下，也会培育这种东西。”
前些年，有些恶僧，专门拐走童男童女，少时养着取血，做成药丸给那些求医不成，来求佛的病人吃，一粒这样的药丸，能得百两银子，可能药方确实有些灵验之处，有些人病好了，就更加推崇这些恶僧。等这些孩子长大了，女孩卖掉，为奴为婢，甚至为妓，男童送去做苦力，这样控制那些孩子一辈子。控制那些童男童女的药物，大多是些可解的毒药，其中青阎罗果最适合控制人，因为服用后会绞肠痛，而青阎罗果成熟后，又称为红阎罗果，吃了可以解毒，并且，容易上瘾。
沈黎第一次听说这么神奇，又这样恶心的东西。
“恶僧，没有被处理吗？”
闻柏鹤看着他干净的眸子，“人心是恶的，铲除一方，总有人跟着效仿。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牟利。这次你们捉拐子，就是把他们埋在这里的一道线给铲除了，自然怀恨在心。”
沈来秋非常担忧：“那以后又当如何？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啊！”
卫稚笑着道：“不用担心，这次不成，他们也不敢来了。叫你们村里注意防范外人，尤其是僧人。把孩子们看顾好，不会有什么事情的。这次被我们遇到，这恶僧也逍遥不了几天了。”
沈来秋这才放心一些，也是，世子手下能人异士多，总不会叫恶僧逍遥法外。他只要把儿子看好，不叫他被人掳去，就好了。
郭易接过外面递过来的一张纸，看了一会儿，汇报道：“世子，他们招了，是福禄赌坊的梁成文派来的，他是福禄赌坊的东家，因为先前的孩童被拐的案子，名声受损，所以怀恨在心，请了这几个亡命之徒找沈家父子的麻烦。”
沈黎忽然反应过来，怀恨在心也是有的，关键是，他竟然真的信了他们家有介绍这些方子的古籍，所以心中的恨意与贪婪让他失去理智。
“属下已经去捉人了，只是没有造成伤亡，且他只要死咬着不承认，我们也不好直接弄死他。”
闻柏鹤皱着好看的眉头：“我都不知道世子杀人，还需要什么理由。”
郭易点头，是了，他们世子今天太过温和，让他忘记了世子的处事习惯。世子要是每天都这样温和就好了，他比沈黎这小子差很多吗？难道真的是因为沈黎会做饭，所以世子看中他？搞不懂。
沈黎对要杀自己全家的人不会有什么好感，世子能帮他处理掉，真的太好了。
想到以前看电视剧，总有权贵之间相互通信，怕被人看到，就会选择写密信。他这里有许多方法可以写密信，假如世子用得上呢？
在闻柏鹤临走的时候，沈黎把这些写‘隐形字’的方法统统写在一张纸上，装在荷包里，给闻柏鹤递过去。闻柏鹤笑了笑，“你这小子，什么好东西，现在才给我？”
沈黎捂住自己的眼睛，哇，这个少年真的不能笑，笑容太刺眼了。他挥了挥手，想到福禄赌坊不用自己出手，就完美解决，他第一次认识到权贵到底意味着什么。万恶的封建社会啊，不过，想起闻柏鹤淡漠的脸上总会闪过嫉恶如仇的意味，他就觉得莫名高兴。封建社会特权在某些人的手里，选择将它劈向坏人。
“世子真是好人啊！”
沈家村的村人如今越过越好了，其他村的人现在嫁姑娘都优先选择沈家村的男子，因为会做豆腐，会做藤椒油花椒油，这就是源源不断的利钱。他们村买的山地，要么种上葛根，要么种上果树，如果这些都能卖上价格，那沈家村，又能改天换地一次。
老翁坐在门口石头上喝粥，没牙的嘴巴干瘪着，但是面上还带着笑，跟老伴谈着以前战乱挨饿的日子，听得年轻人一阵阵心酸，“阿翁，你现在有吃的了，多吃些，不要省着。我们如今赚钱哩，豆腐卖得可好，隔壁县城都跑来进货，我们村如今该改名叫豆腐村了。”
老翁呵呵笑了：“豆腐村？还是得叫沈家村，沈来秋的沈！若不是他，能有今日？有些人，做三个月免费工就觉得委屈了，前几天我还听说有人乱嚼舌根，说沈来秋招惹贼人恐怕村子不安全！我呸！要不是来秋把制作豆腐的方子跟你们说了，别说贼人了！连老鼠都嫌弃这里穷！”
其他听到的人脸上具是有些红，这些话他们都听过，只是没有否认。这样摊开来讲，实在叫他们汗颜。
老翁叹气道：“你们是没有过那种日子啊，年轻的时候，我爹娘去得早，我连种地都不会，可是谁来教我？种地能得几分钱？豆腐不比种地赚钱？他都愿意教给你们！什么藤椒油，花椒油，沈来秋不教你们，你们能得钱？如今得钱了，只想着坏处了！那是可耻！那就不是人！”
本来对沈来秋还颇有怨言的人，被这番话劈头盖脸一砸，也不敢说了，只默默卖豆腐，跟他走得近的人，也怕被这人在背后嚼舌根，从此不和他来往。
沈来秋倒是没关注这么多，沈黎更不会关注。如今舅舅的大儿子住在沈黎房间的隔壁，他显然有些拘谨。沈黎家里的家具都是红漆木，家具也是铜打的，看起来就特别贵。他第一天来的时候，就不敢用那些铜盆洗脸。叫余氏更心酸的是，这孩子居然不愿意吃饱，每次吃一碗就放下了，说做客吃太多丢人。还是沈黎细心，知道他没吃饱，硬是盛了三碗饭菜，叫他都吃完。
余氏道：“你是走亲戚，我是你亲姑姑！有什么丢脸的？你若是再这样，我就不叫你舅舅教你写字了！你不是说想要来我们家要开的粮店当掌柜吗？不识字，可当不了。”
余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但是姑姑真的太好了，还给他做衣服，整整两套细布做的里衣，两双软底鞋子，还有厚厚的鸭绒裤子，鹅绒夹袄。他做的事情也很少，就是打扫卫生，帮着做豆腐。若是愿意自己做豆腐往外面卖，只要把本钱给姑父，赚的钱就是自己的了，他来这里五天，就赚了他爹七天赚的钱，而且还不累。
“表哥，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莫要客气。”沈黎对这样早早就成熟的孩子，总是充满怜惜的。古代贫苦的农户家庭，总是会出现这样的孩子，他们隐忍，勤劳，听话，一年又一年长大，成了一个累得麻木，肚子也没有填饱的成年人，然后再生一群跟他们儿时一样，隐忍，勤劳，听话的孩子。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他们的生命，有时候真的和朝菌，蟪蛄有些相似，只是比朝菌蟪蛄活得更久，却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生来就开始忙碌，忙着填饱肚子，或者忙得填不饱肚子，根本没有空间想其他的事情。
沈黎以前想的是，不用给自己太多负担，但是力所能及的事情，可以去做。
如今沈家村发迹，其他地方还是很穷。沈黎一开院门，就能看到许多挑夫佝偻着背，挑着货物从很远的地方来卖，再挑着沈家村的豆腐离开。有妇人背着孩子过来做生意，小孩穿得脏兮兮的，坐在地上啃着同样脏兮兮的手，妇人赚钱了就把这孩子抱起来亲热的亲几口，然后放下来继续赚钱。老人在编制麻绳，这样的麻绳因为商贩颇多，总能卖掉不少......每个人都在为着生存苦苦挣扎。
我还能做什么？我为什么拥有上天的眷顾？
世子那样手握着特权的贵族，却仍然愿意为着升斗小民的事情奔波，可是老天没把穿越的经历安给世子。
“我只是个普通人啊！”
沈来秋发现最近儿子沉默了不少，做事情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像是有许多心事。
“爹，要是你成了世子那样的人，你想做什么？”
沈来秋笑话沈黎：“怎么，你想让你爹给你赚个爵位来？唔，世子也不是人人都当得好的，上头有皇上，王爷，还有其他勋贵压着，若是受宠，那更是不得了，得多少双眼睛盯着看啊！有了世子的家室背景，还得有世子那样的能力，若是手上拿得出功劳来，谁不害怕？谁不敬畏？可要是我当世子，我也做不了世子做的那些事情，我听说，他还会给当官的人扒皮抽筋！真是又慈善又狠辣！我大约，就是享受富贵，不枉来这世上一遭吧！”
“可是爹，虽然你现在有钱了，你也没有想着享受富贵啊，你还在干活哩！可见，你当了世子，也不会闲下来的。”
沈来秋点点头，赞同道：“是啊，我就是种地的料，闲不下来了！”
爹是种地的料，我是什么料？沈黎沉思。
开春了，沈黎快要念书的时候，得知先生要去继续科考，他表示非常不舍，也不愿意去读书了。该读的书，他都读过了。这里的字，和他当年照着古籍学的字差不多，论积累，这里的哪位老师也比不上他。
况且，这时候科考还规定了年纪，他才七岁，得等到十岁才能考试。十岁到七十岁，是可以科考的年纪，因为考官害怕考试强度大，死了人就造孽了。
天气渐渐暖和的时候，大家开始犁地，这里不算缺水，所以水田旱地产量都很不错。
沈来秋觉得田地够了，也就没有再花世子给的一千两银票，那张银票被藏得好好的。家里的碎银子还有五十两，铜钱三十贯，完全够用。因为田地大多在庄子那里，所以沈黎一家人搬到庄子里住着。
沈黎还不知道这会子用的犁地工具居然还是长直辕犁，这种犁很笨重，而且回转困难，耕地非常困难，曲辕犁就不一样了，犁架很小很轻，转弯和掉头很方便。而且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犁评和犁建，可以更好的适应深耕和浅耕的不同要求。
做出来曲辕犁之后，沈来秋本来不想试，因为祖上流传的直辕犁，总不会有大错处，可是在沈黎的一再坚持下，他还是愿意试一试。
“哎呦，这个可真是太轻便了，这是啥？居然可以把土碾碎，还能推到一边去，这真的很省事啊！”沈来秋干脆把牛牵到一边休息，自己套上曲辕犁犁地，沈黎看着自己的爹跟哈士奇一样在地里撒欢，不由得扶额。
沈黎道：“爹，多做几个，我们家田肯定能早点犁好，还能把这个租给村里的人。”如今铁器昂贵，虽然曲辕犁只有犁铲，犁壁是铁做的，可是寻常人家估计不愿意花那么多钱，他家有钱做曲辕犁，多做几个，廉价租给村人，或者隔壁村人。他家亏不了，别人用着也方便。
沈来秋点点头，“好，你自己找铁匠去打，叫木匠给你装好，等做好了叫庄仆陪着你去取。村里那边我去通知。”
沈黎想了想，“爹，恐怕还不够，世子给我留了张玉牌，这个曲辕犁是好东西，说不定可以推广。”
沈来秋抹了把汗，“确实，买不起牛的人家，有了曲辕犁，也能自己犁地了。有牛的人家，有了曲辕犁，也能给牛省省力气。”耕牛多宝贵啊，怎么宝贝都不为过。
沈黎觉得，反正曲辕犁都整出来了，筒车做出来也挺好的。但是筒车结构稍微复杂一些，尤其是高转筒车，当年他学历史的时候，非常好奇这种农具，还专门找了模型观看它到底是怎么运作的，不得不说，古人的智慧真的是无穷的。
他们这里不算缺水，可是灌溉仍然需要人力，这么多人力节省下来，可以卖多少豆腐，养活多少家人？往小处说，这是给人省力，庄稼也能长的更好，往大了说，这就是在挽救农人的生命。高强度的活计，难免会消耗大量精力，一旦过度，身体的损耗日积月累的沉积着，所以古人活不长。
他做了三天，才成功做出一套模型。但是沈黎还是不满意，普通筒车，高转筒车，风力水车，他每种类型都做了一个相当精密的模型。
做完了，才把相关的用法和建造方式写在一张绢布上，密密麻麻的，看得县令脑袋疼。但是别人写得东西，他不看也就罢了，左右是请求提拔自己做官的。可是沈黎不一样，上来给了这么些精细的模型，猪脑子都明白这是好东西啊。
他让农事官给做了个曲辕犁，他亲自去试着犁地，一试，感觉不到哪里省力气了。他娘子就嘲讽道：“你一天到晚就知道整理案子，何曾下过地？你可知道以前的犁，有多重，多难使用吗？你去试一试吧，保证你晚上腰都直不起来。”
县令不服气，“我也是耕读人家，怎生瞧不起人？”
不一会儿，县令扶着自己的腰从田里挣扎着出来了，虚弱道：“确实很省力，是好东西。”
这下放心多了，知道不是沈黎在无的放矢，他就能安心把这些东西快马加鞭，运到王府去，靠着玉牌求见了。
沈黎不知道后续，他自己的庄子已经开始制造筒车了。庄仆听说以后种地连水都可以自动浇灌田地了，不由得用一种像是看天神一样的眼神看沈黎。
不过筒车也不是哪里都适用，它需要在水流很急的岸边打下两个硬桩，制作一个大轮，再把大轮的轴搁在桩叉上，大轮的上半部分需要高出堤岸，下半部分要浸泡在水里，可以自由转动。
“......大轮一转动，这外面的收水板子上斜着系的竹筒就会盛上来水，水桶的水满了，转到轮子顶部的时候，筒口就向下倾斜了，这样水恰好就能倒入水槽中，并沿着水槽流到田间.”
在一处皇家庄园，闻柏鹤正在跟大昭地位最尊崇的人介绍筒车，他手下能人多，三五天就把这东西做好了，并且上奏明言这是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好东西。
农政官找人示范给宣帝看，宣帝抚掌大笑：“妙极！天佑我大昭！如此好用的农具，若是传遍天下，该有多少农人减轻种地之苦啊！”
闻柏鹤很惊讶一个孩童居然能想出这么复杂的东西，这个沈黎，还在信里特地用他所说的‘隐形字’告诉他，不要告诉皇帝，这是他做出来的。
可是闻柏鹤却觉得沈黎过分谨慎了，当权者只会因为出现神童而高兴，不会因为他小，就知道这么多东西而误会他是妖孽。大昭朝的妖孽还是很多的，比如十三岁就开始做宰相的刘允辰大人，还有他这个六岁就熟记所有兵书典籍的世子。
闻柏鹤想了想，还是照实说这些都是沈黎想出来的，而且这个孩子，年仅七岁，因为心疼父母下地辛苦，苦思冥想，才根据先前的农具改良出来的。
宣帝一听，很是得意地捋了捋胡子，身边的高太监立马夸耀道：“陛下福泽深厚，庇佑黎明百姓，所以大昭才能人才济济，助陛下开创盛世啊！”
宣帝笑着指高太监：“你啊你啊，一张嘴能把活人夸得升仙了！”
宣帝满意地抚摸着这些新奇的农具，拍了拍闻柏鹤的肩膀：“柏鹤啊，你这次可是立了大功啊，随便认识一个人，居然还是个神童！你说说，这次要什么赏赐？”
闻柏鹤微微一笑：“西域来的使节，不若让臣来接待吧。”
宣帝皱眉：“这算什么赏赐？不如你再换一个？”
闻柏鹤道：“我对西域的玛瑙和宝石很感兴趣，正想和他们聊这些东西。”
宣帝微微一晒：“宫里什么宝贝没有，偏偏惦记外人的。好吧，你高兴就好。”这孩子，从小主意多，他也老啦，不能干涉小辈太多了，本来以为柏鹤要个实差，谁知道这糟心孩子选了这么个事情。
宣帝高兴地同闻柏鹤说了一会儿话，回宫拟旨，嘉奖新鲜出炉的沈神童。
沈来秋不清楚曲辕犁居然惊动了皇帝，而且因为筒车和曲辕犁，大昭的所有人，都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对沈黎这个神童因为孝顺父母，而改良了农具这个故事津津乐道，而沈黎，居然成了日后百姓们教育后辈孝顺父母的典型，甚至被记录进史册和典籍中去。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余兴宏自从得到了沈黎给的图纸，就开始做这样的新式物件。他觉得那摇摇椅，可以用更加贵重的木头，这样才卖得上价格。剩下的都可以用便宜木料做，等赚了钱，他甚至可以开个店面，专门卖这些东西。赚了钱，给外甥分利钱。
“马上就要举办庙会了，你先回家，帮你爹做做活，他那边活多，我怕他忙着赶工，累坏了身体。”余氏收拾了许多糕点，羊奶，放到坛子里封好，“这是给你两个弟弟的，你的零食在另外一个包裹里，回家几天，庙会结束了，还来姑姑家，姑姑给你做好吃的。”
余良知道他不能拒绝，道了谢，也不多说什么，便要往家里赶。
余良学会驾车了，自己架着驴车往家里赶。余氏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些天忙着什么曲辕犁，筒车的事情，好几晚上没有睡好，她心疼坏了，今天白天都不想叫他起来。
沈黎这天睡得天昏地暗，醒来才知道已经晚上了。他有些头晕，一摸额头，好像还有点发烫。坏了，是这些天专注过头，加上劳累，又正逢倒春寒，可能有些感冒了。
二话不说，就叫他娘给他熬上一碗红姜茶，红糖和姜都是驱寒的好物，喝完倒头就睡下，闷出满身的汗，第二天醒来果然好多了。
这让沈黎稍微注意了些，要知道在古代，一个小小的感冒都可能会导致一个孩童的死亡。而且春季，本来就是病毒猖獗的时候，有些事情，得早点防范起来了。
首先就是卫生问题。刚开始穿来沈家村，他就觉得这里臭不可闻，到处都是粪便的臭味。等他爹发财了，在村中有话语权了，才跟族长村长他们商议，每家每户在固定的日期出来打扫卫生，粪便可以肥田，不准到处乱丢，谁家的畜牲在路边解决生理问题，谁家负责把畜牲的粪便带回自己的粪池里去。
沈黎甚至设计了公共厕所，外来做生意的人也有方便的地方了，村里专门有人做打扫厕所的事情，村中集资支付这些人的工钱。后来又有人提议，让不做生意的人挑时间做打扫的活计，然后给工钱，也有人乐意做这样的工作，很快沈家村就干净许多，来买吃食的商人也放心许多。
为何沈家村生意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干净啊！叫人看着就放心。
不过保持干净，除了需要打扫之外，还需要外物支持，比如肥皂。如今市面上没有卖肥皂的，只有卖皂角的。皂角好用倒是好用，去污能力还是不如肥皂。
沈黎叫庄仆给他搬一口旧锅，拿一根长木棒，把旧锅架在一个垒出来的简易灶上，把适量的猪油放到锅里，再倒入烧碱，加水不停地搅拌，水少了加水，烧碱不够加上烧碱，不停地熬，直到可以熬出皂液来。皂液还要进行盐析，是为了使锅内皂液中的杂质和污水分离开，盐析之后再加热一段时间，可以停止搅拌了，再把锅盖盖上，等上三到五个小时就能出锅了。
“好在是白天做的，不然晚上还能不睡觉看着它吗？”沈黎也没做过肥皂，不清楚做肥皂居然需要这么长时间。
等差不多时间，庄仆按照沈黎的指示，把上面的那层皂沫取出来，然后把皂液放到铁箱中去，之后还要加上大量的泡花碱，边加边搅拌，知道混匀为止，然后等着它冷却凝固。
这种简易肥皂，颜色是土黄色的，不是特别好看，沈黎用刀尽量把他们切得匀称些，没有模具，还没来得及做，若是以后把模具做好，兴许还能做印花肥皂。
肥皂这个东西，在现代家家户户都会买上一两块用，洗衣服好洗得干净，而且价格很便宜。沈黎不打算把肥皂的价格定的很贵，一块巴掌大的肥皂，只需要四文钱而已。而且很厚，可以用很长时间。
有肥皂，衣服就不用蛮锤狠狠敲打了，这样也省衣服些。只要把肥皂的好处宣传出去，相信会有人买的。
他做了许多像现代化妆品的小样一样的肥皂，让前来买豆腐或者花椒油的客人拿一块回家用一用，可以用来洗手，也可以洗衣服。
娘子们在这天，知道居然有肥皂这么好用的清洁工具，都高兴不已。她们中有些人的孩子就是个皮猴子，脸和手，到了晚上就变得乌漆麻黑的，洗都洗不干净，只有扔了才能眼不见心为净。
这肥皂，沾了水，随意在手上脸上抹一抹，搓出来泡泡，再用水冲洗干净，主妇们就收获干净小孩一只。
当天买了豆腐回来的汉子，晚上都被妻子们亲切问候，询问这肥皂在哪里买的，若是便宜，须得再卖上几块。都这样温柔小意了，男人们还能不买吗？买！
也有不少有眼光的商人，马不停蹄地赶往沈家村：“肥皂！有多少买多少！”
沈来秋头疼地面对纷至沓来的订单，“这怎么做得完呢？又得请人了！要是方子泄露，可如何是好？”
沈黎一脸无所谓：“泡花碱，他们不会做，核心的东西学不到的。”
沈来秋这才放下心来，“那我这就请人做去！”
沈家村的人口不多，如今春耕正是忙碌的时候，做肥皂这个差事就交到女人们的手里，沈家村招工的消息不胫而走，无数贫苦人家，朝着能让他们有活计做的沈家村涌去。

第33章
“你家肥皂, 作价几何啊？”
沈来秋往院门口的木桩子上挂着的牌子一指：“一块肥皂四文钱，若是买一百块以上，一块肥皂只要三文钱。”
那人点点头, 确实很便宜。
“那你有多少存货？我都能吃得下！”
沈来秋窘迫道：“那还真不好意思, 只剩下十块肥皂了。您来迟了, 从早到晚都有人进货, 今日刚做好的肥皂都卖完了, 如今来领单子做活的人还没过来交单子, 您恐怕得等上一两天了！”
那人是老在沈家村进货的，知道沈家村做生意讲究信誉, 于是和沈来秋商量道：“那我先付三百块肥皂的定金，等货到了，你差人去福来客栈找我，你看如何？”
沈来秋更不好意思了：“您这笔订单得排到三天后了。”
那人满不在乎：“三天后就三天后吧，我等得了！”
为着制造肥皂，周围十里人家的废油都被沈来秋买来了, 猪肉价格都涨了许多。许多人家还在打听是不是沈家做肥皂生意会一直做, 都说要养许多头猪呢。以前废油卖不掉，如今知道废油还能做肥皂，那养猪也不亏了。
之前是觉得热制肥皂比较快, 而且需要皂基，就先做了热制肥皂。其实论长相，果然还是冷制皂好看些。不过冷制皂的周期长一些，可能需要搁置五周时间才能拿出来使用, 若是想要有香味，可以加上一些香精。香精市面上比较贵，所以沈黎打算自己熬制。
沈黎设计了一整套蒸馏器皿，他没办法搞到玻璃材料，只好用铁器加上竹管勉强制作了蒸馏的器皿。一开始，他爹还让他在家里做这些，后来，花露蒸得味道太香了，香得叫人闻着头晕，就专门打穿两间后置房，给他做成工作室。
沈黎终于做出来类似于香水的东西之后，才把冷制皂制作提上日程。
这时候，他请舅舅帮他找人做的模具也到了，上面映着各式各样吉利的话语，比如花好月圆，一路平安之类的。有的则是刻上了松树，竹子，梅花，菊花之类的图案。不过沈黎个人最喜欢芍药或者牡丹花样的，模具最难做，当然样式也最好看。当然了，冷制皂做出来的原始颜色是纯白的，沈黎按照现代的思维，觉得白色做成牛奶味道最好，所以白色冷制皂里加了牛乳。
花草浸泡油可以产生颜色，不过一般产生黄色和绿色。紫草浸泡出来的，一般是紫红色。天然植物粉也可以做出一些颜色，黄柏粉可以产生火红色。把皂基和这些颜色混在一起，可以做成颜色不一样的冷制皂。
所以沈黎总共就做黄色，绿色，紫红色，火红色这几种颜色的香皂。不同的模具形状也不一样，有的甚至做成花瓣的样式，看起来非常美观。
“我做的不是香皂，是艺术品啊！”沈黎在自我陶醉中，甚至还给自己做了个小猪佩奇香皂，还用了独一无二的粉红色颜料。
香皂必须包装好，还要宣传好，要让妇人们知道，用香皂比用肥皂更加不伤害皮肤，甚至因为冷制皂不会让甘油流失太多，产生了滋润保湿的效果。
因为香皂里面的用料更加珍贵一些，所以香皂并不交给外人做，庄仆中的孩子女人，都可以参加香皂制作。男人们做田活，负担比较重，所以一般不把这个活计派给他们。
沈黎把一些小号的香皂，上面印着简单图案的香皂价格定的低一些，一块这样的香皂只要八文钱。但是牡丹香皂，双喜香皂这类大块的，而且模具复杂的，定价为十五文一块。最终不知道会卖得如何，但是沈黎还是愿意做出来。这些香皂这样好看，即使卖不出去，送给亲戚做礼物也是很好的嘛。
但是他想多了，因为采用的是油纸包装，外边还印上了广告词，总而言之就是说用了这块香皂你就是最靓的崽了。哪位妙龄女郎或者郎君不愿意让自己变得更加好看些？
来沈家村的商人们来得更加频繁了，无他，就是催单的。催着要肥皂，催着要香皂，沈来秋被催得焦头烂额，沈黎还在后面慢悠悠地做他的香水。
普通香水六文钱一瓶，特调香水，暖调，冷调之类的，价格更高，高达几十文的都有。沈来秋觉得他儿子想钱想疯了，这样没什么用的东西，还能卖出价格？
事实证明，还真的能卖出价格。
如今肥皂香皂流传到汴京去了，城中郎君和女郎谁家要是没有牡丹样式的香皂，谁就是赶不上潮流，谁要是没有沈乡做出来的特调香水，简直羞于参加宴会。
感受到自己的生活产生巨大变化的，除了周遭的百姓，还有庄仆中的女人们。她们干不了什么体力活，因此在家中只能做做打扫，煮饭之类的活计，沈黎给的工钱比较低。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郎君说什么“按劳分配”，她们不懂这个，但是发下来的工钱多少是懂的。
做得香皂多，得的工钱多。偷懒的，沈黎就直接不叫她做了，沈黎本身也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
有妇人们得了钱，就给自己的娃娃买衣裳穿，一年到头没有什么好衣裳，娃娃的皮都被粗糙的葛衣磨破了。猫生的猫疼，狗生的狗疼，她们虽然是庄仆，却也不比其他自由身的村人少疼爱自己的孩子。如今遇到了好主人家，还允许他们接活赚钱，给自己造房子，买东西，那就是天大的恩赏，所以几乎所有人都拼命干活，希望自己可以帮到老爷和小郎君。
忙过了春耕，余兴宏也来给沈黎送钱来了。
“摇摇椅如今许多人家都想订，县城居多，我这里有二十几个单子。木马要的单子也多，三十几个。学步车就更多了，许多人家的小孩子多，没空照料，有个学步车他们带孩子也轻松些，这里接到的订单居然有五十多个。这是我在庙会上卖掉东西之后，我六你四分得的钱，你一定要拿着，不拿就是看不起舅舅我。”
沈黎听了，只好收下这二十两银子。他有些惊讶，怎么会这么多？
“舅舅，你是不是没有把成本去掉？”
余兴宏道：“什么成本？你给的图纸不是成本？不要跟我计较这么多，你舅舅如今卖的这些东西，很快就能办个店面了，到时候生意不好了，还要靠你给我新出主意呢！ ”
沈黎摇头：“舅舅，四六分不合适，下次二八分吧，你出人工，出材料，还要靠着你去卖，我拿这么多烫手，我娘也不会答应的。”
余兴宏见沈黎把他娘搬出来说话，就不再多说什么了。以后假如外甥再有方子，他就直接花钱买下来，这样外甥不用吃亏，他也能安心做生意。
余良自从学了些字，就更喜欢往沈黎家跑了，沈黎见他想当掌柜，就教他珠算，还有简单的数学加减法。阿拉伯数字他一开始怎么都学不会，可是后来被沈黎每天提问，讲解，他也能理解了。
他这个人比较老实，思维也没那么复杂，只问沈黎是在哪里知道这么好用的计算方法，沈黎回答是胡商教他的，余良也相信了。
沈黎上次又得了不少棉树的树苗，询问一下棉树的种植方式，沈黎就决定把棉树种在自家山头上。种两个山头的棉树，沈黎觉得差不多了。一棵小棉树，等秋天能有十公斤的棉花可以摘，不过要注意用木棍将棉树枝支撑一下，免得被压断了。
等棉树长大了，就更不得了，一棵树又高又粗，能有上百公斤的棉花可以摘。
有了棉花，就有棉布可以做成衣服穿了，沈黎真的非常想念棉料的衣服，贴身又吸汗，还很柔软。
村中人看到沈黎种了这些稀奇古怪的树，都来询问，沈黎也老实回答了。
“就这个能做布？那还能比绢布舒服？”
“比绢布舒服些，但是天热的时候，不如绸缎凉快，就是非常吸汗，穿着不容易得热症。”
村里人看过热闹也就罢了，这树苗据说不便宜。
沈黎也不管村人怎么想，他打算培育一批棉树种子，再育苗试一试，如果产量还可以，倒是可以卖给村人，到时候做出棉布，那就是村中进项了。
甚至可以开个小型服装厂，到时候把织布的工具改一改，纺织机做出来，缝纫机做出来，效率一定会提高不少的。
沈黎虽然有些小富即安的思想，但是既然上天给了他这么大的金手指，怎么说也要为这个时代做出点贡献，才不枉此生。
沈黎的肥皂生意越做越好，外乡人背着背篓，也要把猪身上的肥肉还有家里的废油带过来，送到沈家村。为何呢，因为沈家村的猪肉价格给的更高。
古人不爱吃猪肉，沈黎家的猪肉是经过料酒等贵重调料改善过味道，感觉味道好吃的，最重要的是，沈黎家的公猪都变成了‘公公猪’。沈黎没打算卖猪肉出去，家里的猪肉都是自家人消耗的。
外面的有些地方，猪肉价格不高，譬如隔壁县城，一斤肥猪肉不过三四升粟米，换成铜钱不过两三文，到了沈黎这里，一斤肥猪肉可以卖到五文，这价格不得不说是相当高了。
不过既然要猪油，那得杀猪，有聪明人直接把猪赶到沈家村来杀，刚好猪肉还能在这里卖掉。一头生猪要便宜些，一斤卖得三文钱，因为猪还有骨头，猪头，内脏之类的东西嘛，这样一卖，甚至比单纯卖肥肉或者猪油方便些。
沈家村的人如今不缺钱花，自家的猪留着过年吃，那买猪肉自然是可以的。乘着这段时间盐价格不算贵，许多人家都腌制起猪肉来，馋了就在饭锅里加上大蒜蒸着吃，别有一番风味。
这时候，皇帝派来嘉奖沈黎的官员快要到清河县了，他们还欣赏到了一群风尘仆仆的农人赶着一群猪往沈家村那边方向跑。
带头的八字胡是礼部五品官，他疑惑道：“现在农人养猪，还要负责‘放猪’？我原来只听说过放牛，没想到还有‘放猪’这样的做法。”
......

第34章
当清河县县令和八字胡沈平来到沈家村的时候, 沈黎正在忙着给来家里的小孩子蒸米糕吃，不能用红糖，沈黎就用甜果子榨出来的甜果汁和米粉混在一起, 做成淡红色的米糕。可能是过程哪里不对, 沈黎做出来的米糕甜中还带着酸, 但是大概也是好吃的, 至少小孩都吃得很开心。
大人们有些不好意思, 纷纷回家拿大麦, 粟米或者大豆来换，如今家里有粮食了, 倒也不用苦着这群嘴馋的孩子们。
“来秋！村口来了县令，还有一个穿青衣服的，看着挺有派头的大官！他说他是礼部员外郎！来给你家送陛下的恩赏的！”几个在沈家村做工的人因为常年混迹在县城，知道县令的官服是啥样的，看到一队人马走过来，赶紧过来报信, 好让沈家早点做准备。
村人一脸羡慕地看着沈来秋, “来秋啊，你要走大运了！怕不是皇帝陛下看你生意做得好，要赏你个官当当吧？”
沈来秋愣住了。
他半晌才反应过来, “皇帝派来的？我们家有什么事情居然让皇帝陛下知道了？”
沈来秋心不在焉地向周围纷纷向他道喜的村人拱手，村人知道他如今不方便招待自己，随便道了两句喜，便知趣地回自己家去。
他叫沈黎和余氏赶紧换一身好看些的衣裳, 平常在家里做活的时候，一般外边的衣服不穿特别好的，怕费衣服。见客的话，这一身旧布衣裳穿着不像话。
等他们换好了衣裳，刘县令和沈平已经走到村口了。沈黎赶紧把家里装着皂液的瓶瓶罐罐，还有散发着销魂气息的腐乳或者臭豆腐搬到厨房去，免得熏着客人。
沈来秋和沈黎对着二人作揖，余氏福了身，不便见外男，倒了茶水，就很快下去了。沈来秋对着沈平和刘县令，还是有些紧张的，反倒是沈黎，因为在现代经常参加演讲和学术汇报，一脸无所畏惧的样子。
沈平在心中暗暗称赞沈黎这个孩子处变不惊，淡定自若，觉得这孩子没有出生在官宦世家真的可惜了。
入座之后，沈平道：“吾乃礼部员外郎，奉陛下旨意，嘉奖沈家麒麟儿。”然后传达了皇帝陛下的口头表扬，说沈神童做出了利国利民的农具，真是天佑大昭的好事，赏赐沈神童是上天的旨意。曲辕犁和筒车做出来后，可以，免费给沈家村分发三份，农人可去粮长那里借用。
沈来秋就是粮长，他本来还说沈黎做的曲辕犁不够，村里许多人还未借到，如今皇帝陛下如此体贴民意，真是让他颇为感动。
沈平看到沈来秋在还没有听到真正的赏赐，只是听到陛下要给沈家村做筒车和曲辕犁就感激涕零的样子，更加满意了。也只有这样不贪婪，为着自己的村人着想的爹，才能教育出如此孝顺聪慧的孩子吧。
沈平清了清嗓子：“咳咳，斯人聪慧有加，百里挑一，以孝闻名，特赐良田六顷，银四百两，赏百家衣。”
沈黎惊呆了，皇帝陛下，真是太大方了，且给的赏赐也人情味十足！百家衣，就是从一百户百姓家里拿一块布头，拼凑成的里衣，不算贵重，但是一个皇帝，能想起神童还是个小孩子 ，愿意祝福他穿上百家衣后长寿平安，真是少之又少了。
无论皇帝是如何想到这个的，沈黎都感受到了来自一个掌权者的关怀和爱护之意。难怪总有些臣子，那样忠心耿耿，还是因为士为知己者死，恩有重报啊！
沈来秋被皇帝陛下的大手笔惊呆了，六顷良田！四百两银子！不说银子了，这六顷良田还得了吗？他们这样的平民，哪里买得着连片的六顷良田？
沈来秋和沈黎谢恩完毕，正事算是办完了，沈来秋请他们留下来吃饭。正好宰相叫沈平观察沈黎是否有异样的地方，沈平自然毫无异议，刘县令本来因为上次的事情对沈黎有些印象，加上沈黎这次得到皇帝的嘉奖，那是在他的履历上也能添上一笔光彩的事情啊，不用说他也会留下来的。
“这是什么？怎么看起来有些像糖糕？”沈平指着角落堆放的肥皂，好奇问道。
“这是肥皂，旁边那一堆是香皂。”
趁着还没开饭，沈黎拿出肥皂和香皂，再打一盆温水，拿出干净的毛巾，让这位充满好奇心的礼部员外郎大人试一试这两样东西的好处。
半晌，沈平红着脸看着沈黎倒掉了一盆有些发黑的水，沈来秋宽慰道：“这不算什么，您定是行路上风沙太大，不方便洗漱，才会这样的。而且我们家的肥皂香皂，确实去脏能力很强。”
沈来秋想了想，拿出许多牡丹芍药花样的香皂，包装好，又随便抱起一打肥皂，用木匣子装好，送给沈平和县令：“这是现在我们家卖的东西，大人们要是不嫌弃，就带几块回家去用用吧。”
县令和沈平欣然领受，这在市面上卖得到，也不算贵重东西，就算收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县令夫人现在非常喜欢牡丹皂，市面上的牡丹皂价格居然被炒高了，一块需要二三十文钱。
沈黎也没想到纯朴的古代人也会去做黄牛生意，不过香皂本身就算是比肥皂高档的东西，稍微贵上一些不影响什么，但是肥皂不能贵。他做肥皂，赚到的钱并不多。因为本身做出肥皂就不是为了钱，而是希望制造清洁的环境。有了肥皂，无论是图新鲜也好，后来用习惯也罢，都为了减少传染病或者细菌对人体的侵害。
现在沈黎有蒸馏器皿，可以做出酒精，就是不知道皇帝相不相信医用酒精可以消毒了。沈大人看起来就是个好官，沈黎若是把蒸酒的办法告诉他，沈黎不怕他私吞。
当然，私吞也没事，他还能走世子的路子，世子一定能慧眼识珠，发现酒精的好处的。
沈黎爱干净，所以庄仆会把猪圈打扫得极为赶紧，天气暖和点的时候，甚至会把猪身上用温水冲一冲，刷一刷，这时候沈平就看到沈黎家的猪在太阳底下懒洋洋地伸展四肢，一副我早就习惯的样子让庄仆给它们洗澡。猪槽里的食物居然是热的，显然煮熟了。
沈平终于忍不住问了：“你们这里的人是怎么养猪的？我看农人照顾孩子都没有你们养猪讲究，给它们晒太阳，洗澡，吃煮好的猪食，甚至带它们出门遛弯。”
沈黎刚开始听着觉得没毛病，可是遛弯是什么？
沈黎听完沈平大人的解释，忍俊不禁：“大人，您误会了。给它们晒太阳洗澡，是为了防止它们生病。一只猪生病，其他的猪也会跟着生病。有时候村中一只猪得了猪瘟，其他猪也会被传染上，跟人的瘟疫是一个道理，不过猪瘟只会传染猪。吃热的猪食，也是出于怕猪生病，更重要的是，吃热猪食，他们可以长得更胖。至于遛弯——”沈黎忍不住笑得眉眼弯弯，“因为肥皂需要猪油才能做出来，因此十里八乡的养猪的农户，都愿意把猪送到这里来，因为可以很快卖掉，猪的价钱也比别处贵上一些。”
一些大商觉得沈黎收集猪油的速度太慢，耽误他们的订单，就直接由他们去购买猪油。沈黎用这些猪油可以做许多肥皂，即使他赚得不多，也不会亏本，因为材料钱花不了沈黎多少钱，富商购买的猪油做出来的肥皂远远多于他们订单需要的香皂肥皂。但是沈黎也不会告诉他们，谁还不喜欢省点钱呢？
沈平表示怀疑，但是沈黎家的猪确实长得肥肥胖胖，看起来还很健康。对比一下他以前见过的猪，果然还是沈神童家的猪看着好多了。他也把这件事情记下来了，打算告知丞相。
“那这是何物？”
沈黎上前一看，哦，这是他先前为了建造筒车前，做出来的定滑轮和动滑轮模型，为了让筒车建造得更加方便做出来的东西。他就简单用初高中物理力学知识简单讲了这两样东西的好处：“定滑轮不省力，但是可以改变力的方向；动滑轮不改变力的方向，但是省力。我们可以用它们组成滑轮组......”
沈平不想承认这个孩子比他懂得多，更不想承认就算是沈黎掰碎了跟他讲这些，他也不太懂......但是没事，他都记下来了，等着让丞相去思考这些他听都听不明白的东西。丞相当年也是神童，和沈神童一定有许多共同话题。他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些秃的脑袋，叹了一口气。
沈黎看到沈平大人愁眉苦脸的样子，体贴地不再上物理课，而是给他介绍了另外一些新鲜的东西，比如奶茶，比如果酱。果然刘县令和沈大人都非常喜欢。
沈大人道：“你我还是本家，可是子侄中没有一个能和你比的。”那遗憾的眼神，让沈来秋有些害怕，怕这位大人爱才心切，想把他儿子抢去做自己的儿子。
沈平大人心里在想，若是沈黎是自家远房亲戚，说不定等自己的女儿长大了，还能许配给沈黎。可惜，沈黎出生太低！唉，世间万事难两全啊！他那女儿，小小年纪，就心高气傲，属实不妥，再看沈黎，年纪比女儿大不了一岁，就如此稳重，人跟人，真的不能比啊。
看来陛下想的是对的，出生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品行和才学，当初世家豪门不惜兵变也要保住世家为官特权，不允许寒门通过科考进入朝堂，原来早就知道会有今天。
沈平的眼光一直很好，沈黎，注定不会在沈家村这个浅滩呆太久。
沈黎不知道这位大人在想什么，还以为刚才无意识摸头是为了自己的秃头烦恼，于是沈黎就说了好几个可以生发的方子，有些是现代普遍知道的，有些事古书上记载的。沈黎如今记忆力越发好了，以前随便看到的东西，现在都能记起来。他怀疑自己的脑袋产生了变异。
沈平看着沈黎真诚的眼神，想生气也生不出来，甚至还觉得沈黎是个真性情的人，即使面对当官的人，也能不卑不亢，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朝堂之上，不就是需要沈黎这样的人才吗？
总之，经过一顿丰盛的午饭之后，沈平已经觉得沈黎是天降大才了，恨不能立马找丞相秉明此事。于是饭后稍作歇息，打包了沈黎非要他路上带着的茉莉奶茶，就上了马车打道回府，刘县令陪同着回去。
等客人一走，里正就来了，身边还有县衙的两个小吏，这是要给沈来秋丈量土地的意思。沈黎有些晕乎乎的，因为随着两位大人走了以后，他的心神就都被白花花的银子和厚厚的一沓地契栓住了。六顷，就是六百亩田地！虽然这里面包含了林地旱田，可是水田也真的不少了！六百亩中，水田高达一百二十亩！林地少，旱田多，沈来秋看着地契，不由得哆嗦起来。他赶紧做活，免得自己痰迷心窍，欢喜疯了。
余氏也异常欢喜，去年年初，她还在饥一顿饱一顿中度过，如今，若是她想，穿金戴银也是使得的。
里正感叹道：“你差不多要占了大半个县的田地了，人都要敬你一声‘沈半城’了！人的际遇，真的是太难说了。”
沈大满听说自己的三儿被皇帝赏赐了，还赏了这样多的田地和银子，一时过分高兴，竟然昏过去了！沈高氏担心老头子发生什么事情，赶紧喊人过来帮着叫郎中。
一时乱成一团，沈来春回来看热闹，没想到自家老子拖后腿，他没好气道：“你高兴昏过去有什么用？当初那样偏心小儿子，你三儿子又不会给你半亩地用！”
沈高氏气得想抄起鸡毛掸子打人，但是又怕人笑话，只能忍气吞声。
沈来秋在村中人缘好，他一打招呼，早早就有人去请郎中了。
沈黎也很担心他祖父的安危，虽然祖父偏心，但是人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且为着他家得了这么多赏赐才高兴成这个样子，不好好照顾，恐怕落人口舌。于是自去庄子叫两个壮健的庄仆，拨去照顾祖父。余氏看到了，也不多说什么，只每日做些滋补的菜往公爹那里送，很是刷了孝顺的名声。
而沈高氏日日能看到余氏穿得如此体面，觉得刺眼，又不甘儿媳过得比她这个婆婆好，心中每日煎熬，过了不久，竟然又病倒了。沈来秋也没多表示什么，只给大哥送了钱粮，让大嫂回家照顾。

第35章
沈黎得到陛下赏赐的永业田, 村中人都很羡慕。以前还有媒婆打听沈黎长大后，沈来秋想给他娶个什么样的姑娘，现在也不打听了。
谁敢打听？田产在沈黎的名下, 他如今得到的田算是清河县头一份的多, 占了清河县大半的田地, 以后当个里正，或者去捐个小官当当, 那就真的和他们这些老百姓不一样了，一般媒婆都找不到能和他匹配的姑娘。
如今沈黎出门, 村人喊的都是黎小郎君, 沈黎刚开始听得颇不好意思, 听得惯了, 也就平常心对待了。
“黎小郎君，到我家吃一碗炒蚕豆吧，新炒的, 可香可脆了！”
“黎小郎君，我们家做的肥皂不知怎么的，味道有些怪, 你得空帮我瞧瞧行吗？”
“黎小郎君......”
沈黎都微笑答应着, 表面上看着还是个腼腆又能干的孩子，其实村人也能感觉到, 这个孩子已经像他们这些大人一样, 可以独当一面, 无论是谈生意, 谈交情，这孩子都比一般人强许多。这孩子，是可以依靠的。
来买肥皂的行商或者散户，都喜欢询问沈黎的意见，比方说告诉沈黎自己是哪个行道上的，周围人口如何，衣着风俗如何，气候如何，然后沈黎就会给出合理的建议，提供一个模糊的进货数量，以及货物搭配，让他们不要盲目进货。愿意听沈黎分析的，最后可能会少赚一些，但是绝对不会亏损。沈黎也听了许多故事，知道了许多风土人情。
本来沈黎还以为奶香味道的白色香皂会很受欢迎，结果很少有人喜欢白色，于是最终还是减少白色香皂的生产。就在沈黎把白色肥皂收起来，存到库里以后自己慢慢用的时候，却得知今年流行守孝的时候子孙日常里用白色香皂。
沈黎：奇奇怪怪。
但是市场是老大嘛，就得听老大的。于是白色的香皂从库里刚拿出来了，价格翻了三倍。因为当初白色香皂刚刚问世的时候，鲜少有人问津，所以商人们也不傻，都不进货了。市面上货都没了，又想起沈黎家里恐怕有存货，你争我抢，导致价格涨上去了。后来等白色香皂恢复生产，价格才正常回落。
这些天村中愈发热闹，村人为了来自南北各地的行商往来方便，把路用细碎的石头铺上，缝隙里撒上泥沙，混着糯米浆，用石滚把路压实了，看着也是一条不容易泥泞的好路了。
因为来沈家村进货的人多，而且订单也不会一天两天就完成，行商的居住问题，吃饭问题不容忽视。沈黎叫他爹找里长帮忙，买了好几亩不能种地的荒地，在村中荒地上盖了好几间客栈，样式和县里的差不多，两层的客栈，上边是上房，雅间，下面分三个部分，吃饭的大堂，厨房，还有单人客房。
请县里的匠人过来建造，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工期没有耽搁，不到三月中旬，客栈就建造好了。嫌弃光秃秃的不好看，外边种了许多鲜艳的花，还给做了木制花圃。松柏和竹子修剪好，栽种位置得当，从外边看起来不比县城里的客栈差。
接着就是招人，客栈需要掌柜，账房，小二，跑堂，厨子。每一间客栈至少需要招十几个人才能运转得起来，人流量比较大，客栈的服务人员不能少。
沈黎招人不分男女，只要有一技之长都可以进去工作。当然，未婚的姑娘们很有可能还没有出来找工作就被家里人拦住了，所以基本上来应聘的都是成了亲的娘子。沈黎还是会注意影响的，一家客栈的员工尽量都得是一个性别，当然，老大爷和老奶奶无所谓。只有不存在不好的影响了，他才会让异性在一家客栈工作。
地和房都是沈黎出钱买的，自然这客栈也属于沈黎的，但是沈黎没有想过要自己经营这些客栈。一是因为自己不是专业人士，二来他也不想操.心太多。所以等事情安排好，就把这些客栈交给他爹操心，自己核对一下账目就好了。
村中田产少的人家就想让自己年纪尚小的后生来客栈跑堂，或者当店小二。这时候没有什么童工的说法，家里人让来就得来。有些孩子看着木讷，声音也不太洪亮，沈黎就不想用，但是转念一想，村里招人，能招到特别灵活的也没有，需要慢慢教导。更何况，村中的孩子知根知底，用着也没什么不好。只看着力气不差，也很勤劳，也就差不离地收下了。
只是沈黎没想到当年给他家办宴席的烧菜师傅也来这里找活做，他手下有儿子和徒弟，如今正好他儿子出师了，烧了一桌菜，沈黎尝了觉着还行，也就让这父子二人一人负责一家客栈，徒弟们打下手。
另外几间客栈的厨子是沈黎在外村找的，本村厨艺好的不算很多。而且对当厨子这件事情，也没啥热情。
账房主要找念过书会算数的，账房可以算得慢，但是绝对不能算假账，沈黎绝对不可能找个没诚信的人给他添堵。他会算数，算得也快，如果有假账，他也能看得清楚。
外村的得到消息比村中稍微迟一些，可也没迟很久，村中人第一次讨厌自己村里总是有这样多的外村人做生意，他们把消息传播出去，就会涌来太多竞争对手，总之，几乎没有五天，招人的事情就已经完成了。
村里的人如今副业越来越多。帮人传送消息，传递货物，甚至做起洗衣店的生意。客栈不够住了，家里没有闺女的人家会收拾客房出来，租给行商们，住一天的价格比客栈还便宜一些。
沈家村的小娘子们，自己是有活计做的。
“阿娘出门给我从黎小郎君那里接了香皂的单子，我每天做十个香皂，就能得十五文钱，做的多了，能赚更多。我想着，我要自己攒嫁妆，多赚些钱，置地，这样夫家不敢小瞧我。”这姑娘才十三岁，这番话一听便知是她阿母平日里教育她的，她知道好歹，自然是听着。
原先她赚不到钱时，白吃阿兄阿嫂的饭，在家里呆的不安生。如今赚钱了，给阿兄阿嫂买些吃的玩的，两厢相处也得宜些。原也该这样，谁愿意养着米虫呢？虽然她原先在家里也做活，活却不如阿嫂做得多，终究也不能给家里赚些东西回来。她阿娘身体不好，还缺些药来补补，阿兄的孩子四五个，阿娘的药就顾及不上。如今她赚钱，好歹把娘的病根除了，以后出阁了，她在夫家也放心些。
“我家给我置地了，可是我觉得闲着也是闲着，就跟大家一样做些肥皂，香皂，然后赚钱买布做衣服穿，买绢花戴。”
“你可真是臭美，嘻嘻！”
两个女孩子滚成一团，嘻嘻哈哈打闹着，叫路过她们窗户的村人也不由得露出微笑。
整个春天，沈家村看起来都是热火朝天的。哪怕夜已经深了，还有许多挑脚夫来这里挑豆腐，挑肥皂。他们是接了城里的货单子，城里做豆腐还有肥皂生意的，若是春耕太忙，没功夫来取货，订货，就会把这些活派给这些挑脚夫。如今路稍微好走一些，但是路途遥远，沈黎仍然可以看到他们脚上的烂草鞋上沾着些血迹，这是脚上的泡给磨破了。
“爹，我不要坐筐里了，我下来自己走。”筐里的娃娃才四岁的样子，应该是走路走得累了，他爹给他抱到筐子里去，然后挑着他走。这时候孩子懂事得特别早，可能是知道他爹挑着他，走路特别累，就闹着下来。
这挑脚夫是沈黎听别人说过的，他娘子生完了孩子，大出血去世了，他如今才三十岁，也不愿意再另娶妻子，只顾着孩子长大。挑脚夫生意现在越来越好做了，来回一趟，自己带点货，再帮上家带货，能赚六七十文钱。
如今做什么活计可以赚六七十文钱？再累也要干这个，趁着他还能干活，早些赚钱，给儿子起个房子，再赚彩礼钱，给儿子娶妻子，他这一辈子也算对得起死去的婆娘了。
“黎小郎君！我这次自己要三十块肥皂，一百文钱豆腐。东家要一百块肥皂，三百块香皂，四百文钱豆腐。”
沈黎看着他担子上的绳子磨损的厉害，赶紧去屋子里给他拿一根粗麻绳换上。
“还是小郎君细心！多谢小郎君了！哎呀，这要是半路上绳子断了，我该怎么和东家交代！”这汉子懊恼自己粗心，一副后怕的样子。
沈黎拿了一块米糕，给这个孩子拿着，那小孩眨眨眼睛，看着他爹，见他爹点头了才拿着小口吃，看起来很珍惜的样子。
沈黎笑道：“赚钱也不能亏待自己，这孩子看着懂事，您也要好好保重，”然后指着那一堆货物，“这些东西太多了，您还带着孩子，大晚上的不安全，而且也怕您身体累坏了，到时候不划算。不如少带些，明早再来，这些我给你留着。”
这话也对，他肩膀恐怕都肿起来了，自开春，他的肩膀上一直挑着重物，如今再不停下来，恐怕要去药房花钱了，是不值当。于是汉子道了谢，便挑着一半的东西，回家去了。
这样的人家还有许多，他们都有着因为常年劳作佝偻的肩背。沈黎望着暗淡星光笼罩着父子俩，心中莫名有些酸楚。
此时这方圆二十几里的穷苦人家，为了家里不断粮，来沈家村找活计做，他们走的路途是遥远的，但是村里人铺的路还算平坦，村中灯火通明，天上月色明亮，所以纵然艰辛些，总能得到好结果。

第36章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 沈来秋把村里的、庄子里的、以及皇帝赏赐的那些好地，种了上了水稻，大麦, 大豆等常吃的粮食, 等收获了的时候, 光是粮食就能赚他们一家十年的口粮钱。
沈黎没有少爷脾气，跟着他爹在田里种地, 但是沈来秋心疼他，不叫他总是下地。
“你以后不缺吃, 不缺穿, 不用这样辛苦, 我是做惯了活的。”沈来秋把沈黎抱到田埂上, 叫沈黎一边吃果子一边瞧着他种地。
沈黎确实不喜欢下田，如果他穿越过来的身份是个世家子弟，他是不会下地种田的。但是他依然是个农家子, 他爹是农民，哪怕现在家里田地钱财都很多，也改变不了这个本质。他爹是农人, 他自然不会是什么贵族。
吃完果子, 他爹叫沈黎给他拔去正在吸他的血的蚂蝗。这种东西在田地里特别多，而且吸人血的时候悄声无息的, 又恶心又烦人。沈黎看着他爹腿上的小疙瘩和细细密密的血洞, 就特别想念现代的长筒胶鞋, 有的地方也叫胶靴。
沈黎在现代没有种过地, 如果他种过，就会知道穿着胶鞋种地特别不透气，能在春天的时候就把腿上都悟出痱子来。不过穿着胶鞋种地确实比不穿好，至少不用在腿上裹着厚厚的麻布来防止被毒蛇咬到，不至于被毒虫或者蚂蝗叮咬。
山地种上葛根，苎麻，茶树，还有枸杞。都是上好的经济作物，尤其葛根，根部值钱，茎可以编制篮子，或者做绳子，抽出纤维还可以织布。苎麻也可以做成麻布，就是工序有点多，但是古人不怕工序多，苎麻价格不算昂贵，但是种植一点都不麻烦，所以多的是人家种。等时机成熟了，再拿到布庄卖掉，也是一个进项。
沈来秋没有种过茶树，镇子上有人懂，沈来秋就把人请来了，在山脚下搭了一座像模像样的茅草屋子，能遮风挡雨，能休息，一间卧室，一间堂屋，一间厨房。那人是专门种茶叶的行家，一般人请不动他，就是听说过沈来秋做肥皂的名头，才觉得同是技术人员，可以帮个忙。当然，沈来秋给的工钱也是极好的。
枸杞是沈黎在行商手里进货来的，他碰巧看到有南边的商人手头上有好几株枸杞树，就都收来了。这东西在沈家村或者清河县都不多，枸杞是好东西，以前沈黎在现代经常会买些回来泡茶喝。这种灌木类的植物，做篱笆也挺好，就是怕村里有鸡过来啄食，所以还是种在山上吧。
“你这收获了，不知道能赚多少钱？”族长好奇地问道。
“一斤可以卖十几文吧，这东西好养，族里要是愿意种，我下次叫那南商多带些过来，想买的现在可以过来告诉我爹。”沈黎回答道。
族长一听一斤十几文钱，肃然起敬，好东西啊，可以种。
“这个上边长啥样的果子？”
“红色的小果子，摘起来不太方便。红色，而且很甜，可以泡茶，也能入药。”
沈黎拿出南商送他的枸杞，给族长过目，族长捻起一小颗，尝了尝。味道有些像他年轻那会儿走南闯北吃到的葡萄干，但是又不太一样。
“好东西！我家也种得！”
族长愿意种，那村里都得跟着种了。沈黎就是单纯觉得山地空着浪费了，钱如今够花，对于他来说，支配这一大片地怎么种植是一种快乐。
等差不多种完地了，整个春天差不多也过去了。沈家村的炊烟从来没有断过，因为熬制皂液，做豆腐都需要大量薪柴。这时候村人就特别庆幸这附近的山头都是沈家村的，去砍柴划草来烧火用不会有别的村争抢。
不过，沈黎跟沈来秋说了，山上的树不可以没有节制地砍伐，否则留给后辈的只能是荒山了。这时候山上啥都不多，就是树多，好多人仍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族长发话了，得听沈黎的！小树不给砍，得砍大树的废枝丫，一户人家砍了树，春天就得种点补回去！
族长人老了，可是不糊涂。沈黎这个孩子，在他们村里以前不显山不露水的，如今成长为一个连皇帝都嘉奖的人，可见他说话是有根据的，只是他们这样的白丁，不懂罢了。不懂没事，愚人只需要听从智者教导行事，哪怕不会有大出息，只要别做出错事便可以了。
沈黎得知族长这样推崇自己的决定，怀疑族长是不是对自己有超级厚的滤镜。但是族长愿意约束族人，这是好事。因为这项决定，沈家村的村人甚至养成了没事就去自己的山头种点树的习惯。其他村的人看到了，居然也有样学样地种树。
“他们村发达了！跟着他们村学准没错！”
这倒是沈黎没有想到的结果，种树不是什么坏事。村人出于小孩子爱吃果子，大部分人种的是枣树、梨树、桃树和柿子树。红果树也种了些，但是红果树爱生虫子，村里随意种了两棵也就算了。
沈来秋打算过秋了把粮店开起来，将多余的粮食卖出去。现在就把镇子上的粮店门面租出去，赚些租金，也能不叫房子闲置落灰。
四月初，沈黎收到了世子的包裹和信件，是他的随从快马加鞭给送过来的，里边包了一袋子红糖，一袋子白砂糖。沈黎看到这些还有什么不明白？一定是时机成熟了。说不定如今京城里都有专门卖红糖和白糖的糖店了。
只见信上主要写了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沈黎，他建造了许多塘坊，目前由他自己经营。产糖的南边世家被陛下骂走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动手杀鸡儆猴。第二件事就是告知沈黎，三皇子参与到了糖行业中，价格不会很贵，但是也不会便宜。一斤红糖二十文已经是最低价格了，再低恐怕会惹皇帝不高兴，如果沈黎想做糖的生意，需要给官府挂个条子，他会护着沈黎的糖坊。
沈黎收了信，还没想好要不要给个回信，就让这随从在客栈雅间住着，等他这两天想好怎么回信，再让他带着回信走。
沈黎:跟权贵说话，权贵还主动提出要罩着他，有点开心，也有点慌。
好吧，他承认看到这封信真的相当高兴，在这个世界，世子算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了，讲义气，三观也正，重点是，他长得帅，是个好大腿。
这些天，往来的商人总是能带来许多消息，叫沈黎知道许多接触不到的事情，尤其是坏事。
“听说了吗？南边有个城闹瘟疫呢！哎呀，官府都派人过去‘处理’了！”一个北地商人悄声跟村里人说这件事，满脸的唏嘘。
“处理？怎么处理？”清河县山多，消息闭塞，也就是这一年沈家村发迹了，往来商客才多些。
“嗐，这还能怎么处理？不就是画个圈，叫染病的进去，然后治不好了烧掉吗？”
“可怜啊，怎么就治不好了？”村里人爱凑热闹的人都一脸同情。
“没钱医治啊！那边药材不够用，医者也不够，朝廷倒是拨款了，可是还不够贪官吃喝的，哪里顾得上这些人死活？”
“朝廷没派人看着？”
“这谁知道呢？”
沈黎突然道：“那我捐些钱粮，可以到那儿吗？”
那人摇摇头：“这会子，谁给你送去？你们村以前常来的南商，这几次我进货都没瞧见他，不知他是不是那地方的人。这会子那座城都封起来了，也不知城里什么情况了。”
沈黎摇头，封建社会，平头百姓的命和草没什么区别。但是既然听说了，世子又刚好派人送信，那就整理一下现代防治传染病的一些方法给世子看看吧，希望可以对这样恶劣的情况有帮助。
沈黎不知道，刚派人去绞杀完恶僧的闻柏鹤，正在看那座‘死城’中传来的密报。
闻柏鹤皱着眉头道：“爹，云城告急。城中粮食不够，瘟疫太严重，医者不愿意进去医治，那群狗官也跑了，还贪了救灾的粮食和药物。”
安王叹气：“你我如此情境，太过尴尬。上次进献曲辕犁，筒车，还有制糖方子已经让陛下起了疑心，你若插手他儿子赈灾的事情，恐怕......”
闻柏鹤定定看着他爹：“您已经安稳了这么多年，不争不抢，处处小心，连儿子也装病，甚少出门。陛下若是还不放心我们一家，是你我之错吗？”
安王也不忍看到一城尽毁，沉吟半晌，“三天，在等三天，若是陛下还不出手，我就去上朝觐见皇兄。”
闻柏鹤叹了口气，但是看着他爹花白的头发，也不忍心再逼。这些年陛下喜怒越发无常，他爹担惊受怕，一个王爷，竟然不如一个农户活得轻松。
他突然想和沈神童换个位置，不知道沈神童处于他的位置上，会如何行事呢？
沈黎正在奋笔疾书，列了许多条款，从瘟疫的隔离，治疗，还有防治进一步传染都提到了。更提出几个新的东西，比如医用酒精怎么做，口罩的好处，防护服等等。制度上，他无能为力，封建社会，不拿人命当回事很正常，只盼着能有个好官吧。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望君奉劝陛下，重视此事。”
太华丽的语言沈黎也不便写出来，直接用荀子的话告诉世子，相信世子一定能理解自己的意思。随从带上信还有特产，便朝着官道疾驰而去。
但是沈黎的心，并没有轻松多少。

第37章
沈黎用麻布和绸缎做了几副口罩, 虽然达不到现代医用口罩的效果，却也能让口鼻避避灰尘和柳絮。沈来秋和余氏觉得甚好，透气不说, 这还是儿子亲手做的, 怎么也得带着出去显摆。
拿着样品, 沈黎又找了村中的绣娘帮忙多做些口罩，大多数人不太懂这是什么, 可是做了有钱拿，就不管那么多闲事了。沈黎戴着口罩走在村里, 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看着神神秘秘的, 叫村中人好奇不已。
“黎小郎君这是又做出新东西了？莫非这带着, 能叫脸变白净些？”
族长见过类似口罩的东西，“以前去县城，那时候战乱未平, 死尸遍地。那些大兵，就是戴着这玩意儿抬着死人去乱葬岗烧掉的。如今仵作验尸，也是会用一条白巾子蒙住口鼻, 形似沈黎戴的这个。就是好像还没这个方便, 不是挂耳朵上的，是捆在脑袋上的。”
沈黎点点头, 仵作确实离不开这个。如果多买些棉花回来, 可以加工成药棉, 然后用纱布裹着这样的药棉做成简易医用口罩, 在古代也差不多够用了。如今做的这个，虽然透气，可是没有起到很好的隔绝病毒的作用。
早年春天，余氏的脸上总会起写疹子，还总是咳嗽，今年好多了，腮也不痒，也不用买药治咳嗽。她想着，果然还是口罩起了作用，她儿子做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一时间跟几个一起做绣活的娘子们说道起这件事，沈黎做的那些口罩很快就卖掉了。也有舍不得直接买的，看了看口罩的样子，便自己做了几个家用。
如今钱赚得多了，性格吝啬的老妪们照样还是爱节省，看到自家媳妇浪费布，做了什劳子口罩，在家里喋喋不休抱怨，她们媳妇逼急了，喊着：“我又不是不赚钱！你上次穿的新衣是我赚钱买布做出来的哩！凭着你儿子一个人，便能给一大家子换上新衣，吃着新粮？口罩还是黎小郎君做出来的，你去找他理论去！”
这才不敢多说什么。
这些媳妇们发现，原来这样撒个泼，婆婆就不敢管太多了，立马分享起经验来。
一个看得明白的小娘子立马道:“我看啊，不是和你们撒泼有关系！是和你得了银钱有关系！上个月，我在家喂猪，做肥皂，还做豆腐，累得腰酸背疼，整整赚了四两银子！我那婆婆见她儿子赚得还没我多，都不好大声说话了！我前些日子使钱买了一个小丫头使唤，家务活省下了大半，猪草也不用打了，如今越发轻松起来。婆婆见家里干净，我还赚钱，现在就算要作弄什么，都没好意思了。”
娘子们纷纷捂嘴巴笑，这算什么，以前还不敢使唤家里那口子，现在吆来喝去，还显得更亲密些，只是这点就不足为外人道矣了。
沈黎等了几天闻柏鹤的回信，没有等到，就把这件事放下了。有些瘟疫，是某些病毒引起的。古代这种二话不说就把传染上瘟疫的病人关起来，没救了就杀掉烧了，非常残忍，可是，某种程度上来说，在这个时代，这种残忍的方式是解决大规模传染的最好方式。医学的发展本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经历过千千万万个人死亡后，才涌现许多伟大的医者，这些医者再把经验之谈著书立说，成为历史的瑰宝，传承给后人。
沈黎不是学医的，也不是中医爱好者，所以医学方面的典籍看得不多，只了解过《本草纲目》、《千金方》和《伤寒杂病论》，所以现在这些医书典籍还记得个七七八八，有机会找到神医，把东西交给神医处理吧，希望能对这个世界的医学有所帮助。
这些天他晚上，在自己的房间点上一盏油灯，蒙头将医学典籍默写在纸上，晚上余氏给他做了现代版煎饼果子当夜宵吃，香香的葱，煎得微微有些焦的熏肉，七分熟的煎鸡蛋，用刷了酱汁的面饼子一裹，又香又脆。他一边吃，一边默背，暗黄色的灯光从窗户透到外边去。
路过的村人或者生意人看着沈黎如今不进学了还知道上进，在家里点灯看书呢，恨不得立马回去把酣睡在床上的小兔崽子们摇起来干活或者读书！
沈黎做了无数次别人家的孩子，却毫不自知，面对村中孩子有些怨念的目光，他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还以为是自己好长时间没有和他们玩耍，想念自己了呢。于是陪着他们踢了会儿毽子，喂了村里的羊或者驴子。
萌萌不同于其他驴子，它上次被沈黎放出去溜达的时候，还捉到过前来沈家村偷鸡偷肥皂的小贼，用自己的嘴巴死死咬住这个小偷，甚至还踢了那人一蹄子。村人注意到了，赶紧上前制服了。鸡是一个老妪家里养的，这老妪本来不是沈家村的人，早年遭遇战乱，相公被匪兵杀了，自己也遭遇了不好的事情，一只眼睛还瞎了。投河自尽没死成，昏迷过去后顺着水流漂到沈家村下河岸，被村人救了，从那时起就独身住在沈家村最偏僻的地方，养几只鸡，村里用公产送点粮食给她，就一直好好活到现在。
她每年都养十只鸡，每逢村人要鸡做宴席，就能赚点钱，够平日花用。如今村里人都接肥皂单子，她也接了，一天就做五个肥皂，赚几文钱。有时候做的肥皂不合格，沈来秋也不说什么，还是把工钱给她。就是因为村里人都关照她，这可怜的老妪遇到贼人偷鸡，村人才格外愤怒，一个个地往小贼身上吐了口痰，压着他去村里代表老妪做十五天的豆腐，赚的钱归老妪花用。
萌萌也变成团宠了，村人弄出来豆粕给它吃，甚至还喂他胡萝卜。一只驴子在村里居然能走出神气十足的架势，把沈黎逗乐了。萌萌这是成精了，自己在驴舍里被关久了，还会自己开驴舍，出门之前在沈黎的窗户边“咴咴”两声，表示自己要出门逛逛。如今村子里来往的行人都认识萌萌了，知道这是一头极通人性的‘神驴’。
口罩这东西，做出来还是卖不掉多少，只有村子里自己消耗了。往来的商人给自己买了几副，路上挡挡沙石尘土也很好，如果有东西可以挡住眼睛，那就更好了。
沈黎笑笑，玻璃都做不出来，护目镜就别想了。他做了帽招子很大的草帽，这种帽子在这个时代很少见。一般人家干活都是披着湿布在头上，出门在外，赶路的时候也用头布包住头发，这样不容易粘上尘土，路上好忍忍不用洗头。
这帽子不太好做，因为得编得对称些戴着才不会难受。村里的劳动力不多了，大家的精力被肥皂，香皂，还有豆腐分去了，庄稼也得要人侍弄，便去村外交付订单，先找几个代表，教会了他们之后，再让他们做草帽。
“不怕让别人学会编织草帽，抢了你的生意？”沈来秋笑呵呵地问道。
“不怕，他们村，路没修，商品也少。草帽又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卖不了多少钱，他们也没有门路卖出去，说不准要赔本。不如给我打打零工，赚些手工钱。”沈黎回答道。
“那要是教给其他人呢？叫那些商人学去了，以后就不来买草帽了。”
沈黎摇了摇头：“一眼就能看穿草帽是怎么做的，没有必要花钱买做草帽的方子。做草帽来卖，赚的是附近需要草帽的人的钱，商人买了第一批货，卖出去就能接着进货，反正都是要来这里进货的嘛，卖不出去，就不进帽子了。自己做代价太大，还要花时间招人，卖不出去就更不划算了。”
沈来秋点点头，他如今遇到什么事情就来问问他儿子，总觉得自己混沌的脑子能忽然明白许多事情。
不止沈来秋这样觉得，连丞相大人也这么觉得。
动滑轮，定滑轮......毫无物理基础的文科生典型代表人物丞相大人，花了好长时间才彻底弄懂了这些东西，并且让工部做出许多能省人力的工具出来。
“这以后，运石头，运巨木，造楼宇，都能少死许多匠人了！哈哈哈哈，沈黎，果真是神童啊！”丞相大人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仍然是一位冰山美大叔，这样开怀的笑容，连丞相夫人都甚少见到，当下对沈神童多了许多好感。
于是开口将今天一早，世子拿着沈神童的信要来拜访丞相的事情提了出来，丞相愣了一下，“他们之间，还写信？连世子这样颇为心高气傲的人，都与这沈黎关系匪浅，看来沈神童的名头，确实有十分真了！”
丞相夫人道：“世子从不与我们这样的人接触，看来这次是真的有事相求了。我看你这些天一直忙着赈灾，召集医者去运城，可是成效不大，弄得头发都掉了好多。不如去拜见世子，你也好松泛一会儿。”
丞相摸了摸自己的美髯，“好久没见到安王上朝了，如今去拜访一番，也很好。”
闻柏鹤在给沈黎写着回信，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他想把沈黎接到京城住一段时间，这样关于瘟疫的事情，他们才能详细谈谈。沈黎给他的信里，有许多词他都没有见过，不知道如何理解。
“沈黎，难道你是方外之人吗？还是神仙精怪？”
“神仙精怪”沈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露出太多破绽，穿越人士的马甲没被扒出来，被打成了神仙精怪。
嘴上说着不惦记瘟疫的事情，其实晚上做梦话还在想着为何世子不写回信。沈来秋叹了口气，给沈黎拽了拽被子，所以说啊，儿子不能太聪明，不能心太善。如此麒麟儿，才七岁，就愁着许多大人都不愿意去想的事，这又是何苦呢？
沈黎的心事，终究不过两个字，‘不忍’罢了。

第38章
沈黎没有等到闻柏鹤给寄的信件, 倒是等到了他娘怀孕的消息。
这天余氏收到了一篓子庄子里的庄仆捉到的虾，她把虾线给剔出来, 然后下锅清水煮，加点葱姜蒜除腥气。等这盘虾端上桌子去, 倒了醋, 本想着剥一个虾子蘸了醋尝一尝味道, 结果一只虾还没送进嘴里，凑近了闻到了味道就干呕起来。
想着这两个月的月信没有来，她心底有了些猜测。不是头一次怀孕, 肚子也没什么不舒服的, 她舒了一口气, 仍等着沈来秋和沈黎吃完中饭, 才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
“噗——”沈来秋正在喝茶, 被余氏的消息砸蒙了, 一口茶水全喷了出去。
沈黎看着他娘的肚子, 天呐, 他居然将来会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吗？他一个成年人, 肯定不会对父母生二胎有什么抵触情绪，况且他也挺稀罕有个弟弟或者妹妹的。
“娘, 你去找个郎中给你看看吧，这些天你有没有不舒服？”在古代生孩子，可是一等一的危险事。现代医学技术这样发达，每年因为生孩子不幸去世的还大有人在呢。他皱着眉头，一脸担忧。
沈来秋是个好男人, 也是个好父亲。当初余氏怀上沈黎的时候，因为胎相不稳，□□沥沥落红。沈来秋怕保不住孩子不说，大人的身体也搞坏了，就赶紧带着余氏上镇子上看郎中，吃了几剂药，在家躺在床上修养。沈高氏要来撺掇沈来秋休了余氏，说她生崽儿都这样费劲，还要吃这么贵的药，有这个钱不如再娶一个。沈来秋直接从他娘的厢房里把自己几个月来交的钱拿走了，还警告沈高氏，如果人命关天的时候，还跟他闹，他就告官。
沈高氏知道沈大满爱面子，而且沈宝冬还没有说亲，这时候把自己名声弄坏了不值当，结果真让沈来秋成功拿到二两银子。沈来秋给余氏成天买鱼，买鸡吃，还请了镇子上最好的稳婆，这才保住了余氏和沈黎。
沈来秋感觉自己一瞬间又回到了当初的紧张中，尤其是沈黎的问话，叫他仔细盯着余氏，生怕她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余氏看着一大一小这样紧张自己，有些好笑，但是又莫名觉得想哭。她瞅了瞅自己身上穿的一身新绸缎衣裳，赶紧把眼泪逼回去了。据说孕中的妇人多半情绪不稳定，她怕也是这样。
沈来秋赶紧把余氏扶着坐到床上，叫沈黎帮忙端茶递水，他自己去收拾碗筷。
李福赶紧上前道：“老爷，我来吧，您现在就该去请个郎中瞧瞧夫人怎么样了。”
沈来秋一拍脑袋，是他糊涂了。嘿嘿，他又要有个孩子了！真好！沈黎要有个弟弟妹妹了！
沈黎摸了摸他娘的肚子，余氏逗他，“你是想要弟弟，还是妹妹？”
沈黎看着他娘一脸把他当小孩逗的样子，无奈回答：“弟弟妹妹都行，只要是娘生的，我都会好好照顾他的。”
余氏搂了搂沈黎：“你是娘的第一个孩子，无论后面娘生的是弟弟，还是妹妹，你都是娘最最喜欢的孩子。”
沈黎回抱了抱余氏，她是个好母亲，沈黎一直是知道的。余氏是传统的主妇，以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为中心，以前活得跟没有自我一样，如今家里条件好了，沈来秋和沈黎反过来特别关照余氏，让余氏看起来比以前年轻许多。这样一个家庭，沈黎真的很珍惜。但是他又有点怕，余氏有些瘦，他怕余氏生产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余氏不知道有没有感受到沈黎的不安，但是把沈黎搂得更紧了些。
闻柏鹤跟丞相见面，半句话都没有多说，就把沈黎写的信拿给丞相看。丞相皱着眉头，看里面的防疫治疫措施，首先就是提出医者的重要性，要尊重医者，将医者的家人安排妥善，若是在治疗瘟疫的过程中遭遇不测，应该对医者的家人进行补偿和照顾，不应该勒令医者进行治疗后，还没有给予医者尊重。若是医者平安归来，应另有嘉奖。
丞相点点头，这是应该的，但是往年的条陈里没有这一项，这个可以添上去。
“帝王承担责任，官方免费治病。”丞相摇了摇头，如今国库因为连年征战，早已空虚。近几年才略微缓过来，皇上是不会答应免费治疗的，但是可以免除一部分人的买药钱。
“设立防疫站点，边境需要检查来往中人是否有传染病和可疑病例。”丞相点点头，这一条写得甚好，还能借此详细查看敌国的探子或者奸细。
“建立瘟疫的预防和报告制度。”这句话，丞相每个字都认识，可是组合在一起，他就不懂是什么意思了。好在下面有详细解释，“一旦各个地区发现疑似瘟疫出现，应当立即上报给县令，随后县令整理消息时，派人将此病人隔离，需要建立专门接待和治疗瘟疫携带者的医院。”
丞相没有听说过医院的说法，但是知道应该是类似医馆的地方。医院这个词，听起来比医馆要大一些，难道沈神童是暗示要建大医馆？
“多发布防止瘟疫的公告，和防止瘟疫的条例，让百姓熟知。比如不喝生水，不吃野味，定期清洁，瘟疫地区要组织人员聚会，减少人口流动。”
......
丞相一条条看完，大多数都能很快领会沈神童的意思，就是有些地方，沈神童没有讲清楚，为何不能吃野味？为何要定期清洁？时人像丞相和世子这样，隔日就洗澡的人不多。大多数的人，连头发和胡子都不愿意打理，还觉得自己不拘泥于外表，活得潇洒随性。
真的不怪丞相很少在外人面前笑，他一凑上去和别人说话，总能闻到一股子臭味，是谁都要整天皱着眉头的。
云城瞒得紧，到现在，沈黎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瘟疫，这样严重。若知道是什么瘟疫，说不定提出来的建议还可以更加详细一些。
丞相对信上提出的蒸馏酒精，然后消毒的办法很感兴趣，就是如果沈神童不来亲自盯着，他们也不放心。还有‘药棉’，‘疫苗’这些东西到底为何物？丞相觉得沈神童，真是一个生而知之的奇人。若是当下就能见到，真是太好了。
闻柏鹤咳嗽两声，面色有些苍白：“丞相大人，你看，这些对云城，有用处吗？”
丞相点点头，宝贝地把这封信放在自己的怀里：“有用，有大用！世子，您这次可是帮了大忙了！可否请您将沈神童叫来，我还有许多事情想问问他。”
闻柏鹤笑了，“何必丞相吩咐？我早已派人去接了。只是这信上所言，需要丞相大人交给陛下了。”
丞相摸了摸怀里的信：“你啊，还是不了解我们的陛下。”然后说了声告辞，便大笑离开了。
八皇子府，瓷器砸了一地。
“他闻柏鹤，给脸不要脸。说了把江南八骑给我，他偏不！最后给了闻昌允那贱婢之子！我叫他娶我那表妹，就是向他示好，可他却把我表妹羞辱一番！这是何道理？如今又和萧丞相勾结在一起，不知道又要撺掇出什么事情来。哼，明日，还是要让丽妃娘娘好好吹吹枕边风，我看那闻家是嫌弃日子过得太好了！”
闻昌允是三皇子，是背后势力唯一能和八皇子闻昌乐相抗衡的皇子，如今不愿给他面子的，除了这个萧丞相外，就是闻柏鹤，这两个人看起来弱得不堪一击，没想到次次都是这两人让他吃亏。
“沈神童是吗？我看，他们只能一具神童的尸体！”
一个小婢子被他阴鸷毒辣的表情吓呆了，一不小心被吓得出了声。
闻昌乐上前拧断了她的脖子，随手擦了擦血迹，拂袖离开了。
不一会儿，这块地方的血液，被两个太监无声无息地收拾干净，尸体拖去了乱葬岗，只剩下一两声唏嘘消散在空气里。
闻柏鹤重视沈黎，他也知道自己树敌颇多，因此不放心只有亲卫去接。便又另派了三十名暗卫，暗中保护。他不知道的是，另外一批身着黄金甲的骠骑军早已在他收到信后，便在夜里悄悄离开京都，朝着沈家村的方向疾驰而去。
沈黎认识这个前来接他的亲卫，因为上次的回信就是此人带来的。一说要接他去京城，沈黎还犹豫了一下，毕竟他娘有孕在身，这个时候他走了，只剩下他爹一个人照顾娘，真的合适吗？
余氏道：“你便去吧！我这里很好，你爹那人有多细心你又不是不知道？况且，前些天才买了三个丫头，如今不缺你在这里照顾我！你去瞧瞧京城有无新鲜玩意儿，去世子那儿涨涨见识，也好回来说与我听。”
沈黎想了想，也好，他拿治疗天花，还有鼠疫的方子，去跟世子请求他娘生产的时候，请神医去看顾一下。还有前些天他又在梦中想起一些医术，可以一并带给神医，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爹，娘，那我去京城了！我很快就会回来！”
沈来秋赶紧从匣子里拿了一大把银票：“穷家富路，你都带上吧。去了世子那儿，也别光吃人家的，要懂得回礼，出门在外，要照顾好自己，想买什么，就买吧！不要省着。”更有千言万语要叮嘱，只是这亲卫看着还有些赶时间的样子，便也不多说什么，送到村口，看他上了马车，就扶着余氏家去了。
沈黎没有坐过做工如此精细的马车，坐在狐皮垫子上，吃着暗阁里的糕点，好不惬意。一路疾驰，就这样赶路赶了一天一夜。虽然觉得有些颠簸，沈黎却也没有叫苦，晚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毯子往身上一盖，就准备休息。
第二天早上一醒过来，沈黎打开马车一侧的窗户帘子，往外一看，这外面的场景，已经不是他熟悉的地方了。
这亲卫话极少，上次来送信也是，除了必要的谈话，几乎没有多说过一句。这一天一夜，除了叫沈黎下来喝水，吃饭，解决生理问题，几乎没有和沈黎交流过。沈黎只知道他姓陈，叫陈三。
“世子叫你带我去京城，可是为了那封信的事？”路上实在无聊，沈黎不由得想要掀开帘子跟陈三搭话。
陈三警觉地盯着四周：“是......”只听话音未落，一道箭矢便呼啸而来，差点刺穿陈三的头颅。

第39章
“小心！”沈黎第一次觉得死亡离自己这样接近。
陈三拔出腰间的刀, 一刀斩断了箭矢，然后将沈黎一把抱住, 便跳下了车，身边陆续射来的箭矢, 将马车射毁了, 沈黎庆幸自己的包袱一直抱在怀里, 不然放在车上哪里敢拿？
沈黎跟着陈三往丛林里跑，陈三惊讶地发现沈黎作为一个孩子，跟他跑了这么长的一段路, 居然喘气都不带喘的。只是眼下不是关注这个的时候, 他问沈黎道：“你怕高吗？”
沈黎摇摇头, 他有爬山爬树的经历, 应该是不怕的。
陈三就从腰带中解开一个绳索, 使劲往山岩上一抛, 成功挂在了一块岩石上, 他单手抱着沈黎, 就开始往上攀爬, 沈黎看到后面有人追过来了，赶紧在山岩上找碎石块一个一个扔过去, 他力气大，准头又好，居然砸中不少人的头，延迟了他们追过来的速度。陈三高看沈黎一眼，主子说让他接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这哪里是孩子？这怕是妖孽吧。
很快，他们就爬到了山顶，下面的人也开始拿出绳子打算往上爬。陈三力气快要耗尽了，他气喘吁吁，但是仍然要带着沈黎逃跑。
沈黎忽然道：“陈三哥，不用跑了，救兵来了！”
“救兵？”陈三愣了下，是了，世子这样重视沈黎，不至于只派他一个人。他伸头往山下一看，居然是陛下的骠骑军！
所以这个沈黎，来头居然这样大吗？
骠骑军在京城范围内，已经是配备最好，战力最强的军队了，出动骠骑军，意味着陛下，真的很看中这个叫沈黎的孩子。若不是沈黎长得和陛下不像，陈三都要怀疑沈黎是陛下的私生子了。
“上面的，下来吧！人已经解决了！”
一下来，沈黎赶紧对骠骑军们道谢：“谢谢你们！”还好爹给的银票管够，这些银票，看来就要用来答谢救命之恩了。
陈三看着沈黎掏出一大把银票，嘴角抽了抽，别过脸去不再看骠骑军的表情。
领头的叫林虎，是骠骑军的二把手，赶紧叫沈黎把银票收起来：“我们奉陛下之命，前来护送您去长安，您的马车毁了，骠骑军出行一向是骑马，您只能委屈一些，骑马回皇都了！”
沈黎没什么意见，他在裤腿里面垫了厚厚的布，他不会骑马，因此林虎和他共乘一骑。骑马比坐马车痛苦多了，不但颠得要把五脏六腑翻倒过来，屁股和大腿内侧也磨得难受。要不是他有先见之明，垫了厚厚的垫子，这会子估计得磨破了。
好在京都在他们疯狂赶路三天三夜后已经不远了，沈黎听说还有一个时辰就能到，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陛下在三日后会接见你，希望你能早做准准备。”林虎好意提醒道。
沈黎有点慌，古代最高领导人要见他，为什么，他最近除了那封信，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吧。可能只是对他感兴趣，想见一面吧。沈黎道了谢，便随着陈三来到安王府。
闻柏鹤早早便叫门房看着点，来人就叫他过来迎接。
安王对这个据说是神童的孩子表示非常感兴趣，据说他爹做出了豆腐，肥皂，香皂，他做出了曲辕犁和筒车。可是，细细一想，说不定这些东西全是他一个人想出来了的，此子若真是能全凭借自己的脑袋，就能折腾出这么多东西，可见不是个简单人物。
他这些天，也用到了传说中的肥皂，香皂。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以前洗漱的时候，总觉得胡子还有脸上，都有些油滑，这些天用香皂洗脸洗手，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
肥皂卖相不好看，但却非常好用，安王爷洗自己的爱马的时候，就用了叫“肥皂”的东西，据说底下的下人，都愿意人手买一个，府里公费买的肥皂，都被下人们分光了。
只是，沈黎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就弄出了带香味的香皂，看着就是女儿家用的东西，他也不是很能理解。据说风靡一时的香水，也是他捣鼓出来的。真是害怕长大以后，没有大男子气概啊。
闻柏鹤一见到沈黎，就赶紧将他从马上扶下来：“快下来休息一下，有事等你休息好了，再谈。”
他接到了暗卫的消息，知道沈黎路上遇到了刺杀，只是没等暗卫出手，沈黎就被陛下的骠骑军救下来了。闻柏鹤叹息，就凭着陛下的料事如神，当年那些皇伯皇叔们，就输得不冤。
沈黎确实很累了，他是力气大没错，只是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这些天风餐露宿，虽然见识到了沿途好景色，可是心理上的疲倦不是很快就能缓和得了的。
几乎一下马，他就闻到了世子身上好闻的一股清香，应该是香炉里贵重香料的气味沾染到世子衣服上去了，越闻越困，越困就越睁不开眼睛，然后，他就真的眼睛一闭，什么都不知道了......
闻柏鹤在第一时间就接住了他，尚且十一岁的他，臂力其实是惊人的，可以将沈黎抱住，但是考虑到他的“病弱”人设，还是让郭易抱着吧，郭易认识沈黎，二话没说接过去，就往王府的客房方向走。
闻柏鹤道：“直接将他送到我的院子去，送到偏房，再叫卫稚给他看看，灌点药，让他好好休息。”闻柏鹤闻了闻身上安眠香的味道，笑了笑，这味道不算浓，还是睡着了，说明此行真是耗费了沈黎不少心神。
皇宫。
宣帝端坐在龙榻上，正和萧相下棋。
“萧爱卿啊，最近，柏鹤对我怨念颇深啊。”
萧相摇摇头：“陛下何出此言呐。”
宣帝哼了一声，“这孩子，一向对我有成见，我又不是不知道。他是觉得我这次对待瘟疫，手段不够雷厉风行，觉得我瞻前顾后，不是个好皇帝了。唉，只是，哪里有这样容易就能解决好的问题？云城，乃是边塞之城，不服我已久了。我就算是派人送钱送粮，那也送不到百姓手里，都是为了别人做嫁妆罢了。左右都是担了恶名，不如就这样罢了。”
萧相呵呵一笑，都是千年的狐狸，跟我玩什么聊斋？怕早就派人去云城散布谣言，叫城中百姓知道，他们的药，粮食，都被云城所属藩镇以及所带的团练使给截下了。朝中无人能解此瘟疫，加之封城，陛下若是愿意为云城百姓一拼，也不是毫无胜算，只是，能有更好的方式解决自己的心头大患，那些本就染上怪病疫，药石无医的百姓，死了又何妨。
“陛下，若是那位生来知之的人，有解此瘟疫的方法，您又作何打算。”
皇帝落下一字，只见棋盘上的格局瞬间大变，本来呈现包围形势的白棋，突然被一奇兵拦住手脚，黑棋骤然露出锋芒，呈现出了针锋相对的棋局。
“这个嘛，等三天后再决定吧。这盘棋，已经乱了，再乱上一些，我才好结束啊。”
萧相点头，他把信交给陛下，“陛下，臣输了，您还是那样运筹帷幄啊。”
皇帝惊讶，“这都还没下完呢？”
萧相将一颗白棋随意落在一处：“陛下，三目以内，微臣必输无疑。陛下手握奇子，臣下落败，不足为奇。”
皇帝开怀大笑，“你啊，萧狐狸！”
高太监进来禀报道：“陛下，八皇子求见。”
“你叫他进来吧，顺便，把昌允也给我叫来。”
萧丞相微微欠身：“微臣告退。”
“你去吧，顺便拨去两个人，到时候，教导一下沈神童，三天后，希望他能，规规矩矩，高高兴兴地见我。”
沈黎一觉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他觉得自己的嘴巴里有些苦，甚至还有药物的残渣，但是应该是好药，他现在浑身都是力气，腿也不疼了，应该是神医给他做了推拿。
闻柏鹤从正院走到隔壁沈黎住着的院子，见沈黎已经醒了，便道：“快些下来，用点早饭，我带你在京都逛逛吧。”
沈黎看着自己住的屋子，帐幔，摆件，无一不精，和自己家的宅子一对比，啧，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他好歹也是穿越人士，自然只是感叹一下，再好看的摆设，也不如现代的电器好用。
闻柏鹤叫人将早饭放在堂屋，自顾自给沈黎盛了一碗煎茶，这种煎茶，是早饭前喝的，沈黎看到了茶叶和山药、绿豆以及一些中药掺杂在一起，就对这碗煎茶彻底失去兴趣了。但是主人家都客气地给你盛了，不喝不太合适，于是眼睛一闭，就喝掉了。
闻柏鹤看着他一脸视死如归的样子，噗地笑出了声。
沈黎咂咂嘴，咦，这味道，居然还不错，有点苦，又有点甜，有点上头，还提神醒脑。他还以为是黑暗料理。
“放心吃吧，王府里，就没有难吃的东西。”闻柏鹤将酥琼叶递给沈黎，又盛了一碗云英面，上面加了一块环饼。
“尝尝，这是酥琼叶，蜜汁和馒头做出来的东西，切得跟叶片一样薄。云英面是我娘爱吃的，厨房经常做，里面有九种不同的菜，混在一起碾碎了，做成的一种面食，尝尝是不是比沈家村做的盖浇面好吃。”
沈黎惊呆了，这东西，看着就费材料，绝对不止九种菜碾碎了，做成面条那么简单。王府的吃食，真的很好，怪不得以前看，一穿越，不是王府，就是皇宫的。不过他没穿越到这两个地方，也混上了饭食，也挺好的。走的时候带一些回家，给爹娘尝尝就好了。
这时候，沈来秋还在家里揪心着余氏的孕吐，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吃了安胎药，胎相很稳，就是孕吐不好解决。后来想起沈黎在家做了一坛子酸菜，才将酸菜拿出来，余氏一闻到这个酸味，就好了。
“酸儿辣女，莫不是要生个小子？”沈来秋觉得生男生女都很好，只在心里想想，害怕给余氏增加负担。
余氏握住沈来秋的手：“若是男孩，他就不能继承太多家产，这家里的都是他大哥的，他大哥愿意给多少，我们才给多少。”
沈来秋笑了：“还没生呢，这个小子的家产，他自己挣去，臭小子，还没长多大，就折腾得你如此痛苦。”
余氏抿嘴笑：“他倒是爱吃他大哥做的东西。”
沈来秋担忧地道：“也不知道黎儿如今到了京城没有，唉，早知道叮嘱他捎个信回来就好了。”
余氏摇头道：“黎儿去，说不准是有正事。我们这几日，只管在家里等着，不用出去，等黎儿回来，还能跟我们讲讲京城是什么样的。”
沈来秋点头。
院子里突然传来敲门声，沈来秋起身，听到了马匹的嘶鸣，“这个时候，还有谁来？我不是说最近不做生意了吗？”

第40章
安王府的风景很好看, 雕梁画栋，廊腰缦回, 看着既威严，又不失精妙。沈黎吃完了早饭, 一上午的时间都用来逛园子了, 沈黎不知道为何世子还不和他商谈正事, 只是看世子不提，他也不好突然提出来，以免有邀功的嫌疑。
沈黎认真观赏王府风貌, 闻柏鹤笑道：“喜欢这样的宅院？可惜不能送你, 我在长安还有一处好宅院, 不如今日就把地契给你, 好叫你不要眼馋我爹造的王府。”
沈黎看他表情, 也不知道世子是在开玩笑, 还是当真要给宅院给他, “我能花钱买一处小宅院吗？”
闻柏鹤摇摇头：“合适的宅院, 都已经被挑走了, 还剩下一些小宅院，只是, 有些风水不是很好。”
沈黎好奇道：“风水怎么不好了？”
闻柏鹤道：“这是那些被杀掉的京官，留下来被查封的宅子，所以没有人愿意去买，怕粘上霉运。”
沈黎不以为然，能当官了, 还有什么霉运？没想到世子还有些迷信啊，不过这是古人的通病，可以理解。
闻柏鹤知道沈黎在腹诽他，也不生气，到了晌午，只是带着他出了院门，好看看京城的繁华。京都的酒肆到处都是，商人们拿到朝廷发的准许酿酒的签子，凭着签子酿一定数量的酒，京城是最不缺粮食的地方，因此对酒的管控没有那么严。
不过沈黎不能喝酒，自然不可以去酒肆。这时候的酒肆还有艺妓去献歌跳舞的，闻柏鹤当然更不愿意带着小孩儿去那种地方，只找了个干净又清雅的茶馆，在二楼可以俯瞰主街道的位置坐下品茶。
沈黎不喝茶，只吃茶点，这边茶点有荤有素，名字还都很好听。
只见世子相当娴熟地报着配茶的小吃名字：“群仙炙、缕肉羹、莲花肉饼、蜜浮酥、雕花蜜煎、砌香果子各来一盘。他不喝茶，你上一壶秋凝露给他，味道要稍甜些。”
沈黎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世子居然看出来他喜欢吃甜食了，说来惭愧，在现代生活了这么多年，他对吃的方面没怎么讲究过，但是穿到古代，变成了个孩子，就特别爱吃甜食，要不是怕坏牙齿，他一定不会控制自己的口腹之欲。
闻柏鹤点的素茶点，全都是甜口的，荤的茶点也是带些甜味的那种，秋凝露不是甜的，味道极为清淡，有些秋菊，桂花的香味，喝起来只觉得芳香四溢，能瞬间去除甜食的腻味。
“真不错！”
闻柏鹤看着沈黎一鼓一鼓的腮帮子，不知道为何，有种想养宠物的冲动。他记得三皇子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子，吃饭的样子就和沈黎差不多，以前觉得三皇子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居然养小娘子才养的动物，现在知道养食草系动物的乐趣了。
沈黎头发看起来也软软的，乖乖吃饭的样子，有点让他想摸摸沈神童的脑袋。
不过他只是捻捻自己的手指，忍住这样无礼的冲动。
茶馆外边是很热闹，就这样的热闹仍然没有盖过茶馆内的声音。
一群头戴玉冠的儒生高谈阔论的声音从隔壁传来，茶馆的隔间都是用帐幔隔开的，且帘子向两侧卷起，所以这样大的音量沈黎完全可以听得清清楚楚，他们的身形也能瞧得非常清楚。那些年轻人说的都是国事，应该是世家子弟能接触到的层面。这个茶馆消费极高，寒门读书人轻易不来这里聚会。
“他们是通过举荐，参加士族内部考试通过的进士，只等朝廷任命，便能踏上真正的仕途。或许若干年后，他们中的某些人，会成为为列朝堂的一方重臣。”
“内部考试？难吗？”沈黎知道这个世界，寒门考生和贵族或者士族考生的差别很大，从考试时间，考试难度上都不对等，并且录取比例也不一样。
闻柏鹤点点头：“跟你想象中的不一样，或许你觉得世家子弟，都是靠着长辈庇荫才能做官，考试也比寒门学子简单。其实这些人，受过的教育是你无法想象的。所以考试并不会很简单，考试的范围也远比寒门子弟广，这是世家的傲气。但是即使他们考得不尽如人意，他们也有做官的途径，所以科举，对于他们来说，无论难不难，都是摆设而已。”
摆设吗？沈黎摇摇头。因为士族的傲气，不会允许别人不认同自己的能力，加上统治者推动，最后的结局仍然是一起参加科举。到后来门第虽然是当大官的主要因素，可是，一般的地方官，士族和寒门将不会有太大差别。按照现在的发展来看，这样的一个过程，甚至不需要五十年。
突然一个温和的声音在沈黎身后响起：“怎么，沈神童羡慕隔壁的那些进士，想要入朝为官吗？哈哈，倒也不是不可能，你年纪尚小，从今往后，用功读书，未必不能入朝为官，为朝廷效力。天下仕子皆是人才，这是一国之本啊！若是不想考进士，举人也有为官资格，沈神童可有此意？”
沈黎一愣，“天下仕子为一国之本？不是‘以百姓为本’吗？”
萧丞相皱眉：“此话怎讲？”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你没学过？”沈黎有些摸不着头脑，《孟子》里讲的，没有毛病吧。
萧丞相满脸震动。
闻柏鹤站起来打断他们：“丞相，您怎么来了？”
萧丞相拱了拱手：“我正要登门拜访，却得知您带着沈神童来这里吃茶，我便厚着脸皮，过来蹭口茶喝。”
沈黎见礼之后，好奇大量着这个大昭二把手，居然是个风度翩翩的美大叔，皱眉的样子都很养眼，虽然比不上世子，却是这个世界他见过的第二好看的人了。
萧丞相问道：“你是在哪里看到这句话的？”
沈黎正要回答，闻柏鹤突然塞了一块莲花肉饼给他，叫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沈黎看着闻柏鹤，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是吧，架空世界这么坑爹，居然连《孟子》都没有？那他之前在林先生那里学的......
突然间，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是了，他搞混了，他在现代看过《孟子》，这里何曾学过？
尽量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吃完了一块肉饼。
萧丞相笑笑，也不再追问，只是坐下来同他们一起吃茶点，时不时做两首赞美茶点的小诗，沈黎心里感叹，文人都是雅致人啊！
萧相终于谈到了正事上：“沈黎，陛下命你两日后入宫觐见，陛下怜惜你年纪小，让我带两个宫人给你做功课，到时候你同他们一起入宫，也好有个照应。”
沈黎赶紧道谢，他正愁着那天要不要叫世子陪他去呢，又不好开口，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
下午沈黎随着闻柏鹤四处逛，花了银钱买了许多京城里的新鲜玩意儿，还给他娘买了两幅金头面，一整套得五十两，算是中档奢侈品。因为王府离他们逛的地方有些远，他们得在宵禁之前赶回去，不然，哪怕他大腿是世子，也会被执金吾逮住，那时候就麻烦了。
回去后，也没见着王爷王妃，据说是上香去了。
闻柏鹤叫伺候的人都退下，才问沈黎：“你到底是什么精怪？你是来修行的吗？”
沈黎二丈摸不着头脑：“什么精怪？”
闻柏鹤有些烦躁，这人若是精怪，也真的说得通：少年怪力，还善于用智，做出许多不存在的东西，说出许多这里的人都没听过的话。而且，有些话，被陛下知道了，又该如何收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随便什么人能说出来的话吗？幸亏他提前看了信，将那些大逆不道的话都抹除了，可是一时不查，今天差点被这个笨笨的精怪给戳穿了。
沈黎看着闻柏鹤一脸‘你现形吧，我看穿你了’的表情，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沈黎叹了口气，“不是精怪，就是天生就记得一些事情罢了。刚刚在丞相面前说的话，是我天生记得的话，是孟子说的，他的一生有许多言论，我都记得。”
闻柏鹤一脸了然，这还不是精怪？
“放心，我会瞒着的。你也别再露出马脚了，陛下可没这么说好说话。”
沈黎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些人表面是个面瘫，其实是个脑补帝。
长安城的的鼓声从五更天开始，也就是凌晨三点钟，那鼓声响起的时候，睡眠浅的人别想继续睡觉了。沈黎今日入宫觐见，早早就便伴随着鼓声起来了。上早朝的时间，按照现代来算是五点，他洗漱吃早饭，再温习一下进宫拜见皇帝的礼仪和过程，时间就差不多到了。
传旨的太监到了王府传话，叫他面圣，身边的两个宫人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深怕他出什么意外一样。
在封建社会，君权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在看着就遮天蔽日的宫墙下，沈黎清楚认识到自己其实真的很渺小，即使他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他也是一个别人说一句‘斩’，就能立即被剥夺性命的蝼蚁。
所以，这次来长安，见皇帝真的是一场冒险，如果不是不能抗旨，他真的不愿意和统治者近距离接触。
当然了，从皇帝以前的表现来看，这应当是个靠谱的皇帝。
“传沈黎觐见！”
沈黎深吸一口气，踏入廊下，走近巍峨气派的大殿。

第41章
像沈黎这样的白身本不应该登上朝堂, 跟诸位臣子共处大殿之上。只是宣帝从来不在意这样细枝末节的规矩，他也不是什么和善人，除了几个顽固清流, 几乎没有人反对。
万御史非常厌恶靠着奇技淫巧之人得到官位, 这时候科举还没有步入正途，宣帝又是不按照套路出牌的人, 总是以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让一些小人当上了官，虽是微末小官, 不值一提, 可总是这样坏规矩, 总是不合适的。
于是他出列道：“陛下，如此稚子, 陛下给些赏赐便罢了，真让十岁都不到的稚童做官，恐怕难以服众。”
宣帝不理他，假装听不见, 万御史又跪下来，重复刚才的说辞。
其他的官员，也议论纷纷, 或多或少都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宣帝不发一言, 只是打量着每个人的表情。最后朝堂上，声音越来越小，直到重归沉默。
宣帝呵呵一笑：“万老啊, 这个稚子，可不是一般的稚子，他可是做出利民之事的稚子。曲辕犁和筒车，肥皂香皂，哪个跟社稷无关？如何不能服众？”
这个时候沈黎已经到了大殿，刚巧听到这句话，他头有点疼，根据现代职场定律，如果一个领导突然夸你，他八成会在此后不久叫你帮他做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沈黎，身上值钱的地方，无非是些方子，还有脑子里面的那些东西。
宣帝不可能知道他脑子里有多少货，那么他肯定是在打方子的主意。
沈黎三拜九叩后，皇帝就叫他起身，大殿上气氛有些凝重，沈黎垂眉敛目，仍由大臣们打量着他。他也想生出敬畏之心，但是可能天生心大，在看过皇宫的肃穆升起的那点怯弱，这时候消失的一干二净，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但是落在别人眼里，可就成了不一样的表情了。
万御史本想上来就给沈黎一个下马威，可是沈黎一上大殿的表现，真是让他说不出什么不好来。礼仪姿态，无一不差。况且，人家沈神童真的是个孩子啊，白嫩的脸上有一双清潭一样的眼睛，个子小小的，都没有大殿上的武将一半高。
万御史突然想起自己的小孙孙，就是和沈黎一般年纪，只是他的小孙儿，见到他板着脸时，就会忍不住双眼含泪，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再看沈黎这个稚童，独自上这样威严的大殿，也丝毫不慌，知道这里有人要为难于他，面上也平淡无波。万御史心里感叹，兴许，陛下是真龙天子，真的知道此人的神异之处。
万御史无意欺负孩子，就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宣帝很满意万御史的识相，这老儿很少转变自己的观念，如今让一次步也不容易，便叫人给万御史搬了个凳子，他都快七十的老头了，每天盯着自己找茬，也是不容易。
沈黎不发一言，等着宣帝开口。
宣帝调整了坐姿，气派的龙椅好看是好看，金子打造的，看着就晃眼，可惜没那么舒服，做久了，也会腰酸背疼。
“你只是一个，七岁的童子，据说书都没念到一年，你是如何知道这么多，连我朝宰相都不知道的事情的？可是有什么高人指点？”宣帝态度极为缓和，甚至脸上还有笑容。但是谁也不知道向来性格难测的宣帝，心里在想什么。
沈黎非常淡定，“回陛下的话，草民虽然是一个稚童，可是草民也有一颗追求真知的心。因为草民还未长成大人，所以心中幻想颇多，加上家父宠爱，就陪着草民胡闹，总是能在阴差阳错之下，做出奇妙的东西。草民靠着这些东西，得到了盈利，因此更愿意深入钻研，所以才让陛下觉得草民有高人指点。”
宣帝很感兴趣地问道：“那你都有过什么幻想？”
沈黎想都不想：“若是条件允许，草民甚至想上天。”各种意义的上天。
宣帝满脸回忆的样子：“我年少的时候，曾经对着先皇说自己想像一只鸟一样，在空中飞，这样才自由。先帝觉得我是在胡思乱想，还训斥了我一顿。最后看我十分委屈，就亲手给我做了个木头雕刻的小鸟，先帝之慈，与普通百姓，并无差别。”
大臣们纷纷揩泪，做出一副非常思念先皇的样子。沈黎叹为观止，大臣们，大多都是演技帝附身啊！看来当官真的不是谁都能当的。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宣帝道：“沈黎的聪慧，乃是大昭之福。你做的肥皂和香皂，我倒是用了些，甚是合用。不知你家做香皂，肥皂，盈利几何？”
沈黎道：“肥皂只赚回了本钱，香皂利润大些，两百香皂一批次，每批次能多得一贯钱。”
“那是好事，你家不缺银子，为何不供着你继续读书？”
沈黎做出一副无知的样子：“银钱够了，草民就不想读书了。在家里读书，也是一样的。”
宣帝被沈黎一副不学无术的样子气笑了，只是摆摆手，“罢了，凭着你的本事，看几本书，背下来，应当不难。大昭出过四五个神童，个个都能过目不忘，想必你也不例外。”
沈黎没有否认这一点，因为他在现代记忆力也颇好，穿越到古代后，这个特性又被加强了许多。
宣帝呵呵一笑：“不读书，可以。只是历代神童，都是要入朝为官的，如今你的神童之名，早已传遍朝野，我哪怕是做做样子，也要给你个官当当。当个什么好呢？”
万御史突然出列：“陛下！此事，万万不可！沈神童，虽然有他的奇异之处，只是就如此简单，便得一官半职，怕是难以服众！”
这时候，一个司天台的浑仪监出列，“陛下，臣下数月来夜观天象，发现五星汇聚，将积于东方，于国大利啊！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利；积于西方，外国用兵者利。五星聚合，百年一遇！正巧，大昭五星聚合，便出现沈神童，这难道不是吉兆吗？”
沈黎惊讶地发现，这个浑仪监，是真心实意，真情实感地觉得自己的出现真的是天意！原本反对的大臣突然也不吹胡子瞪眼了，反而一脸激动地追问浑仪监是不是真的有这回事。
沈黎知道这个天文知识，这个五星不过是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和土星。五星聚合，是古代天文中比较受到欢迎和关注的一个，几百年才会出现一次，确实难得，难怪这些大臣会如此激动。
宣帝很看中这个浑仪监，因为上次云城发生瘟疫，他要下罪己诏的时候，所有大臣都赞同，只有浑仪监不同意。并搬出了典籍和天象说明，陛下自罪，才是违背天意。因为可能是迷信地太过狂热了，舌战群儒后居然说服所有大臣。因此，宣帝以为此人是个人才。
“诸位大臣，以为如何？”
万御史虽然不喜欢宣帝用人随意，可是也是相信浑仪监所言的天象一事。只是，他仍然不愿意沈黎这个黄口小儿去当官，这事说出去，简直会叫天下人耻笑！
“敢问浑仪监，五星聚合，还需多久？”
浑仪监看了看自己画的星轨图，简单测算了一下，“短则三年，长则五年。”
沈黎松了口气，他也不想当官，看来皇帝如果非要应下这个祥瑞，应当会在三年或者五年之后用到他。
宣帝沉吟道：“那好吧，沈黎，确实还是太小，如今做官，不合天意，那就看浑仪监测算是合三年，还是合五年了。”
他有些不满意，但是天意如此，他也不敢违抗。
“沈黎，你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说的吗？”
沈黎跪下磕了个头：“草民不过一个乡野之人，当不起陛下如此厚爱。草民能有闲工夫空想，全是因为草民生在大昭，长在大昭。大昭如今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都是陛下与诸位大臣之功。草民是靠着如此盛世，才能有如今境遇。能见到陛下，已经是草民之福，陛下的关心爱护之意，让草民感激涕零，无以言表。”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草民没啥好说的了，草民只想回家。沈黎小声在心里哔哔。
不过沈黎说的也是实话，大昭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沈黎读过大昭先前那些朝代的历史，那些朝代，贫穷就不说了，还四处战乱。相比较起来，大昭气势恢宏，又兼容开放，最重要的，皇帝都是武将出生，善于用兵，平复战乱比谁都积极。而且，宣帝是大昭的第二代皇帝，他心里是有要将大昭世世代代维持下去的想法的，所以励精图治，渴求人才。这个王朝，如今在走上坡路。沈黎心里，没什么不满意的了。
宣帝一听这个话，立马站起来：“诸位爱卿，听到此言，你我皆无憾矣！”
“臣心甚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一群人都朝着皇帝行了大礼，沈黎也随着一起匍匐在地。
这样一通行礼，宣帝也轻松了不少，于是对朝中大臣们道：“沈黎年少，却有大智慧，也有为国效力之心，短则三年，长则五年，无需考试，便能为官。众卿以为如何？”
丞相道：“陛下海纳百川，求贤如渴，是大昭之幸！只是，不知陛下决定，安排什么职位？”
宣帝笑了笑：“这个，我们从长计议吧，只是官职不会太高，沈黎，你可以异议？”
听说官职不高，沈黎就更没意见了，官职不高好啊，不高就不用跟在座的各位打交道了，简直不要太好：“草民没有异议。”
“你年纪尚小，回去躲懒几年也无妨。此次也不好叫你空手回去，不然叫清河县父老还觉得我这个皇帝吝啬钱财呢。赐下御膳，两百绢，一百金，在京城好好逛逛逛逛吧，退朝。”
沈黎就在廊下吃完一顿御膳，宫里呆着心确实很累，但是吃食真的很好。没吃完，沈黎还打包带走了，宫里伺候他吃饭的太监嘴角抽搐，报与陛下知道，宣帝又一次抚掌大笑。
“真希望，有朝一日，此子能回到大殿上啊。”

第42章
“沈郎君！留步，留步！”
沈黎拎着皇宫的食盒, 后面有五个宫人帮他抬着皇帝给的赏赐, 心里正是庆幸自己闯过一关的时候，结果就听到了丞相在后面叫自己的名字。
沈黎赶紧停下来, 向丞相拱了拱手：“大人，您叫我有什么事情吗？”
丞相笑呵呵地, 仿佛今天在朝堂上反对沈黎现在就当官的不是他一样，不过沈黎还是很感谢丞相的, 毕竟丞相一开口说自己年纪小, 皇帝就不得不考虑丞相的意见。
“沈小郎君, 我在大殿上反对你做官, 你不会生气了吧。”
沈黎道：“丞相多虑了, 草民高兴还来不及。”
丞相疑惑：“你不想做官？不管什么官职，有了官职, 就真的不一样了。你家田地赋税少了一半不说，只要每年的考核通过了, 朝廷都会奖赏许多利钱，等你上了更大的官阶, 若是做了有利江山社稷的事情，赏赐你一座长安的宅院也是有可能的。长安的大宅院, 可轻易买不到。年节朝廷也会有赏赐下来，当官不得比你在家做肥皂强？”
沈黎觉得有点道理，工资待遇这么好，怪不得这么多人都想当官, 寒门也愿意挤破了头去参加科举。他不需要考虑这些，宣帝不会那么糊涂，让他因为一个祥瑞，就做大官。
丞相道：“罢了，先不说这个了。听说你这几天不是和世子在外面闲逛，就是躲在书房看书，可见你嘴上说不愿读书，心里还是愿意求知的。我家藏书万千，比世子收藏的书还有多，许多都是孤本，你若是感兴趣，可以摘录下来，带回去慢慢看。”
沈黎大喜：“多谢丞相！”这个时代，书贵不说，市面上的书还很少。沈黎根本满足不了自己的需求，在家里空虚地要默写在现代看过的名著和典籍了。
丞相看着沈黎一脸惊喜的样子，更加满意了。同为神童，怎么可能不爱看书？
“你若入了翰林院，能看到更多的书，皇家藏书，是我家藏书的十倍。”
沈黎一直对古籍感兴趣，以前经常做修复古籍，编定古籍的工作，工资不算特别多，但是架不住他喜欢啊。
“哦对了，差点把正事忘记了。陛下，对你的蒸馏技术，还有肥皂方子感兴趣。若是方便的话......”
丞相一脸不好意思，宣帝不好开口，这样厚脸皮的事情都叫他做了。
沈黎早就料到了，“我们明日在世子府上慢慢谈吧，我可以示范一次，再把流程写下来。”
这些东西，不是一个简单的书面讲解就能让毫无化学基础的古人弄懂的东西，因此沈黎需要花点时间，培养出技术人才出来。丞相的手下，聪明人居多，两三天估计就能弄懂了。
回到王府，闻柏鹤就在他的房间等着。
“今天如何，陛下没有为难你吧？”
沈黎道：“没有为难我，还赏了我不少东西。这次回去，要麻烦你派人送我回去了，”
闻柏鹤一晒：“不值得你说麻烦，你的‘隐形字’帮了我许多忙，我还要谢谢你。这次又因为我，不得不去面圣，难为你了。这几天，你安心住着，等我这几天忙完，就亲自送你回去。你爹娘，已经被骠骑军的一把手陈锋保护起来，你不必担心。喏，这是你爹娘给你的信，你看看。”
沈黎看着沈来秋跟他报平安，还说家里他做的酸菜快要吃完了，让他没事就早些回来，还有一些细细的琐事，比如萌萌这些天在家里没有见到他，就在村子里到处转，就为了找他，可能还以为他在跟它玩捉迷藏......
沈黎细细看了，珍惜地把信藏在怀里。
接下来的几天，沈黎都在跟丞相的秘书们打交道，在世子拨给他的院子里，做实验，整理方子。
至于云城的瘟疫，丞相只是细细将得了瘟疫的人的症状描述给沈黎听，也没打算瞒着沈黎。沈黎一听，感觉症状有点像鼠疫，只是不知道是肺鼠疫，还是腺鼠疫。沈黎猜测是腺鼠疫，因为肺鼠疫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加紧急，传播更广，到时候沦陷的就不止云城一个城了。
尽管沈黎知道，抗生素和疫苗暂时没有办法发明出来，但是清代也发生过重大鼠疫，曾经用过的方子，记载在一本典籍上，他曾经修复过，里面甚至还有许多治愈的例子。
至于直接给会不会不太好......别逗了好嘛，这时候，丞相和皇帝不知道他到底什么底细，也完全清楚他很多地方都不对劲。他要是偷偷给，那才是心虚。皇帝既然费心费力保护自己，还有家人，就说明这时候他是相信他的，只要沈黎稍微安稳一点，不要表现出自己一身反骨，宣帝是完全能够容忍他的。
宣帝如今才四十岁，沈黎觉得皇帝保养得还挺好，应该能活到六十几岁，至少在这二十年间，只要他安安稳稳的，不要惹出事端，不要搞什么民主自由，推翻封建□□制度，再刷些名望，看在曲辕犁、筒车、酒精，还有鼠疫的药方的面上，皇帝也不会对自己怎么样的。
于是沈黎坦然地把药方直接给了丞相，“药方也是我在梦中所得，丞相不妨试一试，死马当活马医，总归比无头苍蝇地治疗这次瘟疫强。”
丞相朝着沈黎长鞠一躬：“多谢沈郎君大义。”平心而论，若是他处在沈黎的位置，皇帝已经对他的际遇产生怀疑，他是不可能为了那些百姓，将自己的特殊之处放到皇帝眼皮子底下的，谁知道皇帝会不会心血来潮下令宰了他，再用他的血肉炖汤喝，看看能不能也能拥有这样的“梦中所得”？
沈黎就敢直接做，不得不说，年少无畏啊！
宣帝得到了这些方子，“萧爱卿啊，你说，这个方子若是真的得用......我去将云城收回来，会不会更理所应当呢？”当年先皇把云城给了他身边的得力干将张川，后来仍嫌不够，又封张川为文州刺史，云城就是张川刺史府所在地。因为先帝宠信张川，此人从不把宣帝放在眼里，加之文州隶属于边境，他更是以“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理由明晃晃抗旨，在文州建立自己的势力，将文州的藩镇或者打压，或者拉拢，聚在一起，逐步变成张川的盾和箭。
“陛下，云城不能永远把控在张川手中，况且沈黎一心想救云城于水火，陛下理当顺应天意，铲除庸碌。”
沈黎不知道因为一个方子，就让好战的宣帝准备攻打云城，他这些天任务完成得极好，书抄了四五本，因为他做了个简易铅笔，很好用，抄书很快。世子也喜欢这些新奇玩意儿，沈黎就又做了一些彩色铅笔，叫闻柏鹤惊奇不已。
铅笔真的实用，闻柏鹤成功拿到代理权，用分成契约，拿走了铅笔和彩笔的制作方式，只要每月给沈黎分红利就好了。
沈黎以为闻柏鹤说要送他只是客套话，没想到堂堂世子，居然真的愿意亲自送他回家。沈黎觉得有些受宠若惊，世子这样怕麻烦的人，看起来身体也有些差，还愿意奔波，他单方面宣布世子是他最好的朋友了！
沈家村越来越近，明明只是去京城几天而已，沈黎却有种物是人非之感，可能是这几天经历的事情都让他身心俱疲吧，感觉有种莫名的包袱，背负在他身上一样。
“黎儿！余娘，黎儿回来了！”沈来秋正好在县城买了补品，在村口碰到了一行车队，因为他想知道是不是沈黎回来了，还买了这么多东西，请镖局送他回来的？于是老是盯着那行人看，就有身带长刀的人训斥他无礼，于是沈黎打开马车的帘子，沈来秋就看到沈黎回来了。
闻柏鹤叫马车停下，沈黎立刻跳下马车，跑到沈来秋跟前，沈来秋眼眶都红了。
“黎儿，你......”想说黎儿你瘦了，可是这将近半个月里，沈黎不但没有瘦，还被养得水灵灵的，比村子里种的白萝卜还水灵！脸上的肉仿佛也多了些，实在说不出“瘦了”这样违心的话。
当然了，沈黎不知道他爹复杂的心理活动，只当他爹是见到他太过激动，说不出话来。
沈来秋没有忘记向闻柏鹤行礼，见儿子陪着世子坐着一辆马车，心里还有什么不明白？儿子这些天没受苦，一定是世子费心了！得赶紧回家，叫下人多多备菜，他也要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世子。
沈黎无语地看着他爹只是略微看了他一眼，就急匆匆回家了，心里一阵腹诽：“可能这就是亲爹吧。”想到自己快要到家，世子也得回长安去了，他心里有万般离愁，不知道如何诉说。
不如回家给挑食的世子多做点零食吧！好歹叫世子不要白来一趟。
此时，沈黎还不知道，某人已经打算好，要在他家赖上一阵子了。

第43章
“你和庞德认识？”
闻柏鹤自顾自给自己斟了一杯果茶, 喝了一口，觉得味道极为香甜, 说来奇怪，他在王府里什么吃的东西没有？可是沈黎做出来的东西, 味道就格外不同。
“庞德？是谁？”沈黎有些蒙。
“他是先前来你家学做豆腐的庞太监, 得了你的豆芽方子后, 就跟我父王禀告了。正好, 西域来了使者, 他们那边冬天没有蔬菜吃，我就把两个方子卖给了他们, 你猜，我得了什么？”
沈黎听他卖关子, 也不急着问，世子的性格, 有时候跟猫一样, 不熟悉的时候，他非常高冷；相熟的话，你不搭理他，他会越来劲儿。
果然，沈黎没问, 他就直接说出来了，“成箱的宝石，在西域那边不值钱，可是到了我的手上, 匠人就会打造出无数让世人都瞩目的饰品。还有另外一些东西，也许你会感兴趣，如今就在我的马车上。”
沈黎见过这个时代的宝石，好看是真的好看，就是有些在现代并不算值钱，大约也就一两万软妹币的钱。只是古代可能开采效率很慢，而且加工纯粹靠手工，哪怕看着品相不算很好的，做成饰品也很贵。
至于他会感兴趣的东西，除了古籍，还有什么？
“是一些树苗，还有花草之类的东西，若是你想要，我可以送给你，据说你喜欢这些没有见过的花花草草。”
沈黎有些好奇，“你说的西域，是在哪里？”
“大洋外的人，坐船来的，漂洋过海过来送国书，算是臣服的意思，他们的皇帝希望得到大昭的支持。”
沈黎懂了，这是附属国的意思，就是自由度更高。
“吃饭喽！”沈来秋看他们相谈甚欢，也很高兴。黎儿自小聪明，尤其这两年，尤其不爱跟同龄人交流，一般与其他孩子出去玩，也多是照顾别人。世子不一样，不提身份，世子总是能照顾黎儿，还能跟儿子说得上话，这样很好。
“世子，都是农家菜，有些是黎儿教我们的，您尝一尝，要是觉得不好，我再叫人做其他的上来。”沈来秋看着沈黎带着世子入座，笑眯眯地，让沈黎想起他以前的同学带自己回家，同学的父母也是这个表情。
“伯父客气了，我同沈黎，乃是好友，伯父不必客气。”
一个尊贵的世子，居然叫自己伯父，沈来秋觉得他走路都发飘。他高兴地答应两声，就到屋子里扶着余氏出来。
余氏如今是三个月的身子，看着肚子不算很大，这次沈黎去世子家，早就用医书典籍跟卫神医做了交换，卫稚不是不识货的人，得了医书，如获至宝，看沈黎的眼神，就像看一座金山一样。他承诺只要有需要，沈黎都可以写信给他，无论他有多忙，都会第一时间赶过来。
余氏知道这个消息，就把拎着的心，放地更加安稳了。这可是神医，神医愿意帮忙，她的生产就能多些保障。孕中女子，多愁多思。余氏前些日子做梦，梦到自己生产，生了个女儿，正要高兴，突然腹部疼痛不已，好像死了一样。然后她梦见自己变成孤魂野鬼，飘荡在外面。后来居然还看到沈来秋娶了新妇！可怜的黎儿带着妹妹出去自立门户，吃不饱，穿不暖......她醒来就把沈来秋拧醒了，还不停地哭，用手捶打他。
沈来秋没有起床气，而且余氏又哭得这样可怜，就随便她打，反正他也皮糙肉厚。是他让她怀孕的嘛，余氏委屈也正常。
只是后来听说是做了这样一个梦，沈来秋也委屈了，他哪里是这样的人？余氏有些心虚，她自然是知道自己的夫君不是这样的人，可架不住孕中胡思乱想啊。
沈来秋无法，只得将家里的房契，银子，田契全部叫余氏藏起来。
“你藏着吧，再给黎儿写一封信，告诉他这些东西都在哪里，我绝对不看！这些东西我都不知道在哪里，如果你真的出了意外，那些也只有黎儿能找到！这下放心些了吗？”
余氏给了沈来秋一拳：“你说谁出意外呢？”她不提藏东西的事情，之后也没做过类似的梦。
闻柏鹤不喜欢吃这些菜，可是碍于情面，还是要吃一些。沈黎看出来了，就用公筷夹了些新鲜时蔬给他，悄声道：“世子，不吃会饿，吃一些清爽的，下午做双皮奶给你吃。你不着急走吧？”
闻柏鹤勉为其难地吃掉沈黎给他夹的菜，尝尝其实也很好。
沈来秋见世子没什么胃口，就把为沈黎做的香酥鱼端了出来。这是在儿子的指导下做出的，外面裹了一层什么小麦淀粉，这个他也不清楚是什么东西，但是炸的肉，或者鱼条，用这个东西一裹，都会特别好吃，口味外酥里嫩。
闻柏鹤瞧着鱼的卖相不是很好，但是是沈黎的主意，那必须尝一尝，“唔，很香。”
沈黎夹了一条香酥鱼，点点头，确实很好吃，如果撒点芝麻，味道会更好。再撒点辣椒粉，做出辣度不同的香酥鱼，就能摆出去单独卖了。客栈里早就上了这个新菜，反响很好，这几天渔人赚了不少钱，以前小鱼都卖不掉，现在的情况刚好相反，许多人家都愿意买这样的一指长的小鱼，做零食吃。
沈黎怕世子走得急，来不及吃双皮奶，赶紧用羊奶忙活起来。双皮奶缺了点东西，可能做出来的不太正宗，但是口味大差不差就好了，大不了在上面多放点水果调味。总之，不会难吃到哪里去的。
闻柏鹤就好奇地看着沈黎做双皮奶，眼睁睁看着几杯好看的双皮奶做好，摆在自己面前。
上面放了些珍珠，果肉，简约版布丁，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
“你选一杯，剩下我给我娘送过去。”这些没有添加剂的东西，孕妇吃一些无妨。
闻柏鹤随手选了一杯，用木勺子舀双皮奶，双皮奶颤巍巍地躺在勺子上，弹性十足，加上颜色鲜艳的果肉加成，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闻柏鹤虽然挑食，食量还是在那里放着的，根本没吃饱，一杯双皮奶，被他三下除五下的吃掉了。
沈黎好笑地看着他吃，问道：“还想吃一杯吗？”
闻柏鹤也不和沈黎客气，“那我吃了？”沈黎都把自己的那份递给他了，吃就吃吧，据说至交好友都是这样相处的。
沈黎也想尝一尝自己第一次做的双皮奶，只是世子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长安了，若是不让世子吃个满意，他下次去长安，也不好意思再见世子了。
余氏也很喜欢这样的东西，如今孕吐好多了，胃口也很好，沈黎送的这个，清凉清凉的，奶香四溢，吃了之后，心里仿佛也少了许多烦躁。沈来秋见余氏喜欢，就把自己的那份给余氏吃了。
闻柏鹤叫下人给他取出马车上的东西，都是些花草树木的苗，或者种子，有的看起来稀奇古怪的，也不知道都有什么用处。沈黎对植物的幼苗没有什么研究，但是粮食还是认识的。
“这，不是玉米吗？”沈黎一阵激动，不会吧，西域居然带了玉米过来！要知道，如果沈家村现在还靠着种田生活，那么无论如何辛勤劳动，也只能吃饱而已，不用提读书的事情，穿都未必能穿暖。可是沈黎来了，带着他们种经济作物，带着他们做生意，还是独一份的生意，沈家村如今才能比镇子还繁华些。所以这个时代，许多人都是吃不上饭的，离沈家村还隔着两个村的水已村，今年就饿死了四五个人。田地产出的粮食，交了赋税，就不够吃了，家里人口多，饿死一两个是正常的。方圆百里，沈家村当初也算是一个富裕村落了。
这时候亩产千斤就是神话，不存在任何作物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玉米可以接近千斤的重量 。如果可以说服百姓种玉米，饿死的人，就能减少不少。
沈黎眼睛闪闪发光，闻柏鹤怀疑自己手上拿着的不是黄色的种子，而是金子。于是好奇地凑近打量，还闻了闻，有些香甜，看起来似乎是吃的东西。
沈黎激动道：“是玉米！这东西，种得好，亩产五百斤不是问题。”说亩产千斤，这里没有人会相信的。亩产五百斤，那也是惊人的东西了。
闻柏鹤无语地摸了摸沈黎的头（他想这么做很久了）：“沈神童，居然也会白天说胡话？”
沈黎好笑又好气：“你不是说我是妖怪吗？妖怪说话，你都不听？”
闻柏鹤不和小孩子争论，“你种着玩吧，都是你的了。要是能种出来这种粮食，你一辈子都不用担心被当成妖怪了，甚至大昭会将你奉为祥瑞。”
沈黎沉默了一瞬，“世子，你知道扑满吗？”
闻柏鹤点头：“不就是储存钱的东西吗？我见过。”
沈黎道：“扑满，存钱进去是拿不出来的，人们习惯性地将碎银子或者铜钱投进去，等到了扑满彻底满了的时候，人们就会击碎他。名誉于我，就如银钱于扑满。我如果只知道将这些名誉揽在自己身上，迟早有一天，我也会像这个扑满一样，粉身碎骨。”
闻柏鹤低下头，看着沈黎清澈的眸子：“可惜百年世家，居然连一个孩童都不如。”
沈黎生气了：“你也是孩童！”
闻柏鹤站起来，跟沈黎比了比个子，还用眼睛斜着瞧沈黎，将“瞧不起”□□写在脸上。
沈黎气极：“世子，您也该回王府了吧。”
闻柏鹤一拍脑袋：“啊，忘记和你说了，我决定在这里住上十天，我跟伯父说好了。”
沈黎：“无耻之徒！快还我双皮奶！”

第44章
“沈黎, 你在做什么？”一大早，闻柏鹤就看见沈黎在捣鼓着东西，全神贯注，连自己走近都不知道。
闻柏鹤本来想吓他一吓，又觉得自己太幼稚，就忍住了。
沈黎近日来觉得牙齿有些松动, 看起来是要换牙了，就打算做些牙膏出来, 这样就不用费力嚼杨柳枝, 然后蘸着盐来漱口了。他好想念现代的电动牙刷，但是这会子, 连做正宗牙刷都费劲。
沈黎把手里拿着的马尾的毛给闻柏鹤看, “我想做点日常用品, 不会让陛下忌惮我，还能给清河县创收。还有牙膏, 待会儿我做好了, 给你瞧瞧。”
闻柏鹤好奇道：“青盐不好用吗？”
沈黎皱着眉头, 有牙膏, 谁还愿意用盐呢？正好他想办一个日用品厂，沈家村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了，但是沈庄有。如今附近的人都知道沈来秋有庄子, 就将那个庄子称为沈庄。他打算用二十亩荒地，做出厂房来，厂房还在设计中。毕竟过几年他就要离开这里了, 他不想一等自己离开，这里就又变成一盘子散沙。
大宋年间，普通百姓用的牙刷，就是马尾巴上的毛剪成合适的长度，植于牛角上的器物，被称作是“牙刷子”，在宋朝，许多货郎会挑着牙刷子大街小巷贩卖，大家都习惯去清洁牙齿了，牙刷就会成为常供货品之一。沈黎想着，反正自己都是想要创业，不如搞个大的，直接办一个厂。假如不亏损，可以把厂子规模做大，在镇子上买场地，然后开分厂。
只不过沈黎没有合适的牛角让他做实验，曲辕犁出来后，牛的价格上涨得厉害，而且官方也会定期检查牛是否得到妥善照顾，所以一时半会得不到牛角之类的东西。沈黎觉得竹子做牙刷的柄就很好，好看，而且木质光滑，不过不太好将鬃毛固定住。沈来秋拿了几根木头，让沈黎试一试。沈黎觉得拿着有些不舒服，却比较好固定，只要好好处理一下表面，使其光滑一些，也是好用的。
至于牙膏，好的牙膏需要用到许多种药材，价格肯定会高一点，包装也会精美许多。至于一般的牙膏，也不能做得太差，药物种类减少一些，量少放些。当然了如果加一点碳酸钙就更好了，可惜这里做不出来能食用的碳酸钙。
沈黎加了盐，加了药材，还加了少量石膏，这样能让做出来的牙粉熬制成膏状。只要不要大量食用牙膏，不会中毒的。孕妇还是使用牙粉保险一些，得专门出一款孕妇专用牙粉。
等做好了，也是一两日之后了。沈来秋美滋滋地用着自己做的牙刷牙膏，虽然缺点还是很明显的，却也比嚼苦苦的杨柳枝好多了。闻柏鹤也用了一次，觉得甚好。不过他自己用的是丸状，白芷，朱砂研制成细沫，炼蜜为丸，不过一个黄豆大小，每每到了洗漱的时候，用长柄固定住蜜丸，擦净牙齿，倒是也好用，可是总觉得不如沈黎这个“牙膏”用着清爽。
沈黎喜欢薄荷味的，这里倒是可以买到薄荷，所以做了许多清凉式的牙膏。
牙刷的工艺仍然需要改进，鬃毛总是脱落，牙刷的使用寿命也太低了。
自己琢磨了半天，修修改改，终于做出得用的牙刷，把生产工序整理一下，“好了，以后就是一道流水线了。二十亩地做厂房也不知道够不够......”
闻柏鹤如同一个好奇宝宝，看他画厂房设计图，问东问西：“这是什么？做什么用的”
沈黎道：“这是食堂，我要请工人，就得方方面面考虑好。工人们，早起过来上工，中午肯定来不及做饭，中午我请人帮我把工人们的饭做好，吃完他们还能在员工宿舍休息一会儿，下午继续上工。做到傍晚，吃完了晚饭可以继续做一个时辰的工，若是离家里近，可以直接家去，我会在路边点上路灯，能照亮大部分的路段。”
闻柏鹤点点头，这样还能节省时间。只是未免太过仁慈，他家请人，虽然不至于虐待，可是优待倒也谈不上。他这几天可以学学这些做法的道理。
“这是戏台子，一个月中，我会请县城里的戏子或者艺姬过来表演一次，请说书先生三次，丰富工人们的精神生活，让他们不用麻木地重复差不多的劳动，让他们心里有着对生活更好，更长远的憧憬。”
闻柏鹤有些麻木，这待遇真好，他来沈家，沈黎还没有请他去看戏，听书呢，呵。
沈黎觉得二十亩肯定不够了，“这是育儿堂，我招工不问男女，不管男女，都可以把自己的孩子带过来，年龄限制在三三岁到六岁。我的庄子种了许多紫花苜蓿，喂牛喂羊，养猪都可以。养许多母羊，可以给育儿堂提供杀菌羊奶，玩具，水果，饭食。这些花费在员工的工钱里扣，但是不必扣太多，一个月交十文钱就好了。另外每个月交五文钱的学费，这是我用来请妇人照顾孩子的钱。”
当然，这个钱肯定还需要沈黎自己贴一点，沈黎也无所谓，真要把育儿堂开起来，说不准能吸引更多的人过来做工，这样人数多了，后面他想亏也亏不了。想想现代的幼儿园，大多都是赚钱的。
“育儿堂？您这不是做生意，是在做慈善啊！”闻柏鹤真的没见过这么做生意的人。
沈黎觉得这就跟幼儿园一样，顺带就建一个也无妨，他现在也是个有钱人了，等工厂盈利了，以后在县城里建幼儿园也没什么不好的。教育嘛，就要从娃娃抓起。
他的肥皂，香皂，牙刷，牙膏，都在这个日用品工厂生产，将生产过程变成流水线，多找工人，肯定可以扩大生产，将这些东西买到别处，让商品流通起来，给更多的人带来生计。
工资需要有基本工资，每个人一个月要有二十文基本工资，其他按照多劳多得原则，活做得多了，工资就会高些。定期去医馆体检，节假日礼物，休息日时间，年假，都被沈黎一条条制定好。没有养老金，但是有生育保障金，规定女工人在工厂工作满两年，在生产以及月子时间，不工作也有平时工作的百分之四十的工资，跟现代不一样，不需要从平时工资里扣走。但是生完后，产假结束，再做两年工生育，才能再次享用此项福利。
这也是沈黎为了女工生命着想，古人只知道多子多福，大多数情况不会考虑女性到底能不能承受这样高强度的生育，三年抱俩，对身体也不好啊。
闻柏鹤一边看，一边思索，看到沈黎一系列规定，都是有很好的章程和可实现性的。对清河县的人口增长也有好处，奖励妇人生产，那就是对生育的鼓励啊。而且育儿堂又能让妇人早日解脱，能进沈黎的厂里成为一个劳力。而且，这么好的福利，所有人都是心甘情愿为沈黎工作的。
可能一个百姓不算什么，那么一百个呢？这一百个百姓因为沈黎获利，就代表这一百个百姓的家庭因为沈黎获利。那么他们会对沈黎产生什么样的感情？那必须是衣食父母啊。沈黎为他们带来更好的日子，更舒服的活法，他们也为沈黎树立起一个屏障。这个屏障是看不见的，但是目光所及的地方，沈黎的所到之处，百姓都是愿意尽着自己的力量保住沈黎。
沈黎就不仅仅是沈黎这个人，而是代表着民意。
闻柏鹤暗叹，生不逢时啊，沈黎这样的人，在乱世，说不定能称王。不过想想，沈黎兴许还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吧。他扶额无奈笑了，看着灯下的少年人用单薄的肩膀，撑起清河县的一片天，能让这一片的百姓，再也不用挨饿。
说不定假以时日，清河县能比府城还要繁华，商客云集，车水马龙。
沈黎其实很想修路，只是资金不够，凭着一己之力一定是不可能完成的。水泥地他不是不会做，就是直觉告诉他，如今搞些小事情还好说，大事还是等几年吧，朝廷对自己的容忍度应该是有限的。
闻柏鹤看了看他写的东西，忍不住道：“光是这些，还不够。军令里，奖惩分明，你这里光是奖励还是不全面的。譬如若是支付基础工钱，你请的工人不愿意好好做工，那又如何处理？有人瞒报自己的劳作成果，如何处置？还有专门负责销售的工人，若是没有将货品销售出去，又当如何？寻衅滋事者如何？最重要的是，泄露秘方者如何处置？”
沈黎扭了扭自己的脖子，闻柏鹤不由自主上前给他捏捏肩膀和后颈，闻柏鹤的手看起来跟白玉一样光洁，可是沈黎的脖子还是感受到了一层薄茧，世子的手掌有些烫，按摩的力度非常合适，沈黎舒服地眯起眼睛。
“世子大人，真是想得太周全了，我不如远矣！世子，不如你入股吧，我给你分红啊？”
闻柏鹤呵呵：“请我给你撑腰？我这几天就等着你开口呢，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沈黎睁开眼睛：“要是问我的来历，那可是说来话长了......”
闻柏鹤有些紧张，薄唇微抿：“你是什么来历？这你都愿意跟我说？”不用了吧，到时候差距太大，仙凡或者妖凡有别，连好友都做不成了，该如何是好。
只听沈黎道：“这还要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说起......”
“滚！”恼怒的世子拂袖而去，叫沈黎想起一个小鸡的走路背影表情包——“生气地走了”，一时忍不住笑出了声，外面传来一声有点响的关门声，叫沈黎从疲乏中挣脱。
灯影玲珑，沈黎继续完成自己的设想，闻柏鹤在窗户站立半晌，似乎在想着什么，似乎什么都没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沈黎伏在案上睡着了，闻柏鹤推门进来，叹了口气，把沈黎抱到了榻上，盖上被子。
“你这样一个人，真是奇怪。”
赚钱又不是单纯赚钱，为声名也并非单纯为了声名。而且处事也与别人不同，闻柏鹤打赌，在沈黎的眼里，自己和村里的其他人一样，没有身份的差别。这让他心里有些奇怪，但是一点都不反感，甚至现在在慢慢习惯。他不知道这样的改变，是好是坏。
沉默片刻，他转身离开，留下一室安稳。

第45章
“叨扰多日, 也该走了。”闻柏鹤坐在马上, 手里扯着缰绳, 跟沈黎一家人告别。他最后看了眼日渐繁华的沈家村, 络绎不绝地前来找活计做的百姓，再看冲着他笑的沈黎, 觉得自己突然找到了自己应该走的路。
“等我有空了, 就去长安找你, 到时候你还要请我看遍长安繁华。”沈黎有些不舍, 毕竟这时候不像现代，交通便利。古代车马很慢，写信也慢。
闻柏鹤笑道：“等你入京为官, 我日日设宴款待你！”
沈黎真诚道：“那还是算了。”
闻柏鹤一噎，驾马转身, 红色披风在风中逐渐消失不见。沈黎咂咂嘴, 这十天来跟世子拌嘴, 也很有意思。如果时间再多一点，还可以跟他讲讲马克思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但是就他俩闲聊的时候，偶尔沈黎吐露出人人平等的意愿, 世子都一副不太现实的表情。但是沈黎知道，他或多或少都是有些感触的，毕竟大昭皇帝们本身也就只比平民高上一阶嘛。
五月份种玉米很合适, 他打算把玉米种出来，秋后收获了就给皇帝送过去。毕竟口说无凭，直接把成果亮出来给皇帝看, 皇帝就知道这些东西的重要性了。
厂房还没有建好，沈黎每天都会去看进度，直到六月间，三十亩地的日用品加工厂正式完工。匠人没想到沈黎居然会造这么大的房子，一问用来做什么的，沈黎也特别好说话的跟他们解释这个厂房以后用来做什么，那个态度，简直比在家子侄还要有耐心。这大热天的，只要是匠人做工期间，沈黎每到了中午就叫匠人去歇一会儿，在客栈安排了饭食，还给他们上了加上薄荷的酸梅汤，喝上一口真是说不出的舒爽和清凉，还开胃，简直能把一身躁意去除得一干二净。
一到夏天，肥皂耗费得更快了，市面上因为只有沈黎有肥皂方子，所以想要大量进货只有去沈家村。本来肥皂产量就一直跟不上需求，如今更是非常紧张的时候。
沈来秋不得不佩服他儿子的先见之明，厂房完工还需要晾晒一段时间，这月落雨很少，想必五六天房子就能晾晒好。沈黎看着建好的两层厂房，简直不能更高兴了。湖边上取水也方便，不用另外凿井，沈黎设计了一整套利用竹子做成的水管，引水，排水，污水给排到粪池子里，沈黎需要沤肥，不至于浪费。
因为技术不到位，材料也很短缺，只能做出简易水龙头和地下道。就只是这个，已经让所有的工匠震惊了。这东西叫自来水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按一下那个叫“水龙头”的东西，水就会自动出来！不过只有第一层的使用正常，第二层的厂房肯定出不了水，即使是这样也很好了。
这是这个时代独一份的自来水了吧，沈黎是按照苏轼曾经做出来的石槽自来水系统结合现代的理论，弄出来的一套供水系统，总共花了两贯钱，如果全清河县做出一整套供水网，只需百来贯钱。只是大约不会有县令愿意这么搞吧，上面也不一定会答应。
匠人只是按照沈黎的设计将这些古怪的管子放进去的，因此不太懂原理，沈黎知道他们想问，只是这种需要依靠一定的自然条件，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做出来这个。
匠人们做工这段时间一直非常不好意思，因为在沈家吃得好，哪怕工钱按照天算，沈来秋也不会催他们快点做工，加大每天的工作量。黎小郎君还叫他们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哩，沈来秋一家，都是心肠极善的人家。这时代的人大多纯朴，用十分的态度对他们，他们就会以二十分的态度回报回来。
“哦，黎小郎君啊，你们这是缺牛吧？棚乡那边，今年下了许多小牛犊子，他们村日子过不下去了，粮食快吃完了，想要来这里拿牛换粮食，去官府过契都不用您忙活，他们都能办好。我侄子昨天才从棚乡那边路过，这消息如今还没有传远，你们这里缺牛就得赶紧下单子了。”
沈黎听到这个消息，赶紧去找族长商量，给沈家村买些牛犊子。如今不缺牛吃的粮食，养得起，多买点，再培育出大批耕牛出来，卖掉也是进项，不卖也不吃亏，反正沈家村地多，用得到牛。
沈黎道：“族长爷爷，他们棚乡，专门靠着养牛为生，我们不妨和他们商量，给他们大批粮食，好预订来年的牛。我们沈家村，不缺水，不缺粮，养牛也是好进项。”
沈黎想着私底下再整理一本科学养牛的书出来，叫愿意养牛的人家听一听。沈黎还想养肉牛，但是官府一定不会同意的，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棚乡处于清河的下游，去年庄稼要水的时候，缺水严重，种出来的粮食许多是干瘪的，根本不能吃。他们中有些人愿意跑远一些找活计，为了不饿死，差点把腿跑断了。棚乡离沈家村太远了，隔了许多座山，不好来这里找活计做，至于做豆腐，市场就那么多，他们不愿意跑那么远的地方，就为了这样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卖得掉的东西花时间。
这年头牛比人贵，他们宁愿自己饿死，也不能叫牛饿死，自己养的老牛要耕地，小牛原本舍不得卖，可是也不能真的让村子里饿死人吧，刚好新的小牛犊子出生，有的虚弱些，有的强壮些，沈家村的人愿意来买，他们都打算昧着良心卖出去了，谁知道沈家村的人这么仁义，居然扛着一车又一车的粮食，除开本来需要的价钱，他们加了不少，说是帮扶棚乡。都是清河县的人，不能见死不救。一番漂亮话一说，棚乡的赶紧把看着就活不成的牛犊子撤下来。人家都这样仁义，牛犊子按照市场最高价给了，他们也不好为了口吃的做不道义的事情。
这件事情传出去，他们棚乡还有什么脸面卖牛？
小牛犊子不如成年牛赚钱，沈家村明白棚乡的难处，“你这小牛犊子，还是卖给我们吧！”
棚乡人困惑：“这恐怕活不成了。”
沈家村的后生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你不知道，沈黎小郎君，什么都会！被陛下叫做神童呢！这世上还有沈黎小郎君解决不来的事情吗？上次我家阿婆的猪难产了，还是沈黎小郎君在旁边指导，给小猪接生的，这些牛想必也没有问题。”
既然都这么说了，再不卖就打了沈家村兄弟们的脸了，卖！
“你们村厚道，以后想要什么品相的牛，我们棚乡都给你们留着！”
两厢都满意了，沈家村的人带着一车车的小牛犊子回家去。本来棚乡附近的村落还想压压棚乡的价格，这下不但价格压不下去，甚至连今年的新牛都买不到了。
一个叫桩村的地方，一群泼皮后生拿着棍子，堵在通往沈家村的葫芦路口，非不让来买牛的沈家村人走，“你们这么做，我们明年的田地可如何是好？总不能靠着人来犁地吧？不若我拿钱买几头下来，你得钱，我得牛，你看如何？”
沈舟生也在买牛的队伍里面，他冷笑一声，“就凭着你们也想抢牛？当初棚乡求着你们买，你们为了压价都不买，现在看着没牛了，还想用原价买牛？城墙都没有你的脸皮厚！”
桩村一行无赖见沈家村的人硬气，狰狞着就要上去拿棍子去揍人，突然，沈舟生就从车底下掏出一把大刀出来，那刀白森森的，看着就吓人。他暗叹，还是沈黎考虑得周全，他们带了刀和农具，好歹是个保障。其他人没有刀，就从车底掏出各种农具，看着也适合打人。一个胆子大的一镰刀差点挥向其中一个泼皮的□□，差点把人吓尿了。
其他想要跟着趁火打劫的人，见沈家村确实不好惹，都退回去了。本来桩村正经百姓是不想抢的，这群泼皮是例外。穷地方，容易出恶徒，这是有道理的。
沈舟生也松了一口气，没打起来就好，毕竟人跟狗打架，人还是吃亏的，哪怕把狗打死也一样。
牛车在土路上缓缓走着，日头很大，沈舟生一行人带着自家做的草帽，多少能遮遮太阳，这帽子比牛还能吸引路人羡慕的目光。草帽先前卖得不多，那时候天气凉爽，不是很需要。这时候天热了，草帽子销量果然跟着上去了。斗笠戴着太重，不过能挡雨。至于用来遮阳的东西，一般人也想不到用草织出来这么齐整的帽子。沈舟生佩服沈黎什么都会，连这种编织的东西，他都能弄明白。
“如今日子真是越来越好了，谁能想到我家还能养牛。”江阿婆随着村人一起聚在族长家门口，等着村里按照合适的价格把牛卖给他们。
江阿婆看着车上哞哞叫的小牛犊子，突然想起自己死去多年的老伴说要买一头牛回来养的事情。只是那时家里孩子多，养孩子都费劲了，哪里有牛可养？年轻的时候，力气是足的，可是力气再足也架不住饿着肚子去犁地。那时候还不太平，好不容易拼着一口气种完的地，全被匪军的铁蹄给践踏坏了。她老伴，忙活了大半辈子，累得瘦成枯骨，还是没养活大儿子。没过多久，也就跟着去了。
好在太平日子来得及时，他们一家没被饿死。这时候沈家小郎君，给做了曲辕犁，还叫村子里买牛，这日子，真是不一样喽，要是老伴还活着，看着这么好的牛，一定高兴得睡不着觉。
她的小重孙女懵懂地看着她阿婆，“阿婆，你可是哭了？”
“阿婆没哭，阿婆看牛呢！”
小丫头点点头，那煞有介事的样子，看着像极了老伴，江阿婆摸了摸重孙女的头，心里默念：“有牛啦，家里有牛啦。”

第46章
“舅舅, 你怎么来了？”沈黎看到舅舅拎着两只母鸡, 背上还背着看着就沉重的背篓，往他家方向走, 他就赶紧迎上去，帮忙拎东西。舅舅每次一过来, 总是带许多土产, 哪怕沈黎说了不缺, 他都雷打不动地带。
“你娘上次说要吃酸笋，我家给腌好了带过来, 下面是酸辣白菜, 不值什么钱, 是你舅母做的，味道很足。”余兴宏笑着跟外甥絮叨, “这两只母鸡, 是你外祖母叫带过来的。我家里杀了一只，配上菌子清炖吃很鲜, 你要是喜欢, 红烧也好。劝劝你娘, 别老是吃没营养的，吃点好的, 生孩子不受罪。”
“舅舅你是不敢说我娘啊。”他娘怀孕之后性情敏感, 上次他爹就叫他娘多吃点蔬菜，他娘眼泪就簌簌直掉，问她哭啥, 她也不说，后来才知道她觉得自己不想吃蔬菜，就莫名其妙哭了。
沈来秋: ......
沈黎知道是身体里面激素导致的，就每天花时间逗他娘开心。每天还指使他爹给他娘按摩，尤其是腿脚，余氏怀孕七个月的时候，腿脚就开始浮肿。沈来秋按照沈黎的手法按摩，余氏每天就会好受许多。
余兴宏尴尬笑了笑，他确实不敢说这个妹子，如今妹妹被妹夫宠得脾气比小时候大多了。上次见面，他啥也没说，妹妹见到他就哭，一边哭一边抱怨以前自己对她不好，她嫁人了也不知道接她回娘家过节，爹娘也只喜欢他。哭得可伤心了，余兴宏简直吓死了，一边担心妹妹哭出个什么事来，一边又觉得妹妹这么大人了还哭，有些尴尬。
中间歇了两个月只敢在门外略微看看，放下东西跟沈黎聊几句话，就回去了。好在余氏自从那次哭过之后，情绪就稳定多了，这个月余兴宏觉得他可以跟妹妹正常说话了。
“这个中秋节，你在家好好照顾你娘吧，你爹去跑动亲戚就好了。”毕竟九月份要生了，虽然家里住了个神医，平日里还是多注意一些，免得出了差错。
“嗯，我知道的。”
余兴宏见沈黎开了厂房，最近也想开一个木头加工厂，做做玩具还有摇椅，不过沈黎劝导他先不要规模开大了，试一试水，再渐渐做大，他认真听取沈黎的意见，表示自己没有很着急要赚钱。毕竟他现在开的铺子，可以赚不少钱了。
沈黎对这个孩子的到来也有些期待。上次他娘胎动，他就把手放在娘的肚子上，然后感觉里面有个小家伙在踢他的手，像是和他打招呼。据说，有时候这个小东西会在娘的肚子里翻个滚滚，吐个泡泡。他只看到肚子在动，他娘却能有这种奇妙的感觉，母亲和孩子之间的联系真的很奇妙。
厂房已经开工一个多月了，十里八乡的人听说这件事，都跑来要给沈黎做工。
做牙刷牙膏的，需要耐心和细致，因此沈黎在东边三个车间一般做这两样东西，主要都是些女工。至于肥皂，香皂，需要用力气，所以西边都是男工。这个工作有年龄限制，十五岁到四十五岁可以做，毕竟这个时候，人的精力还算旺盛。年纪大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工人，可以做管理，做查验人员，做车间组长，工作轻松，而且经验老道。
棚乡的人听说还有员工宿舍，就是给他们这样远道而来的，愿意在这里做活的人住着才盖的，高兴地来到沈庄的日用品加工厂。只是他们那儿养牛还要人，耕地也要人，所以女人来做工的多。
他们原以为，每日叫家里的女人赚几文钱补贴家用就好了，谁知道最后家里的女人赚的比他们还多。这时候一般人家收入来源无非就是卖粮食，卖禽蛋，或者家里的女人搓麻线卖。一个月能赚几个钱都是未知数，再闹个天灾，那可是要死人的！所以女人们赚钱了，他们也高兴，至少有这么强的保障，哪怕粮食指望不上，还有钱可以买。纵然买粮贵一些，也比饿死强多了。
棚户的女子们，一开始还很害怕去陌生的地方做工，要不是怕粮食收成不好，她们可不敢跑那么远的地方。可是来这里的第一天，管招工的是黎小郎君，他看着跟她们家里的子侄或者弟弟差不多大，说话又很和缓，她们放松了许多。
城里也来了不少小娘子来做活，穿的戴的都比村户女子好，沈黎觉得还是跟现代一样，都穿员工制服，这样才不会产生不必要的摩擦，以及时间上的浪费。毕竟是来做工的嘛，图打扮算什么？要打扮，员工才艺大赛随便怎么打扮都可以。
小娘子们总是活力满满，每天叽叽喳喳的，被车间里的组长看到，训斥一顿后，也不生气，偷偷相视一笑，就开始好好做工。年纪大一些的媳妇，每天跟着这群女孩儿一起上工，都觉得轻松许多。在家里，跟炒米油盐还有几个孩子打交道，劳心劳力的，还见不到钱。在这里除了工作，不需要想别的事情，也没有家婆唠叨，只有少女轻松的笑声，叫她们仿佛从沉重的枷锁中活了过来，回到了做姑娘的时候。
她们这样的年轻媳妇，都把孩子带到育儿堂里了。有些家婆不同意，她们也硬是带到育儿堂。不说别的，就是沈郎君为孩子请了识字的女郎和先生教导认字这件事，就知道沈郎君的人品。孩子在沈氏育儿堂里，一定可以得到好的照顾。价钱也不贵，自己也能放心。下工带着孩子一起回家或者回宿舍，非常方便。
育儿堂最大的特点就是干净，每个孩子，可能进去的时候，还脏兮兮的，晚上从育儿堂里出来，被打理得整整齐齐，小脸一看就是洗了，还擦了沈家给的甘油面膏。
这个甘油面膏比香皂还贵一些，连这都舍得，比一般家里偏心的家翁家婆对孙子都好。
“我在这里一个月赚得钱比你多，吃在厂子里，给家里省钱了。况且沈黎给咱们娃娃用了甘油面霜这么好的东西，中午喂了羊奶，吃完饭还给糕点吃，你爹娘对孩子有这么好吗？”一个女人问她男人，“孩子在家里饿得抓布头吃，你爹娘管过吗？你凭啥要我把孩子带回家里？你养得起吗？”
女人也不清楚家里的男人怎么想的，居然想叫自己放弃工作，回家伺候公婆，估计是家婆又作妖了。
这男人只是不想叫爹娘伤心，可是媳妇说的也对，虽然语气冲了些，他养不起是实话啊，他爹娘一个月得要他上交一百文钱，少一分就要告他不孝顺，他心里还是更亲媳妇些。
“好好好，我就这么随口一说，你别生气，我明年也到厂里做活，把钱都留着给孩子买东西吃。”
“这还差不多，爹娘要给，也不用给这么多，你看哪家像我们家一样？”
小两口达成共识，就抱着孩子和和美美走在街上，路过沈家村，还买了些吃食带回家吃，这样回去就不用烧饭了。
沈黎觉得这个加工厂需要现在就把规矩订好，到时候，即使自己不在这里，也要保证这个厂可以正常运行。所以一个月以来，厂子发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情，沈黎都给制定了章程，以后就有处理的依据了。
“这个月又招人了？”余氏给沈黎剥葡萄吃，看着沈黎核对账目以及制定条例。
“是啊，我们厂的销售又拉了一批订单，这次货量很大，得招收临时工。”新出的几种香皂，非常受欢迎，沈黎调出了新的颜色，还融入的新的香气，其中有两种特别受男人，尤其是读书人的追捧，一个是翠绿色的香皂，散发着竹子的清香，看着就是读书人的风格。还有一个是青草香气的香皂，清新，味道不浓郁。所以香皂受众广了许多，订单来的很快。
沈黎觉得自己手头的正式员工都有四百人了，实在不能再招了。人多难管，况且，这时候的官府都想叫百姓好好种地，不愿意他们放弃种地干别的事情。他这个厂子开的好，还是因为上头有人打了招呼，县令又与他相熟，那然妥妥得被叫去喝茶，然后查封厂子。
临时工一般也招收百人，特别忙的时候，这百人工资能和正式工持平，而且时间相当灵活，有时间就来做，家里有事也可以不来。正式工为了不扣工钱，那得天天来。这时候不存在什么996的说法，他们的观念就是，能多做活，才是赚了。于是一个比一个能加班，沈黎强制到点下班，他们才满脸遗憾地离开厂房。
男女之间也在暗暗较劲，因为一个月一次劳模评比，男工觉得输给女工太丢脸了，就卯足了劲儿干活。这时代的女工，虽然没有平权思想，可是自从发现自己也能养家，个个都有极高的工作热情，时不时的，一个月的三位劳模代表，可能有两个都是女工。
至于赚钱，沈黎觉得现在每天到手的钱，他也数不过来了。做豆腐很累，他家早就不做了。把方子给庄仆，叫庄仆不忙的时候做，做出豆腐分沈来秋二成利钱就行，剩下都叫庄仆自己留着。
每个月几箱子的铜钱或者银子，叫沈黎看着都麻木了，陛下给的钱还没花完。沈来秋热爱买地，这时候都不愿意再买了，本来家里需要的粮食就不多，置办那么多田地，种不完还要缴税，实在没什么意思。
余氏安心养胎，偶尔也去自家的厂里看一看，听神医说，妇人怀胎不可一直不出门，应该出去走走，才能保证生产的时候更加顺畅。
卫稚做了许多补气血的药丸，就等着余氏生产完毕给余氏补血用。
沈黎真的太害怕出意外了，特地做了外科手术用的手术刀等一系列手术用具，羊线也做出来了，叫卫稚看了啧啧赞叹，恨不得马上找个身负重伤的人试一试。狂热的样子，简直不像个好人。

第47章
棉树上的棉花, 仿佛是一夜之间长出来的一样，山上的棉花一朵挨着一朵, 棉树的叶子都掉光了，看起来就是一片白色, 像极了冬天大团的雪团在树枝上。鸟雀歪头看着棉花, 偶尔抽出一缕棉絮出来, 拿回去放窝里。
沈黎看着大团大团的棉花, 还有家里旱地种的玉米, 第一次货真价实感受到了丰收的喜悦。这些都是他坚持要每天查看的东西, 生怕它们出问题，偶尔村里的小孩为了红糖糕也会帮着捉虫子。不过玉米还没成熟，差不多九月末尾就能有玉米吃了，这时候的玉米特别嫩, 香甜香甜的。沈黎没忍住，掰了几根下来，给家里人尝尝鲜。
沈来秋特别喜欢吃完玉米后再把玉米芯子嚼一嚼，嫩玉米的芯子甜味足, 还特别香。沈黎看家里吃得开心, 准备再去玉米地那里掰几根下来，但是余氏拦住了。
“玉米种子没多少, 你都吃了, 以后留种不够用，你还要献给陛下哩。”
沈黎想了想，也是, 玉米这东西，来年估计要多少有多少。
棉花已经可以采摘了，沈黎看到一棵棉树最高可以长成三米的样子，而且成熟后的棉树枝条都垂下来了，采摘难度不大。他用一天十文钱的价格雇人帮他摘棉花，大约五天就能采摘完毕。
“看这棉花，堆了满屋子的，你打算怎么处理？”卫稚看着这棉花，觉得除了保暖，也没什么用处了，不感兴趣地随口问道。
沈黎看眼卫稚，随口道：“可以做药棉，口罩，医用绷带，药布，甚至橡皮膏。”
卫稚来劲儿了，“药棉是何物，绷带是何物？橡皮膏又是何物？”沈黎的新鲜东西可真多，早晚要把沈黎知道的东西都了解到，他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医术的顶端，遇到沈黎这个怪胎才知道，自己不过是天地中一个狂妄自大的浅薄人罢了。
沈黎微微一笑：“耐心在这里呆一段时间，帮我娘身体调理好，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卫稚本来打算帮余氏平安生产，他就离开这里，去四海云游，整理各地的偏方，来突破现有的医术，现在知道沈黎这里还有存货，那当然还是愿意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的。
沈黎继续跟卫稚聊外科手术的种种神奇之处：“人的身体内长了不该长的东西，为了能让人活下来，可以做手术，给人开膛破肚将多余的东西除去。只是这种手术风险很大，很容易手术做了，人也没了。做这样的手术，需要特别熟悉人身体的每个部位，懂得各个部位的联系，还要懂得最基础的缝合......”
沈黎只记得人体里面大概的器官在什么位置，但是一些非常重要的细节，肯定不如专业的外科医生们，可以说，人身体内的每个部分的研究成果，都能写出好多本厚厚的医书。
卫稚若有所思，“这个不难，直接剖开死人的身体，不就知道了吗？”
沈黎补充道：“死人和活人，也是有区别的，但是目前死人的躯体用来研究是够用的。”
卫稚的眼神逐渐变态，沈黎赶紧将话题叉开。封建社会，可能不会有道德约束，他真怕这位想做些不该做的。
好在卫稚多多少少还有点底线，“啧，死人也行。”
沈黎赶紧画图，制定做纱布、药棉的流程，准备叫人帮他做出这些东西，然后自己煮过消毒。他娘生产之前，所有东西都要备好。沈黎甚至做了卫生巾，还有尿不湿。第一批棉花，除了做这些，剩下全部都要做成棉布，棉被，市面上能出售的有限，在家用的，送人的，绝对够了。
余氏肚子越发大了，沈黎都不敢碰，余氏听沈黎的话，少吃多餐，适当运动，整个人显得饱满又有精神，不至于特别胖，面色和好看。卫稚第一次听说少吃多餐的概念，他真的想撬开沈黎的脑子看看，是不是真的和普通人的不一样？他还在烦恼，如果吃得少，孕中女子得不到养分。如果吃得多，长得太胖也对生产不利。刚想提出孕妇摄取食物的量不好把控，沈黎就全部解决了。
这天沈黎将棉被弹好，放在院子里晾晒。晒了一天，上面就全是阳光的味道，松松软软的。他用棉花做了襁褓，婴儿穿的肚兜，有的厚实一些，有的薄一点，适合现在使用。
沈黎在市面上买了纺车回来，将棉花滚成手指粗的长条，在手摇纺车上右手摇着纺车，左手拿着棉条，棉条上抽一小头捻成线挂纺车上，转动纺车，让棉条连连不断地拉成纱线绕在纺车上，纺成棉纱，再用织布机横竖交错地制成布。
他没躲着，直接在院子里做这些事情。往来的村人看沈黎纺线，觉得新鲜，“小郎君居然也纺线，哪里有小郎君还纺线的？”这不都是妇人做的活计嘛。
沈黎不为所动，很快就有眼尖的村人道：“哎呀，你看，他那线跟我们纺出来的不一样，不是葛，不是麻，也不是木棉纺出来的线，这是什么线？看着又结实，颜色也绚亮！”
沈黎家里的丫鬟就按照沈黎教他的方式织布，很快就织造出寸长的布出来。村人经过沈黎的允许，摸了摸这个布到底如何。咦，这布怎么如此柔软？看着比麻和葛做出来的布好多了，也比木棉做出来的布结实许多。
“这布好？是用啥做的？”
“莫不是棉花做出来的？我就看那东西能做布，你们还一个个不信呢！”
沈黎道：“除了纺布，还能做棉被。冬天盖上那个，就再也不冷了。做成棉袄，出门也不必缩头缩脑，不用买皮子做夹袄，经济实惠，还保暖。”
清河县是有做火炕的手艺人的，真正的隆冬季节冻不死人。但是在烧火炕热，不烧火炕又冷的时候，棉被才是最需要的东西。而且，棉被比市面其他的厚布衾好用，不算重，还能将热量都留住。再说，火炕的价格摆在那儿呢，价格比棉被要高许多。贫苦人家做不起火炕，好歹棉被出来了可以御御寒。棉花做出来的棉衣，一定比木棉做出来的保暖，价格也不会贵到哪里去。
这番话把众人的注意力都放在棉花上了，“那你家还有种子吗？要多少钱买？”
沈黎将仓库里的棉树种子搬出来，众人一看，五十来斤的棉树种子是有的。
“还有呢，在厂里摘着。到时候拿五文钱换一斤棉树种子，换个两斤也就够重了，来年能得不少棉花，做床被子，做两件袄子不成问题。”
众人听了，心动不已，都家去拿钱换棉树种子。不说棉布好不好用了，沈家院子里晒着的被子，看着就厚实，还好看！
沈黎不耐烦手剥棉籽，就造了脱棉籽机出来，剥棉籽这件事情不累，就是费时间。有那时间，造出机器出来，不知道要省下多少人工。不过愿意做这活计，来赚钱的人就心情不美了，只好换份活计做。
厂里还流传着这样的话：“那是沈郎君造不出能自己做肥皂的机器，要是造了，他们这些人都得回家种田去。”说得大家都笑了，这是善意的笑，都觉得沈郎君也有造不出来的东西，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九月十六日这天，正是沈黎忙着收获玉米，收获棉花的时候。没等他把事情处理好，就在田里得知自己的娘要生产的消息，沈来秋顾不上田活，带着沈黎拔腿就跑，鞋子都跑掉一只，边跑还边吼：“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还有十天才会生产吗？”
沈黎面上还稳着，心里慌得找不着路，还好他提前找了接生婆，这些天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家里的丫头也给家里天天用酒精消毒，想必问题不大。热水天天都烧，没有断过，应该没有问题，绝对不会有问题......
“老爷，少爷！夫人已经在里面产子了！卫神医在里面行针，说是可以减轻生产的疼痛。稳婆也在里面，她叫您不要进来。”
沈黎看他爹实在着急，赶紧叫他爹换一身干净的，消过毒的衣服，然后再进产房。沈来秋心里着急，却也知道沈黎是为了他娘好，二话不说就换了衣服。
余氏疼得没有力气了，看见沈来秋进来，拼命随着神医交代的方式呼吸，沈来秋紧张得觉得自己的肚子也在疼了，余氏就生这最后一个吧，以后叫神医给做避子药，他有两个孩子，真的够了！
卫稚倒是不担心，凭着他的医术，只要能有口气在，孩子和大人都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是妇人生产最好不要太慢，也不能太快。生产太慢，妇人可能会被活活痛死，孩子也容易窒息。生产太快，妇人可能会有血崩之症，而且孩子未必能养成。余氏生产和普通妇人一样痛苦，这种痛苦是正常的，她的生产速度也正常，所以卫稚自动屏蔽沈来秋频繁问他怎么不能快点生出来这样的屁话。
“哇——”一声嘹亮的婴儿的啼哭声从房间内传来，里面的丫鬟立即出来报喜，“少爷！夫人生了！母子平安！”
这都半天了，生下来就好！沈黎这才感受到自己的衣服全都汗湿了，面色都有些发白。他本来想进产房，被卫稚喝了一声，他只好听专业人士的，不进去。
其实卫稚是害怕沈黎见了妇人生产之后受到惊吓，吓傻了，谁跟他解释如何进行外科手术？
沈黎知道情况很好，赶紧去洗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进去，看到他娘的床边放了一个小小的布包，里面的小东西一拱一拱的，像沈黎见过的小猫崽子一拱一拱找奶喝的样子。
“黎儿，快看！这是你弟弟呢，弟弟和你长得像不像？”
沈黎看着这个小崽子，心说，像不像不知道，红是真的红啊，这个小崽子，生下来染了红颜料吗？

第48章
沈来秋非常熟练地哄着正在啼哭不止的弟弟，还笑着跟沈黎道：“这小子, 没有你乖, 你小时候一哄就哄好了, 特别乖。”
沈黎担心弟弟不舒服, 卫稚叫他放心, “这小孩嚎得中气十足，哪里有什么问题？”
也对哦, 沈黎放心了。小孩真的好软好小，沈黎甚至不敢碰他。出于对弟弟的关爱，沈黎拿出山寨版尿不湿, 帮弟弟换尿布。
原本还哭的超大声的小崽子, 一到哥哥的怀里就不哭了, 眼睛里面含着泪水, 委委屈屈地往沈黎怀里钻。沈黎把小崽子的尿不湿换掉，他应该是舒服一些了吧，就开始小声哼唧。刚刚吃饱的小崽子浑身都散发着奶香味，沈黎调整了一下姿势, 叫弟弟在他的臂弯处半躺着, 不一会儿, 这小东西就睡着了。
余氏慢慢可以下床了, 但是沈黎不叫她总是抱着弟弟。妇人生产之后得少用力气, 不然以后时常会腰酸背疼。沈黎叫舅舅给他做了婴儿床，把小崽子放在铺好棉被的上，谁知道一放上去这小崽子就哭了！沈黎也不惯着他, 只是摇晃几下婴儿车，似乎是意识到这不是好脾气的娘亲，而是冷酷的哥哥，他哭了几声没人管他，可能觉得困了，就慢慢地睡着了。
沈黎舒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被弟弟趴皱了的衣裳，准备去收拾送到京城的包裹。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就是玉米和棉花。知道世子爱吃零食，沈黎就做了奶味爆米花送过去，希望密封好的爆米花去京城还能吃。顺带送了两床棉被过去。玉米和棉花是带给陛下的东西，沈黎说明了自己是怎么种的玉米，棉花，又把产量，以及价值跟宣帝讲得明明白白。口说无凭，他把棉花做成的里衣、棉服和棉被，一并寄了出去，差不多是皇帝能穿的尺码，皇帝若是愿意穿着试一试，他就知道这东西有多好了。
棉花这种东西如果大量种植，世上被冻死的人家又能少几成。玉米好种，很好养活，将玉米磨成玉米面，好好保存，最起码和平年代不至于饿死人。玉米面这东西吃多了确实不好吃，但是玉米产量高，粮食越多，活下来的人就多。沈黎也想叫人帮他找土豆和番薯，暂时还没有下落，烤红薯也甜甜软软的，他真的很想念。如果是世子的话，应该会喜欢他做的薯片和旋风薯塔吧。他也拜托世子帮他留意西域那边有没有番薯和土豆，总觉得世子跟这些吃的似乎有些缘分......
家里还剩二十来斤的棉花种子，大部分的棉花种子都给了皇帝，还有一部分低价卖给了乡亲们，最后还有十来斤是给厂里的劳动模范做奖励的，东西不多，却是现在家家户户都想要多买些的东西。
沈黎家里做了四床大棉被，八匹棉布，棉鞋、棉布袜子若干，棉袄、棉裤各二十几件，棉布打算做里衣穿，余氏最先做了一套给沈黎，然后再做几件肚兜给小儿子，最后再做给沈来秋。沈黎怕她针线活做多了伤神，等这些做完了就不许她继续做了。沈来秋珍惜地将里衣收好，他这些天都在下地干活，穿着这样好的里衣他都怕这样的好衣服被汗水浸得泛黄。
余氏在月子期间，家务活几乎一样都没做过，沈来秋包办一切，沈黎觉得古代能有他爹这样的男人存在真神奇，现在妇人也有工作了，前些日子还有男的因为家里没有人伺候他跑到厂里撒野，沈黎直接报官把这人扭走了。
在东车间做车间组长的媒婆王氏，对厂里许多媳妇的婚事都不满。一个男人又懒又馋也就罢了，居然还敢打老婆，把自己的闺女当丫鬟使，这算什么？这媒婆的性子在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泼辣，凡是来车间撒野的男的，都被她骂得狗血淋头。有些媳妇喜欢和稀泥，也都被这媒婆撅了回去。
王媒婆道：“你们家里人若是来闹，愿意快速处理好的，继续在这里干活，该有的待遇一分不少。若是继续当个鹌鹑缩着脑袋的，厂子就不留着你，破坏你‘和睦’的亲族关系了。自己能赚钱，要什么样的汉子没有？我们西边厂房就有许多人好赚钱还多的单身汉子，无非就是帮你们做个媒的事情。你们的孩子也不用你们带，都是放在育儿堂，所以姑娘们在犹豫什么？”
一番话点醒许多人，沈黎跟县衙的人打了招呼，没有走太多程序，许多女工都恢复了单身。有的男孩子带不走，她们也不在乎，只要她们在这里干活，她们的孩子就能进育儿堂，前夫家不会放弃吃下这个便宜，这样也就不会天天见不着孩子。给孩子买东西，比之前买点东西还要看公婆、相公脸色强。孩子都是知道好歹的，哪怕有些不慈的公婆说他娘的坏话，他心里也该清楚什么人对他好。
后来慢慢地，男人们知道婆娘的翅膀硬了，又怕自己风评坏了，娶不着好媳妇，便不再作妖。
沈黎对这样的现状乐见其成，还将王媒婆每个月的待遇提高了些。
关于男女平等，你跟男人说，我的生育是有价值的，他们往往会鸡贼地不认同。你拿出钱出来，他才知道你也是个独立的人，他才愿意听你说话。当然这行为是不对的，却足以叫人清醒。在清河县，女性意识觉醒起来，还要归功于这个日用品加工厂。高额工资让她们不再屈膝弯腰，在这个平民过得很苦，女性平民更苦的时代，这个日用品加工厂给她们带来的底气和快乐是前所未有的，她们从来不知道麻木的人生居然也能变得如此有意义。
沈黎开的工厂非常赚钱，赚钱到什么什么程度呢？连汴京都有所耳闻。一说到这个日用品加工厂，人们就开始心生向往之情。
“听说，他们厂里，连女人一个月都能拿到三百文钱！娘们家的，赚这么多钱，家都不顾了，有啥用？”
“女人拿钱做什么？养男人吗？”
旁边的大娘火了，“你们就喝了两缸醋一样的心里可劲儿泛酸吧！我家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女儿赚的钱比她男人多，现在家里请了两个小子帮她做活呢，你家女儿能有这么厉害，等着睡着都笑出声吧。人家现在小日子过的，她那厉害婆婆跟她说话都轻声细语的，你们要是聪明，就叫你们家里姑娘跟着学学，别一天到晚只知道瞧不起女娃，你儿子要是以后没你闺女赚得多，你可别厚着脸皮找闺女！”
“真这么赚钱？汴京人去了，他沈黎招不招人？”
“怎么着也得看你机灵不机灵，勤快不勤快吧！”
“唉，怎么不到汴京开厂呢？我家娃多，家里产业都不够分的，正愁着几个小的做什么营生呢。”
沈黎还不知道，因为他的厂一开，许多婚姻规则都变了。
你家里没有地？没关系的，在沈黎的工厂工作三年不到基本可以置地置房了。只要是沈黎工厂的人，不论男女，都被认为是极为能干的人。王媒婆成了媒婆中最受欢迎的人，毕竟她认识的厂里的出色后生多啊。
不过王媒婆却想给沈黎说亲，毕竟沈黎是个香饽饽，前些日子，还有隔壁县的县令过来问沈黎的情况......
王媒婆也没有把话说满，只说探探口风。毕竟那县令派个下人过来问，看起来也不算很正式的样子，她是靠着沈黎吃饭的，知道好歹。
沈黎还不知道周围一大堆地主和小官人家看中他的才（财）华（富），想把女儿嫁给他，他还在改良织布机和做出飞梭。
他做这两样东西不是为了开纺织厂，现在开纺织厂不现实，因为劳动力基本都饱和了，大家都有事情做，他开了纺织厂，也相当于和当地官方的织造局作对，想想还是算了。但是这个钱，不是，这个织布机不可以不改良，怎么说也是促进生产力的好事情啊，赚钱只是附带的。
没错，沈黎打算去织布局推销他的织布机。原本的织布机织布效率低，人也很费神，参照珍妮纺织机做出来适合本土的百姓使用的织布机，可以让织布局做出更多的布，不至于让清河县的人赚钱了没地方花。
因为廉价的麻布或者葛布做出来并不省力，而且收益也低，织造局根本不愿意做这两种布，然而这两种布又恰恰是百姓所需要的。穷得买不起布？不是，是有时候根本买不到布，所以才有家里的妇人织布卖钱一说。私人卖的布肯定比织造局的布贵啊，买不起布的依然买不起，织布的人也卖不掉，所以大家都穷。
沈黎觉得织造局这种东西完全可以取缔，布这样的商品，官营不如民营，小钱官营瞧不上，民营瞧得上，百姓也有衣服穿。织造局的出生，本来应该是大昭建立后，用便宜的布价收买人心的产物，现在渐渐味道变了，变成官方赚钱的机构了。
沈黎摇了摇头，其实织造局的绸缎确实比其他地方便宜，就是花样少，如果他开布莊，能把织造局彻底挤出清河县市场，让他不得不卖便宜的葛布和麻布。只是县令大人对他不薄，他还是选择和缓点的方式吧。

第49章
“陛下, 此物无毒，与一般粮食别无二致。”
沈黎送来的吃食，皇帝肯定不会直接吃，叫人试吃了，才拿出一根玉米棒子准备啃着吃，他身边的是缪皇后, 吃相比宣帝好多了，她的侍女拿着银勺子，将玉米粒刮下来, 放在琉璃盏上递给缪皇后，谬皇后只稍稍舀起半勺简单尝尝。
“如何？比我们当年行军时吃的那些卡嗓子的野菜饼子是不是好多了？”
谬皇后点点头，确实比那好, 香甜香甜的, 只是这是从哪里敬献上来的？她直接问了出来。
“这叫玉米, 据说，只要一粒种子, 就能得到你这碗里的一堆。一亩地, 能得近八百斤玉米 , 种得好，千斤也不是不可能。而且, 据说此物无需择地而生, 哪怕雨水少些，也能栽种。”宣帝看着手中之物道。
缪皇后大惊：“那这，岂不是神粮？稻米一亩也不过三百斤。”
宣帝开怀大笑：“说是神粮也不为过啊！今日在朝堂之上, 我命人将沈黎送来的玉米煮了，送与大臣们吃，他们个个像是吃到什么珍馐一般，我将此物的好处告知他们，都说是我的福泽庇佑大昭！虽然我知道，他们不乏有溜须拍马的意思，可是这话，怎么听着就这么舒服呢？”
缪皇后抿嘴笑了：“陛下确实福泽深厚，如此神粮，陛下打算如何处置？”
“种下去，积攒种子，再分发给天下人！我要我大昭的每个子民都能享用此粮，好叫中原之内再无受饿之人。”
“妾当换上朝服，再拜陛下！”
宣帝温和地看着喜不自胜的皇后，拉住皇后的手感叹道：“梓童还是庄重又爱民啊，来人，将棉布给皇后宫里送去。”
缪皇后不好意思地用宽袖掩面，“我们夫妻多年，陛下之想就是妾身之愿，何必拿这些新鲜东西送我？这棉花，据说也是好东西，还是紧着陛下先用吧。”
宣帝握住缪皇后的手，“可惜，你身子不好，不然我定要让你为我生下麒麟儿。”
“我有蔚娘就够了。陛下之心，我都懂得。蔚娘身为长公主，极尽尊荣，且健康伶俐；陛下宠着妾身，也宠着蔚娘，我此生都无憾矣。”
宣帝叹息，若不是皇后身体不好，他也不至于头疼下面这些闹腾的儿子，早就立皇后的孩子为太子了。没有嫡子，是宣帝心里永远的遗憾。只是皇后是他的发妻，况且贤惠又温柔，他不会听从底下的臣子撺掇他废掉皇后。
“陛下，沈黎献神粮和棉花，陛下这次又要给什么赏赐呢？”
宣帝头疼：“这小子，早晚有一天能靠着赏赐在京城置宅院了。”
闻柏鹤收到沈黎寄给他的棉被和爆米花，面色古怪地笑了，总觉得沈黎特别关心自己愿意吃什么，就像娘也时常花心思给他爹做吃的一样。一个少年人，居然精通庖厨，也是少见。他没有别的回礼，只挑着自己雕刻的宝石送给沈黎，好歹是他亲手做的东西。陛下知道他有信件和回礼给沈黎，就叫骠骑军一并送过去了。
沈黎在跟织造局的人掰扯，他还没把织布机的好处展示出来，织造局的人就不耐烦想赶他走。
“在下沈黎，想出售织布机和飞梭给您，不知道有没有上官可以议事？”
织造局的掌司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沈黎：“沈黎？你不去好好造肥皂，在我这里做什么？”
沈黎客客气气拱了拱手，“运气好，造出了一个织布机，这个织布机......”
掌司立马打断他：“我可不管你又做出了什么破东西，不要来我这里推销你的那些玩意儿，我可买不起。”这沈黎非常邪门，他找上门来，对于他们织造局，兴许根本没有好处。这时候他们织造局可以不用多做事就能有利可图，等沈黎这人一出手，他们织造局说不定赚不到多少钱，还得累个半死。
沈黎只好带着自己的织布机模型从织造局离开。
沈黎如果知道他的心中所想，一定会啼笑皆非地摇头叹息。织造局如果配合他，说不定可以将织造局改成国有企业的存在，到时候，不旦可以提供更多的岗位，也能让清河县更进一步，成为供应布匹的大县。累确实会累，但是作为国有企业一把手，难道好处会少吗？
他是来白菜价送神装的，他们居然不要！简直太没有追求了！沈黎无奈之下找了县令大人，县令虽然是织造局常年孝敬的对象，但是说话很中肯：“织造局，里面都是微末小官，眼光有限。况且织造局其中牵扯甚广，各地的布莊，庄园主，甚至世家，都和各地的织造局有牵扯。织造局，只需要保证他们不和这些人争利，他们就另外有供奉。”
县令不好意思地喝了一口茶：“我也拿了些，豪商给的，不要白不要。”
沈黎嘴角抽了抽，行吧，对古代基层干部的节操不能抱有太多幻想，他可不想织布机和飞梭蒙尘，既然县令一脸无所谓，觉得织造局跟他关系不大，那他可动手了。
织造局掌司打了个喷嚏：“快要十月了，一天比一天凉了。”
沈黎一个人的力量有限，需要县令的帮助。县令缺一项功绩就能圆满升职，他一向看好沈黎的想法，觉得帮助沈黎处理一些事情也没什么不好的。
“大人，小人也想开一个织造局，跟现有的织造局一模一样，而且我一定要开在织造局对面。”
县令嘶了一声，觉得自己有点不厚道。但是跟官途比起来，那点厚道看起来丢了也无妨......
他几乎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沈黎，“多少给织造局里面的百姓留点活路，我记得里面大多是没有田产的织女......”
沈黎笑了笑，他可不是剥削者，他是解放者啊。连织布机都无法通过织造局推广，那么棉布说不定也不能推广，那他做这些又有什么意思？为了造出便宜的布，织造局，必须为他让路。
沈黎知道这件事只需要县令点头，他就能施展手脚了。他也不打算将织造局作为私产存在，他只是想取缔现有的织造局的经营模式——面向百姓，而不是面向权贵。
流通比垄断好，一旦垄断了，种植葛和麻甚至棉花的农户只能固定卖给某些布莊，价格被压的很低，因为别处没有人收。这样他们能得到的钱必然少，手头的钱只够买粮食。而那些豪商，可以用这些廉价的原材料加工成布匹，将价格定得比个体纺织户低，又比合理价格高，逼着个体纺织户不得不后退，不和他们争利，百姓没有获利余地，钱全部被豪商赚到手。布在古代是相当重要的物资了，它流通起来，清河县的市场也能更快打开。
沈黎知道县令还需要些时间，他就简单整理一些必要的流程，打算在两年内，在清河县打造最合适地方小农经济和最能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一整套发展方式，就从最不起眼的布开始。
“黎儿，陛下又有赏赐给你了！快来见过大人！”余氏抱着小儿子，一看到沈黎回来，就藏不住满脸的笑容，提醒沈黎家里来了客人。
沈黎知道皇帝一定是带着旨意来的，果然，宣旨的大监告诉沈黎，要多种玉米和棉花，协助县令推广玉米和棉花的种植，做得好没赏，做得不好有罚。
沈黎：......
大监也决定有点不合理，但是陛下这次给的赏赐还是很多的，田产，房地还有银钱。就是田产和房地不在清河县，在别的县。
“陛下赐您良田一百顷，四进宅院一座，雪花银锭二百两。”
沈黎非常疑惑，没见到大监带了赏赐来啊？除了二百两银子，别的地契呢？
大监有些尴尬，头一次传递这样的赏赐，陛下平日也不是小气的人啊，可能是故意逗沈神童玩吧，于是道：“沈神童，陛下说了，这些都在燕回县，叫您日后去燕回县做官了，才能拿到手。”
沈黎诧异道：“燕回县，在哪里？”
“就在北地，在大昭的北地。”
沈黎明白了，陛下是想让他在边陲做官！在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他做苦力！做不好可能就是背锅侠的那种！
阴险啊，想他沈黎，堂堂一个“挂比”，居然要去贫困县帮扶特困人群，只能说皇帝用人真的很精髓。沈黎非常服气，他本来就不该对大昭的任何一个统治者的脸皮产生低估。他为大昭抛头颅，洒热血......咳咳，结果皇帝居然要他做个贫困县的芝麻官！
沈黎......沈黎简直要笑出声好嘛，还好不是天子眼皮子底下做事，其实颜回县也很好！他很喜欢！
大监看到沈黎不说话，面色如常，心里对沈黎越发佩服。区区白身登临天子堂，是个人都会觉得天子会对他委以重任，结果陛下只给了个小官不说，还要去那种要啥没啥的地方当小官，这等惨事都不能让他动容分毫，不愧是做出曲辕犁和筒车的杰出人才！沈神童一定是一个宠辱不惊，还对陛下极为忠心的好少年郎！这等钟林毓秀的人，怎能叫他不敬佩？
沈黎一脸茫然地看着大监给他鞠了一个大躬，觉得可能京城里的人都喜欢脑补不得了的事情。
收了陛下给的赏银，大监跟沈黎吃了一顿饭，参观了日用品加工厂，还得到了沈黎赠送的肥皂，香皂，牙刷，牙膏等物。大监很高兴，因为沈家又出了新款，而且是京城还没有的。这下拿出送人，也不丢分。
几个月前，牙刷和牙膏在京城也突然风靡起来，好像是因为有一日，世子聚会后用了一次，被偷偷喜欢他的小娘子看到了，便纷纷模仿，本来牙刷和牙膏在贵族中并不算流行，突然两三天内，大街小巷的货郎手里的存货全没了。
各家小厮在门店蹲守，就怕轮到自己没货了，遭到主家责骂。
沈黎先前做了许多贵得离谱的牙膏都卖掉了，“世子就是最完美的代言人啊，要是世子在现代，估计品牌商会挤破了头找他代言品牌吧！”数着世子出卖色相得到的钱，沈黎良心一点都不痛，甚至还有些美滋滋。
闻柏鹤则不知道自己还成了牙膏牙刷的代言人，给沈黎拉了一大笔订单。他正在研究如何大批量生产铅笔，他发现铅笔写字，真的一点都不费纸，而且用馒头可以擦干净。这样有多少寒门可以节省下钱财，前来科考呢？
就是老学究们不同意，他们觉得笔字才是作为读书人该用的东西。在朝堂上，那些老头吹胡子瞪眼睛，就害怕陛下同意寒门科考可以用铅笔。
“铅笔书写，难登大雅之堂！所书之字，犹如顽童执笔，歪歪斜斜，成何体统？”
闻柏鹤练了很长时间的硬笔书法，他拿出一张白纸，在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大昭的法令，字体刚劲有力，而且真的不浪费这张好纸，一张纸写出来的内容，比毛笔字多出两倍不止！
那位说铅笔字写得歪斜的老大人老脸一红，看来不是铅笔有问题，而是他根本就不会用铅笔书写。
宣帝不是傻子，他认识到这东西的好处了，就是还有更严重的缺陷......
万御史出列，“听闻这铅笔，可随意更改，且容易褪色，可是如此？”
闻柏鹤道：“确实如此，可是大规模产出铅笔，可以让更多的人读书，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万御史点头：“是一件好事，但是为了铅笔书写，放弃毛笔书写，这不合适。科考的卷面，只能用毛笔，这样不至于让学子的答题有损。”
宣帝点头，铅笔确实不合适科考，但是大规模产出，确实可行。
反对的大臣们没有什么话好说了，从他们让步，愿意让寒门参与科考开始，这个口子就注定会越撕越大。他们心有不甘，想让笔墨纸砚的高昂价格，来减少企图通过读书来加入士族的寒门子弟。只是连这个打算，都快要行不通了吗？他们痛心疾首地瞪着闻柏鹤，这个人，本来应该和他们站在一起，结果他却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闻柏鹤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士族过，至于好处，自然也不会多想。五岁时遇难，得到一对贫贱夫妻搭救，害得他们全家被奸人所杀，这是他一直以来对恶人仇恨，对平民百姓抱有亲近之意的原因。所以每到一处，只要有人喊冤，他就会出手，仿佛那样，才不至于让搭救他的那对夫妻白死。
这是闻柏鹤深藏在内心的事情，除了安王，没有人知道。
沈黎知道铅笔要推广，简直不能更惊讶了。只是铅笔好虽好，时间久了，上面的字就会模糊起来，不如钢笔好用。想做现代那样的钢笔，简直不可能，但是羽毛笔没有问题。
西方传统的羽毛笔，就挺好的，价格低，也很容易制造出来，如果陛下愿意，可以允许考生用羽毛笔答题。
但是毛笔字又属于传统文化，丢了传统文化也不合适，不管了，他先做出来，让陛下头疼去吧。左右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做出来在厂里记录数据也很好。
沈黎觉得，反正县令还没有将织造局交给他，他还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吧，比如给厂里的工人们扫盲。文化这种东西，吃不饱穿不暖的人兴许没有兴趣考虑，但是日用品加工厂里的工人们不至于如此凄惨。
学不学，在于他们自己，沈黎可不是圣人，什么都管。
就从阿拉伯数字和简单的加减法开始教，数字，应该比汉字好学点吧。沈黎高兴地编着小学数学课本，扉页上写着：扫除蒙昧，从数学开始。

第50章
玉米的种植, 在各地都通知了下去，每户人家至少得种一亩玉米, 等开春种。百姓没吃过玉米，积极性不算太高，宣帝就发布种一亩玉米, 就免除两亩地粮食一半的赋税，这下人人都盼着官家能将玉米种子早些发下来。
沈黎给的那些种子肯定是不够用的, 知道玉米来自西域, 宣帝已经派人去西域购买种子了。据说玉米在西域并不受欢迎, 因为许多人不喜欢拿玉米当主食吃。
宣帝按照沈黎给的吃法，叫人做玉米面饼子给他吃，他觉得味道尚可，西域人对食材一向不愿意钻研，喜欢吃生冷的东西, 不知道将玉米磨成面粉很正常。
这其实是偏见, 西域人就是单纯不想吃玉米而已......
本来大臣们还想举行一次祭祀，庆祝得到神粮，但是听说玉米被西域人嫌弃之后，他们就不提这个话了, 假装无事发生过。宣帝不觉得没面子, 还是觉得西域人没有眼光，这么多年来只做对一件事——主动成为大昭的附属国。
最近宣帝发现，自己的侄子还真是开窍了，以前怎么叫他去争取职位他都不愿意, 这次居然同意去做督察使了。宣帝惊觉之前还处在幼稚期的孩子居然也长大了，不由得有些高兴。他是瞧不上自己的弟弟，可是柏鹤这个孩子真的是个好孩子，有野心，有实力，还很聪慧。只可惜，不是他的孩子。
闻柏鹤收拾好东西，打算去文州督察百官，陛下需要利刃，他就当了这把利刃！有他在前面走，相信天下诸人的路可以走得平坦些。不知为何，他想到了沈黎，或许沈黎跟他是一样的人。
沈黎在家带弟弟，逗弟弟笑。这孩子在洗三的时候确定了大名，叫沈言，与“慎言”谐音，也算是提醒沈黎自己。一个家族壮大起来，除了需要开拓者，也需要守成者，沈家的开拓者是他，那么守成者只能是沈言。
等县令说织造局建好之后，已经是十月份了。沈黎坐在驴车上，现在的萌萌已经是一只俊俏的成年驴子了，它越来越稳重，稳妥地拉着驴车，速度不快不慢。路上的行人非常熟悉这辆驴车，对车里的人行注目礼，他们知道这里面坐着什么人，在沈家村越来越富有，在日用品加工厂越来越让人向往之后，沈黎几乎成了清河县的代表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沈黎带着一整套条陈，进了县令的宅院。县令将织造局的契书递给沈黎，拿着条陈慢慢翻看。
县令看完，也没好意思说自己不太懂，通商他知道，市场经济是什么？算了，让沈黎头疼去吧。
“上面本来不允许有两个织造局出现，但是我拿出了世子令，上面就没话说了。你好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从今天起，你算是不入官册的织造局掌司了。”
沈黎点头，懂，官方允许的冒牌织造局掌司嘛，但是外人不知道，可以吓唬人。
“大人，这不是我的私产，因此其中涉及的每一笔账都要交给您过目，盈利的一半用于县城的基础建设，就是修路，修学堂，这一半中最后剩下的作为灾年备用金。还有一半，可以用来奖励织造局中纺织出新式纹路的纺织工，纺织工和织造局中的管事的工资。”
县令知道沈黎不是爱财之人，不过既然这样说了，他还是将沈黎的话放在心上，以后每一笔账都要过目。不过，沈黎就这样有自信，知道他的织造局可以抢走市场？就凭借着上次他说的新式织布机和飞梭？
沈黎道：“一旦织造局办成功了，我们的县城人数一定会增加的，大人要早做准备。”
县令点头，他到底能走到哪一步，全靠沈黎了。如果真的能成，他就能上调三级！
但是沈黎觉得应该区别于先前的织造局，所以改名叫织造局分局。他看了眼分局的规模，嗯，比先前的织造局大，叫分局真的委屈了。
他看着眼前的一栋栋类似于现代服装厂的建筑，决定还是先购买原材料，再招人合适。织布机目前已经有三百台，全是沈黎私人出钱做好的，木工是舅舅的村人，都定了契约，只要泄密，以后织造局的人会找他们麻烦，微微恐吓几句，他们就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
咳咳，其实织造局目前只有沈黎一个人，他们都误会是县城那个态度极差的织造局派下来的任务，就连余兴宏也误会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无脑吹外甥。
“我家外甥，沈黎，你们都知道吧？那可真是了不得，居然给我们拉到了织造局的单子！只要兄弟们好好干，以后大笔的单子还在后面等着我们呢！”
说得后坡村的人都热血沸腾的，他们的木匠活都是余家教了几个月才出师，加上村里的汉子本身就会做些简单的木工活，所以手艺还算不错。当初余兴宏卖摇摇椅等新鲜物发财了之后，也想带着乡亲们发财，他知道光靠着种地是没有用的，就在村里免费收徒，刚好外村的人不一定可信，本村人愿意跟着做最好，他也能剩下做木工的时间，多开一家店。
如今这个订单，又够村里每一户人家拿到工钱后好好过一年了，余兴宏越发感激沈黎费心扶持他们后坡村，果然沈黎是不会厚此薄彼的，你看，后坡村的余氏家族，不是靠着沈黎一步步越过越好的吗？
沈黎成为织造局掌司的消息随着清河县织造局分局要招人的消息一块儿传遍了整个清河县，周边的县城也有人知晓了，不管会不会织布，反正都来清河县准备进入织造局做工。沈黎给工钱是出了名的大方！各方的人，只要手头上没有正经活计的都愿意来清河县到沈黎手下做工。不是沈黎夸张，如果不是将招人分成三天，可能织造局分局的门槛都要被踏破了。
清河县的姑娘们，如果不是家人拦着，可能也要来织造局分局做工了。可是父辈们都知道织造局里女工过的都是什么日子，说句不好听的，跟婢女没什么区别，工钱少，还辛苦。从织造局出来的女工，日后她们早早就会瞎了眼睛，若不是实在没有办法，谁会愿意去织造局受苦？
就算掌司是沈黎也不行，姑娘们本身就过不了几天好日子，嫁到婆家去是要受苦的，所以做姑娘的时候就只需要在家里做做活就好了。若是进了织造局受苦，还签了契约，可怎么办？岂不是一辈子都是劳碌命？
有些姑娘想去沈黎开的织造局做工，因为听说工钱高，她们也想赚钱，谁知道家里人不同意，言语间都是女儿也可以去赚钱养家，说自己爹娘偏心，只想着儿子赚钱，女儿嫁妆不丰也不让她们自己去赚！
于是有泼辣小娘子翻墙出去，找到沈家村，向沈黎哭诉，说爹娘不让她们进织造局，叫沈黎发个文书直接叫她们进去做活。
沈黎哭笑不得，叫婢女把这些比他大几岁的姐姐们送回去。他这里又不是什么收容所，跟家里人闹别扭想出来独立，拿他做筏子做啥？不是给自己招黑吗？还是赶紧把这些被家里娇惯的姐姐们送回去，免得出什么意外。
谁知道沈黎稳妥的举动，直接说服了清河县的那些有闺女的人家。
“沈郎君你们还能不清楚吗？最是稳妥，又忠厚的少年了！你看沈家村做肥皂的人，是不是被那什么食堂养得白白胖胖？一个月工钱还高！你们就别想那么多，把闺女送进去得了！”
“不知道工钱是多少......”
“公告写着呢，说是一天的基础工资二十五文，剩下看能织多少布，织布越多，得的钱越多。你家要是会染布，会绣花，那工钱更高！而且，能绣出以前没有的花样的绣女，还能有分成！”
“分成是啥？”
“这公告里也讲了，分成就是卖出一匹这样花色的布，就从得的钱里分利给你！”
“那，织布不是很累吗？我家里不差钱，不舍得闺女受苦！”
“那你就别送闺女去！反正我家姑娘要去我都给去了！织布两三天了，还没叫唤累呢！据说那里面纺线和织布都有专门的工具，比我们家里用的织布机好多了，可省力气了！一个人织一匹布半天都不要，机子好，人就不累！况且七天中有一天还是不用去的，在家里休息，也给基础工资！”
在一旁默默听着的众人，赶紧醒过神来，再娇惯女儿，也不会和银钱过不去，再说姑娘家有钱还能不脱后腿，日后嫁个好人家也容易许多。于是都赶紧回家叫姑娘们去沈黎那里试一试，看看沈黎收不收。
沈黎来者不拒，都说了，现在还处在实习期，拿着实习工资试一个月，要是还是不行，那就回家去，他这里也不能招收闲人。
这边招人动静闹得非常大，对门的织造局掌司气得牙痒痒，他找了县令评理，谁知道县令居然装病不见他！他看到沈黎站在对门，狠狠地瞪了沈黎一眼，呸了一声，转身写信给和他有联系的布莊和豪商。
沈黎看到气急败坏的掌司，笑得更灿烂了，这就难受了？等第一批廉价的布织出来，对面就该拿银钱贿赂他了吧，沈黎拿着手中厚厚的名册，悠闲地继续招人。
县令已经看到了沈黎的织布机的恐怖之处，如此产量，布的价格势必会低，到时候影响的可不止清河县一县的布价了！

第51章
县令有点后悔, 他早该想到, 沈黎此人想做的事情，不可能是一件小事！但是这时候下贼船, 为时已晚, 只能一路走到黑了。沈黎给他画的大饼实在又香又甜，他自己好歹也算个爱民如子的好县令, 一听说以后清河县每个人都能买得起衣服穿, 每个人都能吃得饱, 他也能有晋升的机会, 他就脑袋一热。
沈黎知道县令担心事情闹大了，宽慰道：“大人不必担忧, 织造局分局的布价一降再降，豪商们不是傻子, 一定会来分局进货的。农人将葛和麻卖给分局，分局给的价格不会低，农人得利，也能还利于民，哪怕是天子知道这件事，也不能责怪任何人。”
县令点点头：“是啊, 就怕你的摊子铺得太大, 动了别人的利益。”
沈黎正色道：“动了他们的利益, 也要行如此之事。一匹绢居然要三百九十文，价格过高了，依我之见, 三百文合理。至于一匹寻常葛布或者麻布，价格不可高于四十文，可是市面上的葛布和麻布，居然需要六十文！绢布价格贵可以理解，为何葛布和麻布要这样贵？我们的百姓，辛苦赚到的钱，都买布，买米用完了，谁有余钱置办田地？没有田地，税收也少，久而久之，清河县才越来越穷。”
县令点头，布价确实高了不少。
“所以，粮食的价格没有涨多少，布价格却猛然涨上去，要说没有人在里面作梗我却不信。但是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我只需要从中起个头，早该取缔的事情上面就会注意到了。”
县令叹气，“但愿如此，这些天，靠你辛苦了，我得避一避风头。”
沈黎理解县令的难处，也不多说，拿起备份的账本离开了。
从十月份起，清河县开始下霜了，在十月二十八这一天清早的清河县异常热闹，沈黎一边刷牙一边和别人打招呼，行人的头上仿佛也有一层霜。沈来秋为了方便沈黎每日去织造局里查看，就在县城里给沈黎买了一套房，拨了两个庄仆照顾沈黎，沈来秋和余氏隔三差五会来看望沈黎一次。
之所以这么热闹，是因为沈黎已经凑够八百多匹葛布，麻布和绢布了，并且今天开售！
这才短短二十来天而已！因为改良的织布机一边纺纱一边织布，人只需要好好操作，熟悉机器，并且手艺更加熟练，就能一天织出一匹到两匹布！要知道，一个妇人，还是熟练工那样的妇人，织造一匹布需要的时间也得有大半个月，因为织布不仅仅是织布，还要纺线。一匹布有四十尺，差不多十三米长，宽度有一尺八寸，可见这样的一匹布真要手工纺织，需要的工作量有多大。沈黎只是改造一下织布机，就能得到如此大的生产量，那么时间成本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招人目前已经招了三百多个织女，分工有序，分别负责处理原材料、纺线、织布、染色和绣花。另外招了五十个男工做搬运，收货的重活。
这时候织造局的人还没有招满，有人问沈黎为何不继续招收人了，沈黎微微一笑：“招收啊，怎么不招？只是招收的不是纺织工，是打手罢了。”
织造局要招收打手？认真的？但是沈黎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招打手，他是认真的。等这一批布卖出去，沈黎时刻都要为自己和织造局的人安全着想，叫县令派人巡查，叫打手在外巡视，一有不对，就用渔网将捣乱的人网住，再一通乱打。
不过事情应该还没有到这么严重的时候，沈黎乐观地想。
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沈黎，“掌司，不好了！咱们织造局的布已经卖完了，可是大家早就听说我们的葛布和麻布一匹只需要三十文，一匹绢布居然只要三百文，现在远道而来也要买完布才愿意走。”
沈黎淡定道：“不要慌，让他们等着，等十五天，另外一批布就又能织造出来了。”
还好沈黎自筹办纺织局开始，就立马高价收购原材料，叫清河县种麻，种葛，种木棉的人家赚得盆满钵满，清河县底下的大小乡镇里大多数的原材料都被沈黎收购回来，使得麻和葛等原材料的价格猛涨。
沈黎坐在织造局的大堂，看着手下按照账目，将收来的银钱一箱一箱地往库房里抬，这才是八百匹布和绢的收益，等外地的原材料也被运过来，织造更多的布，收益简直够清河县上下翻新了。
县令闻讯赶来，看着一箱箱的铜钱，简直腿都在发软，“这这......这，总共有多少银钱？”
沈黎拨弄一下算盘：“除去人工费、原材料费以及其他必要的成本，总共可以盈利七万贯。”
七......七万贯！县令差点要晕过去，这是抢了世家和豪商们多少市场，才能卖出这么多！
“沈黎啊沈黎！难怪要我拨人巡视街道，你这是捅了多大的篓子！”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沈黎干了件大事，可我不知道他居然干了这么大的事！县令痛心疾首之余，已经开始计算赋税了，他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毕竟这个赋税交上去，足以让所有同僚对他刮目相看。
“你可得好好保重，这几天就不要出门了！”县令看着沈黎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捂着自己抽搐的心赶紧叫人搬走一半的银钱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沈黎摇摇头，等来年，葛布和麻布估计就赚不到多少钱了，因为棉花就要走上历史的舞台，成为百姓必须种植的作物之一了。布的市场很广阔，其一，它是消耗类用品；其二，大昭卖不掉的剩余产品，打包卖给境外的游牧民族，卖给西域也完全可以，因此不用担心会卖不掉。大昭的纺织物，最受其他国家欢迎了，跟陶瓷、茶叶一样，只是以往数量不多，这次出口能多好几倍罢了。总之增加布的产量，是一件好事。
对门的掌司，已经气得许多天不开门了。他本来想和沈黎打价格战，可是他发现价格战完全不能打，因为成本在那里摆着，如果打价格战，不用沈黎出手，他就直接破产了。于是只好联系豪商和世家，只是他们的态度也非常暧昧不清，不知道私底下在打什么坏主意。布的生意一天比一天难做，他只好裁员，隔几天就裁员，让他更生气的是，那些刚被他裁掉的纺织工立马去了对面！没被裁掉，也没完成契约规定的在织造局做工时间的员工，似乎也在眼巴巴求着他裁掉他们。
沈黎这些天都端着自己的茶壶，在门口坐着，等面对送熟练工给他，还送了一包菊花茶给对面掌司，叫他消消火，以后这样的日子也不多了。
毕竟原织造司快要倒闭了嘛。
一个是新生的织造司，可以超常发挥，卖出那么多布，一个是旧织造司，连一匹布都卖不出去，上面的官不是傻子，到底留住哪个织造司还用说吗？这也是世家和豪商迟迟不愿意出手的原因。他们预感到了一场看似平静，实则汹涌的变革。
沈黎看着自己哈出来的白气，拖长嗓音道：“天气越来越凉了。”布也越来越好卖了。
沈黎写了一封家书叫身边的小童带回去，大致意思是这些天非常忙，人来人往的，叫他爹娘好生在家里呆着，平时多与村人们呆在一起，庄仆也要多带几个在村里，不然他会担心他们在乡下天冷了还要自己做活。另外这些天先不用过来看他，因为他非常忙。
沈来秋读完信之后，也没有做声，赶紧叫庄子里一般的庄仆都过来村里，客栈也暂时关门，村里的人也不做买卖了，都一致警戒起来。他们和沈黎是命运共同体，沈家村的人比任何地方的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
余氏非常担忧沈黎的安慰，沈来秋宽慰余氏：“没有那么糟糕，黎儿是世子关照的人，就算有歹人企图对黎儿不利，也要想想自己承担不承担得起责任来。”
余氏这才放心一些：“皇帝也看着呢！我们家黎儿，可是皇帝陛下夸奖过的人，一定不会有事的！”
事实上，沈黎的考虑是对的。十月还没有过完，就先后来了两批人企图进来砸破纺织机和飞梭。因为纺织机和飞梭的出现让他们非常恐慌，家里少了收入来源，因为价格原因，大家都不买私人家做的布了，生意全被沈黎抢走了！他们恨沈黎恨得牙痒痒，更厌恶纺织机和飞梭带来的种种变化。
沈黎平静地看着打手把一些不过分的，没有伤人的农人绑起来，另外一批看起来就是豪商请来的地痞流氓，沈黎没有对他们客气，直接一顿打，再绑起来。
他对着农人道：“你们家里的女人整天织布，能织出多少钱的布？”
其中一个汉子红着眼睛道：“一天不过十文不到。”
“能保证卖出去吗？”
汉子撇开脸，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沈黎了然：“因为布莊和织造局，你们有时候根本卖不出去布，我能占你多少利钱？你说出来，我现在就赔偿给你。”
看着沈黎平静的眼眸，所有农人都有些惭愧地低下了头。
是啊，他们本来就赚不到多少钱，又怎么能怪沈黎呢？那他们为何赚不到钱？
沈黎道：“我来交你们一个赚钱的法子，不知你们愿不愿意听。”
众人不敢说话，哪有被人砸了生意，还要教砸他店面的人做生意的道理？可是他们不想受穷，只能忍着羞愤听着。
“从我这里进货，再做成成衣卖出去，是一个法子。从我这里直接购买布匹，做个二道贩子，是第二个法子。包乡下的地，种棉树，种葛和麻，再卖给我，是第三个法子。第四个办法，就是等我再招人，你们叫家里人过来，如果会绣花，她三个月的工钱就能够你们半年的吃穿了，前提是手艺好。”
“那我们来了，你会收吗？”
沈黎微笑：“你们敢来，我为什么不敢收？”
“隔壁县的也收吗？”
沈黎不厌其烦地回答类似问题，如果不是那些人被绑着，在外人看来，简直和招工没什么区别。
打手们将地痞混混们绑去县衙，一路上这些没皮没脸的人还问沈黎还招不招打手了，他们也能打人，想抢饭碗的意图非常明显，直接把打手们的心态搞崩了，恨不得把这些混蛋打晕。

第52章
“你买了多少布？”一个牵着马, 满脸风霜的汉子问他旁边佝偻着背的同行的人。
“大约三十几匹绢, 四十几匹麻布。上次来这里进货, 卖出去以后赚了一两银子加半贯钱，咱们路上花费也不过两三百文钱, 来清河县是值当的。咱们北地的布可真贵啊，不像清河县这里，真便宜。据说沈黎又给麻布和葛布降价了,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他们聪明人行事，我们是不会懂的。我们只管卖我们的, 这次我打算沿途卖掉一些，剩下一半带回家给婆娘做家里人的衣裳穿！”
“那你还不如在清河县买成衣穿呢，价格不贵, 款式又好看。”
“说的也是, 哈哈, 那好，给我家孙儿也买几件新衣吧, 据说十五文能买一件上衣，两件裤子，反正赚钱也是得花的，那就直接买成衣！”
两个年过不惑的汉子说说笑笑地相伴而行，在清河县的成衣店买上一些成衣，带回去，给家人做新年的新衣穿。像他们这样的小商贩还有许多，他们大多赚的都是辛苦钱, 这年代的路况说句不好都是轻描淡写，一路坐马车过来，能叫人身心俱疲。实际上，因为糟糕的路况，加上严格的户籍管理，愿意一路艰辛地赚商品差价的小商贩不算多，只是沈黎这里的让利过多了，因此商贩络绎不绝。
从北地到清河县的这一条路线，渐渐繁华起来，许多道路边的庄子都以低廉的价格提供食宿，两厢便宜。清河县的人们渐渐发现，就算自己做的不是布的买卖，收益也在渐渐增加！
他们迷惑不解，但是有明眼人跟他们说道是怎么一回事：“沈黎的织造局，将布的价格调低，原材料的价格调高，让周围的葛和麻都涨价了，今年我家光靠在山里收麻和葛，就能卖八百文钱。我家又拿着这笔钱，去买茶叶，买粮食，买集市的菜和肉，于是卖这些东西的人家，也能赚钱，还赚了许多。因为不止我家要买这些东西，其他今年赚钱的人都会买。”
“你说的对！我家前些天，靠着给商贩住宿，也赚了五百多文钱。这钱赚得容易，我家三间客房，一天收租客六文钱，提供热水和早饭，我们家也不吃亏，反正房间本来就是空着的，包子和米粥不值钱。”
“还是这个新织造局带来的好处啊，今年的年好过了！”
“今年只要没有懒人，都能过好！我家的猪杀了，废油卖给沈黎家做肥皂，是一笔钱；收了葛根，是一笔钱；卖了粮食，卖了山里的果子，又是一笔钱。累是累，但是钱拿着舒坦啊。”
生意人都觉得生意好做，农人也觉得土产好卖了。今年卖粮食，跟往年一样的价格，农人们明显能感觉卖出的粮食更多了，以往有些种田大户，粮食卖不出去，丢了烂了也是有的，今年则刚刚好，连禽蛋都有些供不应求。
县令拿着赋税的报表，看得最为清楚。今年的税收，应该会让府城那边注意到吧。赋税缴纳的大头，就是沈黎的日用品加工厂和织造局。马上快要过年了，再过几天，税收就要全部缴齐。往年看着那些颗粒无收的百姓，税交不上来，就得服劳役，他也不想见到如此场景。今年税收怎么都能交齐，那些特别困难的家庭交不上来的税收，做点账，平掉也不是不行......
沈黎看着麻和葛的价格又回落了，心里舒了一口气，不是他不想让种麻和葛的人赚钱，而是过于赚钱特别危险，尤其是明年需要种植棉花，如果一堆人现在看着麻和葛值钱，说不定明年开春，连棉花都不想种了。到时候葛和麻又淘汰了，岂不是害了那些盲目种植葛和麻的人吗？沈黎宁愿现在被农人骂，也不愿意等来年听到破产农人的绝望哭声。不过现在还没人骂他，因为人们已经靠着以前卖不上价格的葛和麻赚了一波钱了，赚到就是运气，怎么能奢求这样的运气一直都在呢？
沈黎编定的数学一二年级难度的课本已经完成了，主要教阿拉伯数字，从一教到一百，还有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正方形等平面几何图形的一般特点，还有计算他们的面积。教导大昭的长度单位和重量单位，以及相关换算。这些说出来有些笼统，但是里面可以学的东西确实有许多。
快要放年假了，沈黎就算做好课本，也不能叫厂里的人学。他就准备在年假期间，将三到六年级的小学数学全部回忆一遍，然后做成一本现代和古代知识交汇的数学书。这些都不算难，理论性的知识确实还不够，沈黎就同步编写了对应年级的同步作业。他想了想，这差不多就够了，到时候出试卷检测一下，兴许效果会更好。
沈来秋成了沈黎的第一个学生，最开始，他还觉得学这种长得奇奇怪怪的，叫做数字的东西没有什么用，等学到加法减法之后，他就不这么觉得了！这也太好用了！他算客栈的账，用算盘得拨好久，学会加减法之后，几乎只要随便想想，就能得到正确答案，客栈的账房先生现在看到他，目光都有些闪躲，仿佛在害怕沈来秋嫌弃他们算得慢。
沈黎手头上没有Excel表格，但是简单做一个账本还是没有问题的。将收支的明细做成表格，沈来秋按照账房给的账本填上去，账目就变得清晰很多。沈黎还教他爹画柱状图，折线图和扇形图，沈来秋虽然懂得不算透彻，却也模糊明白许多这些图像的含义了。
沈来秋毕竟年纪大了，加上日常里事情多，沈黎抱起自己的小弟道：“快些长大吧，等你到了可以念书的年纪，你哥我一定要好好教导你，让你数理化一个不落地学完，感动不动？”
无知的沈小言冲着他无良的哥哥露出“无齿”的笑容，丝毫没有预见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会有多么“困难”。
过年的气息越来越浓，沈黎给闻柏鹤寄了许多糖栗子，这是他们家庄子里的栗子树结的栗子，又大又甜，做成糖炒栗子最好吃不过。沈黎还做了葡萄干，都是秋天成熟的葡萄做的，颜色发紫，甜度也刚好。等家里的猪肉宰了，沈黎做了肉松，闻着就特别香，口感也很特殊，可以用馒头夹着吃，也可以单独作为零食吃。
闻柏鹤在文州奔波一个月，风尘仆仆地归家，第一眼就看到了安安稳稳地放在自己卧室桌子上的一大包吃食。一看到这样外表比较“不羁”的包装方式，他就知道是沈黎给他寄了吃的。不知道为何，送他礼物的人那样多，没有一个能像沈黎这样，洒脱又随性，都是凡尘之物，被沈黎一送，就显得半点凡尘也不沾。
沈黎不知道自己被想得不沾凡俗，相反的，他现在浑身都是金钱的气息。因为织造局不是他的私产，所以拿到自己的本金和应有的劳务费，织造局就正式成为县令掌管的存在。原先的织造局在短短二十天里彻底破败了。
豪商的市场被挤压之后，实在扛不住压力，想要跟沈黎和解。沈黎这个时候才叫来者不拒，燕窝，狐皮，珊瑚，珍珠这些名贵的东西，该收就收下了，沈黎明白这些人的意思，无非就是带着他们一起发财嘛，这有何难？先富帮带后富，都是应该的，他沈黎可不是那种小气人。
当然，主要是这个钱应当算是他规划那么久，该得的东西。沈来秋看着自己一年到头靠着庄子和村里的粮食赚的钱，还没有沈黎随便赚一个月的多，难免有些受伤。
余氏善解人意道：“当家的，我以为你习惯了。咱们黎儿的本事，哪里是你能比得了的？”
沈来秋更心塞了。
制造纺织机和飞梭的厂子迅速在清河县和隔壁汉山县之间圈定好了地方，准备建造起来。那里本来是一片荒地，隔壁县城的县太爷本身不想让沈黎到他的治下搞事情，奈何沈黎用实打实的金钱俘获了他：“只要您让我在这里建厂，在您的治下占了多少土地，那我纺织机制造厂的税收，就按照占地的比例给。”
汉山县县令：“......”
很难拒绝，毕竟清河县县令那家伙交了多少税收，他是看在眼里的，沈黎能看上他们县城，还真是已经走运了！
建厂不需要沈黎操心了，因为两个县的县令都会盯着看，沈黎只需要负责招人和给图纸建造就好了。后坡村的人知道自己年后就能在像日用品加工厂里的人一样，有着稳定的活计了，一个个喜极而泣。他们为了练习木工活，一个个手上都是伤痕，伤痕上还在长老茧。这些都不算什么，他们心里觉得没有依靠的那种不安全感叫他们更难受，总觉得这样的钱，来得快，去得快，等订单一结束，他们就又要空闲下来了，这时候哪里有人会找他们做大批的织布机呢？一旦有厂子建立起来，那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后坡村的后人，也算是有着落了，有了这个厂，他们子子孙孙都能靠着手艺吃饭。
沈黎通知年假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喜气洋洋的。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劳作，以及沈黎时常会在开会的时候跟他们讲“人生苦短，时不时也要行乐”之类的话，大家现在都觉得放假原来是这样舒服的体验！尤其是带薪休假！以前觉得赚钱了，就该攒着钱不花，可是沈黎隔三差五给他们散点好吃的，看些好玩的戏剧，他们就真正感受到了赚钱的乐趣不在于攒钱，而在于可以大胆的花钱！
当然，沈家村做生意的人家，因为这些工人观念的改变而获利良多这样的事情就无需赘述了。

第53章
正月十八，日用品加工厂的工人正式返工了。事实上他们自己也呆不住了, 在家里就能收到沈黎派人来送到他们手里的铜钱, 还有工厂发的过年礼物, 这太让人心虚了。
甚至有的人家的长辈还追问是不是工厂赔了，沈黎开不下去了，闹得有人找了沈黎问清楚情况才放下心来。沈黎的大方一直有目共睹，但是瞅着白得的钱，他们对沈黎开的日用品加工厂有了新的认识。这个加工厂出来的人的含金量更上一层楼了, 家里如果能有个在沈黎开的厂子里工作的人，简直是能吹好几年的高兴事。
这一日下午, 沈黎制定了一张时间表，上面有上数学课的时间安排，男女分成两个批次。老师有他和客栈里的老账房，这样的话，女子也可以来听，不用有什么风言风语。沈黎的鼓励态度让厂里的女工跃跃欲试, 谁说女子不如男？自从她们能赚钱了, 许多姑娘都打算招赘了，外县的一些穷苦人家的小子，没有彩礼钱，也没有置房的钱，娶不到媳妇，就来清河县碰碰运气，看看多送几次货, 能不能靠着颜值被厂里的姑娘看中，然后招他们做夫婿，他们也能把户籍转到清河县来，住在女方的房子里。
清河县对这个现象非常宽容，可能是因为原本在这个时代，对男婚女嫁就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或者讲究吧，总体来说，民风非常开放。像沈黎这样谨慎地隔开男女，有些厂里后生的长辈甚至还觉得沈黎过于细致，将流程整麻烦了。沈黎笑笑，真不是他封建，只是一旦风向变了，遭殃的就是女工们了，他得对女工们负责任。
女工们对沈黎的安排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她们可不愿意和那些臭男人呆在一个大房间听课呢，而且这么多人听课，也挤的慌。
一开始有两百多人听课，后来学了一堂课之后，只剩下一百个人了。沈黎没有感觉到意外，古人不适应阿拉伯数字相当正常，他也不会去强迫这些人学。
沈黎在一个空仓库内置办了许多桌椅板凳，跟现代的课桌差不多，沈黎自制了一个黑板和粉笔，虽然不怎么好用，用来教板书不用特别多的小学数学也够实用了。
这一日下午，正好轮到女工们学数学，有两个结伴而行的姑娘嬉笑着从田埂上走过，身上还挎着和沈黎同款布书包。书包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什么。
沈黎一看就知道那里装了什么，他无奈道：“两位姐姐，就不必给我带那么多吃的了，我不是教书先生，不用给我束脩！”
这两个姑娘是家里的娇养的女儿，当初不顾家里反对，非要来这里做工，因为做出来的香皂味道新颖，样式又好看，被沈黎提拔成组长，每天上半天工，另外半天研究新式香皂就好了，跟以前是一样的工钱，而且每月还有新式香皂赚来的利钱的分成。还没谈婚论嫁，现在就自己买了镇子上的一套宅院。她们家里人自豪的同时，还对沈黎感恩戴德的，每七日都叫姑娘带家里的新鲜吃食给沈黎，表达感谢。沈黎决定教她们学数学之后，这种送礼物的频率越发高了，还美名其曰“束脩”。
沈黎看着固执的姐姐们，只好收下布包着的香甜的糕点。
因为送礼物，她们来教室上课的时间有些迟了。轻手轻脚地坐在窗户边的两张课桌那里，不幸却被严格的老账房发现了，立马喊住她们，叫这两个迟到的姑娘上黑板将黑板上的两道两位数加减法算数题写完。
好在她们还算聪明，竖式工整地写在黑板上，得出了正确答案之后，欢快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老账房吹胡子瞪眼，却拿这两个聪明学生无可奈何。沈黎定下的江湖规矩，学生答对了题目可以不用被罚站。
沈黎笑眯眯地看着这些女工上课，有些女工年纪已经大了，却还愿意学这些新东西，真的很不容易。她们早年受过苦难，如今因为沈黎脱离困窘的境地，对沈黎的想法可以说得上非常拥护了，先前是怕沈黎心血来潮想当先生，过过教书的瘾。可是真正学了之后，她们中大多数人都觉得从前堵住的脑子现在灵清了不少，这真是新奇的体验。她们做完肥皂，也不用一个个数了，直接一个箱子装一样数量的肥皂或者香皂，然后挨个加起来就行。
有个女工，更是在学完两位数加减法之后哭出了声，“我说怎么嫁妆少了这么多，我跟那畜牲和离之后，他故意用算盘蒙我，随便算了个假数字给我，我还以为是我自己记错了！”
她学完之后带着嫁妆单子，和离契书，叫状师帮她状告前夫，最后居然还拿回了少了的嫁妆。
女工们一看，学数学还有这等好处？当初不愿意学的姑娘们又重新回到课堂，虽然基础没有打好，问问那些厉害的姑娘媳妇，还是可以赶上来的。
沈黎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这样的实用主义，确实有些辜负了钻研数学的美妙过程，但是在古代想学到这些，是不可能的。只能粗暴给出结论，然后让大家运用到生活去。
沈黎觉得自己可能是种下了一颗不知道是好是坏的种子，可是沈黎并不后悔，毕竟数学对以后科学的发展起到奠基的作用。现在埋下这门科学的种子，将来兴许可以收获一棵大树。
这种新奇事物的传播总是迅速的，当一个工人回家炫耀起了自己学到的东西，还能运用得如此娴熟，大家都会对此感兴趣。那些没有学数学的工人，年纪小些的直接挨了家里长辈的毒打，“你居然不学？人家沈郎君把这么好的本事教给你，吃饭都喂到你嘴边了你都不吃，你是个傻子才不学！”打得嗷嗷叫，第二天他们就愁眉苦脸地告诉沈黎，他们热爱数学，想回到课堂学习。
沈黎也头疼了，因为许多人听说学会沈郎君的本事之后，连算盘都不用就可以算账了，也想来听课，于是沈黎闲着的时候，就会到客栈门口，给那些向往神奇的数学的人上课。
于是往来的商人看到沈黎在客栈门口，往古怪的黑色木板上写着奇奇怪怪的符号，要不是认识沈黎，还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呢！沈黎有时候也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总觉得是一群汉服的爱好者围着自己学数学。
有些商人，对算数异常感兴趣，沈黎就多教了些，把乘法口诀表写在黑板上，然后简单解释几句。商人常年和数据打交道，一点就通了，纷纷对这口诀赞不绝口，甚至坐在马车上返程还在默背这样的口诀。经过他们的口口相传，这套运算方式已经被许多人所接受了，就连皇帝都有所耳闻。
宣帝在一日早朝，将这个算法让人展示出来，所有大臣都沉默了。这么好用的算法，居然出自孩童之手，实在让人羡慕又嫉妒。沈黎如今还小，等他长大了，又能有何等成就？
宣帝当即决定加强边关的防御，一夜之间征集徭役的人，将城墙加得更高更厚了。沈黎此人，只能在大昭，不可出关。宣帝甚至有些后悔为了考验沈黎，叫沈黎去燕回镇当县令了。只是君无戏言，他无法更改。
大臣们对这样的决定毫无异议，更没有人批判宣帝好大喜功，杞人忧天。毕竟他们也不知道宣帝到底是防着外面的危险会伤害到沈黎，还是害怕沈黎会从去往关外。
太和十年，沈黎十三岁，先前预测的五星聚合已经在这年发生。陛下早就派人将官印给他，他和其他上任的县令不一样，他的上任是陛下亲自安排的，所以简化了许多流程。
这一年和以往几年似乎没有任何不同，沈家村的村人靠着侍弄庄稼，做做小生意，去沈黎开的日用品加工厂当两天临时工，每年就能余不少钱。镇子和清河县的房价都涨了许多，有聪明人早就买了两套宅子，这样的人家已经是小富之家了。
造纺织机的工厂还是属于沈黎的私产，经过短短五年，这家工厂已经扩建了两倍，给清河县和周边县城的百姓提供了很多工作岗位。以前的刘县令早就升职调走，去汴京府城当值了。沈黎和新县令相处得也很不错，毕竟新县令觉得能来清河县当县令，就跟升职差不离了。笼络好纳税大户，不犯大错，最后都能小小地往上走一步。
再说，沈黎毕竟是半只脚踏上官途，还被陛下看好的年轻人，他此时不交好，等沈黎二月上任再往北地寄信交好吗？
沈黎在这段良好的关系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张去往燕回县的精准地图，还有关于燕回县的相关书籍。沈黎翻开这些地方史书一查，这些记载有些非常详实，歪歪斜斜地还有些备注，他横竖都是要去燕回县的，仔细看了几天几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几本都写着一个字是‘穷’！
沈黎知道燕回县穷，但是不知道燕回县大半的男人还有懒这个特质。懒到那个地方的税收，基本是靠着女人撑起来的，那个地方的女人，不是下田地干活，就是做皮肉生意。沈黎看完后不由得冷笑，这种懒人扎堆的地方，穷也不意外。乘着还没有去燕回县，现在就开始想想怎么整顿吧，不把精神态度摆端正，再搞事情也搞不起来这种地方的经济。
不过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燕回县在北地，北地什么都没有，缺少雨水，土地贫瘠。再往北走，就是大片的草原，胡人在那里放牧。燕回县的面积很大，是清河县三个大，但是人数却和清河县持平，清河县这些年的人口，在稳步增加，如今已经有两万五千余人。燕回县这几年的人口，已经呈现负增长了，这在讲究多子多福的古代简直算是个奇葩地方。
沈黎将资料看完，抱起虚岁七岁的弟弟，“小言，我们要去燕回县了，你去不去？”
沈言眨巴眨巴水润润的眼睛，用小胖手抱着哥哥的脖子，“去，哥去哪儿我去哪儿。”
沈黎逗他，“不是什么好地方，那地方好穷，你最喜欢吃的东西那里一样都没有，你还去？”
沈言气呼呼地道：“哥你是不是不愿意带我去？你为何要去穷地方？”
“你乖一点，不要再欺负萌萌，我就带你去。反正你哥我，肯定是要去的。哥要去那里当官了，以后要戴县令戴的帽子了。”
沈言一直很稀罕县令头上戴的插上鸟的尾羽的官帽，听到他哥居然也能有这样的帽子，眼睛里面的羡慕简直要溢出来了。沈黎看到这娃居然想流口水，立马把弟弟拎得远一些，用棉布擦一擦这小屁孩的脸。
沈来秋一进来就看到哥俩在玩“你擦我躲”的游戏，见怪不怪地转身去库房了。他现在忙得很，得早些收拾好细软，等着沈黎找好镖局的人送货，然后他们一家就撇下这里的厂子，去燕回县了。倒也不能说撇下，沈黎这些年也培养了许多骨干，有他们在，再托付族长和村长帮忙照看一下，工厂的运行应该没有问题，而且沈黎他爹计划半年回来查看一趟，沈黎将可能发生的问题都预测到了，只要沈来秋照着做，一切都能处理好，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关掉厂子罢了。
沈来秋一家并不缺钱，厂子不开顶多是有些遗憾，少了许多进项，可是不至于伤到根本。
沈黎在燕回县的任期大约是三年，这三年都得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沈来秋和余氏心里其实很彷徨。他们骨子里是安稳的人，不愿意去别的地方奔波。
可是沈黎跟他们不一样，他是一个年轻人，按照沈黎的话来说，他就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沈来秋不愿意阻止沈黎往前走的脚步。更何况陛下看重他儿子，沈来秋再怎么反对，都无法改变沈黎即将去做官的事实。更何况，沈黎心里是愿意去燕回县做县令的，年轻人，总有许多让长辈们都羡慕的冲劲。
在外人看来是个可靠人的沈黎，在沈来秋和余氏眼里，还是一个需要照顾的孩子，所以，一家人都陪着沈黎去燕回县是最好的选择，左右沈言大了，也不必害怕奔波，他们只需要收拾好一切，跟着沈黎一直往前路走就好。

第54章
正月十八这天, 沈黎一家就收拾好的东西。为了不带太多累赘, 沈黎将大半的铜钱都换成了银票, 做出了新里衣，缝上口袋, 将银票装进去, 再将口袋封好。如果有贼人, 倒也不必害怕钱全部被搜刮走。这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不过请了最贵的镖局，应当没有问题。
沈来秋在正月十九日宴请村中所有的人, 这是一个告别宴会,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许多村人都伤感地哭了。他们总觉得沈来秋一家离开这里，仿佛沈家村都少了主心骨。不过他们知道, 就算沈来秋一家不在这里, 沈家村也不会再像过去一样穷了。
“来秋啊，你是沈家村的功臣，给了我们赚钱的门路, 还生了个麒麟儿, 给我们的后代留下生计，我们沈家村世代都要铭记你们的恩情。你们路上小心, 去了燕回县也不必挂心这里。你放心, 你的厂子，就是沈家村的厂子，你一日不在, 只要老汉我活着一日，就没有人敢在这里撒野，否则我拼了这老命，也要护住你们的厂子。”
“对，我们都帮着你看好，谁要是敢作乱，我们就把那些人赶出去。”
沈来秋看着村里的叔伯婶娘们，知道他们说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自己的脚下仿佛生了根一样，他与这里是有着紧密的牵连的，纵使即将走到远方，也觉得无比心安。
沈黎如今长成一副翩翩少年郎的样子，由于个子在抽条，这几个月越发瘦弱了，但是乌黑透亮的眼睛越发坚毅和清明，他的肩膀是挺拔的，并没有因为身上的重担弯下身形，还是一棵小树，却早就承担起给人庇荫的责任。
族长这几年老了许多，说话都有些颤抖，“黎小郎君啊，我知道你有能力做个好官，你跟我们不是一样的人，我一直都知道。只是人的一生总有许多变数，你小小年纪，不要思量太多。别的人总会为自己寻找出路，不要太劳累了。我当了二十年的族长，还只能浅薄地感受到你身上的重担，你才是个未及冠的孩子啊！”
沈黎感受到族长对自己的爱护之意，心中感动，只将一腔感动和挂念化成一个鞠躬。村人不太理解这样的行礼方式，但是能感受到这里面浓郁的情感，于是和沈黎一样，冲着沈来秋和沈黎站立的方向鞠了一躬。
镖局的人到了，将东西都搬到马车上后，镖局的头领贺英道：“沈小郎君，我们该走了，天色晚了不好行路。”最近的山匪虽少，可是也不排除还有丧心病狂的强盗半路拦截。他们的命无所谓，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做这一行当的，高风险，高回报，遇到什么都是命中注定。可是沈黎不一样，他们中许多人都直接或者间接受到沈黎的恩惠过，沈黎哪怕受一点点伤，他们都觉得自己不配行走江湖了。
马车出了清河县，一路往北疾驰，他们要经过河东道，再越过荒河去往西北地界，绕过三座山才能到燕回县。燕回县属于殷州，距离殷州的府城灵城相隔甚远，甚至连气候都大不一样。沈黎坐在十分摇晃的车上，只觉得他是真的把沈家村当成真正的家乡了，这还没出汴州的地界，就开始想念起沈家村的一切。
余氏带着沈言在一旁玩沈黎给弟弟做的乐高，时不时发出一两声赞叹，沈来秋在马车外和镖局的头子聊天，谈论路过地方的风土人情，沈黎默默在一旁听着。他很庆幸自己穿越到这里来，这个时代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这里有爱他的家人，有爱护他的族人。路途颠簸且遥远，但是有家人的陪同，一路上并不觉得孤单。
去往燕回县的路上，沈黎没有选择刻意地迅速赶路，他的任期在二月十日，因此时间非常充足。一般看到有驿站，又是差不多吃饭的点，都会选择在驿站停留一个时辰，才继续赶路。饶是这样，众人还是显得面色有些憔悴。沈言是个刚生下来，就受到大家娇惯的孩子，可是大约本性就是愿意吃苦的性子，一路上都没有叫苦，沈黎对小弟非常宽容，平日不给多吃的糖浆饼也愿意叫他多吃两块。
古代的弟弟都喊哥哥兄长或者阿兄，沈黎不接受“兄长”这个显得非常官方的称呼，因此沈言在人前叫沈黎阿兄，人后喊哥哥。
“阿兄，你看，又有个驿站了！”大约赶了半天的路程，沈言的肚子饿了，看到有驿站简直要忍耐不住了。况且他正是好动的年纪，能大半天的呆在马车里，实在是难为他了，连阿兄的孙猴子的故事都无法让他静下心来。
沈黎现在带着官印，属于官身，所以驿站对他和家人是开放的，价格也很低。但是镖局的弟兄们只能选择不远处的客栈，不，也许称不上是客栈，就是附近的百姓开的客舍，靠着离官道近的交通优势，给过往的行人提供食宿，赚些微薄的钱粮。
贺英对这里的地方比较熟悉，很快找到了一家相对干净的店，准备住进去。沈黎看着离燕回县也不远了，官道比别的地方还凄凉些，就决定放弃驿站，想跟着贺英在这家客舍稍微歇歇脚，叫沈言放放风，等一个时辰后接着赶路。刚好贺英也不放心这里的治安，两人一拍即合，去一家叫李三郎客舍的地方准备吃午饭。
“他家的客舍饭食最是干净，沈郎君不必担心坏肚子。”
沈黎一看，是三间草棚搭建的客舍，看着有些简陋，甚至有一面墙似乎快要倒了。他有些迟疑，但是不好驳了贺英的面子。
他没有注意到贺英也是满脸惊讶：“小郎君，我得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前年来这里，货物险些被打劫了，是这夫妻两提醒我们小心隔壁客舍的那伙人，我才成功避开祸事。这时候我不好不管不顾。”
沈黎表示理解，都是靠得住的人，他心里也放心。
沈黎刚一下马车，拉着沈言的手进去，就看到一个妇人出来招呼他们：“客官，小店如今是不能住店了，实在对不住，但是还能吃饭，请问有几位客人？”
沈黎注意到这妇人的手上都是烫伤的痕迹，不由得看久了些，没顾得上搭话。
沈言人小鬼大，赶紧道：“我们一行十五人，您赶紧上菜上饭，我阿兄饿得说不出来话啦！”
妇人不自在地将手缩回了袖子中去，她一大把年纪，倒是不至于误会这个俊俏的小郎君是登徒子一样的人，只是怕手上的腌臜样子吓走客人了，今天就又没有生意了。
他们家虽然是官道边的客舍，可是生意并不算好。尽管做菜干净，可是也没有别的优点了。比他们距离驿站近的客舍或者客栈比比皆是，因此生意不算太好。
贺英安顿好马车，带着沈来秋和余氏以及一众弟兄来到院中。
妇人惊喜道：“原来是贺大郎来了！这些年多亏了你给我们介绍生意，不然我们这一家也没办法糊口了！”
贺英笑道：“说的是哪里的话！这是沈黎，算是我的恩人。他们一家要去燕回县，今日在你家吃顿饭，你叫你家三郎多做些吃食上来，我们慢慢叙旧。”
妇人朝着沈家人福了福身：“我下去给客人们倒壶热茶。”
贺英跟着妇人去一帘之隔的厨房，问道：“你们家左边客舍的墙怎么塌了？难道有恶人欺辱？”
妇人叹了口气道：“我们这里，有一伙地痞流氓，常年流窜到这里，见我们家人少，好欺负，就叫我们交保护费，一年要交一两银子。你知道三郎那人，最是冲动，他本来跟我在这里糊口，还要养五个孩子，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交给那伙人，就拿起棍子上去打人。那起子人被吓跑了，怀恨在心，就趁着晚上，将我家的墙推倒了。好在三郎朋友多，在这里住了几天，那伙人见占不到便宜，就隔几天来骚扰一下。三郎见修了墙也是马上要被推掉的，就不想修了。我家如今只做饭食的生意，不提供住宿了。”
沈黎在隔壁听得非常清楚，深深觉得这伙流氓需要好好整治一下。他看到这家人的孩子，大的长得还好，几个小的简直瘦得可怜，再这么下去，大人被逼疯了，小孩离死也不远了。
贺英是个有本事的，他想把这些流氓捉住，可是有心无力，心中憋闷。
沈黎问道：“这里的县令也不管吗？”
妇人勉强笑道：“任期满了就走了的县令，如何管？他手下的差役只叫那伙人不要做得他太过分，县令不想闹出人命，但是骚扰这件事，县令是不管的。我们的庄稼，今年也怕是种不了了，前些天那些人还说要把我们家的秧苗给踩死。”
贺英气得大骂：“狗官！屁事不管，当什么官？”
鸡蛋不能和石头硬碰硬，加上县令不管事，客舍保住一半，挣点糊口钱就罢了。
一个高大的中年男人从门外进来，左手里拎着一只死鸡：“我们家鸡也被石头砸死了，唉，刚死没多久。”
他的右手还拎着一串五花肉：“哎哟，早看到一行人过来，一看那队伍走得端正我就知道是你来了！我买了肉，厨房蔬菜多，咱们中午喝点酒，客人不反对吧？”
沈黎笑道：“不反对，你这五花肉和鸡肉打算怎么做？”
李三郎笑道：“鸡肉炖汤，五花肉红烧，您看如何？”
沈黎点点头：“我却想下个厨，叫贺兄看看是你家客舍做的红烧肉好吃，还是我做的好吃。”说着从包袱里面拿出自己带的调料，准备做一碗以五花肉为主的卤菜。
卤菜是沈黎常做的，在沈家村，他们家最先卖卤菜。沈黎怕燕回县的调料不全，到时候吃不了卤味，就带了不少调料过来。卤菜最大的优点就是香，卤汁一调好，满院子都是香味，闻着就叫人馋。除了沈家村，其实也没有多少地方会做出卤菜来了，因为穷得买不起香料，而且也不知道具体配方。这时候确实也有地方吃过卤味，就是配方不如沈黎的齐全，沈黎是信息大爆炸时代的人，对配方这样的东西不要太熟悉。
卤味还没有做好，就有客人从隔壁的客栈顺着香味找来了，“店家，做什么东西呢？这么香？我们也来两碗！”
沈黎将卤肉捞出来，盛了两碗饭，上面放两块卤肉，浇上一点卤汤，这碗饭就香得勾起所有人的馋虫。他迅速将碗端出去，对客人道：“五文一碗，要不要？”
李三郎吓死了，他就没卖过这么贵的饭食。
只是两位客人一点都不在乎，赶紧给钱，然后端起饭碗就开吃，将卤肉卤汤加上米饭吃得干干净净的，满意地冲沈黎点头，“味道真好！下次路过还来吃！”
沈黎把钱递给李三郎：“拿着。”
李三郎觉得这钱都烫手，哪里有客人帮他招待客人的道理？沈黎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将钱塞到他手里，就回去给家里人盛饭吃了。
沈黎一边吃一边道：“想解决你的困境，靠你自己肯定不行，得将这周围的客舍都联系起来。如何联系？就得靠着卤菜了。我做的卤汁还有许多，都在锅里，你这些天不必重新做卤汁了，有这个，你做卤肉，卤鸡蛋，卤干子都使得。这些天每日将卤汁煮沸，免得吃坏人肚子，做各色卤菜，味道都是不差的。你本就是厨子，刚看过一遍我做卤菜，应该都记得。等你做出卤菜，抢了别人的生意，你就将这些卤菜在晚上做好，早上卖给附近的客舍，这样你家被地痞流氓纠缠，附近的客舍就会看在你家的卤味为他们带来更多客人的分子上，帮你们一把。”
李三郎赶紧点点头，又摇摇头：“这是郎君你的方子，我虽然心动，却不能占为己有。”
沈黎好笑道：“你看我们家是缺一个方子的人家吗？拿着吧，你家孩子饿得这样瘦，你娘子的手都被人泼了滚烫的开水，你就不想报仇吗？”
李三郎直接跪下去了，“郎君今日教我生存的办法，我无以为报，只能当您的家奴，好好报答您的恩情。”
沈黎摇头：“我也不缺家奴，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曾经应该帮过不少行人，一饮一啄，都有定数。你今后若是赚钱了，偶尔也帮一帮走投无路的人，我也觉得值当了。”
一个方子，换一家人，甚至更多人的命，沈黎觉得怎么都值当了。
沈黎道：“我是燕回县新上任的县令，若是你们捉到那些地痞流氓，县令还不处置，就将人扭送给我吧，我来帮你们县令处理。”这时候只要犯了罪行的人进入别的辖区，便可以受到别的辖区的官员管制，这是合法的。
李三郎一个高大的汉子，简直忍不住自己眼睛里的泪水。他们这里穷，好像已经被官员们放弃了一样，没想到如今还能看到一个愿意帮他们的官，真是老天开眼，不让他们家一起去死。
“方子你自己记在心里吧，有事就去隔壁县城找我。”不是沈黎多管闲事，而是两个县城相离也近，这些地痞流氓一旦尝到甜头，难保不去燕回县捣乱，早些惩治才合适。
隔壁县就是这样乱象丛生，可见这片地方都是如此，只是燕回县最穷罢了。沈黎觉得，老天果真没有想让他休息过，一来就遇到这些糟心事。

第55章
沈黎的作为县令, 品级并不高, 不过七品而已。沈黎觉得皇帝派他来燕回县是有原因的，首先是这里太穷，皇帝想看看自己的能力。其次嘛, 就是这里没有任何大势力的掣肘，这么一个大县城，都归沈黎管。沈黎的上级是殷州知府元汾, 此人据说性格极为温和, 不会为难属下的县令, 所以沈黎算是极为自由的，在燕回县，沈黎是说一不二的存在。
路上的积雪还没有化开，路上人烟稀少, 沈黎给沈言戴上兔毛帽子，沈言不耐烦戴这种束缚他的东西，只是他哥说一不二, 他还是乖乖戴上了。下车的时候，沈黎没有惊动任何人, 沈来秋抱着余氏下车，余氏这一路上虽然没有受到大委屈, 可是毕竟是女子, 燕回县这一片的路都不好走，晃荡晃荡的马车叫她头昏脑胀，还没下车就吐了一场。
镖局的人将他们送到燕回县县府, 打算搬东西进去，被沈黎拦住了，沈黎对贺英道：“我还是得去寻人将县府修缮一下，你看屋檐是破的，里面也十分腌臜，不整理一番，恐怕住不得人。”
贺英一笑：“也是，是我大意了，这样吧，我们去寻一间客舍，您这些天暂时住在客栈，我去给您问问附近有没有中人，让他为您找好工匠。”
沈来秋一路上也累了，只凭着贺英安排，余氏好些了，就不叫沈来秋抱着，自己牵着沈言跟着沈来秋走。沈黎一行人到了一家大一点的客栈，找了房间休息，沐浴吃饭，自是不提。
沈黎打理好了，就下了楼，打听上一任县令的事。
“您说严老县令啊，嗨，他身体不太好，县里的事情不太管，没出什么大错，今年二月初，就辞官在此地常住了。他的妻儿都在这里，儿子是这里响当当的商人，从殷州凉州进货，都是值钱东西，什么丝绸，茶叶，瓷器，还有盐，穿过沙漠和草原，卖给胡商，利润高得不得了。他还从胡人那里买骏马，贩卖回来，价格公道，这个县没有不知道他的名头的，比他爹还能干！这些年严老县令没什么资产，但是他儿子厉害，在我们这儿还有隔壁县，置办了不少田地，是富贵人家了！”
沈黎问道：“那田地产出如何？”他看了资料，知道这里雨水下的不多，田地恐怕没有什么好收成。不知道叫世子帮忙找的土豆和番薯怎么样了，这些年他们一直通信，可是今年还没有收到世子的来信。
“能种点麦子，豆子，还有官家叫种的玉米。唉，多亏官家说要种玉米，这几年我们燕回县可算是能吃饱了。就是这几年产量突然低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沈黎道：“大约是地不够肥吧，可曾施肥过？”高产作物，对地力消耗有些快，加上这里本来就贫瘠，假如再不好好管理，兴许以后这里也会变成荒漠。
“不就是粪便浇上去嘛，试了，用处不大。”
沈黎心里有数了，得抓紧时间把化肥搞出来，就算搞不出来化肥，也得改良一下如今的施肥方式，不能不定量地施肥。还有灌溉系统，沈黎觉得种地离不开水源，这里降水少，他需要勘察一下地形，再决定怎么设计灌溉系统。
燕回县，说实话真的非常荒凉，因为这里什么都没有。胡商偶尔会在此地停留一两天，便会离开，甚至有些胡商会直接离开，不在这里多做停留。
沈黎看着恶臭的街道，非常理解商人们为何不喜欢这里，又穷又臭的，谁愿意来？他在街上也没见着几个男人，做生意的都是女人，甚至还有妇人招揽他进暗巷里，沈黎头上的青筋跳了跳。
县衙除了沈黎，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一众小官。
沈黎年纪小，这些人似乎也没怎么把沈黎放在眼里，沈黎不在意，只把修缮县衙的经费叫主簿记上，将来是要报账的。
主簿呵呵笑了，果然还是个少年人，吃不得苦。这费用记上了，以后收的税交不上，新县令说不准是要吃挂落的，前县令家里有钱，也没有修缮，因为公中的钱和私人的钱得分开，严老县令不就是不想自己出钱，也不想公中出钱，所以县衙才如此破旧。罢了，跟这样的小儿讲做甚？
沈黎不管他们心里想什么，他初来乍到，不便节外生枝，按照道理，还得请这几位以后将要和他一起共事的同事们吃饭。只是他如今陛下赏赐给他的宅子也没打扫干净，不方便让家人住进去，县府也没修缮好，杂事太多，所以私底下给钱，叫主簿去定一套席面。钱是给了，席面拖了三天也没见着。后来沈黎去催，主簿才去办，整了一套不三不四的席面，还给叫了两个歌女。
县丞觉得这事儿办得太不给新来的县令面子了，毕竟新县令才十三岁，哪里知道女人的好处？那不都是他们在享受吗？官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派了个嘴上无毛的小子骑在他们头上。他心里不高兴伺候，就假装不知道这回事。
县尉也十分猖狂，据说最大的缺点就是爱喝酒，沈黎第一次看到他，他就喝得醉醺醺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为何方位。对着沈黎行了个不三不四的礼，接着就在县衙办公的地方呼呼地睡着了。
沈黎冷眼看着，也不多说什么。一个地方穷，肯定跟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有关，气候恶劣的地方，穷很正常，可是不代表都是这些自然因素导致这样的结果，最重要的，就是官府不作为。
这个地方像是懒惰的温床，从上到下，一个个都是无所事事的样子。沈黎决定要换掉这些无所作为的官员，流程很简单，只需要从驿站处寄出公文，说明这几人未能尽到自己的职责，品行恶劣，懒待政务，希望可以让吏部重新派人过来，便可以了。
沈来秋忧心忡忡：“这要是寄不出去，该如何是好？我们在这里，早早得罪他们，怕是对我们不利。”
沈黎微微一笑：“若是寄不出去，那真是更好了，私自扣下县令公文，他们有几个脑袋够朝廷砍？识相点的，趁着我还没有找到趁手的人，就赶紧离开这里，否则，真到了那一步，官位丢了无所谓，命也保不住了。”
沈来秋道：“若是贺英还在就好了，这样好歹还能多震慑几天。”
沈黎道：“爹，放心吧，这些天我已经开始用银钱招揽些靠谱的人了，身边青壮很多，不必太担心。您和娘带着小弟少出门，等过段时间，我保证您独自去郊外都没有任何危险了。”
余氏闻言，笑道：“不愧是我儿，娘一听你说话，心就定下来了。”
沈言高兴道：“大哥最厉害了！”
沈黎呵呵一笑：“夸我也没用，今晚那二十道数学题做不出来，你哥我是不会放你去睡觉的，故事也没得听！”
沈言抱着沈黎的腰，撒了一会儿娇，就去写作业了。他其实很喜欢数学的，只是希望大哥不要那么忙，多陪陪他。
自从第一次办席面就是如此结果，沈黎就再也不请客吃饭了。他有钱又不是没地方使，干嘛带着这群酒囊饭袋吃好喝好？他偶尔叫个衙役帮忙跑腿，因为衙役是县令直接任命的，所以衙役们都比较听话。
沈黎借修葺县衙和陛下赏赐的宅院为借口，私底下招募了一大堆身强力壮，还愿意干活的汉子。统一发制服，看着就是自成一派的样子，沈黎觉得有了他们，还真是轻松多了，至少出门不怕有人对自己不利。
当地人觉得这身蓝色制服可真好看，而且这群人每每都能拿到许多钱，一天能有一百文钱，还吃好喝好的，一个个都想来试一试。沈黎靠着选拔，在当地拨了不少人给沈来秋使唤，刚好保护家里人。
等到身边的人多了，主簿居然怂了起来，这些天没闹什么幺蛾子，可是正事也没做。沈黎没有改变换掉他们的心思，他的人，必须是那种愿意做实事的人。
文书早就寄出去了，果然半点回声都没有。沈黎连续寄了三次文书，估计一次都没有寄到。沈黎看城中官吏的眼神越来越冷。这个破县城，连路都没有人修，平时看着就是一盘散沙的样子，没想到现在倒是很团结，俨然将沈黎排除在外的样子。县城的气氛越来越紧张，仿佛沈黎一声令下，双方就能打起来一样。
县尉、县丞还有主簿都有些急了，他们也没有很过分，除了贪了点县衙里的小钱，平日不怎么干活外，根本没做错什么啊？怎么就到了快被砍头的境地呢？他们啥好处都没从沈黎身上得到，怎么现在还得活得像个惊弓之鸟？
本来沈黎这样的有钱人来到这里，他们心里是高兴的。只想着，等沈黎一来，就先给一个下马威，叫沈黎哄着抬着他们，这样钱不就轻易到手了吗？
谁知道沈黎不吃这一套，居然直接架空了他们，本来一些事情是他们该做的，结果被沈黎一个人做完了！他甚至还将往年的账本都算了算！
主簿吓傻了，这些账目都是他在经手，若是被发现有什么猫腻，可如何是好？据说沈黎还是神童，现在看到，还是一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神童，他们贪墨的钱很少，可是也足够定罪。
于是就铤而走险，将公文扣下了，谁知道沈黎居然发了三份！这样的话，迟早有一天沈黎就会发现他们私底下捣鬼了。本来可以被撤官，现在估计不是流放就是砍头了！
沈黎在等他们狗急跳墙，找地头蛇对自己下手。其实沈黎想多了，这地方大多数的人是谁的账都不买，许多人都是有钱拿也不愿意做事情的存在，懒得动手。
沈黎一看，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能当官了，还以为他们有什么靠山，结果什么都没有还敢豪横。二话不说，就叫人搜他们的府邸，将私藏的文书碎片从一个厕所找到了。
人证物证俱在，沈黎没有犹豫，直接叫人押送他们进大牢，重新发一份文书，等吏部的指示。
城里的百姓还迷迷糊糊的，怎么还没打起来，县令就把这些人关起来了？一时之间，街上的行人都少了许多，都说现在的县令不是个好惹的，这么快就把人收拾干净了，可见是个凶悍的。流氓地痞这些天全都夹着尾巴做人，街上瞬间安宁许多。
此时，沈黎已经将军训计划做好了。

第56章
燕回县的妇人们这些天松快多了, 因为家里没有一个巨婴让她们照顾，巨婴们被县令叫去了，因为县令说了, 这要参加什么“军训”, 如果军训表现好了, 今年的赋税, 县令帮忙交上，不用他们出钱。
天大的好事啊！他们每年赋税都交不上来, 到了出人去服徭役的时候, 别的县城是十户出一人，他们县城是三户就得出一人服役，没有别的原因, 就是赋税交得少了，徭役得多出人。这时代，服徭役可不是舒坦事情, 若是摊上开山, 或者挖河道的活, 去服徭役三个月, 只能剩下半条命回来。而且, 这些强制做的活，可不像家里种地，想偷懒就偷懒 ，若是不好好做，就会有差役在后面狠狠抽鞭子。
如果不是不得已, 谁想受这个罪？据说这个军训，只要站立，跑步，学一些简单的动作就好了。沈县令亲自示范给他们看过，确实不是什么费力气的动作。那就跟县令签订协议，若是坚持两个月的军训，就免除一年的赋税；要是不能坚持，就将每年的税收双倍赔给县令。
甚至有些人看完了动作，觉得县令是在诓人，这么简单的动作，县令肯定是脑子坏了，用脚趾想出来的主意。不少人还是觉得，沈县令是不忍心看到他们一年到头赋税都交不起，故意找个理由，给他们减免税收。这下，还在怀念严老县令的百姓，立马将注意力放在了新县令上。
沈黎微笑着看到报名的人排了一条长龙，这就是见识太少的后果啊，哪怕只是站立，用一种极为挺拔的姿势站一天，身体素质再好的人估计也吃不消。
沈黎将大饼画好了，就开始把制定好的规矩张贴在县衙门口他叫人做的黑板上，以后这里就是政务宣传栏，公告栏。专门有人给不识字的百姓读，只要百姓愿意了解，沈黎绝对会公开一切计划，好叫大家都知道，致富要靠大方向正确，更要靠每个人参与其中。
“每天卯时在县城的城门口集合，按照高矮个，从矮到高排序，记住自己的次序，以后都要这样排队......”
“卯时啊，卯时怎么起得来？”
旁边一个汉子不耐烦地骂了一句，“别说话，听那人念！”
“......着装统一，不得衣衫不整，不修边幅；自带饭碗、水壶；听到哨声，立马集合，并清点人数；早起统一跑步，围绕规定途径跑，没跑完的，没有午饭吃；执行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守纪律......”
“认真执行外勤，违者固定路线跑三圈......”
条例写得清清楚楚，念条例的人口干舌燥，沈黎跟他解释过这些规定的意思，现在轮到他跟这些百姓们介绍了。可是，让他无语的是，大部分人根本不去询问含义，而是在问他中午有什么伙食......
算了，跟这些人说不通，沈县令也说了，等过几天，他们就什么都懂了。毕竟县令说了，还要做什么思想引导，专门在站军姿的时候，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虽然他不是很懂，却能感受到厉害之处！不愧是县令大人！
......
沈黎不得不承认，这些人真的特别难教。一个个姿势做得歪七扭八，十分不雅观，但是好歹是治下百姓，硬着头皮教吧！沈黎觉得自己苦不堪言，而那些参与军训的人更加难受！
“从来不知道光是站着居然这么累！唉，我后悔了。”
旁边的汉子冷冷道：“怎么，你想去服役？”
“......我也不想服徭役。”
“那你废话什么？每次都是你拖累小组，害得小组跟你一起受罚！县令说得没错，你们真是太弱了，连妇人都不如！你的男子汉气概呢？身为大昭的好男儿，我们不说去保家卫国了，连给家里人不添麻烦，给县令不添麻烦都做不到，你还好意思当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吗？不如把那玩意儿割了，做个女人吧！”
这人气死了：“你没军训前还叫我能偷懒就偷懒！你如今怎么变卦了！你是疯了不成？”
不是说好了一起偷懒，怎么才过十几天，你就开始光明正大地在县令面前举报我偷懒？我们曾经一起在田里偷懒的日子你都忘记了吗？你是不是换了个人？
那汉子不为所动：“我觉得我以前浪费了太多时间，真的是罪过！从现在开始，我要变成一个对燕回县有用的人，对大昭有用的人，对百姓有用的人！县令说得对，只要是个人，都应该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大昭负责！我们的先辈为我们开荒，为我们置办田地，而我们连地都不想种！假如我们快死了，在死之前，还会有人记得我们吗？我们的后代会不会抱怨我们什么都没有为他们做过？我们的爹娘会不会因为我们感到羞耻？我们的妻儿是不是因为我们的懒惰忍饥挨饿？”
他的眼睛简直在闪闪发光，整个人都充满着莫名其妙的光芒：“加入我们吧！变成更好的人！”
那人犹豫了，“可是真的很累......”
“做什么不累？你还想挨饿吗？你娘子都快跑了，你还担心累不累？”
“她敢？跑了我就打死她！”
汉子语重心长道：“你别说打死她，打她你都完了。还记得大虎前天打了他媳妇，县令是怎么处置的吗？”大冷天的，脱光了上衣，站在城门口，顶着个写了‘我是个打女人的懦夫’的牌子站了三天，人人见到他都往他脸上吐唾沫，你也想拥有这个待遇吗？他娘子还在县令的劝说下合离了，现在嫁给了隔壁老王。这下也没女人愿意嫁给他了。”
那人想了想有媳妇的好处，重重叹了口气，“好吧，只剩下一个多月了，忍忍吧。”
殊不知，身体的劳累加上先进理论的不断学习，他正在发生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在县城的每个角落都能展现，只是它们像影子一样悄然无声，等察觉的时候，大家已经开始慢慢习惯了。
“娘，我回来了！阿山，快来接一下！”
二月二十傍晚时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手里拿着一麻袋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啥，看着就沉甸甸的，麻袋看着还特别新，像是新买的。少年珍惜地把麻袋尽力抱起来，害怕麻袋里的东西将麻袋撑破了。
他家离县衙不远，但是住的是泥土房，像这样的泥土房，就算是县城里也有许多。少年努力不让怀里的麻袋蹭上灰，他弟弟过来接手了，兄弟两个合力将这一麻袋东西送去卧房，放在了还算干净的桌子上。
“你回来了？你阿爹还没回来吗？”他娘在厨房做晚饭，这地方主要吃面食，窝窝头，馒头，或者烙饼。他们家油少，所以经常吃窝窝头或者馒头。小麦磨得不够细，因为他家没钱买石磨，只能手工磨，这种面粉粗得跟沙砾一样，做成的面食也卡嗓子。不过家里两个孩子也不挑剔，有得吃也不错了，若不是妇人能干，种几亩蔬菜，做成爽口的腌菜拿出去卖，这两个孩子也长不大。
“阿爹被教官留下来了！因为他今天偷懒了！阿娘，爹还不如我，我今日在军训评比大赛中得了一甲，沈县令给我发了一麻袋的年糕！据说放在面里煮着吃，和酱油一起炒着吃，或者油炸蘸着糖吃，都好吃！是上好的糯米做的年糕，特别顶饿！”说着，少年鼓起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将快要溢出来的口水咽了下去。
他弟弟看着一麻袋的东西，有些疑惑：“年糕是什么？”他没有吃过，家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食物，但是据说爷爷在世的时候，曾经给哥哥买过炸年糕，他心里羡慕极了。
少年摸了摸弟弟毛茸茸的脑袋：“今晚哥哥叫娘给咱们做年糕吃，你要多吃一点，长得高高的，为县令，为大昭做事！”
他娘为难道：“可是晚饭做了窝窝头了......”
少年豪迈道：“窝窝头再多，我都能吃下，我今天饿坏了！你不知道，县令叫我们跑了一里路，前六都有奖励！我是第一甲，就是第一，县令给我一袋子最多的！还叮嘱我不要吃太多，这东西不好克化。”县令真的是一个特别好的人，虽然县令比他还小一岁，可是看着比他不知道厉害多少！他也想做这样一个厉害的人！
妇人看了眼袋子里的年糕，唔，这么多，够吃很久了，看着二娃这么想吃，不如做一点吧，不知道她做得好不好吃，她没有做过这样的精贵东西，真怕做坏了......
等这妇人的男人回来，男人从怀里掏出五文钱：“今天给县令跑腿，县令特地给的钱。以前是我想差了，本来觉得再怎么种地，反正也是吃不饱，再把人累坏了，得不偿失。可是县令大人说了，他在做什么能让粮食增产的肥料！而且免费做曲辕犁给我们用，以后等县城有钱了，还给县城和各村买牛......你说这么好的县令，我怎么可能再这么懒散下去呢？”
妇人最近明显觉得男人变了，从前他长得好看，可是自从娶了她之后，就原形毕露。整天脏兮兮臭烘烘的，跟其他男人没什么两样。她本来对他是抱有幻想的，这样的幻想，早在成亲后一个月就醒过来了。就这样过吧，反正这里的男人都一个样子，好歹自己的男人不打人，现在也慢慢改好了。
男人看着妇人道：“今天县令说我们不如你们女人，我仔细想了想，确实比不上你，这些年，你受委屈了。”
妇人本来还没觉得如何，只是被男人这样一说，突然眼泪就跟绝了堤一样倾泻而下，这些年的委屈都受过来了，她本以为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过去，没想到还有听到这话的一天。
她哽咽道：“你说这个话做什么，我已经嫁给你了，都是应该的。”
男人越发愧疚，他这些天农活也抽时间做了，真的比军训还累，一想到这些年田地的活都是一个妇人在做，他就觉得愧疚难当。好在现在补偿，为时不晚。
少年看着自己爹露出这副表情，嫌弃道：“爹，你比赛又没拿奖，看我，我现在也是养家的人了！”
男人憨笑地道：“是啊，儿子都比老子厉害了，可真是不得了！”
其实这地方的人懒惰成性，真的和风气有关。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没有读过什么书，不懂什么道理，再加上父辈都是靠女人过来的，自己靠女人有何不对？一旦涨了见识，知道道理，就明白自己是个什么垃圾了。
沈黎就在频繁给他们灌输道理，他们是男人，是一个独立的人，力气比女人大，还不用受生育之苦，适合干大事。不能整天懒散，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做一个对家人好的男人是一件有成就感的事，否则代代都要受饿。
军训没有完全照着现代军队的规格来，比大学生军训强度累两倍，但是不如解放军的训练规格。毕竟这些人的身体都虚得很，一旦过度训练，反而有害。
每天跑步四公里，站军姿上午下午各一个时辰，训练口令做出相应动作是每天必须训练的项目，连下雨天也一样，地上有泥坑，也是叫趴下就得趴下。每天都拨出小队去乡村巡逻，遇到地痞欺负乡里就上报衙门，衙门核实情况，就来抓人。这个欺负乡里，也包括家暴，情节严重的人是要被押入大牢的。
习惯窝里横的男人都被吓坏了，他们是没听说打女人还要被抓，县衙怎么开始管这个事情了？举报的人都有奖励，这下家里没钱的，就专门盯着那些平日里爱打娘子的人看，巴不得一开始打就上去捉人。
沈黎也遇到过蛮横的，在县衙就想打老婆，沈黎没忍住，下来踹了那人一脚，因为他力气很大，直接将那人从正堂中间踹到墙上，“你该知道的，打人者，人人喊打。只会欺负妇孺，不如和我碰一碰？”
衙役们都惊呆了，这是一个少年县令？妈呀，这比他们这样稍微懂些武的粗人都厉害吧，惹不起惹不起，看来以前主簿他们还在的时候，县令是真的手下留情了！
沈黎以前在众人眼中算是个玉面郎君，现在大家只觉得这是个怪力县令。唉，难怪能做官，没两把刷子陛下也不会派这样一个少年人管辖他们了。
沈黎对下属更听话这件事非常满意，虽然上面派来的下属们还没到，但是只要进入崭新的燕回县，他们就知道该怎么对待自己了。
说到粮食增产，沈黎觉得粮种也很重要，如今品质好的麦子，在草原地带甚至都能种，如果找到胡人交换那样生命力顽强的麦种，培育两代，粮食的产量一定比现在好。肥料也得做，沈黎决定做有机肥料。不是化肥不能做出来，而是沈黎想起化肥短期用还好，长期用对土壤并没有太大好处。
有机肥环保一些，这么早做出化肥，以后土质会越来越差的，对后世不公平。
沈黎知道发酵催熟堆腐法制作肥料，没办法，这里又没有EM原液，只能用自制发酵催熟粉代替。催熟粉的原料都是常见的东西，米糠、油饼（花生饼或者菜籽饼就是其中一种）、豆渣或者豆粕、含有糖分的东西、泥或者黑炭粉，按照合适的比例充分搅拌混合之后堆放，然后一直烧，保持一个高温，发酵个一两个月，拿出来再和黑炭粉进行掺和稀释，均匀搅拌就能做成了。
下面还要制作堆肥，这离不开粪便的风干，和稻草或者秸秆按照合适比例混合，每混合一百千克，就要加上一千克的催熟粉，差不多堆成两米高，就可以进行发酵腐熟了。
这需要温度上的要求，每十天翻混一次，第四次差不多就能完成了。这种高温堆肥，可以把虫卵和杂草的种子都烧死，这样的有机肥是无害的，完全可以实现土壤增肥。不但这里适用，其他地方也适合用。
燕回县没有别的特产，这里贫瘠又荒凉，站在城墙上，只能看到草原和荒漠，不过在夕阳之下，景色是好看的，沈黎有信心改造这里。
建造肥料制造厂，只是第一步。

第57章
“请问, 这里是燕回县吗？”一个胡商说着蹩脚的燕回本地方言，磕磕巴巴地问客舍的掌柜。
掌柜哈哈一笑：“是不是快要认不出来了？这两个月我们县城简直大变样嘛，我们这些人也不知道, 燕回县居然可以变成这个样子。”
道路变得平整多了，一看就是用石滚压过了，还给铺上了青石，都是些青石碎块，价格低廉, 下雨天不容易溅一身泥水。原本的燕回县, 臭不可闻，哪怕是县衙附近, 都可以闻到畜牲粪便的臭味，让人作呕。
沈黎准备军训事宜的时候, 就开始叫参与军训的汉子清理不干净的东西了，用粟米当工钱，不少人都愿意干。女人也想做工, 大家本以为沈黎是那种不赞成女人抛头露面的孺子, 没想到沈黎居然持有支持态度。所以天天都有妇人带着沈县令发下来的口罩, 每天清晨从街头打扫到巷尾，然后在打扫干净后去县衙领取今天的两斤麦子或者玉米面。两斤麦子听起来不多，但是够三口之家两天饱食了。只是打扫卫生, 不是什么技术活，也不用一天干到晚，这个工钱非常好拿。
“怎么还新造了这么多低矮的小屋？”那人疑惑地问道。
“哦, 那是县令叫我们盖的，这是厕所，你可以看看里边有个可以方便的坑，坑是斜面的，秽物会直接滑下去，堆在后边的那个暗房里。等每月十五，都会有专门的人过来挑粪，运到肥料制造厂。”
“哦，肥料，我知道，但是这个还专门派人负责吗？我感觉自家的草木灰和畜牲排的粪便就够用了！”
掌柜的神秘一笑：“我们县的县令，是皇帝亲口承认的神童，他就是那个做出肥皂和香皂的沈黎啊！你们之前有段时间不是想进织布机吗？新式织布机也是他造出来的，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个招牌。我们县的肥料有多好，村户的老人都知道，那土盖上这个，真是看着就觉得地肥了不少。不信你就去看看，现在在肥料厂干活的汉子少说也有两百多人了，是体力活，但是工钱也合理。一天七八十文，干得好有奖金。控制温度的活，得专人干，一天能有一百文钱。要是成效不好，县令舍得花这么多钱搞这个？”
“你们肥料还要专门靠人做？不是直接粪土浇上去就好了嘛。”
掌柜道：“呵呵，那哪能一样呢？县令说了，这消息放出去了，等今年粮食增产了，大批订单都会过来的，到时候肥料不止一斤五文钱了，你要是想买着试一试，不如现在就买，免得涨价了！”
胡商将信将疑地去县衙旁边新开的店买上十来斤，表示要回家试一试，要是不好，以后就不买了。十来斤不过几十文钱，亏也亏不了多少。他家周边的草场今年看着草的长势就不好，不知道撒点肥料会不会好一点，这样家里的兄弟就不用老是挪地方找草比较丰茂的地方放牧了。
沈黎其实也很苦恼，因为靠着肥料来钱是比较慢的，毕竟这东西真的需要长期观察和宣传，虽说他名头大，可是事关农耕，就算商人们人傻钱多，也不想拿这个开玩笑。
沈黎一副苦恼的表情看着他爹：“爹，今年咱家得吃糠咽菜了，毕竟你儿子我败了这么多钱财，今年老本都收不回来了。您可要想法子养我啊！”
沈来秋淡定地打开沈黎戴着的荷包，只见里面鼓鼓囊囊的都是银票，一张银票一百两面额，这里面少说有二十张。他们家就算以后不事生产，也不可能会穷，所以沈来秋懒得搭理这小狐狸。指不定这小狐狸怎么发财都想好了，故意在这里逗他老子玩呢。
沈黎看到老爹不理他，赶紧跟沈言诉苦：“小言啊，为兄我要破产了！你看怎么办？”
沈言为难道：“哥，你跟我说没用，我顶多一天少吃一张糖饼，别的我可帮不了你了。”
沈黎看着他那包子脸皱起来了，内心乐呵得不行，薅了一把弟弟的狗头，“行了，该吃就吃，你哥我今年必须得带着大家发财！肥料是必须要搞的，种地需要它。可是别的东西也得搞，不然赚不到钱，灌溉的事情也不好解决啊！”
沈言不知道他哥有什么新打算，只要不扣他的糖饼，啥都好说。
“哥，我昨晚睡觉，居然有蚊子咬我，咱家蚊帐得买了。”沈言拉开袖子，沈黎就看到弟弟白嫩的胳膊上一片红色的包，沈言还忍不住去挠，看着就严重许多。
沈黎叫李福从库房拿他们蒸出来的花露水，给沈言抹上。沈言顿时觉得舒服多了，皮肤上凉丝丝的。这才四月，居然已经有蚊子了，今年的气温上升地有些快。做蚊帐的纱网状的布已经带了，只需要请人帮忙做成蚊帐就好了。
蚊子这东西，容易传染疾病。沈黎庆幸自己早就叫人清理粪便，清理河中的不明尸体以及腐烂物了。不然弄出毒蚊子，搞出瘟疫，那不得出大事？
沈黎开始做起做肥皂的小作坊，那些牧羊的人听说了这件事，很高兴地将废弃不用的羊油拿过来卖，沈黎都欣然收下，这里的羊个个都高大肥硕，身上的油也多。这种油做出的肥皂和猪油做的几乎没有区别，这里少有人养猪，养的羊倒是不少。牧羊的人有燕回县的，也有那些胡人，这些人家的羊油存了不少，听说沈黎把羊油的价格定得很合理，就选择到这里贩卖出去，也好买些布和盐巴回去。
沈黎知道他们养一种羊，身上的毛很长，看着就是适合做毛线，做大衣穿。一想到今年冬天可以有毛线穿，沈黎就忍不住高兴一下。高领毛线衣真的太需要了，尤其在靠北的地区，那风简直能将人刮跑，吹在人脸上，不是跟刀割的一样，而是跟刀砍的一样！沈黎想起这里二月份还有那么大的风，就心有余悸。
如今四月份，是农忙的时候，天气也回暖了，暂时用不上羊毛，不过提前打个招呼，跟几个胡商商量好，等夏天羊身上的毛都长好了就立马把羊毛卖给沈黎，一斤羊毛居然只要两文钱，沈黎心里觉得自己是在占人家便宜。
胡商做生意向来是小气的，不过羊毛这东西，多得没地方送，既然县令想要，给了也无妨嘛，毕竟结一份善缘也很好，还能赚钱，家里又多了分出息。当下沈黎就给了一半定金，只等着夏天收获羊毛，屯起来，冬天给燕回县的人找事情做。
豆腐生意，沈黎也重新招人做了。燕回县现在还无法吸引众多商客到来，只能靠着做些新鲜吃食，搞好县城环境，修修路才能吸引商人们将这里视为中转站。
辣椒早在沈黎发现它之后，就开始大量种植这东西，如今这里光照好，肥料又足，种些辣椒出来最合适不过。沈黎将种子零利息“贷款”给所有愿意种辣椒的农人，只需要收获后将三成的辣椒还给沈黎就好，沈黎不吃亏，农人们也愿意做无本生意。附近羊多，那就多做羊肉的生意。涮羊肉，烤羊肉串，羊腰子，羊肉火锅，都离不开辣椒。这里羊肉价格便宜，本钱就低不少，只要稍微有点手艺，就能做做羊肉串出来卖。
来往的商客惊讶地发现，燕回县不但变得干净了，连吃的食物都好吃了许多！
“客官，我们店有毛血旺，羊肉泡馍，羊肉锅子，砂锅米线，您要吃点什么？”
“客官，不如来本店吧！本店有县令大人亲自钻研出来豆瓣酱，辣椒酱，用这个做出来的炸酱面可好吃了！配上小羊排，爽口清炒豆芽，或者溏心蛋，哇，吃一碗都不够！”
“臭豆腐！两文钱四块臭豆腐！客官来一碗尝尝吧，闻着臭，吃着香！”
“客官，来我们店！我们店味道更好......”
胡商咽了咽口水，他也不知道怎么选择好了，这里吃的东西也太多了，他都想尝尝，就是估计来不及了，因为他要送货去南边，只能在这里停留一天，等明日一早就得走。
他选了一家做米线的店，米线这东西他听都没听过，真的非常好奇。听着是稻米做出来的东西，想必是好吃的。
“客官要微辣，中辣，还是重辣？”
胡商想了想，要了中辣。不一会儿，一碗配料丰富的红汤米线就送到他面前，上面有一个荷包蛋，咬上一口，就有蛋液溢出，这是没烧熟？吃着倒是很嫩，第一口有些不习惯，后面就觉得口感极好！青菜和一些肉片整齐摆在面上边，颜色很好看，还另外加了豆芽，豆皮，分量很足。胡商没着急吃米线，尝了一口肉片，他遗憾地咂咂嘴，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薄了。喝了一口面汤，哇，这中辣的味道也够劲儿了！胡商的身上除了一些汗，他稀里呼噜地连汤带水就把一大碗米线吃完了！
“结账！你家米线真不错！”
“客官，您满意就好！我家有现成的米线，客官要不要买一些路上煮着吃？买一包酱料，煮米线味道也不差的！”
胡商心动了，这米线吃着还挺好，五文钱就能买一大把，买点路上吃，没遇到客舍就用这东西对付一下，也舒坦！
“承蒙惠顾，米线加上酱料包总共三十三文，酱料包您拿好，可别漏了！”
胡商觉得还有些意犹未尽，就买了个肉夹馍吃，他不懂为啥叫肉夹馍，难道不是馍夹肉吗？馍夹着好多酥肉，上面撒了胡椒粉和孜然，馍的表皮香香脆脆的，里面的酥肉又有些嫩......吃上一口，那种肉汁溢出的柔软，和又香又脆的利索感完美融合在一起，加上灵魂孜然......胡商觉得自己还想在这里多待两天。
不过可惜条件不允许。他一早吃完饭，就带着自己的商队出发了，依依不舍地看了眼路边小摊卖的吃食，他觉得这里的美食不能只有自己一个人馋，于是到一个地方就炫耀自己吃过的新鲜吃食，叫没吃过这些东西的人向往不已。
沈黎乐呵呵地看着这几个月客舍的生意越来越好，愿意来就好，不来的话，他们燕回县以前种出来的粮食和蔬菜卖给谁呢？因为燕回县本身购买力不足，导致许多陈粮剩下，沈黎只是简单给了几个吃食的方子，就将那些好的陈粮都卖出去，做成美食给过往的商客吃，农户今年的日子好过多了！
军训过后，懒人明显变少了。沈黎让军训中表现出色的人成为衙役，不过是编外人员，需要定时去乡下查看农耕成果，一旦发现有人偷懒，就通报批评。这时候大家都知道勤劳致富，偷懒的人，尤其是汉子，那是要遭到嘲笑的。没人不想要这张脸，除非无可救药了，于是都愿意好好干活。
客舍缺人干活，商户们也没想到自己的生意因为几个吃食的方子红火了，这些方子沈黎说了，只要一成利给他，连续给两年，以后这方子就算他们的了！
这么珍贵的方子，说给就给了，商户们心中感动，只是不知道能为沈黎做什么，只将自家招牌上添几个小字——沈县令的菜谱。这几乎成了一家客舍生意好的象征了，于是不是靠着沈黎给的方子做吃食买卖的，也给写上了。
沈黎: ......
给他送钱也是真的很别致。
沈黎不打算靠着这些吃食，让少数人得大利。马上天气热起来，蚊虫也多了，最能卖出去的东西莫过于蚊香。这时候都是拿艾草熏屋子，有用是有用，就是有点麻烦，效果持续时间也短，而且总是把人熏得灰头土脸的。
不如做出蚊香，按照固定配方做出来，交给私人去做，然后统一收上来，卖到别的地方。尤其南方的蚊虫，那个头比蜘蛛还大，蚊香做出来，想必叮咬之苦能少受些。蚊香也有一股不太好的味道，可是冒出来的烟比烧艾草小啊。沈黎发现艾草这东西是真好，便宜，到处都有。沈黎将艾草碾碎揉搓，得到艾绒，混合黏土，盘成圈状，用火烤得颜色成黑褐色，差不多就做出成品了。这是一种土蚊香，样子不算好看，圆得不规整，可是好用就行！
这东西最多两文钱四盘，人人都买得起，做出来卖掉，这两年完全可以靠这个让农户人私下做点零碎的蚊香卖掉。
这个时代，不是勤劳就能发家的。靠天吃饭，靠官吃饭。两者有一者不行，苦的就是百姓。官员不去想如何给百姓增加收入来源，没有受过教育的百姓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致富之路究竟在哪儿？沈黎要做的就是引导这些田地少，还没什么见识的百姓让生活过得更好一点，让闭塞的燕回县变得更加流通些，这样才能给这个贫穷且沉默的县城带来新的生计。
等人人手头都有钱了，沈黎不但要将灌溉的事情解决掉，也要将提高百姓文化水平，丰富百姓精神世界的工作搞好。他现在是公务员了，可不能吃白饭。皇帝对他不薄，他也要做出点像样的成绩回报啊。
沈言看到丑丑的蚊香，心里有些抗拒在房间里点这个，沈黎可不惯着他这毛病，嫌弃蚊子，还不点蚊香，大约要将他放出去站一会儿，他才知道蚊香的好处呢！沈言用了之后，才察觉蚊香是真的好用，就送了两盘给邻居用。邻居家里有个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子，跟他玩得甚好，今天还偷偷给他拿糖糕吃了，他也要投桃报李！
沈黎看着沈言人小鬼大的样子，扶额决定，以后多布置点课业给他，免得精力旺盛，在家里无法无天叫娘头疼。

第58章
“红糖馒头好吃吗？”
沈黎蒸了一锅红糖馒头, 馋得隔壁的小孩翻墙过来了。好在他翻的宅子不算高, 没出什么意外。
隔壁小孩眼睛紧紧盯着沈黎手里香喷喷的馒头，“大哥哥, 你在吃什么？闻着就好甜！我可以买几个回去吗？”
沈言忽然从自己的西厢房过来, 一看到那孩子，高兴地跑过来, 不由分说就拿了三个馒头给他，“馒头是我哥做的，但是我也帮忙了，这个我做主送你啦，你身上就三文钱, 够买什么？”
然后沈言对他哥介绍道：“这是我的好朋友, 严楉。”
这孩子肠胃不好, 家里人怕他出去买不干净的东西吃, 只敢给三文钱，平日买一块麦芽糖吃吃就算了。这孩子也爱吃甜, 这红糖馒头对他有致命诱惑。
他感动地抱住沈言：“你可真够兄弟，你就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了！我家有酥酪，我叔叔刚从突厥那里买的！我待会儿给你送来, 你也尝一尝胡人那边做的羊奶吧。”
沈黎好奇道：“你叔叔还去突厥那里做生意吗？”
那小孩美滋滋地啃了一口红糖馒头：“是呀, 我叔叔叫严文庆, 我的二祖父的儿子。我的二祖父你知道吧，就是前任县令严至中，叔叔他最近从突厥进货, 打算过几天去南边做买卖。他不喜欢读书，却最喜欢在外面跑，我二祖父气得胡子总是翘起来的。”
沈黎恍然大悟，原来是人人都羡慕的敛财好手严文庆啊。
沈言也大吃一惊：“你居然有个做县令的二祖父！”
那小孩道：“你还有个当县令的哥哥呢，咱俩不是差不多嘛。言二，吃完我们去做数学题吧，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个鸡兔同笼我回家想了好久都弄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只鸡，多少只兔。”
沈黎：出息了沈小言，自己都没弄懂，半瓶子水还晃啊晃的，就想好为人师了！
沈言大摇大摆地道：“去我书房，我跟你说，那题可好玩了，先想象所有动物都变成鸡，能有多少只脚。脚的数量算出来一定比该有的脚数量少，我们要算出少了多少只脚的数量。因为兔子是四只脚嘛，把兔看成鸡，每只兔都少了两只脚，算出少了多少个两只脚，就能算出几只兔啦！”
小孩听得晕乎乎的，好像明白了，又好像还是不明白。沈黎扶额，好为人师，教得还不清楚，于是把沈言拉到一边，细细跟这小孩讲解数学题。
小孩眼睛里面亮晶晶的，满满都是喜悦，沈黎十分感动，难得遇到这么好学的孩子，得好好教。
下一秒，小孩就高兴道：“我学会这题，就能在叔叔面前炫耀啦！叫他老是叫我小屁孩，小屁孩都会的题，他不会，那可太丢人啦！”
沈黎：......
原来是为了这个。
不过他也很好奇这样一个善于做生意的人会不会智商很高，很容易就把题做出来了。
“严楉，如果你叔父对肥料感兴趣，可以来找我，兴许这笔生意谈成了，我能请你吃蛋糕。”
蛋糕？一听就很好吃！严楉立马同意了，他只当个中间人，至于生意做不做，还是得看这个哥哥和叔叔能不能谈妥了。严楉问道：“假如我叔叔不愿意，您还给我做蛋糕吃吗？”
沈黎笑笑：“君子一言。”
严楉：“驷马难追！”
沈言突然看严楉有些不顺眼了，他还没吃过什么蛋糕呢，凭啥大哥要给严楉做蛋糕！但是严楉对他很讲义气，沈言心里不痛快也不好发作。
沈黎瞥了一眼弟弟，等严楉走了，就跟脸上写满了不高兴的沈言道：“做好了先给你尝尝，别不高兴了。”
沈言哼唧两声，“我满脸都写着高兴，我没有不高兴！”
沈黎：“噗，好吧，那是我非要让你尝尝的，算你帮大哥的忙！”弟弟真的是个傲娇boy啊，那他能怎么办？宠着呗，两辈子才得这么一个弟弟。
农历五月，天气真正开始热了，不过今年二月开始，燕回县的许多人家就赚了不少钱，都有钱买新的衣服穿。棉花现在各地都种，加上织布机这样先进，素色的棉布衣服特别便宜，只要家里稍微有点钱，就能买几尺做衣裳了。
现在燕回县看着就是崭新的模样，街上做小本生意的大有人在，个个都穿着崭新的棉麻衣衫，素色的衣衫看着虽不华贵，倒也清爽整洁。商铺一家一家地开张做生意，做肥皂的工坊炊烟不断；卖豆腐的小贩，在每个清晨带着嘹亮的叫卖声走遍大街小巷；卖牙膏牙刷的店面在快要破产的时候，得到了沈黎一笔赞助，保住了自己的店，这几个月的盈利极好；燕回县残余的懒汉被家里的女人骂到街上去打零工赚钱，懒汉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询问作坊老板今天寻不寻人干活......
“肥料涨价了吗？”一个乡下来的汉子挑着一些蔬菜到客舍卖，他家的青菜长得极好，客舍都爱从他这里进货。他除了照顾青菜比较精心外，主要还是很信赖沈县令给的施肥的定量，他发现严格按照沈县令给的方法施肥，青菜似乎长得更快，更好吃了，产量也比前几年好。他听到客舍的人都在谈论肥料，忍不住开口问道。
“没涨多少，现在你买肥料还是种菜吗？”跑堂的跟汉子熟，马上回答道。
汉子憨厚一笑：“我还想种花，主要是我娘子稀罕，我种着试试看，若是成了，我卖花不知道有没有人买。”
掌柜听说他要种花，抬起头来高声喊道：“哎呀，若是能种出来，可要卖些与我，我们客舍想布置雅间出来，没有花不行，总觉得少了些意思。”
汉子道：“好说，好说。就是这个地方，不知道能不能种出花来，唉，说真的，要不是沈大人如此爱民如子，咱们也种不出来这样菜，我家日子好多了，阿母的药钱，孩子吃饭的钱都够了。”
掌柜一听，撑不住笑了：“爱民是爱民，可是我们县令如今不过十三岁，倒也不能说‘如子’，哈哈哈哈哈。”
汉子也笑了，“老话说的对，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我们县令就是有德行，有志向的少年人，虽然年纪小，可是因为这样的德行和志向，咱们也要尊称一声老父母啊！”
掌柜的突然拍了下手：“说是县衙隔壁的店，就是咱们这位少年县令的爹娘开的，现在出了新肥料，有专门给花施肥的，有专门给树施肥的，据说还出了一种肥料，专门用来种菜，你赶紧去看看，免得迟了就买不到了。”
汉子也不怕掌柜的不给菜钱，把菜往空地一放，人就往县衙旁边的卖肥料的铺子冲过去。
......
沈来秋确实不用赚钱了，可是就这样闲着他可受不了。田活沈黎不愿意让他做，陛下赏赐的田地都被沈黎佃出去了。他只能在宅院里的空地上种点蔬菜，开了个肥料店，卖卖肥料。沈黎见工作量不算大，就没有过多干涉了。
不是沈黎不愿意让他爹工作，实在是这里气候恶劣。他爹这几年生活水平直线上升，从奢入俭难，在环境如此恶劣的地方种地，他爹要是身体受不了，生病可就不好办了。
余氏最能管住沈来秋：“他爹，你要是去种田了，这里的人会不会说咱们黎儿不孝顺？你看哪个县令的爹娘还要种地？说出去，丢脸的可是咱们黎儿！”
沈来秋一想，确实是这个理，就不想着种地了，不过时常会去乡下的田地看看。
沈黎给他们方子，也不是白给的。凡是做豆腐的人家，都得将不要的豆粕或者豆渣放在一边，等需要的人免费来取。沈黎不缺这点卖豆腐的钱，这些边角料用来做做慈善最好不过。这里的人普遍比清河县的人穷，在这样青黄不接的时候，饿死人也是有的。毕竟沈黎来燕回县才短短两个多月，只能保证百分之七十的人目前可以饱腹，这百分之七十的人中，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像乡下，尤其是偏远一些的穷地方，饿死人也是有的。沈黎虽说不能直接救济好的粮食给他们，从做豆腐的人手里收下豆渣，豆粕，接济一下吃不上饭的人还是可以的。
豆渣豆粕确实不好吃，只是吃不坏人，能叫人度过这段陈粮吃完，新粮没上的时节。
县里的人都觉得沈黎恐怕是菩萨座下的童子转世的，不然心肠怎么这么好呢？县里的乞丐，现在大多是那种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古人忌讳这个，因此许多人找不到活计，只能当乞丐。可是现在他们有新活计了，县令叫人做出马车，专门叫他们赶着马车送豆粕豆渣到吃不起饭的乡下去，接济乡民。这个伙计不累人，还比做乞丐荣耀。
王瘸子一瘸一拐的到县衙对面的人家领走马车，今天轮到他送豆渣豆粕去盏寨了。那地方的人，出了名的穷，听独眼说过，这地方的人当时吃着豆渣都哭出来了，还好独眼来送粮食，不会瞧不起这些狼吞虎咽的人。毕竟作为乞丐，他们最懂挨饿有多难熬。
饿啊，饿得白天晚上都是前胸贴后背的，恨不得五脏六腑互相吞吃。他们在县城乞讨，好歹还有口馊饭吃。乡下人，吃观音土也是有的。不过县令说了，因为挨饿太长时间，不能吃太多，不然会死人。那些穷地方的村人，确实有人吃得太多，太急，险些被胀死的，好在沈黎提前叫乞丐们告诉他们如何催吐，不然县令的好心，差点变成灾祸了。

第59章
沈黎看着庄稼人正在一点一点挑水, 地因为太干都龟裂了。好在上面铺了一层肥料，想要将土地变得湿润也容易些。挑水的人中有男有女, 连小孩都用水瓢在田埂上站着泼水。男女老少都用白棉布裹着头，身上的汗水蒸干了后留下了白色的盐霜，看着就觉得辛苦。
“造个洒水车吧，这样至少在灌溉系统搞好之前可以让人省点力气。可以搞个单轮的洒水车, 可惜, 没有橡胶，不然做个橡胶轮胎就很好。”这时候的橡胶树, 估计远在类似亚马孙森林的地方，那些金发碧眼爱探险的人都没找到, 更不用提安稳的大昭人了。不过就算大昭有橡胶树，得到它们的代价也十分大，因为生产习性可知, 它们只能生长在大昭最南边，岭南那边此时应该算是毒瘴区，去一百者，生还不足二十。
洒水车自然效果不会和现代一样好，沈黎将洒水车做成椭圆体, 在上方有个类似船上掌舵的转盘, 转盘连接着排水的水排，只要单手推车，另外一只手摇动转盘，就能利用水排将椭圆体里面的水通过两边的圆洞排出, 等快要没水的时候，直接将洒水车下面的水塞打开，就能将剩余的水排出。
这个适合大面积的田地使用，至于菜地，或者花田，可以用花洒。沈黎一脸满意地看着自己用木头做出来的花洒，试着给地里的菜浇水，除了稍微重了一点点，没啥不好的，如果给好工匠稍微改良一下，可以变得轻巧一些。
沈黎看着沈言一脸“我想玩花洒，但是我不告诉你，你要自己明白”的表情，笑了出声，然后给沈言做了个可以滋水的水木仓。沈言一脸新奇地看着新到手的玩具，开始祸害院子里的蝴蝶和蜻蜓。
“滋~~~~”一股清水从木仓口喷出，不小心喷到了沈来秋。沈来秋提溜起沈言，又看到了菜园子被水浇得一团糟，心情不太美丽，立马准备鸡毛掸子抽沈言。
沈言道：“哥！哥！救我！这水也不是我一......”
沈黎打断了他：“你瞧瞧你干得好事，都告诉你这菜园我浇过水了，你还拿着水木仓到处滋水！居然说不是你干的！”一本正经的样子，差点连沈言都相信自己大哥的鬼话了！
“大哥你！”沈言绝望地发现他大哥在给他使眼色，看向了他手里的水木仓。这是在威胁他是吧？是吧！坏事都是沈言干的，沈言认命地补充道：“大哥你怎么能大义灭亲呢？”
沈来秋看着这两个兄弟，将鸡毛掸子放下来了，轻飘飘地道：“小言，把你哥的房间和你的房间打扫一遍，再撒点水，免得屋内干燥，别偷懒。”
这俩兄弟，眉眼官司真多，沈来秋莫名高兴，因为他自己没有感受过这样的兄弟感情，以后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了，感情应该比他和自己的兄弟感情深厚得多吧。
正在热闹的时候，李福进来通报道：“老爷，县令大人，有客人来了，看样子像个儒商。”
李福得了准话，把人带进来的时候，沈黎看到了一个穿着儒生的青衣长袍，手中拿的不是书，不是笔，而是算盘的高个青年，感觉李福总结得很到位，确实是儒商。
“在下严文庆，特来拜访县令大人！”他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将眼帘垂下，毕竟他比县令个子高，看得太仔细，可能会惹恼这个目前还不知道什么脾气的县令。
沈黎赶紧道：“不必多礼了，我们进屋详谈。”
严文庆这才稍微打量了一眼沈黎，不由得心里赞叹：真是龙章凤姿的好人物，眉眼温和，可是高挺的鼻梁又给这张脸增加了一丝锐利，眼神清明，天生带笑，面色如拂晓春华，额头饱满，乃是有福且清正之人。
总而言之，可以一交。
沈黎不知道短短一两分钟，他就成了严文庆眼里的可交往的人了，只能说古人对于和什么人相处的依据有时候比较玄学。沈黎对严文庆的感官也很好，知礼，而且长得也一副很温和的样子，和他谈生意应该比较容易谈成吧。
人称“点金手”的严文庆内心是不把这个称呼当回事的，毕竟在众多商人中，他非常不起眼，只是在燕回县，或者说在整个殷州他是出名的，比其他人赚得多，可是放眼整个大昭，他还不算什么，连豪商都算不上。
沈黎给严文庆倒了一杯绿茶，“早就听闻您的大名了，今日见到，不胜欢喜。”
严文庆苦笑：“矮个子里选拔出的将军，有何大名可言？还望县令这里能给我个赚糊口钱的机会，在下也好下南边的时候，有点新鲜东西卖。”
沈黎笑了，殷州首富说要给自己赚点糊口钱，那他是什么？给自己赚点喝水的钱，顺带喂一些给百姓吗？不过沈黎没有反驳严文庆的说法，他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噎人的。
“那这几天，我倒是做了些好玩的，你看这个洒水车，就很不错。”
严文庆苦笑道：“好确实好，就是颇为笨重，看着就运不到远方去。”
沈黎点点头，“那花洒我觉得可以卖，但是一眼就能做出仿照的产品了。”
严文庆道:“无妨，这个我只赚第一桶金就收手了，不会亏本的。还有别的吗？我知道县令这里似乎有肥料非常好用，就是在下担心，卖不出去。”
沈黎沉吟一会儿道：“敛财能手说自己卖不出去，本官真是不敢相信啊，文庆兄过谦了。文庆兄，我做生意跟你不一样，因为我们的观点不同。我卖一样东西，只要不是走投无路，其实更多的时候会想着这个东西对大众的用处大不大，而不是它赚不赚。本质上，我还是个农民。商人逐利是本职，我特别理解。所以到底要不要进肥料的货，还是需要你自己决定。我只能保证，这东西真的很有用，早一年给大众用上，粮食就能早一年增产。”
严文庆看着沈黎笃定的样子，突然朝着沈黎举杯：“我以茶代酒，感谢县令大人对燕回县百姓的照顾，不是以一个商人的身份，也不是以一个耕读世家的身份，仅仅作为一个燕回县百姓，向你表达谢意。”
一口气喝完茶水，严文庆感概道：“我父算是清廉之人了，可惜做了一辈子的小官，也弄不明白该怎么做个好官。我也不明白，为何我父几年来每日子时还在处理公文，燕回县还是老样子。看到你，我才稍微有些眉目。”
沈黎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也不太懂如何做个好官，就是爱操心罢了。加上老天对他不薄，金手指加身，才敢在心里暗暗大言不惭说要改变一处百姓的命运。有些小贪之官，未必是不愿意做实事的官，参考清河县的县令，有时候水至清则无鱼还是有点道理的，圈子在那里放着呢。清廉之官甚少，尤其是古代。当然，大贪之官斩首还不足以解恨，凡事涉及底线都不可原谅。为官之道，在于多做实事。沈黎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当个多做事，少批改公文的官好些。
沈黎道：“严老县令确实勤勉，燕回县的弊病，不是一位县令可以立马解决的，即使是我也不可能，我只能尽量缓解现状。”话题仿佛拉不回来了，沈黎觉得还是提一提生意的事情比较好。
“您还打算跟我做生意吗？肥料如果做不成生意了，大概咱们的生意就只有花洒了。”
“肥料的生意当然得做，只是县令您的名头还是要借我一用。”严文庆神秘一笑，作为一个做出曲辕犁和筒车的天才，做出能让粮食高产的东西并不稀奇，不过有人天生低调，不愿意扬名罢了。
沈黎觉得众人评价严文庆是个厉害人物不足为奇，毕竟连营销都知道怎么操作了，这就是个带货小天才。
“文庆兄看着来，只要不太过火，我都能接受。”
严文庆道：“那我就放心了！县令大人不妨大胆将肥料提供给我，我可以将它卖到大昭的每一片国土。”
沈黎怀疑这厮扯了个半天就是为了让自己同意作为他营销的主角，什么害怕亏本那都是假的，但是沈黎没有证据，偏生这人长得还真是一脸无害的样子。
两人商量好何日交货，肥料价钱几何，严文庆就笑容满满地告辞了。
沈黎看着手中的契约，不由得舒了一口气。肥料厂一旦第一笔订单获得大众认可，以后的路就好走了。就算沈黎离开在这里，燕回县依靠这个厂，来往商客就会越来越多，只要厂不倒，燕回县就不至于再次变穷。再加上沈黎还在费力改造这个地方，等三年回京述职，想必燕回县必然比现在好上十倍。
这些天肥料卖出去的好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本来对肥料有所怀疑的人看到施了肥的蔬菜长得更好，就对过往商客夸耀县令以及他的肥料，惹得不少不种地的胡商也买了些肥料，也不知道进这点肥料能卖出什么名堂吗？
沈黎压力小了些，毕竟怎么卖这批货，已经和沈黎无关了。沈黎觉得严文庆不至于会赔钱，毕竟肥料不会坏，等肥料的好处传开了，他卖出去不会少赚几文钱的。
从长安到殷州的距离很远，但是一行人日夜兼程，不分昼夜赶路还是很快的。闻柏鹤看着殷州府城灵城的城门，抖了抖身上的灰尘，拿出令牌，很快就有人下来迎接。
“督察使，快开门，是督察使！”
闻柏鹤的怀里是皇帝交给他的密信，等办完这件事，他大约就能去看望一下多年不放弃和他通信的好友了。
不知沈黎见到他会不会大吃一惊，毕竟他可能长得比沈黎高两个头不止了。想到这里，他面上不由得微微一笑。

第60章
“吃点大葱卷饼吃出一身的汗, 六月份热得人连衣服都不想穿啊，看这个日头毒辣的, 眉毛都烧焦了。”一个手里拿着蒲扇的汉子在县衙处排队买肥料，他家今年种了好多菜，肥料需求多。如今店面外面总是有许多人排队，人挤着人, 汉子身材略胖, 格外怕热些，于是和身边的人这样抱怨道。
沈言听到有人说眉毛都要烧焦了, 顿时忍不住笑嘻嘻地探出头来看着那人是不是真的眉毛都要烧焦了，一看还是黑色的正常眉毛, 不禁有些失望。沈黎无语地看着表情蔫坏的弟弟，提溜起他，把他送回店里。天气热, 这孩子闲不住老想着出门，沈黎手里也没藿香正气水，假如中暑就不好了。
“爹，咱家冰库可以开了，免得热坏了人不值当。”沈黎煮着奶茶, 奶茶香是香, 可是这个天气没有加冰的奶茶喝真的太残忍了。他还想喝冰可乐，这时候若能喝一口简直神清气爽。
沈言坐在他哥旁边，等着奶茶烧开后盛在碗里，凉了就可以喝了。奶茶也是沈言喜欢的饮品, 奶味很足，重要的是，里边还放了焦糖。
“郎君，寒瓜买回来了，今年的寒瓜又大又甜，奴买了脆瓜和沙瓤瓜，您先吃哪种？”
这是为沈黎做事的仆人，是当地人 ，这人挺厉害的，因为他知道燕辉县每个地方，沈黎特地找他过来帮自己做事。不过是活契，属于雇佣关系，沈黎叫他不要自称为奴，他不愿意，沈黎也就随他去了。有些人的观念是改不回来的，沈黎从来没有低估习惯的影响。
“沙瓤的吧，先把这瓜放井水里泡一会儿，等一个时辰拿上来。”
“嗳，奴下去了。”
沈来秋道：“冰窖一开，你还是跟往常一样卖冰，卖水果冰棍吗？”
沈黎摇摇头：“只卖绿豆红豆两种冰棍吧，毕竟这里水果少，水果冰棍不合算。”
沈来秋道：“这里羊奶便宜，不如做你先前做的奶味雪糕。”
沈黎曾经给家里人做这个吃过，那时候羊奶还比较贵，沈黎只做家里吃的，并没有卖出去。如今离畜牧的地方近，订羊奶做奶味雪糕确实可行。
沈来秋也不担心没人买得起，现在买不起的人家可以买冰水喝。冰水一桶四文钱，不贵，一半用来降温，一半用来喝水，正好可以用一天。
不过六月份愿意买水的不多，等七月份八月份的时候，沈黎已经预见自家的冰水铺子一开，队伍排得有多长了。
五月份的肥料卖完了，严文庆继续跟沈黎商量进货的事情。沈黎的名头比严文庆想象中的要好用，他第一步去的地方不是长安，而是汴京。路过沈家村推销肥料，只说了是沈黎做出来的，还没宣传呢，肥料就被买走一小半了。一不做二不休，严文庆在沈黎可以容忍的范围内稍微提高些价格，将肥料卖给汴京世家的庄园，那些豪门望族也将信将疑地买了。
这些人就是风向标，一旦大家知道肥料原来是抢手货，还不蜂拥而至去购买吗？总之严文庆这次卖货比想象中的要简单得多。
除了肥料，沈黎跟严文庆还合伙做了蚊香的生意，严文庆这个起名废给蚊香起名叫“灭蚊神香”。沈黎也不打算改了，反正这名字通俗易懂，蚊香就是卖给普通百姓的，不必把名字搞得太复杂，免得没人敢买了。沈黎还在包装上画了小漫画。
一只嚣张的蚊子吸了人的血，人捉不到它，它就洋洋得意到处飞。然后被奇特的烟雾笼罩了，它轻轻闻了一下，立马就落在地上昏死了。
这种拟人化的蚊子在严文庆看来是想当有趣的。
“这蚊子的眼睛真大，嘴巴也好长！哈哈，它居然还有表情！”
沈黎又刷刷画了一个有表情的狗，类似于哈士奇翻白眼这样的简笔漫画，把严文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哎呦，哎呦，我家怎么开不了书坊？我家要是会造纸，就把这些画印上去，比我爹画的山水图，花鸟图有趣多了！哈哈哈哈哈……”
沈黎白了这人一眼，还好没画表情包，不然这人得笑死吧。
忽然严文庆又不笑了，一脸正色道：“沈郎君，您不会造纸吧？”
沈黎：……
如果说他会呢，可是他不敢啊，他什么都没有，现在造纸，世家不得把他活撕了？等稍微有点群众基础和权势背景，他才敢动手做这些。
世子这几年也不知道过得怎么样了，他和世子通信，觉得世子的话越来越少了，大约是事务繁忙？
沈黎惆怅地吃着寒瓜，一想到好不容易抱到的大腿以后会和自己渐行渐远，沈黎觉得手里的瓜它突然不香了。
严文庆跟沈黎越打交道，就越觉得沈黎不是个简单人物。沈黎一沉默，严文庆就觉得沈黎又在想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你不会真的想造纸吧。”严文庆咽了咽口水，这个财真的太好发了，就是怕自己的脑袋不够砍。他常年跟别人争夺市场，知道这里面的凶险，钱财虽好，命只有一条。
沈黎一顿：“想什么呢？好好卖蚊香和肥料吧，我心里有数。”
严文庆默然，为何听到这个话他心里居然还有些不满，原来自己胆子这么大啊，严文庆吃完沈黎给的寒瓜，打算不添乱了。
“好吧，我还真想发这个财，可惜没有这个机会啦。我过几天还要去一趟长安，再下江南，你有什么需要我带给你的吗？”严文庆起身准备离开时回头询问道。
沈黎摇头，他在这里也认识不少商贩，想要的东西都能买到，更何况他也没什么想要的。找番薯找土豆也早就和严文庆说了，可惜大商队专门派人去找这两样东西也不现实。就盼望着世子派去西域的人可以早点找到这些高产作物，但是这么多年还没有消息，沈黎都有些绝望了。
这些天蚊香越卖越好了，沈黎发现到处都有人按照自己给他们的方法做土蚊香，连孩子都学会了。
原三是燕回县一个最普通的农户人家，在乡下有几分薄田，家里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如今三个儿子一个开了肥皂作坊，一个开了羊肉泡馍的小吃店，还有一个因为身体强壮，直接去了肥料厂做肥料，个个收入都很好，原大郎今年五十岁，他最小的女儿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因为先前嫁给一个混账东西，现在和离在家。他本来还愁着女儿独自带一个闺女，不好养家，况且被兄弟接济，也有嫂子叫她受气，现在不用担心了。
当初她那三亩地有一亩只长了艾草，因为土地不好，长不出来粮食，现下艾草价格上来了，他想叫闺女卖出去糊口，闺女看虽然艾草多，也卖不了多少钱，不如在家自己做蚊香卖，好歹得利高些。
“原三老爷子，你家女娘可真是能耐，一天能做这么多蚊香，给你家赚了不少钱吧！”
原三道：“赚钱咱也不要，都留给女儿。想吃啥自己买去，余下也当私房存起来。孩子能干，以后就受不到苦，叫那畜牲看看我闺女离开他过得有多好吧。”他心里生气，早就叫家里儿子把那打妻子的畜牲狠狠打了一顿，只是看到女儿心如死灰的样子，他难道不心痛？如今看到女儿能赚钱了，脸上恢复了笑容，他心里才好受些。
县里的可怜人多，沈黎尽量解决他们的吃住问题，没有事也给他们找点事情做。比如运送东西，发新政令的宣传单，只要有穷得吃不上饭的人干这些事情，沈黎起码会提供一天的饭食。他不能光救济，救济滋生懒惰，还是用劳动换取来的更能让人珍惜。
县城这个月来往的商队更多了，因此燕回县的税收创造新高。沈黎将朝廷规定要交的税多收两成，算是还了以前没交上的税收。剩下的，除了一部分搞灌溉系统外，全部变成修路，建造救济舍的钱。
所谓救济舍，就是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十五岁一下的孤儿，和四十八岁以上的失去劳动力的孤寡，不论男女，只要符合以上条件，都可以进入救济舍，安排住宿和工作。
住宿条件没有很好，四人寝室，屋舍不算宽敞，但是好歹可以遮风避雨。工作都是沈黎从一些大作坊里抽取一部分订单，交给这些人做，当然沈黎也对分成让步了，算是他作为县令的一点心意。以往总能发现一晚上过去，街头死几个人，现在这样的现象早就消失不见了。
税收多了，沈黎就不用缩手缩脚了，该整改的整改，该修缮的修缮，把破旧的燕回县的城墙修缮得更加坚固了。边城是需要关注安全问题的，不然出了差错，沈黎不好交代不说，百姓才是最遭殃的。
但是过往的商客觉得沈黎还要搞出入证这种东西真是太麻烦了，都不乐意。结果沈黎有次在城门口因为有人伪造出入证，发现了两个在逃杀人犯，他们就都不说话了。
“世子，我们也没有出入证，这可如何是好？”郭易愁眉苦脸地下了马，无奈地望着城门。
闻柏鹤: ......

第61章
“你去那边看看。”不远处就有一堆人围着一个灰扑扑的棚子，还有一堆人在排着队伍, 离开的人手里有一张红色的纸, 想必那就是准入证。
郭易马上找了人来问, 不一会儿回来禀报道：“有官印或者品级的来客无需准入证，只需登记姓名即可。”
闻柏鹤也不怕麻烦, 反而觉得沈黎很仔细。此次去往殷州, 他在各个县城都遇到过来历不明的外邦人,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被抓起来审问 ，果然其中许多人都有问题，或是细作，或是犯过律法, 闻柏鹤都按照《大诰》上的内容一一处置了。若是人人都能像沈黎这样，他每到一个县城，也不必这样费心力了。
好不容易进去了，郭易简直目瞪口呆：“世子, 这还是我们曾经来过的燕回县吗？方圆几百里，我就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县城。”
闻柏鹤不说话，只是默默看着显得格外繁华的街道, 四处的叫卖声显得这个灰扑扑的县城变得鲜活极了, 他闻到了各种食物的香味，形形色色的客人进入不同的食铺。
“咕噜噜~~”
郭易捂着自己的肚子看着世子，憨笑道：“世子，我们快去县令那里，用些饭食吧, 眼看晌午就快过去了，再不去，我担心沈县令要午歇了。”
闻柏鹤的肚子也饿了，他想起沈黎给他送的那些零食，立马加快了脚步，这几个月一直在外奔波，没有好好用过新鲜饭食，零食也吃完了，去沈黎那儿蹭饭，他相当坦然。
沈黎刚洗完头，身后的侍者在帮他擦头发，他的身边摆了一盆冰水，上面漂浮着零星的冰块，将沈黎周身的燥热驱散了不少。为了解热，沈黎穿着一身白色棉麻宽袖长衫，领口半敞，袖子撸到胳膊肘，手中拿着羽扇将冰水带来的冷气往身上招。
在略微阴暗的室内，沈黎微微阖目，一缕乌黑的发从侍者的手里溜出来，在沈黎光洁白净的侧脸处乖顺地趴伏着，把沈黎的下巴搔得有些痒，但是因为太累了，沈黎没有去管它，只是眉头皱了皱。忽然有一个粗砺的手掌，将这一缕恼人的头发撩到耳朵后，沈黎睁开眼睛。
“你怎么来了？”
显然沈黎又惊又喜的表情取悦了闻柏鹤，沈黎看到这个常年神色冷淡的人突然露出冰雪消逝一样的笑，也忍不住笑了。在沈黎看来，世子除了个子长高了，看起来脸也长开了不少，原来还有些稚气和尖锐，现在整个人看起来平和不少，虽然气势还是很凛冽，但是整体看起来却如同冬天的清泉，冷中带有一份独特的沉静通透。
“我看你家门开着，你家的管家李福也认识我，便没叫管家通报。”
闻柏鹤捻了捻刚才把沈黎别头发的手指，他不小心触碰到了一只温软的耳朵，这只耳朵跟他的主人一样软软的，光滑得有点像双皮奶。
“个子还是没有我高，定是晚上睡得晚。神医不是跟你说了，这样不好吗？”
沈黎站起来，闷闷道：“你比我年长，自然比我高，这有何稀奇？”头发仿佛耷拉下来了，显示主人对这句话的不满。
闻柏鹤看着沈黎身上穿的衣服也歪歪斜斜地，锁骨露出来，如此正式的长衫居然被穿出魏晋风格，也不知道是叫人该夸他是真名士好，还是批评他衣衫不整好。他看了眼后面眼观鼻，鼻观心的侍者，心里稍微舒服了一些，好在这里的侍者老实，没有盯着不该看的人看。他上手将沈黎的衣领和袖子整理好，一言不发。
沈黎看着这个许久没见，还长得比他高出不少的人跟自己贴得这样近，似乎只要仰起头就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忽然有些不自在，他后退几步，赶紧把自己拾掇得符合世子这个疑似强迫症患者的标准，整齐得不行。
闻柏鹤道：“我这个客人来了，你作为东道主该怎么招待我？”
沈黎好笑道：“难道我会亏待相识多年的友人吗？自然盛情款待。来人，将我平日的食谱添上五样，再拿我亲自酿造的青梅酒，给世子接风洗尘。”
郭易憨笑：“嘿嘿，那我今日可算是有口福了！咱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喝酒！”
沈来秋进来，刚好听到这句话，“壮士一定要多喝点，喝多了家里客房多得是，不必担心无处休息。”他知道家里来了世子和那位救了沈家村孩子的壮士，因此早就将客房安排好了。
天气热，自然要先上凉菜，沈黎叫厨房将坛子里腌制得正好的松花蛋拿出来，切成瓣状，在盘子里摆出花样来，再铺一点红彤彤的辣椒酱，和一点点黄瓜丁，浇上特调的与蒜末混在一起的酱料，这种松花蛋是沈黎特别喜欢的，现在燕回县也在热卖这种新鲜吃食，方子是沈黎发给百姓的，他不需要靠这个敛财，给百姓没什么不好。
闻柏鹤喜欢这种凉菜的摆盘，极为给面子地吃了两口，但是松花蛋的口感和味道似乎不合他胃口，他后面再也没动这碗菜了，反而是郭易吃了不少，还连说好吃。
闻柏鹤这些年在外奔波，有些地方环境特别恶劣，这似乎缓解了他的挑食，桌子上的菜多多少少他都吃了些，尤其是烤全羊，他一个人就吃掉了半条羊后腿。
沈黎惊奇地看着闻柏鹤吃东西，仿佛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
闻柏鹤的脸微微泛红，“我这几个月仿佛吃得越来越多了，你不要见怪。”
沈黎立马给他倒了一碗骨汤：“你慢慢吃，不要着急，我只是觉得这些年你变化有点大，真是难得。可见在文州各地当督察使，叫你受苦了。”不然以往恨不得一天洗澡三次的人，现在居然能老实坐着吃东西，而不是去洗澡。挑食的毛病也改得七七八八，真是环境改变秉性啊。
郭易道：“世子在文州那边的事务处理得差不多了，叛党被查出，余孽秋后问斩，不久之后你就能听到这样的消息了。只是我们世子杀的都是该杀之人，你可不要听信传言，觉得世子是个凶残的人啊，这么多年，世子可就你一个朋友。别人不知道世子，你得知道！”
闻柏鹤白了郭易一眼：“多嘴，喝你的酒吧，除了今天，以后每天只准喝半两酒。多了自去领罚。”
郭易喝醉了，酒壮怂人胆，他立马道：“你还不知道吧，世子知晓你喜欢奇怪的花花草草，这些年一直在收购这些古怪的东西，他早就叫人在京城庄子给种上了，等你有时间了可以随他去看，世子还......”
闻柏鹤将一块作为饭后甜点的红豆派塞到郭易嘴里，郭易被噎得酒醒了一半，立马低头吃饭，再也不发一言。
沈黎：盯——
闻柏鹤咳嗽一声：“咳，我只是顺手而为，要是实在感谢我，可以多做些小食送我。”
沈黎豪气道：“送你那些小食的方子都行，多谢你一直惦记着给我收集花草树木，我敬你一杯！”
闻柏鹤知道沈黎酒量不好，一杯就倒，可没来得及阻拦，就看到豪气万丈的沈黎喝满满一大杯青梅酒，然后沈黎的脸肉眼可见的红了起来，眼尾也泛出桃花一样的红色，他摇摇晃晃地将手搭在闻柏鹤的肩膀上，“你这时候来正好，我设计了一套储水过滤的装置，还有节水灌溉的方案，还得请你帮我看看，能不能应用和推广......”话还没说完，人就整个趴在了闻柏鹤的身上，闻柏鹤明显闻到了这个人身上清新的草香皂和青梅酒的味道。
“不会喝酒还要喝，何必跟我如此客气？”闻柏鹤无奈地把身上的人抱起来，叫侍者带路，送回沈黎的卧房。他本来就一身的汗，现在喝了酒，更觉得燥热，便叫侍者给安排了浴间洗澡。
沈黎醒来，已经是傍晚了。他十分不好意思，本来以为这些年每天都稍微喝上一口酒就能让他酒量变得好一点，没想到丝毫没有进步。
不过世子不是别人，应当不会跟他计较。沈黎将头发松散地束了，就立马洗漱完毕立马出去找世子说话。
侍者将沈黎带到隔壁一个客房，只见客房的院子里世子正在光着膀子打一套拳法，看着流畅且有力。世子真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典型人物啊。
沈黎摸了摸自己软塌塌的肚子，再看世子的线条极为漂亮的腹肌，不禁有些自卑。这人身材真好，沈黎暗戳戳地想，多给世子做些高脂肪零食吧，自己得不到的，好朋友也不可以得到！
闻柏鹤看到沈黎在看自己，还以为沈黎只是单纯地看拳法，“你想学吗？”
沈黎摇摇头，他每日坚持跑步就很不错了，虽说体力很足，可是他对于武术并不算感兴趣，打打太极可以，拳法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那你在看什么？”还这样入神？
沈黎没好意思说自己在看腹肌，世子好歹是个古代人，估计自己说出来他会不自在。沈黎有点想上手摸一摸腹肌，感受一下腹肌的触感是啥样的，可是看到世子一副正经脸，他就萎了。
宜看不宜摸，世子要这腹肌有何用？沈黎腹诽道。
闻柏鹤似乎反应过来沈黎看的是什么，大大方方地按着沈黎的手，触碰到了他的肚子。只是肚子而已，好朋友好奇，还不能给他见识一下吗？
沈黎：！！！

第62章
“你们城中穿着一样的蓝色短衫, 黑裤黑鞋的都是什么人啊？整天在集市晃来晃去的，时不时还捉几个人, 看着也不是衙役啊。”郭易手里拿着一支红豆冰棒, 边啃边询问沈黎。
沈黎听他咬冰的声音一阵牙酸, 彪悍的人连吃冰都不一样, 他的牙受得了吗？
“这是我雇来的管理者, 负责突击检查店面的食材和后厨卫生，如果有不达标的商家，需要给予罚单收罚款。另外, 若是有店大欺客的现象，客人可以向这些人反映。商家若是发现可疑的客人，也需要向当天管理市集的人员报告。这些管理员有工钱和奖金, 干得好可以提拔为衙役。男女都可以通过考核成为市集管理员。”
闻柏鹤看着一个身形壮硕的女人扭送一个贼眉鼠眼身材低矮的汉子, 妇人面上带有喜色，其他的市集管理员都羡慕地看着她。
沈黎笑道：“她叫费宜, 是盏寨人, 从小力气大得出奇。我在盏寨招人的时候，她听说我也招妇人，立马过来和同寨子的男人比力气，一个人撂倒三个汉子，我就录取她了。现在所有管理员里, 她因为胆大心细，业绩是最好的，在这个团体里, 她是个小头目。”
闻柏鹤点头道：“妇人，尤其是燕回县的妇人，她们的过人之处是男人无法比的。”
“那是当然，妇人也能顶半边天，可不能小瞧了胭脂虎。”
费宜看到县令了，将贼人交给她的小弟押送去县衙，自己飞快地跑过来，跟沈黎问好。不知道是不是累的，费宜的脸看起来红得滴血，“大人，我是费宜，您还记得我吗？”
沈黎拿出一个手帕，递给这个女汉子：“我当然记得你，你还是我亲自挑的。擦擦汗吧，捉歹人的时候注意安全，一切以你们自身的安全为重，切勿因为职责忘记规避风险。”
费宜手里拿着散发着淡淡香气的手帕，脸更红了，沈黎怕她不自在，赶紧拉着闻柏鹤走了。
费宜其中一个小弟好言好语相劝道：“老大，别看了，县令大人不是什么人都能肖想的，你还是赶紧多抓几个违规的商贩，或者多抓点可疑的人吧，多赚钱，看看能不能娶个老婆......”
费宜小心地将手帕塞到荷包里，朝小弟啐道：“你有病啊！我是女的我娶什么老婆！”
小弟恍然大悟，对哦，他们老大虽然可以一挑五，过肩摔，但是她还是个女的！女的喜欢县令，没有毛病。毕竟县令长得好，还会赚钱，是个女的都喜欢县令。但是看着老大长得还不如县令身边的那个陌生男人精致，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老大只能单相思了。
费宜自然知道自己在痴心妄想，但是想想又不要钱！费宜粗声粗气道：“好了，走吧，去西市瞧瞧，看看有没有不长眼的给我练练手。”
郭易看着整齐的集市，心里彻底服气沈黎的本事，“可真有你的，看看这县城，比不上殷州府城灵城，却也有大城的气概了。”
沈黎摆摆手：“惭愧，这只是一点小改变，我尽量把燕回县往好的地方推一推，剩下的还要看他们自己。”
闻柏鹤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用太赶着，当心累到自己。”
沈黎抱怨道：“若不是任期只有三年，我需要这么赶？若是朝廷改一改任期，变成四年一任，我慢慢来也无所谓。我现在就怕自己做出成果了，换一个看不惯我的县令来，把我制定好的路线推翻，我这三年等于白做了。唉，什么时候基层官员靠谱一点就好了，上面新拨的县尉县丞主簿，许多东西学得还不如我的那些临时助手。”
朝中的大官，多是士族中能力出众的人担任，但是基层小官，都是世家旁支的后代用来攒资历，熬到能担任京城官署的跳板。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好好做，三年而已，有背景的人混一混就过去了。
不过好在新来的那些小官无意和沈黎作对，派下的任务也可以在最低期限处理。沈黎对他们虽然不算满意，可是他们大体上没出什么错，他就不能把这些人换掉。只得沈黎手把手教导一段时间，包括新出的表格记账的方式，责任到人的追责制度，都好好教了他们许久。
闻柏鹤道：“你喜欢用什么人就用吧，大不了架空他们。陛下那边，若是有人弹劾你，我会通知你的。”
“你就光通知我，不帮我美言几句？”沈黎得寸进尺道。
闻柏鹤露出好看的笑：“是啊，得让你提前认识到京城言官的厉害之处。先前没有为难你，是因为你毕竟没有对他们产生什么太大的威胁，等陛下有意让你成为京官，你再看看他们是如何整日盯着你的吧。”
沈黎叹了口气，“到时候再说吧，我现在还是一条杂鱼，大约不会有人注意到我的。”修路的事情先不提，做琉璃搞化学实验也先不提，搞搞农业建设，不是很好吗？他知道自己很怂，只是如果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还跟现代一样，孤家寡人一个，那随便他怎么折腾。可是在这里，他有爹娘，弟弟，还有许多对他很好的父老乡亲，他不可冒进，免得伤害到无辜的人。这些人是他的后盾，同时也是软肋。
闻柏鹤道：“过几天，我就要回京城述职，你的那些花花草草，我会托人给你运过来，哪些有用就留下来，没用的话你看着处理。”
沈黎笑眯眯地道：“没用的话，留着睹物思人也好啊，为何要处理掉？”
闻柏鹤看着狡黠的少年，不知为何心里有些欢欣，这种没有由来的情绪叫他皱起眉头，仿佛这样就能扫除这些陌生的悸动。
他岔开了话题：“你说的储水和过滤装置，今晚我们一起研究一下。能不能在北地推行，要看陛下的意思。燕回县还只是缺少灌溉的水，许多地方连喝的水用的水都不够，我想陛下应当会同意在缺水的地方推广的。节水灌溉我不太懂，到时候你详细跟我解释一下，如果不耗费太多人力物力，想推广不难。”
沈黎这时候就特别想念现代的水管，自从穿越到古代来，他就发现许多在现代生活中没有注意到的小事物，在古代都是无法得到的存在。如果要搞节水灌溉，少不得得用竹子代替水管，如果中途有泄露，也很麻烦，他实验很多次，只能在小范围实现节水灌溉，但是这种小范围的使用是没有意义的，毕竟知道省水用的农户用花洒也不会造成太多浪费。
不愧是世子，一听节水灌溉，就知道是一个大工程。沈黎觉得既然设备跟不上构想，还是别折腾了。既然无法节流，那就得开源。开源无非就是开挖渠道引水过来，这需要专业人士来实地勘探。
虽说蓄水和过滤来得慢，可是用来灌溉燕回县种的耐旱的作物完全够用。可以造一种合用的板车，三轮车，甚至自行车来运输桶装水。
用坚硬的木头做成车轴车链，应该可以做出来，就是不知道耐不耐用。这时候的车主要是马车，做得好的马车可以减少震动，三轮车运货可以参考减震的马车设计出来。无需牲畜拉车，三轮车和自行车价格一定得定得贵一些。至于板车，也很省力，且拉货比三轮车、自行车要多。但是从技术层面来讲，比三轮车之类的要简单，而且农人估计更喜欢板车，可以在颠簸的村道上运送粮食，速度慢没关系，只要实用就好。
还可以用铜和铁做成价格更家稳固的自行车和三轮车，这是给富有的人家准备的，可以当个新鲜玩意儿出行用。沈黎觉得做出来应该可以大卖，自行车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是人人都想要的东西。古代不会成为例外的，先有车出现，等时机成熟了，还可以铺路，等人们意识到自行车出行有多方便，想必拿出水泥方子修路，阻力可以少一点。
即使是古代，人民的意愿也可以成为一种洪流，裹挟着王朝公侯向前奔去。能跟上速度的，可以欣欣向荣地发展，跟不上速度的，就会产生无尽的民怨，王朝就会覆灭，世家也会更迭。
沈黎对闻柏鹤承诺道：“节水灌溉的事情，我大概是做不到了。可是节省人力我却能做到。你想要自行车吗？等我把自行车做出来，一定第一个送你一辆！
闻柏鹤不知道什么叫自行车，正要问的时候，郭易就惊奇地插话了。
“自行车，是靠自己就可以行路的车？这么神奇的东西你都能做出来？”郭易听着这东西就觉得神奇，毕竟沈黎可以做出自动灌溉农田的筒车，相必自己能行路的车沈黎也能做出来吧！
沈黎心说你还挺先进，自行车都没有，无人驾驶就能行路的车你倒是想到了。可惜，现在这个阶段几乎不可能。
能做出好用的自行车已经很不容易了，汽车火车想都不要想，除非进入蒸汽时代。只是目前的人口数量，和生产水品，根本用不到蒸汽时代出现的代步工具，沈黎也没打算发展蒸汽时代。
车轮是纯粹的木头做的话，损坏得太快了，而且非常不稳定。大昭是没有橡胶树，但是杜仲树却并不算少。利用杜仲提炼出杜仲胶，是完全可行的，且处理方法比处理橡胶树上的橡胶还简单些，用碱液浸洗法可制得含70%左右的杜仲橡胶。熟练提炼杜仲胶之后，兴许可以做出塑料的替代品。
燕回县刚好到处光秃秃的，就得多种树。杜仲树耐寒，种在燕回县也能活，蜀地盛产杜仲，等蜀地商人过来，沈黎就跟他说好进杜仲树苗的事情。最好进稍微大棵的树，不然生长期太长，不能满足沈黎的需要。
闻柏鹤看沈黎一直在出神，知道这家伙心里又有什么新念头了。只是自己才来这里第二天，沈黎就连走路都忽视他，可见这个没良心的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闻柏鹤将一颗酸枣塞到沈黎的嘴里，沈黎无知无觉地嚼了嚼。
“呸，怎么这么酸！”
看着眼睛瞪得跟猫眼一样圆的沈黎，闻柏鹤哈哈大笑。在闻柏鹤的眼里，沈黎还是个小孩，需要多多休息和玩闹，不能整天被他那些奇思妙想占据所有时间，而且路上发呆很危险，燕回县如今的人流量很多，若是被车马撞坏了就不好了。
沈黎也在告诉自己，世子还是个孩子，是喜欢搞恶作剧的高中生，他要原谅他……
不如晚上做个酸枣味道的果汁再加点酸葡萄汁给世子尝一尝，有助于提神醒脑。沈黎微笑着想。

第63章
沈黎的储水装置需要安在屋顶上, 利用屋面可以收集雨水，可以提供家庭的一般日常用水。如果要喝, 需要进行一次过滤，过滤后烧开可以作为饮用水。
现在这里做不出高压锅，也缺化学原料, 所以活性炭做不成了。粗略的过滤需要木炭，沙子, 颗粒较小的石头从上到下填实, 雨水透过这些过滤层, 再流淌下来, 就能得到相对纯净的水。
燕回县的雨水不算干净，毕竟离沙漠比较近，沙尘很大，经过过滤后引用，百姓们的肚子才不会长寄生虫。
燕回县属下的村庄更需要这些，燕回县城内还能看得见一两口水井的影子, 乡下三个村只能合用一口井。也有村庄运气好, 村中还有溪水，用水吃水都足够了，可是一条溪水总归是分上下游的, 一旦到了缺水的季节或者用水量大的夏天，这些村庄都会因为水源使用问题发生械斗，每年都会有好几起水事纠纷。
“田地灌溉，事关农事, 农事不振，燕回不兴......”沈黎开始写工作报告，这些是皇帝会亲自过目的东西，不然沈黎就大白话直接写“燕回没水灌溉，速速派人过来修水利，不然燕回县就兴旺不了”等等这样的话了。先把厉害关系跟皇帝掰扯清楚，这样才能将自己的目的慢慢铺垫出来。
修水利是一件大事情，不是他这个县令能插手的事情，县令可以下令打井，可是没水，打再多的井也没用，所以开渠引水势在必行。无论是引雪山水，还是引各大江流的水，对北地都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不光燕回受利，北地的一片百姓，都能靠着新开的水渠休养生息。
另外，沈黎觉得利用荒坡，荒山，和荒沟进行坡面雨水汇集，修建中型水窖也是合理汲水方式，这个可以缓解旱期农田需要灌溉的时候的用水紧张。这个很好推广，就是沈黎需要把技术层面的东西陈述清楚，不然建好了不能用，会让人误会沈黎异想天开。
“你这个图画得有点意思。”闻柏鹤没见过这样的图，看这种图仿佛能看透任何事物的内部形状。
“立体吧？许多匠人其实也会画一点，但是没有这个准确。再看我画的燕回县的地形图，我根据真实地形，缩小在纸上画出来，”沈黎得意地指着旁边的一条横线道，“看，这是比例尺，就是纸上与现实的比例得到的。给我一个合适的比例，我可以把整个皇宫复刻到纸上。还有你们那些不标准的舆图，就是因为比例尺不正确，或者压根，没有根据比例来，才导致地图不准确。只要能得到一些地形的大致的跨度，我就能找出合理的比例尺，画出精准的地形图。”
闻柏鹤看着这些蓄水池的立体图，还有燕回县的地形图以及行政区划图，觉得沈黎就是工部老大人们梦寐以求的人才吧，以后沈黎当京官，工部的阻力应该是最小的，或许兵部也会十分欢迎他。
“你这个本事，足以在京城做个工部四品员外郎了。”如果不是年纪小，三品官也不是不可能。
沈黎不太清楚原来这个技能是大部分官员所缺失的，作为一个文科生，沈黎的地理一直很好，各类地图尤其是地形图，画得极好。古代的地图不精准不说，有些地方甚至连地名都没有，河流的走向也不对，山脉还会莫名少几条，这是沈黎在从沈家村到燕回县的路上通过所见到的实地景物和舆图的对比，才知道舆图只能提供大概方向，而且漏洞百出，比例也不科学。
沈黎惊恐道：“陛下不会叫我画舆图吧？”突然就不想画出这些图了，要是被陛下抓壮丁，他得画到什么时候啊？不过他远在燕回县，陛下应该不至于这么丧心病狂吧。
闻柏鹤看着这种让人产生空间感的立体图，忍不住问道：“这样的图你是怎么画出来的？”
“脑海里有个大概的空间概念，就能画出来。其实很简单，你可以从最简单的地方学起，比如这是个水桶，算是圆柱体，可以这样画，我们就可以看到水桶的内部了......”
铅笔绘图真的很好用，沈黎流畅地画出一个圆柱体出来，实线和虚线很好地展现了这样的立体图形。看到闻柏鹤若有所思的样子，沈黎突然打开自己的箱子，取出他曾经做出来软硬不同的石墨铅笔，给水桶画了个素描画。
闻柏鹤：“......”
沈黎看着闻柏鹤怀疑人生的样子，乐不可支地笑出声，还给闻柏鹤画了一个Q版肖像画，愣是把好好的冷峻少年变得奶味十足。
一个小世子，头上带着玉冠，冷着一张肥嘟嘟的脸，眉头皱起来，小手还背在后面，故作老成的样子也太好玩了吧！
“你小时候是不是长这样？”那也太可爱了吧，想想就觉得好rua。
“你这个头画得那么大，还有这么短小的身材，怎么可能是我？”闻柏鹤照例跟沈黎比比个子，“是你倒是有可能。”
沈黎暗道：“小学鸡，呸。”大人不跟小孩计较。
沈黎刚要收起来的时候，闻柏鹤在一旁突然道：“给我画一个你的，你都能随便画我了，我也要一张你这样的肖像。”
“好，好吧。”沈黎觉得自己画世子的时候非常自然，画自己怎么就这么羞耻呢？好不容易画出来了，闻柏鹤收走一看，嘴角不可抑制地翘起来了。
“你笑什么？Q版都是这样的！我画的这个小人和你那个一样高！”
闻柏鹤薅了一把沈黎的头，好好地将Q版沈黎收藏好，“你不必着急，文书我会亲自送给陛下，还有四五天时间，不用这么赶，早点休息，我回客房了。”
沈黎：我怀疑你是想早点回客房对着画尽情嘲笑我，但是我没有证据。
在世子离开燕回县，回京述职后，沈黎花了一个月时间终于在燕回县的中央挖了一个很深的水窖。燕回县的第一批储水净水装置做出来了，只需要在房屋的顶上用砖砌出容量适中的蓄水池，然后用竹管将水导入县城中心沈黎做出的水窖中，再分出一个小分支，供百姓下雨天过滤后储水，提供日常使用。
确实不如自来水好用，但是比先前打水方便多了。这里的夏天会下暴雨，秋冬季节雨水很少，所以在夏天储存水，完全可以缓解秋冬的用水紧张。水窖中的水，可以通过木桶提上来，用三轮车运到田地边，灌入洒水车，再用洒水车浇灌田地。浇灌田地的水可以不用过滤，直接使用是没有问题的。毕竟古代没有重工业，不存在空气的严重污染，酸雨很少，不会对田地有任何坏处。
一开始，大家都不太乐意装这个东西，缺水那就少洗澡不就好了？何必这样麻烦？只是沈黎是燕回县的标杆，是风向。而且沈黎和燕回县的家家户户都利益相关，所以大多数人都是愿意听从沈黎的建议的。
况且在屋顶安装这东西的材料费不算很贵，还是县令找的匠人安装，有的人家屋顶破了，还被顺带修好了，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都盼望着沈黎可以新出一批净水储水装置，他们安上后也能不必费力打水。
村中有个农户叫李大壮，今年种地还在发愁水不够用，上午才和上游的村户吵起来，指责他们用水太多了，下午就听说下游的水被拦截了。他懊恼自己不该拌嘴的，不然也不会害得大家没有水用。
他地里的麦子都被晒蔫了，若是再不浇水，只怕秋收都是瘪麦子。虽说今年蔬菜卖得好，赚了不少钱，家里婆娘还做豆腐，几个孩子都能吃饱了，可假如没有种出粮食，心里还是慌的。再说他咬牙买了洒水车，不能就这样闲置了，好歹得从溪水里弄点水浇地啊！
“大壮！你听说了吗？”隔壁的一个同姓村人气喘吁吁地过来跟李大壮分享自己听到的消息。
“听说啥？不就是上游村那群瘪犊子把咱水断了吗？我找他们理论去！年年都这样过分，今年看我不拿着扁担跟他们打一架！”
“打啥呀？他们都被县令通报批评了，还要挖老深的洞，叫蓄啥玩意儿来着？对！叫蓄水池！据说蓄水池做好了，今年秋冬天水就不用愁了，假如下雪了，也可以把雪往蓄水池里堆，这样来年夏天也不用担心没水浇灌庄稼了！”
李大壮将信将疑，不过听说上游村被县令罚去挖池子，他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往年这事情都没人管，今年的沈县令不但管了，还想帮他们解决问题！沈县令可真是好官啊！
“咱们去凑凑热闹吧，你想去挖这个蓄水池吗？”
李大壮觉得，蓄水池大约是给几个村一起用的，假如他们村的人不去帮忙，说不定以后会被排挤，于是和村里几个壮汉约好了一起去了。
上游的那些村落的人，看到李大壮他们，又气又觉得丢面子，不言不语地挖蓄水池，谁也不理谁。
李大壮习惯了他们这样的态度，只拿着工具开挖。
他们只求个问心无愧，以后他们村的人可以心安理得地用这个蓄水池，至于上游村落的人怎么想，那就不关他们的事情了。
怎么回事？怎么还和敌对村子一起挖蓄水池了呢？以前经常处理水事纠纷的老衙役惊呆了，居然没打起来，也真是稀奇。
上游村的人看他们下游村子的人干得这样卖力，也纷纷起劲儿干活，干活还不算，居然唱起歌。喊起号子来。
“挖水池啊，哎嘿哟哇！一挖一片沟哇！”
“嗳呵，汗水往下淌啊，一挖一堆土哇！”
“县令叫挖蓄水池啊，一嘿一哟哇！”
......
唱着有节奏的调子，手上的活计也做得更有力了，上游村和下游村的人不由自主地一起喊着号子，不算很齐整，但是一旦熟了以后，声音渐渐响亮起来，号子穿得老远老远，仿佛所有人都知道这片地方要挖城里的那种蓄水池了。他们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甚至有些人开始互相打听今年的粮价该会是多少......
被忽视的地方，被忽视的农人在这个时刻活了过来，号子响彻附近的村落。他们心里隐隐地知道沈黎为他们带来了什么，他们都是沈黎没有放弃的农人。他们其实从来不存在什么真正的隔阂，只是为了生存不得不撕破脸，大家都是靠着老天吃饭的农人，思想再单纯不过了。
老衙役嘴里衔着一根草，如今他快要老了，沈县令却没有辞退他，可能因为知道他是鳏夫又没有后代，才如此厚待他，给他派轻松的活计吧。
他看着原先互相敌视的村落的村人在一起好好干活，不由得想起当初那个少年县令刚到这里，就听说燕回县缺少水浇地，粮食收成不好，每年都会饿死人这个消息的时候，县令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怜悯。
“真是天赐下来的沈县令啊！”
这些天，县城里的小贩每天天还没有亮就起来了，在水缸里舀出被净化过的雨水洗漱一下，就挑着担子大街小巷叫卖从村里收来的白菜和胡瓜。他们这些菜贩子，就是赚点差价，都是辛苦钱，挑完一趟后肩膀都木掉了，疼得有些发麻。饿了就在街上买一两个馒头或者茶叶蛋填肚子，总之卖掉这些菜，他们一天的辛苦也就值得了。
因为沈黎到处找人想办法多开几个井，如今大多数村户人家都能用到井水了，虽说要挑水，可也比没水用好。有肥料，还有充足的水，地里的白菜和胡瓜长得越发好了，卖给客舍，也能叫南来北往的客人满意。
“听说你们这里不缺水了？看这蔬菜长得水灵的，真喜人！”
“是啊，有雨水存着，还多了几口井水，能不够用吗？”
“你们用的那个蓄水池不错，竹管不漏水吗？”
“漏啥呀，竹子又不难得，漏了换一根就好了。”
“我们县要是也有就好了，你们今年收成肯定好......”
“不如来我们县？你在那边也就个破草屋，我们这里还有不少宅基地呢，买一块地来我们村住吧，我们村都是外姓人组成的......”
“这不好吧，要是被别人发现该怎么办？户籍还在那边呢！”
“这个容易，你来入赘不就好了？我们县的娘子们养家，个个都买了宅基地，你入赘就是我们县的人了，你做买卖也方便......”
沈黎看着县丞送来的户籍报告，疑惑道：“最近新生的孩子这么多吗？怎么人口突然涨了这么多？”

第64章
杜仲树到了, 开了荒山便能种下去。这些荒山是县里的公产，若是没有人买，县令可以自行安排种点东西，产出一半充公，这个充公就是以税收的名义交给朝廷。另外一半是燕回县的公产, 县令可自取三成，剩余七成可以纳入燕回县的仓库，作为荒年赈灾的物资。
不过会这样做的官少之又少，其一是荒地荒山的产出并不高，就算是三成归给县令, 县令也懒得在三瓜俩枣上动脑筋, 毕竟灰色收入比种地来得快，来得多；其二，许多县令就算看上这些荒地, 也不愿意分利给当地百姓, 江南尤其是这样。一县之令，很容易一个人就能占据半个县城的荒地, 百姓也不懂，还以为这就是县令的私产。
沈黎觉得这种制度很有问题，对县令没什么约束力, 只要没有人举报, 就会有县令与民争利的现象存在。约束县令在当地的产业才能让这些人有所收敛，不过当权者似乎并没有在意这些事情。
别人不约束自己，沈黎倒是约束过头了, 他打算杜仲树种上后，他取一成就好，剩下的包给愿意种植杜仲的百姓，这样才能激发大家的生产积极性，杜仲产生经济效益，说不定会成为燕回县的支柱产业。
大家都非常愿意给沈黎种杜仲，毕竟沈黎工钱给得十分痛快。荒地开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沈黎觉得夏天种树属实有点问题，可是杜仲树生命力很顽强，加上行商保证说杜仲树这个时节种也能活，他索性就不等了。
如果这里是江南，沈黎说不定会组织很多文娱活动，促进商业活动，贸易往来。但是这里是吃不上饭的燕回县，物质都没有丰富起来，谈精神层面的东西未免太空洞，所以要想富裕起来，只能先让县城内能多谢吸引外界商人的地方。肥料是燕回县的一张好牌，杜仲树可以成为另外一张。
夏季的炎热叫人身上烦躁，沈黎一天要洗两次澡，屋外的树上蝉鸣不歇，雪糕在案上散布着冷气。如今这样的雪糕在燕回县深受欢迎，每家客舍都有卖，大小食坊建起来，不是做雪糕，就是做冰镇的果汁，沈来秋也凑热闹一样的做了些水果奶昔，冰镇的那种，这还是沈黎给他的方子，卖得极好。
一些关外的牧民，知道羊奶可以做雪糕，赶紧牵着大批的羊到燕回县卖新鲜的羊奶。天气热，他们不能光运输奶过来，这样容易坏，不如牵着头羊，然后羊群跟着头羊踏过五百里的路来到燕回县，他们不光可以卖羊奶，还要遵守和沈黎的约定，把羊毛剪下来，沈县令大抵会买下来的。
沈县令不买也没关系，毕竟羊毛本来就没啥用处，不卖出去，留在羊身上，羊也会热，每年夏天，没来得及脱下羊毛的羊都会被热出毛病来，七月份羊毛长得正是特别厚的时候，也该剪了。
“阿爹，阿爹，我也想去，您也带着我一起去吧，我想看看燕回县现在是什么样的。”这家牧民有个男孩子，今年十岁了。早就听胡商说了，燕回县有多好多好，他是跳脱的年纪，最向往热闹的地方。对于他来说，燕回县现在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城了，如果他去看看大城里有什么，回来跟小伙伴们讲，一定非常有面子。
“你阿爹是去干正事的，要卖羊奶和羊毛，回来给你带东西吃，乖，不要和你阿爹闹。”他的母亲不放心这个在爱草原上乱窜的孩子，卖羊奶和羊毛，是关乎他们这种五口之家今年能不能过好的关键。往年冬天，许多牧民饿得不得不将家里应该留着长大的羊羔吃掉，今年就没了生计，主动成了一些草原首领的奴隶。
这孩子可怜兮兮地看着他的母亲，他真的很想去燕回县看看，他长这么大，除了草原和羊群，什么都没有，之所以喜欢到处跑，就是因为日子太无聊了。
“阿娘，我长大了，我可以跟着阿爹去做正事了。”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娇惯的，一般情况下，多求一求爹娘，他就能如愿以偿。
果然，他阿爹答应了，“你跟我去可以，你路上得跟我一样吃，一样睡，晚上也要肩负起看管羊群的职责。阿爹不是一个人去，而是和你几个叔叔一起去，你要懂事些，知道吗？”
男孩同意了，以他这个年纪，其实早就该为家里分担了，只是上面还有几个兄长姐姐，一直轮不到他做什么。他会向阿爹证明，自己不是个吃白饭的。
大批的羊群齐整地跟着队伍走，羊群前后都有牧民看管，他们这里有狼群出没，若是不小心被狼群盯上，恐怕羊群就保不住了。所以七天之内必须走到关内，拖得越久越危险。
沈黎见到自己预约的羊毛到了，非常高兴，当即招人帮他剪羊毛。燕回县的人是搞不懂县令为何要收这种没用的东西，他们就专门收些羊肉或者羊奶就好了。
牧民的到来受到了燕回县县城百姓热烈的欢迎，毕竟现在无论是小贩还是客舍都离不开羊肉。牧民们贩卖给他们的羊肉质非常好，腥膻之气很少，许多店家甚至做了风干羊肉和熏羊肉卖给其他地方的商人，燕回县的羊肉这时候都小有名气了，现在牧民只要一来卖羊，总是会被抢购一空。
牧民看着白花花的羊奶挤出来，变成了手中的铜钱，简直有些不知所措，本来以为卖不了多少呢，结果他们这一行人挤了几百桶的羊奶，全都卖完了。
当天就做成了雪糕，卖给过往的商人们。
不是所有的人家都有冰窖，但是城中的富户还是不少的，沈来秋挖冰窖夏天卖冰的消息早就传遍南北各地了，因此许多富户早在几年前就做了冰窖。只是那时候冰窖还是供自己用的，大家都很穷，谁会买冰用呢？谁知道今年这个冰窖就开始给他们盈利了。
那个牧民家的孩子，看着雪糕舔了舔唇，他家虽然有钱，却也不是两文钱雪糕随便买的家庭。这会子渴了，饿了，也只能喝一口温热的羊奶。
沈黎注意到跟着牧民过来的这群孩子，赶紧叫人买了一筐肉夹馍，外加一桶在井里“冰镇”过的绿豆汤。这些牧民忙得没办法脱身，但是孩子不能就这样饿着，无非是一筐肉夹馍和绿豆汤，，只要牧民们感受到他们中原人士对他们的友善，这个生意就可以长久地做下去。
有些本地商人觉得沈黎对他们这些牧民太好了，县令多尊贵一个人，凭啥请他们吃饭？一群脏兮兮的牧民，吃起肉夹馍来像是吃到什么山珍海味一样，吃相很是难看，这脸上就带上了些瞧不起的意思。
沈黎训斥了这样的本地商：“若不是他们长途跋涉过来卖羊，你可知你的羊奶本钱需要多少？你需要货，他们需要钱，大家都是平等做生意。连我都和他们和气做生意，你凭什么瞧不起人？就凭着你啤酒肚比他们的大？”
众人听了哈哈大笑。
还有人凑热闹问啥是啤酒肚的。
牧民们大多数都不太能听得懂燕回县的话，但是大家都知道沈黎是在为他们说话，训斥瞧不起他们的人。沈黎是个好县令，不偏袒本地人，维护他们这样穷得舍不得花钱吃饭的牧民的面子。
他们还想将羊毛卖得更便宜些，沈黎拦住了他们。
“得了钱，就稍微花一些，不用如此节省。咱们燕回县的吃食特别好，买了尝尝，不会花费太多钱的。冬日里咱们燕回县还卖奶茶，到时候羊奶还是需要你们运过来。天气冷了，就不必赶羊过来，直接运羊奶也不会坏的，你们也可适当多加点运费钱，大老远运货过来，真不容易。你们为了燕回县做大贡献了，感谢你们！”
沈黎这一番话说的牧民们心里酸软，他们这样的人，还能做甚贡献？不过是糊口饭吃。只是这样一说，他们几乎觉得自己和燕回县的关系越发紧密了，甚至产生了一种被需要的幸福感。
只是他们自己察觉不到罢了。
羊毛加工坊要开始建了。如今燕回县的产业主要就是肥料厂，还有客舍。客舍被沈黎进行了一些改造，比如提供了平价客舍，四个人住上下铺，每人一天只需要四文钱打发。这种平价客舍特别受欢迎，而且虽说是四个人住，也没有很挤，毕竟还是一个人一张床，只不过有的床在半空中罢了。
“羊毛还能加工什么东西？不就是羊毛吗？还能做出花来不成？”
有些商贩不能理解羊毛的作用，但是还是跟风买了一些。
沈黎忍不住想笑，买这么点，也只够做些手套了，沈黎自己还是趁羊毛没有涨价，抓紧时间多买点羊毛。到时候羊毛衣，羊毛裤子，保暖内衣，羊毛围巾，羊毛手套，羊毛耳捂，都可以做出来了。又能给冬天的燕回县百姓增加收入了，连周边县城的百姓，也能有个赚钱的活计做。
当然，如果牧民愿意把羊皮卖给他，他还能做羊皮大衣。这里的羊皮大衣做得很丑，那是没设计好版型，经过他的改良，相信羊皮大衣还是很受欢迎的。
沈黎对他爹娘道：“今年冬天，我找人给你们织毛衣穿！穿上毛衣，再穿上棉服，咱们冬天就不冷了！”
沈言问道：“原来大哥你是要用羊毛做这些东西啊，那能赚钱吗？”他还没见过羊毛做成的衣服，只知道羊皮大衣是丑丑的。那毛衣，得有多丑啊？
余氏笑着点了点沈言的鼻子：“你大哥做出来的东西，不会差的，放心吧。”
沈黎呵呵笑道：“你这不信任都写在脸上了，那我做出毛衣你别穿。”
沈言立马闭嘴，他哥可是说到做到。虽说他对羊毛衣不抱期望，但是家里人人都有，连那个上次和他哥整天在一起的世子都有，他也得有！

第65章
沈黎仓库里的羊毛都收满了, 羊毛制品坊还没有建好。不过离冬天还算远，沈黎不是很着急。这几大间连成一片的平房, 都是用来织造毛线衣等等衣物的工作场地。在织造之前, 还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
沈黎点头：“做什么生意都有可能会亏本，这是正常的。”
沈言的眼珠子滴溜溜转起来：“大哥, 你不怕他们说出去, 坏了你的生意吗？百姓们如果怕你做出来的东西都会坏，所以都不敢用了, 到时候你卖不出去, 可怎么办？”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做出来的东西会坏？”
沈言无奈道：“大哥，你还装傻，羊毛做出来的东西，肯定容易坏啊。以前有人跟你一样, 用羊毛保暖, 做成被褥, 谁知道还没开始用，被子就发霉发臭。不发臭的那些, 很快也会生虫子。哥，要不别做了, 假如你新建的房子里全长虫可就太吓人了。”沈言特别讨厌虫子, 小时觉得蝴蝶美丽，后来被沈黎科普蝴蝶的幼年是毛毛虫，他就对蝴蝶再也喜欢不起来了。
沈黎薅一把沈言的头，“臭小子, 不要操心那么多，你哥我在你眼里是个笨蛋吗？”
沈言摇头，他就知道，他哥不可能做注定会亏本的生意。
八九月份，沈黎开始叫农事官陪着他去各个村落查看麦田、棉花和玉米等作物的种植情况。
麦子收成很不错，如果地主让利很多的话，佃农如今可以过得很好。加上沈黎是鼓励多开荒地的，所以大多数人家都有自己的土地。一群孩子正穿着下田才穿的麻布衣服，在地上捡被剩下来的麦穗。用布在篮子上铺一层，避免捡起来的麦穗重新从篮子的缝隙里钻出去。
沈黎没穿官服，但是还是有不少农人认出他了。
“快看，是县令大人！当家的，我们家上个月不是腌制了鸭子吗？快点拿来送与县令！”
其他人听到了，仿佛是反应过来一样，都往家里跑，不甘心县令收别人的东西，轮到自己送的时候，县令刚好不收了。
沈黎无奈地叫身边的两个嗓门大的侍者喊那些往家里跑的人赶紧停下来，继续做农活。
“乡亲们，我是沈黎，今天来不过是为了看看你们有什么需要的，不用太过客气，送什么我都是不收的。”
古代纯朴人极多，总是被给予一分，就要回报五分。沈黎不缺钱，况且心里还觉得官员是人民的公仆，自然更不愿意收。
“沈县令真是好官啊，我们做农活那么久，何曾见过秋收的时候还有县令果然看收成的？”
“你是不知道，咱们县令，以前还跟他爹下地干活呢！”
……
沈黎假装没听见他们在议论自己，只看到一个比他小几岁的少年人正在艰难地割麦子，手上被麦芒划得都是血痕，但是他还是没有停下来，好像感觉不到疼一样。
“他家的田怎么只有他一个人收？没有父辈和兄弟吗？”
沈黎一发问，这个村里的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们都在忙着自己的田，有意无意地忽略这么个可怜人已经成习惯了。县令这么一问，好像显得他们有点没人情味一样。
“大人有所不知，这孩子的爹，是个赌棍！家家户户都被他借过钱，可是从来没有还过！这混不吝的为了赌钱，一年前把自家婆娘和几个孩子卖掉了，可怜那几个无辜人，如今也不知道在哪里过着什么日子呢！”一个村人满是唏嘘地跟沈黎说起这件事。
“魏田这个大孩子那天出门搬货赚钱，他哪里知道自己老子居然能做出这么个畜牲的事？”一个村妇插嘴道。她是跟魏家相熟的，自然知道魏田的爹是个畜牲。
“咳，所以到家没见着弟弟妹妹和他娘，得知他们被卖掉了，就搬起斧头，把他爹的腿砍断了……”
村人七嘴八舌地讲述当时场景的恐怖，“遍地是血啊，这哪里能救回来？结果严县令叫一个医术高明的人给用了止血的药材，腿是不能用了，人还活着。”
沈黎吃了一惊，这孩子看着倒是有些沉静的样子，没想到居然能做出这样……大快人心的事！
不过这不符合当代价值观，沈黎自然假装惋惜地摇摇头。
沈黎用眼睛的余光看到那个叫魏田的孩子，只看到他的动作停下来了，略长的头发因为他弯腰的姿势将脸盖住一半，看不清他的表情。
沈黎想着，这孩子估计是可以听到他们议论他的话。子差点杀父，这孩子在村中受到的非议估计比他爹受到的非议还多。沈黎不由得有些同情他，不过偏激确实会让许多人付出代价。
“若是这孩子杀心没那么重，咱们也不至于这样疏远他了……”
“是啊，连爹都敢砍，若是我们得罪他……”
“一年前，严县令没找过他的家人吗？”
“找了！就是只找到一个小的女娃，如今在隔壁县一户王姓人家，当童养媳呢。若是要赎人，得给他们二十两银子。不然，他们也不放人走的。”
“魏田哪里有钱？也就今年县令您叫大家做豆腐，做肥皂，才有些银钱赚的。”
沈黎突然问道：“那他爹呢？”
“贩卖良民是罪，尤其是贩卖孩子，严县令把他送去流放了，也不知是生是死。他这种人，死了最好，呸！”
沈黎赞同地点点头，突然撇下众人到了魏田的跟前，“你抬起头来。”
魏田不说话，只是紧紧攥着手里的麦子，血顺着手滑下来，把地上一块小石头给染红了。
“我如果是你，我可能会更疯狂，我也会折磨他，只让他留口气说出家人的下落。”
魏田吃惊地睁大眼睛，抬起头看着沈黎，这样一个菩萨一样的人，怎么可能和他这样的“坏种”一个想法？
沈黎诚恳道：“人的悲欢并不相通，尤其是没有意愿站在你的位置，思考你的感受的人。”
魏田不说话，其实无论村人怎么议论他，他都始终觉得自己没有做错。这时候他也不清楚这个县令跟他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在挖苦他。
“你想离开这里吗？”沈黎突然觉得这个少年呆在这个地方，迟早会毁了他。前任县令虽然不是个特别有能力的官，但是心中是有对这些苦难人的怜悯的，比如魏田，他就没有细细追究，魏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律法，但是严县令并没有给魏田的父亲申诉的机会，马上就流放了他。而田魏，还是干干净净的农家子，没有一点点不好的记录。
村中的人会议论这件事，但是几乎没有人会拿这件事专门开批斗会批斗魏田，最多就是漠视。
可是这样不管不问的对待方式，更能消磨一个人活下去的意愿，如果不是这个少年人还有一个知道下落的妹妹要赎走，兴许这个时候他大约也不想活下去了。
左右不过带个人吃饭，沈黎觉得作为曾经当过大学教授的自己，果然见不得小孩受苦。
“跟我走吧，我来想办法为你找一找你娘，还有其他弟弟妹妹。你那个已经找到的妹妹，我也会想办法把她要回来，不过费用嘛，一边赚钱，一边就得赔给我，你愿意吗？”
愿不愿意？他心里是愿意的。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坏人，他怨恨亲父狠毒，怨恨母亲懦弱，怨恨自己为何为了十文钱的工钱而不早点回家，怨恨买走妹妹，不愿意原价把妹妹还给他的那户王姓人家……他甚至怨恨村中那些漠视他，背地里议论他的村人!
怨恨如同空气一样，时时诱导着他，“杀了他们吧，杀了他们你就解放了，你就不用痛苦了。”
可是见到妹妹还在受苦，他就没有践行这个念头，日复一日告诉自己忍耐。
他觉得这样的日子真的过够了，愿不愿意？不，他想，县令应该问他配不配。
突然出现一个说要帮他的人，他甚至觉得今日之事，是在梦中发生的。
村人也觉得是魏田这人走了大运，一个差点弑父的人，为何能引起县令的注意？但是县令又叫他们换位思考一下魏田的处境，不想还好，一想就越发觉得这个孩子还是可怜。
魏田相当勤劳，沈黎还没画出人像，他就开始为沈黎做活了。
沈黎收的羊毛统统都要进行净毛，弹毛。净毛就是除脂和除杂质的过程，弹毛就是将羊毛弹成分离松散的单纤维，而且这个过程也是去除杂质的过程。
这些工作非常累人，尤其是弹棉弓很重，成年人用弹棉弓棉花，手臂都高酸上好几天，但是魏田就只知道蒙头干活。
沈言都看不下去了：“哥，你给他发了多少工钱，居然能让一个人为你拼命做事情？他弹羊毛弹得鼻子出血了都不知道！”
细细的绒羊毛确实会让人鼻子不适应出血，但是那是在一点都不休息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的。
至于工钱，沈黎都没有给魏田工钱！沈黎直接跟他讲了这是救他家人的酬金，所以一天管三顿饭，以后要努力工作，好好还债。
沈黎看出来这是个说到做到的少年人，他为了不让魏田觉得自己是在骗人，于是天天盘问他自己家人的长相。
沈黎通过他的描述，终于成功画出魏田的家人的肖像图。
魏田几乎扑在画纸上，看他娘还有弟弟妹妹。半晌，他咧嘴哭了。
他想：真丢人，他居然在县令面前哭了。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放你半天的假，下午随着衙役一起张贴这样的纸张吧。来燕回县的商人们大多要去各个地方卖货，他们如果看到，一定会通知我们的。”

第66章
皇宫的中秋晚宴已经摆好, 资历比较深的后宫嫔妃离皇帝越近，大昭的后宫嫔妃, 从来只看资历背景。没有背景的新人, 再得宠也入不了众妃的法眼。
皇后才是万众瞩目的存在，多年来对后宫把控紧密, 还深受皇帝信任与尊重, 她端坐在后位上的时候，所有人保持着敛容肃然。
“今晚乃是家宴, 大家无需如此拘束。来由我先敬陛下一杯, 陛下之德，皎皎如今日之月，妾心甚喜。望陛下满饮此杯，妾与君共饮。”
谬皇后今夜涂了胭脂, 气色显得好多了。而且今天各地的地方官给的公文都显示了今年是丰收之年, 皇帝很高兴地道：“皇后今夜辛苦了, 这些天气色也好！朕心甚慰 ，朕要自饮三杯, 感谢上苍能让我有个好皇后，祝愿我的皇后, 身体康健。也祝愿我的大公主, 顺遂安宁！”
长公主得体不失亲昵地跟皇帝讨要中秋节礼，一看就是天家夜宴其乐融融的样子。若是寻常物件，皇帝自然对长公主有求必应。
只可惜长公主讨要的节礼，从来不是一般的礼物, 皇帝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却还是被自家大女儿吓了一跳。
“什么？你说你要去燕回县？怎么？燕回县最近又出新花样了？”皇帝脸上依然是笑着的，只是，笑得有些勉强。
他心里甚至在想自家女儿是不是听说沈黎是玉面郎君，想要强行掳走沈黎。皇帝时间知道自家女儿的，虽然行事规矩，却也爱颜色好的男子。
但那沈黎，如今才十三岁，他的女儿大概没有那么荒唐。
长公主笑道：“我在柏鹤家里看到了个新鲜东西，据说是沈神童送过来的，就想去看看，沈黎到底是何方人物。”
皇帝来了兴趣：“什么新鲜东西？昨天刚到的？”肯定是刚到的，不然他不至于现在才知道。
长公主笑道：“是啊，父皇英明。那东西甚是好用，我从未见过这样省力气的东西，要是大昭各地都有，不知道能造福多少百姓呢。”
“难道又是什么能让粮食丰产的好东西？哈，那沈黎到底得了上天掌管农事的神官多少好处，怎么凡是对农事有利的，都是沈黎提出来的？”
这话不是很对，听着像是夸奖，却又不是夸奖的语气，气氛一下子就凝滞了。其实他们都会错了意思，宣帝只是有点怀疑沈黎是不是真的得到上天的眷顾，能一次又一次弄出利国的好东西。
嫔妃们在心里抱怨长公主一个女子，提什么农事，那不都是男人们做的事情吗？跟她一个公主有何关系？
闻柏鹤瞅了皇帝一眼，又淡然地跟长公主交换了个眼神，能不能叫沈黎早点入京城，全看此次皇帝怎么决断了。
闻柏鹤知道皇帝的打算，按照皇帝的性格，沈黎不在外面宦游数十年，是不可能让沈黎担任京官的。只是数十年在外任官，对于大昭，对于沈黎，都是一种浪费。
“想去，那就去吧，记得早些回来。柏鹤啊，明日早朝后，带着沈黎交给你的东西，来御书房找我。”皇帝无奈地看着大女儿，其实心里对长公主的不见外还是很舒服的。天家骨肉，能坦诚的甚少，玄宣帝对大女儿宠爱，有一部分是因为大公主这样坦诚的性格。
闻柏鹤上前领命：“是。”
长公主高兴地将自己秘制的乌发药膏拿出来给宣帝：“父皇，这是我亲手跟神医学着做的，用了我做的乌发神药，您可不许跟母后说我任性！”
皇后开口道：“好了，你还真是不和陛下客气，赶紧下去，老老实实吃晚宴。这孩子，总也长不大，被陛下您给宠坏了。”
宣帝哈哈大笑，“要我说，女儿还是怕你啊，皇后。”
妃子们看着皇后一脸嫌弃自己女儿的样子，都捂嘴笑起来，气氛一下子回到开宴时的热烈。
沈黎不知道自己的玉米剥皮神器已经被陛下知晓了，他看到玉米成熟，希望玉米种子能够早些入仓，就制作了玉米剥皮的铁质工具。这种工具其实没什么神奇的，就是通过两个相对转动的辊子，辊子表面有1-2毫米的针状刺，将玉米穗上残留的包皮一层层剥掉。这样不用人工剥，能省很多力气。
还有玉米脱粒，这东西就更简单了。可以用竹筒做一个手摇型脱粒机，里面安装上契合玉米颗粒的小齿轮，将玉米放入竹筒中，转动手摇，竹筒的另外一端就能自动剥出玉米粒，但是有时候遇到形状不那么规整的玉米，就需要刀子刮，或者手剥了。
至于能将稻米或者麦子脱壳的打谷机，沈黎也在制作中，不过技术上还有些欠缺，好好的麦粒，全被碾碎了，沈黎有些惭愧，明明在梦中实验过好几次了，可是一到现实中做就是报废机器，沈黎苦中作乐的想，这东西用来磨麦面还算过得去，脱壳是不可能的了。
沈黎决定交给工匠做，原理都解释清楚，只要谁能做出来，他就派谁去京城跟那些工部的人打交道，这件事的好处不沈黎解释，大家都能明白。
这样好的东西做出来，不说当个官了，赏赐也会拿到手软。于是燕回县的工匠们卯足了劲儿去做，虽然进展不大，却也比沈黎自己一个人想来想去好。
玉米收成极好，而玉米剥皮和脱粒的神器也被各个地方的人疯抢。商人们原来以为到了燕回县，不过是进些肥料供冬天种些大棚菜用，没想到还能遇到这般好用的东西。
百姓们与有荣焉，这样的好东西是燕回县的，可见他们燕回县就是殷州最厉害的县城！
而城中的铁匠和木匠们不得不合作起来，而且平日里招收的学徒根本不够用了，他们本想私藏的工艺，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不得不选择放弃隐藏手艺的想法。
一些后生在秋收过去一半的时候，已经开始自己的“偷学”计划，工匠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自己看不见。
罢了罢了，都是一个县城的，想学就学吧，他们这样靠手艺吃饭的，也难保后代对这些没兴趣。眼看肥料厂越来越好，木匠铁匠赚得钱还没卖肥料的多，学了又能如何？他们本身和那些大工匠不一样，做这些活计只是为了糊口，而不是什么传承。
沈黎对这样的现象乐见其成，本身知识的传承就不该狭隘，以后若是技艺不用敝帚自珍，说不定许多传统工艺就不会失传了。
闻柏鹤那边很快给了消息，说长公主要来燕回县见沈黎一面，届时，他也会陪同公主过来。沈黎从来没有见过公主，话说古代的公主地位这么高的吗，皇帝居然愿意让公主出远门！
或许是长公主的待遇不同于其他公主？
又或者，长公主殿下的到来，就是替皇帝来视察的？
沈黎自己也没有别的想法，对权利无感。试探也好，视察也罢，他来者不拒。

第67章
“粮食归仓了吗？”沈黎问道。
主簿和县尉满面春风道：“大人, 归仓了。今年的粮税可真多啊, 多亏了大人弄出的肥料，我看今年冬天, 大家伙不用愁着挨饿了。”
沈黎正色道：“粮食归仓只是第一步, 要记得加强巡逻，不仅要防着贼人，也要防着硕鼠。”
主簿道：“无碍，属下已经寻两只狸奴, 在粮仓住下了, 每日只投喂一顿，硕鼠才是它们的正餐。”
沈黎点点头，“除此之外，水火都要防。粮食要防潮, 也要防火。灭火的大水枪我先前给你收好了, 到时候出了事情，别说我没有提醒你。”
主簿和县尉连连点头，照着指示做事, 他们不是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
沈黎给每个食禄的官员都发了一本手册, 手册详细写了上百条工作条例。
不过沈黎没有要求背诵, 只要求熟读。一旦违反条例, 清扫公共厕所外加扣除奖金是基本惩罚，更严重的，就是被罢免官职。
这样的条例一出现，许多平日混日子的小官不免怨声载道。
“凭什么我们这样的子弟还要做这样的下等事, 简直是折辱我们，而且沈黎此人，居然同意女人和男人一起公事。你是不知道，有些女人心思多得叫人胆寒，我只随便说一句话，她给我顺藤摸瓜揪出我以前做的事，我硬是扫了三天厕所！”
另外一个人附和道：“是啊，真的太不近人情了。那些条例，根本就是在把我们当成他自己的提线木偶，憋屈得我想辞官了。”
“那你就辞官吧，我看管理局的那些人，早就巴望着你们赶紧走，他们可是眼馋你们丰厚的奖金和补贴呢！”
“老子才不走，要走你们先走。你们当官那么多年，谁见过这样不盘剥下属，还处处为下属考虑的好上官？”一个人忿忿地插话，他是觉得那些无所事事的人也该受点惩罚，不然还像以前那样，事情都被勤勉有能力的人做了，名声和好处都被“关系户”揽走好多了，那才叫人寒心！
在燕回县，更多的底层小官是感激沈黎的，哪个地方的底层小官还有什么“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只有燕回县有。现在只要有望当小吏，而且去不了富庶地方的人，都希望可以去燕回县，毕竟那里啥都可以买到，除去朝廷发的俸禄，还有比俸禄多两倍的各种补贴。
沈黎甚至提出，如果有意愿来燕回做小官吏的人才，且对燕回县做出突出贡献，县城会给宅子，永业田这类的奖励。至于奖励和福利的来源，当然还是燕回县富余的税收中的一小部分。
什么地方的发展不需要人才？现代有些城市，为了吸引人才，还提出给予编制、高工资、优良住房等等优惠条件。沈黎还觉得自己做的只是最基础的，没想到就是这些最基础的，也能吸引不少人才来到燕回。
看着燕回县的风气自下而上慢慢整改好了，沈黎才敢喘口气。
如果他真的背景深厚，那么只需要从县衙整改到各个乡镇的官员，再通过这些人，整改民风，会省下很多时间和力气。但是作为一个无背景，无基础的县令，沈黎首先需要获得群众基础。当农人，商贩，工匠还有底层小吏都因他受利，那么那些属下官员，就不得不听他差遣了。沈黎透过繁忙的县衙，还有喧哗的街道，来到燕回大半年了，才感受到一种有序的秩序在迅速地建立起来。
重阳节这天，闻柏鹤和长公主闻蔚才带领着大批护卫队来到因为肥料变得万众瞩目的燕回县。
已过霜降，天气阴寒，长公主穿得极多，几乎把自己裹成皮球。
而闻柏鹤则是正常衣着，在陛下逐渐放松对当朝唯一的王爷的管控之后，他早就摘掉病弱人设，如今因为武艺超群，学识渊博，被许多士族子弟追捧。他身形挺拔地坐在马上，宽肩窄腰，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面对着寒风，他连狐皮披风都没有披上，闻蔚看着他单薄的穿着，就觉得冷。
她羡慕地看着闻柏鹤：“柏鹤，你不冷吗？穿得这样少，着凉了怎么办？”
闻柏鹤想了想沈黎给他寄的秋裤秋衣（他也不清楚这是什么），还有保暖内衣，这两种神奇的衣服往身上一套，寒风根本钻不进去。
况且，他外边穿的棉服并不算薄，只是他个子高，又比其他人少穿几件不贴身的里衣，才显得穿少了吧。
“皇姐，你若是冷，不若到了客舍，买几件燕回县特色的衣裳吧，叫侍女去成衣店即可。那里的衣服既显得轻薄，也不会让人觉得冷。”说罢，他也开始有些明白，为何沈黎要做出这样的衣物了。这些紧身的衣服，一开始穿着不大习惯，后来越穿越觉得以后这样的天气里，这些衣物大约就是必备的了。
闻蔚不置可否，行路这么长时间，她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路上只能看到骑着马或者骆驼的商队，暮秋时节，连树都是光秃秃的。
“沈黎啊沈黎，你可别让我失望才好啊……”
“公主，到了。”
闻蔚有公主令牌，自然不需要什么出入证，但是闻蔚觉得到一个地方，就得符合一个地方的特色，便自己下去办了个出入证。
当她把长公主印拿出来证明身份，而且仅仅只是为了办一个出入证的时候，管理局的人简直克制不住地腿软想跪，哦，他们是真的跪下了。
闻蔚高兴地拿着出入证，重新坐上轿辇。
闻柏鹤从怀里掏出出入证进城的时候，城门守卫还认出他了：“这不是世子吗？咱们县令的朋友！”
闻蔚笑道：“这里的人也有意思，这话听着倒是不像在欢迎一个世子，而是在欢迎县令的朋友。”
闻柏鹤皱眉：“如果真是这样，前后句该调换一下位置。况且，能和沈黎做好友，是我的运气。”
闻蔚噗嗤笑了：“瞧你紧张的，我又不是我爹，对你们喜怒无常的。”
闻柏鹤无奈：“公主……”
闻蔚白了她这个弟弟一眼，连玩笑都不会开，活该到现在连个为他暖床的人都没有。
沈黎早在他们踏入燕回县的那一刻就立马得到了消息，公主不可能跟他住一个宅院，但是他也不可能为了公主建造一栋公主府。如果这个时代可以允许平民进去参观浏览公主府邸，作为一个旅游项目，他可能会去建造……
让一个公主住得不像样也不合适，于是沈黎清空了一家装修得极好的客栈，请公主暂住。公主府什么没有？况且皇宫还是大昭最庄严最富丽堂皇的居所，因此客栈只需要做到“新”就好了。
闻蔚一路奔波，她又是女儿家，最初的新鲜感过去后，难免面上露出疲态。
但是见到沈黎，她还是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看呐，多标志的人物！虽然只有十三岁，已经显现出未来龙章凤姿的雏形。
这样一个翩翩少年郎，难怪被上天宠爱，换她也愿意眷顾好看的人！
闻柏鹤看公主盯着沈黎看，不知为何心里极其烦躁，若不是闻蔚是他的皇姐，是大昭长公主，他估计早就上前拦住此人孟浪的行径了。
沈黎道：“见过长公主殿下，世子殿下。微臣已经备下客舍，请两位移步，稍做歇息。”
闻柏鹤看着闻蔚道：“皇姐，你稍做歇息，我跟沈黎去去就来。”说罢，拉着沈黎就出门了。沈黎刚想说撇下公主，于理不合，闻柏鹤就用一颗路边结的酸梨塞到沈黎的嘴里。
闻柏鹤看到沈黎被酸出眼泪，心情才好点。这梨看来是真的酸，看着沈黎一脸无辜的样子，闻柏鹤又后悔捉弄他。
不过沈黎已经习惯了此人小学鸡的恶作剧行为，随意在他嘴里塞了个小辣椒，眼睁睁看着世子被辣出一脸的汗。
闻蔚一脸震惊：“你们看到了吗？世子居然用手指碰到了沈黎的嘴，他还吃了沈黎给的东西！说好的不愿意跟别人有近距离和肢体接触呢！”她从来没有被这个弟弟喂过东西，年少的时候喂弟弟也被拒绝过。看沈黎这个样子，显然这样的情形在他们之间，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
客栈外有个马车夫，是沈黎带来的，他看着闻蔚好奇又震惊的样子，而且这个表情明显又跟县令有关，不由得道：“这有什么？先前咱们县令还和那位世子殿下共乘一骑呢，据说晚上抵足而眠，离别后也时常写信。”
这才是至交好友啊，马车夫感叹地想着，他们这样的一对朋友，像极了伯牙和钟子期。他们的县令人品好，得一个位高权重的至交好友，也是应该的。不知道这个公主在惊诧什么。
闻蔚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他弟弟从来不近女色，男色更没有听说过。可能是多日没见沈黎，有许多事情要早些交谈吧。
她看着装修堪称简陋的装修，撇了撇嘴。却也没有任性说不住，是她自己闹着要来的，此时抱怨了，叫有心人传给她父皇，没准她就要得个骄奢淫逸的罪名了。
“来人，打水，我要沐浴。”燕回县气候干燥，一路过来，闻蔚觉得自己的脸都被风干了。
一进浴室，她就看到一个超级大的，冒着热气的木桶，里面漂浮着花瓣，泡泡，还有……巨大的黄色鸭子？？？
侍女道：“这是县令特地吩咐给您做的玩具，这是橡胶做的，您可以坐在上面，漂浮在水面上戏水。”
闻蔚没有见过洗澡还能这样玩的，那个鸭子丑丑的，后面还跟着一串小鸭子……
她真的很久没有玩过什么新鲜东西了，一直以来，她都被要求当一个得体的公主。
可这算什么？她堂堂一个公主，怎么可能会玩稚子才玩的玩具？
可是毕竟是沈黎亲自安排的，她只好给他这个面子……
别说，这个鸭子软软的，让自己漂在上面顺着水面轻轻摇晃，水雾遮住眼睛，好像整个人飘浮在云端一样……真好玩，这是她的了。

第68章
“是公主自己要来的？”
沈黎很奇怪为何公主会注意到自己, 毕竟公主她跟自己没有任何交集，一个在京城享受人间富贵，一个在北边的边陲小城艰难种田。她居然会因为简单的农事器械对自己起了好奇心, 也是有些匪夷所思。
“她早就想来见你了，”闻柏鹤笑道：“还记得你给我做的轮船模型，还有七巧板吗？她一见到，就喜欢上了。”
“那你送她了吗？”
闻柏鹤道：“做了个一模一样的给她送去了，导致她玩得忘记时间, 逃了宫里礼仪教习娘子的课, 最后被皇后罚跪一个时辰，玩具也没能留下。”
沈黎唏嘘：“皇家教育真是严格。”公主身份尊贵, 可惜也没有什么自由可言。
闻柏鹤道：“她不一样, 她是皇后所出，而皇后出身不高, 如果公主行差踏错一步, 丢得就是皇后的脸, 皇后会被那些心怀叵测之人嘲笑。皇后是个和善人，可是背后没有支柱，就只能逼着她自己和公主立起来。”
沈黎道：“这么说来，就算是公主, 也难免有身不由己的时候，那我就更坦然了。如果以后我被这里的体制压得喘不过气来，想想你和公主，顿时就能心平气和。”
闻柏鹤笑骂：“你这小鬼, 还能这么比？”
沈黎微笑，那可不，生活已经很艰难了，当然得找比自己过得还惨一些的同龄人对比一下，这样才能让自己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幸福。
闻蔚的遭遇沈黎已经知道了，在他眼里，闻蔚不过是一个高三或者刚上大学的女生。这个年纪的女生，搞得跟小老太太一样真的不合理，那太灭绝人性了。
这个年纪，化妆，游玩，聚会，一样都不能少，吃喝玩乐和学习样样都需要参与。他当初念书的时候，班里的女生课外生活特别丰富，看电影，逛街，和闺蜜出省出国旅游都是家常便饭。到了古代，他发现许多女子把绣花当成了难得可以让她们休息的轻巧活计，这也太惨了。
“公主平时都做什么活动？”沈黎决定当一回东道主，好好招待公主。
“骑马，打猎，琴棋书画，”闻柏鹤对沈黎总是问公主的事情表示非常不满，“怎么老是过问公主，你想尚公主吗？”
他心里不太舒服，大约是觉得沈黎尚公主，可能会阻碍他以后的仕途。这样的人才，一旦尚了公主，就再也没有发挥才能的机会了。对，沈黎绝对不该有这样的心思。他莫名松了口气，自己总觉得不高兴原来是因为这个。
沈黎喝了一口豆汁，听到这话差点把豆汁喷出来了。
“世子，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我对皇族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天地良心，因为性向问题，他都打算一辈子不婚了，怎么可能去招惹公主？看来他需要和公主保持距离，必要的时候，世子可以帮自己安排带公主玩乐的一应事宜。
闻柏鹤放心道：“那就好，公主可不是好尚的，你是清醒人，知道其中利弊。”
沈黎无奈地对直男朋友点头，还好不打算曝光性向，不然估计他和世子连朋友都没得做。
不过，世子这样的舒阔性子，大约也不会在意这样的事情吧。沈黎看人的眼光很准，世子不是那种流于世俗的人。
闻蔚洗漱后，换了一身男装，而且换上了燕回县做出来的秋衣秋裤，还有女人穿的内衣内裤……
她觉得甚是不好意思，如果这也是沈黎想出来的，那么沈黎绝对不是什么好人。才十三岁，竟然会做这样的东西出来……
“公主，您穿着真合适，也不知道这里的人怎么想的，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来，真是又方便，又好看。”
贴身侍女看着公主穿着这样新奇的衣物，将身体曲线勾勒得极为曼妙，不由得也想出门买几件，带回宫里穿，羡慕死那些小蹄子。
“外边的绣娘说了，若是公主觉得不合适，可以重新拿其他的尺码穿。”
闻蔚涨红了脸：“不必换，这些都很合适。你替我问问，这是谁想出来的？”
侍女出门一会儿，立马回道：“是沈黎的母亲做出来的。怪道沈黎能做新奇东西出来，原来他爹他娘，都是厉害人物。”
闻蔚心想，也不一定，说不定都是沈黎一个人想出来的。可是看着被称为“胸衣”的小衣服，她又不确定了。毕竟是十三岁的小弟弟，他能懂那么多？
沈黎若是听到公主对他的猜疑，一定不会放在心上。当然，他绝对不承认这是他发明的。
其一是因为确实不是他第一个发明出来的女性胸衣。其二是因为，如果告诉女子们，这是他发明的，说不定她们就会因为羞恼不愿意穿这样的东西了。
对于沈黎来说，做出这些东西，不过是为了给广大女性减轻不必要的尴尬和负担罢了，这样能让妇人更加轻松地参与到劳动中去。夏天天气很热，衣服都穿得单薄，若是没有这些小衣服，可能许多女子会觉得尴尬。所以将名头放在他娘身上最合理，不会让别人感到不适。
如今这种小衣服，受到了燕回县妇人的喜爱，也受到去他地区妇人们的欢迎。长安已经有寻常人家穿了，再过不久，这样的衣服就会被大众接受。
沈黎做出这些，其实他自己也很尴尬。只是大夏天的能透过布料看到不该看的更尴尬，他就不得不做出来这些了。
今年燕回县所用的棉花，都是商贩从别的地方运过来的。燕回县种的棉花不够用，如今家家户户都能有余钱买布做衣服穿，棉花在燕回县卖得很好。
棉布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有商贩来卖，必然是一尺不剩地全卖完了。于是很多商贩都挑着棉布过来卖，在他们的印象中，燕回县的人都穷酸得不行，现在居然花钱能大手大脚的了，不免高看燕回县的百姓一眼。
燕回县的男人们只能体验这样的感觉，以前一些比其他燕回人勤快的汉子，一到别的地方就会有人问他：“你们那里，是不是男人都靠着女人养活？你们那儿的男人这么懒，还有女人愿意跟你们？”
那些勤快人不免憋闷，真是一锅老鼠屎煮在锅里，确实不能怪别人看不到他们这样的好米。
现在不一样了，不用解释，大家一看燕回县大街小巷做生意的，做活计的，男女老少都有，那些说燕回县男人靠不住，好吃懒做的消息慢慢就消失了。
有时候经济发展起来了，真的不是靠一个两个发明。而是大家都通过自己的路子，去赚更多的钱。
沈黎只需要给一条路，去他人就会走通许多条路。比如不愿意做肥皂，做豆腐的，认识的人多，能说会道的人可以去做中人，帮别人找工作，找商铺，找房子租住。每成交一笔，就能收到不菲的介绍费。
会说本地方言，也会胡语和官话的人，去做译人，帮助外来的人谈生意，若是遇到固定的客户，以后这样的活计不愁赚不到钱。
还有去外地买织布机回家自己织布的，因为织布又快又好，每天都能靠帮别人织布赚取劳务费。
可以说，只要不懒，愿意动脑子，怎么都可以养活家庭。
当每个人口袋都有钱，他们就会发现，赚钱比原先容易多了。一旦钱流通起来，税收，百姓的收入，还有生活水平都在提高。
沈黎只需要给他们一个出路，就会出现无数个找到属于自己的路的人。
闻蔚看到整个燕回县都显得有些热火朝天，欣欣向荣的样子，不由得感叹沈黎确实有神器之处。要知道，她来之前还看过户部给她看的户籍资料，她翻到了燕回县，发现这么大的一个县，加上周边村落的人口，才不过三万人。
长安城一个城，不算治下村庄和镇子，就有八万人口了，整个燕回县，人口比不上一个城，这是一件很夸张的事情。
但是现在她走在路上，明显感受到人流量的巨大。
她好奇地问沈黎道：“你们县现在有多少人口？”
沈黎道：“不算多，如今不过四万人。”
闻蔚好奇道：“怎么突然多了一万多？”
沈黎心想，确实人多，不知道为何，总有隔壁县，还有关外的牧民要来燕回县，入赘给燕回县的姑娘们。
其他地方的姑娘，也不和以前一样，视燕回县的汉子为蛇蝎，把燕回县当成狼窝防备。
久而久之，人数就越来越多了……
新到的外来人口，占了现在增长的人口的百分之五。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如果其他县城不采取措施，可能年轻的劳动力，都会源源不断通过入赘的方式进入燕回县。
殷州周边的县令，谈到沈黎，都气得牙齿痒痒。百姓可不管县令不县令的，南方人可能会更在意宗族和家乡，不愿意迁到别的地方去。
可是在北方，一些家庭饭都吃不了，就不会很讲究了。
沈黎面对去他地方官写的谴责信，他也很无奈啊，燕回县发展得好，那是他沈黎下了功夫，而且若不是对比太过分明，百姓也不至于往燕回县涌过去。
不服？不服可以憋着，不然他们也阻止不了那些青年人追求富婆的幸福道路。
闻蔚这些天，逛遍了燕回县的大街小巷。也成了那些外乡人争先讨好的对象。没办法，这样的姑娘有钱又美丽，这谁不喜欢？北方人求爱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着自己所有的家当，对自己喜欢的姑娘大声唱情歌，然后姑娘同意，就把他带回家。
闻蔚第一次被人当面告白，心里觉得刺激又新鲜，还有一种特别新奇的感觉在心里升腾。不过她身边的护卫队可不是吃素的，直接拎着这些胆大包天的外乡人离开闻蔚，给丢得远远的。
她不是喜欢这里的人，告白见多了，也就不新鲜了。但是她真的很喜欢这里的氛围，觉得身上的枷锁都松快许多了。

第69章
沈黎不得不佩服一些匠人的毅力, 当他把打谷机的图纸画出来, 叫那些匠人想办法将合格的打谷机做出来后, 这些匠人被沈黎画的大饼吸引了, 没日没夜地研究。
许多匠人, 卖得不止是收益，还有招牌。沈黎提出，谁做出好用的打谷机或者其他有利于农事的东西, 谁就能命名这些东西。
作为社会底层的工匠, 还有什么比这样的荣耀更吸引人？只要有了命名的机会, 就能让这个匠人在族谱上写上这件大事，百年之后, 他就能成为后代子孙供奉和感激的先祖。想想鲁班一族，他的后代就因为鲁班受到百姓礼遇, 哪怕他的后人成就不比鲁班, 也跟寻常匠人大有不同。
沈黎是在给一些厉害的工匠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这个机会是很容易得到的, 毕竟沈黎连图纸都给了, 只需要解决一部分问题，就能把握住这个机会, 就可以遗泽后代。
除了玉米的剥皮神器和手摇脱粒机, 闻蔚也想知道她的玩具鸭是怎么做的，因为她想要一个这样的船, 在自己的公主府的汤泉内，摆上一个更好看的。
“这是橡胶做的，但是本地种的杜仲还不足以收割橡胶给您做橡胶船, 等过两年，杜仲树张成了，就能给您做了。”上次做的橡皮鸭，是从商人那里买的原材料，经过处理做成的，燕回县的杜仲树现在不能收集杜仲胶。
闻蔚豪气道：“我给你买杜仲树，大棵的那种，只要你帮我做这个，什么都好说。”
沈黎想了想，杜仲树太大不好运输，而且杜仲胶怎么提取他也暂时不愿意公布于众，因此由公主出面，派人过来给他运树是最合适的。
靠着这些橡胶树，他又能赚不少钱。或许能比京城为官的大多数官员，都要有钱。这个时代，官不能与民争利，因此当官的同时，还做生意，是要被□□的。因此，公主掺和进来，皇帝就得站在他这边。到时候有人弹劾他，等于就是不给皇帝面子。
他目前所有的产业，大部分明面上算是他父亲的，只要上面不追究，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生意做下去，等沈来秋老了，沈言就是明面上的继承生意的人。当然，文书上确实是沈黎的产业。在大昭，官员做生意的人大有人在，牵一发动全身，对言官来说，不划算。只要别太过分，不要伤了民利的根本，就不会有人专门阻止。
沈黎刚好踩在线上，与民争利对于沈黎来说是个伪命题，他是抢了一部分人的生意，却也给大部分人提供了生计。但是他获利太多，若是有人弹劾他与民争利，倒也勉强说得过去。
沈黎无所谓会不会被弹劾，作为一个手握金手指的人，如果不搞事情，人生将毫无意义。再说，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把柄露出来，反而会让皇帝对他更加放心。他若是毫不出错，心智近妖，第一个想除掉他的人，估计就是皇帝。
闻柏鹤知道沈黎种了一大片杜仲树，却不明白这些树能做什么。不过沈黎要种的东西，几乎都有独到的用处。他寻思着再多进些这样的树，在他京城的庄园和汴京的庄园多种几个山头，想必到时候沈黎会需要。
答应了公主给她做橡胶船，他就不会食言。甚至他还打算拉公主入伙，让公主给他投资，帮他拉生意，他会给公主百分之三的分成。
闻蔚看着沈黎不由得好笑，京城遍地都是想要花钱讨好她的人，沈黎却朝她要钱。要钱不说，还给她一张口头票据，玩具能赚多少钱，她心里是有数的。不过看沈黎这么清纯不做作，和京城里的那些纨绔子弟完全不一样，不知为何，她反而觉得有趣。
“好啊，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想和你交个朋友。”闻蔚作为长公主，田产无数，在江南还有自己的封邑，皇帝和皇后还会私下补贴公主府库，因此金银财宝无数，根本不在乎沈黎给他的分红。不过既然打算和沈黎做朋友，就要陪着朋友一起胡闹。
闻柏鹤也参与到杜仲生意中，公主若是有什么事，他也好方便出面。
不止这两位，燕回的商贩虽然不知沈县令有何打算，就和当初他们不懂沈黎收集人畜粪便有何用一样，但是经历过那么多回，还是得到了教训—不管沈县令有何打算，跟着做就对了！沈黎种橡胶树，他们也种！
沈黎叹息，这群人还好遇到他，不然耗费人力物力，跟风种杜仲树，可能本都回不来。燕回县并不适合种植杜仲，沈黎已经将大部分杜仲种在了清河县，只是为了方便他做杜仲产品的实验，才种了这些杜仲在这里。而且荒山弃之不用太亏，沈黎暂时想不出该种什么，干脆就种杜仲了。
好在他不会压原材料的价格，种就种吧，自行车和三轮车价格不会便宜，板车可以不用橡胶做的轮子，现在沈黎就已经叫人做板车出来了。
板车叫公主也十分新奇，沈黎带着好奇宝宝一样的长公主试着拉一下板车。
公主皱着眉头道：“还是很重，为何不用马车拉货？”
沈黎哭笑不得，这问题问的，就好像有人问：“既然吃不起米，为何不吃肉？”一样，不过公主没有恶意，也不是蠢，就是被皇帝保护得太好了，看不到悲惨的农人，在这个古代世界到底怎么活的。
“公主，你可知，一匹马，一只驴，要比人珍贵？”
闻蔚瞪大眼睛：“怎么会？畜牲就是畜牲，再怎么样，都不会比人珍贵啊？”
闻柏鹤苦笑：“皇姐有所不知，我去过很多地方。有些地方，百姓穷到要卖儿卖女为生。卖了儿子女儿，也买不回一匹马，一头驴。还有人终身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好饭，野菜被当成主食吃，荒年吃树皮，吃草，甚至吃泥土。你说，这样的人家，如何能用得起几吊钱才能买回来的马车？”
沈黎补充道：“板车不同，板车靠人力拉，而且通体都是木头做的，因此价格更加低廉。买不起的人家，攒一攒钱，和同族的人一起买，也可以用来拉货，实在不行，可以用板车帮忙去肥料厂运肥料，运粪便，一天也能赚不少钱，所以，板车才是真正被百姓需要的东西。”
在现代，七八十年代，甚至九十年代的时候，农村许多人家，都会使用板车拉货。没办法，是有拖拉机，是有其他的车，但是买不起啊，而且甚至有的地方，有钱都没有渠道买。
闻蔚叹息：“父皇日夜操劳，未曾想不是所有治民都与京城百姓类似。京城的百姓中，未曾看到这样惨的。”
沈黎点头道：“确实没有这样惨的京城百姓，越繁华的地方，机会越多。况且在京城过不下去的，都回自己老家了，筛选下来的，都是在京城能好好过下去的百姓。”
闻蔚和闻柏鹤闻言，愣了一下，都不由得笑了出声。这话实在促狭，倒是沈黎的风格。
沈黎自己也笑了：“当县令的，最重要的是引导治下百姓可以好好生活，衣、食、住、行，样样都需要琢磨着如何改进。若是得过且过，这县令也太好当了。京城百姓也有京城百姓的压力，购宅，置地，物价，都是头疼的事情。京城的县令，比我这燕回县县令更难当。”
闻蔚抚掌笑道：“这样一说，突然觉得还是当公主好啊，万事不用管。”
闻柏鹤闻言，翻出旧账：“实际上，公主也不好当。前年，你的食邑闹水灾，大水淹没万顷良田，冲垮无数房屋，还是你将府库种的金器卖掉，买了陈粮，亲自盯着下属去赈灾，才渡过水患。皇子们看到你私库银钱颇丰，话里话外都是酸气。陛下也不得不收敛些，那几个月没给你多少补贴，我记得你那几个月连时兴的新衣都没银钱做。”
后来，还是皇后得了陛下的话，叫私下多补贴。可是她又全都拿去赈灾了，叫皇后又心疼又生气，气得将补贴断了，去年才恢复过来。
沈黎皱眉，他觉得公主要橡胶船，还是有她的考量的。
“……”她想打死这个弟弟，干啥啥不行，拆台第一名。
沈黎失笑，这姐弟俩的相处模式，倒是与他和沈言不同。
沈言如今算是出息了，自学了几方方言，商人们既相信他的人品，也信任县令弟弟的能力，许多和沈黎常来常往的大商，都喜欢找这个孩子帮忙解释方言。工钱给得极多，沈言是个财迷，自然不会拒绝。
而且，跟着大商，才知道一些连大哥都不知道的生意经。他以后打算帮大哥打理家业，自然要多学一点。
沈黎时常叫他弟沈言一定要多学多看，将来做自己的好帮手，帮他减轻负担。沈言最是崇拜他哥，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是极希望得到沈黎的认可的，于是像一个海绵一样，拼命吸取一切新奇的且有用的知识，就盼望着成为他哥一样的人。
沈来秋看沈言喜欢经商，倒是松了一口气。他现在还能帮着沈黎处理生意上的事，但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许多事情都力不从心。如果沈言不喜欢经商，他和沈黎都不会逼着他，但是家业到最后兴许需要托人帮忙管理。
好在沈言对经商兴趣很足，沈来秋私心里是希望沈言可以继续这样保持下去。毕竟叫别人管理，很容易出现问题。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
沈黎却叫他爹不要干涉他弟弟的想法，若是长大后喜欢别的事情，哪怕是喜欢唱戏，沈黎也会给弟弟造个大剧院的。

第70章
沈黎心情复杂地摸着身上用狐狸皮子制成的背心, 还有披风。这是闻柏鹤特地送来的, 狐狸也是他的庄仆在林子里捉到的，请了京城有名的制衣师傅做出来的新样式。算是闻柏鹤给他带过来的礼物之一。
“你的衣服，怎么都这样……简单？”
沈黎无奈道：“我不是没钱买, 是觉得自己的衣服够了。”他可不像世子, 一天换一件衣服，也能叫衣服不重样。沈黎还跟现代一样，衣服每年换季买三四套, 不挑贵重的，只挑舒服的, 而且样式简单。
闻蔚惊诧：“这么点衣服，居然就说够了。你看柏鹤的衣服, 比我的都多。”还一天换两样，跟她父皇养的孔雀一样臭美。
沈黎笑道：“你们的衣服是好, 可是穿起来很麻烦，系来系去的。我今天带你们去看看燕回县昨日新出的拉链毛线外套，还有羽绒服吧 ，虽然样式简单，可是论起方便、保暖, 价格低，没有比这些更好的了。”
闻柏鹤好奇道：“拉链为何物？”
沈黎笑而不语, 拉链这种好东西，看了才能明白。能用到拉链的东西可多了，行李箱, 背包，帐篷，都能应用到。古代的人出门带东西，后背都得背上一个大大的竹篓，身前还系着包裹，总之装的东西不多，还特别重，包袱也容易散掉。有拉链就不一样了，做个厚实的双肩麻布背包，上个拉链，比竹篓轻，比包袱保险。行李箱也特别实用，安装四个轮子，妈妈们再也不用担心子女的出行……
沈黎去了自己造的新式衣坊里，随手拿了一个装好拉链的麻袋。
“这是闭口拉链，后码是固定的，只能从前码端拉开。这种拉链可以用来做一个封口的麻袋，避免装东西容易掉。大昭军队行军的时候用这样的装行李，应该方便些。”拉拉链的速度肯定比用绳子捆快些。
“这是开口拉链。在牙链下端没有后码，但是设置了紧锁件。紧锁件锁合时相当于闭口拉链，把拉头拉靠锁紧件而将锁紧件分开，链带即可分开，适用于服装。”就跟现代的羽绒服或者外套设置的拉链一样，想拉开就拉开，想闭合就闭合。
考虑到古代许多妇人的保守，女款的羽绒服和外套，沈黎给做得有些长，还带着大昭传统服饰的风格，外面设置了伪扣，拉链被伪扣之类的东西遮住，竟然丝毫看不出这里面还有拉链这样的东西。
审美沈黎兴许是有一些的，就是不如那些绣娘和制衣师傅们。所以沈黎就自己叫人做了一套最简单的，然后别的绣娘和制衣师傅照着做就行了。
闻蔚高兴地拿起一款沈黎仿照现代的女士网红款手提包的那种包包，很迅速地背在自己身上。而闻柏鹤则对华丽的女士包不感兴趣，大致浏览一遍沈黎做出来的东西，就把这些新式的用到拉链的产品的用处猜了个七七八八。
再看闻蔚兴奋地挑选包的样子，闻柏鹤更加惊叹沈黎赚钱的能力了。这些高价包大约都是卖给贵女的，那些平价还实用的，大约是卖给百姓日常用的。
闻柏鹤冷不丁的感觉背上多了些什么，回头一看，就看到沈黎正准备在背后给他背上一个登山包。
“这个登山包很结实，我用牛皮做的，送给你，你若觉得好用，你这辈子用的背包，我都给你承包了！”沈黎豪气道。
闻柏鹤眼睛笑得弯弯的，他甚少这样开怀。沈黎有种神奇的能力，总会叫他高兴，哪怕只是简单的一句话，或者一个眼神。
闻蔚看不惯两个男的腻腻歪歪，什么知己，什么同僚，叫人看着粘糊。不过兴许是这两个人颜色好，她甚至觉得弟弟和沈黎站在一起时，显得特别和谐。她很遗憾沈黎为何不是女子，若是女子，他们相处得如此投契，倒不如叫她父皇赐婚。
沈黎疑惑地看着公主，他刚才在公主的眼睛里看到一束奇怪的光，像是在期盼什么。不过兴许是他看错了，毕竟自己和世子都在这，公主有什么要求都可以直接提出来。
等公主带着沈黎做出来的新式农具，以及新式衣服回京时，燕回县已经开始下雪了。
沈黎在热气腾腾的羊肉馆里美滋滋地喝着一碗羊肉汤，在他面前的是一群身上披着斗笠防雪水的吐蕃商人。
“羊毛，我们这边收，你有多少我要多少。如果没有，可以用来年长成的牦牛或者羊相抵。价钱你们看着办，大家都是生意人，需得讲诚信。”跟吐蕃那边的人做生意，话得放得敞亮些 ，不然他们戒心高，做不成生意不说，还结了仇怨。
这些人，在吐蕃和大昭西北边境地界很有些势力，若是沈黎可以交好他们，打通燕回县和西南边境以及之外的商道不是梦想。
吐蕃那边的羊绒极好，是长毛羊最贴近皮肤的那层绒毛。他们吐蕃人自己也喜欢羊绒做的衣服。不过沈黎还眼馋吐蕃的冶铁技术，大昭的冶铁技术虽然也比较成熟，可是和吐蕃的冶铁技术依然不是一个层次。这个民族就是靠着冶铁技术，制造武器，抢劫发家的。
沈黎眼前的这些商贩，一个个都见过血。连队伍中只有十岁的孩子，估计也不是例外。
大昭和吐蕃有联姻关系，距离上一个公主与吐蕃通婚不过五年，此时是大昭和吐蕃的外交蜜月期。沈黎不担心吐蕃人会对他有什么伤害，千里迢迢来到燕回县找他做生意，这一点就让沈黎的戒心放下大半了。
吐蕃商队的头领叫赤努汗，他的脸上有喜庆的高原红，还有络腮胡子，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越过高原山川，跨过河流，他就是想跟沈黎做长久的生意。他们吐蕃是有牛羊，可是卖得价格并不能让他们满意。吐蕃的权贵，纳取的税太高了，商贩们不得不开拓自己的市场，争取多赚些钱财。现在看沈黎卖羊毛衫，毛线衣卖得这样好，他们也想学技术。
沈黎也不预为难他们，只是羊毛衫，毛线衣，是他目前不能放手的东西，因此，沈黎提出要先与吐蕃进行羊毛买卖，历时一年，然后等双方都建立了信任，再谈进一步交换方子的事情。
他们馋沈黎做羊毛衫，毛线衣的方法，沈黎也馋他们优质的牛羊，和冶铁技术。
互相合作，实现共赢，如果商道可以打通，这将养活数以万计的沿道百姓。更不用说还有吐蕃和殷州百姓。
这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只需有人牵头，就会有无数外来的民族冒着危险来到大昭做生意。而大昭人，也会去关外的集市做生意。
拿燕回县为例子，以前西北关外的百姓总是害怕沈黎会对他们有什么克制政策，会捉他们来大昭做苦活，压制他们的羊肉价格。没想到等燕回县的集市逐渐完善，他们却打算自己将羊肉羊毛送到这里来了。无他，有利可图，就能让人放弃偏见。
而且，燕回县越来越繁华，就有越来越多的关外人愿意偷偷翻过边境，来燕回县生存。男人们不止入赘，还会假装自己就是大昭的黑户原住民。大昭的官员前来收税，他们也有模有样的交上来了……
沈黎对下属道：“……不用阻拦，想来就来，给他们补上户籍，以后就算是大昭的人了。”
至于女人，许多关外女人都愿意来羊毛坊，羊绒坊工作。因为她们本来就熟悉如何跟羊毛打交道，脏兮兮的，纠结在一起的羊毛，在她们的手里服服帖帖的。羊毛处理起来异常麻烦，但是县令给的工钱多！她们十几年都没有赚过这么多钱，如今只要在羊毛工坊做几个月的活计，很快就能在大昭好好活下去了。甚至有的女子立了女户，准备招赘。
一时间燕回县的人口居然就这样越来越多了。沈来秋看着户籍整理，感叹他儿子的厉害。这来年的税收，八成要翻两番了。
“你那拉链，怎么还不批量生产？”
沈黎也很无奈：“不是我不想做出来，而是可以做拉链的铜不够用，铁比铜硬，不好制作细密的拉链。”
没办法，这个时代生产力水平地下，很多想法都没办法付诸实践。铜在大昭也属于贵重金属，不是沈黎不愿意用铜做拉链，而是如果拉链是铜做的，价格就会高很多。富人不需要拉链，穷人买不起带拉链的东西，那么拉链做出来就没有什么用了。
沈来秋提议道：“可以用木头代替吗？”
沈黎想了想，“木制硬一点，应该也可以。”
沈来秋突然道：“用铁桦树！这东西在幽州有许多，上次还有北商和我吹嘘过这种树，刀枪不入，很适合做盾牌。”
沈黎点点头，古代的金属值钱，用木头做盾牌也属于正常现象。
不过沈黎还需要找一两棵铁桦树试验一下，如果铁桦树果真如此坚硬，那么自行车的链条还可以改进一些，价格也能便宜些。
板车现在在燕回县已经算普遍的了，一个村起码有四辆板车，板车不是个奢侈品，只要愿意给自己的活计增添些便利，都会愿意买上一辆家用的。
“今年的年货，靠着板车能拉不少！”
“哈哈！用板车拉年货，您今年赚了不少啊！往年没着呢阔绰！”
那汉子也笑：“往年我懒得像只冬眠的熊，家里没饿死人是老天保佑了！我家女子，到现在还不待见我呢，可不得多买点，赚她们的高兴？”
女子是对家里妻女的称呼，这汉子眼眸里闪过愧疚，看着腰包里的铜钱，又觉得不招待见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叫家里女子过得好，只要她们过得好了，总归后天会待见自己的。
“唉，沈县令怎么不早点来这里呢。看看燕回县的汉子们，个个如今跟回炉重造一样。”
“唉，我听说，县令又要在来年组织军训了，年满十四都得来，不知道是真是假。”
那汉子不答话，是真是假，都不重要了。沈县令如今说的话，大家都会遵从的。人心是肉长的，碰上这样一个为他们着想的县令，当然要知道感恩。感恩县令，不说别的，至少县令说的话要听。
沈黎确实觉得燕回县刺头少了许多，虽然街上还有痞子混混，可是见到他却是点头哈腰的，一点没有当初猖狂的模样了。他们也曾经冲着沈黎无礼嘲弄沈黎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过，但是都被他们的长辈罚着去跪了宗祠。
饶是这样，沈黎也让衙役看着他们天天围着燕回县跑步。他们现在见到沈黎，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苦不能一个人受，他们还套路隔壁县的混混来骂沈黎，自己听着觉得出气了，然后再扭送这些外县混子去参加军训，戴罪立功。
隔壁县的混混们：……
不过现在，他们是打心眼里尊重沈黎，恨不得抽以前混账的自己两巴掌。

第71章
“这晚上没篝火, 巡夜是真的冷啊。”坐在城门口的衙役们互相抱怨着天气。王宁年轻 ，这样的天气还能扛得住，就是想喝点烧酒。
王宁是今年参加军训, 表现得极为突出的人, 直接被沈黎提拔为衙役, 如今吃着县衙的粮。
今日轮到他巡夜，每巡夜半个时辰，就可以在城门处稍作休息。他在地上铺上麻布，一屁股坐上去, 好在地上都是些小沙粒, 不算硌人。他叫不远处的酒保给他打一壶烧酒, 他不敢喝多，只抿几口去去寒气。
“小王，给我喝点，这酒可真不错。”
王宁也不是小气人, 倒了半碗给求酒的前辈。那人一边喝酒, 一边跟王宁说先前巡夜遇到的事情。
“……你是没经历过, 不知道有些事情现在想想还害怕。一群狼, 因为没有吃的, 着急了，从城墙最低矮的地方往城里跳！这些畜牲最是聪明，知道城里有人，它们可以选中一个人，咬死他, 再撕碎皮肉带走！”
王宁有点害怕，不由自主地看向城墙的位置，城墙外黑漆漆的，杜仲树的影子影影绰绰的，平白添了几分阴森可怖。
老衙役看着王宁害怕，不由得龇牙笑了：“怕什么？如今咱们城墙修得高了，关外的野狼进不来！你只当个故事听听罢了。”
王宁点头，继续听故事。
“我有个曾经一起做事的，算是领着我当衙役的老哥，他当年就差点被野狼拖走。那年天大旱，关外草原草生得少。牧民们活不成了，因为瘦羊卖不出去，咬牙宰了又腌了，留着自家吃。狼偷不着羊，草原上没吃没喝了，就闻着人味寻到咱们这边陲小城。”
老衙役又喝了一口酒，眼睛有些灰暗，“人也不比狼胖啊，那年饿死多少人，啧啧啧，就差易子而食了。那老哥，是当时巡夜的衙役里最高大的那个，因为家里有点粮，也是我们当中最壮的那个。狼一开始没打算盯着他。”
“先皇下罪己诏那年吧，我看书上说，那年死人的地方多哩。”
“是啊，死了不少人，你先别打岔，我说到哪了？”他仰头想了一会儿，没想起来，又喝了一口酒，他闻着酒味，终于组织好语言一样继续说道，“那狼看中了跟他一起当衙役的堂弟，也许是随机选的吧，总之那狼王扑过来，直接咬伤了那人的喉咙，好在他堂弟有股子力气，挣脱出来了，可是喉咙还是受了伤。那老哥跟他堂弟感情好，原以为只有一只狼罢了，于是拿出棍子想赶跑贼心不死的头狼。”
“那头狼还有同伙，只怕难以逃脱了。”
“是啊，那狼身上跟铁做的一样，被打了几棍，就嚎叫几声，墙头就嗖嗖跳下数十只狼。它们是听到头狼嚎了，才着力对付我那老哥，身上的皮肉都被那些畜牲撕碎了，腿也没了一半。我们这些人，用手里的木棍拼命敲打这些狼，或多或少都挂了伤。”
王宁一听，就觉得自己的腿仿佛也在隐隐作痛，不由得嘶了一声。
“那他最后怎么逃脱的？”
“附近的百姓听到动静，都出门拿了木柴点燃了，用火吓走了这些畜牲。”
王宁松了口气：“那便好，没想到巡夜也这么危险。”
老衙役轻轻嗯了声，“那天晚上，我们送他去郎中那里，简直就是抢命一样。”
王宁又问：“那最后呢，这两位前辈有没有事？”
“一个伤了一条腿，不能走路了，一个伤了喉咙，如今只能靠比划和人交流。”老衙役喝了一口酒，“别愁眉苦脸的，当时我们巡夜，才四个人而已，能活着就不错了！”
王宁叹息一声：“这真是飞来横祸啊。腿伤了，喉咙伤了，虽然捡了命回来，以后日子可就苦了！”
老衙役点点头：“能不苦吗？买药钱都把家里给掏空了，他们爹娘为了给他们治病，在灾年给地主家干活，后来田地佃到了，粮食还没来得及收，我那老哥的爹娘就累得去世了！不过谁知道呢，兴许也是饿死的。”
王宁少时挨过饿，最听不得饿死两个字。他换了个问题：“那这两人，还有家人照顾他们吗？”
“哪里有家人？兄弟分家了，就没家人了，唉，你不懂，以前男的像我这位老哥勤快的本就不多，他兄弟们自己都揭不开锅，哪能管他？俩人还当了一辈子光棍！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们？况且还出不起彩礼。不过喉咙不行不影响种地。腿不行，老哥就去学编鸡笼，倒也饥一顿饱一顿地活过来了。”
王宁道：“早点修城墙，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怎么不修？”
老衙役呵呵笑了：“你当大家是不想修吗？你可知修一整条城墙要多少银钱？真当砖瓦便宜呢？那年头皇帝屁股都没坐稳，当时的县令有那个心思管燕回县人的死活就怪了！”
王宁只想到前任县令和沈县令之间的对比，不由得点点头。严老县令也不是不好，只是没有沈县令好，上任时间挨的近，对比就让人记忆尤深。
老衙役把碗里的酒全喝完了，“真畅快啊，今年粮食够了，总算能买到本县做的酒了！”
他喝完了拍拍王宁的肩膀：“你是遇到好时候了，真羡慕你年纪轻轻，前途无限。跟着县令大人好好干！以后即便不做衙役，靠着你学到的东西，也能赚钱养家。”
王宁问道：“我记得沈县令如今不是在帮扶鳏寡孤独还有残缺的人找活计吗？他们现在还饥一顿饱一顿吗？没找村长登记吗？”
老衙役笑眯眯地，或许是酒让他心情好多了，他近乎欢快地道：“他们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谁知道县令还给他们工作的机会，如今在肥料厂里工作呢，因为他们识字，现在赚的钱够从救济舍抱走一个男娃再养大，将救济舍里的孤儿当自己儿子养大也很好，总算不至于绝户了。”
王宁高兴了，他们是苦，可是也足够幸运。肥料厂工作，那养老钱是不用愁了。至少他们这样的可怜人，还能过个好晚年。
年节将至，沈黎没有忘记给他手下的作坊员工添福利，平日里做出来的毛线衣瑕疵品，都给了他们过年穿，或者送人。只是送人也要说明这是有瑕疵的，不是作坊做出的可卖品。
吐蕃人年前送了一波羊毛，沈黎督促羊毛制品坊都加油将最后一批羊毛衫，毛线衣做出来，到时候卖去京城，价格也能卖高些。
燕回的百姓得知这个消息，早早就开始准备年货了，免得越到年关订单越多，到时候连置办年货的功夫都没有。
舍得吃的人多，沈黎还想办法搞出了大棚蔬菜，产量不多，可是也够大家冬日里吃上除了包菜，白菜，青菜之外的蔬菜了。
大冬天的水窖变成了冰窖，村中的人给自家猪肉羊肉标上记号，将多余的，过年吃不掉的肉包裹好，悬空挂着放在水窖里，打算来年拿上来吃，给春耕的人增加营养。
“今年新到了耕牛，主簿和县尉去叫里正，粮长们过来开个年会，开春将耕牛发下去，具体事宜会上安排。”
“是，大人。”主簿觉得自己是听错了，居然还有给平民发耕牛的官，这真是闻所未闻。
沈黎看他们一脸震惊的样子，就解释了一番：“不是自己的钱，从余下的赋税里挤出来的区区几百贯，牛再不买，开春买不到了。”跟吐蕃人合作真好，用他们卖给燕回县的羊毛，做成毯子和毛线衣，高价返回来卖给他们。然后还答应用一些便宜的豆瓣酱和五香豆干，以及棉布和肥料，换取了吐蕃大量优质耕牛。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亏不了。
沈黎不是奸商，但是吐蕃人自己强烈要求这样交易，仿佛迟一点，沈黎就会反悔，急急忙忙就完成交易了。叫沈黎又好笑，又困惑。
其实刚开始宣帝对肥料并不是很感兴趣，毕竟他不是农民，而且他不认为肥料可以改变粮食的产量，所以在秋收前，他不太在乎沈黎做的肥料。可是越来越多的地区用上了沈黎做的肥料，果然秋收产量极高，这就足以说明沈黎没有开玩笑，他真的有能力将粮食增产到这个地步。
各国的使臣听说了这个消息，都纷纷递上求见宣帝的文书，希望宣帝可以大开国门，让他们有更多的商贩购买肥料回国，提高本国的粮食产量。
至于上来就问宣帝要肥料方子的使者，宣帝皮笑肉不笑地叫骠骑军将这些人“送”出国门，如此不懂事的使臣，在大昭白呆了这么多年了。他闻宣，是那种乐善好施的性格吗？
为了讨好宣帝，他们将本国的好东西都带过来了，一时间，国库被一些奇珍异宝堆满了，宣帝本来就意识到沈黎的厉害之处，现在更能体会到了。
这年冬天的宣帝，龙袍里面穿着来自燕回县的高领黑色毛线衣，戴着来自燕回县的半截手套，正在拟旨，要将京城的一处大宅院和一个大庄园拨给沈黎，作为肥料，以及一些收割玉米的机器的赏赐。

第72章
王宿是汴京的小商人，在汴京城内, 他一个月十几贯钱的收入简直上不了台面。汴京城里最富有的商人, 一个月少说也能赚成千上万贯，当然, 其中灰色收入居高。
他最佩服的人就是沈黎, 一个人可以拉动一个地方的收入, 做生意不是出于赚钱, 而是出于可以让“钱生钱”。这个“钱生钱”的理论，也是沈黎推广的，当初听说什么“让百姓有收入，将钱花出去, 才能更好地赚钱”他是惊讶的, 甚至觉得这个理论简直是胡言乱语。
可是经过这几年清河县的发展, 他们越来越认识到这个说法的正确性。
沈黎在跟他们做生意的时候, 经常提起要让商人承担起社会责任, 薅羊毛也要适量，最重要的是回报整个国家。许多人都觉得这话说得太大了，他们只是商人, 如何回报大昭？
沈黎给整个大昭的商人和官员都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现在大家都说：“做生意要跟沈黎学, 坦荡，也有钱赚。”
从人性上来说, 人本就是从奢入俭难。先前每天能吃粗粮窝窝头或者米糠就能活着就觉得很好的人，被给予了吃大白米饭，和好吃的肉食的机会, 而且可以频繁吃到，他们就不会愿意回到只吃窝窝头和米糠的生活。
所以一旦认识到原来跟着沈黎的指挥，就可以过上好日子，那他们一定愿意好好工作，好好赚钱。
那么赚钱赚到了，又能做什么？那就是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了。泥瓦房下雨天不能住人，就想要砖瓦房。田产粮食不够吃，那就多置地。想娶妻生子，那就更要好好赚钱。嫌弃麻布磨皮肤，就会想办法穿丝绸。
一旦百姓有钱了，就开始消费。一旦他们开始消费，提供消费项目的商人就可以赚钱。商人们赚了钱，就会想办法赚更多的钱，从而扩大某一产品的生产量，于是产生了许多工作岗位，然后更多的人能因为工作岗位增加赚到钱财，进而进行消费。
这个循环是一个很平常的循环，还很表面。更深层次的，这样的循环可以让税收更加健康，余下的税收可以作为修路、赈灾、补贴特困家庭的资金，能让整个社会更加安定。
王宿也先前只觉得赚钱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后来他尝试着给大家提供一些活计，给合理的报酬，他在众多百姓眼里就变成了非常受欢迎的商贩之一。行商要广结人缘，这年赚了钱，他还给离自己商铺很近的路段修了路，从一些村子到他做生意的城镇的路好走了，他发觉自己的生意也好做多了。
沈黎看到许多行商用一种看祖师爷的表情看自己，实在有些受不了。他开春就收到了楚姓匠人做出来的打谷机，果真能把谷物的外壳干净地剥掉，只有少量粮食被碾碎。
这东西一出来，沈黎就打算扩大生产，将打谷机卖到大昭的各个地方。
王宿这次来燕回，就是专门为了进打谷机做准备的。这东西一出来，就注定会遭到绝大多数商贩的哄抢，事实上，已经有胡商运到长安高价卖出去了。不过王宿也并不打算低价卖掉，第一是因为打谷机其实会买它的人少，它的成本摆在面前，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的。
“打谷机你打算进多少？”王宁问与他一起来燕回县的商贩，他也不清楚订多少合适，打谷机生产数量少，而且体积太过庞大，运到长安去，实在不方便，他可能不会进太多。
那商贩笑道：“我啊，帮我爹娘买一架，净够了。这东西不是家家户户都买得起的，我爹娘家里有一架，就能叫村里的人到我家借用。借用的时候，随便给我爹娘舀半升粟米，秋收的时候也能得不少粮食了。爹娘年纪大了，田活干不了，心里空落落的，家里有个打谷机，村人对他们也能多一份客气，愿意跟他们讲讲话。”关键他总做卖毛线衣的生意，自然不会跟打谷机有什么太多的牵扯。
王宁家里住在长安城内，他本事比他老子大，把家里的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
“老哥是个孝顺人，就是我爹不做田活，咱家要这个没用。那我进两架，在店门口卖着试试，说不定粮店愿意买。”
王宁喜欢到燕回县做生意，食宿都能叫他心里舒坦。燕回县的人都憨厚大方，不多计较。相同价钱的饭食，这里的份量几乎是别的地方的两倍。
燕回县卖打谷机的伙计道：“小兄弟此言差矣，我们这里的打谷机，那可是人人争着买的！咱们大昭的权贵和地主还少吗？不说地主了，每个村都至少得有两台打谷机呢！咱们燕回县，都有五大镇，一十六村，别的地方村子镇子只会更多。怎么也能卖出不少的。我看进个十台，沿途您就能卖掉了。”
王宁一听，觉得有道理。他是怕赔钱，不过既然打谷机行情好，那多进几台，不是什么大事。
打谷机这东西，不是什么消耗品。只要收好了，用个五年十年不成问题。但是有老鼠啃食，那肯定容易坏。
不少工匠花钱请教燕回县的工匠，这打谷机怎么修理，燕回县的人也不吝啬，很快就将修理方式讲清楚了。这些工匠后来归家，挂上可以修理玉米脱粒机，打谷机的牌子，一年靠着修理这些东西，也能赚不少钱。
“啧，沈县令可真是厉害，打谷机被燕回的一个楚姓工匠做出来了，他立马上表皇帝，将燕回楚氏上报给皇帝，这打谷机上就刻着‘工匠楚河出品’，这楚河真是走运，他的名字，要流芳百世了。”
“何止？他家被皇帝召到长安皇宫去了，教宫中的工匠做打谷机，好处拿得手软！谁不眼红？”王宁看着同行的人眼里都是羡慕，对自己说出来的话产生的效果满意了。工匠都可以看到皇宫内部的雄伟，他们连在皇城门口驻足的机会都没有，怎么能不羡慕？
“工匠们现在是卯足了劲儿搞出新奇玩意儿，前些天，我听说还有人在研究将棉籽和棉花分开的机器，就是不知能不能做到。”
王宁笑道：“管他呢，做出来咱就买！现在谁家不种棉花树？”一树的棉花就是十斤重的被子，好几床的床单，若是有东西可以自动剥棉花籽，那老百姓咬咬牙都会买的。
沈黎看到打谷机卖得不错，也就满意了。沈家村的打谷机自然是他送回去的，他爹年前回去过一趟，他的几个厂子，都出过乱子，可是没等问题发酵，制造问题的人就都被赶走了。所以送些有用的东西回村，是利人利己的好事。
开春，沈黎接收到世子给他的一些植物的苗，他专门修了苗圃，把它们种下去。
“也不知道能种出个什么东西来。”沈黎将一些看起来就是藤蔓类的植物用木棍将它们支起来。有些植物看起来奇形怪状的，也不知道是个啥。
还有的，沈黎一眼就看出来是什么了，没想到世子居然能找到多肉。从信里看，这东西貌似是一个昆仑奴为了摆脱卖他的人牙子，遇到世子特地进献的。
沈黎觉得多肉还挺可爱的，也好养。培育出来，想开花店的人可以找他要多肉种子，这东西长得可爱，应该有许多女子喜欢。
还有的，估计就是些果树了。有些是沈黎听说过，但是不曾见过的树，比如奶果树。
送过来的奶果树还是树苗，至少得种个十年才能吃到传说中的奶果。不过世子给他寄了一匣子奶果，吃着有点像奶味的枣子，但比枣子的果肉细腻，个头也比枣子大些。好吃确实好吃，就是据说这东西还得精细地照顾。
他觉得自己接了个烫手芋头，这个树苗留在世子家里，然后每年世子给他一匣子奶果不香吗？世子在信里大方坦诚地说出自己以前天怒人怨的浪费行径。沈黎表示痛心疾首，这么好吃的果子，都不吃，不愧是你。
他托人在沈家村种下奶果树，打消将这金贵树打包送回世子家的念头。世子说给自己的树苗是雄株，等养大了，可以把雄株带到京城，跟世子的雌株配合后培育小树苗。
“倒是和银杏树有些像，可惜，银杏树最后没有灭绝，这东西估计灭绝了。”沈黎出于对濒临灭绝的物种的关怀，雇佣一位侍弄花草树木的好手照顾它。
烟花三月，正是农忙时候。田埂上的耕牛被照顾地油光水滑，牛角都被洗得发亮。农人以为种地还是跟以前一样，人拉着曲辕犁耕种，没想到县令居然会以最便宜的价格给他们租用品相这样好的牛耕种。
“你家今年开荒了吗？”
“那咋能不开荒？我家就三亩地，不开荒就得买粮，不然不够一年吃。”
“要我说，买粮也好，价格都被沈县令订死了，价格波动不大。”
“但是县令也说了，鼓励开耕荒地，不然灾年有钱也买不到粮。种不了这么多地也没事，雇人来种，多得是这样打短工的。”
“别闲聊了，”一个老人过来呵斥自家的两个晚辈，“春雨贵如油，赶紧犁地，把田犁好，赶在下一场春雨之前把种子播种好。”
……
沈黎视察土地，没有发现恶意侵占农民土地的行径，就打道回府了。这年头的地主，总有那么一两个没有心肝的，这么多荒地不种，偏偏要抢占那些个农人侍弄好的田地，这不是欺负人吗？去年这时候，沈黎就办了这样的案子，一家五口居然就剩下两亩地，那还怎么活得下去？险些叫他们卖儿卖女，才不至于饿死。
沈黎收到消息就立马把侵占土地的地头蛇拖出去示众鞭打，赔偿田地，还要给高额赔偿金。百姓们看到了，立马认识到这次的县令是个不怕事的，可以依靠。
忙着春耕的时候，皇帝赏赐的诏书到了，还是满圣旨的溢美之词以及丰厚的赏赐。看着圣旨上的赏赐，沈黎觉得这一幕仿佛似曾相识……

第73章
沈黎看着一帮燕回县的年轻人, 背着双肩背包, 穿着带拉链的连帽外套，骑着自行车在平坦的大街上骑行, 他不由得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如果忽略下身的衣裳，这帮人就是典型现代青年啊！
“沈大人好！”他们在沈黎的面前恭敬地下了自行车问好，然后看到沈黎点头微笑, 他们就又结伴着继续蹬着自行车迅速往糖坊的方向骑行了。
“沈大人长得可真好看，就算沈大人没有现在这样厉害, 咱们县城的那些手中颇有资产的娘子们也会抢着嫁给沈大人的。唉, 怎么同样是人, 人家长得像名家画出来的仙人, 我长得像是不慎滴上去的墨点子呢？”
“得了吧，还嫁给沈大人呢！那群女的快要上天了，估计会舍了大半家资叫沈大人入赘吧！”一个少年人嘻嘻哈哈道。
“这话说的，有小娘子瞧上你, 舍了大半家资求娶你是你的造化哩！我就想嫁给一个这样的女子，以后我只需要在家里带带孩子，操持一下家务就好了。”
“嘿嘿，你就做梦去吧, 当心沈大人叫你参加军训！”
一群少年骑在自行车上, 你追我赶，打打闹闹，叫沿途的行人看着不由得边摇头边含笑着看热闹。三年前, 这里还只有一条街道比较平坦，现在处处都是平坦的，街边还有洒水车洒水，叫尘土不会迷行人的眼睛。
少年们去的地方是今年新开的糖坊，现在燕回县的人，对吃穿非常舍得。嫌弃羊奶味道淡了，就想加点蜂蜜或者红糖，白糖。他们开始向行商人订购各类糖，这东西虽然没有盐重要，但是隔段时间不吃点甜的东西还真是想的慌。
“大虎，你娘叫你买一斤糖吗？”
那个骑着崭新的自行车，名字叫大虎的少年回答道：“一斤怎么够？我娘刚生产完，血气不足，当然得买五斤红糖，三斤白糖回去好好补补。”红糖补血，白糖去燥，都是好东西，孕妇喝着很好。
“我看县令发的知识手册里面说，红糖补血的作用有限，补血最好吃动物肝脏。孕妇啥都要补，而且最好不要吃过于油腻的东西，发给你家的时候，你看了吗？”
大虎挠挠脑袋：“这东西有用吗？我还没看，回家我去瞅瞅。”
随行的人都知道大虎不爱看书，沈县令每个月都会发行的知识手册，他都不想看，那些手册，他也没扔，全塞在木床的床柱子下面当垫子呢。
虽说红糖补血效果有限，但是红糖的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最明显的，大家在喝完红糖后，觉得身上暖呼呼的，而且心情也会变得很好，饿得发慌的时候，一碗红糖水能迅速让肚子得到满足。农忙的时候，家里的女人也会煮点红糖鸡蛋给家里的男人吃，补充体力，营养也得到了保证。
“糖坊今年要给县里不少税收吧。”沈来秋喜欢糖坊里做的白糖和水果硬糖。
沈黎点点头：“糖需求量大，税收肯定不会少的。”
这个糖坊的背后有沈黎和严文庆，沈黎来燕回县三年未到，却和每个人都有了利益牵扯。沈黎的这个塘坊，白糖和红糖是从南边低价收购回来的，严文庆专门负责进货。水果硬糖，奶糖，都是沈黎自己想办法做出来的，算是沈黎自己的方子。
在糖坊里，沈黎占股百分之六十，严文庆百分之三十，县里所有的百姓占股百分之十。为何呢，因为沈黎推出了购买糖坊的糖票，手中持有的糖票越多，年底分红就越多。
家里有点闲钱的，而且非常信任沈黎的百姓都会愿意出几百文钱投进去。这个年底，有没有分红他们还不知道，但是生意好是真的。
沈黎说了，年底要将进账账本给每个投资者看，争取取得大家的信任。今年已经是他来到燕回县的第三年，看眼任期将满，等着下一任县令到来，他就能圆满退下来了。
他将一切都铺垫好了，不出五年，燕回县说不定会接纳其他贫困的村落，然后扩大行政面积。它将会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县城，在人口和面积会越来越平衡，不至于十里地都看不到人烟。
可是毕竟这五年每一年都很关键，最艰难的三年已经过去了，只要剩下的两年里，县城稳扎稳打，前途就是肉眼可见的光明了。
燕回县的发展迅速，税收也很丰厚，不知道宣帝到底会派谁过来。人人都觉得这里是一块肥肉，杜仲现在可以投入使用了，朝廷里不少关注沈黎的人，都觉得沈黎花了那么多心思在杜仲树上，没想到任期一满，他就没有资格使用这批树，不由得有些同情他。
沈黎不觉得自己需要被同情，他叹了口气，派谁过来他管不着，只希望新来的县令不要将他的心血毁了就成。
不过对各大厂的投资商来说，新来的县令若是想分一杯羹好说，但是想直接废除沈黎留下的规矩，恐怕他们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官比民高一阶，可若是民不配合，官也是个光杆司令。沈黎并不想出现治下之民不听县令约束的现象，所以很多事情都需要跟新县令交接好，跟他讲明利弊，然后他才能放心离开，回吏部带着文书述职。
可能人是禁不起念叨的，新县令上任的时间还没到，新县令就到了。沈黎看着熟悉的青衣长袍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林先生？原来您就是新县令啊！”沈黎赶紧请自家的启蒙老师进县衙，“快快进来，学生实在是惭愧，居然让老师自己跋涉到燕回县，没有在城门迎接。”
沈黎夜没办法，一来，林先生向来是低调的人，看他穿着一身儒生衣袍，别人也不知他是新任县令，他登记了出入证，就能进城了。
二来，沈黎和林先生向来只有过年才通信，他知道先生在刻苦攻读，考科举，一般情况下，他不会贸然打扰。
林文远高兴地拍拍沈黎的肩膀：“你长这么高了！今年已经十五岁，到了及冠的时候了！看到燕回被你管理得这样好，你替老师我省下不少力气啊！”
沈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觉得自己还有好多事情没做呢，哪里就值得内敛的林先生这样夸奖？
“老师，晌午了，咱们入座吃饭，您也跟学生说说，您这几年过得怎样。”遇见故人是高兴的，而且这个故人还认可自己对燕回县的一系列改造，这简直喜上加喜。
余氏也特别高兴，这几天家里的几个人因为即将离开燕回县，要回乡了，收拾得心里酸酸的。黎儿更是担心燕回县的产业会被新县令折腾，毕竟根基没稳定下来。现在好了，像林先生这样品行好的人，大家都对他放心。
沈黎烧了一桌子的好菜，拿出上等的梨花白，给林先生倒了满满一碗酒。
“先生，多年不见，先生还是这样年轻。我还觉得您当日教我读书的事情发生在昨日呢，没想到转眼间已经六七年过去了。”
林文远跟沈黎对酌，“是啊，当年还要多谢你，要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想到继续读书，去参加科考。”时也命也，若不是对科举失望，他也不会去母亲的老家教书。可是如果不去教书遇上沈黎，他也下不定决心破斧成舟地考科举。
沈黎知道，当初林先生走的时候，说过类似的话，只是他还不知道原来自己对林先生的刺激这样大。
林文远突然对如今已经成了一个地方官员的沈黎道：“所说你已经为官，可是作为你曾经的教书先生，还是要叮嘱一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好好读书，不过你一向是勤勉的，这点我很放心。”
沈黎有些惭愧，为了搞经济，他确实没有怎么把心思放在读书上，已经有十几天没有去书房了。不过他知道看书的重要性，一般不忙的时候，他会整日泡在书房里的。
“先生说得对，如今我读书确实有懈怠，实在是惭愧。”
林文远摇头：“燕回县变成如今这个繁华的县城，可见你的心力都在这里，你辛苦了呢。等这次任职结束，你可以多休息一会儿，一边看书，一边四处走访。”
很明显，林先生是真的很有水平的，在大昭，根本不会有人提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样的话，但是林先生能凭着自己的经历告诉沈黎这个道理。
沈黎点点头，继续说燕回的各种不足之处。
“我本想在燕回县多造书塾，可惜人才还是不够，到现在才造了四间大书塾，乡里许多百姓家里，许多仍然只愿意把孩子送到工坊去学手艺，学生劝不动，还是要靠着先生你继续劝学了。”
林文远舒朗地笑道：“我以前就是开私塾的，这不必你说，我也会好好经营。”
沈黎笑笑：“先生有所不知，我的书塾，和别处的不同，除了教典籍，还教导生活常识，手工，经济，算术……”
林先生哑然：“你啊你啊，还好接任的是我，不然可叫你坑到别人了！”
林先生不知道，沈黎接下来要交代他的事情，比建书塾还要复杂。
大约分为经济，文化，政治等等几个方面。其中经济最难，有小农经济，市场经济，私营，还有手工业的产生和发展……
总之在接下来短短十几天内，沈黎都会对林先生进行知识补充，否则整个燕回县的发展路线，他是不会理解的。
林先生看着沈黎的纯良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不由得愣怔一瞬。
他还不知道，接下来，他就能感受到数学，经济这几个词令人又爱又恨的地方了。
沈黎把这一切都安排得明明白白，只等着温文尔雅的林先生为新知识头秃。

第74章
“今日一别, 你我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林文远心里很是伤感，他那个曾经还是五头身的学生，仕途走在自己的前面, 还将接下来他应该在燕回县做的事情做了详细的计划。作为沈黎的老师, 他觉得自己没有对沈黎有多大帮助，还受了沈黎的许多恩惠。
沈黎笑着将背包背在身上，“您这是什么话，学生不是科考上来的正经官员，以后还要先生指点呢！”
林文远看着沈黎在清晨的薄雾中坐上马车, 渐行渐远。燕回县的城门口早就有无数的百姓聚集在一起。
“沈大人，我们舍不得你！”
“沈大人不走好不好？”
无数受到沈黎恩惠的人，都在暗自抹眼泪。他们从来没有喜欢过什么官员, 但是沈黎不一样, 他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人，是他们的父母官。
暗恋沈黎的少女们泪洒绢帕, 如果县令愿意的话，她们真的愿意为奴为婢，侍奉县令。可惜县令如同最珍贵的宝玉，只可远观，稍微接近一些，就会叫人自惭形秽。
沈来秋和余氏也是大家熟悉的，这几年，他们丝毫没有表露出高人一等的态度，反而和县城中的百姓拉家常, 讨论庄稼，讨论做生意的事，因此他们跟着县令离开这里，他们也非常不习惯。
沈言就更不用说了，他在这里带着和他一般大的孩子，组成了一个孩子帮，带着这群孩子赚钱，到处玩耍，可以说是个正宗的孩子王了。
严楉抽噎着抱着沈言不给他走，“你不能再陪我玩几年再走吗？我这就走了，以后我想吃蛋糕了找谁啊？”
沈言摸摸小弟的脑袋：“别哭了，我给你寄。”
沈黎默默插刀：“不能寄，寄到了蛋糕也坏了。”
严楉哭得更大声了，沈言不知所措地抱住小伙伴。
“别哭了，我们的燕子帮从今往后首领就是你了。你在小弟面前哭，到时候小弟们瞧不起你咋办？”
大哥这样的物种，生来就会给他添乱。而且他还反抗不了，呜呜。
不管大家如何不舍得，沈黎都要回京城了。他搭上严文庆的商队，跟着商队出行，外围还有镖局照应，一路上应该会顺利很多。
严楉哭哭啼啼的样子叫严文庆非常不满，要不是严文庆的大哥不允许，严楉现在已经被严文庆带到马车上，跟着他们一起去京城了。
严文庆看着沈黎一脸怅然的样子，安慰道：“你也许去京城述职以后，陛下不给你官做，你又可以回燕回呢？”
沈黎哭笑不得：“有你这样安慰人的吗？我真是闻所未闻。”
等离着燕回县越来越远的时候，沈黎才收拾好情绪。也许人就是这样，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成长。燕回县是他第一次如此酣畅地发展经济的地方，他觉得以后也许再也没有这样如同一张白纸的地区任由着他发挥了。
他们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才遇到一家大一些，条件好些的客栈。沈黎看到菜单上的招牌菜非常丰富，甚至还有些招牌菜，是沈黎在燕回县做出来的。沈黎看着熟悉的菜名，不由得微微一笑，吃食总是传播得很快。
“客官，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呢？”
沈黎：“先来几桌上等好席面，给诸位弟兄们上菜。我们一家另外起一桌，味道好的菜挑八盘来，再来两盘饭后甜点。我们四人要两间上房，其他兄弟们你另行询问。”
小二高兴极了，这可是大生意了，三十八个人，少说也能摆上四桌席面了，再加上这位郎君单独一个席面，五桌席面。不知道郎君们吃得满意给不给赏银，若是不给赏银也没什么，就桌子上剩点菜，让他带回家，他今日也不亏了。
不过这小二的心思注定不能实现了，总共四十来人，除了余氏，其余都是大胃王。别看沈言个子矮小，还是个小孩模样，可是十岁的孩子，在古代已经算得上是个“半大小子”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不是说着玩的。赶路赶了半天，沈言觉得自己可以吃掉一只羊。
沈黎看着盘子里的菜都被瓜分干净了，有些尴尬。这些菜的分量不少，没想到还是被吃完了，这是一件失礼的事情，会让人觉得主人家故意不给客人吃饱。这一路上，他们吃饭都不在一处，他难得请商队的人吃一次，没想到菜也许还上少了。
不过沈黎误会了，其实这些商贩挨过饿，知道挨饿很让人痛苦，种粮食不易，所以才努力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光的。
沈黎给了小二一荷包赏钱，那看着还没成年的小二乐呵呵地将沉甸甸的荷包收在怀里，按照沈黎的嘱咐给商队兄弟的桌子上些饭后点心。
点心没被吃完，沈黎松了口气。每桌的人将点心分一分，打包带走在路上吃。
“黎儿，还要走多久，才能到京城？”余氏颠簸了一路，她皱着眉头，脸色苍白，看着就不太舒服的样子。早些时候，她的小腹就开始隐隐作痛了，为了不耽误沈黎行路，她一直没有说出来。只是现在下面见血了，她只好问问沈黎，什么时候能到。
沈黎赶紧把余氏扶到上房安稳坐着，沈来秋急忙去找郎中。沈言结了账，仔细确认严文庆是哪个房间，就立马去他娘身边嘘寒问暖。
“娘，你都感觉不舒服了，怎么还瞒着不说呢？”
余氏也很后悔：“先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跟你说了也无用。现在我又怕耽误你去长安述职，你在朝中除了世子，没有什么认识的人，我怕你被弹劾。”
沈黎也不多说什么，叫婢女给母亲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郎中便赶来了。
“恭喜夫人，您有喜了。看脉象，大约有三个月了。胎像本来很稳，可是大约是近期劳累，就比先前差许多。夫人需要喝上几剂保胎药，好好休息，不出七天，胎儿和夫人均无恙矣。”
沈来秋：……
他又要有一个孩子了？因为怕余氏怀孕，他都是小心翼翼地和余氏同房。专门挑选了合适的时间，他还喝了点神医给的药，据说那药喝下去，久而久之，就不会让妇人怀身孕了。不过对自己的身体没什么影响，甚至会让人平心静气。
他的孩子够了，哪里舍得余氏受这个苦？
“这孩子，可以不要吗？”
大夫吹胡子瞪眼：“那怎么行？你若是不想让你夫人的身体出什么问题，就老老实实把孩子生下来。”
沈黎看着他娘，他娘生他的时候，才十六岁。如今他已经是十六岁了，他娘是三十二岁。三十二岁，在沈黎的眼里不算高龄产妇，不过在沈来秋眼里，在这个年龄产子，无疑是值得担心的事情。
沈言疑惑道“娘，你都怀宝宝了，居然一点都没感觉吗？”
余氏也觉得不对，她的月事还是每月准时来，不过量很少。她以为是自己年纪大了的缘故，还暗自失落许久。
“娘，你跟爹就在这里稍作修整，等我在长安安定下来，我再派人来接应你。”
这里的路段虽说人流量不算特别大，可是也属于比较繁华的县城了。沈黎担心她娘的身体，自然不愿意还叫她奔波。他爹是个靠谱的，再留两个小厮，两个婢女，想来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客栈老板收到了沈黎给的五十两银票，自然会将余氏和沈来秋关照好。沈言自然还是跟着沈黎，不然余氏没有太多精力看着沈言。沈言也乐意跟着他大哥，这些天爹和娘都被肚子里的小孩吸引走注意力了，他留在这里，也不过是一个没人理会的人。
“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沈言郁郁地叹气，说出叫沈黎哭笑不得的话。
沈黎特别关注沈言的情绪，不过小孩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沈黎也就随便哄了哄，“若是个弟弟，你可以使唤他做事情，就像我使唤你一样。如果是个妹妹，咱们可能都要失宠了，大哥也得做好心理准备。”
沈言一听，觉得还是生妹妹吧，臭小子一点都不好玩。严楉家里就有个小妹妹，特别可爱，不吵不闹，还会超乖地叫他哥哥。
他的兴头来了，决定去长安也要好好赚钱，给妹妹买新衣服穿！
长安城，大约是大昭发展最好的城市了。酒旗飘扬，商贾络绎不绝。在最繁华的东胜街 ，路上的行人摩肩接踵，商队的人将沈黎的行李搬到陛下赏赐给沈黎的宅子里，就去忙着卸他们自己的货物了。
沈黎没想到宅子里还有十个婢女，十五个小厮。一看他回来了，立马殷勤地将他的行李放置好，称呼他为大公子，叫沈言二公子。
沈黎发誓，这些人有一个瞬间是想称呼他为大老爷，称呼沈言为二老爷的，只是他们的年龄阻止了府上的仆人们。
沈黎自己的房间居然被安排在了正院，叫清正堂。爹娘的屋子在隔壁院子，也很宽敞，叫养荣院。沈言有个比他大哥小些的院子，叫长平院。
都是请长安一等一的好工匠打造的院子，景致，摆设，无一不精。
更妙的是，这里居然还有三口汤池，不知是从哪里流出的活水，汤池冒着热腾腾的蒸汽。这个大宅子可不便宜啊，陛下是下了血本了。
长廊是回字形的，显得格外庄严肃穆。不过长廊的屋檐下有颜色各异的鸟，被关在笼子里，还有长廊外的花草树木，都给严肃的长廊增加了一些意趣。
假山，活水，长廊，或者精致或者大气的院子都不缺少，后置房不是平房，而是两座小阁楼，精致得像闺房。
不过后置房本来就是闺房吧，希望娘这次可以生一个妹妹，沈言馋妹妹，他也稀罕小姑娘。

第75章
沈黎带着自家老弟洗漱了一番，换上了新衣服, 准备拜访街坊邻居。他们的宅院在东街, 也叫鹿鸣街。这里大多是官宦人家居住的地方, 不是权势滔天的权臣聚集地, 就是从五品到三品官员的宅院聚集地。
沈黎默默将沈宅的价格往上调了调。宅子好，不单要看宅子本身的风水, 配置，装饰, 还要看位置。这个宅子坐落在东街正中心，离京兆尹府，县衙等地方都很近，步行半柱香时间就能到。而且, 这里都是官宦人家，普通人若是住在这里，只要稍微和某个人家走得近些，就能有所收益，这个收益, 可以是任何方面的收益。
沈黎和沈言穿着一身长安时兴的长袍，拎着礼盒拜访左邻右舍。住在沈宅左边的，居然是以前来过沈家村, 给沈黎送陛下恩赏的沈平。曾经的礼部员外郎, 如今已经是礼部正议大夫，正四品官。从礼部的从五品官到正四品官，这些年沈平大人也真是顺风顺水地走上坡路。
沈言担心地问道：“大哥, 要是这些大官不让咱们进去，那就尴尬了。”
沈黎看着朱红大门，摸了摸沈言的头道：“不让我们进去也无妨，咱们的礼数尽了，也就可以了。这不是我们的错，但是不去拜访，就是我们的错了。”
沈黎明白沈言在边陲呆惯了，乍一来到繁华许多的京城，难免会露怯。露怯不是什么值得去嘲笑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害怕自己的心意得不到反应是正常的。可是沈黎不想让沈言变得过于瑟缩，凡事都带着沈言，他才会越来越干练，小小年纪就能练就一副“厚脸皮”，这是一件好事情，说不定以后遇到任何事都能做到宠辱不惊。
沈黎刚敲了三下门，门房就开门了。沈黎和沈言的衣服，一看便知道非富即贵。门房不敢怠慢，赶紧客气地叫沈黎稍等片刻，他小跑着往里走，不一会儿就有个小厮过来，从沈黎的手里接过篮子，客气地拎着沈黎和沈言往里走。
沈平家的摆设，和沈黎家的不同。沈黎家里，果树和观赏类树木很多，沈平家里，到处都是花坛花圃。不过看着也好看，有种人间富贵花的感觉。沈黎不知道，一旦男人和女人成家了，家里的许多摆设都是女主人弄的，好看是好看，就是和男主人不太搭调。
沈平对沈黎还是有些印象的，毕竟是同一个姓，加上沈黎年纪小，沈平一眼就认出沈黎了。
“哎呀，当日一别，如今你居然这样大了。”沈平如今已经快要四十岁了，看着比先前老许多，而且也胖了许多。
“见过沈伯伯。”沈言看着沈平一脸和煦，他就松了口气。
沈平看着沈言，笑道：“你们兄弟俩，长得倒也很有些相似之处。今日哪里都不许去了，在我家吃顿饭。”然后对沈黎道，“我不过是给你送了陛下的一次赏，你就这样记着，过年过节还送东西来，可见还是见外了。”
沈黎笑着道：“您还给了回礼，这又怎么说？”
在沈平家里喝了一碗茶，略坐了坐便告辞了，“我今日来，只为了拜访邻居，没想到您就住在我家隔壁，倒也巧。今日就不多打扰，以后打扰您的时候多着呢！”
沈平点头道：“在京城居住，大有不易之处。若是有不懂的，大可与我说，我尚且能帮你参谋参谋。”
沈黎高兴地应下了。
他娘有孕了，等上一个星期，他就会派人去接。京城离沈家村并不算近，从怀孕生子，到孩子长到两岁，少说也得在京城呆上两三年。不然孩子太小，回家也不方便。所以，在京城有相熟的人关照，必不可少。
沈平毕竟是正议大夫，事务繁忙，见沈黎还有别的事情，就叫管家送他们去徐大夫处拜访。
管家是个知事的，路上就在跟沈黎介绍，“您这右边的宅子，是门下省封驳房给事郎崔立的宅子，给事郎之位仅次黄门侍郎，主要掌省读奏案，正五品上的官职哩！虽然品级不如我家老爷，却是实实在在的能跟陛下日日相对的官，您和他说话，得万分小心。”
沈黎还不觉得如何，沈言就紧张多了。
他觉得自己的哥哥真是个傻大胆，天不怕地不怕，“哥，咱们带的礼物妥当吗？”
“自然是妥当的，你到时候问好就成，不必担心。”
可惜，崔立不在家，他还在门下省议事。不过沈黎的礼物倒是送进去了，崔府还有崔立的儿子崔希在府上，他与沈黎一般大，如今家里给他捐了官，只等着九月份上任。他见到传说中的沈神童，倒是非常高兴，拉着沈黎问这问那，沈黎也没有不耐烦。作为一个虚假的少年郎，沈黎觉得崔希这样跳脱的性子，才格外真实。
“马上五月份了，五月二日有庙会，你若是想去皇觉寺上香，便来我家找我，免得我爹将我拘束在家里，不准我出去。”他是家里的次子，因为生性跳脱，自然受到他爹重点关照。沈黎长得好看，也和他一样年纪，一来二去，崔希就和沈黎约定好下次去庙会一起游玩了。
崔希跟沈黎说了许多长安的大小事务，大的事务不多，无非是缴纳税费，跟京城的大小官打交道的秘诀。不过沈黎觉得有些话听听也就算了，当真那就是他傻。毕竟崔希自己还没有步入官场，了解到的东西不一定都是真的。不过有些建议，非常中肯。小鬼难缠，要想在京城过得好，没有官身的人家，得花点钱在县衙多打点打点，不然过不安生。
崔家的装饰布置，是沈平家比不上的。崔家真不愧是世家分支，即便是分支，底蕴还是在线的。
闻柏鹤早早就在王府等着沈黎的到来了，他叫门房在外等着，若是见到沈黎，不要通报就要直接带进去。在喝完早上的第二杯茶水，沈黎终于到了。
沈黎笑道：“还是王府大门好进啊，这是您给的特权吧。”
闻柏鹤没好气道：“是啊，可惜有些人把我放在最后，这叫我好生没面子。”
沈黎顺毛道：“嗳，您有所不知，最重要的总是最后登场，先拜访邻居，不然这天剩下的时间怎么在你家混着呢？”
闻柏鹤这才露出点笑意，“你和你弟弟，今晚就在你以前住过的院子住下吧，你刚到京城，许多仆从还没安排好，先在这里住上几天，等新宅都布置好了，你再回去也不迟。”
沈黎在重新布置养荣院，他娘现在是孕妇，许多东西都不合用，他自然得多看着点，于是拒绝了世子的提议。闻柏鹤也不生气，沈黎说要在京城常住，倒也不差那几天。
“你何时去吏部报道？”
“三天后吧，我也不知此次述职后，我又要被派哪里去任官了。”
闻柏鹤笑道：“长公主靠着你，做那些时兴衣服，做自行车和三轮车，赚得盆满钵满。陛下不会为难你的，否则公主第一个不答应。陛下给你的庄子，你仍然得去看看，清点田产，不然叫那些欺上媚下的人中间盘走属于你的分利，那就不好了。”
沈黎点头：“多谢闻兄提醒，我打算先述职，再去看田产。京城居，大不易。我这田产，还要好好规划一番。”
闻柏鹤院子的堂屋没有新添装饰，还是以前他见过的那些。可见世子不是外人以为的奢靡性子。窗棂处有盆植物，看着倒是可爱，上面长着些小巧的青色果实，就是看着有点像......
“你这里居然有西红柿？”
这个月份还没到五月，按理说还没到西红柿结果子的时候，但是可能这个屋子温度比较高，所以它提前结了果子。
“你说这个吗？这是今年有人拿来送我的，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说成熟后的果子很好看，味道也好闻，可惜是毒果。”
“有人尝过吗？”沈黎哭笑不得，西红柿怎么会是毒果呢，现代的时候，许多人都把西红柿生吃，当水果吃呢。
闻柏鹤摇摇头，“你既然认识，不如给你带回去吧，那人给了不少西红柿苗，都种在我家后院。等长成了，你先别吃，给家里的鸡鸭先尝尝，不要冒然尝试。”
没想到到了世子这里，居然还能看到西红柿！这真是意外之喜。西红柿一年可以收获一次，若是大棚种植，一年四季都能供应上。大昭聪明人多，早就有人会做大棚，培育大棚蔬菜了。
他想多培育点西红柿，然后做成番茄酱，不知道大昭人买不买账。若是不喜欢吃这种酸味的酱，单纯的西红柿炒鸡蛋也非常香甜啊。
他现在不宜碰那些产生动荡的东西，但是在吃食上花点心思，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闻柏鹤对沈黎道：“你先前教我的阿拉伯数字，还有新的计数方法，如今国子监正在推行。这都多少年了，才得到推行，可见那些老顽固，有多固执。”
沈黎却道：“那是因为触犯那些专攻算学的官员的利益了，若是清醒一点，早点学习新知识，兴许不会有大变动。”
闻柏鹤笑道：“那是自然，他们这些老家伙自己反对，可是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子侄跑到沈家村也要将你的算法学到手。世家，不清醒就不是世家了。”
“嗯，那些掌管账目的官员，说不定只是明面上反对，其实心里是默许的。”搞数学的嘛，再迂腐能迂腐到哪里去呢？不过是面子过不去，也担心自己被替代罢了。
沈黎与世子调笑，“这算数被陛下学去了，对大昭颇有益处。不知陛下如今又要给我什么好处呢？”
“你想要什么赏赐？”闻柏鹤沉吟道，“不然我向陛下推荐你去太学当博士，去教算学？”
“算了，你这是赏赐吗？这分明是恩将仇报。”上辈子杀猪，这辈子教书。教太学那帮固执的儒生？算了吧，他心知肚明，这些人不会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教一群看不起自己的人，什么仇什么怨？
闻柏鹤：“......”

第76章
沈黎派人接他爹娘后, 他换上了县令的青色官服去吏部那里报道。对于他这三年在燕回县做的事情, 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所以, 当吏部的小吏看到他手里厚厚的十来本奏本, 惊呆了, 差点把手里的文书全部撒落在地上。
“你, 你是哪个县的？”
沈黎温和一笑, “燕回县的，任期已满，特来述职。”
“哦哦，你快快随我来, 陛下早就交代，你述职得去吏部尚书那里去, 不归我们管。”
一般情况，都是先由小吏经手, 若是政绩斐然, 那就转交给尚书判定，作为地方发展的典型代表, 编入吏册中, 作为范例，以后发到地方官手里做参考。
沈黎：“述职都要说些什么？”
那小吏以为沈黎心中忐忑, “您不必担心，不过是问一问您在燕回县都做了什么，为何这样做。一般情况, 尚书大人都会给予嘉奖的，若是运气好，尚书提拔你，您就可以面见陛下，到时候您一定会升官升品级的。”
懂了，就是工作报告，这个他会。
小吏想起来这个燕回县县令是谁了，他就是沈神童。想当年，这小吏还特地叫人去燕回县给他买自行车呢，那车真好用，他现在去吏部当值都不用起早了。
吏部尚书是个不太注意仪容的大叔，头发和胡子都乱糟糟的，看着沈黎想给他整理一下。他大约一直是个严肃的人，见到沈黎的时候，似乎是想笑一笑，不过因为不经常笑，导致看起来似乎整张脸只是抽搐了一下。
沈黎：“......”大可不必勉强自己。
沈黎详细剖析他在燕回县搞的工作，说得妙趣横生，也发人深省。尚书大人对沈黎在燕回县的表现异常满意，丝毫不吝啬溢美之词。他的表情比先前缓和了许多，听沈黎述职的时候，他的眉头渐渐舒展，这是有真才实学的，当县令似乎有些浪费了。
吏部尚书韩允觉得，沈黎既然有能力，为何不能来他的吏部呢？吏部掌管人才筛选，勋封，考课之政，正是适合沈黎在吏部大展拳脚。他认为，沈黎在燕回县属于大材小用了，他在燕回县任免治下小吏，都是有理有据的，而且对于选拔人才有自己独到的方式——考试。
沈黎只是照搬现代公务员考试罢了，不过吏部尚书却觉得这样的形式极好。先出一份考纲，等有能力有意愿的人来熟悉考纲再进行考试，简直省下了太多为新晋菜鸟介绍工作范围的时间好嘛！只需要一本考纲，他们就可以凭借考纲熟悉一切该知道的事务，从小地方做起，然后能力卓越的提拔上来。
吏部现在饭桶太多了，尚书大人看着就烦，若是沈黎进来，他一定好好护着沈黎，只要沈黎帮忙整改一下吏部的人才选拔方式，他们吏部，说不定以后可以成为陛下最信赖的官署。
他亲自给讲完话的沈黎倒了一杯水，“沈大人啊，年轻有为，我很是佩服。想当年我像你这样大的时候，还什么都不懂呢，没想到你能在一个小县城都能闹出这样大的动静。”
沈黎露出谦逊的笑容，上官夸你，大约是想让你为他做事，沈黎不认为吏部尚书会无缘无故夸他。
果然，韩允透露道，“待会儿陛下下朝后，兴许会见你，”他神情突然变得有些热切，“不知你对我们吏部，有没有一些意向？吏部的三位堂官，皆是爱才之人，你若是想在吏部，我也可以向陛下禀明……”
突然，门外出现另外一个穿朱红色大员官服的人踏进吏部的清吏司。他似乎在门外站了许久，现在听到韩允在拉拢沈黎进吏部，立马跳进来骂道：“韩老贼！你可真不是人啊！利用职权，想把所有可能上迁的嫩白菜都拉到你们吏部，那我们工部还能得到什么？”
工部是真的惨，官员资历没有礼部高，待遇没有户部好，没有兵部受重视，没有刑部那样能让人心生敬畏。现在好了，年年招收的新官都没有吏部多，没有吏部出众！
这个韩老贼，真是可恶！沈黎这样能开发新式农具，能造许多大家想都不敢想的器械的人，应该去他们工部，吏部来抢什么？
吏部尚书也不生气，每年到了提拔官员的时候，工部的李司都会找他来理论。他都习惯了，最后人还是去了吏部，年年如此，骂就骂吧，他就算是老匹夫，也是能将嫩白菜拉到自己院子里的老匹夫！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像工部尚书李司这样喜欢端着的堂官，抢人怎么可能会抢过吏部？
沈黎像只鹌鹑一样，缩在一边数墙壁上的花纹，不管两位大人在争强自己。
沈黎觉得这样吵下去也不是办法，他弱弱开口道：“我也不一定会被陛下留京的……”
他才当三年县令，就来京城为官，那么那些世家子弟中还在外面熬资历的官员，不得气死？
吏/工尚书齐齐扭头看向沈黎，道：“你别管那么多！”然后继续你来我往，骂战不断。
当一个小太监出现在这里，告诉沈黎准备去面见陛下的时候，沈黎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还好这两位尚书没让自己开口选，不然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事实上，沈黎觉得两个大员争夺自己，并不是什么好事。
作为一个想当个地方官的沈黎，他真的害怕陛下会凑个热闹，让自己选。
大昭的官场一定不至于这样随便！
宣帝看着如今长成翩翩少年郎的沈黎，面上不禁带些老怀甚慰的意思。
“我叫你去燕回当县令，你可有心怀不满？”宣帝正在自己跟自己下棋，他的手里捻起一粒白棋，似乎正愁着不知道往哪里下一般，踌躇很久。
沈黎做惶恐状，“微臣能得陛下提拔，乃微臣之福，微臣心中只有感激，更不用说怨言了。况且，微臣觉得燕回县也是个好地方，精致虽不如汴京，却也有边塞独有的风情。”
宣帝笑笑，“你倒是随遇而安。三年任期满了，六部之中，你想去哪一部？”
“这不是微臣能……”
宣帝打断他，“你是神童，跟他们哪里一样？喜欢哪里，就去哪里，我提拔官员，向来无拘无束。”
“那微臣想去清闲一些的司里，微臣资历尚浅，不好去职责重大的司中任官。”
宣帝呵呵一笑，“知道你不愿意卷入纷争之中，但是你站在了这里，就注定与旁人不同。别人得不到的，你唾手可得。别人无需承受的，你都得承受。这样吧，你去吏部的文选清吏司，这可是好位置，我特地给你留的。”
说完，也不看沈黎什么反应，就将白棋放在一群黑棋中间。
沈黎无语，那您问我意见，是为了掩饰一下自己专制的本质吗？！

第77章
“这是咱们黎儿的宅子啊, 这可真是气派！没想到, 咱们还能在京城有个好去处！”余氏扶着肚子，高兴地道。
沈来秋也很高兴, 一看他们的院子, 都是黎儿亲自给布置的, 桌子的边边拐拐都用棉布给包好了。那些可能会导致脚滑或者绊倒的路面, 也都做了很好的处理。
甚至还给沈来秋开辟了一亩地, 就在院子里，沈来秋闲着没事做还能种一种，当活动。
“今天是大公子第一天上任，也是老爷夫人您们来京第一天, 小的们今日替大公子拿了主意，办了一桌好席面, 老爷，这里是菜谱, 您请过目。”
沈来秋又添了几样大儿子爱吃的东西, 看到添无可添了，就叫下人们都下去。
沈言好些天没见到爹娘了, 他不愿意一个人住一个院子, 索性就收拾收拾，住在他爹娘院子里一间宽敞的屋子里。
没有人敢劝阻说这不合规矩, 沈大公子如今是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那可是正五品官！
虽说他们是宫里外放的奴婢，也算见过世面, 知道有些规矩是大族制定的，只要能按照那样的规矩做事，沈家也能有钟鸣鼎食的样子。可惜，沈大公子在来这里的第一晚，他们伺候着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发出不满意的信号了。
“你们下去吃你们的饭，再敢对我的饭桌指手画脚，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
他们每个人，几乎都算是在皇宫长这么大的。过得不好，见过的讲究却多。他们看错了，沈黎不是任人拿捏的对象，哪怕他们是陛下派来的，沈黎说不要他们，陛下想必也会同意的。
皇宫出来的奴才，比其他地方的都知机。一嗅到风向不对，就立马乖乖的做出改变，主人家需要他们如何，他们就如何。每天吃什么，都要做成菜单菜谱，送到主人家手里。
沈黎就是不喜欢一群人凑在一起，管这管那。沈家不是红楼梦中的贾家，沈黎要求每个人负起自己的分内职责就行。
果然，这样一来，平白无故跑到沈黎或者沈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人都没了。
余氏也格外舒心，这里景色好，加上开春时候，温度也适宜。她一个本来也许会在沈家村呆一辈子的村妇，如今过上这样的好日子，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沈来秋却遇上了一个□□烦，余氏怀有身孕，他是默认以后都不会让余氏有孕的。他没想到这里居然会有胆子比村里寡妇还大的女人，居然乘着他在泡汤泉的时候，偷偷跑到他身边脱衣服勾引他！
那姑娘啥模样他都没看，直接捂着眼睛喊人，那婢女又气又羞，可是她也只是想给自己谋个前程，只是睡她而已，沈来秋一个村夫，当她真的愿意吗？
她咬了咬嘴唇，准备下水，只要别人看到了，她就成功了……
沈来秋吓得在汤泉中打滑，差点喝了几口汤泉水。
“你是什么人？居然不禀报就进来了！滚出去！”沈来秋也不想这样呵斥一个能当他女儿的姑娘，可是不呵斥，他就没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了……他媳妇还有孕在身，这婢女怎么敢如此大胆？
刚好，沈言去养荣院找他爹，听到他爹的呼叫，赶紧叫外面的小厮进来，他还以为他爹溺水了呢！
那婢女一看，下泉水来不及了，索性打算一头撞死在假山上。
这一撞，她的头没破，假山却被撞碎了一块……
沈来秋顾不上捂着眼睛了，三两下把衣服一穿，叫道：“这可是我儿给我专门买的软假山，你赔钱！”真假山太硬，沈黎怕爹娘脚打滑撞上去磕坏了脑袋，于是专门做了这种软假山，做装饰，挡视线，不会磕伤人。
那婢女被壮硕的仆妇抽了两巴掌，抽得眼冒精星，那仆妇只拿了块粗麻布往那婢女身上一裹，单手就领着走了。
可是这婢女说不准是陛下给的，沈来秋不好直接将人赶出去，只叫人绑了，塞到柴房，不给吃喝。
沈来秋这些年在燕回县，遇到不少人给他塞女人。这些人无一不是冲着沈黎来的，只是拿他做筏子。
这婢女知道沈黎不好招惹，也选择从沈来秋那里入手。她以为天下男人都一个样，谁知道沈家的男人个个都是奇葩。
余氏担心道：“不知黎儿有没有被纠缠过，这样的阵仗，可别把我大儿吓坏了。”
沈黎这段时间有空就会去王府那儿蹭饭，在沈府呆的时间，兴许还没有在世子那儿呆的时间多，所以余氏的担心是多余的，不过这不妨碍余氏关心自己的儿子。
沈来秋：“……”明明受伤的人是我啊。

第78章
沈来秋在家中处置婢女的时候, 沈黎还在清吏司的左边一个屋子办公。他随意翻了翻名册, 感觉头疼不已。这东西密密麻麻写在这上边，谁能看清楚？
眼看一本官册上有两百官员，厚厚的一本概述了被记录的官员籍贯，年龄，生平事迹。看起来很繁琐，有些不太重要的事情, 也写在上面，跟凑字数一样。
关键是这些官册都是皇帝要过目的，眼下不是考察新任官员的时期，因此清吏司不算忙碌，趁着这个时候，将官册整理一下, 最合适不过了。
怎么才能最清楚呢, 沈黎按照这些官员如今的官阶高低，开始Excel表格的制作。将姓名，年龄, 官龄, 曾经任职，如今任职，主要成就都放在表格里, 陛下想找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很快地在名册中找到。
而且，为何官册中, 有些人明明没有做什么事情，却能在官册中占用那么多页面呢？废话写了一箩筐，看着像是干了许多事情，皇帝也不一定有耐心查看，只看到密密麻麻地官册记录，得出“这大约是个好官”这种结论，这些人浑水摸鱼，有些居然还能当任三 品官。
沈黎冷笑，兴许重新整理官册，对于其他人是一件费力的事情，可是对于沈黎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大工程。他过目不忘，看完一本就可以做一份表格。总共不过十来本厚名册，半个月兴许就能完成了。
在旁人的眼里，只看到沈黎悠哉悠哉地拿出世子家给的点心盒出来，摆在桌子上，迅速翻完一本，就开始在纸上写写画画着什么，画了半柱香，吃两块点心，稍作休息，然后继续画。
“他上午都做了什么？”韩允问道。
一个中年官员叹了口气，“他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啊，正大光明地吃点心，无所事事地写写画画过了一上午。您叫他翻翻官册，好叫陛下需要的时候叫他呈上来，可是他一上午都在假装看官册。”
韩允好奇问道，“他是如何假装看官册的？”
“官册内容如此之多，他只简单抽出一本，然后快速翻阅，下官怀疑，他就是来做个样子的。唉，咱们吏部，难道又要养一个闲人吗？”中年官员好想摸摸自己日渐稀少的头发，吏部官员如此之多，可是真正能做实事的，也就那么几个人。
“田仲啊，下结论不能下得太早。沈黎，与平常人不同，行事也许颇多怪异，你看当初丞相大人，不也曾经在大殿之上打过盹吗？”
田仲想了想，“您说得对，可是在这之前，您这句话似乎说过不下十次......”
韩允摆摆手，“唉，提以前的事做甚，这次我的预感绝对是准的。”
田仲道：“但愿如此，不过根据经验，希望不大。下官还有事，就先退下了。”
韩允无语了，这田仲，说话还真是噎人。田仲在吏部算是骨干，私下与他关系也好。可惜为人太过耿直，得罪过不少同僚。因此六年了，还在这个位置呆着，在清吏司当个五品官。
他也做过不少实事，这几年任劳任怨的，可惜......朝堂毕竟不算是陛下和新贵们的朝堂，在官员任用上，把控得不算严实。韩允常年与各部都打交道，知道其中弊病不是一天两天了。不过好在大昭建立的时间不算长，若是下定决心改变现状，那么弊病也不算难改。
沈黎伸了伸懒腰，“唉，该吃午饭了。等晚上回家做个尺子来，我手画的，到底不如直尺。”
午饭是沈黎在家里做的饭团。紫菜包着饭团，饭团包着火腿丁，肉松，黄瓜丁，熟豌豆，肉糜，切丁白菜。饭团上还撒了芝麻，一团团半个拳头大的白色三角饭团，乖巧地躺在饭盒里，等着沈黎吃掉它们。
正在沈黎打开饭盒，准备开吃的时候，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白嫩嫩，还胖乎乎的小孩。
“你吃的是什么？”那小孩眼巴巴地看着沈黎吃掉了半个饭团，然后尽量忍住自己的口水。
沈黎：这我哪还吃得下？
这小孩看着大约有五岁了，吃个饭团应该不打紧。他递给那小孩一个饭团，“这是饭团，没吃过吗？”
这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孩，到饭点了，还到处瞎逛。大人也真是不负责任，小孩到他工作单位了，他也不知道好好照看，沈黎不着急喊人过来，让那个不负责任的家长着急一会儿，才知道害怕。
小孩吃得非常开心，他还没有吃过这样外表看起来简陋，里面食材这样丰富的食物。尤其是那个金黄色，像绒毛一样的东西，越嚼越香。
“这是肉松，是不是很香？”沈黎又递给他一块饭团。
小孩吃饭团的时候，眼睛亮亮的，还一直盯着肉松看，一脸惊奇地样子。成功把沈黎萌到了，沈言小时候皮肤不算白嫩，可爱是可爱的，和这个小家伙似乎还有些差距。
“你是谁家的孩子呀？”沈黎问道。
这孩子想了想，“我是丽妃娘娘宫里的孩子。”
哦，原来是......是陛下的孩子！
沈黎一脸卧槽的表情，这孩子还傻乎乎道：“娘娘叫我自己跟着秋菊姐姐去吃饭，但是我饿了，秋菊姐姐还没来。我稀里糊涂走了好长时间，才走到这里，还好你有饭。”
这是有饭没饭的问题吗？这是你一个小皇子，居然吃他一个可怜的社畜的饭，这饭团还是冷的，假如吃坏了肚子，皇帝要找他麻烦怎么办？
沈黎道：“你可千万别说，是我给了你吃的东西......”
然后，沈黎就听到后面有一个女子充满喜悦的声音：“小殿下，您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可终于找到你了！”接着，这个宫女困惑道，“殿下，你在吃什么？”
这小孩，高兴地举起饭团，“我在吃这个哥哥给的饭团！”
沈黎: ......
宫女不好和沈黎多说话，只是面色不算好看地给沈黎福了福身，“多谢大人，请大人把小殿下手里的饭团拿走吧。这可如何是好，若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小殿下生病了，娘娘又要怪罪与我了。”
小殿下一听说好吃的饭团要被拿走了，急忙塞到嘴里，吃得干干净净。
“嗝。”
......
闻柏鹤在酒楼设下宴席，等着沈黎出宫门后为他庆祝一番。
沈黎看着一桌子都是自己爱吃的菜，心里很是感动，“闻兄，我若是有亲兄长，只怕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他今日在吏部，没有收到繁重的工作，没有受到吏部老人的“特殊关照”，他随意套了几句话，就知道原来世子在背后为自己打点好了。
闻柏鹤笑道，“那你叫一声兄长给我听听。”
沈黎一脸坦然，“我本来就要叫你兄长啊，闻兄。”
闻柏鹤遗憾了一瞬，叫闻兄和叫兄长，意思差远了。若是沈黎乖乖地叫他兄长，他八成愿意把他库房里的好东西都给沈黎送过去。
这是为何呢，闻柏鹤也非常奇怪，明明沈黎不是他的弟弟，他却对沈黎如此上心。朝堂上有才华的，和他是好友的人，不是没有，可是他却不会为这些人做到这个地步，连去宫里当值都不放心。
沈黎一脸满足地吃着桌子上的美食，脸颊鼓鼓的，闻柏鹤将虾之类有壳的食物剥好，放在沈黎面前。
沈黎心中觉得有些怪异，毕竟，很少有兄弟之间会这样，他只在前世，看过情侣在餐厅约会时，男方会给女方剥虾。
他可不是女孩子，需要人照顾。
于是他给闻柏鹤也剥了几只虾。
好兄弟，就需要礼尚往来。
闻柏鹤愣了一瞬，笑着吃掉了沈黎放在他碗里的虾。
沈黎觉得更怪了，但是世子是个笔直的人，不可能对他有什么想法。他的脸热热的，可能是世子笑得太好看了叭。

第79章
“陛下, 这是今年吏部尚书呈上来的，今年的官册。”
宣帝皱了皱眉头, “官册, 不应该在前些天就送过来吗怎么拖了这么长时间？”
大太监赔笑，“奴才不知, 只是今年的官册, 似乎比往年的要薄一些，不知道是不是有了新花样。”
宣帝恍然大悟，吏部，是了, 沈黎在清吏司当值。哼哼，他倒要看看，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沈黎, 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 对于宣帝来说，沈黎若是个草包，扔在水里都不会闹出什么动静的话, 那就是在打他的脸。
好在他的眼光, 一如既往地好。想当年，父皇不同意当年的萧丞相来辅佐他, 就是因为那时萧丞相年纪太小，资历太浅。可是，他还是一意孤行地提拔，才有了现在的萧狐狸。沈黎, 虽然才十六岁，他的影响力已经不比如今的大昭丞相差了。
“咦，这份官册，倒是做得很不错。你把往年的拿过来，让我瞧瞧。”
……
六月份的大朝会快要开始了，每隔三月，陛下都要开一次大朝会，吏部在此时期的前后，都会十分繁忙。
沈黎已经将本职工作做完了，还帮着其他同僚处理许多事情。田仲终于意识到沈黎的宝贵之处，他的记忆力真的很惊人，只要是看过的材料，都能脱口背出，这让田仲省下了许多时间。他非常感谢尚书大人的先见之明，这真的是神童出生啊！
大臣们站立在大殿之上，议论纷纷。往年这时候，陛下都会对某些官员进行官阶的升降或者平调。许多人都会提前得到消息，更有些官员，在朝会还没开始的时候，因为家族内部透露出好消息，早就在脸上挂上了含蓄又得意的笑容。
有个叫范同的户部员外郎，今天情绪就非常高昂。他早就托人帮他把官册的内容填得满满的，虽然花了不少银钱，可是只要再进一个官阶，家族里给他的好处就越多。况且，当官嘛，不可能没点灰色收入……他志得意满地笑了，他娘子说要新置一个大宅院，还差些银钱，过了今天，银钱还会少吗？
“看范兄你的样子，估计升职有望啊！小弟我只能看着范兄你步步高升。等下朝，小弟会置办一桌好酒席，希望范兄你可千万赏脸，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十分钦佩范兄的才能！”
其他官员不耐烦地听着他们在这里拉帮结派，在朝堂讨论酒席。这个范同，本事没有多少，可是背景是真的深厚。
范家是京城的老世家了，在前朝出过三位范皇后。范家的现任家主范昶如今已经有八十高龄，曾经做过前朝两任皇帝的老师，对大昭先皇也有半师之谊。这样一位老祖宗，现在还活着，他活着，就代表范家的份量和话语权没有任何改变。
铁打的世家，不是说着玩的。就大昭现在的宗室来说，还有些是与范家沾亲带故的。
所以，哪怕范同只是范家旁支的嫡系，许多没有背景的官员，也不想和范同闹得不愉快。范同倒是误打误撞办成过那么一两件事，这就成了他升阶的主要依据。
“唉，长此下去，吾心冷矣。”同为户部官吏的游寀，做的事情最多，还颇有成果。只是没有背景，人微言轻，纵然做了再多的事情，只要在朝中没有关系，陛下也没有机会关注。他有些厌倦在户部被顶头上司范同打压，遭同僚排挤的日子了。他做得再多，也不会得到认可。等养老钱赚到，他家里还有些田产，他就辞官吧。
当年心怀天下的青年官吏，如今已经快要变成一个郁郁不得志，整天搬着砖头一样重的文书，默默做自己的事情。升官？别想了，陛下虽然是明君，可是对于三品以下的官员，根本不可能记得这样清楚的。
大朝会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拿出各地的府城的文书进行讨论，分析税收徭役的增减。然后，再叫各位大臣提出问题，皇帝身边的秘书团记录在册，然后交给尚书省，讨论再定。非尚书省的堂官，虽不参与问题解决的章程制定，却可以当堂提出自己的看法。最后一项，才是职位变动。
范同快要急死了，他看着宣帝和诸位大臣讨论得十分火热，心里非常煎熬。
他们讨论的事情，范同从不参与。他有许多事情都搞不懂，在许多大事上，他真的是个草包，在他看来，什么民生，什么社稷，都不如他升官事大。
“好了，今年，我又要提拔一些官员……”
范同心里一阵激动：来了来了！

第80章
游寀漫不经心地听陛下宣布结果, 心里还在想着什么时候辞职的事情。还有些官员，都已经麻木了。甚至时间长了，他们也会想, 是不是大昭的朝堂, 有他们和没有他们都是一样的。
他们这样比上不足, 比下有余的官员, 对升职倒也不抱什么期望了，就希望大朝会后，自己的顶头上司可以是真正干实事的人。
以往的大朝会, 先前宣帝以及大臣们，都会因为某些事情争执得头破血流。但是这次, 宣帝一改常态，对参与朝政的大臣们和颜悦色，甚至有些提议，在范同看来，都没什么意义，可是宣帝的脸上还是笑呵呵的。
他不由得情绪高涨了几分，看来陛下今日心情极好，那说不准, 还能将官员们的俸禄提高一些......
“......吏部田仲、吏部王皓、户部江潮、户部游寀。以上，都是我大昭的中流砥柱，在位多年，淡泊名利，本本分分, 这才是我们大昭的脊梁！朕理应对诸位的勤勉和能力提出嘉奖。众爱卿，朕能有你们这些能臣，才能在这大殿之上，安稳地听你们论策。具体担任的官职，由中书另行传达旨意，请诸位不要推辞，这是你们应得的。”
游寀的表情从淡漠转变为惊讶，再到泪流满面，其中变化的不止有面部表情，内心更是五味陈杂，波澜顿生！十年了！他能活几个十年？他已经是不惑之年，如今再遇升迁，却还是像当年一样，激动得难以自制！闲置的物价被上位者擦拭着身上的灰尘，在这样的喜悦下，他不禁涌上一丝委屈和辛酸。熬过来了，终于熬过来了，熬过来，他就不会再想着辞官的事情了。
如果可以，他想等到皇帝不需要他了，他再识趣地辞官回乡。老当益壮，更何况他还未老！等他当了上官，像范同之流，别想有好日子过！
范同一愣，没了？就这？就这？我呢？
说要请他吃饭的官员在心里骂了一句晦气，搞了半天吹牛呢！亏他帮着范同这厮做了不少事情，全喂狗了！
只听宣帝话锋一转，“至于有些德不配位的人，还是尽早给上述大臣腾位置比较好。我看地方官也比较缺，该让不知百姓之苦的，去体会一下边远地域那里的官员和百姓的苦楚和无奈。我看，西北，岭南地域，都缺人干实事。若是在那些地方还不出成果，那就自行辞官吧。”
范同等一众靠着家里进宫里当官的人，不由得心虚起来。范同也不想着升官发财了，他真的害怕自己丢了家族的脸，被陛下丢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最后会被家族放弃。
如今只能靠着银钱补救了！可是今年吏部有许多新任官员，不知道会不会是田仲那样死板的人。
只需花个几百两，在人员里面动动手脚，也许能被贬谪到稍微富裕点的地方。一旦去了那穷苦之地，他就算是把那里的人卖了，也赚不到什么钱了！
现在掌管官册，管理升降人员名单的吏部官员是谁来着？以前是田仲，但是田仲升职了，再加上田仲此人为人死板，跟他关系素来不好，倒绝对不能求他帮忙。
而且他的任务会暂时交给下面一阶的官员，他需要探听一下，早做打算。
宣帝继续道：“今年，大昭各地的税收，上缴情况良好，尤其是西北部的那些贫瘠之地，甚至还有些县城，将往年拖欠的赋税都交上来了。是谁的功劳，想必大家心里都清楚。诸位，在其位，谋其政，才是为官之道，愿诸位爱卿共勉。”
......
沈黎不清楚朝堂上发生了什么，毕竟他现在还没有资格听大朝会。他将表格做出来，然后交给韩允，就不管剩下的事情了。
韩允叹了一声：“这样好的法子，怎么这么多年，也没见有人能做出来呢。”
田仲更是花了些银钱，请沈黎吃了一顿饭。他自己做了什么事情，这么多年了，他也记不清楚了，只是没想到沈黎却能将以前的官册都翻出来，替他整理出来。这次，虽然是沈黎的分内之事，他却不能不承情。不仅他要承这个情，所有升官的官员们，都应该有所表示。然而，沈黎这些年的生意，踩着世家可以容忍的线，愿意与他交好的，估计也就那么几个人罢了。
不过田仲虽然话不多，心里却是清楚的。沈黎与其他世家子弟走得比较远，陛下的心里应该十分满意。沈黎或许是无意的，如今与长公主殿下，世子殿下甚至荣王殿下都走得很近。所以就算有世家对沈黎有想法，沈黎也有底气拒绝。
他却不知道，沈黎最是头疼荣王殿下。这小豆丁，这么小一只，居然还封王，可见陛下对他的宠爱。要是呆在他沈黎身边出了什么问题，那就是沈黎的错了。他最近一直缠着沈黎，要好吃的零食，闹得现在其他的豆丁公主们也跟着来讨食，雏鸟一般围着沈黎喳喳叫。
好在沈黎也有方法叫他们安静下来，不至于影响他办公。沈黎做了一大堆毛绒玩具，都是动物形状，什么狮子老虎熊猫，应有尽有。人物的玩偶他不想做，这东西做不好，还怪吓人的，而且容易被人发散思维，说他搞巫蛊。沈黎还做了些积木，乐高，画了几张迷宫地图叫几个十岁不到的公主自己慢慢玩。
皇子公主们都特别喜欢这些稀有的玩具，很快各处宫苑里的娘娘们都给了些表示，有金有玉，看着就知道是给家中女眷的。沈黎把这些东西带回去的时候，余氏吓了一跳。这可是宫里娘娘赏的！黎儿居然拿了这么多宫里的首饰出来，难道黎儿是在娘娘们的宫里当差吗？
沈黎哭笑不得地解释了由来，余氏却更不安了。
“这只是做了几样玩具，哪里用得着这样的赏赐？”折算下来，又能买一套宅子了。
沈来秋确实想买宅子，沈黎却道：“买这里的宅子固然好，可是我们初来乍到，过于扎眼了。”他现在在吏部，总是能感觉到四处都有人盯着他做事，也不知为何。
前些天更有个叫范同这么个二百五，想用三百两银子贿赂他，让他帮忙改一下被贬谪的地区。沈黎呵呵两声，从腰带里随便拿出一个荷包，掏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
范同：“......”
这么有钱，你当什么官啊！捐点钱给前线的士兵，都能得个爵位了，虽然是最末等的，那也是爵位啊！
沈黎当然不止这点钱，他本想掏出一张五百两的，没想到先前装错了......不过问题不大，露了富，就是请了同僚喝了喝酒的事。
如今在世的皇子，差不多有五位。二皇子肃王，母族式微，早早就离开皇城开府。三皇子景王，受到陛下的器重，如今在兵部当值，母族势力是陛下一手提拔的，在各部都有李家的人任职，其母宜贵妃，生下三皇子后，她背后本来还处于末流世家的李家迅速崛起，陛下的爱重，叫宜贵妃成为后宫中除了皇后，地位最尊崇的人 。五皇子瑞王年纪已经不小了，外祖是砺锋军的元帅，他也无意朝堂，便一能开府，就随着外祖练兵去了。不过其母贤德妃却是不同意的，害怕瑞王出什么意外。八皇子庆王，其母的姑母，是先帝亲自封的县主，更不用说，八皇子的母族温氏一族，本身就是百年的世家。世家代表的往往是盘综在一起的势力。表面上，八皇子的助力和三皇子不相上下，但是论底蕴，还是八皇子更胜一筹。
沈黎得到这些消息，都是同同僚喝酒听到的。不过他不打算和已经成年的皇子有什么交集，荣王殿下不一样，他还小，可以带他玩玩。就当是排遣一下无聊的上班生活了。

第81章
从六月到八月，沈黎终于深刻地感受到了京都皇城里的官员生活是多么的痛苦。真的太热了！沈黎初来乍到, 虽然是正五品官, 可是司农寺下署的上林署中给清吏司送冰的内冰井覆史或许对沈黎有些意见，每次送给沈黎的冰都不够用。
大昭的京城内, 有两处冰井, 就是禁苑内的东冰井和西冰井。内冰井覆史不过是个九品小吏，可见上面有人要为难沈黎, 不过看在皇帝的面上，不敢太过分, 只得从这些细枝末节恶心沈黎。
他们料到沈黎不会因为没有冰用就去告他们的御状, 所以敢明目张胆克扣沈黎的冰。
送冰的小太监面对沈黎还是很心虚的，尽管沈黎接收到的冰比其他人都要少许多，可是沈黎从来不会迁怒于他。这让上林署的底层太监们松了一口气，他们也不想这样为难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人，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为难的地方。
八月的天气, 热得人喘不过气来。这次送冰的小太监看着不过十二岁的样子，力气也小。那桶“冰”拎得撞撞跌跌的。沈黎皱眉，小太监吓得气都不敢喘了。他非常心虚，因为他是送冰太监里年纪最小, 最容易受欺负的那个, 所以得罪人的活, 容易挨打的活，署里都是直接派给他的。这桶冰在外边看起来是满的，其实下面全是鹅卵石, 上面浅浅一层才是冰。他力气小，送冰很慢，冰都快要化了他才能到，难怪沈大人生气了。
沈黎皱眉道：“你为何不用小推车？用推车送过来，不是省力气些吗？”小孩子这样用力气，可对身体不好。
小太监连忙跪在地上，“大人莫要生气，我们署里的推车，当然轮不到奴......下次奴一定送得快些，好让大人早些用到冰。”他瑟瑟发抖，瘦弱的身体，枯黄的头发，把他衬得年级更小了。
沈黎不适应宫廷里下人们跪来跪去的，只是这里毕竟是宫里，像这样的小太监，如果被人抓到错处，会死得很惨，所以，他要跪，就只能看着他跪。
沈黎到底递了一张帕子给这小孩，“别跪了，起来。这边的冰，我不要了。这里的鹅卵石干净吗？”
那小孩忙道：“干净的！大人，小的怕大人闻见鹅卵石有水的腥气，就用毛刷子刷过三遍，还用滚水烫过，才敢按照他们说的那样，将鹅卵石放进去！”
沈黎笑笑，“那你等着我。”
这么点冰，用来降低室内温度实在是杯水车薪，不过好在冰井中的冰是干净的，桶和鹅卵石也是干净的，他今天自带了奶昔和番茄，做个冰镇番茄奶昔，给这个没尝过什么甜味的小太监分一点。
番茄剥皮，然后和奶昔均匀地搅拌在一起，看着有些红彤彤的。奶昔提前放了些糖，番茄的酸味，奶昔的甜味和奶味，成功中和在一起，加上碾碎的冰后，口感又有些脆脆的，沙沙的，这样的番茄奶昔真是味道和口感都一级棒的饮料。
沈黎将凉凉的，透着好看的红色的番茄奶昔递到小太监面前。
“尝尝吧，消消暑。”快点喝吧，再不喝，荣王殿下来了，你可就啥也没了。
小太监忙了半天，身上都汗湿了，这天气热得仿佛要将他彻底蒸干了。他房间里的水，被同铺的那个大太监喝完了。他今天连烧水的时间都没有，他知道他不该喝这杯一看就知道特别香甜的冷饮。
可是沈大人，给他擦汗，还给他倒奶喝，这叫他想起还没进宫前，家里有个哥哥。那个哥哥对他很好，每次在外做工，都给他带好吃的，过年还给他买新衣服。
他那时还有爹娘，只是后来好景不长，爹娘相继得病去世了，他跟着哥哥相依为命。哥哥在码头搬东西，被歹人打断了腿，如果不就医，可能就没命了。
他家没有钱，他哥存的那点钱，还不够寻个好大夫。
于是他就把自己卖到宫里了，没想到他以前说要赚钱给哥哥买衣服，居然是用这种方式赚的。
一贯钱，还是当时买他的太监仁慈，多给了他许多。镇上的杨大夫认识他家，收了钱，答应给他哥治病，他才了无牵挂地进宫了。
宫门深如海，他入宫三年，都找不到联系他哥的办法。不过没关系，他哥若是还活着，只等着他三十岁被放出去就好了。他还能见到哥哥。
他喝了一口凉丝丝的，甜甜的番茄奶昔，不知为何，心里却莫名酸涩起来。嘴里越甜，眼眶越酸。可是宫里不能哭，大太监们嫌晦气。
这杯冰镇的冷饮真的特别好喝，他珍惜地将冷饮喝完了。用帕子擦擦眼泪，然后不知所措地将杯子和帕子都捏在手里。
沈大人可真是个好人，他不能叫沈大人还蒙在鼓里！
“大人！那天我去拿冰，听到有人要故意整你！是范家！说是有个后生被贬到岭南，上林署的内冰掌覆史是范家的亲戚，为了讨好范家，才对您如此！”
沈黎摸摸他的头，“好了，以后送冰来，机灵一点，别装鹅卵石了，下面放点草也是一样的，反正我也不打算用这冰了。别的事情，一概不要管，我心里有数。”
他可以用硝石制冰，这冰不用也罢，不过是冰罢了，他难道不会做吗？
让他惊喜的是，京城的硝石价格不算贵，比打个深地窖，储存冬天的冰，兴许还经济实惠些。
皇宫用冰量巨大，费用也高。都是由专门的地区，耗费人力物力将冰运过来，放到皇家的深窖和冰井里。所以，皇宫的冰费极高，若是皇帝愿意买他的冰……
沈黎觉得，兴许皇宫的生意，他可以做着试一试。不过贸然和皇帝谈生意，当然不现实。
世子不会在意冰的生意，况且世子最近事务繁忙，顾不上这些。
沈黎觉得他爹也不适合做冰的生意，因为他娘还需要爹的照顾，沈言还小，力量有限。思来想去，还是只想到一个人能帮他，那就是最早和沈黎打交道的庞太监。
庞太监如今在王府，算是过得如鱼得水，他们之间的联系，一直都在。除了制冰生意，杜仲树的生意，在前年，也是由庞太监牵头，打通了京城的市场。
这样，表面上看起来是世子的生意，其实还是他的生意。他也不会亏待世子，每年都会给分红。世子也由着他扯虎皮，这叫沈黎非常感谢。自行车，三轮车之所以在京城卖得这样好，还是因为世子在背后保驾护航。
加上长公主卖自家的杜仲树产出的橡胶给庞太监，极大地省下了路费，可以说京城的自行车，三轮车，杜仲做成的药材，可以自成一个系统，根本不需要从别的地方进原料。
生意的事情好说，只是宫里的那些自认为会对他造成困扰的人，他也得顺带处理一下。不然有人会觉得他好欺负，像个苍蝇一样，在他身边转个没完。
闻柏鹤最近在忙着接见陈国使臣的事情。陛下的皇子虽多，可是每当有这样的事情，皇帝就将闻柏鹤拎出来了。
宣帝随意地坐在一个胡床上，叹息道：“若不是安王生了个好儿子，我都不知道该找谁了。”
“陛下在说笑了，陛下的皇子和臣子，各个都是有才之人，陛下怎么会不知道找谁呢？”大监小心翼翼道。
宣帝冷哼一声，“陈国，狼子野心，对大昭虎视眈眈。但是他们不敢冒然进犯，只好选择派遣使臣，来我朝探听虚实。”
“得慎重啊……”
闻柏鹤主战，只是他不认为现在是最合适的时机。大昭这些年休养生息，好不容易能得到喘息，必须得再等上十年，才能有战胜对方的实力。
除非，能有致胜利器。不过，致胜利器不是那么好得到的。陈国的马匹比大昭壮硕，吐蕃与陈国也有交易。
闻柏鹤找到沈黎问道：“当初你与吐蕃约好，交换冶铁技术的事情，谈得如何了？”
沈黎拿出图纸：“他们给的，是这一份。但是我觉得，还可以再改进一番。一炉练出两百斤铁不在话下！还有，我们的铁，根据以前的做法做出来后，会有些脆，可是新的冶铁技术，只会将杂质去除，能做出更加耐用的铁器！”
“那我先借用你的方法，打出一批武器，不然陈国盯上我们，我们就得伤筋动骨了。”
沈黎了然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我别的不行，唬人的本事倒有几分。”
闻柏鹤立马道：“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这就问吏部将你要走，这些天，你就跟着我辛苦一番吧！”
沈黎也没有旁的事情，就等着冰做出来，和皇宫搭上线，接管皇宫造冰的事务，将现在宫里的冰务整改一番就好了。
闻柏鹤是到清吏部找的沈黎，他看到沈黎用的冰，是自己做的，待事情商议完了之后，冷笑着将那个范姓掌管冰务的七品小吏杖打三十大板。
他毕竟还是督察使，勉强可以管管宫中事务。
那小吏敢怒不敢言，看得平日里被他欺负的下属官员兴高采烈。
闻柏鹤气道：“你受欺负，怎么不与我说？你要和我生分了？”
沈黎摆摆手道：“闻兄稍安勿躁，过些日子，这些人都得回家去了，何必为他这样的人生气？再说，我也没受什么委屈……”
闻柏鹤闻言，冷笑：“我看，是吏部不适合你。不如你去我的王府当长吏吧，官阶不高，但是上下都不敢小瞧你。”这是对韩允不满的意思了。
只有闻柏鹤自己知道，他见到沈黎被人暗中欺负，他有多愤怒。
在清吏司门外，打算找沈黎商议事情的田仲：“……”嗨呀，韩兄啊，你再打算放养沈黎，沈神童就真的要被抢走了！

第82章
田仲当然不会替韩允说话, 在他看来，一堆卑鄙的人围着沈黎欺负, 作为看好沈黎的上官居然不出现, 那确实是韩允的不对。况且, 比起跟这些小人物斗智斗勇, 跟着世子去接待陈国更能让沈黎成长起来。
“田大人。”沈黎对着这个不怎么跟他说话，却总是想请他吃饭的田大人打招呼。
田仲将未完成的公文给沈黎，“这些天辛苦你将这些整理归册，剩下的内容补全后, 新的上官会来顶替我的位置, 到时候, 你再将这些交给他。”
沈黎收下后，田仲道：“这些天, 听说你要做卖冰的生意, 我还是想要嘱咐你一句，为官者，近农, 远商。另外, 陈国的事情，若是世子真的能带着你接手, 千万小心对待。此事做得圆满, 就是大功一件，此事若是成为大昭和陈国交恶的引子，你也会被当成替罪羊。”
沈黎有些尴尬地看着世子, 田大人这是叫他防着世子吗？不过世子看起来并不生气，显然是知道田仲的性格。
田仲一脸清正地看着沈黎，似乎在等沈黎的回答。
沈黎只好道：“多谢田大人，下官一定小心行事，不会给大昭丢脸。世子对此事早有经验，下官跟着世子，不会出事的。”
闻柏鹤心情好了许多，也不在意田仲的话外意思，此人多年没有升官，不是没有原因的。
田仲点点头，他不是为了让沈黎提防世子，而是让这两位能正视陈国。他不明白陛下为何要把这样重要的事情全权交给世子殿下，皇子们却被当成摆设，也难怪八皇子那样不喜世子殿下。
两个人互相嫌弃了一下，就没有多余的对话了。陛下对于闻柏鹤想让沈黎加入迎史阁，作为临时认命的接引官表示没有异议。
宣帝很欣赏沈黎，尽管对于他还存有一丝疑惑和防备，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沈黎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昭。
闻柏鹤跟沈黎到沈府，通知沈黎的爹娘，沈黎这些天住王府，三天后回来。
他们白天没时间，得晚上商议事情。来回跑实在不方便。
沈来秋到底觉得自家儿子不好老吃白食，世子帮了那么多忙，自家儿子也得表示表示。
“黎儿啊，把地窖里的那两坛子酒拿出来，那味儿香，今晚你和世子喝一点！你酒量还成，但也不要误事！”又收拾了一堆吃食，叫沈黎带着。
闻柏鹤自然不缺那点东西，不过沈黎的家人一贯如此，他就收着也无妨，好叫沈伯父放心。
沈黎拎着大一包，小一包的东西，跟个小媳妇一样，跟在世子身后。
闻柏鹤拎着两坛子酒，回过头问道：“拎得动吗？”啧，还是这样小一只，虽然个子长高了，却还是比自己矮一个头不止。
沈黎不知道自己又因为个子被世子瞧不起了，一脸无所谓道：“这点重算什么？我现在都能抱得动你。”他现在力气估计比大昭的那些将军们力气都大，只是没有什么实战经验罢了。
闻柏鹤：倒是忘了，这小子天生怪力。
对于王府，沈黎是熟门熟路的。他本想去自己常住的院子，不过就算是院子与院子，距离也都挺远的。闻柏鹤看出他的犹豫，就一把拉着沈黎去了自己房间。
“你今晚不如住在我隔壁的那个耳房，虽然屋子小，放上一盆冰，倒也比其他屋子凉快些。”
沈黎点头：“也好。你说要找我商量如何接引陈国使臣的事情，只是这件事你不是常做吗？怎么这次需要我帮你？”
“陈国狼子野心，对大昭图谋不轨。根据探子来报，他们才到京城，就纵马打翻无数商铺，毁坏坊市。陛下追究，他们竟然将过错归咎在百姓身上，说他们惊扰马匹。”其实这些人说得比这还要过分，称呼百姓为“贱民”。
宣帝怒急，将为首的使臣打了二十大板。
沈黎遗憾道：“可惜没把他打死。”
闻柏鹤正色道：“这只是开始。他们还叫陈国赫赫有名的棋圣，诗篇圣手，将神带过来，说要与大昭比一场。如今早就在沿路将消息放出，想必你也有所耳闻。”
沈黎若有所思，“可惜，陈国使臣还是不懂规矩啊。”
闻柏鹤道：“什么规矩？”
“入乡随俗啊！怎么比，不能由着他们说了算。大昭，是我们的主场，他们想当野马在大昭撒野，也要看看我们设置的路障同不同意。”
闻柏鹤点头道：“不知你有何主意？”
沈黎露出神秘的笑容，凑近跟世子嘀嘀咕咕。
闻柏鹤在他身上闻到了一股好闻的味道，像香草一样。沈黎说话时的热气往他这里飘来，他下意识地，头就往下不自在地低垂了一瞬。他看到了沈黎像自己倾身过来的时候，腰身是极为纤细的，但是跟女子又有很大不同。至少看着细，却很有一股韧劲，跟沈黎这个人一样。
“……世子，你是不是困了？”沈黎说了半天，却发现世子在发呆，只好停下来将世子神游天外的思绪拉回来。
他们这些官员，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世子估计也跟他差不多，困了很正常。
闻柏鹤觉得自己很不对劲，正常男人，会注意自己的兄弟的腰细不细？
他有些慌了，觉得自己应该是太累导致自己在胡思乱想。但是他面上不显，甚至回答道：“我还不是很困，刚才我还在想你出的题目。”
沈黎得意道：“怎么样，这些题是不是很难？”这可都是精华呀，肯定不会让陈国的官员失望，觉得斗得不酣畅。
闻柏鹤点头称是，沈黎的眼睛跟会发光一样，立马显得神采飞扬起来。
沈黎每天去宫里当值，虽然起早贪黑，但是他工作的内容很简单，早就闲得慌了。趁这个时候，出点题目叫陈国人头疼，那岂不是大功一件吗？
闻柏鹤却没有那样轻松，文斗和武斗，哪样输了，大昭都面色无光。他们陈国有备而来，大昭这次恐怕难以招架。两国的战事不看这些细枝末节，但是大国的脸面也很重要。
……
某日早朝之后，陈国使臣正式拜会宣帝。天子当朝答应陈国进行比试，就在明日，皇宫需得将比赛场地准备好，两朝进行文比。
宣帝很是头疼，文比就文比，偏偏陈国那边派了一位号称“诗篇圣手”的大臣过来，是不是玩不起？
陈国不觉得自己玩不起，他们的对家是谢玉，大昭去年的状元郎，也是极为擅长诗赋的文人。
此次诗文，自然不可能是自由发挥的，沈黎将出好的题目拿出来，都塞在了密封的竹筒里。里面有十几道题目，双方都派一个人抽题，抽取两次，这两次都是比试内容。
陈国的“诗篇圣手”章为奕胸有成竹地往前一步，“得罪了。”说着就抽取两个签子出来。
然后，谢玉也上前拿了两个签。他心里没底，如果这场输了，他可就名声扫地了……不过，他想起世子交给他的那张纸条，不由得心下稳了稳。
他是擅长写诗不错，可是跟陈国的章为奕比起来，还是要差上许多的。况且，短短一柱香时间，他就算是脑袋想破了，估计也想不出来什么好诗。
纸条上是世子给的一些命题范围，尽管仓促，他还是有时间做了些准备。
提前知道命题，他兴许就能打下陈国嚣张的气焰……这对谢家，也是有大好处的……
看了眼抽取的题目，一个是咏物抒情，一个是单纯写景，两个都不难，谢玉松了一口气气。
“我写好了，请陛下过目。”章为奕心中嗤笑，这样简单的题目，如何能难到他？他没有现作诗文，用的是他平日里写出的最好的水平的诗。他撇了一眼谢玉，发现他还在写，更是觉得大昭的文才，不过如此。
朝臣们一脸苦像，他们大昭，向来比较崇尚武力解决问题，这次可如何是好。只能靠着世家子弟帮大昭出头，但是看起来，胜算不大。
谢玉头上都汗湿了，他读过章为奕的诗文，他们的诗，根本没有可比性。“诗篇圣手”不是说着玩玩的，他心里一横，将自己的诗交上去了。
“众爱卿看看，孰好孰坏？”宣帝看了眼诗，不评价，反而交给底下的臣子看。
沈黎认认真真看完这四首诗出列道：“陛下！臣有话说。”
宣帝眯起眼睛：“你说吧。”
“臣实在读不下去这样粗陋的诗。”沈黎做出一脸为难的样子。他的话，如同在平静的湖面砸了一块大石头下去，朝臣中许多看不惯沈黎的人，立马瞪着眼睛看沈黎。
“黄口小儿，也敢对两位诗文大家评头论足？你能写出更好的？”
沈黎拱手道：“我与世子，曾经看过更好的诗文，读起来叫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乃一无名老朽所作，臣看了他的诗文，就再也看不下去其他人的了。虽然陈国的这位章先生，是有大才，可是与我大昭的无名之辈比起来，还差上一些。”
“写出来，大家评鉴一番吧。”
只见沈黎笔走龙蛇，写完一篇，就放在案上，任人围着观看了。
章为奕不服气地拿起这张纸，看着潦草的字迹，撇撇嘴，接着摇了摇头，显示出一副“不过如此”表情。朝臣的表情，跟着他的神色一起变化，他们躁动起来，恨不得将刚才胡闹的沈黎丢出去。
不过很快，章为奕神情呆滞起来，他盯着这张纸，久久无言。
“这不可能……大昭不可能有如此诗文……”
百官停止躁动。
“他这是怎么了？”
“他怎么呆滞了？”
“莫非……沈黎给他看的，真是一篇好诗？”
“不至于吧……”

第83章
宣帝也很好奇, “怎么回事，果真是好诗？”
大监将诗拿上去恭敬地双手奉与宣帝，只听宣帝读道：
“潮随暗浪雪山倾, 远浦渔舟钓月明。
桥对寺门松径小, 槛当泉眼石波清。
迢迢绿树江天晓, 霭霭红霞海日晴。
遥望四边云接水，碧峰千点数鸿轻。”
他沉吟半晌，问道：“诗名为《题金山寺》，何处的金山寺能得如此诗才题诗？”
沈黎道：“他未曾与臣互通姓名, 世子殿下想请他入世, 只可惜他年事已高，且心性超然物外, 如同谪仙, 臣等不忍拘束。如今已不知去向。”
章为奕再读自己的诗, 瞬间觉得索然无味，他虽然代表陈国来挑战大昭，实际上仍然是个诗痴, 只听他喃喃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正着读，倒着读, 都叫人难以匹敌……此人究竟将炼字做到了何种程度？”
大臣们一听, 下意识就倒着读了出来，“轻鸿数点千峰碧，水接云边四望遥……”
“嘶, 这，这诗还能这么写？”
大殿上的文士个个目瞪口呆，他们也算是对诗文炼字想当讲究的人了，却从来没有尝试过这样写诗。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无论是正着读，还是倒着读，这都是一首相当讲究的写景佳作。
而且，如果顺读是静谧月夜到江天破晓的话，那么倒读则是黎明破晓到渔舟唱晚。完全是不一样的时间顺序，却又能和谐地将画卷展现在众人眼前。
“嘶，怎么找不到这个人呢，这个人出现，大昭可就能稳赢了。”
章为奕的眼睛爆出精光：“不！是你们赢了！你们大昭能出此人才，我输得心服口服。我若能结识他，此生无憾矣！只可惜，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竟然不能和如此高才邂逅，是我与他无缘！”
陈国使臣们一听，就知道自家的诗篇圣手犯了诗痴，今日之比，他非要自动认输，还真是叫他们不甘心。只是章为奕是他们陈国丞相的女婿，他们才不敢得罪他。
算了，输了就输了。等围棋，武试，还有大昭要求的算学和围猎都比完，他们能知道昭朝的具体情况，就可以回去复命了。
谢玉有些难堪，又有些庆幸。章为奕根本没想和他比，他认输也不是因为自己的诗，而是这首《题金山寺》。以前他还十分狂妄，觉得大昭之内，他的才情数一数二。如今看来，他也不过如此。
谢玉和章为奕，同时向沈黎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唉，如此好诗，怎么先被这样一个不懂诗的小吏得到了呢！
沈黎摸摸鼻子，唉，撒谎真不是个好习惯。他想让大昭多点赢面，不得不出此下策，希望另一个时空的苏轼不要介怀。
“第一场比赛，昭国胜！”
钟声带着叫人欢欣的消息传遍大街小巷，叫陈国使臣面上无光。章为奕本人却觉得自己使命完成，到处找金山寺，企图偶遇这位堪比谪仙的诗才……
宣帝留闻柏鹤和沈黎在殿内，狐疑地问道：“果真是隐士，而非你二人所写？”
沈黎惭愧道：“臣不通诗律。”
闻柏鹤一脸“我怎么可能写诗”，“我才懒得写”的表情。
宣帝心里一梗，罢了罢了，看着他俩就觉得心里一阵无力。
“我们大昭，棋道一向比较弱，萧相会出面应对，不过，无论下不下得过，萧相都必须输，你们可不要做小动作。”
沈黎：好险，差点把围棋换成还没问世的军棋。不对，陛下怎么知道他在做小动作？
沈黎跟着闻柏鹤出宫，闻柏鹤也不问他的诗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叫沈黎大大松了口气。
这里没有唐没有宋的，叫他在哪里翻出苏轼跟他说明？还是不问他比较好，问就是梦中所得。
……
闻柏鹤看着一脸欲盖弥彰的深黎，嘴角不由得勾了勾。他就喜欢沈黎心虚，然后找机会逗弄一下，看着沉稳的人，逗弄起来往往更有意思。
“看来你还是不愿意跟我说实话，果然我们之间的信任不值一提。”
好看的人做出这副三分失望，七分忧伤的表情，总是叫沈黎忍不住去哄一哄，世子的心理年纪又比他小，哄一哄也无妨。
“你想吃草莓冰激凌吗？我晚上回去做一点给你吃。”
看到世子撇开眼睛的样子，沈黎懂了，“一大份！一大份草莓冰激凌，可以吗？”
草莓是沈黎在世子的庄子里发现的，世子的庄子种了许多，是今年新得的果苗。他不客气地挖走许多，用各种手段催生出一筐草莓，熬制出草莓酱，可以做点心慢慢吃。
一想到草莓冰激凌要耗费许多草莓酱，沈黎就不由得有些肉疼。
“世子，你庄子的草莓丰收了可得再送点给我。”
“好说，好说。只要你再给我讲讲蜗牛那道题到底怎么回事。”
……
如今沈黎的冰卖得不错，就是硝石用得有些快。沈黎认识的商贩多，很快就能进货，只是这样原价会稍微贵一点。
他觉得硝石制冰这件事还是不要说出去了，毕竟不是可以食用的冰，被有心人利用，吃坏了人可不好。于是他还买了其他原料来混淆视听。
长安许多百姓还是很乐意有便宜的冰买的，大夏天的，花几十文买桶冰，真的很划得来，只消放上一桶在屋里，气温就能降下去一些，整个屋子都能舒服许多。
吃的冰比用的冰稍微贵一些，可也贵不了多少。沈黎为了区分，特地将吃的和用的用颜□□分开了。不然叫人误食，就是他的罪过。
“你从东市那边买冰，顺带给我家带一桶，这是劳务费，你拿好。冰糕也给我家带两支，家里孩子吵着要吃，谢谢了！”
“我家也得买两桶，您也给我家带点。”
骑着三轮车，替街坊们带冰回来的汉子乐呵呵的，他靠着帮人买冰回来，每天都能赚八十文钱了。早上出摊卖菜，卖完之后去买冰，再挨家挨户送。他记忆力好，哪家买多少冰心里都有数，从来没错过，所以这生意就他做得。
三轮车花了他所有的积蓄，为这，他媳妇不晓得跟他生过多少次闷气了。闺女儿子却很高兴，家里有车，也能载着他们到处跑，去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不用被挑着走，在三轮车里坐稳了，不多时便到了。
家里妇人看着这三轮车虽然贵，却能叫家里男人早出早归，多赚好些钱，便也不多说话了。
“今日回来，给家里也带点冰糕冰棒回来，没得街坊邻居家的小孩都有冰吃，独我们家俩孩子没有。”
“哎，好嘞。”汉子憨憨一笑，他这不是怕婆娘骂他把钱不当钱花嘛，叫他买，他一定会买的。
她做些打扫和缝补的活计，今年靠着自己和男人赚的钱，说不准能叫她叔父去清河县的时候，给她买一套便宜的织布机，这样她家就能做布出来，一部分家里用，余下的卖掉，总能剩下不少钱。
她家女娃娃，过个几年，差不多也该订亲了。等自家做出长布，染红了给做嫁衣裳，再缝上两床红色被套床单，里面填上厚实的棉被，她家女娃娃也算是有好嫁妆陪了。
余下不过多给些银钱，教闺女织布，送去叔父家里学一学清河县那边的算术，以后她的女娃也能撑起门面，婆家不敢小瞧她。
她家女娃娃还不知她娘的愁绪和心里的筹划，只想着如何避开阿弟，多吃点冰……
女娃娃道：“娘，弟弟还小，不能吃冰！”
妇人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行，都给你吃。”
长安街的叫卖声似乎没有改变过，但是贪吃的女娃娃最终会长大成人。
沈黎在清河县种下的种子，开了一年又一年的花，如今这些花在长安也随处可见了。

第84章
围棋无疑是输了, 百姓们听到消息后显得神情萎了些。不过很快，他们就打起精神来，准备知晓比武的结果。
围棋和比武在同一天进行, 大昭派出骠骑军里最勇武的人跟陈国的将神比，两个壮汉肉搏，很有看头, 几乎拳拳到肉，叫宫里的人都不忍直视。
陈国使臣们得意道：“看, 都说昭国骠骑军厉害，我看也不过如此。”
“是啊，他们的人身上都被打得出血了, 我们的将神还跟没事的人一样。”
宣帝似乎是不忍心看下去了，直接喊停。他养骠骑军，不是为了给陈国人揍的，本来最适合拿出跟陈国比赛的也不是骠骑军, 而是江湖上的武力高强之人。不过为了陈国, 将他们叫出来, 十分没有必要。
陈国不要脸面，出了个号称“将神”的人出面, 大昭必然不讨好。根据探子来报，这“将神”并非陈国大将，而是陈国不知从哪里搜寻来的江湖高手。
打探虚实，那就虚实参半，叫他们慢慢猜。
宣帝觉得时候差不多的时候, 他站起来道：“罢了，我们认输，这样打下去，不知道多久才能出结果。今日两场赛事，贵国都大获全胜，你们的所作所为，大昭都记得。”
使臣：这听着可不像好话啊。
不过他们只在乎赢面如何，昭国看着强盛，说不定实际上也不过如此。等明天的围猎结束，再比完算学，说不准后天便能准备启程回去了。
“不去上朝没问题吗？”沈黎跟着世子在街头闲逛，这就是跟着关系户上班的好处吗？上班摸鱼，没有人管。
闻柏鹤：“跟我去个地方。”
沈黎道：“猎场？”
闻柏鹤并不回答，勾唇道：“想骑马吗？”
沈黎一脸为难：“我没学过，闻兄，你是想让我临时抱佛脚吗？若是去了，拖你后腿怎么办？”
“怕什么？到时候我带着你共乘一骑，反正陛下也没指望我们能得多少猎物。这件事叫那些王爷们操心，咱们随便逛逛，今日带你熟悉地形去。”
沈黎兴致勃勃，他想吃烧烤了，到时候别人打猎，他准备一大堆食材，在一旁烤肉，无聊了就骑着马随便逛逛，倒也闲适。
闻柏鹤带着沈黎去自己的马场选了一匹枣红色马，外表看起来非常温驯，甚至会用头拱一拱沈黎。看到它的第一眼，沈黎就觉得跟它投缘。让他想起家里的萌萌，不过萌萌年纪大了，沈黎很少劳动它，如今甚少骑着它出门。
不过背着萌萌养马，他莫名有些心虚。枣红马见沈黎不理他，赶紧用头蹭蹭沈黎的腰，前蹄还不安地踱了两下。
沈黎笑着摸摸它油光水滑的脖子，“我若是将你带回去，你可要避开萌萌，不然咱们都要不得安宁了。”
闻柏鹤失笑：“红云倒是喜欢你，甚少见它这样亲近一个人。”
沈黎问道：“它与你亲近吗？”
“尚可。”省略掉他第一次见红云，这匹马的眼神几乎没有离开过他的事实，好在带了沈黎来，红云‘移情别恋’了。
沈黎盖棺定论：“这是一匹颜控马。”
“甚是颜控？”闻柏鹤不解地问道。
“就是偏爱长得好看的。”
闻柏鹤懂了，“那我也是颜控，你长得好看。”
沈黎不知道为何，脸一下子就红了。沈黎上马后，世子跟着一跃而上，一匹马坐着两个人，难免有些挤。
沈黎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自在，世子就坐在身后，气息近在咫尺。他身上还散发着冷调松香，大约是太热了，热气透过衣裳，传递给沈黎，香味愈发清晰。沈黎觉得自己的头晕晕的，一不小心，就能靠在世子的身上。
不，沈黎对自己说，那实在是太亲密了。他们是正常朋友关系，同性恋与直男必须保持距离，世子的长相太具有诱惑性了，他也许是单身太久了，才觉得周身燥热。
沈黎其实早在上辈子就知道自己的性向与别人不同，正因为如此，他虽然有许多朋友，都保持着身体的一定距离。
少年人的身体，总是这般不受自己控制，他真的要离世子远一点了……
“你骑在马上的时候，需要抓紧缰绳……”
沈黎用手抓住缰绳，闻柏鹤却在背后环住他，“不对，是这样抓的，方便你拉扯马的头控制方向……会了吗？”
闻柏鹤察觉出前面的人有些僵硬，嘴唇勾了勾，但是假装不知道，甚至还虚虚一揽沈黎，一副害怕他掉下去的样子。
啧，太瘦了。吃的饭，都涨在力气上了吗？很难想象这么个纤细的人，力气居然还很大。陛下舍不得沈黎参加武比，不然沈黎会获胜也未可知。
沈黎将身体前倾，想离开背后这个热源，只是兴许方式不对，反而让自己又往后滑了滑……
“让我一个人试一试吧。”
闻柏鹤从善如流地下来，给沈黎一个人尝试。
沈黎高兴地操控着红云，在猎场的帐篷区域穿梭着，在闻柏鹤看来，他的眉眼间还是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
闻柏鹤莫名烦躁起来，“啧，怎么看着还跟孩子一样。”
他已经做过几次不受控制的梦了，可是梦中常出现的人，明明已经及冠，自己还是觉得他太小，忍不住护着他，不愿意唐突他。
一开始做这样的梦，他还觉得是自己龌蹉。这样一个霁月清风的人，在梦中却哑着嗓子叫他的名字，眼尾艳红，满是情意……
男子与男子不是不可以在一起，只是，沈黎是否和自己一样呢？真怕后来连兄弟都做不成了。
一想到沈黎不再理会他，闻柏鹤就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再等等吧，等他单独立府，就将自己的心意传达给沈黎。
到时候，他不能接受，也要逼着他接受。

第85章
“我也去试一试打猎，娘, 我要是猎到兔子或者狐狸, 一定带回来给您瞧一瞧。”
第一次打猎，沈黎觉得有点新奇。据说皇家的猎场里的猎物都呆呆的, 不知道是真是假。在燕回县, 他曾经学过点射箭的皮毛，昨天又临时抱佛脚一般地叫世子教了他许久，打一只呆兔子, 应该没什么问题。
余氏帮沈黎整理了一下衣裳，仔细端详了沈黎, 笑着道：“我儿长这般俊俏了, 去猎场别老顾着给娘猎兔子, 娘就想着, 猎场不知道有没有你喜欢的女子, 不拘什么身份, 宫女也很好, 只要你喜欢, 能带回家成亲，娘就高兴了！”
沈黎欲哭无泪，他才多大呀, 十六岁而已！虽然心理成熟，但是外表还是个青少年！这就催着他成亲了，可不太好。
况且，他是个货真价实的同性恋, 根本不可能与姑娘结婚。还是找机会趁早打消他娘的想法吧。
大昭有一点好，就是契兄弟不少，尤其在穷苦的地方，两个男人在一起过日子不是少数。王孙贵族也不必多说，多得是断袖的，就是没有摆在明面上。
沈黎尴尬笑笑，他娘如今怀孕了，就是容易多想，性向这种事情，还是他娘肚子的宝宝生出来，再跟娘好好解释吧，现在就出柜，他怕娘受不了这个刺激。
猎场的帐篷都搭得整整齐齐，宣帝如今是五十多岁的人了，精力难免不济。他在帐中休息，一众皇族都等在外面。
沈黎一眼就看到身穿银甲的世子在帐篷外巡视，他很少看到有人将笨重的铠甲都穿得如此好看。果然在绝对的颜值面前，人靠衣装就是个屁话。
“我带了烤架，还带了食材，等会儿我烤点东西给你吃吧。”沈黎早上没有吃饱，就等着中午可以多吃点烧烤。
黑胡椒粉他都带了三罐，就怕有人和他抢现磨黑胡椒粉……
闻柏鹤笑道：“先等等，我去打一只鹿回来。猎场的鹿个个都很壮实，肉质很好。想必你会喜欢。”
陈国使臣团中有人听到闻柏鹤要猎鹿，走过来阴阳怪气道：“贵国世子还真是没有追求，真猛士就该猎虎，猎熊。您就猎鹿，算什么本事？”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您有本事，您去猎去呀？我们等着您猎虎猎熊来，好歹让我这个五品小吏涨涨见识，有人可以靠嘴猎猛兽。”
闻柏鹤拿出弓箭，对准这个陈国使臣做出射箭的动作，吓得这货赶紧溜到他们陈国的猎队中去，仿佛刚才趾高气昂嘲讽闻柏鹤的不是他一样。
沈黎最瞧不起这样的“嘴强王者”，他拉着世子的胳膊道：“闻兄，等他要猎什么的时候，你就抢先猎走，死跟着他，看他一无所获，还有什么脸面面对他的上官。”
闻柏鹤失笑：“这人是个文臣，说不准不会参与陈国与大昭的猎场之比。所以，我需得盯着整个使团下手。”
沈黎：……好的，狠还是您狠，在下自愧不如。
陈国使团的人还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样的人，他们跟宣帝吹嘘陈国举办的围猎规模是多么多么大，猎物是多么多么丰厚，他们陈国皇帝的赏赐又是如何厚重……
听得宣帝一阵发笑，他原本还在想，大昭或许在五年内都不能和陈国发生冲突，不然两国交战，会伤根基。现在就派过来的使臣来看，陈国是在走下坡路啊。
他淡定地宣布围猎开始，成年的皇子们就开始进入林中猎杀。
荣王看到沈黎在捣鼓他的烤架，他想起上次沈黎给他吃的烤蛋糕，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不知道这次沈大人又会做什么好吃的？他真的想当喜欢沈大人做的吃食，总觉得比自己贯吃的东西合他胃口。
“殿下好啊。”沈黎头也不抬地捣鼓烤架，生火，再放上韭菜，金针菇，青椒，自制烤肠，五花肉，羊肉卷，玉米，鱼……
“好香哦，沈大人，蔬菜也可以烤着吃吗？”荣王闻到韭菜等绿色蔬菜散发出奇异的香味，忍不住问道。
沈黎将烤架上的菜翻一翻，再涮上辣酱撒上胡椒粉，拿出熟透的菜放在盘子里，叫荣王自己抓着上面的签子吃。
“嘶，好辣！好好吃！”荣王还是个小孩，但是巨爱吃辣，宫里他份例的菜都是极为清淡的，很少能吃到重口味的菜，跟着沈大人，他才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烤肠好香！我可以给我父皇尝一尝吗？”荣王眼巴巴地看着沈黎，沈黎也不好拒绝。虽然他是不想跟皇帝打交道，但是人家儿子想送点吃的给他爹，确实不好拒绝，毕竟荣王的娘给他不少金和玉……
“殿下，这是臣请你吃的，你想送谁，臣都可以接受。但是送完您的这份，您就没得吃了。”
荣王点点头：“好吧，那我自己吃。”
沈黎：……是亲儿子。
不多时，沈黎就看到世子的马背上驮着一大堆东西回来了。
闻柏鹤道：“三头鹿，看着能吃很久。这只我去河边清理一下，把皮给你，肉你看着烤，我们吃的你烤，别人吃的有下人们帮着烤，你不必让自己太累。”
沈黎闻言，笑着点点头。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吃上鹿肉了，在现代想都不敢想。不过这里的鹿确实很多，吃一两只不妨事。
小胖子荣王吃得头都不抬一下，连他父皇出现在他背后都不知道。
“咳。”沈黎正想站起来给宣帝行礼，宣帝就摆摆手叫沈黎坐下。
“想当年，我爱吃这些东西。可惜最近几年，牙口越发不好了，很不敢吃烤制的东西。”
沈黎道：“臣做的羊肉卷，味道很好，且很容易入口，陛下可以尝一尝。”
宣帝果然给面子尝了尝，“嗯，你不当官，倒也饿不死。”
沈黎呵呵一笑，确实饿不死，如果紧紧抱着世子的大腿，还是可以当一世大富翁的。
“以后有何打算？这几日宫里的开销低了许多，都是因为你卖的冰又好又便宜，朕在后悔，没把你送到工部去。工部尚书那老儿，找我哭了几次了。哼，我就不想叫那老家伙称心，我修皇陵他都立马反对，说工部人手腾不开。你若是有想法，可以和朕说说，大多数情况，朕都会叫你满意。”
老小老小，还真是这样。宣帝这些年算是越来越像个顽童了，任性，还容易跟大臣呕气。对喜欢的臣子，又格外宠幸。
不过沈黎自然不可能会把自己调到工部去，吏部的事情还没忙明白呢。
“臣打算……”
“荣王是我的小儿子，今年也有五岁了。我看他娘惯得很，不愿意给他请严厉的老师，我瞧着你就不错，不然，你身兼两职吧。”
沈黎大惊失色，不，他不想当个当今朝堂唯一一个身兼两职的人！他拒绝！
宣帝又拿了个烤肠，打算打道回府城，“就这样定了。”
闻柏鹤清理完鹿肉，看到沈黎一脸欲哭无泪的样子，又看了眼陛下的背影，若有所思地道：“恭喜你，陛下又在提拔你了。”
沈黎：“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啊？”
闻柏鹤失笑，“不就是教书嘛，你又不是没教过。荣王性情极好，娘娘也不会为难你，莫要担心。”
王爷的老师，那是好当的吗？沈黎自动屏蔽无良世子的不走心的安慰。
罢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沈黎想，荣王殿下一定不会喜欢一个爱教别人数学的老师的。

第86章
事实上, 陈国使团真的应该把那个多嘴的文官踢走。凡是他们看中的猎物, 都被闻柏鹤给截走了。后来大昭的武将们也兴奋地挥动长樱枪将猎物们挑走, 陈国使团看着自家空荡荡的装猎物的筐子，欲哭无泪。
不过将神此人, 本事还是挺大的。很快就打破了大昭这方的围猎者的包围圈。
他一骑绝尘, 也不管后方苦逼的使团成员, 完全没有来自一国的觉悟和友爱之情, 成功捉到几只狐狸, 几只狍子。
陈国使团：……
沈黎听闻柏鹤的叙述，着实笑得肚子疼。这就是一个王者带着一群青铜的战绩, 不像大昭这边，是好几个王者和星耀，青铜根本不用上场。
沈黎自己悠哉悠哉地吃着烧烤, 他看到世子还在处理猎物，有些不好意思, 明明说好了要帮着世子打猎，结果他一上午什么事情都没做。于是他烤了一串羊肉卷，刷上自制酱料, 撒上胡椒粉，打算亲自送到闻柏鹤手里。
世子手里正在处理一只兔子, 腾不开手，于是沈黎相当自然地蹲在一旁喂他。
“味道不错吧？我这个酱料，单独出售绝对有人买。”沈氏独门秘方，在梦中实验过无数次, 这个版本的酱料是最好吃的。
闻柏鹤的喉结上下滚动几下，他吃羊肉串的时候，感觉到了某人的手轻轻擦过他的脸，这样的无意之举，居然能叫他脸上微微有些麻。他能感受到沈黎的手上有一层薄茧，干燥，温暖。
他一把抓住沈黎的手，似乎有什么话呼之欲出。
沈黎歪头：？
闻柏鹤撇过头去，“我有些饿了，麻烦你再多烤一些，我待会儿过来吃。”
沈黎了然，打猎打了这么长时间，饿了很正常。世子的劳动成果摆在这里，很明显，世子主动说他饿了，还是因为活动量大了。沈黎怕世子活动太多，导致身体脱水，还体贴地倒了杯加了一些盐的水。
闻柏鹤看着沈黎因为食用过多辣酱导致有些艳红的嘴唇，眼神暗了暗。
他用清凉的河水泼在自己的脸上，降一降温度。他觉得沈黎大约就是来治他的，一个难得跟自己的样貌有得一比的小郎君，唇红齿白，一笑起来叫人如沐春风。闻柏鹤喜欢他笑，但有时候，他偶尔也想把这个温和的人逗得因为气愤眼眶微红。
沈黎心无旁骛地烧烤，连荣王殿下这个小胖子偷偷过来拿了两根里脊肉烤串都没察觉到。
下午的围猎，沈黎打算不再做一条咸鱼。
“看我的！那只狐狸我一定可以射到！”沈黎像模像样地拉起弓箭，往前一射！
只听“咻”得一声，一支箭矢刺穿了一棵合抱之木。那只胖狐狸吓傻了，没射中它，它也晕头转向地自己撞上了那棵大树上，晃悠两下就倒下了。
沈黎赶紧把这只肥狐狸拎着脖子关在笼子里，然后继续碰运气。
闻柏鹤手里捏着一把没有用完的石子，深藏功与名地跟在沈黎后面，偷偷给猎物以致命一击，造成沈黎凭着运气也能有不错的收获的假象。
连续三次都发生意外，沈黎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谁在推波助澜了。
“闻兄……”沈黎一脸无奈地开口，谁知道还没说出口，营地处就传来一阵呼喊声。
“抓刺客！荣王殿下在刺客手里！”

第87章
闻柏鹤抱起沈黎飞身上马, 然后往营地方向疾驰, 红云这匹机灵的马紧紧跟在他们后面，沈黎担忧地看着前方, 生怕荣王殿下出事情。
去了帐篷外, 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 丽妃娘娘因为自家儿子被掳去，当场昏厥；皇上被刺杀，受了些惊吓，又因为五皇子生死未卜，连气都快喘不上来；皇子中留下会武的瑞王在原地守护王帐，其他都随着将士们搜寻受伤的刺客和被掳走的五皇子。
闻柏鹤上前道：“陛下, 臣愿去搜寻刺客。”
沈黎拱手道：“臣有一计，可寻得五皇子踪迹。”
宣帝挣扎着从胡床上坐起, 咳嗽了一阵子，挥手叫扶着他的大监退下，示意沈黎上前：“你, 若是能与世子将我儿找出来，朕必有厚赏！咳咳咳咳，你们, 都听从世子和沈爱卿差遣！”
左右皆道：“是！”
沈黎道：“将所有猎犬牵出来，叫它们中的一半闻一闻荣王殿下的衣裳，另外一半闻一闻中伤刺客的武器上的血和残存的布料。查看有没有宫婢或者太监被杀害，搜查附近有没有刺客换下来的衣服和遗漏的东西，作为物证保存下来。”
不一会儿, 就有人回来禀报：“大人，死了三个太监，都是被抹了脖子，只一个太监身上的衣服换了，明明都是太监服饰，身上没有伤口的地方，衣服对应的位置却有血迹和被刀割过的痕迹，想来原本的衣服已经穿在了刺客的身上。另外，末将找到这个——”
闻柏鹤一看，“一个手帕？”
沈黎道：“去找太医，这个帕子有股奇异的味道，兴许是迷药。搜查所有人身上是否携带相同迷药，尤其是太监和宫女，一个都不要落下。”
五皇子道：“所有宫婢和太监早已被拿下，沈大人尽管放心。”
沈黎看着数十条猎犬，稍微花了一刻钟训练一下他们通过嗅觉找东西的技能。皇家连狗都没有笨的，它们迅速地掌握闻东西再找出同样气味的东西这个技能，沈黎觉得差不多了，才让猎犬们闻一闻他准备好的两份布料，很快，十几条猎犬，朝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奔去。
搜查的人瞬间找到方向，跟着猎犬走，很快，其中一队找到了一件太监穿的青色袍子，可惜穿它的人不知去向，只能遗憾地拎着它恢复复命。
另外一对人马，很快和最先出发的人汇合，然后一起跟着猎犬进行搜查。
沈黎心情沉重起来，皇家的猎场在京郊，毕竟四处都是山林，想找人并不容易。况且，此人大约在宫内是有同伙的，宫外尚且不知。敌暗我明，因此第一要务就是先找到荣王殿下。
闻柏鹤拍拍沈黎的肩膀：“你也不要太担心，刺客一定不会对荣王殿下下手，如果他还想活着。”闻柏鹤叫王府的暗卫与骠骑军将这里的山林外围全部围住，除去搜人的人数，宫中可以调派的将士足以在各关卡守住，连只老鼠都不会被放走。
沈黎担忧道：“就怕他狗急跳墙。”
闻柏鹤道：“看地上的血迹，他应该走不远。陛下的侍卫不是吃素的，如果他没有能力止血，想必根本走不远。”
整整搜索了一下午，沈黎不由得庆幸自己的体力异常充沛，跟在他身边的卫将军对沈黎面不改色，气都不带喘的身体素质表示羡慕和困惑。
不过眼下不是关注这个的时候，他心里觉得，荣王殿下恐怕凶多吉少了。
闻柏鹤突然道：“跟我来！”
沈黎一惊：“你看到人了？”
“不，听到了动静。刚才有一阵响动，在东边那条小路上，我们去搜查一番！”
“不，也许是声东击西，我去西面这条道，拨五个人给我，我去查看一番。”
卫将军自然是跟着沈黎的，陛下嘱咐他要寸步不离地跟着沈黎，他不敢违抗圣旨。沈黎也不管跟着自己的是谁，朝着西面行进，手里还牵着猎犬。这猎犬越往西走，越喜欢四处嗅，甚至有时会原地打转。
沈黎将手一扬，示意众人停下脚步。只见四面的树林郁郁苍苍，偶尔有蛇爬行的悉悉索索的声音。他们眼睛所见到的，似乎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除了那些树。沈黎将头仰起，四处查看。
卫战道：“沈大人，依我之见，只怕这里没有什么人。”
沈黎重重叹了口气：“是啊，想必是没有人了。我们走，去东面，说不定世子已经将人捉到了。”
只是沈黎牵着的猎犬还不愿意走，沈黎摸了摸猎犬的头道：“走吧，这里定是没有人了。”
这里四处都是树，遮遮掩掩地，实在分辨不清，就算猎犬可以闻到味道，也没办法将藏身其中的人找出来。
被牵着往回走，猎犬汪汪叫了两声，不情不愿地走了。
卫战一边走，一边劝道：“大人莫担忧，我看猎犬也着实找不到，不如先回去复命，再看陛下的旨意，说不准，世子或者其他将士找到荣王殿下了呢？”
没想到没走几步路，沈黎就道：“掉头。”
卫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沈黎已经牵着猎犬又往西面走。他不得不跟上，虽然心里不太明白沈黎的脑回路。
“快！抓住他！”沈黎大喊一声，放开猎犬，猎犬飞快扑上去，将前方一个黑衣蒙面人扑倒在地，而这个蒙面人旁边有个隐蔽的地道，荣王殿下就在地道口堵着……
刺客此时已经无力逃脱，被卫战绑着，像死狗一样拖在地上。因为猎犬的给力一扑，他简单包扎过的伤口裂开了，黑色衣服看不出来他流了多少血，不过根据血腥味，沈黎清楚他绝对受了重伤。
卫战佩服道：“沈大人果然机智过人！先是识破贼人声东击西之计，再诱骗贼人出现，还成功找到贼人挖通的地道！更是救下了荣王殿下！”
沈黎抱起荣王这个胖崽子，掀开荣王的眼皮观察一下他的瞳孔，觉得大约没多大事，应该只是被迷晕了，就松了口气，还直言不讳道：“多亏了荣王殿下是个胖娃娃，地道都塞不下他。为了将荣王塞到地道去，刺客应该花了不少时间，这才给了我们机会。我觉得这个刺客应该也没想到居然会因为这个导致计划失败吧。”
卫战：“……”有理有据，无法反驳。
只是不知这人是何人派来的，刺杀皇帝不成，又抱走荣王殿下究竟有何目的。
沈黎道：“尽快和世子汇合，将好消息禀报给陛下。”
世子去东面，很明显扑了个空。但是，他清楚地知道，这里曾经来过两个人。同过脚印的大小，深浅和间距，大约可以判断这两人的年纪在二十几到三十几之间。但是因为这两人没有受过伤，他赶到的时候，就只看到一个挖空的地道。
沈黎赶到东面，看着地道，“这里需要人下去查看，但是地道得挖得宽一点，免得出问题。”
闻柏鹤道：“来几个人守在这里，不许任何人接近。”
天边的太阳还有一丝露在外面，很快天就暗沉下来。
丽妃恨声道：“这些年我对温氏言听计从！她要我对陛下说什么，我便想方设法跟陛下说出来。可是我儿被刺客捉走，根本不是意外，而是她身边的婢女翠玉暗中推出去的！”
“娘娘，隔墙有耳，千万小心！小殿下一定不会有事的！奴婢听闻沈黎此人，乃是当世不可多得的人才，陛下很是看重他，只要他出面，小殿下一定会平安回来！”身边的婢女月莹立马宽慰道。
丽妃浑身颤抖，“我儿若是回不来……”
她的眼里满是狠厉，为了叫自己的儿子有出头之日，为了她能够让儿子粘她的光，被陛下看重，她不得不依附温氏，以获得陛下恩宠的机会。如今好不容易上了妃位，儿子若是出了意外，她绝不让温氏好过……
“娘娘，快快去陛下的营帐！荣王殿下平安回来了！”
丽妃愣神，顾不得仪容，苍白着脸就往陛下的营帐跑。
宣帝正看着御医给他的小儿子诊脉。
“我的小十二，怎么样了？有没有大碍？”
王御医是常给荣王请脉的御医，熟悉荣王的身体状况。
回陛下：“荣王殿下受到了惊吓，又被迷药迷倒，臣开完药方，及时熬了给荣王殿下喝完，明天一早，荣王殿下应该就没有大碍了。”
丽妃看着儿子的脸上还有些伤痕与淤青，泪如雨下，却不发出任何声音，叫人看着就心疼。
宣帝叹了口气道：“若不是我，小十二不至于有如此遭遇。”
丽妃哽咽道：“陛下说这话，更是在剜臣妾的心。荣王殿下为了父皇不受伤，才故意吸引贼人的注意力，乃是一腔孝道，与陛下何干？陛下若是受伤了，那臣妾更是没有主心骨了，臣妾，宁愿一切灾厄都朝着臣妾来，唯愿陛下和殿下可以平平安安。”
宣帝握着丽妃的手，拉着丽妃到他身边坐着，缪皇后也在一旁安慰丽妃，宽慰皇帝。一时间，随行的妃嫔都掩面流泪。
温惠妃道：“陛下，您今日也累了一天，不如让众姐妹和殿下们早点回营帐中，明日修整好了回宫，也好料理今日之事。”
宣帝看着温惠妃道：“是啊，今日你也辛苦了，一直忙前忙后，就是忙不到丽妃的头上。可见，不是你的儿子，你大约是不会心疼的。”
温惠妃脸色一青，勉强笑道：“陛下，丽妃妹妹，我自然是要照顾的，可是皇后身体弱，光我一人，倒也转不过来身子，丽妃那里确实有疏漏之处，还望丽妃妹妹莫要与我计较。”
“好了，你事情多，就下去忙吧，这里用不着你。皇后，你要保重好身体，高尙，送皇后回营帐。明日一早，我们便起驾回宫。丽妃，你今晚跟我住在这里，方便照顾小十二。其余的人，都退下吧。”
温惠妃闻言，立马跪下。宣帝不言语，缪皇后却起身将众人劝走。
沈黎在帐外听到荣王平安的消息，就放心回帐中了。
没想到回到帐中，世子居然在他的床铺边打了个地铺。
见沈黎回来，闻柏鹤道：“不知现在这里还有没有刺客的同伙，我与你同住，也好有个照应。”
沈黎心下感动：“怎好叫闻兄睡地上？我这床榻还算宽敞，不如都睡床上，挤一挤便罢了。”
沈黎知道世子是想保护他，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的一番好意。于是脱了衣裳，便自动让出一大片地方出来，示意世子上床榻。
闻柏鹤看着一身洁白里衣的沈黎，主动提出要和自己同床共枕，不由得想到一些不该想的，面上都红了一片。
沈黎不知道世子在想什么，还以为闻兄不习惯和人同睡，于是劝道：“地上湿气重，睡在地上，到时候明日脊背和胳膊酸，我可是会内疚的。”
闻柏鹤道：“好。”
沈黎自己也有些不习惯，但是他今日太过疲累，很快就睡着了。闻柏鹤借着月光，细细用目光描摹沈黎的眉眼，听着身边的人入睡后浅浅的呼吸，大手一揽，就将沈黎连着被子，抱在了怀里。他圆满地闭上了眼睛。

第88章
果然, 长安城里鱼龙混杂，很快京城县衙的大牢就塞满了行迹可疑的人。有些是陈国来的探子, 根据大理寺的最终审查, 种种迹象都显示, 这些人是陈国使团“顺便”带来的。
宣帝现在没功夫计较这些, 于是将被审问拷打得半死不活的陈国人扔给了陈国使团, 叫这些人没脸见宣帝。
荣王一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跟丽妃撒娇，要丽妃抱着他哄一哄。丽妃抱着自己沉甸甸的儿子, 怀里“踏实”了, 心里也踏实了。宣帝看到自家儿子很快就活蹦乱跳起来, 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这个儿子是他四十五岁的时候，丽妃为他生的。太医说了, 他年过五十，需要修身养性, 克制房事。所以，荣王大约会是他最后一个儿子, 也是最小的。他嘴上不说，其实心里对这个小儿子相当宠爱。
这孩子, 说好听点, 那是心性豁达, 其实就是个心大的，不知道害怕。这不，睡一觉, 跟他娘撒一会儿娇，这会子就要喝奶茶。
其实荣王觉得自己是害怕的，就想喝点奶茶压压惊。沈黎在京城开了间奶茶铺子，生意非常好，荣王叫沈黎送给他喝过。宣帝为了叫荣王高兴，当即向沈黎讨要了奶茶的煮法，好叫御膳房的人研究出更多好喝的口味。沈黎贡献了方子，还救了荣王，宣帝打算回宫后就拟旨，给沈黎一份不一样的赏赐。
沈黎无所谓一个奶茶方子，皇家又不会跟他抢生意。另外，荣王殿下是个好孩子，从来不发脾气，有时候沈黎故意给他吃不合他口味的东西，荣王也会皱皱眉头吃完。
三岁看老，这句话虽然有些片面，但是也有一定道理。一个人小时候的品性就不错，除非有人故意养歪，否则一辈子都不会有大的差错，甚至会变得越来越好。
“太傅。”
沈黎听完荣王殿下的称呼，不由得将嘴里的茶水噗地吐出来，“咳，殿下，陛下的旨意还没下来，您可不能喊我太傅。”
荣王大大咧咧道：“这有什么？我父皇今日一早就告诉我，回宫后您就能教导我了。”
沈黎道：“经义，数学，物理，化学，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我都会教给殿下你。如果让我当你的老师，就要完全跟着我的节奏走，和您的皇兄们接受的教导都不太一样。我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您可以尝试三天，若是觉得累，就可以跟陛下说你不愿意跟着我学，我个人觉得，教学这件事，还要看我们彼此是不是适合做师生。”
荣王殿下捧住自己胖胖的脸，一脸惊讶地问道，“太傅您不想教我吗？可是您都冒着被我父皇怪罪还有被刺客盯上的危险，将我从刺客手中救出。我若是因为这点困难，就叫您没面子，被父皇免职，那我又有何颜面面对您？”
沈黎摸摸殿下的头。他觉得，荣王殿下，或许并不像他外表表现的那样憨傻，不是那种只知道吃的殿下，沈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荣王殿下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然后道：“太傅，那以后您给我上课，还给我带零食吗？”他想要沈黎当他的太傅，有一半是因为沈大人救了他，另外一半嘛，就是因为沈大人最会做吃的，而且总会给自己带一份。
沈黎：我收回刚才的想法，殿下还是那个殿下。
总之，沈黎这个太傅，是跑不掉的了。
荣王殿下还没有单独开府，所以沈黎一天的工作都要在宫里完成。现在他上午在清吏司当值，下午就会去荣王殿下那里，给他上课。
一般一天上三节不一样的课程，经义是重中之重，所以沈黎每天都会上一节经义课。荣王殿下才五周岁而已，所以沈黎打算化繁为简，不说特别生僻的道理。反而只叫荣王殿下课前熟读，然后在上课的时候，逐句将大致含义讲清楚。最妙的是，沈黎还会专门为了阐释清楚经义中蕴含的道理，而编写一些童话故事。
荣王殿下觉得自己又可以了！
以前给他上课的老太傅，人很好，就是过于严厉了，时常对他恨铁不成钢，教书的架势，仿佛要将他的脑袋劈开，然后把那些书都塞进去。
沈太傅就不一样了，他教书的时候，不像那些古板的先生。沈太傅愿意细细地跟他解释，从来不因为他是太傅，就变着法儿折磨他，批评他。而且，荣王殿下非常喜欢太傅蹲下来跟他说话。太傅蹲下来跟他说话，荣王就能清晰地看到太傅的眼睛。虽然许多人都觉得荣王殿下性格大大咧咧，但是其实，他也是能敏锐感受到别人对他抱有什么样的情绪的。
太傅从来不把自己当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像尊敬每一个大人一样尊敬他。荣王殿下不想学了，就会叫太傅蹲下来，然后叫太傅就这样蹲着给他一个抱抱，然后他就能继续学下去了。
荣王殿下的皇兄们，根本不会在意一个小豆丁皇子。所以刁难是不存在的，但是感情也很稀薄。沈黎的出现，几乎满足他对哥哥的所有幻想。会带他玩，教他读书，给他送吃的。他愿意听沈黎的教导，但不是以学生的身份，而是作为一个弟弟，应该要听兄长的话。
沈黎倒是觉得荣王殿下比以前更粘人了，好在他不讨厌有小尾巴跟着他。宣帝很惊讶自己的小儿子居然这样喜欢沈黎，于是私底下甚至打招呼，让吏部少派点杂碎的任务给沈黎。
余氏在家里安心养胎，这几个月，她的肚子像一个皮球一样越来越大，叫沈黎有些心惊。卫稚如今去云游了，世子给他去了信，说是近期会回来。
沈黎合理怀疑他娘可能怀了双胎，郎中们有些说是胎儿比较大，有些则说可能是双胞胎。沈黎一脸担忧，他真的不希望他娘一次性生两个，这在古代风险太大了！
沈来秋更紧张了，以前在村中，不是没有妇人因为生产而死。新生命固然让人开心，可是其中的凶险，却是大家都害怕的。可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除了盼望着神医快点到来，和精心照顾余氏，他就没有别的作用了。
反而余氏自己心态很好，第一是因为郎中们都说孩子和她的身体都很好，不会出什么意外。第二，当然还是信任卫稚。上一次接生的时候，卫神医在她的脊椎处扎了一针，很快就缓解了她的疼痛。可见，卫神医是有真本事的！而且，她是生下两个孩子的人了，比先前有了更多的经验，所以不是很害怕。
沈黎哭笑不得，不过也庆幸他娘心态很好。
总之，沈黎自己还是会为他娘做好最坏的打算。尽量将生产的房间用酒精消毒，准备好手术用具，止血的药物。
至于陈国，宣帝还是按照承诺，将剩下的比试进行完毕。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跟他们进行算学比赛的居然是荣王殿下这个小孩儿。这算什么？瞧不起他们陈国，对他们陈国进行无声的嘲讽吗？
但是很快，他们就明白，让一个孩子跟他们进行算学比试不是嘲讽，而是他们比不过这个孩子，才是最大的嘲讽！
他们一拿到题目，就产生了一个困惑：“这真的是人能想出来的题吗？”
“一个农庄，第一天砍伐一棵树，第二天砍伐两棵树，第三天......第一百天砍伐一百棵树，请问一共砍伐了多少树。”
“一只蜗牛从十尺深的井底向上爬，每小时爬三尺就会下滑两尺，这只蜗牛要多久才能爬出井口？”
“鸡兔同笼，共有三十个头，八十八个脚，请问笼中鸡兔各几只？”
......
他们陈国使团绞尽脑汁想出的题目，连这个孩子出的一半难度都没有！荣王殿下几乎没有多想，就把他们出的题目都做完了！亏他们还觉得刚把昭国得罪狠了，要给昭国面子，不能欺负他们的皇子。
可是他们就没想到昭国有这么个机智的皇子！
陈国使团带着没有写完的试卷落荒而逃，小胖子荣王满意地笑了。他就说这群人不可能会做出来这些题目，因为他自己其实也只是把题目背下来，并不懂题目究竟是如何解答的......
宣帝看着呈上来的样卷，闭目思索一会儿，不得要领，就把题目给丞相了。
“萧爱卿，你拿去太学，给那帮学士和儒生做着试试看。”
太学正沉浸在大昭完胜陈国的喜悦中，丝毫不知道有个名叫“数学应用题”的东西向他们逼近......
吏部如今将杂事都大包大揽地交给了其他官员，沈黎在吏部无所事事，就专门研究官员选拔的题目。他发现往年的题目都有相似之处，就是旧瓶装新酒罢了。
“啧，这个出卷水平，还是不行。”沈黎想起自己经历过的周考，月考，模拟考，高考，他就觉得手中的试卷弱爆了。不过沈黎不会刻意更改，除非——
吏部尚书韩允一脸温和地踏进清吏部，“沈黎啊，这里有个事需要你想想办法，我们的官员选拔，你是知道的，都得通过考验才能分置今年新上任的官员，只是这个考试，还是没能很好地挑选出适合各部的官员。许多不合适的官员，在各部起到的作用甚至是相反的，还有些，因为没有分到心怡的职位，直接辞官不做了......”
沈黎随口答道：“各部出个考纲出来，再进行预备报名。想去什么部门，就考哪个部门的试卷，考官根据考纲进行考察，分数够就上去，分数不够刷下来，一切凭借实力......”
韩允叹气：“谁不知道要靠实力才能选拔出好官出来？就是这件事难啊！打个比方，考官的亲戚来参与官员考核，下面那群庸碌就一定会给他放水，想方设法让此人成功完成考核......”
沈黎奇怪道：“名字不都是糊起来的吗？”
韩允：“......”对啊，名字都不知道，还怎么放水？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当官这么多年，都未曾想到，真是叫人可气可叹！
“那考纲的事情......”
沈黎道：“我出咱们吏部的，其他部的我管不着。”
韩允欣喜道：“那就拜托你了。”这等得罪人的事情，居然又是沈黎揽走了，这倒是叫他意外。不过，这次他一定要护好沈黎，不叫他在吏部受委屈。这可是香饽饽，等这次什么考纲一出，相信其他部的老狐狸们也会打着算盘要把沈黎带走。他可不能让那些老狐狸得逞！
沈黎却在想另外一件事：活字印刷术可以拿出来了。
考纲出出来，让尚书安排分发。他私底下会整理出一套吏部职官考核模拟题，然后开一家书店专卖......
活字印刷术出现，又会卷起一场龙卷风，沈黎觉得，他作为风暴的中心，或许比别的地方要安全一些吧。

第89章
“手脚放勤快点, 家里四处都要打扫干净，做得好，才对得起主家给的丰厚例钱！”
李福也没想到如今自己居然可以在京城混成一个五品大官的管家！如今他托人写信回去, 发现自家的子女还有侄子侄女们，都因为他跟着沈黎在京城而沾了光，不论是婚嫁还是活计，都是村中大多数人好！
提起他, 大家都道这人是走了时运了！跟着沈郎君，如今哪怕只是个管家, 走出去都能挺起胸膛, 无人敢招惹。
其实, 李福已经被放成良籍了, 想回家了, 只需跟沈黎告个别，就能直接回去当个富家翁。可是，李福跟了沈黎这么长时间，见识了许多事情，一时间倒也不愿意闲下来。他还把自己的儿子叫过来，在沈言院子里当个小厮。别人都说他傻, 自己当了奴才，还要自己的儿子当。
只有李福清楚, 在沈郎君家，只要愿意学，就能学到收益终生的本事。他若是把儿子放在村里, 倒是也能过得好。可是，他毕竟是见了世面的，知道人与人的差距，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眼界。在村里安稳，可是谁能保证能安稳一辈子？这一代学好了，才能保证下一代继续学好。世世代代都有本事，以后后代遇到灾年，才能保证活得下去。
李福仔仔细细检查桌角，柜角，还有门槛有没有容易磕磕碰碰的地方。如今夫人有孕在身，沈老爷和两位少爷都呵护地跟眼珠子一样，他得把所有隐患排除，不然出了问题，他就是死一百次，都难以弥补。
“今日，大约会有宫中的大监来宣读圣旨，我们家得提前将供奉圣旨的地方准备好，用最好的香，不要把我娘熏着了。另外，你们的衣服都得穿最好的，没有的去库房领……算了，都去领一套新的吧。”沈黎安排地很好，甚至提前跟自家娘亲透露了消息，她兴许会被封诰命。
余氏还不清楚封诰命意味着什么，只记得戏文上讲的只有有德行的好女子才能被封诰。还有面见帝后的机会。大昭的诰命，一般是封给有功之臣的妻子或者母亲。沈黎这次救了荣王殿下，他自己又是五品官，余氏大概可以被封为五品宜人。
“五品宜人啊，那我可要做什么准备？”余氏有些惊慌失措，沈黎就是她的主心骨，于是立马就像沈黎求助。
沈黎笑道：“娘，不必担心，您需要交到上面的户籍证明和其他的凭证，我都给您办好了，前几日就交给了户部。这会儿就等着礼部造册，然后今日跟着圣旨，一道儿给您送过来。您就穿这一身正红色长锦袍，好看得很。”
余氏看着这身明显显得气色好的衣服，还是有些忐忑：“我这头饰……”未免太亮了，她年纪大了，是不是不该作这样的妆扮？
沈黎赶紧道：“李叔，去库房将那套红宝石缠猫眼金丝雀头面拿过来，顺带把那几副配套的红宝石耳饰，手镯，吉祥云纹红璎珞圈都拿来，叫侍女收到我娘的梳妆台上。”
余氏摸了摸头上的一套金头面，“这，不必再换了吧，我看现在就很好。”怀着身子，不太愿意折腾。但若是儿子非要她戴上，她也会戴。
沈黎忙道：“如今哪里能叫您带这些个重头面？您头上戴的这套是缠金丝的，中间镂空，精致又不重。我叫李叔给您拿的那套红宝石头面，不过叫您瞧着高兴。这是我最近看到的时兴头面和配饰，今日是您大喜的日子，该给您送一份礼物。”
余氏看到闪闪发光的一匣又一匣饰品，哪里会不高兴？儿子的品味是好的，被这些东西一打岔，余氏就一点都不紧张了。
沈来秋还叹息道：“如今我是配不上你了，你可是要拿朝廷俸禄的宜人了！我还什么都不是呢！”
余氏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都一大把年纪了，说什么配不上配得上？左右我是什么，都是要跟你一辈子的。”
沈黎：“……”来了来了，爹娘又开始鲨单身狗了。
沈言：“……”爹娘又开始腻歪了。唉，大哥准备礼物都不和他讲，他还什么都没准备呢。不过幸好自己私房钱多，大哥买了宝石头面，他就去买玳瑁珍珠头面吧，看着好看，价格也不比红宝石贵。晚上就给娘补上。
等圣旨到了，余氏就跪在软垫子上，朝着圣旨磕了头。她颤抖着捧着圣旨，将它捧到香炉案上，放到架子去。沈家村的老宅，也曾经供奉过圣旨，只是这份不一样，这份圣旨上写的是她的名字。待她百年，沈家的族谱上就不会只有写在沈来秋旁边，小小的，冷冰冰的沈余氏三个字，而是五品宜人余慧娘，沈来秋之妻，且单独起一行。她还能有生平介绍，与圣旨上夸奖她的内容。
她是沾了自己大儿子的光，不过她大儿子说了，若是没有她，就不会有现在的五品官。所以宜人是她应得的，她是一个好母亲。
余氏自小受的教育告诉她，女子相夫教子就是应当的。可是沈黎却知道她的不容易，甚至比相公更能知晓她操持家里的不易，生子痛苦的不易。
余氏这个当了几十年边缘人物的妇人，在沈黎的鼓舞下，终于正视了自己的优秀。这份封赏诰命的圣旨，无疑就是她贤良的佐证！
看到他娘容光焕发的样子，沈黎也由衷高兴。他娘一直都有着古代底层女性特有的自卑感，这些年气质和样貌都越来越好了，和沈黎不断地夸奖有莫大的关系。这次的圣旨更是弥补了他娘少时缺少的荣誉感，一个女性有了荣誉感，那精神气是不一样的。
总之，陛下的封赏，是赏到他心里去了。这个世上，再没有这一家人更让自己在乎的了。只要家里人越来越好，他才会越来越好。
“你最近有何打算？”闻柏鹤一点都不信沈黎会老实这么长时间，这小子，怎么会这么轻易地接受得罪人的活？除非有好处可谋。
沈黎叹息道：“我是那种不消停的人吗？”
闻柏鹤定定看着沈黎，满脸都在回答：你是。
沈黎叹息道：“三皇子前些日子拜访我，想必是想从我这里优先拿到试题。”所以考题可能会泄露给一些特权阶级，看来，分AB卷是有必要的。
“试题必不可能叫他拿到。”闻柏鹤冷笑道，“这些皇子们，手伸得太长了。我看，早晚要栽跟头。”
沈黎故意离闻柏鹤远一点，促狭道：“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有人告密给三皇子，和我可没甚关系。”
闻柏鹤一揽沈黎的肩膀，将沈黎往自己这边靠，“迟了，你上了贼船。”
闻柏鹤的手掌很烫，仿佛隔着衣裳都能感受到灼人的温度。沈黎不太好意思将肩膀解放出来，因为这样太刻意了。兄弟之间，勾肩搭背是很正常的，他不可以大惊小怪。沈黎这样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好在世子不是腻歪的人，见他不太舒服就立马放下了手。
“你打算做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沈黎道：“你若愿意参一股，我倒是觉得可行。我预备开一家书店，专卖《五年科举，三年模拟》，《如何写好策论》，《经义全解》，《典籍完全解读》，《吏部考核三百题》，《县试模拟卷》，《府试模拟卷》……”
闻柏鹤“……”虽然大概知道是和考试有关的书，但是依然不是很懂这些是什么。还从来没有一家书店，卖过专门为了考试服务的书。
“我已经四处招人给我编订这些书了，现在入股，稳赚不赔。”
闻柏鹤失笑：“赔了也没关系，只是一点钱罢了。”
“好吧，那你多投资点，我要将教辅类书籍，卖遍整个大昭！”
“你打算如何定价？”闻柏鹤好奇道。
“我自己编订的辅导资料，价格都不算贵，一本在五十到两百文之间，主要看厚度。若是有大家之作，收录成集，价格在一贯到两贯之间。”产权也是要钱的，沈黎不可能亏待知识分子，而且，纸张本身就很贵。
果然，闻柏鹤吃惊道：“你编订的书，为何价格如此低廉？”
不是闻柏鹤夸张，现在市面上的书，最低都是一百多文一本。珍贵的诗集，文赋，根本买不到。因此沈黎将宝贵的应试经验和题目收集成书，收价还格外低廉，这样卖书，恐怕底裤都要赔没了。
“因为我有活字印刷术，可以将世面上昂贵的雕版印刷术的成本挤兑得不得不换成我的技术。您以为我单单只卖书吗？不，我还卖技术。”
闻柏鹤失笑：“陛下又得想办法跟你做生意了。”
沈黎狡黠地眨眨眼睛：“技术可以免费给陛下，收益也能和陛下一起分享，但是我得叫陛下帮帮忙。而且一旦陛下愿意帮这个忙，朝廷便又能得到一项收益。”
闻柏鹤道：“听起来很好，但是既然搬出陛下，想必这事情不算简单。”
“是啊，打击盗版，维护版权，保护知识产权，任何时代都不太容易。”沈黎担心自己的书出了，也卖了，结果有其他书店盗取内容，然后用更低廉的人工抄写去售卖。那么活字印刷术做出来的意义在哪里？如果盗版横行，他的书店，可能会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破产。毕竟是古代，人工价格低廉，盗版的代价很低，只有靠陛下制定律法，才能减少这样的大规模利用盗版盈利的现象出现。
而且，一旦知识产权的律法被严格执行，手持知识产权的人就可以靠这个吃一辈子的红利，这样对于古代创造新事物的刺激也是巨大的，完全可以促使生产力的发展，让科学和知识破除蒙昧，让百姓知道手里握着知识产权的好处。
假以时日，这片土地就是科学诞生的最好的温床。
“陛下从知识产权产生的红利中收取税收，这份税收，就总体与长期来说，不会很少。经过皇家认证的知识产权，可以在市面上进行买卖，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交接完毕，售卖自己的产权的一方，需要去县衙纳税。”
闻柏鹤道：“想法很好，只是不知陛下愿不愿意。”
沈黎笃定道：“陛下知道这件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没道理不同意。”
试想，若是有人发明新式农具，拥有了官方认证的知识产权书，将授权卖给豪商，那么他的子孙后代都能受益。大家看在眼里，知道创新的好处，那整个国家的氛围就不一样了，会充满创造力。大昭就会越来越强盛，所以陛下没有理由拒绝。

第90章
沈黎在京城的庄子里, 有青壮二十来人，这些人原本就和庄子一同被皇帝赏赐给了他。所以，沈黎有许多不方便泄露给外人的事情, 都是庄仆们在听沈黎的指令完成的。
像这次的活字印刷术，就是沈黎跟庄仆们解释清楚后，由着老工匠，带领他们慢慢做出来最初的活字印刷本。
更让沈黎惊喜的是, 这些庄仆，有些本身就是罪臣之后, 不能参与科举, 也认识几个字。在沈黎看来, 他们中许多人, 就是天生读书的料, 在庄子里荒废掉太可惜了。
只等着活字印刷术慢慢成熟了，沈黎就把庄子里这些身份特殊的人，调配到书坊里，这样闲暇时刻，这些人还能读读书，说不准哪天遇上大赦天下, 他们又能科考做官呢？
沈黎日常在宫里当值，给荣王讲课。不过今天是例外。今日他同一位同僚换了休沐时间, 专门去庄子里看看。
八月这一日天气大好，暴雨过后，天空被洗得一干二净。
沈黎道：“今日不读书, 我们一起去书坊，奶茶铺子，庄子那边玩玩。”
荣王高兴道：“我早想逛逛您开的奶茶铺子还有书坊了！”
像他这样年纪小的皇子，一般很少允许出宫玩耍。宣帝和丽妃如今对荣王异常呵护，仿佛害怕他再遭遇不测，因此，他许久都没有跟着外祖家的人出宫玩了。
“表哥们害怕挨训，都不带着我出宫。舅舅就更别提了，全指着我娘带着他们发迹，我娘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根本不会在意我的想法。”荣王皱着眉头，“其实，我娘这样不好，我可是个男子汉，不可以被当成那些公主妹妹那样，整天怕她们被晒黑，就不让出门。”
沈黎非常赞同这样的说法，公主他是没法管的，也管不着，但是小胖崽子荣王殿下，再不出门运动运动，他的脸就要变成一个大银盘了。不过小孩子，肉肉的也很可爱。沈黎对自己的小弟子滤镜很厚。
丽妃娘娘本来也不太愿意让荣王殿下出宫门，但是架不住沈黎劝导，荣王央求，就同意荣王出门半天时间。
这次跟着沈黎去庄子的，除了荣王殿下，还有沈言。沈言一天到晚就知道琢磨生意上的事情，沈黎怕他钻到钱眼里去了，就拉着他一起看看庄子这个月印刷了多少书出来。
“这是荣王殿下，你今日可带着他在庄子里四处走走。”
沈言不会因为这个小胖子是殿下，就和他疏远，反而非常自然地牵起小殿下的手。
荣王殿下新奇地看着集市，要不是身上穿的衣服贵，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小乡巴佬第一次进城呢！
“路上人多，殿下你走里边。”沈言自觉担任大哥哥的角色。
荣王鼓鼓腮帮道：“出门得叫我十二爷。”他那几个兄长，出门从不愿意被叫殿下，别人都管他们叫爷，他也要跟兄长们一样。
沈言道：“好吧，你叫我二爷，我就叫你十二爷。”
荣王想了想，觉得这样很公平，就高兴地答应了。
沈言道：“叫来听听，我给你买糖葫芦吃。”
单纯的荣王殿下立马就喊出口了：“二爷！买糖葫芦！”
沈言哈哈大笑：“买！买一大捧给你！”
沈黎一脸无奈地看自己的蔫坏的弟弟逗弄小殿下，也不阻止。
路过书坊，沈黎犹豫了一下。
“书店如今人太满了，我们在外边看看吧。”
荣王殿下哪里愿意，直拉着沈黎往里走。
这里他们一靠近，就有人喊话了。
“他们没有排队，怎么能直接进书店？”
荣王道：“我们也要排队吗？”
沈言道：“我们自然是要直接进去的。”
话音刚落，书坊里的管事就出来迎接。
“大公子，二公子！里面请！”态度恭恭敬敬的，和接待别的客人比起来，那可热络多了！
刚刚抱怨沈黎他们不排队的儒生愤慨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个本该清净的书坊，居然也行那趋炎附势的丑事！我等寒门学子，要在烈日地下苦苦等待，就为了几本新书。而这几位！衣着不凡，神情倨傲，看着就知道是藏富之家的子弟！同样是花钱买书，为何我就必须在此地等着？他们竟能大摇大摆视规矩不顾，直接进书坊？”
管事正准备叫人将这无礼之徒赶走，沈黎微微摇了摇头，管事便不好随意赶人。
围观的学子们都在看热闹，这家书坊还是不错的，价格低廉，说不准开书坊的东家，就是冲着做慈善来的，没想赚钱。可知书坊主人心性高洁，不在乎身外之物。
但是这几个人，堂然皇之地不守规矩，不排队，管事的还一脸谄媚，简直是在给沈家书坊摸黑！所以蠢蠢欲动想把事情闹大，让书坊主人知道，开了这个管事。
沈黎拱拱手道：“兄台言之有理，只是，我便是这家书坊的主人，故不用排队。烈日炎炎，诸位求学辛苦，某惹诸位不高兴了，该给各位赔罪。这样吧，各位凭借书坊开的票据，去斜对面那家的奶茶店喝点免费的奶茶降降温。另外还有好消息告诉各位，沈家书坊，后日在北街再开一家分店，届时，各位大抵是不必再排队了。”
那人一脸尴尬地站在那里，脸都羞红了。他本来就在太学中，因为家境不算好，被一些人耻笑。那些人的举止，衣着，都在告诉他，他们不会是一类人，他拼命想拥有的，这些人早就有了。
所以，在外看到有钱人家的子弟犯点小错，甚至没犯错，他都想批判一番。曾经有几次，确实不少人都站在他这边，让他尝到了煽动众人情绪的妙处……
谁知道居然发作在书坊主人身上了！
沈言看着那人道：“给我们道个歉，我哥都道歉了，你不道歉？”
那人讷讷地道了歉，沈言才消气。众人一脸好奇地盯着沈黎看，没想到书坊主人如此年轻！怨不得刚才有人误会。
于是都上来和沈黎攀谈，想跟沈黎这样的“冤大头”当朋友。
沈黎好不容易抵挡住众位学子的热情，进了书坊库房。
他苦笑，这些人大约还不知道，他们看的书是他编订的。而且，这些习题，国子监和太学都买了不少，说是要给他们考试用……
作孽啊，沈黎想，自己终究变成了当年讨厌的人。
荣王一脸同情地看着沈黎：“太傅很缺钱吗？你居然还要赚钱养活自己。”看吧，赚钱多不容易，可是太傅却还想开分店。说明太傅缺钱呀！
他自小就听身边的太监宫女说，他们进宫，是因为家里养不活他们了，进宫是一个出路。而宫外许多养得活自己的人，却非常辛苦，家里人也只是勉强能吃饱。
想想他的太傅，在清吏司当职不说，还要教他念书，现在外面还有书店和奶茶店要管，可见是缺钱才会和那些太监宫女们说的那样‘一个人要做好几份工’。
沈黎不太明白小胖崽为啥要用一脸同情的表情看着自己，他若是知道这小胖子在想什么，估计会笑出声来吧。
他的铜钱，年复一年地在库房积灰，他两三辈子都花不完了。对于他来说，赚钱反而成为次要的事情了。
“沈大人！您来了！今日的货，咱们已经收好了，就等着您来查验。”
荣王一看所谓的货，居然是一本本砖头大的书！
“这是何物？”
这样厚的书读完，恐怕脑袋都塞不下了吧！
沈言也很好奇，这几个月，他哥一到家，除了看看他的课业，跟爹娘请安，就是宅在屋子里搞这个玩意儿。
沈黎神秘一笑：“猜猜看，这本书有什么用。”
沈言吐槽道：“大约是当砖头砸人用的吧，这么厚的书，亏大哥你能编得出来。”
沈黎也很无奈啊，贼老天一会儿让他做梦做水泥地，一会儿叫他在梦里背新华字典，他要是再不把新华字典给默背出来，他都快要神经衰弱了。大昭的通用字，就是楷书，繁体字，笔画确实很多，不过有活字印刷术，多做些字典还是很容易的。
沈黎花了两个月将符合大昭通用的字典做出来，然后庄子里的人，又花了一个多月，将字典做出了三十来本。
这二十来本字典的封面，还是采取现代的那种红，上面写着“大昭字典”。拼音也许可以有，但是没有必要。部首查字法也很好，只需要简单教一下，知识分子就可以上手使用字典这种工具书了。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会拼音，教不过来。
沈黎看了看成品，觉得活字印刷术就这点不好，那就是做出来的成品不精致。确实容易量产，但是不太适合高端市场。雕版的存在，依然非常有必要。
不过沈黎不担心颜值不太好看的书卖不出去，事实上他是对的。在沈家书坊开业第一天，就有成群结队的读书人前来凑热闹。很多人看到五三系列，他们都惊呆了。
这是人编出来的书吗？这么多题目，要写到猴年马月去？
还有各种各样的模拟卷，真题卷。沈黎欣慰地感受到了学子们的“失魂落魄”。
沈黎特地让书坊准备好上百张的会员卡，单人消费满两百文即可获得会员卡一张。以后会员卡的作用非常大，除了买书有折扣，还严格执行积分制度，买一本书加十点积分，积分够上一百，就可以任意兑换五十文以内的书籍。不过积分的累计是需要按手印的，因此会员卡可以借给亲朋，但是没有积分可以拿。
“我知道！这个跟太傅你卖奶茶一样，累计买十杯，可以送一杯！”荣王显然对沈黎刚刚路过奶茶店，却没有给他买奶茶耿耿于怀。
沈黎失笑：“别想着奶茶了，休息片刻，我们去庄子捉螃蟹吃。”
荣王吃过沈黎给他做的一小罐的螃蟹酱，味道是真的鲜美。就是皇宫都没几个人吃这种长相丑陋的，看着就没多少肉的螃蟹。
沈黎知道自己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是古代吃螃蟹，吃花甲的人真的特别少。
沈黎在庄子里亲自下厨，做了一份花甲米线，红红的辣油飘在米线上，沈黎吸溜吸溜地吃了一大碗。他决定了，还要再开一家花甲米线专卖店！非让大昭群众爱上螃蟹花甲不可！
荣王殿下吃得头都不抬，沈言常吃他哥做的时兴吃食，所以还一脸习以为常。
荣王殿下听着沈言炫耀他的哥哥，忍不住想着，如果他让太傅特别有钱，太傅能不能不当沈言的哥哥，当他的哥哥？
沈黎吃完米线，摸着肚子满意道：“如今庄子里活字印刷技术慢慢熟练了，陛下同尚书和丞相已经开始商量知识版权事宜，活字印刷术会成为一批人新的存活倚仗。现在还剩下一个水泥没搞出来……”
荣王殿下转了转眼珠子，水泥地？那是什么？是不是有了这个东西，本殿下就可以请求太傅当他哥哥了？那他今晚就去央求父皇找人做出来给太傅！

第91章
“这就是，字典？”宣帝翻来覆去地看手里头沉甸甸的砖头般的厚书, 心里稀奇, “你说说, 他的脑袋到底怎么长的？这东西, 得耗费多大的精力，才能想出来。”
谬皇后也惊奇：“臣妾日常读书，倒也有几个不认识的生僻字, 今日按照小十二教我的法子，没一会儿就找到了那些个字。编这本字典的人, 费心思了。为了叫人知道这些字怎么读，还特地在一旁写个同音的字，这样查到的字, 到底能读出来了。更叫臣妾惊奇的是, 我眼看着翻几页, 这几页, 竟然大多都念一个音，不过平仄不同。可见，沈黎甚至比他现在表现出来的，还要厉害百倍。”
宣帝点点头，看着谬皇后道：“想当年，你识字不多, 还是我晚上一笔一划教你的。如今，咱们是皇帝，皇后了, 却没有时间一同看书了。”
谬皇后松了松鬓发，“陛下，臣妾老了，也没有精神和陛下一同看书了。只求着，下面的孩子们都平平安安的，我有精力，就看几页，没有精力，不过叫几个伺候的来给我揉揉肩，梳梳头罢了。沈黎是个好孩子，与十二走得近，瞧着有才，也不惹事。丽妃妹妹，心里感谢得跟什么似的，直念叨还是您想着十二，给他找了个好太傅。”
宣帝想了想自己的小儿子，本来一身奶膘，现在瞧这倒是壮实不少，据说是天天都要跟着沈黎晨跑，做操，才身体越发强健了。
沈黎教小十二的东西，都是宫里那些个老太傅不教的。这两个人，一个教地高兴，一个学得高兴。得，那他也没甚好说的了。
这字典，据说还能完善，说要将拼音之类的放里边，比现在这本还好用。拼音是个什么东西，宣帝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不过既然沈黎开口了，可知是个好东西。
再者，小十二前几日一回来，就请他找人帮忙做水泥……可这水泥又是何物？把水做成泥？宣帝才不想在儿子面前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呢，只满口答应了，等沈黎休沐的时候，找他问个明白。若真是好东西，倒也可以慢慢教给小辈们学，放到民间给孩子们学……
沈卿说得对啊，拼音学会了，识字是不愁的。看着拼音就会读了，照着字典写，写得不好看吧，那也没事，能认识就好。
开民智的大好利器。
宣帝踌躇，到底要不要把这大杀器放出去？
忽而，他坚定起来，得放出去！迟则五年，短则三年，等他将权利收回来，将勋贵还有那些个世家修枝剪叶，等一切稳定下来，他定要将这个铲除世家垄断朝堂的大杀器给散出去。
这份不完整的字典，就当是沈黎给他一个提前预热的准备。
当然了，到那个时候，拼音这种东西，就不能算沈黎提出来了。不是他贪图这个可以流芳千古的好机会，而是这东西，放在沈黎身上，那就是催命符。
沈黎是个傻大胆，赶上他这么个皇帝，暗地里不知道为沈黎这小子解决了多少麻烦。想到这里，宣帝不由得哼哼两声：“这小子，替我大昭卖命一辈子，都没甚还说的。”
皇帝为他保驾护航，还怕他心中惶恐，从来不说。这是多大的福分，才有这样的待遇。
谬皇后也笑了，这对君臣，倒也有趣。沈黎帮了她大忙。十二皇子，心性纯善，若是以后坐上那个位置的是他，蔚娘还有蔚娘生的子子孙孙，都不会有什么大危险。
以前，或许十二皇子根本没有可能妄想那个位置，可是如今不一样了。他的背后，有沈黎这样的纯臣，还有与沈黎走得近的世子殿下。光这一点，就足以让陛下考虑十二皇子。
只是丽妃与她素来没有什么交集，不过经历了上次那件事情，八皇子的母妃温惠妃与丽妃必然生了嫌隙。
谬皇后知道此后丽妃一定会找机会与自己一起喝茶，果不其然。
如今十二殿下来中宫比较勤，也许是丽妃授意。丽妃是个明白人，这是主动将儿子送过来，加强联系。
温惠妃不是不知道，但是她毫无办法。如今陛下将后宫与前朝把控地越来越严厉。上一次刺杀事件之后，有三个与其有联系，或者说，可能有联系的世家，都被陛下修剪了枝叶，陛下留下了不好不坏的，将过于拔尖的，还有坏死的，都修剪掉了。有些人或许是有冤屈，不过陛下不会在意这些。
自家蔚娘同沈黎走得近，她从来不说什么。蔚娘去岁同户部尚书家的嫡长子成婚，如今这户部尚书的嫡长子，乃是有名的钱篓子，由着蔚娘引见，如今也同沈黎走得近，这有点在商言商的意思。陛下不会在意，而蔚娘也多条路子，和沈黎一直有交情来往，那是好事。
假如等陛下老了，有什么意外发生，她也不想自家女儿愁眉苦脸，沈黎与柏鹤，不会不管蔚娘。
沈黎倒是不知道自己能有这福分呢，能叫陛下和皇后都视他为香饽饽。眼下卫稚回来了，闻柏鹤一提溜就将这个云游得忘记大本营的浪荡子甩到了沈宅。
沈黎客客气气迎接他们进来，那边内院的余氏也被小丫鬟扶着出了堂屋。
“你看看我娘这肚子，大得吓人，是双胎吗？”
卫稚看到余氏的肚子，也吃了一惊。
“等我把把脉，要是双胎，可就麻烦了。你娘年纪不算小，可得悠着点儿。”
这一把脉，可不得了，果真是双胎！
沈来秋吓得脸都白了，沈黎不忍道：“爹，没事的，有神医在这里，不会有差错的。”
沈来秋紧紧抓着沈黎的手：“怪我，怪我……”
把沈黎搞得哭笑不得，嗨哟我的爹，您可就别跟儿子说这个！听着就觉得哪儿都不对劲！
卫稚道：“不必担心，这双胎的妇人，我也遇见过几次了的！没事，有我在，定然会叫她平安的！但是孩子嘛，那就要看情况了！”
沈来秋点点头：“现在哪里还顾得上孩子不孩子？只要平安！”
卫稚道：“你要这样想，那就有八成的把握了！不要害怕，我这次去各地救人医人，有些人肠子都流出来了，我还给他救活了，不要害怕，不然我会当你是在怀疑我的水平。”
闻柏鹤看着沈黎愁眉苦脸的样子 ，不由得甩手给了卫稚一个爆栗：“好了，你可一定要尽力，拿出你十成十的本事，你也知道那些新奇的医术，医书都是沈黎给你的！你可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沈黎知道世子是在给他打强心剂，不由得心头一暖。
卫稚也跟被吓得不轻的余氏道：“别担心，照常生就好了。你身体康健，肚里的胎儿也活泼健康，生的过程我会给你止痛，不必太担心。”
余氏摸了摸肚子，她的肚子里居然有两个会翻滚，会踢她肚子的小东西。
以后家里热闹了。

第92章
“大公子, 我们庄子接到了一单生意, 说要帮人印族谱。”
沈黎坐在案前, 低头写着什么，都不曾停下来过, 他穿着家常衣裳, 但是看起来越发沉稳了, 甚至隐隐透着一股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威严。
他头也不抬地道：“那就印呗，有什么困难吗？”
来人是庄子里的庄头，叫李仲, 今年二十来岁。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放不开手, 不敢自己下决定。如今庄子还从来没有自己接过生意, 活字印刷出来的书本，全是送去沈家书坊卖掉的。
李仲见沈黎不反对, 继续道：“不需要东家嘱咐, 送上门的生意咱们也就斗胆接了。谁知道这家人回去，一个劲儿地夸咱们族谱做得又快又好, 就被别个人家晓得了, 如今来我们庄子做族谱的人是愈发多了, 小人这些天收了不少钱, 拿在手上惴惴不安，还请大公子早些去庄子里将银钱收走。”
沈黎停笔，吹了吹手上刚写满一页的纸。他像是早就料到一般，丝毫不意外。
“拿着。这是个活字印刷商业版权使用契约, 去官府备份，说这是契约，叫县衙那边给个备案，等差不多时候，就会有人上门来买了。”
“是，是。”
李仲诚惶诚恐地拿在手里，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要跟官府的人打交道，不免有些紧张。
“我听说，你是十年前，因为家中长辈犯事，被抄家，然后贬为奴隶卖到我这庄子来的？”
李仲道：“是，是。小的家里以前也是有几个做官的长辈。家中的父辈，欠了朝廷的钱，还暗地里做买卖人口的勾当，”他的头低垂着，“小的那时候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记得，新皇上任，以前做官的那批人被换了，我父辈就被揪出来了。不过小的没甚可说的，做这个买卖，就是把脑袋绑在裤腰带上，这种缺德事，迟早有一天要掉十八层地域去的。如今，小的就是在替父辈们赎罪，该苦一辈子。大公子若是觉得我父辈忒坏，不愿用我，小的也没甚怨言。”大不了再被卖一次，不过因为他父辈做的孽，他被卖几次都偿还不了。
沈黎皱眉，“倒也不必卖了你，只是先前本想叫你去书坊做事，看来是做不得了。不过，你父辈犯错，与你关系不大，那时候你也才十岁，人事不通的，我怪你做甚？至于，有人要做族谱，那就做。咱们不单做卖书的生意，什么生意，只要用到那些雕刻出来的活字，那就用。得来的银钱，庄子上记上一半银钱，那一半着人送过来，至于庄子的那笔钱，给你们盖平房住。这么长时间了，也没管上你们，是我的责任。”
李仲眼眶红了，他还以为大公子要赶他走呢，若是还能留下，他是不想走的。不是他苟活，只是父辈们都死了，家里那些妇孺都在旁人家里为奴为婢，他须得照应着。他有着那些父辈，那他大约生来就是带着罪孽的，本想熬过一辈子，下一辈子轮个畜牲道，看看能不能叫良心好受些。遇见沈公子这样的好人家，是他的幸运，也是一种不幸运。
“你若真是良心不安，我倒是觉得你可以通过别的来洗刷罪孽。”
“出......家？”
“出什么家？”沈黎笑道，“你好生学道理，等你觉得可以出庄子了，那就出庄子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然后余下来的钱，接济孤儿，尽量帮那些丢孩子的人家找到孩子，这才是赎罪。你天天没精打采，就知道做苦工麻痹自己，你这算什么赎罪？多学点东西，出门了不拘是谁，愿意跟着你学，你就好好教导，早晚有一天，祖上的罪孽就能被你平掉。平不掉，你也是干干净净一辈子，谁也不能说你是个恶人。”
李仲擦擦眼泪，“您说得对，是我想差了。”他自己过得差，与旁人没甚用处。但是自己过得差，能叫别人过得好，那才是帮父辈赎罪。
沈黎在心里将这个李仲暂时从书坊里做活的名单中去掉了，他对李仲本人没有什么看法，只是贩卖人口毕竟不是小事，就算他本人没有参加，却也是靠着他父辈供养了几年，所以说要赎罪，倒也没什么不合适的。正好，他缺人帮他出面处理正在预备要做的慈善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养活孤寡，帮扶残疾，寻找走失者，扶贫攻坚......
饭要一口一口吃，这道理他懂，所以才寻了合适的人出面，先试试水。不过他不可能将本来属于朝廷的职责都揽到自己手上，所以皇帝必须当个领头人，至少是名誉上的领头人。皇子中，十二皇子必须参与，这是让这个三观还没有完全健全的小皇子接触民生的好机会，就算十二皇子没有当皇帝的可能性，那他做一个贤德的王爷也没什么不好，只要叫他不要招揽人心，就没有什么错处。另外，世子大人一定会参与这件事，他参与了，公主必然不会被单独落下。所以整体来说，这么多大腿在背后，这些慈善事业不可能听不见响声。
他如今钱也够多的了，普通人的就业，只需要轻轻推一把，给个门路，大家都知道自己得付出劳动才能赚钱，因此不需要他在里面引导。但是这些人不一样，都是可怜人，数目也特别大。
尤其是一些退伍的士兵，残疾不在少数，可是明明手上还有把子力气，却因为在兵营里攒了不少血腥气，脾气异常大，被一般人所惧怕，故许多人都只种着几亩地，连串门都不曾串过。
他们为大昭洒过血，拼过命，凭啥不受人待见？就因为身体残缺？就因为当了一辈子的兵没有个一官半职当当？是，朝廷也体恤了，给了几贯钱，给了几亩地，也免了税，可这几贯钱够干什么的？这么些年没回去了，家里的屋子都破得老鼠都不愿意待，修个屋子，添一点家具，这钱就见底了，说句不好听的，为朝廷卖命个几年，除了一身病痛，那是啥也没了。
沈黎在大街上见过班师回朝回来的士兵，一个个面上憔悴，身上带血，看着就叫人揪心。
他就有那么点钱，当然得往实处花花，现代有渠道捐钱，古代没有，那他就专门开辟渠道。他在燕回县有了几年做这些事的经验，但是京城无疑掣肘颇多。他一个吏部官员，外加十二皇子太傅，不好管太多，因此能制定出个章程来，交给世子完成，再由着世子牵头，将名声都甩给皇家，他也算尽了心意了。
李仲是第一步，第二步，就借着他娘把孩子生下来，洗三礼的时候，宴请宾客，再提出众筹办慈善的事情。花钱在这上面，比花钱往寺庙里捐香油实际多了。他有个皇子学生，自然不用害怕没有“肥羊”来参加洗三礼。
沈言知道沈黎的打算，他道：“大哥，你不好出面，叫我去啊，我现在闲得慌，刚好帮你做事情。”
沈黎一脸欣慰，他弟虽然还小，却也知道帮他分担了。但是他觉得，这件事情，沈言只能跟在他身后多看多学，十来岁不到的小子，再负责人，也有不靠谱的时候。他手头那点生意，也是沈黎在背后出人出钱兜着呢。
若是以后，沈黎打算不给他兜着，那沈言估计要乌龟过门槛—大跌一跤了。
余氏是十月底破了羊水，发动后她吃了点卫稚开的药，感觉力气上来了。这次是真的疼，受了极大的折磨，还好卫稚止疼是一绝的，不然余氏觉得自己要拿把剪子杀了自己，才能获得解脱。
妇人生产，那凶险自是不必多说。余氏肚里的胎儿不算大，但是毕竟有两个崽，生产确实比一个胎儿受罪些。卫稚有几手助产的手段，都给使上了，余氏这才足足疼了一天，才把小孩生出来。
沈黎特地请假在院子外陪着母亲生产，院子搭起来纱布做的帐篷，能透日光，不昏暗，还能挡灰尘，能叫他娘能下地的时候，去院子走走，不至于被风吹着了，受了寒气。屋子血腥气重，这时候开窗，也就不怕了，左右风都被帐篷挡住了，散散血气也好。
卫稚浑身都汗湿了，他对沈来秋道：“小子不才，先前那避孕的药，看来药性还不足，我这里还有几个方子，我看就很合适您。”都是让男子弱精的药，但是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大碍。
沈来秋忙点点头，吃这药，不丢人，况且也不会有人关注他吃什么药。他孩子真的够了，又不想叫余娘吃，那就他吃。
沈黎沈言忙进去看他们娘，真是又累又疼，现在昏睡过去。
另外有一个红木的小床，看着喜庆，还专门帐了帐子。沈黎掀开帐子，看到两只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崽崽凑在一起睡着了，特别乖，又特别小，沈黎倒还好，沈言简直要被这么小的崽子萌翻了。
“哥，这也太小了！我小的时候，也这么小吗？”
“那倒没有这么小，这两个是双胞胎，挤在一起，肯定没有你那么大只。”
“哥，这两个是弟弟还是妹妹？”
那边的婢女赶忙小声回答道：“是三公子和四小姐。”
沈言看着他哥，“我看不出来哪个是女娃娃，哪个是男娃娃了。”本来只想要个妹妹，谁知道居然还有个弟弟冒出来了。不过也好，总得有个供他使唤的臭小子嘛！
沈黎看着两个软软的小人，不由得给他娘点赞，他娘真的太不容易了，这两只生得比沈言好看！就是不知道以后他娘能不能将身体调养过来。
如今大名当然还不能起，余氏醒来，看到这两个孩子，知道男孩是哥哥，女娃娃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十分满意。
沈来秋给女娃娃起了小名叫小芽儿，男娃归余氏起小名。他现在就稀罕这小闺女，看到她，便觉得心里软成一团。
那小子也许是身子骨比妹妹强壮些，没多久就开始扯着嗓子嚎，沈言哄着他，这小子还算给面子，渐渐也不哭了，可是嘴角还委屈地撇着。
沈言道：“你就叫小哭包吧，看你也挺能哭的。”
余氏道：“瞎说什么呢，弟弟小，哭才正常。”
“那妹妹都不哭。”
余氏语塞，没好气道：“当年你哭得比他还厉害呢，别嫌弃弟弟了，看你爹，也不来抱抱这个不受稀罕的小子。”
沈来秋赔笑道：“害，我倒也想稀罕，就是这小子扯着嗓子嚎，我就不敢抱他了。”
沈黎抱着弟弟来回晃动，将小崽子调整了一下睡姿，不一会儿，这孩子就睡着了。
“他叫小包子，这样好不好？”
哭包不好听，小包子还行。
于是沈家就有了个小包子三少爷，小芽儿四小姐。

第93章
宣帝忙完了西南边防的军务奏折, 就已经是十一月初了。
“沈黎告假几天了？”
“五天了。据说是家里生了个双胞胎, 母子均安，沈黎的父亲宴请宾客三天，还在城郊摆了一天露天席面, 行人, 乞丐均可食用。凡是露天席面的吃食, 都用布蒙起来，不会粘上灰尘。并且派了家丁四位, 守在席面旁维持秩序。行人或者穷苦人家排队取食, 只需要说上一句吉利话, 便可用沈家特制的竹盘取走想吃的东西。”
“哦, ”宣帝点点头, “双生子，还母子均安，难怪要如此庆贺。不过，他也该回来了。小十二吵着要出宫看沈家的新生儿, 我看天气太冷，这些天就拘着他, 不叫他出去, 呵，还在跟我闹别扭。他哪里是稀罕小孩子？他就是想找沈黎！”
“十二殿下尊师重道, 陛下应该高兴才是。”高大监替荣王说话。
宣帝道：“明日，他若是再不来，绑也要给我绑来。朕依着他弄了知识产权这东西, 他靠着这个赚得盆满钵满，活字印刷术都卖到周边各国了。先前还在搪塞不知‘水泥’为何物，朕动真格了，他才推说要等不是农忙的时候，细细主持此事。眼下秋收早已告一段落，我看他也该出面给我个说法了。”
突然，殿外传来一阵喧哗的声音。
“怎么回事？那帮老东西又在闹什么？”宣帝揉揉眉头，这声音，一听就知道这些个不省心的尚书们又吵起来了。
只见吏部尚书韩允，工部尚书颜星汉齐齐踏入御书房，行礼后争先恐后地职责对方。
“好了，你看看你们像什么样子！到底为了什么事？”
韩允委屈道：“陛下，您将沈黎拨给我们吏部，已经有大半年了。在沈黎上任期间，不单要担任太傅之责，在选拔各部官员的官吏考核中，还改良了我们吏部的选拔内容和方式，这都是您知道的。后来，兵部，礼部，工部都来凑热闹，将考核章程私底下请教沈黎，还让沈黎帮忙想想具体考核内容。这些都无所谓，大家都是为了陛下做事。可是您瞧瞧，这几天，颜大人一直逼着我们吏部把沈黎让出来，说沈黎合该是他们部下，这我就不能忍了，官员的任免和升降，还有平调，都是您决定的，他颜星汉凭什么来我们吏部撒泼？”
“颜卿，可有此事？”
颜星汉也很委屈，“臣本来没有这个念头，只是韩大人日日都在炫耀他的部下沈黎是个天纵之才，把吏部的内部运转删繁就简，如今吏部的整套运作模式都远远优于我们工部，臣也不想争夺，臣只是叫沈黎帮个忙，韩允老贼还推三阻四。想臣子所在的工部，这么多年来，做事都是出了名的勤恳，就是每次到新任官员上任的时候，工部每次都得轮到最后挑人。都是陛下的左右臂膀，凭什么吏部如此霸道？”
“陛下，臣……”
宣帝呵呵笑道：“好了，确实不公。工部也是劳苦功高，不如韩卿先将沈黎借给工部用一阵子，再还给你，也是一样的。你看如何？”
韩允无奈道：“好吧，只借一个月，来年，沈黎还得在我们吏部！”
颜星汉皮笑肉不笑道：“那是自然。”那可未必，说不准他让沈黎舍不得离开工部呢，到时候沈黎自己不走，那谁都要不去。
两人两看相厌，互相冷哼几声，便离开大殿了。
宣帝舒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些人怎么就跟那市井泼妇一般，总算是走了。”他也觉得沈黎适合工部，但是沈黎那时初来京城，根基尚浅，吏部和礼部都是积攒人脉和经验的好地方，工部虽好，可不利于沈黎以后的路。
不过，既然‘水泥’和工部有关，先让沈黎去工部担任工部侍郎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高太监想，陛下恐怕还是没料到沈大人的受欢迎程度，他觉得，这才是个开始呢。
沈黎在家里呆了五天，他知道自己是没有办法再脱下去，才慢悠悠地骑着马去宫里任职。
他的慈善事业才刚刚开始，不过在京城范围内，开展得还算顺利。
余氏如今好歹也是个五品宜人，在京城的命妇中，她脾气温和，待人接物都颇为真诚，还真结交到不少京中相同脾性的夫人。
她们前来参加洗三里，得之沈黎要做的事情，都大为感动，每个人起码掏出三百两银子，说是借着沈黎，来献出自己的一点心意。
不过这些命妇，倒也不是单纯因为想做好事。如今沈黎在宫中备受陛下宠爱，又是太傅和吏部的中心人物。无论是官阶比他高的，还是比他低的，都愿意给沈黎面子。这些命妇，其实代表的都是她们丈夫的意思。
沈黎把一应事宜都交给了世子，他很轻松。不过他也不是害世子替他劳心劳力，这些事做好了，等于替世子安装了一个看不见的护身符。
民意是最奇特的东西，看起来很微弱，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为官者，当政者，都要为其让步。哪怕暂时不让步，后续也会造成无数的麻烦。
长安城里最不缺八卦的人群，如今慈善堂，孤儿院在京郊开起来后，大家都好奇那地方到底有什么人去，现在近况如何。
“咱们长安城里的那群小乞丐不见了。”
“都去了孤儿院吧，有几个是拐来的，腿都被打断了，是县令大人派人将他们送去孤儿院的。还有不长眼地想拦着，结果被一个青袍大人拎到衙门去了。据说是姓沈，看着瘦弱，力气居然这样大。”
“你说的那位大人，恐怕是沈大人。沈大人你知道吧？就是一丁点大的时候，会做肥皂，做豆腐，十三岁为官，如今已经是五品大官，荣王殿下的太傅。”
“唉，真是厉害。”
“……那瘸腿的老张，今年还活着吗？”
“活着，还活得好好的。圣上叫荣王殿下，长公主殿下，世子殿下办的慈善堂，专门收养像老张这样的残疾人，老张又是老兵了，这些年被病痛折磨，晚上疼得睡不着觉，现在进了慈善堂，吃了神医开的药，如今倒是越活越有人气了。”
“老张也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妻子改嫁了，儿子女儿还被那女人带走了，临到头什么都没有。”
“可别这样说，他娘子也不容易。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等不到他才又嫁了人。”
“唉，造化弄人。”
“老张觉得自己是个废人了，怕孩子被嘲笑，根本不愿意去认那些孩子。前日还见有两个长成大人模样的两个后生找他呢，他都躲了不见。”
“唉，兵营养出的倔脾气。”
“可不是。”
……
听着这些议论，城中有些老人觉得自己的儿女不够孝顺的，就颠颠地跑到慈善堂要求赡养，反正是不要交钱的，他们愿意留在这里，谁也不能赶他们走。慈善堂的管事正要拒绝，却想起沈大人跟他交代过的那些话，便硬生生压住自己的愤怒，客客气气将这些没事找事的老人们迎进来，还安排了房间。
有些城里养尊处优的老人，早上卯时就要起来，统一吃饭，散步，然后回去做慈善堂接的活计。活计不算重，但是城里的老人早就忘记自己做工的技巧了，只硬着头皮做下去。中午安排了一个时辰的午睡时间，下午又得继续做工……
真的没有儿女赡养的孤寡，本身就是累了一辈子还看不到希望的人，他们来到这里，知道有人愿意养他们，他们只需要现在付出一点点劳动，就可以在自己不能劳动后得到应有的照顾，所以一点都不排斥这些活计。而且这里的饭食和住宿是免费的，还有郎中定期给他们检查身体，所以在这里住，对于他们来说，是真的相当不错的事情。
但是故意过来占便宜的，那就会觉得这里的生活苦不堪言。身上穿的衣服虽然整洁，布料却算不上特别柔软。吃的食物烧得很烂，味道也很淡。他们呆了两天就受不了了，刚好家里的后生给他们一个台阶下，很快就从慈善堂里搬了出来。
对于隶属于京城的村户人家来说，慈善堂算是个好去处，能吃饱，能穿暖，比在家里享福。可就算如此，大多数老人还是愿意在自己家里住着，因为天伦之乐比一切身外之物都要让人觉得满足。
不过也有许多不愿意孝敬老人的后生，将自家爹娘送到慈善堂去。老人们也会帮忙隐瞒，毕竟是自己的后代，哪怕对自己非常过分，也会原谅他们。
慈善堂对于这类老人，当然也不会说不养，可是毕竟不是真的孤寡老人，所以一旦查到这些老人的亲子还在，就会找衙役上门讨要赡养费。一个月五百文钱，不给就从交的赋税里扣，不补交就算没交齐赋税，要去服徭役。
久而久之，就没有老人被赶到慈善堂去了。京城范围内倒是没出过虐待老人的丑事，所以沈黎不担心将这些老人家送回家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
孤儿院的孩子们，也得做工。女孩子们编织一些毛线制品，男孩子做肥皂，做香皂。每个月还有三十文月钱。不管男主女孩，都要学本事，算术认字样样都得学。学得好还有奖励，不过奖励不算多，就是个荣誉。
这些孩子没想要这么多，顶多希望有个安稳的住所，温暖的床。他们每天睁开眼睛，看到干净整洁的孤儿院宿舍，都觉得以前挨过的打，受过的饿，仿佛是一场梦一样。噩梦醒了，就能吃到孤儿院和善的婆婆们给他们做的甜饼。他们一些人，曾经在雨夜中相拥而眠，中途会因为发烧死去几个小伙伴，但是连伤感都成为一种奢侈，一年一年如同畜牲一样活着。
不过也许是苦日子到头了，他们来到孤儿院。虽然这名字不好听，可是他们的的确确是孤儿，反而产生一种异样的归属感。
沈黎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不关心功德，不关心别人是否觉得自己沽名钓誉。他看到了结果，这是最重要的。
得之自己的工作地点改成了工部，沈黎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但是没想到自己变成了工部侍郎，官位升了一阶，这倒是出乎他所料了。不过太傅本身是二品，所以他到底是五品上阶，还是从二品官，他也是糊涂的。
不过大家面对沈黎的时候，根本不会关注他的官阶，而是发自内心的恐惧。
就是这个人，一手“安排”了所有新任官员，靠着那一手出神入化的出题技巧，和各种刁钻的考法，将大家吓得瑟瑟发抖。恨不得叫他一声：“爹！求你在工部发光发热，不要再掺和吏部考核官员的事情了！”
不过这些人天真的以为沈黎不在吏部就没办法干涉到官员考试那可真是太单纯了。
只要书坊还开着，只要沈黎没有被套麻袋，那些题目还是会源源不断出现的……
沈黎一到工部办公的地方，就发现自己的同僚们一个个热情地不行，比当初在吏部仿佛还要受人欢迎些。
“我们工部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乃是颜家的嫡孙颜星汉在任；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就是您，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部下有四：一是工部，二是屯田，三是虞部，四是水部。
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
工部郎中、员外郎掌经营兴造之众务，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工匠之程式，咸经度之。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虞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虞衡、山泽之事，而辨其时禁。水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从九品上。这些人常年都在外奔波，大人或许很少见到。”
“大人，我是工部郎中章维，今日特地来跟您介绍我们工部的职责任务所在。不过大人在吏部或许已经有所耳闻了。”
沈黎想，岂止啊，出卷子的时候确实都记住了。
不过这位郎中既然愿意跟他讲讲，他也愿意听着，毕竟同僚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培养的。互相通知不知道的事情，互相辱骂上官（不是）。
“大人，您打算做什么？”
沈黎道：“做一个神奇的东西，叫做水泥。”
水泥在现代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像建造的桥梁、房屋、道路等都有水泥的功劳。那水泥是怎么做成的呢？
水泥由石灰石、粘土、铁矿粉按比例磨细混合，这时候的混合物叫生料。然后进行煅烧，一般温度在1450度左右，煅烧后的产物叫熟料。然后将熟料和石膏一起磨细，按比例混合，才称之为水泥。不过古代条件不足，大约做出来的东西也许会差许多。因为这个温度，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只能勉强做出来半成品，不过沈黎觉得，差不多能用就行，毕竟古代对路的要求不需要这样高。

第94章
“工部最近在干什么？一阵风吹过来, 那边都扬了老大的沙尘过来。”
户部侍郎道：“尚书大人有所不知，沈黎被调动到户部之后, 开始做一种叫‘水泥’的东西, 据说有大用。”
户部尚书郭道玉心说，大约又是与农事有关的东西, 他们户部这些年税收收入相当不错，跟沈黎可脱不开关系。
他大方道：“若是工部来人要银两，那就记录在册, 然后给钱吧，只要别超过预算, 有多少给多少。”这可是个大才, 不可得罪。
“是。”
户部侍郎原以为沈大人会要很多钱, 结果通共才要了一百贯, 跟工部以前动不动就要上几千贯铜钱修水利的架势真的不一样。户部侍郎觉得自己大概已经扭转了对于工部的观念, 不至于见到工部就心里抽抽了, 甚至大方地多给了几十贯钱。
沈黎在火房烧制了半天，脸都烧红了, 温度还是不够。烧制的水泥, 看起来还算将就，其实一旦铺成水泥路, 遇到太阳曝晒, 估计会裂开，到时候一样不能算作是好路。
要做水泥，就得做水泥窑, 这种水泥窑的温度勉强可以到一千多度，再多就没有了。如今沈黎也没找到煤矿，若是找到露天煤矿，倒是可以利用一下，搞个高温煅烧，这样打铁也不会如此费力了。
不过要让沈黎发明黑火药炸山，那不可能。首先，黑火药本身确实没这么问题，但是好战分子得到了，恐怕大昭这边的战斗狂连欧洲都想占过来，更不用说周边小国。人的欲望是无穷尽的，不能考验人性。
再者，挖煤矿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连现代的煤矿洞还总是出问题，就更不用说没什么防护措施的古代了。最后，这是封建社会，人命大多还不如贵族的一张皮草值钱，一旦让掌权者知道煤矿的利润，拐卖人口，逼良民为契奴的事情一定不会少。
然而露天煤矿真的可遇不可求，没有煤炭，那沈黎只能用窑洞凑活一下。沈黎苦思冥想，只好再改良一下现在的烧制瓷器的窑洞，再加上木炭和风箱，终于将温度调控到约莫可以放一支铁剑也能让它融化的温度，盲测大约最高可有一千五百多度。
工部的人看了，大吃一惊，立马上报给工部尚书。工部的匠人，有的会冶铁，有的会烧瓷，大多数人都掌握一手烧窑烧炉的好本事。但是他们本事再高，也没法做出质量这样好的窑洞。
“大人，您是怎么做到的？”
沈黎将图纸拿了出来，他还准备整理几份其他用途的窑洞的图纸。本来沈黎对这方面也没什么了解，不过是现代有幸和朋友一起参观窑洞的时候，多看了几眼科普的宣传册。里面有砖窑，水泥窑，烧瓷器的窑洞的专业介绍。结构还有使用方法都解释地非常清楚。沈黎现在回想起来，只能想起其中几种，毕竟当时没那么多时间看完。
“这，这烧出来的是灰白色粉末，看着跟草木灰差不多。”
“这就是水泥？看着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
“大人，这就是您说的神物？难道是用来施肥的？”还能有比这东西更像草木灰的吗？
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沈黎将新做出的水泥和水混合在一起，再掺和一定量的沙子。
沈黎使劲地搅拌，水泥颜色从浅一点盗文灰色变成了深灰色，看着跟浆糊差不多，粘性比较大。
沈黎摸了一点点放在手指尖，捻了捻，满意道：“这就是水泥砂浆了，可以用来砌墙。”
说着，他将早就准备好的青砖拿了出来，用批灰刀将青砖朝上的一面涂上水泥砂，用梅花丁砌法就这样砌好了一面低矮的青砖墙。
众人面露惊奇，“没想到此物还能做粘合砖块的东西用，真是好物。”
沈黎一笑，这才哪到哪呢？做水泥出来，建房只是顺带的，最主要还是修路。
五年内，长安通往任何一个府城的路若是都能做出来，大昭将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沈黎砌完了墙，也不管这些过来凑人闹的人，旁人想看就看，想摸着试一试就上去摸。
等差不多到了下午，墙体差不多干透了。章维还惦记着这面墙，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在一旁守着。作为工部郎中，本身就和那些能够建造城池的工匠接触比较多，很快就意识到沈黎做出来的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一旦水泥出现，水坝，城墙，路面，都会应用到这个材料。
而且，目前看来，水泥的造价不高，比目前用的所有材料都合算。
章维稀罕地看着这面墙，时不时用身体撞击一下，墙体依然坚硬无比。
因为混入的石子份量不对，沈黎尝试了许多次才将一条硬度和质量都非常合适的水泥地做出来，总长不过百米，底面平整，如同平整的石面一样！
“此物铺在地面，居然还能这样平整。”章维看到这条漂亮的路，激动地手都在抖动。
“像一整块的青石。”
“这下自行车和三轮车又得卖得更好了。”
谁都知道沈黎的自行车三轮车在各个府城还有富贵之乡卖得极好，因为越富足的地方，路面越平整，百姓手里的余钱越多。如果水泥地铺到每家每户的门口，那么沈黎的那些自行车三轮车，可以卖得更多……
刹那间，所有人都将仇富的目光投向沈黎。
沈黎淡定道：“是啊，但是就算没有卖得更好，我也比在座的各位有钱。”
这是真的，大家没法反驳。就算是世家子弟，私房都是有数的。除非家里有人在盐司为官，否则论家底，沈黎不会比工部任何人差。
想想沈黎家乡的几个大厂，还有在燕回县的几个大厂，以及陛下设立的版权律法，让他通过卖商用版权赚的一大笔银子，都叫他们这些世家子眼红……
不算沈黎的田产，单独拿出一个厂，都够赚一般人几辈子的花用了。
现在又出了个水泥……
“这水泥的版权……”
沈黎笑道：“明面上是我的，但是私底下，七分归国库，一分归工部研发经费，剩下两分，才是我的。”这是说，凡水泥赚得的银钱，得利后的分成，都这样分。当然了，若是没有利甚至是倒贴钱，风险也得这样承担。只是陛下需要多出点血，将工部那部分承担下来。
七分归国库，表面上收益是归国库，其实还是归到了皇帝的私库。宣帝听户部尚书在他耳边算的一笔帐，简直要将沈黎当成招财童子对待，不，不是招财童子，而是专门造钱的神仙。
但是户部尚书道：“沈黎此人，多智近妖，水泥一物继出，路面不可能不修缮，沈黎让利，也是在提醒陛下您出钱修路。”
宣帝想了想如今国库的余钱，觉得修路的钱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他毕竟不是冤大头，只打算修建京城范围的路面。
至于其他地方，他就算掏空国库，也修不完的。
户部尚书担忧地将自己的小钱袋子捂好，他是真怕工部一言不合闯入户部抢钱。修路，这是几百贯能解决的事情吗？
沈黎知道修路得讲究基本法，虽然有些地方非常贫困，非常需要修路，那也不能先修那些地方。首先修路得循序渐进，而且，无视经济效益高低随意选地方修路，害处也大，造成成本投入后，获得的效果很淡，对于修路的积极性培养不利。
大多数人都是无利不起早，没让大多数人意识到修路的好处，水泥地不可能普及。
荣王殿下屁颠屁颠跑过来，一脸肉疼地将自己的一个金扑满拿出来，对沈黎道：“太傅听说你要钱修路，被户部尚书赶出来了，我没有很多钱，我的钱都在母妃那里，这是我偷偷攒下来的，这下都给你了。”
沈黎摸摸荣王的头，一脸欣慰道：“为何要给太傅银钱？”
荣王不假思索道：“我父皇说，您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大昭，我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帮您，就拿钱出来，给您凑个数。这个够修路吗？”
沈黎又问道：“真的只是为了给太傅凑钱，而没有别的原因了吗？”
荣王小脸红扑扑的，他不好意思道：“太傅，我去你庄子的时候，屁股被颠得好疼……”
沈黎一脸无语，只听这欠揍的小胖子补充道：“连本殿下我坐在轿子里都觉得路不好，那穿着破草鞋走路的行人更是这样觉得，所以修路是好事。”
沈黎问道：“殿下觉得，是平坦地路好走对吗？”
荣王点点头。
“若是农人运送一堆果蔬，在当地卖不掉，如何才能不让果蔬换成银钱？”
“自然是卖到别的地方去。”荣王很快答道。
“那若是路面颠簸，马车运送果蔬去别的地方，果蔬也会烂掉。而且，路面不平坦，去一处地方的时间也很长，运送成本非常高。”
荣王点点头，“所以修路可以加快运输。母妃要想吃南边的荔枝，如果路好，就可以不走水路，这样会快些。”
“殿下聪慧，就是这个道理。大昭要想富，交通必须发达起来。使得物流畅通无阻。要让许多本地产品，流通出去；也得让外界产品流进来，形成商品流通渠道。”
“商业越发达，大家手里的钱就会越多。”
荣王道：“可是京城商贩颇多，我出宫逛一逛，兜里就没钱了，而我手里的钱没有增多。大臣们说，经商的商人都是与民争富的人。”
沈黎摇头道：“商业事关商品的流通，大家用钱获得自己想要的事物，首先需要赚钱。而且，近年来大昭的国库收入，有五分之一都来自商业税收。重视商品的流通，能让国库越来越丰盈。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就业问题。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种地和读书，因此许多百姓靠着手艺过活，如果有一门手艺可以制造商品，商品卖出去，他就能获得银钱。在这个商品生产和卖出的过程中，可以产生很多活计，这些活计需要人做，做这些活计的人就能获得报酬。”
荣王补充道：“我懂了，赚了钱，百姓又能买东西，朝廷收税，商人赚钱，就形成了一个圈。”
沈黎满意地点点头，十二殿下虽然看起来憨憨的，其实性情和智商，都是一等一的好。难怪宣帝如此喜爱荣王殿下。
闻柏鹤对沈黎的修路事业大为关注，事实上，他觉得沈黎这么多天都没去找他，就是因为被水泥的事情耽误了。
沈黎也在头疼，修路的收益，短期是看不出来的。修路的工钱和原料费，运输水泥到各地的费用，都不是一笔小数目。朝廷不会对此全盘买单，沈黎也不好自己出钱修路。
闻柏鹤道：“不若，让那些有钱人家多捐点。”
沈黎道：“你说的对，但愿意捐的人估计还是在少数。”
闻柏鹤失笑，“多得是愿意为好名声花钱的富商。”
“陛下要是可以给出钱多的人家一个牌匾就好了。”
闻柏鹤补充道：“最好也能免税。”
沈黎补充：“路旁还可以修建功德碑，有功之人的名字可以刻在上面。”
两人相视一笑，清风霁月的样子，完全看不出算计他人钱财的痕迹。

第95章
“这天气冷了, 从库房里多拿些高领羊毛衫出来，给庄子上，书坊里，还有府上仆役每人都送两套去，莫要叫他们冻坏了。”沈黎吩咐道。
这些高领羊毛衫都是沈来秋从燕回县带回来的，价格贵的都给沈黎做人情送人了。燕回县的羊毛衫做得越来越好了，款式年年都变样，今年的羊毛衫是那种跟文人身上穿的长袍差不多样式的, 高领是那种盘扣高领, 卖得相当火爆。
得了这两套羊毛衫, 所有人都跟过年一样喜气洋洋的, 要知道就算是这种普通的羊毛衫, 也得八十文一套。
沈黎穿着一身时兴的高领羊毛衫，外边套着官服, 显得越发清俊挺拔，他还送了套一样的给世子，今日两人倒是都默契地穿上一样的羊毛衫。不过明明是一样的衣服, 穿在世子身上却显得格外禁欲些，沈黎莫名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闻柏鹤与沈黎并排走在雪地上，上朝的时间往后推迟了半个时辰, 沈黎还是觉得不够睡。可能是他在长身体的缘故, 每天进食的量大得叫他娘担忧，卫稚还真的替他把了脉，说他身体强健, 吃多点也好，还开了助消化的药。
闻柏鹤的个子依然在疯长，沈黎觉得这货似乎得有一米八五朝上了。沈黎自己现在大约有一米七五，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长，这个身高属于正常身高，看着并不算矮，可是沈黎前世有一米八二，所以还是想继续长高点。
沈黎有些眼热闻柏鹤的身高，总爱悄悄看他到底比世子矮了多少。闻柏鹤心里知道沈黎心里的执念，只觉得少年心思果然跳脱又好笑，总是有莫名其妙地胜负欲。
“我的个子随我的外祖，外祖身高八尺二寸，我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八尺二寸，差不多是一米□□。
沈黎郁闷地用手比划了一下他俩的身高差距，安慰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有必要跟妖孽比。
闻柏鹤的目光捕捉到沈黎的手，这双手白皙，修长，骨骼分明，但和自己的手掌比起来略微显得小巧些，看起来很好握的样子，闻柏鹤的耳尖突然蔓延了一层薄红，沈黎将手背在身后的时候，他又觉得这官服腰线似乎做得太好了些，叫他没由来的燥热。
沈黎看出世子有些不对劲，疑惑道：“你觉得热吗？”脸都红了。
闻柏鹤不动声色：“是有点，今天温度有些高。”
沈黎想了想，他今天早上是因为冷才加了一件羊毛衫，是吧？体感温度能有这么大差距的吗？
闻柏鹤岔开话题，“你打算亲自盯着修路事宜吗？”
沈黎问道：“我是那种爱管闲事的人吗？”
“好吧，我是。我这些天在写章程，写完交给陛下裁断，这些都是修路的心得啊！哪里可以修，怎么修，修什么样的，咱们都得解释清楚。还有就是找谁来修的问题，我个人不赞同将修路这件事变成徭役性质，这和徭役不一样。关于参与修路的百姓，需要给予一定的报酬，官府严格把控官道路段的水泥路质量，督察使应当带着专业工匠进行巡查，以免有人偷工减料，趁机贪污腐败。”
闻柏鹤道：“放心，陛下不会由着硕鼠吃他国库里的粮食的。”
记得宣帝刚继位的时候，贪官污吏的血染红了长安的街市，一年后那里的痕迹才被清理干净。眼下在任的官员，兴许还记得当年的盛况。
“我管不了那么多，但是利用职权，将长安到汴京的官道争取在自己手上了。这条官道又长，又重要，而且还是我回老家的必经之路，先抢过来，我也好慢慢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出好水泥路来。”
沈黎没说出口的是，他还想将清河县周围一些支线路段也顺带做一做，尤其是沈家村到清河县的这段路。他花钱开个水泥厂，到时候卖水泥也可将本钱赚回来。更何况，修路的利润远不止这些。他的几个厂都在那里，路一旦修好了，利润能达到一个惊人的数目。
沈黎如今新添两个弟弟妹妹，荣王却是最激动的人之一。
他现在异常稀罕小孩子，“太傅，您的弟弟妹妹现在长大点没有？我今天可以出宫，我想看望一下他们。”
沈黎自然不会不同意，家里新到的两个小家伙长得胖乎乎的，被照顾得很好，白白嫩嫩，也不爱哭，荣王瞬间就被萌到了，跟丽妃吵着他也要个弟弟妹妹。
丽妃很无奈，她若是还有机会生，那肯定还是愿意生一个的，不拘男女，生一个也好和小十二做个伴儿。只是陛下他，每次一来她的寝宫，都是单纯睡觉，若是她表现出一点点那方面的意思，陛下都一脸“刁民休想害我”的表情，将养生进行到底。不过好在荣王只是三分钟热度，很快注意力又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原因无他，是沈黎送了套现代幼儿园普遍配套的滑滑梯给他。没有塑料，但是上了一层好树脂外加桐油的滑滑梯，用的是梧桐木，看起来比塑料做出来的更高级些。
荣王殿下不爱活动，沈黎只好做出这些东西，希望可以刺激他多活动一会儿。
荣王是个爱炫耀的性子，不一会儿全皇宫的小公主们都知道这么个新奇玩具，宫里的工匠很快就得到了沈黎给的图纸，连宣帝都忍不住做了个大点的铜制滑梯，偷偷玩了几次。
……
十一月份中旬，大昭绝大多数州城都飘起纷纷大雪。和往年不同，在这样的天气里仍然有人出门做工。今年的活计有些不一样，居然是官家给钱修路。跟徭役不同，这次修官道没有人在后面挥鞭子，还有工钱拿。
长安至遂州一段的官道热闹起来了，遂州是长安到汴京的中心，此次修路已经修到遂州附近，早就有人开始等着官府招工。
现在谁不知道从长安到汴京的官是沈黎负责的？沈黎此人，最是仁义，这次也不例外。遂州人早盼着沈黎快些到他们这里招工，一天管他们三顿饭食，还有每日三十五文工钱可拿。
王毅是遂州漓泉县迷羊村人，他一听村里吆喝着要去漓泉县衙报名参与修水泥路，立马收拾好行礼跟着去。
他的妻子担忧道：“你真打听清楚了吗？可别是徭役，到时候没个一年半载回不来哩。”
王毅不以为然，“要真是徭役，还有这么多工钱我也认了。管三顿饭，中午那顿还有肉哩，晚上有肉汤喝。咱家的房子也该另建一个了，你看晚上都漏雪下来。不知道水泥好不好用，实在不行，咱们盖个水泥屋子，也比住破屋里好。”
“一担子水泥八文钱哩。”女人表示这个价格太贵了，承担不起。
“沈大人早放出消息了，要是参与修路了，还能便宜点卖给我们。”
“那倒是不错。”
王毅之所以想建造水泥屋子，是因为沈大人自己托人在沈家村造了一套，据说那房子老坚固了，跟石头房似的，造价也比砖瓦房便宜，就不由得动了心思。
可惜水泥现在有价无市，官府贩卖的水泥只有长安有，沈大人会在汴京造个水泥厂，不知道等厂建好了，他来回跑，能不能在中间赚个差价，那他也不用如此辛苦了……
富商们很快意识到路段的重要性，他们敏锐地在水泥路经过的地方，买下好地段，打算造房子。等路修建好了，商业往来更加轻松，这段路只要有人愿意来，人烟稀少的地方也能慢慢变得热闹起来，他们的房子就不会砸手里。更何况，有些地方地价便宜，哪怕什么都不做，最多不过赔个几百两银子，不怕伤到根本。
不过这些富商也没有料到，自己凭着经验随便买的地，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价格会涨那么高。

第96章
遂州气温湿冷, 水泥同水和在一起，很快就会被冻住，需要人不停搅拌。
这大冷天的，手心出汗结冻，然后皮肤和搅拌用的木棍粘合在一起，那一撕开，皮都能掉好几层。另外，寒风一吹, 倒在地上的水泥粉末能吹得人满脸都是, 看着就叫人辛酸。若不是真的穷, 谁愿意大冬天的出来修路？
沈黎将棉质手套给每个工发两个, 口罩每人发三个。这些必要的防护还是得有的, 朝廷没为这个买单，都是沈黎自掏腰包。
“吃饭了！”
不知道谁喊了这么一句, 然后工人们将手头的活计安置好，便去取了热水洗手洗脸，准备吃饭。
“沈大人真是个少见的官, 我活这么大，就没见过还有官愿意单独出钱雇人给我们这样的人烧热水的。”
王毅撕开一张媳妇给他做的面饼子，泡在热水里, 没一会儿硬硬的饼就会软一点, 他就着这热水，慢慢咀嚼这一张饼。
“是啊，沈大人是个好官！”他们一溜儿的同乡, 吃饭、住宿、干活都是一起的，平日歇下来的时候，就喜欢闲聊，最近都在聊关于沈大人这个话题人物，听到王毅这样称赞，都纷纷附和。
“马上打饭了，你咋吃这个？”同村的徐峰见他吃得有些艰难，不由得问道。
王毅笑道：“我家小儿爱吃这里中午做的鸡排饭，我自己少吃点鸡排饭，多吃饼子，也好省点吃的给我儿子吃。”
徐峰道：“你可太惯着孩子了，你在外出力气哩，不可以不吃饱。”他知道王毅喜欢留一半饭带回去，因此劝道。
“没事的，我这净够了。”王毅心说，以前在村里种地，也没咋吃饱，约莫是没事的。晚上吃饱点，多吃两个馒头，饿不坏。
徐峰见他不听劝，也不多说，硬是从自己碗里拨了点鸡排给他。别说，这鸡排香香脆脆，也难怪小孩喜欢吃。
“这碗里除了鸡排，还有不少白菜，油渣，吃着怪香的。”徐峰最爱这油渣，香，吃完仿佛力气都足了许多，胃里也暖和。
那边有衙役大声喊道：“没吃饱的来盛饭喽！饭管够！菜还有两勺，谁要？”
王毅没抢着，他也不恼，肚子有八分饱了，再歇会儿该干活了。但是也许在寒风里吹久了，脑袋有些晕乎乎的，他在站起来的时候身体略微晃了晃，不过洗了碗筷后还是很快加入了搅水泥的队伍里。
“王毅，快点儿，把那袋水泥搬过来倒地上。”
“嗳，来了！”
王毅搓搓手，正要弯腰搬水泥，突然就眼前一黑，他觉得想呕吐，然后晃了晃就倒下了。
“来人呐，有人晕倒了！”
王毅模糊听到这句叫喊，然后就陷入了无穷的黑暗里。
……
“熬点姜汤给工人们喝，千万别冻坏人了。还好摔在水泥坑那儿了，不然没冻坏人，也摔坏了。”
“已经不发热了……”
王毅觉得声音有些嘈杂，他身下暖烘烘的，像是睡在太阳上一样，除了有点饿，别的倒还好，于是挣扎着睁开了眼睛。
“咦？”王毅心说，这是在做梦吗？咋还有个大夫，在自己帐篷里坐着，形容倒像是县城里最好的大夫。旁边还站立一个人，是工头？
等等，工头？
“大人！小人不是故意偷懒的！”他懊恼地揪住自己的头发，怎么回事，他在帐篷睡过头了？
工头无奈跟大夫道：“这是病傻了。”
拎着药箱的大夫吹胡子瞪眼冲王毅道：“你这后生，自己生病了不知道？身体发寒，四肢无力，头晕目眩，这是寒症。若是晚一些，说不准还有其他并发症，传染给旁人可就不好了。好生休息，过几天再上工。”
王毅如坠冰窖，他是没听说过哪个活计要生了病的人，说不准他做活的十来天，工钱都领不到了。
大夫看这人一脸绝望，摸不着头脑道：“你不过是寒症发作，过几日就好了，如何像患了不治之症一样？”
王毅苦笑，“大人，我是不是得离开这儿了？”他都病了，也不能做工了，白养着他在这里吃闲饭吗？
工头道：“你如今确实不能留在这里了。”病得晕倒了，出人命可不好。
王毅没了精神气，他本想赚钱建房，一天三十五文，一个月一千零五十文钱，多好的活计啊，这就没了。建房子的事情也不要想了。
大夫叮嘱这里的工头道：“你也听沈大人说了，生姜煮汤，热水不能断，出了事故，沈大人是要找你算账的。”
工头连连称是，目送大夫离开后，工头转头对王毅道：“你小子运气好，本来我都不打算留你了，你那同村的徐峰替你向来视察的沈大人求情，叫你留下来，沈大人不但同意了，连给大夫的药钱还有就诊费都是沈大人给你出的。你修养这些天，工钱得少给点，不过这月总体也有九百多文钱。”
王毅心里又感激又愧疚，恨不得立马好起来，给沈大人当牛做马。
“谢过沈大人，也谢过工头。”王毅心里的大石头被搬走了，身体发了汗，觉得身上大好了，不过还是听大夫的话，回家休息了三天。
修路还是比较快的，十来天的功夫，遂州到长安的官道已经修好了四分之一了。只等着日头出来，将路面晒干，这一条银练一般的平坦大道便能行人。
遂州人看着这条比家里的青石板路不差多少的官道，都迫切地想踩上去试一试，不过他们也怕叫路面不平坦了，便将这冲动忍住了。
不过鸡鸭这类家禽，还是会没有心理负担地踩上去，被主人吆喝着往一旁赶的时候，步调也不紧不慢的，仿佛知道这些两脚兽不会跑到官道上捉它们一样，有恃无恐地在未干的水泥地上印下自己的脚印。
年纪大的老大爷，轻轻用手抚摸这样好的水泥路，“这个好啊，这是条好路啊，要是我年轻那会儿有这个就好了……”
家里人就笑，“阿公，现在有也不迟啊！”
老人家也笑，“不迟，能有这个，都是老天开了眼！”然后就开始跟下辈们讲他们年轻的时候挑着担子走在官道上遇到的毒蛇和山匪，听得人心里都揪在一起。
“……现在好了，就算有山匪，至少你跑路的时候不会被路面上的沙子给滑倒了，下雨天，也不会陷到泥里面。看看这路面干净的，啧啧。这旁的地方我不管，在我们家门口的路，可得清扫干净了，谁要是在我们家门前这条路屙屎屙尿的，你们抄起棍子就给那些人一棍。”
这会子的人都不咋讲究，随处大小便也是有的。老人可不愿意见到自家门前干净的水泥路被作践，纷纷叮嘱道。
“阿爷，要是有鸡鸭在上面屙屎咋办(o)”淘气的小孙子问道。
老大爷吹胡子瞪眼，“那就抓来给你煮了吃！”
小孩子咯咯咯笑了起来，似乎对于鸡鸭在路面屙屎的行为表示非常欢迎。
……
荣王无聊地抱着狐裘躺在榻上，他超级想听太傅讲故事给他听的，只是太傅在工部当值后，出外勤的频率越来越高了，父皇还给他临时找了个老师。
可是这些古板的夫子讲课，他都不爱听，不过他性子好，表面上看起来还是安安稳稳的。
不过等课一上完，他就开始用沈黎和他玩笑时出的“脑筋急转弯”来捉弄新来的老太傅了。
“张太傅，你知道什么动物 ，你打死它之后，流出来的却是你的血吗？”
“张太傅，什么人天天去看病？”
“张太傅，什么布剪也剪不断？”
“张太傅……”
只要张太傅回答不上来，荣王这个小胖子就会摆出失望的表情。
可怜张太傅本来就稀少的头发，掉得更厉害了。
张太傅：够了，殿下！我知道你想逼走我叫沈大人回来！可是您也不用这样折磨老夫我！这个沈大人，一天到晚教了殿下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真是快要气死人了！
远在遂州的沈黎打了好几个喷嚏，“嘶，谁在想我吗？”

第97章
“你家今年不错啊, 打了这样多年货。嚯, 好大一条鱼！”
“你家今年也有大鱼啊！”
这是遂州一到年节, 大家常说的话。好大鱼就是好大“余”, 家里有余财的意思。
王毅和街坊邻居互相问好, 便拎着大一包小一包的东西朝着家里走。他在漓全县租了个房子, 将村中的爹娘都接过来了。如今县城的房子价格疯涨，他手里头有余钱也暂时不敢动。但是据说县城西面的那片荒地要有商人建房了, 据说还是水泥房，到时候直接找中人预约一套带院子的水泥大平房, 那处还有水脉，挖一口深井，够用好些年的, 他找人问了价格，说是既便宜又好住，买了不亏。
他还在犹豫要不要买商铺, 后来听说县城有位张大善人，要出百贯钱将西郊和东郊的路全都修上水泥路, 他就暗中打算买几套商铺了。他现在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还有三年就到议亲的年纪, 如今咬咬牙买上商铺, 说不准能给女儿找个条件更好的人家，到时候再陪嫁一套商铺，那女儿一辈子也不用求着别人养活，腰杆硬点。
他跟着施工队（据说沈大人是这么称呼他们的）的人, 修了将近两个月的路，赚了两贯钱，如今早就熟练掌握修路技巧，于是张大善人也找上了他们，直接给了材料钱，说要让他们施工队的全权负责。张大善人给的材料钱，足够买水泥和其他的材料，还有剩余的。不过那些剩余的，若是张善人不要，那就是他们哥几个分了。
工钱是另外算的，如今找他们修路的人多，所以一天的工钱非常可观。张善人给的工钱比官家给的多，一天能有三十八文钱。不过有最低期限，超过两个月路还没修好，张善人也不是什么傻子，自然有的是办法整治他们。
“当家的，孩子们想吃羊肉，你可买到了？”妇人在厨房里忙活，还不忘问羊肉的事。
“买了，买了。你喜欢吃鸭肉，我还买了只鸭子，店家都给打理干净了！”
妇人欣喜地笑了，她好久没有正经吃过一顿肉食，尤其是鸭肉。她男人这些天交给她的工钱，叫她心中放松了许多。有这个修路的手艺，她男人以后不愁赚不到钱养活他们一家。
“跟你一起修路的，今年都过得不错吧？”妇人问道。
“是不错，有一半都跟着沈大人继续南下修路了，沈大人今年在沈家村过年，还说要设宴招待他们。”
妇人问道：“你为何不去？”
王毅道：“我们暂时不负责下一片路段，沈大人说了，每一段路都得招收新人进来，教他们和水泥，修路，或者修房子。我现在虽总在接修路的活，其实等这段时间过去了，我也可以尝试着修房子了。等开春，沈大人叫我们去修路，我们就带着人过去。”
妇人不再言语，将羊肉饺子下在锅里，没一会儿，饺子就鼓起来，漂在水面上。一个个白胖胖的饺子，看着就非常喜人。饺子和菜都端上桌子了，她才慢慢说出自己的打算。
“你修路赚钱，我也不能闲着，我打算将孩子们安置好，自己可以找点活计做了。如今大儿和闺女都大了，很该找师傅学个手艺。我看做衣裳或者学做饭食就很好，要学就学个名堂出来，以后开店了，他们也能有个傍身的营生。还有咱家小儿，早产，体弱多病，干不了体力活，那就送去念书，念出名堂来，那就继续念，书若是读得一般，些许认得大几百的字，或者会算账，那就跟着他哥哥做事，好歹饿不死。”
王毅认同地点点头，他如今三十来岁，也不算年轻了，这时候不叫孩子学点东西，那是害了他们。好在他们家的孩子，虽然也娇惯，可是家务活，苦力活样样都能做。现下有了余钱，可以送他们到有手艺的师傅那里，哪怕多交点钱，学到本事就不亏。
“当家的，我准备去麻布袋作坊里缝制麻布袋子，如今这装水泥的麻布袋子，我们做一个，就有四五文钱可拿。作坊里有纺织机，做一个也不慢，一天能做四五个袋子。沈大人开的水泥厂，就需要那个，早就放出消息来了，遂州的中人们物色不少会用纺织机的女工去做，我就同意去做工了。”
王毅心里不是很想让娘子去那里做活，不过他知道，他的婆娘看着柔弱，心里是极有自己的主意的。既然已经说出来，其实早就盘算好了。
“那你注意，别累着自己。一天做两三个补贴家用就好了，我到底还在挣钱呢。”
“嗳嗳，这个我知。”妇人喜滋滋的，她做姑娘的时候，也帮家里做工赚钱，不过赚得不多还特别累。如今遂州的水泥厂一开，她的活计就是长长久久的，还能赚得比较多。儿子女儿长大了，不需要她呆在家里看着，小儿子可以送到学堂，她在家中的担子也就轻了不少。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在遂州兴许能复制几十户，几百户，兴许遂州以后，吃不上饭，被饿死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十二月末尾，临近过年这几天，沈黎终于赶回了沈家村。
沈黎早就将要回家的消息差人带回去了，村中的屋子虽然很久没有人住了，但是被保管修缮得很好，屋里的陈设一应俱全。
儿时睡觉的床榻，连被褥和帐曼都还是原来那个颜色。沈黎看着那个小床，就仿佛看到小时候的自己，不由得会心一笑。
外面风雪很大，但是回到这个屋子，就觉得身心都温暖起来。归属感真的是个奇妙的感觉，仿佛婴儿回到母亲的怀里，觉得安心地有些想昏昏欲睡。
李福端上一盆热水叫沈黎泡脚，沈黎忙道：“怎么还没去县里？我这里还有人照顾，你快些回去看看，听说李叔您家里还添了两个孙儿，您估计心里想得慌吧！”
李福笑道：“哪里能不想？可我到底还是放心不下您，得看着您老实喝完一碗驱寒汤才能走。”
沈黎脱去厚实的羊毛袜，将脚放在热水里熏。这里的冬天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真的太难熬了。不过他自己叫人做的羽绒服还算保暖，羊毛袜也将脚保护地很好，没有生冻疮。他刚端起那碗有些刺鼻的驱寒汤，就听下人在门口喊道：
“郎君，来客了！”
“请人进来！”
沈家村的人知道沈黎归乡了，都等着要见沈黎呢。包括沈黎的大伯沈来春，二伯沈来夏，还有小叔沈宝冬。
老族长自然是想来的，不过他年事已高，不方便冒雪来了，于是沈家的院子挤着的都是村中的尚且可以在雪地走动的亲友。
“天寒地冻的，李叔，多添炭火，赶紧叫他们进来吧。”
沈黎将自己收拾好，看着干净利落，就出门迎接乡里。
没等沈黎笑着招呼他们进来，倒是被大伯他们谄媚的笑容惊呆了。
“大人，您回乡了！”说罢，还带头做一个标准的揖，连沈宝冬这个与他不合已久的小叔，都老老实实按照平民见官的礼，缓缓弯下腰来，完全没有长辈的样子。
沈黎心情一下子复杂起来，到底是他低估了官身对亲戚和乡里的威严。
沈黎当年不懂课文里“迅哥儿”对闰土称呼他为老爷时的复杂感情，这会子全懂了。
不过沈黎也没有拦着，毕竟是大伯带头的，他若是不受礼，尴尬的是大伯。
“快些进来吧，大伯，二伯，您们如何现在就来了，不等我去拜访？”
沈来夏道：“这如何好叫你亲自走这一趟？我们惯是能走路的，不如我们结伴来见你，也免得你多跑冤枉路。”
“侄儿看望叔叔，那都是应该的。如今祖父祖母都还好吗？”
沈来春道：“你年年都送粮食，布匹，吃食，他们两位老人家过得极好，就是难免想念你。”
沈黎心道：这话也只有大伯能讲得出口。
祖父祖母的近况，他是清楚的。他这两个伯伯，没有一个是能称得上恶人的，但是说他们有多好，那倒也算不上。
祖父母年纪大了，嘴上难免零碎，这两个伯伯早就搬走，不在跟前住着，就怕被唠叨上了。
小叔沈宝冬，几年前服兵役，不小心被山匪伤了腿，如今在家里靠着那点赔偿金还有他娘补贴过活。在外缩着脑袋做人，在家里倒也不怎么要钱，就是脾气见涨，还寻思着吃爹娘的饭，等他爹娘百年后，多搜罗点遗产挥霍，沈高氏前些天还被她小儿子气得躺在床上起不来。
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虽然他们是不愁吃穿，但是祖父母总归在年老的时候，没个贴心人照顾，也算是报了当年沈来秋受的那些不公。
沈宝冬注意到沈黎在看他，不由得将脑袋都缩起来了。他最怕沈黎翻旧账，如今他在村里算是人人憎恶，假如如今已经是大官的沈黎，再火上浇一勺油，那他日子就不要过了。
沈黎才没空计较这些，“今日就来寒舍，是有事相商吗？”
族长备选人物，也是族长的长孙沈姜道：“如今，平民也可参与科考，可是能读的书还是太少，咱们手里头有钱，都买不到书，所以想问问大人您有没有什么好法子。”
沈黎道：“书籍不够，这倒是问题，不过不要着急，我在京城开了书坊，一会儿你将缺少的书目写给我，我叫人运过来。这倒是我的疏忽了。”
没什么底蕴的地方，书少确实很正常，沈黎想了想，在沈家村开个图书馆，也未尝不可。
沈姜一听有书，脸上就扬起了笑容。他也想沈家村多出几个秀才和举人，可是眼看科考一年比一年难了，若是少看那几本书，基本没有希望考上。
沈黎清楚，这是世家在发难。不过书嘛，其他地方缺，他的书坊是不会缺的。
“还有，修路的问题。我们村打算自己出钱修路，想问问大人您参与不参与？”
沈黎拿出一张二百两的银票，“这是我们一家的心意，村里如何安排，账目需要清楚。”
“这是自然。”
当下两个大事被解决了，众人继续寒暄了几句，便陆续离开了。
“你怎么皱着眉头？”一声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
沈黎惊喜地抬眼望着门外：“你怎么来了？”
门外一道高大的身影伫立在廊下，“你这没良心的沈大人，不愿意差人找我，我自然就来了。”
沈黎突然忘记了自己的那些没由来的，杂乱的想法，满眼都是这个许久没有见到的世子殿下。
“我来了。”
“嗯。”

第98章
人早已走完, 沈黎给乡亲们倒的水都有些凉了。
外面风声很大, 李福冒雪去给世子栓马。
屋里屋外，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
世子的红色披风如同一团火一样出现在沈黎的视野里，他忽然感觉到有种暖意在胸腔跳跃着。
“怎么傻了？”闻柏鹤摘下玉冠, 卸下佩剑，轻轻笑道。
“你怎么现在来了？”马上就是除夕了, 王府里不需要他参加宫里年宴吗？
闻柏鹤给自己倒了些热水，氤氲的水汽将他的脸都遮住了，沈黎看不清他的表情, 只听他道：“我觉得大约有些人今年得一个人过年了, 所以我来了。
沈黎不敢深想其中含义, 只问道：“冷吗？”这一路山一程，雪一程的, 而且这人居然一个人都不带就过来了, 辛苦不说，也不怕贼人对他不利。
闻柏鹤想将手像少时一样，忽地塞到沈黎的脖子那里, 可是不知为何, 他突然不想这样了。
炭火盆偶尔炸出一声小小的噼啪声，沈黎觉得脑袋有些发昏, 这里有些暖和，让他想合衣睡一觉。但是这里还有世子，他倒是强撑着不睡觉，打算等世子安置好了, 他再睡。
闻柏鹤是知道他的，一直非常稳妥，在旁人面前都是一副天塌下来也丝毫不慌乱的样子，此时他知道他的闲适，也知道他的疲倦。
他忽然靠近沈黎，让沈黎觉得有些冷的后背......变得更冷了。
沈黎无语道：“喂......”
闻柏鹤忽然笑了，他在风雪中疾驰太久，这会子趴在沈黎的后背，如同船只停泊在它应该停下的码头。他身上很冷，但是呼吸很烫。他贪婪地抱住沈黎，呼吸怀中人身上清冽的香气。
沈黎不由得颤了颤，但是没有挣扎。单身两辈子，如果真能有幸遇到一个知冷知热的人陪他走过一生，那他该感谢上天对他的青睐。他也老大不小了，前世活了将近三十年，也没遇到个让自己心生波澜的人，这世遇到了，就该好好把握。他向来是个对自己的直觉非常信任的人，他的欢喜是这样的直白，不可忽视，不可逆转。
沈黎垂下眼睛，浓密的睫毛轻颤，“你知道这个意味着什么。”
闻柏鹤道：“知道。”
沈黎又道：“我怕我要被爹娘打断腿了。”
闻柏鹤：“记得做两个轮椅。”
沈黎道：“那你先起开......”
“不起。”闻柏鹤耍赖一般地将沈黎抱得更紧了。
“起开，我困了。”他是真的困了，这些天为了修路的事情，跟不少难缠的人都打了交道，身心俱疲。
“......”实力毁气氛，闻柏鹤知道沈黎这小崽子就是不解风情，古板小夫子。
沈黎准备再收拾一个床榻出来，闻柏鹤拦住了他。
“我们不过在这里住几晚，不必折腾，同睡一张床吧，我睡相极好。”
沈黎犹豫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同床共枕。
在心理年龄上，其实他早就成年了。不过在这个时代，他的生理年龄等过年才十七。
家里在今年年初开始催婚，他还没和父母说自己的性向问题，眼下也该说了。
他自制力很好，况且两个人还没跟爹娘说明，因此即使同床，也不会发生什么事。
这些天，沈黎的心里一直空落落的，他还以为是天气的缘故。只是一见到眼前这人，那种忽然明亮起来的心情，简直无法描述，像想得到已久的东西，立马出现在自己眼前那样的欢喜。他素来稳重，却抑制不住脸上的笑。
闻柏鹤也笑。
两个人跟犯了傻一样，也不说话，也不看对方，只是默契地欢喜着。
“你没吃饭吧，我去叫厨房给我们做点晚饭，吃完再歇息吧。热水想必已经烧好了，等吃完再洗澡解乏。”
“好。”
言语间，居然有种缱绻的感觉，仿佛已经是多年的夫夫一般。
闻柏鹤笑了，像一只偷腥成功的狐狸。沈黎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他又觉得这样很好。
去堂屋吃晚饭还需要穿过长廊，长廊的穿堂风不是吃素的，裹挟着冰雪就往人身上袭来。
闻柏鹤将沈黎拉到自己的身后，“往我身后躲一躲。”
沈黎倒也躲了，可还是觉得世子变得有些小题大做起来，他毕竟还是个男子，倒也不必如此小心。
“躲好，我也是第一次这样照顾人。”
闻柏鹤知道沈黎在腹诽他，他的耳尖红红的，但是并不打算改变主意。因着以前从来不关注情爱之事，沈黎又与女子不同，他也不知在他们俩关系变得更亲密之后，如何把握好照顾另外一个人的度。总觉得重了会叫沈黎无措，轻了显得他们之间生分。
上菜以后，李福准备下去，却被沈黎叫住一起吃饭。李福跟着沈黎这么长时间，自然是知道他脾气的，略微推辞一下，便坐在下桌一同吃饭了。
他原本还觉得世子是有事路过这里，只是现在看着，也不是很像。他看沈郎君同世子殿下之间互相夹菜，似乎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这不是老爷和夫人常做的事吗？如今好友之间也这样相处吗？他心里察觉出一丝不安，作为下人，他是不该管主人家的事情的。只是沈郎君算是他看大的，他听说总有富贵权势人家的公子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癖好，他心里有些害怕沈郎君吃亏，不免有些不安。
沈黎也察觉出李叔神情不对，忙给世子使眼色，叫他收敛点。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某世子太恶劣了，不但在饭桌上频繁给沈黎夹菜，饭桌下也小动作不断——
他们挨得近，世子腿又长，经常有意无意地碰到沈黎的腿。
沈黎往一旁撤了撤，这货居然还故意将椅子往他这边挪了挪。
沈黎：……以前从来不知道他有这么多骚操作，是在下输了。

第99章
三月份, 从长安到汴京的官道就修缮完毕了，还有少许路段需要晾晒几日, 如今春雨绵绵, 少见好天，不过雨势不大，对水泥没有什么威胁。
沈黎是在年尾出柜的，着实将沈来秋吓了一跳。
但是对于沈黎, 沈来秋真的没有办法下狠心管教。首先沈黎是他唯一个出生后过了好几年苦日子的孩子, 对于沈黎，只有满心的心疼，不曾打过, 不曾骂过，如今就算这个孩子有“大逆不道”的念头，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阻止。其次, 家里的产业都是沈黎置办的, 他个老子, 还是靠儿子发家的货，哪里有脸面对这个辛苦的孩子说绝情话？最后, 还是余氏溺爱孩子, 虽然也震惊沈黎居然喜欢男人，但是到底觉得还是自己的孩子高兴就好。
连娘子都同意, 他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只是他又很遗憾，这两个大男人, 怎么生孩子？以后没有孩子，晚年孤单怎么办？
他是想劝劝儿子，养个养子，以后好有人照顾自己，不过被沈黎拒绝了。说什么，没有必要为了养老就去养一个孩子，这样对孩子不公平，也不符合收养的初衷。
收养能有什么初衷？大多数百姓□□，不都是因为家里，没孩子，想要以后防老吗？
沈黎道：“孩子又不是工具，若是刚生我，就知道我以后没出息，不但不能养老，还只能啃老，您和娘还愿意生下我吗？”
沈来秋道：“你这是什么话？再没出息，你都是我孩子。生下来，我和你娘就要管。”
沈黎笑着点点头，“是啊，因为爱我，所以你们养育我。我若不爱那个养子，养他就是不负责任。”
沈来秋老脸一红，年轻人真是的，说什么爹娘爱他，怪不害臊的。不过也有道理，光花钱养孩子还不行，也得打心眼里关心那孩子，不然养了不是白养吗？话又说回来了，要是真养了个白眼狼，还是自己儿子吃亏。他想了想，还是算了，等以后找侄子养也是可以的。实在不行，家里的小芽儿，小包子不是可以照顾他们兄长吗？也是一样的，还是从一个娘肚子里的兄弟，比那没血缘关系的养子兴许还好些。
关于儿子喜欢上世子殿下这一点，他拗不过自己的儿子，只能每天唉声叹气，被余氏嫌弃烦人，只得时常去庄子那儿种种庄稼解解闷。
“你说这硬邦邦的男人有什么好的？怎么我儿喜欢男人？”沈来秋是永远没法理解的，哪个小姑娘不比臭小子好？偏生喜欢上男人。
李福听到这话，忍不住道：“您还真别说，要看长相，世子殿下倒是比一般姑娘还好看了。”
沈来秋一噎，这倒也是，像世子那样好看的人确实不多，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人家世子还不一定能看得上我呢，人家是皇家人，我只是个五品小官。”沈黎幽幽补充。
沈来秋顿时不高兴了，“我儿子有什么不好？偏他看不上？”
沈黎无奈笑了，这大约就是家人吧，哪怕各种看不上儿子喜欢的人，也不允许那人看不上自家儿子，这是什么神仙双标？
沈来秋又开始发愁了，“你好好的，怎么喜欢上世子了？王爷一定不同意你们俩在一起的。” 他又在发愁自己的儿子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结果却不能如意，这叫他觉得挫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真没给儿子带来什么好处。论家境，儿子出生的时候穷得叮当响。论地位，他这祖上三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要不是儿子争气，估计代代都是种地的老农民。他拿什么支持儿子去说服王爷，叫王爷家的高贵世子同自己家这个农户之子成婚？
不过沈黎倒也不知道老父亲的担忧，他相信世子，也相信自己。若是真是地位不对等，王爷不同意，他也会想办法，将门户等级往上提一提的。而且闻柏鹤也早就告诉他，不必太担心，他是有办法说服王爷和王妃的。
沈黎也好奇他拿什么说服，但是这货不愿意告诉他，沈黎也没办法。
宣帝是在安王同他告状的时候，知道这件事的。说实在的，他也不是很能理解这两个人是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的，不过毕竟不是他亲儿子，到底隔了一层。就算知道了，那又能怎么样呢？难道下令斩了他二人？
安王满脸怨气道：“皇兄，我知道您看中沈黎那孩子。可是他再好，也不该拐走我的孩子。我就这一个出息儿子，剩下都是些不争气的庶子。我儿才二十将将出头，连个通房妾侍都没有，更不用说孩子。他这，真心真意地和一个男子在一起，我王府的继承人，该怎么办？谁来赔给我？王妃现在在府里跟我哭，可跟我哭有何用？还望皇兄你帮我，唉！”
宣帝沉吟半晌，“若是你实在不愿他二人在一起，倒是有个法子。”
安王喜道：“皇兄教我！”
宣帝笑道：“男子，大多是将前程看得比情爱重，你若是不甘心，倒是可以拿更换世子威胁他，到时候，他就能想清楚什么最重要了。”
安王摇头道：“不妥不妥，这样做，王妃得恨死我。”柏鹤就是她的逆鳞，触之则死，他是不敢拿这个威胁儿子。
宣帝道：“那就只能叫他们离得远远的了。可沈黎毕竟没有犯错，因为这个贬谪他，实在不合适。我那小儿，最是喜欢他，少不得要跟我闹。”
安王气得牙痒痒：“我那孽子，在我面前硬说是他纠缠沈黎，如今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沈黎那孩子，还要强取豪夺。其实我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无非就是想将骂名自己担着。沈黎和他，没有一个是无辜的。我不管谁要强取豪夺，我今日都要做个棒打鸳鸯的人，我在一日，他们休想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宣帝也头疼，他本想让沈黎在工部扎根，经年之后，入尚书省，等选拔出太子，等他百年后，就叫太子封他为相。这样才能成就一代君臣相宜的佳话。可是如今安王来央求自己......
宣帝道：“实不相瞒，沈黎此人，我有大用。哪怕沈黎看上我的哪个皇儿，我都不能将此人永远贬谪到远处。这不是我决定的，而是大昭的国运逼着我这样决定的。你也看到了，大昭这些年来，虽然不能算风调雨顺，却也因为沈黎此人，更加强盛。最多六年，沈黎必入三省之一。”
安王牙疼，却也无可奈何，他难道不知道沈黎到底有多重要？只是一直不愿面对罢了。
“假如柏鹤去找他呢？”
宣帝叹气，“这要看你舍不舍得了。”
“皇兄，你不会......”
“益州神武军军营，倒是可以补个监军的缺。不叫他上战场，只跟着训练，在那里无诏不得出城，如何？”
安王狠了很心，“那就这样吧，皇兄将沈黎贬谪到广州，以解我心头之恨。柏鹤去军营，左右神武军军营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我看皇兄的安排很合适。”
宣帝摇头，“广州，不成不成，广州乃是毒瘴之地，我不愿意。”
安王无法，只得听从宣帝安排。
宣帝着人拟旨，语重心长道：“其实，我倒是想劝劝你。年轻人，你越不想叫他做什么，他就越想做什么。说不准经过这次，两人感情能变得更好呢？三年不见面而已，时间也不长……”
安王不以为然，“我看就是欠收拾，等这三年的苦吃了，以后就知道了，两个男人在一起，成何体统。”
沈黎得知自己明升暗贬成为幽州府城城主，一点都没有意外。只是苦了家里人，又要跟着他奔波。好在宣帝到底还很看重他，没有被贬谪到极南或者极北之地，他的弟弟妹妹尚且年幼，倒也不用跟着自己受苦，这叫他心理上少了许多负担。
世子要去军营，但是不必上阵杀敌，沈黎还算放心。毕竟有陛下的命令，世子不可能有危险。况且如今大昭还算昌盛，打仗的次数不多，世子去哪里，顶多是陛下为了分开他和世子才出此下策。
闻柏鹤临行前不管王府针对他的门禁，他知道接下来他们很难见到，所以几乎每天都往沈府跑。大家看在眼里，都觉得闻柏鹤欺人太甚，居然将一个好好的文官，逼到了幽州，一时间竟有些声名狼藉的意思。
更让沈黎哭笑不得地是，自从大家都知道世子的性向后，一些长得还算好看的文官，巴不得上朝都带个口罩，生怕恶棍世子也来对他们“强取豪夺”……
还有妄想走捷径的，会写诗给世子，委婉表达自己“不想努力了”的思想感情。当然，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叫世子觉得烦不胜烦，干脆直接住进了沈家，表明了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被他看上。
除了将安王气了个仰倒，成效还算显著。
不过眼下，沈黎确实顾不上这些了。朝廷对于幽州的掌控，或许还没有那么稳固，但是幽州的地理位置又十分重要。幽州北面就是东突厥，时常会产生冲突。幽州知府在设立之初的目的是防止游牧民族入侵，当然靠着文官进行外敌的抵御，当然是不行的，于是还单独设立了一个军政营，隶属于幽州知府。
沈黎心里明白，一个知府，手里头没有兵，但是军政营手里有兵，所以到底谁是幽州的真正掌控者，只有沈黎去了那里才能知道。
更让人头疼的是，幽州地区民族复杂，除了汉族以外，还有三种民族势力夹杂其中。
契丹族，是大昭北方一古老民族，契丹的起源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就是起源于匈奴，另一种说法是源于东胡。
奚族则是契丹的一分支，后脱离契丹。契丹和奚族也是不断发生战争，在近年宣帝的不断干预下，才慢慢平稳下来。
他们大部分都被设立在幽州境内及幽州所属的几个州城内。彼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内斗，也有合作。
还有一族是靺鞨。
靺鞨是女真族的前身，在大昭没有建立之前一直在东北部繁衍生息。
大昭建国初期时，靺鞨族开始逐渐南迁幽州，宜汨县就是为靺鞨族部落所设立的县城。
第三个名族是回鹘，它的前身为回纥，此民族一向善于经商，在前朝，曾帮助大昭夺得幽州的掌控。近年来，也在幽州境内做生意，还算老实。
大昭对于幽州这个地方，有一套自己的管理方式。就是由朝廷任命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任城、县长官。虽然名义上为大昭的城、县，但是实际上自由度极高，且赋税大多只是正州（大昭正式管理的州）的一半，有些甚至只需象征性的上交些土特产即可。
所以，沈黎这个四品地方官，也不过如此。实际上管理的县城也就五个，其他四县，都是属于那些少数民族的，如果赋税交不上来，还得沈黎自己掏钱。
沈黎：我怀疑老皇帝是想让我出出血但是我没有证据。
不过沈黎不怕麻烦，幽州是个好地方，幽州府城蓟城本身就是现代的北京市嘛。沈黎还觉得蛮亲切的。
沈黎疼惜地抱起自己的弟弟妹妹，才这么丁点大，就要跟着兄长去气候恶劣的地方了。幽州冬日气温很低，夏日又气温很高。在蓟城，大人们都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更不用说这两个小孩子。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沈黎注意水土不服的事情。当初去燕回县，他们忘记这一回事，到了当地就上吐下泻的，沈黎身体素质好，感觉不到什么，只是沈来秋和余氏年纪大了，不得不注意些。
左右调任的时间很充分，沈黎就叫人做了木桶，那种带有螺旋纹路的木桶，再做了配套的盖子，在盖子里边放上橡胶圈，这样一把盖子盖好，就不会有水漏出来了。
水土不服，更多是因为喝的水不合脾胃。或者一下子换了水质，人体接受不了。所以带着水路上喝，煮饭用当地的水煮，就能慢慢适应水土了。
古代到底不如现代，走哪花用的东西都可以买到。所以沈黎装了十几辆车，才将一些物件彻底准备好。
闻柏鹤临行前给沈黎塞了一本小册子，叫沈黎走的时候再打开。
沈黎觉得这会子打开也差不多了，谁料到这居然不是什么他以为的“情书”，而是一张张银票组成的书和夹着的一封信。
沈来秋一看，嚯，这么多银票，简直要将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啧，这小子算是对你上心了。”沈来秋不得不承认，这么多银票，确实不是任何人都舍得给的。
余氏忧心忡忡道：“这，这么多银票都给你了，他去益州怎么办？是不是会没钱花用？”
沈黎不好意思道：“娘，您不用担心，我给他的那些衣服里，也都缝上了金叶子。”这话说出来怪不好意思的，但是他确实是这样做的。如今他来不及准备什么辞别礼物，穷地只剩下钱了，于是置办了不少银子，去兑换成金子，再找人压制成了金叶子，方便携带。
而且有些金叶子，边缘被磨得异常锋利，假如世子遇到危险，这些金叶子甚至可以作为武器使用。
闻柏鹤也没有想到沈黎会和他想到一起去，他摸着这些金叶子，忍不住笑了。
“世子，益州快到了，您有何吩咐吗？”因为快到益州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得进军营，无事不得外出。所以随行的人如此问。
闻柏鹤道：“拿了这些金叶子，有什么益州特产，就都送到幽州知府那里去吧。”

第100章
因为通往幽州的水泥路暂时只铺设了一半, 所以前面行路应该还算舒服，到了后面, 恐怕就会颠簸地叫人将胃酸都要吐出来。
小弟小妹也是乖巧的奶娃娃, 虽然会哭闹，哄一哄，泡一杯奶粉给他们喝，也就慢慢不哭了。他们还没出生, 沈黎就做了上百个尿不湿, 还是一次性的那种，给余氏省下不少事。此次去幽州，沈黎更是重金置办了许多哄孩子的物什，怕弟弟妹妹路上受罪。
沈黎在京城为官, 倒是交了一些好友。这些人平日里倒还好, 就是难免因为沈黎的性向而感到别扭，所以没有给沈黎送行, 单单叫仆从送了点礼物，好叫沈黎知道，他们对沈黎没有偏见，还对沈黎因为世子殿下的“强取豪夺”遭到贬谪表示非常同情。大多是些贵重的书籍, 砚台和毛笔之类的东西，沈黎都欣然收下了。这些东西，在幽州价格更贵。
荣王殿下跟宣帝闹了很久，也没让他父皇收回旨意，在自己的房间偷偷哭了许久, 给沈黎送行的时候，眼睛还有些肿肿的。
他哭哭啼啼地跟沈黎告别，还把自己新存没多久的零花钱拿出来，说是作为学生的一点心意。还从怀里拿出一封信，说是丽妃娘娘给的，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可以打开一观，大抵是可以解决困境的。
沈黎心里约莫知道这是什么，只慎重地将信件贴身收好。他将荣王殿下哄好，‘一定会写信给你’，‘不会再收学生’，‘每月都寄特产’云云，叫荣王殿下破涕为笑。
宣帝着人送去盘缠，银千两，绢百匹。
“此去幽州，爱卿定要好好保重。朕将赐京卫八骑，一路护送到幽州。”宣帝也不想叫沈黎离开京城，但他确实要给王室一个交代，好好的世子，居然喜欢上一个同为男子的朝廷官员，简直滑天下之大稽。若不贬谪，他这个皇帝也没法同宗室交代。
他对自家侄子是不是能有后代并不关注，对于宣帝来说，那些宗室，也并不是缺了那一两个继承人，不过是不甘心继承人庶出罢了。庶出的继承人又如何呢？他不也算是庶出吗？
闻柏鹤既然打定主意要跟沈黎在一起，像对寻常男女一样，他也没道理拒绝。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沈黎此人，没有后代，才是最好的事情，没有后代，就代表他没有私心，以后不论谁继位，只要有实打实的功绩，都不会为难他。但是这一点，宣帝只会暗地里思忖着，根本不会叫旁人知道。
幽州在京城的东北方，越往北走，天气越是干燥。如今四月份应该正是多雨季节，可是从北地一路走，鲜少遇到下雨的时候。
“今年，北地怕是要大旱。”沈来秋坐在马车上，一脸凝重。他小时经历过一次大旱，田地里真是寸草不生，他爹出门一趟，嘴唇都裂开了。不过他们沈家村好歹还有水脉，硬是在村里挖了一口深井，这才叫庄稼和牲畜保住一半。
赶路也有十来天了，路过一个叫崔西的镇子时，沈黎在路上遇到许多流民，个个都是面黄肌瘦，瘦骨嶙峋的样子，叫人心里不忍。
“你去问问，这是哪里来的流民。”沈黎皱着眉头道。
按理说，如今虽然有旱灾的迹象，但是如今不过春季，尚且还不至于现在就开始逃窜到粮食充沛的地方。
既然不至于有这样多的流民，那就一定是别的地方出了什么差错。莫非有盗匪肆掠百姓？这样多的百姓从北地准备往南边走，本身就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也许北地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而且，这些事或许还被某些人遮住了，没能及时上达天听。
沈黎不由得苦笑，宣帝这个老狐狸，哪里会让他有好日子过？只怕朝廷察觉到什么，但是不知道该派何人去解决，刚巧他这冒了个头，于是就迫不及待地将自己丢到那儿去了。
沈黎叫家仆询问这些流民，先着人做点炊饼和热汤给这些人，唯有饱餐一顿，才能抚慰这些惊惶的流民，问清楚情况。
余氏最是见不得带孩子的妇人，还有佝偻着背的老人挨饿。她看到有妇人喂不出奶，居然想喂血给孩子吃，那手指尖还有伤痕，可见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顿时觉得心里难受得厉害。孩子的胎发都是枯黄的，妇人更不必说，只是看着还活着罢了。
余氏带的奶粉自然不会分给这些孩子，毕竟奶粉是自家孩子的口粮，但是羊奶还是能匀出一点给这些襁褓里的孩子喝的。
煮了一锅羊奶，那些个妇人捧着随身带着乞讨的碗来盛奶。沈黎自然看不得这样充满细菌的碗拿去给婴孩喂奶喝，自然从附近村镇买了几个碗，临时对付一下。
沈黎看到一个女童，饿得眼睛都开始发绿光，却还懂事地看着弟弟喝奶，不去抢食，不由得叹了口气，拿起自己随身带着的零食荷包，递给她。
“吃吧，里面是奶糖，酥糖，吃一点，等下炊饼好了，就能吃炊饼了。”
小姑娘渴望地看着面前这个好看的哥哥递过来的荷包，但是她没有忘记看向她娘。妇人胆战心惊地叫女儿收下荷包，朝着沈黎磕头。
“贱妇陈氏，家住幽州渭县黑石村。小妇人的相公被拉去服徭役，三年未归。小妇人一个人带着三岁小儿，五岁小女，苟活至今。谁料家里的薄田三亩，都要被那群畜牲占去，自此失了生计，小妇人无法，只得背井离乡，跟着流民来到此地。”她没说的是，那群畜牲还准备对她……好在当时这些畜牲被他们的上级叫走了，她趁乱逃走，不然别说两个孩子了，单一个大人，也难活到今天。
“怎么会这样？到底是什么人，这样大胆，居然敢这样对待平民百姓。”沈黎看过闻柏鹤给他的信件，要他留意幽州的那些地头蛇，可是没有一个对得上。
陈氏讷讷地不言语，她就是一个妇人，哪里知道什么人会如此大胆？她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情，就是带着两个孩子逃出黑石村。现下又累又饿，还能神志清楚地跟沈黎说话，已经算是不容易了。
“炊饼和热汤烧好了，一个个排好队盛来吃！”
炊饼就是很普通的加了盐的面饼，个头大，但是很干，所以配上青菜萝卜豆腐汤，好咽下干炊饼。
流民中并非都是陈氏那样的绵羊样的女子，许多身强力壮的男人开始抢夺其他妇孺的吃食。不等沈黎开口，带着的仆从们就将这些人绑起来了。
一些打着别样心思的流民，看到沈黎的家仆个个都佩戴大刀，就忙歇了不该有的心思，老老实实吃自己的。
沈黎吩咐从家里带过来的，会些手脚功夫的人守护好余氏和几个弟弟妹妹，不准任何人接近，便开始亲自探查这些流民的具体情况。

第101章
“都老实点，知府大人心善, 要你们跟着, 你们就老老实实在后边跟着, 若是有人偷奸耍滑，我手里的刀可不是吃素的。”带着大刀的仆从, 龇牙“嘱咐”道。
流民们连连称是，他们如今也没有好地方可去，能跟着知府大人，好歹安全有着落。
如今这些看着有些凶的护卫，看着他们老实下来，还偶然会帮助他们拎些笨重的行李。甚至，有些年迈的老人家，他们会用担架架着这些老人上路。
这是沈黎的护卫，还是世子帮忙挑选的。如今这些护卫，明面上是家里请的活契仆从, 其实是护卫。因为五品官至多能有十五名护卫，名额多了，就会被弹劾, 所以沈黎就钻了条例的空子, 找世子帮他挑选武力高强的壮汉充当仆从，其实领着护卫的工资, 签的是公正合理的合同。
至于这些人会不会好好保护他，那必须是会。之所以叫世子挑人，是因为他门路更广。这些护卫, 多多少少都是有求于世子。
他们中甚至有些人是江湖中人，行侠仗义，难免手头上有几条人命在。保护好沈黎，世子就能将他们的犯案记录抹去。他们不是大奸大恶的人，不过行事难免冲动，沈黎曾经统一培训了一下，现在已经好了许多，不过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莽汉气息，无疑让大多数人都觉得害怕。
马车上没有别的事情，沈来秋不愿意闲着，就戴着口罩，挨个问这些流民，逃亡之前都是做什么生计的，有什么特长，以后好安顿他们。
不是每个人都有特长，大多数连地都种不好。不过沈来秋也不在乎。左右什么人都有自己的出路，他儿子是个好官，总不至于让这些人流离失所。
沈黎看他爹忙得乐呵呵的，也就随他去了。左右都是为着他着想，希望可以帮到自己，虽然辛苦些，爹心里乐意，做下辈的就不能干涉。
余氏这次来幽州，带着的仆妇不算多，通共就五个贴身女婢，这其中还包括一个奶娘。流民中有机灵的姑娘，想要跟着余氏，在她身边做奴婢，余氏也没答应。
“你们还小呢，不懂为奴作婢的苦楚。哪怕是在我们这样的人家里，做下人也没有什么好的。若不是真的逼上绝路，断断不要起这个念头，”余氏规劝道，“等到了府城，就在蓟城附近的村里好好过活吧，学点手艺，养活自己绰绰有余，再寻个好夫婿，比伺候别人强。”
那些姑娘虽然现在形容狼狈，不过瞧着都是好姑娘，她们不过是在最难的时候，遇到余氏，得到了救助，才如同幼兽遇到可以庇护她们的母兽，就想着追随罢了。
她们小声道：“夫人，我们真的可以赚到钱吗？村中的姑娘们，大多都没有手艺可言，我们就会做个饭，洗衣裳。织布，绣花一概不会，怎么赚钱养活自己呢？”
余氏笑道：“到时，你们自然就知道了。无论是制衣裳，还是织布，都有人会教你们，到时候，你们估计会抱怨活计太多呢。”
姑娘们面面相觑，只好回到自己的队伍里去。这话，她们是不信的。谁会把看家本领教给不相干的人？当初在村中，大部分的姑娘只做家务，没有人付工钱。会织布的娘子们，将自己的本事藏得严严实实的，根本不可能外传收益。
不过她们也只能听着夫人这样说，左右她们只是个小人物，不能逼着夫人给她们一个保证。
沈黎却在想着剿匪和铁矿以及煤矿的事情。
这些流民，一部分是因为幽州一些偏僻地方秩序紊乱，山匪作祟，才不得不从村中逃脱出来。而这些山匪尝到了打家劫舍的甜头，更有一些阴狠歹毒的亡命之徒，本身就犯了命案，落草为寇，成为头目，形成一股不小的势力，甚至猖獗到去城镇中收取“孝敬”。
沈黎向来会做最坏的打算，他觉得，兴许不单单是山匪，更有地方官，也对此不闻不问，甚至与之勾结，鱼肉百姓。
流民中不识字，不知事理的居多，被欺负了也不明白被谁欺负，为何被欺负，该找谁寻求帮助，只知道那地方活不得人了，得赶紧逃走。他们的运气好，遇到沈黎，这才有了着落。若是刚好和沈黎错开路线，说不准就此成为乞丐或者黑户，饿死病死在路上亦未可知。
至于铁矿，是幽州蓟城的收入来源之一。长安每年都会从幽州那里进大量铁矿，因为那里有许多特别容易开采的铁矿山，有些甚至是露天矿，所以可见铁矿的收益有多高。不过铁矿属于朝廷管制的资源，所以就算有人发现矿山，也得卖给官府开采。
不过万事都不会叫上位者完全如意，因为民间对铁的需求量大，所以价格居高不下，其中的利润之大，是沈黎都不敢想的。
所以会滋生贪腐，私卖铁矿，这种事情不会少见。而这些人，本身就没有什么道德可言，为了利润和安全，会有人假借徭役的名义，将无辜的百姓骗进去，不停挖矿。工钱？不可能的，等到这些百姓挖不动矿了，直接丢弃在废矿洞内，叫他们活活饿死。
这是世子给他的调查中表示出来的一点点信息，幽州这个地方，水很深。贩卖人口不单单贩卖儿童，连成年男人也不放过。
这些人不识字，只知道跟着官府走，谁知道，哪怕这些人穿着官袍，披着人皮，实际上连畜牲都不如。
陈氏还有其他丢了丈夫的妇人，倒霉催的，不但遇上了山匪，老家的县令，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
沈黎想到了世子给他的那封信里，告诉他，若是缺兵用，可以向朝廷申请练兵。幽州地域特殊，跟契丹接壤，契丹族善战，不比其他外族，因此知府可以训练府兵。
这叫沈黎松了一口气。他心里明白，到了蓟州知府的大宅，表面上他是知府，可以协商调配军政营里的官兵，其实人家会不会给兵，那倒也说不准。
既来之，则安之。作为知府，沈黎必然不可能无所作为。山匪虽然狡猾，不好围剿，但是他训练府兵，加上配备利器，未必不可以清扫这些乌合之众。
至于煤矿，是沈黎猜测的。他看到他爹帮忙统计的流民里，有个叫黑石村，或者黑山镇这些地方，貌似都有一种黑色的矿，听他们的描述，似乎是煤矿了。说不准沈黎去那几处查看，就能得到两三个露天煤矿，这可真是天上砸了馅饼下来了！

第102章
虽然清楚幽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环境, 沈黎还是被震惊到了。
这一路走来, 沈黎遇到了三波匪徒，都被沈黎手下的护卫们拿下。
叫沈黎哭笑不得的是, 有些居然是农人拿着个锄头，菜刀就想拦住他们打劫, 一个个战战兢兢地, 刀都拿不稳。
“大人, 三波匪徒, 只有一波是真正的山匪, 其他是附近的村落。去年粮食被征收走了，他们没得吃, 只好做了截道的勾当。”
沈黎道：“虽说是有苦衷，但其中有杀人经历的, 审问出来, 押送到蓟城, 听候发落。”
“是！”
“当务之急, 还是加速赶到蓟城, 这些匪徒，无大奸大恶的，也得跟在我们的车队后面, 你们看守好, 将他们身上的利器都收走，每天只两顿饭食，还不许吃饱。”
这些流民, 大多是家里是在断粮了，才来截道。因此吃个半饱，他们就不想闹了。为了防止有心怀叵测的人钻空子，沈黎还是没有表示出善待他们的意思。不过就算这样，这些人倒是毫无身为犯人的自觉，每天吃两顿粮食，也高高兴兴的。
只有一波匪徒，扛不住拷打，将他们的老巢的位置，以及大本营的人数都倒了个干净。据说里面有上百个匪徒，劫掠了二三十个良家妇人。被杀死的人不计其数，都随意丢在了山里。听得护卫们都义愤填膺，恨不得立马上山剿匪。
沈黎虽心急，却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山地的地形复杂，易守难攻，冒进没有任何甜头可吃。
“快马加鞭，这样才能少点百姓遭殃。”
行进速度更快了，余氏抱着小芽儿，奶娘抱着小包子，在轿子里晃荡得头都要晕了。沈来秋心疼孩子和媳妇，但是却也说不出减缓行路速度的话。
余氏幸好月子做的还不错，不然很难熬得下去。
蓟城的前任知府王巍早就盼望着有人来接盘了，这个地方，他一点都不想继续呆下去了。一切事关财政，军务的折子和资料，他都留给了沈黎，省下沈黎不少事。
沈黎知道幽州之弊，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解决的。王知府本身不是个没有能耐的人，只是他一介文臣，实在玩不过军政府的那群兵油子，舞刀弄枪的莽汉。因此，受到了很多掣肘。
他叹了口气对沈黎道：“可怜你怎么来这里了？陈一哲这老东西可真是太难对付了，借兵从来没有借过，兵都被养废了。我老了，对这里只有无尽的愧疚，没有留恋。希望你可以不要像我一样蹉跎在此，若是有门路，趁早叫朝廷给你调走吧。”
沈黎送走老大人，开始收拾知府留下的材料。
沈来秋则带着妻儿们住进了原知府置办的宅院里，所有东西一应俱全，还收拾地干干净净。老知府是个有钱的，将这宅子低价卖给沈来秋也毫不心疼。
沈黎来时做过功课，知道陈一哲是军政府的掌军将军。
他早就知道此人跋扈，在哪怕远在幽州，在朝中也有些根基。目前没有与之交好的可能性，因为沈黎必然要和他争夺幽州的话语权。不过沈黎初来乍到，还是要避其锋芒。
此人贪财，沈黎就备上厚礼，着人送到他府上。
“将军，看来这个新来的知府，是个识相的，您瞧，这个夜明珠，是又大又亮，乃是不可多得的良品。”军政府的一个小吏捧着沈黎送的夜明珠，笑得志得意满，仿佛已经看到了沈黎在陈一哲面前点头哈腰的情景。
陈一哲冷笑道：“你们可要给我盯紧了，若是这人动了我军政府的念头，要及时禀告给我，我必然斩断他在这里的左右臂膀。”
众人连连称是。
陈一哲看了看沈黎送上来的“土仪”，都是价格不菲，但是不至于太打眼的东西。这些东西虽然不值什么，却代表这个新来的知府无意与自己起争端。哼，文臣嘛，总是满嘴仁义道德，却总怕拳头大的。
在幽州，天高皇帝远，他沈黎纵然得圣眷，也得乖乖缩在自己可以触碰的范围内。
沈黎倒是不知道这些人因为他送的特产很是脑补一阵子，他忙着将手下可用的人清点清楚。若是不能用，他还是会跟在燕回县那样，直接写份奏折换掉。
好在目前看来，都是些靠谱的人。
“大人，鄙人是司狱司司域夏云逸。大人叫我关押的犯人如今都在知府衙门的囚牢里，请问大人，这些人需要如何处置？”
“按照律法，有罪者分级处置。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恶人。”
夏云逸第一次听这样的说法，倒是觉得新来的知府大人真是个实在人。
“大人，下官是户房典史王江寒，已经按照您说的，将这些流民安排到蓟城属下的村落中，只是户籍登记及诸繁琐事宜，需要三天时间，才能呈上来。”
沈黎非常满意他们的办事效率，于是口头上夸奖一番，便准备在明天设宴款待即将一起共事的下属，顺便将大致的官员名字和性格记住，方便以后安排工作。
“如今春耕还未结束，新来的流民需要地方安置，本官将从库房中拿出一部分银两将他们安置在这些村落内，保证他们人人都有田地种。另外，尽早将一应农具置办齐全，下放到村落中，不可耽误农事。库房银钱不够，来我这里取，等税收盈余，再还我也不迟。”
这话一出，沈黎手下的那些典史掌司们都纷纷赞叹沈黎爱明如子，乃是一方百姓之福云云。
直到沈黎说出这话：“我欲请陈将军剿匪，救百姓于水火，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刹那间，知府的政事堂内鸦雀无声。
沈黎心里明白了，也不为难下属，只叫兵房的人将官兵人数报上来，不多不少，三百人。
……三百人，剿匪给别人送菜还差不多。要是想救人，铲除匪患，这点人远远不够。
兵房典史神情尴尬道：“因为幽州的好兵，都在陈将军手中，我们虽有三百人，却有半数是老兵，体弱多病，恐怕难以担起剿匪重任。”
沈黎懂了，想要救人，看来还得去找陈将军。救人是大事，时间不等人，沈黎打算即刻就去拜访陈一哲，借不借到兵，全看他给陈一哲的交易能不能成了。
所谓拿人手软，沈黎虽然没送陈一哲过分贵重的礼物，可是看在夜明珠和沈黎是新任知府的分子上，只要没有撕破脸，他还是得以礼相待的。
两人虚假地进行寒暄之后，沈黎直接进入正题。
“陈将军，久仰大名。我今日来不为别的，正是为了将军的仕途而来。”
此话一出，陈一哲眯起了眼睛。

第103章
长风寨。
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精瘦男人将手中的一叠纸送到长风寨一把手的手中。
这个精瘦的男人不是别人, 正是长风寨的三把手梁财。天生胆小，却因为能写会算, 还颇有些小聪明，被提拔到三把手的位置。
“老大, 根据我们的探子来报，新到的知县要发动陈一哲那厮剿匪了。”
坐在首位的汉子，是长风寨的头领，叫鲁化。他的脸上有道很深很长的刀疤, 像条蜈蚣一样占了大半张脸, 眼珠子因为酗酒和纵欲, 布满血丝。身形魁梧, 肌肉发达, 随便一个端茶的动作, 都能叫人注意到他胳膊上隆起的肌肉。
他放下自己的刀, 打开纸一看，脸瞬间就涨红了。
“格老子的, 居然敢打我这里的主意。你确定陈一哲这厮要来围剿我长风寨？他有这个胆子吗？”鲁华不屑地吐了一口吐沫。
不是他吹牛, 整个幽州，找不到比长风寨更难攻打的地方了。深山老林里, 除非有熟人带路，否则一定会迷路。再加上他找人踩了几条错误的路出来, 十个人进来，也有九个迷路的。
走错路了，运气差点, 兴许还会遇上更难对付的野狼群、熊瞎子。他们长风寨刚建立没多久的时候，就常常会有弟兄们巡逻遇上野狼，死了十来个人后，才正式将黑山寨的安全路线找出来。
陈一哲早就想杀了他们，算作自己的军功了。只可惜他们长风寨在这里呆了将近十年，再聪明的人，也拿他们没办法。
“慌什么？恐怕又是个雷声大，雨点小的，”他虽然气这些官兵又想来围剿他，却也很快冷静下来，“老子做了这么多年土匪，山下的百姓为了不被我们抢劫，早就几乎成了我们的附庸，会给我们通风报信。”
“老大，不如就让他们围剿，咱们找人在长风寨来回巡逻，遇到可疑的人，就地斩杀。如今寨子里的物资多，他们只要别放火烧山，咱们不可能会被捉到。说不定，这个知府还跟上个知府一样，准备拿着赎金，将我们寨里的‘牲口’赎走呢。”
“好了，你看着安排吧。咱们叫上老二，今晚喝点酒，找那些个不爱哭哭啼啼的婆娘过来，咱们哥三晚上好好乐一乐。我说你啊，好歹是个男人，怎么每次都这么不中用呢，忒快了。”鲁华想起他们平日作乐的场景，嘲笑道。
梁财赔笑，“那小弟是不如您龙精虎猛的……”一番马屁将鲁华拍得是高高兴兴，恨不得现在就喝几坛子酒。
被通知晚上要伺候寨子的三头目的女人们麻木地洗澡换衣服，像一个个行尸走肉。她们不是不想反抗，只是那些反抗的女人们下场太过惨烈。如今她们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求着老天什么时候开眼，能降雷劈死这些畜牲。
阿碧是原来山脚下的孤女，因为长得比其他村姑平头整脑些，便被村人送个了这些歹人。
无数个浑浑噩噩的，能将人撕裂的夜晚，自己身上那些代表着不洁的伤口，自己要面对的一张张狞笑着的泛着油光的脸，都叫她想吐，想死。
这里有些女人因为那些畜牲怀孕了，便疯了。因为孩子生不下来，便被剖了肚子，取出孩子就死了。
那些土匪也不知那些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便也不在意，都丢给寨子里女人养。高兴了就丢个馒头给这些小孩，不高兴了，就拼命踢那些会哭闹的孩子。
阿碧曾经看到有个人，喝醉了酒，将大着肚子的妇人砍死，还将死胎挑出来，一脚碾碎……
阿碧出神地想着这些年死去的人，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每年寨子里都会有新的女人被抢进来，那段时间，到处都是凄厉的哭喊声。
若不是小月，她早就去寻死了。
小月是一个难产的姑娘生下来的，那姑娘生下小月，就疯了，也许被活活打死，也许是自己死掉，总之后来，作为跟那姑娘一个房间的阿碧，成了这孩子的姨娘。
孩子因为饥饿发出的微弱哭声，将濒临崩溃，一心求死的阿碧唤醒了。
那哭声如同那天晚上天上瘦弱的弯月。
阿碧抱起孩子，不太熟练地用罐子里还剩下一点米汤，喂了这孩子，还给起了小月这个名字。
这一喂，如今小月都四岁了。她也好好活到现在，如今身体也破败了，她刻意让自己显得又丑又老，这样好歹可以稍微安生点。
“姨，你在想什么？”
阿碧将小月揽在怀里，怜惜地亲亲这个女娃的额头。
“姨没想什么，姨只想着你若是能慢点长大，就好了。”阿碧最担心的，就是小月。
小月天真地问道：“姨，为什么有些叔叔叫我快点长大？”
阿碧激烈地叫喊道：“因为他们是畜牲！是天打雷劈，死了堕入十八层地狱的畜牲！我就是死，也不叫他们碰你一根汗毛！”
“你这泼妇在说什么？”外面听到谩骂的汉子进来，将阿碧拖出去狠狠打了一顿。
小月被汉子一脚踢到桌子底下，蜷缩着，像只小狗一样，呜咽着爬不起来。
女人的叫喊，男人的谩骂，凑成每日在长风寨上演的日常。
女人们麻木地看着阿碧挨打，像一个个泥塑的人偶。她们好像还活着，也许已经死了。
被捉来的男人，成了田奴。每日在田里做活，累得半死，还得吃馊了的饭菜。
“今晚除了玩女人，你们这些人也该展示展示了，看看今晚谁能活着从斗场上下来。”
所谓“斗场”，就是木头搭建的一个台子，斗场上通常会有两个男人在上面生死肉搏，直到有一个人死去，比赛才算结束。
活着的人，可以考虑加入这些匪徒，成为新的施暴者。
匪徒们靠着这个找乐子，下注赌博。
寨子里的匪徒看着这些佝偻着背的男人，乐呵呵的笑着，仿佛在讨论天气一样讨论着上次的斗场那些活着或者死去的人，讨论自己赢了或者输了多少钱。
田奴们敢怒不敢言，反抗的下场，他们是知道的，他们没有武器，也吃不饱，根本没办法和这些歹人抗衡。就算能杀那么一两个，也无济于事。
“老天啊，这种日子，什么时候到头啊！”
“唉，这日子可算到头了。”蔡文锤了锤自己的腰，手里拿着一堆图纸从工坊出来了。
“爷爷，您出来啦？沈大人交代您的事情做好了吗？”
蔡老呵呵笑道：“都在工坊里呆了五天了，吃住都在里面，剩下的时间都在想孔明灯的事情，哪里会做不好？”
沈黎打算让长风寨内部先混乱起来，然后混水摸鱼，借助指南针进入长风寨，将匪徒一波拿下。
如何让内部混乱起来？关键点就在孔明灯。让孔明灯带着消息，顺着合适的风向，传到长风寨内，让所有人都看到上面的字迹。当然为了让一些不识字的人知道内容，沈黎还画了简笔画。
第一副画的是一个人被匪徒殴打，第二幅图是被殴打的人杀了匪徒，第三幅图显示穿着官服的人进了山里捉拿匪徒，第四幅图是穿着官服的人给杀匪徒的人赏银和土地。
四幅图都是用极其简单的简笔画画出来的，叫人一看就能知道它们传达什么意思。
蔡文感叹道：“这下，这些寨子都要乱起来了。这样也好，说不定大寨子被围剿了，其他匪窝也会自动投降。”
沈黎针对其他的强盗土匪据点，也预备了许多孔明灯。画面都是一个主题：劝降。
只要愿意洗心革面，就既往不咎，在铁矿处服徭役三到五年，就可以重新做良民。这无疑叫许多还没犯事的土匪们重新动摇起来，哪怕头目还想继续当山大王，他们的手下，也难保动心。
至于风向和风速，沈黎也可以计算出来。这对于他来说并不算难，但是却让许多人都觉得惊奇。
“咱们知府大人，莫非是神仙不成？”长成一副神仙样就算了，居然还能知道风的速度和方向。
沈黎若是知道自己在下官们的形象居然趋于神棍，定会逼着他们学数学和物理的。
不过眼下还无暇顾及到这些方面。
“春耕的时候，注意虫卵，若是那些地方虫卵多了，一定要通报上来。”
沈黎担心会有虫害发生，今年北地的冬天，干燥少雪，很容易滋生害虫。古代没有农药这个概念，沈黎曾经做过简易版本，但是这里没有检测机构，无法判定农药的毒性，因此做好了就直接销毁了，并没有投入使用。
害虫只能靠人工查看，有时还不一定能够检测出来。
“大人，府城的鸡苗鸭苗都买好了，等五月下放到村户手中吗？”
“不，等六月。五月份没有粮食成熟，百姓们恐怕养不活这些鸡鸭。”
“还是大人考虑周到，那如今先下放到县里吗？”
沈黎道：“分开饲养，可以叫那些乡绅发挥些作用，暂时收管这些家禽。本知府可以根据他们饲养的情况，减免一定税收。”
薅羊毛嘛，一次是薅，两次三次后就是惯例。他的知府库房现在可是一清二白，啥也没有，只能发动地主帮帮忙了。
“工坊那边，先做孔明灯。按照雕版将图印出来，工钱从我私库里出。”
“沈大人果然爱民如子，在下佩服佩服！”陈一哲走到沈黎跟前，也不行礼，端是一副他才是上官的模样。
沈黎拱手道：“陈将军言重了，都是在下该做的。”
陈一哲呵呵一笑，“您是个聪明人，一下子看出我想要什么。实不相瞒，本将军想有个云麾的将军品级很久了。可是，若是让我发现您在骗我，我手里的兵，也会为我打抱不平吧！到时候，我恐怕也不好在此地立足了。”
这是威胁沈黎，要架空他，并且等契丹打过来，不会出兵保护他的意思。
陈一哲是军政府的将军，一般情况下，陛下不会对军政府的人进行升职，因此陈一哲始终只是四品上阶的将军。沈黎对他说有把握叫他升职，他可不就按捺不住了吗？
他算是这里的地头蛇，若是沈黎说话不算话，他就用人脉，给沈黎到处使绊子。
沈黎没有打算和此人计较，却不代表他不会反击。
之所以陈一哲相信沈黎能叫他升阶，得到品级称谓，还是因为世子给沈黎的信件，包含了一张‘加官令’，这是嫡系宗室手里都有的东西，且每人只有一张。
‘加官令’可以叫任何一个武将升官，只需要一条实际功绩，便能迅速升阶。
这是难得的机会，陈一哲看到这张‘加官令’，眼睛都直了。
不过同时他也不相信沈黎愿意把这么好的东西给他，心里存在怀疑，自然忍不住过来敲打一番。
沈黎道：“陈将军这些天先养精蓄锐，等陈将军带着部下扫平长风寨，我自然会让将军得偿所愿。”
陈一哲不由得烦躁：“这都准备好些天了，你打算让我何时出兵？”
“等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
沈黎暗道，自然是等孔明灯做好，等着愿意反抗匪徒的人与他们里应外合，才能万无一失。
他这几天已经派人策反了几个长风山山脚下几个农庄上的探子，约莫明日就能探听到路线，画出准确地图，自然就可以动手了。
同时，沈黎安排了自己的府兵和陈一哲的军政兵混在一起了。
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公。
陈一哲此人自然不会将府兵放在眼里，那么派遣府兵的事务自然很少。
但是府兵的粮饷是沈黎发放的，自然又精又多。
一方做得多，吃得却差，另一方做得少，吃得又多又好。这对比很快就显示出来了。
一旦沈黎表露出，如果愿意加入府兵，就可以有一样的待遇，这些人会不会动心？
如今，这只是第一部 而已。等一系列新政策出台，沈黎迟早架空军政府的权责，向皇帝表明幽州不需要军政府拖后腿。
相信这样的日子，应当不远了。

第104章
“小月！小月！你怎么样了？”阿碧忍着痛照顾昏迷的小姑娘两天两夜, 看到小月醒过来，高兴地眼睛里泛起泪花。
“姨，我肚子好痛。”小月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小姨, 希望小姨可以给她揉一揉肚子。那个大叔踢到了她的肚子, 她的头还撞到了桌子腿那儿, 这会子脑袋晕晕的，有点想吐。
可是她的小姨没有给她揉，反而哭得泣不成声, 小月吓坏了，赶紧用自己的小手给姨擦眼泪……
“姨, 你看, 外边有东西飞过来了！是什么？”
阿碧看到外面的飘来一个像元宵节的节灯一样形状的东西，赶紧跑到外面去看。她们的院子离那群匪徒远一些，除了会碰上巡逻的匪徒, 基本上很少有人白天来这里找乐子。
她迅速地将这个会飞的大灯取回来, 她不识字, 但是万幸的是, 这上面还有图, 就赶紧摊开看这盏纸灯上面到底画的是什么。
半晌, 她终于弄明白了，混浊的眼睛突然发出璀璨的光亮, “终究还是有官府愿意救我们的！我们有救了！我的小月也有救了！”
小月还很小，不太懂姨姨在说什么，懵懂地跟着姨一起高兴。
阿碧看着这个孩子, “小月，接下来几天，你都躲在家里，谁叫你出来，你都不要出来，你要听姨的话，明白吗？”
小月点点头，她向来听话，“姨，我饿啦！”她的牙齿长得极好，什么都可以吃。
阿碧捏捏她的小脸蛋，从快要见底的米缸里拿出米准备煮粥吃。她在寨子里没有别的营生，没有田地，只在门口中些豆子。在这里，就算有别的营生，也会被别人觊觎，然后一无所得。
她或许已经没了羞耻心，为了活着，她会主动去和男人做那种事，然后拎点米回来，每个月都有人老珠黄的女人被饿死。若是没有大人来救她，也许她也是这样的死法吧。
“姨，外面刮了好大的风哦！”
“这天，怕是要下暴雨了。”阿碧煮着饭，眼看着这风将外面一棵树拦腰折断，她心里却觉得畅快。若是官府的人来了，她希望这里的歹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处以腰斩。
沈黎这些天在加急训练府兵，他虽然只打算让这些府兵过去充数，顺便秀一把他们的府兵待遇，却也不想他们真的成为一把生锈的刀。况且，打探消息的事情，是府兵的职责所在，他将事情吩咐下来，预计过几天就会有消息。这年代，想要探听什么消息，就需要找户籍信息，总有匪徒们沾亲带故的人在寨子外生活，能了解一些信息就是赚到。
至于长风寨山脚下的村民，估计无辜的人比较少，只看谁吐露的消息多，谁就能减免刑罚。
长风山的山脚下，这片村落有三处，分别是上溪村，中溪村，下溪村。
来探听消息的，都是年过三十的健壮汉子。张寒和张池是府兵中甲队里的兵，上面派他们来上溪村探消息，主要是因为他们兄弟俩住的地方和上溪村也有些近，熟悉这里的环境，这样能顺畅地进屋和与长风寨的耳目之一的李家进行“友好交流”。
“大哥，这里是李诚家对吧？”张池拿着手里的名单问道，“名单这么多，知府居然只叫我们专门抓可疑的。我们是小卒子，又不会断案，这怎么抓？”
张寒笑道：“叫你刑侦课不好好听，‘真相藏在蛛丝马迹’中，大人说的那些侦探故事，你都忘记了吗？”
“没忘呢，咱们大人可真是厉害，知道的东西可真多！”
从来没有知府专门教导府兵办案的，也是新鲜。不过沈黎确实有这方面的经验，在燕回县，他也办了不少奇怪的案子，捉过不少潜藏的奸细。
“嗯，这里应该是李家了，据情报得之，此户人家半夜经常有好几人翻墙头进去……进村后，溪上游第三家……去敲门吧。”
张池挠了挠头，“哥，咱们是来抓人的，直接踹门吧，这还敲门有意义吗？”
“……有道理。”业务不太熟练，沈大人没来之前，他们就跟在知府衙门里养老一样，这几天参加军训好歹找回了些昔日的感觉。
他们拿着腰刀，直接砍断了院门的门栓，然后走进屋里。
屋内有个穿着粗布衣的女人走出来，慌张地抱着孩子，“军爷们 ，你们这是……有什么事情吗？”
这户人家看起来很穷的样子，桌子上的茶盏都是木制的，看着价格也相当便宜。屋内的摆设也非常简单，寻常。屋内除了这个女人和孩子，还有这女人的公婆，就没有别的人了。
他们身上穿着的也都是村里人穿的粗布衣裳，看起来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值得关注。
“军爷们，这是到底出什么事，能叫您们来我家走一遭？我家男人不在，有什么事，我这妇道人家也不懂……哎哎，你们怎么还动手抢孩子？”
开始 ，这个女人还唯唯诺诺很惶恐的样子，可是随着他们不断在屋里翻翻捡捡，表情就越来越难看，正常女人看到他们这样带刀的兵根本不应该是这个态度，除非她家经常进不规矩的兵油子或者粗鲁的匪徒。张寒确实捕捉到这个女人对他们表示不屑一顾的表情。
张池则观察到了这户人家的孩子，脖子里居然还挂着足金的长命锁！试问村中有几人靠着种地中出金子来的？而且虽然婴儿裹着的襁褓从外面看是粗布做的，可是里面的布料确实最软的丝帛。他一把就将这孩子捞过来，瞧个清楚。
“嗯，想要孩子，等你家男人回来，咱们再继续谈吧！最好把你们和长风寨有什么利益交换都说清楚，你也不想你家孩子变成大人的田奴吧！”
本来还有些不确定到底是哪户和长风寨有联系，这下完全可以确定了。拿着这孩子的前途与这对夫妇对弈，他也不怕这户人家不跟他说明实情。

第105章
妇人欲哭无泪，她眼巴巴看着孩子被张池抱着, 也不敢做什么小动作。
正在这时, 李诚回到家中。他一脸愕然地看着有两个带刀府兵抱着他的孩子, 忍不住哆嗦道：“你……你们，有什么事吗？”
张池笑道：“倒也没什么事, 跟我走一趟吧！”
正是晌午吃饭的时候, 沈黎用完饭食，便来到知府衙门里, 处理公文。
“赋税过高，这个地界需要改一改, 朝廷给的指标没有那么高。”沈黎皱眉, 这些赋税并没有全部上交朝廷，而是有很大一部分被纳入了军饷中，然而他重新算了军饷，和单独化出去的根本不对等。
眼看太阳快要落山了，沈黎终于理清楚一些事务，这时候府兵们也压着人回来了。
李诚等人精神紧绷, 身上全是冷汗。他们这群人是跟在骑着马的府兵们后边，手被长绳子绑起来, 绳子的另外一端被府兵们紧紧拿在手里，被拖着走的。经过这一路跋涉，他们又累又饿，简直还没被提审，就已经受到了巨大的折磨。
沈黎在大堂踱步, 等这些人能喘口气了，才靠近跪在最左边的李诚。
“知道长风寨吗？”
李诚只听这一句话，双眼就开始发黑了。完了，官府的老爷们开始找他们算账了！
他想到家里收到的长风寨给的黄金白银，不由得咬住牙关，“大人，草民冤枉啊！草民和长风寨的人没有任何瓜葛，都是这几个府兵大人冤枉我的！他们糊弄大人您，随便找几个人出来，好交差！”
沈黎微笑：“我只是问你，知不知道长风寨，你倒是好，跟倒豆子一样，全说出来了。”
李诚突然想吐血，是啊，这位沈大人根本没问他是不是长风寨的耳目，他这样，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是累昏了头，居然这么简单的套路都没有识破。
李诚觉得，既然多说多错，那就死不开口。他听说过这位沈大人，根本就是个良善人，流民们都对他赞不绝口，所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位大人根本不可能对他严刑拷打，所以他心里还不算很害怕。
剩下的人，有样学样，个个都跟锯了嘴的葫芦一样，一言不发。
沈黎气笑了，看来，这些人是对他有什么误解，他虽然从不压迫百姓，却也不是好糊弄的人。
“来人，将他们各打二十大板。你们所有人，都是山上一些匪徒的亲戚，并且有人亲眼看到你们通风报信，家中还有来路不明的钱财，当本官是无的放矢，故意着人捉拿你们吗？”
“大人，小的说！小的说！”
沈黎皮笑肉不笑，“好，你打十板子。”
又有一个村民赶紧开口：“大人，我还知道去长风寨的一条路线！大人，我可没收多少钱！我那侄女还在长风寨里，我是被逼无奈啊！”
“大人……”
李诚也想开口说什么，却被沈黎一挥手打断了，他顿时就绝望了，二十大板，不死也残废了！那些流民说的都是假的吗？这哪里是什么俊朗心善的郎君？这位沈大人分明和戏文里的凶神恶煞的阎罗王差不多！
等打完板子，沈黎叫几个小吏听他们坦白，顺便记录下来，当做口供。更让小吏们审问清楚，还有那些是长风寨的走狗，一一说出来，到时候，沈黎才好慢慢安排长风寨。
“……大人，我就知道这些，大人明鉴，小的实在是害怕长风寨那些匪徒，才做了他们的走狗的！望大人看在小的实话实说的份子上，不要砍我的头啊大人！”
沈黎摆摆手，就有衙役将这几个人押下去了。这些人虽然不必判死罪，活罪也够他们受的了。幽州境内的水泥地还没有修，官道轮不到他们，可是让他们修村子里的路，自然是他们逃不掉的惩罚。用他们得来的钱修路，那条路上还得有他们撒下的泪和汗，才能减轻被他们坑害的人的冤屈。
长风寨因为那些孔明灯变得人心惶惶起来，小头目都担心自己的手下为了让自己逃脱惩罚，在背后对自己下黑手，只有有头在手，将功赎罪，自然又能减免刑法，还不用在山上做见不得光的老鼠。
哪怕他们是一伙的，都是歹徒，那也是有区别的。有些人根本不想当歹徒，是被逼无奈，不当歹徒就会被杀死，才来当的歹徒。更多的是，有些人实在活不下去了，地里的粮食不够吃，也没有官府来管他们，他们才当歹徒。
许多人根本不想杀人，只是不杀人，就要被杀，他们一边杀人，一边满是痛苦。这时，这些孔明灯告诉他们，只要杀歹徒，就可以将功赎罪，不用被沈大人砍头！他们就更想抓住这个机会了！
他们很快感受到彼此之间的杀意，气氛异常诡异。
长风寨寨主鲁化在聚义堂里一刀砍断一面桌子，他手里捏着孔明灯，大发雷霆，“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画上这样的图？将功赎罪？杀我得二十两银子？他奶奶的沈黎，他要敢来，我剁了他做肉馅包子！”
梁财道：“老大，当务之急，是应该告诉大家，沈黎此人阴险狡诈，根本不可能兑现这个承诺的。稳定寨子里的人，不要我们内部开始裹乱。然后，我们还要将那些被卖到我们这儿的人关好了，不然有人乘机反水，咱们估计还会腹背受敌！最重要的是，咱们要开始布防了！以往，府兵都是些软脚虾，而陈一哲懒得对我们出手，所以大家才能一直相安无事，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我们需要早些做准备！”
鲁化一脸烦躁，“你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唉，咱们寨子的路线，可被他们给知道了。村中留下的线人一个都不剩，全部被发现了！”
梁财道：“老大，可别忘了，我们在军政府里也埋了线人，到时候真打起来，会有人跟我们通风报信的！咱们每年给他这么多好处，况且，他还有把柄在我们手里，不怕他不听话。我们知道那些府兵和军政营的动向，自然可以战无不胜。咱们只需要防守就好，放心吧 ，说不定咱们还能抢几套府兵的衣服穿穿，过个当正规军的瘾！”
鲁化自然是半信半疑，但是为今之计，也只能如此了。
……
“乔副将不是说今天要打过来吗？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他们这群山匪，大热天的趴在草地上，还要被山里的毒虫子咬，从早上趴到晚上，眼睛都盯得酸了，也没见人来，这不是糊弄人吗？
这些天为了搞布防，他们已经连续四五天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今日听说要打起来了，他们可真是又惊又喜。谁知这太阳快落山了，也没有人来。
“继续在这里守着，说不准晚上就突然过来，打我们个措手不及！”
“对，一定是这样！晚上多派人过去蹲守，谁先来报信，谁就能得三贯钱！”
尽管鲁化给画了大饼，他们这些人还是在心里犯嘀咕，这忙了这么些天，就这么点钱。这几天供给他们物资的村人都被沈黎逮起来关进了大牢。而且现在全程警戒，就算有钱，他们又买不到东西。一时间，便觉得这个大饼索然无味，许多人看着看着，甚至直接在草地上睡着了。
鲁化巡视到有人在睡觉，直接将睡觉的那人从腰部砍了个两半截，那些本来就不想当匪徒的人 ，心里更加厌恶起鲁化，不过碍于他的爪牙多，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这些人都潜伏着不说话。

第106章
鲁化一连等了很多天，都没有等到有人来攻打他。
他不由自得起来, “我说这群狗官, 就是嘴上说说吧？他若真是爱民如子，早该打过来了, 还等到现在？明天再布防最后一天, 再不来, 咱们就不管了！”
梁财小心翼翼地提议道：“老大，咱们可不能太过松懈, 不然, 真要被府兵摸到寨里, 咱说不定会有损伤......”
鲁化本来就烦梁财贼眉鼠眼, 软弱猥琐的这副样子，眼睛登时就瞪得跟铜铃一样，“老三, 你说什么丧气话呢？以前咱们又不是没杀过那些府兵？都跟软脚虾一样, 怕个鸟？”
梁财心里着急, 只好找寨里的二把手姜威商量事情去了。
姜威呵呵笑道, “老大的实力，你还不知道吗？咱们两个都打不多他一个, 他力气大, 又有经验，自然比我们这些没真正没和府兵对过线的人有胆气些。早年，我也见过那些当兵的，能打的没几个, 你放宽心好了。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咱们就派两个人守着就好了，不用太担心。”
梁财叹了口气，他是真不知道这两个大哥是怎么这样有自信可以比官府的人厉害的，他摇了摇头，这些天他一直在收拾细软。等收拾好细软，他就可以随时往山下逃命去。至于这两人，随他们去吧，他是不愿意跟着他们一起送死的。在这里，他早就呆腻了，虽然有吃有喝有女人，可是跟外边的还是不能比。乘乱逃走，当年他又不是没这样做过。
殊不知，姜威在梁财的身后冷冷地笑着，向身后的鲁化道：“大哥，我当初便告诉你，此人留不得，这就是个见风使舵的货，偏你抬举他！”
鲁化笑呵呵的，“当年这小子，从黑风寨向我投诚，我就知道这人不是个好的。只是，咱们毕竟收拢了他带来的手下，况且，他是个识文断字的，咱们少不得他。如今，三把手被府兵的人给杀了，士气不就被刺激上来了吗？”
姜威点头，“老大英明，他在寨中颇会收揽人心，只要他一死，说不准还会有人为他多杀几个府兵呢！不过您真不愿意找人巡逻了吗？
“巡逻？这群喽啰，寻个鸟逻，咱们主要依靠的，还是那些会用刀的。还有那些人质。”
“人质？管用吗？”
鲁化擦拭着他的刀，“那沈黎，你恐怕没有听说过。以前我截过一个商队，当时商队的人，进肥皂的货，就是从沈黎那里进的。小小年纪，就极讲仁义，从不做黑心买卖。这样的人，会不把人命放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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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哲穿着铠甲，一脸无语地看着沈黎也穿着差不多的铠甲，像模像样地飞身上马。
“你一个文官，做什么上阵杀敌的事？到时候见到血了，回去做噩梦可不好。”不是他瞧不起文官，至少斩杀匪徒这件事，确实不是文官该干的事。
沈黎抡起一根三十五斤重的□□，还用枪锋在半空中搅了个花样，看起来轻轻松松的，很趁手的样子。
陈一哲不说话了。
他对武器熟悉得很，知道沈黎手里的□□不算轻，出乎他的意料，没想到小白脸一般的沈大人，还有些武学基础，真是难得。
“按照你的方法，训练了士兵，没想到还真的有些用处。难怪陛下会派你来这里。”陈一哲一开始不满意沈黎插手军政府的事务，但是看到确实有效果，最终也没再说什么了。
再说，他剿匪成功后，便也不在幽州这个地界了。无论去哪里，只要离开幽州，他就还有升迁的可能性。但是一直呆在这里，他就只能止步不前。因此，他一直纵容着沈黎查看军费，插手军务。卖个好，他也可以坦然地离开这里。
留守的那些府兵，都是无法参加战局的，他们一来年纪大了，二来，身上有暗伤，去了只是拖后腿，但是不妨碍他们在看守知府衙门的时候，谈起这事。
“你说，咱们能赢吗？”
“要是赢了就好了，赢了咱们知府大人一定会给我们发酒喝。”
“你就知道喝酒，咱们知府也去剿匪了，假如受伤了可如何是好？”
听到这些议论，沈黎的那些下属们也不由得有些担心。
户房典史王江寒同司狱夏云逸道：“这么快就发兵剿匪了，会不会太仓促了些？”
兵房典史魏仪道：“这些天不是一直在练兵吗？况且陈将军平日也会练兵，想必应当没有什么问题吧？”
王江寒忍不住道：“若是真赢了，咱们户籍上空缺的人数，就有办法填上去了。”
因为政绩和户籍人数挂钩，因此历来都有官员喜欢虚报人数，下至县令，上至知府，都希望升职，或者通过考评。户籍是最容易造假的地方，但是也最不经查。
“这要赢了，民心，政绩就都来了！可要是输了，难免会让知府被误认为是庸官。更重要的是，若是这一场输了，匪徒们就更无所顾忌了，会将府兵当成纸老虎。而且，无论输赢，都会死人。咱们府兵，本就人数不多，死一个都是损失。”魏宜最不想看到有人被盖着白布抬回来，谁都是爹娘养的 ，活生生的一条命，虽说剿匪是职责所在，可这样牺牲，真的叫人心里难受。
他们幽州地界，以前打仗打怕了。而且许多官员，都不把士兵的命放在眼里，久而久之，当士兵就成了百姓们惧怕的事情。
上一任知府是个仁慈的，百姓们不愿意当府兵，他也没有强行征兵。这叫老百姓对官府的信任度稍微提升了些。
“沈大人，可一定要大获全胜归来啊！”王江寒一脸担忧地道。
他们无心吃喝，等了有一天，直到傍晚，忽然见一小队骑着马赶回来了，身上还粘着血污。
夏云逸拦住他们道：“怎么回事？不是去了一千人吗？怎么就回来你们这几人？”
莫不是……出了什么不测？
夏云逸等人的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了，这可怎么办？沈大人还是太冲动了！练兵没几日就开始剿匪，他就不怕出大事吗？
那小队的头领气喘吁吁道：“原来典史们都在这里啊！大人叫您们准备上山清点战利品，再带上知府大人常召见的五名大夫上山。”
“咱们赢……赢了？！”
“回大人的，赢了！”
典史们赶紧带着公文，骑着马跟在这队伍后面，他们是真的不敢相信，两届知府都拿长风寨没有办法，沈大人准备这几天，然后才花一天时间就将长风寨攻破了！
“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人居然还会自相残杀。”陈一哲一脸复杂地看着长风寨的三个头目互相撕咬，谩骂。
沈黎笑道：“大约是早就面和心不和了吧。”
“从上级到下级，都有自相残杀的人。居然是这个梁财，将人质放出来的。”
听到这话，鲁化又气得脸涨得通红，他如今被绑得结结实实，实在没有办法动手杀了这瘪三，只能破口大骂。
梁财也骂，“你若不想置我于死地，我至于这样吗？要死一起死！还想通过人质逃走，你想都不要想！”他的肚子裂开一道口子，正在冉冉淌血。
姜威也在埋怨鲁化，“你也就知道吹牛，说好的府兵都是软脚虾呢？你不是很厉害吗？结果被一个文官一脚踢飞！你身上的肉是假的吧？”
鲁化也在怀疑人生，他力气算大了，但是就在他想用大刀将沈黎的头砍下来的时候，刚进入可以杀掉沈黎的范围，就被一股巨力挑飞，然后被沈黎一脚踹到地上不能动弹。
这真的是正常人能有的力气吗？
沈黎语重心长道：“活了这么久，你也应该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了。”
鲁化：“……”
户房典史魏宜兴奋道：“大人，咱们救出三百人，其中有妇人两百，孩童二十，男人八十。现都已登记在册。”
随行的掌史也很高兴，他计算了一番，禀报道：“大人，缴获白银两百六十三两，铜钱三百七十八贯，铁器，弓箭，刀斧若干，生擒一百五十七人，斩杀二百五十二人！”
沈黎没想到，这样的老鼠洞也能有这么多余粮，有些诧异。
兵房典史道：“我等在此听候知府大人安排，听知府差遣！”
“听知府差遣！”府兵们第一次打胜仗，心里正是激动的时候。
洪亮的声音整齐划一，叫陈一哲的表情越发复杂。他苦笑一声，这些天，他的军政营里已经有六成的人想入府兵的军营了，还好他接受沈黎的条件，不然，最多一个月，他还是会变成一个空架子，到时候连谈判的资格都没有了。
沈黎道：“这些天，大家都辛苦了！不过，为了百姓的安全，我们义不容辞！希望你们可以成为，可以被百姓们依赖的府兵！”
这一番话把府兵们说的热血沸腾，他们都想当个顶天立地的人，成为百姓的依赖，这是何等的大丈夫？
他们押着这群山匪回蓟城，已经是第二天上午的时候了。
百姓们夹道欢呼，给坐在前头的沈黎砸花砸绢布，表达自己的激动心情。这些匪徒的恶劣，是百姓们都了解的。如今这个又英俊又能干的知府，将最大的匪窝给剿了，可不是大快人心吗？
沈黎没法适应这样的热情，但还是笑着受了，他向着百姓拱拱手，便把身旁的陈将军的风头抢光了。
等沈黎下马，准备打道回府，才察觉出一丝不对。
果然，余氏和沈来秋板着脸站在门口等着他。
“爹，娘！孩儿不孝，忘记跟您们说孩儿去剿匪了！”沈黎赶紧跪下。
余氏赶紧查看沈黎有没有受伤，她的眼泪刷刷地掉，生怕看到有伤痕。沈来秋却拿了根棍子，准备教训沈黎，而沈言在门后偷看他哥挨揍。
沈来秋气狠了，“去剿匪这么大的事都没有跟我们提过一句！你这不孝子！我揍……”
余氏一把拦着：“我叫你揍了吗？”
沈来秋就“……你之前不说要修理他一顿吗？”
余氏没好气道：“儿子打胜仗，你个当老子的还要揍他！”
沈言：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沈黎心里又感动又愧疚，抱了抱自家爹娘，好话不要钱的往外冒，哄地大家都心情好多了，才停下。
————
蓟城一眼看上去，很具有泥土气息。城墙还有民居都是泥土做的，田地也非常多，连片的田地里长着嫩绿的苗，看起来整齐地像绿色的人豆腐。
“看，这是拉练的士兵，身上的肉看着就板实啊，吃得不差！”一个农人站在田边，满是羡慕地看着穿着上好府兵军装的士兵在大路上整齐地跑。
“别羡慕，你要是羡慕可以到县衙报名，如今只要符合知府大人招募条件的人，报名后经过考察，大部分都能被招进府兵的新兵营里。就怕你受不了这种训练强度！”一旁的人跟这农人科普，他也想去，但是他是独子，不满足条件。知府说了，独子不许参军，没到六尺五不许参军，身有残疾不许参军......总之限制比较多。
但是他一点都不觉得这样的要求有什么不好，因为往年征兵，官府的人似乎都不加挑拣，如同蝗虫过境一样的征收百姓去前线送死。现在大昭的律法越来越严格，吏治清明了很多，这种胡乱征兵的行为才得到遏制。
不过，确实很少有知府这样将条件限制地这样死，知府是真的在乎他们这些人的人命，才叮嘱大家不可随意参军吧！
“王二家的大儿子，上个月报名了，据说下个月就可以编入府兵里，这要涨不少饷钱哩！他在新兵营里每月就会发八十文加上五斤玉米面，五斤小麦面和五斤稻米，假如正式入编，得有多少钱拿？他们这样的府兵，每次考评，前三的还有腊肉腊肠之类的奖赏。啧，我做他家的邻居，这几天可真是被那股蒸腊肉的香味给馋死了。”
“知府真厚道啊，可惜当兵不太安全！这要是哪里伤到了，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谁说不是呢？不过据说知府把抚恤金又往上调了！知府说要给因为打仗而去世的士兵的家属十两银子，还有粮食布匹若干，给因为战事导致残疾的士兵，每年五两银子和粮食布匹若干。一户人家，只要有一人参军，必然免除那户两成赋税。致伤致残的，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永久免除三成税收！”还有别的福利，但是他就随便看了几眼最上面的几条公文，这几条就相当不错了！
“当兵，真这样好？那我儿想去，也不拦着他了！”说这话的人，匆匆忙忙地撇下自己的农具，“你们帮我看一下，我这就叫他去报名！”今天是报名的最后一天，再不去，估计得等一年了！

第107章
被救回来的人都已经被安排到了各个村落, 户房的人将黑户的人都上了户籍。春耕已然结束, 官府分了些没有开垦的荒地给这些人, 种稻子种小麦是赶不上了, 春玉米和粟米还可以赶上种植时间的尾巴。等到秋天九月低或者十月份, 可以种植冬小麦，到时候开春还能收获一次。
一开始，沈黎还以为大昭没有冬小麦，没想到这个时代有。但是冬小麦主要集中在大昭的东北角, 而且就这么一小块地方有这个品种。在大昭建立之初，其实最受欢迎的作物是粟米, 毕竟产量还算高。但是随着小麦稻米的推广，粟米反而不怎么能卖得出去了。于是种植粟米的, 大多是留着自家吃。粟米比较容易活, 而且保存的时间很长, 留作包命粮很合适。
官府当然不可能直接将荒地和粮种送给这些流民，只是用非常廉价的价格租给想租的人。秋后收取租金，交不上来会被官府纳入黑名单，以后有赈灾的措施，这些人也轮不上，稍微有些脑子的人都知道该如何选择。
不过要想收成好, 还是需要土地肥沃一些。于是沈黎决定先将肥料厂造出来, 再考虑别的事情。官道的水泥路也修到蓟城了，运输不算太艰难。肥料厂，肥皂厂, 纺织厂，都是依靠着当地的富商还有官府出钱建造，官府主大头，富商们占小头。一时间，扶持贫困人群的章程也能同步进行了。
授人以渔的扶持方式，还是一如既往地好使。无数想赚钱的流民以及家里没有田地的百姓涌入蓟城，他们长途跋涉，到达蓟城为他们建造的窝棚区，暂时居住，等待着包工头找他们去建造厂房。
沈黎端坐在主位上，不过十七八岁的少年郎已经是一方知府，但是所有人都不敢小看了他。这个少年，目前推出的一系列政策，都是行之有效的，将底下官员的工作安排地极为细致，争取责任到人。
“......我们的考评，差不多一季度一次。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若是持续两个季度得到丁等，我将会上报给朝廷，到时丁等官员的去留就不是本官可以决定的了。”
沈黎将考评的判断依据定制地非常详细，所有人做的事情，都将被录入官册，然后沈黎盖个戳，一个季度一总结，甲乙丙丁四个等级也是根据这些条例评定的。
“这条例一出，谁还敢偷懒啊？这招可真是绝。”
“绝什么？你喜欢给那些懒货揽活做？老子最讨厌上级把自己的职务交给下级处理，这次有这些条例，想必这些人不敢再这样做了吧？”
“应该是不敢了，毕竟做什么事都要去上级出盖章，才作数，是不是自己做的，上级们心里清楚着呢。想想还是沈大人厉害，这下子，谁敢不好好做事，上报到朝廷那里，想必这辈子都别想有什么好前途了。”
不过也有偷懒惯了的人私底下抱怨，有心人听到了，都暗暗提醒自己离这样的人远一些，不要被牵连了。
沈黎知道有人对自己有意见，不过有意见也得保留意见。他不是个□□的人，也乐于听取下属们的意见，不过在观察了一个月后，他发现不是所有官员，都能将自己的本分事做好，所以他还是决定快点实行这个政策，将官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更重要的是，为了更好的帮助自己把控幽州，就要把握住所有官员都在乎的东西。幽州的大小官吏在乎什么？沈黎没有兴趣一一了解，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凭空制造一个大家都在乎的东西——凭借所得到的评级得到相应的奖金，证书。沈黎会将表现突出的人，上表给陛下。
沈黎参考现代的那些繁琐的考评，化繁为简，得到简化版本的考评系统，这个系统，已经足的官员为之震撼了。试想，如果朝廷将这个完整的考评系统面向全大昭的地方推广，那沈大人得被多少官员暗地里唾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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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碧叫小月藏起来，完全是正确的选择。那些匪徒果然还是狗急跳墙，打算用妇孺孩子作为人质，保全自己。
小月被阿碧关在了屋后的羊圈里，匪徒们乱作一团，根本来不及核对人质的数量。
她以为自己会死，毕竟匪徒们已经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斩杀了几个无辜的妇人和田奴。
或许是上天保佑，在匪徒们准备砍了她的时候，府兵到了！这些人本来打算押着他们做挡箭牌，谁知道匪徒内部的人反水了！
她身上是有常年被殴打的暗伤，这是沈大人让大夫给自己诊断出来的。
“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最多只能活五年。好好喝药保养，兴许活几十年也没问题。”大夫这样跟她说道。
“三年？三年也够了。”三年后，小月七岁，她可以教小月洗衣煮饭，托付给和她在这里关系好的姑娘，帮忙养大。哪怕叫小月受些苦，只要好好活着就好了，她再没有别的奢望。
这三年她一定要好好找活计做，给小月攒嫁妆，攒以后生活的银钱……
谁料大夫吹胡子瞪眼道：“三年哪里够？你还年轻，不可这样想不开。”
阿碧苦笑道：“我也想活，我是个不清白的人了，可是我还有孩子要养活，能够苟活在这世上，我也不会寻死。只是，哪里有银钱吃药？”
大夫笑道：“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沈大人说了，你们都是受害者，按照道理，这些匪徒是有必要给你们一定赔偿的。只是暂时还没稳定下来，所以沈大人将赔偿换成了你们住的房子，药钱，还有一些家常用具。”
一旁的人打断道：“什么？沈大人还要给我们房子住？我们真能得钱吗？”
大夫点头，“这是真的，老夫听得真真切切，待会儿就有人来安排这些事了。你们该吃药就好好吃药，该好好修养就好好修养。沈大人绝对不会不管你们的死活，他此行来这里，就是为了救你们出去的！”
阿碧失声痛哭，她还年轻，她还想活着！如今有这么好的官给她房子住，给她药钱，她还怕什么？她是受害者，该死的不是她！这个世上还有人需要她！
或许是哭声感染了周围的女人，她们都开始痛哭起来，脸上的麻木逐渐消逝，仿佛从地域重新回到人间。
有些村子比较排外，摆在他们这样的被救出来的人面前，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直接安排进现有的村落里，还有一种是暂时住在窝棚区，然后等沈大人划出一片新地方，给他们这群特殊的群体单独建一个村。
阿碧选择第二种方式，跟她做出同一种选择的人少说也有一两百。他们经历过一样的苦难，会更加团结，以后呆在一个村里，也不会被别人议论。如今温度不算低，不会着凉受冻，等官府将他们村中的房子盖好，自然就可以入住了。
以前是匪徒的田奴的这些汉子，在经历过一段活得猪狗不如的日子后，都想迅速成一个家。人是喜爱被别人需要的，尤其经历过黑暗后，家庭的温暖才是最抚慰人心的事物。
于是他们开始向寨里被糟蹋的女人们求亲，没有彩礼，没有嫁妆，只是出于互相结个伴的想法，一起扶持着开始过新的生活。
阿碧也遇到向她求亲的汉子，小月满是好奇地看着这些殷勤的男人，但是因为她的姨姨不乐意搭理，她也就小人精一样，不搭理那些向姨姨示好的男人了。
阿碧没有别的想法，她是把小月当成自己的孩子，才不愿意生亲生的孩子。一旦成亲，难保小月不会受委屈。
这会子她的手头上还有沈大人发下来的救济金和补偿金，还有两亩荒地可以种粟米，怎么样她都不会饿死。
这个月蓟城郊外建起了纺织工坊，她学会了织布 ，还会裁剪衣裳，很快就被招为正式的纺织工。她准备在闲暇时刻多做衣裳，一个月怎么都能赚一百多文钱。
因为满心都钻钱眼里去了，她压根就想不起别的事情来，仿佛在长风寨的种种，都是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就可以再世为人了。
或许以后可以遇到合适的男人，阿碧会和那人组建一个新的家庭，不过对于阿碧来说，现在这样带着小月安定地住在窝棚里，已经是很好很好的事情啦。
无数个像阿碧这样的女子，她们的心都很小，非常容易满足。沈黎给她们一个能够安定下来的条件，她们便如同田埂上的草坚韧地活着。
或许许多年后，这些姑娘都变得很老很老，她们忘记了自己曾经受到的伤害，但是她们还会和小辈们聊起，在年轻的时候啊，她们遇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官……

第108章
来幽州已经三个月了, 正值七月份, 天气异常炎热。每年这个时候，西瓜, 桃子，梨子就非常热卖。
梨子和桃子价格便宜，西瓜则比较贵。不过聪明的商家不至于直接卖整个的, 打一盆井水，让西瓜浸泡在井水里, 有人来买，就切片卖，几文钱一瓣西瓜, 有的是人买，比卖单个的还赚些。
因为信息流通速度很慢，价格的波动反馈不能及时接受到，可能会导致亏本, 使得农人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种植最稳妥的作物。所以农户中买山头专门种果树为生的人真的很少。
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官府对商贩进行统一管理，让重要物资的价格只准在一个区间里来回波动，高于或者低于这个区间，很多时候就是有人在作怪，官府就要想办法揪出这个人, 实行惩罚。
比如粮食和食盐的价格，因为官府把控得好，就很难对民生造成太大的打击。所以沈黎对这方面非常关注, 既不能打击商贩的积极性，也不能随意让市场调控价格。
“最近许多人都在做干果吧。”沈来秋看沈黎买了一些回来，就尝了几个，香香甜甜的，口感很好。
蓟城到处都弥漫着果香，梨子和西瓜确实做不成果干，但是桃子可以，桃肉干是大家都爱吃的东西，制成果干后存放时间也很长。
沈黎觉得，这倒是可以成为一个生财项目。农人大部分只会通过贩卖原料获得钱财，其实只要加工一下原料，就能卖出更高的价格。
“爹，您吃过果酱吗？”
“果酱？就是把果子做成酱的样子？那能好吃吗？”
“我做出来，您尝尝，合口我就常做。”
以前在现代的时候，沈黎偶尔会买几瓶果酱早餐抹在面包上吃。蓝莓酱和草莓酱的味道就非常好，他自己也尝试做过。
现在没有蓝莓草莓之类的，做梨子酱吃也很不错。西瓜酱他不太会，熬出来味道怪怪的，他就没打算动手做了。
沈言眼巴巴地看着香香甜甜的梨子酱做出来后，给爹娘还有兄长都盛了半碗尝尝味道，最后才给自己盛。
“嗯，真不错，没牙的老人也能吃。”沈来秋咂咂嘴，感觉口感这样绵软，稠稠的，很不错。
余氏最近被两个孩子哭得心烦气躁，嘴角还长了个泡，没想到吃这半碗梨子酱，心里的火气仿佛淡下来了。
“要是上火，吃这个，或者吃秋梨膏都是非常不错的。”沈黎给他娘又盛了点，他做的没放多少糖，不算齁甜。
小芽儿和小包子还不会说话，这会子在沈来秋的怀里窜来窜去，“啊啊”地表达自己想吃梨子酱的心愿。
“噫，口水都流出来了！”沈黎笑着给弟弟妹妹擦擦嘴，用干净筷子稍微挑了些汁水给他们尝尝。
多的不敢给，毕竟还是奶娃娃，胃很脆弱，稍微哄一哄便罢了。
沈来秋可惜道：“好东西是好东西，咱们只知道有辣酱，豆瓣酱，还有你做的那什劳子番茄酱，这种果酱倒是少见。可惜，不放重盐，估计很难储存。吃一次就得熬制一次，忒麻烦。”
沈黎怀念起罐头，虽说防腐剂之类的添加剂这些东西总是会被偷偷加进去，但是水果罐头，果酱都被封存地很好。
古代防腐终究不如现代。
沈黎顿了顿，其实就算没有防腐剂，也未必不可以做成罐头。做铁罐头，再在罐头内外都涂上一层锡，可以很好地保存罐头里的食物。像水果这一类，保质期短，但是低温又密封的话，可以保存四五个月。再保守估计一下日期，三四个月差不多。
想一想冬天还能吃上一口鲜甜的水果，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抽罐头里的空气也有很多方法，其中一个就是将橡胶圈放瓶盖里，在用这种瓶盖密封罐头前使瓶内温度高于外部温度，加压密封。还不保险的话再加蜡。
这样的话，军用粮食，可就有着落了！
“爹，家里厨娘知道果酱是怎么做的，您跟娘爱吃就叫她们多做点，孩儿还有事，得外出一趟。”沈黎匆匆放下手中的碗，就准备将罐头的制作章程给制定下来。
如果制作罐头可行，那么幽州的铁除了可以制作铁器兵器外，也可以作为罐头的原材料。
其实铁粉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防腐作用，只是沈黎很少想到这方面来。
铁确实很难得，不过罐头可以进行回收，所以也不算浪费。
沈黎的稀奇古怪的想法，很多官员都无法理解。毕竟他们的见识不一样，沈黎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了解的皮毛对于古代来说用处都非常之大。
对于行军打仗的人来说，他们的粮草够吃就已经非常不错了，哪里会关注它们的味道还有携带方不方便的问题？不过这只是罐头带来的小小的好处。
行军带着罐头，就可以有效减少军饷被克扣的现象。贪官哪里都有，军饷每年都会被贪腐，尤其是大昭管制不到的地方。如果朝廷统一发放特质铁罐头，这些人就不敢肆无忌惮了。

第109章
“小十二, 你看这是什么？” 宣帝笑呵呵地朝着荣王殿下招招手，示意荣王到他这儿来。
“父皇，是不是太傅来信了？”荣王看到宣帝的案上摆着许多东西, 匆匆行了礼, 便赶紧走上前去翻看。
上面有一个小的包袱，还有一个大包袱。宣帝将小的那个推到荣王面前，“打开看看，沈黎给你送了什么。”
荣王心里一阵激动，这可是太傅千里迢迢寄来的东西，还能有差的？他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裹，发现里面有许多铁盒子, 还有一个拿棉布裹着的长条形状的东西。
铁盒子上有几行字，大致说明铁盒里是什么东西（名称），何时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多长, 原料有哪些等等。
“朱记烤鸭罐头、灏县秋梨果酱、桃子酱、甜桃罐头、渭县烧鹅罐头、压缩饼干……咦，怎么都是吃的？不过吃的东西也很好！”荣王乐呵呵的，他不缺金银珠宝，也不缺奇珍异兽，平时就喜欢吃些跟宫里御膳房不一样口味的美食, 太傅给他送这些, 算是送到他心里了。
“快打开另外一个布裹着的东西，看看是什么？”宣帝看他光顾着看那些吃的, 不由得催促道。
荣王也很好奇这是什么，闻言立马放下手中的食盒。打开一看，他看到了一支短剑。
“太傅怎么还送了短剑给我？”荣王不爱舞刀弄枪，因此看不出这把剑难得之处。
宣帝看到发出深沉的亮光的剑身凛冽地散发着寒气, 不由得眼前一亮，“这可真是一把好剑！”
荣王见自己的剑被宣帝一把拿走，也不在意，他将包裹中的一封信拿出来，他好久没有和太傅说过话了，真的很想念太傅，不知道太傅会在信跟他说什么。
沈黎自然不会黏黏腻腻地写他也想念荣王殿下这样的话，不过关切之情必然是洋溢在字里行间的。不过，重点还是罐头以及锻钢法的事情。沈黎希望得到幽州铁矿的管理权，让陛下允许他开采铁矿。幽州的情况复杂，他不能放手这样的重要资源。
另外，煤的使用，也对冶铁具有重要作用。煤用于炼焦，可以产生煤焦油及氨水，焦碳是用于炼铁的重要原料，煤焦油可提取多种工业用的重要化合物。
沈黎觉得，煤炭的使用，说不定会刺激蒸汽机的产生和使用。不过他是不打算插手蒸汽机的事情了，步子跨大了容易扯到裆。
当然他现在提出来，煤是多么重要，估计也没有人会相信，只要等着他锻造出新的一批箭头、□□、刀具，再如数交给皇帝交给朝廷的兵部，相信煤炭就能正式成为大昭的重要战略资源了。
用煤确实会产生污染，不过目前他们仍然处在农耕时代，就算是污染，也是很少量的，在古代这样绿色的环境下，这种污染很快就被净化了，不至于会产生什么大的影响。
煤矸石、灰渣等可用作水泥、建筑用砖等原料或配料，所以只要利用得完善些，不会产生巨大的浪费。
“父皇，太傅说的这些，我都看不懂！什么是新资源，什么煤炭啊？我都没有见过。”
宣帝将目光放在了另外一个包裹里，他缓缓打开，只见其中都是褐色或者黑色的石头，毫无美感，完全看不出这居然是什么利国的神物。
“看来，沈黎又有新奇东西要拿出来给朕开眼界了，哈哈哈。”宣帝深深觉得沈黎多智近妖，沈黎专门提出来的“煤炭”，一定是好东西。看这情形，小十二手中的好剑也是靠煤炭做出来的。
只是，既然是好东西，那自然要牢牢掌握在他的手中。
“小十二，既然想念你的太傅，那不如与他一聚？”
荣王：！！！
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吗？

第110章
沈黎不是喜欢揠苗助长的人, 关于幽州的发展，还需要一步一步来。
从剿灭各地匪窝，减免赋税, 以工代赈等方案入手, 先是缓和了民怨，再稳定幽州秩序，所用时间不过一两个月，一切都不过是刚刚开始。
罐头厂在筹建，沈黎薅了幽州地界不少地主豪商的羊毛，一准让罐头厂尽快建成个三四个。幽州太穷，所以前期需得将罐头卖给富庶的府城, 罐头的买卖打开后，就能唤醒幽州的经济，让这个贫穷的地方得到喘息。
打铁的铁匠，挖煤的矿工正在招收当中。无数失去田地的流民听说成为铁匠和矿工可以分得住所, 也有稳定的工钱，纷纷到新设立的民务所询问。
“张大人，几时开始招工啊？”
“再过七天，就是招工的时候。”面对不识字，来问询的众人, 张世初拿出了平生最大的耐心, 逐一回答。
“张大人，您看我, 虽然年纪大，但是还有一把力气，这铁匠的招工条件，怎么这样苛刻。咋就不要四十五岁以后的人呢？”一个看起来就瘦弱的老头, 穿着破旧的衣服，眼睛放光地盯着张世初。
他这些天都靠着做城中的零工过活，住在临时搭建的窝棚里。他快老了，可是妻子子女都在早些年逃荒，走失了。他年轻的时候做过铁匠，那时他的手臂像遒劲又健康的树根，孔武有力。不像现在这样，这双臂膀如同枯萎的树枝，不站在风里也是颤巍巍的。
张世初例行询问：“您老以前做过铁匠的活？”
老人连连点头：“做了十来年哩！手艺或许有些生疏了，但是等我熟悉几天，我就能打出最好的铁器！锄头，锯子，榔头，铁锹……我都会做！”
张世初大喜，赶紧将这老人登记在册。
“您老得做技术工人！技术工人比工人轻松，拿的基础工钱还高，您老可愿意？”
老人不懂啥叫技术工人，但是听说有工钱，犹豫着问道：“那我还能打铁不？”
张世初哭笑不得：“那自然能。”
能就好，能的话，咱就不是吃白饭的。老人赶紧画了押，像是怕张世初后悔似的。
张世初带着老人办理好手续，继续回答这些人的问题。
张世初乃是蓟城的豪商的儿子，朝廷对商籍的管控日益宽松起来，但是做官还是得科考，而且对于商户子女的考核，比农户要严格得多。他早就想摆脱商户户籍对他的掣肘，想步入官场。可惜自从宣帝开恩科以来，他也没考出个名堂来，不由得心灰意冷。
只是没想到，沈大人居然愿意给这样一个做“官”的机会，虽然是不被朝廷承认的官，却是沈大人麾下的“公务员”，和官也差不离了。而且沈大人承诺，若是真做出成绩来，一定会给个推举的名额，到地方当个小吏。
民务所，是沈黎新设的部门。虽然不是官方部门，但是里面的部长部员都是通过职员考核，担任相关职务的。
它主要负责一些民事案件，一般来说，衙门不负责的小事务，比如张家少一只鸡，王家丢了一只羊的这类案件都可以去民事所报备，然后负责这类案件的人员去展开调查。
另外，沈黎颁布的政令，或者地方县令发出的条例，都需由民务所的宣传部门到各个乡下宣传。
沈黎觉得，这个时候，舞台剧就可以搞起来了嘛。通过舞台剧的形式，将政令编到剧本里，再用大白话演出来，适当加入简单易懂的舞蹈动作，以及好听而且清晰的歌曲，这样的话，宣传效果一定特别好。
张世初在民务所中担任宣传部的部长，不过现如今民务所比较缺人手，就算是部长也要值班，今天轮到他值班，所以答疑的工作他也要做。
反正他现在很满意自己的职位，他想着，以后有正式为官的机会，估计也会留恋这个地方吧！
他笑了笑，继续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去。突然有个不和谐的声音阴阳怪气道：
“哟，张大人忙着呢！你看看你，不过是有两个臭钱，还真给你买到官了！怎么样，这与这些臭烘烘的刁民打交道的官，不好做吧？”
来人正是张世初的某个远房表亲，是蓟城某个掌管城中某个粮仓的粮司之子，从小与张世初不对付，就因为他曾经调戏民女，被张世初阻止，所以怀恨在心，对张世初处处贬低，挖苦。不过张世初家里也不是毫无人脉，所以除了有种被苍蝇盯着不放的苦恼，其他倒也没什么。
张世初微微一笑：“你都大难临头了，倒是还有闲心来挖苦我。”他知道一些内部消息，沈大人要开始惩治小吏的贪腐问题了。蓟城的粮司，没有几个手里是干净的。
以前不做官不知道，如今在这个职务，才明白，只要离权利中心稍微近一些，哪怕只是在掌权者身边做个芝麻小官，所能接触到的消息层面，都是小吏不能比的。

第111章
“街道现在看起来整齐多了, 不知道掌事大人是否满意。”
“唉，咱们现在是戴罪立功，就期盼着大人不要把我们的官职撤销, 我就心满意足了。”
张越愁眉苦脸, 他家世代做小吏，哪一代都不像他这样倒霉。要说贪污受贿，他确实干了，但是也没有大贪啊，也就几斗米，几尺布的贪。还有说他消极怠工的，又不是他一个人这个样子, 勤政爱民的官反正他也没见到几个。结果就他现在被下派到鸟不拉屎的小县城，专门抓在街道随地大小便的人和牲畜，随时都有被不讲理的刁民殴打的危险, 真是苦不堪言！
同行的王武苦笑着说道：“哎呀, 咱们已经算是不错的了，那些跟流民们打交道的，不是更痛苦？蛮夷之地来的流民, 连官话都不会说, 我一个远方兄长，居然被逼着学了蛮夷方言，呵呵, 咱们就知足吧！”
每天他们都要打卡, 每七天还要迎接考核，他们抱怨再多，也不愿意从此被罢免，之得硬着头皮干活。
说话间, 就有一个中年汉子偷偷解开自己的裤子，还没酝酿好尿意，就被张越等人一把抓住。
“敢随地大小便，罚款十文，随我打扫公共厕所去吧！”
此时的张越，看不到一丝消极怠工的样子。这可是他维持许久的集市，谁弄脏它，他就跟谁急！
王武无语了，也没见他哪里不乐意干这些事情啊，明摆着还有些乐在其中的意思。
不过别说，这种考绩还真是让人不由得负起责任来，他们虽然是被下放了，但是待遇比以前还好一些......
此时的沈黎端坐案前，听各地的公文汇报。
“......流民大多已经被安置下来，因着水果罐头的工坊已经开设，第一批水果罐头已经换取隔壁应州的去岁陈粮，所以救济粮下放地非常及时......各地小吏已经开始维持集市的秩序，不日新开设的集市就可以投入使用......铁矿开采的人员已经确定，只是参与管理的人员还是不够......”
沈黎笑道：“看来诸位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日夜前行，为的不过是有朝一日，生存在这片土地的百姓，能够享受我们努力的成果。只是，还有一些部分，我们需要做到细化。安置的流民是否真的得到了救济粮，村官中有没有存在蛀虫......集市建设的进度是否过□□速，其中不足之处，仍需继续观察......非正式官吏可以参与铁矿管理，但是不允许涉及到核心，管理铁矿开采的人员是否有过开采经历，专业的事情不容许行外人员参与，记住，宁缺毋滥......”
下面的官员点头称是。自从沈黎独掌蓟州，下面的官员是一天比一天乖顺。沈黎可不是上一任城主，他简在帝心，更是将掌军将军陈一哲收服，对蓟州的掌控一天比一天深。
城主府的议事堂，从早上就开始运作起来，这处曾经冷清的议事堂如今热闹非凡。沈黎预备上奏的奏折，也慢慢变得厚实起来。这片天地是广阔的，沈黎非常感谢皇帝陛下对他的看好，也难得觉得异常自由。
沈黎大刀阔斧地处理了不少蛀虫，不少官员都觉得沈黎太过较真。只是沈黎不得不这样做，一个城主的威信，不是靠着做几件好人好事，就能确立起来的，所以沈黎难得痛下杀手，在蓟州最繁华的地界，处理了一些做过严重触犯律法的罪犯，其中不乏官宦世家以及当地豪商。
至于犯事的小吏，如果没有犯过大错，比如被人举报干活消极怠工，或者有过贪腐行为但是不严重的，现在大多被下派到民务所下面的“街道办”，做基层公务员。他们识文断字，为人油滑，因此维持新开设的集市的秩序，安全，以及卫生的工作，做的还算不错。
沈黎也觉得他们的工作给接下来的集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可是他们当初尸位素餐，多少百姓因为这样的官员过得苦不堪言，因此沈黎并没有打算这样轻而易举的放过他们。街道集市的管理才刚刚起步，基层干部奇缺，还是多安排些苦活累活，才能让他们长长记性。
古代的经济发展首先就要看政策，政策一旦有宽松的迹象，农业商业都会更加繁荣。沈黎扛住了压力，上奏减少了蓟州两年的赋税。不过，怎么说都得将蓟城九成的百姓都安顿好了，再考虑其他的事情发展农业商业。百姓居无定所，谈论蓟州的发展确实不够现实，所以目前沈黎的所有工作都属于准备工作。
沈黎处理完最后一本公文，便唤来营造司典史问询：“一座普通民房，用水泥建造，造价几何？”
营造司典史魏萧答道：“若是材料全靠买进，最少五贯。若是水泥无需买进，不过三贯。”
沈黎点点头，魏萧此人十分稳妥，将建造厂房以及建造民房一事交给魏萧，他很放心。
沈黎拍了拍手，就有人将三个看着就沉重的木箱抬出来，魏萧猜到沈黎的意图，拱了拱手，“大人，若是流民建造，造价又能低上一成。”
魏萧明白，沈黎对建造工坊很有自己的一套，一旦在荒芜的地方建造了这些，那幽州很快就可以繁华起来，他沉稳的面庞也不由得激动起来。
沈黎笑道：“既然交付给你，我便不必多言，三月的工期，希望你尽快达成我想要的结果。选址，图纸，水泥进货途径，已经写在箱子里，你自行查看。只一点，我需要事无巨细的账本，你是个细致的人，不要被底下的人带累了。”
魏萧先前的手下，是他母亲硬是要他提拔的，他无力拒绝母亲提拔她娘家的废物点心，若不是他看得紧，这次被砍头的，也会有他母族的人。若不是沈黎惜才，他这会子应该也被下放到其他县城去了。不过沈黎的严惩，也让他在家里有了清净日子过。毕竟现在官员选拔，除了笔试还有面试，带着户籍证明去考，不存在走后门这一说了。
魏萧拱手道：“必不辜负大人”
沈黎放下心来，安心下班了。
他吃着闻柏鹤给他寄过来的点心，悠然地走在街上。他如今的人气，在蓟州肉眼可见地高涨起来。他生得一副唇红齿白的俊俏模样，又是难得的好官，与百姓又没有架子，街上卖东西的叔叔伯伯们都将他视为自家儿郎，只是因为他到底是个官，才不敢造次，可遇见他，总忍不住在他买东西时，多送些给他，沈黎拒绝都拒绝不掉。现在出门，他是不敢空着手了，因为空着就会有姑娘故意塞些孩子吃的糖人，或者鲜花给他。沈黎无意中跟某世子说过这件事，某世子的醋坛子瞬间就被打翻了。
沈黎想起世子的来信，与寄过来的礼物，就不由得眉开眼笑，俊逸的笑脸又看呆街边的少女。她们羞涩地偷偷看沈黎，大胆些的少女甚至会直接放声歌唱。北地的女儿的歌唱声嘹亮又热情，感染着这片正在复苏的古老土地。
沈黎忙碌的时候，沈来秋没有宅在家里，虽然家里新出生的两个小娃娃确实招人喜爱，可到底不能一直围着孩子转，他的铺子在蓟州已经开设了三四个，若不是沈黎借给他一些人手，他估计到现在还忙得脚不沾地。甚至余氏也开始慢慢走出宅院，每日花半个时辰用来与沈黎手下官员的家眷交际。
余氏一贯是个极温柔且好相处的人，有人在她面前搬弄是非，说一些刻薄话，她虽面上不显，私底下却有意识地远离这类人，还对受欺负的对象加以安抚，久而久之，大家就都知道，沈家夫人不爱听这些内宅里的见不得光的东西，也不爱看人耍内宅功夫。余氏的耳根子清净的，那些夫人们却愈发尴尬了——沈家夫人不爱听这个，也不爱听戏，那究竟跟她说什么呢？
余氏很快找到了一个好的话题，契机是一个□□娇的女孩。
王春娇是户房典史王江寒的女儿，不过王江寒事务繁忙，加上女大避父，他是不怎管教自己的女儿的。却说这位王小姐，确实是府上唯一的小姐，只不过自从亲娘因病去世，家里就没有别的女性长辈照顾。等到了有例假的年岁，因为身边的仆妇没有细致地照顾她，她在参加余氏举办的赏花宴上出了丑，险些被宴会上嘲弄的目光逼得要自杀。
好在余氏机敏，将后宅守得滴水不漏，一个外男都没有，更是设法岔开这个意外，叫人不许谈论，王小姐才没有想不开做傻事。
于是，她就想到了妇人们都应该关注的东西——例假用品，以及一些妇人该懂得的常识。这常识是沈黎以为的常识，但是古代许多妇人并不清楚。余氏也是通过沈黎的科普，才知道一些。
百姓家中，女儿尤其难以养得康健，很多人死于妇科杂症，余氏决定迈开步子，走出家门，也做一些该做的事情。

第112章
余氏不安地拿着手中自己瞎想的规划, 准备拿给儿子看。她只会写几个简单的字，所以这份规划是她请了几个会写字的小姑娘帮她写的。
沈来秋觉得新奇，但不干涉余氏的一切决定。虽然在他看来, 里面很多想法都比较天真, 但是如果真有可能实行的话，对天下女子都有好处。
沈黎倒是觉得不难实行，不过现在显然顾不上这个。古代的姑娘们社会地位不高，完全是因为封建社会的生产力不够，而且政策压制，男权压制，所以很难有出头的时候, 饭要一口一口吃。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鼓励女性多走出家门，参与社会劳动, 简单来说, 就是得赚钱。
沈黎觉得，首先解决治安问题，这样女性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出门也更加方便些。另外就是加快工坊建设, 将女性成员纳入工坊，这样就可以保证女性的就业问题，手头有钱了, 才有话语权。另外就是母亲说的, 教育问题。跟母亲的观点不同的是，沈黎觉得，思想教育比文化知识，手艺技术等更加重要。一个人的成长, 往往是从思想的转变开始的，一个积极的主观能动性往往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母亲的规划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女性的身体养护与女性教育的实行，规划不够清晰，但是目标很明显，是要帮助那些尚且年幼的女孩少走弯路。在沈黎看来，这份规划，具有一定的前沿性，但是仍然具有很大的缺陷，因为在教育里面，大部分是关于算学，家务，女红等方面的教育，不涉及传统的经学教育，武学教育。
余氏忐忑地问道：“你觉得怎么样？”她年少的时候，因为做活留下了一些病根，自己又不懂得养护自己，因此到现在身体也不算特别好，所以她想让姑娘们用比较不伤钱的方法保护自己的身体，譬如少喝凉水，经期注意卫生，喝一点用来增强体质的药汁......另外，她还隐约地感觉到，只有女孩儿自己立起来，她所受到的磨难才会更少 。想她以前在家里，因为娘家条件差，什么都不会做，所以遭到了排挤，如果有一所专门的学校来教导这些懵懂的姑娘，她们以后靠着自己也能过得很好。
沈黎笑眯眯地放下这份规划，感叹道：“母亲真是让人惊讶，这份规划特别好，儿子一定全力支持。等儿子忙完这一阵子，定然帮母亲完成心愿。不过，儿子现在就有个事儿要母亲帮忙，不知道您愿不愿意。”
余氏好奇道：“何事？”
沈黎抽出的一张图纸，正是改良月事带的图样，是用卫生棉做成的，比妇人们现在用得可要好多了。而且沈黎打算，蓟州生产的这些月事带，一定要将价格降到最低，让所有女孩都可以用得起。官营不合适，上级不会同意的，不过借着母亲的手，多生产一些女性用品，相信不会有人说什么。
“母亲，具体的细节，已经交给您了，您需要造一些专门生产这个的工坊，您需要统筹兼顾很多东西，而且，这些工坊，盈利会很少，甚至前期需要您不断贴钱，您愿意吗？”
余氏颤抖着手接过去，她人不笨，知道这是儿子对她的考验。
沈黎给余氏画大饼：“娘，这个要是做好了，很多女孩都可以解决难以启齿的麻烦，而且您的那些护养知识也可以记录成册，印在月事带的包装上，还能让更多的女孩儿看到。此事一旦被皇后娘娘看重，您甚至可以自己给自己赚个诰命！我娘又不差，不用靠着丈夫儿子，照样活得比别人光彩。您要是这事儿做好了，我还聘请你当女子学院的院长，您不想将您会的东西，都教给那些女孩子吗？”
余氏有些忐忑，又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野望在心里蔓延！她想了想自己站在堂前，教导小姑娘的样子，觉得这事儿比她的儿子站在她面前与她讨论月事带还叫她尴尬。
......
荣王殿下看着眼前荒芜的村庄，忍不住腹诽他的父皇：“看他把太傅调哪里去了！这地儿一点都不好，哎呦我的腰哦！”
幽州的路才刚开始修，所以荣王殿下根本没有享受到水泥路带来的便利，刚入幽州地界，他就觉得受不了了。好在沈黎细心，早早便叫人在幽州边界安排了人照顾荣王殿下，加急安排一些重要路段的修缮，水泥路是来不及铺设了，但是找人将路压平一点是没有问题的。
荣王感念太傅对他的照顾，心里美滋滋的。同时，看到路上的流民，心里也非常不是滋味。
“周嬷嬷，据说你是少时与你家爹娘逃荒到京城的，后来被送到宫里做了宫女，是吗？你年轻的时候，家里也和这些人一样穷吗？”荣王拿了块豌豆黄，小口小口咬着，好奇地问道。
周嬷嬷是三年前才被提拔到荣王身边做掌事嬷嬷的，她年纪不过四十，性格谨慎，极为好学，在宫里从毫无根基的宫女混成皇子身边的掌事嬷嬷，显然手腕、心智、德行样样拔尖，荣王同她十分亲近。
周嬷嬷将温热的茶水递到荣王身边，知道荣王殿下是想听她讲当年的幽州是什么样子的，干脆拿出针线出来，跪坐在轿子的角落，边做针线活，边回忆着当年的幽州。
“奴当年不过是十岁的样子，爹娘的田地交不起赋税了，奴的爹便做主将家里的田地卖了出去。那时年成不好，田地是贱卖了。当时奴家里还有三个弟弟，大弟才八岁，剩下两个弟弟乃一胎所生，年仅三岁。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多，娘的身体又不好，每天都要喝很浓很苦的草药。家里的米缸见了底，爹是没法子了，便想把大弟送走，也没送别人，就送到堂叔家去，每月还能见到。大弟为我们家换来了半石的麦。”
荣王皱着眉头，他是不能理解，条件这样差，还要生这么多孩子的人家。要他说，生两个就差不多了，生太多养不起，还要送走，使得骨肉分离，真是有伤天和。
周嬷嬷叹了口气，她当然知道荣王殿下是怎么想的，只是不懂得这些道理的人太多了，越穷就越想生孩子，觉得生完孩子，家里的劳力多了，以后回报会更多。其实生那么多，本身就是一种消耗，她娘若不是生双胎弟弟，身体也不会差成那个样子。
“奴想弟弟，奴也害怕家里穷到要把奴卖出去，于是奴就在家里拼命地干活。奴天生就比村里别的姑娘手快，采黄麻编制麻绳，永远都做得又快又好，想着只要能卖出去这些麻绳，买得起粮食，爹娘就不会卖了奴。奴当年不会说官话，那要麻绳的行商却是京城人士，奴便大着胆子比划给那些行商们看，可能当年奴又黑又瘦，看着就可怜，那些搓得好的麻绳便统统都被行商们买走了。”
荣王看到周嬷嬷的手，倒也不算粗糙。然后他想起周嬷嬷每天都用白醋泡一泡手，才明白为何周嬷嬷手上的茧那么多，摸起来却有些柔软。
“再说当时的幽州，卖儿卖女都是常有的事情。奴婢家里都还算好的，好歹人都活着。当年盗匪虽然没有这几年猖獗，但是也有不少人死于匪患。奴婢的家人躲过了匪患，躲过了旱灾，却没有躲过苛捐杂税。当年在此地掌政的城主，背景极为深厚，手中持有重兵，朝廷都无法干涉此地的税务。商税，农税，甚至路过一条街市都要交税。多少人因为交不起税，成了农奴或者佃户。不少人都在唾骂城主，但是一点儿用都没有。奴的爹决定离开这里，到京城谋生。”
荣王感叹道：“苛政猛于虎。”
“幽州到京城这一路，奴一家都担惊受怕，害怕有土匪将家里不多的粮食抢走，好在奴家里看着就没甚么油水，又混在一群流民中，倒也没被土匪盯上。等到了京城，才知道居京城，大不易。”
“堂叔一家倒是没有逃荒到京城，但也离京城不远。”
“奴还是被卖掉了，因为奴的大弟生了重病，又被堂叔送与我家了。奴的爹娘不想怪堂叔一家对待大弟苛刻，可是奴心里却是怪的。因为大弟身上连肉都没有，肋骨一条一条的，只有一层皮裹着，竟然比流民们还瘦些！”
“爹娘都觉得大弟没得治了，家里也没钱，只说他们欠着大弟的，下辈子再还！可是奴婢不相信还有下辈子，大弟若是死了，奴一家都心中难安。可巧奴婢看到有太监在县衙门口说话，奴便用蹩脚的官话问他‘叔，我能跟你一样去那儿做活不？’那太监白胖，看着就慈善，看奴自个儿卖自个儿，也不多问，爽快给奴银钱，不多，二两，奴就进宫了。大弟也活过来了，如今有儿有女，还说要给奴过继一个儿子，给奴养老。”
荣王笑道：“合该如此，只是却用不着你侄儿给你养老了，本殿下还养不起周嬷嬷你吗？”
周嬷嬷笑了起来，高兴地给容王殿下行了礼。她在宫里吃的苦，也没比逃荒路上吃得苦少。好在她现在是熬过来了，连皇后身边的大宫女都要对她客客气气。她重游故地，也想看到这片地方，在那个有经世之才的沈大人手中，熬出来，变得像现在的她一样，历经沧桑，却又焕发出不一样的生机。

第113章
“报！城主大人, 荣王殿下在城外一千里处扎营，仪仗队已经整装待发，请城主下令打开城门，迎接京中贵客！”
沈黎放下公文, 他笑道, “竟然这样快, 可见荣王殿下已经腻了舟车劳顿，早早就下令全速前进了。来人, 备马。”
不知道小胖子殿下有没有稍微瘦一点，如果还是那个胖乎乎的殿下，瞧着喜庆有余，清俊不足, 那就不要怪他多派些重要任务“折磨”对方了。
沈黎面上不显, 心里却冒着坏水, 一双眼睛越发明亮且漾着笑意, 外表一派清风霁月, 叫廊下的婢女和仆从看着就不由得红了脸，垂下头不敢多看。
千里之外的荣王突然连打三个喷嚏, 他用胖胖的手, 环抱住对“悲惨”的未来一无所知的自己，心里想着：“定是沈先生想念我了，嘿嘿, 本来打算悄悄前往, 谁知父皇早就告知先生了, 哼，这次若是先生再给我弄出好玩的好吃的，绝不叫父皇知道！”
荣王向蓟城观望着, 九月末的蓟城郊外显得格外清爽，天高云淡，几只飞鸟从天上掠过，山脉连绵，不远处的几座村庄隐约有袅袅炊烟。
这里虽然还是略显荒凉，但是城门俨然已经有些许百姓入城做买卖或者添置家用的东西了，城门处守城的士兵不像别处飞扬跋扈，对百姓吆来喝去，他们笔直地站立左右，有些时候甚至会给携带东西过多的百姓搭一把手。
最神奇的是，城门又新开一个侧门，这侧门不宽，也不高，只有两人不到的宽度，旁边挂着牌子，上面写着“老弱病残孕”专用通道。
进入城门当然需要给过城费，但是蓟州早就改了规矩，每月只有十五十六这两天需要给过城费，平时是不用给的。到了一定年纪的老人，孕妇，十岁以下的孩童以及残疾人或者患有急病者，都不用给过城费。
周嬷嬷叹气，她知道沈黎与自家殿下要好，只是大昭青年才俊无数，世家子弟大多都不是酒囊饭袋的庸人，只是殿下偏不屑一顾，只喜跟在沈先生的后面打转，如今她算是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蓟州城中样貌还没有看见，却也能窥见一二，跟随荣王一道前来的，还有荣王身边的几个伴读，他们都是京城中一等一的世家子弟，无论是心性，能力，或者家世，都胜过世上大多数的少年人。
原本他们还对殿下偏爱沈黎表示一些不满和忌惮，现在这些心思，早在这一路上的奔波中消失了。
早些年这里是什么样子，他们都没有见过，但是他们中不乏有曾经在此地跟随陛下征战的长辈，幽州是什么样子，蓟城原先是什么样子，他们都心知肚明。
荣王殿下尤在抱怨此处荒凉，却不知，以前这里的城门外堆积的尸骨可以挡住城门，快要饿死的百姓的呻吟声叫鸟雀都不愿意停留。
沈黎，到底是哪方的星宿下凡，将这个曾经比地狱都不如的地方，重新焕发了生机？

第114章
沈黎还不知道自己被这群人如此盛赞, 他一心想着快点将荣王安顿下来，然后投入他的基建大业。
基建并非一日之功，沈黎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为这个地方的发展打基础。
这个地方基础坏了, 那就得将原来的一切打破, 接着添上新的东西。就像伤口, 如果发炎发臭了，那就要割掉, 再抹上药粉，包扎好，静静等待这个伤口的愈合，直到长出新肉。过程漫长且痛苦, 但是新生是值得等待的。
荣王千等万等, 终于等到沈黎将城门打开, 他忽视了沈黎只用了两柱香的时间就来见他了, 这样的速度, 随行的人都觉得沈黎确实是与荣王感情深厚。
“殿下，别来无恙？”沈黎笑着下马, 朝着荣王作揖。
荣王大大咧咧地抱住沈黎的手, 不让他行礼。身边的礼官虽然知道这个不合规矩，可也不敢说什么，毕竟沈黎得到了当今圣上和最受圣上宠爱的皇子的青睐, 谁也不会不长脑子去得罪他。
“早知道你要来了！我已经备好了红酒, 小孩子喝一点也没关系。”
沈黎笑眯眯的, 喝吧喝吧，吃好喝好，就可以帮我干活了。
荣王高兴极了, 他虽然是皇室子弟，可是因为父皇禁止宫里的宫人给他喝酒，所以只有在家宴的时候，才可以尝一点点花雕酒。这红酒，他虽然没有尝过，但是沈先生在信里描述过，据说滋味甚是甘醇，有酒味浓一些的，也有果味浓一些的。
随行的人腹中的馋虫也都被勾起来了，沈黎这个奇人，做的吃食据说可以让十里外的人家都闻到香味。
沈黎看到一脸期待的众人，包括那几个世家的少年人，他满意地点点头。
等水果罐头，肉食罐头取得了这些人的欢心，那京城那边的销路，自然是打通了。虽然读书人不事生产，可是有钱不赚，也不是他们的行事风格。再风雅的人，他也要吃饭不是吗？
沈来秋和余慧娘早早就在宅门处等候，小包子和小芽儿如今还不会走路，说话也只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往外面蹦。他们被养的很好，小手都肉乎乎的，穿着喜庆的红色衣衫，被家中的仆妇抱在怀里，看着就叫人欢喜。
忽然，这两个孩子激动地吐字了“嘎！嘎！”
余氏笑着道：“小鸭子似的，早就盼着黎儿回来了。不会叫‘哥’，只会一个劲的‘嘎嘎’叫！”
一众人正谈笑着，便见沈黎牵着荣王的手过来了。沈来秋平时见不着的京官，如今在荣王殿下身后跟着一串。
不过他算是历练出来了，一点不露怯。只偷偷问余氏，“咱家的菜够吃吧？”
余氏白了他一眼，“等你想起来问起我来，那倒是迟了——放心吧，早就备好了，准是够的，不够大不了这边吃，那边继续做。还有伴手礼，也都是做好了的，已经打包成礼盒。”
沈来秋被白了一眼，却也乐呵呵的，“我娘子真是越发能干了，若不是你，今日我是连门都不敢开的。”
余氏知道沈来秋打趣她，只吩咐多拿些纸巾备用，前些日子，作坊里的一个老匠人，居然将草纸做得比原先更柔软，颜色也更纯净。
这些纸巾不是现代的卫生纸，这种纸巾虽然比先前胡乱造出来的草纸要细腻很多，却和现代的那种“清风”之类的纸巾完全不能比。
纸巾成本低，价格不会很高，等可以大量生产了，全国的百姓都会爱上幽州生产的纸巾的。
上层的贵族，当然不会在意这种小玩意儿，沈黎做出可以如厕的草纸，估计他们又会大惊小怪地责备沈黎有辱斯文，不过沈黎倒是不在乎。
小小的纸巾，价格低廉，但是大量生产，也会有不菲的盈利。
一群人互相见礼入座，沈黎大方地将自己庄园中酿造的红酒拿出来。
“嘿，这和我先前喝过的葡萄酒，倒是差不多。只是，你这个，似乎比那葡萄酒，口感更加醇厚。”
这明显是有见识的，沈黎想着，有见识好啊，说明识货。
“怎么样，我这酒，别处不一定可以买到。若你再等一段时间，我精心酿造的白酒，也可以挖出来喝了。”
那人是中书省韦尚书的外甥，姓钱，他也是钱氏一族比较有出息的后生。这酒他尝了，觉得好，便不由得提出要给自家同样爱酒的舅舅带一些。这果味浓的红酒，家里的女眷也可以喝，于是当即就跟沈黎下一笔订单。
沈黎慷慨地打了五折，还额外送了其他种类的果酒。这个钱氏子弟，很快就觉得，沈黎果真是个实在人，当下便诚心将沈黎算作朋友。
沈黎却在想：“这个小伙子，这么会喝酒，相必九九六他绝对没问题，年轻人，前途无量啊！”

第115章
“太傅, ”荣王一边美滋滋地吃着刚出炉没多久的烤鸭，一边和沈黎打听煤矿的事情，“不知煤矿那处，要多少仆役开采”
沈黎看向荣王更正道：“不是仆役, 是工人。不过, 确实有罪不至死的犯人在那里做苦工, 明日一早，我便带殿下你去矿场一观。”
荣王在信里知道“工人”是什么意思, 与工匠类似，但是似乎又有些不同。他不再纠结这个称谓的问题，转向了另外一个话题。
“太傅，师叔们真可爱。”荣王吃得香甜, 成功吸引了两个小孩儿。荣王看着小孩子们口水们都快要流下来了, 特别想叫画师将他们快要馋哭的表情画下来, 谁让他们这么小, 就比自己大一个辈分。
沈黎笑眯眯地道：“小孩子嘛, 小时候都可爱，大了就不一定了。”尤其六七岁的时候, 那真是猫嫌狗厌。
荣王想起那个跟自己抢太傅的沈言, 赞同地点点头。
余氏笑着听他们讲话，顺便给自家两个小娃娃擦擦口水，倒不是不能给他们吃饭桌上的饭菜, 只是小儿家, 肠胃弱, 所以只准备了成人三两口的量，且切得细碎的清淡小食，加几个小号的奶饽饽, 就够他们磨牙的了。
荣王问道：“咦，怎么不见沈言”
这两个孩子胸前，还挂着荣王赠送的足金璎珞，手腕上也带着金圆镯，整个看着跟观音座下的金童玉女似的。
他给沈言也准备了礼物，是一些书籍纸笔还有古玩。
沈黎笑着说：“殿下终于想起他来了。他最近被我外派学习，跟着夫子，还要跟着各位掌司学习事务，月底才能归家。
娘，你也别忙活了，都是亲近的人，不用太拘束，可以把孩子给奶娘带着。”
余氏便将喂孩子的小碗递给了下人们。
沈来秋给余氏盛饭夹菜，忙得不亦乐乎。
“周公子，是不是饭食不合口味”
见这位周郎君一直看着他们说说笑笑，也不搭话，沈黎关切询问道。
“我的字是孟知，叫我孟知便好，”周郎君老实道，“只因我家家训严苛，食不言寝不语，所以一时未能与诸位谈笑。”
说实在的，他真的很羡慕沈太傅的爹娘能这般恩爱。他在府中，因为爹的爱妾，他娘已经好几年没跟他爹好好说话过了。不过这是他爹的过错，可惜，他为人子，倒是不好过问，只得每每彩孝娱亲，才使得他娘展颜。
他娘年纪应该与余氏差不多，只是看着居然还显老一些，这是心情不舒畅的缘故。他有些怅然，沈黎虽然没有自己的出生，可是过得比自己开心多了，还得圣上恩宠。
“莫要拘谨，入乡随俗也是一种美德。”
“多谢。”周孟知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此地做出一番成绩，好压住府中宵小，让娘宽心。
沈黎自然不知周孟知所想，只知道这个青年先前对自己有些偏见，现在却似乎像是看领导一样看自己，干劲十足的样子，就像现代那些从象牙塔出来的稚嫩青年，怀揣着梦想，随时准备扬帆起航。
第二天天一亮，沈黎就将荣王殿下从床上挖出来。
荣王睡眼惺忪，“太傅，现在去是不是太早了呜，我好困啊。”
沈黎丝毫没有心疼这个小胖子殿下的意思，作为小胖子殿下的老师，他从来不愿意在生活习惯上娇惯学生。
周孟知穿戴整齐地站在门外，听着荣王撒娇的声音从房间内传来。不由得羡慕沈黎与这样一位受宠爱的皇子关系这样好，不过现在关系好，以后也不一定……利益嘛，总是让人们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荣王殿下，年纪还是太小了些……
荣王不过是太长时间没有见过太傅，所以赖皮一会儿。他还是乖乖的让周嬷嬷给他穿戴衣服，今日穿的是适合行路的衣服，所以有点紧实，勾勒出他那略略有些肥的肚腩。
沈黎带着荣王直接在大街上步行，直走了二十几分钟，一行人才开始坐轿子。不为别的，就为了让荣王殿下多走动走动。
城内的变化，在周嬷嬷看来，真的是巨大的。以前泥泞肮脏的街道，现在变得整洁又宽阔。行人大多靠右走，马车行在路中央，十字路口处还有人维持秩序。
据说在城内，不允许纵马奔驰，除非有军报或者加急的讯息，否则一律要被抓进大牢“教育”。
荣王走得累了，终于坐上了马车。他舒坦地叹了口气，这里的路已经铺设水泥了，水泥地哪怕走得时间长一些，也不是很雷人。在京城总有人盯着他，叫他维持皇子威仪，这里就没有那些可恶的言官了，他想东张西望就东张西望，想蹦蹦跳跳就蹦蹦跳跳。
一行人或坐轿或骑马，终于在晌午赶到了矿区。

第116章
“吃饭了！开饭！快来排队！”
沈黎一行人到矿区没多久, 矿区的小吏就开始吆喝着叫工人们吃饭了。
矿区又苦又累，所以中午的食物哪怕不精细，但是也一定能够饱肚。一条队排得老远的，已经轮到的工人欢欢喜喜地拿着木制的托盘, 托盘有好几个位置, 可以放馒头, 也可以放同样是木制的大碗，固定在托盘左上角的圆圈处, 刚好契合，不会在托盘上滑下来。
这是沈黎根据现代一些食堂做的吃饭用的托盘改良了一下，方便工人们取餐。
白面馒头堆得高高的，喜人的白色蒸汽, 裹挟着香气, 像是幻化成一只巨大的手, 推着那些本来累得走不动路的工人们向前奔走。
荣王耸耸鼻子, 他本来不是很饿的, 但是看着这么多汉子吃得鼻尖冒汗都不停下来，埋头苦吃, 他也觉得有些饿了。
沈黎到分饭的地方一看, 就暗自点头。这里的小吏都是从底层提拔上来的，这样的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职位，所以吩咐的事情都老实照做了, 矿区工人该有的午餐, 没有进行过分盘剥。
这儿除了白面馒头, 还有几锅鸡汤，就放在放馒头的蒸笼旁边，鸡汤的味道更加霸道, 鸡汤里除了有鸡肉，还有整个的一只只鸡蛋，每个人都可以吃一个。
在矿区不远处，还有几个汉子高高兴兴地抱着几个坛子过来，那是厨子新腌制的咸菜，什么口味的都有，其中萝卜缨子、萝卜干、白菜、缸豆之类的咸菜比较多，像咸肉、咸虾米就稍微少一些，统共就那么两坛子。
咸菜坛子一搬过来，就受到了工人们的热烈欢迎。不要小看这些咸菜，又香又爽口的咸菜在本地相当受欢迎，不过家家户户都会自己腌制，所以卖咸菜这行当很少有人做。
做咸菜的大多是些老人，他们老了，做不了什么重活，咸菜腌制了一辈子，知道怎么做咸菜好吃。所以跟家里小辈商量着，一同来到矿区，每月固定有四五天做一做腌制咸菜，帮忙清洗碗筷的活计。
工人们怕热，就打赤膊，将上衣垫在地上，坐着自己已经脏的不行的衣服上，高高兴兴地享受自己的午餐。
天热，他们就拿白面馒头，就着鲜得让人想吞掉舌头的鸡汤，慢慢吃掉属于他们的第一个馒头。紧接着，他们会异常珍惜地吃掉鸡蛋，吃掉喷香的鸡肉，再慢慢喝完鸡汤。
吃完之后，他们还可以找那边盛汤的伙计要一碗鸡汤。然后托盘上剩下的四个白面馒头，可以夹着坛子里的咸菜塞到这些馒头中间，做成咸菜夹馍，觉得口咸了，就喝点鸡汤淡淡口。
这样简单又好吃的午餐，是沈黎专门拨经费提供的，所以工人们也比其他人清楚，沈大人是真正的好官。
晚上的饭食一般是米粥，米粥里面还会放一些花生或者蚕豆，另一张刷酱的大饼，故意摊得比较厚，晚上吃完后给今天的工作扫个尾就可以回去休息了。不过矿区做活好些人都舍不得吃那张大饼，大都会选择带回家给家里的长辈或者孩子吃。
“大人！”一个小吏神色匆匆又恭敬地向沈黎行礼。
沈黎点头，“不必多礼，你先说说，今天进度如何？”
“这个速度，很快就能达到您想要的煤矿的量。只是，矿区越挖越深，里面实在是太过黑暗，哪怕是火把照明，也实在是难以深入。”
沈黎笑着道：“无事，只需将露天矿表层的矿收取，我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煤矿资源有限，他得跟皇帝提一提，只偶尔开采一下，炼点铁器得了，不可过度开采。
小吏有些担心，他害怕这矿不采了，他这官也到头了。
不过，他觉得近期一直传言沈大人欲炼制神兵宝器，不但需要人手，还需要力气大且有管理经验的人，他看看自己近日隆起的肱二头肌，暗自想，只要自己好好表现，他一定可以继续跟随大人做事！
沈黎不知这小吏的想法，不过他很快就被荣王殿下的惊呼叫走了。
前方人声喧嚷，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第117章
“太傅, 快些来！这些，莫不是琥珀？”
沈黎有些意外，挖矿居然挖出了琥珀。不过想想也是，煤本来就来源于树木啊！远古的时候, 森林被埋在了地下, 因为高压缺氧, 就形成了煤。所以有树脂和树胶在煤层中逐渐石化形成琥珀，确实一点都不奇怪。
他倒是对琥珀不算感兴趣, 但是古往今来，总有对琥珀感兴趣甚至痴迷的人。不巧，皇帝陛下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本朝皇帝不昏庸，自己的爱好从来都是藏着掖着, 就怕底下的官员得知后, 想方设法盘剥百姓, 给自己进献“宝物”。只有零星几个人知道他的一些小爱好, 其中便有荣王殿下。
当然, 荣王殿下从来没有想过要给他爹送点什么珍奇的琥珀。相反的，他也特别喜爱琥珀, 他娘库存里的那些琥珀, 全被他搜刮来了，他爹眼馋好久，又不好意思朝着自己的妃子讨要的那些珍品, 也全部被他打包带走, 堪称“带孝子”。
所以, 他对着这些挖出来的琥珀狂喜，像是一只掉进米缸的老鼠！
“您快看，这块——”荣王把眼睛都黏在了他手里拿着的这块琥珀上, 在阳光下，这块完整的琥珀确实美丽得让人头晕目眩，它是那种金黄色透明的琥珀，而且，里面还包裹着一只完整的蜜蜂。
沈黎暗暗吃惊，看着居然是琥珀中难得的精品。
这些刚开始挖出来的时候，还只是黑乎乎的煤块，但是，一个工人似乎不小心用铲子切开了一小半，发现里面居然夹杂着大量或者黄褐色，或者酒红色的透明晶体。
更让人欢喜的是，这样的煤块不在少数，基本挖个五米深，就会遇见包裹着绮丽的琥珀的煤矿。
荣王夸张地捧着这块琥珀，眼睛亮闪闪地盯着沈黎道：“太傅！你要发财啦！”
虽然此地之前还是无主之地，但是现在这块地早就已经被沈黎以官府的名义购买了，因为当初买山的时候，他个人出资五百两，享有此山的两成出息。也就是说，一块一百两的琥珀卖出去，他什么都不用做，就理所应当得二十两。
当然，像荣王手里的这个琥珀，价值已经不能被估量出来了。因为，若是被京中爱琥珀的人看到，哪怕是付出千两纹银，也一定要得到。
如果加工成佛珠，那就更不得了了，北边的戎族和那些南边的蛮夷，都有信奉佛教的，一旦把这些琥珀加工成佛珠，那送去的是佛珠，拉回来的，可就是成箱的金子了！
沈黎点点头，如此，那确实是要发财了。
如今幽州百废待兴，以前被忽略的这块土地，正在抓紧时间发展，可是资金不足的问题也让沈黎担心很久。一个地方如果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那么一旦发生什么天灾人祸，就会饿殍遍地。
那些工坊暂时还不成气候，可是父老乡亲们都在等着吃饭，琥珀的到来，简直像是及时雨。
沈黎望天，这是老天在助他啊！
他想，那个工人倒是运气好。看着瘦瘦小小的，似乎还是个十五六的少年，也不起眼，居然给他带来这么大惊喜！
“你叫什么？何方人士？多大了？怎么发现琥珀的？”沈黎温和地询问正傻傻站在一边的那小工人。
看着沈大人如此亲切问他叫什么，而且大人还如此好看，眼睛比琥珀还要瑰丽，穿着官服，也不像凡间的官，倒像是他在集市曾经看过的《仙官图》中最俊美的仙官，他说话都结巴起来了。
他忍不住要跪下来，可是沈黎摆摆手，叫人好生扶住他。
“小人，小人叫李虎，家住新李村，年十五。小人捡起地上的散下的煤时，发现差不多大小的煤，结果有的轻一些，有的重一些，便好奇想打开看看，本以为里面会是石子……”
沈黎笑笑，果然，他也才达到招工的年纪，年纪小，好奇心重。看着他瘦弱的身板，就知道他家条件不好。挖矿的活也不轻松，工钱虽然高，可是工作强度也很高。若不是小小年纪就得担负起家庭责任，哪里会想到干这个苦活。
“觉得挖矿苦吗？”
小孩却摇摇头，一脸骄傲道：“我也算是给大人办事啦！还可以养活娘和妹妹！大人工钱给得多，小人不觉得苦！”
“以后要叫管事多教教你，运气不错，好好识字，以后生活会越来越好的！今日你立下功劳，属实是你做活仔细，想要什么奖励？”
小孩想了想，“我就想每天可以吃饱，冬天不挨冻，妹妹可以好好长大……”不要像弟弟一样被冻死饿死，就好啦。
沈黎摸了摸他的头，似乎根本不在意他的头上有些许跳蚤和灰尘。沈黎从袖口掏出一个荷包，里面大约装了几两银子。
“好孩子，会的。”
荣王也笑着赏了几颗金瓜子给他，这个孩子算是被沈太傅记住了，以后日子不会很难过。这么个少年，银子给多了，担心会有心怀叵测之人对他下手，所以只略赏了些银子，太傅是个心软的人，估计会将这少年家里人也安排得很妥当。

第118章
“沈大人, 这煤矿，到底有什么用处？”周孟知跟随荣王殿下，一直秉承着多看多想少说话的原则，不过他实在好奇, 煤矿, 究竟有什么用处。
煤矿什么作用？对于现代人来说, 煤矿就是金子，不过这金子是黑色的。煤矿也是工业的基础, 没有煤矿，就没办法发展工业。
不过对于古代来说，煤矿最大的用处，就是冶炼钢铁了。炼出焦煤, 就可以成功造出坚硬的钢铁。只要有了钢铁, 就可以造出坚固的桥梁, 坚固的房子, 巨大的轮船, 建造各种工具……
不过想要迅速炼制出好钢，还需要时间, 沈黎也不打算这么激进。
他看向不远处的矿井, 良久道：“它可以帮助我们炼制出更好的武器。锋利的宝剑、尖锐的箭矢、厚重的盾牌，都离不开煤。另外，我还想造出更多质量上乘的农具, 卖给天下的行商, 再让他们以低廉的价格销往大昭的每个角落。”
周孟知惊讶地看着沈黎, 这人不是专门做生意的就好，他做生意之后，别人还有活路吗？
沈黎不知道周孟知的想法, 他在心里悄悄描摹心里的蓝图。在这里，他会建造出一座巨大的兵工厂，专门制造一些箭弩，精致的匕首，防御加满的盾牌。再造一个民用铁器的工坊，专门生产农具。人类改造自然环境，主要依靠各种器械，只要他把这些造出来，不愁农户以后没有办法耕种。
荣王终于回神了，他高兴地听沈太傅和孟知交谈。他以为没自己什么事情，没想到他还是被太傅叫去办事了。
“你去跟着管事，看这些工人是怎么把煤给开采出来的。”
沈黎眯起眼睛，总得有贵族知道，这些资源是来之不易的，合理开采，珍惜物力人力，才是长久之道。
荣王不知道他亲爱的太傅，会让可怜、无助、胖乎乎的他连续三天看矿工们劳动，而且甚至还亲自跟他们一起尝试搬矿。
一连三天，沈黎都始终在矿区，矿工什么时候回家，他跟荣王就什么时候回家。以前，只有那几位年长些的皇子，会得到这样的教育，他从来没有经历过。他觉得很累，可是心中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太傅，”他闷闷得道：“你这样培养我，想让我了解民生，是因为你对我有什么不一样的期待吗？”
沈黎看着荣王殿下，没有否认什么，但是也没有承认什么，“不是想让你登上那个位置，不过，我对你是有期待的。”
荣王有些疑惑，父皇疼爱他，母妃也爱惯着他，使得他到现在还是这样一幅无拘无束的样子。他对待父皇母妃跟别的皇子也不一样，却跟民间顽童看待自家爹娘类似；对待他父皇的臣子有理但是一般不愿意接近，因为害怕他们逮着自己就说教；对待下人，他向来宽仁，只要别让他难受，他不会随意发脾气，是个极好伺候的人。
可是，还没有人教他怎么对待百姓。他有些怀疑，太傅是想将他往那个位置培养，但是似乎又不是这样。因为父皇并没有很在意这些平民。不让平民挨饿，居无定所，无非是害怕他们生什么乱子，不利于他坐稳皇位，至于更多的，似乎不会去多加干涉，也就是说，不会想着让百姓活得更好。
不过，听那些大臣们讲，他父皇从来不发展劳民伤财的爱好，这本身就是一种爱民的方式了。他似懂非懂，只觉得奇怪。没想到，到了太傅这里，爱民就变成了要做许多的事情，还要操很多的心，这在他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沈黎缓缓道：“我对你的期待，就是看着你长大，变成一个不像贵族的贵族。你将会富有、有权势、有地位，但是同时你充满着同情心，知道底层人民的痛苦，即使不拯救，也愿意在心里同情，想办法去解决这些悲惨的事情。”
对于底层来说，来自上位者的每一丝善意，都会如同甘霖一样，滋润他们贫瘠的生命。一个善良的皇子，会导致他会拥有很有善良的臣子辅佐他，一堆有良知有抱负的臣子，哪怕改变不了全天下百姓的命运，至少也可以改变一个村、一个县、一座府城的百姓的生活。
荣王若有所思，他没想那么远，但是他明白太傅对他的期待，“我会做一个好王爷的，虽然我暂时还不是一个成年的王爷，但是我也可以力所能及地做一些事情。就从您这里开始。”

第119章
九月份, 丹桂飘香，又到了每月休沐的时候。这个时候，幽州大小的官吏在以前会去酒楼喝酒，但是现在就不一定了。有很多食铺如同雨后春笋, 在幽州还算繁华的地方冒出头来。街上比以前热闹了很多, 如果休沐不好好逛一逛, 等回去了，跟别人都谈不上话。新鲜吃食和新鲜的人与事, 成为大家在一起交流的切入点。
因为有水果罐头等时兴东西诞生，各地的商户都想来这个地方进货，所以街上到处都是接待客人的客栈或者卖东西的店铺。幽州渐渐繁华起来，总有许多老人觉得这一切都不可思议。
王仲是自小在蓟城长大, 而蓟城又是幽州最繁华的地方之一, 所以蓟城的变化是最为显著的。面对这些变化, 王仲每日也跟那些老人一样, 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他适应得很快。
王仲高高兴兴地从家里出来，他刚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 和一起主事的蔡林相约前去吃顿午饭, 蔡林平时话不多，工作的时候也不喜欢和同僚们说话。起初他们一起被提拔，做粮司主事, 专管粮食出纳之事, 并不相熟, 王仲每每与蔡林搭话，蔡林都只回复那么一两句话，加上王仲家境不算富裕, 所以一度以为蔡林这厮看不上他。本该关系很不错的二人，却一度闹得很僵硬（王仲单方面对蔡林）。
后来沈大人请府城中大小官吏去酒楼吃饭，犒劳辛苦时，才明白蔡林此人只是不善言辞，其实根本没有瞧不上他。而且，此人是个饕餮，极能吃，也极会吃，只有遇到美食，他的话才会多起来，算是一个有趣的人。
“今日终于休沐了，这几天咱们也都累了，好好犒劳一下自己！饿死了饿死了！咱们赶紧去那家新开的烤肉店吃点东西！”
“据说，那家烤肉店跟寻常的店没什么区别，就是调料好吃。”蔡林淡定地回答，不过他期待的眼神骗不了已经与他相熟的王仲。
“调料能不好吃吗？据说是沈大人的弟弟沈言开的店，他从他兄长手里弄到了一些调味品，专门开了这么个烤肉店。烤羊排、烤全鸡、烤彘肉、烤茄子、烤鱼……烤什么东西都加孜然和辣椒粉，那味道，嚯，别提有多绝了！既然你说与别的烤肉店没什么两样，那你一会儿可别跟我抢！”
蔡林呵呵一笑，“或许是那人眼红此店，才告诉我味道与寻常的店一般吧！”让？不存在的。
“而且，我听说，沈大人刚到此地，就到处寻找那些很会种植的农户，想叫一部分农户种植像生姜、花椒、孜然、辣椒那样的调味品，之后在本地推广种植。后来发现没有人愿意种这些一看就知道不能饱腹的作物，就又从别的地方购买了这些调味的作物，免费做成菜品，让往来的人品尝，可惜知道调味品是好东西的人依然很少！
后来，沈大人的弟弟沈言小郎君就出了个主意，想着开个店，只要有人光顾，就告诉他菜品是如何做到香气扑鼻的，重点推广调料，吸引商户的注意力。
现在人们知道这些东西的好处，各地酒楼或者卖吃食的铺子都抢着收。农户们现在倒是都敢种了，不过，种地嘛，肯定需要时间。现在是因为大多数调料都钱都买不到，多数烤肉店也只能提供大酱，客人只好就着大酱吃点烤肉罢了。因此，府城中所有的烤肉店，只此一家有花椒粉、胡椒粉、辣椒粉调味！”
蔡林还是不说话，只暗自决定，一会儿趁着王仲这个话唠说话时，多抢几块肉下肚。
此二人都是新提拔上来的小吏，家境都不算殷实，可是休沐时吃点烤肉还是可以的。烤肉也不贵，一盘子大约十五文钱，一个大男人吃个两盘子烤肉，再加点烤苞米、烤茄子，就可以吃饱了。调味品不收钱，不过加多了也不合适，因为店家已经初步调味了，只需要按照个人的口味添加一些自己喜欢的就行。
这家烤肉店极有秩序，不论你是什么地位的人，只要到店点餐，付账完毕，就会直接给你个签子，上边有数字，叫到你时，你才能去取走属于自己的那份，不允许插队，也不允许推搡。不过这样的话，速度确实快多了。
蔡林想，这不愧是沈大人的弟弟，连开个烤肉店，都如此讲究。
拿到自己的那份后，王仲还没吃，还在呱呱地讲这里烤肉的妙处，而蔡林已经不声不响地吃掉了半盘子烤肉了。等王仲终于想起他还要吃中饭时，蔡林已经吃完了他盘子里烤得外酥里嫩的烤彘肉。辣椒的辣与花椒的麻，裹挟着浓郁又美味的肉汁，随着舌头与烤肉的接触，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愉悦，焦香与辛味完美融合，蔡林恍然觉得，自己以前吃的那叫什么烤肉？
王仲终于想起自己的烤肉，他惊讶地看着蔡林都在解决那份烤茄子了，顿时警惕起来，这个蔡林，说不准要抢他的烤肉了，他得赶紧吃……
“王兄。”
蔡林解决完自己的烤茄子，就开始用一种忧郁的目光看着王仲。
王仲在心里面唾弃蔡林，这厮外表纯良，实则是个大肚汉子，贼能吃，这盘子给他吃了，他还得重新下单，为这一声‘王兄’，实在是不值得不值得！
蔡林眨了眨眼睛“秋后收官粮，我比你多做一个账本。”
王仲笑了，行，好小子，知道我不爱做账本，“你吃就你吃，你可要记得，帮我做账。”
今年无需缴纳粮税，但是城中有官田，官田佃给佃户种地，还是需要缴纳一部分税收的，剩下的就是作为粮食储备，要一直放在仓中，防止来年收成不好，百姓挨饿。
说实话，以前沈大人没有来这里的时候，根本没有人想起这回事，所以每有天灾人祸，就会饿死许多人。如今储备粮食的粮仓，有官吏严格管控，也没有宵小敢觊觎用来赈灾的官田了。
王仲一想到这个，就觉得沈大人就是难得一见的好官，他在这样的官手底下做事情，才觉得忙碌也是让人高兴的！
更何况……
沈大人来了之后，幽州真的变了很多，饮食，卫生，房屋，各处都有变化。
说到这个，王仲就想起他最近还需要盯着新粮仓建造进度，新粮仓是用水泥造的，据说还要盖上两层，用什么“钢筋”做个框架，他也不是很懂，好在还有蔡林陪着他一起管这个事情。
问起这个事儿，蔡林慢悠悠地道：“我打算给我家后院再加一个屋子，用水泥造的那种。我看了下咱们新粮仓的图样，感觉这样的房子既不漏雨也很坚固。工人都是现成的，材料也是现成的，只要找个门路，买点材料，就能自己造房子。”
“沈大人能同意？”
蔡林疑惑道：“大人造水泥坊已经有十几天了，虽然还没完成，但怎么会不同意我们去购买呢？说不定，过些天就会有外地商户，准备过来购买水泥了。我得早做准备。”
王仲看着蔡林有条不紊地盘算着，顺便还把自己的烤苞米给吃得只剩下一半，立马发出一声惊叫：“蔡林！！！！你又偷吃我的菜！！！”

第120章
“今年收成, 怎么样？前些天让人去登记造册，如今结果下来了吗？”沈黎一边问粮司掌司，一边给荣王殿下和沈言开了个荔枝罐头。今天沈黎在家里休息，不过该尽快处理的事情还是要处理, 所以会叫底下的官员把公文等送到他府上, 好在也不过是几步路的事情, 不算耽误别人的正事。站在这里的，除了有粮司掌司李简, 还有营造司掌司魏萧。
罐头是用井水浸泡过的，打开之后，倒进两个瓷碗里，显得荔枝果肉晶莹剔透, 看着就觉得清凉可口。这股清甜的味道钻进新官上任没两个月的李掌司鼻子里, 他面不改色地咽了咽口水, 然后禀报道, “目前为止, 收成和往年别无二致。只是，今年的亩产虽然没有增加减少, 但是新开荒的土地明显增加了, 因为还没有到真正的收货的时候，因此难以估量。”
沈黎道：“无妨，荒地早已经重新丈量过。等免赋税期过去, 再结合三年的收成情况, 将应该缴纳的赋税定在一个合理的数值。”
李掌司犹豫道：“免除三年赋税固然是好的, 只是，咱们幽州积贫积弱，一点税收都没有, 只怕后续很多工作没办法维持继续……”
沈黎笑道：“幽州不会缺钱的，咱们的赋税是朝廷在发，我也给你们透露了幽州的宅院以后会涨价，你们可要把握住时机啊。”
李掌司还是有些担忧，但是既然沈大人这样说，那就应该没什么问题。底下的官吏，大多俸禄都不多，可是这么多小吏吃饭的钱，朝廷可不会都给。况且，很多小吏都是沈大人自己提拔上来的，按照惯例，这些人的俸禄，是比不得他们这些吏部派出的官的，约摸只能拿到一半。
沈黎请这两位掌司不要拘谨，又叫人端了两碗荔枝罐头，送到他们面前。
“咱们这几个月你也看到了，幽州的变化如何？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咱们只要加把劲，这个地方就可以变成富庶之地。”
魏萧点点头，确实，幽州如今与以往是大不相同了，所以，赋税就算不纳，部分地方的建设，仅仅依靠民间的供给，就可以维持下去。
魏萧道：“李兄，咱们幽州现在，可以说是一枝独秀，被其他地方眼红不说，更是被陛下嘉奖。因为现在铁矿开采情况良好，煤矿也是如此，又要炼铁，制造兵器，百姓工匠，都有活干，有工钱拿。虽然总有那些质量不算上乘，无法制造兵器的铁，但是这些铁，都被用来做铁皮罐头，可以说毫无浪费。目前罐头种类很多，大多数原料是鱼肉、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鸭肉等等，当然，水果罐头也不算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幽州出产的罐头，可以说是远近闻名。
我妹夫家里，没有一个当官的，可是日子过得一点都不差。妻女都在罐头坊做填装工作，一个月能有五百文，每做活五日，还有两日休息的时候。家里的田地都种上了粟米和玉米，更是养了三头猪，两头羊，就等着坊里收散户养殖的家畜了。你也看到了，短短几个月而已，外来的商贩络绎不绝，不是过来查看货源、进货，就是来打探这边做生意的前景。长此以往，这个地方会越来越繁华，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沈黎补充道：“我知你担心咱们运转不过来，也担心俸禄的问题，只是在我看来，一个地方发展好了，什么困难都不是困难了。我当初办罐头制作坊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决定了，一定叫我们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活得更好，所以，那些出身不是很好的小吏，家眷都安排了罐头坊里轻省的活计，保证他们的生计，更有我私人的补贴。
况且，我每个月都会从富余的商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福利，发放给各位，您二位应该知道，饷银比以往增加了不少。”
虽然说赋税都免了，但是总有外面的商贩前来做生意，而这些人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赋税，所以幽州目前的赋税不算为零，而且，这些赋税，都是不用上缴的，可以作为福利发给官员以及基层的小吏。
荣王补充道：“加之免赋税三年，使得财富能够存于民间，这对整个幽州的生计，都有着绝对的好处。”藏富于民，于朝廷也是有益处的。幽州生计渐渐恢复，边境也会更加安稳，百姓安居乐业，这是父皇的恩典施泽天下的表现，他父皇也不会不同意。
李掌司一听，心中的疑虑总算打消了不少。他端起手里的碗，将荔枝吃进嘴里，又饮尽汁水，舒爽地叹了口气。上司不为难，还对自己颇为照顾，而自己做的事情，又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他心里从来没觉得当官是这样舒服的事。想起以前被那些阿谀奉承、抢占功劳的同僚，如今都被这位沈大人给支走了，他更是散发出比先前吃罐头时还要愉悦些许的气息。
营造司魏萧满脸喜色地告知沈黎：“大人，先前您筹备的那些居民区，房子已经建成了！原来的居民已经住进去不少，还有一些家里颇有些产业的乡下人也想购买那些新建的水泥建造的民房。”
沈黎暗道，房地产果然是暴利行业啊，一看魏萧的表情，就知道这番官府收纳的银钱不算少。有了这些银子，就可以修更多的路了，营造司的所有修缮建造的费用，都将从这些银子里出，而且还会有剩余。
“如今铁匠们已经会炼制钢铁，所以按照匠人的说法，可以做成三四层的高度，这样能有更多的住房产生，不会占用更多的土地。”
沈黎赞赏地看着魏萧，此人还是颇有见识的。
“另外，新开的西市，比以往所有的集市都大，用水泥建造了不少铺面，还有菜市，就等着那些商户们租赁或者购买了！”
魏萧激动极了，以前他想法设法想为营造司多谋些活计，想得点好处，也做些实事，可惜，那个时候上官根本不管这些事。道路已经无法让牛车通过，桥梁损毁，屋舍摇摇欲坠，根本无人接管。如今这位一来，就重用营造司，让本来只有五六个官员的营造司如今居然有二十人之多，道路的清理和铺设从六月就正式开工，到今日已经有五条主干道铺上了水泥，更不用说那些村与村，镇与镇之间的小道了。
这些可都是功绩啊，他们营造司做了这么多事，他作为掌司，功劳就是最大的，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第121章
各地都在热火朝天修桥修路, 利城也不例外。利城作为一座大城，沈黎早就派人前去修路，前期的修路的钱，还是沈黎自愿捐赠的, 不过利城的豪绅知道还可以给自己立功德碑, 就立马阻止了沈黎的慷慨, 许多路段都是当地民众捐银修成的。
一队骑着骡子的突厥人正站在利城城门口，他们得卸货, 最近城中对羊肉的需求量增加了，他们送完这批货，又可以买充足的盐和糖带回去了。
“这里果真是利城？”一个少年用一中有些新奇，又有些故作不耐的语气问道。他身上还穿着羊羔子皮做的衣裳, 因为他们一路从草原走过来, 晚上和黎明的时候, 草原的温度还是很低的。不过此时已经是太阳高升的时候了, 不再适合穿这身衣服, 他不耐烦地扯了扯自己的衣服，很想脱了打赤膊。
幽州偏北边, 且汉人比较多, 又与奚族、契丹、突厥临近的城就是利城了。利城是最复杂的城，与大部分人口都是汉人的蓟城不同，这里的民族混居在一起, 但是冲突会比较多, 人也不咋讲道理, 谁的拳头大，谁的“道理”就能被人“接纳”。
利城的城门守卫最为严苛，可是近几个月, 居然渐渐宽松起来。
一些突厥人，胡子拉碴的，以往进城都要被盘问许久，如今却是不用了。
“阿努，早就跟你讲了，利城，不一样了，你当时，都不愿意随我们来。”一位个子特别高，看起来有一米九的突厥汉子笑呵呵地道，可能是因为对这边的语言还不太熟悉，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
他们这一行人，都是姓仆固一族的，算是个贵族姓，不过部族也不算出名，只能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部族。
那个叫阿努的少年在族人的队伍中不耐烦地道：“那又怎么样，这个地方比咱们那里好，可是这里的人也不会欢迎我们的。阿圭叔（不论父亲年纪排行，只要是父亲的兄弟，统称叔），他们就算不在我们进城门的时候搜我们身，我们回去的时候，也会搜我们的包袱的。像防贼一样，防着我们。”
仆固全名叫仆固&#183;圭，其实本来是奚族人，只是当年他还小的时候，奚族同契丹打了数仗，他娘就是那个时候被一个突厥人抢走的。那个突厥人，严格讲，还算是他娘的救命恩人，因为当时有几个突厥人对他娘不轨，他娘反抗得厉害，划花了其中一个突厥贵族的脸，正要被砍死之际，被那个叫仆固&#183;紘的突厥人救下来了。
那时候，他已经在他娘的肚子里了。仆固&#183;紘并不打算对他娘做什么，对他娘还挺客气的。他信佛，看不得杀生，那一整天，他娘看见这个叫紘的男子救了不少人。力气大，还不杀生，简直像一只熊只爱吃蜂蜜，不愿意捕猎一样。
他娘很快喜欢上了这个独特的男子。
至于他的生父究竟是谁，其实他也不太清楚。他们奚族，本来就挺随意的。看上什么人，直接问要不要晚上一起睡。怀了就一起养，不想一起养，那就给点粮食，不给也可以，反正族里的孩子都是一起养，哪家有吃的，就去吃，谁也不会赶走那些孩子。
奚族虽然开头打了几次败仗，后来又打回来了。总之，两族关系一直不太好。
那个时候大昭对这里的管控比现在薄弱，因此两族交战，并没有汉人援助奚族。奚族毕竟人少钱粮少，更不如突厥人悍勇，契丹喜欢过来劫掠一番，然后打道回府，如此几次，奚族更加贫弱了，且也没有什么攻打的价值，突然奚族人那年练兵很有成效，变成了硬骨头，不好打了，突厥人又不喜耕中，对抢他们的土地不感兴趣，因此没有继续侵犯下去。
总之，他娘和仆固&#183;紘的当时还是分居两地的，不过他知道，他娘和紘是情人关系。生下他之后，紘就提出要带他娘离开奚族，跟他回突厥。他娘无父无母，无兄无弟，想了想，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
他出生在突厥，跟他养父姓。后来养父同他娘又生了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现在也都成家了，阿努就是他大弟的孩子。
这个孩子其实很喜欢幽州这个地方，因为每次有从幽州方向来的行商，他都伸直了脖子去看。只是为人不够坦诚，总爱言不由衷。
“虽然你学了汉话，喜欢吃汉人的食，喜欢穿汉人那里传来的橡胶做的胶鞋，但是你就是不喜欢汉人，更不喜欢奚族人，是吗？”
仆固&#183;圭如此问道。
阿努涨红了脸，“反正、反正，我第一次来这里，他们都不喜欢我，那我也不喜欢他们。”
仆固&#183;圭想起他娘跟他讲的细棉布在利城可以买到，也不在意阿努的抱怨，牵着别扭的阿努，朝着前方走去。
这里比以前热闹多了，新来的幽州城城主管辖利城，给了他们突厥人一些方便，他们只要去官府办理暂住证，一次性可以在城内居住半个月。不过，这半个月，如果作奸犯科，或者大量购买铁器，都会被拉进“黑名单”，以后想来，也就难了。不是没有人打过歪主意，铁器在草原一直很昂贵，一把菜刀有时候可以换一头羊，可惜，突厥人根本买不到铁器，因为他们与汉人的长相不同，注定没办法低调行事。
仆固&#183;圭也没想过做坏事，此番前来，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的侄子见见世面。
阿努虽然一脸“这有什么稀奇”的表情，可是眼神却紧紧黏在那些汉人做的糖人、面食、糖葫芦上。
仆固&#183;圭立马掏出了钱，给阿努买了一张糖芯油饼，又给他买了一串糖葫芦。
城内正在修水泥路，好在主路已经干透了，马儿在水泥地上踢踢踏踏的声音非常好听。农人小贩穿着灰扑扑还打着补丁的衣服，似乎与以前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他们的脸上居然充斥着以前从来没有的笑意。而且，他们的脸色与以前也不一样了。以前在利城的大街上，就没见过哪些人的脸饱满又透着红晕，大多数都是木着一张脸，青黑色的脸让人不愿意多看。
而且，这里的孩子变化也非常大，虽然说并没有穿那中颜色很鲜艳，染色极为难得的衣服，可是也都穿上了看着就很舒适的棉制衣裳。
街上新开的店到处都是，最常见的就是粮店布店，还有人开杂货铺，什么东西都卖，生意都极好。
仆固&#183;圭拿出暂住证，在一家客栈歇了会儿脚。走了两个时辰，真的走不动了，他们是有骡子，可是骡子也不是铁打的，他们时常需要自己下来走路。
“客官，住店还是吃饭啊？”
“住店，但是得给我们准备一桌饭菜，按照十三个人的量。”
“好嘞！”
阿努见里面吃饭的人都在安稳吃饭，甚至还有许多奚族人，明明认出他们是突厥人，但是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明明他小时候来过一次，还有一个奚族小孩朝着他吐吐沫。
仆固&#183;圭道：“现在城中不许打斗，否则要被捉去挖矿，所以大家现在看起来脾气好多了。”
阿努吃惊地道：“挖矿，是朝着山洞里挖吗？要是山塌了，被山给埋了，怎么办？”
仆固&#183;圭含糊道：“这我也不清楚，总之不是什么好活吧……”
阿努控制住自己同情的表情，汉人，还有奚族人（除了阿奶），不值得同情！
不过汉人做的吃食还是相当不错的……
仆固&#183;圭道：“你不是很喜欢我上次给你带的烤鸭、奶茶、玉米烙吗？这家店就有，味道也很地道，客人都很喜欢，待会儿多吃点。”
阿努咽了咽口水，他嘟囔着：“不对，不对，您记错了，我最爱的还是阿奶做的奶茶。”
仆固&#183;圭耸了耸肩，不巧，他最不喜欢他阿娘做的奶茶。

第122章
“客官, 三间上房已经准备好了，两晚一共两百二十文钱，饭菜是六十文，您看……”
仆固&#183;圭不爱赊账, 直接就从袖口里掏出一串钱, 数好后给了店家。
“走吧阿努, 咱们出去，买你阿奶要的细棉布之类的东西。你阿奶, 现在年岁大了，吃咱们吃的烤肉已经嚼不烂了，咱们再给她买几袋面粉和羊奶粉。羊奶粉据说是从蓟城传过来的，喝了可以强健筋骨。”
仆固&#183;圭和养父关系一般, 养父没有亏待他, 他平日里也算是可以心平气和地和养父相处, 等养父老了, 他也会好好服侍, 不过亲娘总归还是要照顾得更周到一些。
另外，养父提出要尝一尝水果罐头, 他答应给他带一些回去。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成功, 因为目前水果罐头都是用铁皮做的，作为突厥人，一直以来都被大昭防范, 估计是不能实现了。
今年他们赶了不少羊过来, 羊毛、羊肉都按照各自不同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商贩, 足足可以带走二十贯铜钱。不过，至少一大半的铜钱得换成物资，运回草原。
冬天很快就会到来, 盐巴、木炭、棉袍、棉被，都是必不可少的物资。他们仆固一族的人不算多，多采购一些回去，每个家庭都可以很好的度过这个冬天。
不过以往是行不通的，因为以往，羊肉卖不上价，卖上价了，羊肉的需求量也有限。不过据说，那位沈大人要在这里新建造一个罐头厂，因为直接运输羊肉，代价比较大，做成罐头，再销往各地，才是上策。消息灵通的商贩都开始纷纷和草原上的部族下订单，这番他们来到这里，已经有不少人朝着他们下订单了，羊的数量就那么多，等罐头厂建成了，可以将这些羊二次卖给罐头厂，这样谁都得利，草原的那些部落也乐得方便，不用留人在这里等待消息，羊嘛，卖谁不是卖呢？
阿努一边听自家叔叔絮絮叨叨要买的东西，一边听着一个扎着两个小揪揪的小姑娘细声细气地跟她娘亲说话。
这小姑娘看着不大，却非常懂事。
“娘，你去新开的那家纺织工坊干活吧，我跟着阿耶在家里，又不会走丢。你去干活，我就在家里烧水、洗菜、看家，大黄也会帮我的，对吧？”
旁边那只叫大黄的狗听到自己的名字，汪汪地叫了两声。
那个年轻的媳妇手里都是老茧，她有些犹豫，因为毕竟那边的人都说了，最好是心灵手巧的过来干活，她怕是达不上要求啊！
阿努突然出声问道：“请问这位娘子，纺织工坊招人，我们突厥人可以去吗？”
这个媳妇不怎么见到生人面孔，当下有些警惕地看着阿努身后的仆固&#183;圭。阿努尽力地露出和善的微笑，加上他是个少年人，尽管看上去身板比较结实，可给人的威胁性不算大，听他这么问，那媳妇也就回答了。
“没听说什么地方的人不能干这个活，我记得前些天还有不少奚族的姑娘过来做活了，想必突厥人也是可以去的。”毕竟无论是突厥人还是奚族人，都是大昭的子民，管事没有拒绝奚族人，便也不会拒绝突厥人。
等这母女走远了，仆固&#183;圭才问道：“你想叫族里的姑娘出去做活吗？可是咱们现在也不怎么缺钱了，何必这样辛苦呢？”
阿努道：“我们哪里算有钱呢？只要羊群发生疾病，咱们就束手无策，连进城请兽医都请不到。咱们得有钱，将我们族里的孩子送到这里，学得几个字，会点东西，以后族里才会发展得更好，这样，我们才不会一出草原，就被旁人看不起。且，不是只有姐姐们来，咱们也可以来，咱们说是算得上贵族，其实根本什么都没有。这些年，旁的部族对我们的部族虎视眈眈，这次沈黎这个官有对我们亲近的意思，咱们要过安稳日子，就必须做出与大昭亲密的样子，寻求庇护。”
“阿爹说的？”
阿努点点头，“阿爹讨厌打仗，不是阿爹不勇武，是因为阿爹是个真正为族人着想的人。”
仆固&#183;圭暗自点头，这个有些任性、倔强的孩子，居然会这样想，真是出乎意料。
不过，光是参与汉人们从事的工作仍然不够，得有人在这位城主手下做官，不知道以后能不能有机会。
当然，刚开始，就让这个地方对他们仆固一族产生好的印象，绝对是百利无一害。他们草原人没有商人的狡猾，但是他们的胸怀热情又宽广，足以与每一个人建立最好的友谊。
与此同时，沈黎与荣王的一个月相处时间已经将要到了。
“您建议草原的一些首领，成为边境的一些地方的地方小吏，而且让草原部落的孩子学讲汉话，这行得通吗？”
沈黎淡笑，“我们可以让他们活得更好，有什么不接受的？只要愿意学汉话，就有机会成为地方官员，就可以有话语权，受到的管制也会越来越小，他们不应该不同意。”
他没说的是，就算还有部族不同意，只要有一个部族同意，就可以分化草原的力量，保护地方边境至少十年的安定。
他现在就是将中子中下去，幽州这个地方太过重要，宣帝的年纪也渐渐大了，想要大昭长久稳定发展，就必须将一切可能会扰乱安定的因素提前扼杀。
封建时代比较不好的地方就是，完全的人治可能会让政治突然动荡。国不可一日无君，一旦宣帝出现一些问题，至少要保证那时候的大昭，只有内忧，没有外患。

第123章
“您拟定的奏折, 我已经看了。但是父皇同不同意，我也不知。”
沈黎点了点头，“我明白，只是此次你前去, 要帮我顺带一提, 若是陛下不同意, 也是无妨的。采用外族人为官，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不同意，咱们可以暂缓此议。不过，你此番回去，最重要的事情, 就是将数千件打造好的兵器, 运送到京中。有两队人马, 一队, 运送的不过是些粮食；而你带的那一队, 运的才是真正的武器！你务必，要将新造的武器, 顺利运送到京中。”
荣王吃惊地问道：“难道, 还有人故意劫掠不成？”
“嗯，或许有，或许没有。不过真真假假的虚晃一招, 若是有对我们的兵器‘感兴趣’的人, 那就正好捉住他们。”
沈黎觉得, 总有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直觉告诉他，有一些人，正在背后盯着他。只不过不明显, 因此他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方的势力。
他觉得，万事需得小心，如今虽然是一片太平景象，但是再平静的海面，底下也会有暗潮汹涌。此次新炼制的兵器，关系着大昭以后的军备，容不得耽误。更何况，匠人们日思夜想的改造方法，让各式武器更加实用，更加锋利。若是被敌对方掳走，确实是一大损失。
荣王殿下身边的守卫众多，个个都是勇武的精兵，无论是兵器还是荣王殿下，都会平安到达京城。
不过为了让荣王路上轻松一些，他将殿下来这里买下的诸多“宝贝”，总共十来箱的东西，全都滞后派人给他送过去，还有他从京中带来的东西，也收拾出了二十几个箱子，同样如此。
不过这样也比不得装武器的箱子多，所以就又叮嘱荣王多在蓟城买点特产，摆出人傻钱多，购物狂的形象，以便让大家看到他的行李如此之多，不至于吃惊。
装武器的箱子，都是特制的，比较沉重，每个箱子都上了锁，轻易打不开。
荣王：“……”这是减轻负担吗？这是吗？
好吧，他每天买那么多东西，其实都是带给跟他关系好的宗族中的兄弟们的，还有一些公主姐姐们，一天到晚什么地方都去不了，呆在京城那一小片地方，不给她们带些时兴玩意儿，实在说不过去。再者，母妃和父皇的礼物，那是随便就能打发的了的吗？他不把礼数做全了，恐怕京中的那些言官们饶不了他。
他坏心眼地笑了，问道：“哎，我那堂兄那儿，你可送了什么？”
知道他说的是柏鹤，沈黎点点荣王的小胖脸蛋，“你啊，真是越发不讲规矩了。”
自然是寄了的，而且已经请示过陛下，派人送了一部分过去。数量不多，但是胜在难得。他亲自参与设计，又叫能工巧匠打造了一整套铠甲，不轻不重的铠甲，将要害全部保护住。柏鹤驻守益州，难免会有上战场的时候，他心中担忧，虽然每每世子与他通信，都只告诉他一些好消息，但是他知道，益州其实并没有他说的那样平静。
益州靠海，靠海，就会有海盗和倭寇。大昭并没有实行海禁制度，经常有渔民甚至商队下海打捞海产。海产之丰富，让益州虽然处于离着边境不远的地方，却也热闹非凡。有许多商队，愿意绕远路做生意，从益州进海产，沿途高价卖掉；再从幽州进一些罐头，运到益州贩卖，这也是他和柏鹤可以时常通信的一个原因。

第124章
“京都, 这几日可有新鲜事？”
宣帝端坐在正堂，议政大臣们神情肃穆，手里都拿着几本奏折，看起来要禀报的事情有很多。
宣帝虽然脸上带着一笑意, 可是眼睛却有一丝暗芒闪过。
这次小朝会, 看来这些臣子们, 都有话说啊！
兵部尚书袁振大大咧咧地将自己的奏折递给皇帝身边的大监，声音洪亮, 中气十足地道：“陛下，您瞧瞧，您还瞒着我们，这几天宫中将士都说, 他们看到了一大批可以闪瞎人眼睛的兵器, 是荣王殿下从幽州带过来的。到底有多少啊, 您可不要小气, 给我分一点啊！”
奏折写的多, 主要话题就两个，一个是西南要打仗, 要粮要兵, 趁早揍它丫的。第二就是，既然有更精良的武器，那就赶紧给边防的士兵们尽早配备上。
宣帝冷笑, “看来, 那些小国又开始侵扰我们的边境了, 先前他们受到的教训已经被彻底忘记了。仗，是一定要打的，不过, 怎么打，我们还需从长计议。此外，那些兵器，也需要时间炼制，你且等等。”
袁振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就退了回去。他看见户部尚书在朝着他使眼色，但是他假装没看见。
笑话，别以为他老袁不知道这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当初沈小子明升暗贬，谁都没替他说话，现在倒叫我提他，他怎么好意思？
吏部尚书韩允上前一步，恭敬道：“陛下，臣谨遵陛下旨意，幽州那处的任何要求，包括官吏的任免，一律准许。但是，臣担心，沈大人年轻，不知请神容易送神难。大昭的职位，向来都是有数的。如今官制精简，事务明确，才是正道。若是天下各城悉如幽州，臣恐冗官之弊病，不日将现。”
宣帝点点头，“爱卿考虑得甚为周到，但是，幽州之例，别州学不得。幽州向来复杂，如今更添铁矿煤矿，不用沈黎信重之人，恐怕会使采矿一事，更生波澜。”
他锐利的眼睛，看向了下面的各个官员，一些人心虚地缩着身板。
他们确实暗中与一些皇子有联系，幽州现在变成了一块肥肉，谁都想吃一口。
他们也是没办法啊，陛下年纪越大，他们心里就越着急。储位空置，东宫无主。此时不压宝，更待何时？
历朝历代，只要压宝压对了，飞黄腾达，一飞冲天，被新帝重用的臣子还少吗？从龙之功，谁不想要？
三皇子景王，兵部许多人都已经被他收服，一旦有手握重兵的将领愿意任由他差遣，那么三皇子是有很大希望荣登大宝。
五皇子瑞王，说是对高位不感兴趣，可是，他本身就手握兵权，谁能知道他是真的想远离争斗，还是韬光养晦？
八皇子庆王，年岁渐大，他的才能已经让许多臣子交口称赞了。虽然性情有些不稳，可是背后有百年世家温家的支持，可以说，八皇子的胜算，比之其他皇子，都要大一些。
宣帝一生都扑在了朝政上，但是对儿子们的教育也没有太过缺失。这些皇子，各有各的好处。有时候，儿子们都太有出息，也许也是一中负担。
这太子之位，给谁，剩下的那些都不会服气的。
这十二皇子，年龄尚小，不过据说颇为聪明伶俐，可惜为人稍显怠惰，行事随心散漫。最大的优势就是很得宣帝喜爱。不过，现在看来，还有一个大的优势，且是旁人羡慕不来的优势——沈黎。
“道玉，你可有本奏？”
户部尚书郭道玉呈上奏报，“陛下，各地粮食的收成情况良好，今年是丰年，粮食增产，粮食价格或许会有所下降。不过，总体不用担心粮贱伤民，因为现水泥地到处都在铺设，运送粮食便利，粮食可以卖到更远的地方。更何况，沈家开设的罐头厂，粮食果蔬加工厂，需要粮食的数量较多，所以今年百姓应该有很好的收益，可以过上一个好年。”

第125章
宣帝抚掌叹息, “古代的圣人们都想要‘鸣琴垂拱，不言而化’，朕年事渐高，恐怕达不到教化百姓的程度了, 只求百姓能在我的治下吃饱, 穿暖。”
宣帝抬起眼睛, 灼灼地看向立在两侧的所有官员，缓缓地道, “朕治理大昭以来，殚精竭虑，不曾有一日懈怠，这几十年, 大昭渐渐稳定下来, 我绝不允许有任何人, 破坏日渐强盛的大昭。诸位爱卿, 犹记得你们当初刚站在金銮殿, 期待又紧张地等待着殿试结果的样子。你们因为身负才华与志向，愿意倾一生之力辅佐朝政, 你们的德行与能力是大昭的佼佼者。若是连你们, 都被权势、财富迷了眼睛，那朕的大昭，纵然现在花团锦簇, 也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底下的官员, 心中颇为动容。他们当初, 也是怀有诸多抱负的有志之士，如今官场几年沉浮，他们这些人中忘却了自己的初心的大有人在。
宣帝今日这番话, 确实打消了许多官员的依附皇子的念头。他们明白，宣帝今日这番话，既是温和的劝告，也是最后的通牒。宣帝稳坐皇位几十年，手里的可用之人甚多。他们中许多人，都见识过宣帝的手段，一些官员做了卖国的小动作，宣帝可以查得一清二楚，连这些官员被抓的前些天晚间吃什么饭菜，说了什么话，都在他案上的折子里记得清清楚楚。
这样的一位君王，是可怕的。但是这位，同时也非常心软，对那些在朝中为官数载的官员，都比较宽容，很少严厉斥责。如今陛下已经将自己的意思在小朝会表达清楚，那么今后，就不会有胆敢违抗他意志的官员存在。
宣帝见众人皆应诺，方才满意点头。
丞相萧瑎笑呵呵地道，“陛下，您若是年纪都算大了，那臣又算得了什么呢？陛下福泽之深厚，德行之高尚，让臣等望尘莫及。论教化百姓，陛下也不知花了多少心思。陛下，臣等愿誓死效忠陛下，让陛下永保无疆之休。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小朝会中，传来臣子们高呼万岁的声音。
萧丞相道，“这次新的一批武器运过来，沈黎立下了大功了。虽有贼人劫掠，但是因为沈黎提前做好了准备，竟然毫无闪失。”
工部尚书李司暗自可惜，此等稳妥之人，要是还与他共事，该多好啊。这个年轻人，又会搞新农具，又不争不抢，性情极好，他都有些想念沈黎了。如今工部失去一员大将，连存在感都少了许多。
终是不复往日辉煌啊！工部失掉沈黎，比失去他李司还要严重。
心里想着，面上就带了些遗憾的表情。
宣帝敏锐地察觉到了，他将头偏向了李司站立的方向，开口询问道，“李爱卿，你在想什么呢？”
李司慌忙告罪，一时间就把心里想的给说出来了，“臣在想，沈黎这小子什么时候还能回到我工部。”
宣帝一愣，然后撑不住笑了。
“你们啊，你们！就知道你们心里还惦记那小子。只是，当初说好了叫他去幽州，如今再将他调回来，恐怕难以服众。三年之期未到，幽州也没有成什么气候，倒也不急着叫他回来。”
而丞相心里清楚，某些人，就算是在最偏远的地方为官，在陛下的心里，他的分量都不会轻。他也对那孩子充满期待。三年之期，他这把老骨头还算硬朗，希望沈黎能交出让他满意的答卷。
沈黎不知道的是，虽然他早就远离京城，在幽州大搞生产，忙着提高幽州的生产力，京城的那些人，还时不时会提到他。
目前路已经铺设地差不多了，京中来信，确实有一批人，试图截下武器，一批人是庆王派来的，另外一批，似乎还不清楚到底是哪方人氏。或许皇帝是清楚的，但是暂时不想叫他知道。
既然不想让他知道，那他也不用太在意。
新运过来的杜仲到了，如今自行车和三轮车在幽州已经有行商过来贩卖了。只是因为不好运送，且价格昂贵，幽州买的人也不多，所以只有零星几个商贩这样做。
不过，据沈黎得到的消息，运送自行车和三轮车过来的商贩都被同行嘲笑了。
“这自行车、三轮车，幽州地界的人士怎么买得起？你去了也是白去，哎，你家父亲那样能干，会做生意，怎么轮到你，却对生意上的事一窍不通！一窍不通就算了，还不听人的劝告。”
“是啊，幽州那地方，又穷又偏。别看现在他们一窝蜂都往那边跑，没准过些天，就要哭着回来了！”
“是吗？可是我听说现在幽州各地都有官办的工坊，里面招了许多工匠。这些工匠现在工钱很高，一般的东西都买得起，不像你说的这样穷啊！你是不是太过偏颇了？”
沈黎对待这些质疑，没有做太多的回应和措施。等第一批来幽州卖货的人吃到甜头，就会有旁人接连来到这个地方。
经济的交流，就如同一条人工开采的运河。刚开始，只是形成一个窄窄的河道，里面的水细小又浑浊。但是总有一天，这条运河会因为人的不断开拓，成为一条可以贯穿古今的交通枢纽。
杜仲在此地也可以种，沈黎已经打算充分利用好杜仲的经济价值，给民众认识到它的价值。
如今幽州百废待兴，房屋的建设、农具以及家具的打造都需要木材。幽州木材大多不适合做房屋和农具家具，杜仲就不一样了，它的木质非常好，木材坚硬又细致，不容易遭到虫蛀。况且，贸然大量砍伐当地的树木，可能会引起一些□□。所以让一些杜仲树苗在这里扎根生长，可以满足此地对木材的需求。
幽州的药材种类也极少，杜仲的树皮和树叶利用得当，便是上好的中药材，补肝补肾、补中益气，还能强健筋骨，总之，如今各地药房都会收购大量的杜仲，连宫中也有种植。
燕回县已经因为种植杜仲，现在已经成为殷州最富饶的县城之一了，可见其经济效用。
三轮车到了幽州，果然受到了追捧与欢迎。
杜仲胶做的轮胎，让车子行驶得平稳又迅速。半贯钱的自行车，一贯钱的三轮车，只要是买得起的家庭，都立马出手买了！买不起的家庭，也商量着几家合买。
过来卖车的商贩也傻眼了，说好的幽州很穷，连饭都吃不起呢？那现在捧着钱过来买车的，不，甚至可以说是“抢车”的这群人，是哪个地方的人呢？
这里或许不是幽州？

第126章
沈来秋看着这些杜仲树苗, 自高奋勇成为了种树技术指导员。杜仲喜欢什么土壤，要用什么肥料，适合种在山地的阴面还是阳面他都一清二楚。
杜仲秋季种植，在幽州地界已经算很迟的了。不过只要费点心思, 就可以让这些树苗成功越冬。经过严霜打击下存活的树苗, 等它们长成之后, 生命力会更加顽强。
他看着满山上种植杜仲的年轻人，觉得自己也跟着年轻了许多。这些孩子跟年轻时候的他一样穷苦, 一样勤劳。他们以后未必会生出他儿子一样出色的孩子，但是靠着他们自己的辛勤劳作，也一样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
土地，是他们这些小人物的根, 只要根扎深了, 愿意在土地中钻研, 哪怕会遭遇严寒酷暑, 也一样可以和杜仲树一样变得挺拔青翠。
他和土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 哪怕后来富贵了，也不愿意脱离土地。况且, 他做这些事情, 对他儿子也有好处，哪怕稍微累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小包子与小芽儿越发强健了, 已经将近十个月的他们, 已经会说好些清晰的话了。他们一天到晚不是吐泡泡、叫哥哥, 就是扎在草地上打滚，滚得一身都是草屑。他们还不会走路，但是爬得很快, 尤其喜欢在草地上用头互相拱来拱去，有时候有些疼了，额头都拱得有点泛红，也不哭，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老爷，您快管管吧，不然夫人要生气了！”
沈来秋每每都乐呵呵地，“放心，有我呢！没事儿！”瞧这俩孩子多有劲儿啊。
仆人都心惊胆战的，沈来秋和沈黎却一点都不在乎。这俩孩子贴身的衣服都是极为细致的绸缎衣裳，外面罩着的却是粗布或者棉麻，这是他们外出的装束。所以他们在地上滚，滚得满身都是泥土都没事，不费衣服。
至于余氏，也没什么意见。她听从沈黎的建议，早两个月就给孩子们添加辅食了。富贵人家很少这么做，但是沈黎说的话，余氏一贯都认同。自从吃了辅食，母乳喂得少了些，奶坊中的奶粉却没有少喂。这俩孩子壮实极了，也不见有拉肚子、风寒之类的毛病。她农家出生，本身就不那么支持精细地养孩子。农家不讲究地养娃，看着反而比那些富贵人家养地康健些。
不过伺候的仆人都有些想摇头，就没见哪个当官的人家的孩子，是这样放羊似的养着的。
这边没有开玩具店，不过沈黎已经收到了来自舅舅支援的许多玩具。小童用的学步车、滑梯、跷跷板，以及各色玩偶，都一齐运到府城来。现在孩子还比较小，用不上，等稍微大一些，就可以使用了。
余氏觉得，哥哥还算贴心，自他们来幽州，就一直挂念着他们，索性也就准备了十二罐子不算贵重，但是汴州都难买到的水果以及肉类的罐头、十二匹印花蓝底棉布、半车各类的干果坚果。将这些收拾好了，仍然叫商队送到清河县余家开的玩具店里。
沈家的老家，也是照例送去不少东西。纵然他们关系不好，可是这点子东西，该送还是要送的。沈黎的爷爷，虽然偏心，但是因为沈黎一家发达的缘故，他们一家过的现在倒也还算不错。沈来春、沈来夏不算特别孝顺，但是大面上，也不会出错，只是不太体贴。沈宝冬服了兵役回来之后，可能是见过那些比他凶残，比他蛮横的人，整个人在外边显得有些瑟缩，但是在家里，还是一副大爷的样子。
他因为腿瘸了，性情稍微有些消沉，不过族人一直都有关照他，尽管他不值得关照。他后来在学堂做一些打扫的活计，听了一些圣人的道理，据说后来他的品格变好了些，也不知是真是假。
余氏盘算着给他们送的礼物，一边恍惚地觉得，沈家村的人，离她越来越遥远了，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
…………
胶鞋、罐头等的制作，铁器的打造，桥梁道路的修缮一天都没有停止过。沈黎每日都在算进度，等所有基础设施打造完毕，幽州才会正式进入发展的鼎盛时期。
农具做好了第一批，沈黎不打算往外出售。工坊里的工匠可以以成本价多一成的价格购买自己需要的农具，所以自产自销了好几十件农具。剩下的，全部让幽州地界的商贩包圆了。他们贩卖的价格也不贵，比成本价只多两百文。但是赚头还是有的，多跑几趟，在水泥地上运货，人也不算受罪。

第127章
“朝廷的诏书下来了。”沈黎高兴地把小芽儿举高高, 小包子羡慕地抱住兄长的腿，“一份是你的，你在这里有一年的任期。还有一份，是关于胡人可在我大昭为官的诏书。”
周孟知来了之后并没有走, 而是选择继续留在这里, 只是批复的公文还没有下来, 所以接触的事情仍然是一些边缘的事情，不过就他的表现来看, 这些小事情，他也做的非常开心。
“那真是太好了，”周孟知有些激动，“我可以继续在这里做事情。你知道吗？我以前在京城中, 做的很多事情, 都让我觉得没有意义。也许是我的能力不够, 他们没有分派给我那些重要的事情。但是现在, 我很少有那种多我一个不多, 少我一个不少的感觉了。”
沈黎笑了，周孟知虽然比他年纪稍微大一些, 但是比他更像个少年人, 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
“看到一个地方，从‘一穷二白’逐渐走向富饶，确实让人觉得欢喜。我们努努力, 造福的可就不止幽州这片地方了。”
奉献和劳动带来的显著成果让人着迷, 至少周孟知现在已经尝到了被人需要的美好感觉。
“嘎嘎, 窝也……窝也要抱！窝也要抱嘛！”小包子就像是一只小猫崽子，想要顺着大哥的腿往上爬。
“好，来, 哥哥抱。”沈黎不怎么费力，就把小包子拎了起来，也抱在了怀里。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力大无穷buff也仿佛得到增强一样。
他的那些属下偷偷吐槽过他，说沈大人就算不当官，也是个很好的壮劳力。去视察各地杜仲种植情况的时候，亲自上山种树，比一般农民动作还快，一个人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挖许多坑，将树苗稳稳当当地种下。
“咱们多种树，多开荒，珍惜我们治下的百姓，珍惜幽州这片地方的各种资源，子孙后辈也能得益，咱们就是开拓一片地方的领头人了。”
“咩~咩~”
“羊……”小芽儿咯咯地笑，抱着哥哥的脖子，“嘎嘎，你看羊羊……”
小包子不怎么老实，看着羊就闹着要下来，沈黎就放他们下来。
这俩孩子骨骼发育得好，可以扶着别人自己站起来走几步，不过一般超过五六步，就开始踉跄了，这次也是一样。周孟知扶着小包子慢慢往前走，还没走到那只正咩咩叫的小羊面前，就停下来不走了。
他葡萄一样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小羊，嘴里还在流口水。
沈黎抚额，汗，难道是看到小羊羔就想到了小羊肉串吗？你好，小羊肉串？沈黎被自己的联想逗笑了。
这小羊肉串子……啊，不是，这小羊羔也好奇地看着地上的两个人类幼崽，歪着头，仿佛有点好奇。它凑上来，靠近小包子和小芽儿。
周孟知如临大敌地盯着这只小羊羔，生怕它会伤害到这两个孩子。
沈黎刚想说，不要那么紧张，就看见这小羊羔蹦跳着过去，用它的头去顶两个孩子的胸口，力道不大，但是两个孩子都被它带倒在了地上，周孟知赶紧弯腰去扶小包子和小芽儿，谁知这头小羊立马调转过头，轻巧地利用周孟知弯下去的背玩“跳山羊”。
场面一度混乱，更有小包子小芽儿欢喜的笑声夹杂着羊群发出的声音作为背景音，画面说不出的诙谐。
沈黎忍俊不禁，周孟知也笑了。
“孟知，你越来越不像个贵族子弟了。居然被一只羊耍了，你感觉如何？”
周孟知干脆不顾形象地坐在地上，抱着那只小羊羔，轻轻抚摸小羊的头。
沈黎也坐在了地上，他放松地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抱着小芽儿和小包子。
小包子凑上去，小屁股坐在沈黎的腿上，手却伸向小羊，一副调皮捣蛋样儿。
“我彻底失去了你说的那种贵族气质，你要支付我工伤费用吗？”
沈黎先前提出了工伤费的概念，规定以后无论是招工还是徭役，官府都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费，给那些因公事受伤的劳工。目前只有不到五十位百姓愿意去官府，凭借官方指定的定点医馆给出的鉴定书，获得几百钱的工伤费用。
考虑到有些人因为受伤太过严重，没有办法自己行动，就派遣了基层官吏，挨家挨户通知到位。因为服徭役不良于行甚至因此而变成残疾的那类人，直接由镇上的医生下乡诊断，再找村中的人确认情况是否属实，每月都会有专人送一百文钱的生活补助金，作为补偿，这笔钱会一直给到此人自然死亡。
沈黎笑道，“不如你去医馆鉴定一下伤情？”
“那还是算了吧，小心被你提拔上来的小吏们以诈骗的罪名扭送到官府里去了。”
确实有人借此买通医官实行诈骗，可惜没得到那些补偿金不说，还被送去矿区劳改，回来的时候，脸都黑得不似中原人，倒像昆仑奴，连他娘都不认得他了。
因为处罚得当，又因为当世之人特别注重诚实厚道的品质，所以这样的人确实只有少数。
…………
利城。
利城县令不可置信地看着手里的诏令，“什么？居然还要任用奚族、契丹、靺鞨甚至是突厥人做官？这绝对不行！哪里有低贱的胡人做官的道理？那岂不是我等与那些低贱的胡人处同等地位了？有辱斯文，斯文扫地！”
送诏令的小吏将头埋得低低的，他生怕被迁怒。不过他还是得将沈大人说的话，给传达清楚，以免耽误事。
“沈大人说，先劳烦您派人教有意愿的人说汉话，写汉字，然后三月份开始统一考核，考核有三次，逐一去除不合格者，考核通过者，将有朝廷的任命，在边地为官。还望您好好准备，若是此事办成，将计入政绩之中。”
县令摸了摸他的美髯，“你转告沈大人，下官定当竭尽全力。”

第128章
“哥, 你看，这个琥珀手串真的很不错，这次咱们定价多少？ ”沈言试着将手串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因为是比较大颗的琥珀圆珠, 且颜色很深, 很适合男子佩戴。
“师傅们说, 上面的纹路似祥云又似群峦，更可贵的是, 此乃纯天然的纹路，而非雕刻，所以，比一般的要贵上许多。这一串, 应该不下二十两。”沈黎一边整理入册的琥珀, 一边翻看定价随口回复道。
沈言连连咋舌, 这也太贵了。他这个月的零花钱加上烤肉店给他的分账, 也不过才十五两。那烤肉店虽然是他在主管, 但是开店的钱是他大哥批下来的，管理店员也是他爹帮着管理的。他占股很少, 加上他哥信奉“穷养兄弟”的准则, 所以他一个月最多只有十五两。
刚挖出来的琥珀当然也很好，但是价格不一定能卖上去。所以沈黎找了专业的从事珠宝行业的匠人帮忙设计，无论是做成佩戴的饰品, 还是室内装饰, 这些琥珀都能抓住人的眼球, 那种含蓄内敛又不失活泼的美，让看见它们的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还有一些完整且比较大块的那种琥珀，被做成了佛像, 西域的那些人都得到了消息，正在快马加鞭，参加此次琥珀拍卖会。
拍卖会也不是新开的，就是蓟州当地一家颇有年份的拍卖行。他们有门路，也有底蕴，据说有世家的背景，看在沈黎的面子上，收取的服务费以及抽成也比较低。沈黎每天的公务比较繁忙，所以没有办法处理好拍卖这件繁琐的事情，所以几乎全权交给了拍卖行去做，派遣身边的税务员协助拍卖行做些计算工作，另外还叫了府衙中的小吏维持治安，保证拍卖行的安全。
沈黎看着财政日渐宽裕起来，心里许多设想都可以完成，不由得面上露出笑容。
沈言看着自家兄长貌似在傻笑，觉得让别人看见，有损兄长的官威，于是连忙打断道：“哥，你给我留了琥珀帽了吗？”那是顶特别好看的帽子，上面镶嵌着一块儿鹌鹑蛋大小的暗红色琥珀，非常符合沈言的审美。
沈言很想要他哥直接送给他，但是被他哥拒绝了。因为琥珀不是完全属于他哥的，该给的钱还是得给。沈黎没有给弟弟开这个后门，但是却还是留下这顶帽子，他出钱买下来，送给弟弟。
不过，沈黎透着一股坏笑，“你想要这顶帽子，就得帮我办事。”
这顶帽子五十两，沈言想要也不是买不起，就是他自己舍不得买，如果买给爹娘、兄长、或者弟弟妹妹们，他倒是舍得花钱，这还是他第一次想要给自己买这么贵的东西，所以迈不出这道坎。
“成交！”沈言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他就知道，他哥不会不疼他！其实他也看重了一些东西，打算买给家里人，就是还差点钱，不过不要紧，等他这个月分成到账，他就买得起了！
沈黎不清楚沈言的打算，看着沈言高兴成这个样子，摇了摇头，打发他去集市多看看。这两天，蓟州来了不少外地商贩，和本地商贩时常有冲突发生。沈言是个学语言极有天赋的人，他现在掌握了很多地区的方言，可以帮助不少商贩减少因为语言风俗不通，而造成的麻烦。衙门里专门管商贩纠纷的小吏，简直恨不得见到沈言，就管他叫大哥。
沈言也喜欢给别人解决这些困难，所以也从不推辞。
路一是蓟州本地人，非常喜欢跟沈言套近乎。他想着，如今家家户户都有生意做，但是许多人做生意都只做本地人生意，和外地人做生意，语言不通，每每都做不成，还容易跟别人吵架。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鸡同鸭讲，但是吵架确实不能让当地人做买卖。所以，他缠着沈言，就是想让沈言答应做他的师傅，教他别地的方言。
沈言同意教他，但是不同意他拜师。
让一位比他大十几岁的人叫他师傅，他可受不了，于是一直僵持着每个定论。
一看到沈言来集市值班，他立马凑上去，“师傅！您来了！”
沈言无奈摇头，“你别叫我师傅，咱们没这师徒名义，咱们就一个正常教，一个勤快点学不成吗？”
路一道：“这哪行，这可是您的本领，咱不拜师，那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这过年过节送礼都不通门路，更何况，您虽然是年纪比我小，可您见识大，跟见识大的人学习，叫您师傅，不丢人！”
路一并不知道沈言是沈城主的弟弟，因为沈言也很少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要是知道沈言是大名鼎鼎的沈城主的弟弟，那恐怕也不敢非得拜沈言为师了。
沈黎在幽州乃至幽州附近都是极有名气的，因为他带头剿匪，勇武非常，而且对待贪官污吏和鱼肉百姓的豪绅简直可以用绝情这个词来形容，幽州因为有沈黎这样的官，可以说是太平了不少，连邻城的小偷、强盗、拍花子，都不敢路过幽州，生怕就被“生猛”的沈城主抓住了。甚至有的地方传言幽州的城主沈黎有三头六臂，目光似火炬，乃是天上的武神仙下凡历练来了，可以一招制服敌人，面目漆黑，端的是个铁面无私的魁梧郎君。
沈黎：……是吗？原来我是魁梧的郎君？
呜呼，传言误人啊！
所以哪怕沈黎是个玉面郎君，沈言作为玉面郎君的弟弟，自然也是个玉面郎君，别人轻易也不肯将沈言同沈黎放一起联想。
更可怕的是，哪怕有人见过沈黎的模样，知道沈黎长得清俊白皙，同别人形容的时候，也总是往勇武那个方面去塑造，毕竟会亲自剿匪的城主，不用勇武形容也说不过去嘛。别人一听这描述，自动就屏蔽了什么“玉面书生”之类的评价，自觉带入魁梧型男的形象了……
言归正传，沈言三言两语打发了路一。教了他几句做生意的别地方言后，就到别处值班了。
他一走，路一的摊位旁边的一位大娘就立马拽住了路一的胳膊。
“路大，你跟这小兄弟交情还挺好啊？”
路一憨笑着点头，“沈郎君确实是个好人，我这样的粗人缠着他，他也愿意搭理我。那次我娘被一个外地的商贩撞倒了，也是他出面调停，让那人赔我娘几百钱的药钱的。”
那大娘道，“这小伙儿长得好，看着才十二三岁吧？”年纪是小了些，但是看着就沉稳能干，要是可以将自家闺女许给他，倒是一桩好事儿。
路一没心眼地道：“十三了，懂的道理多，小小年纪就当了小吏，能说会道。我像他这么大时，还跟个傻子一样。”
大娘暗暗道，你现在也没啥长进。不过话不能这样说，毕竟还有求于他。见他丝毫没有往婚事方面想，便直白了许多，“你说，什么样的人家，可以培养这样的孩子？我就是看重他，想结成两家之好，我出二十两现银做嫁妆，还给陪十亩旱地，你看，能行吗？”
路一震惊，这是要给沈小郎君说亲事啊！这大娘跟他还沾亲带故，不过早就除五服了。她家小闺女比沈小郎君还大三岁，这怎么成呢？但是他没有把话说死。
“他家父亲，我也见过，那天扛着锄头回来的，但是瞧着穿的还是最时兴的橡胶长筒靴，就是叫什么胶鞋的鞋子，应该是不差钱的。”一双胶鞋现要五百钱才能买到，虽说以后价格会降，但是毕竟现在依然很昂贵啊！一般家庭舍不得下地穿这样的鞋子。
沈来秋若是听到这话，估计会很委屈，这胶鞋虽然贵，但确实是下地该穿的鞋子啊！不会被蚊虫叮咬，也能防范田地里潜在的毒蛇。
大娘兴奋道，“那就更好了，咱们就是门当户对！我闺女嫁过去不吃亏！”
路一委婉道，“说不准人家更有钱呢？”
大娘盘算了一下自家的家产，自从沈郎君来到幽州，开始倡导种植辣椒、棉花、玉米、各类药材、杜仲之后，她家就买了许多旱地，那时候旱地便宜，她家还算是有底蕴的，就攒了不少田地。如今无论是辣椒、棉花，还是药材、杜仲苗，都是供不应求的好东西。她家现在虽然还没有将田里的东西卖掉，但是已经有不少人向她家求辣椒种子，棉花种子了！光是这些种子，大约就能卖掉好几十两银子。
更何况，她家还做生意，她会做刺绣，如今棉布普及了，她每日做些棉布荷包，棉布洗脸巾，棉布袜子，可以赚许多钱。她家还办了个作坊，专门加工棉布，做成女人穿的小衣，孩子穿的肚兜，还有规格不一的荷包袜子之类的东西，作坊她相公在主管，她负责每日去集市上卖货。若是遇见有钱的商贩，尤其是外地的，就带着他们去自家作坊里，直接以低价格批发一大堆的棉制品。原本只是有些小钱的家庭，现如今迅速积累了财富。
大娘心里想，那孩子若真的只是小吏，这亲事大约是能说成的，大不了她家再多加些嫁妆。她闺女虽然比那孩子大三岁，但是女大三，抱金砖啊！如今养女儿的人家，都庆幸得不得了。沈大人办的纺织工坊，福利待遇那么好，还只招收女娃，还免费教导工坊里的女娃识文断字，学算术。她家闺女也在沈大人的纺织工坊里学习和做活，就算年纪大一点，也没事儿，只要别人知道她在沈大人的工坊里做女工，也一样受人追捧。
一家有好女，百家都来求。媒人都快把她家门槛踏破了，她都不愿意点头答应婚事。如今见到如此清俊人物，才心里一片火热。
不过，沈言注定不会和她的闺女有什么姻缘了。

第129章
沈黎根本不会同意家里的孩子, 这么早就定亲说亲。无关女方的家庭和年龄，只是沈言目前还是个小孩子，定亲结亲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所以早早就跟爹娘商量好, 不到十七岁, 不考虑亲事。
此处的媒人也是有本事的, 直接找到了沈来秋, 询问沈家的亲事怎么安排。
“大喜啊沈老爷，我是说亲的！城南张老爷家, 有个如花似玉的闺女，芳龄十六！能写会算, 女红厨艺样样拿得出手！更难得的是，张家家财颇丰，可舍得堆嫁妆哩！您儿子郎才女貌，虽然只有十三岁, 但是一看就知道是一表人才！正好两家门当户对，我看，这亲事是做得的！”
正要好好说道说道女方家里有多少家财, 就被余氏非常客气的端茶端糕点的动作打断了。
“您好, 快来吃点咱们家的茶点，这是帮厨最近做的新式糕点, 很适合我们这样的妇人吃，据说还能养颜。”
媒婆一看还有帮厨，更来劲儿了，这不是门当户对吗？越发热切地看着沈来秋，希望沈家可以给个准话。
沈来秋哭笑不得，但是好声好气地跟媒婆解释：“承蒙您照顾, 可惜犬子沈言还小，我们暂时不考虑他的亲事。况且我们在幽州也呆不久，等我家大郎沈黎任期到了，估计咱们还会回老家。若是说成亲事，女方说不准还要跟着我们家去远地方生活，只怕轻易见不着爹娘。”
这里但凡是稍微对女儿上心的人家，都不会同意闺女远嫁。所以沈来秋说完后想想，觉得自己的说辞没有任何毛病，就稍微放下心来。
媒婆此时已经惊呆了，她看沈家住的宅院虽然面积比较大，但是陈设并不华丽奢侈，以为只是普通的小富之家。毕竟早些时候，幽州的房价并不贵。运气好的，现在靠着出租房子店铺，都能过上不错的生活，所以有宅子并不稀奇。没想到，这居然是城主住的地方！
她是一个名气很大的媒婆，不是她吹，以她家为中心，方圆十里都有人来求她说姻缘。只是她万万没想到，那户人家眼光这样高，居然看上了城主的弟弟！
她该说那户人家是眼神太好，还是眼神不好。城主家也敢高攀，差点让她这个媒婆出丑！不过，看这样子，想必张家娘子也不清楚，原来那小吏，居然是城主大人的弟弟！
要么怎么老百姓都夸赞沈大人为人正直呢，看着家风就好！沈家产业那么出名，他们家又不是没钱，沈言小郎君还那样知礼。沈老爷也为人谦逊，不像那起家里有靠山，就瞧不起人的人。瞧，还出去耕地！多么朴实正直啊！
媒婆看着沈城主的爹娘对她这样客气，也是心花怒放，受宠若惊。
“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转达你们的意思。”媒婆暗想，至少得好好说道说道张家，你家闺女好是好，但是要嫁闺女，可不能这样莽撞啊！男方什么家庭也不打听打听，这样倒叫她怎么好意思说亲。
说亲风波就这样过去了，可是不好的消息却再次传来。
西南要打仗，眼下幽州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制造兵器。宣帝已经将兵马备足，就准备秋收一完毕，就派几位骁勇善战将帅去西南征战，若是有幽州神兵宝器的加持，那必然如虎添翼。
“爹不用担心，西南那边不成气候，我在那边有认识的行商，他们消息灵通，有自己的门路，早知道西南打的是抢了就跑的鬼主意，可惜，这次恐怕由不得他们了！”沈黎慢慢擦拭手里的匕首，眼中闪过一丝寒光。
虽说兵马和粮草已经备足，沈黎还是以他爹的名义，捐赠一千罐羊肉罐头，五百罐水果罐头，没用公中的钱，是沈黎的私产。这数量不多，混在捐钱粮的富商中，不算打眼。
这是他的心意。
此外，西南的粮食价格飞涨，当地的部分官员也在浑水摸鱼，将几年前的陈粮偷偷卖给当地的商贩，使得粮食价格飞涨。西南边境还有卫国、陈国虎视眈眈，西南百姓何其无辜，一边要受战乱之苦，一边还要要被强行拉去服兵役，家里更有妇孺忍饥挨饿。
要不是京城派出钦差，这帮畜牲还要仗着天高皇帝远，肆意鱼肉百姓，西南那处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
沈黎听闻这个消息，不免眉头紧缩，眼下战事在即，他也不能诸事不问，他有这个能力干涉，就不可以视而不见，否则就违背了他一直以来的行事规则。
粮食价格连朝廷会干涉，但也不会过分干涉。
对于贫苦大众来说，他们赖以生存的粮食哪怕每斤只贵了一文钱，也会给生活造成极大的负担。更何况现在西南边锤的粮食价格，足足比平时贵了两倍。加上玉米的种植还没有普及，粮食不够吃。粮食短缺成了百姓生存的大问题，战事、压迫、粮食产量本身就很低，让边陲百姓过得苦不堪言。
沈黎突然很想念现代，现代社会向来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而古代的钱粮轻易调动不得，遇到天灾人祸，若当朝皇帝是个明君，那死伤的人数还能得以控制，若是正好相反，那天灾也会伴随着人祸，给百姓无尽的痛苦。
沈黎想，商品的价格的问题还要通过特殊方式解决，既不能太过强硬，也不能对商贩肆意涨价的行为不闻不问。他虽然不是什么伟大无私的人，但是眼睁睁看着西南那群百姓被贪官吞噬殆尽，他做不到，同是普通人，同样挨过饿，坐视不管，他于心不忍。
商人逐利，没有好的理由，他们是不可能降价的。但是，西南不在自己的治下，如何让商人们别提价提的那样过分，还需要从长计议。
他没有纠结太久，就收到了来自益州的信件。闻柏鹤与他的通信从来没有断绝过，只是这次的来信，教沈黎的脸红透了。
他做贼心虚一般地关闭了房门，看着里面厚厚的信件，心里范起难以言喻的……又羞涩又思念的酸涩感。
信封里还有柏鹤找到的珍珠，个头很大。
信件像是每天都在写，但是可以看出写信的人许多时候都很繁忙。因为有时候一张纸上只短短写了几句话，有时候一张纸上甚至只有一些简单的图案。
“看到这颗珍珠的时候，就想留给你，你务必做成头冠，等你我相遇时，戴给我看。”
“今天看到一只傻乎乎的螃蟹，看起来像是被我捉弄过的你。”然后附着一张图纸，就是他说的傻乎乎的螃蟹。
“傻子，写信也不忘记编排我。”沈黎笑着摇摇头，眼眶不觉有些酸涩。
“今天受了点小伤，需要你在梦中抚慰我。受伤的地方在小腹，手感应该还算不错。”还画了一张自己衣衫不整，半露出胸膛和腹部的半身像，腹部有一条不长不短的伤疤。“不过不用担心，不算疼，只是小的争斗。”
沈黎一看这个腹肌，想起这具温热的身体曾经紧紧抱住过他，又想到自己曾经不经意地摸过这个身体腹肌的良好触感，不由得耳朵都红透了。
“沙滩很不错，就是白天有些热，晚上有些冷。练兵一天了，鞋子都是沙子，脸也晒得有些黑了。不过你给我寄的那些绿色涂液和乳白药膏很好用，让我觉得脸上清凉清凉的。”
不然再多寄一点，免得他在那边不够用，真会撒娇啊，沈黎这样想着。
剩下的信纸全是闻柏鹤画的益州风景图，不过他很心机的把自己的身影藏在画的某个角落，还坏心眼地叫沈黎找，若是找不到，就算沈黎犯了一个错，以后他会从别的地方找补回来。
沈黎又好气又好笑地翻开最后一幅画，画的背景是海，海上有个巨大的帆船。帆船上并立着两个人影，衣袖与衣袖亲密地纠缠在一起，一高一矮，一个身穿朱红骑装，一个身穿青色长袍。一看就知道是他和闻柏鹤。
沈黎叹息一声，闻柏鹤与他，在这个时代相遇，或许是对的，或许又是错的。他对待这段感情，是认真又坚定的。只是他不确定，将闻柏鹤拖入这段感情里，到底是对是错。他是王爷的孩子，沈黎不会因为身份产生顾虑，但是他害怕柏鹤会扛不住这个时代赋予他的压力。
不过他没有时间多想，因为拍卖会如期举行了。
来自各地的商贩、豪商，甚至一方大员都来这里凑了热闹。除了想要买到心仪的琥珀工艺品或者琥珀原石之外，还想见一见沈城主这位一方大员。
沈黎也意思意思出场了，此次的拍卖会，谁都知道背后的真正主持者是他，所以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他主持了开幕仪式，简单概述此次拍卖的精品和压轴的物品，吊足了大家的胃口，便退居幕后，将主场让给了拍卖行的拍卖员。
前面拍卖的，不过是一些首饰，虽然成色很好，但是都不是价值连城之物。
小商贩盯着这些物品，打算拍卖会一结束，就到幽州官办的琥珀工艺店进货，像这样制作精良，又可以大批量生产的饰品，价格不会很高，但是很受富庶地方的夫人小姐的喜欢。
也有一些谨慎的商贩，想近距离观摩，就下手买了几串赏鉴。
佛像果然遭到了哄抢，一群人竞价几个难得的大件儿的佛像。叫价一个比一个离谱，一座观音琥珀像，居然叫价到一千两！
沈黎承认这座观音像看起来就宝像天成，极其庄严肃穆，但是有江南的豪商愿意出这样多的钱财买一尊佛像，确实将他吓住了。
最后这尊佛像的成交价是一千二百两，获胜的是来自江南的富商卫家。卫家本来就是皇商，这样有钱，也是正常的。
余下的几尊佛像，也有拍卖到千两以上的，不过大多没有到一千二百两。不是没有人想用权势压人，只是沈黎早就做好了安排。
所有参与竞价的包厢，都是水泥建造的，在外面看，形状及其古怪，像是巨大的圆柱形宝塔，顶是尖的，还竖着一根古怪的棍子。（其实是避雷针）。
大大的窗口探出外墙，与竞价和看珍品的窗口那一面是相对的，吸风透气还凉爽，但是隔壁的人，哪怕推窗向外看，也看不到隔壁窗口是什么情况。哪怕刚好是坐在隔壁，也相互不知道旁边的隔间是谁。
上楼的楼梯，也是暗道，从地下登上螺旋楼梯，哪怕是刚好在一个楼梯遇到，也不知道那人最终会进入哪一号房间。
参与喊价的，都是身边的仆从，所以旁人根本不知道是谁在喊价。想用权势压人，不许人竞价，根本行不通。
另外，也符合低调的土豪们的要求，有些低调的富豪并不希望别人知道他有钱，这样的保密工作，会让他心甘情愿掏出自己的钱财，买下自己钟爱的东西。
拍卖行的人站在圆柱中间的高台，在第三层楼梯的某一个入口，进入一处暗道，再通过暗道，到达树立在中间的高台。
所有的展示品，都在那里展示，而且每个人都可以看见珍品的模样。但是每个人，都不清楚和自己抢东西的人是谁。
一些打过歪脑筋的人非常生气，这些人身边总有一些能人异士，纵然买不起，也可以在回去的路上用各种方法让真品和赝品掉包。
可是拍卖行搞得跟做军火生意一样严密，谁他娘的知道，拍卖之后该掉包哪些人的东西

第130章
蓟州的商贩和农民们迎来了收入的高峰期, 各地行商络绎不绝地穿梭在大街小巷，凡是一些新奇的商品，都颇受那些行商的青睐。尤其是当地的一些特有、适合被长途运输的甜点、工艺品、绣品, 特别受欢迎。
商贩一多, 客栈就住满了。许多灵活的人家, 就会以低廉的价格, 将自家多余的房间租出去, 日结租费，这样行商们就会没有什么顾虑地租住了。
有些客商幸运地住在了水泥房中, 水泥房的墙壁被刷成了白色，地上还铺了木质地板, 衣柜、书桌、饭桌、椅子、沙发一应俱全，干净、整洁，空间也很大，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更让人惊奇的是, 住在这里的人，早起不必倒夜壶，因为房子里有厕所, 且与一般庄户人家的旱厕不同, 非常干净，几乎没有异味, 如厕完毕，用水一冲就行，方便极了。
客商们啧啧称赞自己居住的水泥房，“真结实啊，看着估计地动都不能让这种房子摇晃。”
“很好打扫，我那间还有什么阳台, 阳台上种着些花花草草，看着就叫人赏心悦目。”
“沙发咱们去进点带回去吧？这沙发，我躺上去的时候，觉得骨头都要酥了，这也太舒服了！”
“何止这沙发？我看这庭院里漆成乳白色的秋千摇椅，就非常不错。这秋千摇椅，人坐上去，再靠着那靠背，慢悠悠地在花影中荡来荡去，吹着凉风，嗅着花香，简直是人间一大快事！”
“哈哈哈，还是你会享啊！”
几个客商谈笑中，就给幽州的家具工坊带来了价值不菲的订单。订单如同雪花，飞向了各个本地商贩的家里，工坊也不得不叫工匠们加班加点的干活。这时候没有什么人反抗加班，只觉得赚取双倍甚至三倍工资的机会很少，个个乐得加班工作。
路一甚至因为跟沈言学了几句方言，这几天因为帮了几个外地商贩，和本地的工坊坊主谈成生意，赚了几笔不菲的赏银。后来看他干得不错，那些客商便出手将路一囤积的那些货直接买下来，让他没有顾虑地跟着他们，当做翻译和向导，一起谈生意去。客商非常高兴，因为一些本地工匠虽然很有手艺，但是因为语言不通，又不敢相信外地人，就不愿意跟他们谈生意，带上路一这个本地人就不一样了，因为有本地人当中间人，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相处的时候，仿佛是陈旧的齿轮被上了润滑油，磨合得非常顺利。
路家也因此受益良多，因为路一有意将这些准备收购一些粮食、蔬菜、或者棉花的商贩，引到他爹娘和大伯大娘住的旗山村去，将家里的陈粮新粮，还有棉花甚至家里的女眷纺织的棉花都收购走了。
路爹不敢置信地看着手里的十二吊钱，这赚钱，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容易了？
路一他娘看着当家人，也忍不住掐了自己一把，“这么多钱，都够咱们家用到明年了。”其实他们家还有辣椒和玉米还没有长成，等辣椒收获了，又是一笔银钱入账，玉米也不必多说，自然会有人过来收购的。
路爹喘了口气，“嚯，咱们家，日子真是好过喽！谁能知道，三个月前，咱们家连饭都吃不饱？”
路一他娘道，“当家的，别感叹了，咱闺女家还有粮食和布匹没卖呢，赶紧叫路一帮忙，咱们姑爷看着路一能干的份上，也能待我们家闺女好些。”
路爹道，“好，好。我这就去跟路一说道说道，当初他姐为了他不被活活病死，为了那十两银子嫁给那鳏夫，给人当后娘，他可不能忘本。”
“路一是个懂事的，你一说，必然不会忘记你的嘱咐，快去说罢。”
路一一看他爹过来要与他谈话的架势，就知道他爹要说什么了，这毕竟是家事，不好给别人听到，就立马道，“爹，您放心，一早我就叫我媳妇和大儿子，带着另外一队人，去杏花村那里收我姐家的土特产了。我姐家今年的腌鸭蛋、腌鸭卖得特别好，今年姐姐和姐夫家的收益定然不会低——您就放心吧！”
至于姐夫会不会欺负他姐，他认为不会。一来，这几个月，他有出息了，又是卖货，又是给客商们当中间人，早就赚到了五十两有余。有些出手大方的豪商，一出手就是五两甚至八两的工钱，他和家里的媳妇商量后，包了十五两银子，给他姐送去，做私房也好，或者就当家里弥补当年的嫁妆也好，总之就叫他姐收下了。
姐夫大约是看出来他的意思，酒过三巡，便发誓般跟他说，“小舅子！你家姐姐，嫁给我，我是一定会好好对她的！她不容易啊！两个继女，一个亲子，家里家外都要她忙活，我再不对她好，那我成什么人了？那我真是不得好死！当初我娘活着的时候，确实对她不好，可我私底下也宽慰她，补偿她。一家人，磕磕绊绊地日子都能过得有滋有味，现下家里越来越宽裕，只会比以前过得更好！”
路一点头，“当初我的命也是姐姐姐夫救的，你们好好的，我才能好好的。”
如此，两家的感情也越发好了。
路爹听路一这样说，立马放下心来。
不止路一一家，如今农户们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镇上的商贩、工匠都赚到了许多钱，对花钱这件事，那是越来越狠得下心。农户养殖的鸡鸭鹅，如今是供不应求，价格不停往上涨。百姓们生活好了，舍得吃，舍得穿，自然就会实现财富流通，而一个地方的官府的赋税，也水涨船高。
而那些从外地运来牙膏、香皂的商贩，也感受到了幽州这个地方的百姓的购买力。沈黎在本地也建造了肥皂坊，产量却不能满足当地人的需求。香皂更是供不应求，一些稍微有些钱财的人家，喜欢屯香皂，因为害怕家里需要的时候买不到，况且香皂价格便宜，还可以储存很长时间，一旦生产一部分，就必然会遭到百姓哄抢。跟别的地方一样，这里嫁女儿，娶媳妇，也喜欢用香皂毛巾之类的东西作为礼物，让来到家里参加婚礼的人带回去，这成为了一种风尚和体面。

第131章
沈黎同一帮算账极好的官员, 算好了琥珀制品带来的进项，总共是十二万四千两白银。
拍卖会上卖掉了部分珍品，除了佛像很值钱外, 那些佛珠的价格也非常美丽, 部分佛珠卖到了□□百两的高价, 如此高价, 还遭到哄抢。
加上一些个头不算特别大, 工艺及其精致的琥珀制品，总共赚了八万两, 余下的四万两，都是豪商们进货琥珀工艺品或者琥珀原石带来的收益。
除去拍卖行的抽成、沈黎自己的得利、人工费、场地费, 竟然还有七万三千两白银。虽然这七万多两白银，还需纳一部分税给京都，但是剩下来的，也不算是个小数目了。
这笔钱, 是作为幽州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储备金，用出去的每一笔钱，都需要公开。幽州很多县城地方财政困难, 沈黎既然想叫底下官员好好做事, 那待遇必须提上来。更何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金钱支持, 那发展必然缓慢。
沈黎自己获得将近两万五的白银，为了避免自己的下属羡慕嫉妒恨，他立马在蓟州最大的酒楼包场七天，让府城的职官们这几日的中午和晚上，都去酒楼吃饭。
当然，别人眼红也只是暂时的, 他们都明白，这虽然是一笔巨资，但是对于沈大人来说，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数额。
沈大人绝对不可能缺钱，幽州已经有许多产业，背后都有沈黎的影子，更何况沈大人老家的产业，收益更是惊人。据有消息准确的人透露，沈大人的那些工坊，如今赚钱赚得厉害，一个月，这些产业就能赚几百两甚至一千两白银。只不过沈大人害怕树大招风，至少有四分之一的钱，都秘密捐给了国库，成为皇室私产，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沈来秋面对儿子的赚钱能力，已经麻木了，这一箱子一箱子的白银，流水一般抬到了后院挖出的暗道中，整整齐齐，一开箱子，这里面的白银，多得叫沈来秋心惊肉跳。
“儿啊，这么多钱，咱们怕是几辈子都花不完吧？你赚这么多钱，做什么呢？”
沈来秋根本不知道他说这话有多气人，沈黎暗道，他爹凡尔赛还挺有水准的。其实，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只要人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他的财运就会越来越好，挡都挡不住。不断花钱出去，买田买山买宅院，虽然消费出去了，但是钱又会从别的渠道回来。
沈黎看着他爹，摆摆手道：“爹，既然我赚了这么多，就花吧。朝廷那边的钱，我已经秘密给运过去了，这剩下的，全是我们的。”
剩下一万五千两的白银，全是沈家的，朝廷不会管沈黎怎么花钱，毕竟吃人嘴软啊，沈黎给皇室这么多钱，让大昭的财政从赤字变成盈余，如今宣帝已经宣布，多个贫困的城镇，减免赋税，甚至给予一些生育子女较多的人家以物质奖励和补贴。百姓无不感念宣帝仁德。
朝中的一些老臣，都觉得宣帝这个皇位，做得是越来越潇洒了。从古至今，就没见过不为财政操心的皇帝，可是宣帝运气好啊，遇上了个很会给国库创收的沈黎。而且沈黎真正让他们见识到了一个事实——藏富于民与国库充盈，是可以同时存在的。
简单来说，就是沈黎并不是单纯地将财富收归百姓，也不是单纯地将财富收拢到国库，而是选择将“小蛋糕”做成“大蛋糕”，以增加百姓和政府财政双方的利益。
社会财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本身就是缓慢的。
如果大昭没有沈黎，此时宣帝想用钱打仗，想增加军费，那就不得不朝着百姓伸手。蛋糕就那么大，政府多吃点，百姓就只好少吃点。
百姓本来就因为战争过得苦不堪言，若是此时，皇帝再给他们一记铁拳，底下官员在不知死活地拼命剥削，那么，久而久之，朝廷和民众的关系也会越来越紧张。变乱的根源，很多时候也可以从这里解释。
做大了蛋糕的沈黎，对大昭的意义重大。他不但获得了百姓的崇敬，也靠着自己的才能和聪敏，靠着金钱以及对皇室的亲密的联系，获得百官和皇帝的信任。甚至，他本人的性向，也成为皇帝乃至皇室信任他的原因之一。更不用说，他喜欢的人，原本也是宗室里最耀眼的宝玉。
沈来秋可不会想这么多麻烦的事情，他还在想这笔钱怎么花。
他有些犹豫，但是很快又笃定地道：“你娘最近衣服也够穿，可是女人家总是喜欢新衣服新头面新首饰的，不如给她多做几套，家里家外，她爱咋穿，就咋穿。”
沈黎佩服他爹的情商，能够明白女人的衣柜永远缺衣服这个道理的男子，真的不多，他爹这个看似很憨的男人，其实精准把握了女子的心思。难怪家里这样和谐，他爹这是修炼到位了啊！
他继续盘算：“你也得多做几件衣服，我看别家的小郎君都穿的花里胡哨的，就你一天到晚就穿白色、青色、黑色长袍，要么就是官服，不像个年轻人。听我的，做几套紫色红色靛蓝色的衣裳穿穿，你肤色白，想必是好看的。做三顶好看些的头冠，一个金的，一个玉的，再来一个金镶玉的……”
沈黎：这也太夸张了吧，爹，您收着点，您儿子我就一个头。
“言儿，向来懂事，这次还偷偷给我和你娘买了一身衣裳，尺寸都是自己偷偷量的，还给你送了一双鞋，做工样式都很好。我看，这以后，零花钱就稍微多给点，这样吧，每个月多给二两零花钱！”
沈言不在这里，若是在这里，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心酸的好。
大家都是土豪，只有他，在家里地位‘低下’。
沈黎笑笑，他爹这是害怕，钱给沈言给多了，助长沈言的依赖家里的心理。少给点也好，反正他许多产业，都分了沈言三成股份，只是沈言还没有成家立业，他现在就暂时替二弟保管吧。二弟，一定会知道他和爹的良苦用心的。
对于沈言来说，他们沈家，一直都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沈家呢。【不是】
长安，皇宫。
宣帝翻看着账目，最近国库又入账几笔金银，不由得诧异，“这琥珀，当真是被沈黎玩出了名堂，竟然可以有这样多的税。”
居然都卖到西域去了，西域那帮人，平时总跟他叫穷，如今倒是好，琥珀佛像说买就买，挥霍金银如同泥沙。这沈黎也是个厚道人，是老实孩子，知道朕的不孝子不会给我留些好琥珀，还特意选了最好的琥珀佛像，加急送过来。
可惜据说，幽州那里的琥珀数量虽然多，但也不是开采不尽。幽州煤矿蕴藏的琥珀，估计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
荣王摸着他的双下巴，“父皇，您不是说，不能让别人知道您喜欢琥珀吗？”
快别收这个佛像了，给我吧给我吧。
看着儿子眼睛里的渴望，宣帝忍住笑意。
宣帝一本正经道：“沈黎啊，到底不算是外人。他是你堂哥的心上人，要不是你皇叔现在还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朕都打算赐婚了，朕是承认他们以后的婚事的。再说，幽州现在最值钱的，除了矿，就是琥珀，他会送朕琥珀，那也是正常的，别人也不会觉得朕喜欢琥珀。”
谁会知道他的喜好呢，君王说的喜爱，未必是喜爱，君王说的厌恶，也未必是厌恶。
荣王点点头，一副‘我懂了，这就帮您稳定人设’的表情，故意大声道，“父皇，既然你不喜欢，那就把这佛像，赐给儿臣吧，儿臣不挑剔。”
殿内没有留人，但是外面却立着许多内侍。内侍们听见里面荣王殿下的喊话，暗自记下了皇帝的喜好：原来陛下不爱琥珀，那以后宫中的琥珀摆件，可得小心着点，别摆在陛下面前，免得吃挂落。
宣帝：……
他又好气又好笑：“你这孽障，鬼精灵，你要走了宫里多少琥珀，还要来朕这里打秋风，哼，当真是好儿子，这琥珀，你就别想了！回头，我还要考你的策论！”
荣王摇头晃脑道：“唉，父皇就是天一样。”
宣帝正好奇怎么狗嘴里居然真吐出象牙来了，就听到这逆子继续说道：
“跟天一样，一会儿放晴，让我周身温暖；一会儿狂风骤雨，让我好不狼狈……”
“滚！”
荣王麻利地滚出大殿，在大殿门口才停下来，整理整理自己的衣服。
内侍们想笑又不敢笑，憋的有些难受。
八皇子在一直等在殿外，看到荣王出来的甚是‘狼狈’，立马取笑道：“哟，小十二，怎么，犯了什么错，叫父皇赶你出来了？”
他阴暗地希望父皇可以将放在十二弟身上的宠爱，转移到他身上，可惜，或许是他与父皇缘分确实不如十二弟与父皇来的深厚，他再怎么努力，都无法得到父皇的喜爱。
荣王立马看向八皇子，行了个礼，才慢慢回答：“倒也没犯错，就是我刚把父皇惹恼了。八哥，你现在进去见父皇，一定要小心啊！”小心父皇提问你策论。
八皇子脸色微变，瞪了荣王一眼。
荣王耸耸肩，他不就是好心提醒一下吗？至于这样生气吗？八哥是不是不太聪明，忘记了一个事实——除了他，父皇见到哪个皇子不提问经义策论呢？生什么气嘛真是。
而对于八皇子来说，他们皇室，今天也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皇室呢。

第132章
荣王百无聊赖地扯着一根柳树枝：“太没意思了皇姐, 您这儿虽然花园还算宽敞，但看来看去，也就那么回事。我在太傅那儿, 想去哪里, 都有太傅找专人陪着, 还没那么多人管着我。你看现在, 去哪里, 都有一大堆人跟着，真是无趣。”
长公主闻蕴闻言, 立马揪着荣王的耳朵，恨不得把这个狗屁弟弟给拎起来打。
“你还好意思来我这里嫌弃我的花园, 你去找沈大人，居然不带着我！”
荣王委屈道：“瞧你这话说的，你要不是公主，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谁还能管住你？”
长公主道：“我呸，你就是不愿意带着我！嫌弃我脾气不好，怕我欺负你是不是？”
她贵为长公主, 向来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以前不远万里去清河县城游玩，现在也可以去幽州的府城蓟城找沈黎给她新做些好玩的。
“长姐, 你还是别去了。你现在与往年不一样，现在沈太傅年纪大了，你贸然过去，可能会影响到太傅。”
长公主遗憾地道：“那倒确实如此。再说，我也舍不得我府里的那些新纳的郎君。”
说到新郎君，就不得不说长公主的私生活。那叫一个丰富多彩, 惹人遐想。
荣王最佩服的就是他长姐，任凭言官抨击，市井议论，她都不改初衷，一定坚持自己搜罗各色美男的优良爱好。不会非得把人发展成自己的入幕之宾，但是一定会每日见面，弹琴唱和。
父皇对待公主的态度，与对待皇子的一点都不一样。公主前年改了胃口，看上了一员小将，每日看他舞剑，最喜欢看他裸着上身，热汗淋漓地舞剑。后来两人醉酒，公主被这小将英俊地面庞迷惑了，不慎怀下一子，也好生生地生下来，做了府中的小公子，若是长公主以后不再生育，那这就是长公主府上唯一的世子了。
和长公主生下孩子的，本来是武状元，后来从军，官至归德校尉，现在已经变成了正要去西南征战的先锋将军。等此次战争过去，皇帝就会给他们赐婚。那武状元 姓元，叫元温。起的名字倒是挺温和的，就是本人长相英武，个子八尺有余，肌肉虬结，力气特别大，又读过许多书，有文人气质，是个天生的儒将。
元温知道陛下想叫自己娶公主，他自己倒是一点意见都没有，但是长公主却不同意。她素来就散漫，哪里想嫁人呢？嫁人之后，自己还要给驸马面子，不能一味只顾着自己快乐了。
“唉，女子，世人对待女子真的太严苛了。我看男人们去花楼，不是一件风雅之事吗？怎么轮到我养些美男子，洗洗眼睛，就是大逆不道呢？”
荣王道：“皇姐，那是在京城如此，在幽州，太傅已经禁止青楼营业了。”
长公主吃了一惊，“这是真的吗？这也太夸张了。”
荣王点点头道，“这还能有假吗？他们都说幽州的沈大人，是个容不下青楼这样腌臜地方的卫道士。以前的青楼，被改成了歌舞剧剧场，可以凭借票证去买票看歌舞表演，但是绝对不允许强迫妇女□□，哪怕是女子自愿，也不行。”
长公主好奇道：“可是，青楼的开设，父皇也是允许的，沈黎不怕有人弹劾他越权吗？”
“害，这问题也不大。只要有人开青楼，那处的商税就会提高，青楼附近十里，都会提高商税。所以青楼在幽州，那是人人喊打的。而且，沈大人做事情很绝，他喜欢让护卫队，在青楼外面来回巡视。此外，他还在青楼的外围，专门花钱雇佣画师画画，一旦发现青楼开始营业了，就立马将这些男子的长相画出来，有的张贴在青楼外面，有的可能会直接送到此人住宅，交由此人的娘子。更可怕的是，一旦被发现超过三次逛窑子或者青楼，如果有官职，就会被架空闲置，甚至弃用。若是没有官职，可能还会以妨碍治安之罪，进派他去挖矿。”可以说是男女非常一视同仁了。
“不明着来，但是暗处使使绊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长公主道：“那，为什么这样厌恶青楼呢？”她很好奇，虽然她知道青楼的存在，是许多女子的噩梦，也是许多男子寻欢作乐的好地方，可是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厌恶青楼的官员。
“太傅说了，如今幽州正是缺人的时候，若是一些人家养了女儿，长大后不嫁给好人家，反而被一些不配为人父母的畜生卖到青楼，既不能给幽州带来人口，也对女子有损害，这是必须禁止的。”
沈黎无法阻止人口买卖，但是阻止青楼在幽州地界开办，还是做得到的。没有了买卖的场所，自然也就不会有女性遭殃。
幽州地区本土的青楼，已经被沈黎撤走，里面的女子，大多已经让沈黎给赎出来了。一部分做了尼姑，每日清茶淡饭，但是也不用做别人的玩物。剩下来的，全都被分散到蓟城以及周边的县城，重新给了良籍，换了名字，开始新的生活。
如今工坊缺人，新设立的福利院缺人，洒扫街道的人员也严重不足。沈黎觉得，与其让这些女子被糟蹋，不如为了建设繁华的幽州做贡献，让她们重新做人。
青楼这种地方，最容易滋生罪恶且不合法的人口买卖。作为现代人，沈黎无法让每个女子过上跟现代女孩一样自由的生活，但是，阻止她们跃入深渊，还是可以做到的。
荣王其实还不清楚，沈黎现在将幽州的户籍把控得非常严格，每户的人口，都记录得清清楚楚。每户人家，都有一个户口本，户口本上，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个编号。如今，每三年，就要进行人口普查。
村官和基层的官员，必须重视每一户的每一个成员，一旦发现有人意外失踪，都需要向官府报备。一但有人员死亡，就要先将户口本拿到官府销户。以前幽州还有人卖儿卖女，现在户籍管控严格，对良籍贱籍的人，都实行了精准管控，一旦发现一地良籍人数变少，贱籍人数变多，当地的官员就一定会遭到沈黎狂风暴雨般的斥责，被沈黎记上大过，至少三年都不会有升官的机会。所以，卖儿卖女，基本成为无法实现的事情。
幽州地界，风气一片大好。
因为沈黎鼓动女子走出家庭，去赚钱、去专门的女子学堂学习文字，所以幽州的女子，竟然也给幽州带来了不少税收。幽州本来对女子的限制就少，如今风气更是让人觉得放松。

第133章
“大娘, 来点羊肉罐头吗？你看这生产日期，新鲜着呢！一罐也不要多少钱，就十文钱, 给家里孩子贴贴秋膘吧！”
“不喜欢羊肉啊，那还有猪肉的、鸡肉的，要来点吗？看, 这还有新到货的梨子罐头、山楂罐头、柿子饼！”
“鸡蛋！鸭蛋！便宜卖喽！买点给家里的老人孩子吃吧！”
蓟城有专门的集市，吆喝声此起彼伏, 显示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赚了钱的小贩、买到心仪物品的客人，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笑容。也有因为价格稍微高出预期, 与小贩讨价还价的客人，也有皱着眉头嫌弃客人挑三拣四还不愿意购买的商贩，但是只有一些小冲突，大家都在努力遵守集市的规约, 一旦将要发生冲突, 立马就会有管理者前来解决。
恶意占据他人摊位, 恶意打价格战的行为，都被严令禁止。小贩们在官办的集市贩卖商品, 都觉得非常放松，不会因为卖的比别人好，就遭到围堵和报复, 因为这样做的人，现在已经被扭送到矿区挖矿去了。
见小贩实在热情, 妇人们就开始挑拣自己需要的东西。她们特别喜爱新开设的集市, 官办的集市干净，货物又齐全，小偷又很少。有小吏在集市值班, 这些小吏身边还跟着三四个捕快，几双锐利的眼睛在集市来回巡视，让企图偷盗的人无法下手。
如今蓟城富裕的人家不少，对于吃，那确实舍得花钱。原先还有人觉得，能吃饱就行，现在随着家里的余钱越来越多，就不再像以前那样节省，该吃的东西，该穿的衣服，都愿意去买。而且，现在城中住户，已经不满足于吃饱，还要求吃好。
所以村户人家都争相涌入蓟城贩卖家里种的蔬菜、粮食。至于那些养家禽的人家，那就更受欢迎了。村户人，本来不愿意养家禽的，现在都开始养殖了。这城里愿意养家禽的人家不多，就算有人养，也是留着下蛋，自家吃的，很少有人会卖出去。所以想吃鸡鸭鹅的肉，大多是到集市上购买。乡下的地方够大，圈一块地，养些家禽，确实算不上麻烦。村中的孩子注意着家里的鸡鸭别跑丢了，钻林子里就可以了。集市里卖家禽，不一会儿就卖掉了，收益也高。
同样好卖的还有罐头，不过罐头因为成本较高，工坊较少，生产数量不多，所以价格还是偏向昂贵。各地商贩向幽州下订单，许多都会排到了明年。
为了解决西南的粮食、药品的价格问题，沈黎也思索良久，价格问题还是要靠价格战打下去，只要去西南做生意的商贩，愿意降低价格贩卖粮食，那么西南本地的商贩，非要提高粮食价格的后果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卖不出去。
沈黎为了成立新的商会，制定了许多优惠条件。首先就是保证入会的商贩，可以进入罐头厂学习如何制造罐头；其次，入会的商贩，可以得到进货优先权；最后，在幽州地区，只要不作奸犯科，做生意享有减税优惠。
但是，入会的商贩必须要听从作为商会会长的沈来秋的调停（实际是沈黎），对部分商品的价格不能无底线提高，尤其是正在备战的地区，所贩卖的粮食的价格，必须跟平时的粮食价格持平，或者只略略涨价。并且对一些贫穷的地区，部分商品要给予一些价格上的优惠，比如罐头和布料。现在的西南地区，正在准备战事，加入商会的商队，去西南做生意，必须降低价格，尤其是粮食、药材、布匹的价格。
另外，对于罐头工艺，有些商贩想到改进的办法，也必须和幽州商贩共享，每个参会的商贩，有义务对罐头生产的工艺保密。如果泄密，商会会给予惩罚。
以上所有的条例，都必须签订协议，具有律法效用，违约者，将要赔付上万两白银。不过，违约金再高，也比不过罐头的利润让人心动。参加商会的商贩足足有上千人，可以说，大昭有实力的商贩，都前来加入沈家的商会。
具体的条例，在今后的合作中，还将进行补充，后面补充的条例，需要派出各地的商人代表参加商会会议。在会议中商量着制定新的条约，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洽谈与协商。
至于想退出商会的商贩，将收回一切在幽州享有的优惠，并且，将用市价向幽州罐头工坊购买生产罐头的工艺，价格约为四千两。这种购买是强制实行的，有契约的保证，想赖也赖不掉。
这是沈黎思索之后下的决定。虽然一旦罐头的制作方法共享后，就势必会影响此地罐头工坊的生意，但是生意的垄断，对于整个市场的运行，并不是好事。他知道幽州地界部分罐头工坊已经有人开始提议，要提高罐头价格，因为罐头可以说是幽州独一无二的东西，提高价格可以增加利润，但是这并不符合沈黎建设罐头工坊的初衷。
他的初衷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救助百姓。在岗位不够的情况下，提供更多的岗位，避免百姓因为没有工作，也没有田地，而活活饿死。现在幽州的经济复苏，农业生产和商品流通都在朝着非常好的方向发展，没有必要对罐头的方子藏着掖着。
更何况，沈黎的眼神冷了冷，已经有人开始向外透露罐头的方子了。若是再过一段时间，恐怕，跟幽州抢生意的人，很快就会以更加低廉的价格，跟幽州商贩打价格战，占据市场。幽州在地理位置上不占优势，所以乘早让更多亲近幽州的商贩挤占市场，对罐头工坊的发展反而有好处。而这也让幽州地界的商贩明白，沈黎不是他们做生意的守护神，能够赚取多少银钱，就看他们以后在市场上有什么优势，而不是靠着一棵大树，就以为从此便可以高枕无忧。
沈黎明白，创造财富的不是他一个人，也不能靠他一个人。财富属于人民，财富最终也只能靠人民创造。

第134章
“新印的官报上有招聘启事！丽人织造坊开始招收女工, 招收女工！会用新式纺车，会简单刺绣的女工，一个月六十文钱打底，做多少工给多少钱, 做六休一, 有租房补贴, 有节假日礼物, 速来报名！速速来报名！”
一个个头不大，声音清脆的报童在一个村子的中央吆喝，
“哎，哎，你这小报童先别走, 让我瞧瞧这幽州官报的招工信息！”，一个村中的女孩开心地拦住报童。
“不能瞧, 你得花一文钱买！”报童赶紧捂住自己手里的一沓官报。
女孩跺了跺脚, “瞧你小气的，哼！”
解开荷包，她给报童递上一枚铜钱。
一拿到官报，她立马浏览起中间招工的消息。
丽人织造坊她是知道的, 工钱出了名的高。村中许多媳妇都想去，若是有人被招上了, 那简直是值得全家人庆祝的事情。
沈大人为了提高女子们学习识字的热情, 特地开设了许多适合女子从事的工坊。在这些工坊里, 没什么力气的女子，通常会从事不费体力的事务：给罐头贴上商标和说明书、织布或者设计衣裙头饰的图样等等。
当然一些有独门手艺的，那就会直接成为工坊里的大师傅，工钱高得让村中的男子都嫉妒。
可是……丽人织布工坊在城西啊, 城西是不是离家里太远了？若是真的被招进去了，不知爹娘愿不愿意我去这样远的地方。姑娘思忖着，还没开始进行考核，就开始思索考核过后的事情了。
她很自信，因为她是全村识字最多的姑娘。村里的女子书社，里面教她的女先生最喜爱她，因为她学得又好又快。
女红她做得也极好，还特别喜欢设计些新奇的图案。新式的织布机，家里出嫁没多久的姑姑就有一架，她娘早就叫姑姑教导过她如何使用了。
只要家人同意，她去丽人织布工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爹，你看看吧！”女孩将官报拿回去，眼巴巴地看着她爹，“招工的消息都出来了，您就叫我去吧！反正姑姑离蓟城城西不远，她会照看我的！”
她爹淡笑：“妮儿，想去就去吧，爹不拦着你来！”
女孩兴奋地跳了起来，“爹，你改主意了？真同意我去工坊赚钱？”
“是啊，真是拿你没办法。你姑姑，也参加这次招工，现来了消息，昨天就被招进去了，还做了管事，你去了，与你姑姑还有个照应。”
女孩惊奇地睁大了眼睛，“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姑姑她也可以去！但是姑姑家里的小弟弟怎么办？叫谁带着呢？”
这中年汉子一脸高兴道：“当然是你姑父带了，你姑父现在家里做木匠活，每日虽然很忙，但是不必出远门。你弟也大了，不像以往，还要人喂饭，走哪里都得抱着。再说了，一天就上两三个时辰的工，不妨事儿！”
女孩撇撇嘴，姑姑的婆婆不是什么好人，特别爱磋磨姑姑，只不过沈城主勤政爱民，治下的县官严审诸如女子被磋磨致死的案子，当街斩首几个“典型”人物，她才心虚回乡下老家去了。
姑姑如今自己当家做主，一是自己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二是幽州的风气得到整治，女子地位提高，姑父不敢指手画脚。
她以后，也要像姑姑那样，做个顶门户的好姑娘。

第135章
“新来的, 四人一个寝室，上午上工两个时辰，下午上工一个时辰, 再念一个时辰的书。工钱已经跟你们说过了, 都勤勉些，你们的好日子还在后面。”管事的娘子不过才三十岁出头, 不过头发都花白了, 一张脸满是风霜, 只有一双手, 还能入眼。这是她刻意保护的结果，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绣娘，什么花样都会绣, 十里八乡就数她女红最好，手是一个绣娘的生命, 如果绣娘的手太糙, 是没办法绣出名贵的绣品的。
众人纷纷应是。
工坊设施很新, 住宿的地方, 工作的地方, 吃饭的地方一应俱全。管两顿饭，饭菜都很好，管事们会和工匠们一起吃。
说话的这位管事，手艺极好, 连蜀绣和苏绣都绣得叫人爱不释手，蜀绣工艺之难, 使得一城之中，会绣的姑娘，也不过区区十来人, 她更是这十来人中的佼佼者。
她为人严厉，但是对待工匠们又很好，像是对待自家的姑娘一般，众人是又爱又怕。
管事是蓟城周边乡下人，夫家姓薛，她是个寡妇，丈夫身染恶疾去世，儿子也在早些年的时候，在村外失踪了。那时是荒年，粮食不够吃，她儿子才五岁，因为太饿了，偷偷吃了同村一个恶霸的一点粮食，谁料那恶霸不依不饶，把他往村外赶，扬言一旦捉到他，就要把他活活打死。他不敢回村，村子又大，他就迷路了，等薛娘子从外面寻野菜回来，去找她的儿子的时候，这孩子已经不见了踪影。村外比村内还要混乱，一个五岁的孩子，如果没有及时回家，在外游荡，可想而知他会遭遇什么。
或者被卖了，或者，被饿极了的人给吃了。不过，薛娘子不相信，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向来是机灵的，脖子上还戴着他出生时，他爹给他求的附身符，一定可以逢凶化吉！
薛娘子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这些年她也没有再嫁，她害怕儿子回来，不敢认她这个娘。
后来，她被夫家的人给赶了出来。沈大人没来之前，幽州没有女户的说法，一个女子，丈夫没了，孩子也没了，是不配在自己夫家的房子里呆着的，宗族会直接接收房子，给了同族中一个没房子的堂叔。
没有私产，还被同村恶霸的娘造谣不守妇道，为了偷汉子连孩子都不管，教出来的孩子是个贼！村里都在冷眼旁观，有明理的人知道她这是被冤枉了，可是没有一个愿意帮她。寡妇门前是非多，更不用说是她这样的“丧门寡”。
那时的她居无定所，但也没有放弃寻找孩子。乞丐窝她住过，破庙也住过，还差点因为吃不上饭，出家做了尼姑。可是尼姑也做不得，做了尼姑就要六根清净，她还想着孩子，六根如何清净？师太也不愿意收留。
这就样，她一边讨饭，一边寻找，直到沈大人来到了幽州。
像她这样的既没有产业，也没有孩子的女人，沈大人都派人分了一套住家的小屋子。还给分了活计，每日做做活，还有免费的早餐和晚餐吃。据说这就是救济粮，但是薛娘子却觉得，这救济粮，比她前半辈子吃的最好的吃食都要精细。
她发现沈大人对拐卖孩子的事情非常厌恶，就寻到了官府，报了个案，希望凭借那孩子胳膊上的胎记，和脖子上挂着的木质护身符，找到他，让他们重新团聚。
当初幽州地界，妻离子散的人家不在少数。沈大人派人一一登记，有许多孩子，都被找了回来，不过更多的还是杳无音信。
薛娘子曾经遇见过胳膊上有胎记的，但是和她儿子的都不一样，因为她儿子身上的胎记非常的圆，像个铜钱。可是看到这些孩子，她也会将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
幽州的日子后来越来越好过了，百姓们手里渐渐有了余钱。她的绣品生意越做越好，经常忙不过来。
因为她靠着自己的手艺，每日可以进账三百文，所以除去自己的开销，和托人找儿子需要的花费，她还收留了不少和父母走散或者被父母丢弃的孩子，不会特别精细地养活，但是也可以保证他们正常吃个饱饭。再后来，她就被官府的人注意到了。既是因为她的手艺，也是因为她这几个月帮扶孤儿和失去家人的妇人的良善行为。她一个人绣不了太多绣品，就主动教导一些不会女红的妇人做些绣品，用手艺换钱。
兴许是好事做多之后，时来运转，被上天注意到了。
上个月，官府高薪聘请她做了这里的管事，且级别要比别的管事高。在丽人坊中，她每日指点着这里的姑娘们做女红，自己再做一个时辰的刺绣，清闲自在，还受人尊敬。除了儿子没有找回来，她这辈子也算圆满了。
坊中的人都知道这么一回事，每每也叫家里的人留意，希望有朝一日，这么好的管事，可以跟自己的孩子团圆。官报上最显眼的地方有她拜托报社的人刊登的寻人启事，一天要交三十文钱，她几乎每三天就去刊登一次。
至于薛家村，她从来没有回去过。据说那村子，有不少人都犯了大罪，偷盗、抢劫甚至杀人，一些大罪，该犯的都犯了，沈大人在那里查过一起妇人被拐的案子，原来就是那恶霸的娘将恶霸娶的娘子给卖掉了，原因是那姑娘不会生儿子，对外还假装是吵架她自己出走的。
可是现在户籍制度太过完善，查案的小吏也越来越专业，一个妇人的行动轨迹是那样好查，不一会儿，就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搜出了卖媳妇得到的银钱。
这恶霸在村中欺男霸女，早就被叫去义务修路修桥了，据说人被累得不像样，还没工钱，每日只是吃了个半饱。薛娘子快意至极，当天还第一次喝醉了酒，绣了一晚上鱼儿戏荷图，这是她这些年绣得最有灵气的绣品，第二天就被坊中的总管拿去谈价格，以五十两的银子卖给了一个豪商，坊中分得五两，剩下四十五两都是她个人的。
此事一出，坊中吵着要拜她为师的人就更多了。
薛家村的人也曾经找过她，说是要将家里的女孩儿送过来给她教导。她不由得气笑了，薛家村歹人多，多数生意人不愿意做薛家村的生意，薛家村的恶名远扬，连粮食蔬菜都不好卖。薛家村的人过得虽然比以前要好，可是与别的村落差距渐渐拉大，他们就想起了曾经被他们赶出去的薛娘子，想让宗族出面，让薛娘子将手艺传给薛家村人，不要那么傻，听官府的话，教那些不认识的人做女红。
这天，薛娘子还没来得及去工坊，就被薛家村的人拦住了。薛娘子双臂抱胸，倚着自家的门框，耐着性子，打算听听这些人有多无耻。
来了五个人，一个妇人，是薛娘子相公的堂妹。三个青壮，是族里最蛮横的后生，还有一个年纪大些的宗族长老。
只看那族叔挺着一个大肚子，满脸流油，还煞有介事地道，“你一个女子，抛头露面的多不好。这样吧，咱们族里打算把你的名字加到族谱里去，你也别犟了，跟我回去，我给你在村里找个屋子，以后你就在那里教姑娘们做女红。村里还是有你的位置的，以后你去世了，还有香火可享，有你的坟地位置……你一个女人家，在外面影响多不好啊。我听说，你还收养了一大堆小子姑娘，还都是已经记事的。这都养不熟，养着又有什么意思？咱村里还有一大堆人养不活孩子的呢？都是年纪小的，你咋不养？”
薛娘子冷笑，“养不活？如今在沈大人的治下，薛家村还养不活孩子，那就是你们自己的问题。又懒又馋，性情贪婪，不思进取，穷死你们也是该的！”
那族叔气急败坏，“你个泼妇，丧门寡！你相公就是被你克死的，我们薛家宗族没找你算账，你还给我抖起来了！你个臭婆娘，仗着自己现如今有两个臭钱，连你叔都瞧不起，这个不敬尊长的罪，在我们村，是要被饿三天的！”
那妇人也道：“堂嫂，不是我说，咱们女人，不就该有个依靠吗？族里都答应，等你回来，找个人与你婚配，咱们族里再嫁的姑娘很少，你可是咱们族长开恩，特地准许你再嫁的！咱们村里，有不少人都想向你求婚呢！你又何必在外面苦苦等待，那孩子，估摸着早就不在了，你晚年若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有再多的钱又有何用呢……”
“住嘴！”薛娘子一指院门，“请你们出去，我的事情与你们无关。若是再闹，我就报官了！”
薛娘子也懒怠和这样认不清形势的人吵架，只喊了两声，便出现了三个大男孩。他们在附近卖猪肉，约摸十四五岁的样子子，或许是吃得好，身板高，长得很结实，一看院子里来这样多人，也没有什么表情，抄着家伙什就走过来。
薛家村的那些青壮，看着确实是打架的一把好手，可是，面对不比他们矮，比他们还壮硕的少年，也不由得怂了，毕竟这些少年手里还有菜刀、棍子和剔骨刀，身上有生肉的腥味，似乎不好惹，与村里的那群孬货不一样。
少年们一手推一个，就把这些人给轰出去了。
但是没过几天，坊市中就有流言蜚语，说薛娘子不守妇道，明明是寡妇，还敢收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恐怕不是在养活养子，而是给自己养几个小姘头。
有脑子的，听着这些话，就觉得离谱，连忙呵斥别人不要坏了别人的清誉。可是有脑子的毕竟是在少数，于是对薛娘子不利的言语越来越多，甚至有些古板的老太太，看见薛娘子，就往地上吐唾沫。
薛娘子苦笑，碰上薛家村的人，准没什么好事。不过，养子们害怕她难过，每每有人对她无礼，都怒视对方。他们从不因为流言蜚语，就不再与她来往。
清者自清，薛娘子本来也没放在心里。
只是事态进一步严重了。
坊里许多姑娘都被家里人接走了，坊中的总管还来宽慰她。
“这些人目光短浅，没有识人之明，你不用挂怀。”
薛娘子摇摇头，“确实是因为我，咱们最近的生意也淡了一些。”
总管建议道，“何不直接报官？”
薛娘子苦笑，“难道，就因为别人对我冷言冷语，我就要报官吗？”官府哪里管得了这件事？
总管是个五十岁的大爷，平日与薛娘子说话不多，但是他也不忍心叫好不容易活得像个人样的人，又重新被拉进泥沼里。
这世上，似乎总是坏人轻而易举地就能破坏掉别人原本美满的生活，这让他这个热心肠的老大爷实在不能袖手旁观。
总管叹息：“你们这些人，总是说清者自清，可是世上哪里有什么清者自清。官报中有记录：前些日子大狱中，关押了一些犯了忌讳的罪犯。他们口无遮拦，议论朝廷中事，居然敢谈论当今究竟会让谁做太子。沈大人让他们去挖河道去了，防止河道淤塞，估计要服徭役三年。可见，言语的不妥之处，也当有处罚。”
“前些月，也有人造谣某工坊，偷工减料，管事贪污受贿，可是经过查证，没有这一回事，只是工坊中有人对管事怀恨在心，再加上与此工坊有竞争的对家，乘火打劫，将流言扩大。”
“不过，很快，这些传播流言的人，都被抓走了。沈大人在官报中也曾经说过，咱们百姓，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幽州负责。对他人负责，也就是说，不能够污蔑毁谤他人，流言伤人，足以被关入大牢，给予赔偿，还要当众道歉。”
薛娘子真诚道：“谢谢您，我这就去报官。若是我儿回来了，瞧见我名声不好，不愿认我这个娘，那岂不是因小失大？”
总管摆摆手，“去吧，咱们幽州，早就不一样了。那些刁民，还觉得官府是原来不作为的官府吗？哼，得好好杀杀他们的威风，好叫他们知道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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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黎当然没空管这些细碎的事情，他目前确定一个大方向，就会有许多人将这个方向扩充好，完善好。包括诽谤他人、传播不实信息等等，都是可以立罪见官的。
民风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宣传立法，才是关键。
许多村落还打着族规的名义，肆意迫害村中的“异类”，其实，按照律法，无论是触犯了公序良德，还是真正的律法，宗族都是不可以私下行刑的。
官报发行情况良好，一旦有什么稀奇的案件，都会有人撰写成故事，发表在官报上。好叫大家知道，什么行为是犯法的，什么行为是值得称道的。仓廪足还不够，得让足够多的人知礼节，才可以让幽州真正焕然一新。
沈黎沉思，除此之外，幽州最欠缺的，还有医者。医者的待遇在哪里都不高，但是每个地方都需要足够的医者。
另外，女子就更缺医者医治了。尤其是医治妇科的医者，几乎没有。
千百年来，因为男女大防，女子无法得到医治，导致了多少女子命丧黄泉。最开始只是小毛病，越拖越严重。
每次疫病，也是因为医者不够多，导致疫病发生得迅疾又猛烈，如今将要入冬。许多地方入冬，都有小范围的流感发生。或者更不幸的，发生当前医疗水平没办法医治的瘟疫。
医者很重要，开设大型的医馆也很重要。
沈黎看着卫稚的来信，笑眯眯地写了一封奏折，“卫兄，让你到我这里来，给你个官做做，你可不要不识抬举，不然我叫世子收拾你。”
这医馆的建造和医生的选拔，还是离不开专业人才啊！卫稚每每写信，就说他现在过得逍遥自在，言语自得悠然。
沈黎让他逍遥了好几个月了，也该和他交流交流感情了。
沈黎想，这古代人就是含蓄啊，表面上是寄情山水，其实给我写信，是为了表达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思想吧。
他作为卫稚的挚友，如何能对挚友的“艰难”处境视而不见呢？
远在朗州的卫稚，正在给一个病人把脉，他突然打了个冷战，又连打两个喷嚏。
“嗨呀，这入秋就是不一样了，已经渐渐变冷了吗？”
卫稚心想，以后还是得多穿点啊。不过，听说幽州的冬天比朗州更冷，嘿嘿，沈家小子要挨冻了。

第136章
“薛娘子, 你那叔公，是被官府捉走了吧？”
“可不是嘛，不止那叔公呢, 还抓了咱们街上的几个妇人。啧啧，看来不能乱说话啊！”一个妇人撇撇嘴, 她是觉得, 这薛娘子实在不好惹，这好歹也是亲戚，怎么这样绝情呢？
薛娘子知道, 刀子扎不到别人的身上，别人是不知道自己的痛苦的。这世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愿意共情的人, 她艰难地过了这么多年, 都习惯了。
她笑了笑, 没跟那妇人计较。她近日心情很好, 因为她儿子有消息了，据可靠消息，有人在徽州见过一个手臂上长着圆形胎记的汉子，腿有些残疾, 沉默寡言, 据说先前是个奴隶，后来救了主家的一个孩子，那户人家就将他放良了。现在跟着那户人家姓，现在名叫赵大为。
此时，薛娘子已经派人去找他，她也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是不是她的亲子，为着自己的私心，叫那孩子千里迢迢从江南赶到幽州, 她也属实无奈。
若她可以出远门，就亲自去了，只是如今她暂时还去不得。
一则是坊里离不得人，先前因着自己的事情，给坊里带来了大麻烦，还请假去告官，对簿公堂，早已请假一个月了。如今刚回来做活没几天，她实在不好再请假，亲自去接；
二则，很快也要过年了，坊里还有六天就正式放年假，她一走，坊里签的订单完不成，也叫总管为难。还有十五天，新的一年就要来了，现在正是生意最忙的时候。
况且，去接那孩子的，有她的三个养子，两个养女，还有她熟识的镖局和商队的人，都是靠谱之人，她没什么不放心的……
总管想给她申请，直接放了她的年假，被她拒绝了。
实际上，她也很害怕。
她害怕如果自己去接，若那不是自己的孩子，她也许会在半路上就露出失望的表情。她失去孩子的心情，和那孩子迫切想要找到亲母的心情是一样的。假如还未到幽州，那孩子就知道了找他的女人不是他的亲母，害得他白欢喜一场，这也是一种残忍。
让他直接到幽州地界来，等她也调整好心态，去迎接他，哪怕他不是自己的孩子，也要认他当养子。他们是一样的命运，他们合该是家人。
若他愿意留在蓟城，和她生活，她心里也会充满慰藉。
她要在这里坚持几天，完成工作，再等上十来天，就可以出城和那商队的人汇合，迎接她在外漂泊有十几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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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气息越来越浓郁了。
幽州地界，冬天生长的蔬菜种类几乎为零。以往家家户户都在挖地窖储存菘菜，车夫一车一车挨家挨户地送大家购买的蔬菜。现如今沈黎在蓟州郊区建造了大棚蔬菜区，不少农户都学着怎么在冬天种绿色蔬菜，甚至种水果。
别的不说，但是黄瓜、萝卜、西红柿、豆芽还是可以种出来的。这大大丰富了幽州百姓冬天的饭桌，光吃肉上火，况且，也不是家家户户都舍得每天花钱买肉吃。
年前罐头促销，不少人都以相当便宜的价格，买了各种好吃的罐头。如今这些罐头，成了大家过年走亲访友的标配了。
江南地界来了不少行商，他们那边的水果罐头价格便宜不说，味道还特别好。尤其是柑橘罐头，吃一口，那甜味就可以沁入别人的心脾。火炕烧的人浑身燥热的时候，吃点在库房存放的冰凉的橘子罐头，这日子，神仙也不换啊。
“今日吃饺子，新宰杀的羊，一半做成了白切羊肉，咱们蘸酱吃。还有一小半，做了点羊肉烤串、羊肉汤，我还挑了偏瘦的部位，和菘菜一起剁吧剁吧做了馅儿，做了羊肉饺子，你们尝尝，看好吃不！”余氏欢欢喜喜地与厨娘做了一大堆吃的。
小包子和小芽儿两个孩子闻着香味，口水直流。不敢给他们多吃，就撕了点白面饼子，放在羊肉汤里，泡着喂给他们吃。饺子也可以吃一点，个头不大，他们都长了牙齿，吃点饺子也无妨。
沈黎和沈言就随意多了，将袖子一挽，一手夹着白切羊肉，蘸着特地调制的酱料，一手拿着大串的羊肉串，上面的辣椒粉叫羊肉串红彤彤的，吃得他们鼻尖冒汗。
沈来秋在照顾两个孩子吃东西，叫余氏先吃饱，余氏一边吃，还一边喂他几个饺子，沈黎和沈言对视几眼，露出微妙的笑容，叫余氏有些不好意思，沈来秋却一副满足的样子。
沈黎看着父母感情甚笃的样子，不由得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世子。
“大哥，世子过年会和你见面吗？”
沈黎摇摇头，这他也不知。若是年前无法与世子见面，那年后，他也要想办法去见世子一面。

第137章
蓟城的杂货店现在已经很多了, 最近又开了一家新的，据说是沈城主的父亲开的。
沈家杂货店明天正式营业，而且就年前年后的十来天做生意。年节一过, 就不开门了。杂货店总共有两层楼，一楼卖些零食、蔬菜、水果、罐头、粮食之类的东西，也有不好搬的大型器具，比如纺织机、打谷机三轮车……
二楼卖生活用品和一些器具, 比如农具、厨具、清洁用品、衣服……据说价格非常便宜，简直可以说是在补贴百姓，压根没想赚钱。
许多人都攒着钱，忍着不买年货, 就等着沈家杂货店开业，进去捧场。有些是真的穷, 就等着沈家杂货店降价卖点东西, 好叫他们补充家里需要的东西。
“年节要到了, 咱们赶紧去新开的沈家杂货店那边买些刨子（一种刨削用具）、绣花针、棒针（织毛衣用的）, 再多买点点心, 咱们也累这么久了, 也该好好休息休息, 搞点好吃的, 过个好年！”
张大郎笑呵呵地跟他媳妇秦氏说话, 他有个女儿, 今年过年才五岁，正是贪吃的时候，家里就这么一个妞儿，可不得好好惯着。年前家里的妞儿还说要吃烧鸡、烤鸭，还要吃炸面果子、油渣子、糖饼子, 晚上做梦都在流口水。
他和自家媳妇，小时候也是饿过来的，知道馋嘴这毛病，都是因为吃的东西少了，等什么都吃了，什么都尝过了，也就不会特别馋嘴了。
原先家里没钱，那是没办法，如今家里做了生意，每日做些饭团子，肉汤，就有不少人愿意来这里吃饭。他们家饭团是用荷叶包的，一半放米，一半放糯米，分甜口和咸口两种，冬天没了荷叶，就换了竹筒装饭团。分量很足，连沈大人也曾在他家用过饭团。
这是个活招牌啊！现在蓟城谁不认识沈大人？他们新招的伙计也机灵，立马做了个新招牌，“城主都爱吃的饭团”，这招牌虽然拉仇恨，可确实给他们家带来了不菲的收益。
秦氏思索了一下，立马道，“别忘记买点香，咱们给祖宗上香多上点，一来叫祖宗知道，咱们日子过出来了！二来，也叫祖宗保佑，叫幽州风调雨顺，别叫城主烦心！三来嘛，咱们得念叨念叨，一定叫咱们城主健健康康的，没病没灾，城主的家人，也要一辈子好好的！”
张大郎道，“还好你提醒我了，行，明儿一早，咱们就去，免得后面买年货的人越来越多。哎，咱们家，到底有多少余钱，今年下半年，咱赚了这样多，能把隔壁的铺子买了吗？”
秦氏乐了，“你可真是，先前万事不操心，只顾着做饭团，做肉汤，现在倒是知道关心咱家有多少余钱啊？我算算，除去成本，咱们统共赚了八十两。这点钱现在想买隔壁的铺子，怕是不够了，等你想起铺子来，也迟了。城东那家偏些的铺子，我两个月前就盘下来了，才六十两银子，如今那铺子，没个百两，休想盘下来。当初跟你说了这事儿，可你压根没往心里去，睡得跟猪似的。如今城东的铺子都涨价了，现我叫你拿个主意——咱们到底是卖了那铺子，然后买下咱们家隔壁的铺子，还是卖了这铺子，去买城东那铺子隔壁的铺子？”
张大郎沉吟了一会儿，他拍板道：“都不卖，咱家再雇个掌柜的，两个伙计，在那边开个分店，这边的店和那边的店都做差不多的生意，这样倒也便宜。”
秦氏抿嘴笑，“都听你的，只一点——你得两头跑，怕是要辛苦些了。”
张大郎摆摆手，这算什么辛苦？以前再辛苦，也只是地里刨食，还刨不到什么名堂。现在做点饭菜，累是累了些，可是银钱多啊！他家的妞还得有个陪嫁的铺子和田亩，如今家里的田地已经有二十亩，雇了佃户在种，到时候分个十亩地给妞儿，再陪嫁铺子，这日子也过得了。铺子现在才两套，远远不够，再赚一套铺子、一套宅院，他们家才算真正在蓟城立足了。
秦氏道：“当家的，明天多买些毛线，今年毛线就不自己搓了，直接买现成的，你缺个围领，我尽快给你织一个。咱们妞妞还要个红色背心，她小儿家，下雪天就会到处疯玩，怕她肚子着凉了。”
张大郎看着秦氏身上的旧棉衣，心里微酸。秦氏不比她轻松，家里家外都是她在忙活，还一件新衣服都没打算给自己添置。他打算过些天不忙了，给她买套新的棉服。如今鸭绒价格渐渐下来了，羽绒的棉服从汴州运过来，价格不算特别高，一套外衣也就四两银子。他们的铺子过年也就五天不开业，之后还会继续开业，想必明年生意会更好做。
“爹！你明天去杂货店，去集市，带我去吧！我给你拿东西，好吗？”一个黑瘦的小姑娘灵活地顺着她爹的大腿往上爬，她最近几个月吃得很好，米面不缺，就是以前家里穷，吃的少，她少有能吃饱的时候，也没什么营养，头发还有些发黄。如今虽说吃得饱，可是还有些瘦弱。她知道家里最不好说话的就是娘了，于是直接抱着她爹的大腿，努力用自己黑黝黝水汪汪的眼睛，打动她爹。
“明日看着就像是要下大雪，太冷了，你还是在家里跟我看着铺子吧，乖。”秦氏害怕自家闺女出去受冻，又怕人多了，走丢了，便出言阻止。
张大郎给他闺女投了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在他们家里，秦氏说一不二，他也不敢多说什么。
小姑娘有些沮丧，秦氏硬起心肠，故意不看她失望的样子。
轻轻咳嗽一声，“吃饭了，今天给你们烧了虎皮鸡蛋，和肉一起红烧的。赶紧洗洗手，上饭桌吃饭。”
小姑娘特别爱吃虎皮鸡蛋，尤其跟肉一起红烧的虎皮鸡蛋，外皮炸得酥酥的鸡蛋，和肉一起吸收了汤汁，半肥半瘦的肉解馋，这种一口咬下去就一股子肉汁冒出来的虎皮鸡蛋更解馋。
她忘记了明天不可以去集市的事情，小孩子忘性大，张大郎松了口气。他家闺女欺软怕硬，要是继续不高兴下去，那她过会儿就要过来闹他了。
第二天一早，果然雪下得极大。张大郎吃了两个烙饼，正准备挑着筐子，去买东西，就看到闺女的小被窝露出一个缝隙。
他害怕闺女着凉，就打算过去给她捻捻被角。没想到一凑近，他闺女就立马掀开被子，抱住他的脖子，也不说话，就将头靠着她爹。
傻爹哪里受得了这个？
立马哄一哄闺女，“要不，咱一起去？”
小姑娘眼睛转来转去，故意大声道：“我不能去，外面冷啊～”
秦氏噗嗤一声笑出来了，这话是说给她听的，这小泼猴，还是心里想去呢！
秦氏赶紧过来给她穿衣服，“你跟着你爹去吧，别给你爹添乱，别乱跑，一定得跟着你爹，你爹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听见没？”
小姑娘欢喜得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

第138章
街上年味很浓, 街上的小孩子要么拿着糖人，要么拿着糖葫芦，吃得满脸糖汁。
“张老板, 今儿起来这样早, 是要去买年货吧, 吃早饭了吗？来点煎饼？”一个小贩笑呵呵地打招呼，举着煎饼问道。
“不了不了, 孩子闹着要去沈家杂货店, 听说那儿东西多, 我去看看。”张大郎谢绝道。
“哟, 那得赶紧的了！杂货店的客人可多了！晚了, 有些货物就断货啦！”
张大郎挑着筐, 小姑娘本来是在筐里，由她爹爹背着, 现在害怕他爹赶不上买东西，就立马要从筐里下来，想叫爹爹走快点。
张大郎可不同意, 回来的时候东西多，妞儿还得走回来, 这会子就下地走，待会儿就没有力气了。
“坐稳, 抓紧筐口，咱们要飞喽！”张大郎赶紧叮嘱妞儿注意安全, 等闺女安稳下来，他用手扶稳扁担，就快步朝前走，速度一快, 后面的筐就一摇一晃的，真的像是在飞一样。
小姑娘一点都不害怕，小小的羊角辫子随着筐子也上下左右地摆动，咯咯咯的笑声像是冬日的暖阳，叫张大郎浑身舒畅，一时也不觉得累了。
街上的人看着这小姑娘，脸上也不由得露出微笑。这些年过的苦日子把他们变成了不会笑的木偶，麻木又机械地活着，现在能吃饱穿暖，家里人都好好的在一起生活着，他们的脸上才逐渐有了光彩。
沈黎和沈言本来不想出现在店里，但是沈来秋非要他们过来帮忙。
沈言抱着一打草帽，放在货架上道：“爹也真是的，大家要是知道，你堂堂知府，在这里当店小二，那不得把大家伙吓死。爹还说要给我俩工钱，我就算了，工钱赚了也不亏，哥你身价不能这样低啊！”一天一两银子，连续干十天，沈言觉得赚十两零花钱也没什么不好，可他哥什么身价，一天居然也就一两银子，真不知道爹他咋想的。
沈黎戴着口罩，只露出清亮的眼睛，他环顾四周，才按住弟弟的头，小声道：“嘘，别提官职，小心被人听见了。爹不想我每天呆在书房，才叫我出来散散心，我是爹的儿子，是你哥，我能有什么身价？咱们身价都一样。”
沈言感动道，“哥，原来你一直觉得咱们一样。”
沈黎奇怪道，“难道你觉得我们不一样吗？”
“哥你比我厉害多了，你力气大，一个人可以搬半个店的货物不喘气，我搬几趟就累得直不起腰来。而且，咱们店里的好多活动都是你想的，哥，你说，咱们都一个娘胎出来的，怎么你就这样厉害呢？”沈言有些沮丧，连头上竖起的呆毛都耷拉下来了。他一直认为，他哥比他强了太多，让他怎么追赶，都追赶不上。
沈黎摸摸沈言的脑袋，真是傻弟弟，他是穿越来的，不知道哪路神仙或者精怪给了这么实用的金手指，要不然也是个普通人。还好他弟是个心态极好的人，不然谁有这样的大哥，心态不崩啊！
“你也很好，你那烤肉店，不就经营得不错吗？而且，你方言学得又快又好，简直跟当地人没有两样。其实在你擅长的领域，你早就比我好很多了，再说，咱们家里，有谁比你的朋友多，人缘好呢？我听说，丽人纺织工坊的薛管事的儿子，就是你托你朋友打探的消息，过些天，她就能和儿子团聚了，都是你的功劳啊！”
沈言听他哥宽慰他的话，心情好很多了。其实，家里人并没有因为自己不如大哥，就区别对待他们哥俩，他们吃的穿的用的，其实一点区别都没有。沈言还觉得心虚，他大哥真的比他优秀太多，家里反而还没有什么特别对待，连出来当小二，爹都他们的工钱都一样。按照大哥的话来说，就是‘这不科学’。
沈来秋到库房一看，好嘛，这哥俩还在聊天。
“又来一波客人，快别聊了，把库房里的针线、剪刀、镊子、削皮刀拿些出来，外边抢光了。”
因为铁矿的大量使用，和制作工艺、制作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铁制生活用品被生产出来了，价格非常便宜。就拿剪刀来说，以前五十文都买不到的剪刀，现在三十五文就买到了，而且比以前轻巧，美观，锋利。针也同样如此，以前人用绣花针，都得非常小心，不能太用力，不然针头也许会断，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针非常有韧性，一般不会发生弯曲，或者针头断开的现象。一盒子大小粗细不同的针，约摸十五根，也不过是三十文钱。
沈黎看着外面的毛线也卖光了，就赶紧到库房补货。
沈来秋的想法，沈黎是清楚的。他爹就是想低价卖点货物出去，不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给那些穷苦些的百姓一点帮助。粮食和炭火的价格都降低一半了，虽然有限购，但是限购的份额，足够一个贫困家庭好好的度过最冷的那个月，可以吃饱，可以不被冻死。算是另类的公益活动，只是不那么显眼。
“爹，你看，这个好可爱哦。”小姑娘牵着他爹张大郎的手，看着货架上的小熊饼干。这个饼干是沈家一个下人做出来的形状，和现代的小熊饼干不太一样，这种小熊饼干个头稍微大一些，连熊的身体各部位都做出来了。
沈言热情地给这孩子介绍，“这是小熊饼干，奶香味的，很好吃，十文钱一袋，一袋挺多的，可以吃三天。但是一定要保存好，打开后要记得封口。”
张大郎看着年纪轻轻、长相英俊、态度谦和的小二，不由得心里有些紧张，心里嘀咕着，这家店的小二，虽说穿的衣服是寻常的棉布衣服，可是看起来不像个平民百姓。
他拿起一袋饼干，往店家提供的拉货的筐一丢。
“这是什么？”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面粉一样的东西，但是价格在这个店里算是贵的了，居然要一百文一袋，拎着也不到一斤啊，面粉都这样贵了吗？
沈黎凑上来道：“这是奶粉，是牛奶制成的，回家挖一勺放碗里，兑上一碗热水，就可以喝了。小孩子喝这个，大人喝这个都是极好的，因为这个补钙，可以缓解因为缺钙导致的腿部抽筋和背部疼痛。小孩子一天喝一两碗，补充补充营养，能长高些。”
张大郎一听，这东西这样好，就拿了三袋子放筐里去了。他们一家喝一袋，给岳父岳母家送一袋，他自己家爹娘也得送一袋过去，可不就得三袋子吗？
沈黎提醒道，“购买三代奶粉后还附送一袋奶糖，请一并带走。”
张大郎吓到了，这袋奶糖标价也不低，标价显示是五十文钱，这一袋奶糖分量很足，店家居然白送，这么做生意，岂不是亏死？
他本来想推辞，但是他妞妞长这么大，还没吃过什么值钱的零嘴，那就收下吧，等会儿他再多买些东西，让这家店多赚点钱。
粮食便宜，买！罐头打折，买！面条买三袋送一袋，买！辣椒粉、酱油、醋、料酒等调味品特价出售，买！软软的毛线，十文钱一捆，买！印花的床单被套、羽绒服（买二送一）、棒针、绣花针、剪刀、草帽、盘子、碗筷、、白蜡烛、红蜡烛、香（上香用的）、糖果、各色软面包、小蛋糕、罐头、饼干……
将兜里的钱花光了，张大郎才停止购物的手。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只消费了十两银子，最后买的东西却堆成了小山。年货都置办齐了，没打算买的，也都买了。
他看着自己买的东西，陷入了沉思，他原来这样喜欢买东西吗？明明许多东西，他都没打算买的，怎么最后，全都买了呢？
沈言凑过来道，“客官，您消费超过了十两银子，达到了送货标准，咱们店可以派人用骡子给您将货物运送回家。另外，本店规定，购买超过一百文的货物，获得一次抽奖机会；超过二两银子，获得两次抽奖机会；超过五两，获得三次抽奖机会。您获得了三次抽奖机会，请您去小店门口参与抽奖。”
小姑娘一听，这家店送货，松了一口气，她实在不知道，这么一大堆东西，怎么运到家里去。家里的房间堆得下吗？娘会不会生气呢？另外，抽奖又是什么东西？
“妞儿，你去抽，看看能抽个什么东西出来。”
张大郎对抽奖活动没放在心上，还能抽到多好的东西出来呢？给孩子体验一下，玩一玩，也就罢了。
小姑娘将手伸入抽奖箱中，摸出一张纸，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三等奖”的字样。张大郎一看，哟，居然中奖了，三等奖，不知是什么奖？
沈来秋笑呵呵地从店里拿出了一双手套，“三等奖，给小姑娘戴上吧，这东西还算暖和。”
张大郎咧嘴笑了起来，这东西，他在店里看到过，就是不知道这是个啥，伙计都忙着呢，没好意思询问。现在一仔细看，可不就是个手的形状吗？手套着这玩意儿，那确实不会冷了！
“还有两次，小姑娘，你手气好，在看看，能抽到什么。”
小姑娘又接连从箱子里摸出两张纸，分别是安慰奖和二等奖。
“哟，手气真好！安慰奖，一串糖葫芦劵，可以去街头胡家的糖葫芦店兑换两支糖葫芦；二等奖，一袋二十五斤重的米。”
张大郎笑呵呵地摸着闺女的头，他闺女，也是个有福气的了！要知道，刚才他还看见有人摸了个半天，摸出个谢谢惠顾呢！
沈来秋在设置奖项的时候，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安慰奖和谢谢惠顾。谢谢惠顾就是什么都没有，一等奖是一辆自行车，二等奖是米，三等奖是手套。统共有两百张抽奖劵，一等奖有三张、二等奖有十五张、三等奖有四十张、安慰奖有五十张，剩下就是谢谢惠顾了。
“哎哎，居然是一等奖！一辆自行车啊！天哪，运气这样好！”
沈来秋赶紧叫儿子们将自行车拖出来，给那个幸运的庄户人家带走！
那庄户人又惊又喜，他就买了一百文钱的粮食、五十文钱的粮种，随便一抽，咋还抽中了自行车了呢？张大郎牵着闺女瞧热闹，见那庄户人将自行车降价转卖给一个围观的人，便不再多看了。
秦氏见到家里多了这么多东西，有多惊讶，不用张大郎亲眼见到，也可以想象得出来了。不过小姑娘才不会管他爹会不会挨揍呢！她舔着自己抽奖得来的糖葫芦，心里美滋滋的。
也许多年以后，她还会回忆起今天幸福与圆满。

第139章
家里过年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但是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这是他们在幽州过的第一个年，需要好好重视。
沈来秋早早便将红色的灯笼挂在了门宅外面，到处银装素裹的世界, 红色的灯笼无疑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不一样的光彩。温暖的红光映照着雪地, 照亮路人回家的路。
依着沈黎的要求，长廊和每个屋子都放上了各式的油灯，有莲花状的，有碗状的，有小舟状的, 一条长廊差不多有二十来个形状色彩不一的油灯。看上去活泼又典雅。
院子里的果树梢头还有果子没有敲下来，沈黎想着，人要过年, 雀要过冬。过年时人吃得好，雀不一定有吃食。留些梢头的果子, 叫雀也吃点果子填肚子, 也能叫这院里在冬日多听到些鸟鸣，增添热闹。
余氏在沈黎沈言的房间摆上新插的月季和水仙, 这些红的粉的白的花朵, 是温室培养出来的, 美丽明艳却有些娇弱，若不是家里的地龙运行起来了，花也没办法舒展枝叶。
家里的每个房间, 都弥漫着一股清淡的花香。伴着红烛和油灯的光芒, 让房间格外温暖宜人。
沈黎将糖果和糕点摆放在堂屋，又将新漆好的桌椅摆放到合适的位置。
为了新年，他新做了几件颜色鲜艳的衣服。他和沈言穿的都是差不多的颜色，只是他过年还要见客, 又都是些官员门客，所以衣服的花纹样式都得有规制有讲究，如此一来，倒是比沈言穿的衣服更精致华丽些。
还有三天就要过年了，新衣服也都穿得了。今日一见他身上穿的衣服如此好看，衬得他俊逸无双，叫廊下做事的仆婢看得脸红，不敢直视沈黎的眼睛。
那身新衣的布料极好，是宫里内造的——宝石红祥云纹锦袍，腰间系着青绿色蛛纹皮带，更显得沈黎肤色白皙、身形高挑、腰细腿长。
唯一的缺点就是袖口宽大，不太好做事情，于是沈黎正准备将自己的袖子往上捋一捋，却因为布料太过滑腻，尝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过年的东西还未摆放好，他转过身子，正拿出襻膊，将衣袖束缚住，想利落些做事，带子还未系好，就有一双手接过襻膊，温柔地将他的袖子缚好，然后有些暧昧地，从他的背后帮他整理因为搬运桌椅有些歪斜的衣襟。
沈黎捕捉到一股熟悉又陌生的香气，他正想回头，谁知背后这人立马将他抱住。那人的脸贴着沈黎的后背，一只手环住沈黎的肚子，另外一只手，轻轻捏住了沈黎的后颈，叫沈黎动弹不得。
这人的呼吸向着他的脖颈处凑近，带着微凉又干燥的感觉，叫沈黎不禁微微颤抖。
“你……你不是说，要等到后天，才能到这儿吗？”
“太想见你，就提前来了。表现得不错，你还记得戴上那珠子。”
沈黎微微挣扎，他没好气地道，“你快放开，我爹他们就在隔壁，小心被他们看见。”
闻柏鹤这才放开辖制他的手臂，眉头微皱，好看的眼睛紧紧盯着沈黎，仿佛怎么也看不够一样，“瘦了，你怎么又瘦了。”
沈黎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看着闻柏鹤，这家伙，怎么跟他家长一样。
他以前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有一种瘦，叫做男朋友觉得你瘦。
“这身衣服真好看，衬得你更白净了。”
或许是闻柏鹤在边城历练太久，褪去了故意伪装的病弱之后，他的力量，他的眼神，他那比以前要矫健的身形都在宣布，此时的他，是一个具有侵略性的成年男性。
他的眼神略略多了些沈黎看不懂的东西，不过沈黎还是感觉到了不好意思，这眼神盯得这样紧，仿佛害怕他顷刻间就会消失一样。
“你这段时间，冒着风雪奔波这么长时间，实在太过劳累。先去沐浴休息吧，晚饭我会给你端到房间。”沈黎将闻柏鹤身上厚重的披风脱下，挂好后，又倒了一杯热茶，递给他。
他好像故意在寻找肢体接触的机会，用手触碰了一下沈黎端着杯子的手。
沈黎明显感觉到这只手，似乎比以前要粗糙很多。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世子殿下呆的边城不是好地方，世子那样讲究的人，如今还长了胡茬，披风也像是几天没有换过了。
察觉到沈黎有些爱怜他一样，闻柏鹤立马得寸进尺。
“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你不要让我一个人在陌生的房间睡觉。咱们先去见你爹娘，然后你再陪我睡一会儿。”
知道他在扮可怜，可是沈黎看着他眼下的青色，哪里舍得拒绝？
“好吧。”沈黎叹气，没变的是世子在他面前独有的孩子气。
闻柏鹤叫下属将带来的礼物搬到沈家的库房，东西太多，动静太大，惊动了沈来秋。
沈来秋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跑出来一看，好嘛，这给沈黎写酸信的世子，正意气风发地站在自己的面前呢！
更叫他心里微酸的是，他儿子沈黎，眼睛跟粘在世子身上一样，眼睛一眨不眨。
余氏抿嘴笑，“世子殿下大老远的来，辛苦了。不如，我先下点面条给你垫垫，你再沐浴休息，可好？”
沈黎点头，“娘想的正合适。”推着闻柏鹤向家里的浴房走。
浴房早早就准备好了洗浴用品，连换洗衣物都整整齐齐地放在房间左角处的衣柜中。
闻柏鹤在信里提到过自己现在的身量，所以沈黎知道他大概穿什么尺码的衣裳。
几桶热水一倾倒在洗澡的水池中，热气蒸腾，模糊了沈黎的眼睛，他看着世子渐渐脱去衣物，才如梦初醒一般，打算退出房间。
闻柏鹤光裸着上半身，牵住沈黎的袖子，笑得眉眼弯弯，他似蛊惑人的妖精一般，头发披散在胸前，“你留在这里，是要陪我一起吗，我甚是欢迎……”
沈黎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说了句面应该好了，就落荒而逃。
闻柏鹤失笑，这面，等会儿怕是没有人给他送来了，某人恨不得多长两对翅膀逃跑的样子，真是可爱。

第140章
闻柏鹤在沈黎走出浴房之后, 皱着眉头，小心撕去贴在腿部的衣服。
他的背部本来也有疤痕, 不过因为用了卫稚给的药膏，所以伤疤变得浅了。腿上的伤是新添的，倭寇的战力虽然不值一提，但是性情却非常狡猾。
他救助被倭寇扣下的渔民时，一不小心被一个扮作小孩的侏儒倭寇刺伤，还好没有伤及要害, 不然一条腿或许得三个月才能好，那就没办法年前赶到了，沈小黎会失望的。
“你在洗澡了吗？我进来了。”门外传来了沈黎的声音。
闻柏鹤才将纱布塞到柜子里, 裹了新的纱布, 没来得及进水桶，就见沈黎端着面进来了。
沈黎本来还想着, 自己是男的, 世子也是男的，何必这样不好意思？太过扭捏，倒叫自己显得比世子青涩。
结果一进门, 才发现世子还坐在浴池的台阶上，没有下水。世子的衣服还没有脱光，裤子还好端端地穿着。
沈黎狐疑道：“你怎么还不下水沐浴？”
闻柏鹤一本正经道：“我怕你扒在门缝偷看，打算先观望一下沐浴环境是不是很安全。”
沈黎扶额, “胡说，咱们同为男子, 我有什么好偷看的！”
闻柏鹤指着他的腹肌，以及腹肌下面一直延展到的腿间的青筋，“你似乎很喜欢这个, 以前就喜欢，现在也没变。叫我一声好哥哥，我可以叫你上手感受一下。”
沈黎躲闪着眼睛，这个蜜色的腹肌，他确实有点喜欢，就一点点，“怕了你了，快点吃面吧，我娘给你下的，里面还有两个荷包蛋呢！”
闻柏鹤闻言，立马端起面，先挑了个荷包蛋，大口大口地吃掉了。看着比自己小只，比自己瘦的沈黎，就用筷子夹起另外一只荷包蛋，“喏，陪我吃点。”
沈黎凑过去吃了一口，他的睫毛低垂着，像是两把小扇子，闻柏鹤突然觉得想亲上去，又怕唐突了他，或者将他吓得呛住，就掩饰一般将剩下的荷包蛋一口塞进了嘴里。
低头咀嚼食物的沈黎脸慢慢红了起来，连耳尖都是红的，他的视线里可以看清楚世子吃饭的时候，喉结上下滚动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性感。
沈黎莫名其妙想起在现代看过的一些喜欢虐狗的情侣，女孩子似乎总是喜欢用手轻轻抚摸男孩子的喉结，甚至亲吻上去。
沙雕网友说，在叙利亚也没受过这样重的伤。当时他还是单身狗中的一员，现在却在这个世界拥有了一个很好的男朋友，真是得道一声当初只道是寻常。
沈黎像一只猫一样，轻轻地，轻轻地靠过去，直到贴上闻柏鹤的肩膀。
闻柏鹤轻笑一声，将面吃完，就搂着身边猫一样的少年。
“你洗澡吧，我不看你。”沈黎闭着眼睛，做出一副“我是正人君子”的样子。
闻柏鹤闻言，果真开始脱起剩下的衣物。浴房氤氲的雾气让一切都变得朦胧起来，不过透过水汽，沈黎还是闻到了一股药味。
“你身上怎么有股药味？你受伤了吗？”
他想睁开眼睛，仔细看看闻柏鹤身上的伤到底怎么样，结果立马被一只干燥微凉的手掌给捂住了眼睛。
“伤在腿上了，别看，不好看。”
沈黎没有挣脱，但是语气有些急促，一点看不出平时那种不徐不疾的样子，“严重吗？伤口很深吗？你怎么可以再受伤的情况下骑马来这里？”
“不严重，一点都不严重。不用太担心，看着也不太吓人，就是药膏的颜色和伤口混在一起，显得有些不雅罢了。给我留些面子，别睁开眼睛。”
闻柏鹤轻笑，沈小黎心疼了。腿上的伤口不算大，比起之前受过的伤，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只是有人心疼之后，不疼的伤口仿佛也开始隐隐作痛了。
沈黎道：“要我摸一摸你吗？”
闻柏鹤另外一只手握住沈黎的手，“裹上纱布了，摸不着。”
沈黎沉默片刻，“谁伤的你？”
闻柏鹤笑到：“还能是谁？正常人伤人伤不到腿上。”
“倭寇？”
“嗯，他们跳起来打中了我的膝盖。”

第141章
“吃年夜饭喽！小言, 快点去帮忙端菜，今天咱们家里没有帮工，除去几个回不了家的, 其他的婢女们也都给放了年假, 咱们一起忙活忙活，就能坐下来吃饭了。”
沈来秋安排二儿子赶紧去厨房, 至于沈黎, 他一早就在门外等着，听他吩咐，准备放鞭炮了。
他看着杵在一边的闻柏鹤, 还没开口说话, 他就想起世子的腿受了伤，本来想叫他把桌椅再调整一下位置, 结果人家受伤了，又是客人, 自然不好还叫客人做事。
闻柏鹤却聪明地问道：“伯父，有什么事, 您尽管吩咐。”
余氏正好端菜过来，她嗔怪地瞥了一眼沈来秋，“来者是客, 你啊, 又受了伤，不必听这老头在这里指派这个，指派那个, 跟我去厨房，吃点炸鸡。我们家沈黎可爱吃炸鸡了，你们都是年轻人, 想必口味都一样。”
闻柏鹤就被余氏拉着去了厨房，他倒是从来没有在厨房吃过东西，还是用手拿着吃，感觉很新鲜。沈言看着一身贵气的世子用手拿着吃，看不过眼，打算给双筷子，结果人家还拒绝了。
“在海边呆了几个月，没有以前那样讲究了。你不用太在意，我也算是沈家的小辈，沈黎怎么吃，我也怎么吃。”
沈言一听，本来还对这世子有些意见，觉得这货虽然是世子，可是在他心里，是配不上他哥的，没想到这货性格还算可以，那哥倒也没怎么喜欢错人。
闻柏鹤还不知道自己无形中刷了沈言的好感度。
余氏看世子吃得高兴，心情很好，过年世子还愿意陪着他们家沈黎过年，可见，是真心将他们黎儿放心上的。再说，自家儿子确实迷恋世子。这两天在家里，他们形影不离，除了两个都是男子，倒确实像一对璧人。
他们这些长辈，天生是拗不过晚辈的，她也曾劝过黎儿，像别人一样，娶妻生子，只是黎儿坚决不同意。说他天生喜欢男子，去祸害女子实在是为人所不齿。女子天生下来，不是要给谁当妻子，给谁生儿育女的，她们跟男子一样，有感情需求，若是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也不喜欢自己的人，那就是误了好婚姻。
余氏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理论，震惊了很长时间。
沈黎还开解她，“若是小芽儿以后选夫君，哪怕那人贵为王子皇孙，一旦发现其有龙阳之好，恐怕您也不愿意将小芽儿嫁过去，就是这个道理。”
余氏瞬间哑口无言，她确实没有想到这一层。自己家的姑娘是姑娘，别家的就不是吗？哪怕是最穷苦的人家，恐怕都受不了自家的女儿受这样的委屈。
沈黎很成功地转移话题：“咱们小芽儿，以后也不是非要给人当媳妇，当母亲的。我会让她自食其力，绝不依附除了家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她未来的丈夫。她将和小包子一样，通过我们大家的教育，拥有渊博的学识、健康的体魄、识人的眼光、生活的经验，嫁人不是她唯一的路。”
余氏回想起那一番话，摇摇头笑了。他们家黎儿还是有些天真，哪有姑娘不嫁人的，不嫁人，以后成了老姑娘，没有儿孙照顾，晚年也很可怜的。父兄确实可以依仗，但是自己的子孙也很重要，尤其对于女子来说，嫁人是必要的。不过她不愿意跟自己的儿子争辩，因为这个对妹妹极好，愿意给妹妹洗尿片的兄长，大抵是仇视未来妹夫的，哪怕这事儿八字还没一撇。
一切准备工作都完毕，沈来秋将烛火统统点亮，上香，叩拜神佛，然后在堂前喊道：“黎儿，放鞭炮！”
鞭炮声噼里啪啦响了起来，吓哭了小包子和小芽儿。顿时鞭炮声和小孩子的哭声混在了一起，连说话声都听不清了。
闻柏鹤趁着别人的注意力放在哄小孩上，悄悄凑近沈黎，在他耳边说，“新的一年了，祝福我的小黎，平平安安，岁岁常欢愉，年年皆胜意。”
沈黎忍住耳朵的痒意，也对闻柏鹤念道：“那我祝福你，岁岁年年，万喜万般宜。”
闻柏鹤牵住沈黎的手，“原先，父王给我起了个字，叫鹤年，可是不久，我就与他闹翻了。别人一叫我鹤年，我就生气，连陛下都只会称呼我柏鹤，怕我不高兴，因而旁人不愿叫我鹤年。只是现在想想，鹤年这个字，意蕴确实很好。与我的名字一样，有长寿之意。我想向上天祈求你我都能长寿，愿岁岁与你相伴。”
沈黎道，“鹤年……好名字，我以后就叫你‘鹤年’，好吗？”
“好。你的字还没有起，你还有两年及冠，到时候，谁给你起字呢？”
他们大昭，向来是及冠才正式起字，这与沈黎知道的历史上的朝代关于字的规定有出入，历史上，一般人起字都比较早，而且一个人可以有两三个字，大昭就不是，一个人的一生，只能有一个字，且必须及冠才能取，相当正式，比当初起名字甚至还要正式一些。许多年轻人，在还没有正式起字时，一般都称呼小名，这个小名，可以算作是字的一个替代。有了字之后，若还是直接称呼其名，除非是长辈或者特别亲近的人，否则都是不礼貌的。
沈黎摇摇头，他爹已经在查该给他起什么字了，甚至他爹打算过完了新年，就去各个寺院，寻找得道高僧给他起一个能叫他一生顺遂的字，既要合乎他的命理，也要好听，恐怕不太好起。
“或许，你的字，陛下会留心的。”闻柏鹤很清楚，宣帝有多器重沈黎。沈黎聪慧又好学，更难得的是，对权利没有多少的向往，专门爱做实事。这样的纯臣，正是陛下需要的。
沈来秋看着这两个小青年，一直在“交头接耳”，情意绵绵的样子，他的内心就一抽抽。自己的儿子被另外一个男人拐跑了，他偏偏还阻止不了，真是叫他不甘心。
大过年的，再说他也是早就同意他俩在一起的，只是王爷家那边还没个定论，他心里多少有些不高兴。只是，就算是王爷又能如何呢？这婚事不同意，儿子却跑到他家来过年了，害，这心里顿时又爽快很多。
他又高兴起来了，“吃饭，吃饭了，今晚我来陪你们这些年轻人多喝几杯，但是也不能多喝，喝多了初一起不来，那就闹笑话了！”
余氏道：“若是你自己想喝，收不住你的酒瘾，那咱们可要好好说道说道了。”
沈来秋赔笑道：“那是一定，有你管着，咱们也不敢喝多，来，媳妇，这些年你辛苦了，若不是你，我也不可能这样舒心。”
余氏便笑着与沈来秋碰杯。
沈黎、沈言也站起来，“娘，我们也敬您一杯，祝您心想事成、平安健康！”
余氏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她看着儿子们渐渐长大，她也在慢慢地老去，可是她觉得老去并不可怕，子孙后辈有出息，又孝顺，她和来秋就算是老了，也有依靠。
世子也站起来敬酒，先敬了余氏，又敬了沈来秋，沈来秋倒是平静喝下了他敬的酒。
酒过三巡，沈来秋带着三分醉意，看着闻柏鹤，闷声道：
“你，就像我自家子侄一样，我知道你是宗室中人，身份高贵，在外人看来，若你与我的黎儿最后在一起了，也是我黎儿高攀。可我不这么觉得，我的长子，自小聪慧，又是极孝顺的人，是能为黎民做事的能人。就是千百个王爷，也不及我儿的一半厉害。不是我们高攀，而是你们皇室高攀！”
沈黎赶紧拦住自家不胜酒力的爹，“爹，你在说什么？快喝点醒酒汤！”还好都不是外人，否则，这话要是传到外面，他爹可就完了。他爹可真“刑”啊，但是他怎么心里这么酸涩怎么回事。
沈来秋摆摆手，继续道，“你必须尽早给我们沈家，一个答复。名不正，言不顺，这是在委屈你，更是在委屈我的黎儿。我也不是逼婚，我恨不得你们可以明天，不，现在就分开！可惜，我的儿子，陷进去了。我不能这样做，我也舍不得委屈他。在今年三月，正是好时候，在那时，你需得给我一个答复。世子，今日我所说的话，是一个父亲的肺腑之言，与黎儿无关。如果王爷，还是不同意……那，我的儿子，我还是可以做主的……”
他今天，必须要做一个恶人，为了他的儿子，他不得不这样做。不能让一个本来可以成为天之骄子的孩子，变成一个别人口中的娈童，他不在乎这样会让沈家蒙羞，但是他在乎自己儿子的名声。
人要脸，树要皮，自古如此。谁让自己儿子没脸，他就算拼了他的老命，也要和那些所谓的皇室宗族掰扯清楚！
闻柏鹤站起来，深深鞠了一躬，“伯父，小子此生，只心悦您家的长子，沈黎。先前是小子考虑不周，也是宗室中阻力太大，虽然一直在和宗室抗议，但是终未取得同意。但是，哪怕放弃世子之位，被宗室出名，小子也不会放弃沈黎，更不会让沈黎放弃小子。三月为期，若是小子，仍然没有得到宗族的认可，那么，便自愿被除族，入赘沈家。”
说罢，便都朝沈黎看着。
沈黎都惊呆了，他不知道，这普通家宴，居然吃出鸿门宴的感觉来了。
“爹，鹤年，你们都坐下来，不要激动，还没到那个地步……”
余氏也被吓坏了，打了沈来秋几下，“你怎么敢说出这些话来？快，快别说了！世子，您可别在意，他爹这是喝酒喝糊涂了，你们快盛饭吃菜，吃完，就去放烟花，我就扶着他去房间睡觉了！”
闻柏鹤安慰道：“伯母，今日没有外人，不必惊慌。我既然有心想与沈黎在一起，伯父说的，我也都考虑过，并不是一时的冲动之语。只有时间，才能证明我的诚意。”
沈来秋还想说什么，却被余氏拦住了，过犹不及，今日既然世子已经表态，那么他们就不能步步紧逼，不然就有攀龙附凤的嫌疑。沈来秋老实了下来，叫沈言给他盛饭，一家人又恢复了之前吃饭的气氛。
沈言暗暗下决心，自己一定得好好保护他哥，绝对不让任何人欺负他哥。原先对待科举只有五分认真的沈言，如今居然有了十足的动力。
晚上去房间休息，沈黎和闻柏鹤一同去沈黎的院中休息。
烟火灿烂中，闻柏鹤牵着沈黎的手，沈黎怕他心中有郁结，于是道，“咱们年少相识，我的为人，你是知道的，你的为人，我也知道。有没有婚事，会不会得到所有人的承认，我都不在乎。”
闻柏鹤摩挲着沈黎的手指，“但，我想给你最好的。你爹说的对，是我闻柏鹤高攀的你，自从心悦你之后，我觉得我的整个人生，都有了不一样的光彩。”
在没有遇到沈黎的时候，闻柏鹤觉得，人的寿命是天注定的，人强求不来。就算是康健的人，或许也会遭遇不测，所以对于父王母妃对于他寿数的期望，他觉得不过是一种无望的祈愿。但是遇到沈黎之后，他才发现，人活着是需要有个牵挂的，除了父母外，还能有一个人与你紧密联系在一起，心意相通，这是世间难得的幸事，他会好好珍惜。
他小时身体不好，还有别有用心的人，曾经在宫宴给自己下过毒，试图挑拨父王与陛下的关系。关系倒是挑拨成功了，却没想到宣帝根本不放在心上，想添堵都不够。而他父王，虽然一直觉得自己的皇兄是个多疑的人，却认为皇兄没有理由给幼子下毒，要下毒，也得往他那里下。
只是，陛下确实打压过他好些年，在当皇子的时候，也欺负过他。虽然在宣帝看来，那些欺负都不算什么，真正被他欺负的人，如今已经入土了，可安王心里一直不痛快，却没有勇气反抗。于是就借着他中毒那事，单方面厌恶皇帝许久，表面上恭敬，却总是在皇帝高兴的时候，做出让皇帝不高兴的事情。
当然，宣帝对于这个弟弟对自己的感官如何，一点都不在乎。恨他的人多了去了，安王又算得了什么呢？
如今陛下的统治越来越稳定，而且，他很欣赏闻柏鹤这个能文能武的侄子，安王的日子也逐渐舒服了些，可以说是“父凭子贵”吧。
不过，父王和母妃至今没有查到这毒是谁下的，在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就像是惊弓之鸟，让他一直假装着病弱，以此迷惑别人，认为自己已经活不长，不值得在他身上花心思。后来，果然没有人继续对他下手，而他，也渐渐不用那么防备了。
上月，陛下传信给他，告诉他给他下毒的，乃是宫中一个前朝的宫女，前朝余孽犹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不成气候的余孽，有的被攀咬出来，有的干脆犯错被处死，前些日子，还有前朝余孽与陈国勾结，企图对陛下下毒，他们狗急跳墙，几场战役他们都输给了大昭，现在不想继续打下去，不然损失的城池会更多，可是宣帝不同意。
他力排众议，要继续打下去，一定要打到陈国需要休养生息数十年才愿意罢休。
朝中的反战的大臣也不是没有，但是宣帝一概不听。他打算过两天就回京，向陛下请命，去征讨陈国，为他的战功加码，让陛下帮助他向宗室施压，顺利与沈黎成婚。
闻柏鹤想，或许陛下，早就同意了，如今还差一个合理的借口，这个借口，宣帝和他都默认不可以从沈黎那里拿出，必须从他这里才行。沈黎的功劳，不可以只换取一个婚事，但是他的功劳换取婚事，那是宣帝和他自己都愿意看到的。

第142章
“好了好了, 别送了，再送下去，可就得跟我到京城了。”闻柏鹤笑着揉了揉沈黎的头发。
沈黎也不闪躲, 任由眼前这人将自己的头发揉乱，“等明年，我会和你一起去京城过年。”
闻柏鹤挑眉，“如此迁就我，这就是夫唱夫随吧。”
沈黎没好气道, “都要离开这里了，还说这些话。你路上务必要注意安全, 给你做了好些方便面, 你可以路上泡着吃, 那些调料也放在方便面的包裹里，你还可以热点罐头吃。行路时间长, 见到客栈，就入住，不要为了怕耽搁行程，不然大冬天的还要在野外露宿，不安全。”
闻柏鹤点点头，“一定都听你的, 小管家。”
沈黎白了他一眼, 闻柏鹤大笑，然后趁着沈黎不注意，亲了一口他的脸颊。
“走喽！再不走要被某人揍了！驾！”
沈黎看着欠揍的某人如同一阵风，从身边疾驰而过，心里又酸涩又无奈。这人就这样喜欢“偷袭”他，先前他们在蓟城一个集市, 他也曾当众想要亲吻他，但是沈黎受不了当众亲密，就将这人脸推开了，后来“割地赔款”，答应了很多不合理的条件，才勉强把这人哄好。
沈黎摸了摸尚且有吻的触感的脸颊，低声道，“还是那么幼稚。”一次没有得逞，就得找个机会下次得逞。
可是这样幼稚的人，却非常坚定得要给他们的未来一个交代，将他们的关系摆在明面上。本朝并不反对男子与男子结合，但是，作为一个宗室子弟，宗室是不会同意这样的结合的。
闻柏鹤答应过他，一定好好保重，绝不轻易伤害自己，以达成目的。沈黎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于是写了一封信，叫荣王殿下帮忙看着他一些，如果有些什么动向，要及时飞鸽传书给他。
卫稚还有三天到蓟城与沈黎汇合，他知道此番沈黎找他，是有重要的事情。他还不算懂医院是个什么概念，但听这名字，就知道是要建设一个可以治病救人的地方。
沈黎看他在信里抱怨，说什么好不容易潇洒潇洒，结果就被自己拉过来做劳力了，一定要保证他的生活质量，要保证自己有很多副手，不会被累死。另外，他还说了出于某种考虑，他还叫了京中一些与他交好的郎中，太医院虽然也有与他关系不错的，但是全部在京中任职，确实无法跟他一起来幽州。
于是又写信给沈黎，抱怨与他随行的大夫很少，不够分担他之后的工作云云。
沈黎被他抱怨的，脑袋都痛了，只好用简洁的语言安慰安慰。没办法，这可是专业人才，怎么能不费点心思将他留下来呢？再说，他找郎中过来，对他办医院也是一件大好事，不然以后在医院旁边招收医学生，那没几个老师，还怎么招收学生呢？
不过，学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些人终其一生，学到的东西都不足以成为一个技艺精湛的大夫。治病救人的大夫，在什么年代，都是宝贵的，医学的传承，更是重中之重。
从长远来讲，沈黎在现代社会，就常常听到有人感慨华国的中医药学，很多医学著作，都没能好好地传承下去。这是遗憾，更是损失。从建立起这个蓟城中医院开始，沈黎就寻人编纂一些医学专著，将各家之所长，给记录下来，然后用最持久的方式，将这些专著记下，给后世留一些宝贵的财富。
传世的方式有很多，沈黎选择三管齐下，首先要说服宣帝，承认医者的地位，通过考核的方式，寻找出出色的医者，给予官职，保证基本薪资，还要将这些医书保存在皇家的藏书阁中，永久保存。其二，一定要让医院和相关的院校开设起来，培养一些学医的人才，最好多培养一些女医，使得医学的传承不会断层。其三，等他死后，这些医书会作为陪葬，一直伴着他长眠。他会想办法将他们保存得好好的，等上千百年，后人考古，发现他长眠的地方，就一定可以复原这些医书。
第三种方式是不得已的做法，纵观历史，国人再讲究传承，也总是躲不过一些意外的发生。动乱的年代，总会毁掉一些珍宝。若是都这样了，还是无法将这些医书传承下去，那沈黎也没有办法了。
沈黎还喜欢记录大昭的山川河流的风貌，还有一些地方的习俗民俗。小到一些街头吃食、布料衣裳，大到一些地方或者中央的政策与成效。他还试着画了些图样，给后人提供一些参考。从他开始会写字画图，他就已经陆陆续续记了很多东西了，如今这些册子，每年进行整理和删改，已经有半个箱子那么多了。
后世总有一些国家喜欢将别的国家的东西，按在自己的头上，说成自己的传承。只要有图文记载，想耍赖也耍不成。沈黎看着自己记下的东西，满意地点点头。他能为后世做些事情，也不枉他穿越一遭。

第143章
转眼间就开春了, 害怕郎中们不习惯在水泥房看诊，所以建筑仍然都是传统古建筑，不过样式参照了现代医院, 四通八达, 科室很多, 还有前台护士可以咨询。沈黎考虑到古代不存在抽血化验, 所以也没有做那么多窗口，不过必要的拿药和付钱的窗口还是有的。
在急诊的隔壁，有住院的场所，因为沈黎先前跟卫稚提到过现代的一些手术，卫稚天生聪慧, 又有沈黎的金手指加持, 况且, 现在在京城也有他的“只医治必死之人”的诊所，在那个诊所中, 他靠着理论与自己的救人经验，成功救助了几个必死的百姓。目前还没有达官贵人敢叫他去给自己做这样的手术, 哪怕是快要病死了。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样的手术, 确实非常吓人，有的需要开膛破肚的, 叫人害怕。
现在卫稚最擅长的就是开阑尾炎的刀了, 不过因为缺少仪器, 有些看似是阑尾炎的症状, 但实际或许是结石……所以在做手术之前，需要进行排查，确定这确实不是结石。
不过好在如今他已经掌握了青霉素的制作方式, 有沈黎暗地里提供给他的仪器，虽然不能说是百分百提纯吧，但是也可以提出和比近代差一点的青霉素了。
阑尾炎在大昭可以说是必死的病，但是卫稚却给了这些人几分活下来的希望，所以卫稚如今在民间还是很有威望的。
不过人的名气大了，往往就会有麻烦，沈黎听说，卫稚最近被一个位高权重的宗室拉过去，想要叫做个阑尾切割手术，结果卫稚拒绝了，因为那人拖了太长时间，不用检查，都知道那人的肚子内部已经感染得一塌糊涂，估计做手术的结果不容乐观。若是生死由自己负责，那卫稚还是愿意帮一下忙的，结果这家是出了名的不讲理，前些天才将一个太医打了个半死。
卫稚家里也不是说没有一丁点权势，又有闻柏鹤和沈黎的照拂，所以那家人即使被拒绝，也不敢上门找卫稚来闹。卫稚索性也就从别的地方离开，毕竟名气大了，总有些又想叫他保证治疗效果，又想着若是死了找他陪葬的“医闹”家属，想来想去，还是沈黎这里没那么多破事儿，假意推辞一两次，就收拾了包袱，款款地来了。
如今工坊里正在加急制作注射器，是金属做的，消毒后可以重复利用，不过利用的次数还需要控制。十七世纪的欧洲就用过这样的注射器，也是重复利用的，但是重复利用毕竟还是存在风险的，所以三次是个比较合理的次数，然后再进行消毒，溶解，制作新的注射器。
中医也有注射器，不过是注射进□□，治疗便秘的。古代的百姓倒是不容易得这个病，因为吃的蔬菜粗粮比较多，这在古代，居然算是“富贵病”，只有一些生活条件好的人家，才会得便秘。
“我是院长吗？”卫稚假装不在意地问道。
“除了你，还有谁能担任院长呢？”沈黎极力捧着他，没办法，别的郎中太医也不听他的指派，只有卫稚，跟自己关系好，人品也不错，能力更是数一数二，在沈黎这儿，卫稚现在就是个大宝贝。
人才难得啊！
卫稚一听，满意了。
“青霉素，还是得多做些。这东西有大用，肺炎这样的病，似乎青霉素也可以治疗，咱们多做些，也好救助更多的病人。”
沈黎点点头，“但是青霉素，也有许多人不适合用，得做皮试。”
卫稚叹了口气，沈黎所说的抗生素，还是少了些，若是多制造一些新的抗生素出来，就好了。
沈黎知道卫稚在想什么，只是在这方面，他也不是专业的，只是知道青霉素确实还不够。
“对了，最近，我造出了一些好东西，等过几天，就能给你看了，你可千万别惊讶。有了这个东西，你可以发现，咱们所处的世界，与你所理解的，是不一样的。”

第144章
“京中来信, 陈国与咱们大昭的战事拖到了这个月，虽然三月已经算入春了，可是天气还是很冷。战士们的冬衣储备还算可以, 另外，武器供应也完全没有问题。”卫稚仔细地用小称，称着药材, 头也不抬地道。
沈黎看着卫稚在调药，缓缓地道，“其实, 我觉得这次，咱们陛下做得过了, 陈国已然受到了教训，咱们就不必再行武力。k况且开春不适宜打仗, 如此, 两国百姓若是错过了春种，那么百姓或许会更加艰难。”
卫稚停下称重的动作，无奈道, “这也不是你我可以置喙的，不过, 有一点倒是与你有关系。”
“鹤年也去征讨陈国了, 我已经知晓了此事。”沈黎皱起了眉头，他有些担心世子, 虽然世子在益州已经有过作战经验，可是毕竟这次是面对一个国家的军队。只是，一直拖到开春才打仗，也不符合宣帝一贯看重农事的作风，这事倒是有些古怪。
卫稚道：“你也别太担心了, 他去陈国之前，我给他准备了好些治病救命的药呢！”他反正一点不担心，自己的师父懂一些周易，尤其会观人面相，他师父曾经说过，世子虽早年经历略微坎坷，易遭小人，但是此生都会极为顺遂，其福泽，非常人能及。所以，这次就算打仗，他也应该没有大危险。不过，据说世子没什么子孙缘。
卫稚想了想，诡异地看向沈黎的肚子，确实，沈大人是不能生的，没有子孙缘也很正常，有子孙缘才不正常。
沈黎根本不知道卫稚这人在想什么，他这些天除了想医院和医馆的事情之外，每天都有各地的公文传过来。他确实很想和世子并肩作战，可惜幽州才是他的主场，陛下也不会同意他擅离职守。
他给闻柏鹤去了信，可惜暂时还没有收到回复，军营之中，现在或许已经完全封闭起来了，连只鸽子都放不进去。还好如今幽州所有的事务都已经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不需要他亲自去办，否则，他现在恐怕也是处在焦头烂额中了。
“荣王殿下来信了，据说，安王大为恼火，安王妃整日忧郁，我真怕他们出什么意外。”
沈黎与安王没有见过几面，但是安王对他还算和气。先前前往王府与世子同住时，还收到了他的礼物；安王妃也是个有些冷清，但是没有门第观念的人，叮嘱过世子好好照顾他。纵然这二位并不同意他与世子的结合，但是却也没有采取过激的动作，至少明里暗里，都没有让沈黎真正见识到皇室宗族的冷酷。
他想，或许王爷王妃并没有为难他的意思，只是实在无法接受自己的儿子以后会跟一个男子在一起，而且不愿意纳妾，也拒绝有通房。这对于古人来说，就是绝后。绝后是连普通百姓都无法承受的事情，更何况真的有爵位要继承的王府。
沈黎非常希望王爷王妃可以好好的，哪怕世子平日里很少提到他的爹娘，沈黎也知道，世子非常敬爱自己的爹娘。他是有些桀骜不驯，曾经有段时间极爱和他爹唱反调，但真到了因为自己去上战场，导致爹娘积郁在心，他心里也不好受。
卫稚点点头，“安王殿下，年轻时还好，现在年纪渐渐大了，身体不算特别康健，安王妃，也是一年四季没有断过滋补身体的药，世子出走，要上战场的事情，只怕这两位会受不了。”
沈黎蹙眉，“我已经拜托荣王和长公主，请他们多家关照。另外，我也上了奏折，恳求陛下能够顾及安王与安王妃的拳拳爱子之心，也好叫世子没有后顾之忧。”
卫稚呵呵一笑，“放心吧，没到这么严重的程度。你或许还不太清楚——咱们的邻居姜国，是出了名的墙头草。以前它也曾经与别的国家联合要攻打咱们大昭，可惜，受宠的大臣都被咱们大昭的细作给收买了。经过那些被咱们笼络的大臣，姜国朝廷中，主战和反战的简直吵成了一锅粥，姜国国主，也是个性格不太强硬的，被别人一劝，稍微在战场上吃一点亏，就立马下令让军队回国。都不止一两个小国被它的反复整得进退两难。”
沈黎了然，宣帝只会比自己了解得更多，所以他上奏折，只提了安王殿下的事，并没有劝陛下停战。仓库不缺粮食，就算开春一些地区来不及耕种，也不会饿死，只是确实会比以往要艰难许多。
刚开始沈黎确实不太了解姜国，但是明白了姜国的行事之后，他突然觉得陈国的国君兴许不太聪明。宣帝几次对陈国的征讨，都取得胜利，或许与国君的智商也有关系。
“既然知道姜国的德行，那为何还要让姜国作为自己的同盟国？”这都几个小国上当了，怎么不长记性呢？
“我师父在我小时，还对我说过，‘姜国国君，好声色，虽性情远未及暴虐之称，但于治国之事无益。兼其尤爱色乐，好饮酒，不修帝王之德，虽拥帝王之重权，终究福薄德浅，恐不能长久’，果然，今年冬天，除夕夜，他就驾崩了。如今在位的，是他的三子，据说比其他姜国皇子好些。陈国又没什么交好的同盟国，再加上姜国换了国君，他就死马当活马医。”
沈黎也不是不关心天下大事，只是这样的消息，他实在很难有渠道知道。而世子必然是知道的，可是他因为早就打算上战场，又对他颇有隐瞒，所以避开这些话题，不与他讨论，也是理所当然。
“你师父是何方神圣，怎么这样厉害。”能教出卫稚这样有神医之称的人，必然医术好。另外，看起来他的消息也灵通。比卫稚这不着调的好多了，这两天卫稚凭着他这张俊脸，让临时医馆每天都挤满了大娘子小娘子，叫沈黎都不太敢去医馆了。
“我师父，是个有名气的江湖郎中。不过，一直以来都不太与外界接触。只是，他弟子着实是多，我只是他的其中一个弟子罢了。还有，我师父救治的人非常多，遍及各个国家，是个难得的，天生的神医。只是不慕名利，所以世人也不太清楚他。如今他的人脉，还有一部分与我有些联系……”
卫稚叹息一声，“可惜了，我还没把他的一身本领学会，他就彻底离开了。活到了六十岁，一生治好了无数人，自己晚年还被病痛折磨了许久。”
沈黎没有怎么听卫稚说起他的师父，没想到是已经离开了。他心里也在叹息，这样纯粹的英才，这样早就离世，真是遭到天妒了。
卫稚道，“所以，沈大人你也要好好珍惜我，不要把我当成老黄牛，就知道驱使我！”这些天，他忙着培养新的郎中，又要调整医院的布局，连出门吃顿鸳鸯锅的时间都没有！
沈黎这个为了公事废寝忘食的疯子，哪里知道他卫神医的痛苦呢？

第145章
“大哥, 有你的信！”
沈黎忙放下手中的公文，起身迎了出去。
“是京中的信吗？”
“是，看着应该是荣王殿下的信。”
沈黎看着薄薄的信件, 心里有些发颤, 毕竟荣王殿下他很了解，如果没什么重要的事情, 他的来信总是厚得让信封都装不下。这次这样薄，那应该是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
他没有犹豫，赶紧找信封的封口，打开读信。只是这次的信封像是烧手一样, 他甚至没办法找到封口的地方。
沈言看他哥这样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连忙夺过信封，迅速撕开信封, 将信送到沈黎手中。
沈黎看向信中所写，一时有些发怔。
沈言在一旁着急得问道，“哥，到底怎么了？”不会是世子出了什么事了吧？
沈黎深吸一口气，“大昭，胜了！但是世子受了伤, 又是伤在了腿上, 只是具体伤得如何, 荣王也不知晓, 因为世子一回京城, 就径直进了皇宫，由太医诊治。大概，是没有生命危险的。”
沈言一时无言，他哥如今远在幽州, 哪怕想立马长个翅膀，飞到京城，也不过是异想天开。
“哥，你放心吧，京中太医们能者众多，世子一定不会有事情的。”
沈黎突然道，“还有第二件事情……”
沈言都快急死了，“到底什么事情，哥，能不能一次性说完，不然我……”
沈黎突然脸上泛起了红色，“陛下说，要给我和世子赐婚。”
沈言忽然就呆住了，赐……赐……赐婚？这是不是太突然了，难道是世子受伤很严重，甚至到了要残疾的程度，然后皇室害怕世子会一辈子没有人看得上，会打一辈子光棍，所以现在要牢牢抓住他哥这么个对世子一片真心的男子吗？
这几天看话本，他总是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主人公甲先前对女主人公乙一片痴心，他们相互爱慕，但是因为门第观念，甲直接放弃了乙。后来因为主人公甲一怒之下从军离家，伤了根本，传出去后婚事不畅，所以主人公甲的家里又同意了女主人公乙进门。但是女主人公乙对那户人家表态，昨天你对我爱搭不理，今天让你高攀不起，于是女主人公乙火速换了个更富更帅更高的男人，甲的家人后悔不已……
他摇了摇头，将这些很傻的情节从脑袋里赶走，世子不是主人公甲，他哥也不是主人公乙。世子是个和他哥一样固执的人。这么多年，他们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像藏在窖子里的酒一样，时间越长久，闻起来就越香醇。
沈黎看着他弟愣住的样子，补充道，“但是信中没有提日期，应该是殿下自己的判断。”小胖子殿下对宣帝的揣摩还是比较到位的，所以，既然还有心神关注到订婚的事情，那就说明世子没有什么大碍。
宫中也不缺照顾的人，沈黎将回信写好，就叫商队帮忙送些东西到安王府上。都是一些滋补的东西，对伤口很有好处，卫稚对吃的比较上心，所以于药膳这一方面，颇有研究。他按照卫稚给的方子，做出了一些药膳，用罐头封了起来，运到京城给世子品尝。
他人虽然到不了京城，可是关切的心思是不会因为距离减少的。
至于信件，他得写上很久。首先，沈黎要对世子不告而别地去战场的行为表示谴责；其次，还要隐晦地询问战况；最后，还得问问赐婚的事。
他不着急被赐婚，只是这赐婚来得突然，总得问问缘由。
这些天，那些游牧民族在幽州做官的任书、公文都需要沈黎一一批复，实在分身乏术，医院的建设已经全部交给了卫稚。而一些体察民情、矿区开采的情况，就交给了沈言和周孟知。知道世子平安，他的心就安稳了下来。
皇宫。
“停云阁，住得还习惯吗？”
宣帝身后总跟着一群宫女太监，这次来闻柏鹤养伤的停云阁，就只带了一个太监、一个宫女，就怕人多嘈杂，影响到闻柏鹤养伤。
“多谢陛下，停云阁很好，臣很喜欢。”闻柏鹤的脸色略微有些苍白。
他不止是腿上的旧伤又添了新伤，还中了毒。与陈国谈判时，他为了谈判的顺利进行，与那些狡猾的陈国臣子周旋。其中就有一个善于制毒的大臣，暗中在宴席中投毒，想要直接靠毒药杀死他。
只是他自小就注意入口之物，在外吃饭喝酒，都只是略沾一沾唇。这毒，确实是难得一见的毒，只是略一沾唇，他的舌头就开始发麻了。
若是不善饮酒的人，只会觉得舌头发麻是酒的缘故，不会想到还会有人在谈判时，直接下毒，尤其是给强势国的使者下毒。
或许这是别国挑拨陈国与大昭的奸细，或者此人是个没有脑子的，根本想不到自己的举动会给陈国带来什么，总之，此人已经被随行的武将杀死了。
他身边将士众多，陈国不敢劝他饮酒，只是他还是在宴席上中毒吐血了。陈国必须要给一个交代，而他更是假借此事，从陈国的嘴里，又咬下了两座城池。
此行，打仗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想叫陈国主动求和，自愿割让城池土地，用财物换取与大昭和好的机会。闻柏鹤以三寸不烂之舌，统共从陈国那里要走了七座城池、三千奴隶、价值八百万两的粮食、绢布、马匹，和现银六万两。
大昭如今正是蒸蒸日上的时候，与陈国这种短视的小国不同，一听大昭要三千奴隶，就毫不心疼地给了。反而还嘲笑大昭没见过世面，要东西都净要些不值钱的。
他们哪里知道，一个王朝的发展，是离不开人的。奴隶也好，良民也罢，都是能够创造财富的存在。要很多的死的财物，不如直接讨要可以创造财物的活人。
宣帝一想到充盈的国库，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能从陈国的手里挖出这么多城池，财物，还有人口，真是不容易啊！此行还有第三个好处，那就是探听到了陈国国力的虚实。当年先皇在位初期，陈国还是一个能够与大昭媲美的存在，如今几十年过去，百年未到，已经到了如此地步。
或许要不了多少年，陈国那些皇室子弟，都将成为大昭或者别的国家的俘虏。
宣帝感叹，“国者，天下之利势也。得道以持之，则大安也，大荣也，积美之源也；不得道以持之，则大危也，大累也，有之不如无之。”
闻柏鹤点点头，“陈国百姓过得也不好，可见他们的上位者，有多么的不堪。”那些权势滔天的人，只顾着自己的富贵，完全不顾及百姓的死活。边塞已经饿殍遍野，皇城还在彻夜笙歌。
越是看到这些，就越能认识到沈黎的可贵之处。明明可以过上比现在更好的生活，可以拥有无数仆从婢子，却仍然保持的那种近乎天真的淳朴。
宣帝看他有些走神，笑眯眯地道，“知道你们小娃娃的心思，你立了大功，帮朕解决这么大的事，朕必然要让你得偿所愿。你爹娘很想见你，明日他们进宫，你与你爹娘好好商量着，怎么制定规制吧。”
闻柏鹤平日从容的脸上露出一抹类似于害羞的神色，宣帝终究不愿意取笑这个自己喜爱的侄子，就心情颇好地从停云g

第146章
从去年铁匠们得到了沈黎的文书开始, 他们就可以在官府买到足够的铁，打造农具等各中铁器。如今这些农具，在开春就被销售一空。
有时候，有的铁匠改良了一些农具之后, 还收到了沈黎给的奖励, 甚至将他们的名字记录在了幽州本地修订的农书之中。这让好些铁匠颇为心动, 甚至有些铁匠, 成天都在想如何把祖宗传下来的技艺进行改良, 获得沈大人的青睐，能够将自己的名字, 或者家族的名字，记载在书籍中。
沈黎其实根本不用多做什么, 现在农具和武器都有专人去负责，经常会有人拿着新式的武器或者农具, 去衙门询问, 怎么才能被记在书里。沈黎今年光靠着这些, 就能让自己的政绩变得更加亮眼。
这些农具，让粮食的耕中更加的轻松。沈黎从别地购买的青牛水牛，也都慢慢地用各中方式让它们流通到市场中去，许多农户都合买了耕牛。
沈黎和粮司的一干官员考察过今年的粮食播中情况, 除非是供水不足的地方，大部分地区, 耕中都已经完成了一般甚至已经完成了。
“今年粮食价格一定要调控好，粮食再多，也不能叫粮食价格过分降低，不然太过伤民。粮食少，就得开仓放粮, 稳定粮价。另外，粮中价格还是偏高了，咱们官办的粮中店价格必须得降低，免得根基不稳的百姓，没办法多买粮中。”沈黎还是觉得农业非常重要，现在还没有专人去改良稻中，虽然他有提出过关于这事儿的悬赏，但是始终没有人做出成果。或许，等到若干年后，有人做成了这事，不过那时候，他也已经离开幽州了。
“是，大人！”
去岁和今岁的年景都好，今年地上的草甚至都比去年还要多。以前好些放鸭放鹅的农人，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放。遍地土块，寸草不生。或许是沈黎运气好，一到幽州，幽州的产出就发生了变化。或许是农具和农肥的合理使用，让这里的土地更加肥沃了，所以不单草长得好，连一些最难养活的蔬菜花卉，都长得好好的。
今年的耕中进行得非常顺利，该下雨的时候，老天一点都不吝啬；不该下雨的时候，老天也非常给面子的给田地以最舒适的日光浴。
两个相熟的庄户人家在田里忙活，他们脚下还踩着新买的胶鞋，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闲聊。
“今年收成一定好啊！”张石看着载好的禾苗，心里满意极了，这绿色，多嫩啊！简直像小娃娃的肌肤一样，嫩得让人觉得心里痒痒。
“是啊，老天保佑啊，我今年中了那么多稻米，希望可以有个好收成。”李耕搓了搓有些粗糙的手掌，这几天忙农活，手心里跟有经脉在一跳一跳地疼一般，搓一搓似乎就舒服些。
张石笑道，“怕什么，你家不是还养了羊吗？稻米的收成，够自家吃就行。你家养了这么多羊，一定能卖不少钱！”
“那是！你家养鹅也不差。说到鹅，老张，你可得记得给我们家留点鹅蛋，我儿媳妇有身孕了，听说鹅蛋对孕中女子很有好处。”李耕的小儿媳妇上个月查出来有两个月身孕了，怕她养分跟不上，亏待了自己跟小孙孙，家里有什么吃的，都紧着她吃。
他家婆娘说鹅蛋好，今早他出门时，还被婆娘叮嘱，一定要打听老张家有没有多些的鹅蛋，哪怕贵一点，也要买回来。
“好，我肯定给你留着，放心吧。今年鹅蛋卖得真好，咱家今年本来不打算多养鹅苗了，但是光咱们村，就有不少人想跟我订鹅肉、鹅蛋，看来，鹅还是卖得动的。”张石爽快地答应了，“一定给你便宜价格！”
“谢了，老张！哎，我说你就是太谨慎了，别说咱们这儿了，就是那些外乡人，也都喜欢咱本地的鹅肉——多养一些，无妨的！最近罐头坊还做了好些鹅肉罐头，那滋味，香得叫人找不着北。就是咱们的沈大人，也特别爱吃烧鹅还有鹅肝。鹅肝罐头，也卖得极好！”
“不是谨慎，是没有精力养活这么多鹅了！而且，去年咱们两家都有不少进项，我和老妻都满意了。这日子啊，过得跟做梦一样。我家老妻，这样节省的一个人，现在天天还愿意吃点白米粥、煮鹅蛋呢！家里条件好些了，就不在意少那么几文钱的进项了。她年轻时候吃大苦了，如今已有四十来岁，该享享福了。现在孩子们长大了，一般活儿，我都不叫她干，每日煮些吃食，也就完事儿。”张石和他的妻子，是青梅竹马，感情极好。他们一起吃了战乱的苦，又吃过饥荒的苦，都是慢慢熬过来的。
他们现在就像是两棵饱经风霜，如今半树长满了枯叶的老树。他们受过的苦变成了身体里的年轮，刻画在身体里的苦难成为了岁月的见证，而这些风霜雨雪，又让他们的根系紧紧牵在了一起，哪怕已经是半枯的老树了，也能相互扶持着，继续扎根在这片土地上，为自己的子孙提供荫庇。
“你家铺了水泥地了没？”李耕问道。
“铺了青砖，院子倒是铺了水泥，可平整了！大儿子给我们老两口修了苗圃，现在南瓜秧子扯开了有一人长。”张石爱吃南瓜，儿子孝顺，总惦记着中些他爱吃的。
“西瓜苗你要吗？我家去岁中了，精心些，中了夏天有西瓜吃。”李耕比张石年轻几岁，倒是爱倒腾些难中的水果。别人不会中的，他都能中好。
“那敢情好哇！”张石欣然应答，西瓜又叫寒瓜，味道清甜，一般人养得不是个头小，就是味道不甜。跟着老李学，说不准他们家也能中点好吃的西瓜来。
“去岁，咱家中的西瓜甜的掉牙，我悄悄给放了几个在沈大人的宅院门口，没成想，第二天就发现有人给我送瓜钱来了！咱们这沈大人，可真是分毫不取啊！哪里来的这样好的官，恐怕是星宿老爷下凡了。”
张石看着李耕一直在摩搓自己的手掌，皱着眉头道：“手怎么回事？你得空去医院看看，说不准是有些拉伤了。新建的医院，可便利了！你去看病，只要先付个五文钱，挂号后就有郎中给你看病，而且不会随便给你开药，不会花费什么！”
李耕点点头，“我也听说那个叫‘医院’的地方可好了，明天我就去看看！谢谢你了，老张，改天请你吃饭。”
张石悄悄道，“那你得准备点酒，我家那口子，不给我喝！其实我早憋不住了！”
两人同病相怜一样互相看了一眼，爽朗的笑声惊动了稻田里的青蛙，这些青蛙蹦跳到了稻田深处，让禾苗轻微晃动一番，片刻又重新安宁下来。

第147章
医院已经完全建成了, 刚开始只有零星几个人来看病。
许多看病的人，回去之后跟别人说了医院里的种种好处，比如医院里的郎中医术特别精湛、医院里面可以打开水喝、医院有许多闲置的座位可以坐下, 病人可以边休息边等待郎中看诊等等。最重要的是, 医药钱收的很少，甚至只要不是什么严重的病，有些药物会免费送。
但是即便如此，前来看诊的人仍然很少。百姓们对医馆最大最深的印象就是要花大价钱买药。可是如今幽州靠着商税和地产，已经赚了很多钱，沈黎取出一大笔钱, 从外地买进很多珍贵药材。还采购药材种子，让专业的药农培育, 选出了许多适合在幽州种植的药材, 把这些药材的种子, 低价甚至免费发放给一些愿意学习中药材的农户。
幽州在未来几十年内，只要不发生大型战争，就不会出现药物短缺的情况。
为了扭转百姓对看病求医要花大价钱的刻板印象, 沈黎甚至从公中出钱, 连续七天，让百姓免费去医院看诊。
私下还找了说书先生，叫说书先生编一些关于医院的故事, 劝导那些身体有顽疾的百姓，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青霉素的培养也相当缓慢, 玻璃器物秘密造出来之后, 倒是存储了一些青霉素，不过仍然不够用。
幽州已经有许多对青霉素不过敏的肺炎患者，得到了救治。他们很明显感觉自己的身体好了许多, 他们没觉得在自己的身体里注射一些药剂会有什么好处，只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真的医治成功了!
于是前来医院治病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卫稚每天都在医院里连轴转，见识了很多新的病例，也见识了不同郎中治病的不同手段。不得不说，他在这段时间内，医术又进步了很多。
显微镜这事儿，除了世子知道，就只有他知道了。这东西太神奇了，彻底颠覆了他的世界观。不过这东西，不适合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里。
它的存在，足以提出许多威胁皇室统治的“真理”，这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
沈黎还另外做了很多玻璃瓶，专门保存细菌、药剂等。
卫稚看到玻璃被制造出来的时候，觉得沈黎简直是个怪物。这样的一套玻璃烧制出来，只要稍微做出个造型，就可以卖许多钱，这可是难得的珍品。他们大昭的许多贵族都喜欢琉璃，越是清透的，越是值钱。但是沈黎根本没打算靠这个赚钱，也是，玻璃现在都用来装药剂了，况且产量很低，哪里还能有多余的去让贵族们赏玩。
不过沈黎倒是烧制了两套荷花琉璃，一套大一些，景物完整一些的，给了宣帝，另外一套，送给了安王。
安王看到这份礼物，到底有多纠结，这是沈黎不清楚的。安王每日去停云阁看望闻柏鹤，闭口不谈沈黎给他送了珍贵的琉璃摆件。可是这样收了一个小辈的东西，他也不占理，于是回了价值相当的几套金器玉器，才感觉自己了结了此事。
安王妃对于沈黎已经没什么排斥的感觉了，因为经此一战，陛下说柏鹤立了大功，给了恩典，提出要满足柏鹤的一个愿望，柏鹤果然说了要迎娶沈黎为世子妃。从这件事后，她就非常担心，如果这次再不能让柏鹤这个固执的孩子如愿，那恐怕她的孩子还会想着靠征战再多建立功绩，来让宗室松口。
她看到自己的孩子受伤之后，眼睛都哭得跟核桃一样，每日都是肿着的。她不能再让柏鹤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而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了。她只是一个母亲，她只想叫孩子好好的活着，能每天见着他向她请安问好，这样就足够了。什么人当世子妃，什么人可以让爵位传下去，她如今也都不在乎了。
闻柏鹤也没想到他娘会这样想，他自己也很疑惑，为何一向有些固执的母亲，现在居然同意了他娶沈黎做世子妃。
不过这样再好不过了，宗室拟定的定亲时间为三个月后，闻柏鹤很不满意，三个月太久了，他害怕有变数，在皇帝的默许下，礼部只好将拟订的时间又提前了两个月。
“一个月定亲，是不是太仓促了。”安王还想挣扎一下，他实在不满意世子妃居然是个男人。
闻柏鹤不说话，垂着眸子，看着地图上的某一处。
安王好奇道，“你在看什么？”
“回父王，儿臣不过在看，沈黎所在的幽州。若是父王再不同意，那儿臣就只好，前往幽州将生米煮成熟饭，顺便入个赘了。父王还有侍妾，想必可以生出一个更加合适的世子。”
若是沈黎在这里，恐怕都要被这番话震惊了。他三十七度的嘴巴，是如何说出让安王冻得发颤的冰冷的话的？
安王顿时被气了个仰倒，他指着闻柏鹤，半天说不出来一句话。
安王再一次被闻柏鹤气走，他心里其实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总也不死心，想要挣扎一下。
不过沈黎乃是男子，自然不可以以妃字称呼，所以自从宗室松口，甚至已经暗暗为了世子的婚事做准备时，礼部就开始给在世子妃之位的男子拟定一个新的称呼——同世子。在地位上，稍微比世子低一些，但是听起来就好听很多。
闻柏鹤就非常满意，他生怕在称呼上唐突了沈黎，同世子的称呼就是最合适的了。既不女气，也能跟世子之称匹配得上。
订婚的旨意，正在前往幽州的路上。沈黎还没看见圣旨的仪仗，就提前收到了荣王殿下的长信。长信上讲了世子气走安王的各种“大逆不道”的话，以及宣帝逼迫宗室认同这门亲事的各种骚操作。
沈黎想起世子说话时固执的表情，就忍不住从心里泛起甜味。
而陛下，沈黎也不由得感叹，太腹黑了，不愧是大昭最高级领导人。
宗室大多欠国库许多银钱，按照规定，一定数额的钱是要按照一定时间归还的。只是那些宗族长老们，早就过惯了奢侈的生活，哪里有钱还国库的钱呢？所以一时和朝廷僵持下来了。
宣帝每天不是提婚事，就是催债。有的没钱还账，还极为机灵的宗室子弟，就赶紧附和宣帝，同意世子迎娶沈黎，他们就得到了宣帝的暂缓归还债务的旨意。
宗室们慌了，这招数，这手段，不愧是坐稳皇位的宣帝。一柔一硬，就将他们耍得团团转。而且，这已经是宣帝这几年来很温和的手段了。他们知道，这就是一个信号，如果不按照宣帝的意思来，那么宣帝就不会想着催债了，说不准就是抄家和削除爵位。
硬茬们一开始还算顽固，但是瞅着自家的孩子，一个个成器得少，败家的多，世子比他们家的子孙后辈有出息得多，何必为了这件事，得罪陛下，得罪世子，还害了自家这些倒霉孩子们呢？于是反对的那一派，现在大多也只是做做样子，为了一点点面子，还像之前那样激烈反对的，已经是很少很少了。
宣帝看着时机成熟了，就立马下了诏令，赐婚！宫中近年来喜事不多，况且他收了沈家那么多银钱，确实得为沈小子的亲事多做些准备。于是和皇后商量，多给沈黎一些恩典，叫他好生感怀皇室的恩典，永远效忠他们大昭。
皇后自然点头称是，她的女儿闻蕴，本来就与沈黎交好。与沈黎打好交道，等于既拉拢了皇帝心目中的能臣，又拉拢了皇帝宠信的闻柏鹤，这样她的蕴儿在她死后，也能有扶持着她的人。所以，皇帝如今要给沈黎恩典，她只会在一旁表示赞同，并且适当给沈黎多谋一些好处。
“陛下，我看，沈黎那孩子，以后预计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了，所以只给他本人丹书铁券意义不大，不如直接给沈黎父亲这一支血脉，惠及沈黎的侄子侄女，好叫沈黎感念陛下的恩德，对陛下尽心尽力。”
宣帝犹豫了一下，丹书铁券本来就不是轻易给的，这是比免死金牌更加权威的存在。一般给沈黎组成的宗族是最合适的，但是沈黎这辈子都不会有自己的后代，所以丹书铁券居然只能保住沈黎一个人的性命，这是不合理的。皇后说的也有道理，宣帝沉吟半晌，最终还是同意了。
皇后本来不觉得陛下这种多疑的性格会同意她的提议，没想到这样简单就同意了，这让她坚定了与沈黎交好的念头，也重新认识到沈黎在宣帝心目中的地位。
恐怕沈黎在宣帝心里的位置，要比一些不受宠的皇子还要重要一些。

第148章
“老爷, 王府给的纳采之礼送过来了。两对大雁，两对玉壶、两匹红狐裘、两顶玉冠。寻常只要两对大雁即可，可是世子非要多添上几样。”管家恭敬地将礼物呈上, 小心地看着沈来秋的面色。
他们家大公子就这样成为了半个皇室中人, 只是农户出生的沈来秋面上带着微笑，丝毫不觉得儿子成为王府的男妻是什么值得欣喜若狂的好事情。
不过管家只当自家老爷荣辱不惊, 越发有气度了, 暗自心里感叹, 难怪人家能当老爷，可以有这样好的儿子，而自己只是个当管家的料。人人都说同人不同命, 这话乍一听没问题, 其实道理不大对。他与老爷都曾经是庄户人，可他就不能有老爷这个命。首先心性就不如人家沉稳，看看，儿子都成为半个皇室宗族的人了, 老爷还是面不改色的。
“你先送给大公子过目，然后如何放置，问夫人去。我们家虽然没有什么狐裘, 但是大雁、金玉也是有的, 还有库房里的玛瑙、琥珀摆件, 给我凑足四对，给王府送去。”沈来秋心说, 虽说明面上是王府娶他的儿子, 可他儿子终究是男子，男子就得给纳彩之礼。
至于六礼中的问名之礼，宣帝早就派人取了沈黎和闻柏鹤的生辰八字。结果当然是大吉, 钦天监都惊呆了，他们虽说合了不少人的八字，但是这样和合的八字，他们很少见到！宣帝一听，高兴地大赏了钦天监。他一力促成此婚事，虽说占卜结果可以人为更改，可是不用更改，就能有大吉，可见这媒，他保得好啊！
王妃也非常重视这个，一看这婚事这样吉利，就立马劝说还在纠结的安王，“咱们儿子是你生的，你知道他的脾性。你早年与我感情不算好，所以让贱人对我们母子俩有了下手的机会。如今，你我都要老了，自从这婚事板上钉钉之后，柏鹤面上的笑容是越来越多了。咱们何苦，要让这两个可怜孩子，连成婚都留下遗憾呢？你就日日高高兴兴地帮你儿子筹备婚事，咱们一家从此平平安安、和和睦睦的，也就是最好了。”
安王眼中闪过愧疚之色，他的孩子他是知道的，对自己和王妃都算孝顺的了。虽然有些执拗脾气，可是对自己说的话，做的决定，从来没有忤逆过(？)，能文能武，特别给自己长脸。皇兄几次都暗暗显示出对自己有这样的儿子的羡慕，让他心里舒爽不已。他还有什么好阻拦的呢？
闻柏鹤的伤已经养得差不多了，为了让纳征和请期之礼顺利进行，他已经将聘礼准备好，就等着吉日一到，就去幽州送聘礼。他们是男子，不必准备得很琐碎，比如一些首饰、绢布之类的东西，会比较少一些。闻柏鹤的私产，是一些皇子都赶不上的。在京郊，他的林地、田地、宅院、庄园连成一片，皇子都眼红他的私产。
在京城，他拥有的铺面、宅院，多到二十所，京城寸土寸金，但是对于闻柏鹤来说，实在不缺产业。更何况，他常在外剿匪、练兵，或者当钦差大臣，帮宣帝搜寻国之蛀虫，所以无论是宣帝默许别人给他的“孝敬”，还是宣帝自己给他的赏赐，他都堆了十来间库房。金玉珠宝，房产地契，他算是从来不缺。
沈黎想去江南游玩，闻柏鹤早就在做准备了。如今他在江南的产业，比在京城的还要多。苏杭最大的酒楼，就是闻柏鹤的产业。更不用那里数一数二的大庄园，大多都是他的私产。在财力方面，沈黎已经算有钱的了，只是沈黎太过正直，不像闻柏鹤对贪官们的“孝敬”来者不拒，所以，那些金玉珠宝等稀罕之物，沈黎并不比闻柏鹤拥有得更多。
不过，闻柏鹤已经将自己一半的身家，分给了沈黎。这些资产，看得宣帝都忍不住叹息。这小子，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没想到竟然是个貔貅性子。这么些年来，只进不出，竟然攒了这么多东西了。
如今貔貅要迎娶瑞兽，可真是花了大工夫了。别的不说，那一沓厚厚的房契地契，就是别人买都买不到的财富。京中的铺面和地契多么难得啊，沈黎再有钱，也没人愿意卖给他。这下好了，他不用花钱，就有人巴巴的给他送过去，生怕他不愿意收似的。
安王看着都忍不住替他儿子肉疼，不过，他儿子年少就有自己的私库，每年对他和王妃的孝敬，比一般宗室一年的收益都要多得多，这是他儿子自己的东西，所以闻柏鹤愿意送给谁，他都管不着。
五月是天气逐渐开始炎热的天气，闻柏鹤将财物装好箱，就挑选自己最精锐的府兵和暗卫，前往幽州。
沈黎自从接了皇帝给的赐婚的旨意之后，也开始准备自己的彩礼钱。他知道或许别人会觉得这是嫁妆，但是他不这样觉得。按照现代的说法，这是两个人的结合，两个家庭因为他们联系在一起。况且，他和闻柏鹤都不会生孩子，所以闻家给他彩礼，他收了就得原盘原样带回，另外自己也得添置差不多的东西回去。
他不清楚世子到底有多少私产，但是看着世子从来都是视金银为粪土的样子，就知道必然私产丰盈。他的银钱还算多，加上各地属于他的房契地契，还有不断生钱的工坊、工厂，想必价值应当是和世子所给的相当。
沈来秋还想把自己的产业给沈黎，叫沈黎添上，免得到时候少了，不好看。沈黎拒绝了，他不是这种靠父母成立新家庭的人，在现代他不会，在古代，那就更不会了。
“你这孩子，真是的。咱们家的产业，哪一个不是你一手扶持的？都给你，我和你娘都没有意见。你弟弟妹妹们，也不会有意见！”
沈黎笑道，“爹，你也别太担心纳征的事情了。咱家都不嫌弃他家太有钱、给的聘礼多，他们家也不能嫌弃咱们家给的少。他们家给这样多，给我们造成这么大压力，我们还愿意结亲，那是我们心宽大度。”
沈来秋：这是个什么道理？这话这么不要脸，一定不是他儿子说出来的。
沈言在一旁看着他哥，叹为观止。要不怎么有话本说，被偏爱的人就是有恃无恐呢？他哥这是太有恃无恐了，已经到了一种常人追赶不上的境界。

第149章
转眼间婚期就要到了。
沈黎早早就被批了假期, 就为了和闻柏鹤回到京中完成婚事。沈来秋带着一家人去往京城，京城有他们居住的地方，都被收拾得好好的。
沈家村的村人也被提前接过来了, 暂时住在闻柏鹤提供的几所宅院里，都有专门的人照顾。
沈黎的祖父沈大满如今已经有六十岁有余，沈高氏也有将近六十岁了。清河县因为沈黎的扶持，早就成了数一数二的富庶的县城, 而沈家村, 也是人人都向往的富裕的村落。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养老，很难不舒心长寿。
他们一直不满足沈来秋与他们日渐平淡的关系, 但是沈来秋有沈黎这样的儿子，他们无法用孝道压人。况且，沈来秋一年给他们寄了多少好东西, 村中的人是知道的。就连村长、族长、里正都可以收到沈来秋寄来的礼物，他作为沈来秋的爹, 自然会有人问询。
当然，族长已经换人了。不过老族长还是村中的长老, 对他们一家的动向非常关心。如果沈高氏这个当娘、当祖母的, 有任何想要污蔑沈来秋或者沈黎不孝顺的念头, 都会遭到他的教育和打击。久而久之, 连外乡人都知道, 沈家的这位老太太, 可以尊敬, 但是说什么话，都不能相信。
村中的大娘子小娘子们都不喜欢像沈高氏这样的老人，故而很少与她打交道。她虽然衣食不愁，可生活上总差了些东西。在村里, 没有人欺负她，同样也没有人跟她打交道。
不过，沈黎大婚这样的事情，他们当然得参与。不但得参与，还得好好照顾。
古代对孝道是非常重视的，如果他们在这时候亡故，那么沈黎别说成婚了，连官也做不得，得在家里守孝一年。所以沈来秋和余氏哪怕再不喜自家的偏心爹娘，也得叫村中的人好生照顾着，每个月还叫县城里的好郎中到村里给他们瞧上一瞧，时常会用药调理。
沈来春扶着沈大满下马车的时候，看着眼前闻世子给他们准备的宅院，简直觉得以前的自己，就是井底之蛙。这样好看的宅院，别说买了，在他们县城，简直看都看不到。
宅院大，房间就多。每个房间都安排了小厮丫鬟，给他们打水、洗衣、送吃食。他们只需要等待婚期开始，去酒席上吃饭露面就行。
除此之外，就是学一些礼节。他们很害怕麻烦，于是想偷懒，被现任族长狠狠敲打了一番。他们现在虽然有钱了，尤其沈来春、沈来夏他们，很少往村里跑，大部分时间都在县城做买卖，可族长说话却不敢不听。只要一日是族里的人，就得守一日族里的规矩。
沈香作为沈来秋的妹妹，沈黎的姑姑，自然也是要来的。她这些年对沈来秋、沈黎和沈言还算关心，每年都亲自做许多荷包、手帕、衣裳给他们爷仨。故而沈黎对这个姑姑也颇为照顾，逢年过节会送些年礼节礼给她，这叫她在婆家的日子好过了许多，婆婆和夫君不敢为难她，还对她越发好起来。别人都羡慕她有这样的侄子，她外出时，身边的女眷也大多捧着她。
如今来京城了，身上的衣物不用自己带。沈黎将一切都安排好了，家里有制衣坊，女眷的衣服有三套，汉子们也有三套，可见客的就有两套，还有一套常服，出门逛街，或者寻常家里穿都很舒适。他们看着华丽又庄重的衣服，心里都特别满意沈黎对他们的照顾。
沈黎呆在京城时，闻柏鹤总是想方设法想去沈宅拜访，但是沈来秋都守在门口，也叫小厮守在各个围墙下面。闻柏鹤武艺高强，却没有与沈来秋作对的习惯。
沈来秋看着自己的儿子关注着自己在家里加强防备的种种举动，就仍不住尴尬地笑了，“那什么，我不是故意为难他，这可是传统！咱们婚前那几天，可不兴见面的，这不吉利！”
沈黎点点头，“没关系，爹，您不用守着了，他这些天应该都不会来了。”
沈来秋闻言，立马道，“好，爹听你的，不守着了。”却又趁着沈黎不注意，朝着沈言使眼色。沈言立马知道他爹想叫他做什么，于是赶紧抄着家伙什，往门口走去。
好在门口还有能住人的房间，一般都是给门房住的，他打算这几天都住这儿了。虽然早晨的时候有点吵，但是只要能防止世子任性，非要见他大哥，他也是豁出去了！

第150章
“怎么了？你紧张了？”余氏看着已经穿上喜服, 戴上新郎戴的红色帽子的沈黎神情恍惚，就关切得问道。
“没有，娘, 我只是觉得, 是不是太快了。”沈黎现在才发现，男人和男人结合, 其实和男人与女人的结合是一样的。他这不是婚前恐惧症, 而是觉得有种莫名的紧张, 从今往后，他就和另外一个人开始新的生活了。他们会每天在一起，吃饭、睡觉、聊天，甚至办公。
一个人的孤独，他是知道的。可是真正亲密的两人的同居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他并不清楚。
不知道此时此刻, 鹤年会不会和他有同样的感觉。不过，他和鹤年是相识相知, 也相互喜欢了多年的伴侣, 或许以后会慢慢从爱情变成亲情, 生活也会慢慢变得平淡, 但是此时此刻, 他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衣, 跨出这一步的时候，内心并没有非常忐忑, 他心悦鹤年多年，或许，从相识的时候，他们就注定是要在一起走过很长一段人生旅途的。
“吉时到！”
沈黎的脸上绽开笑容, 面上泛起了火烧云一般的红晕。外面的爆竹声和马蹄声仿佛是最悦耳的音乐，声声催着他，快些往外走，迎接人生新的阶段。
门外阳光正盛，树荫透过的阳光细碎地撒到地上，像是沈来秋在门外撒的银子做的喜钱。
沈言在廊下等着，他也成长为一个大男孩了。不过，他这次只需要拉着沈黎走出门外，不必背着他哥哥。沈言的心里并没有太多酸涩感，他哥不是成婚之后就与他们生分的人。
地上铺着红毯，沈黎踏上红毯，目光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过细碎温暖的阳光，穿过数千年的时光……终于在宅院门口看到目光灼灼地看向他的闻柏鹤。
闻柏鹤穿着合身的喜服，绣着金线麒麟的喜服像是一团烈焰，让沈黎的心异常火热，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在颤抖，当他与闻柏鹤的手牵在了一起时，他忽然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有了更深的联系。
这是他的伴侣，他们的生命线交织在一起，就如同他们正在交缠的手指，和紧密相连的襟袖。
闻柏鹤拉着他，与沈来秋和余氏告别。
“爹、娘，我们先去王府那边，等安置好了，等第三天回门，咱们就回来了，到时，咱们一同去幽州。”
沈来秋连连点头，“去罢，吉时已到，我和你娘，在家里等你们回来！”
余氏也道，“你们一路小心，我们在家里等着你们回来，家里你们不必担心，言儿已经可以撑起门户，倒也不用太过担心。”
沈黎和闻柏鹤朝着沈来秋和余氏行了礼，便转身相携离开。
两人骑着枣红色的汗血宝马，并排在仪仗前端行进。百姓们都在凑热闹，所有人都知道，安王的嫡子，居然娶了个男妻。沈黎的样貌自然不俗，如今被喜服一衬，简直俊秀得不像个生长在凡间的世俗中人。
“乖乖，这模样，难怪安王府的世子爷军功都不要了，唯独求皇上给他赐婚。这么俊秀的郎君，别说不爱红颜爱蓝颜的世子了，就是我这样的对男子不感兴趣的，也觉得娶个男子，也不是什么大事了！”
“你就会胡说，世子和沈大人难道是因为对方的长相，才在一起的吗？世子和沈大人，那是两情相悦！这两位，都是洁身自好的主，没有通房不说，就连贴身伺候的丫鬟都没有！世子和沈大人，都不打算要后代了！这不是真心相爱是什么？都像你这样肤浅，只看脸吗？”
那人急了，“我可没这样说，我只是没有表达清楚！难道沈大人长得不好看吗？”
闻柏鹤灵敏的耳朵，捕捉到这一句话。
他歪着头，注视着沈黎白嫩到有些透明的耳朵，轻笑道，“沈大人今日如此俊美，倒叫我自惭形秽了。真想用红盖头，将你遮住。”
沈黎看着街边朝着世子泛着花痴的姑娘们，也回视世子，“彼此彼此，我也很想将你藏起来。”
闻柏鹤笑着勾住沈黎的一只手，“沈大人原来是这样霸道的一个人，真是人不可貌相。怎么办，你这样不讲道理，我的心却跳得更快了。”
沈黎感受着这只手在不老实地摩挲着自己的掌心，弄得他半边的胳膊一阵酥麻。
他不自在地蜷缩了一下手指，“别闹，在路上呢！”
闻柏鹤却笑得愈发明快，一个男子的眼睛里，居然笑出了一种很潋滟的波光，他看着挣扎着要挣脱他的沈黎，慢慢接近沈黎，在沈黎的耳边说了句什么，顿时夹道的百姓就看到了沈大人的脸顿时红透了，如同喝了上好的女儿红。
“这天是不是太热了，瞧，新郎官的脸都红透了。”
“是啊，红脸的新郎官，看着更俊了！唉，我怎么就生不出这样好看的孩子！”一个大娘恨铁不成钢一般地瞅了一眼旁边长得像个铁塔的儿子，她儿子无辜地看着他，顿时更傻了。她气得连忙撇过头，看着沈大人和世子的身姿洗洗眼睛。
仪仗不算很慢，很快就到了王府。
王府宾客众多，而拜过天地之后，沈黎并没有被送入洞房，而是和闻柏鹤一起在正堂中与客人会见。沈黎并不是女子，不必遵循普通的礼法。宾客们见沈黎谈吐文雅，行为不俗，皆是夸耀之语。
沈黎听到这些夸奖的话，倒也只是微笑道谢，闻柏鹤却主动多敬了这些宾客的酒，叫客人们颇为惊讶，这还是那个冷面冷情的世子殿下吗？不过也难怪，成亲之喜，值得多饮一杯！
闻柏鹤越喝越多，王妃连忙叫子侄外甥们顶上，他伤势才刚好，这会子再高兴，也不可喝这样多的酒。
王妃和气地握着沈黎的手道，“好孩子，快扶着他去你们的房间吧，他喝多了，今晚或许会闹腾得全家不得安宁，你多看着他些。”
然后王妃赶紧吩咐身边的丫鬟，给沈黎带路，还叫世子院子里的小厮们好生照顾着沈黎，别叫沈黎受累。
闻柏鹤喝得有些多，说话变得很缓慢，他道，“来人，给同世子殿下送些饭菜糕点到我们房里。”他醉中还记着沈黎没有吃上饭，自己也没怎么吃，却不记得了。
沈黎好笑地拉着闻柏鹤，“好了，饿不着我。再给世子准备些醒酒汤，准备一些粥和小菜，今晚喝了太多酒，吃些清淡些的罢。”
闻柏鹤半靠着沈黎，闻着沈黎身上好闻的味道，感觉酒劲渐渐缓了过来。
沈黎将闻柏鹤安置在床上，用温水给他擦了脸，净了手，准备出房门看看醒酒汤送来了没，结果手就被拉住，顺着力道，沈黎又回到了床边。
“不许走。”
“我没走，我去看看醒酒汤来了没。”
“不许去。”
“那我也要把手里的帕子放在原处啊，快放开我。”
“不放，你不许走。”
他像一只醉醺醺的猫，比别的时候更加缠人。
沈黎只好将帕子敷在他的额头上，“怎么这样幼稚。”
闻柏鹤不说话，只是默默看着沈黎。
沈黎突然想起他在迎亲的时候说的那些话，便问道，“你之前说，三日后，就随着我回沈家，为什么？你不是要在京城任职吗？”
闻柏鹤还是不说话，只拿着眼睛看着沈黎。
沈黎确实觉得世子陪着他在幽州有些屈才了，他在京城，离王爷王妃近，可以照顾自己的爹娘，官职又高，还有一群人簇拥着他，将他照顾得很好，非要去幽州受苦，不合算。
况且，他在幽州的任期，也只有两年了。两年后，按照宣帝给他的信中暗示，他应该会留任京中，到那时，就可以在京城，日日都在一起。
他这样放弃京城中的一切，陪着自己去幽州，自己会觉得慢待了他。
正要劝时，只见闻柏鹤淡淡地道，“看来周孟知很有才华，可以协助你做很多事情。你不需要我去，我能理解。”
沈黎：“……”
世子又继续道，“卫稚也不错，医术好，长得好，与你也很聊得来。”
沈黎：“……”
“你的那些下属，个个都很厉害，你确实不需要我去。”
沈黎有些稀奇地看着世子，“你……你是在吃醋吗？”
“沈大人，你为什么觉得，本世子不会吃醋呢？”
沈黎有些不知所措，“那你，是生气了吗？”
闻柏鹤冷笑，“不生气，一点都不生气。”
沈黎道，“他们都在为我处理公务，一个人，可做不了这样多的事情啊。”醉酒的人，果然不讲道理。
闻柏鹤继续冷笑，“上回去幽州看你，你也一直在处理公务。是公务比我好看些吗？你都不多看看我。”
出现了！谁比谁更重要的死亡问题！
“你最重要，你比公务重要，我现在只看你，行不行？”
沈黎看醒酒汤好了，赶紧试了试温度，“祖宗，你喝点吧。”再也不叫他由着心情好喝这么多酒了。
闻柏鹤听到这话，心情好了很多，听话地喝光了醒酒汤。
“你给我毒药，我都喝，别说醒酒汤了。”
是吗，那你很棒棒哦。沈黎扶额，为啥他会给自己的夫君喂毒药？他又不是潘金莲，夫君也不叫武大郎啊。
喝醉了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沈黎叫闻柏鹤躺下，自己坐在桌子边喝了些粥，又叫闻柏鹤起来用些粥食。
闻柏鹤吃完，立马把屋里伺候的小厮赶走。
小厮们捂着嘴笑，又害怕世子找他们麻烦，立马从屋里迅速撤离。
沈黎瞬间觉得有些紧张。
此时清醒了一半的闻柏鹤，像一只饿狼，盯着沈黎看。这目光，像是要将沈黎吃掉，藏进自己的肚子里一样。
他走上前，将沈黎抱住，“你真好看，小黎儿。你的脖子，好香……别躲，别躲，让我闻闻……”
不知不觉，他们就跌入了云朵一样柔软的床上，层层帐幔放下。两个人的呼吸交织在一起，沈黎和闻柏鹤在帐中依偎着，他身上的一切都叫闻柏鹤迷醉，连衣带都被闻柏鹤仔细地闻嗅过。
沈黎被这样细致的“照顾”给刺激得浑身冒汗，他眼睛迷离得看不清帐外的红烛，只有闻柏鹤下颔的汗珠是那样的清晰。
烛光摇晃，月照清池。
沈黎没有喝醉，却仿佛醉的手都抬不起来一样。
第二天一早，沈黎就带着闻柏鹤给王爷王妃请安。王爷现在已经认清了现实，对沈黎还算和蔼，甚至给沈黎不少礼物。闻柏鹤微笑地看着身边难得乖巧的沈黎，忽然觉得岁月就是一条安静的河，只要和爱的人在一起，那就觉得静谧祥和。

第151章 番 全是番外。
番外一
沈黎果然还是带着闻柏鹤回到了幽州, 在幽州这里，闻柏鹤担任了幽州军政府的总长，又被封了将军。原先的那位在幽州作威作福的陈将军，虽然被沈黎以升职之名打发到了别的地方, 可是很快就因为自己的跋扈与狠毒, 被当地的官员们架空了。又因为不作为, 而遭到了罢黜。所以，闻柏鹤来到幽州处理军务相关的事宜，可以说是毫无压力，又将沈黎的一个重包袱给承担了下来。
幽州那时已经有了少数民族为官, 任用他们在边缘县城为官真的是很明智的选择, 至少现在冲突减少了许多。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快，可以反映出很多东西, 比如这个地方必然是相对安定的, 官员各司其职, 又能为当地百姓着想，这个地方百姓的收入哪怕比别的地方要低一些，必然也是过得非常幸福的。
唯一让沈黎烦恼的就是, 闻柏鹤那方面的需求比较旺盛, 沈黎每天都被他缠着, 晚上睡不好觉，白天脱不开身。他非常感谢幽州这地方事务多，这样就有借口七天行周公之礼两次, 其余都只是互相用手解决。不过闻柏鹤心疼沈黎，愿意让步，却不代表他手底下的兵没受到他欲求不满的怒火的波及。
一旦他在床事上不满足, 就会去拼命练兵。有时候，他可以连续练兵三个时辰，把手底下的人折腾得哭爹喊娘。所有人都不明白，为啥这位将军精力为啥这样旺盛……
番外二
沈黎想要的番薯，最终也被找到了。闻柏鹤在益州的时候，就发现民间有水性和驾船都很厉害的渔民，加上宣帝并不反对渔民们出海，甚至不反对船队去别的海域，和别的国家往来，因此，就花钱组建了一个船队。
船队人不多，但是都是专业的人才。沈黎想要的番薯藤和番薯，都是他们远游海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偷渡”回来的。
不过这时候，他们已经被朝廷调离幽州了，离开了幽州之后，沈黎顺利进入三省之中，不过官职一直在变化，据荣王殿下透露，这是因为宣帝有将沈黎培养成宰相的念头。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宣帝的胆大，因为按照沈黎已经和闻柏鹤成婚的事实来说，一个是宗室子弟中的数一数二的麒麟似的人物，一个是即将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的年轻人，这样的强强联合，若是闻柏鹤或则沈黎想要窃国，也并不是不可能。难道只是因为他们生不出孩子，所以就格外信任吗？不过按照沈黎对宣帝的了解，都觉得这虽然是一个可能，但是不是根本原因，至于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连荣王殿下都猜不出来他爹的心思。
或许，沈黎就是有这样的运气，遇到一个知道他，懂得他的上司吧！
番薯被找出来之后，沈黎就开始大力推进种植，不过或许百姓们不太爱吃番薯，虽然这东西饱腹，可是吃多了肚子会胀气，所以，一般不作为主食食用。不过这东西种植下来，也不费力气，因此每家每户都会响应号召，种植一些。没想到在灾年来临之后，这些番薯真的救了许多人的性命。
番外三
八皇子果然还是没能获得他爹的青睐，荣登大宝。
沈黎在京为官的第六年，终于成为了宣帝心中合格的宰相。沈黎跟荣王殿下走得近，但是根本不会暗地里做小动作，支持荣王争抢储位。八皇子这个偏执又跟荣王不对付的家伙，有天被宣帝严厉斥责之后，觉得自己与大位无望，一时想不开，于是派了一拨人去给沈黎下毒，又派了一拨人给病中的宣帝下毒，东窗事发后，在自己的院子里自杀。可惜被皇帝派来的人救下来了。宣帝对八皇子的动作可以说是了如指掌，理解这个儿子的野心，也知道他的人品。
或许是宣帝老了，心软了，在沈黎没有中毒，而自己也没有中毒的情况下，八皇子被软禁在了皇陵。皇陵条件很差，八皇子需要自己照顾自己，不过，一直到新皇即位，他都还活得好好的。
最终，三皇子闻昌允夺得了皇位。
荣王本来就是郡王，三皇子即位后，不愿意得罪这个人脉深厚，又老老实实不争储位的弟弟，于是封了亲王之位。荣王是所有皇子中，第一个被封为亲王的王爷。
可惜，三皇子也不是个做皇帝的料，听信奸臣的谗言，就打算罢免了沈黎的官。
沈黎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遭，便没叫皇帝提起，就自己准备辞官。闻柏鹤有些心疼沈黎这些年如此辛苦，结果什么都没有得到，还被罢了官。沈黎自己倒是想得开，好歹自己还是个同世子，家财万贯，辞去宰相职位之后，就是个有钱有闲，地位还高的富贵闲人。
不过，他这一辞官，百姓们都想站出来反对。不过沈黎就安排人，制止百姓闹腾。皇帝有权利罢免宰相，如果百姓因为皇帝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而蜂拥着去反对，那沈黎或许就不止被罢官这么简单了。
看着沈黎挺乐在其中的，闻柏鹤就没有计较那么多了。他们每日腻歪在一起的时间变得更多了，有时会去沈家村安逸地隐居，有时会去江南水乡听听那里柔软的小曲，甚至会去海上游玩……总之，别人想看到沈黎颓唐的样子，谁知颓唐倒是没有看出来，满世界玩耍的快乐，倒是让许多人都羡慕了。
皇帝感叹沈黎的识趣，却又有些嫉妒他的洒脱，于是过了一年之后，就下旨命令沈黎回京，在刑部任职侍郎。
新皇帝无功无过，却有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生不出儿子。对于古代社会来说，一个皇子生不出孩子，那就意味着，他得从宗室中选择一个，成为下一任皇帝。
宗室的那些王爷们，争得厉害。整个朝廷都乌烟瘴气，每日除了争名夺利，就是大小势力来回撕扯。还好大昭的底子还在那里摆着，否则情况或许不会很乐观。
这时候闻柏鹤就受到了重用，连御林军都是他在掌管，可以说是皇帝最信任的人。
最终，这位陛下，选择了立荣王为太子。
他在位没有多久，就因为早些年胡乱用那些助兴的药物，身体有了很多损坏，再加上政务繁忙，生了很严重的病去世了。太医们诊断为虚症，跟白血病有些类似的症状，很快就去世了。
荣王一即位，就又让沈黎当了宰相，每日和沈黎处理政务，忙得身材都瘦了下来。
荣王没有大毛病，就是有些贪吃，心肠也比较软。好在沈黎又担任宰相之后，对律法进行了完善修订，提出“依法治国”，荣王为了做到不偏不倚，几乎所有的事，都按照律法来，使得朝堂比宣帝在位时，还要秩序井然。
番外四
沈言也做了官，不过一直是在地方上积累经验。他考中了进士，一直想要帮沈黎的忙，沈黎的许多政策，在一些地区取得成绩，跟沈言的努力是离不开的。
后来在沈黎五十岁告老还乡之后，他也成为了新一任宰相的人选。他的为官生涯，其实史书上记载得不多，但是他有很多有意思的作品，很有名气。大多是记载一些地区的风貌和方言的，将那些地方的文化记载得很详实，还对当地的方言的语音做了详尽的描述，对后世研究语言和文化提供了很多帮助。
沈家的孩子似乎都特别争气，哪怕是小芽儿，也成为了一名特别有名气的女医，专门研究妇科疾病，救治了不少女子。沈家是支持她钻研医术的，甚至荣王还给她在京中谋了太医署里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
小芽儿大名叫沈新禾，著有《新禾妇科集》与《杂症注》这两本专门的妇科医书，在后世极为出名，很多药方带来的效果，比现代的许多西药都要显著得多。
小包子大名叫沈新奕，他不喜欢做官，但是很喜欢雕刻与绘画。读了很多书，只是在考试上，不是很擅长，成了举人之后，就不再继续参加科举了，每日做些雕刻或者画一些花鸟虫鱼，家里不缺钱，又有人捧着他，他过得很是滋润。
沈黎尊重他的人生志向。
可惜，因为他的作品不符合当下人的审美，所以在他活着的时候，画作不是很出名。他卖出去的那些作品，都是被有意讨好沈黎的人买走的，要么就是沈黎和闻柏鹤心中不忍心叫小包子失望，就悄悄派人买走滞销的作品。
谁料到当世不爱的作品，在经历了两个新朝之后，突然火爆起来，人们似乎都可以在他的作品中体会到一种安逸、祥和、有生机的意蕴，于是价格飞涨，直到现代，仍然有收藏家不断找寻他的作品，有些甚至成了国家博物馆中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
番外五
沈黎和闻柏鹤相爱了一辈子，他们年龄差距不算很大，所以死亡的时间也都差不多。后世对他们的记载，一般都把重点放在了他们的成就上，不过也提到过他们是一对夫夫。寥寥几句，就能引起后人无尽的遐想。当然，沈黎也被列为了“最有可能是穿越者的古人”之一。
番外六
大家都不知道，宣帝在决定重用沈黎为宰相之前，连续三天做了同一个梦，梦中的内容都是沈黎成为宰相之后，大昭的繁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甚至梦中还有人对他说，他和沈黎的君臣之谊，被后世的人称为最佳君臣相处范本，大家都因此觉得他是历史上最圣明的皇帝，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不是没想过沈黎和闻柏鹤会窃国的这一可能，只是，流芳千古的诱惑，是他无法抵制的，所以他几乎赌上了所有，让沈黎成为了宰相。
野史也曾记录过宣帝曾经因为做梦而重用沈黎的事情，可惜，大家都觉得野史果然不可信。但是现实的荒诞之处，会远远地超过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