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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客栈
作者：连三月
内容简介
世人皆道慈悲饮， 一饮放下江湖恩怨， 二饮忘却红尘疾苦， 三饮不负人间慈悲。 三盏之后，以命抵命， 让时间，回到你后悔之时； 上穷碧落，下至黄泉， 愿来世，可许你烟火人间。 你是剑客杀人如麻，我是稚童命薄如花； 你是相子身埋黄沙，我是将女等你归家； 你是浪子放纵年华，我是人妇高绾髻发； 你是宗师剑斩礼法，我是公主心怀天下； 愿来世，结庐南山，我弹琴瑟起，你吹笙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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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天元1129年，初秋。
	百姓们没有观赏秋景，名士们亦没有品蟹赏菊，此刻国土之上满眼皆是迁徙逃亡的民众。
	华夏与魏国，是中原势均力敌的两个国家。两国突然在边境开战，纷争不止，于是，只能派出使者在边境交界的长林山会晤。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连续三日还未果，两国陈重兵于边境，战事一触即发。华夏兵营却突发瘟疫，死伤极大。猝不及防之下，华夏只得重启和议一事。和谈的地点是两国边境长林山脚下的银杏林子中。
	此次会谈中，最蹊跷的莫过于魏国国君钦点了华夏国长乐公主列席。国师叶一城得知此事之后，关照她道：“你平日里只能待在营中，若要见客，必有为师陪你去，切不可一人行动。”这位长乐公主并非皇室所生，因生父为国捐躯、母亲早逝，先皇怜悯便接到膝下养育，不但保持了她生父姓氏的荣耀，又使她享有皇室公主所有的待遇，因此此次会晤众人都十分紧张。长乐公主却觉得大家过于紧张自己的安危，比起她一路北行至此，目之所及、耳之所闻的民间众生疾苦，她觉得当年说书先生对叶一城叶宗师——“心中装的是天下苍生”的评价，真是没有半点虚言，国家庙堂之中有这样的人才是国之所幸、民之所幸，对比之下，自己的安危和如今的危机相比，更不算什么了。
	这位公主不知道此时边境形势对华夏极其不利，突如其来的瘟疫，让谈判的官员们焦头烂额。自打在谈判的地点落脚后，长乐公主再没见过叶一城，她想托人传话给叶一城问问情况，可想到他在探望受伤的将士们，自己还是少添乱，便作罢了。她每天除了去银杏林子散散步和给远在皇宫的小伙伴——登基不久的越之墨写信外，便无所事事，只等着看三天之后两国相见的时候自己能派上什么用场。
	三天之后的午后，她换上了庄重的广袖礼服，梳好发髻，乖乖坐在营帐里等着叶一城带自己去谈判。来人却是另一位官员，解释道：“殿下，宗师还在赶过来的途中，吩咐属下先为您引路。”长乐公主并未生疑，凝重地点点头，起身上车。一路颠簸前行，她挑起车内的帘子，看着满目的银杏叶子，煞是灿烂。
	这些时日，这位异姓公主对魏国国君钦点要见自己一面的事情，作了许多推论，一向守时的叶一城“还在赶过来的途中”。她十分明白这样的外交辞令，于是在诸多推论中，她觉得可能性最大的只有这一种了——和亲。
	两国交锋，若是和亲，这是投入成本最低、回报最高的事情。她闭了闭眼睛，想到了这一路走来她心里觉得异样的地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从手腕上褪下了一串红玛瑙手串，用白绸手绢包好，轻轻搁在了案上。这串红如血的玛瑙手串，是叶一城送她的唯一一件东西，她一直都戴着。若是真的要和亲，不管对方高矮胖瘦，不管对方是否喜欢自己，她都要放下自己的感情。若是真嫁去魏国，叶一城便是她不能念想的人，她再也念想不起了。这手串留着只是徒增伤感和不切实际的念想，还是留在华夏国土吧。
	长乐公主在随从的搀扶下出了马车，身后是华夏麾下三百军士，他们已经停住了脚步，看见公主下车，忙半跪行礼，双手交错举过头顶，动作整齐划一，道：“长乐公主安！”
	她对着将士们轻轻抬手，道：“诸位辛苦了，请起。”她转身，华服及地，旖旎的身影使得银杏林子里突然有了生气。
	此刻眼前便是魏国一方，魏国三百将士数排而立，手握长枪身着青色盔甲，不苟言笑。他们的正中坐着一位华贵的女子，那女子正在喝茶，端着青瓷的杯子喝完放在一边的红木托内，将视线缓缓回转，落在了走过来的林素问身上，眼睛微微眯了眯，像是将醒的猫。
	“这是魏国国君。”随从对公主轻轻道。
	长乐眼里露出微微的诧异，很快她收去这样的讶异，待到走近了微微屈膝行了礼，道：“魏国君安。”
	“长乐公主？”女国君抬起手正了正发髻上的珠串，问道，虽然脸上有了一些岁月的痕迹，可她的举止神态和当年别无二致。
	“是。”公主恭敬地答道，心想这个女皇帝倒也像模像样，想起同样是帝王的越之墨为了一块桂花糕还要跟自己发脾气，真是天壤之别，心中恨铁不成钢地叹了一口气，顺便更加庆幸华夏还好有叶宗师这样的栋梁。
	魏国女国君的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又打量了一番华夏国的公主，清了清嗓子道：“传闻你的琴声是华夏一绝，今儿倒是想听一听。”说着轻轻一抬手，魏国侍从便捧着一尾琴站了出来。
	两国交战，虽是和谈，却是千钧一发地较真，魏国君王要见的只是华夏公主，史官看来足见魏国的诚意，但在魏国国君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后，公主身后的将士们皱起了眉头，纷纷握紧了手中的佩刀。华夏国唯一的公主，在两国和谈之初要为魏国国君弹琴？这是下马威，更是对公主的羞辱，公主的颜面便是华夏的颜面，是再清楚不过的道理。
	这位长乐公主脸色并无愠怒之意，她心里头甚是清朗：若是能让这战事化解，她甚至都做好了和亲的准备，如今别说是弹琴，跳一跳舞说两段乐子，她也是愿意的。面子这东西，向来是给别人看的，没有里子，充着胖子徒增笑耳，一旦有了里子，这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传闻向来不足为信。”先前行礼是辈分上的差异所致，如今她直起了身子。
	魏国女国君的眼里透露着有意思的神色，并未生气，笑道：“不过一曲而已，公主未免太小家子气了。”魏国将士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轻蔑的笑。
	公主身后的侍从握紧了拳头，魏国君从一开始就咄咄逼人，哪里是来和谈的，分明是来火上浇油的。
	公主仍未动怒，相反，她还点了点头，不置可否地说道：“魏国君所言极是，我自小生长在皇宫里，这般年纪了，这是出门最远的一回，难免小家子气，请魏国君别和我一般见识。”随从们松了一口气。
	女国君蹙眉若有所思了片刻，又道：“我差点忘记了，你只是被皇室收养，并没有纯正的血统。”魏国军士的脸上流露的笑容更轻蔑了。
	华夏有忍不住的战士，手已落在了随身的刀柄上。长乐歪了歪脑袋，又摇了摇头道：“素问是长安人，流的是华夏的血，很纯正。”不同于当年那次见面的尖锐交谈，这一次长乐公主的回答显然要淡定许多。
	魏国君抬眼瞧了瞧她，目光又收了回去，端起侍从手里的茶杯，用茶盖浮了浮茶面，不紧不慢道：“看来叶师兄说的是假话了，他说这世上唯有长乐公主得到他的琴艺真传。”
	长乐被这“叶师兄”三个字酸了酸，对方停了停又继续道：“这次见你，不为别的，是为了两国的战事。”
	长乐收起心中的酸意，不疾不徐道：“是了，琴声什么的都不打紧，战事才要紧。”
	魏国君嘴角的冷笑渐浓，道：“琴声怎么就不打紧了？”她想起了那一夜，自己月下见到叶一城，问他：“我知道你心里的那个人是谁，她没有皇室的血统，比你小了二十二岁，她什么都不会，哪里比得过我？”
	“素问的琴声，是天下最干净的声音。”清冷的月色下，叶一城淡淡道，“出了师门，如今你我，早无同门情谊，只有各自的天下苍生，你要战，那便战。”说完他拂袖而去，不曾回头，恋恋不舍的人从来只有她自己。
	最干净的声音？这六个字，在她脑海中盘旋，像是尖锐的刀子落在了她的心头。她有天下无双的琴谱，她会世间罕见的指法，她曾寒冬酷暑也不停歇地练习，难道她的琴声不够动听不够高雅不够打动他？她不服气。
	魏国君收起思绪直起身来，走到长乐的身边。太阳渐偏，山林的尽头有一个男人，身骑白马往这里赶来。
	“我今儿准备了两件东西，一个是你刚见着的琴，另一个……”她轻一抬手，侍从颔首捧出了一只灵巧的三耳酒樽，“这里头装着我辛苦求来的酒，这酒有个神奇的地方，喝下它的人，一炷香后，可以忘却自己最心爱的人。世间的烦忧，不都是‘情’字吗，所以它的名字叫忘忧，本想赠给叶师兄，他没有来，真是可惜了。本想听你弹过琴，看他喝完酒，便送上我的第三份礼物，魏国大夫们治疗时下瘟疫的方子。”
	公主长乐明白了，她与魏国君之间的共同点便是都倾慕着叶一城，显而易见的是叶一城并未垂青于魏国君。想到这里她舒了一口气，又想到对方千辛万苦约自己来，真的只是为了弹一首曲子吗？她的目光又落回到了那随从捧着的琴上。
	“这酒我来喝，这琴我来弹，那你还会给我方子吗？”公主真诚地问魏国君。
	魏国君一怔，带着玩味的笑容打量着她，道：“自然可以。”说着她招了招手，那捧琴的侍从走上前来，她揭开了琴旗，一把伏羲五弦琴映入眼帘，她扯下一根头发，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将发丝放在了琴弦上，转瞬，发丝断成两截，落在了银杏叶子上。“还弹吗？”魏国君冷艳的声音响起。
	公主长乐直直地看着琴，舒了一口气，原来她并不需要和亲，远离故土。
	“公主，请三思。”
	“公主，我们不怕打仗。”
	“公主，御医们已经在研究方子了，相信很快就能研究出来……”
	…………
	她侧身看了看脸上写满关心的将士们，轻轻笑了笑，抬头看了看直入空中的银杏树，那树林的远处，骑马的男子更近了些，但她自然是看不见的。
	“弹。”公主的声音里，没有负气，没有胆怯，她走到那侍从托着的酒樽前，双手捧起。
	“喝了便会忘记你的心上人，你舍得？”魏国君笑道。
	她没有答话，仰头便喝尽了樽中酒，嘴角噙着苦笑，摇了摇头：“小女子忘却心上人，是挺痛苦的，但是一个公主，忘却一个心上人，装下天下百姓，不是应该的吗？我自小锦衣玉食，受皇家恩泽，百姓眷顾，如今到了回报他们的时候，与儿女私情无关，与我的血统身份有关。”她扫了一眼周遭的林子，挑了一块平实的石面走去，盘腿而坐，整理好裙摆，抬起头，冲不远处的随从道，“拿琴来。”
	两军战士不再言语，魏国的战士们脸上原本嘲弄不屑的表情都已不见，屏气凝神；华夏的战士眼中满是感动敬畏，他们直着身子，目光都落在坐在那块石头上的人身上。
	叶宗师下月生辰，她原本准备了这首曲子送给他，大战在即，这位忙得脚不沾地的宗师，恐怕也不会过什么生辰了。这样的会晤他避而不见，想必心中有些不忍，虽自己从未站在他的心尖上，但如今他们终于有着同样的天下苍生，在自己还最后记得他的时候，弹一弹琴，算是她爱情的绝唱吧，想来颇为悲壮。
	长乐公主的琴是叶一城手把手教的，其中最独特的指法叫作“指走偏锋”。不同于寻常琴者弹琴时用指甲的正中触碰琴弦，她的指法恰恰是用指甲右侧的三分之一处触碰琴弦，这本不是什么难事，珍贵的是一整首曲子，每一个音都保持这样精准的力度，因此她的琴声是华夏一绝。
	在弹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指尖传来的痛远比她想得要厉害。她不能停下来，瘟疫肆虐，最耗不起时间的是百姓，她的脸色平静，额头却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
	林中的鸟儿也不再叫唤了，秋蝉都已经噤声，她的琴声弥漫在簌簌落下的银杏叶子中。林子远处越来越近的骑马的男子似乎也听见了，他仰起头看了看四周，高扬起了马鞭，加快了前行的速度。
	她的指甲开始裂缝，琴弦上出现了一层血珠，十指连心，寸寸是血。
	魏国君将茶杯搁了回去，她仔细瞅着公主的表情，努力听着公主的琴声，她怎么也不明白，琴声可以欢乐可以悲伤，干净到底是什么？直到公主弹至此，她依旧没法体会，干净……是个什么东西？华夏战士的眼眶中泛上了一层水雾，男子们抿着唇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跟着公主的老嬷嬷弯下腰去，半跪在地上，老泪纵横……
	公主此刻只觉得钻心地疼痛，指尖发麻，在这首曲子需要以“轮指”来达到最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她咬着下唇努力不让自己因为疼痛发出声音。一只小鹿探出了脑袋，瞧了瞧四周，然后轻轻走到公主的身边，喉咙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慢慢地靠近，随后坐了下来，将头搁在她的裙摆上。
	阳光渐斜，如火的光的尽头，提剑而来的男子，无比惊讶地看着此时的情形，队伍中有人认出了他来，轻声道：“叶宗师……”
	士兵们缓缓地让出了一条道让他前行，他的目光落在了公主满是鲜血的手指头上，目光中尽是心疼和怜惜。
	公主眼里只有琴弦，这轮指的角度和次数没有丝毫偏差，琴声幽静。在收尾的最后一个音里，她如释重负地顿了顿，来不及抬起头来，便闭上眼睛跌落了下去，那双手鲜血淋漓，在银杏叶子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
	翌日，举国同悲，这位异姓公主的事迹被世人知晓，无不动容。不过，治疗瘟疫的方子却救了华夏兵营中患病的将士。她的“长乐”二字似乎不是为了自己，却应了芸芸众生。
	相传华夏西南方有座山，深山中有茂林修竹，竹林深处有位道行极深的术士，圆滚滚的，胖得厉害，常年穿着一件黑白两色的衣裳，却有种种能耐。他看着来人，笑得慈祥，将手边的一杯新茶递了过去，道：“你要求的，饮下这杯便可实现。”
	来人并未犹豫，仰头便饮下，身影便逐渐涣散开来，他悠悠然看着这样的情形，笑了笑，自言自语道：“这一饮，是天下人，给你们的慈悲。”

第一盏茶•白夜祭
	打有记忆的时候，我便无处可去，只能在这里等待一个人带我走出这平安镇。
	这是世间慈悲的人最绝望的时候才会见到的地方，三界轮回的死角，只要你愿意以命抵命，便可以真真实实地回到你最想回去的时候，求一个灰飞烟灭。我只求客人灰飞烟灭后的残余茶水，浇灌开茶台上的曼陀罗花。曼陀罗花开，便会有一个人给我重来的机会，带我去看那外头的世界。
	世人为果，我偏偏想求一个因。
	我经营着一座楼，在人间的传说里，它被称作——慈悲客栈。
	庄九抬起浑浊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着实是有些失望的。这样的醉鬼为什么能见着慈悲客栈？他怎会有慈悲心？
	抬手往壶里注水，空气中有袅袅热气，透过热气我与醉鬼庄九对视了一眼。人的眼睛里能折射出内心的许多欲望，而庄九的眼神里，除了无尽的悲伤外，已读不出其他。
	壶盖下溢出热气，我在他面前依次放下三只手心大小的白瓷杯。
	“慈悲饮，一饮放下江湖恩怨。”
	“懂。”醉鬼点头。
	“慈悲饮，二饮忘却红尘疾苦。”
	“懂。”
	“慈悲饮，三饮不负人间慈悲。”
	“懂。”
	清水中的几许茶叶缓缓舒展开来，这醉鬼的眼神随之精神起来，他看着面前注了七分满的第一杯茶道：“喝下……喝下三杯茶，真的能回……回到过去吗？”
	我低头往自己的杯子里添了些茶水，抬头对他道：“能。”
	醉鬼松了一口气。
	“以命换命，是慈悲客栈的买卖。”这茶是雨前的龙井，我执着茶盏冲他停了停，他若后悔，此刻还是来得及的。
	醉鬼笑了笑，道：“拜……拜托你了。”
	顷刻，盏中茶便泼在了乌金石的茶台上，庄九的前半生，可见一斑。
	一
	庄九原本并不结巴。相反，他是长安城里最出色的说书先生。所有听客们对他的评价都是一致的：只有庄先生这样的好口才，才能把这样那样的故事讲得如此引人入胜。
	庄九说的书很特别，既不是前朝历史中的豪杰演义，也非书生小姐的花前月下。他讲的，都是京城里真实发生的离奇案件。有趣的是，每每讲完，都能引领起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八卦娱乐新潮流。
	从前京城里每有重大的命案发生，百姓们总会无限猜测遐想，但屡屡因无法得知内幕，而导致众说纷纭。那些案子在百姓看来总是不了了之，于是大家议论的焦点都集中在了对官府捕快的无能和世道险恶的不满上，人心惶惶不说，还弄得朝廷名声不好。
	庄九讲法的新意在于，他总是从杀手的视角开讲，开场白总是类似“三月初三的那天下午，在下来到王富豪家门外，准备杀掉他”这样的劲爆言辞，听众立即精神抖擞，很快就能身临其境，屏住呼吸听他一路讲述那些跌宕情节。
	明明是官府都束手无策的悬案，庄先生总能从大家想不到的角度还原当时的情景。听的时候，来不及去猜想，散场后回味起来，起初觉得匪夷所思，再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每每回味起来，都不由得为庄先生的想象力拍案叫绝。
	同行中很多人眼红庄先生的炙手可热，有些冷嘲热讽，说庄九这是邪路子，用命案来吸引眼球，简直是败坏社会风气。而更多的说书人则干脆自己尝试着模仿他，可总少了两分真实，多了几分浮夸，没有那个味道。这一来二去，庄先生说书的风格便是独一无二、无人能比了。
	日子不长，说书人庄九便有了一个响彻京城的外号——“杀手庄先生”。
	庄九是很满意这个称呼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杀手，专门为朝廷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见不得光，简称朝廷鹰犬。这一类人的存在，自然是得不到官方认可的，但是朝廷对他们的待遇着实不错，除了每月发放俸禄外，还有车马、服侍补贴的费用，比通过科举获取一官半职的读书人的待遇要好得多。
	这样的一类人，通常都会有个其他职业作为掩护，可同类中没有人像庄九这样，把第二职业做得这么高调的。
	作为直接听命于皇帝的杀手，庄九的杀人技术登峰造极，在同类中出类拔萃，得到了一致的认可。因此他接手的都是大案，而大案的酬劳自然也是最高的，庄九从未失手过。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庄九着实算得上朝廷最好用的一把杀人利刃。
	但他也让朝廷很头疼，头疼在两个地方：第一是他的第二职业。朝廷自然晓得，庄九说的那些故事都是他娘的真的。一个杀手，把自己杀人的来龙去脉编成书，堂而皇之地讲给全城的人听，这种奇怪的爱好让他们多了很多麻烦。
	第二头疼的才是上司最担忧甚至隐隐恐惧的，因为庄九是一个没有任何原则的杀手。
	杀手这两个字本身就带着天然的神秘、阴暗的气息，正如它与生俱来的气质一样，做这一行的人，杀人时再镇定自若，做久了心理总会产生些变化，于是他们或多或少地给自己制订一些规则，以防止自己的心在黑暗的杀戮中彻底沉沦。这些规则千奇百怪，有的很正常，比如不杀忠臣、不杀女人；有的则不太正常，比如不在月圆之夜动手，或者动手前一定要先吃只烤鸭之类。
	朝廷在这方面通情达理得让人意外，也许他们认为恰恰是内心有准则的杀手才是好控制的机器，况且那么多的杀手，这个是你的原则，未必是别人的原则，你不杀，可以找别人去杀嘛。
	但是，庄九没有任何原则。
	亲王高官？可以杀。
	清廉之臣？可以杀。
	妇孺弱小？可以杀。
	热血书生？可以杀。
	无论给出什么任务，只要价格够高，他总是嘴角挂笑，点头应下，然后完成，从来没有婆婆妈妈地讨价还价过。上头一度觉得庄九是不是沉沦于杀人本身了，经观察，没有任务的时候，他悠闲自若，每天晃晃悠悠地去繁苍楼说书，仿佛那才是他真正的身份一样。
	无欲则刚。一个没有原则、没有追求的人，是很难被看透的，特别是当这种性格出现在一个顶尖杀手的身上，会让他的上司对他产生不可控的不安全感。
	当年朝廷忍不住找他谈心：“你当真没有一点自己在意的吗？”
	庄九想了半天，认真地答道：“我喜欢在白天杀人。”
	“为什么？”官员问完之后，又自问自答道，“噢，白天杀人难度更高，因此更能显示你的剑术高超，对不对？”
	庄九摇摇头。
	“莫非因为晚上要说书？”
	庄九笑道：“说对了一半。”他的笑中有些逗弄上司的意味。
	“下午也可以说书啊。”官员分析道。
	“那不行，那不行……”庄九立即摆摆手，不同于传说中的杀手冷漠无情，不杀人的庄九十分随和，“晚上杀人只能穿黑色的衣服。但是白天就不一样了，白天可以穿不同颜色的衣服。”庄九一本正经地答道，看了看对方的反应，担心对方不明白，很体贴地一本正经地补充了一句，“杀手，也应当爱美。”
	官员呆滞了一瞬，然后用手将自己的下巴合上，眨了两下眼睛，咽了咽口水，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后，他的背后泛起一层寒气。他决定再也不去探究庄九的内心世界了，只要他能杀掉要杀的人，说书就说书吧，他加快了离开的步伐，决定离这个疯子远一点。
	庄九微笑地目送官员离开，自此以后，他白天杀人，晚上就变成长安城最豪华最热闹的繁苍楼里的头牌说书人——庄先生，再没人找他谈心说事。
	京城里的老百姓只晓得，听庄先生的书是难得的好乐子，这已成了京城一绝，外地人来了京城，倘若没能听上一场庄先生的书，跟没能远远地瞅一眼皇宫一样，那都是莫大的遗憾。
	繁苍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逢庄先生出场的日子，更是一座难求。这听书的人爱看热闹，而说书的人更爱这样人声鼎沸的热闹，两全其美得很。
	庄九和他的苏叶叶的第一次见面，自然是在这繁苍楼。
	二
	很久以后，庄九仍能清楚地记得，遇见苏叶叶的那晚，他说的书，讲的是魏国来使自杀一事。
	魏国和华夏相邻，从前朝起边境之间一直纷争不断，反正谁一时也灭不了谁，打一打，歇一歇，谈一谈，再打一打，百姓早已习惯。
	只是前几个月魏国难得地小胜一场，让华夏吃了不大不小的亏，接着就大张旗鼓地派遣使者前来，据流传出来的消息说，魏国要借这个机会让华夏割让三座城池！
	消息一传出，以长安书院为首的各家书院里的热血学子们集体逃课，在使者到来的当天堵在城门抗议，倘若真要割地赔款，那可是一国的耻辱了。一时间，两国议谈之事成为全城百姓每天讨论的焦点。
	本朝的苏丞相与魏国使者相见磋商，连续三天毫无进展。小道消息却不断流出：据说魏国使者倨傲无礼，据说对方口口声声称三座城池只是底线，据说来使要求华夏公主和亲……传出来的消息一个比一个更让人义愤填膺，华夏百姓莫不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活剥了此人。
	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到了第四天早上，魏国大使被发现吊于使馆房梁之上，并留下遗言说因为谈判进行得不顺利，愧对国家，所以干脆自我了断了。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大家莫不目瞪口呆，猝不及防。不过大家的第二反应也颇为一致：赶紧去订繁苍楼的座，听庄先生怎么讲！
	繁苍楼果然第二天就在门口贴出了大幅通告，黄底黑字写着庄先生于三日后，会开讲这个案子。门口的木板上那巨大的告示上赫然写着——魏国大使悬案：死，是态度，还是让人添堵？！
	这三天的等待里，无论是学子官员，还是小贩商人，茶余饭后都就“态度”还是“添堵”讨论得热火朝天，不可开交。
	三日后，繁苍楼所在的西关街车马均不许进入，只许行人走进去。尽管如此，街道上的人还是摩肩接踵，繁苍楼门口有小贩高价倒卖着座位的号，那价格自然是比直接从繁苍楼买贵了好几倍的。
	这晚的庄九挑了件月牙白色长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很是凌厉，在白皙的皮肤衬托下，格外深邃。他右手掂着扇子，漫不经心地一抬脚，刚刚迈入大堂，喝彩声几欲掀翻屋顶。庄九心情大好，这样人声鼎沸的场面他心里头是喜欢的，只是面上依然一副平静。
	登台后，庄九照例先拱了拱手，众人都鼓起掌来，这掌声、喝彩声隔了半条街仍能听见。但是等庄九缓缓展开了扇面，楼内众人便默契地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知道，这个动作意味着庄九要开讲了。大家都目不转睛，不愿意放过庄先生的每一个动作。
	只一瞬间，场里的气氛便从极闹变成了极静，京城的说书人里，也只有庄先生有这样的掌控力了。
	庄九将扇子轻轻放在身前的台上，随意卷起袖子，犀利的眼神横扫了一遍场内，道：“魏国来使并非自杀，而是他杀。”这是他今天开场的第一句话，掷地有声。
	众人目瞪口呆之余，纷纷点头，一脸期待，显然对这个开场白十分满意，心想果然没白花这许多银子买这头场票，若是自杀，还来听个大头鬼？
	“这十数年来，魏国在边境没有占到分毫便宜，此次借我国江南水灾之际，使出了阴损的招数，暂时小胜几分，就已飘飘然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不过蛮夷之地，少些自知之明，也是可以理解的。”庄九冷笑一声，言语表面客观，实则立场分明，众人对魏国的不屑也都表露无遗，庄九满意地看着听客们脸上的表情变化，自然而然地问道，“魏国派来大使，我们作为东道主，热忱接待，是怕他们吗？”
	众人皆摇头。
	“是我们缺兵少将，打不赢吗？”庄九又问道。
	众人又摇头。
	庄九拿起扇子，展了一半：“那我们泱泱大国，礼仪之邦，这样做，是为什么？”
	众人先是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脸上写满茫然。
	“是给他们脸！”庄九将扇面都展了开来，扇了两下。
	众人顿悟，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
	庄九迅速将扇子合上，“啪”的一声放在面前的几案上，道：“但是他们不要脸！”
	“他们不要脸！”庄九那话音刚落，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安静的堂内响了起来，庄九一眼就找到了这个声音的来源。第一排最佳视角的位置上，一个穿着桃粉色蜀锦小衫的小丫头爬到了自己的椅子上，挥着粉拳举过头顶，一脸正经地附和道，那激动模样，颇有些像为了屁大点儿事便成天在城门口抗议的热血学子。
	庄九说书的习惯，这里的常客都很熟悉，在没有得到他的示意下就议论开来，会影响他的节奏，庄先生可是很不喜欢被人打乱节奏的。从三天前魏国大使之死一直到刚刚，所有的节奏都是庄九在掌控着，听书的人也乐于被他这样掌控着，这个小妮子如此突兀地附和，如同行云流水的曲子里弹错的音符，十分惹眼。
	庄九扫了这个眼神清澈明亮的小丫头一眼，十二三岁的模样，从她听书的位置和衣衫的料子来看，家境已超出了殷实的范围，该是有权有势了，这肯定是头一回出来听书，还不熟悉庄九的规矩。
	这小丫头边上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子不满地对她低声吼道：“小姑娘，你懂不懂规矩，你家大人呢？吵死了！”
	庄九没有发话，端起茶杯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似笑非笑地盯着这个小妮子，并不打算为她解围。安静的场中顿时有些尴尬，听众们刚被开头吸引，忽然有人将庄先生的节奏打乱，万一惹得庄先生拂袖而去，这头场票的银子白花了不说，回头还怎么将故事里的情节作为谈资讲给周围人显摆？
	一时间，所有人都将不满集中在了这个不懂事的小姑娘身上。她也发现场面不对，胖嘟嘟的脸蛋上浮起了红晕，本来小拳头激情昂扬地举在空中，这时候只能尴尬地松了开来，在空中晃了晃，缓缓放了下来，经过后脑勺儿的时候还挠了挠。接着她偷偷地瞥了一眼边上说她的男子，噘着嘴巴哼了一声，慢慢地坐下去，整了整衣衫，坐直了身子，将目光投到庄九身上，带着跃跃欲试又极力掩饰的紧张。
	庄九今日心情大好，并没有计较她打乱自己的节奏，此时已搁回了杯子，心里对这个小家伙又明白了几分：没有大人陪着，看样子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的。作为一个优秀的杀手，从细节分析人物身份已经是深入本能的习惯了，一口茶的工夫他便看透了这小姑娘，便也懒得为难她。
	庄九摇了摇扇子，慢条斯理地继续说道：“为何在下说他给脸不要脸？这就要看魏国提出的条件了。要想百姓安生，那就割地，若不割地，那就和亲，不仅如此，他们还点了和亲的对象，竟然是我国陛下最宠爱的君和公主！”
	庄九说到这里，闭上眼叹了口气，合上扇子，在右手上轻轻一掂量，老看客们都知道，这是允许看客们开始评论的手势，于是安静的场内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娘的！”一个客人骂道。
	“他们魏国是个什么东西！”最后一排客人的声音也传到了庄九耳里，十分清晰。
	“那可是我们华夏唯一的小公主！”
	…………
	那小姑娘似乎有些不知所措，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自己也是这样叫骂，却被邻座的人鄙视，这会儿群情激奋也没人阻止。不过稍作观望，她流露出“这氛围才对嘛”的表情，似乎十分解气，小脸憋得通红，手握着拳头，眉头微蹙，却不敢开口，似乎因为之前被训心有戚戚。左顾右盼之际，那之前训斥她不懂规矩的看客，拍了拍她的肩膀道：“小姑娘，你刚刚说得对，他们就是不要脸！”
	她个子矮，坐在椅子上，脚够不着地，被人这样一拍又一肯定，她的脸又红了起来，完全忘记这人训斥过自己，一脸的开心得意，好似能融入这热闹的人群里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一低头，使劲地晃悠了两下沾不着地儿的脚。
	台上的庄九见火候已到，扇了两下扇子，众人立马收敛了情绪，叫骂声很快止息。庄九见此情形，懒洋洋地接着道：“你魏国莫非当真欺负我国无人？在下这样想着，便提起了手中剑……”
	庄九的语气没有任何煽动性，可刚刚平息的情绪又一次爆发了起来。
	“不杀不能泄恨！”
	“叫他们嚣张！”
	“不要脸的东西！”
	…………
	“那份遗书的内容便如传闻所说。想必有不少人认为这人是我杀的，这遗书定是我伪造的了。”庄九轻轻一顿。
	众人还沉浸在刚刚庄九一路惊险万分潜入使馆的情节，下意识地纷纷点头。
	庄九悠悠叹口气，不疾不徐道：“人，的确是我所杀，而那遗书，却是真得不能再真，是魏国大使一笔一画亲手所写！”
	繁苍楼鸦雀无声，看客们都不知道庄九在卖什么关子。
	“毕竟这是魏国正使，若被义士刺杀，虽是死有余辜，却不免给我国朝廷招惹麻烦，魏国借机滋事，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庄九循循诱导。
	众人齐“噢”了一声，目光紧紧追随庄九。
	“所以，”庄九潇洒地一卷袖子，手掌重重拍在台上，正气凛然地说道，“我拿剑逼着魏国使者，让他一笔一画在我眼前亲手写下遗书，真得不能再真！”
	“白纸黑字，即便魏国自己来验，那也是亲笔所写无疑。魏国纵使狂怒如雷，却也无可奈何。你派来使者自绝于此，可和我朝毫无关系！”
	“怕是有人觉得，还要伪装成自杀，不够解气吧……”看客中果然有人点了点头。
	“这点我岂能想不到？”庄九轻轻一笑。
	众人安静了下来，那小妮子更是双手捂着张大的嘴巴，眼珠瞪得溜圆，看着庄九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崇拜和激动。
	“在他上吊的房梁之下，在下没有放上踮脚的凳子。”庄九扇了两下扇子。
	众人先是一愣，有反应快的明白过来，立马献上由衷的掌声。小姑娘支着下巴一脸认真，还在等着庄九解释。
	“明明是他杀的做派，却只能接受自杀的结论。这才是在下想要让魏国看到的结果。”
	“在下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杀他是我的态度，给魏国添堵是我的目的！”庄九说着将扇子猛地一合，微微一抬，小姑娘顺着他扇子的方向望去，指着的正是堂内的那张告示——魏国大使悬案：死，是态度，还是让人添堵？！
	众人顺着他扇子的方向看过去，再转过头来，恍然大悟，原来这三天争论的点不对，态度和添堵这两者不是排他性的存在，而是并存的！哎呀，庄先生真是高啊！这票价值啊。
	“我们华夏的地方，不是你想来就能来；我们的东西，不是你想要就能要；我们的公主，你是连想都不配想！”庄九的结语说得淡然，却引得众人叫好声一片，前排的小姑娘更是兴奋地鼓着掌，双手拍得通红也浑然不觉。
	“杀人好办，脱身却难。办妥了这些事，我必须全身而退，此时已到日落时分，人流渐多……”
	那一晚繁苍楼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看客们一如既往地心满意足。
	庄九在客人们的掌声中，翩然退场，堂后小憩，喝了杯茶，正要离开，却见曲终人散的大堂内，那小姑娘正在和伙计耳语着什么，见伙计一脸为难的模样，小姑娘便从荷包里摸出了一锭银子递给了伙计，随即伙计又与她耳语了几句，她满脸兴奋，使劲点了点头，然后从椅子上跳了下去，颠儿颠儿地走远了。
	果真是个锦衣玉食长大的小姑娘，天真无邪得很。庄九摇摇头，照着往常的习惯，在西关街上散了会儿步，才慢悠悠地往自己的住处去。他住在离西关街不远的一处院落里，闹中取静，这院落布置得十分合庄九心意，院子的角落里有桂花树两三棵，桂花树下还有石桌、石凳子。
	世间繁华千万种，庄九唯独钟爱桂花的香气，浓郁绵延，像极了他喜欢的人间繁华。
	今夜，庄九走到院门口，倏地停下了脚步，脸色转为严肃，稍一顿，觉得好笑又无奈起来，驻足了片刻，月色拱门下，踏入院落的脚尖换了个方向，走向了卧室对面的桂花树。那树下有个小小的人影，在树影下踩着自己的影子玩儿。
	是今晚坐在第一排听书的那个小姑娘，他想起临走前看见的那一幕，便全明白了。她正转了个身，余光看见了已经进入院子里的庄九，乌溜溜的眼睛里，有无法掩饰的欣喜和爱慕，面颊上的红晕将她的腼腆和羞涩展露无遗。她小脚尖往前迈了一步，又缩了回来，抬起手晃了晃，然后笑了笑，低下头去，脚尖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影子。
	庄九也不着急说话，索性背手打量着她，看她接下来怎么办。
	小姑娘终究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她仰起头看着庄九，她的皮肤在月光下晶莹剔透，眨了眨眼睛，似乎鼓足了勇气，才开口道：“好……腻（厉）害……”她的话语里有微微的鼻音，和她的年纪作态相映成趣。
	庄九在石桌旁缓缓地坐了下来，平静地问道：“厉害什么？”
	“你……你好……腻（厉）……害……”小姑娘见他问自己问题，兴奋又紧张，极力地想要与他互动，可又在刻意地控制自己说话的节奏，每个字都说得很慢，让庄九觉得有些特别。她见庄九注视着自己，努力装出不紧张的样子，提高了音量，正色道，“我……下……次还会……来看……的……”
	庄九点点头，收回视线，没有说话，气氛又恢复了安静。
	小姑娘站在一边，似乎想说些什么来打破这样的平静，可又不知道说什么，她的手指无意识地在石桌边上画来画去，脸色倏地一红，道：“我叫苏……苏叶……叶……叶。”
	庄九算是明白了，这小姑娘原来是个结巴，还是个挺有趣的小结巴，他面色虽然平静，可语气中却充满了调侃的意味：“到底是苏叶，还是苏叶叶呀，小结巴？”
	小结巴这个称呼迅速染红了她的耳根子，她抬头瞪着眼睛，想要反驳什么，可是和庄九的视线一撞，抿了抿嘴，一跺脚道：“是……是叶……叶……娘（两）个……叶！”着急起来，结巴得更厉害了些，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一说完就转身拔腿跑了，拐弯的时候，还踉跄了一下。
	庄九看着苏叶叶几乎是逃离的狼狈模样，嘴角轻轻扬了扬，庭院重回安静，月光洒满地上，这院子在长安城的巷子深处，静谧得有种说不出的寂寥。
	庄九闭上眼，觉得今年桂花开得真好，闻了闻，清了清嗓子道：“出来吧。”
	一个黑衣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石桌前，庄九打量了来者一眼，啧啧两声道：“石三，你从来不换衣服吗？”
	被叫作石三的人蒙着面，语调刻板地答道：“每天都会换。”
	庄九摇摇头：“你每天都穿同样款式的衣服，还都是基本款的黑色夜行衣，不烦吗？”
	石三用之前的语气回答道：“差事。”
	庄九还要说话，石三抢先开了口，虽然语气还是之前的平淡，却多了几分打趣：“好——腻——害。”
	庄九撇撇嘴，有些无语：“说吧，这次要杀谁？”
	“洛阳来京城的商人刘和，要求不见血、日落之前。”
	庄九“哦”了一声，表示应了，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对石三道：“你跟上头说下，上次任务难度应该按甲等计算，少发的津贴下个月别忘了补给我。”
	这次轮到石三有些无语了，愣了一下答道：“知道了。”说完转身，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抬脚，而是继续说道，“上头也让我告诉你一声，别再惹麻烦了。今天这场书一说，明天传遍全城，负责涉外的鸿胪寺的官员又要来诉苦了，接下来魏国肯定要闹事。你收敛一点。”
	庄九听到这些话，心头忽然生出一股厌倦，根本懒得答话，只是不耐烦地挥挥手，然后稍稍挪动了一下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抬头看向夜空。
	今天的月亮，真圆啊。
	三
	富甲中原的商人刘和，在进京城两个月不到后忽然暴毙，此时距离魏国来使自杀一案已经过去半月有余，顿时成为百姓最新最热门的谈资。庄先生自然没有让喜欢热闹的人们失望，繁苍楼很快就贴出新书的头场预告。
	新书头一场，票价昂贵得一如既往。舍得花三倍价钱只为听头场书的，不是死忠听众，就是对这些银子毫不在意的富贵人家。让庄九稍稍意外的是，他又在那个离自己最近的位置上看见了苏叶叶。
	小姑娘依旧穿着桃粉色的小褂子，耳朵后头用丝带盘着两只发髻，见到庄九出场，便挺直了腰板使劲儿地鼓掌，点不着地儿的两只小脚使劲儿地晃着，兴奋和期待不遗余力地展现着。
	庄九说完这场，照例在后头喝了一碗茶小憩了一会儿，正准备出门时，却发现苏叶叶逮着小二在说些什么，似乎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她又掏出了一锭银子递了过去，伙计这才满意地走了。苏叶叶也一脸欢喜地跑出繁苍楼，像一阵旖旎的粉色风。
	庄九回到家里时，又见到苏叶叶站在院中的桂花树下。跨过院门的脚径直走向了石桌方向，只是他依旧没有主动说话。
	见庄九来了，苏叶叶露出两只小虎牙，月下明眸皓齿得很。这回她不像头一次那么紧张了，歪着脑袋冲庄九挥了挥手，可等庄九缓缓走近，她想说什么，又紧张得开不了口。
	庄九依旧不开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最终，苏叶叶开口道：“你……你院子……里桂花……真……香呀。”说着还深吸了一口。
	庄九见她憨态可掬的模样，想起她给伙计的银子，温和地问道：“小结巴，为了能在这儿见我，花了不少银子吧？”
	苏叶叶一愣，十分尴尬，不知如何化解，脸色绯红，左手缠着右手的手指头，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影子，默不作声。
	苏叶叶越局促紧张，庄九反而觉得越轻松，他很喜欢这少有的放松，于是坐在石凳子上：“地方你也知道了，何必还要给伙计钱？若要找我玩，以后就来这棵桂花树下好了。”
	苏叶叶瞪大了眼睛，一副狂喜的震惊，毫不掩饰，声音有些颤抖，不可置信地问道：“真……真……真的吗？”
	果然是被讹了，庄九心中明白得很，可苏叶叶完全没有心痛的表情。庄九点点头，然后一脸不解地问道：“你给伙计出手都是至少二两银子，还不如打赏给我呢，你知道说书有多辛苦吗？”
	苏叶叶上齿咬着下唇，耳根都红了，两只手指头绞来绞去，好一会儿才平复心情，抬起头再看着眼前的庄先生，目光中竟然流露出舍不得和心疼的神色，让庄九心中暗自发笑。鼻下有桂子的芬芳，他心情格外舒坦。
	安静了许久，苏叶叶主动挑起了话题：“你……讲的……故事都是真……真……的吗？”
	庄九哑然失笑，这样的问题，恐怕长安城里有成千上万的人想过。旁人脑中转过这个念头的下一刻，就会被“说书而已，再真也是编的”的常识给打消，只有苏叶叶才会这样正儿八经地问出来。
	庄九想都没有想，点头道：“都是真的。”这样回答她，庄九自己也微微有些诧异，与眼前这个小姑娘才见过两面，自己就这样坦诚相告，让他身体里属于杀手本能的谨慎防备有些隐隐不自在。可是锦衣夜行终究敌不过衣锦还乡啊，庄九转念感慨道。
	苏叶叶的反应却出乎庄九的意料，她嘴巴微微张着，瞪着眼睛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一会儿，她自顾自地摇了摇小脑袋，抬头道：“怎……怎么会那……那么真？”
	庄九忍不住俯下身，用食指指尖指着自己的鼻子道：“因为都是我干的，我就是个杀手呀。”他说的字字属实，而这回苏叶叶却咯咯笑出了声，很快就意识到笑得太大声，强忍着收了声，瞪了庄九一眼：“你骗人！”
	庄九也不气恼，反而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他倒是很想知道，自己说什么都会相信的苏叶叶，为什么偏偏会怀疑这个真得不能再真的事实。
	苏叶叶歪着头，一脸严肃地想了半天，认真地回答道：“喏，你……故事里，杀手太……残忍了。杀手应该……应该不会随便杀人，他们杀……杀的都是……坏人！”说着她摇了摇头，似乎很忌惮书里的杀手杀人如麻，嘴里念念有词地嘟囔道，“不会的不会的……”
	看着苏叶叶认真又害怕的模样，庄九打断道：“那都是书上骗人的。”
	苏叶叶不死心地摆了摆小手，激动地回道：“我……我不是小孩子，别别别……诓我。”
	庄九没好气地揶揄道：“杀手是不是只杀贪官污吏、恶贯满盈的人呀？杀完了会在尸体旁边写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留下自己的标记？”
	苏叶叶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使劲儿点点头。
	庄九无奈地说道：“那是话本里的侠客，小结巴。你当杀手是什么？杀手也是要吃饭的，伙计跑腿、厨子做菜、戏子唱戏，所以杀手理所当然就是杀人咯，侠客可干不了杀手这个行当，不够专业。专业，你懂不懂？”
	苏叶叶点点头，旋即又摇摇头，眼神里充满好奇，犹如在听庄九讲书时的那般期待的模样。庄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专业的意思呢，就是厉害，什么叫作厉害？就是手下无活口，手起刀落，‘咔嚓’一声……”说着做了个手抹脖子的手势，苏叶叶冷不防地缩了缩脖子，退后一步倒抽了口凉气。
	“所以呢，我是个厉害的杀手，白天杀人，晚上说书，只是差事，无关自己的喜好。”庄九讲到高兴处，说书的气势不自觉地摆了出来，说完最后一句话习惯性地想拿出扇子扇一下，手中空空如也，他才意识到这是自家的后院而非繁苍楼。
	苏叶叶听庄九这样说，径自兴奋地绕着石桌走来走去，小眉头紧皱，好像在思索什么很难的问题。她转了好几圈，猛然停步，一脸得意地凑到庄九面前，带着一丝挑衅的意味道：“你真的……真的是杀手的话，那你……你可有本事……让我看看你的……武器呀？”
	见庄九不说话，苏叶叶挑起眉毛，说话也变得流畅了些，道：“果真是骗我的，哪有杀手没有武器的，我说你诓不了我的。”
	接着，黑夜中闪过了一道光。
	无月的夜色下，如墨的院落中，说书大师庄先生，面色平淡如水，他立在桂花树下，一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执着那道光的一端。这是一柄韧性极佳的软剑，剑身在月光下闪着逼人的寒光。
	一剑在手，他是杀手庄九。
	月下舞剑的杀手庄九。
	这是他出师以来，第一次拔剑不为杀人。
	庄九也不知道为何偏偏要在苏叶叶面前证明自己，他脑海里回响着自己刚刚说的那段话：“白天杀人，晚上说书，只是差事，无关自己的喜好。”
	很早他就明白，自己之所以和组织里的人不一样，是因为他不会被外物所影响。是的，他和寻常人一样会笑、会疼，遇见难吃的菜会皱眉，任务太麻烦也会发牢骚，他努力地让自己活得像个寻常人。但只有内心深处的自己明白，其实这些根本不会影响到他分毫，因为他不在乎，没有在乎的人，也没有在意的事，自然不会被外物所影响。
	这样没心没肺没有任何牵挂地活着，不好吗？庄九也曾仔细想过，却不得要领。每天看着长安城里的悲欢离合，却始终无法体会，悲痛欲绝也好，喜不自禁也罢，是怎样一种感受。所以庄九喜欢说书，喜欢在听客们大起大落的情绪中找到一些慰藉，看着他们因为自己的故事笑，因为自己的故事哭，他觉得挺热闹。
	这种压抑和孤独一点一滴集聚起来，好似砚台中滴下的清水，越研越浓了起来，于是，桂花月下，幻化成这场舞剑，使得夜色四分五裂。他的身影似鬼魅飘忽，剑声成了这夜最动听的音符，桂花缤纷，却没有一片花瓣沾染在他的身上，香气四溢，夜色正浓。
	良久，庄九在剑术中收拾好了自己莫名焦躁起来的心情，他垂剑站在苏叶叶面前，温和笑道：“这回，你可信了？”
	苏叶叶呆在那里，直愣愣地看着庄九，忘记用手捂着张开的嘴巴，显然没有从刚刚那一幕里回过神来。她的眼神里写满了不可置信，然后缓缓地蒙上了一层水雾，等到庄九坐在石桌旁，她的眼神里流露出浓浓的惊喜和赞叹。随即，她怯生生地向前挪了两步，见庄九看着自己，然后又向他挪了两步，在庄九的目光中，鼓起勇气，伸出了右手，然后又缩回了四根手指头，缓缓地用食指指腹，戳了戳庄九手中的剑面，咽了咽口水，抬头正视正要喝茶的庄九道：“是……是真的哎……”
	庄九眉毛抖了抖，垂眼看了看手中的这柄剑，它传世已经超过三百年，能使用这把剑，本身就标志着他在杀手界的崇高地位，如今这个丫头竟然用“是真的”这三个字来评价它……这就好比潜心厨艺几十年的大厨精心做了一桌拿手好菜，却只换来食客的一句“熟了”的评价，真是无奈又郁闷。
	戳完了剑面，苏叶叶的胆子似乎大了些，她凑得更近了，用两根手指头碰了碰，嘴里啧啧感叹道：“这就是你说的……专业？”
	这个真诚的问题让庄九心里好过了些，可下一句，让庄九差点吐血。
	“为了说书……你可真……真舍得下血本呀……”苏叶叶抬起小脸顿悟似的，“难怪，你说你说书很辛苦，果然很辛苦。”
	庄九哭笑不得，之前诓她的话，她都毫不质疑地信了，唯独这句真话，她却聪明了起来。庄九摇摇头，随手敲了苏叶叶头顶一个栗暴，丢下一句：“回去吧。”转身便往屋子方向走。
	苏叶叶满脸委屈地捂着脑门“噢”了一声，耷拉下脑袋。
	背对着她的庄九，脸上的表情，是弥足珍贵的舒坦开心。
	苏叶叶往院门走了几步，忽然想起什么，兴奋地又跑了回来，朝屋里“喂喂”喊了几声。
	庄九关门前，见她一脸兴奋地跑回来，然后将门轻轻地关上了。苏叶叶的脚步声在门前戛然而止了，隔着门，她试探着问了问：“你是要睡了吗？”
	庄九在屋内没有答话，黑暗中，他用唇语说“小结巴”，然后摇了摇头，不屑地笑了笑，不过是自己心情好，与她多说了几句罢了，她又能有什么不同？他可是从来不被外物所影响的。
	庄九已有几日不去说书了，晚上他坐在桂子树下，喝着茶，下弦月升起的时候，院门口蹿出了一团身影，庄九并不意外，继续心无旁骛地喝着茶。
	苏叶叶来到石桌旁，那石桌上放着一个茶壶，一只杯子，庄九抬眼看她，她一脸开心的模样，并没有将上一回庄九闭门不见放在心上。
	庄九依旧没有主动开口，他倒了一杯茶，放在鼻下闻了闻，心中感慨这茶香虽好，却多了几分孤寂的味道，还是不如这桂子花香繁华，充满人情味。
	苏叶叶颠儿颠儿地走到庄九对面的石凳子边，然后窸窸窣窣地取出了一个小巧的桃粉色的苏绣手帕，里面不知道裹着什么，她期待地看着庄九道：“我……我给你个东西噢！”说完将这团东西往前推了推。庄九看了一眼，低下头将茶饮尽。苏叶叶见他不搭理自己，索性跪在凳子上，倾身向前，将它往庄九面前又推了推，直推到庄九眼皮子底下才作罢。
	庄九虽然喝着茶，但余光将她的动作都收在眼里，不阻止，但也不说话。苏叶叶见庄九不再喝茶，终于将目光落在了帕子上，赶紧从凳子上跳下，颠儿颠儿地转到庄九面前，抬起庄九垂在腿边的手，展开他的手掌，郑重地把手帕放在他的手心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慢慢解开，却因为紧张，手帕的结解了半天还没解开。
	庄九也不同她计较，由着她，想这小姑娘看样子是出身权贵，莫不是脑子一热，偷了家里的什么稀罕物来给自己？到时候家长找上门来，传出去可就是笑话了。刚想出言问话，额头出汗的苏叶叶终于解开了手帕，看着如此大费周章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东西，庄九无语凝噎，颇想吐一口血。
	因为这精心包裹的帕子里装的是一小把松子。
	庄九说书这些年，不是没有听客们送过庄九东西。年前苏侍郎的三公子和王大将军的独子，在繁苍楼就是因为打赏斗上气，前者打赏了五百两银子，后者更是送了一颗价值只高不低的珊瑚珠子，传了好一阵子的闲话。
	只是……现在庄九竟鬼使神差地端着这把松子，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
	苏叶叶见庄九没有反应，笑着用手指头戳了戳他，一副我就知道你会很惊喜的表情：“给……给……给你吃的哦！”
	见庄九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模样，恍然大悟地一拍脑门，自己取了一颗出来，然后费力地剥开了壳子，把松仁小心取了出来，再放回他的手心里，如释重负地道：“喏，你看，是……是……是这样吃的，你学会了吧？”说完，忽然有些害羞，但故作镇定地看了看周围，然后扭头往外走，越走越快，最后干脆飞奔了起来。
	苏叶叶的身影消失在院门口好半天了，庄九还是捧着几十颗松子没动。
	他除了说书之外，不喜欢和人打交道，觉得人太复杂太闹心。他做杀手，是因为世人大多无趣，讲的大多是废话，不如拿剑说话，干脆又直接。
	苏叶叶很单纯很有趣，他可以放下戒备，所以并不排斥她。庄九想到这里，才回过神来，捻起掌中那颗剥好的松子，端详片刻放入嘴中。甘草味，果然是德芳斋两钱银子一包的高档货。庄九咂了咂嘴，心想，还挺好吃的，自己之前怎么没发现呢？
	四
	庄九的日子还是日复一日地过，只是今年，他觉得桂花开得很盛，走到哪儿都能闻着桂子香气，甚好。
	庄九只要说新本子，总能瞅见最好的位置上坐着苏叶叶，如今她已经能完全融入说书的氛围中，不会再像第一次那么突兀，叫好、鼓掌都和其他的老听客一样完美地配合着台上庄九的节奏。她的目光清澈单纯，崇拜和兴奋之情从不掩饰。
	说完书，她都会溜到院子里，站在那棵桂花树下等着庄九。
	可自打上回苏叶叶送完松子后，庄九则有些头疼，因为如今苏叶叶都会送他些礼物。他有些后悔当时给苏叶叶说“求打赏”的玩笑话，而这些礼物……一次又一次地突破庄九的想象。
	送完松子之后的第二回，苏叶叶拿出来的依旧是桃粉色苏绣帕子，展开后却是个巴掌大的金丝楠木盒子，做工精细，单是这个盒子就已经价值不菲了，苏叶叶一脸卖关子的幸福：“你你……你……你猜！”
	庄九坐在石桌旁没好气地说道：“小结巴，这回又是松子吗？”
	苏叶叶摇摇头，赶紧解释道：“我回去想了一下，不……不……不晓得你是否喜欢吃松子，不过，这……这……这次你肯定喜欢。”说罢信心满满地打开盒子。那是白色暗纹丝绸盒囊，中间赫然躺着一只桃粉色的蝴蝶结！
	庄九完全不知说什么才能表达出自己复杂的心情了。
	苏叶叶一脸期待，跳到庄九面前：“怎……怎……怎么样，我我……我也有一个，你看——”说罢她扭过头，今儿个她的发髻上正别着同样一只桃粉色的蝴蝶结，随后她又转过头来道，“我们一人一个！”说罢她故作成熟地拍了拍庄九的手背，一副讲义气好姐妹的豪迈架势。
	庄九也不说话，只是拈起盒子放在眼前打量，似笑非笑地看着苏叶叶。苏叶叶被他看得有些心虚，低了低头，半晌道：“我……我先走了！”说着就跑掉了。
	“这样就走了吗？”庄九若有所思，把玩着精致的小盒子，拿起桃粉色的蝴蝶结，在月下看了看，又漫不经心地丢了回去。
	就这样，苏叶叶每次都会带来她认为珍贵的礼物，比如一副皮影、一朵月季花、一只花风车……堪称乐此不疲。虽然庄九每次都只是看一眼，然后淡淡地放在桌上，不置一词，可苏叶叶送礼物给他的热情丝毫未减，她每次来的时候总是满脸的期待欣喜。日子长了，庄九也习惯了这个古怪的小丫头时不时地带着她的“礼物”出现在自己面前。
	转眼已是深秋。
	树上的桂子已然快要落尽，掉在树下还没来得及打扫干净的那些残花，散发出今年最后的香气。庄九泡了一壶茶坐在石凳子上慢慢喝着，逐渐变得冷冽起来的秋风中，桂香如游丝。
	今晚讲的是头场书，那小结巴没有出现在繁苍楼。庄九转念一想，那又如何？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
	一壶茶庄九喝了一个多时辰，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院门口终于出现了那个熟悉的小小的身影。
	庄九嗫嚅了一下嘴唇，想说话，却还是惯例般沉默了，月下的她一副不寻常的模样，便又坐回了石凳子上。
	往常总是活蹦乱跳的苏叶叶今天走得很慢，耷拉着脑袋，眼角红红的，一副才哭过的模样。苏叶叶走到庄九旁边，叹了一口气，手指头在石桌上胡乱画着，声音含糊道：“今儿……我……和爹爹吵架了。”
	庄九松了一口气，学着她结巴的语气说道：“你……你……你这样还跟人吵架？”
	苏叶叶咧嘴欲哭，又觉得好笑，似笑似哭地抬起头，想要反驳，却不知道怎么讲，于是又重重叹了口气，委屈道：“那……爹爹骂……骂……骂我了……”说着她往庄九面前凑了凑，从袖子里露出双手给庄九看，“我本想……给他……一个惊喜，可我……我爹爹说我……不正经……”说着竟然有些哽咽。
	月下的苏叶叶葱白般的十指指甲上染了红色的蔻丹，愈发显得白皙动人，这是时下姑娘们最流行的装饰了。庄九对女儿家的东西自然是一窍不通，只是感叹地啧了啧：“就因为这点破事儿？”
	“什么……什么叫……破事儿？我……我怎……怎么……怎么就不正经……啦？”苏叶叶说着就小声抽泣了起来，越哭越伤心，到后来干脆伏在膝盖上大哭起来，肩膀颤动，十分委屈的样子。
	庄九也不出声安慰，自顾自端起茶杯。茶杯里的茶早就凉透了，庄九没滋没味地喝了几口，脑海中却浮现出这些年来，他遇到的哭泣的人。
	那些知道将要死在自己手里的人，会跪在自己面前哭着哀求。
	那些看到亲友尸体的人，泪如雨下。
	街边的少年被同伴痛殴，委屈的眼泪无声地流下脸颊。
	进城买菜的老农钱袋被偷，蹲坐在路旁，老泪横流。
	面对形形色色哭泣的人，庄九的想法很简单：他们都是弱者，所以才会哭泣。流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而且哭起来的人往往会变得很丑——这一点让他对哭泣这种行为有些轻微的厌恶。
	庄九从来不为所动，这次也不例外。
	他看着哭泣的苏叶叶，冷静地看着，他的书场，有着三千看客，可他的人生却都在扮演着一个看客的角色，这次也不例外。
	哭了好一会儿的苏叶叶终于停住了，她抬头看着一脸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庄九，并没有索求他的安慰，重重地叹了今天的第三口气，幽怨地说道：
	“我好羡慕你啊。
	“做杀手多好。
	“随……随……随便出去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路……路……路见不平，就杀个人……
	“晚……晚……晚上不想回家，就用轻功飞到树梢上，看看月亮呀……
	“噢，对了，你不是杀手，只是说书先生。
	“但……但……但是说书也很好啊，半个长安城都会谈论你的故事。
	“总之都比我好……”
	…………
	苏叶叶越说越郁闷，声音逐渐低沉下来。庄九就这样默默地倾听着也不说话，直到苏叶叶蹲在地上腿都麻了，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拍了拍自己的小脸蛋，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腔调却带着哭音：“爹爹说，以后不让我晚上出门了……我……我走啦！”
	说完，苏叶叶满怀希冀地看向庄九，却只见庄九微微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苏叶叶一步一步往院门蹭去，走到门口，忽然转过头可怜兮兮地问道：“除……除……除了……晚上，还……还还……能……在旁……旁……旁的时候见……见你吗？”
	庄九轻轻地笑了笑，说出的话却让苏叶叶的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不能。”
	苏叶叶抽着鼻子三步一回头地看着庄九，庄九依然没有起身，就这样坐在石凳上，看着树上那些残存的桂花在夜风吹拂中一朵朵地离开枝头。
	一夜之后，桂子落尽，秋去冬来。
	打那之后，苏叶叶真的没再出现。但繁苍楼依旧人声鼎沸，庄九说书的场子依旧是一座难求，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唯一不一样的是第一排正中的位置上，每晚坐着不一样的人，却不再是一个穿着桃粉色衣衫的有些结巴的小姑娘。
	庄九还是那么懒懒散散地过着，偶尔练练剑，隔天去城南陈小五面馆吃吃面，杀杀人，编编故事。直到初雪的那天夜里，石三来了。
	“之前一个月要杀十几个，这回两个月不杀一个，上头也不怕我的手艺废了？”院里的桂花早就谢了，此时梅花刚开，庄九认真地看着树上的花瓣，对石三有些漫不经心。
	依然蒙着面的石三语气还是那么单调乏味：“这次不杀人。”
	庄九转过身，有些不太理解：“要听书直接去繁苍楼好了，我这儿也没多的票。”
	石三不理他，刻板地说道：“这次虽然不杀人，价格却是三倍。”
	“成交。”庄九答得斩钉截铁。
	“去苏丞相家找个差事，只需要记下他白天在府上和哪些人见过面，他不在府上的时候谁去找过他就可以了。”
	交代完任务，石三却没有立刻走，虽然蒙着面，眼神中的疑惑却忠实地反映出他对这个任务的不解。
	庄九嘿嘿一笑：“是不是觉得这么好的差事，为什么非得让我来做。不服气？”
	石三想了想，老实地点了点头。
	“你们啊，都以为做杀手最重要的是功夫好，一个个每天把时间都花在埋头练武上。这有什么用？练得天下无敌去当武林盟主吗？”庄九有些激动，一反常态地在不说书的时候唠叨起来。
	“再说了，练武这玩意儿是靠天分，你们练得那么勤快也比不上我——算了先不说这个！你们就知道仗着武功好，半夜闯进去，两刀砍死走人，一点美感也没有。杀人应该是门艺术！
	“潜伏、易容、伪装、突袭，这些你们都觉得不重要，至少没有手里的刀重要。你看你，成天板着张死人脸，易了容也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架势，谁敢找你做这个活儿？所以这个活儿找我是理所当然的嘛。”
	石三莫名其妙地被教训了一顿，也不生气，微微偏着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揶揄，这个小小的改变让他看起来突然变得有了生气。等庄九说完了，他才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今天，话有些多。”
	庄九无语，因为他也发现自己有些失态了。
	石三慢悠悠地说着，像是自言自语：“苏丞相快要倒霉了。”
	庄九有些奇怪地瞪了这个木讷内向的家伙一眼，不谈朝政，是他们这种人不成文的一个规矩，或者说是忌讳。政治斗争本来就复杂，朝堂之下，皇宫之中永远都是暗流涌动，他们既然做了那柄藏在暗处的肮脏之剑，就没人愿意和这些事扯上更深的关系。
	石三慢条斯理地继续分析道：“和魏国谈判一事，朝廷最终还是吃了大亏。虽然根源是兵事之败，百姓却只知道签下和谈条约的是苏丞相。
	“近些年来，每年加增科举两次，寒士学子跃龙门的机会大增，那些豪门大阀的势力却被挤占，他们不敢对皇上表示不满，却视积极推行此策的苏丞相为眼中钉。
	“礼部刘侍郎的外戚在江南强占太湖三千顷地一事，王大将军独孙当街杀人一案，这些事大理寺、京城府衙不敢管，苏丞相却连续三天上奏。他想做一个忠臣，却做成了孤臣。”
	庄九没好气地打断了石三难得的长篇大论：“行了，这些事和我们没有关系。”
	石三住嘴，侧着头想了想，忽然冒出一句：“好的杀手没有朋友。”
	庄九挑了挑眉，声音冷了下来，恢复了常态：“你今天，话也有些多。”
	石三耸了耸肩，丢下最后一句话，消失在黑夜里。
	此时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初雪不大，却是细细密密地下着。庄九轻轻挥手一弹，数朵梅花从枝头落下，红色的花瓣落在雪面上，犹如鲜血溅白布。
	“你的那个小姑娘，是苏丞相的独女。”
	想着石三临走前丢下的这句话，庄九嘴角轻扯，自言自语地冷哼了一声道：“她才不是我的小姑娘。”
	五
	三天后，庄九出现在丞相府里。易容后的庄九，身上不复见说书人的潇洒不羁，也不见杀手的阴郁锋锐，此刻的他，是一个卑微木讷、为了生计过活的哑巴花匠。
	伪装成一个哑巴，是十分符合庄九的个性的，他怕麻烦，而如此位高权重的将相之家，对说不出话的人尤为放心。
	不说书的庄九，原本就不爱说话，世间的话，十之八九都是废话。
	这份工作倒是清闲，院子里也没有什么名贵花草，不过有不少梅花，除了朝廷的事情外没有任何爱好的苏丞相，唯独爱梅，不过这些梅花品种也都十分普通。
	如今入冬，前任花匠莫名地生了一场“大病”，于是有了庄九来做活儿，不过活儿也不重，只是做些修葺花枝、除草施肥的例行工作。
	庄九每天就侍弄着院落里的各种梅花，倒也平静。他不喜欢梅花，太孤芳自赏，让人看着觉得孤独，哪里比得上他最钟爱的桂花，繁华芬芳。这份工作，除了要穿破旧的衣服外，他觉得都还不错。
	那日午后，小雪初歇，难得太阳露了脸儿，天气却比阴雪天气冷得更加厉害。庄九在管家的吩咐下到后院修剪梅枝，出于职业本能，他很快就感觉背后有人看着自己，于是装作漫不经心地转身，虽心有准备，可还是一惊。
	飞檐穿过冰冷的太阳，长廊边上，坐着一个穿着桃粉色褂子的小姑娘，耳边两只发髻用粉色的飘带系着，她两手搭放在膝盖上的书上，眨巴着她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庄九，那模样乖巧得很。见花匠庄九扭过头来，目光也不躲闪，反而怔怔地和他对视了一番，然后友善地绽放了一个笑容。
	苏叶叶。
	手中修剪的分明是梅花枝，怎会满鼻子闻见的是桂花的香气？庄九下意识地看了看手中的梅花残枝，又抬头看了看目光尚未移开的苏叶叶，行了个礼。
	这个端庄贤淑的大家闺秀苏叶叶，和往常他见到的那个憨憨笨笨的苏叶叶，唯一的共通之处便是她的笑，真诚又简单。
	下一刻，庄九毒辣的眼睛就看见了她膝盖上的那本书根本就是放反了的，又联想起自己记忆里的苏叶叶，心中笑了笑。
	他弯下身继续做活儿，天空中缓缓飘起细雪，耳边听见苏叶叶软糯的声音：“呀，下雪了呢。”没有人回应她的话，庄九抬头见廊下的她，却没有丝毫的失落，早已经习惯了般。她坐在那里，脚依旧够不着地，一手握着书，一手手心舒展伸在半空中，身子微微向前倾，满眼的欢喜。
	一片雪花就在这个时候落在了苏叶叶已经冻得微红的鼻尖上，她自己也发现了，便一动也不动，眼珠滴溜溜地顺着这片雪花的弧度落在自己的俏鼻尖上，眼珠子一下子靠近了眉心处，然后认真地看着这朵雪花在她鼻尖慢慢融化，随即满意地笑了。估摸着眼睛太用力一时间有些眩晕，然后使劲闭了闭，回过神来，又撞见了庄九的视线，她微微点了点头，缩回手，继续仰头望着天空中的雪花。
	庄九顺着她的视线望向天空，心中觉得她甚是可怜，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朋友，说话也没有人搭理，一片雪花的融化，都能让她这般高兴，而她自己面对这样的孤独，浑然不觉，让庄九莫名地想起自己看着桂花落尽的那个夜晚。
	一整个下午，苏叶叶都坐在那儿，时不时地看看庄九在摆弄梅树，时不时地再望望天，这些事无聊至极，她却看得津津有味。日暮时分，管家到院子里来，看见苏叶叶正抱着书发呆，一脸忧色地说道：“小祖宗，又没背书吧？等老爷回来小姐又得挨骂了呀。”
	苏叶叶噘噘嘴巴，轻轻将头偏向一边，摆出不愿意搭理的模样。老管家叹口气劝道：“大小姐，你不想上元灯节出去玩了吗？”这句话作用十分明显，苏叶叶又将头偏了回来，然后举起书，结结巴巴地念了起来。等老管家摇着头走远，她才停止念书，然后哼了一声，甩了甩小脚。
	第二天庄九继续昨天的活计，苏叶叶不再只是远远瞧着，走近了些，仔仔细细地瞧着那些修剪过后的梅树，眼里满是尊敬，指着花蕾诚恳地对庄九说：“好……好好……漂亮啊！谢谢……谢谢你……让它们这么……好看！”
	庄九算是明白苏叶叶为什么活得这么容易快乐了。她的心思十分简单，一片雪花，一朵梅花，她都能发自内心地喜欢，难怪人们说知足常乐。
	听见她的夸奖，庄九竟有些小小的得意，杀手的活儿有朝廷的嘉奖，说书的口才有长安遍地百姓的称道，而这花匠的活儿，只有苏叶叶由衷的肯定。
	庄九朝她行了个礼，指着树比画了几下，然后指指自己，再摆摆手，示意是这花开得好，并非自己的功劳。
	苏叶叶眨着眼睛打量着庄九，大大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愧疚，随即小心道：“你是哑……哑……哑巴对……对……对吗？”不等庄九回答，她故作成熟地踮着脚拍了拍庄九的肩膀，带着安慰的口吻道，“我……我虽然能说……说话，但是我是……是个小……小结巴，你别……别怕……”
	花匠庄九憨厚地笑了笑，苏叶叶有些高兴，似乎是难得找到可以轻松聊天的对象，问道：“你……你……你知道繁苍楼吗？”
	见庄九摇摇头，苏叶叶得意地说道：“我……我……我有个朋友啊，就在那里说书，他可腻（厉）……害了，说的书可好听……”苏叶叶比画了一下，模仿庄先生潇洒挥扇的姿势，花匠庄九继续憨厚地笑。苏叶叶见花匠庄九并没有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便更加兴奋，磕磕巴巴努力给他卖力地描述着庄九说书说得多么精彩，有多少人为了听他的书付出了多少代价。
	于是庄九知道了苏叶叶去繁苍楼之前的一些事。
	三年前，苏叶叶在上元灯节时无意中听说了这位庄先生，本想去听，但听说听书是要给钱的，庄先生的书又是所有说书人中最贵的，而她那时候的钱不足以让她坐到能看见庄先生的位置。苏丞相一向觉得不缺吃喝的她要钱没什么用，所以她也没有什么零花钱。于是苏叶叶开始偷偷攒钱，等她好不容易攒了许多钱，又发现她自己晚上是出不了门的，生生又等了半年，直到她听说她爹会去江南治理灾情的时候，心中等待了三年的花怒放了开来。
	讲到末了，苏叶叶挥了挥白皙的小手道：“不过……我爹爹回来得……也是时候，我这些年……攒的钱都花得差……不多啦，也没有……钱去坐最靠近他的位置了。”她摊了摊手，看着面露讶色的花匠，又急忙补充道，“不过……我跟他是好朋友，我可以去……他的院子里，他院子里……有很香的……桂花树。”她努力想比画那棵桂花树，生怕花匠庄九不信，于是跳了跳比画道，“有……有……有那么高……比我还高……”
	花匠庄九配合地点点头，装出一副羡慕的样子，心中有些感慨，原来，自己头一次见到她，是她处心积虑了三年的预谋。
	真够无聊，庄九暗想。不知道是指这三年的等待，还是指苏叶叶本人。他有些不自在，于是指了指苏叶叶丢在一边的书本，又指了指大门的方向，意思是苏丞相快回来了，你还不赶紧背书，又会被骂了。
	苏叶叶一惊，点点头，拿起书本，不过这次没有愁眉苦脸，而是欢快地拿着书跑进了书房，似乎提到她的好朋友庄先生，读书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儿了。
	在庄九眼里，苏丞相和苏叶叶，这一对父女的关系倒蛮有意思。
	苏丞相出门前会说：“让叶叶赶紧起来，都什么时辰了。”
	苏丞相出门后半个时辰，太阳终于出现。
	苏丞相回来后会说：“这么早就睡下了？今天的功课完成了没有？《女则》背了没有？女红做了没有？”
	苏丞相说完这话，三更的声音就在街边响了起来。
	平心而论，苏丞相算得上良相，除了上朝看折子议事外，就是对这个女儿的恨铁不成钢了，他从来没有享受过什么天伦之乐，他的世界里好像只有百姓民生，没有女儿的位置。
	苏叶叶似乎也没有什么不满，她不知道父亲和女儿的相处应该是什么样的，所以这种与生俱来的相处方式，她觉得是理所应当的。只是长大了一些，她的好奇心和叛逆心，在父亲的严格家教之下，愈发明显，与之对应的则是苏丞相对她的愈发看不顺眼。
	庄九这边，对于上头布置的任务，他都一丝不苟地记录着每天的访客，记录丞相的一言一行。从记录的内容来看，苏丞相并没有结党营私，白日很少在府，晚间登门拜访的人少之又少。庄九觉得这任务真是有史以来最无聊的一回。
	有时苏丞相处理公务回来得很晚，苏叶叶就会偷偷溜出去，若在院子里碰到庄九，便会很熟络很友善地和他打个招呼：“我去……去……会会……我那朋友！嘿嘿嘿！”语气中有说不上来的得意，庄九总是回以一脸憨厚的笑。
	夜色渐深，苏叶叶耷拉着脑袋回到府上，恹恹的模样像是受了什么委屈，看见收工的庄九，也不像离开前那样欢快，只是出于礼貌地点点头。
	花匠庄九就这样冷眼看着，想她肯定去桂花树下等自己了，但是那又怎么样？
	“她又不是我的小姑娘。”庄九讽刺地想。
	转眼快到上元灯节了，天气转寒，梅花渐渐都开了，庄九变得忙碌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任务要接近尾声了。
	苏丞相风寒初愈，起床有些晚，却仍旧坚持着上朝议事。苏叶叶也一大早起床梳妆好了，桃粉色的绸缎扎着两只发髻于耳后，裹着桃粉色的斗篷，捧着暖炉站在门口恭送父亲大人出门。
	苏丞相看见女儿“嗯”了一声，算是打招呼了。苏叶叶毕恭毕敬地站着，直到苏丞相经过，她突然仰起头，诚恳地说道：“爹爹，你……你……你……给我一点钱吧。”
	苏丞相停住正要跨出门槛的脚，皱起眉头回望道：“家里有吃有喝，你又要钱做什么？”
	苏叶叶歪了歪脑袋，右脚蹭了蹭地上的雪，眼珠子却看往别处，似乎在考虑什么，最后冒出一句：“因……因为我……我喜欢……钱。”
	连附近正在修剪梅枝的庄九听见这样的对话，都忍不住嘴角歪了歪，更不要提丞相身边的老管家，大声咳嗽一番才忍住笑。
	苏丞相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抄三遍《女则》，再抄三遍《女戒》，然后就跟管家要吧。邓伯，少给点，女孩子家家要什么钱？”苏丞相说完，怀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摇摇头出了门。
	“谢谢爹爹。”苏叶叶依旧低着头乖巧地答应道，看见苏丞相上了轿子走远了，她跳着转过身来，一脸乖巧的模样对一边的管家道：“邓……邓……邓伯，给我钱……钱。”
	管家邓伯和蔼地笑道：“大小姐你要多少钱？”
	苏叶叶愣了愣，咬着食指想了想道：“买……一串菩……菩提子你说要多少钱啊，邓伯？”
	老管家有些不解：“菩提子？你从哪里见着的，大小姐？”
	苏叶叶一下子意识到自己要露馅了，变得更加笨嘴拙舌了：“就是……就是……反正我……我喜欢……邓伯……我要买但是……没有钱……钱。”
	老管家也不再追问，温和地说道：“大小姐，你看中了哪家铺子的，喜欢哪一串，我帮你买了来，老爷可不希望你四处乱跑。”老管家对苏叶叶了解得很，心想她一定是哪天偷偷溜出去玩耍的时候看中了的，所以也不多问。
	苏叶叶眼看目的达到，满心欢喜地回答了铺子的地址，然后兴奋地描述了一下她想要的菩提手串的模样，又让老管家复述了两遍，确认无误后，这才松了口气，乖乖回到后院抄写父亲布置下的功课。
	写字写得无聊的时候，她就将小脑袋瓜搁在窗栏上看着外头的雪，看在庭院雪地上觅食的小鸟，会流露出羡慕的眼神，然后晃晃脑袋，用手背揉揉眼睛，又回去卖力地抄。
	苏叶叶拿到菩提子手串的那天，她兴奋地跳到修剪梅枝的花匠庄九面前，激动地问道：“好……好不好看？”
	那是一串象牙白色的菩提子，庄九认真地看了看，点点头，竖起了大拇指。苏叶叶见得到花匠庄九的肯定，更是兴奋，拔腿就往院子外头跑。
	庄九看着她消失在视线里，摇摇头继续专心修剪枝丫，心中莫名有些烦躁。入夜时分下起了鹅毛大雪，他看着满院的梅花，心烦意乱。
	苏叶叶还没有回来。
	等到三更响起，门口才蹿出一个耷拉着小脑袋的身影，那身影瞧见花匠庄九，微微一愣，挤出一丝笑容道：“你怎么这么晚还没有走呀？”
	庄九指了指手中的工具，又比画了一番，示意自己忘记了工具，回来取。这大半夜的取工具，取了有什么用？这么拙劣的谎言，说给旁人听是不会信的，可苏叶叶并未怀疑，她点点头。这一点头，震落了桃粉色斗篷镶边的貂毛上的雪花，她的鼻尖冻得有些发红，抽了抽鼻子，鼻音愈发浓了些：“那……那……那你快些回去吧，太……太……太冷了。”
	花匠庄九憨憨地点头，苏叶叶挥了挥小手道：“明……明……明天见……”
	第二天，庄九见着邓管家请了大夫去了苏叶叶的房里，不久后便闻到了满院子的中药味。听见了邓管家对苏叶叶的念叨，他眼前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了苏叶叶坐在床头裹着被子，一脸的不情愿嘟着嘴巴却不敢反抗的表情。傍晚的时候，苏叶叶的窗户打开了一些，露出了半张小脸，眼睛圆溜溜地看了看院子，目光定格在了花匠庄九身上，便露出喜意，探出小脑袋道：“你……你来。”
	花匠庄九看了看周围，确定这院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便走上前去，与她隔着窗户。
	“我……我讲……讲个故事给你听啊……”苏叶叶道。
	花匠庄九不可思议地冲她眨了两下眼睛。这小妮子才安生了大半天又开始折腾了，他可不愿意让她再折腾，指了指手中的花铲，示意自己还要干活，转身欲离去，不想苏叶叶有些急道：“不……不用你专门停下活，你……你……你听我说就好。”
	花匠庄九只好点点头。
	苏叶叶推开了半扇窗户，清了清嗓子，可嗓音还是很沙哑，语气却很兴奋。她刚说了一句，庄九便下意识地停住了手中的活儿，抬头望她。
	她说：“魏……魏……魏国来使并非自杀，而……而……而是他杀。”她鼻音浓重，小脸十分严肃，说完这句，拍了拍窗棂，一本正经地看向庄九。
	这是庄九与她头一回见面的时候，说的那场书，她记得倒是很清楚。
	于是庄九做活儿，苏叶叶逮着没人的时候，就开半扇窗户，给庄九结结巴巴地说书。她说得很认真，一字一顿，有板有眼，关键时候还会学着庄九的模样做些动作，让人忍俊不禁。每天只能说一段，庄九只是偶尔抬头冲她憨憨地笑着，除此以外也没有别的回应，她却十分满足，每次庄九收工回家，她还恋恋不舍地挥手道：“明……明……明天见。”
	这样的一段书，她说了半个来月，终于她的风寒痊愈了，邓管家只允许她在正午的时候坐在走廊里晒太阳，除此以外还是不许她出门溜达，她这回听话了些。今天终于讲完了最后一段书，她趴在窗户上看着收拾工具要回去的庄九道：“我病好了，就又能见着庄先生了，我听完了再给你讲啊。”这话虽然结结巴巴，可兴奋的语气却是溢了出来。
	庄九将工具包裹好，冲她点点头。上元灯节，就快到了。苏叶叶从窗户里探出半个身子，冲他像往常那样挥挥手道：“明……明……明……天见！”庄九也挥了挥手，自然没有告诉她，明天就看不见自己了，他的任务已经结束了。他怀里揣着厚厚的一沓纸，仔细记录着丞相府这些日子的动态，交上去后，就等着发酬劳了。至于之后会发生什么，自己还能不能见到苏叶叶……庄九想到这里，内心讥讽的声音道：她又不是我的小姑娘，见不见得到，又有什么关系？一抬头，苏叶叶还趴在窗户上，和自己视线相对时，甜甜一笑，又说了一遍：“明天见！”
	庄九头也不回地走了，闻着梅花香，他愈发觉得不舒服。这种孤傲的花有什么好的，他莫名地讨厌起来。
	石三是在上元灯节的前一天晚上来的。
	庄九接过一沓厚厚的银票，满意地翻了翻，见石三还站在原地，没有要走的意思，道：“是不是觉得这笔钱来得太容易了？喏，改日请你吃城南陈小五的面。”
	蒙面的石三翻了个白眼，在黑夜中样子颇有趣：“抠门。”然后想了想又道，“那要吃最贵的浇头。”不等庄九答话，神色一凛，恢复了往日的语气，“这回有个任务，需要你我配合。”
	庄九坐在石凳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仰头看了看积满雪的桂花树枝，等他继续说下去。
	“明天上元灯节，苏丞相家宴，宴请他在长安的门生们。”
	庄九没说话，将茶杯端在嘴边又喝了一口。
	“不留活口。”
	庄九再次喝了一口。
	“府内其他地方交给我，你只负责杀掉苏丞相，日落之前。”
	庄九不语，继续喝茶。
	石三停了半晌，见庄九这副模样，有些来气，闷声说道：“你愈发装模作样了。”
	庄九握着茶杯，斜看了一眼石三。
	石三见他满不在乎的样子，跺脚道：“你这茶杯里的茶，在我来之前，就已经空了。”
	庄九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茶杯，的确是空的。可就这样低头看着茶杯，也没有抬头的趋势。他就这样发着呆，直到脖子累了，才仰起头来，石三早已经走了，院子里空荡荡的，雪花飘落在杯沿上的声音他似乎都能听见，晶莹剔透的六瓣雪花。他突然想起了同样的雪花落在了苏叶叶鼻尖上的情景，不由自主地轻笑出了声，等意识到自己笑了，急忙将手中的茶杯搁回了石桌上。
	庄九站起身随意走了几步，他头一次觉着这个院子有些小，太闷。之前很中意这处院落图的就是这儿幽静，此刻却怎么觉得太冷清了呢？不如出去走走吧，就快到上元灯节了，街上一定是热闹的，庄九就这样说服了自己走上街头。街上熙攘的景象，小贩们的叫卖声，路人的谈笑声，让他稍稍有些心安，直到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繁苍楼前。
	每年的上元灯节当晚都不设宵禁，整个京城热闹非凡。而繁苍楼更是这个节日里消遣玩乐的最佳去处之一，因为庄先生会在这晚重说一场上一年最受欢迎的书，今年当然也不例外。
	他看见了早已经贴在门口的那张告示：年度经典重温——昭觉寺连环命案之谜！黄底黑字，分外醒目。听过的人还想再听，没听过的人更是要听，有些人为庄九的口才而来，有些人为庄九的做派而来，总之是一票难求。
	风雪有些大，告示贴了好几天，有些不太牢靠，此时一角被风吹起，似乎下一秒就会被吹没了。庄九盯着这张告示看了许久，转身走掉。入夜后的长安街挂满红灯笼，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面无表情的庄九显得格外落落寡合。街上人多，不时会被人撞一下，一向爱干净、讨厌和人接触的庄九竟不在意，就这样继续慢慢地走着。流光溢彩般的长安城，明晚上元灯节，会是一副怎样热闹繁华的场面？
	上元灯节一早，听客们有些奇怪地发现，繁苍楼门口的布告换掉了，黄底上“魏国来使自缢之谜”几个大大的黑字，取代了昨日的内容。不过对于普通的听客们来说，这也许只是繁苍楼新想出吊胃口的噱头而已，反正庄先生的书场场都是经典，这个也不错。这个小小的插曲，凭空让长安城的茶楼饭馆里多了一些谈资而已。
	六
	上元灯节当晚，出现在繁苍楼的庄九穿了一身烟灰色的褂子。这颜色其实不大适合当晚的佳节氛围，也不符合喜欢明亮颜色的庄九的一贯喜好。今儿之所以选了这么个颜色，是因为时间太仓促，他回到自己住处后已经来不及换下里外的衣衫，只好将外头的那件换下。
	毕竟内里的衣衫上还有未干的血迹，烟灰色的长衫可以遮挡些。
	今天这场来的人特别多，也只有上元节这场年度重演，繁苍楼才会破例出售站票。那些没有买到坐票的只能站着，即使这样，后面离得远的人都只能单脚踮着站着，脖子伸得长长的往台上张望。直至庄先生来，大家才安静了下来。
	最好的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个熟客，姓杨还是姓唐来着？常常来捧庄九的场，不仅自己来，还拉着狐朋狗友一起来。他见庄九来了，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手举过头顶喝了一个大彩，在全场掌声雷动中，庄九冲大家拱拱手。
	一切都和他熟悉的场景一样，庄九掌控着整场气氛，掌控着整场的节奏，在人声鼎沸中他不再孤独寂寞，他是一个说书人，长安城里最英俊的说书人。所有人都陶醉在他编织的精彩故事里，没有人发现他的心神不宁。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纵使听客意犹未尽，书说完了，大家也都纷纷离去。伙计依旧体贴地给庄九准备好了他常喝的茶。看着外头的大堂，不久前还满当当的，此刻却空荡荡的，桌椅凌乱，茶盏横放，楼里的小厮正在打扫这一地狼藉。明明往常也是这样，可今天却觉得看着心头烦闷。庄九端起茶杯，放在嘴边吹了吹，一下子又没了喝茶的兴致，起身便往外头走。这街上的人群比昨天更多，摩肩接踵，吵吵闹闹，一个行人不小心撞到了庄九，他瞪了那人一眼，继续前行，脚步越来越快，不一会儿就回到住处。他的后院跟往常一样安静，连天空飘着雪花的声音，都能听见。
	雪花纷飞，那棵桂花树下，站着一个桃粉色的小姑娘。
	庄九忽然松了一口气。
	正在踩着自己影子玩儿的苏叶叶，听见雪碎的脚步声，兴奋地抬起头来，瞧见了进来的庄九，跺了跺脚，轻轻跳了跳，欢喜地摇了摇手，摇落了她斗篷上的少许积雪，月光洒在她的身上，镶了一圈银边。
	庄九莫名地心生厌恶，他曾经那样讨厌黑夜，只有繁苍楼的灯火辉煌和人声鼎沸才能让他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边的黑暗。苏叶叶的到来，曾经让这个院子热闹过，可如今见着这般光亮的人，他的内心不可控制地排斥起来，眉头锁起，丝毫不想和她多说一句话，脚尖转了方向往自己的卧室走去。
	苏叶叶即刻追上来，颠儿颠儿地跑在庄九后头，小脚踩碎细雪的声音让庄九很是烦躁。她的声音温暖又甜美，结结巴巴地道：“我爹爹今儿办家宴，我才能出来玩儿，本想去听书，忘记提前买票，挤不进去，太阳没落山我就来这里等你啦。今儿是上元灯节，你看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一边说着一边攥住庄九的衣角。
	庄九停住脚步，面无表情地回头，低头扯回了自己的衣角。
	苏叶叶并不生气，她快跑了几步，张开双臂挡住了庄九的去路。庄九毫不掩饰自己脸上的戾气，抿着嘴唇，停住了脚步，然后往边上走了几步，绕过她张开的双臂。苏叶叶不死心地又移动了几步，仍旧挡在庄九面前，然后将手心里的桃粉色的帕子托在庄九眼前，那帕子散开，中间赫然放着一串菩提子，她笑着道：“有……有……有一回我下午来找你，你……你……你不在，我回……回去的路上看见，我想……想……想你会喜欢。”
	原来她抄了那么久，抄那些繁冗的作业，心心念念想着要买来的菩提子，是为了送给自己。
	“买了回来后，想送你，等了一会儿，也没见着你回来……后来我……我有点事情，就耽搁了，今儿……今儿送你，你可以……可以戴在手腕上，好……好看的。”她明明等到了半夜，她明明因此生了风寒，却在她口中轻描淡写地抹了去。
	庄九心念于此，心头的厌恶感却更重了，眉头锁得更厉害。他一把推开了苏叶叶举着的双手，毫无提防之下，苏叶叶身子歪了一歪差点滑倒，庄九像没有看见一样，铁青着脸急匆匆地只想往屋子里走。
	在他推门的那一刻，苏叶叶小声地问道：“白……白……白天能见到你吗？我晚……晚上不能出来呀。”苏叶叶没有执着于那串她花了很多心思得来的菩提子庄先生是否喜欢，庄九的拒绝似乎对她的心情没有起到什么影响。
	庄九站定，转身怔怔地看着她。
	苏叶叶见庄九突然不走了，看着自己，不适应地眨了眨眼睛，转眼又笑了。可她虽然在笑，却笑得有些惶恐，不知道今天的庄先生怎么有些反常。
	看着苏叶叶的笑容，庄九突然觉得很好笑。他很想问她，小姑娘，你家里人都死光了你知道吗？想到这里，庄九控制不住地笑出了声，不顾苏叶叶满是疑惑的眼神，就这样笑得直不起腰，月光下笑得满脸狰狞。
	不明所以的苏叶叶看见庄九笑，也陪着他一起傻笑起来。
	良久之后，庄九终于止住狂笑，笑容敛去，神色奇怪地瞪了一眼苏叶叶，苏叶叶的笑声便戛然而止。庄九不待她说话，主动说道：“城南有一家陈小五面馆，我有时候会去那儿吃面。”不等苏叶叶回答，他进了门，狠狠地将门“砰”的一声关上。
	没有点灯的屋子里，无尽的黑暗吞噬着庄九，他能感觉到一门之隔的苏叶叶踌躇地站着，能感觉到她兴奋急促的呼吸，能感觉到她走了两步，又回转身来，片刻之后才欢快地跑着走了。
	轻轻将门打开后，庄九看见门槛上放着一块桃粉色的手帕，上面端正地摆着那串菩提子，在黯淡的月下看起来如此祥和干净。
	苏丞相灭门惨案举国震惊，做客的门生、苏家下人，统统死了。皇帝在朝堂上得知此事后大喊三声：“国家梁柱被折！”就此哭得昏厥过去，这份悲戚，让其他官员不由得流着泪感慨君主情谊真是感天动地啊，于是有些大臣也哭晕了过去。
	苏丞相一生为国家鞠躬尽瘁，虽然位高权重，却是清臣。正因为如此，得罪了不少人，也算得上是位孤臣，朝廷之上关系好的同僚着实不多。皇上下旨赐予隆重厚葬，整个京城缟素三日。虽然葬礼无论规格之高，还是场面之大，都是近年少有的，但满城飞舞的白纸、铜钱和前来拜祭的官员们悲痛表情下复杂的神色，依然无法遮掩这件事的吊诡气息。
	新政强硬推行不久，成效初显的时候，苏丞相连同门下得力门生们一同遇害，即使对朝堂之事不甚了解的平头百姓也忍不住关上门议论纷纭：有的说是保守派气急败坏所以暗杀泄愤，因为新政从骨子里侵害了这些高门大阀的利益；有的说革新派的目的只是为了争夺利益，没想到苏丞相一根筋想要把新政推行到底，这下搞得自己腹背受敌。还有一些言论更是只能关紧自家房门，在酒喝得有些高了时才敢叨咕两句：无论革新派还是保守派，都是在皇上允许的范围之内斗，既然朝中势力已经重新建立起平衡，那两派都讨厌的苏丞相自然在皇上眼中，就成了多余的讨厌家伙……
	最后这种观点简直就是诛心，平日大家聚集的街角茶楼里，什么八卦都能听到，可关于苏丞相的灭门之事却少有人谈论，谁知道接下来这件事的风向会如何？
	头七很快过去，事情变得更加耐人寻味。苏丞相是一朝宰相，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天子脚下的京城里，满门惨死在了自己家里。事后却不见捕快满城缉拿凶手，入夜之后的宵禁也如平时一样安静，只是几天后菜市口低调地斩下几颗人头，并贴出词句简单的布告，说是几名匪徒为了劫财，才闯入府中做下这等大罪，现真凶已伏法，城中百姓莫要惊慌云云。
	大白天跑去丞相府上打劫？而且就这么三五个人？这个理由，任谁心里都是不信的。但那又如何？百姓最善忘，哀悼几日之后，城中压抑的气氛逐渐被八卦的好奇心替代，这可是一辈子难遇的怪案啊，茶楼里因为这件事上观点不同，而争个面红耳赤的事儿也不是一起两起，不过毕竟是遥远的庙堂之事，和平头百姓之间的距离岂止是隔了一片深海？于是茶楼里八卦的人们谁也说服不了对方。直到某天，有人感慨之余说了句，这种事哪有什么真相，你们又没有办法亲眼所见。这句无心之语却使大家恍然大悟，因为忽然想起谈这种事，有一个人偏偏是最能让所有人信服的呀——繁苍楼庄先生。
	可也奇怪，繁苍楼这次却没有动静。一向以改编当下热点事件出名、速度极快质量极高的庄先生，却足足有半个月没有露面了，繁苍楼也一直没有出任何告示。
	更奇怪的是大家也不着急，众人的推测罕见的一致：繁苍楼肯定是借此机会抬高票价，奸商！尽管如此，繁苍楼门口的售票处，每晚仍旧有人蹲守，这是头一回没有确定新书具体何时开讲，未来两个月的票却早早全卖光了的光景。
	让人失望的是，整个冬天，庄先生都没有再出现在繁苍楼。
	被众多听客惦记着的庄九，不用再去丞相府当哑巴园丁，也不再去繁苍楼里说书，仍住在那个院子里。伙计只知道，庄先生每天大部分时间都静静坐在院里的那棵桂花树下，喝茶，看雪。
	要说不同，那就是庄先生愈发爱干净了，终日足不出户，却要洗好几回手，更爱白色的衣衫，即使沾上一点儿的尘土都让他如坐针毡。对打扫屋子的伙计，他的要求堪称吹毛求疵，犄角旮旯里落下一丁点儿灰尘他都能感觉到。
	任由他再爱干净，也是徒然。庄九依然会觉得手上、衣上，甚至屋里都有血迹。作为一个杀手，这样让他觉得很糟糕，却无处遁形。
	那串菩提子原本被他随意地丢在了桌子上，可看了总觉得刺眼，于是顺手放在枕头下，可又总是夜不能寐；扔在书桌深处，总是忍不住拿出来把玩。最后庄九决定干脆揣在怀里，这样既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也不用总是看见它，这下子踏实了。
	就这样，杀人无数的庄九，怀里一直揣着那串祥和又干净的菩提子。
	繁苍楼的掌柜依旧每天来一次，既不提观众们期盼庄先生复出的热情，也不提繁苍楼最近生意的好坏，只是赔着笑脸聊些不打紧的闲话，喝上一杯茶就告辞。掌柜人情世故极为练达，方寸也掌握得好，心里虽然着急，面上却不表露一分。庄九从说书开始就一直待在繁苍楼，大部分原因就是欣赏掌柜这种让人舒服的做派。可眼下，他面上虽然一如既往地风轻云淡，心里却七上八下慌乱得紧。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素材啊。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桂花树下的庄九会反复地告诉自己，这个素材一定要好好地整理出来，是的，素材。
	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他本来就是个杀手，伙计跑腿，妓女卖笑，都是买卖罢了。他没有为自己杀人，他和从前一样。他反复地告诉自己。
	同样，说书也是如此，自己是多么喜欢说书啊，热闹的茶楼，听客们期待的目光，如雷的掌声，把众人情绪掌控在手中那种愉快的感觉……这些都是多么繁华和热闹啊。
	庄九抬头，院子里一片寂静，寒冬虽已过去，但春天还没真正来到，桂花树依旧光秃秃的，实在是不怎么好看，这桂花再开还得等很久很久。
	那晚之后，苏叶叶再也没在桂花树下出现过。
	庄九看着干枯的桂花树枝想，苏叶叶这些日子过得怎么样？她如此笨，怎样操持那样大排场的葬礼？她只会呜呜地哭吧？不，也许不会，她爹对她那样严格，她与父亲并不亲近……他又摇了摇头，那是她唯一的亲人，她又怎么会不哭呢？
	她哭起来的样子实在不咋的，还是笑起来的时候好看，庄九想起初见她的时候，想起她在树下等自己的时候，想起她为自己剥开一粒松子的时候，想起她因为花开得好感谢自己的时候，想起她在半扇窗户里模仿自己的时候……那些活生生的动人的情景繁华了他的回忆。但是她最后一次见自己的那天晚上，笑得一丁点儿也不好看！
	想到这里，庄九心里莫名地涌上一股怒火，不知道对谁发泄，突然重重一掌击在树上，心中的闷气仿佛也随着枯枝纷纷坠下。庄九疲惫地靠在树上，低头看着沾满枯枝碎屑的白衣，努力地想回想起那天的过程，他想给长安百姓带来一场无与伦比的故事，在苏丞相府，光天化日，他杀掉了苏丞相，是的，他亲手杀了苏丞相。他想着座上三千的喝彩，他想着听客一掷千金的捧场，他想着繁苍楼里的热闹，可是他回想起来，却什么也不记得，像是被人抹去了那日的所有记忆。
	他要重现那日的情形，他决定去一趟苏府，不为旁人，只为说书。做杀手他很专业，作为说书人，他怎么能对不起听众们的殷切期待呢？
	庄九易作花匠的模样，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后院的小门，他穿过柴房，走过长廊，来到了苏叶叶的院落。一地的残雪，在灰尘中，脏兮兮的，丑死了。
	正是在这棵梅树旁，那小姑娘指着梅花道：“谢谢你让它们这么好看。”此刻梅花怒放的味道真是让人生厌，庄九锁着眉头转过身去。
	廊下是灰尘满地，那小姑娘乖乖坐在那里，膝盖上捧着倒置的书，她专心地看着鼻尖的雪花融化，抬头友善地笑了笑。此刻檐下的铜铃发出的声音，怎么带着沙哑的声音？真是难听。庄九咂了咂嘴，转了个方向。
	窗户半开着，那小姑娘得了风寒还不安分，偏偏要学庄九的作态努力地讲着魏国来使的那场书。寒风吹过，那窗户被吹得关了又开，震落了飘上窗棂的残叶。
	庄九情不自禁地抬脚要往屋内走，那个曾经住着她的地方是什么样呢？只一瞬，他便清醒了过来，止住了脚步。他没有听见过她的消息，这是好事。为什么要探个究竟？他挠了挠头，脚尖一转，转向院子外头的方向。
	突然身后传来一个软糯又结巴的声音，那声音让他心头一紧，嘴唇不可控制地浮起上扬的弧度。他猛地转身，可身后却空无一人，那摇晃的窗户内并没有人，也没有人探出半个身子，充满期待地说“明……明……明天见”。他分明就听见苏叶叶在叫自己，庄九不可置信地将这院子仔仔细细地又打量了一番，的确，是他自己听错了。他唇上的弧度渐消，转身回去。
	那个小姑娘对谁都是心怀善意，用自己最简单的心思看待这个世界，于是觉得世界就那么简单地呈现在了她的面前。她父亲死了，她应该要明白了，世界并不是她从前所见的模样。这样也好，庄九心想，面对空荡荡的院子，他转过身去，骂道：好个屁！
	有些东西，是要拼了命去铭记的，有些东西，是要拼了命去忘记的。对于苏叶叶，庄九不知道是前者还是后者。
	一月前这里的梅花待放只等主人宴客，转眼这梅花依旧自顾自地开着，院子里徒留着污浊的雪，枯碎的叶，吱呀的门，潦倒一片，不过是长安城的一隅。
	七
	第一声春雷响起的时候，原本坐在书桌前的庄九猛地站起，然后无视还有些寒意的密密细雨，急匆匆地推开院门半奔跑着冲上了大街。院里的伙计正端着煮好的茶准备送进来，见庄先生要出门，想提醒庄先生带上伞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因为庄九脸色铁青，眼中满是焦急，一反往日的温和平静，表情隐隐带着杀气，赶紧侧身让道，生怕误了庄先生的大事。
	街上不多的行人都打着伞，好奇地看着这个在雨中奔行的白衣青年男子。春雨绵细，润物无声，片刻之后，庄九身上的白衣便已湿透。
	许是凉雨让人平静，他的步伐逐渐慢了下来，眼神也不再焦灼暴戾，任由这雨丝洒在自己身上。
	路上偶有认出他的人，试着打招呼，庄先生虽然点头应和，却笑不出来。那个繁苍楼的老听客看着他白衣远去的背影，不由得心内感叹，庄先生不愧是庄先生，连雨中漫步这种事儿都能这般风度翩翩，不像旁的人，浑身淋湿就和落汤鸡一般狼狈。
	一路前行，走过繁苍楼，又路过丞相府。庄九皆目不斜视，没有丝毫停留，像是这两个地方从来都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一路缓缓走到了南城，穿过了两条小街巷，最后在一个不起眼的门脸前停下脚步。
	陈小五面馆。店面外写着这五个字的布制招牌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布帘已经发黄，边上也有些破旧，被飘雨浸湿后怏怏地垂着，和店内清淡的生意真是相得益彰。
	顾名思义，这家面馆的老板叫陈小五，不过陈小五现已不小，如今是个中年胖子。这家小店在偏僻的巷子里既然能开十几年，至少不难吃，还有几样拿得出手的特色面，虽然离京城名吃之类的评价还差得远。庄九很喜欢来这家店，这让煮了十多年面条的陈小五很是自豪，就凭这一点，陈小五面馆在周围几条街上颇有名气。
	此刻外面在下雨，又是下午时分，店堂内一个客人也没有，陈小五也十分坦然地伏在桌上打盹。
	庄九没有着急走入店内，而是左右看了看，雨中的小巷里空无一人，往日坐在屋檐下聊天的老人、街边嬉戏的孩童都不见踪影。庄九自嘲地笑了笑。
	走进店里坐下，挪动桌椅的声音把陈小五惊醒了，他见是庄九，先是一愣，紧接着兴奋地喊了一声：“庄哥！”发自内心地高兴。
	“庄哥，这么久没来了，我还在想呢，怕你吃腻我这手艺了。”陈小五搓着手，满脸憨笑。对于京城里这个传奇的说书人，他是真心喜爱和由衷敬佩。
	放在从前，庄九会和他扯上几句闲话，今儿却十分沉默。
	陈小五呵呵笑着，一边手脚麻利地打开炉灶烧水洗菜，一边闲聊：“庄哥，听说你最近都没在繁苍楼说书了？”
	庄九“嗯”了一声，没有接下话茬儿。
	陈小五正从桶里舀了一大瓢水到锅里，没注意到庄九的情绪不高，乐呵呵地继续道：“我也听吃面的客人说起，还担心你别是病倒了，现在看你气色不错，松了口气。对了，说起繁苍楼啊，去年上元灯节我咬咬牙买了张门票，结果被老婆念叨了整整一年。不过贵是贵，庄哥讲的书就是好听，够劲！那天上元灯节，可真热闹啊，我婆娘在外头逛街，我在繁苍楼听书，那人山人海啊，长安城就是好啊！”
	陈小五手下熟练地干着活儿，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庄九的耳中反复听着“上元灯节”这几个字，有些出神，脑中浮现起见到苏叶叶的第一面，那时，她坐在台下正中的位置，不合时宜地激动叫好。这画面现在想来十分清晰，却又恍若隔世。
	这个温室里长大的姑娘，染了指甲就觉得是惊心动魄的大事了，哪里会懂得人世间的险恶呢？苏丞相死得不清不楚，皇帝事后表现出的态度那样值得玩味。她一个小结巴，懂什么？又该如何自处？
	自己当时是怎么对她说的来着？对，好像是这样说的——“城南有一家陈小五面馆，我有时候会去那儿吃面。”既然没说是明天来，还是后天来，那自己怎么能算是失约呢？可既然不是失约，为什么还是会觉得很烦闷？
	直到陈小五把一碗招牌银丝面端在桌上，庄九才收了神。
	青花大碗里盛满乳白色的骨头汤，细若发丝的银白面条扭成一缕躺在碗底，看上去十分诱人。陈小五紧接着将一大勺滚烫的葱油浇上去，本来安静的面碗里猛然爆起一股香味，陈小五自信地将碗推到他面前：“庄哥，您慢用。”
	庄九看着面，愣了片刻，直到此刻，他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为什么会忽然兴起，冒着雨走了小半个城来到这里？难道，就只为了吃一碗银丝面吗？可自己并不饿啊。
	在陈小五期待的注视下，庄九终于还是拿起了筷子。实诚的面馆老板满意地松了一口气，庄九是他在意的客人，看着这样的客人吃自己的面，可是他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庄九吃得很慢，陈小五没有在意，因为庄先生吃面从来都是很优雅的。他擦干手，坐回灶台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笑笑问道：“庄哥，你觉得我的面卖得贵吗？”
	庄九不知所以，默然地摇摇头。这里的招牌银丝面十三钱一碗，比起普通街坊五六钱一碗的阳春面是要贵些，但真材实料，味道也好，平心而论真不算贵。
	“对啊，我也觉得自己这买卖做得挺公道啊。”陈小五接着说道，“可前段时间遇到个挺有意思的事儿。”
	“有个小姑娘，又不吃面，就在门口蹲着，经常一蹲就是一下午。”
	庄九猛然抬头，手中筷子一紧，筷子上的面断了一截掉在汤碗里，溅起了几滴汤水到他的前襟，他也没有在意。陈小五没看他，自顾自地继续说着：“开始吧，以为她是等人，没在意。来的次数多了，我就琢磨，这是哪家的小孩子嘴馋，又没钱？一碗面而已，又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我见她那可怜的模样，就和她说，想吃我就给她下一碗，不收钱。”
	“这小姑娘也真有意思，摇摇头。第二天还来，还是蹲在门口，你说她不想吃吧，有时候又能看见她摸出铜板悄悄地数。”
	庄九面无表情，可眼前却不禁浮现出了苏叶叶低着头，蹲在面馆门口数着怀里铜板的模样。她活着，她还在长安城，她过得似乎不大好……可是这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她又不是他的小姑娘。
	陈小五说到这里，忽然自顾自地笑起来，笑了好一会儿才止住，继续说道：“你还记得开春前的那场大雪吧？小姑娘在门口又蹲了大半天，她穿得也不多，雪都快堆到膝盖了。我怕她冻坏，就给她盛了碗面汤，问她，小姑娘，你每天来这里守着，到底是想干什么呀？庄哥，你猜她怎么说的。”
	庄九没接话，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他抿着嘴，他不想知道，一点儿也不想知道。
	陈小五沉浸在自己的话题里，叹了口气：“她说：‘我要请我的心上人来吃面！’”说着咂咂嘴，感叹道，“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就疯疯癫癫的呢？”
	庄九抿着嘴没有说话，静静地听陈小五讲着：“她看起来也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小丫头，举止言谈透着一股大气，街头巷尾这般年纪的小孩我见多了，没一个有这样好的教养。不过也奇怪，要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也不能天天就放着她出来做疯事儿啊，对吧？所以啊，这个事儿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琢磨着挺有意思。”
	庄九朝门外望去，快到傍晚时分了，天色倒不暗，果然是冬天过去了，日照的时间也逐渐变长了，巷子里虽然偶尔有些行人，却依然冷清。庄九想象着苏叶叶耷拉着小脑袋，在失望地等待了一天后，踽踽独行在这条冗长的巷子里，想她该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往回走的呢？可她连家都没有了，又该回哪里去呢？
	陈小五没有继续讲下去，或许这个对他来说，有趣的已经讲完了。他转身看炉子的火有熄灭的迹象，又开始忙碌起来，没空再招呼庄九。
	庄九沉默地吃着面，吃得很慢很慢，直到面汤逐渐冷掉，上面凝起一层薄薄的油花儿，那一碗面依然剩下大半。陈小五忙里偷闲看见了，苦着脸小心问道：“庄哥，是不是今天的面不合口味？要不再给您来碗开胃的？”
	庄九摆摆手，抬起手道：“结账。”
	他失落的眼神倏地定格在了巷子口，分明是春天，此刻却是满屋子的桂花香气。
	八
	和庄九一样，出现在巷子口的那个小姑娘也没有撑伞。
	庄九的脑海中突然想起了上元灯节的那日清晨，他穿上了最爱的月牙白的杭绸长衫，优雅地吃了富春茶社的清煮干丝，他缓缓地擦了擦嘴角，放下了不菲的小费，身后是小二殷勤的道谢声。
	巷子里的小姑娘没有盘着发髻，也没有穿着桃粉色的小褂子，她的头发散落在肩上，穿着麻布小袄。
	庄九记得街上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是庄先生来，他对自己的易容十分自信，他走到苏府的正门前，双手递给邓管家自己的名帖。邓管家看了之后，热情地让人招呼他进去。
	冬天终要过去，雨水渐收，巷子里漏进来一丝无力的阳光，那光落在了踽踽独行的小姑娘身上，看起来似乎暖和一些。那小姑娘的视线落在了面馆里唯一的客人身上，她的目光一顿，随即加快了步伐。
	庄九记得自己可以在苏府里随意走走，于是他鬼使神差地走到了那再熟悉不过的后院里，他看着那几株梅花在雪中摇曳，星星点点十分可人。他记得日暮时分，身后有脚步渐近，那人的声音温和平静，问道：“你也喜欢梅花？”
	巷子里的小姑娘带着小跑，走到了面馆门前，脸上的雨滴正顺着下巴滴落，她身上的那件有些肥大的不合身的麻衫，衣襟处有明显的磨损痕迹，透出一股疲惫的颓气。她的眼睛愈发大了些，好些日子没有见，她清瘦了许多，脸蛋不再是从前的胖嘟嘟，下巴有些尖了。她喘着气儿，看着庄九，笑了笑。
	庄九回避地将视线转向了另一侧，但是脑海中却清晰地记得，他并没有回答那个男人提出的问题，他转过身，平静地将来人打量了一番，没有错，和画像上的一样，他便是这个宅子的主人，当今的苏丞相，苏叶叶的父亲。他略一点头，作揖之际，出剑收剑，苏丞相跌落在地上的时候，天色暗了下去，他的目光越过屋檐移到了长安城的天空。石三的任务应该开始了。他坐在长廊下，苏叶叶最常坐的那个位置，等着掌灯时分。
	很快，西关街上逐渐掌起了灯，接着整个长安街也亮了起来，但庄九身处的丞相府一片黑暗，灯火通明的长安城，他找不到回去的路。
	苏叶叶一如既往地并不在意庄九的冷漠回应，她走到了庄九视线的对面，轻轻道：“你……你不认得我啦？”
	庄九冷漠地将视线移到了她的身上，没有答话。
	苏叶叶迎上他的视线，笑了笑，她的嘴唇是笑的弧度，但是眸子里却荡着一汪悲伤。
	庄九抿着嘴，想要站起来，却发现自己竟然动不了。
	苏叶叶没有发现庄九的异样，她吃力地挪开了一条板凳，爬了上去，跪坐着，紧接着从怀里掏出手帕，放在桌上，一层一层地摊开。
	正是这块帕子，里面总会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庄九从来都猜不到。
	此时，映入眼帘的，是一些零散的铜钱。桂子香气越来越浓。
	苏叶叶低着头，目不斜视地数着，她数钱的样子格外专心，一枚、两枚……直到数出第十三枚铜钱，她微微松了一口气，仔细地码放在桌上，这才抬起头微笑地看着庄九。
	庄九垂下眼睑，他不喜欢看她的笑。人的笑容之所以好看，是因为弧度和眼神相得益彰，而苏叶叶的眼神里满是黯然，她身上溢出的孤独和疲惫，让庄九看都不敢看，这种不自在让他如坐针毡，他很害怕自己会被这种情绪淹没，所以庄九猛地抬起了视线，突兀地说道：“你还听书吗？”
	这话一说出来，两人都愣了愣。从前的交流，庄九从未主动问过她什么，苏叶叶也十分适应自己一厢情愿的“交流”，庄九也在她的一厢情愿里落得个舒服自在。苏叶叶缓过神来，认真地想了想，道：“没……没有钱啦。”
	他想起苏叶叶站在苏宅门口送父亲大人出门，要钱给自己买那串菩提子的情形。他心里的烦躁变成了厌烦。她颜色暗淡，眸子无色，她生命里的光，的的确确是自己亲手熄灭的！
	“你这一份，我……我请你啊。”苏叶叶真诚地看着庄九，看了看搁在木桌上很久的筷子，她记得庄先生爱干净，于是从桌角的竹子筷筒里抽出两支筷子，仔细地用衣袖擦了擦，然后递在庄九面前，结结巴巴地说道，“快……快吃呀。”她没有提她的家事，她没有提她在这里等过多少个下午，她什么也没有提，和从前一样，好像悲伤永远是她自己的，只有欢喜才愿意和庄九共享。
	庄九皱着眉头，他的鼻下满是他最爱的桂花香气，但此刻内心却升腾起无法克制的厌恶。他看着苏叶叶悬在空中的手，心想她这样很烦人，他摇摇头，示意自己不吃。苏叶叶并不气馁，她笑着将握着筷子的手，往前又伸了伸，道：“喏。”
	庄九努力压抑着厌烦，压低声音道：“我不吃！”
	苏叶叶的手悬在空中，怔怔地看着他，然后带着宠溺的语气道：“我……我说过，要请……请你吃……吃……吃面的……”她并不放弃，她的手又往前伸了伸，执着地看着庄九。
	她的目光依旧清澈，在这双眸子里，他的身形无处遁形，他实在无法克制心中的厌烦：“我不是说过我不吃吗，结巴！”他抬手“啪”的一声打开了苏叶叶递来的筷子，筷子从苏叶叶的手里落在了地上，蹦跶了两下。庄九和苏叶叶的目光同时落在了地上，然后不约而同地又抬起来，看着对方。
	她的目光里有一丝委屈，旋即被掩盖了过去，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道：“你……你不是喜欢……”
	“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结巴！”庄九打断她的问题，提高音量道。他一向优雅得体，此刻却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对她的厌恶溢于言表。
	“我……我……”苏叶叶的手指抠了一下桌角，她的眼眶里蒙上一层水雾，下嘴唇轻微发颤，她想反驳什么，却一如既往地无法反驳。她说不出话来，然后蹒跚地从板凳上爬了下来，揉了揉发麻的膝盖，直起身，默默地转向门口。
	她的身影缓缓地移动，快到门口的时候，身影停住了，她扭过头来，怯生生地说道：“我……我也……想……像你那样……口若悬河，我……我不喜欢你叫我结……结巴，我叫苏叶叶……两个叶……”略顿了顿，她见庄九没有反应，继续道，“我请你，吃了面，就离开长安了……以后，以后也……见不着了……”她的语气里没有生气埋怨，平静地说着。
	庄九听见这话，视线蓦地转向门口，他刚要开口，便看见一个鬼魅般的影子投影在苏叶叶的身后，他本能地站了起来，接着便听见布料被刺穿的声音。被他杀死的人，剑刺进身体的前一刻，都会有布料破裂的声音，声音虽小，他却可以敏锐地捕捉到，只是一瞬，他洞听得无比清楚。随后便是“砰”的一声，苏叶叶就在他眼前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石三，这个鬼魅般的影子是石三。
	漏到巷子里来的那缕光彻底消失了，满室的桂花香，浓得叫人无法呼吸。
	庄九第一次不够专业，他应该一早就发现石三潜伏在此的。这一刻他反应了过来，这是石三的剑法，他一眼就认了出来，他们都是朝廷的一条狗。
	石三看见庄九，冷漠地说道：“她只要离开长安，就得死。”石三仍旧黑衣蒙面，说话依旧毫无感情，庄九清醒地意识到这肯定是石三的任务，是上头的任务。“你若不来吃面，她也不会死得这么早。”见庄九呆滞地站在那里，他继续道，“我已经够成全她了。”石三向他点了点头，这是他们从前收工前告别的方式。庄九见他转身，脑中却浮现出和此时毫不相关的一句话，那是某天夜里，他曾对苏叶叶说的话——“杀手也是要吃饭的，伙计跑腿、厨子做菜、戏子唱戏，所以杀手理所当然就是杀人咯，侠客可干不了杀手这个行当，不够专业。专业，你懂不懂？”
	在石三背过去的那一刹那，庄九似乎动了一下，随后石三浑身僵硬，艰难地转过头，神情复杂地看着庄九，庄九却没有抬头，他的手里只是多了一把近似透明的剑，剑刃上有血。石三自嘲地笑了笑，“砰”的一声，重重地摔在了面馆门外。
	庄九杀了同类，庄九在夜里杀了同类，庄九在夜里为了自己杀了同类。
	庄九立即转身，快速地冲到捂着喉咙的苏叶叶的面前，一把将她抱在怀里。
	苏叶叶的指缝中全是鲜血，可她的目光依旧清澈，视线从庄九的剑上，缓缓移到了庄九眉目清秀的脸上，带着一如既往的信任，一厢情愿的爱慕，没有仇恨没有埋怨，一如当年月夜桂花树下的灵动活泼。她的唇语嗫嚅着，虽然发不出声音，但庄九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她说的是——好、腻、害。那是她头一回单独见庄先生的时候，说的话，分毫不差，却谬之千里。
	她抬起鲜血淋漓的手，想摸一摸庄九，努力抬起庄九的下巴的时候，想起了什么似的，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垂了下去。
	庄九一把抓住她垂落下去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苏叶叶脖子上汩汩流出的鲜血，染红了庄九最爱的衣裳。
	庄九死死地搂着怀里的小姑娘，只是半跪在地上，肩膀发抖，他很想说话，随便说点什么都好，他从前是那样口若悬河，但是此刻他连嘴唇都张不开，他没有声嘶力竭地呼唤她的名字，也没有慌乱地去找大夫。他是顶尖的杀手，他直面过无数次的死亡，所以他清楚地知道苏叶叶死了，他的下巴抵着她的额头，将怀里的人儿抱着，紧紧抱着，想让她靠近他怀里的那串菩提子再近一些。
	他在白天杀人，他在晚上说书，他杀人毫无原则，他说书只为听听人声，他喜欢桂花因为那香气浓郁芬芳，他努力地想融入一个百姓的人间，却越发清晰地感受到灯影幢幢下自己是那样形单影只。
	好比一个穷人揣着价值连城的宝物，众人都会耻笑他，连他自己都会耻笑自己……他不是厌恶她，不是排斥她，不是想要远离她，他只是在她简单干净的眸子里，看见了最肮脏的那个自己，那个连自己也讨厌的样子。
	可是苏叶叶，站在他的心尖上，时而跳舞时而歌唱，直接地向他展现了世间最美好的一面，照亮了他这些年来一直黑暗的世界。
	但是苏叶叶，她死了。
	暮色四合，来不及亮起灯光的面馆逐渐隐没在黑夜中，从此，人间再无桂子香。
	九
	苏丞相死的第二天，石三接到了另一个任务。这个任务无聊又简单，但是价格十分高，他掂量掂量手中的金锭子，语气呆板地问来人：“怎么不是让老九去做？”
	那人笑道：“这人老九杀不了。”
	石三微愣，一副你不了解老九的模样，疑惑地问道：“还有老九杀不了的人？”
	那人不理会他嘲笑的神色，吐出三个字：“苏叶叶。”
	石三顿了顿，跟踪苏叶叶，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说话都结巴的小姑娘，只要她有离开长安的想法，就动手杀了她。
	无聊又简单。
	石三看了看手中的金子，递给来人道：“我不接。”
	那人也未流露出为难他的神色，伸手就要将那锭金子接过来：“你怕老九杀了你？”
	石三蓦地收回了手：“两倍价钱。”
	“一个小姑娘，不值那么多。”那人面露难色。
	石三既不辩解也不争论，只道：“值。”
	那人咂咂嘴，点头无奈道了声“好”。
	石三又道：“先给。”
	那人面露不耐烦，皱着眉头道：“老三，你今天怎么磨磨叽叽的，组织什么时候欠过你们的钱？”
	石三不理会他，加重了声音道：“先给。”
	那人闷哼一声，只得道：“好好好。”于是又递给他一锭金子。
	石三看着自己手里的两锭金子，仔细地摩挲着，那人离开了，他的视线却未离开金子，许久他喃喃自语道：“一锭她的命，一锭我的命，不贵的。”
	石三跟着苏叶叶已有一个冬天，他目睹了苏叶叶最灰暗的时光。他看见苏叶叶穿着宽大的丧服跪在父亲的灵位前呜呜哭泣，她说：“爹爹，你怎么不要叶叶了呀？叶叶不染指甲了，叶叶不再偷懒了，叶叶每天都要好好背书。爹爹，我从前太不懂事了，爹爹，我再也不要钱了……”
	他看见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自称是苏丞相的亲戚来苏府上讨钱，苏叶叶穿着丧服站在会客堂内伸出小手想要阻挡他们拿走其实并不值钱的摆设，她说：“你们别拿走，你们别拿走……”没有人搭理她，她除了哭，什么也不会。
	他看见她坐在一夜之间就颓败的堂内廊下，端端正正地抱着膝盖看着院子里怒放的梅花，后院的门发出了“吱呀”的声响，她如同惊弓之鸟猛地一颤，猛地站起，便往自己的房间里跑去，钻到床上裹着被单不再出来。庄九走进了这间院子，而苏叶叶此刻在被单下瑟瑟发抖。
	他看见她笨拙地向路人打听陈小五面馆，罕有人知道，问了三天，才勉强问出了个方向，直到找到陈小五面馆，花了统共五天的时间。那日大雪，她站在巷子里执着地看着巷子口，直到天色全暗了，她才往回走。她有些冷的样子，小身板单薄得厉害，她搓了搓手，嘴里喃喃说道：“邓……邓……邓伯，叶叶有点儿冷。”然后木木地看了看身后，半晌，她抬起手背擦了擦眼睛，边走边抽泣了起来。
	春暖花开，石三在陈小五面馆外头看见了来吃面的庄九，他看见庄九对苏叶叶的冷漠粗暴，难得地冷哼了一声。直到苏叶叶说出了那句“我要离开长安了”，他知道是时候动手了。他冷静地站在苏叶叶的身后，悄无声息，然后抽出了随身的佩刀，出刀的时候，他闭了闭眼睛，杀这样的一个小姑娘太简单了，简单到他都不想看。他听见苏叶叶倒在地上的声音，抬头看见了庄九，只说了一句话，他就知道老九会杀了自己。
	他背过身去，感觉到了庄九的剑风，他们都是朝廷的一条狗。
	早晚都得死的事儿，他早就看得很开。一锭金子，结束自己的命，真的不算贵，配不上老九的手艺。石三倒在地上，闭上了眼睛。
	苏丞相的死始终没有被改编成话本，庄先生再也没有登过台，繁苍楼的客人们还是很想念他。
	繁苍楼的掌柜还是找了新的说书先生，学着庄九的套路来讲着城里的传说。
	开张的那晚，闲了很久的看客们都来了，陈小五也来了，他只买了后排的票，人群中气氛十分融洽，周围的人们议论着庄先生曾经的风采。
	“那年上元灯节，站票都卖光啦！繁苍楼里的人，比西关街上的人还多哟。”
	“前年的中秋你没来吧，庄先生一登台，我边上那位激动得晕过去了咧，还是我给抬出去找的大夫。”
	“庄先生好好的怎么不见了？”
	陈小五没忍住，对一边的人道：“庄先生本来就不是个说书人，他是个很厉害的杀手……”
	话音未落，周遭人哄笑起来：“你莫不是疯了吧？”
	“庄先生不是说书人是个啥？他说自己是杀手你还真信啊？三岁的小儿都不信的！”
	陈小五脸憋得通红，愤愤地坐下去不再说话。周围依旧是人声鼎沸，很多人都在怀念着庄先生，又或许他们怀念的并不是庄九，而是一个热闹。就像当年庄九喜欢热闹一样。
	新的说书先生登台，大家便安静了下来，可无论那个新来的说书人多么竭力地模仿，客人们的反响却并不好，喝彩声寥寥无几，场面沉闷不堪。后排的听客甚至听到一小半就开始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叹了口气，对旁边的人发牢骚道：“这说的是什么啊？真是连庄先生的万分之一也没……”讲到一半，才发现身边的人看上去有些邋遢，衣服上皱皱巴巴，头发也没有梳理，他似乎没有买到坐票，靠坐在栏杆上，只是不停地喝着酒。
	那个邋遢至极的家伙灌了一口烈酒，用袖子抹了抹嘴角，点头赞同道：“说……说得……对！讲的什么……玩……玩意儿……”还没说完，这醉鬼突然呆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结巴了起来，他竟然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他曾经是长安城最出名的说书先生啊！
	不再有洁癖的庄九从栏杆上跌落了下来，推开人群踉踉跄跄走到了外头，在墙角处他控制不住地呕吐了起来，想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才痛快，可是却不能如愿，于是愈发难受。
	他消失的这段日子里，听闻世间有一处慈悲客栈，可以让人真的回到过去，弥补遗憾，可是只有天下心怀慈悲的人，才能遇到。他抬起迷离的眼，自嘲地想，天下最慈悲的人儿死在了自己的怀里，自己如此肮脏，上天再有恩泽，也没有理由眷顾自己吧。
	庄九身后的繁苍楼人影攒动，门口的马车行人来往不断。
	他转身想去买酒，不想抬头见着一座楼，三丈木杆挑起大红的灯笼，那牌匾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慈悲客栈。
	十
	我的视线从乌金石的茶台上离开，庄九的酒已醒，可依旧低着头，看着那已经映不出画面的乌金石茶台不愿移动。许久，垂在额前的刘海儿下面发出了声音，喉咙沙哑，满室的悲伤：“如果我不曾见过光，一辈子都是可以忍受黑暗的。”
	庄九抬起的眸子里，毫无生气。
	我的食指点了点第二杯茶的位置，抬头看着他道：“这一杯，有世间独一无二的功效，饮下后能抚慰你心中的疼痛，若饮下后，你心意依旧，再饮下这第三杯茶。”
	庄九轻哼一声，执起第二杯茶，仰头喝下，随意丢在一边道：“现在可以饮下第三杯了吗？”
	桌上是已经凉透了的竹叶青，我看着庄九，缓缓道：“这一杯饮下，便是没有回头路了。”
	“我真的可以再见她吗？”
	我捡起一边的灰色麻布，在乌金石的茶台上擦了擦，等到庄九喝下第三杯茶，这里会显现出他重回过去直到灰飞烟灭的全部情形，我笑了笑：“这第三杯茶，是世间最毒的茶，它会让你真的回到过去，你不会改变朝代历史，不会改变百姓命数，你唯一能改变的是你自己的命。”
	“怎么改变自己的命？”
	“送命。”我定定地看他，吐出这两个字。以命抵命是慈悲客栈最特别的地方。
	庄九神色一凛，嘴角微微一浮：“那么多人的命葬送在我手里，如今我竟能选择自己的死法，老天怜悯。”他执起手边的茶杯，冲我举了举道，“多谢姑娘成全。”仰头饮尽。
	庄九在我眼前瞬间消失，只是那杯盏从空中“啪”的一声跌碎在了地上，随即茶台就显现了那间陈小五面馆。
	天街小雨，青石小巷，庄九掀开了陈小五面馆的布帘，中年胖子正伏在灶台上打盹。庄九的步子极轻，陈小五睡得正香，庄九定定地看着他，嘴角竟露出了一丝放心的笑意。他转身，将那脏兮兮的布帘子卷了起来，然后走到了可以瞧见巷子口的那张桌子旁，移开凳子，坐定。
	陈小五从板凳移动的声音里醒了过来，他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打了一个舒畅的哈欠，未合上嘴，瞧见了坐着的庄九，露出惊喜的神色，道：“庄哥！”
	庄九微笑地点了点头。
	“庄哥，这么久没来了，我还在想呢，怕你吃腻我这手艺了。”陈小五搓着手，满脸憨笑。
	庄九看着他熟悉的神态，答道：“怎会？”
	陈小五听庄九这样一说，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嘿嘿直乐，一边手脚麻利地打开炉灶烧水洗菜，一边说道：“庄哥，听说你最近都没在繁苍楼说书了？”
	庄九“嗯”了一声，面馆还是那样的面馆，对话还是那样的对话，庄九的打扮还是那时的模样，他的目光里带着一丝期待。
	陈小五正从桶里舀了一大瓢水到锅里，没注意到庄九的异常，乐呵呵地继续道：“我也是听吃面的客人说起，还担心你别是病倒了，现在看你气色不错，松了口气。对了，说起繁苍楼啊，去年上元灯节我咬咬牙买了张门票，结果被老婆念叨了整整一年。不过贵是贵，庄哥讲的书就是好听，够劲！那天上元灯节，可真热闹啊，我婆娘在外头逛街，我在繁苍楼听书，那人山人海啊，长安城就是好啊！”
	和上次听见这话不一样的是，庄九并没有显现出不耐烦，而是轻轻点了点头给予了回应，然后低头从胸口处取出了一串白色的菩提子，戴在了手腕上，接着将袖子小心翼翼地放下遮好，他再抬起目光的时候，将视线定在了巷子口，陈小五将一碗银丝面放到他面前，他也不曾发觉。
	细雨渐收，巷子尽头的天空出现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彩虹，那浅浅的彩虹消失之际，一道笨拙的小影子投映了进来。庄九深吸了一口气，死死地盯着，不曾眨眼。
	他看见灯火辉煌的繁苍楼最好的位置上，苏叶叶挥着粉色的小拳头，义愤填膺道：“他们不要脸！”
	他看见寂静芬芳的桂花树下，苏叶叶踩着自己的小影子，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看着自己的那抹笑容。
	他看见苏叶叶捧着一把松子送给自己，却担心自己不会剥松子，示范地剥了一颗给自己看的认真模样。
	他看见苏叶叶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口送父亲离开，说“给我一点钱”的情形。
	他看见苏叶叶托着那串菩提子拦住自己去路的样子……
	原来，他的生命里也曾这样美好过，托她的福，他见过光，那是他不曾有过的奢望，却真真实实地出现在他的过往。
	庄九的嘴角浮起了一抹真心的微笑。
	尽管不是第一次看见苏叶叶这副模样，尽管心中早有准备，但是她越走越近，庄九的心还是揪了起来。
	不合身的肥大的灰色麻衫，披散在肩头的长发，略尖的下巴，她走路的样子还是有些笨拙，庄九终于闻到了恍若隔世的桂子香气。
	苏叶叶也见着了他，面露欣喜，加快了脚步，溅起了水洼里的水花也顾不上。她小跑着转眼就到了面馆里，喘着气站定，刚要说话，庄九视线微转道：“叶叶，你可以请我吃面吗？”他的声音和煦得如同这个季节的风。
	苏叶叶的眼睛瞪大了一分，露出一丝惊讶，随即欣喜地点了点头，往庄九的桌子面前走了两步，想了想，又折了回去，走到了陈小五面前的灶台旁，侧身举着小手指了指庄九面前的那碗面道：“他……他的那碗面，算我头上！”
	说罢，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团桃粉色的帕子，那帕子的一角有些脏，她一脸认真地将这帕子放在了灶台上，然后一枚一枚地往外数铜板。
	庄九也不打断他，陈小五乐呵呵地看着她数钱，打趣道：“小丫头，你等了一个冬天，也数了一个冬天，一共十三个铜板，我看你每天都要数几遍，比你还熟了。原来是为了请庄先生，我不收你钱。”
	苏叶叶抬头摇摇手道：“不不，我……我……我请。”于是低头，又重新开始数那铜板，直到确定十三枚无疑，她才舒心地点点头，然后将铜板推到了陈小五面前。
	陈小五看都没有看，“呼啦”一声将它们扫进抽屉里，然后识趣地到了隔壁的那爿店面去了。
	苏叶叶转身走到庄九面前的桌子旁，吃力地挪开了长凳，缓缓地爬上来，跪在了凳子上，才和庄九的视线持平。她看了看庄九面前的那碗银丝面，喃喃道：“有些凉了吧？”
	庄九低头一看，面上的热气渐消，结了一层薄薄的油花，像美人花了的脸，失去了那么些生气，卖相自然不如才出锅的了。庄九摇摇头道：“不碍事。”
	苏叶叶上身微倾，从那只有虫洞的竹筷子篓子里，取出了两根筷子，用袖子抹了抹，然后将筷尖转向自己，递给了庄九。
	庄九看着眼前悬空的筷子，微微一怔，他抬起左手，缓缓地接了过来，只是袖口似有若无地露出了他刚刚戴上的那串雪白的菩提子。
	苏叶叶的目光落在了庄九手腕的那串菩提子上，迎上了庄九的目光里充满了欢喜。她嘴角浮起的弧度和眼里骤然绽放的光亮，让桂子香气扑鼻而来。
	庄九顿了顿，接过她递来的筷子，开始吃起碗里的残面。面早就冷了，油花凝在面汤上，如同美人花了的妆容，和刚端上桌时让人垂涎的卖相真是天壤之别，让人根本没有食欲，可是庄九起初只是小口地吃着，但是越吃越快，越吃越大口，越吃越认真。
	一碗面很快吃完，庄九吃得很干净，最后连面汤都喝得一干二净。直到他轻轻放下筷子，一直没有说话的苏叶叶才呼出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个巨大的心愿，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坚定地说道：“我说过……要请你吃面的！”苏叶叶睁大眼睛自言自语地点点头，然后她满意地笑了笑，舒了一口气，接着她蹒跚地从板凳上爬了下来，揉了揉发麻的膝盖，直起身，冲庄九很努力地笑了笑，“请你吃完面，我就要离开长安了。”说完，她转身离开。
	庄九的喉咙滚了滚，他想多留她一会儿，哪怕能多说一句话也好。因为等一会儿，他们就再也见不着了。
	“叶叶……”庄九发声。
	苏叶叶停住脚步，转过身来，目光中有小心翼翼的询问。
	庄九抬起了自己的左手腕，袖子垂落下去，露出了手腕上的菩提子，他说：“是不是很衬我？”
	苏叶叶目光中露出欣喜，转瞬，那眸子里溢出了泪水，无尽的悲伤落了下来。她抽噎了两声，似乎想说很多，最终却只点了点头。
	庄九的视线偏了偏，外头的光已经逐渐暗了下去，时间差不多到了，他原本想和她说许多话，想安慰她很多话，但是此刻却觉得都不需要了，他招招手，像召唤一头小兽，温柔地说道：“叶叶，过来。”
	苏叶叶尽管有疑问，却依旧听话地走了过来。
	庄九坐得笔直，调整着呼吸，他的目光轻轻越过苏叶叶的肩膀落在门口，只一瞬，他看见了黑色的影子倏地出现，随即，他跃过桌面，来到苏叶叶面前，侧身揽过苏叶叶，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她的视线，右手轻轻将她的眼睛合上。
	有刀声刺入，他一早就晓得，他低头看见石三的佩刀穿过自己的胸膛，露出了一小截，瞬间又缩了回去，他的嘴角露出松了一口气的微笑，不曾发出一丝痛苦的声音。
	他右手仍旧捂着苏叶叶的眼睛，左手似乎动了动，身后传来石三重重倒下发出的声音，他没有回头，也无须回头。
	庄九缓缓放下了右手，揉了揉苏叶叶的小脑袋。苏叶叶眨了两下眼睛，不明所以地看着庄九，然后她的视线越过庄九落在庄九背后倒下的人身上，紧接着，她紧张地迅速将视线落在了庄九身上，探寻的目光往下移了移，定格在了庄九胸口汩汩流出的鲜血，颤颤地伸出了小手，摸了摸，看着指尖带着温度的鲜血，震惊地看着庄九。
	庄九的鲜血从嘴角流出，他抬手擦了擦，那鲜血流到了他手腕的菩提子上，触目惊心的红，无法擦拭。苏叶叶怔怔地看着庄九的动作，嘴唇发颤，她的小手缓缓地移到了庄九的脸颊上，庄九一把握住，冲她笑了笑。
	“你……你也不要……叶叶了吗？”声音微抖，每一个字都颤在了庄九的心尖上。
	庄九摇摇头，安慰地笑道：“怎会？”他半跪在苏叶叶的面前，视线与她很近，然后缓缓地靠近她的肩头，将头搁在她的稚嫩的肩膀上，嘴角流出的鲜血散发着桂子的香气，他轻轻地说，“叶叶，别怕。”
	庄九的手垂了下去，苏叶叶一动不动如雕像般站着。许久，她仰起头来，看了看四周，不知道是否闻到了桂子香气，然后，她伸出手，拍了拍已经没有热度的庄九的背，像是哄孩子一般地说道：“不怕。”
	十一
	三年前，上元灯节。
	长安城，西关街上水泄不通，人们摩肩接踵，欢声笑语一片，天空中绽放着盛大的烟火，歌舞升平不夜城。
	一辆马车停在了西关街入口处，年过六旬的老者对车内的人道：“大小姐，前头不能过去了，你得下来走了，不过你得答应我，不能乱跑，不然下回……”
	“邓伯，你……你……你放心。”桃粉色的车帘被迅速掀开，露出了一张迫不及待的小脸，圆溜溜的眼睛打量着这个热闹的街市，小妮子的头上用粉色的飘带盘着两个发髻，穿着桃粉色的褂子，乖巧极了，她看着两边的灯笼一直连到天上去，一脸的赞叹。随即她挪了挪小身子，跳下马车，脸上挂满了笑容，她好奇地看着两边的小摊，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流连忘返。
	行至一个小摊子前，她的目光落在了一串雪白的菩提子手串上，她拿了起来，认真地看了看，见那菩提子上还有些红色的点缀，如血般鲜艳，于是戴在自己的手上比了一下，歪着小脑袋问道：“这……这……这个多少钱？”
	摊主是个中年胖子，此刻神色有些焦急，看见小姑娘这样问，道：“随便给点儿就成，我要收摊了。”
	小姑娘面露难色，显然不知道这个随便给点儿该怎么把握。
	“你身上有多少钱就给多少钱，快点，我要收摊去听书了。”摊主急匆匆地补充道。
	小姑娘“哦”了一声使劲点点头，随即掏出了一个粉色的帕子，在手心里展开，然后双手捧着递到了中年摊主面前道：“都……都……都给你吧。”
	摊主也不客气，将铜板都倒在了自己的手心里，数了数道：“才十三文？！”他刚想退回去，目光落在了远处的人群里，胡乱将铜板往兜里一塞道，“行行行，十三文就十三文，我婆娘找过来了，我买的书就要开场了，你让让。”说罢胡乱地将摊子收拾了一番，从小姑娘身边走过。
	小姑娘站在原地，心满意足地看着手里的那串手串，不一会儿一个中年妇女来到了摊位附近，扯着嗓子骂道：“好你个陈小五，不做生意，就晓得听书，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小姑娘好奇地看了看她，随即视线又回到了手中的手串上，看见不远处的那位老者，她举起手中的菩提子手串，提高了音量道：“好不好看呀？”
	那菩提子被她举过头顶，身后的繁苍楼前车水马龙，头顶是一片熠熠生辉的夜空，热闹又繁华。
	庄九再也不存在于这个世上，我的茶台前空空如也，有些许灰尘，在初升的阳光里奋力地翻腾。一夜未眠，我揉着眼睛，将壶中剩余的残茶都淋在了茶台上。
	乌金石的茶台上有暗纹雕刻的花蕾，在遇到茶水后，那枝叶似乎动了动，如同饿了许久的小兽吃到了食物，散发了些许灵力，煞是可爱。它什么时候才会开呢？要喝多少次听了故事的茶水，它才会绽放出它真正的容颜呢？它是方的圆的，对我而言并不重要，我一心所盼的，是在它盛开之际，那个恰好出现的人，会告诉我我的前世今生，会带我离开平安镇，离开慈悲客栈，到我从前的世界里去。
	屋外人声逐渐响起，隔壁刘婆婆拎着笨重的木桶往镇子入口的那口井走去，后街酱菜店老板的儿子背着灰棉的书包路过我门前往学堂走去，王记酒楼的老板娘吆喝着相公赶紧起来……我看着如同人间的集市，想起关于这座平安镇的传说——相传，这座平安镇是两个男人为了他们共同心爱的女人所建，一个用了余生的生命，一个用了毕生的帝王运势，他们心爱的女子离开后，这里变幻化去，如今又生机勃勃，充满人间烟火气，却只能被长期生活在此的人们所见，找来的客人们无法得见，不晓得这镇子这一次又是因为谁的故事，谁的爱重造起来，要换谁的重生？
	霞光如同金色的网，密密麻麻地洒满了平安镇。一个眉眼俊朗的男子，虽穿着最普通不过的棉布衣衫，却照亮了我这客栈的大堂。他站在门口，仰头看了看，似乎默念了一下，然后抬起脚跨了进来，冲着支着下巴想着今天吃甜豆浆还是咸豆浆的我道：“住店。”
	客栈一共三进，第一进是大堂，吃饭喝酒结账都在这里；第二进是吃茶的地方，用来接待对我最有用的客人们；第三进共两层，二层是客房，一层是我住的地儿。
	我这里也不常来人，有时候邻里来了亲戚没地儿住倒是会来借个地方，大部分的客人都是冲着茶来的。有时候故事看到一半累了便让他们去休憩，一来就住店的，这人还是头一个。
	“一天十文，不算饭钱。”我理了理算盘，算盘珠子便噼里啪啦响，扬起了珠子之间的些许灰尘。
	“要住很久。”那人说道，不疾不徐，稳当得很。
	“十天的话，八文钱一天，一个月的话，六文钱一天，不能再少了。”我一边象征性地拨弄了下算盘珠子，一边借机仔细打量他。真是个有风度的男子，不只有漂亮的皮囊，还有种不可名状的才气。
	“这锭银子作为订金，若是不够，以后再补。”说着便将一锭银子轻轻推到我眼前，诚意十足。我拿起来，放在嘴边用虎牙咬了咬，这还是隔壁刘婶教我的法子，咬得颇为龇牙咧嘴，但这银子的确是真的。再看这投宿的客人，目光中有不可直视的尴尬，这种人虽然穿着普通，但举手投足间有着见过世面才会流露出来的气度，自然不会理解我这种视钱如命的人的境遇。
	“你很缺钱吗？”这人问得很诚恳，眸子里有东西闪了闪，他身后的太阳刚刚升起，店内一片敞亮。
	我眯着眼睛懒懒地看了看他，并未觉得这话哪里伤害到我，非常诚实地回答道：“钱，谁不喜欢啊。”我一边领着他往里走，一边对他说道，顺便还介绍了一下客栈的布局，想他若是长住，知道些布局也是好的，免得摸黑回来蹭着磕着赖我。
	他认真听着，偶有点头，问道：“掌柜的，怎么称呼？”
	我停住脚步瞧了瞧他：“不瞒你说，到了这里，大家都叫我掌柜的，比我辈分高一些的呢，就叫我小掌柜，你看着叫吧。”
	他的目光略有思索，停留在我的脸上，我也懒得再解释，毕竟这话像是我不愿意告诉初次见面的他随口扯的谎，而事实真的如此，不然我为何要那么期待茶台花开，那人的到来？
	“对了，客官，你叫什么？”我随后塞给他一个烛台，客房中要用。
	他接过烛台，先是一谢，随即认真地答道：“鄙人姓叶，名一城。”
	我四处看了看，转身拿了茶壶和茶杯，塞进他怀里，点点头道：“喏，给你，叶一城。”

第二盏茶•红绫烬
	自叶一城入住后，再未有过旁的客官投宿，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好在他给的订金足够，所以这些日子，我也给了他不少好脸色。
	今日午后，我去隔壁刘婆那儿买了几块松饼，临窗而坐，见叶一城回来了，便招呼道：“叶公子，这是小镇特产，你拿两块吃吃去。”说罢大方地将盛着松饼的茶碟往他面前推了两下。
	叶一城看了看碟中的松饼，也不推辞，拉开长凳，翩翩然坐下，取了一块，吃了一口，抬头含笑道：“你方才叫我——叶公子？”
	我用松饼蘸了蘸自制的蜂蜜，嗷呜咬下一大口，听他这么问，一边嚼着一边点头，直至咽下，才问：“难道叫你叶大哥？叶兄弟？还是叶大侠？”
	叶一城愣了愣，又咬了一口松饼，檐下的铜铃发出轻响，鼻下浮动着茶水清香，他一抬眼好似整个春天都绽放了开来：“我从前，做过几年的教书先生，姑娘若不嫌弃，便称我一声先生吧。”
	一听他曾是个先生，我便匆匆放下了手中刚刚举起来的半块松饼，单手支着桌子，俯身靠近他，有些兴奋地道：“你当真，当真是个先生？”
	叶一城的目光里闪了闪，含着期待问道：“是的，你有没有被先生教过？”
	我闭上眼睛摇摇头，将刚刚放下的半块松饼放到了他的茶碟中，道：“你真是个教书先生，那便太好了。”不等他发问，我绕过桌子，坐在他的长凳边上，道，“我来这里多时了，一直想找个有文化的人给我取个名字，你给掌柜我取个名字，少收你两天房钱。”
	叶一城的目光先是暗了暗，偏过头来又是笑意盎然，竖起五个指头，带着逗我的意思道：“五天。”
	我一把按下他的手掌，咂咂嘴道：“你们搞文化的，谈什么钱呢，俗。”说罢我竖起一根手指头道，“一天。”他的手欲抽回去，我一把摁住，补充道，“我原本并不想与你谈金银这些俗物，只是纯粹想表达些心意，还请叶先生你不要拒绝！”
	叶一城微微张着嘴，又缓缓合上，那只被我摁住的手也不急着收回去，另一只手拿起水壶，倒了半杯茶，慢悠悠地喝了一口，问道：“你可知道在下从前是教谁的先生？”
	从第一回见叶一城起，我便知道这位举手投足间透着无尽风度的男子定不平凡，但对我来说，只要不是茶台花开的那个人，其他人都是枉然，因此，不管他多大来头，我也不愿意多花钱：“叶先生，叶先生，来，喝口茶。”我巴巴地拿下他手中的杯子，又给斟满，道，“我看多了人的过去，您这姿态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越是不普通的人，越是视金钱如粪土。”
	叶一城喝了口茶，有些无奈道：“我从前教过一个弟子茶道，不想她全都忘光了，哪有倒茶倒满的？”
	我见他自顾自地说话，立即道：“叶先生，那些都是穷讲究，你快帮我取个名字吧。”
	他捏着杯子转了转，将目光定格在我的脸上，嘴角轻轻浮起一丝苦笑，另一只手抬起来，摸了摸我的脑袋道：“素问。”
	“素问？”我轻一拍桌角，道，“好！好名字！先生不愧是有文化的人！”
	叶一城露出喜悦的神色道：“你知这名字的玄妙？”
	“不知道！”我有些激动地说道，见他摇头喝茶，补充道，“就是因为不知道这名字有着何种意义，因此才觉得十分好！好，就叫素问。叶先生，你若是能解释得十分通俗，便同我说说，这二字精妙在何处？”
	叶一城放下茶杯，单肘支在桌边，视线与我缓缓靠近，他的黑色眸子里仿佛有时光的浮浮又沉沉，有明月的圆圆又缺缺，他的声音好似灯火阑珊后的沧桑：“素问是华夏医术之源，我一弟子，阴差阳错得了怪病，我翻遍医书，也未找到救她的法子，于是找到了民间传说已久的……”
	“好了好了。”我起身摆摆手，“不是说过要说我听得懂的大白话吗？你们这些做文化的，总扯些有的没的。”我拎着空空的茶壶转身急急往里屋走去，愿他看不见我已发烫的耳根。
	叶一城似乎并未觉得我是因为不好意思才提前离去，他执着一盏灯，跟在我身后悠悠道：“素问，你平常的生意做得可好？”
	这一问便挑起了我恶作剧的心思，我倏地停下脚步，猛地一回头，果然撞上了叶一城微微吃惊的眸子，佯装阴冷道：“来我这里的人……都是不要命的。”
	“原来这是传说中的黑店？”叶一城若有所思。
	我这性子便是遇软则软，遇强更强，心中冷笑一声，才缓缓道：“叶一城，你有没有觉得，我这店，除了你没有旁的客人，你可知道我平常以什么为营生？”
	叶一城脸上并未流露出畏惧的神色，反倒是微笑道：“那你倒是说说。”真是挑衅的一把好手。
	原本我对叶一城的印象十分好，放眼整个平安镇，找不出第二个这等好颜色的小伙子。我想着自己身为客栈老板也算有点产业，只需在他面前表现得好一些，便会有着无限的“说不定”，所以并不打算把这桩买卖的事情告诉他，怕吓着他。没想到这人竟敢挑衅我！既然如此，那便是面子之争了，我怎能不全力以赴？
	“我专门收人的性命。”说罢我“嗷呜”一声张大嘴巴，双手也做出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吓他，没想到他竟然笑了，我木讷地放下手，“在这里，除了我，都是鬼。”说罢我双手合十举过头顶，眼睛紧闭，身体随着双臂晃了晃。这话显然是我夸张了许多，但是也有一定的依据，来这里的人既然愿意付出生命，那灰飞烟灭之后谁知道会怎么样？
	叶一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你胆子也真够大的。”
	我终于听见他对我的肯定，心中觉得瞎扯了这么多也是值了，笑道：“不过呢，你也不用怕，有我在。”
	叶一城听见最后三个字，眸子里轻轻闪过不易察觉的忧伤，他笑了笑：“我从前，认识一个姑娘，与你一般大小，也爱这样说些逞强的话。”
	这话如泼在火焰上的一盆凉水，心里咝咝地发凉，他这语气中充满了爱意。不过想想也是，他如此风度翩翩肯定很招姑娘喜欢，这个年纪才和我遇到，怎么可能没有些难以忘怀的过往呢？好在和他认识的日子并不多，压着少许的失望，我好奇道：“你说的那个姑娘，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不在你身边？”
	这话像是说起叶一城心里欢喜的事情一般，脸上的温柔像是和煦的春日：“那是个很……简单的小姑娘，曾经是我的弟子，可惜，我弄丢了她。”话音最后，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这一叹气就叹到了我心里，我有些羡慕他口中的那个小姑娘，挂念别人也好，被人挂念也罢，都是这样美好，于是便直言不讳地道：“我真羡慕你能有这样一个挂念的人。”
	“你不羡慕被挂念的人吗？”叶一城问我。
	我在院子中找了一处坐下，叶一城也不生分，与我一同坐在了青石板上。我托着下巴，望着院子中那棵高耸入云的树，就像羡慕这一棵树一般，它能见到的世界与我所见到的定是不同的吧：“说了这么多，我看你胆子也不小，也不怕告诉你。如今我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自己的过去，自己叫什么，曾经做过什么，通通不晓得了。但是我想，过去的世界里，一定有值得我挂念的人，不晓得他们如今挂念不挂念我，但是我很想挂念他们，却无从下手。所以，羡慕你。”
	叶一城顺着我仰望的方向望过去：“从前，我在一个学院里待过，我的那个小姑娘，特别喜欢学院里的一种树。那树叫作蓝花楹，每到春天，两排的树上粉蓝粉紫的花一开，就像一座座拱门，我看见她在那一座座拱门下奔跑、嬉笑、与人打闹，好像永远长不大。”
	那该是一种怎样的花呢？定与平安镇的花不一样吧，粉蓝粉紫听起来就很美的样子。我看着一边的叶一城，想他能与我分享过去的事情，也是个大方的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等接我的人领我出去了，我便去你说的那个地方看一看。对了，到时候你有空记得招待我。”
	叶一城没答话，我望着他的侧脸，心想既然他与我分享了他的过去，礼尚往来我也应当与他说些我的过去，可是我的过去我也不晓得，想来想去，便向他讲起庄九的故事。
	讲完庄九的故事后，夜幕已至，如水般洁净安宁。
	“哪怕知道终有一天所有的悲欢离合都会离他而去，庄九仍旧愿意为她化作无物。我想爱之所以美好，就是有这样一股子坚韧执着的劲儿吧。”我将心里的感慨说给他听，这一刻我觉得有叶一城在挺好，有人说说话聊聊天真是不错。
	叶一城侧身摸了摸我的头顶，屋檐的一角滴了一滴露水，格外清凉。他声音如墨：“是啊，人当有所执，才能有所爱，只是这执念有时候会害了人。不过庄九的苏叶叶，也是值得他付出生命的人。”
	“你会为心爱的人付出……生命吗？”我带着好奇问身边的人，他却笑而不语。我想这家伙真是个叶公好龙的主儿。
	“下一次，有客人来的时候，你可以叫上我吗？”叶一城问道。
	我想自己之前说了那么多吓他的话，他竟然不害怕，也算是条汉子，于是点点头：“你若是得空，便来好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叶一城点头：“我只是觉得一个人喝茶怪无聊的，在这个镇子上，只认得你，得多谢你罩着我。”
	我见叶一城如此客气，便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连忙站起身来拍拍他的肩膀，豪气入云天地道：“放心，我肯定罩着你。”
	叶一城的眉毛抖了抖，又叹了一口不知道哪门子的气。
	第二进的屋子里，乌金石的茶台边，此刻坐着的是位美貌的妇人，有二十六七岁，眉眼间英气十足，只是原本该黑白分明的双目，此刻布满了红血丝。她抬头看了看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声音里压着悲伤和些许怒气道：“在下南信子，前来慈悲客栈，求一个人的下落，愿付出一切代价。”即使在这样的时刻，她的话语中也还是逻辑分明，语气得当，当真是个临危不乱的姑娘。
	我起身烧水，又擦了擦乌金石台，待到水沸，用抹布裹着壶柄冲泡紫砂大腹壶内的茶，轻轻摇晃壶身后倒尽茶水，再次冲泡后，盖上壶盖，室内已氤氲着悠悠茶香。我看着二楼驻足往这里观望的叶先生，他迎上我的目光露出些许赞许的意味，茶道？那些繁冗的步骤，似乎早已经流淌在我的血液里，从我坐在这乌金石茶台边上起，那些茶道的功夫仿佛浑然天成，又或许我那不记得的曾经里，得到过类似叶一城这样有文化的高人指点。我冲叶一城点点头，示意他可以坐过来，于是他负手匆匆走下楼梯来。
	待壶中茶已好，我倒入公道杯，取出三只紫砂杯盏，逐一放在她面前，正要开口问她，对面的南信子浮起一丝悲哀的笑容道：“慈悲饮？”
	我点头。
	她深吸了一口气，端坐好，自己端起公道杯，往面前的紫砂杯内倒了第一盏道：“慈悲饮，一饮放下江湖恩怨？”
	“是。”我点头。
	她斟起第二杯：“慈悲饮，二饮忘却红尘疾苦？”
	“是。”南信子的身上散发着似乎是与生俱来的王者风范。
	“慈悲饮，三饮不负人间慈悲？”她斟完最后一杯，轻轻搁回公道杯，抬头定定看我。
	“是。”我轻轻一笑，“既然你都明白，那就不需多言了。”我取过公道杯，往自己面前的茶盏里添了些许，捏在手中，闻了闻，这是百年的古茶，配得起眼前的客人。我将茶水泼在乌金石的茶台上，南信子的悲欢喜乐皆在这茶台上了。
	一
	南信子和何凌苍被皇帝指婚的消息一经传出，以皇城为圆心迅速传播开来，立即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鸿儒白丁们的谈资。
	这南信子是镇国将军南远山的长女，遗传了她父亲豪爽直率的做派，是出了名的张扬。
	这何凌苍是当朝尚书何止成的独子，继承了老何家温文尔雅的气质，是闺中待嫁的千金名媛们的梦中良人。
	而这两个孩子的父亲，一文一武，实是皇帝的左膀右臂。不过这些年来，这二位并不十分看得惯对方：南将军觉得何尚书文绉绉的整天尽扯些有的没的，何尚书觉得南将军胸无点墨只知道打打杀杀。论家境权势，这两家子倒是颇为般配，可论起这两家的性子，真是天壤之别，于是这桩婚事显得格外有趣了。如今是皇帝御赐，同僚们纷纷最大限度地表示了讨杯喜酒喝的迫切愿望。
	眼下长安城里认识这两人的同龄人分成了三派：
	一派是站在南信子那方的——信子之美，不落俗套，三分的英气，三分的雍容，剩下的就是从容潇洒了，性格豪爽，岂是一般闺阁女子能比得了的？何凌苍这小子不过多读了几卷书罢了，竟然能娶信子这样的女子，不知道是哪门子的福气哟。
	一派是站在何凌苍那方的——何凌苍谈吐不凡，温润如玉，骑射刀剑也都不在话下，十五岁那年凭借一封治水折子得到了圣上的赏识、前辈们的抬爱，如今也已是国之栋梁。南信子从小不拘小节被惯坏了，这种性子怎能辅佐一代良臣？
	剩下的那一派，则是一方都不偏颇的——他们开了个赌局，赌这性格迥异且有过数次冲突的两人，什么时候分手。
	这些围观议论的人，都是置身事外的看客，此刻真正迷茫忧伤又痛心不解的人只有一个——南树。
	南树是南信子的胞弟，可他从小和何凌苍走得十分近，称兄道弟彼此欣赏多年。
	婚事传出的当天下午，他特意告了半天假，偷偷去找何凌苍，两人并肩坐在何府后院的台阶上，微风徐徐，吹不尽他眼里的哀怨。他声音有些哽咽，对身边的何凌苍道：“我自打出生，就没入过我爹的眼。”
	何凌苍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未来得及开导，南树便情不自禁地接着絮叨开了：“我有个秘密，过了小半辈子了，不曾说过，今天我也不怕丢人，且告诉你。”他口口声声的这个小半辈子，也不过快十八年而已。
	何凌苍点点头，并不打断他。
	“老南家的男子，都以战死沙场为荣，我爹一生戎马以此为荣你是知道的。我和姐姐出生那日，他正要赶去前线，郭嬷嬷让他为我俩取名字，他看着满院子的花开了，不但观赏了一会儿，还找人打听了，最后决定用这花作为我姐姐的名字，风信子便是我姐姐南信子的名字由来。”南树哽咽了一下，喝了一口何凌苍命人准备的酒道，“他要离开的时候，郭嬷嬷提醒他我的名字还没有取，据说他不耐烦地环顾四周，抬头看见院子里的那棵树，就这样，我就有名字了。”南树摇了摇头，将眼泪生生地吞了回去，委屈道，“我一个读书人，名字竟然是这样来的，一棵树，一棵树你知道吗？我的名字就是棵树！”他的声音带着委屈愤怒，归根结底是无尽的悲伤。
	何凌苍拍了拍南树的肩膀。
	南树仰头灌了一口酒，呛了几声道：“这些年，我爹爹不曾偏向我一分。我考试成绩再好，先生再夸奖我，他还是觉得我没什么用处，反倒是我姐姐打马球、骑马射箭，他欢喜得不行。唉，这些倒也罢了，他难得回家一次，遇到我和姐姐有分歧，他问都不问都是向着姐姐，从边疆带礼物回来，都是给姐姐的，好在我姐姐私下也分我一些……唉，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我不想和别人说，但是今天一定要跟你讲一讲。”
	何凌苍给南树面前的空杯子斟满，与他无言地碰了个杯，听他说这些，客观地回应道：“往日你姐姐对你的所作所为，我都是看在眼里的。”
	南树听他这样说，抽了抽鼻子道：“从前在学堂里她怎么对我，你们是看得见的，家里的那待遇，你们可瞧不着！我家里不会有人帮我说话，也没人敢帮我说话，全都向着我姐姐。我姐姐那性子你是知道的，她不但泼辣，而且很狡猾，你以后的日子……”南树悲伤地摇了摇头，放下酒杯，重重叹了一口气道，“怕是不好过啊。”
	何凌苍刚要说话，南树抬手阻止道：“行了，别说了，何大哥，你以后的苦我都懂，我们同窗这些年，我只是……很同情你。我这趟来，就是告诉你，以后，你和我姐姐有什么分歧，我是不敢站在你那边的。”
	何凌苍面露惊异，看了看南树，南树深吸了一口气，久久才吐出来：“日后她要是有得罪你的地方，你多担待，她毕竟是我姐姐，没受过委屈，她……她其实也有好的一面。”
	何凌苍眼角里泛着些笑意，道了声：“哦？”
	南树一闭眼，一挥手，咬牙道：“罢了，她除了漂亮还有什么好？这话说得太醉了，我回去了。”
	何凌苍从台阶上站起来，给他搭了把手，拉他起来，牵着南树的马，送他到门口，末了道：“这就走了？”
	南树翻身上马，坐稳后道：“走了，我姐姐要是知道我来和你见面，说这些话，不知道又要怎么修理我了。”想了想补充道，“她也修理过你，你是过来人，知道我的境遇。”
	何凌苍无奈地笑了笑，点了点头。
	南树从马上突然倾身下来，看了看四周，小心翼翼压低了声音道：“何大哥，不如你跑吧，有多远跑多远！”
	何凌苍笑意浮在了嘴边，在南树看来，甚是苦涩和无奈。何凌苍配合他，拍了拍他的手背道：“这可是皇上御赐的婚事，我跑了，会连累你姐姐的。”顿了顿，“小舅子。”
	南树的嘴巴瘪了瘪，一副欲哭的模样，直起身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南树刚回到府门前，南信子从野外打猎回来，手上倒提了一只野兔，两人在南府门口遇个正着。此刻信子披着火红色的斗篷，穿着黑色的马靴，从马上翻身下来，一边把弓箭递给前来迎接的下人，一边瞅着南树道：“喝酒了？”
	南树借酒壮胆，罕有地冲南信子翻了个白眼，谁知白眼还未翻完，南信子一把将他拉住，没好气地训道：“你如今愈发男人啊，喝得还不少，酒气熏天的！”
	南树哼了一声，抽出被南信子拽住的衣袖，提高了音量道：“我喝了，我就喝了，怎么着吧！你平日里笑我不喝酒不逛牡丹阁不够男人，这回我喝酒了，你又训我，你还是不是人？”
	姐弟俩你一句我一句地边说着边跨进院子里。初春三月，南府的风信子都开了，粉色白色满眼是春色，微风正熏。
	南信子接过郭嬷嬷递来的白色汗巾，不顾自己额上的汗珠，将南树按在院子里的石凳子上，居高临下狠狠地擦着他的脸道：“我怎么就不是人了？”一边使劲擦着南树的脸，一边又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珠，没好气地说道，“喝酒归喝酒，喝完酒了自己骑马回来，也没个下人照应着，摔着磕着怎么办？”南树虽然说不过南信子，但是听了这话，觉得姐姐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于是也不顶嘴，默默地坐着仰着脸任由她擦着。
	南信子见他终于乖了不再顶嘴，接着念叨道：“你说你从小，骑射打猎样样不如我，没有个男人样子，也就这张脸和我比较像，若是磕着碰着了，哪还会有姑娘看得上你！”
	南树一听这话酒气冲头，抬手推开南信子为自己擦脸的手道：“我才和你长得不像哩！”
	南信子今儿心情大好，也不与他计较这个，接过郭嬷嬷递来的热茶，吹了吹递给他道：“好好好，你长得自成一派，好了吧，来，喝口茶醒醒酒。”
	南树点了点头，似乎对这个“自成一派”的定位很满意，接过茶杯喝了几口，叹了口气道：“姐姐，要么你就放过何凌苍吧，他也不容易，你们俩性子相差得太大，以后……”话音未落，南信子便将汗巾一把扔在了他脸上，南树捧着茶杯一脸错愕道，“我……我这不是为你好吗？”
	南信子脸色不大好看，俯身用食指戳了戳南树的额头道：“我看你这些年和何凌苍鬼混的时间太长了，胳膊肘已经没法往家里拐了吧？你可要看看清楚，站在你面前的是你亲姐姐。”
	南树挺起胸脯，掷地有声地说道：“可他是我的兄弟！”
	南信子惊愕地看了他一眼，转眼笑了笑，不屑一顾地说道：“对了，爹爹来信了，说信子花开他就回来主持我的婚礼了，你方才那话待爹爹回来以后，一字不落地再说一次？”
	听南信子这样说，南树倏地从石凳子上站起来，因为喝了酒，脸色更红了，道：“你明知道我这样说会被爹爹打死的，还要我说，是什么道理？”
	南信子踱回到南树面前，眼里含着笑意，认真地问道：“你这话说得太懵懂，姐姐和你讲过道理吗？”
	南树想了想，认真地回答道：“没有。”
	南信子见他这副模样，在他旁边的石凳上坐下，喝了口茶，缓了缓道：“你那何兄弟，没有告诉你，这婚事是他求来的吗？”
	南树立刻答道：“没有。”一顿，恍然大悟，惊诧万分地看着南信子的脸道，“什么？你说什么？是……他主动求来的？”
	南信子无辜地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疯了疯了。”南树念叨了两句，然后幡然醒悟，指着南信子道，“你骗人，哈哈……”
	一边垂手而立的郭嬷嬷补充道：“是真的。”
	郭嬷嬷是把这对兄妹一手带大的老人，平日里任由这姐弟俩打闹玩笑，她自岿然不动，但只要一开口大家都会信服。南树听郭嬷嬷这样一说，笑声戛然而止，在风中有些凌乱。
	南信子见他这副样子，大厦将倾还要给上一脚的态度道：“对了，当初若不是你，我也不会和何凌苍结下梁子，你那兄弟也不会落到如此境地，如此说来，还是你一手促成的。”说罢起身哼着小曲儿颠儿颠儿地走远了。
	诚然，南信子与何凌苍，是有过旁人看来不可调和的矛盾，而这梁子的的确确是因为南树结下的。南树此刻坐在树下的石凳上，半晌，抽噎了一声。
	二
	南信子五岁那年，正式成为长安书院正大光明的女弟子，这样的殊荣，都是托了她爹的福。
	先说这个长安书院，乃是朝廷为了恩典臣子，由皇家创办建立的一个书院，除了皇子们，朝中大臣、有功之臣、民间顶级富商的儿子们，经过筛选后都可以有幸来此读书。
	再说这南姓一族乃是华夏大族，三代武将。南远山的祖辈都是战死沙场的英雄，南远山从一出生就注定要成为保家卫国的将军。在接下来的人生中，他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前线厮杀战斗。
	发妻为自己诞下一对龙凤胎后不久，便撒手西去。他虽然远在边关，对于这双儿女的培养，却格外上心。南大将军不觉得女儿家只能在闺房里绣什么劳什子花，毫不避讳地在众人面前表现出一副“老子的女儿就是不一般”的态度，让南信子从小地位就十分高。
	皇上在看见南远山难得的一封别字连篇的折子里专门提到了女儿的教育问题，哈哈大笑之后御笔一批，给了这位驻守边关、将一辈子都献给了边境的铁血战神一个特权，让南信子进入长安书院学习。
	因此南信子作为一个姑娘能正大光明地进入书院学习，是除了前朝公主之外享有此待遇的唯一一位。
	让人觉得有趣的是，南氏姐弟俩从小接受的是一样的教育，同样的环境下，姐弟俩的性格却截然相反。
	南信子继承了南远山将军豪迈爽朗、不拘小节的性格，喜欢舞刀弄枪，小小年纪就英姿飒爽，南将军怎么看怎么顺眼，于是就更加宠爱她。而南树身为男子，却文静内向，进了书院后，书卷气越来越浓，没事就是看书习字。
	南将军凯旋，书院的院长、翰林院的曹大学士在他面前特意表扬了南树小小年纪，作的诗已有模有样了，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代文臣。南大将军听此赞美不喜反怒，狠狠地瞪了一眼曹大学士，了解他的同僚赶紧岔开话题，夸奖道：“信子上回打马球赢了。”南大将军转怒为喜，摸着胡子哈哈大笑起来：“我老南家家风依旧！”
	初入书院的时候，老一辈的先生们格外偏爱南信子一些。南信子的美中有三分的英气、三分的雍容，剩下的就是潇洒了。那些每天和臭小子们打交道的先生们，出于对女孩子的喜爱，担心同窗们欺负她，十分照顾她。譬如用膳的时候，先尽着她；雨天她的仆人可以送她进入学堂，不用自己打伞；课结束得晚了，她的仆人可以打着灯笼来接她免得路不平磕着她……
	这样一来，原本就不知道该如何与女孩子打交道的弟子们，更得让着她，离她远一点儿。南信子除了和南树一同上学下学外，其他的时候都是独来独往，她也不和谁套近乎。日子久了，众弟子们也都习惯了她“特权”般的存在，起初偶尔有人会和她说几句话，她待人也挺有礼貌，并未恃宠而骄，很快孩子们的防备就消解了。不久之后，南信子在男孩子的运动上比南树更胜一筹，在打马球上完全赢得了那些男孩子的认可。于是不消一年，她已经能和同窗们友好共处，成了他们的兄弟。
	于是长安书院下学后的情形通常是，南信子将书本丢给南树道：“今日的功课，你仿照我的笔迹随便写点儿。”
	“你自己为什么不写？”
	“太忙了，我去打马球，今儿要和外头的书院一战，这事关乎长安书院的荣辱，不得有半点差池。”
	“又打马球……”
	“你到底写不写？”
	“写……”
	所以下学不回家的通常是南信子。
	在如此和谐的环境下，有一个人格格不入——何凌苍，何尚书的独子，与南家姐弟同期入学。何凌苍从小就比较老成，不大爱说话，更别说爬树骑竹马什么的，他的诗词歌赋、天文地理都是同窗中的翘楚，深得先生赞许，唯一能偶尔与之抗衡的便是南树。南信子与他从未说过话，甚至一开始都没有注意过他。
	但是这样两个性格反差极大的小家伙，却结了仇。
	南信子自认为是个活得惬意的女人，在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上，从来不在意，譬如诗词歌赋、弹琴煮茶，她从没动过要弄出点成绩的想法。当然那些她考得不好也没有人怪她，更何况她来这里读书，考不考试都凭她兴趣。
	但在她感兴趣的骑马射箭上，她很努力，丝毫没有因为无考试的压力就自我懈怠，她都是以第一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而且做得的确很优秀，连打马球都是书院的中坚力量。
	南信子和何凌苍结的仇就是在射箭课上，每人三支箭，南信子的第三支箭差一点儿就射中了靶心，这已经是所有人中最好的成绩了。众人投以了敬佩的目光，除了将头撇向一边面露不屑的南树。
	接着就轮到何凌苍了，他穿着灰黑色的院服，脖颈处的皮肤十分干净白皙。南信子将弓箭递给他，上面还残留着她的手温，他接过来的手上指甲修剪得很干净，他礼貌地道了声谢，从箭筒中取出一支羽箭。而将头发于头顶束成一个髻的南信子，并没有关注这个和自己没有什么交集的同窗，她正要找人说话谈谈刚刚的感想，目光掠过何凌苍，只是短短的一瞥，她就停住了眼神，这是一个非常标准专业的射箭姿势。此刻那箭正在弦上，他目光平静，专注地看着，待弓拉满后，倏的一声，那羽箭在众目睽睽之下正中靶心，箭尾嗡嗡作响！
	快、准、稳！
	全场皆呆。
	第一个打破这个场面的人是南树，他一蹦三尺高，比自己射中靶心还要激动开心，大喊了一声：“好！”这一蹦，蹦出了姐弟俩无法修复的裂缝；这一蹦，蹦出了南树和何凌苍的惺惺相惜；这一蹦，蹦出了南信子和何凌苍的势若水火。
	南信子看着靶心上的羽箭，不可思议的目光转到了何凌苍身上，而她看见的是何凌苍对自己成绩理所当然的平静眼神。何凌苍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眼神，风轻云淡地回以一句“承让”，然后将弓箭递给了下一个同学。
	南信子彻底愣住了，因为她一下子对“承让”这两个字没反应过来。
	下学回去的路上，南信子反复思考琢磨“承让”是个什么意思，一抬头见着平日里沉默的弟弟竟然哼着曲儿，上前踹了两脚，待南树老实了，她又陷入了思考中。终于，在回去的马车上，南信子不得不放下面子，踢了南树一脚道：“姐姐问你一个事儿。”
	南树看着手中的书本头也不抬地“嗯”了一声。
	“嗯，那个，承让，是个什么意思？”南信子干咳了两声，看见南树抬起的目光中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笑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自己有些心虚，故作镇定地问，“是骂我对不对？”
	南树的嘴角抽了抽，连连点头道：“可以这么理解。”
	南信子松了一口气一般，随后哼了一声道：“我果然没猜错！”
	于是南信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的生活主要内容分为：吃饭、睡觉、捉弄何凌苍。原本她也不想用那么简单又粗暴的方式对待何凌苍，起初还是颇费心思的。
	用膳的时候，何凌苍的饭里会出现树叶、石子、小虫子等莫名其妙的东西。头两回何凌苍面露吃惊，南信子得意地看着他的表情道了两个字“承让”，何凌苍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不再吱声。等到第三回，他就面不改色地将异物挑出来，继续用餐。
	上课的时候，何凌苍发现好好的书偏偏少了两页，剩下的书页被墨水涂得无法辨识，抬头一看，左前方的南信子回过头来，展开手中的洒金宣纸冲他笑了笑，那纸上写着歪歪扭扭的两个字“承让”。第二天，何凌苍换了本新书，没有搭理她。
	骑术的课上，何凌苍发现同窗冲着他捂嘴笑。南树骑着马儿到他身后，把他背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粘上去的纸摘了下来，递给他，愤怒地说道：“这肯定是我姐干的，你不要放过她！”何凌苍看着纸上画了一个乌龟，环视了一圈马场，看见不远处骑在白马坐骑上的南信子。那日她穿着束袖的衣衫，黑色的马靴，额头用红绸系着，英姿飒爽得很，然后冲他笑了笑，用唇语说了两个字“承让”，何凌苍双脚一夹马肚，扬长而去。
	…………
	每一次的恶作剧，都以何凌苍置之不理的态度结束。
	南信子和何凌苍的正面冲突发生在那日诗文考试结束后。
	天空下着瓢泼大雨，不想考这门课的南信子穿着红色的衣衫披着白色的披风，撑着白色的伞，等南树考完一起回家。
	她之所以冒雨等南树，源于昨天两人闹了些不愉快，父亲从边疆捎来的礼物中，都是给南信子的，南信子开心得不得了，浑然忘记了一边羡慕嫉妒地看着她、不敢上前的南树，等她发现了大手一挥道：“我的这些你随意挑些去玩吧。”
	谁知这句豪迈的话，反而让南树“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这让南信子有些手足无措。她最怕别人哭了，好言好语安慰了一阵也不见好，结果她这毛脾气把自己给惹火了，干脆站起来踢了南树一脚跑了。
	当晚郭嬷嬷来开解南信子，南信子才醒悟过来，其实弟弟一直挺可怜的，在家中也没有啥地位，在唯一比自己强的诗文上，也未曾得到过爹爹的认可。爹爹只顾宠着自己，换位思考了一番，觉得自己着实不该踢他，太冲动。
	次日两人坐在马车里来上学，她几次想和南树搭话，南树都捂着耳朵以“我听不见”为由将头偏向另一边，所以一直到他们考试结束，南信子的怀里都揣着她想送给南树的礼物。
	同窗们陆续地出来，他们见着信子都打了声招呼甚至贫上几句嘴，南信子一边应和着，一边踮脚张望屋内，这一瞧便见到南树和何凌苍说着话一同走了出来，好像在讨论着刚刚的试题。南树看见姐姐在等他，并没有加快脚步的意思，反而是驻足和何凌苍继续聊着。南信子的笑脸在等待中慢慢冷却了下来，同窗们也见着她要发怒的样子，有好心的同窗用胳膊肘碰了碰南树，提醒道：“树啊，你姐姐喊你回家吃饭呢。”
	南树瞥了南信子一眼，继续和何凌苍说话，这无异于对着大火使劲扇了两扇子，南信子的脸上此刻已经是阴云密布，谁都看得出来，南信子怒了。
	刚刚经过压抑的考试的同窗们索性也不急着回家了，南信子撑着伞，在众人让出的一条道中慢慢往前走，直到距离这两人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南树和何凌苍才停止了交流，将目光移到了来人身上。他们俩的目光中传达出十分一致的意思——有何贵干？
	南信子上前便是一巴掌拍在了南树肩膀上，南树一个踉跄，还好被何凌苍扶了一把才不至于跌倒。南树站稳后，愤愤地对南信子道：“我同我何大哥说几句话也不行了吗？你还是不是人？”
	南信子听到“何大哥”三个字就气不打一处来，她万万没想到南树敢顶撞自己，而且是当着自己仇人何凌苍的面。她的脸色涨得有点红，想要拂袖而去，不想拂的时候用力过猛，红宝石的匕首“哐当”一声落在了青石地上，众人都安静了下来，南树的视线落在地上，许久带着愤怒和哭腔道：“你、你、你想要杀我？！”
	南信子被他这个问话呛得说不出话来，此刻更不会告诉南树这是要送给他的了，弯腰捡起来道：“今儿我就用这个匕首取你狗命！”
	不等众人出声相劝，南树上前一步，恶狠狠又委屈不满地道：“你竟然说我是狗命？你竟然说我是狗命？”反反复复也就这样一句问话，再也说不出其他。
	同窗们早就习惯了这对姐弟俩的相处模式，他们受到传统的教育是“好男不和女斗”，加上信子平常与他们相处得也很愉快，先生们也都偏袒着信子，这些同窗也都比较让着信子一些，遇到事情也都站在她这一边。
	此刻已经有人解围道：“南树，你姐姐跟你开玩笑呢，哈哈哈。”
	“南树，你别惹你姐姐生气。”
	“南树，你姐姐是女孩子，先生说我们大丈夫都要疼着女孩子的。”
	“南树……”
	…………
	南信子一抬手，示意大家不要说了，于是众人都噤了声，她才义正词严道：“南树，你还讲不讲道理？”
	南树面色倏地红了起来，气得有些哆嗦道：“道……道……道……道理？你说我不讲道理？”情急之下，南树一把扯过边上的何凌苍道，“何大哥，你……你评评理，你给评评理……”
	人群中发出了不可思议的惊叹声，大家都觉得南树这回是破罐子破摔的势头了，没救了，还要拖上何凌苍当个垫背的，谁都知道南信子在长安书院里的头号敌人就是何凌苍了。
	何凌苍面对南信子数次挑衅均已摆出“三不”的态度——不反驳、不应战、不理会，但是这一回，他不置可否地对南树笑了笑，点头道：“的确丧心病狂了一些。”
	众人皆呆。
	一向嚣张跋扈的南信子，杏眼圆瞪，嘴巴微张，眼眶中竟然泛起了一层水雾，因为这一刻，她听懂了“丧心病狂”这四个字的意思。
	同窗们十分慌乱，平日里从来没见过她这副模样，纷纷笨嘴拙舌地开始缓解气氛——
	“南树，你忒不是东西了，连亲姐姐都骂。”
	“你姐姐喊你回家吃饭有错吗？你以德报怨，诚然不是君子所为。”
	“南树，你才是丧心病狂……”
	…………
	南信子含着泪珠子，缓缓转过头来，瞪了一眼七嘴八舌的同窗们，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我南信子的弟弟也是你们可以骂的？！”
	众人又呆。
	南树一惊，原本愤怒的眼神一下子缓和了下来，夹杂着愧疚和害怕，道了个“姐”字。谁知南信子一转头，忍住了泪水，上前又是一推，南树冷不丁地就被推倒坐在了地上，不解地看着南信子：“不是说不能骂我，怎么还推我？”
	南信子俯下身子用手指头不断戳着南树的肩膀道：“那是他们不能骂你，你勾搭一个外人来欺负亲姐姐……”
	南树结结巴巴地解释道：“何大哥不是外人……那是我兄弟。”
	南信子对这个“兄弟”二字嗤之以鼻地冷笑了一声，不料臂膀被人一提，她一偏头撞上了何凌苍乌黑的眸子。何凌苍迎上她的眼神，毫不退缩地说道：“你这样不讲道理，你家里人知道吗？”
	南信子万万没想到，从前他对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都置之不理，而这一次他竟然敢正面挑衅自己，她一把甩开何凌苍的手，怒气冲天道：“你说我不讲道理？你说我不讲道理？”说了两遍，也说不出其他反驳的话，又羞又急道，“你才不讲道理，你才丧心病狂，你住的那条街都不讲道理都丧心病狂！”
	南树知道姐姐这回是真的生气了，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站在两人中间，对何凌苍道：“都是我不好，不该连累你。”一转身又道：“姐姐，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和他讨论试题让你等那么久，也不该顶嘴，我就是看见那匕首有些害怕了，姐姐你不要生气了。”
	围观的同窗们立即配合地说道——
	“谁都有年少无知的时候，信子你不要计较。”
	“男人都是热血的，不如你们女人细腻，信子你多担待些。”
	“何凌苍定是刚刚考完脑子糊涂，信子你不要同他一般见识。”
	“信子我家马车内刚换了新的波斯毯，今儿坐我车送你回去。”
	…………
	南信子瞪着何凌苍，何凌苍也看着她，众人的劝阻对这两人没有什么作用。直到何凌苍移开了目光，南信子觉得他终于怕了，这才满意地舒了一口气，转身下了台阶，谁知身后飘来了何凌苍轻描淡写却带着笑意的声音：“南府与我家，似乎是在一条街上。”
	…………
	三
	从懵懂的稚童一路成长成青葱的少年，与之伴随着的是性别意识的觉醒，南信子的存在就愈发独特起来，而户部侍郎之子黄云天对她的好感愈发明显，并且成为这一期同窗毕业后每每聚会都会拿出来讲的一段往事。
	南信子与黄云天很聊得来，相处一直非常愉快，除了两人对诗词歌赋都一窍不通外，性格上十分相似，打马球配合起来也十分默契，是公认的金牌搭档。黄云天对南信子的表白，是在打败了天玄书院获得一年一度的马球冠军的庆功宴上。
	黄云天在家中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宴会，邀请了所有同窗。那是夏末傍晚，南信子换上了浅绿色的及地襦裙，白色的披帛，白皙的皮肤让整个人显得格外清爽干净。她与南树一同到了黄府，与同窗们打了招呼，同窗们对她难得穿得如此女人表示了称赞，当然这样称赞的人中，并不包括早她一点点到的何凌苍。
	何凌苍穿着一件藕色的长衫，身后的天一半是火烧的云，侧身看了看南信子，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笑，明眸皓齿好漂亮的一个少年。
	南信子愣住了。
	自打那次雨后学堂的争执后，她也停止了捉弄他，两人形同陌路很久了。这一回何凌苍冲南信子笑了笑，让南信子觉得有些蒙，脸微微有些发烫，本着自己也是讲道理的人，于是回以莞尔一笑。何凌苍抬脚便向她走来，让她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得格外厉害。
	“那日的棋局，你可解开了？”何凌苍的声音和煦又动听，可惜从头到尾都不是冲着南信子，而是冲着南信子身后的南树。
	南树上前一步越过了南信子，接话道：“何大哥，我还是没有想出破解的法子，今日宴会结束后，再战一番？”
	“你要战，便战就是了。”何凌苍笑道，他的声音让人很舒坦。
	被南树挡住的南信子脸上羞得正浓，闷哼了一声，正要出言挑衅，不想耳边响起了一个软软的女声：“苍哥哥，这位就是你的好朋友南树吗？”
	南信子对这声娇滴滴的“苍哥哥”本能地扯了扯嘴角，不由得注意了一下来人。那女子长得和她的声音一样，娇滴滴的，穿着粉色的衣衫，跟在何凌苍的身后，露出了半张脸，对南树怯怯地笑了笑。南信子内心冷哼了一声，结果见南树正要作揖答话，怒其不争地上前给了他一脚，南树“嗷”地叫了一声，回头正要和她理论，发现南信子已扬长而去了。
	众人在宴席上就座后，黄云天端起酒樽道：“明年的冠军，还是我们的！”同窗们大笑着应和，随即他的目光落在了南信子身上，语速微微有些快：“所有的队员中，我最要感谢的是信子，与你并肩作战是我的荣幸，也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信子的笑容收敛了起来，众人的眼神变得玩味起来，“信子，谢谢你，不但走进了长安书院，也走进了我的生命。”
	南信子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毕竟这年岁也懵懂地知道了一些，这番深情款款的话怕是黄云天想了很久的。她心里莫名不喜，站了起来，轻轻咳嗽了一声：“不就是打了几场马球吗，我怎么就走进你的生命了？”
	黄云天并不生气，笑道：“待你我毕业之时，我便会向南府提亲，让你真的走进我的生命。”一语惊人，在座的都倒抽了一口冷气，没有人瞥见何凌苍嘴角的那一丝冷笑。黄云天也不看众人的反应，端着酒樽遥敬了南信子一下，仰头喝下，空樽示意。
	南信子丢下酒樽，翻了个白眼道：“你这样，以后还怎么做兄弟！”然后起身拍拍裙角走了，临走之际，听见黄云天爽朗地哈哈大笑起来：“谁要同你做什么兄弟？”
	还留在席间的南树便接了一句，不解地问道：“你怎么这么想不开？”
	南信子回首要瞪他，却与何凌苍凝视她背影的眼神碰撞上了，迅速分开后，她看见了何凌苍身边的那个“娇滴滴”，气不打一处来，对身边的仆人道：“备车，回府。”
	那天晚上，南信子彻夜难眠，她从床榻上坐起来，走到院子里，再从院子里走到南树的屋子里，见南树在睡觉，拍了他脸蛋儿几下依旧没有反应，好生无趣地又走回自己的院子里，徘徊了一阵，又回到床榻上。如此往复好几次，她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何凌苍扬起的嘴角、温和的眼神以及……那位“娇滴滴”。她见案上的红烛竟然浮现出了何凌苍的脸，到了院子里看着夜空的月亮竟然又是何凌苍的脸，她闭上眼睛脑子里依旧是那张脸……
	次日南树见到南信子吓了一跳，信子的眼下乌青，头发有些毛糙，精气神很弱，连冲南树翻白眼都那样有气无力。
	这样的状态保持了足足两个月。
	中秋那天，因为南大将军仍旧守在边关，一双儿女也早就习惯。家中主事的郭嬷嬷照往常的风俗备下了晚膳，待南信子和南树用完，便准许姐弟俩出去玩。
	南树仰头赏月，吟诵了几句诗，往常这时候都会被南信子踹几脚，南信子最见不得别人文绉绉了，可这回南信子竟然坐在院子里的长廊下，双手托着下巴看月亮，时而发出几声诡异的笑声，让南树毛骨悚然。
	南信子就这样心不在焉地到了集市上，心不在焉地买了一个集市上卖的皮影，心不在焉地要了一碗小馄饨，一抬头愕然看见黄云天坐在自己对面，吃惊地把小馄饨咽了下去，还未发话，黄云天先开口了：“那日是我唐突了。”
	一边的南树搁下调羹，抬头笑着对黄云天道：“你和‘唐突’这个词放在一起，不合适。”
	黄云天叹了口气道：“小舅子，你总这样叽叽歪歪的不好。”
	南树将碗推了一推，道：“别叫我小舅子。”
	黄云天咂咂嘴也不理会南树，转身对南信子道：“你这些日子总是走神，我晓得都是因为我。”
	南信子目光游离地飘忽了一下，轻轻“啊”了一声，随即又开始低头吃小馄饨。
	“我已经和父亲说了我的心意，父亲说待你我毕业，便向你父亲南将军提亲。”黄云天将手放在桌上，想要握着南信子的手。南树举起空碗，对老板吆喝道：“老板，可否再添一碗？”扰了黄云天的那只手。
	天空中突然“砰”的一声绽开了一朵烟花，路人们都仰起头来看。南信子被这烟火一惊，也要抬起头，就在这一瞬间，她看见了人群中的何凌苍，那么多的行人，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他也仰着头看烟火，在收回视线的时候，也看见了木桌旁边一只手握着调羹的南信子，那烟火五颜六色的，在这两人间流转出五彩斑斓的光。
	但是这五彩斑斓的光后，钻出了一个身影：“苍哥哥，你看那是南树。”
	南信子冷哼了一声，将调羹往碗里一放，起身便要走，黄云天立马跟着道：“你喜欢看烟火是不是？”
	南树也起身道：“姐姐，还没吃完，别浪费。”
	南信子看了一眼走过来的何凌苍和“娇滴滴”，没好气地回头瞪了一眼南树，然后又没好气地对黄云天道：“对！”
	黄云天哈哈笑道：“我带你看长安城最好看的烟火去！”
	南信子吹了个口哨，不远处的马儿便走了来，她握着缰绳，看着黄云天道：“出了这闹市，我们比赛骑马，你若先我一步到了城门口外那处石碑，我便陪你看一场烟火。”说罢便牵着马儿往外头走。
	黄云天并未骑马而来，环顾了四周，只有南树的马在，便道：“小舅子，这马借我一用。”
	谁知一直一言不发的何凌苍突然笑道：“何必胜之不武？”
	南树一本正经地补充道：“我说了我不是你小舅子。”
	黄云天不满地挥手道：“不讲义气。”随即便往家里的方向跑去。
	长安城门外不远处有一块石碑，石碑上有八个字“长治久安，天下大同”。待南信子到了石碑旁，见着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何凌苍。
	何凌苍看见南信子的时候，有些取笑地说道：“好慢。”
	南信子环顾了四周，发现只有自己和他，不解地问道：“这不是南树的马吗？”
	何凌苍反问道：“那又如何？”
	南信子翻身下马，马儿便跑到不远处去了。她抬头看了看城墙上的月亮，突然道：“那位‘娇滴滴’是你什么人？”她没有和他那句“好慢”较劲，反而突然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话音刚落，漫天烟火随之绽放，五彩斑斓的雨线将这个夜晚点缀得如梦似幻。黄云天策马加鞭从城门口冲到南信子的眼前，似乎对自己这样出场很是满意，正要意气风发地与南信子说话，看见了一边的何凌苍以及他的坐骑，怒道：“你这不是胜之不武吗？”
	何凌苍翻身下马，坦然地看着黄云天无辜道：“我又不和你们比。”
	黄云天无言以对，赶紧下马，走到南信子边上道：“这烟火你喜欢吗？”
	南信子抬头看了看夜空中还在继续绽放的漫天烟火，她并不知道自己在那火光中的侧影终于有女孩子的模样了。
	“我们南家世代出英雄，我是女儿身不能上场杀敌，却是非英雄不喜欢的。你如今连我都胜不了，算什么英雄？”南信子说了这句话，而后吹了一声口哨，她的坐骑从不远处嗒嗒地跑来。信子牵着马儿，走在一片五彩缤纷的烟花雨里，她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轻一回头，看见了不远处的何凌苍，何凌苍冲她举起手优雅地挥了挥。她觉得心跳得厉害，好些日子没有搭理他了，他竟然先自己一步到了这里，虽然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却让信子的心里好生激动了一下，于是信子缓缓地举起手也冲他挥了挥。
	“苍哥哥，你怎么招呼不打就跑了，还好南树带我来，不然……”
	信子的脸上一阵红白，她倏地放下手，看见了“娇滴滴”。她莫名的怒气被这丫头又一次点燃了，她骑着马儿来到了何凌苍的身边，恶狠狠道：“我真是无比讨厌你，无比无比讨厌你！你害得我两个月都没有睡好觉，你总是莫名其妙！请你离我远一点，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眼前！”她骑着白马，红霞飞在她气嘟嘟的脸蛋上，古老城墙上的夜空是如雨的烟火璀璨。
	她这一段话，让所有人都蒙了，南树和何凌苍面面相觑不知所以。那位“娇滴滴”弱弱地说了句：“好端端的，怎么就这样讨厌苍哥哥了？”
	虽然自幼与这些男同窗们相处，被包容和谦让的时候居多，但是南信子并不是会在女子中格外娇柔的那种，相反，每每与女子们相处，她反而能展现出男子的气概，喜欢照顾她们。此刻“娇滴滴”说出这样的话来，无异于火上浇油。南信子的脸发烫得紧，她握着缰绳的手微微有些抖，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好男不和女斗的思想，可是此刻咽不下去那口气。她掉转马头来到“娇滴滴”面前，若对方是个男人此刻一定要大打出手才好过，可惜对方是个女子，还是个弱女子，所以她格外隐忍着：“我讨厌何凌苍怎么了？别在我面前一口一个‘苍哥哥’叫着，好烦！”她一脸厌烦倔强地将头偏向一边。
	“我叫我苍哥哥……怎么了？”娇滴滴”并不示弱，继续道。
	“是啊，人家叫苍哥哥怎么了？”南树附和道。
	“我觉着也没有什么。”何凌苍淡淡一笑。
	南信子转过头对着何凌苍狠狠一瞪，这一瞪，竟生生地瞪出了两行清泪，这两行泪让何凌苍猝不及防地神色一凛：“你这是？”
	“姐姐，你哭了！”打小只有自己哭从没见过姐姐哭的南树慌了，一开始是惊奇，接着便是慌张，像见着了罕见的西洋景儿，他更大声地嚷嚷了一句，“姐姐你哭了，哎呀，姐姐你怎么哭了？”
	南信子觉得自己这脸丢得已经无处可躲了，迅速用手背擦了擦脸，勒紧缰绳扬鞭就要撤，黄云天赶紧上前拉住了她的缰绳道：“你这是怎么了？我惹你烦闷了你骂我一顿好了，别哭啊。”
	南信子无心与他理论，想要从他的手中抽出缰绳，谁知这一来一往，她在马背上就没有坐稳，身子一晃荡就要落下，空中有一只手，恰恰好地接住了她。南信子抬头一看，撞上了何凌苍如墨的眼睛。南信子立即站直将他猛地推开，握着马鞭指着他道：“我就算是摔死了也不用你管。”何凌苍松开手扭头就要走，南信子又道，“何凌苍你别走。”
	何凌苍顿了顿，正要回头的时候，南信子说了这样的一句：“何凌苍，我喜欢你，已经两个月了，我白天夜里满脑子都是你，天上的月亮、家里的红烛，连南树同我讲话我也会想到你，我想我是疯了！”这话说得极快又极真，带着她年少的冲动和直爽，让长安城夜空中的烟火黯然失色。
	“原来你这样子，是喜欢苍哥哥呀？”最先打破沉默的是“娇滴滴”，“信子姐姐，你真的喜欢苍哥哥吗？”
	南信子憋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有着英勇就义的悲壮，她索性直面起这位“娇滴滴”，冷笑了一声道：“别姐姐、姐姐地叫，若是你也喜欢他，不妨比试一场，骑马射箭你选一项，我输了便把他让给你，铁定不再纠缠。”
	南树先是被姐姐的两行热泪吓了一跳，接着又被何凌苍英雄救美刺激了一下，再接着是被姐姐突然对何凌苍表白击得晕头转向，最后姐姐对这女子发出挑战，他这一下子着实是缓不过来了，傻傻地愣着。当然，愣着的还有那位黄云天。
	何凌苍一直是背对着南信子的，直到南信子向“娇滴滴”发出了挑战，他方才转过身来，嘴角有些笑意，拦下那位“娇滴滴”的话，不慌不忙道：“她若与你比女红，你比得过不？”
	南信子愣住了，心里被什么狠狠撞了撞，原来这个人是如此向着那位“娇滴滴”，她心里很难过，却愈发表现得凶悍：“何凌苍，既然你如此怜香惜玉，那你来与我比试好了，你赢了我，我便不为难这个女的。”
	何凌苍扬起嘴角，轻轻哼了一声：“我为什么要与你比？手下败将。”
	何凌苍说的正是很久之前的那场射箭比赛了，那也是南信子不愿提及的事情，这下一激，她便要发飙。南树赶紧挡在两人中间做和事佬，不想那“娇滴滴”非要挤进来，仰起天真无邪的脸道：“信子姐姐，你真的喜欢我哥哥何凌苍吗？”
	南信子“啊”了一声，似乎没有听清楚，直言不讳道：“你哥哥？哪门子的哥哥？”
	“娇滴滴”面露羞涩，带着些难言之隐的意思道：“我是何家二房所出，从小长在洛阳，最近才被接到了长安，都是大哥照顾……”
	南信子听了前半句再也听不进其他的内容，脸上终于出现了两个月以来的头一回笑容，明眸皓齿耀眼得很。她扬起下颌，坐回到马背上，骑着马儿围绕着何凌苍走了三圈，目不转睛地看着何凌苍，脸上有收敛不住的笑容，像极了巡视自己领地的母狮子。等到何凌苍忍不住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眼角满是笑意地道：“何凌苍，你是我的。”
	在南信子离开的时候，身后的黄云天哭着道了一句：“你娘咧！”
	四
	南信子在城外告白的那一晚之后，已经完全将何凌苍当作了自己的囊中之物，她中午都会准备好两份精致的膳食，也不顾及旁人的目光，径直坐在何凌苍对面，将自己准备好的递给他。何凌苍通常会板着脸继续吃自己原先准备好的，头也不抬。
	每每南信子换了一把新的弓箭都会给何凌苍也捎一个，可是何凌苍这些年只用自己原来的。
	南信子下学的时候会特意去叫何凌苍打马球，虽然骑射成绩很优异，但是何凌苍从来不去打马球，从前不，如今也还是不……
	众同窗见南信子对何凌苍态度的转变起初有些不能接受，日子久了也跟着起哄，例如分组讨论的时候会自动让他俩在一组；何凌苍发言的时候同窗们恶作剧地低声叫着南信子的名字；下学的路上见着两人免不了吹几声口哨逗趣几句……何凌苍始终板着脸从不解释，而南信子便不一样了，有时候觉得同窗们起哄起得不错，还会扬手道个谢，这让大家伙儿普遍认为南信子是个不错的兄弟。
	但是第一个按捺不住跳出来反对南信子喜欢何凌苍的人，不是黄云天，而是南树。据说黄云天那阵子每天酗酒，被黄老爷子打过很多回也不改，索性离家出走了，黄老爷子怒其不争赌气不找他，那是后话。南树对黄云天的事情自然不关心，但是他突然早起等姐姐一起上学，午膳也跟着南信子一起吃，晚上一下课便盯着南信子，即使南信子去打马球，他也守在场外头。直到南信子打了他一顿，他才道：“何凌苍不适合你，他性子那么慢，你又不喜欢，你只是咽不下去那口气，所以才这样执着，佛家有云放下我执……哎呀姐姐，别打了。”
	从前南信子坐在屋前的长阶上看月亮时会想着父亲，后来便想着让她怎么也睡不着觉的何凌苍，如今她惦记着何凌苍的时候想什么都带着笑意，于是给爹爹去了一封家信。
	南府的家信说来也别具一格，素来是南将军的军师将南远山口述的东西，写成一封字迹工整的信寄回来，然后由南树将南信子口述的东西再写一封字迹同样工整的信寄过去，与行云流水的字迹大相径庭的是内容，譬如南大将军的是“南树那小子不听姐姐话就削死他”，南信子的是“家里一切女儿都能摆平爹爹不用担心”之类的。
	但是南信子偷偷地写了这样一封信——爹爹，何尚书家的小子，挺不错，骑马射箭都比我厉害，还会南树都不懂的诗文，下棋南树也不是他对手，要拿下。
	言简意赅。
	半月后收到了南大将军从边关加急回来的信件，上头歪歪扭扭地写着一句话：他若负你，老子打断他腿。
	言简意狠。
	南信子对何凌苍的温柔关怀，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应，只不过两人已然不再是敌对的关系，偶尔因为南树的关系，还能和平地说上几句话。虽然这话通常是“南树在家否”“南树的书本落在我这里了，你带给他”，诸如此类，但让那时候情窦初开的南信子十分满足。
	到了毕业典礼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儿，成了长安书院不朽的传奇。
	那年夏末，南信子十五岁，何凌苍十六岁。不久前的殿试中，何凌苍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又受到院里的先生们举荐，俨然是朝廷中无人不知的仕途新星。朝中一品都来捧场长安书院的毕业典礼，何凌苍作为这一期的弟子代表发言实乃众望所归。
	在繁冗的礼节之后，何凌苍正要发言，院落里却一下子涌进了二三十人，皆是训练有素身着铠甲的兵士，让大家有些蒙。这些兵士站定后，让出了一条道来，那道路的尽头是着一身黑色铠甲的黄云天。
	两年没有他的消息，黄云天已然褪去了年少的青涩，古铜色的皮肤让他愈发显得成熟强壮了，他冲着老院长行了一个礼道：“弟子当年不是块念书的料，所以离开书院后，去沙场历练了两年，好在在沙场上不曾给书院丢脸。这两年里愈发怀念书院的日子，算着今天是毕业的日子，得到南将军特准赶了回来，望院长不记弟子当年的莽撞冲动。”
	两鬓早已经斑白的院长，心胸自然是宽广得很，看着长大成人的桃李自然是感动的，笑了笑道：“赶上了就好。”
	下头那些认出了黄云天的同窗们，要不是毕业典礼这种隆重的场合，恐怕早就炸开了锅，眼眸里都掩饰不住兴奋和激动。
	黄云天一转身，冲着昔日的同窗们拱了拱手，说了让人倒吸一口气的话——
	“我回来了，一为毕业典礼能与大家一聚，二……”他古铜色的脸颊上有似有若无的红色，顿了顿，“二为了南信子，当年城外一别，你说你爱英雄，如今我与你父亲一样，立志沙场，愿意在马背上为你打下一个一世平安。不管你是否记得我曾说过，毕业那天我会向南家提亲的事，今天我请诸位做个见证，我，黄云天，想要做你南信子的将军，守护你一辈子。”
	院落一角杨树上的夏蝉叫得格外欢畅。
	南信子今儿打扮得格外干净清爽，虽然穿着和男弟子们一样的院服，可是这几年她愈发长得水灵了，这男院服反而衬得她更加潇洒俊俏，她的脸颊腾地一下子红了起来。在她刚要发声的时候，人群中的何凌苍不疾不徐地起了身，不疾不徐地走向了老院长，然后不疾不徐地作了个揖，说道：“院长，是到晚生发言了吧？”
	被黄云天彻底打乱了毕业典礼节奏的人们，听见何凌苍这话，像是解脱了一般，这毕业典礼可是连圣上都十分上心的事儿，岂同儿戏？怎能胡闹！
	院长摸着胡子不露声色地点了点头。
	何凌苍信步走到台上，清了清嗓子，说道：“自蹒跚学步起，吾等蒙书院教诲，如今已有十年矣……”一句话便扭转了刚刚众人的措手不及，一下子让众多学子沉浸在这即将分别的悲伤氛围里。何凌苍的发言并没有卖弄文采，感谢皇恩，感谢恩师，更感谢同窗，说的熨帖自然，让人动容。何凌苍一句“以上，便是学生和同窗的感慨，还望前辈们以后多多关照”，让那些古板的品阶高的官员们纷纷感慨，这才是朝廷栋梁啊。
	南信子不掩爱慕地看着何凌苍，一回神，竟发现黄云天已经坐在了自己身边。她再抬头看何凌苍的时候，正巧与何凌苍的目光对视上了，随即她的耳根子就烫了起来。
	何凌苍并没有讲完就离开了，相反，他嘴角浮起了似有若无的弧度，用确保众人都能听见的声音道：“信子，城南陈小五面馆，你想不想吃？”
	这些年来，这两人间若是有什么互动，从来都是南信子主动，也不管对方什么回应，何凌苍的回应可以概括为没有回应。如今他的这个话，当着长安书院所有的同窗、老先生们，还有朝中列席的所有官员的面，问得是坦坦荡荡、风轻云淡。让南信子体会了一把猝不及防，她只是本能地点了点头。何凌苍走到信子面前，道：“现在就走吧，你敢吗？”
	南信子这人有个特点，便是特别不服输，这句“你敢吗”，让她冷笑了一声，扬起脸道：“我南信子，还有不敢做的事情吗？”说罢自然没有顾及一边已经欲哭无泪的黄云天以及一脸惊愕的众人，她迈开步子，同何凌苍一前一后地走远了，走远了！
	众人一脸震惊地目送这两人离开后，才反应过来，朝中大臣更是哭笑不得，片刻之前还感慨这未来的栋梁是多么璞玉可雕，比起黄云天来，他真真是变本加厉。而且他不但逆转了黄云天造成的影响，在拨乱反正之后，他那一句“信子，城南陈小五面馆，你想不想吃”真真是四两拨千斤。
	这位四两拨千斤的主儿，却在拐角处对从震惊转为兴奋的南信子道：“方才是为了解你尴尬，不用谢。”他翻身上马，利索得很，“告辞。”一拉缰绳，便远去了。
	南信子系头发的藏蓝色飘带被风轻轻吹起，她看着何凌苍模糊在人群里的背影，总算是缓过神来了，然后冷笑了一声，自言自语道：“你不会是害羞了吧？呵呵。”
	毕业典礼结束了，但是毕业典礼上的这一出却被人们口口相传了下来。若干年后，南信子在茶馆听见长安书院的新一期的弟子们谈论起这出，自然已经是改得面目全非了。
	“那日南信子在台上发言，黄云天带了三百将士闯了进来，一见这阵仗，席间的何凌苍，对，就是现在的何尚书，二话不说，拔剑就刺啊，活脱脱的英雄为美人，这毕业典礼就成了二人比武的场地啊，我爹当时也在场，他亲眼见的，啧啧，你说那南府的姑娘该是怎样的祸水模样……”
	而事实是，何凌苍与黄云天并未大打出手，并且在那之后的很多年，这一文一武的两位真的成了朝廷栋梁，共护国泰民安。
	那场毕业典礼后，南信子才晓得黄云天离家出走之后，去投奔了自己的父亲。在军营中吃苦耐劳，深得南大将军欣赏，在战场上冲锋杀敌毫不畏惧，两年内已经立下数次战功，南大将军在皇帝面前也没少夸他。他这次归来，不仅仅得到了父辈们的原谅，还获封了“明威将军”的品级。
	南信子对他获得什么品级并不上心，她对父亲来信时对黄云天的赞赏感到了隐隐的不安。黄云天也不提爱意和亲事，变着法儿找理由来找南信子，自己没有空，便派人送些南信子喜欢的物件。这期间，刚刚毕业的何凌苍被派去南方治水，离开长安三个月，而在鸿胪寺得到职位的南树更是忙到每天脚不沾地，姐弟俩一起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他自然也没发现姐姐的心思。
	这年中秋，桂子飘香，黄云天又上门了，不提对她的心意也不提亲事，只是说且聚一聚，这中秋过完，他便要去边疆了，末了还让传话的人加了一句“大家兄弟一场，权当饯行了”，尤其这“兄弟一场”四个字，让南信子没法拒绝。
	于是设宴款待，邀请了些昔日还在长安的同窗好友及其家眷，这帖子自然也送去了何府，顺便让人打听了一下，说何凌苍的确近日要回长安，却不知道确切的日子。她只好强打起精神，张罗这场晚宴。
	南远山一如既往地没有回来，姐弟二人早已习惯，这回的中秋晚宴算是南府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回，下人们忙活得也更卖力。早早回来的南树接待着同窗们，天未暗，黄云天也来了，带了些家中大人备下的礼物，待到月上中天，众人已经喝开了，讲起从前捉弄先生的趣事，好像回到了年少时候。
	酒过三巡，黄云天取出了佩刀，递给信子道：“信子，明儿我要离开长安了，下次回来也不知到什么时候了。这佩刀送你，若你愿意，这便是聘礼；若你不愿意，这佩刀算是嫁妆。”说得进退得当，当真是沙场上历练过，运筹帷幄得有模有样。
	信子还未答话，昔日的同窗便七嘴八舌说开了：
	“信子，你何必屡次拒云天于千里之外，你俩性格相似，他又爱慕你这些年，不曾变过心意。”
	“那何凌苍，你对他那样，也没见着他的回应，弱水三千啊，何必执拗于那一瓢，虽然那一瓢是长得挺好看，可云天也不差啊。”
	“信子，别的不说，你这马上就十六了，你不嫁，朝廷可是要替你做主的，别到时候乱点鸳鸯谱，误了你也误了云天……”
	正说着，家仆来报：“大小姐，何府派人来说，何少爷今夜会到长安，但宴席是赶不上了。”
	南信子倏地起身，打翻了酒桌上的杯子也不顾，对那家仆道：“备马！”一转身往自己的院落里跑了去，耳边只听见南树慢悠悠的一句：“哎呀，别冲动啊姐。”
	南信子从房内取了几年前父亲从边疆托人捎给自己的那把镶着宝石的匕首，揣进了怀里，走到门前翻身上马，便往城门口驶去。她挑了人少的路，一路也算顺畅，可是她的心里却担忧了起来。
	她与黄云天是兄弟，在行事作风上颇为相似，但是这并不是她要做他妻子的理由，当然这些都不重要，只是席间有一句话敲醒了她。
	华夏国有个规矩，若是女子到了十六、男子到了十八还未婚配，便由当地的户部指派婚事，以免不婚嫁的男女过多，这一规矩竟然在民间长辈那里得到了很大的认可和欢迎。南信子眼看就要到十六岁，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早逝，她的婚事其实已经迫在眉睫，作为举国上下最受瞩目的将军最宠爱的女儿，她的婚事不仅是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更是让朝野关心的焦点。作为和亲对象，她的身份、长相都是没的说的，如果不和亲，那又该和文武哪派结好才好？
	她不愿意像个物件一样，寻着条件相似的就给配对过去，她从前可以等，那些年她等了一句“你敢吗”就已经好满足，如今她等不了了，她想嫁给他，做他的妻子，和他生好几个孩子。
	她急了。
	待她到了城门外的石碑前，心情缓和了许多。她站在石碑前，看着碑文上的八个大字：长治久安，天下大同。她想起数年前，她第一次对何凌苍表白心意正是在此地。此刻夜空中没有漫天的烟火，只有一轮圆月格外明亮，耳边有风吹过树叶沙沙的声音，月下有个身影徘徊在石碑前。
	待到长安城里都逐渐安静了下来，南信子听见了远处的车马声，她一只手牵着坐骑，另一只手握着那把红宝石匕首，看着黑黢黢的远方。不一会儿黑暗中出现了红色的光点，那光点愈来愈亮，愈来愈大，车马声也愈来愈响，待车马近了，领头的人在火把的光亮中清晰了面目，正是几月不见的何凌苍，他黑了也瘦了，更添了几分男子气概。他看见南信子勒住了缰绳，眼神中透出一丝惊喜的色彩，南信子心中一喜，原本想了很多说辞，此刻却一句也说不上来。
	何凌苍瞧了瞧她的一身打扮，道：“出门赏月？”南信子有时候觉着何凌苍真是有趣，从前她捉弄他，何凌苍躲着她，后来她不捉弄他了，反倒是他若和南信子交流必定会带着几分捉弄的意思，叫人哭笑不得。
	南信子原本厘清了头绪，想着如何跟他循序渐进地说明自己的意图，可被他这话一捉弄，倏地抬起了握着匕首的手：“喏，给你。”
	何凌苍的眼神落在匕首上，想起了什么似的，嘴角浮笑道：“喔，这不是你曾经用来取南树狗命的匕首吗？怎么，今儿用它来取我的狗命了？”
	一旁的随从们听得瞠目结舌，真不知道素来寡言的少爷今儿心情怎么会这么好，说了这么多打趣的话。
	南信子见他不明白，索性直入主题道：“这是我最喜欢的匕首，父亲命最好的工匠为我打造的，算是我的嫁妆，你收下，娶了我。”说罢，她握着匕首的手又抬高了一些。
	何凌苍的笑容渐隐，并没有伸手去接的意思，随从们赶紧识趣地退下。
	“我已经十五岁了，眼看就到了婚配的年纪，你也是知道华夏的规矩的，若是我再不嫁人，肯定免不了被配婚，到时候我逃婚是要连累爹爹和南树的，所以罢了，我来向你求亲，你娶我，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她一股脑儿地说了这些，故意表现得理直气壮，好像自己决绝果敢得厉害呢，其实小心脏直跳。
	可话说完了，何凌苍依旧没有接过她的那把匕首，他依旧坐在马上，声音冷了几分：“说完了？”
	南信子抿了抿嘴巴，“嗯”了一声，随后将匕首往前头又递了递。
	何凌苍俯了俯身，抬手用手背将近在咫尺的匕首给推了回去，不等南信子从吃惊中缓过来便厉声道：“南信子，你看看你这样可有一点点女孩子的模样？”他的语气虽然不急却吐字清晰，“从前的那些事情倒也罢了，年少无知四个字倒是可以做做挡箭牌的，这些年在长安书院，那些礼义廉耻，当真对你没有一点熏陶吗？婚姻大事，你如此鲁莽草率，不顾及自己身份，传出去成何体统？”
	南信子听见这些话，彻底蒙了，从前何凌苍与她针尖对麦芒可没有上升到这个高度，这话说得伤了南信子的自尊，她憋着气，声音有些颤抖，像极了被雨淋湿了的纸老虎：“我喜欢你有错吗？我想要嫁给喜欢的人有错吗？”她没有了先前的锐气，问着这话似乎在抽离她最后的底气。
	“滚回去。”何凌苍没有丝毫怜惜的意思，面对她的问题，只吐出了三个字。
	南信子深吸了一口气，眼眶中早已经是泪花滚动，她却使劲憋着，下唇被上齿咬得发白。她将匕首收回，翻身上了马，掉转马头之际，何凌苍又道：“把眼泪擦干净，等老子上门提亲。”
	南信子正要抬手擦眼泪，听到这话瞠目结舌、合不拢嘴，顿了顿，她擦了擦没控制住掉下的眼泪，冷笑了一声道：“何凌苍，你刚刚说女子的矜持、女子的礼义廉耻吗？你这要娶，我偏还不嫁了，告辞！”她利落地一转马头，想想不解气，回头还抱了个拳。
	何凌苍没有追过去的意思，却看着她直到消失的背影，嘴角始终勾着一抹笑容。
	次日，黄云天真的踏上了边疆，在南府留下了他的佩刀，而躲在院落里的南信子却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何凌苍托南树转交了一把弓箭给南信子，南树将弓箭丢在南信子的房里的时候，笑了笑道：“我何大哥终于要出手了……”
	南信子自然没有告诉他昨夜城外的一幕，故作镇定道：“他出手干吗？”
	南树指了指弓箭道：“让我给你这个，肯定是要与你决斗了！哈哈哈。”
	南信子起身拿起这把弓箭，仔细打量起来，这把弓箭比寻常的要小一圈，是给年纪较小的初学者用的，弓弦却绷得依旧很紧，想必是主人一直爱护，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也不敢确定，偏了偏头问南树道：“他还同你讲了什么？”
	南树歪着头，摇了摇，不一会儿像想起来什么似的道：“我觉得，何大哥肯定可以取你狗命，哈哈哈。”说罢连蹦带跳地逃了出去。一句玩笑话，这南树竟然记了这些年，让南信子摇头苦笑。
	是夜，南信子穿着白色的睡衣，坐在屋前的长阶上，双手托腮看着月亮，身边放着那把弓箭。正想得入神，从院子外头翻进来一个人，在南信子不可置信的眼神里，他倒是落落大方得很，拍了拍袖子：“你家墙这么好翻，早知道就早些来翻了。”
	南信子冲来人翻了个白眼，提起那把弓便要往屋子里走。
	来人似乎早料到会有这样的场景，并不慌张，对着她的背影不疾不徐地道：“年少时，为了引起我那位同窗的注意，我用这把弓箭练习了上千次，才能在那堂箭术课上，一次正中靶心。”这话温柔地在两人之间转了转，暗香浮动怕不过如此。
	南信子终于停下了脚步，是的，再张扬彪悍的女人，一句情话足以让钢铁绕指柔了，是以，女子，在心上人面前，都是纸老虎。
	她垂手握着弓箭，在廊下转身，月光洒在她的身上，也洒在庭院中央的男子身上。信子花开了落，烟火亮了暗，细雪碎了化，他俩的懵懂青涩到如今青春正当好，都在南信子这一侧身回望里头了。
	何凌苍治水有功，皇上恩赐的时候，他求了一桩婚事，这婚事的对象正是南信子。虽然一语哗然，但南信子并不觉得意外，她去了一封书信给远在边疆数年未见的爹爹，满心欢喜地开始准备婚事。
	这些年来南府其实挺冷清，南信子的婚事一下子让沉寂多年的府邸热闹了起来，家仆们忙得热火朝天，南信子更是全心全意操办着婚事：苏州的绣娘、杭州的丝绸、扬州的胭脂……她每一样用的都是最好的，当然，这里头有南树这些年来的私房钱，都被南信子拿来花了，南树一边心疼一边埋怨她道：“你这样铺张，爹爹回来定会说你。”
	不久之后，南大将军回了信，随信又捎了很多给南信子做嫁妆的东西，比起这些，南信子为自己准备的是那么微不足道，这些东西里头，一如既往没有南树一份。
	南树跑去找何凌苍喝酒说起此事，何凌苍安慰了他几句，末了给了一沓银票请他带给南信子，随银票转过去的还有一句话——“让信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吧”。在南树别扭的转述声音里，南信子心情大爽。
	想着自己能嫁给心上人，而数年见不着的爹爹又要回来主持她的婚事，南信子和南树每天都要贫几句才罢休，好不热闹。
	一转眼便到了初春时节，南信子的婚期快到了，据说边疆虽然战事吃紧，南大将军力挽狂澜又胜了一仗，信子的爹爹就快回来了，院子中的信子花在风中摇曳生姿。
	婚礼的前一天南大将军还在赶回来的路上，信子一边派人去城门外守着，一边满心欢喜地准备着。再繁冗复杂的礼数在她眼里，也成了幸福的累积，满心雀跃，诠释着一个闺阁待嫁俏女子。
	她的发丝如同瀑布般，细腻光滑如绸缎，一边挂着的嫁衣，上头的风信子图案是三十二位绣娘连夜赶制而成的，她的红色珠串腰带上的红宝石是去年南远山送给她的生辰礼物，满屋子的红色，喜庆极了。
	南信子穿着白色的里衬，端坐在雕花铜镜前，在烛光中，衬得她的肌肤愈发白皙剔透。丫鬟为她梳着及腰的长发，嬷嬷准备绞面的工具，大家都默不作声，一心一意格外专注地做着手中的活儿。
	南信子也未在意，她想着童年时候与何凌苍的种种，不由得笑出了声来，一抬眼，见镜子中映着南树的身影，他穿着黑色广袖红色滚边的礼服，倒是英俊得很，可表情上毫无喜气可言。南信子估摸着他一定为何凌苍娶自己感到悲伤吧，故意逗他道：“你有这光景哭丧着脸，不如给你的兄弟何凌苍报个信，现在逃也还来得及。”
	南树看了看周围的下人们，丫鬟嬷嬷们如临大敌一般都退了下去。南信子侧坐过来，笑道：“安排去城外接父亲的人可回来了？”
	南树没有答话，也没有别人答话。
	南信子继续问道：“爹爹这回给我带的嫁妆定是不一般的，不过你要是喜欢，还是老规矩，我私下分给你，你不要像小时候一样和爹爹闹……”
	喜房内一片红彤彤，那金色烛台上插着的红色蜡烛燃烧得正旺。南树走到那对蜡烛前，缓缓地从袖子里取出了一支白色的蜡烛，在南信子难以置信的眼神里，缓缓地点燃了白色的蜡烛，然后吹灭了红色的喜烛，那垂落在一边的红色的蜡烛冒着一缕青烟，能游走出声音来。
	南信子从红木雕花圆凳上起身，缓缓走了过来，她拿起红色的蜡烛，仔细地看了看，又放了下来。她看着窗外的院落里随风摇曳的风信子，半晌，将视线移到了南树的脸上，她的眼神里满是悲伤，没有一滴泪，声音无比平静：“信子花开了，爹爹说会回来主持我的婚礼的。”她顿了顿，“你看，信子花都开了呀。”
	南树握紧拳头，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掉了下来，空气中有他隐忍的抽噎的声音。南信子罕见地没有打趣他，她穿着白色的里衬绸衣，还未梳成发髻的长发旖旎地披散着，她轻轻拎起裙角，紧紧地抿着嘴角，绷着脸，走出婚房，来到了院子中。
	院子里的风信子，被风一吹散落了不少花瓣，空气中有若有若无的香气，她坐在最常坐的那级台阶上。
	她想着四岁那年，她骑着竹马舞着小鞭子在院子里玩耍，南树在边上认真地背着先生布置的诗文。父亲沙场凯旋刚出现在院子门口，她便扑了过去，南远山将她一把托起，让她骑在肩头，在院子中转了两圈，笑声落在地上是这个院子最美的声音。
	她想着七岁那年，父亲听闻她即将要上骑射课了，从边疆给她带回了上等的枣红宝马，让同窗们好生羡慕；而父亲觉着男人不应当过分挑剔外在的环境，所以给了南树一匹黑色的成年马。那匹马是他父亲随军的马匹，因为旅途太累年龄太大，到了中原后不久，便离开人世了，南树还哭了一场。
	她想着十岁那年，父亲从边疆带来了一颗上等的红宝石给她，说姑娘家的首饰可不要输给旁人家的闺女，但那红宝石实在是太纯粹，硕大一颗十分耀眼，直到如今做了腰带才派上用场。
	她想着告诉父亲自己心意的时候，父亲回信的篇幅不长，字也不好看，却是亲笔所写：“他若负你，老子打断他腿。”
	她想着告诉父亲婚事的时候，他回信说：信子花开，为父会主持你的婚礼。
	南信子的头顶是夜空繁星，深蓝色的格外深邃，她与父亲相处的日子屈指可数，却是那样弥足珍贵。她记得父亲说过：“信子，父亲守护国家守护百姓，更是为了守护你，国若不宁，我的信子怎么办？”
	她的父亲是个大英雄，她的父亲是她的守护神，她的父亲打了一场场胜仗，给了她一个太平人间，可她的父亲，再也回不来了……
	南信子的眼眶突然觉得刺痛，她仰起头，使劲不让眼泪落下来，那泪珠在眼眶里滚了几滚，生生被憋了回去。
	她一向得父亲偏爱，因为性子随父亲多些。将军战死沙场，不是最好的归宿吗？她晓得这些道理，但是那种悲伤如网状的刀片，覆盖了她的全身，她抱着膝盖，将下巴抵在膝盖上。青石铺就的南府后院里，信子花开了一大片，黑色立柱长廊的尽头，她缩在那里，头顶上是一望无际的夜空。
	直到三更响起，府门外有爆竹的声音，前院里有人声传来：“皇上追封的圣旨要到了。”
	“还有两个时辰，就是吉时了……”
	…………
	新娘出嫁的前一天，按照风俗，新娘是彻夜不眠的，南信子，也的确一夜未眠。
	她从石级上站了起来，揉了揉发麻的腿，不远处坐在地上的南树看见姐姐站起来，也忙不迭地站了起来，他脸上泪痕未干。
	南信子走到了南树的面前，用袖子轻轻地擦干了他脸上的泪迹，挤出了一丝笑容：“南树，听着，等会儿去前院接旨叩谢皇恩，代姐姐一并叩谢。吉时一到我便上轿，礼仪程序你听郭嬷嬷的，不可出差错。不要哭，不要哭……”信子略一顿，声音更坚强，“战死沙场，是我南家人的荣耀，上，对得起皇恩浩荡；下，对得起黎民百姓，不要哭。”
	末了，她往屋子里走，又停了下来，扭头对南树道：“我这一嫁，虽不远，却也是何家人了，从此南家便只有你、只能你说了算，你也是姐姐以后的依靠，不要哭，坚强一点。”信子袖子里的拳头握得很紧，她的嘴唇有些许颤抖，脸上却一派坚定与执着。
	南树早已被说得泪流满面，不断擦拭眼泪，直到南信子说完，他看着南信子的侧影，双手交错，越过额头，弯下腰深深地行了个礼，抬起头来时泪水也止住了，可声音还是颤抖的，却极力想表示出镇定：“姐姐，愿你千秋岁里，结取万年欢会，恩爱应天长，多保重。”末了，他还是掉了泪。
	南信子微微点了头，旋即正色道：“请郭嬷嬷进来，绞面束发。”
	原来长大这件事，只需要一夜。
	南信子在深闺中听见了叩谢皇恩浩荡的声音，随即鞭炮声响起，终于要到良辰吉时了。她被盖上了盖头，在喜婆的搀扶下一路走进鞭炮铜锣齐鸣声中。
	这是民间最高规格的婚礼，她曾那样专注于每一道步骤，如今却无心感受任一道程序。她看不见何凌苍此刻的打扮，只知道喜婆将红绸的另一端交给了新郎，这一刻，她想停一停，掀起盖头再看看娘家满院的风信子。
	不消一会儿，那红绸的另一端被放了开来，她瞅着盖头下面的地上，他的影子逐渐走近，然后握住了广袖下她的手。那只有力的大手覆盖在她白皙柔软的手上，然后攥在手心里，领着她转了个方向，之后在南府的门口，跪了下来，拜了三拜。
	没有叩拜天地，没有叩拜高堂，没有夫妻对拜。
	从小倔强要强的南信子，在自己离开娘家的时候，被丈夫握着手，在第一拜的时候，使劲地咬着嘴唇；在第二拜的时候，使劲地睁着眼睛；在第三拜的时候，终于闭上了眼睛，让眼泪一颗颗地掉了下来。
	南信子在盖头下，握着何凌苍的手，她的夫君，这一生，悲欢荣辱，她愿意与他携手，至死不渝。
	人流之中，满眼是喜庆的红，南府正门屋檐上，是破晓前的浓艳绚丽，南信子一袭红衣站在青石板上，那路一直延展到抬眼能看见远处群山。
	婚后的何凌苍与南信子的生活，知道的人都目瞪口呆、不可置信，因为，这两人竟然相敬如宾、相亲相爱，别说打架，连吵也没有吵过。
	与公婆同住的信子，每日早起请安，每月陪婆婆去上香祈福，孝敬公婆上做得一丝不苟，对二房留下的那个女儿，也照顾得妥妥帖帖。因此公婆对这位儿媳加倍疼爱，婆婆在女眷面前提起儿媳也是赞不绝口。
	每两个月，公婆会提前提醒他们的惯例，何凌苍会带南信子回娘家住一段时间。
	南树在鸿胪寺任职，他为人温和，脾气十分好，又有担待，改变了很多前辈对南家人只出武将的印象，两年就升了一回。
	南信子再回娘家，待遇比起过去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南树一早就吩咐下人准备姐姐爱吃的，她的房间也一直保持着从前的模样，每天打扫。三人月下喝茶或饮酒，聊起上学时候的事，总是笑声连连，偶尔南树也会感慨地说起同僚的儿子背不出书，被书院里的先生训了，如今何凌苍在先生们教训后生的例子中熠熠生辉。
	何凌苍摇头不信，南信子表示南树说的是真的，因为她有时候去繁苍楼小酌，听见过隔壁桌的年轻后生们，嘲讽先生口中的优等生何凌苍。譬如——
	“我知道那人，何尚书的儿子，上次宴会上见着，他不怎么讲话，先生说他辩论起来口若悬河，肯定是骗我们。”
	“他娶的是南大将军的女儿，那女人才厉害，当年马上射箭连发三箭，箭箭中靶心，这才是传奇。”
	“没错，我看那何凌苍也不粗犷健壮，怎么会有骑射先生说的那样神？”
	…………
	何凌苍只好无奈地笑笑，三人的聊天打趣，平淡却十分快乐。
	夫妻俩私下相处的时候，何凌苍和南信子虽然还是往常的性子，一个温和沉静，一个活泼开朗，却又有着太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乐趣。
	那是夏天的傍晚，夕阳微红，南信子洗完澡，擦干了身子，穿着白色的棉布里衬，腰间随意地系了起来，领口的锁骨若隐若现。何凌苍坐在院子树下的竹椅子上看书，微风带着暖意，见到信子出来，倾身给茶杯续了些茶。待信子趿拉着鞋子走近了，他将另一只竹椅移了移方向，然后伸出手，手心朝上，耐心地等信子晃晃悠悠地走近了。她自然地将手放在他的手心里，舒服地坐下，另一只手端起茶水，试也不试地喝了一口，温热果然正合适。
	“今年的新茶夫人可满意？”何凌苍很少有什么大起大落的表情，即使是夫妻间的调侃他也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可恰恰如此，这调笑的话配着这副一本正经的脸，倒更添了几分情趣。
	南信子喝了一口，明眸一扫他的脸，然后笑道：“你泡得更好。”一边拿起桃木梳梳着不滴水却还是有些湿的长发，“你又在看些什么？”她探过身子去，瞧了瞧何凌苍膝上的书。
	何凌苍将书盖在了一边的茶几上，自然地从她手里接过梳子，轻轻扳过她的身子，为她梳理背后的长发：“这些你看着又要头疼，有什么好瞧的？”
	南信子侧脸过来，顶嘴道：“头疼归头疼，我也是念过长安书院的女弟子，本朝头一个。”
	何凌苍嘴角扬起弧度，顺着她的话道：“是是，南府的大小姐，诗词歌赋似乎从未得过甲等吧？”
	南信子一愣，将头撇向另一边，逞强道：“我有篇诗文也是得过乙等的。”
	院子里的葡萄藤上绿油油的叶子，十分祛暑，摇曳了两下。何凌苍轻轻笑了两声，不紧不慢道：“是，那乙等的诗文还是你逼着南树写的。”
	南信子吃惊地转过头来：“你怎晓得？这事我从未和旁人说过。”
	何凌苍低头轻轻地梳顺那缕发尾，回答道：“南树想要借此让你出丑，我不忍心，那诗文是我学着你的口气写的，让南树仿着你的笔迹再誊写了一遍，拿给你交差的。”
	南信子哭笑不得地骂了句南树，又不解道：“你干吗只给我写个乙等的，以你当时的才华，真是够偷懒的，你自己的都是甲等。”
	何凌苍真诚地说道：“夫人，你这就冤枉我了，要学着你的口气写诗文，就已经很费力了，我还要写出一个不符合自己水准的乙等的诗文，你不知道有多难呀。”
	南信子这回可听出来他又来取笑自己了，转过身子抬手便要夺回梳子，何凌苍轻轻一闪绕过她的手，将木梳放置一边，满眼都是笑意，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膝盖，示意她靠在自己的膝盖上。南信子赌气地扭头不看他，他柔声道：“乖。”南信子便顺从地躺在了何凌苍的膝上，长发垂两肩，隐隐露出刚刚滑落衣衫雪白的肩头，她抬头仰望着何凌苍近在咫尺的脸，伸手摸了摸他的眉眼，露出满足又幸福的笑容。何凌苍为她拂去面容上的些许发丝，缓缓俯身吻了下去。
	夏日的傍晚，紫藤花下，岁月绵长，与他相好。
	婚后第二年，夫妻二人打算要个孩子，何家二老十分欣慰，南树更是激动地飞上了天，每过几天，总会来何府探望，带些南信子爱吃的，每次还拟了十几个外甥的名字来，让南信子和何凌苍哭笑不得。
	何凌苍的仕途之路越来越顺畅，南方治水、北方瘟疫，他都身先士卒。作为一个晚生，他的态度和能力都得到了前辈们的认可，无论在朝堂上还是在民间都有口皆碑。每每需要离京办事，回来的时候，都会给南信子捎来一份当地的物件；每每有应酬去花街柳巷，何凌苍也都是坐怀不乱的主儿，同僚们就会打趣他被家中妻子管得太严，何凌苍通常是笑而不语。后来这话传到了信子耳里，信子反倒是很大方地对何凌苍道：“有些应酬若是必不可少，你逢场作戏，我也不会怪你，只要你心里头有我便好。”何凌苍搁下书本，将信子揽在自己的腿上抱住，刮了她的鼻子道：“夫人这是讹我。”
	南信子笑出声来，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道：“你若是同旁的女人逢场作戏，我心里也还是不舒坦的，只是你我如今不再是小时候了，我晓得不能再任由自己的性子。旁人家里都是三妻四妾，你待我一心一意，我是感激的，所以那些不舒服，独自一人的时候，练练剑喝喝茶，想着你心上有我，是可以排解的。”她顿了顿，拿起何凌苍垂在肩上的发梢绕了绕道，“只要对你好的，我是你的妻子，理应为你着想。”
	何凌苍抬手轻轻捏了捏南信子的脸颊，将她往怀里紧了紧道：“信子，你我既是夫妻，你心里头不舒服，我也不会舒服，我心里有你，和其他女子即使是逢场作戏，我也是不愿意的，做不来的。”
	南信子只觉得和何凌苍相处得越久，越爱他，她将头轻轻靠在他的肩窝里，蹭了蹭他的脖子轻轻道：“凌苍，你喜欢小姑娘还是小伙子？”
	何凌苍轻轻一笑，将南信子横腰抱起，往榻上走去道：“其实我不大想这么快有孩子，怕他们以后分了你对我的心思，不过呢，如今只要见着你，总是会有各种心思……”
	南信子在他怀里笑得花枝乱颤，耳鬓厮磨到床笫之欢，满室都是春光。
	第二天，南树又来何府吃饭，这次吃饭是南信子张罗的，她相中了户部侍郎家的千金，想问问南树的意思。见南树抓耳挠腮没有主见的样子，南信子与何凌苍对视一眼，笑着逗趣他，聊得正欢，来了一道圣旨。
	圣旨的意思倒是很简单，雁门关一战，少一个军师，圣上点名让何凌苍过去。
	待到领旨谢恩完了，南信子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她自出嫁后，就刻意地回避有关战场的话题，所以这圣旨让她有些蒙。
	南树见姐姐神色不对，打破僵局道：“姐夫，你可要回来吃我的喜酒，哈哈哈哈……”
	何凌苍和南信子都没有笑，所以南树的笑声逐渐小了下去，然后没了。
	何凌苍拉过南信子的手，笑道：“我一直记得那次上元灯节，你对黄云天说你喜欢英雄，后来他在你父亲麾下从军，表现那样出色。他回来找你我是有些吃醋的，你如今是我的妻子，我也总觉得有些遗憾，没有向你展现一下你夫君英雄的一面，如今有这样的机会，再好不过。”
	南信子另一只手搭在他的手背上，道：“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说笑。”
	何凌苍一本正经地反驳道：“大丈夫就不能吃醋了？”
	南信子无奈地瞥了他一眼，知道他这样说是为了安抚自己，已是夫妻了，这点默契也总是有的。
	何凌苍摸了摸她的头，疼爱道：“从文从武都不妨事，护国安宁更是护佑你的平安，信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南信子抬手轻放在他的唇边，没有让他再说下去。她心里隐隐觉得不安，这话，她父亲也说过。她微微摇了摇头，勉强笑道：“凌苍，这仗打完了，你可要回来参加你小舅子的婚礼。”
	南树见气氛好转，连忙打趣道：“这可不，他是我兄弟！”还拍了拍胸脯。夫妇二人侧脸看他，哦了一声，又继续低声说话了。南树扯了扯嘴角道：“何大哥，你从前可是都把我当兄弟的，如今见色忘义，诚不是君子所为。”
	何凌苍抬起头，满眼的笑意，缓缓点点头道：“哦。”
	何凌苍起程的那天，南信子送他到城门口，还是那块石碑，石碑上有八个大字“长治久安，天下大同”，他们在石碑前告别。这日南信子披着火红色的斗篷，穿着白色的骑马装，黑色的靴子，恍若回到了学院打马球的时候，她一如既往的美。何凌苍替她捋了捋飘到耳边的发丝，举止温柔，笑了笑道：“好了，这一仗打完了，我还要回来参加小舅子的婚礼，你在家操持这些，肯定辛苦，枕头下面我留了婚后的私房钱，你拿着花。”
	南信子懒得计较他的私房钱，握着他的手道：“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何凌苍点头道：“好，最迟不过明年春天，风信子开了，我就回来了。”他说得风轻云淡，拍了拍信子的手背，然后摸了摸她的脸颊，像温柔的春风。
	南信子一把抓住他要收回去的手，她想起父亲的信，有挥之不去的梦魇，她说：“凌苍，你一定要回来，我……”
	不等南信子说完，何凌苍将她揽在怀里，轻轻地吻了吻。他自小是个德才兼备的优等弟子，从来都是礼仪教养极佳的典范，在大庭广众之下的亲昵之举，却做得十分自然：“我爱你，信子。”不等信子反应过来，他便转身离去。
	南信子坐在马上，看着自己的夫君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也没有离去。
	自打何凌苍走后，南信子就把全部的精力投放到了南树的婚事上，她像是长辈一般，里里外外每一道程序，都做得十分精准。其间收到了何凌苍报平安的信，信中说会回来参加南树的婚事，作为兄弟和姐夫他义不容辞云云。
	南信子晓得他怕自己想念他，故作轻松说这些，所以也让南树给他回信，说自己很忙，请他没事别往家里写信了。
	南树和户部侍郎的千金喜结良缘，婚礼前一个月，何凌苍写信来说边疆战乱，实在无法分身，南信子看完信对南树道：“他写这信其实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告诉你，你俩也没有那么深厚的情谊，他还是爱我多一些。”
	南树嗤之以鼻道：“他还要写信回来解释，分明是将我放在心上的。”
	姐弟俩又逗了几句嘴，待到南信子一人的时候，那种落寞和孤单涌上心头，像是夕阳后的夜幕吞噬了所有的亮光，她微微叹了一口气。
	南树婚礼之后的三个月，何凌苍都没有来过信，南信子想着自己曾故作正经地和他说少来些信，自己很忙。其实忙完了南树的婚事，她倒是一天天地闲了下来，偶尔去繁苍楼喝个茶，听庄先生说几段书，陪婆婆去庙里上香祈福，去南树家里蹭几顿饭。她看着南树夫妇俩相敬如宾，一边甚为欣慰，一边又愈发想念起他来。
	终于，南信子耐不住了，逮着南树，口述了一封家信去了边疆，信里的内容一句也没有提及她的想念，话了几句家常，念了几句南树的不好，弟媳的懂事，末了说了一句：信子花要开了。
	信是南树去寄的，得知寄出去后，南信子的心情一下子又好了起来，起初她会叮嘱仆人留意送信的邮差，后来不放心，索性隔三岔五地去城门口等邮差，那几个邮差也都和她熟识了。
	等了俩月，南树带着信来何府吃饭，南信子迫不及待地拆了信，心情激动忐忑，何凌苍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信上问了些家里的状况，又问了些南树新婚的情况，末了提到：信子花开，我就回来。窗外分明是鹅毛大雪，南信子觉得世界的花都要开了，兴奋地以脚尖为圆心，转了个圈儿。
	在一边圆木桌旁喝茶的南树没有看她。
	南信子不再写信，她生于军人之家，自然晓得战事繁忙，她满心欢喜地等着春暖花开，悉心料理院子里的信子花。
	信子花开了，信子花落了……何凌苍没有回来。葡萄藤摇曳着夏天的味道，南信子叫来南树去了一封信，信里说了二老去南方过冬还未回来，叨叨了几句南树的不好、弟媳的懂事，末了夹了一片信子花瓣的标本，随信寄给了何凌苍。
	南信子在葡萄藤下喝喝茶，繁苍楼上听听戏，南树府上蹭蹭饭，公婆不在身边，和从前的同窗们偶尔有些来往，这年秋天一眨眼就过了。
	冬天的时候，来了一位故人——黄云天。
	黄云天送了名帖要来探望，南信子想起这位昔日的同窗，好些回忆尽在眼前，只是这记忆里满满的都是何凌苍。她想着何凌苍其实早就吃了黄云天的醋，还要摆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真是好笑。黄云天边疆屡立战功这次回来免不了加官晋爵，南信子倒是为他高兴，毕竟是昔日同窗还一起逃过课打过马球，只是如今自己夫君不在家，男女之间也当避嫌才是，于是找了个理由，吩咐下人婉拒了。
	下人回来后，小声道：“黄将军听闻夫人身体不便，没有立即离开，反倒是对着何府大门口抱了抱拳才离开。”南信子捏了捏眉心，挥挥手示意退下，别说黄云天抱抱拳，就算踢踢腿，她也懒得搭理，她只想着她的夫君，什么时候回来啊。
	南树拿着黄云天带回来的信给了南信子，南信子一展开信，看见了何凌苍熟悉的字迹，当着弟弟的面大骂了一通黄云天“手里有我夫君的信，怎么不早说，磨磨叽叽还是不是个爷们儿”。
	何凌苍在信中说染了风寒，如今没有大碍，只是边疆天气不大好，不适宜调理身体，所以好得慢些，误了归期，等到来年春天信子花开，他再回来。
	南信子既担心又兴奋，抓了些药，又收拾了几件衣衫让南树托人给带到边疆去。
	春天的时候，她又收到了何凌苍的信，信中说边疆战事吃紧他不便回来，家里一切都请她料理。
	边疆战事、身体不适、战局调整……这些字眼不断地出现在来往的书信里，南树的婚礼何凌苍没有来得及回来，南树的孩子出生，何凌苍依旧没有回来，只是托人从前线带了礼物。
	南信子一边沉浸在老南家有后了的喜悦中，一边想着等何凌苍回来，自己为他生几个孩子才好。于是她一边帮着弟媳带孩子，一边等着何凌苍回来。
	这一等，从外甥的呱呱坠地，等到了他的蹒跚学步。外甥第一句会说的话竟然是“姑姑”，让南信子喜不自禁，南树委屈道“莫不是我儿子以后也得站你那边欺负我这个做爹的吧”，南信子将这话沾沾自喜地也写进了信里。
	何凌苍依旧没有回来。
	那个夏日的傍晚，高温退去，南府的院子里洒了些水降温，热燥的空气中水汽和着泥土散发着夏天傍晚的味道。南信子来娘家串门，和弟媳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小外甥已经可以走得稳当了，便在各个房间里走着玩耍，南信子去抱他用晚膳，肉嘟嘟的外甥手中捏着几张纸举着给姑姑，南信子将他抱起，一边往饭厅走去，一边随手拿起来看。
	这字迹再熟悉不过，不是何凌苍的，是南树的。南信子自幼怕与文字打交道，所以每每写信都是南树代劳，而外甥递给她的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纸上，写的正是她几年前给何凌苍的一封信，她给何凌苍的信，每每都是自己口述，南树记录。
	她起初微微一愣，有些不明白，皱着眉头，紧接着她脸色变得惨白，俯身放下外甥，回头便往书房走去，脚步有些乱，生平的那些教养克制着自己，不让她因为惊慌、恐惧叫出声来。她自嫁给何凌苍后，性情变化极大，从未发过什么脾气，眼下撞翻走廊里下人手中的托盘她却没有注意到，她顾不上也顾不得，她猛地推开了书房半掩的门，一脚跨入门槛内，扶着门她突然愣在了这里。
	傍晚的残阳如血般洒在这间屋子里，红木的书架、庄严的太师椅、案头的石砚……这几十年不曾改变的摆设，在浓艳的夕阳下，似乎能将信子烧个干干净净。她的目光将屋子仔仔细细地扫了一遍，最后停留在角落里红木书架下方被打开了一半的抽屉上，泛黄的信纸凌乱地散在周边的地上。
	南信子使劲地将门推开个彻底，另一只脚缓缓迈了进来，她在青石方砖的石板上站定，影子斜出门外一截，和着渐黑的夜色，如泣如诉。
	她直了直身子，努力地吸了一口气，提起裙摆，往那堆信纸走去。明明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她却走得很辛苦，走到第三步的时候，她几乎是跪坐了下来，双手覆在膝上，她垂着头，长发垂过肩头，遮挡住了她的侧脸，谁也看不见她的表情。她的肩膀微微地耸动，像是濒死的蝴蝶，翅膀挣扎着最后的舞动。她保持着这个姿势动也不动，尽管那些信纸，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
	书房外是听见下人通报一路狂奔而来的南树，他刹住脚步，不敢迈进书房，不敢靠近姐姐，一如五年前她出嫁前的那一晚，他也是在走廊上那样悲伤又害怕地坐着，守着不远处抱膝坐在台阶上的姐姐南信子。
	南树看着南信子的背影，袖中的手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五年前，得知父亲死讯的时候，他是那样的束手无策，他只知道第一时间找到姐姐，他似乎自小就习惯了听她的，天大的事情，姐姐在，姐姐就是主心骨。五年前，在长廊下静坐了一夜，长大的不仅是南信子，也有他南树。但是现在，已经是朝廷栋梁，身边有妻，膝下有儿的南树，他比屋内的南信子更害怕。
	不知道跪坐了多久，南信子突然半张开了嘴巴，大口地喘了好几口气，然后她抬起头，迎着窗棂里漏进来的月光，倾身向前，从袖子中伸出手，缓缓地拿起了散落在地上的纸，屋外的南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在独坐的光景里，南信子的脑中浮现出很多疑问，不同于五年前面对悲伤的一片空白。
	若是这些信没有到何凌苍手里，那何凌苍给自己的信，又是怎么来的呢？是了，南树从小就有模仿笔迹的天赋，那么这些信是他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模仿的呢？一年前？三年前？还是五年前？又或许，这些信其实都是真的，只是……只是什么呢？她原本想如果自己可以想明白，想明白了就不用看这些劳什子的信了。月光漏在屋内的光，斑驳出的光影里，见证了她从闺阁姑娘到为人妻子的成长。几十年未变的红木书阁内，这个跪在青石地上的女子，怎么也没有法子想个明白，她不敢想明白。
	她——不——信。
	她开始看信，从最靠近自己的信开始，她越看越快，一边看着手中的信，一边跪行到抽屉边，再看抽屉里的信，那些信件她只需看一眼，是的，看一眼就好了。她曾经将这些信放在枕下反反复复地看了多少次？她记得每一个笔画，记得每一道折痕，怎么会不记得里面的内容？
	她给何凌苍去的信件，南树这里每一封都有。直到最后一封信看完，她负气似的安静地坐着，围绕着她的一地信纸，像极了她华美的礼服的裙摆，散落满地的是她五年的等待和猝不及防的撕心裂肺，在月下斑驳。
	南树站在原处一动不动，是了，他愿意和黄云天这样用来去的信件哄着她，骗着她，至于后果，他没想过。他长这么大，头一回骗姐姐，骗得心惊胆战，骗得一往直前，骗得冷暖自知。他张口想叫一声姐，却发不出声音。
	南信子扶着书架慢慢地站了起来，似乎太用力，书架上跌落了好几本书，她转过身，看着门外廊下的南树。她一步步地走过去，五年前她也是这样一步步走近南树，不同的是，五年前她眼睛里有无尽的悲伤和隐忍的倔强，如今这眼神里头，没有倔强没有埋怨没有不解，那是一种绝望，吞没了悲伤吞没了她所有的精气神，像死去多年的湖。那个嚣张跋扈、明媚张扬的南信子，在这一地的信纸中，再也回不来了。
	南信子走到南树面前，她抬手想摸一摸南树，这时候她突然发现南树的个头比自己高了好多，她举在空中的手，又徐徐地放下，她想开口，下唇嗫嚅了几下，终究还是没有说话，然后，转身拾级而下，她修长的身影在碎落一地的信子花瓣中渐行渐远。
	南树想抬脚追她，却动弹不得，他想说很多解释的话继续编织这个谎言。许久许久，他对着空荡荡的院子和一地的风信子说了两个字：“姐姐……”他抬手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然后，又擦了擦，那声音干涩又沙哑，转眼消失在了夏夜的繁华星空里。
	五年了，南信子乖乖地等着夫君回来已有五年了。她或许不该去穷究那些信，那样她可以活在南树为她准备好的剧本里。南信子的头发彻底披散开来，如旖旎的黑色瀑布。她走在街道上，是的，正是这条街，那是何凌苍曾经打趣的“南府和我家似乎在一条街上”的街。她走得并不快，但是脚下木屐却走丢了，她裸脚这样走着丝毫也没有察觉，越走行人便越多，耳边的喧闹似乎无法感染她，在热闹的街市中，她是那么格格不入。
	她突然间开始流泪，直到这一刻，她终于哭了出来，那泪水如何也止不住，她也不用手擦，任由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似乎还不够，她开始发出低低的抽咽声，慢慢地，这抽咽声中泪越来越多，她的哭声也变得呜呜起来。紧接着，她松开了咬着下唇的上牙，那下唇上有浅浅的牙印，她站定，握紧拳头，颤抖着肩膀，张大了嘴巴，肆无忌惮地用尽全力拼了命地哭了起来，用尽了生平所有的力气才能如此痛哭，也配得起这样的痛哭，她毫无顾忌地哭着，身边是绕道而行的人们，投以不解的目光。这长安城的街市上，是夜夜亮起的大红灯笼，一直延续到天边。
	南信子哭着抬起头，她看见天上的星星，她也看见眼前的灯火，只是眨眼间，泪眼蒙眬里她看见了慈悲客栈。
	风信子每年都会开，花开待归的人，永远没有来，她父亲是，她夫君亦是。
	第一盏茶已经凉透，她抬起一饮而尽。我正要说话，她冲我苦涩一笑道：“此生除非我信子放手，不管什么因缘造化！掌柜的，我只想求一个亲眼所见。”说罢，她利落地饮下第二盏茶，那茶盏被她放回茶台，发出轻响，她说，“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这是战士的背水一战，也是一个女人的穷途末路。她眸子里没有输不起的倔强，剩下的是能将我活活吞没的绝望。
	我抬手挡住了她要取的第三盏茶。
	世间什么最可悲？背叛、分离、死别……我想这些可悲的东西，莫不过是披着绝望的外衣，面具取下时，见到绝望狰狞的面目，便是人生尽头处。
	“信子小姐，我可以让你到他离开人世的最后一刻那里，但是，谁也不知道，他的最后一刻在哪里，经历了什么，又或许，他还活着……”
	南信子摇了摇头，道：“无论哪里，无论什么情形，请你让我回到那个时刻。”
	“亲眼见他，无论什么情形，你也都只能灰飞烟灭，不能改变任何事情。”我轻轻道，虽然我知道她去意已决。
	南信子苦笑道：“灰飞烟灭？”略一顿，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我是不怕的。”
	我缓缓移开遮在第三盏茶上的手，露出了已经凉透的茶面。耳边有风吹过檐下铜铃的声响，颤颤地飘过人的心尖，我幽幽地对她道：“饮下这盏，回头无岸。”
	南信子嘴角轻扬，眼神里是回光返照的倔强，她定定地看着我，然后端起桌上的茶盏，一饮而尽，未启一言。
	我起身将剩余的茶水泼在了茶盘上，那茶盘上很快就出现了边疆的场景。看样子，何凌苍是死在了边疆。
	那是秋末的塞外，铺天盖地的黄沙和湛蓝剔透的天空间绽放着一个血色的太阳，地上蒸腾着这个季节这个地域里一日最后的热气，没有风没有人，空旷得紧。很快传来由远及近的马蹄声，那匹黑得发亮的马桀骜不驯得很，昂着头马蹄有力，一路走过便腾起黄沙，它似乎很不满意背上的人，一边用力地跑着一边用力地甩着，想把那人甩下。
	银色的铠甲，俯身单手握着的是此马的鬃毛，从天尽头驶来，是何凌苍。
	温润如玉的男人，一旦做起有力量的运动，格外动人心魄。
	他在马背上坐得不大稳，几次滑下又都翻身坐了回去，场面凶险，他的脸上却看不出一丝惊慌。人与马的搏斗在天地之间更显野性。他绕了好几个圈，终究没有摔下来，坐下野兽也终被驯服。他拍了拍马，那马缓缓停下，他侧身对后头招了招手，爽朗的笑声一路传来，皮肤黝黑的黄云天疾驰而来，行至何凌苍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背，粗犷的声音道：“好家伙，笔杆子好，驯马也不输我嘛。”
	何凌苍轻夹马肚，掉转马头，与黄云天并肩而回，说道：“昨天暂时击退了敌军，那是他们的诡计，你看……”他开始分析起局势，黄云天不断地点头，那斜长的身影投在黄沙地上。
	何凌苍奉旨来做军师，与魏国这场战事的统帅不是旁人，正是他当年在长安书院读书的同窗、和他还是“情敌”关系的黄云天。两人数年后的再见是并肩作战，一文一武的朝廷栋梁，那些有着交集的过往，为他们的情意和默契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两人联手已经数次打退了敌军，这一次魏国增加了援助，却诡异地退败了。这让不少将士大喜，而何凌苍却警惕了起来，正与黄云天商量着下一战的部署。
	两人下马，黄云天喂了马几口水，道：“那老子带十几个兄弟，夜袭他们的粮草，烧了他们，先让他们自乱阵脚，你带着军队等我信号，然后我们里应外合，杀他个片甲不留！”
	何凌苍点点头，摸了摸身边刚刚驯服的坐骑道：“这法子确实好。”
	黄云天大手一挥道：“就这么定了。”
	何凌苍见他简单豪爽的模样，想起了远在天边葡萄藤下的姑娘，这两人脾气可真是相近，摇头笑了笑道：“话还没有说完，别急。”
	黄云天不满意地咂咂嘴道：“你跟南树一副德行，说话不能一气儿说完？”说罢拿起酒袋仰头喝了一口，递给了何凌苍。
	何凌苍顺手接过来道：“夜袭的确不错，可哪有将军去夜袭，军师带领大军的组合？今晚我去夜袭，你且派给我十个可信的人就好。”
	黄云天想了想，点点头道：“成！”一顿，又想起来什么似的，连连否定道，“不成不成。”
	何凌苍眼含笑意问道：“怎的又不成了？”
	黄云天咽了咽口水，道：“一旦你夜袭成功，放出信号，敌军也必然知晓，我就算及时与你会合，也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后路必定被封死，你们被锁死在他们的阵营里，人太少，必定寡不敌众，危险太大。”
	“所以我才要去，人少便于行动，你是一军之帅，怎可不坐镇？”
	黄云天伸手拦住何凌苍急忙道：“圣上的旨意说，这一战，胜了你便可以回去了，别出什么岔子……”
	“所以速战速决，我思乡心切得很。”何凌苍轻推开他的手臂，打趣道。
	黄云天粗糙惯了，思维十分简单直接，并未听出来这话有打趣的意思，此刻急得有些眼红：“是了是了，所以你不能出什么岔子啊，我派旁人去执行这个任务。”
	何凌苍无奈地站定，看着他道：“你怎么这样磨磨叽叽？我这身手你还不放心？”
	黄云天也无奈了，急得解释道：“我这是在质疑你的身手吗？我这不是怕你出事嘛！”
	“既然不是质疑我的身手，又怎会出事？”何凌苍懒得理会他，翻身上了马。
	黄云天见他不愿意多说，急得脸红脖子粗，声音有些沙哑道：“你死了是小事，我家信子就要守寡了，你到底懂不懂？”
	坐在刚刚驯服的野马背上的何凌苍，听见这话，身子一僵，缓缓地扭过头来，故作凶狠，咬牙切齿吐了一个字：“滚！”
	是夜，明月大漠，三更响起，一支黑色的夜行兵，在领头人的带领下，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魏国的粮草区中，训练有素地分散了开来。很快一个粮草库被点燃了，在守护粮草的士兵还没有喊出救火的时候，如同夜空中一同绽放的繁星，所有的粮草仓库火势渐起，烧得气势宏大。
	“有敌军偷袭！”魏国将士很快反应过来，夜空里响起了战鼓的声音，军营中的动静铺散开来，天空中绽放出一朵信号烟花。
	魏国的城门外，在那信号烟花绽开后，看似平静的黑夜，突然动了起来，那些匍匐于山坡上的兵士们在黄云天的一声令下，整齐划一地握着武器站了起来。
	黄云天明白这是分秒必争的时候，那一门之隔里是以一敌千甚至以一敌万的他的兄弟。
	魏国将领已站在城楼上，一边指挥着战斗，抵死防守，一边对身边的将士道：“活捉偷袭我们的人，做人质！”
	被选中的十人自然是武艺超群、忠心不二的精兵强将，眼下一分散，很快便被敌军发现。那些英勇顽强、满怀杀意的士兵没有一个不用尽全力，双方拼尽全力进行你死我活的争夺，即使以少敌多，华夏战士的脸上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畏怯。
	“将军说要捉活的！”魏国将士传达着他们将军的旨意。
	大家心知肚明。
	明月渐暗，耳边只有兵器碰撞和彼此厮杀的声音，何凌苍知道攻城并非立竿见影，他必须支撑下去，十个人的命也是命。他对着人群中吼道：“黄将军已在攻城，即刻便与我们会合！”他为了鼓舞士气，不惜暴露自己，于是他的周围多了数位攻击他的士兵。
	他的身手真好，哪里还有当年书生的文气，杀伐决断势如破竹。他身上虽有伤痕，但是周围敌人接连倒下，他缓缓地杀出一条血路，想去帮附近的兄弟。
	夜空终于被撕开了一块，黄沙轻轻飞起几缕金色的光，破晓时分，何凌苍心头一沉，天越亮就意味着对方可以使用更有利于他们的武器。他看见身边的兄弟倒下了，他抬手奋力厮杀，想杀出重围去救他。
	纵使孤立无援，也要奋战到最后一刻，他不死，战斗就不会结束。
	突然，那东方的高地上，出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身影，枣红色的马上是一个白衣长发女子，她背着箭，单手握着弓，一骑绝尘，背着日出而来。
	信子啊信子。
	众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画面打乱了，有士兵放慢了手中的厮杀，有士兵驻足抬头仰望。那女子脸上的表情堪称“神圣”二字，她白皙的脸庞上有着骄傲的决绝。她反手取箭，随即松开了拉着缰绳的手，拉开了弓，再混乱厮杀的场景丝毫没有扰乱她拉弓射箭的动作，第一箭射中了何凌苍要去救的那个兄弟身边的敌人，众人还未回过神来，她再次拉开弓箭，第二箭射中了冲向何凌苍的敌人，等到第三箭上弓，魏国将士们反应了过来。
	天色已经破晓，太阳亘古不变，见惯了沙场厮杀。
	南信子的第三支箭，射中了魏国的领军头目。
	魏国士兵群情激奋，他们不再管她从哪里来，也不再管她是多么倾国倾城，战场上，不是自己人，那就杀死！
	南信子杀入战场，此刻，她的箭筒中已经没有了箭，她毫不犹豫地扔掉了弓箭，取出了怀中的匕首。那匕首柄上镶着一块红宝石，那是她的嫁妆，她取出的动作干脆又果断。她侧身闪过几次敌方的突袭，身手敏捷丝毫不逊色于男子。
	她面色沉稳，动作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分明是头一回上战场，她老练得却不像话。她眸子里没有对胜利的渴望，她的脸庞溅上了敌人的鲜血，人人都想突出重围，只有她往阵中心杀过去。
	华夏尚在战斗的将士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他们用尽全力做最后的抵抗。
	她就快靠近他了，却举步维艰，这一面，她等了足足五年。
	等何凌苍一路杀过来，彼此终于只差了一抬手的距离。
	随着魏军中一声呐喊，一个士兵奋力而出，他举起手中的长矛，对准了南信子的后背，何凌苍大叫了一声：“信子！”
	南信子侧身，她本可以躲过，但是她若闪过，那长矛直刺的便是何凌苍。她的嘴角勾起一抹笑，那是她许久未现的表情，又是如此似曾相识。那晚在长安城外告白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带着骄傲带着爱意。她没有侧身，彻底抛弃了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她直面何凌苍，她紧紧地反握着匕首，抬手抵挡侧方来的敌人，这是最后一个阻挡在她和何凌苍之间的敌人。几乎同时，那长矛刺进了她的后背，飞溅而出的是鲜红的血，好在那些血没有一滴溅在何凌苍的身上，以背相挡，她做了最想做的事情。
	她向前倾去，她终于倒在了她夫君的怀里。
	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生死死也不过是“情”这一个字。
	南信子没有回头去看那个刺杀自己的人，她不觉得疼，她只觉得心满意足。
	她的父亲是一个盖世英雄。
	她的夫君是一个盖世英雄。
	她自己呢？也是一个盖世英雄。
	何凌苍抱着她，这样鲜血淋漓的画面没能放慢战场厮杀的节奏，这是敌军不会放过的华夏的弱点，人群中有人喊道：“捉活的！做人质！”
	看着怀里奄奄一息的南信子，他看着霞光漫天的塞外天空，低头对怀里的人道：“信子，你与我，死在异乡，可否？”
	南信子想回以一笑，嘴角流出鲜血，她扫了扫四面的敌军，又抬头仰视着何凌苍，缓缓地使劲举起了手中的那把被她称作嫁妆的匕首，然后答非所问了两个字：“承让。”她的头偏了偏，靠在了何凌苍的怀里。
	满身是泥土和鲜血的何凌苍，抱着自己青梅竹马的妻子，他的下巴轻轻蹭了蹭她的脸颊，他单膝跪地，取下她手中的匕首，他转身对不远处的华夏战士道：“多谢！”他举起匕首，直刺自己的左胸口，他也不觉得痛，那刀柄上的红宝石格外艳丽，他是南信子的夫君，怎么会做一个人质做一个俘虏？他选择的是以身殉国，以身殉妻，他怎么舍得她一人死于异乡。他抱着南信子，倒在了四面楚歌的战场中。
	城内的战士未能突围，除去牺牲的战士，其余的都以身殉国，毫不迟疑。
	何凌苍自然没能再看见杀进城来的黄云天，头顶的那轮亘古不变的太阳倒是看见了，不过它见过的东西也太多了，它见过沙场的硝烟弥漫，也见过树下的儿女私情，当它看见一个将军终于取得了这场胜利，却在何凌苍紧紧抱着的妻子南信子的尸体前放声大哭的时候，它躲了起来，那是塞外数月不见的大雨。浇灭了两国的战火，洗净了一地的鲜血，却冲不开至死相拥的这对夫妇。
	南信子，来慈悲客栈，求的是一死。
	堂内恢复了往日的模样，茶盏已冷，似乎从没有客人来过，我看了看叶一城：“若你是何凌苍，你会如何？”
	叶一城怔怔地看着空无一物的茶台，缓缓道：“自然同他的选择一样。”
	我点头应着：“若我是南信子，也会做出和她一样的选择。”
	话音刚落，叶一城看着我的眼神里有无尽的悲伤，似乎浓得化不开，他突然伸手摸了摸我额前的头发，然后一把将我搂住，声音微微有些发颤：“那样，很疼啊。”
	我对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又惊又喜，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于是有些僵硬地抬起手拍了拍他的背，安慰道：“信子的死只是一瞬，况且是死在心爱的人怀里，我想也是幸运的。”
	叶一城不但没松开反而将我搂得更紧了，他的手摸着我的后脑勺儿，说道：“笨死了。”
	我对叶一城的确有着不可忽视的好感，即使在得知了他有了心上人之后，虽然我无意表达，对他的态度的确却好了不少，可是我这脾气最恨人蹬鼻子上脸，于是推开了叶一城道：“抱也让你抱了，说我笨是不是太过了！”
	叶一城的眼眶中似乎有些湿润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道：“好好，你不笨，我笨。”
	这话说得还像话，我拿起桌台下的抹布擦拭着茶台，问他道：“你来这镇子到底干什么来了？怎么见你成天无所事事，跟对街的刘老四家的儿子似的。”
	“找人。”
	“找人？平安镇这么大点的地方，很好找的，怎么这么久了，你还没有找到？”我停下手中的活儿，问他。
	叶一城主动帮我洗刷茶具，无奈地笑了笑：“找到了告诉你便是了。”
	我突然有些后悔问他这样的问题，想着他找到了便要离开了，这里又剩下我孤单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不过，他心里头有着那个小姑娘，即使留在我身旁又能如何？我想或许是这世上我只认得他的缘故，才会对他产生依赖，若我等到了来接我的人，告诉我前世今生，便不会这样黏人了。这样一想我心中便十分舒坦，起身道：“我去镇子后头的河边洗点衣服，你要不要一起？”
	叶一城略有不解：“天已经黑了，你还要洗衣服？”说完又改口道，“那去吧。”
	我有些欢喜地领着他走向镇子后头的那条小河，小河水声潺潺，白天的时候聚集着淘米洗衣的人们，大家交流着家长里短好不热闹。有一回我抱着木盆去洗衣服，想和她们搭上几句话，可总也插不上嘴，有些遗憾。其实我很喜欢这条小河，河边有桐树，但是我似乎并不具备主动结交朋友的能力，因此，每次都会在太阳落山后拖着木盆来洗衣服，怕别人成了我的尴尬，也怕自己成为别人的尴尬。既然叶一城愿意相随，我自然是欢喜的。
	那条小河倒映着天上的月光，连波浪都闪闪发光起来，一片安详。
	我指着河流看不见的尽头对叶一城道：“这河的尽头一定格外热闹繁华，你呢，是不是从那么繁华的地方来的？”
	叶一城陪我拧着衣服，笑道：“是啊，很是热闹繁华，你想出去看一看吗？”
	我使劲点了点头：“自然了，你在找心里头的那个小姑娘，也许这河水尽头的热闹繁华处，有一个人像你一样在找我。”叶一城没有说话，那河水流淌的声音格外清晰，此时此刻我竟然生出些难兄难弟的感觉，“若你没有找到那个小姑娘，便在我店里住着吧，若找我的人接我离开，那我就把这个店交给你，你也不至于太孤单。”
	叶一城附和道：“这倒颇像是难兄难弟。”
	难兄难弟？概括得不错。既然他一心一意对待他要找的那个小姑娘，我想那便有事说事了，笑着问道：“叶一城，已经一个月了，你还要住吗？”
	叶一城低头看我，迎上我的目光回以一笑，他抬起手放在我头顶上，正在他想要揉一揉的时候，我迅速地抬手挡了挡道：“喂，我就直说了，你要是想继续住下去，就得再给钱了。”
	他头顶的桐花悉数开放，我从未觉得河畔如此美丽过。可是他的话却不那么讨喜：“我没有钱了。”
	空气中回荡着我咽下口水的声音，我想了半天，想他再好看再善解人意终究不是我的，于是决定直入主题：“在我店里住是要钱的。”
	叶一城的目光终于移到了我的脸上：“看不出你还是个计较金钱的人。”说罢还撇了撇嘴，对我似乎有些失望的样子。
	原本我想着可以宽限几日容他筹钱给我，没想到这读书人还真是给自己的穷找了个清高的借口。“我倒是不大计较金钱，但是我店里生意繁忙……”说到这里，我看了看脚下所站的地方，我想这个时候一个客栈掌柜的能站在河边洗衣服闲聊，的确和生意好搭不上边，况且打叶一城住进来直到今日，的的确确真真切切没有第二个客人。此时此刻两人无言，竟徒增了几分凄清的色彩，我清咳了两声道，“虽然并非门庭若市，但我也是个生意人，不谈钱，谈什么？”说着有些心虚，瞪了他一眼道，“你若没有钱，就……”“滚”这个字，在喉咙里滚了滚，终究咽了下去，因为我瞅见了他手腕上的一串红色玛瑙，道，“就拿这个抵债吧。”说罢我轻轻指了指，眼睛却有些不好意思地瞥向别处，怕他不明白，又往前戳了戳，补充道，“喏，就那个。”
	叶一城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瞧了瞧，然后抬头看我，见我点头，他犹豫了一下，声音莫名地复杂，眼里似乎还带着笑意：“这个不行。”见我面露不喜，补充了一句道，“这是她送给我的。”
	我拎着已经拧得差不多了的衣服，抖了开来，使劲甩了一甩，衣服缝隙里的水珠一瞬间都涌了出来。这个夜晚，美丽得如同树上的桐花，幻化成无数带着月光的光点。
	叶一城的目光更坚定了：“这个……真的不能给你。”那万千水滴瞬间散了去，叶一城的声音在这样的画面里，没有任何的突兀感，只是他的下一句，让人莫名要掉下泪来，“那个人，是我的心上人。”
	心上人？哦，心上人。我一早就晓得，何必说得这样直白，在我面前如此放肆地表达恩爱真的合适吗？我扔下了手中的活儿，擦了擦手背，他倒是懂事地抬起木盆，亦步亦趋地跟着一道往客栈方向走去。平安镇的那条街上，漏着天空中的一束月光，待我走进那束月光中，他走了上来，小心翼翼地问道：“素问，你有心上人吗？”
	我多想有个心上人，多想知道爱一个人想念一个人的滋味，我的曾经是一张没有画面的画卷，干净得惨白。我抬了抬目光，瞪了他一眼，道：“我才不要什么心上人。”说完拔腿就走。
	叶一城，没有再跟上来，站在那束夕阳的光里。他如果是那个可以带我走的人多好呀，可惜，他已有了心上人。

第三盏茶•青云霰
	一
	苏菁是一路听着这样的八卦赶回长安，参加韩未冬的婚礼的。
	“韩大小姐当年是不错，家世好，长得好，待人接物更是没话说的。可这些都是当年的事了，一失足啊，千古恨啊。”
	“可不是，韩家一贯低调，这回嫁女儿这么大的阵仗，鬼晓得韩家千金这三年到底去哪里了。”
	“也不知道这宋少卿看上了她哪一点，一表人才，可惜了这小伙子。”
	…………
	苏菁未回府，她从娘家赶回长安的当天便是韩未冬婚宴的日子，所以她命马夫直奔韩家。
	寒冬腊月，地上的积雪铺了一层又一层，眼前一片白，韩府门口的石狮脖子上系着的红绸格外醒目。她出了马车，与迎上来的韩未冬的贴身丫鬟叶儿点了点头，便轻车熟路地往内院走去。
	一路是张灯结彩的喜庆，大红的喜字随处可见，已有客人陆陆续续前来，堆着极致的笑容说着最圆满的话，仆人们忙得不亦乐乎。这些情形落在苏菁的眼里，只觉他们十分多余，又或许……是自己十分多余。她一路急行，直至韩未冬闺房外的院子，却骤然停住了脚步。
	她与韩未冬足足三年未见，这三年里，她很想知道韩未冬的消息，却不能打听，但心底里的那份惦记却是真真切切的，此时此刻，那人就在房内，她却近乡情怯了起来。
	院子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洋溢着婚礼的喜庆，树枝上的红绸，屋檐下的灯笼，窗棂上的喜字……苏菁眼眶一热，那房里的人，可喜欢这般的情景？这一路的闲言碎语，都是在为那位新郎宋少卿不值，冷嘲热讽地说着韩未冬的命真好……苏菁却倔强地认为，这样声势浩大的婚礼都配不上屋里头的那位。
	推门而入便见满眼的红，榻上被褥、官窑瓷器、漆器妆奁……随处可见与之般配的大红喜字，挤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丫鬟们都在外头候命，房内只有背对着房门坐在梳妆台前的新娘，她分明穿着红色的嫁衣，却是那么格格不入。
	兽爪底座铜雀镜里，呈现的是一张初施粉黛的脸，女子的脸上有着与年龄不符的端庄和沉稳，她此刻微微低着头梳着发梢，连苏菁走近也未发觉。
	待到苏菁在她身旁站定，她握在手里的梳篦停了停，转身抬头看向来人，原本沉静深邃的目光，起了波澜，虽稍纵即逝，却都落在苏菁眼里。苏菁本没有提前告知韩未冬自己的行程，韩未冬看见从天而降的她并不吃惊，仿佛苏菁的到来在自己的意料之中。
	“未冬，你当真要嫁他？”没有三年后再见的嘘寒问暖，没有风浪过后的相拥而泣，没有物是人非后的互诉衷肠。一切来得那么急，所以苏菁问得那么不见外，那么开门见山。
	韩未冬的目光落在苏菁的额头上，那里有一道浅浅的伤痕，若不仔细看，也看不见，随后她答非所问道：“喜宴上有你最喜欢吃的桂花糕。”空气中传来了远处的唢呐声，吹的是民间喜事必备的曲子，那些鼓着腮帮子摇头晃脑的乐手恍若在眼前。
	苏菁刚在门外咽下去的眼泪，这一刻又涌了上来，她单膝跪在韩未冬的身旁，拉起了韩未冬的手，想说些什么，问些什么，却毫无头绪。她急匆匆地赶来，一路都在想着如何抄近路，对马夫发火，向丫鬟抱怨，快马加鞭连家都未回，身上穿着几天的衣服风尘仆仆也顾不上了。如此千山万水、翻山越岭地见着了，她竟无言以对了。
	韩未冬任由她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清晰地感受到她细微的颤抖，韩未冬别过脸去，目光透过窗户，似乎能将韩府的一切都收入眼底。“要认输。”她的语气里没有委屈愤懑，没有憎恨不甘，就像此刻空中飘舞的雪花，悄然落在喜气洋洋的韩府里，落在车水马龙的西关街上，落在华灯初上的长安城里，却不会再有一个人，为她走在积雪的长街上。
	二
	韩未冬自幼便是众人口中夸奖的标杆，小到她的簪花楷书，大到她的待人接物，无一不是长辈们心中的完美楷模。她从出生起就诠释着“得体”二字，五岁而乖，十岁而聪，十五而甜，十六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升迁为从二品中书侍郎，上门求亲的媒人意料之中地踏破了门槛。
	华夏女子到了适嫁的年龄，挑选中意的夫婿便是举家上下一等一的大事了。好在华夏风气日益开化，男女婚前也都能见上面，譬如让条件相当的未婚男女经媒人的介绍，约定个地方喝一喝茶，目的是让彼此见一见，以免掀开盖头看见的是和媒人所描述的天壤之别的人。这种见面的方式起初规模并不大，但架不住效率高后患少，迅速流传盛行了起来。
	十六岁的韩未冬，非常坦然地接受了人生的必经阶段，连八十岁的祖母拄着拐杖也加入到了为心爱的孙女“择夫”的浩荡工程里。通过韩家主母、祖母的层层筛选，在媒人的安排下，韩未冬三天两头地要去喝一喝茶。这导致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闻茶色变，苏菁当年倒是没少以此打趣她。
	从前韩未冬很少出门，一个月也就见两回发小苏菁，陪家中女性长辈上上香，平日里待在家里看看书、赏赏花、做做女红，有时候帮着母亲接待几回父亲同僚的女眷，十六年如一日，倒也没有觉得不妥。
	自打开始出门“喝茶”，她便多了个乐子，记下对方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待到闲了，和苏菁赏花喂鱼的时候添些私房话。
	这些喝茶的对象，也有些格外让人难忘的对白，譬如：
	“我吃茶只吃雨前龙井，这是我的习惯，你须得记牢……”
	“我并非如父母媒人口中所说的那样，婚后我也不可能就你一房，肯定要纳妾的，这事儿我得提前说清楚……”
	“你嫁了我，在生儿育女前，地契上是不能加你名字的，这个你能理解的吧……”
	“我只愿找一人花前月下吟诗作对，我素来讨厌金银那些俗物，向往毫无束缚的生活……”
	这些头一次见面便说的话，自然是止增笑耳。苏菁特别喜欢听韩未冬说这些，在韩未冬怀里笑岔了气是常有的。
	苏菁家里老祖母七十大寿这天，韩未冬一早就到了苏府。苏菁见她来，一脸神秘地拉着韩未冬便进了闺房。韩未冬再明白不过这表情背后的意思了，果不其然，待到只有两人的时候，苏菁压低声音，带着一丝兴奋八卦起来：“你知道刘大人的女儿刘思乔吧，得了相思病！”苏菁向来没有卖关子的耐心。
	这位刘大人的千金性子要比韩未冬更安静，偶尔在宴席上碰见，她也不和同龄人应酬，清冷得很，让人怎么也不会把“相思病”三个字和她联系在一起。韩未冬脸上浮上一丝吃惊，十分满足苏菁的心情，苏菁接着道：“你知道害她得了相思病的是谁？”因为兴奋，她的语速也加快了一些，懒得等韩未冬回应，继续道，“你可知道洛阳富商的长子夏至？”
	洛阳夏家以做丝绸生意出名，不但销往全国各地，最厉害的是他们家是皇室丝绸的唯一供应商，所以即使不在京城长安，官员商人们也都听说过夏家的名号，韩未冬想了想点了点头。
	“就是他！”苏菁站起来倒了一杯水喝下，仿佛憋着这样的八卦费了她不少心思，“说刘思乔陪她母亲上香的路上见过他一面，然后就害了相思病！”说着咂了咂嘴，“相思病不是该我得才对吗？”苏菁笑着自我打趣起来。
	韩未冬比苏菁长了两岁，两人家境相似，可性子却是天壤之别，一静一动，苏菁从小就没少闯祸，俨然一个假小子。的确，这种有违大家闺秀风范的“相思病”，是她这样的人才敢得的。
	“夏至突然来了长安，你可知道为什么？”苏菁自问自答道，“我都打听了个七七八八，他娘去世了，他爹把从前养在外头的几房女人都接进了门，可怜他娘还未过六七呢。”韩未冬捻起一颗莲子，那时正好是夏天，树上知了叫着，池塘里荷花开着。韩未冬这些年在母亲组织的夫人聚会上，没少听这些富商官僚家中的秘闻，她并不觉得吃惊，一脸专注地剥着莲子。
	“夏家嫡长子夏至和他爹从小就关系很差，他娘生前一直要培养他，也是名正言顺的事，可惜他太不争气了，寻花问柳，没少祸害姑娘，远不如那些外头女人生的庶子有出息，所以你看他也不争家产，和他爹怄气之后干脆离家出走来了长安。”苏菁兴奋地说着，缓了口气，接过韩未冬递来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挥了挥手继续道，“他来了长安很快就和那些纨绔子弟公子哥打成了一片，吃喝玩乐如鱼得水，出手是一夜千金的阔绰，身边狐朋狗友更是数不胜数。”终究是旁人的家长里短，增加些有趣的谈资而已，事不关己自然是不知冷暖的，韩未冬没少听纨绔子弟败家的例子，所以也未曾有什么震惊波动。苏菁一股脑儿说完，想起来什么似的，问道：“未冬，你明儿又有茶局？似乎是那个宋少爷？”
	韩未冬点点头，又见苏菁一脸替自己委屈的神色，语气平静道：“总是希望能快些寻着合适的成婚才是，自我赴茶局以来，祖母寝食难安。”
	苏菁嘴巴噘得老高，一脸不乐意道：“我后年也十六岁了，到时候我爹娘肯定和你爹娘一样给我安排这些，我定是不会去的！”说着有些愤然，好像明天赴茶局的不是韩未冬而是她一般，“我的人生不该这样，我要的婚姻也不是这样的！”
	韩未冬咽下莲子，见她人小鬼大的模样，忍俊不禁道：“那你要的，是什么？”
	苏菁左手握着空拳，狠狠落在右手手心里：“爱情！我要的是爱情！”
	韩未冬没忍住轻笑出声：“是害相思病的那种吗？”
	苏菁急得脸红，捶了两下韩未冬道：“我可不是开玩笑的，他日我若遇到了中意的男子，一定不惜一切代价嫁给他！”她卷了卷手中的帕子，“未冬，我总觉得这茶约啊，就像是集市上的小贩和客人谈好价钱，然后这买卖就成了。我可不甘心自己像集市上的东西被人挑来选去，你难道甘心吗？”
	韩未冬见远处有丫鬟急匆匆朝她们走来，显然是筵席将开，站起身，长话短说地解释道：“门当户对是最稳妥的做法，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两人的生长环境类似，以后的分歧也会小很多。你呀，也不必把婚姻想得那样悲观。既来之则安之便是。”语落，丫鬟便来请二位去中堂。韩未冬和苏菁挽着手抬脚出门。此时已是六月，荷花池里一片粉白，池边柳树翠绿喜人，高空之上是大片大片的白云，看不见尽头。韩未冬微微抬头，看着辽阔的苍天白云，忽然想着自己的人生，不过是从这个宅子，到另一个宅子，一眼会望得到尽头，不由得有些怔怔失神。
	红烛高堂，福寿无双，老人家的寿宴总是不热闹不成局的，可这样的热闹，总是让人在散场时心有戚戚，好似一场岁月的狂欢，叫嚣着主人数十年来的不易和骄傲。客人们都离开了苏府，两姐妹又依依不舍说了些话，韩未冬才与苏菁道别离开。
	很多年后，韩未冬依然无比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离开苏府时的所有细节。
	三
	夜色如墨，月上中天，苏府正门檐下的灯笼氤氲着红色的光，有两只飞蛾绕着乱撞，石狮子的头顶上也被洒了一层光圈，苏府门口的街上一片寂静。韩未冬穿着藕色礼服，裙子的下摆上绣着的是碧绿的荷叶，她静静地站在石狮子下，耳边能依稀听见府内后院池塘里的蛙声连天，吵得让人有些心烦。
	车轮辗在石板路上的声音由远及近，打断她的胡思乱想。韩未冬站了一会儿，觉得膝盖有些发麻，便迎向马车的方向去，可马车经过她身边却依然没有停下的意思。韩未冬想着许是马夫未瞧见自己，便小跑了两步，轻声唤道：“陈伯，我在这里。”说罢轻轻扣了扣马车的外壁，马车果然立即停了下来。马夫转身探出脑袋，露出一个询问的神色，韩未冬定睛一看，发现这马夫不是自家的陈伯，有些发蒙，紧张地后退了一步。
	韩未冬立刻意识到是自己认错人了，脸瞬时涨得通红，正待解释，却忽然见到马车内的帘子动了下，紧接着一只修长的手拿住了布帘的一角。那是一只她从未见过的漂亮的手。白皙的手指纤细修长，看上去十分有力，缓慢掀起布帘。这只苍白单薄的手，大拇指上偏偏戴着一只乌黑的墨玉扳指，韩未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只手掀起了帘子。
	帘子后是一张年轻男人的脸，车厢里光线很暗，天上的月光勉强能勾勒出他的轮廓。韩未冬看不太清楚他的长相，只是感觉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并没有敌意。那人目光稍稍在韩未冬的脸上定格了一瞬，说道：“姑娘，可需在下送你一程？”这声音如烈日下的泉水，沁到人心里去了，这话的内容分明有些不合时宜的轻浮，但他缓缓问来，竟让人生不出一丝反感。韩未冬只是愣愣地看着车厢里那个男人，月光照在他的侧脸上，竟生出些不真实的好看。
	见韩未冬并不回应，那男子也不急，就这样在车厢里安静坐着等她说话，丫鬟叶儿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打破了此时异样的沉默：“小姐，苏小姐一定要让我捎些莲子带回去，这就耽误了……”
	韩未冬猛然回过神来，顿觉自己这样十分不得体，立即镇定下来，移开落在那陌生男子身上的视线，轻轻屈膝行了个礼，道：“夜色太暗，认错了车，耽误公子了，抱歉。”说罢便头也不回地往身后自家马车走去。
	那辆被认错的马车却并未立即离开，那男子温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妨事儿。”
	韩未冬没有再回头，也没有搭腔，镇定地走向马车，心里却在反复回想着那男子说出的这几个字。平常周围的人都不是这么说话的，却偏偏觉得他的儿化音加得很别致，特别有韵味。越想，越觉得他的声音好听，有点意思。
	丫鬟叶儿搀扶她在车上坐下后，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你怎么了？”韩未冬有些错愕，反问：“什么怎么了？”叶儿有些激动：“刚刚小姐你自个儿笑得很开心。”想了想，生怕她不理解，打了个比方道，“像苏小姐那样。”
	韩未冬故作镇定地收起嘴角的弧度，不再接话茬儿，身子轻微挪了挪，靠着窗边坐了下来。也许刚刚有些耽误，马夫着急回府，等她坐稳后，便向前赶去，片刻就赶上了那辆依然慢慢前行的马车。韩未冬听着外面的声音，知道两辆马车马上就要并行而驶，情不自禁地抬起手，微微掀起车帘的一小角，只能看到旁边马车的车轮滚动，然后赶紧放下手任由刚刚露出一条小缝的窗帘垂下。只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她的额头却生生出了浅浅的一层汗。
	“小姐，明儿下午，宋家公子约了喝茶，可今儿睡得要比平常晚些了。”叶儿倒是没有发现韩未冬的异常。
	“不妨事儿。”韩未冬心不在焉地敷衍道，突然想起了这几个字，正是先前那位公子在得知自己认错车后的回话，嘴角不由自主地撇了撇，自己说得怎么就没有人家说得好听呢？
	次日午后，忽然狂风大作，明明一炷香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间便下起了暴雨，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瓦片上、庭院里，整个府里都是嘈杂的风声雨声，皱着眉头正要出门的韩未冬却莫名地舒坦起来。
	“这雨下得这么大，喝茶改日再约吧。”韩未冬打开室内的窗户，随意半倚在窗前的软榻上，伸出手开心地捕捉那些砸在窗檐上粉身碎骨的雨滴碎片，湿润的空气里夹杂着泥土的味道，格外清新。
	叶儿见小姐如此说，探头出去看了看天，不光阴云密布，还隐隐有闷雷传来，确实不太好出门，她低低叹了口气，转身对跑腿的下人吩咐了几句。
	韩未冬边悠闲地剥着莲子吃，边随意地翻看诗文消遣，刚读完两三篇，眼角余光瞥见跑腿的下人小跑着回来，在门边对叶儿低声说了几句，接着叶儿脸色一变，点点头转身进了房内。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韩未冬猜到多半和今日约好的茶局有关，本来的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心里腾地生起一股烦闷之气，无奈地将手中诗集往桌上一扔，叹口气道：“是不是娘亲絮叨着让我去？”
	叶儿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好言委婉劝慰道：“小姐，你可知那位宋家的少爷，午膳没用便提早去了茶楼里等你，此时也被雨困在了茶楼里。”见韩未冬满脸愠色，又小心开解道，“小姐，这夏天的雨也是一阵一阵的，现在虽大，等下说停便停。既然那位宋家少爷诚意十足，我们不如等雨停了便去好了，也别枉费了人家一番心意。”
	叶儿在旁边说着，韩未冬却面无表情，专注地剥手中的莲子，没有像之前那样去掉莲心，而是直接丢进嘴里，仔细嚼了半天才咽了下去，莲子清香，可不去掉莲心则味道极其清苦。只是韩未冬却好像在想着什么走神了，仿佛没有感受到一点苦味，脸色如常。叶儿知道小姐此刻心情极为不好，很快收声闭嘴，房间里沉默得只听得到窗外传来的雨声。屋内的安静让叶儿有些委屈，她实在不知一向并不排斥茶局的小姐今日为何如此抗拒，左思右想后终于打定主意，准备拼着被夫人骂一顿，也要去替小姐回绝下午的这场茶局。此时的韩未冬脸上终于有了表情，是一种茫然又无奈的神色，旋即又恢复平静，看了看窗外的雨，冲叶儿轻轻点了点头。
	叶儿得到小姐的首肯，如释重负，欢天喜地地重新张罗起韩未冬的行程。
	待到韩未冬换好了苏丝长衫，梳好了简单的发髻，插上一支步摇后，外头的雨果然已如叶儿之前所说的那样小了许多。她接过递来的二十四股墨荷雨伞，上了自家的马车，直往繁苍楼去了。
	繁苍楼是长安城里最好的茶楼，老板也格外会做生意，晚上，这里是最好的听书地儿，而太阳落山前，这里则是喝茶的最好去处。顶楼专门设有包厢，可容纳两三人或者数十人的包厢皆有，布置得也颇为雅致，虽然包厢的费用极高，但是茶好环境也好，若不提前预订，当天来，是坐不进包厢里头的，东边临窗的包厢，可见湖光山色，更是需要提前好几日预订的。
	宋家的少爷，订的便是临湖景的包厢，其诚意可见一斑。
	车在繁苍楼下停稳，叶儿赶忙先下车撑着伞服侍小姐。韩未冬看着长街尽头那道漂亮的彩虹，心情好了一点，挥了挥手示意叶儿雨已经停了，用不着再打伞了，再看了一眼雨后难得一见的彩虹美景，拢了拢长发，低头浅笑着走进楼中。彼时彩虹的光亮照在她侧脸上，衬着嘴角若有若无的一抹笑意，这等光景却是自己不知的。
	韩未冬来过繁苍楼几次，算不上轻车熟路，但也不陌生，摆手婉拒了想要上来领路的小二，径直往顶楼走去。有日子没来繁苍楼了，韩未冬发现楼内的装饰已换过，房门前摆着的一长溜盆栽里的花也开了。顶楼一共只有一左一右两间包厢，都是临湖的好位置。韩未冬却停下脚步，看着两边都紧闭着的房门，皱起眉头。
	到底是“白露”还是“谷雨”来着？韩未冬有些恍惚，叶儿之前在马车上告诉过自己，只是自己当时好像在走神……想到这里，耳边蓦地蹿出昨夜男子的声音，虽四下无人，她的心还是一下子拎了起来，脸色发烫。她赶紧定了定神，打量了一下左右两扇房门，稍一思忖，走向左边，轻轻在“白露”包厢的门上敲了一敲。
	片刻后木门就被人从里头拉了开来，从里面移开木门的手极其漂亮，而大拇指上赫然戴着一只墨玉扳指！低垂着视线的韩未冬不可思议地抬起头来，昨夜月色清淡，他又在车里，看不大真切，此刻雨后初晴，阳光正好，她这才发现，眼前的男子竟是这样好看，眼前这男子用玉扣束起了一半长发，个头比她高了许多，微微低头，目光才能与韩未冬抬起的眼神对上。他的眼神倒是和昨夜时一样，先是微微一愣，接着笑意变浓，轻声问道：“你来啦？”
	韩未冬说不出是高兴还是什么，只觉得心跳得厉害，还好平日里养成的性子让她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所以倒没太失礼，使劲眨了眨眼睛，按捺着内心的惊喜，却怎么也遮不住嘴角浅含的笑意，微微行个礼道：“让你久等了，抱歉。”
	男子若有所思的神情一闪而过，却没有说什么，侧身请她进了包厢内，随后轻轻关上了门。韩未冬走到窗边，窗外是雨后接天莲叶无穷的碧色，心里顿时无比清凉舒爽，再瞧见临窗的榻上放着一只茶壶和一只杯子，杯子里的水早已经凉了。看样子他的确等了许久，她心里着实有些过意不去。
	男子从边上的架子上取来一只白色瓷杯莲花茶托，放在自己对面的茶台上，拎起茶壶，斟了七分茶，道：“夏日闷热，我要了壶荷叶茶，你喜欢喝吗？”
	韩未冬坐定后，点头道：“喜欢。”说罢，有些懊恼地拢了拢裙摆，她有些后悔今天叶儿准备衣服的时候，自己就做了甩手掌柜，出门的时候也没好好照照镜子，也不知道这身衣服自己穿着好不好看。
	男子往自己面前的杯子里也续了一些，悠然问道：“长安城可有什么好的去处？”
	韩未冬隐隐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那男子身上有种亲和之感，虽然话题起得有些意外和自来熟，却不让人有排斥之心，想了想道：“你可知这繁苍楼日落后，会有先生说书？这里的说书先生，是城里最好的。”
	男子点头表示赞同：“我看啊，那庄先生，不光是这城里最好的，应该是华夏最好的。我已捧了好几天的场子了。”说着随手拿起桌边的折扇，轻轻打开了两节，复又合上，显然是在模仿庄先生的神态，别有一番风味。
	韩未冬歪着头认真地看着他，素来是大家闺秀做派的她，流露出小女儿的神态，多了几分异彩，让对面的男子目光不再移去。韩未冬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低声道：“城外有座南山寺，山脚下的素面很好吃。”她不像苏菁那样活泼好动，去过的地方统共就那么几个，如今让她介绍长安城的特色，还真有些为难。
	男子“嗯”了一声，没着急找话题，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待杯子搁回，忽然笑着说了一句：“真巧啊。”
	这看似突兀的话，两人都心知肚明，韩未冬想着昨天晚上认错了马车遇见的人，竟然是今日茶约的宋家少爷，真真是巧，点头道：“谁说不是呢。”
	“明日去吃一碗素面？”他自然而然地问。
	韩未冬不曾抬头，顺其自然地回：“好。”
	“明日下午，繁苍楼门口见？”他又道。
	韩未冬仍旧不曾抬头，还是刚刚的音调道：“好。”
	外头的湖里一只青蛙从荷叶上“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韩未冬侧脸望去，正好迎上了夕阳的余晖，她下意识地用手挡了挡眼睛，眯着眼睛回望过来，碰上了对面人的热烈目光，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在下夏至，姑娘怎么称呼？”
	这话犹如给了韩未冬一记闷棍，笔直的脊背突然一颤。她心里一惊，马上意识到自己肯定是走错包厢了……
	她故作镇定地低头抿了一口茶，心中却是翻江倒海起来。和他聊了半天竟然不是约定的人？其实细细想想，从两人之间第一句对话起，就应该意识到不对才是。更夸张的是，自己竟然还和他定了明天的约会……对了，这个夏至的名字怎么这么熟悉？
	一时间百般念头缠绕在心头，韩未冬低头蹙眉想着，感觉有些头疼，既然发现千头万绪一时间怎么也理不清，索性放在一边好了，那又怎样呢？所以再一抬头的时候，她的表情已经恢复成了云淡风轻的模样，淡淡道：“我叫韩未冬。”说完似乎想到什么，忍不住微笑起来，补充了一句，“真巧啊。”
	一个是夏天，一个是冬天，果真是好巧啊。
	“我是洛阳人，来长安不久。”夏至说道，声音不高也不低，却偏偏让人觉得他说什么都好听得很，“洛阳的小吃不比长安城里的多，还是长安好。”
	夏至本就是一身落落大方的气质，韩未冬在他面前只觉得很是亲切，两人间的气氛一下子便更舒坦起来。韩未冬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长安虽好，但我也不常出门，知道的未必有你多。”边说着边抬手为他斟茶，露出一截如藕般的手腕，好奇地问道，“洛阳的气候比长安好些吧？”
	“你们长安人聊天时总喜欢先从天气聊起？”夏至笑着打趣，见韩未冬脸色一红，才正色道，“没什么大不同，只是天黑得更晚些，秋天风沙小些。其他的，我倒不觉得哪里好。你若有机会去洛阳……”他顿了顿，摇头解释道，“我这次来长安并不打算再回去，所以也招待不了你，如今只能觍着脸让你来尽地主之谊了。”
	夏至，洛阳，不打算回去。
	韩未冬终于确定眼前这人是谁了，想起苏菁那日与自己在闺房中谈论的八卦对象竟活生生坐在自己对面，感觉真是有些微妙。随即她毫不生分，顺着话头问道：“看来你这是离家出走，才来了长安？”
	夏至跟着念叨了两遍“离家出走”这四个字，先是点头，然后爽朗地笑了起来：“可不是，离家不归，出走他方，你总结得可真在点子上。”
	韩未冬和不同的男子喝过很多次茶，不是心不在焉便是强颜欢笑，唯独这次的误打误撞，让她竟然生出了些许留恋些许期待。夏至没有问她为何出现在这里，韩未冬也没有问他是独自喝茶还是等友人赴约，两人这样对坐在席间。窗外的十里荷花开得正好，两人的目光都落在一只停在荷花上头的蜻蜓上，湖水悠悠，待收回了目光，遇上了彼此的目光，会心地笑了笑。
	“离家出走，好玩吗？”韩未冬开口问道。见过韩未冬的人，都会觉得她的言谈举止诠释了四个字——大家闺秀。当她问出了这样的问题，让对面的夏至心头微荡，她的举手投足间生出了几分旁人看不见的率真和可爱。
	夏至合上杯盖，便口若悬河开了：“倒是十分有趣的，这次去了京都、金陵，最后来了长安，本想近日再一路往北，总觉得有些恋恋不舍，于是又多待了几日。我本想多逛逛，可在长安结识的狐朋狗友，只熟悉这里的牡丹阁万花楼流金坊，好生没意思。”说到这里，夏至突然打住，他又拿起了杯盖，把玩了一下，来掩饰自己微微的不自在，内心真想狠狠抽自己两个耳刮子，竟然在她面前说自己逛窑子！他分明只想和她多聊几句，怎么竟这样口无遮拦，他的话音戛然而止，眼睛看向窗外。
	韩未冬长在深闺，但这些烟花场所的名字，从苏菁的坊间八卦中没少听说，因此，她并不像外表所表现得那样阳春白雪，见夏至脸颊上浮现出一丝尴尬羞涩，心里却被他这样的局促撞了撞。
	一个男人，只有在心动的女子面前，才会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局促。
	不过在对于男人逛窑子的事情上，韩未冬和苏菁不是没有讨论过，“见过世面”的苏菁态度十分激烈，认为士可杀不可辱，将来自己的那位胆敢逛窑子，她便敢做寡妇。韩未冬的态度倒是淡定许多，她虽活得循规蹈矩，但是包容性极强，男子的寻花问柳固然不好，但是逢场作戏总是不可避免的，她看得很开。
	“长安的姑娘好看，还是洛阳的姑娘好看？”她执起茶盏，手腕往下压了压，靠近嘴边轻轻抿了抿。
	夏至显然没有想到她不但没有脸红嗔怪，竟然还能问出这样的问题，一来帮自己解围，二来也化解了这样的尴尬。他脱口而出道：“当然是长安的姑娘。”说完又觉得不妥，又连忙补充道，“我说的不是烟花之地的姑娘，我是说长安的姑娘很好看。”见韩未冬含笑看着自己，他又觉得这话还是补充得不够明朗，于是提了几分音量，道，“我的意思是你好看。”
	这话落在了夏日的傍晚，终于让对什么都风轻云淡的韩未冬红了脸。夏至本想再补充几句，结果自己也红了脸，这样的甜言蜜语，他从前没少说过，这回却突然生出了少年的紧张和忐忑。
	韩未冬抚了抚发梢，将杯盏往里头推了推，直起身来。夏至也跟着起身，想开口问话，却又不敢多说话，怕哪里再说错了。韩未冬似乎一眼能瞧见他的心思，走到了移门边上，单手搭在门框上，侧出半张脸对身后的夏至道：“明天见了。”移门发出轻轻的摩擦声，她走出门外，回过身来，又轻轻移上。
	她自然不知道屋内的夏至直愣愣地看着她走，直愣愣地看着她合上门。他的表情由紧张变成了微笑，随即他用力转了个身，然后对着窗外笑出了声。
	坐在马车内回府的韩未冬脑海中思考了许多，她回顾了一番遇到他的情形。他好听的儿化音就暴露了他不是本地人，今天从进屋子起那只放着一杯茶盏的茶台，她更该意识到自己是走错了的。可是夏至的话，那句“你来啦”的开场白，将他的企图心表现得游刃有余，苏菁曾和自己说的那些关于他的话，可以听个三分，夏至的确是个情场老手，可是那又怎样呢？夏至也对自己动了心。
	韩未冬下了车，走回自己的闺房中，便迎来了母亲的询问，她懒懒地回道：“今儿和苏菁逛了逛，忘记去了。”韩未冬从未爽约过，所以母亲听了这话有些吃惊，不等母亲问话，她又补充道，“和这位宋家公子，没有什么缘分，罢了吧。”韩未冬虽然温顺，但并不代表她没有主见，母亲也并非死板的人，听女儿这样讲，并未怀疑，只是叹了口气，半晌才有些失望地点了头道：“就依你吧。”
	夏夜已至，韩未冬独坐在兽爪底座铜雀镜前，她突然想起了苏菁前不久和她说的话：“你甘心就这样赴一次又一次的茶局，将自己嫁了吗？”甘心又怎样，不甘心又怎样？韩未冬嘴角浮起一丝苦笑，那些花前月下的儿女情长不过是话本子里的，有几个人能遇上，遇上了穷折腾一番又有几个好结果？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所以人应该学会认命，不是吗？
	韩未冬走向窗口，轻轻推开了半扇窗，抬头望着天上刚刚捧出的一轮圆月，想着夏至的那张脸，她豁然开朗起来，这样说来，自己的命不是很好吗？她开心地笑了笑，冲着月亮眨了眨眼睛，千里共婵娟，原来是这样的意思。
	她心头是有些欢喜的。
	四
	次日清晨，韩未冬起了个大早，她出现在苏菁床榻前的时候，苏菁吓了一跳。韩未冬挑了件看似简单实则也很简单的夏日墨荷襦裙，绾着半层长发，不过一件浅绿色的披帛点亮了整体的气色。
	“未冬，我们约了吗？”苏菁迷糊地看着她，揉了揉眼睛。韩未冬和苏菁认识这些年来，要是想见都是提前几日约了的，这样的突然来访，竟是头一次，让苏菁猝不及防。
	韩未冬揉了揉她的头顶，然后看了看窗外，丫鬟识趣地退下，带上了门。她低声道：“我遇上了一个不错的公子，没有和家里说，今天下午我和他约了出去逛逛。恐怕以后免不了出去逛逛，我都说了是和你出去逛，你记着，可别说漏嘴。”简短的两句话，让苏菁的嘴巴张开了半天也不曾合上。
	尽管韩未冬十分理智地表达了她的诉求和诉求的原因，但是这个信息量过于庞大，苏菁记得不久前她还和自己说“既来之则安之”的理论，转眼她竟然看上了一位中意的公子，这公子竟然还不是家里安排认识的，这些放在韩未冬身上，是多么不可思议。
	等到苏菁缓了过来，韩未冬便简单讲述了一下两人相遇相识的过程，只是隐去了夏至的名字。大大咧咧的苏菁自然也忽视了这个细节，她先是激动地摇了摇韩未冬的肩膀，随即又抱了抱她，接着掀开被褥光着脚下了床榻，兴奋地走来走去，好像迎来突如其来的爱情的是她一般。想了想，她从梳妆台的抽屉里翻出来些许细碎的银子，递给韩未冬道：“未冬，这些你拿去。”
	韩未冬有些感动道：“我平日里比你花销少多了，我有积蓄。”
	苏菁想想也是，便随意将这些搁在了一边，然后拉起韩未冬的手道：“那位公子能遇到你这样的姑娘，真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韩未冬被这话逗乐了，末了，她隐下笑意道：“何尝不是我的幸运呢？”
	爱情来了，从来都是两个人的幸运。
	下午时分，韩未冬如约而至，她刚出马车，夏至便迎了上来，兴冲冲地道：“听说在南山寺可看见长安城的全貌，不如我们吃完了素面，就上去看看？”
	韩未冬笑着点了点头，夏至才发觉自己因为她的赴约有些欣喜若狂，有些失态，轻声咳了咳道：“那个，你路上来得还顺利不？”
	韩未冬点头道：“顺利。你呢？”
	夏至其实一早就来了，自然没有好意思告诉韩未冬自己的迫不及待。两人并肩而行，韩未冬撑着遮阳的油纸伞，保持着恰恰好的距离，少一分太亲昵，多一分又太疏离。夏至随口说着些近日听见的街坊传闻，逗得韩未冬时不时地低头轻笑。
	坐车也需要半个时辰的路程，两人竟然一路聊天，走了一个多时辰，生生走到了南山寺的脚下，也不觉得累。
	青山幽幽，山脚之下，有处不显眼的茅棚，那棚子里随意放着四五张桌子，已有两桌的客人，不远处就停着豪华的马车。夏至感慨道“好吃的不怕路远”，韩未冬笑着说是。她从前和母亲上完香，会来这里吃一碗，每每到了月初月中，定会门庭若市，如今是夏天，也不是上香的时候，所以人来得少些。
	待韩未冬和夏至挑了个阴凉的位置坐下，她便要了两碗观音面。两人正在等着，那两桌刚吃完的客人中，有位女子十分扎眼，穿着胭脂红色的纱裙，红唇在白皙的脸上格外醒目，给夏日的午后平添了几分热烈。她的目光落在了韩未冬的这桌上，突然妩媚地笑了笑，原本与她说话的同行男子，也止住了话头，顺着她的目光望了去，似乎说了句什么逗乐的玩笑，她捶了捶对方的肩膀，娇笑着向韩未冬这桌走来。
	韩未冬并不认识这样的女子，从她的谈吐穿着以及与这些人的交往上来看，韩未冬能猜出几分她的身份，目光中却无任何轻视。看着对方姗姗走来，韩未冬充满了疑惑，略一想，她便看了看一边的夏至，夏至也看见了走来的女子，脸上写满了局促不安，于是那女子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她无视一边坐着的韩未冬，径直走到夏至的身旁，抬手亲昵地拍了拍夏至的肩膀道：“我说夏公子，昨儿怎么没来牡丹阁，叫我们姐妹们好等。”
	夏至的肩膀往后微微闪了闪，这位女子似乎并不在意，另一只手也搭了上来，继续道：“嫣儿姐姐可是等了你一个晚上呢，你看长安城那么多公子哥儿，可没谁能让嫣儿姐姐动心呢，你可不要辜负了。”说罢，她才注意到一边的韩未冬，目光毫不避讳地死死打量了一番韩未冬，充满了不屑和轻视，转身对夏至道，“夏公子的口味变得如此清淡，还真是始料未及。”
	韩未冬的脸上没有不悦没有气愤没有一丝涟漪，这句话的前一刻她的表情是什么样，这一刻还是什么样的。夏至忙不迭地推开了搁在他肩膀上的两只手，有些尴尬地道：“以后我不会去了。”
	这个姑娘目光一惊，不可思议地尖声反问道：“夏公子，是我这话得罪你了吗？怎的好端端的说这样绝情的话……”话音一转已经带上了哭腔，随即她便瞪着韩未冬，觉得一定是当着韩未冬的面，夏至才会说如此狠心的话，咬着嘴唇狠狠瞪着韩未冬。
	韩未冬从竹筒里抽出一双筷子，抬头看了看她，随后又将目光落在了一边的夏至身上。夏至的脸上写满了愧疚和忐忑，见韩未冬看着自己，十分不安地正要说话解释。韩未冬终于开口，缓缓道：“夏公子，你陪这位姑娘去边上聊聊吧，站在这里，挡着了我的风。”没有对那位女子的轻视和不屑，她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是四两拨了千斤，十分得体，还给了夏至足够的台阶下。
	夏至连忙起身，这位姑娘嗫嚅了几句竟无从反驳，看了夏至一眼道：“今晚上嫣儿姑娘推了所有的客人，只等夏公子，您可别伤了人的心。”说罢拂袖而去。女人只有在喜欢自己的男子面前，赌气才能得到重视，若是这个男子对你没有心，你赌气，反是给了他和你断了关系的理由。
	夏至站在茅棚外头，背影写满了局促不安。他回过头来，看着韩未冬，然后挠了挠后脑勺儿，尴尬了半晌，像是个做错事情的孩子一般，咧开嘴不知道是要笑还是要说话，反而让韩未冬嘴角忍不住浮了浮，轻轻道：“面好了，快来吃。”
	夏至连忙点点头，走回了桌旁。韩未冬递上了一双筷子，接着道：“这浇头是现做的，很新鲜，尝尝看是不是比你从前吃过的好吃些。”
	夏至接过筷子手腕顿了顿，又点了点头，将筷子并拢对齐，然后低下头，垂着的刘海儿挡住了韩未冬看他眼睛的视线。韩未冬也低头用筷子夹起了几根面条，隔着一碗面，她竟然看见了夏至往面碗里掉落了几滴眼泪，这一出让她陡然一惊，手中的筷子悬在了空中，她有些惊诧，有些惶恐，转瞬，她又有些心疼他。
	夏至没有抬头，继续吃面，起初只是小口，后来变成了大口。等他使劲地吃完了，眼前便是韩未冬及时递来的绢帕，他接过来，擦了擦嘴巴，又擦了擦眼睛，终于抬起头，带着一如既往的风度和笑容道：“帕子脏了，我回头送条新的给你吧。”
	韩未冬单手撑着下巴，认真地注视着他，答非所问道：“我，不大喜欢你这样对我笑。”清风拂过她的发丝，她的笑容像是十里荷花绽放，宁静却不平庸，身后绵延的青山方能衬得上如此的嘴角轻弯。
	这两人从一开始到前一刻为止，都在刻意保持着熟悉的朋友的关系和假象。韩未冬的这话出自真心，是她头一回开口对他说自己的喜好，让夏至有些眩晕，有些忐忑地问道：“我笑起来，似乎都是这样啊……还有不一样的吗？”
	韩未冬点点头，眨眨眼，微微翘起嘴巴，有些不大高兴的样子道：“这样的笑容太过完美了，多了几分防备，少了几分真心。”她的语气有些许的嗔怪，又有些许的不满，最终化作了女子特有的羞涩，垂下了眼帘。
	你看，女人啊，无论闺阁淑女还是烟花烈女，但凡有些和身份不相称的作态，定是吸引人的。
	两人行至山中，山间绿树成荫，蝉声幽幽，阴凉惬意，一路至山顶的南山寺，已是日暮时分，寺庙飞檐处是大片大片的火烧云，一直燃到视线尽头。
	夏至与韩未冬并肩跪在佛前，仰头望着慈悲俯瞰众生的佛，然后又看了看对方，从认识到如今，不过两个日落的光景，却一眼看懂了对方的前半生；而那高高在上的佛祖，望见的是座下善男信女的后半生，所以笑得很慈悲。
	两人从寺庙中出来，韩未冬引着夏至走到西边敲钟的空地处，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长安，她指了指脚下的一片，询问道：“好不好看？”
	夏至从她身后不远处走近她肩旁，先将视线落在了她的脸上，然后移向了她手指的方向。他来长安好几回，从未见过它此刻的模样：被晚霞笼罩着的长安城，山脚下的炊烟袅袅，一派安居乐业、国富民强的景象。长安，从骨子里透露着一种骄傲和大气，一如身边的这个女人。
	晚风习习，吹散了夏日的热气，他转过身看着韩未冬，突然道：“我走过不少地方，遇过不少人，但是……过得很……很荒唐。”此刻她的发丝被镶上了最自然的金边，她的美没有侵略性，那种由内而外因为自信散发出来的气质，有着颠倒众生的资本。
	韩未冬并未出言打断他，仰着脸来看他，带着肯定带着期许带着和他一样的爱意，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我曾觉得，若是真心爱一个人，是多么束缚和折腾的事情，我想着只要有着这副皮囊，口袋里有着这些银票，随时可以买来陪伴自己的人，总不至于孤单寂寞，直到今天，我才发现那些岁月多么可怜可悲，我……再也不想过那种荒唐的日子了。我遇到你，未冬……遇到你，真是太好了。”说到末了，夏至的声音有些哽咽，然后他自嘲一般苦笑了下。
	韩未冬听他说完，缓缓抬起手，衣袖滑落露出白皙的手腕，她靠近他，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认真中带着一丝俏皮道：“你的这副皮囊，我可是很喜欢的。”
	夏至被她这调皮的话逗乐了，忍不住笑出了声，抬手覆在她抚摸着自己脸颊的手背上，孩子气地说道：“不想你竟如此好色，以后若是遇上长得比我好看的公子，岂不是要寻花问柳？”
	韩未冬“扑哧”一声也笑出了声，抬起另一只手，刮了刮他的鼻子道：“就算我寻花问柳，也还得让某个公子为我守身如玉，不接待旁的客人呢。”她嗔怪地噘着嘴。
	夏至一把揽住她的腰，她双手顺势勾着他的脖颈，仰头专注地看着他，残阳洒在山间，洒在林中，也洒在了这双人的身上：“那个……我从此再不会踏进烟花之地半步，我从前……”他还要继续说，韩未冬却将手指轻轻放在他的嘴唇上，微微低头，用额头蹭了蹭他的下巴道：“你从前，欢喜的不欢喜的、荒唐的不荒唐的，都成就了今天的你，你不必为此向我解释和道歉，我遇到现在的你，和你的感受一样，只觉得真是太好了。”她轻轻背过身去，看着最后一线夕阳，“我遇到你之前，以为自己会平和安好地过完这一生，不敢奢望那些情生意动的美好，总觉得是不属于自己世界里的东西。你来了，让我的人生变得这样生动美好，这是我的幸运，谢谢你来了。”西边的尽头是燃烧殆尽的红得发黑的火焰，一行白鹭青云直上拉开了一片夜色。
	夏至倾身向前，他的手穿过她的腰际，从韩未冬的背后紧紧将她搂住，下巴轻轻搁在她的肩膀处。他轻轻蹭了蹭她的脸，她笑了笑，夏至抱得更紧了：“谢谢你，未冬。”千言万语，他最终只说出了这五个字。
	韩未冬被夏至牵着手，她看见他脸上有孩子般满足的笑容，觉得格外幸福。她虽没有爱过其他男子，可并不笨，在对人性的了解上，是同龄人中少有的成熟，所以她付出了爱，并晓得什么样的回应才是真的爱。
	她面对人生泰然自若，她面对爱情欣然接受，她心怀感激，她聪明，更智慧，这便是韩未冬。
	两人一路行至山脚下，如墨的夜色在长安城的上空晕染开来，分别之际，已经商量好了接下来的打算。
	韩未冬回去向长辈们坦白心意，夏至即刻起程回洛阳，向父亲说明此事，准备好聘礼前来提亲。
	分别之处和韩府隔着两条街，夏至取出一支白玉荷叶簪，簪尾刻着字，递给韩未冬道：“这是我昨天与你分开后买的，上头刻着你的姓氏。”这样量身定制的簪子定是通宵达旦做成的，可他却只字未讲。
	韩未冬接过披着月光的簪子，低头一瞧，便看见那簪尾处，果然刻着“韩”字，指腹可以感受到凹凸的刻痕，她没有推辞，落落大方地收了下来，道：“这便当作你给我的聘礼吧。”
	夏至看着她收下，又听她说这番话，觉得再多说也只是不必要的客套。他想伸手拉一拉心爱之人的手，又顾忌这是在街上，靠近韩未冬的家，怕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只好作罢，翻身上马，坐稳后，笃定地说道：“你等我。”
	韩未冬点点头：“我等你。”
	他们的身后是青砖灰瓦的旧宅子，参天古树的树叶碎了月光，流转在空气里的是轻巧的夏花香气。只有他们俩是静的，那些穿过他们的行人和车马，随着街灯蔓延到下个路口、再下个路口……
	五
	韩未冬很快就被关了禁闭。八十岁的祖母听见“夏至”这两个字就已经气晕了过去，母亲一边扶着祖母，一边痛心地看着跪在堂屋中间的韩未冬，父亲的手杖敲裂了他足下的青石砖。韩未冬跪得笔直，没有哭，一脸的平静，和从前一样。
	堂屋内只剩下了她和案上红纱罩着的灯，父母亲的争吵声时不时地传来。韩未冬看着案上的红灯，那火苗跳得正欢，她又抬头透过窗棂看向天上的那轮皓月，她想着他和自己看着同样的月亮，真好呀。
	从小乖巧温顺的韩未冬，受到了家法的惩罚后，依旧恭顺温良，早起请安，睡前请安，不管父母是否回应，她一如既往。
	从一开始的不解、责骂到后来的冷漠回应，韩母率先耐不住了，她先是哭着絮叨着她这几天又打听到的一些关于夏至的风流往事，接着痛心疾首地指责韩未冬的少不更事与不知深浅，面对韩未冬不卑不亢的一句回应——“从前的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他待我一心一意，我愿意嫁给他”，最终只能总结为韩未冬被猪油蒙了心，走夜路撞了邪。
	韩母甚至请来了法师、道士、和尚回来开坛作法驱邪，但在韩父的呵斥中最终没真的搞出太夸张的闹剧。无奈之下韩母以泪洗面好几天，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从苏家请来了救兵。
	华夏民风较为开放，男女自己认识决定走入婚姻的也不少，韩家也不是死板保守的人家。若是独女韩未冬私下中意了某位男子，只要是身家清白的孩子，他们也不在乎门第差异。只是这夏至名声实在狼藉，是长辈们眼中不折不扣的“火坑”代表。
	长辈们知道女儿与苏菁交好，这个时候也只能找最信任的人来开解，并且得保守这个秘密，否则传出去对姑娘家的名声影响太大。
	苏菁来了，她只听了韩母的几句交代，小脸变得煞白。韩母见她紧张焦急的模样，想她定与自己所想的一样，心中有些宽慰，拉着她的手连连嘱咐：“一定要把她从火坑边上拉回来！”苏菁有些懵懂地连连点头，接着推开了韩未冬的房门，没有人看见她合上身后的门时，嘴角的笑容。
	韩未冬见来人是苏菁，努努嘴道：“帮我倒杯水。”
	苏菁“唉”了一声，颠儿颠儿地倒了一杯水来，双手递给了韩未冬。见韩未冬慢条斯理地喝着茶，一向对好友最熟悉的苏菁知道她虽然看上去温柔乖巧，但心里已然是下定了决心，终于忍不住低声问道：“你不会……准备私奔吧？”
	韩未冬眼睛一亮，心中暗自感慨这闺中密友果然没让自己失望，点点头。
	苏菁使劲咽了咽口水，她这样说是本能反应，以为韩未冬会犹豫分析，这么大胆不羁的想法，韩未冬竟然如此平静地承认了！苏菁半晌缓过来道：“太……太刺激了。”然后灌了一大口水，正经地说起话来，“我见你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很是高兴，但是夏至，他真的值得你托付吗？”
	韩未冬道了声“值得”，便缓缓向她讲述了两人相遇相识的过程，她说得很平静，但是甜蜜之意却洋溢在字里行间。
	苏菁听她说完，却是一副难有的大人模样，她只问了几个问题：“你当初跑错了喝茶的包厢，他定知道你是跑错了，却老到地将你迎了进去，让你一错再错。你想过他起初对你，只是对一个长相漂亮姑娘的一贯反应吗？”
	韩未冬回道：“想过。他与我一见钟情，本就是被对方的样貌气度吸引，谁的一见钟情不是如此？见到漂亮中意的东西，条件恰当，自然会想着下一步的亲近。若他当下告诉我走错了，便难有后来的交集，于他于我，都是憾事。”
	苏菁想了想，似乎被她说服，又问道：“那位为难你的烟花女子，你怎么不让夏至帮你出头，好好羞辱她？他是不是怜香惜玉，怕得罪过去那些相好的？”苏菁到底有些意难平。
	韩未冬摇摇头：“那个烟花女子，也非夏至的相好，说些不得体的话也是她那身份做得出来的，我置什么气。如果我对夏公子来说，只是简单的漂亮女子，他会处理得十分周到，说几句玩笑圆场的话，他混迹烟花场所这么些年，难道不会说吗？恰恰是他的手足无措，才显得珍贵。他若真的是如你所说的怜香惜玉，说的那句‘以后不再去了’，并非给那女子听的，是给我听的，怜的是我的香、惜的也是我的玉。”
	“冬儿姐姐，你说的那些我都觉得对，只是，他对你的百般在意，不就是因为对得不到的东西，才格外花精力的吗？”苏菁反问道，她似乎对这位夏至之前的印象着实太差，所以问题也问得格外尖锐一些，“不过是前一天见面，他第二天就能准备好羊脂白玉的簪子送你，真真是出手阔绰，可这不是游戏花丛多年的老手常用的手段吗？”
	韩未冬靠在榻上，移开杯盖，又放了回去：“他遇到我之前，游戏花丛的经历，让他知道如何讨我欢心，这不是很好吗？他遇到我之前，就已经是洛阳富商之子，送我的簪子符合他的身份背景，谈不上阔绰，只是在他能力之内的礼物而已。”她直起身来，给苏菁捏了捏肩膀，一如既往地温柔道，“那些过去，是无法改变的，在旁人看来好像十恶不赦似的，却仍旧有它的好处，他对我体贴照顾，他愿意与我共度一生，其实比我更需要勇气。不必觉得我在这段感情里，吃了很大的亏，他应该感恩戴德烧香拜佛才是。其实他的出现，已经是我的幸运了，有生之年，能遇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他又恰好爱着自己，是要感恩戴德的。我韩未冬和他夏至，不仅仅感恩对方，更要感恩老天的安排。”
	韩未冬是不喜多言的性子，如今和苏菁说的这些长篇阔论，是两人交往以来屈指可数的了。
	苏菁一边担心那曾经流连花丛的夏至会辜负韩未冬，一边又为韩未冬找到心动的男子欢喜高兴，听了韩未冬的这番话，她心中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她从前与同龄的姑娘们聚会，常常会交流近来读的书听的段子，有一阵子长安女子风行读《女尊》，那里面讲着什么样的女人才是强大的女人，要如何成为强大的女人二十一条等，大家说起来都头头是道。但是今儿见了韩未冬面对夏至、面对自己感情的心态、处理方法，她从骨子里被彻彻底底地征服了。
	原来，真正强大的女人是这样的。
	“你们私奔吧。”苏菁拍着韩未冬的手背，总结陈词。
	转眼枫叶飘红，夏至未至，两人当初分别得急，韩未冬也没顾得上问夏至的洛阳住址，但是夏至是晓得韩府地址的，说好的俩月期限他没有来，也没有来一封信解释，韩未冬临着小楷字帖，心神有些慌。家中长辈们对自己的态度还是一贯的强硬冷漠，今年韩未冬的生辰也没有给她操办，韩未冬不吵不闹，双方都摆明了各自的立场。
	初雪的早晨，韩母一脸冰霜地进了韩未冬的闺房，开门见山道：“夏至的爹死了，如今夏家乱作一团，个个都在争家产，哪里还顾得上你？对他们这种纨绔子弟来说，钱财比什么都重要，你就醒醒吧。”说罢韩母扭头便走。
	午膳过后，苏菁连斗篷都没有披便来了，进屋时眉毛上的雪还未融化掉，她合上房门，急匆匆道：“夏至的爹死了！”
	韩未冬点点头，声音有些低落道：“我听母亲讲了，他家里果然出事了，否则也不会误了约期。”停了停，语气里满是关心和担忧，“不知道他怎么样了，家里的关系那样复杂，应不应付得来。”
	苏菁感慨道：“你竟一点不担心他不会来？”说着坐在了韩未冬的榻边，担忧道，“你父母对他态度如此强硬，怕是他来了信，也到不了你手里，你的情况他也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什么法子？”
	韩未冬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我也是这样担心，想他来了恐怕也是见不到我的。”只一顿，她站起身来，从妆奁里取出两张银票递给苏菁道，“你得帮我一个忙。”
	苏菁听她与自己耳语后，吃惊之余不得不感慨自己的这位发小当得起“智勇双全”四个字了。
	繁苍楼喝茶视野最好的包厢其中一间被包了足足俩月，出手自然是阔绰的，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包下后也不见有人来喝茶，只吩咐小二：若有一位洛阳夏公子来，便迎进去。
	去包下那包厢的自然是苏菁，这只是韩未冬计划的第一步，而苏菁在计划里的执行力堪称完美。
	不出一月，繁苍楼的小二来报，苏菁要等的人来了。苏菁赶了过去，与夏至核对了身份后，便三言两语将韩未冬的近况告诉了他，让他尽量待在这里，以便联络，末了感慨了一句：“你能找上我家未冬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不等夏至回话，苏菁便趾高气扬地往韩府去了。
	韩未冬听见夏至来了长安欣喜万分，赶忙问道：“他看起来还好吗？”
	苏菁摊手道：“我从前又没见过他，哪知道他如今这模样是好还是不好？”喝了口水又道，“接下来怎么办？我已经让那小子待在繁苍楼不要乱跑了，都听你的指挥！”说罢挥了挥手，俨然一副大将风范。
	韩未冬已经收起了欣喜的情绪，走到窗边看了看外头的天色，现在已经是腊月，天色暗得格外早一些。她又走到门外，对丫鬟说道：“今晚不去用膳了，你准备些点心来。”叶儿应声退下，不一会儿便布了些点心，识趣地退到门外去了。韩未冬关上门，打量了屋内一圈，拿起妆台上的红色雕花漆器首饰盒子，又拿起一边的胭脂，转过身来，对苏菁道：“你的外衣、斗篷借我。”
	苏菁一愣，很快就明白了过来，迅速脱下了自己的外套，又拿过韩未冬手里的胭脂盒子打开看了看，摇了摇头道：“这胭脂化开，还是不像血。”她环顾了四周，然后拿过韩未冬手中的漆器盒子，韩未冬还未阻止，她便很快很准地往额头上磕去，发出了一声闷哼，额头上便流下了血来，她不去捂着额头，反而安慰道：“不妨事，是外伤，刘海儿遮一遮便看不见了，过两年就好了。”
	韩未冬半张的嘴巴久久合拢不上，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水雾，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苏菁指了指自己的外衣和斗篷道：“快穿上走吧，事不宜迟。”
	韩未冬觉得此刻说再多只是多余，她点了点头，迅速换上了苏菁的外衣，披上了斗篷，戴上了貂绒毛边的帽子，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金银细软揣进了斗篷里。待一切准备就绪，韩未冬看着旁边微笑看着自己的苏菁，眼泪又涌了上来，上前握着她的手道：“菁菁……”
	“走吧，未冬，我多羡慕你，能有这样一个人，可以让你奋不顾身。”无须祝福无须叮嘱，苏菁那时笃定她会拥有最完美的爱情。
	“我走了。”韩未冬低声哽咽道，然后一狠心放开了手，压了压斗篷的帽子，走出了门外。丫鬟叶儿上前道：“苏小姐，我帮你喊车夫来。”韩未冬加快了步伐，头也不回地冲着后头的丫鬟摆了摆手，叶儿果然停住了脚步。
	韩未冬低着头，两边石灯柱里透出的光照着肆意飞舞的雪花。穿过长廊的时候，她用余光瞥见了饭厅里的灯光，父亲似乎没有回家用晚膳，祖母一直卧床养病，那里用餐的只有母亲一个人，浑然不知屋外的情形。她心里一紧，眼睛有些酸，然后加快了步伐，脚下的雪破碎的声音格外响亮。行至侧门的时候，她停了停，转了转脚跟，想打量一番这自幼生长的园子，却只敢看看脚下一方被月光照亮的积雪地，然后一咬唇，脚跟转了个方向，走出了家门。
	六
	那一夜群星隐去，一轮皓月独悬空中，点亮了大雪纷飞的长安城。
	那一夜繁苍楼外，依旧车水马龙，繁苍楼最受欢迎的庄先生，讲的是一出新戏文：洛阳富商夏和之死。
	韩未冬自然顾不上留意说书的戏文，她在熙攘的街上走得很艰难。待到繁苍楼外，还未上去，便有一人从暗处的巷子里，走到了灯光下，那人披着墨色黑狐大氅，头发束起，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散发着由内而外的贵气，他的右手大拇指上戴着一枚墨玉扳指，在呵气成白烟的冬夜里道：“你来了……”
	韩未冬收住脚步，抬眼看他，几月未见，没有猜忌没有生分，有的只是几分不舍几分想念和愈发浓郁的爱恋，冲着他如释重负地笑了笑。他的眼眶却生生地红了起来，快步上前，不顾周围的人流，一把将她拉到了自己的怀中，他说：“我带你走吧，华夏这么大，去哪里都可以，只要和你在一起，好不好？”
	韩未冬从他的怀里抬起头来，雪花落在他挺拔的鼻梁上，他的眼睛那样深邃，像是那看不透的黑夜。他比几个月前清瘦了一些，黑了一些，她有些心疼，冲着他点了点头道：“出来不易，所以只带了一些便携的首饰和银票。”
	夏至在女人身上从来都是一掷千金的，这还是头一回有个女人，心甘情愿主动拿出了积蓄，图的是和他厮守终身。他的眼眶湿润了，拉起她的手，放在嘴边呵了呵气，道：“我去了几封信给你，杳无音信，想你这里定出了周折，所以处理完父亲的葬礼，我便来了。”
	“那后续的事情……”韩未冬担心地问道。
	夏至知道她的担心，双手捧起她的脸，认真地注视着她，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恋，眼睛最骗不了人，思念、惦记、爱慕都会融入里头，掺杂不了一丝的杂质。他摇摇头，阻止她继续说下去：“随他们去吧。”他只担心雪天路滑，赶来的时间太久，他只担心少一天见她……
	“对他们这种纨绔子弟来说，钱财比什么都重要”的话犹在耳畔，她想起出门前母亲在饭厅用餐的孤独身影，母亲阻止自己与夏至的婚事，不过是担心自己会过得不好罢了，她自然明白母亲的用心，此时此刻，她对家人的愧疚又少了几分。
	连夜离开长安城是他们重逢后的第一个决定，站在长安城外的石碑前，韩未冬仰头看着风雪中的碑文，上头刻着八个大字——长治久安，天下大同。她想着下次再见这块碑文，她与夏至儿女应该成行了，不晓得到时候又是一副什么光景。
	夏至扳过她的身子，倾身直视着韩未冬，一本正经道：“未冬，你愿意为我离开生长这么多年的地方，我夏至记在心上，离开前，我想与你说几件事情。”
	雪花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她微微眨眼，点了点头：“好。”
	“我是母亲一手带大，父亲因为母亲的家世背景一直有些忌惮，在外头养了几房，也不敢带回家里。母亲从小寄太大希望于我，我却怨她在父亲面前太过软弱，于是我心存叛逆，与父亲关系极差，更别说打理他的生意，只是使劲花他的钱，让他烦心生气才觉得爽快。在母亲过世之前，我与父亲一直交恶，母亲除了哭也没有旁的法子，父亲对她似乎更是厌烦。母亲去世，我十分难过，这世上真的疼我的那时只有她一个，而我却因心性未定也没有顺着她的意，让她含恨而终。不想母亲尸骨未寒，父亲竟张罗着将外头几房妾室和妾室所生的孩子，通通接回了府上。我气得不轻，与他理论，自然是不欢而散。我安葬完母亲，便离家来到长安。来了长安，便是夜夜笙歌……”夏至顿了顿，有些愧疚道，“外头对我的那些传闻，恐怕也都是真的，我的确很荒唐，或许传闻的还不及我荒唐的二分之一。我那时候并不觉得名声有什么重要的，呼朋引伴过得好不热闹，也不指望能娶到一个喜欢我这个人的姑娘。直到遇到了你，未冬，我晓得你父母阻挠的理由，那些都是为了你好，我真后悔从前的荒唐，让你我如今过得波折，害你受了这些委屈。”夏至的声音有些哽咽，握着韩未冬双肩的手有些用力，他停了好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道，“未冬，你从前喜欢我，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如今我告诉你，那些流言蜚语大半都是真的，你若不想跟我一起走，我便送你回去，你也不用觉得对我有什么愧意。但是，未冬，听了这些，你如果还愿意和我一起走，我定会全心全意待你，等到来日你父母气消了，我带你回来，定跪下向他们赔个不是，补一个明媒正娶给你。”他说完这段话，头低垂了下来，额前的刘海儿挡住了韩未冬看他的视线。
	虽然只有一瞬，却似乎过了很久，韩未冬轻轻叹了一口气。夏至听她叹气，紧张地抬起头来，嘴唇嗫嚅了几下，终是生生咽下，目光里的爱意却能将眼下雪花融化，那种带着浓浓的爱意、不舍，甚至是祈求的眼神，成了冬夜里最美的风景。韩未冬踮起脚尖，张开双臂，将他紧紧搂住，在他耳边轻轻道：“你说你母亲是这世上唯一疼你的人，以后，还有我会疼你爱你。你说你从前的荒唐，落在我耳里，只有无尽的心疼，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许你过那些糊涂日子，你可否答应我？”她松开手，站稳，抬头看着夏至。
	夏至眼眶里泛起泪花，倏地汇成了泪水，他不停地点头，那泪水便一粒粒地滴下，韩未冬嗔怪道：“你看你，一个男子汉，在我面前，哭过好几回了。”说罢抬手帮他擦着眼泪。
	夏至将她紧紧抱住，断断续续道：“因为你让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安心和温暖，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美好。未冬，我爱你，谢谢你，我好像遇到你，才晓得什么是爱。”
	韩未冬宠溺地拍了拍夏至的背，轻声道：“那你可不能后悔带我走，要一直这样爱我哦。”
	夏至连连点头，问道：“你是想往北，还是想往南？”
	韩未冬想了想回道：“我想去你曾经去过的那些地方看看。”韩未冬自出生起，就未离开过这座世人都艳羡向往的华夏都城，她看着近在咫尺的夏至的脸，用额头蹭了蹭他的下巴。
	腊月冬夜，大雪弥漫，道不尽的蜜语甜言，看不透的夜色未来。
	人这一生的劫难啊，一开始大都不会露出它的本来面目，通常，它会披着惊喜、美丽、动人的外衣，翩然而至。
	私奔的日子，带着一种皎然出尘的惊艳，绽放在韩未冬的生命里。韩未冬从未体会过如此轰轰烈烈的爱情，不，她的人生里，总是一帆风顺波澜不惊的，无论是爱情还是其他。
	原来同样是冬天，同样是雪飘千里，不同的地方景色又是不一样的，窗含山岭的千秋雪，千树万树的梨花开，独钓江雪的蓑笠翁……韩未冬渐渐隐去大家闺秀的稳重端庄，多了几分难得的童真，她与夏至同骑一匹马上，夏至从后头将她结结实实地揽在怀里，常常是行一阵歇一阵，挑上最好的客栈住一阵。夏至说广陵四月柳絮飞的时候，就像这鹅毛大雪，不过那里春光十里，总是分外暖和的。于是他们便打算去那二十四桥明月夜的广陵看一看。
	有了目标，旅途就更增了乐趣。夏至总是能最快地找到当地最美味的小吃，最有趣的玩意儿。无论这个地方夏至是否来过，他总会用最短的时间融入进来。他喜欢听些戏文，于是每到一处，但凡有戏文，他都会买上两张最好位置的票，当地方言的戏剧，韩未冬听不大懂，可见着身旁的人如痴如醉的模样，总是有发自心底的欢喜。
	冬末的时候，天气回寒，两人便待在客栈里，夏至烧着炭火，韩未冬在一旁的书桌上写着字。她的爱好和她的人一样安静，从前在家的时候，父母发现她的天赋后，便不惜一切地培养她，她的文房四宝总是最好的。如今在私奔的路上，夏至自己虽然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却会给她找来极好的砚台、墨块、宣纸。在这文房四宝里，韩未冬最讲究的便是墨块了，一直用的是前朝松烟香墨，研开一小块便是二两黄金，一字千金所言不虚。每每写字，夏至总会上前帮她研好墨，韩未冬总会打趣道：“旁人是红袖添香，我这里是蓝颜研磨，倒也不错。”她每次写完，都会捧着来向夏至显摆，夏至将她抱至腿上，两人端着这字，韩未冬便开始说哪个字写得好，哪个字用墨不均，说到最后洒金宣纸便落到地板上去了，只是增添了两人耳鬓厮磨的闺房之乐。
	这样未语先羞的乐子总是见缝插针地存在于他们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处，好像永远看不见尽头。尽管那个时候，来了一个人，给这样的日子，带来了些许涟漪。
	那日夏至出门去买当晚的皮影戏的戏票，两人约着等会儿在南街的一处馆子尝尝当地的特色菜肴。韩未冬梳洗好后，正要出门，那院子门外站了一个女子，戴着白纱斗笠，小二尴尬地赔着笑。
	他们所住的虽然是客栈，却是闹中取静的一处四合院，这位天外来客让韩未冬有些疑惑。她示意小二退下，待到眼前女子取下斗笠，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极其精致的脸，装饰也十分考究，多一分嫌花哨，少一分又太素净，看样子在衣着打扮上下了不少功夫。
	“我叫嫣儿。”在韩未冬打量完她后，这位嫣儿小姐，也打量完了韩未冬，开口自我介绍道。
	韩未冬觉得名字有些耳熟，却一时间想不起。
	嫣儿见她面露疑惑，继续道：“我寻了你们一路，准确地说，我是寻了至公子一路。”她没有用姓氏冠上称呼，而是用了名，关系已经点明。
	韩未冬站直了些，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示意听见，可并未答话。
	“我是长安牡丹阁去年的花魁……”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声音上扬了一些，而眼神却不再看着韩未冬，有些闪躲，“至公子是我的……是我的恩客。”
	韩未冬依旧含着恰到好处的笑看着她，还是没有搭话。
	“他说过要帮我赎身。”嫣儿继续道。
	韩未冬眨了两下眼睛，点点头。
	嫣儿见她始终不动声色就有些急，语气有些快：“我等了他很久却没有来，只是派人送来了赎身的银票。”说到这里的时候，她的眼神死死地落在了韩未冬的脸上，嘴角浮起自信的弧度，“我并不和你争，我不用做什么正室，只想着跟着他，伺候他便好。我……找了你们很久，才找到这里。”说罢，她便冲着韩未冬跪了下来，哽咽地道了一声“姐姐”。
	韩未冬低头看了看她，并没有俯身扶起她，往边上移了两步，才缓缓道：“那赎你的银票，是我让他托人送的。但因他曾是太多人的恩客，所以我也懒得去搭理是帮哪一位赎身的，你要谢就谢他是洛阳富商之子，有的是帮人赎身的资本和底气，若是用你最珍贵的一辈子来报答这个举手之劳，倒有些划不来。”
	嫣儿听见韩未冬这话，身子微微一动，转了个方向，面朝她，不肯罢休道：“我不求名分，不想与你争什么，我只想伺候他，我……”
	韩未冬虽然维持着应酬时候才会有的笑容，眉头却蹙了蹙，这次她不再挪开了去：“我们两人，他只想着伺候我，从前伺候他的人太多了，他遇到一个让他心甘情愿伺候着的人，所以分外珍惜。”
	嫣儿的面色极为复杂，随后她还是站了起来，掸了掸膝盖上的灰尘道：“我认识他已有五年了，我从前在洛阳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他到了长安，虽然流连烟花之地，但最放不下的人只有我一个，否则，也不会只为我一个人赎身。”但凡爱上了同样的男人，急了的一方，总会拿时间的长短来为自己增加筹码，殊不知，只要爱了，什么时间长短，什么知根知底，通通不过是个幌子。
	韩未冬的客套笑容里增加了几分冷静，她自幼生活在宅子里，也见多了周围女眷们的宅斗，虽然没有实战经历，但是第一眼看见这位不速之客，她便本能地知道她是为了什么而来。世间无往不利，商人如此，女人，亦是如此，只不过商人的利是钱财，女人的利是情爱：“我想你误会了，他本要帮许多人赎身，只是我们赶着去下一个地方，加上……不怕你笑话他，他的钱财出入如今都是由我管理的，为你赎身只不过是先后顺序，让你有些误会，我倒替他有些不好意思。”
	嫣儿的眼眶倏地红了，女人总以为男人离开了自己，自己就是他生命中最想而不得的珍贵，可惜男人总是贪恋下一处的美景，即使怀念也不过是过眼烟云的一瞬而已，她在烟花之地，哪里不懂得这样的道理，只是当着这女人的面，她被如此赤裸裸地揭穿，又羞又恼又伤心，于是升腾起争强好胜的那股子气：“他不喜欢吃甜食，他喜欢看戏，他不喜欢女人穿素色的衣裳……喏，就像你现在穿的这个颜色，他喜欢美艳耀眼的衣裳、首饰、女人……都不是你这样的。”她生生忍下泪，说得又快又有力，生怕韩未冬听不清。
	韩未冬没有低下头打量自己的衣衫，她终于流露出一丝不耐烦：“我无意与你争辩所谓男人的爱好，爱这种东西，本就有千万种的理解，我只晓得我们对彼此都是没有任何要求的，只要是那个人，穿什么样的衣裳、戴什么样的首饰、吃什么样的食物，都是不重要的。”见嫣儿还要说什么，她提起裙子，绕过她走了出去，经过她的时候，她轻声道，“我赶时间。”嫣儿何尝不知道，能说出这些话的女人，对他们的爱情，是多么自信。恰恰是不被激怒的不耐烦，让她自惭形秽之余更多的是恼羞成怒。
	那晚的皮影戏，依旧是最好的位置，韩未冬与夏至并肩而坐。直到戏散场了，夏至还有些意犹未尽地拉着韩未冬说着戏文，两人就在街边喝了两碗豆花。喝到一半，韩未冬想了想，还是决定将这件事知会于他，声音中没有一丝挑衅和训斥的口吻道：“今天，有一个叫嫣儿的姑娘来找你，你不在。”
	夏至手中的调羹陡然一顿，抬起头来，惊愕道：“她？她来这里做什么？”
	韩未冬见他茫然又震惊的模样，笑了笑道：“你帮她赎身，她说想要伺候你。”韩未冬本不知道夏至帮她赎身的这一出，可也能理解他善良多情的性子。
	夏至的脸色有些苍白，连忙道：“未冬，当初答应帮她赎身，是因为认识多年了，后来就托朋友帮她赎身，并非对她念念不忘，我没有告诉你，是怕你误会，我……”
	韩未冬专心喝完了最后一点豆花，理解地笑了笑道：“你提前知会我一声，也不至于今儿被人说得手足无措，让我吃了亏。”她的声音带着几分撒娇的味道。
	夏至急忙站起，走到她旁边，小心翼翼地拉着她的手，见她没有挣脱，微微松了口气，知道她没有真的生气，愧疚地说道：“念着她与我认识已久，托人帮她赎身，给了朋友银票后，便将这件事情忘记了。除此以外，我与她并无半点交集，她来寻我，我并不晓得，你觉得我有没有必要再找到她，与她当面说个清楚？”夏至像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而韩未冬仿佛才是个情场老手。
	韩未冬宽慰地笑了笑，摇了摇头：“我们明日便起程去下一个地方吧。”
	那不过是一丝涟漪转瞬又归于平静了，谁让那时候他们爱得真切。
	七
	他们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到了金陵。金陵与长安，一南一北，都是流露着王者气息的城。夏至从前来过这里几回，所以一到这里便找到了前朝富商青城挥的庄园，包下了最好的院落，与韩未冬小住。
	但是这一处住宅的选择，却让两人发生了第一次分歧。不，与其说是分歧，不如说是争吵，从前也有分歧，但一会儿就能达成共识。在来金陵的途中，两人的行李落了一个，那一个里头正是韩未冬习字用的文房四宝，再折回去寻也没有寻着。于是到了金陵城，夏至头一件事儿便是帮韩未冬补齐了一套文房四宝，花去了十几张银票，夏至自然是眼都不眨，从前韩未冬也是如此，可如今她抱着文房四宝有些惆怅。这一路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两人带着昔日的积蓄，并没有收入，所以剩下的钱财虽然不少，但也不多了。青氏庄园本身住宿就不菲，更何况又是包下最好的院落。韩未冬提出换一处城里好些的客栈，不用住在这里。原本这院落没有预订是住不到的，夏至添了些价钱赔了几句好话，才算住下，听见韩未冬要换一处地方，不免有些不高兴。
	韩未冬看他冷着的脸，委屈地将文房四宝推给他道：“这些其实都可以不要的，你拿去退了，我便与你在这里住着。”她其实是心疼钱，却表现出倔强的模样。
	夏至见她头一次和自己红脸，心中也过意不去，一把将她拉进怀中道：“我宁愿当了我的墨玉扳指，也不会将你的宝贝去换什么旁的东西。”夏至手中的墨玉扳指是他母亲留给他的，他一直很珍惜。
	男女之间的争吵，只要有一方说上一句暖心的话，便没有过不了的坎儿。韩未冬听他这样一说，眼眶一红道：“我们还未到广陵，盘缠虽然有余，可不得不开始算着过日子了，总不能和从前一样。”夏至将她搂得更紧，连连说好。他从前花钱如流水，韩未冬也是不知柴米贵的深闺小姐，这样体己的话，让他更是感动。
	感动之后还是一如既往的过法，韩未冬看在眼里，心里却隐隐有些不大安稳，又怕说出来会有争执，陪他看戏听曲也心不在焉，后来索性不去了，躲在家里写字。夏至起初见她心不在焉，也说上几句，后来见她留在家中习字，便不再多问。两人之间变得不再像从前那样多话。
	金陵待了两月后，两人起程去了广陵。广陵西湖瘦园林美，夏至便寻着一处依湖而建的客栈，照例租下最好的房子，韩未冬怕再增口角，便未言语。这个时节，正好也是荷花开着，此刻离他们初识已经有两年了。
	她临着窗看着那粉白的一片，身后的夏至沏好茶，走到她身后道：“未冬，我初见你时，也是荷花开的时候，我那时从来没见过能比花还好看的女人。”他说得那样简单直白，却又是那样真诚。韩未冬轻笑了一声，抱住他穿过自己腰际的手臂，将头搁在他的肩上道：“诗词中读了那么多次广陵，来到了这里，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我们就停在这里吧。”她的声音轻柔，情真意切。
	夏至将她搂得更紧，“嗯”了一声。
	然而这么美的广陵，他们的相处时光却不似从前般温柔。韩未冬对夏至一如既往的花钱方式有些微词，干脆选择了避而不见，于是他们常常是一个出门，另一个留下来习字。直到有一天，夏至很晚回来，兴奋地对一旁的韩未冬道：“未冬，既然我们已经决定留在广陵，我寻了个生意做做。”
	韩未冬其实早就想让夏至寻个事情做做，一来是一路颠簸，没有决定定居何处；二来她考虑到夏至是个男子，总有男子的主张，她开了口让他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反而给两人增加了嫌隙。听他如此说，舒了一口气，拉过他的手，极尽温柔道：“你无论做什么，我都会全力支持你。”
	因广陵和苏州靠得颇近，苏州丝绸的生意他便打算打理，从前虽然并不过问家族生意，可耳濡目染也懂得一些。韩未冬取出了行李中的一只漆器盒子，那盒子里放着她以备不时之需的私房钱，她连着盒子一起放在了夏至手中，笑着道：“你可莫要怪我藏了私房钱。”
	话音刚落，夏至便将她搂进了怀里，声音哽咽道：“未冬，我何德何能能拥有你？”
	韩未冬揉了揉他的脸颊，额头抵着他的额头道：“我们这算不算患难夫妻？”
	夏至笑道：“既然是患难夫妻，日后你夫君再飞黄腾达，也是个惧内的主儿。”
	那时他们住着广陵城最好的客栈，吃着广陵城最好的早点，喝着广陵城最好的茶水，“患难”二字不过是私奔的日子里别样的点缀，他们，终究把生活想得太容易了一些。
	夏至的日子果然忙碌了起来，韩未冬习字时候的心情却与往常不同了，她习惯点着红灯习字等他回来。有几次竟然睡着了，夏至回来便轻手轻脚地将她抱回榻上，她迷迷糊糊地醒来，总觉得那样甜蜜。
	可惜再好的景也会败给“不长”两个字，嫣儿的到访让韩未冬焦躁心烦起来。
	这一次嫣儿没有戴着白纱斗笠，因此她一路走来无数男人为她驻足回头，她站定在韩未冬面前时道：“我们又见面了，韩姑娘。”这一次，她显然是有备而来。
	韩未冬心中感慨了一句“阴魂不散”转身就要离开，但是嫣儿的一句话，让她蓦地停住了脚步——
	“也只有你这样出身的姑娘，才会相信浪子回头吧？”嫣儿站在这里带来的许多疑问，都会触动韩未冬的心。而这样的一句话，却直指人心。“我在城西万花楼，重操旧业，我想你这样出身的姑娘，是不屑与我这样的人说话的，更不用说共处一室了，可我想念他，即使没有名分，能陪他哪怕片刻，也是好的……”
	韩未冬终于转过身，她的脸上有不加掩饰的厌烦和怒意，语速有些快：“你口口声声说我这样的出身无法理解你，你说得并不错，我的确没法理解你，且像你说的那样，不屑与你说话。所以请你，不要再来了。”韩未冬心中一紧，她只惦记着三日前夏至起程去苏州，还未回来。她转身回房，只听见嫣儿的声音——
	“若世上真有浪子回头，我们这生意还怎么做呢？”
	如鲠入喉，疼痛难忍。
	那晚大雪，夏至踩着打更人喊着三更的声音摇摇晃晃进了门。韩未冬并未休憩，她也没有练字，最后一块墨也用完了，她捻着笔尖，明知道他来了，却只顿了顿。夏至见她没有抬眼，声音带着一丝厌烦问道：“今晚怎么没有习字？”
	韩未冬本想问他这么晚喝得这么醉去了哪里，又碍于颜面，便任性地丢下手中的毛笔，冷冷回道：“墨用完了。”她其实想问他去了哪里，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又觉得问出口很没有面子，索性与他赌气起来。
	“不是只有松烟墨才配得上你的字吗？”夏至脚步有些踉跄地走到案前，他似乎没有看出韩未冬的心思。
	韩未冬觉得这话里有刺，压着的怒火腾腾燃烧，抬起头反讽地笑道：“对。”
	夏至一愣，遂点点头，挥手道：“罢了罢了，你本就是那样出身的姑娘。”
	这话和嫣儿所说的如出一辙，韩未冬气得满脸通红，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道：“没有那松烟的墨，就是配不上我的字。”
	夏至凄冷一笑：“如今我已供不起你这样的吃穿用度了。”
	这话莫过于火上浇油，韩未冬想着当年两人决定私奔，钱财花销都是一起的，后来他要做生意，她也是倾囊相助，何来他供着自己？不仅如此，这话还夹杂着对她的不满，当年的疼爱怜惜早已不见踪影。
	“那三艘货船，都被人烧了。”夏至从怀里摸出一壶酒，仰头喝下。原本指望着这三艘货船的丝绸运出去，货币便兑现了，如今悉数被烧了……难怪夏至借酒买醉，韩未冬心里生出怜惜，走上前去想要安抚他，夏至却抬手将她推开，又灌了些酒。韩未冬心中叹了一口气，体贴他心情低落烦闷，于是又走上前去，帮他脱了外头的狐皮大氅，不想这衣服的衣襟处竟有女人的胭脂，再仔细一瞧他的脖颈处竟也有女人的红色胭脂。韩未冬的脑海中浮现出嫣儿的那句话“若世上真有浪子回头，我们这生意还怎么做”，她生生退了一步，狐皮大氅掉在了地上也浑然不觉。
	夏至见她退了几步，悲伤地笑了笑道：“如今算得上一贫如洗了，你还要松烟的墨吗？”
	韩未冬站定，看着眼前醉醺醺的夏至，又瞥见他身上的两处胭脂，太阳穴突突直跳，目光却冰冷起来。她缓缓地从头上取下那支白玉簪，冷笑道：“不是没有钱了吗？拿这个去当好了。”她不笑的时候，就有一种让人不敢轻犯的气场，此刻故意笑得冷漠，便使得两人之间的距离又拉开了一步。
	夏至听她这话，见她递过来的簪子，酒已醒了一大半，他的眼神中充满了不可思议：“你要当了这支簪子？”问完这话，他的不可思议已转化成了愤怒，他的拳头握得很紧，胸脯起伏不定，在韩未冬眼里那么英俊的侧脸，如今却只剩下几分扭曲。
	韩未冬不答话，可递着簪子的手依旧悬在空中，眼睛定定地望着他。她的首饰所剩无几，唯一常戴着的便是这个定情发簪。但是此刻除了气愤之外，他们谁都没有空闲去回忆这支簪子第一次出场的情形。隔了许久，韩未冬依旧倔强地悬着手，夏至从鼻中发出了冷冷的哼声，一抬手狠狠接过了那支白玉簪子，重重地道了一声“好”，便拂袖而去。
	韩未冬看见他决绝的背影，心口一阵绞痛，捂着胸口就近坐了下来，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比起从前争吵拌嘴时的伤心，此刻更多的是愤懑。他凭什么如此趾高气扬，他凭什么如此决然而去，他凭什么这样对待自己？归根到底，她气他不考虑自己的感受，她恨他如今对待自己判若两人。她并不想要那块墨，她只想看他是不是在乎自己，所以故意拿出了他们的定情信物激他，想要的不过是他倾身上前的一个拥抱罢了。该死的他，如今竟然连这些都看不出来，不，或许他看出来了，偏偏舍不得给。
	韩未冬看了看门口，没有动静，从前吵架他摔门而去，也不过是站在门外罢了，她还可以看见他投影到窗户纸上的身影，如今门外空空一片，他当真拿着簪子走了？韩未冬更生气了。她走到门口，使劲地打开了门，望着空空如也的走廊，狠狠摔上了门，“噔噔噔”地跑上阁楼，推开窗户，路上空荡荡的只有雪花纷飞，她使劲将窗户关上，快步走回椅子旁边，重重坐下，一侧身，她看见镜中自己那张焦躁不安又愤怒的脸，一下子震住了。眉宇间的愁容，彰显着她内心的不安，相由心生、相由心生……她掩面痛哭起来，她韩未冬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这副样子？
	从前她是多么淡定从容啊，夏至被那样的她吸引，眼下呢？她身上美好的东西都被她曾经最不屑、最讨厌的东西取而代之了，难怪夏至对自己不再耐烦，不再殷勤，可是这一切都是自己一个人的错吗？难道这副模样没有他的一份“功劳”吗？想到这里她哭得愈发伤心起来。
	屋外大雪纷飞，她想起私奔的那夜，也是这样的大雪，而心境却是天壤之别。从前以为可以相看不厌，一辈子的清明静好，如今才晓得，天上的月亮一天一个样都会看腻，更何况是人呢。
	那一夜她听了彻夜的雪花落地，瓣瓣有声，悉数落在了她的心上。她想着近年来的口角冷战，她不得不承认，她与夏至其实并不合适，雪花再美，也流露不出荷花的香气。她哭干了泪水，夏至也没有回来。
	她在广陵等了他足足六个月，从大雪纷飞等到荷花开满瘦西湖，他都没有音讯。这客栈最好的院落她也住不起了，可担心他回来了自己不在，又会错过，于是换了间很小的客房，她当了那尊紫泥砚台，付了租金，余了些钱，勉强度日。
	从一开始的愤怒，到后来的不解，接着又化为了伤心，最后变成了一种执念，她想见他，不为和好，不图以后，只要当他的面，说上一句“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就天各一方好了。她要和他当面告别，狠狠地告别！
	那日客栈门口来了一辆马车，车上下来了一位妇人，韩未冬开窗时正好瞥见。那妇人下车站稳后，也往客栈上方看了一眼，这一看，两人便对视上了，接着便是未语泪先流。
	韩母找到了她，进了她的房间，关上门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你这住的是什么地方，你每天又吃些什么，你这身上的衣服怎么这般旧！你怎么瘦得不成人样！你这过的是什么糊涂日子啊！”骂着骂着便哭了。
	韩未冬坐在床边默不作声，却止不住眼泪直流。她本以为能过得只羡鸳鸯不羡仙，对如今的狼狈困窘是羞愧更悲伤。
	韩母待到骂了个痛快，才正色道：“我来，是接你回去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那个夏至，本就是个浪荡子，改不了本性，我好不容易打听到这里……”韩母讽刺一笑，笑得心疼又不屑，“这里有处万花楼，我从花魁那儿打听到你的地方……”她好不容易止住的泪又滚了下来，“那个花魁与夏至是旧相识，竟然追到这里，在你眼皮子底下，你当真不知道吗？！”
	时至今日，听见这样的话，韩未冬本能地还想为夏至辩解，可话到嘴边，她又说不上来了。她想起夏至曾经说过等到他日带自己回家，跪下向她的父母认错，补一个明媒正娶给自己，那些话她都记得，在翻来覆去的夜里她都念着，可是眼下这冷冷的房间早就冻僵了她的心。母亲出自名门，一辈子洁身自好，活得格外体面，竟然为了寻找自己的下落去了青楼打听……对母亲的愧疚，对夏至的责怪、失望一瞬间交织在了一起。
	“随我回去吧。”韩母没有说自己一路来的艰辛和委屈，最终汇成了这句话。
	韩未冬怔怔地看着母亲，她的眼睛里不复当年的神采，那悲伤和辛酸汇成了浮上眼眶的眼泪。
	韩母见她如此，似乎早有预料，无奈心酸地笑了笑：“我想你恐怕还不够死心，所以，我带了她来。”
	韩未冬猛地一惊，那惊喜竟生生将先前的悲伤都掩盖了去，可推门而入的，是一袭艳色长衫的嫣儿。她的如墨长发盘着当今最流行的发髻，她神采飞扬地看着韩未冬。
	“韩姑娘，到如今，你还信浪子回头吗？”她的笑容充满了胜利者的姿态。看着韩未冬的表情有些怜悯，她开门见山地只说了这一句话。
	韩未冬正了正衣衫，站了起来，尽管是在蹩脚的小房间内，面对衣着华丽的嫣儿，却丝毫不逊色，竟生出了几分悲壮的色彩：“他若是真的放下我，不会对我避而不见。”
	嫣儿轻笑出声：“你是要见到他，才肯死心？”
	韩未冬没有说话，一瞬间她已然觉得自己有些悲哀有些可怜。
	嫣儿又道：“那我便叫他来见你好了，只是不知道这会子他醒了没有。”说罢，她一转身就要离开。
	韩未冬深深吐了一口气，有了这句话便足够了，她缓缓抬起眼，看着她的背影道：“不用了，我与他，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她曾经为了自己所爱，放下了所有的顾忌，以为能挣到一个和当初一样的美好结局，事与愿违，这四个字到头来原来是她读过的最伤心的成语。爱情没有了，可她还有些自尊需要维护，她什么时候会卑微到去向一个烟花女子求自己爱人的下落？
	人啊，要学会认命，更要学会认输。韩未冬终于明白，她奋不顾身的这三年，输得一败涂地。
	世间的哀伤，莫过于心死，对韩未冬来说，最大的哀伤，莫不过心不死。所以她离开的时候，并不悲伤，好比一地的灰烬终于被雨打风吹去，图的是个干干净净。
	八
	韩未冬坐着自家马车，快到长安城的时候，风吹起车帘，她又看见了那块石碑——长治久安，天下大同。她想起在这块碑前她对夏至的许诺，那句“从此以后我来疼你”的话，真是讽刺至极。
	此时已是秋天，她仰起头看见秋高气爽的天空，狠狠地闭上了眼睛，待到调整好了呼吸，坐直了身体，她一定要将一切都忘记，那个人根本不配，连在她记忆里存在的资格都不配！车子行至西关街了。西关街依旧人声鼎沸，前来城外接自家小姐的叶儿道：“小姐，那个繁苍楼的庄先生也不说书了，可惜得很。”韩未冬笔直的身子丝毫未动，她想——这样也好。
	安静地回到长安后，韩未冬没有去和故人们相见，韩家长辈对她并未多加责怪，对外只说韩未冬身体不适，去了老家休养，但是私下里，又开始帮她张罗起了茶局，好像一切又回到了当年，这三年，不过是一场梦。
	唯一让韩未冬有些意外的是，她要赴茶局的第一个对象竟然是宋一寒。她吃惊的不是这宋一寒年纪轻轻已经是鸿胪寺少卿，而是当年与她一再错过的这位宋少爷，怎么三年来没有娶妻？韩未冬已不复当年年轻，况且三年的空白，少不了闲言碎语，她挑选的余地自然不如当年，原本韩家就中意宋一寒，如今媒人上来说起亲事，自然欢喜。
	见到宋一寒的时候，是在湖边的一处凉亭，秋风习习别有一番滋味。韩未冬见了他得体一笑唤了一声“宋少卿”，那位宋少卿便笑逐颜开，他的身上并无半点平步青云的傲气，举手投足之间教养也极好。韩未冬从他身上，看见的只有四个字——门当户对。
	在两人第二次茶局的时候，韩未冬便打算告知宋一寒这三年的经历，她并不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谁没有爱过一个人呢？只是结局不大好罢了。如果她要与宋一寒走入婚姻，率先要做的便是坦诚，她可以避讳旁人，她不想对以后的枕边人有所隐瞒。
	“我这三年，其实并不是去老家养病……”她说出这样的开场白，不想宋一寒却舒心地笑了起来，她有些不解，“好多人都很好奇，你不好奇吗？”
	宋一寒为她添了茶水，摇摇头，缓缓道：“你愿意跟我这样说，我已别无所求，谢谢你，韩姑娘。”他仍旧恪守礼节地称呼她为韩姑娘，“好在我这三年，十分忙碌，生怕自己年纪大，从江南治水回来后，担心找不到夫人孤独终老，所以多谢韩姑娘及时出现。”他能将她的担忧三下五除二地化解。韩未冬凝视着他，好像看见了三年前的自己。
	能走到一起的人，都是彼此的幸运，没有哪一方亏欠，没有哪一方被占了便宜，这才是爱情的基础吧。韩未冬冲他笑了笑，那是一种放下防备的笑容。她侧身看了看满湖的秋色，太阳正要落下去，红得各种层次。她想爱情本身是没有错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爱的能力，眼前的这个人，是值得自己爱的。既然如此，她愿意用所有的智慧去经营接下来水到渠成的婚姻。
	寒冬腊月的婚礼尽管距离他们初识不过两三个月，依旧不妨碍这婚事如火如荼地进行。她恪守着女儿、未过门媳妇的本分，和母亲着手准备自己的婚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原本对这门婚事有些微词的婆家，在和韩未冬的几次接触中已然放下心结，对这位未来的媳妇也是点头称赞。
	尽管前来参加宋、韩两家婚礼的宾客怀着各种心思，但丝毫不能否认这是一场找不到半点差池的婚礼。韩未冬在宋家的明媒正娶中，昂首挺胸地走入了自己的下半生。
	那是千山万水之后的放下，她自诩放下得很彻底，面对流言和生活都能释然一笑，先相夫以后再教子。荷花终有再开的时候，荷叶终有再绿的时候，时光一定会败给两两相忘。
	韩未冬应对起这场婚姻来，显然十分得心应手。宋一寒忙于政务，她便当好贤内助的角色，堪称如鱼得水。她操持着一大家子的生计花销，打理着田地住宅，时不时地组织几场丈夫同僚夫人们的赏花喝茶聚会。随着娘家父亲右迁，夫君不断被重用，那些婚前的风言风语已然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对她持家有方的赞赏，以及夫人们都以能参加宋夫人的聚会为荣。
	她依旧会隔三岔五地练字，宋一寒知道她的喜好，她的笔墨纸砚依照她在娘家的习惯延续了下来，用的通通都是最好的，她最喜欢的。宋少卿空闲的时候便安静地待在一旁看着韩未冬行笔，有时候兴趣来了，便上前握着她的手，写上几句，同样是小楷，可他的笔法更飘逸一些，字落在纸上又别有一番情趣。
	宋一寒没有应酬的时候，晚上都与她一起用餐，桌上说些白天的趣闻，韩未冬也会说些从夫人们那儿听来的闲话。宋一寒从未因为那些是妇人们之间的琐事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时而打趣几句。夫妇二人即使吃个寻常的晚餐，也有举案齐眉的浓情蜜意。
	倘若宋一寒白天应酬，晚上回来晚了，总是轻手轻脚地回到自己的房里。和衣躺在榻上等他回来的韩未冬，会从浅浅的睡眠中醒来，有时候她懒得下榻帮他宽衣解带，左手支着下巴侧躺着瞧他蹑手蹑脚的模样。他转身见她醒来，便能放开些手脚，走近美人榻，韩未冬腾出些位置让他坐下，他笑着捋一捋她额前的头发，轻声道：“以后别在这里睡，躺到床上盖好被子才是。”
	韩未冬笑着点头，以后却还是一如既往地这样等他。他一边弯腰将她横着抱起，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一边闲话着些琐事。宋府的内宅里，主人的房内留着一盏油灯，那油灯的光影里有夫妻二人的低吟浅笑。
	宋少卿待韩未冬是极其体贴的，他似乎比同龄男子要成熟得多，更不用说对比自己小一些的韩未冬了。尽管韩未冬在外人看来是多么得体懂事的样子，在他眼里总是需要照顾的孩子，这番疼爱落在周围人的眼里，满满都是艳羡。
	红尘之美有着多张面孔，谁说平淡如水的相敬如宾，不是其中一张呢？
	转眼荷花又开了，宋家宅内却没有池塘，宋少卿说夏天最烦知了、青蛙叫唤。韩未冬想起多年前她从苏菁的宅子出来的那个夜晚，听着蛙叫嫌烦，如今得偿所愿，谁说不是上苍恩赐，怎能不倍加珍惜呢？
	那日午后，宋少卿托人传话回来，说日暮时分会接她去赴宴。宋少卿倒是个别具一格的主儿，凡是可以带着家眷的宴席，他都会带着韩未冬，外人笑他惧内，他都一笑置之。次数多了，韩未冬倒是先开口：“同僚们打趣你惧内，我听了不大舒服，以后的宴席，我还是少出现些才好。”韩未冬对于拿捏丈夫人事关系的尺度，有着与生俱来和后天耳濡目染的优势。
	宋少卿将她拉到腿上坐下，抱着她有些不悦道：“我堂堂男子，被人说惧内就觉得自己惧内，也太没出息了！”见韩未冬又要解释，忙哄着她道，“好了，你夫君哪有工夫介意这些？你以为我是怕你白日在家操持家务枯燥烦闷？是我觉得那些饭局实在太过枯燥繁冗，又推脱不了，才找夫人来陪我一起受罪的。”宋一寒总是这样体贴，即使是为对方考虑，也是不露痕迹地恰到好处。
	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韩未冬扇着团扇徐徐展开了仆人送来的信笺，想着是赴怎样的宴会，要配怎样的衣服首饰，她的理智聪明，都留给了她的婚姻，用心地经营，不想有半点差池。信笺上宋一寒俊朗的字体映入眼中，她起初是一惊，随后便咬住了嘴唇，胸口有难掩的起伏，她的另一只手扶着大理石桌边，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看见信笺上内容的心情。她转身站起来，疾步往美人榻走去，她从前偏爱靠在上头看书，宋一寒说那种慵懒的样子真是迷人，而此刻，她只想找个物件靠一靠。等她靠着坐下，才发现自己的手腕有些微颤，信笺早已掉在了地上，上头赫然写着：今晚酉时，洛阳来的夏氏商人长子会宴请我们，同席的还有刘尚书、陈侍郎。
	她原本将这些已经埋藏至记忆深处，她费尽一切力气只想着要好好过好现在的生活，与那段往事彻底断开，只是这一瞬，洛阳、夏家、长子，这六个字，打翻了她持续至今的安稳心情。那些往事在内心深处翻腾着，韩未冬锁着眉，抿着嘴，她连想都不愿意想，那个人不值得自己怀念，他当年的不告而别，就已经是最直白的恩断义绝了，是啊，浪子怎么会回头呢？他伤害了她最真诚最纯洁的感情，他还怎么配让自己想起？！这些年，她是不甘的，她是气愤的，但她执着地认为，这些情绪，是脱离了爱的，到了最后，仅仅是执拗着一口气而已。
	去，还是不去？等到她狠狠地平复了心情，立即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如果去，她遇见了他，该以何应对？或寒暄，或赔笑……总之她做不出不识大体的事情，也不愿意纠缠自己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可是她怕自己掩饰不好，露出情绪上的波动怎么办？那段她觉得荒唐的往事，在旁人看来算是名副其实的“丑闻”，便是坐实了的。
	若是不去，旁人觉得奇怪不说，宋一寒会作何感想？当年她有心向宋一寒坦白自己这三年的去向，宋一寒没有让她说下去，她便顺势不再说了。那时候并不觉得不妥，如今经营婚姻这些日子，她明白两人过日子，不能再只想着自己，她的脸面是夫君的脸面，是宋家的脸面。本以为与那人再也不会遇到，可谁想到后会竟然有期。
	韩未冬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这是上等的雨前龙井，她的最爱。再环视家中，书桌上放着她最爱的鹤临池塘紫石古砚，边上搁着松烟荷香墨块，红木雕纹笔架上悬着的是湖州银镶斑竹羊毫笔，这些种种，处处能见他对她的用心。她的婚姻美满，此时此刻万千感慨涌上她的心头。
	韩未冬闭上眼睛，将青瓷茶杯搁回桌上，她的指尖白皙又干净。她向来识大体，识大体的核心就是能看透问题的本质，这件事情上，她要照顾的并不是自己的感受，而是她最在意的人的感受，这个人自然是她的丈夫宋一寒无疑。
	一旦明白了这个核心，她便决心要去赴宴，而且要打扮得光彩照人。还有一个时辰便是酉时，宋一寒的马车便会像往常那样来接她，她要做的只有两件事情，一件是选一套最合适的衣服，一件是平复自己的情绪，任何情绪那个人都不配得到！她要表演的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夫妻恩爱！
	宋家的马车本是十分朴素的，等韩未冬过了门，宋一寒特意为她备了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说是平日里她自己用车的时候方便。韩未冬其实明白，他是为了自己不在女眷中丢面子，婚姻一来二去，总归是一个人卖好，一个人识相，也就可以圆满了。
	今日韩未冬特意吩咐马夫备好这辆马车在门口候着，等到宋一寒换下官服，稍作打理后，两人方才上了车。
	待到确认韩未冬坐稳后，宋一寒才对马夫道：“西关街，繁苍楼。”这六个字，让被宋一寒握在手心里的韩未冬的手微微一颤，转瞬又平静了，只是指尖有些冒汗。
	“我记得头一回约你，便是在繁苍楼。”宋一寒似乎没有发现她的异样，他提及他们本该早点遇到的那次茶局，言语中并没有责怪的意思，皆是恩爱夫妻间回忆起年轻往事的感慨。也正是那次的阴差阳错，有了她和那个人的碰面，韩未冬端坐着，轻轻笑了笑，没有答话。
	宋一寒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勉强，又或许她没有流露出什么异常，他继续道：“我记得那次我用过午膳便去了，后来还下了一场大雨，我觉得无聊，便在窗口看雨，直到雨渐渐停了，我担心你找不到路，便想下楼去迎……”
	“洛阳的富商，为何来我们这里，还要请我们用晚宴？”韩未冬动了动身子，止住了他的话头，问道。
	宋一寒没有起疑，听她这样问，便答道：“鸿胪寺的对外人脉，想必是夏家看中的，顺便也打点一下新上任的朝内几位官员。”
	韩未冬点点头，挑起一边的车帘，刚刚挑起一丝缝隙，又放了下来，心中的不安还是隐隐袭来。直至西关街，车子减速，她的心却逐渐加速了起来。宋一寒先下了车，马夫放好车榻，他伸出手来，搀着韩未冬下了车。
	门口一位白皙清瘦的青年握着扇子迎了上来，热情道：“宋少卿与宋夫人夫妻恩爱，果然是名不虚传啊，小弟看了自愧不如，若是给小弟媳妇看见了，恐怕日子就要散伙了！”商人便是商人，嘘寒问暖的客套尤为拿手，尽管握着扇子，浑身上下却和斯文沾不上边，“小弟是夏家老三夏明，大哥已在包厢内等待诸位了，二位随我来。”
	繁苍楼的后头还有个院子，那四合院闹中取静，地段极佳，是宴请宾客的首选之地，价格自然不菲。今晚整个四合院都被夏家包了场，自然没有闲杂人等。
	韩未冬与宋一寒保持着半步之遥，可手却被他牢牢牵着，耳边是宋一寒与夏明间的寒暄，只听其声，可说了些什么，韩未冬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在意的是今日的裙子选得优雅却不呆板，袖口和腰际处的刺绣出自上等的绣娘之手，剪裁用的也是长安城里最好的师傅，更不用说衣服料子。她的头发绾成了一个发髻，只戴着一朵丝绢做的粉荷，足以以假乱真。她已为人妇，端庄大气自然是最要紧的，这个年纪的女人的美，已然是要从内散发出来的从容优雅。她自忖没有一丝的不得体，她还是当年的韩未冬，那个人高攀不起的韩家大小姐。
	踏着不规则的细碎石子铺成的路，院内已经点好了灯。正中央的那间屋子里，刘侍郎夫妇、陈尚书夫妇都已经到了，正和一个男子说着些什么，看起来聊得正欢。那男子侧着身子，旁边站着人，距离又远，面容看得并不大真切，只是那个轮廓似曾相识，韩未冬的下颌往上抬了抬，挺直了腰背，继续前行。
	直至要进入厅堂时，夏明抢先一步跨入，高声叫道：“大哥，宋少卿夫妇来了。”正巧，夏明站定挡住了韩未冬的视线，让她无法直视那人，光影幢幢之间，她见着那人作揖抬起的右手上，赫然戴着一只墨玉的扳指！
	九
	那人的影子往他们的方向快步走来，客气地作揖道：“宋少卿宋少卿，久仰久仰！”随即轻转身体，夏明识趣地移开，那人又道，“宋夫人，更是久仰！”他直起身子，爽朗一笑，做了一个入座的手势，又请了刘、陈两家入座。他周旋在诸位官员之中，不见紧张，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个成功商人的气度，直至他坐下，斟满酒举杯之时，韩未冬方有机会仔仔细细地打量他。
	她的目光始终落在对方的墨玉扳指上，洛阳夏家长子、墨玉扳指……都是那个人的标签，眼前人的轮廓与他极其相似，年龄也十分相仿，眉眼之间也的确相像，可是……不是他，她看了又看，先前一路提着的心，一切的担忧，此刻如释重负，她轻轻舒了一口气。但这样的舒坦，只有一刻，很快，她又想起了宋一寒信笺上的内容：夏家长子。她耳边响起刚刚夏明见到他们的时候口口声声喊的大哥，不对，夏家的长子，是夏至才对，他怎么会是夏家的长子？
	刹那间那些信息如潮水般涌来，有苏菁对她说夏家家世复杂，有韩母告诫她夏家老爷子一走子孙们都在忙着抢家产，有那个人当年流露出一些与兄弟间疏离的点滴……她脑海转得发昏，却忘记了自己一直看着这位夏家长子愣愣出神。
	“宋夫人可是出了名的贤内助，有机会得让贱内好好向您讨教才是。”夏家长子端着酒杯站起身来，似乎也注意到了一直看着自己的韩未冬，他的笑容亲切，是逢场作戏的高手才能练就的恰到好处的表情。
	韩未冬猛然回神，端起酒杯，迎上他的目光，正色道：“都是宋少卿懒得管我罢了，哪里是什么贤内助，比起在座的姐妹，可差得远。”比起这位善于见风使舵的商人，韩未冬也算得上见过八方风雨，这种场合，看似捧场的话，稍不留神就会成为日后交际的芥蒂，所以她轻轻一句，推杯换盏间化解了。她笑不露齿，侧身以袖遮杯轻轻饮了一口，又坐正了身子，不再盯着这人看了。
	等到酒过三巡，那些夏家想打听、想试探的都已经聊得差不多了，气氛便轻松了一些。
	话题不知怎么扯到了新入长安的一位刑部官员身上，据说是立了大功，破了多年江洋大盗的案子，才得以提拔入京。
	刘侍郎的夫人便来了精神，她道：“那个官员如何我不晓得，只是他的夫人倒是得意得很。”刘夫人出自官宦之家，虽然品级比起另外两位有些低，但自视甚高，觉得“血统”纯正，对那些没有官家背景出身的人，素来有些排斥和不屑，“那日我们聚会，她将她官人的事情颠来倒去说了好几遍，谁不知道，她官人能入京做官，是歪打正着罢了。”
	夏家子弟来了兴趣，男人对家长里短并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家长里短背后的利益走向。
	刘夫人见众人来了兴趣，便笑着继续道：“那江洋大盗打家劫舍的事没少干，只是被抓了之后，供出了多年前的案子，才引得朝廷注意。”她锁住眉头，看了看宴客的主人，突然道，“哎呀，这和你们家还有些关系。”她拍了拍脑门，恍然大悟道，“夏家夏家，没错，洛阳夏家，做丝绸生意的……”刘夫人显然有些失态，那种夫人间聚会的八卦劲儿拿了出来，道，“你们夏家是不是还有一个男的？还是嫡子！”
	“嫡子”二字一出，众人都不再出声了，气氛一下子降到冰点。韩未冬后背一凉，而其他人似乎都晓得今儿的这位并非嫡子，这话戳了人的痛处。刘侍郎冷冷呵斥道：“带你出来应酬，妇人家家乱嚼什么舌根！”这是给夏家长子一个台阶下，说罢他斟满杯中酒，抬手遥敬了一下那位长子。
	夏家长子看见他举起的酒杯，立即隐去脸上的尴尬，他不会因为女人的一句话翻脸，这么愚蠢的事情，可不符合一个成功商人的处世原则，哪怕真的戳到了他的痛处：“刘夫人说的，怕是和我知道的，是同一桩事情。”他要讨好这些官员，可以送珍贵奢侈的礼物，可最好的莫不是让他们觉得欠自己一个人情，这一点上，他反倒是希望对方得罪自己的。
	刘夫人见他不但不怪罪，反而接上了自己的话题，对自己消息的真实性愈发自信，又嗔怪地看了看丈夫，怪他刚刚当着众人的面训斥自己：“那个人的名字，叫什么来着，我反倒不记得了！”她揉着太阳穴想得认真。
	“夏至。”夏家长子平静地回答道。
	“对，夏至！”刘夫人附和地肯定道。
	韩未冬面色平静，却悄悄地将手从桌面上移到了桌下，她再确定不过自己的手在发抖，但是她不能让人看出来，特别是不能让一边的宋一寒发现。她把手缩进袖子里，死死抓住了腿上的裙子，努力地克制着，脸上却端着跟往常一样的笑容，优雅得体。
	“夏至的确是家父的儿子。”夏家长子不再避讳，如果要得到这些官员的认可，他必须变得无坚不摧，与其众说纷纭，不如借此机会说个“官方版本”，况且这位刘夫人既然如此好奇又好说，这次宴会结束，自己接下来的话，定能借她之口传出去。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有些悲痛起来，“家父生前一直很重视他，可惜……他不大懂事，唉，家父生前对他也是恨铁不成钢。”
	众人不再说话，默契地将时间腾出来让他说他想说的话。
	“他一直寻花问柳，过得铺张奢靡，为了女人一掷千金，是常有的事情，从家乡洛阳，到都城长安，他的红颜知己，数不胜数。”夏家长子尽量用客观的语气说道，但言辞间却丝毫不客气。
	刘夫人立即附和道：“没错，我出阁前，他来过长安，那时候声名狼藉我便有所耳闻了。不过后来，他好像消失了一阵子，恐怕是去别的地方花天酒地了吧，这种人的性子，是改不了的。”刘夫人也醒悟过来这位夏家长子和夏至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眼疾手快地让自己站了队，应着他的话添油加醋地说道。
	“唉，真是家丑了，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啊。”夏明摇头感慨道，比起他大哥的成熟老练，他那做作的样子落在韩未冬的眼里，一阵反胃。
	夏家长子摇摇头，一脸痛惜，接着弟弟夏明的话头道：“他这日日花丛的性子，怎么可能改？最后死在女人手里，我们虽然痛心，却不意外……”
	死了？死在女人手里！
	韩未冬猛地一惊，目光如刀子般落在了夏家长子的身上。夏家长子看了一眼韩未冬，似乎很满意这样一语惊人的效果，继续道：“父亲尸骨未寒，他却背井离乡，不知道找了哪位相好的，又去了何处，我们一直寻他，毕竟他是夏家嫡子，想请他回来主持大局。”一旁的夏明点头称是，夏家长子遗憾地摇了摇头，“夏家除了做丝绸生意外，还有些当铺，一年多前，有人来当一枚墨玉扳指，正巧那日我在当铺，见着那枚扳指，一下子就认出来是夏至的东西，于是抓住那前来当铺的人问了个究竟。”
	韩未冬尖锐的目光瞬间分崩离析，变得不可置信起来。
	“那人是盗贼团伙的一员，奉命来当铺当了赃物。说这赃物的主人，被他们杀了，扒了身上的狐皮大氅，见他手上的扳指成色很好一并取下了。那时候正是寒冬，等我们赶到的时候，那尸体还能依稀辨得出他的样子，他只穿了一件单衣，身上的钱财都被贼人抢了去，一副潦倒的模样……”
	“夏当家的怎么说他是死在女人手里？”刘夫人已经浑然天成地改口，好奇地问道。
	“因为那贼人来当的，还有一件东西，是半支白玉簪子，他至死右手的手心里都死死握着一支白玉簪子，那贼人抢得心急，便将簪子的簪尾生生掰断，可他手里的那半截还刻着一个‘韩’字，为了不知道哪位红颜知己连命都不要了，不是死在女人手里，是什么？”夏家长子说得遗憾又悲伤，末了竟生出了几丝哽咽，“那时胞弟夏明还小，父亲刚刚去世，夏家偌大的家业，我苦苦撑着，为的是夏家这个姓氏，这些年来被人误会，被人说三道四，也已经司空见惯了……”他哽咽得说不下去了。
	“不容易啊。”刘夫人一边感慨，一边掏出帕子擦了擦眼角。
	韩未冬坐得依旧笔直，脸色却是惨白的，她的手绞在一起，在腿上发着抖。突然一只大手覆盖住了它们，宋一寒温暖干燥的手心让她魂不守舍地看了他一眼。
	“是不是今天的酒，酒劲大了些，早就关照你不用喝，何必逞强？”宋一寒心疼的目光让席间妇人投来赞赏的眼神。
	韩未冬只是本能地摇了摇头，笑了笑，她笑得很不得体，笑得很惨淡，她自己没有发现，又或许她发觉了，也没法控制。
	众人又说了些散场前的话，随后便欢快地散了，夏家长子将他们一一送至门口。韩未冬不知道是如何走到门口，又是如何坐上自家马车的，直到马车车轮缓缓转动，她才发现身上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而额上的汗珠一滴又一滴地顺着下颌流了下来。
	她一把握住了身旁的宋一寒的手，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宋一寒的身上有些酒气，却是她觉得自己活着的唯一凭证，她微微张口，喘着气。宋一寒抬起另一只手，极尽温柔地将她的头搁在自己的肩膀上。马车依旧行着，因为路面不平稍有些颠簸，车外是蛙声一片。
	“那时候我在繁苍楼的二楼包厢等你，待到雨小了，我便起身出来想迎你……”那是他们来时的话题，被韩未冬打断过，宋一寒却在这一刻续上了，“我在二楼走廊，见着一位女子，撑着二十四股墨荷伞，从车上下来，待到檐下，她徐徐收了伞，待伞上的水滴了滴，又踮起脚来，往楼上望了望，背着彩虹走了进来，让我头一次觉得《诗经》不是骗人的：蒹葭苍苍、窈窕淑女。她没有走对包厢，可惜，我没来得及阻止。”
	这话像是抽离了韩未冬最后的一丝力气，她整个人都瘫软地靠在了宋一寒的身上，她说不出话来，只是呼吸声音更重了。她就是没有力气，从前那种骨子里的骄傲精气神儿已不知踪影。
	宋一寒是将她横着抱回内室的，他将她小心地放在她最喜欢的美人榻上，想要来点灯的下人被他挥手拦下了。韩未冬双手搂着他的脖子，脸上写着的是无法掩饰的无尽悲伤，她眼中的悲伤似乎能将这黑夜吞噬了，她说不出话来，对着宋一寒摇了摇头，然后又摇了摇头，她想要表达给宋一寒的意思很简单，只有三个字——不要走。向来对她言听计从的宋一寒，却无情地将双手松开，然后抬手理了理她额前凌乱的碎发，接着轻轻地俯身上前，温柔地吻了吻她的额头，最后他在黑暗中转身，转身之际极尽轻柔地说道：“这一夜，你自己熬过来。”她抬手想抓住他的手，或是衣袖也行，却什么也没有抓住，只听见房门轻轻合上的声音，那无边的黑暗汹涌而来，她抬头看着洒进来的月光，咬着嘴唇，眼泪喷涌而出。
	原来他并不曾背叛他们的感情，夏至……这个出现在她最美好季节里的男子，有着最干净的孩子气般的笑容的男子，他的一切都栩栩如生地浮现在韩未冬的眼前，她与他最后的声嘶力竭，不是他们不懂爱情，而是他们的爱情没法脱离与生俱来不愁吃穿的环境，他们谁都没有错，只是缘分尽了，而徒留的爱情只会让他们彼此折磨。韩未冬努力地想坐起来，却浑身乏力，她想着与他的最后一面，她说的那些绝情的话，她连一个笑容都没有给他，谁会知道，那是他们最后的告别啊……她恨自己，如果一早知道那是一场生离死别，她最起码可以与他说上几句体己的话啊。那么寒冷的天气里，他至死都不放开他们的定情信物，他怎么那样傻！韩未冬宁愿他活在嫣儿的万花楼里，她宁愿相信浪子不会回头，宁愿恨他怨他逼着自己忘记他，至少，至少他是活着的呀！她的眼泪无法停止，她取过榻上的帕子，捂着脸，不顾她这些年来端庄优雅的形象，蜷成一团呜呜地哭着……
	可她又想起了宋一寒与她的对话，他其实一早就知道她这三年来的经历，他一早就知道，可他生生等了自己三年，他说他三年来忙于治水多谢韩姑娘出现，那样拙劣的谎言她竟然天真地没有怀疑。他即使治水也可以结婚生子啊，可是他真的等了自己三年，他从未因为这三年怪过自己，指责过自己，他对自己……是那样好。想到这里，她又痛恨自己又心疼起宋一寒来。
	红尘再斑斓，谁知道那艳丽的色彩下受了多少罪和孽呢？
	等到韩未冬坐直了身子的时候，她看见铜镜中映出的并不是自己哭花的脸，而是一座楼，上书四个大字——慈悲客栈。
	十
	坐在我面前的韩未冬虽然泪眼婆娑，神态举止却流露出大家闺秀的风范，她看着我和我们之间的茶具道：“我真的可以回到我最想回到的那一刻吗？”
	从未在我接待客人时说过话的叶一城，破天荒地开了口：“韩姑娘，这世上的命一早就是定好的。有些时候，顺水推舟才是智慧。”
	我不大懂叶一城的话，但是似乎韩未冬有些明白，她红着眼眶在叶一城的身上停了停，嗫嚅了一下嘴唇，终究没有回话。
	我们之间的三杯茶已经凉透，韩未冬倾身上前，三指执起茶盏，自嘲一笑：“慈悲饮，一饮放下江湖恩怨。我韩未冬居深闺多年，哪有什么江湖恩怨？”她侧身饮尽，放回茶盏，执起第二杯，自言自语道，“慈悲饮，二饮忘却红尘疾苦？”她苦笑着说道，“红尘本无罪，疾苦的是人心，关红尘什么事呢？”她抬手饮下，却怔怔地看着我，自问自答道，“素问姑娘，你有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奋不顾身地爱上一个人？我有。你有没有因为时间的早或者晚，而无法爱上一个真正好的人？我有。你有没有因为执着于眼前的黑暗，忘却了身后的那片光？我有。”她突然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哭了。我很想告诉她，我很想体会她的心情，只要有人愿意来接我，但是那个人，他一直没有来。
	韩未冬执起第三杯茶盏，看着我道：“慈悲饮，三饮不负人间慈悲？”我并不答话，抬头看了看悬空的红色灯笼，灯笼光圈下的她掩面哭泣，我想她从头至尾并未做错什么，而命运本身不就是充满了阴差阳错吗？人间的慈悲，不过是大彻大悟之后的放下罢了。韩未冬指缝里满是泪水，抬起头来：“我想求一个了断。”她终于抬手饮尽了盏中的茶。
	对于韩未冬的强大，从她的故事里，我已经有了充足的了解。看着眼前已经消失的人，我很好奇她的所谓了断。叶一城将壶中的残茶都洒在了茶台上，看着我道：“我也很好奇。”
	乌金石的茶台上，起初并无变化，再定睛一瞧，发现画面呈现的正是晚上。
	乌云缓缓移开，天上的一轮圆月显露了出来，照亮了红色牌匾上黑色的大字——苏府，府内隐约传来说话声、笑声。一位老仆人打着灯笼给身后的人引路，待到门口，老仆人身后的人对他低语了几句，微微颔首，老仆人点点头，待那人提着裙子跨过门槛才弯腰退下。那人行至门口处石狮子旁，借着灯笼的光，轮廓逐渐显示出来的正是韩未冬。
	韩未冬抬头回望了一眼苏府，目光回落在了石狮子上，嘴角浮起了一丝苦笑。她终于发现自己回到了一切开始的时候，她使劲捏了捏袖子中的手指，微微的疼痛感让她狠狠地松了一口气。她缓缓闭上眼睛，往前走了几步，随即停下，然后她又回头看了看苏府门口的石狮子，再转过身子，望着黑暗的巷子的方向。她的马车，应该是从那个方向驶来，和若干年前一样，然后……然后有了她和他的阴差阳错，有了她和他的千帆过尽，有了她和他的陌路同途……
	韩未冬希望那巷子里行来的马车能快一些，又最好……慢一些，她此刻还是当初涉世未深的小女儿模样，可是怀揣着的是一颗历尽沧桑的心。她想最美不过初见，她想那时一个年少一个无瑕，她想那时候……多么美好啊。
	黑黢黢的巷子尽头传来了越来越近的马车声，车轮的声音好似滚在她的心尖上，韩未冬垂着的手一下子攥住了她的裙子，她的手在微微发颤，目光却死死地盯着那声音的方向。在黑暗与灯光交界处，驶来了一辆马车，她一眼便注意到那车夫并不是她韩家的，刹那间她的眼眶蓄满了泪水。
	她清晰地记得挑起车帘戴着墨玉扳指的那只手的主人，拉开包厢门引她入座的笑容，南山寺下他坐在她对面埋头吃面时偷偷滴落的眼泪，站在长安街市送她的白玉簪子，长安城外石碑前他们俩决定要共度一生的拥抱，旅途中的两人一马，他与她街边喝的那两碗豆花……他与自己的一切，她通通记得，在这一刻回忆放肆地浮现在眼前，她终于站在了与他初识的路口，是孽是缘是劫是难？只有她自己心里头明白，明明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可因为爱，却死死地纠缠在了一起，灿烂如烟火，可逃不过的是灰飞烟灭。
	马车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蓦地上前了一步，她好想看一看那车中人的脸，哪怕只有一眼，那张她拼命要忘记的脸，正是那张脸，笑的、哭的、生气的，点亮过她的人生。虽然那一段人生并不都是甜蜜恩爱，可她是多么想念，她误会了他，带着埋怨和倔强离开了他们的那段感情，可是如果没有那个误会，她也清楚地知道她与夏至，是走不到永远的。尽管她明白那些道理，尽管她已经从开始到结局走了一遭，可她还是想他。
	她张开了口，却无法发出声音。那马车终于行至她的前方，一瞬间就擦身而过，她面向着这辆车，眼睁睁地看着它靠近自己，行过身前，那车窗的帘子只是随风动了动，没有人从里面掀开帘子问她是否需要搭车，不过眨了两下眼，那车子便驶过了，驶过了她这一生……她猛地转身，面向它的背影走了两步，终究还是握紧拳头站定了。她望着那辆马车匀速前行，听着马蹄声渐行渐远，终于，她的另一种人生消失在了拐角处。苏府门前又恢复了夏夜的平静，隐约听见了内府里的声音，韩未冬站在黑夜中，似乎连影子都能流出泪来。
	天上的黑云遮住了月亮，她听见身后传来的马车声，抬手擦了擦眼泪。韩府的马车停在她的身后，丫鬟叶儿搀扶她上车坐稳，才吩咐车夫继续前行。此时韩未冬的脸上看不出什么异样，叶儿絮叨道：“小姐，苏小姐一定要让我捎些莲子带回去，这就耽误了……”韩未冬点了点头，叶儿继续说道，“明儿下午宋家少爷约了喝茶……”韩未冬突然笑了起来，那笑容在昏暗的车厢内有一点苦涩有一点无奈有一点宽慰，终于她开口道：“你跟宋家少爷说一起用午膳，城西有处馆子不错……”
	她受老天恩赐有了一个选择的机会，然而她最终的选择只想做个了断，她的了断一如她强大的内心，从根源上狠狠掐断了。都说初见最美，她的选择是求了一个不见，真真是干净利落。但这干净利落里，有多少心酸、无奈和悲伤，的确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韩未冬看着被风吹起的帘子，那穿过帘子的风让她想起了宋一寒，她与他虽未有惊涛骇浪般的激情，却是相濡以沫的恩爱。她不觉得自己亏欠他，如果硬说要补偿，她愿意还一个先来后到给他，也还给她的命运。她终究还是认了输，这个输不是因为当年她回到长安觉得与夏至情断于此，而是她终于晓得命运之线虽乱，却有各自的轨迹，强求来的不是输给似水年华，而是用尽全力相爱后的突然无力，各自放手，给各自一条生路的迫不得已。
	她认输了，也终于认命了，可是命运原本就是简单而美好的。她不愿再折腾，谁说这场疲于奔命的爱情里，受罪的只有她一个呢？
	我看着身边的叶一城，他将小泥炉上的紫砂壶里蓄满了水，又往炉上小心翼翼地添加了一些炭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成了这个客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侧身见我看着他，开口道：“你以为什么是顺水推舟？”
	我摇了摇头，感慨道：“我以为她会选择……至少，也会和夏至做一个告别，而不是人生不如不见。”
	“或许这才是最好的告别。”
	小泥炉上的水慢慢沸腾起来，叶一城往紫砂壶里添了一些水，盖上壶盖，看着我道：“你以为什么是慈悲？”
	我经营这家客栈的这些日子，从未想过这样的问题，慈悲的含义太广，我想既然我这里能给人提供重来的机会，这恐怕就是最好的解释了。
	叶一城见我不答话，又道：“我从前做的大都是力挽狂澜的事情，总有或多或少的理由。临了，到我自己身上，却觉得顺其自然才好，所以一次次地给了那个小姑娘很多误会，最终错过我的姻缘。力挽狂澜不是不好，而是应该用在最恰当的时候，可很多时候，面对命运的馈赠都会忽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奔波拼命。说到底，是我不够智慧罢了。”
	他前头讲的那些话，我需要回味个几天才能明白，可是最后一句话，我一下子就懂了：“你不够智慧没有关系，正如你所说，我也有些笨，这样我们才能相处得融洽不是吗？”
	叶一城看我对他宽慰地笑，转移了视线：“你有没有想过，一辈子待在这里……”
	“怎么可能？”我迅速打断了他的话，挥了挥手，“虽然接我的人没有来，但终究是要来的，说不定啊，下一个客人便是他了。”
	叶一城抿了抿嘴巴，说了两个字：“也好。”

第四盏茶•月生花
	人生就是一场永恒的万万没想到。譬如眼前这个客人，毫不认生地沏茶斟茶，最后递给我一盏茶道：“请。”喧宾夺主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我按下他的手腕，嘴角浮起不屑的笑容道：“我才是这里的话事人！”
	来人微微一愣，顺势放下了茶，皱着眉头，转向后头的人，疑惑地问道：“叶宗师，什么叫话事人？”
	叶一城的目光落在我边上的位置上，我便下意识地挪了更多的空地儿给他，他坐过来，对我道：“素问，好好说话。”
	我撇撇嘴，心想昨儿我刚看的话本子里讲了一个民间组织的头头如何出人头地，最终成为话事人的故事，看得我热血沸腾几乎一夜未眠。幻想着自己在不知道的过去里，或许也是一个刀光剑影里出来的话事人，为了躲避江湖恩怨所以才躲在了这里，越想越觉得真。早上起来眼下虽然一片乌青，可精神抖擞，但还没有从昨天的故事里出来，所以面对眼前的这个客人时，蹦出来的词汇也颇多江湖味道。听了叶一城的指点，我清了清嗓子道：“我是这里的掌柜的，安分点。”
	对面的人冷不丁笑出声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区区一个掌柜的，了不起哦？”
	“莫非的也是王土，你是王吗？”遇到比我还会抬杠的，我内心深处就会燃起绝对不服输的劲头，直指着他的脑门道，“你这生意我不做了！”
	“你敢！”他拍案而起，怒目圆瞪，右手推开我指着他脑门的手，左手手指索性戳起我的脑门来。
	“我是这里的掌柜的，我有什么不敢的？”眼光一瞥，见一边的叶一城正扶额叹息，想这些日子让他白吃白住竟然不来帮忙，真是气煞人也，所以女人啊，关键的时候还得靠自己。我双手握住他戳我脑袋的手，毫不犹豫地一口咬了下去，果然听见他哇哇大叫起来，狠狠推开我，我一个踉跄险些摔倒，还好被叶一城一把扶住，算他还有些良心。
	“叶宗师，你看她啊！吵不赢就咬，气死人了！”被咬的人一边甩着膀子，一边对叶一城抱怨道。
	叶一城终于发话了：“素问，好好吵，别咬人。”
	“你怎么还跟以前一样向着她！”那人气急败坏得很。
	我站稳了脚跟，懒得理会他“好好吵”的玄妙所在，就这个不讨喜客人刚刚的话听来，他似乎不但认识我，似乎还和叶一城有些交情：“我说叶一城，你认识这个不讨喜的？”
	“你叫宗师什么？宗师的大名也是你叫的？我看你在这里待得老糊涂了！”不讨喜的客人撩起袖子指责我道。
	“你才老，你个老不死的！”我这个不知道自己到底多大的人，其实挺害怕“老”这个字的，我立即拉过叶一城问道：“叶一城，我老不老？”
	叶一城目光十分笃定道：“不老不老，谁有你年轻？”我想他蹭吃蹭喝这些天，这个时候正是他表达谢意的绝佳时机。
	不讨喜的客人听此，目光中满是不可思议，生生往后退了两步，不可置信地道：“叶……叶宗师……你……你怎么……”
	我正要反驳，看见了乌金石的茶台之上，那朵曼陀罗花，竟然绽放了！我不可置信地推开乌金石台上的茶具，定睛死死瞧着，不得不肯定，它的确真的开了。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这朵曼陀罗花开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但是万万没想到，如此神圣关键的时刻，竟然有这样一个不讨喜的人出现：“你知晓我的过去？”
	“废话！”那人索性蹲在了座位上，将头偏向一边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那你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我俯下身子，一把托起他的下巴，毫不客气地问道，此刻的动作全是本能的反应，因为我晓得这个人会给我一切的答案，在我心心念念等待答案揭晓的日子里，生了近乡情怯的犹豫。我有着怎样的过去？平淡或激荡，还是寥寥几句便可以带过？
	不讨喜的客人站直了身子，一把捏住我的脸颊，不客气地道：“你都叫素问了，你想起来多少了？”
	我扭过头去看着叶一城，这个名字拜他所赐，原来这个不是他才华横溢的灵机一动，而是无可奈何的借花献佛？叶一城显然不敢与我直视，目光望向别处，我决心不放过他：“叶一城，那个什么素问是你什么人？”
	叶一城转过脸来，平安镇的雪纷纷扬扬，他的睫毛那么长，向我眨了眨，眨得人心头一颤，他的脸上突然弥漫开来的温柔能将外头的大雪融化：“素问，是我的心上人。”
	脸颊上的疼痛感一下子减轻了，我顾不上以牙还牙，径直走到了叶一城面前，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这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啊，我曾经和这张脸的主人对座饮茶，湖畔并坐，品茶赏月，而此刻，他一字一顿地告诉我——素问，是他的心上人。心头涌起万般情愫，我缓缓地问道：“素问，当真是你的心上人？”
	叶一城温柔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脸上，轻轻闭了闭眼道：“是。”
	我一把推开面前的叶一城道：“好一个叶一城，你竟然给我取了一个你心上人的名字，来慰藉你的思念与爱慕，天天叫着素问，你可真是个变态啊。”果然，我发飙后，叶一城和不讨喜的客人都愣住了，面面相觑后嗫嚅了一下嘴唇，竟都说不出一个字来。我见他们面露尴尬和羞愧，才算出了一点气，走到乌金石茶台边上，匆匆倒了一盏茶，仰头便饮下，没错，我喝的正是客人应该喝的那杯茶，就在我反应过来的一刹那，叶一城将原本属于我的茶，泼在了乌金石台上——
	一
	越之墨从小就没有一点身为皇子应有的幸福感，这其中大部分原因归于他的妹妹林素问。
	皇子的妹妹当然就是公主，但林素问这个公主却有些特别。从她居然姓林而不是皇族的越姓，便知她并不是越之墨的亲妹妹，不过这丝毫不妨碍林素问从小的待遇，她比他这个正牌皇子更受宠。
	生父为朝中大将，在边疆为国捐躯，母亲难产而去。林素问刚一出生便失去父母，本是大不幸，不幸中的万幸是得到皇后的怜爱。一纸特谕，林素问被接到了宫中抚养，不但吃穿用度皆是按照公主的待遇，与真正的皇子越之墨一样，皇上还特准保留了生父的姓氏，所以她虽不是皇上亲生，这种种特殊待遇都证明胜似亲生。子嗣本就不多的皇上，更是对这个唯一的“女儿”宠爱有加。所以越之墨从有记忆起，脑中就有了一个明白的认知：这个妹妹比自己重要。
	因此，当八岁的越之墨第一次看到有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教训七岁的林素问时，心情很复杂，有些不服气，有些抱不平，有些发自内心的感激，同时还有自己未曾察觉，仅仅是藏在潜意识里的，对那人胆量的佩服。
	而林素问人生中第一次被人训斥，颇有些无辜。多年之后，林素问依然对当时的场面记忆犹新，早已没有丝毫的气愤，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能被多训上几句。
	那时林素问才刚满七岁，这天她屁颠儿屁颠儿地一路跟着越之墨到了郊外的一处园子。那是皇室专用的球场，越之墨刚刚学会打马球，瘾头十足，每天都会跑来打。偏生他又喜欢显摆，在林素问面前吹嘘骑马如何好玩，过分嘚瑟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引起了林素问的极大兴趣。
	于是，越之墨在林素问又哭又闹地发了一通脾气之后，不得不同意带她一起去马球场。
	玩——当然，可不敢让父皇知道自己悄悄带她来这种地方玩。
	皇族越氏的先祖是在马上打下的江山，越之墨虽然年幼，皇室一族血脉中流淌的那股剽悍勇武的劲儿却被他完美地继承了下来。虽练习时间不长，但对马匹驾驭颇有心得，骑在马背上时像模像样，操作行动也干净利落，甚至已经能顺利做出弯腰低至与马背齐平，然后反手挥杆，这种对于初学者难度颇高的马球动作。当他从马背上直起身后，周围的侍从们都鼓掌高声叫起好来，拍马屁之心路人皆知，但这位虎头虎脑的小皇子所展露出来的天赋的确让周围人感到高兴。
	听着一片赞赏声，越之墨理所当然觉得自己十分厉害，难免有些得意。小孩子心性难掩，得意劲儿上来后想着要显摆，便一脸嚣张地朝场外喊了一句：“怎么样，比你厉害多了吧？”
	就是这句再平常不过的孩子话，惹下了麻烦。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玩耍，虽不是亲兄妹，但感情很好。对于小孩子来说，这种亲密感情的直接体现方式就是：拌嘴、斗气，相互不服气。
	林素问在场外的围栏边百无聊赖地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身旁一匹毛色雪白的西域纯血马说着话。她有些落寞，原本以为找到一个新的好玩之处，但看着越之墨骑在马上，和其他侍从在场内拿着球杆挥来挥去，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与越之墨吹嘘的大相径庭，觉得自己被越之墨骗了。若不是跟前的马儿长得好看又很温驯，她可能早就不耐烦地先回去了。
	素问的性子许是继承了父亲英武的一面多些，打小便是大大咧咧的简单直爽，这种简单直爽主要表现在她欺负越之墨的过程里，能动手的基本不动口。越之墨之所以还跟她玩，是因为有一点林素问很上道，她基本不会在背后告状。
	听到越之墨的那句话后，林素问腾地从围栏上站了起来，顺势直接就跳到那匹大白马上。周围的随从见此情形有些怔住，没能反应过来，待片刻后回过神来，才纷纷翻过围栏想要牵住那匹马。没想到林素问跳到马上后，见大白马并没动弹，本能地挥手在马屁股上使劲拍了下去。这匹西域纯血马在她一拍之下，瞬间由懒洋洋的温驯状态切换成狂飙状态，身边的侍从们还没来得及抓住马缰，就见到一道白光闪过，白马已经载着小素问冲了出去。
	白马猛然奔出的一瞬间，林素问就已经完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加速给吓蒙了，根本不敢睁开眼，只听到耳边风声呼呼，身体本能地紧紧伏在马背上，双手使劲抓住马儿鬃毛。
	随口一句话就闯下大祸的越之墨看见这场景，呆滞地坐在马背上，手中的马球杆还举在半空中。
	白马还在继续飞奔，林素问恍惚间听见有人在说话，但这声音仿佛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听不真切。接着又有鼓声响起，开始时很轻，很快就清晰起来，接着鼓点声越来越近，直到在自己身边响起，这才分辨出是马蹄的声音。然后一个很好听的男子声音在耳边响起，简单地说了两个字：“松手。”
	林素问因为害怕，双手一直紧紧抓住鬃毛，此刻听到如此冷静的声音，心中顿时升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如此危险时刻，竟乖乖地将手松开。紧接着觉得背上一紧，身子就脱离了那匹白马，被人抱了起来。
	这人显然控马之术十分高明，身下的马儿速度很快缓了下来，片刻后已经安稳地停住。直到感觉到马儿四蹄完全立在原地，林素问才仿若从梦中惊醒一般，茫然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被一个陌生男人抱在怀里。视线再往上移，却看不清那人的眉目，只见嘴角正微微抿着，从林素问的角度看过去，也不知他是在微笑还是不满地撇嘴。
	似乎是感受到林素问好奇的眼光，那人略微低了低头看了她一眼，明明是随意的目光，却让小小的林素问觉得自己有如那春天阳光下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儿的兔子，又温暖又欢喜。明明晓得自己应该道个谢，却不知为何说不出口，只觉得躺在这人的怀里好舒服。又想到自己刚刚的一时冲动，差点惹下大麻烦，这事儿可千万不能让父皇晓得，不然肯定再也没机会跑出宫来玩了。至于越之墨，哼，回头再找他算账好了。想到这里，林素问将小脑袋往他的怀里蹭了蹭。这男人的眼里却流露出长辈对不懂事晚辈的关心又无奈的神情。
	此时越之墨已经缓过神来，带着人骑马赶了过来，见林素问毫发无损，先是长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歪着头问道：“素问，你吓傻了没有？”
	林素问怒道：“你才傻了。”说着扭过头去吐了吐舌头。一回头才发现自己还在这个救了自己的男人怀里，有些不好意思地挣扎着想要从他怀里出来。那人也不说话，只是顺势把她放在地上，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视线淡淡扫过这俩孩子。
	林素问抬起头仔细打量了下眼前这人，却是从未见过的脸，也不管那么多，一抬手对身边赶过来的随从们吩咐道：“赏。”
	一旁的越之墨倒是非常赞同这个决定，眼前这人救下林素问，无疑将一个弥天大祸消弭于无形，此刻他还有些后怕，要是林素问今天真受了伤，自己不知道要受到何等的惩罚，于是非常配合地连连点头：“赏赏赏，给我重重地赏！”
	那人听到要被重赏后的反应却很平淡，眉头有些微微皱起，先是看了看越之墨，然后淡淡地转向林素问，语气有些冷淡，带着不满说道：“我救了你，你应当说谢谢，而不是赏。”那天的马球场一望无际的芳草碧连天，阳光晒得人暖暖和和的，他的话让林素问怔了怔，又怔了怔。
	林素问自然算不上性格顽劣，离恃宠妄为也差得远，只是从小身处深宫又得万般宠爱，哪有对旁人说谢的习惯。本来被救后还觉得这个人长得周正好看，蛮顺眼的，打赏打赏来表达一下谢意，没想到这人就摆出一副教训的面孔，毫不领情，林素问的心里着实有些不大爽快。
	越之墨和她从小一起玩，早有默契，见她小嘴一嘟，就是要发飙的前兆，当即跳下马来，上前一步摆出一副严肃面孔：“你可知你刚刚救下的是何人？”小孩子总喜欢模仿大人的成熟做派，不过他身为皇子，这句话说出来，也颇有几分威严。
	没想到那人压根儿就没有搭理越之墨，眉头蹙起，走到林素问面前，半蹲下身，平视她的眼睛，有些失望地严厉说道：“看样子这些年你被宠得有些过分，太过骄纵了些。”
	一旁完全被忽略的越之墨有些生气，毕竟敢不把他放在眼里的，除了皇上之外，也就只有林素问了。父皇自不必说了，林素问嘛，自己反正早就接受这个现实，也懒得去管了。但眼前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凭什么敢这样对自己？想到这里越之墨心里更觉得不爽，于是上前就要与他理论。林素问却从背后将他拉住，低声道：“别冲动，这人估计也不好惹。”说完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们俩也打不过他。”
	越之墨疑惑地看了看周围，发现那些随从侍卫们都低头弯腰在一旁恭敬待命。而这种恭敬不光是对自己和林素问，似乎也包括了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子。看来林素问说得对，真要打起来，估计也没人会帮自己。当即站在那里进退不得，尴尬得很。
	那男人听到两个孩童的对话，面色稍缓，嘴角翘起，无奈地笑了笑。然后也不再说什么，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就这样负手转身离开了。林素问好奇地看着他的背影，挪不了视线，问随从道：“这人是谁？”
	年迈的舒嬷嬷垂手走上前，语气中带着一丝激动：“禀公主，这正是当年将您送进宫来的叶宗师啊。”
	叶宗师，叶一城。
	武可开宗立派，文能敬为国师，这就是普通华夏人对宗师这一称号的理解。它不是华夏国的官职，更像是一个誉衔，代表着华夏最顶尖人物的风采。只有那些有机会站在更高一些位置的人，才能明白这个称号代表着什么。它既不是祖传世袭，也不是师徒传承，而且具有唯一性。不同于那些虚职，能拥有这个称号的人，全都是那种留下无数传说的人物，他们的举止对于王朝的兴衰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即便是皇帝也会对他们尊崇有加。
	叶一城是华夏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宗师，也是最入世的宗师，不但心怀天下，还甘愿为百姓苍生不停奔波。关于他的故事，林素问从小就听了很多，可最喜欢听的，还是叶宗师亲自将襁褓中的自己连夜送进皇宫的故事。她深知自己的一生十分平淡无奇，但是唯独这件事情，让她平凡的生活显得十分传奇。叶宗师是个传奇，而被他送进宫的自己，或多或少也终于和传奇沾了边。
	转眼七年过去，林素问从有记忆起就听着关于叶宗师的故事。听得多了，也总是心里念叨着这个叶宗师，她曾无数次幻想过叶宗师的模样，根据别人口中讲述的他的那些事迹，她在脑海中勾勒出的形象总是飘忽不定，时而是个威风凛凛的彪形大汉，时而是个白发苍苍的年迈老者，时而是个浪荡不羁的江湖侠客……万万没想到，如今他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自己面前。为什么他看起来那么年轻，又那么让人想要亲近？此时林素问已经忘记自己被教训的不爽了，满脑子都是与叶一城第一次见面的感受，总结起来就是太有风度了！对，就连板着脸教训自己也是那么有风度！
	越之墨则一脸的不以为然，在他看来，林素问的表现简直太丢他的脸了。前一刻被人训得那么惨，这一刻听到“叶宗师”三个字就露出花痴一般的表情。人家明明都走得没影了，还流着口水在那儿发呆呢。
	八岁的越之墨得出了受用终身的两个结论：
	第一，女人都是猪队友。
	第二，长得好看就是有用，完全没道理可讲。
	一边是悟出了人生真谛的越之墨，另一边是追悔不及的林素问，追悔自己刚刚从马上摔下来风度全无，实在太丑太丑。越想越觉得懊恼的林素问对一边的嬷嬷说道：“回宫！赶紧回宫！”
	越之墨抬头看了看，发现天色尚早，疑惑地问道：“难得溜出来玩，干吗那么早回去？”
	林素问翻了个白眼，甩出四个字：“换件衣裳！”说罢丢下他，在随从的簇拥下匆匆离去。
	越之墨挠挠头，琢磨了一会儿其中的因果关系，发现毫无关联，最后才想起，今天晚上的确有场盛宴。
	二
	叶宗师这次从边关回来，是因为同邻国旷日持久的谈判终于尘埃落定，带着巨大的胜利而归。虽说归根结底一切外交成果都是用战场上的血汗浇灌出来的，但叶宗师这次力排众议，选择以谈代战，前后耗费数载时光，消耗无数心力，带回了这份哪怕激进的军方也无可挑剔的议定协约。
	正值中秋，当天晚上为庆祝华夏版图又多纳入一块新地，更是为了给叶宗师接风，宫中赐宴群臣，筵席设在天元殿旁的百荷园前。众多朝廷英才、有功将士都有幸列席，半个广场几乎坐满了，天元殿前灯火通明。
	林素问便是在这中秋之宴上一夜成名的，而这段成名的过往，列入了长大后谁提跟谁急的历史里。
	马球场的意外相见，唤醒了林素问作为一个女子的爱美之心，她三步并作两步地回宫，吩咐舒嬷嬷道：“把我最漂亮的裙子和最漂亮的首饰，还有最……不不，总之把最漂亮的东西都取出来给我。”之后整个下午都一个人躲在屋子里既兴奋又期待地忙碌着。
	华灯初上，皇上皇后御驾亲临，天元殿前早已落座的群臣跪拜之后，紧跟在越之墨身后出场的林素问刚一亮相，就惹得皇后忍不住掩鼻轻笑起来。
	今晚她穿着一件红色暗纹锦缎华服，右手戴着暗绿翡翠镯，左手却戴着雕花金丝镂空镯，脖子上一块亮银色的长命锁，因为据舒嬷嬷说这是叶宗师送给她的周岁贺礼，费了不少力气才从箱子底下翻出来的，腰上系了一根金丝蛇纹腰带，不过明显有些大，勉强松松垮垮地系着才保持着没有坠下而已。林素问的头发原本并不够长，却偏偏花了不少心思学成年女子做了个高高的发髻，上面插着一支红珊瑚簪子，又插了一支通体晶莹温润的白玉簪子，还有一支形如梅枝的黄金步摇，以黄金为枝，红宝石为梅花。这几样东西无不精致华贵，即使放在皇宫里也算得上是珍品了，只是被她一股脑稀里糊涂地插在头上，远远看上去倒像是个卖糖葫芦的。
	在座的群臣虽然觉得有趣，碍于她是皇帝最疼爱的公主，都尽力忍着不笑出声来。越之墨却没这顾忌，喃喃自语道：“下午的时候吓傻了？”
	旁边的皇上听见了，扭头问道：“墨儿，你知道？”
	越之墨吓了一跳，心想下午带素问去马球场这么危险的地儿玩的事情，若是被父皇知道，自己定会受罚，只得含含糊糊地说道：“她经常做些儿臣不懂的事情，儿臣也不晓得她脑子里想什么。”皇上听了后，若有所思，然后觉得越之墨说的也是事实，也不再追问。越之墨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在越之墨心内惴惴的同时，林素问内心的感受是前所未有的好。她耳朵上戴着一对硕大的夜明珠耳坠，耳垂都被扯得有些发红，加上发髻上乱七八糟地插了那么多簪子，所以只能正着头平视前方慢慢走着。一路前行走来，原本从未留意过旁人是否关注自己的林素问，此刻眼睛余光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其间夹杂着细微的惊叹与议论声，她笃定大家是被自己的美貌所惊，这种感觉着实良好。
	可是即使再努力昂首挺胸，但裙摆太长，中途不免踉跄了几下，林素问还是咬牙坚持走到皇上面前，恭敬行礼完毕起身后，她终于忍不住转头看了看周围，并且迅速瞄到了坐在不远处的叶宗师。让她感到高兴的是，叶宗师此刻也正在看着自己，眼神中竟有些讶然之色。林素问再一次得意地笃定，自己这一番精心的装扮实在太成功了，于是矜持地向叶一城点头，不料此刻的头颅太重，这一个小小的动作，那支黄金梅花步摇竟然“啪嗒”一声落在了面前的几案上，一直端着的林素问这一刻脸色腾地发烫起来。
	可旁人却没有发现林素问已经窘得面红耳赤，因为这个小姑娘今晚胭脂涂了满脸。皇上只是觉得今晚小公主有些与众不同，笑着打趣道：“素问，小脸上怎么涂得和小花猫一样啊？”
	越之墨实在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个不停，添油加醋道：“父皇啊，这不太像花猫，倒有些像是戏台上常见的妖精。”
	按常理面对越之墨这样的挑衅，就算有皇上在旁，林素问多半也是毫不留情地加以反驳，然后对越之墨进行讽刺挖苦再穷追猛打，可她今日竟然只是眼角动了动，不发一言。
	林素问眼角的确动了动，因为她瞥见叶宗师已经收起讶色，面色平缓地执盏喝茶，似乎刚刚一瞥过后就根本没有再留意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林素问忽然觉得意兴阑珊。一阵从未有过的情绪从心底涌起，既有些像看见去年冬雪消融时的遗憾，又有些像每年拜祭自己从没见过面的爹娘时的委屈；既有秋末寒风初起时的那种微寒让人觉得畏缩，又似乎和下午在马背上狂奔时的茫然无措有些类似。
	小小的女孩也说不出这股复杂滋味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觉得心里憋屈，也不说话，眼睛一眨一眨又一眨，两颗眼泪珠子就掉了下来，这一开了头就再停不下来，干脆就在皇上面前呜呜哭了起来。
	林素问这一哭，让越之墨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深深地感觉到今天实在太倒霉了，随口说出的两句话，竟然都惹怒了林素问。他突然醒悟到，父皇可以调笑小公主，自己是没资格的。
	今天林素问有些古怪，呜呜哭了几声，就在皇后的劝慰下请安后退下休息了。好在没有牵连到自己，越之墨总算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心想如果她这样不正常下去倒也挺好，不过转念一想，又好像少了些什么。
	待林素问回到寝宫，舒嬷嬷动作麻利地给林素问拆下身上的装扮，又是心疼又是觉得好笑，嘴里忍不住不停叨念着：
	“小祖宗，这件红色锦缎倒是漂亮，不过冬天穿才合适，现在套着就显得大了些。”
	“这左手的雕花镯子可有些沉，公主你平常里可不爱戴呢。”
	“这腮红涂得……伺月，让你准备的热水快端上来，我给公主好好擦擦……”
	林素问一反平日的活泼好动，就这么呆呆地坐在铜镜前，任舒嬷嬷给自己仔细梳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重新露出那张露着稚气的清丽脸庞，她好希望自己能一夜长大。
	不过她体内那种奇怪的情绪还没有完全消散，让她有些心烦意乱，忽然转头对舒嬷嬷说道：“我饿了。”
	舒嬷嬷知道她今天在宴会上出了糗，什么东西都没吃就哭着回来了，连忙道：“公主想吃什么？”
	“酒酿圆子。”林素问喃喃，又补充道，“桂花酒酿圆子。”
	侍女连忙退下准备，不一会儿又跑来，说是今夜的酒酿圆子都给群臣赏月时候用了，要不要吃点别的。
	林素问嘴巴一扁，觉得今日诸事不顺，难道连酒酿圆子都吃不成？于是铁了心地一定要吃碗酒酿圆子，也不想为难宫人，提了裙子，站起身径直向外走去，口中念念有词：“那我就去赏个月，总能给我吃碗酒酿圆子了吧。”说完也不管众人诧异的目光，快步走了出去，留下舒嬷嬷和身旁侍女们面面相觑。
	一轮圆月挂在天上，消去了这些日子以来的暑气。这次边疆谈判的结果让朝廷上下都扬眉吐气，皇上难得如此高兴，筵席之后特意安排了宫中舞姬表演，天元殿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但庆功宴的主角，此时却没有在殿中与众人共饮，而是独自坐在百荷园中一个僻静的角落。这里挨着天元殿，却是一片幽静，和喧闹的酒宴相比，别有一番洞天。一个小巧精致的凉亭筑于百荷园内的湖旁。叶一城的面前精致的点心丝毫未动，只是不时端起茶杯轻轻小饮一口，直到壶中茶水逐渐变凉，饮完最后一小杯冷茶后，叶一城叹了口气，轻声道：“出来吧。站了那么久，不觉得累吗？”
	隐藏在湖畔树后的林素问这才知道，尽管叶宗师一直没回过头，却一早就晓得了，可他竟然不早些让自己出来，害自己白白饿着站了这么久。想到这里，她一边从树后出来，一边愤愤地踢了踢地上的树叶，走向亭中。
	她终究还是没有去筵席，毕竟今天气氛有些尴尬，走到天元殿外，脚步一转，便来到了这里，没有想到叶宗师也独自一人在亭内赏花赏月。
	林素问一步步挪进亭子，也不知说什么，干脆低着头把玩着手指头站在叶一城身侧。叶一城也没有说话，淡定自若地坐着。湖边若有似无的微风吹过，带着荷花的淡淡香气。林素问闻着空气中的花香，觉得势必要找些话题，缓解此刻的气氛，使劲吸了吸鼻子道：“平日白天总来这里玩，怎么不觉得这般好闻？”
	叶一城也没回头，耐心解释道：“白日只见花美，色夺其香。”
	什么白，什么色，林素问似懂非懂，又不好意思问，便装作很懂地点了点头，又“哦”了一声。这一切落在叶一城眼里，他便收住了要向七岁小姑娘解释刚刚那话的意思的下半句，嘴角微微翘起，含笑打量着她。
	林素问感受到叶一城的目光，想起之前自己那身华服已经换下，此刻的衣裳虽然合身，可是颜色太浅，头发随意披在肩头，太过简单。她心里有些局促，觉得自己这样肯定不够漂亮。
	叶一城似乎晓得她的心思，轻声道：“你这年纪，岁数就是最好的装扮。”
	林素问觉得叶宗师说的每一个字她都懂，可是连起来，却一个字也不明白了，但是就这口气来说，应该不是坏话。于是她微微地松了一口气，觉得此刻的叶一城比起下午教训自己和越之墨时的样子，要温和许多，心底里生出了亲近之意。又想着叶一城在马球场教训自己的话，她有些不大好意思地扭了扭脚尖，半晌吐出了两个字：“谢谢。”
	这是公主林素问生平第一次对旁人说谢，叶一城安然受之，唯一的表现就是点了点头，示意接受了她的道谢。
	见叶宗师点头，林素问反而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挠了挠头，刚要说话，肚子却不争气地发出了“咕咕”的声音，虽然不大，可在此刻幽静的环境里听起来格外清晰。她抬头见叶一城眼睛一弯，内心悔恨不已，只觉得自己十分丢脸。
	叶一城一侧身，端起石桌上绿竹托盘内的小碗，递给林素问。林素问闻到一股子香气，这才想起来自己不顾嬷嬷的阻止出来的目的。看着眼前的一碗桂花酒酿小汤圆，心都要飘起来了。她接过温热的小碗，想着该如何表达谢意呢？就使劲吃吧！于是她一鼓作气以风卷残云之气势，将这碗桂花酒酿小汤圆吃得底朝天，末了，还像小猫一样舔了舔碗，才恋恋不舍地将碗递了回去。叶宗师顺势接了过来，将碗搁了回去。林素问舔了舔嘴巴，刚要表达一下谢意，叶一城低下头见到她膝盖上蹭着的灰，一边自然而然地俯身帮她掸了掸，一边带着责怪的口吻道：“小姑娘，要有小姑娘的样子。”
	林素问只觉得一片温暖，抬头见那胖嘟嘟的月亮十分讨喜。她似乎感受到大片的荷花绽放的声音，空气中流淌着好听的乐曲，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是了，她是很多人的小公主，皇上、皇后、后宫妃嫔、越之墨、皇宫大臣……但是只有叶宗师称呼自己小姑娘。小姑娘，呵，多么美妙的称呼。
	她曾无数次想象过和叶宗师的相处，而如今这个自己从未见过的人就真真切切地坐在身边了，那样风度翩翩，那样温和可亲。
	这个华夏国开国以来最年轻的大宗师，按年岁将近三十了，虽然面容清俊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但举手投足间的沉稳和波澜不惊的眼神，无疑是经历了无数风浪才能历练出来的。
	林素问脑中翻腾起许多关于叶宗师的传说。远赴敌国千里刺杀叛徒，边疆数十万敌军压境下只身赴会谈判，率三百轻骑就奔驰西南边陲，就地组织败军残将，两年内平息三省叛乱……以及，七年前那个雨夜，温柔地将一个女婴送入皇宫。
	从前听到那些传说，只觉得叶宗师武功盖世，是个集智慧与飒爽于一身的传奇人物。此刻小小的林素问却忽然意识到，少年就成名的叶宗师做下这么多惊天动地的事情，得有多么辛苦啊！广陵殿的丝竹声伴随着喧闹隐隐传来，而本该成为场上主角的叶宗师此时只是静静地坐在亭中。她突然发现自己太不懂事了，越想越揪心，眼泪珠子汪在眼眶里，泫然欲泣。她此时笔直地站着，比坐着的叶一城稍微矮一些，表情的变化被叶一城尽收眼底。叶一城微微一顿，伸手将她抱起，放在自己的膝上，一改下午教训的样子，带着无尽的温柔问道：“怎么一副要哭的模样？”
	林素问被这样一抱，又被这样一问，抽了两下鼻子，眼泪珠子就落了下来。她赶紧擦了擦，可是心中自责之意更浓了，索性回身一把抱住了叶一城的脖子，下巴搁在他的肩窝里，抽泣地说道：“宗师，你那么饿，还要把桂花酒酿小圆子让给我吃……呜呜，你怎么那么笨。”说着愈发伤心起来，为了自己的笨，也为了叶宗师的笨，其实自己只是饿了那么一点点，自己什么时候不能吃？怎么宗师给自己吃，自己就一股脑儿地都吃光了呢？自己着实不差这一顿啊，而宗师就不一样了，他赶来这里，之前风餐露宿，这会儿躲开人群想吃一碗最好吃的桂花酒酿小圆子，却没有吃着，真是……太笨了，一时间诸多情绪涌上心头，却是语无伦次说不得。
	叶一城听见林素问的话，有些哭笑不得，将她从膝上放了下来，擦了擦她的眼泪道：“好了，不要哭了，你若是还没有吃饱，再让厨房给你做些。”
	林素问觉得自己在叶宗师面前哭有些失态，揉了揉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不饿了，你还饿吗？我让他们给你再做些，你喜欢吃什么？再晚都可以做的……”说着她的目光落在了叶宗师的膝盖上，边说边伸出小手，在他的膝盖上画了画圈圈，她很想再坐回他的膝盖上去，搂着他的脖子同他说话。
	叶一城却拢了拢她的肩膀，正色道：“既然你也不小了，以后就不能再这么放任了，要开始学规矩了。”
	林素问停止了小动作，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的叶宗师，他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三
	林素问对越之墨每次要上御书房时露出的表情印象很深刻。好几次两人正玩得开心，随从们请他去学堂，生龙活虎的越之墨顿时蔫下来，然后耷拉着脑袋，一脸不情愿地走向宫内书房。林素问也曾好奇地悄悄躲在书房的窗外踮脚张望，里面只有一个花白胡子老头在讲着一些自己听不懂的东西，越之墨坐在那里要么是愁眉苦脸，要么是神游天外一脸茫然。小小的林素问便笃定地想：连越之墨这样调皮捣蛋活蹦乱跳的人进去，都会顿时没有了精力，变得愁苦起来，学堂可真不是个好地方。
	是以当得知“学规矩”的直观表现就是要让自己也去上学堂时，林素问的小脸立刻苦了起来。看样子自己不去是不行了，但依仗着叶宗师对自己的宠爱，想必讨价还价一下也还是可以的吧……
	越之墨得知自己能和林素问一起去长安学院读书的消息时，表情着实精彩，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开心地把林素问一把抱起，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
	越之墨之所以如此兴奋也不是没有道理，在宫内读书，不但规矩众多，而且请来的老师都是名儒大贤式的人物。这些老头学问当然是没的说的，问题是他们都性格古板、迂腐得要死，讲的课规矩保守，毫无趣味性可言。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点对点授课，根本是连打盹的机会都没有。最让人不省心的是，这些老头会事无巨细地将自己的表现告诉父皇。有次装病不想上课，被拆穿后在文华殿跪了整整一个晚上。从此之后，别说装病，就连迟到都不敢。每次步入御书房时，就更加脸色愁苦、腿脚沉重了。
	同样是上学，长安书院相比之下可就好玩多了。虽然书院依然是规矩繁多，只有达官贵人之后才能进入长安学院，可这些在越之墨看来，比起自己这些年的处境，根本不值一提，最让越之墨开心的是里面都是些年纪相仿的学子，越之墨也有不少相熟的玩伴在其中读书，到底只是八九岁的孩童，只要人多一些，总是比独自一人好玩得多。这些年越之墨虽然羡慕那些能入书院就读的人，却连向父皇请求的念头都没有过。毕竟他身份特殊，皇子入学，尤其像越之墨这样可能会成为太子的皇子入学读书，在书院历史上还没有过先例。越之墨万万没想到自己这次倒是沾了林素问的光，才有了这么一个意外惊喜。
	作为越之墨眼中的“功臣”，林素问压根儿没把精力放在越之墨身上。自从她晓得自己要去念书，心情十分沉重，对叶宗师心存敬重，自然不敢违背，于是去皇后跟前哭了一宿。皇上皇后商量后，觉得她一人在书院读书的确有些不放心，于是干脆让越之墨也去，一来两人有个照应，二来越之墨特意还写了人生第一封奏折，表明自己去长安书院的坚定心意，同时还立下保证要奋发图强，好生学习之类，皇后认为这调皮儿子总算是开了窍，这样一来也算得上一件好事。
	作为史无前例的女弟子，林素问自然没有料想到这件事有什么开创性或者历史性，她觉得叶宗师既然执意如此，为了讨他开心，那就只能硬着头皮去了。
	但这样的一个安排，让知道些内幕的人咋舌不已，大家觉得收养烈士遗孤的事情虽然罕见，但也是师出有名，本以为好吃好喝地养着就已是皇家恩德，可没想到不但皇上用心眷顾，连心中自有丘壑的叶宗师竟然也如此关心这个小丫头，如此看来这个林素问的未来恐怕不只是个小公主这样简单了。
	当事人一个是为了讨宗师喜欢，一个是为了防止她过于骄纵，这两个目的自然是没有人相信的了。
	入学的头天夜里，皇上皇后特意召见了林素问和越之墨。
	林素问坐在皇上怀里，撇撇嘴撒娇道：“入学后，素问见到父皇的时候恐怕就要少得多了。”说着眨着眼睛，扁着嘴巴，一副委屈的模样。皇上见她小小模样，说的话那样暖人心，心中自然不舍，摸摸她的头安慰道：“叶宗师的提议也是有道理的，你虽是女子，上学开智也不是什么坏事。父皇平日里忙于处理朝政，你一个人闷在宫中，终究不如和同龄人多多接触来得更好。”
	皇后也接过话，安慰道：“每天有马车接送，下了学赶紧回来就好。”一转头看见垂手恭立一旁的越之墨，正色道：“之墨，允你入学院，先生们也不会围着你一个人，你的学问切不可耽误。”
	皇上一边抱着林素问，一边补充了一句道：“冬日大考若是考评不佳，你也就别去了，留在宫里头，让先生一对一地教你。”
	越之墨心头一紧，暗自发苦，哪里敢表现出来，连忙点头应下，可再一瞧林素问，此刻正扯着皇上的胡子瞎胡闹，听见皇上的话，停了停手中的动作，好奇地问道：“冬日那个什么考是什么？”
	皇上皇后连忙安抚道：“那些你只是走走过场，不用较真。”
	越之墨瞪大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又怕长辈再叨叨自己，赶紧隐去，心想这也是情理之中，自己什么时候和林素问享受过一样的待遇了？
	被叮嘱完毕后，两个小儿在路上并排走着，刚刚紧张的气氛一扫而光，一起憧憬着即将到来的学院生活。
	林素问有些担忧地问道：“墨墨，你原本在宫里念书虽然闷了点，可也没人同你比。长安书院的那些考试，若是你被别人比下来了……”
	越之墨虽然嫉妒林素问不用考试，一听这话，心中十分感动：“没什么关系，顶多辛苦一些，好好念书便是。毕竟我贵为皇子，天……天将降大任……”
	林素问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道：“我的意思是你一向脑袋不灵光，考得差了，可是丢尽了皇家的颜面，万一父皇母后一生气，也不让我念了，你可担待得起？”
	…………
	“墨墨，”林素问对越之墨的反应毫不在意，似乎忽然想到什么开心的事，又兴奋地问道，“学院有哪些咱们认识的人？”
	提到这个话题越之墨也高兴起来，扳起手指头数着：“李侍郎家的老三，赵老将军的大孙子，还有王家的双胞胎……不过他们好像都比我们大不少。对了，听说长安书院每年都会收一批新弟子，刘尚书家的小儿子刘同今年也会去！”因为刘尚书的关系，刘家嫡长子刘同也经常来宫中玩，和林素问、越之墨也算得上是发小。林素问认识的小伙伴统共就那么几个，听到有相熟的人，自然很开心，蹦蹦跳跳地说道：“那可就好玩了！”
	越之墨虽然只比林素问年长一岁，却时常觉得自己比她大很多，看见林素问听到刘同也去，表现出手舞足蹈的模样，心里十分不舒服，立刻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哼”了一声：“我们去长安书院是念书做学问的，不是跟什么刘同刘不同玩耍的，你可要弄清楚。”
	林素问转过小脸，认真地回答道：“可是父皇母后说了，我就是去和同龄人相处接触的，不是做什么学问的。”
	…………
	林素问没觉着越之墨的情绪哪里不对，想起来什么似的，道：“长安书院送来的书袋你收到了吗？”
	越之墨点点头。
	林素问接着道：“我准备了一些明儿上学要带的东西，你准备了吗？”
	越之墨眼睛一亮道：“你都准备了些什么？”
	林素问先从舒嬷嬷那里翻出一块玫瑰酥，这是从西域请来的御厨特地精心制作的，临走时皇上特别赐了一小盒给林素问，自然是没有越之墨的份儿的。她接着说道：“父皇给了我新的文房四宝，母后给了我八宝朱砂印泥。哦哦，陈妃给了我一只青瓷镂空杯，正好学堂上喝茶用。对了对了，容妃娘娘给了我一只新的荷包，她想得可真是周到，里面还放了两张银票，咦，这银票是做什么的呀……”
	林素问扳着手指头絮絮叨叨地数着长辈们给她上学的礼物，完全没有注意到越之墨脸上的笑容从有到无，脸色越来越沉。在林素问说到“舒嬷嬷怕学院的凳子太硬，还给我连夜赶制了一个绸缎垫子，明儿我给你瞧瞧”时，越之墨终于爆发，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号：“为什么这些我都没有？！”
	皇子的极度郁闷与公主的无限开心，这便是长安书院历史上首度皇子与公主一同入学前夜的主旋律了。
	第二日一早，林素问换上了白底黑色包边的书院院服，剪裁合身的崭新衣服衬得小素问可爱中带着一丝英气。特地前来相送的皇上看了笑逐颜开，随手又将自己腰间的佩玉赏赐给了她，林素问乐呵呵地系在腰间转了个圈儿。一同前来送行的皇后也不禁笑着鼓励道：“素问哪，以后考试只要不是最后一名，母后都有奖励。”
	林素问开心地挎上舒嬷嬷递来的书袋，又向父皇母后告别，最后坐上装饰华丽的马车向学院驶去。
	一旁的越之墨虽然早已接受了种种差别待遇，此刻依然有些愤愤不平。他乘坐的这辆马车比起林素问那辆要低调许多，虽质地用料均是上乘，但外表看上去十分朴素，除了仔细查看才能看到车轮上印有小小的皇家图腾外，其他地方与普通官宦子弟家的并无异样。用皇上的话来说，既是求学，就要有个求学的样子。
	马车一路直行到了长安书院门口，比起肃静的皇宫大院，这里显然更热闹一些。门口已经围了不少没事儿做，自发前来围观的百姓，不少妇人手里还拎着菜篮子。
	林素问挑起帘子一角，往外头瞧了瞧，被人群惊了一惊。她定了定神再望向门口，只见两扇墨玉大门紧紧闭着，不远处有秩序地停着马车，书院门口已经有不少穿着院服等待的子弟。
	林素问跳下车，夹着书包走向书院门口，好奇地打量着自己未来的同窗们。越之墨的马车紧跟着也到了，可他下了车却故意站得离林素问有些远，一副和她不熟的模样。
	林素问懒得搭理他，眼前的一切都让她十分新鲜，好奇地眨着眼睛打量周围的人，而周围的人也都好奇地打量着她，一时间场面十分安静。
	林素问性格大大咧咧，并不在意众人的目光，跟旁边一个模样文弱的男孩子搭起话来：“我叫林素问，你叫什么？”
	那男孩子听见她的名字，微微吃惊，旋即行了个礼道：“在下欧阳子卿，长乐公主安。”身边的孩子们见欧阳子卿行礼，也纷纷行礼，看来家长们早有关照。
	林素问“嘿嘿”笑了笑，随手一挥，豪气云天道：“父皇说我在这里和大家一样，都是求学问的弟子，不是什么公主，我有玫瑰酥，大家一起吃！”说罢示意舒嬷嬷赶紧递上食盒，一干学子面面相觑，也不敢上前。林素问自己拿了一个，又主动拿过一个递给欧阳子卿。欧阳子卿先是愣了愣，随后还是接了过来，点点头表示谢意，最终咬了一口，脸上顿时眉开眼笑，露出孩子最原始的天真面目道：“好好吃，我就喜欢吃甜食。”众人听闻，纷纷上前，舒嬷嬷慈眉善目地将玫瑰酥分给一大早就站在这里等着开学的孩子们吃。越之墨仍旧放不下面子，笔直地站在一旁。公主入学一事大家都已知晓，而皇子入学的消息则被刻意地低调处理。再加上他身旁的马车太过大众，也没有什么亲随跟从的阵仗，因此孩子们的重点自然不会在皇子身上，无意中就将他一人冷落在一旁。越之墨心里发苦，因为他也很想分一块糕点来吃，却实在磨不开面子上前。
	众人吃得正欢，墨玉大门缓缓地打开一半，里面走出来一个面容消瘦、神情冷峻的中年男子，看上去极为严肃，但一走路便见他腿脚有些异样。站在林素问边上的欧阳子卿轻轻对她道：“这人便是这儿的督察，姓赵。大伙儿私下里都称呼他赵跛子，凶得很，我哥哥以前也被他训斥过。”一块玫瑰酥结下的友谊果然有用，这就开始给她透露学院里的有用信息了，林素问点点头，对他投去了感激的神色。
	赵督察一脸严肃，不苟言笑地沉声道：“时候快到了，诸位学子准备入学。诸位的家里人，都散了。”林素问赶紧将剩下的玫瑰酥塞进嘴巴里，匆忙地擦了擦手，将帕子递给了舒嬷嬷。舒嬷嬷便随着其他仆人们退回到了马车边上。其他学子们周围也都是这样，随从仆人忙着给小主人们整理衣服，递上书袋，生怕有个闪失。
	这样的情形赵督察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也不催促，等仆人们都退干净了，才缓缓说道：“开学之前，我说两句。”
	弟子们好奇又紧张地仰头瞧着他，赵督察面色严肃，神态里顿时多了几分凶悍：“从明日起，你们的家仆只能将你们送到文游街的路口，你们须自己走过来，风雨无阻，不得例外。一年后，若是骑乘课过关的弟子，便可自己骑马来上学……”
	这条规矩还没讲完，周围的学子们便悄悄议论开了。
	“嘿嘿，我早就会骑马了，骑马课肯定不成问题。”
	“我爹去年给我弄了匹好马，我以为我今年就能骑马上学呢。”
	终于，一直闷声不说话的越之墨被这个话题搔到了痒处，得意地对旁边的人说道：“骑马有什么，我现在都会打马球了，你们会不会？”话音刚落，赵督察的声音传来——
	“那个谁，不要说话！懂不懂规矩？”赵督察指了指越之墨的方向。越之墨虽然之前在御书房也经常被先生劝导过，但从未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如此训斥。见众人都齐刷刷地回头看向自己，越之墨大为尴尬，憋红了脸不再说话。
	赵督察这才满意地接着道：“院服、院帽、书包都需要带齐，不许穿奇装异服，头发不许弄得花里胡哨像个娘们儿……”众人发出哄笑，林素问虽然不懂他们的笑点在哪里，却也跟着嘿嘿傻笑着。
	“衣服要保持干净，书院内不许高声嚷嚷，不许追逐打闹，都听明白了吗？”
	众弟子三三两两地发出了回应，诸如“嗯”“哦”“嗯哪”。赵督察怒目圆瞪，吼道：“听明白没有？”
	“听明白了！”果然是传说中的赵督察，平常除了亲娘老子，哪有人敢对这些高门子弟这样凶？不过这么一吼，众学子们都被震住了，赶紧齐声恭敬回答。
	“我知道，你们能来这里，家里背景都很了不得。但是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家世背景。所以，你们在我眼里，都是一样的，小子们，听见了吗？”
	弟子们显然被这“小子们”三个字给震撼住了，平日里在家都是宝贝，即使被训斥也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看赵督察不苟言笑的威严模样，也都规矩了起来，收了声不再言笑。
	时辰一到，墨玉大门便缓缓开启。长安书院虽地处闹市，但那门打开后映入眼帘的竹海幽径，显然别有一番书香幽远的味道。
	赵督察此时又言简意赅地发话：“排好队，两人一排，站齐了。”
	人群便窸窸窣窣地调整了一下，林素问往边上一看，便瞅见了越之墨正站在旁边。两人对视了一眼，又都别过脸去，一起随着队伍缓缓移动。林素问没走几步感觉袖子动了动，低头一看，正是越之墨扯了扯她的袖子，他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不大却有些内疚道：“我想过了，你是妹妹，以后我要多照顾你，和你赌气，是我的不对，对不起。”林素问“嗯”了一声，悄悄拉住了他的手。感觉到她小手的温暖，越之墨脸上的阴霾顿时散去，乐呵呵地悄声道：“那个先生比从前教我的先生凶多了，该不会打人吧？”
	林素问便低声将之前听说的关于赵督察的逸事一股脑儿地告诉了越之墨。越之墨吃惊之余，觉得林素问短短时间内竟然能知道这么多，不由得对她的好人缘表示十分赞赏。
	长安书院有一种树，在其他地方都不曾见过，明明是参天的乔木，却开满了蓝紫色花朵，格外与众不同。这种树立在石径的两边，枝繁叶茂，如同一道道蓝紫色的拱门。赵督察给新生们介绍说这树叫作蓝花楹，只有长安书院才有，是书院的一大特色，语气中颇为自豪，连声音似乎都温柔了一些。
	林素问牵着越之墨，睁着大眼睛，一边打量着书院内的景色，一边慢慢随着队伍向前走去。因为起得早，此时云霭才缓缓退去，上午的阳光透过云边露了出来，照在这些蓝花楹形成的蓝紫色拱门上，犹如仙境，让人不由得心情分外愉悦。而在小径那头，一个藏蓝色的身影笔直地站着，长发随风轻轻飘起，一手负在腰后，远远望去，犹如站在蓝花楹之巅。
	林素问抬着头，目光便死死地定格在了这个方向——她头一回明白心花怒放的意思便是此时此刻。那个身影虽然远在小径尽头处的礼堂台阶之上，只能勉强看得见模糊的人影，但她仍然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谁。
	叶一城。她的叶宗师。
	四
	一路前行，但队伍行进得并不快，想到离叶一城所在的地方越来越近，林素问的脚步轻快得几乎能飞起来。她嘴角控制不住地高高翘起，眉眼间写着神采飞扬，甚至喉咙里忍不住哼起歌儿来。一旁的越之墨带着狐疑的目光看着林素问的表现，实在忍不住道：“上个学堂你至于吗？”林素问也不生气，只是转过身对他吐了吐舌头，歪歪头一副“有本事你咬我”的模样。
	“不要讲话，那个谁！”赵督察的这一声吼，将林素问从自己的世界里拉了回来，她差点撞上队伍前面的人，这才发现大家都用好奇和同情的眼神看着自己和越之墨，茫然地环顾四周，发现越之墨正满脸通红，但目光假装镇定地望向别处。
	见他这副傻样，林素问忍不住笑了起来。越之墨脸色有些难看，刚准备说什么，赵督察的吼声再度传来：“你们两个出列！”
	林素问看了看越之墨，又看了看赵督察，目光天真懵懂：“我吗？”
	赵督察面色很难看，点了点头。
	越之墨眼见入学第一天刚进门就遇到了麻烦，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他年纪不大，倒是很讲义气，主动上前一步，将林素问半挡在自己的身后，毫不示弱地昂起头和赵督察对视着。笑话，他可以打趣林素问，可旁人是不行的，当然，尽管一般来说他都扮演了一个受气包的角色，可是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爷们儿！旁边的人见情形不对，纷纷下意识地向旁边退去，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
	眼看赵督察的面色越来越难看，沉得要滴下水来，不是没有碰到过新生中个把性子顽劣的，可是敢和自己这样正面抗衡的小刺头，还是头一回遇见。越之墨昂首挺胸，一副凛然就义的模样。
	林素问想起往日里越之墨一旦发起疯来的样子，赶忙使劲拉了拉他的手，轻声劝道：“若是入院头一天我们就被赶回去，皇家颜面何存？”然后自己先向前一步，拱手赔礼道：“赵督察，都是我俩的错，我们以后不随便讲话啦！”说罢挤挤眼睛，歪头笑了笑。从前她做错事情，总是摆出一副这样的神态，父皇也就做做样子说两句得了，今天她自然而然地故技重演。
	可一边的赵督察显然不吃这一套，语气更加激烈严肃道：“挤眉弄眼，成何体统！出列，给我出列！”
	越之墨咂咂嘴，责怪地看了一眼林素问，随即高昂着头出列，抢过林素问的话头道：“她不是跟你都道歉了吗？还不行吗？”林素问向来是不吃眼前亏的主儿，从来不把颜面看得多重要，她赶紧道：“哎呀，是我不对，赵督察我道歉道得不够诚恳，现在我再正式地道歉好不好？”说罢依旧笑了笑。
	赵督察气得胡子有些哆嗦，怒道：“油嘴滑舌，你们俩，给我快速跑到那里去！”说罢指了指小径的尽头，也就是叶一城正站着的方向，又提高音量道，“现在，立刻，马上……给我跑！”
	越之墨和林素问对视了一眼，便明白了对方的心思，越之墨刚刚的无奈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闪而过的坏笑。他先跑了两步，然后转身对身后的林素问道：“快快，来追我啊！”
	林素问和越之墨在宫里头闲暇时分也会玩你追我我追你的游戏，听见越之墨这么说，林素问二话不说撒丫子狂奔起来，嘴里还故意大声嚷嚷道：“我来啦我来啦。”
	身后的赵督察和其他新入门的弟子都一脸震惊地站在原处，眼睁睁地看着两人把体罚变成了嬉闹，直至他们远去，也没有反应过来。
	学院占地颇大，无论是布局还是院内景致都相当精致，小径一路斜缓向上，尽头是院中最高的地方。两人一路追赶嬉闹，经过了古色古香的藏书楼，经过没有一颗钉子的拱月桥，一路往上，不知不觉已经行至书院的最高处，回头能看见其余弟子们还在行走途中。
	待二人到了礼堂跟前，越之墨一路疾跑隐隐有些出汗，站在檐下挥着手扇风。林素问焦急地环视四周，并没有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微微有些失落。回头望去，长长的道路两旁上空开着大片的蓝花楹。此刻站得高了，更能看得仔细，越发喜欢这花的颜色，真是蓝到人的心里去了，和碧蓝的天空相映，宛若画卷。她额头沁着汗珠，脸部轮廓在阳光下显出细细透明的绒毛，粉嫩得像个娃娃，噢，她本身就是个娃娃。她在看着景色，自己也成了景色，这幅画面落在越之墨的眼里，小男孩脸上也露出了温柔的神色。
	学院的礼堂位于三丈祥云阳纹台基之上，十余丈笔直青砖路尽头，九脊顶三层殿，檐下悬着铜铃，抬头可见牌匾上的三个字——贤往堂。等到众人都到齐了，赵督察安排了众弟子先进去入座，单独留下林素问和越之墨，待到没有人的时候才道：“知道我让你们跑过来是什么意思吗？”
	越之墨和林素问面面相觑，随后越之墨又将林素问拦在了身后，抬头道：“是我让她来追我的，你有什么冲我来！”
	林素问觉得越之墨真是太够意思了，走到越之墨前头，对赵督察道：“不，有什么冲我来，是我自愿追他的。”
	赵督察的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和无可奈何。他虽然严肃古板，但一般收拾的都是学院那些捣蛋鬼，面对这两个说不上是憨傻还是天真的小孩子，还真发不起脾气来。他咽了咽口水，从鼻子里狠狠呼了一口气道：“我跟你们讲，这个是惩罚，不是让你们脱离队伍自己玩耍的，是很严肃的事情。”说着说着又觉得恼火，提高了音量道，“在学院里追逐打闹，成何体统！下次再这样，要你俩好看！”
	待林素问和越之墨跨过高高的门槛，弟子们已然就座，后排的位置都被占了去，林素问与越之墨只能坐在第二排，因为第一排无人入座，所以他们视线颇为开阔，堂内的正上方三层台阶之上有个木质高台铺着红毯，入院典礼正是在这里举行的。
	不一会儿便有五位穿着藏青色长袍的先生鱼贯而入，最后进来的正是叶一城，穿着与先生们一样的教师长袍，只是腰间多了块玉佩。于是其他先生的长相皆被忽略，林素问的眼光死死地落在叶宗师的身上。虽然叶一城从头至尾未看过她一眼，可她仍旧激动地咬着嘴唇，小手紧紧握成拳。
	越之墨见她神色如此紧张，胳膊肘碰了碰她的胳膊，轻松说道：“那么紧张干吗？熟人啊。”全然忘记了这位熟人与他俩的初次见面似乎并不大愉快。
	林素问的眼神落在空荡荡的台子上，目不斜视，格外认真。先生们都坐在早就准备好的一排黄梨木雕松的椅子上，台下的学子们也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只等着有人发话。低头正用茶盖撇着杯中浮茶的叶一城忽然抬起头，目光准确地落在了林素问的座位上。林素问和他的眼神一碰，立马将背挺得直直的，同时迅速偏过头仰起看向屋内的横梁，格外认真地研究起横梁上的花纹来。
	赵督察首先走到了台上讲话，中气十足，整个大堂都被震得嗡嗡作响：“我先来给诸位介绍下教你们课程的先生们……”经过一番介绍，学子们总算对院内的老师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台上的几位先生中，长着山羊胡子的是教诗词的胡先生；那个肚子太大而看不见脚尖，长得圆滚滚却十分面善的先生，是教算学的陶先生；手中旁若无人地把玩着黑白棋子的高个子先生，是教围棋的魏先生……而这位身材魁梧的赵督察，果然是教骑术、箭术等课程的先生，难怪脾气火暴。
	最后介绍到叶一城时，赵督察的语气也有些激动：“叶宗师心系华夏年青一代，为了百姓们多年奔波，如今重回长安，特意来到我们长安书院，会暂时担任院长的职务，是你们这些臭小子的天大福气！”
	听到这里，林素问的心猛然怦怦跳了两下。她忍不住再次看向台上的叶一城，他依然面色沉静地坐在那里，没有再往她这个方向看。她心中隐隐有些欢喜，叶宗师重回长安，还来书院担任院长，不会是因为自己吧？这个念头一升起，心里顿时觉得既得意又满足，于是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
	赵督察虽然看起来一副武夫模样，但讲起书院规矩、歌颂学院伟大成就，敲打在座学生要老实听话，以及谈起从学院毕业的大人物，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看样子每年讲一次早已烂熟于心，可台下的弟子，大都昏昏欲睡，好不容易才结束。
	接着便是那位胡先生来做弟子入门讲话，林素问此刻肚子已经有些饿，却不得不打起精神，做出一副认真聆听的样子。胡先生虽然精通诗词，却没有一副文人的孱弱模样，他一开口便掷地有声：“欢迎众位弟子进入长安书院，长安书院办学久远，从开朝时便在，多次承蒙皇室恩典，为了让诸位有最好的学习环境，各项设施无不是重金打造，环境不比你们在家的时候差，为了什么？为了让你们见见世面，知道什么是好东西。就像喝茶一样，一开始就让你们喝上等的好茶，也许你们不知道为什么好，好在哪里，但是一喝到劣质的茶水，就会立即分辨出来，长安书院的教学就是最上乘的教学。所有的教书先生，在他们的领域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鄙人不才，只不过在翰林院大学士的位置上做了二十年而已，其他的先生更不用多说，大家以后会慢慢了解。”这些话配上胡先生抑扬顿挫的声调，让在座的弟子都倒吸了一口气，那些本来听得有些累了、坐得歪七扭八的学子，也都下意识规规矩矩地挺直了腰板。
	“进入长安书院以后，你们记着，无论你以前是做什么的，父母亲是何人，祖上有多少荣耀，到了这里，你只有一个身份——长安书院的弟子。你们能坐在这里，或者你们的祖上有丰功伟绩，又或者你们父辈刚立过举世闻名之功，再或者有些天赋……但到了这里都一样！把你们在家里的懒散性子都给我收起来，长安书院最不缺的是后台，最不怕的也是后台！”
	胡先生说着猛一拍桌子，大家都吓了一跳。越之墨一反常态，颇有领悟地点了点头。林素问几乎要为胡先生的演讲起立鼓掌叫好了，虽然他后半段的话和赵督察初见弟子们的时候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可是胡先生的深入浅出和抑扬顿挫，十分具有感染力。林素问满脸的兴奋，冲着一边的越之墨挤了挤眼睛，意思是“你虽然在这里后台最硬，这下也没用了吧”。越之墨瞪了她一眼，又朝台上努努嘴，本是表达“再乱看小心被赵督察骂”的意思，林素问一想叶宗师也在上面，可一定要好好表现，挺直了腰杆笔挺挺地坐着。
	胡先生的发言在弟子们又敬又怕又震惊的眼神中结束。接下来便是陶先生、魏先生等一路讲下来，虽然各位先生的演讲各有特色，或故事讲得好，或言语风趣，但众学子毕竟都有些坐不住了，只是碍于师长的威势，勉强老实地待着，目光涣散。终于，赵督察满含尊敬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最后，请我们的叶宗师，哦不，叶院长，来和大家说说话。”
	大部分学子经过长达两个时辰的开学典礼，已经饿得不行，但眼前可是平常只在传闻中听说过的叶宗师啊，不由得都打起最后的精神仔细聆听。
	林素问的眼神中更是不加掩饰地充满了崇拜和期待。她想叶宗师会对弟子们说些什么呢？是像胡先生那样，讲一两个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不对不对，以他的冷峻性子，多半不屑于讲述自己那些所谓的丰功伟绩。
	此时已近正午，太阳早已高高升起，透过高高的直棱窗将阳光洒进了礼堂，弟子们的身上浮着阳光和窗棂的影子。叶一城站在阴影和阳光之间，掸了掸衣袖，从容不迫地走上高台，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便有一股卓然出众的潇洒。
	他看了看诸位弟子，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道：“日上三竿，思源轩内已备好午膳，诸位弟子，用膳去吧。”
	众弟子愣了一会儿，随即便炸开了锅，在一片欢呼声中涌出了礼堂。
	台下的林素问捂着叫唤了许久的肚子热泪盈眶，脑中只有一种感觉：宗师讲话太有水平了！
	五
	在宫里时还没觉得，到了书院，林素问才深深感觉到父皇对自己实在是太好了。虽说进入书院后便不论家世身份，人人平等，但这个前无来者的长安书院第一个女弟子的身份，还是给自己带来不少便利。譬如眼前这间单独的书屋，便是赵督察亲自带她前来，并告之这是专门给她配置的用来休息的地方。
	跟着沾光的越之墨心情大好，手里拿着油纸包着的两个包子，一边打量着书屋内的装潢，一边说道：“素素，思源轩的肉馅包子怎么就这么好吃呢？”说着直勾勾地看着包子道，“我拿了两个带回去做晚饭，一个肉馅的，一个芝麻馅的。你喜欢吃哪种馅的？”
	林素问坐在榻上，一脸泄气，表情看上去非常不开心，和眉飞色舞的越之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头也懒得回，慢悠悠地说道：“墨墨，你看课程安排了吗？”
	越之墨才懒得理会所谓的课程安排，将包子包严实了，放回书袋里。
	林素问重重地叹了口气，再次认真地看起手中那册薄薄的小册子。这是书院的课程安排，她吃完饭就兴奋地翻开，但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却还是没有找到叶宗师授课的日程安排，不由得嘟起了嘴：“怎么没有琴艺课？不是说好叶宗师要教我们学琴的吗？”
	越之墨依然沉浸在学院思源轩包子的美味中，答非所问道：“素素啊，你觉得我们央求父皇将思源轩做包子的厨子请进宫中如何？”
	林素问满脑子都是为什么课程安排上没有琴艺课，烦躁地丢下手中的小册子，从榻上跳下来，来来回回踱着步，自言自语道：“不是说长安书院开朝时就有了吗？怎么这么大一个书院，院长也不教书，这算不算诓骗我们？墨墨，你说我们要不要去父皇面前告状？”
	越之墨坐在榻上，认真回答道：“我想了想，将思源轩的膳食师傅请入宫中这事儿，终究是不合规矩啊。”说完想到什么，他兴奋地继续说道，“眼下，最好是我们以后在院里吃了晚饭再回宫，你看这样如何？”
	两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你一言我一句，却都没认真听对方在讲什么，完全是在自说自话。林素问忧愁地想了想，又轻声安慰自己：“也许叶宗师临时才入院，所以课程上还没来得及安排？嗯，多半如此！”心里做了断定后，她右手握成拳往左手心里敲了敲，笃定地说道。
	越之墨从榻上起来，掸了掸褶皱的衣服，摇了摇头道：“也不晓得书院里备不备晚膳。我得赶紧去问问，晚膳有没有包子。”说着就往外头走去，“我有事先出去，晚上就不和你一路走了。明儿你记得早些起来，别再让我等，磨磨蹭蹭像个娘们儿似的。”
	越之墨对新鲜环境的好奇远远大过林素问，虽然出宫一天还没到，但言谈举止之间已经和早上判若两人，急切想要融入学院生活的那股子劲头，和揣着小心思的林素问完全不同。
	而正在思考琴艺课到底存在不存在这个重大问题的林素问，丝毫没有感受到越之墨的兴致勃勃，随意冲他摆摆手道：“反正明儿一定要去问个清楚的。”
	越之墨出门前，点了点脑袋肯定道：“对对对，必须问清楚。”
	林素问在屋里闷头想了一会儿，越来越生气，干脆出了屋子。一出屋子，便看到迎面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迎了上去。
	叶一城老远就看见林素问小跑着过来，驻足看她，也不急着说话。待到林素问站定，她想了想，板着小脸道：“你们长安书院，太偷懒了。”
	叶一城“嗯”了一声，好奇地低头看她，听她继续说。
	“你身为院长，怎么不教课？听闻宗师特别会弹琴，怎么不教我们？”说罢小脚狠狠地蹭了蹭地，画出一道道痕迹。
	叶一城双手负在身后，听她说完，才缓缓开口道：“这长安书院可是你们的？”
	林素问微微一愣，觉得他说得对，点了点头：“那叶……叶……叶宗师，你什么时候教我呀？”语气里浓浓的失望之情怎么都遮掩不住。她就这样垂头站着，越想越委屈，伸脚胡乱踢着面前的小石子，嘴里赌气咕哝了一句，“这样偷懒，还是个宗师哩。”
	叶一城被她这话逗乐了，抬手抚了抚她的头顶，道：“我自然会教你。”话语虽平平淡淡，林素问却能听出语气间的温柔，被他摸着头顶也很是受用，顿时开心起来，猛地抬起头，自然而然地拽住叶一城的手，随后又放开他的其他几根手指，握着他的食指，捏了捏道：“那我们可就说好啦。”叶一城笑了笑，点点头。这下林素问心底放下了一块大石头，露出可爱的笑脸，行了个弟子礼道，“下午还有胡先生的课，叶宗师，我先告辞了。”说完挥挥手，蹦蹦跳跳地走掉了。
	见她开心离去的背影，叶一城一向平静疏离的面容却有了一丝松动，眉头微微蹙起，仿佛正在思索什么难办的事情，看向林素问的眼神中也露出几分愧疚的神情。他从怀里拿出一封信，再次认真地看了看，终究还是叹了口气，似乎做了什么决定，才将信放入怀中。
	也许是因为心情好，这种多人同堂听讲的形式也颇为新鲜，所以第一次进课堂的林素问表现得颇为不错。教诗词的胡先生虽然年纪挺大，但并不像宫里那些先生那么死板，不但旁征博引，非常好玩，讲话也颇为风趣。一堂课下来林素问兴致盎然，只是坐在旁边的越之墨不知是不爱诗词歌赋还是中午包子吃得太多，坐在那里昏昏欲睡，打了好几次盹儿。
	第二天，林素问依然没有得到叶宗师会给他们上课的消息。不光如此，接下来的三天，林素问找遍学院，也没能找到叶宗师，这让她心里渐渐不安起来。
	终于，第四天早上，在书院门口等候的时候，她听见一旁的学子们似乎有人在议论着关于叶宗师的话题：
	“边境又闹了起来，你爹是不是又要出征了？”
	“应该不会，我倒是情愿你说的是真的，我爹昨天还把我揍了一顿……听说这次又是叶宗师去交涉。”
	“宗师还真是辛苦啊。我娘亲说我出生那一年，广陵发水，叶宗师去了那儿后三天三夜没有睡觉……”
	“唉，本来以为我们运气好，原本叶宗师奔波多年，准备在长安多住上一阵，还能做他的弟子，没想到这还没开课就又走了。”
	…………
	林素问通过同窗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描述，终于得出了一个确切的结论——叶宗师跑了！
	再一次跨过学院高高的门槛，走在长安书院特有的蓝花楹下，她习惯性地抬头望向书院最高处礼堂的方向。那里空空如也，只剩阳光，没有那个她仰慕的潇洒身影，她忧伤地意识到：叶宗师果然跑了，而且连招呼都没有和自己打一个，跑得倒是挺利索……
	这个事实让林素问小小的心灵有些受伤，她耷拉着脑袋，昨天还觉得有趣好玩的书院，今天怎么就忽然变得那么空了呢？
	下学后回到自己的寝宫，林素问一边吃着甜点，一边乐颠颠地想着该做点什么才好。找越之墨玩吗？不行不行，越之墨这个时候应该在苦兮兮地做着今天课堂上布置的功课，林素问就不用了。因为一块玫瑰酥结缘的同伴欧阳子卿，在她甜甜地叫了一声“子卿哥哥”后，毅然挑起了为她写一份功课的重任。想到自己不用为每天的功课困扰，小公主连吃了两碗燕窝。这时候舒嬷嬷满脸笑容地托着一本书走了过来。
	“我现在不想看书，都看了一天了。”林素问嘟起嘴对舒嬷嬷撒娇。
	舒嬷嬷不以为然，神神秘秘地把书递过来：“真不看？这可是叶宗师特意留给公主的……”
	林素问猛地抬头，眼睛瞪得大大的，连嘴角上还沾着的汤水都来不及擦，急不可待地从舒嬷嬷手中一把抢过那本薄薄的书，书页已经有些发黄，看样子是本极为珍贵的书了。不过书皮上却没有字迹，翻开来看才发现是一本琴谱。在空白处有不少字迹，是端正漂亮的小楷，写的都是一些关于指法技巧的心得之类。
	虽然完全看不懂这些琴谱，但林素问还是仔仔细细地翻了一遍，将那些注释的小字都读完了，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书，满怀期待地看着舒嬷嬷：“宗师没有留下其他什么吗？”
	舒嬷嬷摇了摇头。
	林素问想了想，低下头又把琴谱从头到尾翻了一遍，还是看不懂，泄气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呀，不能吃不能用的。”
	舒嬷嬷慈善地开解道：“公主前几天不是还说书院里没有人教琴吗？这会儿有了琴谱，公主倒是可以自己练习练习。”
	林素问晃了晃小脚，背着小手走了几个来回。脑中闪过前两天和叶宗师见面时的场景，那时候他是怎么说的来着？
	“我会教你的。”
	就这几个字，她这几天在心底已经念了几百遍。时而生出些埋怨，他终究还是说话不算话的；时而又觉得惊喜，因为这话明摆着他只教自己一个。即使有国事需要奔赴千里，但临走前宗师还是没有忘记和自己的约定，看着琴谱上那些崭新的小楷批点，定是他临行前加上的。虽然没能当面亲手教导自己，这样到底也算是教了自己。
	罢了，就算你教了我吧，林素问心里头大度地想。随即又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练琴，等到再见叶宗师的时候，让他眼前一亮！想到这里又“嘿嘿”地傻笑起来。
	那么接下来……林素问摸了摸自己的小脸蛋，转头问道：“嬷嬷，我最近瘦了没有？”
	舒嬷嬷愣了愣，还是仔细瞧了瞧，然后摇摇头道：“书院的伙食似乎正合公主和皇子的胃口，不但没有瘦，反而胖了一圈。”
	林素问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瘦了看起来会更可怜一些……罢了罢了，反正只要是我这张脸，父皇也总是喜欢的。”说罢颠儿颠儿地就往皇上的宫殿跑去。
	终于见到了处理完一天公务的皇上，林素问没有像往常那样扑进他怀里，而是恭敬地请了安，然后怯生生面带愁容地站在旁边。皇上才知道小家伙等了自己大半个时辰，连忙心疼地将她抱在膝上，轻声问道：“小素问怎么一脸不开心？是在书院被人欺负了？”
	以往每到这种时候，她只要一撒娇，皇上便会忙不迭地给她想要的。但今天林素问却一本正经地板着小脸，从皇上的膝盖上跳了下来，行了个大礼。这一番动作搞得皇上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她唱的是哪一出。
	林素问直起身来，正色道：“小女今年已有七岁，却一事无成，人生有些堪忧。在学院开蒙后深感羞愧，痛定思痛后决定开始学琴，请父皇恩准。”说完用诚恳的目光望向皇上。
	皇帝显然被她的“七岁”“一事无成”“痛定思痛”这样的措辞逗得直乐。也不去管她学琴的理由是什么，爽朗笑道：“好好，素问既然想学琴，父皇就让你用最好的琴。不过天下弹琴最好的叶宗师出远门去办国事了。没关系，父皇会让宫廷里最好的乐师教你。”
	林素问并没有问最好的琴是什么琴，而是问道：“那……叶宗师什么时候回来？”
	皇帝摸了摸她的头：“少则三年，多则五年，反正也就三五年吧。”
	林素问低下头“哦”了一声，开始在心里盘算着这三年、五年究竟是多长呢？
	她回想起五年前的自己……却什么也没有想起来。那三年前呢？三年前她似乎和越之墨打过一次架？这样想来三年似乎也没有多长时间吧，如此说来，那么五年也就比三年多一点点而已。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又愉快起来。
	林素问回到寝宫的时候，跟在身后的舒嬷嬷抱着一架古琴小心翼翼地跟着。终于写完功课，跑来找她玩的越之墨看着这把九霄环佩的七弦琴目瞪口呆。伏羲氏红木制成，银丝琴弦、黄金片徽、驼色系红虎睛珠玑流苏，比林素问见多识广的越之墨显然知道这把琴的价值，咽了咽口水道：“你是怎么要来的，是以死相逼吗？”
	林素问翻着叶宗师留下的琴谱，头也不抬地回答道：“我和父皇说要学琴，父皇就赐了我这把琴。”越之墨凑到她边上想看看她在看什么，看得那么认真。林素问瞥见他过来，身子一侧将琴谱收入怀中，摆摆手，骄傲地道：“我会是这个世上弹琴最好听的人！”
	六
	春去秋来，长安书院里的蓝花楹开了落，落了开。
	每一年林素问看见蓝色的花骨朵从树上慢慢绽放的时候，都会在树下站一会儿，仰着头痴痴地想：也许等到明年它再开的时候，叶宗师就能回来了。可以说小素问人生里出现的第一个盼头，就是期待叶宗师的再度归来。
	不过在这漫长的等待过程里，她着实没有闲着，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忙。进入长安书院，无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虽然对于乏味的算术、法理、武器理论等这些课程，她始终提不起什么兴趣，起初还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听讲，可避免不了眼皮子一会儿就开始打架了，在先生枯燥的讲解中总是不听使唤地伏在书桌上昏睡过去。先生们对学院开办以来的第一位女弟子，颇为宽容，只要不出格，这种打打瞌睡、请人代写作业的事情，通常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去了。林素问又是个嘴甜的主儿，所以学院上下，除了油盐不进的赵督察外，其余先生对她都十分喜爱。
	只是让林素问觉得有些奇怪的是，偶尔睡到一半起来，总是发现越之墨消失在课堂之上。威逼利诱之下，越之墨终于和盘托出真相：他经常会和小兄弟刘同两人出去玩。
	在越之墨兴奋的讲解之下，林素问着实被震撼了，原本她以为宫外的精彩世界，就是一个长安书院而已。听完越之墨口沫横飞的描述，她才晓得长安书院之外还有一个更广大的世界，里面的很多东西只是听听都让她心醉神迷：酸甜好吃的冰糖葫芦、可以吃也可以玩的精致糖人……最后越之墨讲了一段今天在繁苍楼听见的故事，特别表示今天他和刘同好不容易赶上了庄九先生的场子，虽然坐的不是什么好位置，但是人生已无憾。
	林素问完全被外头的世界震撼了，说什么也要让越之墨下回带上自己。保守秘密最好的方式便是成为同盟，两人从小便熟知这一点。
	第二天她果然跟着越之墨一起翻墙出去，虽然第一次做这种事心里很惊慌，但“出去见见世面”的念头随即占了上风。
	这一见世面，便回不了头了。林素问每天晚上烦恼的都是“明天翻墙出去吃什么好吃的呢”以及“去哪弄点银子回来才能买到最好的票”这样的问题，并在认真的思索中幸福地进入梦乡。
	虽然贪玩，但她的功课却从来没有少交过一次。欧阳子卿是书院中的佼佼者，不但举止得体、做事大气，各门课业均是名列前茅，自然逃课什么的与他是没有半分干系的。可是偏偏每次林素问可怜兮兮地捂着肚子对他道一声“子卿哥哥，我头疼”，分明是毫无诚意的拙劣谎言，他却总是微笑着应承下来，再帮她做一份当晚的作业。
	当然，在学院里的这种幸福生活，并非总是一帆风顺，最大的绊脚石还是赵督察。关于赵督察的跛脚问题，一直流传着各种传说——
	据刘同的说法，赵督察早年也是个不良少年，和人打架战无不胜，能从城中打到城南不带喘气儿的。结果有一次被人埋伏，打折了腿，结果从此修身养性，之后被叶宗师安排在了长安书院里。
	这种说法有一些道理，因为赵督察负责教大家骑马射击，虽然脚跛，但无论骑术还是箭术都很高超，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少年时他的威猛，也许真和赵督察早年勇闯江湖身经百战的经历分不开。只是刘同一向不太靠谱，再加上有人质疑说为什么在城里打架还会骑马射箭？所以这种说法大部分人是将信将疑。
	而从欧阳子卿那里流传出来的版本，是从他大哥当年同窗的哥哥那里得知的：长安城有一家抱月楼，抱月楼的锅贴非常好吃，但是卖的时间恰好是上课的时间，冷了也不好吃，于是弟子们便总是逃课翻墙出去吃。由于太不低调，有一次课堂上只剩下了一个弟子，气得赵督察直接冲到了抱月楼去抓弟子。弟子们见他来了自然是一哄而散，将抱月楼搞得鸡飞狗跳。抱月楼的掌柜的也不是好惹的，和赵督察一番口角之下，便气得喊上人一起将赵督察打了一顿，却没想到失手将赵督察打成了跛子。
	这种说法倒是有很多人相信。主要还是因为赵督察的脾气暴躁大家都亲身体会过，属于那种能动手不愿意动口的类型。大部分学子这几年没少被他折磨，稍有不慎便是跑步、扎马步等各种体罚。另外一个原因则是赵督察虽然年纪不小，但是性格着实有点愣，和锅贴店老板打起来这种事他有相当大的可能会做出来。为什么长安学院的学子们都怕他？就是因为他不畏权贵——也可能是权贵太多，如果畏惧权势那就啥也做不了了。一干学子在他面前不敢造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其实挺服气的。即使面对皇子公主，赵督察依然很凶。
	越之墨和刘同足够小心，尽挑那些好说话的先生的课逃，赵督察的课可是一节都没有落下。但负责学校风纪的赵督察还是很快发现了两人的违纪行为，先是普通的招数，没想到罚站、罚抄书、写检讨三板斧下来收效甚微，这两人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过不了几天就又故技重施。赵督察就拿出了撒手锏——通知家里。
	刘同的父亲刘尚书很快得知消息，也不知是将儿子如何收拾了一番，总之第二天浑身都是皮鞭印的刘同是彻底被打服了，再也不敢逃课了。
	越之墨却幸免于难。毕竟赵督察只是院里一个普通老师，想要告状到皇上面前，还是程序繁冗，即使最终到了皇上耳边，越之墨的过错也被层层削弱，变成了无伤大雅的小事。只是他难免有些闷闷不乐，毕竟缺少了刘同这个得力伙伴，再想逃课就比较困难，一个人出去玩似乎也没有那么开心了。
	好在还有林素问。这两个青梅竹马的新逃课搭档飞快地建立起默契，互相打掩护更是得心应手，十分默契，两人在书院逃课史上堪称黄金搭档。
	起初林素问并没有被列入重点盯防的名单里，赵督察一心只盯着越之墨，当刘同老老实实地安分下来之后，越之墨又一次缺席了自修课。在课堂窗外巡查的赵督察经验丰富地径直前往后门花园处的矮墙蹲守。
	到了下学时分，矮墙边缘上忽然出现了一只用力攀爬的小手，随后露出了学院学子的制式帽子。但这顶帽子就停在了半空中，似乎过了很久，按兵不动的赵督察仰头看着，直到脖颈都酸了，终于另一只手艰难地攀上了院墙，接着一个人影猛然翻了过来。似乎没有掌握好平衡，翻墙过来的时候脚踏空了，直接摔到了墙边的草地上，在地上滚了两圈，恰好滚到了赵督察的脚下。
	翻墙而来的家伙摸到了一双脚，顿时愣住，颤巍巍地抬起头来，帽子歪斜着挡住了半边脸，正是小公主林素问。她抬起头就看见赵督察叉着腰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脸上一副“你们这就是自投罗网”的得意表情。
	正在这时，墙外传来一个埋怨的声音：“真是笨死了，每次翻墙都这样笨手笨脚，看我的！”
	做了这么久的黄金搭档，自然也培养出了一些患难与共的义气，林素问早就不再是那个会轻易出卖队友的小女孩了，她来不及对赵督察赔笑认错，迅速转头冲着墙那边大喊道：“越之墨快跑啊，赵督察抓人呢！”
	月上中天，林素问和越之墨并排站在空旷的马球场中央，分别扎着马步，手中高高举起一张弓，弓弦拉得半开，却正是最费力的姿势。如果不知情的人经过，一定会赞叹长安学院果然学风昌盛，时已入夜，还有学子如此刻苦地加练。
	夜风阵阵，气温已颇为凉爽，可两人满头大汗，即使整条手臂已酸疼得失去知觉，也不敢将手放下。清风飘过马球场，扬起了地上些许风沙，使得这情景颇有些悲壮的味道。
	“你说你让我逃吧，干吗要大喊我的名字？这不是告诉所有人墙外头的人是我吗？”越之墨眼睛余光瞟见场边的赵督察正背对自己，悲哀而又无奈地说道。他手中这张弓可比林素问的要大得多，拉起来简直费力一倍还要多，此时手臂已经微微颤抖。明明下午都逃脱了，没想到还是被逮了回来，心中真是愤懑。
	林素问原本沉浸在自己为了掩护队友的悲壮中，被越之墨这样一说，张大嘴巴说不出半个字。
	以上基本就是林素问目前在书院学习的真实状态了。所有的人都会觉得皇上让素问公主就读学院，只是为了让她不至于在宫里闷得慌而已。没有谁会真的认为她会努力学习，况且也没有这个必要。不光是学院里的先生们，赵督察、欧阳子卿，甚至越之墨也是这样认为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无论白天玩得多累，晚上回到寝宫后，林素问都会认认真真地弹至少一个时辰的琴。
	这五年来，如果说林素问做过什么正经事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就是学琴了。
	宫廷资历最老的琴师都不得不承认，小公主在这方面极有天赋。而比天赋更让他赞叹的，是她很能吃苦。外人看来只要有天赋，上手几天就能弹奏出美妙的音乐，其实这种想法极为荒谬。基础的指法练习极其枯燥，所需要的耐心常常会盖过起初的兴趣，让人很想放弃。
	林素问的琴艺长进得不算快，但很稳。叶宗师留给她的琴谱，第一页上就开宗明义记下自己的心得，那就是基础一定要稳。不要急于练习那些高深的指法，前三年只有反复把基础指法这些最基本的功课做扎实，才能在后期有更多提高的空间。
	干其他的事儿只有一炷香热情的林素问，却唯独每天都空出足够的时间来练习枯燥的基本功。越之墨起初来找她玩时，见到她端坐在琴桌前有模有样的认真架势，还会饶有兴趣地听上一会儿，但总也听不到成调的曲子，就听着她反复地弹奏着单个的音符，还丝毫没有厌烦的样子。久而久之，以后他再来串门时，总会挑她没有练琴的时候，用越之墨的话来说：“弹了这么久的琴，从来就没听到她弹出一首曲子，真是蠢得惊天动地……”
	长安书院的蓝花楹依然每年春天开花，秋天花落。林素问依然关注着明年的花期，起初很是兴奋和期待，后来也就习惯了。花开的时候升起一丝小小的期待，花落的时候涌起一份淡淡的失望。墨玉大门一次又一次缓缓开启，一届又一届的新弟子站在大门前，忐忑而兴奋地期待着书院里的新生活。而转眼之间，林素问也从小师妹，成了学子中的小师姐。
	每天清晨，林素问与越之墨从停马车的地方往书院方向走去的时候，总免不了斗上几句嘴，两人斗嘴到最后，免不了动手动脚。越之墨已不再像小时候那般较真，每每看见林素问被说得急了又气又恼的模样，总忍不住打趣几句，轻轻一闪便能躲过她的拳头，然后夹着书袋做着鬼脸故意道：“追上我就给你揍，有本事来啊。”林素问便总会脑子一热咬牙追上去。
	上学的路上有同窗经过，看见这样的情形也见怪不怪，纷纷叫好：“素问使劲跑呀！”
	“越之墨你又逗你妹！”
	“追上他别手软！”
	…………
	开心地追着越之墨的林素问没有注意到，那栋挂着“贤往堂”牌匾、位于整个书院最高点的礼堂门外，站着一位归人。此刻他看着在蓝花楹垂落的花朵下奔跑打闹的两个人，一向沉静的脸上也浮起浅浅的微笑。
	抬头望了望天，他也不禁有些感慨，毕竟转瞬之间已经过去了五年。
	长安城，好久不见。
	七
	林素问得知叶一城回来的消息的过程，十分……简单干脆。她与越之墨下学后一边向马车停着的地方走去，一边讨论着今天晚上的作业分工，对于林素问头痛的与数字打交道的功课，林素问便让越之墨代劳，作为交换，她会抄写一些没有什么营养的诗词歌赋。两人正低头商量着，一抬头便见着舒嬷嬷对一个人行了礼，并说些什么，面色谦逊而恭敬。这两人便停了停好奇地望着那人的背影，舒嬷嬷余光见着这两位又行了礼，这人便侧身往后看来。林素问见他缓缓转过身来，看见他的眉目，一时间笑得有些龇牙咧嘴，她觉得满世界的蓝花楹都开了，那种粉蓝色是她的世界里最美的颜色，他回来了，他回来了……她踮了踮脚尖，努力想合上双唇表现出风轻云淡些，却发现笑得合不拢嘴原来是此等光景。
	“叶宗师你也不认得了？跟看见锅贴似的！”越之墨看她的眼光里写满了取笑，随后他老老实实地向叶一城弯腰行礼道，“叶宗师安。”
	岁月似乎没有在叶一城脸上留下痕迹，他同五年前没有区别，他的表情也是一如既往地没有表情，对越之墨点了点头道：“皇子安。”他目光平缓地移向了一边的林素问，林素问在与他目光对视的一刹那，突然举起书袋挡着脸，扭向另一边，快步走向马车内，末了探出半个脑袋对舒嬷嬷道：“舒嬷嬷，今儿天气真好啊……我们快回去快回去……”说罢坐进车内，可车子纹丝未动。等了一会儿，越之墨进来了奇怪地看了看林素问，坐稳后，车子依旧纹丝未动。车帘再次被掀开，叶一城弯腰进来，舒嬷嬷在车外道：“叶宗师要和皇子、公主一道回宫去。”林素问听闻此话，赶紧背过身去，将头探出窗外，不管一路如何颠簸，她坚持着硬是没有将头收回来。
	到了宫内，直至叶一城下车，林素问捂着脖子从车内下来，脸上的表情充分说明了她一路的坚持。越之墨见她歪着脖子的模样，竖起大拇指佩服地说道：“素问，我敬你是条汉子。”
	林素问罕见地没有抬杠，急匆匆地拉着舒嬷嬷往殿内走。她一路脚步匆匆，从见到叶宗师那一刻起，她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我才不要穿着院服见到他！想到小时候为了引起叶一城的注意，她将所有自认为好看的东西都穿戴在了身上，那一幕像是一场噩梦，林素问只要一不小心想起来，都恨不得回到过去给那个时候的自己两个大耳光。
	在殿内不断换着衣服的林素问，又停下了手中的活儿，走到了书案边，取出一张暗红洒金的竹制帖子，认认真真地写上“请叶宗师斧正琴艺”的字，小心地吹干了墨迹，才合上递给舒嬷嬷。
	抚琴的地点是在五年前的花园凉亭，侍从早已打扫干净布置妥当。穿着一袭粉蓝色的长衫、发髻上只用一朵蓝花楹点缀的林素问，满意地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见舒嬷嬷送完帖子回来，问道：“叶宗师在吗？有没有亲手交给他？他怎么说？有没有拒绝？拒绝的话你有没有按照我们讲好的求求他……”
	舒嬷嬷慈爱地笑道：“老奴亲手交到了叶宗师手里，叶宗师没有说不来，也没有说来，只说了‘知道了’三个字。”
	林素问听闻这话面露喜色，拍了拍舒嬷嬷的手背，笃定地说道：“一切尽在我的掌控中。”说罢吩咐侍从不用跟随，她只身一人哼着曲儿颠儿颠儿地往花园里头去了，生怕迟到了，虽然她晓得那里还没有人等她。
	她觉得他会来，如果不来他会一口回绝，既然他会来，那就不枉费自己沐浴选衣服盘头发。幽静小路尽头的凉亭里已布置好了琴桌琴凳，搁着那把上好的琴，桌首放着一只小香炉，燃着沉香。林素问满意地打量着这一切，随后端坐在凉亭内，等着她的叶宗师，自认为这才是五年一别后的初次见面。
	月亮升到顶空，弯弯的样子十分可人，林素问死死地看着小径尽头，累了就揉揉眼睛跺跺脚，心里想着他一定会来一定会来，到时候自己可一定要落落大方，不能将重逢的喜悦显露在脸上才好。她一边叮嘱着自己一边听着秋蝉叫唤，心里又喜悦又期待。直到她看到小径那头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原来最长的等待竟是今晚。
	叶一城破夜色而来，一手拿着洒金帖一手负在身后。花园本是能工巧匠设计而成的，所培育的花草树木也都是上等的，本是宫中最美的风景之一，此时此刻皆沦为他的陪衬。
	林素问使劲平复心跳的加速，直到叶一城走到眼前，她才站了起来，强忍着发麻的腿，屈膝行礼，道了一声“叶宗师安”。
	能接受华夏国唯一的小公主行礼的叶一城，似乎并未觉得哪里不妥。他低头又瞅了一眼手里的帖子，然后示意林素问该干吗干吗。林素问想着自己这五年来，在长安书院里虽然没有认真学习，可这琴真是日夜苦练，此刻她跃跃欲试地坐到了琴凳上，从袖子里缓缓地伸出手，刚刚放在琴弦上，不想叶一城率先发话了：“这是什么？”
	“香，沉香，上好的沉香。”林素问忙不迭地补充道。华夏重茶道，也重琴艺，抚琴时候的讲究颇多，今天林素问严格按照所有讲究来摆设，一切目的都是在叶一城面前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这是什么？”叶一城转了个方向，看着桌边的一套青釉茶具，明知故问道。
	“茶，新茶，西湖的龙井……”
	“这琴……”叶一城皱着眉头指了指琴。
	这是皇帝赐予的最好的琴，她想向他显摆她是多么用心地在练琴，但叶一城的脸上竟是愠怒。林素问不解地看着他，眨了眨眼睛，随后想着许是他旅途劳累，都没有歇脚就来赴约，心情一定不大好，于是她赶紧笑着想表达感谢。
	“琴的精髓不在于这些讲究与摆设，懂琴之人，随地而坐也可弹出动听的曲目，若只晓得摆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则连皮毛都没有学到。”他的语速不快，一张严肃正经的脸吐出这些话的时候，让林素问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眼睁睁地看着他背过身去，不疾不徐地离开了凉亭。她练了五年的琴，还没来得及弹，甚至连琴弦都没来得及碰，就已经结束了。
	林素问看着他的背影，心中酸得厉害，噘着嘴巴，泪珠子在眼眶里直打转。周围的花朵正在开放，她觉得连花都在笑话自己。她低头看着陪伴自己五年的琴，轻轻碰了碰，然后轻轻闭上了眼睛，泪珠子便不断往下落了。一个剔指，她弹出了五年来为叶宗师准备的曲子。也罢，他不在就不在吧，他不听就不听吧，这些只是皮毛，自然入不了他的耳的，待自己再练练吧。可心里头明明有些不甘心，她只是见过他几面，却怀念了这么久，她崇拜着他，仰望着他，可天下仰望他的人那么多，怎么会缺她一个呢？她熟悉的指法，她熟悉的曲目，在她的指尖缓缓地流淌开来。
	那一刻，花园里是极静的，皎洁的月色洒在这座凉亭上，一行白鹭划开夜幕。一个男子走在曲径上，听见这样的琴声，蓦地收住了脚步，他不可思议地转过身去，从他的视线已经看不见凉亭了，可视线中的花枝树木并没有阻碍他对这首曲子的欣赏。他就这样随意地站着，晚风吹起他的衣角，也吹起了他嘴角的弧度。琴声幽静，却充满着生机，那是一种能抚平旅途颠沛流离的声音，他从未听过。原来，天赋，是老天给一个人最好的恩赐。
	那晚之后，林素问虽然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却越挫越勇起来，她甚至逃课去练琴，她的生活里只剩下了练琴、练琴、练琴……她倔强地想，只要她练得够好，宗师总会被琴声打动，多看她几眼。她不晓得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叶宗师心怀天下，自然是没有闲工夫看自己的，所以为了能让他抽空看一眼自己，让自己在他的心里与众不同些，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八
	林素问很快就得到了和叶宗师独处的机会，这机会来得十分突然。
	每三个月便有一次弟子们的聚餐，会挑选一个天气晴朗的傍晚，先生与弟子们同坐一席，畅谈近日的课程、政事、民生等，总之就是大家找话题侃侃而谈，本意是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也为大家畅谈国事提供场所。可先生毕竟是先生，弟子们虽然会发言，并不会像预想中的那样热烈，远不如弟子们私下里讨论的内容丰富、观点犀利，于是这样的聚餐，就变成了真正的聚餐。
	久而久之，林素问便耐不住这千篇一律的聚餐的乏味，总是吃到一半便伙同越之墨找个借口溜出去吃长安城里的小吃。
	这日她又故伎重演，和配合默契的越之墨顺利溜出了书院。先前典当了越之墨的一枚玉佩后，林素问便体会到“发了”是何种感受，每次出手颇为大方，直至如今手头仍旧阔绰。两人吃了林素问最爱的锅贴，又去繁苍楼捧了庄先生的场子，因为两人去晚了，只能买到末等的位置，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用尽全力地为庄先生卖力叫好。返回时去陈小五店里吃了两碗浇头最贵的面，其间越之墨还喝了两口酒，林素问吃了些酒酿小圆子。待两人拍拍肚子满意而归时，林素问想起书袋还在书院里头，不带着书袋回去不好交差，于是让越之墨在外头等她，走正门担心遇到散席的先生，就轻车熟路地翻墙而入。
	那夜月朗星稀，一双白皙的小手死死扒着墙，慢慢地墙上探出了一张因为太过用力憋红的小脸，随后好不容易露出半个身子，笨拙地翻过墙，小心翼翼地找到了一处落脚的石头，然后在地上站稳后，她一转头，见树下有个人影似乎将自己翻墙的全过程收入了眼底，冷不丁地叫了一声。待看清那树下的人影，林素问腿有些发软，捂着嘴巴又叫了一声：“叶宗师？”
	花影斑驳，叶一城坐在树下的石桌旁，那上头搁着一只茶盏和一盏灯，他握着半卷书，直至林素问叫了两声，他亦坐如磐石，打量了一番林素问，随后又将视线落回到了书上。
	林素问站定后，恨不能变成这花园里的任何一件东西，想到不久前他还说自己只懂皮毛，这回翻墙恐怕就是不学无术的活生生写照了。她努力想在他面前表现得好一些再好一些，可总是不能如愿，这让她焦急得很。林素问看叶宗师并无任何反应，心想莫非他没有看见自己？如此一来那是最好的了，她情不自禁“嘿嘿”笑了两声，然后往园子的出口走去。
	“出去了？”叶一城的目光没有移开手中的书，却在林素问正要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问道。
	林素问一哆嗦，心想叶宗师回来该不会像赵督察那样执行院法吧，担心之际她低下了头，两手缠绕了一番又放下，胆怯地冲叶宗师的侧脸点了点头：“嗯。”
	叶一城搁下手中的半卷书，弯下腰替她掸了掸膝盖上的灰尘，道：“小姑娘，要有小姑娘的样子。”这话与五年前一模一样，这动作与五年前别无二致，好像他从未离开过自己。虽是夜晚，林素问却觉得头顶的蓝花楹在这一刻悉数开放，繁星满天，她的嘴角颤颤地笑了起来，笔直地站着却回味着膝上的余温。她没有像小时候那样与他逞强争论，她想叶宗师或许对自己是有些不同的，可下一刻叶一城皱起眉头问道：“你喝了什么？”
	林素问暗骂了一声越之墨千不该万不该带自己去吃那碗酒酿，恐怕身上还沾了些越之墨的酒气。林素问没有注意到叶一城眼中一闪而过的戏谑，心虚地点了点头，又“嗯”了一声，想了想又赶紧解释道：“就喝了点酒酿。”
	“酒酿？”叶一城轻笑了一声，很快收起了笑容，直起身来，转身之际留下两个字：“出息！”
	林素问站在树下，回味着这两个字，不得不感慨宗师总是如此别具一格，然后，然后竟无语凝噎了……
	叶一城见她呆滞的模样，嘴角的弧度一闪而过，从桌上的半卷书里抽出几张纸，道：“我这里有一份弟子们的成绩单，这几年的都在这儿，包括你的。”
	前一刻的林素问腿软得很，这一刻的林素问腿像是被灌了铅，分毫挪动不了，她今儿总算体会到什么是百转千回，什么是晴天霹雳了。林素问虽然脚动不了，可嘴角生生抽了抽，这几年她除了学琴之外，书院里的课程她都没有上全过，可惜书院里并不考琴艺。书院的考试成绩按甲、乙、丙、丁四个等级依次递减，若是某一年里得到两个丁，便不能升级。林素问的成绩单自然是惨不忍睹的，每年都是以好险好险的姿态低空划过。而叶一城此刻手里的成绩单上字迹清晰地写着：
	骑射的成绩是丙，先生给予的评价是：手脚灵活，眼神不好。
	诗词的成绩是丙，先生给予的评价是：考试太差，与日常作业判若两人。
	…………
	虽然这些年林素问的成绩不是很突出，但是也的确没有拿过倒数第一，所以皇后以及其他妃嫔们都觉得素问这些年在功课上吃了不少苦头，能和男子们同读一所学院，竞争该是何等的激烈呀。林素问起初还会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越到后来越发觉得自己或许的确吃了不少苦，面对差强人意的成绩她也不曾感觉有什么亏欠。
	但是在叶宗师面前，她还是不好意思起来，脸皮发烫，脑海中只想着到底是要为自己辩解几句譬如“也不是最差的”，还是索性破罐子破摔譬如“是啊我琴弹不好书也念不好就是个小废物”……
	叶一城破天荒地先说了话：“以后下学我会教你学琴。”
	“学……学什么？”林素问有些不可思议地抽了一口冷气问道。
	“琴。”叶一城补充道，言简意赅。
	林素问觉得幸福来得着实太突然，砸得脑袋有些晕乎乎的。她一贯想得很开，不管这是叶宗师出于何种动机提出的，总之她有了和叶宗师相处的机会，这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吗？她不可置信地补充问了一句：“是只教我吗？”
	叶一城侧脸看她，反问道：“为师很闲？”
	林素问本能地摆手又摇头，诚恳又着急地辩解道：“不不不，不闲，全天下的人都闲你也不能闲啊。”答完了才歪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就在林素问沉浸在突如其来的幸福中的时候，越之墨在墙外左等右等也不见她回来，怕她被先生逮着，慌忙冲进学院里头去，结果正好遇到了欧阳子卿。
	欧阳子卿年幼时候性子就十分沉稳，如今长大了更是内敛成熟，俨然是师弟们眼中的榜样，更是先生们都交口称赞的优等生。越之墨的性格开朗健谈，喜欢结交朋友，如今虽然是师兄了，又有着皇子的身份，可依旧和学院的子弟们打成一片，常常一呼百应，但这两人似乎一直不大对付。
	尤其是这两年，两人之间的敌对状态愈发明显了起来。
	今夜越之墨摸到了书院里，没见着林素问，心里琢磨着她是不是走错路了，于是又急忙返回，在马车停放处，竟然见到了在自家马车前彷徨的欧阳子卿。越之墨心中不爽，知道他定是在等林素问，给她次日的作业，虽然自己没工夫帮林素问做作业，但这并不妨碍越之墨不喜欢别人帮林素问做作业，暗地里冷笑一声。
	两人月下一见，互相面无表情地行了礼，默契地各自别过脸去。越之墨问舒嬷嬷道：“素问回来了没？”得知林素问并不在这里，他心烦意乱地本想再折回去找她，心想她该不会翻墙摔断了腿吧。瞥见一边露出疑惑和关心目光的欧阳子卿，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地说道：“你总帮她做作业，你知道这是……”越之墨想了半天，才想好后半句道，“害她吗？”
	欧阳子卿微微一笑，并不急着回答他，反而问道：“你总带着她出去，违反院规，可知道这是害她？”
	越之墨没料到对方真的会和自己杠上了，问世间能和自己抬杠的也就林素问一个人，岂容他人挑衅？越之墨上前两步，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害她也好，对她好也好，自小素问都是愿意跟着我的。”他刻意强调了“自小”两个字。
	欧阳子卿眼光一闪，旋即又恢复了以往的镇定，佯装疑惑道：“哦？她如今长大了，有了判断后，就如你所说不管是害还是不害，她也总是情愿的。”
	两人正交锋之际，林素问披着白色的月光，脸色绯红地回来了，如果仔细看，便能发现她脚步有些颠，可这两人正在气头上，自然是没有发现这些细节的。
	“子卿哥哥？”林素问主动招呼道，欧阳子卿见林素问走来先是同自己打招呼，稍显得意地看了一眼越之墨。林素问此刻还被巨大的幸福笼罩着，也未曾发觉两人间的异样，接着道，“你是给我送作……那个的吗？”虽然欧阳子卿帮她做功课的事情早已经不是秘密，但林素问却一直认为这是个天衣无缝的计谋，自以为是地格外谨慎。
	欧阳子卿浅浅一笑，从书袋里取出一沓宣纸，递了过去。
	林素问今夜十分动情，想到自己等了叶宗师这么些年，欧阳子卿就帮自己写了这么些年的作业，这兄弟情可谓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就从口袋里摸摸索索半天，取出了一个香囊，递给欧阳子卿道：“这香囊里是上好的沉香，你若写得累了，可以闻闻它解乏。”这是后宫某位妃嫔听说公主常常学到深夜，特意托人送来的，林素问其实并不喜欢香料，只是觉得这香囊可爱，便带着了，恰逢她此刻心情舒畅，便送了欧阳子卿，觉得有来有往，他给自己写作业才能长远。
	万万没想到，这样的一个举动，让气氛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欧阳子卿显然也被幸福砸晕了头脑，愣在那里，竟然忘记接过来。越之墨起初见林素问先跟欧阳子卿打招呼而不是自己有些郁闷，又听着林素问絮絮叨叨和欧阳子卿说话，心中怒火熊熊燃烧。毫不知情的林素问用送香囊的方式给这把火扇了一把风，越之墨终于爆发了，怒道：“年纪轻轻好吃懒做！被一点点好处就哄得团团转，这学你上了有什么用？不如把你关在宫里，也不至于这样没有见识。”这话说得有些语无伦次，有些颠三倒四，但是要表达的意思，就只有一个——越之墨很生气。
	林素问被越之墨这通没头没脑的训骂，弄得反倒清醒了一些，这清醒并不是觉得自己做错了，而是你越之墨凭什么骂我？月光下的林素问脸色也不似之前红润，有些清冷，不服气地反问道：“怎么就是没有见识了？我倒问问你，除了子卿哥哥之外有谁给我做过五年的功课？你可找到第二个人来？这是一点点好处吗？这是情谊，你懂不懂？哼，你自然是不懂的，我看是你自己得不到，就眼红我吧？”林素问在抬杠上从来没有输过，这次也不例外。
	从幸福和害羞中清醒过来的欧阳子卿，又被林素问这番话感动得无以复加，遂往林素问面前站了一步，挡住了她的半个身子，冲着越之墨道：“你看不惯我，冲着我来就好，不要和小姑娘计较。”
	从前林素问被人欺负，打抱不平的都是越之墨，站出半个身子挡住林素问的也是越之墨，如今他眼睁睁地看见欧阳子卿做着只有自己才有特权做的事情，心中五味杂陈，脑海中一片混乱，撩起袖子就要上前理论。
	林素问蹿了出来，挡住了欧阳子卿，她琢磨着，若是越之墨和自己打起来，再怎么着也不会下死手，打伤了自己还能借此不用上课，有更多的时间去找叶宗师。若是越之墨和欧阳子卿打起来，那可是两人都要下死手的了，欧阳子卿若是被打伤得养个十天半月，那功课谁来帮自己写？若是越之墨被打伤了，没法偷溜出去玩，说不定还要帮他写作业。于是林素问非常热血地张开双臂道：“墨墨，你有什么冲我来，不要伤及无辜。”
	越之墨气得眼角直跳，声音都有些哆嗦：“欧阳子卿，我绝不会放过你！”
	三人剑拔弩张之际，由远及近的马蹄声停在了这偌大的空地上，人影被月光投在地上拉得很是修长，马背上的人一手握着缰绳，声音从这三人的头顶上空传来：“怎么还不回去？”
	叶一城返回长安城十分低调，并未像五年前那样设宴款待大臣们，若不是这次遇到他，大家也并不晓得他回来。所以这两人抬头见到叶宗师先是一愣，这一愣便让火药味十足的气氛冷却了下来，随即两人行了弟子礼问安，垂手立在一旁，便不再说话。没有行礼的林素问仰头望着叶宗师，他的身影正好映在月亮之下，原来平常无奇的月亮竟然生得这般好看，怎么自己从未发现过？
	叶一城颔首算是行了师长礼，目光又落回林素问身上，又问了一句道：“怎么你也还不回去？”目光落在旁边两位男弟子身上，微微蹙眉。
	林素问紧张地咽了咽口水，生怕欧阳子卿帮自己写功课的事情露馅，正要解释，欧阳子卿却上前一步答道：“回叶宗师，素问妹妹……”
	话音未落，一边的越之墨几乎暴跳如雷，斥道：“怎么就是你妹妹了？谁允许你叫的妹妹？”
	叶一城的目光只在这两人身上一扫，欧阳子卿和越之墨两人又杠上了。林素问仰头看他的姿势始终如一，叶一城冲着林素问伸出手道：“罢了，来，我送你回去。”这话声音不大，那两人也未觉得不妥，又继续抬起杠来。可这话对于林素问来说却如同一记惊雷，她仰头望着他挺得笔直的身板，眨了眨眼睛，模样将信将疑。叶一城的手心往上又动了动：“不用为师送你回去？”
	林素问一听这话醒悟过来，急匆匆地上前一步，一把抓住叶一城递来的手，口中只道：“用，用，怎么不用！”话说着，便觉得被叶一城一使劲拉上了马背。
	欧阳子卿和越之墨终于停了下来，见这两人一马离去，终于放下了所有包袱，旋即又争吵起来，这一次两人吵得倒是颇为痛快，全然不顾已经离开的林素问和叶一城。
	坐在叶宗师马上的林素问，觉得今天恐怕就是传说中的黄道吉日了。她的头顶能清晰地感受到叶宗师的呼吸。小时候她对他是敬仰、是崇拜，是一种亲切的小孩子式的喜欢，但是如今她自觉已经长大，那种亲切逐渐被吸引代替。她不觉得世上有谁能代替得了他，放眼天下，叶宗师只有一个，唯一的一个，正是这唯一的一个人啊，他竟然要送自己回去，自己正不偏不倚地在他怀里，如果这是五年来等待的馈赠，这真是物有所值。
	九
	林素问的练琴生涯从这天起才拉开了序幕，她的指法功底十分扎实，让叶一城颇为意外，这扎实背后付出的努力，对懂琴的叶一城来说自然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一个用心教，一个用心学，一般月上中天的时候叶一城才会离去，而林素问殿里的灯常常到三更才会熄。
	无独有偶，越之墨殿里的灯也是到了三更之后才会熄，因为他实在是睡不着。只要躺在榻上，他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欧阳子卿的那张脸，想到那张沉稳白皙的脸，就觉得烦死了，每到此时他只好从榻上坐起来，在房里踱步到半夜。他愈发觉得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必须得找个法子了断个干净。
	自打林素问跟叶一城学琴以来，她早晨去书院的路上，总是耷拉着小脑袋，而越之墨也闭着眼睛，小身子随着车子的颠簸晃晃悠悠，两个人都闭目坐在车中，像是民间流行的不倒翁，颇为有趣。好在这段时间里，两人各有所忙，谁都没闲工夫搭理谁。
	让林素问更忙的是，她将迎来人生第一次的国民亮相。这件在外人看来光鲜亮丽她自己却觉得苦不堪言的机会，是这么来的。
	华夏和魏国一直处于打打停停的状态，两国势均力敌，可谁都不服谁。魏国国君突然暴毙，国内一片混乱，各种传言相应而生，魏国皇家唯一的血脉继承人是位公主，这位公主却不急着登基夺权，反而开始走访列国，第一站便钦定了华夏。诸国一时间也都开始揣测她的意图，可揣测归揣测，接待还是要接待的。但这样一来，接待的规格就得考量考量了。
	华夏皇上接待？显然不合规矩。让皇后接待，原本也算勉强可以，可皇后回娘家探亲了，一月之内赶不回来。让皇子越之墨接待？男女之间本就有别，更何况魏国的公主虽然已有二十多岁，可尚未出阁，这显然不大妥当。叶一城倒是德高望重，在魏国的声誉也极高，可毕竟是大臣，身份上还是不合规矩。想来想去，皇上决定辛苦小素问出马，叶一城作陪，这样一来两全其美。
	叶一城教完今夜的琴课后，舒嬷嬷呈上了林素问早就关照好的桂花酒酿小圆子，两人对坐同食，虽无言语，但这却是林素问十分享受的时光。她素来吃东西速度很慢，越之墨曾说她吃东西的样子像个兔子，但是叶宗师似乎并不介意，虽然每次都在她之前吃完，可都会等她吃完了，才起身离开。
	已是深秋，外头的院子里落了一地的叶子，月光将这一地的残叶演绎得更凄清了一些。林素问吃完，想照往常一样送叶宗师出门。叶一城却没急着离开，而是倒了一杯茶，慢悠悠地向林素问说起了魏国公主来访的事儿。
	林素问听完便摆手道：“不成，我哪有那个闲工夫。”
	叶一城似乎早有预料，反倒放下平常严肃的样子，半哄道：“你若不去，我便只身一人去……”
	林素问倏地醒悟过来，那魏国来的是个公主，而叶宗师乃本国一宝，若他一个人去，按照他的能力独当一面自然没有问题，可万一被魏国的公主看中了，可如何是好？于是接着叶宗师的话茬儿道：“宗师你一个人去，未免太孤单了些，那些烦琐的礼节，怕你闷得慌，我若在旁，还有个消遣的玩伴不是？我便勉为其难与你一起好了，不用谢的，这是晚辈应该做的，不知道我需要做些什么呢？”她一股脑儿地全都说了，说完还觉得自己说得倍儿棒，因为这意味着又多了一个和叶宗师相处的机会。
	叶一城的眼角聚起笑意，嘴角轻弯，道：“那些礼节程序自有礼部和你交代，至于晚宴上的致辞，你现在倒是可以打打草稿。”说完用有些打趣的意思补充道，“为师听说，你这些年的成绩之所以没有最差，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平时的作业都是优等，考试的成绩即使再差，一平均也不至于垫底。”叶宗师今晚似乎心情不错，说话也多了些，末了又来了一句，“考试难免发挥得不好，平时的功课却是真本事，所以发言什么的，想必是难不倒你的。”
	林素问木讷地点了点头，只觉得今儿夜宵吃多了，肚子胀胀的，挪动不了分毫。
	而越之墨此刻正在自己殿里见一个人，这个人不是旁人，正是刘尚书之子刘同，他的同窗。两人坐在花园里的石桌旁，长得都十分俊俏，往那里一坐，便是一道风景。
	越之墨起身又坐下，反复好几次，才讲完了那天与欧阳子卿的冲突。刘同端着茶盏正要往嘴里送，可听得太入神，手腕便一直悬着，等到越之墨好容易说完，他“啪”的一声放下茶盏，怒不可遏道：“这欧阳子卿文绉绉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坦荡的人，只晓得用这些伎俩来接近林素问，真……不是君子所为！”俨然一副兄弟被欺负也就是欺负到他头上的架势，“之墨，你意下如何？要不我们干脆与他决一死战好了！”
	越之墨眉头一锁：“决一死战？”点了点头，“好，这个主意好。怎么个死战法？”说罢两人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中。打架？这被赵督察抓住可是要严惩的，而自己又是发起人，这无异于还未伤敌，就自损了一千。比文？显然不好，那是欧阳子卿最擅长的项目，据说他十岁那年已经能将经、史、子、集倒背如流了。比武？这也不大好，自己的骑射方面都是优等，以己之长攻人之短，虽是战术，但是着实不大君子，赢了也没啥脸面。
	夜风吹起地上枯黄的落叶，在两人的沉默中，秋天的萧瑟来得更紧了些。
	终于刘同站了起来，一拍大腿道：“何必同他讲什么君子道义，不如直接……”说罢用手横了横脖子，见越之墨一惊，忙摆手解释道，“不是要他性命，我们不如给他的马喂点巴豆，他和你是第一批取得骑马上学资格的人，你忘记了？哦，你平常是和林素问坐马车来的，恐怕忘记了。我们这样做，不留痕迹，能给他点教训，让他远离林素问！”
	越之墨感激地拍了拍刘同的肩膀，连连点头，心中感慨恐怕兄弟情不过如此了。两人又商量了一番如何购买巴豆，如何携带巴豆，如何潜入马厩不被人发现等细节，临了，刘同抬头看看月亮拱手告辞道：“我得走了，我骗我娘亲来你这里做功课，结果这么晚了，回去娘亲定骂死我。”越之墨深有感触地点点头，又被刘同的义气再次打动，与他往殿门外走去。刘同感慨道，“林素问是你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其实只要林素问也喜欢你，管他欧阳子卿还是谁，能奈你何？”
	原本十分和谐的气氛一下子冷却了下来，越之墨脑门上突然渗出了一层汗珠，回答道：“这事儿和林素问没有关系，纯粹就是，就是争一口气……”
	刘同似乎没有听进去，继续自顾自地说道：“毕竟兄弟妻不可欺，虽然你与欧阳子卿不似你我这般亲近，但也是同窗，他打林素问的主意，换我我也是要生气的。”
	越之墨不知道是如何送走刘同的，刘同离开时与他说的一番话，让他心底里的某一扇门突然打开了，里面的光线刺得他睁不开眼，可又让很多事情有了合理的解释，十分通透起来，这样的通透让他情不自禁地脸红心跳，一开始有些恍惚，想起来要否认的时候刘同已经走了。他索性坐在殿前的台阶上，任凭秋风吹他的脸颊，丝毫感觉不到凉意。不一会儿，他又直起身来，吩咐下人不用跟着，只身一人前往林素问的宫殿。
	他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去林素问的殿里，或许她早就已经睡下了。到了林素问的宫殿外头，他欣喜地发现里头还亮着灯，窗户只有半扇开着，可以看见林素问在琴桌前坐着。他没有再向前，原地站着，那琴声从房内传来，平稳、悠然，美得不像是林素问弹的。他突然意识到，窗户里的那个姑娘，披散着长发，穿着红色的衣衫，真的，已经长大了。他对她的感情，似乎是找不到尽头的，所以未曾发觉，今夜得到刘同的提点他才恍然大悟，既然已经明了，他便不打算像从前那样浑浑噩噩地和她相处了。
	越之墨站在院落里，听她弹了许久的曲子也没有上前一步，然后转了脚跟，回到自己的寝宫里，睡了这些日子以来最舒坦的一觉。
	林素问第二天起来听舒嬷嬷说昨夜越之墨在自己的院子里站了好一会儿的事情，琢磨着他莫非是要半夜带自己出宫去玩？那胆子也真的大得过分了些。等坐上马车前，见从前总蹭自己马车的越之墨骑了一匹马，一如既往地打趣道：“墨墨，你这样还真有些人五人六的呢。”
	今天越之墨听见林素问称呼自己“墨墨”，有些心跳加速，自然而然地忽略了后半句，反常地没有抬杠，轻轻咳嗽了一声道：“那个，昨夜，你弹琴弹得不错。”
	林素问没有在公开场合弹过琴，头一个表扬自己的人便是越之墨，她有些激动地走到越之墨边上，拍了拍他的手背道：“有眼光，哈哈，有眼光！”越之墨却倏地将手缩进了袖子里，敷衍地“嗯”了一声便策马而去了。林素问这才注意到他的反常，看着他的背影，诧异地对舒嬷嬷道：“这小子病了吗？”说罢她摇摇头，钻进车内，开始想和叶宗师接待魏国公主的事情。
	十
	关于魏国公主的传闻，林素问是在先生宣布了长安书院的弟子要参加这次外交活动后，从大家的议论中得知的。
	原本林素问对那位公主并无多大好奇，她也是公主，想着自己也不过如此，便觉得公主们除了年纪不一样外，其他的都一个样吧？可不听不知道，听了便犯愁起来。传闻中这位魏国公主有着极其不平凡的经历，她的亲生母亲是歌姬出身，入宫后凭借自己的本事坐上了皇后之位，而且自打她母亲入宫，后宫中便再无子嗣繁衍。更奇妙的是，已经成年的皇子竟然在垂钓时失足溺死，整个后宫只有那位魏国公主舜华独一个。皇后努力想要再怀上龙种，得偿所愿地还真就怀上了，没想到在生产的时候大人小孩一个都没有保住，皇帝抑郁成疾，不想突然就没了。
	这位舜华公主，是位颇传奇的主儿，周游了列国，最擅长的便是琴艺，据说这琴艺与华夏国的叶宗师同出一个师门，说起来还是师兄妹的关系。更让人觉得意味深长的是，这位舜华公主比叶宗师小了几岁，依旧没有婚配，传言她长得漂亮心思缜密，见过的人都说与叶一城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前一天还在为能和叶宗师出入外交场合激动不已的林素问，在听见这些四面八方的消息之后，有些震惊，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来，安慰自己道：传言都是不可信的。她抬头仰望蓝花楹，繁花已经落尽，透过枝丫可以看见被分割的秋天的天空，湛蓝湛蓝的。她的目光缓缓移到了礼堂的方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身影似乎也在仰头望着天。她突然觉得自己与叶宗师是那样亲近，有着无法言传的暖意，她笑了笑，轻轻踮了踮脚，好像将那些流言传说统统都抖搂开去，有什么比眼看着他，和他同看一片天空更美好的事情呢？
	这样美好的感受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魏国公主来访的日子临近，林素问被礼部折腾得不轻，几乎也不怎么去上课了，那些繁冗的礼节程序让她格外怀念在长安书院的日子，尽管老先生讲起课来是那么沉闷，可自己也有个瞌睡打盹的时候，现在这么多人对自己一个，一点儿懒都偷不得。所以每天夕阳西下，她总是腰酸背疼地往自己的宫里头走，那长长的身影落在地上，更添了几分凄清。
	不过这些日子越之墨的表现十分温暖人心，越之墨下学后也不再和刘同出去玩儿了，而是早早地回到宫里，在礼部门口驾着马车等林素问出来，贴心地放下脚蹬，扶着她坐进马车，放下帘子前总会变着花样地拿出一些民间的点心。林素问因为太累了起初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反而甘之如饴。直到林素问拿到了一份发言稿，那稿子上写着她在接待当天需要发言的内容，她有些震惊地发现词汇之拗口、修辞之华丽……更可恨的是司礼大人说：“听闻公主在长安书院中，诗词的功课写得不是一般的好，这些对公主来讲定非难事。”林素问觉得司礼大人的嘴脸比赵督察还要可怕。她捏着写满祝词的折子，含着泪，委屈地咬了一口越之墨递来的玫瑰酥，刚刚咽下去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想到自己总不能坦白那些功课都不是自己写的，又背不下来这么一大篇唠唠叨叨的东西，越哭越伤心，越哭越憋屈。越之墨原本正注视着夕阳下林素问美丽的侧脸，见她瞬间号啕的样子，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只是连声问：“怎么了怎么了这是？司礼那老头子欺负你了？哎呀怎么了怎么了这是……”
	林素问抽了抽鼻子，举起那张写满了字的宣纸，断断续续地道：“没……没法背啊……你看……”说罢，将稿子塞进了越之墨的手中，将头扭向一边继续啜泣着。她深深明白这是逃不了的，可是这次的功课太难了。
	越之墨拿起来看了看，生气地扔在了一边，叫屈道：“这些东西华而不实，用来做甚？”林素问和越之墨并肩坐在宫前的台阶上，托着下巴都在生着气，晚风拂面，空气中满是哀伤。“要不我和父皇说说，别去接待什么公主？”又摇了摇头自我否定道，“不成，父皇从来不搭理我的，你去求都未必有用别说我了。”叹了一口气，又道，“要不那天你就装病吧？”又深深叹了一口气，“兹事体大，恐怕不容我们偷懒，苦了你了。”
	林素问对越之墨此刻表现出的忧伤和苦闷，十分感动，觉得这些年的交情真感人，感激地看着越之墨道：“事关国体，怎能丢脸？我不过是哭一哭发泄发泄罢了，你我也不是小孩子的年纪了，总归要分得清的。”她没有说出心底里一直给自己坚持鼓励的原因——这回叶宗师恐怕全得靠自己，自己能在他面前展现一下，再也不能出错了。
	越之墨被林素问罕见的清醒理智与成熟懂事给震惊了，震惊之余觉得林素问愈发可爱动人，拍了拍她的肩膀道：“等到忙完这段日子，我请你去繁苍楼听书吃酒！”
	林素问泪眼婆娑地点了点头，拎着稿子往自己宫里去了，一进门便看见了叶宗师，因为身体无比疲惫，所以笑里充满了疲惫，叶一城忍不住问道：“你这是去礼部砌砖盖房了吗？累得不轻。”
	林素问接过舒嬷嬷贴心的茶水，叹了一口气道：“这些你是不懂的，太累人了。”许是特别累了，她竟然没有注意到叶一城眼光中掠过的笑意，捶了捶胳膊和小腿道，“我会好好练，你那天不用紧张，到时候有我！”
	叶一城微微一笑，点头道了个“好”字，随即指了指一边的琴道：“今天教你一种新的指法，有些难，你要不要先吃饭？”
	林素问揉了揉咕噜噜叫唤的肚子，认真思考了一下：就目前而言，在学业水平和琴艺造诣上，可能很难达到出类拔萃的水准，可话说勤能补拙，如今肚子虽然饿得厉害，但正是在叶宗师面前表现的好时机啊。于是，林素问冲着叶宗师使劲地点了两下头道：“还是学琴要紧，虽然我……”
	“好了，那便开始吧，你坐过来。”叶一城显然不知道林素问心里的小算盘，一如既往地说道。
	林素问揉了揉肚子弱弱地“哦”了一声，走到了他的身旁，仔仔细细地看着他的指法，一晃神，却被叶宗师的手指吸引了。他干净白皙的手指看起来那样有力，指节在用力时有些微微发白，此时正是掌灯时分，外头陆续亮起来的光，像是星星落在了庭院中，也落在了眼下的琴弦上。突然这手指停了停，随后叶宗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刚刚我说的，怕是你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林素问才猛然从走神中惊醒，如今她虽然已经长大了，可要看身侧的叶一城，侧脸时还得仰起头来，她蓦地问了一句心里想了很久的问题：“宗师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问完这个问题，她又想起魏国公主与他是旧相识的事情，补充了一句道，“听说魏国公主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宗师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呀？”
	叶一城低头故意逗她一般：“我是不喜欢丑八怪的。”
	林素问肯定地点了点头，觉得叶宗师回答得很坦诚，于是又问道：“叶宗师，你觉得我美吗？”她鼓足勇气，仰着脸觉得自己问得很真诚。
	半开的窗户外头，树叶都已经落尽，灯火一片倒也不冷清。叶一城没有立即回话，两人都侧脸望着对方，空气中有些东西动了动，又停了停，最终叶一城轻轻咳嗽了一声，打破了这尴尬：“你一个小姑娘……”
	林素问对叶一城的感觉向来是复杂的，但有一种感情始终贯穿着这些年，那便是崇拜。她努力地想要做得好一些再好一些，这样便可以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但是唯独他今天的这句话触动她内心不可碰的一处。从前他教训林素问小姑娘要有小姑娘的样子云云，她觉得没有什么不妥，毕竟那时候的林素问的确是个小姑娘，可是这个“小”字回忆起来愈发硌得慌。她从琴凳上突然站起，嘴唇有些发颤，激动地打断了叶宗师的话：“我怎么就是小姑娘了？我不是小姑娘！我很大了，很大了你知道吗？”说罢一跺脚，她便走出了屋子，赌气地坐在庭院里的石凳上。
	叶宗师没有来一问究竟，依旧坐在琴旁。林素问甚至见他嘴角浮了浮，随即他便轻轻地拨动了琴弦。他教林素问指法和曲子，示范的时候，会弹一小段，林素问从未听他弹过一整首的曲子，传闻中他的琴艺是华夏一绝，自成一派，可是罕少有人听过。但在这个清月悬于天空的秋夜里，那些旋律流淌到了庭院里，流淌到了她的心里，那是随意抚出来的曲子，却比她练习过的任何一支名曲都要动听。这种动听是无法言说的美，似溪水潺潺，似鲜花朵朵，似春风阵阵。她看着窗内的叶宗师，头一次大大方方地看着他，宗师坐在自己屋里头，这幅画面竟是这般浑然天成。她眯着眼睛，歪着小脑袋，刚刚的气愤早已烟消云散了，她想以后如果宗师每天都能弹琴给自己听，而自己再也不用称他为宗师了该多好呀。
	不称呼叶宗师为宗师的人踏着长安城的初雪翩然而至，魏国的使团人数竟有三千，空前的规模，前去城门迎接的人是林素问。
	林素问乘着朱红色的翟车，饰以金翠，车身被黑红二色的帷幔包住，五匹赤马在雪中格外醒目，到了城门口，前方的帷幔被随从悉心卷起。今日初雪，皇后特意关照舒嬷嬷让她多穿一些，虽然有外交任务，可也不能冻着。于是林素问裹得里三层外三层，外头还披着白貂斗篷，越之墨送行的时候，见她端坐在车内的模样，忍不住笑道“你就像个包子”，被林素问狠狠瞪了一眼才忍住笑。
	此时雪下得正紧，城外早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将士们的盔甲上都积着一层雪花，林素问探头望了望外头，不远处立着一块石碑，石碑上有八个大字“长治久安，天下大同”，凹进去的部分也都积着雪。林素问又坐了回去，看着远方，除了落光了叶子的树干外，就是漫天的雪。她忍不住又倾身向前，从斗篷里费力地伸出手，接着天空中飘下的雪花，离开怀中小铜炉的手，更觉得雪花冰冷晶莹，触到指尖的一刹那她欣喜地笑了笑，这些天集训的劳累在这一瞬一扫而空。她又欢喜地坐了下来，心里盘算着，等到这茬儿完了，就赶紧回长安书院去，这雪不能白下，可以喊上同窗们痛痛快快地打个雪仗。想得正欢，远方终于有了动静。人马由点变成线，不一会儿就驶到了林素问的前方，在舒嬷嬷的搀扶下，林素问下了翟车。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前来的主角魏国公主，竟然是一身戎装骑在马上，她从马上跳下来，对林素问帅气地拱了拱手，林素问按照练习好的礼仪，和对方行礼，并说了诸如“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的开场白。两人走了一遍过场后，林素问才有空打量起这位传说中的公主。她的年纪比自己大一些，传闻说她比叶宗师小了几岁看来不假，眉宇间有着独当一面的英气和果敢，对比之下林素问裹着貂绒斗篷的样子更显天真稚嫩。
	“赶路有些累，坐你的翟车去可方便？”舜华率先说了一句不在礼仪程序内的话。
	林素问一直被越之墨的“讲义气”熏陶着，大方地点点头道：“好，请！”
	待两人坐到车内，舜华似乎对她的翟车很感兴趣，不加掩饰地打量了几个来回，道：“看来华夏皇帝宠爱你的传闻是真的。”
	林素问听见有人说起父皇，冲着她认真地点点头：“我父皇对我可是很好的，墨墨有的我都有，我有的墨墨可不一定有。”
	“墨墨？”舜华的嘴角噙起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哦，那位与你青梅竹马的皇子越之墨吧？看来你们感情很好的传闻也是真的。”她的个头比林素问高一些，看着林素问的时候，颇有一副猎人注视着猎物的架势。
	林素问显然没有觉察到彼此之间的气场差异，认真回答道：“他的确与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的感情也挺好的。”她从斗篷内取出小铜炉，递给舜华道，“这个也是出门前他送我的，你拿去暖暖手吧，还热着。”
	舜华怔了怔，有些生疏地接过小铜炉，道了声谢，随后两人便一齐沉默了，耳边只留下随从们踏碎积雪的步伐声。终于在临近皇宫的时候，舜华问了这样一句话：“我师兄怎么没有来？”
	华夏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众人都尊称“宗师”的叶一城，在她口中是那样亲近的“我师兄”，林素问心里有些酸，反问道：“不知舜华公主的师兄是？”
	舜华笑了笑，有些不可置信地说道：“我与叶一城同门了五年，魏国上下都是晓得的，华夏难道连这样的关系都不晓得？”
	从见面到刚刚的气氛都维持得恰到好处，这样的对话终于打破了这种平衡，林素问听见她说到五年的同门，心里酸得厉害，挺了挺腰板，回道：“华夏上下都晓得叶宗师与我的师徒关系。”
	“师徒？”舜华的声音亮了亮，“师徒呀。”她笑了笑，轻轻拍了拍林素问的肩膀道，“我师兄在长安书院任教，我也是听说了的，原来你也是其中之一。”
	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的，而林素问对她的了解仅仅局限于传闻，偏过头去不打算再吭声。
	舜华似乎没有就此罢手的意思，侧过身来颇有些神秘地说道：“你可知道我和你师父当年的事情？”
	林素问嘴巴抿得紧紧的，坐得格外端正，没有搭理她。第一眼见到这位舜华公主的时候，林素问对她还有一分好感，觉得这冰天雪地骑马而来的也是条汉子，可是这一上车怎么就变了一个人似的？想到这里便没有之前那么生气了，专心地想着她为何转变如此之快。
	待翟车停住了，随从们卷起了厚重的帷幔，林素问一眼便看见了车外头的叶宗师和越之墨。按礼应是林素问先行下车，不想她刚一起身，舜华已经抢先一步，几乎是跳下了车，对着叶一城行了个礼，甜甜地道了一声：“师兄，好久不见。”林素问走下翟车之际听见叶一城回了一句：“近来可好？”她脚下便踩了个空，绊到斗篷上，差点跪了下来，幸好被舒嬷嬷一把托住，不想都落在了越之墨的眼里。越之墨哈哈一笑，走上前来对林素问道：“怎么看你怎么像个包子，哈哈哈。”
	林素问今天为了御寒的确穿得臃肿了一些，这些日子后宫嫔妃们听说她在礼部受了苦，变着花样地送吃的给她补身子，不想补得有些过头，所以脸蛋有些肉肉的。林素问也不是没意识到这点，伸手揉了揉脸蛋，不想叶宗师走了过来，越之墨又对叶宗师说道：“宗师，我说她今天像个包子吧，你看像不像？”
	林素问抬眼看见清瘦高挑的舜华，使劲揉了揉脸颊，一边感慨自己的确有些肉，以后可不能吃这么多了，一边埋怨越之墨怎么反复说着这话，不想走到跟前的叶宗师低头看了看她，回头对越之墨点了点头道：“像。”
	林素问只觉得脚下一软，立刻就感受到了舜华笑吟吟的目光，林素问觉得自己此刻就是一只凉透了的包子。尽管叶一城俯身给她掸了掸斗篷上的积雪，她还是觉得大家在用看包子一样的眼神看着她。
	十一
	第二天就举行了接待的庆典，从前的这种外事活动，因为林素问只是旁观者并无什么感慨，这次她切身处地地参与了一回，却将酸甜苦辣悉数尝了个遍。
	那是大雪纷飞的午后，将士们按照礼部的安排皆已经排列成数个方阵，整齐划一的形象在雪中颇有气势。林素问绾起了垂云发髻，佩戴了一朵红色的牡丹，这个季节本没有牡丹，林素问头上的这朵是工匠们用金银丝线制作而成，若不近看是看不出真假的，连花蕊都栩栩如生。她又换上了工匠们花费数月时间赶制的礼服，明黄色为主调的礼服下摆便有十尺之长，上面鸟兽成双，花团锦簇，富丽堂皇。
	当林素问双手交错放于腹部前，出现在天元殿外的时候，台基边的将士们都已挺直腰板收紧手中长枪，向她致敬。林素问脚下的积雪虽已清理干净，可纷扬的雪花还在落着，给脚下的石板路铺上了一层晶莹的地毯。她的红唇在雪天中格外醒目，她的气场足够撑起这样的壮丽，众人心中的小公主，似乎借着这样的形式宣告了她的成长。
	一路前行，直至三丈龙凤台基之下，她看见了身着黛色广袖礼服的叶宗师，雪花落在他的眉眼上又迅速消融。
	漫天大雪中，叶一城目视着林素问一步步朝自己走来，这个小姑娘真的就像她自己着急的时候所说——长大了，出落得倾国倾城。他从前希望她永远不要长大才好，如今看见她的模样，却希望她能长得再快一些。只一会儿，林素问走到了叶一城的面前，叶一城的眼波转了转，他冲着走来的林素问微微一笑，随即抬起手，从广袖中露出的手心朝上出现在了林素问面前。
	林素问有些紧张地回以一笑，接着伸出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随后叶一城领着林素问迈上了雕有走兽的台阶。林素问只觉他的掌心干燥又温暖，那种从指尖传来的温度能抵御此刻的寒冷，让她的紧张消于无形，她很想侧一侧脸看看叶宗师，他难得穿得这么正经，这样……好看，她也想问问他自己穿得这样正经好不好看？分明是她自己指尖轻颤，却以为是叶一城紧张，于是开口打趣道：“下回能有这样的万众瞩目，该是我成亲的时候了。”她自己轻轻地笑了一下，目光瞥见叶一城面无表情，才觉得这个笑话不大好笑，便悻悻地闭上了嘴。
	“背好了吗？”叶一城声音不大，只能让一边的林素问听得清。
	叶一城的发声让林素问身子微微一颤，她没想到在这样的场合下，叶宗师居然会和自己说话，叶宗师果然是叶宗师，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回道：“差……差不多了。”说罢被他握住的指尖忍不住动了动。
	叶一城目视前方，继续领着她拾级而上，低沉而有力的声音响起：“等一会儿，我说一句，你说一句。”不等林素问反应过来，他的声音再次响起，“你不用害怕，我与你同在；你不用慌乱，我必守护你，扶持你。我是你的宗师。”语毕，已行至顶端，他的手轻轻松开，林素问的手指头在这一刻失去了温度，可她的心里却有着无以名状的安稳。
	林素问转身看向远方，叶一城退后了半步，很快，叶一城的声音在她身后响了起来：“本国华夏，见远方来客，不亦乐乎。”
	林素问微微一笑，随即说道：“本国华夏，见远方来客，不亦乐乎。”她的声音带着这个年纪的稚嫩，带着皇家的风范，她的表情在这一刻神圣不可亵渎。
	这是一场冰天雪地中的外交见面，这是一场借着外交各怀心思的会晤，这是一场让万人见证了公主素问的成长礼。她于万人之上，他在她身后，一脸的云淡风轻，目光却只落在她的背影上。
	冗长的见面礼终于结束，华夏国在殿内设了筵席。开席后不久，皇上皇后款款而来，一行人会晤后，魏国公主便被安排到了林素问的身旁入座。精心打扮的舜华看着林素问的目光总带着打趣的笑意，终于省去了繁文缛节，她也放松了一些，揉了揉太阳穴对林素问低声道：“你非皇室亲生，却来迎接血统纯正的本公主，难怪你如此慎重紧张。”
	林素问下意识地看了看不远处的叶宗师，他正与皇上说着话，显然不知这里的事情。林素问瞥了一眼这个越来越不讨喜的女人道：“我慎重是因为这样的典礼，并非你，况且宗师在我的身后，我又有什么好紧张的呢？”顿了顿，又想起她的第一句“非皇室亲生”的话，忍不住笑了笑，她不是没有听说过这些话，平静地道，“我的生父为国捐躯，生母出身名门，养父养母是华夏皇上皇后，对于血统的纯正上你理解得有些偏差，我并不吃惊。”说罢她直起身来，对舒嬷嬷道：“是时候回去更衣了。”素问不再理会她，只想着忍到她走了便好了。
	在林素问整理好裙摆，对皇上皇后行了礼转身之际，听见了魏国公主的声音：“本公主出访列国，第一站便是华夏，不为别的，只为求亲。”
	林素问侧着的身子凝住了，她不可思议地又回味了下这番话，随后想想有些痛心：越之墨年纪与自己一般大小，娶了这个公主未免太惨了。
	舜华的声音再一次响起：“父皇离世后，并无男嗣，待本公主归国后便继承皇位，所以与本公主结亲者，也会做魏国的国王。”她看了一眼林素问，带着一如既往的笑意，又将目光移至殿上，挑了挑眉毛道，“舜华与华夏国叶宗师，有同门情谊，两人都未婚配，也都有治国之才，若结两人之好，可保边境百年平安。陛下，您说呢？”
	殿下一片安静，连丝竹之声都停止了，筵席的宾客都将目光集中在了这两人的身上。林素问终于动了动，转向殿上叶宗师的方向，她仰头望着一如既往高高在上的他，恍惚中叶宗师也看了她一眼，随即目光轻轻离去，带着微笑道：“承蒙师妹有心，你是魏国公主，理当由对方提亲才是……”话音未落，殿下的人们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更有人发出了笑声。
	林素问只觉得殿外的寒风都吹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冻僵了一般麻木起来，她僵硬地转身，脑中都是雪花纷扬。这一刻她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巨大孤独，她孤独地走在金碧辉煌的大殿内，走在寒冬飘雪的台阶上，走在三千将士让出来的道路中，而那殿堂、台阶和将士们，都将孤独投还于她。她来的路上与他并肩而行，无惧风雪，一转眼，她孤身一人走在回去的雪地里。她觉得叶宗师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了，可叶宗师的话还在耳畔：“你不用害怕，我与你同在；你不用慌乱，我必守护你，扶持你。我是你的宗师。”她突然停住了脚步，突然醒悟到，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宗师，她不曾享有过什么特权，换作谁他都会如此，这份情谊给的是他的徒弟，而不是自己，师徒情谊而已。原来，她同叶宗师，从来没有走近过，又谈何走远呢？这一刻她突然明白，患得患失的情愫，原来是爱啊。她的人生里第一次意识到爱，是发现对方并不爱自己的时候。
	隆重的接待仪式结束的当天晚上，失魂落魄的林素问迎来了另一个噩耗——明天就要去书院里上课。带来这个噩耗的自然是越之墨，只是他说这话的时候不像往常带着几分不怀好意，而是有些欣欣然的喜悦，他说：“明儿我还是坐你的车去学堂，这些天实在太冷了，我心疼我那马儿，倒不是非要蹭你的车，只是父皇说我的吃穿用度能节省就得节省，所以我想着你的车子……”
	之前越之墨蹭自己的马车从未如此解释过，今儿絮絮叨叨了一堆。林素问“哦”了一声，并未觉得异常，叹了一口气道：“好久没有吃思源轩的包子了。”两人就思源轩内的包子新品种交流了一番。
	越之墨离开之际，又转过头来，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道：“哎，素问，别说，你今儿还挺好看的。”
	林素问被他这话夸得笑了起来，想想还是和越之墨这样的兄弟情来得痛快，不用患得患失，笑道：“快冻死了。今年的雪下得好大呢。”说罢捧着小铜炉走到了窗前，与越之墨并肩望着外头还在下的雪。
	越之墨点点头，夜空中的雪落在了檐下的长廊上，他转头看了看林素问，近在咫尺的她让他觉得格外温暖，随即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好啦，等你到了长安书院，我们一起打雪仗。”
	林素问的目光里闪过狡黠的光：“我送你出门呀。”
	越之墨一愣，随即开心又感动地点了点头，两人一前一后迈出门去。直到庭院外的大门处，两人又絮叨了几句同窗们的近况，谈得有些欢，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叶一城的身影，叶一城却注意到了这两个小鬼，随即停住了脚步。越之墨跺了跺脚道：“天儿太冷了，你快回去吧，铜炉还热吗？”说着便探出手来碰了碰林素问双手捧着的小铜炉，这小铜炉用杭绸包裹着，远处看与她的衣服混为一体，感受到铜炉的温度，越之墨这才放了心。林素问带着一丝强忍着的坏笑，从袖子里抬起手来冲他摆摆手，远远瞧着就像两人拉完手告别一般。越之墨走了几步，回头看见林素问还站在远处，又折了回来，拍了拍林素问肩膀上的雪花，关心道：“好了，快回去吧，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林素问故作正经道：“墨墨，我看你走。”
	越之墨突然眼眶一热，生怕人瞧见，连忙转身，声音有不易察觉的颤动：“好吧。”
	不远处的叶一城看见两人依依惜别的情景，叹了一口气，转身而去。
	越之墨走了约莫十步远，林素问突然蹲下了身子，将小铜炉放在一边，两只小手迅速在地上扒拉出一堆雪，一边捏着雪球，一边快走了两步，待雪球捏好，右手高高抬起，全身后仰，将全身之力集中在了右手上，咬牙丢掷了出去。那雪球不偏不倚地砸中了越之墨的后脑勺儿，越之墨闷哼了一声转过头来，林素问哈哈大笑地转身往房内飞奔而去，连之前放在地上的小铜炉也忘记捡了。
	林素问回归长安书院的当天，受到了大家的热情接待，不少同窗投其所好带了些零嘴给她，又对她昨日的表现表示了各种赞美——
	“别说，有模有样的嘿！”
	“素问，你那个发言词背得不错啊，先生们都夸你，可见你只是考试发挥得不好，平日里的功课都是自己写的。”
	“你那衣服真不错，我妹妹嘟囔了一夜。”
	…………
	听见这些赞美之词，越之墨脸上乐开了花，比听见夸自己还开心，谦虚着道：“哪里哪里……”惹得林素问疑惑不解地看了他好几眼。
	倒是欧阳子卿对林素问的见面语别具一格：“素问妹妹，这些日子消瘦了一些。”
	越之墨哼了一声别过脸去，不屑地道：“眼瞎了吧。”
	林素问不满道：“我也觉得我瘦了，怎么着？”
	…………
	日子似乎又恢复成了往日的模样，思源轩的包子一如既往的好吃，赵督察也是一如既往的凶悍，落光了叶子的蓝花楹树干上堆满了积雪，挂着冰凌成了晶莹剔透的拱门。叶宗师没有再在学院里出现过。
	林素问刻意地回避着关于叶宗师的任何话题，自打魏国公主来了之后，他们的琴艺课也停止了。林素问伏在案前，看着下得不停歇的大雪，心想这雪若是不停，魏国公主更有理由留在这里了，她心里酸酸的很是不爽，换了个面继续伏着。她又突然有些悲观起来，自己和叶宗师的联系原来仅仅就是琴艺课，没有了琴艺课，他们之间竟然没了来往。想到这里，她又走到琴桌前，继续练习起复杂又枯燥的指法，练着练着便听见庭院里有动静，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脚步声。林素问蓦地停下手中的动作，忘记披上斗篷，便打开门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
	他踏着漫天飞雪，执着三十六骨的纸伞站在庭院里，身上带着光，见屋里匆匆出来的人，停住了脚步，眉头皱了皱：“回屋去。”
	林素问摸不着头脑，怎么好端端的又不大高兴的样子，她有些赌气似的站在门口廊下动也不动。
	叶一城走到廊下，收了伞，见林素问还是不动，声音里带着些许催促：“让你进去，怎么不听话？”
	林素问心中被“听话”二字搅得不大平静，抬脚便往屋里头走，边走边道：“听话？我是你的宠物吗？”不等身后叶一城答话，她又絮叨开了，“你还教不教我练琴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成何体统呢？不就是魏国公主来了吗？我泱泱华夏哪年不来几个王公贵族，说到底，恐怕是这个公主长得漂亮罢了，可漂亮又怎么样呢？我也漂亮啊，我也是公主呀……”她终于意识到自己词不达意地滔滔不绝是多么——丢人，终于闭上了嘴巴，有些怯怯地看着叶一城，想着自己刚刚在檐下不过站了一会儿，他就不高兴，如今说了这么多怕是要被嫌弃死。
	叶一城却没有显露出什么不满和不高兴，反倒是舒心地笑了笑，扫了一圈屋内，往榻上坐了去，信手拈起一只茶盏道：“我今儿来是和你告别的。”
	林素问吃惊地走到榻前，反应过来后，拉了拉叶宗师的衣袖道：“刚刚的话，我是……我是吃饱撑着了才口不择言的，并非责怪宗师，我只是埋怨自己学艺不精，有些恼，并不是说叶宗师你……我错了，素问错了……你别走。”最后三个字便是她的心意。
	叶一城柔和的目光扫过她，微微一笑，拍了拍身边的榻，林素问便坐到了他对面。他前所未有地耐心道：“你的父皇在宫内，宫外的事情，总需要人去做，所以我便是要常年跑来跑去的。”
	林素问倾身抓住他的臂膀道：“我不喜欢你跑来跑去，我想你每晚都来教我练琴。”
	叶一城眼角微微眯起，有着少有的温柔，他很自然地问道：“你们很怕赵督察吗？”
	林素问没有意识到这是他在转移话题，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是啊，他不畏权贵的，惩罚起我们来，一着比一着狠。”说到这儿，她突然想起来什么，问道，“对了，宗师，听说他是被你安排到长安书院的，你知道他是为什么跛了吗？”
	叶一城找了个舒坦的姿势单手支着下巴躺着，笑道：“你们啊，总是喜欢打趣赵督察的腿脚不便。赵督察当年是我麾下的一员将领，在战场上为了掩护我，帮我挡了一剑，受了伤，落下了残疾。”说着叶一城的语气中带着当年的沧桑，叹了一口气道，“总要有人不要命，才能换来你们今天的嬉戏打闹。”
	林素问“噢”了一声，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觉得赵督察也不像从前那么讨厌了，她学着叶一城的样子，蜷在了榻上的另一边，两人像面对面的两只调羹。林素问有些担心地继续道：“那你这些年在外头，能吃上好吃的吗？睡得好吗？有没有挨人家的欺负？”
	叶一城的身世颇为复杂，关于他的传闻也总是若隐若现地浮现，总之这些年他的确是一个人，虽然放眼整个华夏他的地位无人能及，但总是居无定所，他似乎早已经习惯了似的。被林素问这样一问，叶一城竟生出了些许心酸，苦笑着抬手摸了摸她散落开来的长发道：“刚刚在外头，冻着了没有？”说罢取过一边的毯子给她盖上。
	林素问摇了摇头，将毯子往下巴下掖了掖，眨了眨眼睛，继续问道：“在书院里做一个院长不好吗？我看你也不用上课，挂个名，还有思源轩的包子吃。”
	叶一城点点头道：“做那样一个院长自然好，可总有些事情比做这个院长更重要。”
	林素问想不出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有些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又道：“宗师，这些年……你心里有没有什么放不下的美好？”
	叶一城眼睛里含着笑意：“你呢？”
	林素问探在毯子外头的小脑袋歪了歪，看了看眼前的人，闪过不好意思的笑容，连连否定道：“不……没有的。”为了掩饰内心的狂跳，她反问道，“宗师，你喜欢那个……舜华吗？”
	问题问完，在空气中打了个转儿飞走了。叶宗师并没有回答她，他眼里的笑意似乎更浓了，他说：“哦？我听说你与欧阳子卿和越之墨的关系都很不错。”
	林素问半挺起身子，一边摇晃脑袋一边想要伸出手来摇一摇表示否定，可毯子被叶宗师刚刚裹得颇为结实，于是她便一个人扭来扭去，挣扎了一会儿只好放弃，小脸已经通红：“我跟他们是兄弟，出门在外，靠的就是兄弟。”她还想拍拍胸脯，但是手臂被毯子卷着只好作罢。
	“好了，快睡吧。”叶一城垂眸，拍了拍她身上的毯子。
	像是受了魔力一般，林素问不再折腾，乖巧地躺着，可眼睛还是眨巴眨巴地看着叶一城，刚刚的费力挣扎终于让她的小手找到了一条缝，伸了出来，摸摸索索地靠近叶一城的手指头，拉了拉道：“你不要嫁到魏国去哦，不要去做什么魏国的女婿。”
	叶一城点点头，没有抽回被她握着的那根手指头，冲她笑了笑。
	林素问觉得今晚好像做梦一般，她有一种冲动对他告白，只有两人的光景，又这般暖和，最难得的是叶宗师竟然有这样好的耐心，和自己说了这么些话，所谓趁热打铁，她终于咽了咽口水，眨了两下眼睛，下唇还有些颤抖：“我……我觉得我自己很不错……宗师你……不如喜欢我，也挺……挺好……”说到这里她已经死死地闭上了眼睛，想着宗师出手打自己一顿自己也不能睁眼，嘴巴里还嘟囔着，“跟了我，思源轩的包子、繁苍楼的说书、抱月楼的锅贴都是有的，宗……宗……宗师你考虑考虑……”她攥着毯子的手心里全是汗珠，脊背上也直冒汗，她想着死也不睁眼，就当是场梦，想到这里她突然觉得很释然，是啊，她有勇气对高高在上的叶宗师告白，人生还有什么遗憾呢？她林素问什么做不出来？想到这里她的思绪又开始飘向了远方，如果明天思源轩的包子特别好吃，要不要给叶宗师带一个呢？她没有想过叶宗师的回应，就在自己已经收不回来的思绪里，沉沉地睡去了，嘴角还挂着笑，仔细看还能发现一丝晶莹的口水。
	叶一城给熟睡的林素问掖了掖毯子，撑着伞往自己的住处走去，谁也没有料到，这天夜里来找他的人接二连三。
	似乎并不意外，宫门口站着魏国公主舜华，她见到叶一城回来了，迎了上来道：“我不愿在里头等你，想要早一刻见到你，这份诚意能否让你陪我走一走？”
	叶一城看了看她，点了点头。两人一同走在了雪地上。
	“那日之后便没有再见过了，师兄到底是忙得很，还是躲着我？”
	叶一城脚下的积雪发出了破碎的声音，在这样的黑夜里尤为清晰，他答了一句话，却并不是针对这个问题：“我不会向魏国提亲，不会娶你。”
	舜华站定，冷冷一笑：“所以那日在殿上你只是为了照顾师妹的颜面了？”
	叶一城点头：“你理解得很对。”
	“我对师兄的情谊，并非一朝一夕，我对你的感情，并非因为我此刻正处于低谷，想找一个依靠，我对师兄你的心意，苍天可证，日月可鉴……”
	叶一城看着她，眼睛里并未流露出愧疚和怜惜，反而有些无奈：“可我并不喜欢你。”
	“那你这些年，独身一人，难道真的没有遇到让你心动的人吗？”舜华握着叶一城执伞的手，语气中有些激动。
	“这与你又有什么干系呢？”叶一城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淡淡道，“你并未处于低谷，你在魏国布下的网，该收了吧？”
	舜华微微一愣，随即笑道：“师兄与我真是心有灵犀呢。”
	叶一城发出了一声冷哼：“舜华，这些年在魏国你也不易，只是这次下手有些狠。”
	舜华眼里露出不屑的目光：“我狠？我母后的出身一直被众人诟病，父皇懦弱，母后嫌弃我是个女子，我可曾感受过一丝父慈母爱的温暖？你说我下手狠？人活着，首先得为了生存啊。我想活，有错吗？”
	叶一城轻轻摇了摇头：“若当年你留在师父身边，也不至如此。”
	舜华冷笑了一声，似乎被这话刺激到了什么：“当年？当年我想追随你，是你拒绝了我。如今又嫌弃我下手狠？那我问你，若我现在重回师门，你可愿意娶我？”
	“不愿。”叶一城声音不大，答得却很快。
	舜华被这样简单直接的回答呛着了，她冷冷地笑了一声：“师兄这些年，身边并未出现过旁的女子，是对女子不动心还是就对师妹我不动心？”
	叶一城捏了捏眉心，显得有些疲倦：“对你不动心。”说罢一副“你非要逼我这样说”的表情。
	舜华气极反笑：“好好，我倒想看看师兄以后娶个什么样的女子。”
	叶一城转过身子，往自己的住处走去，经过舜华的时候突然说道：“你是魏国公主，我是华夏国师，以后你就随着众人叫我一声‘叶宗师’吧。”
	舜华不可思议地眨了眨眼睛，看着叶一城的背影，随后追了上去，几近歇斯底里地叫道：“我们同门整整五年，你竟然可以……”
	叶一城停下脚步，面色中流露出一丝厌恶道：“师父死得蹊跷，就算与你毫无干系，你当年的见死不救，也葬送了我们的同门情谊，还用我再说下去吗？”
	舜华站定在雪中，内心的震惊写满脸上：“你一早就知道，你一早就知道？”
	叶一城背对着舜华站着：“若有一天，华夏与魏国兵戎相见，我们都不需因为从前认得而手下留情。”他冷笑了一声，“舜华，你若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我想只有两个字——干净。心思干净的姑娘总是配得到对方喜欢的，所以，即使没有师父的死，你我也是没有夫妻缘分的。”
	舜华的眼泪唰唰地落了下来，她喃喃自语道：“我不够干净？我倒要看看哪个女子能比我干净？”
	叶一城没有回头，径直走向了自己的宫里。夜色如墨，雪花纷纷扰扰，同样的时刻，有人气急败坏，有人酣睡入梦，有人恩断义绝……也有人目睹了这两人的画面，这个人便是越之墨，他虽然听不见这两人说什么，却看见了他们拉手的远景，又怕被发现，所以干脆先到了叶一城的宫里等他。
	他今夜来，的确是有事情。关于林素问的事情，他在想明白了之后，又硌硬起了欧阳子卿，好友刘同的思想颇为简单直接，常常提出“打一顿”的方案，他迫切需要找一个明白事理的人来开导自己，想来想去，叶宗师最合适不过。这时候的越之墨俨然不再是当年马球场上不知深浅的小皇子了，比起只晓得在早上叽叽歪歪的那些大臣们，对叶宗师这样心怀天下德高望重的人，他显然更为敬重。且叶宗师与父皇十分亲密，私下的时候也不拘泥于君臣礼节，潜意识里早觉得他是自己人，生出亲近之意也是在所难免的。
	见到叶一城回来，越之墨毕恭毕敬地行完礼，开门见山道：“宗师，我有一件事情，十分苦恼，望宗师开解。”
	叶一城见越之墨的确是十分苦恼的模样，心里笑了笑，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这一点头，便迎来了越之墨的滔滔不绝，从当年入学的时候欧阳子卿对林素问的种种“图谋”，一股脑儿地说到了欧阳子卿关心林素问消瘦的事情，其间喝了两壶茶，末了不忘补充一句：“宗师，你倒是说说，素问哪里瘦了，分明是胖了一圈的。”
	叶一城点头承认：“的确是胖了的。”
	越之墨听叶宗师也肯定了自己的观点，更加觉得叶宗师是自己人，激动道：“宗师你也这样觉得是不是？所以那个欧阳子卿表面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其实暗地里肯定在打我们素问的主意。”这话说完，叶一城和越之墨同时点了点头。“宗师，你说我要怎么样才能斗得过欧阳子卿？”
	叶一城想了想道：“你确定林素问喜欢你吗？”
	越之墨凛然一惊，似乎他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被叶宗师这么一问才想起来，随后他又挠挠头道：“不管了，总之不能让欧阳子卿得手。”
	叶一城点点头：“这样的话，为师觉得你多虑了。”
	越之墨恍然大悟，心想明年一毕业，欧阳子卿与林素问哪里有什么时间再见呢，拍了拍脑门道：“宗师你说得对。宗师我这就告辞了！”说罢他欢天喜地地踏雪而去。
	叶一城经历了这样一个跌宕起伏的夜晚后，又一次离开了长安城，一别便是三年。
	十二
	这三年里发生了不少事情，皇上皇后相继离世，越之墨登基，华夏边疆战乱不断……林素问给叶一城写了三年的信，事无巨细，她都会写信告诉叶宗师，诸如毕业典礼上弟子们最放不下的竟然是赵督察，思源轩的包子又增加了几个新品种，越之墨当了皇帝威胁自己要听他话不然就不让她出宫玩，自己每日练琴自觉琴技已经出神入化只等宗师回来……
	叶一城罕少回信给林素问，通常林素问去了七八封才会得到他篇幅不长的一封回信，虽然字数不多，但是每一封林素问都能来来回回看上很久。这三年里，林素问最难以忘怀的是自己及笄那天，叶宗师托人送了她一串玛瑙手串，她一直戴在手腕上，睡觉沐浴也不舍得摘下。
	这三年里，她也从当年懵懂调皮的少女，出落成了能偶尔帮越之墨分担些外交国事的公主，用越之墨的话来说：“你怎么也是个公主，整日白吃白喝叫我这个做皇帝的在外人面前怎么抬得起头来。”林素问虽然想反驳，但是觉得说得也有些道理。因此每逢外交祭祀等重大活动，林素问也尽心尽力，譬如她的琴艺，在宴请群臣的时候总会露上那么一手。令她不解的是，越之墨后来让她不用再弹了，言辞间还扯上了欧阳子卿，她这才发现这些年越之墨和欧阳子卿倒是较上劲了。如今欧阳子卿在长安书院任教，成了书院历史上最年轻的先生，倒也符合他的才华。
	有次中秋，皇家宴请了群臣，林素问换了身衣服回来，便看见了板着脸的欧阳子卿，平日里欧阳子卿待人彬彬有礼，礼貌性的微笑是他的标志之一，可见此刻他定是生了挺大的气。自打从长安书院毕业后，林素问便罕少再与昔日同窗相见了，此刻并无他事，便走上前去，道了一声“子卿哥哥”。
	两人便交谈开来，说起欧阳子卿之前脸上的郁色，才晓得原来席间就边疆的问题，他和越之墨争执了起来，气不过便先行告退了。林素问安慰了几句，见帮不上什么忙，便岔开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问道：“子卿哥哥到了婚配年纪，家中可有给你物色相配的人儿？”
	欧阳子卿的脸像烧起来一般通红，嗫嚅道：“未曾，素问妹妹……噢，不，长乐公主，公主殿下，微臣正是为国出力的时候……”
	林素问心想提到婚配连个堂堂七尺男儿都害臊起来，心里暗笑，面色却一本正经：“子卿哥哥，为国出力是好事，但是有了小家也不是坏事，自毕业后，子卿哥哥可曾遇到心动的女子？”
	欧阳子卿先是一愣，接着有些紧张，随后赶紧道：“毕业前我便有心上之人了，只是……彼此差别有些大，所以这些年想先努力做出一番事业来。”
	林素问心中有些感动，感慨时光飞逝，当年入学的场景似乎就在昨日，今天的同窗竟已如此成熟懂事又有担当了，两人又闲谈了几句，这才分别。
	林素问与欧阳子卿的见面很快就传到了越之墨的耳朵里，宴会结束后，越之墨带着满身的疲惫来到林素问的宫殿里，有些不悦地问道：“你与那个欧阳子卿有什么说不完的话，说了小半个时辰？”
	从琴桌旁起身的林素问喝了一口水，不满地瞥了一眼越之墨道：“我怎么听得不大明白？”
	越之墨怒气十足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是要你少和欧阳子卿来往！”
	林素问见他这副模样气得不轻，走到他面前道：“我说你没事少操心我和我的兄弟，倒是你自己，也一把年纪了，是时候物色物色对象了，别以为父皇走了就没人管你。”
	这话像是戳中了越之墨的死穴，他突然噤了声，半晌干咳了一下道：“我的事情，你懂什么？”
	林素问被气得发笑：“我不懂，那你倒是先说说我哪里不懂了？”
	越之墨怄着一口气，似乎今日不把林素问说明白了不罢休，他又咳了咳：“素素，我只问你一句，你可懂得什么是爱情？”
	林素问被他这样一问，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了叶宗师的身影，随即脸颊便发烫，生怕被越之墨发现，佯装镇定地看了他一眼道：“那……那你说来我领教领教。”
	越之墨见她脸色起了变化，心中暗喜，道：“婚姻自古以来都是为了绵延子嗣，这本是不错的，但是婚姻的本质应当是爱情的延续，两人结合是为了爱情，跨越种种因素，不畏艰难，将种种的不可能变成可能。为了两情相悦，我可以付出一切，你呢？”
	林素问见越之墨认真的模样，再听他的这番话，心中琢磨了一下，觉得十分有道理，想起自己和叶宗师，虽然年纪相差得大了一些，师徒名分也摆在那里，可是为了爱情，只要不是伤天害理，有什么不可以逾越的呢？她笑了笑，点点头道：“你说得一点都没有错！”
	“剩下的，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有什么想法，来找我。”越之墨眨了眨眼睛，故作镇静地负手身后，踱步出了门。
	林素问起初想着越之墨的话，结合了自己和叶宗师，想着等叶宗师回来了，她便正儿八经地和他表白一次，然后就赖上他吧。不知怎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欧阳子卿的话——毕业之前已有心上人、差别有些大、等做出一番事业……然后她有些不可思议地转身望向越之墨离开的方向，越之墨的话犹在耳边——爱情的延续、不是为了绵延子嗣、不畏艰难、付出一切……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捂着胸口，扶着椅子慢慢坐了下来，可心口总是起伏不定，垂着头，她回想起这些年书院里的种种，直怪自己竟然如此迟钝，没有早点发现！
	该怎么办呢？写信给叶宗师吗？不可不可，途中万一出了差池，这桩事情便是昭告天下了。她起身来回踱步，她也晓得有断袖之风，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种事情发生在了自己亲人的身上，虽然自己见多识广，且包容能力强，加上这两人还是自己的至亲好友……一时间她竟没有了主意。
	于是林素问闭门整整半个月，谁也不见，直到听说了叶宗师要回长安的消息。那日秋高气爽，越之墨见她好久不露面，有些担心，便来看看她，竟连门都没进去。越之墨只好隔着门道：“我晓得那天的话，是我说得重了……素素，你开个门，我有话同你讲……你不理我没有关系，有什么气的我们先记着，叶宗师就要回来了，一会儿都到城外了，你这样……”
	门倏地被打开了，林素问惊诧地问道：“宗师要回来了，怎么不派人告诉我？”
	越之墨往后退了退，见她气色挺红润，放了心，又道：“不是派人来见你，你不见吗？”
	林素问懒得再与他争执，接着问：“叶宗师这会儿到哪里了？”
	“还有半个时辰就到城外了，你收拾收拾，准备去宫外迎接……”
	越之墨话音未落，林素问已经吩咐舒嬷嬷道：“舒嬷嬷，将我白色的骑马装拿来……我这些日子是不是胖了？快来帮我梳个堕马髻……”越之墨看着忙碌起来的众人，转身慢慢往自己的宫殿走去，他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
	林素问换上了白色的骑马装，披上了火红色的披风，英姿飒爽地策马出宫，她一路欢欣雀跃，虽然叶宗师好久不回信了，但是她有好多话想和他说，也有好多东西想和他分享。她手腕上的玛瑙红得璀璨，她脸上的笑容迎风绽放，意气风发，满满的都是青春的味道。她赶到城门外的时候，夕阳正落，火红一片染在她的身上，她握着马鞭，昂首挺胸地骑在马上，不一会儿便等到了她要等的人。
	这一次她没有急急地冲上去，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这时候才后悔自己性子太急，还没有懊悔完，那张日思夜想的脸便到了她的面前。他眼里有沧桑有风雨，似乎少了一些相见的兴奋，她素来明白是自己一头热，如今见他这般平静，心里微微有些失落，但重逢的喜悦一瞬间便又盖了过去。她握着马鞭的手拂了拂发，看了看天边的火烧云，对叶一城道：“宗师，真巧啊，我来城外看云，你看，那是云……”说罢朝着云的方向努努嘴。
	叶一城顺着她的方向望去，一本正经地“哦”了一声：“嗯，那是云。”语毕，那天边的火烧云也染上了林素问的脸颊。
	越之墨在见到叶一城与林素问并肩骑马而来的时候，突然醒悟。原来林素问这些年并非装疯卖傻，也并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只是她喜欢的人不是自己，而是这位叶宗师。尽管如此，他还是打算找叶宗师谈一谈。
	但是先和叶一城谈一谈的人，是林素问。她在庭院的石桌前摆放好了茶具，晚风习习。叶一城翩然而至，熟练地煮水沏茶，令一旁的林素问看花了眼，她觉得叶宗师做什么都是这样风度翩翩，做什么都是这样有模有样，实乃人中龙凤。叶一城沏好茶，分了她一杯，缓缓道：“这次回来，教教你茶艺？”
	“好！”林素问点头如捣蒜。等到茶喝得差不多了，林素问将不久前自己对越之墨和欧阳子卿的推论，告诉了叶一城，不想叶一城一口茶没有咽下，呛得咳嗽起来，林素问赶紧上前拍了拍他的背。这一幕刚好落在了越之墨的眼里，这位面若冠玉的少年见到这样的情形，竟生生红了眼眶。
	林素问抬头见到越之墨还像往常一样与他招呼，只是叶一城与越之墨目光相碰之时，却多了几分尴尬。
	叶一城与越之墨这几天没有任何的私下交流，这种异常的现象林素问自然没有发现，她美滋滋地学着茶道，练习着那些知名或不知名的曲子。她觉得他回来了真好，她想着一定要找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向叶宗师正儿八经地表白一次。
	想找一个天时地利人和时机的人不止林素问一个，越之墨在三天后和叶一城以及一品官员的筵席后，对叶一城道：“杭州送来了今年的龙井，朕想着叶宗师爱茶，便留了一些。”
	叶一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顺着道：“多谢皇上……”
	越之墨紧接着道：“朕听说宗师泡得一手好茶，想向宗师请教一二。”
	叶一城点头，两人寻了一处僻静的地儿坐下。那园子里到处开着花，越之墨打发走了宫人们，眼下只有两人，他笑了笑道：“宗师，您的身世父皇临终前与我交代了。”
	叶一城微微点头，苦笑了一声：“所以大哥临走之时，我不能回来，是希望你能顺利登基。”
	越之墨明白叶一城的苦心，朝中大局未稳，叶一城的身世本来有诸多传言，如果父皇驾崩之际他回了朝，不免有些人借着他的名义搞出什么乱子。好在这两人接触不多，却默契得很：“宗师这些年在外头，为国为民，小侄都记在心上。”
	叶一城摇了摇头：“你若为了抬一抬我的颜面，叫声宗师已经很好了，以后私下里也不可有其他称呼。”说着宽慰地笑了笑，“君臣有别。”
	越之墨点点头，两人又不再说话，看似专心地品着茶，待他鼓足勇气，准备抬头之际，叶一城率先发了话：“这次回来，有件事情想告之于你。”
	越之墨只觉得心里咯噔了一下，本能地点了点头。
	“素问已经长大，我想带她离开这里。”叶一城搁下茶盏，露出抱歉的神色，“为师很……”
	“好！”越之墨打断了他，只说了这么一个字。叶一城看向他的目光有些吃惊，怎么也没有料到他会这样顺利地答应。越之墨偏过头来看着他，声音里有些哽咽：“宗师，朕想一个人待一待。”
	一个人待在花园里的越之墨将脸埋在双手之间，从未有过的孤独席卷了他的全身，他明白林素问心有所属，他更明白叶一城能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做了多少的思考衡量，他们的师徒名分，他们的年龄距离……太多太多阻碍横在他们之间，难道自己也要成为横在他们之中的阻碍吗？
	先皇曾经教过越之墨一个道理，那便是愿赌服输。他的脸在掌心间尽情表现着痛苦的神色，他是一国之君，他要喜怒不形于色，他要经得起挫折，他要经得起失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丫头已经成了自己的一部分，融入了血液里，他要怎么舍去她呢？他脑海中浮现出林素问见着叶一城欢喜的样子，他就在这样的笑容里成长蜕变，他的青梅心里没有他，愿赌服输，愿赌服输罢了。他想起身回去，放下捂着脸的双手，漫天的黑色将这天地间塞得满满的，他转身看了看四周，那些随从们听话地还在远处守着，不曾来打搅他。他走了两步，却发现腿脚如灌满了沉重的铅，他索性坐在地上，抓起手边的一颗石子，投掷向远方。他突然想起他们在长安书院里闹腾的日子，他一早就规划好了和她以后的日子，他本想等她今年的生辰，给她一个万人瞩目的婚礼，他一直把她当作自己的小公主，而不是全天下的公主，他的人生里从来没有想象过缺少她是什么样子。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他无可奈何，他心力交瘁，他痛不欲生，他突然哭了起来，素素就要离开自己了，素素就要没有了，素素……他讲不出祝福，他来不及祝福，此刻除了压抑地痛哭外，他什么也不想做，他什么也做不来。在这漆黑的夜晚，远处宫灯亮了一片，他哭得像个小孩，无人知晓，无人心疼。
	同样的夜晚，林素问听见了人生最不可思议的问题，叶一城问她：“你想过换个地方生活吗？”
	林素问认真地想了想后问他：“其他地方与这里有什么不同？”
	叶一城也认真地想了想，诚恳地回答道：“我一直在。”
	“那好，我愿意的。”林素问仰起头来冲他点了点头，随后又低下头，自然地说道，“我做梦也是想与宗师你一道的。”说罢欢喜地笑了笑，她本以为这样的表白会生出什么枝节，没想到却是这样顺利，顺利得让她除了欢喜还是欢喜。
	叶一城俯身下来，他的气息越来越逼近，随后维持在了一定的距离里不再变换，半晌，林素问感觉到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叶一城道：“那你等我。”
	夜色如墨，浓得化也化不开。
	林素问得知魏国和华夏争端再起的时候，已经是数九寒冬了。林素问抱着暖炉看着窗外的大雪纷飞，又想起那晚叶宗师与她说的话，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问完了那些话之后，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叶一城再也没有提及类似的话。不过这段日子，他倒是很闲，和林素问弹弹琴、喝喝茶，甚至还带她去了几趟宫外。虽然他一如既往的沉默寡言，但是林素问却觉得他心情好的时候可真不错，同时期待着上元灯节那天宗师心情也能如此之好。
	越之墨踏雪而来，他的毛皮大氅上已经积了一层雪，他说：“魏国要让我们割三座城池，这一次的战事小不了，南方又有了虫灾，有些棘手。”
	越之墨倒是来得越来越少了，偶有几次去民间玩，百姓们都夸奖这位年轻又勤奋的帝王，林素问见他眉头有忧色，关心道：“我能做什么？”
	越之墨目光看向别处，有些迟疑道：“叶宗师可能又要出去一趟了，我想着，你可以在家里等等，等他处理好了，再回来接你，你们再出去，这样安稳一些……”
	林素问没有领会到他的言下之意，只是听见“叶宗师”三个字她就莫名兴奋起来，她说：“这么说叶宗师这次要带我一起去吗？”
	越之墨没有答话，他想起前不久和叶一城商量好的计划，找一个恰当的时机叶一城带走林素问，过一段时间以林素问突发疾病宣告天下，还给两人自由身，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周折。原本他们离宫时间定在了上元灯节的第二天，但现在看来，似乎要提早一些了。越之墨看着林素问笑吟吟的侧脸，想起她父亲也是战死沙场的将领，那些将士浴血奋战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和她一样的少女们露出如此干净天真的笑容吧，而他治理国家，倾尽心思为的也是百姓脸上舒展的笑容。他努力让自己释然一些，碰了碰林素问的衣袖轻轻道：“宫里可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可以一并带出去。”
	林素问环视了一圈，目光落在了琴上，这是先皇当年赏赐的，还让越之墨嫉妒得不轻，她指着琴道：“你不是喜欢我这把琴很久了吗，借你玩玩。”说罢又道，“宫里没有什么放不下的，要说放不下的，还是思源轩的包子，我们也好久没有回去过了，你还记得那里的蓝花楹吗？那种蓝色的花，我再也没在别处见过。等我回来，我们去吃包子，见见赵督察，说到赵督察，你说他见到你会不会和当年一样凶悍？哈哈哈……”
	林素问并不晓得这是一次不必回来的出行，她满心欢喜地以为是和叶宗师一起的一趟旅行。
	林素问和叶一城起程的那天，动静很小，她被要求女扮男装时还以为是好玩，同时为了旅途方便，并未多想。前来送行的人只有越之墨和舒嬷嬷，林素问对舒嬷嬷道：“嬷嬷，我带好吃的回来给你吃啊。”
	越之墨笑了笑打趣道：“有我的吗？”
	林素问调皮地翻了翻眼睛：“看看银子够不够咯，你那块玉佩我看着倒是不错，说不定……”越之墨没有像从前一样与她抬杠，反而大方地解下腰带上系着的玉佩扔了过去，林素问隔空接过，笑道，“多谢啦！”
	“宗师，照顾好她。”越之墨说完掉转马头便离去了。
	林素问觉得有些奇怪，冲着越之墨的背影喊道：“墨墨，再见啦。”
	漫天的大雪，林素问看见他没有转身，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
	林素问耸了耸肩，冲着叶一城道：“宗师，我们走吧。”
	长安城，从此一别便是永远。
	十三
	林素问作为一个一直被保护得很好、从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公主，出了长安城后，一路到了灾区，看见的一切，可谓触目惊心。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一段时间或者一件事情，促成成熟的质变，她活了十五年，头一回长大就是在这样的途中。叶一城很少有时间陪她，她心里总觉得有哪里不大对劲，但是这样的不对劲转瞬就被民生疾苦带来的震撼掩盖了过去，她也学着去灾区帮忙搭把手。她总是女扮男装，几乎没有人能认得她是谁，以为只是叶宗师身边的一个俊俏小跟班。
	认识叶一城的人似乎很多，他们亲切地称呼他宗师，他可以背着伤口化脓的病人找大夫，他可以给年迈的老妪喂食，他可以给幼童去取树枝上的纸鸢……他的眼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路走来诠释着“众生平等”四个字。林素问更觉得叶宗师可敬可佩可爱。
	偶尔叶一城会有空陪她在外头坐坐，他满身的疲惫，却打起精神陪她说话聊天。林素问会和他说起长安书院的日子，最常说的便是那片蓝花楹：“那种蓝在哪儿都找不到呢，等我们这次回去，喊上越之墨去思源轩吃包子吧？不知道能不能赶上蓝花楹的花期。”
	叶一城微笑地看着她，某种感情似乎就这样平平淡淡地来了，没有什么惊心动魄，他十分享受这样的感情。他问她：“素问，你很喜欢长安，很喜欢蓝花楹吗？”
	林素问点头：“喜欢啊，长安很热闹的，你待的时间少，所以不能完全体会。”
	叶一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素来漂泊惯了，总想着能有安静的一处安顿下来，而这个小姑娘人生才刚刚开始，向往热闹繁华也是难免的。他这一刻突然有些犹豫，带着她去那样僻静的地方她会觉得孤单吗？不过孤单又如何呢？总有自己陪着她。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宗师？”林素问抬起小脸又问。
	叶一城愣了愣，摸了摸她的头安抚道：“你很想回去吗？”
	“想啊，那是我的家呀。”林素问自然而然地说道。
	叶一城笑了笑道：“知道了。等虫灾结束了，我们便回长安城。”既然她不愿意隐姓埋名，那便堂堂正正地公布于众好了，他原本想安安静静地带她走，看来如今需要改变计划了。
	虫灾结束的时候，叶一城接到了越之墨的八百里加急，信函中说边疆战事刻不容缓，魏国如今肆意妄为，似乎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且如今魏国皇帝还是叶一城的老熟人。叶一城看了信后，对林素问道：“素问，我要去边疆一趟，你先回宫等我便好。”
	林素问想起每次和叶宗师的分别都要隔上三五年，这回说什么也不愿意，于是叶一城只好捎上了林素问，一同前去边疆。那时候他便想好不再隐瞒林素问的身份，他的小姑娘是个公主，有什么可隐瞒的？
	天元1129年，初秋。
	百姓们没有观赏秋景，名士们亦没有品蟹赏菊，此刻国土之上满眼皆是迁徙逃亡的民众。
	华夏与魏国，是中原势均力敌的两个国家。两国突然在边境开战，纷争不止，于是，只能派出使者在边境交界的长林山会晤。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连续三日还未果，两国陈重兵于边境，战事一触即发。华夏兵营却突发瘟疫，死伤极大。猝不及防之下，华夏只得重启和议一事。和谈的地点是两国边境长林山脚下的银杏林子中。
	林素问不清楚为什么这次两国和谈，她会被魏国国君钦点列席。叶一城得知后，对林素问道：“你平日里只能待在营中，若要见客，必有为师陪你去，切不可一人行动。”林素问觉得他有些小瞧自己，可想着也说不过他，便点点头。
	从治灾的地方到如今，林素问心里头终于疏通了一个问题，她想问问他心里有没有自己，又或者是如何说服越之墨带自己出来这么远且这么久？这些年，只知道偷空出去玩的林素问，曾经听见民间的说书先生，这样评价叶一城——叶宗师心中装着的是天下苍生。
	天下苍生塞满了叶一城的世界，从前她不明白，她看见皇城脚下的百姓安居乐业，这些百姓固然重要，为何小小的一个自己，叶一城都不能放进心里去？这一路远行，她目之所及、耳之所闻，终于使她甘心了，是了，宗师的世界里没有自己的位置是对的。这天下比自己，更需要叶宗师吧。每每想到这里，她的心头又涌起对自己的肯定：自己的眼光可真真不是一般的好。转瞬一想若是叶宗师的世界里装不下自己一丁点儿，那就用自己的全部世界来装下他也不错。
	据说边境现在的形势对华夏极其不利，突如其来的瘟疫，让谈判的官员们焦头烂额。自打在谈判的地点落脚后，林素问再没见过叶一城，她想派人传口信给叶一城，可想到他在探望受伤的将士们，自己不能再添乱了。她每天除了去银杏林子散散步和给远在皇宫的越之墨写信外，便无所事事，只等着看两国相见的时候自己能派上什么用场。
	这日午后，林素问换上了庄重的广袖礼服，梳好发髻，乖乖坐在营帐里等着叶一城带自己去谈判。来人却是另一位官员，解释道：“殿下，宗师还在赶过来的途中，吩咐属下先为您引路。”林素问凝重地点点头，起身上车。一路颠簸前行，她挑起车内的帘子，看着满目的银杏叶子，煞是灿烂。
	这些时日，她对魏国国君钦点要见自己一面的事情，作了许多推论，想到了叶宗师之前的关照，又想到越之墨与自己告别时的异样，这一刻她突然醒悟了。如今最大的可能就是——和亲。
	她曾听说过魏国的皇室中有不少男子尚未婚配，两国交锋，若是和亲，这是投入成本最低、回报最高的事情。林素问闭了闭眼睛，想到了这一路走来她心里觉得异样的地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从手腕上褪下了一串红玛瑙手串，用白绸手绢包好，轻轻搁在了案上。
	这串红如血的玛瑙手串，是叶一城送她的唯一一件东西，她一直都戴着。若是真的要和亲，不管对方高低胖瘦，不管对方是否喜欢自己，她都要放下自己的儿女私情。若是嫁去魏国，叶一城便是她不能念想的人，她再也念想不起了。这手串留着只是徒增伤感和不切实际的念想，还是留在这里吧。
	林素问在随从的搀扶下下了马车，身后是华夏麾下三百军士，他们已经停住了脚步，看见林素问下车，半跪行礼，双手交错举过头顶，动作整齐划一，道：“长乐公主安！”
	林素问转身看着将士们，她很少有这样规模的出行，因为出行的机会着实太少。想到自己即将离开故土，只要和华夏有关的一切，此刻都无比亲切。她对着将士们轻轻抬手，道：“诸位辛苦了，请起。”她转身，华服及地，旖旎的身影使得银杏林子里突然有了生气。
	此刻眼前便是魏国一方，魏国三百将士数排而立，手握长枪身穿青色盔甲，不苟言笑。他们的正中坐着一位华贵的女子，那女子正在喝茶，端着青瓷的杯子喝完放在一边的红木托内，将视线缓缓回转，落在了走过来的林素问身上，眼睛微微眯了眯，像是刚醒的猫。
	“这是魏国国君。”随从在林素问耳边轻轻道。
	林素问的眼神透露出微微的讶异，侧脸冲随从撇了撇嘴巴，心道：原来是位故人，看来这三年，她并没有闲着。她正色而去，走近了微微屈膝行了礼，道：“魏国君安。”
	“长乐公主？”魏国君抬起手正了正发髻上的珠串，问道，她的举止神态和当年别无二致。
	“是。”林素问恭敬地答道，心想她当了个女皇帝倒也像模像样，想起同样是帝王的越之墨为了一块桂花糕还要跟自己发脾气，真是天壤之别，心中恨铁不成钢地叹了一口气，感慨华夏还好有叶宗师这样的栋梁。
	魏国君的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又打量了一番林素问，清了清嗓子道：“传闻你的琴声是华夏一绝，今儿倒是想听一听。”说着轻轻一抬手，魏国侍从便捧着一尾琴站了出来。
	两国交战，虽是和谈，却是千钧一发地较真。魏国君王要见的是华夏公主，史官看来足见魏国的诚意，但在魏国国君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后，林素问身后的将士们皱起了眉头，纷纷握紧了手中的佩刀。
	华夏国唯一的公主，在两国和谈之初要为魏国国君弹琴？这是下马威，更是对公主的羞辱，公主的颜面便是华夏的颜面，是再清楚不过的道理。
	林素问自然明白这些道理，可若是能让这战事化解，别说是弹琴，跳一跳舞说两段乐子，她也是愿意的。面子这东西，向来是给别人看的，没有里子，充着胖子徒增笑耳，一旦有了里子，这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传闻向来不足为信。”林素问直起了身子。
	魏国国君的眼神里透露着有意思的神色，并未生气，笑道：“不过一曲而已，公主未免太小家子气了。”魏国将士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轻蔑的笑。
	林素问身后的侍从握紧了拳头，魏国君从一开始就咄咄逼人，哪里是来和谈的，分明是来火上浇油的。
	林素问却未生气，相反，她还点了点头，不置可否地说道：“魏国君所言极是，我从小生长在皇宫里，这般年纪了，这是出门最远的一回，难免小家子气，请魏国君别和我一般见识。”随从松了一口气。
	魏国君蹙眉若有所思了片刻，又道：“我差点忘记了，你只是被皇室收养，并没有纯正的血统。”魏国军士的脸上流露的笑容更轻蔑了。
	华夏有忍耐不住的战士，手已落在了随身的刀柄上。林素问歪了歪脑袋，又摇了摇头道：“素问是长安人，流的是华夏的血，很纯正。”不同于当年那次见面的尖锐交谈，这一次的林素问显然要淡定许多。
	魏国君抬眼瞧了瞧她，目光又收了回去，端起侍从手上的茶杯，用茶盖浮了浮茶面，不紧不慢道：“看来叶师兄说的是假话了，他说这世上唯有长乐公主得到他的琴艺真传。”
	林素问被这“叶师兄”三个字酸了酸，这些年来她竟然还未改口。想起从前自己与叶宗师提到这位，他总是不愿回应，让林素问心里硌硬了许久，没想到这些年来两人似乎藕断丝连，林素问心中暗骂了一句“真讨厌”。
	“这次见你，不为别的，是为了两国的战事。”魏国君起初的几句激她的话，都被她轻轻化解，她不再像当年那般喜怒外露，她的云淡风轻里有着叶一城的影子，越是这样魏国君心里头越不舒坦。
	林素问回过神来，不疾不徐道：“是了，琴声什么的都不打紧，战事才要紧。”
	魏国君嘴角的冷笑渐浓，道：“琴声怎么就不打紧了？”她想起了那一夜，她月下见叶一城，问他：“我知道你心里的那个人是谁，她没有皇室的血统，比你小了二十二岁，她什么都不会，哪里比得过我？”
	“她会弹琴。”清冷的月色下，叶一城淡淡道。
	“我也会弹琴！”她不服气地说道。
	“她的琴是我手把手教的。”
	“可我们的琴艺，出自同门，有什么区别？”她反问，带着骄傲、带着不甘、带着醋意。
	“素问的琴声，是天下最干净的声音。”叶一城转身定定瞧着她，“出了师门，如今你我，早无同门情谊，只有各自的天下苍生，你要战，那便战。”说完他拂袖而去，不曾回头，恋恋不舍的从来只有她自己。
	最干净的声音？这六个字，在她脑海中盘旋，像是尖锐的刀子落在了她的心头。她有天下无双的琴谱，她会世间罕见的指法，她曾寒冬酷暑也不停歇地练习，难道她的琴声不够动听不够高雅不够打动他？她不服气。
	魏国君直起身来，走到林素问的身边。太阳渐偏，山林的尽头有一个男人，骑着白马往这里赶来。
	“我今儿准备了两件东西，一个是你刚见着的琴，另一个……”她轻一抬手，侍从颔首捧出了一只灵巧的三耳酒樽，“这里头装着我辛苦求来的酒，这酒有个神奇的地方，喝下它的人，一炷香后，可以忘却自己最心爱的人。世间的烦恼，不都是‘情’字吗？所以它的名字叫忘忧，本想赠给叶师兄，他没有来，真是可惜了。本想听你弹过琴，看他喝完酒，便送上我的第三份礼物，魏国大夫们治疗时下瘟疫的方子。”
	林素问明白了，她与魏国女王之间的共同点便是都倾慕着叶宗师，显而易见的是叶一城并未垂青于魏国君。想到这里她舒了一口气，又想到对方千辛万苦约自己来，真的只是为了弹一首曲子吗？林素问的目光又落回到了那随从捧着的琴上。
	“这酒我来喝，这琴我来弹，那你还会给我方子吗？”林素问诚恳地问她。
	魏国君一怔，带着玩味的笑容打量着她，道：“自然可以。”说着她招了招手，那捧琴的侍从走上前来，她揭开了琴旗，一把伏羲五弦琴映入眼帘，她扯下一根头发，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将发丝放在了琴弦上，转瞬，发丝断成两截，落在了银杏叶子上。“还弹吗？”魏国君微笑地问道。
	林素问直直地看着琴，舒了一口气，原来她并不需要和亲，远离故土。
	“公主，请三思。”
	“公主，我们不怕打仗。”
	“公主，御医们已经在研究方子了，相信很快就能研究出来……”
	…………
	林素问侧身看了看脸上写满关心的将士们，轻轻笑了笑，抬头看了看直入空中的银杏树，那树林的远处，骑马的男子更近了些，但她自然是看不见的。
	“弹。”林素问的声音里，没有负气，没有胆怯，她走到了那侍从托着的酒樽前，双手捧起。
	“喝了便会忘记你的心上人，你舍得？”魏国君笑道。
	林素问没有答话，仰头便喝尽了樽中酒，嘴角噙着苦笑，摇了摇头：“小女子忘却心上人，是挺痛苦的，但是一个公主，忘却一个心上人，装下天下百姓，不是应该的吗？我自小锦衣玉食，受皇家恩泽，百姓眷顾，如今到了回报他们的时候，与儿女私情无关，与我的血统身份有关。”林素问扫了一眼周遭的林子，挑了一块平实的石面走去，盘腿而坐，整理好裙摆，抬起头，冲不远处的随从道，“拿琴来。”
	两军战士不再言语，魏国的战士们脸上原本嘲弄不屑的表情都已不见，屏气凝神；华夏的战士眼中满是感动敬畏，他们直着身子，目光都落在坐在那块石头上的人身上。
	叶宗师下月生辰，林素问原本准备了这首曲子送给他，大战在即，这位忙得脚不沾地的宗师，恐怕也不会过什么生辰了。此刻他不在场，虽然林素问觉得他的心上人心上是没有自己的，但是他们有着同样的天下苍生，在自己还最后记得他的时候，弹一弹琴，算是她爱情的绝唱吧，想来颇为悲壮。
	她的琴是叶一城手把手教的，其中最独特的指法叫作“指走偏锋”。不同于寻常琴者弹琴时用指甲的正中触碰琴弦，她的指法恰恰是用指甲右侧的三分之一处触碰琴弦，这本不是什么难事，珍贵的是一整首曲子，每一个音都保持这样精准的力度，因此她的琴声是华夏一绝。
	在弹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指尖传来的痛远比她想象得要厉害。她不能停下来，瘟疫肆虐，最耗不起时间的是百姓，她的脸色虽然平静，但是额头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
	林中的鸟儿也不再叫唤了，秋蝉都已经噤声，她的琴声弥漫在簌簌落下的银杏叶子中。林子远处越来越近的骑马的男子似乎也听见了，他仰起头看了看四周，高扬起了马鞭，加快了前行的速度。
	她的指甲开始裂缝，琴弦上出现了一层血珠，十指连心，寸寸是血。
	魏国君将茶杯搁了回去，她仔细瞅着林素问的表情，努力听着林素问的琴声，她怎么也不明白，琴声可以欢乐可以悲伤，干净到底是什么？直到林素问弹至此，她依旧没法体会，干净……是个什么东西？华夏战士的眼中泛上了一层水雾，男子们抿着唇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跟着林素问的舒嬷嬷弯下腰去，半跪在了地上，老泪纵横……
	林素问只觉得钻心地疼痛，指尖发麻，在这首曲子需要以“轮指”来达到最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她咬着下唇努力不让自己因为疼痛发出声音。一只小鹿探出了脑袋，瞧了瞧四周，然后轻轻走到了林素问的身边，喉咙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慢慢地靠近，随后坐了下来，将头搁在了她的裙摆上。
	阳光渐斜，如火的光的尽头，提剑而来的男子，无比惊讶地看着此时的情形，队伍中有人认出了他来，轻声道：“叶宗师……”
	士兵们缓缓地让出了一条道让他前行，他的目光落在了林素问满是鲜血的手指上，目光中尽是心疼和怜惜，他叫了一声：“素问……”
	林素问眼里只有琴弦，这轮指的角度和次数没有丝毫偏差，琴声幽静。在收尾的最后一个音里，她如释重负地顿了顿，来不及抬起头来，便闭上眼睛跌落了下去，那双手鲜血淋漓，在银杏叶子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
	十四
	叶一城赶到的时候，舜华正走到昏死过去的林素问面前，弯腰下去，用手探着林素问的鼻息，看见有影子淹没自己，她猛地抬起头，看见了面前的叶一城，叫了一声：“师兄。”
	叶一城低头看了看林素问，瞬间抽出剑来，不等舜华反应过来，那剑已经刺中了她的胸口，舜华不可置信地低头看着胸口汩汩流出的血，又叫了一声：“师兄？”
	“这一剑，不为师门，不为你的父母，也不为两国恩怨，只为我自己。”他眉毛轻挑，看着她身后拔剑指向自己的士兵们，没有丝毫退缩地继续道，“将方子交出来。”
	舜华冷笑着握着剑刃，对叶一城道：“你不想救一救她吗？你甘愿将时间都耗费在这里吗？方子我不会给你的，没有你，没有爱情，我至少还有万里的江山。”
	“方子已经研制出来了。”
	舜华回以决绝的冷笑：“我晓得你，不杀女人和孩子。”
	叶一城用力一刺，迎上舜华惊恐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杀人要偿命的。”林素问是自己的女人，也是自己的孩子，他从来都晓得。剑从她胸口抽出来的时候，魏国女王跪倒在地上，她看着叶一城的眼睛没有闭上。
	叶一城弯腰抱起林素问，对一边的将军道：“将军，是我的疏忽，擒贼先擒王，一早能明白，便不会如此。”
	将军单膝跪下：“末将不敢。”
	“剩下的，就交给将军了。”这位任何时候都神采奕奕的宗师，在这一刻突然老去，他的精气神一下子被抽空，他抱着林素问走向林子尽头，身后是悲恸的厮杀声，他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小公主，说：“走，我带你回家。”
	叶一城看着怀里的林素问，她好像只是睡着了一般，仿佛随时会醒来对他说些俏皮的话。他想起那年外头下着大雪，他与她坐在榻上，她躲在毯子里同自己表白，那时候他总觉得她太小，不明白爱是什么。但是他离开后，却决定若她长大了，心意还是如此，他便要娶了她。做那个决定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挣扎纠结，他似乎明白每个人的出生，都为等待另一个人，既然等到了，还管什么其他？
	他想起他曾经站在礼堂门口，看见还是个小不点的她奔跑在蓝花楹下；他想起她在思源轩大口大口吃着包子的模样；他想起她翻墙时笨拙的模样……真好啊，这样的姑娘喜欢自己，从头至尾只喜欢自己，但是自己却把她弄丢了……
	他曾许诺带她回家，风风光光地娶她，可是她是有些笨的，怕是她到死都不晓得自己的心意，可说到底，都是自己不好，明明晓得她是这么笨的姑娘，还不早些和她说个明白。他与她相处的日子其实并不多，扒拉着手指头数统共就那么几段日子，可是他明白，她这一走，所有的悲欢都已化为灰烬，这世间的任何一条路，他再也不能与她同行……叶一城抬头仰望那银杏的天空，他不信天下之大，找不到一个法子救她，他愿倾其所有，换她重生。
	越之墨娶妻生子，兢兢业业地治理着家国天下，边疆逐渐安宁，他每日忙到三更才睡，通宵达旦更是稀松平常。他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从体恤民情到批阅奏折，他从未偷懒过。起初百姓们说皇帝年轻身体就是好，可十年如一日的勤勤恳恳，百姓们感慨这真是个不要命的皇帝哟。
	他曾经疯狂地找过叶一城和林素问，在寻找的过程里，他发现了父皇当年那些不为人知的一面，有些东西不能见光，便得有信得过的人去处理，除掉明面上不方便处理的人：被门生利用卷入了谋反中的苏丞相；何南两家结亲，势力增强后被派去边疆的何凌苍；洛阳富商富可敌国，轻易挑起他们的内斗，借刀除去那位不听话的继承人……在寻找叶一城和林素问下落的过程中，他意外地发现了叶一城当初为何屡次离宫，起初知道真相，他厌恶叶一城道貌岸然这些年，如此腹黑，后来他才明白，叶宗师不过是做了父亲的影子罢了，但是这些年他自己一个人，真真印证了孤家寡人的称呼。后来，他不再找了，他想叶一城是那样了不起的人物，定能找到医治她的法子，既然没有音信，那便是最好的音信。他努力地忘记这件事，忘记叶一城，忘记他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异父异母的妹妹，忘记他的童年曾有过的那些色彩。他觉得忙起来就是好，天下之大，值得自己操心的事情多了去了。
	那年中秋，他的小女儿在蹦蹦跳跳地玩耍，他罕有地坐在花园里和后宫妃嫔们赏月。妃嫔们都晓得皇上不是个悲春伤秋的人，从不多愁善感，他平静地坐着，仰头看天上的圆月。快乐的小女儿扑倒在他膝盖前，他低头一看，轻轻笑了笑，流露出少有的长辈的慈祥，竟将她抱在了膝上。小女儿并不怕他，摸着他的胡子道：“父皇，你吃的可是桂花酒酿小圆子？”
	越之墨微微一愣，侧脸看到石桌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甜点，正是桂花酒酿小圆子。他端起来，舀了一勺，轻轻吹了吹，递到她的嘴边，小女儿便喜笑颜开地舔了舔，随即露出格外满意的笑容，嗷呜一口含在了嘴里，轻轻地嚼着。越之墨突然有些心酸，他轻轻将她放下，一边的妃嫔早已吓得不行，连忙抱过孩子：“是臣妾未教导好孩子。”
	越之墨并不理会她，他虽然嘴角含笑看着小女儿，但是眼睛里却流淌着无尽的哀伤。
	小女儿并未发觉，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了一块酥饼，挣脱了大人的怀抱，走到越之墨面前道：“父皇父皇，可好吃的玫瑰酥，给你，和你换桂花酒酿小圆子。”
	他眼眸里的哀伤聚集到了一处，浓得化不开看不透，他将手中的那只琉璃碗递给了小女儿，随后沙哑的声音从喉咙里传出：“下去吧。”
	众人赶紧退下，这花园里一下子便安静了起来。百花齐放，一轮皓月，他坐在这里，想起了十年前，得知叶宗师要带走林素问的那个夜晚，他爽快地说“好”，是因为他怕下一刻自己会变卦。多么熟悉的夜晚，明明相隔了十年，却好像就在昨天，他索性盘腿坐在地上。他努力勤奋地掌管江山十年，为的是对得起姓氏对得起百姓对得起自己，但是他心底里的原因，他再明白不过，他要让自己忙碌到没有力气去回忆那个小丫头，他把有关她的回忆都藏在了记忆深处的盒子里，死死扣住。
	但是这一刻，小女儿的两句话，竟然击溃了他多年的防线，那个小丫头从小盒子里蹦了出来，布满了他记忆的每一个角落，她追着自己奔跑在了蓝花楹下的书院里，她在书院内大喊“越之墨快跑啊，赵督察抓人呢”，她一袭白衣走在天元殿里，她捧着铜炉笑吟吟地看着自己……他从来不曾忘记过她，素素，素素，素素，你在哪里呀……
	他将脸埋进手心里，呜呜地哭了起来，头发被风吹散，他肩膀轻轻地耸动，隔了整整十年的痛哭，终于到来，他哭得伤心，他哭得撕心裂肺，他哭得不能自已，他悲恸地想：长夜里哭的人里，素素你知不知道，我仍旧是最想你的那一个啊……
	一轮明月孤零零地挂在天上，一点也不繁华。
	四周的花丛树枝悉数退去，面前竟然是一间客栈，月光下见着它的牌匾上写着四个大字——慈悲客栈。
	十五
	茶台前面坐着寂静无声的我们，茶台上的那朵曼陀罗花终于开放，梦中的那个人说，当茶台花开放，我便可以知道自己的前世今生，从而离开这里。前世已在这里呈现完毕，可是我依旧没有半点记忆。虽然没有一点记忆，可是我心里是欢喜的，因为一直以来叶一城心心念念的那个小姑娘是我。原本我想尽办法摆正自己与他的关系，如今想来真是虚惊一场。
	我有些担心地看着叶一城道：“唉，虽然我倾国倾城，但终究是个鬼，你与一个美艳的女鬼相处这么久，怕不怕？”说罢吐了吐舌头，晃了晃脑袋。我想起越之墨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还误会叶一城叫我素问的目的，如今回想他跟我说的那句“素问，是我的心上人”，真是美得不像话。
	叶一城嘴角轻挑：“你和艳这个字，是不沾边的。”我歪了歪头。
	越之墨冲我笑了笑，我又看了看叶一城，最后将目光收回落在手中握着的杯子中。越之墨对我的心意，我从前因为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而忽略了他，如今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这里，于情于理我也不能不照顾他的感受。已褪去青涩、举手投足间不似当年幼稚的越之墨，冲我们笑了笑，他眉眼比过去要稳重许多，这些年他一个人走过，想必很是辛苦吧，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想要摸一摸他，半晌，悬着的手还是收了回来。越之墨的眼神里欣喜的光暗淡了下去，他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道：“你还是没有想起来吗？”
	我哭笑不得地打掉他的手：“我只是不记得了，又不是瞎了！”
	叶一城伸手摸了摸我的头顶道：“他可以带你离开这里，回到长安城，那里有你喜欢的东西，思源轩的包子，皇宫的玫瑰酥，长安书院的蓝花楹……”他顿了顿，声音里有些欢喜又有些悲伤，“丫头，你不是心心念念想离开这里吗？你看，带你走的人来了。”
	这一句话说完，我们三个都不再说话了。从慈悲客栈里换取一个机会，谁都知道要付出什么，以命换命的方式真是又残忍又慈悲。我笑着问越之墨：“我若回去，有谁会用命来换我这一世繁华呢？”
	越之墨愣了愣没有直面我的问题，反笑道：“我一直羡慕你这命，真是好。”
	我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越之墨，心中的推测渐渐肯定，他能找到这里，他能坐在我对面，他能展现我们三个人的过往，愿意以命抵命的人，不是他，又会是谁呢？那些茶台里展现的过往，我虽不能回忆起来，却是感同身受。人在爱情里，眼界似乎就特别窄，窄到只能看见自己的心上人，旁人再明显的举动也视而不见。
	我已晓得前世，所谓今生，在遇见叶一城后，又一次重蹈前世覆辙，我仍旧是爱上了他，不问过去不问将来。而越之墨，永永远远只是亲如兄弟的存在，用他的命，换我重生？我不舍得，也没资格。“墨墨，华夏的江山，华夏的百姓，没有了宗师，但庆幸有你，人这一生，总有些事情不想做却必须做的事，父皇生前称它为责任，这十年你做得不错，为了我，放弃皇位并没有什么，可是你的臣民呢？”
	越之墨有些疑惑地看着我，又有些疑惑地望了望叶一城道：“宗师，你……没有告诉她？”
	叶一城轻轻摇了摇头道：“有什么好说的？”
	我望着叶一城，这个能让我集喜怒哀乐于一身的那个人，正坐在我的身边，陪伴着我度过了数个波澜不惊的夜晚，到底隐瞒了我什么？
	“你不是不晓得她笨得厉害。”越之墨说道。
	叶一城把玩着茶盏，对着茶盏道：“你可以回到过去……”
	不知道对我还是对越之墨说的，我从他手中夺过茶盏，问道：“那你呢？”
	“我留在这里。”叶一城没有看我。
	我抬头看了看越之墨：“我已经死了，人生本就该结束了，只是他在这里陪我实在屈才，要出去的人应该是——叶一城才是。”
	叶一城笑了笑，摇了摇头，对我道：“你曾经说，你离开了之后，把慈悲客栈留给我，免得我孤单，如今，竟然舍不得了？”
	若我晓得从前心爱的人，也爱着我，又找到了这里，我怎么会一门心思只想走呢？我没好气地对叶一城道：“我为什么要给你？谁说要说话算话了？我……我就不！”说着忍不住掉下眼泪来。
	越之墨见我哭，笑得有些悲怆道：“我愿意用命换你复生，所以我能带你走，可是谁用命换他的？”
	这话在我脑海中盘旋了三圈，我听见檐下的风铃声，我听见有鸟儿飞过天空，我听见小泥炉上火焰跳动的声音。
	我不可思议地缓缓转向叶一城道：“原来你竟……和我一样？是个……鬼？”
	叶一城的笑容里带着无奈：“前一刻你问我怕不怕你是一个鬼，如今我与你是同类，你竟胆怯了起来？”
	“不可能……怎么会，你也和我一样？我……我……”我满脑子的疑问却什么也问不出来。
	“在这里见到你的时候，我便晓得自己没有猜错。你找到了那位术士，向他讨了一杯茶，以命抵命。”越之墨自己又倒了一杯茶，对我道，见我不明所以的样子，补充道，“所以你没法记得过去，因为过去里，他已经没有了。”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叶一城，如果按照我店里的规矩，只要有人愿意抵命，那么对方可以重新来过，可是为何我一直待在慈悲客栈里？而且一直是一个……鬼？
	叶一城轻描淡写地补充道：“你的推论不错，我的确找到了那位术士，他的本事与你这里的不同，便是能凝聚已故之人的灵魂，前去求愿的人，只需要付出一点代价就可以。”
	“那你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饮下那一杯茶，用我余生的阳寿，换你灵魂重塑。如果能再有人愿意付出生命，那你还能复生，如果不能，我便是你的同类，陪着你，你也不会寂寞。”叶一城说这话的语气，就同我讲起刘婆松饼很好吃的语气一样。
	所以，越之墨说他只能待在这里，并不是诓我，因为他将他的命用来塑一个虚无的我。
	我看着叶一城，学着他处变不惊的口气道：“你以为我真的那么笨吗？我从前处心积虑为的就是能和你待在一起，如今机会就在眼下，我还会放过？”又对着越之墨说，“我不会离开这里的，你从前总爱把好东西给我，如今，这件好东西，我是不会要的。”
	越之墨冷笑一声，喝了一口水道：“我就是来看看你，你以为是真的要换命给你吗？我乃一国之君，一国之君你晓不晓得？好得很，要什么没有？你好好待着就行，我走了。”他搁下茶杯，嘟囔了一句，“笨死了！”
	这个与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男人，该放下时就放下，真不愧是一国之君，我的敬佩之情突然升起。“那你下回什么时候来啊？”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叶一城的手轻轻地搭上了我的肩膀，我抬头冲他笑了笑。
	平安镇开始下雾了，雾霭沉沉似乎要将一切吞没，越之墨走向那片迷雾中，轻声道：“下辈子呗！”他转身，摆了摆手，走得很潇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