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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魅影]予你狂热
作者：爆炒小黄瓜
内容简介
 【一】 临死前，克莉丝把初拥给了一个相貌丑陋、饱受凌虐的少年，赐予他永生和美貌。 重生后，她发现自己成为了巴黎歌剧院里其貌不扬的芭蕾学徒，意外碰上了当初被她初拥的少年。 只是，对方已成长为冷漠俊美的男人。 白天，他是歌剧院里神出鬼没的幽灵先生；晚上，他是远近闻名的猎魔人，正在疯狂寻找一个黑发红眸、锁骨纹着红玫瑰的吸血鬼 好像就是她呢。 【二】 你知道么。一次追捕行动中，男人的手掌扣住她的脖颈，声音低沉清冷，为了找到你，我动用了禁术。 她愕然地睁大眼。 现在，他俯身下来，微冷的双唇覆上她颈间的皮肤，我只能闻到自己主人的气味 你说，我找对人了么。他咬了下去，冷冷地说，主人。 【双向救赎】 【表面万人迷实际治愈小可爱女主x不信任世界只信任女主的阴郁疯狂男主】 我赐你永生与美貌，你予我狂热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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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拢紧斗篷，走在大街上，终于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说，佛罗伦萨已经沦为血族的城市。
明明是大中午，天空却阴云密布，哥特式穹顶如同怪兽尖锐的指甲，捅破铅块般厚重的云层。记得上次来这里时，房屋还像花朵一样缤纷绚丽，现在却只剩下黑白灰三种枯燥的颜色。
仰头望去，能看见华丽斑斓的百花大教堂，然而教堂圆顶上方，却盘旋着上百头红眼蝙蝠。它们眼睛血红，獠牙尖利，上百头聚集在一起时，展开的骨翼乌云般遮天蔽日，已经成为城市的一大隐患。市政府却拿它们毫无办法。
因为这些吸血的野兽，紫色鸢尾花之都已变成藏污纳垢的阴沟。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寻找新的居所。
匆忙穿过一条泥泞的小巷，本以为能甩掉那些讨厌的尾巴，谁知，不仅没能成功甩掉他们，反而让他们离我更近了一些。
算了，谁让这是他们的地盘。
刚好，前面有个小酒馆，人来人往，我立刻挤了过去。不知是谁散布的谣言，说血族只吸脖子的血。于是人们纷纷戴上金属颈套，防止成为血族的盘中餐。事实上，只要血族看中了你的血液，哪怕只有脚脖子能啃，他们也不会在乎。
“小姐，要来一杯啤酒吗？”一个胖女人热情地招呼道，她身上挂着三个啤酒桶，金黄色的酒液摇摇晃晃。我连忙摆手“不用。”
没想到这么一回答，竟让更多的人涌到我的身边“小姐，我这里有正宗的巫银颈套，保证被女巫祝福过……”
“我这里有驱魔粉，蝙蝠的克星！”
“我这里有……”
“不用，真的不用。”我皱皱眉，一边拒绝，一边用余光扫视身后。奇怪，那些尾巴怎么不见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身边的人突然跑得干干净净，与此同时前方传来惨叫声“吸血鬼……吸血鬼来了！大家快跑啊！”
心中一紧，抬头望过去，只见一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落在地上，化为一个四脚着地的人形怪物。它的皮肤苍白，血管浮起根根分明，头部骨骼发生异变，鸟喙一般突起，两枚尖牙足有二十公分那么长，一口下去能直接刺穿人的头骨。它的肌肉更是怪异至极，肩部、胳膊的肌肉发达到不正常，双脚却像萎缩了一样，尾巴似的拖在身后。
这是血族中等级最低的血族，尽管战斗力惊人，却丧失了基本理智，由新血族赋予生命。在血族中，地位比狗还要低。
趁它还没有看见我，我迅速打量四周，寻找躲避的场所。这时，一辆私人马车进入我的视线，正在朝这边驶来。雇得起私人马车的，多数是有头有脸的富豪。他们会在马车前挂上驱魔灯，防止低级血族入侵。不过，对于我这种级别的血族是零作用。
是的，我是血族，还是几近绝迹的旧血族。在这个新血族横行霸道的时代，旧血族要么待在古堡里坐吃山空，要么像我一样被千里追杀。幸好，相较于新血族，我们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能瞬间移动。
马车越来越近。但糟糕的是，那头怪物也在向我逼近，它口腔里腥臭的气味飘过来，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想起小腿上绑了一把匕首。我不动声色地蹲下来，握住匕首，准备抽出来。然而就在这时，怪物突然朝我扑了过来。
——该死！
谁说这玩意儿没有智慧的，它早就发现我了！
我单手撑在地上，一个翻身，险险地躲过它的袭击。见我如此轻松地避开它的袭击，怪物张开上下喙，愤怒地咆哮一声。腥黄色的黏液在它唇齿间拉开，恶心得令人头皮发麻。
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不敢耽搁，我拔出小腿上的匕首，两三步跳到它的头顶，双腿夹住它粗壮的脖子，举起匕首，自上而下狠狠地凿穿了它的头颅！
一道鲜血飙在我的脸上。
怪物“砰”地倒了下去，溅起泥泞的雨水。
同一时刻，马车距离小酒馆只有几步。怪物还在痛苦地挣扎，把它的头颅踩进泥坑里，我埋头估算着马车还有多久过来。
倒数三秒。
两秒。
一秒。
咬牙拔出匕首，刹那间鲜血喷射了一地，小酒馆深色的雨棚瞬间积满了血红色的雨水，淅淅沥沥地淌下来。
我瞬间移动到马车的顶篷上，半蹲下来，把匕首插回小腿的皮袋，对小酒馆的老板娘笑笑“抱歉。”说完，觉得有点没诚意，掏出一枚金币扔过去，“这是补偿。”
在所有人惊愕加惊恐的目光中，我若无其事地攀住马车的房檐，钻进了车厢里。里面坐着一个贵妇，一个女仆，均被我浑身鲜血的模样吓得够呛，正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车厢很宽敞，别说三个人，挤五个人都没有问题。我对她们和善地笑了笑，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
说完，我自然地坐了下来，却没想身上的血迹浸湿了蕾丝坐垫。这么出城肯定不行。注意到车厢角落有个箱子，没有盖紧，深紫色的裙摆水波一般溢了出来。我想了想，掏出一枚金币，问道“请问，我可以买一件衣服吗？”
没人回答。我也没指望她们回答，随手把那枚金币放在桌上，说“谢了。”
五分钟后，我换上一条深紫色的绸缎长裙，把血淋淋的斗篷扔出窗外。裙摆绣着清丽的白玫瑰，笼罩着镂空黑蕾丝，很符合我的审美，忍不住又给她们一枚金币当作谢礼。用毛巾擦掉脸上的泥点与血迹，我戴上鲜花宽檐帽和黑网纱，不然红眸太显眼，很容易吓到无辜的路人。
看马车行驶的方向，应该是城门。本想等马车出城，就和这两位可怜的女士分道扬镳。谁知，马车径直驶向城郊。我刚想问贵妇马车的目的地，就听见车帘外男仆的声音“马戏团快到了，夫人。”
马戏团？
我转了转眼珠，看向女仆，说“你留在车上，我陪你的夫人去看马戏。”
贵妇咬咬下唇，想说什么。我掀起裙子，露出小腿插着匕首的皮袋“别着急回答，再考虑一下。”
她们被我说服了。
如果不是在被追杀的情况下，我还挺愿意去看马戏的。我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里，父亲是码头工，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仰仗着父亲1000法郎的年收入过日子。生活尽管贫苦，过得却还算平静，我的出生则打破了这份平静——我天生黑发红眼，父母却是金发蓝眼。因此，我母亲总是被父亲拳打脚踢。一开始，我还会心疼母亲身上的青紫淤痕，劝她离开父亲。她却辱骂我是个野种，质问我为什么要钻进她的肚子里。
后来，我碰到了现在的养父。相较于亲生父母，养父简直是神甫一般的存在，给我吃，给我穿，教我识字读书，教我皇家礼仪。可惜，他是个变态——倒不是说，他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而是他像我生父一样是个暴力狂。
打个比方，他让我读《君王论》，读完必须写读后感。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他变态就变态在，若是写出来的读后感，不符合他的观念，就是一顿鞭笞加禁闭。久而久之，我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
但是，他身边的走狗实在太多，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说起来，不管是在生父身边，还是在养父身边，我都从未有过娱乐活动。跳绳，捉迷藏，看马戏，于我而言都是奢望。
马车驶进圆拱形的木门，透过车窗望去，到处都是白色帐篷与幽蓝色的火把。告示栏的海报色彩鲜艳，线条夸张。离我最近的一幅海报，上面画着一头猩红竖瞳、尖嘴猴腮的红眼蝙蝠，正对着前方诡异微笑。
下方是一行潦草而怪异的文字
召唤吸血鬼
nvocate vairi
正在上演
有意思，本吸血鬼已经不请自来。
跟在贵妇的身后，走下马车。男仆皱眉看我一眼，似乎想问我为什么戴着贵妇的帽子，还未开口，就被贵妇训斥道“看什么看，带路。”
马戏团的环境让人很不舒服，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与汗臭味，似乎能拧出一把腥臭的鲜血。到处都能看见锈迹斑斑的铁笼子，里面或是身体畸形的男女，或是刚生下来的小怪物，有一个铁笼甚至关着还未满月的畸形婴儿。我忍不住看了贵妇一眼，这个女人看上去如此高贵端正，竟然会喜欢看这种东西。
走进最大的一顶白色帐篷，血腥味更加浓重。还好我的自控力够强，要是自控力差点的血族，说不定已经露出丑陋的尖牙。
帐篷内部像古罗马斗兽场一般，观众席呈环形状阶梯式。贵妇的座位在最前面。不知是因为人多感到安全，还是眼前的场景令她兴奋。她放松了很多，还主动跟我搭话“你真的不会伤害我吗？”
“不会。”
“那就好，这是我期待很久的节目。就算你想杀了我，也请在我看完节目之后。”贵妇展开羽毛折扇，悠然自得地摇了起来。
她这句话没让我觉得好笑，反而令我有些烦躁。不知是否我多想，总感觉即将上演的马戏，绝不是小丑踩球逗孩子的那种。
我听见周围人压抑却兴奋的呼吸声，还有他们怦怦跳动的心跳。驯兽师负手站在帐篷中央，腰间挂着铁节鞭。那是一种由铁制成的鞭子，上面还有细而密集的倒刺，鞭笞在普通人的身上，能硬生生扯下一块鲜血淋漓的皮肉。驯兽师的身后，还有一口正在咕噜冒泡的油锅。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一个高亢而兴奋的男子声音响起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畸形秀！”
一个身穿绅士三件套的男人走出来，他拄着手杖，依次对着观众席行脱帽礼“首先，欢迎我们的大明星——‘恶魔之子’！”
帐篷后方，铁门“咔嚓”打开。两个衣着暴露的女子手持一条长长的铁链子，款款地走了出来，引起一片口哨声。她们牵着的，是一个盖着黑布的铁笼子。
男人用手杖指了指铁笼，充满激情地说道“女士们先生们，我敢保证，这绝对是你们见过的畸形之最——他拥有蛇一样狡诈的金色竖瞳、比骷髅还要恐怖的头颅、比尸体还要恶心的皮肤……他是撒旦的杰作，是可怜又可恨的‘恶魔之子’，请大家掌声欢迎！”
观众席竟然真的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与此同时，男人一把揭开黑布，露出铁笼里的“恶魔之子”。
一束白光打在“恶魔之子”的身上。所谓“恶魔之子”，其实只是一个不到十六岁的少年。他蜷缩在铁笼的角落里，手脚扣着镣铐，头上罩着一个牛皮纸袋，袋子被挖空两个小洞，射出两道冷漠而麻木的金黄色目光。他很瘦，尤其是手腕、手肘、脚踝这些地方，几乎是皮包骨头。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过去的自己。
生父一有不顺，就会抡起木棍敲打我的头脸。被养父收养之前，我的脸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刚好，我又是一个特别好强的人，不想给村里其他人看见狼狈的模样，每次出门都用毛巾或纸袋罩头，以为这样就没人发现被打的淤痕。
这个“恶魔之子”，心里在想什么呢？
是不是也觉得，只要藏在纸袋子的后面，就能隔绝一切恶毒、嘲讽、排斥的眼光？
这时，男人继续说道“今天，我们要表演的节目是‘召唤吸血鬼’。不过，在此之前，先给大家上一碟开胃小菜——大家想不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观众席倏地一静。
下一秒钟，人们七嘴八舌地喊起来
“这怎么可能知道，别卖关子了！”
“把油泼在他的身上，看见他就恶心！”
“同意！把油泼在他的身上，泼油，泼油！”
就连我旁边优雅端正的贵妇也说“我也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的感觉。”
我瞥她一眼。想知道的话，直接跳进油锅里不就好啦？
“不要着急，答案马上为大家揭晓！”男人转身命令驯兽师，“打开笼子，把我们的大明星放出来。”
驯兽师领命，两三步走到铁笼旁边，“咔嚓”打开门锁，扯住恶魔之子的衣领，想把他拽出来。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恶魔之子反扣住他的手腕，低头狠狠咬了上去。观众席惊呼一片。驯兽师却像经常面对这种情形般，忍着痛，硬生生把他拖了出来，然后狠狠地打了他一鞭子。我看见铁节鞭扯下一块血肉，鲜血瞬间浸透了恶魔之子的衣衫。他却一声不吭，撕下一截裤腿，勒紧伤口止血。骨头真硬。
驯兽师却有些恼怒，一脚把他踢开，一个箭步冲到油锅旁，用铁勺子舀起沸油，想泼在恶魔之子的身上。观众席嘈杂的声音消失了，人们纷纷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观察着驯兽师的动作。
一步……
两步。
眼看驯兽师离少年越来越近，我看不下去了，一把夺过贵妇手中的羽毛扇子，遮住脸，提高音量说道“够了！一点常识都没有。还说什么召唤吸血鬼，我看只是个骗钱的幌子罢了。”
男人连忙制止驯兽师的步伐，看向我，彬彬有礼地问道“女士，为什么这么说？”
“三岁小孩都知道，吸血鬼虽然吸血，却不是什么人的血都喝，他们更喜欢美丽少女的鲜血。你们这个恶魔之子，长得这么恶心，吸血鬼会不会喝他的血都不一定，还往他身上泼沸油……”我摇着扇子，刻意停顿一下，“我看，你们是想激怒吸血鬼，把大家都害死吧？”
“女士，我们绝无此意。”
“没有就行。”我故作不耐烦地说道，“大家都是来看吸血鬼的，你把沸油浇在他的身上，除了把他烫熟，让吸血鬼愤怒，还有什么作用？能坐在这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才不想因为一个怪物，被吸血鬼惦记上。”
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他们只想看热闹，并不想因为热闹惹麻烦。
男人沉思了一下，命令驯兽师泼掉沸油，说“这位女士说得有理有据，那我们直接开始召唤仪式，有请我们的吉卜赛女巫……”
掌声雷动。我松了一口气，合上扇子，却撞上恶魔之子冷冰冰的视线。
他一直在看我。
看我做什么？
我用一根手指顶起帽檐，在罩面黑网纱里，对他微微一笑。

第2章
他却将头低垂了下去，也不知有没有看见我充满善意的微笑。
场上，吉卜赛女巫在雷鸣般的掌声中，祭出一个水晶球，低声开始念咒。我不禁有些担心，他们这样召唤血族，会不会把我召唤上去……虽然想想挺刺激的，但并不想被那么多人当成猴子围观。
后来很多次回想起这个场景，我都忍不住感慨当时的自己实在太年轻，完全没想过还有一种可能——
他们把追杀我的血族，召唤过来了。
当十多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降落在帐篷中央，化为肌肉虬结的白色怪物时，场面瞬间陷入混乱，尖叫声此起彼伏。男人一边用手杖驱赶那些蝙蝠，一边厉声喝问吉卜赛女巫“怎么回事！不是说这个咒术只能召唤蓝眼蝙蝠吗？！”
蓝眼蝙蝠是比红眼蝙蝠还要低等的存在，攻击性极弱，很少主动袭击人……怪不得这群人敢当众召唤血族，原来召唤的是这种血族。至于，蓝眼为什么会变成红眼，想都不用想，绝对跟我有关。反正先走为上。我站起身，想要离开，贵妇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几近哀求地说“求求你……带我离开……”
如果她没有发表那一番沸油言论，我说不定会大发善心带她离开。可惜，她触碰了我的底线。
我用羽毛扇子指了指她腰间的驱魔粉，温柔地说“没事，你有这个，那些红眼蝙蝠不会伤害你。”
养父曾评价我这个人善良又软弱。他还是不太了解我，我一点也不善良。因为善良的人会拯救所有人，给他们赎罪的机会，而我想救谁就救谁，全凭自己的喜恶行事。
比如，现在。
瞬移到帐篷门口，我原本想直接离开，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望过去，只见三头白色怪物围在恶魔之子的旁边。躲闪的过程中，怪物撕碎了他头上的牛皮纸袋。面容暴露的一瞬间，他困兽般嘶吼了一声，额前青筋突起，用手臂死死地捂住脸，蜷缩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怪不得畸形秀的主持说，他是畸形儿之最……
怎么说呢。
确实长得挺丑的。
丑得我恻隐之心都发作了。这里没有人值得同情，他们虐待畸形演员，把演员当牲畜一样摆弄，甚至拿他们的性命开玩笑。召唤出红眼蝙蝠，只能说是自食恶果。但是，畸形演员是无辜的。我不可能救下所有畸形演员，却能救下眼前这一个。犹豫了一下，我跑到他的身边，一把抓住他干瘦的手腕。
“跟我走！”
他没有反应。有几头白色怪物已经注意到我，正在朝这边靠拢。没时间解释，我干脆拦腰把他横抱起来，有些调侃地说“不走也行，姐姐抱你吧。”
他还是没有反应。要不是他的手一直捂着脸颊，我几乎要以为他被吓晕了过去。
我想了想，摘下鲜花宽檐帽，扣在他的脸上。
他终于有了反应——捂住脸颊的手，改为捂住帽子。
一口气瞬移到马戏团的圆拱形木门，总算摆脱了那些白色怪物。只是，剩下的路程都得步行了。
旧血族虽然比新血族多一个能瞬移的优势，但旧血族的体力远不如新血族，这个优势在很多情况下，相当于没有。不过，旧血族的力量与速度还是能碾压红眼蝙蝠。所以，我从未把养父的追杀当回事。然而，我忘了，还有一拨人也在追杀我。
“克莉丝，陛下要是知道你如此亲近其他人，恐怕会发疯。”
白帐篷的顶端，一个男人正蹲坐在那里，面目冷漠地俯视着我。他身穿黑斗篷，典型的新血族长相，轮廓分明，唇色苍白，手握一把萦绕着魔法光芒的巫银弩，箭头直指我的心脏。
怀里的少年动了动。我以为他在害怕，低声对他说了句“别怕”，然后抬起眼，呵呵笑了一声“算了吧，你我都知道，你陛下对我穷追不舍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曾经当过我的血仆。”
“跟我回去。”男人举起巫银弩，“不然杀了你。”
我直白地说“你打不过我。”
“但我可以杀了你。”
“你大可以试试。”
话音落下，只听“嗖”的一声，我变了脸色——没想到男人这么卑鄙，二话不说，直接朝我怀里的少年射了一箭。电光石火间，我只能徒手抓住那支巫银箭。巫银能对血族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很快，我的手掌就冒起一缕缕黑烟，传来烤焦般的滋滋声。
我皱了皱眉，刚想骂他，下一秒，手中的巫银箭被另一只手抽走，少年低沉干净的声音响起“别管我。”
他的声音动听到无法形容。我不禁愣了一下。
“你去对付他，不用管我，我可以自保。”
话音未落，又是一箭射过来。没办法，我只能再次徒手接住那支箭。灼痛的感觉重新传来。这下，我真的被激怒了。把少年放在地上，我抽出绑在小腿的匕首，跳到旁边的柴垛车上，借力瞬移到男人的身后，闪电般向他的喉咙扎去。这是必杀招，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这么死心眼，哪怕下一秒喉咙要被捅穿，他也坚定不移地瞄准少年，准备扣下扳机——
我只好中途改变匕首方向，重重砍向他的手腕！
但是，那一箭，还是射了出去。
砍掉他手腕的瞬间，我径直跳下帐篷，冲到少年的身边，抓住那支巫银箭。手掌已经被腐蚀得不成样子，几乎能看见白骨和血肉……不管怎么说，我救下他了。我浅笑一下，正要调侃少年两句，却见他的神色陡然变了“你身后——”
晚了，刚才那一套动作已经耗尽了我全部体力。
我慢慢低下头，只见银白色的箭头从胸前穿出，鲜血汩汩流出，浸透了深紫色的衣衫。虽然没有刺穿心脏，但这个位置，几乎与刺穿心脏无异，因为结局都是必死无疑。
不过，还是有些区别的。那就是在巫银毒素侵入心脏之前，我还有一丝回击之力——把手背在身后，硬生生拔出巫银箭，我反手狠狠朝男人掷去。
在断手的情况下，他的反应远没有之前迅速。巫银箭扎穿他的胸膛，蓝色的血液溅满白帐篷。临死之前，他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直直地倒栽了下去。
这时，那些肌肉怪物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我咬牙抱起少年，向马戏团外跑去。
天色接近黄昏，浮云血红。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讨厌日落。在能独立思考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之所以厌恶黄昏，是因为有一颗诗人的心脏，看见日落就会联想到迟暮。后来才明白，讨厌的原因是生父一般都在日落时回家。我在黄昏从未有过温馨的回忆，要么在挨打中度过，要么在母亲被挨打的惨叫声度过。
可能因为才做了一件好事，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这个黄昏，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放松。来到郊外的村庄，走在宽阔的田野里，忽然想起还没有问怀里少年的名字，我笑着低下头，却发现他一直在看我。
对上我的视线，他的目光不自然地躲闪了一下，最后，还是牢牢地定在我的脸上。
“为什么要救我。”
巫银毒素缓缓侵入心脏，头脑变得有些混乱，说话全靠本能“没有为什么，我喜欢你。”不对，“喜欢”不太准确，正要换成“欣赏”，他却已抛出下一个问题“你叫克莉丝？”
我点头“你呢，你叫什么？”
他停顿了很长时间，才回答“埃里克。”
我微微一笑，把他放下来“很高兴认识你，埃里克。我还有其他事，先走了，再见。”
他一把扣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你会死么。”
我怔了怔“什么？”
“你会瞬间移动，说明你是吸血……血族。巫银能置血族于死地，刚刚那一箭差点就贯穿了你的心脏。之后，那个人就没再尝试攻击你，很可能是因为，他已确定你必死无疑。”他的逻辑冷静清晰得可怕，“所以，告诉我，你会死么。”
我愣了半天才说“……会。”
他不假思索地问道“怎样才能救你？”
原本想直接告诉他，巫银毒素无药可解，但他看上去只有十五岁左右……这个年纪成为马戏团赚钱的工具，已经非常可怜了，没必要再直面生死。
我用最后一丝恻隐之心，说“没事，等会儿喝点血就好了。”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喝人血了，都是用动物血替代。长期饮用动物血，血族的听觉、嗅觉、视力等都会下降，不然也不会这么轻易地受伤。
听见这句话，他竟咬破了自己的手腕，递到我的唇边“喝吧。”
普通人没有犬牙，牙齿很难穿透皮肤，他却一下就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可见态度多么果断。心里感动，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喝他的血。我摇摇头，刚想拒绝，就闻到了他的血液里浓烈到让人难以抵抗的芬芳。血族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灵魂越动人，血液越香甜。
香甜到这种程度……他的灵魂究竟是怎样的动人？
尖牙无法控制地抵住下唇，我低头含住了他的伤口。
好香……
想要更多。
腹内的馋虫被勾了出来，一时间，饥饿到肚子绞痛，只有当鲜血润过喉咙时，才能感受到一丝饱腹的满足。第一次露出丑陋的兽态，我几乎是野蛮地吸食着他的血液……等我回过神时，他已面色灰败地倒在了地上，双眼紧闭，毫无生气。来不及思考其他，我立刻咬破自己的手腕，覆在他的唇上，捏住他的双颊，强迫他大口大口地吞咽。
看着他的面庞慢慢恢复人色，我跌坐在旁边，有些头疼。
这算什么？
莫名创造出一个血族？
对于血族而言，“初拥”等于“繁衍”，是慎而又慎的事情，绝不会像我这样仓促地创造出下一代……就算决定初拥，也不会贸然吸干对方全身的血液，再交换鲜血，这是最粗蛮的创造方式，只要受过贵族教育的血族都不会这么做。像我养父，他一般会精挑细选出下一代的人选，带到荒郊的古堡，十天内循环渐进地换血，再让专门负责引导的血族，教导新人血族的基本常识，以及如何控制与利用本能。
越想越后悔，刚刚为什么要撒谎？然而，木已成舟，只能硬着头皮给他喂血。
血族可以通过换血的程度，决定自己下一代的能力。听说，把身上的血液都换给下一代，可以创造出比自己还要强大的血族。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没有试过，毕竟没人像我这么倒霉，在濒死之际创造了下一代。
换血到四分之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我看见他烫伤纵横的皮肤正在愈合，枯叶般干瘪的脸颊逐渐变得饱满。他的骨相其实不差，鼻梁高挺，轮廓凌厉，只是脸上新伤旧伤实在太多，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清原来的五官……血族的自愈能力极强，甚至能治愈天生的畸形，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一个小时后，他的脸庞彻底恢复了正常。这是一张在哪里都会被称赞的面容，头发是寒夜色，眼窝极深，皮肤光滑，下颚凌厉而瘦削，轮廓精致而分明。现在，就算那些马戏团的人找过来，恐怕也已认不出他。
本想等他醒来再离开，好给他一个交代，但是，身体太虚弱了，随时都会昏过去再也醒不来。他已经够惨了，像牲畜一样在马戏团表演就算了，还被我变成了血族。不在他身边死去，是我最后的温柔。
尽管血族拥有永生与自愈的能力，但谁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况且，失去创造者的血族，和人类的孤儿没什么两样，我几乎能想象到他以后被欺负的画面。轻叹一声，我把随身携带的匕首放在了他的手掌里，低声说“对不起，愿你平安。”
回想起短暂的一生，突然发现自己不是被生父拳打脚踢，就是被养父关禁闭，少女时期难得发一次善心，捡了个新血族当仆人，对方却在转眼间坐上了血族之王的宝座，疯了似的想要杀掉我。
临死前，还抛弃了自己的后代……
都说人在将死之时，能释怀一切，我却始终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能这么倒霉。
希望下辈子能幸运一些。
也希望，他能幸运一些。
我蹒跚着走到不远处的河边，转头最后看了埃里克一眼，然后，展开双臂，纵身跳进了闪动着粼粼暮色的河流里。

第3章
河水淹没头顶时，我似乎沉浸在一个漫长的梦境里。
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你叫什么名字？”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克莉丝。”
“没有血族会取这么愚蠢的名字。”他说，“不如叫嘉纳特，见过石榴石1么。”
我摇摇头。
“跟你的眼睛很像。”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说话的男人是我养父。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只知道大家都叫他赫帝斯公爵，是一位活了将近三百年的旧血族。他在英法德三国均有规模不小的资产，富有到无法想象。虽然血族王一直在追杀我，却对我的养父极尽笼络，与对我的态度截然不同。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赫帝斯公爵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神，后来才知道，他救我的原因，居然是很喜欢我的眼珠子，想把它们镶嵌在戒面上。打我骂我都忍了，这个真忍不了。听说“赫帝斯”在希腊神话中是掌管冥界的神，象征死亡与黑暗。我养父也确实够黑暗的。
可能快要死了，记忆是被打碎的镜子，反射出不同时期的画面。我站在那些碎片前，看见曾经的自己被蒙上双眼，被迫与一头体型庞大的黑钳蝎战斗。当我千辛万苦地跃到黑钳蝎的甲壳上，猛地刺穿它的头部，浑浊的浆液迸溅了一地，黑钳蝎重重地趴倒在地，我养父却指了指我，侧头吩咐侍卫“三十鞭。”
我扯下眼前的布条，不可置信地抬头看向他“为什么？”
他云淡风轻地反问道“这是我的宠物，你说为什么。”
还看见曾经的自己，被迫换上石榴红的芭蕾舞裙，在黑钳蝎的甲壳上跳挥鞭转。若是我有芭蕾基础，那还好说。关键是我对芭蕾一窍不通，挥鞭转又是芭蕾舞中难度极高的一种舞姿，跳了十多个小时才跳出来，就因为他认为美女与怪物是最佳的组合。自那以后，每次歌剧院有芭蕾的表演，我都默默走远了一些。
这辈子过得乱七八糟的，死了也好。
再见。
我曾经遇见的每一个人。
……
……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观众只在她出场的时候鼓掌，她有什么好的？”
“还能因为什么？”一个女孩轻蔑的声音响起，“当然是因为她那两坨肉够大。我今天还看见她对伯爵献媚……我的天哪，你们是没看见那个场面，好笑极了，伯爵从头到尾看都没看她一眼，一直盯着她的肉咽口水，估计把她当成了肥硕的母牛。哪像我们，老老实实地把自己裹得那么严实。”
“听说交际花都这样。”
“别了吧！大多数交际花的肤色比雪花还要白皙，她的皮肤又脏又黄，像抹了老鼠吃剩的黄油一样。这种人都能当交际花，除非男人们都瞎了！”
这些人是谁？
她们在说什么？
好吵。
“她好像有红种人的血统。”
“天啊，那可真是太恶心了！我奶奶说红种人是世界上最野蛮的人种，喜欢吃烤白人。跟这种野蛮人待在一个舞团里，真是太危险了，不明白经理为什么不把她赶出去。”
“可能她也给经理看过两坨肉吧。”
话音落下，女孩们嘻嘻哈哈地讥笑起来。
好吵。
吵死了！
我猛地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烛光微弱，映照出斑驳的墙面。这是哪里？
床板很硬，没有床垫。很久没睡过这么硬的床了，翻身起床的时候，手肘被硌了一下，几乎是一瞬间，我就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身体，太沉重，太稚嫩了，皮肤黑黄，脚趾头还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对了，我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会在其他人的身体里活过来？
不等我弄清楚眼前的情况，房门冷不丁被踢开，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孩走进来“卡罗莉娜，听说你又去勾引伯爵了。”
听见“卡罗莉娜”，混乱的头脑总算清醒了片刻。两分钟后，根据女孩们的挑衅，和这具身体纷乱的记忆，我归纳了几点有用的信息
这具身体名叫卡罗莉娜，拉丁裔，歌剧院芭蕾学徒。长相平平，胸褡却鼓得高高的，小小年纪就洋溢着浓烈的女人味。男人们都喜欢她，女人们都看不起她。
至于我为什么会变成她，想来想去，绝对跟还魂、附身脱不了干系。
或许有人会介意自己附身在其他人身上，但我连死亡都能坦然面对，更遑论复活……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为什么不说话？”另一个女孩讥诮地说，“现在心虚是不是晚了一点。”
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不太灵活的手脚腕，走到房间里唯一一面镜子前。平心而论，这张脸长得不差，头发浓密，眉毛黑浓，双眼皮褶皱很深，虽然肤色有些粗糙蜡黄，嘴唇却丰盈厚实，泛着粉红色的水光。怪不得男人都喜欢她，换作是我，也愿意更青睐她一些。
拿起梳子，用力把打结的头发梳顺，我一边扎头发，一边回头笑了笑“你觉得我像心虚的样子吗？”
有句话说得好，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绝不废话。尽管这具身体的素质大不如从前，但教训三个小女孩，依然是举手之劳。
十秒钟后，我走出房间，有些迷茫地望了望天花板，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复活之前，我的日程经常被各种人安排得满满当当，很少有时间去思考人生。那时的我很喜欢抱怨没空做自己的事，现在终于有空闲了，却有些拿不准先做什么。
思考了半天，决定先去买份报纸，了解一下这是什么地方。
刚刚那几个小姑娘说的是法语，但说法语的地方太多了，我不太确定这里是不是法国。本以为很快就能走到大街上买报纸，毕竟从我居住的房间来看，这个剧院不会太大。谁知走了半天，我都还在走廊打转，眼前的景象也渐渐变得富丽堂皇，枝叶造型的壁灯流光溢彩，浮雕栩栩如生，装潢比我见过的皇宫还要华美夺目。
看来，我住的地方是这里佣人房的存在……不，可能连佣人房都不如。
半个小时过去，我放弃寻找这座剧院的出口，按照零碎的记忆找到后台。这里鱼龙混杂，应该能打探到我想要的信息。走过去，我看见身份尊贵的勋爵，抽着廉价烟草的舞女，天真烂漫的小学员，借酒消愁的过气女演员……空气弥漫着烟味、汗味、劣质香粉味，还有肥皂刺鼻的气味，是洗衣妇顾着闲聊，忘记晾衣裙，不知道搁了多久，已经沤出一股发苦的馊味。
难为那些上等人了，只能捏着鼻子和舞女说笑。
在地上找到几张没人要的报纸，有的已经印上了鞋印，有的还很完整，随手捡了几张，我倚靠在木柱子上，仔细地阅读起来。
第一张报纸，标题“巴黎猎魔人协会声称，巫银制品恐无法彻底杀死吸血鬼”。
这可是个大发现，说不定和我的复活有关系。我兴致勃勃地看到最后，却见编者写道“此事究竟是真是假，巴黎猎魔人协会究竟有没有说过这句话，小编也不知道”。
我“……”
算了，好歹让我知道了这里是巴黎。
第二张，标题“猎魔人排行榜再出新排名，第一名永远是他”。
本以为这份报纸也是三流小报，看完才知道是当地比较有权威性的一份报纸，上面的猎魔人排行榜是按照综合数据排名，除了猎魔的数量外，还会参考名望和财富。我的视线落在第一名上，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字母，g。
我不怎么了解猎魔人，只知道第一个猎魔人脱胎于地狱的烈火，他以人性中爱、怜悯和同情为代价，冒险与魔鬼做交易，换来了比血族更为强大的体魄与自愈能力，但他们无法像血族一样永生，也没有血族敏锐的五感。
第三张，标题“歧视何时能消失，血族猎魔人究竟该不该存在”。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揉了揉眼睛。血族……猎魔人？什么玩意儿？
“吸血猎魔人都该死！”一个肥头大耳的机械师，重重地把啤酒罐子砸在木桌上，“我敢发誓，他们私底下绝对不喝动物血，也只有你们这些蠢货才相信他们不吸人血。”
“上次墙鼠事件，还是g帮忙解决的，没收大伙儿一分钱。没有他，大家早就死了！你说这种话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机械师脸红脖子粗地嚷道“他那么有钱，在香榭丽舍大街都有房子，怎么会在乎我们那几十个法郎！反正吸血猎魔人都该死！”
“有本事你当面跟他说去。”
“他要是还敢来，我绝对一拳头砸在他的脸上！”
我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男人吵架真有意思，明明毫无底气，却非要装作很有底气的样子。说到最后一句时，机械师其实已经怂了，但他看看周围，还是胆战心惊地把话说了出来。在背后说g的坏话都这么怂，真见到g本人，说不定会当场吓得尿裤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对g产生了一丝兴趣。血族猎魔人，有意思。
这时，一个严厉的女声响起“安静，都给我安静！要吵架去经理那里吵，g先生马上过来，上次墙鼠的事还没有彻底解决，不想在老鼠啃人肉的声音中睡觉，就都给我老实一点！”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身穿黑色长裙，手持黑色手杖，看上去比修道院的管事还要冷漠严肃。
不知是她积威较深，还是她口中的“g先生”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不到片刻，后台就安静得落针可闻。
一群人的脚步声传来。
最先出现在我眼中的，是一个头顶稀疏、八字胡须、戴着圆眼镜的中年男人。这跟我想象的g先生差别太大了，不由有些失望。下一秒钟，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越过八字胡，走到中年女人的身边。
他穿着浅灰色的衬衫，戴着皮手套，黑色硬领斗篷垂至脚踝，露出线条凌厉的皮鞋头。我看不见他的正脸，只能看到他漆黑的头发，瘦削的下颚角，以及小拇指上熠熠生辉的红宝石戒指。

第4章
衣摆晃动间，我看见他的领口别着一枚金色徽章，盾牌造型，上面有一条眼中镶着红宝石的粗蟒蛇，绞缠着两把交叉的骑士长剑。好像不久前才见过这枚徽章。我低头看向手中报纸，猎魔人排行榜的下面，正好是这枚徽章的黑白图，还有关于猎魔人等级的详细介绍。
猎魔人是皇室认可的正义组织，有着相当森严的等级制度，每升一个等级，都要经过重重考核，同时，还需要在社会上拥有一定的影响力。目前等级最高的猎魔人，是金色六颗星，意味着他手上有六头史诗级非正义生物的鲜血。
什么是史诗级生物呢？打个比方，我养父饲养的黑钳蝎，传说中冥界之王的象征，我费尽千辛万苦才能斩杀一只，在史诗级非正义生物面前，不过是一根手指都能碾死的蚂蚁。
我看不见徽章上的星级，但g能长期霸占第一名的宝座，想必早已达到金色六颗星。
我对他的兴趣不禁越发强烈，尽管从未真正接触过猎魔人，但听说都是一群冷血无情的亡命之徒，喊着正义的口号，实际却是金钱至上。他们仇恨一切吸血的生物，无论正义与否。我一直以为除非是世界末日，否则血族和猎魔人永无联手之日，谁知一闭眼一睁眼，血族猎魔人就出现了。
“g先生，”中年女人一改严厉的模样，卑微恭敬地说道，“这点小事就劳烦您过来，真是过意不去。”
“没事。”g先生回答，声音低沉清冷，犹如寂夜簌簌飘零的朔雪，涂满粼粼晚霞的海面，动听到能用一切美好的意象形容。光是听他的声音，我就懂了像他这种级别的猎魔人，为什么会管歌剧院的闲事。
g先生掀开斗篷下摆，单膝跪在地上，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凝聚起一缕幽蓝色的火焰。他随手指了指面前的墙，火焰像有意识一般，瞬间覆盖在整面墙上，熊熊燃烧起来。周围人下意识发出一声惊呼，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奇妙的景象只是开始。火势越来越汹涌，却没有产生烟雾，也没有波及木头的梁柱，反倒是砖头堆砌的墙面，在火焰的炙烤下，逐渐变得透明，暴露出躲在墙内的奇诡生物。
墙中之鼠。
它们长得肥硕又恐怖，毛发肮脏，黏着石灰与干涸的血迹。单看外形，已完全看不出老鼠的模样，猩红眼睛，獠牙尖利，指甲呈倒钩状。此时此刻，它们正聚集在一起，窸窸窣窣地啃食着一具还未腐烂的尸体。有人惊呼道“那是……那是机械师布凯！”
“原来他没有离开剧院，而是被墙鼠拽进了墙里。”中年女人皱眉说道。
g先生站起身，声音平淡听不出任何情绪“他有虐杀猫狗的爱好？”
“布凯喜欢喝金酒，你们也知道，那酒能让人神志不清。每次喝完酒，他都会捉一只小猫开肠破肚……一只小猫而已，跟他的死有什么关系？”一个男人忍不住问道。
g先生抱着双臂，转动了一下小指的红宝石戒指，没有回答。我正疑惑他为什么不解释，下一刻，就有拥趸抢答道“猫捉老鼠，你说有什么关系？”
那人涨红了脸，说不出话。这时，中年女人开口问道“请问怎样才能解决墙鼠？”
g先生说“简单。”他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墙内巨鼠就吱吱嚎叫起来，肥硕的身体痛苦地扭动着。火焰是一把幽蓝色的刀刃，剖开它们的肚子，血红肠肉和森白骸骨蠕动着倾泻出来。中年女人嫌恶地转过头，对身后的人说“过来看看，有没有你们认识的人。”
承受能力差者，已当场呕吐起来。还有一些人面色惨白，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才知道，那些人和布凯一样，也经常虐杀猫狗，只是布凯虐猫的数量最多，最先被自己制造的因果反噬了而已。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天灾，只有。既然获取了虐杀的快感，就必须承受相应的后果。我完全不同情这些人，反而有些遗憾，他们没有得到和布凯一样的惩罚。
解决完墙鼠，g先生就准备离开了。临走前，剧院经理一直对他点头哈腰，谄媚地感谢他的举手之劳。g先生却不吃这套，抛下一句话“最后一次。”似乎是最后一次管剧院的闲事。剧院经理听见，面色顿时灰败如纸。
我不由有些好奇猎魔人的社会地位。虽然担任剧院经理的，不一定是上流人士，这个职位却能接触到上流圈子。若是运气上佳，说不定能觐见皇帝，为王公贵族表演歌舞。这位经理却对一个猎魔人如此伏低做小，可见猎魔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已远远超过我复活前的世界。看来，想要变成上等人，成为猎魔人是最快的办法。
所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看见g先生如此受敬重，我忽然也想尝试一下当猎魔人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为今之计，是弄清楚身处的环境，和这具身体的社会关系。为此，我主动留下来，和那些仆妇一起打扫后台。
从她们的闲聊中得知，中年女人姓吉里，名不详，大家都叫她“吉里夫人”，是芭蕾舞团及舞校的管事。
那些仆妇不太好搭话，她们不怎么喜欢年轻漂亮的舞女，打扫的时候，时不时能感受到她们眼珠子鄙夷地在我身上乱转。正思考如何从她们嘴里套话，就听见一个仆妇说“你真要送你孩子去猎魔人学校？报名费可要120法郎呢，我一家四口不吃不喝一个月都攒不了这么多，你千万要想清楚。”
另一个仆妇左右张望片刻，小声说“我听外面的人说，那个g先生以前是个流浪儿……一个流浪儿都能混到这个程度，我的小孩为什么不行？这年头走在大街上，要么被吸血鬼吸成干尸，要么被犬魔撕得粉碎，攒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还不如花钱搏一搏，万一考上了，就成为上等人了。”
“有道理。但是，120法郎实在太多了……”
“一旦成功，就是成百上千倍的回报。”那个仆妇还想说下去，吉里夫人拄着手杖走过来，冷冷扫她们一眼。她们立刻埋头干活，再不说闲话。
120法郎，如果是以前的我，可能连怎么挥霍的都不知道，但对于卡罗莉娜来说，却是她两个月的生活补贴。虽然剧院包吃包住，舞女这个行业却需要很多特殊开销，尤其是芭蕾女郎，光是足尖鞋就是一笔不小的消耗，还要打赏洗衣妇，拜托她们把衣服熨得平整一些，再加上添置香粉与发膏，每个月很难节省几个钱。
不知为什么，了解到艰难的现状，我不仅没有沮丧，反而有种跃跃欲试的兴奋。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决定脱离养父的控制时。
几日后，通过阅读各种报刊、周围人的闲谈和不倦地攀谈与套话，我总算拼凑出了巴黎如今的面貌。现在是1870年，距离我死去已过去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间，足以令社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就是新旧血族的矛盾激化，据说导火索是血族之王派人暗杀了旧血族公爵心爱的小女儿。第一次看到这里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心爱的小女儿”是谁。足足过了十分钟，才明白指的是我，随即便是一阵难耐的肉麻。
自此，新旧血族势不两立，旧血族随着赫帝斯公爵迁移到英法两国，与猎魔人协会展开了合作。猎魔人也因此分化为两派，一派是保守派，拒绝与血族扯上关系；另一派是改革派，同意和血族合作，但拒绝改造血族猎魔人的身体，赋予他们更强大的力量。也就是说，血族猎魔人只是占了猎魔人的名头，本质上还是血族。
世界变得太快，令我措手不及。而且，这一切变化的源头……似乎是我。不过，只要用脑子想想就知道，所谓“心爱的小女儿”，只不过是一个自立为王的借口。自古以来，无论是打响战争，还是争夺帝位，都需要这么一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
原本打算两个月后，就去报名猎魔人学校。一个意外的发生，打乱了我的计划。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女孩们穿着单薄的丝绸裙子，在舞台上排演幕间剧。到我上场时，仆妇们连清洁都不做了，一直对着我的胸臀指指点点，似乎对她们而言，女人只要挺胸抬头，展现出身体的曲线和女人味，就等于做了妓女的“预备役”，马上要去街上拉客了。
我非常反感这种想法，见她们看得目不转睛，故意把芭蕾跳得下流无比，时不时把裙摆撩到腿根，或是放荡地笑笑。看见她们老脸都绿了，心情顿时一片晴朗，就是招来了吉里夫人的训斥“卡罗莉娜，你以为这是蝴蝶舞厅吗？再跳得这么粗俗，明天不用上台表演了。”
吉里夫人不能惹。我立刻乖巧地点头，正要说两句保证的话，身后一个女孩突然倒在地上，浑身剧烈地抽搐着，双手死死地捂住胸口，不一会儿就晕了过去。
“梅格！”
“天啊，吉里夫人，梅格晕过去了！”
“怎么办，要不要叫医生？”
女孩们纷纷围了过去。吉里夫人也忘记教训我，快步走过去。昏迷的女孩是她的女儿，梅格&#183;吉里，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是目前为止唯一对我流露出善意的女孩。
我也想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这时，女孩们尖叫一声，推挤着跑开。只见躺在地上的梅格猛然睁眼，眼珠浑浊惨白，一条暗绿色的触须从她的嘴里蠕动着钻出来，上面吸盘有生命般一张一拢，一团团脓黄色的黏液啪嗒滴落下来。
她被魔物寄生了。

第5章
记得三十年前，魔物出现得还没有这么频繁，大多数都安分地待在数千米之下的海沟里。然而近几年，它们却纷纷从海沟钻出来，漂流到岸上，开始侵占人类的地盘。没人知道它们是如何适应从海底到陆地的变化。
不过，我养父跟我说过，这些海沟魔物只是看似适应了陆地的环境，实际上还保留着深海生物的特性，比如怕热、畏惧强光、心跳缓慢等，必须寄生在陆生动物的体内才能存活。而梅格口中的魔物，正是海怪克拉肯脱落的触须。
克拉肯是一种生活在海底的史诗级怪物。传说中，它的触须能有一座小岛那么长，经常将海面的船只拽入深海。偶尔，它也会浮到海面上，伪装成一座鸟语花香的岛屿，等待过往的船只靠岸。试想一下，当水手们抛锚下船，又饥又渴地走上岛屿，希望能摘到一些野果，或猎到动物喝血解渴，谁知穿过茂密的丛林，看见的却是一张尖牙密集的血盆大口……
幸运的是，这种恐怖的生物，暂时还没有办法抵达陆地，只能在海里兴风作浪。但它时不时会脱落一根触须，派遣它们来到陆地上，为它寻觅人类作食物。听说，只要不停地吞食人类，它就能得到在陆地生存的力量。
克拉肯触须没有智慧，不会操控人的思维，只会慢慢地侵蚀人的内脏。脱离母体后，它会化为一滩无色无味的水，直到在人的胃部落地生根。刚开始，触须的吸盘会黏附在胃的内壁上，如饥似渴地吸收养分，然后生长出一根又一根的肉芽。一年以后，这些肉芽就变成若干根触须，从人体的各个“出口”里挤出来。
梅格这个情况……触须显然已到了“发芽”的阶段，再过不久，她的身体就会彻底沦为培育触须的器皿。想要驱除触须很简单，却又不简单，必须找到一个精通魔法的猎魔人，把触须引到他的身上，让触须在他的体内生根发芽，再用驱魔火焰——g先生之前用的那种幽蓝色火焰，把触须烧成焦灰。因为猎魔人的自愈能力比血族还要强大，驱魔火焰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影响。
但是，哪里去找这种水平的猎魔人？就算找到了，对方也不一定会施以援手。毕竟这个办法并非万全之策，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哪个猎魔人会冒着被魔物寄生的危险，去救一个小小的舞女呢？
我有些复杂地望向梅格，很喜欢也很同情这个可爱的女孩子，但实在帮不了她什么。她应该必死无疑了。
“医生……医生来了！吉里夫人，医生来了！”转过头，只见一个年轻男子拄着金属拐杖走过来，他穿着白衬衫和茶色背带裤，右脚没有穿鞋，是木头与黄铜制作而成的义肢。
“医生，请你一定要治好可怜的小梅格！”
“求求你！”
吉里夫人也干涩地说道“拜托您了。”
医生回答“我尽量。”他艰难地半蹲下去，打开随身携带的医药箱，取出一根装着蓝色溶液的试管，直接滴向梅格的触须。
我睁大双眼，想要阻止，却已来不及。蓝色溶液如同一颗垂落的泪珠，“啪嗒”一声，碎裂在暗绿色的触须上。像被烫伤了般，触须痉挛着抽搐着，是一条挣扎扭动的爬虫，疯了似的想缩回梅格的肚子里。女孩们都发出庆幸和惊喜的叹声，完全不知道这样才是最可怕的——梅格的肚子早已容不下那些触须，刺激触须缩回去，只会让她的肚子破裂开来。
电光石火间，我一个箭步冲上前，推开那个庸医，徒手攥住那根触须。
所有人都傻傻地望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吉里夫人更是气急败坏地呵斥道“卡罗莉娜，你这个疯子，快放开触须！你心肠怎么这么坏，是不是想让我的女儿死？快松开！”
没有时间回应她的质问。触须受到惊吓后，颤抖着想逃回宿主的身体里。我闭了闭眼，急速地搜刮着脑中储备的知识，几秒钟后，闪电般捏住梅格的下颚，强迫她张开嘴，另一只手探进她的嘴里，一把掐住触须的根部，令它暂时动弹不得。
一个女孩吓得脸都白了“卡罗莉娜……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梅格……我以为你只是贪财而已，没想到你这么坏，一定要梅格去死……”
我冷冷地扫她们一眼“想让她死的不是我，是这个庸医。”说着，转头看向那个医生，“谁教你对付克拉肯触须用267号溶液的。267号溶液能灼伤血族，却无法伤害其他魔物，只能刺激它们，令它们情绪狂暴。如果不是我及时拽住这根触须，它已经缩回去，把这个小姑娘的肚子搅成肉泥了。”
吉里夫人陷入沉默。女孩们哑了片刻，之前那个女孩弱弱地问道“医生，你手上的溶液……肯定不是267号溶液对不对？是这个小婊子乱编的……对不对？”
我静静地看着医生。他被我的目光压得抬不起头，冷汗大颗大颗地流下“我、我不知道……学院没让我们背溶液手册，我只知道这个溶液能对付魔物。对了，”他如释重负地松一口气，“我背包里有猎魔人协会编著的驱魔手册，上面肯定有这个溶液的编号，让我看看。”
然后，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戴上眼镜，拿出一本五厘米厚的书册，慢悠悠翻了起来。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他是庸医，他还真的把庸医的作风贯彻到底。很想一脚把他手里的书踢飞，但若不让这个笨蛋找到溶液的编号，这些人估计不会听我的指挥。
三十秒钟后，他失声喊道“天哪，这个溶液居然真的是267号溶液……这位小姐，你怎么知道的？”
“……”
书上的知识，你说我怎么知道的？
我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胡扯说“我奶奶是远近闻名的巫医。”话音刚落，就有女孩尖声反驳道“什么巫医！你奶奶明明是愚昧的印第安人！”
我没有理她，对医生指了指箱子里粉色的溶液“把它给我。”
医生满脸犹豫“这个……小姐，你有行医证吗？这些溶液都是协会管制的器械，必须持相关证件才能使用。”
我平淡地说道“这是120号溶液，作用是镇静和缓解狂躁。另外，从你把蓝色溶液滴在触须上那一刻，这个小姑娘就成为了你的事故病人。若她死去，我有权请医疗法庭介入调查，要是被他们知道，她的死是你滴错溶液导致，不管你考取了什么等级的行医证，有无背景关系，都会被吊销。不想她死，就按我说的办。”
他握紧双拳，咬紧牙关，好半晌下定决心般，把医药箱的粉色溶液递给我。我用大拇指撬开试管的木塞，直接向触须滴去。效果立竿见影。几乎是一瞬间，扭来扭去的触须就停止了挣扎。
我不动声色地松一口气，抹掉额上细汗，再度伸手“绿色溶液。”
他却没有递过来，而是伸长脖子，远远地望了望梅格的情况，说“触须已经平静下来了，应该没事了吧？”
我无语，抓起触须晃了晃，吓得周围的女孩惊叫不止“这玩意儿还在她的嘴里，你跟我说没事了？”
他讪讪地笑笑“那你说下绿色溶液的编号和作用。”
“54号溶液，麻醉和致幻。”
他翻开手册，手忙脚乱地找到绿色溶液的编号，心服口服地把绿色溶液递了过来。我平定了一下急躁的情绪，小心翼翼地把溶液滴在触须上。
“第三排第二个浅绿色溶液给我。”不等他询问，我头也不抬地说道，“37号溶液，肌肉松弛。”
三十秒钟后，他在手册上验证完毕，把试管递到我的手中，动作逐渐变得小心恭敬。周围人看我的眼神，也从怀疑鄙夷变成不可置信。
……
一口气用了六种溶液，还差最后一种。我看一眼医药箱“第六排第三个紫色溶液，缩小魔物体型。”
他踌躇着拿起试管，又放了回去“这个太贵了……是所有溶液中最贵的一种，你们还没有付钱……”
“哦。”我点点头，“那还是让她死吧，反正不是我的行医证被吊销。”说完，我准备站起身，他和吉里夫人急忙按住我。
“救救梅格，我知道你有这个本事……”吉里夫人眼中布满血丝，声音嘶哑地说道，“求求你了。”
我顿了顿，侧头看向医生，摊开手掌“给我。”
七种溶液滴下去，触须萎顿地垂下头，变成一根又软又细又小的肉条。在37号溶液的作用下，吸盘的肌肉渐渐松弛，不再黏附在梅格的胃壁上。我终于能放心地在她的嘴里拉拽触须了。
只要动作足够轻缓，不把昏迷的触须吵醒，应该能让它和宿主安全分离。这是我根据现有条件，紧急琢磨的一套方案……不知道有没有用，希望有用。不然挨了那么多道鞭子才背完的溶液学，全还给那个老变态了。
我活动了一下手指，重新抓住触须。感受到黏腻湿滑的吸盘，不经意间擦过指腹，浑身汗毛倒竖，恶寒极了。
这一刻，演出厅彻底安静了下来，所有人大气不敢出，瞪大眼看着我的动作。
咚，咚。
我听见自己急促的心跳声。只听“咕唧”一声，仿佛雨天胶底鞋与青石路摩擦产生的刺响，一半的触须都被我拔了出来，的，带出一滩脓黄色的黏液。
有人已忍不住干呕起来。
“好、好恶心……被这么恶心的东西寄生，梅格太可怜了……如果我是她的话，肯定恨不得当场死去。”
“对对。”居然还有人附和她。
救人要紧。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来，尽量不去听那些傻瓜言论，专心致志地对付触须。
谁知，傻瓜蠢货总是扎堆出现。就在我快要把触须全部拽出来时，一个清脆高亢的女声响起“你们在干什么？怎么排演了这么久？我在后台等得快睡着了，一个幕间剧，动作能不能快一些……啊啊啊啊啊——有怪物！！！”
不愧是剧院的首席女高音，这嗓门，这音域，这气息，轻而易举地就把触须吵醒了。
前功尽弃。
——不，也不算前功尽弃，毕竟已经把触须从梅格的身体里拽了出来。
就是……寄生在了我的手臂上。
本想故技重施，用54号溶液麻醉它。但它吃过一次溶液的亏，说什么也不肯吸收溶液，并且变得比之前焦躁十倍，吸盘牢牢地黏附在我的皮肤上，不到片刻就勒出我的血管和青筋。
很好。
新的人生依然从做好事就倒霉开始。

第6章
我虽然救了梅格一命，但并不指望其他人会救我。人性本恶，不对人性抱有期望，可以活得轻松自在一些。席地坐下，我静静地看着女孩们作鸟兽散。医生也慌张地背上药箱，一瘸一拐地逃走了，生怕我逮住他，继续挥霍他昂贵的溶液。
低头看了看变成蠕动触须的手指，我淡淡地看向吉里夫人，等待她将我扫地出门。谁知，她搀扶起梅格，走到我的身边，低声说道“跟我过来。”
不是赶我走？
我怔了怔，起身跟过去。
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我来到剧院真正的佣人房——比我的小窝果然要豪华舒适太多，桌上还有一盏莹亮的魔法灯，整个房间被映照得亮如白昼。这老女人在剧院的薪水绝对不低，魔法灯可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的灯盏。
“你想说什么。”触须已扎根在我的血肉里，针扎般的刺痛时不时传来，每平静地吐出一个字，都能感到强烈的痛楚。
吉里夫人把梅格扶到床上，用手帕擦掉她脸上的污迹，温柔地给她盖上被子，然后，走到衣柜前，翻出一件宽松的黑色斗篷，扔进我的怀里“梅格是我唯一的孩子，也是我坚持活下去的理由。你救她等于救了我，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你死去。”
我接住斗篷，愣在原地。
“怎么，还在怪我训斥你？你之前从未告诉过我，你会溶液学这件事，突然冲上来把医生推开，正常人都会联想到不好的事。”
我摇摇头“人之常情，我不怪你。”
“我当时吓得心脏都停了，心想要是梅格出事，就拉你一起下地狱，还好，还好……虽然你的行为唐突又莽撞，但我非常感谢你的唐突和莽撞。”吉里夫人指了指我怀里的黑色斗篷，“穿上它，我带你去地下城的入口。”
地下城？
又是一个我不曾听闻过的名词。我没有多问，强忍着剧痛，咬紧牙关抖开斗篷，披在了身上。戴上兜帽，我正准备转身向外走去，却见吉里夫人一动不动，神色复杂地望着我，不由有些疑惑“怎么了？”
“我一直在等你求助，结果……”她低叹一声，“没想到你这么坚强。看来不能以貌取人。”
我微微一笑“要是长相能决定心胸的话，那国王岂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她也笑了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凌晨时分，整个巴黎似睡非睡。街道空荡荡的，只剩下几个小酒馆还闪烁着零星的微光。男人们头戴高帽，身穿绅士三件套，腋下夹手杖，手拿石楠木烟斗，对着过往拉客的妓女指指点点。
进入幽深曲折的小巷，穿过两片光秃秃的树林，我们来到一座杂草丛生的枯井前。
“我曾帮过他一个忙……”吉里夫人站住脚，递给我一个烫着红骷髅头的信封，“只是不知道这个忙，够不够分量让你活命。这是一封空白信，你拿着它去地下城的猎魔人协会找g先生。他是否愿意施以援手，全看你自己的运气了。”
“谢谢。”我想了想，又问道，“你还没告诉我，地下城是什么。”
“你不知道？”她有些惊讶，“地下城是一个建筑大师设计的地底城市，为职业猎魔人和自由猎魔人居住和交易的场所。入口是这座枯井。记住，不是所有猎魔人都是好人，警惕那些穿黑斗篷的奸商。”
我点点头“好，谢谢。”没有问她为什么不跟我一起下去，能得到顶级猎魔人的人情，我已经非常意外且知足了，因为她完全可以装聋作哑不报答我。翻身坐在枯井上，我闭眼感应了片刻。下方确实有传送魔法阵的气息在涌动，她没有骗我。
把信封塞进斗篷的内袋，我屏住呼吸，直接跳了下去。
不到两秒钟，便已落地。眼前是从未见过的奇特景象空气中弥漫着灰绿色的蒸汽与雾霾，耳边回荡着机械咔咔运转的声响。头顶是用魔法制造出来的夜空假象，若是仔细看，还能看见石壁斑驳的纹路。房屋依山而建，连绵起伏。到处都是高耸的金色路灯、宏伟的石头桥梁，和用铁索拽动的升降电梯。走在大街上，迎面而来的或是肌肉发达的猎魔人，或是穿着黑斗篷的神秘商人。
大概是因为在地下，空气质量很差，再加上剧痛的手臂，不一会儿我就有些头晕。幸好，地下城有非常鲜明的路标，不至于无头苍蝇似的乱转。我径直朝猎魔人协会走去。这时，一个斗篷商人走到我的身边，晃了晃手中的白色试管“小姐，我这里有最新款的肤色漂白剂，保证让你成为最白的绝色美女。”
“谢谢，不用。我故意染的黄皮肤。”
“巫银十字架，巫银十字架——小姐，看看这枚十字架，保证巫银纯度高达97。”
“谢谢，我对这玩意儿过敏。”我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动物血，特制动物血，口感绝对与人血无异！”
听见这句话，我无意识吞了口唾沫，回想起那个少年血液的味道，香甜可口，甘润解渴，尝一口就无法忘怀。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否还活着。
走了将近十分钟，终于抵达猎魔人协会。深灰色的堡垒修盖在险峻的峭壁之上，外观雄伟壮丽，竖柱与彩色玻璃窗上，绘制着第一位猎魔人的英勇事迹。两个银甲侍卫驻守在黑栅栏门口，见我上前，目不斜视地说道“闲杂人等，禁止入内。”
我取出怀里的红骷髅头信件，晃了晃“我找g先生，这是他亲手寄的信件，上面还有他的专属烫印。”
一个侍卫伸出手“给我看看。”
“不行，这么宝贵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给外人看。”
“可是万一你造假……”
“谁会造假g先生的信件，活得不耐烦了？就算我造假，见到他以后不会穿帮吗？那样造假还有什么意义。”我故作不耐烦地说道，“快让我进去，耽误了g先生的事情，有你们好看。”
侍卫和门房这种人物，都是欺软怕硬的代表。你说话的语气越强势，他们越捉摸不透你的身份，继而不敢怠慢起来。果然，我这么理直气壮地说话，他们顿时垂下高昂的头颅，右手抚胸，微微躬身，表现出十二分的尊敬……不对，好像太尊敬了一些。
一道高大挺拔的影子覆盖了我的身影。不会这么巧吧，难得说一次谎，就被本人撞见。我摘下兜帽，缓缓回头，对上一双深邃却美丽的金黄色眸子。
男人穿着深灰色大衣，戴着黑色皮手套，身姿就像旁边灰色建筑般修长笔直。他的轮廓分明，下颚凌厉瘦削，嘴唇薄厚适中，却比薄唇还要给人一种疏冷不近人情的感觉。这张脸前几天才看过一次，他冷峻的侧脸和单字母代号更是在各大报刊反复出现。血族猎魔人，g。
他淡淡地看着我“找我什么事。”
他才对我说了一句话，我就已经明白为什么总有传言说，有的猎魔人为了得到更为纯粹的力量，向魔鬼献出了爱与怜悯——我在他的眼中看不见一丝属于人类的情感，整个人就像是一台会说话的杀戮机器。
我把怀里的信件递过去“吉里夫人说我可以找你帮忙。”
他随意地瞥了一眼，没有接，走到我的前面“跟我来。”
我抬脚想要跟上去，然而刚走两步，一股强烈的眩晕冲上后脑，身子摇晃了一下，似乎下一秒就要晕倒。不行，不能在街上晕倒。要晕也要在猎魔人协会的地盘上晕。晕倒在大街上，g很有可能直接丢下我不管。我咬紧牙关，用力把指甲掐进掌心，直到温热的鲜血湿润了指腹。
头昏眼花间，g似乎回头望了我一眼，眼神有些愕然。绝对是我的错觉，他那张冷漠无情的脸露出震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怪异。
这是我晕过去前，最后一个想法。

第7章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了血族的王都，传说中的无昼城那索珀。相传，初代血族无法在阳光下行走，于是始祖联合魔力强大的法师，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域，创造了一座飘浮在异空间的城市，取名为“那索珀”，意思是没有日光的城市。
在那索珀，无论是天空还是河流，甚至是花草树木，都是冰冷而沉郁的深色调，如同一幅宏阔雄伟的画卷，被泼上了永远也洗不净的深蓝色墨水。
最后一次回到那索珀，是被血族之王奥古斯传召。他还是我血仆的时候，并不叫这名字，而是叫“马歇尔”，后来听从占卜师的意见，才改成“奥古斯”。表面上是为了纪念自己八月登基，实际却是在暗示众血族，他的光辉就像古罗马开国元首屋大维&#183;奥古斯都一般耀眼摄人。
走进奢侈而宏伟的殿堂，一眼就能看见坐在王座上的帝王。他和传统血族不一样，没有漆黑的头发和苍白的唇，他留着及肩的半长发，发色是星光般充满光泽的银白色，鼻梁挺直，眼睛和嘴唇却过分文雅，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长袍，不像帝王，反倒像一个忧郁的游吟诗人。
“陛下。”与他的视线碰撞了一秒钟，我垂下头，单手抚胸说道。
“这里只有我和你，主人。”
“但您始终是陛下。”
他沉默了片刻“我之前的提议，主人考虑得怎么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喜欢在我面前表现得谦恭而卑微，哪怕上一刻，他轻描淡写地剥夺了一个人的性命，对我说话也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似乎这样就能博得我的同情，达成他的目的。
可惜，我太清楚他的为人。他可怜的外表就像是海面的夜光藻，看上去美丽而震撼，却是令海鱼窒息的罪魁祸首。
“陛下，我们不是一路人，没有可能。”
听见这句话，他瞳孔突然变红，眼中露出一种几近恐怖的冰冷情绪“为什么？因为我的身份么。克莉丝，你也不是真正的公爵小姐。”
原本想说我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就算他是乞丐也不会在乎，但那样说无疑会更加激怒他。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人，从他为自己改的名字就看得出来。我想了想，决定从自尊的角度击破他对我的幻想“我不喜欢比我弱小的男人。”
“我现在已经是王了！”他低吼。
“是么。”我顿了一下，笑道，“但我们的主仆契约却一直存在，知道血仆是什么意思吗？”
说到这里，不给他反应的时间，我直直地看向他的双眼，提高音量命令道“跪下！”
话落，几乎是立刻，他就从王座上站了起来，如同被人偶师操纵的木偶，膝盖不受自控地朝地面砸下去。我看见他的喉结剧烈滚动着，额前青筋突起，然而紧接着，他戴着王冠的头也低垂了下去。
“那就是不管你的力量再怎么强大，都无法凌驾在我之上。”我淡淡地说道，“死了这条心吧，马歇尔，我们没可能。”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向殿堂大门。
他沙哑压抑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总有一天，我会解除这个契约，到时候，不管你的想法是什么，你都会成为我的王后。”
主仆契约一旦订下，除非一方死亡，否则永无解除的可能。我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挥挥手就离开了。似乎正是从那天起，他就开始派人疯狂追杀我。
我的死是他一手所为，不知道我的复生和他有没有关系……不过，不管有没有关系，我都不想再跟这种人见面。他还是血仆的时候，就有一种腼腆的残忍，变成血族王之后，这种残忍变本加厉。我和他观念不同，想法不同，早已无话可说。
……
梦境结束，我睁开双眼，怔怔地看了天花板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克莉丝，而是卡罗莉娜了。回想起昏迷之前的事，我下意识地想撑起身，看看自己是否被扔在大街上。然而不知昏迷了多久，手脚始终灌铅般沉重，力气像流沙一样，用尽全力也无法凝聚。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醒了？”
我很少刻意记住一个人的声音，但他的声音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g先生？”
“是我。”
他走到我的身边，黑金相间的衣摆微动，高大的身影在浓稠的黑暗里逐渐清晰。
“告诉我，你身上为什么会有旧血族的气息。”
旧血族的气息？
我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如果这具身体跟血族有关联的话，我不可能不知道。
他静了片刻，戴上黑色皮手套，一只手撑在我的身侧，另一只手扣住我的手腕，举到我的面前，正是我用指甲刺破掌心的那只手“你的血液有一个旧血族的气息。仔细想想，最近你有没有接触过什么人。”
我想了很久，还是很迷惑“先生，我是一个舞女，每天接触的人不说几百个，也有几十个了……您必须告诉我，您要找的人的特征，不然我恐怕无法帮您。”
他松开我的手腕，站起身，半晌才说道“黑发红眼，锁骨处有红玫瑰的纹身。”
听见“红玫瑰纹身”，我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想起了一件不太光彩的往事。一次，我被派去刺杀一个旧血族叛徒，对方是个精明且擅长藏匿的老家伙。我打听了三个月，才打听到他的住址，本想一刀结果他，谁知还未等我走到他的庄园，他就逃得无影无踪。害我被老变态教训了很久。
第二次，我学聪明了，扮成他亡妻的模样，与他在酒馆里相遇。他亡妻最大的特征，是锁骨纹着一朵盛放的红玫瑰。这次刺杀一次成功，然而我还是被老变态狠狠教训了一顿，说我杀得不光彩，丢了他的脸。而且，纹在锁骨的玫瑰纹身，当时只顾着逼真，导致后来怎么洗也洗不掉。
不过很多血族都有纹身的习惯，我不算特立独行，记得曾碰见一个女杀手，她的嘴唇被染成深蓝色，眉毛是浅蓝色，左脸到左胸纹着一头展开双翼的蓝眼蝙蝠，把我震撼了很久。说起来，大多数旧血族都是黑发红眸，锁骨纹红玫瑰的不在少数，g这些特征说了等于没说。这样语焉不详，太不像一个顶级猎魔人的作风。
“您能不能描述得具体一些？”
g停顿了很长时间，扯下黑色皮手套，轻轻摩挲着小指的红宝石戒指。光线昏暗，他的眼睛却像蛰伏在暗处的野兽一般，闪烁着狩猎前夕的冷光。似乎他要寻找的人，是他等待许久的猎物。
听说人类进化的历程，就是从猎物转化为猎人。与豺狼虎豹相比，人类才是最成功的猎人，他用工具超越了那些只会赤膊上阵的野兽。我养父曾说，猎人气质就是男性气质。虽然不太同意他这句话的意思，但不得不说，当g散发出属于猎人的强势气质时，确实吸引了身为女性的我。
谁知，半晌过去，他却像回忆起初恋往事般，露出相当纯情的表情，迟疑地说道“她……长得很美。”
原来是他的初恋情人，怪不得会露出那样震惊的表情。很想帮他，但我确实没见过这样的旧血族女性。
“抱歉，先生。”
“没关系。”他转移了话题，“寄生在你手上的魔物，是克拉肯脱落的触须。克拉肯是栖息在深海的史诗级怪物，它的触须却不到铜级，用驱魔火焰都能清除。但寄生在你手上的这一条，很棘手。”
“为什么？”我愕然问。
如果不是他的语气冷漠毫无起伏，我几乎要以为这是他没有找到初恋情人的报复。
“它进化了。”g回答，“想要把它从你手上彻底清除，除非消灭它的母体。”
我“……”
复生以后，猎魔人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存在。为此，我特意去打听过猎魔人的行情，听剧院里的人说，g出手一次是20000法郎，还是墙鼠那种低级的魔物。求他帮忙斩杀一头史诗级怪物，估计几率还没有我自杀后再次复活大。
不等我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来说告辞，g居然主动说“我可以救你，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要求。”
我愣了愣“什么要求？”
“允许我搜查你的记忆。”
心狠狠跳了一下，差点跳到喉咙口。这样的话，会不会暴露我上辈子的记忆？想要拒绝，可是好不容易重活一次，说什么也不想放弃这一世的生命。
我转了转眼珠，挤出点眼泪，可怜兮兮地说“我答应你……不过，你能不能杀完海怪后，再搜查我的记忆。不是不相信你，只是这样让我觉得有安全感一些……”
“可以。”他答得毫不犹豫。
见他答应得如此轻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忍不住得寸进尺“对了，我还想拜托你一件事……我想考猎魔人，你能不能……”借我120法郎。
他眉头微皱，误会了我的意思，打断我的话“外界夸大了猎魔人的地位，若你真的对猎魔人感兴趣的话，可以去领一套猎魔人的装备，跟我一起去猎杀克拉肯。拿到克拉肯的晶核后，你能破格晋升为铜级猎魔人，但同时低级任务也不再对你开放。荣耀与风险并存，你自己考虑清楚。”
幸福来得太快，我躺在床上都有些眩晕，过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自己居然走运了一回，嘴角控制不住地扬起“真、真的吗……您真是个大好人！您放心，我绝不拖你的后腿！”
他却久久地不发一言，看着我的面庞，不知在想什么。

第8章
负责管理猎魔人装备的，是一个金色三颗星猎魔人，在排行榜上是第十五名。三颗星和六颗星看上去差距不大，排名却相差那么多，看来猎杀一头史诗级怪物，远远没有g说得那么简单。
要了一卷绷带，我把被触须寄生的那只手包扎了起来，然后按照地图的指示，去猎魔人协会的武器部。谁知有地图在手，我还是迷路了。这鬼地方修得太大了，跟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有得一拼，步行在大理石地板上，可以听见源源不绝的空旷回音。
半天过去，我才走到武器部。仰头望去，最先看见的是一枚巨型徽章，蛇与骑士剑缠绕。猎魔人们身穿锃亮的巫银铠甲，手持巫银武器，有秩序地排成一条长龙。我往队伍的末尾走去，还未站定，就见前面一个男生诧异地望着我。
我一脸莫名地回望过去。男生问“美女，你猎魔人考试通过了？”
很久没被这么称呼，我差点没反应过来“还没有，上面的人叫我先来领装备。”
“那你一定是被内定了，真厉害。”男生羡慕地说。
我琢磨了一下普通女孩的反应，露出一个羞涩的微笑。
这时，不远处一个梳着背头，嵌着鼻环的男人嗤笑着说“不懂现在的女人脑子里装的什么。狩猎是男人的游戏，魔物也只有男人才能对付。女人只会哭和尖叫。就算侥幸通过了猎魔人的考试，也不代表有资格成为猎魔人，怪物可不会因为你屁股够翘，就放你一条生路。”
话音落下，他旁边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一个红头发说“女人就该像我妈妈一样，在家里洗衣做饭扫地。那才是成功的女人！”
男生看他们一眼，小声对我说“那些是铜级猎魔人，手上沾满了魔物的血，手段比我们这些新人残忍多了。金银级猎魔人的武器有专门的工匠维护，从不到这里来，武器部就成了这些渣滓的一言堂。大家都习惯了，你不要理他们，等他们开够了玩笑，就不会再议论你了。”
铜级猎魔人？
我上下打量嵌鼻环的男人一番，他的块头看上去很大，脚步却有些虚浮，黑眼圈很重，呼吸毫无章法，一看就是那种靠蛮力取胜的武夫。不由有些失望，这就是铜级猎魔人么。还以为会更厉害一点。
我看向男生腰带皮袋里的匕首，问道“请问，匕首能借我一用吗？”
“可以是可以，你要干什么……”
“谢谢。”我抽出匕首，握在手里，走到鼻环男人的身边，直截了当地说道，“你好，你的话让我很不爽，能跟你打一架吗？”
鼻环男人愣了两秒，随即哈哈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哈哈哈哈哈哈，不好意思，你刚说什么？”
红头发也笑得直不起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说，她说要跟你打架！”
“小美女，”鼻环男人朝我暧昧地挤了挤眼睛，“你长得太丰满了，我怕打着打着，就变成了那种打架。”
听着耳边的嘲笑声，我垂下头，转了转手中的匕首，紧接着猛地扎向鼻环男人的脖颈。如果是我以前的速度，他已经横尸当场。卡罗莉娜的芭蕾基础不错，力量与肌肉都有，就是出招的速度不够，连我原来的十分之一都不及。不过，对付这个人，够用了。
鼻环男人满眼惊愕地倒退两步，用大拇指一擦鼻子，愤怒地说“臭娘们儿，来真的？”
红头发挥了挥拳头“打回去！给她点见识瞧瞧！”
“鼻环，别丢了男人的脸！”
“打回去，打回去！”
在这样的起哄声中，我和鼻环男人快速过了十几招。我看见他的咬肌越来越突出，额前的冷汗越来越多。他得感激与他过招的，只是一个普通女孩的身体，不然不到两秒钟就败在我的手里，对他来说，肯定是一件恨不得自杀的丑事。
鼻环男人显然没经过专门的格斗训练，几十招过去，他的呼吸已像劳作一天的耕牛般紊乱。我趁机冲到他的身后，单手撑住他的肩膀，轻盈地跳到他的肩膀上，双腿绞住他的脖子，举起匕首狠狠向他的头顶刺去！
这是必杀技，但我没有杀他的打算，只是想吓唬一下他，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女人也不是好惹的。正要偏移匕首的方向，划伤他的耳朵或脸颊，这时，一道铁链横空飞过来，重重地缠住我的手腕，硬生生制止了我往下刺的动作。
“哐当”一声，匕首落地。鼻环男人满头冷汗地跪了下去，双手撑地，浑身颤抖不止。我扯掉手腕的铁链，从鼻环男人的肩上跳下来，若无其事地捡起匕首，走到男生的身边，插进他的皮袋里。周围人潮水般后退，不敢靠近我。男生也一脸震惊地说“你、你好强……”
我摆摆手，回到鼻环男人的身边，蹲下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兄弟，还想跟我那种打架吗？”
他疯狂摇头，冷汗乱甩“不想了不想了不想了。”
“还敢乱开黄腔么。”
“不敢了不敢了不敢了……”
“女人有没有资格当猎魔人？”
“有资格有资格有资格。”他又疯狂点头。
我满意地拍拍手，站起身，正要去队伍末尾继续排队，一个声音响了起来“站住。那个谁，就是你，黄皮肤女孩。”
我站住脚，回过头，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金发男人走过来，捡起地上的铁链，然后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当众斗殴，扣十分。”
猎魔人实行学分制，想要晋级必须攒足相应的学分。通过猎魔人考试后，学员自动成为铁级猎魔人，获得100初始学分。若想要晋升为铜级猎魔人，必须攒到1000学分，银级猎魔人则需要10000学分。至于金级猎魔人，只有成为排行榜前二十名，才有资格获得这个头衔。第二十一名，不管实力再怎么强大，都是银级的头衔。
金发男人的徽章是金色三颗星，说明他就是武器部的管事，排行榜第十五名，迈尔斯。
还没有成为猎魔人，先被扣了十分。我酝酿了一下情绪，红着眼圈说“是他先挑衅我……说女人没有资格当猎魔人，我实在是气不过，才向他发起挑战。我以后不敢了，不要扣我的分，好不好？”
周围人都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迈尔斯像没听见一样，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十分换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挺划算的。告诉我你的名字。”
简直油盐不进。我擦干眼泪，说“卡罗莉娜。”
“举荐人。”
“g先生。”
话落，周围人再次向我投来震惊的目光。迈尔斯眯起眼，打量了我片刻，讥讽地说“有意思，他不是从不近女色，只钟情于一个女吸血鬼么。吸血鬼果然都很虚伪。”说完，他转身走向武器部，“过来拿你的装备，拿完赶紧滚。我不想看见他的人在我的地盘。”
感谢他和g的恩怨，让我走后门拿装备。坦然地走进去，本想接过装备就离开，迈尔斯却叫住我“看在你有点天分的份上，忠告你一句，离g远一点。他是个被创造者丢弃的吸血鬼，什么肮脏的职业都做过，为了利益才成为猎魔人。一个能毫不留情残杀同类的吸血鬼，品行能好到哪里去呢。小心他猎魔的时候，把你丢过去当诱饵。”
即便是人类，自相残杀的事还少么。何必因为g是血族，就用有色眼镜看待。但这样说，除了让他更加反感g外，没有任何作用。我礼貌地笑了笑，抱着装备离开了。
g把我安排在他的住所，一个能住下十几个人的豪华公寓。搬进去的时候，我收获了不少暧昧的眼光，但实际上，g几乎不回这个公寓，住下来半个月，我只见过他几次。他似乎任务特别繁重，接了许多私单，每一次回来，全身都是魔物鲜血的腥膻味。
这天，我正坐在沙发上读猎魔人手册，g突然开门进来，扶着门把手低喘了一阵子，才缓缓直起身。
直到他走过来，我才发现他穿的是灰色大衣，只是被鲜血染成了深黑色。他草草地包扎完伤口，走到书桌前，打开一个上锁的抽屉，拿出一本散发着幽绿色光芒的魔法书，将怀里的泛黄书页插了上去。做完这一切，他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了片刻，然后把魔法书锁在抽屉里，上楼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一副又要出门的样子。
我这个人对什么都看得不重，唯独好奇心极重，忍不住问道“g先生，您是不是很缺钱？”
他看我一眼“不缺。怎么了？”
“那您为什么这么频繁地接任务？”
“与你无关。”
我举了举被寄生的那只手，半个月过去，克拉肯的触须已完美地与我融为一体，现在我能用触须看书，用触须吃饭，除了无法忍受用触须洗澡，我已经接受了它的存在，但是，接受不代表我能与它和平共处。
“我怕您忘了我的命还在你的手上。”我诚恳地说，“如果您真的很缺钱的话，千万不要隐瞒……我别的不行，鬼点子特别多，能帮你想很多赚钱的办法。而且，您这样没日没夜地猎杀魔物，被您情人知道的话，她恐怕会很心疼。”
g疑惑地说“情人？”
“您要找的女子，难道不是您的情人吗？”
g怔了一下，表情居然有些狼狈“不是。”他眉头微蹙，似乎想向我解释，然而过了很久，都没能想出解释的话语，“她不是我的情人。我接任务，是为了积攒功勋。”
说完，不知是羞于面对“情人”，还是时间不够，他转身朝公寓的大门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来“放心，我没有忘记答应你的事。过两天就出发。”
看着他修长挺拔的背影，我心中微微一动，无法控制地将手中的猎魔人手册，翻到讲解功勋的那一页。
功勋很重要么？
重要到……像g那种等级的猎魔人，都要牺牲自己的空闲时间，没日没夜地积攒？
然而，这本号称猎魔人百科全书的手册，关于“功勋”的描述，却只有短短一页。
猎魔人功勋
史诗级任务奖励，可用于兑换武器、装备、魔法书、遗落的书页。
遗落的书页？
回想起g刚刚将泛黄书页插进魔法书的样子，十有八九就是这个了。虽然不知道这个遗落的书页能干什么，但男人的目标，除了权力、美色，就是变强。大概率是为了变强。
还以为能窥探到什么大秘密呢，男人真无聊。我打了个呵欠，兴趣缺缺地合上书。

第9章
两天后，我在餐桌上看见g留下的纸条，字迹凌厉而清隽，上面说明天早晨出发，让我去购置一些需要的东西。我正琢磨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就在纸条旁边的杯子底下，发现一张面值1000的钞票。
拿起钞票的一瞬间，我手微微颤抖，忽然懂了为什么剧院那些小姑娘疯了似的想傍大款了……
这就是不劳而获的感觉么。
也太爽了。
外界都说g冷酷无情、不择手段、血腥残忍，然而半个月相处下来，我却只感到他的纯情、善良和过于渊博的学识。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身手出众却头脑简单的战士，直到一天，我因为新溶液学一个改良的配方，困惑得不行，思考了很久，都没能找到确切的答案，于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去请教g。
当时g正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我还未走到他的身边，他突然睁开了双眼，金色瞳孔野兽一样警醒，冷漠而危险地注视着我。必须承认，那一刻我被他身上散发出的威压吓到了。
两秒钟后，那种强势到让人喘不过气的气场，才逐渐散去。g直起身，一只手撑着额头，另一只手放在深棕色的书桌上，侧头看向我“有事？”
幸好我的脸皮够厚，吓到归吓到，想问的问题还是要问。我把新溶液学的教科书递过去，说“g先生，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上面说98号溶液不能和100号溶液混合使用，为什么呢？我记得老版教材，这两个是最佳搭档，还编进了顺口溜里。新版不再详解配方，我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为什么。”
“配方没有改变，是98号溶液和100号溶液搭配使用，会让患者出现呼吸困难，乃至呼吸衰竭的症状。这种症状有10到20年的潜伏期，近几年才被发现。如果你一直在学旧教材，不知道也正常。”g低声回答，手指关节轻叩了叩桌面，“不过，旧教材早在五年前，就已禁止发行。你在哪里学的呢？”
他说这句话时，一脸云淡风轻，似乎只是随便问问。我心中一跳，下意识地撒谎道“我奶奶教我的。她那个年代，应该只有旧教材吧。”
g看我一眼，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g不像是一个会探究他人私事的人，我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过了两天，继续向他请教问题。我发现他的学识不是一般的广博，不仅熟记魔动植物的图鉴，连音乐、建筑和自然科学都有涉猎。如果不是他太忙，很少回这个公寓，我简直想写下十万个为什么，请他帮忙作答。
想到如此聪明，如此有钱，如此深情的男人已经心有所属，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果然，好男人永远与我无关。即便换了一具身体，男人缘还是差得离谱。算了，与其等待一个博学多金的男人拯救我于水火，还不如自己先变得博学多金。
这些天，除了发现g是个天才以外，还有一件事令我特别震惊，那就是卡罗莉娜的脸，变得越来越像上辈子的我。
那天早晨，我心血来潮，想照照镜子，突然发现右边颧骨多了一颗小小的褐痣。如果是我以前的身体，有这颗褐痣并不稀奇，但这是卡罗莉娜的身体……其次是眼睛形状发生了改变，卡罗莉娜的眼睛很大，眼尾却有些下垂，导致她看上去无辜且好欺负。褐痣事件后，我有意无意就会去照照镜子，发现她的眼角正在慢慢上翘，变得像我以前一样充满侵略性，睫毛也从直顺变得卷翘，若是捂住下半张脸，整张脸几乎与我从前一模一样。
相信不久以后，我就能变回以前的模样。能重新拥有自己的脸当然很好，但问题是，上辈子那些纠葛恐怕也会卷土重来。想起奥古斯和老变态，我立马去买了一些易容工具，遮住颧骨的褐痣，然后调整了一下上翘的眼型。不知道能瞒多久，也不知道那些“故人”是否在找我……能瞒一天是一天吧。
这些易容工具花了80法郎，还剩920法郎。我在服装店逛了逛，买了一件深色斗篷，一双做工精致的长靴，两只柔韧耐磨的牛皮手套，以及一个大容量背包。考虑到可能要出海，我又买了两个皮水壶，专门装淡水。买了这么多东西，竟然还富余810法郎。g给得实在太多了。
再一次感叹g真有钱后，我费劲把这些东西搬回了公寓。
晚上，g回到公寓。我把剩下的钱还给他，他接过以后，居然疑惑地问“你没买东西？”
“……您给得太多啦。”
他难得沉默了一下“你都买了些什么。”
我老实地报了一遍物品的名字。g摇摇头“买错了，跟我来。”
他带我来到地下城的黑市，一出手就是一双镶嵌着魔法宝石的鹿角兔皮靴，810法郎瞬间变成10法郎。鹿角兔顾名思义，是一种头顶长鹿角的兔子，皮质跟鸵鸟皮差不多，却比鸵鸟皮更加耐磨。
皮靴递到我手上时，我心情复杂极了，待在老变态身边那么多年，他从来只会折磨我，而不会送我衣服鞋子。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恋恋不舍地摸了一会儿，我还给g，说道“这个太奢侈了，普通靴子就够了。”
g平淡地说“克拉肯的黏液腐蚀性极强，你穿普通靴子，是想光脚与它战斗么。”
“……”我默默收下了靴子。
本以为这双靴子就是今晚购物的巅峰，谁知，g又买了一件无论是质地、剪裁，还是价格都要比我那件高出太多的斗篷。临走前，他见我戴着普通的皮手套，又买了一双魔法长手套。转眼间，一千法郎就没了。如果是其他男人对我这么花钱，我肯定会觉得他对我有意思，但g这么做，我却丝毫感受不到暧昧气息。他花钱大方得吓人，即便是我富可敌国的养父，也不会像他这样花钱。他出手大方得像是……从未考虑过未来。
我很想对他说点什么，可又感觉没什么好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和g连朋友都算不上，对于他的生活方式，我能做的只有尊重。
回到公寓，g脱下黑色大衣，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上楼休息去了。我看见他手臂的绷带隐隐渗出鲜血，说明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这人不仅不在乎金钱，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体，过得真是太随便了。
我摇摇头，蹲在地上，把明天要带的东西放进背包里。整理的时候，不小心把g的大衣当成自己的衣服塞了进去。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拿出来，心虚地捋平褶皱，放回原位。谁知这么一塞一拿，一张画像被带了出来，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不想未经允许翻看别人的东西，但这张画像一眼看上去太熟悉了，我忍不住捡起来，仔细察看。
那是一个容貌极美的女子，因为过于美艳，眉眼间流露出一丝不讨喜的侵略性。她身穿深紫色长裙，头发绾在脑后，戴着鲜花宽檐帽，黑网纱刚好罩住饱满丰盈的双唇。
当看到女子右边颧骨一颗褐色小痣时，我的心狠狠跳了跳，差点蹦出喉咙口。
这个五官，这个打扮……这……
这不就是我吗？！

第10章
浑身的血瞬间凉了下去，手脚变得冰冷。我第一反应是，g是我养父的人。什么“触须已经进化，想要根除触须，必须猎杀克拉肯”，不过是他和老变态联手布的局。
但很快，我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个结论无法成立，因为我养父是掌控欲和嫉妒心都很强的人，g无论是学识还是身手，都与他不相上下。按照我养父的性格，碰见g这样的人才，只会毁掉而不会重用……那么，g有没有可能是奥古斯的人呢？
也不太可能。奥古斯是新血族，血族猎魔人是旧血族与猎魔人妥协合作的产物，利益关系像蛛网一样错综复杂。奥古斯生性多疑，当一个人的身份爬满了利益蛛网时，他绝不会重用。g是旧血族，又是猎魔人榜首，奥古斯对这样的人只会产生深深的忌惮，而不会笼络，更不会让他去做心腹的工作。
所以，g究竟是哪一方的人？
我皱着眉，不自觉攥紧手中画像，看看画中女子的眉目，又抬头看向二楼。
等下，武器部的迈尔斯说，g是被创造者抛弃的血族，而他又一直在寻找黑发红眸、锁骨纹着红玫瑰的旧血族，再加上画像的我，正好穿着死去时的深紫色长裙……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同一件事。
g很可能是我上辈子不小心创造出来的后裔，那个在马戏团被凌虐得不成人形的少年，埃里克。
这样一来，所有疑问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g会成为血族猎魔人，为什么他像疯了一样想找到我，为什么他会否认关于情人的调侃……
我深吸一口气，跌坐在沙发上。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多年前一个善意的念头，一个偶然的举动，竟然彻底改变了一个人，影响了他一生的轨迹。
也许，他那么疯狂地想找到我，只是为了杀掉我，让我明白私自篡改他人命运，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又也许，他想找到我，是为了感激我赋予他永生和强大的自愈能力，可如果是后者，为什么我在他的身上看不见身为血族的傲慢？他对我这个不告而别的创造者，究竟抱着怎样的感情，是痛恨还是什么……
头真疼。再回想起他不在乎金钱也不在乎身体的行径，感觉完全变了。之前只觉得他这人过得相当随意，有种英勇战士的无畏与洒脱，现在却感觉他过得相当消极，对一切都不在意，一切都无所谓。而造成这一切的源头，是我。
因为这幅画像，我一整晚的心情都变得混乱不堪。在沙发上瘫坐了很久，才勉强打起精神，挺直背脊。起身倒了一杯热水，试图用滚烫的杯底，把画像上的褶皱一点一点熨平。但就像内心激荡的情绪，无论如何也无法恢复平静般，画像也没办法恢复原样。脑中闪过好几种补救措施，一是扔掉画像，二是藏起画像，三是放回他的口袋里，被发现了就老老实实地道歉……最后，我选择把画像放了回去。
要不要告诉g，我就是克莉丝，只是换了一具身体呢？
这样的话，他就不必再那么辛苦地寻找我，我也能顺水推舟地照顾他，弥补当年抛弃他的错误。但同时，他势必会卷进新旧血族的纷争。他那么出色耀眼，要么成为奥古斯和老变态争夺的对象，要么则像我当年一样，一人难敌两路人马，最后无奈跳河而亡。
把他变成血族是无可奈何之举，不想再给他的人生，涂抹上其他灰暗的色彩了。
可若不告诉他我就是克莉丝，要怎样才能补偿他呢。不知道别的血族对自己的后代是什么态度，一想到g是我的后代，我一颗心顿时软得像冰淇淋一样，恨不得马上给这个小可怜呵护和关爱。
虽然，当初的小可怜，已经成长为冷漠俊美的男人。
一直在想这件事，纠结到天亮才睡下。进入梦乡不到两分钟，就被敲门声吵醒，一个低沉冷漠的男人声音从门外传来“出发了。”
我睁开眼睛，迷糊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穿上这两天准备好的装备和斗篷，系上靴子的绷带，挎上背包，随意地洗了个脸，刚想走出房门，忽然想起褐痣还没有遮盖，又折返回去，涂上肤膏，顺便修饰了一下眼型。
走下楼，g正在往手臂装置巫银弩，脚边堆满了换下的染血绷带。他穿着深灰色的大衣，里面是白色叠袖衬衫，下半身是黑色长裤和深棕色长靴，靴后跟马刺造型凌厉，闪烁着锋利的寒光。
想问他的伤势怎么样了，又觉得没有询问的必要，毕竟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需要我拯救的“恶魔之子”了。金级猎魔人不是烂大街的头衔，必须声望、财富和功绩均挤进榜单前二十，才能被评定为金级，而他还是金级的榜首。
对于这样骁勇善战的战士，问他的伤势如何，更像是苍白无力的废话。可我是真的想要关心他，并不是一时兴起，到底要怎样才能弥补他呢……
想得头疼。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克拉肯群岛1，当地虽然饱受海怪的侵扰，却并不厌恶和恐惧海怪，相反还建造了克拉肯神庙，固定节日朝拜海怪，祈祷风调雨顺。不知是因为位置足够偏僻，还是风俗足够邪门，不少亡命之徒宁愿冒着被海怪吞掉的危险，也要横穿海洋，在那里安家落户。
地图手册用红蓝两种颜色，把克拉肯群岛标注得泾渭分明，蓝色是拥有诡谲信仰的本地人，红色是鱼龙混杂的外来者。本地人封建排外，靠打猎为生，生活在雪山附近；外来者背负着复杂过去，携带魔法石、蒸汽装置和各种动植魔物，把沿海一带经营得热闹非凡。
如果手上没有触须蠕动的话，我还挺期待这次旅行的。
克拉肯群岛和法国隔了两片海洋、四个国家，必须借助飞行速度像闪电一样的翼龙，才能抵达那里。猎魔人协会内部有被驯化的翼龙，鸟喙骨翼，通体漆黑，能瞬间飞越百里。不过，租金也像它们的飞行速度般吓人。除了排行榜前十的猎魔人，几乎没人光顾这些威风凛凛的大家伙。
走进圈养着翼龙的黑暗丛林，一个穿着白衣的男子刚好从龙背上跳下来，他看见g和我走在一起，愣了一下，笑着问道“这是找到了还是没找到。”
g说“还在找。”
“那就好。”男子拍拍翼龙的长颈，只听一声清啸，翼龙展开漆皮般光滑的双翼，俯冲向丛林深处，“我才从捕梦谷回来，当地人称吞下捕梦兽的眼睛，能在梦中看见你正在追寻的一切。如果你一直找不到，不妨去捕梦谷碰碰运气。”
g点点头“多谢。”
“不客气。”男子微笑着摇摇头，转身离去。我看见他的衣服上镶嵌着四颗钻石，组成猎户座的形状。在猎魔人协会，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使用猎户座的纹样，那就是猎魔人的首领，欧恩。
听说，他的身手并不出众，连排行榜第二十名都打不过，之所以是金级的头衔，只是为了方便下达命令。但他的头脑是公认的理性优秀，除了是猎魔人协会的首脑，还是猎魔人学校的校长，和动植魔物图鉴的编者。
这样的人物，对g都是接近于殷勤的笼络态度。如果真的让g卷进新旧血族之争，绝对会成为矛盾的中心。
为了他，也为了自己以后平静的生活……不管如何，都不能与他相认。
想到这里，胸腔填满了钝痛的愧疚。这时，g用哨声唤来一头体型狭长的翼龙。那头龙的四肢像马腿一样结实健硕，翅翼宽阔而锃亮。g扯住它颈上的缰绳，翻身骑上去，居高临下地问我“会骑龙么。”
我当然会骑，但卡罗莉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会骑龙，于是摇摇头。
g示意翼龙俯身下去，拍了拍龙背，说“上来。”
我想象了一下普通女孩骑龙的姿势，笨拙地爬了上去。
刚刚坐稳，翼龙瞬间冲向天空。手忙脚乱间，我只来得及抓住他的衣摆和鞍座后部，差点从龙背上摔下去。这人有时候体贴又细心，有时候却粗枝大叶得令人难以置信……哪有身后坐了一个女孩子还这么骑龙的，幸好我的反应速度非同一般，不然已经尸骨无存了。
克拉肯群岛位于挪威海与北冰洋之间，气候寒冷，常年被冰雪覆盖。翼龙的飞行速度极快，不到两个小时，便已越过挪威海。寒风灌满斗篷，手指被冻到失去知觉，脚下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尽管以前出过一次海，再次看见这样的画面，还是有些腿软。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尽量不去想象海底有什么。
当寒风掺杂冰碴，眼前的世界逐渐变得苍白，就知道克拉肯群岛不远了。我看见连绵不绝的雪山，五颜六色的矮屋，大大小小的帆船停泊在港口，有的已被大海拆得只剩下孤零零的白帆。这里是欧洲大陆的最北边，是邪恶信仰的发源地，亡命之徒的避难所，克拉肯群岛。

第11章
翼龙降落在雪山前的空地上，滑翔出一道长而深的雪痕。
g平稳地从龙背上跳下。不知是卡罗莉娜的身体素质太差，还是g的驭龙技术太飘逸，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滚下来，然后又连滚带爬地冲到一颗桦树下，抱着树干呕吐起来。
下辈子都不想这男人骑一条龙了……这技术也只有他自己能消受。一直吐到胃里空空，连胃液都干呕不出来，我才狼狈地抬起头，却发现g抱着双臂，一直在看我。心顿时“咯噔”一下，他没事看我干什么？
可能因为心里有鬼，即便g的视线疏冷不带任何感情，我还是有种被他看穿的心虚感。总觉得他察觉到了什么。
下一刻，g的声音从凛冽寒风里传来“吐完了么。”
“吐、吐完了……”
我抓了把雪，抹干净嘴巴，慢吞吞地走到他的身边。g没有说话，我却感受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不知道在看什么，视线几乎有如实质。被他这么盯着，冰晶般莹润剔透的世界里，我硬生生出了一身热汗。
别看了……
再看下去，我要忍不住说实话了。
他没有给我说实话的机会。几秒钟后，g移开视线，淡淡道“把兜帽戴上。必须在天黑前赶到港口。”
我一紧张就容易话多“为什么是天黑前？”
“克拉肯原住民有海祭外人的习俗。”g说着，戴上兜帽，宽大的帽檐垂下，只露出他色泽浅淡的双唇，和线条凌厉的下颚。
大概是雪光过于耀眼，我被他美丽的五官晃得有些失神。谁能想到，如今俊美无俦的g，小时候长得比地狱魔物还可怕……不知道这副长相，有没有给他带去幸运。哪怕只有片刻的幸运，我也算做了一件好事。
往山下走去，最大的感觉是诡异阴沉。雪山附近零零散散坐落着不少矮屋，却没有丝毫烟火的气息，寂静空旷，仿佛一片死地。这里不对劲，很不对劲。但因为变回人类，感官弱化了很多，就算有不对劲，短时间内也难以察觉出来。
走出村庄，眼前的画面陡然鲜活了起来。山上和山下完全是两个世界，怪不得同一个地方，地图却用两种颜色标注。
来到山下，耳边呼啸的寒风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鼎沸的人声。我看见在细雪中摇晃的煤油灯，随手可见的水手绳与破洞渔网……黄铜色的灯光是星星点点的萤火，点燃了整片银装素裹的海岸。
一艘满载的三桅船正在缓缓靠近码头，船后拖着一条死去多时的巨型鱼怪。鱼嘴上下大张着，露出史前巨兽般狰狞的牙齿，鱼身被铁钩刺得破破烂烂，流出的鲜血染红了附近海面。浓烈的鱼腥味飘浮在空气中，熏得我又有些想吐。海边的劳工却像嗅到肉味的蚂蚁，密密麻麻地涌上去，生怕抢不到活计。
和g一起走进一家破败却热闹的酒馆，啤酒清苦的芬芳瞬间冲淡了刺鼻的腥膻味。
g找到趴在柜台上的老板，丢出一枚银币，用丹麦语说“一艘三桅船。”
老板抬了抬眼皮，懒洋洋地说“船租完了。想出海要么等明天，要么跟别人合租。”说到这里，他伸出一根粗糙蜡黄的手指，比了个“1”，“再给枚银币，我告诉你哪些人的船有空位。”
g直接丢了一枚金币。
老板立刻眉开眼笑，乐呵呵地把金币扫进抽屉里，对酒馆角落里一桌人努努嘴“那一桌，全是自由猎魔人，似乎有点本事，出海是为了猎杀半鱼人。他们租了挺大一艘船，装下你们两个绰绰有余。”
“谢了。”g转过身，示意我跟上。
有趣的是，还未靠近那一桌，就听见他们正在激烈地讨论g。一个灰眼男人讥讽地说“也只有你们这些小姑娘，才会觉得g有真本事。我告诉你们，他能成为猎魔人榜首，全靠的是运气！或许有那么一丢丢实力，但他真实水平绝对比不过我们这些摸滚打爬的自由猎魔人！”
“对，马修说得太对了，要不是以前家里穷，交不起120法郎，老子现在也是金级猎魔人了。”
一个女孩子说“你们对g是不是有什么偏见……我看战绩榜上，他一个人猎杀了六头史诗级怪物，你们连史诗级怪物的影子都没见过吧？”
“老子是实话实说！”灰眼男人恼羞成怒，“要不是旧吸血鬼和猎魔人联手，需要推出一个吸血猎魔人作为双手联手的象征，g那样的人怎么可能成为榜首？”
“哪样的人？你倒是说清楚。”
“反正我从不说谎，以后你们有谁去巴黎总部看见了g，可以问问他，我马修说得对不对？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g除了一张漂亮得跟娘们儿似的脸蛋，一无是处！老子虽然只有铜级的头衔，但打他跟打儿子一样……要是我做不到，我立马下去把那些猎海船的甲板舔得干干净净！”
不知道这啤酒用什么酿的，这么让人上头。这男人脸色看上去挺正常，说的却是一些不省人事的醉话。不过想想也是，就好比一个普通血族吸血吸得起劲，在外面痛骂奥古斯是个昏君，谁知一回头，就看见昏君本人正站在他的身后。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觉得自己能倒霉到这种程度。可惜，这老兄偏偏碰上了这种倒霉。
“胡说八道。我相信g肯定有自己的过人之处，你这样空口无凭地污蔑他，只会让人觉得你在嫉妒他的优秀。”
“我嫉妒他的优秀？他有什么好嫉妒的？”灰眼男人猛地胀红了脸，咄咄逼人地提高音量道，“我是嫉妒他长得跟个娘们儿似的，还是嫉妒他是个吸人血的怪物？有意思，老子凭战功兑换的铜级头衔，就不信还比不过他那个掺水分的金级——”
话音未落，一团幽蓝色的火球倏然撞向灰眼男人。只听一声砰然巨响，几乎是一瞬间，灰眼男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在墙面上留下一个人形窟窿。
这边的动静引起了全酒馆的注意。灰眼旁边的男人紧张地站起来，舌头有些打结地问道“你、你是什么人？为、为什么……要攻击我们？”
g摘下斗篷的帽子，露出冷峻美丽的面容“想合租船的人。”

第12章
对很多人来说，最先记住的可能并不是猎魔人协会的徽章，而是g俊美精致的脸庞。他的战绩过于辉煌，脸蛋又过于漂亮，已经成为比猎魔人徽章还要有代表性的标志。
所以，男人看见g的长相的一刹那，就吓得跌坐在地上“g先生……我没看错吧，您、您为什么会在这里……”
先前帮g说话的女孩也偷偷瞟过来，激动地拉扯着同伴“居然真的是g……天啊，这可是活生生的、会说话的传奇人物！”
g像是没听见周围喧闹的议论声般，平静地说“没听清么。我们想和你们租一艘船。”
男人连连点头，手脚并用地爬起来“g先生想跟我们合租？欢迎，非常欢迎……不不不，别说合租，g先生直接征用我们的船都没问题！刚刚真是不好意思，我朋友几杯马尿下肚，喝得脑子不太清醒。他其实一直都十分尊敬您，把您当成人生的指路灯看待……”
可能因为阿谀奉承的话听多了，这番道歉我听得无动于衷，并没有感觉到男人有多么懊悔，他有多么畏惧g的实力倒是感受到了。这种因害怕而滋生的悔意有什么意思。如果今天被他们嘲笑的不是g，而是一个比他们弱小的人，他们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不会道歉。
我想了想，笑道“人生的指路灯？真以为g先生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你们说什么就信什么？”
男人狡辩道“这位小姐，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朋友是真的崇拜g先生，把g先生当成想要追赶和超越的目标，所以才会不小心说出那番话……男人喝醉了都这样。小姐，你不是男人，不懂这对于男人而言，只是无伤大雅的玩笑罢了。哪个男人没开过这样的玩笑？我相信像g先生这样宽宏大量的人，不会跟我们计较这种小事的！”
我点点头“原来在你们眼中，开玩笑等于先贬低一个人的外貌，再污蔑他的实力，最后羞辱他的出身，然后再把这一切嫁祸在性别的头上。学到了，学到了。”
本来不想动手，但这人说话实在太恶心，不教训一下，我可能会不舒服一整天。拔出绑在腿上的匕首，我单手旋转了一下，不等男人反应过来，借助旁边的木凳，闪电般跳到他的身后，轻而易举地在他的脸上划了道十字。
猎魔人的自愈能力比血族还要强悍，这点小伤，半小时后就可以愈合。我这么做的本意不是想伤他，而是想羞辱他。
果然，被我耍了这么一道后，男人很愤怒“臭婊……这位小姐，g先生都没有说什么，你突然动手，不厚道吧？不能仗着你是g先生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对他笑笑，抄起旁边食客吃饭的叉子，对准他裤裆下方狠狠掷了过去。“叮”一声，他的裤裆被叉子钉在地上。叉柄微微颤抖，他的双腿也跟着颤抖起来，不由自主地跪下去，再不敢胡乱说话。
我随手捡了块抹布，擦干净匕首的血迹，插回腿上的皮袋，淡淡地说“吓到你了？不好意思，女人生气了都这样。你不是女人，不懂这对于女人而言，只是无伤大雅的玩笑罢了。”
“我……我……”
“你什么你。”我走到他的面前，用靴子顶起他的下巴，“抬起头，给g先生道歉！”
“g先生，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错了真的错了，不该帮那个混账东西说话……对不起，g先生，我知道错了，求您让您的手下饶了我吧，我以后还想娶妻生子……”
g不置一词，视线却落在我的身上，久久都没有移开。什么意思？暗示我加大力度？
我琢磨了片刻，重重踹了男人一脚“这么敷衍糊弄谁呢。对不起谁不会说？多大了，有诚意的道歉还需要别人来教？你们之前污蔑和贬低了g先生什么，先澄清再道歉！”
“对不起，g先生。真的非常对不起，我们不该贬低您的长相，也不该羞辱您血族的身份，更不该污蔑您的实力，把您的成功都归功于您的运气……求您让您的手下饶了我吧，我真的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
十分钟后，男人把租到的三桅船免费让给我们，带着好不容易爬回来且满脸莫名的灰眼男，溜了个无影无踪。
我把三桅船的租牌推到g的面前，却看见他的视线还停留在我的脸上。心跳漏了一拍，正要说点什么转移话题，他却已接过租牌，用骨节分明的手指转了转“不错。”
本以为他在夸我“干得不错”，下一秒，他突然抬起头，微微一笑，说“身手不错。”
第一次看见他的微笑，呼吸不受控制地滞了一下。脑中一片空白，却自然而然地把话接了下去“哈哈，练过几年，不然怎么会有想当猎魔人的想法。”
他盯着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
那种被他看穿的心虚感又出现了。不行，得拿回聊天的主动权，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刚想开口，手里突然被塞了一枚沉甸甸的金币。
冰冷而粗糙的指腹擦过我的掌心。这是他第一次没戴手套与我接触。是我想多了吗？他究竟有没有察觉到什么？
我握着这枚金币，简直像握着火炭般不自在。他却恢复了平静疏冷的模样，似乎刚刚一切异样都是我看错了或想多了“奖赏。”
奖赏？
奖赏什么？奖赏我为他出头吗？
虽然更喜欢平等一些的说法，比如“谢礼”什么的，但“奖赏”一词，代表我和他还是疏远的上下级关系，间接证明了他其实并不确定心中的发现……算了，不想了，想这么多没意义。我上下抛玩了一圈金币，对他笑了笑“谢谢g先生。”
“不客气。”
这时，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怯怯地响起“不好意思，打扰一下，g先生。”转头望去，是那个帮g说话的女孩子。她的辫子像麦穗一样金黄，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皙，穿着短裙长靴，背着长弓与箭筒，有种天真却妩媚的气质。怪不得灰眼男人昏了头似的贬低g，在这样娇小可爱的女孩子面前，哪个男人不想展示自己的男子气概。
g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看向女孩时，眼中带了一丝轻淡的笑意“什么事。”
“我叫丽贝卡，这是我的同伴，萨曼莎。”她的同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雀斑女孩，“刚刚把三桅船租牌给你们的那两个人，是我们的合租人……我过来就是想问一下，你们要出海的话，能不能带上我们？真的很抱歉，我刚去问了一圈，别的船要么人满了，要么不合租，而我们接的猎海任务，要求明晚之前完成，实在是找不到船了，才过来打扰，希望g先生不要介意。”
这姑娘的语气很诚恳，我却突然有些不舒服，说不上来哪里不舒服，心里一阵发堵。这种难以言喻的不舒服，在看见g微笑着对她点头后，达到了顶峰。
想到自己又是耍匕首又是扔叉子的，才换来他一个不到两秒钟的微笑，而这小美女只是问能不能上船，他就微笑了将近一分钟。太讨厌了，就算是区别待遇，也不至于这么明显。
得到了g的允许，丽贝卡高兴得脸颊通红，坐下来，双手撑着下巴，眼眸亮亮地询问g一些非常基础的问题。本以为以g的性格，他会冷冷地说“自己翻猎魔人手册去”，谁知他居然都耐心地回答了。
不过想想也是，之前他浑身是伤地回到公寓，面对我的十万个为什么，依然答得精准而详尽。他本就是这种善为人师的性格，我在不满和期待什么呢？
我掀开斗篷的帽子，闷闷地喝了一口水。身边的讨论声却忽然安静了下来，我抬起头，就看见丽贝卡浅蓝色的大眼睛，正满是惊讶与羡慕地望着我“姐姐身手那么好，长得还那么漂亮……怪不得姐姐能和g先生一起出任务，真的太让人羡慕啦！”
她的夸奖很真诚，我回答得也很真诚“谢谢你的赞美，但我知道，我长得一般。”
“别这么说。”丽贝卡摇头，“姐姐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尤其是眼下那颗泪痣，太特别了。如果这都不算好看的话，那这个世界上没有漂亮女人了。”
我第一反应是，又是一个把脸颊痣认成泪痣的人。虽然那颗痣的位置，确实跟泪痣很接近，却是实实在在地长在脸颊上的。正想笑一笑，结束这个话题，一股寒意忽然从尾椎窜起，弥漫全身。我现在是卡罗莉娜，脸颊痣早已被肤膏盖住，她为什么可以看见我的痣？
有那么一瞬间，我忘记了呼吸，只能听见心脏“砰砰”乱跳的声音。
肤膏脱落了？什么时候脱落的？脱落了多少？g有没有察觉到什么……如果察觉了，他察觉了多少？
我就是说，他之前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原来是因为伪装脱落了，我该怎么办？

第13章
冷静。
必须冷静。不能慌乱。
世界上也不是没有长得一模一样却不是双胞胎的人。况且，我现在只是眼睛和过去的自己长得相似。只要我不承认，g就没理由确定我是他的创造者。
我强迫自己放松下来，故作轻松地说道“我也觉得在眼下画颗痣，可以显得自己很特别。歌剧院的名伶都这么做，有空你也可以试试。”
丽贝卡立刻深信不疑“姐姐你还去过歌剧院！听说那些女的不用猎杀魔物就能赚钱，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听上去很奇怪。也不知道她是在凸显自己的天真，还是在显摆自己与众不同，会猎杀魔物。“是真的。有人靠猎魔赚钱，自然就会有人为猎魔买单。”
丽贝卡察觉到了我的冷淡，甜甜地说了一句“姐姐懂得真多”，就继续缠着g问一些基础问题了。
只是，可能是我的错觉，g的回答变得散漫而漫不经心。丽贝卡看起来单纯可爱，实际上很有眼色，注意到g不耐烦后，就乖乖闭上嘴巴，回到了自己同伴的身边。
随着日落西山，暮色越来越深浓，屋檐下悬挂的煤油灯纷纷亮了起来，温暖了空中轻盈飞舞的细雪。酒馆也越来越热闹，挤满了远航归来的水手。
g再没有说话。我用余光看见他低垂着头，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巫银弩的弩身和弓弦，长长的睫毛盖住深邃的眼眶，却并不显得女气，侧脸的线条冷漠而凌厉，任何女人看见这一幕都会心跳加速。
很想知道他此时此刻的想法，比如，我的谎话他信了多少，到底有没有打消对我的疑虑？还是说，他已经不再怀疑我，却因为失去了一个怀疑对象，而变得情绪躁戾？
反正，g不会是一个草率下定论的人。只要他手上没有确凿的证据，直接证明我是他的创造者，我就能一直这样糊弄下去……只能这么自我安慰，不然手心的热汗都快把手套浸湿了。
吃完一顿沉默的晚餐。g告诉我一会儿就出发。这是夜幕降临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扯下手套，把汗湿的手掌晾出来透透气，思虑再三，还是叫住他，吞吞吐吐地说“那个……g先生，我要向您道个歉。”
他看了我一眼“怎么了。”
“昨天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您口袋里的画像……画中女子的泪痣太漂亮了，忍不住加在了自己的脸上，希望您不要介意。”
最后一个字飘落在空气中，一瞬间，似乎气氛都已凝结成冰。g看了我很久，尽管没有对上他的视线，却能感受到他淡漠而侵略的目光。不知道他是喜是怒，我只能硬着头皮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请您原谅我。”
“下不为例。”他转过身，漠然地说。
我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事应该算过去了。
趁还没有出发，我找了个角落，把肤膏抹了回去，然后找到酒馆老板，买了一些淡水和牛肉干。临走前，我发现很少有人买这些东西，大多数人到老板这里来，都是买一种黄铜色的胸针。那胸针造型非常诡异，上面嵌着一个半羊半鱼的怪物，背后张开一对骨翼，浑身长满了章鱼的触须。我有些好奇地问老板“这是什么？”
“这是海神。能保佑你在海上顺风顺水，不遇到深潜者。不过，我没出过海，不知道深潜者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水手们都挺忌讳那东西的。小姑娘，你要买吗？”
我思考了一下，说“我买四个，能便宜点么。”
买完东西，所有人都已准备妥当。走向码头，第一感受就是腥味很重，到处都是鱼鳞，污水沟、垃圾堆、墙角边、青石路缝隙……湿腻恶臭的鱼鳞无处不在。街边堆着鱼骨和鱼内脏，已经发酵出一种古怪刺鼻的气味。
一只叼着活鱼的野猫从丽贝卡面前窜过，吓得她大叫一声，下意识跑到g的身边。然而，g却与她拉远了距离，礼貌而疏离地让她注意脚下，弄得她非常尴尬和失落。她的同伴小声安慰了她一阵子。
我想象中的三桅船，即便没有洁白的船帆，宏伟的船身，至少桅杆和船身也是结实的，现实却给了我沉重的一击——眼前的三桅船似乎经历了上千次大海的洗礼，不仅帆上打了许多五颜六色的陈旧补丁，船身还爬满了深绿色的水苔和水草，仿佛才从海底打捞上来。这种破船都能出租，可见在克拉肯群岛上，租船业是一个多么暴利的行业。
g司空见惯地走了上去。丽贝卡和她的同伴满脸好奇地在甲板上东张西望。我看向身后的船舱，听说，克拉肯群岛的水手除非意外，一般不会到甲板上来，只有扬帆或抛锚时，才能看见他们的身影。水手们居住的地方，还有阻拦魔物入侵的魔法罩，以免租客惹事，牵连到他们。
有趣的是，这艘船有魔法罩保护，却是由蒸汽机驱动。起航的时候，烟囱会冒出浓浓黑烟，飘向阴云密布的天空。
航海没有我想象得那么有趣，站在甲板上，只能看见黑色的天空，黑色的海雾和黑色的海水。这还是一场没有目的地的航行，不知道会在哪里停下。未知的感觉让人难受，丽贝卡和她的同伴却像郊游一样轻松，一直在讨论半鱼人的长相，好像g会出手帮她们完成任务似的。
我啃干粮的时候，想起之前买的黄铜色胸针，顺手送了她们两个。丽贝卡立即声音甜蜜地道谢，我转身时，却看见她随手把胸针丢进了甲板的木桶里。她的同伴萨曼莎倒是将胸针别在了衣服上，却被丽贝卡不停地抱怨，为什么要把这么恶心的东西戴在身上。
我没管她们。反正胸针我送了，戴不戴随她们。毕竟这玩意儿要是真有保护的作用，却因为我忘记给她们，导致她们在海上葬送了性命，绝对会让我纠结很久……但如果是她们自己选择不戴，那就与我无关了。
g站在船头，静静地眺望着海面，衣领和衣摆被海风吹得猎猎抖动。
不管多少次看见他的面孔，都会被那种精致而贵气的美丽震撼到。我不禁有些怀疑，以前那个苟活在马戏团的丑陋少年，是否真实存在过，还是说只是我的错觉。
“g先生。”我轻唤道。
他没有回头“什么事？”
好奇怪，明明知道他是我的后代，却有一种在气势上被他压倒的感觉。就像现在，我本来想说，“这个胸针好像有避免深潜者的作用，送给你”，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老板说这个胸针上的怪物是海神，g先生知道这是什么海神吗？”
g抱着双臂，回头扫了一眼，淡淡说“这是邪神克苏鲁1，传说中旧日的支配者，一些岛民是它的信徒。深潜者2是它的仆从。有的深潜者喜欢找人类交配，扩张和繁衍种族数量。很多人怕的不是被深潜者杀死，而是得到一个相貌恐怖的孩子。”
我诧异地问“真的有深潜者和人类的混血后代诞生下来吗？”
他却看着我，问道“你说呢。”
我说？我能说什么？
我莫名其妙地回望过去。
g的眼神瞬间变得非常冷漠。接下来，无论我说什么，他都答得不冷不热，一副不愿交谈的模样。
g的心，海底针。我把胸针塞到他的手上，满头问号地回到甲板，坐下来，打开动植魔物图鉴，打算自己寻找深潜者的来历。
但是，深潜者似乎并不属于魔物。我把海洋魔物的图鉴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它的身影。g又不肯跟我解释深潜者到底是什么。我看着深黑色的大海，简直快被好奇心折磨死。
突然，航速慢了下来，风速却没有变化，船像是驶进了一滩浓稠黏腻的沼泽里，举步维艰。我放下书，想到甲板的边缘去看看，眼前黑影一闪，一只覆满密集鳞片、指间有蹼、指甲呈倒钩状的黑色利爪，重重地扣住了船沿。

第14章
漆黑的海雾弥漫开来，我握住腿间的匕首，不动声色地蹲在地上。
黑色海面上，冷不丁亮起了两盏诡异的黄灯。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那并不是灯，而是一对探照灯般明亮的黄色鱼眼。
鱼眼似乎无法闭合，就这么直直地望向前方。我看见那两颗眼珠子左右转动着，仿佛在搜寻什么。我屏住呼吸，俯下身，匍匐在甲板上，缓缓拔出皮袋里的匕首。
海风越来越张狂，船的航速却越来越慢。这时，一颗豆大的雨珠打在了我的额上，浸湿了睫毛。下雨，出海的人最不愿意碰见的天气。雨珠一颗接一颗，每一颗都饱满沉重，溅起一朵朵水花。很快，三桅船就开始摇晃起来。闪电破开乌云与浓雾，狂风暴雨轰雷，所有糟糕的天气同时登场。
更糟糕的是，鱼眼消失了。
它去哪里了？
对了，g呢？
丽贝卡和萨曼莎呢？
这么激烈的暴风雨，他们没道理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我撑起身，想要去跟g汇合，却看见一头体型庞然的怪物跳上了甲板。它的身体像人类，却顶着一颗丑陋恐怖的鱼头，眼珠如同两颗黄色玻璃球，浮在鳞片密集的鱼脸上，诡异地左右转动着。一股浓烈恶臭的鱼腥味飘过来，令我喉咙胃里一阵难受。
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但已经来不及，它的步子很大，不到几秒钟就能来到我的身边。心念电转间，想到它似乎不会上下转动眼珠，我选择重新趴下。
一步，一步，怪物狰狞的蹼爪离我越来越近。它刀割似的鳃一张一合，腹部急速收缩着，似乎正在消化什么东西。不敢深想下去，我竭力稳住被雨水浇得颤抖的身子，看着它在我面前站定。
乌云密布，夜空透不出一丝光亮，但我还是感受到一片阴影覆盖了下来。它发现我了吗？
心跳漏了一拍。不知道能不能打过它，正要深吸一口气，一个翻身跟它拼了。怪物却后肢发力，青蛙似的跳到了不远处的木桶旁。有那么一瞬间，整个船体都被它震得晃了一下。只见它弯下腰，用铁钩般的指甲勾起木桶，甩到海里，露出里面瑟瑟发抖的女孩。
丽贝卡。
“啊啊啊啊啊——”暴露的一刹那，丽贝卡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不要，不要……不要吃我，救命啊……g先生！萨曼莎……谁来救救我……求求你们救救我，我还年轻我不想死……”
船上那么多人，怪物却直奔她而去，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因为她丢了我送给她的胸针。
要不要救她？
雨声密集嘈杂，海雾与水雾蔓延，怪物的身形若隐若现。它的身躯绝对比红眼蝙蝠还要庞大，即使佝偻着身子，也有桅杆一半那么高。这种级别的怪物，就算是全盛时期的我，也不敢打包票能一击必杀它，更不要说现在。
可是，看着一个人在我的面前死去，又不是我的作风。
尽力吧。看看能不能救下她。实在救不了，我也没有办法。
我咬住匕首，匍匐着撑起身，学着蓄力奔跑的猎豹，把力量集中在腿上，然后借助湿滑的雨水，和在暴风雨中倾斜不定的船体，猛然滑到怪物的身后，用匕首狠狠砍向它的脚掌。这几个动作必须在两秒内完成，不然就有失败的可能。
什么都想好了，包括怪物被激怒的反应。谁知匕首挥砍过去的瞬间，居然像砍到坚硬的岩石一样，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很好，要么是我的匕首太劣质了，要么是这玩意儿刀枪不入。我只能对着丽贝卡大喊“——跑！！！”
她像受惊的小鹿般，面色苍白地点点头，嘴唇颤抖着，手脚并用地向船舱那边爬去。
然而，那边又有几头怪物攀上了船沿，敏捷地跳到甲板上。这姑娘逃跑都不看下方向的么。我有些无力，正要大声提醒，身边的怪物却怒吼一声，猛地朝我发起攻击。我连忙一个翻滚，躲开它尖利的蹼爪。
与此同时，丽贝卡再次发出一声凄惨的尖叫声。她也看见了那几头上船的怪物。暴雨倾盆咆哮，雨水打湿了她辫子、短裙，她一边摇头哭喊着，一边试图挽弓反抗，然而箭还未放到弓弦上，一头怪物就扑了上去，一口咬断了她的脖子。血肉模糊的筋肉被闪电照亮。一秒钟后，闪电只能照亮怪物黑色的鱼鳍。令人头皮发麻的咀嚼声响起。
除了恶臭的鱼腥味，空气中渐渐充满了铁锈血腥味。
狂风在嚎叫。可能被血腥味刺激了进食本能，怪物变得躁动起来，开始对我穷追不舍。它的追猎技巧非常拙劣，体力却持久得惊人，每一次攻击都能拥有和上一次相同的力量和速度。
不知过去了多久，我被寒冷的雨水浇得头昏脑涨，体力也因为频繁的闪避，消耗得一干二净，连重新握住匕首都困难。瘫倒在甲板上，我只剩下呼吸的力气。有那么两秒钟，不想动了，也不想躲了……太累了，就让我死在怪物的利齿之下吧……
就在我闭眼等死的前一秒钟，一支箭破开厚重的雨幕，射穿怪物的脖颈，把它重重地钉在了甲板上。
冷雾中，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向我走来。
我侧头望去，这个角度只能看见他窄瘦凌厉的长靴，与靴后跟雪亮锋利的马刺。
g来了。
提到喉咙的心脏终于回到了原位，我松了一口气。
同一时刻，怪物竟然抬起黑色的手掌，想要把箭支硬生生拔出来。g抬起巫银弩，瞄准怪物的手腕、膝盖、腹部，冷静果断地连射三箭，把它彻底钉死在了甲板上。
他走到我的身边，黑色手套穿过瓢泼雨幕，伸到我的眼前“起来。”
我点点头，握住他的手，想要撑起身，膝盖却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很棒，这种时候腿断了。我可真是不一般的走运。
“我可能……起不来了……”我低声说。
暴雨倾盆的夜晚，三桅船在海浪上摇晃起伏，鱼怪一只接着一只跳上船，犹如蚂蚁般密集……除非g突然拥有一颗神父般的心脏，不然我的结局多半是被抛弃在船上。
g顿了顿，慢悠悠地说“是么。那真是不妙。”
他的语气与以前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么漠然无起伏，吐字却变得有些邪异，染上了某种狂热信徒的奇特口音，似乎在他消失的这段时间，他的精神去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地域，或是听见了来自深海诡异的低语。
被怪物追杀我都不曾害怕，他怪异的精神状况，却让我的心抖了一下“g先生……”
g垂头盯着我的眼睛，同时头也不抬地射出一箭，把正要飞扑过来的怪物钉死在甲板上。
“叫错了。”他伸出两根修长的手指，箍住我的下巴，“你知道我的本名，再叫一遍。”
这一刻，浑身血液的温度比雨水还要寒冷。他都知道了，还是在试探我？不对，他的眼神和语气都很不对。他是不是碰见了什么能迷惑心智的魔物，虽然成功将魔物击杀，精神状况却受到影响，产生了幻觉？
赌一把，是后一种可能。我吞了口唾沫“g先生……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又是一个怪物扑过来。这次，那个怪物跳到了g的身上，张口对准g的脖颈咬下去。g的身形却仿佛白榉般笔挺稳固，单手扣住怪物的手腕，狠狠把它过肩摔到地上。他半蹲下去，直接咔嚓一下，拧断了怪物的脖子，然后抬眼看向我。
雨水流进了他的眼中，沿着他深邃的轮廓往下淌，他却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像回归海洋的噬人鲨般从容不迫。
“是忘记我了，还是不愿回忆起我？”他看着我的眼睛，金色眸子的瞳孔紧缩成一条黑色的线，“他们都说，你是因为觉得耻辱，才选择抛弃我，是真的么。”
“g先生，你认错人了。”
“是么。”他用那只拿着巫银弩的手，揽住我的后腰。雨水浸湿了斗篷，身体的触感变得格外敏锐。感受到弩身和他的手掌那一刻，我浑身僵硬如石雕。
“既然你忘了我，那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他低头盯着我的唇，喉结滚动着，双唇冷不丁覆盖了下来，“我是你的后代，埃里克。”
他面庞的阴影彻底将我笼罩时，我吓了一大跳，浑身一颤，倏地惊醒过来，腿上厚厚的图鉴手册砰地掉在地上。
航行一切正常，没有狂风，也没有暴雨，更没有伸手不见五指的海雾。丽贝卡和萨曼莎正在旁边闲聊……被鱼头人入侵，和被g亲吻只是一场梦？这梦也太可怕了。我为什么会做这种梦？
我摸了摸额发，已经被冷汗打湿了。g就站在不远处，见我醒来，随口问了一句“做噩梦了？”
看见他冷峻的五官，淡红色的双唇，几乎是一瞬间，我就想起在梦中被他亲吻的画面。心跳滞了一下，我平定了许久呼吸，才能用正常的语气说话“……是啊。”
g理了理袖扣，平静地说“忘记跟你说，克苏鲁虽然被封印在海底，它的精神却能抵达海面与人接触。凡是被它接触的人，要么做噩梦要么发狂。”说到这里，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在海上，最好不要睡觉。”

第15章
潮湿的冷风拂过，我打了个寒颤，垂下头，避开了g的视线，弯腰捡起地上的图鉴。
但还是忍不住偷偷看了g一眼。他脱掉了手套，正在调整黄铜色的望远镜。他的手指比例相当优越，不仅骨节分明，小拇指更是比很多人的无名指还要修长。不知为什么，看见他手指的一刹那，我满脑子都是被他用大拇指和食指箍住下巴的画面……完了，以后还怎么跟他正常说话。
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与异性亲密接触——以前在各种社交场合中，跟不同的男人对视、挽手或搂腰，早已是家常便饭，却是第一次因为和男人亲密接触，而产生类似心惊肉跳的感觉。是g的男性特征太明显的原因吗？
有这个可能。g和普通的男性不同，他是猎人，靠残酷的猎杀站到金字塔的顶端，如同狼群中最先享用猎物的头狼，充满了攻击性与侵略性。
把他和过去那个需要拯救的少年划上等号，是我的错误……毕竟，现在的他除了面庞美丽，小到喉结，大到骨架，都是成熟男人的尺寸。确实不该再把他当成小可怜看待。
想到这里，我叹了一口气，就像是发现孩子一夜之间长大的母亲般惆怅。突然，航速慢了下来。这种情况不久前才发生过。我有些敏感地抬起头，只见深色调的海面上，漂浮着大块大块的浮冰，湿冷的海雾迎面扑来，寒意游遍全身，三桅船驶进了北冰洋的海域。
我下意识地握住腿间的匕首，站起身，在甲板上转了几圈。除了空气冷得过分以外，没有任何异样。是我想多了么……总觉得下一刻，一只覆满黑鳞的蹼爪就要扣住船沿。
这时，船体冷不防摇晃了一下，一颗豆大的雨珠打在了我的额上。伴随着丽贝卡撕心裂肺的尖叫声，接二连三的重物落地声响起，有什么庞然大物跳到了船上……身后传来蹼爪拍打甲板的“啪嗒”声，我深吸一口气，猛然转身，果然，是之前在梦中看见过的怪物，鱼头狰狞恐怖，四肢强壮有力，尖牙与黏液都是脓黄色，背脊竖着倒刺般的鱼鳍。
眼前的场景与梦境重合了。我却没有预知到未来的喜悦，心中只有难以言喻的恐惧。这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抑或是上一个梦中的梦境？
与此同时，暴风雨斜劈过来，斗篷和靴子瞬间被冷雨灌满。闪电划破浓重的黑暗，雷鸣轰然，怪物的头颅被照亮，那是一颗恶心至极的脑袋，深绿色的皮肤布满了密集的凸起，血管与青筋根根分明，树根一样盘根交错。
牙齿在打颤，我拔出匕首，作出备战的姿势，想战斗或逃跑，心底却传来一个蛊惑的声音不用跑，这只不过是另一个梦境，站在这里不要动，被它咬死之后，自然就能醒过来。
随着怪物的身躯越来越近，浓烈的鱼腥味刺激着鼻腔，我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出来……只见一道惨白的闪电割开雨幕，它猛然张开血盆大口，朝我扑了过来。
同一时刻，g低沉清冷的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醒醒，卡罗莉娜。你又做噩梦了。”
宛如被一盆冰水浇头，我在椅子上倏地清醒过来，几乎是惊魂未定地打量着四周。狂风消失了，暴雨消失了，甲板上一片干燥。然而，笼罩在我心头的恐惧并没有消失。
任何心理素质强大的人，被这么反复折磨，都会产生自我怀疑。此时此刻，我终于懂了，为什么g会说，被克苏鲁接触的人，要么做噩梦要么发狂了……因为，我已经在濒临发狂的边缘。
我闭了闭眼，攥紧拳头，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却还是能听见急促的心跳声和粗重的呼吸声“……我怎么确定，我是醒过来了，还是在梦中？”
g没有立刻回答。
他戴上黑色手套，拿起巫银弩，朝我走来。脑中顿时浮现出他拿着巫银弩拥抱我的画面，不知是刚从噩梦惊醒，神经还处于紧绷的状态，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第一反应是站起身，不信任地后退两步。
g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抱着双臂，倚靠在船壁上，好整以暇地说道“你不是想分清梦和现实么。我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允许我进入你的精神世界。”他淡淡地说道，“不然还未抵达克拉肯栖息的海域，你就会因为克苏鲁的折磨，而发狂死去。”

第16章
记得以前出海的时候，一个年迈的水手曾对我说，有的水手害怕暴风雨，有的水手害怕海怪，他在船上生活了四五十年，最害怕的却是孤独。
当时的我只在海上待了半日，和热情的水手们谈天说地，完全没体会到孤独，就没把这句话当回事。直到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孤独最可怕。
深黑色的海面一望无际，海平线低垂着铅块般厚重的乌云。一眼望去，看不见陆地，也看不见活物，作为渺小的人类，确实会因为孤立无援而感到恐惧。尤其是一次又一次从噩梦中惊醒，却发现只不过是下一个噩梦时。
我重重地掐住掌心，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看着g的眼睛，笑着问道“我怎么知道你是真的g，还是克苏鲁精神的化身？”
g说“作为旧日支配者之一，邪神克苏鲁只会给予人绝望，而不会给予人希望。”说着，他上前一步，朝我伸出一只手，“把手给我，一切都会结束。”
先不论g进入我的精神世界后，我的真实身份是否会暴露，我注意到他的小拇指上空荡荡的，少了一枚红宝石戒指。那枚红宝石戒指，绝对是g的身上最不和谐也最不起眼的饰品。然而，他却从没有摘下来过，就连身受重伤、需要缠绷带时都没有。
事情一下变得有意思起来。我后退一步，问道“g先生，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g平淡地望着我，问道“什么问题。”
“我是谁？”
“卡罗莉娜。”
我故意拖长了声音“你确定？”
他皱了皱眉，冷厉地说道“我的耐心有限，卡罗莉娜。把手给我。”
我心里有谱了。
无声倒数三个数，我不动声色地撩开斗篷的下摆，握住腿间的匕首。
——三！
我猛地拔出匕首，快速跑到“g”的身后，闪电般砍断他拿着巫银弩的手。鲜血瞬间溅满了甲板，巫银弩“砰”地掉落在地。
我顺势匍匐下去，捡起巫银弩，一个翻身躲开迎面而来的攻击，打开弩弓的保险，上箭，对准“g”的胸膛，扣动扳机——
只听“嗖”的一声，像是经历了一次大爆炸，白光与血光轮番闪烁。眼前的画面是火红色的余烬，旋转着、飞舞着，铺天盖地朝我涌来。
与此同时，像是溺水后终于吐出积水般，我猛然从地上弹坐了起来，睁开眼睛，刚好看见一支箭破开瓢泼的雨幕，射穿鱼头怪的脖颈。鲜血溅到了我的脸上。原来，多重梦境是从这里开始的。不过，我并不确定是否已回到现实世界……
狂风暴雨夹杂着腥膻的血水，冲洗着我被冻得没有知觉的身体。冰冷的海雾中，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向我走来。
g来了。
只是，来的人真的是他吗？
这究竟是现实世界，还是在重复第一个梦境，抑或是一个全新的梦境？
浑身被寒凉的雨水浸透，我却在这一刻热汗直流。雨水混合着汗水流到了下巴尖，很痒，我却不敢用手擦掉，僵在原地看着g的身影越来越近。
和梦中的一样，怪物伸出黑色的手掌，想要把箭支硬生生拔出来。g抬起巫银弩，对准怪物的手腕、膝盖、腹部，冷静漠然地连射三箭，把怪物钉死在了甲板上。
他走到我的身边，长靴窄紧，马刺雪亮，黑手套穿过雨幕，伸到我的眼前“起来。”
我看见他小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如此明亮，如此闪耀。可惜，我还是无法相信他。
桅杆与船帆在惊涛骇浪中哀号。我握住匕首，小心地压抑着自己过于紧绷的呼吸声“g先生……我的腿好像断了……”
他半蹲下来，垂下头，露出修长却脆弱的颈“哪里？”
机会只有一次，必须抓住。我一把扣住他的手腕，拔出匕首狠狠向他的侧颈扎去。暴雨倾盆而落，连睁眼都费力，做到这一步，完全依靠的是求生的本能。
然而，我的攻势却被g轻易拦住。他眉头紧皱，夺走我手中的匕首，丢到一边“你疯了？”
刚才那一击耗光了我所有的力气。骨头被抽走般，我瘫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说“我被克苏鲁接触了。连续做了三个没有尽头的梦，已经跟疯了差不多了。”
他沉吟了一下，伸手覆住我的额头。我的身体紧绷了片刻，又迅速放松下来。随他吧，已经没有力气思考他是真的g，还是克苏鲁的化身了。
“好了。”过了半晌，g松开手，顺手解决了一个怪物，“这里是邪神与海妖的栖息地，你不是猎魔人，又被克拉肯的触须寄生，被它盯上很正常。你算走运的。”
我算走运的？什么意思？我忍不住问道“可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我有些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了……”
“等下你就知道了。”话音落下，一头怪物扑过来，g捡起地上的匕首，玩飞镖似的一扔，把怪物钉在了船壁上。
那是我的匕首……
我有些难受地收回了视线，问道“为什么？”
“我进入了你的精神世界，等下你可以暂时拥有我的视力、听力和精神力。”大概是我的脸色过于苍白，他看了我一眼，“怎么了？”
“……没怎么。”
这种独断强硬的作风，不愧是g。克苏鲁的模仿跟g本人相比，还是拙劣了一些。g想进入我的精神世界，根本不会征求我的意见。但问题来了，g进入的是谁的精神世界，我的，还是卡罗莉娜的？
精神世界不等于记忆世界，却蕴藏着大量的记忆碎片，开心的、悲伤的、恐惧的、愤怒的……虽然这是卡罗莉娜的身体，g大概率会看见卡罗莉娜的记忆碎片，我却无法保证里面只有卡罗莉娜的记忆碎片。
不知道刚刚那几秒钟里，g看见了谁的记忆碎片……如果是我的，他有没有识破我的身份？
才脱离克苏鲁的精神折磨，立刻又陷入身份即将被揭穿的忐忑。我盯着g的面庞，想要在他的脸上找到蛛丝马迹，却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这时，又一头怪物扑过来，在半空中露出獠牙。g直接用弩箭把怪物射在了摇晃的桅杆上。
血水沿着桅杆潺潺流淌下来，我看见无数怪物犹如黑蚁潮水般爬上船。这一刻，我终于知道梦境与现实的界限在哪里怪物是真实的，丽贝卡的死亡也是真实的，我被怪物追到力竭也是真实的。只有一个地方有出入，丽贝卡临死前，把她的同伴也害死了，两个人一起死在了怪物堆里。怪不得g会说，我算走运的。
只是，不知道梦境是从哪一刻开始的？是从g吻我那一刻起，还是从他救我的那一刻起……
算了，先不纠结这个。我扶着船壁站起身，问道“那个……g先生，还有多久到达克拉肯栖息的海域？”
“已经到了。”g顿了顿，把巫银弩插在腰间，“准备好跳船。”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
话音未落，只见他的手上幽绿色光芒闪烁，变幻出一把正在熊熊燃烧的长矛。怪物浪潮般向他涌去，他却不闪不避，反手把长矛扔了出去。
只听“噗呲”一声，几十头怪物被长矛贯穿了头颅，然后砰然炸开，红色的血和绿色的火刹那间漫天飞舞，瞬间点燃了整艘船。我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下一刻，g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跳！！”
来不及思考更多，我屏住呼吸，纵身一跃，跳进了海水里。水花四溅。第一感受是冷，难以言喻的冷。体温在快速流逝，牙齿和手指一起打颤。头顶却涌来一股热浪，海面蔓延开幽绿色的火光，三桅船被肢解成数不清的碎片。
然而，这并不是终点。三桅船尽管炸成碎片，怪物“噗通”落入水里后，却飞快地长出了残肢。一头怪物游到我的身边，鱼鳍抖动，对我张开血口。还好我拥有了g的力量，两三下拧断了它的脖子。
这时，g向我游来。我看见他对我架起巫银弩，可怕的不是他要射穿我的脖子，而是他身后那一群沙丁鱼般密集的怪物。
“嗖”的一声，我旁边三只怪物被弩箭穿透脖子。g伸手扣住我的手腕，吐出一个字“走！”
果然，现实永远比噩梦可怕。噩梦中都不曾出现的场景，现实却出现了怪物犹如望不见尽头的鱼潮，尾随在我们身后。回头望去，只能看见一双双金黄色的、永不会闭合的竖瞳。随着越来越深入海底，光亮逐渐消失，黑暗覆没了视野。
g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一团白光在前方亮起，照亮前面的景象。我看见在海底屹立上万年的岩石，幽深可怖的海沟，比鲜花还要斑斓多姿的珊瑚丛。
这些都是难得一见的景色，我的视线却没有落在上面，被g的眼睛吸引了注意力。
浓墨般的海水里，他的头发随着大海的韵律上下浮动，瞳仁却像后面那些鱼头怪一样，散发出冰冷而危险的金黄色光芒。
回想起g之前说的深潜者喜欢找人类交配，扩张种族的数量，再结合g金黄色的竖瞳，以及他在水下从容不迫的表现……一个可怕的猜测浮上了心头。
“你猜得没错。”g的声音在我身侧响起，不知是否海水的关系，他的声线变得像海妖般美丽、诡异，“我父亲是深潜者的后代，我母亲生下我后，他就抛弃了我们，回到了海底。”
“……抱歉。”
“不用道歉。”他转头看向我，缓缓地说，“那些都是过去的事。已经有人让我重获新生了。”

第17章
显然，这又是一句试探。g绝对察觉到了什么。我当作没听见，熟练地转移了话题“对了，g先生，船上那些水手呢？”
“他们有逃生专用的魔法筏。”
“那就好。”
话题终结。一路无话。
穿过一道海沟，身后龙卷风般的深潜者就消失了。我却丝毫没有安心的感觉，总觉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前方，还有更恐怖骇人的生物。
海水是透不出一丝光亮的乌云，时不时有一两条冷冰冰的滑腻生物，贴着我的胳膊游过。尽管知道自己的体型是它们的十几倍，但那滑溜溜的、突起鳞集的触感，还是让我寒毛倒竖。
直觉告诉我，千万别去探究那些深海生物的长相。我和g正处于几千米之下的海底，若不是得到了g的力量，光是这将近陆地一千倍的压力，就能瞬间把我挤成一滩粉红色的血雾。那些深海生物为了适应苛刻的生存环境，早已进化为各种令人胆寒的模样。
不知往前游了多久，我忽然摸到了一块类似头骨的东西，还被沾了满手黏糊糊的水苔。人就是那么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尸骨不可能死而复生，还是会被这玩意儿吓到。我心跳漏了一拍，立刻松开手，甩了两下，往旁边游去，却撞到了g的胸膛上。
他一只手扶住我的腰，很快就松开“怎么了。”
“我好像摸到了人类的头骨……”等下，这是几千米之下的海底，怎么会有人类的尸骨呢？
g没有说话。水流微动，他似乎勾了勾手指，探路的白光化为流星，拖着闪耀的尾巴飞过来，照亮我眼前的东西。
那确实是一具死去多时的人类骸骨，头盖骨早已被藓一样的水苔覆盖，牙齿黑黄，只剩下零星几颗，身穿看不出样式的破烂黑袍。十来条薄而细长的银鱼正在它的肋骨间穿行，被流星般的白光吓得四下逃窜。
如果只有这一具骷髅，可以解释成航海意外，但是转身望去，前面竟堆积着成千上万具这样的人类骸骨。它们均身穿破烂黑袍，匍匐在泥沙上，白森森的手骨朝上，作出朝拜的姿势。
我和g对视一眼，有默契地同时往前游去。眼前的景象由一个个黑黢黢的轮廓，逐渐变得清晰。那是一座座爱奥尼亚风格的雄伟建筑，每一根石柱都近百米高，仰头都望不尽全貌。
如此宏伟巍峨的建筑，即便是善用魔法和蒸汽机的今天，也不可能建造出来。这片海底建筑群，却满是被历史洪流冲刷的痕迹。怪不得总有人因为种种不可名状的现象而疯狂。这种无法理解也无法复刻的建筑群，确实有让人头皮发麻的力量。
这时，我看见殿堂内红光一闪，正要走近一些察看，手腕突然被g扣住。一直以为像g这样见识广博、白手站到猎魔人巅峰的人物，即使这片建筑群再怎么不可思议，也不会露出震惊的神色。谁知，回头望去，他的神色竟相当惊愕，拽着我的手腕，极速往后冲刺而去。
心里“咯噔”一声，我毫不犹豫地选择跟随他。
同时，海水开始震颤起来。无数条水流是看得见轨迹的风，向那片壮观的建筑群快速涌去。飞沙走石顺着水流，飘浮着、旋转着形成漩涡。大块大块的巨石砸落下来，哪怕有浮力的缓冲，还是掀起雾气般的海沙。海水顷刻间变得无比浑浊。
电光石火间，一个想法在我脑海中闪过——克拉肯喜欢伪装成一座岛屿。
那片建筑群……
是克拉肯！
像是为了印证我的猜测般，两盏血红色的竖瞳在廊柱间亮起，一条比原始森林的树桩还要粗壮的触须，猛地朝我们横扫过来！
g一把推开我，闪电般架起巫银弩，射出一箭。魔法箭裹挟着水流，倏然冲开克拉肯的触须。这时，我看见还有一条触须向他的后背袭去。来不及告诉他，我冲刺到他的身边，拔出他腰间的匕首，狠狠砍向那条触须！
没有砍断，但为g争取了逃离的时间。他转过身，单手扣住我的腰，迅速往上游去。
低头望去，那条被我砍伤的触须正在痛苦扭动。我手掌全部张开，都不如它一个吸盘大。这就是史诗级生物么。果然，无论书中刻画得再怎么恐怖，都没有亲眼目睹来得震撼。
怪不得g独立斩杀了六头史诗级非正义生物，就已成为猎魔人的象征。这玩意儿真不是一般人能战胜的。我严重怀疑，就算是巅峰时期的我也不行。我擅长必杀技，一击不能杀死的话，只能闷头逃命。
我忍不住看向g，问道“这东西怎么可能杀得死？”
“克拉肯群岛的原住民给它献祭了太多生灵，现在它的力量是以前的十倍。确实有些棘手。”g眉头微皱。
很好，我认为不可能杀死的生物，在他的眼中是“有些棘手”。他成为血族才短短三十年……这个成长速度太吓人了。
话音落下，又一条触须向我们鞭笞而来。g扣住我的后领，如同逆行的流星往上冲去，把我放在一片狭长扁平的岩石上，将手中的巫银弩塞给我“看信号射箭。”
“——慢着！”我叫住他，“海里跟陆地不一样，我不怎么会玩弩，不一定每次都能射中！”
他完全进入了狩猎状态，瞳孔像蛇瞳般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线。他侧头看我一眼，抛下一句话“我相信你能做到。”
尾音还未在海水中飘散开来，他已像纺锤形的白鲨，极速冲向克拉肯的层层触须。
我深吸一口气，架起巫银弩。周围水流涌动，汇聚成一支萦绕着宝蓝色光芒的魔法箭。
不知是否太过紧张的缘故，我听见自己的呼吸在轻颤，血液潺潺流向心脏。
但是，紧张到极点，耳边的杂音反而都消失了。我伸手感受了一下海里和陆地的区别，内心有了大致的判断。
与此同时，第一个信号——光魔法光团出现，居然在g旁边的触须上。
我移动箭尖，瞄准那条触须，却在射出去之前，往下挪移了一下位置。
“嗖——”
魔法箭倏然冲出，掠过混乱的水流，几次偏离射出的角度，但最终射中了g旁边的触须。我顿时松了一口气。g却连头都没偏一下，双脚微动，灵活地往触须深处游去。
我明白过来，他想进攻克拉肯的头部或心脏，而我是他的“开路人”。
没有时间思考或顾虑其他，下一团光魔法已经出现，在g的手臂旁边。真不知是该感谢他的信任，还是该为他捏一把冷汗。海水和陆地不同，射箭需要预判，只要我预判错误，他的脑袋或胳膊就没了。虽然血族有非常强大的自愈能力，但我他妈拿的是巫银弩。巫银毒素对血族来说是致命的。
我闭了闭眼，吞了口海水味的唾沫，对准那团光，扣下扳机。
“嗖——”
魔法箭拖着无数泡泡和水流向g冲去。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呼吸都已停止。就在魔法箭即将与g擦肩而过的一刹那，他骤然转身，接住那支箭，用力往旁边一掷！
三条触须被魔法箭贯穿，海水中爆发出一股脓黄色的雾气。趁着触须吃痛搅动的空隙，g利落而果断地一蹬触须，黑色闪电般往上游去。一眨眼，他已站在那片建筑群的屋顶。
我连忙游到和他同一高度。
他等了我几秒钟，然后略微侧身，对我作了一个“继续”的手势。第三团光魔法已出现。
在那些建筑群的石柱上。
我深深吸气、吐气，心跳快得不正常，向石柱连射三箭。然而，不知那些建筑是用什么石材打造，三箭射出去，只射下来一些零碎的石块。
忽然，我看见了g身边那些正在摆动的触须，放弃射击石柱，转而瞄准一条粗壮有力、吸盘如水母巡游的触须。
“嗖——”
魔法箭贯穿触须的吸盘。触须被激怒，巨型水蟒般上下晃动。
海水震颤，气泡上浮，无数水生物慌忙逃窜。
我射出第二箭，是匍匐在建筑地基的一条触须。接着，是第三箭。这时，我没再射击触须，而是向廊柱中央射去，伪装成攻击它们后试图逃跑的活物。
两条触须同时朝第三支魔法箭发动攻击，整片建筑群被连根拔起，碎石暴雨浓雾般蔓延开来，百米石柱拦腰折断。
本想让g离开那里，没想到g的速度比我的想法更快，几乎是第三箭射出去的瞬间，他便已身形凌厉地冲向克拉肯的头部。
当一座座宏伟建筑轰然垮塌，碎石波涛般四溅，克拉肯丑陋的头颅逐渐展露了出来。
尖牙，一眼望去，全是密密麻麻的尖牙。牙齿尖锐锋利，呈一圈又一圈的旋涡状，血红色的牙床在蠕动，尖牙也像有生命般颤动着。这根本不是头，而是一张可以吞噬岛屿的巨口。
同一时刻，第四、第五、第六团光魔法依次出现，均在十分奇怪的位置。等我把箭射出去后，才反应过来，那相当于一级又一级的阶梯，通向克拉肯巨口的阶梯。
想到这里，我猛地抬头，只见g随手脱掉了黑色大衣，露出修身的白色衬衫。衣摆浮动，衬得他更像一头肌肉紧实而瘦削的白鲨。他用一只脚踏上一支魔法箭，同时靴子转动，改变魔法箭的方向，撞开一条向他袭击而去的触须。
从他踏上第一支魔法箭开始，到进入克拉肯口腔内部，只用了不到两秒钟的时间。如果我没有得到他的视力，估计只能看见一幅不连贯的白色残影。
虽然知道以g的身手，进入克拉肯的体内，多半不会出事，但看到他被克拉肯张口吞掉的瞬间，心跳还是停滞了一下。
几秒钟后，海水像要沸腾般，无数小水泡争先恐后地往海面上涌去。下一刻，一股强劲的冲击波向我袭来。接着，我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深绿色的、脓黄色的、血红色的水雾砰然爆开。
视野颠倒间，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瞬移到我的面前，是g。
他扯住我的胳膊，侧脸上有十多道伤口正在快速愈合“克拉肯死了。走！”

第18章
上浮和下潜完全是两种体验，尤其是看着海面微光，拼命游了很久，却始终无法抵达时。
头开始眩晕，心跳脱力般缓慢，我看见自己的皮肤渐渐变苍白，血管一根一根地突起，血液迫不及待地要冲出来。糟了……g的力量快消失了。我抓住g的手腕，望着他金黄色的眸子，想告诉他这件事，张口的瞬间，却只能吐出一串水泡泡。
力量彻底消失了。
像被黑布蒙住了眼睛，眼前漆黑一片。鼻子呛水，气管火辣辣的，难受极了。眼睛和耳朵同时渗出暖暖的液体，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那是滚烫的血。
……刚摆脱克拉肯的触须，就要死在海底了吗？
一只修长的大手扣住我的手腕，把我往前拽了一段距离。看不见任何东西，触觉也变得很迟钝，却能感觉到这只手掌很大很热，是无限接近冰点的海水里，唯一有温度的存在。我情不自禁地靠拢过去，吸盘鱼般贴附在他的身上。
下巴被抬起，两秒钟后，两片温热而柔软的东西覆盖了下来，小心克制地触碰着我的唇。
这是一个……吻。
一个唇对唇的吻。
我有些懵了。
随着亲吻时间的增加，感官依次被点亮，心跳速度恢复正常，倒灌进鼻子、耳朵的海水排了出来，血液重新流向四肢百骸。
眼前的画面由暗变亮，我看见密集如蜂群的鲱鱼群从头顶游过，犹如遮天蔽日的乌云，珊瑚丛鲜艳美丽，一条丑陋的格陵兰鲨正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却因为g的身上顶级掠食者的气势，而谨慎地不敢靠近。
一线清幽的光渗落下来，g低垂着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一缕黑发飘浮在额前，勾勒出他突出的眉骨和深邃的眸。
我双手撑在他的胸前，感受到他的胸膛急促地起伏着，心跳激烈，咚，咚，如此明显，如此强烈。
我心跳也快了几拍。
总觉得在他的面前……我已经没有任何秘密了。
他静静地看了我半晌，松开我，转身向前游去“回去后，记得兑现你的承诺。”
望着他的背影，我想了半天，才想起“承诺”是允许他搜查我的记忆。
他是不是已经猜到了？迟迟没有说破，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确定，还是想听我亲口承认？
想起他曾说，是我让他重获新生。一颗心顿时软了大半。其实，告诉他真相也没什么，就是事情会变得非常复杂和麻烦，不知道他是否愿意与我一起面对那些纠葛……
浮到海面上，三桅船早已报废，只留下几片焦黑的船板。我正迷惑船没了，还怎么回克拉肯群岛，就被g握住手腕。
北冰洋太寒冷，反而衬得他的手掌滚热如烙铁。被他亲吻的画面在脑中一闪而过，我僵了一下，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冲向了脸颊。我究竟怎么了……为什么每次和g亲密接触，都会非常不自在……
大海漆黑幽暗。他没有发现我的异常，握着我的手，游向前方，声音清冷动听“跟着我，别游错了。”
“噢……好。”
太奇怪了，光是听见他的声音，都会心跳加速。我到底怎么了……以前的我只有碰见特别难攻克的挑战，才会这样。
不知游了多久，手脚都有些酸痛，总算看见一座小岛的轮廓。只是，这座小岛起码有百分之八十的面积都被银白色覆盖，一看就荒无人烟，g却毫不犹豫地往那边游去，我差点没跟上他。
半小时后，抵达小岛。g浑身湿透地走上岸，对我释放了一个干燥术，自己却地走向桦树林。我犹豫了一下，算了，反正在他面前露出的破绽已经够多了，再多一个也没事。
我叫住他“g先生。”
他停下来，侧过头“什么事。”
潮汐阵阵，繁星是夜空的脉搏，静谧却喧闹地跳动着。
我看着他凌厉瘦削的下颚角与高挺的鼻尖，心跳再次乱了。走到他的身边，能感受到他在看我，却没有勇气对上他的视线。这种体验之前有过一次，但那时是因为心虚……这次呢，我想不出原因。
我快速念出干燥术的咒语，然后转过身“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照顾自己。其他都是次要的。”
g看了看身上干爽的衬衫，突然，用力地扣住我的手腕。
他的手掌是灼热的火炭，烫得我的心砰砰直跳。回头望去，寒冷夜风吹过，他的头发和衬衫都在猎猎颤动。他直视着我的眼睛，似乎想说什么，却只说了一句“谢谢你的关心。”
“……不客气。”
g慢慢松开我的手，身影消失在前方的桦树林中，不知道去干什么。
我平定了一下诡异的心情，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决定抛开诸多疑问，去弄点吃的。走到海边，我用g的巫银弩射杀了两条不小心游到海面的鳕鱼。去鳞，掏出内脏，这时候就体现出魔法的好处了，不用捡干柴，也不用钻木取火，只需要念出掌心火的咒语，一条鲜香美味的烤鳕鱼就做好了。
吃完鱼，正准备给g也烤一条，只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抬头一看，g拖着两棵拦腰砍断的桦树，走了过来。
那两棵桦树足有二十多米长，他却拖得毫不费力，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领口两颗扣子解开，露出随着步伐节奏而紧绷的胸肌和手臂。
……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又出现了。我放下鳕鱼，试了一下双颊的温度，有些烫。难道是因为气温太低，生病了？
g把两棵桦树扔在空地上，单膝跪在地上，拔出匕首，刮去树皮粗糙的部分，然后用掌心火软化树皮，利落地剥下来，接着，将桦树分段，削平……直到他把那些平整的木材，组装成一艘小船，我才反应过来，他竟然在造船。
这里没有钉子，也没有螺丝，更没有榔槌，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居然让木头咬合得严丝合缝。造出小船的雏形后，他又用掌心火将湿润的树皮烘干，依次粘在小船的外面。不到一个小时，一艘简易的桦皮船就已完工。
看见这一幕，我震惊得说不出话。在血族的历史里，“三十”的血族年龄，跟人类的少年时期相差无几。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只会琢磨匕首，傻了吧唧地以为武力至上，尽管看过不少书，真正读进去的却很少。他却已经将建筑、音乐、魔物学和自然科学都学得明明白白，现在还露了一手精湛绝伦的木工……可能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吧。
要是我在一座荒岛上，用匕首造出一艘船，不炫耀也会得意很久。g却不骄不躁，神色平淡地对我招招手“过来，出发了。”
感谢魔法。不然g再怎么博学多才、心灵手巧，也不可能用桦木造出蒸汽船的效果。有了魔法当推力，桦皮船的速度变得像旗鱼一样快，再加上克拉肯群岛本就在北冰洋附近，不到片刻，我就看见了灯火通明的岛屿轮廓。
原来，我和他上次来这里时，正值极昼与极夜的交替时期。在克拉肯群岛，半年才能看见一次日落。可惜的是，当时的我并没有怎么在意，还以为是正常地天黑。
就在快要靠岸的时候，g忽然侧头看着我，低声问道“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我愣住。
除了梦境中克苏鲁扮演的他，现实中的他……好像一次也没有叫过我“卡罗莉娜”。
一次也没有。
他是不是很早就起疑心了？
这是打算跟我摊牌了吗？

第19章
我不确定他的意思是否我想的那样，顿了顿，试探地说道“我吗？一直都在剧院生活，每个月拿60法郎的补贴，过得还行……g先生你呢？作为猎魔人的榜首，懂那么东西，还会造船……一定过得非常忙碌非常辛苦吧。”
一般男人都会想尽办法显摆自己的才能，g听见这句话，却像失去谈话的兴致般，淡淡地说道“去的地方多了，也就懂得多了。”
话音落下，他再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再主动和我说话。
我特无辜地眨眨眼，就准他试探我，不准我试探回去？
回到翼龙降落的地方，g用哨声唤回那头黑色翼龙，我正要像之前那样爬上去，却看见他走到我的身边，双手握住我的腰，把我放在了龙鞍上。等我坐稳后，他才扯住龙颈的缰绳，翻身骑在我的身后。
他结实的手臂从后面抱住我一样，绕到我的面前，扯拽住缰绳。
我僵了一下，不知是否感官还残存着他的力量的缘故，不仅能感受到他的呼吸轻拂过我的头发，还能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和喉结滚动后的吞咽声。
回想起他还未起疑心时的态度，跟现在相比……差距也太大了吧。他真的是毫不掩饰自己的亲疏和喜恶。
g一扯缰绳，翼龙瞬间冲向天空。我立马懂了，不是以前的他针对我，而是他的骑龙技术就这么。我闭上双眼，紧紧地抓住龙鞍，希望等会儿降落的时候，不要像上次那样，吐得那么难看。
腰上一重，g用一只手臂牢牢地稳住我的腰。这一刻，我的后背紧贴着他的胸膛，没有留下任何缝隙。一定是风太大了，不然我为什么会有种呼吸困难的感觉……
三小时后，翼龙降落在猎魔人协会的黑暗丛林，g把我拦腰抱下来，摊开手掌，露出一颗钻石般耀眼的紫色晶核。那是史诗级生物的晶核，虽然把它从史诗级生物脑子里挖出来后，就只剩下观赏的价值，但仍然是绝对实力的象征，无数猎魔人梦寐以求的战利品。
g却将这珍贵的东西放入我的掌心“拿着它去功勋部，会有专人引导你成为一名猎魔人。”
我怔了怔，握着晶核，问道“这是要把所有功劳都记在我的头上吗？和我们之前说的好像不太一样。”
“一样的。”g一边说着，一边用两根手指打开怀表，看了一眼，“我还有事，先走了。成为猎魔人以后，回公寓里等我。晚上再找你兑现之前的承诺。”
“……好，晚上见。”
我花了点时间找到功勋部。破格成为猎魔人的程序，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复杂，只需要上交战利品、登记一下身份信息，然后接受改造身体的“受洗”就行了。就是我手中的史诗级晶核，上交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连学院高年级的学生都跑下来围观。看着他们闪烁的眼神，就知道接下来我的风评肯定会变得不大好听。
无所谓。私底下随便这群人怎么说，但若是有人跑到我面前来唧唧歪歪，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引导我成为猎魔人的，是一位慈祥的老太太。她用布满皱纹的手掌抚摸着我的后背，声音温厚地说道“小姑娘太厉害了。别理那帮胡说八道的人，他们只会用恶意揣测他人的机遇。你身上有史诗级魔物的气息，我能感受得到……哪怕这枚晶核不是你取到的，你应该也出了不少力。”
我正想说这枚晶核是g取到的，老太太却摇摇头，打断了我的话“那个人把这么重要的功绩让给你，你要好好珍惜，不要辜负了他的心意。”说完，她递给我一件黑色长外套，一双质地轻软的皮靴，上面均镶嵌着铜级的徽章。我居然一跃成为了铜级猎魔人。
脱下斗篷，我穿上长外套和皮靴，感觉自己的身段一下子被拉长了不少。
“受洗”的过程则繁琐一些，需要念一篇长长的保证书，大致意思是，我自愿成为猎魔人，誓死效忠猎户座首领和猎魔人协会，但效忠归效忠，协会却只负责评估我的实力和等级，并没有约束我行为的责任，我在外面惹下的全部祸事，无论大小一律与协会无关等等……念完以后，保证书自动飞到半空中，无火自燃，同时一道柔和白光洒下，沐浴在我的头顶上，赋予我强大的体魄和自愈能力。
“受洗”结束后，身体明显轻盈了许多，似乎骨头都变成了空心，轻轻一跃，就能随着微风飘到云彩上。我扶着墙，小心翼翼地站起身，适应了半天，才找回从前的感觉。
走出功勋部，周围瞬间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一脸震惊地望着我。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过了一会儿才知道，经历“受洗”的新人，一般后遗症都相当严重，至少要眩晕颤抖个五六天，才能重新掌控自己的手脚。我是第一个竖着从功勋部走出来的新人。
听见这些话，我正考虑要不要躺在地上，装一下“受洗不服”，这时，两个铜级猎魔人路过，他们的对话飘进了我的耳朵里。
“不明白猎户座大人是怎么想的，居然这么大张旗鼓地迎接一个吸血鬼公爵……他究竟还记不记得吸血鬼是魔物啊。”
“谁知道呢，吸血鬼猎魔人都出现了，可能下一步就是把‘吸血鬼’从‘魔物’的名单上删除。”
“对了，吸血鬼是不是都漂亮得跟个娘们儿似的？听说，那个吸血鬼公爵已经三百多岁了，皮肤却像小姑娘一样又白又嫩，这就算了，他的手背上居然还纹着红玫瑰……男人，红玫瑰，你说好不好笑？”
“他这次过来，好像是为了拉拢g。希望协会吸血鬼占据榜首的日子赶紧结束，g和这个娘们儿公爵一起滚蛋。我真的受够了外界的嘲讽。”
“别气，别气。吸血鬼虽然长得和我们人类一样，但本质上是畜生种族。你跟畜生置什么气呢？听说，那个公爵和他的养女有一腿……这种魔物没有人性，也没有道德，更没有伦理，你把他们当回事就输了。”
……
吸血鬼公爵，三百多岁，相貌阴柔，皮肤白皙，手背纹着红玫瑰。
我呼吸一滞，一个名字苍蝇似的嗡嗡回响在耳边。
——赫帝斯来了。
即便知道他不可能马上找到我，我还是吓得转身跑回功勋部，捡起刚刚扔在地上的斗篷穿上。手指在颤抖，腿也在打颤，此时的我完美符合“受洗新人”的形象，根本不用假装。
戴上兜帽，我本来打算回g的公寓躲一会儿，但想到老变态可能会参观g的住所，我立刻停下回公寓的脚步。哪怕只有001的可能性，我也不想冒险。
本以为自己可以笑对上辈子的阴翳，平静地面对那些纷乱复杂的纠葛。谁知，连老变态的名字都没有听见，我就被吓成了一只被雨水淋湿的鹌鹑。
他对我影响实在太深太深，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出的每一个招式，都有他教导或训练的影子。或许有一天，我能忘记他的积威，把他施加在我身上的折磨加倍报复回去……但是现在，我还缺少了一点勇气，只敢像以前一样逃命。
猎魔人协会不能待了，不知道赫帝斯会在这里待几天。不止猎魔人协会，巴黎也不能待了。
我拢紧兜帽，急匆匆地跑向黑市，不小心撞到了好几个路人。来不及道歉，我找到斗篷商人，买了一瓶红色染发剂，一瓶改变肤色的溶液。
不行，不够。我又买了一小瓶恶作剧溶液，喝下去可以长出密密麻麻的雀斑，但因为是恶作剧溶液，时效比前两种溶液短很多，只能维持二十四小时，我一口气买了三十瓶。斗篷商人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
不敢回公寓，我走进一家偏僻的小旅馆，开了个房间，对着镜子把改变肤色的溶液，涂在脸颊和裸露在外的皮肤上，不一会儿，皮肤就变得像黑炭一样黝黑。把头发染成火红色后，我喝下恶作剧溶液，双颊顿时冒出满天星似的雀斑。这样一来，单看外貌，我应该是安全了。
但是以防万一，还是离开巴黎为妙。想给g留一封信，说我有急事必须离开，等风头过去再回来找他。写完信，思考了很久，又把信烧掉了。老变态是一个很谨慎很怕死的人，这次造访猎魔人的巢穴，肯定做了相当周全的准备，说不定整个地下城都已被他监视。万一，这封信落到了他的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只能暂时对不起g了。反正只要活着，总有一天会和他重逢。前提是，我们都得活着。
离开巴黎的方式有很多，火车和马车太慢，不在考虑范围内，我决定去接一个多人任务，靠猎魔人协会的传送阵离开巴黎。
在任务榜单上扫了很久，只看见一个多人任务，已经有九个人报名，还剩一个名额。任务地点是捕梦村，好熟悉的地名，似乎在哪里听过。
我一边仔细回想着，一边接下了这个任务，去任务大厅与这群人会合。

第20章
任务大厅设置在地下城中央，中世纪教堂般空旷雄伟，石柱犹如远古巨兽的胸骨，根根分明撑起宏阔的穹顶。内部矗立着四座猎魔人雕塑，均手持盾牌与长剑，下颚微扬，注视着穹顶中心。每一座雕塑都是一个传送阵，时不时有队伍进出，爆发出一阵幽绿色的魔法光芒。
当然，这些都是远观的景象，走近后就会发现，这座外观宏伟的任务大厅，内里充斥着汗味、脚臭味和血腥味，以及各种溶液散发出的刺鼻化学气味。以普通猎魔人的财力，完全租得起带浴室的公寓。这不是没钱洗澡的原因，纯粹是这些人不重视个人卫生。
按照任务卷轴的指示，我找到队长，一个身高两米、肌肉发达的金发男人。他戴着猎鹿帽，眉毛浓密，眼睛小而锐利，背后插着两把大刀。
看他的外表和气质，应该是一个沉稳严肃的人。我清了清喉咙，正要自我介绍，他却突然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走过来，热情地握住我的手“小姐姐，你的头发和肤色都好有个性呀。我叫杰森，你呢。”
“……莉娜。”
“叫你莉莉可以吗？莉莉小姐，非常欢迎你加入我们小队，一起开启奇妙惊险刺激的探险之旅！虽然我们才认识一分钟，也是第一次并肩作战，但相信不久以后，我们会成为最默契和最忠诚的队友，变成像g先生那样长期霸占榜首的人物！”
我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说话的时候，周围有万丈金光和银色星星在闪烁。
突然，金光和星星消失了。杰森一脸正经地看着我“对了，我们小队都很崇拜g先生，不知道莉莉小姐对g先生是什么态度？如果和其他肤浅的猎魔人一样，持讨厌或反对态度的话，我们小队恐怕不适合你。”
“……我也很崇拜g先生。”
“那就好。”杰森又阳光灿烂地笑起来，把我引荐给其他队友。不知是猎魔人都这么奇怪，还是奇怪的人刚好都扎堆在一起。我看见绿发蓝肤的高挑美女、胳膊上饲养蜘蛛的瘦弱少年、除了头和心脏全身都被改装过的诡异男子……和他们比起来，我的红发黑肤满脸雀斑，居然显得那么正常且普通。
最后与我握手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斗篷青年。帽檐低垂，盖住他的上半张脸，只能看见他挺直的鼻梁和苍白的嘴唇。两缕银发垂落下来，搭在他清瘦却宽阔的肩膀上，散发出月光般清莹柔美的光泽。
我走到他的面前，伸出一只手。他迟迟没有反应。正犹豫着要不要放弃打招呼，他却忽然握住我的手，紧紧地，声音温和地说道“你好，莉莉小姐。”
“你好。”这队伍还真的都是怪人。
“你可以叫我费戈尔。”
费戈尔？
这不是欺诈者的意思么。
我笑了笑，说“好。”
自我介绍完毕。我走到队伍的末尾，戴上斗篷的帽子，打算在进入传送阵之前，都当一个毫无存在感的透明人。这时，人声鼎沸的大厅突然安静了下来。一群人出现在门口，没有走进来。站在最前面的，是g和赫帝斯。
g穿着垂至膝盖的黑色大衣，里面是深蓝色的绸缎衬衫，领口别着象征着实力与荣耀的金色徽章。他抱着胳膊，淡淡地扫了一眼厅内的人，冷漠强势的气质，黄金般璀璨美丽的眸子，挺拔修长的身姿，让很多女猎魔人的心脏都砰砰狂跳起来。
我的心脏也跳得很快，却不是因为g，而是g旁边那个人。
他拥有一张漂亮到极点的脸蛋，但任谁第一眼看见他，都不会把他认成女人或人类。他的长发犹如乌黑的昂贵丝缎，瞳仁是艳丽的玫瑰色，肤白唇红，身穿古老而宽松的深紫色长袍。
与g相比，他的五官就像脆弱的鲜花一样毫无侵略性，我却觉得他的眼睛和嘴角都藏着锋利的刀片，多看一眼都会被割伤。
……赫帝斯。
我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最不想见到的人。
此时，他正笑吟吟地拍着g的肩膀，长辈般和蔼可亲地说着什么。我看了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只希望他能快点离开……第一次知道，反感一个人，就是与他共处一室且相隔近百米，都会感到不适。
一个温柔清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莉莉小姐一直看那边，是因为血族公爵的魅力太大，对他一见钟情了么。”
这绝对是我两辈子听过的最恶心的话。我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斗篷青年，冷冷地说“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离我远点，谢谢。”
他怔了怔，说“……对不起。”
意识到自己反应过头，我郁闷地摆摆手，不再说话。
下一刻，安静的大厅再度喧闹了起来。一个离赫帝斯最近的铜级猎魔人，突然拔出巫银匕首，狠狠朝赫帝斯的心口扔了过去“去死吧——满手血腥的肮脏魔物，滚出我们的地盘！！”
g站在一旁，没有出手，或许是知道不用出手。像是被无形的魔法罩阻拦，巫银匕首在碰到赫帝斯衣袍的前一秒钟，就化为一堆银色齑粉飘落到地上。
死寂一片。
那个铜级猎魔人倒退两步，满眼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为什么巫银匕首伤不了你，不是说只有巫银材质的武器，才能杀死吸血鬼吗？”
赫帝斯微微一笑“巫银确实能杀死血族。但并不是所有巫银都能杀死血族，最关键的还是手持武器的人。如果连你都能杀死我，那我活这么大岁数，岂不是一个奇迹。”
说到这里，他眼中的笑意淡了下去，语气也变得轻蔑起来“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整个猎魔人协会能和我打成平手的，只有g一个人，连你们尊贵的猎户座大人都不行。我之所以会选择跟你们合作，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新血族。与旧血族相比，新血族粗鲁、残忍、没有底线，也只有他们还在坚持养人畜、喝人血。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猎魔人，必须先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只有蠢货才做内斗的事情。”
话落，他冷不丁上前一步，伸出一只白皙纤长的手，凭空扣住那个猎魔人的脖颈。
只见那人双脚渐渐离地，眼球凸起，脸颊胀成猪肝色。
在场的人或同情，或麻木，或事不关己地望向那边。g眼神平静地看着这一幕，像是在看一出过于嘈杂的闹剧。
“其实，不仅诸位视血族为眼中钉，我们也觉得诸位是一群沽名钓誉的渣滓……当然，g除外。但是，为了我们共同的敌人，还请诸位暂时忍耐一下，否则这位，就是你们的下场。”
随着最后一个字落地，那人面色陡然灰败，脖颈“咔嚓”一声断裂，头颅和双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赫帝斯轻描淡写地松开手，那人倏地瘫在地上，没了声息。他的同伴都异常愤怒地注视着赫帝斯，但在高出太多的实力面前，只能选择沉默。
弄死一个人后，赫帝斯终于离开了。见铜级猎魔人在血族公爵面前，像蚂蚁一样脆弱，毫无反抗能力，不少人都变得特别颓丧。毕竟不管什么群体，永远是实力低下的占大多数，大多数人还没有铜级猎魔人的实力。
我们队伍却很奇怪，关注点居然在g的穿着上。队长杰森目光冷静，沉着地说道“g先生真的好有气质啊，第一次看见男人把黑色和蓝色诠释得那么完美，他不愧是我心目中最有雄性领袖气息的男人。”
我“……”
我一阵无语。
不知是不是我无语的表情太明显，杰森说到一半，蹙眉看向我，问道“怎么了，莉莉。你觉得我说得不对吗？”
为了融入队伍的氛围，我连忙摇摇头“没有没有……我也觉得g先生很有气质。”想了想，硬着头皮补充了一句，“真的好喜欢g先生哦。”
杰森放过了我。我刚要松一口气，忽然感受到一道森冷无比的目光。转头望去，除了白莲花般清新无辜的斗篷青年，什么也没有看见。可能是我的错觉吧。
不管怎么说，这支奇怪的小队总算决定出发了。

第21章
说到“捕梦”，有的人可能会联想到白珍珠、柳树箍和彩色羽毛编织而成的捕梦网，认为捕梦村是一个美好且梦幻的地方。实际上，完全不是。
捕梦兽是一种魔力不高，却能轻易置人于死地的魔物。它身材瘦长，穿着曳地黑斗篷，手持木杖，一般在浓雾天气出现。
被捕梦兽盯上的人，最初的症状为多梦、谵妄，一整晚都无法入睡，白天却非常困倦，随时随地都能睡着。如此反复几天，等猎物被折磨得精疲力尽后，捕梦兽才会接近猎物。
因为它的战斗力不高，接近猎物的方式都是，先让猎物看见一张熟悉的人脸，直到猎物走近后，才会发现那张脸惨白僵硬，脖颈像面条一样细长，筋肉和血管都缠绕在一根木杖上。
这时候，再想逃跑已经来不及了，捕梦兽早已站在他的身后，黑斗篷缓缓张开，露出一张可以吞下壮年男子的嘴巴，里面密密麻麻的尖牙绞肉机般蠕动着……
听完杰森的描述，所有人都沉默了。绿发美女问道“任务完成条件是什么？”
杰森轻快地说“六颗捕梦兽的眼睛。至于捕梦兽的外皮和手杖，我们可以自行处理。这些都是稀缺的炼金材料。任务结束后，我们每个人至少能分到500法郎。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
怪不得那么多人倾家荡产也要成为猎魔人，一个工科出身的工程师年薪也才4000法郎左右，一个实力普通甚至低下的猎魔人，出十次任务就能赚到这个数。
“没有了。”绿发美女摇摇头，其他人也跟着摇头。杰森作为队长，开始填写传送阵申请表格，然后依次安排队友进入传送阵。
传送阵虽然方便，却仅限七人以上的队伍使用，而银级以上的猎魔人，除了史诗级的多人任务，大多都喜欢单打独斗，或是像g那样租一条昂贵无比的翼龙。杰森不愧是g的头号粉丝，连鼓舞队友的话都和g有关“大家任务加油哦，成为g先生那么优秀的人物后，就不用沙丁鱼罐头似的挤传送阵了！”
管理员面色阴沉地说道“我也很崇拜g先生，但是，请你知道，传送阵的造价比所有翼龙的身价加起来都高。”
……
从传送阵出来，进入眼帘的，是绿毯一样鲜亮柔软的草地，远处有连绵起伏的雪山，与依山而建的白色村落。很难想象如此清新淡雅的地方，是捕梦兽的栖息地。
因为捕梦兽的手杖可以长出不同样貌的人脸，有人提出不能再以外貌辨别队友。大家面面相觑，开始讨论方便联络的记号，讨论了半天都没有结果。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斗篷青年——费戈尔，突然摘下帽子，走出来说道“可以用气味。”
费戈尔露出整张脸庞后，整个人的气质瞬间从温和斯文转为艳丽夺目。
一般来说，除了血族，很少有人是天生白发，而后天通过化学剂漂染的白发，多数都显得干枯不自然。他的头发却像是夜空下流淌着月光的银溪，充满了华贵却清雅的光泽。他浓密却狭长的眉毛，冰蓝色的瞳孔，则让人想起苍凉广阔的天空下，被重重雪山包围的蓝宝石湖泊。
我听见有女生轻轻倒抽一口气。
平心而论，这张脸蛋确实挺吸引女孩子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杰森的影响，看见费戈尔相貌的一瞬间，我第一反应竟然是，还是g那样的长相更符合我的审美。想完以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一个年轻男子皱眉问道“气味？气味怎么分辨？所有人的气味不都一个样吗？”
费戈尔从容地说道“我只是一个思路，至于是否适合，还得看大家的意见。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气味。”
他走到绿发美女的身边，用戴着白手套的纤长手指，绅士地夹起她的一缕发丝，浅笑着说道“比如，这位小姐长相美艳，气味却是沙巴茉莉的香气。我相信，就算捕梦兽模仿出她美艳的面孔，也模仿不出如此干净的香气。”
发色和肤色染剂都具有时效性，绿发美女虽然发色和肤色都相当“小众”，长相却是“大众”钟爱的那款，队伍里不少男性都在向她示好，此时却被费戈尔云淡风轻地撩红了脸颊，男人们都握紧拳头，向他投去仇视的眼光。
费戈尔却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分析其他女孩子的气味，如同一个勤恳催熟番茄的农夫。不一会儿，小队的女孩都因为他的撩拨而春心荡漾，而他也来到我的身边，对我微微一笑“莉莉小姐，之前冒犯了你，非常抱歉。”
我从不伸手打笑脸人，除非讨厌到忍不住。既然他已经道歉两次，就不再与他计较之前的事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莫名的敌意和排斥。可能因为他说的那句话实在太恶心了……
“没事。”我简短地说。
他目光专注地注视着我，突然上前一步，握住我的手。
我眉头一皱，浑身爬满蚂蚁般不适，刚要甩开他的手，他就已松开我，将自己的手指，放在鼻端下轻嗅，声音低沉地说道“成为猎魔人之前，我是一名调香师，每天接触各种昂贵的香料，但是，说实话，”他抬眸看向我，“再珍贵的香料，都无法调制出莉莉小姐身上的气味。你的气味，就像路易十四玫瑰和沉香那么神秘瑰丽……对不起，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被你身上的气味吸引了，所以才会说出那些出格的话，请你不要介意。”
我狐疑地看他一眼，低头闻了一下自己的手腕，除了化学药剂的刺鼻气味，什么也没有闻到。
“够了！”一个男人不耐烦地说道，“要勾搭女人私下里勾搭去！这是正经严肃的任务，给不出确切的方案就滚一边去，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
一个女生看了看费戈尔睡莲般清丽的容貌，情不自禁地为他辩解道“我觉得费戈尔的方法挺好的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你身上那股臭鱼烂虾味就挺独特的，如果我在浓雾中看见了你的脸，却没有闻到那股臭鱼烂虾味，我肯定不会过去的。”
话落，其他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男人脸颊涨红“肤浅的女人，如果这小子长得跟癞狗一样恶心，我不信你会帮他说话！”
“你才肤浅。你也就只能用‘如果’攻击人家了，毕竟，你根本不需要‘如果’，就已经长得跟癞狗一样恶心了。”
说起来挺有意思，那个男人是一个光头壮汉，左耳戴着六只银环，臂膀的肌肉比费戈尔的大腿还要壮实，此时却差点因为一个女生的语言，恼羞得钻到草地下面去。
最后，是杰森站出来制止了闹剧。他作为g的粉丝不怎么靠谱，作为队长却是相当英明有责任感，三言两语化解了风波。因为捕梦兽只盯上落单的人，杰森建议小队里两个人为一组，互相记住对方除相貌以外的特征。
听到这里，我忽然感觉有些不妙。果然，杰森话音刚落，费戈尔就主动站出来说道“我想和莉莉小姐一组。”

第22章
我皱了皱眉，原想直接拒绝，但看了费戈尔一眼，眯着眼睛默认了。
十分钟后，小组分配完毕。杰森宣布自由活动，所有人作鸟兽散，找到自己的同伴，商量怎么应对捕梦兽。
我走到费戈尔的面前，对他勾勾手指“跟我过来。”
他愣了愣，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跟着我来到一棵橄榄树的后面“莉莉小姐，找我什么事。”
我看着他，开门见山地说道“我对你没兴趣，如果想找伴侣，请找其他人。”
他倚靠着橄榄树，垂头凝视着我，瞳仁分明是寒冷的冰湖色，却比牡丹色的霞光还要温柔多情，眼尾始终带着浅浅的笑“莉莉小姐好敏锐啊，一眼就看出我对你有兴趣，肯定有很多男人被你这样无情地拒绝。”
“你是真的听不懂我的话，还是故意听不懂？”
“我听懂了，但我对莉莉小姐是一见钟情，一见到莉莉小姐，就无法克制自己的言行，总想离你近一些，再近一些……怎么办？”
我想了想，掀开斗篷的下摆，抽出腿上的匕首，单手转了两圈，然后猛地朝他扔过去。我没有玩那种擦边扔匕首的恐吓把戏，直接对准的他心口。费戈尔的反应很快——事实上能成为职业猎魔人的人，哪怕只有铁级，反应都不会太慢，几乎是匕首扔出去的一瞬间，就侧身闪到一边。
明明身手犹如电光石火，他却像受了欺负一样，眉头轻蹙，说道“为什么对队友出手。”
我走过去，面无表情地拔出树上的匕首“你再用这么恶心的声音说话，就算是队友我也砍。”
说完，不想再跟这个卖弄风骚的男人说话，我转身准备离去，他却一把扣住我的手腕，反手把我拽了回去，欺身把我压在橄榄树上。
看着他骤然放大的精致面孔，我呼吸一滞，简直像被冷血动物缠上般难受……奇怪，轻浮的男人见过不少，还是第一次这么莫名地讨厌一个人。其实他也没有做什么，我却连他刻意靠近都接受不了……
想要挣脱他的禁锢，却发现他的力量比我想象得还要大，即使用上全身的力气，也无法挣开他镣铐一样的手指。我侧头看一眼草地上的队友，压抑着怒气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直视着我的双眼，眼神忽然变得非常悲伤，像是透过我的瞳孔，看到一个死去已久的恋人“你为什么总是如此讨厌我呢？我愿意将一切都奉献给你，生命、金钱、地位……你想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我只想要你的心里有我，不再把我当成一条可有可无的狗。”
他的发音古老而优雅，每一个音节都吟诗般情感饱满，结果就是，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完全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早知道队里有这么一个脑子有问题的神经病，我宁愿去面对老变态……算了，虽然费戈尔挺恶心，但是相比之下，还是老变态更恶心一些。没必要因为费戈尔恶心，就去面对一个更恶心的人。
我低声警告“费戈尔，如果你不想闹得太难看的话，最好现在立刻放开我。”
“最后一个问题，莉莉小姐。”
“你说。”
他缓缓问道“你真的很喜欢g先生吗？”
这人果然是个神经病。原想毫不犹豫地否认，忽然想到一点，g起疑心之后，曾多次亲密地试探过我，或握住我的手，或揽住我的腰，甚至还在海里唇对唇地吻了我……但当时，我完全没有这种类似蚂蚁爬的不适感，心脏反而疯了似的跳得很快。我一直以为是因为自己心虚，所以才会有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现在想想，那根本不是心虚，而是对优秀异性的心动。
……这样，算喜欢吗？
不知道。但没有马上否认，已算是确切的答案。
这时，下巴一痛。费戈尔双目深沉而森冷地注视着我，用要把我骨头捏断的力道，重重地箍着我的下巴。
我生气了，真的生气了，也不管队友是否会看见，抬起双脚，猛然夹住他的腰，同时双手捧住他的下颚，朝他额头上狠狠一撞，趁他头晕目眩期间，撑住他的肩膀，翻身骑到他的肩颈上，自上而下地扇了他两个耳刮子。
草地上响起惊呼声。一个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好、好利落的身手……”
我充耳不闻，一个后空翻稳稳落地，把匕首插进腿间的皮袋，冷漠地说“再对你姐姐发情，直接送你去教堂当阉伶。”
费戈尔捂着红肿的脸颊，头微微低垂，喉结滚动了两下，自嘲地笑了一声。
这事以后，队里很多男性虽然幸灾乐祸，却不敢再接近我，倒是不少可爱的女孩子，主动请求换组，想和我做队友。不知道费戈尔怎么想的，被我那样羞辱，却异常执着地要和我一个小组。
一个小组就一个小组吧，只要他别再惹我。
捕梦村就在不远处的山脚下。诡异的是，村庄的规模不小，烟囱却没有黑烟冒出。太阳还未下山，按理说，即使没有人家做饭，也应该有人洗衣或砍柴归来，街道上、小河边却连一个村民的影子都瞧不见。谨慎起见，小队没有进入捕梦村，决定在草地上露宿。
大家都不是第一次在野外过夜，确定露宿的地点后，很快就各自散去。有人去树林捡干柴，有人在周围撒上驱虫粉，还有人在树上挂了一个天气风铃，当浓雾降临时，风铃会发出示警的声响。杰森负责分发干粮，嘱咐大家保持警醒。捕梦兽的战斗力不高，却能最大限度地影响一个人的精神状况。
暮色四合，夜幕降临，篝火噼啪燃烧了起来。大家坐在火焰旁边，啃着干粮，开始谈天说地。戴着六只耳环的光头男人，拿出一根长笛，表情忧郁地吹奏了起来。绿发美女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站起来，弯腰脱下靴子，双手举过头顶，拍着手，光脚踩踏着月光和节拍，身姿曼妙地旋转了一圈又一圈。杰森抽出自己的两把大刀，像敲击定音鼓般，时不时撞击一下两面刀刃，发出清脆的金属声。
猎魔人虽然每次任务都能得到不菲的回报，但回报与风险是成正比的。回报的金额越大，任务的风险越高，每次任务都会有一两个猎魔人再也回不去。因此，除了心胸或眼界特别狭隘的，大多数猎魔人都很享受生活。
我抱着双膝，笑盈盈地看着绿发美女。人总会被特质相似的同类吸引，绿发美女的性格跟我很像，我却永远无法像她一样笑得那么开怀。希望摆脱过去的阴翳后，我也能活得这么自由，这么随性，不再遮掩自己的容貌和行踪。
大概因为我一直盯着她，引起了她的注意，绿发美女轻盈地旋转到我的身边，朝我伸出一只手。对上她大而妩媚的棕色眼眸，我难得有些腼腆，脱下斗篷，握住她的手，站了起来。
掌声、口哨声、长笛声和两把大刀碰撞的金属声，瞬间热闹了寂寞的夜色。不知是因为绿发美女的笑容太明媚，还是光头男人的长笛声太动听，再次撞上费戈尔的眼神时，我没再像之前那样排斥，漫不经心地对他笑了笑。
他微微一笑，看似坦然地迎接着我的目光，戴着白手套的手却一直在薅地上的青草。
歌舞结束后，大家背对背靠在一起，闭目养神。我走到费戈尔的身边坐下。他看我一眼，轻声说道“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让你笑得这么开心。”
我双手枕在脑后，躺在草地上，闭上眼，不想搭理他。
“你知道么。”他温柔的声音越来越轻，如同一个疯狂阴暗的梦境，“我其实很正常，可你总能激起我不正常的。刚刚你对那些人笑得那么好看，我真想把他们的眼珠子都挖出来……”
这人是真的有病。
我捂住耳朵，翻了个身。
说起来，他种种无法解释的言行，非常像一个人……新血族的王，奥古斯。但是，奥古斯应该在无昼城处理公务才对，为什么会伪装成猎魔人，来到我的身边，又刚好跟我待在一个队伍里，是我想多了吗？
为了证明我没有多想，我翻身坐起来，一把扯过费戈尔的手腕。他微微睁大双眼，一脸受宠若惊地望着我，连呼吸都急促了几分。我有些无语，懒得理他，拔出匕首，利落地划破他的皮肤。
鲜血喷涌而出。是红色的血。
而新血族的血，是蓝色的。
真的是我想多了吗？
我扔开他的手，随意地在草地上擦了擦匕首“再对我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下次割的就是舌头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放下戒心。如果奥古斯真的想接近我，完全有能力暂时改变自己血液的颜色。就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三十年过去了，他为什么还是如此执着于我……我究竟哪里吸引他了？
我闭着眼，手按在匕首上，想要保持警醒，却还是睡了过去。不知过去了多久，一个冷漠动听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你因为他，违背了我们的约定？”
是g的声音。

第23章
真的是g吗？
还是，捕梦兽制造出来的幻象？
我悄悄握紧匕首，尽量放松身体，维持熟睡的呼吸频率。
“我知道你醒了。”g似乎靠近了一些，鼻息冰冷地喷洒在我的脸上，“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找到你的么。”
我一动不动。
说真的，如果这不是g而是捕梦兽的话，想象一下那个场景浓雾四起，一颗人头从雾气中探出来，脖子又细又长，蛇一样在地上蜿蜒爬行，来到我的身边，转动着眼珠，注视着我的面庞……鸡皮疙瘩一颗一颗地冒出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小小的寒颤。
不过，我和g有搜查记忆的约定，捕梦兽是怎么知道的？
“再不睁眼，我杀了这个男人。”
有意思，费戈尔和我非亲非故的，我为什么要为了他的死活睁眼？
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身边就传来一声惨叫。腥膻而滚烫的鲜血，大颗大颗地滴落在我的脸颊上。
浓重的血腥味瞬间弥漫开来。我却已经确定，这就是捕梦兽制造出来的幻象。费戈尔举止轻浮不假，身手却相当不错。这也是我怀疑他是奥古斯的原因之一。尽管并未与他真正交手，却能看出他的实力已远远超过在场所有人，是否包括我还不确定。即便他不是g的对手，也不会死得这么快。
见我无论如何都不上当，“g”在我的身边焦躁地走来走去，脚步声不像靴子辗轧青草的声音，倒像是有人用刀子不停地刮地上的石头和杂草，刀刃擦过石头，发出令人牙酸的尖锐响声。
我静静等了半天，也没有等到捕梦兽的下一步动作，反倒是睡意越来越浓，很快又睡了过去。
可能因为接触了捕梦兽，我做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梦，梦到了和奥古斯第一次相遇的场景。
那时，谁也没想到，新血族会成为血族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本来是旧血族的玩物，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红眼蝙蝠那样的劣等血族。他们无法瞬移，也没有旧血族深厚的家族底蕴，血液还是令人毫无食欲的蓝色，除了顽强的生命力，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他们是当时黑市的“宠儿”，是可以随意抛售的物品。
我遇见奥古斯的时候，他已经是“三手货物”，前三任主人认为他的相貌过于精致，手脚却不怎么麻利，还有偷东西的恶习，决定如果卖不出一个好价钱，就把他当场处决。我路过看了一眼，以为他是个可怜无助的小姑娘，顺手把他买了下来，回去后才发现是个大男人。
老变态喜欢看我在名利场上斡旋，私底下却禁止我接触任何男性。我告诉奥古斯，如果想留下来，只能男扮女装。
他同意了。为了保护他不被老变态弄死，我做了人生中最错误的一个决定，和他缔结了血仆契约。血仆的外貌和身体，可以根据主人的喜好而变化，除非一方死亡，契约将永远存在。我问了他好几遍，是否会后悔。他都坚定地摇头说“不会”。结果这王八蛋不仅后悔，还派人追杀了我几万里。
幸好，只有上半夜梦见了他，若是一整晚梦里都有他，我铁定要崩溃。
一觉睡到大天亮，被闹哄哄的讨论声吵醒。我刚醒转，就听见费戈尔欠揍的声音“你们小声一点，莉莉小姐还在睡觉。”
“得了吧，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莉莉小姐对你毫无兴趣，根本不需要你小子献殷勤。”
费戈尔笑笑“不管她对我有没有兴趣，都不妨碍我喜欢她。”
“对一个女人这样卑微，真丢我们男人的脸。”
费戈尔云淡风轻地说“只要莉莉小姐开心，我可以更卑微。”
我听不下去了，翻身坐起来，淡淡扫他们一眼“你们可以调侃他，但别带上我。我跟他没有一点关系，懂？”
见识过我扇耳光的男人都纷纷点头。费戈尔也煞有介事地点头，说“对，你们调侃我就行了，不要带上莉莉小姐。我不想她因为我的喜欢而苦恼。”
“……”
我发现了，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当成空气。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要给他眼神。
如此默念了几遍，总算克制住想要揍人的冲动。我问其他人，昨晚有没有发现异动。几乎所有人都回答自己碰见了捕梦兽，但是没有睁眼，只有那个胳膊上养蜘蛛的少年睁开了眼睛，因为捕梦兽扮成了他逝世多年的母亲。
我沉默了片刻“他现在人呢？”
“恐怕凶多吉少，”杰森说，“我醒来的时候，他的蜘蛛已经死了。通过回溯术，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绿发美女拨了拨头发“在最想念的人目光里死去，已经是最好的死法了。要不是捕梦兽只能看见近两年最深刻的记忆，而我近两年最耿耿于怀的一件事，是跟人吵架吵输了，不然我也会睁开眼，看我妈妈一眼。”说到这里，她挑眉瞥向费戈尔，“你一口一个喜欢莉莉，但我猜捕梦兽幻化出来的，肯定是你上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孩。”
费戈尔面不改色地说“猜错了。捕梦兽幻化出来的是莉莉小姐。可惜，它幻化出来的莉莉小姐太温柔了，我还是喜欢原本的莉莉小姐。”
绿发美女翻了个白眼。
我没有搭理他们俩，想了想说“我们不能这样坐以待毙，要想一个解决办法。”
“我说过，捕梦兽的战斗力不高，但它能最大限度地影响一个人的精神状况。我以为以大家的作战经验，都能抵御它的引诱。我没想到队里会出现一个宁愿去死，也要见母亲泡影的笨蛋。”杰森沉声说道，“是我考虑不周，小看了这个魔物，没有在第一时间制定作战计划。是我害死了队友。今晚，我会在附近撒上引魔粉，大家速战速决，争取明天就回家领赏金。”
大家应了一声。
虽然作为猎魔人，已经见惯了生离死别，蜘蛛少年的死去，还是让大家的心情有些低落。草草处置了小蜘蛛的尸体，绿发美女在小土堆上放了一捧野花，就去布置猎魔陷阱了。只有银级以上的猎魔人，才会像g那样面对面与魔物战斗。大多数猎魔人，都是先布置猎魔陷阱，服用暂时提高实力的药丸，然后才会跟魔物战斗。
昨晚浓雾来临的时候，风铃响了，只是响声有些微弱，证明天气风铃不是没用，而是数量不够。我利落地爬到树上，挂上一串又一串莹亮的风铃。
站在高处，可以看得更远。我看见天空苍茫，绿草绵延，高山峡谷巍然峻峭。在这样的美景之下，一切烦恼都显得琐碎而无足轻重。我闭上眼，深深地呼吸了一下。
跳下树，费戈尔刚好迎面走来。不知道他在那里看了我多久，我也没兴趣知道，径直往前走去。
他却叫住我“昨晚你听见了谁的声音？”
我没有理他，继续往前走。
“是那个g么。”他快步走到我的身边，“你不说话，我当你默认了。”
“与你无关。”
“怎么会与我无关。”他拦住我，将声音压得极低，“我一直把你当成可望不可即的女神，从未想过染指或玷污你。只要你不喜欢别人，我愿意一辈子追逐你，捧着你，把你当成高高在上的女王，”他喉结滚动着，几乎是哀求地，卑微地说，“只要你不喜欢别人……克莉丝，好不好？”

第24章
我错愕地抬头, 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他居然真的是奥古斯。
他眼眶发红地望着我, 眼中满是悲伤的恳求。其实，他的外貌并没有怎么改变，银白色长发，冰湖色瞳孔……我早该想到他是奥古斯才对。
我细微地叹了一口气, 说道“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你认错人了。”
奥古斯立即点头, 似乎现在我让他去死，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同意一样“如果你觉得克莉丝这个身份太沉重, 有你不想回顾的过去，我可以帮你保密……你想成为莉娜, 想成为无忧无虑的猎魔人，你想成为谁都可以。克莉丝, 我现在有能力保护你了，就像当初你保护我那样……只要你, ”他的嗓音变得沙哑起来, “只要你不喜欢别人，不对其他人动心，还是以前那个美丽强大、自由自在、不被任何人束缚的克莉丝。”
听见这句话, 我忍不住笑了一声。美丽强大、自由自在、不被任何人束缚？怪不得他对我的执念如此之深, 原来，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竟这样美好。
可惜, 我上辈子从出生开始, 就被各种条框束缚着, 后来碰见赫帝斯，更是再没有体会过自由的感觉……可能因为奥古斯一直扮演囚徒的角色，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有形的牢笼，还有很多无形的禁锢。他真的太看得起我了，哪怕是不可一世的赫帝斯，也不可能无视一切规则，活得毫无拘束。
到这个份上，再装傻已经没有意义。
我想了想，平静地说“保护我？原来你眼中的保护，就是先杀死我，让我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后，再保护我。”
“不这样做，我根本无法得到你。”
我笑了“是么，那我明确地告诉你，即使你这样做了，也无法得到我。”
说完，我绕过他，准备离开。这句话不知碰到了他哪一根神经，他突然握住我的肩膀，声音压抑地说道“克莉丝，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马歇尔了……赫帝斯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而且，我不会像他那样强迫你做不喜欢的事。我们之间已经没有血仆契约了，你不必因为嫁给一个血仆而感到羞耻——”
他不提赫帝斯还好，一提我就恶心“滚！”
奇迹发生了，他的双手竟缓缓松开了我的肩膀。这种掌控感再熟悉不过，是命令血仆时的感觉。只是，再来一次就失灵了。看来转生后，血仆契约的效力并没有消失，而是变淡了许多。
我看向奥古斯，戏谑地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想再杀我一次？”
他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过了半晌，双肩颓丧地垂了下去“你不知道，这三十年来，几乎每晚我都会梦见你，跪着跟你说对不起……亲手杀死最爱的人，感觉太糟糕了。你放心，我再也不会做伤害你的事。”
我点点头“你这样子跟我爸特别像。他以前每次打了我妈，也会这么卑微地道歉。”
“克莉丝，我……”
“够了。”我转身，“真的够了，奥古斯。如果你为我好，请装作从未认识过我。”
他站在原地看着我，眼中的光芒灯盏般依次熄灭，像被暴雨劈头浇了一身般狼狈。他这副可怜的模样，谁会相信他是无昼城雷厉风行、手段残忍的王呢？除了不谙世事的孩童，恐怕没人相信他走到那个位置，倚靠的是其他人的施舍。他扮演的卑微形象，只有他自己相信罢了。
我头也不回地爬到另一棵树上，继续挂风铃。等我跳下来时，他居然还站在那里，眼神迷茫又彷徨地望着我。
我看了看忙碌的队友，蹙眉说“我知道这次猎魔任务，对你来说就像过家家一样轻松，但对他们而言，却是搭上性命也要全力以赴的工作。你当了几十年的王，难道不明白‘在其位，谋其政’的道理么。既然决定假扮猎魔人，就要做好本职工作，去帮他们布置陷阱，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站在这里伤春悲秋。”
“……好。”几十秒钟过去，他才低低地应道。
我继续挂风铃。
他戴上斗篷帽子，走到树下，仰头轻声说“对不起，我被嫉妒冲昏了头脑，一见到你就说那些难听的话。可能我在你那里，已经完全没有信用可言……但请你相信，我真的不会再伤害你。”说完，他走向杰森那边，开始帮他们布置陷阱。
我挂风铃的手顿了顿，心情有些复杂。上辈子和他相处了那么长时间，说一点感情都没有肯定是假的，但有也只有姐姐对弟弟的感情。而这点姐弟情，在得知他残忍杀害了几百个没有家族势力的旧血族后，尽数化为了乌有。
只有巫银才能彻底杀死血族，而把巫银匕首一个一个地捅进血族心脏的方法，繁琐又没有威慑力。奥古斯命令炼金术师冶炼了一池子的巫银液体，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那些无辜的旧血族，全部推了进去。我赶到那里时，只能看见一张张在池中扭曲的银色面庞。
寒意窜上背脊，我握紧双拳，转身就走。奥古斯快步拦住我，美丽的脸上没有一丝愧色，只有被发现真面目的惊慌失措。他低声说“克莉丝，你相信我，这并非我的本意……如果我不这么做，不会有人服从我！”
这个人轻描淡写地杀害了那么多人，第一反应却是为自己开脱。很久以前，我就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腼腆的残忍……我的感觉果然没错。
“我理解一切残酷且不公平的现象，但不代表我认同那些行为。”我轻吁一口气，最后一次用姐姐的口吻说话，“马歇尔，我理解你对权力的渴望，但理解归理解，我永远不会认同你的行为。还有，你既然决定成为一个野蛮人，就不要想办法为你的残忍开脱。”
我和他之间，根本不是喜欢与否、爱或不爱的问题，而是没办法聊到一起……连正常地沟通都不可能，又怎么可能产生爱情呢？
挂好风铃，我跳下树，去帮绿发美女布置陷阱。奥古斯一直在偷看我，他的目光如此炙热，如此明显，几乎快烧穿我的后背。绿发美女对我抛了个媚眼，小声说“快看看那条可怜的小狗。”
我头也不抬地说“他可不是什么小狗，是一条1毫克毒液就能毒死两个壮年男子的细鳞太攀蛇。”
绿发美女以为我在开玩笑，眼睛笑成弯弯的月牙儿。
布置完陷阱，傍晚随之降临，深蓝色的天穹下，林涛送来泥土与绿叶的芬芳。这次我们点燃了三座篝火。火焰明媚，照亮半边天空。我抱膝坐在篝火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拨着干柴。绿发美女坐到我的身边，朝我微微一笑“还记得我的名字吗？不记得也没关系，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伊丽莎，很喜欢你的性格，可以交个朋友吗？”
“当然可以，我叫卡罗莉娜，叫我莉娜或莉莉都可以。”
“好，莉莉。”她轻笑了一下，声音非常性感，比少女低沉，比男性清澈。
我和她聊了很久，发现彼此不仅爱好一致，连童年经历都惊人的相似。她也有一个酗酒成瘾的父亲。
“我比你幸运，没有让那个老家伙活到最后。”她摘了一朵野花，轻轻抿了抿草茎，“他买酒的时候，被魔物寄生了，发狂杀死了我妈妈。我把他引到后院，用木棍敲晕了他，把他踢进了井里，然后跑到猎魔人协会，求他们帮忙。再然后，那个老家伙就被处决了。我发现这些烂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特别会道歉，特别会求饶。不知道你和费戈尔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如果他是这种烂人，请远离他。”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
话音落下，奥古斯走过来坐下，浅笑着问我们“你们在聊什么？”
伊丽莎站起来“你们聊。我去看看杰森的引魔粉撒得怎么样。”
“去吧。”我对她挥挥手。
伊丽莎离开后，奥古斯眯着眼睛，森冷而阴沉地注视着她的背影。我一眼就看出他在想什么，说“奥古斯，你不要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
他怔了怔，有些委屈地说“刚刚还说我是太攀蛇。”
“你别伤害伊丽莎。”
“我没打算伤害她，只是觉得她在背后说我的坏话有些不好。”说着，他又看了伊丽莎一眼。
我有些无语“我们没有说你的坏话，只是在聊各自的童年……奥古斯，你能不能别像小孩子一样无理取闹，她过来只是想跟我交个朋友，聊什么都是我们的自由，你凭什么过来干涉。我真的快烦死你了，自从你出现后，我的新生活全被打乱了。”
他垂下头“对不起……我、我只是看你跟她聊得这么开心，有些吃醋。对不起。”
我摆摆手，已经无力搭理他。
这时，天色突然暗了下来，星星粼粼波光般闪烁，狂风吞没了火红色的篝火，噼啪声消失，只剩下林涛与虫鸣齐奏。
挂在树上的风铃叮叮当当响起来。
浓雾弥漫，很快就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
我看着雾气，心中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捕梦兽会暴露心底的思念，如果让奥古斯知道，g是我此刻最思念的人……
晚了，捕梦兽已经来了。
身穿黑斗篷的魔物渐行渐近，手中木杖长出一颗人头，脖子面条似的拉长，人头缓缓探到我的眼前，与我面对面。
那是一张冷峻美丽的脸庞，眉眼狭长，轮廓凌厉而分明，瞳仁氤氲着秋日山谷的金黄色薄雾。
他盯着我的双眼，冷冷地吐出一句话“我不是让你在公寓里等我么。”
我有些哭笑不得，这个捕梦兽太有意思了……上次没能诱惑到我，这次竟然痛定思痛，模仿得这么像。要不是看见人头下长长的脖子，我差点就信了。
我摸到匕首，正要干净利落砍下那颗人头。突然，一只苍白纤瘦的手从雾气中伸出来，毫不留情地拧断了捕梦兽的脖子。
奥古斯走过来，神色晦暗地看着我，眼珠逐渐染上瘆人的猩红色“……克莉丝，你果然背叛了我。”
无话可说。我摇摇头“疯子。”
说完，我撑起身，想去看看其他队友的情况。他却猛地拽住我的手腕，重重将我拽到他的身前，猩红色的眸子逼视着我“捕梦兽的幻象与人最近的记忆有关……你跟那个男人住在一个公寓？除了这个，还有没有做其他事？”
“放开我，奥古斯。”
他却完全被嫉妒冲昏头脑，尖牙不受控制地伸长，抵住下唇“说，你们要在公寓里做什么……你有没有让他碰过你，回答我！”
第一次看见血族因为过于激动，而暴露吸血的尖牙。要是让反对他的旧血族知道这件事，估计恨不得刊到报纸上，满大街发放。
这时，又有几个捕梦兽过来。他看也没看一眼，低声念了一段咒语，刹那间冰霜蔓延，那几个捕梦兽瞬间被冻成冰雕。
“可能在你眼里，我的感情就是个笑话。我把你当成人生中唯一的曙光，觉得主动亲吻你，对你都是一种亵渎。你却这么轻易地喜欢上别的男人……那我这么小心翼翼地追逐你，还有什么意义？”
雪花蒲公英般飘下来，落在他的眉毛、头发上。他急促地喘着气，盯着我的嘴唇，连瞳孔都变成了失控的猩红色。
我一直在试图挣脱他的手腕，但他的力气太大了，根本挣脱不掉。想了想，我握住匕首，准备在他吻下来的一刹那，给他一下，让他清醒清醒。
就在这时，一团幽蓝色的火焰从天而降，精准地落在奥古斯的头上，熊熊燃烧了起来。
他银白色的长发和精致的面庞，当场焦黑了一半，但不到片刻，又恢复了原样。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男人坐在庞大的黑色翼龙上，神色冷漠地注视着我们，戴着黑手套的修长手指上，闪烁着幽蓝色的火焰。
“放开她。”他的声音冰冷得可怕。
真正的g来了。
……好奇怪，从听见他的声音那一刻起，我的耳廓不由自主就烧了起来，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只说了一句话。
奥古斯单手擦掉脸上的焦灰，抬头看向g“你就是g？”
g没有回答，动了动手指，又是一团幽蓝色火焰，逼奥古斯松开了我的手腕。然后，他才从龙背上跳下来，走到我的面前，伸出一只手。
握上去显然会激怒奥古斯……但是不握上去，又会激怒g。相较之下，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希望g生气。思考了两秒钟，我还是握了上去。
奥古斯冷笑一声。g立刻握紧我的手，把我拉到他的身边，另一只手揽住我的腰，用哨声召唤翼龙下来，想要带我离开。
只听“嚓嚓”几声响，寒风与冰雪呼啸着上涌，居然瞬间把翼龙凝结成一座庞然的冰雕。回头望去，只见奥古斯银发飘动，浑身伪装都已褪去，斗篷化为垂至脚踝的黑袍，一根冒着寒气的冰杖出现在他手中“我允许你们离开了么。”
g口吻轻淡地说“你以为你能命令我？”
奥古斯笑道“我是血族的王，所有血族都该对我俯首称臣。说起来，你跟赫帝斯的关系那么亲密，就不怕克莉丝讨厌你么。那可是克莉丝最厌恶的人。”
没想到他如此直白地说出了我的身份，我心虚地望向g，却见他的神色毫无变化，似乎早已知道这件事“是么。但她还是愿意靠近我，而你与赫帝斯为敌，她却没有选择你。相比之下，你真是可怜又可悲。”
“放肆！”奥古斯眼神一冷，将冰杖抛到半空中，再次落下来时，已化为一把骑士长剑。他单手接住骑士长剑，极速向g进攻了过去。
我不由有些担心，g一直都是用弩作战，不知能否打过用剑的奥古斯……下一刻，g单手搂着我的腰，另一手变幻出一条长长的绳索。不知他怎么做到的，绳索居然像蟒蛇一样灵活，直接夺走了奥古斯手中长剑，抛向漆黑的树林。
但是，奥古斯的本事远不止这一点。他丝毫不生气武器被夺，脱下黑色长袍，一个箭步冲过来，拽住g的绳索。寒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冻结了一整条绳索，再砰然碎裂，变成一堆晶莹剔透的冰碴子。
g顿了顿，松开我的腰，瞬移到奥古斯的身边，一拳狠狠打向他的脸颊。奥古斯侧身躲开，唇微动，从半空中拿出一支冰箭，反手朝g的胸口掷去。几乎是冰箭掷出的一刹那，g的手心就冒出幽蓝色的火焰，一寸寸地将冰箭吞噬殆尽。紧接着，两个人赤手空拳地缠斗在一起。
以我目前的眼力，完全跟不上他们闪电似的出招速度，再加上雾气浓稠，只能看见幽蓝色火光时不时闪过，或是感到空气愈发冰寒。不知过去了多久，幽蓝色突然覆没了视野，一道强劲的冲击波震荡开来，差点把不远处的树林夷为平地，绿叶暴雨般簌簌落下。
浓雾淡去了一些，我看见g居高临下地看着奥古斯，手上的绳索逐渐收紧“你输了。”
奥古斯捂着胸口，讥讽地说道“你以为你真的打败我了？这只是我的分身而已……要不是我的身体远在无昼城，我怎么可能被猎户座的走狗打败。”说到这里，他咬着牙，不甘心地看了我一眼，“克莉丝，不管你今天选择了什么……你注定成为我的王后。我等着那一天。”
最后一个字落地，他的身体化为一缕黑烟，随风而逝。这场闹剧总算落幕，我一屁股坐在地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g却走过来，用两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直视着我的眼睛“接下来，该聊我们的事了。”

第25章
他分明才结束一场异常激烈的战斗, 却连呼吸都没有紊乱，除了头发被风吹下来几缕, 垂在高挺的鼻梁前，整个人显得如此平静……如果他的瞳孔没有像进入狩猎状态那样，紧缩成一条细线的话。
我下意识地吞了口唾沫“你……想聊什么？”
他看着我的双眼，手指往下移了一寸, 刚好抵在我的咽喉那里。不管对血族还是人类而言, 这里无疑是最脆弱的地方。我拿不准他想做什么，背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g先生……”
“别怕, 我只想确认两件事。”他的口吻甚至称得上冷静，手指却充满攻击性地点了点我的咽喉, 警告我不要再后退，“你根本不是卡罗莉娜, 而是克莉丝，对么。”
果然, 他来找我算账了。
我点点头, 又摇摇头“这里面有很复杂的原因，我不是自愿成为卡罗莉娜的……”
“不要解释。点头或摇头。”
我迟疑一阵子，点了点头。
“你曾给予我初拥, 对么。”
我对上他的眼睛, 瞳孔已彻底变成两条极细的线，不仔细看的话, 只能看见一对秋雾般金黄的瞳仁, 非常诡异, 也非常美丽。
这句话再不解释，就没有解释的机会了。我想了想，努力摆出诚恳后悔的表情，说“我不是故意把你变成血族的，当时情况十分紧急，你全身血液都被我吸干了，如果不给你初拥，你会死掉的……”
他却打断我，冷冷地说“点头或摇头。”
我有些郁闷地点头。
这时，他突然俯下身，用手掌扣住我的后颈，强行拉近了我与他之间的距离“你知道么。为了找到你，我动用了禁术。”
禁术？什么禁术？
是我认知里那个禁术吗？
电光石火间，我脑海中闪过一个画面，是在地下城晕过去前，g闻到我鲜血的气味，愕然至极的神情。还记得我醒来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的血液有一个旧血族的气息”。
血族的嗅觉很灵敏，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所以当时的我完全没有多想，现在想想，再敏锐的嗅觉，也不可能嗅出另一个血族的气息……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动用了禁术。
动用禁术，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记得有一次，老变态被亲信背叛，损失极其惨重。为了敲山震虎，威慑身边所有人，他对那个人动用了禁术。释放禁术的过程中，他的脸颊、颈间、手背上不停有刀割似的伤口在裂开，愈合，再裂开。这是该禁术的代价，施术者要承受被凌迟的痛苦。但比起被施以禁术的叛徒来说，凌迟的痛苦根本不算什么……反正那段时间，我一想起那个叛徒的死状就想吐。
早知道他为了找我会动用禁术，我说什么也不会对他隐瞒身份……
我忍不住握住他的手“什么禁术？”
他却反手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扯进他的怀里。心脏顿时砰砰狂跳起来，这样近的距离，他肯定能听见我的心跳……下一秒钟，他微冷的双唇覆上我颈间的皮肤。
感受到他的唇擦过脖颈的一刹那，不知是否血族对脖子过于敏感的缘故，心脏几乎快跳出胸膛，全身像过电了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太奇怪了……为什么会有种身体都不是自己的感觉。
“动用禁术后，我只能闻到自己主人的气味。”酥麻的刺痛传来，他居然伸出獠牙，毫不留情地咬了下去，“你说，我找对人了么，主人。”
对血族来说，在颈间留下牙印，只有一个意义，那就是宣誓所有权。而所有权并非随意宣誓，只有当碰上极其喜爱的食物或……爱人时，血族才会那么做。像奥古斯那样因愤怒而露出獠牙的血族，少之又少。g不像那么冲动的人，因激动而暴露獠牙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样，只剩下前两种可能……
他想吃掉我。
或者，他喜欢上了我……
想到第二种可能，浑身血液尽数逆流冲上头顶，我的脸颊一定滚烫极了。扶住g的肩膀，我刚想把他推开一些，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费戈尔，莉莉，你们没事吧……这里居然下雪了，冷死了。杰森说那些捕梦兽死得蹊跷，让我们暂时不要收集——啊啊啊啊啊！！！g、g先生，莉莉……你们……”
我顿了一下，一脸麻木地转过头，就看见一个女孩满面惊恐地看着我和g，上一次看见这么夸张的表情，还是在黑白报纸刊登的讽刺漫画上。
她颤抖地指着g的背影“莉莉，原来你真正暗恋的人是g……不对，你跟捕梦兽搞上了？不对，这是真的g先生，还是捕梦兽制造出来的幻象？”
我正要接话，g却站起身，理了理衣领，说道“我是本人。”
g衣领上的金色徽章是最好的回答。金级猎魔人的徽章，全世界也仅有二十枚，纯金质地，精细雕刻，镶嵌着红宝石的蛇瞳，很少有人会冒着违法的风险，仿制这么一枚昂贵而稀有的徽章。
女孩的嘴巴张了半天，才瘪下去“天啊，居然真的是本人。”说着，她惊讶又暧昧地看我一眼。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我发现自己衣领的扣子竟然全散开了，连忙一个个地扣好。完了，我在队友眼里的形象全完了。
“对了，g先生，我们任务完成条件是六颗捕梦兽的眼睛，刚刚打斗到一半，突然下起了大雪，把捕梦兽全部冻住了，接着又起了一场大火，把它们都烧死了，不知道这样我们的任务还算不算数？”说到这里，她突然反应过来，“天啊……大雪和大火，不会都是g先生释放的法术吧？”
“是我。”
女孩立刻说道“那这些都是g先生的功劳，我们不敢占用。”
g摇了摇头“没事，你们用吧。”
“哇，g先生您真的太好了！”女孩雀跃地说，又悄悄看我一眼，“那……这件事，需不需要我帮你们保密？”
心跳停了一拍，我看向g，本以为他会点头，或冷冷地说“这事不准让第四个人知道”，谁知他看了看我，居然开口说道“不需要保密。”他顿了一下，语气第一次变得相当玩味，“我和莉莉，是非常特殊的关系。”
有那么一刹那，头脑完全空白。我简直不知道是先震惊，他居然将“莉莉”两个音节念得如此缠绵，与冷峻凌厉的面孔完全不符；还是先震惊他口中的“特殊关系”……
那个女孩也僵住了“好、好的，g先生。”
g转过身，朝我伸出一只手“起来吧，莉莉。”他再度将那两个音节念得尤其缠绵。
心跳彻底失序，耳廓滚烫到脸颊都能感觉到。受不了了，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用这样冷漠的语气说这样动情的话……早知道他会抓着这个昵称不放，我说什么也不会同意杰森这样叫我。
明明才下了一场大雪，我却觉得空气闷热得像溽暑天。
女孩干巴巴的声音打破了沉寂“那个，莉莉，你跟g先生一起离开，还是跟我们一起？”
我站起来，同样干巴巴地说“我要回任务大厅交任务，跟你们一起吧。”
“……那g先生呢？”
g收回手，眉眼如此冷峻，却在用最冷静的口吻，说着最让人心跳加速的话“我和莉莉一起。”
……
……
费戈尔意外失踪，g突然加入队伍，让很多人惊喜的同时，有些摸不着头脑。杰森作为g的头号粉丝，看见g的一瞬间，居然没有冲上去要g的签名，我不由对他刮目相看。
大概是想在偶像面前表现自己，杰森提出要用回溯术查清费戈尔失踪的缘由。如果让他看见真相，我绝对会名震猎魔人协会。就在我头疼怎么糊弄过去时，g竟主动拦住杰森，说道“费戈尔是新血族的奸细，想要掳走莉莉。我路过这里时，正好看见这一幕，他已经被我处决了。”
我愕然望着他，没想到他会帮忙撒谎，更没想到他撒谎竟撒得这样自然。
猎魔人的权威发言，杰森没有任何怀疑“原来如此，怪不得他一直纠缠莉莉小姐。”
g与奥古斯那场战斗爆发出的力量，几乎将所有捕梦兽消灭。原本杰森他们只打算猎杀六头捕梦兽，被g与奥古斯这么一弄，竟然收获了上百头捕梦兽的尸体。
光头男人喃喃说“我们发了……”
杰森瞪他一眼“发什么，这些都是g先生的功劳，首先要问g先生的意见。”
g说道“你们处置。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听说吞下捕梦兽的眼睛，可以在梦中看见正在追寻的一切……g先生似乎一直在找人，要不要拿走几个捕梦兽的眼睛试试？”
“不用。”g轻描淡写地回答，“即使吞下，也只能看见眼前人而已。”
话音落下，周围人瞬间齐刷刷望向我，眼睛都瞪得铜铃般大。其实，再惊心动魄的场面也曾经历过，但莫名地，我再也抬不起头。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如此简洁的一句话，差点让我的心跳都停止。
回想起奥古斯之前那些话，当时的我只当他在发疯，并没有当回事，现在对照一下自己的反应，忽然觉得他说得不无道理，我好像……真的有点喜欢g……
不过，没有女人不喜欢g吧。他在我的眼中堪称完美男性，不仅外表冷峻美丽，学识也非常渊博，再生僻的领域都有涉猎。并且，为人很绅士，哪怕发现我欺骗了他，也没有过激的举动，只是报复性地咬了我一下。比起疯狗一样的奥古斯，g简直浑身都是优点。
可能因为从小到大遇见的男性太糟糕，喜欢上如此出色的男性，我突然有些不自信，不知道他对我的感觉是怎样，究竟是只把我当作初拥的主人，还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女人？
如果只是初拥主人，他应该不至于动用禁术……对了，禁术，他还没有告诉我，那个禁术会对他造成怎样的影响。
我抬起头，他们已经不再看我，开始请教g怎么给捕梦兽剥皮。看见g取下黑手套，拔出巫银匕首，干净利落地剥下捕梦兽的外皮，心脏又砰砰跳动起来。不行，这样太不像我了。我深吸一口气，走过去，拍了拍g的肩膀，说“我有话对你说。”
他侧过头，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这……旁边还有那么多人……
心跳声快要震破耳膜。我尽量无视那些芒刺般扎人的目光，弯下腰，在他的耳边小声问“那个禁术，对你的身体没什么影响吧。”
他停顿一会儿，勾勾手指示意我低头，呼吸若有若无地擦过我的耳廓“你就不好奇，禁术会为你带去怎样的影响吗？”

第26章
我的注意力全在他的气息上“……什么影响？”
“等下再告诉莉莉, 可以么。”g对着手中的匕首扬了扬下巴。
……其实，只要他忘记“莉莉”这个昵称, 不告诉我也没关系。反正以g的为人，应该不会伤害我。
我点点头，蹲在他的身边，专注地看他如何给捕梦兽剥皮。他的手法娴熟, 每一刀的位置都相当精准, 就是，队友那几双闪烁着好奇的大眼睛, 影响了我向g学习技术。不知道为什么，并不讨厌别人误会我和g有暧昧, 相反还有些喜欢，甚至在心里希望g能对我更特别一些……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真实感觉吗？太独特了。
g剥完皮, 就去给翼龙治疗冻伤了。我瞬间被队友团团围住，一个女生感叹说“原来莉莉姐姐的情人是g先生, 怪不得看不上费戈尔。”
杰森说“黄铜和黄金摆在一起, 难道你会选黄铜吗？虽然我们教科书的编著者是猎户座大人，但很多稀有魔物的标本却是g先生的。换句话说，没有g先生, 就没有猎魔人教科书。”
有男生笑道“你这话别让猎户座大人知道了。”
“稀有标本算什么。大家知道吗？以前猎魔人协会未被政府认可的时候, 很多学者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抨击我们。记得有一次，一个研究自然科学的学者, 混进了我们学校, 还带了一个记者, 准备当众给我们授课老师难堪。谁知，那堂课的老师刚好是g先生……那个学者被反驳得哑口无言，恨不得钻进地洞里的表情，我至今都忘不了。”
之前撞见g咬我脖子的女孩说“嘿嘿，那堂课我也在场。g先生的头脑冷静，思维敏捷，脑中储存的知识堪称海量……那个学者应该感谢g先生，如果没有g先生，他估计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一句话的漏洞能有那么多。”
我算是明白了，这个小队全是g的狂热粉丝。不过，我没想到g的学识竟广博到这种程度。一般来说，学识广博的人，都不会对某个领域钻研得太深。因为人的记忆并不是无限的，学得越多，忘得越多，如果追求精研，很可能这个领域的深奥理论还没有学完，上个领域的内容就忘得一干二净。g却连专业的学者都能说到面红耳赤，说明他的智力与记忆力都相当出色，并不是普通意义的学识广博，而是传说中的全才与天才。
接下来，他们又跟我说了一些g的传闻。比如，g非常富有，不仅在香榭丽舍有房产，还是多家歌剧院的投资人；再比如，g非常善良，资助了很多贫困猎魔人，有时间还会给一些听不起高级课程的铁级猎魔人讲课……讲着讲着，他们的重点就偏离了，开始讨论g的五官与身材，最后得出结论，g不愧是g，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都是让艺术家心动不已的黄金比例。
我听了满耳朵g的好话，想起自己暂时一无所有，不禁更加不自信。这时，一个相貌甜美的女生问道“莉莉，g先生的手指是不是特别长？”
“啊？”我下意识地看了g一眼，“是很长，怎么了？”
“你知道g先生的手指具体有多长吗？”
我纳闷“这我怎么可能知道，总不可能和他说话的时候，拿根尺子去量吧……”
那个女生暧昧地笑笑“我们量过。上次g先生从功勋部路过时，我们用回溯术测量了他的手指长度，比杰森的手指还长两厘米哦，要知道，杰森可有两米高。”
我想了想，说道“只能说g先生各方面都很优秀。”若不是g主动承认他就是我当初救下的少年，真的很难把他和那个丑陋悲惨的少年联系在一起。想到这里，我转头看向他，他正低垂着头，轻轻抚摸翼龙瘦而长的骨翼，长长的睫毛垂下，从额头到下巴的线条如此赏心悦目。如果硬要说一个不完美，那就是他的眉眼距离太近，看人的时候充满压迫感，没什么亲和力。
再一转头，却见他们都震惊地望着我。我迷惑地问道“怎么了？”
“莉莉，你当猎魔人多久了？”
我实话实说“算上昨天，也就两天。”
“怪不得这么青涩。”一个女生点头，“你知道么，既然决定成为猎魔人，就要放弃俗世一些观点。我们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钱都是用命换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命就没了，所以活得比普通人要通透一些，很多世俗观念，我们都不会在意。”
我沉默了一阵子“你们想说什么？”
“我们想说的是，从g先生的外表与手指长度来看，他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优越，其中可能也包含那玩意儿。”
？？？？？
“……”我顿了顿，又顿了顿，面无表情地说，“……别告诉我，是我理解的那玩意儿。”
“就是那玩意儿。不过g先生太洁身自好，从不近女色，你是他唯一公开示好的女性，我们也不清楚是不是真的那么长。”
我满脸抗拒“……不想讨论这个，给我一双没有听过这些的耳朵，谢谢。”
“这有什么，莉莉，你太纯情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纯情，“虽然我们不像血族那么变态，会跟自己的养女搞在一起，但也不会保守到讨论这种话题都会害羞的程度。”
我简直想逃离这群人“不，这不是保守与否的问题，私底下讨论别人的身体部位太不好了……难道你愿意走在大街上，被一群流氓评头论足吗？”
说完这句话，我决定当个哑巴，拿着匕首专心剥皮，再不理会这群人。那个女生若有所思“说得也是，那我们以后不讨论这个了。不过说起来，g先生真的改变了我的审美，我现在看见手指粗短的男人都提不上劲……”
后面他们还说了什么，我没有心思再听下去了。虽然嘴上正直地说，讨论别人的身体部位不太好，但不管是人类还是血族，都有探究未知的心理。越是私密的东西，越让人好奇……啊，不能再想下去了。脑海中却已经有了奇怪的画面。
一个声音突然在我的头顶响了起来，吓了我一跳“临时有事，不能和你们一起回去了。”
回头一看，正好对上g窄紧的长靴，金色徽章反射着冷漠的微光。视线不由自主往上移，看见他垂在旁侧的修长手指，我连忙转头，耳根子却不受控制地烧了起来。
杰森说“好的，g先生。那莉莉小姐呢，还是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她和我一起。”
话音落下，我几乎能想象到这群人脑子里在想什么。听见他们脚步声渐行渐远后，我才抬起头，有些不自然地问道“什么事？”
“你不是想知道禁术的影响么。”他低头看着我。
就因为这事？我忽然很不好意思，想起刚才他们说的关于g的传闻，小声说“其实，比起禁术的影响，我更想知道你这些年经历了什么。”
原以为他会简洁地提一下过去的经历，毕竟人都有倾诉的，就算他现在问我，我曾经历了什么，我也会按捺不住说两句，谁知，他居然回避了这个问题“很复杂，一时半会说不完。”
很复杂？
有多么复杂？
我立刻联想了很多不好的事，忍不住站起来，看着他轻声说道“可以告诉我吗？可能你并不想听我道歉，但我还是想说对不起。当初我并不是故意抛弃你，巫银毒素进入了我的心脏，我不想让你醒来后看见一具尸体，所以才会选择跳河。”
他简洁地说“我知道。”却仍没有提起过去的意思。
“没有创造者的血族，一定过得非常艰难……我不想强迫你回忆那些痛苦的过去，只是想更了解你一些。现在的你太完美太成熟了，不像我的后代，反倒像我的创造者。”
“是么。”他淡淡地回答，“我也没有把你当作创造者。”

第27章
我的心砰砰跳了两下“不是创造者……那是什么？”
他却再度回避了我的问题, 唤来翼龙，翻身骑上去, 向我伸出手“莉莉相信我么。”
“当然。怎么了？”
“跟我去一个地方。”他单手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拽上了翼龙。翼龙冲向天空，龙吟清啸，眼前的画面瞬间由青青草地变为绵绵云彩。相较于上一次, 这次他的动作更加亲密, 牢牢地环住我的腰。看见他一只手掌几乎快盖住我的腰，想起关于他手指长度的猜想, 我顿时满脸发热。原本普通的骑龙，也染上了暧昧的颜色。
翼龙在一座岛屿城市降落时, 已是清晨时分。与位处寒带的克拉肯群岛不同，这是一座热带岛屿, 植被茂密，空气蒸笼般潮湿燥热, 连微风都不能送来清凉。不到片刻, 我就被闷了一身热汗。
g穿着长大衣、衬衫和长靴，额前颈后却一片干燥，一滴汗水都没有流下来。他的代号一直没有明确的释义, 比较受外界认同的说法是, “g”指“ghost”，因为他的性格和身手都像幽灵一样神秘莫测, 也有人直接叫他“幽灵”。
说起来, 他这体质也确实挺幽灵的, 不管是呼吸还是体温，大多时候都冷冰冰的。不过，他每次摘下手套握住我的手时，体温都会变得特别滚烫，这是否说明……
我晃了晃头，甩掉这些莫名的想法，跟在g的身后，走进一家棕榈叶与竹子修盖而成的酒馆。g找到老板，丢下两个银币“一张参赛券，一张观赛券。”
老板没有寒暄，娴熟地收下银币，递来两张票券。g看了票券一眼，把观赛券递给我，带着我走出酒馆。我低头看向票券，上面只有一个黑色拳头的图案，时间、座位、场次都没有标注。
“这是什么？”我看向g。
g对上我的视线，缓缓地说道“你不是想了解我的过去么。这是我曾经的生存方式。”
想起他刚对老板说的“参赛”与“观赛”，我一下就懂了“黑色拳头”的含义“你……打过黑拳？”
“嗯。”他扯下黑手套，在棕榈叶间跳跃的明媚光斑里，活动了一下长长的手指，“如果不是莉莉赐予我血族身躯，那段日子我必死无疑。”
他的神色过于平淡，语气也毫无起伏，一时间，我听不出这是嘲讽还是感激，只能干笑一下。
黑拳不比正规拳赛，没有规矩，没有限制，能活下来就是赢家。血族自愈能力极强，只要不被巫银匕首刺穿心脏，无论如何都能活下来……但是，无论是血族还猎魔人，都有痛觉。自愈能力极强，并不代表无敌。他打黑拳的那段日子，一定付出了非常惨烈的代价。
三十年的时间，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大半辈子；对于血族而言，就像白驹过隙那么短暂。他却用这么短的时间，从寂寂无闻的少年，成为了赫帝斯那样的人物。
没办法对这样的人说出同情的话语。我想了想，问道“他们知道你是血族，还让你参赛？这不是让其他拳手去送死吗？”
“因为这是噱头。”
……也是，再贫穷的血族，都不会沦落到打黑拳的境地。观看黑拳的人，要么是为了追寻刺激，要么是想赌拳翻身。如果这时，有一个罕见且注定会赢的血族登场，绝对会引发争议，吸引大量看热闹的新旧观众。
他还在马戏团的时候，就被那些猎奇、嘲讽、不怀好意的目光包围，没想到成为血族，畸形被治愈后，仍然被那些目光包围。实在有些讽刺。
海港与岛屿向来鱼龙混杂，这座岛屿的常驻民是渔民与海盗，以及想要在这座岛上寻求机遇的各色人种。因为黑拳比赛晚上才开始，我抱着现摘的椰子果，坐在银色沙滩上，和g聊了许久。
他的过去渐渐在我眼前展开他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为了躲避马戏团的搜查。一个老乞丐告诉他，一个船长特别好，愿意无偿载他们去其他国家，而且，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必须待在一个船舱里，不能发出声音影响其他船舱的乘客。
他答应了。上船时才发现，不到二十平米的一个空间，居然挤了一百多个人。空气又闷又热又湿又臭，他被闷死了无数次，然后又因为强大的自愈能力活过来。两个月后，船靠岸，舱内只剩下十几个人还活着。
走下船的那一刹那，他闻到混杂着绿叶与鱼腥味的海风，看见生机勃勃的深绿色树林，赤脚踩在银而细软的沙子上，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获得了新生。
然而下一刻，他就被船长以奴隶的名义扣上镣铐，卖到一家拳馆里。船长和老板是老熟人，每过一段时间，船长都会送一群生命力顽强的“奴隶”，到这个拳馆里来。
因为拳手是消耗品，一场黑拳比赛就会失去一个拳手，不管什么样的人，老板都会收下。因为相貌美丽，身材瘦削，g第一局比赛就收获了无数观众的青睐，几乎所有人都押他死。
而他也确实差点死了。与他打斗的拳手，虽然也是新人，但常年在码头搬运货物，轻轻松松就能将他提起来。赛场如战场，没有人会对对手产生同情和怜悯，那个拳手按住他的后颈，把他的头往地上砸了一百多下。
好几个瞬间，他都以为自己死过去了，但马上又活了过来。如此不知多少次后，在那个人弯腰查看他的鼻息时，他毫不留情地扣住那个人的脖颈，弓起身咬了上去。
尽管他的语气相当轻淡，我却像置身于现场般，呼吸都滞了一下“后来呢？”
“我赢了，但暴露了血族的身份。”g说，“我不能再当挑战者，只能做擂台主。挑战我需要一个金币，每场比赛下来，我却只能拿到两个银币的辛苦费。”
不知不觉间，已经落日熔金。海面成为蓝色、紫色、金色和玫瑰色的调色盘，波光是发烫的星星，在霞光中若隐若现。
他侧过头，挡住了那些粼粼燃烧的波光，于是，那些光芒就溅进了他的眼睛里。画面如此美好，我的心跳忽然就失速了“我……你能走到这一步，真是太不容易了。”
“不，莉莉。”他用一只手扣住我的后颈，离我近了一些，却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喉结轻轻地滑动着，“我能走到这一步，都是因为你。”

第28章
“……因为我？”
“是。”不知是否晚霞太过温柔的缘故, 他的声音也柔和了好几个调，“莉莉知道么, 深潜者是克苏鲁的下级仆从，尽管永生不死，却天生没有智慧，也没有感情, 生命中只有交配和信仰克苏鲁。目睹父亲跳海后, 我原以为，最终这也是我的下场, 变成一头依附于邪神的怪物。是莉莉改写了我的人生。”
说到这里，他松开了我的后颈, 眯着眼睛望向海洋“每天晚上，我都能听见同类的呼唤, 它们希望我能抛弃陆地的身份，回到大海, 跟它们一起信仰克苏鲁。”
他顿了顿, 回头看着我“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信仰克苏鲁，但我知道自己该信仰什么。一直以来，支撑我活下去的, 不是主也不是克苏鲁, 而是你，莉莉。”
……这算是情话吗？情话其实听过不少, 这种被击中心灵般的感受还是第一次。g太会说话了, 甚至给我一种这些话、这些往事都是他精心编造出来的感觉。
如果g是奥古斯那样的卑鄙小人, 我肯定不会相信他口中的每一个字……但是，g怎么可能是那种人呢？他的学问和品行都相当出色，不能因为他过于完美，就否定他言语的真实性。
“时间到了，走吧。”g站起来，向我伸出手。
这也是他与奥古斯的不同之处。如果是奥古斯，说了这么长一段似是而非的暧昧话语，绝对会不择手段地逼问我的感想。g却从来不步步紧逼，会和我保持安全而舒适的距离。
不过，因此我也读不懂他的想法。他似乎将我当作非常重要的人，却又对我若即若离；他似乎对我产生了无比深厚的感情，每次与我相处时，情绪却又那么冷静淡漠。
黑拳赛场设置在地下，入口在酒馆柜台的下方。老板打开入口的小木门，里面闪烁着传送阵的魔法光芒。这构造，这设计……有点像巴黎的地下城。
我弯腰钻进去，顷刻间眼前的景象便已改变四面都是阶梯式的观众席，擂台在中央，没有栏杆，下方是锯齿形状的刀山，和熊熊燃烧的火池，以防止拳手中途逃离。
我在观众席的前排坐下，看向场上的选手席，不明白g为什么要给自己买参赛券，难道是想重温打黑拳的感觉？可是，他在赛场上并不是完全无敌的。每个参赛的选手，都必须佩戴禁魔石，以确保不会有人靠魔法赢得比赛。那些选手或许不懂魔法，也不懂猎魔，更不懂格斗技巧，但他们知道如何在死斗中活下来。g想赢下这些选手，可能会吃一些苦头。
观众席前面的小桌上，有介绍常驻选手的宣传小册，我走过去拿了一本。场上，g脱下黑色外套扔到一边，接过禁魔石手链戴上，然后用白色绷带缠住手掌，走到赛场上。与体型矮壮的对手相比，他的身材高大挺拔，肌肉线条优美，却散发着浓浓的男性魅力，瞬间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目光。
“又来一个娘娘腔，这几年比赛的质量真是越来越低了。”
“是啊，我们又不是来看选美比赛的。”
“铁拳王，愣着干什么，上啊，弄死这个小娘们儿！”
“这小娘们儿体毛这么稀疏，哪里像个男人，真的搞不懂男人长这么漂亮干什么。看见这种娘娘腔就恶心。上，给我弄死他！”
这些充满恶意的话是如此耳熟，似乎三十年前，我混进马戏团观看畸形秀时，也曾听过一模一样的话语——
“把油泼在他的身上，看见他就恶心！”
原来，无论美与丑，都不能阻拦他人的恶意。
我有些担心地看向g。
这时，g忽然转过身，对上我的视线，微微笑了一下，然后抬起一只手，握拳抵住自己的左胸。
这是猎魔人向猎户座行礼的动作，代表为荣耀与信仰而战。g朝我做这个动作干什么……
想起他之前说的，我是他的信仰。难道他想通过这个动作告诉我，他是为我而战？
耳根开始冒热气。这个人总是能相当轻易地调动我的心跳。地下赛场并不凉快，我却想戴上斗篷的帽子，再也不露出滚烫的脸颊。
g回过身面对铁拳王，神色平淡地勒紧了腕上的绷带。
大概是被观众席轻蔑的态度影响，铁拳王并未正眼看g，直接冲过来，一个上勾拳揍向g的下巴。
我知道g能赢，却没想到他能赢得那么快——只见他轻而易举地避开铁拳王的拳头，单手扣住铁拳王的脖子，“咔嚓”一声利落拧断。整个过程绝对没有超过一秒钟，视力不好的人，只能看见铁拳王冲过去，接着面条似的瘫软在地上。
“不可能，不可能！这小子作弊，用了魔法！铁拳王连赢了32场擂台赛，怎么可能死在这小子手上！”
“拆开他的绷带，里面绝对没有禁魔石！”
“不是作弊就是打假赛。老板穷疯了吧。”
……
群情激奋的呼声中，g从容不迫地张开双臂，接受了检查。
他绷带里面的禁魔石完好无损，铁拳王的死因也不是魔法致死，而是脊椎和气管断裂。反倒是铁拳王，赛前服用了禁药，将力量提升到1吨左右，靠作弊杀死了32位参赛的选手。
检查结果公布，观众席瞬间鸦雀无声。
g重新裹上绷带，对老板说道“继续。”
第二位拳手上场，是一个干瘦文静的青年，外号“猴子”。当然，他的干瘦是乍一看干瘦，再仔细看，就能看见胳膊和腿上一丝一缕的肌肉，因为肌肉过于紧实，几乎是紧紧地吸附在骨架上，给人造成一种瘦弱的错觉。
我看了看宣传小册，上面说猴子擅长闪避和必杀技。跟我的风格很像，不知道能在g手下撑多久。
靠必杀技赢下对手的人，最忌讳被人猜到出手方向。擂台上没有藏身的地方，想要迷惑对手，必须声东击西。猴子很聪明，躲开了g两次攻击，一时间掌声、喝彩声不断，他却没有松懈，一直在寻找主动出手的时机。这时，g暴露出一个弱点，他毫不犹豫地纵身扑过去，却被g反手扣住脖颈，身子瞬间瘫软下去，悄无声息地死在了赛场上。
猴子明显是经历过上百场死斗的老手，无论是出手的时机、速度，还是角度，都堪称完美。但是，g的死斗技巧显然比他更为纯熟，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拦住他的攻击，反手将他置于死地。迅速而狠绝，如同狼群中猎杀经验丰富的狼王，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都是杀招。
想到他这些丰富的猎杀经验，都是独自一人在死亡的边际摸索到的，我不由有些心疼。
随着g手下的亡魂越来越多，观众席下方赌桌上，他的名字上筹码越堆越高，老板终于发觉这位选手的与众不同，连忙叫停了比赛。他们在擂台下聊了一会儿，g转过头，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困惑地站起来，在周围人移动的探究视线中走过去，还没走到g的身边，就听见他对老板淡淡地说道“她是我的主人。我打比赛都是为了她，有什么事跟她商量吧。”
老板看看肤白貌美的g，又看看红发黑肤的我，震惊地倒抽一口气。
……我也挺想倒抽一口气。
老板希望能用一袋金子让g滚蛋。我也不想g继续打下去，他已经从死斗的痛苦中解脱了，没必要为了我再去重温那种感觉。
但也不想让这个赚人命钱的老板，如此轻松地摆脱困境。我装模作样地思考了一会儿，伸出两根手指“再加两袋金子。”
提着三袋沉甸甸的金子，我和g走出地下赛场。他并不是毫发无伤，脸颊上、手臂上有不少青紫淤痕，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淡、消失。
找了个棕榈凉棚坐下，g随手将金子放在桌上。我抬头看向他，他身上的伤痕均已愈合得差不多，完全看不出不久前才经历了十多场恶战。
“其实……”我斟酌着说道，“你能对我敞开心扉，说起过去，我已经很开心很满足了，没必要亲自上赛场，去打败那些人。”
短暂的沉默后，他看着我的眼睛，平静地回答道“那是我当时的愿望。”
“愿望？”
“当时的我能力有限，打黑拳对我来说，不是战胜对手，而是从死亡的状态中苏醒。”他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那时，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苏醒过来的那一刻，看见唯一渴望见到的人。”

第29章
听见这句话, 我第一反应是，这个男人不仅智商极高, 情商也高得吓人。
也是，从地下不知名拳手，站到猎魔人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情商怎么会不高。只要他愿意, 任何女人都可以被他哄得心花怒放。
心里突然很不高兴。我握紧放在膝盖上的手, 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下次不要说这种话了，很容易让人误会。如果我是个不谙世事的女孩, 肯定会认为你喜欢我。”
“这样。”g低声答道，骨节分明的手指轻叩了一下木桌, 许久都没有说话。
气氛陷入沉默。我却没有半点驳倒他的喜悦，开始有些后悔, 为什么要把话说得那么直白。g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应该并不喜欢我，说那些话只是想表达对我的感激, 我却突兀地把话题扯到了男女关系上……这下好了, 估计聊不下去了。
就在我试图转移话题时，g突然开口说道“是我的疏忽。我还以为莉莉知道，我在追求你。”
……
我猛然抬头, 因为过于震惊, 喉咙都有些干涩“你、你在追求我？”
“不明显么。”他十指交握放在桌上，抬头望向我, “那我再重复一遍, 我在追求莉莉。”
我有些无措, 从耳根到脖子都烧了起来“你喜欢我？”
“是。”他回答得毫不犹豫，“第一次追求女孩，可能会有些冒犯，希望莉莉不要介意。”
第一次追求女孩，就像情场老手一样厉害，不愧是学识广博的g……不对，重点错了。我该怎么回应他的追求呢？
我当然也很喜欢他，但冷静下来想想，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由怜悯、同情、钦佩、好奇、愧疚、爱慕等等组成的复杂感情……其中，“爱慕”的占比多大，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大概没有达到在一起的程度。
况且，喜欢很美好，在一起却不一定能延续这份美好。我亲生父母就是最好的例子。比起成为伴侣后，因为各种琐事消磨彼此的爱意，我更喜欢现在这种朦胧的悸动。
g似乎看出了我的顾虑，说“莉莉不必现在就回应我，我还有愿望没有实现。”
我撑着额头，不知道怎么回答。在他松弛有度的进攻下，头脑已不大清醒。与很多普通女孩一样，我对很多男人都产生过好感，要么因为某件绅士的小事，要么因为他们身上男性气息强烈的特征，比如眼睛、轮廓、喉结、手指等……但那些好感大多都转瞬即逝，对一个男人长时间心动，还是第一次。有些处理不来眼前的情况。
我想了很久，小声问道“还有什么愿望？”
“很多。”他看了我一眼，“莉莉想知道？”
“想。”
“我一件一件地告诉你。”
热带岛屿的夜晚如此温暖，不仅微风带着夏日的温度，夜空都像傍晚般明亮，仿佛太阳并没有离去，而是用深蓝色的羽翼遮住了自己的光芒。我听见棕榈叶在风中晃动，浪涛撞击着礁石与沙滩，昆虫与海鸟谱写出喧嚣的乐章。
望着g金色秋雾般的眼眸，我轻轻地答道“好。”
这辈子我的那么低，原本不会和他这样的人物有交集，但命运还是把我推到了他的面前。不管是相遇还是喜欢，都相当难得可贵。与其谨慎地后退，不如往前走一步，看看他会做些什么。
如果他是真心的，谈一场恋爱也不错。留下美好的回忆，总好过错失美好。
岛上的天气说变就变，一道惨白闪电划过，只见上一刻还温暖晴朗的夜空，下一秒就阴云密布，暴雨倾盆而落。豆大的雨珠溅起水花，很快就汇成一条条湍急的小溪。
狂风挟着雨丝浇进棕榈棚，我无处可躲，浑身上下瞬间湿透。g也没有好到哪去，即便不久前才击败那么多职业拳手，面对大自然的洗礼，也无可奈何。
大概是沾了水的缘故，他的瞳孔像蛇瞳般只剩下两条细线，焕发出奇特而诡异的金黄色光芒。
意识到深潜者的特征出现后，他将头侧向一边，避开我的目光，说道“抱歉。”
“没有，我不介意。”我摇了摇头，“我很喜欢你的眼睛，很特别。”
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有那么一刹那，他的眼神有些讽刺，但随即白色的闪电覆没了他的脸庞。等闪电消失时，讽刺的眼神也消失了。他将湿润的黑发捋到脑后，美丽的脸上只有平静的神情。应该是我的错觉，讽刺那样尖锐的表情，似乎无论如何也不该出现在他的脸上。
这时，他忽然问道“莉莉介意跟我说说你的过去么。”
“我的过去？”
“嗯。”
我的过去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对我而言，上辈子就是一个阴暗潮湿的洞穴，除非必要，我不想回忆起里面有什么，或是能给我带来什么。不过，既然g想知道，说说也无妨。我也希望他能更了解我一些。
我生父是个有酗酒和家暴习惯的人渣，养父则是个控制狂，上辈子我一直在逃离被控制的命运，不想成为他们手中的提线木偶。记得有一次，被老变态抓了回去，关了半个月的禁闭。半个月里，我试了无数种逃跑的方法，无一成功，差点崩溃在那个黑暗的小屋里。
说到一半，我发现g听得心不在焉，似乎在想什么。“怎么了？”
他若有所思地问道“莉莉很讨厌被强迫的感觉？”
我一脸莫名“没人会喜欢这种感觉吧。”
“我知道了。”他答道。
我还是很莫名，完全不知道他知道了什么。
聊完我的过去，暴雨还未停歇，棕榈棚檐滴落大颗大颗的雨珍珠。我们开始聊岛屿莫测的天气，再从天气聊到天体运动，又从天体运动聊到古希腊的数学家毕达哥拉斯。
虽然对毕达哥拉斯不怎么熟悉，但很多战斗技巧都涉及数学，我对数学还算有些心得，正要显摆一下自己的知识量，就听见g沉吟着说道“说到毕达哥拉斯，我最近在研究巴赫和巴洛克式建筑。”
我？？？？
我们讨论的数学，难道不是怎样用方程揭示魔物战斗规律，或用几何学制定出招角度，或分析推导对手综合实力吗？
聊下去才知道，数学同样适用于音乐，尤其是巴赫的曲子，精准、严密、对称、典雅，宛如精美宏伟的巴洛克式建筑，由精确的数字和玄妙的灵感组成。
听见“巴赫”，我脑中出现的场景是，金碧辉煌的大教堂，成千上万根管风琴音管，戴着银色假发身穿制服的乐师……然而，g接触音乐，却与这些画面完全无关。
我离开以后，他在佛罗伦萨的下水道住了很久。佛罗伦萨虽然沦为血族的城市，红眼蝙蝠遮天蔽日，那些恐怖离奇的怪物，却给了艺术家们大量的灵感。乐手们在街边奏响绝望却恢宏的乐曲，画家在白墙上勾勒出受难的耶稣，教堂里天籁般的《圣母颂》响彻天际。那段时间，他靠音乐活了下去。
当然，他的原话是，“靠音乐和莉莉”。我自动忽略了“莉莉”。
原来，他是在下水道里学会了音乐，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些高雅场景里……他的过去，除开那些过于悲惨的事迹，简直可以称为一宗传奇。
我想起他最初告诉我的名字“你真的很优秀。我不会说动人的话语，只能说，如果我和你拥有同样的和身世，绝对无法比你做得更好。不管你是g，还是埃里克，在我的眼里都非常非常特别。相信我，我说的每一句都是真心话……”
话音未落，他忽然伸手扣住我的手腕。我愣了一下，正要问他怎么了，下一刻，一道沉重的力量将我扯过去。我双手撑在潮湿的木桌上，愕然抬头，还没来得及发问，后脑勺被一只大手按住，一片阴影覆盖了下来，两片雨水般寒冷的唇，压在了我的唇上。
g的面孔近在咫尺。
他吻了我。
世界在一瞬间变得寂静，耳边只剩下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不同于海上梦境的亲吻，这个吻没有一丝敌意，也没有攻击性，有的只有暧昧的心动。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胸膛起伏渐渐变大，心跳和呼吸急促起来，双唇也从冰凉变得炙热。
呼吸交错。
不知过去了多久，他的唇终于离开，用额头抵住我的额头，喉结克制地滚动着“抱歉，忘记莉莉不喜欢被强迫。现在，我重新征求一下意见……我可以吻你吗？”
狂风吹乱了他的头发和衣襟，雨丝倾斜着拍打进来，水珠沿着他凌厉的下颚线缓缓滴落。从来没有哪一刻，对一个男人的外表和行为如此心动，也从来没有哪一刻，因为一个男人的过去这么心疼……
既然已经心动，就不要再退缩。
就算最后没有美好的结局，至少这一刻，我拥有了美好的回忆，不是吗？
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抬起他的下巴，重重地回吻了过去。用行动回答了他的话。

第30章
他愣了两秒钟, 很快回过神，扣着我的后脑勺, 给了我一个缠绵却强势的深吻。
外面暴雨肆意横行，棕榈叶被狂风吹得哗哗作响，不一会儿，寒凉的雨水就漫过了靴头。这样的夜晚, 这样的天气, 这样的场合……却因为他的存在，而变得分外有安全感。
一吻完毕, 我捧着他清瘦的面庞，轻声说“刚刚我的话没有说完, 你这么优秀，我还没认出你是埃里克时, 就已经对你有好感。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好像没有理由拒绝你的追求。”
他闭了闭眼, 任雨水从挺拔的鼻尖滑落, 声音有些喑哑地答道“……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优秀。”
这时，一颗红色混合着褐色的水珠滴在胳膊上。我看了看手背，发现深褐色的肤色淡了很多, 估计再被雨水冲洗片刻, 就会恢复原本的肤色。想到这里，我干脆走进雨中, 让大雨洗掉身上的伪装。
成为卡罗莉娜, 已经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 我曾认真地规划过这个名字的未来，想和上辈子那些人划清界限，没想到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克莉丝”的命运。至今记得前几天，听见“赫帝斯”名字时，我被吓得魂不守舍的窘迫情形。
奥古斯说我“美丽强大”，他对我的误会才是真的大。也许有时候，我在他的眼里是强大的，但大多时候，我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会逃避，会胆怯，会恐惧，遇到过于出色的男性也会心动……听见g回答他没有我想象得那么优秀时，本来想坚定地告诉他，“你真的很优秀”，想了想还是笑着说“我也一样。”
他走过来，将我揽入怀中。我看不见他的神情，只能听见他强而有力的心跳“我会想办法成为那样的人。”
我们在雨中散了很久的步，直到天亮才在旅馆开了两个房间睡下。次日醒来，已经是午后。我潦草地洗了个澡。伪装掉后，头发恢复了黑色，皮肤则变回了卡罗莉娜的蜂蜜色。蜂蜜般的肤色，搭配我原本的五官，有种说不出放浪。要是平时，我不会在意这些细节，但一想到g也许会注意这个变化，莫名有些害羞。
果然，一出房间，g的视线就落在了我的身上，许久都没有挪开“你今天很美。”
“谢谢。”
他带着我在岛上的集市逛了逛。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岛民的态度很奇怪，似乎对g过于尊敬。也许是我想多了，g的打扮高贵优雅，小拇指戴着红宝石戒指，纽扣都是纯金打造，岛民不尊敬他才奇怪。
逛了半天，一个草编摊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摊主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却专编女孩子喜欢的草帽、草鞋和草娃娃。我走过去，拿起一顶鲜花草帽看了看，和他闲聊了几句，得知他只学了一年草编，笑着夸了一句“好厉害呀。”
他黝黑的脸颊立刻红了，挠了挠头“不、不厉害。”说着，他捡了几片棕榈叶，双手灵活地编出一朵玫瑰花，“送给你，谢谢你的夸奖。”
我有些不好意思“不客气，你手艺真的挺好的。草帽多少钱，我买一顶吧。”
摊主红着脸摇摇头，刚要说什么，一个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在聊什么。”回头望过去，g站在我的身边，似乎不久前才过来。他将手中插着麦秆的椰子果递给我，随意地扫了一眼草编玫瑰花“你买的？”
这个男人也太体贴了。逛街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好渴”，他居然就记在了心里。我抱着毛茸茸的椰子果，吸着麦秆，含糊地说“摊主送的，好看吗？”
g微笑着说道“很好看。”
想起摊主还没有回答草帽多少钱，我转过头，却见他像火烧屁股一样，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我问了两遍价格，他都像失聪了一样，没有理我，慌慌张张地把摊上的东西赶进袋子里，跑了个无影无踪。
我“……”
不明白摊主为什么走得这么着急。不过，我和他并不相熟，可能是家里出事情了吧。
这个小插曲很快被我抛到脑后。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四面八方亮起篝火的颜色，晚风拂过面颊，送来瓜果熟透的芬芳，与手风琴和琉特琴欢畅的合奏乐声。
走到一处篝火旁边，我看见鼓手被蒙着眼，正在敲打鼓面，几十个人围坐成一圈，一朵红花在他们之间传来递去。当鼓声停下，花落在谁的手中，谁就要上去表演节目。
十几秒后，鼓声停止。花在一个女孩子手里。她大大方方地站起来，把花戴在耳边，走到温暖的篝火前，即兴跳了一支舞。
掌声雷动。热烈的起哄声中，一个头戴草帽的男孩连滚带爬地走上前，有些羞涩地亲了亲她的面颊。然后，两个人手牵着手，在掌声和祝福声中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忽然，我的侧脸被吻了一下。
捂着脸看过去，g刚好低下头，若无其事地理了理袖扣“怎么了。”
“……没怎么。”他表现得这么淡然，我能说什么呢。
“莉莉是想问，我为什么亲你吗？”他沉吟片刻，轻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忽然就想亲了。”
耳根和脸颊有些发烫。说起来，我不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他却总能轻而易举地让我脸红……既然已经确定了关系，没必要再像之前一样，因为害怕暴露身份而底气不足。
我顿了顿，对他勾勾手指“过来，跟你说件事。”
“嗯？”他靠近了一些，疑惑地低下头。
我顺势勾住他的脖子，将他的头压低，仰头堵住他的嘴唇。他的双眼微微睁大，似乎没想到我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他。
心脏砰砰跳，我的手指也在发抖。其实，哪怕算上梦境中的亲吻，我的接吻经验也没有超过五次。让我打架，我可以利索地收拾一群人……让我亲吻一个男人，我是真的不在行。不过，普通的手段还是会一点，以前勾引刺杀对象时用过。
我犹豫了一下，用脚背轻轻碰了碰他的小腿，然后，将手指压在他的喉结上，用指甲拨了两下。按照勾引的流程，接下来是把他骗到旅馆房间，一刀子结果了他。g是货真价实的情人，肯定不能这么干。
为了不冷场，我绞尽脑汁想了一句的话“你有想过一件事吗？”
手掌底下，他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声音却平稳而冷静“什么事。”
“就算加上那三十年，你也得叫我一声姐姐。”
他难得沉默了几秒钟。
就在我以为他会回避这个话题时，一个低哑动听的声音响起“姐姐。”

第31章
就在我以为他会回避这个话题时, 一个低哑动听的声音响起“姐姐。”
第一次知道“姐姐”这么普通的称呼，可以拥有如此强劲的冲击力。我半边身子瞬间软了一半。
心脏快要跳出喉咙, 我撑着他的胸膛，想要收回贴在他小腿的那只脚，他却突然搂紧我的腰，将我推到旁边的棕榈树下, 垂头盯着我的眼睛“还想听么, 姐姐。”
……不，不想听了, 心脏受不了。尤其是离他最近的那只耳朵，已经麻痹得失去知觉。心里是这么想的, 我却对他露出一个挑衅的笑“继续。”
“好。”
他一只手撑在我的身侧，离我更近了一些, 学着我之前的动作，将鞋尖顶进我的双脚间。我不由自主地步步后退, 直到后背紧紧贴在树干上。
很多时候, 一些过于亲密的动作，并不会给身体带去任何快感。就像现在，要是其他人对我做这个动作, 我可能会把他整条胳膊拧下来, g这么做，却差点让我一屁股坐在地上。
湿润的晚风拂过面颊, 我稍稍清醒了几分, 清了清喉咙, 正要转移话题，g已经低下头，轻碰了一下我的唇。很轻的一下，犹如蜻蜓点水。
“姐姐。”
说着，他又碰了一下我的唇“够了么，姐姐。”
够了，真的够了。耳根已经烧到了脖子根。他却将手指抵在我的唇上，声音渐渐透出情迷意乱“但我觉得不够。姐姐。”
……
后来，他还说了什么，我渐渐记不清了，只记得彼此的心跳越来越强烈，几乎覆没了喧闹嘈杂的人声。深蓝色的星空下，他的眼神是那么温柔。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温柔的神色，整颗心都快要融化。如果这是一个美梦，我希望在下一个美梦到来前，不要醒来。
可惜的是，美好的梦境很快被打破——红花传到了我们这边。不知道是哪个小坏蛋，用力把红花丢进了我的怀里，同时鼓声刚好停下。我抱着花，有些傻眼地走到篝火前。周围响起热闹的欢呼声和鼓掌声。g没有丝毫不悦，倚靠在树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拿到红花的人，需要表演一个节目。我穿着深色调的斗篷和长靴，腿上还绑了一把匕首，其实不太适合跳舞，但我就擅长跳舞和玩匕首，总不能当众表演一个砍人。我沉思了一阵子，走到不远处卖酒的小贩前，买了一杯泡着柠檬的棕色果酒。
再回头时，发现g已经坐到了篝火旁，手里拿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来的琉特琴。他的头微微垂下，随性地试了几个音，乐声流畅而悠扬。那双骨感而修长的手，果然是适合抚摸乐器的手，轻描淡写地就演奏出其他人练习多年，都无法演奏出的优美乐音。
试完音，他对我扬了扬下巴。我脱下斗篷，系在腰上，做成简易裙摆，然后仰头喝了一半酒液，把杯子抛进了篝火里。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明艳的火焰一下蹿高。
很多人以为音乐和舞蹈是上等人的专属，实际上苦力聚集的地方，最容易萌生动人的音乐和舞蹈。这支舞蹈，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妓女教给我的。她在塞尔维亚的小酒馆揽客，尽管年老色衰，但当她鬓插红花，高高地昂起头，撩起波浪般的裙摆时，所有人都无法从她的身上挪开目光。
g看着我的舞步，手指轻拂，拨出几个灵动而富有西班牙风情的音符。
他怎么知道，这是来自西班牙的舞蹈？
这时，我看见一个女孩有手鼓，脚尖抵着脚后跟，旋转着来到她的身边，做了个请求的动作，希望她能把手鼓借给我。
这个动作是临时起意，g却毫无停顿地弹奏出相配的音乐。我有些疑惑地看他一眼，他不会是即兴创作的曲子吧？
女孩把手鼓递给我。我接过手鼓，双手举过头顶，试探性地拍打了几个凌乱的鼓点。奇迹发生了，g竟然再一次毫无停顿地演奏出了合适的音符，无论是风格，还是节奏，都和我的鼓点非常合适……但我根本不会打手鼓啊。
这个男人究竟还会什么，连曲子都能即兴演奏，若不是见识过他猎杀魔物的狠厉手段，我几乎要以为他是个过于俊美的乐手。
接着，我又试了几种古怪的鼓点，都被他的乐声衬成了完美的节拍。说起来，他的琴声轻松热烈，若是只听琴声，我一定会认为弹奏这首曲子的人，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乐手，现实却是，g不管是凌厉分明的下颚线，还是骨感修长的手指，都散发着淡漠疏冷的气息，跟感情丰富完全不沾边。
他一直如此，需要把手掌压在他的胸腔处，才能感受到他炙热而汹涌的情感。莫名地，我的心中升起了一种想看他失控的。趁着表演时间还没结束，我提着裙摆，两三步转到他的身边，把手鼓送到他的眼前，轻拍了两下。
他顿了一下，抬眼望向我。
对上他的眼睛的一刹那，想看他失控的更强烈了。我吞了口唾沫，凭着想蛊惑他的本能，把手鼓放在臀部的位置，再度拍了两下。
这一次，他的手指停滞，没能跟上我的节奏。我看见他的视线上移，停在手鼓的位置，喉结滚动了一下。
见他的情绪被我调动，这种满足感不亚于打败了一个强大的对手，或解决了一道世纪难题。我把手鼓举过头顶，他的目光也追着手鼓的影子上爬。
与他对视的瞬间，我忽然感觉这一刻的自己幸福极了。
虽然上辈子的纠葛还未结束，也许离开这座岛屿，就会陷入一些难缠的纠纷，但至少这时，我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不需要再掩饰自己的容貌和行踪，短暂地摆脱了过去的阴翳……没想到不久前才许下的愿望，居然现在就实现了，只是因为身边换了一个人。
刚好此时，表演时间到。我干脆坐进了g的怀里，将手鼓压在他心口的位置，感受到他的心跳一下一下透过鼓面“我好喜欢你呀，埃里克。”
“我也喜欢你。”他不动声色地解下我腰上的斗篷，披在我的肩上，“你醉了，莉莉。回旅馆吧。”
第二天我才知道，当时我喝的并不是果酒，而是兑了少许果汁的苏格兰威士忌。怪不得把杯子扔进篝火时，火焰蹿得那么高。苏格兰人喝酒是出了名的狂野，不喝到吐血根本不会停下，他们威士忌也是出了名的灼烈。但当时的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把他的反应当成了害羞，笑吟吟地问“回旅馆干什么。”
他有些无奈地摇摇头“除了睡觉，还能干什么。你醉得很厉害，莉莉。”
“莉莉？我不是姐姐吗？”
“姐姐，你醉了。”
见他的态度那么从容不迫，我突然很不高兴，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问道“这么会说话，以前是不是跟很多女孩子来往过？”
他若有所思地说“原来这叫会说话么。我只是想说你爱听的话。”
他说这句话的神色太正经，跟讨好和谄媚毫无关系，然而正是因为这份正经，衬得他的言语相当动人。我扯住他的领子，还想继续问下去，他却一把将我横抱起来，低声劝道“好了，莉莉。真的该休息了。”
“手鼓……别人的，我要还给她。”
“在哪里。我帮你还。”
我指了一个位置。他抱着我走过去，把手鼓递给那个女孩。
视野颠倒间，我看见扇子般宽阔的棕榈叶，深蓝色的夜雾，满世界眨眼的星星，还有身边人结实的臂膀。原来，被人抱着是这样安全。原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这样幸福……突然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喜欢他。
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想应该都不会忘记岛屿上这段时光。
翌日，我和g离开了岛屿。翼龙飞向天空时，我回头看了一眼岛屿，默默记住了它的位置，想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看。
本以为g会驭龙回到巴黎，没想到他带我来到了一个破败的海港小镇。
一直以为海港都是阳光充裕、植被茂密、瓜果飘香的地方，这个小镇却充满了阴郁败落的气息。明明是大中午，却阴霾四合。一眼望去，大街上看不见任何人影，只能看见一幢幢高耸的塔楼，和一栋栋散发着朽烂气息的木屋或棚屋。沙滩是灰色的，海岸也是灰色的，除了遥远的海平线，这个海港四周几乎没有蓝色的海水，比克拉肯群岛还要诡异。
“这是……”我看向g。
g看着小镇的建筑群，语气淡漠而厌倦“我的家乡，印斯茅斯1。”
很明显，他不喜欢这里。
曾听人提起过这个小镇，这里的常驻民似乎有种怪病，面目都相当畸形丑陋，身上还会散发出恶臭的鱼腥味。我一直以为是某本哥特小说的情节，或是未经过验证的怪谈，现在想想，印斯茅斯的常驻民，大概就是深潜者和人类交配的后代吧……这是一个被魔物污染的小镇。
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有事要办。而且，莉莉说过，想多了解我一些。”他低声回答。
翼龙飞向其中一座塔楼的顶部。g牵着我的手，走向小镇。就像外界传闻的那样，这个小镇有种说不出的诡异，建筑群均呈一定角度倾斜，窗户都是灰黑色，里面没有灯光，应该也没有人，但经过那些窗户时，会莫名产生一种被窥视的感觉……似乎有人正贴在窗户上，不怀好意地盯着每一个路人。
街上偶尔会有一辆装饰华贵的私人马车驶过。难以想象，这么荒凉的小镇，居然会有私人马车。全镇最热闹的，是一家小酒馆。与其他城镇的酒馆不同，这家酒馆的门前，晾晒着一条条眼球暴突的死鱼，鱼腥味混合着麦酒香气飘散开来，比单调的臭味，更让人难以承受。
推开酒馆的大门，气氛瞬间由热火朝天，变得接近死寂，所有正在喝酒的人，都放下手中的杯子，转头看向我们。他们的打扮各有不同，外表却非常相似，脸上都有一对死鱼般暴突的眼球。
老板走过来，笑呵呵地招呼我们“客人来啦！别理那些人——他们都是一群没见识的老家伙，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客人罢了。两位想喝点什么？”
看见老板的长相，我吓了一跳，比起那些眼球暴突的小镇居民，老板的长相才是真的恐怖。
他的皮肤松弛，毛孔粗大且密集，脸颊犹如一层一层融化的油脂，堆积在肩膀上，盖住粗短的脖子。他的眼球比其他人更为突出。也许是因为过于突出，眼皮已经无法合拢，一分钟过去，我才看见他眨了一下眼。这样的相貌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他绝对和深潜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g的反应很平静，说道“两杯麦酒。”
“到我们这儿，确实应该尝尝麦酒。”老板咧开嘴角，“外面的人都以为我们这儿盛产黄金，但再怎么盛产黄金，我们也不会吃金子呀。麦酒才是这儿的畅销货。”
g接过两杯麦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我。在酒馆找座位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老板正在偷看我们。不是斜着眼睛偷看，而是随着我们走动，一颗脑袋转来转去，当我们走到他的身后时，他居然把整颗脑袋都转到了身后，直直地瞪视着我们。更诡异的是，其他人对这个现象视而不见，自顾自地饮酒攀谈。
……怪不得g提到这里时，语气有明显的厌倦。这里确实令人很不舒服，无论是天气、景色，还是居民，都让人有种摸到滑溜溜鱼鳞的恶心感。我也很不喜欢这里。
喝了一口麦酒，连酒液都带着鱼腥味，我皱着眉头放下。g在翻看报纸，倒是喝得泰然自若。
我凑过去看了看，都是关于打捞黄金饰品的报道。“什么时候离开？”我小声问他。
“莉莉想走了么。”g沉思了半晌，“过两天吧。办完事我们就离开。”
但具体要办什么事，他没有告诉我。

第32章
深夜, 我被淅淅沥沥的雨声吵醒。
旁边就是灰黑色的窗户，雨珠一颗颗拍打在玻璃上, 再歪歪曲曲地滑下去。突然，一只蹼爪重重地印在玻璃窗上，紧接着黑影一闪，蹼爪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剩下窗上湿漉漉的爪印。
看见这一幕, 我毫不意外。印斯茅斯已经被魔物污染，90的小镇居民都有深潜者的血统, 夜晚没有深潜者出没才奇怪。想到这里，我翻了个身, 打算继续睡觉，却发现对面的床是空的。g去哪里了？
从酒馆里出来, 我和他在这家旅馆住下，老板说什么也不肯给情侣开两个客房。我只好选了一个有两张床的客房。
入睡之前, 一切都很正常。g一直在看有关于沉船黄金饰品的报道。他并没有瞒着我, 还挑了几则具有代表性的报道，询问我的看法。
临睡前，他折起报纸, 扔到床头柜上, 然后俯身过来，将我一缕发丝勾到耳后“看得出来, 莉莉很不喜欢这里。很抱歉, 让你不开心了。”
我摇摇头“没事。”
他一动不动地望着我的眼睛, 忽然问道“现在可以吻你么。”
“……不用每一次都问我啦。”
“这样。”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垂下头，挺拔的鼻尖擦过我的鼻尖，轻而又轻地吮了一下我的唇，“我第一次讨好女孩子，不太懂这些。以为只要说你想听的话，做你乐意看到的事，就能让你开心。原来不必事事都如此吗？”
“这样的话，你不会累吗？”
“不累。”他低低地说道，“我想成为莉莉想象中的人。”
这句话让我感动又疑惑，想象中的人？什么叫想象中的人？是说成为我的理想伴侣吗？
现在，我看着空荡荡的床铺，内心的疑惑再度冒了出来。什么事，非得半夜去办，不能等到天亮？
直觉告诉我，必须深究，不然会错过非常重要的真相。
与此同时，又一只蹼爪拍打在雨水密布的窗户上。本以为会像之前那样，这只蹼爪很快就会消失，谁知它居然擦了擦玻璃，勾下头，将暴突的眼珠子贴在窗户上，滴溜溜地转动着，窥探屋内的情形。
我悄悄握紧腿间的匕首，准备在它破窗而入的那一刻，翻身反击。
怪物并没有破窗而入，它趴在窗户上，好奇地打量了一会儿，就青蛙似的蹦进了雨幕中。
睡意彻底烟消云散。我坐起来，穿上靴子，取下衣架上的斗篷，打算出门逛逛。
倒不是为了寻找g——他刻意选在半夜出门，肯定是不想让我知道行踪。在没有任何明显线索的情况下，打探一位顶级猎魔人的踪影，难度不啻于猎杀史诗级魔物。
穿戴完毕，我拿起靠在门口的黑伞，打开房门，最先看见的却是一双沾着雨水的长靴。
心跳漏了一拍，往上看，靴子的中央，镶嵌着象征着金级猎魔人的徽章，盾牌造型，一条蟒蛇缠绕在两把交叉长剑上。
g回来了。
这么巧的吗？
我刚要出门，他就回来了？
g走进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他单手摘下湿透的黑色毡帽，挂在门口的衣架上，上下打量我一眼，见我穿戴整齐且要出门，并不意外“被那些东西吵醒了？”
“嗯……想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我顿了顿，尽量若无其事地问道，“你呢，也被那些东西吵醒了？”
“不是。”g扯下黑色手套，露出小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戒指掉在了酒馆。”
我没有怀疑，然而紧接着，一个画面就从我的脑海里闪过昏暗的灯光，淅沥的小雨，他捏住我的下巴，俯身过来亲吻我，下颚线凌厉而分明，喉结突出而性感，小拇指上分明戴着那枚红宝石戒指。
g在说谎。
为什么要说谎？
如果有事必须在深夜时分去办，直接告诉我不行吗？非得对我说谎？
因为他是我后代的关系，我从未怀疑过他接近我的目的，也没有深究过他为什么和赫帝斯往来密切——旧血族和猎魔人合作对抗新血族，他作为榜首和血族猎魔人，必然会跟老变态有交集，所以，哪怕奥古斯当面挑拨离间，我也从未怀疑过他目的不纯。
但是，今晚。
也许是窗外的雨声太让人烦躁，又也许是他突然说谎令我迷惑……
我忽然感觉，他的身上谜团重重。
仔细想想，我第一次暴露克莉丝的破绽，是在去克拉肯群岛的路上，第二次暴露破绽，则是在猎杀克拉肯的时候。然而，他第一次试探我的身份，却是在克苏鲁制造的梦境中……那真的只是一个梦境吗？
当时，他看着我的眼睛，说，“是忘记我了，还是不愿回忆起我”，第二句话是，“他们都说，你是因为觉得耻辱，才选择抛弃我”。
之后，我就陷入多重梦境中。因为不知道梦境是从哪一刻开始，也就没有去怀疑他怪异的态度。
对了……后来他还说，为了找到我，动用了禁术。可是，至今都没有告诉我，禁术对我的影响是什么。
这个男人的智商和情商极高，从猎魔到音乐，堪称无所不能，又精于话术，明明每次谈话的内容都无关痛痒，却给人一种已经敞开心扉的错觉。
是我的警惕性太差，没能早点发现他的异样吗？
还有，禁术的影响到底是什么？
这时，腰上一重，g从后面环住我的腰。他的手指真的很长，瘦削而骨节分明。不知是否太过骨感的缘故，窗外惨白闪电劈过，我把他的手掌看成了白森森的骸骨。
我吓了一跳，勉强稳住心神，再看过去时，骸骨已经变成正常人类的手掌……是错觉吗？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
“莉莉的心跳好快。”g轻轻地握住我的手，呼吸掠过我的耳畔，“在想什么？”
听说，每个来到印斯茅斯的外地人，都会出现精神失常的症状。我是被这个地方的诡异氛围影响了吗？
我晃了晃头，挣开g的怀抱，脱下斗篷和靴子，竭力平静地打了个呵欠，躺在床上“我好困，先睡了。你早点休息吧。”说完把被子蒙在头上。我知道他一直在看我，但已经没心思去管他在想什么……今晚太奇怪了，我怕再不挣脱他的怀抱，会问出一些让双方尴尬的问题。
第二日醒来，天气已经放晴，但天空仍旧是灰蓝色的，似乎不管如何，阴沉的乌云都不会离去。桌上有新鲜的早餐，我尝了一口，没有鱼腥味，应该是g的杰作。想起他的谎言，还有他身上牛毛似的谜团，我失去了仔细品味的兴致，草草地吃了几口，就放下刀叉，洗漱后穿上斗篷和靴子，走出旅馆。
小镇的街道上，依然看不见任何活人，木屋和棚屋的窗户始终紧闭着，但走过去时，还是有被窥视的感觉。绕着小镇走了两圈，除了在一户人家的篱笆内，看见几个孩子正在玩过家家的游戏，就只有酒馆里有人。这个镇子连集市都没有。
说起来，那几个孩子也不太正常。他们在玩神甫和信徒的游戏，扮演神甫的孩子，头上戴着的却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冕饰。我看了好几眼，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不过，除了头戴纯金冕饰，他们和普通的孩子并没有区别。见他们没有异常的举止后，我转身走向酒馆。
运气不错。还没有走到酒馆，就有一个喝得烂醉的中年人被驱赶出来。他搂着空空的威士忌瓶子，眼珠子灵活地转动着，不像其他镇民那样死板地嵌在脸上。
“你们……你们都是怪物！”中年人一边舔着威士忌的瓶口，一边指着酒馆老板，嘟嘟囔囔地呓语着，“你们都是怪物！你的眼睛已经闭不上了，很快就要变成怪物了！”
“也许吧，扎多克。”酒馆老板冷冷地说，“这个小镇迟早成为我们的地盘。有本事你搬到外面去，远离我们这些怪物。”
等酒馆老板进去后，我走到中年人的身边，想了想，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拖拽到酒馆旁边的巷子里。中年人醉得不省人事，根本没发现自己已经被换了一个位置。
“扎多克？”我拔出腿间的匕首，在他的眼皮底下晃了晃，然后猛地朝他甩过去。
“砰”的一声，匕首插进他身后的木板里。扎多克浑身一抖，瞬间清醒了，裤裆里散发出腥臊的尿味“我、我是扎多克……什么事。”
“我们来玩个游戏。玩好了，我请你喝酒。玩不好，我送你去海里。”
“什、什么游戏……您、您请说……”
……
一个小时后，我从巷子里走出来，掀开斗篷的下摆，把匕首插回腿间。
原来，这个小镇的怪异现象，均来自于一个船长渴望暴富的野心。他在一座小岛上，得到召唤深潜者的秘诀，通过献祭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换取大量的活鱼群和古怪的黄金饰品。
随着失踪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市政府察觉到这件事，把船长关进了监狱里，然而，因此也招惹了海底那些怪物。它们跳上恶魔礁，在大街上晃荡，撞开监狱的大门，把船长释放了出来。然后，闯进无辜镇民的房里，和那些镇民交配……尖叫、火光、拍门声、怪物恐怖的吠叫声，是那个夜晚最后热闹的时刻。在那之后，印斯茅斯就笼罩在深潜者的阴霾之下。
所以，“沉船黄金饰品”根本不是打捞上来的，而是深潜者的“赠礼”？
g半夜出门，是为了寻找那些黄金饰品？
如果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而是选择说谎？
难道是怕我担心？他这种级别的猎魔人，手上沾着七头史诗级魔物的鲜血，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沉思着，回到旅馆的房间。g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见我回来，抬眼看向我，问道“喝酒了？”
“没有，和一个酒鬼聊了一会儿。”我坐下来，撑着下巴，“你呢，事情办完了吗？”
“明天就能结束。”他合起报纸，丢到一边，我不经意般瞥了一眼，头版依旧是关于沉船黄金的报道，“离开这里后，莉莉有想去的地方么。”
“我想回巴黎，任务还没交。”
“好。”他点点头，静静地等了一会儿，见我没有继续聊天的意愿，捡起报纸重新看了下去。
我仔细打量着他的面庞。这张脸无论看多少次，都令人心动不已。他的眼睛、鼻梁、嘴唇、下颚线，无一不散发着男性的魅力。如果他没有对我说谎，如果他没有对我隐瞒那么多，我或许会走过去，勾住他的脖颈，坐在他的腿上，和他温存一会儿……可惜，没有如果。
夜幕降临，我们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已经没有力气去挑剔晚餐里的鱼腥味，我味同嚼蜡地咀嚼着，心情说不出的沮丧和郁闷。
转眼，到了睡觉的时间。我脱下靴子，正要爬上床，却被g从后面抱住“莉莉。”
刚好这时，惊雷响彻夜空，窗外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又下雨了。
原本以为就像那些头脑发热在一起的情侣一样，我和他已经有激情退却的征兆，谁知，当他主动抱住我时，我的心脏还是抽痛了一下。
“怎么了。”
“不管发生什么，”他低沉的声音如同一潭复杂的深渊，潜藏着隐秘的、疯狂的、蛊惑的深情，“我都不会伤害你。相信我，莉莉，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
听见这句话，我有些心软，但很快后背就被寒意侵占。
他怎么知道，我已经开始怀疑他对我的感情？
“你的眼睛告诉我的。”他握住我的手，侧头在我的脸颊上轻轻一吻，“我知道，你并没有爱上我，和我在一起，只是一时冲动。但我不是，我找了你三十年，三十年的时间，足以让我认清，你是恩人还是女人。我说过，我从未把你当成过创造者。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成为你想象中的人。”
又来了。他口中的“想象中的人”，到底是什么？
我转过头，想要问出口。他却把手掌覆上我的眼睛，低声念了一段咒语，说道“睡吧。今晚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暂时没办法陪你，等回到巴黎，我会解答你一切问题。”
困意袭来，思绪瞬间空白一片，眼皮不受控制地合拢，我倒在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没想到他会对我用咒。
不知过去了多久，我被淅淅沥沥的雨声吵醒，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一切，猛地坐了起来。
不行，今晚我必须知道，g对我隐瞒了什么。
感谢猎魔人的体质，g的咒语并没有让我沉睡太久。翻身下床，我用最快的速度穿好斗篷和靴子，拿起靠在门口的黑伞，快步走出旅馆的房间。
这次运气不错，没有撞上正好回来的g。走到旅馆的门口，我吓了一跳——换作任何一人，恐怕都会被此时的情形吓到到处都是鱼头人身的怪物，它们有的用四肢走路，有的壁虎一样飞檐走壁，有的笨拙地用双脚直立行走。
怪不得这里的房子都呈一定角度倾斜，被这些怪物长年累月地攀爬、敲打，可不能倾斜么。怪不得这里的窗户都是灰黑色，只有深色调的窗户，才能阻挡怪物好奇又不怀好意的视线。
给自己下了一个隐匿气息的咒语，我撑开黑伞，走了出去。
酒鬼扎多克说，献祭换来的鱼群和黄金饰品，都出现在恶魔礁。那是一块长长的黑色礁石，据说刻满了不可名状的魔法符文，以及许多鱼头人身的怪物。船长曾在上面举行过不少邪异的仪式，深潜者也是从那块礁石来到陆地上。
雨水把街道冲刷得泥泞不堪，时不时有啪嗒啪嗒的行走声传来。被怪物侵占的小镇，比白天要热闹百倍。
我看见几头深潜者撞开一户人家的房门，那户人家不知道为什么，还亮着煤油灯，也许是想给未归人指明回家的路。深潜者一窝蜂挤进去，竖着的背鳍扫落桌上的花瓶、碗筷。哐当哗啦几声，划破冷寂孤独的夜。
最后的画面是，一个深潜者跳上主卧的床铺，敲打声响起，男人跑到窗户前，疯狂而绝望地拍打着玻璃。然后，灯光熄灭，屋子里传来怪物的吠叫，和男人痛苦的哀号。
深潜者的动作太快，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它们就已经强行和男人交配……算了，应该死不了。我闷头继续往前走，脑中不停地回荡着那个男人的哀号，半晌终于来到印斯茅斯的码头。
一轮圆月高悬于夜空。
恶魔礁上，站着一个人的身影。
无数黑色的影子从海面跃出，攀爬到恶魔礁上。它们鱼头狰狞，四肢粗壮，尖牙密集，背脊竖着倒刺般的鱼鳍。
黑影们低着头，均手捧刻着魔法符文的黄金，依次交到那个人的手里。
惨白的闪电亮起，轰雷滚滚，暴雨倾盆而落。
我终于看清那个人的长相，与此同时，他也看见了我。
g身姿挺拔，黑色大衣被狂风吹得猎猎翻动，手上明灭着炼化黄金的诡异光芒。
他一半脸孔还是那么冷峻美丽，另一半却暴露出森白头骨，眼窟窿血肉模糊，金黄色的眼珠子冷漠地看向我。
“我不是说了，”他轻启双唇，下颚骨惨白恐怖，连着血红色的筋肉，“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成为你想象中的人么？”

第33章
这简直是噩梦中的场景。但是，我并没有醒来。
闷雷响起, 震得乌云都在颤抖, 暴雨模糊了视线。想到自己可能看错了, 我撑着黑伞, 往前走了几步。
没有看错，g的侧脸确实变成了森白骇人的骷髅。
我蹙着眉，又往前走了两步“g, 你……是不是受伤了？”
他看我一眼“你觉得呢。”
不明白他的态度为什么突然如此尖锐。“我不知道。除了巫银，没有法术能伤害血族。不是受伤……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g没有回答。这时, 他手上的诡异光芒停止闪烁, 犹如湖面粼粼金光倒灌入银河, 那些光芒是破碎的金蝶旋转着、上升着，一片片、一块块飞到他的脸上，在骷髅的骨架上织出完整的血肉。不一会儿, 他的面容就恢复了原样。直到这时，他才转过头, 正面看向我
“莉莉害怕我了？”
他这个诡异的模样, 怎么可能不害怕。但若是回答“害怕”, 必然会激怒他。我捏紧伞柄, 努力稳定了一下情绪，尽量心平气和地说“我只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很简单的故事。”g的口吻云淡风轻，“一个注定只能苟且偷生的怪物, 被美丽善良的天使拯救, 得到了正常的相貌和永恒的生命。但是很快, 它就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摆脱怪物的命运。当接触雨水，或受到大衮召唤，它还是会暴露出怪物的丑态。”
说到这里，他缓缓走下恶魔礁，一步步朝我走来“心爱的女人认为他英俊、正直、善良、博学、谦逊、慷慨，实际上他这个人丑陋、邪恶、残忍、狭隘、自私、贪婪。”
最后一个字落下，g已站在我的面前，神情漠然，用两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我已经想尽办法成为你想象中的那个人，可惜，还是被你发现了破绽。”
他的神情、语气和思想都变得极不正常，不知道是那些诡异黄金的作用，还是这片土地带来的影响……或是，他原本就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不，不对，他应该是受到了印斯茅斯的影响。还记得在热带小岛时，尽管他的态度并不热烈，也不怎么温柔，我却能感受到他的胸腔下炽热涌动的情感……这才过去了多久。不是不能接受他丑陋恐怖的外表，而是无法接受过去的时光都是欺骗。
不知不觉间，手中的雨伞已被狂风刮跑。浑身上下瞬间湿透，刺骨的寒冷凿进骨子里。手脚不自觉颤抖了起来。我却浑然不觉，有些迷茫地思考着他的话语“破绽……什么意思？你以前对我说的话，都是假的吗？”
“都是真的。”他答得毫不犹豫。
我却没办法松一口气“那你说的破绽，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美好。”可能因为已被我发现真容，无需再隐瞒什么，他的眼中充满了露骨的占有欲，“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得到你。还有要问的么。”
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多，短短几分钟根本无法理清思路。我震惊地看着他，晃了晃脑袋，半晌才有力气继续问下去“禁术的影响是什么？”
“只能闻到你的气味。控制你，得到你，让你一辈子都无法离开我。”
“什么？”
这太荒谬了。我摇摇头，想说什么，大概是我的表情太过抗拒，他忽然强势地扣住我的手腕，把我拽到他的身前。因为是暴雨天，他的手掌格外冰冷，犹如极地的寒冰，冻得我直打哆嗦。
我还在缓慢思考那句话的意思，什么叫“一辈子都无法离开他”。闪电和轰雷交替着出现，恶魔礁上的怪物发出凄厉的吠叫。等我回过神时，他已抬起我的下巴，猛地吻了过来。
不同于之前暧昧试探的亲吻，这是一个凶狠、疯狂、野蛮的吻。暴雨声喧哗吵闹，潮汐不停地撞击着礁石，耳边是怪物的吠叫声……被他这么粗鲁地吻着，有那么一瞬间，就像是被真的怪物亲吻了一样。我终于想起反抗，摇着头，使劲推他的肩膀，他重重地捏着我的手腕，不允许我后退半分。万般无奈之下，我想起了腿上的匕首。
要跟他反目成仇吗？虽然他伪装成另一个性格接近我，但是并没有真的伤害到我……一旦抽出匕首，将锋利的白刃对准他，就没有反悔与和解的余地了。
其实，人心都有幽暗的成分，每个人都有不足，都有不完美的地方。若是他能坦诚一些，早点用真实的性格面对我就好了。毕竟，我是真的很喜欢他。我不能接受的是，仔细一想，似乎喜欢的都是他伪装出来的优点。这样的话，我根本无法分辨，喜欢的那个人究竟是不是他。
心脏刀割般难受，不仅因为被喜欢的人欺骗，还因为莫名失去了一段珍惜的感情。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埋怨或责怪已经没有意义，只希望他能放开我，解除禁术，给彼此冷静的时间和空间。
然而，他完全没有放开我的意愿，双唇像绞缠猎物的毒蛇，每当我有分开的想法，就迅速跟过来，冰冷而紧密地贴着我的唇。
之前总觉得他这个人完美得接近虚幻，言行尽管温柔，却没有发自内心的真实感。现在，他的感情总算有了真实感，却像是炽热到烫伤人的火焰一样，让人不敢靠近和触碰。
就在我要因缺氧而昏厥过去的前一刻，他终于放过了我的唇，额头抵着我的额头，双手捧着我的脸颊，低低地说道“吓到你了，对不起。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你。”
我轻叹一声，把他推开了一些“埃里克，我有话想对你说。”
似乎知道了我要说什么，他闭了闭眼，颈间青筋猛地突起，轻颤的睫毛下，一向冷漠的眼神透出一丝脆弱。
回想起最初遇见他的情形马戏团，畸形秀，恶魔之子，沸腾的滚油，兴奋的观众……我的心软下来，拍了拍他的后背“埃里克，你不是怪物，我也从未把你当成过怪物。虽然跟你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知道，你没有自己说得那么不堪。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彼此还没有足够了解，就仓促地决定在一起，是我不好，没有担负起做姐姐的责任。我希望……”
话未说完，就被他漠然地打断“你不想喜欢我了，对么。”
“……我没有不想喜欢你。”
他不带感情地继续问“你不想跟我在一起了？”
确实不想跟他在一起了。不过，不是因为他诡谲的容貌，而是在弄清楚对他的感情前，分开是最好的选择。而且，我想知道，那个禁术的影响究竟是不是真的……如果真的一辈子都无法离开他，那他和赫帝斯那种人有什么区别？不想把他形容得那么坏，但我真的太讨厌被强迫的感觉。
我沉默了很久，说“对不起，埃里克。”
话音落下，他的眼珠突然染上可怕的猩红色，脸颊是碎裂的瓷杯，爬上一缕缕狰狞的裂纹，很快皮肉墙皮般剥落下来，整个人变成一具高大而恐怖的骷髅。
变故突如其来，我吓了一跳，差点跌坐在地上。
骷髅冷冷地盯着我，上下颌一开一合，声音异常森冷“我放你离开。”
听见这句话，我脑中只剩下一个字逃。
再不逃就没机会了。
必须逃。
然而，无论跑到哪里，他冰水浇头般寒冷的声音，始终回荡在我耳边“你想离开我，可以。你想玩追逃的游戏，也可以。但别忘记，你是我的主人，不管你去哪里，你的灵魂将永远指引我找到你。”

第34章
一口气跑到印斯茅斯的车站, 还能听见埃里克冷冰冰的声音。
没想到有一天, 我和他的关系会发展成这样……我对他真的没什么要求，只希望他能真诚待我, 至少让我看见他真实的一面。不然真心相爱的爱人, 私底下还有另一副从未见过的面孔, 恐怕是个人都会发毛。
以埃里克的身手, 追上我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在原地徘徊了一会儿，没有看见他的身影，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落。
从马厩里牵了一匹马, 留下两枚银币。我翻身骑上去,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阴霾晦暗的小镇, 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印斯茅斯旁边的城镇是纽伯里波特, 同样是个港口城镇，色彩却比印斯茅斯鲜艳太多, 一眼望去, 总算不是灰蒙蒙的天空、黑漆漆的窗户和摇摇欲坠的棚木屋了。这里的草地是鲜绿色的，花朵色彩缤纷, 墙砖是充满历史气息的砖红，每户人家的窗台上, 都种植着姹紫嫣红的风铃花。
此时, 已经接近黎明。逃了大半夜, 身上的衣服都已干透。我打算在这个小镇睡上一觉。下一步是回到巴黎, 还是去别的地方散心……一切等我醒来后再说。
可能是精神上太过疲惫的缘故, 我一睡就是两天一夜。等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黄昏。旅馆的伙计差点以为我跳窗逃跑了。我很抱歉地补交了房费。伙计摇摇头，说“算了，你也不知道自己会睡这么久。要不是知道你是个大美女，干不出拖欠房费这么无赖的事，我们早就撬门进去了。要是个印斯茅斯人，可没这待遇。”
我心中一动“你们很讨厌印斯茅斯人？”
“只要是在这儿住久了的人，没有喜欢印斯茅斯的。那是个被恶魔诅咒的小镇。难道你会喜欢跟恶魔来往吗？我们这儿有句顺口溜，讲的就是马什船长和恶魔做交易的事，他得到了恶魔赐予的黄金，开了一家炼金厂，不然就那些得了脏病的人，怎么可能一下变得那么有钱？”伙计甩了甩抹布，嫌恶地说，“反正我这辈子都不会跟印斯茅斯人来往。说起来，他们也挺可怜的，离开那鬼地方，想要谋生，就只能去马戏团当畸形演员……哈，不过，谁让他们长得那么恶心呢！”
这伙计明明没有去过印斯茅斯，却对印斯茅斯抱着强烈的厌恶情绪。不止他，整个纽伯里波特，几乎没人对印斯茅斯有好感。可想而知，当年埃里克作为印斯茅斯人，跟随马戏团离开，受到了多少歧视，多少恶意。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五味杂陈。
当时，我碰见他的时候，他才多大，十四，还是十五？或是已经成年，只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看不出来……他在马戏团里待了多久，除了沸油浇洗身体，是否还遭受过其他虐待……
听他的意思，似乎是对我一见钟情。然而，有过情感经历的人都知道，“一见钟情”几乎不存在。埃里克却偏执地寻找了我三十年，宁肯自己浑身是伤，也要集齐遗落的书页，动用禁术找到我。
那么，只剩下一种情况，他会对我一见钟情……那就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只有我对他流露出善意。
但是，怎么可能？明明他成为g以后，拥有了那么多崇拜者和追随者，怎么可能没有人对他流露出善意？还是说，他太过在意从前的阴霾，所以看不见周围人对他的善意？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愿相信，我是唯一对他流露出善意的人。虽然他满口谎言，把我骗得团团转，但我还是希望，他能被温柔以待，过上正常且美好的生活，不再被过去的阴翳困扰。
纽伯里波特有一家图书馆，据伙计说，里面有不少关于印斯茅斯的藏书，陈列室还有一顶从印斯茅斯打捞上来的黄金冕饰。想起埃里克用黄金重塑血肉的场面，我情不自禁走向了那里。
一晚上过去，翻到的关于印斯茅斯的记载寥寥无几。倒是有几本杂书，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印斯茅斯的灵异事件。一个名词吸引了我的注意——“大衮密教”。
记得埃里克说，当他受到“大衮”召唤时，就会暴露出怪物的特征。“大衮”是什么，是神还是某种信仰的象征？要怎么样，才能帮他摆脱“大衮”的召唤？
清晨时分，图书管理员见我在馆内待了一夜，非常惊讶，愿意带我去看看那件黄金冕饰。
印斯茅斯是一个阴霾、诡异、晦暗的小镇，我想象中的黄金冕饰，也是粗糙而丑陋的，谁知，真正见到那顶冕饰时，我一下就被它巧夺天工的美丽和优雅震撼了。
无法描绘它独特的造型，也无法形容它特殊的色泽，只知道这绝对是一顶超出人类文明历程的卓绝工艺品。这是来自于深海之下的馈赠，伟大神灵的赐予，神秘文明的结晶。哪怕是俊俏犹如秋牡丹、死后鲜血化为红玫瑰的阿多尼斯，也比不上它华美的光芒。若不是管理员及时盖上展柜的绒布，我可能会当场把它抢走。
这顶冕饰让我意识到，埃里克的身世恐怕没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大衮”的召唤恐怕也没那么容易摆脱。
回到旅馆后，我洗了个澡，带着忧思沉沉地睡了过去。不知是否受了那顶冕饰的影响，我做了很多个古怪的梦，有伸手不见五指的海底，古老而宏伟的建筑，四处晃荡的怪物……最后，我梦见了埃里克。
梦中的他还是少年模样，却已经有了g的冷漠和埃里克的阴沉，一举一动都异常冷静，像是毫无感情的精致雕塑。
我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一个人伐木、削段、组装，装上自己揉搓的弓弦和箭，在苍郁的树林里奔跑，一次次地瞄准、射箭。
一开始，他只能射中固定的靶心，几乎射不中移动的活物，但是随着日头迁移，他的准心越来越精准，到最后，我都还没有察觉到猎物的踪迹，他就已经松开手指，射中一头躲在灌木丛中的梅花鹿。
他走过去，单手拔出鹿颈的木箭，眼睛微微眯起，不知在想什么，却总算有了一丝鲜活的神采。许久，他轻抚了一下梅花鹿的鹿角，低低地说“叫你克莉丝好了。”
我“……”
不是，为什么会想到我……给猎物取我的名字，怎么想怎么不妙。
这时，场景发生变化，变成佛罗伦萨的街道。埃里克走在大街上，衣衫得体，全然没有他口中“住在下水道”的狼狈和凄惨。在黑市上高价卖出自己仿制的古董后，他来到酒馆旁边的小巷里，跟一个老乞丐聊了两句，得知一个船长经常无偿带人偷渡后，他眯着眼，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之后的事情，超出了我的想象。埃里克隐秘地跟踪了那个船长一个月，重金收买了他固定光顾的妓女，给他下了一种慢性毒药，以此要挟对方带他离开佛罗伦萨——他根本不是为了躲避马戏团的搜查，才被迫离开佛罗伦萨，而是察觉到那座岛屿有利可图，主动离去的！
看来，这个梦境是埃里克真实的过去……毕竟我从未怀疑过他的口述，又怎么可能梦到呢？
因为船长被毒药控制，海上两个月，埃里克一直待在一等舱，喝淡水，吃儒艮肉。确实有一百多个偷渡者被闷死，但那是下等船舱发生的事，他连看都没有去看过。
两个月的时间，他并没有闲着，始终在观察风速、航向和海图，以免发生不测。他的记忆力极好，任何书籍只要看过一遍，基本不会再忘记。我眼睁睁看着他靠优越的酒量、力气和学识，征服了船长和水手，跟他们打成一片。那群人被他的人格魅力吸引，就像当初的我被他吸引一样。
看到这里，我好气又好笑。这人是如此工于心计，能说会道，把所有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中。
也是，一个精通数十种领域的全才，怎么可能沦落到人贩子的手里，又被迫打黑拳。更何况，他当时已经有了血族的体魄，不用脑子，硬闯也能逃出生天。我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才会相信他的鬼话。
抵达岛屿后，埃里克和船长联手抢夺了拳馆，以雷霆手段掌管了地下赛场。但是，一个小小的拳馆，怎么可能满足他的控制欲与掌控欲。他花了一年的时间，侵吞了岛上所有势力，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产业链，通过已经成为他手下的船长，把他制造出来的溶液、机关和岛屿特产，远销海外。
机关是他制造出来最不可思议的玩意儿，没有魔法，也没有涂抹炼金溶液，更没有用特殊木材作为主干，却拥有了任何魔法都无法带来的神奇效果。
那座岛屿上，布满了他设计的奇特机关。有可以窃听任何地方的回音墙，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室，还有让外来者闻风丧胆的镜像迷宫……
他的头脑就像是用昂贵溶液护理的精密仪器，严谨、精密、没有丝毫误差。如果不是知道他出生于印斯茅斯，曾被我创造为血族，我简直要以为，他就是那顶华美冕饰的主人。他的智慧就像是那顶冕饰一样奇妙，洋溢着人类无法探索的奥秘与精粹。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如此聪明的人吗？他真的不是传说中邪异的外神？
醒来后，我在床上躺了很久很久，翻来覆去都无法入睡。不可否认，埃里克充满了魅力。虽然知道他骨子里是个冷酷残忍的人，但还是被他谜一样的智慧和经历吸引了。
可是不管怎样，他都不再是我喜欢的g，即便他的身上有g的影子。我喜欢g的优雅和绅士，喜欢他炽热却克制的亲吻，喜欢他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喜欢他在夜空下温柔地注视着我，说我是他从死亡边缘苏醒过来时，唯一渴望见到的人。
想起在岛上的时光，心里空荡荡的。我坐起来，靠着床头，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又躺了回去。
思念一旦开闸，就再也关不上。我开始想念他从后面搂住我的触感，想念他宽阔的手掌包住我的手的感觉……第一次发现，孤独是如此难以忍受。
闭上双眼，黑暗中浮现的，也都是和他在一起的画面。和他在篝火旁接吻。他明明心跳急促，却表现得相当冷静。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个冷漠严肃的人，却冷不丁被他推在棕榈树上，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姐姐”。直到我脸红得抬不起头，他都不肯罢休。
一直不太懂，为什么总有人希望时间停留在某一刻。也不太懂，为什么会有人希望一条路没有尽头。
但是现在，我突然懂了。
因为，我也隐隐希望，时间回溯到在岛上那一刻，然后永远停留。

第35章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 回到了那座热带岛屿。阳光暴烈，沙子被晒得滚烫, 潮湿的海风轻嚼着棕榈叶。我坐在沙滩上, 望着一望无际的画面, 心里很不高兴, 却想不起来为什么不高兴。
g站在不远处的棕榈树下，身姿挺拔, 静静地望着我, 却久久不肯走过来。我等了一会儿, 见他还是没有过来, 有些生气地走过去“为什么不过来？”
他沉默了片刻, 低低地说“怕莉莉生气。”
我迷惑地问“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
“我骗了你。”
“那你是故意的吗？”
“是, ”他顿了顿，“也不是。”
梦里的情绪变幻无常。见他回答得这么模棱两可，我突然失去了耐心, 不开心地说道“究竟是不是。说清楚。”
他扣住我的手，拉近了我和他的距离。海面折射出炽亮的光线，空气都被烫得蜷曲。他的黑发被海风吹得凌乱, 神色却像雕塑一样沉静，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在我的身上时，我却感到了比海边阳光还要滚烫的温度。
“莉莉, 我是一个有缺陷的人。我的出生, 我的过去, 包括我这个人，都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他用另一只手捧住我的后脑，挺拔的鼻尖顶着我的鼻尖，轻声说道，“如果不说谎，我连站在你身边的勇气都没有。对不起，伤害到你不是我的本意。”
……他肯定又在说谎。
不要相信。
这个人就像一条花色斑斓的毒蛇，看上去如此美丽，有时甚至会温驯地垂下头，分泌的毒液却能一下杀死几百头牲畜。他的口中没有一句真话。他把你当成猎物，为了猎到你，不择手段。
心里是这么想，梦里的我却已经接近沦陷边缘“可是……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了。”
“你可以使用读心术，”他的声音低沉温柔，“如果你愿意倾听我心声的话。这样，你就能判断我是否在说谎了。”
读心术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法术，之所以没被普及，是因为施法门槛极高，需要被施法者诚心配合，如果在施法过程中，被施法者心生反悔，双方都会受到魔法的反噬。目前仅用于警方审问穷凶极恶的犯人，并且需用高阶催眠术辅佐，以确保施法过程中不出差错。
头脑乱成一团乱麻。谈话的节奏由主动变为被动，再这样下去，肯定会不由自主地原谅他。我后退一步，想要离开，他用力扣住我的后脑，把我按近了一些，同时垂头覆上我的双唇“相信我，莉莉。”
“相信你……什么？”
“我爱你。”他贴着我的唇，语气有种奇异的狂热，“不是谎言。看看我的心，好么。”
他握着我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上。刹那间，我差点被汹涌到接近恐怖的爱意淹没。瞬间清醒，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还好，还好，只是一个梦。如果是真的，我简直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已经在这地方查到了我想要的资料，没必要再待下去了。我决定从港口坐船离开，收拾东西的时候，在桌子上发现了一个黑色哨子，哨子的底部有猎魔人协会徽章的图案。是召唤翼龙的哨子。
埃里克来过。
我握紧哨子，在房间翻找了半天，在桌子底下发现了一张纸条
这条龙已经被我买下。你可以用它去任何地方。
g
我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窗外的臭水沟里，然后，收下了召唤翼龙的哨子。不要白不要，犯不着跟价值100万法郎的翼龙生气。
结清房钱，我找了一块荒无人烟的空地，吹响哨子。翼龙黑色闪电般飞过来，扑棱着骨翼降落在我旁边。真是魔怔了，居然觉得埃里克会骑在翼龙身上，被我召唤过来……真是这样的话，我可能会丢下哨子，头也不回地逃走。
觉得自己一点也不果断。明明还很喜欢他，还想见到他，却因为没办法原谅他的谎言，和面对他的阴暗面，只能一次次地选择逃避。心不在焉地爬上翼龙，我拽住缰绳，朝猎魔人协会飞去。
几小时后，我进入地下城的翼龙专用通道。飞进去的一瞬间，几乎所有人都停下手里的动作，仰头望向我。看见我的靴子上猎魔人徽章只有铜级后，他们眼睛纷纷瞪成铜铃般大小，夸张地呼喊道“富婆，看看我！富婆！”
我擦了擦额上的汗。也是，一个铜级猎魔人骑翼龙太夸张了。别说买下一条翼龙，能租用翼龙的人都屈指可数。我骑着这条翼龙，相当于给自己贴上了“金级猎魔人情人”的标签。
……这小子，不会就是想到了这点，才故意送翼龙给我吧。
他的心思简直像迷宫一样千回百转，连送条龙都这么弯弯绕绕，一不留神，就掉进了他布置好的陷阱里。
把翼龙放进它们栖息的黑暗丛林里，我走出来，开始盘算怎么把这玩意儿卖掉。我终究还是慢了一步，还没走到广场，就听见有人在讨论“你们知道吗？g先生跟一个铜级女猎魔人在一起了，一出手就是一条翼龙。”
“编，接着编。一条翼龙多少钱，你以为我不知道？能花男人一百万法郎的女人，我至今只在左拉的小说里看过1。”
“是啊，而且g那么冷静理智的人，就算跟女人谈恋爱，也不会一下花这么多钱吧……要知道，巴黎最著名的医生年薪也才30万法郎。一条翼龙真的太贵了，你别乱说。”
“是不是真的，你们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回溯术已经完整还原了当时的情景，那条翼龙是g先生的专属翼龙，脚掌上还有他名字的烙印，明晃晃地在空中摆着呢。要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会乱说。”
我“……”
脚掌上还有名字的烙印？这小子果然是故意的。
戴上斗篷的帽子，我遮遮掩掩地去任务大厅交了任务，2000法郎到手。看来上次埃里克和奥古斯的交手，波及了不少无辜的捕梦兽。
不想在猎魔人协会待太久，这个地方充满了g的气息，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他崇拜者或反对者的声音。打算接个任务散散心。我在任务榜单前站了很久，简单的任务不想接，困难的任务又轮不到我。找了半天，一个情报任务映入我的眼帘。
任务介绍
我们正在调查一座幽灵岛屿，传闻这是一座被诅咒的岛屿，几乎寸草不生，在这座岛上死去的生魂，都将化为恶毒的幽灵。最近，我们得到情报，有人将在这座岛上进行邪恶交易。
为了维护正义与和平，我们特此发出号召，向协会征集十位志愿者，前往岛上调查情报。一条情报1000法郎，没有上限。核实情报真实性后，我们将立即打款，绝不拖欠。有意者请直接接受任务，我们将派专人告诉你注意事项。
有意思。岛屿，诅咒，幽灵，邪恶交易……一听就是个失恋散心的好地方。我想也不想地接下任务。
很快，一个金发女人朝我走来。她的头发很短，像钢针般坚硬，穿着白衬衫、黑色长裤和及膝长靴，左耳戴着两枚猫眼石耳环。她的打扮如此男性化，女性特征却相当显眼，胸臀熟透的蜜桃般，结实而饱满。短短一段路，几乎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
“你好，我叫简。”她朝我伸出手。
我和她握手“卡罗莉娜。”
简的声音清脆而利落“这次任务不是儿戏，很危险。那座岛屿名为‘幽灵岛’，是真的有幽灵存在。幽灵是一种无法察觉、无法触碰、无法轻易消灭的低级魔物，建议你考虑清楚再做决定。一旦通过传送阵进入那座岛屿，就再没有反悔的余地。”
“谢谢提醒，我已经考虑清楚了。”
简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很好，跟我过来。”
已经有了八位志愿者，我是倒数第二个志愿者。等了一会儿，最后一个志愿者来了。是老熟人，曾经跟我一个队伍的绿发美女，她把肤色染回了原本的颜色，绿发辫成一条厚实的蝎尾辫，上面点缀着白色的小花，整个人比以前更加光芒四射。
我戴着帽子站在队伍末尾，她没有注意到我，拨了拨耳发，站在了最前方。
人齐以后，简重复了好几遍“这次任务很危险”。一个男生笑着说“没事，队伍里有两个大美女，死了也风流。”
简淡淡地说“不知道你想跟哪位‘风流’？如果是戴斗篷帽子的那位，劝你清醒一点，她是g的情人，能被g追求的女人，身手和头脑会差到哪里去？我敢保证，你们俩同时被幽灵盯上时，她能活下来，而你会被幽灵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没想到简这么干练的女人，也会关注g的八卦。我尴尬了两秒钟，清了清喉咙，说“谁告诉你有女人就能‘风流’的？管好你自己，别想些有的没的。”
男生涨红了脸，悻悻地闭上嘴巴。
绿发美女走到我身边，挽住我的手，亲昵地说“又见面了，莉莉。”
我对她微微一笑“伊丽莎。”
“g先生呢？”她有些调侃地笑笑，“你们才在一起多久，就要分隔两地了？”
话音落下，所有人的视线齐刷刷地落在我的身上。我平静地答道“我和他分手了。”
一个男生诧异又羡慕地说“啊？原来那条翼龙是分手费啊。”
“怎么，你也想要？”我挑了挑眉。
他窘迫地摆摆手，不再说话。伊丽莎也很惊讶，说了句“抱歉”，之后绝口不提“g”的名字，开始跟我聊最新款的美容溶液。其他人看向我的目光都带上了一丝同情，似乎认定我是被g抛弃了。懒得澄清这种事，我专心跟伊丽莎聊天。
时间一到，简引导我们走进传送阵。
手脚传来撕裂感，眼前的画面逐渐发生改变凄厉的寒风咆哮，阴霾四合，闪电时不时照彻黑色的大地。我们站在一片荒凉的土地上，在这里，树枝是刺破白雾的黑色利爪，杂草泛着诡异的幽蓝色光芒。没有地图，没有路标，也没有建筑。想在这里调查到有用的情报，绝对没想象得那么简单。
我往前走了一步，却不小心踩到了一样东西，弯腰一看，浑身血液瞬间冰凉。
那是一枚深红色的徽章，上面有黑钳蝎的图案。在我的印象里，只有一个人会青睐黑钳蝎这种魔物——
赫帝斯。

第36章
“怎么了？”伊丽莎走过来,“脸色这么难看。”
“这个土好熟悉……”我一脚踩住徽章，若无其事地抓起一把土,揉搓了两下，“好像在哪本书上见过。”
“是吗？”伊丽莎蹲下来,也抓了一把土,有些迷惑地说道，“我怎么感觉就是普通的土？”
“可能是我记错了。”我不好意思地对她笑了笑，然后,趁她站起身的一瞬间,闪电般抓住脚下的徽章,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队友们正在仔细观察四周。一个男生不小心刨出一颗惨白的头骨，吓得跌坐在地上，惊恐地喊叫了一声。有人忍不住嘲讽道“一惊一乍的干什么，不就是个头骨吗？看看队伍里两个女孩子,比你镇定多了。真丢我们男人的脸。”
男生晃了晃脑袋,指着那颗沾满黑泥的头骨,颤抖地说道“不……不是普通的头骨……里面有好多白色的小蝎子，太恶心了,真的太恶心了！不是说这座岛屿寸草不生吗？为什么还会有蝎子这么恶心的生物！”
伊丽莎翻了个白眼“胆子这么小,就不要接情报任务。”她走过去，拔出匕首，用力凿开头骨。白到透明的小蝎子潮水般涌出来,无头苍蝇似的乱爬乱钻,那个男生吓得差点晕过去,手脚并用地爬到了队友的身后。
伊丽莎耸耸肩“小蝎子都一个样，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不然可以算作一条情报了。”
这时，一个低哑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是黑钳蝎。”
这个声音很有辨识度，却是第一次听见，说明他加入队伍后，从未开口说过话。但能一眼认出刚出生的黑钳蝎，见识绝对不浅，我居然没有注意到队里有这号人物。
心中一动，我转过头，看见一个穿着灰蓝色衬衫的男人。他的领口微敞，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结实的胸肌和手臂。他戴着银白色面具，轮廓冷峻，下颚线利落而分明，眼睛是迷人的紫罗兰色，小拇指上闪烁着红宝石昂贵的微光。
很好，生怕我猜不出来是他一样，还专门留了个破绽让我猜。
我冷冷地扫他一眼，移开了视线，无视他的存在，专心逗弄地上的小蝎子。
有人问道“黑钳蝎是什么？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种蝎子吗？”
“一种魔物，传说中冥王的象征，实力能随着寿命的增加而增长。当它满两百岁时，可以拥有史诗级生物的实力。”埃里克平静地答道。
“史诗级生物？真的假的？那我们还打探什么情报，碰见一个两百岁的黑钳蝎，不就全完了？”
话音落下，周围一片死寂，大家脸上都露出明显的慌乱。埃里克却一语不发，抱着双臂站在一边，似乎在等什么。
我知道他在等我开口，忍了片刻，终究还是没忍住，说道“黑钳蝎的毒性很强，幼蝎却相当脆弱，比蚂蚁还要容易夭折。它活到两百岁的概率，还没有你们活到八十岁的概率大。”说着，我瞪了埃里克一下，“当务之急，是收集情报并上交，而不是制造焦虑和恐慌。”
被我讽刺了一句，他却淡淡一笑，甘之如饴地接话道“对不起，我错了。卡罗莉娜小姐说得对，我不该制造焦虑和恐慌。”
他如此轻易地承认错误，周围人都非常惊讶。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没劲极了。我低下头，闷闷地咬了下唇，不再说话。
岛上有黑钳蝎，应该算一条情报。进入传送阵前，简给了我们每个人一个魔法笔记本，在上面写下情报，并且念出咒语，纸张会自动燃烧，然后出现在简的办公桌上。核实有效后，会立即记录到猎魔人档案上。回去以后，按档案的记录算钱。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条情报算谁的。挖出头骨的是胆小男生，凿开头骨、放出黑钳蝎的是伊丽莎，说出蝎子品种的是埃里克，告诉大家黑钳蝎并不可怕的却是我。讨论半天，他们最后认为这条情报应该算埃里克的。
我无所谓。埃里克却摇了摇头，低沉说道“卡罗莉娜小姐的学识显然比我更渊博，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条情报应该是卡罗莉娜小姐的。”
当恭维过于夸张，就变成了虚伪的奉承。其他人不知道他的身份，我可是知道。他这么恭维我，等于我在李斯特眼皮子底下弹了一首摇篮曲，这位钢琴大师却拍着我的肩，笑着说我的琴技已远远超出了他。奉承到这种程度，不像称赞，倒像是讽刺。
不想理他。我不客气地掏出笔记本，手指凭空划了几下，字迹自动落在纸张上。最后一个字落下，一缕幽蓝色的火焰吞噬了纸张。很快，那一页就消失不见。
过了一会儿，简的回信传来情报有效。
这么快就找到一条有效情报，所有人都精神一振，开始地毯式检查四周的动植物。有自信接下情报任务的猎魔人，都不是等闲之辈。就连刚开始被小蝎子吓得鬼哭狼嚎的男生，都认出了一株罕见的、枯死后才会发芽的黑暗植物。
我原本也对搜集情报跃跃欲试，看见埃里克后，却瞬间失去了兴趣。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进队伍的，但能肯定的是，这座岛上的每一株植物，每一种生物，小到泥土，大到气候，他绝对都认识。
在他的面前，因为发现某种罕见植物而大呼小叫，就像对坐拥凡尔赛宫的太阳王，炫耀有一克金子般羞耻。想想都觉得丢脸。
看来这次任务注定散不了心了。我戴上斗篷的帽子，走进前方的森林。
这座岛屿的气候真的很古怪，明明外面还在电闪雷鸣，森林里面却是冰天雪地，大雪是纷飞的细盐，妆裹着枯萎的黑色树枝。一只金色的蝴蝶在我旁边翩翩起舞，它的翅膀硕大，泛着琥珀般美丽晶莹的光泽。这种蝴蝶跟光明女神闪蝶很像，翅膀上的鳞片却含有剧毒，毒性比银环蛇还要刚烈。
我避开了那只蝴蝶。倒不是因为害怕它的毒性，而是它不停挥舞的蝶翅，太像一个人的眼睛。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那是黄金琥珀闪蝶。你认识它，怎么不写到笔记本上去。”
我僵硬了一下，转过身“g先生。”
他轻吁一口气“叫我埃里克。”
我不冷不热地说“怎么敢，g先生资产富可敌国，连分手费都是百万起步的翼龙。我只是一个舞女出身的铜级猎魔人，怎么好意思叫g先生的大名。”说完有些后悔，太阴阳怪气，太不像我的性格了，就差直接告诉他，“我还是非常在意你”。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分明不是斤斤计较的人，见到他以后，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要讽刺他。
他沉默了片刻，说道“别听他们胡说。不是分手费，只是一件单纯的礼物。”
话落，他上前一步，握住我的手腕。时隔几日，再度被他触碰皮肤，仍然有种被滚烫烙铁灼伤的感觉。我下意识地想甩开他的手“别碰我！”
“对不起。”他却没有松开我的手，反而凑近了一些。他的颈间有种高雅的、苦涩的、辛烈的清淡香气，强势地钻进我的鼻子里。我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后背撞到一棵坚硬的枯树上。
“对不起，我知道该给你时间消气，但是，太想念莉莉了，情不自禁地跟了过来。”他低头盯着我的眼睛，不知是否瞳仁变成紫罗兰色的缘故，他整个人不再散发着冷血动物般的攻击性，宛如温润的初春植物，“这些都是真话，我发誓。”

第37章
我深吸一口气, 压低了声音“你还没发现么，埃里克。我跟你的矛盾，根本不是说真话与否的问题, 而是你的态度不够真诚。”
他停顿了一下，有些疑惑“我不明白。”
他的眼神不似作伪, 看来是真的疑惑。我想了想, 疲惫地问道“你戴面具的目的是什么？”不等他回答，我继续问道, “为了不让人认出你，对么。”
他迟疑地点点头。
“掩饰自己的相貌和身份, 这是面具的作用。我想，你一定听说过‘假面舞会’。舞会上，人人都戴着花哨的假面，以防自己被熟人认出来……”我叹了一声, “我想说的是, 生活不是假面舞会，我也不是你的舞伴，你没必要一直戴着面具跟我说话。既然喜欢我, 甚至爱我, 就用你的真面目面对我。”
说着，我推开他的身体, 抛下一句话“言尽于此,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我走出了风雪交加的森林。他没再跟过来。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也许在他的眼里, 整个世界都是一场假面舞会, 必须举止优雅、言语滴水不漏，才能融入进去。这无可厚非。但我想要的是爱人，而不是完美却不能交心的舞伴。如果连最基本的真诚都做不到，又怎么可能成为爱人呢？
走到空地上，我揉揉眉心，再度叹了一口气。一个性感却清澈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吵架了？”
是伊丽莎的声音。我以为她在跟其他人说话，没有回头，直到她走过来，轻拍了拍我的肩“g先生都追到这里来了，你们还没有和好？”
我愣住“你怎么知道的？”
“太明显啦。”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舔了舔丰盈的嘴唇，“就他那个气质，全世界有几个男人能有？他跟这群窝囊废站在一起，就像豹子钻进猫窝一样，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的气质非同一般。考虑到他对你那么低声下气，一下就猜到了他是g先生。”
说得也是，埃里克的气质确实出众。我没再纠结这个问题，摇摇头，说“吵架是无意义的拌嘴，我和他是真的有矛盾需要解决。”
“这么认真？”伊丽莎惊讶地说，“原来你和他不是玩玩。”
“玩玩？为什么这么认为？”
“你比我想象得还要单纯。这个社会上，连普通人都玩起了情妇和情夫，更何况不知道明天如何的我们。没几个猎魔人相信爱情。今天，你抱着一个男人爱得要死要活，也许明天他就死在了魔物任务里。大家都很忙，哪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爱一个必死的人？所以，在一起都只是为了解决需求罢了。”她拨了拨肩上的卷发，“不过，你和g先生的情况特殊，可能是真爱吧。”
听见这番话，我突然有些不确定起来“我……不知道，我以为男女在一起，都是因为爱情。”
“因为爱情？现在小说都不这么写了，去看看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男女主角大多都是因为肉—欲在一起。这年头，连作家都不追求灵魂伴侣了，我们还追求干什么？听我的，男人都是一个样子，只会喜欢你的脸蛋和身体，不要太在意他们的想法，不然你会受伤的。”
……这样吗？
说起来，埃里克是我的初恋，和第一个接吻对象。虽然知道时下偷情是常态，甚至有男人为了追寻刺激，会把自己的妻子介绍给年轻俊美的男子，在旁边偷看他们打情骂俏……但埃里克的气质太过冷峻禁欲，导致我从未往那方面想过。
仔细想想，他似乎从未说过，跟我在一起是为了追求灵魂共鸣，也没有说过想跟我在一起一辈子，只是说禁术的影响是，让我一辈子都无法离开他……我却理解成了，他想要跟我在一起一辈子，还认真思考了他不够真诚的毛病，甚至翻看了很久的郡史，想帮他摆脱大衮的控制。如果他真的只是想和我发生关系，那我还当着他的面，说出那番话……完了，想想都尴尬。
是我把“喜欢”和“爱”看得太重了么。在老变态身边时，我至少见过他对不下十个女人说过“我爱你”。我还以为他这种情况是个例。
越想越尴尬。怪不得我对埃里克说，“你的态度不够真诚”时，他回答“我不明白”。我也不明白当时的自己在想什么……居然说了那么长一段话，去分析他的性格和行为，还让他用真面目面对我。想到这里，我捂住脸，简直想刨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抬头看他，因为一看就会回忆起森林的尴尬时光。幸运的是，他也没再主动找我说话。这种僵硬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有人提议原地休息，队友们开始驻扎简易帐篷。我低着头，找了个远离队友的地方，撑起魔法帐篷。
这时，一个修长挺拔的影子出现在我的前方。不用想，绝对是埃里克。他来干什么？想告诉我，我误解了他的意思？其实他对我的喜欢，更多源自于身体，而不是心灵？
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拆开睡袋，扔进帐篷里。与此同时，他走近了一些，单手撑在我的头上，轻声说出第一句话“莉莉，你之前误解了我的意思。”
尴尬终于达到，浑身的血液都冲上脸颊。我耳根发热，猛地站了起来，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的意思！别说话！”
他怔了一下“什么？”
根本没办法看着他的脸庞说话。我背过身，对着他的影子，硬着头皮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现在没心思考虑这些，以后再说吧。”
刚好，伊丽莎过来找我。我立即松了一口气，跑到她的身边，跟她一起走进白雪皑皑的森林里。
“脸红成这样，g找你摊牌了？”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微笑着说。
我头疼地摆摆手“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估计意思差不多吧。”
“没想到莉莉是这么纯情的女孩子……真是少见。”她突然捏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转向她，“估计还没有跟男人发生关系吧。”
这句话已经超出了普通朋友的话题范畴，我哈哈笑了一下，当作没听见。她却自顾自地说了下去“这么能装，真不知道那些男人都喜欢你哪里。”
我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伊丽莎？”
她嗤笑一声，抱着胳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装什么装，这套对男人有用，在我面前却是完全没用。说真的，你哪里比得上我，为什么他会喜欢你呢？”
她的恶意来得太突然，我顿了一会儿，才试探地问道“……你喜欢g？”
“谁喜欢他？”伊丽莎轻蔑地笑笑，“我爱的人是赫帝斯公爵。”
我立刻懂了“那枚徽章是你故意扔到地上的？为了试探我的身份？”
“还算有脑子。你知道么，公爵找了你三十年，一直认为你没有死……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这些年，他一直坚持服用捕梦兽的眼睛，只为在梦中见到你……你跟我说说，你究竟哪里好，值得他这么情深意重？”她的眼神变得比天色还要阴冷，声音也愈发尖利，“他甚至找了个画师，把你各种神韵的画像贴满了走廊。为了接近他，讨好他，这些年我一直在模仿你的表情，学习你的举止，他却还是没有正眼看过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哪里不如你，见到你以后，更是觉得你一点都比不上我！”
我不动声色与她拉开了距离“赫帝斯是我的养父，我对他没有半点旖旎的心思。伊丽莎，我不是你的敌人。”
“这话骗鬼去吧！”她冷笑一声，“谁不知道你们有一腿？只有那些傻男人，才会觉得你是想追求灵魂伴侣的纯情处女……能跟自己养父搞在一起的女人，能纯情到哪里去？你知道么，上午我对你说情妇情夫时，你一脸懵懂的表情，我看到差点吐出来，你就是靠这个蒙骗了公爵，对吧。也是，这么做作的神态，我可学不来。”
话音落下，只见寒光一闪，她竟然拔出匕首，狠狠朝我扑了过来。我侧身躲开，一脚踹向她的手腕。“咔嚓”一下，她的腕骨碎裂，匕首噗呲扎进雪堆里。
真是个傻姑娘。赫帝斯换女人比换衣服还要勤快，有段时间，他甚至记不住一起睡觉的女人长什么样子。跟这种人谈情说爱，还不如养一条狗，毕竟狗能记住每个喂过它的人。
太可惜了。原以为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没想到她是赫帝斯的人。对待赫帝斯的走狗，我一向不留任何情面。
不给她反击的机会，我抽出匕首，对准她的脖子甩过去。在她转身避开的一刹那，一脚踹向她的后背。她并不是赫帝斯培养的奸细，身手远不如我，轻易地被我踹中，额头“砰”地撞到树干上，软软地瘫在雪地里。
有种欺负小朋友的感觉。我扶着额，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她。这时，只听“嘭”的一声，深紫色的烟花在阴霾的天空上炸开。她居然放了一个信号弹，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原本想杀了你，再自杀……这样，公爵就能永远记住我了……可惜，我失败了，不过……找到你也不错，我是第一个找到你的人，这样公爵也能记住我……”
“好想成为你啊……我真的好想体会被公爵喜欢的感觉……”
这是她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等我察觉到不对劲时，她已经用匕首自杀身亡，鲜血从腹部潺潺流出，将雪地染成了刺目的红色。

第38章
疯子容易吸引疯子。我见过太多女人因为赫帝斯而死。伊丽莎自杀, 老实说, 我并不怎么惊讶。
或者说，已经没有力气惊讶——看见信号弹的一刹那, 我整个人就像是被判死刑的囚徒般, 差点跌坐在地上。
是我太不谨慎了。正常人看到黑钳蝎徽章, 第一反应都该是疑惑或无视, 我却是想把它藏起来, 不怪伊丽莎会察觉到我的身份。
仰头望向幽灵岛的天空, 如此深邃，如此静谧。我呼出一团白雾，开始往回走。不知道伊丽莎放出的信号弹是什么等级, 如果是最低的等级, 我还有逃走的时间……如果是最高等级, 我估计跟埃里克道别的时间都没有。
既然伊丽莎是赫帝斯的人, 那我之前应该……误会了埃里克。
穿过一丛黑色的荆棘，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前方。
他穿着深紫色的宽松斗篷，帽子垂下，盖住大半张面庞，露出修挺的鼻梁和玫瑰色的嘴唇。若不是他的身材比一般男人还要高大，气质比一般男人还要锋锐，恐怕不少人都会把他认成漂亮的女人。他是闻到香味都会死亡的剧毒鲜花, 尽管如此, 仍然有许多女人宁愿去死也要摘下他。
逃了两辈子。
两个名字, 两个身体, 两个身份。
没想到还是无法逃离他。
我取下斗篷的帽子，抬头望向他。刚好，他也抬起了眼睛。反正都要被他恶心，不如先恶心他一下。我笑笑“父亲，好久不见。”
话音落下，他瞬间移动到我的面前，单手扣住我的脖颈，大拇指摩挲着我颈侧的血管“还是我的宝贝最懂我，知道如何最快激怒我。”
狂风掀开了他的斗篷兜帽。他的瞳仁是冰冷剔透的红宝石，给人一种总处于失控边缘的感觉。
我对男女那些事一向迟钝，很多人都曾调侃过我和赫帝斯的关系。一开始，我以为他们认错人了，毕竟赫帝斯的女人多如牛毛，连他自己都记不清那些女人的相貌特征，更何况其他人。认错也正常。
直到一天，任务结束，我回公爵府交任务。交了任务后，我本想去街上逛逛，却被仆人通知，晚上跟赫帝斯共进晚餐。我琢磨着，可能又是见不得人的任务要给我，穿着带血的斗篷就过去了。
当时，赫帝斯坐在长餐桌的主位上，戴着金丝单片眼镜，长长的链条没入乌黑的长发里。
他的五官精致得接近瑰丽，身材却高大劲瘦，充满了男性的力量。他的情人不止一次跟我抱怨，公爵本人比她们还要漂亮。但当他对她们微微一笑，她们又被迷得神魂颠倒，再没有力气关注他艳丽的脸蛋。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五官比大多数女人都要柔美，行事作风却比大多数男人还要强硬。
不知是否出生于中世纪的缘故，他的思想时而开明，时而保守。他将我当成杀手、继承人和交际花培养，却希望我能像天使一样纯洁，以及像金丝雀一样听话。这显然是做梦。
我在他的对面坐下。他却摇了摇头，指了指他旁边的座位“过来。”
我依言坐过去。
男仆开始上餐。赫帝斯的鼻尖耸动了两下，从一堆公文里抬头，眯着眼看向我，笑了“刚回家就想惹我生气？”
我有些迷茫“我……怎么了？”
他放下公文，俯身过来，单手扯掉我的斗篷，扔到一边“我不喜欢你的身上有其他人的气味，哪怕那个人是个死人，懂了么。”说着，他坐了回去，拆开餐巾，铺在自己的膝盖上，“希望你懂了。这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这句话中浓浓的占有欲，让我恶心了好一阵，再尝不出任何味道。一顿晚餐下来，我一直在想，他为什么要说那些话，专门为了恶心我吗？还是有其他什么深意？
就像多年前，他醉酒后，反复摩挲着我的眼睛，恋恋不舍地说它们是世界上最美的红宝石，想把它们嵌在戒面上。清醒以后，他平静地让我别介意，说那些话，是因为他曾有一个红色眼眸的发妻。我的眼睛让他想起了她。后来，我查到他根本没娶过妻子。
他对我的感情是个谜。我始终不愿相信，他对我有男女之情。不过，他还算有些分寸，除了摩挲我的眼睛，再没有做过其他出格的事。但摩挲眼睛，显然已超过了养父女的界限。确实，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他也不可能当一个慈父……可我永远记得，是他把我带离了那个灰暗的家庭，让我知道少女的童年，除了拳打脚踢，还有脂膏、香粉和大摆裙。
有时候，我真希望他只是单纯的变态。把我当成畜生，都好过于把我当成情人。
“这么久没见到我，”他柔和却充满磁性的嗓音，将我拽回现实，“有没有想我，宝贝。”
我呵呵笑了一声，直白地答道“不想。”
他微微一笑，声音轻柔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无所谓，不管怎样，你都是要跟我回家的。”说着，他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一条长长的空间裂缝出现在我们面前。
看着里面的布置，我终于感到了久违的恐惧，就像一只在天空翱翔许久的鸟儿，又看到了从前的牢笼。
“欢迎回家。”他说。
我的手指颤抖起来，牙齿也在打颤。没有人知道赫帝斯的具体住址，他在英法德三国均有资产，却在十几个国家和岛屿都有庄园，并且都修缮得一模一样。他的疑心病极重，即便是他的心腹，也不知道那些巢穴的具体方位。三十年过去，这个男人的疑心只会更重，而不会消失。我踏进去的一瞬间，突然有些害怕，自己能否再看到外面的天地。
忽然很后悔打断埃里克的话……不管他有没有那个意思，都很正常。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那方面的需求。我对他也有那种。如果时间能回溯就好了，回到埃里克找我说话的那一刻，我绝对不会跟伊丽莎走进森林，而是搂住他的脖颈，吻上他的双唇。
可惜，没有如果。强烈的恐惧和紧张使我浑身战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走了一段路，我就走不下去了，蹲下来，捂住脸庞，深深地吸气、吐气。
赫帝斯打开纯金怀表，看了一眼“给你一分钟。”
我抬头看向他。这时，他忽然朝我靠近一步，深紫色的衣摆晃动，窄紧的短靴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终于再也忍不住，垂头撑着地板，把一整天吃下的东西，都呕吐了出来。
吐到最后，胃里空荡荡的，前胸已紧贴着后背，只能呕出胃液和口水。期间，赫帝斯一直没有说话，站在一旁，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干呕。中途有好几个仆人路过，都用看死人的眼神望着我。
他们显然低估了赫帝斯的气量。这人有时候无情得接近残忍，有时候却大度得让人纳闷。见我吐完，他对一个侍女勾勾手指“带她去梳洗。”
侍女看着我吐出来的秽物，小心翼翼地说“地牢里没有梳洗的地方……”
赫帝斯哈哈大笑，眼神却森冷毫无笑意“谁告诉你，带她去地牢的？送到我的房间去，打扮得好看点，晚上她是我的女伴。”
要不是我胃里一滴都没有了，就凭这句话，我还能接着吐。
侍女将我扶起来，因为不确定赫帝斯究竟对我是什么态度，她对我也相当小心翼翼。一路上，她不停地用余光打量我。当看见我正脸的那一刹那，她捂着嘴巴，震惊地说“天哪，原来您、您就是嘉纳特小姐……天哪……您没有死！”
嘉纳特，赫帝斯给我取的名字，因为他不喜欢“克莉丝”的寓意。
我想了想，微笑着说“被你发现了。是的，我是他失散多年的女儿。”
侍女羡慕地说“怪不得公爵大人对你这么好……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在公爵大人面前呕吐……他还能谈笑风生呢……”
我继续微笑“毕竟我是他最宠爱的小女儿。”
整个赫帝斯庄园修建得比皇宫还要宏伟华丽，柱廊是米白色，穹顶是金铜色，雕刻与壁画均是艺术大师的水准。穿过一条金碧辉煌的走廊，正方形大理石地板倒映出水晶吊灯和我惨白的脸色。两个侍卫打开套房的大门，深红色地毯和成百上千只白蜡烛映入眼帘。
套房内，有书房、更衣室和两间卧室，以及一个正对花园的露台。从我这里望过去，能看见葱郁茂密的树林，与潺潺流动的清澈喷泉。侍女准备带我去更衣室的浴室。我拦住她“不用那么麻烦。”说完，对着自己释放了一个清洁术。
侍女满眼崇拜“会魔法真好。”她又叫了两个侍女过来。她们把我按在梳妆镜前，在我的头发上喷香水、抹发膏，用画笔沾着粉红色的脂粉，轻扫在我的眼角和双颊上。这张脸一下变得楚楚可怜起来。她们还拿出一种紫蓝色的闪粉，看着是紫蓝色，涂在皮肤上却是清透的白色，在阳光下又会焕发出紫蓝色的粼粼闪光。不得不说，女人在变美这方面的智慧，领先了男人好几个世纪。
一个小时后，镜中的我已换了一个模样深栗色的头发被烧红的钳子烫成大卷，反射着油润发膏的光泽。眼角、双颊和鼻头均泛着楚楚可怜的浅粉色，一推就倒般柔弱。身上是淡蓝色的露肩长裙，笼罩着层层雪白的轻纱，裙摆上点缀着黄金和红宝石拼凑的欧石楠花。
确实很美。看到自己变美，心情应该很好才对，但一想到这模样，是打扮给赫帝斯看的。我胃里就一阵难受。
原以为见到老变态，就是我今天恶心的最顶峰，没想到更恶心的事情还在后面。
还剩一点时间，侍女们打开一个小皮箱，掏出锉刀，要为我修剪指甲。怕我无聊，她们将宴会宾客的清单递给我，让我提前熟悉宾客的名字。翻开一看，第一个名字奥古斯。
很好，不愧是老变态。
合上清单，我心平气和地深呼吸了一下。果然，什么为了心爱的小女儿，和新血族决裂，什么找了我三十年，在走廊贴满了我的画像，坚持服用捕梦兽的眼睛……都不过是刺激奥古斯的手段。奥古斯这人起于微末，没有血亲，没有后代，我是唯一跟他有关系的血族，老变态当然要牢牢把握在手中。
想到这里，我松了一口气，恶心的感觉总算消下去不少。比起恋恋不忘的情人、心爱的小女儿等等令人作呕的身份，我宁愿当个没有姓名的工具人。
半个小时后，我的指甲被她们修成十枚莹莹发光的贝壳片。直到这时，终于来人通知我，宴会的时间到了。
我提着裙子站起来，穿上蓬帕杜高跟鞋。两百年过去，贵族们还是喜欢用迂回且繁琐的方式，显摆自己的懒惰和财富。越是不便走路的鞋子和裙子，越能展示出身份的高贵。当裙子繁重到需要侍女提起时，说明这个女人已经站到了世界的顶端。
这些装束就像是用金线和绸缎纺织的鸟笼，让我一阵喘不过气。
走出房间。赫帝斯正在门口等我，他难得没有穿那身紫色长袍，换成了白衬衫、深蓝马甲和黑色长裤，外套是垂至膝盖的硬领黑大衣，戴着珍稀兽皮手套，大拇指戴着象征着旧血族身份的黄金戒指。
他饶有兴趣地打量了我一会儿“宝贝真好看。”说完，他抬起一只手臂，示意我挽上去。
我假笑了一下，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
他却顺势扣住我的手，五指穿过我的手指，犹如牢实的枷锁，难以挣脱。
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跳起来甩开他的手。
快到宴会大厅时，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忍住“赫帝斯，我懂你的意思。你想要血族之王的位置，想要奥古斯失控……你心里在想什么，我都知道。所以，能不能适可而止，别再做这些恶心你我的行为，可能你从未把我当成过女儿，但我真的曾把你当成父亲。”
“你的父亲叫亨利&#183;阿克塞尔，早已在五十年前死去。”他顿了片刻，冷冷地说道，“既然知道自己是刺激奥古斯的工具，那就忍着。”
他将我拽近了一些，不再牵着我的手，手掌却重重地扣在我的腰上。宴厅的大门被推开，水晶吊灯光芒四射，黄金铸成的烛台闪烁着迷离的微光，众血族端着高脚杯，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轻声细语地交谈，时不时碰一下杯子。
我和赫帝斯走进去后，好几个人过来打招呼。
一个女人走过来，她是旧血族，黑发高盘在头顶，珍珠耳环硕大圆润，长袍样式端正，里面却连胸褡都没有。她看看我，又看看赫帝斯“你宁愿她当你的女伴，也不要我？她哪里值得你喜欢，脸还是身体？如果是身体的话，今晚我想跟她比比，我不信她让你更舒服。”
这种对话让我厌倦。正好，这身装扮是清纯无辜型，我眨眨眼，尽量可怜兮兮地说“夫人，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是父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他专门举行这个宴会，告诉大家我回来了。”
看着女人尴尬的表情，和赫帝斯冷冰冰的脸色，我终于舒服了。一句话恶心了两个人，真爽。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克莉丝？”
回过头，是奥古斯。他穿着银纹精细的黑色长袍，长发是月光下的银色溪水，松松地系在脑后。他的眉毛狭长而浓密，瞳孔是温和的天空色，大拇指戴着可以直接进入无昼城的魔法戒指。
他看着我，像是完全忘记了那晚的不豫。当然，这些都是假象，因为他一开口就暴露了浓浓的火药味“g呢？你们不是在一起了吗？怎么不带他来见见你的养父。”
女人不明状况“是那个猎魔人榜首g吗？”
“不错。”奥古斯晃了晃手中的高脚杯，好整以暇地笑着说，“我喜欢公爵小姐很久了，那晚意外撞见她，本想带她回无昼城举办婚礼，她却毫不犹豫投向了g的怀抱，让我伤心了好一阵子。”
女人不可置信地看看我，又看看奥古斯“没想到公爵小姐这么有魅力……顶级猎魔人和血族之王都拜倒你的裙下。”
奥古斯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恐怕不止。”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半晌过去，赫帝斯拍拍我的肩，冷淡地笑了“看来你这段时间的经历，比我想象得还要丰富。”

第39章
这边的热闹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见他们都靠拢过来, 机不可失，我忍着恶心, 亲密地挽住老变态的胳膊, 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赫帝斯眯着眼睛, 单手揽住我的腰, 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问道“又想耍什么花样, 宝贝。”
奥古斯停止晃动高脚杯，目光冷冽地望着我们。
渐渐地，周围人都走了过来, 有新血族的女伯爵、赫帝斯的旧情妇、无昼城的司法官……他们均衣冠楚楚，手持高脚杯，面带微笑。时机到了, 我立刻嗓音甜蜜地问赫帝斯“那父亲同意我和g先生在一起吗？”感受到赫帝斯的眼神一瞬间变得阴冷无比, 我吞了口唾沫, 尽量保持微笑，“我是真的很喜欢g先生呢。”
奥古斯嗤笑一声。赫帝斯盯着我的面庞，没有回答。
只有白袍女人真的认为我是赫帝斯的小女儿, 为了讨好公爵和“公爵小姐”, 殷勤地加入讨论“听说g不到五十岁, 就已经独立猎杀了六头史诗级魔物, 这可是相当了不起的战绩……想想我五十岁在干什么, 好像还自以为是小姑娘, 和几个男人不清不楚地谈恋爱，如果传闻是真的，g确实是不错的公爵女婿人选。”
我对上赫帝斯的双眼，原以为他会生气，会恼怒，至少应该推开我，走到其他女人的身边，像教训他那些不听话的情人一样，忽视她们，冷落她们。谁知，他很快平静下来，轻描淡写地说“这么说，我应该把g也请过来。你说呢，宝贝。”
挑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再挑衅下去对我不利。正要服软，却听奥古斯淡淡地说道“不错的主意。上次我和他决斗输了，这次正好赢回来。”
一个女孩子捂嘴惊呼道“陛下，你还跟g决斗过？”
奥古斯轻笑着说“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决斗很正常。”他顿了顿，将高脚杯对准赫帝斯，意有所指地说，“就怕有的人连决斗的资格都没有。”
我不想成为他和赫帝斯明争暗斗的牺牲品，瞪了他一眼，准备转移话题，却被赫帝斯重重地按进了怀里。
璀璨水晶吊灯下，他的眸子红宝石般温柔艳丽，声音却阴沉躁戾“陛下，这里不是无昼城，说话是不是不该这么随性？”
奥古斯抿了一口红酒“听不懂公爵在说什么。我这人说话一向严谨，从来都是空穴来风。”他微微笑着环顾四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不会说假话，公爵对自己的养女抱有龌龊心思，难道敢做不敢认么。”
话音落下，抽气声四起。
我倏地抬头望向奥古斯。
赫帝斯平淡地说道“有什么不敢认，她又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我们是血族，不讲究人伦道德。”
“原来如此。”奥古斯点了点头，“公爵一直在外宣传，说我们新血族毫无人性，养人畜，喝人血。到了自己身上，却说血族不讲究人伦，有意思。确实，我们是血族，人类是我们的食物，就像没有狮子遵循羚羊的规则一样，血族确实没必要讲究人性。但是，血族尽管没有人性，却有伦理。公爵大人爱慕自己的养女，可谓突破人与血族的底线……看来旧血族才是与人类最不相似的种族。”
气氛剑拔弩张。我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些，找侍者要了一杯红酒，不想卷入他们的争执。
“说这么多，还不是想得到她。”赫帝斯脱下手套，面无表情地旋转了一下大拇指的黄金戒指，“可惜，只要我活着，你们就没可能在一起。”
“没关系，反正你也不会活很久。”奥古斯语气温和地说道，“三百岁，不管对旧血族还是新血族，都已经是高寿。年轻女孩的世界，你显然已经进不去了。”
这句话说完，赫帝斯脸色铁青，摊开手掌朝上，杯中红酒飞速涌出，凝结成一支酒红色的冰箭，箭尖直指奥古斯的胸口。
奥古斯神色淡然“这才是你邀请我的目的，对么。”
所有人大气不敢出。
一个瘦削的男人站出来，清了清喉咙“公爵殿下……陛下，真的没必要因为一个女人闹得这么难看。”
女人？
他们争夺的，从来不是女人。
对这些上位者而言，女人只是一个符号，代表资源的符号。赫帝斯有句话说得不错，“猎人气质就是男性气质”。以前我总认为这话过于偏颇，像女人当不了猎人似的。现在想想，人类文明从原始部落到现在，社会分工基本没怎么改变过，还是统治者、采撷者和捕猎手。因为男人的体能比女人优越一些，以前都是由男人充当捕猎手，所以一提到男性气质，很多人都会想到狩猎与掠夺。听上去似乎很不公平，但当他们一旦不再能掠夺资源，就会被部落淘汰。
表面上，这两个人是为了我而大动干戈，实际上他们的目的是争一个高低。谁能拿到“我”这个资源，谁就能淘汰对方。
瘦男人这时候劝架，等于找死。果然，他话音刚落，赫帝斯手上的冰箭就刺穿了他的胸口。蓝色血液飙射了一地。他跪倒在地上，捂住胸口的血洞，奄奄一息地爬到了人群的后面。
“不允许其他声音出现，公爵掌管话语权的方式，真令我大开眼界。”奥古斯将水晶杯递给随从，轻轻一抬手，餐车上水晶杯金字塔里的红葡萄酒，立即流向他的手掌，时而化为数百支冰箭，时而化为一头酒红色的翼龙，“这种马戏团小丑都不屑使用的把戏，居然是公爵震慑新血族的手段，我真的很惊讶。”
“我也很惊讶，陛下也许是在无昼城住太久了，竟然不知道井绳也可以成为致命的巨龙。”赫帝斯淡淡地说道。
这句话应该只是他随口一说，他却没有想到，就在几日前，奥古斯才被埃里克用绳索勒住了脖颈。只见奥古斯脸色一变，悬浮在半空中的红酒猛地劈头浇下，在场的人瞬间变成了酒红色的落汤鸡。
我早就远离了他们，并没有被这场酒雨波及，但好几个想要接近赫帝斯和奥古斯的女孩，头发和裙子都被淋湿了。她们张大嘴巴，面面相觑，似乎不懂这场宴会为什么发展到了这个地步。
“陛下，”赫帝斯冷冷地看向奥古斯，酒液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滴落，“你这是什么意思。”
“开个玩笑。我相信公爵不会跟我计较。”
“只要陛下有分寸，我当然不会计较。”
我忽然想到一句话狗咬狗，一嘴毛。
可惜，他们的战况并不激烈，虽然在互咬，咬下的却只是浮毛。我想象中满地狗毛的场面并没有出现。正琢磨着要不要过去煽风点火，一个男仆走到赫帝斯身边，轻声耳语了几句。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赫帝斯竟眼神锋利地看了我一眼。
平白无故瞪我干什么，他和奥古斯吵得那么难看，我都没有插嘴，已经非常乖巧了。
下一秒，我知道他为什么瞪我了。他抬起眼，对奥古斯说“你给g发了请帖？”
只有赫帝斯本人知道他庄园的地址，所以其他人想来他的庄园，必须通过请帖附带的传送符文。为了方便宾客及其属下或家人过来，请帖会附赠“子请帖”，像奥古斯这种级别的宾客，“子请帖”能有一百多张，一般由心腹或护卫持有。赫帝斯没想到，他会把其中一张“子请帖”寄给埃里克。
“g是克莉丝的情人，他想娶克莉丝，我也想娶克莉丝，当然要给他一张请帖，跟他一起征求一下‘父亲’的意见，到底把克莉丝给谁。”
赫帝斯冷笑了一声“原本我很相信我的女儿如此受欢迎，听到这里，不禁怀疑，这是否陛下又一个挑拨离间的计谋。”
“相信我，我宁愿放弃这个挑拨离间的机会，也不愿意增加一个g那样强劲的情敌。”
赫帝斯缓缓地问道“什么意思。”
“你信么，如果你、我和g同时在她面前受伤，她绝不会多看你我一眼，直接去g的身边。”奥古斯轻轻笑着，“你知道，我和她曾有过契约，能感应到她一部分情绪……她讨厌谁，喜欢谁，我都一清二楚。”他深深地望向我，“克莉丝，你希望我跟公爵两败俱伤，然后跟g在一起，我猜得对么。”
契约？感应到我一部分情绪？
真的假的？为什么他以前从未提过？
我顿了顿，说道“无论有没有g，我都不会喜欢你。奥古斯，你知道我的想法，为什么总喜欢让我重复。”
周围人都倒抽一口气。
本以为说完这句话，这件事就算结束，谁知，赫帝斯直接将我拽到宴厅的角落，居高临下地迫视着我“你真的喜欢g？”
他的眼神对我而言，始终充满了无法承受的压迫感。我快速地看他一眼，低下头“不关你的事。”
他将我拽近了一些，指腹轻轻摩挲着我手腕的血管，语气冰冷而危险“宝贝，所有人都知道g是我最器重的晚辈，对付奥古斯的左右臂膀……而你是我最爱的女人，你跟他搞上，相当于当众打我一巴掌。”
“赫帝斯，你不要这么说话，真的很恶心。”
“恶心？”他突然逼近一步，手臂撑在我的身侧，封锁了我的退路，“从什么时候觉得我恶心的呢，是我收养你的那一天，还是……”他垂着头，用手指轻刮了一下我的眼角，“我跟你表白的那一晚？”
此时此刻，我脑中只剩下一句话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话，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赫帝斯低声念出一句咒语，布下隔音术。他抬起我的下巴，寒声问道“回答我，嘉纳特。你明知我对你有欲望，却仍然对我表明忠心，陪在我的身边，帮我铲除异己，若即若离，将我勾引得神魂颠倒，连和其他女人睡觉都想着你，现在，却反过来指责我恶心……你作为勾引养父的贱货，难道就不恶心么。”
第一次听见如此羞辱人格的言语，我气得喉咙发紧，浑身发抖。用力推搡着他的臂膀，但他的力量比千钧还要沉重。
实在没办法了，我抬头望向奥古斯，希望他能帮帮我，哪怕只是走近一些，别让我独自面对这个变态也好。他却漠然地转过了头，开始跟其他女人谈笑。他不是说契约能感应到我的情绪吗？难道他现在感应不到我有多绝望？
“原来在你心里，奥古斯比我还要重要……”赫帝斯扳过我的脸，“可惜，他身份低贱，是戴着王冠也上不了台面的奴隶，并没有勇气反抗我。你记住，真正能给你荣耀，能给你幸福，能给你快乐的人，只有我一个。记得你以前说过，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为什么现在不作数了呢。”
我握紧双拳，愤怒、恶心、羞耻、恐惧等尖锐的情绪，在胸腔内翻搅回荡。这是我这辈子最脆弱、最需要拯救的时刻，但是没有人注意到我的难过和无助，一个人也没有。
我很少向人求助。
现在却希望能有个人来救救我……
救救我。
就在这时，只听“砰”一声，宴厅大门被踹开。下一刻，赫帝斯冷不丁倒退两步，像是被什么猛地撞开。
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大厅门口。
他穿着灰蓝色的衬衫，领口微敞，露出线条分明的锁骨和结实的胸肌，脸上戴着银白色面具，下颚线凌厉，长靴还沾着幽灵岛的黑泥。
他看向我，朝我伸出手“莉莉。”
鼻腔一酸，泪水瞬间冲向眼眶，大颗大颗地涌出来。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扑进他的怀中，第一次觉得这个怀抱如此温暖，如此安全。

第40章
“我在这里, 莉莉。”埃里克单手搂着我的腰，轻拍着我的后背, 他没有问我发生了什么，也没有问我为什么如此难过, 他只是将我揽进怀中, 声音低沉地安慰道, “没事了。”
突然明白为什么小孩子受委屈后, 不能被安慰。因为无条件的宠溺与纵容，会放大一切委屈和难受。在他的怀里，我失去了思考能力, 失去了理性和分寸，只想用他身上清淡的香气, 驱散愤怒、羞耻和恶心等负面情绪。
一个极冷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嘉纳特，回来。”
浑身一僵。这个声音简直就是我的噩梦。我抓着埃里克的衣角, 不知道是否该回头。忽然想起一件事，埃里克是血族猎魔人, 如果想在猎魔人中更进一步, 必然会跟旧血族合作, 而老变态是旧血族的最高统治者。若是老变态用他的前途作要挟……他会把我交出去吗？
埃里克确实喜欢我，甚至爱我，但不一定会为我放弃前途。很少有男人将爱情看得比前途还重, 有的男人甚至会为前途放弃人性。比如上位者攻占一座城市, 明知暴戾恣睢不可取, 却仍会放纵士兵去打砸抢烧。因为作为首领, 他需要用这种手段去获取资源，去宣扬自己的权威，哪怕违背人性。
忽然不敢面对埃里克的选择，我将头埋进他的怀里，鸵鸟般闭上了眼睛。
原以为他会把我推过去，谁知，腰上的力道竟加重了一些，他低沉清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殿下，她不想回去，何必强求。”
赫帝斯顿了片刻，再开口时，每个字都带着浓浓的轻蔑“奥古斯跟我争就算了，好歹他是新血族的王，你是个什么东西？没有我的默许，你能走到今天？信不信我让你再也当不了猎魔人。”
埃里克的回答淡漠且有力“我成为猎魔人是因为想找到她。这个身份对我来说，可有可无。”
听见这句话，我突然觉得以前的自己非常过分。
毫无疑问，埃里克有时候确实不够真诚，对我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件事，都像经过精密计算般恰到好处。所以，那天我对他说，希望他能摘下面具，用真面目面对我。但是这一刻，不知是否这些人都虚伪得令人作呕的缘故，我居然觉得，他对我戴上面具是一种变相的保护。
也许，我该了解一下，他将真面目掩饰起来的原因，而不是武断他是个虚伪的人……
“有趣。就算你放弃猎魔人的身份，你以为你能带她离开？这次在你面前的，可不是无昼城的分身。”奥古斯的声音。
“是否带她离开，意愿在她，而不是在我。若是她愿意跟我离开，赴汤蹈火，也荣幸之至。”
这是我今天听过的最让人心动的言语。胸腔内莫名的情绪快满溢出来，我抬起头，望向他瘦削分明的下颚“走吧。”
他低头吻了一下我的额头“好。”
身后传来几声恐惧的尖叫。回头望过去，是奥古斯陷入了失控的状态。他冰蓝色的眸子染上可怖的猩红，右手上变幻出一柄冒着寒气的魔杖。
他的魔法还是我亲自教的。学会魔法需要捕获元素，我悄悄带他去了一趟元素峡谷，当他捕获到水元素时，高兴了好几天。新血族禁止学习魔法，我再三叮嘱他不要暴露自己会魔法的事实。
他答应得很快，私底下却研究出一种会盛开、会凋零的魔法冰玫瑰，送到我手上。当时，我完全没意识到他已对我产生异样的情愫，加上他穿着侍女的衣服，情不自禁地抱了他一下，说了声谢谢。
想起往事，再看看现在的他……我闭了闭眼，忽然不想再忍下去，转过身，呵斥道“够了！”
奥古斯红着眼睛问道“什么够了？”
“放过我，奥古斯。你根本不喜欢我。”
他的瞳仁失控地爬上冰蓝色的魔法纹路，神色阴沉，显得尤为恐怖“你是我的女神，是我低谷时唯一的曙光……我爱你爱得发狂，怎么会不喜欢你。”
“不，我只不过是你站到高处的证明，跟赫帝斯一决高下的筹码。”我摇了摇头，“奥古斯，我理解你自卑于自己的身世，羡慕赫帝斯的旧血族血统……但你和他争夺我，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你现在是王，应该用王的思维思考问题。当你为你的子民谋求福祉时，他们自然会尊敬你、推崇你。争夺我除了证明你的卑劣外，毫无用处。”
赫帝斯低笑一声“不愧是我教养的女孩，她看透了你的卑劣。”
奥古斯声音压抑地打断他“她根本不懂我对她的感情！”
他的思维和行为，简直就像一个冥顽不灵的幼稚男孩。但他真的幼稚吗？还是说，他认为我的事，只配用幼稚的思维去思考，根本不值得用理性的头脑去分析。
我点点头“是么。那我给你机会证明自己，只要你答应我这个要求，我就同意和你在一起。”
他怔了一下“什么要求？”
“放弃无昼城和王位。”
他动了动嘴唇，久久没有说话，半晌才开口说道“克莉丝，你明知我走到如今这个位置，筹谋了多久，耗费了多少心神……你这个要求，等于让我放弃自己的生命。”
我没有理会他的辩解，直白地问道“所以，你不可能答应这个要求，对吗？”
“不是我不愿意答应，是没有人会答应这种要求。你问问赫帝斯，问问g，如果得到你的代价，是失去自己的财富和地位，你觉得他会答应吗？”
我正要说他这是诡辩，就听见一个声音从身边传来“我会。”
我倏然回头看向埃里克。
他对上我震惊的眼神，回答得很简洁，却斩钉截铁“财富和地位都可以再赚取，莉莉却只有一个。”
眼眶有些发热。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有震撼，有感动，还有心动。我揉揉红红的鼻子，对他笑了笑，然后转头望向奥古斯“虽然放弃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并不是证明爱一个人的方式，但你连口头承诺都不愿许下，说明在你的心里，王位高于一切。既然如此，就不要再装出深情的模样，把我当成奖品争夺。”
“……克莉丝，我没有把你当成奖品。”奥古斯蹙着眉，“我对你的感情如何，你感觉不到么？”
我厌倦了这样的问答，平静地说道“感觉不到。”
“还是说，只有我放弃无昼城和王位，你才会相信我爱你？”他低低地说，“但你知道么，若我不再是王，就算得到你，也会被其他人抢走。”
我叹了一口气“所以，我在你的眼中，至始至终都是一件没有思想、可以抢来抢去的物品？”
话音落下，赫帝斯抱着双臂，饶有兴致地笑了“尊贵的陛下，你好像彻底失去了她的好感。”
我看他一眼“父亲，我对你更没有好感。”
“算了，多说无益。”奥古斯闭上眼，低声念了一段咒语，淡蓝色的薄冰瞬间凝结了宴厅的地板，周围惊叫声不断，“你今天必须跟我回无昼城。我会用余生的时间说服你，我是真的爱你。”
赫帝斯脸上的笑意逐渐消失“她是我的女人，你带她回无昼城，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奥古斯没有回答，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瞳仁已变成了纯粹的冰蓝色。他抬起魔杖，对准赫帝斯。一团蓝色光球立即炸裂了旁边的餐车，成百上千只高脚杯砰然破碎，无数块玻璃片飘浮在半空中，尖端直指赫帝斯。
赫帝斯看也没看一眼那些玻璃片，淡淡地说道“陛下这是在向我宣战吗？”
“我们早就开战了，不是么。”
“很好。”赫帝斯点了点头，几乎是同一时刻，宴厅所有高脚杯、水晶灯饰、落地玻璃窗被无形的魔法力量触碰、粉碎，化为一场玻璃暴雨哗啦溅落。众血族见情况不对，纷纷作鸟兽散，大厅顷刻间空无一人。
这是绝佳逃跑的时机。我对埃里克眨了眨眼睛。他立刻意会。我和他十指交扣，转身朝宴厅走廊跑去。
然而这两人就像后背长眼睛一样，马上追了过来。手心冒出冷汗，我其实没什么自信逃离这两人，不由有些无措。埃里克将我拉近了一些，垂头在我耳边说道“莉莉，还记得我们曾联手猎杀克拉肯吗？”
我双眼失焦地看向他“嗯？”
“他们的实力其实不如克拉肯。”
我诧异地说“……怎么可能？”
他笑了“怎么不可能。克拉肯是史诗级魔物，体型巨大，还有岛民为它献祭生灵和信仰，我们去猎杀它的时候，它差一点就能进化成邪神。你难道觉得，他们的实力能和邪神媲美？”
听见这话，我冷静了一些，手指却仍在发抖“那我该怎么做？”
“那两个人，你更自信应付哪一个？”
这下，我真的冷静下来了。确实，他们并不是不可能战胜的。但因为对赫帝斯的恐惧根深蒂固，导致每次对上他的眼神，我都会被惶恐淹没，根本没空理智思考怎么去对付他们。埃里克的话，给我了一个新思路——如果我和他分别应付一人，或许可以逃出生天。
我沉吟了一阵子，说道“我能应付奥古斯。他和我还有微弱的血契联系，没办法反抗我的命令。”
“好。莉莉真厉害。”他吻了吻我的嘴唇，“那我们等下在中心花园碰面，可以么。”
他的唇还是有些冰凉，就像他的性格一样——他分明是个淡漠无情的人，却将所有的温柔和耐心都给予了我。只要他在身边，我就能感受到温暖、力量和平静。突然有了和过去彻底告别的信心。我忍不住捧住他的脸颊，重重地回吻了上去“不见不散。”
他微笑着说道“不见不散。”
这时，那两个人刚好赶过来。赫帝斯冷漠地说道“绝命鸳鸯的戏码到此结束。嘉纳特，回到我的身边。”
埃里克摊开手掌，一把巫银弩缓缓成形。他微不可见地对我点点头，径直朝赫帝斯射了一箭“殿下来晚了，我已经和令千金私定终生。”
尽管知道这句话是为了激怒赫帝斯，我的脸还是热了一下。见赫帝斯被他引走，我抬眼望向奥古斯，说“马歇尔，我们的账该算算了。”
奥古斯凝望着我，低声问道“你真的宁愿选择这种无权无势的武夫，也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懒得回答这种问题。我提起裙摆，踢掉脚上的蓬帕杜高跟鞋，然后把手背到身后，扯下裙子的带子，将层层裙摆和鲸骨裙撑扔到一边。刹那间，身上只剩下束腰和白色衬裙。
奥古斯喉结滚动了两下，猛然侧过头“你这是干什么？”
我笑了一声，走到他的面前。他有些慌乱地闭上眼睛，耳垂和脸颊染上粉红色，哑着嗓音说道“克莉丝，我不是绅士，色诱这一套，吃亏的只可能是你自己。”
我握住他的肩膀。他的双眼闭得更紧了，脸上却露出一丝期待。
我翻了个白眼，利落地扒下他肩头的披风、腰上的匕首，狠狠地拧了一下他的脸蛋“混账玩意儿，再也不见。”
他愣愣地睁开眼，有些迷茫地看着我。我把披风披在身上，转头就跑。
他如梦初醒，想要追过来。我立即呵斥道“滚，不准靠近我！”
像是被无形的力量拦住，他不受控制地停下了脚步。但这毕竟是卡罗莉娜的身体，血契的力量有限，他很快就追了上来。
奥古斯不会出手伤我，再加上有血契的牵制，他一时半会也追不到我。相比之下，埃里克的情况比我更加凶险。我非常担心他的安危。
赫帝斯的庄园，我早已走过成千上万遍，比任何人都熟悉它的构造。不一会儿，我就到了中心花园的门口，却发现埃里克和赫帝斯已经站在了花园的上空。
埃里克擅长操纵火魔法，赫帝斯没有特别擅长的魔法元素，但他活了三百多岁，知道一些极其罕见的禁术咒语，我害怕他宁愿毁掉整座岛屿，也要斩杀埃里克。
两个人面对面，头发和衣摆猎猎飞舞。仰头望去，除了比太阳光还刺目的魔法光芒，什么也看不见。打斗过程中，时不时有魔法光芒波及到下方的树林，深绿色树叶簌簌坠落，铺满了青石路和翠绿草地。很想帮埃里克，但以我现在的实力，连他们用了哪些魔法都看不清楚，只能站在地上干着急。
“如果和他决斗的人是我，你也会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对吗？”奥古斯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盼望我死的眼神。”
我倏地回头，拔出匕首，命令道“给我后退！”
他后退了一步，有些苦涩地笑道“不用这么警惕我，你是血契的主人，我违抗不了你的命令。”
我一边紧盯着他的动作，一边观察上空的战况。赫帝斯似乎不耐烦再互相试探下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紫色的魔法符文。完成的那一刹那，一头沐浴着紫色烈焰的凤凰冲出符文，尖啸一声，极速向埃里克冲过去。
“不，不要——！！”心跳骤然停止，强烈的恐惧撕扯着神经和身体。这个魔法符文我比谁都要熟悉，它是力量最为强大的一种禁术，能瞬间清除对手体内所有魔法元素。一旦魔法元素被清除，那个人用魔法制造的一切因果，都会回馈到他的身上——比如，他曾用魔法剥夺一个普通人的性命，那么失去魔法元素的刹那，他也会被剥夺性命。
当然，这个禁术并不是无条件使用。当赫帝斯划出这道魔法符文的时候，他的脸颊、手臂和身体便已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鲜血瀑布般喷涌了出来，将下方的树林染成腥膻的暗绿色。
我眼睁睁地看着埃里克从半空坠落到地上，想到即将失去他，想到再也看不见他温柔的目光，想到再也听不见他动听的声音，浑身血液都冰凉了下去，差点跌坐到地上。好半天，才找回了四肢的知觉，跌跌撞撞地冲到了他的身边。
他银白色的面具碎裂，露出冷峻美丽的脸孔，然而从嘴唇开始，全是鲜红色的血液，浸湿了他修长的脖颈，灰蓝色的衣领。我坐在他的身边，简直手足无措，不知道能碰他哪里……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为什么我的一生如此可笑，连自己的人生都做不了主？为什么我曾经视如天神和慈父的男人，会对我产生这样令人作呕的感情？为什么这两个人口口声声说爱我，却连基本的尊重都不肯？为什么他们要杀死我生命中唯一愿意重视我、尊重我的人？
看着他们冷眼旁观的表情，我突然发现，当初埃里克选择隐瞒自己的阴暗面，只说我喜欢听的话，只做我能接受的事，是多么的……温柔。
“你别死……”第一次这么痛苦，鼻子和眼睛都已充血，泪水大颗大颗地涌出来，我轻轻拨开他的额发，发出微弱的哀求，“求你了……别死。”
赫帝斯掏出一块方巾，漠然地擦掉脸上不断喷涌的鲜血“他必死无疑。”
我握紧双拳，平定了许久情绪，才稍稍冷静下来“你们真的让我恶心。”
赫帝斯笑“最好不要有这种心态，因为难受的是你自己。即使恶心，你也要跟我在一起永生永世。”
真想杀了这个变态。我悄悄摸到埃里克手中的巫银弩，缓缓握紧，打算瞄准老变态，一箭射穿他的心脏。谁知，不等我举起巫银弩，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扣住了我的手腕。
“我不会死。”埃里克的声音。
他单手撑着草地，慢慢坐了起来，全身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他将一只手覆在右脸上，只听皮肉龟裂、剥落的呲呲声响起，大块大块的血肉掉下来，露出惨白恐怖的骨架。
他抬起仅剩的一只眼，不带感情地望向赫帝斯“神怎么会死。”
赫帝斯的眼中终于闪过一丝愕然“怎么可能。你体内的魔法元素怎么可能还在，这不可能——”
埃里克站起来，骨手上燃起一团幽蓝色的火焰“我使用的，从来都不是魔法，而是子民的信仰。”
说到这，他反手将幽蓝色火焰播撒在大地上。
火焰肆虐，映出赫帝斯不可置信的脸庞“你既然有这种本事，为什么一开始不拿出来？”
埃里克平静地答道“她害怕我这个样子。”
“就因为这个？”
“就因为这个。”
幽蓝色的火焰熊熊燃烧，覆没了所有人的视线。赫帝斯蹙着眉，想要闯过来，但火焰的腐蚀性比巫银液体还要强烈，他只是用手指试探地碰了一下，那根手指立刻被灼烧成白骨。奥古斯召唤出水龙，试图熄灭火焰，却令火势更加势不可挡。
与此同时，黑翼龙从天而降，盘旋在幽蓝色火焰上空。埃里克拽住缰绳，翻身骑了上去，朝我伸出手“莉莉，上来。”
我看着他修长宽阔的手掌，心里一阵愧疚。
也许对他而言，整个世界确实是一场假面舞会，需要戴上面具才能融入进去，但他戴面具的理由，和其他人完全不同。其他人戴面具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更好地在名利场周旋……他却是因为只有戴上面具，才能被看见真诚和美丽。
和赫帝斯、奥古斯比起来，他的是如此单一，不要虚名，也不要利益……在他的眼中，我可以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倒影。如果这样的人，都能被认为“虚伪”，那么赫帝斯和奥古斯早已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世上。
毕竟埃里克的面具可以摘下来，而他们的面具已经长进了血肉里。
我握住了他的手，坐到了他的身前。
赫帝斯站在幽蓝烈焰之外，死死地盯着我“嘉纳特，你选择跟他离开，等于和所有血族为敌。你知道，我对待叛徒一向不留任何情面。”
“我从未想过要忠于你，为你做事，只不过是想报答你的养育之恩。”情绪大起大落后，再对上赫帝斯的眼神，我竟然心平气和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样恐惧，“不管你信不信，我对你只有亲情。”
“好，很好。”他点点头，声音居然有些轻颤。这次又有多少是真心？
就在翼龙起飞的前一刻，奥古斯神情复杂地叫住我“如果我现在放弃无昼城和王位，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
“不会。”我说。

第41章
翼龙冲向天空, 赫帝斯庄园的金色轮廓渐渐缩小，变成一幅华丽却破败的油彩画卷。丝缕状的云从身旁掠过, 我看着这座岛屿离我越来越远，到最后成为一颗小小的黑点, 被乳白的云雾遮盖。
……居然真的逃出来了。我呼出一口气, 侧头握住埃里克的手“谢谢你。”却不小心握住了他那只骷髅手。
他微微一笑, 不着痕迹地收回骨手，用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掌, 扣住我的手“不客气。”
想起赫帝斯问他，既然有这种本事，为什么一开始不拿出来。他却回答, 是因为我害怕他这个样子，再联系他这个反应, 不由有些心疼。大概是我之前毫不犹豫地逃跑, 给他的刺激太大了吧……以为我害怕他骷髅的面貌。其实，我当时只是被他突然变脸惊吓到了而已，并不是无法接受。后来, 迟迟不肯接受他, 也是他不够真诚的原因, 跟他的容貌毫无关系。
我琢磨了片刻，正要跟他解释清楚, 背上一重, 他居然将整个身体的重量, 都压在了我的身上。
浑身僵硬, 心脏“砰砰”跳动起来。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这么僵直着身子被他抱着。有什么东西渐渐浸透我的衣衫。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汗水，直到血腥味蔓延开来，才反应过来，是温热的鲜血。
一颗心顿时沉到谷底。我反扣住他的手掌，压低了声音“埃里克？”
没有回应。
各种不妙的猜测从脑海中闪过。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根本不是神。如果是神，何必掩饰自己的真面目跟我来往。而且，从没有人在赫帝斯的禁术下全身而退。或许当时，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为了能让我逃出来，才强撑着表演了那一幕，震慑住赫帝斯和奥古斯。
所以，我要失去他了……对吗？
忽然一阵头晕目眩，我攥紧他的手掌，再次轻唤一声“埃里克？”
还是没有回应。
翼龙的速度堪比闪电，云朵一丝丝、一缕缕地从我身旁掠过。阳光是金色的雾气笼罩在我的身上，看上去如此温暖，却丝毫感受不到它的温度。这一刻，我如坠冰窟般，连呼吸的空气，都像冰块一样寒冷。
我尽管不是一个善良的人，却从未故意干过坏事。为什么坏事总是降临在我的头上……为什么在我鼓起勇气和过去告别时，我最珍视的人却像睡着了般，再也不能给我回音……
滚热的眼泪一颗接着一颗坠落，砸在我和他交握的手上。从来没有哪一刻，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命运的存在。它高高在上地俯瞰我，愚弄我，给予我希望，又将我摔入尘埃。
“埃里克……”
虚伪也好，谎言也好，言行举止都是假象也好……他是我碰见的，第一个愿意尊重我、爱护我、拯救我的人。虚伪的性格可以改变，真心却不可能捏造出来。
越想越难受。多希望他的不回应，只是我的错觉。多希望抬起头，还能听见他冰冷却温柔的声音。
下一刻，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哭了？”他摇头笑了笑，从后面抬起我的下巴，擦掉我的眼泪，“我只是太累了……忍不住睡了一会儿。”
惊喜降临得太快，我几乎是语无伦次地说“你一直不说话，我以为你……吓死我了，还好、还好你没事！”
“我不会死。但赫帝斯并不是等闲之辈，一场交锋下来，还是有些疲倦。”他低喘了两声，“我知道莉莉现在，肯定很想知道我的过去……等我恢复精神后，再告诉莉莉，可以么。”
“不急。你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他轻笑一下，嗓音却低哑而憔悴“我可能要睡一会儿。不用担心，我会醒来。”
我侧头摸了摸他的脸颊，轻声说“好，睡吧。我会保护好你。”
他将下巴搁在我的肩上，呼吸逐渐变轻缓，沉沉地睡了过去。我不敢让他用这个姿势一直睡，拍拍翼龙的侧颈，示意它放缓飞行速度。翼龙薄膜包裹了一下眼珠子，听懂了般，竟真的放缓了速度。我趁机将埃里克抱到身前。
只是，男性和女性的体格终究有差异。虽然“卡罗莉娜”的身体越来越像上辈子的我，我本来的身材也还算高挑，但跟埃里克一米九出头的高大身躯比起来，还是显得有些娇小。还好他的腰足够细，要是像他的肩膀一样宽阔，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搂住他。
几小时后，翼龙在巴黎郊外降落。我不确定赫帝斯说让埃里克再也当不了猎魔人，是真话还是假话。没敢贸然进入地下城。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还未靠近凯旋门，就看见一列全副武装的猎魔人从我面前跑过。他们步伐齐整，动作迅速地在一棵棵树上，贴上我和埃里克的通缉令。
幸好过来时，我将埃里克藏在了一个废弃农舍里。巴黎进不去，埃里克这个状态又不适合长途跋涉……我咬着手指头，不禁有些焦灼。
回到废弃农舍，我在杂物堆里翻找半天，找到一条打满补丁的裙子。在井里打了两桶清水，我坐下来，把裙子洗干净，晾到竹竿上。然后，翻出一条还算暖和的毯子，铺在柴房的地上，把埃里克搬到了上面。不知道他还要睡多久，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来，但看见他的伤口都在愈合，呼吸也均匀绵长，一切似乎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试了试他额头的体温，倚靠在柴房门口，睡了过去。
中途醒了两次，都是被乱窜的老鼠和野狼的嚎叫惊醒。睡得很不好。终于挨到天明，晾在竿上的裙子也干透了，我换到了身上，将头发拧成一股，用毛巾包起来。
尽管猎魔人还没有搜到这座村庄，但迟早会搜过来。得想办法去地下城一趟，买点改变相貌的溶液。摸出埃里克的钱包，我清点了一下，20枚金币、5枚银币、10张千元法郎钞票……这小子有钱到我眼红。
从奥古斯身上扒下来的披风，显然没办法穿出去，上面不仅镶嵌着莹亮剔透的宝石，还有几颗光芒璀璨的钻石，穿到街上去，很容易变成众矢之的。他的匕首倒是能接着使用，不过把柄上也镶嵌了不少宝石，还是不能轻易拿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去柴房看了一眼埃里克，还在沉睡。将披风盖在他的身上，我关上门，在脸上抹了两把灰土，走到城门附近，查探巡逻的情况。谁知，整个城门被猎魔人和卫兵围得像铁桶般，几近水泄不通。连贵族的马车、农夫的板车，都要停下来，一一检查。贵族和平民一视同仁，这大概是整个巴黎最平等的时刻。
我两三下爬到梧桐树上，拨开茂密的枝叶，望着猎魔人和卫兵的巡逻路线，陷入了沉思。直接从城门进去，大概是行不通了，只能找机会爬到城墙上，从屋顶潜入城内。
当然，我要是孤身一人，完全可以硬闯进去，像遛狗一样，把他们绕得团团转。但埃里克还在昏睡，我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对他负责。
在梧桐树上打望了一整天，我记下周围的地形。回到农舍后，我将裙子裁短，多余的布条用来保护手肘、足踝。夜幕降临，我轻吻了一下埃里克的额头，用布蒙住脸庞，趁夜来到了城外的树林。
让我没想到的是，夜晚的巡逻比白天还要密集，看来赫帝斯给了猎魔人协会极大的压力。若不是关系到根基的威胁，猎魔人根本不会如此在乎一个旧血族的命令。
潜行到城门附近，我念出回溯术的咒语，白日经过这里的四轮马车立即出现，甚至能听见车轮辗轧石子路的声响。卫兵猛地抬头，上前查看“谁？！”
时机转瞬即逝。我轻盈地跳到城墙上，快速攀爬上去，借着夜色的掩护跃到下方的屋顶。尽管我已极力放轻动作，还是发出“砰”的一声。同一时刻，猎魔人发现回溯术的痕迹，意识到卫兵被调离城门，马上带队追了过来。这次和以往的追逐不同，容不得任何闪失。我不敢休息，不停地躲避、绕路、制造幻象……总算甩开了那些难缠的尾巴，进入地下城。
没想到赫帝斯会做得这么绝，黑市竟被禁止出售改变相貌的溶液。好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黑市的存在，从来都不是为了循规蹈矩地售卖商品。多逛了几家商铺，付钱的时候暗示了几遍，再出来时，我的手上已多了几瓶染色溶液。又买了一双靴子，一件灰色斗篷，找了一家不登记身份的小旅馆换上，对着镜子染发染肤，用肤膏遮住脸颊痣，修饰了一下轮廓。这一晚，我都没有睡觉，蹲守在房间的门口，以防被巡逻的猎魔人破门带走。
天亮后，我戴上斗篷，走出小旅馆，跟着人潮走出城门。一个守卫扫了我两眼，厉声喊住我“带斗篷的，把帽子摘下来！上面有令，最近不得戴帽子和蒙面。”
我慢吞吞地摘下斗篷，露出一张头发、眉睫和瞳色都染成雪白的脸孔。周围人都倒抽一口气，对我指指点点。守卫是个普通人，被这张脸噎了一下，头疼地挥挥手，把我放了出去。
我松了一口气，快步赶到废弃农舍，推开柴房木门的瞬间，却发现地上的埃里克已不见踪影。
有那么一瞬间，脸上血色尽失，手脚冰凉。无数种不祥的猜测涌上我的心头，他是醒过来自己离开了，还是被猎魔人带走了……如果是后者，我该怎么办。他的身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能不能好转恢复，还是说，他已经被禁术剥夺了性命，连全尸都没有留下。想到最后，我差点跌坐在地上，陷入深深的绝望。
这时，一个漠然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以为你走了。”
我猛然回头。埃里克站在不远处，衬衫微敞，露出胸膛微微起伏，似乎伤势还未彻底痊愈。他的手掌已变得完好，右脸却还是恐怖骷髅的模样，眼眶内嵌着一颗完整的金色眼珠子，可以看见血丝和密密麻麻的血管，与左脸的冷峻美丽形成鲜明对比。
我却觉得这是这几天看见的最美丽的景色，忍不住跑过去，扑进他的怀中，搂住他的脖颈，仰头吻了上去。
他完好的那只眼微微睁大，另一只眼则无措地转动了一下。

第42章
我贴着他的双唇,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骷髅轮廓，小声问道“如果我亲你那半边脸，你会疼吗？”
他却侧过头，答非所问“很丑, 会吓到你。”
我将他的头转回来，注视着他金色的双眼“不管你什么样子，都不会吓到我。会吓人的只可能是丑陋的心灵，而不是外表。”
他静静地望着我, 低声问道“要是心灵也很丑陋呢。”
“你说谁？”我眨眨眼，笑了，“你吗？不可能。”
“我没有说笑，莉莉。”他的神色冷静，声音也很冷静, 却隐隐透出一种悲观和绝望，仿佛已经看穿了我的想法, “我的内心和外表一样肮脏。他们想对你做的事, 我也想过。”
我怔住，微微张嘴“可是……你并没有那样做。”
“你想我用真面目面对你。那么，迟早都会。”
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按理说，听见这个答案, 我该恐慌才对。被控制和被禁锢的感觉，我这辈子不想体验第二次。但听见他说这些话, 我却感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心疼。他是一个擅长伪装的人, 明明可以隐瞒下去, 继续做一个温柔体贴的情人……反正连赫帝斯的禁术都对他无效，我又怎么可能反抗他。
然而，他却选择在我最感激他的时候，说出自己的阴暗面，让我考虑清楚去留……跟那些人比起来，他连阴暗面都显得那么温柔。
我想了想，轻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我不是神，也不是人，只是一个血统混杂的怪物。”他不带感情地说道，仿佛在陈述其他人的身世，“之所以拥有信仰的力量，是因为曾和克苏鲁接触过。疯狂了一段时间后，我得到了它的精神力。”
疯狂了一段时间？
他怎么能说得如此轻描淡写……
海上那段日子，我不过是被克苏鲁短暂地接触了一下，就已分不清梦和现实，差点在重重梦境中精神崩溃，即使后来清醒过来，也不寒而栗，情绪极容易波动起伏。他当时被克苏鲁接触，“疯狂”了一段时间，不难想象那是怎样折磨的疯狂。
“后来呢。”我微微皱眉，握住他的手。
“从那时起，我经常能听见克苏鲁的呼唤。它朝我灌输另一个世界的法术和知识，试图将我逼疯，以达到控制我的目的，收回留在我体内的精神力。但幸运的是，每一次我都清醒了过来。”他顿了顿，“再后来，我用它的力量接管了大衮密教，得到了深潜族的供奉与信仰。”
简单几句话，却可以想象到背后的惊心动魄。怪不得在纽伯里波特看见那顶冕饰时，总觉得它和埃里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充满了人类无法探索的奥秘与精粹。当时我却不曾想到，那些联系，是埃里克和克苏鲁一次又一次博弈的结果。
神是怎么出现的？
从古至今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毫无疑问的是，有信仰，才能有神。有时候，即使那个魔物没有资格成神，但经过神殿和信徒的长期奉养，也能获得神明的力量。克拉肯就是一个例子。
神的力量是压倒性的、不可名状的、不可抵抗的。它不是魔法元素，可以被剥夺和被削弱。只要信仰存在，信徒存在，神就能得到源源不断的力量。
埃里克本身就是不死不老之身，头脑理性严谨，行事冷静沉着，再加上阅历丰富，见识卓绝，哪怕没有克苏鲁的知识和精神力，他也已经像神明一样无法超越。
要是一个普通人，在和克苏鲁的抗衡中，得到了胜利，获得了它的精神力，绝对会到处宣扬，吹嘘自己的本领。他第一反应却是，我会在意他血统混杂的身份。
“埃里克……”我禁不住离他近了一些，轻唤道，“不管你是人是神，或是你口中的怪物，我对你的看法都不会改变。两个人在一起，应该是互相改变，变得更加美好，而不是朝对方的阴暗面妥协。也许你自认为和他们没有区别，但在我这里有。区别是，我喜欢你，愿意等你变得更好，并且相信你不会伤害我。”
他沉默了一阵子“万一我控制不住自己，伤害了你怎么办。”
我看着他的眼睛，耐心地问道“你会怎么伤害我？”
“控制你，掌控你。”他低垂下眼，捧着我的脸颊，神色还是那么冷静，淡漠眸子里却露出的冰山一角，尽管他的眼神还是那么冷静，气质还是那么清冷，眼中的情绪却狂热到让人心惊胆战，“莉莉不是说过，很讨厌被强迫的感觉么。”
我吞了口唾沫，尽量循循善诱地问“……那你会这么做吗？”
“醒来后发现你不见了，我差一点就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他轻描淡写地说道，“莉莉你觉得呢。”
他眼中浓浓的毁灭欲告诉我，最好不要去深究，所谓“无法挽回的事情”指什么。
确实，哪怕他表现得再温柔，再体贴，再尊重有礼，骨子里还是一个危险分子。他是人类、血族和深潜者的混血，又得到了旧日支配者的精神力，还汲取了深潜者的奉养，已然成为了一个看得见的、真正的神明。
以他的力量，若是想要禁锢我，大可以直接将我囚禁起来……但他却对我说了这些话，什么意思？
想将一个人禁锢在身边的根本原因，是认为这个人会离开。他说这些话……是想让我说出不会离开他的承诺？
想到这里，我不由有些哭笑不得。这个人的心思也太重了一些……想要承诺，明明可以直说，他却拐弯抹角地暗示了这么久。我假装没懂他的暗示“那你希望我怎么做？”
他垂下头，将额头抵住我的额头。距离倏然拉近，呼吸交错，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原以为他会像我设想那般，说“莉莉不要离开我”，谁知，他开口却是“控制我，掌控我。”
我头脑一片空白，呆立在原地“……什么？”
他的态度平静且自然“不忍心控制莉莉，只好请莉莉控制我，不可以么。”
这句话超出了我的认知。我消化了很久，还是很懵“我……怎么控制你？”
他沉吟了片刻，似乎在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对我负责。莉莉能做到么。”
对他负责？这么简单？我不禁怀疑是否有什么陷阱，然而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陷阱会设在哪里，慢慢地点了下头“……当然能，还有吗？”
“别让我离开你的视线。”他问，“可以么。”
好奇怪。他的语调就像是冷硬的铁，锋利的刃，却说出需要我控制，需要我负责的话语……感觉也太奇怪了。我的脸颊微热“……可以。”
“别让我认识新的人，除非经过你允许。”
我愣了愣“这样不太好吧。”
他对上我的视线“莉莉不是要对我负责么。”
“但不该限制你认识其他人。”
“不是限制，是让你筛选。”他轻声笑了，“莉莉认为人品过关的人，我才会去认识。这难道不是一种负责么。”
越来越奇怪了，脸颊也越来越烫。我硬着头皮点头“还有呢。”
“相对应的，莉莉也该筛选自己的身边人。对我不利的，莉莉不应该去认识。莉莉觉得呢。”
三个“莉莉”说得我头晕，耳根已经热到了脖子根，我只想快点进入下一个话题“……好，还有吗？”
他摇摇头“以后再说吧。现在莉莉有什么打算？”
见他转移了话题，我松了一口气，说出昨晚和今天的见闻“现在巴黎全是猎魔人的巡逻队和守卫，到处都张贴着我们的通缉令。没有意外的话，巴黎是待不下去了。”
“如果莉莉想待在巴黎，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
“猎魔人协会的地下城是我建造的。我顺便建造了一座地下宫殿，就在地下城的旁边。”
他说得这么淡然，我差点真的以为只是“顺便”建造了一座地下宫殿。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原来地下城是他建造的！
“如果莉莉愿意，我们可以去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有个地方落脚当然愿意，更想去看看“顺便”建造的地下宫殿是什么样子。
我点点头。埃里克摘下小拇指的尾戒抛到空中，一个散发着红宝石光芒的魔法阵投射到地面上。他上前一步，回头朝我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走进魔法阵。一瞬间，四周的场景便已改变一条幽蓝色的旋转楼梯出现在我面前，一圈一圈，像是没有尽头般，墙上每隔十米，有一盏萤火般金黄的烛台。
往下走去，不知走了多久，潺潺流水声响起，两座外观狰狞的镀金铜像屹立在暗河两侧。河边有一艘小船，船头挂着骷髅造型的油灯。埃里克牵着我走上去，修长的手指往水面一点，水波荡漾开数圈涟漪，推着小船前进。
之前，我以为这里叫“地下宫殿”，是夸张的说法。看见这里的布置后，才知道地下真的可以修筑起一座宫殿。一路上，我看见雕刻精细的大理石柱，镶嵌着彩色玻璃画的穹顶。烛光是橘黄色的透明精灵，飞舞在镜面般的暗河之上。
半晌，船靠岸。埃里克走下去，伸出手臂。我扶着他的手臂下船。地上铺着金红相间的地毯，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我看见一座教堂般宏伟的金色管风琴，四排琴键，上千根音管。
听说这种乐器被称为“乐器之王”，因为弹奏门槛极高，琴手必须调动四肢，才能用它演奏出乐声。它和钢琴完全不一样，普通贵族小姐学习钢琴，只需要一两个月就能流畅地弹奏乐曲。管风琴学习两个月，可能连踏板都不会踩，更别说记住各种音栓。
连这么复杂的乐器都会……或者说，这个男人还有什么不会的吗？
我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他笑了笑，沿着石阶走到管风琴前坐下，没有弹奏，因为这种琴的音量极大，宛如山洪爆发般震撼，一旦弹奏，方圆十里内都能听见。
他半垂着眼，注视着琴键，许久才说“一开始学那么多，是想证明自己人类的身份，后来，是为了配得上莉莉。再后来，则是被克苏鲁强行灌输的学识。”
最后一句，听得我心疼起来“没办法抵御它的入侵吗？”
“没办法。”他低低地说道，“上次我回印斯茅斯，是为了得到深潜者的奉养。若没有它们的信仰，克苏鲁的精神力会让我陷入疯狂，到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都不知道。”
……尽管心里清楚，他不会伤害我。听见这句话，我还是感到了一丝寒冷的危险。

第43章
住在地下宫殿的时光, 比我想象得要平静幸福。在这里, 我不用担心身份是否暴露, 也不用担心是否会被那些人找到, 每天醒来悠闲地看看书、钓钓鱼，过得相当轻松自在。
因为答应埃里克，要对他负责, 不能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他看书的时候，我就坐在一旁，翻翻书架上的爱情小说。如此过去几日, 我突然发现书架上的爱情小说, 种类似乎太过丰富了。从哥特题材到乡村题材, 再到法国作家最爱的交际花文学, 可以说是一应俱全。我忍不住眯眼望向他，这人在书架上放那么多爱情小说干什么。
拿起一本书，我走过去, 伸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他有些疑惑地抬眼, 望向我“怎么了, 莉莉。”
我走到他的身后，将身体压在他的背上，两条胳膊搂住他的脖颈，把书摆在他的书桌上。
这个男人有时候像情场老手，有时候却纯情得近乎青涩, 比如现在, 我只是稍微亲近了一下他, 他浑身就僵得像块木头，耳根粉红，不过神色还是很平静，仿佛身体是另一个人的反应。
我指了指那本书“你看过这本书吗？”
他快速地看了一眼“看过。怎么了？”
“没怎么。”我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笑笑，“只是很惊讶，你居然会看这种小说。”
他轻吁一口气，似乎把情绪调整了过来，身体也放松下来“有原因的。”说着，他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扯到他的身前，让我坐在他的膝盖上。这样一来，脸热的人换成了我。不愧是他，学习能力强到让人嫉妒，这种事情也能举一反三。
他的胸膛在我的面前起伏，微冷的呼吸从我的额头掠过，颈间清淡却辛烈的香味萦绕在我的鼻子前。我深吸一口气“什么原因？”
他沉思了一下，说道“成年以后，有段时间总是梦见你，当时不明白原因，就买了一些书来看。后来就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问道“梦见我？梦见什么了？”
他看了看座钟，转移了话题“中午了，莉莉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不饿。你快告诉我，你梦见了什么。”
他朝我投来无奈的眼神，喉结滚动了下，压低声音说道“一个刚成年的男人，梦见曾救过他的女神，你说能梦见什么。”
我顿时明白过来，热意从脸颊蔓延到脖子根“这样……我懂了。”
他看了我片刻，眯了眯眼睛，一手揽住我的腰，另一手合上桌上的生僻语言书籍，低头在我的耳边问“莉莉懂什么了。”
他的气息疏冷，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灼热，烫得我的耳根一阵酥麻。我发现了，虽然他未经情事，有时候纯情且青涩，但当我退缩或害羞的时候，他还是会暴露猎人的本性，发起强势的进攻。
其实想想，大家都是阅历丰富的男女了，聊这种话题也正常。在我这个年纪，有个女伯爵，前男友的尸体都葬满了后花园。我一直被老变态灌输要保持纯洁的观念，对于这方面的思想，确实太保守太落后了。
不能一谈论这种话题就脸红，也不能总是这样受制于他。我想了想，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撑起上本身，调整坐姿，面对面地骑坐在他的身上。还是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男人，几乎能感受到他腰部下方骨头的形状。他的呼吸瞬间急促了几分，眼眸变成浓烈燃烧的金色，瞳孔渐渐紧缩成两条黑色的线“莉莉，你在干什么。”
我捧着他的脸，缓缓靠近他，鼻尖抵住他挺拔的鼻尖“做你梦里想做的事。”
他闭了闭眼，喉结狠狠滑动了两下，放在桌上的那只手紧握成拳，再次睁开双眼时，眼睛已隐隐泛红。
这是即将失控的征兆。玩笑开得太过火了。我正要从他的身上起来，他却单手握住我的腰，把我按了回去，仰靠在椅子上，另一只手搁在扶手上，眼里的情绪平静却可怕“那莉莉知道我梦见了什么吗？”
“……什么？”
“梦见你和我交换血液。”
我“……”
这要从血族的文化艺术说起。虽然在血族的历史书上，、内斗和战争占据的篇幅永远最多，但血族依然涌现了不少优秀的艺术家。其中，有一部文学作品风靡了将近两个世纪，讲述的是血族始祖和人类少女的爱情故事。后半部有个情节，少女被猎魔人催眠，在睡梦中说出血族始祖的弱点，然后在始祖被围攻的时候，因为保护他而死。疯狂的始祖屠杀了一座城市，在鲜血、暴雨和雷电中，初拥了少女，赐予她永生和不会衰老的容颜。两个人在雨中激烈地交换血液。从那以后，交换血液就成为比接吻还要庄严且亲密的行为。
我迟疑地问道“那你现在是……想喝我的血液吗？”
“想。”他顿了顿，“但不想伤害莉莉。所以，还是莉莉喝我的血液吧。”
我睁大眼，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已伸出两根骨节分明的手指，指尖燃起一缕幽蓝色的火光，按在自己的脖颈上。“呲呲”两声，皮肤立刻被灼烧出两个小洞，鲜血潺潺流淌而出。浓郁的红，寡淡的白，性感得让人心脏发麻。回想起第一次吸食他鲜血的情景，那甘甜芬芳的香味，我至今还记得，不由吞了口唾沫。
他离我近了一些，将脖颈递到我的唇边。
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脖颈才是他身上最动人的部位。修长，结实，线条凌厉，喉结突出，散发着一种属于雄性的凛冽美感。
心脏“砰砰”狂跳起来，我情不自禁地凑过去，吞咽了一口。已经变成了人类，按理说应该对鲜血反感才对，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血，他自愿将全身最脆弱的部位，送到我的唇边，我的心中就充盈着一种强烈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慢慢地，他的头微微垂下，将双唇覆盖在我的唇上。血腥味在弥漫，呼吸交错，气氛愈发暧昧火热，这个吻也越来越失控。我看见他的瞳孔缩得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看不到黑色的部分。他的吻也越来越滚烫，从我的嘴唇，吻到脸颊，再到脖子。我被他吻得被迫靠在桌沿上。只有这样，才能阻止身体瘫软在地上。忽然，两枚坚硬的东西抵在我的脖颈。是他的牙齿。他彻底情动了。
然而，他却猛地推开了我，站起身，狼狈地匆匆逃离“我去给你准备午餐。”

第44章
很少看见埃里克失控。相较于奥古斯，他永远都是冷漠沉稳的模样, 非常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 即使心跳失序，呼吸急促, 神色依然淡漠而疏冷。但就在刚刚, 他的眼珠居然变成了猩红色，上一次瞳孔变红，还是被我发现真面目的时候。
不知道他刚才推开我，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还有，等下用完午餐, 他是否会继续刚才的事情……越想脸颊越滚烫,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要镇定。
谁知，用完午餐，他收拾了一下, 直接去了书房。地下宫殿有两个书房, 一个在卧室, 另一个则要穿过长长的走廊, 打开机关才能进去。记得第一次去那里时, 我被里面的装潢吓了一跳，还以为走进了宏伟典雅的教堂。
穹顶是交叉繁复的肋拱造型, 上面有镀金的骷髅铜像, 中间是未完成的彩绘, 散发着颜料的刺鼻气味。水晶吊灯悬挂在半空中，金黄色的烛光映照着《基督诞生》的画作，充满了庄严而辉煌的神性。很难想象，这幅天顶画也出自于埃里克之手。毕竟，他曾说过，自己并不信神。
我走进去，他正站在半空中，手中拿着画笔，调色盘飘浮在他的面前，快速而熟练地涂抹上色。圣经题材的画作，大多色彩鲜明，人物形象精美。我在帕尔马大教堂见过一幅《圣母升天》的天顶画，连云彩都是昂贵的蓝色，天使或手持金器，或身着繁复的衣衫，环绕在玛利亚身边。埃里克笔下的圣母却坐在昏暗的地方，面庞消瘦，只有怀中的襁褓散发着金色光辉，与那些竭尽华美的圣母截然不同。
我顿时将他之前逃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好奇地问道“为什么画这个？”
他用的是坦培拉技法，一种古老绘画技法，用蛋清混合色粉调制成颜料。因为颜料干得很快，对熟练度要求极高。会这种技法的画师，都是终生为教堂天顶画服务的老画师。没想到他连这个都会。
他放下画笔，调色盘和十多支画笔自动回归原位。他走下来，在水盆里洗了下手“想事情的时候，会过来画一会儿。”
“你的圣母更像一位真正的母亲。”
“她本就是一位母亲。”埃里克失笑，“莉莉知道，我并不信基督。所以，我并不是在画圣母，而是一个生育后的女人。”
就像卡拉瓦乔的《圣母之死》一样，没有昂贵而雍容的蓝色衣衫，也没有细腻光滑的脸蛋，卡拉瓦乔笔下的圣母瘫倒在农舍的床上，发丝蓬乱，形容狼狈，就连身旁的使徒也是面黄肌瘦的农民。与教堂内云雾缭绕、熠熠生辉的天顶画完全不同。果然，艺术都是相通的。即使只是偶尔过来“画一会儿”，也有了和大师媲美的功底。
我哑了片刻，半晌才说“既然不信基督，为什么画圣母呢？”
问完才发觉是废话，他已经回答我了这是普通母亲。正要转移话题，他却抬眼看向我，若有所思地说道“我还以为莉莉记得，我只信仰你。”
我懵了一下“啊？这个……我记得。”
他点点头，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记得就好。一开始画天顶画，是为了打发时间，后来是为了缓解对你的思念。”
脸颊越来越烫。就在热意要蔓延到脖子根的时候，我猛地清醒过来“……不对，你之前骗了我。我在纽伯里波特梦见了你的过去，你并不是地下赛场的拳手，也没有总是徘徊于生死边缘。”
“以前说谎了，对不起。”他低低地说道，“但确实是你支撑我走到现在。神不能救赎我，也不能指引我。但是，莉莉可以。”
热意已经涨到了耳根，我忍不住抬手，用手背冰了一下。这个人还是这么会说话。如果这时候退缩，那就太没意思了。我深吸一口气，故意靠近他了一些，仰头问道“既然我对你这么重要，那你之前为什么要跑呢？”你不想要我吗？这句话无论如何也问不出口。
他右手指关节抵住下巴，眼睛微微眯起“莉莉希望我继续？”
简单的一句话，差点令我的心跳停止。我浅笑着望着他，表面从容，实际上思绪已一片空白“你说呢。”
“只要莉莉愿意，我都可以。”
这句话让我心跳了一整天。原来被尊重意愿是这种感觉。我说了一句“不喜欢被强迫”，他就牢牢记在了心底。的确，当时的我被亲得有些发懵，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愿意……如果他在那种情况下，强行欺压过来，我绝对会顺水推舟地同意。他却将我推开，一个人作画冷静，只是为了得到我的同意……他怎么能这么好。
不过，我当然是愿意的……这要怎么说出口啊。
一转眼，几天过去了。本以为他会克制不住，对我发起进攻。到时候我再点头同意……谁知这几天，他都泡在琴房，专心作曲，不关心任何事情。对我最亲密的动作，也不过是亲吻我的嘴唇和手背。我不由有些泄气，心态也从等待他主动，转变为勾引他主动。
地下宫殿有一个储存绸缎的石室，我在里面翻出了两卷亮红色的绸缎，将皮靴改成了足尖鞋。这些都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完成的，他居然没有过问，更加坚定了要勾引他主动的想法。
芭蕾舞裙的裙摆，制作过程比较繁琐，需要真丝或江珧足丝的布料。一连好几天，我都在和裙摆较劲。原以为这样他就能注意到我在做什么，然而，他注意是注意到了，重点却完全错了——他站在一旁，精准地指点我该怎么缝制裙摆。
我沉默了片刻“……你连这个都会？”
“有段时间做过裁缝，不算精通。”
“……”
跟全能的男人在一起真没意思。心里是这么想，对他的崇拜却多了几分。就这样，十多天过去了，我终于将舞裙和足尖鞋做好。回想起当初对奥古斯脱衣服，他以为我要色—诱他的情景。虽然这辈子都没可能色—诱他，但色—诱埃里克却可以试一下。
这天，埃里克正坐在钢琴前谱曲。半个月相处下来，我发现他作曲的时候，是最专注的时候，任何动静都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身边。他没有抬头，羽毛笔沙沙地写字，时不时按一下黑白琴键。
已经想好了每一步该怎么做，真正行动的时候，却有些紧张。我脱下鞋子，弯腰换上红色足尖鞋，绑上缎带“这是什么曲子？”
他头也没抬“随手写的一首曲子。莉莉感兴趣？”
“有点兴趣。”我转过身，将束腰的系带面对他，“可以帮我解一下吗？”
他看我一眼，单手扯掉了我束腰的系带，然后继续低头谱曲。
我“……”
这样都没办法吸引他吗？
我咬咬牙，直接将束腰脱了下来，在琴凳上换上芭蕾舞裙。与此同时，沙沙的写字声总算停止了。感受到他的视线落在我的后背，心脏差点跳出胸腔，有那么一瞬间，后背就像是被烙铁烫伤了一般，有种奇异的灼烧感，接触空气都会感到火辣辣的疼痛。
双手背到身后，我系上裙子的带子，硬着头皮站起来，对着他转了两圈“好看吗？”
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看了我很久很久“好看。”不知是否我的错觉，他的声音比以前更加低哑了一些。
心跳几近疯狂。我走上前，将距离控制在一拳左右“那你想看我跳舞么？”
我原本的想法是，等他回答“想”，然后在跳舞的时候，对他动手动脚，看他瞳孔变红失控的样子。谁知，话音落下，他就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拽进了他的怀里。我不由自主地跌坐在他的腿上。他垂下头，将我的发丝勾到耳后，眼珠一点一点地染上红色“不想。我想吻你。”
这个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眨了眨眼睛，脑中一片空白“什么？”
他对上我的眼睛，眼中是强烈的侵占欲“我可以吻莉莉吗？”
“……可、可以。”
他的唇瞬间压了下来。这是一个侵略性十足的亲吻，仿佛交—配前夕雄狮撕咬雌狮的颈肉。后背被他紧紧按住，感受到他比以往更加火热的掌心，我整个人都僵住了，有一种玩火的错觉。更让我僵硬的是，他注意到我的僵硬，居然停了下来，低声问道“不可以吗？”
第一次明白了脸红得快要滴血是什么感觉。“……可以。”
他点点头，继续吻我。但每吻一个地方，都会停下来吻我“可以吗”。比如，他从我的唇吻到我的脖颈，明明瞳孔已经红得吓人，却还是会停下来，压低声音问我“可以吗？”
感受到他的呼吸喷洒在我的颈间，我不自在地后退了一些，却碰到后面的琴键，“嗡”的一下，琴音共鸣悠长“可以……”
他顺势从脖颈吻到锁骨“这里可以么。”羞耻的心跳声几乎将耳膜震破，我简直想捂住脸“可以……”心里希望他别再问下去了。然而，他却不肯放过我，一只手插进我的头发，另一只手顺着我的腰往下挪。都这种时候了，他竟还在我的耳边问道“可以吗？”
我终于受不了了，一把推开他“不可以！”
……怎么会有这么不解风情的人！讨厌死了！

第45章
他有些愕然地望着我，似乎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不想看他迷惑的眼神,我直接起身离开。就这样两天过去,我和他又恢复了以前的状态。他在琴房谱曲,我在一旁看书。
虽然在地下的时光十分平静且幸福,但时间一久,我还是感到了乏味,开始在书架上找游记来看。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想去地面上逛逛这件事。就在我头疼不已时,他居然主动提出，要带我去其他地方看看。
我怔了怔“你怎么知道我想出去看看？”
他无奈地说道“你想什么都写在脸上。”
我不禁有些不好意思“你准备带我去哪里呀？”
他思考了一会儿“知道精灵么。”
我诧异地说“精灵不是已经灭绝了吗？”
“他们搬到了类似无昼城的异空间。”
“真的吗？你怎么知道？”
他笑着摇摇头，写下一个音符“我替他们建造的。你想去的话,我给他们写一封信。精灵比较排外,只接受有请柬的客人。”
精灵和人鱼一样,都是传说级别的美丽生物。因为深潜者的关系，我对人鱼的长相已不抱希望，但精灵目前还未传出任何恐怖传说……听说精灵能歌善舞,不管男女都头戴玫瑰花环，身穿绿叶和常青藤编织的衣袍,美得让人忘却尘世的烦恼。如果可以，我当然想去看看这种生物居住的地方,更何况还是埃里克建造的。
我点头答应。埃里克拿出一张信纸,写下几个字。署名后,信纸自动飞到半空中,无火燃烧成灰烬。
原以为过两天才能收到回信,谁知十分钟后，精灵的回信就来了。两只浅蓝色的蜂鸟衔着一个玫瑰色的信封，散发着百合花的清香，送到埃里克的手中，与他骨节分明的硬朗手指产生强烈对比。
他看完后，将信纸递给我“你想哪天去？”
“哪天都可以。”
埃里克沉吟了片刻“就今天吧。”
像这种开辟在异空间的国度，只要有传送阵，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瞬间抵达那里。埃里克站起来，拿起大衣披在肩上，低声念了一段咒语。同一时刻，我手上的信纸长了翅膀般，飞到半空中，浮现出一个巨大的海螺图案，散发出水波般的幽幽蓝光。
光芒里可以看见苍茫蓝天、参天古树、宏阔的白色建筑群……埃里克回过头，向我伸出一只手“莉莉，来。”
和他一起走进传送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呈六角星状的白色建筑群，中间屹立着白色高塔，塔顶飘浮着四枚魔法宝石，源源不断地为这座城市供给能量。城市的周围是断崖、森林和瀑布，普通人若没有传送阵协助，无论如何都走不到城市的中心。
听说精灵诞生于生命树，天生体内就有魔法元素，背上长有蜻蜓般纤长的双翼，嗓音优美动听，擅长各种乐器，曾一度被黑市捕捉到几近灭绝。不知道埃里克是怎么接触到这些精灵的，又是怎么为他们建造了这座城市……他的身上有太多充满传奇色彩的秘密。
沿着传送阵走出去，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鲜花，连房屋的砖块都散发着甜美的芬芳。精灵们手提花篮，翅膀蜻蜓般来回扇动，顺着花瓣飞舞的轨迹，飞向城外。必须承认，在阴森黑暗的地下迷宫待久了，来到这么甜蜜明亮的城市，心情确实开阔了不少。
我回头看向埃里克，他也在看我。阳光是金丝雀的羽毛，飘落在他的头发、肩上。再甜美的风光，也温暖不了他过于冷峻的轮廓。只有我知道他的声音能温柔到骨子里“这里有不少景点，马上还会举行一年一度的情人节。你要是喜欢，我们可以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鼻子忽然一阵发酸。这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以我的意愿为先。被赫帝斯和奥古斯通缉时，也是这样。他得知以后，并没有在意自己在巴黎的财产、房产和地位，第一反应是，我是否想继续待在巴黎。见我点头后，他才带我去了地下宫殿。
到了精灵的城市后，他还是如此，先问我是否喜欢这里，再决定接下来的行程。他对我太过温柔，已经到了无条件妥协的地步。如果不是真心喜欢，又怎么可能做到这种程度……可笑的是，之前我还怀疑他的真心。
已是黄昏，精灵的翅膀是透明的薄纱，折射着夕阳金色的光线，宛如空气中粼粼闪烁的波纹。
不想再让他为我妥协下去。我握住他的手，仰头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他愣了一下“我没有特别喜欢的地方。”
“这里也不喜欢吗？”我忍不住笑了，“这可是你建造的城市。既然你不喜欢，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他蹙眉想了想“这里鲜花比较多，我以为女孩子会喜欢。”
可能是夕阳太过美丽，又可能是鲜花太过芬芳，心里的喜欢忽然就满溢了出来，灌满了胸腔。我扣住他的手，轻轻晃了晃“其实不用这么照顾我的感受……总是以我的意愿为先，会很累吧。”
他有些迷惑地说“照顾莉莉的感受，怎么会累。”
我看向他的脸庞。他是真的迷惑，不似作伪。有那么一瞬间，我有种过去的阴翳已经消失的错觉……我似乎已经翻开了新的篇章，开始了新的生活。
缘分真奇妙。这个人明明不是一个温柔的人，我却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从未感到的温柔。他明明控制欲极强，却总是以我的意愿为先，无时无刻都在妥协和退让……
“埃里克，”我轻轻道，“我爱你。”
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不好意思看他的脸庞。不管他的温柔、妥协和退让是否真实……我只知道，再也不会有人，给我一份这么完美的爱。
在精灵国度这段时间，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精灵国有四种元素森林，火元素森林的气温高达50摄氏度，只有少数耐高温的魔物能存活下来；水元素森林被大雪覆盖，银装素裹，别说进去，光是靠近森林边缘都会发抖；风元素森林内有无数个风暴陷阱，稍不留意就会被飓风卷得粉碎；土元素森林由成千上万片石壁组成，是天然而复杂的迷宫，除了采石经验丰富的精灵，几乎没人敢进去。
有险境，也有仙境。水元素森林后有一座雪山，是每年情人节观赏烟火的圣地。我们来得太晚，最佳观景点已经被包下，只好站在山腰观赏烟火。
说起来，这算是我和埃里克的第二次约会，第一次是在热带小岛。他的手指交扣住我的手，牵着我走到山腰，脱下外套铺在地上，让我坐下。
繁星闪烁，烟火璀璨，是无数颗悬挂在夜空的晶亮钻石。看过很多次烟火，但没有哪一次比这次更幸福，更美好。我下意识地握住他的手，本想说“我爱你”，话到嘴边，却有些害羞。看着他耐心等待的神情，我想起之前以失败告终的亲热，小声唤道“埃里克……”
“在。”
“你……想拥有我吗？”
这句话消耗了我全部的勇气，双颊发热，再说不出一个字。本以为他很快就能明白我的意思，谁知，他居然答道“你已经拥有我了。”
我“……”
他完全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不由涨红了脸“不是这个拥有。”
他疑惑地问道“那是什么？”
为什么这个人有时候比情场老手还撩，有时候却纯情得让人无从接话。我想来想去，干脆搂住他的脖子，仰头吻了上去。我的接吻经验太少，只会那几个固定的动作，他却被我吻得语调都有些不稳“莉莉……”
我将手指压到他的喉结上，又问了一遍“你想拥有我吗？”
他的喉结克制地滚动了两下，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神却小心而不自信“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
“我怕……控制不好力道。”
刚好这时，焰火在夜空砰然绽放，他的侧脸也被印上虚幻而美丽的色彩。多说无益，我摇摇头，竖起一根手指放在他的唇上，另一只手伸进他的衬衫里，环住他的腰。
这一刻，所有情绪就像冲上夜幕的烟花，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或许他的温柔是虚假的，妥协是虚假的，退让也是虚假的……但就像他性格冷漠，却唯独对我一人温柔般。他是如此尊重我，呵护我，迎合我，即使我是一块石头，也该被他捂化了。
又一束烟花蓬然炸开，是斑斓的日光，缤纷的流星，坠落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他反客为主，将我推到在外套上，吻上我的脖颈。做这个动作时，他顿了两秒钟，似乎在思考什么。不好的预感从心中升起，果然两秒后，他在我的耳边问道“莉莉，可以么。”
不想因为这种事跟他生气。我扣住他的后脑勺，轻声回答“我允许你做一切想做的事情。”
话音落下，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压抑已久的欲潮铺天盖地朝我涌来。他单手扣住我两只手腕，举过头顶压在地上，用一条腿压住我的双膝，倾身覆了过来。
理智消失了，头脑一片空白，只剩下占有和被占有的本能。完全被控制的姿势，我却难得没有反感，反而希望他能近一些，更近一些……直到灵魂沉沦，潮汐交激，彻底融为一体。
……
离开精灵国以后，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在挪威观看了极光。上辈子我的人生被安排得繁忙无比，几乎没有仰望天空的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绿色火焰般的极光。之后，我们租了一艘船，徜徉在漂浮着白色冰块的海面上。凡有海水的地方，就有深潜者。它们是克苏鲁最忠诚的信徒，感受到克苏鲁的精神力后，纷纷浮上海面，为我们献上神秘的黄金冕饰。埃里克确定冕饰没有任何问题后，将它戴在了我的头上。
我们的出行没有目的地，走到哪里就是哪里。离开挪威后，我们乘坐黑翼龙，来到了巴塞罗那，参观了海洋圣母教堂。因为我和他对基督都不感兴趣，只是在教堂外围逛了逛，并没有进去聆听神甫的教诲。
在巴塞罗那住了一段时间。这天，遇见暴风雨，狂风吹得窗户啪啪作响，雨珠一颗颗打在玻璃上，快速而扭曲地滑下。这样恶劣的天气，睡在他的身边，有一种被保护的感觉。
我蜷缩在被子里，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在他的颈间呼吸“埃里克。”
他回答得很快“我在。”
“我好幸福。”
他垂头对上我的双眼“我也是。”
现在这样真好。和最爱的人一起周游世界，看以前看不了的风景，听以前听不了的钟声，感受以前从未感受的悠闲……虽然知道还有麻烦等着我，也知道那两个人绝不会如此轻易地放过我，但在他的怀里，我只想享受今天，做一个没有忧虑的小女孩，鸵鸟般待在他为我创造的乌托邦里……
希望分别那一刻，永远不要到来。
转眼间，一年过去。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醒过来，忽然失去了味觉。刚开始，我以为是感冒了，没有放在心上，直到触觉也失去了，才意识到不对劲。
一年来，我和埃里克走遍了欧洲，曾去过世界的最北端，看着圆滚滚的旅鼠成群结队地游向大海，也曾在热带小岛的沙滩上，沐浴着暴烈的日光，捧着椰子果解渴；还曾去过上百座大教堂，观看了上千种彩绘和壁画，被唱诗班纯净无瑕的歌声涤荡烦恼。
现在，我和他定居在摩纳哥城，一座拥抱悬崖的城市。本以为突然过上慢节奏的生活，他会有些不适应。毕竟，他之前不管是在猎魔人协会，还是在热带小岛，都是养尊处优、被众人仰望的人物，吃穿用度无不奢侈，没想到他比我适应得还快，不到两天，就和渔夫们打成一片，教他们如何编织最结实的渔网。
几个月过去，他冷白的皮肤被晒成蜜色，很少再穿繁琐的外套或大衣，经常只穿一件薄而修身的白衬衫，就走上街头。纽扣只扣中间几颗，露出性感的锁骨和腰腹，有一种随性而健美的优雅。
和他一起出门的时候，总有靓丽的少女偷偷看他。有一次，我没忍住，调侃了一句“这么吸引女孩，真想把你关起来，只给我一个人看。”
海边阳光炽烈，他高高的鼻梁上是墨晶眼镜“只要莉莉喜欢，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又来了。
但我就是吃他这套。
还以为这样的日子永远不会有尽头……然而，这一天还是来了。
不知道是那两个中的谁动的手脚。我一边思索着，一边放下洒水壶，走到二楼，想将洗好的衣服抱出来晾干，但不知为什么，衣服总会从怀中滑落。几秒种后，我发现了原因——我的手掌竟然和空气融为一体了！
不止手掌，过了一会儿，身体也变成了空气的颜色，无数颗细小的金粉从我身上掉落，飞向未知的远方……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克莉丝，我找到你了。”
是奥古斯。
这个阴魂不散的畜生！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定激烈起伏的情绪，转身跑向书房，想给埃里克留下只字片语。但实在跑不过身体消失的速度，还未走到书房，双脚就已消失了大半，整个人都飘浮了起来。
终于，手指一根根穿过了门把手，化为金色的齑粉飘散在空气中。我恐慌地垂下头，下半身也化为金粉随风而逝。到最后，我自己都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只能看见满屋子打转的金色齑粉，以及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埃里克回来了。
刚好和他错过。
意识陷入无尽的混沌，我像是死去，又像是重生。数不清的回忆是奔涌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涌入脑海，甜蜜的、快乐的、幸福的、充实的……却通通化为虚无。从来没有哪一刻，像这样痛恨奥古斯这个畜生。想要杀了他，想要将他赋予我的痛苦，全部施加在他的身上……
仿佛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梦中的我回到了无昼城，抬头是深蓝色的天空，低头是深黑色的土地。这是一座压抑、阴沉、黑暗的城市，在这里连花草和湖泊都是冰冷的深色。红眼蝙蝠展开骨翼，在圆月前盘旋、嚎叫。
惨白的月光下，是宏伟却阴森的宫殿。那是血族之王居住的宫殿。高耸的塔尖刺破阴云，每一块砖头上，都有象征着至高王权的浮雕。殿内的高度足有三十多米，需要仰头才能看见穹顶华丽的彩绘。
“克莉丝。”
“克莉丝。”
“克莉丝……”
我猛然睁开双眼。
不是梦。我真的回到了无昼城。
我撑起身，还没来得及察看身体的情况，就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奥古斯温柔清澈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你终于回到我的身边了，克莉丝。开心么，这是你以前的身体。”
以前的身体？
……怪不得卡罗莉娜的身体会消失。
他还在低语“赫帝斯去摩纳哥城找你了，他不知道你已经回到了我的身边……我帮你逃过一劫，你是不是该奖励我？”
最初的惊慌后，我冷静了下来，淡淡地说道“奥古斯，你这么迫切地把唤回从前的身体，不就是想分开我和g么。但你是不是忘了，回到原来的身体后，血契的效力也会回来。”
他怔忡片刻，然后苦笑“我没忘。”
“没忘就好，滚到一边跪下。”我推开他，嫌恶地说。

第46章
命令落下的一瞬间,奥古斯不由自主地站起来,走到旁边,“砰”的一声,直直地跪了下去。
要是以前的他,绝对会觉得屈辱,现在却露出一抹我无法理解的浅笑“自从上次你被g带走以后，我就下定决心,再不会对你放手。无论你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你。”
他这副故作深情的模样令人作呕。懒得理他,我撑着大理石地板,艰难地站了起来。一年多过去,重新掌控自己的身体,竟有太多不适应。十几分钟后,我才隐约找到过去的感觉，低声念出一句咒语，一团紫色的雷电凌空劈下,将光可鉴人的地板砸出一个小小的球形坑。
奥古斯轻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得到以前的力量,开心吗？”
这句话令我的情绪沸腾起来。我再也忍不住,瞬间移动到他的面前，一把扣住他的脖颈“马歇尔，我受够了。曾经我容忍你种种幼稚且下作的行为,是因为我将你当成弟弟……但现在,你和我只剩下一种关系,那就是仇人。”
他睁大眼看着我,神色竟有些天真“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恨我。”
“你杀了我。”
他的声音很轻“可你并没有死，而是在卡罗莉娜的身体里重生。现在，你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克莉丝，我花了很大的代价，才将你送回原来的身体里。”
有一种鸡同鸭讲的愤怒。回到原来的身体，尽管得到了从前的力量，却也变得容易被激怒。我冷冷地看着他，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看着他的脸色渐渐灰败。再这样下去，他会死在我的这里。可那又怎样，反正他能复活。
只见他的胸膛剧烈起伏了几下，歪头倒在了我的手背上。他被我活活掐死了。然而，一秒钟不到，他又猛然抬起头，活了过来，重重地咳嗽道“消气了么，克莉丝。只要你能消气，你想让我死多少回都没关系。”
他的复活唤回了我的理智。我松开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马歇尔，我本来一点也不讨厌你，甚至同情你。你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是你的造化……但我没想到你这么不争气，即使拥有无昼城，登上了王位，也依然改不了骨子里的卑贱无耻。”
“是么。你知道做奴隶的感觉吗？”他闭了闭眼，低声说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上前一步“既然知道做奴隶的感觉不好受，那你为什么还要将类似的痛苦强加在我的身上？你和赫帝斯把我当成一件物品，争来抢去，这跟把我当成随意处置的奴隶有什么区别？”
他低低地笑了“类似的痛苦？克莉丝，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痛苦。从出生开始，所有人都告诉我，我不是人，只是一头牲畜，服从主人是我的天性。我不必有思想，也不必有意愿，只需要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战战兢兢地服侍第一个主人十多年，还是被驱逐出庄园，货物一般被抛售，卖到了其他人的手里。然后，再次被抛弃。”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凝视着我“如果没有碰见你就好了……如果没有碰见你，我就不会知道自己有多么可悲，也不会知道……做人是什么感觉。”
“所以，你就对我恩将仇报，对么。”
“是你先折磨我的！”他眼中流露出一丝恨意，压抑地低吼道，“你让我有了思想，有了，成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你保护我不受伤害，让我意识到平等的美好，你带我认识了这个世界……你让我知道，人生原来有无限种可能。你给了我，却不肯解决它。那我当然要想办法满足自己的需求！”
“你已经得到了王位和无昼城，还不满足吗？”
“很久以前，我以为整个世界只有一座庄园那么大，直到我走出庄园；我以为天空永远都是深蓝色，直到我离开无昼城；我以为自己永远都是一头没有思想的牲畜，直到你教会我。”他平静了下来，“是无穷的。你不让我得到你，我就永远找不到的尽头。”
我转过身，想要离开“弱者屈服，强者征服。你征服不了自己的，这辈子都将是一个无能的弱者。”
他轻轻笑了两声“只要能看见你的身影，当一个弱者也无妨。无昼城已经被我下了禁制，除非我亲自解开，否则你永远也别想离开。”
差点没忍住拿起身边的黄金烛台砸过去。想起自己刚刚说过的话，只有弱者才屈服于。不想被他嘲笑，我深深吸一口气，握紧拳头，头也不回地走出大殿。
怎样才能离开这里……
杀了奥古斯？
如果无昼城当真被他下了禁制，杀了他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被他的臣子送上处决台。而且，就算杀死他以后，我成功脱身，无昼城最后肯定会落入赫帝斯的手中。到时候无异于雪上加霜，赫帝斯可不会像奥古斯这样，形容卑微地对我求爱。
我揉了揉眉心。不知道埃里克那边怎样了……他会认为我是失踪了，还是不告而别？真希望能快点离开这里。我和他还有好多地方没有去……
奥古斯没有撒谎，整个无昼城都被他下了禁制。我走了半天，发现只有他的寝殿对我开放。
有些无语。算了，反正他无法违抗我的命令，只要他不觉得难受就行。我走进去。殿堂是金色的，地上铺着深蓝色的地毯，茶几上、餐桌上堆着鲜红的玫瑰花。烛影幢幢，整座宫殿犹如油画中的教堂般辉煌。
奥古斯坐在寝殿中央的沙发上，穿着黑色的丝缎睡袍，颈上挂着一个黄金镶嵌石榴石的吊坠，衬得月光色的长发格外醒目。见我过来，他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等你很久了。你刚回到血族的身体，肯定很饥饿。想喝什么味道的鲜血？”
我抱着胳膊，勾起嘴角“你的就行。”
他露出受宠若惊的神色，点点头，指了指茶几上的瓷杯。只见杯子凭空飞到他的面前，他并指为刀，划破手腕。蓝色的血液滴落下来，在瓷白的杯底绽开一朵蓝色郁金香。
想要得到一杯血族的血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伤口愈合的速度，远远超过血液滴落的速度。没过多久，他就得重新划破手腕。这样重复了十多次，一杯蓝血才递到我的手中。
“请用。”他有些虚弱地轻声说道。
我对他的血液没有任何兴趣。毕竟，一眼就能看出他这个人的灵魂毫无品尝价值。我的目的是为了羞辱他。
接过瓷杯，我对着烛光转了转杯子，走到寝殿门口，朝一个银甲侍卫招招手“你，过来。”
银甲侍卫雕塑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回头对奥古斯说“你叫他过来。”
“克莉丝小姐的命令，等同于我的命令。她让你过去，你就过去。”
银甲侍卫走到我的面前。
我命令道“摘下头盔。”
侍卫利落地摘下银色头盔，抱在怀中。
我将瓷杯递给他，浅笑着说道“喝掉。”
奥古斯的命令在前，侍卫不敢违抗，接过杯子一饮而尽。
“好喝么。”
侍卫迟疑了一下，似乎不知道怎么回答。
短暂的沉默后，奥古斯的声音响了起来“够了，克莉丝。羞辱到此为止。”
回头望去，是奥古斯。他走过来，眼神冷冽地注视着侍卫，抬起一只手，似乎想处决对方。我对着地板扬了扬下巴“住手，跪下。”
他不得不放下手，垂下头，双膝弯曲，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哐当”一声，是侍女手中的银盘砸落在地。侍卫愕然张大嘴，臂弯里的银色头盔也掉在地上，跟着跪了下去。一眨眼的时间，寝殿内外，除了我，所有看见这一幕的人都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
奥古斯轻轻地说道“……你羞辱我一次，这些人都得死。值得么。”
听见这句话，侍卫浑身抖如筛糠。
我笑“他们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要杀他们，你不用拿他们的性命威胁我。要怪，只能怪他们跟了一个昏庸的君主。对了，既然他们迟早都要死，那你就跪在这里，提前为这些无辜的灵魂祈祷吧。”
话音落下，我理了理衣襟，抬脚走进寝殿，不想再看这个人一眼。这事确实是我欠缺考虑，只想阻拦他杀死侍卫，却没想到牵扯了那么多人进来。
但我也没那么蠢，会因为他的三言两语，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说到底，我是被他掳到这里来的，血液是他自愿给的，也是他让侍卫听从我的命令，那些人的死活最终也是由他决定。我不可能替他承担杀人的责任。
一夜过去。第二日清晨，我醒过来，拿起梳子，边梳头发边走到寝殿门口，看见奥古斯、侍女和侍卫还跪在那里，维持前一晚的模样。我从他的身边走过去，随手抓了个侍女，问道“浴池在哪里？”
侍女看看奥古斯，又看看我，颤声答道“……在、在寝殿西边。”
“准备一套干净的衣裙鞋子送过来。”
“是。”侍女全身僵硬地问道，“请、请问……还需要准备什么吗？”
“你看着办。”丢下这句话，我转身走向寝殿西边。路过奥古斯时，他伸手握住我的脚踝，微蹙着眉望向我，冰蓝色的眼眸是受伤的寒湖“克莉丝，我错了。我不会杀他们，你让我起来。我帮你准备衣裙和沐浴用品，她们不懂你的喜好。”
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你跪在这里，就是我的喜好。”
身后传来闷响，是侍女听到这句话，吓得跌倒在地。见我注意到她，她惊惶失措地不停摇头，低喃着“我什么也没有听见”，提着裙子飞快地跑远了。
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变得这么吓人。但只要听见奥古斯的声音，我就无法控制胸中翻腾的戾气。想起和埃里克在一起时，每一天都过得温馨而充实，我的心情也愉快平和……才离开他一天，我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终于懂了自己为什么那么依赖他。原来，决定和一个人在一起一生，不是因为他能给我怎样的生活，而是他能让我变成一个怎样的人。
我和奥古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一起，不光因为他曾经杀死过我，还因为他没有让我变得更好的能力。
待在他的身边，我只会变得愤怒、暴戾和冷血。
我不想看见这样的自己。

第47章
从浴池里出来, 我光脚踩在瓷砖上，捡起浴巾, 裹在胸前, 走到唯一的镜子前。
镜面已被水蒸气模糊，我伸手抹掉。
尽管到最后，卡罗莉娜已有七八分像我，但跟真正的我比起来，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比如, 我的眉眼距离比她更近一些, 也比她多了几分不讨喜的侵略性, 再加上瞳仁和嘴唇都是绛红色, 怪不得刚刚只是看了侍女一眼，她就吓成那个样子。
我叹了一口气, 走到旁边，开始挑选衣服。侍女似乎不知道该准备什么衣服，将能找到的样式都送了过来。有紧身胸衣、鲸骨裙撑、露肩长裙, 也有丝绸睡袍和女子骑装，甚至还有深蓝色的男装。除此之外, 还送来了上百种女士礼帽和头饰, 有路易十六时期的高塔假发，也有风靡整个英格兰的宽檐帽子, 还有罩面黑蕾丝和鲜花宝石头花。送来的裙子中, 有窄得迈不开步子的包臀罗马长袍, 也有五六米宽的浮华裙摆。
我挑了件宽松的长袍, 拿起一顶宽檐帽扣在头上，穿上轻便的短靴，走出浴池。守在门外的侍女看见我，脸颊一下变得通红，结结巴巴地说道“克……克莉丝小姐。”
我低头一看，原来忘记了系长袍的带子。系上以后，对她说道“把奥古斯叫过来。”
“……是将陛下请到这里来吗？”
“不。我在寝殿等他。”
“是。”侍女单手抚胸，提着裙子小跑过去。
我向寝殿走去，还未走到门口，就听见一个女孩子清脆甜美的声音“我想跟陛下多说一会儿话，求求陛下不要赶我离开……好久不见陛下，人家真的好想陛下哦。”
“你先离开，过会儿找你。”奥古斯的声音，平静而淡漠。
“我不。我要在这里陪伴陛下。已经半个月没见陛下了，真的好想好想陛下……想念陛下结实有力的臂膀……”女孩的语气越来越甜腻诱人。
我打了个寒战，甩了甩胳膊，却甩不掉上面的鸡皮疙瘩。
走进去，奥古斯正坐在寝殿的沙发上。一个黑发女孩坐在他的腿上，她穿着露肩长裙，长相美艳，嘴唇鲜红，颈间、耳垂和手腕均戴着淡粉色的珊瑚首饰。这种珊瑚珍贵至极，有“天使般肌肤”的美誉，女孩的肌肤却比粉珊瑚还要娇嫩。
女孩搂着奥古斯的脖子，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饱满的红唇几乎快凑到他的脸颊上。奥古斯有些头疼地撑着额，似乎不知道拿她怎么办。
这时，女孩突然轻轻摇晃奥古斯的脖子，娇俏地说“陛下，有个姐姐过来了。她的眼神好吓人，人家看了好害怕哦……女孩子这么不温柔，真的好吗？”
我看向奥古斯。他立刻推开女孩，站了起来“她是我豢养的血宠。我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血宠”，顾名思义，为血族血液的宠物，也被称为“人畜”。
女孩愣了愣，脸上血色尽失，嘴唇颤抖了一会儿，却没有开口，默默站到了一边。
我对他的私生活毫不关心，伸出手“无昼城的戒指给我。”
他沉默了片刻“你找我就是为了这个？”
“不然呢。快给我。”
他垂下头，缓缓摘下大拇指的魔法戒指，递到我的手中“戒指不能解除禁制。”
我当然知道戒指不能解除禁制。为了将我留在这里，他设置禁制时，一定花费了不少心思。血契可以命令他的行为，却不能窥探和改变他的思想。打个比方，我可以命令他跪下，却不能命令他向埃里克表达忠诚。同样地，我能命令他释放冰矛术，却不能命令他释放一个冰系魔法。因为后者过于笼统，血契只能执行明确且直接的命令。想解除他的禁制，必须先知道他的禁制包含了哪些法术。
我接过戒指，转身向书房走去。走到一半，一直没有说话的女孩忽然开口喊住我“……那个姐姐，等下！”
我停下脚步，回过头“怎么？”
“你不能和陛下多说说话吗……”她微蹙眉头，神色哀伤，“我服侍陛下那么多年，从未见过他用这么失魂落魄的眼神看一个女人……他很爱你，你应该珍惜他的感情。”
我想了想，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只有二十岁。”
女孩不解地望着我“什么意思。”
“二十岁，说明在你十几岁的时候，就被掳来当血宠，金丝雀般豢养在这座宫殿里。你不仅不恨罪魁祸首，反而帮他说话，没想过为什么吗？”
她愣住，半晌才说道“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我是自愿待在陛下身边的！”
“无所谓。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是你的自由，与我无关，但我不喜欢你要求我也喜欢他的行为。”我转过头，继续往前走，“我没有粪里淘金的爱好。”
女孩被我说得委屈不已“……陛下，这个女人是谁呀！她、她……她怎么能那么说您……陛下，您说句话呀。”
从头到尾，奥古斯都没有开口说话。
后面女孩还说了什么，我渐渐听不清了，也没有兴趣去听。走进书房后，我在书桌前坐下，仔细端详手中的戒指。
这枚戒指充满了厚重的历史气息，由纯度极高的黄金打造，戒身的珐琅工艺精美而繁复，正面立着一只黄金鹈鹕，口中衔着一颗硕大的魔法蓝宝石。就是这枚戒指，让旧血族、新血族和猎魔人陷入长达几十年的混乱纷争。权力真的有那么吸引人吗？
我闭了闭眼，将戒指套上大拇指，脑中顿时浮现出无昼城的景象，纤毫毕现。这就是这枚戒指的用处，可以监视无昼城内任何一座建筑，任何一个角落，连人们私底下的窃窃私语都能听见。假如我成为无昼城的王，甚至能用它随意前往城内任何一个地方。
成为王？
我心中一动。
不知是女性天生对权力少根筋，还是什么的缘故。我拿到这枚戒指的时候，毫无杂念，感受不到任何掌控权力的喜悦，只觉得手中握着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因为若是我成为王的话，绝不会容忍“血宠”的出现，更不会让那个女孩认为成为大人物的血宠，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荣幸。
相较于为王，我更想回到摩纳哥城，在阳光、海滩和红砖屋内，和埃里克继续过平凡而温馨的生活。
我要来这枚戒指，也不是为了监视新血族的动向，而是为了早日找出奥古斯禁制的漏洞。
待在书房里，不吃不喝地琢磨了一个多月，我总算琢磨出一点名堂。就像结构精密且复杂的钟表般，奥古斯设下的禁制堪称环环相扣、滴水不漏，几乎找不到可以突破的弱点。若想要强行破解，只能一层一层地分析他设下了哪些禁制。
中途，我找到奥古斯，试图命令他说出那些禁制的名称。
当时，他正在举办血宴，倚坐在高高在上的王座上，手中端着水晶高脚杯，银发倾泻在黑色丝缎长袍上，在觥筹交错间散发着寂寞却高贵的美丽。一个女孩乖巧地匍匐在他的脚边，颈间还有尚未愈合的伤口。看来，他杯中的血液是女孩的。
“奥古斯，”我走到他的面前，“告诉我第四层禁制，和第六层禁制的名称。”
他摇晃了一下高脚杯，声音轻飘飘的“为什么要告诉你？好让你离开我么。”
我顿了顿“你果然有办法违抗我的命令。”
“我说过，我花了很大的代价，才让你回到自己的身体，也花了很大的代价，设下这个无法让你离开的禁制。”他低笑一声，“你却从来没有问我，我花的代价是什么。”
“你又不是小孩，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问不出禁制的名称，多说无益，我转身想离开，他却站起来，叫住我“克莉丝，那天你看见我和其他女人在一起……心里一点波动都没有吗？”
我微微一笑，回答“有。”
他上前一步，眼中闪过一丝亮芒，像是看见希冀般“那你当时……在想什么？”
我看向他脚边的女孩“我在想，怎样才能让她们回归正常的人生。她们应该痛恨你的禁锢，而不是崇拜和依恋你。”
“……只有这个吗？”他低声呢喃了一句，然后猛地提高了音量，“只有这个吗？！你难道一点都不嫉妒吗？每次想到你和g形影不离一年多，我都嫉妒得快要发疯，若不是赫帝斯在旁边虎视眈眈，我真的恨不得倾尽无昼城的兵力，抓住他，将他一点一点地折磨到死……”
我静静地看着他。
他苦笑了一下“我像条狗一样，在你的脚边摇尾乞怜，你却连看可怜虫的眼神，都不施舍给我。”
我无话可说“你知道就好。”
话音落下，他突然扣住我的手腕，反手将我推到王座上。我倏地睁大双眼，命令道“滚开！”
他双目泛红，没有听从这个命令。血契的反噬瞬间回馈到他的身上。他的脸颊、颈侧和手背立刻绽开千万条伤口，蓝色血液瀑布般喷涌出来，大颗大颗地落在我的裙子上，将红裙摆染成深黑色。他发狠地注视着我，意志与血契的效力互相博弈，我看见他的青筋、血管和骨头一根根暴突而起。最终，他的意志在这场斗争中占据了上风，俯下身来，在我的唇上印了一个吻。
“啪——！！”
巴掌声响亮清脆。
他被我打得脸偏向一边，喉结狼狈地滚动着。
乐手停止演奏，宴厅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奥古斯低声一笑“这下，他们都知道我是你的狗了。”
“既然决定做狗，就不要抱怨为什么没人把你当人。”
说完，我向宴厅的出口走去。人群中，一个年轻男子盯着我看了半天，忽然大声道“我想起她是谁了！她是赫帝斯的小女儿，克莉丝。这女人是个祸害！旧血族和猎魔人为她打得天翻地覆……这种只会捣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女人，应该送上断头台，而不是把她留在无昼城。”
“原来她就是克莉丝，确实有几分姿色，怪不得能把g和赫帝斯迷成那样。”
“听说那个g为了她，在猎魔人协会内部发起了内战，牺牲了将近一半的同类，争夺到首领的位置，现在在诺曼底和赫帝斯打得难舍难分。”
“陛下把她留在身边，应该是想用她作要挟，坐拥渔翁利。”
听到这里，我回头看了奥古斯一眼。
他也在看我。水晶吊灯的灯光虚幻而辉煌，不知是否角度的原因，他大半张面庞都沉在阴影里。我看不见他的眼神，只能看见他逐渐握成拳头的右手。
不再看他。我走到宴厅门口。这时，他的声音终于响起，一下将喧闹的人群镇压得鸦雀无声“闭嘴。我如何处置一个女人，难道还需要你们指点吗？”
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陛下，之前我们面对旧血族处于劣势，是因为他们和猎魔人联手。现在旧血族和猎魔人起内讧，打得不可开交，正是我们占据优势的好时机。只需要把这个女人带到诺曼底，当着两军的面杀掉……”
奥古斯口吻冰冷地反问道“你是在教我怎么为王吗？”
所有人顿时噤若寒蝉。
我直接走了出去。
虽然没能知道禁制的名称，却意外得到了埃里克的消息。他发动了内战，成为了猎魔人协会的首领，在诺曼底和赫帝斯对战……诺曼底靠近英吉利海峡，只要有海水，埃里克就是无法打败的。我不担心他的安危，只担心其他人是否会利用我在无昼城这一点，将他置于危险的境地。
不管如何，“埃里克”这个名字一出现，瞬间驱走了我内心尖锐的戾气。一个月来，无时无刻都绷紧的神经，总算松缓了下去。回到寝殿的书房，我继续研究奥古斯的禁制。
一周后，我终于将奥古斯禁制前六层的名称，都尝试了出来，只是第七层禁制，无论如何都试不出来，正准备去试探一下奥古斯，他却已坐在了寝殿中央的沙发上。
这是一个水晶兰孤独盛放的夜晚。苍穹是寒冷的深蓝色，没有星星，月光溪水般通透明亮。殿堂内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侍卫和侍女都消失不见，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金色茶几上摆放着两个高脚杯，一条纯白色的长裙，一副点缀着钻石的头纱，一枝鲜红欲滴的玫瑰。
他抬起头，朝我微微一笑“克莉丝，他们来找你了。”
他们？
埃里克来了？
沉寂许久的心终于狂跳了起来。
我走过去，压低了声音，快速地问道“他……他们在哪里？”
“你的心跳真快。”他轻笑一下，声音听上去很平静，却有一种压抑到极致的疯狂，“你在我的身边待了那么久，心跳从来没有这么快过，眼睛也没有这么亮过……你真的爱上了他。”
“你想说什么。”
“克莉丝，我不想再等下去了。”他站了起来，拿起茶几上的头纱，“我等太久了。上次在赫帝斯庄园没能回答上你的问题，是我日日夜夜都难以忘怀的遗憾。现在，我终于有机会重新作答——我愿意放弃无昼城和王位，和你在一起。”
我不由自主后退一步“那个问题早已不作数了。”
“作数与否，都没关系。哪怕被血契反噬到灰飞烟灭，我也要迎娶你为妻子。”他抓住我的手腕，一把将我拽过去，强行把头纱笼在了我的头上，“克莉丝，嫁给我。”

第48章
头纱从我的眼前坠下, 模糊了奥古斯疯狂而扭曲的神色。
他将茶几上的红玫瑰塞进我的手中，一字一顿地说道“不要怪我, 克莉丝。要怪只怪你太善良，愿意给一个疯子希望，愿意告诉他, 这个世界不止有黑夜, 还愿意告诉他, 他也可以成为一个有思想、有、有抱负的人。只可惜，你给了他希望, 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他陷入绝望……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因果。”
我抬起手, 想要掀开头纱“你疯了。”
他拦住我的动作, 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两团银蓝色的光芒，有生命一般，沿着我的脚踝往上游走, 黑色的睡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纯白色的、厚重的、华丽的长裙。裙摆上点缀着千万颗璀璨的钻石, 在夜色下显得尤为夺目。
做完这一切，他摊开手掌, 变幻出一条细而精致的银色镣铐。
镣铐飞过来, 牢牢地锁住我的手脚。
他站在原地, 凝望着我，神情时而悲伤, 时而欣喜“克莉丝, 你终于要成为我的王后。”
说完, 他拽着我，走出寝殿，径直向最北翼的皇家剧院走去。
无昼城宫殿群的结构跟凡尔赛宫相似，外观雄伟奢华，泛着富丽堂皇的黄金色。听说这里每一块砖头，都镀着货真价实的金子，堪称穷奢极侈。
一路上，我无数次试图命令他松手，然而，他宁愿被血契反噬得鲜血淋漓，也不肯松开一根手指。穿过一条画廊，来到空旷的皇家广场，再走一千米，即是皇家剧院。
剧院外，水晶兰白色海洋般寂寂绽放。走进去，地上早已铺上厚实而鲜红的地毯，走廊两旁全是热烈盛开的红玫瑰。穹顶上，杀死亚伯的该隐冷漠地凝望着我们。身穿白袍的神甫站在剧院的舞台上，手捧圣经，有些畏缩地望着我们。
……他居然找来了神甫，真是讽刺。
走到神甫的面前，因为过于兴奋，奥古斯的双目彻底变成了猩红色。他将我扯到舞台上，然后轻轻一挥手，寒冰立刻冻住了神甫的双脚。他对上神甫惶恐的眼神，冷冷地命令道“为我们证婚。”
我忍不住讥讽地说“该隐是被神憎恶的人，无昼城是被阳光遗弃的城市，你身为血族之王，却找神甫证婚，是否过于可笑？”
他听完这句话，思考片刻，漠然地说道“你说得对。”接着，再度一挥手，夺走了神甫的性命。白袍神甫连话都没说一句，就瘫倒在皇家剧院的舞台上。
奥古斯转身看向我“按你的意思，不需要证婚人，直接举行婚礼吧。”
“……你真的疯了。”
他闭了闭眼，急促地呼吸了几下，然后猛然睁开双眼“克莉丝，我也想成为一个正常人……可是，我生而为奴，最开始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
鲜红的血从神甫身下蔓延开来，染红了大理石地板。这座剧院异常宏阔，有一千零八十个座位，此刻都蛰伏在暗处，沉默地注视着我和他。黑暗、死寂、玫瑰、死去的神甫、溅血的婚纱……再加上头顶该隐杀死亚伯的画作，显得如此血腥，如此不祥。没有人会选择这里举行婚礼。有些事，从一开始就错了。再继续下去，只会错上加错。
我疲惫地闭上眼。
他却逼近一步“一头羊披着狼皮，欺骗自己和天敌，站到了头狼的位置。为了活下去，他抛弃了自己的天性，放弃了自己的良知，每次狩猎完都是第一个品尝同类的鲜血……你却让他放弃头狼的地位。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你猜会发生什么？”
“我没有让你放弃身份地位，”我揉了揉眉心，“我只希望你能放过我。”
他声音沙哑地笑了笑“晚了，克莉丝。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只有你了。”
怪不得一路走过来，没看见任何侍女和侍卫。看来，无昼城已经被埃里克或赫帝斯攻下。
……也对，若不是穷途末路，他怎么会放弃无昼城和王位，直言要选择我。
我沉默了半晌，用最后的耐心说道“奥古斯，我不是物品。我不属于任何人。”
他却像是没听见一般，定定地注视着我“不，你只属于我。”
完全没办法沟通。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忽然特别想念埃里克。
他是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的人。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亲自绘制当地的地图，将暗巷、小路标注得清清楚楚。他书架和桌子上的书籍，也从来都是按字母顺序排列，就连五线谱上的音符，符头大小都极其相似。这样一个习惯掌控一切的男人……却从未对我说过，类似于“你只属于我”这种话。
他深知我不喜欢被束缚的本性，所以从未勉强过我做任何事。每当他做决定时，都要问一句，“莉莉觉得呢”。有段时间，我觉得他这样有些啰嗦，忍不住埋怨道“这种小事你做决定就好啦。”他却摇了摇头，口吻轻淡地说“万一莉莉不喜欢，决定不就白做了么。”
仔细想想，他和奥古斯有太多相似点都曾出身低微，都曾站到高处，也都曾被众人仰望……控制欲和征服欲也是同样强盛。但是，在面对我时，埃里克选择控制，而奥古斯选择追逐。
拥有过自由如飞鸟的爱情，怎么会再自愿入牢笼。
所谓“狼皮”，不过是权力与金钱的遮羞布。奥古斯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因为权力而疯狂，到头来却告诉别人，这是他无法选择的事情。他的自白，就像是假面舞会上的浮华面具般可笑。
我可以肯定，他突然放弃无昼城和王位，绝对是因为无昼城已被埃里克或赫帝斯攻下……穷途末路之下，他才想起了我。
说起来，他这辈子就是一个往上爬的过程，每一步都在竭力证明自己的存在。成为新血族的领袖、攻下无昼城、登上王位、更名为奥古斯、解除我和他的血契、疯狂地追求我……他的就像是深不见底的海沟，幽暗、深邃、没有尽头。即使是羊，他也是一头充满野心、不择手段的羊。因为没有羊，会为了生存而爬到头狼的位置。
或许是他前半生受到了太多欺压的缘故，以至于他就算站到了无昼城的最高处，也并不满足。
本没有错，但我不想成为他释放征服欲的对象。
这时，他突然牵起我的一只手，单膝跪下去“克莉丝，嫁给我。我会永远爱惜你，保护你，尊重你，无论顺境或逆境，都会对你不离不弃……成为我的妻子，好吗？”
他眼中深沉的爱意是真的，悲伤是真的，渴望是真的，浓浓的征服欲也是真的。
我叹了一口气，正准备抽出手，告诉他答案，一个低沉冷漠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很可惜，她已经是我的妻子。”

第49章
听见这个声音, 心跳开始紊乱。
我回过头。
埃里克站在剧厅的入口, 身姿高大挺拔, 穿着修身的黑色军装，深蓝色的斗篷垂至脚踝，领边、袖口和腰带均镶着黄金边。他五官冷峻而美丽，气质出众, 看向我的一刹那，眼中却流露出足以浸软骨头的温柔“莉莉, 我来了。”
见面后，才发现是如此想念他。光是看着他的轮廓，就开始怀念他手掌的温度。我动了动嘴唇, 正要回应他, 奥古斯却站了起来, 把我拽到他的后面“你来晚了，她早已和我步入婚礼的殿堂。”
埃里克淡淡地说“自欺欺人有意思么，陛下。”
奥古斯眼睛布满血丝，急促地笑了一声“自欺欺人？这身婚纱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转头看向他的面庞, 平静地说“奥古斯, 你只能强迫我穿上婚纱，却不能强迫我成为你的妻子。”
奥古斯倒退两步, 后背抵在舞台上的三角钢琴上, 单手捂住脸, 眼眶已经通红, 喉结和胸膛不停起伏着, 像负伤的兽般低吼“……所以，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得到你，是吗……”
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情景那时，他也是这么颓丧地跪在蓝血贩子的脚边。当时，血族还没有新旧之分，新血族一律以“奴隶”、“那玩意儿”、“蓝血的东西”称呼。有的贵族有虐待奴隶的喜好，所以蓝血奴隶的自愈速度，也成为蓝血贩子评定奴隶的条件之一。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正在被蓝血贩子鞭笞，一个贵族买家站在一边，高高在上地审视着他伤口的愈合程度。布满倒刺的铁节鞭甩在他的身上，蓝色血液大颗大颗地涌出，浸透了他简陋的衣衫，他却一声不吭，红着眼，拼命咬着牙，任由汗水和血液流淌一地。
现在，他的神情和当年的模样重合了。
我再度叹了一口气。
奥古斯有些敏感地抬起头，眉头微蹙“你在同情我么……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我摇头“我从来没有同情过你。”
他怔忡了片刻，低低地笑了一声“原来如此，我连被同情的资格都没有。”
“不。”我继续摇头，“是因为你没什么好同情的。”说到这里，我走过去，伸出双手，露出手腕上的银色镣铐，“解开它，我告诉你原因。”
他破罐破摔般，念出咒语，镣铐应声化为乌有。
我活动了一下十根手指，摘下头纱，扔到一边，然后对上奥古斯通红而悲切的双眼“还记得你是怎么坐到王位的么。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我却记得清清楚楚。你偷了赫帝斯的印章，以公爵之名，收缴了二十多名蓝血贩子手中的奴隶。然后，花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感化、训练他们，带他们占领了一座小镇，得到了第一个据点。再之后，你利用法术在无昼城广场的上空演讲，当着所有旧血族的面，告诉他们，你们并不是‘蓝血的东西’，也不是‘奴隶’，更不是‘畜生’，是新生的血族，是平等而鲜活的性命。你知道那时的我有多么骄傲吗？因为你将我的话记在了心里，亲自争取到了想要的权利。”
他垂下头，握紧了一只拳头，没有说话。
“再后来，你如愿以偿，将新血族的崛起，写进了每一位血族的记忆，成为无昼城自建立以来，唯一一个流着蓝色血液的王。”我走到他的面前，抬起他的下巴，望入他湿润的蓝眼，“告诉我，这样的你，哪里值得同情？”
他看我一眼，又快速看了埃里克一眼，将头侧向一边“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已经成为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我气笑了“彻头彻尾的失败者？马歇尔，你派人将我杀死的时候，我都不觉得自己是失败者。现在你死了吗？”
埃里克走到我的身边，揽住我的肩，居高临下地看着奥古斯“多说无益。既然他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你继续说下去，他只会更加自怨自艾而已。”
这句话让奥古斯的眼眸瞬间血红“你不过是个窃取神格的杂种，有什么资格如此高高在上地评价我——！！”
话音落下，他直起背脊，右手闪电般变幻出一柄冰蓝色的魔杖，镶嵌着魔法宝石的杖头直指埃里克。刹那间，成百上千支透明冰箭朝我们袭来。
埃里克微眯着眼睛，伸手一抛，冰箭尾端立刻燃起幽蓝色的火焰，只听“呲呲”两声，冰箭顿时化为无数条白烟坠下。
奥古斯不甘地握紧双拳，接连念出十多个攻击咒语，然而都被埃里克化解于无形。最后，奥古斯魔力耗尽，膝盖一软，跪倒在舞台上。
尽管这一切都发生在眨眼间，但还是给这座剧院带去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彩绘玻璃窗全部粉碎，暴雨般倾盆砸落，壁毯被烧焦，天顶画大块大块剥落，大理石地板被魔法光团腐蚀出上百个小坑，高高的穹顶下，水晶吊灯摇摇欲坠。
我想到一句话败局已定。
其实，能从奴隶站到如今的位置，他已经相当了不起。可惜，他的欲念太多，想法太杂，总是想去证明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如果他不那么执着于得到我，抹去自己曾经身为奴隶的屈辱……或许能成为一个名留青史的理智君王吧。
奥古斯看了看自己的手掌，缓缓紧握成拳“……失去无昼城的力量，我竟然变得这么弱。”
我闭上眼，吐出一口气。
算了，埃里克说得没错，他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只会自怨自艾而已。
我握住埃里克的手，轻声说道“我们走吧。”
埃里克看了一眼我身上的裙子，眯着眼说“等下。”
说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轻点了两下，一缕清风向我拂来。只见层层叠叠的白纱大摆裙，像被寒风吹散的羽毛大雪般，在空气中融化、消失，变回了原本的黑色睡袍。做完这一切，他脱下深灰色的长斗篷，披在我的肩上“走吧。”
我点点头。就在我们快要走到门口时，奥古斯抬起头，轻轻地说道“克莉丝，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将你召回这个身体么？”
我顿住脚步“你想说什么。”
“你来我的身边，我悄悄告诉你。”
“你想说什么，直说即可。”
奥古斯突然笑了“直说？你确定我可以当着你身边人的面，说出一切的真相吗？我怕他杀人灭口。”
我看向埃里克，他抱着双臂，倚靠着剧厅的门框，神色淡漠地看着奥古斯，似乎并不在意他的话，于是说道“你想说什么直接说，不要挑拨离间。”
奥古斯轻笑两声，捂着胸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你应该感激我……我将你召回从前的身体，是为了让你摆脱他。为此，我消耗了半个无昼城的魔力……不然怎么会如此不堪一击。”说到这里，他的喉结滑动着，战栗似的笑了几声，语气苦涩而嘲讽，“我至今不明白，他和我是同一类人，并且卑劣比我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你宁愿选择他，也不选择我？”
不知是否我的错觉，埃里克似乎轻握了一下拳头，又迅速松开。我皱皱眉，回头望向奥古斯“什么意思？”
“你从前的身体，被他下了禁术。”
原来是这件事。我不动声色地松了一口气“这个我知道。还有呢？”
“你知道？”奥古斯从容地微笑道，“我不信你是真的知道。那个禁术，会让你的想法、情绪、喜好、厌恶……在他的面前完全透明。然后，他就能伪装成最适合你的情人，让你爱上他，离不开他。只要他有耐心一直伪装下去，你们就能一直在一起。是不是很可怕？他得到了你真挚无瑕的感情，你得到的却是虚伪、卑劣、肮脏的伪装。”
“够了。”埃里克冷冰冰地打断道。不知什么时候，他的手上出现了巫银弩，锋利的箭头对准奥古斯。
奥古斯轻笑道“看吧，他慌了。克莉丝，你是那么聪明，绝对能分清我是否在说谎……这个人不值得你喜欢。”
后面他还说了什么，我渐渐听不清了，耳边只剩下“嗡嗡”的响声，脑中更是空白一片。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接吻，身份被识破，了解他的过去，暴雨中的告白，情不自禁地接吻……一切是那么水到渠成，哪怕后来发现他的真面目，我也从未怀疑过，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陷阱，只等我走进去、爱上他。
记得我曾问过他，禁术的影响是什么。当时他回答，“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得到你”，又说“让你一辈子都无法离开我”。
那时的我并没有想太多，还以为他口中的“得到你”，是指禁锢或囚禁，心想只要逃跑就好了……却没想到真正的答案是，他成为最适合我的情人，让我从情感上无法离开他……
越是深想，我的手脚越是冰凉。大脑一团乱麻，连呼吸都在打颤。
情感能被控制吗？
似乎可以，又似乎不可以。
一开始，我被他吸引，是因为他过于广博的学识；更进一步，是因为愧疚和同情他悲惨的过去……真正和他在一起，则是因为被赫帝斯掳走，他突然现身于赫帝斯庄园，打败赫帝斯和奥古斯，拯救我于水火。再之后，我以为他死去，心急如焚……接着，在巴黎郊外的农舍里，他对我坦白了身世，我自以为真正了解了他的过去，自然而然地和他在一起……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情流露，当然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真的是真情流露吗？还是……早就设计妥当的精致牢笼？
如果是，我该怎么办？继续和他在一起，还是……跟他分开？
为什么我光是想想后一个选项，心就开始剧烈疼痛。是禁术的影响，还是我真实的感受？
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战栗着，不由自主倒退几步。思绪停转，头脑中只剩下一个场景雪地上，一只麻雀沿着谷粒的方向，慢慢地、毫无知觉地走进猎人备好的鸟笼。
“莉莉。”手被握住，我茫然抬头，对上埃里克深邃的双眼。
他的眼神还是那么包容，还是那么温柔，我却突然无法再相信他眼中的温度。
“我……你让我冷静一下。”我晃了晃脑袋，掰开他的手指，语无伦次地说，“我需要冷静……你给我一点时间……我好好想想。”

第50章
记得上一次想要逃离他,是因为发现了他的真面目,惊慌失措之下才选择逃跑。
那么,现在算什么……再次发现他的真面目？以后我还怎么相信他……？
不敢再和他对视，我推开他，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砰”的一声,后背撞在剧厅的大门上。
奥古斯低笑起来，双肩轻颤,笑声逐渐高昂放肆,回荡在空旷的剧厅“看到她像讨厌我一样厌恶你，我就放心了。”
“闭嘴。”埃里克冰冷透顶的声音。
奥古斯轻拍了拍手,讥嘲道“失败者的怒火，好吓人。”
埃里克冷冷看他一眼“陛下，如果我是你,注意力会放在无昼城易主的事，而不是我的妻子为什么讨厌我。”
“不瞒你说，我这个人就喜欢研究别人的妻子。你的妻子是我的梦中情人,我不仅要研究怎么让她讨厌你，还要死皮赖脸地追求她——”
话音未落,埃里克眯着眼，抬起巫银弩,利落朝他射出一箭。
奥古斯迅速躲开,变幻出冰箭,反手投掷回去。埃里克直接将那支冰箭击落在半空中。
冰箭与巫银箭对撞,巨大的魔法冲击波轰然炸开，将剧厅内烛盏、座椅、三角钢琴、镀金雕塑尽数粉碎。摇摇欲坠的水晶吊灯，终于“砰”的一声砸下，掀起浓雾般的尘土。两个人在断垣残壁中对视一眼。一个人举起巫银弩，另一个人变幻出冰箭，居然还要继续打斗。
简直是一出闹剧。我看不下去了，转身走出剧厅。
穿过剧院的回音廊，经过皇家广场、花园和画廊，我回到奥古斯的寝殿，翻箱倒柜，找到自己原本的衣服。
我习惯将匕首、金币和传送符文装在腿上的皮袋。打开皮袋一看，传送符文果然还在里面。拿出来，仔细检查了一遍，还能用。之前因为奥古斯的禁制，我一直没考虑用传送符文离开无昼城。现在，无昼城易主，禁制自然不攻自破，正是离开这里的最佳时机。
将皮袋绑在腿上，我脱掉睡袍和埃里克的斗篷，换上轻便简约的骑装，穿上牛皮短靴。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埃里克的斗篷。戴上斗篷的帽子，我拿出一张传送符文，正要念出咒语，一抬头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埃里克。
他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我，轮廓深隽而立体，双目是绮丽的金雾，头发是落寞的夜色。
心里忽然一阵绞痛。但在我弄清楚他的伪装是怎么一回事之前，“分开”是不可回避的选择。
我斟酌了一下言语，说“埃里克，我没有讨厌你，也不是想要离开你……只是想去散散心。最近发生了好多事，很累很疲惫……你让我一个人冷静冷静，好吗？”
他沉默着，没有回答。
就在我以为他要拒绝我，或者强行将我留下时，他走到我的身边，低头理了理我的衣领“想去哪里，我帮你安排。”
熟悉的退让，熟悉的体贴。在一起生活一年多，他曾无数次这样退让和妥协……以前的我把这些退让当成尊重的表现，现在想想，尊重是发自内心的行为，他这么做，更像是为了不让我离开，而精心设置的陷阱……
还没和他在一起时，我就觉得他这个人聪明到可怕的程度，头脑像精密严谨的仪器，充满了人类无法探索的奥秘与精粹。他什么都了解，什么都知道，几乎没有他未曾涉及的领域……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用温和的言语、广博的学识和出色的修养，征服任何一个想要征服的人。
曾经，我以为和他在一起自由如飞鸟，现在才知道，所谓“自由”不过是假象。飞鸟翱翔于蓝天，却不知蓝天是更广阔的牢笼。
越想越疲倦。我摇摇头，避开他的动作，倒退一步“我……我还没想好去哪里。”
察觉到我的抗拒，他放下手，与我保持适当的距离“若是需要什么，随时联系我。”
多么体贴的一句话。我第一反应竟然还是，又是一个陷阱。
不行，真的要分开一段时间，必须分开一段时间……如果一直有怀疑他的想法，根本没办法继续和他在一起。到最后，说不定连听他说话，都会成为一种负担。
不再回答他的话，我念出咒语，用掉了手上的传送符文。四周布置逐渐变淡，一座座圆顶建筑拔地而起，金色阳光泼洒在砖地上，广场宏阔雄伟，身穿托加长袍的教徒与我擦肩而过。这是一座历经风霜却仍然辉煌的城市，意大利的首都，“永恒之城”罗马。
幸运的是，尽管周围人潮涌动，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教皇的纪念碑上，并没有察觉到身边凭空多了一个人。
我拉低帽檐，匆匆往外走去，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米开朗基罗创作的《哀悼基督》。听说这座雕塑让25岁的米开朗基罗一举成名。后来，他还完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壁画《创世纪》，将后半生奉献给了神圣的教堂……1
建筑、雕塑、壁画……都是那个人擅长的领域。真讨厌，随便传送到一座城市，都能想到他。会这么多，怎么不像米开朗基罗一样，将一生都奉献给教堂。
这么想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幼稚，然后更生气了。都怪那个人。
因为确实没想好去哪里，一路上，我走一会儿停一会儿，走到哪里算哪里。广场人来人往，教徒特别多，到处都是宏伟的雕塑和神圣的十字架，连白鸽扑棱的翅膀，都染上了过于庄严的气息。看见这一切，我心里想的却是，他曾对我说，我是他的信仰。
……停下，不能再想下去了。
情感却不听理智的教诲，一直在回放往事。走上石桥，我撑着额头，想在和煦的微风里冷静一下，却看见有人在桥上贩卖淡水贝壳，一下想起和他在大溪地开珍珠贝的经历。
当时，明知道小贩不可能将优质珍珠贝拿出来贩卖，我还是禁不住抽奖的诱惑，连开了十多个贝壳。虽然确实开到了珍珠，但都是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巴洛克珍珠”，一颗圆珍珠都没有。
小贩劝我再试试。围观的行人却笑着说“小姑娘，你被骗了。这人卖珍珠贝之前，会把圆珍珠挑出来，专门骗你们这些外行人。”
小贩翻了个白眼“乱说什么，昨天还有人开到黑珍珠了呢！如果我事先把珍珠挑出来，怎么可能让他开到黑珍珠。”
两人争论不休。我本意是开着玩，并没有真想开出圆珍珠回本，正要说话，埃里克却走过来，挽起白衬衫的袖子，坐在我的旁边“我可以试试么。”
“当然可以。”小贩看了他片刻，拿出一串禁魔石手链，“不过，你得戴这个。你长得太像那个猎魔人，戴个手链以防万一。毕竟我们是小本生意，不赚钱。”
埃里克点点头，戴上禁魔石手链，修长的手指在贝壳堆里翻了翻，挑出几个灰扑扑的珍珠贝。小贩掰开一看，贝里竟然都躺着圆滚滚的白珍珠，脸色不由有些发白。
接下来，埃里克又挑了几个贝壳。依然都是白珍珠。最后一个贝壳，竟然开出了罕见的、圆润的、光滑的黑珍珠。
一颗黑珍珠，比几串珍珠项链还要昂贵。小贩的脸庞涨成了猪肝色，眼中全是肉痛之色，却因为周围挤满了围观的行人，不便反悔，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拿走了那颗黑珍珠。
我失笑道“都是珍珠贝，怎么可能开到黑珍珠？他被你欺负得都快哭了。”
“我没有欺负他，确实开到了黑珍珠。而且，”他顿了顿，“我不是为了欺负他，才去开珍珠贝，是为了讨好你。”
说着，他牵起我的手，将那颗黑珍珠放在我的掌心里，低声问道“我讨好成功了么。”
当时，我只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会说话，双唇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烙铁般滚烫，光是听着就一阵脸热。现在想想，他能看见我的想法，感受我的情绪，明白我的喜恶，通过言语让我脸红心跳，是极其轻易的事情……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过往的、美好的、珍贵的回忆，全变成了让人避之不及、看都不敢看一眼的凶猛毒蛇。
抬头望去，这里的建筑、雕塑、壁画、石桥、河流……甚至连路人的手指，都让我想起他的掌纹和体温。
一直知道，思念比疾病还要可怕，却是第一次知道，是可怕到这种程度的疾病。
连呼吸空气，都能想到他胸膛的起伏。
记得最后一次被他拥抱，是在被奥古斯唤回去的前一晚。那时，我已经躺在床上，而他还在看书。我凑过去，把头枕在他的手臂上。他翻了两页，忽然问道“莉莉喜欢什么颜色的宝石？”
我愣了愣“粉色、红色和蓝色……怎么了？”
“想给你做一枚戒指，”他若无其事地继续翻书，“婚礼上用。”
我点点头，顺着他的意思说了下去“那就红宝石吧。我更喜欢红色。”过了一会儿，我突然反应过来，“等下……刚刚你在向我求婚吗？”
“没有，只是问问。”
我的拳头瞬间硬了。但他下一句话，又让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对莉莉求婚，不会这么不正式。”
相较于正式的求婚，我更想看他单膝跪地，询问我是否愿意嫁给他。然而，不管我怎么翻滚，怎么请求，他都是摇头，态度异常坚定，不肯说出那句话。
闹到最后，他无奈地放下书，从后面抱住我，声音低沉地说道“莉莉愿意嫁给我，我很高兴，非常高兴。如果可以，我希望明天就能结婚。但比起我个人的意愿，我更希望莉莉以后回忆起被求婚那天，是美好而幸福的。我想让你拥有最美好的回忆。”
他做到了。
成为他的爱人，我得到了最美好的回忆，和最残酷的真相。

第51章
我在罗马城郊住了几天，察觉到有人跟在身后, 立即换了一座城市。
就这样, 辗转了大半个欧洲, 更换了十多个姓名。最后, 我在那不勒斯定居下来。
银色海滩月牙般环抱蓝色海洋, 天际线白云如同漂浮在海面的冰川。住在海港, 时不时能听见蒸汽船的轰鸣，和潮汐撞击礁石的声响。我时常穿着白衬衫, 戴着墨晶眼镜, 去海边漫步, 任由海风鼓满袖子。小镇生活简单而悠闲，不像巴黎、罗马般人山人海，车马辐辏成行。在这里, 除了庞贝古城的遗迹，几乎看不见雄伟壮观的建筑，也看不见香车、鲜花和珠宝, 只有活蹦乱跳的海鱼，与肤色黝黑的渔夫。
不过现在, 我很少再去海边。因为一到海边, 看见渔夫手里简陋的渔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人。他是那样聪明，连最简单、最廉价、最不起眼的渔网, 都能改造成最结实和最牢固的捕鱼工具。
不愿回忆起他, 却总能因为各种事物, 想起关于他的回忆……这种感觉真痛苦。
为了不坐吃山空，我找了份工作，在子爵府上做家庭教师。他们住在那不勒斯海湾一个较为富有的小镇，白色独栋别墅，种满蔷薇、雏菊和郁金香，后院还有一个天然温泉池。
两个月下来，我了解到子爵名叫劳尔&#183;夏尼，是法国最负盛名的古老家族的后代，先祖曾是海军上将。夏尼子爵自己也非常热爱航海，还未成年，就登上了“布尔达号”环球旅行。后来，受他的兄长邀请，在巴黎歌剧院结识了一位舞女，也就是现在的子爵夫人。两人一见如故，不顾夏尼伯爵反对，毅然决然地逃离了巴黎，登上前往意大利的轮船，来到那不勒斯海湾，在神甫温和的注视下，结为夫妻，并生下一儿一女。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老伯爵曾数次漂洋过海，找到他们，希望子爵能回到巴黎，继承先祖的巨额财产。但夏尼子爵被大海和爱情迷了眼，宁愿在小镇清贫一生，也不愿回巴黎纸醉金迷。
知道这些后，我就特别好奇，夏尼子爵夫人是一个怎样的女人，竟然比繁华都市还要有吸引力。然而，夏尼子爵夫人本人，却是一位温婉和气的女性，没有妩媚艳丽的容色，也没有凹凸有致的。她身材清瘦，皮肤白皙，发色是圣洁天使的颜色，眼睛是蔚蓝的晴空，声音纤细而清透，犹如将玫瑰染红的夜莺。
她的学识并不广博，对音乐却颇有见解。熟悉后才知道，她的父亲是著名的小提琴家。她曾经特别喜欢唱歌，父亲去世后，歌喉却莫名变得嘶哑难听。一日，她在屋内悼念父亲时，黑暗里，忽然传来一个神秘动听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
她当时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回答“……克、克莉丝汀。”
“克莉丝……”神秘的声音似乎这么低喃了一句。
巴黎、音乐、克莉丝、歌剧院……不用她多说，我也猜到了她当时碰见的是谁。我一下攥紧了乐谱，心里明白不能再追问下去，却鬼使神差地出声道“然后呢。”
“在那之后，每次我去祭拜父亲时，都能听见他的声音。”夏尼子爵夫人轻声说道，“他像是隐藏在阴影里的神明，几乎是无所不知，随口几句指点，就能让我受益匪浅。不过，他好像得了重病，并不是一直都是清醒的……经常在黑暗中胡乱呓语，喊着‘克莉丝’……我想，那应该是他心上人的名字吧。他会教导我，大概也是因为我和他心上人的名字相似。”
心脏像被什么击中般，莫名的、滚烫的、熟悉的感情快要满溢出来。理智一直在说停，停下，不要再问了。我却无法忽视内心真正的想法，继续问道“后来呢？”
“不知道。”她摇了摇头，“我顶替剧院名伶演出玛格丽特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听说你在加尼叶歌剧院待过一段时间，那应该认识吉里夫人吧。吉里夫人曾警告过我，不要告诉任何人他的存在……我猜，他大概是一位声名远扬的音乐家吧，不得已在剧院里休养。说起来，这些年我一直想跟他道谢，若不是他的指点，我不可能拿到玛格丽特的角色，也不可能和劳尔相见。”
听完这番话，我久久无法平定情绪。毫无疑问，指点夏尼子爵夫人的是埃里克。除了他，没有人能“像是隐藏在阴影里的神明”，也没有人能“无所不知”，更没有人会一直呼唤我的名字……那时，他应该不是得了重病，而是得到了克苏鲁的精神力，思绪陷入疯狂和混乱，不得已才藏身在歌剧院。也怪不得后来吉里夫人会说，她曾帮过g的忙。
这么想想，我不禁有些心软。他为什么要喊我的名字，为什么要指点和我名字相似的舞女……难道在那时，他就对我有了无法释怀的执念吗？
夏尼子爵夫人见我脸色不太好看，站起来，倒了一杯热茶，递到我的手里，柔声说道“抱歉，光顾着倾诉我的过去了，没注意到你的身体。莉莉娅小姐，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可以先回去，明天再过来。”
“……没有，我没有不舒服。”我喝了口热茶，迟疑片刻，还是低声问道，“夫人，我能冒昧问你一个问题吗？你和子爵先生结婚这么多年，感情一直这么和睦，是有什么诀窍吗？”
她笑了“谁告诉我和劳尔的感情和睦？”
我愕然问道“难道不和睦吗？怎么会？你和子爵先生都是非常温和的人，感情应该特别美满才对。”
“劳尔的性格确实温柔，但并不代表他没有脾气。”她想了想，吩咐女仆去把家猫抱过来。那是一只黑白色虎斑小猫，圆头圆脑，面貌神气十足，性格却相当温顺，抱起来不吵也不闹。她将小猫放进我的怀里，让我抱一个小时。我一脸迷茫地接过小猫，不知道她在卖什么关子。
就这样，半个小时过去，小猫突然躺倒在我的腿上，开始捉玩自己的尾巴。刚开始，我并没有在意，以为猫咪的天性如此。直到它开始啃咬我的手指，然后双腿一蹬，跑了个无影无踪。
夏尼子爵夫人浅笑道“看见了吧，哪怕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动物，也有暴露本性的时刻。它待人温顺，并不代表它永远待人温顺。起初，我和劳尔确实感情和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暴露的缺点越来越多，我们的矛盾也变得越来越多……就像这只小猫一样。我能做的只有接受。”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接受？”
“因为人性非常复杂，人的想法每时每刻都在改变，温和的人不可能一辈子都是温和的，暴躁的人也不可能一辈子都是暴躁的。爱一个人，不能只爱他美好的一面，也要接受他阴暗的一面。”
“要是……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阴暗面，至始至终都用美好的一面对待你，你会怎么办？”
她思考片刻，摇了摇头“不会有这种人存在。或许是我见识浅薄，莉莉娅小姐，你想想，你能永远不对亲近的人发脾气吗？就连劳尔，偶尔也会和我争吵不休。”
“……万一有一天，子爵先生为了讨好你，想尽办法探听你的想法，始终以你的意愿为先，说你想听的话，做你想看的事。你会怎么看待他呢？”
“我……不知道。”她眉头微蹙，“他应该不会这么害怕失去我……我和他在一起很久了，他知道我不会离开他。”
听见这个答案，我愣了很长时间。
原来这一切的源头……是因为他害怕失去我吗？
我不喜欢控制欲强盛的男人，于是他将内心幽暗的蛰伏，小心地窥探我的心声，戴上温柔体贴的面具，用谎言和欺骗铸成牢笼，引诱我喜欢他、爱上他……永远都无法离开他。
他的爱炙热到可怕，让人恐惧，让人胆寒，也让人悲伤。
我要么接纳他的，要么改变他的。
只是，我怎么相信他是真的改变了……还是新的伪装？
告别夏尼子爵夫人，我回到自己租下的公寓，还未打开白漆护栏，就在红玫瑰般热烈的夕阳下，看见了一个人颀长的身影。
他的身材高挑，容貌昳丽，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斗篷，脸色却极其苍白，黑发凌乱地贴在清瘦脸颊两侧。瞳仁是艳丽的血红色，鼻梁秀美高挺，气质却凌厉而肃杀。
……赫帝斯。
我没有逃跑。他看上去状态极差，没什么战斗力，嘴唇纸一样惨白，双颊泛着死尸般的青紫色，斗篷凝结了大片大片的紫色血块，却因为他的神色过于坦然自若，而仿佛专门设计的深紫色花纹。
我后退一步“父亲。”
他朝我微微一笑“g真不中用，竟然没能把你留在无昼城，放任你到处乱跑……他不知道在外面像我这种坏人特别多么。”
我叹了一口气“父亲，你都要死了，说话还这么恶心。”
赫帝斯大笑，笑着笑着，咳出一滩黑色鲜血“谁让我喜欢你，见到你就忍不住想逗你。”
“放过我吧，尊贵的公爵大人。我承受不了您的喜欢。”我转过身，闪电般打开护栏，钻进去，准备反锁。
他却忽然正色问道“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对不起，我不想知道变态的心路历程。”说完，我径直朝公寓的大门走去。
与此同时，他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你前世是我的妻子。”

第52章
我扯扯嘴角“父亲, 您不会是想说，我上辈子是您的妻子，您爱我爱得不能自拔, 却因为尊重我的意愿，没有将我变成血族。等我自然老死后, 您找到我的转世, 本想再续前缘，却不想我先一步爱上了别人。”说到这里，我不带感情地笑了笑，“这种情节早就过时了, 你换种说法, 我说不定会相信。”
他上前一步，握住公寓的护栏。我立刻拔出腿上的匕首，对准他，厉声道“离我远点！”
他松开护栏, 倒退两步, 苦笑一声“找到你的时候, 你还太小，我就算是禽兽，也不可能对那么小的你下手, 只能慢慢将你抚养成人。我从未将你当成女儿, 是你把我误认成了养父。”他轻轻地叹息一声，“前世是爱妻, 今生是养女……最残酷的惩罚不过如此。”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老变态这个人我太了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既没有廉耻心, 也没有道德观, 做梦都想登上权力的巅峰。情爱对他而言，不过是无聊时的消遣，所以他从不禁欲，见一个爱一个，情妇多如牛毛。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会相信。
“既然我前世是你的妻子，那你是怎么对待你妻子的？”我淡淡道，“把她训练成杀手，让她的双手沾满血腥，为你在名利场和不同的男人周旋。一旦有逃离你的念头，就会被关禁闭。请问，这是妻子还是仇人？”
他轻吐一口气“对不起，嘉纳特。我的占有欲太强了。”
我背过身，厌恶地说“到此为止吧，赫帝斯。不管我前世是你的妻子还是仇人，这一世我对你只有父女之情。赶紧离开这里，不要逼我对你起杀心。”
话落，我打开房门，走进公寓，正准备关门，这时，赫帝斯突然抬头，双眼颜色逐渐加深，变成浓烈的紫色。这是他释放魔法的征兆。我吓了一跳，马上念出魔法护壁的咒语，金色圆形护壁立刻挡在我的面前。然而还是晚了一步，有什么东西明显钻进了我的体内。
恐惧在胸腔内疯狂翻涌。我瞬移到他的身前，一把扣住他的脖颈，咬牙切齿地说“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巫银毒素已经蔓延到你心脏了。赫帝斯，你死到临头了，还要恶心我一把？！”
他望着我的眼睛，轻笑着说道“实力、权势、地位、性命……我都输给他了。你是我最后的宝贝，最后的筹码……我不能让他得到你。”
话音落下，他用力推开我。这一下，似乎用光了他所有力气，往后踉跄了好几步，后背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急促而疲惫地低喘着。
这个变态活了将近三百年，从来都是意气风发的年轻男子模样。可是这一刻，他却实实在在地暴露了老态。让人嗟叹，也让人痛快。他垂头低喘了片刻，再次咳出一滩黑色的鲜血。
他抬起手，满不在乎地擦掉黑血，抬眼望向我“今晚你就会想起前世的一切。我不在乎你是否会恨我，也不在乎你是否会和我在一起……我只要你和g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疯子。”我冷冷地说。
“我是疯了。”他笑，“我输掉了一切，但在你这里，我必须做一个胜利者。”
最后一个字落下，他再度朝我微微一笑。夕阳如此火红，如此热烈，是玫瑰色的海洋，飘浮在街道、砖屋和远方山脉的上空。这样美好的景色里，他的背影却像耄耋老人般孤独而苍老，蹒跚着、虚弱地离开了。
我看着他的身影，忽然有些恍惚，他真的会死吗？
他是我所有恐惧和痛苦的源头。他死了，是否代表我就解脱了？
只是，这个坏人真的会这么轻易地死去吗？
今天晚上，我又会想起什么呢？
究竟是怎样的过去……会让我永远都不可能和埃里克在一起？
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闭上双眼，想要睡觉，却无论如何也进入不了梦乡。
纷乱的画面在我脑海中接连浮现，寒夜、马车、森林、悬崖、城堡、蝙蝠……我看见一个女孩提着裙摆，慌张地跳下马车，跌跌撞撞地跑进森林。那是我的前世，嘉纳特，一个公爵的女儿，参加皇家舞会时，被敌国的刺客追杀，惊慌失措之下，闯进了一片诡异的森林。
蝙蝠盘旋在森林上空，密密麻麻的骨翼几近遮天蔽日，惨白的月光照彻它们的尖牙与红眼。不知跑了多久，一座哥特式古堡出现在嘉纳特的面前。正当她不知所措时，古堡的大门打开了。一个相貌昳丽、气质轻佻的男人站在门口，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那是一百年前的赫帝斯，俊美、轻狂、意气风发，浑身散发着高贵却邪恶的气息。嘉纳特被他引诱，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古堡。
当时，赫帝斯正在举办血宴，金碧辉煌的大厅内，全是供他食用的人类男女。他们是惨白的蜡像，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她。这种情况下，赫帝斯居然对她伸出一只手，邀请她共舞。
她胆战心惊地和他跳完一支舞。结束时，他盯着她，双眼逐渐染上深紫色，森白的尖牙抵住下唇。他对她产生了。她却误以为他想要吃人，吓得连连后退，后脑勺磕在烛台上，昏倒了过去。
醒来以后，她本以为自己会断手断脚，谁知竟然毫发无伤。她对赫帝斯的恐惧稍微减弱了一些，但还是想要逃跑。就在这时，猎魔人协会包围了城堡，试图围剿赫帝斯。
是夜，趁着赫帝斯加固城堡的防御魔法罩时，嘉纳特悄悄跑到了后花园，准备翻墙逃出去。一个猎魔人发现了她，见她身上全是价值不菲的金银珠宝，以为她是赫帝斯的情妇，立刻将她掳为人质。
繁星璀璨，月色黯淡。城堡周围浮动着幽暗的蓝光，那是猎魔人的驱魔火焰，能烧死一切非正义的魔物。赫帝斯站在城堡上空，居高临下地望着猎魔人，冷冷命令道“放了她。”挟持嘉纳特的猎魔人，却在她的颈上划了一刀。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这无疑是挑衅。赫帝斯的双眼瞬间变成深紫色，快速念出一段咒文。刹那间，猩红的火焰覆灭了一切，周围森林被烧焦，枯枝咔嚓碎落在地。火势肆意而张狂，猎魔人丢下武器，纷纷逃窜，却被火光无情地吞噬。
如此可怕的火焰，却没有伤害嘉纳特一根毫发。她抱着肩膀，怔怔地看着赫帝斯走过来，将她揽入怀中。
他救了她的性命。她自然而然地对他产生了感情，再没有想要离开城堡的想法。从那天起，他只和她相拥，只和她接吻，再不和其他女人亲密接触，也再不吸食其他女人的鲜血。现实中，我冷眼旁观这一切。前世的我——不，嘉纳特，却被这种让浪子回头的成就感取悦了。
他带她回到无昼城，当着众血族的面举行了婚礼。一个两百岁的血族公爵，和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人类女孩结婚，轰动了整个无昼城。有人反对这段感情，有人歌颂这段感情。然而不管外界的凡响如何，他娶嘉纳特为妻的念头，从未有过动摇。
可能世事就是如此，没人珍惜一帆风顺的感情。一对情人越是被反对，越是被阻拦，感情反而会越发浓烈。罗密欧与朱丽叶用生命证实了这个真理。
如果往事到这里就结束，没有后来那些事，这确实是一段绮丽如梦的爱情。
嘉纳特三十岁的时候，撞见了赫帝斯出轨。他将那个女人带回了城堡，在主卧跟她亲热。被嘉纳特发现时，他从女人白皙的颈间抬起头，神色自若地擦了擦唇边的血迹，声音蛊惑地问道“一起？”
我猜得没错，老变态这人心里只有权力，情爱对他来说，不过是消遣。在他的眼里，女人是资源而不是伴侣。他不可能为了一个资源禁欲。
嘉纳特消沉了很久，偷了赫帝斯书房里的传送符，离开了无昼城，打算重新开始。赫帝斯却追了过来，握住她的手，跪在她的面前，低头认错。她心软原谅了他。然而没过多久，又发现他出轨。这样反复几次后，她彻底心灰意冷，服下消除气息的魔药，同时买了好几张目的地不同的轮船票。自以为这样，他就永远无法找到她。
也就是这时，我终于明白，赫帝斯为什么会说，“我只要你和g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赫帝斯发现了嘉纳特逃跑的意图。劝说无果后，他给她扣上沉重的镣铐，将她囚禁在第一次见面的古堡的阁楼里。转眼间，十多年过去，她在阁楼里虚度了最珍贵的年华，美丽的面庞上逐渐爬上皱纹。他终于感到了内疚，想要将她转化为拥有他一半血脉的血族，却被她漠然拒绝。
他一向独断专行，说一不二。见她不肯转变为血族，丢下一把匕首，面无表情地说道“两条路，要么死，要么永生。”
嘉纳特选择了死亡。
我脑海中最后一个场景，是古堡阁楼的窗外，波光潋滟的湖泊，冷色调的靛青晨曦，蝙蝠与飞鸟齐飞。嘉纳特捡起地上的匕首，在赫帝斯骤然睁大的双眼里，决绝地扎进了自己的心脏。
一刀毙命。
我浑身冷汗地坐了起来。
尽管对我来说，嘉纳特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完整的人，我不可能是她，她也不可能是我，但那种被囚禁、被控制，最后不得已选择死亡的强烈心悸，却一直在我心中来回翻腾。
怪不得赫帝斯说，他不在乎我是否会恨他，也不在乎我是否会和他在一起。
他只想当一个胜利者，赢下和埃里克的对决。
……这个变态，这个疯子，这个恶心的畜生！
但有一点，他说对了。
除非埃里克解除禁术，放弃控制我，和窥探我的想法……
否则，我和他，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

第53章
回想起前世, 似乎没给我的生活带去任何变化，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有什么悄然发生了改变。
现在, 每一晚，我都会因为梦见被囚禁而猝然惊醒。梦里, 我变成了被禁锢在阁楼的嘉纳特, 手脚戴着令人屈辱的镣铐。自由于我而言，就像窗外隐约的雪山般遥不可及。
几日过去，我终于禁不住噩梦的折磨，对赫帝斯产生了强烈的杀意, 决定一刀结果这个老变态, 彻底铲除前世的心结。然而，不管我怎么搜寻他的气息，都找不到他的踪迹。会出现这种现象，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他死了, 死人当然不会有气息, 二是他还活着，并且恢复了全部实力，隐藏了自己的气息。
第二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 他是……死了吗？
毫无疑问, 赫帝斯不是一个好人，在我两辈子的记忆里, 他从未做过一件值得称颂的好事。他是彻头彻尾的恶徒和野心家，是在烈火中被烧掉人类部分的阿喀琉斯, 用同情、怜悯和良善换取了炙手可热的权柄。
他无情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就连弥留之际, 内心都只剩下胜利的念头。这样一个坏到极致的人，真的会如此轻易地……死去吗？
我不知道。
半个月后，我放弃寻找赫帝斯的踪迹，告别夏尼子爵一家，换了一座城市定居。这次，我没再做贵族的家庭教师，用攒下的存款，在意大利中部的乡镇，买下一个面积不大的小农场，每天喂鸡、放羊、除草、浇花、种田，过得还算惬意自在。除了有时候，还是会从噩梦中惊醒。
我仍会想起埃里克。可能因为太久没见到他，又可能因为最近发生了太多事，心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次回想起他的面容，竟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似乎上一次和他在世界各国旅行，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其实，每次从噩梦中惊醒，我都会问自己，埃里克和赫帝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真的没办法接受他的控制欲吗？我无法保证赫帝斯不会伤害我，却能保证埃里克不会伤害我……但只要一想到，在他的面前我如同透明人。他能看见我的真实想法，而我从他的口中听不见一句实话，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监视，就始终无法跨过心理那关。
这日，我喂完走地鸡，拿着簸箕，沿着乡间小路回家，却看见一个人站在我家门口。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他是谁。他是镇上唯一有爵士头衔的人，也是镇上唯一年收入达到有钱人标准的绅士，在自家庄园举办过几次舞会，可谓门庭若市，不少太太都盼望着他能娶自己的女儿。我参加过两次他举行的舞会，因为他亲自把请柬送了过来，盛情难却，只好过去。
我一手搂着簸箕，另一手摘下头巾，擦了擦颊边的汗水“怀特先生？”
“莉莉娅小姐。”他单手抬了抬软毡帽的帽檐，不经意般露出大拇指上的黄金戒指，“又见面了。”
“您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送请柬的。”他将一个金色信封递给我，“顺便想知道莉莉娅小姐的行程。过两天会有个马戏团在附近巡演，听说他们驯养的野兽极其罕见，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莉莉娅小姐。”
我有些茫然“嗯？为什么会想到我？”
他笑笑“可能因为莉莉娅小姐身上有一种野性美吧。每个见到你的男人，都忍不住想要靠近你、征服你，包括我也是如此。”
我嘴角抽了抽，想起了被奥古斯和赫帝斯纠缠的恐惧，忙不迭说道“谢谢你的邀请，但我对马戏不感兴趣，而且我的羊要生产了，我得去给她接生。”
怀特先生皱皱眉“这种事交给仆人就行了。莉莉娅小姐的双手如此纤嫩，不该操劳这种事务。”
我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怀特先生和我不熟，不知道我对家畜的热爱。在我们家，家畜是可以上桌吃饭的。我曾经请过一个仆人，因为受不了我家到处都是牧草和羊粪，当天就请辞离开了。所以，我家没有仆人。如果怀特先生能给我介绍一个接受羊粪的仆人的话，我愿意陪你观看马戏。”
听见这番话，怀特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好……我回去问问我的朋友。”
“真的吗？太感激您了！怀特先生，您真是一位热心的绅士！”
“……不、不客气。”说完，他几乎是仓惶地翻身上马，匆匆逃走了。
见他走远，我收敛了感激的笑容，打开护栏，走进院子里。家里没有牧草，也没有山羊，只有一只整日呼呼大睡的长毛白猫。我怀疑它已经忘记了我的模样，只记得食碗和水碗的位置。
走进厨房，我打开一块地板，从冰窖里取出一个冒着寒气的瓷壶，倒了一杯用魔法储存的新鲜羊血，然后走到二楼的露台，对着夕阳缓缓啜饮。因为长期饮用动物血，我的视力、听力和反应速度都严重下降。一头黑色翼龙从远处漂移过来，我还以为那是乌云，连忙放下羊血，纵身跳到院子里，拿起衣篮子收晾晒的衣服。等我把衣服都收进篮子里后，才发现那是埃里克的坐骑。
没想到和他会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我穿着乡下最常见的白棉布裙子，因为才从农场回来，腰上系着灰色的围裙，上面还沾着点点污泥。他却穿着剪裁精细的黑色大衣，里面是深蓝色的绸缎衬衫，领结镶嵌着明亮的红宝石，腿长而笔直，长靴由名贵的珍稀兽皮制成。
我仰头望向他，落日是玫瑰色的烈焰，在他黑色的发梢上燃烧、跳跃。他的眼眸幽深，静静地凝视着我。
尽管知道他不会在乎这些，有那么一瞬间，我还是感到了难以言喻的自惭形秽。
我把衣篮子放在地上，扯下头巾，尽量自然地说道“好久不见。”
他沉默了片刻，轻巧地跳下黑翼龙，朝我走来“散完心了么，莉莉。”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动听，还是那么低沉。过去几百个日夜里，我都是枕在他的手臂上，听着他这个冷漠却温柔的声音入睡。每次他说话时，喉结和胸腔都会轻微震动，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性感和魅力。他比我高，肩膀也比我宽阔，我特别喜欢他从后面抱住我，这样不仅能感受到他胸膛的起伏，还能感受到被他珍视的安全感。
但是，这一刻，被他高大的身影笼罩时，我再也感不到那种被珍视的感觉，只有即将步入牢笼的惶恐。
我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一步，强笑道“……没有，还有些事没想明白，能再给我一些时间吗？”
“你想离开我了，对么。”
是问句，却是陈述的语气。
不知道怎么回答这句话，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想法。我摇摇头，再度后退一步“……不知道，再给我一些时间，可以吗？”
他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低声问道“你希望我怎么做，可以告诉我吗？”
听见这句话，我忍不住有些生气“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不知道自己在生气什么，或许是想听见他回答，“我是真的不知道，因为我已经解除了禁术”，然而，他安静了两秒钟，却说“我只知道你在想什么，却不知道你希望我怎么做。”
有那么一瞬间，一颗心跌入谷底。我几乎是强行露出一个笑“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因为我是真的不知道该让你做什么……埃里克，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在你的眼里究竟算什么，一本随时可以翻阅的书吗？当书上显示不出文字时，你就不知道怎么对付我了，对吗？”
他却答非所问“我只是希望做一个合格的情人，让你开心。”
“够了，埃里克。”我摇摇头，“我不要合格的情人，我只想要一个活生生、货真价实的情人！很久以前我就说过，我不在乎你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只在乎你的态度是否真诚。现在我连你的话真假都不能确定，还怎么和你在一起？”说到这里，我有些疲倦，“我是真的爱你，也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但若是你只愿意让我看见虚假的你，而不愿意让我触碰你的灵魂……我们可能永远都没办法在一起，成为真正的灵魂伴侣。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先回屋了。”
说完，我捡起衣篮子，头也不回地走向房屋。埃里克一直沉默着，几十秒钟过去，他的声音才从我的背后传来“你不会喜欢真正的我。”
“我连真正的你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背对着他，压低了愤怒的声音，“你利用禁术窥探我的想法，想尽办法地讨好我，的确塑造出了一个完美情人的形象。但你有没有想过，长此以往，我可能爱上的不是你，而是那个虚假的形象。这样的结果，你甘心吗？反正我是不甘心。”
话音落下，我走进屋子里，反手关上房门。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黑翼龙的低鸣声和骨翼挥动的声响。
他离开了。
埃里克的到来，打乱了我原本的生活节奏。一连好几天，我都梦见了他，睡眠质量变得极差。一周过去，我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找到一个在人类世界觅食的新血族，威逼利诱地让他回无昼城买了几份报纸。
就像我猜想的那样，埃里克加冕为无昼城的新王，不过，他没有像一般新王一样，立即整顿无昼城，发布集中王权的法令，而是第一时间组织了内阁，将王权分散了出去。这么做的好处是，对王位虎视眈眈的老贵族不再只针对他一人；坏处则是帝王失去了独断专制的话语权。
然后，他将猎魔人协会迁移到无昼城，允许新旧血族成为猎魔人，晋升规则实行功勋制，谁功勋高，谁的地位就高。这样一来，并非贵族出身的血族，也能得到晋升的机会，不再受老贵族的压迫。这个法令让他收获了大量的拥趸。神奇的是，老牌贵族也很赞成这个法令。想想也是，贵族同样可以利用功勋晋升，并且，因为他们家底深厚，法器、符文多如牛毛，晋升起来比普通血族更加轻松。这是一个三赢的法令，他们当然不会抵制。
凭着这三条法令，他竟然一跃成为历史上反对声最少、改革最成功、拥趸最多的新王。
果然，天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天才。
我放下报纸，有些骄傲，也有些怅然地叹息了一声。
除了埃里克的到来，这个月还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尤为震惊——怀特先生竟然真的找到了一个愿意生活在牧草和羊粪堆中的仆人。
得知这件事时，我简直哭笑不得“……辛苦你了。”
“不辛苦。”他摇了摇头，“莉莉娅小姐跟其他女孩不一样，值得男人多费一些心思。就是不知道我这份心意，能否邀请到莉莉娅小姐一起观赏马戏。”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不想反悔，却实在不想赴约，思考片刻，找了个借口“你说个时间吧。就是那天我不一定有空。”
“不知今晚，莉莉娅小姐是否有空？”他微微一笑，“莉莉娅小姐刚从牧场回来，不会还有约吧？”
这人是有备而来。我只能扶着额，苦笑着点头“……没有。你等我一下，我去换衣服。”
“感谢莉莉娅小姐赏脸。”怀特先生露出胜利的笑容，“那么，我在这里等你。”
我叹了一口气，进屋换了一条干净的棉裙，披上灰蓝色的长披肩，走了出来。没有戴首饰，怕他误以为我对他有意思。他却误解为我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立即吩咐男仆送上来一串金珍珠项链。
“莉莉娅小姐应该没有见过这种珍珠吧？”怀特先生含蓄而不失傲慢地微笑道，“这是天然金珍珠，非常珍贵。”
我抽了抽嘴角，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是的呢，第一次见。刚刚我还在想，这些珍珠为什么是金色的。”
他哈哈大笑。
原以为只是普通地观看马戏，谁知观看马戏时，怀特先生一直想办法往我这边靠拢，还时不时发表一些让人无言以对的见解。比如“那是蓝眼蝙蝠，它们和吸血鬼有血缘关系，是世界上最凶猛的蝙蝠。我曾经被这种蝙蝠咬伤过，镇上的医生都说我没救了，结果我靠着惊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
我“……”
我只好故作震惊地捧场道“那您真是太厉害了！”
又比如“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孩，应该没有听说过畸形秀吧。那是几十年前流行的节目，我母亲是畸形秀最忠实的观众。她曾对我说，男人若想变得勇猛，就必须直面这些丑恶的人类。我一直深以为然。可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政府禁止了畸形秀的表演……真是遗憾。”
我忍了很久，才忍住没有一拳打扁他的脑袋。
半小时过去，马戏结束。走出马戏团的帐篷，我谢绝了怀特先生要送我回家的请求，转身想离去，他却扯住我的手腕，靠过来，轻声细语地说“让女人一个人回家，是绅士的失职。莉莉娅小姐，作为合格的绅士，我绝不可能让你独自面临危险。”
积攒一晚上的不满终于爆发了。我皱着眉，用力甩开怀特先生的手，正要怒斥他自说自话的行径，怀特先生却骤然瞪大双眼，像看见恐怖的幽灵般，惊叫了一声，连连后退，连滚带爬地往后跑去。然而，没跑多久，一条萦绕着幽蓝色魔法光芒的绳索就飞过去，牢牢地捆住了他的双手双脚。
记忆中，只有那个人擅长使用绳索。
我回过头。
果然，他就站在不远处。
埃里克神情冰冷，金眸逐渐染上可怕的猩红。他一只手拿着巫银弩，另一只手散发着强大的魔力，缓缓向怀特先生走去。
怀特先生看看我，又看看埃里克，当即反应过来“我……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别杀我！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怕她路上出危险，想送她回家而已……别杀我……”
埃里克却充耳不闻。我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酒味。他喜欢品酒，地下宫殿有一个专门的酒窖，窖藏着上百桶珍贵的名酒，但他从不酗酒，每次都是点到即止地小酌。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喝得这样烂醉，连双眼都失去了焦距。醉成这样，可能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喝醉的人通常是失控的。怀特先生尽管讨厌，却罪不至死。我连忙喊住他“埃里克！”
埃里克停下脚步，转过头，定定地凝视着我“你宁愿跟这种人在一起，也不愿意接受我？”
我有些无奈“我没和他在一起。”
他却像听不见般，眯着眼，朝我逼近一步，压低了声音，阴沉而妒忌地说道“你让他摸你的手。”
“我没有……”
他走到我的面前，握住我的手腕，交扣住我的五指，将我拽到他的身前。我不得不对上他猩红而混乱的眼眸。他已经彻底失控了“克莉丝，你到底想要我怎样，可以告诉我吗？”
我闭了闭眼，疲惫地说“我不是说了么，我只想看见真正的你。”
“你讨厌被控制，”他语气毫无起伏地指出，“而真正的我一定会控制你。”
“所以，你就用禁术窥探我的内心，伪装出我喜欢的样子……”说着，我想甩开他的手，然而他的力道就像是沉重的枷锁，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恐惧、烦闷、忧郁、焦虑等情绪泄洪般，纷纷冲了出来。我终于忍不住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提高了音量“埃里克，你还不明白么？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是，我也爱你，并不是只有你爱我……但因为你的欺骗，你的不真诚，我已经无法确定这段感情是否真挚……在我想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认为我们最好不要见面了，这样对彼此都好。”
他眼神痛楚地注视着我“不要……见面？”
“对，不要见面了。”说到这里，我也有些哽咽，“除非你愿意做出改变，让我看见真正的你。但你真的能改变吗？”
他抬手擦掉我的眼泪，轻声问道“怎样才算改变？”
“……我不知道，”我捂着额头，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现在已经不确定，你说的这些话，是真话还是假话……就算是真话，是发自内心的真话，还是为了讨好我而说出的真话……你太聪明，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当你的对手。”
“我太聪明……？”
“对，你太聪明。刚才我一直在想，你愿意做出改变，是因为你真心想改变，还是因为看见了我的内心，发现我只能接受你做出改变……埃里克，你告诉我，一对情人失去信任后，还怎么在一起？”
说完这句话，我深吸一口气，用手背擦掉泪水，正准备跟他好好告别，他却忽然念出一段陌生而繁琐的咒语。
我以为这是他要禁锢我的咒语，有些警觉地按住了腿上的匕首。谁知念咒完毕，他的脸上竟爬满了碎瓷般的纹路，皮肤、鲜血和血肉犹如被风霜侵蚀的墙灰般，大片大片地剥落下来。
我被这一幕震慑住，半晌才不可置信地出声道“你……你在做什么？”
“给你看真面目。”他说。
这简直是比噩梦还恐怖百倍的场景，我亲眼看着他将自己变成了一具白森森的、冷冰冰的骨架。做完这一切，他转动着骷髅的头颅，用漆黑空洞的眼窟窿，直勾勾地盯着我。因为失去了发声器官，他的嗓音变得沙哑、诡异、不带任何感情“这就是我的真面目。莉莉还想我做什么？”
……疯子。
我张了张嘴，许久说不出话。不等我回答，他自顾自地点了点头，低沉而冷漠地说道“我知道了，还有解除禁术。禁术是不可解除的，但我会想办法满足莉莉的要求。”
说完，他再度念出那段咒语。
就像他说的那样，禁术是不可解除的。想要解除，必须付出释放禁术时百倍千倍的代价。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凝聚了铅块般厚重的乌云，闪电是惨白的鲨鱼鳍，在阴霾的云层中若隐若现。狂风吹乱了他骨架上的黑色大衣，他漆黑的眼洞始终一动不动地望着我。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解除禁术的场面，只能用一个词语形容，那就是“活剥”。
血红色的禁术符文，犹如附在他骨架上的灵魂，被硬生生拉扯、剥离了下来。随着禁术符文的脱落，他的骨手、肋骨和骨腿也依次化为白色齑粉，然后又因为信仰的力量重生。第九层地狱的景象，也不过如此。
“禁术解除了。”经历了这样残酷的折磨，他的口吻却平淡而轻松，“莉莉还想我做什么？”
和他在一起这么久，他从来都是一副冷静、理性、克制的模样，不管做任何事都点到即止，自制力极强，从未崩溃过。就连对我表达爱意时，都相当会拿捏分寸，不会让我感到过界。
今晚，他却像压抑到极点，再也无法压抑一般，将心底最狂热、最恐怖、最可怕的感情，血淋淋地暴露在我的面前，就差亲口告诉我，他有多么爱我，他的感情有多么真挚。
说实话，我有些被吓到了，只剩下摇头的本能“不要了，不要了……”
话未说完，他再一次自问自答地说道“我知道了。我太聪明。那么，克苏鲁的精神力也不要了。”
“不，不不，不行！埃里克……停下——！！”
我不知道失去克苏鲁的精神力，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他这个模样还活着，绝对跟深潜者的信仰离不开关系……他将克苏鲁的精神力剥离身体后，是否意味着他会直接死去？
强烈的恐慌侵袭了心脏，有那么一刹那头皮发紧，手脚冰凉，我慌忙握住他的骨手，想要阻止他疯狂的举动，他却已经念出了那段咒语。
轰雷响起，震耳欲聋，闪电照彻天地。
暴雨酝酿已久，终于倾盆而落。
失去克苏鲁的精神力后，他尽管没有死去，却变得不堪一击，虚弱地跪倒在泥泞不堪的草地上。
雨水沿着他的骷髅头急速往下淌，冰冷地冲刷着他的眼窟窿。他握住我的手掌，仰头望向我，平静地说道“我做出改变了。现在，你可以相信我了。”

第54章
后来, 无数次回想这一晚，都觉得这是我生命中最疯狂的一晚。
我颤抖地回握住他的骨手，因为雨水过于冰凉，就像触碰到泡在海水里的礁石。看着他完全失去人类特征的脸孔, 胸腔内翻滚的恐惧几乎快满溢出来。没有了克苏鲁的精神力和深潜者的信仰, 他会怎样……会不会死去？如果他死了, 我该怎么办？
能在我的面前伪装那么久，他怎么可能是一个冷静理性的人……只有疯狂而极端的人，才做得出这种事。若是我早知道这一点, 他是否就不会如此偏激地解除禁术？
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有难过，有后悔, 还有对他自残的愤怒。眼泪涌了出来，很快又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我握紧他的骨手, 几乎是压抑着怒气，低吼道“……我不是让你停下吗？！你这样伤害自己, 跟威胁有什么区别？你这样是逼迫, 是胁迫, 是要挟我原谅你！我为什么会喜欢你这么卑鄙无耻的人——”
话未说完，我一阵头晕目眩，捂着头, 跌坐在地上。
很少感到绝望。当初直面死亡时, 也不过是觉得自己有些倒霉。然而，这一刻, 我却感到了实实在在的绝望, 似乎无论做什么, 都无法挽救这糟糕的局面。
头一次难过到想要痛哭, 但因为坚强太久，早已忘记如何嚎啕。我难受半天，只发出了几声嘶哑的抽泣声“你以为我不想接受你么……谁不想要善解人意的情人，谁不想要永远不会争吵的伴侣？但我更希望看见真实的你，一个放松的、快乐的、会反对我的你，而不是小心的、紧绷的、说句话都要三思的你。我知道你爱我，我也爱你，正因为我是爱你的，所以我希望你能摘下面具，活得像自己……埃里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许久，我听见他声音沙哑地说道“我不想要自己，只想要你。”
这么幼稚的回答，简直不像他会说的话。我盯着他，愤怒地说“可是我想要你！我想要你活得有意义，想要你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了讨好我，为了留住我，一昧地妥协和退让！尊重是互相的，如果你只会对我妥协，这不叫尊重，这是服从。我不喜欢被强迫，更不喜欢强迫别人！”
他低低地说“可是，我想被你强迫。”
这人怎么像小男孩一样无理取闹。我扶着额，叹了一口气。火发了，道理讲了，人也骂了。但似乎他还是没懂我的意思。我俯身过去，捧起他的头，对上他黑窟窿般的眼睛“你想怎样都行。我只是希望你能改变，并不是要求你必须马上改变。我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我会守着你，等你慢慢变好。”
他终于有了人的气息，细长的手指骨箍住我的手腕，低而哑地问道“你不离开我了么。”
我苦笑一声“我本来就没想离开你，只是想分开一段时间，彼此冷静一下。哪知道你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
他很缓慢地垂下脑袋“对不起，莉莉。”
本来已经不生气了，听见这句话，又忍不住激动起来“我不要你的道歉，我只要你重视自己的身体，重视自己的意愿，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越说越生气，我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头顶，“听见了没有？下次再做这样极端的事，我不会再跟你说一句话，也不会再让你找到。我会直接消失，去一个你永远找不到的地方，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管——”
他突然重重地抱住了我，有些颤抖地打断我“我知道了。你别走。”
感受到他骨架的触感，我再说不出一句重话。真的是栽在他身上了。经历了这种事，我怎么可能还要离开他，放任他伤害自己。看见他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会特别反感他的控制欲，特别害怕重演上辈子的结局……看见他之后，才知道相较于这些，我更害怕失去他，害怕看见他极端地伤害自己。如果是别人这么要挟我，我可能会上去补两刀，再踹两脚。对他却是完全没辙。
他赢了。
我投降了。
我轻拍了拍他的后背，又叹了一口气“我不走。”说着，我想起了什么，站起来，走向不远处晕死过去的怀特先生。埃里克也摇晃着身体，站了起来，跟在我的身后。本想让他坐回去，想了想还是随他去了。
用一个小魔法让怀特先生忘记今晚的一切后，我回头望向埃里克，朝他伸出一只手，有些无奈地说“回家吧。”
他牵住我的手，垂头低声说“对不起。”
“我说了，我不要你的道歉。我只要你记住我说过的话。”
“我会记住。”
我看着他宽阔却细长的骨手，迟疑片刻，还是问道“你失去了深潜者的信仰……身体不会出问题吧？”
“不会。”他摇了摇头，“莉莉放心。”
“你这样，我怎么可能放心！”忍不住凶了他一句。他始终垂着头，没有反驳，也没有讨好。我又心软下来，缓和了语气“就算身体出问题了也没关系，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
“谢谢莉莉。对不起。”
“不许再道歉。”
“好。对不起。”
“……”
回到家后，我打开壁灯，接了一壶水，用魔法加热。家里忽然进了一个陌生人，惊醒了正在大睡的白猫。它灵敏地跳下餐桌，有些警觉地绕着埃里克走了两圈，耳朵时而立起，时而紧贴头皮。半晌过去，它最终没能按捺住好奇心，去嗅了嗅埃里克的脚踝，发现是一根又白又粗的骨头，当即“吭哧”一口咬了上去。
我正在给他准备热毛巾，回头一看，猫已经把埃里克当成了磨牙棒，抱着他又啃又咬又挠。
他有些茫然，无措地问我“我该怎么办？”
“它挺喜欢你的。晚上你和它一起睡觉吧。”
“我想和你睡觉。”他顿了顿，小声说，“你说的，我应该尊重自己的意愿。”
我蹙眉看向他。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他的改变是我想要的，但不知为什么，有种吃亏的感觉。我拧干热毛巾，走到他的身边，擦掉他的头骨、骨手和锁骨的污泥“早这样不好么？”
“以前没自信。”他动了动下颌骨，“现在我会学着自信，为了你。”
这句话听上去颠三倒四，我却莫名听出了一种深沉的、炙热的、没有底线的深情。
他的爱是如此极端，如此疯狂，如此偏执。想要他变得正常，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此之前，只有接受了。
……也只能接受了。
想到这里，刚要告诉他，“我原谅你了”，就听见他问道“莉莉想看我的心么。”
我愣了一下，下意识问道“怎么看？”
“这样看。”他低声念出一段咒语，手掌上立刻出现一颗血红色的、怦怦跳动的心脏。我整个人都懵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疯了吗？！！快收回去！！！”
他注视着我，眼中是我无法理解的、甚至有些惧怕的疯狂爱意“你之前说，不确定我说的话是否发自内心。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告诉你，莉莉，我说的每句话都是真心话。”
这番惊人之语，直接把我听傻了。我强忍着怒意，哄着他把心脏收了回去，然后一巴掌狠狠地打在了他的肩上。
帮他清洁完身体，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想要睡觉，但只要想到他在我的身边，还做出了那么多疯狂的举动，就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这时，他的声音忽然在我的耳边响起“睡不着么。”
我猛地睁开眼，第一反应是他又在窥探我的想法，过了片刻才想起禁术已经解除了。我翻了个身，面向他，轻声说道“埃里克，有个问题我想问你很久了。”
“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会不自信？我总觉得，和你在一起，不自信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你比我出色太多，和你在一起，我时常觉得自己不够聪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这样的我，你根本没必要感到不自信。”
他沉默了很久“你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有些疑惑“是吗？可我好像什么也没有做。你这么聪明，即使没有我，也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不会。”这一次，他沉默的时间更长了，“被克苏鲁影响的那段时间，我经常梦见另一个自己。那个我从出生起，就在被驱逐，被凌虐，被追杀，最后被迫躲在了歌剧院的地底，爱上了一个芭蕾舞女。为了追求她，他埋下了可以摧毁半个巴黎的炸药。但不知为什么，他放弃了，让她离开了。他一个人孤独地死了。醒来后，我有种直觉，那就是我没有遇见你的一生。莉莉，你改变了我的命运，赐予我完整的面容和人生。对我而言，你就是神。”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几秒钟，将下颌骨放在我的肩上，贴近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信徒在神的面前，怎能不自卑。”

第55章
一周过去, 我渐渐习惯了身边有一具骷髅架子。不过，习惯归习惯，我始终没放弃寻找让他恢复以前模样的方法。用各种渠道搜集了许多塑造血肉的书籍, 但不知道为什么, 对他均是无效。
我不由有些头疼“难道你天生就是这样吗？”
“对。”他正在垂头看书，听见我的问话，抬头看向我, 细长的骨指轻轻摩挲了一下书页，“或者说, 这是我的惩罚。我不愿信奉密教, 那些教徒便诅咒我的身体永远溃烂、丑陋、恶心。随着时间的流逝, 我身上的溃烂会越发严重, 到最后暴露出骨头，化为白骨死去。如果没有遇见莉莉的话，我现在应该已是一具尸骨。”
我眉头微皱“别这样说, 就算没有我, 你也会有自己的机遇。”
“不。”他低下头, 继续看书, 云淡风轻地答道, “莉莉就是我最大的机遇。”
他最近特别喜欢讲这种句式的话。比如，我问他住在这里习不习惯。他想了想，说道“莉莉的家，怎么会不习惯。”
“油嘴滑舌。”
“真心话，莉莉不信么。”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森白的手掌。自从那天亲眼看见他将心脏掏出来, 我就非常害怕他提到“真心”两个字, 连忙握住他的手“好了好了, 我相信你，我相信你！”
他失笑道“放心，我不会再做让你害怕的事。只是想拿支笔。”
他在卧室里休息了两天，就开始帮我打理农场。
尽管失去了克苏鲁的精神力，他却还是聪明得吓人，不到十分钟，就学会了农场内所有需要亲自动手的事务。有一些经验性的问题，他学不了，也拿不准，第二日一早，就戴上帽子和面具，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大衣，戴着手套，用一个银币买下一个老农夫一整天的教学。虽说教学的时间是一整天，但他中午就学完回来了。当天，他就给农场的母山羊成功接产。看着他半跪在仓库的地上，熟练地挑拣牧草，然后用火魔法烘干，我摸着下巴，有些怀疑地问道“你怎么还是这么聪明？”
他微怔“我聪明吗？”
“你现在打理农场比我还熟练，这不叫聪明吗？”
他迟疑片刻，说“克苏鲁的精神力，只会向我灌输其他世界的知识，让我的感官变得极其灵敏，预知未来或回忆起过去……所以，失去克苏鲁的精神力，不会改变我的学习速度。如果莉莉不喜欢我这样，我可以……”
“停！”我举起手，无奈地打断道，“我没有不喜欢，只是有些好奇，你继续吧。”对这个人越来越没辙了。
两日后，怀特先生上门拜访。差点忘了这号人物，看见他大拇指上的金戒指，我才想起他的姓氏。埃里克正在看书，似乎没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我用半边身子挡住门，轻手轻脚地挤了出去，问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怀特先生单手压住棕色软毡帽，小幅度地往前倾了倾身体“我是来道歉的。上次看完马戏，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昏了过去，家仆把我送回去后，我休养了几天才能下床。错过送莉莉娅小姐回家的机会，我内疚又惋惜，真的很对不起，把你一个人丢在荒郊野岭。”
“不用对我道歉，你并没有送我回家的义务。”这时，脚步声从我的身后传来，埃里克已走到了门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正准备下逐客令，怀特先生却打断我道“莉莉娅小姐的所有观点，我都愿意赞同。唯独这句话，我实在无法同意。我是莉莉娅小姐的追求者，当然有义务送你回家。”
这句话让我头皮一紧，果不其然，怀特先生话音落下的一瞬间，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就在门后响起“莉莉的追求者？”
我“……”
怀特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莉莉娅小姐，你屋里有男人？”
即便没有开门，我也能感受到埃里克淡漠却充满穿透力的目光。我捂着额头，头疼地说道“不好意思，忘记跟你介绍了，门后那位是我的丈夫。他之前在外地做生意，没时间回来，所以农场一直是我一个人在打理。”
“原来你已经嫁人了，为什么不早说？”怀特先生涨红了脸，有些恼羞成怒，“还是说，你不愿舍弃我的家世和财力，想从我身上捞一笔？没想到你是心机这么深沉的女人。还好我这人比较有远见，从不送女人贵重物品。你一定以为，已经在我的身上捞着好处了吧。告诉你，大错特错了，上次送你的金珍珠首饰是仿品，我怎么可能送真的金珍珠给你……”
我揉揉眉心，正要拎着怀特先生的领子，把他丢到白漆护栏外，又一个声音响了起来“王后陛下……？这个男人是谁，陛下呢？”
还有比这更混乱的场面吗？
一个年轻男子站在护栏前，他是埃里克的手下，尤西，也是最早获益于功勋制的新血族。因此，他极其崇拜和拥护埃里克，哪怕埃里克现在已经是一堆白骨，他也坚定地认为，这堆白骨是他要誓死效忠的国王。
尤西身穿黑色军装，手腕、手肘和膝盖均裹着镀金护具，腰间挂着一把骑士长剑，再没有见识的人，也能看出来他是一名级别不小的军官。怀特先生见到他，愤怒的音量一下弱下去不少，用余光瞟了瞟我，又不确定地望向尤西“你刚叫她……什么？王后陛下？”
“你没有听错。”尤西走过来，单手按住骑士长剑的剑柄，漠然地说道，“和王后陛下讲话，需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低头弯腰，使用敬称。你刚才对王后陛下如此不敬，若是被陛下知道，可以直接治你死罪。”
怀特先生冷笑道“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这个世界上有住在农场的王后吗？那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寒酸的王后。据我所知，任何一个国家的王室，都不可能直接治大英帝国的爵士死罪，你们敢……”
说到这里，怀特先生忽然再吐不出一个字。他慌乱地四处张望，捂住喉咙，试图发出咳嗽的响声。
同时，埃里克的声音响起“尤西，让他离开。”
“是。”尤西立刻换了一副面孔，恭敬地答道，然后走向怀特先生，直接拎起他的领子，将他丢出护栏。怀特先生往后爬了两步，见我们没有追杀他的意思，脱缰的野马般跑了个无影无踪。这时，尤西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我“王后陛下，有些话我不吐不快，陛下为了您，变成了那副模样，您居然还有心思和其他男人调情？”
我挑眉“谁告诉你，我和他在调情？”
“您和那个男人的谈话距离如此之近，难道不是在调情么。您是王后，是陛下的妻子，应当自觉和其他男人保持距离。这些话本不该由我来说，我只是一个下属，但陛下对您太过纵容，我觉得我有必要对您进行忠告——”
话未说完，房门被打开，埃里克站在门口，冷冰冰地扫他一眼“你逾矩了，尤西。向王后道歉。”
“……属下知错。”尤西额角流下一颗冷汗，单膝跪在地上，“请王后陛下宽恕，我不该干涉王后陛下的行事。”
埃里克淡淡道“以后来这里，要事先告诉我。王后隐居在这里，没有告诉任何人。你这么做，等于暴露她的身份和位置。”
“是，属下知错。请陛下责罚。”
“回去自己领罚。”
“是。”尤西停顿了一下，摊开手掌，一本厚重的金边书册出现在他的手上，迟疑地问道，“……陛下，我就在这里汇报吗？”
“你觉得呢。”
尤西立即打开书册“……这个月报名猎魔人的旧血族数量下降29，新血族则增长31，新血族人均收入相较于上半年下降215，但并无不满声音出现，民间反新王组织的活跃度也明显下降……还有，关于奥古斯的判决书，国会已签字同意，他将在南极洲罗斯岛的冰牢服刑150年，于2021年8月5日结束刑期……”
血族尽管不老不死，感官却与普通人无异，能感受到冷热。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也会难以生存。在南极洲服刑150年，相当于在濒死的状态中度过150年……直到刑满释放，守狱人将他从牢狱里带出来。
但就像对他说的那样，我从来没有同情过他。哪怕他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我也并不同情他。
他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旧血族历史的拐点和新血族历史的。如果没有他，新血族或许永远都没办法和旧血族平起平坐。这样一个人，就算失败，也不该被同情。他应该被写进历史书里，成为浩渺洪流中的一块石碑，供后人瞻仰。
而且，是他自己导致了这样的结局。既然如此，就该学着接受。
或许有一日，我会遇见出狱的他，跟他在路边的酒馆小酌两杯，聊起百年前的荒唐过去。
……希望那一日，他能放下对至高权力的渴求，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未来。
等我回过神，尤西已经离去。已是黄昏时分，天空是金色的汪洋大海，云彩是浅紫色的小船。埃里克走到我的身边，揽住我的肩膀，低头问道“在想什么？”
本想告诉他我的想法，张开嘴那一刻，我却忽然想起了很多很多。脑中浮现出无数个令人刻骨铭心的画面前世的死、亲生父母、赫帝斯、第一次摸到匕首、第一次斩杀魔物、第一次杀人、出任务、遇见奥古斯、救下埃里克、中箭、跳进河里……不到两年的时间，我经历了死亡，也经历了新生，曾在斑斓焰火下，和挚爱之人灵魂交融，也曾在暴雨如注的夜晚，眼睁睁看着他化为一具白骨，朝我掏出真心……
那些令我恐惧或厌烦的旧识，死去的死去，入狱的入狱。
命运是一条无法预测的江河，我和其他人都不知道未来会驶向何方。但幸运的是，埃里克还在我的身边。
我想了想，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微笑“我在想，我很幸福。”
他漆黑的眼窟窿静静地注视着我，半晌低下头，轻轻碰了碰我的唇“我也是。”
可能因为白天想起了前世，尽管只有一瞬间，一个画面，我还是梦见了嘉纳特。
不过，这个梦，跟赫帝斯让我看见的过去……有些不一样。

第56章
梦的主角并没有改变, 还是赫帝斯和嘉纳特。后半段的走向，却和我之前看见的截然不同。
嘉纳特三十岁的时候，赫帝斯没有出轨, 相反, 他变成了无昼城内远近闻名的、爱妻如命的男人。
嘉纳特不喜欢无昼城漆暗的夜空，他就带她定居在人类世界, 辗转数个国度，寻找她偏爱的城市。英法德三国的资产, 也是从那时积累起来的。
他纵容嘉纳特到了夸张的地步。嘉纳特喜欢与她同名的石榴石，他就悬赏重金, 买到了纯度最高的石榴石，请当时技艺最高明的工匠，给她打造了一张华丽的大床。
看见她惊喜万分地扑到床上，抚摸着红宝石般透亮的床头，他站在旁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 眼神宛如一个世界只剩下爱情的大男孩。与我认识的赫帝斯, 完全是两个人。
转折的到来，是嘉纳特发现自己脸上有了第一根皱纹, 而赫帝斯还是当年的模样。她不想成为血族，却无法对消逝的青春美丽释怀。她一天变得比一天敏感，直到有一天，看见赫帝斯和一个年轻女孩站在一起。
尽管赫帝斯并没有多看那个女孩一眼，她却还是产生了强烈的嫉妒，甚至觉得他和那个女孩已经有了一腿，只是碍于她还在身边，不敢明目张胆地乱搞。
她为这种想法感到困扰, 于是留下一张纸条，去他国散心了，打算整理完心情，再回来找他。在路上，她偶遇了多年未见的父亲，老公爵。看见老公爵已是满头霜白，前所未有的汹涌愧疚淹没了她。她抱着老公爵哭了很久，跟着他回到了以前的庄园。
谁知，老公爵晚年变得极其迷信，不仅出钱建造了供奉巫灵的祭台，还将黑发紫肤的女巫请了回来。等嘉纳特感到不妙时，已经晚了。女巫悄悄将她杯中的水，变成了浓度极高的巫银水。她喝下后，顿时冷汗直流，腹痛如绞。这时，女巫不紧不慢地对老公爵说道：“令千金体内全是吸血鬼的邪气，需要圣火才能驱除干净。”
不管嘉纳特如何哀求，最终，她被老公爵囚禁在庄园的阁楼里。
三日后，女巫声称一切已准备就绪。老公爵立刻命令守卫，把嘉纳特从阁楼里拖拽出来，送往花园临时搭建的火刑架。
没有任何奇迹发生。嘉纳特被绑在十字架上，亲身体会了耶稣的苦难。她挣扎着，惨叫着，看见自己的脚趾被火舌吞没，看见自己的长裙在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尖锐的灼痛爬满了她每一寸肌肤。她想要弓起身，蜷缩起来，却因为火刑架的存在，而不得不张开双臂，直面炙烫的火焰。
老公爵站在她的面前，怜悯地说道：“圣火烧完了就好了。”
望着老公爵虚伪的脸孔，她忽然很后悔——为什么没有答应赫帝斯将她转化为血族的请求？
赫帝斯抵达公爵庄园时，她已经被圣火烧得奄奄一息。
他没有理会其他人的警告，径直走进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把她抱了出来，然后轻轻一挥手，收割了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但是，这么多人死去，也换不回嘉纳特的生命。即便马上将她转化为血族，也无法消除她身上圣火的烧伤。到时候，她一定会生不如死。
他看着她，第一次感到了无力和无措：“对不起，我来晚了。”
她乌黑的发丝被烧得焦黑，雪白的脸孔已看不出曾经的美丽，上面全是狰狞而猩红的伤痕。被烧成这样，连活着都是一种折磨。她靠着他的胸膛，轻轻地说：“……我不想活了……赫帝斯。”
他轻点了点头：“……好。”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下辈子……如果有，你可不可以找到我……把我变成血族……我不想再像这样窝囊地活着了……”
“好。”
“……谢谢你。”她在他的怀里，闭上了双眼，“你的眼睛真美……真想天天看见你的眼睛。”
嘉纳特死了，梦境却没有结束。
赫帝斯静静地看了她很久很久。他横抱着她，走向花园里唯一一片白玫瑰花田，将她放在了花丛里，然后，他瞬移到庄园里，翻出一条白色长裙，回到花园，仔细而小心地穿在她的身上。
我看不见他的神情，只能看见他如视珍宝的举动。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如此温柔的老变态，他对待任何女人都不曾这般细心。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在夜色下念出咒语。疯狂的火焰吞噬了宏伟气派的庄园，将嘉纳特、老公爵、女巫、白玫瑰、常青树席卷为灰烬。
他站在烈火中，冷漠地看着庄园的灯光时明时灭，仆人们的尖叫刺破了漆夜。他们是热锅上的蚂蚁，拼了命想要跑出来。他却轻轻地摆摆手，把这些人永久地困在了这座燃烧的坟墓里。
在那之后，赫帝斯回到无昼城，开始宵衣旰食地处理公务。他并没有为嘉纳特禁欲，无数年轻漂亮的女孩都曾坐在他的腿上，跟他亲密地接吻。
几年过去，他似乎已彻底忘记嘉纳特的存在。然而，夜深人静时，他总是一个人静静地注视着那颗硕大的石榴石，神色非常寂寞。
我在他的身边待了那么久，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表情。
有他的地方，从来都是觥筹交错、灯火辉煌。
他不该这样寂寞。
对了……我自出生起，就是红眼，而我的父母却是金发蓝眼。以前我以为这是被诅咒的原因，现在想想，似乎是因为嘉纳特那句话——
你的眼睛真美，真想天天看见你的眼睛。
于是，他给了我一双……和自己相似的眼睛。
我想得没错。这一世，我刚出生，赫帝斯就找到了我。他本想立刻将我带走，但看见我躺在生母的怀里，依恋地吮吸着她的手指。他犹豫了片刻，还是没有那么做。他用魔法将我变成黑发红眼，既实现了前世对我承诺，也方便未来有理由把我带走。
临走前，他在门前放了一袋金币，希望我的父母能好好地照顾我。谁知，我的父亲是个赌鬼和酒鬼，发现金币后，他在赌场逍遥快活了两天，然后被老板发现身怀重金，威逼利诱地抢走了他的金子。回到家后，我生父看见我异常的发色和瞳色，立即将被抢劫的不快怪在了我和母亲的头上，开始对母亲拳打脚踢。
赫帝斯看不下去了。他本想等我成年后，再把我带走。但计划跟不上变化，他只好提前带走了我，想等我长大后，再告诉我前世的一切。毕竟过往太过沉重，他不想毁掉我本该无忧无虑的童年。
然而，令他措手不及的是，我把他当成了真正的父亲，眼里只有孺慕，没有一丝爱恋。
他不止一次想过，要不就把我当成女儿养算了。可是，午夜梦回，想起前世的爱意与欢愉，总是心有不甘。
在这样极端矛盾的感情下，他既想远离我，又想亲近我，把我派去执行难度最高的任务，却会悄悄跟在我的身后，看着我手起刀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厌恶他的掌控，开始想要逃离他。但每一次逃跑，都会被他亲自抓回来。
最后一次逃跑，他望着我的眼神，甚至带上了淡淡的恨意……当时，我并不懂他为什么要恨我，现在却忽然明白了过来……
醒来后，已是黎明时分，天光将亮未亮。我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轻手轻脚地走下床，来到庭院里，看着日头东升，将青灰色的大地逐渐染上璀璨的黄金。
……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
赫帝斯究竟是死是活？
梦里的一切，究竟是真是假……
他对我究竟是怎样的感情？如果梦境是真实的，他为什么要对我撒谎？因为看见前世的爱人，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心有不甘么？所以，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刻，宁愿让我对他产生恶感，也要扳回一城，带着胜利去死？
我不明白。
不管怎么样，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我和嘉纳特不会是一个人。
就算老变态曾真心爱过我，也爱错了人。
这时，一件长长的外套披在了我的肩上。埃里克走过来，在我的旁边坐下，轻轻揽住我：“怎么醒了？”
我闭上眼睛，靠在他的肩头，低声回答：“做了一个噩梦。”
我已经有了新的人生，新的爱人，新的生活，前世的真相到底如何，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赫帝斯是死是活，也与我无关了。
1871年8月4日，一个普通而平静的午后，奥古斯被扭送至南极洲的罗斯岛。踏进魔法传送阵的前一秒，他突然暴起，用冰魔法伤害了数十名精英护卫。然而，他并没有逃跑，只是提出了一个要求——他想见我最后一面。
得知这个消息时，我正在监督刚出生的小羊羔走路。低头想了想，答应了这个要求。护卫问我要不要换身衣服。我看了看身上的碎花围裙，笑着说：“那个人不值得我换衣服。”
跟随护卫来到无昼城，我走进宏阔的殿堂，一眼就看见了被团团围住的奥古斯。护卫们警觉地注视着她，将巫银枪尖对准他的胸膛。他双手双脚被镣铐束缚在一起，却丝毫不影响魔力的释放。我却看出他魔力的消耗已到了极限，再过一会儿，他就会瘫软在地上。
我穿过重重护卫，走到他的面前：“找我什么事。”
听见我的声音，他松了一口气般，大汗淋漓地倒在了地上：“没什么事，只是想见见你。”
“就这个？”
“就这个。”他撑起身，慢慢地站了起来，挺直背脊笑道，“一百五十年的刑期……我总要给自己留点念想。”
我转过身：“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克莉丝。”
我停住脚步，没有回头：“怎么了？”
奥古斯的声音在我身后低低地回荡：“我好像做了很多错事……事到如今，悔过已经晚了……但我还是想说，对不起。”
我头也不回地挥挥手，离开了殿堂。
1871年8月5日，奥古斯被送至南极洲罗斯岛的冰牢，刑期正式开始计算。随着往事的逐一落幕，生活似乎回归了平静。
虽然坚信前世是前世，与这辈子的我毫无关系，但不知为什么，总会梦见关于前世的事情。醒来后，虽不至于因为一个梦境，就对赫帝斯产生异样的情愫，却免不了一顿伤感。为了从这种状态中走出来，我开始潜心研究元素魔法，试图找出让埃里克恢复正常的办法。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安静地陪伴在我的身边。偶尔，我从小山似的魔法书籍中抬起头，能看见他就在不远处批改无昼城的公文。这种生活很好，希望能一直持续下去。
时光飞逝。转眼间，半年过去，一个雪花飘落的夜晚，我终于找到了让埃里克重新长出血肉的办法。正常情况下，除非得到克苏鲁的精神力，利用深潜者的信仰重塑肉身，否则他永远无法长出真正的血肉。但他是我的后代，体内曾流淌我的鲜血，只要我想办法将自己的血肉分给他，他就能重获新生。
有了明确的方向，我很快就研究出了相应的法术。刚好，那天是精灵国一年一度的情人节。我打算在烟火绽放的夜晚，将这个法术作为礼物送给他。
于是，还是白天时，我就不停暗示他，想去精灵国看烟火。对我的要求，他从来只会答应，而不会拒绝，当天就撇下尤西和公务，打开精灵国的传送阵，来到观看烟火的雪山顶上。
这次，我们来的时间刚刚好，烟火还未冲上夜空。埃里克带我走到一处人迹罕至的观景点，低头看向我：“说吧，莉莉想给我什么惊喜。”
我僵硬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有惊喜要给你？”
他轻笑：“这半年来，你经常会抬头看我一眼，时而露出苦恼的表情，时而恍然大悟。难道不是在研究关于我的事？”见我不说话，他摩挲了一下自己的下巴，“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闷闷地说：“你就不能假装不知道吗？”
“好。”他的声音低沉纵容，“原来莉莉喜欢精灵国的烟火，我记住了。以后每年都会带你来这里。”
我哼了一声，握住他的骨手，念出早就背好的咒语。与此同时，橘红色的光束冲向夜幕，砰然炸响，驱散了无边无际的黑暗。无数灿烂的光点，是下坠的星星，沉没在冰霜覆盖的白色森林里。
施法的过程，有些痛苦，毕竟是真的在往他的身上转移血肉。时明时灭的焰火，遮盖了我过于苍白的脸色，和不停往下流的冷汗。察觉到我在颤抖，他眉头微蹙，有些疑惑地握紧我的手，低声问我在做什么。我没有回答。
过了片刻，他看见自己的手掌缓缓生长出血肉，不可置信地望向我，喉间发出嘶哑而愤怒的声音：“……你把你自己的血肉分给了我。这就是你为我准备的……惊喜？”
“聪明。”我虚弱地笑道，“从此，我们算是真正的密不可分了。”
血肉从他的手掌，渐渐往上爬，覆盖到手肘、胳膊、胸膛、腰际，然后是大腿、小腿、脚掌，最后是肩膀、脖颈和脸孔。没想到他完全恢复正常后，第一个表情是无法压抑的愠怒。他紧皱着眉，反握住我的手，小心地让我躺进他的怀里，声音却散发出浓浓的怒意：“这种法术对你伤害极大，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第一次看见他发这么大火，我忍不住笑了：“告诉你，你就不会让我这么做了。”
“还笑？”他似乎非常生气，冷冰冰地说，“克莉丝，你知不知道任何法术都有失败的风险？像刚刚那种级别的法术，要是失败，就算我耗尽了无昼城的力量，也救不了你。我不需要礼物，你改变了我的命运，就已经是对我最好的礼物……我是个卑鄙的人，为了和你在一起，用尽了下作的手段。失去正常的相貌，是我的报应，你不该为了我这样的人，付出如此痛苦的代价……”
话音未落，我仰头勾住他的脖颈，堵住了他的唇，吞掉了他还未发泄的怒意。他闭了闭眼，苦笑了一声，低声说道：“克莉丝，你好像给了我永远也无法偿还的东西。”
我轻轻地说：“那就用你的永远来报答我吧。我们和其他人不一样，我们是有永远的。”
很久，我才听见他的回答：“好。”
他看起来像是被哄好了，回到家后，却还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就连睡觉的时候，都紧皱着眉头，像是吃了天大的亏似的。为了让他开心，我乘坐黑翼龙，去巴黎买了两枚钻戒，准备向他求婚。来回只要两个小时。到家时，我看见一个邮递员正好从我家门口的邮筒离开。
我以为是尤西的信件，没有理会，准备打开白漆护栏进去，经过邮筒时，却闻到了一股诡异的、幽暗的、刺激的芬芳。那香味是如此熟悉，立刻让我浑身一僵。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我打开邮筒，里面躺着一枝新鲜红玫瑰，底下有一封信。拆开一看，上面只有一行简短的文字：
“再见，嘉纳特。”
赫帝斯……
他还活着……
手一抖，信纸飘然落地。
我深吸一口气，弯下腰去捡信纸。这时，衣兜里的钻戒盒子也滚落在地。想起接下来要做什么，我冷静了不少。他当时伤成那样……不可能还活着，即便活着，也不可能再威胁到我。以他的性格，这封信很可能是他还活着时，就已经写好，此时出现在邮筒，不过是为了扰乱我的心神。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早已过上了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忘记他，向前看。
把钻戒盒子放进衣兜里，我看着信纸在手中逐渐燃烧为灰烬，然后打开护栏，走了进去。
——正文完——

第57章
1912年4月10日, 英国，南安普敦港。
从福特车上走下来，我扣上牵牛紫色的宽檐帽, 仰头望向前方的巨轮。这艘号称“永不沉没”的邮轮, 如同一头史诗级的庞然怪物，喧闹地蛰伏在蔚蓝色的海面上。
海港上人山人海, 到处都是挥帽摆手的人。难以想象，才过去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 人类就建造出了足以搭载两千多人的巨型交通工具。这在我出生的年代——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不过, 跟不上时代的，只有我而已。不知是否学习能力极强的关系，埃里克对任何新事物都接受得很快。前几天，他甚至亲手把福特公司的汽车改装了一下。刚才司机还奇怪地问，汽车发动的速度怎么快了那么多。
他没有回答。我却一下明白过来，他在等我的夸奖, 于是忍俊不禁地说：“我先生改进了一下点火装置, 厉害吧。”司机顿时惊叹不已：“没想到老爷还懂汽车。”我浅笑道：“他什么都懂。”
这时，一件驼色大衣披在我的肩上, 打断了我的回忆。
埃里克走过来，帮我理了理衣领，眉头微皱说道：“你穿得太少了。”
自从我把自己的血肉分给他后，我们的地位就彻底颠倒了——以前的他从不舍得管教我，现在却开始限制我各种行为。比如，即便是早春，也不准穿单薄的裙子。我对他的改变又喜又忧，喜的是, 他总算肯表现出自信而强势的一面，忧的是，凭什么不能穿单薄的裙子啊？我又不怕冷。
与其他头等舱的乘客不同，我们的行李只有两个十厘米厚的手提皮箱，让集散站的负责人大失所望。他似乎不敢置信，头等舱的乘客只有这点行李，反复查看了好几遍乘客名单，直到一个尖利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不用检查啦，我知道他们。他们曾经和布朗夫妇登上过一张报纸，是矿业公司的老板。”话音落下，四周传来稀稀拉拉的哄笑声。
这是一个神奇而特殊的年代，交通、矿产、建筑业发展迅速，股票经济前所未有地活跃，人们渴望赚快钱，做梦都希望有一座金矿砸在头上，醒来后却对那些投机家十分鄙夷，傲慢而嫉妒地把那些人称为“New money”。我对这种称呼毫无异议，作为一个“old”到不能再“old”的女人，被称为“New money”，只会让我感到愉悦，而不是失落。
我没有理会旁边人的嘲笑，浅浅一笑，打开钱包，拿出半镑金币，递给负责人：“辛苦你了，我们在美国也有住所，不想太大张旗鼓。”
哄笑声消失了一半。
负责人接过半镑金币，点头哈腰地说：“理解理解，等下领船员会带你们去特等套房。”
哄笑声彻底消失了。
头等舱的船票不到25英镑，有点家底的人都买得起。这是一艘名副其实的“富翁之船”，走在头等舱的甲板上，抬头就能看见一位有头有脸的百万富翁，幸运的话，还能撞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甚至世界首富。这种情况下订到特等套房，不仅代表财力雄厚，还代表人脉广达。
乘坐升降梯到B层甲板，若不是耳边还回荡着海浪撞击船体的声响，根本无法想象这是在船上。脚下是锃亮的实木地板，窗户敞亮明净，周围摆放着名贵花草，散发着生机勃勃的植木芬芳。
领船员笑道：“这是特等套房的私人甲板，两位可以在这里散步、侍弄花草、眺望风景。我们承诺，私人甲板绝不互通，拥有绝对的私密性。两位若是有健身的需求，可以乘坐升降梯去G层的壁球场和F层的游泳池，我们会为两位配备最优秀的健身教练。”
我点了点头。领船员等待了片刻，见我们没有其他问题，正要离开，这时，埃里克倚靠在窗边，看着蔚蓝海面，忽然开口问道：“吊艇柱上只有十六艘救生艇？”
或许是没有乘客询问这种问题，领船员愣了一会儿，才答道：“先生放心，我们担保这艘邮轮永不会沉没，那些救生艇只是摆设，绝对不会派上用途。”
埃里克用修长的手指轻叩了叩窗沿，没有说话。我给了领船员小费，见他走远后，回头问埃里克：“十六艘救生艇有什么不对吗？”
他轻描淡写地答道：“这艘邮轮有两千多名乘客和船员，一艘救生艇能搭载七十个人，十六艘救生艇最多只能救下一千一百二十个人。”
言下之意，如果发生海难，有将近一半的乘客及船员都会死去。
我想了想，说道：“杂志上不是说，这艘邮轮有两层船底，十六个水密隔舱，就算上帝亲自动手，也弄不沉这艘船吗？”
“但愿。”他低下头，拢紧我肩上的驼色大衣，然后推开套房的房门，“不说这个了。进去，我给你换件衣服。”
我：“……”
大概有种冷，叫你丈夫觉得你冷吧。
中午十二点整，泰坦尼克号鸣笛离开了南安普敦港口，同时，侍者吹响象征就餐的小号。
我站在等身镜前，有些不自在地拨了拨肩上的白貂毛，闷闷地说：“这里到处都有暖气，你这样会把我热死的。”
埃里克瞥我一眼：“有暖气的地方，我帮你拿着，至于其他地方，给我乖乖穿上。”
“……”我只好拿出杀手锏，“埃里克，我讨厌你的控制欲。”
可惜，四十多年过去，他早已不吃我这套。这个男人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走到门边，推开房门，朝外扬了扬下巴，示意我先出去，声音低沉而平缓：“作为唯一一个会生病的血族，莉莉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我说这些么。”
我：“……”
午宴在大楼梯餐厅举行，还未走进去，就听见轻柔却辉煌的交响乐。一般来说，餐厅有小提琴手和钢琴手，就已足够。白星公司却配置了一个专业的乐队，光是小提琴手就有三个。
走到门口，侍者俯身拉开橡木门，自然天光从圆弧形玻璃天窗倾泻而出。大楼梯的台阶与栏杆，均由名贵橡木制成。尽管这座大楼梯比不上加尼叶歌剧院的豪华，却已是目前邮轮能达到的最豪华配置。绅士淑女来来往往，均身着黑色燕尾服与华丽长裙。时尚叫人捉摸不透，曾风靡十八世纪的古希腊与罗马风格的长裙，最近又流行了起来。
相较于女士们五花八门的头饰和五彩缤纷的裙子，男士们的打扮相当单调，燕尾服、白衬衫和白领结。埃里克虽然也穿着燕尾服和白衬衫，外面却罩着一件银灰色长大衣，不知是他的身高压过了在场大多数男性，还是他当了几十年血族帝王的缘故，当他出现在自助餐桌前，整个餐厅都是一静。无论男女，都情不自禁地瞟向他。
我不禁来了兴致，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小声问：“你妻子知道你这么有魅力吗？”
他看我一眼：“莉莉觉得呢。”
这个回答真没劲。我正要用手肘撞撞他的腰，让他明白我的意思，就听见他慢条斯理地说道：“如果我没有魅力，莉莉会选择我这个有家室的男人么。”
“哐当”一声，一位女士的银勺掉在了餐盘上。她对我们尴尬地笑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摆摆手，拿起糕点盘，匆匆地离开了。
“……”被这么一打断，差点忘了自己想说什么。我放下手中的餐盘，勾住他的脖子，亲了亲他的嘴唇：“你不懂我，我最喜欢你这种疼爱妻子的男人了。只要你还喜欢你的妻子，就永远对我有魅力。”
他低笑了一声。
后面却跟着传来一声嗤笑。回头一看，是一个头戴蔷薇红羽毛、身穿金色长裙的女孩。见我看向她，女孩扬起嘴角，语气轻蔑地对男伴说：“谁说头等舱没有下等人的？我怎么觉得到处都是下等人，不仅有一夜暴富的暴发户，还有这种不知廉耻的情.妇。我妈妈说，暴发户都是投机取巧的小偷，偷走了那些不擅长投资的人的钱。这种人根本没资格和我们一起用餐，他们哪里懂红酒、杜松子酒和交响乐的美妙，估计连地板是什么木头做的都不知道。”
女孩的男伴连连点头附和。我看见女孩的手臂上戴了三个翡翠手镯，两个黄金手镯，稍微一晃手臂，就会叮当作响。因为新兴行业发展迅速，贵族要么落魄得身负巨债，要么赚得盆满钵满。这女孩如此嚣张，想必是赚得盆满钵满的贵族后代。
没兴趣和小女孩斗嘴。我朝她微笑了一下，脱下貂毛披肩，递给埃里克，露出里面的紧身长裙，然后，当着她的面，用玫瑰色高跟鞋的鞋尖，轻勾了勾埃里克的小腿，音量不大不小地说：“我记得夫人是晚上七点钟在瑟堡港上船吧。”
他故作沉思了片刻，答道：“好像是。”
“那我们还剩七个小时的时间，”我扯住他的领带，“不要浪费，和我回屋去吧。”
他往前倾了倾身体，任由我将领带拽得散乱，顺从地说道：“都听你的。”
那个女孩气得直撅嘴，不停地跟同伴抱怨，怎么会有我这种不要脸的女人。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埃里克用手背试了试我额头的温度，确定我是真的不冷后，俯下身，在我的耳边低声说：“越活越回去了，姐姐。”
这句话太要命了。我双颊顿时热了起来。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请问……是埃里克先生吗？”
只见一个男子快步走过来，朝我们热情地伸出手。他的背头乌黑油亮，穿着标准的绅士三件套，露出两截镀金表链。
埃里克站在原地，手上还抱着我的貂毛披肩，却像等待臣子禀报的帝王般，淡漠而威严：“你是？”
意识到自己太过冒失，男子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收回手，在裤兜那里轻蹭了两下，又伸出来：“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泰坦尼克号的总设计师，托马斯&#183;安德鲁，也是白星公司旗下哈兰德&#183;沃尔夫造船厂的总经理，更是您的忠实粉丝。非常抱歉，请原谅我的唐突，我实在是……太过激动了，没想到能在邮轮上看见您。”
“安德鲁先生，”之前嘲笑我们的女孩，挽着男伴的手臂走了过来，“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记得这位先生是一家矿业公司的老板，靠开采金矿赚钱，和布朗夫妇是一类人，怎么会是你的偶像呢？矿业公司……船舶设计师，怎么看都扯不上关系呀。”

第58章
女孩的口气不乏鄙夷, 似乎矿业公司在她的眼里，跟卖力气的洗车工没什么区别。
安德鲁笑着道：“看来这位小姐极少关注建筑行业。埃里克先生是非常著名的建筑大师，巴黎歌剧院发生大火后, 政府一直想修复这座世界上最豪华的歌剧院, 却因为无法解决6公尺深的地下河，而搁置了下来。没办法, 政府只好像找查尔斯&#183;加尼叶一样，举办了竞选。埃里克先生一举夺得了头筹……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 埃里克先生还是那么年轻，而我已经开始见老了。上帝对天才真眷顾。”
女孩质疑道：“你真的没有认错人吗？加尼叶歌剧院1890年①发生火灾……难道他十几岁的时候, 就参加了加尼叶歌剧院的修复工程？这怎么可能。”
说到这里，她扯了扯男伴，故作娇俏地对男伴说道：“你是罗马学院建筑艺术的高材生，告诉他们，你都没办法做到的事，这个矿老板更不可能。”
男伴连连点头：“……没错没错, 十几岁就修复加尼叶歌剧院, 确实是太夸张了，但不排除这位先生是天才的可能……”话音未落, 他被女孩狠狠地掐了一把，立刻乖乖闭上嘴巴。
见偶像被怀疑，安德鲁打开皮夹，抽出夹在里面的黑白报纸：“这是当年竞选的照片。小姐，我以泰坦尼克号总设计师的名头担保，埃里克先生是一位相当出色的建筑大师。”
报纸上，埃里克神情疏冷而平静，身材高大挺拔, 身穿深灰色大衣、白衬衫和茶色长裤，一只手插在衣兜里，另一只手拿着沉重的奖杯。他的身后，是辉煌却萧瑟的巴黎歌剧院，地上铺满了无人打扫的枯萎枫叶，罗马柱上残缺的海报在秋风中轻颤。
任谁看见这张报纸，都不会再怀疑埃里克的身份。女孩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像被打了一巴掌般。男伴看看报纸，又看看埃里克，嗫嚅着惊叹道：“好厉害……”话落，又被女孩掐了一把。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不少人侧目。一个面相精明的中年男人走过来：“安德鲁，你在跟谁说话？”
安德鲁连忙引见道：“埃里克先生，这位是白星公司的主席，伊斯梅先生。伊斯梅先生，这位是参与加尼叶修复工程的埃里克先生，这位女士是他的……”他停顿了一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介绍我。
我笑笑，正要自我介绍，女孩却像找到反击机会般，急忙打断道：“她是这个男人的情.妇！刚才她亲口承认的！”
气氛陡然陷入死寂。
安德鲁搓搓手，尴尬得说不出话。有钱人会找一两个情.妇，是公开的秘密，但几乎没有人会拿到明面上说。他干咳两声，似乎想要帮忙打圆场，埃里克淡淡看女孩一眼，单手扣住我的腰，将我揽进他的怀中，声音低沉而有力：“让诸位见笑了，她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年纪还小，喜欢开玩笑，那位小姐听见的，应该是我妻子的玩笑话。”
我斜戴着宽檐帽，穿着红茶花色的长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绝不是一个“年纪小”的女人，他却用纵容小女孩的态度对待我，说出的每个字都令我心情愉快。有时候，真不知道他是擅长取悦女人，还是擅长取悦我一个人。
伊斯梅不愧是白星公司的董事，对于这种程度的尴尬，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笑着伸出手：“幸会，幸会。不知道埃里克先生，对这艘‘永不沉没’的巨轮是否满意？”
一般来说，这种寒暄只需要附和即可，埃里克却语出惊人地说道：“永不沉没？我看不一定。”
伊斯梅的脸色微微变了。
安德鲁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埃里克先生，‘永不沉没’并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货真价实的承诺。您或许是建筑界的权威，但在船舶设计的领域，还是一张白纸。这艘邮轮拥有十六个水密舱，就算其中两个——甚至四个都灌满了水，她都不会沉没。几乎所有媒体都承认，她是继埃菲尔铁塔后，工业时代最伟大的奇迹，您若是没有像埃菲尔铁塔那样的作品的话，最好不要说这种让人误会的话。”
“就算不相信安德鲁的设计水平，也该相信我们船长。他是我们白星公司最有经验的船长，这是他退休前的最后一次航行。相信我，这位船长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不会让这艘船沉没。”伊斯梅说道。
他没有刻意压低音量，这话一出，周围人纷纷朝我们投来敌视的目光，更有人直接讽刺道：“什么建筑大师，我看，就是一个没文化的矿老板！稍微有点文化的人，都不会说出这么无知的话。”
“亚利桑那号撞上了冰山都没有沉没，泰坦尼克号比亚利桑那号坚固了不知多少倍，怎么可能沉没？这人估计是个想要哗众取宠的小丑。安德鲁先生不要生气，我们欣赏你的设计，大楼梯餐厅设计得比凡尔赛宫还要华丽，泰坦尼克号是当之无愧的梦幻之船。”
安德鲁摇摇头，为难地叹息了一声：“唉，别这么说……我相信埃里克先生没有恶意，他只是不懂船舶设计而已。”
我在报纸上读过他的人生经历，他是由自费学徒，一步一步爬到白星公司旗下造船厂总经理的位置，性格比一般人要圆滑太多。即便埃里克说话如此不客气，他也不愿得罪埃里克。
然而，出乎安德鲁意料的是，埃里克并不领会他的好意：“今年从格陵兰岛脱落的冰山格外多②，记得提醒船长，注意冰情警告。”
伊斯梅终于被激怒了，冷笑一声，说道：“先生，我们计划横渡大西洋，又不是计划往北极开③，横渡北冰洋。没见识也要有个限度。”
安德鲁擦了擦汗水，仍然打圆场道：“每年大西洋确实会有很多冰山漂流，但要知道，我们的船长可是史密斯船长，传说中的‘安全船长’。他应对冰情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埃里克先生真的多虑了。”
“但愿。”埃里克回答。
谈话不欢而散。
临走前，一个年轻男子站出来，愤怒地说：“建筑大师又怎样？建筑大师懂大海吗？建筑大师会开船吗？竟然在船上宣扬会沉船，这么没眼力见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希望你们夫妇不要来参加我们的宴会了，你们不配。”
我一直没说话，是因为相信埃里克足以应付一切，现在却不想沉默下去了。转过身，我摘下宽檐帽，朝年轻男子微微一笑：“这位先生，我丈夫拥有剑桥大学机械工程和海洋科学的双博士学位，建筑设计是他的爱好，而不是他的主业。另外，他考过船上航行执照，会驾驶邮轮，也会设计船舶，只是没有专门去考学位而已。不管怎样，我无条件相信我的丈夫。他说这艘船会沉，就一定会沉。至于宴会，参加与否，是我们的权利。你有资格置喙吗？”
双博士学位，如同一巴掌清脆打在了年轻男子的脸上，他涨红了脸颊，半晌说不出话。
就在我们即将走出餐厅时，年轻男子恼羞成怒般，大喊道：“既然觉得这是一艘注定会沉的船，那你们还上来干什么？！你们的所作所为，和你们说出来的话，简直自相矛盾！”
我顿了顿，笑道：“与其质问我们，不如先问问伊斯梅先生，如果发生海难，吊艇柱上的十六艘救生艇该怎么分配？”
伊斯梅连忙安抚众人：“别听她胡说！绝对不会发生海难！泰坦尼克号不需要救生艇，她本身就是一艘巨大的救生艇。④”
走出餐厅，海风迎面拂来，吹走了身后七嘴八舌的议论声。
我仰起头，有些迷惑地问埃里克：“为什么你那么笃定这艘船会沉？”
他沉默片刻，轻轻笑了一下：“原来莉莉并不确定我的话是否正确。”
我奇怪道：“当然不确定，我又不懂邮轮。”
“你就不怕我预测错误么。”
“不怕，我相信你。”我想了想，说，“我的埃里克是无所不能的。”
话音落下，他忽然上前一步，扣住我的手腕，将我压在走廊的护栏上。午餐时间，其他人要么在餐厅用餐，要么在吸烟室抽烟，走廊上只有寥寥几位侍者。他们训练有素，即使听到这边的动静，也没有往这边看一眼。他另一只手重重地握住我的腰。不知为什么，他的情绪起伏得非常强烈，哪怕隔着一层衣料，也能感受到他手掌炙烫的温度。
“我真幸运，能娶到莉莉这样的妻子。”他压低了声音，在我的耳边说道，“每次你帮我说话，我都想把你藏起来。”
有些受不了他这么说话，耳根一阵发热。我把他推开了一些，深吸一口气，抱怨道：“你在那些人面前，有现在一半会说话，就不至于被赶出来了。”
这个人情商极高，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跟任何人成为知心好友，可惜不知是否年纪越来越大的缘故，这几年，他说话做事越来越不留情面，得罪了不少人。所幸，他一直都是无昼城的王和猎魔人协会的首领，就算得罪人也无所谓。
“为什么要在那些人面前会说话？”他低低地反问道，“我又不需要讨好他们，我只需要讨好莉莉一个人。”
有那么一瞬间，半边心脏都被他的言语撩得麻痹了。
在他这里，我明白了一件事：原来，甜言蜜语是听不腻的。

第59章
当晚, 泰坦尼克号全速行驶，速度达到了21英里每小时。
潮汐是大海的脉搏，沉重而缓慢地跳动着。狂风比浪涛声还要喧嚣。站在顶层甲板上, 我双手撑着护栏, 望着无边无际的海洋，忽然觉得脚下庞然的巨轮, 是如此渺小，如此脆弱。那些黄金般闪耀的灯火, 被无垠大海一对比，就像是倒扣住萤火虫的玻璃罩般微弱。
不少人在露天甲板上抽烟。他们一边闲聊, 一边时不时瞟我一眼，然后发出几声大笑。毫无疑问，他们在嘲笑埃里克午宴时的言论。
埃里克去F层参观锅炉房了。他不在我的身边，我顾忌少了很多。从钱夹里拿出纯银烟盒，我抽出一支香烟，没有用烟嘴, 直接咬住了香烟。
我走到那些人的旁边, 微微笑道：“借个火？”
一个年轻男子愣了愣，不由自主掏出打火机, 凑过来，想要为我点火。一个中年男子却拦住了他的动作，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慢着，想借火可以，先给大家道歉。”
我眨了眨眼，无辜地问道：“道歉？为什么？”
“你的丈夫当众诅咒泰坦尼克号，你作为他的妻子，难道不该为这番狂妄的言论道歉吗？”
年轻男子试图劝架：“算了, 算了。她一个女人，哪里懂沉船不沉船的。不要为难她了，让她借完火离开吧。”
不远处，一个头戴金羽毛、身穿罗马式长裙的女子，摇晃着羽毛扇子，轻笑道：“我们知道这位夫人长得很漂亮，但也不用这么帮她说话吧。再蠢笨的女人，也知道在船上，海难、海盗和海妖是绝对的大忌，没有人会去触这个霉头。这对夫妇却在邮轮航行的第一天，就发表会发生海难的言论。不道歉真的说不过去。”
年轻男子看我一眼，犹豫着说道：“好像是这个道理……夫人，要不你给大家道个歉吧？他们并不是要故意为难你，是你丈夫说的话太过分了。”
我想了想，对年轻男子勾勾手指：“过来。”
他挠挠头，不明所以地走过来。我脱下貂毛披肩，扔进他的怀里：“帮我拿一会儿。”然后，我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香烟，走向中年男子，问道：“真的不借火吗？”
中年男子冷笑道：“先道歉。不道歉的话，别怪大家对女人不客气。”
我点了点头，咬住香烟，朝中年男子伸出手。他愣了愣，不屑地扬起嘴角：“少来这套，漂亮女人我见过太多，美人计对我没用。”我没有理会他，直接抓住他的手腕，干脆利落地向后一扳。中年男子立刻往前踉跄了两步。与此同时，我重重地踹向他的膝弯。只听“砰”的一声，他顺势跪在了地上，有些痛苦地哀嚎起来。他身边人见状，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马上离我十米远。
我弯下腰，从他的上衣兜里，翻出打火机，“咔嚓”一下，点燃嘴里的香烟。
整个过程中，周围死一般寂静，只剩下风声、浪涛声和中年男子痛苦的喘息声。
在夜空下抽了一口烟，我对中年男子吐出烟雾：“作为一位绅士，居然拒绝女士的借火，真不礼貌。”
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哀嚎道：“……你、你力气这么大……好意思说自己是女人？”
“力气大就不是女人了？”说到这里，我看了一眼刚刚嘲讽我的金羽毛女子，“再蠢笨的男人，也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只有力气小的女人。发表这种歧视女性的言论，不道歉真的说不过去。”
见我借用她的句式嘲讽中年男子，金羽毛女子的脸颊涨红，重重地跺了跺脚。
有人站出来，正义地说道：“这位女士，绅士应该礼让淑女，尽可能为淑女提供所需，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但请你知道，礼让是义务，而不是责任。就算这位绅士不借火给你，你也无可指摘他的行为。作为一位淑女，在公共场合把男人打成这样……真的太难看了！你已经借到火了，赶紧放开他，对他道个歉吧。我相信以这位绅士的教养，一定会原谅你失礼的行为。”
我缓缓点了点头：“好啊，我放开他。”说完，松开了手，接着，一脚踩在了中年男子的背上。
这下，众人纷纷朝我投来谴责的目光：“这位女士，你真的太过分了！”
“头等舱怎么会出现这么粗鲁的女乘客？”
“女士，请你立刻放开他，不然我就要去叫乘警了！”
“随意。”我漫不经心地吸了一口烟，“在你们去叫乘警这段时间，有些话，我想对你们说。第一，别再让我听见，你们羞辱我丈夫的言论。我的耳朵很好，哪怕是悄悄话也能听见。所以，别抱侥幸心理。羞辱我丈夫的人，我见一个打一个，见两个打一双。”
说着，我环顾了一周。有的人在我的目光下，情不自禁地低下了头；有的人吞了口唾沫，惶恐地后退了一步；还有人梗着脖子，继续指责我道：“不管怎么样，你打人就是不对！这位绅士做错了什么吗？他只是不借你火而已……你就、你就像个流氓一样，把脚踩在他的背上，这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我淡淡地说道：“忘记说了，第二，不打人是我的义务，而不是我的责任。我这人记性不好，一生气就容易忘记履行义务。”
听见这句话，众人面面相觑，一时哑口无言。
“第三，”我顿了顿，摘下香烟，弯下腰，在中年男子的眼前晃了晃。他以为我要用烟头烫他，满脸屈辱，疯狂挣扎道：“救我……快把我从这个疯女人手下救下来啊……”
有人看不下去了，摇摇头，走远了一些；有人气愤地攥紧拳头，怒视着我，却无可奈何。年轻男子愣愣地抱着我的貂毛披肩，似乎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
我笑了一声，直起身，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圈：“第三，我不是淑女，也不是贵族，只是一个有钱的女人。所以，别拿你们那套绅士淑女的规则约束我。”说到这里，我抬起脚，“滚吧。”
中年男子立刻连滚带爬地滚到另一边。众人连忙把他搀扶了起来。他踉跄着直起身，理了理凌乱的衣衫，恶狠狠地刮了我一眼：“你这个女人给我等着！泰坦尼克号这么大，你最好不要落单——”
“是么。”我露出一个微笑，“那么，你也是。”
中年男子被我恐吓得瑟缩了一下，再放不出狠话。他沉着脸，命令其他人拍掉他背上的脚印，气冲冲地离开了。闹剧结束，年轻男子将貂毛披肩还给我。我对他说了声谢谢。他抖了抖，慌张地摇摇头，也匆匆离开了。转眼间，所有人该走的走，该溜的溜，这片区域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仰头抽了一口烟，只觉得寂寞如雪。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你刚才那番话说得很好。”
回头一看，是一个脸庞圆润、气质温厚的中年女人。她穿着深棕色的长裙，领口是高领白蕾丝，颈间挂着一串闪耀的钻石长项链。她走过来，对我笑道：“吃完饭的时候，听说了你们夫妻的事迹，我就想见你们一面，可惜一直找不着机会。现在可算见到了。”
她的气质温润而厚重，像没有棱角的白珍珠，令人如沐春风。我一下就对她有了好感，不好意思地笑笑：“您是？”
“玛格丽特&#183;布朗。随你怎么叫，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不是淑女，只是一个有钱的女人。”
我更不好意思了：“我胡说的。”
“我不觉得是胡说。”布朗夫人说道，“这些人把男女分为‘绅士’和‘淑女’，表面上是为了尊重女性，礼让女性，实际上，他们只肯尊重和礼让比自己柔弱的女性。遇见像埃里克夫人这样英勇的女性，他们只会否定你女性的身份，然后像受欺负的哈巴狗一样，夹着尾巴跑掉。那些淑女，并不知道自己无形中低人一等，还像葛朗台般坚守着自己淑女的身份，不允许我加入她们的谈话。”她爽朗地笑道，“说实话，她们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她们。”
我终于想起这位布朗夫人是谁。她的丈夫是一家矿业公司的合伙人，因发现了一座金矿而名声大噪。人们对他的奇遇又惊又羡又嫉恨。午宴时，从那些人对我和埃里克的态度就知道，布朗夫人肯定没少遭受他们的白眼。
这位布朗夫人出身平凡，在嫁给布朗先生之前，甚至在工厂工作过，还做过不体面的缝纫工。这些经历，却没有对她的气度和眼界造成任何影响。她的丈夫暴富后，她曾去过很多地方，开拓自己的眼界，还创办了妇女俱乐部，用财产帮助了不少贫困的妇女和工人。
我和她一见如故。
布朗夫人临走前，对我眨了眨眼：“这是最好的时代，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很多人一夜暴富，跻身上流社会，又一夜破产，沦落街头乞讨。这种情况下，谁是绅士，谁又是贵族呢？所以，绅士与淑女那套理论早就过时了。坚持你的想法，我们不是淑女，只是有钱的女人。”
布朗夫人离开后，我莫名开心了好一阵子。和她聊天太愉快，就像是洗了个热水澡般舒适。
埃里克回来后，见我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时不时露出微笑，不禁有些疑惑：“在想什么，这么开心？”
我抬头问道：“埃里克，你觉得我是淑女吗？”
“那要看淑女的定义是什么。”
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我愣了一下：“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对淑女的定义，是美丽善良的女子，你当然是淑女。”说到这里，他看见我的吊带袜铜扣有些松开，蹲下来，低头帮我扣好，“但如果对淑女的定义，是需要绅士保护的女子，你当然不是。我知道莉莉非常坚强，任何事都能独当一面。”
他答得过于滴水不漏，让人找不到瑕疵。我不由很郁闷：“说错了我又不吃人，你回答得那么仔细干什么。”
“答得很仔细吗？”他站起身，在我身边坐下，“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因为才从锅炉房出来，他难得没有穿厚重的外套，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线条凌厉的锁骨，和略微湿润的胸膛。一颗汗珠从他的喉结滚落下来，没入他的领口。我看着他，喉咙突然有些发干。
可能是我太久没说话，他微微眯了眯眼：“莉莉？”
我回过神，从烟盒里抽出香烟，用指尖火点燃。辛而烈的烟雾顿时冉冉升起，缭绕在我和他的面前，模糊了他冷峻美丽的面容。
我咬住烟，坐在他的大腿上，搂住他的脖子：“埃里克。”
他的喉结动了动，声音有些哑：“嗯？”
我吸了一口烟，垂下头，贴上他的唇，渡进他的口中，轻轻地说：“我困了……想和你睡觉。”
话音落下，他的心脏瞬间“砰砰”跳动了起来，一下一下，比潮汐撞击船身的声响还要强烈。
他似乎有些无措，狠狠地闭了闭眼，扶住额头，停顿了片刻，才哑着嗓子答道：“我抱你回去。”
“你还觉得我是淑女吗？”
他睁眼看向我，几乎是无奈地苦笑了一声，低声说道：“莉莉，你这样……我真的没办法思考该回答什么。别再考我了。”
我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第60章
两天后, 不知是谁把船上有人散布沉船谣言这件事，告诉了史密斯船长。这位须发霜白、双目像鹰隼一样锐利的船长，立即赶到大楼梯餐厅, 命令二副在二等舱、三等舱选出乘客代表, 召开了辟谣会议。
“泰坦尼克号不会沉没，无论何时, 她都不会沉没。”他缓缓地说道，“希望某些乘客不要再散布谣言。”
毫无疑问, “某些乘客”指的就是我和埃里克。这下，不仅头等舱不再欢迎我们, 连二等舱、三等舱的乘客都向我们投来了异样的目光。
我并不在意那些人的看法，反正不管船沉与否，他们于我而言，都是记不住名字和长相的陌生人。只是，有一个问题，我始终没想明白：“难道船长没收到冰情警告吗？”
“他收到了。”回到套房, 埃里克脱下深灰色大衣, 挂在衣架上，淡淡地说道, “但在这个季节，所有计划横渡大西洋的船只，都会收到冰情警告。”
“所以，他没有当回事，继续全速前进？”
他却摇了摇头：“全速前进不一定是船长的命令。船长虽然在船上象征着绝对的权威，但在这艘船上，还有一个人的级别比船长更高，说话更有分量, 船长不会盲目听信他的话，但肯定会参考他的意见。”
这样的人，只有一个。
——白星航运公司的主席，托马斯&#183;伊斯梅。
作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商人，他制造出了世界上最大最豪华的邮轮，联系各家媒体，将泰坦尼克号宣传为“永不沉没的轮船”和“工业时代的奇迹”。若是因为一个莫须有的谣言，就放缓航行速度，这样即使安全抵达目的地，也会成为业界的笑话。他极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劝说船长下达全速前进的命令。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感叹。半个世纪过去，人类用蒸汽、机器和科学覆盖了魔法的痕迹。随着猎魔人协会迁入无昼城，魔物、血族和猎魔人渐渐变成了坊间传说，科学家和实业家的照片，取代了教科书上猎魔人徽章的图案。人们不停地寻找矿藏，开采石油，将煤炭投入锅炉，看着浓浓黑烟冲向天空，自以为成为了自然界的霸主。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伊斯梅这种自信到自负的商人，真是再正常不过。
转眼间，又是两天过去。海面一直像镜子一样平静。
人们看见“海难”两个字，总是先想起阴霾的乌云、倾盆的暴雨和摇晃的船只，因此海面越平静，他们越高兴，以为这是平安无事的征兆。埃里克却告诉我，风平浪静，意味着瞭望员很难用肉眼观测到冰山，更何况，他们还没有望远镜。
我愕然地看着他：“没有望远镜？甲板上的乘警都有望远镜，瞭望员怎么会没有呢？”
埃里克正在看书，听见这句话，冷峻的眸里露出一丝淡淡的嘲讽：“这就要问上帝了。”
像泰坦尼克号这种级别的轮船，望远镜不可能只有一副。船长、伊斯梅、大副、二副，甚至三副和乘警手中都有一副。然而，最该配备望远镜的瞭望员却没有。
为什么？
似乎确实只有上帝才能解答。
午宴的号角吹响，我沉吟了一下，站起身，换了一条浅蓝色的裙子，领边、袖口和裙摆均绣着波浪般轻盈的粉色真丝。然后，走到埃里克的身边，抱着他的手臂，将他从沙发上拽了起来：“别看书啦。走，吃饭去。”
他只好合上书，低而无奈地说道：“你啊，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突然出现在大楼梯餐厅，不少人都对我们露出警惕的表情。一些人开始窃窃私语。伊斯梅却拿着巴卡莱特高脚杯，神态自若地走了过来：“又见面了，预言家夫妇。”
埃里克点点头，像是没听见他的讽刺般，不冷不热地回应道：“伊斯梅先生。”
伊斯梅啜饮着红酒，自满地环顾四周：“怎么样，我说得没错吧？这艘船不可能沉没，她是工业时代的奇迹，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蒸汽机比三层的楼房还要高大，这样一艘巨大的、奇迹的、梦幻的邮轮，怎么可能沉没。希望你们夫妇不要再散布谣言了，可以么。”
我不禁笑道：“伊斯梅先生，我丈夫从未说过这艘船一定会沉没，他只是提醒船长，注意冰情警告而已。难道让船长注意冰情警告，也算散布谣言吗？”
“女士，我可是亲耳听见你说，你无条件相信你的丈夫，‘他说这艘船会沉，就一定会沉’这句话。”
“我确实说过。”我不紧不慢地回答，“但我的丈夫并没有说，这艘船一定会沉呀。”
伊斯梅滞了一下。
但他很快调整了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么说，是我误会二位啰？”
“我还是那句话，”我走到自助餐桌前，拿起一杯鸡尾酒，“伊斯梅先生与其费尽心思地澄清关于沉船的谣言，不如先想想，当海难发生时，十六艘救生艇怎么分配吧。”
伊斯梅的脸色猛然一沉：“女士，我说过很多遍，这是一艘永不沉没的轮船，那些救生艇只是摆设而已！”
我对他举了举高脚杯：“是么。那祝你的梦想实现，梦想家伊斯梅先生。”
伊斯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转身离开了。
自助餐桌的另一边，一个女孩子对男伴抱怨道：“怎么会有这种女人？所有人都希望这艘船平安，她却一直诅咒这艘船沉没。你说，船沉了对她有什么好处？”
我晃了晃高脚杯，反唇相讥道：“原来航海平安与否，只需要‘希望’就好，那你现在回房‘希望’大西洋的冰山全部融化吧。泰坦尼克号说不定会因为你的诚心祈祷，而逃过一劫。”
女孩气得手指都在发抖：“你——！”
热闹看得差不多了，我放下高脚杯，挽住埃里克的手臂，对这些人挥了挥手：“诸位，晚上见。”说完，不管他们如何谩骂与诋毁，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说实话，我也不清楚这船到底会不会沉，但埃里克有来自深海的血脉，他曾经得到过克苏鲁的精神力，被深潜者一族奉若神明，即使后来失去了那些信仰的力量，他也依然能感受到大海的脉搏和呼吸。
当晚，接近十点钟时，我洗完澡，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他忽然抬起头，眯着眼睛，低沉地说道：“还有五十英里。”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才明白是什么意思。
轮船距离冰山，还有五十英里。
现在，泰坦尼克号仍在全速前进。也就是说，还有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轮船就会与冰山相撞。

第61章
我停下擦头发的动作, 推开橡木门，走到私人甲板上。窗外，海面平静如镜, 夜空一片深蓝, 繁星静谧地闪烁着。除了公共甲板偶尔传来的欢笑声，一切就像是史前般寂静。谁能想到如此祥和的深夜, 马上就会有一场灾难降临。
这时，我手上的毛巾被埃里克接过, 他走到我的身边，低头仔细地擦拭着我的湿发, 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莉莉在想什么？”
感受到他的手指时不时穿过我头发，有种奇异的痒。我忍不住晃了晃脑袋：“他们没有收到冰山的坐标吗？怎么还在全速前进？五十英里的距离……现在停船还来得及。”
“你知道我为什么说这艘船做不到‘永不沉没’么。”他扣住我的脸颊，固定住我乱动的脑袋，动作温柔，声音却像寒冰一样冰冷，“首先是材质, 锅炉房那里有许多没有用完的铆钉。我检查后发现是3号锻铁铆钉, 而不是4号。一字之差，价格却相差不少。这种铆钉杂质较多, 一旦遭受强烈撞击，船身用铆钉衔接的地方会迅速解体。白星公司一开始就采用了次等钢材，却打出‘永不沉没’的旗号……”他轻嗤了一声。
我侧头吻了吻他的手指：“还有呢。”
“还有最重要，也是最致命的一点，”他顿了顿，继续擦拭我的湿发，“在沉船流言四起的情况下，轮船还在全速前进——”
“傲慢, ”他冷漠而讽刺地说，“这才是这艘轮船注定沉没的原因。”
一个小时后，轮船还在全速前进。此时，距离冰山，只剩下15英里。
据我所知，泰坦尼克号的无线电技术是最发达和最先进的，而周围还有许多轮船，一般来说，轮船与轮船之间会互相提供冰山和冰原的坐标。船长应该早就收到冰情警告才对，为什么还不停船？
转过头，再次望向窗外，不祥的感觉愈发强烈。深蓝色的苍穹几乎与大海融为一体，看不见任何波涛起伏。这样一来，别说毫无特殊能力的瞭望员，就连我都差点看不清前方的情形。
或许这艘船，从决定首航的日期起，就已经注定沉没。因为进入电气时代，工厂林立，实业家辈出，人人都想成为工厂老板，越来越多的烟囱平地拔起，冒出滚滚黑烟，冲向阴霾的蓝天。因此，今年从格兰陵岛脱落的冰山前所未有的密集。这一点，除了有海洋血脉的埃里克，几乎没有人知道。
除此之外，洋流也出现了异常。拉布拉多洋流汇入墨西哥暖湾流，因为它的存在，冰山变得极难消融。可以说，如果没有拉布拉多洋流，冰山不可能漂流到泰坦尼克号的航道，也不可能维持庞然的原状。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巨掌，将这艘“永不沉没”的轮船，推向了沉没的终点。
仿佛命中注定。
但真的是命中注定吗？
我摇了摇头，吹了一会儿海风，回到了套房。
接近十二点钟时，瞭望台传来了惊慌失措的叫喊声：“冰山——是冰山！前面有冰山！”
过了片刻，桥楼的灯光全部亮了起来，如同大海睁开了一只眼睛。我转头望向埃里克。他正在昏黄灯光下看书，神色看上去云淡风轻，实际上手指已在185页停留了一个小时之久。
这人现在的心情，恐怕和我一样复杂吧。明知前方有冰山，也在各种场合提醒了船长注意冰情警告，轮船却还是没能逃过撞击冰山的命运。
“莉莉在想什么？”他冷不丁出声，“是不是在想，我有能力救下全船的人，却没有出手，是一个非常冷血的人。”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愕然看着他，“不管你是否选择救下他们，我都尊重你的决定。而且，你不是神，没有救下所有人的责任。”
“但是，我可以救他们。”他垂头翻了一页书，视线却没有落在书页上，“船长正在休息，大副负责指挥驾驶室。他一定会下达紧急减速、左满舵的命令，试图绕开冰山。如果我现在闯进驾驶室，夺走船舵的操控权，让船头直接撞上冰山，这样就可以避免沉船的结果。”
我哑了片刻，问道：“为什么？”
“船头有防撞舱壁和钢墙，可以将被撞击的损失降到最小。”
说话间，桥楼车铃尖锐打响，船头缓慢偏离了轨道。大副果然下达了左满舵的命令。
一座庞大的、寒冷的、黯淡无光的冰山与舷窗擦肩而过。
没有任何一个乘客发出尖叫声，就连轮船本身都没有颠簸和响动。
冰山似乎只是与这艘船打了个照面。
埃里克却缓缓说：“撞到了。”
我怔了怔：“撞到哪里了？”
“右舷底部。”他闭了闭眼，“现在，船正在以每分钟400吨的速度进水。①大海告诉我的。”
这时，外界终于有了动静。一个男子披着外套，匆匆走到公共甲板上，大声询问船员：“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船员答道：“我们遇见冰山了，先生。”
“见鬼，居然真的被那个乌鸦嘴说中了。船没事吧？”
“目前来看一切正常，先生。”
“那就好，那就好。”男子拍了拍胸口，愤怒地说，“都怪那个死乌鸦嘴！我明天绝对会给他点教训尝尝，让他知道在船上乱说话是大忌！”
套房内，埃里克放下书，站了起来：“他明天不会见到我们了。这艘船会在两个小时内沉没。”他走到衣架旁，取下深灰色大衣，披在身上，戴上红宝石袖扣，然后朝我伸出一只手：“跟我去一个地方，莉莉。”
我隐隐猜到了他想做什么，握住他骨节分明的大手：“去哪里？”
他走过来，将白貂毛斗篷围在了我的肩上，轻抚了一下我的脸颊：“你在我的身边，我不应该表现得这样冷漠。”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要去救下那些认为他是乌鸦嘴的人。
前往船长办公室的路上，可以说是畅通无阻，所有船员都被派去疏散乘客了。还未靠近船长办公室，就听见伊斯梅暴跳如雷的声音：“这艘船不可能沉没！她是永不沉没的！你一定是收了那小子的钱，才这么说的对不对？他给了你什么好处？”
总设计师安德鲁无力的声音：“……五个水密舱都进水了，如果只有四个，那还好办。五个……确实无力回天了，伊斯梅先生。这艘船注定沉没。”
“怎么会这样？我该怎么向乘客交代？我还在公共场合信誓旦旦地保证过，这艘船绝对不会沉没，还反驳了那小子关于救生艇数量的质疑，说她不需要救生艇，她本身就是一艘救生艇……我该怎么跟乘客交代？”伊斯梅的声音几乎有些颤抖，即使看不见他的样子，也能想象出他冷汗直流，恨不得钻进船缝里的表情，“你告诉我，你是不是被那小子贿赂了，然后来故意恐吓我？肯定还有挽救的办法，对不对？当初你设计她的时候，明明说过她是不会沉没的！”
“我说的都是真话，伊斯梅先生。”安德鲁艰难地开口，“我记得……埃里克先生曾多次让我们注意冰情警告……周围船只应该也有发来冰山坐标才对，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还会撞上冰山……”
“够了。”史密斯船长苍老而疲惫的声音，“安德鲁先生，我们还剩多少时间？”
“最多两个小时。”安德鲁呢喃着说道，“也许两个小时都没有……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挽救两千多条性命……真的太难了，太难了。埃里克夫妇说得对，我们准备的救生艇太少了。”
这时，埃里克忽然穿过众高级船员，直接走进了船长办公室。伊斯梅双眼立即射出仇恨的光，冲了过来，抡起拳头想要砸在埃里克的脸上：“你还敢来？！如果不是你诅咒这艘轮船，她根本不会沉没！”
埃里克看也没看他一眼，轻描淡写地一挥手，伊斯梅的拳头顿时停在了半空中，整个人石雕般动弹不得。他又惊又怒地看向埃里克，语气充斥着愤怒、震惊和恐惧：“你对我做了什么？”
埃里克没有理会他，直视史密斯船长：“想要救下这两千两百个乘客么。”
伊斯梅尖锐地驳斥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讽刺我们不如你有先见之明，预知到前面有冰山，还想说我们的救生艇数量不够，有将近一半的乘客都会死在这艘船上。你的想法我都看透了！收起你耀武扬威的心思吧！我们已经知道你是个乌鸦嘴预言家了！”
“够了！”史密斯船长沉声道，“先听听这位先生的想法。”
“他说得没错，救生艇的数量远远不够。”埃里克平淡地说道，“想要救下全船的人，必须联系附近的船只。告诉我，离泰坦尼克号最近的轮船是谁。”
“加利福尼亚号，不到二十英里的距离。”史密斯船长叹息道，“我们已经发出了无线电报，但他们一直没有回应。”
“给我一艘救生艇，”埃里克的口吻冷静且斩钉截铁，“我帮你联系加利福尼亚号。”
话音落下，整个办公室都安静了下来。
伊斯梅最先反应过来：“别信他的鬼话！这小子想一个人逃跑！”
我看不下去了，挥手一道魔法封住了他的嘴巴。只见白光闪过，伊斯梅尖利的声音瞬间消失。他惶恐地瞪大了眼睛，眼珠子拼命转动，却再也吐不出一个字。冷汗打湿了他的头发、胡须和衬衫，他吓得手脚直发抖，不停地吞咽唾沫，肢体却纹丝不动，始终维持着要揍谁的姿势，整个人宛如一尊滑稽可笑的雕塑。
史密斯船长终于意识到不对，紧蹙眉头，警惕地望向我们：“你们对他做了什么？”
我走过去：“如您所见，我们并不是普通人，不用救生艇也能抵达加利福尼亚号。不过，我们并不想因为这事暴露身份，而且，我们曾因为提醒您注意冰情警告，而被其他乘客质疑了那么多天，现在也想让你们体验一下被质疑的滋味。用被质疑，换取两千多条鲜活的性命，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划算的交易，您觉得呢？”
伊斯梅用鼻子呼哧呼哧地吸气、出气，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动着，似乎在说：不要相信她的鬼话！
史密斯船长满脸惊愕，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们到底是谁？”
我微笑着，走到埃里克的身边，勾住他的脖子，吻了吻他的唇。他表面上十分配合我的动作，心脏却狂跳到几近失序，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一对恩爱又好心的夫妇，”我侧头对史密斯船长说道，“仅此而已。”

第62章
走出船长办公室, 我站在栏杆边，在海风中点燃一支烟，吸了两口。自上而下望去, 海面就像墨水般浓黑。人们在船员的疏散下鱼贯走出船舱。
一个年迈的老太太拉住船员, 小声问道：“轮船真的撞上冰山了？”
“非常抱歉，女士。轮船确实撞上了冰山。”船员小心地搀扶着她, “船长已经下达了命令，妇女与儿童优先登上救生艇, 请跟我这边来。”
老太太满脸茫然地跟他走了两步，然后, 突然挣开了他的搀扶，回头朝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跑去：“我上了救生艇，我先生怎么办？我要和他待在一起！”
老人一手杵着手杖，另一手环住老太太的腰。他像哄小女孩一样，轻抚着老太太的后背，低声安抚她。船员站在旁边, 不知所措。老人叹了一口气, 对他说道：“你先去通知其他乘客吧。”
“可是，船长的命令……”
“没事, 我们已经老了。”老人缓缓道，“把活命的机会让给年轻人吧。”
另一边，一个男人扒拉着救生衣，不耐烦地说道：“什么情况，船长喝多了吗？这么冷的天气，让我们所有人到甲板上集合。我太太身体不好，要是她生病了怎么办？”
“这位先生，请冷静……”
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我的女仆呢, 去哪里了？我想喝热茶，怎么还不送过来？”
“这件救生衣完全遮盖了我的曲线，我可以不穿吗？”
“先生，可以让我的女仆回去拿件外套吗？这里实在太冷了……再这样下去，我恐怕会发烧。”
七嘴八舌的人声沸腾了寒冷的子夜。负责安抚乘客的船员满脸无措，这时，安德鲁走了出来，对那个船员挥了挥手：“把第一艘救生艇留给这位先生。”说着，他侧过身，露出身后神色淡漠的埃里克。
船员应该已经接到了相关通知，没有任何犹豫地点了点头，将命令传达了下去。旁边的人却发出抗议：“我们在这里吹了这么久的冷风，凭什么让这小子先上船？”
“我想起来了，他是那个预言泰坦尼克号最终会沉没的乌鸦嘴！”
“等下，难道说……这艘船真的撞上冰山了？”
与此同时，一个恐慌到极点的声音响了起来，打断了他们的议论：“我的上帝啊……各位！快看船头！”
说话间，船艏竟然在朝海面倾斜，形成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坡度。整艘船如同一头即将缓缓沉入海底的巨鲸。
一时间，恐惧犹如瘟疫蔓延开来。
有人立即抛弃了家人，争先恐后挤到船员旁边，拼命往船员手里塞钱，不停地说好话，想要第一个登上救生艇；有人惶恐地抱紧了身边人，不敢再看一眼船艏的情景；有人将手拢在嘴边，开始呼唤亲人的名字。尖叫与叫骂声刺破了静谧的夜晚。这一刻，泰坦尼克号是一座辉煌却令人恐惧的坟墓。人们尖叫着，哭喊着，像被火灼伤翅膀的飞蛾，仓惶地想要逃离这团华贵的火焰。
但不管他们如何请求如何谩骂，船员都坚持让埃里克第一个登船，并且，那艘救生艇，只让他一个人乘坐。
有乘客崩溃了：“凭什么？他到底出了多少钱，我出双倍！”
“我出十倍……二十倍！让我上去……我在美国有两座庄园，三家工厂，让我上去……我想活下来啊。”一个大男人竟当众痛哭起来。
……
安德鲁一直冷眼旁观，这时也看不下去了，出面说道：“请冷静，先生们！埃里克先生并不是要乘船逃跑，而是去通知附近的船只过来救援……”
一个男人涨红了脸颊，挥拳道：“你当我们是傻子吗？通知其他船不用电报，让一个乘客划船去通知？他能划多快？一小时能划一英里吗？求求你们不要再说谎了！”
“让我上去……我是划船冠军，我一个小时能划两英里，让我上去……”
安德鲁嘴唇抿得死紧，掏出手帕，颤抖地擦着大颗大颗冒出的冷汗。他转过头，近乎哀求地望着埃里克，希望他能快点登船离开这里，不然场面就要控制不住了。
埃里克却侧头，低声对船员说了几句话。
船员不可置信地睁大眼，问道：“……真的要这么做吗？”
埃里克点了点头。
船员只好吩咐下去：“把救生艇放下去——”
这句话落下，后面的乘客立刻骚动了起来。他们是嗅到肉腥味的苍蝇，蠢蠢欲动，想趁埃里克登上救生艇时，冲刺过去一起上船。谁知，船员居然直接将救生艇放了下去。只听“砰”的一声，水花四溅，救生艇摇晃着落在了海面上。
想要登上救生艇的乘客瞬间傻眼。
一个年轻男子悲愤地嘶吼一声，重重地抓起船员的衣领，高举着拳头，咬牙切齿地说道：“少一艘救生艇，就少七十条鲜活的生命……你们这群人渣！为了钱连良心都不要了！这个人到底给了你们什么好处？”
有女孩啜泣道：“我记得这个人……他曾经在大楼梯餐厅说，船上的救生艇数量不够，只能救一半的人，现在还少了一艘救生艇……呜呜，我们会不会都死在船上啊？早知道这艘船真的会沉没，我就在爱尔兰下船了……”
女孩的抽泣声激起了所有人的悔恨。难以言喻的后悔与自责，是啃噬血肉的黑蚁，侵蚀着每一个人的内心。他们都曾听过埃里克的预言，都曾嘲笑过他异想天开，都曾信誓旦旦地说过这艘船永不沉没，现在却后悔得连肠子都绞缠在一起。早知道这艘“永不沉没”的轮船注定会沉没，他们说什么都要提前下船！
这时，伊斯梅一手压低毡帽的帽檐，另一手拢紧大衣，低垂着头，悄悄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安德鲁的身边：“托马斯，借一步说话。”
安德鲁却厌烦地甩开了他的手：“伊斯梅先生，不要打扰我，我要协助船员疏散乘客。”
“伊斯梅”的名字一出现，不亚于一滴清水掉进了油锅里，周围人立刻叫骂着，愤怒地寻找起他的踪影：“伊斯梅？他还敢现身？他不是说这艘船不需要救生艇，这艘船本身就是一艘救生艇吗？”
“伊斯梅在哪里？让他滚出来！”
“让他出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到甲板来，是不是想乘坐救生艇偷偷离开？不行，不能让他离开！要死，大家一起死在船上！”
这句话吓得伊斯梅脸色惨白，双腿直打哆嗦。他当即松开安德鲁的袖子，过街老鼠般抱住头，慌里慌张地想要逃跑，却被一个愤怒的男乘客揪住了衣领：“原来你在这里！”
安德鲁漠然地看着伊斯梅被一群人暴打，对他的遭遇毫不同情。他走向埃里克，卑微而讨好地问道：“请问您什么时候上船？”
埃里克看了看手里的怀表，低声说道：“我在等我的夫人跟我道别。”
安德鲁愣住：“您的……夫人？”
我有些无奈。从船长办公室出来后，他就和安德鲁离开了。我以为他马上就会回来，所以没有追上去道别。谁知，他竟然一直在等我的道别。
没办法。我掐灭了烟头，从顶层的甲板走了下去，分开闹哄哄的人群，走向他。
他似有所感般，慢慢抬起头，精准无比地望向了我。黄褐色的灯光在他冷峻的脸孔流转，他的气质是锋利而雪亮的刀刃，将世界一分为二，一半是嘈杂喧闹的人群，一半是静谧宏阔的海洋。
在他的面前站定。他低头牵起我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下：“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
我笑着点头，旁边却传来讥笑声：“他在说谎！他不会回来了！”
我没有理会那些人的嘲讽，反扣住他的大手，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双唇：“注意安全。”
他闭上眼，喉结动情地滚了两下：“我知道。”顿了顿，他轻唤我的名字，“莉莉。”
“嗯？”
“再吻我一下。”
我摇头笑了笑，捧住他的脸颊，重重地吻了上去。周围是如此吵闹，哭喊声、尖叫声、谩骂声、质疑声、船员的呵斥声、海洋沉重的呼吸声……吻上他的双唇的一刹那，那些声音却骤然消失了。不管和他接吻多少次，我的心跳都像第一次接吻般急促而有力。只要他在我的身边，哪怕是在一艘即将沉没、弥漫着人性腐朽气息的轮船上，我都能嗅到爱情生机勃勃的气味。
一个年轻男子本来都抬起了脚，准备一脚踹在伊斯梅的背上，看见我们的动作后，鬼使神差地停了下来。他回过头，望向蚂蚁般拥挤的人群，大声喊道：“露丝……”话落，一个褐色卷发、身材丰腴的女子扑进了他的怀里：“我也爱你。”
一个中年女人已经挤到了最前面，看见那对情侣拥抱在一起后，犹豫了片刻，开始慢慢往回走，把穿着睡袍的小女孩搂进了怀里，痛哭道：“妈妈错了，妈妈不该丢下你……”
一个男人半跪下来，打开随身携带的琴盒，拿出红棕色的小提琴，用松香擦拭着琴弓，然后站起来，闭目演奏了起来。
“看见了吗？”我环住埃里克的脖子，在他耳边小声说，“你的决定是对的，你拯救了所有人。”
他却摇了摇头：“这个决定对错与否，都和我没有关系。我选择救下他们，是因为你在我的身边。”
说完，他垂下头，最后亲吻了一下我的唇，然后，站在船沿上，在周围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纵身跳了下去。
“上帝啊……”一个中年男子喃喃道，“他会摔得尸骨无存的……”
“是啊，这艘船有一百多英尺那么高……”
“你们看，你们看！这位先生还活着！”一个年轻女子捂着嘴巴，兴奋地指向大海。所有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不可置信地张大了嘴巴。只见那艘需要四个人划动的救生艇，像有螺旋桨推动般，朝一个方向急速驶去。
“这……怎么可能？”
“他难道是传说中的术士？”
“绝对是，绝对是！不然怎么可能成功预言这艘船会沉没，可笑你们还嘲讽人家！”
有人冷笑道：“说得像你没嘲讽过一样。”
不知是谁笑着喊了一句：“这么快的速度，我们有救了！听说加利福尼亚号离我们只有不到二十英里的距离，大家都有救了哈哈哈哈哈哈！”
欢呼声、起哄声、喜极而泣声顷刻间响成一片。几个贵妇走过来，一边擦泪，一边脱下手腕上的金镯子，想往我怀里塞。我连忙摆手婉拒了她们的好意。这时，又有几个富豪走过来，询问埃里克的名字。我摇摇头，转身想离开。他们却误会了我的意思，争先恐后地说道：“我们没有别的意思，我们只是想感谢你丈夫的善举，想要投资他的公司！”
“对对对！”一个身穿晚礼服的男人高高举起支票簿，“你知道我吗？是银行家古根海姆，请务必要让我知道你丈夫的名字！”
“滚！”另一个富豪笑骂道，“我是阿斯特四世，比这老家伙更有名，无论他给你什么奖励，我都你们翻十倍。”
这些人确实都是德高望重的富豪，在其他人拼命往前挤的时候，他们却沉默地后退，将活命的机会让给了妇女与儿童。我招架不住他们高昂的热情，转身瞬移到了瞭望台上。
“那位女士呢，怎么不见了？”
“不知道，再找找……”
“看，她在瞭望台上！”
“她是怎么上去的？”
“我知道了！”有人提高声音喊道，“这对夫妇是上帝派来拯救我们的天使！”
天使？
我摇了摇头，撑着栏杆望向远方。不，我和埃里克都不是天使。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一颗心变得越来越冷硬，尽管还是会给教区和修道院的孤儿乳母捐款，却不再有拯救所有人的雄心壮志。不管埃里克救不救这些人，我都不会责怪他。
但是，他救了，因为“你在我的身边，我不应该表现得这样冷漠”。
他说的这句话像一把火，重新点燃了我内心熄灭的、象征着善良的火种。
大概夫妻的意义就是如此，一起向往光明，而不是一起堕入黑暗。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半个船头都沉了下去，海水已经灌满了下等舱。人群再次骚动起来，有人开始大声质问，有人重新陷入绝望，有人穿上救生衣，不管不顾地跳进了冰凉的海水里。
这时，一个稚嫩的童声响了起来：“那个大哥哥回来了！”
抬头望去，只见一艘巨轮冒着黑色浓烟，缓缓向泰坦尼克号驶来。轮船的前方，是一艘白色的救生艇。
埃里克站在上面，身姿挺拔，是一棵笔直的松。
他回来了。
【番外：泰坦尼克号（完）】
7 1982年的仲夏之夜（1）
……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好像做了一个漫长无比的梦……梦里的我，活了一百多年……甚至乘坐过已沉没的泰坦尼克号……
等下，泰坦尼克号……？
那不是1912年的事情吗？我为什么会梦见1912年的轮船？等等，现在是几几年？
我猛然睁开双眼，却先被明媚的阳光灼了一下眼睛。脑子还有些迷糊，我捂住头，坐了起来，揉了揉疼痛的眉心。床上一片凌乱，有廉价的布娃娃、皱巴巴的蓝色连衣裙、脏兮兮的白色连裤袜、彩色蜡笔……
这些东西绝不是我的。
可是，如果不是我的的话，那又是谁的呢？
……对了，我到底是谁？
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一条信息就浮现出来：卡罗莉娜&#183;梅里曼，1964年9月2日出生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某镇，今年刚满18岁，已被好几所历史悠久的名牌大学同时录取。
18岁？
我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不该这么年轻。
忽然，“砰”的一声，窗户被小石头砸了一下。
我顿时从床上一跃而起，半跪在地上，单手撑住地板，警觉地摸向腿上的……腿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短而紧绷的睡裤。我……到底怎么了？从醒过来就有些不对劲。
我站起来，倒了杯冷水一饮而尽，然后晃了晃脑袋，走向窗边。楼下是一个小花园，翠绿草坪上站着一个男孩，两个女孩。一个头发羊毛般蓬松、穿着吊带热裤的女孩正朝我用力挥手：“卡罗莉娜，你还要睡多久？今天说好去鬼屋探险的！”

第63章
我站在百叶窗后, 仔细打量这三个人。男孩穿着条纹针织衫，深灰色长裤，戴着黑色耳机, 正在摇头晃脑地听歌。羊毛卷背着亮粉色的单肩包, 满脸不耐烦地看了看手表，跟同伴抱怨道：“这婊.子每次都这么拖拖拉拉的, 要不是看她有点小钱，能帮我垫付有氧运动的报名费, 我才不愿意搭理她。”
另一个女孩穿着荧光绿背带裤，棕色皮肤, 戴着透明框眼镜。她似乎以羊毛卷马首是瞻，讨好地说道：“不要生气了，莉莲。你要是真看不惯卡罗莉娜，等会儿我们进鬼屋后，把她的丑态拍下来，洗成照片寄给同班同学, 让她意识到没有时间观念的严重性。你说呢, 布莱克——喂，别听歌了！我问你这个主意怎么样。”透明眼镜扯下男孩的耳机。
布莱克冷淡扫她一眼：“别烦我, 我又不玩鬼屋。我是来找卡罗莉娜要钱的，她答应送我最新款的随身听。”
“天啊，那个超级贵！”透明眼镜捂住嘴，又惊又羡地说道，“卡罗莉娜对你可真好。”
“因为她在追我。”布莱克露出一抹自信又讽刺的笑容，“丑女想追帅哥，当然得付出昂贵的代价。”
听到这里，我第一反应是, 难道他们不知道我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吗？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在三楼的卧室，而他们在一楼的花园，怪不得敢肆无忌惮地说我的坏话，因为按照常理，我不可能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但我确实听见了，还听得特别清楚……难不成我有什么特异功能？
先不管这三个人，我转身走向梳妆镜。
镜中的女孩一头毛躁的金发，雀斑满天星般洒落在鼻梁两侧，嘴唇略厚，因为胸部比同龄人挺翘，她有一些含胸驼背。
看见这张脸孔，我更加确信，这不是我的身体。
但如果我不是卡罗莉娜，我又是谁呢？
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出答案。
这时，楼下再度传来催促声。我想了想，拿起梳妆台的梳子，用力将毛躁的发丝梳顺。然后，走向衣柜，挑了一条黑色连衣裙，套上过膝半筒袜，用皮带和金属扣固定住。
18岁的女孩已经有了不少化妆品，我一眼扫过去，几乎是一瞬间，就想起了这些东西的用途。用刮眉刀剃掉眉毛多余的杂毛，我在脸上拍了一层薄薄的粉底，遮住眼下的青黑，接着，勾出浓黑上翘的眼尾，用口红抹出两片绛红嘴唇。不知是卡罗莉娜的底子不错，还是我的化妆技术太好，这么一修饰，竟有了几分我以前的模样。
……等下，我以前长什么样子？
“卡罗莉娜，你再不出来，夏令营我们不带你了！”
“对呀，快下来吧！布莱克都在等你呢，你的架子也太大了吧！”
“这婊.子真不知好歹，等会儿一定要给她点教训。”这句话是用私底下聊天的音量说的。
不知为什么，我完全不在乎即将到来的教训是什么，也不知我哪里来的底气。
我随手拎起一个挎包，打开卧室的房门，走下楼。在客厅里忙活的黑人保姆看见我，震惊得手里的抹布都掉在了地上：“我的天啊，小主人，您今天也太漂亮了！”
“谢谢。”我答道，“有喝的吗？”
奇怪，我对保姆的态度自然得可怕，似乎经常被人侍奉一般……我失去记忆前，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刚煮的黑咖啡。”保姆将马克杯推到我的面前，“外面那些人是你的朋友吗？”
我喝了一口，不自觉皱紧了眉头。难喝极了，又苦又涩，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一般我对什么东西表现出明显的不喜，立马就会被换掉。保姆却像没看见般，迟迟没有动作。看来我以前的生活条件比这儿好，至少仆人的素养要高很多。
我放下马克杯，用小拇指勾走桌上的钥匙串：“谁知道呢，我把他们当朋友，但他们似乎只当我是钱袋子。我走了，晚上不一定回来。”
保姆愕然道：“你明知道他们没安好心，还要跟他们出去？”
我回过头，对她微微一笑：“因为我也没安好心。”
玄关的柜子上，有一副墨镜，我顺手戴在了脸上。走出去，那三个人已等得极不耐烦。透明眼镜提议道：“要不我们不等她了吧？”
羊毛卷听见这句话，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她：“不等她，来回的车费谁出？住宿费谁给？你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妈妈是洗衣工，你觉得你出得起这些钱吗？”
透明眼镜臊得脸颊通红，眼睛已经湿润，却还是讨好地说道：“我错了，你别生气……我也是为你好嘛。”
羊毛卷翻了个白眼：“为我好？为我好就乖乖等着，怪不得你妈只能在干洗店打工。女儿这么弱智，当妈的肯定也聪明不到哪去。”
布莱克插着裤兜，垂着头，一直在听歌，对她们的争执视若无睹。
我看见透明眼镜眼中压抑着愤懑、不甘和屈辱，原来她并不是心甘情愿当羊毛卷的狗腿子。
我走了过去。但不知是否变化太大的缘故，他们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还在不耐烦地看向三楼。我只好摘下墨镜，说道：“我来了，走吧。”
整个小花园瞬间一片寂静。
羊毛卷睁大双眼，上下打量着我：“你……你是卡罗莉娜？”
“我是。”
“我不信，我不信。”羊毛卷飞快地摇摇头，“你肯定是她的姐姐，卡罗莉娜没有你这种气质的。别开玩笑了，快让真正的卡罗莉娜出来。”
“她是卡罗莉娜。”一个声音在羊毛卷身后响起，是想让卡罗莉娜买最新款随身听的布莱克，“卡罗莉娜没有姐妹，就算有，眼角的痣也不可能一模一样。”他走过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不得不说，他确实很帅，一头半长的金发犹如阳光般闪耀，蔚蓝色眼睛，嘴唇棱角分明。只是，我对这张帅气的脸蛋毫无兴趣。重新戴上墨镜，我转头看向羊毛卷：“你们说的鬼屋在哪里？”
布莱克僵在原地，饶有兴趣的神色消失得一干二净。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似乎无法相信对他迷恋至深的卡罗莉娜，会忽视他的主动搭讪。
羊毛卷愣了愣，说道：“是郊外的一栋废弃别墅……很多人都在那里看见了幽灵。”
“幽灵？”我问。
“是啊！”生怕插不上话般，透明眼镜快速地接话道，“你知道学校的骷髅乐队吗？他们的吉他手曾去那里探险，结果吓得癫痫都发作了，要不是有人及时发现，估计他已经被吓死了。回来以后，那个吉他手变了个人似的，经常胡言乱语，说自己看见了骷髅……”
一时间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我压低了声音，缓缓说道：“……骷髅？”
与此同时，一个陈旧的画面在我脑海中闪过。我穿过长廊，走到尽头的卧室，推开两扇沉重的房门。卧室很暗，很冷，没有开灯。一个低哑冰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出去，莉莉。我控制不了自己。”
我却无视他的警告，径直朝他走去。
时值严冬，落地窗外雪花飘扬，雪光镁粉般明亮。男人坐在窗边，一条长腿支起，手臂搁在膝盖上。他穿着剪裁精致的灰色大衣，里面是黑衬衫，身材高大挺拔，手掌、手腕和脚掌却不是正常人的模样，而是森白恐怖的骨头。
按理说，我应该害怕，应该逃跑，但不管是失去记忆的我，还是回忆中的我，都没有产生恐惧的情绪。我走到他的身边，半蹲下来，搂住他的脖子，轻笑着说：“你知道你这样子像什么吗？”
他低垂着头，头颅也是骷髅的样子，动了动下颌骨：“像什么？”
“像想被姐姐安慰的大男孩。”我扣住他的下颚，笑了一声，倾身吻了上去。寒风灌进窗户，雪花飞舞着、旋转着，降落在我和他的中间。他做不出表情，只能怔怔地望着我。
我吻了吻他的眼洞，轻声说：“我们在一起多久了，有一百年了吧……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还觉得我会讨厌你这样子？我喜欢都来不及。”
说着，我扣住他的骨掌，亲吻着他白森森的骨指：“我喜欢你，埃里克。”
他在黑暗中轻颤了一下。
我顺势握住他的肩膀，欺身压上去，迫使他直视我的眼睛：“我爱你，你呢。”
我听不见他的呼吸、心跳，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察觉到他已经动情。这是相处一百多年的默契。正要再接再厉，让他的负面情绪彻底烟消云散，这时，手腕被他握住，他另一只骨手插.进了我的头发里，扣住我的后脑勺，然后反客为主，将我压在了地板上。
“我也爱你。”因为没有发声器官，他的声音沙哑、冰冷、不带任何感情，我却听见了浓烈如火的眷恋与爱意，“……姐姐。”
就像是将灵魂献给了恶魔，我纵容了他一切粗鲁与野蛮的行为。他的手掌始终寒冷如冰，却给予了我比夏日阳光还要炽热的温度。他没有双唇，亲吻的力度却丝毫未减，比狂风暴雨还要密集急切。最后，他拉下了我裙子的拉链，把手伸了进去，在我耳边哑声问道：“可以么，姐姐。”
我忍不住瞪他一眼：“……你说呢。”
他低低地说道：“我怕你生气。”动作却一点也不像怕我生气的样子。即使在骷髅的状态下，失去了最重要的器官，他依然拥有让我大汗淋漓的魔力。热汗沿着额头滑落下来，滴进了我的眼睛里。我浑身发热，情不自禁仰起头，承受他过于强势的侵略。眼前雪光闪过，脑中只剩下一个画面：他用两根手指揉碎了淡黄色的花蕊，接着，把手指放进了自己口中。
……
……
“卡罗莉娜，卡罗莉娜，你在想什么？我们决定出发了。”羊毛卷的声音将我拽回了现实。
我回过神，脸颊、耳根已通红一片，连忙掩饰性地戴上了墨镜。
回忆中的骷髅是谁……我、我……我为什么会和他做那种事情……
是我以前的爱人吗？
我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却没想到自己竟然有性格到这种程度，连爱人是骷髅都不在乎。
回想起记忆中，骷髅修长却冰冷的手指，有那么一瞬间，耳根滚烫到发麻。对了，这些人要去的鬼屋，好像出现过骷髅。会是我记忆中的……爱人吗？

第64章
羊毛卷她们原本打算乘坐长途汽车去郊外, 却因为布莱克的加入，改变了想法——这个男孩不知发什么疯，一定要加入这次探险, 还将家里的汽车开了出来。透明眼镜一脸惊讶：“布莱克, 原来你家这么有钱，这可是‘克莉丝’！”
我有些敏感地回头：“克莉丝？你们在说什么？”
“你忘了？之前历史课老师讲过, 这是法国最出名的汽车牌子，就像德国的BMW一样, 二战前就有了。因为它的工厂在德国，纳.粹还想过征用它生产军事车辆, 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又不了了之，成为战时唯一一家照常生产民用汽车的工厂。很多历史学家都曾猜测过它和纳.粹的关系，最后得出结论，这家汽车公司的老板是当时影响力巨大的隐形富豪，富有到连纳.粹都不敢得罪的程度。”
羊毛卷鄙夷道：“这种野史你也相信？历史老师还说过, 希特勒在二战大开杀戒, 是因为他的外甥女自杀了，而他迷恋自己的外甥女。你信他的话？”
透明眼镜委屈极了：“我……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听着她们的争执声, 又一个画面从我脑海中闪过：一辆亮黄色的敞篷汽车停在我的面前，底盘很低，复古式长车头，轮胎、后视镜和车前灯均镀着明晃晃的镍。
我穿着睡袍，站在炽热的阳光下，还有些迷糊：“这是公司的新产品吗？”
“不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与以往不同——天知道他以往是什么模样，今天的他穿得非常随性，一件色调偏暗的深蓝色衬衫, 袖子挽到手肘关节处，领子敞开，露出略微汗湿的锁骨与胸肌。他轻叩了一下引擎盖，低声说道：“这是专门为你设计的。”
我根本听不见他在说什么，注意力全集中在他的身材上。阳光是一簇簇金黄色的花团，坠落在他的头发、手臂上。他的肌肉线条结实而优美，散发出强烈而独特的男性气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我的吸引力只增不减。多看他几眼，都会令我心跳加速。
我情不自禁走过去，环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轻唤他的名字：“埃里克……”
“嗯？”他的胸膛在我身前轻轻震颤。
盛夏似乎拥有让爱意更为浓厚的魔力。阳光在鲜绿的树叶缝隙间跳跃，草坪的洒水机喷洒出粼粼水色，鳞波是不小心坠落湖面的白日星光……放眼望去，一切都在闪烁。在这样明亮而炽热的景色下，爱欲无法避免地膨胀。我扣住他修长的手掌，将他推倒在引擎盖上。
他有些无奈，却没有反抗：“莉莉，我等下有个会议。”
“推掉。”我蛮横地吻上他的唇，“什么会议比取悦妻子还重要。”
他苦笑着说道：“没有事比你更重要。我只是觉得今天这一天，我恐怕什么都做不了了。”
“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下一秒，我和他位置彻底颠倒，他单手扣住我两只手腕，压在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接着，一个东西抵在了我的腰上。想起他还是猎魔人G时，因为手指长得离谱，成为了不少女猎魔人的谈资，很多女人都曾幻想过他那玩意儿的长度，记得当时的我因为经验太少，还曾害羞过……想到这里，我对他眨了眨眼睛，将身体贴过去，轻轻蹭了两下。
他深呼吸了一下，心跳瞬间急促了不少。
很快，我就尝到了这么做的恶果。他一只手禁锢着我的双手，低下头，近乎粗暴地吻上我的唇。尽管彼此已经非常默契，却还是不太能适应他的进攻。有那么一瞬间，心脏像被数不清的蚂蚁乱爬乱咬。不知是阳光过于滚烫，还是他的体温升得太高，我的理智被蒸发得一干二净，渐渐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想融化在他坚实的怀抱里。
……
……
等我回过神时，羊毛卷她们已经开始讨论谁坐副驾驶了。布莱克看向我，欲言又止。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见识了回忆中的男人身材和相貌，怎么可能还对这种高中男孩感兴趣。
就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会有两个爱人……一个是正常人的体貌，另一个却是骷髅的模样。他们知道彼此的存在吗？
还有，我为什么会失去记忆……难道是因为他们其中一个，知道了对方的存在，对我展开了报复？有这个可能。虽然没有回忆起太多关于他们的事，却能感觉到他们都是嫉妒心极强的人。我大概率是被其中一人报复，才附到卡罗莉娜的身上。
想到这里，我越发想找到骷髅，了解从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耐烦再听羊毛卷和透明眼镜的争论，我拉开后座的车门，坐进去，摇下车窗，淡淡对她们说道：“划拳。谁输了谁坐前面。”
羊毛卷有些不服气：“为什么是输的人坐前面？”
“那你坐前面好了。”我一脸无所谓，“反正在我家，副驾驶是保镖和仆人的专座。”
话音落下，两个人瞬间变得安静无比，按照我的提议，划拳决定了座位。
我这话当然是骗她的。都什么年代了，以前保镖和仆人坐副驾驶，是因为上个世纪的富人大多都不会开车，不管去哪里，都有司机、保镖和仆人跟着，于是副驾驶就变成了家仆的专座。现在连高中生都会开车了，副驾驶怎么可能还是仆人的专座。这两人太没见识，我说什么就信什么，也不知道卡罗莉娜为什么会被她们欺负。
开车去郊外的废弃别墅，需要四个小时的车程，中途加了五块钱的汽油。负责加油的中年男人，一听我们是去那栋别墅，摇头叹气道：“又是几个作死的年轻人。”
透明眼镜好奇道：“除了我们，还有人去哪里吗？”
“小姑娘，永远不要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中年男人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今天至少有三辆开往那里。我还以为是哪个倒霉学校举办的夏令营。听我一句劝，现在回头还来得及，那地方真的有鬼出没。”
羊毛卷嗤笑道：“危言耸听。说得像你见过鬼一样。”
中年男人冷笑一声：“不信的话，尽管往那里开吧。你们会后悔的。”
羊毛卷耸耸肩。布莱克没什么表情，发动汽车，驶出了加油站。透明眼镜不停回头看中年男人：“那里不会真的有鬼吧……我们会不会死在那里。”
羊毛卷好笑地说：“怕什么。你要是死了的话，我们帮你通知父母收尸。”
“莉莲！”透明眼镜红着眼叫了一声，“我说真的……我们不会死在那里吧……我真的好害怕，我们学校那个吉他手，胆子已经很大了……却还是吓得癫痫发作。就算鬼没有杀死我，我也会被吓死的……我、我可不可以回家……”
“回家？你开什么玩笑？因为一个老头的胡言乱语，你就害怕到想要回家？我怎么会有你这种孬种朋友。”羊毛卷看我一眼，“你看看卡罗莉娜，多冷静，她都比你强。”
“可是，我真的好害怕……”
车子突然停了下来。布莱克俯身过去，打开副驾驶的车门：“那你下车，自己走回去。”
透明眼镜含着眼泪，不说话了。
抵达废弃别墅时，已是傍晚时分。说是别墅，其实称呼为“庄园”更合适。绿化带被布置成复杂的几何图案，尽管因为缺乏修剪，已变得杂乱不堪，却依然能看出从前的精致宏伟。花园的中心，是仿荷兰罗宫的地球仪喷泉，旁边已有人在那里撑起了帐篷，点燃了篝火，笑嘻嘻地和同伴聊天打闹，看不出任何恐怖氛围。
羊毛卷嘲讽地看了透明眼镜一眼。透明眼镜的脸红得快要滴血，惭愧地垂下头：“我、我不知道那个人说的是假话……”
布莱克看了看腕表：“我们没带帐篷，估计要在车上过夜了。”
“嘿，帅哥美女们！”这时，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你们也是来鬼屋探险的吗？要不要加入我们！”
回头望去，是一个穿着吊带热裤的金发女孩。同样是吊带热裤，这女孩的身材却比羊毛卷更加凹凸有致，在场的男孩都恨不得将眼珠子粘在她的身上。羊毛卷不高兴地噘起嘴。布莱克却看向我，问道：“卡罗莉娜，你想跟他们一起吗？”
我摆摆手，走向别墅的正门：“我无所谓，你们决定。”
这栋别墅和“克莉丝”汽车一样，都给予我非常强烈的熟悉感，似乎我曾经在里面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走上珍珠色的台阶，我看向右侧的落地窗，深红色的窗帘低垂紧闭，毫无烟火气息。
鬼使神差地，我握住了金属质地的门把手，想要推开大门。
“——你现在不能进去！”
金发女孩一个箭步冲过来，拍开我的手：“你必须等我们商量好进去的时间后，才能进去。”
我摘下墨镜，侧头直视她的眼睛：“为什么？”
她看见我的脸庞，愣了一下，底气不再像之前那么足：“你在里面失踪的话，我们会浪费很多时间找你。”
“我不会失踪，我比你们熟悉这里。”我随手指了别墅侧翼几个地方，“一楼是餐厅，二楼是客卧和书房，三楼是画廊和图书室，顶楼是空中花园和琴房。你们等会儿可以进去验证。”
说完，我绕过愣神的她，推开大门，直接走了进去：“就算我不熟悉这里，你也无权阻拦我，这并不是你的房子。”

第65章
走进这栋别墅, 熟悉感更加强烈。右侧是古老而奢华的餐厅，四壁挂着描画奥维德诗歌的壁毯，只是华美的金线已蒙上一层厚重的灰。镀金吊灯布满了蛛网, 桌椅东倒西歪。
我情不自禁扶起一只椅子。恍惚间, 似乎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喜欢么。上次带你去阿培尔顿的罗宫，你在那里流连了很久。可惜, 女王很喜欢那座宫殿，不然可以买下来送给你。”
罗宫是奥兰治皇室的避暑宫殿, 他却轻描淡写地说，若不是女王喜欢, 可以买下来送给我。我忍不住转过身，捏住他的下巴晃了晃：“这话跟我说说可以，千万不要告诉女王陛下，小心她把你送上火刑架。”
“我心目中的女王陛下，只有你一人。”
其他男人说会显得蹩脚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 却变得极有说服力。可能因为他是王, 他本身就是说服力。
我脸颊微热，转身说道：“那你带我参观一下这里, 让我看看跟罗宫有什么不同。”
“首先，这里比罗宫小。”他一本正经地答道。
我不禁笑出了声。他也微微笑了一下，垂头吻了吻我的额头：“但大体的布置没什么区别，除了没有国王花园和文物展览室外。”
我笑着，还想说什么，一回头却只能看见被灰尘覆盖的餐厅。原来刚才那些对话，只是回忆而已。
难以言喻的怅然袭上心头。
走上二楼，破败感更为突出。走廊尽头的窗户下, 堆积着枯黄蜷曲的枫叶，红地毯已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蛛网织上了栏杆的每一个缝隙。闭上眼睛，我却能想象出它们从前辉煌华丽的模样。
这是曾经的爱人亲手铸造的黄金屋，他让我成为了爵士时代最为闪耀的女郎。
一路走上顶楼，玻璃花房在落日中折射出火焰的颜色，里面种植的郁金香、白蔷薇和红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野草还在疯长。花房内有一架三角钢琴，已经和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植融为一体，葱绿草叶从黑白琴键间探出来。我走过去，试探性地按下一个琴键，差点被久未调试的琴音送走。
这里真的很久没住人了。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却还有一些常识，爵士时代指的是20世纪20年代，而现在已是1982年……至少也过去了53年。我的爱人，应该早已死去。
至于，为什么我还活着……我也不知道。
我更希望自己已经和他一起死去。
这时，三楼传来人声和脚步声：“这里真的有画廊和图书室，你输了，五十美分拿来。”
金发女孩不情不愿的声音：“那女的绝对偷偷来过这里。”
“这里不会真的有鬼吧？”
“肯定有鬼。”一个男孩笃定的声音，“没有鬼的话，这里早就被洗劫一空了，怎么可能还被保存得这么好。”
“……你别吓我，我胆子小。”
“哈哈哈哈，骗你的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那个男孩笑着说道，“这里值钱的东西应该早被拿光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
话音落下，一楼突然传来嘶声力竭的尖叫声：“啊啊啊……啊啊啊这里有鬼——！！！有鬼！！！”
随即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所有人都赶了过去。我皱了皱眉，也走向一楼。只见透明眼镜蜷缩在墙角，抱着双臂，声音颤抖地哭泣道：“有鬼，真的有鬼……我刚看见一个骷髅站在那里……我不要待在这里了！我这么年轻，我还不想死！”
羊毛卷蹙眉说：“早知道她胆子这么小，就不带她来了。”
“现在怎么办？”布莱克一脸事不关己，“我不可能送她回家，太浪费时间。你们有谁要回去，捎她一程？”
没人回答，甚至有人耸耸肩，转过身继续探索别墅。我走过去时，刚好听见金发女孩抱怨说：“胆子这么小还玩鬼屋，真扫兴。”旁边的人讨好地说：“是啊，不是每个女孩都像你这样胆大又漂亮。”金发女孩抬起下巴，自信地拨了拨头发，见我过来，朝我打了声招呼。
我没有理会她，走到透明眼镜的身边，蹲下来，低声问道：“你在哪里看见的骷髅？”
透明眼镜含着眼泪，小心翼翼地指了一个方向：“……那里。”
羊毛卷诧异地说道：“你相信她的胡话？”
金发女孩嗤笑道：“也许想显摆自己的胆量吧。”
我顺着透明眼镜的手指望去，墙上挂着一幅两米高的油画。画中的女子梳着法式波波头，戴着珍珠、金线和红宝石编织而成的羽冠，脸颊上方有一颗小小的褐痣，双唇艳红，身穿古希腊式紧身长裙。因为五官过于浓艳，她的眉宇间有一丝不讨喜的侵略性，让人想起蓄势待发、美丽却危险的猎豹。
有人被吓了一跳：“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幅画？”
“她长得好漂亮……”
金发女孩仰头看了一会儿画像，酸溜溜地说道：“那个时期的女人不都长这样吗？我感觉挺一般的啊，还没有我学校的漂亮女孩好看。”
羊毛卷翻了个白眼：“你姥姥也是从那个时期过来的，怎么没见你遗传到那个时期的美貌。”
金发女孩的脸颊涨红：“你——”
这时，布莱克看了看我，又看向画像，低声说道：“卡罗莉娜，你有点像画里的女人。”
我看着那幅油画，只觉得周围的讨论声离我越来越远，油画在扩大，上面干涸的颜料扭曲着、旋转着，变幻为旧日的影像。那天，我正在花房晒太阳，楼下忽然传来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我连忙跑下楼。果然，他又变成了森白骷髅的模样。
这都要从克苏鲁说起。尽管他早已剥离克苏鲁的精神力，却并没有摆脱克苏鲁的控制。这位旧日的支配者，不止一次入侵他的精神世界，让他陷入混乱，暴露出畸形可怖的原形。转移血肉的法术也对他失去了作用。不过，自从我将血肉分给他，成为唯一会生病的血族后，他就禁止了我那么做。
“埃里克……”我走到他的面前，握住他白森森的骨手，“埃里克……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低垂着骷髅头，声音沙哑地应了一声。
我担忧地看着他，其实很想劝他接受克苏鲁的精神力。时间能治愈一切，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不像当初那样介意他窥探我的想法，他却坚持要履行从前的承诺。这人有时候聪明得可怕，头脑比柯南&#183;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还要敏锐，有时候却堪称冥顽不灵，不肯变通。
我叹了一口气，在他的身边坐下，眼看着鲜血慢慢浸透了他的衬衫。血腥味弥漫了整个房间。终于，一个小时过去，他彻底变成了可怕的骷髅。
我忍不住握紧他的手掌，正要说话，下一秒，手腕被他反扣住，眼前天旋地转，整个人被他推到了墙上。他盯着我的眼睛，漆黑的眼洞燃烧着嫉妒的火焰：“……赫帝斯是你以前的情人？”
我僵了一下。最糟糕的情况出现了，克苏鲁将我的过去告诉了他。
我不由吞了口唾沫，努力镇定地说：“准确的说，是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我并不爱他，只爱你一个。”
他用两根骨指捏住我的下巴，不带任何感情地问道：“这辈子……只爱我一个？”
我懂了他的意思，立刻甜腻腻地说：“不止这辈子，下辈子也爱你，永远都爱你。”说着，用双腿勾住他空荡荡的腰身，充满讨好地轻蹭了两下。
要是平时的他，绝对无法抵抗我的糖衣炮.弹。然而，被克苏鲁入侵精神世界后，他整个人都变得冷漠无情起来：“是么。我不相信。”
“那你要怎样才能相信……？”
他的上下颚开合着，一字一顿：“我要你发誓。”
我只好无奈地说：“我发誓，我发誓永远只爱你。”
“不够。”他忽然抬起我的下巴，粗暴而野蛮地吻上我的唇，眼中压抑着妒忌、愤怒和占有欲，“……不够。”
他这样子却让我一阵心疼：“怎样才能让你消气？”
“怎样都不能。”他冷冰冰地说道，“赫帝斯应该庆幸他已经死了。”
这句话充斥着货真价实的杀机，他没有在开玩笑。以我对他的了解，若是赫帝斯还活着，绝对会将世界上最严厉的酷刑都体验一遍……
我凑过去，亲了亲他硬邦邦的颧骨，轻声哄道：“好啦，不要生气啦，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现在只属于你一个人。”
一整天过去，总算把他从极端嫉妒的状态中哄了回来。负面情绪消失后，他的血肉也长了回去。只是，这种状态并不长久。只要他陷入负面情绪的旋涡，又会变成森白恐怖的骷髅。
为了让他的状态稳定，也为了让他相信我是真的不会离开他，我想过利用催眠或魔法，安抚他焦躁不安的情绪。但他对我的占有欲超出了我的想象。原来，这些年，他的情绪并不是真的稳定了下来，只是学会了克制和隐藏。
他的占有欲强到可怕，并且无时无刻都在嫉妒——我夸奖男仆时，我跟上流社会的绅士说笑时，我朝陌生人微笑时……得知我上辈子的情人是赫帝斯后，他嫉妒得接近疯狂。克苏鲁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让他一遍遍地体会被剥夺血肉的痛苦。
没办法，我只好进入他的精神世界，试图亲自安抚他的情绪，谁知撞上了克苏鲁残存的精神力。
那一刻，我才明白，被克苏鲁入侵精神世界，是一种怎样残酷的折磨……恐惧、焦虑、杀意、痛苦、悔恨，人类能感受到的所有负面情绪在我内心翻搅。有那么几秒钟，我恨不得马上结束自己的生命。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整个人已经变成了卡罗莉娜。
只是，不知道我是真的变成了卡罗莉娜，还是做了一个附身卡罗莉娜的梦……
至此，丢失的记忆全部找回。
我捂着额头，低笑一声，环顾四周。周围人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面对一幅画像这么激动。
一般来说，破解梦境最好的办法，是暴力破坏。但若是我暴力破坏眼前的一切，就落入了克苏鲁的圈套——这一切极可能不是梦境，而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如果是梦境的话，我身边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现实或内心的投射，但羊毛卷、布莱克和透明眼镜，甚至金发女孩，怎么看都不像投影，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我如果暴力破坏，很可能杀死他们。
克苏鲁最喜欢看人陷入无序的疯狂……我如果杀死他们，接下来肯定是一番拷问良心的折磨。
不管怎么说，不是梦境也好。这样更容易找到埃里克。
想到这里，我摘下墨镜，扔到一边，在众目睽睽之下，摊开手掌。一团幽蓝色的火焰在我的手心燃起。这是埃里克独创的法术，只要我念出这段咒语，不管他在什么地方，都会出现在我面前。惊呼声四起，金发女孩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手心的火焰：“这、这是魔术吗？”
我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很快，火焰落地，一路蔓延开来。屋内瞬间化为幽蓝色的火海。男孩女孩们慌乱逃窜，透明眼镜吓得浑身僵硬，羊毛卷瞪大双眼，捂住嘴巴，吐不出一个字。布莱克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情不自禁地握紧了腰间的随身听。
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火海中缓缓走出。他穿着黑色硬领斗篷，帽檐宽松垂下，露出惨白的骷髅下颚。
他看着我，开口第一句话却是：“你是谁。”

第66章
没想到他居然忘记我了。奇怪的是, 我并不生气，也不难过。或许是因为知道，就算重来一次, 他也会爱上我。
旁边传来透明眼镜惊叫声：“骷髅……我之前看见的骷髅就是他！我没有撒谎, 你们都看见了吧……这里真的有骷髅！”
“怎么办……”有人声音颤抖地问道，“没想到这里真的有鬼……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
布莱克紧紧地盯着我, 上前一步：“卡罗莉娜，你不害怕吗？还是说, 这个骷髅就是你召唤出来的鬼魂。我就知道，你以前那副懦弱相是装出来的, 真正的你绝没有那么白痴。”
我没有搭理他。克苏鲁不会无故剥夺他人的性命，我能进入卡罗莉娜的身体，证明她已经死了。她为什么会死，我不知道。但她的身边人都不知情，大概率是自杀。能让一个花季少女悄无声息地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些人的冷暴力绝对逃不了关系。布莱克一边把卡罗莉娜称为“丑女”, 一边向她索要昂贵的随身听……他将她推入了绝望的深渊, 却以最了解她的模样自诩。实在令人作呕。
同时，埃里克走到我的面前, 沙哑的声音听不出丝毫情绪：“你叫卡罗莉娜？”
我抬起头，朝他嫣然一笑，摊开的手掌缓缓握成拳。刹那间，所有幽蓝色火焰消失，别墅又变回了奢华却破败的原样。男孩女孩们停下逃窜的脚步，瞠目结舌地望向我。我没有任何解释，只是弯下腰，捡起之前扔掉的墨镜, 拍掉灰尘，重新戴在了脸上。
直到这时，我才回答了他的问题：“你猜。”
他沉默了片刻，竟然一板一眼地说道：“猜不到。”
我气得笑了一声，转身就走，但余光瞥见他高大却孤独的身影，又不由自主走了回去。他一直静静地看着我。其实很想问他，在这里等了多久，为什么不过正常人的生活，而始终以骷髅的形态示人。话到嘴边，却只想给他一个久违的拥抱。
这么想着，我也这样做了。我仰起头，伸手解开他黑色斗篷的纯金纽扣，露出里面苍白的、冰冷的、骸骨般的躯体，然后抱住了他。我听见周围人恐惧的抽气声。他没有在意那些人惊恐的目光，只是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我眨了眨眼睛，问道：“看我干什么。”
“你……”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言语，“我好像认识你。”
“是么。”我笑笑，“但我不认识你，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他如果有眉毛的话，一定蹙眉了。
趁着他回忆的空隙，我将手伸进他的斗篷里，轻轻地描画着他的骨骼。骷髅状态下的他，明明不能也不需要呼吸，我却听见他粗重地倒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力地扣住了我的手腕。
我顺势反扣住他的手掌，轻吻了一下他的指尖。他被我吻得倒退两步，空荡荡的眼窟窿近乎无措地看着我。一个骷髅竟然露出了无措的表情。
我强忍着笑意，说道：“真轻浮。”
他有些迷惑地问道：“什么？”
我扯住他的衣领，他不由自主地低下头。踮起脚，亲了一下他的下颚骨。他不自在地偏了偏头。我捧住他的骷髅头，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轻笑道：“我说你真轻浮，第一次见面就让陌生女人又亲又抱……你肯定背着你的妻子有很多外遇，对不对？”
“我……没有。”
我眯着眼，又亲了他一下：“还说没有，那为什么我可以亲你？”
他垂着头，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被我捧住的地方，却开始缓缓长出血肉。整个过程就像是特效逼真的惊悚片般恐怖。透明眼镜尖叫一声，被吓得晕了过去。羊毛卷颤抖地捂住嘴巴。就连强装淡定的布莱克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血肉生长的速度很快，看来他的实力并没有受到影响，我和他分开的时间也不长，只是莫名其妙失去了从前的记忆。
不一会儿，他就恢复了从前的长相，五官冷峻而美丽，脸颊清瘦，轮廓分明，尤其是下颚角的线条凌厉而清晰。能做出表情后，他眼中的迷惑更加明显：“你到底是谁。”
我对他勾了勾手指。他顿了一下，还是靠了过来。我用两条胳膊环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小声问道：“想知道答案？”
他点点头。
“那就自己去找。”我一把推开他，“找到再来见我。”
说完，我转过身，准备离去。布莱克冲过来伸出手，似乎想抓我的胳膊，却在埃里克冷冰冰的注视下缩回了手：“卡罗莉娜……你、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这里离你家那么远……我、我开车送你。”
我摆摆手：“不用，你觉得我像是搭不到顺风车的人吗？”
如果是以前的卡罗莉娜这么说，绝对会被布莱克狠狠地打击嘲讽，但我这么说，他竟然一声也不吭，连反驳都没有。明明我还是卡罗莉娜的模样。看来不管什么长相的女孩，都必须先对自己有自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走出别墅，天色已经全黑，我按照记忆回到了卡罗莉娜的家。期间撞见了几个小流.氓，全部被我顺手解决。黑人保姆见我回来，给我切了两片蜜汁火腿，做了一个三明治送了上来。我道了声谢谢，咬了一口后瞬间失去了兴趣。我讨厌黄瓜，这里面夹了好多细细的黄瓜丝。
将三明治放到一边，我脱下连衣裙、过膝半筒袜和固定袜子的金属皮扣，随手扔在地上，光着脚踏进浴缸里，看着滚热的水蒸气渐渐漫过双腿。
这时，外面传来窗户被打开的声音。
我忍不住笑了。他果然跟过来了。
就是不知道在外面看了多久。
我想了想，直接水淋淋地从浴缸里走出来，打开浴室的门。埃里克正站在书桌前，头微微低垂着。一缕黑发落在他的额前，勾勒出他突出的眉骨和挺直的鼻梁。他在翻看卡罗莉娜的东西。真是一个理直气壮的贼。
我倚靠着浴室的门框，开口问道：“找到答案了吗？”
他头也没抬，低声答道：“你不是卡罗莉娜。”说着，他抽出一张纸，转过头，“如果你是她，历史成绩不可能只有B……”
话音未落，他手中的纸页飘然落地。
我忍了很久，才没有大笑出声。他这个愣怔的表情，让我想起了当年向他求婚的情景。那时，他因为被我转移血肉一直闷闷不乐，不管做什么，眉头都轻皱着。无昼城的尤西向他汇报公事时，连大气都不敢出。以前汇报完公事，尤西还会留下来和我闲聊两句，那时汇报完，只恨不得化为一缕青烟原地消失。
我揣着钻戒盒子走进屋子时，他正在面无表情地阅读公文。我走过去，轻轻叩了一下他的桌面：“半个小时后，到楼上来。”
他垂着头，低沉地“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走到楼上，我将事先买好的红玫瑰插进花瓶里，点燃了两支香薰蜡烛，把香槟泡在冰桶里。一般人都不会在求婚方面有太多经验，我也一样。所以，不管怎么布置房间，总觉得差了一点意思。
很快，半个小时过去，我放弃了把房间布置成求婚圣地的想法，换了一袭亮红色的长裙，在他开门的一瞬间，挂在了他的身上。后来听他说，当他闻到我发间玫瑰花的香气时，就彻底忘记了生气的念头，完全是硬撑出来的冷漠表情。
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以为他还在生我的气。握住他的手腕，我将他推到墙上，把声音压得很低：“都过去这么多天了，怎么还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许久，他才语气平淡地答道：“我没有不高兴。。”
然而，他无论是脸上还是眼中，都写满了不高兴。我只好换一种问法：“怎样才能让你不生气？”
他停顿了一会儿：“解除转移血肉的法术。”
“不可能。”我答得斩钉截铁。
“那我也不可能不生气。”
“是吗？”我坏笑一下，突然拿出婚戒盒子，当着他的面打开，“这样也不可以吗？”
他骤然睁大眼，极度愕然地看着我。
那时他的表情跟现在一模一样。
我正要调侃他愣怔的样子，下一秒钟，他忽然瞬移到我的面前，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我的肩上，动作粗暴地裹住我裸.露的身体。
做完这一切，他冷冷地看着我，金色的眼珠有些泛红，声音压抑着寒冷刺骨的嫉妒与怒意：“每个闯进你家的陌生男人，都可以看见你的裸.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