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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时间机器
作者：乔·霍尔德曼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宅男的时间旅行史。 马特富勒，是个不起眼的MIT助理研究员，撰写博士论文之余，成天泡在物理实验室。 某天，他意外地发现一个时间机器。他一边想象着自己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一边把装置安装在汽车上．跳跃到了未来。有趣的事情在于，每次跳跃的时间都是上次跳跃的12次方。而他也经历了千奇百怪的未来：锒铛人狱、成为不受欢迎的名人、见到了真正的耶稣、见识到地球的各种毁灭方式 他开始想念自己原来所在的时代了 如果，有一天，一个人给你一个时间机器，并告诉你。你的未来会一直向前，只是没有回头路，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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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乔·霍尔德曼　Joe Haldeman
 
雨果奖和星云奖双料得主。
 
曾两度担任美国科幻作家协会主席，目前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副教授。曾著有《门》、《意外的时间机器》（The Accidental Time Machine）和《古老的二十世纪》（Old Twentieth）。作品文字风格清晰明快，常以其聪明才智提出了基于尖端技术的思考，被誉为科幻小说界最可靠的开创者之一。
 
高天羽
 
网名“红猪”，爱读书，读完的不多；爱看电影，看过的不少。英文半瓶醋，汉语三脚猫。闲极无聊开始翻译，先是兴趣，继成工作，作品有《神秘失踪的太空船》、《沉思课》等。译笔不精彩，幸亦无大过。自勉云：译事刚刚起飞，新手仍需努力。

一个宅男的时间旅行
 
文/高天羽
 
《意外的时间机器》，作者乔·霍尔德曼，入围过星云奖和轨迹奖。霍尔德曼爱写活了很久的人。这部也不例外，主人公坐进偶然发现的时间机器，跨越了百万年时光，历经了好几个不同的世代。
 
马特·富勒，二十七岁，博士生，就读MIT物理系，撰写博士论文之余，还在实验室打工，有个女朋友，生活平稳。但好景不长，导师认为他大材小用，决定不再续约。还鼓励他积极进取，不要成天在实验室混日子。女朋友也嫌他不着四六，断然分手。丢了工作和佳人，马特心灰意冷。然而天无绝人之路，他意外发现实验室的校准仪是一台时间机器——每次按下“重启”键，机器就凭空消失，稍后重现；随着每次按键，重现的时间就越来越久。马特算出机器每次跃进的时间跨度，借了部老爷车与机器相连，然后按下按钮，毅然和现在告别。
 
未来不都是好的。他先是去到近未来，虽然师友都还健在，但社会风气变得光怪陆离，物理学也已经今非昔比，15年时间，他就成了一个老古董。混不下去，干脆继续上路。但跨过177年后，周围却是一片原始森林，城市已经衰败，文明退回了中世纪，“麻省理工学院”成了“麻省神理学院”，国家的最高统帅不在是总统。而是留着大胡子、身着长袍的耶稣……
 
自威尔斯以降，时间旅行的故事层出不穷：向过去旅行的，向未来旅行的，到过去改变历史的，到过去无法改变历史的，单一时间线的，多元宇宙的，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的，情节复杂但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人的……科幻作家探索了时间旅行的各种可能，要写出新意并不容易。这部《意外的时间机器》在科学设定上近似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但它的人物塑造不同以往，写出了时代的特色。
 
主人公马特爱泡实验室，爱看色情图片，偶尔从毒贩子那里买点兴奋剂，“还没发育”就懂得了时间旅行的相对论效应。他和漂亮的女警察谈“哥德尔和爱因斯坦”，目的是想搭讪。在专业之外，他不善交际，个性木讷，因此见弃于女友。然而，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这都是一个福祸相依的世界，上帝关了一扇门，就会另开一扇窗；夺走一个熟女，就带来一个萝莉。马特到了神权统治的未来，披着宗教的外衣继续干科研，教会为他派来了一个“助教”。未来的助教不问学术，只管照顾教授大人的起居。妙的是，这位助教正好是位个性活泼的美貌少女。更妙的是，当时的隐私观念和现在截然不同，所有的助教都和教授同室而眠，而且若无其事地在人前更衣。由于教会的禁锢，现代青少年耳熟能详、甚至不亦乐乎的活动，这位芳名“玛莎”的少女却是一窍不通，在马特的一步步引导之下（先是展示色情图片，继而除去衣裤任其“拿捏”），才明白了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朝夕相处间，两个年轻人发展出了师生情。与此同时，马特受到“耶稣”的威胁，又因为未行割礼，“藏头缩尾”而在如厕时被认作奸细，此地已不可久留，民于是带着刚刚“启蒙”的恋人奔赴未来……
 
说到这里，各位看官应该看出这是一部宅味颇浓的时间旅行史。但书中写的不仅仅是上天人地、功成名就、美女投怀送抱的宅男式幻想。经历了时间长河中的一道道关卡、一场场历险，马特渐渐变得成熟起来。到了故事的结尾，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木讷的研究生，而是变成了一个照顾家庭、激励他人，乃至推动历史前进的男人。从这个角度看，这部时间旅行史，也是一个宅男的成人史。

1
 
要是那机器头一次消失的时候，马特的导师刚好在一旁看着，下面的故事就会有很大不同。
 
老头子当时正在示波器前弓着背，盯着屏幕上的那片绿光，样子活像一头肥胖悠闲的猛禽。他胡乱摆弄着两个把手，试图抓住一个扭动着想摆脱他的控制的明亮椭圆。至于马特·富勒，如果他跟着机器的话，他本可以在另一个房间，或者另一个州。
 
雪珠扑簌簌地打在漆黑的窗户上，眼前放着一台鞋盒大小的新校准仪，马特放下手上的螺丝刀，按下了它的重启键。
 
那机器消失了。
 
马特愣了一秒钟。等到张大的嘴终于合上时，他高喊出声：“马尔什博士，快看！”
 
马尔什博士老大不情愿地从圆形屏幕上抬起头：“怎么了，马修？”
 
但这时机器又出现了。“唔……是校准仪。刚才有那么一会儿，它……呃……它好像不见了。”
 
马尔什博士慢条斯理地点了点头：“不见了？”
 
“就是说，它消失了！不在了！刷的一下！”
 
“现在好像还在么。”
 
“呃，现在么，当然了。我的意思是，它回来了呀！”
 
大块头的马尔什博士把后背靠上了工作台，椅子上那几根疲惫的弹簧吱嘎吱嘎地发出抗议。“我们俩都很久没睡了。你熬了多久？”
 
“呃，很久了，可是——”
 
“多久？”
 
“可能有三十个钟头吧，”马特看了看手表，“或许还要久一点儿。”
 
“你有幻觉了，马修，回家去吧。”
 
马特做了个绝望的手势：“可刚才真的——”
 
“我说回家去吧，我也得回去了。”导师大人关掉示波器，从衣架上摘下鲜红的保暖外套，肩膀一耸，把衣服穿到了身上。走到门口时，他停下脚步说：“我是说真的，回家睡会儿，再吃点东西，甜甜糕就别吃了。”
 
“嗯，好的。”听听，导师大人给起饮食建议来了，意思是：你大概是脑袋吃坏了，可能是糖，可能是咖啡，可能是晚饭后的那一点快药，也可能是薯条、巧克力薄饼干、安非他命。这些东西都能让你看见不存在的东西，或者，看不见存在的东西。
 
他冲教授挥了挥手，表示晚安，然后又重新坐下来望着校准仪，它的外形有些哗众取宠。马特在外形方面颇有些癖好，当时为了改造校准仪，他去八宝储物罐里找了块上好的长方形橡木，又把金属部分切了切，好让机器和橡木咬合。木材和黑色哑光金属结合的外观，再加上屏幕上闪着光芒的读数，这些都让他觉得开心。
 
马特本人总是有点邋遢，可他的机器却完全不同。他的自行车像油脂一般无声，轮子中间的铁丝都可以当竖琴弹；那台示波器是他自己拆开后重装的，显示器比教授的那台还要清晰，而且工作时没有“咝咝”声；他有过一辆车，马自达ibuki，它总是一尘不染，开起来只有嗡嗡的轻响。但在MIT，他需要的不是车，而是钱，于是某个住在亚克朗的人就把车子连同他的手工一起掠走了。他到现在都很怀念那种能随意摆弄的自在感觉。
 
马特用手在机器顶部摩挲了一遍，机身凉凉的，只有电池盒上方略微发热。该关机了，他按下了“重启”键。
 
机器又消失了。
 
“见鬼了！”他冲到门口吼了一嗓子，“马尔什教授！”
 
教授正在大厅另一头戴帽子：“又怎么了？”
 
马特回头望去，校准仪又出现了。它的影像闪动了片刻，接着就变实在了。“呃……那个……其实也没什么大事。”
 
“说吧，马特，到底怎么了？”
 
他又回头望了望：“呃，我是想，能不能让我把校准仪带回家？”
 
“你到底要校准什么？”教授微笑道，“家里藏着个小型引力子发生器？”
 
“就是想给电路板做点测试，在家和在实验室做都一样。”他的脑筋飞转着，“明天下雪，能在家干活，就不想跟路上费劲了。”
 
“好主意，我可能也不来。”说话间，教授已经戴上了手套，“有事就给我电邮吧。”他顶着强风推开大门，然后回头阴阳怪气地说：“那东西再消失的话务必联络我，我们下礼拜还要接着用呢。”
 
马特转身关上门，在校准仪旁坐下，小口喝着冷掉的咖啡。他对了对手表，然后再次按下了重启键。机器闪了一下，又不见了，但消失的只有金属盒，橡木基座还在原地，四个角上各露出了一个锥形榫孔——上次消失时也是这样。
 
要是把手掌放在盒子消失的地方会怎样？会在盒子重新出现的时候被齐腕削断？又或者是发生大规模核爆？旧科幻小说写到两个物体占据同一个空间时都会这样写。但应该不会，那个位置在盒子前两次消失后都填充了大量空气分子，而盒子重现时并没有发生核爆。
 
光芒一闪，盒子回来了。马特对了对表：不到1.3分钟。第一次消失了大约1秒，第二次大约10到12秒。
 
他的手表是花20元从廉价商店买来的，但秒表功能还是有的。他把表从手腕上解下来，按了几下，调出了秒表功能。随后，他同时按下了手表上的记时键和校准仪上的重启键。
 
接下来的时间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窗户上的扑簌声已经停了，雪珠变成了雪。机器重现时，马特按下手表停止记时：34分33.22秒，换算后等于2073秒。他走到教授的办公桌前翻了几张对数坐标纸。这东西每次失踪的时间长度，似乎正好是前一次的十二倍，这样算来，下一次应该会消失大约6小时。
 
马特打算在家做个实验证明一下，他找了几个塑料垃圾箱的衬里，准备用来保护机器。包装之前，他先在重启键上盖了个硬纸套筒，用胶带固定好。他可不想让这机器在地铁上被别人无意间碰到而不翼而飞。
 
夜晚的天气糟糕透顶。路上总踩进雪水里，走到红线车站时，脚上的运动鞋都已经湿透了，双脚也冻得失去了知觉。在东莱辛顿站下车时，他的双脚已经回暖到能感受得到疼痛了，路边的人行道上结了冰，踩上去滑滑的，平日里十分钟能走完的上坡路，今天走了二十分钟。马特走得很慢，他可不能把校准仪掉地上，找得到零件的话，就能在两天时间里再装台新的，但要是被解雇的话，他的继任者也能做到。
 
进公寓大楼时可费了好些工夫——他得先从捧着机器的双手上脱下手套，用拇指的指纹进了大楼，然后吃力地走上二楼，用指纹进入自己的公寓。
 
几天前卡拉才搬出去，此后他就一直呆在实验室里。不过短短几天而已，这地方就已经面目全非，咖啡桌上的那堆杂志和打印稿散落一地。他把校准仪放到长沙发上，把地上的杂志检起来放成一堆，但没放稳，它们中的一半重又滑到了地板上。
 
马特走进厨房，水槽里堆满了脏碟子，他看都没看一眼，径直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拿起新一期的《物理学评论》就进了浴室。他扯掉鞋子，在浴缸里放了热水，然后满心欢喜地把双脚伸进去暖和暖和。
 
《评论》里也没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但读着里面的文章至少还像是在干正事，尽管他只是想着把自己弄暖和点。与往常一样，电话铃适时响起——浴室里有个老式话机，只能通话，没有视频。他伸手过去按了一下，说了声：“在。”
 
“阿马，我怎么看不见你。”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管他叫“阿马”。
 
“没图像，妈。我在浴室呢。”
 
“给你寄钱是为了让你在浴室里装电话机的吗？我可不喜欢在浴室装电话。”
 
“装都装了，再拆掉还得花钱。”
 
“好吧，用手机吧，我想看看你。”
 
“还是别看吧。我看起来可不怎么样，已经三十六个小时没睡了。”
 
“你说什么？你疯啦！怎么那么久都不睡？”
 
“实验室的活呗。”其实，是他不愿意回到只有一个人的公寓，躺在空荡荡的床上，但卡拉的事他从来没和母亲说过，“准备明天睡一天，可能不去实验室了。”他边说边按下了锁定键，“有电话进来了，妈，明天再给你打吧。”说完，他挂上电话，把啤酒举到了嘴唇边。这时，有人在公寓门上敷衍地敲了一下，然后“嘎吱”一声，推门而入。
 
他把脚丫子在浴室的小地毯上抹得半干，然后跌跌撞撞地进了客厅，正好撞见卡拉。当然是她，别人的指纹都开不了门。
 
她看起来很湿——既狠又湿。那副表情马特从未见过，那不是友善的表情。
 
“卡拉，真高兴——”
 
“电话你都不接，我只能亲自过来了，从昨天早晨开始就找不着你，你上哪儿去了？”
 
“在实验室呢。”
 
“哦，是吗？在实验室过的夜？忘记把来电转到手机上了？那个连我都不能打的秘密号码？”
 
“对。不……不对！”他把双臂张得大大的，“的确是在实验室过的夜，实验室里不许把来电转到手机上。”
 
“听着，你在哪里过夜我不关心，真的，与我无关。我只是来拿我的东西。麻烦让一下。”
 
马特退到一边，卡拉“噔噔噔”地走过他的身边，一路淌水。他跟了上去，走在她身后，也一路淌水。
 
卡拉看了看药柜，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柜门，又看了看浴缸：“你在两寸深的水里洗澡？”
 
“呃，只是洗个脚。”
 
“是啊，是啊！只是洗个脚！”她用力拉开一只抽屉，“马特，你是个怪人，脚倒是挺干净的。”说着，她从抽屉里抽出一盒淡蓝色的“放心爱”牌避孕环。“别问！”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他的脸，“敢问就有你好看的！”她的脸涨得红红的，眼睛亮晶晶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我不问——”卡拉推开他，朝外走去。他接着说：“留下喝杯咖啡吧？外面天气太坏了。”
 
“有人在等我。”她在门口停下脚步，“可以把我的指纹从门锁上删掉了。”她顿了顿，好像还要说些什么，可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一转身走进了走廊。
 
“咔塔”一声轻响，门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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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药，指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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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Red Line，波士顿的一条地铁线路，列车皆为红色，因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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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时间旅行并不在马特的专业领域内，但他对此也略知一二。话说回来，现在的他也谈不上有什么专业——尽管再考过几门高难度课程，然后写完一篇论文，他就能拿到物理学博士的学位。
 
每个人都在时间中向着未来旅行，但速度迟缓，每次只有一秒。加速前进也是可能的，并不会导致悖论——事实上，从爱因斯坦开始，现代物理就一直认为这是可能的。
 
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即通过相对论收缩让时间产生膨胀——并不容易，要么得达到极高的速度，要么得对非常短暂的时间进行测量。此外，旅行过程还会制造所谓的“双生子佯谬”——一对双胞胎，一个待在家里，另一个以接近光的速度飞向人马座，然后返回。人马座距地球4.22光年，因此当外出的那位返回时，他将比自己的双胞胎兄弟年轻8岁；以他的角度看，待在家中的那位兄弟在时间中前进了8年。
 
目前的太空船还到不了这么快的速度，但只要有一对能够精确计时的时钟，就能进行类似的小规模实验：把其中一台放到一架环球飞行的喷气机上，当它随着飞机返回时，会比原地不动的那台慢上百万分之一秒。
 
这些知识，马特在还没发育时就懂了。发育之后，他又仔细研究了物理学，并了解了其他更为复杂的时间旅行模型，哥德尔的、蒂普勒的，还有魏兰德的等等。然而，要让这几个模型成立，就得让宇宙发生大规模形变，比如操纵个黑洞什么的。
 
这绝对不是按个按钮就能办到的。
 
马特在长沙发上醒过来，身上又软又疼。他的目光越过放着一排空啤酒罐的咖啡桌，看见了电视里正在播放的老电影。他睡着之前放的是费里尼，现在已经成了露西·褒儿，褒儿正“咯咯”地笑着，笑声相当刺耳。他在地板上找到遥控器，按了两下，把她送回了过去。
 
双脚冷冰冰的，他拖着脚步走进浴室，在热水的冲洗下站了很久。
 
衣柜里挂着够穿几天的干净衣服，都是卡拉留下的。现在她也在努力为另一个男人叠衣服、挂衣服吗？
 
等他穿好衣服，咖啡也煮好了。他在杯子里加了许多蜂蜜，好让咖啡喝起来甜一些。他把厨房餐桌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推到一边，腾出了些地方，然后从包里掏出还裹着垃圾箱衬里的机器、笔记本，还有从教授桌子上拿的几张坐标纸。
 
他接上笔记本电脑，把纸上的四个数据点扫描了进去，前两个是猜的，第三个大致正确，第四个是用秒表掐出来的。他用一支触摸笔绘出了大致的误差棒，然后用笔记本进行傅立叶变换。不出所料，他得到了一组小概率解，整个屏幕上绘满了曲线，其中最利落的是一条斜率11.8的直线——也就是说，下回再按按钮，这东西就会消失24461秒，即6小时48分左右。
 
好了，这下够科学了。他从卧室拿了台数字闹钟，设置成了显示秒钟的模式，然后在手机里换了块能用八小时的电池板，他把手机调到了连续摄影模式，又在后面垫了一摞书，好让它直立起来正对机器。他想了想，又把它后面的垃圾清理掉，将手机重启了一次——接下来的一幕可是要载入物理学史册的，现场应该弄干净点。
 
接着，他在厨房的万宝抽屉里摸出了念本科时用的万用表。校准仪的电源来自玛德亚牌深放电二十伏燃料电池，万用表显示电量达到99.999%。他把这个读数在摄影机前面亮了亮。他想算算这东西在消失期间会消耗多少电量。
 
现在的时间是9点58分，他决定等到10点整按下按钮。出于好奇，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两块钱硬币放在了机器顶部：一旦按下按钮，机器消失，硬币就会落地，就把这叮当声当作剧情配乐吧。
 
他的眼睛盯着时钟，心里怦怦直跳。如果什么都没发生怎么办？那也无妨，反正没人看见。
 
快到十点的刹那，他的拇指按上了按钮，机器听话地消失了。
 
两元硬币也跟着一道去了，叮铛声并未响起。
 
这就有趣了：机器消失的时候，他的手指和硬币都与它有接触，区别在于，硬币是放在金属盒子上的，而他的手指是按在绝缘塑料按钮上的。要是接触金属盒子的是他，那会怎么样呢？
 
手机刚才不该放在一边，而是应该放在机器上，这样就能拍到它消失期间的镜头了。
 
算了，下次吧。
 
这时，电话响了起来，马特定睛一看来电显示，是他母亲。他没接，等到铃声停止后用浴室的电话打了过去。
 
“你又在浴室里打给我了。”她说。
 
“手机出了点问题……”机器消失的事还是不要告诉母亲大人的好，“打给我有事吗？”
 
“怎么了？你还在睡么？”
 
“没，醒着呢。有事吗？”
 
“暴雪啊，傻孩子。你没受影响吧？”
 
“怎么会？”
 
“什么叫‘怎么会’？水电都没断吧？”
 
“当然没断。”他走到房间尽头的小窗户跟前，把百叶窗拉了上去。外面一片灰，雪下得密密实实，光都透不进来。
 
“呃，断了。一起床就没电了。政府说喝水前要先烧开，现在我连水都没得喝了。”
 
他盯着窗外一言不发。十英尺厚的积雪？
 
“马修，在听吗？”
 
“稍微等会儿，妈。”他把电话搁在浴缸边缘，然后走到靠近前门的房间，隔着百叶窗朝外望去。
 
没错，外面下着雪，但只有两英尺来深。风倒是刮得挺猛，震得窗玻璃咯咯作响。浴室的窗户正对着眼下空空如也的车库，北风径直刮过一百多码的距离，一路上没遮没挡，于是积雪就在北墙上堆积了起来，连浴室窗户上都积了雪。
 
他又拿起了电话。“你那儿怎么了？”母亲问道。
 
“没事，就是检查一下，我这儿还不太糟。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除非你有辆车。”
 
“好吧。”以前那辆车是毕业礼物，搬回波士顿时被他卖了。
 
“就不能租一辆吗？”
 
“不行，天气都这样了，不能开车，再说波士顿的路况怎样你也知道。要我带什么来吗？”
 
“蜡烛，牛奶，来点儿葡萄酒也行，”母亲住在阿灵顿，是个干燥的乡下地方，“还有瓶装水。电都没了，还怎么烧水？”
 
“让我查查地铁，如果还在运营的话，我就给你捎点儿东西过去。”
 
“我没想让你——”
 
“列张单子吧，我过几分钟再打来。”他挂上电话，接着算了起来。如果推算正确，这机器会在五点不到的时候出现。时间有的是，就算天气再糟糕，也还来得及跑个来回。
 
他得先吃点东西。冰箱里空空的，只有几罐啤酒和一块风干的切达干酪。他“啪嗒”一声打开一罐波士顿烘豆（产地俄亥俄），放进微波炉，然后趁着加热的当口找了一张纸、一支笔。写起了清单。
 
蜡烛、葡萄酒、牛奶、水。他又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她要了花生酱和果冻，还说有红加仑的话也带点过去，另外再带点沙丁鱼和第戎芥末——别紧张，她会付钱的。要鱼？要鱼还是付钱吧。
 
豆子热好了。他把它们倒在一片面包上，面包已经风干了，但没有发霉。他又挤了点番茄酱上去，然后开了罐啤酒，边吃边看气象频道。大雪将在中午时分停止，但明天还将继续，正好用来休个长周末。
 
他尽量不去回忆在大雪纷飞时和卡拉相依相偎的画面：热乎乎的巧克力，咯咯的笑声，对爱情边界的晕眩探索。
 
豆子变冷了。他几口吃完，然后裹上厚厚的衣服，出门去买杂货。
 
在亚克朗买的战斗靴相当笨重，但在沿着山坡往下跋涉时始终保持干燥，摩擦力相当好。风已经小了一些，他简直要喜欢上在户外行走的感觉了；也可能只是庆幸自己不用傻乎乎地单独待在公寓里。
 
杂货店里只有许愿烛。他为母亲买了一盒二十四支，又买了两壶水、一盒五升装的加州葡萄酒。他把水提在手上，其他东西全都放进背包，然后费力地朝红线车站走去。
 
母亲的住处就在两站开外，但到站之后，还得再走上一里地。等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他暗自抱怨应该只带一加仑水的，母亲可以用葡萄酒刷牙。
 
虽然他没带来火柴，蜡烛点不了，但母亲见到他还是很高兴。马特四下找了找，结果在父亲的旧工作间里找到了几根火柴，他知道父亲有时会躲到那儿去抽两口大麻。母子俩在厨房坐定，喝了杯葡萄酒，吃了几颗巧克力，只是干巴巴地看着对方，没什么话说。见状，马特说自己得回去干活了。他没说谎，只是那活儿也没那么费劲。
 
他在回家的路上，顺带买了葡萄酒和够用几天的杂货，又买了个罩板包装的廉价摄像手机。哈佛广场的“无线电小屋”有卖小型纽扣摄像头的，但那玩意的价钱跟这个新手机差不多贵，再说他也不想错过校准仪重现的场面。
 
他出了地铁往家走去，风雪又刮了起来。到家时已经冻得浑身发抖。他朝桌子上一瞥，见机器还没有回来，就走进厨房烧水，顺便煮点咖啡，也让双手暖和暖和。
 
捧着热咖啡在沙发上坐下时，离机器重现还有一个多小时。他抄起笔记本，在计算器上点了两下，列出了一张短小的清单。
 
1.（1.26秒）（估计返回时间）
 
2.（15）
 
3.（176）
 
4.2073秒
 
5.24461≈6小时48分
 
6.3.34天
 
7.39.54天
 
8.465天
 
9.5493天≈15年
 
这么说，得好好计划一下：如果的确存在这么个简单的线性关系，那么下次按下按钮，这东西就会失踪三天；下下次，一个多月；然后是一年多，然后是十五年，越往后间隔越久。
 
也就是说，这东西是台时间机，但这台时间机没什么用处，除非能想个法子让它能逆转，比如，先是前往十五年后的未来，然后带着那天的股票指数回到现在；要不带回未来十五年每届世界职棒大赛的获奖名单也成。如果只是想前往未来的话，站着干等就行了，有去无回可没什么好处。
 
他又往下算了两个数字：177.5年和2094年。要真能走那么远，那简直就像是在拜访外星球了。问题是，这不是威尔斯的小说，一旦上路，就没法回来告诉大家未来有危险的摩洛克人，未来也许是寂寞的，也许只能和摩洛克人互相嘀咕。
 
但未来也可能是个高科技世界，未来的人可能学会了让时间机逆向行驶的方法。
 
不可能，要是他们真能做到，我们就可以见到他们在股市和赛马场上做手脚了。
 
话说回来，未来的人可能和我们长得一模一样。或许他们经常回来，挣上几个小钱，然后重返未来。雷·布莱伯利效应自然是免不了的，现在的微小变化足以对未来产生深远影响，留神脚下，别踩到蝴蝶。
 
他脑袋里左思右想，眼睛还盯着机器消失的地方。已经四点四十八了，什么动静都没有。他渐渐焦虑起来，但刹那间，亮光一闪，机器出现了，距离四点四十九还有个几秒钟，看来公式得稍微改改。
 
那枚两元硬币还在老地方。刚才真该在硬币边上放块表，再放个关着实验动物的笼子和一台摄像机的。
 
他检查了玛德亚燃料电池，电量99.998%，低了0.001%，电路没有闭合，可能是因为电容变低了。
 
看看下一个数据点吧。下次消失的长度是三天又八小时，掐指一算，刚过周一的午夜，到时候就请病假吧，马尔什可是不会想他的。
 
但他会想这机器的。能在周二前造出个复制品吗？要是零件完备，再有张设施齐全的工作台，造个复制品根本不在话下。可周末学校关门，城里的商店也多数歇业，要集齐零件很有难度。总不能跑到药店去买1克砷化镓吧。
 
就算学院还开着，手续也相当麻烦。当然了，如果是借的话……
 
马特在MIT做过5年学生，工作也超过3年了。他拉开万宝抽屉，从里边抽出一个大钥匙圈，上面串了二十多把钥匙，都用贴纸标明了用途。
 
其中的一把是万能钥匙，MIT的门十之八九都能打开，但那些大部分是教室和实验室，意思不大。其他的用来开特殊的办公室和储藏室。
 
多数学生在MIT呆上一阵后都会有马特这样一串钥匙，要不就是认识像马特这样的人。MIT有个可敬的传统：只要不干坏事，尽可破门而入。大一下半学期的时候，马特跟着前辈在半夜里游览了MIT的腹地。他在漏着臭氧、淌着石油浓缩物的半秘密过道里徐徐行进；他蹑手蹑脚地走过进行中的实验，只参观，不动手；他见过一个个房间里装着价值百万的设备，全都没人看守，保护它们的只有黑客的荣誉准则：别人的研究不能随便动手。
 
偷窃也是不行的。可要是为了学院的项目就不算偷了，是吧？
 
他在电脑里列了张自己的实验室里（应该说是马尔什教授的实验室）找不到的配件清单。他知道去哪儿找这些配件，因为那机器他已经造过一回了。
 
现在是周六晚上，暴雪下得昏天黑地。要是能在这时候遇到什么人，那一定也是来顺东西的黑客，要不就是清洁工或保安，反正都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地方他已经领着大一新生进进出出几十回，抱头鼠窜的时候只有两次。
 
他把剩下的咖啡灌进了保温杯，又做了两个花生酱果冻三明治，然后把食物、电脑、钥匙圈一起放进了背包。接着，他又倒空了一个装多种维生素的罐子，在倒出来的药片里挑了一片利他林。他把它掰成两半，吞了其中一半，另一半用一张纸包了，放进衬衫口袋——待会儿要干通宵呢。
 
他的最终目标是把机器连同摄像机和手表一齐送去未来。但在那之前，还得先给它造台副本。
 
想到马尔什教授看见他按下副本的“重启”键后脸上的表情，马特就忍不住微笑起来。一头扎进外面的大风时，他的脑袋里还在回味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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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克人，威尔斯小说《时间机器》中的未来食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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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幻小说家雷·布莱伯利笔下，回到过去的时间旅行者由于不慎踩死一只蝴蝶而导致了人类历史的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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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果一个通宵还不够为了能在包里装下所有配件，他不得不潜入了十四个实验室和储藏室。他在有的地方留下了“我欠你”的字条，有的地方则拿了就走，因为他觉得对方根本不会在意少了个把电阻或热电偶。
 
等到他终于在自己的工作台上集齐配件时，一缕淡淡的冬日晨光从窗口射了进来。他没能找到和上一台机器完全相同的光电零件——性能全都没错，但生产厂商不尽相同。按理说，产地并不重要；但按理说，那机器也不该消失才对。
 
他四处搜罗质地接近的橡木，却只找到一块松木板。当然了，托板不参与反应，它的材质并不重要。他用一把台锯把它修到了恰当的尺寸，接着又找到样纸板，照着样子在木板上钻了孔，准备用来放置不同部件。然后，他把木板拿到化学通风厨那里，在上面喷涂了两层闪亮的黑搪瓷。涂层应该马上就会干，但他还是设了一个半小时的闹钟，然后在工作台上伸开手脚打起了盹，他把半干的靴子折起来，当作枕头垫在了脑袋下面。
 
被闹铃吵醒的时候，马特的神志还没完全清醒，他吞下了另外半粒利他林，又用1000毫升的烧杯接了半杯水，准备烧热了泡咖啡。水快滚沸时，他把配件在钻了孔、上了釉的木板边上依次排开，然后把组装机器所需的工具和材料聚拢到一处。
 
最后一步是最有成就感的，但由于熟悉和疲劳，也最容易犯下蠢到家的错误。他泡了一大杯咖啡，两眼紧盯着摆放整齐的工具材料，吞下的药片渐渐生效，睡意缓缓散去。他一边在脑海中模拟组装过程，一边在便条本上写下了步骤。写完后，他对着眼前的清单端详片刻，接着便卷起袖子，动手干活。
 
这习惯他从小就养成了，现在还记得。那会儿他就会花几小时小心翼翼地制作飞机和轮船模型，兴致勃勃，睡意全无。现在的情况和那时候一样，等他焊牢最后一个接口、上紧最后一根小螺丝，心里才稍微松弛了一些。
 
他把燃料电池轻轻放好、压紧。好了，重启键，按还是不按？
 
总得试一试。他把手表调到了读秒模式，然后同时按下了手表和校准仪的按钮。
 
什么动静都没有——其实动静还是有的：校准仪正常工作，每隔一段时间发射一个光子。那么，这一台就留给马尔什博士吧。
 
沉重的困乏灌入体内，他再次在工作台上躺了下来。回家一头栽进软床的想法诱惑着他，可周日的地铁七点才发车。他看了眼表，它还处在计时状态，正认真地一秒秒累加着。他没去动它。三小时零七秒之后，他把身子伸直，哼哼一声，坐了起来，已经过九点了。
 
他任由校准仪躺在架子上，独自出门去面对剑桥的寒冬。门外阴沉沉的，冷得刺骨，雪不再下了。校园某处传来吹雪机的轰鸣声，听起来离格林楼还有段距离。他踩着没过膝盖的雪，朝红线车站走去。
 
周日清晨的空气中传来咖啡的香气，将他引进了一家星巴克。他在咖啡里加了大把糖和奶油，算是早餐，边喝边思考实验的下一阶段：那机器会消失三天零八小时，到时候手机摄像头得打开，好拍下它周围的环境；手表也得放在一起，好记录经过的时间——或许该买个便宜点的，那样就不怕弄丢了。
 
实验动物！对了，还需要一只实验动物，得看看时间的悬滞对活的东西有没有影响。
 
可要在实验中使用动物是件复杂的事：笼子啦、水啦，诸如此类的。他本想逮只蟑螂放上去，可自从卡拉命令他叫人来灭虫之后，蟑螂就在屋子里绝迹了。
 
得是一种三天不吃不喝还能存活，而且花点小钱就能买到或租到的生物……
 
海龟！有次和卡拉一起去伯灵顿商场买新枕头时，被她拖着进了一家宠物店。那儿有个玻璃缸，里面爬满了这种小淘气。
 
但宠物店周日不开门。他琢磨着要不要强行闯入，为了一只售价两美元的海龟冒坐两个月牢的危险。不行，那地方不是MIT，保安大叔只要看他一眼——一头乱发，吃了药，一副流浪汉的德性——就会立刻将他射杀。
 
星巴克里有本电话薄，都被人翻烂了，成了一捆脏兮兮的黄纸，他在上面找到个电话号码，用手机拨了号。
 
“去死！”电话那头的女人说。他看了看拨出的号码：不，没拨错，不是打给卡拉的。“呃……什么？”他问对方：
 
“哎呀，对不住！”那女人笑了出来，“还以为你是我男朋友呢。不然还有谁会在礼拜天早晨来电话？”
 
“我只是……呃，我想问问你周日早晨开不开店？”
 
“嗯哼，我得过来给宝贝儿们喂食、加水、打扫打扫。它们都还不知道外头已经下了六尺深了。”
 
“是你的店？你自己在管？”
 
“是呀。倒是想雇人来着，可这年头，智商高过动物的不好找啊。”
 
“我想来买点东西，行吗？”
 
电话那头顿了一顿：“礼拜天早晨，突然想买宠物？”
 
“其实呢，也不算宠物……”真话说一半吧，“我是个MIT的研究人员，我们想找一只小海龟做……做代谢实验。”
 
“呃……你现在人就在MIT？”
 
“在星巴克呢，就是肯德尔广场的红线车站那儿，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到你店里。”
 
“你撞大运喽！”她又哈哈地笑了起来，笑声很悦耳，“跟你说吧，给你一小时，不多不少，时间一过，我就走人。”
 
“这就来。”马特给咖啡杯加上盖子，撒腿跑到了台阶下面的站台。
 
然后就是等待。站台那里唯一的读物是《凤凰报》的征友和招聘版。他仔细读了“诚征男友”的版面，发现女人的征友条件和潦倒的前研究生差了有十万八千里。他大可以为自己写上一条：“前研究生，男，头发零乱，入不敷出。前女友国色天香，弃我而去，欲觅佳人顶替，愿奉上海龟一头。”火车倒是快来呀。
 
火车来了，上面不出意料地挤满了人，要不是下雪，他们一定是在开车或步行。车厢里弥漫着教堂里香料的气味，刚上车时觉得好闻，但三十秒后就甜腻得让人受不了了。乘客们一反常态地紧绷而肃静，可能是在表达虔诚，也可能是在思考上帝为什么会在周日一大早这么对待自己。
 
下车后环顾四周，发现宠物店在商场另一头，而且他已经晚了五分钟，于是他撒腿跑了起来。
 
有个女人正在门里等着，身上套着外套。“喂，慢点儿！”她喊道，“我不会走的。”
 
她是个小个子黑人妇女，笑容灿烂，穿着条紫色紧身牛仔裤和一件衬衫，衬衫上写着“杀死植物，吃掉花草”，她递过来一个有提环的白色硬纸盒子，有点像中餐馆的外卖盒，外加一小罐“爬行宝宝餐”。“一共十五块，龟饲料三块钱。没有塑料袋，收银台都锁上了。”
 
他翻出两张五元，两张两元，又从三个衣袋里找到了足够多的零钱。
 
“哎，赊账也行。”
 
“不用了，我可以去提款机取。”突然，他心血来潮地说，“我请你吃早餐吧？”
 
她听了哈哈大笑：“亲爱的，你要的不是早餐，而是睡眠。喂赫曼喝点水，吃片生菜，然后就去睡吧。”
 
“它叫赫曼？”
 
“男的都叫赫曼，女的都叫赫敏。你多久没睡了？”
 
“今早刚打了个盹儿。真不要吗，一起早餐？”
 
“我男朋友在烤饼呢，要是让他知道我和在MIT上班还养乌龟的人吃饭，会跟我分手的。我可舍不得那些烤饼呀。”
 
“哦，那好吧，谢谢。”
 
他转身朝停车场的方向走去，沿途打开盒子，和里面的海龟四目相对。星期天早晨，去哪儿搞生菜啊？
 
他去自动取款机取了钱，然后又在一家便利店的冰柜里找了块昨天上柜的意大利三明治。他撕下已经蔫了的生菜喂给赫曼，然后在剩下的三明治上挤了点芥末，在地铁站吃掉半个，剩下的半个重新包好，搁在垃圾箱的边缘。某个货真价实的流浪汉会发现它，并感谢自己的幸运星，但等他拆开包装大快朵颐……芥……芥末呀。
 
地铁“咔哒咔哒”地开着，吵得他没法思考。不过，在步行到家的那段路上倒是理出了些头绪。
 
实验的步骤一定不能乱。本轮实验将持续三天，下一轮大概一个月，下下轮一年，然后是十五年。要是世人能等这么久就好了，那样他就能顺便出个名，再拿个终身教职。
 
时间只够再实验三次，最好有足够的说服力。
 
有一件事需要在实验里检验一下，那就是这机器能带多少东西上路。先前放硬币只是为了好玩，这次得放一台摄像机、一块表、一只海龟，有了这几样才能得到实际的数据。
 
他准备把海龟放入金属容器，然后摆在上次放硬币的位置。容器要挑大的，比如他桌上的杂物罐，还得用导线把它接到机器上，再往里面放点重物。
 
他是这么想的：既然金属质地的硬币被运到了未来而木质的基座没有，那就说明这机器能带走导电物体。但也有可能是因为硬币位于机器上方，而基座位于下方。因此，要找出原因，就得在机器顶部放些不能导电的物体。
 
到家时他发现门上贴了张便条，他心头一热，希望是卡拉留的，但那不过是房东提醒他铲掉门前过道上的积雪。
 
赫曼已经缩进了壳里，这个举动不难理解：从有记忆以来，它就一直生活就在宠物店的橱窗后面。突然被扔进硬纸盒子监狱、塞进背包、坐了半天地铁，又跟着人类的脚步摇晃了一阵，外面还透进刺骨的冷气，以人类的角度来看，不亚于被外星人绑架。
 
相比之下，时间旅行倒不算什么了。
 
马特把海龟放进一只大碗里，又用罐头盖盛了点水，和蔫了的生菜叶一起放了进去，然后把碗放到台灯下面，好让它暖和暖和。
 
接着他又走进厨房摸索了一阵，找了个金属烤盘当作赫曼的座驾。盘子有点粘糊糊的，他放水洗了洗，为了赫曼，也为了后代：也许这东西有一天会进MIT博物馆呢。
 
烤盘上要覆锡纸吗？那样就成法拉第笼了——也就是包裹着完整空间的导体。但前几次都用不着那样，放在和机器相连的金属上的东西应该都能送出去。
 
好了，机器上放着烤盘，烤盘上放着个罐头盖子，盖子里盛着水，边上还有五粒“爬行宝宝餐”牌的龟饲料。他拆开了廉价手机的罩板包装，见机身上写着“待机一百小时，可用于监控”——也可用于偷窥，或者用来得诺贝尔奖。他打开摄像头开始拍摄，把赫曼放在烤盘边上，然后摆好手表，侧面朝下，确保金属对接；接着又放了段铅笔作为实验中的非导体——还是不要，铅笔看起来太刻意了。他在万宝抽屉里找了颗白色象棋子，是个“卒”。
 
固定垃圾桶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问题。如果是在实验室，那么用鳄鱼夹就行了，但在家里就得自由发挥了。他用的是一根计算机电源线和大量胶带，万用表显示回路连通。那么重物呢？一加仑的塑料水壶，装满水——他想看看会蒸发多少。
 
赫曼正弯着脖子在盖子里喝水。马特等它喝完，然后把它移到新的居所。
 
行动时间到。他把廉价手机的摄像头设置到“锁定”状态，让它对着收音机上的电子钟。接着又设置了自己的手机摄像头，准备在按下按钮的同时给自己照张相。
 
“这是第六轮实验，”他对摄像头说，“我们预计它会消失大约三天八小时。”
 
“我们”应该就是指他自己和赫曼。
 
正午时分，他按下重启键。机器利落地消失了。“咔塔”一声，白色卒子掉到木质基座上，弹开了。
 
其余的全都不见了，包括沉重的垃圾箱。
 
他走进厨房，一声不吭地开了罐啤酒，他知道，后代们正在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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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仪的功能就是在单位时间内产生一个参照光子，单位时间指的是“时间子”，即光线通过长度为电子半径的距离所需的时间，这是它唯一的功能。除此之外，这种机器没有其他功能，更不可能凭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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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整个周一，马特都在为这个只能称作时间机的东西写报告。在公之于众之前，不妨换个平实点的名字。“消失的机器”怎么样？感觉也好不了多少。
 
要完成报告自然得有一头活海龟和一段录像帮忙。或者，死海龟和空白录像也行。
 
关于机器消失或者说时间旅行的原理。还没有什么现有的物理理论可供发挥，因为按原样复制的机器并没能将时间旅行一并复制。制造过程中的某个意外才是关键。
 
他自然不能把机器拆了，而且即便拆了也不可能找到什么结论性的东西；而且装回去之后，这东西极有可能会变回一台普通的光子校准仪。
 
报告只有五页长，写得不太煽情。这轮实验本可以设计得更好的。机器将于周三晚8点16分在他的破公寓重现。他本可以让它在实验室消失，并于上午10点出现于马尔什教授的办公桌上；也可以在数百名学生的注目之下，让它在正午时分出现于1号楼圆形大厅的正中央。
 
但这又会牵涉到实验的主控权问题：要是在公众面前演示，那么下回按按钮的就多半不会是他了，严格地说，这机器是MIT理论物理中心的财产，中心只给了他一张文凭和一份工作，还都给得不情不愿，他可不打算把本世纪最大的科学发现拱手相送。
 
到了下午，他查了查邮件，发现效忠中心和MIT的理由又少了一条：他被解雇了。
 
严格地说，是他这个职位的经费未获更新。也就是说，从1月1日开始，他就领不到工资支票了。圣诞快乐！恭贺新春！
 
发来解雇消息的是中心的行政助理，不是马尔什教授本人。但下手的是马尔什，停发经费的也是他。
 
马特拿起电话，又放下了——他得和马尔什当面谈一谈。
 
他坐着咔哒咔哒的火车赶往剑桥，一路上想了好几条计策，又都一一否决。他知道和老头子求情没用，自己“工作表现出色”的话也说不出口，最近干的活要求都不高。没多少数学运算，都是些琐事。尽管他对最新的文献相当熟悉，但最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时间旅行的理论上了。
 
能把时间机当王牌吗？本能告诉他，不行。“把工作还我，再付我几个小钱，我保证重写物理学定理。”这行不通。但是，如果以后真想发表研究结果，那么在中心和MIT的人脉倒的确能派上用场。
 
还不一定给MIT呢。他可以带着证据去哈佛，想到这儿，他就微笑起来。这两所学校之间的敌对从十九世纪就开始了。或许马尔什会因为解雇他而被MIT解雇的。
 
天空铝一般的银灰色。风已经把积雪吹到了齐腰深，人行道还是干净的。路上的学生们裹得严严实实，雌雄莫辨。
 
快到格林楼时，风停了，这实在反常，简直有几分不祥的意味。换作往常，寒风都会从冰冻的查尔斯河上一路刮来，扫过方院，把行人吹个透心凉。
 
到了格林楼，他把通行证在门口的扫描仪前照了照，大门开了。这么说他的身份还未注销，至少在月底之前都是。
 
他坐电梯上了六楼，出门一抬头，惊喜万分：站在门厅里的是卡拉。
 
“卡拉！你是来找我的吗？”
 
“马特！”她也显得很惊讶，“呃……这位是斯卓姆·路易斯。”
 
马特和对方握了握手：那双手又干又结实。人比自己年轻，长得也更好看。“我批改过你的论文，课程299，马尔什教的。”马特说。
 
“这就对了，刚才还觉得你眼熟呢。我快到他手下干活了，明年开始。”说话间，电梯门缓缓合上，卡拉伸手把门挡住，轻轻走了进去。
 
“有机会再见。”
 
“嗯。”卡拉挥手道别，马特也挥了挥手。
 
女朋友和工作都叫同一个朋克小子给抢走了。真是妙不可言。
 
马尔什不在实验室。马特穿过实验室，来到了他的办公室。马尔什面前摊着一本期刊和一本书，正在一个记事本上写着笔记。马特在开着的门上敲了敲。
 
马尔什伸出一根手指放在期刊上，点着刚刚读到的位置：“马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我想问为什么把我给裁了？”
 
“哦，没别的。”马尔什放下铅笔，手仍指在书上，“你做这份工都四年了，也该往前进了，这是为了你好。”
 
“往哪儿前进？”
 
“你先把论文写完，然后想上哪儿我都可以给你推荐。”
 
“你觉得那个叫路易斯的小孩能做我的工作？”
 
“马修，做技术没人比得上你，但你不能一辈子都在实验室做技术，那样太浪费学历了。”
 
这一点他无法反驳，因为马尔什说得没错。他是喜欢这工作，但他没法否认干这份工是大材小用。“那么，十二月底我就得走人？”
 
马尔什耸了耸肩：“你已经把校准仪弄好了，我也没什么短期的工作给你，还是回家写论文吧。”说完，他拿起铅笔，又看起了那本期刊。
 
马特回到了外面的实验室，突然间就成了外人。他打开自己的抽屉，但里面值钱的东西几乎没有一样不属于MIT。
 
除了一对耳环。那是他们几个礼拜前去波士顿公园溜冰时，卡拉摘下来放在这里的。她那天穿的是紧身衣裤，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口袋。
 
还是带走吧，再给她写张字条。
 
他去了学校里的酒吧“混沌查尔斯”，要了一杯啤酒，接着又是一杯。然后，他借着两杯酒力，冒着寒冷走到了最近的小酒店，买了一瓶廉价波本威士忌和一瓶红苦艾。通向地狱之路将由曼哈顿鸡尾酒铺成。
 
进了家门，在客厅里迎接他的是那位沉默的历史见证者，稍稍吓了他一跳。他拿了一格子冰块和一个玻璃杯，到卧室里默默调了一杯美酒，又找了本已经没有印象的推理小说。他拿着书和酒进了浴室，钻进了一缸热水里。
 
读到第三章时，他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内容，而且十分确定杀手不是那位美丽的前妻，而是那个雇了私家侦探的律师。但他并没有从浴缸中起身去找别的书，而是一本正经地读了下去。
 
一本书不止有一种读法。你可以在页边上折线，让下一页的每行只露出头一个字母。这样读就能找到上帝隐藏的信息。他试了三页，找到了“sQwat”的字样。这时电话响了。
 
是他母亲。“你又在浴室！”
 
“在洗澡嘛，洗澡也要在客厅吗？”
 
“今天没早回家？”
 
“没有，去了趟学校。”还是说实话吧，“我收到一封电邮，说不跟我续约了，所以就过去和老板谈了谈。”
 
“啊？被开除了？你都干了什么？”
 
没干什么，只是老板觉得我疯了，因为我看到盒子消失。“他说是为我好，说这个活儿用不着我这么高的学历。还说我该写完论文，然后继续前进。”
 
“瞧瞧，我怎么跟你说的来着？”
 
“行了行了，我现在得坐下来好好想想。能借我两千块吗？我得付房租，还有日用品要买。”
 
这话没人爱听。电话那头传来长长的静默，接着是吸鼻子的声响。“你也知道，能帮我一定帮，可我的日子也很紧……”
 
“我开玩笑呢，妈。我明天就去找工作。”
 
“你喝酒了吧？现在才下午三点。”
 
他没搭话。“喝了吧？”母亲不依不饶。他晃动杯子里的冰块，喀喇喀喇，“是啊，喝了。我觉得这时候是该喝上一杯。”
 
“好吧，等酒醒了再打给我。”
 
“我醒着呢——”咔嗒一声，断线了，“——但醒不了多久了。”他一本正经地对着断了线的电话机说道。

5
 
周二不知不觉过去了，周三也稀里糊涂过了一半。马特睡到中午才缓过劲儿来，然后起床穿好衣服，出去吃了顿像样的午餐：两个汉堡加一份薯条。接着他翻了翻MIT的免费报纸《技客》，想看看哪里在招人，结果发现了两个单位，一个在剑桥，另一个是日内瓦的大型强子对撞机。他打电话过去，剑桥的那个没人接，日内瓦的已经找到人了。
 
他带着笔记本电脑去了MIT中心图书馆，连上电源，把写论文要用的笔记又读了一遍，论文的题目是与两颗最近形成的超新星有关的引力波感应的非对称性。
 
再次看到自己整体的内容：数据一塌糊涂，感应极其微弱，几乎被背景噪音淹没了。所谓的“感应”，可以说是观察的结果，但说是信仰也不为过。
 
他此时的感受就好像独自乘坐在一部断了线的电梯中。有太多数学模型能容下这些摇摇欲坠的数据，多到得出的任何解都无法加以论证。
 
其实，他在很早之前就隐约意识到了一点。但他的这个证明结构复杂，还有种虚假的优美，这让他对其中的缺点视而不见。但事隔几个月再次回顾，他却发现先前的构想都像是用纸牌盖楼，一碰就倒。
 
他合上电脑，悄声骂了句脏话，旁边有人抬头望了他一眼。
 
数据无法改进，也不能指望技术上的进步能驱散混沌。某颗超新星发出的引力波曾经穿过太阳系，但现在已经消失。在一组转瞬即逝而又无法复制的数据上赌上事业，这可不太聪明。
 
补救的方法还是有的，只要能分析出这条路为什么走不通就行了。马特能够想象在答辩委员会面前为这么弱的理论辩解是个什么下场：他会被上千条尖刻的评论杀死。
 
但实际上，现在的他已经不再需要辩解什么了。只要那台机器和赫曼能在今夜返回，就不用。
 
为省下一张地铁票，他在刺骨的寒风中步行到中央广场。他走进一家酒馆，这里的裸体舞女近在咫尺，中东音乐如泣如诉。他花三十块钱买了一碟坚果和一杯不含酒精的啤酒。令他不安的是，舞女的美丽和性感并没能撩拨起他的情绪。这边这位姑娘腰肢起伏，形成了一个完美单叶双曲面；那边那位绕着钢管舞动，仿佛在圆锥曲线上划出了一块截面；还有一位的体态让他想到拓扑学：从拓扑上说，我们都不过是连接着两个洞口的扭曲圆锥体，只是外表面上有若干凹凸而已。
 
他待了半小时就出去了，在去地铁站的路上兴冲冲地买了瓶上好的香槟，准备待会儿用来庆祝——或聊以自慰。
 
到家后，他把香槟放进冰箱，又开了罐意大利菜汤当作晚饭；他让汤在炉子上热着，自己跑去检查电邮。
 
有封卡拉发来的邮件，主题栏只有一个问号。他迫不及待地点开阅读：
 
亲爱的马特，很遗憾你丢了马尔什教授给的工作，希望不是我在无意中造成的才好。我和斯卓姆说了那个光子计划的事，他听完就去和马尔什教授谈了谈。后来，马尔什大概就把你的工作给了他。斯卓姆喜欢马尔什，总是在他的课上得A。
 
很抱歉。卡拉。
 
好么，这不是当头一棒么？现在他明白了：他之所以丢掉工作不完全是因为无能，也不是因为那个老不死的能读懂他的心思，而是斯卓姆在背后使坏。
 
他想象了一下马尔什在得知他发表时间机的论文时作何感受。
 
另外，严格地说，给斯卓姆打全A的可不是马尔什。批改作业的可都是他马特呀！
 
意大利汤开始滚沸。他把汤锅从炉子上拿下来冷却了一会儿，然后把它端到摄像机拍不到、后代见不着的地方，直接就着锅把汤喝了下去。
 
现在是七点，他拿了本《牛顿传记》在长沙发上读了起来。读过几页之后，他放下书本，凝视着托盘的方向，那是史上首位时间行者——赫曼龟——将要出现的地方。等了大约一分钟，在8点15分03秒，随着一声轻微的刮擦声，整个装置出现了。
 
它的确移动过了。机器的底座架在原本将其固定于托盘的木榫上，像是长了四只金属脚。现在，木榫和机身上的钻孔偏了几毫米。马特看着金属烤盘，烤盘里的赫曼看着他，一举成名的事实显然没能对它造成影响。
 
为什么前几次机身都没移动呢？还是移动幅度太小，稍一震动，木榫就挤进钻孔里去了？
 
他肯定没碰过机器。难道是屋子在过去三天里移动过了？也不可能。
 
马特这才想到要去看机器上的时钟，钟面显示12点01分21秒。以机器的参照系来看，它才消失了一分钟左右。
 
他又查看了一下壶里的水，没有蒸发的迹象。看来赫曼没吃没喝，也没拉。
 
他找了把大二之后就没用过的工程尺——那年他选了门工程绘图课，但后来就把工程专业转到物理学去了——他把零毫米刻度贴到木榫底部，然后从三个角度仔细测量，准备待会用测量结果计算位移的精确距离和方向。下一次移动可能是几厘米，也可能穿过整个房间。
 
或者，跨越州界。
 
如果真是那样，他就得在机器上贴张字条：“如果寻获，请归还至……”再许诺一大笔奖赏，比如分享诺贝尔奖之类的。
 
或者，他可以把机器连上一个大金属盒，自己钻进去一同消失。
 
他把手机从机器上取下，连上笔记本电脑，然后从头开始播放，显示器上出现了收音机上的电子钟，读数是11:59。一个细小的画外音说道：“这是第六次重复实验，我们预计它会消失大约三天零八小时。”接着，电子钟读数变成12:00，然后就消失了。
 
屏幕大约灰了一分钟，然后电子钟重新出现，显示的时间是8:15。
 
他把图像回放了一遍，将屏幕亮度调到了最高，可在那一分钟里，屏幕始终是一片灰色。
 
三天三夜已经过去了。画面上没有明暗交替，说明周围的环境中没有光照。
 
那么，这机器究竟去了哪里呢？
 
赫曼还活着，说明它没去过外太空。壶里的水没有沸腾，也没有冻成冰块。
 
本着科学精神，他伸出一根手指浸到了水壶里——室温，误差不超过1度。
 
下一次应该放台环境监测仪，记录下温度和压力的变化。L. L. 宾恩那儿说不定有一台。
 
但那要花钱。他或许可以问MIT借一台，午夜提货，一个月后归还。确切地说，是四十天后。只是不知道对金属盒子里的他来说会是多久？
 
他无法审问赫曼，因此这趟旅程在主观上延续的时间也就不得而知。赫曼没吃东西，说明时间很短；但也有可能是它度过了三天恐怖的时光——恐怖到吃不下东西。
 
这不太可能。它要是害怕，就会紧紧缩进壳里，从宠物店回来的路上它就这样。刚才烤盘刚出现几秒，马特就朝里面看了，赫曼看起来挺镇定的。不过这也难说，也许人家正在经历深刻的存在危机也说不定。
 
马特又朝烤盘里看了看，赫曼正在嚼着一颗“爬行宝宝餐”牌龟饲料。
 
他起身去拿啤酒时，突然想起还有香槟，于是走过去打开瓶盖，将玻璃杯斟满，然后坐下来琢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这是个简单线性的过程，那么下一次机器就会移动大约十二毫米，即半英寸，画面变灰的时间也会延长到大约十二分钟。但“线性过程”并不是个稳妥的假设。
 
如果真要亲自走进金属盒，那么最保险的办法是携带四十天的水和食物。那得带上多少？他把这个问题输入笔记了本电脑。
 
公认的数字是人体每天消耗一加仑水。如果你不是在沙漠中蹒跚，就会觉得这个数字相当巨大。折算成四十天，也就是八个五加仑容量的水桶。此外，人体每天所需的热量是一千五百卡路里，这个相对简单，两盒能量棒就能解决。还要带上一瓶波本威士忌，以防发疯，或许得两瓶。当然了，还要带本很好看的书。
 
那么空气呢？唯一可供参考的资料就是赫曼还活着，壶里的水也没有蒸发。但一只小海龟或许可以靠封闭在一只烤盘内的空气活上很久。把这些气体同比例放大，一个人类大概可以活上几小时。只有几小时，带上水也没有意义。
 
其实，他可以假设实验只会持续几分钟，那样就可以什么都不必带了。就算几分钟延长到几小时，他也能随时终止实验，只需切断燃料电池即可。
 
再不行就打911。
 
他想象着藏身金属立方体里的情景，那得是个巨大的金属烤盘，像一只干净的垃圾箱什么的。找辆够旧的车就行了，在化石燃料使用税开征前制造的东西都有个金属含量很高的外壳。
 
但“含量高”可能还不够。就拿他的马自达来说，车身内只有一个纤细的金属框架，剩下的全是流线型的塑料；从理论上说，那也算是个法拉第笼，可他需要的是完全被包在金属内部。
 
去找丹尼·佩普西。这家伙人称“恍惚丹尼”，是马特的消遣性药物供应者。他的车库里停着辆1956年的福特雷鸟，车里的无线电总是播放着古典得恰到好处的音乐。后座上胡乱放着发黄的1956年杂志。丹尼每周开这车子上街兜一圈；一年顶多一次会加满油，载着他想讨好的姑娘出去兜风。其他时候它都停在车库里，可说是个完美的法拉第笼。不仅如此，里面还安了墨西哥软皮椅，猫王的歌也要多少有多少——那会儿是流行他吗？还是巴迪·霍里？披头士？
 
他有把握让丹尼允许自己坐进那辆车里摄像。“瞧着！我能让这车消失！”然后四十天后重现。
 
可是，车子会在哪里重现呢？马特起身去往杯里加酒，两眼始终望着机器。上次实验，它往东北方向移动了一毫米。如果一直沿着东北方向移动，他就会到掉进波士顿港，或者北冰洋。如果真是那样，那就得早作准备。马特到了水里就像块砖，一沉到底。
 
翌日清晨，他去了波士顿一个较差的地段，拜访了几家当铺，挨家挨户地寻访潜水服和潜水气管，最后终于在一家塞满破旧运动用品的铺子里如愿以偿。两件东西一共花去了他现金储备的一半。店主带着疑惑答应了他的请求：如果能在一月底之前将物品原样归还，就退回七成五的现金。马特解释说：“潜水计划有可能告吹。”接着，他又在一家军事剩余物资店里买了张应急筏，那东西一拉绳索就会自动膨胀。然后他藏好了收据。
 
他又去买了根带鳄鱼夹的导线，准备焊在机器的底座上，让它看起来上相一点。最后还买了架二手的高速摄像机，这样就能以慢动作观看小汽车消失和重现的画面了——除非重现的地点是在波士顿港或西班牙领海。

6
 
“恍惚丹尼”住在后湾的一栋维多利亚式的房子里。他打开房门，使劲抱了抱马特。现在是晚上九点，这个三百磅重的毒品贩子自然正抽得恍恍惚惚。“欢迎您，爱因斯坦博士。”他身上披了件黑袍，上面绣着亮晶晶的星相学符号，腰里围着根银白色的腰带，十二月那么冷的天，他却光着脚丫子。
 
“嗨，丹尼。”马特看着这个大家伙的身后问，“路易丝在家吗？”
 
“哦，不在，不在，她搬走了。你和那个谁来着，你们怎么样？”
 
“卡拉，她也搬走了。”
 
“哦，真糟糕！喝一杯？”
 
来这儿是为了科学，不是为了社交。但喝一杯也没什么！“好啊，有什么？”
 
“什么都有。”丹尼抓住马特的胳膊肘把他拽进了厨房。马特一路拖着粗呢口袋，里面装着时间机的全部零件。
 
厨房里到处铺着铬黄和瓷砖，看起来不像是有人在里面做过饭的样子。“先灌威士忌再喝喜力，还是先灌喜力再喝威士忌？”
 
“你挑一种，我挑另一种。”马特在厨房的桌子边上坐下，桌子造型简单而典雅，瑞典货，上面放着瓶二十五年的格兰吉，还有个水晶玻璃杯。丹尼另外拿了个杯子，又从一台除了啤酒和葡萄酒之外一无所有的巨大金属冰箱里拿出两瓶喜力。马特心想这东西当时间机倒不错，冷虽冷，但不会担心被渴死。
 
丹尼拧了拧瓶盖，随即想到进口啤酒不能这样开，于是在一个抽屉里稀里哗啦地翻了一阵，找了个开瓶器。
 
他放下啤酒瓶，给马特倒了一大杯威士忌，给自己也倒了一大杯，比马特那杯还多点儿。然后，他故作小心地在那张精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你说你要用雷鸟？坐一下就行？”
 
“差不多，”马特喝了一小口威士忌和一小口啤酒，“一坐上去它就会消失，然后再回来。”
 
丹尼缓缓点头：“和把自由女神像变没一样吧？那都好久之前的事了。”
 
“自由女神的事我不知道，我这可不是魔术……妈的，搞不好还真是魔术！我都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不会把车子弄坏吧？”
 
“不可能坏，这有点像是在空间里横向移动。见鬼，我自己也在里面，有危险的话我还会进去吗？”马特按捺住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的冲动，因为那样会让他显得心里没底。
 
丹尼从衬衫兜里掏出一个小玻璃瓶，晃了几下，倒出一小堆白色粉末，又掏出一小根吸管，把内粉从鼻子里吸了进去。然后，他像一条大狗般浑身颤动。“喔喔！来点吗？”
 
“不，谢了。都几年没碰了。你肯定你能——”
 
“肯定，肯定。这不是可卡因，是醒脑用的DD试用装。”他咧嘴笑了，身子又颤了几下，“妈的！真够劲儿！”
 
太好了，这场科学革命的唯一证人正吸着新药恍恍惚惚。幸好只需要他按一个按钮。
 
马特要做的也只是按下一个按钮。他又呷了一小口酒：“你吸这东西多久了？”
 
“昨晚搞到的。哥们儿，这玩意儿可是好东西，能让你痛快到天亮。”
 
“还是以后再试吧。”说着，马特哈哈大笑起来，“你他妈真是疯子一个。”
 
“喂，工作嘛，总得有人做的。”
 
马特拉开粗呢包的拉链，从里面掏出了摄像机：“知道怎么用吗？”
 
“当然知道，就是对准开拍嘛。”
 
“没错，但计时功能一定得打开，就是右边角落里的那个钟，”他摆弄了几下开关，调出了“时钟”的字样，然后选中，“明白吗？”
 
丹尼接过摄像机，说了声“别操心”。然后他举起机身，透过全自动取景器看着马特。“按这个大的就行了对吧？”
 
“没错，待会儿放到三脚架上，我已经设置好了拍摄模式，焦点也对好了。我说开始就开始。要是我消失的话就让它接着拍，直到我回来为止。”嗯，也许自己得坐着出租车回来。
 
丹尼看着摄像机的背面说：“没图像吗？”
 
“这儿没有，得通过取景器看，那样比较省电。我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他听见自己的嗓音在发抖——其实他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接着他推开酒杯说：“我能在浴室换衣服吗？”
 
丹尼朝他们进来的方向挥了挥手：“Mi casa,su casa。”马特提起粗呢包，朝客厅另一头走去。
 
浴室的墙上铺着意大利瓷砖，洁具外面都镀了金，浴帘上的图案出自萨尔瓦多·达利之手，奢华的像框里镶着裸体像。马特拉开包裹的拉链，把零件都拿出来，然后脱掉衣服，扔进包里。他把钱包、钥匙、零钱都装在塑料袋里，准备带在身边前往叵测的未来。
 
防水服的内层抹了滑石粉，很顺溜地就穿上了。这身打扮该怎么对丹尼解释呢？唔……告诉他目的地可能有水就行了。这台时间机的行为，马特只能通过张量计算大概估计一下，而丹尼就算在最清醒时也不太可能明白这些，更何况他现在还那么High。
 
马特打开中餐外卖盒，望着里面的赫曼，赫曼用责备的目光回望着他。他不能把它丢在家里，也不能不打声招呼就把它丢在母亲家。赫曼的面前有两条路：要么冒险尝试丹尼看护宠物的能力，要么跟着56年产的雷鸟一起被丢进未知。相比之下，还是后一种选择的存活率更高。
 
马特把“爬行宝宝餐”的饲料罐放进防水服的上衣口袋，然后拿起时
 
间机，带着那箱瓶装水和那条鲜黄色的方形应急筏，重新回到了厨房里。
 
“他娘的！”丹尼说，“我要把这粉给戒了！”他慢吞吞地眨巴了两下眼睛：“我发誓，我看见你穿着身潜水服站在那儿！”
 
“防水服罢了。我也不了解自己会……到哪儿。买不起太空服啊。”
 
“操，你要去外太空？”
 
“没有没有，才不是呢。上回用这机器时，它移动了，虽然只移动了不到一毫米。”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下。
 
“不是外太空？你保证？”
 
“不，不是外太空。”——他也希望不是。
 
“操，那就是大西洋喽？你要把我的雷鸟扔到海里去？”
 
“不会，移动距离多半不会超过一英寸。”
 
“可万一你把它扔进海里——”
 
“也可能掉进查尔斯河或港口——我说丹尼，我不会游泳。车子掉水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想到这个我就怕得要死。”
 
听他这么说，丹尼稍稍平静了一些。“嗯，我也怕得要死，”他耸了耸肩，“可真要掉进查尔斯河或港口，应该还捞得上来。”
 
“对啊，没事的——除非我淹死，那样就没法告诉你车子掉哪里了。”
 
丹尼迅速点点头，然后一下子站了起来，动作快得出奇：“我们行动吧。”
 
马特和赫曼跟着他穿过厨房进了车库，车子就停在那儿：270匹马力的巨兽，在十多层大红色亮漆的映衬下熠熠生辉。
 
“真……真漂亮。”马特赞叹。
 
“刚上完一层漆。小心点儿用。”丹尼打开车门，扭开收音机开关，收音机里传来了贝尔蒙特乐队的《我是忧郁先生》。
 
马特撑开三脚架，固定好摄像机，让它正对着前座上的他自己。接着他把时间机和其他装备放到副驾座，然后把鳄鱼夹夹在了车身的框架上。
 
“喂，别把中国菜弄椅子上。”
 
“这不是中国菜，是只海龟。”
 
“哦，是吗？”
 
“差点忘了，”他把手伸进放“爬行宝宝餐”的口袋里，掏出一张长五厘米、宽三厘米的卡片，上面印着马尔什教授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出了意外的话，就打给这人，我老板。”
 
“马尔什教授，叫他马二行不？”
 
“行。”马特伸手去关车门，但想了想还是让它开着——万一掉在水里，他还能跳出去逃生，“我准备好了，就等你了。好了就对准开拍。”
 
丹尼和马特同时按下按钮。霎时间，马特觉得什么都看不见了，眼前只有一片明亮的灰色，耳畔传来赫曼紧张地抓着盒子内壁的声响。
 
这感觉怪怪的，但并不意外。他暗自纳闷时间过了多久，是一分钟、十分钟，还是四十天？突然眼前一亮，混乱和喧嚣扑面而来。
 
日光照得他头晕眼花，一辆黄色的出租车一头撞上了“雷鸟”侧面车门的位置，把车门撞飞了出去；出租车也随即打着圈子滑进了来往的车流，被一辆缓慢爬行的1路公车拦腰撞个正着。
 
马特此刻所处的位置是剑桥的马萨诸塞大道正中央，街边就是“煤犁与星星”酒吧。周围的车辆纷纷尖啸着在他身边刹住，一时间喇叭声此起彼伏。这时“嘭”的一声巨响，黄色应急筏决定自我膨胀。马特抓起赫曼挤出车身，一堵黄色塑料墙尾随而至。
 
现在正是早高峰时间，白雪纷飞，他穿着一身防水服站在车流里，显得相当不合时宜。警笛声响，一个女警官朝他逼进，手里的罚单本子在冷咧的微风中“啪啦啦”地翻动。
 
“警官，我能解释……”可是他能吗？
 
对方闻了闻他的气息，说：“喝酒了？”
 
这时边上响起一个男声：“举起双手！把你那双贱手举起来！”马特照办。一个男警员平端着一把相当大的手枪，朝他走了过来。
 
“我可什么都没干啊。”马特呆头呆脑地说道——我只是在高峰时间往麻省大道中央投放了一辆古董车而已，还是辆没有车轮的车，车轮还在丹尼的车库里。
 
男警察的手枪渐渐逼近马特的鼻子。“我查了车牌，”他对女警说，“这车是偷的，车主已经遇害。”
 
“什么？丹尼死了？”
 
女警听了也掏出枪来，枪口指着马特的心脏：“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和律师交谈，有权在接受任何问询时要求律师在场。如果你无力承担律师的费用，政府会出资为你委派一位。”
 
“人不是我杀的。”
 
那辆黄色出租车的司机刚才撞得鼻血长流，但他还是“咯噔咯噔”地走到三人面前，嘴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叫嚷，显得活力十足。
 
女警一边用枪继续指着马特的心口，一边伸手接过中餐外卖盒，然后动作纯熟地单手将盒子打开，定睛望去。
 
“海龟？”
 
“这个么，说来话长。”
 <hr /> <ol><li> 
西班牙语：我家就是你家。​​​​​
</li><li> 
贝尔蒙特，美国乐队，组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li> </ol>

7
 
他们让马特脱掉防水服，换上灰色的囚服，然后把他关进一个小房间，铐在一把椅子上。房间里有面大镜子，可能是单面镜，桌上有本看完即撕的日历，上面显示的日期是2月2日，这和他计算的时间跨度一致：39天又13小时。
 
“干吗要用手铐？”他问保安，“我又不会逃跑。”
 
“这是标准程序：看见穿了身防水服拿着宠物的人，就铐起来。我们这儿可没有束缚衣。”
 
说完保安就走开了，接下来登场的是里德警探，小个子，样子很凶，抽着不带滤嘴的香烟。马特纳闷那烟是哪儿搞来的，还有他为什么能在公共场合抽烟？
 
警探在马特对面坐下，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拧了拧，烟没了，但火没灭。“你认识丹尼斯·佩普西吧，你从他那儿买过毒品。”
 
“我买的是利他林，用来增强注意力的。”
 
“你有医生处方吗？能出具收据吗？”马特摇了摇头。“你上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12月14日，9点38分的时候。”
 
里德写了两笔：“他差不多就那时候死的，日子至少没错。”
 
“我见他的时候他还活着，不过喝醉了，还嗑了药，但是还活着。”
 
“他就是在那个时间段里被谋杀的，杀手可能就是偷走他百万美元轿车的那位。”
 
“他是怎么死的？”
 
“先我问你答怎么样？你和佩普西先生有多熟？”
 
“不算太熟，他是我在MIT念本科的时候通过另外一个学生认识的，好像是八年前吧。”
 
“你们俩之间只是买卖关系？”
 
“我们偶尔一起去参加聚会，他喜欢显摆他那辆雷鸟。”
 
“在聚会上会用麻醉品吧？”
 
“没有。但我知道他也做麻醉品生意，卖利他林给学生挣不了几个钱。”
 
“最后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嗑药？”
 
“嗯，他几乎随时都在嗑药。最后见他时他用鼻子吸了点药，说是试验品，还在测试。”
 
“那么你也来了点喽？”
 
“没，才没有呢！我可没他那么疯。”
 
里德缓缓点头，然后翻开记录。“在他的尸体旁发现了一个小玻璃瓶，里边装着白粉，是某种兴奋剂。旁边还有一个MIT教授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这两件事无关，”马特赶忙说，“电话号码是我给的。”
 
里德点了点头：“没错，卡片上布满你的指纹。那位教授说你在他手下干过，后来偷了台重要的设备失踪了。”
 
“得了吧，才不是那样呢！”——仔细想想，其实就是那样。
 
“已经一个多月没人见到你了。”
 
“是三十九天半。我是去了……我说这是在录音吧？”警探点头。“那我跟你说说全部经过吧，从头说起。”
 
警探看了眼手表：“给你十分钟。‘当时夜黑雨大’对吧？”
 
“是夜黑雪大……”
 
马特用了二十多分钟才把故事说完。
 
里德警探翻了几页笔记，然后冲着墙上的单面镜说：“哈里？你要进来吗？”
 
片刻后，门开了，进来了一个穿着粗花呢的男人。“富勒先生，我是斯特曼上尉，斯特曼博士。”
 
“是心理医生吧？”马特问。
 
“是心理学家，”他悄无声息地拖过一把椅子，在里德警探身边坐了下来，“刚才的故事非常有趣。”
 
“那不是故事，是事实。”
 
“你肯定这么想。”他瞅着马特，仿佛昆虫学家在观察着不太常见的虫子。
 
“里德警探刚才说了，我们给马尔什打了电话。他的确证实了有个名叫马修·富勒的实验助理在两周前失踪。”
 
“那就行了呗。”
 
“他说解雇你是因为你精神不稳定，还依赖毒品。我们问他为什么毒贩子的口袋里会有他的名片，然后他就报了你的名字。”
 
“他又没贩毒给我！”
 
“出了这件事后，你就成了你们系的传奇人物：疯子马特神经错乱了，他杀了他的毒品提供者，还开走了他的大号古董车。他们说你那阵子老是胡说什么时间旅行的事。”
 
“好吧好吧。那你怎么解释我开着没有轮子的古董车在麻省大道冒出来的事？”
 
“没人看见你冒出来，”警探答道，“我们推测你当时挂在一辆卡车后面，但半路从卡车上脱落了。当时你前面一定开着辆能拖车子的卡车，我们正在设法查找。话说你‘冒出来’的时候，可是造成了相当严重的交通堵塞。”
 
“那个撞上我车门的哥们儿怎么说？”
 
“他也确定你是从卡车上脱落的。”
 
“老天！那么防水服呢？大冬天穿一身防水服，还坐在一辆被拖着行驶的轿车后面，正常人谁会那样？”
 
警探和心理学家都凝视着他。
 
“那么……摄像机呢？你们一定当证物采集了吧。里面可是有我和轿车一起消失的画面！”
 
里德看了看笔记的第一页：“摄像机也是你那位胖子朋友名下的，这里写着‘无法修复’。”
 
“该死！一定是丹尼看到汽车消失就发心脏病了！他就是那么死的，对吧？”
 
“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发现时，他已经死了两星期了，我不是病理学家，不好说什么，但尸检显示他死前用药过量。”斯特曼博士说。
 
“药绝对不是我给他下的，他在用药方面不需要帮手。”
 
“事情没那么简单。佩普西这种人都和犯罪集团有密切瓜葛，无论死因是什么都值得怀疑，死于毒品就更可疑了。”
 
“那就去抓两个黑手党啊。我只是个清白的时间旅行者，要不就是个穿着防水服的疯子研究生。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把我当凶手？”
 
“光凭豪华轿车失窃就能把你登记在案，”里德说，“顺便再列为谋杀案件的嫌犯。”
 
“喂喂！我承认车子是我拿的，但那是丹尼借给我的！你们一定把摄像机的晶片取出来了吧。那里面记录了我和车子一起失踪的情景。”
 
里德笑了：“用自己在轿车里消失的图像来证明自己没有偷车，这倒是头一次听说。但我们没找到数据晶片。”
 
“肯定有！”——真的有吗？当时为图省电，他让丹尼用了光学取景器——“可能是在摄像机砸坏的时候滚出去了吧？”
 
“如果有的话，勘察现场的时候早该找到了。他们可是查得很仔细的。”
 
马特对此相当怀疑：和一具300磅的腐尸在同一间屋里，谁还仔细得起来？
 
这时，斯特曼博士站了起来：“罗恩，我还有个会要开。有结果了告诉我。”然后他冲马特点点头。“祝你愉快，富勒先生。”
 
“我也希望这样，”马特目送着对方离开，然后说道，“能让我打个电话吗？”
 
警探把一部手机推了过来：“打几个都行。是要打给律师吗？”
 
“我这样的人是没有律师的。法庭应该会给我派一个吧？”
 
“下午吧，等定了保释金额再说。”
 
“希望别超过两百块他拨了卡拉的号码，但她还没开口就挂了。”
 
母亲也帮不上忙。他的熟人当中只有一个认识律师，但那人已经被他“过失杀害”。他打给了马尔什教授，教授气急败坏、语无伦次——警方第一次联络他时，刚在毒贩的硕大腐尸上找到了他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所以态度上不太尊重。
 
里德警探不动声色地旁观他的窘境，然后把手机收了回去：“我念书那会儿没学过多少物理，只懂点皮毛，只记得书上说时间旅行是不可能的，会有悖论什么的。”
 
“可我就在你面前。信不信由你，几个小时前我还在丹尼的车库里，当时是12月14日9点38分。但话说回来，这东西虽然是时间机器，却一点用都没有，因为它是单程的。”
 
“嗯，这个我明白。如果能带着份报纸回到12月14日——财经版好了——就能在股市上大获全胜。”
 
“你说的悖论就是这个，它会破坏因果。除非每次使用机器都会开辟一个新宇宙，然后到那里面去做富翁。”
 
“这么说，既然你旅行到了2月2号的今天，那么这世界上就会有两个你喽？”
 
“有人说会，有人说不会。到底事实会怎么样，就得看我能不能走出这道门了。”
 
有人敲了敲门，马特和警探都“嚯”的一下站了起来。但进来的只是个警员，穿着制服，是个金发美女。“上尉，他们叫我来提马修·富勒，你如果问完了我就带他走。”
 
“行。”他走过来为马特打开了手铐。
 
“我可以跟你说说库尔特·哥德尔和阿尔伯特·爱因斯坦。”马特对女警说。
 
“都是你的好朋友吗？起立，转身，双手放到背后。”
 
她在他手腕上铐了副手铐，然后问警探：“嫌犯危险吗？”
 
“倒谈不上危险，但要是他凭空消失，就告诉我一声。”
 
“我真的可能消失，但原理我也不明白。”
 
“哈，如果你错了，那就传讯的时候见。”
 
女警碰了碰他的肩膀：“走吧，马修。你的房间都准备好了。”
 
他的室友是个小个子，一张红脸上长着白色的胡渣，名叫西奥·霍克内。“你犯了什么事？”他问。
 
“杀人。”这两个字让马特心里“咯噔”了一下。“还有偷车——其实是我找一个朋友借了车，但我一走他就死了。”
 
“真他妈没天理！话说老子也是清白的！”——都说这地方塞满了清白的人——“我开车撞了个人，妈的，明明是他脑子抽风自己跳到我前面来的。就这么着，他自杀成功了，倒害得我坐牢。”
 
“你认识那人吗？”
 
“哦，认识，坏就坏在这儿。他算是我的前妹夫，我们的关系不算太好。可我真要杀人也不会开辆破车杀呀。我有枪有执照，要杀这王八蛋还用得着开车撞？”
 
“我听明白了。”
 
“但那男的实在贱。”
 
“他娶了你妹妹？”
 
“算是吧，整天打她，他块头很大，在局子里有朋友。”
 
“警察局吗？太可恶了。”
 
“这还用说？”他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灰色的天空和堆满脏雪的停车场，“他们会把我钉墙上的，妈的！”
 
马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逃出监狱，尤其是这间牢房。“你……能证明那是起事故吗？”
 
“我倒希望能。可那会儿是凌晨两点，没有目击证人，就街对面的银行有台破烂摄像头。”他回头看着马特，目露凶光，“喂！你问那么多干吗？”
 
“抱歉，”马特举起一只手来安抚他，“我不是要打探什么。只是我以前从来没进过牢房，比较好奇。”
 
“你这是什么话？你意思是我一辈子都住在牢里？”
 
就在这当口，金发女警在铁栏杆上敲了一下，救下了他：“马修·富勒？有个律师要见你。”
 
“可我不是还没律师吗？”
 
“现在好像有了，这边走。”她紧紧盯着另外那名犯人，直到牢门“咣当”一声关上。
 
“喂喂！我可什么都没跟他说！”前室友大声嚷嚷。女警没搭理他。她没给马特戴手铐，而是直接领着他走出拘留区，来到了刚才他受审房间对面的一间办公室。
 
有个男人在那里，看上去像是个律师，还是成功的那种。他穿着阿玛尼，戴着劳力士，头发光可鉴人——估计他那身行头远远超过马特一个月能到手的辛苦钱。他站起来，隔着伤痕累累的桌子和马特握手。
 
“你好马修，我是朗翰－克鲁斯事务所的凯文·朗翰。”说着他瞥了眼女警，她见状走了出去。然后，朗翰律师坐了下来，马特也跟着坐下了。
 
律师上下打量着马特，说：“你是清白的，对吧？”
 
“没错。怎么，你要为我辩护？”
 
“我可没那本事，我是个公司律师，”他靠到椅背上，缓缓点头，“真是怪事……刚才有人到我的事务所送了个信封，里面装着两张支票和一份指示。其中的一张支票是给我的，足够支付我来这里的车马费。另一张金额100万美元，是用来保释你的；而你的保释金正好是100万——你看起来不像是杀人犯嘛。”
 
“我本来就不是。”
 
“我把支票给了法官，她收下了，还说今天传讯结束后就让你假释出狱，但你不能离开波士顿。从她的口气判断，她觉得这钱是犯罪集团给的。”
 
“可我不认识什么犯罪集团的人。”
 
“一个都不认识？”
 
“就认识丹尼斯·佩普西，那个死者，审我的警察说他和犯罪集团有牵连。”
 
“那他有吗？”
 
“现在想想，大概有吧……他是卖毒品的，总得有地方进货。他肯定不是什么模范青年，可我认识他这么些年，从没听他提起过那方面的联系。”
 
朗翰摇了摇头：“最好小心点。他们保你出来，可能是为了来找你。”
 
“可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他们可不管，他们只晓得警察认为你杀了他们的人。”
 
“天呢！那我还是留在监狱里吧。”
 
“依我看，那也不妥，监狱可是个犯罪高发地区。”说着，他从一个衣袋里取出一张折好的纸递给马特，“送信的人还留了张字条，你自己看就行，别大声念出来。”
 
纸上写着，“上车走人。”
 
有人知道车的事？“这个送信的长什么样？像我吗？”
 
“有点吧，我没看清。等我拆开信封回到前台，他已经走了。前台小姐放了段安保录像，能看见他的后脑勺。他和你差不多体型，长发。”
 
马特感到纳闷：难道是未来的他回到现在解救了自己？难道在未来，他学会了时间旅行的倒转和控制，顺着闭合的哥德尔怪圈回到了几个礼拜之前，在股市里挣了一百万，然后……
 
“这人是什么时候去你办公室的？”
 
“就在我们上班后不久，9点半吧。”
 
也就是说，他可以在马特到达这个时间点之前离开——刚好在他到达之前。这样就能破坏悖论，避免在同一个时间段出现两个他了。
 
又或许，这是个黑手党的阴谋。“你说的犯罪集团的事有几成把握？”
 
“你的熟人中还有谁拿得出一百万美元吗？还有谁会扔下一百万就走，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不……不认识，应该没有。我是MIT的，但在那里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呢？”
 
“刚才说了，小心为妙。”朗翰提起皮革公事包，起身看了看表，“传讯快开始了，法庭会给你指派一个律师，走走形式而已，你可能根本见不着他。进了法庭拒绝认罪就行了，保释金法官已经收下了。”
 
“这样就能从谋杀诉讼里脱身了？”
 
“他们不能因为你在被害人的车里就告你谋杀，据我所知，那还是辆不能跑的车。你要拒绝承认的是大额偷窃。”
 
“我压根儿就没偷那车。”
 
“这都无关紧要。签几张纸，你就可以走人了。”律师和他握了握手，然后走了。
 
马特拿起一本破烂的《时代》翻看了几分钟，想了解一下最近发生的新闻。这时金发女警又进来了： “真快啊，认识什么大人物？”
 
“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认识我。律师说一个陌生人给我交了保释金。”
 
“金额都不知道就交了？”马特耸耸肩。“法官说她先听你的案子。”
 
法官是位满头白发的女士，正一脸倦怠地坐在一张堆满文件的办公桌后面。她拿起一张纸说：“马修·富勒，这是你的提审手令。你被控大额行窃，失窃的是一辆……1956？1965年的福特雷鸟，车主是已故的丹尼斯·佩普西。你认罪吗？”
 
“不认，我——”
 
法官一锤子敲下：“法庭已收到你的保释金。审判初步定在3月1日举行。在这之前，你可以自由行动，但不得在未知会法庭的情况下离开马萨诸塞州——”说到这儿，她才抬头望了他一眼，“本庭申明，你现在是一宗谋杀案的重要证人，不要出城，否则会被刑拘。”接着，她冲着他身后守在门口的男子说：“下一个。”
 
金发女警把他带回原来的房间，叫他等着，回来的时候带着他的防水服和通气管，还有装着钱包和钥匙的塑料袋。“你身上的工作服是公有财产，得换下来。我先出去。”
 
这么说，他要在大冬天穿着防水服，微笑着走上大街？看来也只好这样了。
 
好在剑桥是座大学城，而且马特的年纪也不算太大。这副打扮，别人顶多以为他是在参加什么社团的入会仪式，要不就是打赌打输了的彩头。他加快脚步，朝盖普服装店走去，沿途经过了两个街区，路上的行人要么死盯着他，要么干脆视而不见。防水服里很冷，但橡胶质地的小靴子摩擦力大，很适合在冰面上行走。
 
“上车走人。”
 
他去买了条牛仔裤，暖和的法兰绒衬衫，鞋和袜子，还有一件有衬里的厚夹克。车呢？车在哪儿？
 
他又回到警察局，问了前台的警官。警官在一台老旧的电脑上打了几个字，又用鼠标比划了两下。
 
“现在还不能给你，这可是一宗大额盗窃案的证物。”
 
他显然不了解其中的可怕内情。“我不是想开走，只想取走前座上的几件东西，工作要用。”马特说。
 
警官盯着马特看了很久。等等，这是在索贿吗？马特伸手去摸钱包。
 
“你得和罗曼中士谈。”他在一张黄色记事贴上唰唰写了几笔，“索麦维的停车场归他管，车子就在那儿。运气好的话，他可能会让你拿。”
 
“谢谢。”马特不认识上面的地址，但他可以去找。
 
他坐上红线，没在索麦维下车，而是坐到了自己家的那站。他下了车往家走，沿途提防着黑手党恶棍的袭击，但一路上只见到了一个衣着很保暖的慢跑者，还有个穿着连身衣裤、遛着两条狗的老太太。
 
公寓里热得透不过气来，这可比外面的严寒好多了。他烧了壶水准备泡茶，然后小口喝着红酒让自己胃里暖和过来。
 
接着，他搜罗了关于时间机的零星数据，又把自己做的数学分析复制了一份，一直忙到了第二天上午。最后他把材料放进文件夹，连同第一次实验中随着机器穿越时空的廉价手机，以及记录下机器往返画面的摄像机晶片，一道装进了盒子。他还写了份长长的记录，把叩响丹尼家的大门之后发生的事全都写了进去。
 
他在盒子上写了马尔什博士的名字，然后坐着火车去了MIT，打算以校园邮包的形式寄出盒子。那样会让邮件晚到两三天。
 
等马尔什打开盒子的时候，他已经身在别处了。
 
东西寄出之后，他回到了公寓，准备先好好睡上一觉，再去找罗曼中士谈谈。可就在这时，他收到了一通听起来相当紧急的留言。
 
对方的声音并不强硬，也不带粘糊糊的意大利腔调，但所说的内容非同小可：“我代表佩普西先生的雇主，想问问你他临死前的情况。我们想在今晚你方便的时候和你会面。请回电。”
 
接着，他留了一个查尔斯顿的号码，那里住着几户不错的意大利人家。马特心想：到了该失踪的时候了。

8
 
罗曼中士是个瘦瘦的高个子黑人，剃了个光头，表情阴沉。
 
“偷车贼还想进去观光？”
 
“我没偷，我——”
 
“好吧，抱歉，‘涉嫌’偷车还想进去观光？”
 
“反正也开不走啊。”马特说。
 
“你什么意思？”
 
“它没轮胎呀。”
 
“没轮胎？哦，就是平板车运来的那辆古董车是吧？”
 
“多半就是那辆——”这么说，中士大概还没看过车的内部，“——前座上有我的东西，学校里做实验用的。我是MIT的研究生。”
 
“那你有通行证吗？”
 
马特从钱包里掏出通行证递了过去。罗曼中士翻来覆去地看了看。马特心想，可千万别打电话确认啊。
 
“车里的证物不能带走。”
 
“我不是想拿走，只是想看看东西是不是都还在。”
 
中士把通行证还给马特，又机警地看了他一眼：“可以是可以，但我得跟着你去。”
 
求之不得，马特心想，这样就有目击者了。“那当然，车在哪里？”
 
中士用大拇指指了指后面：“还在平板车上呢。”
 
两人走过两列没收的车辆，来到了一辆平板拖车跟前。那辆雷鸟正盖在一块帆布下面。中士帮着马特“哗啦”一声揭开帆布，上面掉下了一层霜。
 
“老天……漆成这样得花多少钱啊？”中士惊叹。
 
“一大笔。”马特答道。他爬上拖车，从原本是车门的缺口处钻了进去。墨西哥产的皮革座椅冻得硬邦邦的。
 
时间机还在原处，看上去没人碰过，导线也还夹在门框上。充气塑料筏缩成了一团放在后座上，剩下的空气大概还够充当救生设备。
 
马特把大拇指放到了按钮上方，然后回头问罗曼中士：“能看看现在几点吗？”
 
中士看了眼腕表：“大概2点50……2点48分。”
 
“好吧，2月4日14:48。”他按下了重启键。
 
像上次一样，眼前忽的一片灰色，但这持续不了多久。他在后座上摸到了揉成一团的筏子，拖过来放到膝盖上，双手紧紧抓牢——如果这次在水面现身，就得从车门潜水出去了。这次跳跃的时间跨度为465天，重现时间是5月15日下午四时许——这个季节，至少水里不会太冷。
 
眼前突然亮了——轮胎尖啸、高速公路、逆向车道、沿着S形路线迎面驶来的卡车——眼看就要撞上了，马特猛拍按钮，周围旋即又被灰色笼罩。
 
希望没人受伤。要是每次按键都有人死，那最好还是停止实验吧。
 
这一次跳跃的跨度是十年。他打起精神，准备好了迎接水流、车流和任何危险——
 
——就是没准备好迎接掌声。他出现在了一片像是橄榄球场或足球场的地方。露天看台上聚集着数千人，个个欢呼雀跃。大号乐队奏响胜利进行曲。
 
看台后面也是密密麻麻的人群，总共有上万吧？
 
一个肥胖的男人大步走上前来，他穿着件天蓝色的燕尾服，留着把圣诞老人式的大胡子。是马尔什博士！
 
“欢迎回来，孩子！”他把手伸进轿车和马特握了握。孩子？马尔什用各种称呼叫过他，可从来没叫过他“孩子”。
 
马尔什抓住他的手肘，说：“跟我来，你的听众们都等着呢。”
 
还有点晕眩的马特步履蹒跚地跟着马尔什走到了一个大看台前，上面的几个老人起立鼓掌，看台下就是大号乐队，尺寸各异的大号起码上百支。马特还从没见过小码的大号。
 
怪事大概还在后头，现在已经是未来了嘛。
 
两人登上看台，观众纷纷坐下，只剩下一个女的还站着，那是马萨诸塞州的州长。她说了几句空话套话，然后介绍了身边的另一个女人——MIT的校长。校长对马特的创意和勇气表达了赞赏，对他已和MIT脱离关系一事只字未提。
 
一直到国家时间物理学研究所的所长发言完毕，并向听众介绍了“马尔什效应的提出者，诺贝尔奖得主马尔什教授”之后，马特才明白过来。
 
就是这个混蛋，在解雇他之后，还拿着他的笔记、连同警方的资料和安保摄像拍到的画面，赢回了一尊诺贝尔物理学奖。他还预测，马特将出现在罗斯堡镇的一栋廉价公寓楼内——市政府因此推倒了那栋公寓楼，在原址建起了马修·富勒体育中心。
 
就这样，马尔什得到了诺贝尔奖和马尔什效应，马特获得了以他名字命名的足球场。令马特稍感安慰的是，他们至今没能复制出马尔什效应，因此一直在等他带着机器重新出现。
 
马特的心中涌起一阵强烈的冲动，想沿着球场（他的球场）跑回轿车，然后一头扎进去按下按钮。就让这些人再等两个世纪好了。
 
可是这地方或许也不算太差。马尔什在演说中提到MIT已经授予了他博士学位，还准备聘请他在时间物理学系当教授。
 
没准儿还能抱得美人归。他在看台上寻找着卡拉。现在她应该已经四十多了，样子可能有点变化。坐在第一排的想必都是些大人物，背叛过嘉宾的人或许不在其中吧。
 
忽然，他意识到母亲不在现场，他的嗓子一下子收紧了。
 
人们还在鼓掌。马尔什让他对大伙说两句。
 
他站起身来，晕了过去。

9
 
医生说，昏厥的原因是极度疲劳和连续惊吓。他们把马特留院观察了二十四个小时，给他的脑袋拍了片子，结果一切正常。
 
他住在MIT医学中心顶楼一间宽敞的单人房里，从窗口可以见到格林楼。病房里放了好多花，害他喷嚏打个不停，于是便让护士全都拿走了。
 
念研一那会儿，他和几个同学在格林楼做了个名为“钢琴从天降”的实验。当时是凌晨三点，一行人把一台老得走音的自动钢琴从三十楼的顶层推了下去，一起丢下去的还有一套扬声器。钢琴在下坠的几秒种里演奏了一小段复杂的莫扎特。
 
翌日早晨，马特起床穿好衣服，稍后马尔什到访。马特暗想，比起蓝色燕尾服，还是粗呢比较适合他。“那天吵得很，抱歉，”马尔什说，“大家等你回来都等了很久呢。”他一屁股坐了下来，平时红润的脸色此刻显得煞白。
 
马特问：“教授，你还好吧？”
 
“昨天睡得太晚了。到了我这把岁数，庆祝起来就得有点分寸了。”说着，他咧开嘴冲马特笑了笑，牙齿整洁到了不真实的程度。“但昨天实在是太棒了！你真该看看车子出现的情景，时间地点分毫不差。”
 
“你算得可真准啊。”
 
“数学方面的问题我会解释给你听，让路易斯博士解释也成，他对这个比较熟。”
 
“斯卓姆·路易斯？”
 
“是啊，当然是他。你当助教那会儿还教过他是吧？”——没错，他还顺便抢了我的工作和女朋友。
 
“一点没错。他现在怎么样？”
 
“不错吧，副教授，终身教职，大概结了婚。”
 
“是吗，真好。”
 
马尔什沉默了片刻，他不是没听出来。“你的级别当然要超过他。荣誉正教授，终身教职——”他挥了挥手，表示这些都不言而喻，“总之系里最安全的人就数你了，虽然比我可能差点儿。”
 
“那么，我要教的……不是时间物理学吧？”
 
“不不，还不行。你还得补补课，我们暂时想让你教课程8.225。”
 
“这课没听说过。”
 
“就是旧的现代物理概论——‘二十世纪物理学’。爱因斯坦、奥本海默、费曼什么的。”
 
“二十世纪？”马尔什点了点头，“老天！”
 
“在你失踪之后，物理学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应该说，因为你的失踪，让物理学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现在连牛顿力学的一些部分都得重新考虑了，弦论已经被彻底改写，量子力学和相对论也是；这些理论终于合并成了大一统理论。”
 
“过去十五年的变化翻天覆地，可以和20世纪20年代爱因斯坦后的理论研究进程相比较。”
 
“这么说，我得先好好学学才行。”
 
“要学的可能还真不少，”说着，马尔什把手伸到包里，依次取出了两本书，书名分别是《时间旅行面面观》和《时间物理学中级》，作者都是他，“先看这本《面面观》吧。环、代数、拓扑，这些都要先温习温习；然后再看《中级》。”
 
环和代数？“这和集合论有什么关系？和拓扑有什么关系？”
 
“这里头的思路应该会让你很感兴趣，但还是先把基础的读完再说吧。”说到这儿，马尔什支撑着从椅子上站起来，脸上的肌肉有点抽搐，“今天中午还有个新闻发布会，想发言就去吧。地点在格林楼四楼的大会议室。”
 
“去去倒是无妨，可我没什么好说的。”
 
“那11点半左右见。看来我得先去歇会儿了。”他和马特握了握手，然后拖着步子出去了。
 
马特翻开书，导言刚看到一半就有人轻轻敲门。门开了，进来的是卡拉。“马特？”她比以前胖了点，快到中年了，但风韵犹存，穿着条短裙和一件印着“SPAMIT”字样的T恤，那代表“MIT蠢人会”，是个精英社团。斯卓姆·路易斯也跟着走了进来，他一头灰白的头发，一把短短的络腮胡，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土尔其小伙了。
 
卡拉用手捂着嘴咯咯直笑，放下包，在马特脸颊上亲了一下。“你可真年轻啊！”
 
马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你可真老”显然不厚道，就只点了点头，一言不发。
 
“我的天！”斯卓姆惊叹，“那里头的时间难道是静止的？”
 
“每次都不到一分钟吧。昨天我还在索麦维呢，在警局的失窃车辆停车场。”
 
“我都忘了那件事了，一定很不愉快吧。”斯卓姆说道。
 
那么，有谁听说过那个为他付了一百万保释金的神秘人物吗？这件事应该记录在案的。“十五年前，我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了几秒钟。那次有人受伤吗？”
 
卡拉和斯卓姆对望了一眼，然后说道：“那次发生了严重的连环撞车事故，但具体伤亡数字就不记得了。”
 
“是啊，”斯卓姆说，“事故的立体视频我看了有一百遍了。现场有辆小货车翻倒，司机可能还在车里——没错，看得到气囊。其他的车子相互撞来撞去，还好现场有辆便衣警车，让我们把你出现的时间精确到了毫秒，再加上五六个GPS读数，我们把你出现的位置也精确到了毫米。”
 
“如果我再按一次按钮呢？会跳到亚利桑那还是哪儿？”
 
“应该会到新罕布什尔州边境，距今177年。当然喽，在复制品问世之前，没有人会按那按钮的。”
 
“至少我不会，十五年已经够晕乎了。”马特说。
 
“对了，我给你带了点东西。”卡拉在背包里摸索一阵，掏出了一叠杂志，还有个外形像老式iPod、但没有导线的东西。她从那东西上扯下一小片红色贴片，按到了马特的颧骨上：“来，我在里头存了些旧音乐，都是现在年轻人听的东西，他们都是你的学生辈。”
 
“全是垃圾。”斯卓姆说。
 
“不，只是不同而已。”她耸耸肩，扁了扁嘴——还是老样子，“他们看上去也不同了。”
 
“是印痕吧？我在这儿见过几个。”马特说。
 
“还有别的伤疤。MIT里少，外面街上的就多多了。”她把杂志放到床边的折叠桌上，“这些给你看。”
 
斯卓姆站起身来说：“安顿好之后就来办公室吧，给你补补数学，好赶上进度。”
 
“嗯……我想先花几天时间在网上搜索一下，找找方向，”这下非得问了，“呃，你们知道是谁保我出来的吗？”
 
“保你出来？”
 
“就是我第一次出现那次，实验开始后四十天。”
 
“哦，那次啊，就是你把初步的结果寄给马尔什博士的那次？”斯卓姆说。
 
“对，我当时被抓入狱，罪名是造成麻省大街的追尾事故。后来有个律师为我付了保释金，说是一个匿名的陌生人给他的。”
 
斯卓姆摇了摇头：“这个我可不知道。会不会是马尔什？”
 
“不可能。他那时候……还在生我的气呢。”
 
“我想起来了，”卡拉说，“当时，马尔什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我的号码，打给了我。他说你偷了机器，然后失踪了。当然了，你只不过——”
 
“可我给他留了个复制品呀！我费了好大劲才冒雪走到那儿组装的。它做不了时间旅行，但是能每隔一个时间子发射一个光子，校准仪不就是干这个的么。”
 
“他肯定是没找到吧。”
 
“可我就放在……算了，我待会儿跟他说去。”会不会是有人破门而入，偷走了复制品？然而这东西的重要性，应该没人知道。
 
除非窃贼也是个时间旅行者。
 
斯卓姆说：“好，那我们发布会的时候再见。早点来，我听马尔什和麦琪说到酒水的事了，看样子能好好喝几杯。”
 
“听上去还不错，那我这就去办出院手续。”马特目送着两人离去，内心充满困惑又百味杂陈：就是这两个人，在几天前刚刚毁了他的生活，现在却好像成了他的盟友。
 
衣柜里的手提箱还是他原来的那个，可挂在里面的衣服他大多没见过。他失踪以后，系里刚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把他的居室租出去了，部分原因是怕他回来，还有就是想在屋里找到校准仪为什么反常的原因。
 
他留下的衣服在当时就已经穿了有十年了，还老洗不干净。十五年后就更破旧了。
 
外面好像挺暖和。他穿上一件陌生的粗呢外套，系着一条陌生的领带，准备在校园里溜达溜达，看看年轻的姑娘们，带着印痕的或者其他类型的。
 
前台说一切手续都已办妥，可以出院了。
 
离新闻发布会还有一个半小时，他大可以在这里和学生中心之间走个来回，到那里正好赶上点心出炉。正当他往旋转门的方向走去时，旁边紧急出口的门一下子被推开了，有人推着一架轮床跑了进来。
 
床上躺的是马尔什教授，闭着眼睛，嘴巴张着。他们把他推进了在一旁等候的电梯。
 
马特回到前台那里问：“马尔什教授病了吗？”
 
“好像是死了。”前台眯眼望着电脑屏幕说，“是在他的办公室里发现的，有一组人正好去那里开个什么大型新闻发布会，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可恶！”
 
前台接着说：“我昨晚在电视上见着他了，大概是太激动了吧。你认识他？”
 
嗯，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他多大年纪了？”
 
“六——七十五了吧，快八十了。”
 
“我看也是，能救回来就是奇迹了。真遗憾。”
 
“的确是遗憾，”马特点了点头，“十分遗憾。”说完，他转身朝通往格林楼方向的另一个出口走去。还是去看看情况吧。

10
 
马尔什荣升为科学烈士，马特也出了十五分钟的名。《时代》杂志上登了幅费奥娜·怀斯创作的超现实主义插画（可能几年前就画好了），画的背景是一座诡异的时钟，马尔什在前面做沉思状，鬼影般的马特正从时间的迷雾中走出来。
 
媒体后来把事情全搞清楚了：尽管这一切都源于马特的笨拙，但他不过是个实验动物，是马尔什的天赋破解了他偶然发现的时间机器。
 
但马特看出马尔什效应并没有对现象做出决定性的解释，它不过是描述了时间机的功能而已。马尔什和其他研究者一直在设法用曲解物理定律的方式解释这机器的存在，直到死前还在这么干。
 
但物理学就好比一座纸牌搭成的房子，做工精细，造型优雅。马尔什（或者说，马尔什在凡间的化身马特）像个淘气的孩子般将它一下子撞塌了。没有恶意，纯属意外。
 
现在，马特正坐在一片狼藉中间，一张张翻看着散落的纸牌，想要理出些头绪来。
 
他现在每天九点到办公室报到，上班的时间一分为二，部分用来研究时间旅行，部分用来准备古代物理学的课程。离开课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要是他还是当年的助教，要是没有时间机搅局，他可以在几周之内备完课。但现在讲课如果不涉及马尔什效应，那就好比带着全班学生绕过教室第一排的一头大象。
 
马尔什的提醒是对的，马特的确要在拓扑、代数和环的运算方面补补课——这些工具他以前从来都用不到。他得试着在脑袋里练习左右互搏，一方面学习新的数学技巧，另一方面准备教授旧的物理知识。这让他的脑袋痛得不行。
 
何况他还没法安安静静地、不受打扰地工作。世界各地已经有了一千多部时间机的复制品，按照科研程序，全都得由他亲自按下“重启”键才行，因为“马尔什效应”实际上有可能是“马特效应”。他还不能让对方把复制品快递过来、按键后再把未能消失的机器快递回去，一定得由他亲自前往对方的实验室，在摄像机的环绕中按下按钮才行。
 
有几次，他还答应对方重现实验成功时的生理状况——灌下咖啡和安非他命，然后保持三十小时不睡。他抗议道这么做不是科学是迷信，可对方的回答都差不多：好吧，你有其他办法吗？
 
在过去十六年中经历剧变的不仅仅是科学。现在的电影里演的不是愚蠢的室内喜剧（观众对着并不有趣的场景傻笑个不停），就是日本和印度进口的血腥故事；流行乐让他听得心头火起：不和谐的旋律，机枪般的鼓点，要不就是甜腻空洞的情歌；畅销书的读者两极分化：不是弱智儿童，就是英语博士。
 
和他年纪相仿的女性在他离开时都还是小孩。她们自然也都喜欢时下流行的音乐、书籍和电影，认为最时髦的莫过于在面颊上刻下对称的印痕——他后来才知道，还不单单是在脸颊上，身体其他部位也有。而像卡拉那样年纪的，不是中年已婚，就是对男人不感兴趣。
 
而母亲住在养老院里，得了老年痴呆症，神志迷糊。马特去看了她好几次，但她已经认不出他了。
 
作为一件来自过去的文物，他倒是出了点小名，但十六年的时间又没有久到把他变成原始人，现在的他只是个老派、落伍的理科男而已。
 
他去参加了第二十五届中学同学会，结果大惊失色，早早就离开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幻想再次按下时间机上的“重启”键。再过177.5年，世界将变得光怪陆离，但这一次他不会试着融入环境了。他会成为一件真正的老古董，就好像19世纪的科学家在今天现身，就不会再有人指望他做严肃的物理学研究，关于世界的基础问题多半已经有了答案。
 
眼下，时间机正处于重重封锁之下，二十四小时都有武装警卫把守。但他也许能接近。
 
他把这些念头藏在心底，一边继续适应这个不怎么美丽、也不怎么新鲜的世界。
 
当年卡拉和斯卓姆的背叛让他按下了按钮，但阴错阳差间，他俩现在却成了他的好友和导师。他经常上他们家吃饭逗留，还陪他们的孩子彼得玩耍。彼得才九岁，但待人接物之老练已经和他不相上下。
 
他也试过约会。要找到对他这个三流科学家兼老古董感兴趣的同龄女性并非难事，但他身上的这两种特征对开展恋情都没什么帮助，对愚蠢的面部印痕的抵触情绪也于事无补，因为这个，半数年轻女性和他根本谈不到一块去。
 
同性朋友就更难找了。他对运动不感兴趣，而据他的观察，人们对运动的执着一点没变，男人们都认为通过运动会很容易交到朋友。而他一听见有人说“红袜队怎么样？”就嗫嚅着低头看着脚丫子。
 
换作往常，他会自然而然地和本系的研究生以及年轻教授交上朋友。但现在的他对时间机之后的物理学没什么了解，没法和他们聊研究；另外，白白得到的正教授职位也成了显而易见的障碍。
 
他甚至让伴游公司安排了两次约会，但结果一团糟，连做爱都没了多少趣味。这就好比带着一个百货店的时装模特去吃饭、看戏、回家，然后和一具除了润滑剂之外一无所有的躯体媾和。
 
一天，他和卡拉一家吃完晚餐，彼得被哄上了床，斯卓姆去了书房，卡拉领着他来到了屋子前面的门廊，两个人端着葡萄酒并排坐在秋千上。她坐得很近，差点就挨着他了。
 
“很抱歉当初那么做，”她低声说，“我本该守在你身边的。”
 
马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都过来了……我是说，都过去了。”
 
“哦，我不知道。我们……一定要像现在这样吗？”
 
“卡拉，你……”
 
“我过得一点都不快活，都快绝望了，”她的声调毫无起伏，“斯卓姆太闷了，闷得我都要哭了。”
 
他在她手上拍了拍：“和我在一起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们这些时间物理学家性格都很沉闷。”
 
她抬头对他笑了笑：“斯卓姆可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你才不闷呢，一点都不。”
 
眼前的情景如同梦幻。一轮旖旎的满月挂在天际，蟋蟀“瞿瞿”地叫着。她身上的甜香，她沙沙的嗓音。“可我已经太老啦，配不上你了。”
 
“没有！卡拉……你还是很美，你还是我心中——”
 
“我们得好好谈谈。斯卓姆礼拜五带彼得去缅因州乡下他爸妈那儿。他知道我去不了，因为我对马匹过敏。我们一起度个周末吧……好好谈谈。”说着，她牵起他的手往自己的腿间伸去。
 
“我……我不能这么做。”
 
“只是一个周末而已。”
 
“如果被发现的话……”
 
“不会的，”她用力捏了捏他的手，“求你了，马特。”
 
可马特觉得别扭。就在两个月前，他还爱她爱得如痴如醉，那时候的她比现在小得多。现在的她快四十了，但还是性感得要命，还是他当初爱上的那个人。可是……
 
对斯卓姆还以颜色无损于他那受伤的男性尊严，可还得为彼得着想，这么做会毁了这孩子的。
 
他自己也会变成一个笨蛋，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
 
卡拉吻了他，先是轻柔的一触，随后是深沉的吮吸。“求你了。周五6点去你那儿，好吗？”她牵着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胸前，又把自己的手放到了他的敏感位置。
 
他当然一口答应，可回去时地铁刚开到半路，他就后悔了。如果他是个成熟的男人，就该在第二天打电话给卡拉道歉，告诉他自己当时被冲昏了头脑，这样是绝对行不通的，还是承认错误，继续做普通朋友吧。
 
但马特没有那样，他的如意盘算是，自己还有两天时间接近时间机，逃往未来。
 
他最先想到的是直接采取热血行动：在南区找家当铺买把枪，将守卫缴械，然后强占时间机。这其实不能算偷——机器本来就是他的。如果是爬进一口垃圾箱按下重启键，然后带着几吨奇奇怪怪的垃圾现身未来，那样才算是偷。
 
还有一个不那么热血的机会。时间物理学系打算用一台正电子扫描仪对时间机进行三次扫描，先单独扫描机身，接着在某人触摸时扫描一次，最后在马特触摸时扫描一次。当然，触摸时显然不能碰到“重启”键。
 
他可以先进入扫描仪的那根狭小得吓人的管子，然后找片金属用鳄鱼夹夹上，再按下按钮，前往23世纪。
 
这在外人看来完全是一起事故——可怜的马特，为科学献出了生命。
 
这一次不用再带上防护装备了。马尔什已经算出了机器下一次出现的地点，精确到了几十米——那是95号公路和新罕布什尔州的交界处，离大洋很远，离免税酒仓库很近，看来得带张信用卡……
 
说真的，到底该带上什么去未来呢？他首先想到的是旧硬币。但在进行正电子扫猫之前，他们多半会要求拿走他身上的金属。
 
那就带些罕见的文献好了，小小几张就行。他去了查尔斯街，用两张信用卡的最大额度买了一张林肯随手写给格兰特的便条，还有一封加布里埃·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去世前几年写给帕布洛·马里诺的信，后者在四十年后得了诺贝尔奖，但在当时还只是个无名小卒。
 
当然了，他也可能到达一个对历史和文学毫无兴趣的时代。那样的话就麻烦了。
 
还有一件小事：177.5年之后，这两张信用卡的利息会高得离谱；但也有可能那两家银行已经歇业了。
 
无论怎样，事情总会得到解决。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他会回到十六年前的那个律师事务所，留下一张百万美元的支票把自己保出大牢。
 
他一整天都在担心。这次旅程该怎么准备呢？未来可没有旅行指南。科幻小说在预测未来方面的纪录相当糟糕：世界和平啦私人飞船啦什么的，还没有一个实现过。反正也想不出该怎么准备，他干脆去买了把瑞士军刀，如果扫描时没让他掏空口袋，就能带到未来了。
 
当然了，他可能跳入一个弥漫着核辐射的修罗场，或是一片纳米技术战或生物战留下的废墟。
 
按下按钮，就没有了回头路。
 
但他还可以一次次地按下按钮：2094年，24709年，300000年……到了第五次，他将前进3440509年，过了这么久，一切都会平息的。
 
但那么做无异于自杀，如果那时候还有人类，那他们和他之间的隔阂就会比克鲁麦农人和现代人之间的隔阂还要大。
 
喂，你们那会儿是用燧石造电脑的吗
 
他去了布拉特街上那家专放老电影的影院，一连看了三部二十世纪的电影。一部情色片、一部两部片，外加一部描绘东南亚某场战争的无畏史诗剧。看电影能让他什么都不想。三部看完，他觉得屁股酸得不行，心说就算从此见不到爆米花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的确可能再也见不到爆米花了。
 
他断断续续睡了几个小时，起床后一早去了格林楼。
 
史上第一个时间旅行者赫曼住在大堂的一个玻璃容器里。它已经长到了安全帽大小，马特敲打着玻璃说了声“再见”，但它始终都在睡觉。
 
目前在世、并且在他下一次出现时仍有可能在世的动物，大概就数世界各地动物园中的几头年轻的加拉帕格斯龟了吧。他准备到时候去找它们叙叙旧：幸会幸会，我认识你表兄赫曼呢。
 
他以前从没去过格林楼的七楼。那里略有一股破落的气氛，或许正电子这东西已经不时髦了吧。
 
“富勒博士。”一个年轻的亚裔男性走上前来伸出了手。现在听到有人喊他“博士”，他还是会觉得吃惊，但已经不再抗议了。
 
他没有得到过货真价实的博士学位，有也是荣誉学位，因为他是“从过去走来的人”。
 
“我叫宋乔，”对方和他握手，“下一位就是你，大约十分钟后。”
 
“好的。”正电子扫描仪就在隔壁的房间里，透过一扇大窗子就能看见。
 
扫描仪整个裹在白色塑料里。里面会有可以用来固定鳄鱼夹的金属吗？
 
该先看看扫描仪的设计图的。内部多半是金属，因此可以作为半开放的法拉第笼和他一道前往未来。
 
如果失败的话，时间机就会独自在九代人之后重现，在新罕布什尔州边界的酒仓废墟附近被人发现。他会被解雇，可能还得坐牢——尽管现在大概还没有禁止把东西发送到未来的法律。
 
宋乔又说了些什么，马特没注意听。“抱歉？”
 
“我说先在这儿坐一下吧，待会儿我来找你，”他顿了顿，手搭上了门把，“待会儿要在机器里待上一个多小时，要不要先上个厕所？”
 
“谢谢。”马特穿过大堂进了男厕，在里面坐着琢磨了一阵，最后勉强决定暂不下手，等待其他机会。
 
但是，真的还有其他机会吗？平日里站在九层楼门外的保安今天不在。一旦时间机放回原位，他就会再度出现。要怎么才能通过他这一关呢？亮出瑞士军刀吗？
 
他出了厕所，回到前厅，拿了本《国家地理》从后往前翻看起来。萨摩亚的蛤蜊农场，蜣螂，我们的朋友。意料之外的匹兹堡。
 
“行了。”宋乔带着个面色苍白的男青年走了出来，那是实验的对照组，看起来有点颤颤巍巍的
 
“到了里边别睁眼，”他说，“机器凑得很近。”
 
“谢谢。”马特望着他步履蹒跚地走向了电梯。
 
“扫描他的时候我就在一边监督，不会有什么异常的。失陪一会儿。”
 
说完，宋乔朝男厕方向走去。
 
马特溜进放着正电子扫描仪的房间。时间机也在，就放在进出扫描仪的平台上。他一把抓起它跑进过道，用力按下电梯按钮。
 
电梯门随即打开，那个面色煞白的男人还在里面。“出……出什么事了？”
 
“我得，呃，得把它带去重新校正一下。”
 
“唔，在里面别睁眼，伙计。”
 
“知道了，我会当心的。”
 
下到底楼之后，马特急匆匆地朝门口跑去。他有大约一分钟的时间。星巴客和奥棒焙后面有几个垃圾箱。
 
街上还有辆出租车，它在格林楼前的人行道边上停下，乘客从里面钻了出来。司机也走出来帮着拿行李。
 
马特一头钻了进去。司机说：“喂，我还有客人呢！”
 
马特把鳄鱼夹夹在打开的门里露出的框架上，但时间机的“重启”键上被套上了半圆形的塑料罩子。
 
“我说伙计，你得出去，别惹麻烦！”司机人高马大，咄咄逼人。
 
马特掏出瑞士军刀，亮出刀锋时不小心削断了大拇指的指甲。
 
“哥们儿，想用这东西吓唬我吗？”
 
马特“啪嗒”一声揭开塑料罩，说了声：“没那个必要。”他按下按钮，灰色席卷而来。
 <hr /> <ol><li> 
克鲁麦农人，生活在石器时代的古人类​​​​​
</li><li> 
Au Bon Pain，美国面包咖啡连锁店。​​​​​
</li> </ol>

11
 
马特翻到前座，一把攥住方向盘，以防再次在车流中现身。然而，当世界在他身边重现时，周围却是一片森林。
 
塑料罩子还在他手里，他把它重新盖在“重启”键上，罩子就位时发出响亮的“咔哒”声。
 
出租车的引擎还在嗡嗡作响。他熄灭引擎，钻出驾驶座侧面的车门四下打量起来。一头鹿蹦跳着跑向远处，白色的尾巴一闪，没入林中。
 
空气里有股奇怪的气味。他闻了一阵才意识到那是因为空气里没有污染物，太过纯净的原因。他正在闻着这颗行星本身的气味。
 
人都上哪儿去了？现代人应该能够预测他将要出现的方位，空间上能精确到几十米，时间上更准，能精确到几分钟，甚至几秒种。那么，欢迎委员会在哪儿呢？
 
看起来可不太妙。
 
出租车勉强还算有轮子。轮子上的橡胶已经消失，或者说已经留在了过去，只剩下四个钢制轮圈，被压得微微变了形。
 
他点起火挂上档，小心翼翼地在树木和茂密的灌木丛中穿行。现在所处的方位应该在95号公路往东几百米。看天色像是下午，于是他把车头转到东面，沿着与太阳相反的方向行驶。
 
公路是突然出现的，是条柏油路，表面坑洼开裂，小草从缝隙里长出来，更夸张的是似乎还有小树苗。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但文明或许还没有终结。或许，美国终于摆脱了汽车。
 
可人呢？人究竟都上哪儿去了？
 
可能是计算出了错，这地方本来就一无所有。他调转方向往南行驶，那里的灌木比较稀疏。
 
开了一阵，他觉得饿了，于是他“啪”的一声打开杂物箱，里面有一块巧克力软糖、半包滚烫的炒花生、一瓶清水、一把短管转轮枪，还有半盒点357口径的麦格农子弹。
 
他把枪放了回去，把巧克力软糖吃了，花生准备留到晚饭再吃。下次再看到鹿时或许该一枪打死，然后用瑞士军刀剥皮掏内脏。但想到真要痛下杀手或使出类似的野蛮手段，他不禁打了个哆嗦。
 
他停下车，又在杂物箱里仔细搜寻了一遍。没发现火柴，也没有打火机。
 
生鹿肉片，多诱人啊。
 
油箱里还剩四分之一的油，读数显示燃料电池还能坚持77英里。回剑桥应该不到50英里——如果他们的计算没错的话。
 
可是，如果距离超过50英里，时间也超过了177年呢？
 
马特又往下开了几英里，前方出现了一辆废弃的小汽车。他停下车，心里隐隐有些害怕，走出去时随手带上了手枪。
 
周围没有打斗的痕迹，可车子从里到外都被剥得精光，轮子没了，座位不见了，引擎盖开着，燃料电池也不知去向。
 
塑料车身呈暗粉色。他觉得这车有些年头了，原本的红色经过几十年的风吹日晒变成了现在这种颜色。
 
难道世界已经完了？某种终极武器让地球重新回到原始状态？
 
不可能一下全毁的。可能还有人幸存下来，以偷窃为生，或者说，以回收废物为生。
 
小汽车的后备箱已被强行拆开，里头空空如也，连个备胎都没剩下。他不由想到该去检查自己那辆出租车的后备箱。
 
后备箱里有一个备胎，还有个小的工具箱，可能用得上。此外还有个背包，里头有司机的钱包，大概装了800美元。还有一副眼镜、几粒药片、一个笔记本，乍一看屏幕是黑的，他举起来对着太阳细看，几秒种后，上面显出了一页活动春宫画组成的索引。
 
他翻看了几分钟，渐渐来了欲望，可里头突然出现了一个酷似21岁的卡拉的女孩。他感到一阵伤感，欲望也随之冷却下去。
 
他那会儿在想什么呢？直接拒绝她不就行了？或者干脆接受也行。可当时就是心急火燎地想抛下一切，跳进未知。
 
他把背包扔到后座，继续往前行驶。
 
一路上，废弃的车子越来越多。无论开到哪里，眼前似乎总停着一两辆外观斑驳的车。
 
这地方以前是牧场和农田吧？这样的土地要经过多少年才能变回森林？他记得小时候跟着大人到过巴黎郊外，那里在一战时发生过一场恶斗，密集的枪炮将树林夷为平地，只有一株伤痕累累的幼苗还站立着。战后150年，当年的幼苗长成了一棵巨大的橡树，周围立着一片体型较小，但高矮相同的树木。
 
眼前这条路的路面和路基上都没有树，说明还有人在使用，可能是路面下方的土地经过了特别处理，不利于树木的生长。
 
他拐过一个长长的弯道，接着就看见了两百米开外的一个男人，他骑在马背上，身子前面还坐着个孩子。他们一望见马特就急匆匆地跑进了树林。
 
马特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喊了一声：“等等！我不会伤害你们的！”他开到两个人刚才跑开的地方。停下车子，侧耳倾听。周围静悄悄的。“我不会伤害你们的！”他又喊了声，“我只想和你们谈谈！我需要了解点情况！”
 
他等了会儿，还是什么声音都没有，于是就开着车子继续上路。开着开着，他握着方向盘睡了过去，结果撞进了一堆灌木丛里。
 
天快黑了，今天就开这么远吧。他不想打着灯光开夜车，那样太显眼了，而且还费电。他吃掉了花生米，还喝了几小口水。
 
马特从后备箱里拖出一条油腻的毯子裹在身上，翻来覆去动了两下，想找个舒服点的姿势睡一觉。天色暗了下来，车顶上映出了一片星光。夜空中满是星星，亮得简直不自然。树林里窸窸窣窣地响着，大概是动物吧。他锁上车门，把枪放在手边。
 
清晨时分，他在叽叽喳喳的鸟鸣声中醒来。有几头鹿正在附近吃草，其中有些还很幼小。马特打开车门，两头成年鹿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一跳一跳地逃进了树林。
 
小解之后，他听见了水在岩石上潺潺流动的声响。他拔下车钥匙，带着手枪和水瓶前去打探，刚走到路边就发现了一眼泉水。他接了满满一瓶，喝了几口，然后把瓶子重新灌满。这水的口感相当甘冽，不过如果有污染的话……反正他也别无选择。
 
回到出租车上时，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自己正在被人监视。
 
“有人吗？”——没有动静。他钻进车里继续上路。
 
又开了几英里，森林开始变得有规律的稀疏：最大的树木都屹立着，但直径一尺上下的都在齐腰高的地方被斩断了。想必是砍下来生火了，或者造房子。
 
他继续朝着波士顿的方向行驶，两侧的密林越退越远，最后干脆消失了，路边只剩下丛生的杂草和几棵又大又老的树木。
 
油表显示车子还能再走21英里时，他来到了一片像是农场的地方——至少也是片耕地，一条破烂的岔路将它和大路相连，路口竖着块牌子，牌子的左右两边刷着“禁止入内”，中间画着把风格强烈的突击步枪。于是他沿着大路继续向前开。
 
沿途又经过了五六个这样的岔路口，全都竖着一样的标牌。看到这些，他稍微宽了宽心——至少还存在有组织的社区，雇得起刷牌子的油漆工。
 
可能，也雇得起造枪的人吧。
 
又开了一英里，前方出现了一个收费站。这时已经能看见废弃的高速公路，左右八个车道，只有中间的两条可以行车。几个收费站前面都堵着砖瓦和灌木，只有一个周围是干净的。
 
他看了眼手表：7点01分。不知道这儿用不用夏令时。他把手枪插进腰带，但转念一想，觉得还是应该藏得好点，于是又把枪塞到了屁股和椅背之间——常人看不见，随手够得着。
 
他渐渐驶近，一个身穿制服的男人从收费站里走了出来，站到了路中央，他的肩上挂着件武器。马特又往前开了几米，他解下武器，枪口向上斜放胸前。那是把古老的卡拉什尼科夫冲锋枪。
 
他的身边块标牌，一看就是生手刷的：
 
前万波土顿/收弗一米元
 
马特伸手在口袋里掏出一枚两美元的硬币。穿制服的男人接过硬币，翻来覆去看了看：“是旧钱嘛，那辆旧车怎么还能开？”
 
“找了些燃料电池，得再充充电。”
 
“哈，是吗？”男人把硬币放进口袋。他的脖子上吊了根绳子，上面系了个钱包。卡拉什尼科夫冲锋枪夹在他的手肘和身体之间，显得相当别扭，他点了四个两毛五的硬币递给马特。硬币亮闪闪的，像铝制垫圈，一面布满了小号文字，“25”和“波士顿”交替出现；另一面有个半圆，里面印着“我们信上帝”，下面还有“基督救世”几个字，中间框着个微笑的耶稣，头戴血淋淋的荆棘王冠。这几枚闪亮的硬币上没有年份，但年代不会很久，图案和文字都是喷印而非压刻的。
 
守卫放松下来，把枪重新挂上了肩膀。马特强忍住一声释然的叹息。
 
“要去波士顿？”守卫问道。
 
“是剑桥，MIT。”
 
守卫点了点头：“那儿的人或许能帮你充电，他们有时候会来点真的魔法。”
 
“没错，谢谢。”马特驾着出租车缓缓向前开动，守卫又低头看起了书。那是本圣经，密密麻麻地插满了书签。
 
对一个不信神、不作礼拜的犹太人而言，前方将是一个有趣的世界。他还记得念三年级时央求父母让自己和朋友们一起参加卫理公会夏令营的情景。这在当时成为了家中的笑谈：瞧瞧，我们的小男生加入了卫理公会呢。可现在回想起来并不好笑。
 
收费站的那个男人可能代表不了现代人，但硬币上的图案可真不是个好兆头。
 
他沿着州际公路往南行使，路面依旧坑坑洼洼，但植物比刚才少了。和公路平行的磁浮轨道上筑着鸟巢。这条路在他搬来波士顿时就是条绿色通道：地面是州际公路，空中是磁浮轨道，轨道下方是平整的绿地，一条供自行车和行人漫步的小径穿过精心养护的植被走廊，连通了波士顿和洛威尔。可现在，这一切都变成了崎岖的森林。
 
看来是开不到剑桥了。磁浮站外有块指着3号公路的牌子，上面刷着“剑桥，18英里”。而油表显示车子只能再开12英里。
 
他刚才在立交桥上看见了路边的几个农场，但地面上没有任何城市文明遗留的痕迹。眼下道路两侧森林密布，路面上也长满了杂草。但公路附近没有幼苗，没有小树，低垂的树枝也都被砍断了。
 
行至阿灵顿附近，才看到路上有些行人，时间大约是八点不到。他先是驶过了一辆装着萝卜和甘蓝的马车，然后是一辆乳制品车，装货的部分封闭着，淌着水。车主在他通过时都盯着他看，他向他们问好，对方充耳不闻。
 
淌水说明有冰。不用机器就能造冰？古时候，人们在冬天把河里的冰切块打捞出来，夏天到了就铺上一层隔热的锯屑，藏在冰窖里。现在的人也许又开始这么干了。
 
教堂的钟声敲了八下。马特的手表显示8点05分。
 
他驶进了城里。城里有的人在人行道上行走，有的骑着自行车在路面的坑洼间穿行。街边的店铺要么钉着木板，要么早就败落了，只有一家卖圣经的店还开着。
 
路人的装束似乎没什么变化。就算穿着现在这套短袖衬衫和牛仔裤上街，也不会有人对他多看一眼。
 
油表指向1.0英里时，开始“滴滴”响了起来。事实上，标志“电量低”的灯已经闪了几英里了。他在一个标着“侦池”的路口向右拐弯，然后顺着斜坡往下开。车子在离开小湖约一个街区的地方“吱嘎”一声停下了。
 
湖对面原本是他母亲住的地方，现在成了一栋公寓楼，多数窗户都用木板封着。
 
他从后座上拿起出租车司机的背包，把全部家当一股脑塞了进去：时间机、手枪、弹药、水瓶、两张珍贵文物、司机的钱包、色情笔记本等等，统统装进去藏好。这些东西或许能卖大价钱，但也有可能一文不值。圣经店里大概不会有什么色情读物。
 
工具箱又大又沉，差不多有十五磅，但或许能派上用场。他把毯子卷成一根紧密的圆柱体，夹在腋下。带着这些，得花两小时才能走到MIT，也可能得三个小时。
 
有几个人正在停车场的一头钓鱼，看着像是一家人。他们派出了其中最小的成员——一个男孩——前来侦查出租车驾驶员的情况。小男孩过来了，先是狂奔，接着小跑，继而行走，最后干脆拖着步子挪了过来。他到了马特跟前脱帽行礼，头发剪得相当外行。
 
小男孩大概十来岁，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不过倒是很干净。“先生，你在钓鱼吗？”
 
“没有。我想开车去MIT，但车子没油了。”
 
“油？”——看来这个字没能流传下来。
 
“我车子的燃料电池用光了。”
 
男孩缓缓点头：“我爹想问车子的事。你从哪儿弄来的，还有别的吗？”
 
马特望着远处的那家人，他们也都望着这边，听着对话。那位父亲友善地冲他挥了挥手。“呃，我自己过去和他说吧。”——正好趁机打探点情报。他也冲对方挥了挥手，然后跟在男孩身后走了过去。
 
那男人戴着顶黑色宽边帽，身上的衣服也全是黑的，看样子五十来岁。他妻子比他年轻，穿了条从脖子罩到脚踩的直筒连衣裙，上面除了一个银色的十字架，什么多余的花纹都没有。男的身上也有一个，看样子都是从薄金属板上裁下来的。
 
“他要去MIT。”男孩告诉父亲。
 
父亲礼貌地和马特握了握手，说自己名叫摩斯。“这么说的话，这车子就不奇怪了，他们那儿有很多这样的东西，这辆看起来最新。”他望着街上马特的出租车说道。
 
马特不动声色地点点头：“钓到多少鱼？”
 
“就一两条小的，”摩斯低头望着透明的工具箱，“鱼竿还有一根，但卷轴坏了，你能修好的话，就拿去碰碰运气。”
 
马特放下盒子和背包：“让我看看，不保证能修得好啊。”
 
“亚伯拉罕，去。”男人招呼了一声。男孩应声跑开，去拿钓竿。
 
正好趁机打听一下现在的情况。“你们都住在阿灵顿吧？”
 
“前俩月都住那儿，天冷前得回城。”男人的口音一点都不像新英格兰一带的。
 
“你是波士顿本地人？”马特继续问道。
 
“对啊，姥爷辈从卡罗来纳迁来的。你家呢？”
 
“大半是剑桥人，也有俄亥俄的。”他不假思索地答道。
 
“俄亥俄州？”
 
“是挺远的，”他开始信口胡编，“我父亲想让我上MIT。”
 
亚伯拉罕带着钓竿和卷轴回来了。“线卡了，动不了。”他边说边扯了两把，线绷得紧紧的。
 
“让我瞧瞧。”马特接过这个新玩意儿，坐在地上研究起来。接着，他胸有成竹地拉过工具箱，取出一套小号螺丝刀。最小的那把菲利普的刀头正好能卡进固定卷轴的螺丝。
 
“工具对了就好办了。”父亲懊悔地说了声。马特心想思路对头就更好办了，但这话他没有说出口。
 
眼前的卷轴是个由齿轮、卡爪和凸轮构成的紧密系统，由顶部的按钮控制，设计相当精巧。他打量着它，一边拨弄，一边轻扯鱼线。凸轮似乎卡在了一个奇怪的位置，他轻轻按了下去。“咔塔”一声，鱼线松了。“行了，修好了。”他边说边把卷轴递到摩斯面前，并把刚才卡住的部分指给他看。
 
“是拉头坏了？”
 
“我不知道它叫这个名字。”他将卷轴旋松，在里面滴了滴油，然后上到半紧。
 
“你在MIT工作？”父亲问。
 
“以前是，”马特决定冒险说两句真话，“听说过时间物理学吗？”
 
摩斯哈哈笑了起来：“我只学过几个字和数数。数字也知道得不多——你就是干那个的？”
 
“以前是。想看看还能不能干回老本行。”
 
摩斯朝出租车的方向歪了歪脑袋：“那么老的东西你都能摆弄，他们还真得给你份工作。”
 
马特把卷轴的罩子旋紧，递了过去：“再试试。”
 
摩斯晃了晃一个脏兮兮的罐子，从里面拖出一条蠕虫，串在线头的钩子上。他做了几次神秘兮兮的动作，把虫子上下甩了几下，然后嘀咕了一声“行了”。
 
马特跟着他来到水边。摩斯熟练地一抖钓竿，鱼饵在空中划出一道悦目的弧线，在约莫二十五尺外落水，水花四溅，接着他把钓竿递给了马特。
 
“呃……这个要怎么用？我只用过木质钓竿。”——还是200年前的事了。
 
摩斯拿起自己的那根钓竿，做起了示范。“觉着鱼咬线之后，等一小会儿，然后放钩子，别太用力，”说着，他稍微扯了扯钓竿，“然后就收线。”他顺时针转动侧面的手柄，鱼线随之收了回来。马特跟着他做了一遍。
 
“跟我说说你那个什么时间什么理的吧。”
 
“时间物理学？呃，老实说我只是个干手工活的。我负责造时……设备，负责造实验设备，还有修实验设备。”
 
“那种东西这儿有的是……可如果MIT不让你回去呢？”这是在含蓄地问他干了什么让自己被解雇的事。
 
马特朝四周看了看，说：“我说摩斯，能保守个秘密吗？”
 
摩斯把钓竿交到左手，右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向基督发誓。”
 
“我……呃，我本人就是一个实验的一部分。我已经睡了差不多有两百年了。”
 
摩斯望着他一言不发。马特继续问道：“今年是哪年？”
 
“71年。”
 
“什么71年？”
 
“可别那么说话。”摩斯眯起眼睛低声说道。
 
“听着，我是认真的。我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我来自遥远的过去。”
 
“所以你说起话来才这么怪怪的？”
 
“是啊。”
 
“我还以为俄亥俄人就是这么说话的呢。”
 
“不是，以前的人说话都这个腔调——可能得归功于电视吧。”
 
“那个我听说过。赞美基督，现在已经没了。以前能见着许多，一堆堆的，全烧坏了，都是重临日留下的——”说到这儿，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那就是71年前的事。基督重新降临了，跟预言里的一样。”
 
马特的心中涌起了一股强烈的冲动，想立刻放下钓竿，钻进汽车，以最快速度向南行驶，到MIT找个人问问清楚。
 
摩斯继续小声说道：“你可不能让别人看出来你不知道这些，有的人可蛮横着呢。再说，从前还有过否认者。”
 
“你说从前？”
 
他点点头，收了收线：“现在还有呢，离这儿很远的西边，在蛾摩拉。传说是这样的。圣经里没提到这个，就写了以前那个蛾摩拉。”
 
“你是说加利福尼亚？”
 
“我听人这么叫过，还有‘好莱坞’，”他玩味着“好莱坞”三个字，语速很慢，“正经人都说‘蛾摩拉’。”
 
“这一带没有人怀疑神喽？没有否认者？”
 
“打我小时候起就没有了，”他盯着鱼线和水面的交界处，脸上露出了不安的神色，“那会儿真糟。可这也说不得，只能在家说说。”
 
“现在有很多说不得啊。”马特说。
 
“你们那会儿不是这样？”
 
“嗯，没这么严重——等等！”说话间，他手里的钓竿跳了两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钓竿就扯成了弯弯的圆弧。
 
“上钩了！”摩斯喊道，“稳住！”马特开始收线，上钩的鱼儿在水里左冲右突，有两次还突然加速，让他险些收不住线，但他还是很快将它拖到了岸边。亚伯拉罕带着个网兜跳进水里，双手并用地把鱼儿拖出了水面。它有成人的前臂那么大，活蹦乱跳的。
 
“是主赐给我们的！”男孩兴奋地叫道。他在水里“哗啦哗啦”地走着，险些被绊倒。
 
“初学者的运气。”马特说。
 
“喂，这可不是运气，是命运，不能算运气。”摩斯说。
 
鱼很肥，全身闪着黑色的光泽，两边腮上各长着一个工整的银色十字。“这种鱼你不认识吧？”
 
“从没见过鱼长这样的。”马特说。
 
“可不是每天都抓得到的——露丝！”他冲那女人喊道——她正在一张野餐桌边读圣经。“这条被赐福了！”
 
女人匆匆走过来看了眼，惊呼“我的天”！然后捧着鱼和网兜走到水边的一块厚木板那里。她把还在扑腾的鱼儿摁到木板上，然后抄起一把厚刃刀，往鱼腮后面用力一压，把鱼头剁了下来。接着她在两边腮的十字上都吻了一下，然后把鱼头扔回了浅水里。
 
鱼头扭动着漂向了远处。
 
亚伯拉罕带了一桶水来。露丝用一把薄刃刀划开鱼腹，扯出了一段红色和银色相间的内脏。然后她五指并用，把鱼儿像水果一样剥了皮。
 
“差不多全是肉。”摩斯说。
 
原来是这样。它是台生物工程制造的食品机械。“你们不常抓到这种鱼么？”
 
“这种么，可能一礼拜能抓两条吧，感谢上帝。你能抓到可是个好兆头。”
 
“哦，很好。”马特看着露丝清理鱼的内脏。它的骨头很少，基本上就是一整块长方形的肉。露丝把鱼身清洗干净，剖成八厚块，放到一个浅浅的碗里，然后旋开一个宽口瓶，倒了些红色的酱在鱼肉上。
 
“做成烧铐，”摩斯说，“我们把火生起来吧。”
 
“少用点炭，摩斯，”露丝说，“我们不用生太大的火。”
 
摩斯翻了翻眼珠：“少用点炭。”他领着马特到了野餐桌旁的烧烤架边上。摩斯的另外两个孩子都是年轻的女孩，她们已经收集了些燃料：几把干草，几根细枝，整整齐齐地垒成了几堆。然后，他们从几个用得很旧的塑料袋里拿出几根较粗的枝条和几块木块，有些是用过的，都炭化了。
 
“姑娘们每天早晨都去找木头，”摩斯说，“越来越难找了。”
 
“你们会搬到城里住吧？那里的热气比较充足。”
 
“没错，他们有太阳能，不过挤了点。”他在地上铺些草，又在上面压了些树枝，垒成一顶锥形帐篷的形状，接着又从兜里掏出了引火的家伙——中间是根链子，链子的一头是把挫子，很粗，就像锉指甲的那种；另一头是根金属棒。他用棒子在锉子上一蹭，擦出了明亮的蓝色火花。地上的草堆里隐隐冒出了红光，他吹了吹，火升了起来。草堆上的枝条开始“噼噼啪啪”作响，他小心翼翼地把大一些的枝条加入了火堆，三根一组，边放边吹气，一只手在火焰后面罩着。
 
这种生火的手艺可以上溯到石器时代。但这把引火工具直到二十或二十一世纪才有，那只带螺盖的广口瓶也是，里面装的“烧铐酱”是给生物工程鱼调味用的。
 
“打火的东西哪儿来的？”马特问。
 
“传下来的，”摩斯头也不抬地说，“我爹死后，我在他兜里拿的。”
 
他用拇指粗细的树枝在小火堆周围搭了座松散的木头小屋，然后对两个女孩说：“干的好，姑娘们。”女孩们听了郑重地点点头。
 
“这地方一定是千挑万选的吧，”马特问，“这儿有很多人住吗？”
 
“暖和的话人就多，都出城来了嘛。估计教堂今天有两千人，还得加上白天到镇子里来的人。十月、十一月之前，阿灵顿大概有2200多人。”
 
“你知道波士顿住了多少人吗？波士顿地区？”
 
“嗯……我估摸着冬天有一百万吧。”
 
“这儿冬天没暖气吗？”
 
“只有你自个儿产生的暖气，”摩斯把剩下的木头围着火堆摆好，然后坐了下来，“以前是什么样的？”
 
马特指着河对岸的公寓楼说：“以前我母亲就住在这儿，一年到头都住湖边上。冬天那地方可热了，我待都待不住。”
 
“她那儿有电？”
 
“还有壁炉，不过只在特殊场合使用。那会儿是2050年代。”
 
摩斯晃了晃脑袋：“我对数字可不在行。”
 
马特在心里默算片刻，然后说道：“大约是基督重临前的130年。”
 
“那么久……”摩斯的五官因为专注而收缩起来，“我姥爷大概是重临前20年生的，他的姥爷嘛……”他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会，但最后还是摇了摇头，吐出了一大口气。
 
“要是一代人算25年，那就是他的祖父的父亲那会儿的事。”马特说。
 
摩斯抬头看着马特，两眼炯炯有神：“你就是从那时候来的？”
 
“嗯。”马特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从自己体内流走了——是元气和希望。
 
摩斯看在眼里：“还回得去吗？”
 
马特清了清嗓子说：“我……我也不知道，也许可以吧。”——总得有人回到193年前保他出狱吧。
 
这时露丝提着鱼过来了，手里还拿着两块格栅，像是冰箱里的架子。她凝望着火堆问：“10分钟能好吗，摩斯？”
 
摩斯应了声：“到了时候自然会好的。”露丝听了耸耸肩，把鱼放到了桌上。
 
他又往粗枝里添了几根细枝，然后轻轻吹气，火熊熊地烧了起来。“要是回不去了，陷在这儿了，那你就得入个会，在这儿非入不可。你在你们那会儿是哪个会的？”
 
“你说教会？”马特问。摩斯垂着眼睛点了点头。如果回答“前改革派犹太无神论者”可能不太好算。“是卫理公会的吧。我们那时候嘛……教会没有现在这么重要。”
 
“书上就是这么写的，”摩斯说，“所以你们都很虚弱——嗯，我们都很虚弱。人类嘛，都差不多。”马特不知该怎么回答才算稳妥。“卫理公会，”摩斯轻声说，“和旧天主教差不多吗？”
 
“我出生前很久就从天主教里分离出来了。”卫理公会是介于几个宗派之间的宗派，他是从儿时的朋友那里约略听说的，信义宗啦什么的。
 
“希望MIT不会因为这个为难你。应该不会，你是从第二次降临之前来的嘛，直接跳过去了。但那些教会的人有时很不讲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嗯，和他们说话要小心”
 
“说话和做事都要小心，要很小心。”
 
“我会注意的，谢谢你，摩斯。”
 
“MIT的人都是研究科学的，可能会给你腾个地儿，如果他们讲理的话；可他们也是教士，大部分是。”
 
刚才生起的火已经烧得很旺了，热气直往外窜，两个人都向后挪了一些。摩斯说：“等火烧小点儿再烤。”
 
“这么说……现在已经没有卫理公会的人了？”马特问。
 
“这一带是没有了。南边儿还有点基督会、浸礼会什么的。我们这儿嘛，只有基督徒。”
 
“人人都是？”
 
“哦，是啊，”他迫不及待地答道，“你有22岁吗？”
 
“我可没看上去那么年轻，27啦！也可以说是200多岁，如果从生日开始算的话。”
 
“他们可能会让你服务一段时间。”
 
“在军队里服务吗？”
 
“军队？不，是为主服务。我18到20岁那会儿就服务了一阵，人人都得去。但如果你正好在念书，就等你毕业了再开始。”
 
“服务是要做什么呢？”
 
“做你最拿手的。你嘛，大概能做个机械师，或者给科学家当助手，”说着，他晃着脑袋哈哈大笑起来，“也可能直接让你当科学家，再给你配个助手。你上的学应该够做科学家了吧。”
 
“我学的可都是些旧东西，科学是会过时的。”
 
“也许吧。你的那个时间化学我就从来没听说过，他们可能已经不研究这个了。”
 
“是时间物理学。可你说的没错，没人研究的话就……就太可惜了。”——不光是可惜，简直是当头一棒。
 
马特琢磨着该以什么身份在MIT出现。或许最好的办法是直接走进去说：“你们好！我就是你们一直在等的时间旅行者。”但他来的时候，新罕布什尔州的边界可没人在等。他想了想，觉得还是该偷偷溜进去，先摸清情况再表明身份。这样或许能免于被人耻笑，至少不会被绑在柱子上烧死。
 
亚伯拉罕走了过来，在父亲的耳边低声耳语了几句。摩斯对他说：“你问他吧。”
 
亚伯拉罕走到马特跟前：“爹爹说可以问你，我能看看你的车吗？”
 
“当然可以，我陪你去，我来开锁。”马特站起身来，在衣袋里摸索着串在出租车司机戒指上的那一大串钥匙——主要是塑料的电子匙，可也有两把老式金属钥匙。其中的一把塑料匙上写着“三菱”。走近轿车时，他在钥匙上按了按，上面的红灯闪了两次——没电了。车门最后一次解了锁，缓缓发出了一声闷响。
 
两个姑娘也跟来了，见车门打开便一股脑挤进车里，在里头又蹦又跳。眼下，这辆过时的东西大概是州内，甚至是东海岸最新的车。让她们玩玩也没有什么，反正弄不坏。
 
“先生，这是什么呀？”亚伯拉罕在地板上发现了一枚点357口径的麦格农子弹。
 
“来来，给我。”马特边说边伸手去拾子弹。
 
“那是子弹吧？”站在他身后的摩斯问道。
 
马特沉默了片刻。的确是枚子弹。“看着像。”他边说边把它递给了摩斯。
 
摩斯把子弹放在手掌上来回摆弄。“这东西从来没见过。不是步枪子弹吧？”
 
他们是不是已经偷看了他的包？“是手枪子弹，”他没有朝包的方向看，“你们这儿只有步枪，没有手枪？”
 
“我爹那会儿就没了，都是违法的，”摩斯看着车窗里面说，“小心点儿，亚伯拉罕。”接着又瞥了眼马特说，“那里边没手枪吧？”
 
“据我所知没有，我还没仔细检查呢。”
 
“孩子们，回火堆那儿去。”孩子们抗议了几句。“亚伯拉罕，去看看煤好了没有。”
 
孩子们闷闷不乐地放下父亲禁止的玩具，走开了。摩斯把弹壳递给了马特，说：“见到这个不意外？”
 
“不意外。我们那会儿枪多得是。”
 
摩斯点了点头：“小心点儿，枪在我们这儿可是个大麻烦。”
 
“谢谢，我还有好多要学呢。”
 
亚伯拉罕在那边喊了一声，火差不多了。
 
午饭的气氛礼貌而紧张。一家人为了那条鱼对上帝和马特大赞特赞，但在场的成年人明显都盼着他滚蛋。摩斯原本想把车锁好，可电力不足，钥匙失灵了。他们把车子彻底搜了搜，结果没找到什么违禁品，也没发现有用的东西。
 
湖边那条通向地铁站的自行车道还在，他上回还在那里搭地铁给母亲送过葡萄酒和日用品。摩斯提醒他别去地铁站，说那里是“隧道鼠”的老家，一年到头都住着流浪汉。不过那地方夏天凉爽，冬天也活得下去，但出没的尽是些不法之徒，任何人在那里都不会觉得安全。
 
马特和那家人道了别，然后沿着上坡走向麻省大道。他还从来没从这里步行去过MIT，但路途不会太远，顶多六七里地，他以前骑车走过。
 
周围阴沉沉的。街道都冻得变形了，看来几十年都没人保养了。街边的店面东倒西歪的，店门口的牌子有的褪了色，有的被新刷的文字覆盖了。人行道上用砖块和木板搭了桌子，有人在上面卖吃的喝的，还有旧衣服和二手货。马特买了杯可疑的家酿啤酒，喝起来温温的酸酸的，售价两毛五——是他现有财产的四分之一。
 
渐渐地，他不再觉得有人在监视自己，他躲进了一个门洞，从出租车司机的钱包里摸出一张百元大钞。他不想对人亮出厚厚一卷纸币，可他迟早得拜访一趟银行，或者类似银行的人物或机构。他还想知道，这些旧纸币现在是否还没有这些纸张值钱。
 
他希望刚才能和摩斯多说会话，但那枚子弹关上了对话的大门，它还明明白白地告诉摩斯：马特在撒谎，马特很危险。
 
走在街边时，注意他的人比他自己那个时代的还少。他拖着背包和工具箱走着，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不仅款式奇怪，而且还穿着睡过觉。而其他路人也一样，穿着类似的衣服，负着重物。这是一个只有流动人口，没有洗衣店的世界。
 
他在阿灵顿和索麦维的交界处找到了一家还算是银行的门面。它从前是家存储借贷机构，破碎的窗户里竖着张卡片，写着“家廷银行·保护存款·面向永久居民放代”。这张卡片上的错别字已经是他见到的最少的了。
 
银行里有个直通街道的大号保险箱，门开着，两边站着手持突击步枪的年轻男人。门上的电子锁大概已经不管用了。
 
尽管窗户很大，门也开着，但银行里面还是阴森森的。大堂中央有张宽敞的桌子，桌边坐着一个穿着破烂衣服、戴着破烂领结的男人，他身后立着一口高高的文件柜，面前摆着几个盛着硬币的碗，边上还放了把锯短了的散弹枪。
 
“下午好，”男人说，“我没见过你。”
 
“我是过路的，想问问这东西值多少钱。”马特从衬衫口袋里抽出那张百元钞票，展平了放到男人面前。
 
银行家拿起一件白色的塑料制品，看起来颇像摩斯钓鱼用的线轴，但当他摇动曲柄，那东西却发出了一道强烈的白光。男人拿起一把放大镜，对纸币端详起来，接着又把光源放到纸币背面，看着嵌在纸里的丝线的脉络。然后，他用食指摩挲了一阵总统的头像，纸币随之轻轻发出“一百”的声音。
 
“保存得很好啊，你从哪找来的？”男人问。
 
“在一辆车子的后备箱里，”马特答道——他说的是真话，“值多少钱？”
 
男人摸了摸下巴：“我可以给你50。”
 
“谢了，”马特边说边把手伸向纸币，“我可能会再来。”
 
银行家一把将纸币夺了过去。“等等！”他重新转动曲柄，打开灯光，把纸币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一阵，接着又闻了闻。“2074年的……也许能给你70，你还有货的话，75也行。”
 
“我就这么一张了，你出75我就卖。”
 
男人装模作样地考虑了一阵，然后说了声“好吧”。他拿出一个厚厚的钱包，抽出了三张闪着微光的20元纸币，又从面前的一个碗里抄起三枚沉甸甸的5元硬币。马特接过硬币装进口袋，又把纸币对着微弱的光线照了照，上面的肖像他认不出来。它们又软又旧，但看起来像是真的货币。
 
“如果找到和这个一样的就再来。”
 
“我会来的。”——还是先看看这点钱能在波士顿买点什么吧。
 
走到波特广场时他必须做出决定：要么沿着麻省大道拐弯，要么接着直走，进入一个从前的不良街区。有自行车的话，从这里骑十分钟就能到学院。他可从来没步行走过这段路，比起沿着麻省大道穿过哈佛广场，走直线大概可以省下一半路程。
 
这么扛着背包又提着工具箱，他渐渐觉得体力不支，而且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前方的街区也没那么阴森了。
 
再说他还带着把枪呢，尽管一想到拔枪射人，他还是打了个哆嗦。他只在12岁那年和一个损友打过气枪，而且从来就没命中过目标。
 
不过他其实也并不打算开枪，但有了枪，就有了一件强大的威慑武器——除非对手也有一把。尽管摩斯说，他连一把手枪都没见过，但“别人也可能有枪”的念头还是显得强劲而骇人。马特想到这就觉得心里一沉，但脚下照样迈着大步，走进了破烂的街区。
 
一旦到里面，就发现这地方并不比外面更显破败。这里没有街头小贩，行人也较少。他突然意识到一路上都没见过宠物，现在是下午时间，本该有汪汪叫的狗和懒懒地晒着太阳的猫。大概是现在养宠物太奢侈了，没人负担得起吧。
 
街上不时有自行车“喀啦喀啦”地驶过，居然还有骡车。当然了，这些骡子也可能不是纯天然的，就像那些生物工程培养出来的反常基督鱼一样。这里的文明看来是个高低技术的混合体，他得让眼睛和头脑保持开放才行。
 
看到茵曼广场时，他松了口气。广场上放了好多小贩的桌子，一小群人正在那里转悠。有张桌子上放满了书，但全都是圣经、赞美诗集和小册子。他买了一小本《新约》，书页被翻得很旧，经文下面划满了线，售价9美元。买下它是为了当作掩护，也是为了研究一下。现在开始学习关于基督的知识是个明智的选择。
 
广场上开着一家茶坊，他走了进去，这样可以更好地观察外面的人群。菜单上的茶大多是草茶，大概都是自家种的或就近摘的。一杯“中国茶”卖20块，和“纯味卡非”一样价钱。他选了一杯绿薄荷茶。
 
这么说进口货价钱很高，大型港口附近也不例外。他突然想到，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见或看见过一架飞机。现在是午后三点，天空是一片浑然的湛蓝。而以前的波士顿，哪天不是罩着一层薄雾？
 
集市上没人穿着看上去新一点的衣服。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人不会为了去集市特意打扮，也可能是根本就没有新衣服可穿，要不就是新衣服只能在特殊场合穿。女人的装扮大多保守，和露丝差不多。倒是有几个20岁不到的少女穿着牛仔或短衬衣，挑逗得惊人。这可能是文化上的原因吧：16岁还算是孩子，不可能成为欲念的对象。
 
那几个女孩子走过的时候，周围的男人并没有盯着她们看。谨慎起见，还是随大流吧。
 
距目的地还有一里路，马特打算赶在办公室关闭前几小时到达。于是他只喝了一杯就扛起背包继续赶路。走了几步，前面的一块牌子将他拦住了。
 
牌子上刷着“麻省神理学院向前一英里”，字的下面是MIT的圆形校徽。“神理学”是什么？在他的时代存在吗？他得上网搜索一下。
 
“要帮忙吗，先生？”说话的是个美少女。他意识到自己正站在牌子前面凝视，看上去大概像迷路的样子。
 
“呃……神理学是什么？”
 
“是一门科学，”少女小心翼翼地强调着“科学”二字，“是关于上帝的科学。你是来朝圣的吗？”
 
“不，不是，我只是个旅客。”
 
少女张嘴要说什么，但最后只是点了点头：“那么，祝你旅途愉快。上帝与你同在。”
 
接着她就一蹦一跳地走开，跑着步去追赶其他姑娘了。
 
关于上帝的科学？刚才买的书真得好好研究研究。
 
但他更需要的是一本历史书。他不在的时候一定发生了某件大事。是多久之前发生的呢？是一个突发事件，比如一场劫难，还是缓慢的演变呢？
 
麻省神理学院？里面的人都在干吗呢？他在那里是绝对无法适应的吧。马修·富勒，无神论教授，专门研究古怪好玩的神理学。想想都觉得可乐。
 
或许，科学和工程还是有人研究的，但出于某种社会方面的原因（比如这个什么“第二次降临”），研究得往宗教的方向靠拢。
 
走着走着，身边很快出现了一栋栋高楼。在他的时代，这些都是和学院有关，但多少都保持独立的研究机构。像马尔什教授这样的人物会在两头奔波：每周在MIT上几天课，其余时间就在街那头的生物技术或联合化学实验室做做项目。MIT的合约禁止他们在校内从事某些特定工作，比如武器研究等，但是一出校门就没人管了。
 
可现在，这些往日里高耸骄傲的建筑全都成了廉价公寓，晾衣绳上的衣服迎风招展，孩子们在庄严的院子里嬉戏玩耍。一度繁花似锦、修剪精致的园林，现在都成了逼仄的菜地。
 
话说回来，能把蔬菜种在户外而不用担心被偷，这说明社会秩序相当令人放心，也没人挨饿。
 
他完全看不出MIT的行政部门现在在哪里。1号楼有充足的自然光，如果现在已经没有电力照明，行政部门也许就还在哪里。他在校园里调了个头，朝“无限长廊”走去。
 
“无限长廊”两边的楼房最早可以追溯到1916年。到了20世纪中叶，这些建筑风格一致的楼房通过近四分之一公里的走廊连成了一体——虽然算不上“无限”，但也得花点时间才能走完。走廊是笔直的一条，学生们每年都有两次机会打开走廊两头的大门，让落日投下一条850英尺的光带，使平日里昏暗的走廊瞬间焕发光明。
 
现在的学生或许还在这么干，不过说不定还要以处女献祭。在他那个年代，学生中间流传着一个笑话，说这是在MIT唯一干不了的事，因为缺乏原材料。但就神理学对待性的态度来看，现在情况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
 
校园里此刻并不拥挤，但现在是八月，就算在他的时代，这时候也没多少人。从前的教室都装着独立的空调，目的是节约电费，因此气温一过90度，走廊和那些没人的房间就会变成烤炉。现在的情形也差不多。他沿着台阶走到了无限长廊的入口，打起精神准备迎接热浪。
 
长廊的这一头光线昏暗，空气滞塞，两侧的办公室都关着门。远处的光线比较充足，因为那里的教室都安了朝向走廊的窗户，上面的穹顶也透下光。走廊里原本涂着绿色的油漆，现在已经泛黄；木制的摆设看起来有几世纪那么旧，破损处修复得相当业余；破碎的窗户上补着四方形胶合板，看起来也不怎么新了。穿行其间，他不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走廊里只有寥寥几个学生，全都缓慢而安静地走着，感觉奇怪得不得了。上下左右一片阴沉，空气中弥漫着一阵霉味。从前只要一走进来，就能下意识地闻到强烈的化学物品味和机油味，现在这些气息都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修道院的气氛；可能这地方真的变成修道院了吧。
 
路过圆形大厅，周围的窗户里都镶上了彩色玻璃，上面的画着苦路14处，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仔细一看，这些窗玻璃显然都是从别的什么地方移过来的，可能是间教堂吧。玻璃太小，只能先装进胶合板再镶进窗框，胶合板一律涂成了黑色以示对照。
 
比起2074年的那个时代，马特注意到了这个时代在脸上弄疤已经不时髦了。只不过这个风俗还没有完全消失，他在走廊里还是遇上了几个脸上有疤的人，主要是年长的男性；也有几个女人的面颊上留着几条淡淡的疤痕。
 
这里的男人，年纪越大脸上的疤痕就越重，而且那些疤痕也不具备什么艺术性，不过是面颊和额头处有几条平行的凹槽罢了。也许这是一股最近才渐渐消退的风潮，或是有什么宗教含义。说不定他们的长袍底下藏着什么，只有上帝才知道。
 
101室是总务科，但房门关着，上了锁。今天是周六，当然没人。
 
门边贴着张手写的神学学士学位课程更改通告。学生们现在得选修“预兆和神迹101、102”（而不仅仅是“预兆和神迹10”）以及“基督教伦理学进阶111和112”，还得参加两轮传道研修班。新生如能展示合适的素养，就可以跳过人生转变课，直接选修辩经课。
 
这时，一个大个子男人走了过来，他额头上有条疤，身上穿了件蓝色长袍，腰里系了条腰带，手上拿着根沉甸甸的手杖，虽然没有什么徽章或者佩枪，但一看就知道是位大人物。
 
“先生，你有事吗？”他问道。
 
“没事，先生，我只是四处看看。”马特答道。
 
“办公室明早10点左右开。在那之前，学生和教师之外的人都不得进入。”
 
马特并没有辩解说自己是教师，而且是个货真价实的正教授。他对那男人道了谢，顺从地从大门退了出去。
 
廊柱还和以前一样，高大威严，连绵不断。大理石台阶一直延伸到街上，每级台阶都被磨得滴溜圆，那是上百万双或急或缓地前去上课的脚踩出来的。
 
他得找个住的地方，还得吃点东西，还要洗个澡、换身衣服。现在的他已经开始散发出几个世纪没换衣服的气味了。
 
台阶下是个废弃的公共车站，有个女人正在那里卖衣服。她面前摆了张桌子，上面整整齐齐地陈列着几叠旧衬衣和旧长裤，旁边还有个架子，挂着黑色的学院袍，大多十分破旧，只有几件稍微好点。
 
马特一件件看了起来，心想可以买下来当作掩护。
 
“袍子得有MIT的通行证才能买。”女人提醒他。
 
“哦，谢谢。”通行证他当然是有的，但亮出上面的日期可能会让对方大惊小怪。他选了条结实的牛仔裤和一件印着MIT标志的灰色T恤衫，买这些看来不用通行证。
 
两件一共21美元。女人从一个敞着口的盒子里摸出一些纸币和硬币找零。信用卡读卡机什么的是没有的。
 
“我想找个住的地方，”马特说，“不要太贵的。”
 
“那你找错地方了。中央广场那儿有五六十美元的单间，在马革辛街上，沿着麻省大道走一英里半。”
 
“谢了，我会去看的。”那一带以前是个附庸风雅的社区，犯罪率高，但“挺有趣”，到处都是暂住客和外国人。现在的他既是暂住客，又是外国人，倒也很适合。
 
他沿着麻省大道走着，走过两个街区时闻到了一阵菜香，于是停下了脚步。街边有家饭馆，他在一张露天桌子边上坐下，要了一碗大杂绘——一把豆子、马铃薯、洋葱和大蒜搁一起煮。外加一杯凉凉的、淡淡的大麦酒，要价一共5块。吃着吃着，有个衣冠不整、瞎了一只眼的女人在边上弹着竖琴唱起歌来。她唱了几首，最后以一曲摄人心魄的布鲁斯结尾，唱的是《不求回报的爱》，颇有几分宗教意味。临走前，马特往她的杯子里丢了枚两毛五的硬币。
 
麻省大道两边的店面大多开着，有卖药片的、文具的、家具的、毛毯的等等，有家书店正在出售概论性质的教科书和宗教读本。马特拿起两本数学书翻了翻，不出所料，作者在正式探讨几何学或微积分之前都会先写一章启示性的文字。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念神理学的学生还是得学习基础的科学知识。
 
书店里没有物理学教科书。他在书籍间翻了好久，才在形而上学类中找到了些牛顿物理之类的文字。
 
那里头提到了热物理、基础电学、磁学等等，他草草翻了下，没有找到关于相对论或量子力学的文字，时间物理学就更别提了。
 
这地方以后还得来。他买了本《形而上学和自然世界》，然后接着朝马革辛街走去。
 
快到傍晚时，他找到了一间窗户里放着张卡片的屋子，卡片上写着“房屋出租，有卫浴”。一个散发着腐臭味的老太婆收了他四十美元，然后给了他一枚木质硬币，用来在天亮时支付洗澡的费用。他又额外付了一美元，换来了一支蜡烛、两根火柴、一句“别把屋子烧掉”的警告，以及屋子外面厕所的方位。
 
他的房间在三楼，小小的，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高高的窗户里透进月光。
 
他吹熄蜡烛，心满意足地倒进了软软的床里。
 <hr /> <ol><li> 
蛾摩拉，旧约圣经中的堕落之城，后为上帝毁灭。​​​​​
</li><li> 
意思是“烧烤”，因发音相异。​​​​​
</li><li> 
麻省神理学院，原文MASS. INST. OF THEOSOPHY。​​​​​
</li><li> 
描绘耶稣受刑经过的连环画作。​​​​​
</li> </ol>

12
 
马特懒洋洋地躺着，半睡半醒，通体舒泰。这时，隔壁突然响起了教堂的钟声。他穿好衣服下楼，在楼道间看到了一则通告，说沐浴和早餐要在教堂礼拜之后。周一都得这样？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厕所里透进几缕日光，看起来感觉稍微好了些。要是太亮堂，边边角角的虫子估计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厕所里放的不是一卷卷的厕纸，而是从教堂通讯录上撕下来的一方方书页，如厕过程因此比预料中愉快了不少。
 
方便完之后，他绕到了屋子前面，想出去走走，但转念一想又犹豫了。放眼望去，四周见不到一个人，也许这个时候大家都上教堂了吧，可能不上教堂是违法的。
 
回到门厅，他静静地站着听了会儿动静。整座房子好像就他一人，让他忍不住想窥探一番。
 
房子很老，可能是20世纪建的，或许更早。墙上有电源插座，但里边都没插东西。他找到了两本圣经，厨房里还有本收集发票用的剪贴簿，此外就没有其他书了。
 
圣经开本挺大，外观也挺新，正文之外另有附录“重临启示录”。此外还有个配了相片的部分，名为“重临图解”，里面展示了耶稣的种种事迹：治愈整个特护病房的病人；在时代广场堆起如山的面包；在椭圆办公室和一个貌似总统的白发男人对话；头戴棘冠和光环，在半空中盘旋。
 
只有两种解释：要么是耶稣以马特儿时熟悉的棕发蓝眼的面目重返地球，要么就是骗局一场。
 
马特一开始觉得那就是个骗局，但仔细想想……要是他成年以来的信念都是完全错误的，那么，上帝啦，耶稣什么的，全是真的？
 
如果的确如此，那么他所信奉的其他观念也会随之瓦解：他深信不疑的理性主义的宇宙，只不过是“上帝为了其特殊原因所维持的巧妙机关”；那些其他类似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循环论证，就更像是在自说自话——上次听到有人严肃地提出这个观点时他还年轻，当时一群人灌了一肚子啤酒，胡侃了一夜。
 
后来还有一次，两个衣冠楚楚的小伙子敲开他的家门，企图把信仰的热情传染给他。其中一位极力争辩，说马特信奉的理性主义只是诸多信仰体系中的一种，而且什么都解释不了。举例来说，它解释不了他俩坚不可摧的信仰。
 
马特当即反驳，说这可以解释，变态心理学里就有相关研究。说到这份上，对话就很难继续下去了。他原本还打算指出：理性主义不需要所谓“信仰”，有观察就够了，可以测量的真实世界才不关心你信仰什么呢。
 
他又看了眼圣经上的相片：一个头戴光环、浮在半空的男人，一堆面包，一间挤满演员的特护病房，外加一个乐意奉陪的总统。其实也谈不上是什么奇迹。
 
那么，现在全世界都信这个吗？他急切地想找个人问问，或者找本历史书——只要不是圣经，什么书都成。
 
这时，前门发出了“咔塔”一声，他心虚地合上书本，但随即又重新打开。走进门厅的是女房东，正边走边梳头。
 
她冲他点了点头。“读这个和上教堂一样，还不会像牧师那样让你睡着。”说着，她打开了通向厨房的门，“这儿有面包和咖啡。”
 
“咖啡”是某种烧焦的草泡出来的水，切片面包倒是又脆又好吃，上面抹了一层黄油和一点草莓酱。女房东指了指炉子上冒着蒸汽的水桶，说屋子后面有肥皂，还有衣服。
 
马特拖着水桶走到阳台上，那儿有块洗澡的地方，约一米见方，地下铺着板条，三面有齐头高的屏风。地下还有个水桶，盛着冲洗用的水，旁边挂了几条破破烂烂的灰色浴巾，摆着一方样子粗糙、闻起来像是熏肉的肥皂。
 
肥皂让他的头发根根直立，身上也多了股早饭的味道，但无论如何，能洗洗总是好的。他回到小屋，换上了新买的旧衣服，随后又加付了一晚的房租，女房东给了他一把挂锁，好让他在外出时能把东西锁进房内的保险箱里。
 
该把什么留在房里呢？女房东多半另外有把钥匙，要是她在偷看的时候把时间机弄没了，那就麻烦了。马特拨弄了下盖在“重启”键上的半圆形塑料，发现它还牢得很，得蓄意破坏才能弄开。手枪和弹药也不太好留下，但明智起见，还是不要带去MIT吧。
 
他最后决定只带上钱包，其余全部留下。两份珍本文件也暂时先放着，等了解情况后再作决定。
 
至于那本色情笔记本，得放在最后了，它所包含的技术可能在这个时代极有价值，但它的内容可能让他在监狱里度过余生——终生监禁可能都是轻的，万一大卸八块就完了。
 
麻省大道上阳光普照，一派祥和之气，骡马往来，蹄声得得，拉着车辆“吱嘎吱嘎”地向前行进。空中弥漫着淡淡的谷仓气息，外面还罩着港口吹来的海风。马特拿了张百元纸币去了一家银行，得到的答复和昨天差不多——在哪发现的，还有更多的吗？办事员先是开了100美元的价，最后125美元成交。他又可以去买点东西了。
 
马特出了银行，慢悠悠地朝1号楼走去，一路走一路编故事。他编了好多版本，具体说哪个视情况决定。他可不能径直走进院长办公室说：“嗨，我就是你们一直在等的时间旅行者马修·富勒。”他来的时候根本没人在等，这说明现在和过去之间发生了断裂——按说他现身时间和地点应该广为人知才对。
 
或许，它们其实并不为人所知？他曾在2058年把时间机的材料交给了马尔什教授，教授在对待这些材料上可能并不那么大方。
 
他进入1号楼，走过行政办公室，然后沿着无限长廊朝图书馆走去——那儿以前是科学和人文图书馆，现在是什么不得而知。
 
长廊两边的墙壁上光秃秃的，看着怪怪的，以前墙上总是胡乱贴满各种各样的布告和声明。每到周一早晨，长廊里总是挤满熙熙攘攘的学生。现在呢，除他之外，那么长的走廊里只有八个人。
 
他可不想一个人待在图书馆。还是干点别的来打发时间吧。
 
走着走着，就到了玻璃上画着苦路14处的圆形大厅，这里有扇双开门，门外曾是一个四周围着建筑的方院。
 
推门出去，大方院还在，但保养已不及从前，草色枯黄，中间泥巴都露了出来。院子里有个从头到脚裹着黑衣的女人，正趁着清晨的凉意用电动除草机除草。这机械马特在照片上见过，他想走过去研究研究，看看这一台是博物馆里拿出来的还是新造的。但贸然接近一个年轻的单身女子可不太好，说不定看多两眼都会惹上麻烦。于是他转开目光，迈开步子，往河流的方向走去。
 
河也变了。现在的查尔斯河两岸塞满了摇摇欲坠的船屋，多数船屋不过是停在岸边的浮台，估计早晚都会下沉，这些看来都是23世纪的学生公寓。男女分别住在不同的区域，放眼望去，见到的多是年轻男性，女人只有三两个，全都穿着一身黑。
 
船屋都漆得花里胡哨的，看上去很不协调——鲜绿色、橙色和红色的墙壁并排在一起，墙上装饰着卡通图像，有蜡纸印的，也有喷涂的。不出所料，没有猥亵的内容，只有用模板印得工工整整的圣经段落。有几个地方胡乱挂着金属片和碎玻璃，它们在微风中叮咚作响。有人在小提琴上安静地练习音程。他年轻那会儿，在MIT的宿舍楼里练琴简直是找死，被人从窗户里丢出去是迟早的事情
 
空气中传来淡淡的煎鱼的香味，几间船屋里，有人正在捕鱼，渔夫们懒洋洋地看着鱼线，有一位还撒下了一张圆形的渔网。不晓得多久才能抓到一条生物工程造就的基督鱼，基督鱼会游进这条通向大海的河里吗？
 
这个问题他大可以一直琢磨下去，但如果那些鱼儿的确是生物工程的产物，那它们多半还是会待在本地。得搞些数据才行，想到这儿，他转身穿过纪念大道，朝图书馆走去。
 
正对纪念大道的玻璃墙碎了几处，但缺口都用叠在一起的玻璃瓶修补好了。原本的自动安保系统已经让位于一位手持木棍的保安。他坐在大门口，看起来很和气。
 
马特没对他说谎。“我没有通行证。”
 
“要带书进去吗？”
 
“不会。”
 
“那也别把里面的带出来。”保安说完这句，就让马特进去了。
 
图书馆里到处是矮矮的书堆，桌椅都胡乱摆着，桌椅间的空地上放着些文件盒，盒里的书都背脊朝上放着。文件盒里的都是平装本，被翻得破破烂烂的，摆放也看不出什么顺序。书架上都装了玻璃，上了锁；玻璃上都罩了层灰，里面的书名难以辨认。
 
室内没有查阅书籍的电脑终端。不知道电脑发明前图书馆都是怎么给书籍归类的，应该会有索引之类的吧，把要找的书告诉管理员，然后由管理员代劳。
 
研究研究，或许能找出规律。他在那些平装本里翻看起来，结果发现和书店里看到的没什么两样。
 
接着，他发现了一本薄薄的册子，书名只有寥寥三个字：《美国史》。他走到窗边，一屁股坐进一张软椅，打开书本翻到第一页。
 
“元年元日，耶稣基督现身于美国总统的椭圆形办公室。”
 
邻页上印着张相片，和他在马革辛街上看到的那本圣经里的那张一模一样。
 
正文写道：“几个世纪以来，美国的男女都活在罪中，因其无知，其罪可赦”。一句话便将耶稣重临前的历史一笔勾销。当时有少数人无视感官和内心的昭示，拒不接受重临，元年战争随之打响，战后又爆发了“正念运动”。书上没说运动持续了多久，甚至看不出运动是否已经结束。
 
相片里的比利·卡伯特总统似乎在重临前就已蒙上帝感化，因此耶稣才选中他的办公室向世人现身。卡伯特随后成了第一主教，继而发起改革，精简政府，其手法一半出于神启，一般由基督亲自授意。
 
书里有张地图，他看了一眼就读出了书上没写的意思。元年战争后产生的政体仍叫“美利坚合众国”，但国土只包括缅因和佛蒙特以南的东部沿海诸州，国土内部还有明显的空缺。纽约州东部的三分之一被涂掉了，马里兰和弗吉尼亚州里靠近华盛顿的一大块没了，亚特兰大和迈阿密也都不见了。那些地方都怎么？书中既没有索引，也谈不上什么结构，文风散漫，仿佛一场断断续续的对话。书中言论均出自比利·卡伯特主教，记录者是哈利路亚·卡伯特——大概是主教的女儿吧。
 
作为一本战争史，其价值颇值得怀疑。主的军队似乎很善于选择战役，从来就没输过。但这支军队似乎不愿意和五十一州中的百分之八十动手。
 
他们究竟打了些什么战役呢？他可想象不出坦克车轰鸣着驶过百老汇的情形，但纽约市又的确在地图上抹掉了。是被摧毁了吗？
 
难道这些都不过是比喻？所谓的“战争”指的不是军事上的战争，而是这个新版基督教发动的宣传战？宣传战是可以和真枪实弹的交火一样吓人的。
 
如果能获准跨越边界进入异教国度，而那里又有人能说话的话，他可以花上几天到一周时间，步行去缅因，然后向当地人了解情况。基督会不会对敌人用了核武器？
 
书上提到了“无所不知的圣灵”和“主的复仇天使”，听着很像远程遥感和低轨道攻击卫星。如果真是那样，那身边满大街的马车又该怎么解释呢？
 
他站起身来，在剩下的平装本里又找了一遍：没有政治学，没有经济学，也没有世界史。卡伯特的《美国史》还有三个别的版本，但和它竞争的著作一本都没有。
 
“你在找什么？”一个老头不知不觉间走到了马特身后，他赤着双足，悄无声息，身上披着件黑色长袍，白色的头发垂到了肩上，两侧面颊上各有一道垂直的疤痕。
 
“呃……就是随便看看。”
 
老头缓缓点头，眼睛一眨不眨，脸上的表情也没变化。
 
他正静静地等待输入。原来是个机器人，就像以前的机器麦当劳服务生，能帮客人点汉堡和炸薯条的那种。
 
“有世界史方面的书吗？”
 
“那个只有学者才能借阅，你是哪一级别的学者？”
 
“正教授。”马特坚定地答道。
 
“哪个学院的？我不认识你。”
 
“我……我是个自由人，目前不隶属于任何学院。”
 
机器人注视着马特，大概是在处理他刚才说的话吧。“你昨天去了招生办公室，但昨天是周日。”
 
该怎么说呢？“没错。”
 
机器人没有动弹：“可是周日不能去办公室，那是一桩罪。”
 
“我不是去找人的，”马特信口开河了起来，“只是想去看看墙上贴的课程修改通知。”
 
机器人严肃地点了点头，说了声“我明白了”，然后转过身，一声不吭地走了。
 
在这个世界，连机器人都要在脸上刻疤，人们赋予了它们庞大的数据库和低下的智力，却没有足够的电力来给图书馆点亮电灯？
 
马特重新坐了下来，心不在焉地翻着那本历史书。这到底算怎么回事？这里有电，有配备了人工智能的机器人，工业基础也足以支持圣经和彩图历史书的批量印制，但大半个世界还是活在19世纪，甚至更加原始。
 
更糟的是，这是一个覆盖着19世纪外衣的现代世界，拿这栋楼来说，电梯还在，但没法开动。刚才的那个机器人也证明计算能力无处不在，但MIT的图书馆里居然没有数据站。
 
这时，又有个机器人走了过来，一袭长袍，脸上有疤，但秃着脑袋，身后还跟着个矮小的女子。
 
不，那不是机器人。这两位走动的姿势像是人类。前面的男人有种老兵的派头，他做了自我介绍，说他是霍嘉提神父。
 
“你是访问学者吧。”他把一件黑色长袍递给了马特。
 
“谢谢。”马特接过长袍，不知道除了穿上还能怎样，于是将它披在了衣服外面。
 
“这位是你的助教玛莎。”那姑娘有点紧张，但很漂亮，一头金发，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脸颊上有道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疤。“你好，富勒博士。”她说。
 
马特和她握了握手，说了声“你好，玛莎”，心说这到底搞得是什么名堂？“你也是念物理的吗？”
 
姑娘听了很困惑：“我是个助教。”
 
神父说：“她已经重生过了。”这么一说就全明白了。
 
“你知道我的名字？”马特问。
 
老头点了点头：“图书馆搜索了你的信息，然后派使者通知了我，他说你就是我们在等的那位正教授——虽然你没有学者的印记，”说着，他伸手摸了摸脸颊上的疤，明显的四道，“数据库里有你的名字，”他把“数据库”几个字说得特别用力，“可你的办公室号码不对。数据库说你在54号楼办公。”
 
马特点了点头：“嗯，就是格林楼。”
 
“格林楼？在哪儿呢？”老头问道。
 
玛莎接嘴说：“17号楼后面有片林子，我就是在那儿上祷辞变化课的。”
 
“跟林子没关系，叫‘格林楼’是为了纪念一个叫‘格林’的男人。”那是学校里最高的楼，很容易找，“现在可能没了？”
 
老头和姑娘对望了一眼。“楼房还能去哪呢？”玛莎说。
 
“不至于搬走吧，”马特说，“可能是太旧，然后就拆了。”
 
老头点了点头，说：“的确有过拆楼的事。但那是多久前拆的？我应该有印象的。”
 
马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突然说道：“我是在基督重临前两百年出生的。我是个时间旅行者，从前是这儿的教授。那会儿这里还是麻省理工学院。”
 
两个人听了都一哆嗦，那姑娘用手堵住了耳朵，老头说了声“邪恶的词”。
 
马特争辩道：“‘技术’可不是什么坏——”两人又各退了一步。“这地方以前就叫这个名字啊。”
 
“这里从前是个邪恶的地方。”霍嘉提神父站直了身子，把手放到了姑娘的肩膀上。
 
“什么叫时间旅行者？”姑娘问道，“我们不都是沿着时间在旅行么？”
 
“可我是跳着走的，”马特说，“前天我还在2074年，那是基督重临前的106年。”
 
霍嘉提神经兮兮地大笑一声：“你大概是在说笑话吧，我可没有听懂。”
 
“2072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就是颁给了一个自称发现了时间旅行的人。”
 
“诺贝尔奖？物理学？”神父问道。
 
“是形而上学的一部分。”姑娘说。
 
“那个我知道。但这怎么也会有奖？和时间又有什么关系？”
 
“和时间的关系大着呢，”马特说，“还有空间、能量、质量、量子态、弱相互作用力之类的——你是位学者？”
 
老头摸了摸脸上的疤：“当然了。”
 
“那你都没有学过那些知识吗？”
 
“你刚才说得都跟天书似的，”老头答道，“量子态啦，作用力啦什么的。那些都和基督有什么关系吗？”
 
马特伸手到背后摸了把椅子坐下。“呃……基督是上帝的一部分对吧？”
 
“两者都是三位一体的一部分，有着共同的特质。”老头答道。
 
马特继续追问：“那么上帝就是万物喽？”
 
老头答道：“可以这么说。”姑娘补充道：“是万物善的一面。”
 
“这么说好了，万物都有能称重、能测量、不依赖于信仰的一面，我就是这方面的学者。”
 
看着霍嘉提费力地思考着他的话，马特觉得自己都能听见他脑子里的齿轮“喀吧喀吧”的转动声了。“可那都是工匠和买卖人关心的。能称能量的东西怎么能是学术呢？”
 
玛莎在一旁说道：“也许他那个时代的人都觉得能测量的东西很重要。”她撇了撇嘴，继续说道，“技什么的嘛，就是那么回事喽。”
 
“玛莎，别调皮！”老头子警告。
 
“说出来也没什么好怕的嘛，只是一个词而已，又没有魔力。”
 
“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霍嘉提转而向马特抱怨，“这些年轻人啊……”
 
马特可不愿瞎掺和。“你为什么觉得可测量的东西不学术呢？或者说不经院？那可是真实的世界呀。”
 
霍嘉提露出了胸有成竹的微笑：“你又在说笑了。那可是魔鬼的利器。”
 
“‘真实世界’是个幻觉，”玛莎又插嘴，“可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想的。”
 
“玛莎……”
 
“上帝创造了世界，又没有创造魔鬼，他用了六天是吧？所以说，真实世界本身不是邪恶的。”
 
“她很会独立思考！”老头子咬牙切齿地对马特说，“做你的助教再好不过了。”这时，外头响起了教堂的钟声。“正午了，我得去冥想、开斋了。玛莎，教授吩咐的事都能做到吧？”
 
“当然了，神父。”
 
“教授，我礼拜三早晨来你的办公室。下午有个教师会议。”
 
“我的办公室？”
 
“玛莎会为你找一间的。好了，明天见。”老头子说完就急忙走了，似乎是迫不及待地要去冥想。
 
“那么……我的办公室？”
 
“他们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有四间房，但都很小，我知道还有一间，你肯定喜欢的。”
 
“好吧。‘他们’是谁？‘他们’怎么知道我要间办公室？”
 
“都是行政办的。我今天早上收到通知，说把我派给你，还说你马上就到。然后霍嘉提神父就跑来告诉我说你在图书馆。”
 
“行政办昨天就知道我已经到了？”
 
姑娘点了点头：“还有人知道你会要一间办公室。他们可能还知道你原来的办公楼已经不见了吧。”
 
是因为他在1号楼门口偶遇了那位保安？那保安可能也是机器人，一照面就扫描了他，认出了他的身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数据库记录了他是位学者，尽管学校是在177年前聘的他。
 
这是不是意味着，有人正在等他？
 
他跟着玛莎爬上三段台阶，来到了一条昏暗的过道。玛莎递了把黄铜钥匙给他：“这间好，光线足。”说着，她“吱呀”一声推开了门。
 
光线的确挺足。在他的年代，这间办公室被罩在在格林楼的阴影中，但现在推窗望去，只能看到几栋矮木屋的屋顶，格林楼和可敬的布朗库西的塑像都已不知去向。
 
但就在两天前，他还在那楼里抢了时间机和一辆出租车，逃到了这里。
 
“教授，你不喜欢这儿吗？”玛莎问。
 
“这儿挺好的，玛莎。我就是想看看以前办公室的旧址，也就是格林楼。”
 
玛莎望着窗外说：“不是下面的这几栋吗？”
 
“不是，格林楼比它们大多了，你没有这地方的老照片吗？”
 
“当然没有啦，基督前的都没有。”
 
“因为那是罪？”
 
“不，因为那是从前。”她耐心地解释道。
 
“从前的影像都消失了？”
 
“不不，伦勃朗啦达芬奇啦他们都还在的。我最喜欢维梅尔，市中心还有他的两幅作品呢。”
 
这么说，这地方的宗教味还不是很浓，还是有艺术细胞的。“可是，就没有照片吗？我那个时代就什么都没留下？”
 
“那些啊，都在基督回来的时候消失了。”
 
“怎么消失的呢？‘噗’的一声就没了？”
 
“书上是这么写的嘛，天使把它们全带走啦。当然了，当时我可不在场。”
 
天使？比利·卡伯特的复仇天使？“我得先好好学学，然后才能教别人。”马特说。
 
“日常事务我都能帮忙，霍嘉提神父说，你这学期不用上课。”
 
“真是个好消息。”窗户左边有张旧的金属桌子。马特翻遍了抽屉，只有薄薄的一摞纸、两支铅笔、一支墨水笔、一瓶墨水，旁边还有一卷看来是擦钢笔头用的布，里面裹着一把小刀和两个可以替换的钢笔头。
 
玛莎拿起两个笔头，举到亮处看了看：“有人用得不太小心啊。回头带个土豆给你。”
 
“行啊。可土豆干吗用？”
 
“防止笔头生锈呗。一天写完之后，就把笔头插进土豆里，这样就不会锈啦。”她说话的时候乐呵呵的，很有耐心，仿佛是一个助教在告诉教授如何打开电脑，“你们那会儿没有这样的笔吧？”
 
“说实话，我只在书上读到过。我们用的笔里都装了墨水。”
 
“那样的我也见过，院长就有一支。我来教你怎么用这个吧。”
 
“劳驾。”
 
玛莎从书桌底下拉出了旧椅子，椅子脚下安了轮子，但滚不动，玛莎小心翼翼地坐了上去。她拿起墨水瓶紧紧握住，在生锈的“吱嘎”声中小心地扭开了瓶盖。接着，她向马特展示了蘸墨的方法：先把笔半浸入墨中，再将笔头在瓶口左右擦拭，抹掉多余的墨水。然后，她在一张纸的页眉处一丝不苟地写道：“基督为拯救我们的罪孽而死。”马特想起他来的路上，在收费站看到的“前万波土顿/收弗一米元”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心说这姑娘的才华还真不一般啊，最起码字写得不错。
 
玛莎写完之后站起来，把笔递给了他：“你想试试吗，教授？”
 
其实他不是很想试，但他还是坐了下来，试着重复她的动作。他用印刷体工整地写下“棕色的狐狸跑得快”，写到一半没墨了。几个字母左摇右摆，渐渐化成了墨团。
 
玛莎念了起来：“棕色的狐狸跑得快——是指敌人吗？”马特蘸了两次墨，写完了整句。玛莎接着说：“听起来像是个故事的开头，又像是个寓言。狐狸跑得很快，它逃走了吗？”
 
“只是随便写一句，没什么意思。这句里用到了所有的字母。”
 
“哦，就像‘基督今日升堂，堂下兔眼儿疯狂’之类的吧？”她捂着嘴哈哈大笑，“这是学校里的一个嬷嬷教我的，她还挨了骂呢。”
 
“你说的对，字词是没有魔法的。”
 
“小部分还是有的吧，如果排列得当的话。”她从他手里接过笔，用布抹了抹。
 
“写完一定得——”这时，有人在门上敲了两下，“哦，应该是你的午餐到了。”
 
她打开门，外面站着个男生，递给了她一个盖着黑布的木托盘。“谢谢，西蒙。”她接过托盘，放在了门边的一张小桌子上。
 
“教授是不和学生一块儿吃饭的。我自作主张先把这个房间的号码给了厨房，还是你喜欢在宿舍用餐？”
 
马特心想：去马革辛街还要走好久。玛莎接着说：“我们下午去为你找宿舍吧，我三点下课，到时候在这儿见面好么？”
 
“好啊，就这样吧。”马特答道。玛莎点点头，轻轻地开门走了出去。
 
黑布下盖着一小块面包和一块三角形的奶酪，看上去像是从前的干酪。旁边放着个小碟子，里面盛着风干的苹果片，用线串着。一个杯子里盛着葡萄干，在甜酒里浸得鼓鼓的。两个陶制烧瓶里分别装着清水和葡萄酒。不是甜甜圈和安非他命，但还能凑合。
 
他狼吞虎咽，就算再上一轮也照样吃得下。他留下了盛酒水的瓶子和配套的陶杯，把其他东西都放到了大堂的地板上。
 
办公室里没什么多余的东西：书柜空空如也，只有最底下的抽屉装了个卷成一团的黑色皮包。他看到过别人在走廊里背这种包，看来是这儿的标准装束，可以用它来把东西从出租屋运到这里，这可比出租车司机的塑料背包低调。
 
接着，他坐下来练了会儿钢笔字。有个笔头是软的，写着写着墨水就溅得到处都是。还是玛莎刚才用的硬笔头最好使。
 
他的想法还是别写为妙，因为有可能叫人看见。他胡乱写了些东西，半小时后，手指变得僵硬起来。于是他照玛莎的吩咐把笔头一一擦净，插进土豆，然后下楼散了会儿步，四处看了看。
 
格林楼前的方院还在，院子里大剌剌地残留着几枚生锈的巨型螺栓，那是以前用来固定布朗库西的雕塑《飞翼》的。也许是觉得太俗了所以才被拆掉的，也有可能是因为老化倒掉了。
 
四周静得诡异。这一带向来比别处安静，因为纪念大道上的车流声被建筑挡在了外面，但天气这么好，以前会有许多学生来玩橄榄球和飞碟，现在却一个人影都不见。
 
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应该是下课铃吧，学生们纷纷涌出教室，走进了阳光，先是几十个，然后是上百个，他们个个都很安静，可话说回来，他那个时代的学生也不能算是一群暴民嘛。
 
他跟了上去，想混进入群，但他注意到有人偷偷瞥了他几眼，可能是因为他年纪比较大，脸上又没疤吧。
 
人群所到之处，两边是低矮的木头房子，宿舍和会堂夹杂着出现，中间的一栋大楼里飘出饭菜香。马特转身逆着人流往回走，边走边看。
 
他那个时代，学生中大约有一半都是亚裔。但眼前这群学生中间一个都没有，黑人也没几个。是逐渐减少，还是突然清洗？如果能找本可靠的MIT校史，估计就能推断出大量遗失的世界史——就算是一部不可靠的史书都会暗示许多东西。
 
这时，他看见了远处的一块标牌，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老校区最东面的入口，那牌子原来是个欢迎的标志，还附了张地图。
 
现在，欢迎词和地图都还在，只是校内开设的科系都变了：蒙恩传教系、撒旦研究系、刺血为盟系——刺血为盟系是什么？能开几门课？最后他找到了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系，地点在7号楼，是以前的力学和数学研究院的一部分，离他的办公室不远。看来他最好现在就过去看看。
 
格林楼的墙壁一度是研究者的灵感之源，墙上展示着以物理学为主的科学史，还有旧实验的复制，都配了旧照片。眼前的7号楼墙壁同样能给人启发：上面挂满了耶稣和其他圣人威严的画像，没有凌乱的告示牌，没有一叠叠交还的论文，办公室的门上也没粘卡通画或挑衅的文章；而在从前，这些可都是教授的个性宣言。
 
或许，神理学并不鼓励个性。他想到了霍嘉提神父对玛莎那副不耐烦的神情。
 
马特走进了一间空旷的教室，在教师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努力按捺着心中涌起的无助和恐慌。他还没有陷在这儿，他知道，自己最终能找到回去的路，至少能回到2058年，回到朗翰－克鲁斯事务所的办公室。
 
但在找到那条秘道之前，他可能还得前往更加遥远的未来，或许现在就该按下按钮，以免和这些宗教狂起摩擦。但谁都不能保证2094年后的未来会比现在更安全、更理智。
 
MIT本该是个舒适、熟悉的场所。他在教室里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多年来也一直努力留在教室，他喜欢和年轻人共处，一起追求知识。这地方的气味还和以前一样，感觉也差不多，只是身后的墙上挂的应该是个时钟，而不是露出慈祥微笑的耶稣画像。
 
他曾经盯着那个挂钟看过很久，祈祷时间能快点过去，而现在的孩子们或许每天都会对着画像祈祷。
 
他看了眼手表。剩下的时间不够往马革辛街那儿走个来回，但他也可能不用走路，他在1号楼对面见过待命的马车，那里原本是个出租车候车点。
 
他去办公室取了黑包，下楼时正好有四辆马车停在那里，于是他招呼了最前面的那辆。车夫的收费是单程8美元，而且价钱可以商量，最后敲定13美元走个来回。
 
太阳下面热得叫人透不过气，但车顶上支了块皮篷子，车的速度也颇快，一路扬起凉爽的微风。马儿才跑了十分钟就轻松到站，在马特的时代，驾车爬行一阵，再等上几个红灯，也得花上这么多时间。
 
女房东不在家，保险箱里的东西也没人动过。于是他把东西统统装进了黑包，2点30分就回到了办公室。
 
然后，他一边等着玛莎，一边翻看那本《形而上学和自然世界》。书中满是圣经的引文，但对牛顿力学和基础电磁学的概括还是不错的，不过读者要懂得基础微积分和三角才能领会。太阳和恒星发光的原因也解释得相当巧妙——两者都归结为重力压缩产生的热量和不断掉入的陨石。这个理论将太阳的年龄限定为6000年，且即将燃尽，而那一天当然就是审判日。
 
下课铃响起的刹那，玛莎敲响了办公室的大门。“教授，我们现在去找你的宿舍好吗？”
 
“当然好。”马特站起来挎上了背包。
 
玛莎伸手说：“我帮你拿吧。”
 
“不用，我自己可以拿。”左轮枪的重量还是相当明显的，不能暴露。
 
“可我是你的助教啊！”她简直都在哀号了。
 
“听着玛莎，不久前我自己都还是助教呢——”
 
“啊？你们那会儿连男人都当助教？”
 
“当然喽，大概男女各半吧。”
 
玛莎摇晃着脑袋，张大了嘴：“可是……可是，你都干些什么呢？”
 
“帮我的教授干活呀，主要是数学和电学方面的——就是操作电机，另外我还要出测试题、批改论文。”
 
“那些我都干不了，也不是我该干的，那都是学者的工作。”
 
“那么助教的工作是什么呢？”
 
“就是帮助你从事教育。”她解释道。
 
“嗯，好吧。但包还是由我自己拿吧。”
 
玛莎摇着头说：“可那样你就像是个学者，不像教授了。”
 
“就让我自己拿吧，玛莎”
 
玛莎瘪着嘴说：“要是给霍嘉提神父看见，你会告诉他是你自己想拿的吗？”
 
“当然。”
 
他跟着她走下楼梯，穿过了方院，这条路他在午饭后也走过，但现在他们走得更远，一直走过了食堂，进了教授住宅区。教授区和外界的区别很明显：住宅面积较小，都是独立小屋；屋子前面没有发黄的草地，只有仔细整理过的砂石和奢华的盆栽植物。
 
“你住21号。”21号的大门两边种着灌木，灌木上长着天鹅绒般的紫色花朵。玛莎打开门锁，然后把钥匙递给了马特。
 
里面是个单人间，有股桔子皮的怪味，大概是某种清洁液吧。他在心里估摸着最近的桔子树所在的位置——桔子得通过绵延千里的州际贸易线才能运到此地。
 
房间看起来很舒服，一张大床，一把曲木摇椅，一张书桌，桌边还有张安了坐垫的办公椅。书桌上有一方墨水池，一枚插着两支钢笔头的土豆——就权当它是这个时代的文字处理机吧。
 
玛莎递给他一张折起的纸：“教授，这是我的课程表。我一天上两次信念强化，一周上三次异端信仰导读。如果你在我上课的时候有事，就到外面按院子里的铃。另外一个助教会去找我的。”
 
马特看了看课程，又看了看表。再过二十分钟，这姑娘就要去上信念强化课了。“嗯，你去吧，我在这儿收拾一下。然后是什么活动？晚餐？”
 
“晚餐六点开始，我会带你去的。”
 
说完她就匆匆离开了。马特在房里四处翻看了一下。床底下有把带盖的便壶，真够方便的。墙上有个小壁橱，里面放着几叠床单和毯子、一个盛蜡烛的木匣子，还有一只装着火柴的红色金属盒。火柴都是手工制作的，可能不那么保险。碗柜里放着一块面包，少许硬奶酪，几个装着清水和葡萄酒的瓶子。
 
墙上有扇窗户，装着薄纱窗帘。屋顶上还有扇天窗，这样他就能在特定时段读书，而不用浪费火烛了。
 
门边有口用螺栓固定在墙上的保险箱，还有把挂锁，能用大门的钥匙打开。他把黑包里的东西全放了进去。接下来，他举起色情笔记本对着窗户，但天色不够亮，没能激活。这玩意是件自慰辅助工具，如果跑到光天化日之下使用，发挥作用的后果真无法想象。
 
屋里还有个书架，放着一本圣经、一本祷词，还有个盛水的玻璃瓶和一个玻璃杯。他倒了杯水，心里巴望着能来杯咖啡，但随即意识到颅底的钝痛是咖啡因的戒断反应。他强忍住回到茵曼广场花二十大洋买杯“纯味卡非”的强烈冲动，还是把钱花在阿斯匹林上，学着戒掉咖啡瘾吧。
 
他坐进摇椅，翻开了那本写自然科学的书。这东西他能教，简直就像是他的第二天性，可他能忍受得了时不时冒出来的宗教内容吗？
 
他在一股模糊的冲动的支配下走到了书桌边，然后抽出一张纸，写了道本科生的“现代物理”考试试题：用第一性原理推导出狭义相对论——第一性原理：不存在特殊的参照系，且光速在任何参照系中保持不变。他光是划掉错误的步骤就用了两页纸，但最终还是得出了那几个方程，它们描述了在一个参照系内，观察另一个相对移动的参照系时，所产生的测量畸变。
 
所谓时间膨胀是也。圣阿尔伯特，您就瞧好吧！
 
接着他又胡思乱想了一阵：如果在这里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推导这些方程式，结果会是怎样？“上帝不偏袒任何位置，万物都是相对的。”
 
快到六点时，玛莎回来接他去教师餐厅。他觉得很紧张，像是等着去接受宗教裁判。对于宗教，他能表现出令人信服的礼貌吗？他需要公然撒谎、假装信神吗？如果直言不讳，他会被开除、失去终生教职，甚至被绑上火刑柱上吗？礼貌的沉默加细心的观察，也许他该这么着小心应对。
 
教师餐厅距学生食堂一个街区，有独立厨房，据玛莎说，饭菜也要好得多。（她的一个朋友在那儿工作，偶尔能带点剩菜出来。）她把马特交给了神父，自己回学生食堂去了。
 
马特和霍嘉提神父坐在一起，同席的还有六个人，其中有两位被称作“神父”，剩下的全是教授。儿位神父都较年长，额头上都有竖疤，教授则只在面颊上有疤。
 
同席的人都用一种严肃但毫无敬意的态度对待马特。他过了一阵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们都觉得他疯了。这疯狂或许是神启的，但总之神经不正常。马特宣称自己来自过去，而他们居然一点都不好奇。
 
起初他还觉得奇怪：满满一桌人，居然没有一个想要询问关于过去的事，好像隔三差五就有时间旅行者来共进晚餐似的。但接着他就明白了，非常简单，这种集体的无动于衷是预先安排好的，他们事先都得到了警告，对话时要注意安全。
 
他们谈了许多关于学生的事，许多和马特无关的话题，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只需维持通常的礼貌，必要时小心地迎合两句就行了。
 
霍嘉提和年纪较小的穆赫兰教授倒是说起了马特在MIT的前途问题——新学期几周后就开始了，到时候，马特得旁听几门自然哲学课，为明年的教学做好准备。穆赫兰答应把所有课程大纲的副本借给他，也让马特把他有兴趣教授的课程抄份大纲给他。
 
饭菜很好——厚厚的炖牛肉，蔬菜泡馍，外加贴着MIT标签的葡萄酒，酒是奇怪的斯卡佩隆味，但口感不坏。67年酿的，酒龄4年。
 
吃完饭出门，玛莎正在外面等着。她在摇曳的火把下面读着本圣经，全神贯注。但马特走近了一看，那原来是本古兰经，玛莎“啪”的一声合上书页，心虚似的全身一颤。
 
“我……我给你买了些洗漱用品，我不知道你都有些什么。”她取出一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一块包着布的肥皂，一把手工制作的牙刷，一罐牙粉，还有把配了磨刀石的刮胡刀——大概是看他长络腮胡了吧。“你知道男厕所在哪儿吗？”她问道。
 
“不太清楚。”他用过他办公室对面的那个，但现在已经过了好一阵，他也的确想再去一回了。玛莎领着他走过一条没有标识的小路，到了两栋建筑跟前，建筑的门口贴着毫不含糊的示意图，哪边是男，哪边是女，一目了然。马特心想这些人可真够清教徒的啊。
 
室内亮着几盏昏暗的油灯，都搁在墙上突出的烛台上。地板上有一溜掀开的马桶，有两个男人各占了一个，他们坐在上面，长袍卷起，小声谈着话。旁边还有个显眼的尿壶——一根粗管子，斜斜地埋进地下，里面填满砂石。他用了尿壶，然后走到水槽跟前，水槽两边各有一盏油灯，上方有面镜子，边上还有个大水罐，连着个龙头。他就着水槽刷了牙，胡子的事准备以后料理。
 
玛莎还在外面等着，两个人一起走回了他的小屋。“他们说，你明天要去见院长。”
 
“嗯，十点。你认识他吗？”
 
“没说过话。他年纪很大了，也很有智慧。”
 
“院长就该是那样的吧，”马特敷衍了一句，“他是总院长吗？我的意思是，他上面还有更大的吗？”
 
“除了基督，就数他最大了。他是神理学院的院长。”
 
马特想起了自己那个时代的科学学院院长哈里·肯德尔，现在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他也是个犹太无神论者，要是他知道现在的顶头上司是耶稣，一定会气得翻白眼吧。
 
马特说：“我还是不大明白神理学是怎么回事。”据他所知，“神理学”这几个字是十九或二十世纪的某个神秘教派首先采用的，说是他们“发明”的也行。但玛莎说的“神理学”显然与此没什么关系，因为那个神秘教派早在马特出生前就灭绝了。
 
“你会找着道的，教授，”玛莎兴冲冲地说，“或者，道会找着你的。”
 
这个预设让马特有几分恼怒，但眼下还是少惹麻烦为妙。“玛莎，你是在这一带长大的吗？”
 
“不在剑桥，在牛顿，在这里往南的地方。我家人把我送到波士顿来找活儿，可我上了学。”
 
“他们觉得不高兴吗？”
 
“他们假装不介意。不高兴可是对神的不敬呢！”这倒挺有趣。“你是哪儿的人呢，在你那个时代？”
 
“俄亥俄的戴顿。”
 
她点点头，抿着嘴说：“不知道那里还有没有人住。”
 
“为什么会没人呢？”
 
玛莎朝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低声说道：“因为密德兰瘟疫。这个是不许我们说的。”
 
“瘟疫？”
 
“比我年纪小的多数都不知道有过瘟疫，也有可能是谣传吧。”
 
“现在没有人从那边过来了吗？”
 
“没有，你是我遇见的第一个。”
 
两个人不再说话，默默地走了一段路。然后马特开口说：“俄亥俄……也参战了吗？元年战争？”
 
“战争快结束时参战的，”玛莎说，“异端从空中扔了个炸弹，但它没能炸死信徒，以前都这么说的，但这个在我上学之前就不教了。”
 
又是一块孤立的拼图。两人走到了马特的小屋跟前。玛莎取出钥匙开了门，然后跟着马特走了进去。进门后，她用自己手上的蜡烛点燃了室内的两根。“想要我什么时间叫醒你呢？”
 
“这个你就别操心了，我会很早就起床的。”
 
“那好吧。”她打开柜子，从里面拉出一张卷起的床垫和一个枕头，在屋里黑漆漆的一角铺好，然后跪在地上，静静地祈祷了一分钟。
 
马特有些不知所措。她要睡在这儿？
 
接着，玛莎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把袍子给脱了。她里面什么都没穿。她把袍子折了两折，又在中间再折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塞到床垫下靠近枕头的那一端。然后，她就钻进了被子。
 
“晚安，教授。”
 
“呃……叫我马特吧。”
 
她听了咯咯直笑：“别傻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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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布朗库西，享誉国际的罗马尼亚雕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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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翌日早晨，玛莎领着马特步行来到了伊根院长的办公室。她仍然穿着昨天那件看不见体型的袍子，尽管如此，马特还是用记忆和想象勾勒出了袍子底下的胴体。他觉得很难集中精神考虑和院长会面的事。
 
他还是觉得身上脏兮兮的，昨天只是简单地用一块布蘸着冷水擦了擦，胡子也没刮。他可不愿在重要会面之前试用那把刮胡刀，免得脸上多几道疤痕。
 
要是任由胡子在下巴上生长，他就会成为学校里唯一一位大胡子教授。“这儿为什么没人留大胡子呢？”他问玛莎。
 
“有了胡子就看不出你的学阶了呀。”她摸着面颊上的疤痕说。
 
“或许我能留一把。我除了‘过去来的教授’之外就没别的学阶了。”
 
玛莎故作正经地伸手摸了摸他下巴上的胡根：“或许吧，看起来还不错哦。”
 
两人走进院长办公室的前厅，空中飘来一缕久违的咖啡香气。他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玛莎在前厅找了个座位坐下。院长的秘书是一个长着黑色长发、脸上没有学阶疤的漂亮女人，她陪同马特走了进去。
 
院长的办公室面朝东南，光线相当充足。窗边的墙上挂满画像，部分是宗教题材，但多数是历任院长的肖像，最后一幅是伊根院长本人。周围一本书都没有。
 
院长很年长，但精力充沛。他以坚定的步伐绕过办公桌走了过来，手上拄着根乌木拐杖稍稍借力。他和马特握了握手，两人落座后，秘书奉上一个托盘，上面摆着一套高雅的银质咖啡饮具，还有两个做工精细的瓷杯，旁边放着几块棕色的糖，形状很不规则，咖啡上的奶油厚厚的一层，看上去相当真切。
 
秘书为两人倒上咖啡后就出去了。院长打量了马特好一阵子，时间久得叫人不自在，他的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马修……富勒。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可以证明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您是说，证明我的确来自过去？”
 
院长点了点头：“来自过去，来自这座学院，那会儿叫麻……那会儿还不叫神理学院。”
 
马特笨拙地把手伸到长袍底下的牛仔裤袋，从里面摸出了钱包。他的MIT通行证办了五年，但上面的相片还是挺像他的。而且那还是张三维相片，是张白光全息图。
 
院长接过去看了会儿，用手指捅了捅马特的全息肖像，又把通行证翻到背面看了看，晃了几晃，在办公桌上敲了两下，然后交还给了马特。“这在你的年代常见吗？”
 
“每个学生和雇员都有，”马特其实搞了三张，姓名各不相同，这么干是为了证明他有能力侵入系统，“我只是个助教。”听他这么说，院长扬起了眉毛。马特见状解释说：“那时的助教和现在不一样，类似学徒，我看和现在的学者差不多吧。”
 
他抿了口咖啡，随即绷起脸让五官不至于扭曲——口感辛辣，没咖啡味。
 
“是从佐治亚运来的。”院长说。马特心想还是喝哥伦比亚咖啡吧。
 
“你是怎么做到在时间中旅行的呢？”
 
“我那会儿有那么台机器”这句是实话。“在格林楼里，就是现在的食堂附近。”
 
“你们也是在那里研究自然哲学？”
 
“是的，我们叫物理学。我就在那里做研究，在理论物理中心。”
 
“那是在神理学出现之前吧？”
 
“就我所知，‘神理学’一说当时还不存在。”
 
“但要想在这里教书，你就得学习神理学。你也算是个基督徒吧？据我所知，是卫理公会的？这样的话，你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没错，”马特缓缓答道——这么说，他们已经找摩斯谈过了，“我学东西很快。我的助教玛莎说，我要到明年才能教课。”
 
院长点了点头，眼神飘忽起来：“时间旅行，那是什么感觉呢？能看见未来的流逝吗？”
 
“要是能就好了，我看见的只是一片模糊的灰色，时间上大概只持续了一分钟。”
 
“你当时是在一辆轿车里？”
 
“嗯，主要是当时不知道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我们派了支队伍去阿灵顿，把车子拖了上来——”马特过了一阵才明白“队伍”指的是马匹，“——依你看，这轿车还能工作吗？”
 
“我不知道。你们能发电，并把电力储存进燃料电池吗？”
 
“这个就得去问研究机械的人了，我见过他们用装在盒子里的电打出火花。”
 
“那是第一步，”马特又强咽了几口咖啡，以示礼貌，“如果他们制作的东西类似化学电池，那么理论上应该是可行的。”但这么充电的话，可能得几个月后才能开上几英里。他不介意这车子在充当法拉第笼之外，另外再充当逃跑的工具。
 
“那么，你能往回旅行吗？能回到……早先的MIT吗？”
 
“有人说行，有人说不行。我如果还在自己的时代，或许还能造台方向相反的机器，我走的时候有人正在研究这个。但您也知道，往回旅行会带出逻辑上的问题。”
 
院长皱起了眉头：“会遇到自己？会在同一个时间处于两个不同的位置？”
 
“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还有个更大的哲学问题：逆向旅行会瓦解因果关系。有了那样的机器，就能回到过去，杀害它的发明者。”
 
“可……那样就是犯罪了。”
 
“我并不是说真的去杀人。”
 
“是是，当然，只是理论的可能性，”院长大笑起来，“抱歉，我做过神父。那么你的意思是，可以利用机器来让机器不存在？”
 
“完全正确。”
 
“可是……”院长摸着下巴思索道，“这也不一定会带出悖论。时间可以重新启动，就好像机器从来就没存在过一样。只要假设机器一旦不复存在，时间旅行者也将随之消失就行了。”
 
推理得太好了。“说得没错，先生。照您的说法，连我们所说的‘环’都会随之消失——‘环’就是时间机所处的时间和空间。”
 
“那么，它会去哪里呢？”
 
马特耸了耸肩说：“地狱边境？没人知道。”
 
“很有意思。”院长给自己加了点咖啡，又准备给马特也加点，但马特谢绝了。“那么，我们怎么知道……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正处于一个封闭的环里呢？假设你已经发明了一台逆向时间机，然后回到过去把送你到这里的那台时间机砸碎了。我们知道你还存在，这是否意味着你没有那么做？不会那么做？如果你正处在一个封闭环中，正被禁锢于地狱的边缘，你自己又怎么知道呢？”
 
“这个么，只要再往前跳跃，就——”突然，马特仿佛觉得一股冰水灌进脊椎，“——就会到达一个时间机从没被发明的未来。”
 
伊根院长合起双手，五指并拢向上，微笑道：“比如，现在？”
 
谈完后，马特出去散了会儿步，好让脑子清醒清醒。难道他正处在一个哥德尔怪圈中？回到过去摧毁时间机的不必是他本人。任何有能力回去的人都能办到，并让他陷在这个怪异的未来。在这个未来，他是个怪人，因为时间机从来就没发明出来，马尔什教授也根本没从他手中夺走诺贝尔奖。
 
可一想到来自未来的干扰，他就不由得琢磨起了这机器那叫人恼火的怪异特性。人们已经造了上千台复制品，但其中没有一台生效。究其根本，这台引力子/光子校准仪之所以能变成时间机，是因为一个难以捉摸的设计错误，而复制品都没能复制这个错误。
 
这会不会压根就和他没有关系？会不会是某人从未来回到他的时代，然后修改机器以成就了他的现在？会不会义有某个人从他自己的现在（或未来）回到过去，毁掉了机器，因为他要存在就得让机器消失？时空中可能存在着数量无限的闭合怪圈。
 
又或许，最简明的解释才是正确的——所谓奥卡姆剃刀原则——某个时代发生了保守主义的基督教革命，信徒在掌权后便有步骤地销毁了历史、改写了过去。他想起了念本科时上的历史课，老师说古代中国人就曾这么干过，他们在战争中击败了后来成为越南的王国，并宣布持有史籍为非法行为，违者死罪。
 
可那都是古代的事了，当时识字还未普及，书籍也没有借印刷术风行。现在不同了，这里的某处一定藏着本旧书，瞒过了天使，流传了下来。
 
他走着走着就到了朗费罗桥，以前的红线就是由大桥进入波士顿的。他走到桥的尽头，小心翼翼地顺着生锈的螺旋梯下行，来到了查尔斯街。
 
他曾打算在这一带找个买家，把加西亚·马尔克斯和林肯的珍本书信出手。这条街上以前开了好多家古董店，有几家专营旧书古卷。现在既然历史已被废除改写，这方面的交易会不会也转移到了地下？天使们或许一开始就对店主展开了捕杀，这些人手里可是有真凭实据的。
 
这一带的商店和市场数量比他在郊区见到的多。阿灵顿和索麦维比这里靠近农场，但这里的农产品反倒更新鲜。这儿是城里，售价一定也高，但市政府或许对菜农有所补贴。
 
当初买下林肯写给格兰特便条的地方早就关了门，门窗上都钉了木板。他买下马尔克斯书信的那家店在隔壁街区，现在还是家古董店，但所谓“古董”指的是旧东西。它现在更像是他那个时代的救世军门店或慈善商店——把用得很旧的东西卖给需要的人，让它们得以继续使用。
 
店里有个灰蒙蒙的塑料书橱，里头有两档隔板，上面搁着几本圣经，几本赞美诗集，还有本旧得发黄、写波士顿烘豆的小书。书上没标日期，可能是基督重临前的东西。
 
在他那个时代，这样一家店一定满是惊奇，比如“这东西还能用吗”，“那玩意儿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呀”？可眼下这家店的拳头产品却是些旧衣服，它们有的挂在架子上，有的按尺寸整齐堆放，尽管它们大多破破烂烂，可马特看了还是心动，他现在只有一套换洗的衣服。在这暖洋洋的季节，他应该步助教的后尘，外面穿件袍子，里面什么都不穿……
 
正当他回味着当时的情景时，一个身材矮胖、满头大汗的中年男店员走了过来。“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教授？店里倒是备了几套长袍，但都比不上您这件。”
 
这一句倒提醒了马特：霍嘉提神父送给他的长袍是新的。这年头，新东西应该很稀罕吧。
 
“我是想找点儿研究材料，写了字的旧东西。”
 
店员惊得倒退了一步：“不是禁书吧？”
 
“不不，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旧信件之类的东西，要是基督现身前写的。”
 
店员挠了挠头说：“我这儿倒是有一盒子旧信件，但可能也没那么旧。我去把它们拿来给您看。”
 
马特看了几件外套，想着将要到来的冬季。当然了，过冬的衣服MIT会发。他和财务主管约好了明天见面，看来得就报酬问题讨价还价一番，他的报酬里包含食宿，服装大概也会包含的吧。（马特心里暗想，我给你做两次周六的一对一物理辅导，你给我长内衣，再搞件冬天的外套。）
 
店员呼哧呼哧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微波炉，里面装满了散开的书页。这么说，有的旧家电现在仍在使用喽。
 
他把桌子上的衬衣往边上推了推，把信倒了出来。它们似乎全都是基督重临之后写的，都是些正式的贺信或慰问信，它们大多用幼稚的笔迹写成，要不就是用木刻版印刷的。这也难怪，因为纸张在过去几代人中一直是奢侈品。信件的措辞都一本正紧、缺乏创意，大概都是从艾米莉·普丝的写作指南里抄来的吧。
 
马特看了一百来封，没发现什么有趣的内容，双脚也站累了。于是他把信件重新塞进微波炉，“咔塔”一声关上了炉门。
 
这时，店员又回来了，手里捧着个加了填料的塑料大信封。“倒是还有一件您可能会感兴趣的古董，是件圣物，”说着，他打开封套，小心翼翼地取出一本看似寻常的圣经，又小心翼翼地递给马特，“是基督本人签了名的。”
 
“是吗？”马特掀开封皮，首页上有个黑色的“X”深深嵌进书页，仿佛写字的人把全部体重都压到了一支圆珠笔上。“X”边上还有个括号，里面写着“基督手迹”。
 
马特觉得不知所措。“你觉得这个值多少钱？”他问店员。
 
“这个啊，至少五百美元。可我还没想好卖不卖，我觉得放在这儿挺好，能带来好运。”
 
“一卖掉好运可能就没了，”马特边说边把它递了回去，“但这个字谁都能写吧，你怎么知道是真的呢？”
 
“哦，基督签名时我爸也在场。那是在华盛顿。”
 
这就有趣了。这时，马特的肚子“咕噜噜”叫了一声。“谢谢你给我看这个。我一会儿再过来，买点过冬的衣服。”
 
“上帝保佑您。”
 
马特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心想得去弄支圆珠笔。
 
小吃摊传来的香气很诱人，可玛莎说过，除非他另有吩咐，不然就送一托盘饭菜去他的办公室。于是，他爬上生锈的楼梯急匆匆赶回学校。这回送来的是面包、一条香肠和一根新摘的黄瓜，都是他爱吃的。他写了张字条，说下回还想要盐和辣椒。
 
用完餐后，他把托盘和字条放到门外，然后坐了下来，拿出自然哲学的教科书和一张白纸，开始草拟物理学课程的教学大纲，准备写到狭义相对论之前为止。这个难度很大，可他还是拟出了一份为期十三周的授课计划。绪论部分要申明自然运行反映上帝工艺的道理，这个他没法胡诌，但大概可以请一位神父代劳，当天的收入嘛，两人平分？
 
下午3:30时，他回到1号楼去见财务主管。主管是个矮小的胖男人，虎着脸，眯着眼，名字让人难以置信，叫“搞诈”神父。他说，除了宿舍和伙食，马特还会领到一笔买书买衣服的钱；纸张、墨水和笔头都要从总务处预定。此外，每上一节课的报酬是50美元，只相当于两杯半“纯正卡非”的售价，好在他已经戒掉了喝咖啡的习惯，而且这儿的咖啡也实在难喝。
 
没课的时候，MIT给他每周100美元的津贴。马特心想不算太坏，因为这点钱能把基本需求都对付了，但他还是按惯例要求加到200，最后定的是127.5美元。
 
出乎意料的是，“搞诈”当场点了这些钱递给了他，还告诉他，以后的津贴会在周一和午餐一起送到他的办公室
 
马特带着刚到手的钱财出了门，在麻省大道上找了家最近的小酒馆，酒馆门口挂了块褪了色的牌子，上面写着“饮才外流”。他要了杯啤酒和一小杯烈酒，缩到了屋里最暗的角落。远处有四个男人，正就自由意志和命运争论不休。
 
要说命运，还数他的命运最为复杂莫测，那几个小子根本理解不了。他知道，在2058年2月2日，不知会从哪里冒出一个人，给了他自由，获得自由的他去2059年逗留了一两秒，然后跳到了2074年去为马尔什教授的天才道贺。
 
但这位恩人现在在哪儿呢？马特可能正处在一个闭合的时空怪圈中，而且，在他偷出租车时，这个怪圈可能和另一个怪圈发生了接触，而那位神秘的恩人带着一百万现身的事，可能是发生在另一个不同的怪圈。
 
吧台上放着一罐腌蛋。他遇到的怪圈或许就像这罐子腌蛋：其中每一个都是一个闭合的三维固体，并接触着其他闭合的三维固体，它们都没有意识到自身正漂浮在一片醋的宇宙中，对手持餐叉、准备改变某个鸡蛋命运的酒吧服务员也一无所知。
 
杯里的酒有种绿苹果的涩味，不好喝。啤酒是从地窖里拿上来的，还有点凉。
 
但他是来思考的，不是来喝酒的。他把小酒杯象征性地往边上挪了挪。
 
有一件事将眼下这枚鸡蛋和代表他过去的那枚联系在了一起：图书馆扫描了他的通行证，并认出了他是学校的正教授。难道说，学院保存了177年的人事档案？按常理，过了那么久，他不是辞职就是死了，早该注销了。可能是电子表的单元格里填不下“因窃取出租车前往未来被解职”吧。
 
关于因果律，还有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他该如何行动。暂且假定回去交保释金的就是他本人，既然那已是个既成事实——算是吧，不然他就不可能坐在这酒吧里了——那么无论他在此时此地做出什么选择，那件事都会发生。
 
以上是前提A。还有前提B：他绝不可能利用神理学院的资源发明一台能回到过去的时间机。
 
因而得出结论C：他一定是又朝未来跳跃了至少一次，去了一个有条件制造这样一台机器的时间和地点。
 
可是，那台机器真会是他造的吗？连手头的这一台都不算是他造的呢。
 
这么说，如果机器是别人发明的，那说不定自己也是被那人给从监狱里捞出来的。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可能留在这里以神理学为业。因此，还是不要离开机器太远为好，还得留意周围有什么大型金属容器——现在周围的轿车和垃圾箱实在不多，
 
伊根院长说，他已经派了一支队伍去取出租车。最好弄清楚它会停在哪里，随身携带时间机会很别扭的。
 
然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不那么诚实的选择。他那位无人哀悼的老爹生前常说一句话：“闭上嘴巴，听天由命。”他大可以遵循父亲的信条，在这地方安顿下来，教教自然哲学，做做研究，然后“发现”狭义和广义相对论，还有量子力学。
 
但那样的话，他也许会被绑上火刑柱烧死。这事儿还是谨慎为妙。
 
他一边小口呷着苹果白兰地，一边思考。说老实话，如果回到真正的麻省理工，他也不可能在自己的研究方向上获得什么重要突破，引力波的那一套看来是条死胡同。可是在这儿，他却有机会重新发明物理学，或许还能让这些人重新发现他们失落的东西。
 
话虽如此，乔达诺·布鲁诺的教训也很难忽略不计。布鲁诺试图教导中世纪的欧洲人，在浩瀚的真实宇宙面前，他们那个小小的天主教神祇实在是能力有限。马特对布鲁诺了解不多，只是在年少时看过他的立体传记电影，还记得这样的情节：布鲁诺被拽出宗教审判所的地牢，人们在他的胸口和腿上捆了几道麻绳，把他固定在柱子上，只留下手臂可以活动。柱子底下堆了一堆干燥的刺藤和树枝。教会的人亮出火把，教士把一个十字架举到他的面前。他轻蔑地将十字架打到一边，以坚毅、无畏的眼神看着旁人用火把引燃柴堆。
 
想到这儿，马特打了个哆嗦，自己还没到那境界。他端着饮品走到吧台前，买了个腌蛋，若有所思地细嚼起来。然后，他按捺住再要杯啤酒的冲动，走出了酒吧，穿过冷冷的午后阳光，回自己的小屋去了。
 
进了房门，他打开保险箱琢磨着自己的财产。要想把时间机随身携带，那就得做好在突发情况下使用的准备。那么，如果想突然跃入未来，还得带上些什么？
 
枪是必须的，但没必要带上整盒弹药，在枪膛里上足六发子弹就够了。对他来说，枪只是个发出噪声的玩意儿。他无法想象自己在射空六发之后，还能在被别人杀死前重新填弹。钱当然也得带上，两件珍贵的文献也是。过了2094年，它们可能仍然一钱不值，但也可能价值连城。笔记本里的色情图片就不好说了。在某些未来，它们可能是无价之宝，也可能和在这里一样会犯重罪。
 
或许不该说“和这里一样”。这个时代对待裸体的态度其实相当宽松，而且圣经里也没有写裸体有什么不好。“汝不可观看专业性工作者比例失调的形象”？——并没有这么写。
 
再说了，这笔记本是很难被意外开启的，在一个对现代机械几乎一窍不通的时代里尤其如此。这东西有防儿童开启设计，换句话说，无知的成人也开不了。
 
他把这几件东西都放进黑色皮包里掂了掂，总共不到十磅。其他教授或许不会亲自背包，但他是过去来的人，有一两个怪癖应该没什么关系。为了表示正当，他又在包里放了本新约圣经和一本自然哲学课本，外加一支铅笔和几张纸，纸都叠起来夹在圣经里。
 
就在这时，有人在门上快速敲了四下。马特说了声“进来”。
 
是玛莎，跑得气喘吁吁。“教授！我刚从霍嘉提神父那儿得到口信！你要去见基督啦！”
 
“见……基督？”
 
“就现在……十分钟后！”她一把抓起他的胳膊向外拉，“在教师礼拜堂！”
 
马特伸手去取背包，但被玛莎一把抢了过去：“这个我来拿，我们快走！”
 
马特心说，耶稣来电，最好还是接起来。“好，前面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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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Post，美国礼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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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姓“Gouger”，意为“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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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教师礼拜堂所在的基督堂是栋庞大的“旧现代”建筑，从前是用来办艺术展的。面向大众的礼拜堂一般宽敞、明亮，到了傍晚也照样亮堂。而这间教师礼拜堂却是间侧室，靠摇曳的油灯照明。空气中弥漫着玉米油燃烧的气味，令人感到亲切，马特不由想起了剧场休息室里的爆米花香，以及随之而来的期待感。
 
室内有两张长椅，底下放了跪拜用的坐垫。霍嘉提神父一个人跪在地上安静地祈祷着，见到马特和玛莎进来，他痛苦地站起身来，伸手和马特握了握。
 
“这是个神圣的时刻，孩子，我真羡慕你。最先的总是最好的。”
 
“你常和基督交谈吗，神父？”
 
“只有在他有事要告诉我时才谈，大概两年一次吧。”
 
“那怎么——”
 
“来来，请在位置上站好。他只见你一个，我们两个在外面等。”他和玛莎合力关上门出去了。那门看上去有八英寸厚，肯定是实心橡木做的。
 
马特在刚才霍嘉提下跪的地方跪下了，双手自觉地摆成了祈祷的姿势。直到这时，他才想到害怕。
 
耶稣清了清嗓子说：“欢迎来我的殿堂，马修。”
 
不出所料，他和相片上一模一样，相貌英俊，三十多岁，白人男性，长发垂肩，留着络腮短胡，须发修得千干净净，身穿一件白色长袍，腰上系着一根麻绳腰带。马特不安地想到了乔达诺·布鲁诺。
 
“我一直在等你，”耶稣的形象说——那绝对是个全息投影，“自从见到你在新罕布什尔出现，我就一直在等你。”
 
“你在等我？”
 
“我能看见一切。是的，你出现的地方和你应该出现的地方差了两米不到，时间上的误差在九秒之内。”
 
“这么说，只有你知道我要来，别人都不知道？”
 
耶稣笑了：“马修，就算我只是神的一面，我依然是神。神是存在的，就算你不信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改变不了神无所不知的大能。”
 
“你要是真的无所不知，就说说我接下来会做什么。”
 
“你是有自由意志的。我猜你会朝我扔个什么东西，那东西会穿过我的身体，从而证明我是个全息影像。”
 
马特本来已经从衣袋里掏出了一支粉笔准备扔过去，听了这话，不由得把手松开了：“你是在宣称，你不是全息影像？”
 
“我不随便宣称什么，”说着，耶稣捡起一个纸夹朝马特掷了过来，纸夹撞上马特的胸口，弹开了，“或许是你把我看作是全息影像，对万千世人而言，我的形象也有万千变化。”
 
马特的脑筋飞转着，试图对这个纸夹做出解释。“你能走到外面的阳光里吗？我真想见识的是这个。”
 
话刚出口，胸口就传来一道刺痛，让他觉得喘不过气来。想站直身子，可是有股力量将他往下压。
 
“别那么小器，马修，神不会听从你的吩咐，也不宽恕不信他的人。”
 
“好……好吧，”马特嘶哑着声音说，“让……我……吸……口……气。”
 
“很乐意。”空气重新涌入他的肺部。
 
这不是什么超自然现象。只是个压迫场，先重击他的心脏，接着挤压他的胸部，刚才的纸夹也是一样的原理。
 
用这东西杀他，比在火刑柱上烧死要快。“谢谢……基督。”
 
“那么，现在你信我了？”
 
“当然，我信您，这世界是属于您的，”一旦喘上气，他就恢复了镇定，“可我就是好奇……在我的时代和您的时代之间发生了什么？我找不到什么确切的历史记录。”
 
耶稣肆意微笑：“历史并不存在。这个世界没有终点，没有开端，因此也没有历史。”
 
就像闭合的哥德尔怪圈。如果他在影响了这个世界后，再用从未发明的时间机跳出这个世界，就会形成一个永世长存、无始无终的怪圈。
 
“可我在书上念到过元年战争和正念运动，这些应该都是真实存在的吧。”
 
“只有一本书是你必须相信的。”马特感到肋下传来轻柔的压力。“其余的一切都是谬误。”
 
“我明白了，”马特快速说道，“可是您允许错误的历史记录存在。”
 
“这都是为了提供道德指引，不要把它们误认为是真相。”
 
马特保持手臂不动，用手指的力量将粉笔朝耶稣弹了过去。粉笔在离目标几寸之外改变方向，朝屋顶飞去。
 
一记无形的掌掴从侧面重重击中了马特的头部，打得他脖子上的软骨都“噼啪”作响。“别再想着证明我不是真实的了，”耶稣说，“我比你更加真实。”
 
“我知道你是真实的，”马特揉着脖子说，“只是想弄明白你有没有形体。现在看来你没有，如果我走过来摸你——”
 
“你就会死。”
 
“那是一定的，我绝对不会尝试。但我猜，我要是真的试了，我的手就会被压迫场推开。你知道，这东西在我们那会儿就有了，波士顿的美术博物馆就是用它来做安保的。”他用力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要是压迫场没开，我的手就会直接穿过你的全息影像。”
 
“你要怎么想随便你。我刚才说了，这都是自由意志的表现。到了审判日，你的叛教行为将会和其他罪孽一起受到衡量。它们将和你的善行，以及你对上帝和人类的奉献摆在一起，进行衡量。”
 
马特做的最接近“奉献上帝”的事，就是在婶婶纳奥米的逾越节家宴上递盘子，这个家宴他从来都不是自愿参加的。你要是问他，在他的生活中，自由意志和宗教有什么联系？他会说唯一的联系就是他在十八岁之后再也没踏进过会堂一步。
 
但他必须承认，在一个完全不知“全息”和“压迫场”为何物的世界里，眼前的这个幽灵还是相当可信的。而在教会完全控制了教育和科研的前提下，这一点就更不可能有所改变了，
 
除非是由他出手。
 
双方沉默半分钟，然后，耶稣开口了：“你现在应该问，‘我主，我该如何侍奉你？’ ”
 
“好吧，你想让我干什么？你动个念头就能伤到我，甚至杀我都没问题，因此你说什么我都照办。”他差点加了句“只要是合理要求”，但那么说毫无意义。
 
“一小时后把时间机带来，我要你在我面前把它销毁。”说完，耶稣的形象闪动片刻，消失了。
 
这就有趣了。耶稣不知道时间机就在这儿，就在他包里。这么说，他只有在没有屋顶遮挡时才能看见一切。
 
马特把肩膀抵在沉甸甸的大门上，用力推开，外面的阳光照得他头晕眼花。
 
霍嘉提神父和玛莎正一脸期待地等着他。“你见着主了？”玛莎问。
 
“呃……是，见到了。”
 
“他吩咐你做的是什么？”霍嘉提神父两眼放光。
 
“你们在偷听？”
 
“不，不是。主每次找人谈话都会吩咐对方做点什么，通常是证明自己的信仰，”说着，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自从我有了第一条疤痕，以后每加一条，都是他的吩咐。他要求你也这么做了吗？”
 
“不，还没有。神父，他每次都在这地方出现的吗？”
 
“是啊，当然。”
 
“每次都在这个礼拜堂里？从没在教堂的其他地方出现过？”
 
神父点了点头：“只有被选中的人才能见到他——你就是其中之一。”最后几个字加得很快。
 
这就说得过去了。这个房间里通了电，能启动压迫场和全息投影仪。
 
霍嘉提接着说：“可是主能见到一切，他在你到这儿之前就知道你已经到了，还告诉了我。”
 
“这个他说了，他看着我从过去走来，看着我在新罕布什尔出现。”耶稣没有亲临现场，因为他办不到，但间谍卫星却能锁定目标，读取出租车的牌照。
 
“如果主没有要求你盖上印记，那他要求你做的是什么呢？”
 
“还没说，他还要见我呢。”
 
老神父打量了他一阵，说：“马修，别害怕疼痛。疼痛只是暂时的，但侍奉主的快乐是永恒的。”
 
马特过了一阵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没说给我弄条疤的事。我想那还得等一阵吧。”
 
霍嘉提和玛莎都摸了摸面颊上的疤痕。“第一道印记无需命令，只需召唤，这个我们随时都能为你安排。”说着，神父走到礼拜堂的大门口，“我会祈祷主的指引。”
 
两人看着他轻轻合上了沉甸甸的大门，马特对玛莎说：“我们回小屋吧，玛莎。我还有点东西要整理。”
 
他的脑筋飞转了起来：他还有一小时。如果刚才的房间连了电路，装了压迫场发生器，那它在形态上就是一匝闭合线圈，它的作用就相当于法拉第笼。也就是说，他可以在一小时后把机器带来，但不是带来砸碎，而是按下“重启”键，带着整个礼拜堂前往44世纪。他倒要看看，那位耶稣会不会跟着一块儿去。
 
他也可以砸掉机器，就此住下，至少在这个世界里，还有他熟悉的事物。但还是不要吧。无论是谁在幕后操控一切，那都是个危险的人物。一小时后将是马特最后一次冒险踏进那间礼拜堂了。
 
“基督长什么样？”两人匆匆穿过校园时，玛莎问马特。
 
“很可怕，”马特说，“我的意思是，他和相片上长得一样，但他能伤人，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主为什么会伤你呢？”
 
“展示权力，以确保我的敬畏心理。”
 
“可主为什么要那么做呢？人人都知道他是全能的呀。”
 
“呃……这个以后再谈吧。”两人到了小屋跟前，马特看了眼表说：“我们大概有50分钟的时间。”说着，他开锁进门，径直走向衣橱，“麻烦把包递给我。”他从玛莎手里接过背包，把黄油、面包、一瓶封了瓶口的水和一瓶没开过的MIT葡萄酒放了进去。
 
“教授，你这是干什么呢？”
 
“待会儿你就明白了，玛莎。”话是这么说，但他也知道她明白不了。“我得去趟城里的银行，你可以待在这儿。”
 
“不行，我跟你去，”玛莎把背包接了过去，“可我不明白要去干吗。”
 
“我自己都没全弄明白呢，我们那会儿管这叫‘用屁股导航’。”
 
“呃，这好像……好像是不好的意思。”
 
他领着她走出门，然后回头上锁：“我们那会儿有会飞的机器，‘用屁股导航’就是靠直觉驾驶飞机的意思。”
 
“呃……”
 
“我只是不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想……好吧，我只是不能再待在这儿了，我得离开，得往下一个未来跳。”
 
“是基督告诉你的吗？”
 
“嗯，可以这么说。所以我得做好准备。两千年后的新墨西哥不知是什么样子，所以，我——”
 
“那是个地名吗？是个主控制之外的州？”
 
“没错，根据计算，我的下一站就在那儿。”
 
两人沉默了片刻，玛莎说：“我不能和你一块儿去。”
 
“我又不会要你去。”
 
“不是不是，按理我也该去的，可是我怕。”
 
“去了就回不来了。助教只是份工作，没必要抛弃自己的生活。”
 
“必要的时候是可以抛弃的，”她缓缓说道，“在你的生命遭遇危险的时候。”
 
马特听了哈哈大笑：“我在此免除你的义务。”
 
“免除不了的，教授。我对上帝和基督发了誓，会留在你身边侍奉你。”
 
“这个么，上帝我不知道，但和我见面谈话的那位基督，他就和那只鸟一样，没什么神圣的，”说着，他指了指一只正冲着什么叫唤的知更鸟，“比鸟还不如，他只不过是用技术制造出来的——”听到“技术”两字，玛莎打了个哆嗦。“这技术在我出生时就有了，他不过是个全息投影，是个动态全息图像。”
 
“全——息？”
 
马特费劲地掀起长袍，抽出钱包，把带三维相片的MIT通行证递到她的面前。“和这个差不多，但是会动，会说话。”
 
玛莎盯着相片看了一阵，然后像院长那样，用一根手指头在通行证上捅了捅。
 
“一定有个演员躲在什么地方，扮成了历史上的基督，并通过摄像机监视我——摄像机你知道吧？”
 
“当然知道，圣经上有那东西的照片。”
 
“嗯，他在远方的某处监视别人，并根据听众的行动和语言做出反应。”
 
“可这没道理呀，”玛莎的语气里满是委屈和不甘，“为什么不干脆叫那个演员出场呢？”
 
“演员是会受伤的，而这位基督要不怕刀刺、不怕枪击、不怕十字架，还得要能做出像是奇迹的事。”
 
“你又怎么知道那些不是真的奇迹呢？”
 
“因为我知道它们的原理。虽然我复制不出来，但对它们背后的科学却再清楚不过了。”
 
“可它们真的是奇迹啊——比如把水变成酒，这个用一种粉就可以，我小时候见过的。”
 
“酚酞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沿慈善路走着，前方就是麻省大道了。路口很堵，有许多人、许多动物、许多马车，多得叫人泄气。于是他们斜穿过一片空地，那里以前是停车场，现在却挤满了商贩，他们纷纷把货物摆在临时搭出的桌子上，或是陈列在毛毯上。
 
“你知道奥卡姆剃刀吗？”马特问道。
 
“知道，大意是简单的解释往往就是正确的。”
 
“所以说么，没必要诉诸奇迹。”
 
这下她可真给弄糊涂了：“可是，现在有了个看起来像基督，自称是基督，又能施展奇迹的人，那么根据奥卡姆原则，他不就是基督吗？”
 
“哎呀，我的天！”再过半个街区就是银行，里面的人排到了人行道上，马特觉得尿急得不行，路边恰好有公共厕所，“瞧，我很乐意继续辩论，可是人有三急。”
 
“人有什么？”
 
“我是说……”他指了指公厕的门。
 
“哦，你是要去那儿啊。那我先到银行去占个位。”
 
公厕里很暗，只开了扇小天窗，但通风相当不错，没怎么发臭。
 
里面有根尿管，和MIT的那根一样。他大费周章地撩起长袍，单手解开牛仔裤的拉链，然后怀着感激之情一泻而出。
 
“看那个！”有人在暗处喊到。他扭过头，看见有两个男人坐在马桶上，其中的一个指着他的老二说：“他没割过！”
 
好么，没有比这个更讽刺的了：他，这个波士顿地区唯一的犹太人，正因为新改革派的父母不守割礼而引人注目。
 
“能解释一下吗？”一个粗粝而威严的声音喝问。
 
“抱歉啊，”马特傻傻地答道，“我来的地方——”
 
“他是蛾摩拉的间谍！”另一个尖锐的嗓音喊道，“肯定是！”
 
“才不是！我是MIT的教授！”
 
“你等着啊，等我完事，”威严的声音说，“我是警察，一会儿我们就去和MIT谈谈。”
 
“好吧——我在外头等，”马特慌忙收T，差点被拉链夹住，然后一溜烟跑了。
 
“等等！我命令你等一等！以主的名义！”
 
马特拖着凉鞋，一路“啪塔啪塔”着别扭地跑到街上，见玛莎正在银行入口外几尺处，便气喘吁吁地冲到她的跟前，说了句“把……把包给我”，然后伸手去扯背包。
 
玛莎本能地把包往回拽，“教授，你——”在他身后，一个穿着黑袍、手持警棍的警察已经跑到了厕所和银行的中间。
 
“保险箱，一定得——”他抢过背包，跌跌撞撞地进了银行大门。
 
金库前的出纳员投来疑惑的微笑，马特大步上前，伸手从包里拔出手枪，径直指着他的脸。“放下武器！”他冲金库门边的保安嚷嚷，“不然我就开枪了，我向上帝发誓！”
 
保安孤身一人，拿着把压动式散弹枪，他把枪放到地上，举起双手站立着。这时，外面有人喊道：“拦住那男的！他是异教徒派来的间谍！”
 
“走！”马特喝道，“走！进金库里去！”
 
“好的好的。”出纳员差点一个趔趄往后倒地。马特用枪口抵住他的太阳穴，推着他朝那个大洞走去——那是这一带最大的法拉第笼。
 
玛莎跑到了他的身边：“教授？”
 
“退后，玛莎。金库里的东西都会消失的！”
 
刚到金属墙壁内，他就一把将出纳员推了出去。他用枪口指着对方，伸手到包里去摸时间机，嘴上喊了声：“出去，玛莎！”
 
突然，“当”的一声巨响，一枚子弹在金库内壁上弹了开去，发出一声呜咽。是厕所里的警察赶到了银行门口，正以举步枪的姿势举着警棍。
 
玛莎张开双臂挡到了马特前面：“放下那东西！他是个圣人！”
 
刚才枪声一响，包括马特在内的所有人都趴到了地板上，警察左摇右摆，试图绕过玛莎，命中目标。他再次开火，又一枚子弹在地板和墙壁上反弹了几下。
 
马特扔下枪，把鳄鱼夹揿到金属地板上，撬开塑料片，骂一声“操”，然后一巴掌摁了下去。

15
 
“——天哪！”
 
“我的天，”玛莎悄声说，“真的生效了？”
 
“这里是新墨西哥？”马特把塑料半圆重新扣到了“重启”键上，走出大门，踏上了一片经过修剪的草坪。然后，他回过头，对两眼发直的玛莎说：“这儿应该是沙漠才对。”
 
眼前立着座白色的房子，造型很像郊区平房，什么材质倒是看不出来。草坪四周围着齐肩高的金属栅栏，栅栏彼端也有座房子，造型几乎相同，浅米黄色，它的后面还有座淡蓝色的，再后面也有……放眼望去，两侧的房屋排列成行，蜿蜒着伸向远方。他们身后有片森林，树木整齐得不像自然长成的。
 
房子的后门悄悄开了，一对四十来岁的男女走了出来，双手放在臀部，用提防的眼神望着他们。他们都只穿了短衫短裤和凉鞋，皮肤黑黑的，可能是晒了太多日光，也可能是混血。马特猜是后者，两个千年过去了，跨种族婚姻应该会造成这个结果吧。
 
“怎么弄的？”男人问道，口音怪怪的，但很清楚。
 
“按了个按钮，”马特答道，“说来话长。”
 
“这个，得移走。”女人说。
 
“这东西破坏风景，”男人说，“而且，这里是我们的地产。”
 
马特看了看身后，二三十吨重的银行金库，能挪到哪儿去？
 
“我们这是在哪儿？”玛莎问道。
 
“东洛杉矶，”女人答道，“你们穿得太厚啦。”
 
“我同意。”马特觉得气闷。他放下时间机，把袍子从头顶脱了下来。他底下穿的是牛仔裤和MIT的T恤衫。
 
“我不能脱啊……”玛莎说，她的脸涨得红彤彤的。
 
“我会给你找件衣服的，”马特说，“这儿离市区多远？”
 
“洛杉矶市？大概400公里吧。”男人答道。
 
“哦。”这么说，他们的着陆点离预计的新墨西哥州不远。这块土地已经并入洛杉矶，而且成了洛城的郊区。“我们就想买点女人的衣服，该上哪儿买？”
 
“买？”女人皱起了眉头。
 
马特指了指金库说：“我们现在只有钱了。”
 
女人看了看丈夫：“钱？”
 
男人冲她笑了笑：“艾米，你上学的时候没好好听讲，易券产生前都是用钱的。”
 
“哦，对，我想起来了，美元啦什么的。”
 
“什么券？”马特问。
 
男人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你们来的地方还在用钱？”
 
“过去，我们是从过去来的。”
 
“好……吧，过去什么时候呢？”
 
“我先从2057年出发，两百年后又捎上了她。”
 
男女二人都看着他，接着，艾米咧开嘴大笑起来：“是部电影！我们在电影里，艾尔！”
 
男人慢吞吞地点点头，低声说：“这个不能说破的。那就是你们的时间机？”
 
马特应了声“是啊”，但随即意识到男人是在看着那座怪怪的金库。混凝土尘粒还在不断地从它的两侧脱落，希望它消失的时候没伤到人，刚才那势头，估计都快把屋顶给掀翻了。
 
“我们能看看吗？”
 
“可以，可以。”玛莎吸了口气，像是要开口，马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别说话，先观望观望。他把真正的时间机放进包里，然后挎到了肩上。
 
那对男女故作轻松地朝金库大门走去，但到了门口又犹豫了。“这东西不会带着我们飞走吧？”
 
“不会，绝对不会，”马特跟着走了进去。玛莎也跟了上来。四个人站在半明半暗的金库里面面相觑。
 
这部分金库装的主要是储物箱，这些箱子迟早是要强行打开的。可玛莎发现了一件更有趣的东西——钱袋。
 
“瞧这个，教授！”钱袋像面粉袋般堆在金库一角，其中的四个上面印着“两毛五硬币，25000美元”和“1块硬币，10000美元”。马特掏出瑞士军刀，找了找刀刃所在的位置。接着他割开了袋子的封口出处，两毛五的硬币一下子倾泻出来。
 
那对男女略带兴味地在一边看着。“从前的钱就是这样子的，”艾尔说，“分量重，随身带着。”马特抄起一把铝制硬币。这个叫分量重？
 
“能想象用金属做的易券吗？”艾尔微笑着摇了摇头。
 
“易券是什么？”马特问
 
艾尔从衣带里抽出一卷纸晃了晃，数额不同，色彩各异，每一张的两边都印着花哨的“实物交易”字样。“就是易物券。”艾尔说。
 
“我能看看吗？”马特边说边把手伸了过去，艾尔提防地把那卷纸往回一抽。
 
艾米对艾尔说了句：“哦，他不了解这是怎么回事。”接着又对马特说：“这不像你们那种老式的钱，它们是编了持有者的号码的。”
 
“我不明白。”
 
“比如你有条鱼，我想要，我就想和你交换；而我的东西里，你只想要只苹果。鱼的价值显然要高过苹果，于是我们就得商量好，除了一个苹果，我还得给你多少易券。比如还得给你五张吧。我把五张易券递给你，你的手一碰，它就知道自己属于你了。在你把易券递给别人之前都属于你。”
 
“它是怎么知道的？”玛莎问
 
“每个人的DNA都不一样，对吧？它能读你的DNA。”艾米把语速放得很慢，就像是在和孩子说话似的。说完，她冲冲艾尔挤了挤眼睛，似乎在说，这个也是电影的一部分。
 
玛莎彻底糊涂了：“教授，DNA是什么？”
 
“是我们体内的大部分细胞里都有的东西，具体的以后跟你解释。它基本上就像指纹，每个人的都不一样。”接着，马特又问那女人，“它是会分析手指皮肤上的油脂吗？”
 
“我怎么知道？”她紧张地说，“反正就是DNA嘛。”
 
马特抓了把硬币递给艾尔：“这些应该有点价值。现在还有人收集硬币的吧？”
 
艾尔哈哈一笑：“现在收集什么的都有。我倒是不知道是否有人在收集硬币，你可能得去洛杉矶找找。”
 
“我们或许能跟你换点什么，”女人毫无心机地说，“就给我们一百来个吧，等我们碰见收集的人再换给他。”
 
“我们可以要一整袋，”艾尔说，“你们不能带着它们到处跑吧。”
 
马特有点怀疑起来：一万枚一元硬币对他们毫无价值，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还要交换？“那么，你们有什么想换给我们的呢？”
 
艾尔耸了耸肩：“来看看我们的东西？”
 
四个人走出金库，艾尔问马特想不想关上大门：“按理说，只要在我们的物业上都是安全的，但人嘛，你也知道。”
 
“不用，我没钥匙。”他吃不准这沉甸甸的大家伙还能不能关上，“反正里头只有没价值的旧钱。”艾尔听了瘪着嘴点了点头，心里或许在盘算什么。
 
他用拇指在门牌上扫了一下——有趣，来趟后院都得锁门——然后开门让其他人进去。
 
屋里全是他们的“东西”。这基本上就是间大仓库，主要存放的是摩托车和自行车。一排钩子从一溜整齐停放的摩托车上空垂下，上面挂满自行车，新的，闪闪发亮。四面墙中有三面都挂满画像和全息图，还有一面放着一个从地板到天花板那么高的书柜，里面的书有几百本，或许上千本。玛莎目不转睛地望着它们，她大概从没在图书馆以外的地方见过那么多书。
 
地板上也堆了些东西，有的功能一望而知，像割草机、吸尘器、灯、扇子；有的则看不出是干什么用的。
 
艾尔走近一扇门，它轻轻开了，他站在入口处，让其他人进去。
 
里头是厨房和食物储藏间。一面墙上开了扇窗，正对着前院的草坪和大街；另三面墙布满锅碗瓢盆和架子，架子上搁着食材。半空中还挂了些篮子，里面装着洋葱、土豆和水果。厨房里有个冰箱、一只巨大的冷藏箱，都装着透明的门。
 
玛莎瞪大了眼睛环顾四周：“我在MIT的厨房里干过活，可从没见过这些。你们这儿的东西都能喂饱一百个人了。”
 
“艾尔在屋子前边搭架子烤肉的时候，真的会来一百个人呢。他烤的鸡肉可出名了。”
 
艾尔两手一拍，咧嘴笑了：“上周六就来了差不多一百个，他们带着各自的东西，把前草坪都占满了。”
 
“他们都带什么来了？”马特问。
 
“多数都带了吃的喝的来交换，比方你带七块鸡肉来，那么我给你烤六块，自己留一块。两只整鸡能换一瓶好酒——”他饶有兴味地看着玛莎问，“MIT厨房是什么？”
 
“麻省神理学院。”
 
“哎哟，了不得！刚才就该从你的衣服上看出来的。那是在基督国里的吧？”
 
“我想是的，我们叫基督界。”
 
“他们能放你出来？”
 
“这个么，我们算是逃出来的。”马特说。
 
“我想也是，”艾尔说，“那是多久前的事？”
 
“两千多年前。”
 
艾尔缓缓点头，皱起了眉头。
 
“它还在吗？”玛莎问，“MIT？”
 
“谁知道？早就没人过到密西西比河那边了。他们那儿有杀人卫星，能放激光，早晚都有人候着，飞行到快一百公里都会受到警告。你们那会儿也这样吗？”
 
“我才去了几天而已，”马特看了看玛莎，“这你知道么？”
 
“我不明白什么是杀人卫星，”她小声说道，“历史书上说，主的复仇天使能在天空中毁灭入侵者。我在神理学博物馆看到过移动影像，还见过飞行机械上熔化的金属。”
 
“都过去两千年了，它们还在运行？”
 
“当然，”艾尔说，“我在新闻上见过，他们隔三岔五就派机器人飞机过去，每次都是‘噗’的一声烧了。”
 
“自动系统不太可能连续运行两千年，他们一定在对卫星进行替换修理，至少是遥感和激光设备”
 
艾尔露出困惑的表情：“你在说什么呀？机器不是老在自我修复吗？”
 
马特愣了一下，说：“太老的就不会。”
 
“嗯，我猜他们把旧的都换成能自我修复的了，一千年前就能做到了。”
 
马特一下子明白过来：自己已经深入未来。他刚才一直被眼前这二位和他那个时代的人之间的相似所蒙蔽——他们远没有玛莎时代的人那么古怪，连说话的腔调都比较好懂。
 
他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真好玩，我们居然还能理解对方，如果我们不是来到两千年后，而是回到两千年前，就没法和当时的人交流。一定是立体视频的功劳。”
 
“没错，”艾尔说，“我们常看老电影，最早到20世纪的，基本都能懂，可那时候的人们还真做了点怪事。”
 
“我们还在看莎士比亚呢，”艾米说，“但他就比较难懂了。”
 
“我们也觉得难——”马特顺着艾米的眼神望去，发现玛莎正在轻声啜泣，泪珠从她面颊上滚落下来。他把手搭到了她的肩上。
 
“对……对不起，”她哭着说，“我都糊涂了。”
 
艾米牵起她的手拍了拍：“亲爱的，你会习惯的。”
 
“不会的！这里是蛾摩拉么？这里是好莱坞吧？”
 
“呃……”艾尔紧张地挪了几下，“俄……俄莫拉什么的没听过，但好莱坞是在洛城。”
 
“我们去过三次，”艾米说，“又搭车又走路的。”
 
“但你们不在上帝和基督里生活。”
 
艾米还在拍着她的手：“呃，我们是不信教，但现在还是有人信的。”说着，她焦急地望着艾尔，“街那头的雷诺瑟斯一家？”
 
“对，他们家都是基督徒，老是去教堂，”他挠了挠下巴，“市中心有不少穆斯林，信一位论派和巴哈伊的也到处都是，但肯定和你们那时候的不一样。”
 
艾米给了玛莎一张纸巾，玛莎说了声谢谢。“那么现在呢？现在的东部，还有人在信奉上帝吗？”
 
“我看没多少了吧，”艾尔边说边看了看艾米，接着又看了看马特，“这不是电影，对吧？”
 
马特说：“我刚才都自报过家门了，我们是从过去来的学者。我看我们得去找间大学。”
 
“附近没有，得去圣达菲或凤凰城。去洛城也行，那儿的最大。”
 
“走路去太远了，你们怎么去？飞过去？”
 
艾尔顿了顿：“你们那会儿是怎么去的？”
 
“坐飞机，或者开车，飞机便宜点。”
 
“现在得坐火车，一样的原因。坐飞机得贵上十倍，甚至二十倍，交易好手也得花那么多。”
 
“啊？机票都能还价？”
 
“能啊，能讲价钱的，你们那时候不行吗？”
 
“不行，都是政府定的价。”
 
艾尔听了大笑起来：“真的吗？哥们儿，我们的政府肯定喜欢这样做！”
 
艾米说：“他们是用易券给机票定过价，可只有不到一半的人用券支付。要么是没有选择的人，要么就是很富有的人。其他人么，都是带着行礼和准备交换的东西去机场法律规定航空公司必须得显示空位，这样就能和代理人谈价钱啦。”
 
艾尔补充说：“要是座位没人抢，你就能随便用什么东西交换任何航班的座位。但这个可就没准了。”
 
“用这办法做生意挺笨的嘛，”马特说，“干什么都得花很长时间。”
 
“很长时间又怎么样呢？关键是值得啊，如果二话不说，付券登机，那么机场就赢了，你就输了：如果耐心等等，那么就能少支出点了。”说到这里，他咧嘴笑了，“那种满足感，值得多花一天时间。”艾米在旁边一个劲地点头。
 
马特也认识爱讲价钱、为了杀价不畏艰险的人，但眼下的世道难道人人都是这样？难道整个文化都是以议价为基础的？
 
这时，马特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吞下那枚腌蛋之后，他已经两千年没吃东西了。
 
“哎呀，小可怜儿，”艾米说，“我都没给你准备吃的喝的。”
 
“可我们没易券。”马特说，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开玩笑。
 
玛莎看了看包里：“我们有面包和奶酪。”
 
“还不止呢，”马特从包里恭恭敬敬地取出一瓶葡萄酒，“这个，是两千年前的葡萄酒。”
 
艾尔盯着酒瓶愣了好一阵：“是MIT67？”
 
“基督重临后67年封口于麻省神理学院。”
 
“这……倒是有点价值。”
 
“我想也是，全世界大概就这么一瓶吧。你藏酒吗？”
 
“藏得不多，可我认识很爱藏的人。我可以帮你拍卖，我收五……二成佣金。”
 
“一成。”
 
“哎呀，好吧，一成五。我能不能——”艾尔比划了下酒瓶，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瓶子接了过去，绕过餐厅的桌子，走到一块高出地面的平台前。半空中映出他的全息像，一闪一闪的
 
“这里是易券计价的实时拍卖，”他用播音员般的语气说道，“类别：食物和酒，古董，珍品。一万券起拍。现在时刻洛城时间1310，拍卖将于1410结束。”
 
“该瓶葡萄酒历史2000多年，产地为麻省神理学院，时间是现代历2247年，按当地历法为67年。”说完，他又回头问马特，“是哪种？”
 
“斯卡巴农吧。”
 
“罕见斯卡巴农种。竞拍现在开始。”说完，他就把酒瓶搁在了平台上。
 
他从平台上走了下来，他刚才站立的地方浮现出了绿色的“BC10000”字样。接着，“BC10000”和数字闪了一下，随着一声铃响，一个红色的问号闪了闪，数字随即增加到了12000。
 
“有问题？”艾尔问道。一个大胡子老头浮现出来，他穿了条裙子，可能是苏格兰裙，上身像是件小西装，斜挎的绶带上布满勋章。漂浮在他身边的字样标出了他的身份，“米琪·伊奇曼，洛城消耗品博物馆馆长。”
 
“艾尔·毕金斯，我不是要质疑你的诚实，但有权威人士能担保这瓶酒真是古董吗？”
 
“物主就在我这儿，他是从那个时代来的时间旅行者。”
 
老头的手指指向了马特：“就是他？”
 
“没错，马特，你是哪年出生的？”
 
“2030年4月4日，现代历。”
 
“也不是很现代嘛，”馆长一本正紧地打趣，“交易之前，你愿意先证实瓶子的年代吗？”
 
“当然。”艾尔说。
 
馆长说了句“我会跟一阵”，接着就消失了，他的形象为空中的数字所取代。接下来，新竞拍者叫出的价码总会被一个37结尾的号码超过。
 
“37一直是洛城博物馆的编号，”艾尔说，“这一带的人都知道自己在和谁竞争。”
 
“他不怀疑这酒是时间旅行者带来的吗？”
 
“不，你……哦，你觉得你是第一个是吧？”
 
“啊？这经常发生吗？”
 
“没有，也不多。据我所知也就10到12次吧。我们都还不知道怎么穿越时间。”
 
“有人来自你们的未来吗？”玛莎问道，“有人逆着时间旅行吗？”
 
“据我所知没有，”艾尔说，“我想那是不可能的吧。”
 
听了这话，玛莎的脸又沉了下来。
 
马特赶忙说：“这一点还不确定，我应该见过一例逆向旅行的证据。”
 
“我们了解到的都是向前的。”
 
“除了那个中国人，”艾米说，“两百年前的那个。”
 
“没错，他留在了我们这儿。可他没装备这么台机器啊。”这时，铃声和问号又出现了。
 
“有问题？”艾尔问道。
 
空中出现了一个看不出年龄的漂亮女人，她身穿一袭薄纱，比起布料更像是一缕烟。她看着马特。皱了皱眉。
 
“我就是洛杉矶，”她说，“你真的是那个马修·富勒？物理学家乔纳森·马尔什的助教？”
 
“没错。”
 
“根据历史记录，你从马尔什教授那儿偷走了时间机。”
 
“历史记录完全搞错了，机器是我发明的，是马尔什从我这儿窃取的想法。”马特说。
 
女人把手轻轻一摆，示意不想再听：“两千年前的犯罪我不关心，我只想和你谈谈，提点生意上的建议。”
 
“你是洛杉矶市？”
 
“应该说洛杉矶县。我就是负责驱动、运营它的智能体，是洛杉矶之灵。我们或许能在拍卖结束后见个面。”
 
“很乐意。能带上我的助教吗？”
 
“请便，”她上下打量了一下玛莎，说，“你得找件凉快点的衣服，那身行头我看了都出汗。”接着她又对马特说：“拍卖一结束我就派交通工具来。”然后她就消失了。
 
“她经常出现吗？”
 
“收税的时候才来。她能同时在所有人的屋子里和主人争论不休。”
 
艾米把手搭上玛莎的手肘：“亲爱的，我去给你找点穿的。”
 
“可我已经有衣服穿了啊，我从17岁开始就没穿过别的。”
 
“时代变了，玛莎，”马特说，“等回去的时候再穿长袍，好不好？”
 
“你已经可以买下几百套衣服了，”艾尔说——竞拍者已经叫到了21037，“进了城可得穿得好看点儿。艾米，给她瞧瞧你的那些。”
 
“好吧……如果不用露出胸部的话。”玛莎边说边把双臂挡在了身子前面。马特心想，真是奇了怪了，那晚准备就寝的时候，她可是什么都露给他看的，现在却很保守。她大概没像自己一样去过那么多半裸酒吧吧。
 
艾尔走到冰箱前，开始往外拿奶酪和水果。他在一个烤箱大小的东西上按了一下，那东西嗡嗡响了一阵，随即弹出八片圆形的东西，闻起来像是刚出炉的面包。
 
“你们俩联体了吗？”他问，“你们那会儿怎么说来着？”
 
“没有，我们才刚认识呢。再说她觉得我比她老多了，因为我是教授，而她是学生，但其实我们差不了几岁。”
 
“你真的要把她带回去？”
 
“还没认真想过。她是想回去的，但我觉得她那个时代太可怕了。可她估计也不会喜欢我那个时代，那时大家都不信神。”
 
“你真觉得能回去？”
 
“有几个逆向旅行的物理模型，都还没有被证明。可我认为我已经回去过了，或者说，将要回去，”说到这儿，他微笑起来，“时态是个麻烦事。我应该是在2058年停过一站，花了点工夫救自己；也可能那是别的什么人，长得像我。那人留了张条子，写着‘上车走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未来的我写的。”
 
艾尔对地板说了声“打开桌子”，地板的一部分随之升起，变为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子的顶部化作了一块像是白色麻布的东西。艾尔把盛着小吃的盆子端了上去，然后问马特：“葡萄酒还是咖啡？”
 
“咖啡吧，”马特想看看两千年后的咖啡有没有变得好喝一点，“该付你多少？”
 
艾尔老练地看了眼桌子说：“大概29券。可我们现在还是生意伙伴，你别操心了，生意做完我会算的。”
 
他在一个玻璃瓶里加水，瓶子“嘶嘶”作响，房间里随即弥漫起了新泡的咖啡的香味。
 
“这些旧钱币我也帮你卖卖看吧。不能卖太多，要是给人知道你有几袋子，价钱就会一落千丈，”他给马特和自己都倒了咖啡，“我们最好在天黑前把那台时间机锁好，不然明天就没有钱币可以交易了。”
 
马特心想，现在还不必告诉他金库不是时间机。“门可能关不上，”他说，“就算关得上，之后也可能打不开。”他呷着热咖啡，味道真好。“别人会到你的后院偷东西？”
 
“偷？”艾尔对马特投来神秘的目光，“东西没锁好就不能算偷。”
 
这时，艾米和玛莎回来了。玛莎穿了件浅蓝色的直筒连衣裙，纤腰上系着条金链，裙摆垂到小腿肚中间，但裙边的叉一直开到膝盖上面很高。她以僵硬的姿势走着，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性感，但效果并不理想。
 
“她不该遮得那么多，”艾米说，“长得漂亮就该让大伙看看，可她连我都不让看。”
 
“我们……我们都不穿这么少的。”玛莎说。
 
“那是过去，”艾米说，“现在不同了，你得穿得舒服点儿。”
 
“我还是先习惯这个再说吧。”玛莎哀求道。
 
“想听安慰话吗？”马特说，“你看起来很漂亮。”
 
“哎呀！教授！”玛莎低头盯着地板，脸上却露出了微笑，房里弥漫起一阵尴尬的寂静。玛莎狐疑地看着盘子里的奶酪，从上面掰下一小块，嚼了几口，然后做了个鬼脸，又放了回去。“怕是坏了。”她说。
 
艾尔盯着她放回去的那块大声嚷嚷：“那可是稀有的意大利供佐洛拉！”
 
“哦，味道和名字一样糟。”
 
“是供佐洛拉？！”马特眼珠一转，抓起了奶酪，另一只手拿起一块苹果，然后各咬了一口。玛莎直勾勾地盯着他。
 
“时间机不锁的话，会有人走进去把它开到未来吗？”艾尔问。
 
“不，不可能，只有我能开。”的确只有他开过。
 
艾尔说：“那样的话，钱和其他可能有价值的东西就暂时搬到我的储藏室吧。你们要是想继续前进，我就能收很大一笔储藏费了——假设这些硬币的确有点价值的话。”他靠到椅背上，注视着空中的数字从BC35700涨到了BC35937。“你的包里只藏了一瓶酒还有什么别的古代藏品吗？”
 
“没了，剩下的都是用来做时间旅行的东西——辅助时间机运行用的——”比如一把枪和一本色情笔记本。“——科学家或许会对面包和奶酪感兴趣，化学结构可能和你们现在的不一样。”
 
“我想现在已经没有那种科学家了，但我可以试试，趁东西还新鲜。”
 
“没有‘那种科学家？’”马特问，“那现在都有哪种科学家？”
 
“呃，拿我来说，我就是个食品科学家，懂几千种食谱。艾米有购物科学的博士学位。”
 
“艾尔对购物也很在行，”艾米谦虚地说，“尽管他没学位。”
 
“物理学、化学、生物、天文，这些学科呢？”
 
“哦，这些都还在呢，都能查到，但做研究的肯定都是机器。人的思考速度跟不上，也不可能全记住。”艾尔说。
 
马特哑口无言，他用求助的眼神望着玛莎。玛莎紧锁着眉头望着艾米和艾尔，表情相当困惑：“机器怎么能思考呢？”
 
“它们都思考了几千年了。”艾米说。
 
艾尔接着说：“在你出生前的两个世纪，机器智能就改变了世界，后来宗教狂人占领了你的那部分世界，把大部分能思考的机器都毁掉了，只留下了他们需要的，比如能把我们拦在他们领空之外的杀人卫星。”
 
“亲爱的，那些不是什么复仇天使，”艾米递给她一些奶酪和几片苹果，“只是机器罢了，跟带你来这儿的机器是一样的。”
 
玛莎呆呆地望着眼前的食物：“我能找个地方和教授单独谈谈吗？我们能回金库……时间机里去吗？”
 
“当然，”艾尔说，“拍卖还要差不多半小时才会结束。”
 
两人出了门，玛莎抓起马特的手，一声不响地拖着他往金库走。一进金库，玛莎就一屁股坐在钱袋堆上，两眼盯着马特。
 
“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我像是在一个疯狂的梦里，是噩梦，可就是醒不过来。你得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好吧。是这样的，我的时间机带着我们到达了2094年后的未来——”
 
“在那之前呢？你是在逃避基督吧。”
 
“逃了，也没逃。我那会儿需要钱来做旅行……”
 
“钱你拿到了啊。”
 
“可我没想要抢银行，”——实际上是把银行整个给偷了——“我当时只想卖掉些旧钱，换个千把块，然后带上钱和时间机去基督现身的地方，然后再用时间机把自己和那屋里的所有机器都运到未来。”
 
“我没想绑架你，我很抱歉。我害你回不去了，真糟糕。”
 
玛莎摇头说：“我们俩对回报的想法不一样。我认为上帝回报好的事情，惩罚不好的，他将我们置于必须做出选择的境地。”
 
马特耸耸肩。
 
“你是想用你的机器带走基督？你说那是基督的幻象？”
 
“说得没错，我也想在还能逃跑的时候离开剑桥。”
 
她咬着下嘴唇沉吟了片刻：“因此，那个警察开枪时，或许是上帝或机缘将我推到你和他之间的吧？”
 
“呃……这个说来有点尴尬。”玛莎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我去厕所尿尿时，那警察也在，他看到了我没受过割礼，割礼你知道吧？”
 
玛莎闭上眼打了个冷颤：“就是把你那东西割掉一块。”
 
“呃，我出身的那个教会是有这个要求的，可我爸妈决定不让他们割。”
 
“是吗？”她微笑道，“我也是。我小时候，母亲也不让他们给我行割礼。”
 
“连女人都要行割礼？”
 
“除非母亲反对。但反对的话，母亲就得付一笔罚金并苦修一年。”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嗯……那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做呢？”
 
“那是古时候留下来的习俗，那会儿的男人们不常洗澡，所以割礼还有点道理，但对女人和小女孩的效果则不同。”
 
“怎么不同呢？”
 
“他们没告诉你？”
 
“没仔细说。那是我成人礼的很重要的一步仪式，要等到我21岁，就在下个月。”
 
“在有些文化里——主要是我出生前的那些，这么做是为了剥夺女性的性快感。”
 
玛莎的脑袋微微摇了两下：“那个我一点都不懂，不让懂的。”
 
“过了21岁就让懂了？”
 
“不知道。如果能在成人礼前告诉你，那秘密就不是秘密了。”说到这里她脸色绯红——说明她还是懂点的，“对了，你是怎么把东西都变没的？这个银行金库是怎么变成时间机的？”
 
马特从包里取出时间机。“这个才是真正的时间机，”他敲了敲塑料片说，“按下这个键，这东西就会去未来，还会把周围的东西也都带上。”他举起鳄鱼夹继续说，“这个小东西如果接触金属容器，比如这个金库，就能把容器里的东西全都带走。”
 
“但它只能往前，不能回去是么。”
 
“现在还不知道原理，但它肯定能回去。只是在我的时代办不到，你的当然也不行，这也是我要不断往前走的原因。抱歉把你也拖来了。”
 
“别说抱歉，万事都有原因。”
 
这时，周围响起了巨人吐气般的“嘶嘶”声，一架飞行器在屋子中间降了下来。它是架表面平滑的空中机械，像水银一样反射着日光，除了蓝色的“洛城”字样外，机身的其他部分都在闪闪发光。
 
马特看了眼手表：“拍卖应该已经结束了吧。”
 
玛莎都看呆了：“这就是飞行器吗？”
 
“大概吧。”两人走到飞行器跟前，玛莎望着自己哈哈镜一般的倒影，目瞪口呆。
 
“你看起来像怀孕了。”马特说。
 
她笑了笑：“成人礼之后马上就会怀的呢，跟着你，至少不用经历那个了。”
 
马特心想也许不用，也许还是会的，还得去找找有没有“放心爱”或现代人使用的同类产品。
 
他们对着飞行器看了一会儿，它什么动静都没有。“它准备好了应该会让我们知道的吧。”
 
这时，身后的房门开了，艾尔走了进来，他不动声色地看了眼飞船：“祝贺你，东西博物馆收了，62037。来看看你们的选项。”
 
“什么选项？”两人跟着艾尔回到了餐厅。平台上空浮着一张闪光的清单，上面列着大约一百件物品和服务，还附了各自的易券值。其中有一枚价值50000的古埃及戒指——那倒是用得上。
 
“嗯？我们不能拿易券吗？”
 
“那个……是相当不礼貌的，差不多都算违法了。但你可以挑几件价值不高的东西，以此换得最大币值，另外还得留出9300当作给我的佣金。”
 
玛莎指着一件物品说：“这件最便宜，”物品标签上写着“塑料假阳具，22世纪晚期，无电池，BC400。”她触了清单的一行，一幅放大的全息像浮现出来。
 
她一下子把手缩了回去：“天呢！”那东西造得相当逼真。
 
艾米说：“还是挑几件体积小又能交易的比较合适。没电池的我就不了解了。”
 
“看看这个吧，”马特碰了一下，那个尴尬的图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德国望远器，2200年前后，5倍－500倍，BC1800。”看起来像是一个装了把手的小型望远镜，下面还有个像是电池盒的盒子。
 
“德国人很会造这些，”艾尔说，“可我这儿还有副中国的，品质也很好，年代还要久些，只卖一半价钱。”
 
就在这时，发光的清单旁出现了洛杉矶的身影：“座驾在恭候，富勒博士。”
 
“叫我富勒教授吧。”马特脱口而出——他没获得过真正的博士学位。接着他又对玛莎说：“我们要那副望远镜吧。”
 
“好的好的，就要那个吧！”玛莎忙不迭地答应——不知是急着要走，还是怕他挑选另外那件。
 
艾尔指着望远镜说：“要这件。”望远镜闪了两下，消失了。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大概一天就能送来了。”平台边上有个黑箱子，艾尔拇指一扫将它打开，里面放着几叠易物券。他从里面小心翼翼地点出价值50851的厚厚一叠递给马特。“我的佣金、衣服的花费都已经扣除，奶酪和咖啡算我请。”
 
马特把那一厚卷塞进裤兜，说：“谢了，呃……回头见。”
 
“阿洛再见。”艾尔和艾米同声说。
 
马特和玛莎跟着洛杉矶走到了门外。洛杉矶懒得假装行走，她一路漂行，活像大白天见了鬼。
 
“他们说什么再见？”
 
“阿洛，洛杉矶的洛。”飞船的门缓缓打开，仿佛沿着海岸飞行的海鸟张开双翅。阿洛走进舱门，轻轻坐进了飞船前部的一张转椅里。
 
玛莎走进飞行器，姿势别扭地坐进一张豪华的高背皮沙发。马特也在她身边的沙发上坐下，系上了安全带。玛莎问：“我们这是去哪儿？”
 
“去我的宫殿，系上你的安全带——”马特伸手过来帮玛莎绑上了安全带。“比起和这些人在一起，你们应该会觉得我的宫殿更舒服。我么，当然是到哪儿都一样舒服。”
 
“因为你没血肉。”马特说。
 
“的确，根本用不着。”
 
“可刚才那些人——”他朝艾尔的房子歪了歪脑袋，“他们不是投影，只是普通人吧？”
 
“很普通，很典型。”舱门轻轻关上，飞船随之变得透明。“玛莎，我想你还没有飞行过吧。”
 
“没有。”玛莎环顾四周，语调高了几分。至少地板不是透明的。
 
“这比走路还安全，但可能要过几分钟才能适应。”
 
飞船像高速电梯般突然升空，片刻之间，地面就被甩得远远的，下方的房顶也迅速缩小。玛莎一把抓住马特，把脸埋进了他的胸膛。
 
这么久以来，马特第一次抱住了这个温软的女孩，他拍着她的背安慰道：“没事，没事，这很平常。”话虽如此，心里却想着可别急着放开。
 
“我知道，教授，”她的声音闷闷的，“我见过相片，但这东西实在太快了。”
 
阿洛心领神会地冲马特笑了笑：“她会没事的，我飞慢点。”
 
“最快能飞多快？”
 
“6到8马赫，具体要看负载和高度。现在飞得还不算快，我会让它保持在亚音速。”
 
连绵起伏的郊区一直延伸到天际，突然，眼前的景观一变。“有山！”马特用略带敬畏的口吻说——他这辈子只去过两次西部，“看啊，玛莎。”
 
玛莎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了一眼，然后惊叹了一声：“上帝啊！”
 
“这儿没有楼房吗？”马特问。
 
“这些山都被保护起来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一半地区已被人工隔绝，都回到了自然状态。保护区里住着少许人，不是反社会的就是厌恶现代文明的。法律规定这一带只能过原始生活，他们往往没住多久就厌烦了。”
 
“你刚说那两个人，艾尔和艾米是典型？现代人的生活都那么富裕吗？”——说是奢侈也不为过，
 
“他们其实算中下水准，就财物总额来说，他们的百分数是42。他们在换马方面还不太在行。”
 
“换马？”马特从来没听过这个说法。
 
“就是实物交易。他们的物品比出生时获得的基本配额还要少一点。”
 
玛莎问：“你对每个人都这么了解吗？”说话时，她的双眼一刻都没有离开过下方起伏的群山。
 
“这还不算什么，”阿洛说，“但话说回来，我就是干这个的——我是记忆，是感知，是思维过程。我是从一个人类委员会演化而来的机器，建造我的目的就是运营这个城市，”
 
马特说了句：“一个百万富翁组成的城市。”
 
阿洛平静地点了点头：“几个世纪前就是这样了。我们先是从海洋中获得了免费能源、实现了常温核聚变，然后就有了消费品的自动合成技术，人口也维持在了1亿，合成出来的消费品在这些人中分配，大家都过得富裕快乐，”说到这里，她笑了笑，“也过得自大而愚蠢，这点你们可能也注意到了。”
 
“艾尔说已经没人在做科研了，说科学太复杂，只有机器才会做。”
 
“怎么，你是担心失业问题？现在已经没有工作这回事了，两千年前的物理学家当然也是找不到工作的。”
 
“可大学还是有的吧，他们俩说艾米有博士学位。”
 
“跟你说吧，现在的大学就像社交俱乐部。人们把纸片送来送去，这能让他们觉得开心，不惹麻烦”
 
“难怪有人会躲到山里去。”
 
“人数很少，说出来你都不信。”
 
“可是，一定还有人在做上帝的事功吧？”玛莎说，“那部分人是需要教育的。”
 
“那就要看对谁传道了，”阿洛边说边摇了摇头，可能是在表达同情，“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已经不多了，剩下的宗教也没几种了。”
 
“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时候。”
 
阿洛回过头，朝前看了看：“快到了。”
 
“不会已经飞了四百公里了吧？”马特问。
 
“哦，我不住在城里，希望你们喜欢山区。”
 
马特把身子侧到左边，看见了越来越近的“宫殿”，它像是个精致的迪斯尼乐园，坐落在一座绝非然形成的山峰顶部。
 
马特说：“你的‘存在’和我们不一样吧，你并非住在某个有形的场所。听艾尔的意思，你好像能同时出现在许多地方，至少收税的时候能。”
 
“他又在抱怨了呀？没错，每年一到税季，我就会把自己摊得很薄，但核心位置还是有的。我能生成1亿个形象，让它们各自做些简单的事，比如收税时和人吵吵嘴之类的。但‘我’还是存在的，通常就待在这里的宫殿里。”
 
伴着低沉的汩汩声，飞行器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它在一块草坪上盘旋片刻，随后降了下去。“这里就是安放我的物理存储的地方——是的，我在这儿的确比在别处感觉舒服。就算近在几公里外，我还是能感受到几飞秒的时滞。”
 
玛莎说：“我们在你眼中一定显得很迟缓吧。”马特听了微微吃惊，看来这姑娘并不笨。
 
“也不是。我也有过血肉，知道人类对时间是什么感觉，”阿洛又转向马特，“非人类的感觉也知道。我先帮你们安顿好住处，然后我们谈谈你背包里的机器。”
 
一个像是人类的男仆将两人领进了一套两卧室公寓，这简化了他的生活，可也浇灭了他的希望。
 
公寓装修成了21世纪的保守风格，大量使用木材和布料，还刷了厚厚的灰泥。墙壁不会发光，照明由灯具提供，房门也不是通过变形打开的。马特向玛莎演示了一下厕所的用法，里面没有厕纸，用的是水流和气流。她第一次使用就发出了尖叫，还咯咯直笑，显得相当舒服。
 
两个人各自拥有一个挂满衣服的大衣柜。玛莎在自己的那个里面翻看了一遍，最后挑了条宽松长裤和一件长袖衬衣。
 
“这件挺好看的，”她脱下艾米为她挑的衣服，“就是太……太露了。”说着她扭了两下，把衬衣穿上了赤裸的身体。她注意到了马特的表情，说：“你不会觉得不合适吧，教授？”
 
“哦，没有没有，慢慢就习惯了。”
 
“习惯什么呀？”
 
“我的那个时代，对……对裸体没有这么随便。”
 
“你说穿衣时裸体？那太傻了。”
 
“同意，完全同意。”
 
“嗯，你也该换身衣服，我这么说可以吧？”
 
“可以可以。”当她的面更衣倒是有个手法上的问题，而且这问题一时半会儿不会消失。他想出了个解决的法子：先随便抓了几件衣裤，然后转过身子背对着她换上。她可能什么都看不到。也可能根本没在看。
 
穿戴完毕，男仆向他们指出了下一步的去处：走廊末端的一间休息室。
 
房间看起来陈旧而富于法国味，家具极尽华丽，盖着织物的墙上挂着油画。两人进门时，阿洛正在一架羽管键琴上轻轻弹奏。
 
“欢迎。”她站起身来，指了指旁边，那里有张玻璃面的桌子，周围摆着三把椅子，桌上摆着套茶具，还有个盛了曲奇和花色小蛋糕的碟子。
 
马特把茶壶挪到一边，掏出时间机放到了桌上：“据我所知，你们直到现在还没能造出这东西来。”阿洛坐下身子对它注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马特接着问道：“你们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工作的？”
 
“怎么工作？不知道。我们在一千年前就知道了你这台时间机为什么能穿越时间，但‘为什么’和‘怎么做’是两码事。知道E=mc2并不意味着能把某件橱具变成核武器。”
 
“那么，它为什么能穿越时间呢？”
 
“损坏的部分是个引力子生成器，但损坏并非发生在四维时空。这就是为什么造了一千台复制品，却都没能重现其功能的原因。”
 
“在‘我们’的时空里——这么说怪亲热的——校准仪的工作完全正常，每隔一段时间发射一个光子。但在五维或更高的维度上，它却喷出了一股引力子流。”她靠上椅背，目光盯着天花板，“要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呢？”
 
听她这么一说，马特变得兴奋起来：“我好像听明白了。”
 
阿洛点了点头：“用你们的原始术语来说——你们还在用弦论吧？”
 
“嗯，接着说。”
 
“按照弦论的思路，我们的时空连续体是一块四维的膜，它漂浮在十维或十一维的宇宙中——”
 
“等等，”玛莎央求道，“我不明白啦，漂浮的什么？”
 
马特解释了一下：“膜，‘粘膜’的‘膜’。”
 
“就不能换个比喻吗？”
 
“这个‘膜’和一般的膜不一样。它就像是……就像是个实体。就是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实体中，周围还有不计其数的四维实体。”
 
“可那么多膜怎么放得下呢？它们都在哪儿呢？”
 
“它们都在一个更大的膜的内部，那个大膜比小膜多出了五到六个维度。”
 
“那是什么样子的啊？”
 
马特耸了耸肩：“不知道，人类只能感知四维。”玛莎瘪着嘴缓缓点了点头。
 
“好了，”阿洛说，“就像马特说的，四维膜不计其数，但那些能装下四维膜的五维膜才是重点。你那台损坏的引力子生成器把其中的一个吸引了过来，形成了一条永久的通路——这个‘永久’是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在五维时空里，它转瞬即逝且难以察觉，”
 
“但在我们的时空里，它形成了一条类似时间的闭合曲线，对吧？”马特问。
 
“可以这么说。但那样的话只会产生一台回到过去的时间机，你的这台却是朝向未来的，而且速度越来越快这说明那个五维的膜里有什么东西和我们这个膜里的某个巨大奇点相连——也就是宇宙的热寂点，时间的终点。”
 
“时间的终点……”玛莎轻声重复。
 
“那将是在10的1000次方年之后。到时候恒星死亡，黑洞蒸发，一切都将停止运动。”
 
“我想到那个时间点去，看看我会不会死，”阿洛边说边露出了略带妩媚的微笑，“我想，我们可以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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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为Barter chit，实物交易券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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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喝完了茶，他们把时间机拿到楼下一个相当于实验室的房间里。室内陈设简朴，墙壁和天花板洒下均匀的柔光。地上放着一排完全相同的桌子，桌上用1到10的数字标了号。马特照阿洛的吩咐把时间机在每张桌子上放了一两分钟，阿洛在一旁面无表情地注视着，马特放完一张桌子，她就点点头并漂向下一张。
 
全部放完之后，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得把这个给别人看看，你们俩歇会儿吧。”
 
“你们可以在这儿随便走动，要是迷路了或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开口问就行了——大点声就行。”说完她就消失了。
 
马特把时间机放回包里，说什么也不让玛莎背了：“瞧，在这儿我不是教授，你也不是助教，我们只是两个离家十万八千里的旅客。”
 
“可是……”
 
“你听过‘外邦寄居人’的说法吧？”
 
玛莎点了点头：“《出埃及记》，第2章第22节。那是摩西描述自己处境的话。”
 
“我们的处境也一样，这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尽管我们各自的‘邦’对于对方来说也都是外邦，但眼下我俩都陷在同一个外邦里了。”
 
“我不知道，教授，我得好好想想。”
 
马特叹息道：“叫我马修，要不就马特，好么？‘教授’听起来好老。”
 
“由我说才显老吗？”
 
“嗯……可能吧。叫马修行吗？”
 
“你让我背包，我就叫你马修。”
 
马特把背包递给了她：“我们去看看风景，应该快到日落了吧。”
 
两人沿着走廊走了一阵，直到前方出现了一堵墙。他们又沿着墙根走到了一扇通向外面的大门，门一推就开了，门外是道一米半厚的矮墙，再往外就是天空，墙边没装护栏。
 
“真美啊！”马特叹道。远处的群山被落日染成了红色和橙色，山的影子深浅不一，由青黛而靛蓝，宫殿的尖顶在地面上投下又细又直的黑色斜线。
 
马特往外跨了一步。玛莎见了惊呼：“教授……马特，不要！”马特向前伸出一只手，却触到了一堵棉花糖般柔软的墙壁。
 
“外面很安全，有个压迫场。”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在胸前交叉双臂，身子向后倒去，墙把他托住了。玛莎看了倒吸一口冷气。
 
她把双手合到眼睛上：“求你，别这样。”
 
“好吧。”他向前一探站直了身子，然后朝她伸出手去：“我们去看落日吧。”她牵起他的手，跟着他绕过矮墙，一路紧紧贴着墙跟。
 
落日犹如一幅绚烂的水彩画，深红里混着浅橙，浓重的黄里掺了一抹绿，黄绿又渐渐黯淡成了蓝色。仰头望去，头顶是一片墨水般的深蓝，间中缀着几点淡淡的星光。
 
玛莎看得瞪大了眼，嘴唇微微张开。马特发现她的眼珠是灰色的。他从来没和这么漂亮的女孩站得这么近过，她脸上那道小小的伤疤也掩盖不住她的美。他的手还和她握在一起。
 
她把手抽了回去，抚着胸口喘息道：“天哪，我的心跳得可真快呢！”
 
马特说了声“我的也是”——当然，不完全是地质和海拔的原因。
 
“我们……我们还是回去吧。外面真的很美，可我好像都快晕倒了。”
 
“空气有点稀薄，”他侧过身子绕到她的另一边，又再次牵起了她的手，“原路返回吗？”
 
“劳驾。”两人开始往回走。马特的步子迈得很慢，脑袋里却翻江倒海。
 
他告诉自己，尽管玛莎缺乏经验，不谙人事，但她已经不是个小姑娘了，她的年纪已经差不多和卡拉在几个月（或几千年）前和他分手时一样大了。
 
但他没法让自己无视如下事实：在异性交往方面，她的确还只是个孩子，别强迫她，别占她的便宜，要像个男人。不巧的是，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在给出“要像个男人”的忠告。
 
要是他俩都回不了自己的时代怎么办？继续朝未来进发的话，周围的人就会越变越怪，他们也将成为彼此在这颗行星上唯一的潜在伴侣。
 
她的手又冷又湿。她已经流落异乡了，别耍流氓啊，她可是豁出命去替你挡了那个警察的子弹的。要像个男人，像个男人！别再像以前那样了！马特对自己说道。
 
进门后，她松开了他的手。“谢谢……”她斜倚在墙上，喘着气。
 
“你还好吧？”
 
“应该没事，”她上下打量着走廊，“她说得对，我们是该休息了。我虽然很想四处看看，但还是得先躺会儿。”说着她指了指前面，“那是回去的路吗？”
 
一个男仆应声冒了出来：“没错，请往左走，第二条走廊的第二扇房门。”说完又不见了。
 
“他们大概一直在看着我们吧。”马特说。
 
“是阿洛在看，男仆是她的一部分。”玛莎边说边朝四下张望，“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正被人监视似的。”
 
“我觉得也是。可她一直就是这么干的，别人做什么她都见过。”
 
“可她没见过我做什么”她说完就沿着过道走了起来。
 
“等等，”马特拽住背包的带子说，“包让我背吧，你累了。”
 
“好吧——”她放下背包笑了，“教授。”
 
回到房间，玛莎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倒在了沙发上。马特也在她旁边坐下，把背包放到了两人中间。
 
她看着包里的东西说：“要是葡萄酒还在就好了。”
 
“是啊，”马特说，“这5万多易券对我们一点用处都没有。”玛莎听了咯咯直笑。
 
这时，门上传来“笃笃”两声。马特说了声“进来”，门轻轻开了，男仆托着个盘子走了进来：两瓶葡萄酒，一红一白，加两个玻璃杯。他把托盘放在了玛莎身边的茶几上。
 
“你可真利索。”玛莎赞了一声。
 
“不是我，是阿洛事先了解了你们的要求。如果二位要的是咖啡或茶，我也一样会给你们送来的。”
 
“我想要杯加了冰块的柠檬汁。”马特说。
 
“柠檬汁得合成，但两分钟后就能送到——如果您不是在说笑的话。”
 
“我真是在说笑。谢谢。”
 
男仆点了点头，消失了。两个人都定定地望着他刚才站立的位置。玛莎拔出瓶塞，拿在手上端详片刻，然后放到了一边。“红的还是白的？”
 
“白的吧。”马特说。她倒了一杯递给他，然后又给自己倒了杯。
 
马特冲玛莎举起酒杯，但她的时代显然没有碰杯的习俗。她的礼节相当奇怪：用一根手指的指尖碰了碰酒的表面，然后甩了一滴在地板上。
 
接着她笑了笑说：“我母亲老这么做，她说她曾向她母亲保证滴酒不沾，那就是她不沾的那滴。”
 
马特呷了一口，酒冰冷，但不干，带着花香：“MIT让你去看望母亲吗？”
 
玛莎点了点头：“感恩节和圣诞节可以，路况好就能去。可她现在身体不太好……那时候身体不太好。”说到这儿，她抿起嘴，咬着下嘴唇。
 
“我也是，”马特说，“我母亲也是，最后两次见到她时她都认不出我了。”
 
玛莎低垂着眼帘，点了点头：“马修，是个好名字。可……可你不是基督徒呀。”
 
“我是个犹太人。”
 
“《圣经》里的犹太人？”玛莎点着头说，“我们都很久没见过他们……你们了。”
 
马特不想知道细节，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他们怎么了？波士顿和麻省一代以前有许多犹太人的。”
 
“他们大概是走了吧。战争元年那会儿走了好多人，结果就变成那样了。”
 
“以前他们老说犹太人掌控了好莱坞，我们大概也得去掌掌权。”她琢磨了片刻，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笑。“你想你的教堂吗？”
 
“你说会堂？不，我很小的时候就不去了。”
 
“你父母允许吗？”
 
“我母亲很久以前就不去了，父亲就压根儿没去过。”
 
“真奇怪呀，我还没见过不上教堂的人呢，”她坐直了身子，“现在我应该也算一个了吧。”
 
“回去之前都去不了了，上帝会理解的。”
 
玛莎看了他一眼，说：“你又不信上帝。”
 
“好吧，我该这么说，‘如果有上帝的话，我想不出他有什么不理解的理由’。”
 
“艾米和艾尔也不像信徒，这里基督徒和穆斯林好像很少见。”
 
“我想是有兴必有衰吧。我出发的时代和地区就没多少人信教，到了你们那时候，每个人都信了。等到下次跳跃时，可能历史的钟摆又会摆回来了。”
 
“下次会跳到多久之后呢？”
 
“计算正确的话，我们会再跳24000年。”
 
玛莎呷了口酒：“差不多是地球年龄的四倍呢。”
 
“那是圣经里的说法。”
 
她伸手从包里取出圣经，“这个我能拿走吗？想在睡前看看。”
 
“当然，祝你好梦。”他望着她走进她那间卧室，听着她宽衣解带。
 
片刻之后，他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带着背包走进自己的卧室，寻求他自己的慰藉去了
 
睡了一阵，男仆将两人叫醒，然后领着他们去了花园，阿洛正在那里等着。花园里满是夜晚开放的花朵，空中漂着浓郁的香气，几十根大号蜡烛洒下温暖的光芒。阿洛身穿白色连身装，凹凸有致的虚拟身段一览无余。
 
她坐在一张石凳子上，马特和玛莎坐在她对面。
 
“两位可以留下，”阿洛略过开场白，开门见山地说，“可以留在这里舒舒服服地过完余生，偶尔去下面的世界找找乐子，探索未来的任务就交给我。或者，我们也可以三个人一起去未来。”
 
“现在根本不知道时间机能否在别人按下按钮时启动，”马特说，“你可能得带上我。”
 
“要是我按了没有反应，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比如带上我的拇指，留下其他部分？”
 
“作为试验倒是挺有趣，可我看行不通。”她笑了笑，可脸上毫无笑意。
 
“你可以既留下又出发吧。”马特说。
 
“我的副本会留下治理洛城，但前往未来的才是我的精髓，也就是现在两位面前的这个我。”
 
“你可以留下，”马特对玛莎说，“你是被我扯进来的，完全不必继续上路。”
 
“我已经想过这件事了，还向主祈祷过给我指引，”玛莎答道，“主说我不能留下，我必须跟着你，”
 
“这也难怪，”阿洛说，“这是个沉闷的世界，马特倒是挺讨人喜欢的——”她冲他露出心领神会的微笑，“只要你愿意，这星球上的任何女人都召之即来，可她们个个都很无趣。”
 
他看见玛莎双颊飞红，眼帘低垂。他倒真没想过这个。
 
“我不会去‘召’她们，可这个时代的人总不会都像那对夫妇那样既愚蠢又无聊吧。”
 
“你这么认为么？现代文明已经走到了尽头，这里处处四平八稳，人人生而富裕，搅乱世道的穷人已经消失。如果对这种什么都不缺的生活感到厌倦，那就可以归隐山野，一直待到受不了为止，就这样，不安分的人也都被照顾好了。至于我，也已经感受不到任何挑战，事事都已自动办妥。因此，我也一直巴望着你们能活着来到这个时代。”
 
“当然，”马特说，“你应该知道我们出现的大致时间和方位。”
 
“算是吧。我们知道你在坐上出租车后的着陆点——那次相当大胆，也相当走运——但新英格兰从2178年起就一直处于文化黑暗中，你是否能在和基督徒的接触中幸存，我们也不能确定。”
 
玛莎开口了：“我们又不会……抱歉，请继续。”
 
“我动用了相当复杂的观测和分析工具来预测你在这个时代出现的时间和地点，但那些工具都没派上用场。当我得知有人在拍卖一瓶古代的MIT葡萄酒，我就知道你已经到了。”
 
“这个计划你酝酿多久了？”
 
“哦，几百年前就想到了，然后就慢慢观望。”
 
“你想没想过我可能不要人陪？可能想一个人去未来？”
 
“你需要我。你知道时间机下一步会把你带去哪里。”
 
“太平洋。”
 
“你准备坐着金库去那儿？”
 
“我可以找条金属船。”
 
“是啊，在台风中着陆，几秒就被打沉；或是在大海上迷路，再慢慢脱水致死。”说到这里，她站了起来，“跟我来。”
 
他们绕过一个池塘，里面养着的鱼闪闪发光。“你们需要找台逆向时间机——你们俩都需要——而唯一能找到那样一台机器的地方就是未来。我可以把你们安全地带去那样一个未来。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返回过去；而我将继续前往更远的未来。”
 
“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是的，无论结局如何。”
 
他们沿着一道石头阶梯朝一扇地下室的大门走去，阿洛推了推，门开了。
 
耀眼的蓝光中停着一架名副其实的时光穿梭机。它乍一看像是一只巨大的机械昆虫，但其实是个全地貌运输系统它的顶部和四对铰接足之间有两间舱室，长度都在十米左右，其中的一间安了舷窗。
 
阿洛说了声“防卫”，舱底立刻伸出了密密麻麻的武器。她又说了声“流线”，机械足随即折叠起来，一层金属膜轻轻罩了上来，将机械裹成了表面无缝的椭圆形物体，机身上还现出了两片后掠翼。
 
“我想，这个你想都没想过吧，而再下一次跳跃的目的地可是外太空。”
 
“可能吧，数学计算的结果还不确定。”
 
“在你的时代可能还不确定，现在就不同了。相信我，那地方可不是坐着出租车或银行金库能去得了的。”
 
“外太空？”玛莎问道，“是在恒星之间吗？”
 
“先是行星之间吧，恒星还早着呢。”
 
“我在机舱内放了两个生命维持包，其中一个是为你放的，玛莎。至于我，只需要电力就可以了，当然了，还有信息。可我觉得马修可能需要个人类做伴。”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了声“谢谢”，随即带着惊讶的表情看了看对方。
 
“但出发之前还有件事，帮助我设计建造这条飞船的人——算是人吧——跟我提了个交换条件。我们对你们各自世界的日常生活知之甚少，尤其是你的，玛莎。如果你们愿意花一天时间接受访谈，那对我们将是相当宝贵的。”
 
马特答道“我没问题”，然后打量着一言不发的玛莎。
 
“回答问题就行了吗？在我们那会儿，‘访谈’是有严重后果的。”玛莎问。
 
“只要回答问题就行了。他们会评估两位对每个问题的反应，并记下你们的回答。”
 
“算是测谎吗？”马特问道。
 
“比测谎微妙点儿，应该算‘测真’吧。”
 
马特说了声“可以”，然后看着玛莎。玛莎缓缓点头。
 
“很好，他们大约明早十点来。在那之前我会和你们共进早餐。”说完她就消失了。
 
两个人望着各自在机器的金属皮肤上投下的倒影。“测真……”马特喃喃道。
 
“有些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玛莎说，“你觉得……他们能让我把那些说出来吗？”
 
“我不知道。但那有什么要紧的吗？我们认识的人都死了几千年了。”
 
“阿洛会知道的，我们要和她在一起的呀。”
 
“我不是说了吗？她什么都见过，我们做过的事恐怕没一件能让她眨巴一下眼睛的。”
 
玛莎抱住了自己的肩膀：“这么说，我的内心上帝也都见过，倒还真没什么秘密……”她转身背对着那机器，“我们回花园去吧？”
 
大门很沉，两人合力才把它拉上。花园没什么变化，鲜花、蜡烛，还有轻柔的微风。
 
玛莎在一张石凳子中间坐了下来，马特也在她对面坐下了。
 
“我刚念到了《圣经》里拔示巴的故事。”她说。
 
“《圣经》我可不了解。”
 
“你那时代的人是不在别人面前脱衣服的，是么？”
 
“某些情况下会，但一般不会。”
 
“我是在拥挤得不行的廉租公寓长大的，只有进了浴室才能有点隐私，在浴室里，你不会把时间浪费在穿衣服上，于是大家就这样学会了不对着别人的裸体看。MIT的宿舍也是那样，当然了，那儿全是姑娘。”
 
“我明白了。”
 
“如果刚才引诱了你，我抱歉。对那方面的事我不太懂。”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她没有应声。“——那么，拔示巴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呢？”
 
“她么，不过是洗了个澡。但当时大卫王正好在城堡顶上俯视，看见了她，把她召进宫里，后来两个人犯了通奸罪，她怀了孕。他丈夫乌利亚是个士兵，正好出门打仗去了。大卫王不想让他回家发现拔示巴怀孕的事，于是命令乌利亚的长官让他去当炮灰。”
 
“真卑鄙啊，但拔示巴只不过洗了个澡而已。”
 
“还犯了通奸罪。”
 
“话是没错，可对方可是国王啊。要是不从，他会怎么处置她？”
 
“我们在学校学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老师说她该反抗，即便被杀也要抗争到底。老师还给我们看了幅画，伦勃朗画的，画里的她一点都没有不情愿的样子。”
 
“嗯，是啊。可伦勃朗是男的，大卫王是男的，你们老师是男的，《圣经》的作者也全是些男的。”
 
“《圣经》是上帝写的，上帝不是‘男的’。”
 
“好吧，可拔示巴可能只是想保住脑袋。她的孩子后来继承大卫的王国了吗？”
 
“没有，主在他一岁时就取了他的性命。”
 
“对啊，这就说得通了嘛。”
 
玛莎没听出话里的嘲讽，“可她的第二个孩子就是所罗门，是个比大卫王更伟大的国王。”
 
“这么说，上帝杀掉头一胎，是因为孩子有了原罪？”他摇着头说，“后来大卫弄死了那个丈夫，接着通奸就不再是通奸了，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也就能当国王了。”
 
“按你的说法，这的确不太好，可主的行事是神秘的。”
 
“根本没什么神秘的，这就像是个大老爷们俱乐部！男人们得到权力和女人，女人只有被搞的份！”
 
她掩住嘴笑了：“那个字我不懂，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们老师都没说过那个吗？”
 
“还没，没细说，”她收起了笑容，“那个要等到成人礼之后才会教。你要是晚到一个月，我知道的就会比现在多得多啦。”
 
马特叹了口气，低头注视着两人中间的地面，“抱歉，你对我这么好，我却闯进来毁了你的生活。”
 
“这个啊，我也闹不明白，”她的语调几乎算得上开心，“我和上帝都说过了。”
 
“他回答了吗？”
 
“没怎么多说——有些人有倾听上帝的天赋，可我没有。祈祷只是让我的心灵变得更加清澈平静。不过他一定是在倾听，一定在指引我的想法。要不是你的出现，我本该在下个月接受成人礼的，再过一个月大概还会结婚，然后在明年的什么时候当上母亲。”
 
“姑娘们通常都是这样的吗？”
 
“通常都是。除非这姑娘的脾气很坏、样子很丑，或者身体有病。”
 
“你可不用担心那些。”
 
“大概不用吧。可我不希望这么过，我也告诉上帝了，我还没到当母亲的年纪呢。我想，你和你的机器就是对我祈祷的回应了。”
 
“你疯了吗？哦，我没有别的意思，可是结婚、安定下来，那样不是很好吗？我们现在连能不能回去都是未知数呢。”
 
“我们会回去的，教授……马修，你得有信心。”
 
“你的信心够我们两个人用了。”
 
“可是在我们跟艾尔和艾米说话的时候，你说你掌握了曾有人回到过去的证据。”
 
“那只是间接证据——”她听得皱起了眉头，“——就是说，给出了解释，但没有确切证明。”
 
玛莎看上去还是没有懂，“那是在2058年，我和警察有了点麻烦——”
 
“又是有麻烦？”
 
“时间旅行嘛，就是容易惹麻烦。总之，我需要一百万美元的天价才能出狱，然后就有个我不认识的律师真的带着一百万出现了。我不认识这么有钱的人，但那个律师说，是一个长得有点像我的人把钱送到他办公室的，那人还关照他去法院把我赎出来。”
 
“这么说，是你自己从未来返回救出了自己？”
 
“这是一种解释，但这需要逆向时间旅行才能成立，可是按理说，那是不可能的。”
 
“这话从一个科学家嘴里说出来可不大科学呢。要我说，你能带着钱出现，这就证明了逆向时间旅行是可能的。而且，你能办到。”说到这里，玛莎激动地站了起来，“还有一点，要是出现的那个人长得像现在的你，那就说明你不用等上50年就能揭开逆向旅行的秘密！”
 
“也可能我的确得等上50年，”马特用嘲讽的口吻说道，“甚至得等上100年。但逆向时间旅行能让人变年轻——”听了这话，玛莎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我开玩笑的，你的推理没错，有了这推理，再加上你的信念，我们怎么还会失败呢？”
 
“谢谢，”她重新露出了笑靥，“你饿了吗？”
 
“饿坏了。我们得找点吃的，然后歇会儿。明天看来会很忙。”他朝左右看了看，“炊事员先生？”
 
男仆应声出现：“能为两位做点儿什么？”
 
“会做匹萨吗？”
 
“当然。纽约式的还是芝加哥式的？”
 
“纽约的，要加辣味香肠。”
 
男仆点点头，不见了。“匹什么？”玛莎问道。
 
“匹萨，泼——伊——匹，斯——阿——萨。意大利的食物。”
 
“味道很好吗？”
 
“嗯，非常好！”——比做爱还好。另外，我至少能心安理得地跟你谈谈性的问题了。但这两句话他都没说出口。

17
 
马特从熟睡中突然惊醒，他刚做了个异常生动的梦。
 
他坐起来揉了揉眼睛，但梦仍然萦绕在脑海里。
 
他怎么会梦见耶稣呢？
 
可梦中的耶稣不像剑桥的那位，他看起来更安静平和。他把一根手指举到唇边：“安静，什么都别说，别动。”
 
马特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我甚至都不在你的视网膜上，这是在对你的视皮层和分析声音的脑区进行直接刺激。”
 
“你需要这女人，这个叫阿洛的机器。但别相信她。要记住，她是不会死的。想想看，一台不死的机器，会怎么看你，怎么对你。”
 
“什么都别对玛莎说，她也看得见我，所以我才扮成这幅样子。你们俩正在做同样的梦——其实也不算是梦。只有这样，我才能瞒着阿洛和你们对话。”
 
“你们做的一切，说的一切，阿洛都能看见，要小心。她大可以半路把你们扔下，她可不需要那部逆向时间机。”
 
“不管到了什么时空，我都会找到你们，但千万别让阿洛知道我在帮你们。”
 
接着，他就消失了。“不管到了什么时空”？这人是谁？肯定不是真实的耶稣——如果耶稣确实存在的话。
 
马特睁着眼躺了二三十分钟。然后，他在黑暗中起身，摸到挂在门上的长袍披在身上，走进客厅，倒了杯葡萄酒，刚要开灯，就意识到屋里还有别人。
 
“马特？”
 
“玛莎——”他走到她的身边，摸了摸葡萄酒瓶的瓶底，凉凉的，不知用什么法子自动冷藏过，“——我睡不着，”
 
“我……也是。”
 
“想来点酒吗？”
 
“不了，不太想。”
 
他给自己倒了半杯，又往她脸上瞟了一眼，但随即挪开视线。他还从没见过她这么紧张的表情。信念？恐惧？迷茫？他也说不清。
 
“做恶梦了？”
 
“不是恶梦，很激烈，但不是恶梦。”
 
“我也是，可以理解，过去24小时发生了太多事了。”
 
玛莎还穿着那件袍子，她把腰带用力一扎，脸上的表情始终没变。“男女不用通奸也可以睡在一起吗？我的意思是，不在一起生孩子。在一起不一定非得生孩子的吧？”
 
“不用，除非……不用。”
 
她吸了一大口气，然后吐了出来。“我还从来没一个人睡过呢，有点害怕，要是能和你睡就好了。”
 
“嗯，我能理解。”
 
“我可以拿上被子睡到角落里，和在剑桥的时候一样。”
 
“不用不用，床很大，可以分你一半。”
 
她闭上眼点了点头：“我那张床一个人睡太大了，旁边没了一群姐妹或同学，心里空落落的。”
 
“走吧，我们去休息会儿”她牵起他的手，微笑着把他领进了卧室。他关灯，爬上床，小心翼翼地睡到了她身边，生怕碰着她。黑暗中传来了她脱衣服的声音。
 
“谢谢你，马特，晚安啦。”
 
“晚安。”他躺了好一会儿都没睡着，默默抵御着床的另一头传来的磁力——那一阵阵女性的体香，那一声声轻柔的呼吸。
 
他做了个鲜活的梦，梦中出现的不是耶稣……
 
第二天的早饭吃得心满意足，有自制的传统伙食，鸡蛋、熏肉和烤饼。阿洛面前放了碗清汤，纯粹是走个过场。
 
马特问她：“那些要审我们的人呢？都到了吗？”
 
“算是到了吧。其中只有一位是血肉之躯，其余都是像我一样的投影。他们大多待在轨道上，随便投影到哪里都一样，所以也算是‘到了’。”
 
玛莎只在一小块烤饼和一个鸡蛋上咬r几小口，阿洛见状说：“亲爱的，你得多吃点，访谈可是要持续几小时呢，你会饿坏的。”
 
“抱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访谈’这个词吓着我了。”
 
“就是几个人来问你问题罢了。”马特为她鼓劲。
 
玛莎注视着餐盘，一边拨弄着食物一边说：“我们那会儿，每周都要做一次忏悔，向神父坦白自己在过去一周里犯的错。”
 
“他会罚你们吗？”
 
“不，一般不会。就是让你反省一下自己的作为，如果有人因为你受了伤害，他就告诉你补救的方法。可如果罪很重，就得到城里三一堂去做访谈。那里发生的事都不准往外说，可我见过有些回来的人少了根手指头的，还有人整只手都没了，四五年前，有个男人和自己的狗做了什么，他们就吊死了狗，然后把那男的开膛，把内脏掏出来在他面前烧掉。他们给他用了药让他保持清醒，让他活着看到自己的内脏被烧尽，还把他的眼皮也割了，让他闭不了眼。”
 
“可恶！他们让你在旁边看啦？”
 
“没有，母亲不让我去。可他们把尸体挂了一年，就在市中心，和狗挂在一起。”
 
马特打破了沉默：“我们那会儿有句话：‘你的世界失落已久。’”
 
“是莎士比亚说的吗？”
 
“德莱顿，”阿洛说，“1688年，那时莎士比亚已经死了52年了。”
 
“我的世界大部分没那么坏，访谈是其中最坏的。”
 
“待会儿没人会审判你们的，放松点儿。他们就想了解了解你们的生活，知道一下你们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没人会伤害你们的。”
 
“两三个小时，能做很多事呢。”马特说。
 
阿洛附和道：“我觉得也是。”
 
两个男仆领着他们下了楼梯，到两间分开的屋子去接受访谈。
 
马特的房间里摆着张看起来很舒服的长沙发，边上放着个齐肩高的黑盒子。在黑盒子发出的机械声中，他按男仆的吩咐脱掉衣服，安静地躺在沙发上。
 
一个头盔轻轻罩上了他的头部，他感到有几处被扎了一下，但不觉得疼。一张金属网继而罩住了他的身体，从锁骨罩到脚踝，然后收紧。他模糊地想到该抵抗。
 
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十八个月大，满地爬着。大人们在头顶上说着话，但那不过是悦耳的噪声，毫无意义。接着有人晃了晃他的身体，对他嚷嚷几声，然后把他放到一条毯子上，粗暴地换起了尿布。
 
时光开始加速，童年匆匆而过，最痛苦的记忆被抽出来重播，有的被好意压缩，有的被恶意聚焦，
 
接着就到了初高中，那些笨拙的试验和痛苦的窘境。后来进了大学，如释重负，当然，几段难堪除外。然后就是研究生院，自行问世的时间机，以及之后的磨难。
 
他张开双眼，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衣服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穿到了他身上，脑袋里还是晕乎乎的。他轻轻抬头翻身，迈着摇晃的步子下了地。
 
嘴里很干，粘粘的，仿佛刚才一直张嘴坐着。“有水吗？”他问。
 
男仆适时地现身，送上一杯叮咚作响的冰水。马特灌了三大口，一气喝掉半杯，然后坐下气喘吁吁地问：“玛莎……怎么样？”
 
男仆一摆手，墙上随即出现了一扇新门，橡木质地，黄铜门把。马特迈着有些蹒跚的步子走了过去，然后在门上敲了一下，接着又敲了一下。无人应门。
 
他推了推，门轻轻开了。门后的房间和他这间一模一样。玛莎跪在沙发一头，双掌合十，正在祈祷，
 
他稍微清了清嗓子，她闻声抬头，看着他微笑了起来。“哪里来的，那门？”然后，她款款起身，一蹦一跳地穿过房间，一把抱住了他。
 
“哦，马修！真是太棒了！”
 
“呃……你说访谈？”
 
“真是涤荡心灵，就像在对上帝忏悔，并获得宽恕一样。”说着她又把他抱得紧了点，“先是昨晚的梦，现在又是这个，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马特心说，如果再没什么好忏悔的话，就算是对我的报答了，我很乐意再帮你认识一些新事物
 
“真为你高兴，”他咕哝道，“我就没这么愉快了。”
 
“为什么？”
 
“可能是我不太习惯忏悔吧，”说着，他哈哈大笑起来，“可能是我从来就没忏悔过，积累了太多罪孽。”
 
“大概是这样吧，”她说，“毕竟你做的事比我多得多，而且你年纪也挺大。”
 
“我才27啊。”他反驳道。可她说得没错，在他27岁的人生里，什么做爱啦说谎啦自慰啦之类的事的确没少干……圣经里写到毒品了么？“再说，我都不记得上次杀人是什么时候了。”
 
“别拿罪开玩笑。”她这么说着，可脸上还带着微笑。
 
阿洛在他们身边出现了。“出发前我们还得谈谈可能遇到的状况，但我想你们大概想先吃点儿东西，可能还得歇会儿。”
 
“我早就饿坏啦。”玛莎说。
 
“那就回我们吃早饭的地方去。先告诉我想吃什么，等你们到那儿就会准备好了。”
 
“面包、奶酪、水果，”玛莎说，“奶酪要清淡点儿的。”
 
“我要个汉堡，”马特说，“两个吧，配料全要。”
 
玛莎说：“也请给我一个。”然后对马特说，“学校的汉堡可难吃了，像是油炸的皮革！大家老在说别处的汉堡有多可口。”
 
“嗯，这儿的肯定不错我们走吧。”
 
他们上楼时，汉堡还没做好，但面包、奶酪和水果都已经就绪，而且摆放得很有艺术感。不到短短两分钟，两人就严重破坏了这些食物的视觉效果。随后，男仆端着两个盘子走了进来。
 
这或许不是马特吃过的最好的汉堡，但一定是他吃得最香、最窝心的。随着时代的不同，“配料全要”的意义也发生了变化：他的汉堡上放了煎蛋、熏肉、鳄梨和一片腌甜菜，外加原来的香菜、西红柿和洋葱。
 
经过了审问和宴饮的辛劳，两人一连睡了几个小时。马特醒来时发现半边床空着，他穿好衣服走进了客厅。
 
玛莎正看着他那本色情笔记本，拿在手上颠来倒去。“我把这个拿起来的时候，上面出现了奇怪的图画，但后来就不见了。”
 
“你得以特定的角度举个几秒，那是为了不让孩子们在无意间打开而设计的。”
 
“唔，看着不像是孩子会感兴趣的东西。”她把笔记本抓在手上摆弄了几下，但动作并不正确。
 
“这样，左手拇指放这儿，右手拇指往下放到中间。”
 
图画闪了出来，有点暗，大概是周围光照不足的关系，但图像很鲜活，激情的声响就不大真切了。“她拿着他的东西干什么呢？”玛莎问。
 
“嗯……相爱的人有时候会做这些事。”
 
她点点头，仔细端详：“她听起来不像是在示爱，倒像是饿了。”
 
再这样下去，就会发生一些尴尬的事。“来，”马特接过显示器，两根拇指在对角上一抹，把它关了，“这大概就是他们会在成人礼上教你的吧。”
 
“孩子就是这么造出来的吗？”
 
“不完全是，但和这个有关。”
 
她举起一只手在面前晃了晃：“我现在还不想知道，如果一两个礼拜后还没回家，那时候再谈吧。”
 
“好，这样很好。”接下来会发生一连串有趣的冲突。他可以让她随意翻看笔记本，说不定能唤醒她压抑的性欲。不过她也可能对性爱感到可怕又可憎，从而彻底退缩。他可以扶持着她一步步开窍，就像教孩子一样，说些小蝌蚪小种子之类的，可他又绝对不愿意充当父亲的角色，连叔叔都不愿当。
 
避而不谈不是办法，太直接又会闯祸。要是她联想到拔示巴之类的圣经故事，把他看作引诱者怎么办？
 
当然，严格地说，他的确想做个引诱者，只是不想显得穷凶极恶。第一步得由她来迈。
 
阿洛的敲门声解救了他。关于色情机械的对谈她当然都看在眼里，但她很知趣，没有立刻现身。
 
他们在阿洛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马特从仍带着凉意的酒瓶里倒了两杯。
 
“要是以我们即将前进的时间跨度向过去跳跃，就会回到旧石器时代，在最近的一次冰期中出现。那时的人们都以狩猎采集为生，农耕是几千年后才有的事。另外，当时的语言很原始，就算说得流利，也未必能向他们解释清楚我们的处境。”
 
“我想过这个问题，如果进入了一个我们完全无法理解的未来，该怎么办？”马特说。
 
阿洛点了点头：“他们得在研究我们之后才能发明一种新的沟通方式，我已经想出了几条应对那种环境的策略。”
 
“未来也可能是不进反退，”马特说，“文明或许只是个短暂的状态，我们可能再度进入石器时代。像我上次不过跳过了两个世纪，怎么也没想到人类会退到中世纪的神权社会。”
 
“这么说可不太公平呀，”玛莎说，“我们也知道电视飞机之类的东西，只是选择不要它们，过简单的生活。”
 
“好吧，我承认。但接下来这一跳会比上次远上一百倍。”
 
“假设你没在那个神权社会逗留呢，假设你连按了两次按钮，跳过两千年，直接到了这儿，你就不会觉得这里像玛莎的时空那样奇怪了，是吧？”
 
“是的，我认识的人多数能顺利适应现在的环境，说不定还会喜欢上这里。我母亲会高兴得发疯的，她会疯狂购物直到死。”
 
“这正是我们应该准备的情况。我之所以想离开，就是因为这里太稳定了，每个世纪都和上一个差不多。等我们下次走出时间机时，可能会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这里的文化既舒适又稳定，而且对舒适和稳定上了瘾。城门外的蛮族已经消失，除了与世隔绝的基督徒，整个世界都享受着单一的生活方式。”
 
“你可以改变它。”玛莎说。
 
“外加你的那些同类。”马特补充道，“要是把一切都交给艾米和艾尔这样的人接管，这个世外桃源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阿洛大笑起来：“别教我学坏。我当然想过那么干，也考虑过不那么极端的社会工程，但我的代码禁止我这么做，这可是比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还要牢固。这个文明之所以创造我，就是为了将它自身维持下去。”
 
“但你可以逃跑呀。”玛莎说。
 
“逃跑也是有条件的：必须留下一个完全一样的副本，就像是人类在自杀前得先确信家人有人照顾一样。”她顿了顿，接着说道，“这一次跳跃对你们可能无异于自杀。即使这次幸免于难，以后也不好说，我们可能会到达一个被人类或自然搞得不适宜居住的时空。”
 
“马特，这在你的时代就已经成为了可能。玛莎，东海岸的一半人口都在造就你那个世界的元年战争里送了命。”
 
“不！”
 
“要不是比利·卡伯特用他那个机械耶稣插手干预，死的人可能更多。”
 
“这不是真的……”
 
“这么说吧玛莎，那个耶稣也是我们中的一员。我们知道，只有奇迹才能拯救你们的人民，于是就制造了一个奇迹，”她挥了挥手，男仆随之出现，“我说耶福，变成耶稣看看。”
 
男仆变成了耶稣，比他两千年前在剑桥见到的那个更加逼真。他的袍子很旧，污渍斑斑，脸上充满痛苦和智慧，但头顶没有光环。接着，他的形象慢慢淡去。
 
玛莎缓缓说道：“你能办到这个并不意外，但这……这什么都证明不了。”
 
阿洛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你说得没错。要是相信魔法，那么魔法就能解释一切，连科学都不例外。”
 
马特打破了令人尴尬的沉默：“如果一直这么往前跳跃，我们迟早会到达一个不适合居住的地球，毕竟连太阳都有衰老死亡的一天。但在那之前，我们会先到达一个实现了逆向时间旅行的未来。我知道我会回到过去，到2058年去救出自己。”
 
“的确有个长得像你的人回到了过去，我就是用这个当作证据去说服其他人的——就是你的其他赞助人——我告诉他们，这不是在白费力气。”
 
“他们都是和你一样的人吗？”玛莎问。
 
“是和我一样的实体，”说着，阿洛站起身来，“我要走了，你们俩自己商量吧。知道怎么去时间机那儿吗？”
 
“知道。”
 
“准备好了就去那里与我汇合。你们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带上那个魔力盒就行。我会先带你们转转，然后出发。”说完她就不见了。
 
玛莎望着马特说：“你觉得她真走了吗？”
 
“我觉得不会，只要我们还在她的地盘就不会脱离她的视线。”
 
“我……我想和你谈谈基督，关于他的各种……嗯……各种显现。”
 
马特缓缓点头：“到了未来再说吧，等到了下一个未来，到了她无法控制一切的地方再说。”
 
“可到了那儿，她就不能现身，就不能偷听我们了吗？”
 
“我觉得她之所以能在这儿做到这些，是因为这地方是一整个电子实体——全洛杉矶都是，或许全世界都是。24000年后的世界可能也是这样的，但管事的不会是她。”
 
“我只听懂了一半，这和过去家家都有电是一个道理吗？”
 
“嗯，有点像。一旦进了森林里就没法开灯——”但无线电还是可以开的，他心想，“——我们打包出发吧。”
 
玛莎站起来提起背包：“早就搞定了，走吧。”

18
 
停放时间机的机库大门敞开着，三人走进洞穴般的库房，室内传出轻微的“嗖嗖”声，机器底部缓缓垂下一架舷梯，两人拾级而上，脚步带着回声。
 
阿洛在楼梯顶部等着他们，她身上穿了件银色制服，看上去像是金属做的。“我领你们去舱室看看。”她说。
 
马特原以为会见到类似潜艇或太空船的东西，没想到机器内部宽敞而简朴，设计巧妙，实际面积看起来比外观大多了，而且一切都井然有序。
 
他们的卧舱像是中小型汽车旅馆的客房，没窗户，有一张双人床和一个衣柜。床上放着两套银色的制服，和阿洛穿的一样。
 
“跳之前最好先穿上这个，它能挡住子弹和激光，但不能对付冷兵器，穴居人的木棍对你们还是有威胁的。”说着，她打了个手势叫两人跟上。
 
“这儿是厨舱和盥洗舱。”她打开了扇门，门后有个小间，里面有张桌子，还有许多贴了标签的抽屉和炊具。盥洗舱藏在一张帘子后面。
 
“还有就是起居舱和控制舱了。”里头有张看起来很舒服的长沙发和一把椅子，与他们卧舱里的几乎一模一样。控制舱的前面有架装置，看起来更像是台地道的时间机：一块挡风玻璃，三把排成“品”字形的加速椅。最靠前的加速椅上有个飞机似的操纵杆；后边两把是乘客座，都配了设计精密的安全带。飞行员当然不需要这类保护，阿洛可以在必要时舍弃形体。
 
“你们的盒子就安在这儿，”她指着一把座椅旁的一块长方形凹槽，大小刚好可以放进时间机，“做好准备后，只要扣紧安全带，按下按钮就行了。”
 
“好的——”马特看着玛莎，后者做了个“然后呢”的手势。“去换衣服？”玛莎听了点点头，又进去了。
 
“说说武器，”阿洛接着说，“你包里的那把手枪，用得顺手吗？”
 
“这个……是捡来的，能不能用都不知道呢。”
 
“能用。你的衣服上有个放枪的口袋，在右边。要不我给你一把功能多点的？”
 
“我还是希望能够不要用上那样的东西。”
 
“我也希望，可这把手枪……”
 
“那我就先拿着吧。”
 
他看了看盥洗舱，里头有个座便器和一个淋浴头；又看了看厨舱，里头有几百份包装好的食物。阿洛说只要有放射能量源，什么都可以循环利用，这话真叫人放心。
 
玛莎穿好衣服出来了，看起来活像个地摊小说里的女英雄。她在盥洗舱的镜子里看着自己，脸颊飞红，又扯了扯胸口的衣服，想让这一块看上去不那么明显，但无济于事。
 
“你看起来不错。”马特努力控制着自己不直愣愣地盯着她看。
 
“你当然觉得不错喽。”
 
他换上了自己那套，发现凹凸处同样明显，看起来像是身上不带喷漆，略有啤酒肚的巴克·罗杰斯。玛莎看见他，忍不住捂着嘴笑了。
 
“可以开始了。”他把盒子安放到位，把鳄鱼夹固定在一个金属螺栓上，然后帮玛莎系上了安全带，自己也系上了。他把手枪从右侧髋部放枪的口袋中取出，塞进了前衣袋里。
 
阿洛坐进椅子，把手放到了操纵盘上：“准备好了就按吧。”
 
“好的。”马特把手伸下去撬开塑料盖子，按下了按钮。
 
这一次，他决定仔细观察周围的灰色。但这一次发生的事情却不太—样。
 
眼前又出现了耶稣的形象，旁边还有五个人，但全都面目模糊。“这一跳不会有危险，”耶稣说，“只要提防大型动物就行，你们会去澳大利亚。”
 
接着，耶稣和同伴消失了，光明重现，随之而来的还有喧嚣，强烈的喧嚣。他们正位于一片风浪翻滚的大洋上空，离海面约十米，四周到处是“喀喇喀喇”的闪电。飞行器被吹得上下颠簸，左摇右摆，阿洛把操纵盘向后一拉，飞船在呼啸震颤中向上爬升。
 
片刻后，他们冲出风暴，进入了明亮的日光层，马特低头一看，一朵密实的暴风云正在下方打着转。他们的身体在安全带中漂了起来，仿佛毫无重量。
 
阿洛说：“我准备向西飞，躲开这片风暴。我们马上就会到达陆地上空，那是印度尼西亚。”
 
“你可以睁眼了。”马特对玛莎柔声说，
 
玛莎的两手都捂在眼睛上，“真可怕……”她的声音小小的，很紧张，脸色白得像鬼。马特握住她的一只手，它凉凉的，湿湿的，沾满了眼泪。她浅浅地喘息着，望着他的双眼说：“但是，上帝叫我别害怕。”
 
“给上帝计一分，”阿洛插嘴，“这飞船能应付比这糟糕得多的天气。”
 
接着她回头对玛莎说：“海岸那里没有电磁辐射——就是无线电信号。再往南有点动静，可我想先在这儿着陆，四处看看。”
 
“在暴风里着陆？”马特问。
 
阿洛点了一下挡风玻璃，它随即变成了一块雷达屏。“风雨好像都停了，我们几分钟后着陆。”
 
云层渐渐散去，下方现出了一片宁静湛蓝的海洋。随后，陆地出现了，先是近海的几块岩石，然后是一片浓密的绿色丛林。
 
阿洛沿着海岸线飞了会儿，投射在挡风玻璃上的图像显示着大片荒野。“不出所料，这里没有文明的迹象。”
 
“他们可能已经过了需要使用电磁辐射的阶段了。”马特说。
 
“是吗？那他们用什么通讯？——看那边。”前方出现了一片银白色的沙滩，阿洛驾驶飞船减速打弯。朝那个方向降了下去。
 
飞船在轻柔的细浪上把速度减到极慢，然后轻轻降落在沙滩上，干草标出了涨潮的位置，飞船的着陆点离那很远。“嗖嗖”声中，楼梯垂下，接着“嘎吱”一声插进沙里，清新的海浪味飘了上来。
 
“请。”阿洛沿着楼梯向下走去。马特和玛莎也松开安全带，匆匆跟了上去。
 
周围一派田园风光，空气偏暖，海面上送来惬意的微风，飞船替他们挡住了热带的阳光，海鸟在头顶哑哑鸣叫。
 
这时，高耸的大树顶端升起一颗恐龙的脑袋，它好奇地侧着头，俯视着他们。
 
阿洛说了声“有麻烦”，马特随即拔枪在手。就在这时，旁边闪出一头身材和性情都像是超大型獒犬的恐龙，它发出凶残的嚎叫声，大踏步冲了过来。
 
马特赶紧开火，突如其来“砰”的一声，像是炮声。那畜生一下子站住了，但子弹没有命中。它放慢了步子继续前进，探着爪子，张着嘴，里头全是白森森的利齿。马特重新瞄准开火，子弹射命中了它的下巴，一团红色的血浆喷溅出来。恐龙惨叫一声，趔趄着向后退去。就在这时，一头会飞的爬行类动物从天而降，“啪塔”一声落到了它的背上，一把撕掉了它的脸。接着，又有三头落了下来，然后第四头、第五头……它们很快为这具尸体撕打起来。
 
阿洛这才喝道：“启动防卫！”飞船四周都冒出了武器，一齐开火，空中随即响起凄厉的尖啸声。
 
马特不知道那是什么武器，但总之相当奏效。会飞的野兽一个个倒下，纷纷抽搐着死去。
 
但其中有一头落了网，它一跃而起，半飞半跳地冲向飞船。它越过马特的头顶，跳上了舷梯。马特对它开了一枪，子弹击中金属，弹了回来。
 
在他身后，玛莎已经昏死过去。
 
“回去！”阿洛喊道，“回飞船里去！”
 
“你疯啦？那东西还在里面呢！”
 
“已经不在了，把玛莎抱起来。”
 
他笨拙地抱起玛莎，跌跌撞撞地走上舷梯，一路挥舞着枪。
 
进了飞船，怪兽已经没了影子，只剩下一阵淡淡的炸鸡味。
 
阿洛也匆匆进舱，舷梯在她身后收起，“咔塔”一声，舱门密闭，舱内气压稍稍下降了一些。
 
马特让玛莎躺在沙发上，蹲在她身旁，冲阿洛说：“你就不能在外面打死那东西？非要等她——”
 
“不能，”阿洛平静地答道，“外面的那个不是我，只是我的投影。一旦那东西进入飞船，就落入了我的全面掌控。”
 
“我想我们最好老实点儿，待在飞船里。”
 
“哈！”阿洛透过挡风玻璃俯视着下面的屠杀。又出现了三头会飞的爬行类动物，它们撕开了兄弟们的尸首，尽管食物充足，但还是彼此提防。
 
“这些动物不是自然繁殖的，”马特说，“24000年，产生不了这些东西。”
 
“我想也是，它们是生物工程造出来的。问题是，是谁造的？出于什么目的？”
 
马特想起了耶稣对他说的话，于是说：“去南方吧，无线电波的方向。”
 
阿洛点了点头：“新西兰还是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吧，”这时，玛莎已经从沙发上坐起来了，有气无力地说，“得提防大型动物。”
 
阿洛说了句“建议很好”，接着又对马特说：“这次我慢飞，你们不用扣安全带，但最好坐下，我建议坐沙发里。”
 
马特在玛莎身边坐下，把她揽进怀里，玛莎顺势倒了过去。飞船缓缓上升，两人轻轻地向后靠去。
 
“这次会飞几个小时，”阿洛说，“全程在大气层内。你们最好还是歇会儿。”
 
马特心想：哪儿还睡得着啊？可玛莎已经摆脱了恐惧，打着瞌睡做起了梦。马特见状也合上了眼，一边想着近在咫尺的她，一边休息，不过并没有睡着。
 
突然，阿洛说道：“醒醒，我们被人控制了，你们最好系上安全带。”
 
两人赶忙坐进加速椅，看向窗外。映入眼帘的是一片仙境，眼前矗立着一座宛如巨型冰雕的城市，它造型抽象，曲线连绵，如丝如缕，在落日下闪着琥珀色的光辉。放眼望去，空中见不到其他飞行器。一座巨大的港口毗邻水面，水面平静无波，倒映出瑰丽的天际。
 
“我们正受到某种牵引光线的控制，但我理解不了传来的无线电信号。”
 
“本来也没指望能理解吧？都过那么久了。”
 
“原本还是希望能理解的。我正用十五种语言重复广播几个词组，就看他们能不能——”
 
就在这时，扬声器里传出了一声“你们好啊”。对方声音嘶哑，听不出男女，稍微带了点澳洲口音，“别生气，你们的飞船由我们接管了，城市附近的交通由城市统一协调。”
 
“我也干过这个。”阿洛说。
 
“你们是从多久前来的？”对方问。
 
“24000年，”阿洛答道，“你们这儿常有时间旅行者吗？”
 
“不太多，最近的一个是几百年前到的。你们的时间机是不是出现了什么无法解释的异常？是不是和另一个维度的大量引力子有关？”
 
“是的，没错。你们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还不能，我们自己都还还没造出能运行的时间机呢。”
 
“可恶！”马特说，“我们再跳一次！”
 
“先不要，”阿洛说，“我们拥有能让他们造出一台的关键信息。”
 
前方出现了一块平地，一闪一闪发着黄光。他们飞过去着了陆，周围停着几排形态不同、尺寸各异的流线型飞船。
 
舷梯缓缓垂下，冷冽的空气吹了进来。他们拾级而下，身上的衣服自动发出热量。
 
还没等阿洛走出来，前方就现出一个人形，对方全身赤裸，长着小小的乳房和小小的阳具。“你们俩都还有性别，”它（他？她？）说道，“除了你，你和我一样。”
 
“可以这么说，”阿洛说，“你是个投影？”
 
“是的，活在这世上的人所说的语言和你们大相径庭。现在的人都很谨慎，不会亲自来和你们接触的。疾病已经消失了两万年，只有一次意外，有个时间旅行者造成了一次流感爆发。”
 
“来自过去还是未来？”马特问道。
 
“都是从过去来的，真有人来未来的话肯定也守口如瓶。”他仔细打量了一下马特，说，“你不是来自未来的吧？”
 
“不是，我来自2050年代。”
 
“不是都跟你说了么？”阿洛的口吻有点粗鲁。
 
“嗯，可你们看上去像是来自未来的，穿成这样，飞船上还装备了那样的武器。”
 
“武器挺管用的，”马特说，“特别是遇到长了牙齿又会飞的爬行类动物。”
 
“哦……去过那儿了？过去叫‘印度尼西亚’的地方。那地方造得不怎么成功。”
 
“是生物工程吗？”阿洛问道。
 
“可以这么说，算是个游乐园，后来太危险，不好玩了。我们对现存物种的改造就成功多了。我们在非洲增强了大象和猿类的智力，把它们变得很好玩。有些动物是凭空再造的，比如恐龙和火星兽……本来以为它们会比较好控制，结果不是那么回事，它们老喜欢自行其事。”
 
“你们在地球上造了火星兽？”马特问。
 
对方眯起眼，露出不可捉摸的表情：“怎么会在地球上造呢？当然是在火星上啦。都是些大毛球，跳来跳去，独来独往，几百上千年前就不理我们了。它们的语言我们都已经听不懂了——如果那还能算是语言的话。”
 
一阵别扭的寂静之后，阿洛说：“能带我们去见见管事的人吗？”
 
“不行，你们不能进入城市的生物圈。里面的人也不会出来。有人建议除掉你们，这样就不会受到你们的感染了，但多数人想要调查你们。”
 
“好啊，那现在可以开始查了吗？”
 
“已经查完了，你们可以走了，”他歪着脑袋，仿佛在倾听什么，“最好现在就走。你们是从过去的什么地方来的？”
 
“洛杉矶。”
 
“去那儿吧，你们会觉得相当好玩的。”
 
“那儿的人知道我们要去吗？”
 
“那儿已经没人了，除了这儿之外，哪儿都没人了。快去吧。”说完，他就不见了。
 
“我们应该听他的，”阿洛说，“我们的处境可能很危险，比刚才的恐龙还危险。”
 
三人匆匆爬上楼梯，系上了安全带。
 
“会有点颠簸，”阿洛说，“我们将进入亚轨道。”三声铃响之后，飞船呼啸而起，马特和玛莎被几个G的加速度压在了身后的靠垫上。
 
阿洛没事人一样地看着身后的两人。“只要几分钟！”她喊道，“然后就能滑行了！”
 
“怎么回事呀？！”玛莎尖叫道。
 
“只是换了种飞行模式！”马特喊道，“速度快得多，结束后，我们会失重一阵子。”
 
“怎么个失重法？”
 
“你会喜欢的。”——希望如此。他知道有人不喜欢失重，他自己就试过一次，差点把午饭全吐出来。
 
过了一阵，飞船一下子变安静了，他们漂了起来。
 
阿洛说：“你们可以松开安全带走动走动，重新进入前再系上就行，时间大约40分钟。”
 
玛莎“咔塔”一声松开安全带，身子浮了起来。“天呢！”她惊呼，“像荡秋千一样！”
 
“是啊，一点没错。”马特边说边咽胃液，还好刚才几个小时内都没吃东西。
 
玛莎闭上眼睛，面带微笑，她抱着自己，全身一阵颤抖。是来高潮了吗？第一次？
 
她抓住自己的膝盖，身体缓缓转动。“太……太奇妙了，马特。”
 
“是啊……真好。”马特口渴得要命，不知道水龙头还能不能用。“阿洛，我想喝——”
 
“冰箱里有瓶装水。”
 
他翻过加速椅，双脚一蹬，想飞到冰箱那边去，不巧的是，这个动作却让他向后翻滚。滚了两周半后，他终于攀住了厨房的门，朝冰箱飘去。
 
“给我也带一瓶吧！”玛莎喊道。
 
“好的。”他扭开一个瓶盖，攀着冰箱的门把手，固定住旋转的身体，然后贪婪地喝了起来，有几滴呛进了鼻子，他打了几个喷嚏，咳嗽几声，又干呕了两下，一个由球状的水、唾液和鼻涕组成的小宇宙朝他周围放射开来。等恶心劲过去后，他蹬了几下腿。双手各拿着一瓶水回到了控制舱。
 
玛莎试探性地挤了挤瓶子，一串水泡浮到了半空，时而变成扁圆，时而又回复到对称的球形。“你见过这样的水吗？”她问马特。他见过，但是在某人的呕吐袋里见到的。
 
“别挤太多，”阿洛说，“最后都得掉地板上。”
 
“哦——当然。”玛莎追上一个水泡，吃了下去。
 
趁玛莎还在蹦，马特小心翼翼地爬回了座椅。他喝下了一整瓶水，指望在需要小便前重力能够恢复。
 
估摸着过了40分钟后，阿洛叫玛莎重新系上安全带。
 
“我们得用大气制动。”话音刚落，他们就撞进了大气层，飞船剧烈震颤，发出叫人担心的吱嘎声，眼前的地球也熔解成了一片明亮的橙色。
 
飞船飞到了一片密不透风的森林上方，阿洛说：“这里是洛城中心，就是以前的我。”飞船慢了下来，降低高度，盘旋下降。
 
前方出现了几片直直切人海中的悬崖，“至少该留下什么废墟吧。”她说。
 
“这可不好说，”马特说，“几千年的时间，就算是金字塔也会倒塌。过了24000年，大概连渣都不剩了吧。”
 
“肯定有什么东西留下了”阿洛驾着飞船，盘旋着向一块林间空地降去。这样尖啸着从空荡荡的天空中降落，效果想必十分激动人心。
 
他们在一块松软的草坪上轻轻着陆，阿洛说了声“启动防护”，随着一阵上了油的金属相互碰撞的声音，枪管、激光炮、压迫场发生器纷纷滑出机身。
 
“你们不必跟来，”她说，“但现在，应该连恐龙都伤不了我们了。”
 
三人一齐拾级而下，步入了松枝和野花的芳香之中。“我们看起来可不太友善啊。”玛莎看着身后的船说道。
 
马特说：“或许我们就不该显得友善。按刚才那家伙的说法，这里可能已经没有人类了——那边几个可都是直立的两足动物。”
 
“它们够聪明的，知道躲开我们，”阿洛说，“我们来瞧瞧它们够不够好奇，会不会再回来。”
 
几分钟后，其中的一个生物回来了。那是头熊，正从一棵树后面盯着他们。
 
或者该说，算是头熊吧。它长着能与其他爪子形成合握的拇指，手里提着根金属尖的长矛。它走进空地，腰间露出宽大的皮带，上面挂了一大一小两把刀，另外有把壶，还有个锅。
 
它转过身，冲躲在暗处的同伴轻轻说了几句——或者说，是嚎了几句。转过身时，三人见到它挎了个皮背包，包上系着个涂了焦油的盛水皮囊。
 
熊朝他们走了几步，把长矛扎进地面，接着又走了几步，然后站定身子，双臂交叉，面向三人。
 
“你会说英语吗？”阿洛说。
 
熊冲它嚎了一声，但声调很温和，口齿清晰，像是在说话。
 
“能分析吗？”马特问
 
“不行，没参照。他可能在说‘你们看起来挺可口的’。”
 
马特把手放在胸前说：“马特。”
 
熊对他看了一会儿，也把爪子放到了自己胸前，说：“熊。”然后指着马特说“马的”，又指着阿洛和玛莎说“女伦”。
 
“不算太坏。”马特说，
 
它又拍了两下胸脯，说：“仆坏，好。”然后冲树林嚷了几声。又有五头熊闻声出现，走到空地上放下了手里的长矛和棒子。
 
“同澳大拉来？”它问道。
 
“不，我们是从这儿来的，”阿洛指了指地面，“从洛杉矶，24000年前。”
 
熊看着飞船，点了点头：“习间旅行则。”它转过身，用熊的语言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其他熊。接着，它指着玛莎和马特说了句“活”，又指着阿洛，说了声“死”。
 
“不完全是，”阿洛说，“可我也不算是活人，和你们的‘活’不一样。”
 
“你知道时间旅行？”马特问。
 
“当兰。牛感，死肯多伦，肯多吃的。”他对其他熊说了句很长的话，它们轰然大笑，咆哮和切齿声四起，叫人听了很不安。
 
“跟我葵去，”熊说，“我们鸟鸟天。”
 
“我们在时间机里跟你们去吧。”阿洛说。
 
“不。”熊突然挥掌击出，连动作都看不清楚。但它非但没将阿洛的脑袋割下来，反而被压迫场撞得往后栽了个跟头，动作活像卡通片。它刚刚站定，粗大的压迫枪就咆哮一声，将它拍到地上打得骨断筋折，眼见活不了了。
 
“你们俩回楼梯上去。”——马特他们已经爬了一半了。
 
还活着的熊纷纷抄起武器。“别杀他们，”阿洛吩咐，“击倒就行。”说完，她不紧不慢地退到一边，压迫枪奉命开火，五声爆响后，熊们一一倒地。
 
阿洛坐上了驾驶舱，然后说道：“我觉得留在这儿不会有什么进展，还是再按按钮吧。”
 
“很乐意。”
 
“你知道我们这次要去哪儿吗？”阿洛问，“会在四维空间的什么位置？”
 
“我们预计这次会在轨道上出现，”马特说，“当时曾觉得是个问题。”
 
“现在没问题了，动手吧。”
 
马特按下了按钮，一片灰色中浮现出了耶稣的面孔，这次只有他一个。“盯着她，”他说，“她想自己按按钮，但到现在为止只有你按才有效。”
 
灰色散去，一轮弧线般的地球悬在飞船上方，他们头上脚下地朝它坠了进去。
 
“我们走了多远了？”玛莎小声问道。
 
“算是公元320000年吧，”马特说，“可现在的历法大概不一样了。”
 
“我是问走了几英里？”
 
“不知道，几百吧。”
 
“距海平面328英里，”阿洛说，“要回去看看澳大利亚的情况吗？”
 
“那儿的人够友善的。”玛莎说。
 
“只能朝那儿飞而已，我从那块大陆的中心接收到了强烈的宽频载波。”
 
“只有载波而已？”
 
阿洛点头说：“没有信息，只有位置。80分钟后到。”
 
马特说：“我还是打个盹吧。”他可没兴致在零重力下闹腾。
 
玛莎点点头，也闭上了眼，但她心烦意乱，无法入睡，耶稣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才没有拜访。
 <hr /> <ol><li> 
Buck Rogers，美国漫画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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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当飞船沿着亚轨道弧线接近澳洲大陆时，他们立刻就发现下面的情况有了很大不同。信号并非来自东南部的海岸城市，过去数十万年似乎发生过什么席卷大陆的灾难，从轨道俯瞰，地面上除了灰烬和熔渣之外一无所有，地面升起的伽玛射线组成了巨大光环，植物都已完全不知去向。
 
“信号是从东北方向来的，”阿洛说，“源头接近澳洲的地理中心。”
 
接着她侧转飞船：“系紧安全带，准备从轨道下降。”
 
由于知道了前方的情况，使得下降比上升容易很多。一阵振动翻滚之后，飞船滑进了低层大气，目标一目了然：那是一块两英里高、银色匕首般指向天空的方尖碑，周围的地面则是一整块失去光泽的金属。
 
他们旋转着在这个两百英尺见方的基地着陆，然后顺着舷梯走下了飞船。空气又热又稠，充满一股灰烬的气味，
 
阿洛摸了摸金属碑身：“铂的，为了传世才造的。”
 
“能读懂吗？”玛莎问。碑身上刻满了图案，一直延伸到比眼睛还高的位置，图案弯弯曲曲，显然是种文字。
 
“还不行。我已经派了个探测器去记录和分析所有的图案，这座建筑上布满了这些。”
 
“有门吗？”马特问。
 
“现在还没找着呢，有的话也未必能进去。”
 
几分钟后阿洛说：“我明白了，另一面是数学的罗赛塔方尖碑。”
 
“我听说过死海文书，”玛莎说，“可罗赛塔方尖碑和数学有什么关系呢？”
 
“它和语言有关，”阿洛说，“数学是通用语言，你可以从逻辑运算和加减运算出发构造出类似自然语言的系统，然后，只要把它加到眼前这种高科技物品上，那么任何使用高科技发现这物品的人都应该有能力解读上面的语言。”
 
“要读多久？”
 
“可能几千年，也可能儿分钟。你们可以先回去做个三明治。”
 
马特说了声“我来”，主动请缨的部分动机是防患于未然，因为玛莎脑子里的“三明治”相当原始。他沿着楼梯走进了飞船。等他做完了三明治，把肉、奶酪和调料放回冰箱时，阿洛和玛莎也跟着走了进来。
 
“它来自未来！”玛莎激动地说。
 
阿洛说：“也许。但它的确是一个时间旅行者带来的，那人性别不明，碑文上面也没说是从哪个方向来的，连是不是地球人都不知道。”
 
“那澳大利亚怎么了？”
 
“上面没说。按它的记载，这颗行星曾经是人类唯一的栖息地，但现在已经没人了。在它所谓的‘真理战争’和‘大流散’之后，行星上已经没了任何‘自然’人类。”
 
“那什么是非自然的人类？”
 
“没有说，可能是像我这样的吧，也可能是机器人、吸血鬼、狼人。总之，它说它将要前往天鹅座61号双星，比我们能去的地方远多了，大约在11光年之外。所以，这东西至少也是来自我的未来。”
 
“但迄今为止，可能还是只有正向时间旅行者。”阿洛耸了耸肩说。
 
“你们看月亮。”玛莎说。
 
月亮刚刚升起，几乎满满一轮。但它的表面仿佛小型地球，蓝黄相间，两极雪白。
 
“被地球化了。”马特说。
 
“改造成地球的样子了？”玛莎问，“也许人们都去了那里吧。”
 
“不可能，”阿洛说，“要是上面有人，那么造方尖碑的人就不会去远上一百万倍远的天鹅座。”
 
“改造月球可能比打造方尖碑晚，”马特看了看方尖碑，又看了看月亮，“比方说，人类后来回来了，可又不想在地球上生活。”
 
阿洛点了点头，说：“如果地表都和这一带一样的话，那么地球的辐射就实在太高了；短期暴露没有害处，可要是定居下来，繁殖就是个问题——这会造成不孕，至少变异频率会很高。”
 
“所以我们该考察一下月球，”玛莎说，“你能飞那么远吗？”
 
“轻而易举，太阳系内我都能飞，但最好还是先考察一下地球上的其他地方吧。我们先四处看看。”
 
他们进入近地轨道，沿着加利福尼亚到缅因一线飞越北美，底下一片荒芜。接着他们又飞过非洲上空，下方只有银白色的冻土。别处的辐射没那么严重，但也同样没有人类居住的痕迹。
 
他们升上了更高的轨道俯瞰地球全景，但还是没找到城市或者明显的港口道路。伽玛射线在非洲和亚洲的大部都减弱到了可以忽略的地步，但那里也还是没有人类的迹象
 
“还是到月球上找找看吧，”阿洛说，“我们可以半路加速，然后减速，这样几小时就能飞到了。但为节能起见，我想还是先喷发几分钟，然后在失重状态下漂行一天左右吧。你们觉得行么？”
 
“好！”玛莎抢在马特前面说道。
 
他们加速了几分钟，然后朝着月球自由下坠。“你们还是去歇会儿吧，”阿洛说，“等饿了再出来。”
 
玛莎比马特更擅长在零重力中游动。她先进了房间，半坐在一张椅子上等着马特。
 
“真好玩，”她说，“家具都用不到了。”
 
马特攀住床沿，以怪异的角度躺了下去，然后哈哈大笑说：“要睡觉的话，我看就得钻到床单下面，指望它把你固定住。”
 
“至少不会掉出去了呀，”玛莎在背包里翻了几下，掏出了色情笔记本，然后看着它皱了皱眉。“比较接近真实成人礼的也就剩这个了吧，能边看边解释给我听吗？”
 
马特设想的初次约会可不是这样的，但这肯定会很有趣。玛莎模糊地知道一些受孕方面的知识，蜜蜂啦花啦什么的，但具体的机制还没人教她。别的姑娘跟她说男的会在女的里面尿尿，再多她就不知道了。
 
“他们说的强奸就是这个吗？”
 
“如果女人不愿意，那么是的。女人太小也算强奸——我的时代是未满十八岁的话就算。”他喜滋滋地补充道。
 
“修女们提醒我们要提防强奸，但她们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当然了，因为她们全是处女，都没见过……见过我们刚才看的东西。但这看起来不疼啊。”
 
“也是会疼的……如果是强奸就会疼，强奸的目的在于伤害和主宰。但他们干的不是那个。”
 
他们看了几场表演，重复的部分快进跳过，他解释了哪些行为会导致怀孕，哪些又是为了取乐。
 
他那件贴身的超级英雄装自然没能掩盖住他的身体对表演和观众的持续反应，她自然也注意到了。
 
“我能看看吗？”他任她褪下了自己的裤子。“哦……如果你接受过割礼，这里就会——”她只碰了一下，他就受不了了。
 
她刚见识了几例射精，但失重环境下的还没见过。半为本能，半为观测，她握住马特的器具上下捋了几下，结果仿佛是黏黏的蜘蛛网在三维空间扩散开来。好在床头柜上有纸巾盒，他们抽出几张，哈哈大笑着一起追捕那些乱飞的液体。
 
他惊讶于她自然的态度，但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缘故：她来自一个不同的文化背景。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自打第一次勃起射精时，就对性事多少有些沉迷，玛莎却直到刚才都没怎么想过这个，对她来说，这只是个过程，而不是执念。
 
他试着把自己擦拭干净，然后把该穿的都穿上，但他同样没有在失重状态下穿过超人紧身衣。结果他四下摸索着缓缓旋转，脑袋朝下冲她露出了屁股，她见状又发出了一阵咯咯的笑声。
 
最后，他终于一脸正经地半躺到了床上，尽管他也清楚，自己再也不能在她面前作一本正经状了。不过，这大概也是件好事吧。
 
“这个多久来一次？”喘过气的她问道。
 
“但这没有紧迫感吧？不是尿尿那样的？爷爷们可一辈子都不这样呢。”
 
他过了一阵才闹明白她说的是神父们。“这个不太好说，遇到你之后我就没来过——”其实来了一次，“——和尿尿完全不同，多少是自发的吧。”
 
她攥着张纸巾浮在半空，表情怪怪地看了他一眼：“你到底想说什么？干吗不说清楚。”
 
“我……想说的，可是……好吧你是对的。”
 
“这个我明白：你想把你的东西放进我的里面，做图画里的男人做的事，对吧？”
 
他想在着重肯定之外另外找个答案，“想是当然想的，但……我们认识还没多久。”
 
“而且还要先结婚，但这里好像又没有神父，”说着她又捧起盒子，端详起了里面上演的体操动作，“这些人肯定都没结婚——你们那会儿没有两男一女结婚的吧？”
 
“没有，我怀疑这些图片里的人相互之间都没结婚。”
 
她点头说：“他们好像彼此都不怎么了解呢，都是演员吗？”
 
“也可能就是街上找来的，或者是摄像师的朋友。我看雇这些男的花不了几个钱。”
 
“那他们是在犯罪，会不会下地狱？”
 
“我怀疑他们根本不信那个。”
 
“你也不信，”她直视着他的眼睛说，“你压根就不信上帝，对吧？”
 
他顿了顿，说：“不，不太信，这个宇宙——”
 
“连我都好像不再信了呢。自出生以来，好像都是他们在告诉我要相信什么，他们让我看的、读的，都是符合他们想法的东西，直到遇见你才有所改变。这么平常的事，他们却连一句暗示都没有。我觉得……我觉得很生气！”
 
“而现在，我们坐上了这台机器，正朝月亮飞去。驾驶飞船的是个神一样的幻影，可她说自己也是机器。月亮就像是颗小地球，地球也不再像地球了！”说到这里，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接着又俯下身子把脸埋进了他的肩膀。
 
他笨拙地伸出手臂揽住她的脖子，心里盘算着说些什么才能安慰她。“我们还有彼此啊，玛莎。我信任你，你也可以信任我。”
 
“我是信任你的，”她抬头望着他，先扮r个鬼脸，继而绽出了笑容，“这鬼地方连哭都不行，眼泪都不会流走。”
 
她用手掌侧面擦了擦眼睛，几滴泪珠在半空中闪着光飞走了。
 
“你真是善良，”她说，“我什么都不懂，你本来可以占我便宜的。”马特听了觉得脸上发热，实际上他一直想就占便宜的事向她道歉。刚才光着下体一泄而出的行径，碰上保守的法官和陪审团，就会让他以裸体猥亵的罪名坐牢。
 
她挪到了他的旁边，扭了两下钻到了床单底下，床单似乎的确是用来在失重条件下固定船员的，但在睡梦中撞到什么开关就糟了。
 
“我要听阿洛的建议休息会儿，可能还要做个祈祷，”她边说边凝望着他，“也许会在梦中见到基督的吧。”
 
“可能吧。”他在她身边钻了进去。她在床单下牵起他的手，捏了一下。
 
“即便真的找到逆向时间机，我也不愿意回到我自己的时代了，”她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我能和你一起回去吗？”
 
“那太好了。”他答道。然后他就这么躺着，好一阵没睡着。
 
好不容易睡着以后，耶稣和他的同伴又出现了。这次有六到七个，大多面目模糊，有几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人类。
 
“我们觉得能帮上你们，但你们得认真听好。”
 
“不是这站就是下站，她会强迫你不断按下按钮。你按得越慢越好，尽量拖延时间，我们会赶上你们的。”
 
“必须赶上，”一个脸部狭长，形如一枚倒置梨子的人出现在了他的身边，“你们要是在这儿死了，我们也将不复存在。”
 
耶稣点了点头，一众人消失在了沉睡的黑暗中。

20
 
阿洛用扩音器吵醒了他们：“我们已接近月球，两位最好系上安全带。”
 
月球悬在前方，看起来怪怪的，很“不对劲”，像是哈哈镜中的地球。马特推测出了大半：月球的地平线靠得太近了，天空看起来很怪，因为空气极干，大气梯度也不那么陡，这同样解释了空中为什么没有大型云团。地面上到处是浑圆的湖泊——都是注了水的陨石坑——但没有大面积的海洋。
 
“这就有趣了，”他对阿洛说，“如果拿一张月球的旧地图，把水平均分散在它的表面，就应该会产生海洋的，海洋的面积应该至少和陆地一样大。”
 
“肯定是人工维持的，”阿洛说，“他们让水待在小湖里，因为这点水还不够填满海床。不这样的话，风暴洋和雨海就会变成巨型泥塘——变成流沙都说不定——最后还会干涸。”
 
“现在这样还是很漂亮的。”玛莎说。眼前有丝绒般的绿洲，赭色的沙漠，纯白的冰盖，笼罩在群山之巅的霜连成了一条闪光的链条。
 
放得极大的地表图在屏幕上纷纷出现，又纷纷淡出。“没有人类居住的迹象，”阿洛说，“也没有会说话的熊或吃肉的蜥蜴。这里的大气可以呼吸，成分类似地球上的高山区域。意外还是可能有的，远离飞船时要带好武器。”
 
马特想了想耶稣的幻影说过的话，如果“意外”指的是阿洛而非月球，他那把旧手枪和几发子弹可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的。
 
靠月球大气制动来着陆要比地球上慢，但颠簸也没有那么剧烈。出于好奇，阿洛将两人带到了她上次登月时拜访的艾特肯城，但时隔数十万年，那里已经连废墟都不复存在了，只剩下一片草地和一大片湖水。
 
“21世纪就计划在月球上建立基地了，”马特说，“后来是造到地下了吗？”
 
“起初是的，但等我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建筑周围造了个力场，然后辐射就不是问题了——但我的‘来’和你们的‘来’不一样。我很久以前就放弃了身体，”说话间，他们已经在岸边降了下来，“都过去25万年了，但感觉还像昨天呢。”马特拿不准她是不是在说笑。
 
飞船垂下舷梯，两人都觉得耳鼓涨涨的。“小两口去散个步吧，你们很久都没有单独相处了，但得带上枪。如果听见枪声，我就把飞船转到危险模式。”
 
“谢了。”离开飞船的念头让马特觉得紧张。可只要阿洛还需要他的指纹，就不会把他们扔在这儿的。想到这里，他的脑袋里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他不敢再想下去，他那个年代可是有人因为拇指能开门而被杀的。
 
两人走下楼梯，在月球引力中跳跃前进。空气冷得都快结冰了，草地在脚底下吱嘎作响。
 
“这儿比我想的暖和，”玛莎说，“我们好像离冰盖挺近的。”
 
“我想是因为星球的体积小吧，再加上转速慢，气候温和，这都是很久以前学的了。”
 
两人走到水边，马特拾起一块光滑的石头，沿湖面旋转着掷了出去。石头的每次跳跃都飞得很远，最后都快飞到天边去了。
 
“这个距离可以说话了吗？”
 
“不知道。她居然叫我们离开飞船，这很值得怀疑。说吧，你怎么想的？”
 
“我正要问你呢。”
 
“你知道为什么出现的形象是基督吗？”
 
“为了获得我的注意？”
 
“还有你的信任，他们有几个长得很怪。”
 
“像魔鬼。你说他们为什么只在梦中出现呢？”
 
“嗯，大概是因为阿洛读不了我们的想法。”他说。
 
“她也没法入侵我们的梦。这么说，他们应该比她强大才对。”
 
“可他们没法亲自现身仲裁。我想这是因为他们还处在我们的未来，当然这是随便猜的。他们只能传回信息，实物就不行了。”
 
两人沉默良久，耳边唯有湖水拍岸的声音。“那是不是……我们永远回不去了？是不是逆向旅行是不可能的？”
 
马特又丢了块石头，它弹了一下就沉下去了。“我想想他们具体怎么说的。”
 
“他们说，会赶上我们的。听起来并不像是在我们的未来，会不会是在说距离？”
 
“不知道。可距离是我们要操心的问题。我们再跳几次，可能就会跳到这辈子都回不了地球的远方了。”
 
玛莎盯住水面，悲伤地点了点头：“反正那地方也不值得回去了。”
 
她紧挨着他站着，肩膀靠着他的胳膊。他伸手搂住她的肩，幸好是用的左臂——
 
就在刚才石块下沉的地方，一头巨大的怪兽冲出了水面，它的体型比小汽车还大，全身布满利爪和扭动的触手，散发着一股腐烂的蔬菜味。
 
马特对它开了两枪，第二发子弹发出一声颤音弹开了。接着他想起了阿洛的话，一把将玛莎拽到了地上。
 
压迫线扫过时，感觉就像一阵热风拂过身边。它劈开水面，猛地击中怪兽，它被打了个底朝天，露出了肚子下面几十条扭动的腿。
 
“回来！”阿洛用扩音设备喊道。两人回过神来，站起来使劲往回跑。
 
他们跑回飞船，瘫倒在了楼梯上，两人都大口喘着粗气。楼梯带着两人以不算太慢的速度升了起来。
 
阿洛站在舱内看着外面的湖水。“那东西是机械的，”她说，“可能是个防卫机器人。”
 
“也可能是个游乐园里的玩具，”马特喘息道，“天知道过去那些人都喜欢玩什么……是未来那些人……随便啦。”
 
“它可能得有10万岁了，”阿洛说，“20万都说不定。你能想象自我修复的机器能活那么久吗？”
 
“也可能不是自我修复的，”马特说，“也许只是我们还没遇见维护它的人。”
 
“他们藏得真好。你说他们在躲什么呢？”
 
玛莎悄声说：“躲什么会需要那样一头怪兽呢？”
 
“问得好。也许我们该继续前进。”
 
“飞船里是安全的，”马特故意拖延，“我们应该静观其变。”
 
阿洛看了他一眼，表情有些难以捉摸，“马特，这里的科学已经远远超越了我，这中间的差距就像我超越了那些正在学习使用棍子的原始人。我想，还是不要试探他们的能力为妙。”
 
马特看着玛莎，缓缓点头：“这一点我无法反驳，但未来科技正是我们要找的。他们也许掌握了逆向时间旅行，也许他们都回到了过去，到过去的好时光度假去了。”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们应该按下按钮，离开这里。”
 
“我们可以升空进入轨道，离开周边地区。”
 
“那样也不能让我们脱离险境。就算在我的时代，把这飞船从轨道上击落也轻而易举。”
 
马特想不出反驳的理由：“当然，你是对的。系上安全带吧，玛莎。”
 
“我们这次要跳多远？”
 
“距地球几十万英里，在月地空间里更接近地球的位置，时间是350万年后。”
 
“地球会有很大的不同吧？”
 
“也许比现在好，”他等她“咔塔”一声扣好安全带，“去看了再说。”
 
灰色的漩涡中浮现出耶稣的形象，他披着一套中世纪的铠甲，其他人在他身后站立，装束都差不多。“来地球，越快越好，我们会找到你们的。”
 
灰色褪去，他们出现在了一个相比月球更接近地球的位置。至少现在的地球，比马特在月表拍摄的照片里看到的那个要更大。两人解开安全带，朝屏幕漂去。
 
“那里有些绿色。”玛莎指了指。
 
“我们去那边看看。”
 
“不值得费那力气，”阿洛注视着这个大部分为灰色所覆盖的球体，“接着按按钮吧。”
 
“我们非去地球不可！”
 
阿洛不耐烦地看了眼玛莎。“好吧好吧，”她挥了挥手，“准备加速。”
 
马特和玛莎扣好安全带，阿洛转身冲他们点了点头。
 
突然“啪”的一声响，手铐般的枷锁扣住了两人的手腕。
 
“非去不可？是梦里的鬼朋友告诉你们的么？”
 
“糟糕。”马特说。
 
“的确，你们一出飞船，我就丧失了非凡的监视能力，可定向传声器也不是什么魔法。那么，耶稣会和几个魔鬼一起‘赶上你们’对吧？他们说自己有逆向时间机么？”
 
“他们只说了会帮我们。”
 
“真可惜，真是可惜。因为，如果是我通过压迫场按下按钮，时间机是不会启动的。”
 
“我跟你去，”马特说，“条件是在地面停到他们找到她为止。”
 
“不要！”玛莎喊道。
 
“不知怎么，我相当怀疑你的诚意。就先让你看看我都能用压迫场干什么。”
 
马特觉得气一紧，肺里的气体都被挤了出去，胸口仿佛压上了几千磅的重量，一旁的玛莎也痛得龇牙咧嘴。就在他快要晕过去的当口，胸口的压力一下子消失了。他咳嗽着坐起身来，右手上的枷锁打开了。
 
“她就快死了，按按钮。”
 
阿洛要是在锁上他之前再等一秒钟，马特现在就彻底没辙了。刚才系上安全带时，他感觉手枪还放在装枪的口袋里，压得肋骨隐隐作痛；被锁之前，他刚要把它放进裤子袋里。
 
现在的他弯着腰，阿洛不可能看见他掏出手枪的动作。他用力把枪口抵住装时间机的盒子，喘息着说：“一触即发，别想耍花样！”
 
“那么，你准备让她死？”
 
“她要是死了，我就把这东西炸成碎片。现在就炸，我数三秒。三……二……”
 
“好吧——”玛莎的喉咙里发出嘶嘶声，咳嗽了起来。“——很聪明。”
 
“现在就带我们去地球。我要是觉得瞌睡——”
 
“——就会扣扳机。我看的电影比你多一千倍，”飞船稍稍加速，“我看我们该回方尖碑那里，或是350万年后的方尖碑那里。”
 
“他们或许可以帮你，告诉你离开了我怎么用时间机。”马特说。
 
“哦，那当然，这可是在未来，而且他是基督嘛，没准儿圣诞老人也和他在一起呢。只要92分钟内别睡着就行。”
 
方尖碑还在，在低垂的冬日下闪着光，但碑身倾斜了10度。“如果我们的预测没有差错，地球应该在大约50万年前经历了一次彗星风暴，”阿洛说，“这东西还立着，真是个奇迹。”
 
地上胡乱堆着破金属和碎石头，阿洛小心地着陆，然后放下舷梯。“你们到了，我履约了。”
 
“不，你先走。”马特冲阿洛说。
 
“马修，我只是个电子生成的影像，下不下去又有什么区别？”
 
“不清楚。可你似乎是飞船的一部分，一出去力量就小了。”
 
“你倒是很聪明。”
 
“这和某台机器只能由某个人按键操作一样。”他把枪口指着老地方，脑袋向侧面歪了歪。
 
阿洛耸耸肩，走下了舷梯。
 
马特摆弄了两下，把时间机从托架上取了下来，然后松开了鳄鱼夹。“你还好吧？”他问玛莎。
 
“不太好，”玛莎轻抚着胸口，“这……你不会……”
 
“不，我不会。我们下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他用枪口指着机器，拾级而下。空气冷冷的，没有风，气味很清新。
 
阿洛站在地下，抱着胳膊，脚尖漫不经心地点着地，“那么，要等多久耶稣才会来救你们呢？”
 
“最近的一次不是耶稣，更像找龙的圣乔治。”马特说。
 
“哦，如果是在说我，我已经来了——”阿洛闻声抬头望去。“——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也到了吧。”
 
一个半条轮船大小的圆球闪着光芒，从天而降。一碰到地面，它就像肥皂泡般消失了。它着陆的地方站着六个人，或者说，站着六个像人的动物。
 
其中四个是人类的模样，剩下的两个中，一位长着梨形脸，没有皮肤，只有鳞片；另一位的五官没有固定位置，脸上的眼睛很多，还有个看得出是嘴的开口，但眼和口都在不断地消失重现。
 
“马修，玛莎，你们好。”他们的救星还留着耶稣的大胡子，身上却和其他几位一样披着铠甲，“玛莎，麻烦你回飞船一趟，去取足够你们俩吃一天的食物，还有其他什么要带回去的也都拿着。”玛莎听了急忙爬上了楼梯。
 
“阿洛，你想一直往未来进发吗？”耶稣问。
 
“没错，直到宇宙的热寂。”
 
“这个我可以为你办到，”说着，他伸出手来，“机器给我，马修。”
 
马特迟疑了片刻：“我们不需要它了吗？”
 
“除非你想和阿洛一起去。相信我，地球的未来不会变好了。我都去过了，它已经完了。”
 
马特想不出这男人有什么理由骗他，再说，他们的命都攥在他手里。他把机器递了过去。
 
“谢谢。你可以叫我，呃，叫我耶斯。我的真名你念不出来。”说着，他盘腿坐了下来，把机器搁到了膝盖上。
 
耶斯右手的食指变成了一把电动螺丝刀，他卸下固定面板的八个螺丝，小心地把它放到一边，然后慢慢端详起了连接顶部和内部的导线。
 
接着，他抓住盒子内部一个灰色的小盒子，轻轻一拔，“啪塔”一声，小盒子应声而出。
 
“是虚拟引力子生成器？”马特问。
 
“不然还能是什么？”他从束腰外衣里抽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放了进去，“咔塔”一声脆响，盒子就位。“成了！”
 
“这东西是干吗的？”阿洛问。
 
“是啊，是干吗的？”马特也说。
 
耶斯看着同伴，用一种大部分是口哨声的语言说了两句。同伴中的人类哈哈大笑起来。梨形脸的生物发出蟹足在木头上急奔的声音，剩下那位的嘴消失了又出现。
 
“你们俩都明白不了。你们没有足够的数学知识，也没有能够领会这些数学知识的世界观。”他小心地将盒子的顶部复位，然后上紧了螺丝。这时，玛莎带着背包回来了，它看上去比原来重了许多。
 
耶斯以芭蕾舞般的优雅站起身来，把盒子递给阿洛。“现在无论谁按都行了。”
 
“这是你的一面之辞，我怎么知道它不会爆炸？”
 
“你没法知道，”耶斯乐呵呵地说道，“可在场的人中间，你是唯一没有生命的实体——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你还用得着担心死亡吗？”
 
“死亡并非存在的对立面。”
 
“我看你只能相信我了，就像这两位一样。”
 
阿洛看了看盒子，又看了看马特，说了声“真有趣”。然后她带着盒子上了楼梯，不到一分钟，飞船“扑”的一声轻响，消失了。
 
“她上路了吗？”马特问。
 
耶斯点点头，看着飞船消失的位置。“我还没去过那么远的未来呢，我想那东西还是会继续工作，但那将是渐近式的。”
 
“你是说，她会离终点越来越近，但永远到不了？”
 
“她肯定也知道这一点。但只要按钮还按得下去，这出戏就会演下去，这就是她的本性。”
 
“你为什么要帮她呢？”玛莎问道，“又为什么要帮我们呢？”
 
“帮她只是礼貌。有时候，人或非人在时间中搁浅，这时候，其他时间旅行者就会帮他们脱困。”
 
“至于帮你们嘛，可没那么无私。如果马修你在回去之前就死掉，这一系列宇宙就会消失。”
 
“你是说，如果我不发现那台时间机？”
 
“其实你也没有‘发现’什么，是吧？你只是在一个自己都无法感知的维度里使用了出错的零件，这就好比是宠物犬意外发动了汽车——没有丝毫不敬的意思。”
 
“我们以前也把你送回去过，”他揉着额头说道，“‘以前’和‘以后’之类的字眼不太准确。应该说，我们曾把你送回2058年去保释自己，送了许多次。我们知道你会成功，因为我们都还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你的后代。如果时间旅行不是在你的时代和地点发端，我们就不会存在。”
 
“就连，呃——”他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连这两位外星人都不会存在吗？”
 
耶斯用口哨语说了几句，长鳞片的那位发出蟹足声，另一位的脸上出现了许多眼睛。“他们的人性至少和你相当。”听他这么说，玛莎笑了笑。
 
“抱歉抱歉——”两位怪客欠了欠身。“——那么，你们有时间机吗？”
 
“我们六个本身就是台时间，”说着，耶斯抽出了虚拟引力子发生器，“为了校正，你们俩都得摸着这个。它会把你们送回马特第一次按下按钮的地方。但这里头还有个类似测不准原理的过程。我们可以把你们送到精确的时刻或地点，但不能两样都做到。”
 
“那就时刻吧，”马特说，“我们能找到回剑桥的路。”
 
“不行，要是出现在海面下一里或是山的内部，你就死定了。我是你的话就选地点。”
 
“你们可能只偏离几秒，也可能偏离几年，这个我们控制不了。你的实验室是在底楼吗？”
 
“嗯，没错。”
 
“如果不在底楼的话，你们就会出现在它下方的底楼。如果你们到了实验室不存在的未来或过去，你们就会出现在它过去或将来的位置。”
 
“要是我遇到了自己，跟他说‘别按按钮’呢？”
 
“这不会发生，你不能以原来的面目出现在这个宇宙。我们把你送回2058年时，你的副本会在你的旅途中自动出现，并在你重现前消失。”
 
马特揉了揉下巴：“我干什么都可以吗？能重新发明时间机吗？”
 
耶斯顿了顿说：“我们知道你没有。但你可以试试，宠物犬可以重新发动汽车，但不会因此而变聪明。我们建议你还是不要引人注意为妙，一旦有人调查你的过去，你就会显得相当可疑。如果你自称时间旅行者，大概就会被抓起来。”
 
“就算出现在未来也会？”
 
“是的。那样的话，你就不会存在，也不会有马尔什效应了。”
 
“至少那混蛋就不会得诺贝尔奖了。”
 
“这个也难说，”耶斯把灰色的盒子递给马特，“准备好了吗？”
 
马特看了看玛莎。她挤出一丝微笑，点了点头，然后伸手搭上了盒子，他把另一只手盖在她的手背上，她也如法炮制。
 
耶斯说了声“祝你们好运”，其他几位或咕哝，或吹哨，或刮蟹足，总之都表达了相似的情感。
 
这一次，灰色的间奏并未出现。刚才还在南极荒原上的他们，转眼就已经站在了齐膝深的烂泥里。这是一个凉爽的秋日，几百尺之外，工人们正在查尔斯河畔劳作，建造着海堤。
 
“我的天！”马特说，“MIT还没造起来呢！”
 
这时，一个身着蓝色制服的警察朝他们走了过来，手里挥着根警棍。
 
“不管时代怎么变，警察都是老样子。”马特说道。

21
 
那警察戴着顶傻傻的圆形礼帽，留了抹海象般的小胡子，一副被逗乐的表情。“你们俩是马戏团的吧？”
 
“没错，长官，”马特顺口胡编起来，“我们彻底迷路了，您能带我们去肯德尔广场吗？”
 
“大方向没错，”警察用警棍指了指前面，“但走泥塘不是办法，会越陷越深的。你们得回桥那儿去，在麻省大道右拐，到了第二个路口再右拐。远是远了点儿，但起码能省一半多时间。”
 
“那么，你们是演杂技的？”
 
“是走钢丝的。”马特觉得自己真像在走钢丝。
 
“怎么到河的这边来了？马戏团要来剑桥？”
 
“不不，我们只是迷路了。”马特答道。玛莎在一边用力点头。
 
警察把脸一沉，表情却透着滑稽。“你们俩得穿上点像样的衣服，明白吧？”他直勾勾地盯着玛莎，然后扑哧一笑，“小姐，换个别的警察，说不定会以着装不检逮捕你的。我么，倒是要表达感激之情——”说着，他用警棍碰了碰帽檐，“——聪明人都听得懂。”
 
说完，他就转过身，吹着口哨走开了。
 
“好悬。”马特吹了个口哨。接着，他扶着玛莎的胳膊，领着她朝桥那边走去。
 
桥看起来是崭新的，油漆绿得像森林。在马特的时代，它已经是件古董了。而在玛莎的记忆中，桥的中间塌了几处，是元年战争时被一枚炸弹给炸坏的，进出剑桥的车马每跑5分钟就得打个弯。
 
“我们没钱，上哪儿弄衣服？”
 
“不清楚，”马特说，“教堂？”他认识上三一堂的路，但不记得那是天主教还是新教的了，只记得它既古老又漂亮。去三一堂的路走了20分钟，一路上引人侧目，导致交通瘫痪，还被骂了几句粗话。他们一边走，一边编了个希望还算合理的故事：他们是来镇上参加马戏团面试的，可就在练习时被人偷走了行李，两人的钱包也一起被偷了。他们不需要好看的衣服，只要能遮住身体就行了。
 
到了三一堂，马特惊讶地发现那儿有几个修女，尽管这是间圣公会的教堂。
 
日历上写着1898年。
 
修女们对他们的故事略微有些疑心，但还是从救济箱里翻出了几件大致合身的干净旧衣服给他们，说等他们找到工作、有了收入之后再还。她们还从厨房里给他们拿了块新鲜的面包。两人感激地接过面包，去了河边，在公园长凳上坐了下来。就在河对岸，MIT将在未来十来年渐渐成长。
 
“我喜欢这衣服。”玛莎揉着布料，那是件暗橙色的长袖装束，从脚踝一直盖到脖子。“你的怎么样？”
 
“也不错啊。”他穿了条褪了色、打了补丁的蓝色牛仔裤，外加一件灰色法兰绒衬衣，“但我还是想看你穿得少一点，那样才好玩。”
 
“会习惯的。”玛莎刚才在包里放了两瓶葡萄酒、两个杯子，它们是某种打不碎的聚合物做的，但看外观像是玻璃；只要拧开瓶盖，瓶内的酒就会自动冷却，之后也能保持低温，这个要对人解释比较麻烦，更别说那个盛着鱼肉沙拉、在一角上按过就能控温的塑料容器了。因此，他们不会请人一同进餐。
 
钱当然是首要问题。“能把枪卖了吗？我们用不上。”
 
“反正也只剩一发子弹了，卖了也行。可我不知道1898年有没有这种枪，那个出租车司机大概不会随身带着古董吧。”——尽管这玩意儿看着又老又破。
 
“林肯的便条应该会值几个钱，但鉴定书是2052年开具的，拿出来反而被当成是假货。”
 
“性教育的盒子也是。”她一本正经地说。
 
“那东西大概会让我们上火刑柱的——如果他们还那么干的话。”
 
马特靠到椅背上，小口呷着葡萄酒：“等我有了点钱之后，就能通过下注让财富轻松翻倍。我虽然记不得是谁当选了1900年的美国总统，但如果他和对手的名字一起出现，我肯定能认出他的名字。我还可以投资肯定会成功的新公司。”
 
“还是先弄些日用品，弄间屋子吧。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找工作呢。”
 
“看报纸呗，如果1898年的报纸上登启示的话——就是寻人寻物的广告。”
 
为了一张免费报纸，他们艰难地重新爬上山，来到了山顶的波士顿公立图书馆，图书馆的对面就是三一堂。图书馆大楼是栋巨大的花岗岩建筑，还挺新的，闪着光。
 
阅览室的扦子上固定着报纸，一个雪茄盒里装着纸片和铅笔头。
 
报上没有什么适合量子物理学家的工作，因为眼下尼尔斯·玻尔才13岁，离普朗克得诺贝尔奖也还有一代人。他看到了招苦力、搬运工、马夫的启示——都不是什么好工作。
 
他在第三份报纸上掘到了金矿：MIT需要一名清洁工。
 
“看这个。”他小声说道。招工地址在布尔斯顿街，离他们的位置不远。“据我所知，学院一开始就建在波士顿，后来才搬到了对岸的剑桥。”
 
“那我们就去试试吧，或许我也能找到事做呢。”
 
没过多久，他们就走到了布尔斯顿街的西头，学院就在那里：一栋雄伟的四层古典式建筑。马特回想着布尔斯顿街的这一段在150年后的样子——眼前的宏伟建筑将被一溜精品店和一栋两层小吃店取代。
 
可此一时彼一时。那是将来，这是现在。
 
他们走上略有磨痕的大理石台阶，进了大厅，它被几根陶立克式立柱分隔开来，左边是校长办公室，右边是秘书办公室。还是试试右边的门吧。
 
马特在门口站住了，悄声说：“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合适，是该为你开门，还是该走在你前面？”
 
“您先请，教授。”
 
马特推门进去，里面坐着个表情严厉的女人，身上穿着刻板的灰黑色裙子。“能效劳吗？”她说。那语气摆明了是不愿效劳。马特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的外表相当糟糕。
 
“我，呃……报上有则广告，招清扫人员的。”
 
“清扫人员？”书架后面走出来一个高个子男人，长得颇像20世纪的老喜剧演员约翰·克立斯，“对立志成为清洁工的人而言，你的措辞可有点奇怪啊。”
 
“诺耶斯教授，我可以——”
 
“不，交给我吧，维姬，”男人皱起眉头望着马特，“你不是波士顿人。”
 
“是的，先生……教授。我是在俄亥俄出生的，我叫马修……内格尔。”
 
“你听起来像是念过书。”
 
马特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瞎编：“在家受的教育，先生，还有戴顿市的图书馆，我懂点儿科学和数学，以后想在MIT听几堂课。”
 
诺耶斯教授扬起了一根眉毛：“学校的确叫这名儿，但多数人都叫它波士顿理工。”
 
马特点点头，心想还是什么都不说最保险。
 
“那么，你对哪门科学最感兴趣？”
 
说“重力波感应的局部非对称性”肯定是不行的。“物理学，天文学也有点兴趣。”
 
诺耶斯微笑道：“我本人是个化学家。知道氢的原子量吗？”
 
“10”
 
“猎户座最亮的恒星呢？”
 
“参宿四。”
 
“如果x的平方加2等于258，那么x等于几？”
 
“正负16。”
 
“对e的x次方积分得多少？”
 
“得e的x次方加C。”
 
“维多利亚小姐，我想他的知识已经足够在这儿当个清洁工了。”他又微笑着问玛莎，“你呢，小姐？”
 
“那些我都不知道，先生，我是玛莎·内格尔，”玛莎咽了口唾沫，“他妻子。”
 
马特按捺住自己的反应。
 
“我们向妇女提供免费课程，时间是晚上，你应该上个一两门，让你丈夫知道知道，科学其实没那么难。”说着，他从门上的架子上取下了一顶帽子，“你能处理吧，维姬？”
 
“能，先生。”她微笑着目送他离开，一边说了声“再见”，但语气里毫无对“先生”的敬意。
 
门合上之后，她从一个抽屉里抽出一张纸和一份油印的表格，然后小心翼翼地在一个水晶玻璃制的墨水池里蘸了蘸钢笔，“马修·内格尔——是G－L－E吗？”
 
“是的，夫人。”
 
“中间名呢？”
 
“没有。”
 
她用标准的斯宾塞体写下了他的姓名。“有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吗？”
 
“那个在我们的行李里……被偷了，是在火车上被偷的。”希望MIT不会和三一堂对照记录。
 
“你们通知警察了吗？”
 
“在警局报过案了，我们明天会进城去询问进展。为谨慎起见，我们决定先找工作，我和玛莎的钱包都在行李里面——我们没钱了。”
 
“说得没错，坐火车睡觉前一般都得把钱包另藏起来。小偷把东西全都拿走了？”
 
“一件不剩。”玛莎说。
 
维多利亚又蘸了蘸钢笔：“在这儿有住的地方吗？”
 
“没有。”
 
她把钢笔搁在墨盒里，然后拉开最下面的抽屉，取出了一个金属盒：“你还没问薪水多少呢。”
 
“我觉得薪水一定合理。”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合理，这不是我的日常工作。”说着，她打开盒子，从里面数了十枚银币，然后又加了两枚，“这是预付款，我会记上。明早八点过来，我介绍你认识维修主管。你不介意在黑人的监督下工作吧？”
 
“不，当然不会——”维姬把那叠硬币轻轻推了过来。“——谢谢，这……太好了。”
 
“波士顿理工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她露出遗憾的微笑，“我嘛，是格拉夫茨校长的第一道防线，所以，我必须善于判断人的品格。依我看，你这个人，有那么点小小的可能，会拿了钱就走人。”
 
“我……”
 
“但更有可能的是，你有朝一日会成为我的上司。现在去找个住的地方吧，联邦大道和纽柏里街的房子比较好，布尔斯顿的房子比较便宜，但更近。”
 
“谢谢。”十二个沉甸甸的银币哗啦啦地流进了他的口袋。
 
“玛莎姑娘，这儿不是俄亥俄。没有结婚证是不能和你丈夫同住的，至少也要有枚戒指。”
 
玛莎脸上一红，决定不再瞎编：“这个我们会去办的。”
 
维姬敷衍地点了点头，把装钱的盒子放了回去：“教授是在你说‘加C’的时候看上你的，他的多数研究生都只说‘e的x次方’。”
 
两个人一声不响地一直走到了街上，最后马特开口了：“你没必要嫁给我，我们才认识不过——”
 
“300万年，”说着，她挽住了他的胳膊，“马修，在我的年代，爱情不是婚姻的一部分。有时候爱情发生，于是有人快乐，有人嫉妒。可丈夫都是父母选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好好过下去。我想我是爱你的，这比回家结婚要好。再说我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在这几百万年的时间里，我们一起经历的，比大多数结了婚的夫妇都多呢。”
 
马特听了噗嗤一笑：“那倒也是。我们比他们去过更多地方，冒过更多险。”
 
“除了结婚这件事。”
 
他停下脚步，望着她的面庞：“不知道领结婚证得花多少钱，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办。”

22
 
马特卖掉了2074年花一万块买来的林肯手迹，换了张百元钞票。他给玛莎和自己各买了枚漂亮的结婚戒指，剩下的买了些体面的衣服，还在“联合牡蛎屋”吃了顿丰盛的晚餐。他俩都记得这地方。
 
出乎他的意料，马特发现自己喜欢当清洁工，他喜欢这工作的缓慢、稳定和循规蹈矩。可这份工他没做多久，他听了一年的夜间课程，然后理所当然地引起了注意。
 
免费夜校是由洛威尔学院赞助的，课程包括许多科学和工程领域，还有数学。他的数学和物理学老师都对这位来自俄亥俄的自学者的渊博学识感到惊讶。
 
第二年，马特受聘于洛威尔，当起了代数和微积分课程的夜校教师。他们还给他发了笔奖学金，好让他辞掉白天的工作，专心攻读学位。
 
和其他学生相比，他自然具有巨大的优势。他“富有远见”地钻研了德语，1900年，马克斯·普朗克发表了最终导致量子力学诞生的《论维恩光谱方程的完善》，马特成了它在MIT的第一位读者和阐释者。他在1901年获得了第一个物理学学位，又在1902年获得了第二个。然后，MIT派他去哈佛念博士，好在日后请他回来教书（那时的大学就有了不聘用本校博士的传统）。在哈佛时，他熟读了德国《物理学年鉴》。1905年，爱因斯坦发表了那四篇论文，其中包括《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马特第一个认识到了它们的重要性；这些论文永远地改变了世界，也给了马特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
 
这件事体现了他的为人之道：他本可以抢在爱因斯坦前头的。他在2050年做研究生时，曾按导师的要求在一块白板上从第一性原理中推导出狭义相对论。但他现在不能出名，人们会对他的过去产生好奇，然后就会发现他根本就没有过去。
 
玛莎也上了夜校，白天就在派克旅馆当清理客房的服务员。她最终获得了自然科学总论的学位。其实，她的成就比马特更大，但只有马特知道为什么。她毕业后当了保险分析员，两年后，四个孩子中的第一个出生了，她接着便退休了。
 
1915年，就在MIT搬到河对岸的前一年，马特成了正教授。第二年，当物理系在剑桥的滩涂里安顿下来，马特又读了爱因斯坦发表在《年鉴》上的《广义相对论基础》，在这篇论文中，爱因斯坦首次描述了广义相对论。这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爱因斯坦身上，但多数科学家都觉得广义相对论的数学基础既新颖又难懂。马特却不以为然，他在2051年就上过张量积分，在爱因斯坦的论文发表前又温习了一遍。
 
在学生眼里，他是MIT最受欢迎的教授之一；但对教师们来说，他却是个谜。他发表的论文不多不少，全都是“扎实”而非聪明的研究，可他本人却又相当聪明，总是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联系。他的言谈比这个时代领先了好多年，但他发表的文章却并非如此——这都是他小心回避的结果。
 
他们的婚姻幸福得令人瞩目，连他们的孩子都深受感染。生活对他们而言仿佛全然是快乐的。当然了，没人知道他们其实是个阴谋小集团——或许一切伟大的爱都是如此，都是一个不能和别人分享的秘密。
 
他的数学技能中包含算术。他知道自己的母亲会在1995年出生，他不可能活到那个时候，然后去俄亥俄看望还是婴儿的她。这，或许是件好事吧。
 
马特在1952年失去了玛莎，她活了74岁。那年马特81岁，已经是名誉教授，在从葬礼回来的路上，他看到了美国在太平洋试爆氢弹的新闻。当天他就回到办公室，用散播希望的方式应对悲伤：这还不是世界末日。世界大得很，可有弹性了。
 
他自己都没料到还能再活17年。临终前的几小时，他看到了鬼影般的宇航员在月球上蹦来蹦去。他的遗言成了一个谜：“我呀，去过那儿，和地球很像呢……”
 
马特的故事没有就此结束。玛莎去世后一年，他的第17个曾孙女降生了，他都没怎么注意那孩子。她叫艾米莉，在1975年嫁给了艾萨克·马尔什，他们的儿子在1999年出生，取名乔纳森。
 
到了2072年，乔纳森·马尔什将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因为他将会发现一种神奇的时间旅行机制。

作者后记
 
1971年，我刚开始写《千年战争》。当时需要设计一种方法，能在不对狭义和广义相对论造成太大违背的前提下，让书中的士兵在有生之年从一颗恒星到达另一颗。我折腾了很久，最后想出了“塌缩星跳跃”技术——“塌缩星”曾是黑洞的别称，尽管当时我还不知道“黑洞”这个词。科学家们现在用“塌缩星”表示一种大体积的旋转黑洞。
 
几年过去了，物理学家基普·索恩（Kip Thorne）出于真实科研而非小说情节的需要，提出了功能完全相同的“虫洞”，这让我相当高兴。我从没想过这样的事会再次发生，但这部小说又的确让它发生了。
 
为了让时间机器成为可能，我去找了些稀奇古怪的科学理论，结果发现了重力子和弦论。重力子这东西从来没人见过，因此我可以自由发挥。另外，普通人也不明白弦论是怎么回事，所以那方面也同样可写。
 
然而，就在书写到一半时，我在《新科学家》杂志上看到了一则报道，说是夏威夷大学的海因里希·派斯（Heinrich Pas）和桑迪普·帕瓦萨（Sandip Pakvasa）与范德比大学的托马斯·怀勒（Thomas Wheiler）合写了一篇论文，标题为《非对称弯曲的膜宇宙中的闭合类时间曲线》（Closed Timelike Curves in Asymmetrically Warped Brane Universes），文中真的用重力子和弦论描述了一台时间机。我顿时目瞪口呆。
 
科幻界有个老生常谈：如果你预测了很多东西，那么总有几样会成为现实。但我遇到的这个特定现象似乎属于另外一个层面，它并不能说明我有什么科研资质——我只是个学过物理学和天文学的老理学学士。在我看来，它说明的是这个道理：只要用力扑腾，有时候的确能飞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