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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锦绣荣华（快穿）
作者：沉云香
内容简介
 小说里，主角总有千奇百怪的金手指，他们顺风顺水，还要踩着女配走上人生巅峰？ 只可惜主角们有多大主角光环，在宁蓁蓁面前都是浮云。 谁让她是天道的宠儿，就是气运爆表呢？^_^ ※有的小故事有cp，有的没有 ※女主气运值满 小世界： 【重生归来真千金】 【女主是我婆婆】 【修仙文里的师徒恋】 【年代文恶毒婆婆】 一句话简介：气运逆天的她吊打原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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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
宁蓁蓁身子缩了缩，浑身都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睁开眼一看，她整个人都浸泡在温泉里，水汽氤氲，蒸腾得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宁蓁蓁刚刚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块儿青色的大石头，足尖点在池子底，借助了温泉水的浮力，就这样懒洋洋地往那边飘荡而去。
一双玉臂搭在青石上，青石因为被温泉水常年泡着，一丁点都不冷，又不至于太热，恰到好处。
急急脚步声忽然响起，然后是推拉门的声音。
“嘉嘉。”女孩子的声音有些焦急，“你泡完了吗？”
宁蓁蓁原本是闭着眼的，听到了女孩子的声音，纤长睫毛颤了颤，睁开了一双清澈瞳眸，转过身子，抬头看着说话的那人。
恩……
是原身的好友赵姝啊。
为什么说是原身？
因为这个身体叫做谢韵嘉，里面的灵魂却是宁蓁蓁，宁蓁蓁是愿力系统的绑定人，替人完成心愿。
这次是宁蓁蓁的第一个任务：平息谢韵嘉的怨气。
谢韵嘉为什么会有滔天怨气？因为这是真千金重生归来的故事，可惜谢韵嘉不是女主，不是重生归来的真千金，而是被被真千金恨上的假千金。
女主利用重生的先知先觉，使劲儿糟蹋的女配。
女主叫做云儿，上辈子的时候是在商户人家中长大，等到十五岁及笄礼的时候，发现云儿很像兵部侍郎谢平还有他的妻子王夫人。
经过调查之后，真相大白，是抱错了孩子。
云儿被带回到了谢家，韵嘉也回了亲生父母的家中，双方各自归位。
谢云儿在林家的时候，不喜诗书，喜欢舞刀弄枪，而韵嘉从小就喜欢读书，在京都里颇有才名。
不喜读书又是小地方长大的谢云儿，在贵女圈子里总是被人嘲笑，被人说还不如那个假千金韵嘉。
这让谢云儿心中总是不平，恨上了韵嘉，觉得如果不是她替代了自己，也不会让自己被嘲笑不学无术。
后来谢云儿嫁人了，嫁的是将军长子，那位长子嫌弃谢云儿粗鲁，纳了妾，那小妾也是温温柔柔读过书的那种。
小妾得宠，发现了谢云儿的心事，想办法挑拨，就是老说韵嘉的事，故意让谢云儿生气。
韵嘉因为才名高，性情娴雅，就算是离开了谢家，回到了商户人家。却被侯夫人看重，嫁给侯爷的小儿子，这桩婚事让人津津乐道，算是京都里的一桩雅事。
谢云儿过得不好，而韵嘉前半生享尽富贵，后半生还嫁入侯门，让谢云儿想到了韵嘉就恨得很。
谢云儿上辈子过得不好，得了伤寒去世，死之后却发现自己重生了。
重生的时机距离及笄还有一年，云儿就想办法提前认祖归宗。
谢云儿认祖归宗之后，韵嘉依然是准备离开，但是这一次谢云儿死死不肯让韵嘉走。
谢云儿流着眼泪，挽住韵嘉的手臂，“发生这样的事，都不想这样的，韵嘉，我一见你便觉得有缘，你留下和我做姐妹。”
“嘉嘉，那些人我都不认识，我心里怕得慌，你带我多认识几个人好不好？”
“嘉嘉……”
谢云儿反复周旋后，最后韵嘉被留下，她依然是姓谢，作为谢家的另一个女儿。
这个举动让谢家名声一时极盛，觉得谢家是个厚道人。
这一次由谢韵嘉领路，加上有上辈子的记忆，谢云儿在贵女圈里站稳了脚步。
谢云儿又拿到了谢韵嘉的诗词，诗会上声名鹊起，偶遇了三皇子。
把谢韵嘉的人脉和才学利用得干干净净，然后谢云儿就撺掇父母，把谢韵嘉打包给谢侍郎的上峰做妾室。
谢韵嘉一生如花凋零，女主全家升官发财，谢云儿也嫁给了三皇子。
最后三皇子在夺嫡战里取胜，谢云儿也做了皇后。
重生是谢云儿的光环，奏响了谢云儿的凯歌，但是作为女配的谢韵嘉死不瞑目。
谢韵嘉只有谢云儿重生之后的记忆，等到被人送为妾，恍然谢云儿处处谋划针对她，她心中泣血，等到死了，恨那谢云儿，却也不晓得谢云儿是重生之人，素手翻云覆雨，颠倒乾坤，让她的命运悲惨。
而宁蓁蓁作为系统的任务人，知道了前生今世这一纠葛。
刚刚闭着眼的时候，宁蓁蓁已经读取了韵嘉的记忆，所以认出了眼前的人，是京都里的同样有才名的赵姝。
赵姝没见过这样的好友，因为要浸泡温泉，乌压压长发都盘了起来，白皙面颊因为温泉热度，染上了红。
原本因为气血不足淡色的唇瓣成了鲜浓颜色。
因为害羞，泡温泉也没有脱去全部的衣衫，里面是一件粉色的菡萏小衣，外面穿着的是一层白色纱衣。
宁蓁蓁这会儿站了起来，纱衣贴着身体，白皙肌肤隐隐约约，初显少女的曲线。
赵姝忍不住红了脸，别开眼不敢去看好友。
“你不泡，那我擦干身子和你说话。”宁蓁蓁对着丫鬟伸出手。
青葙看着小姐搭着她的手，站起身来，用柔软而又宽大的巾子裹住了小姐身子。
“那我先到里面等你。”赵姝转过身子，耳垂红得几乎要滴血。
到了里间，在青葙服侍下擦干身体，宁蓁蓁注意到胸口的一道疤痕。
当年的谢韵嘉因为救人，身上留了疤。
因为受伤失血过多，谢韵嘉的身体不是很好，每年都会到别院里泡温泉，让手脚暖和起来。
这一次，谢韵嘉是和赵姝一起泡的，赵姝已经泡够了提前换好了衣裳，谢韵嘉因为身体原因，多泡了一刻钟。
换了一身衣服，沾了湿气的长发直接披散在身后，谢韵嘉和赵姝是很好的手帕交，就算是披头散发也不会失礼。
到了里间，宁蓁蓁喝了一杯茶水，润了润泡得太久，有些干的口舌，才看着赵姝，“怎么了？”
“我刚刚知道了一个消息。”赵姝说道，“你听了之后，不许着急，万事有我。”
宁蓁蓁点点头。
赵姝说得含含糊糊又吞吞吐吐，生怕让好友伤心。宁蓁蓁在温泉池里灌输了记忆，知道这是想要说谢云儿的事。
宁蓁蓁放下了白瓷盏，对着赵姝一笑，“好啦，我知你万事是为我好的。”
少女的声音清甜不说，更是有点撒娇意味，宁蓁蓁接着说道，“姝姝，你直接说就是了。”
赵姝眼睛一闭，心一横，直接说道，“那云娘已经被王家人接回去了，现在听说是要送过来。”
“我知道了。”宁蓁蓁点点头。
赵姝有些着急，“你知不知道，林家是做药材生意的，原本祖上出过一位神医，但是突发疾病，尚未把一身的本事传承下去，那生意越做越小，现在不过是两三个铺子，听说这次又卖了……”
不等着赵姝说完，宁蓁蓁小声说道，“可是，那才是我真正的家不是吗？”
赵姝的眼里有了一层淡淡雾气，看着宁蓁蓁。
宁蓁蓁抓着赵姝手，眸光一转，流露出些复杂来，声音也带着低沉，“其实，这事来了，我心中并不奇怪，我一直没有同你说，娘亲待表姐与表妹要好与我，总是待我十分苛刻。现在想来，是因为我们原本就没有母女缘分。”
这些话，是以前的谢韵嘉不会说出口的，但是现在宁蓁蓁做了她，便把过去的事抖露了出来。
原本的谢韵嘉为什么会有才情？写下的诗词真情实感？
那是因为她与母亲并不亲昵，母亲对哥哥好也就罢了，毕竟是男子，要继承家业，但是母亲待表亲都比谢韵嘉要好。
小小年龄，心中就装着这件事，谢韵嘉所以对人的情绪很敏感，寄情于诗词之间，对手帕交也是贴心得好，像是溺水之人抓着了浮木。
赵姝听到了这话，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信，摇摇头，“怎么会？”
就算是到了现在，仍然是觉得抱错了孩子这件事荒谬绝伦，像是话本里的事一样，甚至在想是不是有可能弄错了。
宁蓁蓁看着赵姝。
“你可记得同你一起选了一批金沙色的云纱，最后在我表妹的身上，你当时还说，我表妹的肤色不如我，这身衣裳不够好看，替我觉得可惜。”
“雨过天青色的套杯，你送与我的，但是你到我家中的时候，我总是没办法拿茶盏出来招待你，还同你说，我珍藏了起来，不肯用，你当时还笑话我，难道要藏一辈子？其实那套杯，被母亲送给了表姐。”
“还有我身上的疤痕，当时你们家送来了玉容膏，我只用了几回，最后那药膏就没有了，应该是这样说，味道有些变化，像是被人挖空了之后，随便用了一些相似的膏子放在里面，没有祛疤的作用。”
赵姝抓着宁蓁蓁的手，眼泪落得厉害。
尤其是想到好友身上的疤痕，明明是因为救了自己的自己，母亲因为感激谢韵嘉，特地寻来了玉容膏，没想到居然不翼而飞，没用几回，难怪留下了疤痕。
宁蓁蓁看着赵姝，叹了一口气，“以前我总是诚惶诚恐，不太懂为什么，只能够拼命委屈自己，对表姐好，对表妹好。现在我知道啦……”
声音里带着点释然，“这是因为，我与娘本来就没母女缘分。”
赵姝原本眼底是雾蒙蒙的，现在已经流泪，“你怎不与我说。”
“我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自己做得不够好，又或者母亲对我更严格。”宁蓁蓁拿出了手帕，擦着赵姝的眼泪，一边小声说道，“我同你说，又有什么用？要没有云娘这事，我说出来，恐怕只会得一句：你是不是想多了，哪儿有母亲不爱自己孩子的？”
原本的谢韵嘉被养得骨子里有点自卑，所以处处卑微想要讨好别人，她所有的傲骨都揉在了诗词里。
现在的宁蓁蓁知道赵姝是个很大的助力，所以就尽数和赵姝说得清楚。
赵姝一想，要是以前谢韵嘉对自己这样说，她肯定是不信的。
“先睡吧，跑完温泉身上乏乏的，”宁蓁蓁对着赵姝说道，“走一步算一步，所以现在这样也好。那云娘本就是谢家的女儿，我要是回到自己家中，许是更好？”说起来最后的话，带着一股天真的憧憬，显然是希望林家很好。
赵姝心里头有些慌乱，听到了走一步算一步，眼皮子就是一跳。
尤其是看到了宁蓁蓁的笑容，更怕好友吃亏，心里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偏偏这个关键时候，母亲也不在京都里。
父亲接到了调令已经离开了京都，母亲也过去一段时间，等到帮父亲操持完后宅之事，再返回京都。
真假千金的事，是兄长传来的消息，意思是让她好生劝慰谢韵嘉，这件事先给嘉嘉说了，让她有心理准备，然后这段时间多陪陪她。
现在赵姝想着王夫人不疼好友，又有了亲生女儿，又不知道林家是个什么模样？贝齿咬着下唇，就算是有点不妥，但是除了求助哥哥，她也不知道要和谁说！“我回去告诉哥哥，让他想办法。”
宁蓁蓁的声音里流露出来不确定，“姝姝，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宁蓁蓁的话，反而让赵姝下定了决心，以前好友已经过得不好了，委屈只能往肚子里吞，现在这么大的事，母亲不在京都里，不告诉哥哥，告诉谁？！
“不会。”赵姝说道，“我哥哥什么都不会往外说，他毕竟在外走动，读的书多，见识也广。再说了，我手里也没人，就算是要回林家，也要想办法让我哥哥打听一下林家是个什么情况。”
赵姝的兄长是被连中三元的状元郎，师从名家，如今在翰林院里，走得是正统入阁的路数。
宁蓁蓁握住了赵姝的手，小声说道，“这样也好，我身边就只有一个青葙得用，我对回林家心里也有些怕怕的，要是你哥哥肯帮忙打听一下，那就再好不过了。”
赵姝听得心酸不已，更是打定了主意要护着好友。
要不是现在赶回去已经过了宵禁时辰，她恨不得现在立即就把好友给带回家。

第2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
在宁蓁蓁和赵姝说话的时候，谢云儿也在和娘亲说话。
王氏看着谢云儿，平心而论，谢云儿的容貌是不如谢韵嘉。
谢云儿喜欢舞刀弄枪，晒得有点黑，一双眼睛眼白多于瞳仁，看上去有些凶。
但是王氏怎么都看不够，这才是她的好女儿啊，一看就有她的血，是她的孩子。
王氏以前总是对谢韵嘉亲近不起来，甚至觉得嫌弃女儿沉闷，没事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书，总让她觉得气不顺；也不喜欢打扮女儿，更愿意把兄长的女儿接过来到府中小住，有什么好的料子，也更愿意给娘家人；甚至丈夫觉得女儿有才名，给他长脸，她心里就不愿意听这些，听得烦了甚至还会让谢韵嘉少出风头，女孩家要娴雅。
现在看到了谢云儿，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以前会是这样的心理，原来谢韵嘉根本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她不是不疼女儿，而是疼惜的是亲生女儿。
现在看着谢云儿，眼前的人要是开口要水中月，她也要想办法把月亮给女儿捞起来。
谢云儿是被娘家人送过来的，晚上因为丈夫和儿子在外应酬，王氏和谢云儿一起吃饭。
这谢云儿不愧是他们家的孩子，就算是被小门小户养着，行走时候背挺直，走路目不斜视，行礼端庄，说话也是落落大方，根本不像是落魄户养大的，王氏怎么看怎么满意，目光柔得都要滴出水了。
谢云儿也是许久没有见到娘亲了，看着娘亲满头乌发，不像是上辈子为她操劳白了头发，看上去一脸老相。
上辈子娘亲就待她极好，就算是她当时回来的时候，不知礼数，举止有些扭捏，让父亲不喜，至始至终，母亲都站在她这边。
甚至父亲一开始是不想让谢韵嘉走的，也是母亲坚持要让韵嘉回林家。
有上辈子的经历，那些礼数是信手拈来，谢云儿看到王氏脸上的笑容，心中也是高兴，觉得自己给娘亲长脸了。
“娘。”谢云儿偎依着王氏，“我之前就在想，娘亲应当是什么模样，果真和我想得一模一样，像是画上的仙女一样，好看得紧。”
谢云儿不停地说着好话，王氏是见到了谢云儿就头脑发昏，怎么听她说话，都觉得欢喜，但王氏的陪房丫鬟珍珠就觉得奇怪。
上来就撒娇，把夫人哄得很高兴，好像这才是第一次见面吧。
谢云儿本来讲着在外祖家里的趣事，用手掩住了口嗤嗤笑着，看到了珍珠的表情，忽然就意识到自己对王氏表现太热情了。
王氏正笑着，就发现女儿怔怔看着自己。
“怎么了？”王氏有些迟疑地摸了摸脸，“可是娘脸上有什么？”
“不是。”谢云儿抿唇，眼里像是有什么在波动，声音很低，“就是觉得心里终于踏实了，以前在林家……”她摇了摇头，像是要把不愉快的记忆甩开，“您这样真好，是和我想的娘一模一样，我看着就觉得心里头亲近。娘，你会不会嫌弃我太自来熟了？”
在发现了自己重生之后，谢云儿就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谁也不见，仔仔细细思索了一遍。
上辈子是让韵嘉改了姓，回到了林家。
这辈子她不打算让人回去，要牢牢掌握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才能利用那些经验把韵嘉死死踩在脚下。
甚至第一次见母亲，怎么劝说，她都已经在脑子里演练过很多次，这个时候表情期艾，像是在林家过得不好。
果然，王氏见到了她的表情，就一下子把谢云儿搂入到怀中，“杀千刀的，我就知道当年他们肯定是故意的，把我娇娇儿换走，让我们精心养着落魄户的女儿，蹉跎我的娇娇儿。”
谢云儿小声说道：“也没有那么糟糕。”
王氏越发肯定女儿过得不好，心中难过，骂了一通林家人，最后说道，“直接把他们家的孩子还回去。”甚至都不想喊韵嘉的名字。
“娘。”谢云儿摇摇头，“让韵嘉留下来吧。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也快要及笄了。”
“凭什么。”王氏因为怒火中烧，脸上都涨红了，“我不去报官都是好的，还要替他们林家养女儿？”
谢云儿其实在林家过得不错，因为是林家夫妻两人的第一个孩子，家里阳盛阴衰，全家都宠着云儿，甚至还给她请了女师傅，后来云儿不肯学，浪费了银子，突发奇想要练鞭子，他们也都给云儿请了师傅。
这一次谢云儿重生，谋划遇上了外祖那边的人，云儿被外祖的人带走时候，林家心中惶惶，咬牙卖了铺子，给了云儿一百两银子傍身，还让云儿带上了会粗使功夫的丫鬟。
谢云儿的怀里揣着百两银子，听着母亲怒骂林家，心中毫无波动，觉得这百两银子就当做是林家人给韵嘉的赔罪。
等到母亲骂完了林家一圈，再次强调要让韵嘉滚，谢云儿才开口说道：“她当年不过是婴孩儿，知道什么？”
王氏露出了吃屎的表情，“那就是祸根子。”
谢云儿摇摇头，她抬头看着王氏，“娘，我在外祖家中，听人说了，韵嘉颇有才名。”
王氏又怒又是心疼女儿，把女儿搂得更紧，“小地方和京都是不能比的，到时候给你请女师傅。”
“娘，您心疼我。”谢云儿偎在王氏的怀中，“其实其他人恐怕觉得我出身不够好，落魄户里养大的，什么也不懂，让韵嘉留下还有一个好处，就可以让她带我进入圈子，结交一二好友。”
王氏一愣，女儿的话一下子就戳中了王氏。
王氏最担心的还是女儿，“那你日日见她，会不会难受？”
谢云儿心中一暖，“娘，没事的。”她有上辈子的记忆，事情都已经算计好了，“林家对不住我。”谢云儿仰头看着王氏，“韵嘉是林家的血脉，是不是也要补偿我，分些才名给我，这样才算是公平？我一想着她是在赎罪，我就心平气和。”
这是谢云儿的真心实意想法，反正韵嘉不回林家，也不知道林家什么情况，她弥补一下，分自己一点诗作有什么了不起？
“这还是不妥。”王氏摇摇头，见着女儿不解，解释了缘由，文抄公没有那么好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悟，用了什么典故，都是有讲究的，只要韵嘉稍微露出一点破绽，那群贵女眼睛毒辣得很，说不定谢云儿的名声就臭了。
谢云儿想要做人上人，想要嫁给真正的权贵官宦子弟，就必须有才名在身。
“娘，”谢云儿摇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捉刀，我只要一两首诗就好了，韵嘉总不至于连一两首诗都不愿意给我？”她挑挑眉，“毕竟，林家……”
“她敢！”王氏的眉头都竖了起来，平时韵嘉最听她的话。
谢云儿抿唇一笑，“娘，留下韵嘉吧，欠我那么多，总得留下还吧。而且，我想，父亲也是这样想的。”
跳跃的烛火下，谢云儿眸光流转，王氏也终于被谢云儿说服。
温泉别院里，和赵姝说完了之后，宁蓁蓁就回到了房间里。
简单梳洗后，宁蓁蓁就戳了戳一枚玉佩。
那是y444的化身，也是她的系统。
y444是属于愿力系统这个分支。
愿力系统的作用是选取合适的任务者，替那些的心有不甘的委托者完成他们的心愿。完成了心愿之后，得到委托者的精神酬劳。
y444：【宿主是要借助赵家的势吗？但是何夫人不在京都里。】
宁蓁蓁浅笑道，【以前祖父教我，要顺势而为，我又没人又没银子，赵昱晖虽然平时很冷淡，但是赵姝很热心啊。而且我有感觉，应该要走这条路。】
听到了宁蓁蓁说有感觉，y444就不再出声。
谁让它绑定宿主的时候，就是看中了宁蓁蓁的气运爆表。
y444轮到起名的时候，运气不好，叫了这样的晦气名字，在最关键的时候手黑，抽到了传说中的死亡组。
死亡组是难度最高的任务：
在各个小世界里，大放异彩的是拥有主角光环的男主和女主们，关键是女主自己成功也就算了，一定要踩着女配的尸骨，让女配们怨气很重。
有的女主是重生的，利用先知先觉攫取资源；有的男主是穿越的，在陌生的朝代大放异彩，荣耀加身；有的女主是万人迷，所有男主和男配都心甘心愿给她铺路；有的男主是……
女配们怨气冲天，但是主角光环太强大，怎么完成女配的心愿？
y444为难到爆炸，在和老系统吐槽的时候，得到了灵感，它的运气不好，挑选一个幸运值满值的宿主不就好了？
于是y444绑定了宁蓁蓁。
为什么是宁蓁蓁？
因为她是一颗人参精，而且纵观她的一生，可以说是福运满满。
草木成精是难度最高的，尤其是人参，因为它的药用价值，刚生出了花就会被采参人栓上红绳，等到成熟就会被采摘。
这颗人参精在不能移动的时候，一共被栓过数十次的红绳。但是总是阴差阳错，没有被采参人抓到。
绑住她的红绳不是意外脱落，就是被鸟啄走，还有被小动物误打误撞给弄掉的，最夸张的一次是，天雷劈中了红绳，在快烧到人参叶子的时候，一场暴雨浇灭了火。
存活了百年的人参精，开了灵智，抗完天雷，下山历练。
人参精在对人族规矩统统不懂的情况下，遇到了一个悉心教导她的老御医。
甚至知道宁蓁蓁不是人，而是妖的情况下，还是把宁蓁蓁当做亲生孙女。
因诗经有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人参也是草本，就起了蓁蓁两字，姓氏的话，跟着老御医姓宁。
老御医让宁蓁蓁懂了人情世故，还把自己所有会的知识都教给了她。
宁蓁蓁在人世间历练，凭着本能行事，总能逢凶化吉。
现在宁蓁蓁说她有感觉，y444就是个辅助系统，就由着宁蓁蓁行动。
宁蓁蓁和y444没说几句，因为y444只有初始能量，就陷入到了休眠里。
宁蓁蓁也整个人缩在绣花锦被里，一夜好眠。

第3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3
第二天一早，赵姝就带着宁蓁蓁回到了家里。
赵昱晖没想到会遇到宁蓁蓁，而且妹妹还把人往自己的书房里带，眉头微微皱起。
宁蓁蓁也在打量赵昱晖，祖父曾为帝师，父亲也是探花出身。
眼前的人年少成名，面容俊逸，才高八斗，在诗会上都是风云人物。
当他定亲时候，京都里的闺秀少女心碎了一地，只恨自己不是此人的未婚妻。
赵昱晖五官可谓是英俊朗挺，眉飞入鬓，瞳仁黑黝黝似寒星，鼻梁挺直，薄唇淡色。因为在家，穿着的是暗竹叶纹圆领锦袍，腰间只挂着一块儿青玉压袍角。
这般的容貌，也难怪让不少闺阁少女见了他就犯了相思病，着实是俊逸。
“哥，”赵姝看着自家兄长皱眉，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事权从急，就是你昨天托人送消息的那件事。”
赵昱晖捏了捏眉心，妹妹平时也没有这么毛躁，要说也应当是私下里说，而不是直接把人给带到面前，现在人已经到了书房里，虽说让下人退下，但还是敞开了窗，以示光明磊落。
宁蓁蓁看得出来赵昱晖的为难，轻声说道，“其实就是我手中无人，想要托赵大哥您帮我打听一下林家的事。”
赵姝连忙说道：“嘉嘉在谢家过得不好，想要回林家。”
赵昱晖听到了妹妹的话，神情流露出一丝惊讶。
自家傻妹妹看不出谢韵嘉眉宇之间的一抹轻愁，赵昱晖倒是看出来了，但是谢韵嘉没有开口，他有是有婚约在身，相交不深，也不好说些什么。
现在只说一两句，他心中恍然，原来那轻愁是因为谢家，没有真假千金这事爆发之前，只怕说出口了，妹妹也不能理解，便不开口。
赵昱晖轻叹了一口气，心中升腾起了自己也不曾察觉的怜惜之意。
赵姝说话的时候一直留意哥哥的表情，还以为赵昱晖是惊讶于要离开谢家，连忙说道，“哥，你昨天让人托消息给我，意思是觉得可能会认谢家为干亲，甚至留在谢家，我昨天告诉了嘉嘉，她和我说了之后，我才知道，她在谢家过得一点也不好，不想留在谢家。”
“我以前送的礼物，都被王夫人转送给了表亲，她待嘉嘉十分刻薄。”赵姝说道，“就连为我挡住了刀剑，留下的疤痕，娘好不容易弄到祛疤膏子，都没有用完，最后不翼而飞，身上都留了的疤痕。”
赵昱晖听得有些尴尬，耳根都红了起来，妹妹实在是……
女子身上有疤痕，怎好和他说起？而且赵昱晖对这事也有记忆，没有记错的话，应当是在胸口处。
宁蓁蓁本来就是天生天养的人参精，就算是有祖父教她规矩，但是因为学医的因素，对男女大防看得很淡，也没意识到身上的疤痕让赵昱晖知道了不妥。
赵昱晖这个时候看着宁蓁蓁，对方的眉宇少了过去的轻愁，是因为要回到了林家，所以放下了谢家的事？
赵昱晖的眉头锁起，还不知道林家是个什么情况，是不是放心太早了。
“林家的事我会打听清楚。”赵昱晖说道，“谢家你的意思是，连干亲也不想认了？”
“恩。”宁蓁蓁看着赵昱晖，“赵大哥不是外人，我也就直说了，还有一年就要及笄，也可以定亲了，我不大想让谢家替我定亲，总觉得可能会定得不大如意，宁愿回林家，对方的门楣差一点也没关系。”
说起了自己的婚事，宁蓁蓁也没有羞涩之意，语气是落落大方。
刚刚赵昱晖只是耳根有些红，现在听到了定亲这等事，更是白如玉的面都有些红了。
他低头拿着杯盏，喝了一口水，心想着，难道以前她也是这样同妹妹说话的？在诗会上看着是机灵，也是才华横溢，私下里说话竟是这般爽直？
赵姝的眼底更心疼了，以前的谢韵嘉没这样和她说过担心，这得被逼到什么地步，以前过得有多糟糕，才会在自家哥哥面前都流露出对亲事的担心，说的这样坦诚。
赵姝求助的目光落到哥哥身上，但是赵昱晖因为窘迫，没有接受到妹妹的眼神。
宁蓁蓁顺着自己的想法直接说道，“我心里想着是回到林家，我之前也读过一些医书，林家听说又是行医出身，能做个女医也是好的。”
昨晚上在温泉里接受记忆，然后见着了赵姝，她就顺着直觉行事，睡了一觉之后，忽然想起来林家是卖药的，祖上是行医的，她心里头就有些痒痒的，想要做个女医。
刚刚宁蓁蓁是半低着头，这会儿仰着头，让赵昱晖看得清她白净的面，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纯粹的天真憧憬。
赵昱晖的心跳漏了一拍，之后眉头拧得更死了，知道了为什么妹妹急吼吼就把人给领到府里。
这种单纯的天真……
要是母亲还在府中，可以留在赵府，但是母亲不在，留着宁蓁蓁小住也不合理，他自己也尚未娶妻，若是有妻，留下宁蓁蓁也好说。
现在尚未娶妻，也没办法留下宁蓁蓁，又不好把王夫人待谢韵嘉刻薄的事到处说。
长为尊。
就算不是谢韵嘉的亲生母亲，那些事又没证据，反而让谢韵嘉的名声有损。
“哥！”赵姝握住了宁蓁蓁的手，“你帮忙想想办法，嘉嘉以前救了我，又最是和我交好，娘不在京都，现在就只能靠你了。”
赵昱晖看着妹妹的模样，揉了揉眉心，“一时半会……”
“没关系的。”宁蓁蓁抿着唇一笑。
赵昱晖听到了宁蓁蓁的话，看了过去，他以前都没有留意，对方笑起来的时候，眼眸弯如新月，嘴角还有两点梨涡。
被这样的笑容晃了一下。
宁蓁蓁继续说道，“只要赵大哥替我打听清楚就好，然后……”
她的眉头皱起来，本来想要说把消息送给她，忽然想到，那谢云儿防备得很，万事都不肯出一丁点的篓子。
谢韵嘉在做了妾室的时候，也想过送消息，前脚给递出了信件，后脚就被烧了，王夫人总觉得亏欠了谢云儿，什么事情都依亲生女儿的，想来要是赵家给了消息，说不准就直接给撕了，要么拆开看。
赵昱晖见着宁蓁蓁的模样，就直接说道，“那查出了消息，妹妹就去找你。”
“好的呀。”宁蓁蓁点点头，她因为直觉很准，见着了赵昱晖，更是知道他是目前可以依靠的人，目光诚恳直接说道，“赵大哥若是觉得林家人不错，直接让林家人到京都，您再请一位长辈，替我做主归家。”
赵昱晖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了，听宁蓁蓁的描述，觉得她即将被软禁一般。
而且这般信任他吗？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像是心尖儿被毛茸茸的猫爪碰了碰，不疼不痒，就是怪得想让人撸撸毛。
说话的功夫，就有人传消息，说是王夫人还有一位谢小姐在门口候着。
赵姝是眼泪汪汪的，只觉得来者不善。
宁蓁蓁捏着她的手，“幸好你带我回来得快。”
她有些感慨。
不愧是有重生光环的女主，行动很是迅速。
就这么点时间，就出门要把她赶紧带回到谢家。
宁蓁蓁看着赵姝闷闷不乐，声音还是很轻快，“谢谢你，姝姝，过几天说不定咱们还要见面，别忘了有赏花宴。”
宁蓁蓁没把这点挑战放在心上，说起来懵懵懂懂没开灵智的时候，就被栓了多少次的红绳，开了灵智，又是天雷劈她也挺了过来。
只是来了谢云儿与王夫人，怕什么？
赵昱晖与赵姝是主人家，到了正厅里，见到了那位谢云儿。
她的皮肤较为黑，并没有穿淡色的衣衫，而是红色湘裙，衬得肤色亮了起来，头发梳着的是单螺，上面坠着的是让赵姝十分眼熟的南洋过来的珍珠。
这种成色在京都里也是少见的，只怕是从嘉嘉的房里拿的。
这个发现让赵姝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看谢云儿的目光有些不善。
谢云儿看着赵姝熟悉的眼神，面上的浅笑不变，但是心中想着，不愧是跟着谢韵嘉在一起黑白不分的手帕交。
韵嘉舒舒服服做谢家千金，她可是小门小户出身的，替韵嘉受苦，赵姝的心都偏到没边了。
“嘉嘉。”谢云儿的头一偏，耳珠上坠着的珍珠晃着，笑容甜美，上前一步，本想要抓住宁蓁蓁的手，可惜对方错开一步，让谢云儿落了一个空。
“韵嘉！”王夫人的眉头皱着，看着谢韵嘉居然躲开亲生女儿的手，语气不善。
“王夫人。”赵昱晖上前行礼。
王夫人见着赵昱晖，面上的怒意消退了些，微微颔首，“赵修撰。”
状元入翰林便是修撰之职，从六品的官位。
谢云儿看着赵昱晖，她微微怔住，她是没想到，这位赫赫有名的赵修撰是生得这般俊俏模样。
毕竟，她重生前，这位修撰已经辞官，被火撩过一圈，模样如同是炼狱里出来的修罗一样，吓人得很。

第4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4
赵昱晖的那位妻子，成亲当天，用瓷枕敲了赵昱晖的脑袋，然后用一把火烧了新房，让赵修撰全身上下被烈火舔舐，如同修罗地狱里爬出来的厉鬼。
谢云儿再看一眼赵昱晖，眼底滑过一丝可惜。
此人是帝师之孙，父亲后来也是位极人臣，要不是因为他的妹妹赵姝和谢韵嘉好的穿一条裤子，利用她重生知道的那些消息，顺手可以帮他避开灾祸了。
但现在赵昱晖已经和那个毒妇订了亲，要避开那祸事需要谋划颇多，最重要的是，她见不得赵姝好，明明知道赵昱晖要遭遇一劫，她也就是可惜一下赵昱晖的容貌，并不打算插手他的事。
赵昱晖的手指拂过压袍角的玉佩，谢云儿的目光让人心里有些微妙不舒服。
寒暄过几句，对谢云儿的来历避而不谈，王夫人就领着宁蓁蓁回去。
等到人离开了之后，赵姝就用手帕去擦眼角。
赵昱晖还在想那个谢云儿，注意到了妹妹的动作，侧过头看妹妹，“怎么了？”
“那个谢云儿。”赵姝的眼里噙着泪水，刚刚她是忍着，现在好友离开了，她的泪珠就落了下来，声音里也是浓厚鼻音，“头上带的珍珠，是我娘送给嘉嘉的，她才回去一天，嘉嘉也不在房里，谢云儿就直接带了嘉嘉的首饰。”
她甚至怀疑，谢云儿那一身衣裙也是谢韵嘉那里直接拿的，这面料只有京都里有，刚兴起没多久，谢云儿与谢韵嘉的身材相似，是不是直接新做的成衣，就从嘉嘉那里拿走？
想到过去手帕交过得不好，现在有了亲生女儿，王夫人的心更是偏得没边，她就替嘉嘉心疼。
赵昱晖看着妹妹哭的梨花带雨，少不得安慰，答应立即派人去打听林家消息。
原本这事不想惊动母亲，赵昱晖在书房里坐了一会儿，想到了当时宁蓁蓁那露出了梨涡，弯弯眉眼。
捏了捏眉心，赵昱晖开始斟酌字词，和母亲写信。
那般天真懵懂笑容，加上是妹妹救命恩人，还是妹妹的手帕交，他少不得多替对方谋划一二。
赵昱晖写信的时候，谢家的马车也到了谢府。
宁蓁蓁在路上听谢云儿说什么，“嘉嘉，我身上这衣衫你是不是看着很眼熟？这是娘替你做的，只是我刚回来，没什么衣衫适合出门见客，母亲就替我取了这件衣衫，你不要介意，今日里娘已经请了人上门，咱们一起新定一些衣衫。”
“嘉嘉，头上发饰本来说是用娘亲的，但是她说，样式不适合我这般年龄，就先用你的。”
“嘉嘉，你住得屋子碧纱橱里腾出了位置，到时候咱们干什么都是一齐，我还从未有过同龄的友人。今天看到你和赵家小姐交好，心中羡慕得很，我在京都里什么人都不认识，到时候还有麻烦嘉嘉多介绍几个人与我认识。”
谢云儿的话总是让王夫人皱起眉头，尤其是看到宁蓁蓁漫不经心地看着窗外，时不时地应一声，更是好几次都想要呵斥。
后来听到了女儿提到没有什么同龄友人，又替亲生女儿心疼。
王氏惆怅满腹，心情就因为谢云儿话而波动。
宁蓁蓁看着窗外，应和得漫不经心。
这让谢云儿也有些奇怪，前世的时候，谢韵嘉知道真假千金之事，是小心翼翼而又满含愧疚的，所以才会干净利落离开。
而现在呢？宁蓁蓁用手撩起了马车的帷幕，兴致勃勃看着窗外，要不是因为生得好，比曾经的自己更像是乡下人进城，没什么见识。
谢云儿是从小地方到京都，没见过这样的繁华，所以见到京都的景处处觉得新鲜，谢韵嘉自小在京都里长大，什么景致没见过？居然还是这幅模样？
上辈子过得糟心到了极点，明明是真千金，却总是被人说比不上假千金韵嘉，就连嫁人那人纳妾都是有些像韵嘉，还时常戳她的肺管子，没事就说韵嘉过得多好。
谢云儿发现自己重生了之后，发誓要谨慎行事，利用那些先知先觉替自己谋划，现在发现了宁蓁蓁的举动和自己记忆里不一样，立即就开始分析。
谢云儿想来想去，得出了结论，因为提前了一年，谢韵嘉还不太懂事，还不会那些虚头巴脑的假装行事，她肯定是讨厌自己，真千金回归，哪儿有什么假千金的位置？她根本不想和自己说话，宁愿看外面的风景。
宁蓁蓁确实是懒得理会谢云儿，另一个原因就是，她先前跟着祖父行医，从未踏足过京都之地，现在看着城池，处处觉得新鲜。
就是在这种怪异的氛围里，下了马车。
今日里是休沐日，兵部侍郎谢平也是休沐日在家里，在安平书院读书的谢鑫也是回到了府中。
昨日里两人外出吃酒，回来的时候一声酒气，早晨也是起得迟，两人也是第一次见到谢云儿。
前世的谢云儿缩头缩脑，还穿着淡青色衣裙，更显得皮肤黝黑，比府里的丫鬟还不如，让两人见着就大失所望。
谢韵嘉肌肤白皙，举止有度，还是京都里赫赫有名的才女，而谢云儿像是乡下丫鬟，两人站在一起对比犹如云泥。
前世除了王夫人心疼女儿，谢家父子都更宁愿韵嘉是真正的谢家人。
对谢平来说，是因为本来谢韵嘉已经在议亲当口，谢韵嘉的才名可以高攀婚事，谢家也从中得到好处。
而对谢鑫来说，有个才女妹妹，他在书院里自己没什么本事，但是想要借机讨好他的人不少，甚至连教琴的师傅，也十分欣赏谢韵嘉的才华，轮着谢鑫打分都要高一点。
如今的谢云儿皮肤在王家紧急抢救过，皮肤白了些，加上衣衫得体，妆容可爱，挺直了脊背，未语先笑，看着就喜庆。
再仔细看眉眼，糅了谢平与王氏两人的特征，两人就觉得可亲，想着她流落在外，心中皆是柔软。
“云儿妹妹、韵嘉妹妹。”谢鑫把谢云儿放在谢韵嘉之前。
“哥。”谢云儿注意到了这点细节，笑容越发灿烂，喊谢鑫也是说不出的亲近。
谢云儿这般亲昵，谢平和谢鑫两人基本都认可了这位。
尤其是亲生女儿十分识大体，想要留下韵嘉，谢平更是十分满意。
就算不是自己所出，那林家小门小户，比不得谢家，韵嘉在京都里有些才名，许个人家，与谢家有用。
宁蓁蓁听着堂中当着她的面议论这些，尤其是谢平说道，“养了嘉嘉十多年，我当嘉嘉也是亲女儿，现在无非是多一个女儿。”
宁蓁蓁放下了茶盏，直接说道，“我觉得不大妥当。云儿回到了谢家，我既然是林家的女儿，也应当回林家才是，云儿带着的丫鬟是从林家带来的，不如我带着回去。”
堂中本来是言笑晏晏，因为宁蓁蓁的话，一下就安静了下来，除了谢平，谢云儿的脸色是最难看，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对方居然不安自己的安排走。
唯有王氏的眉头略略舒展，就算是有谢云儿的话，她内心深处还是觉得小门小户出身的谢韵嘉抢占了亲生女儿的位置，巴不得想要把人赶出去。
以前的谢韵嘉低眉顺目，现在忽然驳斥了他的话，让谢平心中不喜，“那林家小门小户，待云儿也刻薄，你不必回去。”
谢云儿坐在王氏身边，拉着母亲的手，在她手心里写下了欠字。
王氏一下子就明白了谢云儿的意思，“韵嘉，你不是我谢家人，但是这么多年，一直把你当做亲生女儿养着，其他人与你相交，都是因为你是谢家女儿。现在云儿回来了，在京都里什么人都不认识，你就想轻飘飘一句话，直接离开？”
谢云儿的眉心微微蹙起，没想到母亲说话这么急，居然毫不客气，随即很快松开，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这样也好。
于是，谢云儿软声说道，“嘉嘉，娘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她只是太担心我了。她是觉得，我刚回到京都，什么人都不认识，你带着我多认识一些人，好让我不那么孤单。我刚到京都，什么人也不认识，心里头有些惴惴的。”顿了顿又笑着说道，“你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有些缘分，谢家就当做多一个女儿，我们两人一心，岂不是正好？”
谢平本来也觉得妻子说话有些太过于直白，现在谢云儿一说，就感觉好了不少，对谢云儿更加满意，虽说听了不怎么读书，但是礼数这一块做得还是不错。
只是……
宁蓁蓁摇头，“不好。”她的声音脆生生的，“谢家是多了一个女儿，可是林家少了一个女儿，不妥当的。”
她的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林家已经失去了女儿有两个月了，我一想到爹娘膝下无女，心中就觉得难安。云儿礼数周全，我听云儿说话也是讨喜，等到参加一二聚会，自然就有相交朋友。我实在是归心似箭，知道了消息就恨不得立即回林家。”

第5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5
安抚下宁蓁蓁，谢家上上下下都充满了疲倦之意。
就连谢云儿显然也没想到对方态度决绝，不管是软磨硬泡，就咬死了一个说法：谢家一个女儿，林家一个女儿，谢家万万没有霸占两个女儿的道理。
用孝道压人，加上那股子天真娇憨又执拗的语气，让人恨不得想要打她一顿，心里头直冒无名火。
这也是宁蓁蓁故意的，反正又不可能真的打她，谁让这谢家还有求于她呢？
王氏是最早气到爆炸的，然后就是谢平，要不是谢云儿惦记谢韵嘉的贵女圈资源，恨不得当场让对方滚蛋了。
等林家进京都之前，韵嘉暂且留在谢府里，若是有什么诗会，带着云儿参加，这是最后达成的协议。
宁蓁蓁是行礼回院，谢云儿亦步亦趋跟着王夫人去了正院。
王夫人由着谢云儿替她按压头部，刚刚被宁蓁蓁气得头疼，“看来平时就是压住了自己的性情，胡搅蛮缠的！不愧是小门小户出身，闹成什么样子？！”
谢云儿手下微重，让王夫人“哎呦”叫唤了一声。
小门小户养大的……
上辈子常被人这样说，就连那姨娘也这样嘲笑自己。
谢云儿眸色犯过一丝冷意，“娘，下次别这样说了。”
“我说得有什么不对？”王夫人被女儿按捏头部，根本没有看到谢云儿脸上的难看，“落魄户养大的，一点教养都没有。”
谢云儿的手指微颤，眼睛闭上然后睁开，往前走一步，整个人伏在王夫人的膝盖上，哭得呜呜咽咽。
王夫人本来还愤愤骂着宁蓁蓁，看着女儿这般模样，连忙心肝喊着，搂着她，哄着她。
谢云儿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娘，我先前在梦里，总是梦到其他人看不起我，说我不愧是小门小户出身，处处都透露出扭捏劲儿。”
王夫人慌了神，她听得出女儿哭腔里含着真正的委屈，哄着女儿，“我是在说……”
“我知道。”谢云儿红着眼圈，打断了母亲的话，“可是娘，您说一次，我就难受一次，总觉得在说我。毕竟，我也就是认识几个字，没怎么读过书，也不懂那些礼。”
王氏看着谢云儿，心都要碎了，连忙发誓以后自己再也不这样说了。
“谁说你不懂礼了，你的礼数我看再好不过了。”王夫人试探性地问道，“那我替你请个宫里放出来的嬷嬷教你规矩可好？”
宫里头放出来的嬷嬷，性情可不好相处，谢云儿上辈子为了学规矩吃过苦头，现在可不想再受一次苦。
“在舅舅家，我学过一些，剩下跟着娘学就好。但是学问的话，是没办法补了。娘，我就知道您对我好。”谢云儿仰头看着娘亲，“您别为嘉嘉生气了，她也不愿意把您当做娘亲，何苦为她气坏了身子。”
“我恨不得林家现在就在京都，直接把她接回去，眼不见为净。”王氏冷笑说道。
谢云儿的脸上露出了点欲言又止，王氏直接让丫鬟出去。
窗扉合拢，透过玻璃纸，午后的阳光朦胧地洒进来，细小的浮尘上下翻飞。
谢云儿的声音有些低，温温柔柔内里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娘，她今天这样实在让我恼怒，明明占了我的位置，却一丁点都不愿意帮我。欠我的，就想要这样直接走了？用了我们谢家那么多的资源，总得还回来。”
就算是宁蓁蓁今天好话说尽，谢云儿也是要把人踩到泥地里，现在无非是早早就让王氏和谢平两人，下定决心把韵嘉掌握。
王氏手指捏成了拳头，“你说的对，直接把她赶走，太便宜她了。”
谢云儿轻声说道，“林家那边，可以晚些过来，先让韵嘉带我去几个诗会，我认识一些人。您也同父亲说一说，在林家上京之前，先把韵嘉的……大事定下来。”
王氏的心中一动，听着谢云儿继续说道，“我曾听人说，古时公主娇娇养着，用了那么多的资源，关键时候就是用来和亲的，好让国家安宁。我想，放在韵嘉身上也是自然，她本应当是林家女，用了谢家的资源，那么也应当给谢家带来一些好处。”
谢云儿说到了这里，笑容十分粲然，对王夫人撒娇说道，“您同父亲说，父亲今日只怕也被她气得够呛，看看怎么给父亲，或者是哥哥的官路铺路。”
谢云儿知道，父亲谢平是个很功利的人，现在还没有扯下这层遮羞布。
她谢云儿就直接做一个推手，把事情捅破！
反正这件事早晚也是要和父亲母亲说得，无非是现在更早了一些。
王氏点了点头。
宁蓁蓁在房里把原本谢韵嘉的诗稿，练字的帖子，所做的书画统统都找了出来。
也没用火烧，直接给揉烂了浸入到了水里。
青葙刚开始看着小姐没头脑地找东西，然后就直接把揉烂的纸往铜盆里一揉。
青葙闷不啃声，甚至还帮着拆开画卷，帮着撕毁递给宁蓁蓁。
墨在水中洇开，字迹很快就模糊了，宁蓁蓁浸入到水中的青葱手指也染上了墨色。
红叶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幕，眼皮子一跳，声音都变了调，“小姐，你这是做什么？”
“不用喊我小姐，以后谢云儿才是你正经的小姐。”宁蓁蓁直接把东西揉得稀巴烂，看到铜盆里是黑色烂稀浆，什么都看不到了，让青葙在打水来，她要洗漱，顺便让青葙把这团子烂稀浆给处理了。
红叶是府里的家生子，恩，是听王氏话的。
青葙不太一样，是谢韵嘉救下来的，是会听她的话行事的。
满府上下，宁蓁蓁掰着指头算，也只有一个青葙可以用，私房钱大概是几十两，还有一点金银锞子。
红叶听到了宁蓁蓁的话，小声说道：“夫人昨日里还同我说，好好照顾小姐，您是二小姐，云儿小姐是大小姐。”
宁蓁蓁随便捡了一张纸擦手，等到青葙打水，把沾了墨的纸张揉成一团。用香胰子一点点擦洗干净手上的墨，“反正我现在是寄人篱下，听夫人安排。”
红叶的眉心蹙起，想着刚刚的黑泥浆，总觉得有些不安，难道里面揉了什么东西？
小姐刚回到院子里，第一桩事就是折腾这些，会不会有大小姐和夫人想要的东西？
红叶昨晚上听着夫人说话，就晓得她的态度。
眼前的这位是假千金，得用谢韵嘉的资源给大小姐铺路。
红叶想要追问，宁蓁蓁懒得理她。
拿出了银子，给了青葙，“替我去买市面上的医书，问问看书肆掌柜或者是医馆的大夫，哪些是要做大夫必看的书，就买那些。要是不够，就融了这些金银锞子，买上五六本来。”
院子里的东西不是王氏给添置的，就是人情往来送的那些首饰，赵姝送的东西十里留一，只有不值钱的，估计最后才能够带走，其他的东西宁蓁蓁也不碰，直接让青葙去买医书。
反正要是让她做诗，她就算是有韵嘉的记忆，也不会给谢云儿做诗。
按照谢韵嘉的那些记忆，林家远在淮南，还在淮南有产业，加上谢家恐怕也不会通知林家。
她虽然按照直觉和赵昱晖说了，但也不能全部依托别人。
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过来，她干脆就让青葙买医书。
宁蓁蓁弄完了之后，这具身体平时是有午睡习惯的，她打了一个哈欠，直接倒在了碧纱橱里小憩。
没错，按照谢云儿的说法，韵嘉睡里间，谢云儿睡碧纱橱，但是实际上的安排是反过来的。
宁蓁蓁直接倒头休息。
宁蓁蓁中间感觉到了有人，然后还故意弄出了些声响，她眼皮子没有抬，直睡到了傍晚才起身。
洗漱了之后，绕过了屏风，房间的窗户打开，金红色的光芒撒了一地。
宁蓁蓁看着外面的景致，由红叶给她梳头，就看到了房门打开，谢云儿走了进来。
谢云儿已经听说红叶说了揉成了一团的诗稿，心中气闷无比，语气也说不上多好，“妹妹睡了许久，晚上别睡不着了。”
“昨晚上辗转没有睡好。”宁蓁蓁浅笑着，“我长身体，多睡一段时间也舒适。”
金红光笼在她的身上，整个人都镀上了独特光华，披散着长发，笑起来居然还有两点梨涡，那种宁雅的美，是她永远也达不到的。
想到了此人前世还做了侯夫人，是不是也被人称赞是端庄得体，她心中气闷无比。
下午宁蓁蓁是睡得高兴，谢云儿在里面是辗转难眠，一想到和对方距离如此之近，就有一种挠心挠肺难受的感觉。
对方怡然自得，一丁点不受到影响，谢云儿反而想要换个地方。
处处都是韵嘉用的熏香，都是仇敌身上的味道，她觉得气短胸闷。
谢云儿勉强忍到了第二天，自己用胭脂遮去眼下的黑色，宁蓁蓁是神清气爽，她就忍不住了，直接求到了王夫人那里，再收拾一个院子出来，她要独立的院子，才不要和宁蓁蓁住在一起。
王夫人似乎早就料到了，刚开始女儿说要和韵嘉一个屋子，她就不是很赞同，“我都已经整理好了，用我房里的香料给你熏了熏。你好好休息，眼下都是黑的。”

第6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6
淮南
林家的杏春堂正式改了牌匾，让林堂轻叹了一口气，心中说不出酸楚，这是林家发迹的药堂，如今也要卖掉了。
三代以前，林家从淮南发迹，可惜祖上的医术没有传下来。
林家高祖是神医，人称“林一针”，擅长针灸，只用一根金针，就有起死回生功效。
“林一针”因为医术高明，被匪徒掳走到山头要给匪类看诊，结果正好遇到了官府剿匪。“林一针”被流矢射中心脉，行医治病了一辈子的神医没有救活自己，一命呜呼。
虽说“林一针”也有留下行医的心得还有札记，可是无人学会他的本事，林家一代比一代没落。
如今把最后的杏春堂关闭，远在京都还有一个铺子，一家人商议之后，干脆变卖了祖产，到京都里去。
那一日林凌与云儿上山礼佛，也是改变林家命运的日子。
林凌被惊马踏中了脊背，整个人瘫了；而云儿也因为惊马的缘故，被那王家人认出像极了王家的外嫁女。
王家人再查一查旧事。
两家人在十几年前都在沿海宁城，因为倭寇袭城，两人是在寺庙里生下孩子，也就应当是那个时候弄错了孩子。
林家人幼子成了瘫子，无法站起。
长女又说是兵部侍郎之女，也要回京都。
林家人可以说是忽逢巨难。
最让林家不能接受的是，云儿离开之前，还私下里说了，意思是让他们做好准备，谢家可能也会留下韵嘉，让林家人安心在淮南生活，不要惦记韵嘉。
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忽然不是亲生的，要回谢家，他们林家的亲生女儿也不能回来？
这对林家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林家人是落魄开药堂的，对方是官宦人家，那韵嘉又有些才名，多半是会留在谢家的，林家一无所有，拿什么去争这个孩子？
林家人怀着酸楚卖了一个铺子，百两银子给了云儿，还特地买了一个会点拳脚功夫的丫鬟让云儿带着。
现在林凌的状态稍微稳定了下来，一家人就决定去京都。
一来，淮南太小，到了京都许是有转机，看看能不能有神医给林凌治病；二来就是，如果谢家真的要留下韵嘉，那也是他们的女儿，总想着见一见，那孩子过得好不好，要是谢家做主嫁了韵嘉那孩子，林家人也想给她一些压箱底的银子。
林凌对自己能再次站起来不抱希望，但是也想着离开淮南，这个地方太小，他不想看到街坊邻里还有同窗，他们同情的眼神。
林堂原本满头乌发，精神奕奕，此时鬓发已经是霜白，整个人呈现出了老相。
看着牌匾落下，眼眶发红，忍不住用袖子擦拭眼角。
上前抱住了这块儿乌木牌匾，在对方同情的眼神里转过身子，塞到了马车上，撩起了帘子，整个人入内，对着车夫说道，“走吧。”
殷氏温柔地给林凌整理了衣衫，“等到了京都就好了。”
她怎会没有看到丈夫发红的眼眶，刻意给丈夫一点时间，不去看他。
林凌自从这一祸事之后，五官消瘦，平日里机灵的眼睛也是暗淡，声音有些沙哑，“恩，希望会好。”
虽然他并没有抱希望，他只想远远离开熟悉之地。
青帷马车缓缓离开了淮南。
这淮南城下辖的洞泾镇，街坊邻居都认识，之前就知道林家把最后的药铺连后堂的宅院都一并卖了，现在是要离开了，等到车辙远去，就开始议论了起来。
“哎，这真是造孽啊，云儿也是看着长大的，居然不是林家的孩子。平时林家人都把那小姑娘宠到了天上去，这……造化弄人啊。”
“可不是吗？居然为了那个孩子，就卖掉了一个宅子。这林堂还有殷氏也实在是厚道人，那天要不是云儿闹着要去礼佛，哪儿会发生这样的意外？而且云儿这丫头实在是……也太没心没肺了，这去了那么久，一封信也不知道往回寄？而且一百两银子啊，谢家哪儿缺这点银子，林家这般的境地，她也不嫌银子烫手？”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云娘巴不得想要早早回到京都，与林家划清界限，还说什么，最好不要打搅那个什么韵嘉？那可是殷氏还有林堂的亲生女儿，就算是谢家是当官的，还能强抢了女儿不成？”
“也不知道林家怎么想的，祖业也卖了，就一门心思要进京都。”
“哎，毕竟林凌的身子成了这样，街坊邻居日日见着，那孩子心里也难受，在京都万一有什么造化，可以医治好呢？”
到了后面，街坊邻居感慨的都是林凌。
林云儿被宠得有些过了，每日里瞎胡闹，而且既然是兵部侍郎的嫡女，今后如何也是云儿自己的造化。
他们更可惜林凌这个孩子。
说起来那一日并不是休沐日，林凌按道理是要读书的，因为林云儿做了一个噩梦，非要林凌陪着她去礼佛，才出了这一撞祸事。
要是不礼佛，没有遇到惊马，没有遇到王家人，林家现在还好好的呢。
林凌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孩子，自小懂事，年龄比云儿小，但是性情稳重，最是懂事。
在私塾里念书也不错，听夫子说，这次可以过童生试，谁知道身子骨成了这样，林家转眼成了一场空。
林家人离开了洞泾镇，因为马车里有林凌的身子骨不便，行走得很慢。
林家正好与过来打探消息的赵昱晖的人错开。
刘权扑了一场空，就干脆留在淮南洞泾镇，把林家的事打探得清清楚楚，走访了不少邻里，足足待了三日，就连林凌的同窗都询问了好几个，才踏上了返程的路。
刘权在洞泾镇打听的时候，宁蓁蓁正和谢云儿要去参加赏花宴。
谢云儿穿得花枝招展，用足了心思，这些日子宁蓁蓁闭门不出，王氏则是带着谢云儿去买首饰，就是为了这次的赏花宴。
宁蓁蓁十几日不出门，这参加赏花宴，打扮得十分素雅，甚至穿得是一件鹅黄色褙子，配着湘裙，无论是上衣还是下裙，以前都穿过。
腰间配着的玉佩成色看着很是一般，五彩丝绦的络子打得很漂亮，也算是点缀。
耳朵上坠着小米珠，这是刚打耳洞的人才会带的，头发也并没有明晃晃的发饰，梳着双丫髻，只用了两根绯色绣玉兔捣药发带。
倒是手腕上还有一个翠油油的镯子，这是赵姝的母亲送她的。
这些日子吃得好睡得好，早晨起来还会打一套长拳，身子舒展，面容娇俏，这一身衣衫简朴，却依旧觉得骨子里透露出一股子读书的气韵。
这是谢云儿最不喜欢的那种气韵，听说叫做“腹有诗书气自华”。
谢云儿忽略掉宁蓁蓁身上的书卷气，看着她的简朴的打扮，对宁蓁蓁服气了，没想到她打扮得这么简朴。
反正丢人的不是她，谢云儿就和宁蓁蓁一齐上了马车。
等到了别院里，所有人都凝在了两人身上。
要说最近什么事情最热闹，那就是真假千金之事。
现在两人出现在众人面前，可以说是两个妆容的极端，一个简朴到了极点，身上别无长物；另一个是京都里最时兴的衣衫和首饰，虽然皮肤有些黑，脸上挂着笑，看着也讨喜。
赵姝上前就拉着宁蓁蓁的手，“你来了。”
赵姝看到了好友，以前的谢韵嘉就不是多张扬的性子，现在更是简朴到让她心酸，尤其是再看到了谢云儿的打扮，她就知道，谢家人的心完全就在谢云儿身上。
不过，满院子的闺秀，只怕只有赵姝这样想，其他人的目光看着宁蓁蓁红润的面颊，反而觉得，谢家人行事也算是不错，认回了亲女儿，也没有苛责这位假千金。
郑家千金就上前，目光几乎是睨着宁蓁蓁，像是十分瞧不上，再看向了谢云儿，对着众人说道，“前些日子，我在买首饰的时候，就见到了王夫人带云儿姐姐一起买首饰，京都里头独一份儿，这是王夫人不忍云儿姐姐流落在外，要把这些年都给补上。”
真假千金的事，大家都好奇，又不好说什么，担心在外人看来，自己是饶舌的妇人，现在听到了郑家千金开口，就顺着她的话，夸着谢云儿的发饰，“这红宝石真漂亮，成色看着极好。”
“从海外来的？那边的宝石很漂亮，样式也有点和京都不一样的风韵。”
“你叫做云儿是不是？平日里可有念书？”
听到了这句话，谢云儿心中一动，上辈子她身上一股中药味道，也比现在要黝黑，问她是不是读过书，就不如现在温和，而是带着奚落。
现在，她不光是想办法提前回到了谢家，就连这些小姑娘们说话也温和了许多，一切都向她想的那样改变。
谢云儿浅笑着，“林家是开药铺的，先前的坐堂大夫被人请走，生意一日不如一日，我也就只是认识几个字，不敢说自己读过书。”
“我看云儿姐姐就觉得可亲。”郑家千金说道，“说话也是很懂礼数，哎，我就想着，云儿姐姐好可怜，被小门小户养着，耽搁了，不然的话，现在恐怕学问不在韵嘉之下。”
说完了之后，郑家千金看着宁蓁蓁，语气带着挑唆，“云儿姐姐不知道吧，谢韵嘉，哦，不对，应该说是林韵嘉曾经是京都里头赫赫有名的才女呢。那是因为用了谢家的资源，要是锦衣玉食的是云儿姐姐，只怕云儿姐姐的才华更胜！”

第7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7
宁蓁蓁还没有开口，就忽然听到了有人开口，“清宁这话说得不对。”
所有人都看了过去，说话的那人裹着红色披风，那彤色衬得她肤色更显得苍白羸弱。
此人叫做薛阮，比在场的人年龄都大一些，还有个身份就是赵昱晖的未婚妻。
薛阮的声音温柔但是坚定，“韵嘉的才学是极好的，在场的家里都请了女师傅，可谁有韵嘉的才情？”
薛阮这话让在场的人不由得暗自点头，郑清宁本来还有些不忿，在听到了薛阮念了一句诗，那种不忿的神情也消散了。
无他，谢韵嘉因为那首诗还被皇后娘娘召见，说她是兰心蕙质，才情无双。
谢家不过就是出了一个兵部侍郎，请来的女师傅不算多高明，谢韵嘉让她不喜欢，但是才情是实实在在。
谢云儿看到是薛阮开口，眸光一闪，如果是别人，她心中得给对方记一笔，眼前的人，就是个随时有可能爆炸的不安定因素，最好是不要去碰触。
谢云儿又看了一眼郑清宁，这些天跟着娘亲在京都里买东西，重点结交了这位，因为有前世记忆，很清楚郑清宁从头到尾都讨厌谢韵嘉。
此时的宁蓁蓁也在看薛阮，她心中不由得感慨，如此柔弱的人，为何会做出那般疯狂的举动，不喜赵昱晖也不用这般惨烈地害了人，等到这桩案子破获之后，还留下了一首诗，意思是不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宁蓁蓁看着薛阮，对方也点头微笑。
赵姝挽着宁蓁蓁的手臂，更是觉得未来的嫂子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仗义执言，不亏是嫂子。
宁蓁蓁却在这个时候摇摇头，声音可以说是万分诚挚，话里的内容是打脸薛阮，“其实郑小姐说的对，我是占了云儿的光，我本应当过清苦的日子。喊我的林韵嘉，再对不过，云儿姐姐说是小门小户出身，这才回来几日，也没有请嬷嬷教导，举止有度，说话也是落落大方，倘若云儿也是锦衣玉食，我觉得定然是个女诸葛。”
宁蓁蓁说得快，根本让赵姝无法拦住，接下来更是衣袖掩面，“这般的云儿姐姐，让我想要归家心切，耻于待在谢家。”
在场的所有人都面露错愕，而薛阮的眸光一闪，那不悦之色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匿。
没人喜欢刚开口帮了人，紧接着就被人驳斥。
赵姝本想要开口，就感觉自己的手被宁蓁蓁捏了捏。
宁蓁蓁看着薛阮，“薛家姐姐，当不得如此谬赞，用了谢家的资源，成就了才名，这才名不要也罢，若是可以转移，我宁愿直接把才女之名转在云儿姐姐身上。”
谢云儿怎么听怎么别扭，她是想要谢韵嘉的才女之名，但不是这样的施舍。她有了重来一次的际遇，这是上天的恩赐，她至于要谢韵嘉的施舍？
想到了宁蓁蓁再次强调要回林家，她脸色更难看了。
诸位闺秀寒暄了一阵子，宁蓁蓁这样一味贬低自己，让赵姝有些着急，找到了合适时机，扯着好友到偏僻的地方。
宁蓁蓁知道赵姝是想要和她说话，眸光一转，“这里说话不好，你与我来。”
宁蓁蓁凭着感觉，到了一处亭子里，才说道，“你是想说我回不回林家的事？”
赵姝：“我哥哥那边还没有打探出消息，你今天怎么这么着急？”
宁蓁蓁的目光从花丛之中青衣一角滑过，“你可知道，那一日，差不多我被人指着鼻子说，用了谢家的资源，得给谢云儿铺路。让我要尽心尽力给谢云儿……”说完叹息一声。
要是在外人看来，这话也没什么大错，但是赵姝已经知道，原本谢家就待友人苛责，谈什么资源？
要真说起来，还是韵嘉的才情无双，入了皇后的眼，连带谢平也被抬举了。
赵姝红了眼圈，被宁蓁蓁用手帕擦了擦，“脸上的脂粉花了就不好了，我觉得回林家也不错，林家小门小户，若是待我不好，你们赵家一只手就可以捏住。”
赵姝本来还想要问问，为什么觉得友人对薛家姐姐态度有些不对，现在全然是伤感了。
遇到了这样糟心的事情心如死灰，所以才不管是谁替自己说话，只说自己想说的。
宁蓁蓁哄了几句，让赵姝的丫鬟带着赵姝去洗洗脸，重新上妆，至于她自己，则是留在亭阁里，拢了拢身上的披风，“这里也没什么人，我也懒得过去凑热闹，在这里坐坐也挺好。”
等到赵姝离开了之后，宁蓁蓁就走到了花丛附近，笑盈盈地说道，“可听够了。”
那人站了起来，要走出花丛的时候，一个踉跄，宁蓁蓁顺手就把人给扶了扶。
秦朗许的手正好握住了宁蓁蓁的手，他虽说平时胡闹，但是从未这般摸过女子的手。
秦朗许的手指擦过了鼻尖，有些尴尬，这样一摸鼻子更糟糕了，手心里似乎还残留着女孩子柔软的温度。
“我、我先在这里的。”秦朗许说完这话之后，说话就理直气壮了起来，“我在这里躺着晒太阳，谁知道你们过来了。”
宁蓁蓁抬头看了一眼太阳。
恰巧今日里天气并不好，层云遮住了金日，压根儿就没有太阳。
秦朗许也发现了是阴天，根本无太阳可晒，尴尬地想要跳起来。
这个时候，宁蓁蓁笑了起来。
秦朗许本就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这会儿近距离看着宁蓁蓁，对方明眸皓齿，笑起来的时候更是带着点天真无忧，一下子就戳中了秦朗许，心跳都快了起来。
宁蓁蓁对着秦朗许笑着说道：“我也没有怪你，那些话也没什么听不得的。主要是我的好友，刚刚就替我难过，要是知道被人听到了，只怕心里头更不舒坦了，我怕她又要哭鼻子。”
秦朗许想到了刚刚话里的内容，真假千金的事他当然也听到了，只是没想到这位假千金落落大方，尤其是笑起来……
耳根不争气地烧了起来，“你的好友也是替你忧心。”
“是啊。”宁蓁蓁说道，“所以麻烦公子，我知道就算了，不要透露了出去，我刚刚和友人的话。”
“我又不是长舌妇人。”秦朗许咕囔着，有些不满。
宁蓁蓁笑容越发甜美，甜得让秦朗许都不敢正眼看，“只是提醒一二，毕竟我也不认识公子，第一次见面。”
宁蓁蓁从谢韵嘉的记忆里，还当真不知道这位是谁。
眼前的人应当身份也不低，锦衣玉食里养大的公子哥，眉目英俊，身上的气度不像是赵昱晖那种浑然君子之风，此人带着一种风流洒脱之意。
宁蓁蓁很快就知道这人是谁，难怪她的直觉引着到这里谈话，此人是魏武侯的小公子，秦朗许。
他还有一个身份是什么呢？那就是薛阮的意中人。
薛阮的父亲与赵昱晖的父亲是同窗，当年定下了娃娃亲。
薛阮父亲亡故之后，薛阮的母亲也去了，之后薛阮养在姨父家，也就是魏武侯府里。
薛阮进府的时候，因秦朗许处处拂照，带她玩耍陪她解闷，少女早慧，一颗芳心就落在了秦朗许身上。
可惜秦朗许从未想与表妹之事，一来薛阮已经定亲，二来则是薛阮虽然才学好性情好，但是样貌寡淡。
秦朗许是小儿子，自幼被母亲娇养，喜欢的是漂亮的闺秀，因为母亲管得严，也就是嘴皮花花，从未去过秦楼楚馆，身边养了两个美妾，均是性情温柔模样袅娜。
秦朗许定亲过两次，一个姑娘礼佛的时候滚落山崖，一个姑娘毁了容，等到薛阮被抓，才知道那两次都不是意外，是薛阮所为。
宁蓁蓁跟着祖父时间久了，加上她是天生天养的人参精身份，便也有悬壶济世救人之心。
她有心想要让赵昱晖与薛阮解除婚约，刚刚直接驳斥了薛阮的话，得罪了薛阮，现在更好了，直接遇上了薛阮的心上人。
宁蓁蓁也因为行医缘由，对女儿家所谓名声之事，看得很淡，反正达成了目的就好。
而且说起来，她又不是真正的谢家千金，身份就是小门小户出身的林家女，要是名声没了，直接开林家的药铺，那才是宁蓁蓁巴不得的事。
所以便与秦朗许说话，在宁蓁蓁刻意引路之下，秦朗许与宁蓁蓁正巧遇到了一帮赏花的公子哥和闺阁小姐们。
秦朗许此时尚未有通房，第二任的未婚妻才毁了容退亲，他心中也是郁郁，加上不学无术，他也很清楚自己的婚事成了老大难。不知找个什么样的妻子好，就躲着众人，自己在花丛里的青石上躺着。
见着了宁蓁蓁，听她说话落落大方，遇到了人生里的大难，也不见悲悲戚戚，让人心生好感，笑起来的时候甜美可人，像是口里含着饴糖，满是芬芳，最重要的是……她肤白貌美，身姿玲珑窈窕。
虽然是假千金，真正是小门小户出身，但是她才名好，又救过赵家千金，有赵家拂照一二，而自己两次定亲不合适，又是不学无术之名在外，也算是般配？
秦朗许一边怀着少男心思，一边和宁蓁蓁说话，等到听到了惊呼声，才发现，自己居然和宁蓁蓁两人一直这样走着，到了赏花宴的众人面前。
薛阮在看到了表哥出现的时候，心中一跳，接着又泛起了轻愁，觉得自己与表哥无缘，然后就看到了表哥居然和谢韵嘉说话，眼底涌现出浓烈的恨意。
而男客那边，赵昱晖则是看着宁蓁蓁，眉头皱成了一团，不知道为什么，心中也像是有小刺在扎，不舒服又不痛快。
谢云儿在看到了两人站在一起，那种错愕几乎写在脸上，第一世，韵嘉就是嫁给了秦朗许，没想到现在两人就搅合在了一起？
随即又有些想笑，想到薛阮的疯狂，眼底流露出幸灾乐祸来，当时薛阮已经死了，韵嘉嫁给了秦朗许，也算是一门好婚事。
但是现在不同，薛阮可是害了秦朗许的两任未婚妻？！
她几乎无法抑制自己的笑，然后也真的笑出了声，谢云儿也懒得遮掩，对着宁蓁蓁说道，“韵嘉妹妹，你与秦二公子很是投缘啊。”

第8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8
在谢云儿笑出声的时候，赵昱晖就看了过去，他微微怔住，因为看到了薛阮满是恨意的眼。
是恨谁？
赵昱晖还没有来得及深想，就听到了其他人也噗嗤笑了出来。
女眷那边，不是用袖子捂着脸，就是不知道从哪儿摸出来的团扇掩住了口，就连男子这边，在看到了秦朗许猴子屁股一样通红的脸，也笑了起来。
谢韵嘉笑盈盈的看不出什么，秦朗许这模样明眼人就看出了他的心思，只怕确实有那么点心思。
一个是不学无术的侯门公子，一个是秀外慧中的闺秀才女，本来是不那么相配的，但谁让谢韵嘉这个千金是假，虽然有些荒诞，门楣有些低，但还着实可以配一配。
赵昱晖看着旁边的人挤眉弄眼，心中那点不舒服让他的眉头死死拧着，清了清嗓子，替两人解释，“许是正好遇到了。”
秦朗许像是小鸡啄米一样点头，赵昱晖看到薛阮上前，似乎想要挽住谢韵嘉，结果后者躲开了。
薛阮有些讪讪的，但还是好脾气地说道，“行之说得是。”
赵昱晖的字是行之。
这一对未婚夫妻同时开口，不管其他人心中怎么想的，起码这会儿面上倒是不笑了。
赵昱晖因为薛阮的那个眼神，接下来的时候，总是往那边看去。
因为赵昱晖的举动，正好解救了脸红紧张的秦朗许，都冲着赵昱晖取笑起来。
“行之说得是。”还有人掐着声音学着薛阮说话，把行之两字说得是缠缠绵绵。
“去。”赵昱晖用折扇敲了敲侯杰的脑袋。
他还想着薛阮的眼神，恨得对象不是秦朗许就是谢韵嘉，究竟是谁？
平时不见薛阮与谢韵嘉交好，她对妹妹也是点头之交，平时总是注意避讳，这会儿反而和谢韵嘉走得近了？
女眷这边，郑清宁本想要来劲儿，但是薛阮偏偏向着谢韵嘉，她也不好多说什么。
薛阮虽说父母双亡，但是魏武侯上下待她犹如己出，性情温婉才学也不错，又与那赵修撰定亲，将来定然是一品大员的夫人，多少得给对方面子。
赵姝却觉得像是迷一样，薛阮平时与她还有谢韵嘉相交不多，但是韵嘉对薛阮也是恭敬，毕竟大家都心知肚明，薛阮是赵家未来的儿媳妇，但是怎么现在……
赵姝又想要找时机和谢韵嘉说话，只是，她还没有找到和好友独处的机会，反而是被薛阮拉住。
薛阮的声音温柔，“姝姝，谢家妹妹的话，我平时听你叫她嘉嘉是不是？”
赵姝点点头，薛阮的脸略长，鼻梁不高，生得可以说是不大起眼，但是平时穿衣讲究，看着书卷气息十足又温温柔柔的，赵姝还挺喜欢这个未来嫂子的。
“她可能……”
赵姝刚想要替好友解释，就感受到了薛阮用手指压在了她的唇上，“你不用说啦，我知道的。”
薛阮的眸色是淡褐色，里面盛满了包容，“嘉嘉心情不好，这么大的事，她才十三，怎么会接受得了？”
谢韵嘉此时还有一个月才是十四岁的生辰。
赵姝先到谢韵嘉比自己还小，眼眶又有些发红。听着薛阮说道，“就算是她今天一直笑着，我也知道她心里头定然是难受的。这种事，其实嘉嘉是最无辜的，哎。姝姝，我与你哥哥定过亲，平时不好与你多说话，与嘉嘉也是，总担心之后被人取笑。但是我现在觉得，嘉嘉这样不太好，我们得让她走出来。”
赵姝听到了这里，脑袋忙不迭点着，只是她又有些迷茫，怎么让好友走出来呢？
薛阮看着赵姝的表情，继续说道：“这里不远处，有个清平庵，那里有一个枫树林，估计还有个三五天，枫叶就全红了，不如我与你还有嘉嘉，一起去庵堂小住，赏赏风景，你看如何？那个庵堂极其清幽，还有一眼温泉，听说这泉比其他地方多了一个功效，那就是有抚平伤痕的作用。”
平时薛阮与她只是点头，她也可以理解，现在听着薛阮说话妥帖又温柔，好友说话不好听态度疏离，对方也不在意，反而还贴心地想要开解嘉嘉，她心里头更喜欢薛阮了。
而且薛阮最后一点，抚平伤痕，更是戳中了她的心。
虽说姨妈把她视为己出，薛阮寄人篱下，心性早慧，最擅长察言观色，此时继续说道，“我与你说，我其实非常喜欢嘉嘉的诗呢，以前有些不大好意思与嘉嘉相交。”
薛阮三言两语，彻底说服了赵姝。
过往诗会，就算是没有惊才艳艳的诗作，也有一两首佳作，这次男子那边赵昱晖无心作诗，女子这边，宁蓁蓁直接不作诗，薛阮、赵姝也是如此，直接没什么诗作。
等到傍晚的时候，谢云儿与宁蓁蓁一齐坐上了马车。
宁蓁蓁这一次到诗会，按照王氏的要求，带的丫鬟是红叶。
红叶这丫鬟爱凑热闹，当时宁蓁蓁要一个人在亭子里坐着，她就陪赵姝一起去梳洗，然后跟着赵姝去了亭子，发现没人，就先和其他众人汇合，没想到遇到了宁蓁蓁与秦朗许在一起。
红叶原本是心里发虚，结果谢云儿私下里问了几句，谢云儿直接说道：“你若是出去，见着妹妹与秦二公子走在一起，无需理会。”
红叶还没有说话，谢云儿就补充说道，“红叶，无需和母亲说，你听我的就是，母亲最疼我，你好好替我做事，等我嫁人的时候，就把你讨过来，也不会让人与韵嘉妹妹一起去林家吃苦。”
红叶被谢云儿敲打过，这会儿缩在角落里，眼观鼻，鼻观心，听着谢云儿与宁蓁蓁打趣，“妹妹今天可是唬了我一跳，居然与秦二公子走在一处。我虽来京都不久，也是听过这位的名声。”
宁蓁蓁眨巴眼，“其实秦二公子，性情很是洒脱。”
她说得也是真话，此人说话诙谐，性情洒脱，看法颇为有趣，例如并不觉得女儿家就不如男。
不过，秦朗许就算是还不错，宁蓁蓁也没想过嫁他。
此人风流，喜美色，要不是侯夫人约束，只怕根本管不住去那秦楼楚馆，显然这样的人，也没有一人一世一双人的念头。
每个小世界里执行任务，不过是短短数十载，要费劲儿转变别人的态度，求着恩宠，何必呢？
她看过往绑定的记录，执行者要么不嫁人，在一个小世界里潇洒快活，要是有情感需求，真的要嫁人，那也定然是只做正妻，丈夫无妾无通房。
谢云儿抿唇笑了笑，用手肘撞了撞宁蓁蓁，“那很好啊，我与娘说。”
宁蓁蓁没说话，只是笑了笑。
当谢云儿与王氏说了秦朗许的事，王氏第一个反应就是皱眉。
侯府二公子，就算是不学无术，但是就连世子也疼爱这位弟弟，秦朗许的克妻之名，那是虚无缥缈的事，这一门亲事，要是谢韵嘉真的攀附了，那就是走大运了。
“这门亲事太好了。”王氏说道，“虽说世子之位不是秦家二公子的，但是世子爷对这位胞弟，是很好的。这位秦二公子门楣太好，要是谢韵嘉嫁了他，太便宜她了。”
前世，薛阮死了，韵嘉嫁入到了侯门，确实是一桩好婚事，但是现在谢云儿太清楚了，只要薛阮存在，克妻就是铁板铁的事，尤其是已经看到了薛阮拉着赵姝还有韵嘉套近乎。
“娘，你信我吗？”
王氏没想到女儿会说这话，连忙点头，“你是我的心肝儿，怎会不信你。”
“这桩婚事，您万万不要阻拦，若是侯府真的遣媒人，您就成全了她。”
“这……”王氏刚露出了为难的神情，就看到了女儿嘴唇抿成一线。
王氏叹了一口气，理着女儿的头发，“好。”
谢云儿眉开眼笑，她就知道娘亲一直是听她的。
重生的事，这是谢云儿最大的秘密，她这辈子谁也不打算说，但是准备稍稍透露一些好让娘亲安心，也让娘亲不要破坏她的计划，“娘，您信我，女儿是有福之人。我同您说，舅舅礼佛那一次，怎么就那么凑巧遇上了？就是因为我当时有这样的感觉。我这次的感觉是，秦二公子克妻的事，绝对是真的，所以我才想让谢韵嘉嫁给他。”说到了这里，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根本不可能成功嫁给秦朗许，只怕订婚阶段不是被薛阮杀掉，就是毁容，又或者是薛阮使出其他手段，让谢韵嘉生不如死。
她偎在王氏怀中，仰头看着王氏，“娘，你不许觉得我的坏，我在林家吃了那么多苦，我是真的不想让谢韵嘉过得好。”
王氏怎么会觉得女儿坏？
只要女儿一提到林家的事，她巴不得让谢韵嘉倒霉透顶。
“你怎么会坏？瞎说。”王氏搂着谢云儿，“那就依你的，如果要是侯府遣媒人，我就绝对答应下来。”
“要是侯府那边的人，过来约谢韵嘉，也让她出去，不许托病。”谢云儿说道，“但是我不去，要是和秦朗许接触了，就会染上霉运。”
王氏觉得女儿这话说得没头脑，但是依然是点头应了下来。
对亲生女儿，她就是这样没有任何节操可言。

第9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9
薛阮和秦朗许两人早些年，就已经注意男女大防，今日里薛阮让自己的丫鬟拉住了墨砚，叽叽咕咕说了诗会上有大事发生，表小姐有很重要的事和少爷说。
于是，秦朗许和薛阮两人一辆马车，另一辆马车拉着丫鬟和墨砚。
两人独处在马车里，左右的窗帷都撩开，以示光明磊落。
薛阮在秦朗许上来马车的一瞬间，近乎贪婪地看着表哥，等到他坐下了之后，才收回视线。
等到秦朗许坐定之后，薛阮弯腰站起，想要坐到表哥的旁边。
秦朗许被薛阮的动作吓了一跳，连忙说道，“表妹，你坐我对面就好。”
薛阮因为秦朗许的语气有些受伤，眼睛一瞬间黯然，然后掩住，轻声说道，“可是，表哥，我是想要和你说谢韵嘉的事，坐在对面，声音太大了，被人听到了就不好了。”
秦朗许恍然，他往前挪了挪，给表妹位置。
薛阮收敛了裙摆，坐在秦朗许旁侧，很久没有和表哥坐得那么近了，鼻尖是表哥身上淡淡的龙涎熏香，手指扣在手心里，那种清微的疼痛提醒她不要出格。
马车行驶，微微晃动，窗外的街景往后退，秦朗许也很久没有和表妹坐得这么近，不同于薛阮的内心激动，秦朗许是压住了身上发毛的感觉。
秦朗许粗枝大叶，没有觉察到表妹的心悦，但是下意识地在开始讲究男女大防的时候，就离她远一点。
毕竟小时候刚开侯府的表妹就哭哭啼啼，哭得像是脱了水的海绵，皱巴巴的的，那种哭起来的架势让他招架不住，至今想起来还会头皮发麻。
想到了谢韵嘉，那种因为薛阮靠近发毛的感觉消退了点，才开口说道，“你要和我说关于谢韵嘉的什么事？”
秦朗许想到了那一小段和宁蓁蓁说话，那小姑娘笑起来甜滋滋，面颊上两粒梨涡都像是盛着蜜。
他以前老觉得这种才女，尤其是被褒奖的才女像是表妹一样，无趣又太过于端庄，让人敬谢不敏。
但是宁蓁蓁显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才女，按道理真假千金这么大的事，哭哭啼啼也正常，没想到她的好友哭了，宁蓁蓁都没有哭，还有了自己的打算，整个人笑容也是灿烂得让人心动。
她和哭哭啼啼弱不禁风的表妹截然相反，还长得好看！
秦朗许在后半段和宁蓁蓁说话的时候，在脑子里，连两人孩子名字叫什么都给想好了！还有点懊恼，怎么不早点认识。
幸好现在认识了也不迟，真假千金的事母亲和他感慨过，他很清楚，无论是谢韵嘉还是谢云儿，都没有定亲。
薛阮心中抽痛，脸上还露出了笑容来，“表哥，你是不是喜欢她啊。”
秦朗许没有想到表妹说话居然这么直接，脸上一红，也不敢看表妹，看着马车顶。
他也就没有看到表妹那种疯狂的恨意。
“说、说不上。”秦朗许说话结结巴巴，眼神也是飘忽不定，“才第一次见面，就是、就是觉得她不像是我想的那样古板无趣吧，遇到这么大的事，态度还挺乐观的。”
薛阮本来就猜到表哥应当是喜欢宁蓁蓁，但是真的听到了表哥的话，手指掐着手心更为用力。
就算是心如刀绞，她还是能够开口，“表哥，你这模样，分明是喜欢了。喜欢也没关系啊，谢韵嘉的话，生得好看，才学也好。”
秦朗许没说话，就是嘿嘿傻笑。
薛阮温声说道，“表哥你没定亲，她也是，男未婚女未嫁，岂不是正好？虽说门楣差了点，但若是表哥你喜欢，同姨母开口，定然是没问题的。”
秦朗许觉得表妹今天的话处处都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他心里头就是这样想得。
薛阮看着表哥的表情，就知道，如果不是她非要和表哥一个马车，只怕回府了，表哥就要和姨母说这件事了。
“表哥，我觉得你先别同姨母说，若是你喜欢谢韵嘉，再缓缓才好。”
秦朗许忍不住侧过头看表妹，奇怪问道，“为什么？”
“韵嘉是不是同你说，想要回林家？”
“恩。”秦朗许点点头，尤其是宁蓁蓁还说了要学医，让他觉得十分有趣，小姑娘的想法天真烂漫，那行医哪儿有那么简单的，除非自小学医，行医治病可不容易。
“听谢云儿的意思，林家待她有些苛责，加上小门小户门楣落魄，谢云儿养在林家，书都没有怎么读过。现在韵嘉说是要回林家，但是转眼哥哥你就说心悦韵嘉，想要求娶，姨母会怎么想她？”
秦朗许不算聪明，但是薛阮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他也听懂了，连忙替宁蓁蓁解释，“可是她说话是真心的啊，我听得出来。”
“表哥，别急，所以我才让你不要现在去说。”薛阮小声说道，“要是现在开口了，到时候姨母坏了印象，成不了好事，反而不妥。”
“好表妹，”秦朗许知道薛阮聪慧，连忙说好话，“那怎么做，表妹你教教我。”
薛阮刚说完话了之后，就悄悄憋气，这会儿因为憋气，面部微红，像是害羞一样，颤了颤眼睫，这个时候说道，“表哥，韵嘉的手帕交是谁，你应当晓得。”
秦朗许恍然，果然表妹聪明啊，今日里后来他看着，宁蓁蓁总是和赵姝走在一起，赵姝是谁啊，是表妹未来的小姑子！
薛阮继续说道：“我同赵姝说了，近些日子可能韵嘉心情不好，到时候我和韵嘉就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就可以……”
秦朗许大喜，直接站起来，差点撞了车我的长处！”
薛阮心中悲戚，这才第一面，秦朗许就这般喜欢那韵嘉？！
世人不喜秦朗许，而她很清楚表哥的好，她可以和韵嘉说一说表哥的好处，就看韵嘉有没有那个命消受！
眼底滑过一丝暗芒，然后开口说道，“韵嘉于赵姝有恩，等到章夫人回来了，章夫人认她为干女儿，再看看林家是个什么状况，那个时候，所有事都稳下来了，我再替你同姨母说，你与韵嘉的事。这样一来，姨母就不会误会，觉得是因为韵嘉不想回林家，用不好的手段勾住哥哥。”
今日里，宁蓁蓁可没使什么手段，她只是对着他笑一笑，秦朗许的心思就翩跹起来，但是他也知道，要是母亲对韵嘉有了坏印象，一桩好事也会平生波澜，只是……
秦朗许清了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大概要多久啊。”
那就要看她什么时候送谢韵嘉去黄泉！
心中想着要人的命，薛阮脸上反而带着笑，“表哥，不会太久的，这么大的事，估计章夫人也会赶回来，估计也就是年前。”
秦朗许放心了下来。
薛阮再三交代，不要让秦朗许透露了口风，这期间要是姨母说了其他人家，想办法推了，然后把对方的名字给她。
秦朗许头点着，觉得他不应该用老眼光看表妹，表妹已经不是那个哭得让人头皮发麻的小哭包，也不是总伤春悲秋，还是很有用的，“谢谢表妹，那这件事就这样。”
他的右手捏成了拳，敲在了左手手心里，像是补救一样地说道，“正好通过你，也可以了解一下，到底我和韵嘉合适不合适。”
他还是觉得合适，谁让韵嘉生得好看，若是不合适了，到时候再纳美妾就好，只要韵嘉不是哭哭啼啼不许他纳妾就行。
马车停到侯府门口，正好侯夫人也外出归来，看到了小儿子和薛阮一个马车，眼皮子一跳。
秦朗许大大咧咧上前行礼，薛阮也是如此，礼数让人找不出一丁点的毛病。
等到晚上吃完了饭，侯夫人让人找过来了墨砚，“二少爷怎么和表小姐一个马车？”
墨砚便说了诗会上的事。
听到了谢韵嘉和儿子走得近，侯夫人心中一跳，后来又特地喊了儿子过来。
秦朗许记得薛阮的吩咐，面对娘亲的试探，就懒洋洋说道：“娘，当时就是儿子躺在石头上睡觉，结果谢家假千金和赵家小姐说话，我被逮住了。她觉得我偷听她们说话，扯皮扯了半天，什么有意无意，就是说说话，然后那些人，就是长舌，瞎说呢。”
侯夫人问了问，心中稍微放松了下来，感觉儿子确实对谢韵嘉无意，那她就可以放心，不用担心这个小姑娘白白丧命。
她捏了捏眉心，第一次儿子订婚对象死亡她没有起疑心，第二次订婚的那个毁了容，她隐隐觉得有些蹊跷，想办法查了之后，结果让她心惊肉跳，结果指向的是薛阮？
查到了薛阮头上，侯夫人下意识地就不敢继续了。
怎么会？！
侯夫人心里头不敢相信，留了心之后便觉察到，薛阮可能对小儿子有意。
别的不说，薛阮刚开始是喊世子大表哥，喊秦朗许二表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是恭恭敬敬的世子，一个就是表哥。
薛阮可是订了亲的啊！小儿子的脾性她很清楚，若是说薛阮喜欢世子还好说，怎么会喜欢这个不成器的小儿子？秦朗许要不是有她约束，那早就流连于秦楼楚馆，乐不思蜀了！
小儿子也不如那赵昱晖啊。
侯夫人的心里头乱糟糟的，没有确凿的证据，可能又牵扯到嫡亲妹妹唯一的女儿……
她也不敢继续去查，猜不到薛阮丧心病狂两件事都是亲自动手，而是猜测，薛阮是不是用了什么巧妙的办法，让别人动手。
侯夫人装了这件心事，近来都没有睡好，把两人从小的事都想了一遍，刚开始确实薛阮有些难过，秦朗许胡闹逗表妹开心，然后大了之后，府里头就很注意男女大防，薛阮本身又有婚约，怎么会有这样的心思？
或许等到明年，薛阮成亲了就好了。
侯夫人只能强迫自己这样想。
等到薛阮成亲，那赵昱晖又是人中龙凤，赵府家风正，还有男子年方四十无子方可纳妾的规矩，等到新婚小夫妻两人举案齐眉，薛阮的心思就会散了。
侯夫人打算压一压小儿子的婚事，等到薛阮嫁人再给儿子定亲。
此时还不忘嘱咐儿子，“你若是瞧中了哪家闺秀，同娘说，我好替你把把关。”
“儿子晓得。”秦朗许笑嘻嘻地说道，越发觉得表妹机智，要不然这个档口上，娘亲去审视韵嘉，那肯定就像是表妹说的，怎么看怎么不满意！

第10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0
诗会结束了之后，薛阮是想把宁蓁蓁邀出来，可惜接下来就是一场秋雨。
淅淅沥沥的雨天，整个京都笼在这种萧瑟气息里。
雨水敲在青瓦上，细小的当当声。
积雨顺着屋檐边角坠落，细小流水托着无意被秋风卷下的枯叶，潺潺往低处流着。
晴天的时候，谢云儿往王氏那里跑得很勤，那叫一个肉麻黏糊。
王氏高兴得很，眼角的皱纹都不知道增添了几根，因为笑得太用力，眼角挤出来了新纹路。
现在下了雨，谢云儿没去王氏那里，因为她生病了。
重生至今不过是短短一个多月，谢云儿整个人紧紧绷着，不停地替自己谋划，等到回到了谢府，整个人也是斗志盎然，这在无形之中耗干了她的精气神。
而现在冷不丁秋雨来了，温度降低，谢云儿就扛不住了，直接病倒。
谢云儿病了，无论是谢侍郎，还是谢家长子，都没有放在心上，不过是风寒罢了。
王氏担忧得不得了，每日里恨不得醒来了，就泡在谢云儿所住的小院子里。
除了王氏之外，宁蓁蓁是最常去谢云儿那里的。
宁蓁蓁抱着医书读了一段时间，听到了谢云儿病了，精神一震，觉得这是实践的机会到了。
热情地跑到谢云儿所在的院子里，就是想要一展身手。
“姐姐，你瞧你身上发冷，我有一个方子，保管吃个一两天，药到病除。”
“总不能一直这样烧着啊，不如试试看我的方子？我又改进了一下，应当只用吃一天就够了，还能滋养身体，让肤色白皙起来。”
“我是林家女，听云儿姐姐说，林家现在还有药堂，祖上更是出过神医，我觉得我也有这样的血脉，别看我学医的时间不长，但是颇有心得。这王大夫的方子不够好，不如试试看我的？”
可惜无论是王夫人还是谢云儿，都觉得宁蓁蓁不怀好意，根本就是瞎胡闹。这宁蓁蓁才闭门学几天，就敢自称颇有心得，还说王大夫的方子不好，要自己开方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谢云儿想到了曾听说过有小妾给主母下绝育药的事，于是，病中更是殚精竭虑，把自己的小院子弄得像是铁桶一样，生怕不小心被宁蓁蓁给害了。
王氏也亲自敲打了采买药材的丫鬟，要是知道夹带了不该入口的，就直接打死。
在宁蓁蓁看来很是可惜，那王大夫的药方，就是她学医两个月都可以开出来的方子。
而且啊，它的本体在系统里被滋养，没跟着她一起过来，要不然，掰扯一点参须，她宁蓁蓁的方子，不光是药到病除，还能健体延寿。
刚开始发热之后，足足三天才退烧，然后是长达接近十天的低烧，谢云儿因为这一次生病，消瘦了不少，就算是王氏用足了心思给谢云儿滋补，但是低烧没胃口，谢云儿先前做得衣服都宽了。
等到能下地了，谢云儿的手脚都发软了。
但下地不代表谢云儿的身体已经全好，她还在咳嗽，只要嗓子一受到刺激，就是撕心裂肺的咳嗽。
宁蓁蓁错过了前面的医治，还是不甘心，想要给谢云儿治咳嗽，“夫人，云儿姐姐总是断断续续咳嗽，这嗓子若是咳坏了，那就不美，那王大夫的方子当真不够好。”
显然又是一次无功而返，王氏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天气好不容易清朗了，”谢云儿沙哑着嗓子，“韵嘉，先前薛姑娘来了两三次，因为我生病，你都没有赴约，不如你去约薛姑娘，天气也晴了几天，山路也晒干了，正好走走路赏赏风景，泡一泡温泉。”
王氏这几天看到了宁蓁蓁过来，头都要疼了，加上谢云儿之前也这样提议，板着脸，“云儿这里不用你操心，她嗓子都疼了，还要和你说话。”高声喊了人进来，吩咐让人赶马车，直接让人把宁蓁蓁给带上，去威武侯府。
谢云儿听到了母亲的吩咐，就想要笑一笑，结果刚刚说话太难受，这会儿是撕心裂肺的咳嗽。
宁蓁蓁同情地看了一眼谢云儿，真的是自讨苦吃，要是她出手，哪儿用这样，她说谢云儿嗓子会坏，也是真心话，按照谢云儿这个样子，十有八九，嗓子会坏。
腰间的玉佩闪了闪，那是y444，它满心欢舞。
谢云儿最后是登上了后位的，自然不可能声音嘶哑，它果然眼光好，宿主就是气运满值。
根本不用做什么，就往谢云儿的院子里多跑几趟，谢云儿自己就更耗费心力，病好得慢，可能还会留下后遗症。
不到一刻钟，宁蓁蓁就坐上了马车，离开了谢家。
车夫被夫人吩咐了要去侯府，宁蓁蓁想让车夫绕路先去赵家都不成，硬是直接到了威武侯府。
等到了侯府，宁蓁蓁就乐了。
上一次薛阮就想要邀请宁蓁蓁，因为宁蓁蓁心心念念就是给谢云儿治病，根本不愿意那个档口出门，就推脱说谢云儿病了，“云儿姐姐在病重之中，我在外赏风景泡温泉，不合适。”
因为这话，薛阮和赵姝两人就给谢云儿探病，结果这一探望，头一天还好，薛阮第二天就流涕咳嗽还有头疼，显然也染了风寒。
“云儿姐姐的病就是我治好的，”宁蓁蓁冲着薛阮的丫鬟说道，“不如我进去看看，给薛姑娘把把脉，开个方子，直接药到病除。”
红叶按照小姐的吩咐，以后只要出门，都是她跟着。
这会儿听到了宁蓁蓁的话，浑身一抖，眼珠子都瞪得圆溜溜的，二小姐居然信口开河？！她哪儿给大小姐治病？要是真给薛家姑娘治病，治出了事怎么办？
红叶揪着心的时候，幸好薛家姑娘根本没有见自家小姐的念头，还直接让丫鬟挡住了，这让她心里头舒了一口气。
“姑娘好意，我替我家小姐心领了。”薛阮之前听说宁蓁蓁来了，就和丫鬟吩咐过了，直接找理由把人给推出去。
薛阮的贴身丫鬟，别说是自己的性命了，包括父母弟弟的命都捏在薛阮手里，自然小姐说什么，只能够照着做什么。
薛阮本来就姿色平平，病中鼻头发红，因为头疼头发也是没有洗，面上还泛着一股黄气，她自个儿都嫌弃自己。
这样的情况下，她一不愿意见到秦朗许，因为她不愿表哥见着如此丑陋的自己，二不愿意见到宁蓁蓁，那是心上人喜欢的人。
宁蓁蓁是客，那丫鬟严防死守的样子，她就只能够抱憾离开。
薛阮病了，那是不是赵姝也病了？
宁蓁蓁从侯府出来，就直接去了赵家。
赵府里，赵昱晖正看着一叠厚厚的蓝皮书。
不过不是圣人言论，而是去淮南的那人手书内容，昨晚上看过一遍，此时再看，发现了更多细节。
赵昱晖昨日里看到了去淮南的侍从回来，里面满满当当都是记录下来的林家风评。
街坊邻里的姓名都记录上，写的是对一家四口的评价，【林堂是个厚道人，殷氏也是温柔的性情，开药堂的太厚道就会吃亏，毕竟用不起药的，很多半卖半送，咱们这里的大夫都喜欢用林家的药材，因为药效好。】
【林家做生意太厚道了，所以祖业卖了不少。这一次更是为了被养在谢家的姑娘，直接把最重要的铺子都给卖了，说是不放心，不想打搅那小姑娘，但也总的过去看一眼。】
【还说想要顺便看看能不能给林凌这孩子治病，这除非林家高祖在世，要不然太难了，下身都瘫了，没办法。所以，林家人去京都，大半还是不放心谢家养的，叫做韵嘉的小丫头。】
【两人有一双儿女，林凌是他们两人的小儿子，是个读书苗子，可惜啊，那一日云儿非要上山礼佛，云儿是风风光光回谢家了，留下了林家一地鸡毛，就算是这样，夫妻两人，包括瘫了的孩子，都没有怨过长女。哎，造孽啊。】
【云儿这丫头，他们也是疼爱，还把祖业卖了，就是怕云儿在深门大院里，没银子手头紧。林家祖上有神医的时候，只最风光，可惜神医去了，现在的林家一代不如一代，本来等到林凌考出来了，也就算是熬出来，谁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私塾里同窗对林凌的评价，【夫子说林凌是他见过最自律勤勉的人，林凌的天分虽然不是顶佳，但是勤奋又自律，不出意外，应当是可以做个廪生。】
【那一日要是林凌没有上山就好了，林云儿虽说年龄比林凌大，时常是林凌哄着他那个姐姐的。】
其他人的评价都不错，但是林云儿的风评就不太好，总的来说，林云儿有三大罪状。
第一，林云儿小时候闹着要请女师傅，请了就胡闹不好好读书，反反复复，让林家花了不少冤枉钱；第二，非要上山，害了林凌瘫痪，然后也没在家里待几天，欢欢喜喜跟着王家人走了；最后，林云儿直接收下了林家卖铺子的一百两银子，按道理谢家也是官宦人家，王家也是富庶，别说带走一百两银子了，应当多留一些银子才对。
赵昱晖看着这些，就勾勒出来林家的全貌，对于林堂、殷氏还有林凌三人，品性都是上佳。
就连病中的赵姝看到了这个，也是念了一句佛号，心中放下了一桩事。
林家在京都里还有最后一个铺子，这样的性情认回韵嘉也绝对不会委屈了她，等到时候赵家再拂照一二，也就够了。
昨日里赵昱晖看到是林家那三人的品性，此时更多的看林云儿的事。
手指在书卷上拂过，就听到有人来禀，谢韵嘉来了。

第11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1
宁蓁蓁在进入赵家的时候，就知道赵姝病了。
赵姝不像是薛阮一样死命拦着，还好脾气由着宁蓁蓁诊脉。
红叶在小姐要来看赵姝的时候，心就揪着，生怕小姐要给赵家千金开方子。
赵姝本来就生病不重，似乎之前有些忧虑，昨日里解决了这层忧，吃不吃药都没干系，不出两日，就会病气全去。
宁蓁蓁看了一眼方子，里面都是些滋补的药材，于是开口，“再吃够今日就好了。”
“吴大夫也是这样说的。”赵姝的目光从红叶身上收回，声音有些沙哑，“嘉嘉，你在正厅里坐着，我和哥哥说两句话。”
红叶只要自家小姐不给看诊，心里头就放松了，和宁蓁蓁一起在正厅里等着。
红叶的表现，赵姝看在眼里。
等到好友带着丫鬟离开，赵姝的目光里有愤怒，手掌更是捏成了拳头，在空中挥了挥：“昔日里红叶就不如青葙尽心，那真千金病了，嘉嘉就不能出门，哪儿有这样的道理？现在好不容易嘉嘉可以出门了，让红叶盯着！防贼一样吗？”
刚刚看到了红叶的样子，赵姝就来气，这是丫鬟？活脱脱是替谢家盯梢的。
红叶的表现也让赵昱晖误会了。
刚刚皱眉给妹妹诊脉的少女，是不是在暗处无助落泪？
想到了这样的画面，眉头在他自己没有注意的时候，重重皱起。
因为谢云儿生病，宁蓁蓁被谢家禁足。
现在就算是能出门，怎么会先去魏武侯府？想来是谢家人的安排。
想到魏武侯府，难免想到了未婚妻薛阮，以前薛阮与宁蓁蓁毫无纠葛，但是上次的赏花宴……
赵昱晖还来不及深想，就听到了妹妹的话。
“哥，昨日里到的消息，等会你就告诉嘉嘉。”赵姝说道，“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可不可以带着嘉嘉外出散心？就像是先前带着我……”
本朝与前朝不同，女子也可在外行走，但是赵姝嫌多有不便，正好有个丫鬟装扮的手艺巧，她从七岁那年开始，隔三差五，打扮做男儿，像是小尾巴一样跟着兄长身后。
在赵姝的心中，宁蓁蓁形同被谢家软禁，刚刚在看到红叶的表现，这个念头就冒了出来，怎么都挥之不去。
赵昱晖被妹妹话吓了一跳，没等着赵姝说完，就呵斥说道，“胡闹。”
他的心中一颤，不知道为什么，妹妹话触动了他。
就算是早些年，在妹妹提议要他和薛阮一起逛花灯会，他都不曾这般呵斥。
赵姝没察觉到哥哥的那点不对，只说了两个理由，一来是涉及到淮南之事，得告诉宁蓁蓁，还有谢云儿前后说法不一样，总有些古怪，得避开那个叫做红叶的丫鬟，刚在房间里，就发现红叶不肯离开，药翻红叶是必须的；二来就是赵姝的私心，想要让哥哥带着好友在外行走。
赵姝牵着兄长的衣袖，声音小小的，“嘉嘉她也不容易，哥，你就把她当做是是妹妹，就当做是我。”
赵昱晖捏了捏眉心，被妹妹软磨硬泡，最终松了口，“好。”
一碗昏迷药，让红叶软软倒下。
宁蓁蓁在看到了晕过去的红叶，眼睛都瞪大了，听赵姝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赵昱晖，后者的耳根通红就没有消退过。
他甚至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同意妹妹这种疯狂的举动。
“哥。”赵姝是赵昱晖的亲妹妹，自然很清楚他表情的含义，她这个档口也不许哥哥后悔，给丫鬟使眼色，急急把哥哥打发出去，然后给宁蓁蓁换装。
宁蓁蓁看着赵姝的丫鬟取出东西，然后给她更衣，换装，还有黑色的加高皂靴，动作熟练而又飞快，她的嘴巴微微睁开，看着赵姝，“姝姝，你都没告诉我。”
赵姝说道：“这不太体统，我怕你说我。”
宁蓁蓁想着谢韵嘉的记忆，要是原身，还真有可能。
于是冲着赵姝笑了笑。
以前的时候，谢韵嘉性情更稳重，真假千金之后，赵姝因为忧心好友，心性成熟了不少，这会儿说话像是宁蓁蓁的姐姐。
“怎么样？”赵姝看着男装的好友，连耳洞都被调好的胭脂堵住，自己穿男装，多少有些拘谨，宁蓁蓁身子舒展，好像也比先前高挑，这样的年岁，只要不开口说话，就雌雄莫辨。
宁蓁蓁拱手，压低了声音，“小生有礼了。”
惹得赵姝笑了起来，点点头，“这样可以，再过两年，男子的声音要更低沉一点，就瞒不住旁人了。”
宁蓁蓁以前跟着祖父行医，从未这般刻意装扮成男子，今日里赵姝的举动让她打开了新世界大门。
想要让声音变低，她可以试试看做药丸，于是笑着说道，“晚点我试试看。”
赵姝也笑着说道，“好。”
果然是把红叶弄晕了，可以让好友外出逛逛，她都比以前活泼了。
宁蓁蓁很满意装扮后的效果，和赵姝讨要了化妆的膏子，打算晚点也自己试试看，能不能有这个丫鬟的妙手，把自己扮作男子。
赵姝伸手给宁蓁蓁整了整衣衫，咳嗽了一声，“我就不出去了，你和我哥一起。”
在花园里，少年人的侧脸轮廓英俊，轻叹了一口气。
他在外也隐隐听到了里间的笑声，本来隐隐有些后悔，听到了笑声，也就释然了。
那人是妹妹的救命恩人还有手帕交，还是豆蔻年华的小姑娘。
赵昱晖就决定像是赵姝说的，把眼前人当做自己的妹妹。
他打量着宁蓁蓁，她的鼻骨要比妹妹挺直，长眉修得粗直斜飞，最关键的是，这幅自如的模样，比妹妹看起来还更适合男装。
心里想着把人当做妹妹，赵昱晖在坐马车的时候，还是有些别扭。
在嗅到宁蓁蓁的味道，就像是耳边被人吹了一口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
以前赵姝男装，也是用他的熏香压住女子身上的味道，现在宁蓁蓁也是，用在妹妹身上还好，用在她身上，赵昱晖说不出的别扭。
幸好宁蓁蓁没怎么说话，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那种尴尬感觉消退了，赵昱晖才开口，“我们先去吃饭，下午再带你去逛一逛。”
带着宁蓁蓁去的酒楼吃饭，考虑到她几乎没有外出过，赵昱晖带她尝得是粤菜。
为了避免坏了宁蓁蓁的心情，赵昱晖准备吃完了之后，再让宁蓁蓁看那些消息。
粤菜的食材鲜美，讲究的是鲜，看起来清淡，入口的时候，那种鲜美霸道地让满口都是馥郁香气。
宁蓁蓁是第一次吃这样的粤菜，吃得十分满足，眼睛弯弯，因为只有两个人，也不必担心自己露出这般的姿态，不太男子气概。
这让赵昱晖看在眼里，薄唇也微扬细小弧度。
吃过了之后，包间里收拾干净，宁蓁蓁一边吃茶，一边看那份手书。
原本轻松的表情，在看到了林凌落马，眉头就死死皱着。
无论是赵昱晖还是赵姝，更关注的是林家人的品性，所以赵姝会看到林家人心性不错，替好友松一口气。
对于林凌因为意外瘫了的事，他们觉得可惜，但内心没觉得是谢云儿害得，最多是有些感慨，要是那天谢云儿不强行去上香就好了。
但是宁蓁蓁就不一样了，她作为任务人，知道那谢云儿是重生归来，知道谢云儿是怎么对付韵嘉，踩着女配的尸骨步步荣华。
宁蓁蓁的眉头拧得厉害，心中难怪是死亡任务组，好歹林家人仁至义尽，为了认亲，把林凌害成这样，那谢云儿一点都不知羞。
根本不提一百两银子的事，那个林家人特地准备的丫鬟，就随便当个烧火丫鬟，还诋毁林家，说是林家没钱，不让她读书。
赵昱晖看着宁蓁蓁皱眉，知道她忧心那林凌的事，心中也觉得可惜，说道，“我娘过些日子回京都，到时候想想法子，看看能不能请到太医。”
宁蓁蓁应了一声。
看着宁蓁蓁的样子，赵昱晖有些后悔，他似乎不应该这么早就把东西给小姑娘看，应该等到游玩倦了之后，再给她看。
赵昱晖想着能买些什么，好哄着小姑娘，结果一转眼，就看到了宁蓁蓁跑了起来。
应该说宁蓁蓁刚开始是快走，等到后面就小跑了起来。
赵昱晖急急跟着。
等到看到宁蓁蓁停下，他还没有来得及和宁蓁蓁说话，就看到了一个头发斑白的男子正和青衫的牙行掮客说话。
赵昱晖忽然想到了那从淮南带过来的手书，【知道了林凌的身子算是废了，林堂可以说是一夜头发就斑白了，鬓角这里都是白色的，哎，可怜啊。】

第12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2
林家人也是刚到京都，京都里那个铺子和淮南洞泾镇的铺子一样，都是前面是铺子，后面是宅院。
铺子和宅院都已经让出来了，牙行的人看着林家人住进了宅院，就过来拜访，问问前面铺子租赁的事。
林家收回铺子就是为了自住加上开药堂的，于是婉拒牙行的掮客。
林堂把掮客送到了胡同口，然后就看到了赵昱晖与宁蓁蓁两人。
年龄大一点的风姿卓越，年龄小的那个……长得有些像是林凌。
京都里，一片瓦掉下来可能都砸到贵人，眼前的这两位出身应该也好，林堂这样长时间看着不太妥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就是无法从小个子的宁蓁蓁身上挪开。
空中一群白鸽掠过，林堂这才猛地回过神，收回了视线。
他心中又嘀咕起来，为什么两人都看着他。
宁蓁蓁开口说道：“这位老丈，我和哥哥有些口渴，能不能讨口水喝？”
家里东西都没有收拾好，妻子要照顾林凌，林堂嘴唇动了动，拒绝的话最后吞下，“好。”
宁蓁蓁一笑，对着赵昱晖招招手，“哥，咱们喝杯水。”
赵昱晖和宁蓁蓁并肩而行，两人跟着林堂的身后。
走进了巷子里，有孩子在做游戏，跑来跑去，发出了咯咯笑声，好奇地看着他们三个人。
赵昱晖看着林堂，不知道会不会有这么巧的事。
才说到林家人，便见着了？
推开了门，林堂没打算让人进入正厅，这个小院子里有石凳，开口说道，“我们刚进京，东西都还没有收拾好，两位稍等，我去倒水。石桌石凳都是干净的，才擦过。”
“不用。”宁蓁蓁摇摇头，直接说道，“我其实不渴，是有话想要问您，您一家是从淮南过来的吗？”
林堂一愣，这种单刀直入的发问，让他心里头泛起了嘀咕，揣测眼前两人的来意。
赵昱晖正在合拢院门，小个子的宁蓁蓁站在前面。
此时微风起，吹得她头上的浩然巾晃动。
穿得要比林凌好，要是林凌的腿还好，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打扮？
想着再也无法站起来的儿子，林堂的眼眶有些酸涩。
吱呀一声，是从推门而出的殷氏，她右手捏成了拳头，捶了捶左肩，注意到院子里有两位生人，她的动作顿住。
殷氏走了过来，和林堂一样，目光从赵昱晖身上掠过，停留在宁蓁蓁上，“两位是？”
说话的时候，殷氏的眼珠子都黏在宁蓁蓁身上。
如果说只有林堂，赵昱晖还觉得，可能是宁蓁蓁魔怔了，再看着殷氏，她也是目光落在宁蓁蓁身上，心中一叹，并不开口。
“这是内子。”林堂往前一步，侧着挡住了殷氏，深吸一口气，“我是从淮南来的，这位小公子有何指教？”
殷氏听到了丈夫的语气不善，目光从宁蓁蓁身上跳到了丈夫身上，只是，她很快目光又回到了宁蓁蓁身上。
她刚刚扶着儿子上床午睡，这宁蓁蓁的模样让她想到了出事之前的林凌。
“您名讳林堂，双木林，堂堂正正的堂，妻子殷氏，殷勤的殷，有一子名凌，凌然的凌，可对得上？”
林堂没说话，只是流露出惊骇又错愕的神色，反而是殷氏开口，“是。”
林堂一愣，回过头看着殷氏，眉头大皱，“你……”
殷氏觉得，既然能够说清楚他们的来历，藏着掖着又有什么用？加上宁蓁蓁，那种天然的亲近感，让她觉得说了也无妨，于是对丈夫摇摇头，苦笑着说道：“没关系的，两位都是贵人，要是想查，都查得出来。”
她继续皱眉单手捶打硬邦邦的肩头。
赵昱晖显然没想到宁蓁蓁说话居然直白成这样，他现在只能够眼观鼻鼻观心，甚至悄悄往后退了一步。
这院里种了一株枫树，前些日子的秋雨让绿叶成了红枫。
他便看着那红枫，只用余光看着林家人的反应。
宁蓁蓁开口，“爹。”撩起了袍角，直接跪下，利落给林堂和殷氏两人磕头，然后抬头看着殷氏，“娘，我是谢侍郎与其妻王夫人养大的林家女。”
在听到了爹这个字的时候，林堂整个人都愣在原处，脑子里也嗡嗡的，像是被雷劈了一样。
殷氏则是身子一颤，听着宁蓁蓁没有刻意压低嗓子，顿时就明白了，为什么会觉得她亲近，这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骨肉。
再看到了宁蓁蓁跪在地上，想要上前扶住，结果左脚踩着了右脚，身子一摇就要倒下。
赵昱晖是离得最远的，这一场认亲他是局外人，宁蓁蓁跪着不好动作，他看着殷氏要摔倒，心里头揪着，看到了林堂扶住了殷氏，心中才舒缓下来。
殷氏站稳之后，急急就把宁蓁蓁拉起来，她眼里含着泪，“像，真像。”
说了这三个字，眼里的泪水再也无法抑制住，往下滚落，她用手背不停地擦去眼泪，这泪水太过于恼人，让她都无法仔细打量她的孩子。
宁蓁蓁取出了手帕，递给了殷氏。
殷氏用了手帕，捂着面颊，露出了那双红彤彤的兔子眼，仍然是大滴大滴的泪水涌出。
林堂看着宁蓁蓁，心中是乱糟糟的。
第一个念头是，难怪觉得她可亲，这就是父女天性？第二个念头就是，她这样过来，谢家人是不是知道？这样认他们两人，妥当不妥当。
他也想要喊一声乖女，只是……
“贞娘。”林堂沙哑嗓子，“你与我到房里来。”
林堂看着宁蓁蓁，“你……现在院子里等着，我、我有些话要和贞娘说。”
说完了之后，林堂握住了殷氏的手，和她一起走到了房里。
赵昱晖也从怀中取出了一方手帕，结果走到了宁蓁蓁面前，才发现她并没有哭。
宁蓁蓁也看到了赵昱晖手中的帕子，她弯眼笑了笑，“谢谢。”指了指脸上，“带着妆，我不哭。”
赵昱晖看着宁蓁蓁的模样，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宁蓁蓁的眼睛眯了起来，想到了祖父也是这样摸她的脑袋的。
少女的发丝柔软，乖巧由着他抚摸，让他想到了有着乌溜溜瞳眸的猫儿。
赵昱晖又揉了两把，等到收回手看到了宁蓁蓁看着他，像是在无声询问怎么不摸了，刚收回的手又有些痒了。
把右手捏成了拳，放在唇边咳了咳，“你是怎么想的，直接认下吗？”
宁蓁蓁点点头，弯眼笑着，“赵大哥，你先前是不是想着晚些告诉我才好？幸好早点告诉了我，不然就错过了。”
赵昱晖看了一眼院子方向，“林家老爷恐怕觉得你还是待在谢家的好。”
“那就和他说清楚谢家的状况。”宁蓁蓁说道，“还有谢云儿的事。”宁蓁蓁本想着就算是他们难过，也得说清楚，后来转念一想，谢云儿说话行事谨慎，林家的坏话不是王氏说得，就是那郑家千金。
宁蓁蓁的手指绕在丝绦上，在阳光下微微眯起眼，“万一差人过来了，无论说了什么，他们都得告诉我。”
忽然冲着赵昱晖一笑。
她的面上镀着一层金光，面上的毫毛纤细可见，弯眼笑着，让赵昱晖心跳得骤然加速。
宁蓁蓁说道：“我到时候和赵大哥说，要是有什么我应付不来的，还要赵大哥替我出主意。”
背靠赵家好乘凉，原身和赵家关系不错，她还要替赵昱晖解决那未婚妻的事，不把赵昱晖当做外人。
因为没有外人，她就算是做男儿家的打扮，说话还是小女儿家的语气，甜丝丝又糯糯的。
赵昱晖看着宁蓁蓁还在等他的回答，应了一声，忽然又道，“我同母亲写信了，算一算日子，再过上五日，就会回来。”
宁蓁蓁的语气惊喜，“真的！”
赵昱晖虽然也为官，但是尚未娶妻，这种认亲的场合，他出面不合适，要是章氏回来了，是最好的。
赵昱晖看着宁蓁蓁的笑容，手指掐着手心里，沉默地应了一声。
很快，房间里的林堂和殷氏走了出来。
林堂和殷氏两人心思都在宁蓁蓁身上，压根忘掉了还有一个赵昱晖。
这会儿见着了赵昱晖，才迟钝地有一个疑问，这位是谁？
本以为是谢家的少爷，谁知道是从二品大员、福闽布政使之子，如今是在翰林院任职的修撰，是堂堂的状元郎出身！
赵昱晖开口道：“两位不必多礼，当年多亏了……”此时尚未认祖归宗，应当还是称呼为谢二姑娘，考虑到眼前两人是谢韵嘉的亲生父母，这个称呼就有些伤两人的心，赵昱晖的舌尖打了个转，改成了“韵嘉……”
这个名字从他的舌尖弹出，呼吸也顿了顿。
在场的宁蓁蓁是迟钝，林家两人也没有注意到赵昱晖的心思波动。
赵昱晖压住了心中波澜，继续说道：“当年韵嘉救了我妹妹，我娘亲把她当做半个女儿，我家妹妹妹与她也是手帕交。”
宁蓁蓁笑着补充说道：“包括淮南的事，也是我央了赵家哥哥打听的。今天中午才看过的那些手书，所以我一进门我就问，是不是从淮南来的。”
林堂因为宁蓁蓁的话心中又是一突，为什么要托赵家人打探？
不过还是压住了这个疑问，这个问题不重要。
他们夫妻两人这么快就出来，是因为殷氏很快就从见到女儿的欣喜里冷静下来。
无论是林堂和殷氏，两人因为谢云儿的提前打边鼓，都已经做好了不认韵嘉的准备。
韵嘉心里有他们就好，按照云儿的说法，还有王家人的说辞，谢家应该会留下韵嘉，把她当做干女儿。
林家现在这般光景，手里也就不多的银子还有这个连着铺子的宅院。
他们得想办法把生意重新做起来，女儿尚未十四，成亲还早，他们到时候可以添一点银子给女儿做压箱底钱。
京都大，居不易。
先前做好了准备，但是听到了那牙行掮客的说法，心中还是一凉，京都里做生意恐怕很不容易，得做好不赚钱，最后干脆把京都的产业也卖了，剩下点银子给韵嘉的准备。
如果林凌的身子还好，他们当然想要全家团聚，但是现在的状况，韵嘉改了姓氏，是对她的拖累，他们觉得谢家要是留下韵嘉，对这孩子更好。
“我喊你嘉嘉好不好？”殷氏说道。
宁蓁蓁点点头。
殷氏笑着说道，“你是好孩子，不过，不必叫我娘，我们都觉得，谢家可能更适合你。”
谢云儿再也见不到了，又要把亲生女儿推给谢家。
殷氏就算是和丈夫说好了，这会儿说出口，还是心如刀割，说话都带着颤音，眼圈也红了起来。
宁蓁蓁：“爹、娘，你们不要我吗？”
这一声让殷氏捂着脸，她怎么会不要女儿，只是现在家里的光景，要不起。
林堂也是神色痛苦，嘴唇动了动，艰难地说道，“我林家现在困顿。”
宁蓁蓁说道：“银子没了，可以挣。”她眉头搅着一团，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林堂叹一口气，哪儿有那么容易，只觉得养在深闺里的亲生女儿想得太天真了。
宁蓁蓁看着林堂与殷氏，她不是刚下山懵懵懂懂的人参精，不知金银的重要。
她从打探的消息里，知道林家是好的，按她的想法，她只要开口了，就可以回林家，没想到被银子这等俗物给拦住了。
是不是要等着章氏回来，由她做主？
赵家可以帮一部分忙，但是不可能一直给银子，还是得林家自己立起来才行。
林家不要认她的话，是不是认赵家为干亲？
赵昱晖看着宁蓁蓁的唇瓣抿成一线，他这个时候也不好开口，如果要是说了赵家出银子，钱财动人，会不会因为银子，认下了韵嘉？
正为难的时候，就听到宁蓁蓁说道，“若是你们真不认我也不打紧。那……我也不待谢家的，到时候立个女户好了。”

第13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3
宁蓁蓁刚说完，林家夫妻两人尚未说话，就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夫妻两人同时看了过去，那是林凌房间里的动静。
林堂和殷氏两人脸色一变。
这铃声拉得快而急促，都往林凌的房间里赶过去。
宁蓁蓁也跟着夫妻两人身后。
赵昱晖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过去。
林凌躺在床上，他的手里拉着线绳。
因为他的身体，林家人在院子还没有收拾好的情况下，先给林凌收拾出来了屋子，房间里布置了摇铃，林凌有事拉动摇铃就好。
夫妻两人给儿子按照的是院子里最宽敞、光线最好的房间，在明朗的午后，房间的窗户打开，让他可以看清楚宁蓁蓁，这就是他的亲姐姐啊。
事情发生的太快，林凌有时候都觉得像是做梦，夜里的疼痛，还有下身毫无知觉提醒他事情是真的。
他的唇瓣苍白，整个人也消瘦了不少，就这样靠在软枕上，看着宁蓁蓁。
“怎么了？”殷氏看着儿子额头上有汗水，利落地用帕子在盆里早已经准备好的清水荡了荡，拧好之后擦拭儿子额头上的冷汗，“是难受吗？”
“我可以和她说说话吗？”林凌说道，他的苍白的脸上露出了淡笑，“刚刚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今天天气好，他房间的房门关了，但是窗开了半扇。
父母的私谈他没有听到，但是在院子里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在听到了宁蓁蓁说女户，大惊之下扯动了那绳子，铃声响起之后，他心念一动，干脆更加用力摇铃。
“好。”宁蓁蓁答应了下来，林家夫妻两人相互看了一眼，没有反对的立场，也就同意了。
赵昱晖觉得这样不错，他可以单独和林家夫妻两人交谈。
宁蓁蓁在场的情况下，当着林家长辈的面，说两人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心怀不轨，可能会让林家两人对她不喜，这是赵昱晖想要避免的。
现在可以单独交谈，赵昱晖垂下眼，思量如何开口。
其他人离开之后，林凌看着宁蓁蓁坐在他的床边。
宁蓁蓁现在坐的位置和当时林云儿很像，脑中浮现了林云儿离开之前那次漫长的谈话。
或者与其说是谈话，不如说是林云儿单方面说话，他应一声就好。
“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对不住。”
“哎，可惜了你的学问，今后怎么办呢？”
“我已经和……说了，以后要是回到了谢家，如果有银子，我会寄回来，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给你看病，找到合适的大夫。”
他瘫了之后，昔日里的姐姐忽然就让他觉得有些陌生，他清晰地意识到，林云儿的心已经离开了林家，飞到了谢家，对他是那样深刻的同情，觉得他命途坎坷，以后要拖累林家，还有拖累……他的亲生姐姐。
那一天，林云儿说了很多的，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林云儿说的关于谢韵嘉的事。
“我听舅舅说，韵嘉性情十分温柔，饱读诗书，在京都里颇有才名，生得也是好容貌，可以说是好女百家求。”
“如果要是留在谢家，我想，爹爹还有娘可以替她找如意佳婿，舅母同我说，女子嫁人约莫等于第二次投胎，很重要的。”
“要是林家什么事都没有，韵嘉想回来也没什么打紧的，但是，恩，我想一下，她一直被当做是谢家的真千金，到时候回到林家，是不是太苦了一点。毕竟，韵嘉一直锦衣玉食，遇到这样的事，谁也不想的。”
“我会帮着韵嘉留下来，我发誓，我会尽我所能。”
林云儿说了那么多，就是觉得现在林家是谢韵嘉的拖累，她林云儿虽然不是林家女了，但是也想要为林家考虑，所以到时候会劝说谢家人，留下韵嘉。
林凌想到了那个时候的林云儿，心中有一阵无力感。他自幼被人说聪慧，想要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还可以给姐姐做依靠。
因为林云儿喜动不喜静，不爱读书，性子也被父母娇养，他总担心姐姐要是嫁人了，过得不好。
没想到，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的抱负成了一场空，还成了所有人的拖累。
林凌的嘴角勾起一丝难看的笑容来，眼底是乌沉沉的，看着宁蓁蓁，开口说道：“我听云儿姐姐说了，选择夫婿，是女子的第二次投胎。要是留在谢家，你可以选个好夫婿。留在谢家有什么不好？如果是要回到林家，我就是你一辈子的拖累，爹娘是想要认你，但是、他们不敢认，也不想耽搁你，你看看，我的腿……”
林凌咬了咬牙，干脆地掀开了被子，露出了里面的雪白中裤。
他用手拍了拍自己没有知觉的腿，眼眶发红，“我就是个残废，到时候你改姓了林，回到林家有什么好的？爹娘要是忙着开药堂，你就要照顾我这个废物。还有，如果要嫁人，任谁知道你有一个残废弟弟，都会退缩的，找不到什么好人家。只有留在谢家，你的才名好，还是谢家女，会有一个好人家。不要回林家，如果回了，你的一辈子就被我拖累了。”说到了这里，林凌额头上的青筋都迸了出来，鼻尖隐隐也缀着汗水。
宁蓁蓁的目光落在了林凌的腿上。
林凌受不了自己的残废腿被亲姐姐看，他把被子盖了回去，对着抬眼的宁蓁蓁说道，“谢家是不是因为你不是亲生的，待你不那么好？所以你才说那些赌气话，要立女户？你和云儿姐姐说，她会想办法帮你。她在我面前和我发誓，说是会帮你留在谢家。”
这是林凌的揣测，韵嘉被当做真千金养了那么多年，现在冷不丁知道自己是假千金，所以想要赌气离开？
这实为不智。
宁蓁蓁忽然站了起来，用帕子在铜盆里荡了荡，拧干了之后学殷氏的动作，擦拭林凌的额头。
林凌想要躲开，就感觉到了宁蓁蓁的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身上一僵，他甚至可以嗅得到宁蓁蓁身上的香气，不像是林云儿，她的身上最多是皂角味道，而宁蓁蓁的身上是淡淡雅香。
因为考虑到做男儿家打扮，香气雅致清爽，而没有香甜的软糯之气。
他瘫了之后，林云儿说过要想办法从谢家拿银子，但是从未有过给他擦汗的举动，因为这个举动，能动的部位都紧紧绷着。
“我愿意照顾你，要是做药堂的生意，那就更好了，我可以帮忙。”宁蓁蓁说道，语气轻松，但是神情认真，“我会给人看病，还会炮制药材，针灸也会。还有，要是因为你的腿，别人就不愿意娶我，那我就不嫁了啊。”
“别浑说。”林凌摇摇头，觉得姐姐想得天真了，“留在谢家对你来说是最好的。云儿姐姐会帮你。”
宁蓁蓁的话明显熨帖了他，自从瘫痪之后，他对人的情绪很敏感，宁蓁蓁说起照顾，里面没有一丁点的嫌弃，就像是父母一样。
宁蓁蓁笑着说道，“谢云儿没你想得那么好，谢家当然想要我留下。很快我就十四，可以定亲了，要是找的夫婿好，那么对谢家是个助力，我又是不是谢家的亲生血脉，为什么要替我谋划，要是把我许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人家，我得对谢家感激涕零，同时，谢家还说不定得到多少好处。”
刚开始林凌还想要反驳，听到了宁蓁蓁的话，后面就变了脸色。
宁蓁蓁看着林凌，他虽然年龄小，但是读书多学问好，加上这样的磨难，更是心性成熟，略一思索，决定把谢家待她刻薄的事，尽数说出，“你刚刚听到了，和我一起来的，还有一个赵家公子，是不是？”
林凌点点头。
“我和赵家的纠葛，只是略提了一提，我当年救了赵家千金，这里留了一道疤痕。”宁蓁蓁手指锁骨处，比划了一下伤口，“当时赵家的主母章夫人送来了……”
宁蓁蓁把上次和赵姝说那些话，又说了一次。
林凌听着宁蓁蓁说话，同时也看着宁蓁蓁，对方因为是侧坐在床榻，陷入回忆的时候，是看着不远处的水磨石地面。
她的睫毛浓密而卷，像是小扇子，眼尾不像是林云儿那样下垂，而是饱满利落的上扬收尾，和他的眼型有些像，靠近鼻的眼尖似父林堂，眼尾的形状像是母亲。
宁蓁蓁的眼神，却与饱受折磨的林家人不同，像是私塾旁的池塘，清亮亮的，澄澈但是又不是那种纯然的天真。
说起过去的事，像是说得是他人的事，带着一种浅淡的疏离，像是把过去的情感都抽离出来，不带一点的私人感情诉说出来。
林凌一开始很难理解，因为林家人没有对云儿姐姐有那种疏离。等到越听后面，越有一种肝胆俱寒的心惊。
父母偏疼兄长，下人怠慢，谢大人不管内宅之事也就罢了，王氏更疼爱王家人，韵嘉所有的东西都给了表姐妹。
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忽视，那种委屈甚至无法开口言说。
她的才学好，也是因为无处可以寄托那种被忽视的难过。
她在京都里的才名是因为她的那首流觞曲水，见到了水上落花有感，“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原本只觉得这诗虽好，但是有些太过于哀切，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又是锦衣玉食长大的，能有什么忧思？
想着刚刚宁蓁蓁说的那些话，刚刚只是红了眼眶，这会儿眼泪就流了出来。
宁蓁蓁擦去了林凌的泪水，语气虽然很轻，但是坚定，“所以，我是断然不会留在谢家。”看着林凌，嘴角微翘眼睛明亮，“喊我一声姐姐？”
林凌恍惚了一下，最终喊了一声“姐姐”。
十一二的少年因为读书多，本身早慧，加上经过磨难，身上有些暮气沉沉，现在喊她姐姐，才有些少年气的感觉，软软的。
宁蓁蓁的眼睛弯起，幸好有林凌。
他的腿坏了，她多看书，多给人治病，找到相似的病人，早晚让林凌重新站起来。
捏了捏他的腮，让少年人无法严肃，成了一种好笑的表情，宁蓁蓁的语气更轻松了，既然林家人是出于怕连累她的念头，那么认亲的事就很简单了，林凌说来说去，都没说银子的事，主要说的就是他的腿。
“别想什么连累不连累，一家人就不要说这些。”宁蓁蓁说了这里，表情严肃起来，神情认真地看着林凌，“我说了这么多，你应当知道谢家我是不会留下的，认祖归宗的事，晚些你同爹娘说清楚。”
林凌点了点头，如果这样说，他就明白了为什么姐姐不想留在谢家，只是，云儿姐姐那里……
宁蓁蓁看着林凌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还有谢云儿的事，我也要同你说清楚。”
林凌一愣。
林凌很快就知道了谢云儿这些日子经历的事，买的哪家铺子的首饰，哪家铺子的布料，还有诗会的那些话，“她没有开口说过，但是肯定是流露出了相应的意思，甚至你们给她的丫鬟，也是成了粗使丫鬟，恩，一般这种丫鬟，不说是一等贴身丫鬟，起码也应该提拔成二等丫鬟才对。”
林凌沉默着，听到宁蓁蓁说谢云儿的那些话，本来以为自己会难过，但是想了许多，心里一抽抽的，更多的是恍然。
或许在那次非要礼佛的时候，就隐隐有些感觉，云儿姐姐只顾着自己。
那时候，他即将有一场小考，夫子说课程很重要，但是姐姐非要让他陪着去礼佛。
他伤了之后，因为探望的人络绎不绝，原本就早慧，那段时间开始，对人的目光还有语气更加敏感。
为什么会把林云儿那天下午的话丝毫不漏的记住，除了因为话中内容深深地伤了他，另外就是因为她无意识体现的那种高高在上，她话中的立场都是从谢家女儿出发，她划了一条线，想要把自己和林家隔开。
他的云儿姐姐心已经在谢家了，不认为自己是林家人。
现在听到了宁蓁蓁的话，林凌有些难过，又觉得……这件事并不让人意外，像是那些他不敢碰触的真相，现在被宁蓁蓁挑明清楚。
宁蓁蓁似乎生怕他不信，关于买衣服、首饰、郑家千金那些都说得很细。
意思很清楚，她说得这些都可以打听出来。
林凌一一记在心中，他信姐姐，但是这些消息还要告诉父母。
宁蓁蓁看着林凌的模样，忽然想到了赵昱晖的动作，也学着他的动作，伸手摸了摸弟弟的脑袋。
林凌显然被这个动作又惊到了，他的身子僵硬，消瘦的面颊上眼睛乌溜溜的瞪着。
宁蓁蓁的眼睛弯起，“没关系，她本来就是谢家千金，我是林家姑娘。是你姐姐。”
用她明亮的眼睛看着弟弟，认真地说道，“你的亲姐姐读书很有天分，现在已经把全部的精力用在读医书上，我会想办法医治你，别怕。”
林凌不知道未来眼前的人会不会嫌弃他是个残废，只知道现在亲姐姐的许诺动人，让因为谢云儿有些受伤的心得到了治愈。
他轻轻应了一声。

第14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4
最后在林家的小院里，两个房间里的人聚在一起。
林家人暂且不要联系谢云儿，如果谢云儿有任何消息，都送到赵家，一切等到章氏回京都了，再行讨论。
两人看着赵昱晖和宁蓁蓁一齐离开，就往林凌的房里去了，宁蓁蓁走之前说得很清楚，让他们和林凌谈一下。
走出胡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明日应当是个好天气，所以今天傍晚红霞漫天，给青瓦都镀上了一层金红色光华，尤其是青云阁用的是琉璃瓦，那檐角上停驻了光，更是灿灿然。
这样的光也把宁蓁蓁的面容照得亮起来，还有一抹金红停留在她的长睫上，她忽然掀眸看他，嘴角扬起，然后那金红色的光融入她的眼，像是投在粼粼水面，美得动人心魄。
赵昱晖晚间回到了府里，还记得这位少女的容颜。
甚至她的娇颜出现在了他的梦里。
穿着青衫做男儿打扮的她弯眼笑着，然后他揉着她的头，忽然她的容貌就去掉了刻意装扮出来的英气，而是柔美了起来。
挽着披帛，眉心还点着花钿，笑起来的时候，清澈眼底都是他的影子。
心跳得厉害，他的手不再只是揉着她的脑袋，顺着她乌压压的发到了她的面颊上。
手指描绘她的柳叶眉，她的眼窝，滑过小巧琼鼻，停留在花瓣一样的唇上。
有些软，有些湿润，心跳急速到要爆炸，等到睁开眼，房间里只有如雷的心跳。
他是有未婚妻的。
赵昱晖用了凉水洗漱，凉沁沁的水淋过他的脸，整个人也冷静下来。
赵昱晖换上了官服，吃过饭了之后，去了翰林院。
那刹那的心动消匿于无形，同人拱手行礼，他又是那朗朗君子赵修撰。
红叶在赵家昏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就见到一个花甲年龄的大夫，说她忧思过重什么的。
想一想伺候的是假千金，行事和过去又不同，红叶觉得可能确实是累了。
红叶不想让谢家人知道自己昏过去，她还想要个好前程，跟着小姐做客，结果昏过去了，要是被人猜测发生了什么怎么办？
于是，红叶和宁蓁蓁两人有了默契，压根不提这件事。
而谢云儿知道侯府的表姑娘病了，也就不逼着宁蓁蓁外出。
同是女子，她很清楚薛阮的想法，这位谢家假千金生得娇美，让喜欢美色的二公子倾心，薛阮本来就生得平平，又是病中，自然不会在这个档口见宁蓁蓁。
谢云儿压住了痒痒的嗓子，让宁蓁蓁不必过来。
宁蓁蓁知道给谢云儿看病没戏，现在她就想要想法子给林凌治病，看“林一针”留下的行医札记，也不去骚扰谢云儿，日子和过去没什么分别。
这样一连过了几日，赵家的当家主母章氏回来了，亲自登门见了王氏和谢云儿，又把宁蓁蓁带出去了。
谢云儿的身子已经大好，沙哑着嗓子见了这位从二品大员的章夫人。
上辈子她曾偶然见过这位章夫人，因为赵昱晖的事憔悴得不行，现在的章夫人眉眼英气十足，说话也带着让谢云儿有些不舒服的不客气感。
那位章夫人，也就是见到了假千金，还是如珠似宝的模样。
凭什么鸠占鹊巢的假千金，能得到从二品夫人的善意？谢云儿的心里头闷得厉害。
“早晚让你的宝贝儿子成为修罗一样的人物！”谢云儿心里想到了赵修撰的惨状，才愤愤然觉得舒了一口气，畅快起来。
王氏显然还是气得够呛，觉得宁蓁蓁仗着是赵家千金的救命恩人，巴巴搬救兵过来。
果然，那位救兵还明里暗里瞧不起云儿，眼里都是那个假千金。
天地良心，要是当年是云儿在谢家，那救了赵姝的，就是云儿了！
“上次诗会的时候，穿得什么模样，今日里，人家章夫人是从二品大员的夫人，她穿着倒是讨巧。一身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要成亲了！”王氏一想到宁蓁蓁，就烦闷。
“娘。”谢云儿沙哑着嗓子，“没事，您别生气。”
王氏的眉头皱起，“你怎么嗓子还哑着呢，我去找大夫。”
“是药三分毒。”谢云儿摇摇头，“再过两天就好了。”
她想要谋得那位皇子的心，最终诞下麟儿，父亲现在只是兵部侍郎，家里能请多好的大夫？残留下药性就不好了，谢云儿觉得，除了嗓子沙哑，其他没什么毛病，就拒绝再请大夫。
这段日子的相处也让王氏知道谢云儿的脾性，只能够顺着她。
“记得让人继续传消息。”谢云儿说道。
她不知道薛阮什么时候会对宁蓁蓁下手，打算先散播消息，说谢家人留下韵嘉做二小姐，把谢家的美名，还有她的名声给宣扬出去。
王氏点了点头。
在马车里，章氏看着宁蓁蓁。
虽然忽逢骤变，昔日里过于单薄的小姑娘，气色比她想的要好，身子骨看着比先前还更好一点。
章氏的目光软了下来，不像是刚在谢家，带着点不容亲近的厉色，“我都听姝姝说了。”她的手温暖而干燥，“你愿意把事情同姝姝，还有行之说清楚，很好。”
章夫人以前也看出了谢韵嘉的性格比较内敛，眉眼之中是有淡淡的愁，她以前还想着谢韵嘉是心性敏感，没想到从信中，还有姝姝的话中，知道还有这一节，“都过去了。”
她搂着宁蓁蓁，轻轻抚着小姑娘的背，软声哄着。
宁蓁蓁一愣，她作为人参精的时候，从未和女性长辈这样亲昵过，此时被章夫人抱着的感觉，给她祖父的那种温暖关怀感。
章夫人低头看了一眼宁蓁蓁，她的眼睛睁大，圆溜溜的。
她还以为这孩子会哭，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神情。
章夫人笑了，这种笑让她放心了不少，按照行之查得东西，林家虽然贫了些，但是有他们赵家，决计不会委屈了怀中的孩子。
王氏待她刻薄，以前嘉嘉一直很痛苦吧，现在知道不是亲生父母，反而有些释然。
章氏在谢家，看得出来，那王氏把谢云儿看成了眼珠子，甚至觉得如果当时谢云儿在谢家，救了姝姝的，是谢云儿才对。
章氏想着手书里谢云儿的为人，当年换成了谢云儿，她的姝姝恐怕就去了，王氏想让她也待谢云儿好，真的是想得美。
两人在马车里说这话，车辙滚滚直接往林家的宅院去了。
上次赵昱晖说得那些话让林堂和殷氏两人惶惶，虽说那是从二品大员之子，是状元郎还是翰林院的修撰，他们总觉得，不能吧，云儿不是那样的人。
等到和林凌再一聊，晚间两人怎么都没有休息好，心疼韵嘉的际遇，又因为云儿的那些事心里发凉。
殷氏连做了几天的噩梦。
梦里都是亲生女儿有着血淋淋的伤口不能愈合，站在原处无助地被人拔去了头发上的簪子，下人们打开了柜门，抱走了属于她的料子，别人送她的礼物，留给她空荡荡的房间。
殷氏在那天听到宁蓁蓁喊她娘亲，心里就是想要认下这个女儿，等到听到了赵昱晖的话，还有林凌的话，心里头就是割肉一般的疼，想一想，有赵家帮衬，不如把女儿认下，这个念头不停地在她心中旋转。
林堂更为沉得住气，他按照林凌说得那些消息打听过了。
真假千金这事本来就是京都里最热闹的事，林堂只要提一句，就有人滔滔不绝说着自己知道的消息，不用担心自己询问让人生疑心。
“谢家大小姐头上的头面，那可是百两银子。买的番邦过来的宝石还有香料，可不便宜。统共得有几百两银子，花在谢家大小姐身上，乖乖，说起来，这位大小姐也受得住，看着落落大方，一点儿都不像是小门小户出来的。”
“谢家大小姐也是可怜人，本来是千金大小姐，平白被林家给耽搁了，还是谢家人厚道，那位假千金也留下了，当做二小姐，还是大小姐厚道，不愧是真正的世家遗珠。”
“那位大小姐还是对林家有些怨言，重男轻女，书也不让她读，就是认识几个字，不像是二小姐，那才名啊……什么？你不信？这是我亲耳听到的，当时谢大小姐和郑家小姐在吃茶，我进入厢房里倒水，听到了一耳朵。”
“是不是二小姐天生就是克大小姐的？自己享福，把真千金给克到了贫家，然后听说前些日子还病了半个月，反而二小姐什么事都没有。”
“谢家大小姐好像想要参加诗会什么的，我觉得二小姐受了谢家那么多的恩惠，就应当把自己认识的那些贵人，都介绍给大小姐，还有布政使赵家，也应该多关照一些大小姐，而不是那个二小姐。”
所有的事实都摆在林堂的面前，谢云儿是被疼爱的大小姐，而且按照京都里的风向，都觉得韵嘉对不住谢家，谢家对韵嘉是天大的恩德，韵嘉应当感恩。
其实林堂打听出来的，有些是百姓的感慨，还有一些都是谢云儿托人放出来的消息，没想到，这些消息刚开始发酵，就被林堂听个正着。
配合林凌说得那些话，林堂的心中被火烤着。
下定了决心，等着赵家那位主母回来，他们林家要韵嘉这个孩子。
就在林堂还有殷氏翘首以盼，掐着指头数日子的时候，听到了自家院门被人敲响。
敲门的婆子避让开，然后露出了章夫人还有宁蓁蓁。
章夫人穿着的是浅褐色缠枝莲褙子，配着青金色马面裙，旁侧挽着一个笑盈盈的小姑娘，夫妻两人的眼珠子都凝在那未婚的小姑娘身上。
男儿家打扮的时候和林凌有些相似，现在做了女儿家打扮了，也不会错人她和林家的关系，要是林凌的身子还好着，两人站在一起，被淮南老家的人看到了，定然会赞叹。
宁蓁蓁知道章氏过来，猜到了将发生的事。
不像是之前穿旧衣，而是簇新的衣裙，烟纹绯色罗衣，脖颈挂着璎珞项圈，手腕上仍是那根玉镯，长发挽成了单螺，斜插一根红宝石莲花样式的发簪。
她肤色极白，这一身衬得喜气洋洋，像是有好事临门。
等到殷氏喝了宁蓁蓁奉上的茶，眼泪往下落，她总是担心未来会不会女儿对她有怨气，现在这一刻听到了喊她娘亲，她心里头是甘愿和满足。

第15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5
谢云儿盯着林堂还有殷氏，表情一瞬间有些难看。
明明林凌摔成那样，他们怎么还到了京都里？
谢云儿想着是，能够早点回谢家好，在未嫁人前学习一番，结果发现她前世已经嫁人生子，根本就沉不下去学习。
另外就是赵昱晖尚未被火烧，赵家还有多余的精力拽一把林韵嘉，让她的计划落空。
是的，不能称呼她为二妹妹了，韵嘉已经给林堂还有殷氏磕头，身份文牒在今日里拜访了谢家之后，会有从二品大员的章夫人去操办，当日就可以改成林韵嘉。
或许尚未满十四，现在的宁蓁蓁明显没有记忆里懂事，父亲谢平现在也只是浅笑着应着，并没有强烈要求认下韵嘉为干女儿。
谢云儿捏了捏眉心，事情已经成了定局，她就干脆往好处想一下。
薛阮就是个疯子，起码这一下怎么都不会连累到自己身上，她只会对付宁蓁蓁。
谢云儿判断谢平的心思，还是很准的。
谢平确实没什么心思想要认下韵嘉为干女儿，一来是那天宁蓁蓁强烈要求回林家，让他的心中对这个一向乖巧的女儿有了意见；二来就是因为王氏就算是听谢云儿的，同意留下宁蓁蓁，晚上和谢平安歇，还是会提到宁蓁蓁没有教养，让人生厌，不如谢云儿可亲可爱，果然不是谢家的种，一股子小家子气。
王氏说得多了，加上谢云儿是他的亲生女儿，就算是养在小商户里，还是端庄有礼，宁蓁蓁果然是血脉低贱，养在谢家，教养也就那样，他就没有心思认下宁蓁蓁为干女儿。毕竟，如果宁蓁蓁今后做了什么，反而还要连累谢家的名声受损。
既然不认宁蓁蓁，这次就要划清界限，谢平把其他的场面话说得漂亮，还把这些年韵嘉用过的东西都让她带走，另外还有丫鬟，还给了宁蓁蓁五百两银子，算是她以后的嫁妆。
本来谢平是只准备给个一百两的，谁让宁蓁蓁讨要丫鬟的时候，提到了谢云儿拿走了林家的一百两。
林家不过是个商户，都给了谢云儿一百两银子，他干脆咬咬牙，直接用五百两银子，等于断绝了林家与谢家的干系。
等到离开了谢家，王氏让身边的嬷嬷跟着去衙门，见证改韵嘉的身份文牒，等到从衙门出来，那嬷嬷直接离开，也算是再次重申了态度，谢家与林家今后毫无干系。
章氏等到人走了，拧了一把宁蓁蓁的面颊，笑着说道：“你呀，当时你没看到王夫人的脸色多难看，什么时候胆子大成这样了？”
宁蓁蓁挽住了章氏的臂膀，“我知道您疼我，我说的也是事实，林家都给了谢云儿一百两银子，谢大人要是好意思，也可以只给一百两。谁让谢大人丢不起人。”
章氏对着惴惴的林堂与殷氏说道，“不必担心，主要是这些日子王夫人花了不少银子在谢云儿身上，一口气拿出五百两银子，有些肉疼，不会因为这点钱，多生什么事端。而且就像是嘉嘉说的，你们都拿出了一百两银子，难道谢家还要拿得少一些？面上也过不去。”
宁蓁蓁笑着说道：“现在咱们家最缺银子，有了五百两，也算是解燃眉之急。”
林堂和殷氏两人相视一眼，卖了一间铺子加上再凑了点银子，才凑齐了一百两，谢家直接就是五百两银子，还是因为给谢云儿花得太多了……他们林家和谢家相比，实在差得太多了。
宁蓁蓁提议道：“爹、娘，有了银子，咱们请章姨吃饭。”
“是该如此。”林堂点点头。
殷氏也是点头。
要是没有这五百两银子，章氏可能不会让两人做东，现在有了这钱，也就应下了，带着一双儿女到酒楼里赴宴。
这一吃饭，章氏就察觉到，长子有些许不对了。
以前赵昱晖和韵嘉相交不深，见面不过是点头交，现在的赵昱晖明显是有些避开宁蓁蓁的。
按照女儿的说法，赵昱晖不光是帮忙遣人去淮南查林家，还带了宁蓁蓁一块儿出去，那一日还见到了林堂夫妻，怎么都不该如此生分。
姝姝还有宁蓁蓁两人说说笑笑，好像没有发现赵昱晖的那点生疏。
章氏端着一杯梅子酒，静静看着宁蓁蓁给赵昱晖敬酒。
儿子的眉眼疏冷，就是耳廓微微发红。
章氏手上动作一顿，然后转动酒杯，慢慢喝下了并不浓烈的梅子酒。
这梅子酒也就是女孩子会不胜酒力，赵昱晖喝一整壶都不会有事。
她的心中有些沉沉的，有些后悔自己跟着丈夫去福闽，以前赵昱晖与韵嘉不打交道，也不会有这桩事。
“马上就有螃蟹了，到时候我请你。”赵姝和宁蓁蓁咬耳朵。
宁蓁蓁喝了一点酒，面颊红扑扑的，眼睛也是水亮光泽，“好的呀。”
赵昱晖夹菜的时候，正好用余光瞥到了这一对小姐妹，手中一顿，继续夹起了那块儿排骨。
宁蓁蓁本来是打算当天和章氏说薛阮的事，结果吃完了酒，一个又一个哈欠，就回家休息。
和章氏说道，明日拜访，有很重要的事要说，章氏看着自家女儿也是脑袋如同小鸡啄米一样，笑着应了。
在林家的宅院里，宁蓁蓁和林凌招呼过后，做出了长姐的模样，揉了揉弟弟的脑袋，摇摇摆摆回房午睡。
殷氏收拾出来了房间，新买的被褥，还买了点熏香，房间里浮动的都是淡淡香气。
从细节里就可以看得出殷氏的用心，宁蓁蓁钻入到被子的时候，料子自然是不如谢家的，但是被晒得蓬松干燥，躺进去像是被人拥着一样。
午睡之后，宁蓁蓁漱口后看着殷氏绣花，陪着林凌说话，还到了前面的铺子里，看着林堂做布置，然后吃完了饭，又在弟弟的房间里给他诊脉，一会儿皱眉，一会儿舒展的。
把脉的事，林家人当做是她的胡闹。
但是觉得她这样也好，显得一家人毫不生分，让林家人惴惴的心安定了不少，觉得终于团聚，日子又有了盼头。
他们有一个宅子，一个铺子，有赵家帮忙，有谢家送的五百两银子，日子会好的，就连林凌也不像是过去那样，目光对上了宁蓁蓁的，总是会扬起一个笑容来。
最惊喜的还是殷氏，吃完了饭，宁蓁蓁给她按捏了肩背，让她的身子骨舒展了不少，还说要和她一起睡。
要把孩子认回来的时候，殷氏就用老丝瓜络把自己身上刷得通红，甚至还因为太过于用力留了擦伤。
晚上要和宁蓁蓁一起睡，她又用了老丝瓜络洗漱，还小心翼翼用了香胰子，浑身都是淡淡的香气，务必不让女儿觉得她脏。
宁蓁蓁在洗漱干净之后，就给老旧的伤口上自己制的祛疤药。
殷氏也因此看到了女儿的伤口。
今日在谢家，她看王氏愤愤不平，觉得章夫人应当待云儿更好一些，因为韵嘉顶替了云儿，要不然云儿才是赵家千金的救命恩人。
看到了这么多年过去，伤疤那么大一条触目惊心，她才知道为什么章氏疼爱女儿，帮着女儿，还有……那个不翼而飞的玉容膏对女儿有多重要。
“没事。”宁蓁蓁用手擦了殷氏的泪水，“我的祛疤药效果很好，慢慢就会淡了。”看了医书，发现医理药理还有经络与原先知晓的一样，她就开始给自己调试膏药了。
殷氏因为宁蓁蓁的动作暖心，又有些着急，只是给林凌把脉，又没有开方子，随着她玩也没关系，但是用在身上，殷氏就开始担心了，“什么方子？你爹也知道一点。不会伤了肌肤罢。”
看着殷氏披着衣衫就恨不得想要立即去问林堂，宁蓁蓁抓住了她的手腕，“这都是老旧伤，不会对我肌肤有碍，我用了一些日子，已经比先前淡了，你可以问青葙。”
现在林家一共两个丫鬟，一个是青葙，一个是改成了红枫的那个大力气丫鬟。
青葙和红枫两人轮流守着林凌，在宁蓁蓁再三安抚之下，殷氏才没喊青葙进屋子里。
晚间睡了，月光透过窗扉朦朦胧胧洒进来，殷氏听着宁蓁蓁均匀的呼吸声，小心翼翼握住了女儿的手，睡着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
早晨没在家里吃，外面不远处有个卖馄饨的早点铺，生意红红火火的，一家人也就去尝尝鲜。
给林凌带了一份回去，宁蓁蓁坐上了马车，往赵家去了。
章氏听着宁蓁蓁说“薛家姑娘心悦侯府二公子。”手上一抖，杯盏都坠落到了地面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她昨天还忧心儿子对宁蓁蓁起了心思，思量了许久，儿子已经做出了疏远宁蓁蓁的举动，只要之后少有交道就好，打算暂时就不同儿子聊。
谁知道，现在就听到了宁蓁蓁这样石破天惊的一句。
章氏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宁蓁蓁也心悦赵昱晖？
“不用管杯子。”章氏看着宁蓁蓁盯着杯子，摇摇头，“等会收拾就好。”
她只是盯着宁蓁蓁，想要从少女白皙的面容里看出点羞涩的情愫来。
宁蓁蓁不知道眼前人想到迤逦心思上去，以为她不相信自己的话。
要说薛阮喜欢侯府世子还好说一些，那二公子是什么心性？
尤其是薛阮有一个才华横溢前途光明的未婚夫，要说喜欢那浪荡子一样的秦二，实在是荒谬。
宁蓁蓁没把这事告诉赵姝还有赵昱晖也是这个原因，不一定可以说服他们，还有可能在薛阮面前露出痕迹。
章氏是长辈，经历的事情多，又有人脉，只要她有一丁点的怀疑，按照原主记忆里，委托刘大人查案，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宁蓁蓁认真地看着章氏，“我记得您认识那位大理寺的刘提刑是不是？刘大人心思细密，若是方便，还请托他查一查当年秦二公子的两位未婚妻发生的事，她们两人与薛姑娘有些纠葛，尤其是第一桩案子，当时薛家姑娘年幼，应该是有蛛丝马迹……”
“嘉嘉！”
宁蓁蓁正按照记忆说着，就听到了章氏猛地开口。
章氏的脸色有些发黑，因为儿子的模样，让她下意识地觉得眼前人也是喜欢赵昱晖的，所以用这样荒谬的说法来抹黑薛阮。
她虽然喜欢韵嘉，但是不是当做儿媳妇的那种喜欢！长子的婚事早已经定下。
“薛姑娘与行之的婚事是很早就定下的，薛姑娘的父亲与老爷是同窗，当时一起赶考就说过要结亲的事，等到我生了行之，薛大人有了薛姑娘，每年都是有走动的，这婚事无论是我家老爷还是我，都没有想要取消的想法。”
宁蓁蓁点点头，“我知道。”
女孩子的脸面薄，章氏不想直接让对方下不来台，只想多说说自己认定了薛阮的事。
宁蓁蓁跟着祖父通晓人情世故，对于关心自己的长辈，她十分尊重，静静听着章氏说话。
虽然章氏说得这些，她很早就听赵姝说过，但章氏要再说一次，她就听着。
章氏看着宁蓁蓁乖巧的模样，心中松了一口气，觉得行之与嘉嘉接触不深，还没有情根深种，两人都是守礼的好孩子。
她把韵嘉当做半个女儿，但是内心更认薛阮为儿媳，生怕韵嘉情根深种，于是声音很是严肃：“薛姑娘寄住在威武侯府，与世子还有二公子都是表兄妹的关系，并无私情，秦二公子的婚事坎坷了一些，与薛姑娘没什么干系，这话只许你说一次，以后不要再提。”顿了顿又说道，“你之前和姝姝、行之或者其他人说过没有？”
宁蓁蓁说道：“只和您说过。”
章氏刚松一口气，就听到宁蓁蓁继续说道：“章姨，这件事我只和您说，不过，刚刚的话，我还是得再次和您说一次，找刘提刑查案，肯定可以查出来的。”
章氏的脸色有些发黑，有些头疼，“嘉嘉，薛姑娘的品性……”
“章姨，我也知道没有证据，而我这样说很像是搬弄是非。”宁蓁蓁看着章姨，“我因为信得过您，知道您能容忍我，才说出口的。我知道您不愿意怀疑薛姑娘，刘大人的事您先记在心里，您不如先看看薛姑娘的贴身丫鬟是如何行事的，还有若是薛姑娘、秦二公子还有我，一起出现的时候，薛姑娘的反应，您看可好？要是有不妥了，对我有妒意，或者对我做了什么，您就可以委托刘大人查当年的事了。”
怎么又扯到了秦二公子身上，章氏有些无奈，而且为什么会对小丫头做什么。
章氏觉得听得稀里糊涂又头昏脑涨，就听到了宁蓁蓁丢下了一个大雷，“上次赏花宴的时候，我与秦二公子相谈甚欢，秦二公子对我有思慕之心，搞不好还想要求娶我，恩，这样一来的话，薛姑娘恐怕容不得我，就会露出破绽了。”
章氏猛地抬头，看着坐在自己旁侧小姑娘，唇瓣弯起笑容灿烂。

第16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6
“娘，您说上一次诗会？”赵姝想了想，说道，“上次诗会的话，首先是郑家千金……”
赵姝说得很细，说到了自己因为那些闲话和宁蓁蓁聊天，然后去房里梳妆之后，秦二公子和宁蓁蓁走在一处。
章氏听到了这里，手指忍不住扣住了手心，就看到了女儿恍然笑道，“对了，这桩事忘了同您说了。说不定还有嘉嘉妹妹的一桩好事，恩……您给看看合适不合适。”
章氏的心跳得有些快，开口说道：“你说得细一些。”
赵姝点点头，“当时谢云儿先说，‘韵嘉妹妹，你与秦二公子很是投缘啊。’然后所有人都噗嗤笑了出来，最重要的是秦二公子的脸红彤彤的，好像还当真有意。当时哥哥开口说正好遇上了给嘉嘉和秦二解围，薛姐姐也这样说，只是巧遇，因为我哥还有薛姐姐的话，众人才没笑了，不过接下来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打趣，恩……”赵姝一边想当时的情形，一边说道，“刚开始出现的时候，秦二的目光都在嘉嘉身上。后来打趣时候，也有些不好意思。”
章氏的手腕上有一串佛珠，这会儿捻动佛珠，从而让自己平心静气，听着女儿笑着说道：“秦二似乎是心悦嘉嘉。薛姐姐应当也看了出来，是不是打算牵红线？”
赵姝当时只觉得薛阮好心，想让嘉嘉排解一二，现在看来，说不定薛姐姐还想做个红娘，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章氏的声音都带着点颤音，“薛阮同你说得？”
“没有。”赵姝摇摇头，“那天嘉嘉的心情不好，本来都在打趣秦二公子还有嘉嘉，薛姐姐上前想要去扶嘉嘉，结果嘉嘉躲开了。”陷入到了回忆里，赵姝一直说着薛阮的好话，“不过薛姐姐也不生气，脾气很是温柔，还偷偷和我说，可以理解嘉嘉心情不好，想要一起约着踏青散心呢。刚开始下雨不好出门，后来天一晴，山路可能不好走的情况下，都约着我还有嘉嘉一起出行，结果谢云儿病了，嘉嘉不好出门，然后回来了之后，我和薛姐姐都有风寒，薛姐姐的病重一点，还说了，等到养好了在一起出游。”赵姝的眼睛弯起，“枫树叶都有些落了，景致也没那么好看，想来是薛姐姐想要……才会频频约嘉嘉。”
赵姝本来没这个想法，此时跟着母亲交谈，才恍然说不定是韵嘉和秦二的缘分到了。
秦二在京都里名声不大好，不过侯爷夫人都挺疼秦二，世子也是看重这个弟弟，要是成了，这婚事好不好呢？
有利也有弊，赵姝想着，娘亲是过来人，也给人保媒牵线过，正好让娘亲看看，就像是在薛姐姐的口中，那秦二读书不好，但是性格洒脱，想法也不拘泥，“薛姐姐还同我说过一些秦二的事，说他性情很好。”
哪儿用等着看薛阮有什么不对，这里就已经有些不对了。
章氏很清楚，薛阮与女儿并不亲近，与韵嘉也是淡淡，考虑到她与行之的婚事，她猜测是小女儿家的害羞，不会刻意让薛阮与赵姝交好。
现在薛阮不停地约不太相熟的韵嘉，就像是赵姝说得，真的为了表哥牵线？
章氏在心中就给了答案：可以，但是没太大必要。
因为韵嘉是世人知道的假千金，就算是有才名，在侯府嫡出二公子面前算什么？
薛阮如果是和秦二是非常好的表兄妹，想要私下里牵媒，当然说得过去，甚至其他人都也会相信。
只是……
章氏想到了宁蓁蓁通透的眼，目光诚挚，“章姨，我知道这些话可能会让您不舒服，还是说出口就是因为我觉得必须要这样做。我和姝姝自幼交好，把您当做娘亲来看，行之哥哥便是我的亲哥哥。我不想让姝姝或者是行之哥哥知道，免得心生龃龉。您就不同了，您认识刘提刑，可以直接把事情查的分明，两人成亲还有一些日子，您看看有什么不对和古怪，让刘提刑查一查就好。”
那些话不停地出现在她的脑中，让章氏也开始觉得，要不……查一查？
宁蓁蓁在章氏的心中种下了一粒种子，本来章氏准备刨出来扔掉，谁知道女儿的话给种子浇水，悄然破土而出。
“娘、娘？”
章氏才发现自己捻着佛珠许久。
“明日里我去探望一下薛姐姐……”
“不行。”章氏想也不想直接说道，看到了女儿怔住，才发现自己否得太快了。
她一瞬间想的就是宁蓁蓁和她说的话，汗毛都耸立了起来，勉强笑了笑，对着女儿说道：“你薛姐姐脸皮薄，你要是直接过去，岂不是让她害臊，要和嘉嘉一起去。”
赵姝点点头，“是啊，可以喊上嘉嘉。”
“你呀。”章氏的手指点在女儿的脑袋上，“不急在这一两天，嘉嘉才刚回林家，你让她消停一下，得和家里人磨合一下再说。”
等到章氏从女儿的房里出来了，背上都汗湿了。
凉风一吹，章氏打了一个寒噤，丫鬟连忙给章氏系上披风。
万嬷嬷让小厨房里煮了姜茶，回到了主院，章氏捧着姜茶就知道是跟着自己许久的万嬷嬷吩咐的，对她心不在焉笑了笑，慢慢喝了姜茶。
让其他人走开了，万嬷嬷说道：“是韵嘉小姐说了什么？关于侯府二公子的事？”
“是啊。”章氏说道，“我总觉得这样去查不太好……”
她知道万嬷嬷可靠，但是关于宁蓁蓁的话还是没有透露出去，她疼惜这个孩子，不想让人觉得嘉嘉嫉妒薛阮，只想她与嘉嘉两人知道就好。
万嬷嬷笑道：“有什么不好的？这可是婚姻大事，凡是疼儿女的，谁家不先查查对方底细？”想到了赵昱晖与薛阮的婚事，又说道，“也就是大公子与薛姑娘的婚事定的早，早些年又不停地走动，算是知根知底，才不用刻意打听，今后要给小姐定亲，那肯定是要查一查对方。”
真的算是知根知底吗？
章氏想着也就是薛阮的父母还在时候走动，考虑到有婚约，薛阮会害羞，薛阮与赵姝相交不深，她也不怎么刻意去见薛阮，薛阮有时候还会避开。
万嬷嬷看着章氏，继续说道：“您把韵嘉小姐当做亲女儿，肯定是要为她考虑的，既然手里有人，打听一下也安心。再说了，悄悄打听，不声张出去，就是图自己安心。”
万嬷嬷的话让章氏彻底下定了决心。
她打算给刘提刑的妻子下帖子，下个休沐日就过去拜访。
秦二公子的两个未婚妻一个死一个伤，活着的那个也送到了庵堂里，如果真的有人设局做出的，那找出来也是好事。
章氏想着自己今日也和宁蓁蓁反复说了，这件事不和其他人说，赵姝那里也安抚下来，暂且不和薛阮有联系，她就安了心。
万嬷嬷看着章氏长长舒一口气，把姜茶一饮而尽，笑眯眯地打开了门，让其他丫鬟进来，服侍夫人洗漱安歇。
当秦朗许踏入到了药堂里，就看到了宁蓁蓁正在抄写药材的名称。悬着腕，一笔笔写字，神色认真。
穿得和那次诗会差不多，只是头发更简单，只是一个单螺，发饰全无，只用一根碧青色的发带，因为她低头的动作，发带垂到了耳畔，让人的视线从发带挪到耳廓上。
似乎注意到了有人进入门，她抬头笑了笑，然后低着头继续把手里的那个字写完。
秦朗许在和人吃饭之后，听人说了假千金归位之事，吃了点解酒茶，就让人打听了林家的位置。
他以为是白跑一趟，没想到铺子居然是打开的。
再仔细一看，坐在堂中的人就是宁蓁蓁。
他往里走，然后就看到了宁蓁蓁抬头浅笑，一瞬间是血液涌动快了起来，上前屏住了呼吸，看着宁蓁蓁写的是白芷两字。
旁边已经有写好的一堆药材名，显然是晚些要贴在药材匣上的。
宁蓁蓁写完了之后，把笔搁在一边，再看看先前写的已经干了的字，放在一起，“秦二公子。”
秦朗许清了清嗓子，“你在写药材名？”
“对。”宁蓁蓁笑道，“我上次和你说我要回林家，林家开药铺，现在就开始做了。”
秦朗许看着宁蓁蓁的字，写得是工整小楷，“你这字写得太清楚了。”
“你以为大夫都是狂草？”宁蓁蓁笑了，眼睛弯起。
秦朗许的耳根发红，心跳得厉害，“我看给我请平安脉的大夫，上面写的字十分难认。”
“开方子的时候，是有些大夫这样做。”宁蓁蓁说道，“但是写贴在药匣上的名称，这样做了，到时候抓错了怎么办？”
秦朗许点点头，“是这个道理。”
林堂在旁边的边房里布置，听到了说话声音，就撩起了蓝色帘子。
看到了秦朗许，对方一丁点都没有注意到他，眼珠子几乎都凝在了女儿身上。
上次见到了赵昱晖，他和妻子都以为那赵家少爷有意，后来听说了有未婚妻是薛家姑娘，心中只是略略可惜，毕竟赵家虽好，但是好出他们林家更多。
现在又见到了这位秦朗许，目光落在女儿身上，这就是好女百家求？以前云儿还是他家的时候，他们一直很头疼她的婚事。
宁蓁蓁对着林堂行礼，秦朗许跟着宁蓁蓁，说道：“我家表妹与韵嘉姑娘交好。”
秦朗许想到表妹本来就要给他做媒，可惜前段时间表妹病了，没想到表妹还没有见到人，他反而先见到了宁蓁蓁。
难道这就是千里姻缘一线牵？
秦朗许喜滋滋地，直接抬出了表妹，表示要约着宁蓁蓁出去。
以前养林云儿，从不拘着她，还由着她舞刀弄枪，现在韵嘉回到了林家，不是陪着殷氏，就是陪着林凌，每天只在没开的药铺还有宅院里待着。
林堂不知道深门大院的那些规矩，只想着女儿出去逛逛也好，让红枫跟着宁蓁蓁。
秦朗许就是灵机一动，没想到真的约出了佳人。
他忍不住侧头看着宁蓁蓁，药堂里光线不如外面，在外看着她就更好看了，带着丫鬟跟着自己的身侧，让他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要是能够让他的那帮狐朋狗友看到了，估计得羡慕死。
他喜欢的人穿着这么简单，就还这么动人。
喜欢美人的秦朗许喜滋滋的，“表妹就在侯府里，我们现在……”
“秦二！”忽然有人喊道，是秦朗许的那帮好友。
领头的那人大笑，“我就说，吃饭的时候秦二就有些漫不经心，果然是来看佳人了。”
“是了，这不就碰上了，还是猴子你神机妙算。”
“准备一起去哪儿？不如秦二你带着林姑娘，咱们一起去打马球，让林姑娘看看咱们秦公子的风采。”
秦朗许本来想着让狐朋狗友羡慕，真的见到了这帮人，他们瞎胡说，就有些急了，跳了起来，“胡说什么？！林姑娘和我表妹是好友，是和我表妹有约，和我们混在一起算什么？”
宁蓁蓁看着其中一人的脖子，上面有个红肿大包，那脓疖让她忍不住想要动手去除掉。笑着说道：“秦二公子，你马球打得好？”
其他人接连说道：“自然是极好的。”
“别看秦二的书读的不好，马球那是一流的。”
“秦二，给林姑娘露一手！让林姑娘看看你的本事。”
宁蓁蓁看着秦朗许，“那我同你们友人一起，看你们打马球好不好？”
秦朗许还当真是马球高手，他心悦宁蓁蓁，自然是想在她面前出风头，此时小姑娘一笑，他骨头都酥了，清了清嗓子，下意识地想要放柔和声音，因为有好友在场，又不想表露出来，成了一种古怪的音调，“你既然想看马球，那我就和友人们约一场，我、我打得还行。”

第17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7
昔日里的才女忽逢巨变，从官宦千金成了小商女，态度依然是不卑不亢，诗书读得好，也没有恃才傲物的清高劲儿，露出瞧不起他们这些纨绔子弟的意思，这让秦朗许的狐朋狗友们对宁蓁蓁的评价很高。
尤其是宁蓁蓁还给了工部尚书之子陈溯一个偏方，那个消退不了的脓疖用黄豆捣烂覆住，等到出了脓头，再到林家的药堂里来，把脓头去掉再敷药就好了。
这脓头去掉，要到药堂里来，不要在家操作，要是去不干净，就会复发。
陈溯身上这个红肿地方，每次吃十天的药，消退之后过段时间就又会起来，反反复复十分磨人，他到后面吃药吃烦了，干脆就不吃药，过半个月也会消退。
但问题是，刚开始差不多半年才会起，后来时间缩短，上次才过了两个月，又起了，而且的一次比一次肿胀得难受。
这帮人不知道陈溯身上的脓疖能不能好，但听着宁蓁蓁温声细语说方子，像是很为陈溯考虑，对宁蓁蓁印象就很好。
陈溯听到宁蓁蓁说得语气肯定，尤其是他没说，对方就看出了会反复发作，打算用她的方子。
再说了，方子不成也没关系，反正只是外用黄豆，又不用他吃苦滋滋黑漆漆的药。
张靖还私下里和秦二说，“这位林姑娘性情不错，晚些你同侯夫人说一说，侯夫人本来就由着你，这事大概率能成。”
秦朗许想着，他的眼光就是好，不嫌林家家贫，离开了谢家，面上露出自得，“你们不要和她说些有得没得就行，把人惹羞了。”
张靖搂着秦朗许的脖颈，“还没下定，就给护上了？”
“就是因为没有定下。”
张靖说道：“那我们等着你的好消息。”
换上了护甲的秦朗许嘴角勾了勾，“走，开始了。”
踩着马镫，翻身上了红马，秦朗许注意到，宁蓁蓁的目光就落在了他身上。
有佳人在马球场，秦朗许抖擞精神，本来就擅长打马球，今天更是发挥了自己十二分的本事，球杆如他的臂膀，顺着他的心，指哪儿打哪儿。
他的这帮好友也给足了秦朗许面子，每当秦朗许入了一枚好球，就会喝彩。
等到秦朗许骑着马小跑到了宁蓁蓁的位置，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宁蓁蓁，“你觉得有趣吗？”
宁蓁蓁不光觉得有趣，还想要自己打一打马球，笑着点点头，“很有趣。”
秦朗许坐在高头大马上，单手扯着缰绳，另一只手抓着马球棍，神气活现的模样很是英姿勃发。
这也让宁蓁蓁不由得想，自己要是打马球是什么样子。
秦朗许回到了侯府，正好遇到了侯夫人和薛阮，对着母亲行礼，“娘，你和表妹去买东西了？”
因为生病，薛阮瘦了些，就和姨母逛街买些首饰还有衣料，她打算再次约见宁蓁蓁，不想被那位比下去了。
侯夫人掩鼻道，“怎么一身臭烘烘的。”
秦朗许脸上一红，好像也闻到了身上味道，听着表妹含笑说道：“表哥肯定是去打马球了，活动活动筋骨也好。”
她最喜欢表哥这种意气风发的模样，就是有些可惜，要是知道表哥去打马球，她下午时候就不去逛街，而是看表哥打马球。
侯夫人看着秦朗许，脸上晒得红彤彤的，无奈地说道，“怎么忽然想到去打马球了？你不是许久不打了吗？”
那是因为遇到了宁蓁蓁！
秦朗许想着打马球的缘由，笑容越来越灿烂，刚刚他先送宁蓁蓁回去，听着宁蓁蓁还说，想学骑马。
他脑子里已经想着，到时候成亲之后带着佳人去庄子里骑马。
不，应该说是去避暑庄园，反正他也没官职在身，天气热了跑到承德去避暑，那里有一大片的草场。
想着心里头火热，笑容这个时候就有些傻气了。
秦朗许不在乎地说道：“反正也没事，临时组局的，也就是随便玩玩。”
侯夫人想着，反正打马球也比其他的胡闹好，加上薛阮在场，不想让薛阮和儿子接触过多，吩咐秦朗许，“快去洗漱吧，一身汗臭味。”
“得令。”秦朗许心情好，还同娘亲说笑，然后一溜烟回房。
薛阮的手里搅动帕子，心中有些不安，她曾经对镜子，仔细看过自己的表情。
她的婚事是父母在世时候定的，万万没有悔婚的道理，所有的喜欢只能够藏起来，所以她特地想着表哥，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是不是会情绪外露。
当时，她想到嫁给表哥时候，也是这种痴痴的神情。
现在表哥笑得过于灿烂，是因为宁蓁蓁吗？
姨母在侯府里，在侯府里想要私下里和表哥说话是千难万难，只能在外去逮表哥。
可惜薛阮是想要逮人，因为很久不曾运动，缺乏锻炼的秦朗许直接在院子里躺着动弹不得，浑身酥麻得厉害。
就连吃饭，都没出院子，直接让人把饭菜送到了房里。
等到第四天还这样做，加上又正好听到了一件事，侯府世子大刀阔斧地坐在弟弟的面前，没好气地说道，“让你逞英雄。”
“我就是许久没有打马球了，今天好多了，估计明天就差不多了。”秦朗许歪在软榻上，没个正形，“哥，你怎么来了。”
“正好听到了消息，有人和我说，你喜欢曾经是谢家然后回到商户的，那位林家女？”
秦朗许本来骨头都是酥的，听到了哥哥的话，一下就坐直了，因为猛地动作，眼角重重一抽，倒吸一口凉气，“哥，你听谁说的？”
“陈溯。”
“啊。”
秦文泽：“他和我说，他的疖是林家姑娘亲手下了刀子，用火烤了之后，最后也是林家姑娘亲手缝合的。”
秦朗许想到了宁蓁蓁的话，笑道：“她还真会给人看诊啊，我之前以为她和我说笑。”
秦文泽沉默了一阵，对着弟弟说道，“你能接受喜欢的人，给别的男人动刀？甚至可能还会看别人的身子？”
秦朗许想也不想直接说道：“不能啊，但是陈溯这事不一样。”然后笑着说道，“哥，你看看，就这儿。”他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示意陈溯肿起的位置，“这点小接触，不碍事，我没那么小气，也就是成亲前，成亲之后，她要是喜欢给人看诊，只看妇人的病症就好了。”
秦文泽揉了揉眉心，其实听到了陈溯刚开始说这件事，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样抛头露面的宁蓁蓁配不上他弟弟，后来还是陈溯说好话，说是林家千金医术好，他难得睡了好觉，医术高明啊。而且对方还带上了手笼，也没直接碰，人善心美学问好也不倨傲，最关键的是……秦朗许喜欢她。
秦文泽知道弟弟的脾性，刚开始就故意说得重一些，看着弟弟不在意，才知道陈溯说得是真的。
秦文泽看着弟弟，“你就这般喜欢那个林韵嘉？”
“哥。”秦朗许有些扭捏，“接触不多，不过我觉得她的心性挺好，长得也好。”
秦文泽听到了最后一句，眼角一抽，这是大实话。
秦朗许又说道：“我也就是靠着爹娘还有哥哥你了，把姑娘当做眼珠子疼的高门妇人看不中我，我也不喜欢那种……怪没意思的，找个小门小户也挺好，也不敢约着我纳妾，找通房。”
“林家门楣太低了。”秦文泽摇摇头。
秦朗许清了清嗓子，“我这不是前两个未婚妻都不大顺嘛。连娘都说要给我缓缓再相看。林家是不太高，但是林家姑娘本人才名远扬，不是吗？而且品性也好，你看她可以留在谢家，不贪慕谢家的权势，就回到林家。”
秦文泽一开始对林韵嘉百般看不上，听到了陈溯的话，就觉得她应当是有可取之处，听到了弟弟的话，觉得也行，反正弟弟不着调，找个他喜欢也挺好，而且宁蓁蓁改了身份文牒之事，让他高看了对方一眼。
秦文泽又问道：“你和娘说了没有？”
秦朗许听到了哥哥的话，精神一震，知道哥哥差不多被说服了，“还没有，表妹和我说让我晚些和娘说。她帮我牵线，她是赵家未来的媳妇，赵家千金和林姑娘是手帕交。表妹帮我！”
秦文泽没好气地说道：“哪儿有这样偷偷摸摸的。别交给表妹，她要是成亲了还好说，现在还没有成亲，到时候连累她名声受损。”
“那怎么办？”
“妙芸先帮你看看。”秦文泽说道，“直接光明正大的过去，林家的药堂很快也要开了，到时候去诊脉，再让妙芸和娘亲说。”
妙芸是秦文泽的妻子，魏武侯府的世子妃。
秦朗许觉得也是有道理，鲤鱼打挺给哥哥行礼，“那就麻烦哥哥嫂嫂了，我到时候和表妹说清楚，让她不必刻意和林姑娘打听。”
秦文泽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想想，要不是因为婚事生波折，弟弟恐怕早就成亲了，现在有个喜欢的人，也挺好。
“你家妹妹还与林姑娘交好吗？”侯杰在翰林院外等着赵昱晖出来，等到寒暄了几句，就开始询问起来。
赵昱晖没想到侯杰会这样问，招呼侯杰上了马车，一边说话，“怎么问起这个。”
“她可了不得，给陈溯动刀子了，你不知道吗？”
赵昱晖一怔，他还当真不知道这件事，在心里给自己划了线，这些日子和妹妹都疏远了些，更遑论宁蓁蓁，“怎么回事。”
侯杰有个妹妹，最近身子不太好，想要看诊，因为马上又要成亲，不想在这个档口请大夫，就想问问看宁蓁蓁的医术如何，能不能单独邀请宁蓁蓁过去看看，要是宁蓁蓁能解决是最好的。
赵昱晖想到之前宁蓁蓁说着想要回林家，经营药铺，行医治病，心中有些波澜，她想要去做，这才多久，还当真去这样做了。
赵昱晖笑着侯杰：“怎么不直接和林姑娘说？”
“我倒是想，只是怕人误会。”侯杰笑着说道，“免得到时候秦二公子以为我也心悦那林姑娘。”
秦二？
赵昱晖忽然想到了赏花宴的事，心中一沉，“你是说威武侯府的二公子？”
“是。”侯杰说道，“我三弟弟和我说的，上次还请了林姑娘看他打马球，然后一连在侯府躺了好几天。”
侯杰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带着笑，一想到秦朗许的所作所为，就忍不住发笑。
赵昱晖扯了扯嘴角，也勉强笑了笑，把侯杰先送回书院。
侯杰是在安平书院里念书，是特地告假来找赵昱晖的，赵昱晖把人送回去了，马车从郊外往赵家行去。
发现街有些眼熟，那是林家药铺所在的街道。
让车夫停下，赵昱晖自个儿下了马车，到了药铺里。
药铺已经布置妥当，等到黄道吉日才正式开张，现在开了半扇门，要是紧急情况也给人看诊。
赵昱晖进入到药铺的时候，是林堂正在搬东西。
看到了赵昱晖，笑着说道：“赵修撰，您是来找章夫人的？”
赵昱晖一愣，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是有些心虚，娘亲居然也在林家。
已经到了林家药铺，总不能这个档口离开，跟着林堂撩起了帘子，从前面的店铺穿到后面的宅院里。
赵昱晖在正厅里坐了一会儿，就见着娘亲和宁蓁蓁一齐走过来，因为正好有傍晚的金光，敞开了门逆光而入。
赵昱晖的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词，蓬荜生辉。

第18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8
章氏看到了儿子，别开眼，不想让对方看到她的狼狈。
今日里看到了薛阮被拿下，心中一阵阵晕眩，她的眼睛是因为薛阮哭红的，脸上也有些浮肿。
按照刘大人的说法，昨日里拿下了薛阮的丫鬟，那丫鬟经不住，已经尽数都说了，在应证了口供之后，这案子就差不多定下了。
因为是她和刘提刑说的，刘提刑把前因后果都查得清楚，在拿下薛阮之前，和章氏说了这事，甚至章氏是看着刘提刑入魏武侯府。
她自己在侯府门口不远处等着，看到了薛阮被带上大理寺的青帷马车，整个人泪如雨下。
到了宁蓁蓁这里，在这位小辈面前失去体统，痛快哭了一场。
哭过了之后，再和宁蓁蓁说了薛阮的案子内情。
薛阮并没有天衣无缝的犯罪手法，只是因为两家人都觉得只是意外，没想到哀哀切切上门吊唁的薛阮是害了他们女儿凶手。
第一次的案子，刘提刑走访了周围的村民，有人认出了薛阮的画像，最为关键的是，其实那人还捡到了薛阮的金耳环，其他人没有深入去查，当时都当做意外去调查的，草草结案。
刘提刑是得了章氏的提醒去查案，就发现了这关键的证物。
至于说第二桩案子，薛阮送了那位姑娘一首诗，让她得了诗会的头筹，得了一盒上好的浸润了毒的胭脂，只有在喝酒之后，才会发作。
薛阮估摸着都用完了，请人喝酒，才让那姑娘毁容，但是她没想到的是，其实胭脂也还没有用完，因为比较贵重，脸又毁了，直接搁置了起来，也被刘提刑拿到了手。
两桩案子都有证物，加上丫鬟的口供，薛阮承不承认都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
如果不是章氏开口和刘提刑说，刘提刑也谁也想不到薛阮居然会害了两个无冤无仇的姑娘，而且理由……是如此荒谬。
满京都里，现在知道这事的就是宁蓁蓁，章氏就到了林家。
没想到傍晚，居然儿子也过来了。
赵昱晖收敛自己的心神，对着章氏行礼，“娘。”
章氏闷闷地应了一声。
赵昱晖这才发现娘亲的不对，是哭过了？他有些犹豫，最终没开口。
宁蓁蓁知道赵昱晖是聪明人，也不提这事。
在章氏提出要离开的时候，开口说道：“我送送你们。”
如果在今天之前，章氏十分提防长子与宁蓁蓁两人，现在就不必了，等到上了马车，闭着眼靠在马车的车壁上。
因为马车行驶，车帷掀起又落下，夕阳的光明灭不定，落在章氏的面容上。
本来在想怎么解释的赵昱晖，有些开始担心娘亲了。
是遇到了什么事，为什么要去林家？为什么哭成这样？想到林家是开药铺，难道是病了？
“我没事。”章氏捻动佛珠，“我就是有些倦了，晚上我再和你说。”
章氏晚上是让小厨房送饭到正院里单独吃的，简单吃了过后，按照宁蓁蓁的法子，先是用手帕裹着冰滚在脸上，然后再用剥了壳的热鸡蛋，交替敷眼，章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了不少，就差人去请长子到正院里。
水晶宫灯里的烛蕊被剪过之后，丫鬟们合拢了房门。
章氏要和赵昱晖说薛阮的事，但总不好开门见山就说这个，先从其他的事情开口，对着儿子说道：“你今日里，怎么去林家了？”
赵昱晖看到娘亲好了不少，就说了侯杰妹妹请人看诊的事。
“她还会给人看病？”章氏有些惊讶。
赵昱晖稍稍松了一口气，起码下午娘亲的状态不对，不是因为生病。
深吸一口气，说了宁蓁蓁给陈溯看诊，说了侯府的二公子对她有意。
赵昱晖低着头，没看到章氏的表情。
章氏深吸一口气，颤着声音求证，“你呢？”
赵昱晖想，他今日里是不应当听了侯杰的话就去林家，这样的姿态太急切了，笑了起来，刚想要说话，就看到母亲摇摇头。
章氏开口了之后，就觉得不妥，现在这个情况下，不必让儿子划清与宁蓁蓁的界限，“你是不是喜欢嘉嘉。”
赵昱晖先是脸上一热，继而是浑身冰凉，从椅子上站起来，撩起袍角就给章氏跪下，“儿子不敢。”
见到儿子似乎还要磕头解释，章氏上前一步扶住了赵昱晖，“你可以。”
赵昱晖想要说的话直接被哽住，回过神发现被娘亲拉起来，按在椅子上，“你和薛阮的婚事不成了，所以，如果你心悦嘉嘉，可以的。”
章氏觉得自己不应当先问那个话题，应当直接说薛阮的事。
赵昱晖如同被雷劈了一样，“婚事不成了？”
等到听了母亲的话，赵昱晖知道为什么这桩已经有十多年的婚约不成了，他的表情十分复杂。
章氏深吸一口气，说道：“这件事，过几天京都里就会有风声了。”
刘提刑给了时间，低调行事，也是让侯夫人来处理退婚的事。
章氏从未想过薛阮会心有所属，她叹了一口气，本来没想到让儿子那么快再相看其他人，但是因为儿子提到魏武侯府的二公子，又想到了之前宁蓁蓁的话，轻声说道：“很快就会退还庚帖，你且想一想嘉嘉的事。”
章氏想的没错，第二天魏武侯夫人先是入了宫，下午的时候，带着庚帖到了赵家。
侯夫人看着赵夫人并没有开口询问，心中也松了一口气，今日里和太后、皇后告罪，说了侄女的事，她心中已经是羞悲交加，现在不必和章氏再说一次内情，松了一口气。
每说一次薛阮做得事，她的心就像是被刀剜过一样，怎么会这样？
章氏看着侯夫人的模样，脸上化了妆，仍然掩不住她状态很差，勉强说了几句话，就送走了这位憔悴的侯夫人。
刚送走，章氏就看到了女儿过来。
“侯夫人怎么来了？”赵姝有些好奇，最好奇地是来了没多久，就要走了。
章氏不想解释，“你去找韵嘉，让她和你说。”
赵姝一愣，看着母亲揉着眉心，就点点头，“好。”
虽然她也不明白，侯夫人过来，韵嘉知道什么。
章氏补充说道，“不要去别的地方，不要先听别人说，听嘉嘉的。”
赵姝虽然觉得母亲的吩咐古怪，还是答应了下来。
章氏的手按在赵姝的肩膀上，捏着眉心往正院的方向行去。
等到了林家的宅院里，赵姝听到了宁蓁蓁的话，长大了嘴，“不会吧。”
好几次她中途都想要打断宁蓁蓁，只因为这件事太出乎她的意料，像是听话本一样，而那个里面让人毛骨悚然的犯人就是薛阮。
到了最后，只有怔怔然，然后摇头，“不可能的。”
宁蓁蓁想着，所以这就是章氏不想和女儿解释的原因，一边分拣药材，一边说道，“今天侯夫人过去应该是退庚帖，等到你回府了之后，不要让你娘还有你兄长烦心。”
“我知道。”赵姝的表情有些忧郁，“我只是想不通，柳小姐还有邝小姐的事发生之后，薛……还很是憔悴了一段时间。”薛姐姐这三个字是说不出口了。
宁蓁蓁说道，“太像是意外了，所以没人往这个方面去想。”
赵姝双手托腮，一会儿看看院子里的枫树，一会儿看看宁蓁蓁，再三叹气。
赵姝半晌之后，感慨地说道，“幸好有刘大人。要不然……”她忽然一悚，那侯府二公子喜欢宁蓁蓁，如果要是案子没有查出来，当时薛阮又三番两次想要约宁蓁蓁，是不是代表要对她下手？
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她看着正在折腾药材的好友，觉得万分庆幸！
她对薛阮的印象是不错，但是相比于韵嘉，那就远远不够看了。
幸好刘提刑破了案子，她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
赵姝又有一个疑问，“我娘特地给你说了，让你和我解释？”
“不是。”宁蓁蓁已经把药材分拣好，放到了药杵里，开始捣药，“因为这件事就是我发现的，让章姨与刘提刑说。”
赵姝的眼睛瞪大了，万万没想到事情的源头是在这里。
宁蓁蓁一笑，“你以为我当时为什么不愿意搭理薛姑娘？她刚开始看到我和秦二公子走在一起，一瞬间恨不得要杀了我。”
赵姝看着宁蓁蓁捣药，筛药，两人说这话，忽然听到了院门被敲响。
“我来。”
两个丫鬟一个在前面帮忙，一个守在林凌的房间里，赵姝亲自去开门。
开门之后，看到了门口穿着官服的刘提刑还有后面的衙役，腿都要软了。
擅长侦办案件的刘提刑记忆力不错，知道这位是赵千金，笑了笑，“林姑娘可在？”
“在。”
赵姝退让开，然后回头带着颤音，“嘉嘉，有……官大人找你。”
她一瞬间的念头就是，难道嘉嘉也犯了事？
不过很快赵姝就知道自己是想多了，刘提刑过来，是因为薛阮提了一个要求，想要见一见宁蓁蓁，才肯认罪。
宁蓁蓁有些惊讶，“要见我？”
“敢问姑娘是否方便。”
这并不是强制性的，只是要是宁蓁蓁见了一面之后，可以方便早点把案子落下帷幕。
“好。”宁蓁蓁同意了，她也有点好奇，薛阮要说些什么。

第19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19
宁蓁蓁到了监牢里，见到了被单独扣押的薛阮。
背后是茅草，薛阮本是坐在边侧，看着墙壁上的小窗，等到人来了之后，就看向了宁蓁蓁。
薛阮笑了笑，眼角沁出了泪水，她本来定的是今天约宁蓁蓁出门，要是运气好，直接眼前人就死了，没想到会被刘提刑带人抓住。
她还记得表哥的眼神，除了不敢置信的震惊，然后一闪而过的是恐惧，表哥怕她……
薛阮想到这个，心都有些碎了，还很恨刘提刑为什么要这个档口抓她，哪怕是当着其他人的面也好，只要不是表哥的面前就好。
薛阮从未想过自己会被抓住，她总觉得，要么是她最后把对表哥的思念藏好，好好和赵昱晖过日子；要么是无法接受和赵昱晖大婚，把一切都埋藏沉沦。谁曾想，在事情都已经过去，她和邝小姐还有书信往来的情况下，就被抓了。
薛阮不知道，如果没有宁蓁蓁横插一杠，她还当真是成亲当日闹出的第三件血案。
“好久不见。”薛阮轻声说道。
在昏暗的牢房里，宁蓁蓁笑得比她还灿烂，“好久不见。”
薛阮露出了浅笑，因为阴暗潮湿还有怪味的牢房，她什么都吃不下，脸色苍白，还是不想在宁蓁蓁面前保留她的体面，“我还想着，今天和你一起散散心，和你说一说表哥的事，我表哥心悦你，希望今后你能待表哥好。”
其实她更想要见表哥，但是想到了表哥恐惧的神情，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还是见宁蓁蓁好了，表哥既然喜欢她，她也注定无法和表哥在一起，还不如让他们好好过日子。所以，薛阮打算和宁蓁蓁说一说秦朗许的好处，她是要死了，死后表哥与表嫂的日子和美……
想到这个，她就心中不甘，只是她注定是要死的，表哥过得好就好。
“如果你没被抓，散心是有可能的。”宁蓁蓁应了一声，然后笑着说道，“不过，我是不会死的，也不会被你毁容。你被抓起来，也是我提供线索。”
薛阮一怔，猛地死死看着宁蓁蓁，没想到对方微微一笑，在昏暗的牢房里，显露出天真烂漫来。
但是宁蓁蓁的话对薛阮来说，却很残忍，“你为什么会觉得你表哥过得好呢？有你这样的表妹，又在他的面前被抓的，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亲近女人了。而且，你的事，京都里必定是风风雨雨，有谁有愿意嫁给秦二公子呢？”
薛阮最在意的就是秦朗许，无法冷静继续坐着，站了起来恶狠狠盯着宁蓁蓁，看到她不为所动，又变了神色哀婉起来，呼吸急促，“林姑娘，我表哥风姿卓越，友爱兄长，最重要的是出身好，那就算是谢家也比不得的，你是不是很讨厌谢云儿？谢云儿除了家世之外，处处不如你，但是你光是家世，就弱她太多。若你是侯夫人，谢云儿总不能嫁得比你好。”
宁蓁蓁想着，谢云儿很有想法，要等高位呢，心中想着，脸上笑着：“谢云儿嫁得如何和我没什么干系。好啦，侯府如何，与我不相干。先前与你表哥走得近，是因为我知道你会嫉妒，好露出马脚让我捉住。要知道，没人愿意相信薛姑娘是凶手，若不是薛姑娘你对我太热忱，怎么会让人起疑？”
薛阮看着宁蓁蓁，心中一阵阵发寒，忽然有一个感觉，宁蓁蓁是知道了她的事，然后故意与表哥表现出亲昵的状况。
双手捏着木栏，表情出现了一丝扭曲，她想到了世子妃还与自己说了宁蓁蓁的事，让她不要去和宁蓁蓁多交流，试探还有保媒的事，都交给她。
薛阮上下牙齿轻颤，想到了当时世子妃的话，“我听世子说，就没见过二公子对哪家姑娘这么上心，这就叫做好事多磨。”
薛阮的眼珠子发红，对着宁蓁蓁说道，“你对我表哥这么残忍？”
“这就叫做残忍了？”宁蓁蓁的眼睛很诚恳，看着薛阮，“我没有害人性命，也没有毁人脸面，还给秦二公子的好友治病呢，还治好了！”
原本她要行医可能还没有那么顺利，但是因为陈溯，开始行医，等到准备好了所有的药材，还可以给弟弟看诊，也都是拖秦朗许的福。
想到了这里，宁蓁蓁笑容很甜，“秦二公子喜欢美人，但是我若是嫁人，要一人一世一双人。所以……我和你表哥没什么缘分。想一想，如果要是和秦二公子说清楚，他也不会觉得我残忍。论起来，薛姑娘才是彻底的毒。”宁蓁蓁抿唇一笑，眼珠子一转，“现在好啦，终于捉住你了，不用担心你再做出旁的事来。我很奇怪，薛姑娘，你要是真的喜欢你表哥，何必害两人性命，直接求了侯夫人，让她替你退婚，替你做主不就好了？”
“你不懂。”薛阮咬着嘴唇，不想说表哥不喜欢她，这么伤人的事实，扬声喊道，“来人啊，我招了。”
她不想再和宁蓁蓁有任何的交谈，是她犯蠢，今日里就不应该用这个机会和宁蓁蓁谈话，没得到对方的承诺，反而被对方气得够呛。
其实无论是谢韵嘉的前世，还是现在，最终薛阮都没办法和秦二在一起，反而折了那么多人命在里面。要求是了侯夫人，总比现在害人好。
宁蓁蓁确实不懂薛阮，不过想一下，她就不是正常人，也不需要去懂。
看到了有衙役过来，就站起身。
薛阮在看到了宁蓁蓁往前走，忽然注意到了一位穿着官袍的人走向宁蓁蓁。
眼睛眯起，认出了那人是赵昱晖。
薛阮低低笑了，宁蓁蓁是为了赵昱晖，一人一世一双人？那不就是赵家？
眼角沁出了泪水，越笑声音越大，成了凄厉的悲愤。
抓了她，正好给宁蓁蓁挪位置，可怜她表哥喜欢那宁蓁蓁。
在听到了薛阮失态笑成那般模样，赵昱晖就捂住了宁蓁蓁的耳朵。
宁蓁蓁先是一愣，并没有遮住薛阮的笑声，等到笑声没了，拉下了赵昱晖的手，“赵大哥怎么过来了？”
赵昱晖看着宁蓁蓁，她表情如常，心里松了一口气，才说道：“姝姝到了翰林院寻我。”
当时他听了赵姝的话，就和上峰告假，来到了这里，而赵姝就在不远处候着。
因为薛阮是他之前的未婚妻，刘提刑担心赵昱晖的存在太刺激薛阮，只让他在一边等着。
女监不同于男监，牢房里空荡荡的，只有墙壁上跳跃的火光，赵昱晖看着宁蓁蓁的侧脸，少女的睫毛长而卷，浓密像是扇子，因为他的话，微微扇动，“她没和你说什么罢。”
“没什么，就是觉得我要嫁给她表哥，本来想要和我说说表哥的好话。”
赵昱晖隔得远，除了最后薛阮发狂的笑声，其他都没有听到，听到了宁蓁蓁的话，心中一跳，声音里有隐隐的紧张，“那你是怎么和她说的？”
“我说，秦二喜欢美人，我要是嫁人，要一人一世一双人。”宁蓁蓁坦然说道，“与她表哥没有缘分。而且，她的事才坏了秦二婚事。这消息瞒不住的，晚些时候满京都的人都知道秦二有这样一个表妹，这两年，秦二的婚事恐怕很难。”
赵昱晖的心中一烫，他的前未婚妻就在这监牢里收押，但是听到了宁蓁蓁说一人一世一双人，就想到了昨晚上母亲说的那句，“可以的。”
他低头看着宁蓁蓁，她尚且懵懂不知情愫。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见到了刘提刑过来，他对着宁蓁蓁行了一礼，“多谢林姑娘。”
刘提刑生得一脸正气，宁蓁蓁侧过身子避开他的大礼，“薛姑娘已经招供了？”
刘提刑释然笑道：“是，所以我才感激林姑娘。”
薛阮的丫鬟只是吓唬两句，看到了证物就哆哆嗦嗦把事情全说了，而薛阮就不一样了，堪比先前连杀六人的恶犯，就算是看到了已经写清楚的案卷，仍是说，她不知道。
也就是今天才松了口，愿意见过了宁蓁蓁之后，签名按下手印。
宁蓁蓁愿意过来，省了他一大麻烦。
“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宁蓁蓁笑道，“刘大人破案才辛苦了。”
一边说这话，刘提刑把赵昱晖与宁蓁蓁两人送了出去。
等到刘提刑离开，赵姝就赶了过来，抓着宁蓁蓁的手，然后仔细打量了一下，“她认罪了？”
“恩。”宁蓁蓁点点头。
“先回去。”赵昱晖说道，“先用柚子叶去去晦气。”
为了避免林家人担心，没说要去监牢的事，现在宁蓁蓁就跟着赵家兄妹两人一起到了赵府。
巧合的是，今日里因为和薛阮退亲，府里备了火盆还有柚子叶。
三人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侧门口备着火盆。
“这是正好。”赵姝笑着说道。
于是三人都跨了火盆，淋了柚子叶水，去掉了因为薛阮而沾染的晦气。
“你说的是，魏武侯府的二公子果然不是个好的。”王氏这一日在外回来之后，就和谢云儿说道，“居然能勾得表妹为他杀人。”
谢云儿猛地抬头，声音比生病以前，要低哑一些，“你说什么？！”
她的身体好了，但是喉咙依然是嘶哑。
刚开始她想撑着不吃药，后来发现怎么嗓子都好不了，换了大夫之后，声音恢复了些，只是没有之前悦耳。
在恢复期间，谢云儿不怎么出门，这嗓子想着慢慢养着，没想到一段时间没出门，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王氏说道：“那个寄住在侯府的薛阮，杀了一个，害了一个，已经被判了斩立决！”
谢云儿的目光流露出惊骇，怎么会……发生的这么快，连忙问道，“那她和赵修撰的婚事。”
“早就取消了。”王氏说道，“薛阮被抓的第二天，侯爷侯夫人就进宫请罪，然后下午就退了和赵家的亲事。”
那赵昱晖岂不是什么事都没有？！
谢云儿捏着拳，咬着牙根，心里头十分不畅快。
这也是王氏打听薛阮之事的缘由，此时含笑看着女儿说道：“那找修撰可是人中龙凤，与我云儿堪称良配。”
谢云儿因为没出门，又比之前白了几分，王氏的心中，女儿千好万好，此时王氏就觉得，赵昱晖是个好对象，“你可知道他们赵家有个什么家训？”
王氏对赵昱晖实在太满意了，不等着女儿回答，就说道，“男子年方四十无子方可纳妾，估计这些日子，给赵家的帖子要多起来了。”
赵云儿一想到赵昱晖前世被火燎一样的模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娘，不合适。”她摇头。
“怎么不合适？”王氏都想好了，“我家女儿救了她家女儿，本来就有救命恩人这一重，这是亲上加亲，正合适呢。”

第20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0
其他的事，王氏都可以顺着谢云儿，但是看准了未来对象的事，这一次她是下定了决心，可不管谢云儿的说辞。
谢云儿的生辰宴席，虽然不是及笄，但王氏准备大办一场，邀请了章氏。
只是，章氏的嬷嬷过来送了贺礼，客气地表示赵家人给宁蓁蓁过生日，不能出席谢云儿的生辰宴。
王氏的脸都要扭曲了，等到人出了门，就把礼盒给砸了，“气死我了，又是那个假货坏我的事！”
谢云儿也不喜欢赵家这样打脸，但想想也正常，真正救了赵姝的是宁蓁蓁，所以赵家偏向宁蓁蓁。“娘，我就说别老看着赵昱晖，赵家人心里指不定怨着我，我要是不回来，韵嘉还是谢家千金呢，他们心里头都是那个韵嘉。”
王氏从赵家没来人，就扭曲着脸，“那个杀千刀的假货！当时就不应该轻轻松松放她走，还给五百两？我呸，应该直接灌一碗汤药，给我云儿赔命！让我云儿苦了这么多年！”
谢云儿也不喜欢宁蓁蓁，只是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会不会赵家人要定下林韵嘉？”
仔细想一想，也不是不可能，赵姝和林韵嘉的关系好，以前有薛阮在，现在已经没有婚约在身，难道要……
谢云儿的表情有些扭曲，她还差点忘了，侯府二公子秦朗许喜欢那个宁蓁蓁，现在赵家人说不定也想要这个宁蓁蓁。
一个假货，还成了百家求？！！
“怎么可能？！”王氏嗤笑了一声。
王氏接着说道：“云儿，我之前也知道一些假货的事，因为懒得扰乱你的心思，一直没有同你说。她现在能耐着，抛头露面，做了一个女大夫，坐堂给人看诊，稍微有点底蕴的人家，怎么可能让人这样抛头露面。还有啊，最好笑的就是，她还给男儿看病，就是侯府二公子的那位好友，指不定是想要攀龙附凤，没想到吧，白白露面了，现在二公子出去散心了。”
谢云儿想想本朝高祖年间也有赫赫有名的女医，最厉害的还得过太后的青眼，但是，总体而言，女医只有家贫之人才会去做。谢云儿松了一口气，“秦二公子散心去了？”
“这样大的事，又是魏武侯府理亏，侯夫人还有二公子一齐出京了。”王氏说道，“我估摸着，起码过年才会回来，得等薛……那个人死了再说。”
王氏打听了薛阮的事迹，不愿意直接提起，心里头觉得发毛，只含糊用那个人指代。
谢云儿抿唇一笑，如此说来，宁蓁蓁便不可与这两户结亲，她松了一口气，不过……“她怎么会医术？”
“平时就喜欢抱着书读，指不定什么时候会的。”王氏说道。
谢云儿前世也听母亲说过谢韵嘉的天分，心中有些嫉妒那人的天分，听到母亲接着说道，“半吊子的水准，别医死人了。”
谢云儿的笑意更盛，是了，要是今后有想要与林家结亲的，只要让宁蓁蓁医死人就好了。
此时的生辰宴，林凌也被推着轮椅去的。
轮椅是赵姝看到了牛拉的板车，和宁蓁蓁反复商讨之后，两人做出了图纸，找木匠做得。
如今轮椅摆在药堂里，凡是家里有瘫痪之人，轮椅就免费赠送。
宁蓁蓁把林家那位神医“林一针”的行医札记看了，结合上辈子祖父给看诊的札记，她得试着摸索怎么给林凌治腿。
而送轮椅，就有了借口顺便去对方家看一看，就有了病人！宁蓁蓁通过给其他人治病，就可以完善自己的想法，医治好林凌。
只是目前宁蓁蓁的打算，只有赵昱晖还有章氏猜到了，其他人尚且不知道。
章氏还因为猜到了宁蓁蓁打算，私下里找了赵昱晖，郑重其事地说道，“她是铁了心要给林凌治病，林凌是她的弟弟，但是她显然还要给其他人治病，而且一旦治好之后，她的病人也不会局限于女子。”
章氏想要问的，就是儿子受不受得了。
行医治病当然是好事，但是行医的人是他的妻子，他可受得了？
“若是能治好，那是功德在身。”赵昱晖的神色清明，语气也是郑重，“今后也应当行医看病。”
这些日子和宁蓁蓁接触的多了，他知道对方对行医治病很是有执念，若是能解病人苦楚，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要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节，那太过于迂腐了。
上次知道宁蓁蓁给陈溯动刀之后，章氏心里就在想这件事。
如果要是没有薛阮这个准儿媳妇，那么接受一个女医作为自己的儿媳妇，她还真没那么快可以接受得了。
因为薛阮的事，满京都里没订婚的人家，定亲前都多了一个步骤，相看，免得再发生薛阮杀人那样的悲剧。
而赵家差点要迎薛阮进门，章氏和丈夫通了书信，赵昱晖想要什么样的妻子都是好的。
知道了儿子想清楚了，章氏又觉得，要给林凌治病，正是体现了宁蓁蓁的心性好，只要儿子可以接受，她就晚些可以替儿子提亲，若是儿子不喜，趁早断了心思。
得到了儿子肯定的回答，章氏也不急着向林家提亲。
其他人伸出的橄榄枝，章氏不接招，只说再压一压儿子的婚事，儿子那边探明了宁蓁蓁的意思，再提结亲之事。
此时，林家院子太小，此时林家依然是在酒楼里请了赵家一家人，给宁蓁蓁庆生。
“长寿面好了。”小二唱喏，用木托盘给送上了银丝长寿面。
这碗并不大，用鸡汤煮得面，只撒了点葱花。
宁蓁蓁用筷子一口气吃完，等到吃完了之后，众人说些吉利话，挨个送上生辰礼物。
林凌有了轮椅，也并不想出门，但是因为是姐姐回家的第一个生辰，也一起祝寿。
他送的礼，是他自己雕的一块儿玉章。
赵昱晖本想送一根发簪，此时尚未定亲，到底觉得太过于孟浪，就寻了铁匠，送了针灸的金针、银针两套，装在他选定的匣子里。
在场的生辰礼，唯有赵昱晖的最得宁蓁蓁的喜好，戳进了她的心窝子里，甜甜喊了一声，弯起来的眼睛里都是赵昱晖的影子，“谢谢行之哥哥。”
笑容让赵昱晖红了耳根。
林凌多看了赵昱晖一眼，察觉到了那点暧昧，赵姝依然是迟钝的，只是懊恼，自己送的礼物居然被哥哥比下去了。
等到了正午，所有的菜品依次送入，正好是秋高气爽，螃蟹肥美之时，一人两只八爪蟹，配上点梅子酒，听着小辈们说些活泼话，一扫之前的郁气沉沉。
薛阮是侯夫人的侄女，到底给她留了体面，行刑是单开的场，也没让人围观。
等到结束了之后，早就由魏武侯府的人候着，把尸首装入到棺材里，到荒郊野外找地埋了。
要不是残留的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都不知道这人已经去了。
闺阁小姐们又是怕，又是有些好奇，有胆子大的，过了时辰悄悄往午门走一遭，看到了暗红色的血渍，心儿扑通扑通地直跳，然后同人悄声说一句，“可真吓人啊。”
“可不是吗？”
昔日里和薛阮交好的，谁不怕着？这种事又是难得的热闹事，她们就在雅间里感慨薛阮的厉害。
这一次的集会是在集英楼，距离午门不远处，上一次诗会的人，除了薛阮、宁蓁蓁还有赵姝三人，其他女子都到了。
谢云儿的声音并未恢复，但这种女儿家的集会，她是不能错过的。
此时谢云儿捻着杯子，想着上辈子可是有人围观薛阮的行刑。
上辈子除了害两位女子，薛阮还在火烧新房，除了伤了赵修撰之外，还生生烧死了两个丫鬟，一个婆子重伤，熬了半年之后去了，所以案情查清之后，圣上震怒，并没有给魏武侯府留情面，当众行刑。
“也不知道那位秦二公子，还能找个什么对象。”
“这侯夫人和秦二公子都已经出京了，估计暂且这两年都压一压这件事。”
“太吓人了，之前秦二不是和那个林家女走在一起吗？”
郑清宁笑着说道，“林韵嘉的运气真好，差一点，说不定她就是第三个人。”
“是啊是啊。”
“想一下，可真可怕。”
谢云儿可惜的就是宁蓁蓁没有成为那第三人，此时说道，“韵嘉妹妹如今在行医，你们可知道？”
“谁不知道？”郑清宁笑着拍手，她和谢云儿两人好得跟什么似的，就是因为都不喜欢林韵嘉，“她啊，先前还想着讨好秦二公子，现在秦二公子人不在京都里，真的是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清宁，你目光狭隘。”谢云儿含笑意，说道，“韵嘉妹妹是胸有丘壑，想要行医治病，做个女大夫，要名扬万世。”
“做个女大夫，有给男人家治病的？”陈琳忽然冷笑道，“谢家小姐，你这个人才蔫儿坏，明明是看林韵嘉的笑话，认得几个字，就瞎用成语，说名扬万世？给人挖坑呢！当别人都是傻子，看不出吗？”
谢云儿忽然意识到，陈琳是那陈溯的妹妹。
房间里一时陷入了尴尬，有人扯着陈琳的衣袖，似乎是想要说和。
忽然就听到了砰地一声，房间的门被人踹开。
女眷们发出了尖叫，就连谢云儿也是，因为她的声音尚未恢复，比平常人要粗，很是明显。
陈溯站在门口，直接就听出了谢云儿的声音，目光凝在谢云儿的身上，“酸了吧唧的公鸭嗓，挑拨是非厉害的很。”
谢云儿的声音很明显，陈溯绕了一圈，目光聚集在自己妹妹身上，“刚刚是谁挑拨？”
谢云儿的心跳的很快，她万万没想到，陈溯的身后跟着的赫然是太子！
“刚回谢家的谢千金。”陈琳说道，“还有郑家千金。”
陈溯是跟着秦二胡闹的人，此时就把两人给数落了一顿，尤其是跟着太子说道，“娶妻当取贤，我不知道其他人如何，我只知道这两人十分不贤。”
等到关了房门，众人也没有了说笑的心思，三三两两都散了。
郑清宁一直哭着，她尚未定亲，就被陈溯瞎胡说，在太子面前说她不贤德？！
谢云儿的表情则是淡然的多，太子素有贤名，也就是因为贤名拖累。在她的记忆里，即将要发生地动，而太子在地动过后去赈灾，没想到没有被余震震死，却染上了要命的病，天花！
算算日子，地动就要发生了。
而谢云儿不知道的是，宁蓁蓁也知道天花之事，她才买了一头染了牛痘的牛，这个正好是可以抵抗天花的。

第21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 21
“你好好跟着李嬷嬷学规矩，这半年的时间，不得出门。”王氏对着谢云儿说道。
“娘？！”
王氏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听谢云儿的那些话，转头就走。
谢云儿本来以为，三日之后就会是地动，太子根本没时间嚼舌头，等到地动了之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地动之事上，她和郑清宁被说不贤德之事就过去了。
谁知道，自己的兄长谢鑫听到了这个消息，和父亲告黑状，父亲谢平大发雷霆，就连王氏也铁了心要请一位规矩严格的嬷嬷约束谢云儿。
谢云儿听到了李嬷嬷的名字，整个人如遭雷劈，上辈子就是这位嬷嬷。
这位李嬷嬷刻薄到变态，最让她崩溃的是，她做得不好时候，李嬷嬷会拧她的胸脯，少女刚开始发育，那一处脆弱，被嬷嬷拧了，不会留青紫伤痕，而她痛得流泪。
母亲那边是下定了决心要请这位嬷嬷，父亲那边不敢撒泼，她就找到了谢鑫，问他为什么要告黑状。
谢云儿的一双眸子里像是有火焰在跳跃，那是因为愤怒而生的怒火。
前世，谢鑫瞧不起自己，但是也从未嚼舌头，今生她的举止没什么错处，为何谢鑫毫无友爱幼妹之心？
让她居然被闭门半年不得外出，凭什么？她还有一年不到就要及笄，这种关键时期，被禁足了，怎么认识那三皇子？！
一想到谢鑫坏了自己的计划，谢云儿激动的眼眶发红，眼泪都挤了出来。
谢鑫看出了谢云儿的愤怒和浓厚的恨意，并没有愧疚，反而更觉得自己做的对。
“早就应该请嬷嬷还有女师父了，免得你天天在外浪荡，字都认不全，还学着和别人嚼舌头，”谢鑫没好气地说道，“平白连累我的名声。”
在谢鑫看来，谢云儿得了太子的呵斥，就应当主动和父亲母亲说，她居然不要脸地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果然是小门小户养出来的。
于是谢鑫就利落地和父亲说了这件事，暂定约束半年时间，要是没学出个明堂，约束到一年也是有可能的。
谢云儿的身子发抖，她也看不上她的这位哥哥，说起来前世林凌腿没坏，还考上了状元，能给林韵嘉的脸上添光，而谢鑫有什么？一事无成？！
最后娶了河东狮，提刀杀上了青楼，连带她也被人取笑，谢云儿想到了谢鑫不如林凌之处，眼底流露出轻蔑，“你有什么名声？你读书读出什么明堂？白花花丢了银子进去，一事无成，就连斗鸡走狗，别人也不带你。”
谢鑫就是这样没用，混不入清流里，那种富贵纨绔也不带他。
长相中下，学问中下，处处都是中下。
谢云儿的轻蔑眼神太过于明显，谢鑫大怒，直接一巴掌扇在谢云儿的脸上，脸上一沉，“总比你好，为什么让你学规矩？你知不知道外面说得多难听，本来没人爱嚼舌头，就是因为你像个搅屎棍一样，到处嚯嚯，才让郑家千金被你连累。”
谢云儿被打得头脑发昏，想也不想就去抓谢鑫的面颊，尖声说道，“你胡说！”
谢鑫一时不查，被抓个正着，脸上火辣辣的，直接伸腿去踹谢云儿，“疯婆娘！”
正中了谢云儿的小腹，让她蜷住了身子，整个人缩成一团，冷汗都滴了下来。
“闹什么？”在谢云儿怒气冲冲找上门，就有人去请夫人了，谁知道王氏和谢平在一起，谢平走在前面，他听到了谢云儿的尖叫，看到了儿子脚踹谢云儿。
谢鑫冷静下来，上前一步抢着行礼，“爹，你看谢云儿？！”
谢鑫行了半礼，侧过脸给父亲看自己脸上的抓痕，“妹妹实在是不知礼数，她伤了我的脸面。”
“那你也不能……”王氏看到了谢云儿倒在地上，连忙过去搀扶她，“你怎么把云儿伤得这么重。”
王氏看到了谢云儿惨白的脸，泪水都出来了。
谢鑫的心里有火气，他知道谢云儿回来了之后，王氏黏着谢云儿，喜欢得更什么似的，直接说道，“妹妹过来兴师问罪，嫌我和父亲告状。”他看着谢平，“父亲，母亲，其实我一开始也在想，要不要说，实在是京都里都知道了太子的训斥，谢云儿还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郑家千金都是闭门不出的！”
谢云儿想要说话，只是一开口，就觉得腹部如同被刀搅动一样，倒吸一口气凉气。
谢鑫继续说道，“我是为了谢家好，外面怎么说的，都说是本来郑家千金规矩好，品性温柔，都是谢云儿给带坏的。”
听到了这里，谢侍郎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谢云儿心中觉得糟糕，实在疼得没法开口，而王氏一味流泪，什么都不说。
“你有什么名声？你读书读出什么明堂？白花花丢了银子进去，一事无成，就连斗鸡走狗，别人也不带你。”谢鑫从没有被人这样羞辱过，他一字一字地说着谢云儿的原话。
别说是谢平了，就是王氏的脸色也是大变，神色复杂看着谢云儿。
“我不是。”谢云儿强忍着疼，她的泪眼朦胧，“我就是气急了，口无遮拦。”
“没错，是气到极点的口无遮拦。”谢鑫笑了笑，眼底没有一丝笑意，“她是我妹妹，我可以不在意她的口无遮拦，只是，外人呢？放她这样出去，别说是我们谢家被连累，舅舅家的表姐表妹们恐怕也要被连累了。谢云儿实在是不像大家闺秀，难怪外面的人都说是谢云儿带坏了郑家千金。好好学一学规矩，到时候及笄之后，还可以找个门楣低一点的人家，嫁入高门，这样的品性，只怕是要出事。”
谢云儿被踹成这样，还没想到谢鑫这样下死手，要毁了她一辈子，流泪说道：“不是的，娘，我不要这样，我可以学规矩的，让我学半年，我学。哥，嫁人的事还早，太早了。”
谢鑫不去看谢云儿。
谢平说道：“请大夫过来。李嬷嬷的银钱给的多一些。”
短短时间谢平已经下定了决心，谢云儿的规矩是要从严从紧，“及笄之前，不许出门。”
谢云儿本来就强撑着，等到父亲说完了之后，身子一软，整个人昏了过去。
王氏一会儿看看昏过去的谢云儿，一会儿看看挂了彩的谢鑫，用手帕捂脸，觉得儿女都是债。
*
赵昱晖收到了消息之后，就顺手把打探出来的消息揉入到了马车里的水盆里，字迹模糊，成了泥浆一样的存在。
前些日子，谢云儿差人在京都里踩着宁蓁蓁的名声，谢家做的事，他都在心中记着，然后开始了布置。
薛阮行刑那日，京都里的闺秀们怎么会不好起？她们自然就会选择距离午门最近的茶楼里聚会，而他做得，只是在恰当的时间里邀请了陈溯。
因为太子的意外加入，事情比他想的还要顺利。
等到郑家千金与谢云儿不贤德这名声散开，他也用了谢云儿踩宁蓁蓁的法子，有意无意踩着谢云儿，说是谢云儿连累了郑清宁。
郑家人有这样的风声，正好想要洗白郑清宁，也就扩散了这个消息。
马车停下，赵昱晖先是到了药铺里，看到了林堂有些愁眉苦脸，就知道有事，绕道了宅院的门，宁蓁蓁正在和林凌说话。
等到他出现了之后，两人说话戛然而止。
赵昱晖看着角落里的一辆轮椅，就知道林凌的唇为什么抿成一线。
宁蓁蓁看到了赵昱晖，笑着说道：“你来帮我劝一劝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同样病症的人，只是他不肯。”
林凌也在看赵昱晖，侧过头对着宁蓁蓁说道，“姐，你先到里间，我和赵大哥有话要说。”
等到院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人，林凌从轮椅说起，说了宁蓁蓁是为了他，想要找到合适的病人，让他重新站起来。
“她本来不应当行医的。”林凌的手抓着轮椅的握手，因为太过于用力，手背都有些泛白，“我看过她的诗词，写得很有灵气。”
微风起，院子里的枫树叶被吹得哗啦啦作响，赵昱晖说道：“她喜欢行医。在知道你的状况之前，她就说过，想回到林家，想要做女大夫。”
当时他还记得，觉得她过于天真和稚气，行医之事哪儿有那么简单。
没想到，转眼间就治好了陈溯的顽疾，还有侯杰的妹妹，还有那奇思妙想一般的牛痘，唯一的麻烦是劝服太子种牛痘，幸好有了陈溯，这最难的事已经完成了。
林凌说话的时候，一直也在看着赵昱晖，“也不知道将来，她的夫家在意不在意……”
林凌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低，像是自言自语。
赵昱晖呻之一笑，站起来拍了拍林凌的肩膀，“不在意的，毕竟是行医治病不是坏事，而且韵嘉也喜欢。”
林凌这话也是试探，没想到看到了赵昱晖像是看破了他的目的，弯腰看他，含笑说道，“你可放心了？这个回答可满意？”
赵昱晖在林凌面前是笃定自信的，是连中三元的状元郎，是前途无量的赵修撰。
但是林凌看着，他在姐姐面前，就少了那种笃定，小心翼翼地，甚至还有些迟疑不定，生怕超出了分寸，惹了姐姐划清界限。
林凌看着两人出了院门，释然笑了笑。
说到底，他也是想要身子完全好起来。
林凌再次找出了自己的那些书本，赵昱晖来得勤，有一个借口就是要教他学问。
先前那些书虽然没有打开，但是在林凌的心中一次又一次地温习，现在有了状元郎的指点，在高屋建瓴的基础上，又有新的所得。
*
林凌看书的时候，宁蓁蓁在马车上看着赵昱晖。
在林凌面前表现的很淡然的赵昱晖，因为宁蓁蓁的视线，手不自觉地扣着座椅。
他的身子僵着，像是在看窗外，只是仔细去看，眼里飘忽不定，根本就没有在看风景。
宁蓁蓁身子往前倾，发现了赵昱晖的身子僵硬得更厉害了。
像是觉得有趣，她笑了起来。
赵昱晖的手抓着椅凳，他向来是机灵的脑子成了浆糊，听到了宁蓁蓁的笑声，反射性地看着她。
两人距离如此的近，他甚至可以看到她明亮眼里他的缩影，唇瓣翘起愉悦弧度，眼睛也是弯着，她的温热的呼吸甚至喷在了他的面上。
赵昱晖猛地往后，甚至后脑勺都已经碰到了布帷，宁蓁蓁抓了他一把，然后坐了回去。
要是不抓住赵昱晖，他整个人跌出去都有可能。
因为宁蓁蓁的动作，赵昱晖的心里又开始七上八下，她刚刚忽然凑近是什么意思，她是察觉到了他的用心吗？
赵昱晖猜得不错，宁蓁蓁虽然刚开始确实是把赵昱晖当做自己的兄长，但是在给太子种牛痘的时候，由太子直接挑破了赵昱晖的心思。
太子在撩起了衣袖，露出了手腕，看着宁蓁蓁用银针挑了牛痘的痘液，“你可知道，孤为何会来接种这没有验证的牛痘？”
宁蓁蓁回道：“赵大哥还有陈公子帮忙做得说客。”
太子上挑的桃花眼迷了起来，“主要还是行之。林姑娘，可不要辜负了行之的好意。”
宁蓁蓁不知说什么，幸好太子也不用她的回答，收回了手臂，“是不是，只要起了牛痘，这臂膀起几个水痘，身子微微发热就好了？”
“是。”宁蓁蓁估计是可以种上，但是还要等太子那边的反馈。
“三日之后，我差人送消息过来。”
“到时候最好劳烦太子走一趟。”宁蓁蓁说道。
等到太子离开之后，从未接触过男女之情的宁蓁蓁，仔仔细细想了太子的话，再想想看，她不愿意嫁给秦朗许那种，若是赵昱晖……好像还成？
宁蓁蓁绑定Y444，辅助完成任务，为了平息女配怨气而得功德，同时体验百般人生也可以让她的道心圆满。
所以，第一个任务世界的赵昱晖是个很好的对象。
宁蓁蓁想着赵昱晖，那赵昱晖更是心里头忐忑，还在漫无边际想着，马车就停下了。
已经到了。
宁蓁蓁撩起了帘子，先跳了下来，然后是赵昱晖。
带着轮椅，两人走入了这狭长的胡同，敲开门之后，见到了一位花白了头发的妇人。
这位王大娘听人说了西城药房只要是后天瘫痪的，就送轮椅，医药费也是全免，她就求到了林家的药铺。
林堂在王大娘过来的时候，也在场，这时候他才知道了宁蓁蓁的第二个条件，她要看病人，起码要给她诊脉，才会送轮椅。
另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要是愿意让宁蓁蓁医治，所有的医药费用全免，还可以指定至多两个亲属一年之后无论是生了什么病，无论是不是在林家的药铺里看病，只要京都里其他大夫开了药方，林家就免费赠送药物。
宁蓁蓁用这样的方式，争取多研究几个瘫痪之人，给医治林凌增添筹码。
林堂自然是不愿意的，最后拗不过宁蓁蓁，心里多少对林凌的腿还是抱着希望，同意了下来。
宁蓁蓁跟着妇人到了黝黑的房间里，王大娘日常还有浆洗的活计，伺候儿子自然不如林家待林凌用心，房间里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敞开了窗，宁蓁蓁扣住了病人的腕。
这人伤得和林凌不一样，林凌是因为外伤而瘫痪，这位是因为发烧之后，而产生瘫痪。
宁蓁蓁一开始有些失望，很快就发现，这个病比林凌的还要有挑战性。
因为发烧而导致的体内失衡，这种病症，甚至在祖父的脉案里都没有见过类似的！
王大娘说道：“发过了热之后，一开始只是手脚脚发麻，做活缓一缓就好，然后没两天，其他的肉也疼，只能停了上工。”说到了这里，王大娘的泪水都涌了出来，“发热之后，以为吃了药就好了，谁知道不到半个月，他就动弹不得，人就这样瘫了。”
*
有人免费出银子，连带亲眷都可以免费看诊，宁蓁蓁送出了轮椅，得到了第一个自己的疑难杂症。
这人的病症对宁蓁蓁来说难度非凡，宁蓁蓁却不着急开方子。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在纸张上写密密麻麻的小字，突然听到轰隆隆的声音，地面颤抖还有门窗都颤抖了起来。
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声响，放在桌子边的茶杯因为这个颤抖，坠落到了地面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这个时候宁蓁蓁才想起来，原主记忆里的那场殒命了太子的地动已经发生了。
“嘉嘉？！”殷氏推门而入，抓着宁蓁蓁的手就往外跑。
宁蓁蓁到了院子里的时候，就看到其他人都已经在院子里了，她是最慢出来的。
“你这孩子。”殷氏急急说道，她的眼眶都是红的，“怎么还在写东西，地动了都不晓得出来？”
宁蓁蓁给殷氏赔笑，说是自己的不是。
她是知道这地动是西边的灵山县，京都里不是震源，所以她才老神安在，没想到让殷氏着急了。
殷氏用帕子擦拭了眼泪，情绪渐渐平定。
几人就在院子里坐着，等地动平息。
此时躺在床榻上的谢云儿同样发现地动了，上次谢鑫踹她没有十分也有八分的力气，脏腑受损躺在床上休养。
她被下人匆匆忙忙抱入到了院子里，听着丫鬟们小声议论，“刚刚吓了我一跳，汤匙都掉了。”
“好端端的日子，怎么发生地动了，真的好吓人。”
“既然发生了，那就不是好端端的，说不定是……”
“嘘，你说什么呢，这话也是你说的？”
原本已经回来的谢平换上了官服，兵部里他的上峰定然是去了兵部，或者是入皇宫，他也要在兵部里候着，以防天子传唤。
谢云儿听人说着不是好端端的，眼底带着凉薄的笑意，终于到了太子的死期！
这种天灾，总是会让人觉得天子失德，甚至会下罪己诏，这也就是太子去赈灾的原因。
原本她以为来了李嬷嬷，她的好日子到头了，谁知道福祸相依，因为谢鑫踹得太严重，谢平还没说什么，谢鑫自己心虚了，还主动说，不会让李嬷嬷待她太过于苛责。
谢云儿的心又开始浮动起来，等到太子去了，天子悲痛欲绝，而那几位皇子就会各显神通，对东宫之位虎视眈眈。
她吃了这么多的苦头，事情的起因都是那位太子，谢云儿恨不得时间快快跳跃到一个月后，伴随轰隆隆的雷雨，从灵山县出来消息，太子薨！
*
赵昱晖也坐在马车上，因为太子接种了牛痘，正好有些微热的反应，下午的时候去了一趟林家，宁蓁蓁看过了之后，表示已经种痘成功。
从林家回来之后，赵昱晖也从翰林院回来，太子与赵昱晖正在茶楼里小坐，结果就发生了地动，两人立即上了马车，往皇宫方向赶去。
一路上，可以看到街道两旁慌乱，铺子里的人都出了屋子，三三两两凑在一起交谈。
还有店铺门口悬着的旗杆被震落，铺在地面上。
走街串巷的挑货郎行色匆匆，显然打算回去看看状况。
一场地动扰乱了京都所有人的生活，太子的眉头皱着，那震源又会如何？
太子同赵昱晖说道，“这地崩不知道是哪个方向，是不是现在已经乱了。”
赵昱晖想到了在翰林院里看过最严重的地动，死伤无数，河水倒灌，看着伤亡数字，可以想象得到人间炼狱一样的情形。
“也不一定会很严重。”赵昱晖安抚太子，“可能就是小地动。”
太子摇摇头，“看着动静，这里只是余威就如此，恐怕更严重，等到见了钦天监，就知道是哪处发生了地动。”
赵昱晖的状元并不是三年一度的春闱考取的，而是因为东宫太子大婚特开的恩科，他们这一批恩科所录的考生，是太子门生。
赵昱晖知道太子被教导的很好，但是万万没想到，太子竟是准备亲自去镇灾。
赵昱晖看着太子与天子相似的轮廓，心中大震，在马车里给他跪下，“臣愿同往。”
在地动之后，太子的眉头紧锁，等到听到了赵昱晖的答案，露出了淡笑，扶起了对方说道，“你先回去收拾东西，孤打听出来了是哪边出了地动，便差人同你说，在城门口见。”
“是。”
赵昱晖等到太子匆匆进宫，就转身回府。
天子召了钦天监的人，知道这是从西边过来的，最让他震撼的是，太子跪在他面前，“每逢地动天灾，常有乱相出，儿臣愿替父往。”
对天子而言，若是水患和旱灾之类的灾害，多少有迹可循，天子虽也着急，心中多少有些章程，但是在瘟疫还有地动发生的时候，就有一种无力感，甚至还会审视自己，是不是真的失德，天降灾害。
前朝殇亡的缘由，便是对储君有反复废立，当今天子以史为鉴，给太子请了最好的太子太傅，而且十岁开始就会用朝堂之事考校儿子，等到太子之前，安排他在六部里轮流做事，明白朝堂的运行构架。
去年干旱，太子去山南赈灾，但是地动灾害，尚且是头一回。
天子因为太子请缨，心中感动，但是却不赞同此时儿子过去，“只知道是西边，还不明朗，你若是有心，等到当地奏折过来了，替朕走上一遭。”
本来因为地动之事，天子愁眉不展，但看到太子主动请缨，想到太子读书时候勤勉，也在朝堂跟着六部踏踏实实做过一些事，心中又升腾起来自豪，皱纹舒展开。
当天子想要扶起太子，却见太子再次叩首，神色认真，“孩儿在翰林院看过史书，洪灾可以护堤或者是放堤，当地官员维护好秩序，等朝廷的粮食；若是旱灾，只需要等粮食就好；若是其他灾害，都有应对之策，唯有地动，若是地龙翻身猛烈，死伤无数，应对之策寥寥。孩儿不愿见此情形，愿往灾地，让子民安定，共度难关。”
太子的眼中含泪，他说得话都是发自肺腑，父皇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防备，他在尚未继位之前，也想要替父皇维持世间清明，正是因为地动不可测，缺乏应对措施，他才想要亲自前往。
太子知道这样算是以身犯险，但是他想要和父皇说得清清楚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孩儿自幼读得是圣人书，听得是圣人言，父皇更是握着孩儿的手，教孩儿开眼界，教孩儿什么是爱民如子，……”
最终天子被太子拳拳之心说服，“来人，宣刘青、李文章、何若声……”
以兵部周承为首，点选一些精干及年轻太医，和太子西行赈灾。
太医院、兵部、礼部甚至整个京都都是鸡飞狗跳，在短时间里把东西准备齐全。
*
刚刚发生了地动，车马行都不愿意接活，还是宁蓁蓁出了高价，顺便还要立下契，要是地动之中马匹死伤，都由宁蓁蓁负责，才给租给了宁蓁蓁。
宁蓁蓁去了赵府，赵家乱糟糟的，她这才知道，原来赵昱晖要跟着太子一起去赈灾。
章氏在房间里，指着人给赵昱晖准备东西。
看到了宁蓁蓁来了，咳嗽了一声，“你先和姝姝说说话，这里乱着呢，没小半个时辰，收拾不出来。”
宁蓁蓁便到了赵姝那里。
赵姝见到了宁蓁蓁，眼红着扑过来，呜呜咽咽说着哥哥要去地龙翻身之地，她心里很怕。
宁蓁蓁过来赵家，是想要打听太子是从哪个门走，把东西给送过去，这才知道，原来赵昱晖也要去。既然赵昱晖要去，东西直接给他就好。
原身谢韵嘉因为胸口的伤口，秋冬畏冷，在原本命运里，这个时候病了一场，只记得有地动，然后就是太子薨，其他的事都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
“别担心。”宁蓁蓁说道，“太子是天命之人，赵大哥跟着太子一行，定然平安顺遂。”
“你看章姨，头还疼着，你别让章姨也担心了。”
“就难过这一小会儿。”宁蓁蓁说道，“章姨不舒服，等会你还要送你哥哥，你想让人都看着你红眼？”
听着宁蓁蓁的话，赵姝这才不哭了。
自从真假千金的事，她觉得自己稳重起来，现在来看，还是对方性情稳重，那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她就又是哭又是慌的。
宁蓁蓁让人用水煮鸡蛋，又从冰窖里取冰来，打算让赵姝的状态好看一点。
这期间有太监上门，一个时辰之后，西城门汇合后离京。
宁蓁蓁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就对赵姝说道，“我有些话想要私下里和你哥哥说。”
赵姝一怔，仰着头看着宁蓁蓁，“有什么话？”
宁蓁蓁笑着说道：“我是大夫，你还记得先前天上有鳞片状的云，说不定是有地动，我准备了一些药材，还有药方，想给赵大哥。”
有一种说法，地洞之前会有鳞状云，也叫做地动云。
宁蓁蓁不想被人当做妖孽看待，准备药物与药方总是要有由头，就用了这个当做由头。
赵姝点点头，“那我去看看，你在这里等着。”
赵姝到了兄长的院子，扯了扯赵昱晖的衣袖，“嘉嘉有事想要和你说。”
赵昱晖点点头，看着赵姝状态好了不少，揉了揉妹妹的脑袋，“你在这里陪着娘，我过去一趟。”
赵昱晖大跨步到了偏厅，想到了赵姝的眼泪，母亲压抑住的难过，他本来心里是沉甸甸的，等到见到了宁蓁蓁，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
看到了宁蓁蓁准备的那些东西，赵昱晖的心像是被烫了一下。
心跳的像是水晶宫灯里摇曳的火烛一样，因为烛蕊过长，跳动得飞快。
一本《药典》、一本手书小册子，打开来看就知道宁蓁蓁的用心。
赵昱晖打开了册子，里面写的很详细，“风寒——1，腹泻——5，风疾——7，挤压伤——9，箭伤——20……”
“第一页是目录。”宁蓁蓁解释说道，“要是有什么症状，再看看里面的小类别。”
例如腹泻，如果是引用了河流生水，用药瓶上标注了十二的药丸；如果是水土不服引起的，用药瓶十三的药丸；如果是引用了井水引起的，用药瓶十四。
“所有的药物至少可以供两人服用两天的药量，再多就没有了。”宁蓁蓁说道，“这是救急用的，有时候身边没有大夫，遇到了紧急状况，就用这个。”
这些宁蓁蓁本来就是要给太子备下的。
除了对应的药丸，还有写明了如果要开方子，需要的药材，注明在《药典》里第几页，生得什么模样，怎样炮制。
别看册子小巧，里面内容实则是密密麻麻，宁蓁蓁根本就是一个多月以前就开始准备的。
不光是有药方，还有一些急救的措施。
因为是地动，要是遇到了被压在石块下的如何急救，救出之后怎么护理，都在小小的册子里。
最主要的是，不知道地动之地的状况，尽量不用珍惜的药材，而是用了产量多的药材，甚至能给替代的，都有替代品。
看过了册子，宁蓁蓁带着赵昱晖到了马车边。
撩起了马车的帷幕，让赵昱晖可以看得到里面摆放的药材。
宁蓁蓁清了清嗓子，“这些药材你们应该都用的上，你跟着太子，这个账得结给我。”
以前跟着祖父行医，祖父曾为老太医，手里从不缺少银钱，宁蓁蓁还是第一次因为药材找人要钱，她的脸色涨红。
要是和太子讨要这笔费用，宁蓁蓁更坦然，和赵昱晖讨要，就有点气短。急急说道，“我们家银子不多，如果算捐的，不知道多久才能赚回来，恩……林凌的病……”
不等着宁蓁蓁说完，赵昱晖就揉了揉她的脑袋，“你刚刚也说了，这是公干，朝廷出银子，一共是多少钱？”
宁蓁蓁松了一口气，露出了笑容，认真地说道：“一共是三百两，详细的价格在这里，市场上是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
“好。”赵昱晖直接从袖笼里拿出了银票。这是刚从章氏那里拿到手的，抽出了三章递给了宁蓁蓁。
宁蓁蓁问道：“不要给太子过目吗？”
“三百两的银子，我做的了主。”赵昱晖从宁蓁蓁的手里抽出了那张单子，“你用心了。”
宁蓁蓁抿唇一笑，此次过来，她的所有目的就算是达成了。
“这些药材只是有备无患。”宁蓁蓁说道，“我相信会诸事顺利的。”
小姑娘仰着头看他，月下她的眼睛清亮如水，唇瓣刚刚因为紧张用贝齿咬住，带着点红润的血色，让他想到了那个绮丽的梦，梦里他用唇瓣叼过她的唇。
彼时他还有未婚妻，压住了所有的心思，现在看到了她准备的那些药材，情感冲破了禁锢。
赵昱晖脱口而出，“我要是平安回来了，去你家提亲，可好？”

第22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2
太突兀了。
说这句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浮现的是这个想法。
说完了之后，他自己觉得更不妥当了。
这次去地龙翻身之地，还不知道是个什么状况，万一要是他出了什么事，又或者是……
只是赵昱晖还没有想清楚这个万一里有什么状况，眼前的人就笑了。
就算是自己的婚事，宁蓁蓁也没什么矜持不矜持的想法，她喜欢的就是赵家关于纳妾的家训，先前赵昱晖不说，她也不说；现在他开口，她就应下，“好啊。”
赵昱晖看着她的笑，上前一步，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手心里有些汗水，显然是很紧张，等到握住了她的软手，那种紧张感不仅没有削减，反而更浓烈，让在有些凉意的夜风里，背脊都出了一层冷汗。
他有些后悔自己的举动，又不想放下那双手。
她……也没松开他的手。
这个念头让他的心头火热，眼睛越来越亮，同时嘴角也扬起，素来是表情淡淡的赵修撰此时的笑容竟是有些傻气。
宁蓁蓁的笑容像是饴糖一样甜丝丝的，让小心握住了她的手的赵昱晖心中也是甜的。
赵昱晖和宁蓁蓁一前一后从马房回到了院子时候，他的脸上都像是泛着光，双眼也比平时亮。
赵姝因为宁蓁蓁的开解，这会儿不哭了，细细秀眉搅着，明显心不在焉，没注意到哥哥的那点不对。而带着抹额的章氏注意到了儿子格外明亮的眼。
她心里有了猜测，把女儿打发出去，单独和儿子嘱咐道，“刚刚你和嘉嘉说了什么？”
赵昱晖答道：“她准备了赈灾用的上的药丸、药材还有药方。”
章氏看了宁蓁蓁的手书，连忙问道，“我知道她用心了，就没有别的？”
赵昱晖的脸上有些发烧，低头不去看章氏，“若是儿子平安归来，还请娘提亲。”说完对章氏行了礼。
薛阮的事是章氏的心病，就算是知道儿子有意宁蓁蓁，事情没有落定之前，总是悬着。此时章氏大喜，长舒一口气，声音是掷地有声，“你要平安归来，你知道吗？到时候就给你定下。”
儿子的婚事算是七七八八，章氏的头疼都好了不少。
把要带走的东西再次筛选了一番，夜风之中章氏没有出门，宁蓁蓁和赵姝两人去送赵昱晖。
还没有到西城门，就与太子的行伍遇上，他看到了赵昱晖所带的东西，笑道，“这么多东西？”
其中一车是药材，赵昱晖解释了之后，太子看到了宁蓁蓁的手书，用一种惊异的目光看着宁蓁蓁，后者对他盈盈一拜。
答应种牛痘是因为林家人还有几个街坊邻里，甚至包括赵昱晖都种了，但是没想到宁蓁蓁的这份单子，要比太医署准备的还要齐全，像是早已经准备好的。
太子的手抚着宁蓁蓁所写的手书，准备出发了就让随从多抄写几份，如果这次赈灾用上了，比照宁蓁蓁写的，其他的书册也可以做出来。
因为宁蓁蓁的手书，太子对她高看了一眼。
赵姝和宁蓁蓁见过了太子，便往旁边候着，等着人到齐了开城门。
当城门开的时候，赵姝的眼泪再次掉落，宁蓁蓁搂着她轻声安慰，抬头正好和赵昱晖的目光交错，她大大方方笑着，看到了赵昱晖也露出了浅笑。
赵姝用力挥手，等到人走了，身上的力气都像是被抽空了，软软地靠在宁蓁蓁身上。
“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啦。”宁蓁蓁带着赵姝往马车方向走去。
赵姝和宁蓁蓁算是到的早的，等到后来人越来越多，她们的马车就被挤在了里面。
等到行伍出发，她们的马车足足等了半个时辰，才走了半里路。
*
昨天事发紧急，太子带着人去地龙翻身之地已经很晚了，但只要是京都里的官宦人家都知道这个信儿。
或许不少人在都在心里嘀咕，觉得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太子身份贵重，是国之根本，不应当以身犯险。
但是在太子一行人已经出发的情况，谁要是批判就成了心思诡谲。
于是，士大夫都盛赞他爱民如子，心系百姓，就连后宫的皇子也是如此，甚至通红了眼，一夜未眠，表示自己要不是因为什么事不能去，也恨不得随着太子一起出发。
京都的权贵们在昨晚上就知道了这个消息，鸡鸣之后，百姓也知道了这个消息，走在街头巷尾，都听得到有人议论这个消息。
宁蓁蓁在送出了第二个轮椅的地方，见到了许多人围簇一棵树，那家的胡同有一颗百年老树，树干三人都合抱不住，树枝上挂着红布条，是百姓为了祈福挂上的。
宁蓁蓁过去的时候，不少人都在烧香，对着树叩拜，离得近了听着人喃喃说道：“保佑太子殿下平安。”
作为草木成精的宁蓁蓁更关注的问题是：“这样烧香，这树会不会受不了？”
她的眉头皱起，看着这百年大树，声音也有些低落。
引路的周娘子还没有说话，就有一位干瘦的老者说道，“平时是不会这样点香，因为要给太子求平安，才特地允了一日让人上香。”
旁边的老太太说道，“是啊是啊，咱们真是赶上好时候了，日子过得好，今后啊，也有盼头。”
她笑着，面上的皱纹都舒展开，“姑娘，你要不要拜一拜。”
旁边也有挑货郎准备了香火，看着宁蓁蓁说道，“这大榕树很灵，平时都不让点香，小姐可以买香祈求太子平安，也可以求自己的事。”
宁蓁蓁听到只是一日，松了一口气，拿出了一两银子，在卖货郎眼睛一亮的时候，悠悠然说道：“若是有人衣衫褴褛，生活困顿想要上香又没钱，你就把香给他。”
所谓医者，医心为上，如果沦落到了一炷香也买不起又有所求，让他有个心灵寄托也是好的。
卖货郎笑道：“小姐好善心。您放心，这大榕树有灵，您给的银子，保管能有多少香，我都看着帮您散出去。”
和卖货郎交代完了，继续往前走，过了这大树，再往里就是周娘子的家。
如同第一次王大娘儿子的那种病症是少数，这周娘子的丈夫瘫痪是外伤所致，可以和林凌的归于一类。
致伤的原因是干活的时候，被久未有人居住的房子横梁木掉落，击中了后背，然后就无法站起来。
宁蓁蓁提出了和上次一样的条件，躺在床上的汉子还没答应，周娘子就应了下来。
干瘦汉子说道：“这位是女大夫……”
周娘子大着嗓门说道，“那有什么关系，能给你治好就行了。”
那干瘦汉子就不说话了。
周娘子利落擦干净了凳子，让宁蓁蓁坐下，“林大夫，什么时候开始治病？”
王大娘儿子的病症，宁蓁蓁尚且没有头绪，这位周娘子的丈夫，已经有了治病的章程，而且最妙的还有一点，这位周娘子的丈夫才堪堪瘫了不足半月。
宁蓁蓁说道，“我还要些东西。”如何治疗根据这汉子的情况有了微调，药材都是现成的，但是少了药浴用的浴桶，另外还要麻布过滤药渣等物，“明日或者后日就开始。”
周娘子听到了第一句还以为会很久，听到了后面的话，笑了起来。
宁蓁蓁并没有久留，等到出了这胡同，就去买自己所需之物。
因为要用到麻布做为药包过滤药渣，宁蓁蓁到了布店就发现了一桩怪事，有人在囤积白布与麻布。
这让麻布的价格上浮不少。
宁蓁蓁皱着眉买了自己要用的，忽然停住脚步，意识到这是谁在囤积。
是谢云儿。
按照原本的命运线，太子此行薨，圣上大哀，整个京都里所有人都给太子守孝。
这守孝的日子里，除了不得出现荤腥菜，不得饮酒，不得大声说笑，不得婚嫁喜庆，另外就是要求家中缟素，身披麻服。
这麻布平时用的不多，但是到了这种时候，就格外走俏，尤其是读书人，对此事最为敏感，往往一收到消息就赶紧准备起来。
贵一点还好说，如果没有买到，导致没有及时戴孝，要是被人检举了，就别想仕途两字了。
所以，谢云儿是利用先知先觉，想要靠麻布赚一笔？
宁蓁蓁忽然笑了，种了牛痘的太子再得天花的几率是零。
这白布和麻布平时可用的不多，而且谢云儿是高价收购，要是几年里没有国丧，这一大批货就算是砸到了她手里，原本成本价就高，还要保管这批布料，平时基本上又用不上……
原本只是弯着嘴角，越想越觉得有趣，忍不住笑出声。
跟着旁边的红枫有些奇怪，因为麻布贵了不少，原本小姐是有些不愉的，怎忽的就快活了起来？
这种愉快的心情，让宁蓁蓁做了一个好梦，梦到医治好了林凌。
*
宁蓁蓁神清气爽洗漱完毕就准备出门，带着浴桶还有炮制好的药材就往周娘子家方向行去。
殷氏送走了她，到了林凌的房中就有些失魂落魄，愣愣看着空气之中的浮尘。
林凌虽说打开了书本，也是无法看进去书。
而在药堂里的林堂在看到了从门口过得马车，差点把给别人准备的药包扫到地面上。
林家三人都很在意这一次的医治，又不敢去多问，怕给宁蓁蓁带了心里压力，怕给林凌增加失望。
他们想要当做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却又很清楚地知道，没办法不在意。
几乎是同时，三人轻轻叹了一口气。
宁蓁蓁显然就没有这么重的心里压力。
无论是祖父还是林家的高祖“林一针”都算的上是名医，两人的行医札记里都有药案，宁蓁蓁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调整了药方，在浴桶里倒好了煮好的药物，由红枫把穿着中裤的齐大壮扶到了浴桶里。
黑色的药液里，齐大壮刚开始神情还轻松，随着宁蓁蓁落针，他的手握住浴桶的边缘都泛起了青筋。
无心做缝补的活计，周娘子看到了丈夫额头上都崩出了青筋，忍不住说道，“很疼吗？”她有些敬畏地看着丈夫身上还有脑袋上密密麻麻的金针。
“没事。”齐大壮咬着牙。
腰部以下之前是没有知觉的，但是这次被这个小医娘扎了针泡了药水以后，那种酸酸涨涨的感觉，又像是浑身被撕裂，从脊梁骨到头盖骨，都是刺棱棱的疼。
齐大壮说着没事，之后就昏过去了。
果然不行啊……
宁蓁蓁想着他的身体不错，瘫痪的日子也不长，就适当增加了一点白芷等药物，结果还是撑不住。
拔掉了金针，宁蓁蓁让汤浴里的药液放着，等到明天药性舒缓一些，正好再次试试看。
一连五天，宁蓁蓁都是早出晚归，给齐大壮医治。
而谢家终于知道了，王氏私下里给了谢云儿一大笔银子，而谢云儿却荒唐地大肆采购白布和麻布。

第23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3
“谢侍郎留步。”
谢平听到了上峰喊住了他。
兵部其他人三三两两离开，吴尚书身材矮胖，坐在太师椅上，呷着谢平泡好的茶叶，语气有些阴阳怪气，“谢侍郎，这些日子，你可知道京都里近来麻布价格翻番了。”
“吴大人，”谢平不知道为什么上峰会有这个问法，诚惶诚恐说道，“下官不知。”
吴尚书一愣，对着谢平招招手，仔细打量过后，“这不对啊。我还以为谢侍郎你晓得什么内幕，在囤积麻布。”
天气已经冷了，谢平官服里更是有一层薄袄，此时被吴尚书狭长的眼睛一瞥，身上是出了汗，“吴大人，许是我家夫人做些小买卖。她的嫁妆里有布庄，我，我没怎么过问。”
谢平的心中一瞬间是有许多的念头，为什么要囤积麻布，关键是还让京都的麻布因此价格翻番。
吴尚书说道：“夫人的嫁妆，为人丈夫是不方便过问。”话音一转，“只是，这麻布寻常百姓要用，猛地就翻番，难免让百姓心中犯嘀咕，引起动荡。我这也是快要过年，家里要给庄子上的人一些麻布，这才发现了价格竟是贵了这么多。”
不管是有什么妙用，有什么升值价格，谢平都打算回去处理一下麻布，让直接价格翻番，这太离谱了。
吴尚书继续说道，“其实只是麻布价格翻番，倒也还好，主要是，老夫让人打探了一下，这布庄还在囤积白布。”吴尚书看了一眼谢平，语气很是意味深长，“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天塌了，在准备着呢。”
谢平的身子一哆嗦，直接碰掉了茶盏，双腿一曲就跪在了吴尚书的面前，“吴大人，下官……”这会儿不光是背上出了汗，面上也都是汗涔涔的。
吴尚书只是用茶壶盖撇去了茶沫，呷了一口，似乎是觉得茶汤的味道不错，细细的眼睛眯了起来，“只有咱们两人，谢平，我就与你直说了，这太子才去赈灾没几天，你家就开始准备起来了这些物件，实在是大不敬啊。”
谢平直接给吴尚书叩首，“吴大人，下官万万不敢如此，这定是那妇人自作主张！”
“谢侍郎，我是信你的，只是外人眼中这夫妻一体，哎……”
最后吴尚书的一声叹息重重砸在谢平的心尖，谢平恨不得要休妻！此时膝行到了吴尚书面前，抱住了上峰的双腿，“吴大人，还请救下官一命。”
吴尚书既然是单独和自己说的，此时尚且还有回寰余地，无非是出血给吴尚书。
这事是王氏惹出来的，就用王氏的嫁妆来填坑。
谢平瞬间心中有了思量。
吴尚书说道：“谢侍郎，老夫还打探出一件事，这布庄是挂在你家夫人名下，但是事实际上是谢家小姐的注意。”
这话吴尚书就是乱说的。
其实他当时要买的是细白布，他的儿子天生失智，一旦发疯就需要用布条绑住，这次采购的时候，价格上浮了五成，在抱怨白布价格的时候，就听到了布庄掌柜地说道，“这白布是好不容易给您留着，麻布价格直接翻番了，现在是一天一个价，说不定还要涨。”
白布和麻布的价格攀升，只是夫妻之间的闲聊，却让吴尚书发现了其中的关联。
此时灵山县的奏折送过来，如同人间炼狱一般的情形，伤亡人数还没有统计出来，但是可以预料的到，恐怕比前朝的那场地动还要厉害。
那么深入赈灾的太子会不会出什么状况？
吴尚书让人打听出来了是谢平夫人的产业，心里就有了这个主意，他除了想要吃下几个铺子，更是想要趁此机会给儿子多一个官宦人家的嫡小姐作为妻子。
于是，吴尚书就选择在今天留下了谢平，用这话来诈谢平。
谢云儿？！
谢平的上下牙齿相碰，这个祸害头子！
谢平一瞬间的脸色铁青，显然是恨极了谢云儿。
如果要是谢云儿在场，他可以一脚踹在她的心窝子上。
吴尚书此时却扶起了谢平，“布庄的事好解决，一场火烧了就好。还有那庄子最好也换了主人。”
谢平闻弦歌而知雅意，激动地流泪，看着上峰像是看亲生父母，“多谢大人指点明路，这契子今晚上……”
吴尚书大手一挥，“你把我当什么了。”
谢平一愣，有些惴惴，如果不收铺子，那就是嫌弃一个布庄不够。
想到都是谢云儿给惹出来的祸事，王氏最疼谢云儿，再送庄子还有旺铺都可以，于是说道，“吴大人，下官看您今日很喜这茶汤，在衡平有个茶庄……”
他压低了声音，说得飞快，一边打量吴尚书的表情。
吴尚书听到了这些，心中一动，甚至有些想要拿了这些，而不是要谢云儿做他儿媳妇。
想到了夫人鬓间白发，还有打听出来，确实觉得谢云儿不错，开口道：“谢侍郎啊，儿女都是债，你莫要如此。”吴尚书站起身子，双手放在背后，“这事没几日，东西没了就好，你那女儿也是刚回京都，不知道犯这等忌讳。我只是想到了我家幼子，才想提点你一句。”
谢平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了自家上峰的憾事。
谢云儿本来就不是养在谢家，没念过什么书，又屡屡做出祸事，还不如嫁给吴尚书的儿子！
心念急转，谢平很快就想着，如果谢云儿嫁给了吴尚书的儿子，能够讨要到什么好处。
他当即清了清嗓子，对着吴尚书行礼，“吴大人这话这是说到了下官的心坎上来。”他苦笑一声，“我实在对我家云儿不知如何是好。对了，云儿是她的闺名，就是我那刚归家没多久，惹出了这桩事的姑娘。”
吴尚书转过身看着谢平，“哦？谢侍郎有何烦心事？如今沧海遗珠归来，承欢膝下，好事一桩啊。至于说布庄的事，其实也是令千金刚经手宅院之事，只怕还懵懂稀里糊涂，好生教导就好。”
谢平说道：“吴大人待下官亲切，我就直说了，我愁苦的就是那孩子的婚事。要是一直养在谢家还好说，总不至于这样，只认得几个字，而且不到一年就要及笄，这亲事实在让我头疼。”
吴尚书的心中大安，脸上带着笑容，“说起来，我夫人打听过令千金，生得是俊秀，规矩也是落落大方。”
吴尚书让人打听过谢云儿，知道她得了太子不贤德的评价，不过这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薛阮那案子骇人听闻，小姑娘们闲的没事干，嚼舌头没想到被人听到了，才得了这评价。
谢平说道：“光是养在外面这一条，就让她的婚事难了。”叹了一口气，“我不求她嫁入高门，只要将来公婆不嫌弃她没规矩就好。”
两人你来我往，就说成了这一婚事，让吴尚书觉得熨帖的是，这位谢侍郎实在是知趣之人，不光是要把谢云儿嫁给他的幼子，刚刚提到的那些铺子，庄子都要作为谢云儿的陪嫁。
吴尚书笑着拍了拍谢平的肩膀，“夜间失火的事，今晚上我就找人替你做好，毕竟这夜间宵禁，若是撞上了人就不好了。”
吴尚书的人脉广，谢平已经打算卖女求荣，直接说了三日后就是黄道吉日，也是休沐日，在家中对吴尚书扫榻以待。
吴尚书笑了笑，也暗示谢平，等到太子归来的时候，估计各部官职会有变动，那时候就是谢平的机会。
*
本来是一桩祸事，最后化成了还不错的喜事，但是谢平还是心力交瘁，背上出了一身汗，又是跪下，又是绞尽脑汁应对，腹中也是饥饥肠鸣。
“老爷。”谢平回到家中，就看到了王氏迎了上来。
冷哼一声，谢平阴阳怪气地说道：“夫人阔绰得很。”
王氏心里头悬着，不知道丈夫这是怎么了，怀着心事陪丈夫用餐，十分难安。
吃完了之后，谢平不急着去找谢云儿，而是要和王氏谈一谈。
王氏听着谢平的话，本来是不以为意，到汗涔涔的紧张，到了最后听到了事情有转机，不用全家人陪谢云儿吃断头饭，反而长长舒了一口气，等到意识到吴尚书的儿子是痴肥失去神志，又有些悲从中来。
女儿的命也太苦了，先前在落魄户里长大，后半生又要嫁给痴儿。
一切是因谢云儿而起，但是王氏舍不得让谢云儿嫁给吴尚书之死，左思右想，当真还被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眼里迸发出极大的光彩。
王氏的呼吸都有些急促，“林韵嘉怎么样？不如让林韵嘉那个丫头嫁给吴尚书的儿子。那对林家的门楣是高攀，他们肯定巴不得！”
谢平心中一动，但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韵嘉是谢家的干女儿，那是可以，但是现在她是林家女，已经用五百两银子斩断了关系，而且谢云儿的名声不好听，那个林韵嘉又何尝好听了？
昨个儿王氏睡前还耻笑那林韵嘉，抛头露面不说，现在还要给男瘫子治病，荒谬可笑，而且，王氏的心眼小，只怕还在京都里散播流言。
“就像是你说的，她是个假货，现在抛头露面行医，民生不好。吴尚书恐怕不想要个这样的儿媳妇。”
王氏没想到昨个儿诋毁的话，她还幸灾乐祸，还想办法让人在京都里散播这个流言，没想到今天就自尝恶果。
王氏捂着脸哭着。
哭得让谢平有些心烦，让林韵嘉顶包没戏，现在就是只有一个法子，就是用谢云儿平息一切，不耐烦说道，“行了，吴家有什么不好的？我觉得倒是便宜那个死丫头了，要不是还用的上她，直接就应该把头塞到粪坑里，让她淹死一了百了。”
王氏打了一个寒噤，看着谢平，“老爷……”
“你也不看看她惹出来的事。”谢平冷笑道，“都是你由着她胡闹，才让我们谢家被盯上，现在她自己捅出来的篓子，还想要怎么样？你倒是想个其他法子？不让咱们全家，不让鑫儿受连累！你眼里就是那个云儿，整个谢家不要了？你儿子不要了？云儿没脑子，你也没脑子？”
王氏落泪，心里想着可怜的女儿。
靠在软枕上的谢云儿打了一个喷嚏，她正在算账，已经用了两千两去买白布和麻布，因为她的大肆采购，让京都里的奸商待价而沽，麻布要翻两倍，白布也要翻番！
心中骂着奸商，还是准备再找娘亲要点银子，买更多的布料。
现在是翻两番，等到太子真的薨了，白布和麻布在第二日就是五倍价格！
当今的天子越哀痛，让人守孝的时间越长，她手里的布料就越值钱！

第24章 重归生归来真千金24
深夜里，西城的一家布庄忽然起火，把后面的仓库里面的东西烧得精光，幸好这场火大归大，却没有伤到邻里，及时被扑灭了。
“也是运气好。”周娘子一边飞针走线，一边和宁蓁蓁说道，“布庄里面可都是布料，最容易烧得厉害，一排店铺都烧得精光都有可能，幸好，没有引起大灾。”
宁蓁蓁看着周娘子，“守卫就在附近？及时救了火？”
“是了，就是里面的料子烧个精光。”周娘子说道，“剩下的粗布，麻布，因为被火燎了，卖不出什么价格，店家就在外面摆着降价卖。”
用牙咬断了线，周娘子打量着手里的绷子，正准备再穿针的的时候，忽然发现，宁蓁蓁似乎对降价卖的布料感兴趣。
能给她汉子免费医治，还给送了轮椅，不至于想买那些降价的布料的才是。
转念一想，这样的药浴，因为男女有别，丈夫浸泡在浴桶里都要穿着中裤，还有药浴用麻布缝了药包，这都是林家掏腰包，所以那些被火点子燎了的布料，也用的上吧。
而且不知道那个药是多厉害，丈夫那么能忍，已经降低了药效，每次到后面还是会昏过去。
药浴穿着的中裤，这才几天，就已经有朽了的模样。
这中裤……是宁蓁蓁提供的，买点降价布料也在情理之中。
“布庄就在两条街外。”周娘子热忱地说道，“往东走，在看到了金雨轩的时候，一直往西走，人多的地方就是了。”
今天正好第一个疗程结束，宁蓁蓁就去了布庄。
刚到门口的时候，就听到了有人的声音又怒又急，“不要卖了！！”
宁蓁蓁挑挑眉，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谢云儿还有王氏，张牙舞爪说话的正是谢云儿。
*
谢云儿一早还要再买布料，没想到王氏不肯同意。
算上前世，谢云儿是第一次在王氏这里碰壁，当即开始留意母亲的神情，定有不对，为什么母亲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
王氏一开始不愿意说，在各种软磨硬泡的试探里，谢云儿终于撬开了母亲的嘴。
于是，谢云儿就知道了布庄没了，值钱的货全被烧了，就剩下她买的那点不值钱的布料，直接降价处理。
她一听就急了，非要出来看一眼。
按道理谢云儿还在禁足之中，不能外出，但谁让王氏可怜她呢？
在王氏的心中，谢云儿已经戳了吴家的章，昨晚上布庄已经烧了，一部分值钱的布料转到了吴家，剩下谢云儿费劲千辛万苦买的白布与麻布，直接降价卖。
王氏觉得谢云儿惹出来的祸事已经算是平了，后半生注定可怜，现在让女儿死心也好，就把人给带出来了。
谢云儿看到了黑漆漆的布庄，然后不少人抱着麻布离开，直接就让人不要卖。
王氏被吓了一跳，她不肯留着这些祸害物品，“别闹了，都已经被烧坏了，不降价卖，也不值钱啊。”
“娘，这不能降价卖啊。”谢云儿看到不少就是落了黑灰，或者最外面烫了几个点，直接猛摇头，捂着胸口，声音都劈了，“这些都有大用的。”
王氏打了一个寒噤，心里头有些后悔让谢云儿出来了，“别乱说！”她的神情严肃，“就是普通布料，值不了几个钱，都烧坏了，不降价卖还屯着生金子不成？”
这当然是屯着要生金子啊！
谢云儿在看到几个大娘挑挑拣拣买麻布，心都是痛的，但她也知道，大庭广众之下不能开口。
要不然就是咒杀太子。
“娘……”谢云儿想要让王氏和自己到旁边私下里交谈，就看到了宁蓁蓁，她身后的那个丫鬟就是林家当时买给自己的。
谢云儿本来焦急的神情就成了倨傲，挽住了王氏的臂膀，“娘，你看。”她的下巴对宁蓁蓁那边扬了扬，压低了声音，凑到了王氏的耳边，“咱们降价卖，把林大夫都给吸引过来了，瞧这个穷酸样。”
谢云儿这一次感觉诸事不顺，很多事都不顺着自己的心，但是不管怎么样，林韵嘉还是很落魄，让她心中畅快。
这就是她当时让林凌受伤的缘由，就是万一要是真的还是回到了林家，也不能让林韵嘉有依靠，要让林凌成为林韵嘉的拖累。
王氏看到了宁蓁蓁，后者对她一笑，让红枫去挑布，走了过来。
谢云儿看着宁蓁蓁要过来，说道：“娘，我先和林大夫说说话，你让人别卖了。哦，等会吧，起码这点小便宜要给林大夫留着。”
虽说看到旁边每卖一匹布都让她心如刀绞，但是看到林韵嘉贪图这点小便宜，一脸落魄样，让她看着心情舒坦。
王氏摇摇头，反而是直接把谢云儿一拽，“我们回去。”
她不想和宁蓁蓁打照面，尤其是谢云儿的奚落，让她肝疼，要是不传宁蓁蓁的那些话，说不定就可以让对方替嫁了。
“娘！”谢云儿眉头皱着。
“现在就回去，”王氏深吸一口气，“我有话和你说，这里不方便。”
谢云儿看着王氏慎重的样子，也跟上前，“行，我们回去说，”她也打算和娘亲说一下布料的事，这是为太子薨准备的，“娘，布料真的不能卖了。”她的眉头搅成一团，这可是她的金矿，现在这样的价格一进一出就等于亏了一大半，只要再等一等，等上半个月，她的布料可以卖出天价！
王氏敷衍着，把谢云儿拽上了马车。
宁蓁蓁看到了王氏紧锁的眉头，然后两人离开，就停住了脚步。
手指拂过了腰间的玉佩，看着黑漆漆布庄，应该是有谢平的手笔？要不然怎么就那么巧，贵重的布料都烧光了，就把剩下的粗布给卖了？而且火势大，却又及时被灭掉，没有烧掉隔壁的店铺。
此时的红枫已经挤了出来，怀中抱着布匹，宁蓁蓁也懒得去想内情，直接带着人回家了。
因为谢云儿囤积布料，让这两种布价格上涨了不少，她正好都用的上，这次就趁着降价多买一点。
回到了林家，殷氏看到了这明显是残次品的白布和麻布，小心翼翼地说道，“你手里没钱了吗？”
之前谢家给的五百两银子，林家就拿了五十两开铺子周转用，剩下的都在宁蓁蓁的手里。
殷氏看着宁蓁蓁买回来残次品，头一个想法就是，是不是女儿没钱了。
如果要是别人家的父母，知道女儿把四百量银子挥霍一空，不打一顿都是好的，哪儿会像殷氏一样，眉头皱着，想着万一真的是花光了，从哪儿可以弄到银子呢？
宁蓁蓁看出了殷氏的心思，笑着说道：“我给齐大壮治病，需要白布做中裤，那个药浴有点厉害，他泡药浴的时候，衣服都朽了，这布料降价，就多买一点，反正也用的上，银子我没花多少，差不多还有四百多两。”
殷氏听到还有四百两多两，有些诧异。尤其是宁蓁蓁每次出门的时候，生怕家里伙食不好，不是买鸡，就是买鱼等物，要是遇到了山珍，更是毫不犹豫会买回来，这种情况下，还剩了这么多。
宁蓁蓁笑了笑，“您放心，钱够用。”
殷氏看了一眼林凌房间的方向，终于忍不住问道，“那个齐……大壮，他的状况如何？”
这么多天，她是第一次开口询问医治的情况，问出口了之后，心跳得厉害，甚至觉得脑袋都有些晕眩了。
宁蓁蓁说道，“娘，要是有空，不如明天您跟我一起过去看看。正好第一个疗程结束了。”
殷氏还在犹豫，宁蓁蓁就去了林凌房间。
站在原地的殷氏皱着眉头，到底去不去呢。
*
殷氏到底还是定下了决心要去。
第二天，眼下发黑的殷氏和女儿一前一后上了马车。
巷子口很窄，宁蓁蓁每次都是让马车送到这里，下了马车步行。
路过了齐大壮巷子的那个大榕树，殷氏的脚步停顿了下来。
“怎么了？”
“我之前就听人说，京都里有课灵树。”殷氏仰头看着那颗大树，喃喃自语，“没想到在这里。”
秋日里的微风把变了色的红布条吹得晃晃荡荡，殷氏看着上面的祈福红布条，心中有些意动。
她有些想要在树上绑上祈福的红布。
周娘子带着喜色从巷子里走了过来，“林大夫，我就知道您每次都是这个时间过来，刚刚在家里耽搁了一会儿，幸好没来迟。”
宁蓁蓁眨眨眼，听着周娘子的神色激动地说道，“林大夫，您的医术高明，我家汉子的腿可以动了！”
她的声音太过于激动，原本有雀儿在树枝里跳跃，这会儿扑棱着翅膀被惊走。
“真的？！”比周娘子声音还要激动的是殷氏，“先前是腰身以下都不能动，是不是？”
周娘子看着殷氏，“您是……”
宁蓁蓁说道：“我娘。”
周娘子握住了殷氏的手，双腿一曲，直接给殷氏跪下，“我家大壮看之前动也动不了，现在终于是见着有希望了。”她的声音有些哽咽，“太谢谢了，谢谢林大夫，谢谢夫人的善心。”
她忽然想到了宁蓁蓁给齐大壮治病的初衷，是因为林家少爷也瘫痪了？
周娘子语气坚定，“就像是林大夫说，施针之后就好了，林少爷也早晚会恢复！”
殷氏扶起来了周娘子。
接下来的时间，殷氏幽魂一样跟着两人的身后，那据说很灵验的大树被她抛诸脑后，原本想要挂红布祈福的念头也忘得干干净净。
满脑子都是刚刚周娘子说得话，还有齐大壮的状况。
等到见到了齐大壮，她看着齐大壮的脚指头轻轻动着，眼泪落下。
“动了动了。”
“是的啊，之前大壮一丁点都动不了。”
“没想到还真的可以了。”
“林大夫还真年轻，太厉害了。听说是为她弟弟治病，所以先给大壮试试。还以为不彻底瘫痪都是好，结果居然可以动脚趾了。”
周娘子请了一位尚未及笄的小姑娘给齐大壮看病，加上有谢家人推波助澜煽动言论，街坊邻里都不太看好，昨个儿见着周娘子郁气一扫而空，就知道了齐大壮的脚趾可以动。
今天这群邻里特地是选了宁蓁蓁过来的时间到齐家，想要看看这位医术高明的女大夫是个什么模样。
人实在太多，宁蓁蓁等到药煮好了之后，就让其他人出去，殷氏也跟着邻里出去。
那些街坊邻居，知道了殷氏的身份，听到殷氏想要问一问齐大壮的具体情况，就你一言我一语，把齐大壮当时怎么病的，怎么不能动说得是清清楚楚。

第25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5
再没有比殷氏更配合的听众了，她会追问，“然后呢。”
表情像是被齐大壮的病牵动，听到了宁蓁蓁过来医治齐大壮的事，一双手更是搅动帕子，脖子微微前伸，表情流露出期待。
说个尽兴的婶娘婆子们，也会反过来安慰殷氏。
齐大壮的病例在前，殷氏的孩子好好把身子养起来，晚点一定能好。
见过了神乎其神的女大夫，还见到了女大夫的娘亲，巷子里的婶娘们异常满足。
西城的杏春堂，价格也公道，现在和宁蓁蓁结下善缘，在今后要是生病，现在的近乎在将来就有用了。
听完之后，殷氏的脸上也露出了浅笑。
挺直了腰身往齐家的院子方向走去，等着女儿给齐大壮施针完毕。
如果要是林堂在场，就会发现，自从礼佛事故之后，妻子的背像是被无形的山石压住，现在那山石挪开，她的脊背挺直了。
宁蓁蓁走出了房间的时候，第一时间注意到了殷氏的变化，对娘亲笑了笑。
殷氏本来有一肚子的话要说，现在什么都说不出。
等到路过了那棵据说很灵验的大树，侧过头看着宁蓁蓁，轻声问道，“林凌的病，娘是不是不用求这树？”
宁蓁蓁点点头，认真地说道：“我会治好他的。”
这个答案比什么答案都要好。
殷氏一瞬间嘴角就高高翘起，与此相对的，是带着血丝的眼沁出泪水。
略有些寒冷的风吹不冷殷氏的心，面上浮现出自然的红晕来。
殷氏带回来这个好消息，林家里充斥着快活的气息，就连林凌也是花了更多的时间念书。
他自己的病，他最清楚。
身体瘫痪，根本是毫无任何感觉，现在那齐大壮的脚趾可以动了，就像是下半身原本和躯体核心失去了联系。
只要有了感觉，就代表了，那躯体核心就会一点点重新和下半身构建联系，恢复有望。
因为给齐大壮看病，姐姐身上的药味越发浓厚，就连指尖都被药液熏成了淡黄色，还有永远的执针留下的红痕，恐怕今后别说红痕消退，甚至还要有老茧。
林凌不知道赵昱晖什么时候回来，他的心悦又能持续多久，他知道，如果他可以站起来，通过科考走上了仕途，那才是真正姐姐的靠山。
林凌瘫痪了之后，又不像是以前要陪着云儿姐姐，他比在淮南还要努力的多，用足气力去读书。
*
在齐大壮第二个疗程结束时候，宁蓁蓁本来是想要在茶楼里听听看有没有太子一行的消息，结果茶楼里说得都是谢云儿的婚事。
“听说了没有，谢家的那位千金，定了吴尚书的儿子。”
“吴尚书？六部里哪一位？”
“兵部的吴尚书啊！”
“啊，我记得吴尚书的儿子……是个傻子？谢家为了富贵也真是舍得，我记得小姑娘又有才吧，怎么就定了这样的人家。”
“你说的那是从谢家离开的那个，已经回到了林家。这次是谢家流落在外真千金要嫁入吴家。”
“要我说，还不如要那个假千金嫁入吴家呢。”
“嘿，林家有什么，就开一个小药堂，那个假千金要是没有抛头露面，吴家估计还愿意要，毕竟好歹算才女。现在的话，听说还给男人看病，这比一般的小门小户更不堪。吴尚书的儿子就算是脑子不好使，吴尚书的官位摆在这里，要是愿意给他儿子随便娶媳妇，什么人找不到？还要这样的儿媳妇？”
“说得也是。”
“这事已经定了，听说吴家都找了人去了谢家，这事已经八九不离十。”
涉及到谢云儿的婚事，宁蓁蓁就难得多坐了一会儿，特地还让红枫先回去一趟，说是她在外吃饭。
宁蓁蓁点了茶点，伴着茶楼里的消息吃糕点。
软糯的梅花糕，里面是甜滋滋的红糖，一口一小个，吃得有些腻的时候，喝点红茶，口腔里那浓郁的甜味被削减到极致。
宁蓁蓁很快就知道，为什么谢云儿要嫁入到吴家这事传得沸沸扬扬。因为之前有人散播消息，吴尚书的儿子要定亲了，定的是谢家的假千金。似乎想要把嫁入到吴尚书儿子这个事，给洗成林韵嘉要嫁入，而且还准备把林韵嘉认作干女儿。
可惜这个风就是吹了一天，转眼就是轰轰烈烈的锤死了，吴尚书要的是真千金谢云儿这个儿媳妇，而不是假千金林韵嘉。
宁蓁蓁靠在窗边，听得有些好笑。
刚开始第一个消息肯定是谢云儿的手笔，后面的反转是吴尚书出手？或者是谢平？
一小盘的梅花糕吃完，红茶也喝了大半，在这个时候，小二到了宁蓁蓁这里，想要讨个方便，能不能拼桌。
宁蓁蓁看了过去，为首的那人微微一笑，模样周正之中带着些眼熟，身上的衣料好，佩着的压衣玉佩更是通体无暇，显然是位贵公子。
跟着这位贵气公子的侍从，就有些有趣了，那人面白无须，颈部喉结几乎没有。
这样一来，宁蓁蓁隐隐猜到为首这人的身份。
“不用了。”宁蓁蓁站起身子，“我结账，这桌让与那位公子。”
小二是忙不迭拱手道谢，在宁蓁蓁结账的时候，手脚利落把桌子收拾干净。
而宁蓁蓁对着那位皇子侧过身子行礼，从那人的身边让开，见着那位面白无须的侍从小声说道：“三少爷……”
果然是三皇子。
宁蓁蓁想着谢云儿本应当与三皇子偶遇，可惜，已经定亲的她根本毫无机会出门。
三皇子也在看宁蓁蓁，她身无钗环，肌肤白皙，捻着一块儿糕子，侧耳听着旁人说话，红唇微扬看着有些高兴。
小二利落地把宁蓁蓁坐过的位置收拾出来，三皇子落座，听到了是谢云儿的婚事，看着宁蓁蓁披上了红色的披风，走出了门外。
外面挂起了风，把女子红色披风扬起，像是肃冷冬日里的一抹亮色。
只是……
三皇子眼里流露出漫不经心，受用了谢家那么多的资源，不应当自告奋勇，替谢家解决这桩婚事？
心性如此凉薄，这茶楼里的消息，是她传的？就是为了不嫁吴尚书的幼子。吴尚书的幼子天生痴肥，可怜那位真千金谢云儿。
其他人都说着谢云儿的事，三皇子听了一会儿，想着太子的事。
修长的手指捻着茶盏，那天花的痘汁已经染上了太子一行，他的布局就要收网，就等着灵山的奏折到父皇的手中，他就可以让人散播天花的消息了。
*
三皇子心中觉得可怜的那位谢云儿，正在李嬷嬷的手下受苦。
宁蓁蓁猜得没错，谢云儿在知道了要和吴尚书之子定亲，如遭雷劈，立即就想出了桃代李僵的法子。
王氏依着谢云儿去散播了消息，接着就有谢平反过来控场，确定下来，定亲的是谢云儿。
等到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兵部的同僚见着自己都带了点恭敬，上峰见着自己也是笑容满面，谢平就觉得自己做得对。
王氏过于心软，谢平担心王氏再纵容谢云儿，去了一趟王家，和王家老太爷在书房里交谈了之后，王家人就请王氏回娘家小住一段时间，因为有王家女要出嫁。
让谢云儿惧怕的那位李嬷嬷到了位，谢云儿的院子雇了几个粗使婆子，把院子围得如同铁桶一样。
“挺直了腰身，”李嬷嬷的棍点在谢云儿的腰间，让她站直身体。
谢云儿平时是努力做到李嬷嬷的吩咐，今日里是无论如何都有些漫不经心，实在是因为，算算日子，就是明日了。
谢云儿记得很清楚，明日就是太子得了天花的消息传出，当时三皇子在茶楼里听到了这个消息，就直接入了皇宫里，痛哭流涕，那个时候天子也收到了奏折，知道了太子被染了天花，命悬一线。
父子两人为了太子哭了一场，因为三皇子对太子的敬重，让天家感慨，这也是最后皇帝之位落在三皇子身上的缘由。
谢云儿重生之后，在回到谢家以前，事情都是按她的想法发展的。
可惜，遇上了宁蓁蓁，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
刚开始想要韵嘉的诗作和才名，结果对方万分不配合，心心念念就是回林家，让她只能放弃；想要让韵嘉和秦朗许配对，让薛阮对付她，结果薛阮被关入大牢，赵家得以保全，会是韵嘉最大的靠山。
从那之后，她诸事不顺，得了不贤德的名头，采买的白布和麻布被火烧，母亲非要降价处理，那些银子投入成了一场空，吴尚书还遣了媒人，她居然要和一个天生痴肥的人定亲？！
谢云儿本来在谢家事事都是靠着王氏，结果她只是让人散播了林韵嘉应当和吴尚书之子在一起，王氏就回了娘家。
谢云儿知道自己得罪了哥哥谢鑫，又让父亲谢平失了面子，她只有母亲王氏，但是现在王氏离开，又被李嬷嬷约束，她就等于没有了耳目，没有了手臂，整个人像是聋子，像是残疾，只能够在严厉的李嬷嬷手下求饶。
以前谢云儿发誓，重生之事不会透露出去，这是她最大的秘密，是她最大的依仗。但是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要是不透露，她恐怕真的会被求升官的父亲嫁给吴尚书之子，于是，在反复思量之下，她决定和谢平透露。
被李嬷嬷恶狠狠打了很多下，还用针扎之后，谢云儿一脸苍白晚间到了谢平的书房。
*
谢平听着谢云儿说起，太子会得天花，三皇子会继位，他的心中是波澜起，面上却毫无表情。
谢平以前想着，为什么谢云儿要买白布和麻布，这个时候就有了缘由。
只是，谢云儿是个蠢货，大肆采买那些国丧用的物件，让他的上峰抓住了马脚，那些白布和麻布都已经处理干净，铺子也直接送给了吴家。
谢云儿为了让父亲相信自己的话，还说了两个关键的事，“爹，如果您问过娘亲，就应当知道，娘亲是很讨厌韵嘉的，觉得她占了我的位置，抢了我机缘，我心中也是这般想的。但是为什么刚开始要和薛阮往来，甚至要把她和侯府二公子牵线，娘亲很是不解，而我心中清楚，薛阮心思诡谲，害了那两位姑娘，我见不得韵嘉的好。”
这话，谢云儿说得痛快，因为她也知晓，那五百两银子，让父亲讨厌林韵嘉。
“甚至地动的事，您也可以问问我院子里的人，我至始至终都是淡然，因为知道是从灵山县来的，而且郑家千金当时哭得像是泪人一样，我没什么感觉，就是因为觉得太子是将死之人。”
地动的事确实是从灵山而来，只是目前这事应当只局限于朝堂里，普通百姓尚且不知晓。
关于谢云儿所说的重生之事，谢平已经信了大半，口中却说道：“明日，我亲去你说的那茶楼。”
明日是休沐日，谢平打算亲自去。
他信不过女儿的行事，就像是明明知道了太子可能的遭遇，应当同他这个做父亲的说，而不是自己胡乱行事。
谢云儿有些不甘心，“爹爹，三皇子定然是认得您的，我要是去了，还可以与他说说旁的话。”
谢平摇头，“不可。”
他猜到了谢云儿的心思，“若你说的是真的，自然还有其他机会。只是，你可知道，薛阮的事可以提前发现，太子的事，可能也有了变数。”
“引子已经埋下，走向已经命定。”谢云儿说道，“就像是薛阮的事提前爆发，因为她杀人是事实，天花的因已经在那里，既然过去了，就只有得天花的宿命。”
谢平把谢云儿打发回去，第二日到了茶楼，他见到了那位三皇子，与他同坐一处，也听到三皇子要进皇城。
谢平面对谢云儿急切过来，想要让他证实一切走向与前世相同，谢平只是摇头不语，等到了朝堂里，见到圣上虽说担忧太子，却并未有哀色。
这天花虽然是有，但是太子一行并未染上。
谢平对这个结果心中叹了一口气，却也并不意外。

第26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6
谢云儿是信心满满，此行定然是会染天花，在谢平看来，就算是有天花蔓延开，太子也不一定会染上。
果然，出了差错，太子没有亡故。
谢云儿到底是读书太少，不知道这世间万物，错之毫厘，便有千万里的谬误。
薛阮的事就证实了这个观点，在谢平看来，就是因为谢云儿的推动，导致薛阮愤恨韵嘉，才会露出破绽，导致薛阮的罪行提早暴露。
从此而推断，太子的事也是有可能变故。
现在果然发生了变故，而太子不亡，三皇子上位就成了空谈，谢云儿的那些预知就成了荒谬之言。
幸好没有听谢云儿的，让她去了三皇子的宅院，要是利用这种所谓的先知先觉，酿成大错就不妙了。
其实就算是有些出错的预言，对他来说也是有用，可以推敲一二，推断未来的走向。
可惜，谢云儿不肯信人，总是私自行事，如果等她后面的预言，恐怕也要给她不少好处来交换，要是谢云儿是个聪明人，谢平可以许她一些好处，但是谢云儿吃亏在读书少，很多事想当然了。
谢平有些头疼，如果谢云儿没有这种所谓重生经历，照旧嫁给吴尚书的儿子就好，现在有了这种经历，他反而不能直接把人嫁过去。谢云儿前世嫁的好，就因为过程有些挫折，就憋着一口气，想要今生顺遂，现在比上辈子过得更糟糕，她怎么会甘愿？
谢平叹了一口气，下了决心之后，在心中可惜这女儿薄命。
如果要是谢云儿看到了谢平的目光，一定会打个深深的寒颤，那是让人丧命的冰冷。
谢云儿不知道谢平已经打算让她病逝，还做着三皇子妃的梦想。
毕竟父亲说了，和三皇子交谈甚欢，是不是他们谢家会作为三皇子党？
谢云儿做着梦，浑然不知道睡着的时候，被熄了炭火，掀开了被，窗户也开了缝。
连续两天的小动作下，谢云儿很快就病了，整个人烧得昏昏沉沉，清醒的时间少，昏迷的时候多。
谢云儿想要让娘从王家回来，在病中的人格外脆弱，就算是生气王氏非要卖掉她买的布料，生病的时候还是想起了王氏的好处来。
但是谢平温声说道，“你外祖母生了病，这个档口，你娘回不来，已经给你请了大夫，你好生吃药，很快就好起来的。”
至于说兄长谢鑫，两人关系本就是稀松平常，那次一个骂人一个踹人，关系比陌路人还不如。
王氏不能回来，谢云儿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希望早点身子好起来。
但是，吃了药，她还是不见好，反而胃囊总是有些难受，睡的时候总觉得身上冰冷，房间里也没什么热气儿。
她的病越来越重，等到太子一行从灵山回来的时候，谢云儿不知道这个消息，她只是知道了，她是要死了，而且是父亲的命令。
或许是回光返照，谢云儿的脑子忽然清明了起来，为什么她总是觉得冷，是因为她的房间炭火不足，被子也是挖空了里面的棉絮，吃的是温冷的粥，而且不带一丁点的荤腥。
她冷着、饿着、烧着，就是这样被熬空了身子，恐怕药也是不对症的，所以总是好不起来。
是父亲想要让她死。
为什么？
谢云儿首先迷茫的是父亲的选择，明明她已经预言了太子的亡故，为什么父亲让她死，是觉得她是妖孽？
但是她就是谢云儿啊！
她那天刻意没说其他的关键预言，打算说一说吴尚书即将落马，攀附吴尚书不是什么好事。
谢云儿想的是，隐藏起来其他的预言，昭示自己还有利用价值，父亲是那种攀附荣华的人，为什么不留下她，按照她散播的那些流言，让林韵嘉代嫁，让她去攀附三皇子呢？
身边空荡荡的，丫鬟都已经换成了哑仆，她能怎么办？囿于宅院之中，她空有一腔抱负，却没有办法。
不用砒霜，不用其他外物，他就是想要让她重病而亡，而且这种过程漫长而又痛苦。
谢云儿落泪，等到脑中的那种清明散开，又开始混混沌沌，她开始打摆子，那种浸入骨髓的冷让她蜷缩在一团。
她后悔了。
倘若是按照原本的路数，就直接等到一年之后，把韵嘉赶出去，韵嘉做她的假千金，她做她的真千金，或许没有机会攀附三皇子，但是也可以嫁给那人。
他总比痴肥的吴尚书之子要好……想了许多，谢云儿眼睛闭上，再也无法睁开。
她盼望还有再一次的来生，只是心中也觉得希望渺茫，死亡的时候，眼角缀着一滴泪。
*
谢云儿死了，谢平就把王氏接回来。
谢平同妻子叹息，“可怜这孩子在家没享过几天福，就去了。”
王氏自然哭得像是泪人一样，抓着女儿干瘦的手。
“太子如今平安归来，要是知道谢家布庄做得事，恐怕……”谢平低声和王氏说着谢云儿做得错事。
谢云儿的所作所为，一点点伤了王氏的心，要是刚回来的时候，王氏定会更痛苦，至于说现在，想到了谢云儿惹得祸事，王氏心中悲伤，却不至于一直难受。
想着女儿不愿意嫁给痴肥的吴尚书之子，如今死了，也少了她的痛苦，也算是解脱了。
至于说谢鑫，看了一眼谢云儿，在她下葬的时候低着头，不让人看他一点眼泪也没有。
谢云儿死了，还有一桩事就是和吴尚书家做亲家这事。
“不如你同吴尚书说一声，用韵嘉来替代。”王氏叹了一口气，想到了女儿的心事，打算最后坑一把宁蓁蓁。
谢平把玩手中的茶盏，打算探一探吴尚书的口风。
*
在太子回京的时候，宁蓁蓁正在给齐大壮进行最后的药浴。
以前的时候齐大壮都是疼晕了过去，这次人还是醒着的。
当他扶着浴桶的边缘半站起来，嚎啕大哭起来。
周娘子本来在缝补衣裳，听到了自家汉子大哭，心里头一慌，都把手指戳破了，顾不上手指，急急走了过来，“怎么了？”
已经瘫痪了许久，就算是宁蓁蓁让周娘子给齐大壮按摩腿部，还用金针刺激他的穴位，身体恢复了，肌肉力量还是不足，此时齐大壮重新坐了回去，激起了水花。
“我刚刚站起来了。”齐大壮带着哭声说道。
周娘子的表情也是一变，巨大的惊喜让她差点跌倒，扶住了浴桶才勉强没有倒地。
周娘子很快就给宁蓁蓁叩头，“林大夫，您是活神仙，是我家的救命恩人啊。”
她砰砰地用力，等到宁蓁蓁让红枫扶起来她的时候，看到了她额头上通红一片。
宁蓁蓁把金针收好，“已经好了，接下来也不用吃药，你每日扶着他站一站，要记住了，双腿发软觉得受不住，就要躺下。”
周娘子还有浴桶里的齐大壮自然是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宁蓁蓁让红枫带着药箱离开，刚到了门口，就看到了赵姝。
她大约是急急走过来的，面上通红，身后的披风一直到了宁蓁蓁面前，才安静地落在她身后，眼睛亮闪闪的，“我哥回来了。”
赵昱晖和太子回来了啊，宁蓁蓁想到了赵昱晖临行之前的那番话。
走到了赵姝的旁侧，听着赵姝说了先是洗漱之后，换上了一身官袍，哥哥已经进宫了。
赵姝过来找她，是因为娘亲的吩咐。
她显然还不知道哥哥的心思，只是娘亲让她过来，她就急急来找好友。
今日里天阴沉沉的，两人上了马车的时候，就有雪花纷纷洒洒落下，赵姝在哥哥平安归来的时候，喜得跟什么似的，大多数的话都是绕在赵昱晖身上，宁蓁蓁只用点头就好。
一直到赵姝有些口渴了，喝了一口水，忽然意识到宁蓁蓁是从齐大壮家里出来的，就问道，“那人的腿如何了，什么时候再过去施针？”
“好了。”宁蓁蓁说道，“差不多三日去一次就好。”
？！
赵姝本来是顺口一问，没想到得到了宁蓁蓁这样的回答。
宁蓁蓁弯眼笑道，“你不是早就信我可以治好吗？”
赵姝攥着宁蓁蓁的手，喜得眼睛弯弯，“太好了。”
她和宁蓁蓁交好，自然也忧心林凌的腿，头一个送了轮椅，但是治腿的事毫无进展，本来以为齐大壮也会重复第一个人的命运，谁知道竟是治好了。
两人絮絮叨叨，说着给林凌治病的事，等到到了赵家，已经有位公公在候着了，说是要请宁蓁蓁进宫面圣。
赵姝愣住，心里头有些惴惴不安，反而是宁蓁蓁看着来的那位公公笑眯眯地，不是牛痘的功效就是临行送的药材，当即要跟着那位公公入宫。
“别担心。”宁蓁蓁捏了捏赵姝的手。
*
此时天子召见宁蓁蓁，确实是因为牛痘之事。
因为宁蓁蓁的插手，太子并没有染上天花，而且还查出来了，是有心人藏了天花的胞毒，是纯心想要置太子于死地。
看着太子呈上的证据，当今圣上已经猜到了是三皇子所为。
发落三皇子的事不急，还要杀鸡给猴看，震慑其他的皇子。
天子接着便想要见一见这位救了太子的宁蓁蓁，她何德何能，让太子感慨，此女之方堪称功德无量。
皇帝看着宁蓁蓁抬头，十四岁的小姑娘身形窈窕，明眸皓齿。
想着救了太子，皇帝和颜悦色，带着人去了太后的永寿宫。
刚开始太子之行是瞒着太后的，等到时间长了，自然是瞒不住。
太后与皇后两人为了太子操碎了心，在太子回程的时候，两人面上的轻愁才消散。
三皇子的所为也没瞒着两人，两人又惊又怒，自然也对救了太子的宁蓁蓁，心有好感。
听到宁蓁蓁行医，在场的人也都没觉得女子不当抛头露面，要没有宁蓁蓁的折腾，只怕太子就去了。
想着怎么给她荣耀，自然想到了她的婚事上来。
太后捏着宁蓁蓁的手，看着她心中一动，年龄大了的人，就有了做媒的念头。
此人是兵部侍郎家中的假千金，现在回到了林家，她与皇后喜欢这个孩子，其他世家不一定会喜欢，若是做了媒，那就不一样了。
太子看到了身侧的赵昱晖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轻笑了笑，“皇祖母，儿臣有话要说。”
赵昱晖想着幸好早早与太子说了他的心事，要是太后直接给人指婚，那事情就迟了，现在太子与皇太后进入了里间，他心中有些紧张，又悄然泛着甜意。
赵昱晖悄悄看了宁蓁蓁一样，她似乎感受到了他的视线，抿唇对他一笑，又像是知道了他和太子说过了，眨眨眼，里面有些狡黠。
心跳得加快，本来以为在家见她，没想到直接圣上让她进宫。
他们两人的婚事……可能也要在此时定下。
想到婚事，赵昱晖的耳根发红。

第27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7
等到太后从太子那里知道了赵昱晖的心思，出了内间就看着那位赵家的芝兰玉树，果然是红着耳根，心思昭然若揭。
刻意逗弄，那孩子就羞得更厉害了，哪儿有当时在琼林宴上的意气风发，洒脱自如？
年龄大的人，看到少年这般有鲜活气儿就觉得舒心，太后想着赵昱晖早早和太子说了他的心思，甚至章氏也晓得，就是不想从中有什么差池。
一个有情一个有意，于是太后就成了这一好事。
等到出宫的时候，赵昱晖的脚还是轻飘飘的，整个人如坠云间。
还未等去林家提亲，就得了太后的懿旨。
赵昱晖的眼睛亮的出奇。
在马车上鼓足了勇气，捏了宁蓁蓁的手，还没说话，脸上就红了。
要是不说些什么，屏退了丫鬟和侍从，与她独坐在马车里就少了点滋味。
“我回来了。”赵昱晖垂下眼不敢看她的面颊，只看着他的手中她白皙的手，脸上发烧，“你在京都，好不好？”
他生怕她扯开他的手，就起了话题。
宁蓁蓁看了一眼自己赵昱晖，便说着自己在京都里做得事，医治好了齐大壮，打算过些日子就给林凌看诊，林凌最近读书很认真，还积累了一堆问题。
她的手就由着他攥着，他一点点把玩，脸上的那种热消退，心中反而是一种说不出的瘙痒与暖意，当即说道，“等会我就去看看林凌有什么问题。”
他是林凌的姐夫，自当是用心教他。
宁蓁蓁抿唇一笑，也低声问他在灵山的状况。
两人原本就坐在一边，说话的声音不大，两人距离贴的很近，等到马车停驻的时候，马车晃动，让他的唇擦过她的侧脸。
因为这个动作，赵昱晖猛地僵住。
宁蓁蓁眨眨眼，还愣着，反而是赵昱晖通红了脸。
看到她笑了，下马车的时候，更是险些跌倒。
一直到回到了家里，赵昱晖还摸着唇，想到了刚刚碰触的柔软，晚上又做了一个绮丽的梦。
上一次，赵昱晖因为那梦有些愧疚，压住所有的心思，甚至还用凉水淋面。
这一次，则是清醒之后还在回味，那温香软玉在怀的时候可以再久一些。
*
京都里近来有两桩大事。
一桩事是三皇子被训斥不仁不义，被发配去西山守皇陵；另一件事是，林家女林韵嘉献方得防治天花，得赏银千两，赐田百亩，更有太后还有皇后赏赐的珊瑚、如意等物，最关键的是，赐了婚还不说，批语是男才女貌，天作之合。
头一件事三皇子的事，离百姓太远，又不敢过于热衷说皇家的事，第二件事就可以说是让人震撼了。
这天花也是能治的吗？
甚至这方子很是简单，只要是生了牛痘的牛的胞液，刺破到人的身上，生过了牛痘之后，就不会生天花了。
牛得的病，怎么能让人得，太荒谬了？！
只是这舌战还没有开始，就有另一个消息，太子也接种了牛痘，本来三皇子要害太子，要不是种了牛痘，这就成功了。
于是，非议牛痘的声音就小了起来，更多的是议论，这假千金也忒有本事，顺带连谢云儿的死亡也连起来了，可惜扬名晚了一步，正好是太子入城的那天，谢云儿去世。
因为宁蓁蓁，西城的杏春堂成了京都里最热的药堂，于是有更多的消息出来，宁蓁蓁还医治好了一个瘫子，让他重新站起来！
瘫子啊，堪比昔日里的神医再世了！
接着又让满城沸腾的是，她还用了金针拨霰，让青平侯府的老夫人，重见光明。
一时间，宁蓁蓁被冠之以神医之名。
林家女除了神医之名让人称道，另外就是她的婚事了。
这也是让吴尚书尴尬的事。
因为谢平的话，他刚准备让人去林家提亲，后脚就有太后赐婚。
差一点，谢平就让他犯下大错。
吴尚书因为谢平这事恼怒得很，但还是忍住了，还给谢平了一场小机缘，让他往上走了一步。
毕竟谢家曾养了一段时间宁蓁蓁，无法让儿子娶这位，便想要结个善缘。宁蓁蓁能够让瘫子重新站起来，让瞎子重见光明，那么，是不是也可以医治他的儿子？
谢平因为吴尚书给他的好处，投桃报李，把妻子的嫁妆分了两个庄子一个铺子给了吴家。
宁蓁蓁的行程实在排得太满，吴尚书的幼子又不是急症，排在半个月之后，只是……吴尚书还没有请到宁蓁蓁上门，吴家就树倒猢狲散。
吴尚书的大哥是三皇子的钱袋子，这事连吴尚书都不知道，因为三皇子倒了，他的人被人清算，连累到了吴尚书。
吴尚书手里说不上多干净，就被撸了官。甚至连小小升迁的谢平也受到了连累。
谁让正好谢平有了升迁，还给了吴尚书送礼。
谢平的事如同一粒小石子投入到了汪洋之中，浪花都没有掀起，就被飞快地解决掉，等到宁蓁蓁把林凌的腿治好，才恍然发现，谢家的宅院已经换了人。
“咦？”宁蓁蓁路过那谢家的宅院，发现大门紧闭，门口的石狮都换了模样。
“谢家的宅院已经卖了。”赵昱晖现在在户部，跟着太子赈灾之后，他便从翰林院换到了户部任职。
因为三皇子的事，不少人都被撸了职位，甚至京都里的宅院也要卖出去，京都里的官邸宅院凡是要换人，户部那边都有册子，赵昱晖也是因此知道的。
宁蓁蓁转过头看着赵昱晖，“是谁家买的？”
赵昱晖说了这一户的名字，宁蓁蓁不知道。
“谢平是因为兵部吴尚书，现在已经外放。”赵昱晖说着，“吴尚书有位兄长，在外行商，那些银子大半都入了三皇子的手中。”
宁蓁蓁这才知道，谢平是因为这件事连累的。
赵昱晖并不让她吹风太久，放下了帘幕。
等到无人可以看到车里，他就握住她的手，两人贴得更近一些。
两人是未婚夫妻，宁蓁蓁在给外给人看诊的时候，他都会陪着，这是林家默许了的。
主要是因为宁蓁蓁的名声太盛，被推上了风尖浪口，赵昱晖主动要求陪着，好替宁蓁蓁挡住那些风言风语。
有赵昱晖在，众人便不会去问宁蓁蓁，反而是问赵昱晖在意不在意，他便说这是医术仁心，有人说与礼不和，他便说这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日子久了之后，赵昱晖在休沐日陪着宁蓁蓁去给人看诊就成了京都里常见的一景。
也让京都的人知道这位新任的户部郎中品性高洁，还十分维护自己的未婚妻，这让不少闺秀对那林家女羡慕不已。
他本就生得俊秀，当年状元游街时候，让不少闺秀都动心，现在添了这样一桩事，更是让人扼腕不已，好不容易前未婚妻没了，可惜下手晚了，被林家医女捡了便宜。
说起了宅院，赵昱晖又同宁蓁蓁说起，他也准备再买一栋宅院。
虽然没有直说，但是两人都知道，这宅院比邻如今的赵府，是给他成亲用的。
“你可要和我一起去看看？”赵昱晖说道，“你喜欢什么布置，好告诉我。”
或许是宁蓁蓁的落落大方，让赵昱晖不再像是当初那样，握住了未婚妻的小手都面红心跳。
只是说起了未来的宅院，还是心里头泛着一股甜，就连目光都温柔了起来，伸手捋了捋宁蓁蓁的头发。
“好。”宁蓁蓁说道，“快要过年了，正好也都比较有空。”
很多人快要过年了，就暂且不治病，要等到明年再看诊。
两人的马车直接到了赵府。
赵姝过来牵着宁蓁蓁的手，一开始知道了太后指婚，她第一个念头是高兴，高兴好友做了自己的嫂子，接下来就是忧虑，这是不是乱点鸳鸯谱，等到母亲说破了之后，她喜得跟什么似的。
难怪娘亲不认宁蓁蓁作为干女儿，感情这是要做他们赵家的长媳。
赵昱晖休沐日陪着宁蓁蓁去行医，两人时常见面，林家和赵家两家就走动颇为频繁，有时候赵昱晖留在林家吃饭，今日里是轮着宁蓁蓁到赵家吃饭。
准备是铜锅子，在白花花的雾气里，吃着片好的羊羔肉，新鲜的百叶，切好的鸭血，章氏的笑容就没有停过。
等到儿子送宁蓁蓁回去，还是面上带着笑，赵姝也是如此，“爹爹要是在就好了。冬日里吃铜锅，暖和又畅快。”
章氏也是觉得有些遗憾，不过也没什么打紧，等到那孩子入了他们谢家的门，今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第28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28
“我会在书院好好努力的。”林凌郑重其事对父母行礼，在宁蓁蓁还有未来姐夫那里，更是长长一揖。
在新年前，他的双腿恢复，刚开始站起来的时间不长，一点点地拉长时间，等到开完年，已经差不多恢复了。
能让他再次站起来，姐姐功不可没，这礼姐姐受得住。
另外就是赵昱晖了。
知道双腿恢复有望，林凌就继续看书，连中三元的状元郎是他未来姐夫，他把那些积累的问题向赵昱晖请教，还用着赵昱晖昔日里的书，他能够中途进入书院，也有赵家的作用。
所以他在入书院之前，第二个长揖是面向赵昱晖的，赵昱晖知道林凌的感激，也受了礼。
“读书重要，但是也要顾着身子。”林堂清了清嗓子，他在淮南因为林凌的事一夜白发生，在林凌的身体好了之后，加上宁蓁蓁的养生方子，鬓角的斑白消退了不少。
“有事的话，别吝啬银子。”殷氏替林凌整了整衣衫，小声说道。
宁蓁蓁的耳朵尖，侧过头看着林凌，“娘说得对。”
林凌怀中有百两银票，还有一些碎银，他腼腆一笑，打算早早考出好成绩，早日补贴家里。
林凌入了书院大门，见着褚色大门合拢，一行人就往山下行去。
等到在城门口，意外见着了魏武侯夫人还有那位侯府二公子。
侯府夫人的身材本是丰腴，经过薛阮的事，整个人消瘦了不少，旁侧那位侯府二公子，更是多了沉稳。
侯夫人首先看到了那位赵昱晖，他与宁蓁蓁同乘，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赵昱晖笑了，目光温柔地落在宁蓁蓁身上。
腕子上悬着佛珠，侯夫人捻动佛珠，这次回京知道会遇到故人，没想到这还没有进城门口，就见到了侄女曾经的未婚夫。
秦朗许看着母亲捻动佛珠，就知道定然是想到了薛阮的事，顺着母亲的目光一看，就见到了宁蓁蓁。
她弯眼笑着，在春风里像是新生的盎然绿意。
秦朗许扯了扯嘴角，他们已经在城门口排了一会儿，马车始动，入了城里。
秦朗许收回了视线，看着城内的热闹景致，“娘，本来我还以为我会娶那位林家小姐。”
侯夫人的表情有些惊讶，想着半年的时间，宁蓁蓁做出来的那些事。
先是做出了牛痘，变相救了太子一命；拿出了灵山地动赈灾方子，伤亡锐减到过去的三成；给青平侯老夫人用金针拨霰，重现光明；包括林家子在内一共三位瘫子重新站起……
除了医术上的卓秀，另外让人称道的便是，太后指婚她与赵昱晖。赵昱晖在休沐日的时候，陪她去给人看诊。
赵家的家风正，赵昱晖更是一表人才，本来就让人艳羡林家女的命好，经过此事，更是让不少人看着林家女眼珠子都是红的。
不在京都，也常常听到此女的事，侯夫人开口说道：“你既然有心，怎么不同我说。”
现在已经太迟了。
“表妹和我说，她帮我牵线。”
马车里是让人心悸的沉默，这是薛阮被抓之后，第一次谈到她。
侯夫人捻着佛珠，看着儿子表情的落寞。
秦朗许想着那个时候，自己天真，怎么就没有发现薛阮的小心思，笑了笑，“娘，我就顺口一说，就算是当时我同您开口了，林家也不一定会愿意。林姑娘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当时她说想要离开谢家，说要行医，我说好啊，但是没觉得她能做出什么。我觉得这小姑娘有些天真到傻气，人又很坚韧，遇到真假千金这么大的事也没有哭鼻子，反而是想着自己找到自己的路。我以为她是胡说的，没想到，居然真的医术这么厉害啊。现在挺好的，太后指婚也指的好，我见赵郎中待她温和。”
也就是薛阮把他看得重，他哪儿比得过那赵昱晖，表妹实在是有眼无珠。
秦朗许忽然开口和娘亲说这个，还是因为昨晚上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一会儿他梦到自己娶了林家女，林家女不如那次诗会他见着的灵动，而是古板庄重，他觉得妻子无趣，敬她重她，最喜的还是两个身段妖娆的通房；一会儿又梦到，林家女被谢家用一顶小轿送到了周尚书的府邸，忽的一日香消玉损，他的心中有些遗憾，总觉得她应当嫁他。
两个不同的情形搅在一起，他甚至有一种两个梦都是真的感觉。
这两个梦里不变的是，表妹薛阮在与赵昱晖大婚的时候，一把火烧了新房，赵家死伤了不少人，就连那位新郎赵昱晖也被火燎了一圈，如同是地狱里的修罗一样面容可怖。
那稀里糊涂的梦，让他早晨醒来的时候还是昏昏沉沉，想到了那一日诗会上见到的林家女。
他懒洋洋躺在花丛里的青石上，两位姑娘在外说话，等到声音没了，他以为人都走了，结果林家女忽的到了他面前，问他听够了没有，在他一个踉跄的时候，她扶住了他。
手若柔夷，然后冲着他一笑，笑起来的时候甜意十足，天真又烂漫，说话更是带着一股娇憨和洒脱。
秦朗许想到了当时的情形，心尖像是被针扎过一样。
梦境与现实交织在一起，秦朗许深深叹了一口气，他想到错过了林家女，心中有些遗憾，总觉得她应当是他的人，又觉得，他或许无法真的对她好，娶了她也成了他府中的摆设。种种复杂的情绪让秦朗许开口，“娘，我就是随便说说，你随便听听。”
侯夫人的表情有些哀伤，薛阮改变了他们整个侯府，也让儿子变了，她动了动唇，“除了薛阮，还有其他人知道吗？”
“还有就是我哥。”秦朗许说道，“他说让我不必麻烦的表妹，让嫂子帮忙，然后……就迟了。”
为什么迟，就是因为薛阮被抓了。
秦朗许看到了娘亲的表情，安慰起来了娘亲，“其实这样也挺好。您也不必自责，是表妹自己钻牛角尖，做了错事，我很庆幸，这事没有拖到她成亲时候。”
侯夫人低声说道：“我以为，成亲了之后，她就会好，就会想开，我本来也没有怀疑过她，只是……后来越想越觉得不对，觉得她可能有意，又不敢深想。”
秦朗许说道，“谁也不会想到，表妹有那般的未婚夫，有谁能想到她怀着那样的心思？不是您的错。”
侯夫人不说话。
秦朗许说道，“娘，我很庆幸没有拖到表妹成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在成亲的那一日，在交杯酒里下药，让……昏过去，然后火烧新房，赵家死伤了不少人，就连那位也是被火烧了。”
侯夫人的手攥着佛珠，明明儿子的语气平静，她竟是听出了惊心动魄来，想到了薛阮已经死了，她松了一口气，“幸好。”
秦朗许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窗外的景。
离开京都的时候，秋风萧瑟，如今春风吹绿了树木，因为薛阮留下的伤痕也结痂，早晚有一天会痊愈。
*
宁蓁蓁没有注意到秦朗许和侯夫人回来，还是天边迤逦最后一丝金红的时候，她才从赵昱晖的口中知道他回来了。
“咦？”宁蓁蓁说道，“我没有注意，他们回了啊。”
随着马车的行进，帷幕轻轻撩起又落下，明灭的光落在她的面颊上，只看得到她发亮的眼，看不清她的表情，赵昱晖忽然脱口而出，“若是……你会不会嫁他？”
赵昱晖问完了之后，就觉得自己的问法是因为他醋了，而且有些没醋得没道理。
他想到了诗会的时候，两人走在一起，被人打趣，然后秦朗许通红的脸。
可是，那个时候他自己都有婚约在身，宁蓁蓁对自己是毫无绮思的。
“算……”赵昱晖刚想说算了，就听到宁蓁蓁说道，“不会。”
攥着她的手一紧，赵昱晖听到自己轻声问道，“真的吗？为什么？”
“因为他注定不会只娶一个。”宁蓁蓁小声说道，“而且，我又不喜欢他。”
对宁蓁蓁来说，绑定Y444做任务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从林家夫妻还有弟弟林凌身上体会了血缘亲情，从赵姝那里知道了友情，然后从赵昱晖的身上，知道了那种将要比前两种感情还要亲密的存在。
脑中想到了赵姝送她的一本册子，她凑近了些。
那是本讲述侯门闺秀与落魄书生的故事，按照赵姝说法，里面的情节跌宕起伏，里面分分合合让人感慨，里面有一小段，是那成亲前，因书生犯了痴病，丫鬟将小姐引入那房中。
“缕带儿开，兰麝香气氤氲满室……那书生手忙脚乱，却见小姐满面羞红，柳腰一搦，羞答答不把头抬，云鬟仿佛坠金钗……檀口搵香腮。”
宁蓁蓁忽然想到了那一段，就着微弱的光，看着赵昱晖的薄薄唇瓣。
她凑过去，赵昱晖心跳加速，想要说话的时候，就感觉到了温暖而又柔软的唇瓣覆住他的。

第29章 重生归来真千金（完）
如花蕾一般，饱满湿润，微微嘟着，像是一朵花待人采撷一样。伸手就可以采撷花朵，在梦里，他就是那个的采花人。
黑暗之中，赵昱晖睁开了眼，表情说不出是沉迷还是懊恼。
是他自己想入非非，梦里都不得安生。
翻个身，闭上眼，也不知道要被这种梦境折磨多久。
只有等成亲了，才能真的拥有属于他的那朵花。
赵昱晖等了很久。
等到了夏日的菡萏盛开，等到了秋日的风吹红了枫叶，等到了未婚妻十五岁及笄礼，最后，终于等到了两人成亲的黄道吉日。
成亲这一日，林凌背着姐姐上了花轿。
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蜿蜒回到赵府。
赵昱晖骑着通体白色的骏马，马上挂着丝绸红花，跟着八抬大轿，再就是如同长龙一样的陪嫁，让人一眼望不到头。
“这也太气派了吧，是哪家的婚事？”
“是户部赵郎中娶杏春堂的林大夫和……”
“一个女大夫？”说话的是刚进城的，只瞧着热闹，根本没想到居然不是权贵的婚事，而是一个女大夫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位女大夫可以说是神医，天花知道吗？就是这位林大夫发现牛痘可以克制天花。这些陪嫁，都是贵人们送的，要给林大夫撑场面。”
听到了这话，进城那人肃然起敬。
在今夏，就有天花肆虐在津南之地，从一个山沟沟里的小村庄传出来的，因为地方太小，尚未推广牛痘，死了不少人，这场病等到了津南城，奇迹般得到了遏制，并没有从津南城扩散开。
原因是，此地的知州母上曾得宁蓁蓁的看诊，感念宁蓁蓁的医书高明，这位知州在津南下了命令，凡是要定居城中，皆要接种牛痘。
这个举措一开始让不少人排斥，平民百姓惧怕官府，最后按照官老爷的吩咐做了，津南城里的读书人，还有权贵之家，十分排斥牛痘种在人身上，就算是有太子亲生试过，他们内心深处还是觉得有辱斯文。
一些家底不丰的人，最终在知州大人那里让步，抹泪接种了牛痘，但是总有几乎坚决不肯的退下来的士大夫们，许知州也没什么办法，便由着他们了。
最终在天花到来的时候，津南城的病情轻到不可思议，只有往来的商户，还有固执的士大夫们家中死了几个。
当看到接种牛痘的人就不会得天花，只有外地人还有自家里有天花的风险，这群退下来的士大夫也终于不管什么尊严不尊严，高价求购生了痘的牛，连夜给自己接种。
津南的祸事上达天听，圣上下令，在各州府推广种牛痘，上户牒的时候，就是种牛痘的日子。
牛痘，天花，还有杏春堂的林大夫，这三个关键词连在了一起，也让宁蓁蓁的名声被推崇到了极致。
入城那人听到是宁蓁蓁的婚礼，惦着脚，还想要看看花轿里的人。
可惜轿帘垂下，里面的新娘又有盖头，注定是让人无法窥见其容貌。
看不到人，顺着人潮往里挤，得到了一把喜糖。
这可是杏春堂林大夫的喜糖，吃了之后肯定疾病不沾身！
*
吹吹打打，撒着红纸，热闹了大半个京城，赵家的宅院更是贵人如云，甚至太子都过来观礼。
礼毕送入洞房，赵昱晖手执喜称，掀起了盖头。
发冠是点翠样式，坠着圆润的东珠还有火红的宝石，足有三四斤重，垂在眉心一枚红宝石因为撩起盖头的动作，微微晃动，涟漪出美好的光。
绞面之后，宁蓁蓁的肤色更为白皙，饱满红唇被细细勾勒出分明轮廓。
这唇让他想到了长久以来做得那个梦，耳根不由得有些红了。
“新郎官看呆了。”旁人打趣赵昱晖，就连赵姝也是捂着嘴，眼睛弯弯。
喜娘笑着端着喜盘，上面放置龙凤酒杯，让两人交杯。
喝过了交杯酒，留着新娘在新房里，新郎官在外应酬。
赵昱晖等了这一日许久，怎会让自己在今日里喝醉？
于是，敬酒前用馒头垫了肚子，所喝的酒更是水里加了点酒，应酬了一圈，假意憋气让自己脸红不胜酒力，早早就脱身回到了新房。
宁蓁蓁已经吃过了他准备的席面，繁复的凤冠都已经摘下放在一边，也洗去了妆面，那勾勒分明的红唇妆被擦去，留下饱满湿润的原色。
等到人退下之后，赵昱晖握住了她纤细腰身，含住了她的唇。
她淘气地在婚前亲他，他却没有其他动作，他一直等着，等到今日才采撷他的果实。
那缀在枝头的果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得越发圆满，采撷品尝，也是甜美到极致。
他老早就想让她知道，她那个只能算是碰触，算不得吻。
扣住她的手，赵昱晖化身为夫子，教导小娇妻兼学生什么是亲吻。
她的身子软成一汪春水，面上红扑扑的，身上也带了粉色。
宁蓁蓁感觉到，像是置身于荒漠之中，她渴了许久，在他那里才能够有一丝丝的水，那水又有些不够，让她像是猫儿一样，呜呜咽咽撒娇同她的好夫子继续讨要。
龙凤火烛跳跃，听着猫儿般的求学声，作为一个好夫子，自然满足学生的要求，她要什么，便给她什么。
*
白日里是风光霁月的赵大人，晚上便是位好夫子。
赵夫子带着求学心切的好学生，一起学习避火图上的诸多动作。
同时，他还很是心细，总是不忘定期喝黑黝黝的药，好不让教学任务停止。
赵姝等到嫁人的时候，哥哥和嫂子都尚未有喜信传出。
宁蓁蓁在把压箱底的避火图给赵姝的时候，顺便还说了，最好晚些要孩子，盆骨打开，更容易顺产。
赵姝羞得面红，颤得像是枝头海棠，把脸埋在嫂嫂的肩上，不肯看她，“我不要理你了。”
“好啦，都要嫁人了。”宁蓁蓁笑着拧了她一把，“知道你羞，这避火图是我自个儿画的，里面的也是我写的，我就不和你多说了。”
市面上的避火图画的抽象难懂，把赵姝当做妹妹，这避火图就是特地给她做的。
赵姝等到宁蓁蓁离开了房里，羞涩地看着那图，好几次都羞得想要合拢册子。
居然做这么羞人的册子。
宁蓁蓁等到后面执行任务到了现代位面，才知道她那个时候折腾出来的避火图，可以算是头一份的新婚夫妻知识手册。
可惜，那手册就做了两份，一份留给了赵姝，一份则是在她的女儿手里。
宁蓁蓁是在成亲后两年，林凌也娶妻的时候，生下长女。
长女胎发浓密，养了几天红彤彤而又皱巴巴的皮肤就舒展开了，藕节一样的臂膀，像是葡萄一样滴溜溜的眼。
她小时候最喜笑，只要见着了人，她就张开了臂膀在空中挥舞，露出无齿笑容，让公公婆婆抱着舍得不撒手。
长女爱笑，和两年后出生的幼子截然不同。
幼子要比长女安静得多，眨巴着眼睛，安静地抱着他喜欢的九连环。
等到长大了，也保留了那种安静的特性，读书很是沉得住气，没有上学，在家的时候，什么时辰干什么事，都很有章程。
两个孩子，长女像赵昱晖多一点，幼子像宁蓁蓁多一点，奇异地让人一看就只知道是姐弟两人。
有了孩子，宁蓁蓁就更懂得了另一种奇妙的母子关系。
看着牙牙学语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宁蓁蓁握住丈夫的手，送幼子去学堂；长女羞涩地红了脸，说起自己的小心思；全福夫人梳拢长女长长的头发，及笄定亲；幼子背起了长女，一脸严肃地把姐姐送上了花轿；幼子骑高头大马，状元游街风光无限……
宁蓁蓁闭上眼之前，还有诸多情绪在心中酝酿，等到再次睁开眼，置身于玄妙空间里，作为林韵嘉的诸多情绪就从身上抽离。
Y444的心情很是喜悦，在古代位面里对付重生女，这已经是死亡组里最简单的任务，但它敢保证，如果不是绑定了宿主宁蓁蓁，肯定大概率会失败。
“我觉得情感有些淡了，好像蒙着一层纱一样，但是记忆又很清楚。”
Y444连忙回答，【为了更好的执行任务，在每个世界结束了之后，都会自动抽离情绪，保留记忆。】
宁蓁蓁眨眨眼，点点头，“我知道了。”
Y444说道：【宿主完成的任务度很好，所以下个任务宿主可以自行选择。】
谢云儿早早就去了，谢平一家从京都搬走，到地方任职，日子越过越差，还有，太子活着，根本没有三皇子什么事。
玉质小手一挥，在虚空之中出现了一连串的任务名称，绝大部分任务还是灰色的，是不可选定状态。
宁蓁蓁看着亮着的项目，仔细看过又问了Y444之后，点了最上面的。

第30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
优美的和弦乐声响起，宁蓁蓁没有睁眼，素白的手在床上摸了摸。
像是躺在一团云彩上，身子骨都酥软了，等到摸到了冷冰冰的手机，长长的睫毛掀开，黑色的瞳仁出现了一团水润雾气，眨眨眼，雾气和迷茫消散，眼睛清澈明亮了起来。
宁蓁蓁的手撑在床上，是进口乳胶床垫，符合人体工学，又软又有一定的支撑，还真是奇妙。
她赤脚走在地方，发现脚下是长毛毯子，小脚陷在里面，柔软蓬松。
刺啦。
拉开了窗帘，一大块的玻璃可以让外面的光全部进入到房间里。
因为忽然出现的光，她有些不适应地眨眨眼，再环顾房间里的配置，果然是Y444说得那样，是所谓的现代位面。
装潢完全不同于古代，讲究的是木料，这个房间带着让人陌生的另类的华丽。
看看手机里的闹铃下一次的提醒是在十分钟以后，宁蓁蓁果断闭上了眼，开始接受记忆。
这一次的小世界是在一本叫做《三个大佬心尖宠》的书里，女主叫做苏渺渺，女配是魏明萱，两人是再婚家庭的姐妹关系。
苏渺渺的母亲苏琴生得貌美，在丈夫病重的时候，认识了魏斌，魏斌对她一见钟情，强取豪夺之下，苏琴做了魏斌的情人。
等到苏渺渺高二时候，魏斌和苏琴已经持续了好多年的情人关系，或许是考虑到了苏渺渺，魏斌终于和苏琴结婚，苏渺渺也到了魏家，跟着魏明萱念同一所高中。
魏斌的原配是门当户对的豪门世家女，她生了一双儿女，但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身体一直很虚弱几年前就去世了，留下一双儿女。长子魏正阳，幼女魏明萱。
苏琴做了很多年魏斌的情人，一朝进入魏家，魏明萱对她是敌视又轻视，对继妹苏渺渺则是无视。
魏正阳没那么讨厌苏琴还有苏渺渺，但是因为亲妹妹的严厉警告，只能够表面上和亲妹妹统一战线，对两人无视。
却因为和苏渺渺同一个屋檐下，魏正阳渐渐被苏渺渺吸引，喜欢上了她。
小说既然叫做《三个大佬的心尖宠》，那肯定是有三个大佬的修罗场。
魏正阳算一个大佬，另外两个大佬分别是苏渺渺的笔友长腿叔叔霍风凌，还有学校的校草秦邵然。
这种复杂的三角关系，魏明萱并不知道。
十九岁那年，魏明萱和秦邵然订婚。
结果，在订婚宴上，是小说里的华章。
苏渺渺当时最喜欢的是秦邵然，心中痛苦，刻意打扮得靓丽十足，在姐姐的订婚宴上，苏渺渺艳惊四座。
很多人想要和苏渺渺跳舞，最后是矜贵神秘的霍少与苏渺渺一起跳舞，甚至霍风凌亲吻苏渺渺，当场表示她是他一生的真爱。
宾客哗然，而魏正阳和霍风凌大打出手，至于说订婚人秦邵然，此时终于意识到，他不爱魏明萱，喜欢的是苏渺渺，但是已经订婚，他只能看着心上人在别人怀中。
荒唐的订婚礼上，秦邵然喝了很多酒，在魏明萱照料他的时候，把人推到，结果在床上，喊得是苏渺渺。
秦邵然把魏明萱当做是苏渺渺的替身。
魏明萱觉得自己像是傻子一样被未婚夫愚弄，在床上被人当做替身，失身也就算了，最让她受不了的是，大哥真正意义地毁了她。
因为苏渺渺有一个好闺蜜，肾脏不好需要换肾，魏正阳知道了女主的心事，就悄悄把魏明萱给配型了，想办法在私人医院里，把妹妹的肾挖给了女主闺蜜。
三个大佬的修罗场大战里，苏渺渺最后选择的是霍风凌，另外两个大佬黯然退场，在盛大的婚礼上祝福苏渺渺和霍风凌。
故事到了这里，还有后续，在苏渺渺生下了孩子之后，两个大佬看着可爱的孩子，父爱爆棚。一个想要做干爹，一个想要做亲家，想要约定娃娃亲。
在故事的最后，女主的闺蜜身体毫无排斥反应，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还因为和魏正阳相亲，两人都有苏渺渺这个共同好友，双目交汇，定下了下一次的约会。
这是标准合家欢结局。
只有魏明萱，未婚夫表示另有真爱，大哥拿到了全部的继承权，她还少了一颗肾脏，还被人说是恶毒，在伤还没有养好的时候就提前出院，最终伤口感染，早早去世。
女主和她亲近的人，都有光明的结局，魏明萱作为恶毒继姐，就成了悲惨的女配。
*
宁蓁蓁接受完记忆，再看房间的陈设，就知道这是洛可可风格。
在卫生间里，洗漱完毕，从衣柜里取出早已经熨烫好的校服，宁蓁蓁穿上了短袖，短裙，手臂有些凉飕飕的，腿上也是。
宁蓁蓁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不太习惯这种装扮，眼睛闭上，再睁开，黑黝黝的瞳眸里就是毫无情绪，带着和过往魏明萱如出一辙的冷漠。
叩叩叩。
“小姐。”
宁蓁蓁打开了门，发现是张嫂，“大小姐，你起来了。”她笑着，“我还以为还在赖床呢。”
宁蓁蓁应了一声，再往前走了两步，忽然顿住。
前面是苏琴的声音温柔，“在新学校的话，不要太麻烦明萱，要是有什么情况，回来的时候和我说，或者是和你爸……”
苏渺渺的声音硬邦邦的，带着脆弱的坚强，“我爸爸已经去世了。”
宁蓁蓁双手环胸，轻轻靠在墙壁。
听着苏渺渺的声音，不愧是小说里的女主，是被作者偏爱的存在，光听声音就是如春莺一般动人。
样貌的话，她记得一开始是带着黑框眼镜，总是低着头有些自卑，然后跟着闺蜜学习打扮，等到大学之后会化妆了，去掉了黑框眼镜，在哪儿出现，都是惊艳全场。
“你……”苏琴的声音带着点哭音，“不要这样。渺渺。”
“好了。喊我叔叔就好。”魏斌的声音也是温和，“别勉强渺渺。”
宁蓁蓁想着，魏斌在小说最后还感慨，正阳的孩子和渺渺的孩子结成了娃娃亲才好，果然，这家人也就是还念着生母的魏明萱是个外人，他们都是和和美美的一大家。
苏渺渺走了出来，看到了靠在墙上的宁蓁蓁，嘴唇动了动，微微怔住之后，轻声喊道：“姐。”
宁蓁蓁还没说话，苏琴快速地从房间里走出来。
苏琴穿着的是真丝睡衣，身材玲珑，黑色长发披肩，五官动人不说，最为关键的是，气质十分清纯。
前夫在世的时候，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丈夫病重，无缝做了魏斌的情妇，更是被娇养着。
苏琴尚且不满四十，肌肤白皙毫无皱纹，说是二十多岁，也会让人相信。
“明萱。”苏琴讨好地笑了笑，“你起来了。”
魏斌走在苏琴的身后，单手扶着苏琴的腰，看到了宁蓁蓁挑挑眉，“你今天起得倒早，渺渺是妹妹，到新学校，你可别欺负她。”
他伸手理了理领带，“你帮我看看，好了没有？”他对着苏琴说话，就比对着女儿要温柔得多。
苏琴伸手替魏斌把领带调整了位置。
宁蓁蓁没兴趣看这幅伉俪情深的画面，绕过两人，蹬蹬蹬就下楼。
此时的魏正阳已经坐在了位置上，本来和苏渺渺说话，因为宁蓁蓁下来了，他知道妹妹不喜欢这个苏渺渺，就不说话了。
“你今天起得很早啊。”魏正阳对着妹妹笑道。
魏明萱相比与哥哥魏正阳有女孩子特有的心思纤细，母亲还活着的时候，父亲有了外遇，她心里就膈应，不爱搭理父亲，等到母亲去世之后，总是冷若冰霜，只有在哥哥面前，才会说多几句，露出笑脸。
现在的宁蓁蓁就没有心思冲着魏正阳笑，慢吞吞说道，“新学期，要到的早一点。”
魏正阳是三个大佬之一，自然是生得高大俊美，带着点洒脱和霸道气质。
“是啊。”魏正阳笑着说道，“要不要我送你们两个上学。”
他看了一眼苏渺渺，刚刚苏渺渺表示要坐公交车去上学，他想着，肯定是因为想要避让开妹妹明萱。
妹妹的性格霸道，不许他搭理苏姨，也不许他对苏渺渺笑，但他看到了苏渺渺纤细的身子，还执拗地喊父亲为叔叔，他就觉得，苏渺渺也怪不容易的，想要不着痕迹，让两个妹妹关系和缓起来。
魏正阳以前上学，也觉得父亲过分了，等到在大学，暑假到父亲的公司里做一段时间的助理工作，就知道商业联姻的无奈，知道了更多的社会现实。
在父亲的那个位置，会有太多的诱惑，本来就是商业联姻，父亲出轨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而且之后就只有苏姨一个，甚至还为了他结扎，表示将来都是他和妹妹的财产，和苏姨甚至都没有他们两人的孩子。
这么多年了，他就想让事情过去。
家里和和美美的，才是一个家，而且母亲已经去世那么多年，家里早就应该有真正的女主人了。
魏正阳看了看宁蓁蓁慢条斯理吃吐司，可惜妹妹揪着不放，他心里叹了一口气。
苏渺渺小声说道，“不用，我坐公交车就好。”
“说什么呢，我们家的孩子，哪儿有坐公交车的道理？！”魏斌坐在主位上，直接下了令，“小吴开车送你们两个。”
苏渺渺咬着唇不说话，半晌才开始小口小口吃着吐司。
昨晚上，原本的魏明萱还激烈地反对，轮到了宁蓁蓁，她直接吃饭，根本不搭理女主是不是要和她一辆车。
现在说白了，她和苏渺渺都花的是魏斌的钱，闹来闹去，反而是自己没趣，不如多做积累，早日跳出这个怪圈。
选择这个任务，是因为是从高二的内容开始，她可以学习现代位面的科学知识体系，免得今后再接到其他时间点的任务，知识构架太薄弱。
宁蓁蓁想着学习计划，她不开口反驳，于是餐桌上安静得不像话。
苏琴或许是觉得太安静了，温声说道：“渺渺，你本来基础就不太好，如果在学校里跟不上，一定要和我们说，看看是不是去高一年级。”
滋啦一声，苏渺渺的刀划过了餐盘，面色难堪，为什么要在魏明萱的面前说她的学习不好，就魏明萱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好了好了。”魏斌打圆场，“这都还没开始上课，哪儿知道什么进度，说不定新的学校，师资力量上来了，渺渺也会学得很好。”
“我吃饱了。”苏渺渺小声说道。
她根本无心吃东西，母亲就这样贬低她，为了讨好魏明萱？她忍住了想要落泪的冲动。
宁蓁蓁看到了魏正阳加快了吃饭的速度，也同样加快。
“爸，苏姨，今天我开车送她们两个去上学。”魏正阳说道，“新学期新气象嘛。”
苏琴有些犹豫，“会不会太麻烦了。”
“一家人，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正阳是大哥，送送两个妹妹，就是应该的。”魏斌慢条斯理说道。
宁蓁蓁注意到，魏正阳去了一趟厨房，然后主动拿了她和苏渺渺的书包，魏正阳往苏渺渺的书包里塞了点东西。
黑色的迈巴赫驶向了学校，两个女生坐在后排，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看窗外的景色，开车的魏正阳无声叹了一口气，觉得道路阻且长。
“我先走了。”宁蓁蓁知道魏正阳有话要和苏渺渺说，就提前走了一步。
果然，等到苏渺渺也要离开的时候，魏正阳的单手插在裤子荷包里，伸手抓住了苏渺渺的书包。
苏渺渺迷茫地停下脚步，看着魏正阳。
“你的书包里，我放了面包还有牛奶。”魏正阳伸手揉了揉苏渺渺的脑袋，“你早晨没吃饱吧，到时候课间的时候吃，别饿着自己。”
苏渺渺咬着下嘴唇，感受到了魏正阳的好意，无措地看着他，“你之前……”
大大的黑框眼镜挡住了苏渺渺的半张脸，就算是这样也让魏正阳看到了苏渺渺的眼睛，和苏姨有些相似，又有些不同。
苏姨像是柔弱的菟丝子，而苏渺渺虽也柔弱，带着点倔强的坚强。
魏正阳叹了一口气，“明萱是我妹妹，她醋劲儿大，我要是在家里对你太好了，帮你说话，她就要拧我了。”
苏渺渺有些羡慕，她就没有这样的哥哥，幸好她还有一个神秘笔友，通过他可以感受到温暖。
“明萱被宠坏了，不过她就是傲了点，不爱搭理人，你别在意就好。”魏正阳笑着拧了拧苏渺渺的腮。
入手的时候，发现苏渺渺的肌肤嫩滑，收回手的时候，忍不住摩挲了一下。
苏渺渺没发现魏正阳的小动作，咬着下嘴唇，“她不喜欢我也是对的，是我妈……”
“年纪小小的，心思那么重。”魏正阳打断了她的话，不让她说，再次揉了揉她的脑袋，“那都是父母一辈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好好享受高中生活。对了，有什么不懂的问题，你不好问明萱丫头，问我就是。”
“哎？”苏渺渺眨眨眼，“可以吗？”
“当然！”魏正阳笑道，“我成绩还算是不错，帮你这个小丫头补习肯定没问题。”
苏渺渺受到了魏正阳的语气感染，唇瓣扬起也露出了小小的笑容来。
“欢迎到魏家。”魏正阳轻轻地抱住了苏渺渺。
他本来就觉得苏渺渺很瘦，抱住的时候发现当真是如此。
很快就松开了苏渺渺，“小丫头，乖，去上课吧。”他在苏渺渺身后推了一把，把她推到了学校里。
苏渺渺本来到魏家，觉得心情很糟糕，没想到魏正阳居然给了自己这样的温暖吗，回头冲着魏正阳一笑。
魏正阳看着小丫头回头，忽然觉得她的眼镜有些碍眼，把那双清澈的眸子都挡住了。

第31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2
宁蓁蓁进入到了班上，到了魏明萱的位置上，擦干净之后，放好了书包，拿出了书本和笔记本等物品。
魏明萱是明艳类型的美人，一双眉峰上扬，比一般的女孩子多了凌厉的感觉，她的性格很冷，是班上出了名的冰山美人。
因为家世好，其他人对魏明萱的态度有些看不惯，但是也不敢招惹，算起来只有徐雯卿因为一直是她的小学到高中的同学，所以关系不错。
徐雯卿转过身子，用笔戳了戳宁蓁蓁的胳膊，小声问道，“你那个妹妹要转学到我们班上，她人呢？”
宁蓁蓁看着徐雯卿说道，“和我一起坐车来的，我哥好像和她有话要说，我先进的学校，估计她去班主任的办公室。等会就可以见到了。”
也就是在办公室，苏渺渺会见到秦邵然，认识了那位让她怦然心动的温润校草。
当然，现在的秦邵然还有一个身份，是魏明萱的竹马，并且对魏明萱有些许好感。魏明萱与秦邵然现在是友情之上，恋情未满的状态。
徐雯卿一怔，先前魏明萱还给她打电话，为苏渺渺的事生气，觉得父亲魏斌还有那个苏姨是刻意恶心人，苏渺渺本来就成绩不好，为什么要转到圣罗高中，为什么要转到和她一个班级。
而现在，那种尖锐的愤怒消退，语气很是平静。
徐雯卿歪着头仔细看着好友。
魏明萱的五官秀美，没什么短处，都生得很好，只是今日里觉得这双眼格外澄亮，像是通透的水里养着的黑水银，世间的尘都无法沾染。
“你和她一起坐车？”徐雯卿小声说道。
宁蓁蓁语气平静，“我倒是想不和她一起，只是没办法。车又不是挂在我名下，油钱还有司机都不是我出钱，我爸让她和我一起，我闹起来怪没意思的。”
“你大哥和她有什么话说？”徐雯卿的嘴巴嘟起，“难道你哥不应该和你统一战线嘛。”
“或许是怜香惜玉了。”宁蓁蓁说道，“老的喜欢那种怯生生羞答答的，小的也是。”
徐雯卿的眼睛瞪大了，“不会吧。”
怎么不会？
还不是女主要肾脏，只是女主的闺蜜要肾脏，都能把亲妹妹的肾脏给挖了。要是女主要心脏，是不是直接把妹妹给杀了取心脏？
宁蓁蓁扯了扯嘴角，打开了空白的笔记本，按了一下中性笔的笔尾，“反正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徐雯卿叹了一口气，班上的人都喊魏明萱是冰山美人，她自幼和魏明萱交好，知道这只是表象，她只是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习惯性地板着脸，她的性情是爱憎分明，厌恶苏琴，无视苏渺渺。
和苏渺渺一辆车，真的为难她了，最重要的是，恐怕魏正阳也“背叛”了她，这才几天啊，魏正阳就偏向了苏渺渺。
难道苏渺渺和那个苏琴一样，漂亮又柔弱？
徐雯卿转过头去准备要交的暑假作业，打算给好友一点空间，这事真是摊在谁头上，谁糟心。
*
徐雯卿转过身子，宁蓁蓁就有了自己的时间。
她的同桌是一个瘦小的男生，不怎么爱说话，这会儿拿出了书，默默地开始写笔记。
宁蓁蓁则是抛开杂念，开始在笔记本上按照科目写下语文、数学等字样。
当落下第一笔，宁蓁蓁的心中涌出奇妙的感觉。中性笔的圆珠在纸张上滚动，沙沙写着字是一种极大的享受。
原本说起了苏渺渺，魏正阳，她的表情不怎么好看，当写字的时候，神色就变了，眼睛先是亮起，然后愉悦地微微扬起嘴角。
有魏明萱的记忆，用中性笔写硬笔字是没问题，但写出来的字，带了点毛笔字的笔锋来。
写成的字乍一看和以前的魏明萱字迹相似，内里多了几分飘逸和风骨。
刚开始的时候，宁蓁蓁写得很慢，等到后来就写得很快，甚至魏明萱不太会的连笔字，宁蓁蓁用了点草书和行书的笔法，自然而然写了连笔字。
不得不说，中性笔要比毛笔写字快很多。就连纸张也比什么洛阳花笺好用得多。
这种一气呵成的新奇写字，让宁蓁蓁高兴了，等到是整理魏明萱记忆里的知识，她的眼睛亮的惊人，呼吸都急促了起来，这现代社会就是一个宝藏啊。
男女平等，科技发展，观念骤变，很多事的变化奇妙，让人想都无法想到。
甚至宁蓁蓁想着那些史上留名的人，他们得怎样较真，怎样追求格物致知，才能够搭建出现在的世界框架。
她一边写字，在脑中按照小学、初中还有高一的知识，飞快地搭建框架。
这些知识太奇妙了，宁蓁蓁觉得现代位面的小世界，处处都有趣。
集众人的智慧，编纂的这些教科书更是宝藏！
宁蓁蓁唯一有些可惜的是，魏明萱是理科生，文科学得不太好。没有足够的文科知识，这部分的知识网络无法构建起来。
这部分欠缺的知识，有空得好好学一学！
宁蓁蓁这样想着，也写了地理、历史还有政治几个字，打算规划出来时间学习。
早自习的铃声响起，班上的人都已经到齐了。
教室里还是说说笑笑的声音，甚至还有班上的“活跃分子”一会儿抓别人的马尾辫，一会儿模仿班主任的说话声，就差跳上桌子了。
这是开学的第一个早自习，这节课是归属于班主任的，班主任正在办公室里和新同学沟通，于是高二一班的教室里有些乱糟糟的。
宁蓁蓁一直在写东西，一丁点都不受到外物的干扰，这让同桌好奇地看了一眼。
冰山冷艳美人魏明萱不知道再写什么，面颊发红，寒星一样的眸子亮闪闪的，薄唇也翘起细小的弧度。
再仔细一看，写的是生物书本里DNA组成的脱氧核糖核酸。
同桌的眼皮子一抽，收回了视线，继续做题，难得起了一次好奇心，对方居然是因为生物最基础的知识激动。
宁蓁蓁注意到了同桌的视线，但是没去理会他。
她在给自己脑中的知识网络搭建了框架后，活动了手指，把笔记本往后翻开一页空白纸张，开始分析起来，这一次的任务。
苏渺渺还有苏琴纯粹就是让人难受，根子是因为魏斌，这两人看着就烦，和原身一样冷处理就好。
魏斌在魏正阳和魏明萱两人重男轻女，轮到了苏琴的心肝女儿，又没有了重男轻女的毛病，甚至魏明萱那里要来的东西，最后不少都到了苏渺渺手里，实在是让人讽刺。
秦邵然的话，目前还没有和对方谈恋爱，订婚的事更是在几年之后，冷淡处理就好，反正她是不会给当苏渺渺的替身。
所谓的神秘霍少从头到尾都和她没关系，不过得防备一手，能量应该不小，要是撞上了，她得有自保的能力。
最后就是魏正阳。想要挖肾？这事想都不要想！宁蓁蓁在魏正阳的名字后面重重划了一笔，现在的魏正阳还是花花公子吧，这个小世界里有侦探，可以用上。
另外还有就是魏明萱应得的钱财，也得拿到。
魏斌目前所经营的企业，主要的方向是做餐饮的，这部分资产，在魏明萱生母还在世的时候就有了默契，魏家的产业，百年之后留给魏正阳的，而与之相对应的，柳芮就多留一点东西给女儿。
柳家的大型医药集团，分别给了两人30的股份。
另外的东西，柳芮临死之前和丈夫商议好了之后，还特地委托给了律师，留了一封信让魏明萱十八岁的时候看，她让女儿不用去争魏家的那些东西，她多给女儿留了价值不菲的珠宝首饰还有商铺。
只是……
柳芮当年留给魏明萱的商铺和首饰不如魏斌公司的市值，在几年时间里迅速升值，而魏斌的餐饮业经营得不算多好，而商铺被开发，价值翻了几番，魏斌产业市值比不上商铺的价值。
更别说柳芮还留给了魏明萱一批珠宝首饰。
柳芮很喜欢翡翠，当年买这些东西价格不高，但因为盛世黄金乱世金，如今是太平盛世，翡翠珠宝的价格节节攀升，和地产的涨幅不遑多让，甚至还有一大块儿的原石开出来的帝王绿，价格升值了几十倍。
这部分钱得拿到，那是魏明萱的生母特地给女儿留下的，怎么都不应该给魏正阳或者是苏渺渺。
……
宁蓁蓁还在想着，自己要做的事，就听到了咳嗽声。
“咳咳。”是班主任刻意咳嗽的。
他走了进来，身后跟着穿白色连衣裙的苏渺渺，苏渺渺背着书包，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里面是她的校服。
班主任拍了拍手，等到教室安静下来了之后，环顾四周，尤其是多看了一眼宁蓁蓁，显然班主任知道苏渺渺和魏明萱的关系。
班主任抬起手，让班上的人安静下来，笑眯眯地说道，“一个暑假没见了，咱们先别急着叙旧，给大家介绍新同学，苏渺渺。”
对着苏渺渺鼓励地笑了笑，“你来做个自我介绍，让大家认识你，早日融入高二一班这个大家庭。”
苏渺渺在进入到圣罗高中的时候，就被豪华大气的学校给镇住了。
校园里有合抱粗的香樟树，大片的绿荫地是真草皮，有专门的人员维护，教学楼前有喷泉，汉白玉的男童抱住水瓶，流泻而下清澈的水，听人议论，学校里还有室内网球场，游泳池和高尔夫球场。
教学楼是欧式建筑，进入到教学楼里，也如同在外看得那样，楼层间距很高，正厅里金碧辉煌，悬着华美的水晶灯。
这样的高中和她以前的学校，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她的母亲做了多年魏叔叔的情人，她身上也被人贴了不好的标签，见到了这样的私立高中，那种自卑感让她佝偻着背，自我介绍的时候，声音小小的。
刚开口就露怯，因为声音小，同学听不到有些嗡嗡的私语，紧张之下，她不光声音小还结结巴巴。
如果地上有缝，她就想要钻进去。
圣罗高中这所私立高中，里面的学生要么是特招来的特优生，要么是家中有钱的豪门子弟，很少有转学生，再看看消瘦带着黑框眼镜的苏渺渺，难道是个特优生？
原本班上对新同学有些好奇，结果看到苏渺渺表现得太差劲了，同学们发出了哄笑声。
苏渺渺因为哄笑声，眼眶霎时间就发红了。
班主任连忙说道，“你先坐到……”
“坐在我这里吧。”忽然有人举起了手，对着班主任一笑。
苏渺渺抬头看着那位长发少女，眼眶还红着，露出了笑。
宁蓁蓁的手中灵巧转着一根笔，想要她肾脏的安若晴在苏渺渺还不起眼的时候，就伸出了橄榄枝啊，是女主光环，还是因为别有目的？
没错，现在开口救了苏渺渺于水火之中的，就是女主闺蜜安若晴。
安若晴因为宁蓁蓁的注视也看了过来，见着了对方通透的眼，微微一怔，淡色唇瓣扬起了一抹笑。

第32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3
宁蓁蓁的表情淡淡，没给安若晴笑脸，继续低头看着课本。
以前的魏明萱成绩还不错，但是宁蓁蓁觉得还可以学得更好一点，魏明萱的短板在数学和物理，数学的分值更重，她就看着数学课本。
高二要学立体几何，和以前的代数部分是不同的两个版块，从这里也是新的，学好的立体几何，然后再把以前的代数部分的按照版块进行梳理。
做了太久的大夫，宁蓁蓁的手很稳，不用直尺就可以画出笔直的线，她开始作图。
苏渺渺经过宁蓁蓁身侧时候，脚步停顿了一下，继续往安若晴的方向走去。
咬着嘴唇，想着魏正阳的话，心中有些委屈，为什么魏明萱不像是魏正阳一样对她友善一些呢？
班主任的时间掐算刚刚好，给新同学安排好了座位，就是升国旗的时间。听到了铃声，所有人都往外操场方向走。
圣罗高中的校服不是公立学校蓝白色的运动风，而是学院风。上身是白衬衣，胸口处绣着校徽，女生下身是及膝百褶裙，男生则是西裤。
站在了操场上，少年人青春飞扬，是学校里靓丽的风景。
“等会是秦学长的讲话吧，每次都是他。”
“是啊，秦学长真的好优秀，长得也帅。”
“可惜名草有主。”
“我听说是高二年级的魏明萱？长得还行，就是有点冷，果然是经典配置，温柔和冰山吗？”
徐雯卿和宁蓁蓁走在一起，听着其他人说八卦，她看了一眼安若晴方向，不想提苏渺渺让好友不开心，就干脆说起了秦邵然。
“秦阿姨是不是很喜欢你。”徐雯卿用手肘撞了撞宁蓁蓁的腰，“他有没有和你表白？”
宁蓁蓁意简言赅，“高中阶段，好好学习。”
“你以前可不是这样说的。”徐雯卿有些惊讶。
“我变了。”宁蓁蓁说道，“我是一个善变的女人，学习是我的真爱，我移情别恋了。”
徐雯卿噗嗤一笑，瞅着宁蓁蓁的身材，“还别说，真有点女人味。”
要是原本的魏明萱会羞恼，宁蓁蓁不会，想到了尺寸的大小，悠然说道，“还差那么点。”
“你还不满意啊，女神身材！”
宁蓁蓁笑了笑，魏明萱的身材算什么，那苏渺渺过了十八岁以后，身材玲珑有致，身娇体软，让三位大佬发狂。
此时开始了仪式，所有人不是停下说话，就是放低了声音。
升旗结束了以后，代替了校长位置，进行国旗下讲话的，是高三一班的秦邵然。
同样是校服，足有一米八的身高，把校服穿的像是正装。秦邵然的五官宛若玉石雕琢，双目湛湛，要与魏正阳身上的那种俊美相比，秦邵然的英俊少了那种霸道的侵略性，是这个年龄女孩子最喜欢的温柔款。
当秦邵然握住了话筒，女生里就有些骚动。
秦邵然先是看了高三一班，然后就到了高二一班，没找到魏明萱，反而是看到了白色的连衣裙，那是苏渺渺。
他正好记得早晨见过这个跌到他怀中的女孩儿，对着她微微一笑，也不再去找寻魏明萱，开始了自己演讲。
苏渺渺在秦邵然看过来的时候，心跳都有些加速，她以前的学校校风不好，从没有遇到过像是秦邵然这样干净清爽型的校草，家世好，性格温柔，还会三国外语，成绩也好。
秦邵然讲得是他的学习经验，苏渺渺认真听着。
宁蓁蓁神游天外，没兴趣听秦邵然的演讲，继续思考她的数学题，等到结束了之后，徐雯卿看着宁蓁蓁，对着秦邵然方向努努嘴，“你不过去找他？”
“回教室去。”宁蓁蓁摇摇头，往教室方向走去，“刚刚有道题，我感觉想得和答案有出入，我得回去用纸试一试。”
徐雯卿笑着，“你还当真把学习看得比秦邵然重啊，我跟你说啊，秦学长的行情好着呢，稍微松懈，说不定就被其他人钻了篓子。”
宁蓁蓁“再次声明，我的心中只有学习。钻了就钻了。”
徐雯卿可不信，魏明萱以前可没那么上心学习，秦邵然比学习要更重要一点。
不过看着秦学长好像被校长叫着有事，就和宁蓁蓁一起回到了教室。
到了教室里，班上的“活跃分子”给新同学起了一个外号豆芽菜。
在他看来，苏渺渺看起来太瘦了，头大胳膊细，身子像是一阵风就可以吹倒，这个豆芽菜的外号可以说是名副其实。
苏渺渺讨厌这种带有侮辱性的外号，小手搅在一起，薄唇抿成一条线，眼眶都有些发红，她性子懦弱，可以对着母亲发火，对着陌生人却不敢。
“刘亮，你要是这样说新同学，我就告老师的。”安若晴站起来，对着乱喊豆芽菜的刘亮呵斥。
“好学生就会告老师。”刘亮嗤之以鼻，不过到底现在不说了。
至于说豆芽菜这个外号，已经起了，晚点还是用的上！
苏渺渺看着安若晴仗义执言，感激地说道，“谢谢你。”
她黯然地看了一眼无动于衷的宁蓁蓁，为什么她不像是大哥一样温暖呢？
早晨不理她，自我介绍的时候也不开口，现在也是如此。
事不过三，苏渺渺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她也要对宁蓁蓁冷漠。
“不客气。”安若晴的眼睛弯起，“你估计不记得我了，我是林老师的粉丝。”
苏渺渺一怔，林老师多么让她熟悉的称呼，让她忍不住开口说道，“你认识我爸爸？”
安若晴仔细看着苏渺渺，“可不止，我还认识苏阿姨呢？你和苏阿姨很像。”
安若晴忽然取下了苏渺渺的黑框眼镜。
苏渺渺的眼睛近视，顿时视线就模糊起来，伸手向着安若晴，“把眼镜还给我。”
安若晴和苏渺渺是坐在靠近走廊的窗边。
安若晴取下了苏渺渺的眼镜，苏渺渺伸手就想要拿回自己的眼镜，此时秦邵然从窗边路过。
早晨扶了苏渺渺，他对苏渺渺的印象是有些害羞，有些内向，低着头让头发遮住了她的脸，黑色的眼镜也遮住了她的脸。
另一个最大的感觉就是苏渺渺很瘦，身材却很不错。
现在取下了眼镜，要比早晨顺眼多了，他停驻了脚步，对着苏渺渺一笑“你还是不戴眼镜好看。”
秦邵然是风云人物，他出现在了高二一班的窗边，就有人看来过来，等到他开口了，更是不少人直接看向了苏渺渺。
苏渺渺飞快地拿回了自己的眼镜，涨红了脸坐在位置上，把头埋在臂弯里。
有人冲着秦邵然问道，“学长，来找我们萱姐？”
秦邵然点点头，“我找明萱。”
那人立即就扬声喊着，“萱姐，秦学长过来了。”
宁蓁蓁正好做完了一道题，在徐雯卿挤眉弄眼里走出了教室，“有事？”
在升旗台上，秦邵然就光彩卓然，现在离得近了，少年人的皮肤白皙，在暖色晨光里，整个人像是被精修过的画。
难怪以前的魏明萱会沦陷，无论是父亲还是魏正阳都是霸道不容人质疑的性格，而秦邵然身上少了那种凌厉感，那是魏明萱渴望的温柔。
“我这里有罗杰特迈斯钢琴演奏会的门票，你周六晚上有没有空？”
秦邵然手里一共有四张票，按道理只用两张，剩下的两张票可以送人，但是今天上午遇到了苏渺渺，他就改了主意，开口说道“我这里有四张票，两张我们一起看，剩下的两张，你带给……我记得叫做苏渺渺，是吗？让她可以邀请她的朋友。”他侧过头看着窗边的苏渺渺。
此时的苏渺渺已经抬起了头，因为秦邵然的注视，脸上发烧。
秦邵然的声音不大也不小，足以让窗户边的安若晴还有苏渺渺听到。
“是罗杰特迈斯！”安若晴的眼睛在发光，推了推苏渺渺。
苏渺渺并不想去，但是听到了安若晴说道，“我记得你父亲说过，他的偶像就是迈斯先生。”
苏渺渺小声说道“我已经很久不弹钢琴了。”
安若晴的声音激动，让秦邵然走了过去，抽出了两张票递给了苏渺渺。
秦邵然知道自己家可能要与魏家联姻，他和魏明萱从小一起长大，对青梅也有些许好感，虽然有点高傲，但也是个心底温柔的女孩。
因为关注魏家，对苏琴还有苏渺渺家里的事很清楚。
只是，魏明萱平时心底温柔，在面对苏渺渺的时候，就摆出了千金大小姐的气势，盛气凌人，苏渺渺就有些可怜了，他听过魏正阳大哥吐苦水，“你不知道明萱多任性，老爹年龄也大了，渴望家庭，和苏姨那么多年了，在一起安稳下来有什么不好？她非要我和她达成统一战线，不许搭理那两人。哎，明萱也太霸道了。”魏正阳摇摇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苦了你了。”
秦邵然看着苏渺渺通红的耳朵尖，心中觉得她可怜，把手中的票往她面前递，“刚刚我听你同桌说，是你父亲的偶像演唱会，那肯定对你意义很重大。”
“可是……”苏渺渺看了一眼宁蓁蓁。
宁蓁蓁有些无奈，她就说话慢了一步，怎么就被各种抢白。
“周六我不去。”宁蓁蓁说道，“秦学长你手里的票，想给谁都可以。”
秦邵然一愣，就连苏渺渺的脸色也一白，因为学长要给她票，所以她就赌气不去？
秦邵然显然也是这样想的，“明萱，你刚刚也听到了，这个钢琴演奏会很难得，也对苏渺渺的意义不一样。这里有多的票。”
“我还是不去了。”苏渺渺苍白脸摇头。
安若晴的眉头皱起，直接说道，话里是十足的火药味，“苏渺渺，林老师还活着的时候一直说，如果要是迈斯老师到了华国，肯定要去他的演奏会。林老师去了，他的心愿，你就不理会了吗？”
听到了这里，苏渺渺的泪珠往下落，表情脆弱，就连给她起绰号的刘亮，都觉得豆芽菜有点可怜，魏明萱太霸道了，看魏明萱的表情都有些不对。
“我周六要看书。”宁蓁蓁看着腻歪劲儿觉得牙疼，直接张口就来，“钢琴演奏会，我没时间去，我已经和好友约好了，预约了一个很厉害的退休老师。”
宁蓁蓁对着徐雯卿招招手。
徐雯卿是魏明萱的好友，自然为好友两肋插刀，她本来站在教室门口，现在上前一步，连忙点头，“是啊，很难得的高级老师，教学水准很高，约好了要补习。”
秦邵然看着宁蓁蓁，发现不像是过去，可以轻易地看出对方的情绪。
秦邵然想着，就算是赌气，这票也要给苏渺渺两张，她同桌都说了，这场演奏会对苏渺渺意义非凡。
对魏明萱还是要补偿的，于是，秦邵然说道，“周日的话，我陪你去游乐园，去看电影好不好？我的一整天都陪你。”
秦邵然对着宁蓁蓁，薄唇微微扬起，露出了曾经魏明萱最喜欢的温柔笑容。

第33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4
“不用。”宁蓁蓁摇头，“我有安排了。”
“你别这样。”秦邵然的眉头皱起来。
还想要劝说，结果上课铃声就响了起来。
秦邵然深深看了宁蓁蓁一眼，眉头拧起，他都愿意陪她一天，怎么还这么任性。
温柔校草对苏渺渺很体贴，又对魏明萱包容十足，就算是她任性，也是皱着眉头现在轻声叹息。
其他的人看着宁蓁蓁的表情越发不对。
等到秦邵然离开，不知道是谁轻轻地说了一声，“一个演奏会，换一整天的约会都不干，脾气也太大了。”
或许其他人也是这样想的。
宁蓁蓁看着徐雯卿，感觉甚至对方也想让她别生气了。
宁蓁蓁不由得想要扶额，一个任务比一个任务难啊。
上个任务世界，真正意义的对手就是谢云儿还有她的帮手王氏。
三皇子是谢云儿将来最大的靠山，通过让太子活下来，就可以让三皇子做不成靠山；谢平势利眼，冷心冷肺，也好解决。
现在这个任务世界，苏渺渺本身不像是谢云儿那样难对付，苏渺渺很弱，但是她背后的三个大佬，可是个顶个的厉害，还有一个给她出主意，帮她打扮的闺蜜安若晴。
看看魏正阳还有秦邵然吧，苏渺渺什么都不用做，两个人已经是毫无立场，可想而知，今后对付起来自己会多心狠手辣，最让宁蓁蓁忌惮的是着墨不多的神秘霍风凌……
宁蓁蓁摸了摸脖颈上挂着玉佩，那是y444的化身。
垂下眼，慢慢平静下心情，短短时间，也不算是没收获，那个安若晴，恐怕没那么简单。
在面对秦邵然的时候，直接说破演奏会是苏渺渺父亲一直想要去的，才让秦邵然下定决心把票给苏渺渺。
英语老师穿着高跟鞋，咚咚咚的声音，就知道是她要过来了。
徐雯卿有些担忧地看着好友，“明萱……”
宁蓁蓁拽了拽她的衣袖，把人拉到了教室，“上课了。”
虽然困难重重，但也得感谢这是法治社会，她现在更是未成年的身份，身体都没有长好，就算是安若晴有通天的本事要挖她肾脏，现在也不适合下手。
第一天的课是语数外和生物。
有魏明萱的记忆，加上第一天上课内容是给新学高二的内容做铺垫，对宁蓁蓁来说并不难。
只是宁蓁蓁很清楚，一味依靠魏明萱的记忆，对知识掌握也会不够。
于是，下课时间，还有中午午休时间，宁蓁蓁都在看书，做题，通过这样的方式加深记忆。
徐雯卿一开始还以为好友是因为演奏会门票的事生气，结果看到她不停地做题，眨眨眼，“你还真这么用功啊，都比安若晴还恐怖。”
安若晴的成绩是年级第一。
“恩。”宁蓁蓁点头，“我说啦，移情别恋了。”她意有所指，说得是自己不再喜欢秦邵然的事。
徐雯卿刚想说话，余光注意到了秦邵然过来，“他过来了。”
宁蓁蓁和徐雯卿说话的时候，一直在收拾书包，徐雯卿说道，“你先走吧。”
她们平时会一起出校园，但当秦邵然过来的时候，徐雯卿就不会和魏明萱一路。
宁蓁蓁走出了教室，秦邵然自然而然把她的书包拎过去。
秦邵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班上人都看着，宁蓁蓁不想在这里和他僵住，让别人看笑话，就默默按照往常魏明萱的习惯做了。
苏渺渺收拾东西要慢一些，她从窗边看到了这幅景象，咬住了嘴唇，眼睛里的光彩都黯淡了。
安若晴顺着苏渺渺视线方向，也看到了秦邵然和宁蓁蓁，于是说道，“我们学校的男神，可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苏渺渺摇摇头，“魏明萱很漂亮。”
“嘿，其实你底子很好，打扮一下很漂亮，不过高中阶段应该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安若晴说道，“而且你很像苏阿姨啊，我当时见到苏阿姨，觉得是仙女下凡。”
苏渺渺和安若晴说话，来到了圣罗高中，她有些惶惶不安，幸好同桌安若晴成绩好，性格也好，最重要的是，安若晴居然很崇拜自己的父亲，让她觉得和安若晴很有缘分。
秦邵然走了几步，才想到苏渺渺应该和魏明萱是一路的，“你要不要等一下苏渺渺？”
“不用。”宁蓁蓁说道，“司机在学校门口等着，等会还会碰面。”
秦邵然知道魏明萱不喜欢苏渺渺，没有强求两个女孩子交好。
秦邵然和宁蓁蓁并排走着，以前他的青梅在别人面前不爱说话，在他的面前是叽叽喳喳。
这会儿宁蓁蓁不开口，两人之间是异常的沉默，让秦邵然有些不习惯。
顺着楼梯走到了音乐喷泉附近，周围的人少一些，秦邵然才说道，“你还在生气？”
秦邵然停下了，宁蓁蓁也停下脚步。
“我送苏渺渺演奏会的门票，你就那么气我？”秦邵然无奈地笑着，“连我的消息都不回。”
“手机我没看。”
宁蓁蓁不是现代人，没有手机依赖症，再说了，沉迷于学习的海洋，根本就不记得调成静音的手机。
秦邵然叹了一口气。
他肯定觉得是借口，宁蓁蓁很无奈地意识到这个事实。
这个世界因为科学的观念深入人心，绝大部分人是不信鬼神，发誓的效力近乎为零，要不然她直接发誓了。
宁蓁蓁让自己的神色陈恳，“我一直和你说，我讨厌的是苏琴，懒得搭理苏渺渺，现在的话，应该是两个人我都不想搭理。”
顿了顿，继续说道，“秦邵然，我觉得我以前浪费了太多时间在无关的事情上，我现在醒悟了，高中阶段最重要的是学习，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我想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
秦邵然还是觉得魏明萱在推脱，“明萱……”
“在你看来，我就是那么斤斤计较的人？”宁蓁蓁反问道。
“不是。”
魏明萱是高傲的，是不屑于撒谎。
此时的秦邵然终于明白，眼前的人是真得没生气，也不是找借口，而是周末她有了自己的安排。
宁蓁蓁看着秦邵然终于恍然大悟，把自己的书包拿了过来，“你今后没有必要过来找我，有事发消息，恩，今天一直没看手机是个意外，以后我定时会查看手机消息，有事情我会及时回复。”
她公事公办的样子让秦邵然隐隐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什么。
“好。”他最终说道。
转念想想，他并不太花费一天的时间陪魏明萱逛街、看电影或者是吃饭。
不用浪费时间去陪魏明萱，也是好事。
两人接下来沉默地走到了大门口，秦邵然送了宁蓁蓁到车上。
“二小姐还没有出学校？”司机问道。
宁蓁蓁正好看到了苏渺渺和安若晴挽着手出学校，“她到了。”
等到苏渺渺也上了车，黑色的迈巴赫启动，载着两人回家。
因为这是苏渺渺第一天到圣罗高中上学，两人进入到了别墅里，苏琴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明萱、渺渺。”
苏琴的眼睛发亮，声音轻快，“渺渺，新学校怎么样？是不是很棒？为了庆祝，胡姨做了你喜欢的菜。”她看着宁蓁蓁，连忙补充道，“明萱，也有你喜欢的菜。今晚上的菜很丰富呢，正阳也打电话了，他今晚上回来。你爸爸也把应酬推了，等会就回来了，今晚上是所有人一起吃饭。”
宁蓁蓁随便应了一声，“我先回房，等会吃饭了让人喊我。”
等到宁蓁蓁上了楼，苏渺渺看到客厅里没人，小声说道，“妈，你干什么那么讨好她。”
“她是你爸的孩子，我……也是她妈妈啊。”
苏渺渺说道“别人都不把你当妈，你这样讨好她，你不觉得丢人，我都觉得丢人！”
这话有点重，苏琴被女儿的话刺伤了，眼里都有泪水在打转，轻声说道，“你和她一个班，我只是……”
苏渺渺看到母亲伤心，又后悔自己刚刚说话恶毒，她是迁怒母亲了。
讨厌魏明萱的高傲，讨厌魏明萱的冷淡，讨厌……她和秦邵然交好。
苏渺渺看到母亲难过，咬着嘴唇，“她也不喜欢我，妈，我们和她井水不犯河水，或者，你不要在我面前这样，我真的不喜欢她。”
“怎么了？”苏琴的声音有些慌，“你今天在新学校不开心吗？她……欺负你？”
“没有，她只是不理我，当做没看到我。”苏渺渺轻声说道，“新学校太好了，让我觉得有些难过，我和他们格格不入。”
“怎么会，我的渺渺最棒了，都是念书，有什么不一样呢？”
苏渺渺说道，“这所学校里的学生，要么是家里很有钱，要么是学习成绩很好，我什么都没有。”
苏琴连忙说道，“那你同桌怎么样？”
提到了同桌，苏渺渺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脸上没有那种脆弱了，“她很好，她是年级第一，还帮我说话，最重要的是，她还是我爸的学生。”
提到了苏渺渺的生父，苏琴的表情一瞬间是空白的，半晌才苍白着脸，“那很好。”
父亲已经去世十几年了，苏渺渺偎依在母亲的怀中，“周六，我和她一起出去玩。”
“那很好。”苏琴很高兴女儿有了朋友。
母女两人坐在沙发上，说着话。
苏琴一点点用手抚着女儿的背，能交到朋友就好，这样她就不用那么愧疚。
她是魏斌的金丝雀，但是魏斌从来没有想过要娶她，她只能用女儿勾起魏斌的愧疚。
现在终于嫁给了魏斌，她心里松了一口气，女儿和学霸交好是最好的，正阳这孩子不讨厌女儿，女儿不如明萱靓丽，明萱太高傲了，不屑于灰扑扑的女儿。
苏琴确实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被娇养了一辈子，但她也有自己的求生智慧。
楼下发生的事宁蓁蓁是浑然不知道，目前今天上的课她利用课余时间，已经做好了复习预习工作。
距离吃晚饭时间应该不会太久，她拿出了生物课本，继续往后看。
最让她着迷的就是生物了。
以前学习医术，应该是经验主义疗法，就是有效，但是不知道原理，现在学生物，很多让她没办法的症状，就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例如，为什么曾经的兵部吴尚书的幼子，那种愚病她没办法医治。
因为这是近亲结合，生下来的孩子和书本里的孩子长得一样，应该是二十一三体综合征。
身体里的每个细胞，染色体都变异了，无论是针灸还是中药，可都没办法让染色体恢复正常。

第34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5
开学一周的时间，宁蓁蓁渐渐适应了学生的生活。
她也从目前上课复习、预习还有作业里解放了出来。
像是一块儿干涸的海绵，饱满地利用时间，吸收知识。每天都会抽时间用在三门魏明萱不擅长的文科科目。
原本魏明萱手里的高配置手机，每天使用时间不到十分钟，生活简单到乏善可陈。
手机用的不多，但是电脑占据了不少时间。互联网的世界让宁蓁蓁迷醉，但是没有沉迷。
她有节制地使用网络帮助她进行完整的知识体系构建，而不是刷知乎，或者是在各个网页浏览，进行所谓碎片化的学习。
除了徐雯卿，班上的其他人对冰山美人的改变一无所知。
在他们看来，以前魏明萱就不爱搭理人，一副高傲的模样，现在醉心学习的样子，和过去没什么分别，反正对人都是爱答不理的。
徐雯卿则是对好友的改变咋舌不已，甚至觉得她这架势像是要把安若晴从第一的宝座拉下来。
毕竟，以前魏明萱的成绩就还不错，现在这么努力，肯定是要进步的；而安若晴以前成绩好，但是从这次开学开始，就花了大量的时间在苏渺渺身上，估计会有一定的下滑。
说起来，安若晴和苏渺渺关系真的很好，课间两人聊天火热，放学两人也是一起走，总是有有说不完的话题。
放学之后，苏渺渺也不和宁蓁蓁一辆车，而是去安家，听说安若晴给苏渺渺补习。
苏渺渺的基础实在是不好，徐雯卿看着安若晴拉扯苏渺渺，都觉得费劲儿，感觉安若晴自己的时间都浪费了。
徐雯卿感慨“她对苏渺渺还真热情，要是性别转换一下，我都怀疑她爱上那个灰扑扑的苏渺渺了。”
宁蓁蓁想到了魏明萱的记忆，刚入学时候，安若晴曾经也对魏明萱伸出橄榄枝，但是魏明萱不太喜欢安若晴，安若晴也是聪明人，两人井水不犯河水，维持普通同学的关系。
“不是真爱就是有所图谋。”宁蓁蓁说道。
“也是。”徐雯卿想了想，单手托腮看着天空，“你说她图谋什么呢？不对，苏渺渺有什么可图谋的，估计是真爱。”
两人站在走廊，宁蓁蓁斜斜靠在栏杆，懒洋洋说道，“是啊，得是真爱。”
安若晴的图谋，恐怕一般人都想不到，不过宁蓁蓁看得很清楚了，就是曲线救国，想要肾脏。
但是宁蓁蓁没打算和别人说，挑破之后，担心直接用道德绑架，还有三位苏渺渺的大佬，把她绑住提前挖肾。
宁蓁蓁这一周时间除了学习，另外就是找到了私家侦探，查了安若晴的事。
作为千金小姐，魏明萱每个月的零花钱挺多，尤其是魏斌再婚，为了讨好女儿，更是给了她不少钱，祖父那边还有外祖父那边，都给了不少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加钱加码的情况下，很快就把安家的事查得清楚。
安若晴是rh阴性血，她的肾病是在初二那年发现的，从那之后，安家人就用了大量的时间，去查rh阴性血的相关消息，找到拥有熊猫血的人，想办法拿到对方的数据，私下里做匹配，看看能不能配型。
rh阴性血本称为是熊猫血，本来在人群里的比例就稀少，想要肾脏能配型，就更少了，而且还得让对方自愿捐献，难上加难！
安家人心中想的最完美的方案找到一个家境困难的，给对方钱，让他“自愿”捐献肾脏。
安家本来算是中等收入的家庭，为了安若晴，家里的钱几乎都用来打通关系，去拿别人的数据。
偶然发现魏明萱是rh阴性血，贿赂了每年定期给魏家人体检的私家医院，让魏明萱的数据和安若晴做比对，让安家人欣喜若狂的是，一共找到了三个人配型结果都很乐观，其中魏明萱年龄最小，匹配度最高，如果用魏明萱的肾脏，可以直接做手术，排异反应也会很小，直接让安若晴跳过透析阶段。
安若晴怎么想的，宁蓁蓁都可以猜到。
安若晴的肾病是慢性衰减，目前也不是移植的最好时机，还不如先想办法和魏明萱接触，看看有没有办法拿到她的肾脏，实在不行，再走其他的路线。
以前的魏明萱性子高傲，安若晴家世不算好，有天然的短板，她也不急，免得得了魏明萱的讨厌，想要肾脏更是遥遥无期。
安若晴在圣罗高中，用饱满的热情对待同学，她的成绩好，性格热情，还主动担任班长，在班上的人缘不错，老师也喜欢她。
安若晴一直在找机会，她还当真运气不错，有了苏渺渺这样的突破口。
微风拂过宁蓁蓁的面颊，舒适地让她眯起眼睛。
本来就猜到安若晴不简单，没想到安若晴比她想得还要聪明。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圣罗高中的第一周过去，周末两天休息时间，宁蓁蓁很高兴有了大块的时间学习，吃过了午饭，绕着小区走了一圈作为消失顺便背了点单词，她就回到了房间里看书。
叩叩。
宁蓁蓁回过头，是张嫂推开了门。
张嫂“大小姐，秦少爷来了。”
秦邵然？
宁蓁蓁很快想到了晚上的演奏会，对着张嫂说道，“估计是找苏渺渺的，我就不下去了，就在房里看书。”
张嫂一愣，她很清楚以前魏明萱的小心思，看着宁蓁蓁回过头，只能关了房门。
秦邵然坐在沙发上，和苏琴还有苏渺渺说话。
秦邵然是家长心中的好孩子，生得好，学习好，还有礼貌，苏琴很喜欢他，“多谢你的票，渺渺一直和我说，她很高兴。”
秦邵然见到了苏琴，就知道了为什么魏斌之前找她做情人，还把她娶进门。长得漂亮，温柔可意，是典型的缱绻温柔的美人，岁月也偏好她，看上上去不像是苏渺渺的母亲，更像是她姐姐。
第一次见面，他觉得苏渺渺像是灰扑扑的丑小鸭，第二次见面，摘掉了眼镜的苏渺渺露出了华点，现在仔细打量苏渺渺，找到了她和苏琴肖似的地方。
秦邵然觉得，苏渺渺还挺有潜力的。
苏渺渺被秦邵然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心里头是砰砰直跳。
张嫂走了过来，“大小姐在房间里学习，她说就不下来了。”
苏琴有些无措，想了想，说道，“嗯……”她对着秦邵然说道，“明萱现在学习很用功，上次吃饭的时候说是想要考第一。”
就连说话也不挑拨是非，很单纯啊。
秦邵然这样想着，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明萱很有志气。我记得高二的年级第一很优秀，叫做安若晴，她成绩很稳定，想要超过可不容易。”
苏琴把女儿搂在怀中，笑着说道，“恩，安若晴是渺渺的同桌，我听渺渺说了，是一个很热情很厉害的女孩子。她们关系很好，我们渺渺很喜欢她。”
“想要超过安若晴，可不容易。”苏渺渺小声说道，“阿晴很厉害。”
“是啊。”秦邵然笑道，“很优秀的女孩子，苏渺渺和她做朋友，很好啊。”
苏渺渺眼睛很亮地点头。
说了一会儿话，秦邵然从苏渺渺和苏琴的口中知道了安若晴的好处。
秦邵然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二楼方向，最终还是开口，“我去看看明萱。”
毕竟和魏明萱是多年的青梅竹马，到了魏家，不去见魏明萱有些说不过去。
敲响了房门，宁蓁蓁看到了秦邵然。
秦邵然有些无奈地笑道，“我来了，你都不下去啊。”
宁蓁蓁在攻克三角函数，分神给了秦邵然，“我在看书，有点忙。”
秦邵然走过去，看到了宁蓁蓁的面前用支架撑着平板，一边是摊开的书，手中是一张a4纸，上面写了一些笔记。
看这个架势，像是要下功夫好好学习。
秦邵然说道“晚上真不去？”
“不了。”宁蓁蓁手一摊，“忙着呢。”
宁蓁蓁的话少的让秦邵然觉得在她的房间待久都尴尬，看着对方表情里没有勉强，又说了几句话，就出了房间。
看着她的房门紧闭，秦邵然觉得，就像是她对自己紧闭了心门。
对苏渺渺而言，现在的生活美好的像是一个梦。
在魏家，她原本以为是寄人篱下的状态，下人会瞧不起他，魏家兄妹会轻视她，欺负她，而魏斌会作壁上观。
结果，魏叔叔对她很大方，给的零花钱很足，对她也温和；张嫂私下里和她说，她脾气比魏明萱好多了，不像是魏明萱太过于高傲，一点都不懂得尊重人；魏正阳私下里对她很好，甚至让苏渺渺有种错觉，魏正阳对她比对魏明萱还要好。
在学校里，她以为自己的成绩不好，又是复杂的家庭关系，会在学校里被同学欺负，被老师恨铁不成钢，成绩还是一塌糊涂，是个阴郁的可怜虫。
结果，她第一天就遇到了超级好的安若晴。因为安若晴的存在，她在班上和同学相处不错，老师对她也不错，有安若晴的补习，她以前觉得超级难的数学物理，都渐渐有了方式方法。
苏渺渺越来越喜欢圣罗高中，还因为这里有秦邵然。
都说秦邵然和魏明萱是一对，但是苏渺渺的心里有些小甜蜜，她觉得，冰山一样的魏明萱独来独往，和秦邵然根本就没有暧昧。
就连秦邵然偶尔到魏家，魏明萱都不会下楼，反而是她从一场演奏会之后，和秦邵然走得近了。
一起吃过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游乐园做过山车。
看电影的时候，两人要抓爆米花，在黑暗之中她的手碰到了秦邵然的手。
还有鬼屋里，她很害怕，他的手从头到尾都是扶在她的腰间。
以前的苏渺渺是寂寞的，她把那些不如意的事隔着网络告诉网友凌风，但是现在家庭幸福，学校开心，还和秦邵然之间有些丝丝缕缕的甜蜜，她就很少和凌风聊天了。
尤其是不怎么愿意说到秦邵然，凌风总是说秦邵然虚伪，她觉得这样的凌风有点让人讨厌。
从每天必须聊天，到了一周一次，以前都是苏渺渺主动找凌风，现在则是反过来了。
让苏渺渺苦恼的是，凌风似乎打定主意要和她见面，但是她不太想要见面，推脱自己要学习考试，和凌风推脱。
一想到凌风的事，苏渺渺就有些烦，她抛之脑后，一切等到晚点再说，高中阶段的学习任务都很繁重不是吗？
黑色的迈巴赫停下，苏渺渺在下车的时候看到了安若晴，一路小跑过去，“阿晴！”她的眼睛弯起，语气雀跃，“等会到我家，我妈一大清早就自己烘培做好了糕点。”
安若晴自从考完试了之后，心情就有些不太好。
圣罗高中教学设备是最好的，花重金聘请了老师，但是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有钱人，这里注重素质教育，不以高考为重，一个学期只有期末考试。
等到这次考试结束了之后，她才觉得，自己花费了太多时间在苏渺渺身上。
没办法，谁让苏渺渺实在是不聪明。那么简单的题，总是瞪着迷茫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做。
安若晴现在看到了苏渺渺灿烂的笑，告诉自己，都是为了那个目的。
安若晴拼命地安慰自己，圣罗高中的实力不算多好，她就算是丢了分，应该还是可以前三。
她挽住了苏渺渺的手臂，“我很期待，苏姨很漂亮，人又温柔，上次做的小甜点，我爸妈也觉得好吃。”
苏渺渺扬起大大的笑容，“多亏了阿晴，我有预感考得很不错，阿晴实在是太厉害了。”
苏渺渺的眼里都是信赖，这让安若晴的心里渐渐安定下来。
魏斌有多喜欢苏琴，她看在眼里，爱屋及乌也很疼爱苏渺渺，就连魏正阳也很疼爱苏渺渺。
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
安若晴正想着，忽然就听到了有人开口说道，“太可怕了，这次题目这么难，居然有人好几门拿了满分。”
“满分？”
“恩，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这几门都是满分，语文英语失分也不多，创纪录了！”
苏渺渺的语气有些兴奋，“阿晴，你考得那么好？！”虽然阿晴一直说这次好像有点发挥失常，现在看来就是学霸的自谦。
安若晴的心里沉甸甸的，她就算是给苏渺渺补习前，都没办法考这么高。
“不是我。”安若晴说道，“我没这么厉害，不知道是谁这么拼命地读书。”
安若晴说到了这里，忽然想到了……
瞳孔缩小，不会的，魏明萱没那么聪明，理科项目全部满分，不是下课看看书，做做题就可以做到的。

第35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6
安若晴希望不是宁蓁蓁考了第一，可当班主任的目光落在宁蓁蓁的身上，要多温柔有多温柔，她的胃囊像是被一只巨手撅住，她的手指掐在手心里。
不太机灵的苏渺渺不知道班主任目光的含义，还和安若晴小声说道，“高分是我们班上的吧，不知道是谁，老班很高兴啊。”
安若晴的心中有些烦躁，甚至想要和苏渺渺发火，想着自己废了半个学期的劲儿，压住了冲动，“不知道。”
“魏明萱同学很努力，大家可都要向她学习。”班主任笑着说道，“这次满分750分，魏明萱同学拿了730分。”
班上是此起彼伏的惊叹声，纷纷看了过去。
“这成绩，太厉害了吧，居然能考得这么好，比安若晴还要高？”
“天天看着她看书，本来以为也就那样，没想到是认真的。”
“安若晴考得如何？”
“是啊，安若晴应该也不差吧，平时她都是最高分。”
苏渺渺原本笑着，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僵住，怎么会是魏明萱？
她忍不住看了过去。
新生活很棒，唯一的不好就是魏明萱。对方正好也不爱说话，她就干脆把魏明萱当做是透明人，不去看对方，不去管对方，就算是每天早晨同坐一辆车，两人都没有什么交谈。
很久没有去打量魏明萱，苏渺渺现在再一次认真打量魏明萱。
她有一种错觉，好像是回到了第一次见到魏明萱的情形，她是不起眼的丑小鸭，对方是高傲的白天鹅，那种自卑和焦灼感再次席卷而来。
她这段时间的满足和骄傲，一下就被这样的成绩给打破了，她被打回了原型。
这是真正的魏家公主，在魏明萱面前，她的那点小骄傲和小幸福，不值一提。
苏渺渺的表情黯然，安若晴的面色就更难看了，谁让其他人不开眼地提她的名字。
“安若晴考得如何？”
“安若晴应该也不差吧，以前成绩一直都很好。”
“安若晴，你考得如何？”
平时考得好的时候，没听到这些人说这些话，一旦差了就不停地提起自己的名字。
像是被硬生生拽到了宁蓁蓁面前，和她比较，最糟糕的是比不过对方。
班主任本来不想提安若晴的，因为不少人都在问，就说道，“安若晴这次考得不算很好。要及时调整好状态，下学期要把成绩赶上来啊。”
安若晴红着眼点头。
苏渺渺这才发现，好友的心情很糟糕。甩开了自己的那点心思，小心翼翼地说道，“不开心的话，那就吃点甜食，会高兴起来的。而且你的能力很强，我相信你的，下次一定会考好。”
安若晴本来就看不上圣罗高中，这次不光是被拿走了第一的位置，排名成了班上第十，她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失败。
很多时候给苏渺渺补课完了，她累得懒得看书做复习预习工作，现在看来，还是要在这方面努力。
“像是你说的，吃点甜食可能就好了。”安若晴对着苏渺渺说道。
苏渺渺是个单细胞，重重点头，对着安若晴笑容灿烂。
安若晴的心里不是滋味，嘴唇动了动。
班主任还着重表扬了一个人，那就是徐雯卿。
徐雯卿现在坐在宁蓁蓁的同桌，听到了班主任的表扬，面上喜滋滋的。
以前的魏明萱有弹钢琴的爱好，或者是去看现场演唱会，现在的宁蓁蓁全部把这些停了，还把以前魏正阳改成了自由搏击的房间，请了老师进行锻炼。同时和秦邵然断了私下联系，也不再去秦家。多了很多学习时间，宁蓁蓁就拉着徐雯卿学习。
安若晴给苏渺渺补课，那是呕心沥血，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进行讲解，还要给苏渺渺筛选合适的题目，而宁蓁蓁拽着徐雯卿学习就简单得多。
家里有钱，宁蓁蓁帮着徐雯卿挑到适合她的补课老师。
有适合的老师，有足够的学习氛围，徐雯卿的进步很大。她在今天之前，就知道成绩，因为老师打电话到了家里。
当时愣愣地告诉了父母，父母为了奖励她的进步，这次寒假就没有任何的补习任务，还充实了徐雯卿的小金库，给了她一张五十万额度的信用卡。
这会儿听到了班主任的表扬，就算是提前知道了这个消息，徐雯卿还是高兴，拉着宁蓁蓁说个不停。
就像是好友说的，学习好得到的那种正反馈，真是让人身心舒畅。
“寒假我知道你肯定很忙，等到时候你……咱们暑假一起。”徐雯卿含糊了声音和宁蓁蓁说着。
这一次的考试成绩，是宁蓁蓁预料之中的，她把时间压缩到了极致，就是为了提前参加高考。
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徐雯卿答应了好友保密，这个时候就很注意不说漏嘴。
“好。”宁蓁蓁点点头，她看着安若晴，刚刚安若晴还是红着眼眶怏怏的模样，现在已经恢复了精神，还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宁蓁蓁抿唇一笑，单手托腮，想着安若晴肯定要想办法阻止她好好学习。
病重需要肾脏的那个人，最好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人遗憾她的去世；健康的那个人，最好是性格古怪脾气霸道的败类，让人觉得两颗肾对她没什么用，捐一个出来，能挽救第一个人，才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首先找到宁蓁蓁的是魏正阳。
宁蓁蓁正在刷英语高考题目的时候，魏正阳到了她的房间里。
魏正阳很久没有进入过妹妹的房间，在妹妹继续做题的时候，他就打量房间里的陈设。
和以前一样，还是暖色系的洛可可风格，但是许多的摆设变了，以前的衣帽间和小阳台连成了一起，直接成了独立的小书房，衣柜被拆掉，成了书柜，满墙的书，让原本小公主的房间成了一种肃然起敬的肃穆感。
上面的书籍门类很广，有科普性质入门的书籍，《哲学者之思》、《上下五千年》、《上帝掷骰子吗？》到《资本论》《存在主义心理治疗》等书籍。
魏正阳想着安若晴的话，再看看这些书，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渺渺本来就有点自卑，觉得自己不如魏明萱，如果要是魏明萱能够帮一下渺渺就好了，一起提高一起进步，起码不要这么大的差距。”
“明萱可能也是对渺渺有些成见，真的接触了就会知道渺渺是个很棒的女孩子。”
“正阳哥哥，我觉得你可以做渺渺和明萱之间的纽带，父母长辈的事情不管怎么样都和渺渺没有关系，如果让明萱和渺渺接触，帮助渺渺学习，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到时候就可以接纳苏阿姨了。我想，这也是魏叔叔渴望的吧。”
安若晴说得没错，除了魏明萱像是局外人一样，他们几个像是一家人，但是……魏明萱是他的亲妹妹，少了她，这家是少了些什么。
“有什么事？”宁蓁蓁把听力部分做完了之后，就掐了计时器，站起来看着魏正阳。
魏正阳首先发现，妹妹的个子长了不少，至少有五公分。
他有些心虚，给苏渺渺买过东西，和她一起吃饭，还带着苏渺渺和安若晴一起去郊游，好像很久没有和亲生妹妹一起说话了，连她长了这么高都不知道。
清了清嗓子，魏正阳说道，“在做什么题？都放假了，还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你可以放松一下。”
宁蓁蓁说道“我喜欢刷题。”
魏正阳一下被哽住，“你天天这样，也不加强锻炼，对身体不好。”
“你以前用的健身房被我改成了自由搏击的训练室，我记得和你说过。”宁蓁蓁说道，“我一周有五次课。”
魏正阳觉得在书房里劝说不用那么认真学习，有点对不起这些书，“中午我请你吃饭，我们兄妹两人很久没有一起了。”
“哥，我不喜欢外面餐厅的饭菜。有话直说。”宁蓁蓁直接说道。
魏正阳每说一句，妹妹就反驳一句，让他心里也有点不高兴，难怪自己不想和魏明萱打交道，而是疼爱苏渺渺。
魏正阳强调说道“明萱，我是你哥哥。”
宁蓁蓁看着魏正阳，是啊，因为是亲人，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替魏明萱做主？为了不让苏渺渺失去重要的闺蜜，就把妹妹的肾脏取下。
魏正阳被宁蓁蓁看得有些心虚，因为这点心虚又恼怒起来，“魏明萱，我只是有话想要和你说，你是什么态度？！”
“我的态度一直很好。”宁蓁蓁的语气和刚刚一样，“我听着在。我本来在做模拟题，还要一个半小时结束这卷子，我都停下来和你说话。”
“都寒假了，做什么卷子！你这是什么态度？”
宁蓁蓁嗤得一声笑了，“学习不是好事吗？哥，你很像是在无理取闹，我甚至不知道你在生气什么。”
魏正阳说道，“你天天窝在房间里，对苏姨也不打招呼，对妹妹也不关心，你一出现，家里人都要放低声音，所有人都要绕着你，都要围着你转，魏明萱，你不小了！你不是世界的中心，没人有必要迁就你。”
“我没有妹妹！”
“苏渺渺就是妹妹！”
“她和我没有一丁点的血缘关系。”宁蓁蓁笑了笑，语气依然淡然，“至于说你口中的苏姨，我跟没兴趣和她上演你好我好大家好，她什么身份？当时丈夫还在世，就和我爸不清不楚，我妈还活着，就做了情妇。拉倒吧，说白了，我瞧不起这种人。还有苏渺渺，我凭什么喜欢她，她口里说着，林老师生前最疼爱她，不愿意喊我爸是爸爸，但是一口一个魏叔叔，语气现在可以说是甜滋滋的吧，零花钱也拿得手软，她心里不知道苏琴做得事？只不过人生难得糊涂，稀里糊涂的才好日子过得下去，苏琴本来就是疼爱她的母亲，现在这样就够了。过去的那些事，就让事情过去。”
以前魏明萱不愿意说明白的事，宁蓁蓁说得清楚。
魏正阳的手扬起来，只是宁蓁蓁直接抓住了他的手，在魏正阳身上打量，笑了起来，“魏正阳，你当我是傻子，我觉得你才是傻逼。你曾经发过的誓，你还记得怎么说的？现在好了，你可以当做放屁一样，我其实也懒得搭理你，你看不出来？”
魏正阳被宁蓁蓁的话气得发抖，“魏明萱，你疯了？！”
宁蓁蓁的神色冷酷，“你这次过来，是想要做说客吧，让我和苏渺渺关系好起来？我告诉你，不可能，我爸都知道不可能。”
宁蓁蓁想要提前高考，除了和班主任打招呼，还是要和魏斌说，所以，魏斌几个月以前就知道宁蓁蓁的打算。
宁蓁蓁先前就已经说服了魏斌，同意她提前高考，也让魏斌瞒着其他人，“苏渺渺成绩没那么好，就别刺激她了，我虽然不喜欢她，也不想给她太大压力，让她自己慢慢适应一年时间，到时候考完了，她也就高三，在圣罗高中熟悉起来，怎么都要为高考做准备了。”
本来苏渺渺的成绩就是倒数，在高一就有点跟不上，按道理转入到新学校，直接重读高一是最好的，但是苏渺渺不肯。
宁蓁蓁的话正中死穴，毕竟魏斌和班主任也聊过了，如果宁蓁蓁参加期末考试估计也是第一名，两人一直一个班，苏渺渺难免在心中比较，到时候心力压力大，这样一想，还是错开的好。
于是魏斌同意了女儿在高二就参加高考，这件事就连苏琴也瞒着没往外说，更别说是和魏正阳说了。

第36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7
魏正阳是铁青着脸离开她的房间，他的表情好像在说，要她好看。
宁蓁蓁的心情却没有丝毫影响。
在中午吃饭之前除了刷了一张英语试卷，还看了几篇英文论文。
吃饭的时候，魏正阳热情地给苏渺渺夹菜，再也不掩饰他对苏渺渺的重视，“渺渺，你很喜欢这翡翠丸子吧。”
“尝尝看这个，味道很好。”
如果要是真正的魏明萱在场，恐怕千疮百孔的心又会被这位蠢哥哥伤了，而宁蓁蓁不会。
苏渺渺有些发愣，就连苏琴也是如此，等到吃完了饭，看到了宁蓁蓁出门散步，苏渺渺小声说道“正阳哥哥，吃饭的时候，是不是……”
“别管她。”魏正阳直接揉了揉苏渺渺的脑袋，“臭脾气，把我气死了，晾晾她。”
看到魏明萱毫无反应，他心里有些生气，又觉得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对苏渺渺好了。
苏渺渺眨眨眼，“发生了什么？”
安若晴是私下里找到的魏正阳说得那些话，魏正阳不想和苏渺渺说，免得增加了她的烦恼，“没什么，就是不想惯着她了，德行。”
自从宁蓁蓁考了高分，苏渺渺心中总有点不舒服，现在听到了魏正阳的话，心里头觉得舒畅，弯眼笑着。
带着黑框眼镜的小姑娘笑容灿烂，就是眼镜实在是碍眼，魏正阳揉了揉苏渺渺的脑袋，“下午我带你去配副眼镜。”
他本来还想让苏渺渺直接喊他哥哥，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咽了下去。
苏渺渺下午和秦邵然有约，摇摇头说道，“正阳哥哥，我下午和人有约。”
魏正阳随口说道，“那明天吧。”
苏渺渺重重点头。
魏正阳想着，他一直想要的就是苏渺渺这样的乖妹妹，魏明萱的性格太强，又执拗，一点都不如同苏渺渺这样可爱。
魏正阳打定了主意要晾着宁蓁蓁，对宁蓁蓁来说，之前就算是这位兄长不晾着她，也无非就是语气缓和一点，其实心思都在苏渺渺身上，她不需要这些虚情假意的好。
在训练室里，宁蓁蓁带上了分指手套。
一开始只是想要有自保的能力，开始打拳来之后，宁蓁蓁喜欢上了这种挥汗如雨的运动。自由搏击的精神也让她觉得有趣，那是规则极为开放的竞技格斗运动，取消了人为的武术界限，呈现无限的活泼和活力，在台上，只有全面的武技才能应付任何的情况。
“来，这里。”教练踮步，示意让宁蓁蓁进攻。
宁蓁蓁的步伐灵巧，右手挥拳，左肘在教练攻过来的时候，进行格挡。
“漂亮。”教练在一拳落空的时候，刚说完，就被宁蓁蓁的一只手固定在头处，利用这个空挡时间，攻她下盘。
这位曾经是在国内散打锦标赛的比赛里，拿到过亚军的选手，平日里就发现这位学生的天赋很高，昨天遇到了老朋友喝了点酒，反应稍微迟钝了一点，居然被宁蓁蓁一个地面绞，压在了台上。
教练挥了挥手，示意宁蓁蓁放她起来。
宁蓁蓁扶起了教练，看着打开的门，站在门口的是安若晴、苏渺渺还有秦邵然。
安若晴从苏渺渺一无所知的模样里，知道魏正阳没成功，再侧面打听了宁蓁蓁寒假时候还没有放松学习，她的压力就更大了。
一整个学期的进度落差没有那么好补上，寒假去掉了春节走亲戚也就只有十几天的时间，这些天她还要和苏渺渺有约，在知道了宁蓁蓁还在刷试卷，她就有些着急了。
如果对方分数遥遥领先，高考比她考的还好……
于是，安若晴到了魏家的别墅，在知道宁蓁蓁打拳的时候，敲房门没人应，就和苏渺渺还有秦邵然一起进入到了训练房里。
此时三人有些目瞪口呆看着这个小型的自由搏击台。
自由搏击是一项体力消耗很大的运动，宁蓁蓁穿着的是运动背心，身上都是汗水，就连短发也被汗水淋湿，黏成了几缕，她压着另一个短发女教练，目光锐利得像是出鞘的宝刀。
宁蓁蓁从台上走了下来，“有事？”
运动背心裹住了上身，露出了白皙而又轮廓分明的腹肌，短裤下是双腿笔直修长，身上还有汗珠顺着肌肤落下，在地面上留下了黑色的水印。
秦邵然有些脸红，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青梅，结结巴巴说道，“你先洗澡，免得着凉了，我们到客厅里等你。”
宁蓁蓁扯了一块儿浴巾裹住了身体，就走出了训练室，往二楼她的房间里走去。
看到宁蓁蓁离开，剩下的三个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
等到她洗完澡了之后，换上了一身珊瑚绒睡衣，及耳短发半湿半干，捧着一杯牛奶，和刚刚打完拳的她是截然两人，从刚刚拳风的凌厉，一下柔软了下来。
甚至很难想象，单薄的身躯下，居然蕴藏这样大的力量，还有形状完美的腹肌。
“你刚刚好飒啊。”安若晴说道，她万万没想到，魏明萱私下里居然是这样的人。
这样锻炼的人身体素质会很好，但她总是忍不住想到，如果提出了要捐肾，她直接手起刀落，把她踹飞的场景。
牛奶的温度适中，一饮而尽，宁蓁蓁不耐烦和安若晴虚应，“什么事？”
“秦学长的哥哥要订婚了，今天下午我们一去选礼服，顺便让秦学长出出血。”安若晴笑着说道。
“不用。”宁蓁蓁说道，“衣服我已经选好了，我下午要看书。”
魏家和秦家走得很近，宁蓁蓁可以给魏正阳甩脸色，但是不能太落了秦家面子，虽然订婚晚宴这事在她看来挺无聊的。但她还是要参加，礼服的话，她已经选好了，直接花了半天的时间，和徐雯卿一起去了g家，买了一件粉色一字肩小礼服。
“啊，这么快吗？”安若晴一愣，很快就说道，“那不如帮我和渺渺参考一下，我和渺渺都没有这样的舞会经验。”
宁蓁蓁看了安若晴，先是用魏正阳，然后发现魏正阳已经疏远了，就派上了秦邵然？觉得她拒绝不了男神？
以前的魏明萱那确实对秦邵然有丝丝缕缕的情意，但是她可没有。
宁蓁蓁摇头，“没兴趣，我不喜欢逛街，雯卿都不会拉着我逛街，我宁愿在家刷几套卷子。没别的事，我先回房了，我挺累的。”
安若晴小声说道“就不可以一起吗？我们好歹是同学，而我也挺想向你请教的，怎么学习又快又好，你真的好厉害啊，这次期末考试成绩真好。超级厉害。”
“可以一起交流一下，”秦邵然说道，“安若晴同学以前成绩不错，高二猛地落下了，还想和你讨教经验。”
苏渺渺不喜欢宁蓁蓁，但是为了安若晴的成绩，也开口说道，“阿晴一直在学校拿奖学金，这次没拿到，有点失落，她一直和我说，有点自责自己不努力，也很佩服你。”
宁蓁蓁只是给秦家面子，不代表要给秦邵然面子，眼里含着笑意，就是笑意冷淡，带着睥睨居高临下的凉意，双腿交叠，下巴微微抬起，“没什么好交流的，学习这事靠自觉，我理科全满分，我的方法安同学用不上。安同学觉得自己退步了，就应该多花一点时间学习，而不是去浪费时间去参加舞会。”
轻笑了笑，安若晴想要在舞会上一鸣惊人？好认识富家子弟？
无非是想要跳跃阶级，如果让她用不去舞会换考试第一，安若晴也不会答应。
安若晴的脸一下子就气红了，苏渺渺的嘴嘟起，她一开始就觉得不要和宁蓁蓁打交道的好，秦邵然的眉头皱起，目光十分不赞同。
秦邵然说道，“明萱，都是同学，而且渺渺还是你的家人，一起逛街聊聊天不好吗？”
“我那天和魏正阳说了，别把我和苏渺渺拉关系，我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没必要。”宁蓁蓁站起来，看着秦邵然，“和她一国的，统统都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包括秦邵然你。行了，你要怎么带着两个去买礼服，怎么出血，都……”
“明萱。”本来因为女儿的好友还有学长在，苏琴避让开，但是听到了魏明萱的话，脸色苍白地出现了，“你还是瞧不起渺渺？”
宁蓁蓁看着秦邵然，这位也是怜香惜玉，表情有点心疼苏琴。她笑了笑，“我不是看不起苏渺渺，我是懒得理她，我看不起的是你。”
安若晴站起来，厉声说道，“魏明萱，你这样说话不合适，和苏阿姨道歉。”
苏渺渺的眼里更是聚拢了泪水，啪嗒一下，泪水落下。
秦邵然看到苏渺渺这个样子，心都要碎了，“魏明萱，你有点过分了。”
宁蓁蓁说道，“我烦透了非要把我和苏渺渺扯在一起，挺没意思的，井水不犯河水多好，非要我说实话。”
她轻巧地往楼上走去，路过了苏琴，歪歪头对着她一笑。
苏琴被这双清凌凌的眼看着，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在这双眼里，好像她什么心思都无所遁从。
宁蓁蓁往楼上走去，她的脚步轻快，一想到可以看书，觉得心情轻松而又愉悦。
魏斌回来的时候哄着郁郁寡欢的苏琴，心中叹一口气，幸好明萱很快就要高考了，早点考出去也好。
“她还是个孩子，别理她。”魏斌说道，“等到高考了，就解放了，还有最后……一段时间。”差点说出最后半年，最终还是忍住了。
魏斌知道，苏琴和苏渺渺相依为命，什么都要和苏渺渺说。
苏琴也常常说，她的命根子就是渺渺。
苏渺渺的心思挺重，本来就有点自卑，到时候要是因为明萱提前高考，也闹着要提前高考，就不好了。
明萱的成绩让魏斌意外，让他高看了女儿一眼。
到时候明萱名下的那些铺子还有翡翠和正阳手里的医药股份换一下，让她在大学里学个工商管理什么的，拿着股份在公司里也有话语权，可以好好折腾一下那个医药公司。
“半年了，我以为她接受了我，没想到还是这样想我。”苏琴的泪水一直落，“没想到居然还连累了渺渺。”
“也没说什么，日子还长着呢。”魏斌说道，“等到大学了，天南海北的人聚在一起，到了宿舍里发生了摩擦碰撞，就知道家里的好了。”
苏琴顿了顿，心想着也是，到时候安排宿舍的时候，留意一下，找些难相处的，碰壁了之后就好了。

第37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8
粉色的小礼服，一般黄种人会避开这种死亡颜色，这种颜色会显得肌肤黝黑，而且稍微胳膊粗一点，或者小腿上有肌肉，就会加重那种蓬松的肉感。
这件小礼服对身材的挑剔到了极限。
宁蓁蓁一眼就看中了这件礼服。
销量不怎么样，肯定不会撞衫，价格便宜又是g家的高定。
买它！
当时徐雯卿还不是很赞同，等到看到了宁蓁蓁试穿之后，就强烈要求留下这条裙子。
化了妆，头发也精心打理过，宁蓁蓁要比上次还要让人试衣服的时候惊艳。
穿着一字肩的小礼服，露出了锁骨部分。天鹅颈上挂着一条钻石项链，耳珠上坠着的是钻石耳钉，甚至手腕上也是钻石手链。
这种通透的钻石，在射灯下流光溢彩，有人或许觉得太过于张扬，宁蓁蓁却很喜欢这种在古代没有的首饰。
坚持锻炼让她的肌肤宛若白瓷，基本上看不到毛孔，薄薄扫了一层粉底，略用了点腮红，宁蓁蓁这边就装扮好了。
她坐在沙发上，一只耳朵塞着蓝牙耳机，看着网课。
魏正阳忍不住看了一眼，发现界面是全英文的。
“至于嘛。”他小声嘟囔着，因为穿的是西裤，避免裤子和衣服上的折痕，他一直站着，最多虚虚靠在高脚凳上。
宁蓁蓁选择的这款小礼服，是蓬松的纤羽，不用担心折痕问题，不需要像是魏正阳那样忌讳，可以坐在沙发上。
她当做没听到魏正阳的话，不管魏正阳是褒奖苏渺渺还有安若晴，还给苏琴捧臭脚。
等到给苏琴和苏渺渺化完妆，一家人还有一个安若晴，就去了秦家租的度假山庄。
苏渺渺取下了眼镜，带上了隐形眼镜，穿着的是白色小礼服，原本也是个笑容甜美的女孩儿，但是在宁蓁蓁旁边，就显得矮小了。
宁蓁蓁打拳之后，个子到了一米七二，穿着高跟鞋，把接近一米六的苏渺渺衬托的像是矮人国的。
水晶灯开着，偌大的正厅里亮的宛若白昼，宁蓁蓁可以听到其他人小声的议论。
现在这一次的风云人物是那位穿着铁灰色的西装的霍风凌，眼睛乌黑，带着一种乘风破浪的桀骜，嘴角有一抹玩世不恭的淡笑，容貌英俊，光是手腕上的那枚手表，就价值百万。
“看到了没有，那位是霍总。”
“哇，居然是天丰集团的霍总，好帅啊。”
“人也很厉害，原本是私生子，被送到了a国读书，结果在a国杀出了一条血路，把天丰集团拿到了手里。”
有穿着湖绿色绸裙的，手腕上带着的碧玉镯；有穿着白色蓬松小裙的，带着铂金首饰；还有典雅穿着旗袍，头发也用了复古的手推波。女士们手腕上耳后喷着香水，随着气氛的热烈，香味袅袅散发出来。
这种聚会和古时的赏花宴也差不多的意味，只是不用念花笺，说些八卦消息。
苏渺渺和安若晴是跟着魏正阳的，魏斌挽住了苏琴的手臂，听别人称赞苏琴的美丽与优雅。
宁蓁蓁则是一个人，她到了角落里，拿着餐盘，挑选了几块水果吃。
等到当当当，开始订婚仪式的时候，就换成了庆祝的香槟酒。
等到主持好了订婚仪式，就是开场舞。
霍风凌对着苏渺渺伸手，显然是要邀请她跳舞。
苏渺渺似乎想要推辞，只是霍风凌显然是不会让人拒绝的，单手放在苏渺渺的腰间，另一只手抚在她的背上，一个华丽的舞步，就带着苏渺渺滑入到了舞池。
苏渺渺是长发，带着繁复的宝石首饰，在璀璨的灯下绽放光芒。白裙因为跳舞，绽开如同一朵朵的花朵，高跟鞋轻巧地踩在伴奏上，而不是踩在舞伴的脚上。虽然是意外被带入到了舞池里，苏渺渺和霍风凌的这支舞却跳得很好。
聚光灯落在两人身上，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为了秦家的这个舞会，苏琴请了舞蹈老师，苏琴、苏渺渺还有安若晴都花了不少时间练舞。
现在来看，苏渺渺应该花了不少功夫，不然也不会在匆忙被拉入舞池，还会跳得这么好，轻盈的像是一朵不败的花。
秦邵然被校友拉着脱不开身，魏正阳正好和人说话，两人都错过了和苏渺渺的开场舞。
秦邵然面前有人邀请跳舞，安若晴扯了扯魏正阳的衣袖，显然要和魏正阳跳舞。
宁蓁蓁正饶有兴趣地看着，忽然有人到了自己面前，“能不能请你跳支舞。”
似乎很少穿着这种拘谨的西服，虽然长得不错，眉心一直是蹙着的，尤其是旁人看过来的时候，宁蓁蓁觉得，他似乎想要原地爆炸然后消失在舞会里。
宁蓁蓁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霍风凌带着苏渺渺在舞池里转圈之后，旁边的女士都被人一一邀请了，自己单独坐在这里，更显眼了，便说道“我跳得不太好，你领舞慢一些。”
“我也是。”
这人的声音也挺好听，宁蓁蓁的手放在他的手上。
她答应跳舞让对方松了一口气，虚虚搂住她的腰，不像是霍风凌大开大合带着苏渺渺跳舞，对方舞步并不大，近乎是小步徘徊，像是随意带着宁蓁蓁在舞池里打发时间。
“怎么称呼？”
“魏明萱。你呢？”
“沈金霖。你是学生？”
“是，高中生。”
沈金霖有些错愕，因为宁蓁蓁的身高还有身材，让他以为最少是个大学生的。
怀里搂着未成年的小姑娘，沈金霖的眉头几乎拧成了疙瘩。也不再说话，沉默地跳舞。
他有些后悔了。
宁蓁蓁看得出来，不过……看着有人交换舞伴，说道“我不想交换舞伴，就这一支舞。沈先生。”
沈金霖在心中无声叹气，他知道家里人是觉得他太多时间在实验室里，按头让他参加这样的舞会。
既然跳舞是任务，他很早就开始留意场中的女子。
宁蓁蓁穿着粉色的衣裙，这个颜色本来就显眼，因为只有她一个人这样穿，加上明显有些独来独往，他就打定主意要过来邀请应付一只舞。
只是没想到居然是高中生。
沈金霖把未成年小姑娘当做了他的责任，既然对方不想交换舞伴，他就答应了下来。
每当有人想要交换舞伴的时候，沈金霖就一个错步带着宁蓁蓁在舞池之中旋转，和对方错开。
粉色的裙摆扬起。
也是，除了高中生，哪儿有人会穿这样粉嫩颜色的礼服。而且这衣服虽然是一字领，勾勒出女子玲珑的身躯，从上往下却一丁点都不会走光，不像是其他人的礼服，可以看到胸前的丘壑。
唯一让沈金霖庆幸的是，宁蓁蓁的话很少，不像是过往那些女生叽叽喳喳说话，让他很是烦恼。
等到跳完了舞，两人默契地往后，沈金霖回到自己的祖父那里，表明自己完成了任务。
而宁蓁蓁直接上了二楼。
二楼的小阳台，那里有个很小的吧台，有几个高脚凳，像是平时供人在午后品酒用的，是她一早就看中了的地方。
等会怎么应付人，她都已经想好了说辞，这个舞会人很多，有点闷，她就在二楼里透透气。
把窗帘半拉住，宁蓁蓁就拿出了手机，看着自己看到了一半的视频。
当沈金霖也走进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看中的地方早已经有了人。
是那个穿着粉色礼裙的未成年……
对方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他，然后就低头，继续看着手里的视频。
是在看剧吧。
沈金霖想着，她的耳朵上还带着蓝牙耳机。
沈金霖有些不舍得这个风水宝地，犹豫地看了一眼宁蓁蓁，对方不怎么说话，他想了想就坐在距离宁蓁蓁最远的那个位置。
同样是拿出了手机，看着之前下载好的论文。
这个女孩子安静到呼吸声都听不到。
沈金霖活动脖颈的时候，要不是看到了宁蓁蓁，甚至觉得自己是一个人。
小姑娘低头看着视频，不知道视频里是怎样的爱恨情仇，让她露出了笑容，眼睛弯了起来。
沈金霖正准备看下一篇论文的时候，就听到了开门关门的声音，然后就是女子的一声惊呼，像是还没有呼出口，就被人堵住了嘴。
这个小阳台应该是只用了简单的隔断，衣衫摩挲的声音让沈金霖有些尴尬，是在亲吻？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宁蓁蓁，是因为带着蓝牙耳机没有听到吗？
如果隔壁上演更火热的戏码怎么办？这些不适合让未成年人听到。
沈金霖站到了宁蓁蓁的面前，她用手点了一下手机，看着他，像是无声询问有什么事。
离得近了，在橘色的光下，他可以看到这个粉裙未成年有一双明亮澄澈的眼睛，黑黝黝又水亮亮，让人想到了养在清水里的黑玻璃丸。
她的睫毛也很纤长，让人想到了翩跹的蝶。
隔壁里又传来声音，“霍先生。”女孩子的声音有些惶恐，甚至带着哭腔，“你太过分了！我、我不认识你，你松手，我该离开了。”
沈金霖脸色一变，难道是强迫的戏码？
看看周围，意识到是右边传来的声音。
只是……
沈金霖发现自己被人捂住了嘴。
那人的手很软，他的鼻尖都是她淡淡的香气，浑身的汗毛都耸立了起来，尤其是在宁蓁蓁凑到了他耳边说话，让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宁蓁蓁小声说道，“不用担心，他们认识。”
宁蓁蓁听出了两人的声音，苏渺渺的声音还是挺有特点的。
霍风凌对着苏渺渺说道“我是凌风。”
“啊！”
霍风凌含着笑意，“渺渺，和我做了那么久的网友，我们也语音过，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声音低沉而又磁性，“没良心的小东西，你刚刚和那个叫做阿晴的女生说话，我就听出来了。”
“凌风，居然是你？！”女孩子的声音惊讶了起来，又有些气恼地说道，“你吓到我了。你就算是在国外，也不可以像是刚刚那样……那是我的初吻！你好过分！”
沈金霖的耳朵红了起来，这个时候宁蓁蓁松开了她的手，女孩子细长的手指勾住了他的袖子，示意他出来。
沈金霖最后听到的是霍风凌的笑声，他似乎在逗弄那个叫做渺渺的女孩子。
宁蓁蓁刚松开沈金霖的袖子，就看到了一位老者目光如炬落在她的身上。
她侧过头看了一眼沈金霖，“是不是你家人在看你？”
沈金霖顺着宁蓁蓁手指的方向，看到了祖父往这边走了过来。

第38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9
沈金霖有些迷茫听着家里的欢声笑语，就连严肃的父亲也很喜欢那个叫做宁蓁蓁的小姑娘。
不就是舞会上和她跳了一只舞吗？怎么就常常在家里看到了她？
祖父沈孟很欣赏她，甚至书房里还挂着一幅宁蓁蓁的字，对她的评价是，“小姑娘的字功力很深，很有风骨。”
沈孟是京都大学医学院的博士生导师，当时在舞会上，和宁蓁蓁说话，是以为自家孙儿开了窍。
后来知道对方是个高二学生，其他的心思就散了，这还是个孩子呢。
本来是随意和宁蓁蓁聊一聊，结果发现，这小姑娘居然对中医药的临床实验很感兴趣。
有意考校之下，宁蓁蓁的表现让他大吃一惊。
学习能力强，一点就通，而且关于中医药的基础知识很扎实，也不忘记掌握英语，自学了专业词汇，甚至自己会看国外最新的研究报告和期刊杂志。
想让她高考就定下京都大学，本来以为还要等一年半的时间，结果小姑娘说是半年之后就会参加高考。
最重要的是小姑娘的高中知识掌握的很牢固，各科成绩都很好，这种情况下，沈孟就直接带着宁蓁蓁去了实验室，去了京大，让她听一些旁听课程。
给宁蓁蓁上课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不少本科生还露出一脸迷茫的神情，宁蓁蓁已经是点点头，面上带着笑容，显然已经明白了。
这不是京都大学的学生，但是是沈教授的得意门生，像是小尾巴一样跟着沈教授，还到了实验室里，其他人都知道了她虽然是高中生，但是很得沈教授的看重。而且小妹子的成绩也很好，要考京都大学也没什么问题。
日子长了，次数多了，就算是常常以研究所为家的沈金霖，也会见到宁蓁蓁。
沈家人除了沈金霖是做计算机编程，其他都算是医学系出身。
沈孟是做理论研究，沈蕴则是内科手术的好手，解剖刀用得精妙，常常出飞刀给人做手术，沈金霖的母亲韩雅则是做骨科的一把手，尤其是擅长做断指接指的手术，干的是精细活。
对这个常常跑到他家的小姑娘，还用了他的书房的小姑娘，沈金霖忍不住在她回去的时候，问起了母亲，“她都不用上学吗？而且天天在我们家里，她爸妈不会有意见？”
宁蓁蓁本来就要参加高考，高二的课程对她来说没什么用，沈家是书香门第，直接往魏斌面前一站，魏斌就让女儿好好跟着学习，女儿想要考医学院，这个不错啊，正好到时候可以换股份。
魏斌利落地帮宁蓁蓁请假，随着宁蓁蓁白天在外跑，反正这孩子晚上都会回家
沈金霖从母亲那里知道了魏家的事，忍不住摇头，“乱七八糟的。”
韩主任对着儿子说道“所以你对妹妹好一点。”
沈金霖一愣，“妹妹？”
“你爷爷还有你爸可喜欢这个丫头了。”韩主任笑着说道，“在你身上没有达成的心愿，都寄托在了小丫头身上。你就当多了一个妹妹。”
妹妹就妹妹，沈金霖不可置否点点头。
心想着小丫头是有点可怜，父亲娶了曾经的情妇，爱屋及乌也很疼爱那个叫做苏渺渺的女孩子，就连大哥魏正阳也是疼爱苏渺渺。
想到了苏渺渺，沈金霖就想到了那个女孩子和霍风凌跳舞，还在隔壁房间里上演火热的亲昵，上次遇到了秦邵然，他好像也挺喜欢那个苏渺渺，就是不知道喜欢到了什么地步。
沈金霖还记得宁蓁蓁和苏渺渺站在一起的模样，前一个是白天鹅，后一个是丑小鸭，结果前面那个家里人浑然不在意，反而宠着后面的那个。
捏了捏眉心，沈金霖觉得乱七八糟的关系都让人头疼，也有点心疼那个看起来冷漠的宁蓁蓁。
所以……她真的喜欢学医吗？
沈金霖对医学实在是不感兴趣，他本来是就读医学院，直接大一下学期转到了计算机系，后来去了a国进修，回来之后就在研究所里。“学医她受得了吗？”
沈金霖还记得她穿着粉色的衣裙，很难想象这个女孩子手持手术刀，给小白鼠进行各种实验，还有在大体老师上落下刀，割开脂肪层。
“你放心。”韩主任说道，“小丫头不怕这些，动手能力相当不错。你爷爷说，做实验比他的几个研究生还动作利落。”
短暂的医学院生活，沈金霖还记得班上的女生并不多，有一个女生让他印象最深刻，一边哭一边背书，在第一次进入解剖室的时候，直接吐了。
母亲这样说了，沈金霖还是有些不放心，找到了宁蓁蓁，在京大附近的咖啡厅里和她喝咖啡，说道“你真的喜欢学医吗？要学人体解剖学的，还有今后就算是从事理论研究，在小白鼠和兔子等动物身上，还是要做实验的。”
“没问题。”宁蓁蓁利落地说道，“我不怕。沈教授提前让我去体验了一下大学生活，很棒。”
血淋淋的伤口，还在弹跳的肌肉，没有及时处理的腐肉，其实有些活人身上的伤口比死人的吓人多了。
宁蓁蓁有些可惜，她其实对外科手术也很感兴趣，但是外科手术是需要在无菌手术室里，需要无影灯，手术前也需要拍摄ct对手术部分进行定位，以后她穿梭在其他古代位面的小世界，绝大部分的开膛破肚的手术做不成，所以专心做研究好了。
沈金霖看到了宁蓁蓁说得是真心实意，心里松了一口气，“你高考复习没问题吧。”
“放心，晚上我都有看书，有定期刷试卷。”
“一般人很难有你这样的自制力。”
宁蓁蓁笑道“要是别人夸我也就算了，沈哥你夸我，我就有些心虚了。”
沈金霖上的是少年班，二十二岁就博士毕业，现在也不过是二十五。
“不一样，我当时爸妈打得动我。你现在靠的是自觉。”
宁蓁蓁先是一愣，然后就噗嗤笑了。
她有点太过于早熟，神情有些冷淡，笑起来了之后，才柔和了她身上的那种早熟气息。
沈金霖把服务生上的抹茶蛋糕往宁蓁蓁面前推了推。
还是个未成年，这种甜滋滋软糯糯的蛋糕，还有无忧的笑容才适合她。
魏明萱缺课的四个月时间，让安若晴心里头松了一口气，这样她就有时间去追赶了，而且请了这么久的假，到时候期末考试别说是第一了，别留级就是好的。
少了竞争对手，安若晴身上的那股拼搏劲儿一下就松懈了下来。
老实说，陪着苏渺渺，给苏渺渺补习，是一件非常心累的事，寒假就坚持了十几天，她感觉累得身体都不舒服了。
既然自己的肾脏供体请病假缺席，她也就稍微放松一些，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苏渺渺身上。
安若晴敏感地察觉到了，苏渺渺身边至少有三个人喜欢她。
一个是苏渺渺本想要冷落的网友凌风，居然是天丰集团的霍总，那天霸道地拉着苏渺渺跳舞，其他人没有留意，但她注意到了苏渺渺偷偷擦嘴；一个是秦邵然，会给苏渺渺带他家保姆做得盒饭，私下里和苏渺渺有约会，进展暧昧；另外就是魏正阳，他对苏渺渺的关注也不一般，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第一时间给苏渺渺，甚至比所谓的女友还更看重苏渺渺。
安若晴想着，难道那种温柔和天真劲儿就这么吸引男人？
要是论样貌，还是魏明萱更为明艳，苏渺渺倒腾一下应该也不错，但是不至于这么多优秀的男人都喜欢她。
安若晴学着苏渺渺的一些小动作，想着，苏渺渺最大的可能性是和霍风凌在一起，那么她的话……
安若晴看准的是魏正阳。
想到魏正阳妹妹身上的那肾，就和魏正阳走得更近。
魏正阳宠着苏渺渺，和魏斌一样有着爱屋及乌的毛病，觉得苏渺渺的闺蜜安若晴，性格温柔不失活泼，还十分纯善帮着苏渺渺进步。
一场哗啦啦的暴雨之后，就是高考的日子。
今年的高考生运气很好，就算是分配到了条件不太好的高中进行考试，没空调也不要紧，这个天气舒爽惬意。
让安若晴感慨运气很好高考生里，就有宁蓁蓁。
沈金霖难得抽出了时间，送宁蓁蓁去考试，等到考完了之后，沈家还给宁蓁蓁庆祝了一番。
宁蓁蓁双腿晃晃荡荡的，穿着短裤，露出了白皙修长的腿，让徐雯卿有些嫉妒，明明两人一起上小学，初中，说不定也一起上大学，谁知道好友就忽然叛变革命了！
这让徐雯卿嘤嘤假哭，好友已经解脱，她还要高考，而且京都大学医学系……是她上不了的大学。
“乖。”宁蓁蓁说道，“我的宝典都可以送给你。”
“求……放过。”徐雯卿有气无力，她很清楚宁蓁蓁刷了多少题，“这话你就和我说，千万别和我爸妈说。”
“什么时候期末考试？”宁蓁蓁问道。
“估计你出成绩以后。”
高考都考完了，而且成绩出来之前，沈教授让她放松放松，不许她去实验室，而且马上又要放暑假，到时候暑假总得分点时间给徐雯卿，宁蓁蓁就继续恢复了宅在家里的日子，自由搏击也重新捡了起来。
这让过来的安若晴碰到了宁蓁蓁。
眼看还有一周就要考试，安若晴忍不住对着出了训练室的宁蓁蓁说道，“你不用回学校进行期末考试吗？需要看笔记吗？我可以借给你。”
“不用。”宁蓁蓁裹着浴巾，淡淡说道，“我还没销假。”
等到人去了二楼，魏正阳说道，“阿晴，我知道你人好，但是笔记不用了，她啊，就是欠教训，等到这次考试狠狠跌一跤就知道疼了。”
安若晴主动开口是因为，现在的徐雯卿成绩也不错，魏明萱不上学，但是徐雯卿应该把资料给她了，所以不如表现出她的大度。
想到魏明萱的期末考试成绩不会太好，安若晴做出忧虑表情的嘴角还是微微翘了起来，“希望她不要考得太糟。”
苏渺渺不吭声，魏明萱不喜欢她的母亲，瞧不起她的母亲，考得越糟糕，她心里头才越高兴。
魏正阳看着苏渺渺，觉得她这点小脾气很是可爱，揉了揉她的脑袋。
可惜，关于成绩，注定是要失望的。
他们等到的是宁蓁蓁的考试缺席的消息，冷不丁知道了对方去参加了高考，还是高考理科状元。

第39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0
“报！”刘亮冲了进来，大声嚷嚷着，“学校里拉横幅了，魏明萱是这一届的高考理科状元。”
因为期末考试是整个高二年级的学生座位散开，安若晴不知道对方的缺考，今天是公布期末考试成绩的时候，没想到魏明萱的座位还是空着，和别人询问之下，才知道魏明萱缺考。
安若晴正在八卦起劲儿，觉得魏明萱是不是要干脆留级。她装模作样替魏明萱可惜，其实心里乐开了花，结果就听到了说魏明萱是高考理科状元！失声叫道“怎么可能！”
“我刚刚看到老班去了校长办公室。”刘亮大声说道，“老班得高兴坏了吧。带出来一个高考状元，圣罗高中从没有过的事。”
“厉害了，我的天啊，我去看看这一届的高考状元多少分。”
“和她高二上的期末成绩差不多水准，好像是语文作文也是满分作文，已经上了新闻，是用文言文写的。”
“满分作文？之前就已经出来了，我看着不明觉厉，没想到居然是魏明萱的作文，她也太厉害了吧。”
“几乎全满分。厉害了，徐雯卿，你知道她去参加高考了吗？”
安若晴本来是愣着的，听到了徐雯卿的名字，就看了过去，她的一双眼珠子里面都慢慢爬满了血丝。
苏渺渺陷入到了自卑的情绪里，再次觉得自己被魏明萱比到了泥地里，没有注意到安若晴的情绪，原本要回头安慰安若晴的女生，还没开口，就被这样的安若晴吓到了。
徐雯卿耸耸肩，“这件事我知道。班主任也知道。”
“不可能！”安若晴霍地一下站起来，声音急促，“我是班长，我问过老班，他说不用担心，平时上课的资料都有定期发给她，期末考试不会缺席的。”
徐雯卿看了一眼安若晴，老实说看对方这个样子，还以为她是明萱死对头呢。本来是为了避免刺激苏渺渺，没想到把安若晴刺激的够呛，眼睛都红了呢。
徐雯卿说道“老班是为了不影响同学，要知道冷不丁知道有人去参加高考了，成绩可能还能去2，心态得崩吧。”耸耸肩，继续说道，“你们也知道我和明萱关系好，当时她高考结束了，晃荡着腿告诉我，她要去京都大学，报考医学系，我的心情简直了……”
“哇，好虐心。”班上有人代入想了一下，捂着胸口，笑着说道，“幸好我不知道，要不然期末考试我估计都得难过地写不出来作文了。”
“是啊。其实老班很善良……”
班主任大跨步走入到了班里的时候，就听到了说他善良，他笑着“我干了什么事很善良？”
刘亮笑着大声说道“老班你心善，没告诉我们魏明萱去参加高考了。要不然得把我们刺激死，目前刺激到的就是徐雯卿同学，阿弥陀佛，老班你是功德无量啊。”
因为教出了一个高考状元，老班的心情也很好，笑着对徐雯卿说道“魏明萱没瞒着你啊，那我可以想象徐雯卿同学被刺激的多厉害，都刺激得又进步了，虽然没有做班上第一，但是已经已经是班上前五了，加油，魏明萱在京都大学等着你。”
“哇哦。”
“徐雯卿很不错啊。”
徐雯卿笑了笑，是啊……
有一个注意压榨自己的好友，能不进步吗？
其他人都看向了安若晴方向，心想着魏明萱不在高二了，是不是第一宝座又回到了安若晴那里。
安若晴的手捏成了拳，自从知道了魏明萱是高考状元，她就觉得自己从悬崖边往下落，她的计划落空了，让白富美高考状元给学渣捐肾？
就算是想打舆论战，网友不少都是“达尔文主义”，就喜欢优秀的成功人士，恐怕站魏明萱的会不少。
想到了她的肾，安若晴的眼珠子红得更厉害，死死盯着班主任，一字一句地说道“周老师，你和我说，她会参加期末考试的。”
前排的女生吓得心砰砰直跳，戳了戳同桌，让她去看安若晴。
同桌也被安若晴的模样吓到了，又戳了戳前排的人。
从一个点散开到了小半个班级，安若晴平时热情活泼团结同学，此时狰狞的模样格外戳人的心。
要是平时班主任或许就发现安若晴的状态不对了，但是正好是春风得意，就没注意到，清了清嗓子说道“魏明萱同学拜托我的，包括她的家长也是这样觉得。现在也挺好，正好期末考试也结束了，班上同学都要以魏明萱同学为榜样，在暑假里也别落下学习，只有不到最后一年的时间努力。”
苏渺渺猛地抬头，魏叔叔也知道？
班主任看着错愕的苏渺渺，笑着说道“苏渺渺同学，安若晴同学给你补课卖力的事，我也知道一点，但是你这次成绩原地踏步啊。”
就连安若晴的成绩也退步了，而且按照这样的趋势，恐怕一本都有点难。
安若晴自己学习退步了不少，教导的人没进步就等于是退步，班主任都替安若晴有点可惜。
上次他见到了魏斌，感觉还是挺疼爱继女的，苏渺渺的成绩没那么好，今后也应该不愁吃穿。但是安若晴就不一样了，家境只能是寻常，需要高考改变命运。
班主任对着红着眼的安若晴说道，“安若晴同学，如果要是当班长对你来说是很大的负担，高三的话，我建议你暂时不要做班长了，专注学习。”
细小的议论声，像是别人的嘲笑，安若晴的身子一晃，重重坐在了座位上，还听到了有人细小的声音，“刚刚安若晴还说会留级，没想到转眼别人就跳级了。”
“安若晴还是比不过魏明萱啊。就算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学霸又怎么样？最后还是要看高考，老班这话说的含蓄，但是很清楚吧，安若晴退步很明显。”
“两人没法比，以前安若晴成绩好还能比一下，现在的话，魏明萱是碾压胜利。”
“魏明萱在意这个吗？她好像一直不怎么care安若晴吧，两人都不是一个世界的，没什么好比的。魏明萱也算是个神人了。说起来，现在又不是古代，以前估计就是联姻价值，现在搞不好还可以继承家业，有点厉害啊，我要是她的话，我就去选工商管理了，自己做老总。”
“云开的霍总应该是把魏正阳当做继承人，不过没事，我记得魏明萱的母亲给她留了公司股份，就是医药公司，搞不好就是冲公司去的。”
“说得也是。”
听到了这里，安若晴的身子微微颤抖，魏明萱越成功，所谓的舆论就是一场笑话，她只能够靠着魏正阳了。
安若晴想到了高考状元，心里像是压了一块儿石头，她很清楚，自己的心思太重，就算是没有苏渺渺，她也不能做到完全专注在学习上，状元无从谈起。
苏渺渺听到了魏明萱是高考状元，一瞬间又是自卑，但是看到了好友安若晴难过的样子，默默地给她纸巾。
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居高临下看着班上的氛围，他还是很赞同这个消息压一压，所有人的心思都已经跑偏了，安若晴哭得泪人一样。
幸好已经是暑假了，等到调节一下心情，正好可以利用暑假时间努力起来。
高考虽然不是圣罗高中的主要目标，但是这个班还是培优班，他作为从公立高中花钱挖过来的老师，心里对高考的认同度还是很高的。
宁蓁蓁知道自己的成绩肯定是引起了轩然大波，高考状元这样一层身份，引起议论不是正常的吗？
她的电话不断，从沈家人到徐雯卿的家人，最后司机到了别墅里，要宁蓁蓁去公司里。
以前的魏明萱从来没去过云开集团，宁蓁蓁想了想，换了一身衣裳，坐车到了云开集团。
这是宁蓁蓁第一次到魏斌的公司里找他，作为前台好奇地看了一眼宁蓁蓁，很简单的白t配着牛仔裤，透露出一股青春的干净劲儿，不施脂粉，却五官明艳，这就是正牌公主？
苏渺渺他们是见过的，跟着苏琴一起到公司，当时注意到苏琴的美，还以为苏渺渺是小公主，一直到苏渺渺喊魏斌叔叔，他们才知道苏渺渺是苏琴结婚带的继女。
宁蓁蓁因为眼角上扬，是侵略气息十足的丹凤眼，不笑的时候有股冷艳的冰霜感。不像是苏渺渺一样露出讨好的笑容，正牌公主要比苏渺渺有气场多了。
前台给楼上的助理打了电话，笑着把宁蓁蓁带入到了电梯里。
“明萱？”魏正阳看到了宁蓁蓁，眉头皱起，双手环胸，用一种狐疑的表情看着宁蓁蓁，“今天不是要回学校吗？你到公司里来干嘛？”
前台看着正牌公主的神情不变，“爸让我过来的。”
“让你过来干什么。”魏正阳嗤了一声。
前台看着太子对小公主有点不客气，心中咋舌不已，上次魏正阳对苏渺渺态度很不错啊。
苏琴的身份不是秘密，想到了小群里的八卦，前台对小公主有些同情了。
老爹的心偏着那位苏琴还有苏渺渺，哥哥也是叉烧，先夫人还活着的时候，魏总就养了苏琴也，魏正阳不应该和魏明萱统一战线吗？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哎，还是女儿和母亲是一条心，比较贴心。
前台把人送到了电梯里，就转身回到了自己工作岗位。
在电梯里，兄妹两人什么话都没有说，等到刚出了电梯，魏正阳就看到了自家老爹笑着走过来。
“爸，你还来接我……”
没想到魏斌直接拍了拍宁蓁蓁的肩膀，甚至还抱住了她，鼓励地说道，“考得不错。想要什么？给你一张卡吧，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替你还款。”
魏正阳皱着眉头，“爸，不至于这样的，你要把明萱宠坏了。渺渺都没有这样的，不能以成绩论英雄。”
很显然，魏正阳知道苏渺渺不是学习的料，就提出不能唯成绩论。
宁蓁蓁似笑非笑看了过去，魏斌说道“胡说什么，你妹妹值得这样的奖励，她是理科高考状元。”魏斌笑着说道“明萱，走，去我办公室。”
一个惊天大雷劈在了魏正阳的头上，他先是愣在了原地，然后跑了上前，“她不是高二吗？”难道他忽略亲妹妹到这个地步，其实已经高三？不对啊，不是的，她就是和安若晴还有苏渺渺一个班！
既然是高二，怎么就成了高考状元。
“对。”魏斌不由分说地下了决定，“她是高二，提前参加了高考。行了，你跟着邢助理，我办公室还有客人。”

第40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1
无事不登三宝殿。
魏斌喊宁蓁蓁过来也是有目的。
因为他要宴请的刘总，就有一个独生女今年高考，考试的成绩算是超常发挥，目标就是京都大学的医学院，他就把宁蓁蓁一个电话叫过来。
以女儿为切入点，来谈生意，就可以扩他优势。
宁蓁蓁也看过了不少书，难怪魏斌的生意做得很一般啊，原本一手好牌，做得方向也是国家大力扶持的，结果把手中的牌越打越差。
刘总本来是得意女儿的好成绩，结果魏斌非要抓高考状元，这不是给刘总打脸吗？
既然这样，宁蓁蓁就干脆直接给对方更多的打击，魏斌的生意做得不好，她才高兴。
她平平淡淡说着细想之下让人戳心眼的话。
“没有请家教，就是利用互联网自学。”
“喜欢看英文原文的讲座，京大医学院的沈孟教授算是我的老师，跟着他做过一段时间的实验。”
“录取通知书一拿到，会跟着沈孟教授去一趟f国，也算是开开眼界。”
怎么操心，不用请家教，随随便便就考了高考状元，还有京都大学的老教授做老师。
怎么会不戳刘总的肺管子？
宁蓁蓁看到自己说话，刘总的笑容已经很勉强了，魏斌倒是笑得很高兴，他是真的没有操心女儿的高考问题，所以觉得女儿说得都是对的，“是的，是的，平时就不怎么操心她的学习，是的……多亏了沈教授。”
等到坐到了汽车上，魏斌对着宁蓁蓁说道“今天表现不错。”
宁蓁蓁微微一笑，在魏斌提到了给她一张五十万额度的信用卡，嘴角越发上扬。
等到回家了，素来温柔体贴的苏琴，表情有些幽怨，看着宁蓁蓁欲言又止。
“我先上楼了。”宁蓁蓁上了楼，不去管楼下的风风雨雨。
苏琴等到了宁蓁蓁一上楼，眼泪就落了下来，“她提前参加高考，你还防着我？一直和我说她是病假，要不是渺渺和我说，我都不知道她是高考，还考了高考状元。”
魏斌脱下西装外套，扔在沙发上，想要搂着苏琴，结果对方躲开。“老婆，我哪儿会防着你。”
“瞒了我半年。”苏琴落泪，“你不知道渺渺有多伤心，她还是明萱的妹妹，结果什么都不知道。”
魏斌安慰着苏琴，“不就是为了渺渺考虑吗……”
宁蓁蓁不去管魏斌怎么去哄苏琴，高考状元这事是喜事，又成了定局，说得多了反而会让魏斌不高兴，只要苏琴不是傻子，就不会在这件事上一直触魏斌的霉头。
现在也就是利用这件事，替苏渺渺讨要点好处。
洗漱之后，用吹风机的热风吹干头发，宁蓁蓁舒舒服服地躺在了床上。
在现代，她最喜欢的就是乳胶床垫，不硬不软，睡着舒服。
在成绩下来之后，就是去学校填志愿的时间，宁蓁蓁遇到了秦邵然。
要说起来，安若晴为了辅导苏渺渺成绩下降得厉害，秦邵然也是如此。
和苏渺渺地下约会花了太多时间，一来让安若晴的补习成功浪费，二来秦邵然自己成绩也下降了。
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高考遭遇滑铁卢。
这次过来填志愿，也是带着侥幸的心理。如果爆冷去了还可以的学校，那就在学校就读，如果调档，就准备大一的时候出国。
秦邵然看着宁蓁蓁，表情有些怅然，“恭喜。”
原本一直追随他，仰望他的小青梅，忽然之间发现，她已经不是跌跌撞撞跟在身后，而是早已经大跨步走在了他的前面。
“客气了。”宁蓁蓁点点头，就想要进入教室填志愿。
“你等一下。”秦邵然本来想要拉住宁蓁蓁的手腕，结果被她躲开了，深吸一口气，秦邵然说道，“渺渺的成绩不太好，你可不可以替她补习，我很担心她的高考。”
宁蓁蓁利落地说道“不可以。”
“她也是你的家人不是吗？”秦邵然眉头皱了起来，不是很赞同地看着宁蓁蓁，“你别这么自私。以前你不肯帮她，我可以理解，但是你现在都高考结束了，也有时间了。而且你提前高考，本来就对她是很大的刺激。”
宁蓁蓁说道“她和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我没兴趣扶贫。至于说提前高考给她刺激了，那我也没办法，我不能为我的优秀道歉。”
看到了秦邵然一脸震惊，她嘴角翘起，眼底都是笑意，“在我看来，安若晴和你都是在扶贫，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要自讨苦吃。安若晴费那么大劲儿，自己的成绩下降了，还有你也是，我觉得你们挺可怜的，挺可悲的。再说了，高考结束了，就解放了？”宁蓁蓁摇头，“高考结束只代表学习阶段过了一小部分，我还有更多需要学习的。”
“你太自私了！”秦邵然愤愤不平，“你明明可以去帮她的，你比我和安若晴都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条件去帮她。”
“再次重申，没兴趣扶贫。你可以当我是自私。”宁蓁蓁笑了笑，说完不理秦邵然，进入到了教室里。
等到很多年以后，在电视上看到了关于魏明萱的采访，当时主持人总结词里说道魏明萱先生是我见过最大爱无私的人，在埃危博病毒肆掠的时候，亲赴现场进行临床实验，舍小我追求整个人类的大我。
而秦邵然忽然想到了，他曾经在很青涩的时候，指着这位传奇人物，骂她自私。
年老秦邵然想到，要是浪费这种传奇人物时间，给不太聪明的女孩子补习，才是真正的浪费资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私。
将来发生的事，现在谁也不知道。
宁蓁蓁用了发下来的随即密码，登录之后就改了复杂的密码，把志愿选好，防止自己的志愿被人篡改。
然后去了校长室，接受一个小采访，拍一些照片和宣传片，拿到圣罗高中给的奖金。
从市教育局到区教育局，加上学校方面，宁蓁蓁一共到手了五十万，加上以前的零花钱，个人资产破了两百万。
魏斌没直接给钱，而是给的信用卡，宁蓁蓁直接把钱给刷了出来，这让她的小金库更加满满。
魏斌在给宁蓁蓁还款的时候，才发现宁蓁蓁把钱都给刷空了，皱着眉头说道“你就不知道省点？买了什么？”
宁蓁蓁说道“不是爸爸说可以随便花吗？放心，开学的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上次和刘总的合作没有达成，银行的资金流水有点紧张，魏斌捏了捏眉心，已经花了也没办法，回收了那张已经刷空的卡，对着宁蓁蓁说道“上了大学，不能像是现在这样大手大脚。每个月的生活费，我定期打给你。”
这个暑假，安若晴仍然是常常出现在魏家别墅，毕竟魏家的别墅里有充足的冷气，有新鲜切好的水果拼盘，有从海外运过来的新鲜食材，学习环境要比安家强得多。
安若晴似乎不再亲身上阵，给苏渺渺补习，而是说服了苏琴，请了几位家教，按照科目从高一的课程内容给苏渺渺进行梳理。
秦邵然也常常出现，冒险填的其他省的学校落档了，到了京都一所二本大学作为过渡，等到大一大二，估计家里人就会把出国的事替他全部搞定。
魏正阳也不甘示弱，常常会提前从云开离开，或者干脆不去集团，就在书房里陪着，一楼开辟了一个大房间作为苏渺渺的书房，因为有男有女，加上佣人也要进去送果汁，门总是虚掩的，可以听得到里面的欢声笑语。
宁蓁蓁觉得，这种情况下，能学好才奇怪。
不过，管他呢，无论是魏正阳还是秦邵然，显然都觉得她油盐不进，已经彻底无视她了，安若晴怎么想的她不知道，也不关心。
这个暑假，时间被宁蓁蓁分成了三段。
第一段是很早就答应了徐雯卿的，陪她一起去度假。
从风沙漫天的s国，再去浪漫多情的y国，再到阴雨连绵说话都带着一股古板味道的l国，最后再到热情奔放的a国。
让徐雯卿嫉妒的是，好友看着瘦了吧唧，实际上自由搏击不是白练的，体力好得惊人，每天旅游走了那么久，徐雯卿回去恨不得倒头就睡，宁蓁蓁有时候还会去酒店里游泳。
最传奇的一段经历是在a国，遇到了有人持木仓，她居然都敢上，翻身从后制住了人，直接把人给绞得昏过去，啪嗒一下，手中的凶器就掉落到了地面上，旁边的人都在拍视频，说是中国功夫，有一个拍视频的人是网红，把视频传到了tikto上，再转到了国内，让宁蓁蓁还火了一把，被称为是“最美功夫女神。”
第二段是取了录取通知书以后的事，她和沈孟教授去了f国。
沈孟教授是公差，宁蓁蓁是自费，跟着见了不少学术界的大佬。宁蓁蓁的英语听力合格，写作文也合格，就是开口带着点古怪的口音，她平时不爱说英语，这次被逼得没办法，谁知道下次能不能见到诺贝尔级别的大佬，在这样的环境里，宁蓁蓁就开口了，她的英语口语是突飞猛进。
十七岁的即将大一的学生，能有这样的敏锐意思和探索精神，普林斯顿的一位教授很欣赏她，向她伸出了橄榄枝。沈孟教授笑眯眯地表示，这是他预定好的学生，让那位教授大呼可惜。
第三段则是在京都大学里的实验室了，没有专业课可以上，就跟着沈孟教授打打下手，还顺便去了一趟沈金霖父母所在的医院，上手做了小白鼠的尾部血管缝合手术。
宁蓁蓁的手很稳，要不是因为沈金霖没学医而是学计算机，让老爷子总有点遗憾，韩主任恐怕直接要让小姑娘专注临床医院，跟着她做手术。胆大心细还手稳，是做外科手术的一把好手。
这个暑假最后一小段在京都大学做实验的日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宁蓁蓁晚上从京都大学回魏家别墅，都是沈金霖送的。
她记得，这位沈金霖是没日没夜地敲代码，作息也不规律，那次舞会西装革领是例外，平时都是穿着程序员的标准衣服，格子衬衣加上牛仔裤，沈金霖因为长得不错，这种打扮别人穿很挫，沈金霖看着却像是大学生一样，走在校园里一点也不违和。
而这次暑假，沈金霖忽然转变了风格，穿的是olo衫和悠闲裤，就连富有层次感的短发都好像是刻意让理发师修剪出来的，偶尔还可以闻到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像是置身于森林里，带着清爽的木质香气。
“沈哥，你这是要相亲吗？”宁蓁蓁问道。
“相亲？”沈金霖想到了相亲，似乎是心有余悸，摇头的动作都猛烈起来，“不相亲的，我和所里的同事说我有对象。怎么这么问？”
宁蓁蓁笑道“感觉沈哥改了路线，有点像是相亲宴结束之后的模样。”
“是吗？”沈金霖有些迷茫，他以前不讲究的，就是随便买，就是一瞬间觉得，应该在意一下搭配，就下了个a，对着风格买衣服，他问道，“这样不好吗？”
“也不是。”宁蓁蓁中肯地笑道，“沈哥本来就挺帅，这样打扮的路线比以前好。”
听到了未成年夸他帅，心跳一瞬间漏了一拍，沈金霖挠了挠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解释，“我就是想改一下路线。对了，我现在作息规律起来了，还报了一个自由搏击班。”
“咦？”宁蓁蓁可以说是相当惊讶了，沈金霖是很典型的技术宅，居然要打拳？
那种凌厉的自由格斗，总觉得和温吞的技术宅很不搭呢。
夕阳的光温柔的染遍了校园，给未成年纤长的睫毛都镀上了一层金光，沈金霖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加速。
他的表情困惑起来，作为医药世家的孩子，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按住了自己的脉搏，难道是之前作息不规律，让他心脏不好了？

第41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2
沈金霖很快就松开了手，脉搏是没用的，最多测出来有没有心跳加快，他又不会诊脉。得做心电图、心脏彩超，或者是24小时的动态监控，才能知道心脏有没有出问题。
放下了关于自己是不是有心脏病的关注，对着宁蓁蓁问道，“你在奇怪什么？”
宁蓁蓁看着沈金霖，诚实地说道“有点难以想象沈哥打拳的样子。”
沈金霖也没想过，他不喜欢运动，幸好他脑子聪明，不用跟着普通人一样，按部就班学习，中考有体育，高中大学也有体侧，作为少年班的学生，没有关于体育的测试。
他讨厌流汗，讨厌像是傻大个一样跑步，平时最大的运动就是散步了。
沈金霖的转变是因为转发热度高的视频。
宁蓁蓁直接把持木仓的人绞杀在地面上，里面叫嚷“od”“erfect”还有口哨声他都忽略了，就听到了在攻击前，清脆地打开保险栓的声音，还有木仓落在地面上那啪嗒的声音。
他当时就坐不住了，身上出了冷汗，心中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学自由搏击。
这种运动必须要强健的身体，于是他的作息也开始规律起来，也注意营养搭配。
想到了学自由搏击的初衷，沈金霖觉得自己是因为有危机感，害怕出事，看看未成年多厉害，就算是对方持木仓，也能够抢下对方的木仓，于是，他说道“就是觉得得有自保的能力，自由搏击看上去不错。”
虽然练起来很痛苦，但是只要一想到那个热度很高的视频，他就会眼神坚毅起来。
宁蓁蓁看着沈金霖的身体，觉得他还有一段路要走，开口问道“学了多久？”
“一个月。”
“我练得有一年了。晚点有机会和沈哥切磋。”
沈金霖是有些羞愧自己的进度的，不过未成年说得是晚点，他点了点头，“再等等。”
哦，对了，他还要检查一下心脏再说。
万一不合适，他得再找一个项目练起来。
第二天是休息日，沈金霖就去了医院。
做了心电图还有心脏彩超，结果显示，他的心脏很正常，24小时的动态监测图则是被医生说没有必要。
医生说道“心脏早搏有各种原因，甚至休息不好都有可能，从心电图还有心脏彩超来看，没什么问题，平时加强锻炼，多吃绿色蔬菜。”
沈金霖也就把前一天的心率失常当做是一场意外。
或许没有休息，又或者是……那天的晚霞太美，美到让人心率失衡。
对宁蓁蓁来说，暑假的第三段时间和去京都大学报道是连在一起的。
前一天白天，她用着临时出入证进入京大，第二天就和魏家一大家子，凭着录取通知书进入京大。
苏渺渺是不想去京都大学的，但是苏琴想要让苏渺渺进入高等学府感受一下氛围，于是魏家的一家人都送宁蓁蓁去报道。
苏渺渺小嘴嘟着，她在心中开始讨厌起这所学校。
明明不想来，也是她考不上的学校，被母亲逼着过来。
全国公认最好的大学有两所，其中一所就是京都大学。
能够考上这所大学，考生心中自豪，家长也会放下手中的事，来看看这所高等院校，所以这一天的学生和家长很多，带着朝圣的心理打量这所百年老校。
宁蓁蓁到了医学院的报到处，大二的学长还没有开口，就发现旁边研究生迎新的学长开口，“学妹，你来报道了啊！我带你去。”研究生学长对着魏斌还有苏琴说道，“是叔叔阿姨对吗？学妹很优秀。”
那位大二的学长对魏明萱有些好奇，等到那位送宁蓁蓁去楼上的学长回来，才知道，这位是高二下学期直接跑到了京大的医学系，上的专业课也是研究生的专业课，是沈孟老师的得意门生，还在实验室里做实验。
“哇，那么厉害啊。”
研究生学长想到刚刚知道的事，笑着说道“还不止，那位小学妹还是京都市的理科高考状元。”
能够被沈孟教授看中，成绩不好才不正常吧。
大二的学长想着那一家人的装扮。一个穿着笔挺的西服，一个是g家的连衣裙，就连手包都是l家的，学妹的打扮比较低调，不过看来是白富美出身，真是人生赢家啊。
宁蓁蓁的大学生活，就从这样一场迎新开始了。
苏琴本来是想让魏斌给宁蓁蓁安排一个差一点的宿舍，让她好好体会一下人生艰辛。
但是，谁让宁蓁蓁是京都市高考状元的身份，还是沈孟的得意门生，要是刻意安排的差了，在圈子里名声也不好听。
京都大学医学系的学姐学长们十分羡慕今年的新生。医学系的军训列队是固定在操场的西北角，以前这里没有树，没有教学楼，炎炎夏日烤得很。
今年有人捐了一棵百年老树，就种在这附近，在夏末初秋的天气里，枝叶舒展，给学弟学妹们阴凉的慰藉。
而且温度也总是很合适，只有二十七八度，往往站了半个小时军姿，最多是额头还有脊背出一层薄汗。
站军姿、踢正步到军体拳，宁蓁蓁同学的个子很高，加上动作做得好，在打军体拳的时候更是让人惊艳，成了教官点出来的好苗子。
在下午的军训休息时间里，这位短发女生更是利落在众人面前打了一套别出生面的太极拳，让人一下子就记住了。
自由搏击运动本来就是不限制武术的种类，宁蓁蓁跟着教练学了一年，就不再请教练了，而是自己琢磨起来。
原本慢悠悠讲究意象的太极拳，在加快了速度的时候，赫然有掌风，比普通的太极拳打起来要好看的多。
因为打拳，短袖迷彩服时而露出一点白皙的腹部，让女生尖叫起来，“腹肌！”
这年头，普通大学生里就连男生也少有腹肌，众人便发出了哗然的声音。
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
隔壁文学院的教官是个武术高手，过来要和宁蓁蓁切磋，“放心，点到为止，我就是有点手痒。”
“疤头。”医学系教官推了一把文学院的教官，“咱们这可是女生，未成年呢。”
“没事，伤不着，我下手有分寸。”那个外号叫做“疤头”的教官爽朗一笑，“小姑娘，切磋一把呗。”
“明萱，上！”
“啊啊啊啊！明萱，你可以的！”
“明萱超棒的！”
女生们在看到了宁蓁蓁的腹肌，就为她倾倒，努力叫着给她加油，太过于用力脸上都红了。
“魏明萱同学，加油。”医学系的男生们也喊着她的名字，嘶吼着给她加油。
隔壁文学院也发生了躁动，他们得挺他们教官，“吴教官，加油啊！”文学院的女生居多，叫起来软绵绵的，因为卖力的喊，甚至有些尖叫的感觉。
宁蓁蓁就在这样的氛围里，对着吴教官说道，“我努力点到为止，只是我练得是自由搏击，实战我恐怕有些时候会不太讲究招式。不过我会注意，不攻击死穴。”
“自由搏击啊，小姑娘可以啊，口气很大。”那位教练脱下了帽子，甩到了医学系教官的怀里，就开始了这场切磋。
他不知道小姑娘的底细，直接上来就是一记长拳。
自由搏击不光是讲究拳法，还有脚法，这一拳宁蓁蓁可以躲开，但是想要试探出教官力度的大小，用手臂去挡隔。再攻击回去，测试他的反应速度。
你来我往，在学生们看来打斗得热闹，纷纷叫彩。
等到测完了速度和力度，宁蓁蓁就不再接教官的招了，在其他人看来，宁蓁蓁忽然就像是脚下装了弹簧一样，身子异常灵巧，总是让教官的拳或者是掌落空。
“不错啊。”吴教官笑着说道。
“小心哦。”宁蓁蓁说完了之后，长腿踢向了吴教官。
再对方用手臂来接，她早已经预判了这个动作，直接一个翻身，从其他人的眼中像是飞了起来，翻到了吴教官的身后。
别说是医学院的女生了，就连文学院的女生也尖叫着，立即改了立场，不为自家教官加油，而是问了医学系的人女生的名字，一口一个明萱加油。
吴教官的反应速度也很快，只是刚回过身，就有宁蓁蓁凌厉出拳。
两人攻守立即就改了。宁蓁蓁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一个虚招，就锁住了吴教官，把他整个人压在地上。
“承让了。”宁蓁蓁一笑，伸手拉起来了吴教官。
“小姑娘，打得不错。”吴教官拍了拍宁蓁蓁的肩膀，鼓励着说道。
过来京都大学计算机学院找人的沈金霖，看时间差不多是五点多，知道军训很快就要结束，询问到了医学院是在哪儿训练，就走了过来。
他来的时候，宁蓁蓁和吴教官已经交上了手。
他看着短发的小姑娘出拳，心跳又像是之前的那个傍晚一样，开始失衡，在看到了宁蓁蓁抓着教练的手把他拉起来，心里有点闷闷的，又有点疼的感觉。
沈金霖的手握住了栏杆，他开始觉得是不是上次检查的结果不太对，还是得做24小时心电监控。
他皱着眉头，烦恼自己的心脏病，然后就是宁蓁蓁注意到了他，对着他笑了起来。
此时差不多是五点多，夏末的太阳落山很晚，还是明晃晃的橘色。
而未成年的笑容比太阳还要绚烂。
忽然之间，沈金霖就知道，自己不是有心脏病，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他心里有些心虚，又对自己有点恼怒，居然对未成年有了不好的念头。

第42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3
和教官切磋完，就到了解散的时候。
宁蓁蓁拿起了自己的小板凳和水杯，和系里的迷妹们挥挥手，走向了沈金霖。“沈哥，你来学校办事？”
沈金霖把未成年的凳子接过来，他看着远处枝叶繁茂的树，不去看未成年，“你不喝点水？”
宁蓁蓁拧开了水杯，大口大口喝了水，“是来找沈教授？”
“不是。”沈金霖说道，“我去计算机学院，然后看到了饭点，就过来看看你。你刚刚和教官的交手我看到了，很厉害。”
“你的神情可不是这样说的。”沈金霖的眉头皱起，语气也好像有点丧，这让宁蓁蓁故意逗他，“虽然教官有考虑我的性别，放水了，但还是值得庆祝，我请沈哥到二食堂吃饭。”
沈金霖平时是迟钝的，今天因为那个忽如其来的念头，所有的感官都放大了，等到吃完饭更是意识到，未成年以为自己有心事，说得话题都是轻松的。
糟糕，未成年这样好，反而更显得他心思龌龊。
沈金霖怀着沉甸甸的心情，回到了沈家。
而宁蓁蓁在吃完饭散步之后，也拿着小板凳，溜达回到了宿舍。
在操场上，把军校里大三的教官给绞压在地面上，宁蓁蓁是整个宿舍里最靓的崽崽。
医学系的女生们或是靠在衣柜上，或是坐在军训的小板凳上，问着女英雄乱七八糟的问题，不知道是谁，顺口问道“对了，和你一起吃饭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学校的学长？”
“不是，他很早就毕业了。”宁蓁蓁说道，“是沈孟教授的孙子。”
“嗷嗷嗷！”
不知道是谁忽然尖叫。
“你吓死我了。”
“吓了我一跳，怎么忽然尖叫啊。”
“敏啊，你发什么神经。”
那个尖叫的女生脸都是涨红的，“是沈金霖啊。沈教授上少年班的孙子，十二岁的时候，得了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的金牌，本来是医学院的，因为不太喜欢学医，转到了计算机系，后来在普林斯顿读得硕博啊。”
“哇。吃饭的时候我见到了，沈金霖很帅啊。明萱，你是怎么认识的？”
“你傻啊，都说是沈教授的孙子，肯定是在沈家认识的。”
宁蓁蓁点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话题从宁蓁蓁身上，转到了沈金霖身上。
能考入京都大学的，各省市的状元不少，宁蓁蓁身上有那么点光环，但是远远比不上称得上是传奇人物的沈金霖。
宁蓁蓁托腮，听着沈金霖的那些事，一直到宿舍里有人要准备开始看书，这场谈话会才散了。
京都大学不愧是2，在军训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开始要么在网上看网课，要么自己看书做笔记预习了。
秦邵然说得大学就可以放松，完全就是歪理。
在顶尖的学校里，这场长跑刚刚开始。
无论是出国，还是继续读研，又或者是去顶尖的企业，有好的绩点很重要。
宁蓁蓁也如此，跟着室友一起去出早操，一起吃饭，晚上的时候在宿舍里看看书，说会儿八卦，军训的日子就缓缓流淌而过。
军训结束之后就是十一长假。
宁蓁蓁给魏斌打了个电话，没准备回魏家别墅。
好不容易提前高考出来，就是懒得回那个糟心的家。
说起来还是现代位面好，要是古代位面，宅在小小的后院里，还要斗智斗勇，怪没意思的。
这个十一长假，宁蓁蓁先去了一趟徐雯卿那里，慰问了一下淹没在题海里的她，再就是去了沈家。
沈金霖的父亲沈蕴依然是飞刀中，他在医院的外号叫做“沈飞刀”，沈蕴做手术做得好，也喜欢做手术，尤其是遇到了**型症状，就更高兴，这一次就是去了h省市去做一例他觉得有挑战性的病例。
韩主任看到了宁蓁蓁过来，提议吃火锅。
这个九月不太热，国庆第一天更是下了一场淅淅沥沥的雨，让本就只有二十多度的气温陡然降低到十多度，出门甚至还要穿件外套。在这种天气里，吃火锅就是一件很享受的事。
长辈们在家里等着就好，沈金霖和宁蓁蓁两个小辈负责买菜。
沈金霖猜到十一宁蓁蓁应该会过来，在国庆之前，还坚定决心，要在研究所里待着，结果到了九月三十号那天，下班就去了医学系的女生宿舍楼下。
沈金霖怀着忐忑的心给宁蓁蓁打电话，那个时候宁蓁蓁已经去了徐雯卿家里。
心中那股巨大的失望裹挟住了他，沈金霖现在回想起来，还记得当时知道对方去向后的心情。
沈金霖的心里因为情绪对抗，割裂成了两半，一边觉得自己居然觊觎未成年十分可耻，自我唾弃；一边又因为见到了未成年，心里头像是被春风拂过，被柳叶梢挠得生痒。
“我来。”看到了宁蓁蓁要拿高处的酸奶，他伸手替宁蓁蓁拿下。“你喜欢这个牌子的酸奶？我妈挺喜欢。”
宁蓁蓁说道“是韩阿姨告诉我，这个牌子的酸奶在研究所测过，是真的不含蔗糖，也没有用明胶。”
沈金霖点点头，记下了宁蓁蓁的喜好。
“你喜欢吃什么。”沈金霖在买菜的时候，再一次强调，“喜欢就多买一点。”
宁蓁蓁笑得弯眼“好，我不会客气的。”
等到满满当当买了两大包的食材，沈金霖也不让宁蓁蓁拿，而是左手拎一个右手拎一个，一路拎着购物袋回家。
火锅的白汤用是用的高汤，用的老京都铜锅，里面点着无烟碳，围着小铜锅吃饭，沈孟教授更是难得呷了一点小酒，用筷子夹一粒花生米，喝点小酒，觉得畅快。
韩主任笑眯眯看着儿子给小姑娘夹菜，她就有些纳闷了，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眼前的女孩子，而是喜欢那个苏渺渺，他们这种书香世家，最喜欢的就是读书好的孩子。而且明显这个孩子要比苏渺渺来得真，那个叫做苏渺渺的孩子乍一看很纯，实则是有些说不出的别扭在里面。
“酱料是你沈叔叔做得。”韩主任还在火锅里下了一点水饺，“他要是在家的时候，就喜欢包饺子，你尝尝看，尝过沈蕴手艺的，都觉得不错，比市面上卖的要好得多。”
沈飞刀可以说是居家好男人，因为工作忙，妻子也是工作忙，常吃外卖不好，他就愿意没事在家休息给老婆包饺子，放在冰箱里冻好，有时候懒得做饭，就直接下点饺子吃。
用上好的牛肉搅碎，剁碎青菜，用自己的独家秘方搅拌。饺子皮也是自己擀得，这种饺子皮会更有韧劲儿。这是忙碌的沈蕴对妻子的含蓄爱意。
就像是韩主任说的，沈飞刀的饺子包的好。
等到在火锅里煮熟了，白胖的饺子翻腾起来，放在碗里，轻轻咬开，里面是q弹的牛肉，不知道酱料是怎么做的，里面的汤汁唱起来比高汤不遑多让。饺子皮因为是手工擀制，更是皮薄而有嚼劲。
沈金霖平时不耐烦包饺子，觉得老爹擀饺子皮很麻烦，还不如买成品，看着未成年还挺喜欢吃，就想着老爹回来了，是不是也跟着学一学。
思维从一个点发散到了一个面，他的工作性质不想是老爹那样忙，学学炒菜，还有其他的……
沈金霖等到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想到怎么带孩子了。
有些心虚地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酸奶，未成年和老妈在说话，眼睛弯弯很是好看，而爷爷则是呷着小酒，口里还哼着曲儿。
心砰砰直跳，慌得厉害。
要不是怕人询问，沈金霖恨不得用手捏成拳头，锤一锤自己的脑壳，在瞎想什么。
国庆过后，开始了正式上课。
在进入医学院之前，绝大部分人都知道课程会很紧，辅导员也在开始上课前强调了任务重，等到真的开始了课程，又厚又重的大块头书籍还是让人吓了一跳。
课前必须预习，更是要注意老师的拓展部分，有时候教材只是浅浅一带，要是错过了老师的t讲解，就不会明白，三羧酸循环里教材讲解的不够清楚，光看t也会有点不明觉厉，必须要听懂这个询问的关键点。
难度高不说，专业课的内容还多，从动物学、生物化学到人体解剖学基础，满满的干货让人头昏脑涨，公共课反而成了稍稍可以放松的地方。
这里是天之骄子的聚集地，很多人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明明还没搞清楚，就已经有人可以跟上老师的内容，回答的方向更是最新的研究成果，这个人就是宁蓁蓁。
以前在圣罗高中，宁蓁蓁是低调的，一直到期末考试才让人知道她惊人的实力。
但是在京都大学，她就没有藏拙的打算，正式开始了大一学习生涯，更是让医学院这一届的学生，笼罩在她的阴影下。
医学院的教授们看着宁蓁蓁的表情像是看着宝藏，对慧眼识珠的沈孟教授更是羡慕，让花甲年龄沈孟教授板书的时候都笑得如沐春风，走路更是生风一样。
虽然因为大一太忙，他看重的宝贝学生是关键打基础阶段，不能跟着他做项目，沈孟教授看着宁蓁蓁的眼神是亮闪闪的。
真是好苗子啊。
宁蓁蓁在京都大学里是如鱼得水，苏渺渺和安若晴的日子不太好过。
以前的圣罗高中确实学习氛围不浓厚，但是这一届出了一个理科高考状元，让校长打了鸡血，有了更大的野心，开始重视起来高考。
高一高二多了期中考试这个测试环节，高三更是和其他学校一样，开始月考。
高二的暑假，因为宁蓁蓁的刺激，不少人都请了家教补习，安若晴和苏渺渺两人说是补习，其实是和年轻的家庭教师玩在了一起。
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苏渺渺和安若晴在后退，其他人在拼命划船前进，于是……两人第一次月考就已经很糟糕了，后面的考试更是一次比一次糟糕。

第43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4
这半年的时间里，沈金霖刚开始是想要远离宁蓁蓁的，而且因为国庆他乱七八糟的想法，内心那种强烈的负罪感，让他干脆做了研究所里很多出差的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不去京大找宁蓁蓁。
结果在寒假前，刚从国外回来，坐在沙发上一个又一个哈欠，听祖父说，有人在医学系的宿舍楼下弹吉他，摆蜡烛勇敢求爱魏明萱。
沈金霖本来还在倒时差，整个人浑浑噩噩，强忍着睡意等到晚上再睡的，听到了这话，整个人像是被凉水浇得透心凉，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她接受了？”
韩雅笑着说道“你肯定想不到她做了什么。”
这个时候卖什么关子。
沈金霖的背后都有汗水，脑子里是天人交战，最终没有结果，颓然说道，“我猜不到。”
沈孟似乎觉得这事很有趣，所以本来和儿媳妇说过一次，现在孙子回来了，就又一次说起来，“她给学校的安保打电话，安保就把蜡烛给收了。第二天，学校的微博都是提醒学生要注意消防安全。还被消防总局给转发了这条微博。”
没接受啊。
沈金霖松了一口气，随即又是心里有了烦恼，这个人没有接受，那是不是还有其他人追？
仔细想一想，她的脸很小，皮肤白皙，五官精致，最漂亮的就是眼睛了，上扬的丹凤眼顾盼神飞。
刚开始接触的时候，或许会觉得有些高傲冷漠，实际上，性格很好，笑起来也好看。
沈金霖的手心里都是汗水，他的眼里都有些迷茫，对方是未成年啊，他追的话太不道德，但是，也没有拦着别人的道理。
沈金霖的眼里迷茫，让韩雅以为是有些困的懒散，关切地问道，“是不是累了，早点休息。”
“不用。”沈金霖摇摇头，“再忍一忍，不然夜里要醒的。爷爷，她在医学院的表现如何？”
“金霖，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你爷爷要得意了。”韩雅笑着说道。
旁边的沈蕴也是勾起了嘴角。
沈孟笑着说道“你爸你妈都听我念叨，听烦了，不过我实在是高兴。”他笑呵呵地，“很好，非常好，医学院里人谁不羡慕我呢，嘿嘿，我下手早啊。”
沈孟得意地吹嘘自己厉害，慧眼识珠，在小姑娘还没高考前就定下了，这是谁也抢不走的得意门生。
沈孟是滔滔不绝，沈蕴韩雅夫妻两人是相视一眼，他们两人真的是听得耳朵要磨出茧子了，幸好儿子这个听众还是很给老爷子面子的，不住地点头，还有追问。
“我跟你说啊，金霖，当年你爷爷娶你奶奶也是这样，多少人喜欢你奶奶啊，就是因为你爷爷喜欢了就赶紧下手。”沈金霖的奶奶去世已经有好几年了，她还在世的时候，和祖父的感情最好。
“轮到你爸了，他就傻乎乎的。”韩雅也接住了这个话，“本来呢，有个青梅竹马，结果被人给追走了，后来和我相亲认识的。”
沈蕴清了清嗓子，“瞎说，那就是老街坊邻居，事情都过去了八百年了。”
韩雅拧了一把丈夫，“你敢说没后悔？”
或许是因为这件事，情感开了窍，沈金霖的感知敏锐了起来。
母亲这醋意并不是平空生出来的，或许当时刚开始父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父亲的心里还有那个错过的白月光。
“我哪儿会后悔。”沈蕴拉着老婆的手，“这给孩子讲追女孩子的心得，不说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你儿子忙得跟什么似的。”韩雅看了一眼沈金霖，“让他相亲像是杀了他一样。”
沈金霖对着母亲笑了笑。
儿子刚从国外回来，还一脸疲惫呢，韩雅就不忍心多说了，“你要不洗把脸，这才不到八点。”
沈金霖说道“我洗把脸，出去走走，吹吹风。”
想要吹去心中的浮躁心思。
倒时差加上晚上没睡好，第二天去沈金霖从京都大学里接宁蓁蓁，眼下还是带着黑眼圈。
宁蓁蓁注意到了沈金霖眼下的黑色，“我听韩姨说你去了e国，你时差没有倒好？”
“没事，过两天就好了，我早晨喝了浓缩咖啡，精神还不错。”沈金霖摇摇头，替宁蓁蓁拉着行李箱，“你回去那么早，我以为你会在学校里待一阵。”
宁蓁蓁笑了笑，“马上要过生日了，总有些事要回去做。”
总觉得，她像是一柄出了鞘的剑，像是要步入战场一样。
沈金霖忽然脑子像是被重锤锤了一下，意识到宁蓁蓁要过生日了。这是十八岁的生日，她要成年了。
既然不是未成年，那就不用有那么强的负罪感了……
沈金霖随即又有一个新的想法，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很无耻。
他年龄比她大那么多，在她未成年的时候，就有了贼心。
沈金霖可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只是不想在宁蓁蓁心里有污点。
还是再等等，像是巨龙圈定地盘，守住宝藏，不能让其他人过来，他可以晚点再开口。
想通了之后，沈金霖一扫心中郁气，原本像是久晒了太阳蔫蔫的植物，被淋了甘露鲜活了起来。
沈金霖说道“这个生日很重要。”
“是啊。”宁蓁蓁想着的是，代表她可以接受亡母留下的遗产了，当然很重要。
京大放了寒假，圣罗高中还没有，而且以前是没有晚自习的，这一届也有晚自习。
宁蓁蓁没开口问为什么不等苏渺渺，看到了餐具的摆放就知道她不回来。
等到楼下有声音的时候，宁蓁蓁出了房间，在二楼的走廊上，看到了安若晴、魏正阳都在。
从张嫂那里，已经知道了安若晴从上个月开始就常住在魏家了，魏正阳更是直接接替了司机的工作，直接到点就开车去接两人回家，比打卡还准时。
苏渺渺抬头，和宁蓁蓁招呼，“明萱姐姐，你放假了。”
“明萱。”安若晴也是笑着对楼上的宁蓁蓁挥手，“你看起来气色很好，一个学期都没有看到你了。”
宁蓁蓁还没有开口说话，别墅的大门打开，是魏斌回来了。
每当魏斌回来，苏琴都会到门口迎接，抱住了魏斌的外套，温柔而又欢快地说道，“你回来了，你看看，今天谁回了？”
还真像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只有自己是破坏气氛的终结者。
魏斌对着宁蓁蓁招招手，“下来坐。”
宁蓁蓁穿着拖鞋坐到了沙发上，离得近了，就可以看清楚苏渺渺和安若晴的脸色。
她们两人的脸色不太好啊，还是高中生，都已经开始用上了粉底液，为了给眼下黑眼圈遮瑕，细纹都有点卡粉了。
魏正阳看着气色很好的宁蓁蓁，想到了苏渺渺压力大的还哭了好多次，“你提前高考倒是轻松，让圣罗高中的学生吃了苦头，现在有月考了不说，还有晚自习。”
“怎么和妹妹说话的。”魏斌打了一下魏正阳的后脑勺，给他使了一个眼色。
想要她手里的东西，起码得在关键期做做表面工作。
宁蓁蓁饶有兴趣地托腮看着两人的互动。
魏斌说道“明萱在大学里表现也很厉害啊。”他的笑容爽朗，“我本来没怎么关注，结果打听了之后，你妹妹很了不得啊，教授们都对你妹评价很高，有几门专业课有期中考试，凡是考试，你妹妹就没有拿过第二名。”
安若晴的笑容一瞬间凝滞，京都大学里一块儿砖可能就砸到不少高考状元，在这样的环境里，和圣罗高中的第一是完全不同的含金量。
她因为成绩退步的厉害，还被请了家长，而宁蓁蓁成了在学校里游刃有余的学霸，这个对比太扎心了。
苏渺渺则是认真地给砂糖橘剥皮，小心取下了白色橘络，第一个橘子分成了两半，给了魏斌还有苏琴。然后开始剥第二个橘子。
“没我的？”魏正阳对着苏渺渺小声说道。
苏渺渺笑着说道“这个就是给你和阿晴剥的。”
苏琴上次也被请到了学校，看着魏家父子对女儿的关心，还有一个秦邵然献殷勤。女儿的成绩差点，她也不是太担心，好歹可以嫁的不错。再说了，有安若晴帮忙，女儿的成绩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
“橘子很甜。”苏琴对着女儿说道。
魏斌吃了橘子，刚刚对宁蓁蓁的笑容有点假，现在真挚了很多，“是很甜。”
苏渺渺已经剥好了第二个橘子，分给了魏正阳和安若晴。
安若晴没吃，拿在手里，像是感慨一样说道，“高一的时候，明萱你的成绩也不错，但是没有好到这个地步，高二开始，像是开挂了一样。”
“哪儿有什么开挂，学习用心，找对了方法，提高是自然而然的事。”宁蓁蓁侧过头，“说起来，圣罗高中现在这么严格，你们两个的成绩应该也好了很多吧。”
哪壶不开提哪壶。
安若晴的笑容绷不住，苏渺渺更是抿着小嘴，表情不太开心。
魏正阳看到了苏渺渺皱眉，就把父亲之前吩咐抛之脑后，“行了啊，你已经很给她们两个添麻烦了。”
“不说成绩的事。”魏斌笑着说道，“转眼明萱你都这么大了，打算家里给你办个成年宴。这也是你外公外婆的意思。”
原来用铺子和首饰和股份交换，也和柳家打招呼了啊。宁蓁蓁点点头。
“你跟我到书房里，咱们好好聊一聊，看看怎么办。”魏斌站了起来，终于打算步入正题，“正阳，你也一起，给你好好办一场，还是正阳提醒我的，你哥还是很关心你的。”
“哦？”宁蓁蓁已经站起来了，假笑着看魏正阳，“我以为魏正阳的妹妹是苏渺渺呢，原来我才是他亲妹妹啊。”
魏正阳额头上的青筋迸了一下，“明萱，你胡闹也要有个限度。”
等到三个人走了，安若晴投桃报李，也给苏渺渺剥了橘子，“刚刚辛苦你了，你自己都没吃，一直给我们大家剥。”
苏渺渺不太清楚书房里谈话的意思，但是安若晴很清楚，虽然宁蓁蓁的成绩太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自己也在苏渺渺身上花了太多的功夫，也超出了计划。
不过，笼络魏正阳的事要比想象的简单，挖肾的事还是可行的。
半年没见面，这对兄妹还是硝烟意味十足，等到高中毕业，想办法彻底拴住魏正阳，再让苏渺渺替自己的说话……
安若晴低着头，没让人看到她含笑的眼，得意的唇。

第44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5
让张嫂煮了柠檬水，这个专属魏斌的书房门紧闭，完美隔绝了外面的声音。
魏斌说道，“你们女生，是不是都喜欢美白，听说柠檬水可以美白。我让张嫂准备的。”
宁蓁蓁捧着柠檬水，听魏斌感慨柳芮生前的好，“你们妈在离开之前还惦记着你们两个，给你们留了东西。”
终于步入到了正题，宁蓁蓁抬头看着魏斌，他说道，“你哥哥在满十八岁的时候，已经接了属于他的那部分股票，现在就轮到你了。其实你哥宁愿不要这些身外物，宁愿你们的母亲还活着。”
这话要是魏正阳来说，更容易让女儿顾及手足之情，可惜谁让宁蓁蓁不是魏明萱，直接和魏正阳撕破脸，让他更早地投向了敌营。
要是柳芮还活着，魏正阳得尴尬钻到泥地里。
认贼做母，把当年魏斌出轨的对象当做了母亲，还疼爱苏渺渺，还试图让亲生妹妹放下偏见，做和和美美的一家人，最好帮扶一下苏渺渺。
魏正阳的脸皮再厚，恐怕见到了活着的柳芮也多少要羞愧。
所以，魏正阳无法开口这些话。他还太年轻，没有学会商场上的虚与委蛇，只能够魏斌说了。
宁蓁蓁安静地等着魏斌的后续。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就是你妈。”魏斌双手在胸前搭成塔尖状，“她知道，云开是我的心血，为了云开的完整度，我不会把集团的股份拆开，会留给你哥，所以把当时她投资的铺子，还有一些珠宝首饰都留给了你。”
把重男轻女都说得这么好听，宁蓁蓁笑了笑。
魏斌像是被这个笑容鼓励，打了鸡血，语气更加激动，“说起来，也算是缘分。天丰集团的主业就是医药器械市场，你现在正好念得是京都大学的医学系，我想，这也是天丰集团和你的缘分。关于你母亲的遗产，做一个调整，你哥的那部分股份也给你，你母亲留给你的铺子还有首饰给你哥，这样交换一下，你在天丰集团就有了一定的话语权，你哥这部分的铺子和首饰，一部分的资金正好可以注资到云开集团，最近云开的日子不太好过。”
等到父亲一口气说完了，魏正阳补充说道“这件事，外公外婆也同意了，他们觉得如果母亲在世，也会同意做出这样的调整。变更的文件，已经找律师拟好了。等你十八岁那天就可以做变更。”
宁蓁蓁笑着说道“天丰集团是母亲留给我和哥哥的。一人拿一部分很好啊，就不用交换了，直接按照先前的分配就好。”
魏正阳再次强调，“明萱，我说了，如果母亲还活着，也会同意这样的变更，外公外婆都已经同意了。”
“母亲会不会同意我不知道。”宁蓁蓁说道，“但是遗产已经做了公证，我只需要签字继承就好，我没有交换的意愿。”
“你外公外婆的意思，你也不顾及？”魏斌看着女儿，强调了重点，“而且，明萱，这也是我的意思。”
宁蓁蓁嗤笑了一下，靠在转椅上，双腿交叠，原本是乖巧的小姑娘形象，现在不再装模作样，气场十足。
上扬的丹凤眼微微眯起，“这些年房地产升值了不少，还有首饰里我记得不少水头不错的翡翠，这些年也是翻了好几番，价值不菲。而天丰集团的股份能值多少？价值不对等，一个市价在亿元，甚至不止，一个是百万级别的市值，我没任何理由去交换。”
“你怎么变得这么铜臭气！”魏正阳冲着宁蓁蓁嚷嚷，“我妈要是活着，一定不会把这些铺子还有首饰给你，而是给我！”
“你想多了吧。”宁蓁蓁翻了一个白眼，嗤笑道“你哪儿还记得妈，根本就是苏琴当成亲妈了，不抽你就是好的，你还指望给你？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大巴掌呼死你，给你喝西北风，还给你遗产？想得太美！”
魏正阳被宁蓁蓁气得发抖，冲上来就想要打人。
自由搏击就在这里派上了用场，宁蓁蓁制住了魏正阳不说，反手抽了回去，啪的一声，清脆的耳光在房间里响起。
“够了！”魏斌一拍桌子，“正阳，你坐下。”他站起来，走到了宁蓁蓁面前，用一种压迫性地姿势看着女儿，语气里含着点威胁意味，“明萱，你还当我是你爸吗？”
“可以不用了，你可以当做没我这个女儿。”宁蓁蓁甜甜一笑，现代的小世界里，她怕什么？
“魏正阳拿云开，然后承担绝大部分的赡养义务，很公平。我也满十八岁了，不用你养了，对了，属于我的赡养义务我会承担，毕竟我是守法的好孩子。”宁蓁蓁笑容要多甜蜜有多甜蜜，“等到拿了我母亲留给我的遗产，我会定期打款给你。”
魏斌一直以为拿到铺子和首饰很容易，根本没想到宁蓁蓁会是这样的反应，脸色铁青，“你外公外婆那边，你也不顾及？”
“人活在世上时间太短，有时候需要适当多考虑自己，而不是考虑别人。”宁蓁蓁歪了歪头，“而且这事他们也没办法，毕竟你是我老爹，他们就算是反对，也没多大意义。再说了，这种显然有失公平的协议，你也没有顾忌咱们的血缘关系，没考虑我这个女儿，我干嘛要考虑你？或者是我哥，奇了怪了，做人不要太双标。”
魏斌忍住自己要爆炸的冲动，退让了一步，“你怎样才肯签协议。明萱，这东西不全是给你哥，其实是云开现在有点困难，需要这些资金。如果你觉得自己亏得太厉害，在云开上了正途之后，我再给你点零花钱。”
宁蓁蓁站起身子来，笑容也是甜蜜蜜的，“爸，不如这样，那些铺子，应该很快就要收租了，到时候我继承了遗产，可以把所有店铺的一年租金都给你，哦，就不用还了。”
“为了那些钱，你就不要这个家了？”魏正阳拦在了宁蓁蓁面前，眼里说不出的阴郁，“而且，魏明萱，你心里有没有数，我妈还活着的时候，当时是更偏我的，因为云开要给我，所以才把东西留给你。现在时间长了，价值变化了，你拿这些就不烫手？”
“不烫手。”宁蓁蓁走到了门口的时候，对着魏正阳笑了笑，“有谁会嫌钱多烫手呢？再说了，这事到哪儿都没有这个道理，几百万的东西换上亿的资产。”
宁蓁蓁走出了书房，就直接回到了房里。
客厅的其他人见到了魏斌和魏正阳的脸色难看，苏渺渺继续吃橘子，而苏琴和安若晴两人皆是心中一沉。
宁蓁蓁不肯把价值上亿的铺子还有首饰和魏正阳交换，是魏家最大的事。
魏斌怎么会坐以待毙，先是找了柳家人，另外就是找到了和宁蓁蓁走得很近的沈家。
沈金霖坐在茶楼的雅间里，茶楼的包间靠窗，冬日里的太阳从通透玻璃窗撒在人的身上，红木桌子上停驻明亮的光斑，本应该是悠闲而又舒服的下午，可惜宁蓁蓁还算是悠闲，沈金霖的心情沉甸甸的。
宁蓁蓁的视线从光斑挪到了沈金霖的脸上，说道“是为了遗产的事吧。”
沈金霖想到了那天接宁蓁蓁回魏家，当时难怪会有那种古怪的，觉得对方要上战场的感觉。她就是为了这笔遗产。
沈金霖从爷爷那里揽过来这个活，是想要让宁蓁蓁不要和魏斌还有魏正阳鱼死网破。
魏斌做生意久了，有点不在明面上说的关系网，那个灰色关系网，因为苏渺渺的存在，现在更往上走了点。
灰色的关系网，关键节点外人可能不知道，但是因为那一次舞会的事，沈金霖留了心眼，委托人查了之后，果然是有霍风凌的手笔。
提到了霍风凌，自然要说说霍家。霍家的发家，带着点历史复杂原因，长辈们讳莫如深，就算是现在，霍家的达丰广场总是能拿到最好的地，所以霍风凌的人脉关系很广。
沈金霖和宁蓁蓁说道“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当时听到的动静吗？你继母带的那个女儿和霍风凌关系很好。霍风凌是达丰集团的霍总的独子。如果一直这样僵着，我怕对你自己不太好，生活也会受到一些不太好的影响，最后还一场空。”
霍风凌啊，很多事情他不出面，但是宁蓁蓁猜测，许多事情应该有背后他的影子，就像是魏明萱被换肾的事，她就怀疑可能有霍风凌的因素。
“我知道，你放心。”宁蓁蓁说道，“我会适当让利一部分，魏家不会想要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我也不想一直这样纠缠，我还有我自己的计划。”
那封遗书说白了是有前提条件，云开集团给魏正阳，从这一点做文章，有官司可以打，有可以操作的空间。
例如把云开集团架空之后给了宁蓁蓁，铺子和首饰给魏正阳。
如果魏斌摆明了想要鱼死网破，舍得经营了几十年的产业，可以做到让宁蓁蓁血亏。
让宁蓁蓁双手把地产和首饰白白送上，也是绝不可能，多少得让魏家人出一层血。
刻意摆高姿态，再和对方进行拉锯战，才更好达到目的，这是她从心理学上学到的谈判小技巧。
沈金霖点点头，心里头替她有些难过，马上要过生日，明明是高兴的日子，却被盯着手里的东西。魏斌和祖父抱怨，宁蓁蓁毫无亲情的观念，在他看来，魏家父子才是如此。
说白了，当时柳阿姨就是因为担心女儿受委屈，才想着私下里补贴一点，现在私下里补贴的东西升值了，就想抢回去。
沈金霖没有掩饰眼底的心疼，对着宁蓁蓁说道，“不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也好，我相信你，今后会过得很好，老实说，魏叔叔的生意做得不太好，你……哥。”
宁蓁蓁打断了沈金霖的话，“直接喊他魏正阳。”
“好。”沈金霖说道，“他似乎在这方面做的也不太好。”
宁蓁蓁点点头，“放心吧，我要是开公司，肯定比魏斌，魏正阳要好。”
小姑娘说得话很霸气，让人有些莞尔，沈金霖笑了笑，“有志气，不过……你要开公司吗？”
宁蓁蓁看着沈金霖，说道“我要拿现成的。拿商铺还有首饰，交换天丰的绝对话语权，天丰集团是医药公司，我要做出只有天丰才有的特效药。”
她的下巴微微抬起，眼底像是淬着光一样。
沈金霖觉得小姑娘率真的可爱，要走科研之路，就要有这种登上最高峰的念头。
魏斌和宁蓁蓁的拉锯战里，终于在宁蓁蓁生日的当天，达成了条件，51的天丰集团股份交换宁蓁蓁手中的所有商铺和首饰。
基本上把云开的所有流动资金都抽血出来，甚至自家住的别墅还有祖传的两个宅子进行抵押从银行里贷款出现金，才从柳家手里买到了足够的股份，和宁蓁蓁签订协议。
从市值上来看，和宁蓁蓁交换的资产差不多是比13要多，又不足12。
但是魏斌还是很不高兴，觉得女儿应该是双手奉上这些东西才对。
现在铺子到手了，估计得卖掉一两个旺铺，才能填平现在账上的漏洞。
魏斌皮笑肉不笑，握住了宁蓁蓁的手，“明萱，你其实更适合选工商管理，钻到了钱眼里去，说不定学了工商管理，还能够让天丰起死回生。”
魏正阳也是敌视的态度。
这种情况下，别说是给宁蓁蓁开生日宴会了，直接差不多就算是断绝了关系。
柳家人做了这场交易的见证，等到宁蓁蓁拉着行李箱出了大门，苍老的柳老爷子塞给了宁蓁蓁一张卡。
“拿着吧。”
天丰现在真的是半死不活的状态，柳家人也知道刚开始的要求显失公平，只是老一辈也很为难，女儿已经去世了有十年了，他们也无法干涉太多。
就算是现在的交易，柳家人也很清楚，这个外孙女儿损失了很多，他们能做的，是卖给魏斌的时候，强硬地不降价，还上浮了一些价格，现在把多出来的这部分钱留给了宁蓁蓁。
“这条路不好走。”老爷子的眼底有些浑浊，外孙女儿不要那些旺铺和首饰，换成了天丰集团的股份，老爷子不太理解她的选择，因为这条路很不好走，但是知道她是认真的，就尊重她的选择，“国内的研发市场不太好。”
“没关系。”宁蓁蓁抿唇一笑，“别忘了我现在的专业，我有信心。”
柳家老爷子显然信心不足，“走吧。”
“不用了。”宁蓁蓁笑着说道，“有人来接我了，我就不打搅了。”

第45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6
苏渺渺按照母亲的吩咐，到了厨房里去找张嫂，去端早已经熬煮的清火茶送给魏正阳。
苏渺渺到了厨房里的时候，张嫂正在把用小砂锅慢火炖的清火茶装到杯子里，放置到了木质托盘上，嘱咐苏渺渺，“小心烫。”
“好的。”苏渺渺点点头。
张嫂是看着宁蓁蓁拉着行李箱出门的，这会儿憋了一肚子的话，忍不住说道，“大小姐的脾气现在古怪的很，难怪要给少爷煮清火茶。”
魏斌拿着签好的合同出门了，魏正阳在别墅里生闷气，亲妹妹离开了，这不正好是苏渺渺上位的机会？所以苏琴才让女儿去找魏正阳，和他聊聊天。
苏渺渺小声说道“不知道为什么闹成这样，我都还稀里糊涂的。”
她忙着复习期末考试，然后刚开始还听说要给宁蓁蓁庆祝生日，结果转眼就闹成这样，现在别说是生日宴会了，宁蓁蓁直接拉着行李箱离开了魏家，她看着就觉得心惊肉跳，觉得宁蓁蓁以前脾气就古怪，现在上了大学更怪了。
张嫂在苏渺渺面前发表她的高见，“还不是大小姐的错，这东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多的给少爷啊，都是亲兄妹，闹得这么难看。”
“什么东西？”
张嫂就和苏渺渺解释了自己知道的事，让苏渺渺的小嘴张成了o形，眼里也是不可思议，亡母留下的遗产和哥哥交换都不肯吗？那点钱就那么重要？比亲人还重要？
苏渺渺小声说道，“正阳哥哥一定很难过。”
“可不是？”张嫂也知道苏琴的用意，唉声叹气说着魏正阳可怜，口里夸着苏渺渺心善，“还是我们二小姐心善，我想，要是二小姐，肯定不会和少爷争。”
苏渺渺点点头，“都是一家人，只是一些钱，而且我觉得给了大哥，他才可以将来用钱生钱，也会对我更好的。”
张嫂说道“是啊，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知道为什么大小姐就想不通。等会二小姐多安慰一下少爷。亲妹妹和他争利，少爷的心里指不定多难过。”
苏渺渺郑重点头，已经完全明白了母亲的用意，“我会的。”
苏渺渺端着清火茶到了魏正阳的房间里。
就像是苏琴预料的，魏正阳确实对宁蓁蓁的厌恶到达了顶峰，见到了苏渺渺，心中那种烦躁和焦虑削减了不少。
“正阳哥哥，你别太难过。”苏渺渺的声音如同百灵鸟一样，“你还有我这个妹妹啊。”
魏正阳看着苏渺渺，忍不住问道，“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把东西都给哥哥。”苏渺渺毫不犹豫地说道，“哥哥拿走全部的都没有关系，因为我相信哥哥一定会对我好的。”
魏正阳心中一颤，是啊，为什么宁蓁蓁就不这样呢？
明明是亲兄妹，就是为了那点钱，就争夺成这样，还非要父亲用了那么多的资产进行抵押，购买了天丰集团的股份。闹成现在这样，等于也被赶了出去，就开心了？
都已经说了，这样的交换是有点吃亏，但是谁也不知道当年留下的东西会增值成这样。
就算是母亲在世，也肯定会同意重新分配，而且父亲也说了，会弥补损失，多给宁蓁蓁一些零花钱。
对宁蓁蓁越失望，就越疼爱眼前的人。魏正阳毫不怀疑，如果是苏渺渺，肯定会退让，他情不自禁抱住了苏渺渺。
被魏正阳一抱，苏渺渺的脸迅速就红了起来。
除了霍风凌，还没有其他年轻男人这样抱着她，更何况，魏正阳和她没有血缘关系。
她的耳朵红的要滴血，但是想到魏正阳心情不好，足足忍了半分钟，才含着羞意推开了魏正阳，心里都是砰砰直跳。
魏正阳看着苏渺渺通红的耳廓，忽然想到了，这个妹妹不是亲生的。
苏渺渺的身体好软，而且看着不起眼，居然比他各任女友还要身娇体软。
动了心思，房间里好像也有丝丝缕缕的暧昧扩散开来。
宁蓁蓁不知道，因为她的离开，魏正阳似乎意识到了他以为纯粹的兄妹感情变了质。
她此时正好迈入沈家大门，沈金霖还拿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柚子叶，给她身上撒了点水，淋去晦气。
崇尚科学的沈金霖不信这个，偏偏认真严肃做着这样的举动，让宁蓁蓁心中一暖，拍了拍手，附和说道，“好了，已经没有晦气了。”
作为大夫的韩雅和沈蕴，一个临时手术只能喊韩主任，一个是紧急飞刀，他们都不在家。
今天除了是签订协议，还是一个更重要的日子，那就是宁蓁蓁的生日。
沈孟打定注意要给宁蓁蓁的生日过得热闹一点，中午是一老一少给她庆祝，晚上则是在天水阁替她摆生日宴。
要是和宁蓁蓁的同学看到了这个宾客的阵容，估计得腿软。院长和副院长都过来了，专业课的老师们大部分都在场。沈金霖也请了研究所里关系还不错的两个朋友。
沈孟实验室里的学生有点瑟瑟发抖，抱成了团，作为医学院的研究生或者硕士生，他们很怕被大佬点起来问问题。
少有的研究生和博士生是瑟瑟发抖，抱团取暖，他们对徐雯卿是有些同情了，这是唯一一个高三学生，受到了各方大佬的“关爱”，大佬们鼓励她好好学习，总觉得徐雯卿要哭出来了。
同时，也对这场宴席的中心人物，大一新生小师妹魏明萱，很是有些佩服。
首先就是她亮眼的成绩，创下了医学院的记录。
没听到教动物学的李教授说，“你这卷子是我的研究生批阅的，他不敢打满分，就送到了我这里，我一看啊就笑了，这不是魏明萱嘛，别人满分的卷子肯定得我重新再看看卷子有没有批错，魏明萱我信得过。我没记错的话，上一次有人在我的卷子上拿满分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
“老沈已经嘚瑟了一个学期，我是一直听人抱怨，还是第一次见。”院长已经很久不负责本科生的教学任务了，这是第一次见到宁蓁蓁，来了兴致现场考校她。
这就是让沈孟教授学生团第二个敬佩的地方了，小师妹居然能完美回答医学院大佬们的问题，就算是有的地方稍微深了点，她的想法总是能让人眼前一亮。
最最厉害的就是第三点了，她表示要加大对天丰集团的研发投入，希望可以和京大的医学院做对接，用京大医学院的高材生扩充天丰集团的研发团队。
具体怎么对接，至少是半年以后，公司大改之后的事。
但是小师妹的那种端着香槟酒，毫不怯场和大佬侃侃而谈，说起公司的发展方向，还有大刀阔斧的改革，就让人觉得气场十足，足有一米八！
他们是不太懂公司的事，但是看院长兴致勃勃，就说明小师妹的理念很让院长欣赏，说不定还真的能成。
沈金霖也在看宁蓁蓁，其实站在宁蓁蓁这边的，觉得她这个交易做得有点亏，他看着小姑娘，觉得她的人像是发着光一样。
中间去卫生间，研究所里的贺师兄正在洗手，“喜欢那个小姑娘？”
沈金霖的脸色都涨红了，嘴唇动了动，连反驳都不想也不愿说出口。
“小姑娘很优秀啊，我虽然不懂医学的那些事，但是看得出来，医学院的那些教授们很欣赏她。”贺师兄抽了一张纸擦手，“尤其是你家老爷子。”
贺师兄擦干净了手之后，拍了拍沈金霖的肩膀，“你本来是近水楼台啊，以后少出差，别那么拼，出差回来之后，人跑了，你可就得不偿失了。”
沈金霖轻轻应了一声。
贺师兄知道沈金霖是个慢热的性子，只是提醒一下小师弟而已。
生日宴结束了之后，宁蓁蓁是跟着徐雯卿一起走的。
她离开了魏家，不代表可以心安理得住在沈家，还有外公外婆所在的柳家呢。
不过，宁蓁蓁并不想打搅柳家，她选得是学生宿舍。放假期间如果要留校也是可以的，只要和学院报备一下就行。今晚上医学院的大佬们都在，宁蓁蓁就顺便做了报备。
今晚上和徐雯卿住，明天就打算回宿舍。
到了徐家，许母本来在看电视，听到了动静就把声音调小，“明萱，生日快乐。”
“谢谢阿姨。”
徐母看着女儿，奇怪地问“你怎么这个表情？”
“我好心累。”徐雯卿语气生无可恋，“我见到了一堆京大医学院的教授，压力好大。”
作为家长，徐母巴不得女儿多接触高知分子，“你这孩子，不应该好好努力，以明萱为目标，争取早点考上京大吗？”
徐雯卿换好了鞋子，对老妈做了一个鬼脸。
徐母也知道魏家的事，开口说道“你这段时间要不就住在我们家里。”
宁蓁蓁说道“谢谢阿姨，不过，我已经和老师说好了，明天就回学校。”

第46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7
“等会给你引见的是费谢尔史密斯。是我在a国进修时候认识的，史密斯先生在a国硅谷很出名，他的目光是出了奇的好，作为天使投资人，他一共做了……对医药行业的话，他一直说这是风向产业……天丰集团主营业务是做这个的，和他聊一聊，或许你会有收获……”
因为费谢尔史密斯挽着女伴，一直在和人交谈，沈金霖就多说了几句，他忽然发现，宁蓁蓁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那双黝黑的瞳眸凝在他身上，让他下意识地想，自己是身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对。
从宝蓝色斜纹领带，到钻石领带夹，再到西裤的中缝，一直到擦得澄亮的皮鞋。好像没什么不对。
沈金霖再看看宁蓁蓁，饱满欲滴的唇瓣甚至微微扬起，眼底还有些清浅的笑意，她眼里倒影还是自己，而且只有自己。
心跳加速，沈金霖现在已经知道，不是自己犯了心脏病，而是相思病。
压住了心中的波澜，沈金霖还是担心自己出了差错，他的声音里带着些局促，“我是有什么不对吗？”
宁蓁蓁有些好笑的摇头“没有。”
宁蓁蓁在情感上不算敏感，但也不至于像是沈金霖一样迟钝。
在上学期，她一开始以为沈金霖是相亲，才会改变自己的衣品，作息健康起来，没想过沈金霖别的心思，毕竟沈金霖似乎十分介意她的年龄，等到后来，太多的小细节，让她觉得沈金霖似乎对她是有点超出友情的暧昧。
只是，那小小的火苗摇曳了一下，就扑哧一下熄灭了。沈金霖开始出差频繁，宁蓁蓁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
等到十八岁的生日一过，沈金霖的表现比频繁出差之前还要明显，让宁蓁蓁又开始琢磨起来了他的心思。
都说是女人心，海底针，宁蓁蓁觉得自己的心思一直挺简单，反而是沈金霖的心思飘忽不定，让她有些捏不准。
一直到今天，她真正确定了沈金霖应该是有意的。
他很不习惯穿西装，他虽然长得不错，但是更喜欢实验室的氛围，刚开始还穿着的是格子衬衫牛仔裤，到后来衣品提高，仍然是休闲而又舒适的风格，这种西装，他好像无法习惯，像是被束缚住了。
酒会这种场合，是让沈金霖不自在的。
但因为她接手了天丰集团，沈金霖利用过去在a国的人脉关系，带着她来找费谢尔史密斯，西装革领带着她参加酒会，而且来之前显然做了不少功课，费心费力把不少人都记下来了，并且给她介绍。
宁蓁蓁想到了这里，那清浅的笑意如同水波涟漪，一圈圈荡漾开来。
两人离得太近，他觉得或许是温度上升，她身上用的香水萦在他的鼻尖。
以前最烦别人用香水，今天却不知道她用的什么香，像是儿时吃的饴糖，甜滋滋的但又不是侵略性十足，而是带着孤傲的冷。
喉结滚动，沈金霖还没有说什么，就听到她开口了，“史密斯先生结束交谈了。”她的手臂自然而然挽住了他的手臂。
比起去年，她又高了，现在穿着高跟鞋差不多到了他眼睛这里。
“嗨。”费谢尔史密斯上前抱了沈金霖，“沈，好久不见。这位是我的太太。”
沈金霖向费谢尔史密斯介绍了宁蓁蓁。
a国人的审美和国内不一样，但是他热情地赞叹她的美，就像是宁蓁蓁美得倾国倾城。
宁蓁蓁第一次跟着沈孟教授去f国的时候，还被这种浮夸的语气吓了一跳，现在很淡然地接受对方的夸奖。
费谢尔史密斯调侃着沈金霖，“沈能被什么样的美人征服，这是我们当时最热闹的一个话题。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只有像是宁女士一样被上帝挚爱的美人，才能虏获沈的心。”
宁蓁蓁用余光打量沈金霖，他也有些想要知道宁蓁蓁的反应，也是偷偷摸摸地看着。
两人目光碰撞，宁蓁蓁还没有什么反应，沈金霖像是被火烫过一样，飞快地别过头，耳根也红了。
宁蓁蓁弯了弯嘴角。
在四个人交谈的时候，霍达带着霍风凌也在这场酒会里。
这个酒会并不大，但是能够参加酒会的人，只有生意做到顶尖的人才能拿到邀请函，无论是魏斌还是宁蓁蓁曾经见过的那位刘总，都远远没有资格进来。
霍达注意到了儿子的视线，以为他看得是费谢尔史密斯，就说道，“那位费谢尔史密斯在a国很出名。”他看了一眼沈金霖还有宁蓁蓁，不知道这两人的来历。
“我看到是那个华国女人。”霍风凌终于想起来，这位是苏渺渺的继姐，因为苏渺渺说起了魏家兄妹两人争夺亡母遗产的事，他看了一眼对方的照片，“我有点印象。”
霍达饶有兴致地问道“什么身份？”难得这里有他不认识的人，而儿子认识的。
霍风凌说了魏家的事，因为亡母的遗产，宁蓁蓁和魏家处于决裂状态，拿着的是天丰集团的控股权。
霍达呷了一口香槟，金色的起泡酒在口腔之中炸开。
儿子口中说着钱哪儿有感情重要，在霍达看来，要是拱手把钱财直接换了一丁点的股份，才是血亏。
不过，商铺和首饰换了51的天丰集团控股权……
他看着宁蓁蓁的背影，不知道她说了什么，让费谢尔史密斯笑了起来。
霍达对着儿子说道“放心吧，天丰集团成不了什么气候，估计史密斯先生都在笑话她。”
霍风凌本来还想是不是做点什么，看着那边，果然史密斯先生还有他的夫人都在发笑。
一个大一的医学院新生，就想要做药品研发，直接让天丰集团起死回生。就算是那个学校是京都大学又如何？太天真了。
霍风凌想着，晚点可以把这件事当做笑话告诉苏渺渺。
霍家父子两人觉得宁蓁蓁是让费谢尔史密斯笑话了，其实不然。
是史密斯觉得天丰集团即转型的方向很有投资的潜力，定下了一家高档私人餐厅的晚宴，让宁蓁蓁带着企划案详谈。
宁蓁蓁最终目的是做药物研发，攻克疑难杂症，但是路是要一步步走的，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首先要做得是医美方向的药妆和面膜。
天丰集团虽然像是个垂垂老矣的老者，但是这个集团产业链成熟，各种渠道，还有取得的是准许号都是现成的。
女人和孩子的钱永远是最好赚的，宁蓁蓁准备天丰集团的第一小步就是从这里起步。
沈金霖拿着宁蓁蓁的手包，看着她穿上了外套。
走出了酒会，沈金霖租好的车也到了，坐上了车，暖风空调开着，沈金霖才松了一口气。
春寒料峭，为了参加酒会，宁蓁蓁穿的是小礼服，好看是好看，但是在蒙蒙细雨里的三月太冷了。
租的林肯是经典款式，空调的制暖效果不太好，沈金霖看着宁蓁蓁的腿缩了缩，一双手相互包着指尖部分，贴着小腹处。这温度有点不够，沈金霖和司机说道，“空调温度能调高点吗？”
“沈先生，不好意思，估计是压缩机有点问题，”司机说道，“我尽量开快一点。沈先生，您可以靠女士近一点。”
沈金霖的耳根有些发红，总不能让宁蓁蓁主动靠过来坐，他就往她旁边坐了坐。
“谢谢。”她的声音很低。
这样还不够，应该还是很冷吧。低头看着她光洁的腿，解开了外套，披在了她的腿上，“这样会暖和一点。”
沈金霖说完这句话，就耗费了全部的力气，别说是耳根了，就连脸上都是通红一片。
现在只要是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他的心意。
宁蓁蓁甚至看到了司机的嘴角都高高翘起，他把车上的电台切了一下，正好是一首甜美动人的情歌。
理解他的心意，但是空调不好的情况下，他脱衣服也会冷，宁蓁蓁想要把衣服还给沈金霖，“不用，你会感冒。”
他的手压在她的手上。这时候碰触到了她的手，就发现指尖冰冷，难怪刚刚两只手相互握住了指尖。
他心一横，直接捏着她的手，快速地说道，“我不怕冷，我还有点热，一会儿就到了。”
他何止是不冷，甚至有些发热，在握住了她的手时候，后背已经开始出汗了。
他的身子是僵硬的，宁蓁蓁看到了他额头上的汗水，也就不动了。
这样一直到了沈家，在司机的暧昧目光里，沈金霖从宁蓁蓁那里接过了西装。
披在她的腿上，她身上的香水弥散到了他的外套上，让他有一种被她抱住的错觉。本来已经消退的热度再次蒸腾起来，这让韩雅看到了有些纳闷，“金霖，是不是感冒了。”
沈金霖穿的还有西裤和外套，而宁蓁蓁的腿是光着的，韩雅早就知道回来的时候会冷，但是没想到下了雨，温度更低了，她在家里煮好了姜茶，本来以为是给宁蓁蓁用的，没想到儿子好像感冒了。
她把可以入口会觉得微烫的姜茶塞到了宁蓁蓁的手里，对着儿子说道，“我去给你倒一杯，我去拿温度计。”
“谢谢韩姨。”宁蓁蓁捧着杯子，小口小口喝完了姜茶。
韩雅已经又端了一杯姜茶过来，就连本来在用ad看论文的沈孟也取下了眼镜，去找温度计。
“你洗个澡，换一套衣服。”韩雅说道，“房间的空调打开了。”
卸了妆，宁蓁蓁洗澡了之后，穿上了睡衣，吹干了头发之后，到了客厅里。
因为要参加酒会，在学校宿舍里换礼服实在太张扬，所以今晚上就住在沈家。
宁蓁蓁坐在了沙发上，问道“沈哥没发烧吧。”
韩雅说道“没有，他说估计是家里二氧化碳含量比较高，所以回来的时候脸红。”
宁蓁蓁弯眼一笑，二氧化碳含量高啊……
因为测温度耽搁了一会儿，沈金霖反而比宁蓁蓁晚一步出房间，这时候正好听到宁蓁蓁和母亲说的话。
他注意到宁蓁蓁身上的睡衣是母亲买的，和自己所穿的睡衣花纹和纹路相称，像是情侣款。脸上又不争气有些发热，深吸一口气，也坐在了沙发上。
“今晚上怎么样？”沈孟也不看论文，问起来今晚上的收获。
韩雅也很是关注。
她化妆的时候让五官更为立体，卸去了妆之后，那种冷艳柔和了下来，身上香水味道淡到几乎没有，和客房里用的沐浴露的味道夹在在一起。
那种孤傲的冷已经消匿不见，她乖巧地回答祖父还有母亲的问题，让人想要揉揉她的脑袋。
沈金霖看着母亲揉了揉她的头发，“下次的企划案加油啊，用英文写好了，可以让金霖帮你看看，要是专业词太多了，可以……”
沈孟补充道“我可以找经济学院的教授帮忙看看。”
宁蓁蓁弯着眼，“那就不用了，我想这份企划案，只要能反应出我的想法就够了。而且时间也比较紧，我打算自己翻译，吃饭的时候可以直接解释给史密斯先生的。”
宁蓁蓁并没有在客厅里坐太久，中文版的企划案早就已经做好了，她要抓紧时间继续做英文版的企划案。
沈金霖提到了费谢尔史密斯的时候，宁蓁蓁就着手开始做英文版的企划案，只是时间太短，还没有做完全。
宁蓁蓁刚坐在桌子边，就听到了有人敲房门，是沈金霖站在门口，“时间应该很紧，你给我一部分稿子，我帮你翻译。”
宁蓁蓁犹豫了几秒钟，就下定了决心，“好，我做了一部分，我把文档给你，前面要是有什么不对的，你帮我标注出来。”
她不会麻烦沈孟，这个企划案没必要用上经济学院的教授，她让费谢尔史密斯看到她的诚意就够了。但是麻烦沈金霖又不一样了，宁蓁蓁现在很清楚他的心思，如果不打算接受，她会直接拒绝，但是既然想要接受，就答应了下来。
宁蓁蓁叮嘱道，“别熬夜，我也只会工作到十一点。”
“好。”
宁蓁蓁的作息很规律，平时在学校里是会去操场跑一圈，现在在沈家，就停下了这个习惯，打开手机，里面是韩雅的消息。
沈孟早晨去锻炼，可能上午会去实验室，韩雅自己今天上午有个手术，就不在家里吃了，让沈金霖带她出去吃饭。
宁蓁蓁几乎是打开了房门，就看到了隔壁房间的门打开。
沈金霖已经换好了衣服，对着宁蓁蓁笑着说道，“我带你去附近的早餐店吃饭？”
笑容有些傻，好像生怕被拒绝，宁蓁蓁忍不住笑了起来，“好。”
这是独属于他们两人的周六，早晨吃了饭，顺便去咖啡厅打包了两杯拿铁，就开始了工作。
沈金霖能在从小学开始就跳级，最后去了少年班，学习能力很强。
昨晚上没有急着着手开始翻译，而是直接进入了a国他曾经学习过的学校，找到了经济学院的官网，翻阅起来竞赛活动，找到优秀的企划案方案，做得方向再和宁蓁蓁的比对，再开始着手翻译。
拿铁的泡沫在纸杯里消散，在大杯的纸杯里只剩下最后一口的时候，沈金霖把咖啡一口气喝完，把ord快速看了一遍，感觉没什么问题，准备发给宁蓁蓁。
他刚回过头，就看到了宁蓁蓁含笑的眼。
两人的距离很近，让他吓了一跳，手一抖，把纸杯碰倒。
宁蓁蓁扶起了纸杯，往旁边放得远一点。
头脑之中是一片空白，沈金霖看着她凑上前，因为太近，他觉得眼前有些失焦。
女子的唇很软，还在他的唇上舔了一口，感觉到了湿漉漉的，他的手捏在扶手上，因为无措，手上用力的浮现了青筋。
“恩……”她开口了，“苦的。”
当然是苦的，那是咖啡的味道。
沈金霖空白的脑子里第一个浮现的就是这个念头，随即又是慌乱，脑子的疑问像是跌落到深海之中的人口中吐出的气泡。一个又一个飞快上升，还没有想清楚就在水面上炸开了，稀奇古怪又胡思乱想，又像是绮丽的梦没有醒来的好梦。
“这是奖励。”她的声音软软的，“你喜欢我不是吗？”
口腔里明明是咖啡的苦味，好像一瞬间又成了甜意。
沈金霖的眼睛越来越亮，呼吸都急促了起来，不开窍的技术宅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
原本手是紧紧抓住扶手的，这个时候松开。
手心里有汗水，他小心翼翼地搭在她的腰间。
明明以前跳舞也放过腰间，这个位置，当时她还穿着小礼服，甚至手掌都可以感受到她温热的肌肤，这一次因为是乍暖还寒时候，隔着厚厚的衣服，完全感受不到温度。
和那个时候完全不一样，这一次从心底溢出了甜。
不一样的心情，不一样的身份。
当时，他只是看着有些孤单冷漠的少女坐在那里，应付任务一样邀请跳了一支舞，谁知道还有这样的后续。
现在抱着她腰，是因为这是他的女友。
宁蓁蓁看着沈金霖，他黝黑的眼睛很亮，像是有漫天的星辰在其中。
她怎么会觉得少男心，海底针。明明他实在是简单不过。之前因为是她未成年，心里有负罪感，等到成年之后，是体贴又笨拙地绕着她。
就是那样的喜欢啊。
单身了二十六年，总是用已经有女友这种蹩脚借口来推脱相亲的技术宅，成功脱单了。
在别人看来，还是一样的借口。
但是当事人表示，比以前更有底气了，这次是真的因为有了女友不相亲。
第一个察觉到的就是上次参加了宁蓁蓁生日宴会的贺师兄，他刚出差回来，就注意到了沈金霖的春风得意。
看着沈金霖，这眉眼里的柔情啊，简直要比五月的春风还柔和，怎么还有人私下里吐槽沈金霖是推脱啊……这呆头鹅估计是真的脱单了。
为了保险起见，贺师兄还是多问了一句，“追了？追上了？”
“恩。”沈金霖重重点头，看上去有点傻气，哪儿像是重点项目工作组的牵头人。
贺师兄笑着拍了拍沈金霖的肩膀，“那要好好对人家啊，比你小那么多。”
沈金霖神情十分认真。
他也是这样去做的。
陪着她去了费谢尔史密斯的单独晚餐，陪着她去重建天丰集团的医药实验室，陪着她去请设计师改进流水线……
大一的专业课和公共课她游刃有余，业余的时间都是在天丰集团，两人的约会也大部分是在天丰集团。
对沈家人来说，沈金霖居然吃了窝边草，让他们有些意外，韩雅和宁蓁蓁聊过了之后，本来是把她看做干女儿的，现在当做是儿媳妇，而且越看越欢喜。
沈孟教授要是有尾巴，估计得翘到天上去，就是这个消息暂时还不好对外声张，就是抱着枸杞水自个儿哼着小曲乐着。
要是别人问了，就笑眯眯地说自己心情好，好事成双。
收了一个好弟子，好弟子还要作为自己的孙儿媳，这不是双喜临门吗？
沈蕴是最晚知道这个消息的，这一次不是飞刀，而是在国外交流学习一段时间，回来的比较晚，看着这出炉已久的情侣，心里头打鼓，晚上抱着韩主任，“怎么就成了金霖的女友了？你们怎么也不说？”
他也挺喜欢这个小姑娘，就是正常情况下，小姑娘才高三？跳不出这个思维惯性，老觉得自家小子老牛啃了嫩草。
韩雅把床头灯打开，看着老公，“怎么了，你觉得不般配。”
沈飞刀说道“我不是觉得小了点嘛。”
“两个人都算是有天分，是一类人。”韩雅说道，“而且你儿子是傻的那个，搞不好明萱的心性比你的傻儿子还成熟。”
沈蕴瞅着媳妇，“难道不是你儿子？”
韩雅说道，“放心吧，我知道你意思，傻儿子说他主动，结果被明萱卖的干干净净，她挺喜欢金霖的，谈恋爱处处呗，我看着还行。”
沈蕴放下了心，抱住了老婆，委委屈屈地说道，“媳妇，儿子处对象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和我说。”
韩雅脚踹了踹沈蕴，“关灯。”
等到丈夫关了灯，韩雅打了一个哈欠，“刚开始是不知道会谈多久，想等等看，后来等的时间有点长，又不知道怎么和你说，最后干脆想着你回来了就知道了。”
沈蕴有些无奈，“交流之后，估计今年不用出去，飞刀的数量我也控制点。”
夫妻两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很快就是均匀的呼吸声。
沈蕴回来了，沈家这边所有人都知道了沈金霖的女友是谁了，而魏家人还不清楚，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事第一个是苏渺渺满了十八岁，第二个事是苏渺渺要高考了。

第47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8
安若晴本来心思都在高考的事情上，谁知道在陪着苏渺渺逛街，为生日宴席买小礼服，就看到了宁蓁蓁和沈金霖。
沈金霖不知道说了什么，宁蓁蓁笑着用手打了对方一下，然后就被沈金霖握住了手。
两人手拉着手，还相视一笑，一看就知道是情侣，美好的可以直接被街拍发小视频。
“呀。”苏渺渺看着安若晴手里的甜筒化了，掉在了鞋子上，叫了出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安若晴回过神，就看到冰淇淋球已经从蛋卷上滑落，掉在了鞋子上。
“渺渺，你看。”安若晴根本就顾不上处理自己鞋子上的冰激凌球，声音急到都变了腔调，“你看啊，魏明萱是不是谈恋爱了。”
谈恋爱有什么稀奇的，苏渺渺看了过去，正好沈金霖露了一个侧脸，是霍风凌给她看过的。
霍风凌提过，当时那个是很小范围的私人聚会，应该是沈金霖的人脉，替宁蓁蓁引见费谢尔史密斯先生，之后还有两次这样类似的小聚会，霍风凌就确认了两人是情侣关系，这事苏渺渺早就知道了，只是没和其他人说。
“恩。”苏渺渺点点头，收回了视线，把纸巾一整包都给了安若晴，“别管她了，你赶紧把冰淇淋处理一下，好恶心啊。”
融化的冰激凌球缓缓从鞋子面上滑落到地上，原本美味而又可口的零食，成了让人恶心的垃圾。
怎么会不重要？
在她看来，宁蓁蓁就是行走的肾脏容器，有关于宁蓁蓁的事就是第一重要的！
苏渺渺明明知道这件事，但是却一直没有告诉她，这让安若晴眉头一皱，得苏渺渺被魏正阳宠坏了，现在脾气越来越臭。
也不知道那三个人是不是得了失心疯，对苏渺渺情根深种。
一个马上要出国的秦邵然对她念念不忘，临别前还亲了一下，让霍风凌醋意大发；一个是霍达之子，举国出名了富二代，身份矜贵无双，居然心心念念就是苏渺渺；还有一个就是魏正阳了，打着哥哥的旗号搂搂抱抱，苏渺渺红着脸被魏正阳抱着，这种场景，她看一次，就觉得苏渺渺在装纯，难道看不清魏正阳的心思？
强压下心里的火气，处理了鞋子上的冰淇淋，想要和苏渺渺深入了解一下宁蓁蓁和沈金霖谈恋爱的事。
“我在这里等着你，你先去卫生间冲一下。”苏渺渺的嫌弃摆在了脸上。
安若晴在去了一趟卫生间之后，终于从苏渺渺的口中知道了沈金霖的身份。
沈家是书香门第不假，但是底蕴颇深。
沈孟老爷子是京大的教授，同事还有满天下的学生，那都是无形的能量。
沈孟一共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在a国，是在世界排名第一的安德森癌症中心工作，光是这个关系，就让多少人疯狂，拐弯抹角想要送过去手术，或者是放疗化疗。长子似乎是从事保密工作，常年看不到人影，但是不容小觑。至于说沈蕴还有韩雅，都是华国最好的医院里的主治大夫。最后宁蓁蓁的对象沈金霖，从小就可以说是天才，却没有上演伤仲永的悲剧，日后前程不可估量。
宁蓁蓁怎么就和沈金霖在一起了？
安若晴越想越发狂，对着苏渺渺问道“他们感情好吗？你之前不提，是因为他们不太稳定吗？毕竟沈金霖已经是二十六了，魏明萱才十八。”
苏渺渺吐了吐舌头，“我没提是忘了。”
忘了……
安若晴一瞬间就很难控制住自己的表情，表情有些狰狞。
苏渺渺歪了歪头，“而且就像是正阳哥哥说的那样，别管她，过好自己的日子最重要，她不重要啦。”
安若晴深吸一口气，原本是打算高考之后再进行那个计划，现在只能够提前，不如就在苏渺渺十八岁的生日宴上……
下定了决心之后，安若晴点点头，对着苏渺渺笑了笑，轻声说道，“你说的对，不重要呢。正阳哥哥也觉得不重要……那真是太好了。”
苏渺渺不明白安若晴最后一句的含义，她眨巴着眼睛，只是忽然觉得身上的汗毛耸立了起来。
是室内空调打开了，所以她有点冷？
安若晴对苏渺渺说道，“渺渺，我有个秘密想告诉你。”
咦？
苏渺渺一愣，就听到安若晴轻声说道“我每次看到正阳哥哥疼你，我都有点小羡慕，我以为我是羡慕这种兄妹感情，一直到刚刚看到魏明萱和沈金霖，我忽然才意识到自己的真正情感。”
苏渺渺是很讨厌宁蓁蓁，但是安若晴是她的好闺蜜，帮助她成绩进步，倾听她的烦恼。
好姐妹的情感秘密，苏渺渺就很配合，把身子往前倾，问道“你喜欢谁？”
“我喜欢……正阳哥哥。”
安若晴本来打算徐徐图之，现在就直接开始铺垫，笑容羞涩说道“其实渺渺，我虽然年龄比你小一点，但是总觉得像是妹妹，在照顾你的话题上，我和正阳哥哥一直挺有共同话题。以前我觉得正阳哥哥有点年龄大，现在想想，有什么关系，就是因为他成熟稳重，我才喜欢呀。”
苏渺渺曾经喜欢过秦邵然，但是随着对方的出国，霍风凌的强势介入，她最多还会纠结一下是秦邵然还是霍风凌，魏正阳，她从来没有考虑过，她享受魏正阳的疼爱，但是她很清楚魏正阳有多花心，而且魏叔叔也是她爸爸，要是和魏正阳在一起，太乱了，还是做兄妹的好。
听到了安若晴这样说，觉得如果大哥疼爱自己，嫂子疼爱自己，简直是最棒的事了。苏渺渺笑着说道“哇！那很棒，你以后是不是要做我的嫂子，我们可以一辈子当姐妹！”
越想越觉得合适，而且安若晴很照顾自己，如果做了自己的嫂子，哥哥嫂子都对自己很好，棒极了。
安若晴小声说道“我也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渺渺，我想……你生日那天，我想和他告白。”
“我们阿晴那么棒，一定可以告白成功！”苏渺渺大声宣布，“等会好好挑衣服，一定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安若晴羞涩一笑。
安若晴下定了决心之后，于是高考前夕苏渺渺的生日晚会上，安若晴和魏正阳走在了一起，然后两人进入了一个房间。
房门关闭，里面发生的事其他人都不知道。
一直到第二天的倾城，安若晴惊慌失措地从魏正阳的床上醒来，她放声尖叫，让其他人闯了进来，清楚地看到了床单上的血，还有安若晴白皙身体上的青紫痕迹。
魏正阳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苏琴皱着眉头，还有魏斌铁青的脸，只有苏渺渺眨眼，迷茫的神情里又有些震惊，似乎不明白怎么成了这样的进度。
安若晴的年龄比苏渺渺还要小，还没有满十八岁。如果安若晴铁心要告，那么就是魏正阳就犯罪了。
让魏斌庆幸的是，安若晴并没有要告魏正阳的意思，反而是有些羞涩，似乎一直是有些喜欢魏正阳。
虽然好像是先上车，再补票，安若晴还是成了魏正阳的女友。
魏正阳一开始有些失落，觉得自己永久地错过了苏渺渺，但是看到渺渺好像很高兴安若晴做他的女友，也就认下了这个女友，他反正也不讨厌安若晴，和苏渺渺在一起似乎成了奢望，安若晴的话，也很好。
苏渺渺的生日之后，紧接着就是高考的日子。
去年宁蓁蓁高考很是天气舒适，今年的考生就少了她的幸运。
第一天是大太阳，天气预报发出了高温预警，第二天则是轰鸣的雷阵雨，考生们的就算是带了雨具，进入考场的时候，身上还是有些水汽。
最重要的是，高考今年的题目有点过于简单。这导致会没有区分度，容易让很多平时中等成绩的人超常发挥。
而苏渺渺似乎点亮了幸运星，超常发挥了，安若晴则是有些失常，按照平时成绩，安若晴就算是退步了，应该也可以勉强压一本线，运气好可以稳过一本线，结果，她和苏渺渺两人一模一样的分数，都是二本线。
安若晴看着成绩，握住了苏渺渺的手，浅浅笑着，“那我们一所学校吧。”
苏渺渺回握闺蜜的手，重重点头。
两人本来就是好闺蜜，现在命运线更是死死绕在了一起。
当天丰集团第一次对胶原多效修复面膜进行抽检菌群标准的时候，宁蓁蓁看着抽检结果，对着工作人员拍了拍手掌，“辛苦了。”
宁蓁蓁的话像是打开了一个开关，实验室更是发出了欢呼的庆祝声。
沈金霖则是等到宁蓁蓁从实验室出来的时候，就抱住了他的小女友，“数据很好？”
宁蓁蓁在他的怀中蹭了蹭，眼睛也明亮灿然，“没错，可以拿下械字号，剩下的就是走流程，嘿嘿，可以让沈教授帮一下忙，我们好好庆祝一下。”
等到宁蓁蓁和沈金霖离开了之后，实验室里就炸开了锅。
“我就知道可以等到这一天，天丰逆袭之战，呜呜呜，太棒了！我真的差一点就要走了，实在是舍不得啊。”
“虽然价格不会便宜，但是有效啊！而且拿下械字号就代表安全，我不知道别人买不买，这个面膜，我是用定了！嗷嗷嗷，有内部价，到时候可以送人，肯定超有排面。”
“放心吧，市场部都做了调查，现在人普遍有钱，就是想要用安全点的东西，咱们天丰东西做得好，没问题。”
“我们研发部门已经做了该做的事，剩下的就教给营销部门了。”
“医美面膜虽然好，我一直等着这个打开局面，今后分组分到药研组，我超级想跟着大佬做，有大佬带头超级安心啊。”
宁蓁蓁太过于年轻，一开始空降到天丰集团，谁也不服气，她大刀阔斧改革，要做天丰集团从没有涉足过的医美行当，简直让那些老古董气坏了。
当时天丰集团可以说是风雨飘零，幸好，大佬就是大佬，居然和京都大学医学系达成了人才引进培养，走了一批人，又有新人进来，而且是京都大学医学系、生物科学系、化学系等专业的高材生。
和京都大学有合作关系，加上正好是华国大刀阔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的整合，加上推行电子政务，让天丰集团的这款面膜，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拿到了批号。
拿到了批号，费谢尔史密斯到了一趟华国，签下了新的支票，供做医美面膜的宣发工作，他湛蓝色的眼睛比深海更深邃。
手持香槟酒，轻轻碰触沈金霖的酒杯，“沈，我就说你的眼光是最好的。”

第48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19
“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这款面膜，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是天丰药业的，大家可能觉得这个集团有些熟悉，没错，小时候我们喝的一款液体钙片就是他们家的，他家一直做的是药品生产，这一次要进军医药面膜行业了。”
“这款面膜有一个最特殊的地方，小仙女们看这里，他的批号和我们市面上买的其他面膜不一样，是械字号。是什么意思呢？械字号的面膜必须是是无菌生产，包括净化车间及医疗级原料，可直接作用于皮肤伤口，是要经过我们国家的食药监局进行检测，要现场勘测车间状况，还要对面膜本身测试，测试菌群含量达标之后才会给批号。”
“医用面膜上市前会通过临床验证，确保产品的临床功效和安全性，保障对皮肤疾病具有一定辅助治疗作用，据我所知，天丰药业是和京都大学医学系合作的，也就是这里通过的临床验证。也就是说，这三款面膜，是京都大学医学系进行了临床试验，此处划重点，小仙女们，这代表了，是京都大学医学系测过，真的，真的有这几种功效哦！”
“械字号的面膜，如果小仙女是敏感性皮肤或者皮肤抵抗力比较低时，特别特别适合这款面膜。因为过敏情况，很多时候是因为菌群数，或者是杂质比较高，导致的过敏，用这款面膜，过敏的可能性会比较低，当然我推荐的话，用面膜一定要现在耳朵后面这个部位试一试。”
“天丰药业一共是推出了三款面膜，一款是密集补水，一款是美白去黄，一款是消炎祛痘。”
“我的皮肤状态最近比较好，就看我的助理……”
互联网的高度发达，尤其是直播带货很火，宁蓁蓁就选择了用如今市场上最火的直播达人进行面膜的销售。
现在在看“口红一哥”直播的欧阳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前她所在的学校是师范院校，大家打扮都比较朴素。
进入到了社会之后，忽然发现以前还是平平常常的女孩子光彩夺目了起来，她也被前辈暗示要打扮得光鲜一点，职场上带淡妆是礼貌。
她开始学着打扮，按照朋友的建议跟着美妆达人学习化妆，在看到弹幕很多人都会提到美妆跟着“口红一哥”买，每天有空刷直播，就成了她的兴趣。
她看着“口红一哥”的直播，虽然刚开始很多人都说他恰饭，天丰药业进军美妆不专业，等到说了是械字号，是和京都大学医学系进行合作，弹幕的内容就变了。
“摩拳擦掌，等着出链接，我一定要抢到，我就盯着美白功能。”
“我是过敏肌，天丰药业我还是挺有好感的，试试看面膜如何。”
“天丰药业现在已经没落了，我有点将信将疑……不过居然和京都大学合作，我信京都大学。”
“我姐是毕业了之后去的天丰，面膜有内部价，我用过，非常好用，我进直播间是替我姐支持一下这款面膜，真的不要错过。强烈推荐消炎祛痘的，冰凉凉很舒服。”
“直播间里也这样发广告，不合适吧。”
欧阳雪跟着直播间买过不少东西，她挺信任“口红一哥”的推荐，就像是播主说得，这是械字号的产品，安全肯定有保证，买东西就要认牌子认批号。
要说起来，这天丰药业的面膜虽然是刚上市，价格可比其他的国产牌子的面膜贵多了，幸好“口红一哥”直播间折扣力度挺大。
在链接出来的时候，欧阳雪眼明手快就直接一样选了一盒进行购买。
等到买完了之后发现，这一次好像不用抢，天丰集团还挺财大气粗，给了不少货，也是推广期嘛……
等到面膜的推广结束，欧阳雪又开始看下条直播内容。
欧阳雪每天的包裹不少，等到面膜寄过来的时候，正好是星期五，欧阳雪拆开快递之后看着包装一愣，没听过的牌子，一瞬间还以是杂牌子，后来才想起来这是自己买的。
带妆已经很久了，欧阳雪给自己卸妆，打算正好试试看这款面膜。
卸妆了之后，欧阳雪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了一口气，额头上起了好几个闭口，按了按鼻翼，隐隐有些疼痛，再仔细看有点发红。欧阳雪有点想哭的冲动，天天带妆，皮肤差到爆炸，而且周末不用见人了，根据以前的经验，鼻翼的这个痘痘会爆发出来，到时候用遮瑕都遮不住。
怀着沉重的心情敷面膜，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这个消炎镇痘的面膜敷上去清凉凉的，尤其是那个闷痘的地方感觉更清凉。
敷完面膜，欧阳雪又刷了一会儿知乎，因为买东西太多，没钱她就不去刷直播间了，差不多等到了十二点，倒在床上睡觉。
第二天一早，惺忪着眼睛去洗漱，刷牙的时候，本来欧阳雪的眼睛还没有睁开，忽然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眼睛瞪大了。
“卧槽。”
丰富的牙膏泡沫滴落到了洗手台上，可是欧阳雪顾不上泡沫，她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额头上的闭口还有鼻翼好像都被抚平了。
飞快地漱口，洗脸，到了梳妆台，拿出了带灯的化妆镜，果然不是她的错觉，原本额头有几个要发出来的闭口，已经瘪下去了，只剩下淡淡的毛孔点，鼻翼上的红色更是消退。
她用手戳了戳鼻翼，一点都不疼。
欧阳雪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以前看直播间买的面膜，便宜的无功无过吧，一线品牌那种前女友面膜、蛇毒面膜太贵了，只是救急的时候使用，这个打折下来的天丰集团的面膜，居然有一线品牌的效果！
不对，好像以前也用蛇毒面膜救急过，也没那么快消炎啊。
是不是有激素？
欧阳雪很快想到了这是械字号的，和普通的妆字号面膜不一样，这是国家药监局给批号的，如果要是有激素，根本过不去检查。
捡到宝了！
这是欧阳雪心中的念头，然后心里又是一阵狂喜，她不算是痘痘肌，但是她皮肤有点泛黄，这一次买的里面有一款面膜是美白面膜，她的眼睛弯了起来，想着直播间里听过的宣传，是经过临床测试的，说不定可以让她的皮肤白起来！
她迫不及待地拆开，看产品说明书。
不是所有人都像是欧阳雪一样，在面膜到了之后就会立即尝试，毕竟是个以前卖药的公司，第一次出面膜，她们是冲动消费，想到价格和陌生的包装，又迟疑了起来。
口碑发酵是在直播后的一周。
天丰集团的营销部，可以看到搜索指数呈现爆发性的增长，在知乎上，有没有接广告费的测评号，自发性的测试，毕竟产品是靠效果说话的，效果好，用户们自发地在购买评价上给出了详细的评论，在朋友圈里进行安利。
天丰集团此时也开始给各个平台的美妆达人，进行接洽合作，让产品知名度进一步扩大。
天丰集团的三款面膜，无论是搜索指数，热卖指数还是口碑都一下飙升了起来。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
宁蓁蓁走出集团的脚步都较为轻快，一道身影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仔细一看，眼前的人神情有些憔悴，眼下是大大的眼袋，身上还带着一股难闻烟草味道。
“我有话要和你谈一谈。”魏正阳说道。
宁蓁蓁笑了笑，原来是到了时间啊，好像比她预想的要快，她一直在折腾天丰集团的医药面膜，没想到苏渺渺他们才刚刚上大一，魏正阳居然就找了过来。
宁蓁蓁答应了下来，“好。”
魏正阳松了一口气，毕竟亲妹妹十个月以前不欢而散之后，她也不回家里，无论是父亲还是他，都没打算去找这个妹妹。
没想到，这次为了安若晴要过来找她。
魏正阳在知道了那个消息之后，第一个念头是不愿意的，但是苏渺渺的眼泪让他答应过来和宁蓁蓁先联系起来，当时苏渺渺就破涕为笑。
看到那个笑容，魏正阳总是有些心虚，他是拒绝不了苏渺渺的请求，但是这一次是亲妹妹的肾脏啊！
魏正阳确实很犹豫，他抽了一夜的烟，辗转反侧，然后风尘仆仆就过来天丰集团。
魏正阳现在看着宁蓁蓁，因为要到天丰集团，她穿的是套裙，头发也不再是学生气的短发，长了的头发盘成了发髻，腮边两缕弯弯的卷发修饰面颊，让古板的发髻带了青春的气息。
嫩绿浅金色的格子外套敞开，里面是白色的衬衣，这种鲜亮的颜色如果皮肤状态不好，就会显得肤色暗沉，而他的亲妹妹压得住这样的颜色，人的精神状态显得很好。
她是青春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而安若晴……
魏正阳心里一直有些小小的纠结，在看到了宁蓁蓁的状况，一瞬间释然了。
她是京都大学毕业，成绩优异，还有天丰集团，怎么都是人生赢家，以后不用重体力劳动，没有一个肾，也不会对她的生活有太大的影响。
而安若晴不一样，不可能一直透析，她的血型又特殊，一颗健康的年轻的肾脏对她很重要。
宁蓁蓁没有错过对面人释然的眼神，玩味的笑了笑，手机响了，是沈金霖的微信。
沈金霖路上堵车了，告诉他咖啡厅的位置之后，宁蓁蓁对魏正阳说道“有什么事。”
“很久不见了，你一定要和我这么生分吗？”魏正阳深深地看着宁蓁蓁。
宁蓁蓁说道，“有事说事。不说事我就走的。”
“我过段时间要和人订婚了。”魏正阳深吸一口气，对眼前人有了些怨念，太冷酷，太漠然了，不对，他早就应该知道了，当时为了母亲的遗产，他就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她才对。
魏正阳继续说道，“那个人你也认识，是你以前的高中同学安若晴。”
宁蓁蓁不走心地说道，“恭喜。”
魏正阳扯了扯嘴角，意味深长地说道“安若晴也算是你嫂子，她身体有些不太好，我也算是遇到了点事，所以现在这么狼狈过来见你。”
宁蓁蓁用咖啡勺搅拌咖啡，单手托腮看着窗外，此时外面淅沥沥的下了小雨。
魏正阳顺着宁蓁蓁的方向，看到了外面下雨，这雨就像是他的心情，“你嫂子身子不好，明萱，我就直说了，她有很严重的肾病，需要换肾。”
“换肾的话，那就做手术，我想家里有钱。”
“钱没问题，关键问题是，阿晴的血型很特殊，是熊猫血。”魏正阳抿了抿唇，“明萱，你也是熊猫血，你的肾脏可以和阿晴配型。”
魏正阳似乎生怕听到了宁蓁蓁的拒绝，“我知道我这个要求听起来有点荒谬，但是我是仔细想过的。人体有两个肾，现在科学技术又很发达，一个肾也可以活的很好，明萱你又不需要进行重体力的劳动，完全够用了。阿晴是你的老同学，什么性格你也很清楚，她在出事了之后，小学到大学，都有同学络绎不绝过来慰问，还有人想要给阿晴捐款，她都拒绝了，甚至不愿意用那个滴水筹。她在大学里很活跃，代表新生进行演讲，还加入了校学生会，她有无限光明的未来。”
“你也知道你的要求荒谬了，我拒绝。”宁蓁蓁说道，“她有多少美好的品性，我都和我没关系。我只知道我不愿意。”
魏正阳说道“你们是高中同学，而且她还是你的嫂子，她的血型太特殊了，你要是不捐，就代表不给她活路，明萱，那是活生生的人命，不是小猫小狗的命！你这是杀人。”
“无论是捐血，还是捐器官，或者是捐骨髓，永远自愿原则是第一位的。”宁蓁蓁说道，“我强调一点，上了手术台上临时要反悔，这种情况才近乎杀人，而且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反悔的人也是无责任的。”
“法律法律，你就那么冷冰冰吗？”魏正阳低低吼着，“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人了，我们是一家人不是吗？”
“什么事？”
沈金霖在窗边就看到了魏正阳站起来，身子前倾压迫性地看着自己的女友，他大跨步走进来，直接用一种保护性地姿态站在宁蓁蓁前面。
“我是她大哥，你是明萱的男友对吧。”魏正阳不客气地说道，“她的嫂子病了，需要换肾，我想让明萱去做配型，去看肾脏是否能够匹配，他们都是熊猫血。但是，明萱这个人太冷血，一点都不顾忌亲情，你是她男友对吗？正好你可以劝劝她，和我去做医院做个配型。”
“你不愿意？”
宁蓁蓁说道“我不愿意。”
沈金霖说道“抱歉，我们不去配型。”然后对着站起来的宁蓁蓁说道，“账结了没有，现在走？”
服务员都已经看过来，宁蓁蓁直接招手示意结账。
魏正阳看着两人离开，冷笑一声，大声说道“沈先生，我劝你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继续和明萱谈恋爱，我这个妹妹实在是冷血，只是让她配型都不肯，如果今后你生病了，这种女人怎么可能和你共渡难关？我劝你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分手的事！”

第49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20
等到离开了之后，沈金霖的脸上还是寒霜，“要不是因为是公众场合，我都要打他了，什么素质。”
对亲生妹妹那样侮辱，沈金霖恶心魏正阳作态的同时也对女友更为心疼。
魏正阳的过来是意料之中的事，宁蓁蓁安抚沈金霖，“行了，他不着调，你尊重我选择就行。”
成年那天直接离开了魏家，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来，现在需要人的肾了，就开始扯一家人？
沈金霖根本不会站在魏正阳那边，握住了女友的手，认真地说道，“你别有心里负担，不想捐就不要去配型。”
听到了这话，宁蓁蓁笑了起来，“你知道吗？他是看到你改口了，刚开始可是直接说我的肾脏和安若晴匹配了。”
沈金霖的表情一瞬间有些龟裂，在和女友谈恋爱之前，他们沈家就心疼这个小姑娘，魏家的那档子事知道的清清楚楚，魏正阳更是把魏斌身上的那点臭毛病发扬光大，可以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也因为这个原因，魏正阳很快就接纳了苏琴，这不过是男人当初犯得小毛病，魏斌年龄大了，已经知道改邪归正了。
后来宁蓁蓁拎着箱子离开了魏家，他对魏家就没什么了解，自然不知道安若晴的事，还当魏正阳流连于花丛之中。所以……在沈金霖的心中，安若晴就是魏正阳不停更换的莺莺燕燕之一，为了这样的女人，直接让亲妹妹捐肾？
“别理他。”沈金霖握住了女友的手，强调说道，“有什么麻烦，别瞒着，回头我也告诉一声爷爷。”
单打独斗从来都是电视剧和电影里出现的事，在实际生活里，谁真的去这样做，谁就是傻蛋。
宁蓁蓁想着自己看过的那些电影，对沈金霖说起了安若晴的事，“我先告诉你安若晴是什么来历。我早很早之前，就觉得安若晴有些不对劲，按道理我不怎么爱搭理她，她却对我的学习还有我的交际圈，都非常感兴趣，还试图让我成绩落后……”
从来不做独行侠，安若晴要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她当然也不会自己一个人默默扛着，而是把安若晴结交苏渺渺的事说得很清楚。
沈金霖在心中听着，等到回去了之后，就找到了祖父。
等到和沈教授说了之后事情始末之后，沈孟教授给了宁蓁蓁一个好消息，“这事情和你之前委托我的事有点联系，那件事已经有了结果，华光的事近期会在爆出来。”
除了学业不放松，抓紧天丰集团的事业，宁蓁蓁还做了一个事，那就是按照原本魏明萱的记忆，把私人医院、做手术的大夫还有护士，从记忆里画出来，让私家侦探去查询线索。当时的魏明萱能够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摘肾，罪恶肯定不止这一件事。
之前一直没有线索，差不多在今年夏天的时候，让魏明萱记忆深刻的检查医生，麻醉师，主刀医生都已经汇集在京都新开的一家叫做华光的私立医院里。
私家侦探不敢继续往下查下去，宁蓁蓁就直接把查到的资料通过沈教授上交给了卫生部门。
而现在沈孟的意思是，案子已经破获了。
宁蓁蓁眼睛一亮，“太好了。”涉及到人体器官买卖那是一桩大案，既然已经破获了，后面的人物也会被清算。
沈孟笑着说道“背后的保护伞也算是黑恶势力，也会一并铲除。”对着宁蓁蓁眨眨眼，沈教授带着点调皮的意味说道，“所以无论是魏家还是霍家，什么人家都不用担心。”
非自愿情况下被捐肾，除了去这种不正规的医院，其他医院不会接受。
沈金霖重重松了一口气，“谢谢爷爷。”
后面要清算背后的人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沈孟无疑透露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魏家还有霍家马上就要一头包，根本无心去找宁蓁蓁的麻烦。
就算是想用道德绑架，也要考虑一下，媒体方会不会愿意蹚浑水，尤其是这种正在被清算的家族的浑水。
沈孟推了推老花镜，“你们知道了就好，只是我按照过往的推测，年龄大了，见到的事也就多了。”
沈孟笑眯眯地对宁蓁蓁说道“不说这个了，那个面膜，我听说卖得不错？”
宁蓁蓁点点头，“第一步算是打开了，给费谢尔史密斯结算好资金后，以后不会接受外资的注资。”
刚开始是因为天丰集团在国内贷款数额不够，有了现在的成功，就可以走国内的银行贷款路线。
天丰集团的控股权在她手里，她可以说了算，无论是医美面膜，还是即将要做的医美器械，和其他化妆品，最终目的是为了特效药的研发。
如果是特效药，就不适合外资的继续注入。
沈孟眼角的皱纹舒展，“这样很好。依靠外资，热钱是多，但是反过来容易被控制。”
眼前的女孩子年龄还小，却野心勃勃要和世界上一流的企业去竞争，开发特效药，这种药的研发是天文数字，也摄于成本的惊人，很多药业只参与制作，少有主动去竞争研发的。
沈孟知道这条路不好走，现在很多年轻人更是很少有踏踏实实愿意做实业的，他们觉得太难，吃力不讨好，已经是全球化的共享经济，直接享用a国或者是d国又或者是r国的成果不好吗？做互联网的共享经济，做服务业，风口有什么直播、大v、知识分享等，来钱多块啊。
经历过特殊年代，沈孟这批老人的态度至始至终都是，不管路有多难，总要去做。
他欣赏这个叫做魏明萱的女孩子，并不仅仅是因为她聪慧，她做实验有多好，而是因为她的身上有那种踏踏实实干实事的气质。
就算不是他未来的孙儿媳，他也会能帮这个孩子就帮她，看看能走多远。
魏正阳一无所获，不好告诉安若晴让她伤心，他就找到了苏渺渺。
上了大学的苏渺渺去掉了碍事的眼镜，带着隐形露出了她澄亮的眼睛，苏渺渺咬着下嘴唇，“那可怎么办？阿晴的身体撑不住啊。”
“没办法，当时她男友也过来了，我还和沈金霖说了，让他小心点魏明萱，以后小心不能共患难，他也没什么反应。”
苏渺渺听着魏正阳解释，想着魏明萱怎么那么坏，再看看魏正阳为了安若晴的事恐怕没有休息好，眼下是黑眼圈，整个人看起来也很累，“正阳哥哥，别急，我们慢慢想办法，你先休息，你的状态实在太差了，千万不要为了阿晴的事，你也累倒了。”
魏正阳的心中一暖，他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那个霍风凌真的要比他厉害，“你和霍少联系一下吧，看看他有什么办法。”
苏渺渺其实已经和霍风凌说过这件事，此时说道，“我上次和他说过，他说，还是征求魏明萱的同意比较好。”
魏正阳一夜未睡，人有些浑浑噩噩，但是还是明白了这句话霍风凌的含义，“她不同意也有办法？”
“她不同意有办法，如果你不同意没办法。”苏渺渺看着魏正阳，握住了魏正阳的手，认真地说道，“肯定是最好的医生，会有最好的方案，对她的伤害控制到最低，但是不能直接做的，可以瞒着魏叔叔，但是不可以瞒着你，正阳哥哥，你是明萱姐姐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
就算是今天这样，魏正阳在见到了宁蓁蓁的时候，甚至有一种冲动当场取肾，但是现在又开始犹豫了。
魏正阳觉得，宁蓁蓁可以冷漠不顾亲人，他还是考虑血缘的天然联系，有些下不去狠心。
苏渺渺说道“正阳哥哥，还有时间可以考虑，但是不要太久，阿晴的身体受不了，请你多考虑一下阿晴，她没有这肾，人可能就活不下去，但是明萱姐姐还可以的，她是优秀的京大学生，有光明的前途，也不用干重体力活，你放心，绝对是最好的医生，你多想想阿晴好吗？她是你将来和你携手一生的人，也是我的嫂子。”说到了这里，莞尔一笑，“不过，现在最最重要的是正阳哥哥你的身体，你先休息，就算是事情很急，也没有到这个地步，你先睡一觉，等你起来再说，我去看看阿晴。”
苏渺渺等到魏正阳休息了之后，本来要给霍风凌打电话，电话那头一直是忙音，就到了医院里。
安若晴看到了苏渺渺就笑了起来，“你来了。”
“今天有没有好一点？”
“一直都是老样子。”
苏渺渺并不是一个口风很严的人，安若晴从苏渺渺的口中很早就知道了那家华光私立医院，宁蓁蓁的意愿忽然就不重要了，只要苏渺渺的男友肯帮忙就好。
“霍少呢？”安若晴说道，“平时他和你黏糊糊的，怎么今天没看到他？”
“刚刚给他打电话，没人接。”
安若晴也就放下了这一节，和苏渺渺说话，在她看来，当魏正阳同意去找宁蓁蓁，这事情已经是七七八八了，剩下的无非是魏正阳还有点磨磨唧唧，早晚会同意挖肾，毕竟有苏渺渺在，挖的是宁蓁蓁，又不是魏正阳的肾脏。
比安若晴想的还要快，魏正阳睡了一觉之后下定了决心，苏渺渺这次很高兴，正式告诉了苏渺渺，三人已经开始畅想，等到安若晴的身体好了，订婚仪式该办的怎么盛大。
只可惜，苏渺渺的男友霍风凌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苏渺渺娇嗔，“他肯定很忙，不过不接我的电话，还是超级过分，我得和他冷战。”
安若晴这个时候有求于霍风凌，笑着说道“说不定是什么大事，融资的关键环节什么的。渺渺，就别怪他啦。”
平时安若晴哄苏渺渺就很得心应手，现在有求于苏渺渺，更是用足了十二分的力气。

第50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 21
安若晴手里也有霍风凌的电话，她想要做苏渺渺和霍风凌的润滑油，于是第二天挑了十二点以后的时间，霍少应该既不在吃饭，又不在午睡的时间打电话，电话是一阵忙音。
安若晴当即心里就是一咯噔。
她试探性地去询问苏渺渺，苏渺渺没放在心上，还是大大咧咧的，安若晴在各种知乎、论坛、还有八卦的小组里搜集消息，都没有任何的小道消息。
魏正阳不明白安若晴的焦躁，他和女友的共同话题永远是苏渺渺，苏渺渺对着个话题不感兴趣，他就觉得女友不识趣，老提霍风凌干什么。
真正山雨欲来的时候，是没有呼啦啦的风声，只是在股票市场上，有些不好的反应。霍家的股票不在国内的a股市场，而是在g市，两天的走势都是微跌状态，绿油油的行情让安若晴的心里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她在做透析的时候，医院的小屏幕上有一则新闻播放忽然传到了她的耳中。
“现在听一则快讯，目前国家卫计厅联合警方和海关，破获了一起人体组织器官走私案件。这家医院在互联网，在经济落后的区域进行宣传，号称安全无忧给丰富的利润让人上当，这家医院利用青少年渴望高标准的消费，或者是低收入人群有改善生活的需求，游说他们签订协议，经过麻醉了之后，取下肾脏。这家医院主要走私的器官是肾脏。据我台记者了解，有青少年为了购买最新的电子设备，就联系了……”
安若晴的脑子里嗡得一下，身体更是剧烈一抖。
给她做透析的护士，皱起了眉头，“别动，你在做透析。”
安若晴根本就只有那个女主持人字正腔圆的话语，目前案子还在进一步的审讯里。
里面没有一个字提到华光，但她知道，这说得就是华光，没有一个字提到霍家，但是这是霍家的产业。
霍风凌联系不上，一下子也就有了解释，恐怕是在审讯期。
霍风凌这条路走不通了，魏明萱的肾脏想也别想。
她的身子甚至轻轻颤抖，牙齿轻轻碰撞。安若晴的眼里充满了绝望，虽然还有其他的备选路，她一直都想要的是魏明萱的肾脏。
魏明萱每年定期体检，身体很健康，她还打自由搏击，身体素质比一般的女孩子更好，她的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她的肾脏年轻而又有活力，安若晴甚至有一种预感，用了她的肾脏，自己差不多就可以等同是个正常人了，甚至排异反应也不会很大。
她一步步向着目标努力，就在临门一脚的时候，她就要摘取了那枚肾脏，忽然一切都成了水中月镜中花。
安若晴的呼吸越发急促，护士看到了她的瞳孔放大，监控设备发出了滴滴滴的警告声，护士扒拉病人的眼睑，开始喊大夫，然后开始把设备的各个接口都停下来。
这房里还有其他人在做透析，看到了安若晴忽然昏过去，好奇地看着大夫进来抢救。
安若晴只是昏厥，抢救之后很快就清醒了过来，不过仍然给她上了吸氧的设备，心脏的动态监控设备。
安母在病房里看着手机，女儿让她看了那则新闻之后，安母轻轻叹了一口气，“算了，不如去找其他的另一个肾源，你男友比较有钱，苏渺渺的男友有势。”
安家父母两人从来不说什么丧气话，但是内心深处觉得，要挖魏明萱的肾是不容易的，现在华光都被取缔了，还是按照他们以前的计划比较好。
幸好女儿的眼光很好，魏家挺有钱，还有好友是苏渺渺，苏渺渺的男友更是霍少。
安母劝女儿不要那么掐尖好胜，熊猫血虽然少，但是有霍家和魏家帮忙，肯定可以找到合适的配型。
安若晴握住了母亲的手，轻声说道，“妈，你去做一下最后的尝试，去雇人到京都大学试试看，能不能在他们学校闹起来……”
安母摇摇头，直接否决了女儿的提议，“你也说了，京都大学根本就进不去，而且她根本不会受这些胁迫。”女儿以前走得路线她很清楚，华光还存在的情况下，成功率很大。但是现在华光被查，只能在公立医院做手术，魏明萱的意愿就非常重要，公立医院的医生、麻醉师还有护士不可能在魏明萱不愿意的情况下，给她做手术。
安母整理了一下女儿的吸氧管，“我也一直关注她的消息，能够十八岁生日当天就离开魏家，再也不联系，她不会考虑血缘关系，这就可以看得出来，她不是常人。第二，她的专业课和其他的学生都不一样，一部分是大三的专业课，按照进度，恐怕会提前毕业，大一的两个学期成绩都是创纪录的。这种人可以说是天才，天才从来想法和一般人都不一样，心性很坚定，不会强迫自己去少数服从多数。道德绑架说到底只能够绑架住那些意志不坚定的，魏明萱的成绩好到可以直接去a国任意一所学校，做这些没必要。”
安若晴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不然她也不会在做透析的时候晕过去，只是心里多少想要进行最后的尝试，魏明萱的肾脏她实在太想要了。
“你冷静一下。”安母说道，“早点想别的办法，让魏正阳去查查其他的肾源，去想办法，时间晚了，还不知道这事会连累到霍家几分，如果伤筋动骨了，恐怕霍少不会帮忙。要是只靠着魏家，成功概率有点小。”
安若晴不甘心地点点头。
只是……安若晴想要更换路线，还是要依靠苏渺渺。
但是苏渺渺的心思不在安若晴这里，苏渺渺知道了华光的事，她心心念念都是霍风凌，而且让魏正阳也陪着她去活动门路，根本顾不上安若晴的事。
苏渺渺最后一次来看安若晴，对她说的是“阿晴，等到这件事解决好了，华光重新开张，就好了，你现在的病也没有到极速期，现在重要的是风凌的事。”
安若晴的表情一瞬间有些扭曲，新闻里说得很清楚了，华光这是督办大案，“渺渺，这案子是入了国家的视线，没什么好办法的。华光的事不可能了，我的病……”
苏渺渺还没等着安若晴说完，就打断了她“你怎么这么自私？！”苏渺渺的眉头皱了起来，“为了你的事，风凌废了不少功夫，正阳哥哥也是，我们都为了你忙来忙去，现在轮到了风凌，你就直接说没什么办法。事在人为啊，当时我们想要魏明萱的肾，你就是这样说的，现在轮到了风凌，怎么你就直接说要放弃？！”
“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是国家督办的案件，都上了新闻联播，真的不是小事。”
“难道你要换肾的事就是小事了？”苏渺渺摇摇头，“事在人为。阿晴，你是病人，我不想话说得太重，但是你刚刚的话，太自私，太让我难过了。”
她霍得一下站起来，“我先走的。正阳哥哥，你过来一下，我还有事要麻烦你。”
苏渺渺说什么，魏正阳就做什么，明明仪器已经哔哔哔响了，他们谁也不看一眼，还是医生听到了监控的声音，大跨步推开了病房的门。
安若晴被苏渺渺的天真气得够呛，让她生气的是魏正阳也跟着离开了。
安母是跟着医生一起进来的，等到医生重新调整好了仪器，交代让病人的情绪不要大起大落，安母连忙点头。
安母没去问，就知道女儿刚刚的谈话不顺，她叹了一口气，“正阳不肯帮你？”
安若晴没好气地说道，“忙着霍家的事。”
“那可不太好。”安母说道，“还是找魏先生好了。”
安若晴的表情有些犹豫，她知道母亲要用当年她未成年就和魏正阳上床的事做文章，但是如果到了这步，就是确定要和魏家撕破脸。
“你放心，只是让魏先生开始行动起来，不会闹到那么僵的。”安母说道。
安若晴点点头。
本来按照诊断，她的肾脏撑到二十岁没问题，或许是和苏渺渺在一起，老给她收拾烂摊子，她的肾脏虽然没有到急速期，也要尽快想办法换了。
宁蓁蓁只是把私家侦探关于华光的消息递给了沈孟，国家介入了之后，安若晴凝聚的移肾小联盟就被冲击散了。
苏渺渺和魏正阳想办法打听霍家的事，魏斌也被安家人缠着要钱，安家人是笑里藏刀，话里的意思很简单，要是不想让魏斌有案底，最好是给钱。
当年虽然没有报案，证据都保留了，而强奸案，只要报案，就会受理。
魏斌只能把最后手里的铺子和首饰卖掉了。
算起来，当时亡妻留下的那些遗产，一部分当时还贷款卖掉了，一部分用于扩大云开集团的产业，可惜至今没有收回本，云开的摊子铺大了，成了大而不能倒的公司，发展尴尬，剩下这一小部分，本来是作为最后的手牌，现在也只能够给了安家父母，让他们想办法去给安若晴找肾源。
苏琴伸手给魏斌揉了揉眉心，还是温声细语一派天真，像是替涨幅想办法一样说道“其实明萱现在的公司做的很不错，我常去的美容院，都用的是天丰药业的医美面膜。”
魏斌听到苏琴这话就烦，“行了，云开还不如她的天丰，你是这个意思对不对？”
“我不是这个意思。”苏琴被魏斌一凶，眼泪都落了下来，“我只是看你烦恼现金流，想要替你想想办法。毕竟明萱是你的女儿，你找她要钱的话，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我也是关心你。”
魏斌看到苏琴落泪，又少不得哄她，只是心里很是烦躁，忽然想到了亡妻，当时云开没有现金流，有亡妻能够想办法，云开在亡妻还活着的时候一直发展的很不错，后来就渐渐有了衰势，而现在苏琴只能够拖后腿。
为了要到价值不菲的商铺和首饰，已经和魏明萱划清了界限，魏斌拉不下脸为了现金流去求宁蓁蓁，他在心里想着，幸好安若晴的血型特殊，要找肾源恐怕很难，那些现金可以用于公司的周转。
“行了，和明萱都签协议了，现在她的公司再红火，也和我无关。”
不过，魏斌到底开始留意起来天丰集团。
他发现这家集团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三款面膜在国内的销量很大，而且已经开始了出口。
看上面触目惊心的数字，他的心里确实有些扭曲，想要把资金扒拉过来，只是想到了保险柜里的公证文书，他深吸一口气，云开又没有到绝路，他拉不下脸。
天丰能够做那么好，凭什么云开不可以？魏明萱还是他的种！
于是，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魏斌毅然决然也把目光放到了海外，把最后的现金流投入到了公司里。
步子刚刚迈出了一大步，就得到了消息，安家找到了肾源，过来要钱，同时，魏正阳被抓了。

第51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22
霍家这些年手段不太干净，正好是国家扫黑做专项斗争，苏渺渺带着挪用了公司钱财的魏正阳，直接就撞在了这张大网上。
魏正阳涉嫌贿赂公职人员，被抓了，而苏渺渺本身倒是没犯什么错，暂时被羁押。
只是……
看到了苏渺渺被抓。本来闷不吭声，怎么都不开口的霍风凌急眼了。
他为了苏渺渺当真做过一些事，那还是苏渺渺小时候和他做网友的时候。苏渺渺提到了以前被人排挤，他就让人毁了那个人父母的工作；以前的老师不喜欢她，他就打翻别人的饭碗；苏渺渺被偷了东西，安排让人剁了那个小偷手指……
苏渺渺没想到还是网友的时候，霍风凌就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感动的一塌糊涂。
苏渺渺放了出来，哭着求到了魏斌面前。“魏叔叔，你救一救风凌啊。”
苏渺渺自己没有任何的能力，之前可以求的是魏正阳，魏正阳被关了之后，只能求助魏斌。
魏斌重重的巴掌打在了苏渺渺的脸上，“你毁了正阳，还不够吗？”
“可是，可是正阳哥哥和风凌是好朋友啊！”苏渺渺捂着脸，不甘心地说道，“霍家只要没事，我们这是雪中送炭啊。”
苏渺渺觉得自己说话也俗气了，但是没办法，如果不用这些俗气的理由，魏叔叔不会帮霍风凌的。
苏琴捂着女儿的脸，有些心疼，她泪眼婆娑对着魏斌说道“是啊，风凌是霍达的独子，肯定不会有事。我们这是雪中送炭。”
这分明是给魏家送命！
魏斌捂着胸口，已经在开拓海外市场上砸了那么多钱，结果魏正阳挪用钱，现在那笔资金被封存，在结案之前不能返还。
按道理如果资金来源正当，这笔钱是可以还回来的，但是，问题就出现在但是上。
魏正阳因为害怕之下，说了云开逃税的事，这笔钱暂时不能还回来不说，如果清算税，再进行罚款，这笔钱恐怕都不够赔付，更何况，霍家的案子一日不结，这钱就一日不退。
本来经受了太多的打击，魏斌已经快到了崩溃的边缘，再被苏渺渺胡搅蛮缠让他去救霍风凌，魏斌直接昏了过去。
魏斌这样昏过去，魏家是兵荒马乱，连忙把人给送到了医院里，魏斌是脑溢血，立即需要手术，苏琴颤抖着手给魏斌签字，心里慌得厉害。
魏斌送来的医院，也是安若晴所在的医院。
安家人本来是讨要资金，在遇到了魏家这个状况，顿时事情就难办了。
霍家的话，从苏渺渺那里就可以判断出来，现在要对霍家清算，肾源的钱，只能够依靠魏家来出，但是现在的魏家，马上要面临税务局的查账，估计要有大额的补税，那笔挪用的资金暂时也不能返还给魏斌，魏家这个档口拿不出钱，魏斌把云开集团看成了命根子，根本不舍得让公司破产。
在一团糟的局面里，苏渺渺在安若晴的床边痛哭起来，“阿晴，你说我该怎么办？”
安若晴的表情里也有些绝望，好歹魏正阳还活着，霍风凌也是活着，而她换不了肾的话会死的。这个时候根本顾不上哄苏渺渺，自己也抹着眼泪。
安若晴还不敢哭得太悲伤，怕让她本就已经开始脆弱的肾脏，早早拿到死刑通知书。
安家人很清楚，如果这样拖下去，魏正阳已经有了案底，等到魏斌清醒过来，可能直接不去管当年的强奸案，而不给安家钱。
看到安若晴失去了分寸，安母下定了决心，哄着苏渺渺别哭了，“现在有一个办法可以救霍风凌。”
“什么办法？”苏渺渺听着苏琴说，要把魏明萱请过来，她心里不太愿意，就连忙问道。
安母说道“你把你妈请过来，我和她说说话。”
安若晴等到苏渺渺走了，问道，“妈，有什么办法？”
安母的声音里带着决绝，“你放心，我肯定帮你拿到这笔钱。”
安母和苏渺渺说得是可以救霍风凌，安母面对苏琴，就直接不客气了，“霍风凌没救了，我这次想说的是苏渺渺，她惹了大祸。”
苏琴本来就是没有经历过风浪的菟丝子，自从魏斌去做手术，眼珠子就一直是红的，这会儿更是慌乱得不行，泪水大滴大滴地往下落。
安母只见过苏渺渺，但是从她说得话，就猜测出来苏琴的性格，见到苏琴的时候，先发制人，直接数落起来了苏渺渺的几个罪状，得出了结论，“渺渺也十八岁了，这孩子生得好，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他找到合适的对象联姻，好抢救下来云开集团。”
苏琴连忙说道，“可是，渺渺不是他的女儿。要是联姻的话，可以让魏明萱啊！那是他的亲生女儿。”
“魏斌养着你，从法律上来说，就是苏渺渺的父亲。”安母说道。
“我去求魏明萱。”苏琴慌慌张张地说道，“天丰药业现在发展的很好，只要天丰药业愿意出手，把天丰的那个面膜给卖给别人家，肯定就够了，那个面膜很火的。”
“你觉得现实吗？”安母毫不留情地说道，“如果要是魏明萱愿意出钱，魏斌根本不会上火成这样，当年的事我也从阿晴那里知道了一点，为了亡母的遗产，撕破脸了吧，搞不好也签了断绝关系的文件。”
苏琴的眼泪簌簌往下落，“那总是父女之间的天然血脉联系……”
“如果你要是觉得真的求得动她，早就给她打电话了，不是吗？”安母下了猛药。
苏琴不再说话，只是用手捂着脸哭泣。
“我让苏渺渺喊你过来，是想要给你一条活路，给苏渺渺一条活路，还有给阿晴一条活路。与其去求魏明萱，不如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苏琴含着泪，不解地看着安母。
安母轻声说道“只要把云开申请破产，里面的现金流套现出现，就有钱了，可以给魏正阳活络门路，可以给一笔钱给苏渺渺傍身送她出国，还有给阿晴换肾。魏斌的话还能留一部分。”
苏琴一开始是拒绝这个主意的，凭什么这些钱还要给安若晴。但是安母说服了她，还承诺只要是给阿晴换肾了，当时保留的那些床单，还有卫生纸，都可以给苏琴，甚至录一个视频，表示当时并不是强奸，承诺不会因为这件事送魏正阳去监狱。
“你也算是解决了正阳的一个根子问题，魏先生会理解的。”
“还有公司倒闭了，只要有钱，还可以东山再起。”安母继续说道，“魏正阳跟着苏渺渺胡闹是真的，魏先生会觉得魏正阳不成器，更会觉得苏渺渺是挑起一切的纷争。最关键的是，苏渺渺也是让霍风凌入狱的关键，霍家就霍风凌一个儿子，会对苏渺渺做什么，谁也不知道，我觉得有钱，你可以把苏渺渺送出国。”
苏琴心中悚然，正是这个道理。
霍风凌因为苏渺渺入狱，魏正阳也是，魏斌被苏渺渺气得脑溢血，所有的事都与她女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苏琴最终被安母说服，在魏斌还没有恢复语言功能的时候，让他签下了委托协议，全权授予她处理云开的事，和安母一起把云开破产了。
宁蓁蓁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一场闹剧，她拿到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去欧阳女士的实验室进行学习。
欧阳女士去年拿了世界级别的生理和卫生奖项，京都大学有个名额可以过去她的实验室里学习。
看过欧阳女士的论文，实验室也组织学习过，但是这次不一样，是可以看到第一手的资料，甚至可以直接近距离的了解她的实验思路，还有许多的实验细节。
机会难得，而且这个实验室是高级别的保密实验室，在安排好了天丰集团的日常业务，和沈金霖告别了之后，宁蓁蓁就进入了这个实验室。
在过年前夕，宁蓁蓁签订了保密协议，脱下了实验服，扑入到了前来接她的沈金霖怀中。
沈金霖把人抱起来，他不喜欢体育，但是坚持锻炼在这一刻派上了用场，他轻轻松松地把女友抱起来，红着脸克制地亲了亲她柔软的唇。
旁边还有其他过来实习的学生，好奇地看过来，见到了这一幕，发出了虐狗的呼声。
沈金霖把宁蓁蓁放在地上，他的耳根已经是红得快要滴出血。快速拉着她到了无人的角落里。
半年的时间，真的很想她。沈金霖把她紧紧抱着，把头搁在她的肩膀上，好像把小姑娘嵌入到他的躯体里。
他的碎发蹭在了宁蓁蓁的耳朵还有脖颈上，让她恍惚间觉得像是一只大狗狗在撒娇。
抚着他的背，把自己的手塞入他的手里，让那只大的手紧紧裹住了她的手。
今天是冬日里难得有太阳的日子，巷子里半是明媚半是阴影。
四下无人，只有略有些冰凉的风。
来之前刻意吃了草莓味道的糖，把那浓郁的草莓香气也让他的小姑娘品尝。
站在巷子里的阴影处，本来是有些冷，因为草莓味的吻身上热了起来。
温柔、缱绻，他怎么都不肯停止分享草莓。
一直到呼吸灼热起来，才停下。
从无人的巷子里走出来时候，沈金霖脸上红红的，垂着头羞涩的像是被调戏的小媳妇，而宁蓁蓁笑眯眯的，活像是她把人拉着入了无人巷子里，做些羞羞的事情。
拉着她的小郎君，坐高铁回京都啦。
在高铁上简单说了她的作息，实验室的具体内容是不能透露的，他也说了他乏善可陈的研究所生活，接着就说到了霍风凌入狱，上了失信名单，霍达的消息现在在网络上是一片空白，目前恐怕是清算中。
“魏正阳被关了几个月，前段时间放出来的。”
“咦？”宁蓁蓁不知道为什么还会有他的事，听到了沈金霖解释，才知道是受贿的罪名，为了给霍风凌走关系。
这是苏渺渺的锅啊。
宁蓁蓁听着沈金霖的话，想着魏斌的震怒，他的入院，苏琴背着他把云开破产了。
沈金霖说着说着，就发现，宁蓁蓁靠着他的肩膀睡着了。
魏家的事情搅合来搅合去，牵扯到了安家又闹腾了很久，她听得睡着了也正常，毕竟欧阳女士能拿到这个奖项，据他了解，实验室的章程管理很严，她这段时间也累着了。
他把人放到了腿上，解开了外套披在宁蓁蓁的身上，在外套下，本来要收回手，忽然被柔软的手攥住。
沈金霖先是一愣，脸上就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容来，他侧过头看着飞速后退的雪景，车窗上朦朦胧胧有他的侧脸。
影子模糊，看不清全貌，只是看到嘴角翘起愉悦的弧度，那抹弧度根本无法放下。

第52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23
魏正阳在进监狱之前，他是被自己感动了，觉得自己为了苏渺渺付出了许多，等到真的进入到了监狱里，他每天都盼望苏渺渺过来探望自己，结果别说是苏渺渺了，没有任何一个人过来探望他。
监狱那种苛责刻板的日常没有击垮他，击垮他的是，那种无穷尽的寂寞。
苏渺渺没有来，苏琴没有来，魏斌没有来，安若晴……甚至他厌恶的魏明萱也是，他祈求魏明萱过来探望自己，每次别的狱友都有人来探望，他永远没有人找，像是被全世界抛弃。
从那个时候开始，魏正阳开始后悔，他已经和安若晴谈恋爱了，为什么要为了苏渺渺的男友进监狱。
魏斌不来探望他一定是因为很失望吧，云开集团是在关键期，他却挪用了公款。
但是那个温柔善良的苏琴为什么也没有来探望？还有苏渺渺呢？他为霍风凌进监狱，她根本不来探望？还有安若晴，为了她的肾脏甚至去了魏明萱那里，为什么安若晴也不来。
魏正阳一开始也是怨恨魏明萱的，后来他所在的牢房里，新来了一个佝偻背的老人。
“老王头哪儿是老人啊，他就是缺了个肾，捐给他儿子了，结果儿子还是死了，就拿着刀捅了医生进来的。他才四十多岁。”
“老王头就是活该，医生多不容易啊，都说劝人学医天打雷劈，没医生，还看个啥子病。”
“是因为儿子死了，所以大受打击吧。”魏正阳看着斑白头发的老王头，感慨说道，“也挺不容易的。”
狱友没好气地说道，“你这个人有病吧，他儿子重要，医生也已经尽力了。”
“老王头就是因为少了个肾，老成这样的。阴天下雨的时候，还要去要止疼片，难受呢。而且止疼片还不能多吃，因为对肾不好，很多时候干熬着，发疼的时候，叫得那叫做瘆人。”
那天正好半夜里下了小雨，老王头半夜叫得哀哀切切，被人警告了之后，离得很近的魏正阳还可以听到对方压抑的呼疼声。
伴随着这样的声音，魏正阳夜里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他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
明萱高三那年，毫不犹豫就同意更换母亲的遗产，父亲轻易地拿下了商铺和首饰。
等到高三结束之后，魏明萱没考上京都大学，而是高考失利，安若晴的成绩去了一本，苏渺渺和魏明萱都去了不太好的学校。
魏明萱和秦邵然订了婚，他还是和安若晴在一起，安若晴的肾病发了，在梦里，明萱一样不愿意捐肾，但是霍风凌联系好了华光医院，他和冷战的魏明萱求和，同意了吃饭，他在饭里下了安眠药。
亲手把她送入到了手术室，他们在外面等着，等着安若晴获得新生，苏渺渺，他，秦邵然还有霍风凌，他们庆祝安若晴的新生，在病房里定了一个很大的蛋糕。
安若晴的笑容苍白虚弱，整个人又像是闪闪发光，用一种信赖的眼神看着他。
那种眼神，让他觉得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至于说魏明萱，她醒来了之后就要见他，让他从快乐的庆祝派对里走出来，他当时不耐烦地说道“不过就是一个肾，你没了肾脏也没什么，安若晴可是会死的。”
魏明萱脸色苍白，眼珠子都是发红的，因为做手术，一直没有喝水，苍白的唇瓣起了皮，“我当时是因为你要和我求和，所以我才和你吃饭，你是不是我哥？！居然给我下药，直接把我送到医院里来。苍天啊，肾脏需要配型，这是常识，而不需要做检查就直接挖了我的肾！根本就是图谋已久的，是阴谋，而你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查，直接挖我的肾。你疼爱苏渺渺，我生气都不可以，还要为了她的好友，挖我的肾，我不能接受，我恨你，魏正阳，你不是我哥，我恨死你了！”
他在梦里觉得魏明萱像是一个疯子，一个肾有什么关系？还有一个肾，而且无忧无虑的千金大小姐，一个肾也可以活得很好。
或许是因为魏明萱的情绪太激动，养伤没有养好的情况就强行出院，他觉得魏明萱不识趣又讨厌。
最后魏明萱死了，或许是因为出院太快，导致了伤口感染去世。梦里的他心中有些难过，但是很快就被苏渺渺安抚好了情绪。
苏渺渺的眼眶含着泪，整个人像是天使一样，在他的心中镀上了一层光华。
“毕竟活着的人更重要，正阳哥哥你不要太自责，这不是你的错。”
“当时真的是没办法，阿晴没有肾的话，会死的，虽然明萱姐姐已经去世了，我还是要公证的说一句，明萱姐姐不对，她不愿意就是断了一条生命。”
“阿晴会带着明萱的肾活下去的，你和阿晴在一起，就等于永远和明萱姐姐在一起的。”
他就忘了魏明萱，和安若晴很快活的订婚结婚了，对了，他和安若晴生了一个儿子。
苏渺渺和霍风凌生了女儿，像极了苏渺渺，他当时就想，如果自己和苏渺渺少了缘分，要是儿子娶了苏渺渺的女儿就好了。
安若晴温柔体贴地主动提出了这个建议，霍风凌有些吃醋，但是苏渺渺高兴地宣布要给他们定下娃娃亲。
……
魏正阳是从梦里惊醒的，一夜过去，老王头还是哀哀切切叫着。
“有完没完啊。”旁边的人抱怨着。
魏正阳的记忆如同潮水一般退去，捏了捏太阳穴，其他的事都已经忘了，就记得好像成功挖了魏明萱的肾，对方虚弱但是砸入心中的那句“恨你”，还有那双红得滴血的眼珠子。
在梦里，他似乎一丁点愧疚都没有，或许有也很快消退了。
从那天开始，魏正阳一想到魏明萱，心中就浮现出那双通红眼珠。
他好像真的挖过她的肾一样，他甚至有些害怕听到魏明萱三个字。
出狱了之后，发现家里一塌糊涂，居然从别墅里搬出来了，换成了小洋楼，等到了家里，父亲更是坐在轮椅上，苏琴也没有了过去的优雅，像是老了很多，不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状态。
他们见到了魏正阳是惊讶的，又是恍然，似乎才意识到他回来了。
魏正阳“我回来了。”
苏琴讨好地笑了笑，“你回来了！”
之后魏正阳才知道，继母背着父亲签订了破产协议，拿到了钱一部分给了安家，一部分给了苏渺渺，苏渺渺去了a国。
父亲被气得中了风，现在呜呜咽咽说得话，也就只有苏琴听得懂，父亲一开始是愤怒的，等到后来就接受了现实，他需要有人照顾，而且现在这个样子，也无法再掌权云开。
苏琴有些小心翼翼地拿出了安家给的东西，“就当做是破财免灾，起码不用担心再坐牢了。”
魏正阳收下了那些东西。
“还有你妹妹明萱……”
魏正阳的手背都迸现了青筋，他不想听关于魏明萱的消息，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深吸一口气，“怎么了。”
“去了一趟京大，她好像在保密实验室，一直没有碰面。因为保密级别很高，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出来。”
魏正阳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了这个消息反而松了一口气，“以后不用去找她了。”
“可是……”
魏正阳毫不犹疑地说道“保险柜里有断绝关系的法律文书，她都进入保密实验室了，到时候闹了，问题多着。”
苏琴唯一一次大胆就是被安母说的让云开破产，现在魏正阳出院，又性格胆小了起来，唯唯诺诺，听魏正阳的话行事。
没有了云开，失去了富二代的光环，又有案底，魏正阳的日子并不太好过，幸好还有一部分钱，缩衣节食过日子。
魏家人不去听安若晴的消息，还有苏渺渺的消息，尤其是苏渺渺，拿了那样一笔钱，或许在a国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苏琴是这样盼望的，是这样希冀的。
魏正阳却有些希望苏渺渺过得不太好。
因为那个梦，加上因为苏渺渺的事入狱，而苏渺渺不过来看他，心中的情愫已经被斩落。
在a国
天丰药业的三款销量爆表的面膜，让这家公司在美妆行业开始正式进军。并没有止步现有成绩，天丰药业下半年又推出了冻干粉，被人称呼为小蓝瓶。
费谢尔史密斯在新品上市的时候，还拿下了美洲市场的经销权。在华国上市的时候，a国同步上市。
苏渺渺就是在a国，从秦邵然的手中拿到了贴了产地华国的面膜和冻干粉。
当时本来很高兴，看到了是天丰药业的产品，直接让小巧的玻璃蓝瓶坠落到地面上。
“怎么了？”
秦邵然本来在做小组的作业，听到了动静就问苏渺渺。
秦邵然在a国念书没有想到还会遇到苏渺渺，在知道了霍风凌入狱之后，秦邵然心中的爱意再次死灰复燃。
他收留了苏渺渺，甚至在发现苏渺渺有了孩子之后，还表示愿意做孩子的父亲。
苏渺渺的语气委屈，“这是天丰药业的。”
“我知道，听人说孕妇可以用，所以特地为你买的。”
孕期因为体内的激素紊乱，苏渺渺脸上生了许多的痘痘，秦邵然特地为了她打听出这款天丰药业的产品不错，特地买的。
“这是魏明萱控股的公司。”苏渺渺的嘴巴撅起来，“我不喜欢。”
怀孕之后身体浮肿，脸上还有痘痘，以前看起来娇憨的表情，现在很丑。
秦邵然忍不住别开了眼，“有用就好。”
苏渺渺眼泪汪汪地说道，“明明天丰药业那么有钱，为什么不能帮助风凌？”
本来苏渺渺在异国他乡，她的英语就糟糕透顶，只能把那些话和秦邵然说，现在想到了有家不能回，和心爱的人隔着监狱，就絮絮叨叨和秦邵然说着话。
秦邵然只能够耐心的听着，哄着苏渺渺，一直到手机铃声响起。
他是在线连线，在语音房间里做小组作业的，因为他长时间不在线，那边不再容忍秦邵然。
“q，十分抱歉，我和ariana都决定小组作业我们两个人完成就好。”
秦邵然一听到这个话，连忙说道“charles，我现在立即就可以连线，麻烦我和你还有ariana道歉，请原谅我，等到小组作业完成之后，我请你们吃大餐。”
“q，非常抱歉，我这边是负责通知你，ariana已经给导师写邮件了。”
秦邵然脸色难看地挂断了电话。
“你有没有听我说话！”苏渺渺的语气有些激动。
“够了！”秦邵然深吸一口气，“我的小组作业……”
苏渺渺的表情有些不可思议，“作业重要还是我重要？”
“小组作业我被踢出去了，这个成绩很重要，渺渺，为了陪你，我的专业课已经落下了很多，这门scarlett的课再落下，我可能就要留级了。”
“你就是嫌弃我。”苏渺渺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她本来怀孕就容易胡思乱想，现在秦邵然吼她，她心里就更受不了了。
以前的苏渺渺只是哭，现在的苏渺渺还砸东西。
偏偏她刚到a国没多久，苏琴给她的钱就被人骗走了，如果不是遇到了秦邵然，还不知道会不会沦落到红灯区那种地方。
或许是一天天消耗了秦邵然的耐心，两人终于大打出手，结果被a国的房东打电话报了警，进了警局。
苏渺渺因为怀孕，秦邵然被抓起来。
等到秦邵然要被判刑，苏渺渺这个时候才慌了，她在国外只能够依靠秦邵然，如果对方被抓起来，她怎么办？
只可惜，苏渺渺后悔已经晚了。
秦家人知道了秦邵然被抓，连忙到了a国，这个时候遇到了大肚子的苏渺渺简直就是震惊的。在律师的陪同下，见到了秦邵然。
秦邵然看到了父母斑白的头发，带着手铐眼里也是后悔。
“你怎么和她搅合在一起了？”秦母的语气有些激动，眼泪大滴大滴往下落，“你知不知道，她就是个祸害头子？！霍家现在不行了，为了这个女人，魏斌被气得脑溢血，后来又中风了，还有云开，魏斌一生的心血都被苏琴给弄的破产了，魏正阳入了监狱，现在又是你……”
秦父搂着妻子，对着秦邵然说道，“你别太激动，外面还有警察。”
秦邵然在被抓的时候就开始后悔，现在看到了母亲的眼泪，后悔攀登上了顶峰。
“爸、妈，我错了。”
“魏正阳已经出狱了，我会联系他，让他……”
“不要。”
秦母的眼里说不出的失望，声音颤抖“你还护着那个女人！”
“不是的。”秦邵然连忙解释，“别忘了还有苏琴，苏渺渺是她的亲生女儿，她肯定不会不管她，只需要……不管苏渺渺，让她在a国自生自灭就好。”
秦邵然舔了舔干涩的唇瓣，眼里有些冷漠的厉色，“她刚到了a国，身上带的钱就被骗走了，听她说，魏家应该是搬家了，联系方式都变了，她不怎么会英语，现在又是大着肚子，甚至不需要出手，她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秦邵然现在发现，苏渺渺就是蔓生的菟丝子，不是生物学里的互利共生关系，而是寄生在营养物上。她从男人身上汲取养分，从霍风凌到魏正阳到自己，因为苏琴的存在，还变相从魏斌身上汲取了养分。
只要断了联系，她接触不到苏琴……前三个人，她本来就无法再次汲取养分了。
秦邵然说了这些，看着父母，以为父母会觉得自己太狠，反而从父亲的眼里看到了欣慰。
“你这样做得对。”秦父说道，“魏家的话，现在都是魏正阳做主，因为他的案底有点困难，我回国了之后，会让他们离开京都。”
秦父听到了儿子对苏渺渺的那些描述，他要彻底苏渺渺一个人留在a国。
秦母的眼底也有些恨意，儿子这一次入狱，算是留了案底，幸好不像是魏正阳那样，因为没有公司，还需要找工作。深呼吸，想着魏家，就觉得儿子能醒悟也不错，起码今后还有公司可以给儿子继承。
说完了苏渺渺的事，就是交代这一次入狱的事，他们带了钱，希望可以让秦邵然被假释，同时学校那边也去交涉。
探望的时间有限，苏渺渺在外等着，看到了秦家父母就迎了上去，怯生生地说道，“秦邵然怎么样？什么时候能放出来？”
秦父冷漠开口，“你放心，回去等着吧。你还有孩子。”
苏渺渺松了一口气，还想说什么，结果对方父母就离开了。
有些懊恼，本来还想和秦伯伯打听一下霍家的事呢，看看秦伯伯能不能帮忙。
苏渺渺现在还有心情考虑霍风凌的事，在接下来的日子，就只能考虑自己了。
秦家花了很多钱，让秦邵然假释，她住的出租屋直接单方面秦家给解约了，她被赶了出来。
因为秦家的律师让她签订了一个书面的说明，上面写的是苏渺渺的全部物品都是由秦邵然，苏渺渺被赶出出租屋的时候，只有一声衣服，甚至手机都无法携带。
被假释了的秦邵然暂时还不能回国，但是家里已经开始着手给他买野鸡学校的文凭，给他报了国内的ba班。
等到秦邵然离开a国之前，再也没有见过苏渺渺，就是断断续续听过苏渺渺的一些消息。
似乎有人说她跟了一个黑人，又有人说在红灯区见过她。
还有人……

第53章 三个大佬心尖宠（完）
宁蓁蓁这辈子的成就很高。
在大三的时候提前毕业，用三年时间读硕士和博士。
按道理硕博连读少有人有这个时间就可以读完的，但是宁蓁蓁不一样，她一直努力的第一款特效药在她博士期间有了阶段性的成果，上了《科学》杂志。
a国的时代周刊给了她头版头条，直接预测在十年内，她的成果可以让华国拿到第二个生理学与医学奖项，可以说是欧阳女士第二。
宁蓁蓁对中医的理解远超这个年代的人，她的特效药的切入点是黄连素。
国内的报刊头条选择了一张很有趣的照片，是欧阳女士握住了宁蓁蓁的手，背后了一根熊熊燃烧的火炬，像是一种精神的传递，一种信念的传递。
欧阳女士研究的是青蒿素的应用，而宁蓁蓁曾去过欧阳女士的实验室，甚至欧阳女士还问过宁蓁蓁，是什么原因，让她选择黄连素。
“是因为欧阳女士的得奖。”宁蓁蓁在采访里的时候，提到让她开始这项研究的初衷，“在青蒿素的应用上，让我想要追随她的脚步。中医被称为是经验主义的科学，有些药物因为处理的问题，虽然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又重伴随不同的后遗症出现，例如肝脏的问题，肾脏的问题，我想用科学的方法去把这些因为炮制药材出现的老问题解决掉。”
炮制过后的何首乌有强肾黑发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炮制好，可能用量就会让人肾衰竭，还有蒲公英、鱼腥草很多的药材都存在这样的困境。
“马上要考试了，过来打卡拜学神小姐姐，保佑不挂科。”
“嗷嗷嗷，超爱明萱小姐姐，每次她的采访我都不会错过，她提到了中药，脸上都是泛着光，好自信。”
“如果在古代，魏明萱小姐姐肯定也是一代神医。”
“妈妈问我为什么跪着看采访！给学神小姐姐跪了，京都大学里最快本硕博毕业的学生吧，超过了她老公。”
“超过了她老公 1，嘻嘻嘻，其实以前我是沈金霖的颜粉，自从见到了沈金霖的老婆，我就倒戈了，沈金霖是我的墙头，魏明萱是我的心尖宠爱！”
“要说起来，沈金霖也是学神小哥哥，虽然长得很帅，穿衣也挺时尚，就是看到他，我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就是技术宅。”
“2333333333，我看过沈金霖的一个专访，楼上的肯定没有看当年沈金霖的照片，就是标准的工科男，格子衬衫有时候带着蓝光眼镜，那照片简直了……要追魏明萱小姐姐的时候，才改变了路线吧。”
“呜呜呜，这个神仙颜值我爱了，而且是纯天然！娱乐圈都没有这样的颜值，没有打过针，没有注射乱七八糟的东西，没有动过刀子，肯定可以做各种表情，跪求小姐姐来娱乐圈演戏啊，娱乐圈的钱超多的！”
“楼上脑子进水了吧，有这种头脑的小姐姐，让她进入娱乐圈？黑人问号脸。”
“以前的时候，科研界提倡的是发光发热，钱跟不上，现在已经好多了好不好，光这个研究，就有各级的奖金，还有政策扶持。最关键的是小姐姐根本不缺钱！！！楼上难道忘了，天丰药业就是小姐姐绝对控股的产业吗？它家的面膜，小蓝瓶、小粉瓶你不用吗？冲鸭，我上次的面膜用的差不多了，正好再买一点，支持小姐姐的产业，让她有充足的资金去研究特效药。”
“想到了天丰药业的美妆产品，我就哭笑不得。小姐姐有个采访说道，她一直目标是做特效药，但是特效药太花钱了，每当她没钱的时候，就会想办法做美妆产品，可以用美妆的钱，来填补研发的漏洞。我当时看到了视频的感觉是……做得好！多缺钱，多出新产品，我挥舞着钞票，来吧，天丰药业，夺走我的小钱钱，我可以的！”
“什么视频，我居然没有看过。我是无意之中看到的，等会都补一下，这个小姐姐很有个性啊，我是学医的，国内居然还有默默要做特效药的公司？出乎想象。”
“从隔壁视频过来的，我以前不爱用天丰的产品，我比较喜欢用r国的东西，总觉得国内的东西让我有点不放心，特效药这个事，让我有点感动，我也支持天丰的产品试试看。”
“用r国的东西，我也是醉醉的，我就在r国留学，r国的美妆大赏，几乎被天丰的产品屠榜了，以前是帮国内的朋友带r国的东西，现在早就反过来了，r国的朋友让我帮忙带天丰的产品。”
网友的发言是活跃的，发散的，从宁蓁蓁的颜值、学生时代的成绩、科学成就、私人感情生活，最后又回到了她的事业上。
基本上她的生活轨迹也和网友议论的差不多。
和沈金霖一起约会逛街的时候，遇到过星探，她都拒绝了，缺钱了就折腾一下天丰药业的美妆研发，没必要浪费时间去拍电视剧或者是参加综艺节目。
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和沈金霖结婚了，沈金霖业余的时间黏着她，但不代表，他想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养孩子。
两人的事业心都很重，在这种情况下，就约定好不要孩子，在各自领域的事业上奋斗终生。
结婚以后，是短暂的硕博阶段，做黄连素方向，阶段性成果发了文章，让她提前毕业，其实毕业和不毕业对她来说没什么区别，刚开始跟着沈孟教授做过一段时间项目，后来都是她自己的独立课题，做黄连素的研究。
曾经去过欧阳女士的实验室，给了宁蓁蓁启发，她在天丰的实验室就是仿照欧阳女士的制度，只是强度上要弱一些。
特效药的其中一款就是黄连素的应用，虽然申请了国家项目基金，但是钱不够，她就通过做美妆的资金来反哺特效药的制作。
现在黄连素的第一阶段出了成果，就不需要宁蓁蓁砸血汗钱了，国家做了80的成本负担，最后这项药如果研发出来了，定价也是国家主导，利润让给天丰的并不多，但是这部分的利润……它免税，免税之后，这就是净利润，就会很可观。
宁蓁蓁的论文发表，也给了天丰的研发组强烈的信心，同时也有更多的科研人员伸出了橄榄枝，想要参加这个项目。
已经出了论文，有国家的专项资金，项目的成功就在眼前，一旦成功甚至可能会名扬万代，名利双收。
以前做黄连素的人员，经过了国家的筛选，补签了效力更强的保密文件，新入项目组的人，经过严密的背景调查，也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有新的研究人员，而且这一批科研人员的履历更为亮眼，给天丰的研发组注入了强心针。
在宁蓁蓁三十岁那年，特效药出来了，不说是华国，整个世界的医药界都被震惊了。
在黄连素为主要成分的特效药问世前，以前是二甲双弧，等到二甲双弧无法发挥作用，就要注射胰岛素，黄连素的出现，要比二甲双弧的控糖效果更好，还能够起到让体内已经紊乱的糖代谢趋向正常。
研发资金足有千亿，因为针对的是二型糖尿病人群，这个患者的范围广阔，可以通过走量的方式压低成本。
原本长时间的特效药的亏损，预计在三年内就可以弥补亏损，以后更是天丰的摇钱树。
天丰上下都是喜气洋洋。
根据cell的最新研究，研究人员发现在禁食状态下使用黄连素可以显著抑制肿瘤生长，糖原合成酶激酶3β（gsk3β）在细胞中过度活化，促进细胞凋亡，其中2agsk3βcl1通路可能是治疗肿瘤的新靶点。但黄连素低糖联合治疗这一方案，在人体身上的安全性还需要进一步试验证明。黄连素的研究是我国魏明萱女士在……目前市面行的药物……天丰集团……
安家父母还有安若晴在看到了这个新闻报道，叹了一口气，难怪那个时候根本就无法见到魏明萱，更别提让她捐肾了。
为什么要再找魏明萱，就要从当年拿了钱说起。
当时从苏琴那里拿到了钱，安家就跑路了。
他们找到合适配型不是的华国的，而是同样是在亚洲的yn国，可惜那个人根本就是中介，等到收钱了之后，就告诉他们有肾，但是不是熊猫血，而是普通的o型血肾。
“哪儿有那么多的熊猫血肾，这个很年轻啦，也是一样用，这个人就是十六岁，为了买手机，很符合你们的要求。”
中介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意思是他们还占了便宜，这个人的肾很年轻。
安家人要被气疯了，再年轻有活力的肾，但是不配型有什么用？
让中介退钱是不可能的，中介表示再帮他们找找，等到安若晴的肾脏快坚持不住了，安家父母再次想到了魏明萱身上，然后就被人拦在外面。
他们被关了起来，还有专门的警察局的禁令，让他们不得骚扰魏明萱。
明明知道有一颗合适的肾，但是安若晴永远也得不到。
安若晴的肾不行了，但是还有透析这个办法，后来肾功能退化了之后，安若晴就是靠着透析苟活。因为透析也不能常做，她的身体一日日的衰败，现在心脏、小肠都有问题。
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难怪当时父母根本就无法接近魏明萱。
应该是已经进入了国家视线，这种特殊的搞科研人才，她要是愿意捐肾，国家可能还要让她慎重考虑，她本身就没意愿给安若晴捐肾，国家怎么可能会让他们闹？
荷荷……
安若晴的身体像是发出了拉风箱一样的声音，安家父母两人还在看着电视，想着魏明萱的成就，没注意到女儿的瞳孔失去了焦距，临近死亡。
同时在播放这个新闻的，还有金玉满堂包间。
这个包间里，正在举行圣罗高中xx级的第十二周年高中毕业的聚餐，本来新闻联播的播报是作为背景音，不知道是谁发现了天丰药业几个字样，连忙就把电视的声音给调大了，其他人都放下了碗筷，聚精会神看起了新闻联播。
等到消息播完了之后，一个叫做刘凤的女生开口说道“难怪她不来参加同学聚会，和我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阶层了。”
一个半秃了头的曾经做了许久副班长的周龙麟，慢慢吃了一粒花生米，才开口说道，“魏明萱这个级别的科学家，日常离开研究所都有专门的安保，怎么会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
刘凤就是普通的家庭妇女，还会在微信群里发女博士是灭绝师太这样的段子，她很难想象昔日高中同学的成就，忍不住说道，“还有安保？这么夸张？”
“一点也不夸张，这是国宝级的专家学者，刚刚的新闻没看到吗？要是研究成了，除了目前的降血糖的作用，还有抗癌的作用。再说了，平时在微信群里，你少晒点孩子，多看看说的有关于魏明萱的消息就知道了。”
晒孩子的刘凤咕囔着，“我家孩子多好看……”
“行了啊，这个聚会之前就说好了，不带对象，不带孩子，就是老同学叙叙旧。咱们继续说魏明萱。”
魏明萱虽然没有参加这一次的同学聚会，毫无疑问还是这个聚会的灵魂人物，说完了她上大学以后开挂一样的简历，就有人问老班，当年为什么她提前高考，消息瞒得那么死。
刘凤还有印象，直接说道“当时徐雯卿就说过了，是为了不刺激咱们，免得觉得落差大。”
说起来，徐雯卿本来高二以前成绩不温不火，高中的后半段忽然发力，在大学里还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专业，现在在国外进修。
班主任喝了一点酒，酒意上涌，也不由得想到了当年事，感慨一样地说道，“其实，只是对你们这样说，我当时见过了魏明萱的家长，帮着瞒的初衷是为了苏渺渺，魏斌和我说，不想太刺激这个孩子了。”
苏渺渺？
苏渺渺大学没有读完，忽然就失踪了，她的生母苏琴趁着魏斌得病，直接操作云开破产，破产清算的一部分资金给了苏渺渺，让她去了国外，之后班上还有人在微信群里发过消息，说是在a国见到了她，模样很是落魄。
魏明萱的成就可以说是传奇，在刚开始的时候，苏渺渺的成就更是传奇，一度是群里的风云人物。
因为圣罗高中是个卧虎藏龙之地，不少人家里多少有点钱，消息灵通，现在来聚会的，都是平时在群里挺活跃的人，当年都为苏渺渺的八卦震惊过。
苏渺渺和霍达之子谈恋爱，霍风凌啊，那可是赫赫有名的矜贵富二代，而且这也就算了，听人说，和魏明萱青梅竹马的秦邵然也喜欢她，还有魏明萱的亲哥哥魏正阳也是，最后魏正阳又和安若晴在一起了，一摊子复杂的男女关系。
刚开始让人惊叹，后面的发展更让人惊讶，霍风凌入了监狱，魏正阳似乎是为了霍风凌的事到处奔走，也犯了贿赂罪被关了起来，再然后就是魏斌中风，云开破产，苏渺渺跑到国外，这还有后续，去投奔了秦邵然，秦邵然在国外被关起来了！
当年的圣罗校草啊，居然在国外涉嫌暴力犯罪，也从大学里退学，秦家还给他改了名字。
群里有人会紫微星数的，说是掐算了，苏渺渺的面相本来是桃花开，结果生变成了桃花煞，原本应该是苏渺渺会旺她喜欢的人，成了桃花煞之后，凡是和苏渺渺交好的都会反噬。
所以和她纠缠最深的三个男人，曾经的矜贵无双的富二代之子被关了十几年，还要继续关下去；魏正阳被关了半年，听说出狱了之后喜欢喝酒，想要借酒忘掉噩梦什么，前段时间得了肝硬化，被割了一大半的肝；秦邵然和苏渺渺的关系最浅，也在国外留了案底，在国内改名。
“果然是邪门啊。”刘凤感慨说道，“也不知道为啥，也不够好看啊，和魏明萱站在一起，被比到了泥地里，居然三个很优秀的人都喜欢她，继父也疼她。”
“别说是男人了，还记得安若晴吗？也被连累得得了肾病，而且还是熊猫血，太难得了，也没办法找到合适的肾，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估计很难，如果只靠透析，也就只能活到现在了吧。”
班主任的手中拿着酒杯，重重放下。
班主任的脾气很好，现在任谁都看得出来，他有点不高兴。
周龙麟有些惊讶，“老班，怎么了？”
班主任本来不想说这些，但是听人可怜安若晴，他就直接开口，“咱们班还有一个熊猫血，你知道是谁吗？”
“还有熊猫血？”
“哇哦，有点难得，有大料！”
本来有点兴奋，但是看到老班还是不高兴，就把惊讶的表情收敛了一下。
“是魏明萱。”班主任捏了捏眉心，“当时安若晴得病了，苏渺渺直接找到了我，告诉我，能不能去和魏明萱联系，让她捐肾。”
这种劲爆的内情，如果不是班主任喝得有点多了，是决计听不到的，他们都问起了班主任后续。
大部分人都知道肾脏移植没那么简单，是要配型的，苏渺渺怎么就直接让人捐肾？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班主任就直接说了，前因后果说得是一清二楚。
魏明萱考出了高考状元，是他的骄傲，这辈子能够教出这样的学生，是他最为自得的事，对方高考之后，班主任也和魏明萱一直有联系，甚至还知道一点她家里的事。
知道她十八岁的时候，魏斌为了她手里的东西，变相把人赶出去，魏正阳也和她断交。
班主任因为这件事，很是为魏明萱不值，一直鼓励这孩子好好学习，用学习改善自己的生活，对方也真的做到了，所以看到这样孩子有这样的成就，班主任是最骄傲的。
因为觉得魏明萱的日子苦，苏渺渺那一次没头脑地让魏明萱捐肾，就让班主任很奇怪。
花了钱，打听出来安家一直在收集熊猫血的资料，贿赂医院的人员，拿到数据和安若晴配型。后来的事就更让人触目惊心了，苏渺渺忽然又不找他了，他还想办法和苏渺渺见了一面。
苏渺渺的性格很单纯，套套话就听到了苏渺渺说男友霍风凌有办法，只要魏正阳签字同意就好。霍家让班主任很忌惮，魏正阳同意这事更是让他揪心！还在查消息，后来就爆出了人体器官走私的事，霍风凌被关，还有魏正阳……他也算是对魏明萱放心下来。
所以，安若晴没找到配型，最后死了，是最好的结局。
甚至班主任还觉得，就算是熊猫血，有时候还是可以找到配型，而且安若晴又是慢性病，就是因为她心眼多，报应到她身上，所以一直没有配型。
班主任的事和其他的事都对上了，让人很是震撼。
原来，安若晴早早就盯上了魏明萱，难怪刚开始试图交好，后来老说，班上活动已经和魏明萱说了，她太傲了，不愿意参加什么的。
来了笨笨的苏渺渺，安若晴自己不管学习了，也要给苏渺渺补习，就是为了曲线救国。
安若晴的阴险让人感慨，最让人感慨的还是魏斌还有魏正阳。
“魏家人还真狠啊……”十八岁生日那天就把女儿赶出去，魏正阳也丝毫不担心妹妹的去向，疼爱苏渺渺，还为了苏渺渺的闺蜜，同意让魏明萱捐肾。
班上独生子女还是挺多的，不少人打了一个寒噤，庆幸自己没有哥哥。
不知道是谁感慨一样地说道，“他现在被割了肝，也算是报应吧。而且，还算是便宜他了，肝细胞有很强的再生能力，肝脏还可以再生。”
“那是正常的肝，肝硬化的够呛不行，估计肝功能只保留了一点点。估计和割了一个肾差不多的反应。”
“活该，刀子没落到自己身上，就不知道疼，张口就让自己亲妹妹捐肾，还觉得不影响对方的生活，这就是报应。”
“还记得吗？苏渺渺的老妈说白了是第三者上位，魏正阳当时高三大半个学期都天天送苏渺渺来上学，那腻歪劲儿，也对不起九泉下的妈啊，居然疼爱小三的女儿。”
聚会上的人叽叽喳喳，联想当年的事，感慨着魏正阳。
等到散场的时候，不知道是谁，轻轻感慨了一句，“真好，现在魏明萱事业成功，还有一个很疼爱她的丈夫，也算是苦尽甘来。”

第54章 女主是婆婆 1
宁蓁蓁觉得有些晃晃荡荡，睁开眼，就注意到自己的手中握着一枚如意果，眼前更是红彤彤的，她应当是置身于花轿之中。
外面的声音喧嚣，有鞭炮的声音证实了她的观点。
等到轿子停了会有感觉，于是宁蓁蓁眼睛一闭，就在花轿之中接受这次的记忆来。
这一次的小说叫做《嫁给心上人他爹》，女主是沈梦云，女配是柳华莲，女主嫁给了曾经心上人的爹，从身份上来说，女配得喊女主婆婆。
沈梦云的心上人是安平侯府的世子爷谢谨之，世子爷生得俊秀，书读得好，最为关键的是，老侯爷是武将出身，谢谨之的武艺也高强，可以说是文武双修，是京都里闺秀的如意郎君。
而沈梦云则是户部尚书的嫡女，生得明艳可人，是被家里人当眼珠子捧着长大的，各种花会上，总是大胆追随谢谨之，闺秀们都知道这位沈梦云的心思，私下里打趣沈梦云，甚至觉得这婚事很有可能会成。
在前段时间的花灯会上，出了一桩大事。
柳华莲不慎落入水中，她被谢谨之抱着救了起来。
柳华莲是柳御史的庶女，在家中不得宠，出了这样的事，柳华莲只有一个命运，要么是谢家娶她，要么就是被剪了头发送到庵堂里，最坏的结果就是直接“病逝”。
按道理柳华莲这样的身份，给谢谨之做妾也是使得，但谁让柳华莲是柳御史此生的唯一污点，柳家人务必要把此女教得清正，不能接受此女做妾。
为什么柳华莲是柳大人的污点，就要说起柳华莲的母亲。
柳华莲的母亲温氏，是个貌美寡妇，因为丈夫去世，被人欺辱恰好被柳御史救了。柳御史一生清正，偏生在见到了温氏的时候起了心思，懦弱却貌美的温氏便成了他的外室，被他养在胡同里。
谁也不知道，在外中正的柳御史居然还养了娇滴滴外室。事情暴露是因为温氏死了，温氏在生下柳华莲的时候因为难产撒手人寰，这孩子的存在就瞒不住了，只能够带回去柳家。
因为是外室女，柳华莲的地位尴尬，随着年龄大了，日渐貌美，识字之后首要任务就是把《女戒》《女则》等女四书背得滚瓜烂熟。
柳华莲在落水被谢谨之抱起来，没打算让这位光风霁月的贵公子娶自己，她是知道自己要么去死，要么是青灯古庙一生，已经接受了这种命运。
柳华莲已经接受了她的命运，但是安平侯府的老夫人吃斋念佛很是心软，做主替孙儿聘下了柳华莲，这件事让整个京都的闺秀都哗然，毕竟柳华莲的身份实在是太低了。
沈梦云知道心上人要娶妻，哭得跟泪人似的，不知道是谁提出了一个主意，让沈梦云嫁不了心上人，但可以让心上人喊她母亲，这样也可以日日见着那谢谨之。
于是沈梦云大胆偶遇了安平侯，违背了家里人的意思，对安平侯说让他娶她。
十五岁的小姑娘靓丽动人，站在树边俏生生的就是一道风景，安平侯谢赟表示自己是天煞孤星，小姑娘仍然固执表示要嫁他，谢赟心动了。
在小姑娘主动送吻的情况下，谢赟取下了不离身的玉佩当做定情信物。
在婚后，一开始沈梦云是还心中有谢谨之的。还气愤柳华莲故意落水，好成就这一门亲事。因为心里嫉妒，她苛责柳华莲，因为婆婆和儿媳的身份，柳华莲只能够由着被沈梦云蹉跎。
在跟着谢赟离开京都去江南之地，沈梦云临走之前还给儿媳妇了一个意外惊喜，她给“儿子”谢谨之安排了两个妾室，一个是媚色撩人的花魁清倌，一个是落魄人家识文断字才高八斗的嫡女。
柳华莲的日子在没有了婆婆蹉跎，还是水深火热。
而去了江南的沈梦云渐渐和谢赟生了情愫，三十多岁的谢赟把小娇妻疼到了骨子里。
在这种日子里，很快沈梦云就怀孕了，有了自己的儿子，她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谢谨之其实是养子，谢赟是被批语天煞孤星命，婚姻不顺，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儿子，这是从旁支里抱过来的。
虽说外人一直喊世子爷，其实一直没有和圣上请封。
沈梦云的日子过得很好，等到回到了京都，孩子三岁的时候，侯爷向圣上请封他的孩子作为世子。
柳华莲的身体不好，在沈梦云回来的日子里，因为沈梦云还怀着孕，柳华莲替这个三岁的弟弟操办生日，她累得病了，等到世子请封的那一日，她病重而亡，死之前似乎眼睛已经花了，看到了谢谨之，又好像只是她的错觉。
未出嫁之前，柳华莲在柳府的日子极近苛责。
等到嫁人了之后，都说她的命好，有谁看到了她在安平侯府里的日子？被作为婆婆的沈梦云给蹉跎，甚至还有两个身份不一样的小妾给她添堵，最后更是累病累到死。
如果只是这样，柳华莲会哀婉的自己命运，但是偏偏死的时候，柳华莲还留有浅浅的魂魄，或许是因为她的死和沈梦云有关，在沈梦云和谢赟独处说得话，她可以模模糊糊听到。
那时候沈梦云因为喝了一些梅子酒，有些醉了，谢赟也是如此，两人在月下说了平常不会说的话。
“侯爷，我常常感慨，幸好是柳氏与谢谨之成亲，才让我与你在一起，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就是，那一日大着胆子，让你娶我。”
“你还亲了我，这么漂亮的姑娘，就是眼神不太好，看上了这么老的我。”
沈梦云娇笑着，偎在丈夫的怀中，“你才不老，我不许你这样说。所有人都不看好我，反而是羡慕柳氏，你看看，柳氏早亡，哪儿有我的日子过得好。我就有些后悔，当时待柳氏，我也有些太坏了，不该那样对她的。”
“你也就是有些淘气，现在已经很稳重了。”
“你都知道？”
“恩。”
沈梦云感慨说道“你也太宠着我了。”
谢赟的声音暧昧，“不宠着你，宠谁？”
月色动人，酒意上涌，那两人双目相对，心中情动，而灵魂状态的柳华莲怒火中烧。
谢赟什么都知道，当年沈梦云的那些行为，就只是一句淘气？
沈梦云的一件披风被烟火燎了一个洞，让她大冬天的熬夜去缝补起来；沈梦云的身子不好，让她在来月事的时候，伺候沈梦云吃药，对方一会儿说烫一会儿说凉；沈梦云的远亲过事，让她几夜不能合眼，去抄写佛经，因为八字合适，所以要给死人守夜；沈梦云去了江南，还给她的丈夫塞了两个妾室……
宁蓁蓁睁开眼，还可以感受到胸膛里那股浓烈的恨意。
她抚着胸口，正好感受到此时轿停了下来。
轿门被踢开，出现在盖头视野里的是一只黑色的皂靴。
喜娘搀扶她，手中塞着了一根红绸。
宁蓁蓁沉默地抓住了红绸，在喧嚣热闹的声音里，和谢谨之拜了堂。
等到夫妻对拜结束，就是送入洞房。
谢谨之拿起了喜称掀开了盖头，露出了盖头下的人小巧精致的容貌来，他清楚地听到了友人的呼吸都是一顿。
要是以前，柳华莲早就羞涩地缩起身子来，她是美丽的，也因为外室女的身份而自卑，那种自卑折损了她的美丽。或许是因为今天成亲，她的脊背挺直，此时目光毫不躲闪，甚至还浅浅笑了起来。
旁边观礼的沈梦云咬着牙，脸色难看，这让宁蓁蓁注意到了她，她的目光很快又落在了谢谨之的身上。
穿着喜袍，凤眸星目沉稳，里面充盈着冷静自制，生得确实是好，有儒雅文气的君子之风，又有如松如柏的干练英气。
吃生饺、洒红帐，然后是喝了交杯酒。
谢谨之随即出去应酬，而宁蓁蓁摘了并不算重甚至有些寒碜的凤冠，吃了谢谨之让人准备的席面，甚至洗漱完换了中衣。
谢谨之进入到房中的时候，就注意到宁蓁蓁已经换好了衣裳，还让人准备好了热水。
“爷可要吃点东西？”宁蓁蓁说道，“我只吃了两个盘子的菜，其他的都没有动。”
“不用。”谢谨之说道，“我在喝酒之前吃了，我去洗漱，你先歇下吧。”想了想又说道，“你就当在家里一样。”
想到了柳华莲的处境，眉心蹙起，“自在些就是。”
宁蓁蓁应了一声，从准备席面来看，谢谨之就行事很妥帖，现在听他说话，更是觉得性子很是温和。
他自个儿去沐浴，等到了床边，看着新婚妻子自觉睡在里面，给他留了外面的位置。
在宁蓁蓁接受的记忆里，原本柳华莲在新婚是忐忑的，新婚的那些册子和嬷嬷的教导让她害怕，说得是疼也忍着，那种羞人的事不能多做，是龌龊的，恶心的，让她务必不能学她肮脏低贱的母亲。
新婚和谢谨之没有圆房，让柳华莲松了一口气，内心又总是因为这件事自卑，替自己悲哀，觉得谢谨之也觉得他被算计了？所以厌恶她，不喜她。
谢谨之确实没有圆房的准备，只是宁蓁蓁的举动让他有些意外，总觉得她不应当这样自如才对。
但什么都没有说，谢谨之也掀开了被子，与她同处一塌。
女子乌压压的长发散在喜枕上，因为同在喜被里，这样近的距离可以嗅得到她身上的淡淡香气。
这种陌生的感觉让谢谨之皱了皱眉头，他看了一眼还在燃烧的喜烛，或许是因为这烛火没有熄灭，他睡不着？

第55章 女主是婆婆2
新房里静谧，除了身边人均匀的呼吸声，就是火烛的杂质燃烧霹啵声。
盖着一张锦被，旁边的人规矩到别说是腿脚相碰，手都不曾挨着她。
像是在中间划了楚河汉界，井水不犯河水。
宁蓁蓁翻了个身子，感觉到旁边人的呼吸一瞬间紊乱。
他也没睡着啊。
宁蓁蓁有些想要问问，他可有心悦的女子，若是心里有人，可以给她一张和离书，但是在和离之前，最好再给她一点点时间，起码得身子不那么孱弱，病歪歪的风一吹就病才好。
旁边睡着陌生人，就算是被人称之为芝兰玉树的谦谦君子，她也有些睡不着。
她睁开眼，看着新郎官俊秀的面容，再往幔帐之外看去，则是龙凤火烛跳跃的火焰，因为没人剪去烛蕊，火焰拉长晃动着。
这是新婚夜啊，她要是开口说了心里话，新郎官会不会觉得她是不安，在说反话？毕竟以前的柳华莲容貌秀美，性子怯懦得厉害。
宁蓁蓁乱七八糟想着事，也不知道发呆了多久，看着跳跃的火烛，眼睛有些算账，打了一个哈欠，她也有些倦了。
目光又落在新郎官的面颊上，翻过身子，宁蓁蓁背对着新郎官很快睡着了。
谢谨之的面上一直是平静的，不代表他的心中没有波澜，在新婚妻子看着他的时候，他的心跳都骤然急速了起来，尤其是她转向他这边，习武之人感官灵敏，他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出的温热又湿润的气息，浅浅绕着他。
谢谨之像是一根紧紧蹦起来的弓弦，等到宁蓁蓁转过身子睡着了，他才缓缓地放松下来。
本来在外陪酒，洗漱过后，谢谨之身心都有些疲乏，被枕边人这样一吓，也有些睡不着了。
睁开了眼，看着头上的幔帐，谢谨之浮想联翩。
凡是少年人，多少对于未来妻子有浪漫幻想，谢谨之也不例外，旁人说想要漂亮的，有的喜欢妖娆的，还有人喜欢大度不会吃醋的，还有人喜欢好生养的。
谢谨之也幻想过，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他想要的是能知他懂他的解语花。可以不那么漂亮，但是性情开阔而又温柔，有一双洞察世事的眼，比他大一些也好，让他偶尔可以在妻子面前流露出心底孤独与脆弱。
旁人都喊他一声世子爷，谢谨之知道自己其实并无世子之位，祖母看似疼他，实则是做样子而已。祖母最疼的是父亲，吃斋念佛也是为了父亲“天煞孤星”的批语，想要早些父亲破解命格。
外人眼中，他的日子是花团簇簇，锦绣荣华，他自己很清楚府中自己的地位，甚至上行下效，府里的下人说不上怠慢他，也不算是多用心。
若是妻子不够聪明，会看不清自己在府里的位置；若是妻子心境不够开阔，两人在府中的日子都会艰难；至于说女方年龄最好的大一些则是他的私心，他有时候会觉得有些累，想要让人包容他。
旁人都打趣沈梦云的追逐，毕竟沈家往上可以说是官宦世家，沈梦云的祖父还是当今天子为太子时候的太子太傅，地位超然；沈梦云母亲那边则是传承了了几百年的清河林家，林家出了一个叛逆的幼子，做了行商，买卖极大，他赚得那些银子都如同流水一般给了林家，甚至是沈梦云的娘亲那里。因为林家多男儿，十分疼爱女孩，沈梦云的娘在出嫁之前是林家的眼珠子，等到生了沈梦云，同样是很得外祖那边的喜欢。
沈梦云家世好，手里阔绰，娶了她就等于又有势又有钱，生得明艳动人，如果说柳华莲的美是轻蹙眉头，便让人心疼的不胜凉风的怯；沈梦云的美是灼灼牡丹，美得霸道又热烈自顾自地开着。
但是谢谨之很清楚，他喜欢的不是沈梦云，这种被如珠似宝宠爱的女子太过于骄纵，他分不出心神去疼爱。再则，她的身份就是因为太好了，就算是喜欢，无论是祖母还是父亲，恐怕也不会替他下定。
谢谨之也从未想过要娶柳华莲这样的人。
要说起来，柳华莲的名声在京都里比沈梦云还要大，毕竟她生得貌美。
柳华莲到了年龄开始参加各种诗会晚宴时候，不少公子都去打听她的家世，知道了她实际上是外室女，很多人都动了心思，想要有这样一位美妾，而探听到了柳家的态度，也就打消了这个注意，柳家人让她出来是要她做正妻的，给年龄大一些的人做续弦也好，或者是一介白身的书生，柳华莲只做正妻。
想到了柳华莲，谢谨之又难免想到了她落水那一日。把她从水中救出，她的眼神里流露出的不是能够活下来的感激，而是一种死寂的气息。
那之后，谢谨之总是不能忘怀，常常想着她那双暮色沉沉的眼。
不是祖母吃斋念佛，不忍心见柳华莲的命途多舛，青灯古庙一生，而是他有些可怜她。
他当然可以当做不知道这件事，但是那人恐怕就如花一般凋零。
最终谢谨之打算试试看，如果祖母同意，他就娶了柳华莲。
总归他是个尴尬世子，祖母恐怕也不想要他娶多好的妻子，而他在外名声又是文武双全，沈梦云心里有他，今后要娶的对象恐怕也不会强于柳华莲多少，于是谢谨之就和祖母说，他娶柳华莲为嫡妻可好？
至少这样可以救柳华莲一命。
如果他是父亲的儿子，安平侯府的真正世子，长辈不会同意他娶外室女，而祖母当即就同意了。
谢谨之侧过头，看着新婚妻子已经睡着了。
灯下看美人，更显美人妖娆。
卸去了妆容，她的肌肤依然如同白瓷一样，睫毛长而卷，现在轻轻合拢着掩了潋滟如波的眸子。鼻梁小巧，唇瓣淡色，她的脸也很小，个子也不算高，虽说是及笄年龄，看上去生生像是小两岁，此时睡颜没有那一日的忧愁，看上去无忧无虑，显得年龄更小了。
她看上去太小了，谢谨之就算是娶了她，暂时也不打算圆房，他怕她忍着疼，默默掉泪珠。
谢谨之乱七八糟想事，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等到听到了动静，他睁开了眼，一瞬间感觉自己还没醒，旁边怎么会有女子？
“你可还要再睡一会儿？”宁蓁蓁说道。
“不用。”谢谨之说道，“让人进来伺候吧。”
平时谢谨之起来之后是要打一套拳的，昨日没有睡好，今日就免了打拳。
他见着妻子换了衣裳，她的衣衫都是新制的，料子看上去也不错，首饰却并不多，谢谨之记下了这桩事，想着晚些给她买些首饰。
厨房里很快就送来了吃食，谢谨之说道“你若是喜欢吃什么，就同我说，我吩咐厨房的人一声。”
宁蓁蓁应了下来。
主食是小巧葱油花卷，肉糜粥，荤菜是两道鸡髓笋还有胭脂鹅脯，素菜是甜酱萝卜、金丝豆腐、荷叶银芽。
以前的柳华莲身子太弱，宁蓁蓁有心想要多吃一些肉，但是又不敢一次加的太多，免得身子受不住。
就算是这样，也让谢谨之觉得诧异，好像比沈梦云吃得要多一些，怎的还这般瘦？
吃过之后，又坐了一会儿，快到的吉时，两人去正厅里给老夫人、侯爷奉茶。
走在曲折的长廊里，宁蓁蓁发现，谢谨之的院子是在侯府的最西侧。
等到了正厅里，就见着了正主。
侯府的老夫人头戴宝蓝色抹额，抹额上有一枚碧翠的帝王绿，旁侧是精致的如意云纹，身上穿的也不是新衣，而是一身旧衣。
宁蓁蓁给老夫人奉茶。
老夫人接过了她的茶，笑了起来。
她不笑的时候，看上去有些严肃不大好相处，笑起来的时候，有些慈眉善目了。“好孩子，我一看就喜欢，生得水灵灵的，侯爷，你说是不是？”
宁蓁蓁摆出了羞涩的模样，顺着老夫人的话，看了一眼谢赟。
那位《嫁给心上人他爹》的男主谢赟，在宁蓁蓁看来，生得高大威猛，双目炯炯，容貌上与谢谨之有七分相似，难怪没人知道谢谨之不是谢赟的亲生儿子。作为武将的谢赟身上的少了谢谨之的文气，他是上过沙场的，看上去精干威武。
谢赟没有笑，表情淡淡的，简单说道“不错。”
老夫人拿出了一个红封，笑着塞到了宁蓁蓁的手中，“咱们安平侯是武将世家，也没什么好东西，你家的事，老太太我也知道一二，红封里是银票，你若是有什么喜欢的想要的，自己买，犯不着客气。老太太我说话比较直，日子久了你就知道了。”
曾经的柳华莲被老夫人的话感动的一塌糊涂，宁蓁蓁可不是傻子，祖上跟着太祖打江山，安平侯府有不少得好东西，谢赟还给人抄家过，也是囊中满满。光是老夫人手腕上滴翠的玉镯就算的上成色极佳，抹额上那翡翠不大，却是最好的帝王绿。
谢谨之的媳妇奉茶，就给些银子可以了，等到了沈梦云入府，那就是给的从海外来的一匣子珠宝，有滴翠的帝王绿，有拇指大小的红宝石，有粒粒饱满圆润的珍珠，最不值钱的，是里面黄澄澄的金项圈、金镯子等物。
从老夫人这里拿了红封，然后就是给谢赟奉茶，同样是一个红封。
谢谨之跟在谢赟的身后，去正厅里应付来宾，老夫人这里又来了几个女客，只说宁蓁蓁好看，她只用笑着，拿了一箩筐的礼物，虽说都不怎么值钱。
要不怎么说看人下菜碟，柳华莲的身份摆在这里，要不是因为嫁的人是世子，算是懒得搭理她。
等到了客人走了，老夫人让人去请了谢赟的两位姨娘过来。
“这府里人比较简单，来来去去就是那些人，谨之院子里的那些人，晚些等他来了，带你见见就好。”
老夫人的管家权至始至终都握在手中，以前是因为这侯府里没有主母，如今谢谨之娶妻，她也并不打算放权给孙媳。
很快宁蓁蓁就见着了这两位姨娘，一个是李姨娘，一个是冯姨娘，看得出来性情较为懦弱。
谢赟得了大师批语“天煞孤星”，老夫人还有曾经的老侯爷怎么都不甘心，给谢赟定了亲。
头一个还没有过门就一命呜呼，在第二位之前，家里特地把之前谢赟的两个通房丫鬟抬成了姨娘，又新给他纳了一个好生养的妾。
结果这三个人，新入门的没多久就生了风寒去了，剩下的两个，谢赟努力耕耘的情况下，都没能生出孩子。
这一次也让谢赟天煞孤星的命数给泄露了出去，他的婚娶就更难了。
总不能让侯府没了传承。
于是，老侯爷当机立断有了主意。打算从旁支几户困难的人家里多给了银子，让他们多多耕耘。同时给谢赟这一次订婚的身份也不高，是个因为守孝耽搁了两年，面容才情均是寻常的罗家女。
这位罗家女平平安安地怀了孕，在生产的时候难产了，倒是想剖腹取子，只是取出来的孩子也是直接被憋死了，是个死胎。
老侯爷之前选定的人家就派上了用场，催产了一个怀胎九月的妇人，把那孩子抱来，就是如今的谢谨之。
谢谨之的身份，府里头知道的都是家生子，更是被敲打过，谁也不敢泄露了这个风声。
一个未婚妻订婚前就去世，纳的妾也过世，新娶的妻子难产去了。
如此之后谢赟也对娶妻纳妾之事彻底没了兴致，一直遇到了沈梦云，被大胆的小姑娘示爱，还亲了他一口，才算是老树开花，把所有的热情都放在了沈梦云身上。
两位姨娘见过了宁蓁蓁，老夫人要说的话也就说得七七八八，准备把孙媳打发走。
“咱们府里简单，侯爷也没再娶，每日里也不用过来请安，若是有事，我让嬷嬷过来喊你。我日日都在小佛堂念佛，不喜这些俗事，所以就不需要这些规矩了。”
按道理，就算是再懒得见到人，起码月初或者月末要见一见，现在老夫人直接让宁蓁蓁不必过来。
宁蓁蓁开口说道“这府中，是老夫人管着银子是不是？”
老夫人一愣，看着宁蓁蓁，点点头。
“孙媳驽钝，在家的时候常读的是女四书，也不曾学过管家。老夫人吃斋念佛不理这些俗事，孙媳想为老夫人分忧。”
谢谨之在门口的时候，正好听到了宁蓁蓁的这句话，他的眼皮子一跳，快速往宅子里走。
宁蓁蓁看到了老夫人的脸沉了下来，笑着说道“这银子等事也是俗物，孙媳不想让这等俗物……”
此时的谢谨之已经进入到了厅堂里，“华莲。”他的声音里有警告，又对着祖母行礼，“祖母，华莲不懂事，说话没个轻重。”
宁蓁蓁说道“我还没说完呢。”
“让她说。”老夫人冷笑一声，脸上乌七八黑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谢谨之没什么表情，但是手掌蜷了起来，眼底是淡淡的担忧。
“这等俗物让祖母费心了。”宁蓁蓁说道，“我想定然是这位邹嬷嬷帮衬一二。这京都里，都是年轻的儿媳、孙媳当家的，只是……孙媳驽钝，在家时候从未学过，无法料理这些。按道理应当央求邹嬷嬷帮孙媳，但邹嬷嬷定然是老夫人的第一得用之人。”
原本以为这位出身不高，野心不小，进门的第一日就要管家权，现在听到了这里，老夫人脸上的表情好看了不少。“华莲果然聪慧，正是邹嬷嬷多帮衬，我未出阁的时候，邹嬷嬷就是我的丫鬟，这么多年也用惯了啊。”老夫人叹息说道，就顺着宁蓁蓁的话头，只要是体贴的晚辈，就不会和她争邹嬷嬷。
谢谨之的表情放松了不少，心中一动，觉得新婚妻子刚刚说得话是故意的。
“老夫人的夸奖让孙媳羞愧。”宁蓁蓁说道，“孙媳不想让俗物多打搅老夫人，只是未出嫁前，娘家人从未想过我竟能觅得如此良人。”说到了这里对着谢谨之一笑，“孙媳的嫁妆并不丰，若是外出应酬，总需要有些银子傍身，这……”
到了这里，谢谨之已经明白了宁蓁蓁的用意，既然作为孙媳不能当家，那就要多要银子，并且谢谨之不过是个芝麻大小官员，没多少钱，只能够从府里的公账上走。
谢谨之看着宁蓁蓁的模样，甚至一瞬间有些怀疑，这只是嫁人尚未圆房就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以前若是在柳家有这般的底气，会怯怯懦懦的？
宁蓁蓁虽然是笑着说，话里的意思也很简单，而且也不客气。就是要银子。
最后说定了之后，一个月累积到账房里签单超过两百两，才需要到老夫人这里坐一坐，不然就直接和邹嬷嬷那里写分明，见了哪家夫人，用了哪些钱财。
柳华莲身体的声音偏尖，原身温声细语说话还好，现在宁蓁蓁中气十足说话，就让老夫人听着很不舒服。
就当是破财免灾了，而且花得稍微多一些，自然就有理由不给孙媳管家，老夫人把人打发走了。
就是老夫人有些胸口疼，给宁蓁蓁的红封不过是两百两，侯爷那边给的应该也是两百两银票，宁蓁蓁这样一开口，就直接要了一个月这么高的额度。
谢谨之和宁蓁蓁一齐走出了老夫人的院子，他想着这些年他都没有在府里单笔支出超过两百两，宁蓁蓁一个月就要到了两百两的额度。
今日里她的行事好像鲁莽了些，实则是粗中有细，也就是今日是最好的时机。
宁蓁蓁得了老夫人的金口玉言，直接把两百两从账面上支出来了，见了谢谨之院子里的下人，都给加了月钱。
谢谨之的院子里人少得可怜，小猫三两只，宁蓁蓁在院子里看了一圈，甚至侧门还有个杂物间，府里头新买了家具后，旧的暂时没有处理的都堆在这里。
今天只是第一日，宁蓁蓁看着门口的大锁，也没打算现在就让折腾这个屋子，只是在心中想着，她帮着谢谨之改善生活，现在拿到的银子就当是借用，和离之后也不还给老夫人，而是都给他当做私房钱，这样换一封和离书应当不难。
谢谨之不爱说话，脾气感觉还是挺不错的，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的柳华莲为什么总是有些怕他。
不过关于这部分的记忆，朦朦胧胧笼着一层雾气，这也是y444说得会给委托人留隐私。
两人从杂物间到了书房。
书房里最显眼的是一张长长的书案，上面放着要晾干的画作，宁蓁蓁没上前看，而是对着谢谨之说道“这里隔一扇屏风，这边置一张桌子……”
她也有书要看，就同谢谨之要这书房的一小半，再要一个书架，放她想要看的书。
谢谨之答应了下来，“好。”
长案上画着的是一张美人图，妻子没有走过去看，让他心中松了一口气，毕竟不再是一个人了，以后还是要注意些。
旁边有个不高的小姑娘，温声细语说着院子里的布置，好像整个院子都鲜活了起来。
等到从书房出来，饭已经准备上了。
今天早晨去奉茶，就是在府中走了一走，然后就是动了动脑子，陪着老夫人磨嘴皮子，再就是在这个小院里见见人，走了很短一小段路，宁蓁蓁觉得自己有些头昏脑涨的，就连吃饭也没什么胃口，宁蓁蓁只能够少吃一些。
上午还精神奕奕的，中午就成了这样。
谢谨之看着宁蓁蓁像是数米一样吃着饭，默默加快了吃饭的速度，果然他一吃完，宁蓁蓁就不吃了。
算一算宁蓁蓁吃的量，这基本就吃了一口。
早晨吃得还算是不少，轮到中午就这样吃，饥一顿饱一顿，所以身体不好？
谢谨之忍不住说道“你是不是吃得太少了一些。”
“我有点不舒服。”宁蓁蓁等到人撤了席面，开口说道“要是再勉强吃，等会躺下也会不舒服，垫一垫就好。”
“那你休息。”谢谨之说道，“中午我去书房。”
那副画已经晾得差不多了，正好装裱好可以拿出书斋卖了。
谢谨之不怎么从侯府里支银子，日常交际又少不得这些，私下里作画，然后卖些银子，一般文人喜欢梅兰竹菊等四公子，但是要卖钱，价格最好卖得最好的是美人图。
如今京都里荣翟先生的美人图也算是小有名气，画中美人或是颦眉或是展颜羞涩一笑，各有千秋。谁也不知道，这作画是竟是安平侯府的世子爷。

第56章 女主是婆婆3
柳华莲的身子弱得实在不像是个年轻人，这和她未出嫁前在柳府的遭遇有关。
因为她天生一双含情目，在柳府的日子不好，有时候委屈了，眼里盈着泪，让柳府的老夫人还有夫人十分不喜，觉得她在勾人地撒娇。
她们厌恶极了柳华莲的生母，虽说从未见过那温氏，光从柳华莲身上，就可以窥见温氏的貌美。柳御史怎么会犯错？定然是那个温氏是个狐媚子，不知羞地勾了柳御史。
柳华莲的心里苦，眼眶里盈润泪水，便会被她们罚不吃饭，罚抄女四书。因为被罚难受，所以更容易露出那种委屈的表情，陷入到了一种恶性循环。
这样饥一顿饱一顿，身体怎么会好？也是谢谨之新婚之夜不准备圆房的原因，她个头不高，身材也更近乎是豆蔻少女。
如今宁蓁蓁做了这柳华莲，就尝到了身体不好的苦头。
新婚第二日躺了一下午，整个人怏怏的，晚上睡得也不大安稳，尽量让自己在床上不要翻身，免得连累了谢谨之也睡不好。
睡不好，第二天神色就不太好，但这一天是回门日，还是要出门的。
宁蓁蓁穿了新衣，发饰只用了一套鎏金镶玉简单头面，脸上只浅浅用了一层粉，并不遮她的倦意。
谢谨之似乎是有些困惑，但是涉及到了女子的妆容，他本就不懂这些，也就没开口。
反而是宁蓁蓁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摇摇头，不让丫鬟动手，反而是自己开始装扮，用紫茉莉粉压住了倦色，口脂用的更重一些，甚至还用食指的指腹揉了揉口脂，在眼尾压了压，又用帕子擦掉多余的颜色。
柳华莲本来就生得好，就是看上去有些稚气和太瘦弱，宁蓁蓁这样一装扮，整个人明媚起来，原本的头面也拆掉了，拿出了嫁妆里最好的一套戴着。
金灿灿的黄金再配着红宝石，整个人明艳得不可直视。
跟着柳华莲陪嫁的桃红，可没想到小姐会打扮成这样，心里头有些惴惴的，想到了昔日里小姐都不曾装扮，只是眼波流转就被罚得厉害，等会回门了，老夫人还有夫人……
宁蓁蓁也不管陪嫁的忧心忡忡，站起身来，带上了璎珞，走向了新婚丈夫。
盛装下的妻子让画了许多美人图的荣翟先生也有些不敢直视。
宁蓁蓁上前一步。
谢谨之因为妻子的上前，往后退了一步。
宁蓁蓁笑了笑，再次往前走。
谢谨之站定了，看着她伸手。
整理了他前襟，调整了一下压住袍角的玉佩，新婚妻子看着他说道“有桩事同你说。”
谢谨之看着到他胸膛身高的妻子，应了一声，两人的距离太近，他可以嗅得到她身上的淡淡香气。
用手压在唇瓣上咳嗽了一声，宁蓁蓁说道“回门不会耽搁太久，等会你陪我去趟药铺可好？”
“好。”
宁蓁蓁看着谢谨之，笑容甜蜜了起来。
看着这个笑容，谢谨之的身上忽然起了细细的鸡皮疙瘩，这个笑容有些熟悉，那是他在祖母那里见过的，当时因为这个笑，就拿到了每个月两百两的报账额度。
不动神色地往后仰了些，谢谨之也让脸上的表情严肃起来。
“夫君。”宁蓁蓁的声音甜美，“回门的时候，我家长辈若是说了些不好的话，我要是开口了，还请夫君多多维护我。”
虽说没有圆房，谢谨之还是把眼前人当做自己妻子，听到了这话颔首，“你我夫妻一体，这是自然。”
宁蓁蓁一笑，“那就请夫君待我亲密些。”
宁蓁蓁拉住了他的手。
谢谨之脸上一红，看着宁蓁蓁拉着他的手，替她自己抿了抿发，然后松开了手。
谢谨之应了一声，他明白了妻子的意思，会在有人的情况下，待她更亲密一些。
于是，两人坐马车到了柳家，下马车的时候，谢谨之先下了车，不让丫鬟扶着妻子，而是亲自扶她下马车。
柳家只让一个婆子在外候着，那婆子见到了这场景，心里是咋舌不已，还以为安平世子会不情愿娶这个妻子，没想到竟是如此体贴。
见到了宁蓁蓁的娇颜，想着果然是这张脸起了作用。
婆子上前行礼，把人领入门去。
回门之日，柳家自诩是清正人家，万事有规矩和章程，这会儿人都了。
在正厅里坐着，等到人进来，便有一种满室生光的感觉。
柳御史看着宁蓁蓁，平日里并不觉得柳华莲与温氏有多相像，毕竟温氏要比柳华莲更为貌美，今日里见着了盛装的她，想到了他心悦的温氏来。
温氏曾嫁过人，当年温氏成亲的时候，是否也是这般？柳御史神色有些复杂，他浅浅呷了一口茶。
柳御史只是神色复杂。
而当看到了宁蓁蓁如此的装扮，柳御史的正妻贺氏可以说是出离愤怒。
眼珠子要是可发射刀片，估计刀片落在宁蓁蓁身上，得把她千刀万剐了。
贺氏有一双儿女，长子也难得不在房中看书，几乎认不出这位光彩夺人的新妇是他的庶妹。
柳御史长子已经成婚，按照母亲的说法娶妻当娶贤，他就娶了一位性情端庄，生得寻常甚至略有些丰腴的女子，原本觉得女子熄灭了火烛都一样。
见着庶妹模样，心中觉得母亲否决的不愿意让他娶得那位，若是衣着一新，应当也是巧笑嫣然，起码比现在的妻子要好看得多。娶妻贤德没错，但也应当更好看一些。
贺氏还有一个嫡女，年龄与柳华莲相近，贺氏面容平平，她生得算是不错，昔日里庶出妹妹就算是漂亮，但是太过于怯懦，总是让人先惊艳再失望，她就落入了众人的视线里，没想到，今日里一直带着笑，让柳玉菲的眼里有些嫉妒。
而且平日的谢谨之是被沈梦云霸占，其他人根本不要肖想，今天见着了这谢谨之，她才知道公子无双这话，不只是说说而已，这般的品貌，还有家世……
凭什么一个外室女做了他的妻？柳玉菲嫉妒的眼珠子发红。
宁蓁蓁不动声色把众人都看了一遍，以前的柳华莲在柳府之中过得不好，只是光彩夺目地回个门，就已经让他们难受了啊，后面还有等着他们的呢。
想到了这里笑容更加甜美。
谢谨之看到了妻子的笑，默默地不说话，总觉得她有一些不太好的主意。
柳府的老夫人一样不喜，耷拉着脸。
等到新婚夫妻见礼，直接带着严肃的神情，叨叨说着，意思无外乎是让宁蓁蓁务必不要堕了柳家的颜面，要记住了在家里的教导，对长辈要敬重，对丈夫要敬爱，不得做饶舌妇人……
宁蓁蓁找到了老夫人停顿的时候，直接说道“这是自然，昨日里夫君就同我说过，我自然也是敬重他的。夫妻之间，本就应当是举案齐眉。”
那双天生的含情目在眼波流转的时候，任谁都可以看得出其中的情意。
老夫人震怒道“这在外面，你看看你，像是什么样子！”手中的龙头拐杖重重敲在地面，甚至让人怀疑会把水磨石地面给敲裂。
“夫君与我是新婚，而且这是自家，不打紧的，外人见着了，也不过是笑笑。”宁蓁蓁浅笑着，丝毫不退让，“说起来，我与夫君本应当毫无缘分，偏生我落水了，他救了我，让我和夫君的红线牵上了，如今又是新婚……”她侧过头看着谢谨之，甜丝丝的笑容像是蜜糖一样，“他还是我的救命恩人，这身份自然不一样。”
谢谨之背上冷汗都出来了，他确实觉得老夫人这样说话有些过了，但是妻子这样也太不给老夫人面子，让人下不来台。
他早晨已经答应了宁蓁蓁，此时只能够僵硬着嘴角对她笑了笑。
因为这相视一笑，佐证了两人举案齐眉，让柳玉菲几乎搅烂了手帕。
贺氏冷笑一声，和柳御史一样，遥想到了温氏，阴阳怪气地说道，“新婚燕尔，情难自已，也不知道是不是学了当初的……”
柳御史听到了这话，知道自己再不开口，好好的回门就成了唇枪舌战的地方了，而且贺氏已经失去了理智，在这个场合说什么温氏的事，当年有外室，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好了。”重重地放下了杯盏，把不悦摆在了脸上，“说这些做什么？！”
虽然私下里养外室，但是毕竟是御史，在朝堂上摆出来的姿态就是一身正气。
宁蓁蓁看着柳御史，更觉得他这正气讽刺。
柳御史这是败絮其中，金玉其外，看着这架势多唬人。
“你也是。”柳御史更是要敲打庶女，说道，“莫不是以为嫁了人，就……”
宁蓁蓁低着头，摆出了羞涩的新妇模样，抢在柳御史之前，温声细语说道，“嫁人了自当以夫婿为重，女儿记得这些教导。”
好好的回门宴，堵住了老夫人的说教，让柳御史下不来台，丈母娘在不停地发眼刀，柳玉菲的神色也不好……
中午吃饭都食不知味，等到他带着宁蓁蓁离开，柳家上下像是甩开了包袱一样。
谢谨之有心想要和宁蓁蓁说一声，又找不到合适的机会。等到出了柳家，坐在了马车里，低声说道“柳家总是你最后的依仗。”
就算是昔日里有怨气，也当给自己留退路。
“我的依仗难道不是你？”
谢谨之心中一叹，总觉得妻子想的太简单了，也或许她是不知道他在侯府之中的地位尴尬，本想过些日子再同她说，或许应当早些说。
宁蓁蓁坐马车素来是喜欢撩起帘子的，见着谢谨之不再开口，她就依照曾经的习惯，撩起了帘子，看着京都的风土人情。
为了到柳府打擂台，宁蓁蓁姝色艳艳，让不远处的沈梦云咬碎了银牙，本来是想要拦下马车，这个时候改了主意。
反而是谢谨之看着宁蓁蓁一直撩起了帘子，说道“吹风吹久了，晚些时候你会难受。”
宁蓁蓁摸了摸面颊上的脂粉，她确实不适合吹太久的风。
她刚刚除了是想要看街景，也是想要看看沈梦云什么时候会拦住马车。
毕竟在y444里传输的资料里，那位沈梦云知道这是回门日，特地在柳府不远处等着。马车经过时候，她毅然决然地拦住了马车，还问了谢谨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结果宁蓁蓁一直到了药铺里，已经把自己要买的药材都已经挑选的七七八八，都不曾见到沈梦云。
“对不住，对不住。”
宁蓁蓁刚从药铺里出来，就被人撞了个满怀，对方脏了她的衣裙。
那位妇人歉意说道“这位夫人，我是隔壁成衣铺子的掌柜，还请夫人入内，我让丫鬟们把衣衫处理一下……”

第57章 女主是婆婆4
宁蓁蓁进入到了这家叫做霓裳阁的成衣铺子里，那位掌柜飞速地找了这家铺子里最好绯色牡丹暗纹的成衣，因为宁蓁蓁的身材瘦小，这衣裳要改一改。
霓裳阁是京都里数一数二的成衣铺子，宁蓁蓁喝着雨前龙井，等着绣娘改衣服。
反正这是沈梦云给她送银子，不接白不接。
宁蓁蓁的想法没错，谢谨之被安排在另一个雅间里。
房门打开，他眉头皱起，尤其是在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赫然是沈梦云，更是霍得一下站起来，准备离开。
沈梦云站在门口，直接用身躯挡住了谢谨之的去处。
谢谨之还没有开口，沈梦云堵住了他的话，“谢公子，我只想要问你一个问题。”
沈梦云想着惊鸿一瞥那人的姣容，颤抖着声音问道“外人都说，是因为侯府老夫人心善，所以与你定下了柳家姑娘，但是我听说，是你主动求娶柳姑娘，是不是？”
沈梦云自从知道了谢谨之定亲就大病了一场，好不容易病好了，闹着要参加他的婚礼，见到了骑着高头大马的谢谨之，又见着姝色艳艳的宁蓁蓁，沈梦云回去了之后还是漆黑着眼圈。
这让疼她的兄长，同她说了谢谨之是主动求娶柳家姑娘，让沈梦云早些忘了谢谨之。
沈梦云听到了这个消息，心都要碎了。
谢谨之已经成亲，按道理无论如何都应当放弃，只是想着初见时候，他扶了她一把，免于她落水，她透过飘起的白纱见着那俊秀少年。至此之后，那一眼总是萦在她的心中不放。
后来知道了他的身份，她更是心中雀跃，两人的身份门楣也可以说是般配。
只是没想到，他平日里恪守君子之道，不与她多说话，她总以为，他的心中或许是有她的，没曾想从兄长那里知道了这个事。
沈梦云这朵娇艳的牡丹，像是被雨水浇得凋零，谢谨之毫无疼惜之意，拱手说道“是我主动求娶柳家姑娘。”
心中一窒，沈梦云的泪水模糊了视线，心底存了最后一丝念想，“若是没有柳姑娘，你可会娶我？”
“沈姑娘。”谢谨之摇摇头。
因为沈梦云的恸哭，她无法守着门，谢谨之终于可以走出去，他走出了房间，并不回头，只是淡淡说道，“莫要如此，也不必如此，我自当没见过你。”
对着沈梦云的丫鬟颔首，到了那掌柜处，大刀阔斧坐在正厅里，“我在这里等我夫人。”
掌柜收了沈家千金的银子，此时看到谢谨之坐在堂中，就算是有些影响生意也没办法，低声喊了绣娘过来，让人加快动作。
喝完了茶，宁蓁蓁穿着新衣到了谢谨之的面前。
柳家能给她什么好东西？不如她身上的这一身。换了一声衣衫的宁蓁蓁更是光彩夺人，她笑着同谢谨之说，“脏了的那套，晚些时候，也会送到府里。”
谢谨之道“你定就好。”
沈梦云好不容易让泪水止住，重新画了妆，正好见着夫妻两人这般模样，咬着下唇。
见夫妻两人出了店铺，她快速到了侧边的房间，里面有一扇琉璃窗，沈梦云看着谢谨之扶着宁蓁蓁，让妻子先上了马车，两人看着便是伉俪情深。
出门的时候是一套衣服，回来的时候又是一套，有婆子同老夫人说宁蓁蓁的衣服。
老夫人不耐烦地说道“只要没传什么消息，就不必把她的事告诉我。”
谢谨之的消息都懒得听，更何况是那个上不了台面的外室女。
谢谨之的职位是正七品的五城兵马指挥司。
这些天休婚假，不用赴职，他也少有交际，不出门的时候，就在院子里，做着为官之前的事。
早晨打一记长拳，然后在书房之中练字，下午的时候会看书，而这个院子里，另一个主人，谢谨之也难免分神了一部分给她。
宁蓁蓁每天都是和他一个时辰起来，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院子里绕着跑步。因为体力弱，跑起来得速度很慢，就算是这样，绕着院子跑两圈，也会出一身的汗。
等到出汗了之后，她还不消停，会打一套长拳，如果院子里无风就在院子里打，有风的话，她则是在屋里。
新买了一个浴桶，改造过一番，可以一边加热一边注入药液，这个时候，宁蓁蓁就会自己做药浴。
因为药浴的时间有点长，又是打拳之后效果最好，新婚妻子让他打拳的时间长半刻，这个时候她也会药浴结束，两人正好一起吃早饭。
不知道她从哪里拿到的方子，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改变，药浴之前，只能吃一个花卷，浅浅的碗底一层的粥，再几筷子吃食，等到他销假前最后一天，已经可以吃第一日双倍的吃食。
浅色的唇丰润了起来，面颊也是。甚至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她的身子也是。
等到晚上的事，就让谢谨之知道那不是他的错觉，他的新婚妻子窝在他的怀中，让他清楚地知道，无法再把她当做孩子来看待。
那天有萧瑟的雨，下午的时候就淅淅沥沥下了雨，把整个京都浇凉了，傍晚时候呜咽的风让人觉得躺在软榻上看书是个好主意。
等到从书房里到卧房之中，谢谨之就见着了娇妻是如此操作的。
从库房里把他先前打的一张虎皮摊在了贵妃躺椅上，前些时候找出来的水晶灯都点燃，屋子里的是明晃晃的若白昼，头发半挽着，没用簪子，而是用发带固定头发，青丝一小半垂在她的身前，慵懒气息十足，难得看得不是医书之类的书籍，而是一本游记。
等到听到了动静，她放下了书，看了过来。
在粲粲然的灯下，谢谨之一瞬间竟是心中颤动，耳根都开始红了起来，以前从把她当做豆蔻少女，尚且稚嫩，好像就是几天的药浴，让她飞速地成长了起来，无法把人当做是豆蔻少女，而是他的妻……
“该吃饭了？”宁蓁蓁起了身，她身上搭着一件小毯，因为动作从身上滑落。
谢谨之说道“是。”
宁蓁蓁第二日的时候，因为开始锻炼，身上有些难受，明明已经用了好几天药浴，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又是懒洋洋的，觉得身子乏软。
晚上吃饭又像是数米一样，让谢谨之问道，“不和胃口？”
“或许是因为天冷了，感觉胃有点难受。”她皱着眉头，“没什么大碍。”
谢谨之还让丫鬟把手炉给找了出来，装上了银霜炭，给妻子用上，“要是还是难受，就请大夫。”
或许身上那种乏软让宁蓁蓁有些脆弱，在每个小任务开始，别人都不承认她的医术，让她觉得小小的不舒服，咕囔着说道“我自己就会些医术，我没事的。”
本来对她有些惊艳，那种感觉心跳加速，有时候还会想要更亲密一些，此时宁蓁蓁的模样又让他觉得还是个小姑娘。
这种感觉让谢谨之觉得安全而又放松，好像回到了安全线里，他笑了起来，“好。”
外面哗啦啦的雨陡然大了起来，房间里的烛火还没有来得及摇曳，就有丫鬟轻手轻脚用剪刀剪去烛蕊，宁蓁蓁对谢谨之说道“你明天要去销假？”
“恩。”
有些辛苦啊，天不亮就要起床，而下雨了之后，还要巡守城门。
宁蓁蓁想着谢谨之的日子不好过，而且他对她也算是不错，两人这样“相敬如冰”挺好的，就不计较他看低她的医术了。
哗啦啦下着雨，加上身上疲乏，宁蓁蓁早早就睡下了，谢谨之要晚上两刻钟，才上了床铺。
等到熄灭了灯，谢谨之躺在了床上，刚有些朦朦胧胧要睡着的时候，就有人越过了“楚河汉界”，滚到了他的怀中。
本来昏昏沉沉，谢谨之一下子就清醒了。
谢谨之把人抱个满怀，感觉到了她的系带散开了，他的指尖碰触到了内里绸缎小衣。
脑中一下就炸开，谢谨之本来是想要把人推开，点灯看看是什么状况，忽的就有一个念头。
莫不是她想要圆房？所以主动投怀送抱？
呼吸急促起来，这个念头在他的脑中炸开，甚至觉得她傍晚时候躺在贵妃榻上，那种慵懒之中都带了勾人的妩媚。
因为这个念头，身上僵硬起来，甚至不知道如何是好。
既然是夫妻，新婚的时候没有圆房，她也不曾问起，现在是不是暗示他已经可以圆房了？
谢谨之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只是又觉得推开她，似乎会让人伤心，那就圆房？
这个念头在他的心中越来越大，甚至像是产生了回音，从他腹腔里呼出的空气都灼热了起来，房间里太过于昏暗，他看不清怀中的人，却想着她是不是等着他的动作？
僵硬的手往下落，缓缓放在了她的小腹处。
只是这样简单的动作，就让他背上出了一身虚汗。
怀中的人似乎是觉得这样很舒服，发出了像是小兽一样的咕囔声，继续在他的怀中缩了缩。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让谢谨之所有的绮丽心思一下子散了。
想到晚间妻子像是数米一样吃饭，谢谨之立即猜到，宁蓁蓁应当是病了。
推开了她，起身点燃了灯。
灯亮时候，谢谨之便见着了美好景致。
雪白中衣已经散开了系带，因为侧过身子，她双臂把那雪山捧得耸立，沟壑也是让人心动的美好，露出的一点白皙让人想到了早晨吃过的蓬松柔软的馒头，恨不得想要咬一口，又怕咬得让人疼，最好慢慢品味，得趣其中才好。
喉结滚动，明明是他的妻，看着此景，有了遐想，谢谨之却有些做贼心虚。
他飞快地用被子裹住了她，摇着宁蓁蓁的身子，把人喊醒，“你哪儿难受？可要叫大夫？”
宁蓁蓁被人摇醒的时候，眉心是蹙着的。夜里觉得身上冷，小腹抽疼，就滚向了热源，后来小腹好像暖了起来，现在被人唤醒，感觉到了身下热流，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为什么白天身子不爽利，就是因为要来月事了。
以前的柳华莲身体不好，到了及笄嫁人都没有来月事，她现在把身体调养的好一点了，机体就恢复了正常，所以这第一次来月事，格外难受不说，量也有些汹涌。
宁蓁蓁连忙让谢谨之不用去请什么大夫。“让丫鬟进来，换身衣裳，夫君也换一身。”
谢谨之低头，看到了中裤有点点斑红，听到了妻子说道，“我来月事了，对不住，污了郎君的衣衫。”

第58章 女主是婆婆5
谢谨之果然是面冷心热，许多人觉得这月事污了衣衫，是件晦气的事，而谢谨之并不太在意身上的斑红，让丫鬟进来换了脏了的衣物和床单，让人开了库房，取了汤婆子，灌了热水，让妻子捂在小腹处。
宁蓁蓁想着，梦里小腹一暖果然不是错觉，那是谢谨之的手罢。
她看着那如玉君子，耳根微红，抱着汤婆子，轻笑了起来。
谢谨之确实没什么晦气不晦气的想法，他只是羞于先前以为妻子想要圆房，幸好他还不曾做出些什么。
按道理她是他的妻，但是不知怎的，谢谨之总觉得错过了新婚那一日的洞房，再与她行周公之礼，心理上有些别扭。
要细说别扭在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与宁蓁蓁眸子相撞，品味出了她眼底的笑意，有一种酥麻之感，念《清心咒》才能让自己不出丑。
尚未同房的夫妻两人，在这样的雨夜里，似乎多了些什么。
许是让安平世子与新婚妻子同房的契机，也即将杳然而至。
第二天一早，谢谨之出门的时候都没有惊动床榻上的娇妻，宁蓁蓁倦倦起床，在房中看书过了一日。
谢谨之到了兵马指挥司，不少人同他打趣，新婚燕尔，定然得趣其中。这些人都是武将出身，在男人堆里说话向来是荤素不忌的。
谢谨之同人虚应过去，他尚未开荤，怎知其中乐趣？
就是偶尔脑中会想到夜里点灯时，窥见的美景，白腻肌肤让人心中大动。
那种心动也不会同外人说，夫妻之间床笫之欢，谢谨之无意让人其他人知晓。
按道理晚上要请这帮人吃饭，谢谨之想着昨天妻子倦倦神色，就露出了犹豫神情，在心里更想要陪她。
“谢大人这是新婚燕尔。”巡过了城门的城门吏王峰笑道，“没看到咱们谢大人有些脸皮薄，不好推辞，实际上心思已经飞到了夫人身上去了。”
旁人哄笑起来，“那就过些日子，咱们武将也不拘些什么男女之妨，大人不妨携夫人到咱们兵马司来，让厨子选一些好肉，咱们热热闹闹就在营里吃。”
“是是，周厨子的蹄花做得好。”
“应当吃烤羊腿，大块吃肉大块喝酒，畅快得很。”
“哪儿能让柳夫人吃那些，我觉得用西域得到的香粉，把肉烤的香脆，薄薄切上一盘，也适合。”
众人七嘴八舌说着主意。
如果是成亲前见到的柳华莲，总是低头含胸，闷闷坐着，被人含着机锋打趣，也只是讷讷不语，若是他的妻还是这般样子，谢谨之现在就可以替她推辞了，她是决计不适应这样的场合，局促地说不出一句话可能还是最好的局面，那样会坏了同僚的兴致。
成亲之后的娇妻，两人说话并不算多，谢谨之却模糊觉得和以前的柳华莲不大一样，觉得指不定她还会觉得这样的宴席有趣，想到了此处，便说道“她这两日身子不大利爽，我问过她再说。”
此事便这般暂定了，等到把簿册锁好，谢谨之出了兵马指挥司，王峰追了上去，递给了他一张牌子。
“这是味香楼的糕卷，可以去取一笼如意红花卷，我是在巡城的时候定下的，谢大人拿着去取了，晚间在厨房上用沸水蒸几息，吃起来和新制的差不多，让夫人尝一尝。”
谢谨之忙要推辞。
王峰笑道“这糕点不值当几个钱，只是内子嘴馋，喜欢味香楼的糕点，我明日再带回去一样，这如意红花卷是红糖做的，应当是适合尊夫人的。”
想到了那张苍白玉颜，谢谨之就接过王峰的牌子。
王峰的话含蓄，但是点名了，这红糖糕子适合这个时候的娇妻。
谢谨之从味香楼取了红花如意卷，那味香阁果然火爆，因为有预定的牌子，速度很快就取了糕点，并不耽搁功夫。
谢谨之回到了院子里，让厨房里蒸上。
宁蓁蓁晚间吃饭的时候，见着了这格外不同的如意红花卷。
府里的厨子水准她也大概知道，味道还过得去，每日里也是不同的花样，今日里是葱油花卷，明日便是蜜糖蒸糕，大后日就是肉馒头，味道还不错，一个个小巧方便入口，但是卖相可没有这般精致。
丝丝缕缕的花瓣，细心雕琢过，用的是糯米皮，一点点捏出花蕊，糯米皮里不知道裹了些什么，像是流动的芯。
这糕点显然是从外带回来的。
宁蓁蓁侧过头看着谢谨之，后者说道“这是味香楼的糕点，你尝尝看。”
宁蓁蓁不急着吃菜，要先尝一尝夫君带回来的糕点。
用筷子捻了一粒，这是重新蒸过的糕点，细细咬开了糯米皮，里面的流沙红糖就要滚入她的口中，用小碟接住了糕点，略凉一凉就吮里面流沙红糖。
这里面还揉了桂花，吃进去，带着桂花的清香，又有红糖的甜。
宁蓁蓁吃了一粒，便觉谢谨之用心，对他一笑。
回府的时候，还见她容色有些苍白，在灯下见着她认真吃他带回来的糕点，心中有一种的满满涨涨之感，难怪帐下那群汉子，惦记着娶婆娘。
谢谨之清了清嗓子，“你喜欢便好。”
“夫君也尝一尝。”
“不用。”
谢谨之刚要推辞，就看到那双筷子捻着糕子到了他的唇边，宁蓁蓁含着笑，“尝一尝，我觉得怪好吃的，里面有流沙小心烫。”
“我自己来。”谢谨之只能够从妻子的手中接过了碟与筷，用着她用过的物件，尝一尝这如意红花卷。
谢谨之平时不大爱吃甜点，今日只觉得这味香楼的如意红糖卷格外香甜。
因为是糯米皮做得，谢谨之也担心宁蓁蓁看着她喜欢，心中又担心她吃多了不克化，就说道“你若是喜欢，晚些我再带味香楼的其他糕点给你尝尝。你少吃一些，等到明日再吃，回蒸一下，味道依旧。”
宁蓁蓁点头，“好。”
女子来天葵，头一日是最难受的，等到后面一日比一日松快。
此时天也大晴，把泥地烤干，又方便马车出行。
也就是这个时候，有人到了侯府里，送了一张烫金贴，让宁蓁蓁参加大长公主的赏花宴。
本朝大长公主夫君曾是武将，那位驸马在征西沙时候，中了流矢而亡，大长公主不曾再嫁，也没有养面首这些喜好，她的喜好是与亡夫渐渐靠近，喜欢热闹，说是赏花，也不学其他的赏花宴，作诗词之类，就是做些游戏，听些八卦。
把三个庄子并成了一个，偏好请一些武将之妻，还有武将的小闺女，在庄子里热闹一番，而且有时候还会留着人过夜，就怕她们玩得不够尽兴。
以前柳御史的嫡女都不会被邀请到这样的场合，谁让御史亲近的是文官，若是一段时间没有参的对象，便会寻个武将参他一本。
现在宁蓁蓁作为了侯府嫡子之妻，第一次被邀请到这赫赫有名的赏花宴上。
拿着烫金贴，宁蓁蓁晚上就和夫婿说了，怎么从侯府里套现出来。
要去做客，总不能空手去，要送人的东西，这物品值多少银子，都是店家的一张嘴，京都里肯定是有铺子可以虚开价格的服务，宁蓁蓁要做的就是从铺子里挂账，例如店家让侯府结五百两，她自己拿着东西和三百两的套现银票。
谢谨之看着宁蓁蓁，或许今日里便是与她说明他府中地位的事。
因今夜无风，宁蓁蓁身子好了不少，谢谨之取了披风与她系上，便邀她月下同行。
谢谨之说道“华莲嫁与我半月，在院子里可住得惯？”
从较为平和的话题，一点点聊得深入。
宁蓁蓁看着谢谨之的眉眼，听着他提到了小时候不懂事，当真把自己当做了父亲的亲生儿子，结果父亲并不疼爱他，待他严厉，布置下一堆功课，他还总是拿着自己做的小弓，试图亲近“大英雄”父亲。
然后时常在假山附近，听到有下人嚼舌头，说他是从落魄户里抱养过来的，还不识趣地要去打搅侯爷与老侯爷。
“我那时候尚且懵懂，不知道话中的意思，只是有些惶恐。”谢谨之说道，不知不觉他攥住了妻子的手，那种温度，让他不至于心中过于冰凉，“我想，好好完成侯爷布置的任务，不去打搅侯爷的事，他会不会就会喜欢我疼爱我。布置的任务里有很多书要看，书看得多了，就慢慢懂了当时丫鬟的话中含义……我还见过我的生父生母，当时我坐在马车里，他们在田地里插秧，旁边有比我略小一些的男童给他们送饭，衣着十分褴褛，之后还知道过一些消息，日子过得不算是很好。”
那个画面在他的心中久久不能忘怀，是他虚占了侯府嫡子的位置，如果不是老侯爷的决定，或许他现在和他的亲生弟弟一样，给父母送饭，每日里打猪草，放牛。
他享受了侯府的天大好处，怎好意思多求其他福分？
这是藏在谢谨之的心底话，他从未想过要把这种隐蔽的念头都透露出来。
等到说出口了之后，竟是有一种浑然轻松之感，“祖父已经去世，祖母从未放弃过破解父亲命格的念头，或许某一日父亲会娶一门继室，生下真正的侯府世子。其实，除了兵马指挥司里喊我一声谢大人，外人喊我世子，这话是不对的，侯爷并未向圣上请封。”
宁蓁蓁说道“倘若没有再娶呢？”
沈梦云要是不犯糊涂，不嫁三十几岁的安平侯是最好的，如果没记错，这次赏花宴，她会见到沈梦云，会劝一劝那位沈姑娘。
说实在的，给心上人做娘，听着心上人喊自己娘亲，没必要，也没意思，尤其是因为自己吃醋，折腾儿媳妇，这个做法蠢到了极致。
沈梦云的家世好，长得也不错，沈家还有林家把这位嫡小姐看做是眼珠子一样，找个青年才俊比起来那位安平侯岂不是强百倍千倍？
谢谨之说道“倘若此生侯爷都没有嫡子，我到底觉得自己德不配位。”
“德不配位？”宁蓁蓁摇摇头，“你说得不是，首先是侯府没给你选择，让你做了侯爷的嫡子，瞒着天下人，甚至瞒着圣上，然后又悄悄地灌输，其实你不是侯爷的嫡子，不应当任性行事，这算盘也打得太精明。”
谢谨之一愣，看着宁蓁蓁。
她的神情认真一丁点都没有说笑的意思，“这事整个京都就没有人知道，说明侯府里瞒得像是铁桶一样，为什么会有丫鬟像是无意说起，还之后能让你见到了亲生父母？想也知道，肯定是养了孩子，又嫌孩子烦，仗着不是亲生的，就这样行事，说白了就是心理学……”
宁蓁蓁差点说漏了嘴，其实是心理学上的一种应用，是一种情感操纵。
宁蓁蓁把这种情感操纵给谢谨之讲述了一番，“这种法子，太下作，没有用在孩子身上的，是侯府不厚道，再说了，德不配位？万万莫要如此想。”
宁蓁蓁对着谢谨之一笑，想着这位也是被侯府情感操纵的小可怜，难怪不怎么爱说话，目光如同今夜的月色一般，透露出如水的温柔，“既然是从旁支抱养来的，若是有求学上进的想法，族里也会给支援，且说一句，满京都的闺秀，谁不羡慕我嫁得好，沈家姑娘先前总是追逐夫君，甚至上次在成衣阁里，又巴巴寻了机会与夫君私谈，若是生在清贫之家，夫君是男儿，有读书的天分，但凡有些见识的父母，都不会埋没孩子的天分，咬牙把孩子送去读书。既然是侯府的旁支，不会是目光短浅，就算是父母目光短浅，族长也不是如此。”
因为越是有族中荣华人物，除非是和族里有仇，不然是会捐钱修祠堂，修学堂。族里是同姓之人，有天然的血脉联系，若是族里有人有出息了，反过来可以帮助侯爷。
谢谨之是京都里出了名的文武双全，这种天生聪慧之人，要是寒门出身，说不定现在已经考上了状元也说不准，说不定现在要是在翰林院里，比这样的小武官前途更好。
月下她温柔的目光把谢谨之心都烫了一下，在听提到了沈梦云，又有些紧张，难得结巴说道“你说上次成衣阁……”
宁蓁蓁杏眼弯起，笑着说道，“哪儿有人直愣愣地泼东西，尤其是掌柜的，那些人精，哪儿有行事如此鲁莽的？我想，沈姑娘不甘心，夫君与她说说也好，好让她死了心。”
谢谨之还攥着宁蓁蓁的手，忽然想到了自己曾幻想过的娇妻，是不是便是如此这般。
他们两人现在八角亭里坐着，攥着妻子的手，有一种心中被塞得满满当当的感觉。
宁蓁蓁的话里中心思想是，既然他是侯府嫡子，对外老夫人和侯爷都默认了世子爷这个称呼，没道理不用侯府的银子，谢谨之这个侯爷嫡子有什么做的不合格的？
对上恭敬，对下宽容，还是侯府的脸面担当，何必要过得这般清苦？本就是安平侯府对不住他，既然把他当做了嫡子，就应当比照其他人家的待遇，而不是用情感操纵当年一个小小的孩童。
谢谨之还是有些不认同想要拿银子的想法，这么多年他总觉得自己亏欠了侯府，这种观念不是宁蓁蓁一两句话就可以拐的过来的。
“夫君喜欢作画吗？”
谢谨之不知道为何妻子提到这个，开口道“尚可。”
“作画确实可以拿到银子，不过若是为了这个目的，画得不一定是自己想要做的，不是吗？”宁蓁蓁说道，“靠自己的劳力赚银子，是不错，最好的法子还是有了资金，让钱生钱。”
这就是资本论，有侯府这样的靠山，用那些原始积累钱生钱，要比作画值当，而且一旦上了正轨之后，并不累心。
“现在只是友人应酬，做些画，今后若是有了孩子，也难道要一直作画？虽说父母在，无恒产，总要为将来着想。”宁蓁蓁是想要劝一劝那位沈梦云，但是沈梦云要是不听她的，要是再生下一双儿女。
那些铺子可以放在妻子的名下，谢谨之一瞬间就想到了许多。
明明比宁蓁蓁要大，反而还要靠她点拨，有些不好意思，妻子说的是，总是得开始经营。
那些银子就由着妻子折腾，谢谨之准备多做一些画。
“这些银子我都会记账，等……到时候就知道如何处理了。”宁蓁蓁笑了笑。
如果要是沈梦云还是要进府，沈梦云想要蹉跎她之事，定然是不肯让对方如愿的。还有两门美妾，倘若谢谨之纳了，就算是现在见他觉得可怜可爱，也颇为体贴，她也不会留在侯府里。
原本柳华莲恨得是沈梦云的欺辱，她性子一直软糯，没什么报复回去的想法，只想要自己的日子过得好。
侯府如果还是要被沈梦云搅成一滩浑水，她估计那个时候身体也养好了，就会跳出侯府这个泥潭。
谢谨之不知道宁蓁蓁心中所想，只觉得她的笑容杳然，有一种被风吹走的错觉。
他下意识地把娇妻的手攥得更紧一些，不许她飘然离去，心中更是一瞬间有些慌乱，除了攥得紧一些，有一种弥漫的感觉，若是她铁了心飘然里去，他攥着她的手也不过像是捏着手中沙，怎么握得紧，沙也会从缝隙之间流泻而出。
宁蓁蓁说道，“好了，出来坐了许久，回房罢。”
那种随时要离开的错觉淡了些，谢谨之点点头，悄悄调整了手里的姿势，与她十指相扣。
她原本要说的是可以虚开高价的商铺，他在兵马指挥司，对城里的商铺称得上是熟悉，就说了几家名气很大的铺子，宁蓁蓁的记忆力不错，都记在心中。
第二日的宁蓁蓁就去了其中一家铺子，选了海外来的红珊瑚盆景，挂在了安平侯府的账面上。选定了礼物，还要她的衣着，从衣衫、头面、到需要缀在绣鞋前的东珠，还有一身时兴样式的披风，宁蓁蓁在外转了一圈，算下来，足足挂了千两有余的账。
这让管账的邹嬷嬷脸上发青，就算是大长公主送帖子过来是她知道的，这也太多了，超出了她的意料。
不想见到宁蓁蓁的侯府老夫人也把人叫到了她面前，没好气地说道，“账都在这里，你拿去退了。”
因为是签单，先把账单给送了过来，结账了之后，才会把东西送过来。
宁蓁蓁看着老夫人，轻描淡写地说道，“为何要退？这些不值当多少银子。”
老夫人他们会心理学上的情感操纵，她对心理学上那些更是清楚，怎么样的语气让人生气，怎么说。
“不值多少银子？”老夫人被宁蓁蓁的话气得肝疼，“柳氏，你统共嫁妆都没有这么多，现在居然说没多少银子？好大的口气，也不怕大风闪了腰。”
“孙媳在柳家确实没有经手过这般多的银子，只是这是去大长公主的赏花宴，这些东西都是孙媳特地挑的，尤其是珊瑚，这是东洋过来的，所以价格贵了些。”
“那宴就推了，昔日里也没有见过你参加。”
“昔日里，我尚且是柳家人，家父是御史，大长公主恐怕不喜家父。”宁蓁蓁说道，“大长公主向来是和武将交好，过往不忍扰了老夫人清净，从没有邀请过安平侯府，现在孙媳若是不去，那今后便和那些武将的女眷更疏远了。孙媳知晓老夫人不喜铺张，只是这代表的是安平侯府的脸面。再说了，倘若孙媳真的不去，外人也不知道怎么想侯府，大长公主又会怎么想。其他武将都是拧成一根绳，单单安平侯府在外，也不大妥当吧。孙媳想着，这宴会要参加，还得风风光光参加。”
她的声音细细的又尖锐，而且说得絮絮叨叨，听得老夫人是头疼。
宁蓁蓁说话很是刻薄，继续说道，“孙媳还特地打听了一番，咱们侯府虽说没多少底蕴，没有什么值钱的摆件，钱应当是不缺的。能用银子买的，我想在老夫人这里也算不得什么。”
什么叫做没什么底蕴？老夫人被气得发抖，瞪着宁蓁蓁，“你说得这算是什么话？”
宁蓁蓁说道“先前祖母也是这样同孙媳说得，府里没什么好东西，给了孙媳红封。孙媳挑这些，都是市面上不错的东西，穿戴在身上，务必不会堕了侯府的脸面，送大长公主的东西也拿得出手。孙媳尚未嫁人时候，主母款待，也跟着嫡姐见过不少的赏花宴，诗会，见过不少好玩意，孙媳没什么钱，还是见过一些市面。”
侯府确实有钱，就是老夫人不喜谢谨之，被宁蓁蓁这一番抢白气得厉害。不过是说没底蕴，恨不得指着鼻子说她没见识。
果然是上不得台面的外室女！
老夫人被宁蓁蓁气得七窍生烟，偏生，最关键的是，这宴会还真得去。
因为儿子天煞孤星的命数，这侯府里没有侯夫人，过往的宴会不去也就算了，现在谢谨之已经娶妻，不去大长公主怎么想的，还不好说。
老夫人心不甘情不愿，捏着鼻子，只能够认下了这些账，等到人走了，还是气不顺，恨得咬牙。
邹嬷嬷让年轻的丫鬟们退下，用美人槌轻轻敲打老夫人的背，“这是小人得了志，何必与她计较。”
老夫人啐了一口，“这猖狂的模样，不知道是随了谁？”
邹嬷嬷顺着老夫人的话骂了几句，“若是要敲打，不如去见见那户人家。”
老夫人一愣，随即明白了邹嬷嬷的意思，“你是说？”
邹嬷嬷笑着说道，“她如此行事如此猖狂，还不是觉得自己攀了高枝，得让她知道府里头的世子位置。”
谢谨之太过于乖巧，敲打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老夫人这样听邹嬷嬷一说，才想起来这一茬。
“是该如此。等大长公主的宴席之后。”老夫人愤愤说道，“看这小妇如何猖狂，若不是我儿……”
老夫人有些愁眉苦脸，想到了儿子的命数来。
丈夫从旁支里抱来了谢谨之，老夫人到底不甘心，让丈夫没有庶子，结果府里的传承给了旁支算什么？
说是当年老侯爷在疆场杀了太多人，还屠了城假装是突厥人所为，那位大师的意思是有伤天和，才导致了嫡子的命数。
丈夫在世的时候一直求，等到丈夫去了，老夫人还是求破解的方法。在坚持了许多年之后，那位大师终于透露出一点天机，若是有贵女主动求嫁侯爷，而不是侯爷求娶，便可逆转“天煞孤星”的命数。
现在侯爷已经是年近四十，“儿子”都到了娶妻的年龄，老夫人还守着那个希望，既然大师给了破解的法子，定然天无绝人之路。

第59章 女主是婆婆女6
侯府签了单，宁蓁蓁买的东西都送入了府里。
宁蓁蓁到了赏花日的时候，装扮一新，乘车出行。
那青帷马车到了城门处，有守卫认出了是上峰谢大人的家眷，加上也接待了不少武将女眷出城，在放行的时候，格外热络。
宁蓁蓁也浅笑着回应。
刻意装扮过，加上每日里打拳药浴，比原先更为娇艳，眉心的红宝石分心在光下荡出波纹涟漪。
这让兵马指挥司的人感慨，谢大人的好福气，以前说是双姝，那位沈姑娘可没有这般的娇颜。
出了城再继续行上半个时辰，就到了别庄。
来参加这一次赏花宴的，大都是结伴而行，宁蓁蓁的身份如果要是遇上清高的贵夫人，定然是懒得搭理，恐怕很难融入这样的赏花宴。
但是武将的女眷，除了少数几个扭捏的，其他人性子多爽利，宁蓁蓁也是利爽的性格，还当真投了几个夫人的眼缘。
就连大长公主也笑着说道“还当真看不出，是柳御史的姑娘。”
“柳御史在朝堂上定然是一身正气，就是在我娘亲那里，可没有一身正气。”
温氏身边有一个一直伺候的丫鬟，等到温氏撒手人寰，跟着柳华莲入了柳家，那人便说过，当年温氏更想要求个清净，再嫁入小门小户也是好的，而不是被人养成外室。
宁蓁蓁本就不喜柳家，现在直接戳破柳御史伪君子的面具。
正三品的骁骑参领夫人就忍不住笑了，她的夫君被柳御史参过，本见着柳御史的女儿，心中别扭，听着这话，就绷不住严肃的脸。
不少人夫婿都吃过柳御史的一本，听到了宁蓁蓁的话，心中畅快，这话由宁蓁蓁说起来，格外让人心里头舒服。
而且话也没问题，要是柳御史真的那般中正，哪儿来的外室女？这般养着外室女，比纳美妾还要不体统。
云麾使之女看着宁蓁蓁，目光有些不赞同，“柳大人到底是你父亲。”
宁蓁蓁浅笑说道，“我也只说了事实。”
大长公主知道这位小姑娘是个小学究，想要学习清流贵女的姿态，连忙笑着说道“柳夫人可会喝酒？等会子，吃的是上好的蟹，蟹吃着有些凉，配着梅子酒是正好。”
“这个时节螃蟹肥美，托大长公主的福气，可以一饱口福了。”
等到喝得多了，夫人小姐们都喝得面上生了红，未成亲的小姑娘们就去睡觉，剩下这些成亲了的妇人们说些话。
听着都转运盐使司同知李夫人，说起了担忧女儿生产胎位不正，旁人都是安慰她，吉人自有天相。
宁蓁蓁等的就是这样的机会，拿着酒杯，轻笑着说道“我会些医术，也会接生。”
宁蓁蓁是新妇，成亲不过半个多月，说自己会医术，还会接生，在场的夫人头一个反应便是不信。
且看她纤细手指捻着酒杯，面颊微红，眼尾也晕染了自然的红，眼波流转的媚色，让与李夫人交好的葛夫人心中一跳，觉得宁蓁蓁说得是醉话。
葛夫人看着手帕交意动，连忙说道“世子妃是不是醉了？”
宁蓁蓁挑挑眉，“喝了些酒，不碍我的诊脉开方能力，现在试一试就知道了。”
刚开始有些面面相觑，宁蓁蓁有真功夫，自然不畏惧摆擂台。
夫人小姐们许多人难免有些不好与外人说的毛病，她展现能力，与这些夫人们交好，帖子自然多，也自然可以多让安平侯府多出出血。
指出邹夫人每到秋冬都有些手脚冷，气血不足；赵夫人最为恼夏，手指上会有细小的疱疹，连女儿也是有这样的小毛病；私下里同何夫人说她身上有一小块的鱼鳞状的肌肤病……
等到小姑娘睡醒了之后，发现年轻的柳夫人当之无愧成了话题的中心。
也有人不服气，只是话没有说出口，就被捂住了口，得罪谁都不要得罪医术高明的大夫，就算是不喜欢，也不可口出恶言。
宁蓁蓁在第二日返程，就和都转运盐使司同知李夫人坐上了一辆马车，一起进城。
其他人就算是有些隐忧也是小毛病，李夫人女儿的胎位不正，是最麻烦的，不想耽搁功夫，就想让宁蓁蓁去看一看。
这些贵夫人们向宁蓁蓁伸出了橄榄枝，于是宁蓁蓁报得虚账让老夫人气得是胸闷气短。
要知道娶个外室女是这般状况，还不如早早替他定下沈家女。
起码可以闭门不见，让人自己去筹钱，起码沈家女一丁点都不缺银子，沈姑娘又十分喜爱谢谨之，定然是心甘情愿掏钱的。
老夫人觉得宁蓁蓁的脸皮实在是厚，明明已经让她见过了谨之的亲生父母的状况，就差明说了。
宁蓁蓁不是真蠢就是厚脸皮，就这样还好意思顶着世子妃的名头在外活动，用着安平侯府的钱。
侯府老夫人现在最烦听到的就是邹嬷嬷欲言又止，说又有人来讨钱了。
觉得对方油盐不进，就连和侯爷说，侯爷不爱听这些俗物，眉头就没有舒展开，老夫人也就不再儿子面前多说。
谢谨之看着宁蓁蓁的所作所为，替她揪着心，幸好她也是有分寸的，在老夫人临近爆炸的时候，透出来的钱渐渐少了起来。
毕竟衣衫、珠宝、首饰已经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些礼物，也不会一味选贵的，有些送贵了反而会送出祸事来。
安平侯府的世子妃梦中得仙人点化，医术斐然的消息在京都里传开了，就连沈家也知道了。
不顾沈梦云的强烈反对，林氏请了宁蓁蓁到府中。
沈梦云的下巴尖得可以戳人，瘦得一双眼都显得更大了，看着宁蓁蓁的眼里还有恨意。
她躺在床榻上，一声不吭的，只把后脑勺对着宁蓁蓁。
林氏有些尴尬，轻声说道“还请世子妃帮忙看看，梦云这一天天的，吃不好睡不好。”
“我和沈姑娘单独说说话吧。”宁蓁蓁说道。
“好。”
关了房门，宁蓁蓁看着沈梦云的闺房，不愧是沈家和林家的娇娇宝珠，房间是她目前见过最大的，屏风更是黄花梨，雕琢精致，屏风面也是名家之作。
多宝阁上的摆件儿远胜于她目前去的任一姑娘家的闺房。有东洋来的稀罕玩意，有精细的摆件，墙壁上挂着的书画，也是大家之作，放在外面，单独一幅字画都可以摆在正厅里做宝贝的。
宁蓁蓁收回了视线，看着回过头的沈梦云。
心病还须心药医，在原本的书里，让沈梦云走出心病的是，嫁给心上人他爹这个法子，宁蓁蓁打算试试看，能不能打消掉沈梦云的想法。
宁蓁蓁说道“沈姑娘，你既有花容月貌，又家世斐然。沈家和林家都把你当做掌上明珠，疼爱的跟什么似的，你何必这样糟践自己的身体？”
霍得一下，沈梦云直起了身子，“你懂什么？你以为你入了侯门，做了安平侯府的世子妃，就可以奚落我？”
“沈姑娘误会了。”宁蓁蓁说道，“世子妃这一句当不起，夫君尚未被封，如今只是入职兵马指挥司。”
沈梦云更是气得厉害，声音都有些劈了，“好得很，还说不是过来炫耀的？你这话就是冲我炫耀，冲我得意。好你个柳氏。”
“论身份，沈姑娘是户部尚书嫡女，外祖那边更是赫赫有名的林家，我说得好听一点是庶女，说得不好听是外室女，至于说嫁给夫君，只是一次意外。哪里至于说来炫耀，我只是想让沈姑娘放下这一节，你与我夫君已经没了缘分。林家与沈家，自会替姑娘寻一门好亲事。说不得比谢谨之要好得多。”
宁蓁蓁现在可以心平气和，是因为原身的记忆和情感都已经消退了，如果是刚刚投身这个小世界，恐怕忍不住对沈梦云的恨意。
再说了，谢谨之个人是不错，但是侯府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还真不一定比得上沈家林家替沈梦云选的对象。
沈梦云被宁蓁蓁的话一激，扬起了下巴，“你怎知没有缘分？”她的笑容竟是有些恶意，“到时候你便知道我与谨之有什么缘分了！”
宁蓁蓁挑眉说道，“若是缘分，我只能想到是要嫁给侯爷做继室。”
一下被说中了心事，沈梦云被一梗，有些恼火，呵斥道，“你要是再胡说八道，我就让人把你撵出去，说你破坏我的名声。”
房间里响起来了肠鸣声，这让沈梦云刷得脸红，咬碎了银牙，觉得自己在宁蓁蓁面前丢脸了。
沈梦云应该是已经下定了决心，此时那种颓丧之气一扫而空，更是肠胃都已经恢复了生机。
宁蓁蓁叹了一声，她不会为了没有发生的事直接报复沈梦云，但是沈梦云若是做了什么，她决计会回招，目光里带着怜悯之意“我只再说一句，出了这道门我便不会再提，安平侯已经是年近四十，儿子都已经成亲，沈姑娘这般的身份，只是为了赌气，犯不着如此。”她站起身来，并不回头，而是淡淡说道，“沈姑娘已经恢复，我便离开，林夫人对你很是担忧，沈姑娘，你是被娇宠大的，人活于世，不仅仅只是那情爱之事，望你莫要让亲人担忧，做出令亲人伤心的事。”
“要你管！”沈梦云狠狠地把靠着的软枕往外扔，现在宁蓁蓁说的话，她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想着那个主意实在是好，她做了侯府的女主人，便是宁蓁蓁的婆婆，万事都得听她的。
这样想着，心中也出了恶气，郁气一散，肠鸣得更加厉害。
此时母亲林氏进来，听到了女儿的这声肠鸣，再看她发脾气的模样，反而是眉头都舒展开了。
连忙让人去端小厨房里一直温着的白粥，看女儿因为肠鸣羞红了脸，小声说道“你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还怕什么羞。”
“娘。”
“好了就行。”林氏说道，“刚刚世子妃说你是郁结于心，你以后可不许把事情闷在心里，这柳氏的身份低了一些，医术还是不错的。”
沈梦云娇声道“她哪儿会什么医术，就是气我！”
林氏笑道，“好，我的小祖宗，你这般模样，你外祖母都记挂着，以后可不许如此了。”
沈梦云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了最后宁蓁蓁的话，对母亲关心的话，有些心虚。
她心中说了一句抱歉，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去寻安平侯。
等到很久以后，沈梦云想着，当初宁蓁蓁的话，当真是不含任何情绪的善意忠告，是她太任性，因为她的婚事，让外祖母气急攻心，母亲一夜之间也是苍老了许多。
只是那个时候，沈梦云想要后悔也来不及。

第60章 女主是婆婆7
安平侯这些日子不愿早早回去，而是会和人在外小酌一顿。
回到了府里，母亲常说银子那等事，让他听着觉得心烦。用银子的是儿媳妇，又不是谢谨之，他一个做公公的，怎么教训儿媳妇？
最让谢赟更有些烦躁的是，他虽有两门妾室，那妾室都已经年龄大了，让他觉得没什么滋味，他也一直没有自己的妻子。
而养子谢谨之娶妻，那柳氏原本就是绝色，成亲之后滋润得越发出落，让谢赟心中也有些不平，为什么他就是这样的命数，没办法正常娶妻生子。
甚至大师的意思，已经有的妾室就这般，莫要多纳妾，非但无果，可能还会破坏他最后一丝机缘。
他已经几近四十，现在又无仗可打，功勋不厚，哪儿来得贵女主动求嫁？别说是贵女了，普通的百姓的小家碧玉恐怕也不会主动求嫁。
谢赟今日里本约了人喝酒，那人临时有事，谢赟就干脆一个人喝酒。
月上柳梢头，他从酒楼里出来，见着了一位丫鬟，迎了过来，“侯爷，我家小姐有请。”
谢赟本来有三分酒意，听到了小姐两字，整个人精神了起来，眼前的丫鬟看衣着是大户人家的丫鬟，而不是青楼楚馆的丫鬟，他道一声稍等。
回过身从绣囊里取了腌制青梅，他有些后悔自己喝了酒，现在只能让口腔无味。“还请姑娘带路。”
樱红带着侯爷到了马车前。
樱红开口说侯爷到了之后，见着一只素白的手，掀开了帘子，从马车上下来，是沈尚书之女，沈梦云。
因为大师所言，京都里的贵女，谢赟与侯夫人都心中有数，这位沈梦云便称得上是贵女。
谢赟还听同僚打趣，沈氏要成为他的儿媳，他没放在心中，因为很清楚娘亲不会允许养子娶贵女。
沈梦云怀着心事，下马车的时候一个踉跄，谢赟扶住了她。
男子的气息尤其是夹杂酒气，让沈梦云一瞬间有些后悔。
谢赟开口“沈姑娘仔细些。”
谢赟的声音温柔，不像是匪气十足的武将，让沈梦云轻声说道“侯爷有没有空，我有事想要同侯爷说。”
沈梦云想着，不如和谢赟说说话，若是此人处处令她讨厌，就放弃了那主意，若是……就嫁了他。
“沈姑娘请。”
这附近有一条河流，顺着河灯走，谢赟并没有急着问沈梦云有什么事，而是陪着她走。
清风徐徐，吹散了他身上酒气，沈梦云听着谢赟说着，心烦的时候喜欢在河边走一走，不过她一个姑娘家，最好有健硕的仆人在后面跟着才好。
沈梦云掀起了眼，悄悄看着谢赟，此时谢赟挺直了胸膛，龙行虎步，在月下眉眼英挺，与谢谨之有几分相似，看上去也年轻而英俊，还是侯爷。
抛弃宁蓁蓁让她惊骇的四十年岁之说，沈梦云站定了，正好在一株柳树下，在明亮的余光下，拢了拢披风，低头说道“侯爷，你娶我可好？”
喉结滚动，谢赟的心中狂喜，但越是到了他的机缘，便越要按照大师的吩咐来做，苦笑着说道，“沈姑娘，我是天煞孤星的命格。”
“我不怕。”沈梦云抬起头，看着谢赟的眉眼，透过他仿佛看到了谢谨之，她踮起脚尖，轻轻地亲了一下他的唇，宛若去亲谢谨之，“这是我的心意。”
谢赟恨不得立即把婚事定下，取下了随身玉佩，给沈梦云亲自佩上，更是送了人回府，表明会亲自去沈家求娶沈梦云。
谢赟回到了侯府之后，眉眼之间是春风得意，然后老夫人所在的小佛堂更是传来了笑声。
老夫人再不觉得沈梦云当时应当和谢谨之在一起，反而觉得，幸好当时不肯让谢谨之娶贵女。
现在沈梦云不管是什么缘由，主动开口让谢赟求娶，她都要定了沈家女做她的儿媳。
她口中念着阿弥陀佛，更是直接让人当即开了库房。寻思可以拿些什么东西表示侯府的诚意，务必好让沈家同意这门亲事。
也叮嘱侯爷多哄哄那沈姑娘，最好哄得沈姑娘离不得他才好。
京都里，最热闹的事就是沈梦云要嫁安平侯之事了，这件事的热度，一下子就压过先前安平世子妃梦里仙人点化，会了医术的事。
沈梦云的家世好，也没听说沈尚书遇到什么过不去的坎，怎么就把嫡亲的娇娇女嫁给一个鳏夫侯爷？
沈梦云什么身份啊，别说是给年过三十的鳏夫侯爷做继室，做皇子、太子的正妃也使得。
谁也不知道这里头的内情，都往那风流韵事上揣测。
虽然明面上没人说，私下里都觉得只怕是出了什么丑事，才会有这样的婚事。
甚至昔日里和沈梦云交好的闺阁小姐，暂且也和沈梦云断了往来，免得被人往不好的方向猜测。
户部的沈尚书现在就等同于一个炮仗，整个户部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生怕触怒了上峰。
林氏病了一场，林家的外祖母更是中风，好不容易救回来了以后，至今无法说话。
就算是宁蓁蓁的医术好，听说有仙人入梦点化，现在成了亲戚，林家人不肯求到宁蓁蓁的面前，就不信没有其他的大夫了。
大长公主看着宁蓁蓁捻着一粒秋橘，并不撕下橘络，而是直接送入到了口中，“沈姑娘要成为你婆婆了。”
大长公主与驸马没有孩子，现在是四十多岁的年龄，按道理宁蓁蓁的年龄都差不多是她的孩子了，莫名的这个笑起来甚至有些天真的世子妃，她基本是平辈相交，而且说话颇为投缘。
宁蓁蓁身上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少了谄媚，说话慢条斯理，有一种有别与其他人的理智。
“先前她就因为相思病，病恹恹的。”宁蓁蓁说道，“我去给她瞧过了，她当时就心里有了这个念头，说是要与我夫君做亲戚，我就猜到了。”
大长公主莞尔，“一般人恐怕都想不到。”
“是啊。”宁蓁蓁弯眼，“我也不算一般人了。”
大长公主说道“你就没劝劝？”
“怎的没有？”宁蓁蓁轻笑着说道，“我能说的都说了，让她切莫只想着自己的那点事，多替她的长辈想想。安平侯可是接近四十了。至于说与林夫人倒是没说，那是她孩子，本应当林夫人多费心，养成这样，只能说林夫人自己吃苦。”
大长公主想着，这沈家林家把这孩子宠得太过，才有这桩事，年过三十五的鳏夫，只怕沈林两家心疼得不行。
两人说这话，大长公主也是来安宁蓁蓁的心，倘若那沈梦云敢仗着婆婆的身份为难她，到她这里来避风头。
当然大长公主只是随便说说，任谁也想不到，居然是为了见到心上人，赌气嫁给心上人的爹，而且仗着长辈身份，蹉跎心上人的妻子。
宁蓁蓁笑着谢过了大长公主的好意。
有一身的好医术在这个时候就有了作用，谁不稀罕不错的女大夫呢？
等到时候沈梦云敢蹉跎她，满京都的夫人小姐们可不干。
说起来自家的父亲要娶沈梦云，心情最古怪的就是谢谨之，看着昔日里追着自己跑的小姑娘，转眼要做他继母。
宁蓁蓁悠悠然说道，“老夫人总想着破侯爷的命数，现在喜上眉梢，说不定沈姑娘就是这破命之人。”
谢谨之本来就不是饶舌之人，现在侯府与沈家已经下了小定，婚事在即，他也不欲说过往之事，也懒得去想其中内情，最坏的结果无非是继母生了嫡子，他这个虚假的世子退场，让那嫡子做真世子。
那一日把事情与妻子说透了，谢谨之放下了一桩心事，越发洒脱了起来。
就像是妻子说得，当年他尚且在襁褓之中，又不是他愿意做的侯府嫡子，侯府把他推向这个位置，又要让他记住侯府的恩惠，又不肯让他做真正的世子，还惦记破除侯爷的命格。
一切且看事情顺其自然发展便好，做人处事求得是问心无愧。
谢谨之与妻子说起了兵马指挥司里的状况，明日就是定下的日子，带着妻子去营里吃饭。
天公作美，傍晚是灿灿红霞，这帮大老爷们早早就在操练场上摆出了长桌与长凳。
家里有媳妇有孩子的都带上。但凡不在城中值守的弟兄，都在空地里热闹，还有换班过来的，也会捡一张凳子坐下，大口吃肉，拍案凑凑热闹。
这西域过来的香粉应该就是孜然，撒上了一些，外皮被烤得酥脆，带着孜然的咸香，被厨师片得很薄，有瘦有肥，不至于油腻，恰到好处。
起了一丛火，还有人兴致来了唱着跳着。
谢谨之身上有文臣的儒雅，其妻宁蓁蓁也是火光之中分外动人，她也并不拘谨，与众人同乐，还给诸位弟兄露了一手。
匕首在她的手中灵巧地转动，手持匕首，动作干练，在火光之中银光闪耀，旁人都是叫好，唯有谢谨之的手掌都是蜷着，一直紧张看着，生怕出了事故。等到她落了座，顾不上旁人的注意，伸手展开了她的左右手，看着青葱十指毫无一丝伤口，才松了一口气。
因为谢谨之的动作，女眷们偷偷笑了起来，用打趣的目光看着谢大人与宁蓁蓁。
男人们也是如此，还有些未成亲的看着宁蓁蓁的娇颜，想着若是有娇妻如此，也定如那谢大人一般。
谢谨之握住了宁蓁蓁的手，便不松开，索性用筷子夹了肉送到她的唇边。
等到最后两人离开，王峰的妻子还送了一件百家衣给宁蓁蓁，祝她早些生下麒麟儿。
喝了一些酒，两人坐在马车上，谢谨之握住了妻子的手，想到了那件百家衣，在黑暗之中，又有酒液给了他勇气，让他含住了娇妻的唇。
口中是如出一辙的酒香味，谢谨之刚开始有些笨拙。
根据宁蓁蓁的了解，他并未有通房，也从未眠花宿柳，他只是凭着本能行事。
像是在沙漠之中禹禹独行的旅人，好不容易见到了水源，拼命地吮吸，甚至会发出像是孩童一样急切的呜咽声。
等到鼻腔里喷出的呼吸都灼热，谢大人的动作慢了下来，不再拼命，而是开始享受一样地品味酒液醇香。
轻拢慢捻抹复挑。
口中是这般，手上也是这般，他的动作熟稔起来，也享受着那美味。一直到气喘吁吁，身子都微微颤动，几近情难自已才停了下来。
“我定不负你。”这话来得有些迟，终究是说出了口。
谢谨之的额头抵住了宁蓁蓁的额头，手抚着她的面颊，说得话柔情里又带着坚定。

第61章 女主是婆婆8
很快就到了侯府要迎来侯夫人的大喜的日子。
侯府里的装扮都是老夫人布置的，她的嫡亲儿子要破除命格了，要成亲了，老夫人也不吃斋念佛，精神头十足把府里的人指挥的团团转。
采买簇簇的花，还把原本就很大的主院又给扩了扩，务必让沈梦云住得舒心。
侯爷那两个生不出孩子的妾，直接给了放妾书，反正两人年岁也大了，比不得青春年少的沈梦云，谢赟也毫无宠幸两人的意思，他现在就想要自己的正妻，还惦记妻子的肚子。
那两个姨娘在侯府里一辈子，生不出孩子，平日里也不外出，如今年岁也大了，这种恩德犹如晴天霹雳，让两人惶惶不安，抱头痛哭。
宁蓁蓁给了两人银子，帮着两人租赁下距离衙门不远的院子，这样对两个寡居的妇人而言，较为安全。还替两人找了营生，她们两人都用绣活打发时间，绣活还不错，可以绣些帕子维持生计。等到日子久了，从这种惶惶不安之中脱离了出来，两人便可自寻夫婿再嫁。
侯爷的两位放出去的姨娘，对给了放妾书的侯爷还有老夫人恐怕还有些恨意，对世子妃恨不得要在院子里供奉长明灯，祝她长命百岁。
所以也不怪安平侯的命格不好，明明老夫人手里攥了不少钱，却不肯做一丁点的善事，不管会不会有伤天和，就抬了两个通房，一点也不担心儿子的命数影响了两个丫鬟，平时府里的规矩不多，但是两个姨娘想要出府那是万万不可的。十多年没有出过府的女人，直接给丢了出去，还觉得给了放妾书，就是天大的福分，一丁点的银子都不给，甚至放妾的后续手续更改户牒，还要两人亲自去衙门，那两人怎会不心生绝望？
宁蓁蓁觉得自己不算什么圣人，也见不得这样的情形，便帮了两人一把。
谢谨之也是见着那两位曾经父亲的姨娘过来给妻子磕头，才知道有这样一桩事。
此时抱着妻子，手做梳捋着她的发，开口道“娘子行事妥帖，又心善。”
那暗色车厢里的吻之后，圆房就成了顺其自然的事。
谢谨之虽然得趣其中，但是又不忍伤了妻子，在床笫之事极为克制，就算是不做那档子事，他也极喜欢在无人的时候，与妻子腻歪，例如圈着她，教她作画；又或者是一起坐在宽大的敞椅，搂着她给她读话本子。
曾经他想过，自己先前毫无选择的余地，被从亲生父母那里抱走，做了侯府的尴尬世子，还时常有人旁敲侧击，提醒他不要忘记真正的身份。
唯一的选择，就是在落水了之后，主动同祖母开口，求娶了柳氏，才有了现在的日子。
好像是曾经的苦都是为了现在的甜，清晨的一个吻，就让人悸动不已。
还有从侯府的公账里变相扣钱，也有了第一桩的用处，就是用在两个放出府的侯爷姨娘身上。
两人只说了一会儿姨娘的事，宁蓁蓁无意之中提到了，两人今后可再嫁，这让谢谨之心中一动。
他的妻子见识不浅，思维也不拘泥，甚至让他想到，若是他有一日负了她，她也会毫不犹豫离开。
心中隐隐明白了为什么坦白自己身世那一夜，为什么会有一种她会飘然离去的感觉。
她确实可以轻巧脱身，满京都知道，她与好几位武将之妻交好，与大长公主更是莫逆之交。
武将本就不像是文臣，会在意女子的清白，倘若她和离或者被休，只怕刚传出消息，那帮妇人就可以做出一个花名册，供妻子选择。
这种危机感让谢谨之把怀中的人抱住的更紧一些，若是不负，她也会在他怀中长久停驻。
接着，两人又说起了宁蓁蓁经营的药铺。
行医之人万万容忍不了用不合适炮制的药材，这行医治病是她的老本行，就把从侯府里抠出来的银子用在药堂上。
那些银子本就够开一个小药铺，是大长公主随意入了干股，壕气冲天表示，要做产业，就做大的。于是这杏春堂就在京都里悄然开了五间。
两人在侯爷娶妻的这一日的新婚夜里，说着夫妻两人的小话，浅浅笑着，而不像是那新婚主院里的尴尬。
谢赟本是想要同新婚妻子圆房，结果敬酒完毕，沈梦云的害怕神情给他当头浇了凉水，这事得徐徐图之。
他就当做养了女儿一样，哄着沈梦云，总归是要疼一辈子，多待她好一些，也好哄得小姑娘自愿解开衣衫，羞答答横在他身下。
谢谨之告了假，和妻子一起早早到老夫人的院子里候着。
等到沈梦云过来奉茶的时候，老夫人的眼珠子都黏在新妇上。
上次宁蓁蓁作为新妇，老夫人可不管孙媳与谢谨之有没有圆房，这次等新妇进来的时候，老夫人就盯着沈梦云的腿，看着沈梦云的眉。
双腿行走的时候自然，眉连而非散。
可惜了，应当是没有圆房的。
不过想着新媳妇也小，都已经是侯夫人了，一切可以慢慢来，笑容越盛。
乐呵呵喝了茶，这次送的不是红封，而是一匣子的珠宝，老夫人还特地看了一眼，那个养孙之妻没什么反应。
先前让她去应酬，是因为侯府里没有侯夫人，现在已经有了沈梦云，定是要好好整治柳氏一番。
新婚夫妻奉茶之后，轮到了谢谨之和宁蓁蓁两人给沈梦云奉茶，见着这套仪式都走全了，老夫人更觉得这事终于算是尘埃落定，笑容越发开怀。
对于沈梦云来说，因为她死活要嫁侯爷，让沈家还有林家都以为她珠胎暗结，收下了侯府里的丰厚下定礼，两人的婚事也很赶，生怕出了纰漏。
沈梦云与谢赟的事，在秋末下了定，腊月里就成亲。
沈梦云只觉得一眨眼，就嫁给了心上人他爹，给谢谨之做了娘。
在新房里，她是有些不安的，就算是侯爷哄着她，告诉她已经遣散了两个妾室，告诉他只有她一人，亲吻她时候万分温柔，她心中还是有一种惶惶之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这种惶惶然，在吃了谢谨之与宁蓁蓁奉得茶就消散了不少。
她是过来给谢谨之做娘的，她是宁蓁蓁的婆婆。
轮到新妇给两人见面礼。
给宁蓁蓁的是个品相极为普通的玉镯，给谢谨之的东西就有趣了，是上好的端砚，还有特制的花笺，还有一个厚厚的红封。
“谢母亲。”谢谨之的神色平常，宁蓁蓁也道了一声谢。
听到了宁蓁蓁喊她母亲，谢谨之收下了她准备的礼，沈梦云就有了精神，甚至和老夫人说话都带了撒娇的意味。
以前她想要送谢谨之东西，他都不肯接受，如今倒是可以了。
老夫人还是挺吃这一套，或者说，只要是他嫡子的妻，都会喜欢。若是冰山，老夫人会赞叹她的高洁；若是性格活泼，老夫人会赞叹她的机灵；若是这般撒娇，老夫人也觉得沈梦云贴心。
侯爷去应付前厅的宾客时候，还刻意交代了一声老夫人，让老夫人打趣，儿子的眼里只有沈梦云。
那种场景，看得宁蓁蓁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谢谨之没说什么，这一对夫妻只是微微颔首。
毕竟谢谨之晓得，如今的妻子是个一丁点亏都不肯吃的人。
一个有心讨好，一个奉承，宁蓁蓁看着老夫人的下巴，甚至怀疑老夫人的下巴颏受不受得住。
谢赟不大清楚沈梦云对养子的倾心，老夫人门清。
人老成精，她甚至猜中了沈梦云藏在最深处的心思，陪着沈梦云也笑累了，直接对宁蓁蓁说话不客气，“平日里，你能耐得很，今天倒是锯了嘴的葫芦。”
“也不是。”宁蓁蓁笑着说道，“就是没想到夫人年岁与我差不多，高我一个辈分，有些不适应。”
“那你可以早早适应，这是谨之的娘，是你婆婆。”老夫人拍了拍沈梦云的手，意味深长地说道，“纲常之事可不能乱。”
“孙媳知晓。”宁蓁蓁笑道，“谨之也知道，我是最孝顺不过，回门的时候，我爹都笑得合不拢嘴。”她信口胡说，杏眼弯着笑得甜蜜蜜，“我一定像是孝顺爹一样孝顺夫人。”
柳御史比侯爷还要老，腆着肚子，这个联想让沈梦云的脸上发青。
老夫人是看着沈梦云的脸色行事，见着沈梦云不喜，就直接呵斥宁蓁蓁。
只是宁蓁蓁这话戳心，明面上没什么问题，要呵斥也只能找其他无关痛痒的地方。
宁蓁蓁顺势请辞，“老夫人指不定要与夫人有些悄悄话说，孙媳便自便了。”
等到人走了，老夫人同沈梦云说宁蓁蓁此人有多可恶，因为她不想与小辈计较，把宁蓁蓁惯得如此骄横，目无长辈。
沈梦云也不喜她，这一老一少瞬间就达成了共识，甚至每日的请安，也不能省了。
等到回门之后，沈梦云甩开离开娘家的伤感，开始专心致志对付起宁蓁蓁来。
宁蓁蓁听着新上任的侯夫人在她面前摆威风，笑了起来。
早晨去请安没问题。
她本来就起得早，夫君早晨练拳，她也会打一套养生拳，甚至还不沐浴，就直接去了主院。而沈梦云就不一样了，被养得娇气，平时起得迟不说，加上成亲之后旁边又睡着安平侯，总是很晚才可以睡着。
安平侯也看得出沈梦云有些不习惯，他已经推迟了圆房的时间，同榻共眠是最后的阵地，万万不会失去。
于是没有睡好的沈梦云，一大清早被宁蓁蓁给折腾醒了。
没办法，她倒是想要晾着宁蓁蓁，那人直接往里闯，把主院弄得是兵荒马乱。
沈梦云哈欠连天，先把人赶出去，用帕子冰脸，消退下睡意，然后就看宁蓁蓁催着上菜。
她想让宁蓁蓁给她布菜，只是等到人近了身，她闻到了汗味，脸色铁青，根本吃不下饭。
冷嘲热讽说她身上有味道也没用，那人脸皮忒厚，竟是笑嘻嘻说道，“母亲的鼻子若是出了问题，儿媳可帮着母亲灸一灸，毕竟夜间我与夫君抵足而眠，夫君从未说过此事。”
一口一个母亲，让沈梦云都觉得自己鬓角要多生白发了，让宁蓁蓁自己吃，她也不客气，把老夫人精心为沈梦云准备的早餐给吃掉了，沈梦云自己一点没吃到。
这样折腾了好几日，沈梦云的眼下发青，精神萎靡不振，宁蓁蓁的神色反而更好，让沈梦云终于不再折腾她，这请安之事，一天一次改成了十日一次，正好重叠了谢谨之的休沐日，到时候让这一对夫妻一起请安。

第62章 女主是婆婆9
房间里烧得是上好的银霜炭，谢谨之用巾子裹住了宁蓁蓁的长发，先擦得五六分的干，然后再用一点点地用梳子轻轻梳开长发，还会取润发的茶油，涂抹她的发尾，轻柔揉搓开，泛着自然的光。
宁蓁蓁看着谢谨之认真的模样，比练字的时候还要认真。
圆房之后，身体上的亲密也让情感上有了更多的羁绊，宁蓁蓁不光见到了荣翟先生的美人图，还给他的美人图出谋划策。
刚开始，谢谨之有些不大好意思，这种画本来就难登大雅之堂，夫人知道就算了，哪儿还用给出想法？
宁蓁蓁直接伸手摆出了姿态。
在烘得热热的炕上，单手托腮，用手抿下了些碎发，那是美人春睡图；梳着飞仙髻，带着金珠面帘，眼波流转素手高举琵琶，拨弄丝弦；在初雪的日子里，披着火红的披风，白色的狐狸毛裹住小巧面颊，凑近花一笑。
荣翟先生确实灵感爆棚，唯一的问题是，他得给美人换张脸，不愿让其他人窥见他娇妻的美。
谢谨之早熟而早慧，记忆力和观察力都不错，人的眉眼有丹凤眼、杏仁眼，唇瓣、琼鼻、颧骨也是各有不同。
有了妻子示范，结合记忆里的人删删减减，他这些日子美人图当真做了不少，书房里还卷了四卷不曾送到书斋。荣翟先生的画作要控制在一个数量里，会奇货可居，这个也是夫人教他的。
他送过去的画少了，果然那书斋的主人在下次还主动催促，价格也提了提。
宁蓁蓁抬起腕子，腕上横着一只玉镯，右手指尖拨弄，玉镯就在她的腕子上滴溜溜打转。
谢谨之看着她拨弄翠油油的玉镯，想到了沈梦云来。
第一次给沈梦云奉茶，妻子拿到的是一块儿成色斑驳的玉镯，而他拿到的是成色罕见的端砚，花笺也是市面上没有的样式，另外红封里赫然是两千两银票。拿着东西，谢谨之就觉得烫手，宁蓁蓁只让他先用着端砚与花笺，直接带上了玉镯，看到宁蓁蓁要带着玉镯出府，宣扬这是沈梦云的见面礼，这就让沈梦云有些着急了。把那根杂色玉镯换成了帝王绿的玉镯，说是自己当时送错了东西。
宁蓁蓁的这个法子，让谢谨之若有所思，心有所得。
侯府或者是继母要他做的事，不愿意的，直接推辞就是，要是真有脸逼迫，事情闹到外面，只怕他们更怕丢脸。
就像是他是假嫡子的事，侯府要让他知道，他就偏偏装聋作哑，有本事老夫人就对外说出来。
他当年只是婴孩，这侯爷嫡子总不是他自己做得手脚。
谢谨之是因为侯府的频频小动作，还让妻子去见了自己的生父生母，开始恼怒起来。
昔日里，总是用一种近乎逃避的态度，现在受到了妻子的感染，他还让人仔细去查一查，父母兄弟的境遇。
因为不想惊动族里，不想惊动了侯府，谢谨之给了那人小半年的时间，开春之后就会有一个结果。
宁蓁蓁躺在谢谨之的腿上，也在想沈梦云的事。
这个任务世界是小说世界，《嫁给心上人他爹》小说里安平侯把沈梦云宠在了心尖，两人的日子和美，还儿女双全，儿子还被分封为世子，将来会继承侯爵之位。但是宁蓁蓁入了这世界，就知道很多真实的事在书中是轻飘飘的带过，但是确实是存在的，小说只是春秋笔法避开了而已。
沈梦云窝在侯府之中，以前性格又被养得太过于天真，不知道外面对她的评价差到了极点，就连沈家和林家两边都受到了影响，未出阁的姑娘们只怕都恨死沈梦云了。就算是出阁的，已经养了女儿的，也多多少少这些日子羞于谈起这桩婚事。
以前的柳华莲性格太过于懦弱，什么事都往心里咽。沈梦云折腾人的那些事，就应当不要考虑面子，直接往外说，世人谁也不是傻子，沈梦云恶心人的事既然敢做，就应当自己有承受的后果。
宁蓁蓁再看着谢谨之，他也受到了这种影响，到时候且看两个美妾，如何选择了。
他已经开始擦手，宁蓁蓁腰上使力，整个人直起身子。
谢谨之让人送了水，门只敞开一点，透过朦朦胧胧的灯笼，就看到了外面又在下雪，一团团若柳絮一样，看着就觉得冷，更衬得屋里温暖如春。
以前谢谨之在侯府里的待遇没那么好，因为当家的是老夫人，根本没把人当做是自己的孙儿，
但是现在不同了，在新妇进门的第二日，老夫人就把掌家的册子给了沈梦云，沈梦云在回去的时候，就第一时间翻到了谢谨之那部分的分例。
以前谢谨之用的炭只是中等的丝炭，分量还有限，轮到了沈梦云，直接给谢谨之改成了上等的银霜炭，还不限制量。
所以这夫妻两人的房间里很是暖和，又没有焦烟味，两人低低说笑着，唇瓣越来越近，呼吸都可以碰触到彼此面颊上。
两股气息搅在了一起，又是账生春意。
昨夜里果然下了雪，不知道什么时候雪停下的，霜白一片，院子里的腊梅枝干被厚雪覆盖，露出了一点淡黄色的打着花蕾的骨朵。天气每多冷一分，这梅色就越好，若有若无的暗香浮动，萦在院子里。
夫妻两人也不出去，就在房间里练了一会儿，洗漱沐浴过后，就去了主院。
一早就知道谢谨之要过来，沈梦云起了一个大早，用足了心思对镜子打扮。
这让晚起谢赟，从沈梦云的身后抱住了她，“我替夫人画眉可好？”
那一首“画眉深浅入时无”，让丈夫替妻子画眉成了夫妻之间的雅事。
沈梦云这些日子也渐渐习惯了谢赟，嫁给年岁长一些的安平侯也有好处，她心里有个感觉，丈夫像是疼爱女儿一样疼她。
沈梦云是为了谢谨之特地打扮的，尤其是儿媳妇貌美，她更不想被宁蓁蓁比下去，伸手推了推安平侯，“等会是要见谨之的，顶着两条毛毛虫一样的眉头，我可不干。”
安平侯被推开，心里有些不大舒服。
一直哄着小妻子，为了对方还把唯二的两个妾室给遣散了，结果小妻子一丁点都没有领情。
想着已经是夫妻了，日子是慢慢经营出来的，安平侯让人服侍着漱口换了一身衣裳，看着沈梦云华美妆容。
因为没有圆房，眉眼里还有些稚气，她又是鲜亮的，美丽的，像是一簇初绽的海棠花，灼灼其华正当其时。两个遣散的妾室已经老了，想到这样的花还有丰厚的嫁妆，良好的家世，安平侯又没那么气了。
等到沈梦云装扮好了之后，还赞叹她的美。
夫妻两人到了正厅里，还没有让人撩开帘子，就听到了宁蓁蓁的笑声。
“好啊。”宁蓁蓁说道，“我正好也想尝一尝那羊汤，我不怕味道膻气，冬日里吃些滚烫的羊汤，想一想就觉得畅快。”
谢谨之那一日得到了见面礼太过于丰盛，而妻子的见面礼寒碜到上不得台面，他也就猜到了沈梦云还没有移开心思。与妻子已经圆房，索性就把对娇妻的疼爱，摆在了台面上。此时谢谨之也是呷着一抹浅笑，眼里都是宁蓁蓁。
这一幕正好被打了帘子，带着些雀跃心情的沈梦云给看到了。
正厅里是暖暖的炭火，沈梦云却一下犹如坠入冰窟，甚至打了一个寒噤。
以前的谢谨之是人群里的焦点，他清俊非凡，如那云雾缭绕的山间松柏，是泠泠然，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存在。
沈梦云喜欢他，只敢驱赶其他的女孩子，不敢如同宁蓁蓁一样，用这种轻松恣意的态度去对他，更无法让那山间松柏拨开云雾，清冷的眼里多了凡尘的温柔。
沈梦云觉得自己所有的装扮都是笑话，甚至连勉强扯嘴角笑一笑都做不到。她的眼眶瞬时间就红了，甚至觉得自己嫁给安平侯府，也是天大的笑话，他或许从未留意过她。
沈梦云的变化太过于明显，让安平侯也注意到了，他微微一愣，想到了些什么。
“恭喜侯爷，指不定要与沈尚书做连襟。”
忽的就想到了下属的恭维，当时下属笑容满面，而他本来写奏折，只是看了一眼下属，想到母亲不可能给谢谨之求娶贵女，便说道“从未听谨之说过，切莫影响了沈家姑娘的清誉。”
下属的表情像是憋着笑，“那就等侯爷的好消息。”
以前像是隔了一层雾气，已经记不住那个下属的表情，现在沈梦云红着眼圈，似乎下一秒就要掉泪珠子，一下就让他想到了当时的情形。
下属是笃定的语气，是发自内心的恭喜，而后来呢？满京都里都传出了消息，谨之与柳华莲定亲，再就是自己与沈梦云的婚事，那位下属虽说口中说着恭喜，看他的表情总是有些不对。
谢赟的脸色一下发青，沈梦云未嫁人之前心里有人也就罢了，心里都有的人居然是谢谨之？！
父子两人相争也就罢了，这沈梦云居然心里还有谢谨之？
谢赟让人打听的是沈家小姑娘的喜好，想着小娇妻比他小这般多，又是沈家与林家两人掌心里的宝贝，定是要好好宠着的。
谢赟知道了沈梦云喜欢甜食，最喜欢的就是味香楼的糕点；小姑娘喜欢宝石，曾经买过一匣子东洋过来的宝石；沈梦云喜欢红色的斗篷，她肤色白，梳着忘仙髻，眉心带着宝石分心，娇艳欲滴；小姑娘性子有些淘气，不喜读书，家里头换过了三个女师傅……
谢赟以前收集的沈梦云的喜好，觉得现在成了讽刺，沈氏的作态如此明显，是不是当时打探消息的人，也在心中怜悯他，觉得他做了儿子的备胎，沈氏心悦谢谨之，谢谨之取了柳华莲，他把喜欢自己儿子的人给娶了。
安平侯觉得自己被带了绿帽，甚至怀疑这些日子在满京都被人背地里取笑。
怒气越重，此时反而不动声色，他不欲在谢谨之与儿媳面前失态，只是声音里淬了冰，冷淡之极，“今后你二人便不必过来请安，谨之难得的休沐日，多陪陪你媳妇。”
谢谨之便道“是。”
宁蓁蓁也笑着说道，“谢父亲体恤。”然后一脸关切地说道，“母亲是不是不大舒服？我瞧着母亲的脸色不大好，眼睛有些红，难道是炭火太重，熏着了眼？”
安平侯被宁蓁蓁的话激得更怒，自从豁然明白了沈梦云的心思，便觉这外室女也敢这般取笑他？
他也关注她吗？沈梦云不由得看向谢谨之，根本没有留意到安平侯铁青的脸。
谢谨之也留意着安平侯的神情，安平侯的一腔怒火在他们离开之前都没有发泄出来，等到他们两人出了主院，才倾泻而出。

第63章 女主是婆婆10
沈梦云坐在靠窗的位置，身上披着斗篷，顺着开着的窗看着院子里的景致。墙上还有屋檐上都被白雪覆盖，院子里的树木也是银装素裹。
冷风一吹，让她的嗓子有些痒，用手掩住口咳嗽了两声。
樱红听到了沈梦云咳嗽，上前想要关闭窗。
“我想再吹一会儿。”沈梦云沙哑着嗓子说道。
“这样身体受不住的，到时候夫人知道了，也会心疼。”
会心疼吗？
沈梦云咬着下嘴唇，收回了视线，眼里一阵阵的迷茫。
樱红对着柳绿使了一个眼色，柳绿利落地关上了窗，把雪景还有凛冽的风都关在了外面，然后就悄悄地领着其他丫鬟退出了房间。
樱红挪动了炭盆，又用火钳把炭火拨得更旺一些，放下了火钳，才安抚起来沈梦云。
沈梦云是过不了心里的那个坎，早晨等到谢谨之与宁蓁蓁离开了之后的，她一丁点胃口都没有直接回了房中。
没想到安平侯也跟着她进入到了房里，拽着她的腕子，手劲儿很大，让她发疼，本就委屈的沈梦云红着眼眶，想要从安平侯的手中抽出腕子，“我本来就难受，你放开。”
安平侯的眼里有黑云聚拢，一字一字地蹦出，“沈氏，你为什么难受？是因为看到了谨之疼媳妇？”
沈梦云的心尖儿一颤，只感觉抓着自己的手越发收紧，她仓皇抬头，才注意到安平侯噬人的目光。
后面的事……就是谢赟把其他的丫鬟婆子赶了出去，强压着沈梦云圆了房。
沈梦云口中被塞了帕子，呼喊不得，等到侯爷离开了之后，身上都没有一块儿好肉，眼睛肿得像是枣仁一样，她让人叫了水，一次又一次洗得身上几乎脱皮，之后更是想要回沈家，只是樱红劝了下来。
“小姐，侯爷过往的时候心善，一直允我们喊您小姐，您应当是侯夫人了。”
“您是正经的安平侯府人，侯爷已经呈了奏折，已经上了文牒，这是过了圣上的眼。”
“您若是闹出什么，只会让老爷、夫人为难，为您揪心，一丁点的用都没有，这要是闹出去了，是沈家还有林家的丑闻了。”
樱红说得明明都是正理，却让她听得很难过，所有的事都在提醒她，事情已经成了定局。
沈梦云现在看到了樱红，就想到了她说得那些话，“你别开口。”
有其他人在的时候，她看着樱红没什么感觉，独处时候，樱红的那些话就不停地往她脑子里钻。
樱红行了礼，就按照沈梦云的吩咐并不开口，“是。夫人您冷静一番，我先退下了。”
又是夫人。
沈梦云身子一抖，贝齿几乎咬烂了下嘴唇。
樱红的眼底闪过一丝嘲弄，等到出了门，柳绿就迎了上来，急急问道，“小姐怎么样了？”
“还有些想不通。”樱红握住了柳绿的手，轻声说道，“以后别喊小姐了，喊夫人吧，毕竟已经圆房了。”
“刚刚侯爷那样怪吓人的。”
“我们去房里说。”樱红招招手，让两个二等丫鬟守着，自己则是和柳绿去房里。
樱红和柳绿说得，也无非是让夫人多冷静一下，这事已经成了定局，说多了反而让林氏担忧。
柳绿点点头，小声说道“还是樱红姐姐你万事有章程。”
樱红一笑，“你听我的就是，其实你想想，实在也是今日里夫人表现的不大妥当，早晨不让侯爷帮她装扮，自顾自地打扮，然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世子爷，眼珠子都红了，也不怪侯爷这般行事。”
柳绿觉得当时的安平侯还是挺可怕的，“侯爷还是有些可怕……”
安平侯确实可怕，樱红只要一想到，那怒气是冲着沈梦云去的，就不会害怕，反而是内心十分安宁。
此时和柳绿说道“你想一想，侯爷待夫人多好，新婚之夜，就迁就小姐，小姐当时想说在家里住对月，他也都允了。还有给小姐添置的首饰，那可都是难得之物，还有衣衫，显然是打听了小姐的喜好……”樱红掰着指头数着侯爷的好处，说道“以前是林夫人太宠着咱们夫人了，你想想是不是？”
柳绿轻易地就被樱红牵着鼻子走，点了点头。
樱红继续说道，“其实今天的事不打紧，你是还小，夫人已经嫁给了侯爷，总是要经历这一遭的，等到夫人生了孩子就好了。就是叫做一口气敲了重鼓，你也知道咱们夫人没嫁人前的那点小心思，难道正要闹出事了，我们两个丫鬟都要被连累了吗？现在夫人就是有些难过，心里有些乱，很快就会想清楚的。”
柳绿的头像是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幸好樱红姐姐你聪明。”
柳绿本来就性格单纯，按道理是不适合作为陪嫁丫鬟，但是沈梦云闹着要，林氏勉强答应了。
柳绿想法简单，樱红有自己的目的，刻意引到之下，柳绿就按着她的想法走。
两个丫鬟很快就从侯爷侯夫人身上的事转开，反而说起了旁的事，房间里一个暗门悄然打开，一个灰扑扑不起眼的扫地丫鬟走了出去。
安平侯对樱红这个丫鬟一直是留意的。要知道未成亲之前，沈梦云忽然开口要嫁他，身边跟着的丫鬟就是樱红。
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沈梦云捏住了这个叫做樱红的丫鬟，另一个可能就是樱红就像是话本里的那个不着调的红娘，和沈梦云一样没脑子。
老侯爷与老夫人当年既然能够想到桃代李僵的事，甚至还想了后招，对谢谨之的亲生父母那一支进行打压。要让谢谨之一辈子知道，如果不是侯府给了他恩典，他就是一辈子的泥腿子。
安平侯也得了两人的真传，他很早就让人去查樱红。
安平侯在沈梦云身上唯一的失误就是，没去深究沈梦云为什么会嫁他。
按照谢赟的想法，能让她主动开口求嫁，肯定是有原因的，安平侯犹如是溺水之人抓住了芦苇，好不容易有一条逆天改命的路子，他才不去管沈梦云的缘由。结果，他现在还是知道了，他是捡了谢谨之不要的人。
谢赟额头迸了青筋，勉强压住了思绪，不去想谢谨之，而是想着樱红的来历，还有樱红的那些话。
大概在五六年前，沈梦云喜欢骑马，骑术不精，马蹄给踢了人，因为人没死，沈家赔了不少钱，沈梦云也不再骑马了。而沈梦云的马踢了的人与樱红是认识的。
从表面上来看，只是停留于认识这一层面，谢赟还是对樱红有很深的提防，本想要找到时机把这丫鬟赶走，现在听到了那些话，樱红暂且留着也有好处。
沈氏已经是他的人了，他要让她清楚的认识这件事。
他需要让人提醒沈氏，她不是沈家千金，而是他安平侯的妻，安平侯夫人，将生下他的孩子，继承下他的血脉。
无事沈氏不得归家，樱红、柳绿两人都有了安排，还有一桩事，接着就是谢谨之的去向。
沈氏的心中应当还是有谢谨之的。
只要一想到这个，安平侯就觉得难受，但是还是强迫自己去想，当务之急是务必不能让自己带了绿帽。
最好能够让谢谨之出府，只是……谢谨之明面上是他的嫡子。
外放为官。
谢赟瞬间脑中浮现了这四个字。
不妥，若是谢谨之在外更不容易收到控制，最好是等到即将各府州过来的岁考，他自己外放，还可以带着沈氏，日子久了，沈氏自然是……
谢赟坐在茶楼雅间里，在脑中罗织了一张网，一点点在里面补充细节。
此时的宁蓁蓁坐在谢谨之的对侧，两人自从从主院里离开，就坐上了马车，到了味香楼里吃羊汤。
去除了大部分的羊膻味，高汤鲜美，撒上一点绿油油的芫荽，喝下去了之后，手脚都暖和了起来。
相比于谢赟在耗费心力，这两人倒是轻松恣意，中午吃过了羊汤，下午的时候去了一趟书肆，在家里补充了点书，然后是驱车到了宁蓁蓁名下的几家医馆，傍晚是在兵马指挥司里和众人一起吃的。
宁蓁蓁的性格并不拘泥，让兵马司的众人还是挺喜欢谢谨之的这位夫人，见着她来了，兵马司指挥司里热热闹闹，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在过年。
过完了休沐日，日子又恢复到了沈梦云没有进门前的生活。
谢赟为了避免沈氏给他带绿帽，免了夫妻两人的请安，更是笼络了樱红与柳绿，让两人劝着沈氏不可归家，至于说其他人邀请侯夫人的宴席，全部都交由宁蓁蓁去交际应酬。
毕竟此时几近过年，勋贵之家少不得要走动，本应当是沈氏来交际，现在全部都由宁蓁蓁来做。
由沈氏来做，侯府可以少出一些银子，由宁蓁蓁来做，她就是个貔貅，只一直不停讨要银子，可不见往里增加东西。老夫人很是心疼那些银子，但是谢赟下定了决心，强硬地推行他下的主意。
他不知道沈梦云喜欢谢谨之的事多少人知道，他不能容忍再让其他人知道，强硬地对母亲下了定论。
过往亲密无间母子两人心中有了小小的芥蒂，宁蓁蓁含笑端坐在下首，一脸天真无辜好媳妇的模样。
宁蓁蓁在这件事里做的看似很小，但是这种细小的改变，像是蝴蝶扇动了翅膀，引起了一番巨变。
用着安平侯府的银子，交际那些勋贵之妻。
最让安平侯震惊的是，他的这位儿媳竟是走了大长公主的路数，听说是得了太后的青眼。
他是从下属的口中贺喜才知道这桩事，额头上出了不少虚汗，晚间到了家，顾不上吃饭，就把谢谨之叫到了书房里。
宁蓁蓁入宫的事，谢谨之知道，现在安平侯问他，他也没有瞒着侯爷的念头，毕竟满京都，估计也就只有侯爷不知道了。藏住了眼底的讽刺，知道侯爷从来都眼里看不到他，恐怕也看不上柳氏，直接把宁蓁蓁做得事给说了。毕竟，这事只要一打听，外面的人谁不知道？
谢赟的手脚发凉，又惊又怒，他确实不曾留意谢谨之的事以及宁蓁蓁的事，就算是京都里沸沸扬扬，他确实打心眼里觉得谢谨之不过是落魄户出身的孩子，与柳家的外室女堪称绝配，这两人根本就入不得他的眼，两人的事是犹如风拂面，吹过就算了，根本入不得他的心。
不过是个外室女，怎的就有了这般的本事？！
偏院里，铜锅子的炭火拨弄的小一些，只汩汩地冒着白雾。
等到谢谨之进入到了屋里，就嗅到了香气。
宁蓁蓁上前，取下了他的斗篷，握住了他略有些冰凉的手。
“你还没有吃？”
“等你。”
谢谨之知道，行医之人是最讲究养生之道，她吃饭素来是定时不耽搁的，心中一暖，把手放入到早已经准备好的净手盆里，用香胰子洗过之后，说道“不是让你先自个儿吃吗？”
“我觉得，侯爷应当说得不是什么要紧事。”宁蓁蓁笑着，露出了贝齿，“也就等一等，果然时候很快。”
看到了谢谨之洗完手，拿着帕子给他擦手。
两人坐在了铜锅前，开始了涮肉。
在肉菜还没有烫好的时候，谢谨之就说起了刚刚书房里的问话，“侯爷刚刚问我，你怎么就进了宫。”
“满京都侯爷是最后知道的。”宁蓁蓁笑着说道，“就连柳御史还寻了我。”
柳御史自从知道这个庶女和大长公主搅合在一起，就找机会寻了宁蓁蓁，还给过她警告，现在转眼这个看不上眼的外室女就走了大长公主的路子进宫见过太后，柳御史鬓角的白发都生了不少，要不是现在实在太迟了，只怕就要给昔日里的庶女记在夫人名下。
柳御史的决定显然让柳玉菲见着了宁蓁蓁，眼珠子都瞪着老大，让宁蓁蓁觉得，对方会不会瞪得眼珠子疼。
谢谨之与宁蓁蓁说着话，原本娶妻的时候，他是想不到日子会是这样的。
一个在兵马指挥司为官，一个是满脑子《女则》《女戒》的柳家庶女，两人的境地不同，读的书不同，能有什么共同话题。
看着宁蓁蓁用汤勺舀了一勺汤在白瓷碗中，明明做得事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同，却能够在氤氲的热气里，平心静气地分享观点，共享美食。
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谢谨之觉得，自己是被妻子包容得那个，她宛若是温柔的姐姐。
面颊有些发烫，谢谨之想着，她那般好，自己更要待她好才是。
谢赟自从知道了宁蓁蓁的所作所为，一颗心就提着，一直到这一次下朝时候，被圣上留下，一番长谈后，谢赟出了宫就阴沉着脸，一直到了母亲这里。
“要不要脸！”老夫人气得涨红了脸，手中拐杖重重敲在地面上，因为痰在喉咙里，憋得脸上涨红了，声音都有些颤音，“她明明知道都已经知道了真相，怎么还有脸去和太后说这事。她怎么敢？！怎么敢？！”
谢赟的冷笑就没有停止过，但是他能怎么样？
今天下朝了之后，圣上单独留下了他，他最坏的猜想成了现实，那个该死的外室女居然得了太后的青眼，辗转就入了圣上的眼，也让圣上开始管安平侯府的家务事。
“朕记得谨之是个好孩子，以前一点点大，就学会了那些大人的做派，不让人抱，要自己走路……”
“前些日子，朕考校了谨之，他的学问一直都很扎实，有状元之才啊！兵马指挥司里，朕特地问了吴大人，他对谨之的评价很高，你养了一个好儿子啊。若是只放在兵马指挥司里，有些浪费了，这一次各州府都到了京都里，朕本就想把一些人的位置给挪一挪……”
“朕觉得，你以前说过锻炼这小子，不急着给他请封，现在时机已经到了，最主要的是，太后很喜欢柳氏，还说要给她一个诰命。”
圣上说了很多，意思是听太后老说柳氏此人的好，想要给些赏赐，结果想到了一桩事，她的夫君谢谨之现在还不是侯府的世子。
当年谢赟是借口儿子稚嫩，暂且压下了请封之事，现在旧事重提，就把谢赟推到了很尴尬的地步。
说起来是还有回寰余地，毕竟圣上没有直接下旨，但是实际上没有给他任何的选择，基本上是按着他的头，让他去写这样的奏折。
如果直接下圣旨，谢赟还心中好受一点。现在明明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却要给他请封，这种悲愤只能够给母亲说，外人只怕还要赞叹一下他的好福气，儿子得到圣上的青眼，儿媳也在太后那里挂了号。
谢赟还想自己去外放，现在圣上要任用谢谨之，他只能任由心滴血。
原本这母子两人之间有些轻微不睦，此时老夫人嚎啕哭了起来，心疼起来儿子，要给那个谢谨之去请封，两人又修复如初了。
一瞬间她甚至动了杀意。
但是杀意来得快，消退的也快，儿子的命数好不容易娶了沈梦云破解，现在要是再犯了杀戒，报应到沈梦云的肚皮上如何？
老夫人的眼底是浑浊的眼泪，“这可怎么办？”掐着谢赟的手，把儿子的手都掐得疼了起来。
谢赟也只能够和老夫人抱怨一下，他也没什么好办法。还没有彻底让沈梦云的心给他，他的孩子还没有影子，怎么会愿意，把谢谨之请封为世子。
谢赟的表情有些疲惫，“娘，这世子之位只能给他了。这奏折最晚年前就要给呈上。”
这让老夫人泪水更加汹涌，费尽心机谋划了那么久，想要破除儿子的命格，为的是什么？还不是把侯府完完整整的给自己的嫡亲儿子，还有嫡亲孙子。
谢谨之抱过来，不过是为了对外不让人一直盯着儿子，絮叨什么天煞孤星。
怎么会想让那孩子真正做了侯府主人？！
她恨谢谨之，更恨得是挑拨起来这一切的宁蓁蓁，想到了先前沈氏厌恶宁蓁蓁，旧事重提，“沈氏是她母亲，沈氏不是病了吗？让她伺疾。”
安平侯的脸色一沉，好不容易沈氏前些日子病了，他哄着沈氏，让沈梦云心里已经有他了，现在这个档口，让沈氏去见宁蓁蓁，恐怕又要生风波。
安平侯硬邦邦地说道“不用。”
老夫人有些急眼，“第一日奉茶的时候，我就发现你媳妇不喜欢那个柳氏，你媳妇又生病了，她伺疾有什么不好？免得那柳氏在外惹是生非。”
“沈氏重要的是静心养病。”谢赟说道。
被儿子这样抢白，老夫人捂着胸口，开始翻旧账，“先前要是你听我的，让沈氏去外面应酬，府里又不用出这么多钱，又不会生出这样的事。”
安平侯的脸上一沉，“娘，你是对我的决定有不满？”
老夫人看着谢赟的脸，肖似丈夫，自己的年轻时候的容貌也能够在儿子身上找到痕迹，一瞬间有些心凉，她所有的是都是为了儿子考虑，谢赟只是硬邦邦又轻飘飘的一句，“你是对我的决定有不满？”
昔日里所有为他的考虑，在这个时候被儿子强硬的语气都给抹平了。
“赟儿，我是你娘，难道我会害你？”
“我有我的考虑，关于沈氏的安排，我心中有数，好了，我不想和你说太多沈氏的事。”
老夫人的呼吸越发急促，在谢赟转身离开的时候，抓着龙头拐杖发出了荷荷拉风箱一样的声音。
谢赟打开了门，轰的一下，老夫人从罗汉床上跌落。
“老夫人！”
“老夫人！”
谢赟的斗篷已经轻轻扬起，就听到鱼贯而入的丫鬟们发出了惊呼，他猛地转身，才看到了老夫人已经从罗汉床滑落，倒在了地面上。
因为有火盆，因为地上有火盆，霍得一下烧了老夫人的头发。
老夫人为了养发，在发尾涂了很多的发油，此时遇上了明火一下就烧了起来。
老夫人本来是昏厥过去的，结果被烧到了头皮，整个人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第64章 女主是婆婆11
“听说老夫人病了？”
“是。”宁蓁蓁执黑子，在棋盘上落下，“昏过去的时候，运气不大好，直接栽到了火盆里，烧着了。”
大长公主听着便觉得疼，眉头微微蹙起，尤其是老夫人的年龄大了，感慨说道，“这可遭罪了，你不用在府里陪着？”
“侯爷进宫里请了御医，常言道，医者不自医，换到老夫人也是一样的，侯爷十分担忧老夫人呢。”宁蓁蓁说道，“我就远远瞧着，烧着了头皮还有耳朵这一块儿，估计有些疼，今后也会留疤。”
别说是仙人入了宁蓁蓁的梦里点化她的医术，就算是天降虹光，安平侯还有老夫人都不会找宁蓁蓁看病。
大长公主摇摇头，放着现成的神医不用，而是用宫里头的御医，不敢说宁蓁蓁强于御医，但是在伤口的修复上，宁蓁蓁绝对是极其有本事的。先前那位夫人生孩子，她自己说肚皮都是花的，用了宁蓁蓁给的药油，生产之后说是肌肤恢复了原样，那之后杏春堂里的除疤药油就卖得很好。
宁蓁蓁看着大长公主摇头，笑了起来，刚开始穿越三千小世界，还有兴致证明自己的医术多练练手，随着穿梭一个又一个世界，宁蓁蓁甚至想着，可能会换个行当试试看。
此时漫不经心地落了子，“反正找我看病的人也很多，王御医的医术挺高明的。”
在侯府里直接和王御医相交不合适，她往往等到王御医离开之后追到他的马车上去，让马车行得慢一些，她好在车里与王御医论医。
宁蓁蓁和大长公主下棋旗鼓相当，都是臭棋篓子，聊天的时候一心二用也不会耽搁她们两人的“精彩对弈”。
在院子里起了暖阁，用的是通透的琉璃挡风又可以让阳光漏入，笼在人的身上。
大长公主不养面首，便喜欢折腾自己的住处，就连庄子里用的水也是用了竹子接成长管，从山上引下来的，入口绵软，带着点竹的清香。
等到下完了棋，暮色已至，宁蓁蓁就离开了大长公主的别院。
马车到了兵马指挥司，把谢谨之捎上。
两人在马车里挨得很近，用着一个手炉，手指也是扣着的。谢谨之的手指修长，虎口还有指腹还有掌心里都覆着一层老茧。
谢谨之也喜欢捏着妻子的手，她的手相较于男子的手有些微凉，处处都是软绵的。
本来宁蓁蓁在太后那里好感度刷得很高，原本无论是安平侯请封世子，又或者是给谢谨之擢升位置都是已经安排了。
但随着老夫人昏过去被烧伤，谢赟又有理由装聋作哑，请封之事暂且不提，外放之事也不再提。
也幸好这两件事是无心栽柳，并不是宁蓁蓁努力去做得，现在做不成也没什么太大的伤感。
尤其是安平侯府的世子之位，对谢谨之来说当真是不做也罢。
夫妻两人回到了府里，正好遇到了要往外闯的沈梦云。
说起来已经半个月都不曾见到这位继母，她的神色可以说不是一般的憔悴，整个人瘦得像一阵风都可以吹倒，见到了宁蓁蓁与谢谨之两人，微微怔住。
沈梦云自从被安平侯强迫之后，整个人郁郁寡欢大病了一场，也不曾外出。
她能够感觉得到安平侯的示好，又心中介怀那一日的事，偏偏樱红与柳绿两个丫鬟一直让她认命，在心中总是有两人在拉锯，一边让她认命，一边让她悲愤。
事情不应当是这样的。
沈梦云内心深处总是有些惶惶然，执拗地觉得自己本应当生活得更好一些。
本就生了寒，平添心事，忧思过度她的身子自然就不见好，日渐消瘦。
如果不是因为老夫人病了，她院子里的人一下子空了不少，让沈家的信到了沈梦云面前，沈梦云都不知道，母亲病了。
拿到了信，这次说什么，她都铁了心要往外走，府里马车被人用了，她就要步行回去，现在正好遇到了谢谨之与宁蓁蓁两人。
沈梦云还记得出门之前，为了阻止她，樱红的手中拿一柄手镜，里面的她蜡黄着脸，她还是不管不顾冲了出来，现在见到了谢谨之与宁蓁蓁，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母亲。”“母亲。”
一个是拱手而行礼，一个只是盈盈而拜，两人站在一起倒是天造地设的玉人，沈梦云的眼眶里有些发酸，甚至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憋屈感，压住了良多思绪，“我要用车。”
“母亲请。”谢谨之扯着妻子退让到一边。
沈梦云红着眼上了马车，车厢里还有未熄灭的火盆，裹住了身子，往沈家行去。
她的心中酸涩，那种疯狂的压抑感更是在心中蔓延开，她应该日子过得好，谢谨之与柳氏不应当是这样的。
等到谢赟回来的时候，知道沈氏回娘家了。
连口热水都不喝，趁着夜色未降临，尚未宵禁，转身也去了沈府。
这些日子，老夫人已经习惯了谢赟下了值就到她这里，现在听到了谢赟去了儿媳妇的娘家，心中堵得慌，饭也用不下去，长叹一声说道，“邹嬷嬷，你说他是不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怎么会？”邹嬷嬷说道，“侯爷是最有孝心的。”
看着跳跃的烛火，老夫人就觉得头皮疼，伤口处疼得厉害，她哎呦了一声，说道“都说柳氏的医术好。”
“再好也好不过御医。”邹嬷嬷知道这是侯爷没来，加上这伤本就和侯爷有些关系，老夫人又在钻牛角尖了，“还听说她巴巴地赶上去，一路把人送回宫，就想要让御医多指点她几句。老夫人，今日里侯爷是有事，您别太想多了。”
“我哪儿能不想多？”外面是呼呼的风，老夫人听着连一口热茶都没有喝，就去沈家，“但是我这伤，就是因为他护着沈氏。原本他什么都听我的，这成亲了就不一样了，眼里都是沈氏。”
“侯爷的命数破开也不容易，这是侯爷与夫人的缘分。”
“我都知道，这些我都知道。”老夫人的眼泪都出来了，“就是也太护着了，我就是想让沈氏折腾一下柳氏，他就和我置气，还说他有了安排，你看看，他有什么安排，恨不得把他的院子铸成金屋子，把人好好养着，我都听说了，这知道的，明白是养媳妇，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疼女儿呢。”
邹嬷嬷的笑容有些僵住，听着这话说不出的别扭，毕竟从年龄上来看，侯爷当真是可以做沈氏的爹了。“侯爷过往的时候也苦，没有知心知底的人，别人到了这个年龄都是儿孙满堂，侯爷过得好，老夫人您也好放心啊，毕竟感情好，才好早日生下真正的世子爷。”
提到了世子爷，老夫人的嘴唇动了动。
她介怀什么？！就是介怀这件事，她这样一伤，上奏的事顺理成章的可以拖延，也不用让谢谨之外放去做官，免得得了圣上的青眼。
这件事，就连邹嬷嬷也不知道，反正暂时也不会立世子了，她总觉得，如果要是邹嬷嬷说了，表面上会说“不会的，老夫人想多了。”“侯爷是纯孝之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您别多想。”但是内心里，说不定觉得侯爷会做出这样的事，还会同情她。
毕竟……无论是曾经的丈夫，还是现在的儿子，老夫人心中都隐隐有感觉，都说不上良善。
“把膏子给我涂一下，我又有些疼了。”
“哎。”邹嬷嬷连忙应下。

第65章 女主是婆婆12
林氏确实病了，在看到了女儿之后，更是又惊又怒，咳得撕心裂肺，都见了血。
沈梦云看到了帕子上的血，被吓得只会哭，心中更是发凉，哭得像是下一瞬临时就会故去。
这咳得见了血，一般都不会好，她只是哭着，林氏还没有好好问两个丫鬟事，只能够哄着女儿。
压着难受哄着女儿，就听到了安平侯来了。
林氏看着沈梦云一抖，眼里流露出一丝惧怕。林氏疼爱了女儿一辈子，顾不得身子难受，先把丫鬟都给赶了出去，自己搂着女儿，“怎么了？侯爷待你不好？”
沈梦云眼里含着一包泪，声音有些迷茫，“侯爷待我是好的，只是……”
林氏有些着急，偏偏女儿支支吾吾说话不利落，“只是什么？”
沈梦云这样，林氏就越担心，急得身上锦被都滑落了。因为她生病，房间里的银霜炭烧得格外火热，但就算是这样，少了一层铺盖，内里只是单衣，林氏还是有些头晕目眩，本就不舒服，因为这晕眩更难受。
沈梦云在娘亲的软硬皆施下终究是吞吞吐吐说了，那一日侯爷不高兴，绑着她圆房，事后也待她好，她还是在想，这一次的成亲是不是错误。
“娘，”沈梦云偎依在母亲的怀中，抬头看着幔帐上的清水莲花图，“我就是在想，是不是可以在府中小住一段时间……”
她没有等到林氏的回答。
林氏原本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滑落，沈梦云所在床榻上，双腿抱膝，此时少了樱红还有柳绿的劝慰，只用给宠她的母亲说这些心事，她心里头舒服了不少。
“娘，我也就是和你说，其实我有点后悔了，我就是想要在家里静一静，好好把事情捋清楚。”
“云儿……”林氏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她想让女儿去喊人进来，她很难受，快要喘不过气来。
“娘，你说得对。”沈梦云好不容易有这种没有人劝说她尽快接受侯爷的说辞，越说声音就越发轻快了起来，浑然没有回头去看一眼母亲的状况，“当时我太任性了，一心一意就想要嫁给侯爷，很多事情都没有想清楚。”
林氏的胸膛起伏已经很微弱了，像是有什么堵在胸口，有巨石压得她喘不过气，偏偏在这个时候，沈梦云像是找到了依靠，往她身上一靠。
林氏本就觉得呼吸困难，现在被一压，眼皮轻颤，她本来靠在软枕上，手从女儿的肩膀滑落，身上也没有力气，整个人要从软枕上滑落。
空气稀薄之中，林氏宛若见到了自己的生母，史老夫人。
因为沈梦云执意要嫁给安平侯，史老夫人中了风无法说话，因为担心让母亲更为病重，林氏从来都是自己回林家，没让女儿去见母亲，而女儿也少有过问外祖母的状况。
被女儿气得中风的史老夫人，是她的生母啊。
林氏的眼皮颤抖更加厉害，眼前是光怪陆离的画面，过去的事如同斑斓彩色泡飘飘升起，里面是美好回忆。
母亲年轻的时候，用一双灵巧的手给她编辫子，由着她去祸害院子里的牡丹，也从不重言说她，只是把花盘在她的发梢里；等到那双手渐渐苍老，对她回娘家抱着的沈梦云，昔日里柔美的眸子成了慈爱的光芒，抓了一把糖递给沈梦云，然后拉着她的手，问她在沈家过得好不好；等到长子成了亲，母亲的那双手已经满是斑点了，从黄花梨的小匣子里取出了银票，还有庄子的地契，告诉她都是替她攒的……
最后目光则是史老夫人的眼里含着泪，那里是有些悔恨的，悔恨什么？林氏以前不愿多想，现在知道了那是悔恨把沈梦云宠爱得太过，连累了沈家与林家姑娘家还有外嫁女的名声，自己也是疾病缠身。
如果让此时的林氏和侯府老夫人聊一聊，或许他们会很有共同语言，毕竟是两人都真心疼爱儿女，而且也因为儿女的所为，身上难受。
只是侯府的老夫人还有机会和邹嬷嬷抱怨，沈府的林氏却没机会，沈梦云还在絮絮叨叨，她此时说个痛快，感觉心里都放松了下来。没发现林氏的眼皮颤抖已经几乎没有，若是扒拉开眼皮就会发现瞳孔已经在慢慢散开。
此时沈尚书在正厅里陪着安平侯说话。
这个比他年龄小一些的安平侯居然是他女婿，沈尚书知道外人不是猜测女儿珠胎暗结，就是猜测他们沈家攀龙附凤。
文臣和武将本就没什么共同语言，更何况沈尚书是十几年前的状元，才高八斗，他少年时候的诗词至今还在读书人那里传颂，但是安平侯不过是认识一些字，是舞刀弄剑的，两人根本说不到一块儿去。
两人的年龄也相差不过十岁，安平侯可以让他喊一声“小老弟”，而不是贤婿。
但是为了瘦了许多苍白脸色的女儿，沈尚书还是打着精神和谢赟说话，询问为什么女儿这般模样，为什么不早些回来。
谢赟解释说道“夫人同我说过，未出阁时候她不爱生病，这种情况下来一场病会格外难受，所以看着瘦弱了些，府里这些日子都不曾断过煲汤，好让夫人早日康健起来。”
至于说不让沈梦云过来，谢赟也有解释，“岳母大人病了，小婿也是忧心，只是……梦云的性子过于纯真，怕连累了岳母在病中还要操心梦云，不敢叨扰。”
这个理由在沈尚书心中是不过关的，越是长辈生病，越是要来探望，哪儿有不来的道理？
只是很快，沈尚书就觉得，谢赟的这个理由恰巧说中了所有事。
丫鬟的步子匆匆忙忙，进来就直接噗通跪下，慌慌张张地说道，“老爷，夫人，夫人她没气了！”
沈尚书匆匆赶过去，夫人房中是跪了一地的丫鬟。
“怎么回事？”沈尚书的表情又惊又怒，尤其是伸手一摸，夫人的手竟是凉的，也就是说去了有一会儿了，“这人都去了一会儿了，怎么就没有发现？！”
他本来还想着是不是丫鬟慌张，请来大夫救一救就好了，谁知道竟是去了有一会儿了。
沈尚书的长子、长媳都过来了，甚至外面下了雪，也让通知在舒园里读书的二子回来，再就是通知林家人。
跟着林氏最久的嬷嬷给沈尚书磕头之后，才回禀道，“刚刚夫人把丫鬟们都喊出去了，只留下了小姐。”
“怎么回事？！”沈尚书对着女儿发脾气，“你娘留你说话，你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你母亲身体不好？”
沈梦云发现林氏去的时候，尖叫起来，连滚带爬狼狈远离林氏，尤其是想到自己靠在尸骨上，更是头皮都发麻了起来，被丫鬟扶到旁边的贵妃榻上，现在还是惊魂未定。
沈梦云现在还是在游离天外，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沈尚书看着沈梦云的模样，气不打一处来。
忽然想到了谢赟的话，觉得处处看不过眼的“贤婿”竟是说了一句实话，沈梦云只是回来一次，就害死了林氏，若是多回来几次，岂不是把整个沈家都给祸害了？！
二儿子等到开了年就要下场，因为这一场热孝少不得要拖三年，还有二儿子的婚事，还有林家，林家老太太本来就身体不好，听到了林氏去了，林家又要乱起来，这一切的祸根子就是这个现在还缩在贵妃榻上的沈梦云！
“我不知道。”沈梦云畏缩了一下，眼泪往下落，“怎么忽然就这样了？我好害怕……”
长媳看着沈梦云的模样，一声长长叹息。而长子更是轻轻抽泣了一声。
这叹息和抽泣声让沈尚书心里紧绷的弦断了，上前伸手就用是用力一耳光，扇在沈梦云的脸上，“你和你娘在一个房里，她身子都凉了，你才发现？！你现在说不知道？”
安平侯的身份尴尬，他没有入内，而是在外候着，听到了这样清脆的巴掌声，还有沈尚书的怒吼声，伴随着的是沈梦云的尖叫声，然后哭着说道，“爹，我真的不知道啊。”
他抬头看着深夜，抚着面颊，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老夫人跌入到火盆里的那一夜，和今夜何其相似。
不同的是，这沈尚书的府中有长辈，所以沈梦云挨了这样的耳刮子，当时的自己可无人敢给他巴掌。只是那些丫鬟还有婆子的眼神和动作，都表示是他的错。
沈尚书把女儿从贵妃榻上拽到了妻子面前。
看到了尸体，沈梦云就往后躲。
沈尚书气不打一处来，脚踹在沈梦云的后腿弯处，让她直挺挺地跪在床前，他的嘴唇颤抖，脑中浮现了许多，最终说得是，“你娘，白疼你一场。”
沈梦云的年龄最小，从来都是掌中珠宝，就算是执意要嫁给安平侯，伤了他们的心，让林府的老夫人病了，他们失望，还是疼着她。而且林氏要不是关心她，会屏退了下人？
结果沈梦云太让人失望，在发现母亲去了，第一个反应就是害怕，那是她的生母啊，死之前还操心她的事的生母啊，居然就是这个反应。
千万言语的一句话，就是白疼了沈梦云，简明却又一语中的。
沈梦云猛地跪在地上，因为疼痛眼泪只流，“爹……”
“别叫我爹。”沈尚书的脸色铁青，他身子晃荡了一下，是长子连忙扶住了他，“侯夫人，府中多事，今日里就不留你了。”
柳绿被这样的架势吓得只会抽冷气，樱红眼底滑过一丝难过，这沈家人终于知道自己宠沈梦云宠得太过。
要是早些时候就发现，该有多好啊。
长媳认得樱红与柳绿，知道樱红较为稳重，就对着樱红招招手，“老爷气得厉害，你们先把你家夫人搀扶起来，侯爷也在外等着。”
樱红点点头，凑到了柳绿耳边说了，两人就把沈梦云架起来。
沈梦云浑浑噩噩的，等到出了房门被冷风一吹，回过神来，打了一个寒噤，忽然有一种感觉，自己要是走了，就彻底和沈家断了联系，想到了父亲冰冷的噬人一样的目光，看着那合拢的雕花门，她又着实害怕。
“走吧。”谢赟握住了沈梦云的手。
侯爷温暖的手，让沈梦云抬起了头。
长廊里悬着灯笼，跳跃橘色烛火里，他的肌肤光洁，眉飞入鬓，神色炯炯，眼里也是对她的关切。
父亲是噬人的目光，兄长对她的眼神冰冷，张嫂对她笑也不笑，此时侯爷眼底的那丝暖意让沈梦云握住了他的手，心中也安定了不少。

第66章 女主是婆婆13
侯府里这个冬天过得一点也不好，比过往没有侯夫人的时候还要糟糕。
先是沈氏病了，然后是老夫人栽到了火盆里，烧了一大块头皮，再就是沈氏的母亲去了，春节里过得都怪没滋味的。
林氏算得上年轻了，她因为一场病都去了，老夫人唏嘘感慨了一番，也不敢让沈氏伺候。
本来老夫人看沈梦云不顺眼，想着要不要折腾一下，现在想想还是算了。
好好的一个活人，因为关心她，把下人屏退了，结果沈梦云倒好，也不关注病人，竟是让生母身子凉了才发现人去了。
亲娘都给折腾得没命了，沈梦云还觉得委屈，觉得一切都不是自己的错，罢了罢了，自己的命自己最珍惜，老夫人就指望儿子早些让沈梦云的肚皮隆起来，早些生下她的孙儿。
沈家是想瞒下这件事，只是这其中有个樱红，见不得沈梦云好，冒险把这件事给传了出去，于是，在沈氏出殡的那一日，京都里大部分都晓得了沈梦云做得混账事。
生母关心她，屏退了丫鬟单留下沈梦云，结果沈梦云就没有发现林氏的不对，等到林氏的身子凉了，才尖叫出声。
沈家的林氏入土之后，沈家大门闭门，林家也是，听说是沈林两家都和侯府交代了，让不要带着沈梦云上门。
世人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世家嫁女从未如此，都是当多一门亲戚走动，只有沈梦云这般的高门贵女嫁人了，反而被娘家的人当做泼出去的水，不欲再打交道。
这种风声，加上沈林两家的反应，京都里最热闹的事，就是议论沈梦云的事，诸人感慨一桩事宠女不能宠得太过，以免把女儿养成了沈氏模样。
此时是元宵节，因为摩肩接踵都是人，宁蓁蓁与谢谨之两人走得很近，在人群里直接攥着手，免得走失。听到了旁人又开始议论起来安平侯与沈梦云。
“你知不知道，要是把女儿养得太娇气，就会不管不顾要嫁给老男人，侯府夫人？这个位置算什么，现在又不打仗，安平侯的年龄都足以做人的爹了。”
“林家原本挺宠家里的一个小姑娘，现在都请了最严的嬷嬷，说是务必不能让这个歪了性情。”
“可不是，要是养个女儿，养成像是这样的性格，还不如直接掐了了事。”仗着带上了面具，谁也不知道是谁，就说着八卦。
宁蓁蓁想着沈梦云原本手里是一手好牌，结果自己把路给走死了，最起码也要多顾着点林氏啊，没有了林氏护着她，今后在谢赟那里受了委屈，真真切切连个娘家都没有了。
沈梦云受到了打击，似乎是想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缩起来，就像是一首诗说得，可以有一人免她奔波，难过，给她心灵慰藉。
如今没有了娘家，父亲恨她，外祖家里也是，此时沈梦云和安平侯的感情是突飞猛进，有些像是书里写的那样，举案齐眉。
今日里是元宵节的花灯会，先前宁蓁蓁就听丫鬟说了，沈梦云看不到的地方，府里头的下人都忙着做花灯，就连她院子里的下人也是，宁蓁蓁索性由着他们去做，做了侯爷就给赏钱，也算是府里头难得热闹的日子了。
谢谨之问道“想去河边看看吗？”
宁蓁蓁点点头，“好啊。”
两人等到了河边，早就见到了拱桥上的那两人，虽说带着面具，认衣服也认得出来，沈梦云穿的斗篷是京都里罕见的存在，通体雪白的狐狸毛，下摆裙是绯色衣裙，旁边穿着圆领袍也同样带着面具的是谢赟。
谢赟哄小姑娘还是挺厉害，给沈梦云放一河的莲花灯。
同一色的莲花灯不远处顺着水流往下，光芒璀璨，宛若银河流淌。
不少女子都心中艳羡，这让沈梦云也高兴了起来，先前总是有人听到人说她的不好，此时放莲花灯的时候，旁人就说起来，这般浪漫多情。
没人认出谢赟与沈梦云，又或者是认出了，假意做认不出，免得尴尬。“这安平侯也真用心，一河的莲花灯。”
“就不见我家相公如此，安平侯哄媳妇也算是用心。”
“毕竟是位小娇妻，还是要哄得。”
宁蓁蓁与谢谨之两人穿得不像是沈梦云与安平侯那样高调，衣着也就是看着比一般小门小户好一些罢了，两人牵着手，按照宁蓁蓁的说法，就直接当做这花灯是谢谨之放得。
谢谨之也问过妻子要不要这花灯，宁蓁蓁很俗气地摇头拒绝，“有人要放，直接看就是了，莫要浪费银子，还惹得父亲的眼。再说了，父亲给母亲放，我们赏灯也是一样，反正是谢府的下人放灯，我可以当做是你放得。”
“你不会觉得遗憾吗？那毕竟不是我的心意。”
“你的心意我知晓就够了，不必对外证明些什么。”
日子从来都是过给自己的，舒心而又恣意就好，不必在意其他人的眼光。
两人就站在人群之中，看着安平侯府放得莲花灯。
桥上的人，让人猜到了是安平侯与他的小娇妻，这河边的人其他人猜不到是世子与其妻。
两人不怎么说话，只是一路攥着手，不曾松开。
等到灯放得差不多了，宁蓁蓁就和谢谨之去猜灯谜。
宁蓁蓁手里拿着好几个灯，寻得都是好看的才让谢谨之去猜，一路过关斩将，就连远远跟着的丫鬟手里也分了灯，有的灯谜还有彩头，一晚上下来，宁蓁蓁得拿着差不多接近百两的银子。
这个时候武将出身的谢赟就毫无用处，他猜不中灯谜，也不会下棋破解棋局。
这让沈梦云有些失望，不过想了想一河的莲花灯，又觉得今日里已经得足够多了，只可惜她嫁人之后，这段时间事情太多，都与昔日里的手帕交断了联系，不然要是有聚会，就可以炫耀一下侯爷的用心了。
父亲扇她耳光，还一脚踹在她的腿弯，让她觉得被所有人孤立，幸好这个时候还有侯爷在她的身边。
那一日安平侯还让她喝了一点酒，沈梦云也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借酒消愁，喝了一些酒那种微醺的感觉，会放大高兴的情绪，让人觉得烦恼都去掉。
她酒后与谢赟行周公之礼，两人的感情也渐渐浓厚起来。沈梦云偶尔见到了谢谨之，心中也只是少有波澜，不像是以前那般悸动。
谢赟见着沈梦云渐渐没有了谢谨之，虽然发生了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总体上还是可以按照他的想法走的，便在这样的花灯夜晚里，对沈梦云说道，“梦云，我打算同圣上说，去做个外放的官。”
猜不中灯谜，沈梦云的手里拎着的是买来的花灯，她冷不丁听到了丈夫的话，愣住了，“那我呢？”
难道放花灯，就是因为他要离开了？要把她留在侯府里，所以用花灯哄她？
沈梦云当即脸色有些难看，自从烧着了头皮，老夫人现在不吃斋念佛了，脾气有些古怪，她看着怕得慌；她也不敢去惹儿媳妇柳氏，那就是个棒槌，哪儿有人会故意早晨一身汗味闯进来，就算是要恶心别人，自己难道一丁点面子都不在意？这种破罐子破摔的人，她也不好惹；至于说谢谨之……她现在心已经在侯爷身上了，见他不至于说心中毫无波澜，也不像是过去一样，巴巴地把一颗心都捧在对方面前。
沈梦云想到这是谢赟哄她高兴而已，很快就要把她一个人丢在京都里，直接啪得一下，就把手中的灯笼给扔在了地面上。
这惹得别人惊呼出声，因为烛火一下子就烧了灯笼纸，那灯笼骨又是竹做得，淋上了蜡油一下就烧了起来。
灯笼横在中间，这可不让人惊呼，这里人又多，要是烧了衣服，就是一桩大事故了。
这摆灯笼摊的人反应及时，连忙就有旁边的人直接把一盆水滋啦把火给灭了。
这样还不说，路过沈梦云的时候还淬了一口浓痰，“什么玩意？！”
沈梦云刚想要发火，安平侯就把人往前一带，他脸上也是烧得慌，口中说着是，“手没有拿稳灯笼。”
这一句当做是解释，拉着沈梦云往前走。
沈梦云被捏着腕子，丈夫又走得飞快，她踉踉跄跄，更是觉得手腕生疼，眉头都重重皱了起来，等到了偏僻的巷子里，见着四下无人了，丈夫才松开了手。
“我要回去了。”
沈梦云直接把面具一取，扔在地上滴溜溜地打转，眼里都是泪水。
谢赟本来也是一肚子的火气，本来气氛正好，今日里还用足了心思去哄沈梦云，她在街上直接摔灯笼，导致灯笼燃烧起来已经足够丢人，现在还是发脾气。
“怎么了？”安平侯抓着沈梦云的手腕，“不说清楚不许走。”
“你要离开京都，随便你去哪儿，反正我也左右不了你的决定。”沈梦云的声音都有些沙哑。
这个时候，谢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沈梦云的怒意，笑了起来。
看到了谢赟笑了，沈梦云更加生气，结果被安平侯抱个满怀，“你也不听我说完，我要外放为官，自然是要带着某人的。”
原本在挣扎，沈梦云此时就像是被点了穴道，看着安平侯，狐疑地说道，“你说真的？”
原本心里只有谢谨之的小姑娘，现在双目里莹莹都是他，谢赟嘴角上翘，有一种征服了小烈驹的感觉，“是啊，我这辈子就栽到了某位的手里，身边无人，不带着她，我带着谁呢？”
冯姨娘捏着鼻子，学着当时沈梦云的话，偎依在李姨娘的怀中，用拳头敲打李姨娘的胸膛，“侯爷，你吓到我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李姨娘也是粗着嗓子，学着当时谢赟的语气，把人往怀中一搂，“小傻瓜，我不要你了，会要谁？”
宁蓁蓁听着两人模仿侯爷与沈梦云的对话，笑得肚子疼，眼泪都从眼角挤了出来。
这两位原本就是谢赟的妾室，有了放妾书之后，两人单立了女户，虽然住的地方距离府衙不远，两人平时最不愿多事，就连元宵十五这样的花灯节，也不过在外热闹了一下，就回到了院子里。
谁知道好巧不巧，就把安平侯与沈梦云的话给听个正着。
两人就去最靠近侯府的杏春堂，等到了宁蓁蓁之后，把安平侯与沈梦云的对话鹦鹉学舌，学给宁蓁蓁听。
安平侯就算是温声细语哄着沈梦云，李姨娘与冯姨娘是一千个不信，一万个不信安平侯的“心”。
她们知道“天煞孤星”的命格代表了什么含义，以前的老侯爷还有现在的侯爷是怎么看娶妻的，那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
要不是担心让那命格更为阴煞，那可不会管死多少姑娘家，会一个个试出来，有谁可以对抗安平侯的命格。
现在沈梦云是破命人，她既然满脑子是不着调的想法，安平侯陪着做戏而已，只有傻子才会信安平侯所谓的真心。
宁蓁蓁陪着她们两人说着话，好生嘲笑了一番安平侯的作为。
等到笑过了之后，李姨娘轻声说道，“这些虽然好笑，还有一桩更重要的事，要同夫人您说。”
宁蓁蓁用手帕擦了眼底的泪，听着冯姨娘说道，“按照安平侯的说法，这一次要外放的事十有八九，要留着世子和您在京都里，说起来了关心侯府子嗣不丰的事。”
宁蓁蓁原本一直是笑着，听到了这里，笑容淡了下来。“是侯爷先说的？”
“是侯爷暗示的，没说的那么直白，或者说的比较直白，但是不直说，”李姨娘说道，“点拨了沈氏很久，还给沈氏说了最好一个是身家清白的妾室，一个是清倌。人都已经准备得齐全。”
冯姨娘补充说道，“我们两人生怕听漏了关键，这个时候还特地开了一点门缝，所以很清楚，侯夫人也心动了，笑着说，她是嫡母，肯定要为继子开枝散叶的事情上心。”
“我们两人过来，主要是想同您说这桩事。”
关于谢谨之的事，还有两个妾室的事，原本柳华莲的记忆，像是蒙了一层雾，宁蓁蓁看不清楚，但是妾室的具体结果还是知道的，例如这两人都没有孩子，每日里闹得柳华莲脑子生疼，还更加自卑，觉得谢谨之更喜欢那两人。
一个是媚色撩人的花魁清倌，一个是落魄人家识文断字才高八斗的嫡女，就算是柳华莲的身份不高，出身不太好，到底是嫡妻，那两人怎就可以闹得让柳华莲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按照常理，花魁清倌这等人物是有七窍玲珑心，因为身份天然不高，要抱大腿也当时抱柳氏的腿才是，并且争取有自己的孩子，那落魄人家的才女要做了妾室，当以生孩子为第一等要务，结果两人都没有孩子？反而是让夫妻两人不睦，柳华莲痛苦不堪，身子一天天衰败。
现在听到了两个姨娘的话，所有事情豁然开朗。
如果要是安平侯准备的人就没问题了，因为这世界从小说衍生而来，小说里切入视角，主要还是代入沈梦云，她本来就不怎么聪明，例如现在恐怕在沈梦云的心中，安平侯已经是千好万好，她被安平侯牵着鼻子，觉得那两个妾室是她自己的主意，也很正常。
想到了这里，宁蓁蓁对两位姨娘郑重道谢。
“不必。”冯姨娘拉着李姨娘避开了宁蓁蓁的拜礼。
李姨娘说道“这也是您心善，当时给了我们两人一条活路。”
“是啊是啊。”冯姨娘附和道，“这是老天爷开了眼，正好您帮了我二人，我二人又听到了这等事，可见这世间果然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说完之后，冯姨娘还念了一句佛号。
两人说到了这里，送了宁蓁蓁一块儿观音双面绣，宁蓁蓁拿着东西，回到了侯府。
这样的事，头一遭就是要告诉谢谨之。
宁蓁蓁回到偏院里就发现气氛有些不对。
谢谨之在练武场上发泄。
手中的劲气破空发出了风声，他板着脸，不停地出拳出脚，攻击眼前的木桩。
宁蓁蓁吩咐丫鬟们去烧水，自己在旁边候着。
谢谨之在红色的斗篷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出拳的速度就放慢了，本是被打听出来的消息所震，现在那种愤然的暴戾情绪消散，转而开始担心站在武场的那人
今日里有风，他一直在活动还好，她身体好不容易养得好一些，站在风口到时候吹得难受。
想到了她可能会生病，猛地就收了拳。
宁蓁蓁看他收拳收得太快，往前了一步，身后斗篷也跟着她轻轻扬起。
扶着他的背，在关键穴位，一捻一抚最后是利落地一拍，宁蓁蓁问道，“没事吧。”
“没事。”谢谨之觉得气息平定了下来，往后退了退，“我身上有汗。”
“我已经让人烧水了。”宁蓁蓁说道，“你先洗漱。”
她自己干得出来一身汗就闯入沈梦云的主院，谢谨之要比她好面子，这种事别说对外人了，就是对她也做不出，出了汗头一桩事就是洗漱。
粗壮的婆子展开了屏风，房间里是氤氲水汽，等到洗完了之后，宁蓁蓁用巾子擦拭他沾了水有些湿润的发尾。
“先吃饭？”宁蓁蓁说道，“等到吃完了，你若是愿意，我们出去走一走。”
谢谨之“好。”
给妻子披了斗篷，带着兜帽，把人裹得严严实实，免得被风吹了头疼，才往外走。
如今的天子圣明，等到开春万寿节时候，还有番邦来朝，从过年之后，宵禁的日子就往后推了一个时辰，这会儿街上不少铺子都挑着的灯笼，那秦楼楚馆之地，更是和过去相比，热闹了五分。
等到马车行过了热闹的地方，人少的地方就让马车在原地候着，两人走在夜风之中。
宁蓁蓁看着谢谨之，“是族里的事查出结果了。”
“恩。”发泄似的打了拳，洗漱之后是没胃口陪着妻子吃饭，那个时候，刻意地把查出来的事压了压，现在才再次把压抑的事说了出来。
谢谨之这一次把事情说出口了之后，除了初次知晓的愤怒，更是有一种后怕的情绪在心中蔓延。
如果不是娶了手中牵着的人，没有她的点拨，他或许还是按照侯府的想法，替没有出生的世子空站着位置，心中是愧疚的自卑的，觉得若不是侯府，自己就应当是日子穷困潦倒，他任由别人操纵他的命运，还有他亲生父母的命运。
宁蓁蓁的进门，她的所作所为，还有她的话，让他改变了看问题的看法，并且也终于从厚厚的龟壳里钻出来面对现实，也才有了这一次的调查，才知道谢家人的所作所为。
侯府根本不是他，又或者是亲生父母的救赎，他们凭什么呢？凭什么就可以轻易地操纵他们的命运，不让他亲生父母那一家出头。
因为村子不大，都是乡里乡间，还有不少是族亲，谢谨之为了谨慎起见，让人做夫妻去住下，慢慢打听这些年谢子伯与王氏的事。
小半年的时间，用了不少银子，终于把这些事打听清楚。
谢子伯便是他的生父，王氏是生母，两人膝下有一女一子，长女谢玲，幼子谢水生，那谢水生在族学里是顶一顶二的聪明，结果被人用石子打了眼睛。
科考若是样貌受损，继续浪费时间学习就没有意义，谢水生黯然离开了族学，就算是有聪明的头脑也没用。
再说那谢铃，她生得好，被回乡祭祖的镇上富户嫡子看中，那人尚未有嫡妻，本闹着要娶谢玲，可惜谢玲在与那人定亲之前，就被村里的一个三十岁的跛脚闲汉给轻薄了，与那富户的婚事自然也就作罢，只是谢子伯与王氏不肯让谢玲嫁给那跛脚闲汉，宁愿养着她一辈子，现在那跛脚闲汉没事的时候，还是去谢子伯一家闹一闹，闹着说谢玲是他媳妇。
宁蓁蓁听到了这话，知道为什么回来的时候，谢谨之在武场上发泄怒气，就算是现在，谢谨之的眼中也有一团火在烧。
甚至宁蓁蓁在想，幸好在府中或者是出门的时候，都没有遇到老夫人或者是侯爷，要不然谢谨之会做出什么，谁也无法预料。
宁蓁蓁略一沉吟，“我也有一桩事想要告诉你，虽然和你说的事相比来说是小事，但你也得知晓才是。”
宁蓁蓁把事情说了之后，看着谢谨之，“你打算怎么做？”
“告御状！”

第67章 女主是婆婆14
谢谨之头一个反应是告御状。
宁蓁蓁开口说道“不急。”
谢谨之也舒缓了神色说道“是，还有事要做。”
如是仔细去看谢谨之，他薄唇用力抿没了血色。
读过律法，并且记忆力不错，谢谨之知道要告安平侯等于是子告父。
状告之前便要受用下一百板子仗刑，然后才是这一场官司，说是告御状，实则是在阙门的登鼓台鸣冤，这案子谁来判还不好说，倘若真的让安平侯罪有应得，这之后他的前程很是艰难。
最好的结果是恢复一介白身，可以走科举之路，有幸金榜题名，任用之事恐也艰难；还有更坏的结果，就是连科举都无法参加，做一辈子画美人图的“荣翟先生”……
有了决断就应当毫不犹豫，既然会牵连她，谢谨之深吸一口气。
有了那个念头，和离的话还是说不出口。
只因他贪恋那一抹温柔。
宁蓁蓁反手把他的手一抓，“你想到哪儿去了。”她的手指往他的脑壳上一弹，“我说的是，你要做些万全的准备，最好满京都的人都觉得你好生可怜，故去的老侯爷还有如今的安平侯，可恶又有罪。”
下意识地握住了她的手，谢谨之忍不住问道“如何去做？”
宁蓁蓁目光狡黠，“我倒是有个主意，先写个话本子。”
“话本子？”
“这势得壮起来的。”宁蓁蓁说道，“《包公镰美案》那案听起来痛快的很，但是镰了那陈世美，是不是还是诸多阻力？倘若先有了话本，再镰负心汉，便简单了。”
没有经过现代社会舆论战的谢谨之尚有疑虑，“这行得通吗？”
“可以试试。”宁蓁蓁凑到了谢谨之的耳边，“首先坊间一直有传闻，当年老侯爷屠城。从这件事……”
宁蓁蓁直接给勾勒了故事的框架，再由谢谨之润笔，三日之后，京都里悄然出了一个新话本。
这话本首先是在茶楼里由说书先生讲起，故事叫做《瞒天过海》。
前朝有一位定北侯，他用兵如神，在沙场上身先士卒，也染上狂躁症，在这一次征战之前，有高僧给了他一串佛珠，这佛珠加持了佛法，高僧让定北侯守住心神，若是佛珠被毁，他将有大难。
在平定回鹘时候，一开始沙城已经被回鹘攻下，城门大闭，在回鹘撤兵之后，这城也就降了，但是定北侯却还是屠了城。
因为先前回鹘人还在的时候，在战场上定北侯被沙城人劈中了佛珠，佛珠散落了一地，定北侯因为佛珠被毁，霎时间眼珠子就红了，在回鹘人离开，沙城城门打开投降，假装不知下令屠城。
只是这沙城人是汉人，当即有些人附和，还有一些人犹豫，虽说先前被回鹘人占，到底是汉人之城。
“争论不休之时，只见那定北侯身先士卒，手持炎月斩落了领头的人，饮了人血，炎月刀身成了妖冶的紫黑色，他缓缓走向一位瞎眼的妇人，手起刀落，咕噜一下，妇人的头颅落在了地上。定北侯举刀狂笑杀！跟着定北侯的都是骁勇战士，此时定北侯行动，其他人也大开杀戒。”
“求饶声响起，还有尖叫与哭泣声，一位懵懂孩童站在原处，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觉得脸上热热的，伸手一抹，那是母亲被杀之后，血飚到了他的脸上，孩子见着手中的血，就要哭起来，只是响了一声，就被人砍了头，他的身子还在可怜妇人的怀中。自从定北侯的一声令下，这沙城里可以说是修罗场也不为过……”
“求饶声越来越小，为了造出是回鹘人所为，把粮草都搬出来，定北侯伸手把火把丢入到了稻草里，霎时间火光冲天。此时那位瞎眼的妇人，忽然睁开了眼。”
惊堂木一拍，胆小的被吓了一跳，这堂中还有娃娃，听到了这里，被人吓到了，哭了起来，堂中吵闹起来，此时说书人干脆就喝了一口水，那妇人趁机哄着孩子。
其他人也是感慨，这一段是宁蓁蓁特地写的，把屠城的惨状描写的淋漓尽致。
等到哄好了孩子，说书人继续往下说“那妇人睁眼，此时瞳孔是黑黝黝的，不见一点眼白，口中说道杀星降世，必有灾殃，心声邪念，子嗣绝灭，其子命数，天煞孤星！”
讲到了这里便算是一个小高潮，再往下则是一笔掠过大败回鹘人的战役。
这一段是宁蓁蓁改的，特地给故事增加了悲剧性和魔幻主义色彩，一来容易让人加深印象，为什么故事里的定北侯儿子会有这样的命数，这是他应得的；二来就是，死人怎么可能张口说话，这事一听就是戏说，故事里说得是老定北侯，可不是说老安平侯啊，是回鹘也不是突厥。
宁蓁蓁环顾四周，看着其他人露出悲愤的表情，长睫轻颤呷了一口茶水。
屠城的事，这是小说里轻轻一笔带过，老侯爷毕生战绩里的微不足道的错误，现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直接用神话主义的戏说，今后等阙门，敲鸣冤大鼓，也就自然会查老侯爷的事。
有了瞎眼婆子的开口批语，又描述了沙城人的惨状，再描述起来大败回鹘，班师回朝，得圣上嘉奖，在场听众心中都想着那被冰雪掩盖，满城无人生还的惨状。
有人轻轻叹息，从前的话本子就算是有说战乱的，从未说得如此详尽。这次的屠城之灾，还不是回鹘人所为，而是所谓的英雄定北侯。
那风光的嘉奖，与风雪之中沙城的惨淡，形成鲜明对比，让悲剧愈悲，深深刻在人的心底。
时间跳跃，接下来就是定北侯府小侯爷有什么灵异的反应，证明他是天煞孤星的命格，老侯爷和老夫人不管女子的性命，给他纳了两个妾，三个正妻，各有灾祸，而且一直没有生下孩子。
此时老侯爷和老夫人定下了瞒天过海的计策，抱来了假世子。
谢谨之熬夜写出了话本，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他清楚地听到了有人小声地叹息，“哎。”
这世间女儿本就艰难，男子觉得这小侯爷的性情狠毒，女子则是为里面的鲜活姑娘家落了泪，这命也太惨了一些。
老侯爷屠了一城人，这个小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人。
再接下来的事，涉及到了亲生父母，谢谨之不愿多听，和宁蓁蓁结账出了茶楼。
茶楼里说得是这个话本子，书肆里也已经上了雕版，在很短的世间雕了出来，宁蓁蓁与谢谨之进入书肆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上新，书肆铺子的掌柜正在指挥人往架子上摆上这新书。
夫妻两人买了一本精装版，里面还有图片，就是老定北侯手持炎月大开杀戒的模样，还有老侯爷和老夫人如何定下计策瞒天过海，天空之中是一轮血月的图案。
两人买书出来，就遇到了其他人过来询问有没有《瞒天过海》这话本子。
掌柜的介绍说道“有的，还有精装版，里面带着图，有如何瞒天过海的图，你看看，这是新到的，可以买上一本收藏，这话本是这几年最好的一本。”
买家说道，“给我一本，不，三本。”
给了银子，腋下夹着两本，手中就直接开始翻开起来话本，显然是识文断字，在茶楼里听着觉得不过瘾，过来买书自己看。
宁蓁蓁构架出来，谢谨之捉刀，经过现代社会信息轰炸的宁蓁蓁，给这个故事添加了许多狗血的反转，让这个故事牵动人心，在茶楼里听了还不够，很多人都开始买书。
这话本短短时间就风靡了整个京都，就连秦楼楚馆之地，也有人手持琵琶，唱着里面的词。
话本故事叫做《瞒天过海》，安平侯一开始根本没有联想到自己，他不爱看书，武将之中少有讨论的，发现这满京都都在议论，是因为沈梦云在外吃饭的时候，听到了一小段的故事，整个脸色铁青了起来。
里面的定北侯就指的他的父亲，小侯爷就是他，里面抱过来的孩子就是“假世子”谢谨之。
沈梦云尚且不知道，那里面狠毒的小侯爷就是自己的丈夫，在安平侯要结账的时候，还撒娇说道“这故事好生精彩，我还没有听够。”
安平侯眉心死死拧着，“我有要事。”
沈梦云娇声说道“那你先回去，我听完了再回去。”
谢赟的表情很难看，这情况危急，虽说有些夸大，大体说得就是安平侯府的事，他得回府和母亲说。
此时只能够把沈梦云留下，他匆匆回侯府。
在谢赟与老夫人商议的时候，沈梦云在雅间里抹眼泪，觉得故事里的女子忒苦，樱红的表情有些奇怪，眼睛渐渐睁大了。
而此时有人站在阙门的大鼓旁。
那是一个穿着得体的商人，在旁人的诧异目光之中，拿起了鼓槌，用足了力气，敲响伸冤的大鼓，等到敲响了大鼓，他泪如雨下，哭得像是烂泥一样。
他是丰城的生还者，当时还是孩童的时候，因为淘气，爬上了屋顶，他看到了老安平侯下令屠城，手中的战刀滴落浓稠的血液。那是一场噩梦，有女人的尖叫，有孩童的哭泣，伴随着士兵的狂笑声。
在纵火烧城的时候，他磕磕绊绊逃了出来，先是做了乞儿，后来被一位好心人收养，跟着那对夫妻做生意，做了往来南北的商人。
丰城的事是他心底最大的梦魇，所有人都说丰城是突厥人下令屠城，老安平侯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此人在听到了《瞒天过海》的故事，听到了里面的故事，再一打听，如今的安平侯有天煞孤星的命数。
他不知道是谁做出来的这个话本，又有什么目的。他只知道这是状告老安平侯最好的机会，于是敲响了大鼓，状告老安平侯的屠城之恶！
“听说了没有，《瞒天过海》的故事，是有真事的！”
“怎么可能啊，最近一次征战突厥是……哇……”说到了后面，那个人恍然大悟，神情都变了。
第一个人颇为得意地说，“你猜到了？”
第二个人压低了声音，“你说的是老安平侯？不会吧，屠城这种事肯定是突厥人做得，怎么可能是老安平侯下令，要是真的，早就有人告了。”
“我刚刚从阙门过，鸣冤鼓你知道的，今天有人敲了！然后那个人又哭又笑，整个人像是烂泥一样瘫在地上，口中说着苍天有眼，终于可以让当年丰城屠城的事大白于天下，他自称是丰城的子民，这次终于可以替整个丰城的人伸冤了。”
第二个人声音一颤，显然是联想到话本里说得沙城，表情悲悯，说道“苍天啊，这可是大案子。他怎么活下来的？”
“说是当了乞儿，然后被好心人收养，是个往来做生意的商户，丰城的事一直挂在心里。你看着吧，《瞒天过海》这个话本子现在传的沸沸扬扬，也算是运气好，估计可以大白于天下。要不然直接去告，屠城啊，哪儿有什么剩下的人，加上当年屠杀的人估计也死的死，散的散，怎么查？连老侯爷都死了，根本就是一摊子烂账！”
“要我说，是不是这话本是那个人写的？”
“我看不像。”刚开始这两人还压低声音，到了后面说得热火朝天，声音大了起来，此时就有其他人插嘴，把两人吓了一跳，看过去是个颌下有须的老人。
老人像是读过一些书，说话慢条斯理，“老夫刚刚也从鸣冤鼓那里过来，见着了那人，我猜到茶楼里会有人议论，所以过来听一听。”他抚须说道，“这种话本，得读过书才写得出来，那个告状的人写不出来这样的话本，再说了，要是他的话，还不如趁着老侯爷还活着的时候告状，怎么会拖到现在？”
“老丈说得有理。”
“那这话本是谁写的？”又有其他人忍不住问道。
老人肃然道“若是丰城的事是真，定北侯可犯下了不少罪状，其他人也都有一肚子的冤屈，有万千理由去写下这话本。”
老人说话不避讳，直接这样一说，如同一粒石子投入到湖心里，霎时间其他人都开始传了起来，《瞒天过海》的话本是真事，状告的是安平侯老侯爷，此时事情尚未明了，都用话本里的定北侯来指代过世的老侯爷。
“希望能如同话本里，可以给定北侯定罪。”
“是啊，那可是一个城的人啊，可怜见得，我当时听话本，就流了许多泪，觉得沙城的百姓可怜，现在一想到是真事，我这颗心都受不住。当时的丰城人该有多绝望，好不容易赶走了突厥人，打开了城门，本来以为是好日子来了，谁知道整个城的人都被杀了，太可怜了。”
“哎，想到都受不住，那个活下来的人也不容易。”
“作孽啊作孽，一定要好好看看这案子是怎么破的！不能让一城的百姓白死，就算是战功赫赫又如何？怎能如此行事！”
“我祖上是丰城来的，本家还有旁支都在丰城，所有人都在那场屠杀里去了，若是《瞒天过海》里的事是真的，就算是人死了，也得判鞭尸才行！定要为他们讨个公道。”
茶楼里的人因为鸣冤鼓响，愤慨议论着。
沈梦云在雅间里听得尽兴，尚且不知道茶楼里的议论，她这故事只听了一半，前面的没听到，打听出来还有书，去书肆买了一本精装版的话本。
她乘着马车回去，迫不及待从第一回 开始看，浑然不知道，被她可怜的，破天煞孤星命运的那个姑娘，就是她自己。
此时的谢谨之与宁蓁蓁两人扶着一对夫妻下马车，不等到两人去接，夫妻两人的一双儿女直接跳下了马车。
写下了话本之后，谢谨之就告了假。
与宁蓁蓁一起去生父生母那里。
当年被抱走儿子，无论是谢子伯还是王氏，都心中不愿，但事情成了定局，对谢谨之的思念最多月下无人私语一番，从不在外人面前表露。
猛地见到了如玉公子，伴着贵女娇妻，谢子伯与王氏两人冒出的都是惶恐之情，觉得自己是泥地里打滚的，眼前这一对少年夫妻是天上的玉人，觉得自己的存在，都冒犯了两人。
知道了谢谨之与宁蓁蓁的来意，王氏的泪水就不曾断过，谢子伯更是眼中有怒火在燃烧。
被抱走的孩子被刻意打压，留下来的长女幼子，更是为安平侯所害。
当年夺子便是有怨的，但是想着这无缘的儿子能够过得好，也就压下了思念，此时猛地知道那孩子过得并不好，自己的一双儿女悲惨境地更是安平侯府所导，那夫妻两人咬牙切齿，惊怒交加，恨不得纵火烧了安平侯府。
当知道了谢谨之愿意认他们为生父生母，状告安平侯，让夫妻两人更是泪水一直往下淌。
被辱了谢玲，被伤了眼的谢水生，两人也是受尽蹉跎，知道了真相之后，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这一家人当即收拾了东西，跟着入了京都，此时被谢谨之安顿在客栈里。
京都寸土寸金之地，客栈大都是大厅里兼做饭馆，二楼以上是客房，因为涉及到的事情阴私，谢谨之与宁蓁蓁两人出行没带下人，此时是谢谨之亲自办理的入住，等到给钥匙与谢家人的时候，宁蓁蓁注意到他的表情有些奇怪。
寻到了机会，到了后院角落里，与谢谨之说话，宁蓁蓁问道，“怎么了？”
“刚刚我听到客栈里都在说，今天阙门有人敲了鸣冤鼓。”谢谨之的表情有些发怔，“是丰城那场屠杀的幸存者，他要状告的是老安平侯屠城之罪。”
屠丰城这一段，在谢谨之看来只是坊间传闻，他在写话本的时候，对这一段处理就很为难，甚至觉得不应当写进去。
是宁蓁蓁直接让他空出来去写后面的，屠杀的惨状，包括那个瞎眼的妇人睁眼，都是宁蓁蓁写的。
想到了当时写话本的事，现在有人告状，谢谨之深吸一口气，“我以为坊间传闻是无稽之谈。”
那是汉人之城，而且当年老安平侯因为平定突厥，可以说是风光煊赫，除非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屠丰城？
谢谨之只把屠城之事当做是坊间传闻。现在猛地告诉他，他与妻子合写的话本是真实，心中自然是波涛汹涌。
宁蓁蓁可以理解，对着谢谨之说道“既然这样，不如早些告诉他们。这这也是老天爷看不过眼。”
谢谨之的心跳都有些加快，垂下眼，说道“是。”
宁蓁蓁拍了拍他的手背，轻声说道，“莫怕，有人先告老侯爷，等会接着再告，这事定然像是话本写的那样，比我们想的还要顺利。”
话本里是圣上亲自过问，查明了当年真相，夺了定北侯的爵位，抄了定北侯的家，把家产的一小部分，给了那位状告父亲的假世子。
后面的事谢谨之不敢多想，不管面对的是什么，他都会承受下。
回握了一下妻子的手，心中温暖。
她助他良多。
此时二楼谢子伯、王氏还有一双儿女，都在一个厢房里坐着，表情局促。
这上房对他们来说太好了。
用了熏香，房间里是暗香浮动，家具也不像是他们在乡下用的，油漆都斑驳了，这里的家具都带着雕花，处处都透露出精致来，还有博古架上摆放了一只青花瓶，里面插了花枝，话开的艳艳。
事情发生的太快，他们跟着谢谨之到了京都里，这会儿终于有时间商议。
谢水生提出了，等会先让谢谨之与宁蓁蓁回去，他们四人直接去登鼓台告状，免得谢谨之告状了，要挨板子。
谢子伯看了一眼谢玲，“你也要告？”
“是。”谢玲的眼神坚定，旁人的吐沫让人痛苦，但是淹不死人，在知道真相之前就不愿嫁给那个闲汉，现在知道了真相，她只想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王氏捏着女儿的手，知道恨得是谁，反而骨子里都是无穷的力气，她越发心疼女儿，声音决绝，“等会你爹把写好的状子留下，等到他们回府了，我们就去登鼓台。”
不知道谢谨之什么时候回来，他们说的很快，短短时间，四人就达成了一致。
等到房门被推开，四人都是如出一辙站了起来。
谢子伯和谢谨之说话也有些紧张，手心里都是濡湿的汗水，“你……先回府里待着？状子和证据留下，我们看一看，你也累着了。”
谢子伯说完之后，王氏就不住点头。
谢水生也说道“我认识几个字，我等会把状子读给爹娘还有姐姐听。等到明日再拿出章程来。”
“不用了。”谢谨之说道，“我和娘子商议过后，择日不如撞日，等会就去登鼓台，擂鼓鸣冤。”

第68章 女主是婆婆15
这阙门的鸣冤鼓，一年也响不了几次，今日里响了，就是天大的事。
一位商贾擂响了大鼓，自称是丰城逃亡子民，要状告老安平侯，告他当年下令屠城，并且把屠城的罪状推到突厥人身上。
因为《瞒天过海》这个话本，事情迅速被传开。
京都里没有看过《瞒天过海》，没听过这个话本的飞快行动起来，识字的急急去书肆买书，不识字的跑到茶楼去听说书先生说书。
一时所有的茶楼，客栈，食肆，甚至青楼之地，都说的是《瞒天过海》。
兵马指挥司里，也议论起来谢谨之。
“老侯爷要是真犯了事，会不会也连累谢大人？”
“哎，若是真连累了，可如何是好？”
“若是谢大人门楣没那么高就好了，凭他的本事，文能做文状元，武可做武状元。”
在众人唏嘘之中，忽然有人说道，“《瞒天过海》里，老定北侯偷天换日，和老侯夫人商议之后，直接抱来了旁支。会不会……”
这话一出，当即就炸了锅。
“这可是大罪，不至于的。一件事没办法瞒十几年。”
“是啊，世子与侯爷眉眼之间颇为相似。”
“幸好谢大人不在，若是听到这话，岂不尴尬？”
“这混淆血脉是罪，但是罪过也抵不过屠城之罪啊。如今都知道故事里的沙城就是丰城，是不是沈尚书家的千金是侯爷的‘破命者’，世子也是从旁支抱来的，毕竟和话本里说的一样，安平侯也一直没有给世子请封……”那人声音越来越小。
这人说的也是不少人心中的想法，也不知道谢谨之是个什么心情。
最为荒谬的屠城都成了事实，是不是代表了里面其他的事也是真实，谢谨之是假世子，沈梦云是“破命者”。
兵马指挥司口中议论的谢大人，正往阙门处走。
当谢谨之拿起了鼓捶时候，街上的人都看了过来，在鸣冤鼓旁边的官差更是在料峭的寒风里，背上出了冷汗，这辈子能经手几个大案？
“世……”
这世子两字还未开口，就是鼓声响起，重重地擂在鼓面上，宛若重击在人心上。
跟着谢谨之的有宁蓁蓁，还有衣衫褴褛的四人，在鼓声响起时候，五人一齐跪下。
原本围观的人大气都不敢出一声，这会儿更是静得可以听到针落地。
“草民有冤。”谢谨之敲鼓之后，也撩起了袍角，对着阙门跪下深深叩拜。
鸣冤鼓一年都敲不了两次，这第一次商贾状告老安平侯屠城，就已经足够骇人听闻；第二次身为安平侯谢赟的嫡子谢谨之要状告老侯爷，侯爷，一条条的罪状霎时间就传播开来，浪潮开始涌动，波涛汹涌。上午只状告了老侯爷，这一次是子告祖，子告父。
《瞒天过海》里写的是真的！安平侯府的老侯爷与老夫人定下计策偷换血脉，用了手段让假世子的亲生父母一辈子过得落魄。
随着鸣冤鼓的二次敲响，凡是买了《瞒天过海》这话本的书肆掌柜，几乎要笑得裂开了嘴，还有那原本就在讲这个话本的说书人，赚得铜子在布袋里叮咚作响。
此时有人腿脚飞快地跑入到侯府里，要把谢谨之几人到了阙门的事告诉侯爷与老夫人。
那人跑得飞快，隐隐有个感觉，侯府要变天了。
《瞒天过海》这个忽然风靡了整个京都的话本横空出世，谢赟就在侯府里如坐针毡，不知道这幕后人是因为什么原因，利剑指向安平侯府。
老夫人也急得更什么似的，两人看着话本，发现谢谨之的院子无人，再想着话本里“假世子”告状。额头上的汗水都出来了，他们的心情先是从空白，到愤怒，从愤怒再到惶恐，从惶恐又到了拒绝相信，甚至开始想如何祈求谢谨之，又觉得事情没有到那个地步。
该死的谢谨之究竟去了哪儿？
所有的情绪夹在一起，在听到了沈梦云回来的时候，谢赟还是在老夫人这里。
沈梦云噘着嘴，没有安平侯哄她，她干脆继续看话本，房间里用了银霜炭，她趴在贵妃榻上，脱去了绣鞋，一双腿随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交互晃动。
如果要是谢谨之在府中，他们两人不会慌张成如此模样，因为谢谨之不在，反而多生揣测，甚至觉得会不会没去阙门，但是把所有的罪状都交给了某位御史大夫。
他们让人去阙门处等着，没见到谢谨之，反而是听到了自称是丰城遗民的人要状告老侯爷当年屠城。
这个消息当即让老夫人的眼皮子一翻，要不是谢赟扶住了老夫人，只怕又要跌到地上。老夫人醒来了之后，情绪崩溃地嚎啕大哭，“老天爷给了破命人，怎么还要亡我安平侯府。老侯爷都已经去了，这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谢赟在知道了丰城遗民状告父亲的时候，一样是手脚冰凉，在老夫人昏过去的时候，他深入想了想，像是安慰母亲又像是安慰自己，“事情没有那么糟糕，父亲当年是打了胜仗，这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父亲在去世以前都已经安排好了。”
“当真？”老夫人干瘦有斑的手抓住了谢赟，眼里猛地迸发出光亮。
谢赟此时也想要从母亲那里得到力量，当时他的年龄太小，只知道有屠城之事，也知道父亲已经做了安排，现在冷不丁满京都都是那《瞒天过海》，屠城的事旧事重提，让他也心中难安，反问道，“母亲，难道你信不过父亲？”
“信得过。”老夫人抚着胸口，喃喃说道，“事情都过去了那么久了，当年又是胜仗，突厥人本来就生性残忍。”
“是，都是突厥人所为。”
“没错没错，就是突厥人做得，那是汉人的城，你父亲怎么会屠城？那人简直是荒谬，瞎胡说。”
“是有人要害你父亲，这都是什么人啊。你父亲是鼎鼎有名的大英雄。”
两人说着话，勉强安定心神吃了一些粥，就听说了谢谨之带着人去了阙门。
哐当一下，手中的碗筷坠地，房间里是静谧的吓人。
谢赟原本心中就有猜测，是不是谢谨之那个孽畜要选择今日状告。
如果只是丰城之事，或者只是谢谨之的状告，事情或许还有回寰之地，只要不是圣上亲自过问，他可以疏通一二。
不……
谢赟闭上了眼，想到了《瞒天过海》这个话本，或许出现了丰城遗民是意外，那个话本子就是谢谨之的安排。
谢赟的胸口都开始犯疼，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府里一团乱的时候，安平侯府被团团围住。
虽还没有到抄家这一步，但案子显然是要由圣上来裁决。
府里的老人都给用绳连成串，押解送入到了监中，等着审问，年纪轻的丫鬟们继续在府里伺候剩下的三个人——老夫人、侯爷还有侯夫人。
沈梦云换好了衣裳，就看到了头戴红缨身披铠甲的官差。
“这是安平侯府！”她的眼睛瞪着领头的那人，想要摆出自己侯夫人的气势，“我是安平侯夫人，你们在做什么？”
领头的那人说道“微臣领圣上之令，还请侯夫人在院中静候。”他的语气冷淡，抬起了手，示意旁边的人继续。
圣上之令？
沈梦云的眼里有一丝迷茫。
樱红上前对着沈梦云低声说道，“夫人，您先回房里候着，奴婢等会替你问一问。”
沈梦云看着被围得团团转的院子，回头看看侯府里的老人都被抓了出去，只剩下年轻的小丫头，天然有些发憱。
她就让樱红去打听，也让柳绿跟着，自己又回到了房间里。
本来觉得好看的话本因为心里装了事，索然无味。
沈梦云搅着手，又想到了一桩事，她才嫁入安平侯府多久啊，是不是她可以回沈家？
但沈梦云的眸光很快就暗淡了下来，母亲去世之后，父亲对自己冷淡，就连两位哥哥也是，目光像是淬了冰一样。
无非是母亲的死连累了兄长丁忧，二哥哥也无法科考。
沈梦云有些不甘心，是母亲生病在先，她只是当时也有心事，没有注意到母亲罢了，凭什么要怪罪自己？母亲生前最疼的就是自己，这一去世他们就全忘了。
要是过往时候，沈梦云陷入自怨自艾的情绪里，侯爷就会搂着她，想办法让她开心起来。
想到了谢赟，心中泛着甜意，呼出了一口气，想到了侯府既然出事了，她是谢赟的妻，要和他一起面对才对，就算是父亲过来接她，她也要留下侯府里和谢赟共同面对。
樱红很快就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不同于柳绿知道了以后手脚冰凉，她的心中是一片火热。
她原本以为，沈梦云最多是没有了娘家的依靠，没想到谢赟对小姐的疼爱，也都是空中楼阁，看中了小姐可以破命。
沈家、林家疼爱沈梦云说得过去，安平侯也待小姐如珠似宝她一直想不通，原来答案在这里。
樱红把手脚僵硬的柳绿往旁边一拉，转身回到了院子里。
柳绿的表情有些慌，“樱红姐姐……”
“别怕。”樱红说道，“这是侯府的案子，怎么都连累不到小姐身上。”只是沈梦云永远也回不到过去了，侯府出了事，谢赟根本不是真心疼爱她，娘家也回不去。
樱红的脚步轻松，柳绿跟在樱红的身后，以前樱红总是让她觉得很有安全感，很有底气，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心中却有些不安。
谁也不知道一个话本，竟是能掀起如此风浪。
安平侯府原本不说是炙手可热，也是让人敬重的存在，现在谁提到了以前的老侯爷，还有现在的侯爷都不淬一口。
这件事由圣上裁决，就算是事情过了十几年又如何？铁了心要查丰城屠城之事，掘地三尺也可以查明真相。
两个案子并办，很快就有了结果。
在众人心中神武的老侯爷，当年看到了丰城投降，还是下令屠城，发泄心中的杀戮之气。
犯下屠城之恶的兵卒，凯旋之后，不少都有暴戾之气。
最严重的是与人斗殴致死，剩下的不是拿着赏银花天酒地，似乎这样可以发泄暴戾之气，就是殴打老婆和孩子，还有几个打死了家中的幼子。
这种结果，让人觉得都是当年老侯爷屠城，让这些也染上了不好习气。
难怪嫡子安平侯谢赟是天煞孤星的命数，这都是老天爷开眼，是报应。
第二个案子也让人揪心，谢谨之与他生父母所状告的事属实，是安平侯府偷转血脉，还刻意让谢谨之生父母与一双子女日子过得寥落。
丰城之事毫无争议，老侯爷是首恶，第二个案子，有不同的声音。
有老学究觉得谢谨之做得不对，无论如何安平侯府都对他有养育之恩，这种子告孙，子告父，是大不敬，只是打百板根本不够，得至少拘役判流放之罪。
百姓倒是觉得生恩和养恩之中，谢谨之做得对，所谓养恩是踩着生恩的尸骨，有权有势就可以打压谢谨之的生父母？谢谨之能够不羡荣华，挺身而出，这才是正人君子。
这一日，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在批判谢谨之，他正大谈特谈谢谨之的罪状时候，穿着褴褛道袍的老者运气丹田，朗声说道，“恪守孝道，就可以枉顾人伦？生恩与养恩，孰轻孰重，自古就有不同的论调。养恩千重万重，也不可忘却生恩，谢谨之告状之前，难道不知道有你们这些迂腐之人要给他定罪？”
那位道人用了丹田之气，说话声音格外大，加上在春意料峭的时节竟是穿着薄衫，衣衫褴褛却有道骨仙风之姿，镇住了众人，听着那位老道人继续说道，“就算是要治他的罪，我想再给一次机会，重来一次，他还是会选择状告祖父与父亲，因为这养恩是踩着生恩的血肉。装聋作哑享一世荣华，与那明明知晓丰城之恶，却帮着隐瞒之人有什么分别？”
老道人环顾茶楼里的诸人，一字一字说得清清楚楚“老道敬重谢谨之，敬重这般明事理，心有大义之人，也是因为谢谨之勇于有这位夫子说得不孝举动，推动了丰城之事大白于天下，替惨死的一城百姓讨回公道。老道敬英雄一杯。”
老道人取下了腰间的酒葫芦，取下了木塞，高高举起，醇香的酒液成一股细流，倒入他的口中。
“好！”有人高声拍了一下桌子，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那人面有浓须，生得极其健壮，臂膀宽厚，像是个武夫出身，“我以茶代酒，敬英雄。老道人说得是，把我想的都说了出来。之前我就觉得奇怪，明明英雄是做了好事，怎么在有些人眼里就是不忠不孝？只是我嘴巴笨，和人辩不清楚，老道人一说就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了。若没有他的不孝举动，丰城之事怎么会查的这么快，这么清清楚楚？根本就不是不孝，反而是大忠大孝。”
“没错。”
“是极。”
“听说谢谨之与其胞弟都是聪慧之人，谢谨之还熟读律法，岂能不知道他状告的后果？可以说，他告状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生恩，也是为了当年一城的丰城子民。”
不少人都带着泣声，自从平定突厥之后，整个大梁已经安稳了十多年，可以说是太平盛世，但是丰城的子民却永远也无法看到这种太平盛世之相。
老道人本来就有道骨仙风之相，又把口拙百姓的心声说了出来，最重要的是，把谢谨之的告状和屠戮丰城真相大白连在一起。
这之后第二个案子也就有了定调，谢谨之是个英雄，而不是大不敬之人。
接连多日的审讯，安平侯已经瘦了很多，所有的罪状都已经落实，他脖子和手腕都带着枷锁。
原本的谢赟是意气风发，尤其是娶了沈氏之后，更是年轻了几岁，现在头发蓬乱，鬓角都是白发，看上去俨然比沈梦云的父亲还要老。这让远远看着的沈梦云眼里落泪，咬着牙，说不清是悔还是恨。
最终的判决下来了，老安平侯纵然是有功，但是屠城之恶丧尽天良，所有的荣耀都被剥夺，甚至尸骨也被刨出，鞭尸后曝尸荒野。谢赟被剥夺爵位，流放千里，老夫人夺诰命封号，同被流放。侯府被抄，侯府的财产一部分到了国库中，一部分给了谢谨之的生父生母，作为补偿。
沈梦云当时在侯府被封时候，从樱红那里知道了自己居然是话本里惹人同情的“破命人”，一下就崩溃了，闹着想要去见谢赟，可是围堵侯府，是圣上的指令，她自然没办法见到的谢赟。
等到官差查抄了侯府，沈梦云的嫁妆保全，她也终于可以自由行走，可是回到了沈家，沈家却对昔日里的掌上明珠闭门不开。
对外说得是，侯夫人这一身份没了，沈梦云是外嫁女，仍然是谢赟的夫人。
至于说外祖家也是，沈梦云甚至找到了昔日里对她很好的小舅，总是带着笑的小舅，眼神是说不出的肃冷，“你还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
沈梦云又被赶出了小舅的商铺。
她只能暂时租赁一个院子，安顿好了之后，就到了谢赟与老夫人被流放的日子。
沈梦云带着帷帽，长长的帘纱遮住了她的容颜，她在人群里搅着手帕，看着人们向囚车里扔丑鸡蛋、果皮还有烂蔬菜。
她本来还对谢赟有一丝爱意，此时看到谢赟比自己的父亲还要苍老，被人扔东西，最后一丝不舍荡然无存。
眼泪啪嗒一下落了下来，想到自己作为破命人的委屈来。
明明她是被谢赟骗了，为什么沈家大门都不对她打开，还说她是外嫁女。可是谢赟已经被流放，父亲可以帮她和离，去掉这一身份，她也有父亲的血脉啊，昔日里那么疼她，怎么就不愿意帮帮她？
还有外祖父母也是，最疼她的小舅舅也不要她，让她好好想想有什么错处？
可是，她没有错啊，错的就不是她，是谢赟骗了她不是吗？她被骗了啊，被谢赟骗惨了，他还欺负她，所以那天她过于悲伤，和母亲絮絮叨叨自己的委屈，没有注意到娘亲没有气息。
沈梦云越想越难过。忽然，戴得严严实实的帷帽被人扯落，她迷茫地眨眨眼。
“这不是安平侯夫人吗？沈尚书的千金。”
沈梦云听到了这句话，刚开始表情是空白的，随即惊慌地捂住了脸。
这个动作像是打开了一个开关，霎时间就有千言万语到了沈梦云的耳朵里，还有不少人围簇过来看。
“这就是沈氏，她怎么哭得这么伤心？是因为丈夫被流放？”
“她不是被谢赟骗了吗？是不是因为心里苦，所以难过吧。”
“我呸，这事我很清楚，话本里没写，不过我都打听出来了，谢赟的破命人必须是贵女主动求嫁，所以根本就是沈氏自己巴巴要嫁给谢赟的。你们都忘了？以前沈梦云追在谢谨之的屁股后面，后来谢谨之娶妻之后，她估计是想把谢谨之的老子当做替代品，现在傻眼了吧，谢赟娶她是有目的的！”
沈梦云听到了这里，捂住了耳朵，她根本不想听，飞快地想要找到樱红。
可惜不想听，刻薄的评价还是传入到她的耳朵里。
“林家老夫人当时就被气得中风，现在说话都不利落，还有啊，沈尚书的妻也因为她身子都凉了，沈家也不要认她。我听说，她还在冲着自己的小舅舅喊，说什么，她是被骗的，她犯了什么错？沈尚书好像是很受打击，打算告老了，林家也听说要搬离京都。”
沈梦云发出了短促的尖叫，她发现用尖叫可以压住这种刻薄的评价，她就听不到了。
爹爹怎么就要告老还乡了？外祖怎么就要搬离京都了？
那她怎么办！
樱红，樱红呢？
尖叫声让更多人注意到了沈梦云，指指点点起来，这模样莫不是发疯了？

第69章 女主是婆婆16
沈梦云觉得自己的一辈子太过于荒谬，未出嫁的时候，她是京都里出了名的娇女，后半生却装疯弄傻，才能得父亲的庇佑，让她有了栖身之地。
那次谢赟与老夫人被押解出京都，她的帷帽被人扯掉，她确实一瞬间头脑空白，只会尖叫流泪。等到清醒过来，她发现自己居然不在租赁的院子，而是沈家的她曾经的闺房。
房间里静悄悄的，是她曾经熟悉的香气，母亲去世以后，她的院子还是燃着她喜欢的羲和香，那味道让她安心。
父亲的声音不像是之前那样冷冰冰，而是她未嫁人前的关切叹息，“怎么样？”
“令千金忧思过重，加上这些天日子正好又有些冷，只怕夜里还有些着凉。我开个方子，先吃上三日，养生固本，三日后，我再来替小姐诊脉。”
“三日后……”父亲长叹一声，“罢了，你直接来沈府就好。”
锦被里的手一紧，沈梦云的脑子是从未有过的清楚，因为她生病了，所以父亲垂怜，让她可以留在沈家，如果好了，是不是立即让她离开？
沈梦云躺在香软的帐被里，听着脚步声响起，是父亲把大夫送到了外面。
或许已经很晚了，很是静谧，让她可以听到父亲说道，“当时陪着小姐上街的丫鬟怎么回事？！怎么没有护着小姐？帷帽被人扯掉，是谁的做得？”
“父亲……”应该是大嫂说话，父亲的声音带着愤怒，声音足够洪亮，让她听得清楚，而嫂子的话就听不清了。
难道是樱红不对？又或者是柳绿？
为什么要扯掉她的帷帽，是想让她出丑？
是谁想要害她？她已经这么惨了。
当时她要嫁人的时候，母亲就不让她带两个丫鬟，不管是谁，父亲会处理好的。
很久没有听到这样的关心话语，她不想在外租赁房子，她还年轻，要是没有人庇护，她不知道等着的是什么，既然疯了能够留在沈家，她就开始装疯。
装得时间多了，她有时候也分不清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尤其是喝了吴大夫的药，她觉得自己清醒的时候少，睡过去的时候多，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
浑浑噩噩也好，沈梦云不在乎，她也不想面对这样惨淡的事实。
两个丫鬟怎么处置的，她不关心，也不在乎，只要自己能依旧得父亲的拂照就好。嫂子的目光有异样，她也不在乎，只要闭上眼，就看不到那些目光。
她应该听话，乖乖的，当时就不应该任性要嫁给谢赟。
她赌气嫁给谢赟，她拿谢赟当替身，谢赟所谓的疼爱也是利用她来破命，实在是讽刺到了极点。
或许是太多的时间休息，她断断续续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是她的一生，不一样的一生。
刚开始的时候，沈梦云觉得那是特别美好的梦，让她在梦里出了气。
梦里柳华莲怯怯懦懦总是低头不爱说话，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
她做了柳华莲的婆婆，她会在冬日里罚柳华莲下跪，让柳华莲高烧之后，膝盖都有了隐伤走路很慢；她生病了折磨柳华莲一趟又一趟地给她熬药，她不是嫌弃烫了就是嫌弃凉了；让柳华莲替她浆洗佛堂用的衣衫，让柳华莲的手指都生了冻疮……
那个梦多好啊，让沈梦云太畅快了，谁让柳华莲嫁给了谢谨之，让她无法嫁给谢谨之。
让沈梦云另外感慨的就是谢赟，他也不曾强迫她，在京都他们一直都没有圆房，谢赟宠她，像是宠女儿似的。
最让她畅快的就是谢赟带她离开京都的时候，她给谢谨之两个妾室。
谢谨之要拒绝，但是根本没用，老夫人帮她说话，需要开枝散叶，谢赟替她说话，让谢谨之注重孝道。最主要的就是柳华莲，柳华莲性子在梦里就像是面团，她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柳华莲含泪替谢谨之收下了两个妾室。
再之后就是她和谢赟去了江南。
在江南的日子是最快活的，侯爷总是会提早从府衙出来，带着她去逛街买东西，在喝苏州特有的桂花酒时候，她与谢赟圆房了，香甜的像是带着桂花味道的迤逦风光。
她怀了孕，等到生了儿子，她开始觉得谢赟对她好像有些冷淡，不如昔日了，不过，谢赟疼爱极了他们两人的孩子，还告诉她早晚会把所有的一切都给她的孩子。
这里之后，沈梦云就不太想要继续梦下去了。梦里的“沈梦云”经历的太少，看不出谢赟日渐的敷衍，她经历了太多，看出了谢赟自从有了儿子，就不再是一味宠她，而是开始挑刺，把她往他想要的方向去塑造。
梦里的“沈梦云”已经完全心心念念都是夫君，看不到烈火烹油下风险。就差一点，可能就差最后一点火侯，就会烈火焚身。
柳华莲去世了，然后就是谢谨之也死了，谢赟向圣上请旨，封她的儿子为世子。
沈梦云不想继续做这个梦了，这个梦让她害怕，梦里的“沈梦云”根本就是谢赟的提线木偶，祈求他的怜爱，什么都愿意做，等到再生了一个儿子，谢赟就有了外室。
最后儿子娶了妻，她看到了儿子对那个外室毕恭毕敬，反而看她的目光里有些轻蔑，像是在看一个蠢货……
沈梦云猛地从梦中惊醒了过来，她的心脏砰砰直跳。
梦里的她与谢赟是京都里出了名的好，刚开始或许还有些诟病，到了后面，不少人都羡慕谢赟对她的忠贞不二。
梦里多好了一些日子，后面的日子也是噩梦，现在的日子也是噩梦，分不清哪个噩梦更糟糕更让人难受。
沈梦云抱住了双膝，忽然想到了当时自己生病时候，宁蓁蓁过来的模样。
宁蓁蓁居高临下，目光悲悯通透，像是不是此间之人，而是跳脱于五行之外，声音也若袅袅佛音，带着慈悲庄严，“人活于世，不仅仅只是那情爱之事，望你莫要让亲人担忧，做出令亲人伤心的事。”
她当年不懂，也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对她失望，不让她回娘家，小舅舅的眼里是凉薄，像是淬了冰的刀子。
现在浑浑噩噩的时间多，她才明白了宁蓁蓁话里的意思。
梦里好似鲜花簇簇，外人羡慕她荣耀加身，丈夫宠爱，儿子也有出息，看不到她在侯府里的苦；梦外侯门落魄，她是可怜的“破命人”，就连母亲也被她害死了。
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她，为了那点情爱念想，就害苦了一圈人。
2谢玲
“娘。”
宁蓁蓁本来在炮制药材，把手中的药杵放开，弯腰抱起来了像是炮弹一样弹过来的小姑娘。
这个叫做谢文滢的小姑娘，穿着的是杏色纱裙，脖颈上带着一个如意璎珞圈，头发是用红色的发带系成结，轮廓模样像是谢谨之，一双眼像是娘亲。
她这会儿刚睡醒，面颊上还有一块儿红斑，那是躺在凉席上太久而留下的印子。
“姑姑。”滢滢对着谢玲甜丝丝地喊着。
谢玲笑眯眯地对滢滢说道，“是来帮你娘捣药的？”
滢滢重重点头。
帮娘没问题，就是她想要多抱一会儿娘。
宁蓁蓁低头捣药了很久，小姑娘伸手捏了捏娘亲的脖颈，很是认真地给娘亲解乏。
这让谢玲的眼里笑意更浓，说起来，不知道弟弟和弟妹怎么教孩子的，两个孩子都是性情乖巧体贴。
年岁大一点是长子在平潮书院读书，小大人似的；年纪小得就是滢滢，性情天真烂漫，又很懂礼貌，偶尔带到杏春堂里，年龄不大还会踩着凳子，抓药看秤算账。
十年的时间过去，安平侯府早已经成很久远的事，现在的日子有时候让谢玲都觉得做梦一样。
《瞒天过海》那个话本从京都里扩散到了各州府，就连秦楼楚馆里都有唱词。这故事精彩纷呈，里面有预言，有天命，有破命，最终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且故事还有对应的现实。
话本写的很好，有现实基础火爆就一点也不稀奇。
这之后还涌现了不少优秀的话本，原本精装版的话本，还有荣翟先生在书扉里做美人图，可惜荣翟先生的画作千金难求，也就只有《瞒天过海》里面是荣翟先生配图，之后就再没有了。
因为《瞒天过海》的话本火热，不少人都还留意曾经的安平侯与老夫人的命运。
听说老夫人在流放的路上就病了，大约没有到流放地就去世了的，而谢赟在那边做苦力，据说早就没有早些年的风采，完全就是个老人，至于说曾经的安平侯夫人沈氏，在街上刺激得太过，好像是得了失心疯，被接回了沈家，昔日里的娇娇女被幽禁了起来。
夏日傍晚的风柔柔吹过身上，谢玲看着滢滢用小手扒拉娘亲的耳朵，贴着她说悄悄话，宁蓁蓁被女儿呼出的热热呼吸喷在耳廓上，缩了缩脖子。
这幅画面，让谢玲忍不住嘴角上翘，眼里也盛着笑意。
这十年最让人高兴的是，圣上果然像是话本里一样仁慈，不仅没有处罚谢谨之，而且还因为太子大婚，开了恩科。
两年里，谢谨之就从一介白身，到翰林院的编修，再便是在户部、礼部与大理寺的轮流走了一圈。
幼弟谢水生的眼睛因为伤得时候太久了，就算是二弟妹的医术好，也无法治愈他的眼睛。
当年因为家里穷困无法读书，现在有圣上的赏赐，不缺钱的情况下，三弟重新读书。
或许二弟与幼弟都是天生的读书苗子，读书两年就在私塾里给人做启蒙师傅。因为蒙学教得好，在五年前，去了平潮书院的蒙学院做夫子。立业与成家是也在三年前，三弟与一位和离的商户女成亲了，现在有了一个女儿，三弟妹又怀上了。
谢玲知道，家里或许有些遗憾她没有嫁人，尤其是家里有了钱之后，也有媒人上门，她却无意嫁人，觉得这样的日子就很好。
谢玲在这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宁蓁蓁了，不像是三弟妹，似乎还是觉得女子应当嫁人，口中会暗示今后去世之后，连个上香的人都没有，而二弟妹从不曾流露出一丝一毫这样的表情，好像她并不在意女子嫁人与否的事。
女儿家嫁人不嫁人，都是自己的事，倘若不嫁人，都是血脉亲人，无非是到时候帮衬一把。
因为对二弟妹的感激，谢玲其实在学医上没什么天分，也会帮着炮制药材。
谢玲不光是感激宁蓁蓁，也敬重二弟妹。谢玲看不懂脉案，也见不了那些血，但是不妨碍她认为弟妹是个很厉害的人。
有谁能妙手回春，在胎位不正的情况下把胎位回正；有谁能够金针拨霰，让瞎子重见光明；有谁能和阎王爷抢人，在已经没有了脉搏的情况下，又让人有了生机……
想到了宁蓁蓁的医术，谢玲又想到了二弟妹的娘家柳家来。
柳御史早已经不是御史了，不知道是谁盯着柳御史行事，不停地在蔽竹筒里写柳御史的私德不佳。
从儿子纳美妾，到夫人为女儿谋划算计婚姻，让柳御史在都察院里都坐不稳，每日里像是火燎了屁股一样，最后则是用养外室作为清算，柳御史在壮年之际，本还可以往上走一走，就被迫告老。
京都里不少人都猜测，柳大人是谁拉下马的，谢玲刚开始也猜测，但是猜来猜去，都没有想到，居然是二弟妹做的，她还痛快承认了。
谢玲还记得当时宁蓁蓁一边捣药，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幸好他自己告老了，不然我少不得要写个话本，好好说道一下当年柳大人是怎么逼良为外室的。”
谢玲还记得当时正好一抹阳光停驻在宁蓁蓁的长睫上，她认真地捣药，似乎药材要比她口中柳大人的事更重要，把柳大人弄下台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甚至比不上捣药这等小事。
当时谢玲的心砰砰直跳，有模模糊糊有一种感觉，这话二弟妹说出来一丁点都不奇怪，她的看法与很多人都不一样，如果要是深入去想，应该说是二弟妹的身上有自成一套的想法，并不会因为别人而动摇。
给人一种安宁的平静感，例如就让谢玲觉得，女子不嫁人也没什么打紧的，当年也支持谢谨之去翻旧账去敲鸣冤鼓，那么整治生父柳御史，好像也不奇怪，毕竟曾经的柳御史确实对不住二弟妹的母亲。
在让安平侯府树倒猢狲散后，二弟与二弟妹一起查当年柳御史养外室的事，也就知道了温氏性情懦弱生得貌美，是柳御史诱拐了温氏作为他的外室。要是能给貌美的温氏多一个选择，她是不会做柳御史的外室的。
“娘，爹回来了，还有哥哥！”滢滢的声音大了起来，谢玲也就从深思里走了出来。
她手脚利落地收拾起来药材，好给二弟一家人空间。
宁蓁蓁看了过去，是穿着官服的谢谨之，牵着长子谢文宸。
滢滢从她的怀中挣脱，小短腿跑得飞快，把哥哥的腰紧紧抱住，然后脆生生和谢谨之招呼。
谢文宸的腰被妹妹抱着，不伦不类地给娘亲行礼，“姑姑。”
他也对着已经收拾好东西的谢玲招呼。
“姐。”谢谨之对着谢玲行礼，谢玲回礼之后对着宁蓁蓁说道，“药我已经收拾好了。”
“谢谢姐姐。”宁蓁蓁甜甜一笑。
谢玲回之一笑，便离开了，等到离开了院子，回头看着那夫妻两人，有时候她也会想，成亲如果像是二弟与二弟妹这样也是好的。只是，要找到这样一个人，何其困难，还是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最好。

第70章 女主是婆婆（完）
就算是老了，宁蓁蓁也是最优雅的老夫人。
用了点发油，让有些飘起来的短发牢牢固定在发髻上，今天又是特殊的日子，丫鬟小心翼翼挑了紫茉莉粉，用指腹揉搓开，再给老夫人描好眉，动作稳又快地带给她带上了发簪、耳饰与抹额。
等到妆容好，干燥而又温暖的手搭在年轻丫鬟的手臂上，微微用力，站起身来。
抹额正中是一块儿翠玉，耳朵上也带着玉坠，因为不再年轻，面上是皱纹，眼尾也是细碎的鱼尾纹，笑起来的时候皱纹格外明显，只有一双眼，不至于说是像是年轻人一样干净，但也远比同龄人澄澈通透，让人觉得像是午后的湖水，安宁静谧。
谢谨之看到了自家夫人站起来，也笑呵呵地伸展开手臂，宁蓁蓁走上前，替他整理衣衫。
自从圆房之后，过去的几十年都是这样，他穿戴好最后一步正衣冠，都是宁蓁蓁做的，不同的是过去要带梁冠，现在不用了。
装扮好了之后，他扣住了夫人的手，走出了门。
年轻的时候，只有无人，或者是依靠衣袖的遮掩，才好意思牵她。等到年龄大了，反而觉得夫人一直秉承的理念是对的。
在人老了之后，阴天下雨的时候有些骨头疼，行走的时候，都有些难受，就后悔年轻的时候，为什么要太在乎其他人的眼光，多与她在郊外走一走，有人无人都扣着手又如何？
慢慢走在回廊里，这木制的长廊都是新铺的，极其平稳，就像是他的为官之路。
没有了安平侯府嫡子的身份，他也从兵马指挥司请辞，去了书院里专心读书，从童子试开始，一路到金銮殿上，被圣上点为了状元。
入了翰林之后，在中枢六部打了个转，外放为官十余年，谢谨之从来都是带着夫人一齐赴任，在不惑年岁以前，回到了京都。
他是开恩科那年的状元，那年的春闱就是为了太子继位选定巩固之臣，等到回到京都，他就从太子门客，身份一变，成了天子近臣。
五年前，做过阁老、太子太傅的谢谨之就告老了，陪夫人在大梁走了一圈，现在嫡长孙要成亲了，这才又回到了京都。
这次之后，恐怕就不会离开了，毕竟两人都已经老了，上次去了琼州岛，风稍微大一些就受不住。
谢谨之知道，他们两人的寿数应该快要到了，尤其是妻子的。
在她出生的时候，柳家是一场乱仗，待她刻薄，她先天不足，未嫁人时候也是饥一顿饱一顿，后来虽说一直有补，年轻的时候身体还好，年老了就有些不足了。
谢谨之知道了妻子的身体不好之后，从愤怒到惶恐，到最后的接受的安宁。他们两人携手一生，要是她走在自己前面也好，起码不至于太寂寞。
谢谨之并没有想太多关于妻子身体的事，今日是嫡长孙的婚事，应该更高兴一些。
两人说起了院子里的布置，一个带温泉的别院也翻修了，过几日可以去小住几天。
为了方便年迈的父母，谢文宸拆了家里的门槛，见到两人，首先迎了上去，此时谢文宸身份是国子监祭酒，在父母面前是毕恭毕敬，领着两人入正座。
受了新人的拜礼，两人年龄大了，谢谨之自己站起来，让妻子坐着，由儿媳妇陪着她，手中拄着拐杖和儿子一起，与来宾寒暄一二。
谢谨之这几年都不在京都，此时长孙成亲回京，先前告老的几位大人也都带着儿孙来参加这一次的婚宴。
年轻的公子小姐们好奇地看着谢谨之与宁蓁蓁。一个曾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掌权阁老，另一个则是开了女医院的一品诰命夫人，身份与经历都堪称是传奇。
公子们倾慕谢阁老的风采，没有了世子之位，一介白身步步青云；少女们则是艳羡谢阁老与夫人的伉俪情深，她们刚刚可都看见了，进入到正厅之前，谢阁老都是扣住夫人手的。
因为《瞒天过海》这个话本的火热，如今不少话本都是取材与现实，或者是早先的历史故事，其中就有一个叫做《出闺阁》，取材的就是谢阁老的夫人，热度不低于《瞒天过海》，虽说有改写，但是凡是在京都的，都是知道，里面的女主角是以阁老夫人为原型。
《出闺阁》这个话本，主角是叫做林素素，小时候娘亲因生得貌美被御史强纳为妾，郁郁而亡，林素素儿时得仙人点化，有一手好医术，她医术仁心，人美心善，但是因为是庶女身份，父母想要给她订的婚事不大好。
御史当年能贪图美色，在别的方面也是私德有亏，因为儿子的婚事得罪了人，被人告发，锒铛入狱。林家寥落，但是不代表林素素的命运不好，曾为帝师的太傅之妻十分欣赏林素素，林素素便与太傅之子在一起，林素素在婚后与夫君伉俪情深，一首又一首缠绵悱恻的小调，首首都堪称经典，让人回味。
对男子来说，觉得《出闺阁》这个故事大多是停留在情情爱爱之处，写小调咿咿呀呀，虽说说不上靡靡之音，也称不上有趣。
女儿家来看，就是另一种感觉，林素素美丽聪慧又果敢，和夫君伉俪情深，实属难得，里面的调子更是出奇的多，有红袖添香的唱词，有春日踏青歌，有月下邀舞曲，让人向往两人的感情。
宁蓁蓁虽说老了，耳朵还是很敏锐，听到了有人悄悄说起了《出闺阁》这个话本。
很多人都以为，这位匿名的话本作家是个女儿家，谁也不知道这本子是谢阁老的作品。
究竟是谁拿当年养外室的事给了柳御史最后一击，谢谨之为了避免别人往宁蓁蓁身上猜测，直接在话本里给了答案，就是御史私德有亏。
另外为什么后面的部分缠绵悱恻，那是因为谢阁老本就文笔佳，落笔时候心中又有缠绵之意，才会格外戳人。
宁蓁蓁还记得当时写这个话本的时候，谢谨之要比先前写《瞒天过海》认真的多。
点燃了水晶宫灯，他的手拍着手心，做节拍。
宁蓁蓁在摇晃的烛火里，见那俊秀少年，清唱着悱恻曲调，反复斟酌之后，唱的是他最喜欢的，便笑着对她唱一遍，然后郑重其事落下笔。
谢谨之的歌声很好听，带一点缱绻的低沉，丝丝缕缕绕在宁蓁蓁的耳侧……“莫负月华明，且怜花影重。此时作念何时止？直到烛灰眼下才无泪，蚕老心中罢却丝。”

第71章 不养白眼狼1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觉得胸口有些闷，头也有些疼，像是因为缺眠而难受。
伸手捏了捏眉心，在头上的穴位揉搓，那种酸胀疼痛缓减了不少。
按捏了一会儿顺手拿起了旁边的手机，显示的时间凌晨5点，时间还很早，她直接开始接受记忆。
这是现代社会，原主叫做沈芷君，她手中有一个财团，叫做腾达集团，早些是做电视的，后来转行到了液晶显示器投资，小家电实业，在房地产即将起飞的前期，开始投资房地产，搭乘了这一波行情快速上涨的东风，腾达集团进入了快速增长期，成长成一个巨无霸的集团产业。
现在的腾达，在全国不同行当的实体业都有投资，前段时间并购了美悦电影，并购后，更名为腾达电影，最近一段时间要准备上市了。
沈父叫做沈驰，沈母叫做孙爱华，两人均是书香门第出身，都不太懂投资，只是因为土地升值的时候，阴差阳错投资了几套房，结果一买一个准，价格不断攀升，等到沈芷君大学毕业的时候，固定资产价值在那个年代，都到了千万级别。
沈父是文学系教授，沈母是交响乐乐团的指挥，两人骨子里是文艺浪漫多情，一拍即合生下了爱的结晶沈芷君，却没想到这个爱的结晶和两人的性格南辕北辙，小时候就性格强势掐尖好胜，长大了之后更是多了勃勃野心。
沈芷君大学毕业刚开始还是中规中矩，在本地电视台上班，负责《朝日新闻》这个节目，上班了一年后和大学同学郑成建结了婚，结果婚后就开始鸡飞狗跳起来。
郑家的条件不太好，郑成建有三个姐姐，这都是结婚之前知道的，作为亲戚肯定是要帮扶，但是沈芷君很是执拗，锱铢必较，导致和亲家闹得不好，这一场婚姻在生下了锦书之后，终于散场。
因为锦书还小，郑成建放弃了抚养权，锦书归沈芷君抚养，也跟着她姓沈。
沈芷君在离了婚之后，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决然从电视台辞职，卖掉了父母父母给她的房产，开始了创业之路。
沈芷君的创业让沈父沈母生气极了，他们两人都是金饭碗，觉得女儿在电视台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女儿非要去深市闯荡。
事实证明，沈芷君有这个能力，她的目光很准，利用国家给深市发展的条件和政策，亲手组建起来自己的商业帝国。
因为沈芷君去闯荡，沈锦书就跟着外祖父母一起住。
沈家父母也并没有强烈排斥郑家，觉得当年女儿也有不对，外孙女也应该多和郑家走动。
沈锦书被知书达理的外祖父母疼爱，家里的保姆和各种培训班的老师朋友都是沈芷君精心挑选过的，在爷爷奶奶还有生父那里，沈锦书也是小公主。
因为疼爱沈锦书，觉得孩子应该有个完整的家，早些年老两口一直想要让女儿复婚，可惜后来郑成建再婚了，老两口这才没提这一茬，只是偶尔感慨，要是复婚该有多好。这样和和美美，才是生活。
被娇养的沈锦书，不像是沈芷君那样性格霸道，小时候就很乖巧懂事，而且不同于沈芷君超强的理科能力，沈锦书更适合文科行当，成绩最好的是语文，从小就是学校合唱团的领唱。在高中的时候，也顺理成章进入了声乐班，大学考得是京都电影学院。
都是一家人，虽然有些小摩擦，但是总体上还是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沈芷君的事业也很成功，没什么不满意的。
事情的转折从沈锦书谈恋爱开始。
她和隔壁京都理工大金融系周洲谈了恋爱，而沈芷君强烈反对周洲和沈锦书的恋爱，因为她从周洲的身上，看到了前夫郑成建的影子。
沈芷君的父母因为太过于天真和文艺，觉得女方家境好，可以适当让步，这让沈芷君在和郑成建的婚姻里吃够了苦头。
有些人得寸进尺，把宽容体贴这种美德当成是好欺负。当年沈家不要彩礼，让郑家父母打心眼里瞧不起沈芷君，觉得她是倒贴货，而沈家父母对郑家越好，郑家人就越发看轻沈芷君，觉得沈芷君已经是郑家的儿媳妇了，一切都是属于郑家的。
就连前夫郑成建也流露出这种想法，才是沈芷君离婚的根本原因。
现在沈芷君在女儿男友身上看到了属于郑成建的影子，怎么会同意女儿和他在一起？第一次和周洲见面，回头就想让女儿和男友分手。
老两口觉得沈芷君性格有些霸道，周洲是名校的高材生，家境也不错，比当年的郑成建要好，当然肯定比不上沈家，难道女儿现在事业成功了，就让孙女要嫁豪门才门当户对？
沈锦书也觉得母亲是个势利眼，外公外婆都喜欢周洲，凭什么母亲要干涉自己的恋爱。
这让沈芷君有些无力，刚开始只是觉得周洲可能是另一个郑成建，但是接触的多了，沈芷君本来就是商场上的成功人士，周洲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藏不住，她坚决拒绝周洲和女儿结婚。
沈锦书毕竟是亲生女儿，在女儿怀孕了之后，周洲对她跪下，表示会负责，在沈父沈母的帮腔下，沈芷君最终还是松了口，同意两人在一起。
现代是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周洲背靠着社交网络，有一群人给他出谋划策，进行伪装，比当年的郑成建更会伪装。
所以这位周洲，走通了外公外婆的长辈路线，拿下了白富美，还和郑成建合作，沈芷君亲手缔造的商业帝国分崩离析……
沈芷君的产业很多，分走一半给郑成建，也足以让周洲吃个饱。昔日里风度翩翩就是没钱的周洲，摇身一变，成了商业杂志上的新贵，与沈锦书的恩爱，成了一段佳话。
很显然，沈锦书与周洲就是这个小世界的男女主，阻拦真爱的母亲就是恶毒女配。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受到原主的情绪，昨晚上是第一次和沈锦书的争吵，沈锦书因为落泪，让原主难过，所以没怎么睡好，勉强到了三点才睡着，因为记挂今天的会议，所以五点多就醒了。
宁蓁蓁躺在浴缸里，直接给助理打电话。
买了要用的艾灸、金针，还有一串的药材，再把理疗师接过来，在早晨7点半前达到别墅，时间越早越好。
在东西还没到之前，泡在自动按摩浴缸里，一边按捏脑袋。
热水加上按捏，疲乏少了不少，生理性的疲惫就犯了起来，但是今天上午就要开会，宁蓁蓁没时间睡回笼觉。
直接扯了旁边的浴巾，裹住身体，从浴缸里站起来。
浴室用的是导热性好的瓷砖，智能温控踩在上面很是舒服。
宁蓁蓁看着镜子里的人，四十五岁的年龄，因为保养得当，定期会做医美项目，肌肤白皙，皱纹也很浅，只有因为年龄大了，脂肪自然流失，失去了年轻人饱满。
原本的沈芷君是有些严肃的，宁蓁蓁对着镜子笑了笑，笑容从原本的天真感多了一点肃穆味道。
头发是及肩蜷曲长发，取下了发夹之后，披散在身后，弯弯绕绕像是海藻一般，要是在光下看，也不是纯黑色，而是带着一点光泽的深黑紫色，定期染发的沈芷君，头发没有一根白发。
沈芷君的学历高，很早就有魄力地开始了国际商业合作，她和国外的精英总裁一样，极其注重身体的健康，如果光看身体，恐怕比不少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还要纤浓得体，小腹毫无赘肉，只有一道手术疤痕，那是因为生产留下的刀口，虽然已经做了除疤的处理，还是有痕迹。
总体来看，四十五岁的年龄，呈现出来的精神面貌是不到四十，但是沈芷君的成就，让谁也不会轻视这位身材窈窕纤细的女士。
打量完了自己，宁蓁蓁穿上了浴袍到了房间里。
赚钱就是为了花的，所以沈芷君身上并没有什么节俭的想法，自己和女儿住的别墅光装修加上全套的智能家居就花了几百万，还请了保姆、菲佣、厨师、打理花园的小工，光别墅里养得佣人就有七个。
现在的宁蓁蓁直接穿上了早已经准备好的居家服，换上了衣服，就到了餐厅里吃饭。
吃的是一道青菜，两道荤菜，一小碗的扬州炒饭，还有一碗上等的燕窝粥。
宁蓁蓁慢条斯理吃着早饭。
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门铃响了，菲佣去开门，是赵助理带着理疗师还有她要的东西过来。
助理彬彬有礼地说道，“沈总，您不舒服吗？今天的会议……”
宁蓁蓁吩咐说道“媒体都已经找到了，不碍事，先按摩一下，等会再针灸就好了。”
宁蓁蓁趴在按摩床上，翻开了企划案没多久，就听到了手机铃声，备注是“爱华”，因为担心备注爸爸，妈妈被人捡到了手机，所以直接把母亲的名字备注在通讯录里。
“喂。”
“你怎么不过来？”沈母说道。
“我今天上午有个会。”
一听到女儿要开会，孙爱华就有些恼火，忍不住说道，“钱是赚不完的，是你的事业重要，还是女儿重要？你不知道，昨晚上哭得有多伤心，今天早晨，早饭都吃不下。”
宁蓁蓁简明扼要地说道，“今天的会很重要，等会还有剪彩，政府都有人要过来。”
孙爱华年轻的时候是交响乐的乐队指挥，也参加过国外的汇演，听到了有记者，还有政府，就知道这个会不能轻易缺席，想到了孙女，只能够说道，“晚上呢？”
“晚上估计要吃饭。”
“你少喝点酒，你本来就胃不好，到时候身体出了问题，难受的还是你自己。”孙爱华忍不住说道，“也不知道你这么好强干什么？老老实实在电视台多好，你能力也是有的，搞不好现在都当了个台长……”
前面还是关心的话，到了后面就开始絮絮叨叨过去的旧账，宁蓁蓁把手机的声音调整外放，打了一个手势，示意理疗师继续，听着沈母的话，偶尔应和一两句，表示自己还在听。
赵助理的眼睛瞪大了，平时沈母打电话的时候，沈总从来不会外放，毕竟这些都是私事。
孙爱华听着女儿时不时应和两句，觉得她比平时要听话的多，平时沈芷君早就不耐烦，或者是顶嘴了。
是因为昨天把沈锦书惹生气了，今天又不能哄她，所以现在有点愧疚吧。想到了这里，孙爱华就说道，“今天就算了，我等会好好安慰一下，你明天记得啊，他们学校有文化汇演，我这里有一张演出票，是给我的。你让你助理过来拿票，明天记得去给捧场，少说两句她男友的事，你当时谈恋爱的时候，我们有干涉你吗？怎么轮到了谈恋爱你就指手画脚的。”
一说到沈锦书的事，孙爱华的情绪又上来了，“我跟你说，你老爹现在也是大学的教授，现在学校里，都谈个恋爱，宿舍里要是谁是单身，还被人笑话是单身狗，女孩子注意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周洲那个孩子，我也见过的，是个好孩子，你见到人了没个笑脸，等到回去了，扭头就和说，周洲让你想到了成建，让她慎重考虑。有你这样做妈的吗？你也就是听到了周洲的家庭，你了解过这孩子的学习经历吗？了解过他的性格吗？就一句像是郑成建，成建也没什么不好的，就知道说怪话。”
要是以前的沈芷君听到这里，就算是外放，到了这里，肯定会把手机调成静音，她的这些私事，尤其是和女儿的事不愿意让其他人听到。
轮到了宁蓁蓁，仍然是闭着眼，感受理疗师手上的力度。
还别说，一分价格一分货，临时把人喊过来，一小时就是一千，起步价是两小时，这服务还是很周到的，基本功也不错，力度合适，失眠的痛苦骤然削减。
“你以前非要去奋斗，把撇在我们这里，都不像个当妈的样子。孩子都不知道自己抚养。现在孩子大了，好了，你要履行当母亲的义务，过来干涉孩子了。”
这是原主的愧疚，她总是忍不住对沈锦书心软，也是因为觉得自己当初毅然决然要奋斗，让父母替她照顾孩子，沈芷君知道自己的父母太过于浪漫，不是照顾孩子的性格，在选月嫂和保姆上用足了心思，但是佣人是不能替代母亲的存在的。
宁蓁蓁忽然开口，“要是再养个孩子，我会好好抚养。被太娇惯了。”
孙爱华一听到说沈锦书被娇惯，就不高兴，“女儿家本来就要富养，谁不说好？还有啊，现在再养孩子？你多大了，之前让你和成建复婚，你不干，现在打算结婚了？你都四十多岁了，这在医学上也都是高龄产妇了。”
赵助理也微微有些诧异，沈总的事业成功，身边也从来不乏追求者，不说从这里排到巴黎这么夸张，但是也确实不少，从国内到国外，从丧偶的成功人士到二十出头的小狼狗，少说也有十几个。
但是沈总从来不接受，难道是打算接受了哪位的追求，再组家庭吗？
“没有，我不打算生孩子。”宁蓁蓁的眼睛微微眯起，她想到了一件事。
沈芷君在a国谈一笔生意的时候，因为一位女总裁的强烈安利，她最后在a国的最成熟的菲利斯医院冻了几枚卵子。
以前的沈芷君没考虑过再婚，没考虑过再生孩子，现在轮到了宁蓁蓁，在沈锦书不靠谱的情况下，孙爱华的碎碎念之下，想起来了卵子，想起来了生孩子这个主意。
四十五岁的年龄，宁蓁蓁就算是现在火速找个男人，火速生下孩子，风险确实太大了。
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自己这具身体。
那么是不是可以用上之前冻好的卵子？直接找代孕就好。
沈父沈母两人在养女儿的时候，就是满脑子浪漫主义想法，大冬天的，忽悠女儿张嘴吃天上的雪花，三个人去看电影，女儿去上个厕所就把人给忘了。等到养孙女，沈芷君特地考虑到了父母不靠谱的地方，生活起居都由佣人照顾，他们只需要关怀沈锦书就好，也就是这样，才会把沈锦书的性子宠得太过于天真。
宁蓁蓁心里有了想法，长睫颤了颤。
孙爱华还以为女儿当真要结婚，吓了一跳，听到女儿不打算生孩子，还是问了问，“那你有对象了？要结婚？”
“没有。”宁蓁蓁说道，“好了，妈，我晚点让助理去取票，明天我会过去的。”
“好。”孙爱华也挂断了电话。
等到挂电话的时候，正好房间门打开了，是沈锦书红着兔子眼，“外婆，你把票还我，我明天才不要让她去。”
孙爱华连忙说道，“怎么了？你妈也知道错了。”
“她才没有。”沈锦书的声音小小的，“要不然怎么不过来？”
“她今天有一个很重要的会，有记者还有政府的人，实在是脱不开身。”孙爱华哄着孙女，“你也知道，她这个生意做得太大了，有时候不光是为了自己。”
“以前生意不好的时候，也不管我。”沈锦书这个时候正和母亲生气，说话就带了小脾气。
“好啦，生气了就不好看了。”孙爱华笑着说道，“你不是说你室友都挺喜欢周洲的吗？明天让你妈请你们吃饭，别带周洲啊，让你室友说说他的好处。”
沈锦书的表情有些不太愿意，“我不想要这样。”
“你自己可是和我说，想要和他结婚的啊。”孙爱华笑着说道，“你妈也是对你爸有阴影，你也体量体量她啊。”
“我爸挺好的。”沈锦书咕囔着。
“我也觉得你爸挺不错，要不然开始也不会劝复合，不过啊，，结婚的事。好不好你妈最清楚。”沈父沈母虽然当时强烈反对女儿离婚，当年还一度觉得女儿任性，但是后来见到离婚的人多了，就知道，婚姻这个事，就像是穿鞋一样，合适不合适只有脚知道，鞋子花里胡哨再好看，不合脚也不行。
郑成建的话，或许在他们看来是一双好鞋子，但是不和女儿的脚。
“你爸都再婚了，也别想那么多。”孙爱华摸了摸孙女的脑袋，“你妈昨天也不是特别过分，就是给了冷脸嘛，回头就说想到了你爸，其实也是实话。”
“冷脸也不行！”沈锦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脸上涨得通红，手还握成了拳头，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她好失礼！不就是看周洲的家没有那么有钱，而且她明明知道，爸爸对我挺好的，她自己不喜欢，就说一些怪话，太让人生气了。”
“好好好。”孙爱华看到孙女生气了，也不敢太多说周洲的不好，两人现在正甜蜜，肯定不喜欢听这些。“你妈也是累了，她今天实在没空，不然肯定和你道歉，明天你也别给你妈冷脸啊，你想想，你越是闹，你妈肯定印象越不好。”
沈驰买了早餐回来，笑呵呵地说道，“呦，两个美女都起来了啊。”
孙爱华和沈驰恩爱了一辈子，这个时候就直接把沈驰手里的东西拿过来，沈驰握住了妻子的手。几十年过去，两人仍然感情很好，傍晚都会手拉手一起散步，每年的结婚纪念日定然是两人的独处时间。
沈锦书想着男友，周洲也很是体贴，自从悄悄见过了外公外婆，他们两人逛街，他都会扣着她的手，让她走在马路内侧；在吃饭的时候，会主动拉开椅子；在乘车的时候，还会把手遮住她的脑袋，不让她碰到车厢。周洲也常说，等他们老了，走不动了，他还要拉着她的手。
沈驰笑呵呵地，他的手指弹在了孙女儿的脑袋上，“小美女，红着眼睛就不好看了，被大美女比下去了。”
“外公。”沈锦书笑了起来，不去想周洲了，对外公做了鬼脸，“我知道，外婆在你心中才是大美女，我就是小青草。”
沈驰知道沈锦书心情不好，故意逗她，“那可不是，你外婆在我心中是最美。”
沈锦书看着外公外婆，心想着，母亲穿了一双不合脚的鞋子，她哪儿知道周洲待她有多好呢，周洲更像是外公，待外婆体贴又温柔，她也想要和男友这样一辈子走下去。

第72章 不养白眼狼2
贴身定制的衬衣，珠光白外套，下身是同色的及膝裙，因为要参加的是商务会谈，佣人把宁蓁蓁的头发盘了起来。
佣人问道“沈总，用什么发饰？”
打开密码锁，黑色的绒布上璀璨的发饰与配套的首饰展现在宁蓁蓁的面前。
“珍珠的。”
圆润海水珠，泛着通透自然的光泽，宁蓁蓁让佣人给她带上了项链，头发别上扇形珍珠发卡，没带价值不菲的腕表，而是带了一根珍珠手链，宁蓁蓁踩着小羊皮鞋，坐上了她的辉腾。
毫无人脉，只是靠着的百万，能有今天的商业帝国，全是沈芷君一手缔造的。
这种成功人士，有钱有权会享受，但是在人前是低调的，甚至鲜少接受专访。
踩着红地毯，宁蓁蓁气场十足地进入到了翡庭酒店，在大厅里，腾达的团队都已经到了，见到了自家老总，纷纷站了起来。
“沈总。”美悦电影的原ceo上前握住了宁蓁蓁的手，笑着说道，“沈总风采依旧啊。”
美悦电影的ceo是个头发半百约莫五十出头的人，穿着西装三件套，头发也是用发蜡固定的一丝不苟，像是老旧电影里走出来的绅士。
“林总客气了。”
“喊我林经理就可以了。”林仲笑道，“呦，领导来了。”
宁蓁蓁和林仲一起，迎接政府的人。
这一次还过来的是深市的文体新局的副局长，还有京都市文体新局的副局长，美悦电影以前走的是文艺片的路数，因为并购之后，涉及到腾达集团的整合，以后也要搬迁到深市，所以两地文化产业的领导都过来了。
就算是没有沈芷君的记忆，宁蓁蓁在领导与媒体面前，说话也是优雅得体，落落大方。
上一次在现代社会，她致力于黄连素的研发利用，得到了世界级别的生理学与医学奖，比如今在场更高的领导都见过，更何况眼前的几位。
说起来，这个世界总体上和上一次经历的现代世界科技树差不多的进度，就是医学上更发达一些，上次宁蓁蓁做出了黄连素的研发，这个小世界，青蒿素和黄连素是一起研发利用的。
这一次政府的人过来，主要是为了美悦手里的i开发，在i价格上升之前，因为以前的林仲是个有情怀的人，收购了不少有价值的i，里面最有价值的应该是刚获得了诺贝文学奖的《丰收》。
当时不过是花了几十万拿下的，宁蓁蓁直接按照原本沈芷君的打算，把这个i让给了政府进行开发，抿唇一笑，没有平时沈芷君的严肃，笑着说道，“腾达刚刚完成对美悦的收购，当我知道美悦的i库里有这本小说，也是很惊喜，实不相瞒第一个念头就是拍下来，只是现在刚完成收购，暂时也没办法拍这部小说，能够国家拍摄，那就是再好不过了，说起来，我们小时候都看过八一电影厂的电影，里面的质量真是没话说。”
宁蓁蓁伸出拇指，旁边的林仲也说起八一电影厂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会场上笑声一片。
至于说里面有一个i，是获得了世界级别云星奖的科幻小说，宁蓁蓁画了大饼，这个i准备自己开发。
《丰收》得奖项有一定的政治意义，《银河游记》这一次是试探性地问一问，既然腾达不准备让出来，也就算了，只是含笑说了，还认识几个电影公司，尤其是有擅长拍科幻片的，要是腾达有意让出i，可以和他联系。
这种官场的话，宁蓁蓁也笑着敷衍过去，中午吃了一个便餐，就送走了政府和媒体方。
下午则是关于收购美悦的收尾会议，晚上一块儿吃了饭，宁蓁蓁并没有喝酒。
随着公务应酬的禁酒令，现在的商业会谈，尤其是公司内部的会谈，直接免了应酬。
吃过了饭，没有吹到一丝的夜风，她就坐到了自己的顶配辉腾里。
温度调整的恰到好处，宁蓁蓁让人把温度调整的高一点，回到了偌大的别墅里，她也不觉得别墅空旷，要不同地穿梭三千世界，要是觉得孤单寂寞，那宁蓁蓁早就扛不住了。
打开了古董留声机，跳针飞快地读着黑胶唱片，她脱下了外套，递给了上前过来接衣服的菲佣。
换了一声运动装，宁蓁蓁一整天都在会场里，直接在别墅区里跑步。
刚开始的时候，速度不太快，随着跑了一会儿，身体活动开了，很快就速度快了起来。沈芷君因为时间有限，一般是在运动室里做hiit，很少做这样的有氧运动，宁蓁蓁倒是很喜欢这种在微风中跑步的感觉。
跑了大半个小时，身上除了一身汗，宁蓁蓁就回到了别墅。
没想到客厅里还有一个意外的人，沈锦书。
沈锦书眨眨眼，本来不想理母亲的，忍不住问道，“妈，你去跑步了？”
“恩。”宁蓁蓁说道，“我出汗了，要先洗澡。”
“哦。”沈锦书说道，“我刚刚买了蛋糕。”
“放着吧。”宁蓁蓁随意点点头，没看沈锦书一眼，直接走向了二楼。
沈锦书有些惊讶地张嘴，她都已经示好了，妈妈居然这么冷淡？外婆还说母亲有意缓和，什么嘛……
沈锦书的脸色沉下来，直接抓着白色手包，对着走过来的李嫂说道，“叫司机过来，我回学校的。”
李嫂看了一眼宁蓁蓁已经回房，扭头看着沈锦书，“小姐，你今晚上不在家里休息？”
“不用了。”沈锦书股气脸，“她都不理我，我回学校，反正明天还要做最后一次的彩排。”
“沈总今天是有点不舒服。”李嫂小声说道，“刚刚跑完步，现在要洗漱，免得感冒了。”
“她不舒服？”沈锦书嘟囔着，“那还跑步……”
“应该是有点头疼。”李嫂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出身汗，然后泡个澡可能就好了。应该是昨晚上没睡好，小姐，昨晚上你走了以后，沈总挺难过的。”
本来沈锦书还有些担心宁蓁蓁，听到了李嫂的话，脸上就黑了起来，“她那样说周洲，有什么难受的！而且我都买了蛋糕，她都不理我，算了，我也不要理她。”
李嫂看着小姐铁了心要走，只好和司机联系，让司机把小姐送回到学校里。
等到把小姐送上车，李嫂到了二楼。
“进来吧。”
李嫂看到了斜斜靠在浴缸里的宁蓁蓁，长发用粉色的干发帽拢住，只有散落的两缕垂在修长的脖颈处，浴缸里是丰富的泡沫，遮住了她的身体，只露出了脖子和脸。白的发亮的胳膊，随意地搭在浴缸边缘。
“小姐说明天学校还要彩排，要先回学校，我刚刚给司机打电话，让他把小姐送回去。”
宁蓁蓁不予置否地点点头，“对了，我都吃过饭了，蛋糕我就不吃了，你拿去吃了吧。”
看李嫂当即一愣，犹犹豫豫地说道，“蛋糕是小姐买的，是想和您和好。”
“蛋糕是什么牌子的。”宁蓁蓁忽然开口问道。
正好李嫂还有印象，不是因为蛋糕华丽，而是因为蛋糕是个很简陋的盒子装的，包装上印的是妞妞蛋糕。
听到了李嫂的描述，宁蓁蓁想着，果然是妞妞蛋糕，以前她从来都吃的是德美家的，这个妞妞蛋糕是周洲姐姐开的蛋糕店。
沈芷君只吃特定一两个店的糕点，是用的进口特运过来黄油和乳酪做得，妞妞蛋糕是周洲听沈锦书描述沈芷君的喜好，让姐姐用了好一点的材料做的小蛋糕。用的材料也比市面上好，所以前世的沈芷君在女儿和她和好的时候，也勉强吃了这个包装简陋的蛋糕，因为包装简陋，材料还不错，让沈芷君的印象还挺深的。
现在用着身体的是宁蓁蓁，她当然没兴趣吃周家的蛋糕，妞妞蛋糕因为包装简陋，才有反差感，让沈芷君觉得还不错，味道和材质当然比不过价格几十倍的德美家。
宁蓁蓁毫不犹豫地说道，“不吃，我只吃德美家的，再说了，大晚上的我没兴趣多摄入几百大卡，再通过运动消耗掉。”
因为泡在浴缸里，夫人的面颊都成了淡淡的粉色，她还笑着，按道理这话应该是格外温暖才对，李嫂却觉得从中听到了淬了冰的寒意。
宁蓁蓁洗漱之后，就早早躺在了床上。
昨晚上没有睡好，她其实早就困了。
第二天在家里的书房开了一个线上会议，下午则是和菲利斯医院联系试管婴儿的事。
按道理就算是解冻卵子，找到合适的精细胞，再进行试管培育等操作，要提前预约。
但是宁蓁蓁不需要。
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多加150的钱，就可以做加急处理。
宁蓁蓁直接给菲利斯医院打了定金，并且用流利的英语约定，明天会直接去a国菲利斯医院签合同。
原本的沈芷君腾出了一周的时间到京都，除了完成美悦的并购，剩下五天时间都会陪着女儿，还有父母，这五天只用保留手机的紧急通讯就好。现在轮到了宁蓁蓁，把行程改了，打算今天晚上就乘坐11点的飞机飞去a国。
挂断了电话，让赵助理定了头等舱机票，打算参加了沈锦书的演出之后，就坐飞机去a国l市。
宁蓁蓁没穿那套商业风格浓厚的套裙，而是换上了温柔的杏色，长发也是简单编发披散在身后。
赵助理还没有见过自家老总这样的打扮，沈总把自己武装到牙齿，不会露出年轻的一面，在商场上，年轻就意味着没有经验，就是好欺负。
过去年轻的沈芷君总是打扮的很老成。现在的宁蓁蓁就不这样了，马上又要做很久的飞机，这种打扮配着的鞋子也舒服，可以让她未来的飞行之旅轻松起来。
和赵助理约定了时间，沈芷君下了辉腾，走进了电影学院。
卷曲长发披散在身后，穿得青春，只看背影还以为是大学生，宁蓁蓁转过身也不会让搭讪的少年失望，时光只是浅浅留下一层痕迹，尤其是在不懂化妆邪术的男大学生心中，这就是一个成熟优雅的美丽学姐。
宁蓁蓁婉拒了搭讪，拿着门票，到了电影学院的讲堂里。
这个位置正好有一个帘幕，不知道是谁挽了起来，可以让宁蓁蓁看到后台，站在自己附近的，不是周洲又是谁？他显然也看中了这个位置，既可以通向后台，又可以看一看礼堂里有谁到了。
不过显然周洲没有认出来宁蓁蓁，他只是从宁蓁蓁的脸上飞快移开，又看向了其他的人。
偶尔出镜的沈芷君眉毛画得细而上扬，那是凌厉的眉形，宁蓁蓁今天的妆容配合她的衣着，比平时要粗一些，是温柔的柳叶眉。
周洲看了一遍所有的人，看到礼堂基本都要满了，就往后台方向走去，和准备演出，在拼命背词的沈锦书说道，“阿姨是不是没有来？”
沈锦书一愣，“不会的，我外婆和我说了，助理过来取票了，还特地说了会早半个小时到，免得没有位置。”
“可是，我确实看了一圈，没有看到阿姨。”
沈锦书就要往外走，其中一个女生想要叫住沈锦书，结果另一个拉住了她的衣袖，摇摇头说道，“没事的。”
沈锦书的家境好，就是千金大小姐，还自带腾达的经费投资，就算是沈锦书演出砸了都没关系。
沈锦书听男友说了人没来，气鼓鼓地走出了半撩开的帘子，看到了单手托腮的宁蓁蓁，眼睛瞪大了，微微一怔，“妈？”
周洲也在身后，顺着沈锦书的方向，仔细看着宁蓁蓁，他心中一紧，自己刚刚在这里看礼堂的人，是不是都被她看到了？他确实没有认出来宁蓁蓁。
此时的宁蓁蓁要是和沈锦书站在一起，说是沈锦书的母亲，恐怕没人相信，更像是一对姐妹。
“妈，你怎么打扮成这样？”沈锦书的表情有些古怪。
早几年母亲还有这样的打扮过，这几年都和要上电视差不多，都是各式的西装套裙，头发也多是盘起来，偶尔参加晚宴，让人眼前一亮，但也不是这种温柔的居家风。
宁蓁蓁没站起来，看了一眼后台的人，“你是不是要演出了，安心演出。”
“哦……”沈锦书表情有些奇怪，但是就像是宁蓁蓁说得，演出就要到时间了，反正妈已经过来了，还是继续准备演出才好，“那我去后台了。”
周洲有些尴尬，对宁蓁蓁喊了一句阿姨好，跟着沈锦书往后台走。
旁边还坐了一个男生，他本来是给班上的女生凑份子，也认识小公主沈锦书，旁边坐的宁蓁蓁他觉得眼熟，但是万万没想到，小公主喊她一声妈。
这看上去也太年轻了吧，说是学姐他都相信！
他用手机偷偷查出来沈芷君的照片，里面的女总裁干练，和眼前的人看上去有些像，但是简直了……查出来的照片像是眼前人的长辈。
舞台的灯光暗下来，男生本来很想给班上的人发消息，现在只能作罢。
沈锦书大一就进入了学校的学生会，她的家世让她直接被分配到了外联部，等到大二，估计就会被提拔为学生会的外联部不涨。
沈锦书报名社团，她加入了话剧社，她直接接任了话剧社的外联部部长。
女儿演出话剧，沈芷君肯定得给出经费支持不是吗？事实也如此。
话剧社以前穿的都是的老旧，也颇为廉价的演出服，现在就鸟枪换炮，居然开始演了西方维多利亚时期的故事，光是全套衣裙都价值不菲，毕竟那都是华丽的洛可可风。
给话剧社注资了十万，学生也单纯，资金一大半都花在了服饰和道具上，有了好的衣服，他们演得像模像样，里面演出最为捉急的就是沈锦书。
在沈锦书开始唱歌的时候，宁蓁蓁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是说沈锦书唱的不好，而是她的表演非常做作，根本就放不开。
明明演出的是落难，暂时蛰伏起来的公主，由沈锦书来诠释，就还是翘着尾巴趾高气昂的小母鸡。
幸好只是一个配角，就只用唱一小段，就有其他人救场。
这个话剧社的主导也很有意思，把沈锦书的戏份安排在中间，这样的话，前面有演技爆表的演员勾人眼球，后面又有精彩绝伦的唱腔，就算是沈锦书有一丁点的不太好，等到谢幕的时候，大家只会记得这个话剧整体演出的成功。
等到礼堂的灯光亮起来，果然是掌声如雷。
赵助理带着一行人，捧着花走了进来。
“直接送上去，我就不送了。”宁蓁蓁说道。
旁边的男生悄悄地拍摄起来小视频，就把这句霸气侧漏的话给录了进去。
班上的微信群里有人点开听到了这话，看到了宁蓁蓁的侧颜，开始议论起来。
66666，我刚开始还说沈总看着好年轻，和电视里的不太像，听到了这话，果然还是霸气侧漏的沈总。
沈总气场一米八。看起来仪姿好好啊。
就像是老师说得，镜头真是可怕啊，温柔型的美人在采访视频里看起来老相。
赵助理把花束给了台上的每个演员，沈锦书神色复杂地看了过来，她刚刚也收到了一束花，那是周洲送的。
沈锦书没觉得自己演的不好，她到后台的时候，都夸她超常发挥了。尤其是周洲，他一直说自己棒极了，他买了一束蓝色妖姬，蓝色妖姬上撒了银粉，他的目光比闪烁的银粉还要明亮。
周洲对她的好，也让她收到了一圈艳羡目光。
没想到，现在母亲给所有人都送花，还给主演的花束更大，让她长面子的同时，也有点小失落，为什么她的捧花和其他配角的没什么区别呢？而且周洲的花，当时看着还好，母亲一送，就显得那蓝色妖姬很廉价，绑带都lo了起来。
等到其他人散了，宁蓁蓁到了后台，这个时候周洲已经走了。
沈锦书卸了妆，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对着宁蓁蓁说道，“妈，我这是我的室友。”
三个室友之前已经看了微信群，知道宁蓁蓁的打扮很年轻，乖巧地喊着阿姨，还有一个补充说道，“阿姨看上去好年轻，就像是锦书的姐姐。”
沈锦书笑着说道，“我妈很注意保养的。”然后对宁蓁蓁说道，“今晚上我演得好不好？”
“还行。”宁蓁蓁说道。
沈锦书觉得母亲有些冷淡，不过想到外婆还有男友的话，还是压住了小脾气，“今晚上我是最棒的！我请妈妈吃饭，还有三个室友一起~”
“我来请客，哪儿用你出钱。”宁蓁蓁说道。
沈锦书一笑，对这个话并不意外，意外的是宁蓁蓁接着说道，“你看看附近有什么还可以的饭店，就不去太远了，等会我还有事。”
“有什么事啊。”沈锦书的眉头皱了起来，“你不是说接下来五天都没事吗？”
“临时要去a国，机票已经定好了。”
一听到这个，沈锦书就更不高兴了，眼睛一瞪，她本来就爱哭，一生气声音都带了哭腔，“你怎么又这样，说好了陪我？那你要做飞机，怎么不现在就走？”
要是以前的沈芷君就开始哄女儿了。
此时的宁蓁蓁只是简单说道，“临时有事，吃饭还是不耽搁的，起飞时间还有一段时间，我走得又是通道，还有一点时间。”
旁边的三个室友也替宁蓁蓁说话。
“是啊是啊，咱们先吃饭，阿姨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她就是很忙。”
“锦书，阿姨都有事，还陪着咱们吃饭，你看阿姨多疼你，咱们先吃饭啦。”
“今天可是大好的日子，你演得又那么好，还把话剧社的聚餐给推了，你要和阿姨闹脾气吗？”
沈锦书向来在愧疚的母亲这里耍小脾气，有一个人用手机打了字，在沈锦书的面前扬了扬，沈锦书抿着嘴，终于不闹了。
今晚上她是有任务的，都已经和室友说好了，要让室友多说一说周洲的好话。
母亲已经很忙了，现在临时要做飞机离开，回来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现在先把周洲的好说清楚，反正外公外婆支持她，等到时候，母亲想去忙什么工作就去忙什么工作，她才不需要在乎，她有周洲就好。
沈锦书也来了脾气，周洲说需要让长辈接纳，外公外婆是长辈，再说了还有爷爷奶奶，爸爸那边呢！
只要他们接受了周洲，她才不管母亲愿不愿意。
外公外婆当年都没有干涉老妈谈恋爱结婚，老妈凭什么管自己？

第73章 不养白眼狼3
让沈锦书的室友帮忙说自己的好话，好像是沈母孙爱华的主意，实际上是周洲的提议。
周洲对沈锦书确实是怦然心动，但是让理工大的金融男神下定决心去追小公主的终极原因，就是沈锦书的家世。
沈锦书的家庭太简单了，她妈妈沈芷君又有钱，只要手里露出一点资源就够人吃个饱，要是拿下了沈锦书，那就吃喝不愁。
郑家人二十多年前就对沈家的资产眼红，沈芷君的点金手让资产翻了成百上千倍，那些都是属于沈锦书的，怎么会不让人心动？
周洲追求沈锦书，一开始就和父母还有姐姐强调了沈锦书的重要性，可以说是全家齐上阵，想要拿下这个天真的小公主。
高度信息化的网络时代，网络上有各种攻略怎么让女孩子动心，周洲就加了一个ua群，里面的脚程，周洲取其精华，他读书多，不会被里面的话忽悠瘸了。
周洲灵活使用那些ua术，不会在沈锦书心动的时候，就把那些心理操控的手段拿出来用，拿下沈锦书，他还要攻克下她的长辈。
沈锦书的外公外婆那边比较简单，最重要的一关就是沈芷君，所以周洲第一次见到沈芷君，被她冷脸了，心里并不难受，尤其是看到了沈锦书因为他和沈芷君闹脾气，心中更是有些高兴，打算进一步加重自己在小公主心里的分量。
所以周洲平时一直在小公主的室友面前表现的很好。
理工大的金融男神，学习好长得帅，又上进，这群室友也得过周洲的小恩小惠，在沈锦书提出了要多在沈总的面前说周洲的好话，室友们还是挺给力的。
“周洲不是书呆子，高中的时候还是学校篮球队的，后来因为要好好读书，高三不怎么打了，现在还是理工大的金融篮球队的队员。”
“周洲的成绩也很好，我听说大一的时候老师就挺欣赏他的，大二的时候就进入到了实验室，和导师做项目。”
“周洲的长相就算是入娱乐圈都有希望，还有星探挖他呢，不过他的目标是进入实体业，他说，实干兴邦。”
除了说周洲的个人条件，室友们也选择性地说了周洲对沈锦书的用心，最重要的是，提到了周洲很有分寸感，室友们含蓄地表示周洲追求沈锦书就是这样，两人有感情，但是很纯洁，并没有脖子以下不可描述的情节。
周洲的那点小伎俩，在阅人无数的沈总面前都不够看，周洲越是表现的完美，女儿脸上红扑扑的害羞深情，沈总就越担心周洲不怀好意。
所以原本的命运里，也有这样一场吃饭，因为沈总的提防和冷淡，让沈锦书绷着小脸离开。
这之后，周洲与沈锦书彻底放弃了走沈总的路线，而是出了走外公外婆路线，还和郑成建一家鼓捣在一起。
此时的宁蓁蓁没有和沈芷君一样释放冷气，她今天的打扮多温柔啊，所以在饭席上也很温柔体贴。
沈总已经很多年没有给人主动斟茶倒水了，看她多体贴，看几个小姑娘小嘴叭叭叭地说个不停，她还主动给小姑娘斟果汁。
宁蓁蓁的态度让沈锦书很高兴，原本她的面颊就是粉色微红的，这会儿看着母亲笑眯眯的，她心里头本来的那点委屈不舒服也烟消云散了。
母亲将来的几天不能在京都又如何？她已经把今天的话听进去了，知道周洲有多优秀，有多好。
沈锦书自觉年龄已经大了，不需要母亲的那点陪同，现在反正有男友陪她逛街。
走艺术生路线，进入电影学院的学生，家庭条件少有像是沈锦书这样好的，但也不算差，她们在家也是小公主，所以感受不到沈总给她们倒果汁的荣耀。
这一顿饭规格自然比不上前世沈总的安排，但是几个小姑娘还是挺高兴的，三个室友高兴于宁蓁蓁的和蔼可亲，她们完美地完成了任务；沈锦书当然高兴于母亲好像要接纳自己的男友了。
等到从饭店里出来，宁蓁蓁把几个小姑娘送上了赵助理安排的车。
要是以前的沈总，会把自己的车用来送女儿，换成了宁蓁蓁，她才不要把舒服的顶配豪车让几个小姑娘坐，自己去坐租来的车。
沈锦书还没有奇怪，就感觉自己的脑袋被人摸了。
“你记得和外公外婆说我有事。”宁蓁蓁笑着摸了摸沈锦书的脑袋。
沈锦书高兴起来就很好说话，忙不迭点头说道“好的，妈妈你放心，我和外公外婆说清楚，你也是有紧急任务，他们可以理解的，你忙事情就好。”
“乖。”宁蓁蓁像是拍小狗一样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但是沈锦书的脑袋涂了发胶，手感不如小动物好。
沈锦书很高兴地看着母亲，周洲其实很在意母亲的态度，现在母亲好像对周洲印象不错，表扬了好几句呢！
宁蓁蓁把人送走了，脸上的笑容就淡了下来，坐上了车之后，第一件事就吃抽出了湿纸巾，一点点擦拭手指和指腹。
她来参加这场晚饭，不是为了恋爱脑的沈锦书，而是为了沈父沈母。
原身只是对女儿过于失望，对沈父沈母还是很在乎的，而沈父沈母现阶段很在意沈锦书，想要让女儿多陪陪外孙女。本来已经说好休假几天，结果临时更改行程，沈父沈母不高兴，但是有沈锦书帮忙说话，他们很快就会放下。
果然，在孙爱华在从沈锦书那里听到了女儿说好了接下来五天都会在京都，结果去了a国，就有些生气。
“总是忙着那点生意，那么大一个集团，难道手下就没有人了？”孙爱华说道，“都说好了陪你的。”
“外婆。”沈锦书此时和男友周洲攥着手，在夜风里说话都甜丝丝的，“妈妈是真的有急事，她说了，等到a国的事情忙完了，会早点回来。”
孙爱华其实并没有那么生气，主要是因为要表现出生气的态度，好哄着外孙女，现在沈锦书这样说，试探性地开口，“今晚上你们吃饭不错？”
“恩恩。”沈锦书点头，想着外婆看不到，笑着说道，“就像是外婆说的，妈妈知道昨天不对，不应该冷着脸，那真的很失礼，今天晚上很好。”
“那就好。”孙爱华笑着说道，盘算着等会挂断了电话，等到宁蓁蓁已经落地后，要提醒女儿给锦书买礼物。
孙爱华又和沈锦书说了几句话，挂断了电话。
打电话的时候，周洲一直听着，沈锦书挂断了电话，对着男友说道，“搞定。”
周洲和沈锦书说了几句话，然后话题又悄悄地转回到了沈总身上，“阿姨要是提前回来，我和你一起去接她好不好？”
“咦？”沈锦书有些不愿意，鼻头皱着，咕囔着说道，“机场好远。”
“小懒包。”周洲的手指弹在女友的额头上，眼里含着笑意，“你想想啊，阿姨本来要抽时间陪你的，结果忽然有事要去a国，她一定也很想早点回来，她最疼的就是你，要是看到你去接她，该有多惊喜。”
沈锦书吐了吐舌头。
周洲拉着沈锦书的手，嘴角微翘，眼里都是温柔，“而且我是想和你过一辈子，家长的意见非常重要，你也说了，今晚上阿姨听了我很多好处，我想，再见见阿姨，她或许就不会像是昨天那样了。而且，机场虽然远，在路上一直是我陪你，不会无聊的。”
周洲还记得沈芷君的眼神锐利，但是今天像是换了一个人，他有些不安心，想要再看看沈芷君是什么反应。
沈锦书听到了这里，就点点头。
她偎依在周洲的肩头，她的男友果然体贴又温柔，她的将来肯定像是外公对外婆那样，白头到老，携手一生。
“周洲，你好好啊。”少女的声音甜丝丝的。
周洲也溺宠一笑，捏了捏她的鼻子。
沈锦书的脾气有时候有点大，但是性格比较单纯，长得也好看，他还是蛮喜欢这个女友的。
沈锦书娇气地说道，“讨厌。”
周洲笑道，“刚刚不是说我好吗？”
此时的宁蓁蓁已经走了贵宾厅的通道，在穿着西装小套裙空姐的鞠躬下，进入了飞机的头等舱。
等到起飞，飞机进入了万里平流航线，空姐抖开了簇新的毛毯，给宁蓁蓁轻轻搭上，宁蓁蓁带上了眼罩，放空思绪，很快就进入到了黑甜梦乡。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如果在经济舱，有时候还会坐得腿脚水肿，但是在头等舱就不会有施展不开的烦恼，加上宁蓁蓁的睡眠一直不错，在飞机上睡觉也没有失眠，一夜无梦。
洗漱之后，做了一个面膜，再上妆，等到下飞机的时候，精神奕奕一点也看不出才经历了长时间的飞行。
刚下飞机没多久，就接到了国内的电话。
是孙爱华打过来的，先小小埋怨了一下女儿的忙碌，又肯定了她昨晚上和外孙女儿吃饭还不错，最后叮嘱她，记得要给女儿带礼物。
“放心。”宁蓁蓁含笑点头，“我记得。”
她在下飞机了之后，就让赵助理去买礼物，亲手挑选沈锦书喜欢的礼物？没必要，赵助理会选出小女生喜欢的礼物，直接买贵的奢侈品就好。
宁蓁蓁带着两个保镖，往菲利斯医院走去。
菲利斯医院的卵子、精子的冷冻库很大，宁蓁蓁穿着防寒服，跟着工作人员进入到了冷冻库里。
当年在采集的时候，所有的操作都是全透明的，带着当天的报纸，一直操作到入库，都会有摄像头跟踪。
保险柜的管理参照瑞士不记名银行的做法，保证绝对的安全性，只有有客户对应的开锁指令，才能取出这些细胞。
这一些列的操作好让这些富豪们知道，他们的卵子或者是精子，不会乱七八糟变成别人的细胞。
贵就是有贵的道理，宁蓁蓁看着医护人员打开保险柜，取出试管，里面的保存液体就有沈芷君的卵细胞，试管壁上还有她的内皮细胞，等待几小时做dna的测试，让客户知道这卵细胞是她自己的，等候的时间也不会浪费，取出了精子库的册子，好让宁蓁蓁选择。
宁蓁蓁以前看过一些报道，精子库里良莠不齐，甚至存在以次充好，例如明明要的是白人的精子，结果生下来黑人。
菲利斯医院不用担心这个。
首先，国际标准上，捐献的精子可以使用的次数是六次，也就是如果这个捐献人的精子可能会至少有6个孩子，菲利斯医院只会使用一次，多余的精细胞会销毁，不会让富婆们出现两个人的孩子是一个父亲的情况。
第二就是里面的精子库，是花高价买的，是真正名副其实的优秀捐精人。
这个册子里不光有照片，种族、头发颜色、眼睛颜色、教育程度、捐赠年龄范围，甚至还有一份简历，里面从小学开始介绍，甚至包括喜欢的科目，个人兴趣爱好，都囊括在内，里面还有一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证明经历真实有效。
最后，和富豪们的细胞一样，会做到精准一致，确定了精子之后，会给使用人看一份公立医院采集的精细胞dna图谱，会在卵细胞受精之前，给使用人看dna电泳出来的图谱，证明与公立医院的dna图谱一致，不存在问题。
宁蓁蓁选择了华裔，很快就挑中了对应的精细胞。
只要钱到位，就算是美国的深夜时间，也飞快地做好了准备工作，等到白天，正好做手术最好的大夫来上班，完成了受精过程。
等到完成了移植，宁蓁蓁安定下心，找到了当时强烈安利做卵细胞采集的赛丽莫汉德。
赛丽莫汉德的嘴巴长成了o形，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宁蓁蓁，“我记得当时你很排斥，你说你很爱你的女儿。”
赛丽莫汉德心中想到了很多，首先想到的是难道沈锦书没了？不过她和沈芷君的私交还算是不错，如果孩子真的没了，对方肯定也会说的。
“是的，我曾经很爱她。”
“曾经？”赛丽莫汉德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词。不过她没问为什么。
宁蓁蓁笑着说道，“赛丽，你知道的，我当时创业的时候，只能够让父母多照顾她，错过了她的童年。我现在已经四十五了，目前所有的行业布局都已经处理完毕，很多事情不需要像是创业初期亲力亲为，适合养育孩子，可以不错过他们的任何一个时期。”
“过了拼搏期之后，确实适合解冻卵子，养育孩子。”赛丽莫汉德笑着说道，“我觉得我的两个女儿就是天使，如果要是错过孩子们的成长期，那实在是有些遗憾，我理解你的选择。”
赛丽莫汉德当时选择冻卵，是因为她一丁点都想孩子，她的事业是上升期，没时间去孕育一个孩子，等到事业步入了正规，就可以养育孩子了。
在几年前，赛丽莫汉德觉得时机成熟，她解冻了自己的卵细胞，代孕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按照赛丽莫汉德的说法，她自己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是数学，她的两个女儿，数学还不错，最擅长的是乐器，她在家最享受的是两个小天使四手联弹，每当看到两个女儿的笑脸，她觉得金不换。
赛丽莫汉德感慨说道“我很庆幸当时冻卵了，在我稍微松懈的时候，可以全程陪着两个孩子。不过，zhijun你是个工作狂，你居然想要回归家庭了，而且你也没有提前和我说，居然直接就做了决定。”
宁蓁蓁双手搭成塔尖状，“我也是忽然决定的，正好最近在休假，就直接来了a国。”
从沈芷君的记忆里，这位赛丽莫汉德就是一个目光敏锐的野心家，宁蓁蓁和她说话也觉得轻松，从某些方面来说，赛丽与她有些相似。
宁蓁蓁就说了更多关于沈锦书的事，以及为什么要选择解冻卵子，“我的长女并不喜欢我的商业帝国，因为是我父母抚养大的，她更像我的父母，喜欢安逸的生活，有些艺术家的浪漫。赛丽，我很喜欢我的事业，我的帝国，我想我的帝国给我的后代，而不是……”她笑了笑，对着赛丽眨眨眼，“锦书有个男朋友，她的男友，我并不喜欢，她为了男友顶撞我，似乎笃定我拿她没办法。按照华国人的传统，产业还要给那个男人管理，我不愿意。”
很多人都以为国外的父母丝毫不干涉孩子，给孩子绝对的自主权，其实是不对的。
当然不会像是国内父母一样软磨硬泡达成目的，a国的父母会告诉孩子，如果不愿意按他们的想法，财产就不用想了。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对应的。沈锦书不听她的，抚养义务已经完成，宁蓁蓁就选择用a国的这种痛快路线，直接把人给踢出腾达集团。
想和周洲在一起，当然可以，不要拿走她的公司和钱。
宁蓁蓁说得这些，同样是女精英的赛丽就很明白，也非常理解，她赚的钱，本来就有绝对的处置自由，作为女强人，赛丽的性格也很强势，如果换位有个如同沈锦书一样女儿，她恐怕也会选择给一部分投资基金给沈锦书，把她踢出自己的商业帝国，再扶起来一个继承人。
“你做得对。”赛丽莫汉德痛快地说道，“那是你的钱，你想给谁就给谁，你得感谢我，当时让你冻卵，多了选择。”
“所以我对你坦诚。”宁蓁蓁笑着抱了一下赛丽，目光温柔，“我很感激你。”
“别肉麻了。”赛丽故作夸张地抖了抖，“走，先去一趟菲利斯医院，然后去我家，让你听听我家宝贝儿的四手联弹，你还没见过她们两个。”
宁蓁蓁来找赛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的受精卵孕育在一个叫爱丽丝诺菲的女性子宫里，要是有危急的情况，她委托赛丽替她签字，毕竟从国内过来，至少需要十几个小时，如果正好商务签要换证，那就更没办法及时过来了。
赛丽到了医院里，看过了爱丽丝的报告。
“她的状况不错。”赛丽说道，“我当时也是选择了三个胚胎，最后自然落了一个。”
在医院的院长办公室里签署了协议，两人就离开了医院，去了赛丽的家里。
赛丽的两个女儿，就像是她说的，相貌说不出的甜美，两人穿着小裙子手拉着手，蜷曲的红发披散在身后，就像是天使一样。
以前的赛丽莫汉德像是铁娘子，有了这一对双胞胎女儿，就有了她的软肋。
两个女儿亲亲赛丽的面颊，笑嘻嘻地坐在钢琴凳上，手指灵巧在黑白键盘上飞舞。
宁蓁蓁是用满了五天的假期，才在正午下了飞机。
“妈。”
沈锦书笑着挥挥手，另一只手里拎着廉价的蛋糕盒，“惊喜不惊喜。”她双手捧着这个蛋糕盒，“这是欢迎你回国的礼物。”
森林中的小花仙图案，然后是花体字样的妞妞蛋糕四个字。
“谢谢。”宁蓁蓁接过了蛋糕，“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她说完之后对着周洲点点头。
周洲喊道，“阿姨好。”
宁蓁蓁笑着说道，“你好。”
沈锦书看着母亲果然见到了周洲不像是第一次冷脸，笑了起来，偷偷摇了摇周洲的袖子。
周洲由着沈锦书摇着他的手臂，笑容溺宠。
“我们现在去外公外婆家，”沈锦书宣布说道，“外公外婆已经做好饭了！”
“他也一起？”
“当然！”沈锦书像是护犊子一样，甚至用提防的目光看着宁蓁蓁，似乎只要母亲说了什么不好的话，她立即要护着男友，反击回去。
宁蓁蓁觉得有些好笑，不过看着沈锦书面上的粉底，没兴趣拧她的面腮，“我只是问问，如果没有周洲，我好把礼物等会直接给他。”
沈锦书的表情有些惊喜，“你还带礼物了？什么礼物？”
“阿姨，不用的。”周洲说道，“太破费了。”
“一点心意，没多少钱。”宁蓁蓁说道，“给锦书买包，那个店需要配货，就带了一个钱夹，就当做是伴手礼吧。”
助理没说话，其实这个钱夹可以说是卡包，并不是专门买的，而是宁蓁蓁要买的包，送了一个女士的卡包，然后要求店员换成男款。
助理本来还在奇怪，为什么一个卡包还要店员包装起来，没想到是给女儿小男友的，沈总还是看不上这个叫做周洲的男生啊。
沈锦书有些失望，她还以为母亲会送手表，钱夹的话她都买得起，只有手表，她的信用卡额度有限，买不起呢。
“谢谢阿姨。”周洲知道沈总有钱，一个钱夹确实没必要推来推去，就直接感谢宁蓁蓁。
只是……周洲觉得这次的沈总看着是笑容满面，但是这种顶尖的商业精英，真的接受他了？他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第74章 不养白眼狼4
沈驰开的门，看到宁蓁蓁就怔住了，“你怎么这个打扮？”
本来在看电视的孙爱华听到了这话，也转过了头，看到了宁蓁蓁吓了一跳。
宁蓁蓁顺手把蛋糕放在了入口处，挑挑眉说道，“不好看吗？”
“那不是。”沈驰笑着比划拇指，很是捧场，“非常漂亮，把我们都给比下去了。”
沈锦书胜在年轻，胶原蛋白满满，但也因为这样，面颊有些婴儿肥，加上喜欢甜食，身材管理不如沈芷君，以前沈芷君穿着古板一些，让人第一眼注意到的是沈锦书。
现在轮到了宁蓁蓁，松松编一条发辫，穿的是日系的温柔风，感觉柔和了她身上女强人的特性，加上以前的沈芷君就保养得当，让人眼前一亮。
沈驰夸奖，孙爱华也过来拉住了宁蓁蓁的手，上下打量了之后，肯定似的说道，“你以后就这样打扮，好看。”
沈锦书嘴巴撅了起来，周洲的手指在女友的手心里挠了挠，她还是有些不开心。
“好。”宁蓁蓁说道，“这样也比较舒服，以前总是担心谈生意，让别人觉得我脸嫩，现在不用了，我年龄和资历摆在这里，可以随性点。”
孙爱华一直养着外孙女儿，看出了沈锦书的不高兴，拧了一把沈锦书的面颊，“还和你妈吃醋，羞不羞。”看了一眼周洲，试探性地开口，“都谈朋友了，还像是个孩子。”
宁蓁蓁换好了拖鞋，顺口说道，“是啊，得学着长大了。”
周洲和沈锦书脸上都有了喜色，觉得这是肯定了两人的恋爱关系，周洲还好，沈锦书笑得娇羞。
周洲笑着说道，“这样也很好。”
“就是，周洲都觉得我好！”沈锦书撒娇说道。
“行，那就继续惯着吧，反正以后有人接手。”宁蓁蓁随口一说，对着放好了拉杆箱的赵助理点点头，赵助理直接离开了。
孙爱华看着赵助理离开了，开口说道，“你也是，天天使唤小赵，你要在旧社会，就得被批斗，哪儿有像是你这样的。”
宁蓁蓁一笑，“赵助理才买了华亭公馆的大平层，他啊，巴不得多替我跑腿，贷款压力大着呢。我要是使唤少了，赵助理得难受，担心被我裁员了。”
华亭公馆周洲听过，这是京都的高档小区，价位是十几万一平，大平层是在200平以上，也就是一套房子就差不多三四千万了。
周洲听着宁蓁蓁的话，就觉得自己的选择很对。
只有努力方向对了，才有更好的结果。
按部就班进入到投行，估计累掉半条命，都不敢买华亭公馆的房子，要是娶了沈锦书，事情就不一样了，别说是一套华亭公馆的房子，一栋房子买来收租，都可以。
孙爱华想着年轻人的贷款压力，流露出同情的表情，当年她和丈夫误打误撞买房攒了钱，没有感受过经济压力，感慨一样地说道，“现在经济形势不太好啊，年轻人可真不容易。”
金融系的学生周洲可以加入这个话题，开口说道，“目前是转型的阵痛期，今后会越来越好的，目前我国很多行业，都已经是世界领先水平，我想，今后会越来越好的。”然后笑着说道，“我一直很佩服沈阿姨，能够专心做实业的人真的很少，很多人都投入到互联网，之前2大红大火，阿姨也坚守阵地，还是继续做实业，从商圈、到文娱电影，还有餐饮业。”
沈锦书听着男友的话，眼睛弯了起来，周洲是真的很喜欢自己，也是真的很敬重母亲，所以她才会因为母亲冷脸色不高兴。
注意到男友话里的内容，沈锦书连忙说道“说到餐饮业，周洲的姐姐开了一家蛋糕店，外公外婆，你们尝过，超好吃的，是不是？妈，你觉得怎么样？今天带的是新品种，你尝尝看哦，用了车厘子！”
当然不怎么样，看着包装就没有胃口，车厘子很稀奇吗？家里不都吃空运来的吗？沈家能有多少好东西？
宁蓁蓁心里吐槽，面上还是带得体的笑容，“马上就要吃饭了，我要留着肚子，好好吃点中餐，在a国吃这些，都要吃腻了。”
沈锦书只好放弃了让母亲当场尝的主意，这个蛋糕确实味道不错，但是老妈刚从a国回来，周洲姐姐的手艺比不过那些米其林的甜点大厨。
孙爱华年轻的时候，忙着乐团的事，和丈夫是谈情说爱，不怎么会做饭，让以前的沈芷君吃得不怎么好，等到老了有时间了，开始折腾厨艺，在保姆帮忙下，还做得不错。
孙爱华和沈驰都觉得这样的氛围很好。
他们两人都很随性，对孩子的恋爱对象没什么要求。
沈锦书那么喜欢周洲，加上周洲也是乖乖牌好学生，长相也是长辈喜欢的面相，又很懂礼貌，让夫妻两人都觉得这一对还不错，这样一家人在一起和和美美吃饭，多好啊。
夫妻两人都以为宁蓁蓁也看中了周洲，谁知道，等到这一对小情侣离开了，宁蓁蓁直接长腿一舒，态度活脱脱像是个土霸王。
下巴还微微抬起，模样看着神气十足，“我还是看不中那个周洲，妈，你别让锦书和我提他有多好，听着就烦。”
孙爱华虎着脸，看着女儿今天格外懒散的模样，眉头一挑，没好气地说道，“你现在还会当着一面，背后一面了。”
宁蓁蓁可不会被孙指挥的冷脸吓着。
以前的沈芷君做不来撒娇，轮到了宁蓁蓁，她把孙爱华的腰一抱，笑嘻嘻地说道，“我这不是怕您急嘛。我确实还是不喜欢他，觉得他心思太重，别有目的，但是你也看到了锦书的样子，我要是稍微语气不那么热情，嘴巴都要撅起来，我要是敢甩脸色，锦书可要生气了。锦书生气也不要紧，主要是她一生气，您就跟着急眼，归根到底我是为了您啊。”
孙爱华被抱住了动弹不得，连发脾气都不方便，只能够没好气地说道，“怎么了，你就是看不惯这个周洲？”
沈驰也坐了过来，想听听女儿的看法。
“我有偏见啊。”宁蓁蓁笑着说道，“不行，我一看到他就想到郑成建，总觉得是第二个郑成建，尤其是送蛋糕，您也知道，这种看起来就山寨的不行的蛋糕我是不吃的，都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
孙爱华板着脸，“沈芷君，你这话可就过分了啊，周洲姐姐开蛋糕店，也是别人的一片心意，你说别人是山寨货。”
包装真的很山寨……
不过宁蓁蓁知道，要是继续说，孙爱华肯定要发火。
毕竟她是有原主的记忆，知道周家人是什么货色，但是孙爱华没有啊，孙爱华连郑家都觉得好，更何况周家的段位要比周家高一截，所以觉得女儿在糟蹋别人的一片好心。
“ok，我的错。”宁蓁蓁举起手做出投降状，冲着沈母讨好地笑，“我不识好人心。”
孙爱华没好气地翻了白眼，“你是做生意做多了？看人总是往糟糕的方面想。现在怎么还把做生意那一套对家里人使用。”
沈驰忽然开口，“芷君，你今天比平时都活泼很多。”
孙爱华听到丈夫这样一说，也是打量女儿，确实太活泼了，就像是沈锦书的姐姐，以为自己没嫁人，瞎胡闹呢。
“我是之前有点心事，现在我把这个事给解决了。”宁蓁蓁说道，“所以我特别高兴。”
她一想到马上会有孩子，还不用自己生，就觉得美滋滋。
而且，等沈锦书和周洲知道了真相……一想到这个场景，她就想笑。
宁蓁蓁越想越期待那副画面，笑得眼睛弯弯。
“什么事啊。”沈驰看着女儿这样，也挺高兴，笑着说道，“以前集团上市，也没见你这样。”
“比集团上市还要大的一个事。”宁蓁蓁竖起了一根指头，虽然已经让人种上了胚胎，沈父沈母两人的性格软得不行，根本不可能提出来要打胎，但是还是准备等到孩子健健康康生下来了，再说这件事，“不过现在得保密，差不多十个月以后告诉你。”
“神神秘秘的。”孙爱华翻了一个白眼，“十个月，还以为是生孩子呢。”
“差不多、差不多。”宁蓁蓁笑着说道。
孙爱华不知道女儿遇到了什么事，今日里傻乐，她也不忍心和女儿老生气，毕竟以前的沈芷君太过于忙碌，又是女人，在商场上武装自己，看着挺严肃挺压抑的，现在能够笑得开心，不忍心把人弄得不高兴。
但是周洲的事还是要问清楚，孙爱华就问道，“那你说，你不喜欢周洲，就是对人有偏见，怎么办吧。”
“凉拌啊。”宁蓁蓁说道。
“好好说话。”孙爱华拧了一把女儿的耳朵。
宁蓁蓁清了清嗓子，还是带着笑，但是表情认真了很多，“我的意思是，她要谈恋爱，那就随便谈，还不一定和周洲走到最后，这中间保护好自己就好，就像是爸说的，现在学校里，尤其是电影学院，单身很少，还搞不好被人嘲笑，谈吧。”
其实老两口也是这个意思，但是有一点，还是要询问，“如果走到最后了呢？”
宁蓁蓁说道，“这样说吧，我觉得周洲就是有点不对，爸妈你们多留心一下，狐狸说不定会露出来尾巴。要是到了最后，我还是不喜欢，我也不会拦着，这是现代社会，我还真棒打鸳鸯不成？”
孙爱华刚松一口气，就听到女儿继续说道，“就是有一点，要是她嫁的人我看不上，腾达不给她。这话我会说清楚，嫁的人我喜欢，我给钱，不喜欢，不给。”
孙爱华差点被口水给呛着，“你就一个女儿，你不给女儿，给谁？”
眼睛一眯，宁蓁蓁淡淡说道，“我可以学咱们世界首富，把钱给捐出去啊。”
“咱们国家不兴这个。”夫妻两人就算是有些浪漫主义想法，可以接受让利给别人一部分，但是全捐了不给自家人，还是有点受不了，“而且也太多了，我想着就心疼，你自己打拼也不容易，你舍得都便宜外人？”
没针对未来的事多说，宁蓁蓁笑着说道，“妈，这事还太早了，船到桥头自然直，说这些远了点，还不知道他们恋爱是不是三分钟热情呢。我就和你们两个招呼一声，别和我电话说周洲好什么的，我还烦他呢，起码以后再说啊，你们现在说多了，我怕我在锦书面前忍不住喷周洲，这样的话，锦书可得生气。”
也是……
说起来两个人谈恋爱才几个月，现在才十九岁，周洲也才二十，距离法定结婚年龄都还有2年。
宁蓁蓁看着母亲的神色缓和，继续说道“我做生意是我的兴趣爱好，现在产业做大了，牵一发而动全身，接受腾达的人必须我信得过，所有的决定不光是为了钱，还牵扯到数以万计的员工，还有上下游的产业链，影响还是挺大的。的话，根本不是经手腾达的料，产业要给她的另一半……这事要从长而计，不过幸好，我还年轻。”
孙爱华听到了最后笑了起来，“行吧，你自己做主就好。但是周洲……”
沈驰本来就是万事不操心，在家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的，看着老婆还纠结周洲的事，说道，“行，咱们少替周洲，日子还久着呢。我到时候提醒你妈，这段时间少让锦书说周洲的事烦你。”
孙爱华没好气地拧了一把丈夫的手背，“我这不是以防万一。”沈驰不太清楚，但是孙爱华很清楚，沈锦书提到了周洲的眼睛闪闪发亮，这孩子要是不出什么差错，锦书只会越陷越深，现在不提周洲，等到谈婚论嫁了，再闹别扭，就是大事了，“你也是，就不能放下偏见吗？你是不了解这孩子，多了解一下？其实还挺不错的，挺优秀一孩子。”
“偏见没那么快消除，是不是爸？”宁蓁蓁冲着沈驰说道，“您当时考教师资格证，里面有心理学的考试，是不是还有一个心理叫做逆反心理。”
沈驰笑了，把孙爱华一搂，“孙指挥，咱们芷君说得对，今天她表现不就挺好？只是少提几句，咱们两个好好观察，证明了周洲这孩子不错，咱们两个再破除了芷君的偏见。”
孙爱华只能够同意，冲着宁蓁蓁摇头，“你啊，生了个女儿，就一直让我们老两口操心。”
“放心，我要是再生孩子，绝对自己上手，保证把人养成才。”宁蓁蓁举起手。
孙爱华觉得女儿活泼了也挺好，让人生气都没法生起来，“你就嘴贫。现在锦书就不好了？”
以前的沈锦书还行，今后的沈锦书可不太行。
宁蓁蓁不辩驳这个问题，只是面上带着笑，轻飘飘地说道，“既然要看看周洲是不是看上了钱，关于锦书的零花钱，要重新定规矩。”
以前的沈芷君有一张运通黑金卡，卡片还有三张家属卡，父母各有一张，沈锦书也有一张。
信用卡的额头是目前市面上最高的一千万额度，附属卡的最高额度也是一千万。当然，附属卡当刷卡金额超过十万，都会给持卡人打电话。
沈锦书在拿到了卡之后，还没有十万元以上的消费，她是白富美，从来不缺钱，但是也没有过高的消费，毕竟沈芷君因为忙碌，弥补女儿的方式就是买买买，无论是衣服、包包还有化妆品，都是直接买好了送到女儿手中，所以沈锦书平时刷卡很少超过这个额度。
按照原本的命运线，在六月的最后一天，沈锦书打电话过来，要求调高额度，要给父亲郑成建买生日礼物。
当时的沈芷君在刷第一笔款项的时候正好在忙一个接待，她不喜欢郑成建，但是毕竟他是女儿的亲生父亲，犹豫了一下，就当天直接让助理上调了信用卡额度为一百万。
结果，那天的沈锦书就刷到了九十八万，在查阅账单的时候，里面最大的开支是五十八万的手表，剩下四十万零零散散是丝巾、香水、限量版玩具等等，沈芷君没放在心上，以为女儿是自己买礼物的时候，顺便想要购物了。
那之后每到郑成建过生日，都会有这样一笔消费，而且金额不断攀升，从最初的九十八万，到后来的两百万。
女儿和周洲要结婚，沈芷君见到了周洲父母还有姐姐的穿戴，心中有一部分怀疑他们哪儿来的钱，才知道这是女儿给周家人出的钱，都在郑成建过生日的时候，沈锦书给套现了出来，郑成建一家每年拿礼物拿得手软，周家也是。
现在的宁蓁蓁就要堵住这个漏洞，她的钱凭什么要便宜郑家和周家。
“平时她的日用品，都准备得齐全，也就是一点零花钱。”宁蓁蓁说道，“她的附属卡额度我会降低到三万。”
本来听到了要砍外孙女的零花钱，孙爱华还有些担心，结果听到只是砍到三万，也就不说什么了，毕竟现在很多毕业的学生都没有这个工资。
“额度是三万。”宁蓁蓁说道，“刷卡超过5000，就会打电话到我这边，没问题才能刷。”
沈驰在听到宁蓁蓁打电话给信用卡中心，干脆让她把另外两张信用卡也给降低额度，老一辈并不喜欢透支消费，加上他们都有钱，收下了属于女儿心意，却很少刷。
宁蓁蓁直接就给三张卡限了一样的额度，而且为了避免刷卡店钻漏洞，是当日限额五千元，沈锦书想要不报备，把八千块的东西分成两笔刷，也是没门。
另外就是沈锦书的花呗、白条等平台，以前的沈锦书没有开过，现在宁蓁蓁断了她的经济源，不代表以后她不开，直接交给了赵助理，每个月都去人行查沈锦书的信用报告，一旦开了借款服务，里面的账务情况一定要摸得清清楚楚。
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当着沈父沈母的面，虽然这些措施是必要的，但是孙爱华还是在心中轻轻叹了一口气，锦书要是选择周洲，恐怕会真的很难，女儿是真的非常不看好周洲啊。
沈驰像是明白了妻子的想法，笑了笑，“咱们看着呗，要是个好的，也不会开这些平台，这叫做有备无患。”
“行吧。”孙爱华摇摇头。
孙爱华和沈驰两人都算是比较开明的人，所以当年对女儿迟来的叛逆，无奈但是也接受了。
看到了沈芷君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虽然有时候还是遗憾，觉得留在电视台更好，但是有些人天生就适合在商场上厮杀，显然他们的女儿就是这样的人。
沈驰的性格太过于洒脱，看得开，所以才会干的出大冬天哄骗女儿去吃雪花的事，现在年龄大了，浪漫不改，对着孙爱华说道，“孙指挥，我昨日做了一首小诗，孙指挥可以可以替我谱成曲子？”
“好。”孙爱华点着头，看到宁蓁蓁挂断了电话，“你什么时候回深市？”
“明天上午，今晚上我继续在这里蹭一顿饭。”宁蓁蓁说道，“爸妈，你们放心，以后我在京都会待得时间更长，会在京都这边租写字楼，做视频会议中心，每周至少三天以上，我都会在京都待着。”
“真的？”沈父沈母都有些惊喜。
“真的。”宁蓁蓁笑道，“妈，我说话什么时候不算话了。在商场上，都知道我是一言九鼎。”
孙爱华没好气地说道，“你就是太多精力放在你的事业上了。”
沈驰笑着说道，“女儿这不是要改了嘛。咱们两个年轻的时候，不也是老顾着自己，没怎么顾着芷君？”
刚开始这一对夫妻都没有察觉他们并不擅长养孩子，是抚养沈锦书的时候，看到了月嫂还有保姆的照顾，才发觉年轻的时候，他们养孩子太马虎了，所以沈芷君掐尖好胜，也是因为他们当年的疏忽。
年龄越大，心也越软，加上沈锦书都有了男友，女儿还是一个人，其实沈父沈母还挺想让女儿在身边的。
孙爱华听到了这里不说话，世界上又没有后悔药，女儿不在身边，她能做的就是尽力弥补外孙女。
宁蓁蓁看着两人的表情，猜到了两人的心思，原主和父母有小矛盾，但是从来都没有恨过父母，就是因为沈父沈母对外宽厚，对内自省。
不像是很多父母，明明早些年错了，也不会承认，沈父沈母不是这样的人。
更何况，相比于沈父沈母，沈芷君觉得自己当母亲的时候更不合格。
宁蓁蓁说道，“爸，你的诗也别光让孙指挥欣赏，也让我欣赏一下。”
“你一点文学细胞都没有。”孙爱华说道。
“那是爸的作品不够好。”宁蓁蓁笑着说道，“要是做到大家的水平，那我就算是目不识丁，也能够感觉到节律美。”
沈驰知道女儿是故意这样打岔，失笑着说道，“那可不妙，恐怕还是不够好。你的要求太高了，这可是白居易的水准要求了，做不到。”
宁蓁蓁甜甜一笑，“我赏析水平也上来了点，说不定可以感受得到呢。”
今天的女儿真的很活泼啊。
沈驰看着女儿，本来没那么好奇女儿为什么那么高兴，现在也有些想要知道是什么好事了。
沈家父母疼爱沈锦书，多少也有移情作用，因为对亲生女儿愧疚，所以想要对外孙女儿更好一点，今天女儿陪着他们说了很久的话，模样又高兴，就连孙爱华晚上和女儿去广场转圈，都觉得高兴，晚上睡觉的时候，嘴角还翘着。

第75章 不养白眼狼5
宁蓁蓁的长发盘成一个髻，穿着一套浅天蓝色的套裙，走在腾达大厦门口的红毯上。
保安用芯片卡开了电子闸，宁蓁蓁走在大厅里，赵助理拿着她的文件夹跟在身后，本来有职工在说说笑笑，注意到了总裁过来，都不自觉压低了声音。
“沈总好。”
“沈总早上好。”
公司里其他人打招呼，宁蓁蓁都是点点头，走进了专用电梯，到了十九楼。
保洁阿姨仔细地用吸尘器把短绒毛毯清理干净，就连红木长桌也是一尘不染，宁蓁蓁坐在转椅上，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有沈芷君的记忆，宁蓁蓁本人也经营过公司，第一周的工作很顺利。
腾达在民营企业里差不多是一百名左右的排行，宁蓁蓁不满足于现有的规模，要做就做到最好。
于是按照沈芷君的记忆，把部分腾达的产业进行整合或者是剥离，专注于两到三个产业进行深入布局。
腾达的产业涉及的多了，宁蓁蓁用了一周的时间，总公司的各部门了解状况，还去了所有的分公司走了一遭。
沈芷君的观察力很敏锐，能观察到政策的方向，好几个行业都是吃到了改革红利，例如之前的房地产，例如很早就看重了美悦。也有一些行当，是做的不太好的，例如粮油行业，还有矿泉水。
看资产负债情况，还有涉及到的职工和上下游产业，有些分公司能够救一救，就折腾一下，好造出一个高价，起码也多一些钱；至于说抢救意义不大的，直接放出消息，现在就打包甩卖。
腾达的产业在国内五百强里，差不多排名也是100名左右，所以当腾达放出消息，还是接待了不少民营企业的老板。
以前和沈总合作过的老板，觉得这位女强人身上有些细微的变。
过去的沈总是把野心两个人字写在了身上，一双眉毛修的凌厉上扬，她像是一柄开封的宝剑；现在的沈总陡然柔软了下来，像是褪去了武装，露出了柔软，只是，如果想要欺负一下，她就会笑着露出狰狞的利爪，撕开别人的皮肉。
沈总改变了，又好像没有，仔细想想，或许是以前太过于年轻，需要一些装扮，现在她已经是沉浮于商场十几年的老舵手，可以不用过去的伪装。
宁蓁蓁基本上一个多月就忙着这些事，当然还抽空去了一趟a国，看看自己孩子的状况。
和赛丽莫汉德的情况一样，移植的三个胚胎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滑落了一个，只有两个存活，不过和赛丽不一样的是，这是一男一女。
此时随着受精卵不断分裂，一部分已经形成了大脑的雏形，神经组织也在飞速扩大，通过四维彩超，可以看到身体分成两个大部分，像是两只小海马。
属于她的基因孕育在另一个人的体内，而且她根本不认识另一半的基因者，也就只有现代才能有这种奇妙的际遇。
去a国就等同于休息，宁蓁蓁只是放缓了三天的脚步，就又忙碌了起来。
在六月一号，新租赁了位于郊区的鼎华大厦，从此以后，腾达就有两个中心店，深市和京都作为两个辐射中心点，产业向外延伸。
腾达到了京都的这个消息，郑成建是等到事情敲定以后才知道的。
在知道了消息之后，又查了一下相关消息，郑成建给沈锦书打了一个电话，“宝宝，你爷爷来京都了，你奶奶之前听你说红薯干好，特地又做了不少，你什么时候在宿舍啊，我给你带过去？”在郑家，沈锦书的小名是宝宝，因为锦书这个字，是沈家父母起的，用的是“云中谁寄锦书来”这个典故，但是在郑母看来，这个名字很晦气。
红薯干这玩意以前肯定是看不上的，但是现在小女生讲究减肥，这种高纤维的食物重新流行起来，只是网络上买品牌店深加工，糖和脂肪的含量高，自制就重新受到了推崇。
郑成建知道比有钱肯定是比不过沈芷君，他就在这些小细节着手，效果还不错，沈锦书还是挺亲近他的。
沈锦书已经在外公外婆那边说了周洲的事，现在父亲打了电话，正好就想要把周洲介绍给自己的父亲。“爸，那我过两天回家一趟吧。我有事要和你说，到时候顺便拿红薯干。”
郑成建问道，“你是要说腾达搬总部的事吗？”
沈锦书反问道，“腾达搬迁了？搬到哪儿了？”
旁边的周洲本来给女友拎着包，另一只手拿着奶茶，听到了沈锦书的话，心中一紧，开始留意起来沈锦书和郑成建的话。
“就在京都。你妈没和你说？”
“没有啊。”沈锦书想了想，继续说道，“反正我也不怎么关心腾达的事啦，专业不对口，搬就搬了。”她对着男友一笑，眼睛没心没肺地弯着。
郑成建说到了这里，都口干舌燥起来，用手扯了扯衣领，“这可不一样，我看网上说，腾达要设两个中心区，一个还在深市，还有一个在京都，前段时间还卖了一些产业，好像有大动作。”
沈锦书可感觉不到父亲的烦躁，直接说道“好啦好啦，我对这些不感兴趣，爸，你还有别的事吗？”
郑成建深吸一口气，想着果然还是得当面谈，就顺着最开始沈锦书的话说，“宝宝，那你要和我说什么事啊。”
“我等到……”本来沈锦书想说等到见面再说，结果周洲搂住了她，在她的面颊上轻轻一啄，手指点着电话，意思很明显，让沈锦书就在电话里说谈恋爱的事。
沈锦书的眼睛瞪大了，用嘴比划着，“现在？”
周洲笑了起来，点点头，又亲了女友一口。
沈锦书被男友撩得不行，笑着说道，“爸，我谈了一个男友，本来是想当面和你说这件事。”
“那就直接带过来。”郑成建直接说道，“你的眼光，爸很信任，肯定是个好孩子。我很想见见。”
郑成建的马屁可以说是拍得沈锦书心花怒放，笑得像是一串铃铛叮咚作响，“你去不去啊……”她还和周洲开玩笑，“我爸说很想见你呢。”
周洲也非常关心腾达的事，笑着说道，“我都听的，不然就今天去吧，择日不如撞日。”
沈锦书对着周洲说道，“可是，等会还有电影啊。”
郑成建知道了她的男友就在旁边，连忙说道，“电影晚点看也没关系，爸爸很久没见到你了，不如直接过来吃饭，今天家里有螃蟹，小龙虾，还有乌鸡山药汤。我对宝宝的男友很感兴趣，不行不行，就必须得是今天，别看电影了，晚点再看，要不然你爸今天晚上都睡不好觉。”
沈锦书被郑成建的语气逗乐了，“爸，哪儿有你这么夸张。”
“我的宝宝都有男友了，我这个当爸的肯定要看一眼，我不知道还好说，知道了肯定要见一见，要不然我去你们学校宿舍楼下？”
郑成建这样说，周洲也愿意去，沈锦书就直接说道，“爸，那我和周洲等会就过去。”
挂断了电话，周洲就表现出了要见岳父的忐忑。
“你放心。”沈锦书挽住了周洲的手臂，“我爸特别疼我，刚刚他还夸我，说是很相信我的眼光，我喜欢的他肯定喜欢。”
“我的女友这么好，我猜到了肯定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周洲攥着沈锦书的手，“郑叔疼你，但是不代表会喜欢我，毕竟我把他的小公主抢走了。”
沈锦书被周洲哄得很高兴，笑着说道，“我爸这个人很老实，只说实话的，你放心，他干很多事，都特别在意我的感受。”
“例如？”
沈锦书“例如，当年我妈很忙，我爸还停职了几个月，去深市追我妈，就是因为想给我一个完整的家，我当时闹着要爸爸妈妈在一起，所以我爸就顺着我了。不过，你也知道结果了，我妈事业心太重了，不愿意复婚。”
周洲和沈锦书一边去商场买见面的伴手礼，一边询问起郑成建的更多的事。
周洲很早就知道沈锦书的抚养权在沈芷君那里，他更多的是关注沈家的事，对郑成建了解的并不多，这个时候仔细听着沈锦书的话，分析起来郑成建，并且在心中通过这些事件，勾勒出郑成建的形象。
周洲在见到了郑成建的第一眼，就明白了，为什么沈芷君第一次见到自己，就脸色不太好看。
郑成建四十多岁，没有中年老男人的那种油腻之气，头发乌黑茂密，穿着衬衣西裤风度翩翩，加上还有一身好皮囊，看上去像是三十多岁的成功人士。
周洲穿得没有那么老成，毕竟他只是大二的学生。五官也和郑成建并不相似，但是两人的神情有些相似。
总是试图观察周围的环境，试图通过微表情解析出一个人。
周洲的从小爱好就是观察人，所以他很清楚人与人的不同，也因为这种能力，被夸高情商，交际能力很好。
在他认识了沈锦书，就利用了这种能力得了沈锦书的喜欢，现在看着郑成建，他敏锐地察觉到他们是一类人。
所以沈锦书的那些话去掉了美好的滤镜，事实应该是有些不堪的。
郑成建想要挽回前妻，不是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而是看中了沈芷君的钱。
这才符合逻辑，也知道了为什么沈阿姨对自己冷脸，周洲有些后悔，要是不听姐姐的那些话，先从郑成建这边着手，再去见沈芷君反而会更好。
沈锦书这种女孩子，用整个大学来攻略，都不为过。
沈锦书并没有感觉到父亲和男友的眼神交锋，笑着说道，“爸，你怎么在家还穿得这么正式，这样多不舒服啊。”
“这也是礼貌，毕竟要见你男友，叫周洲对吗？理工大学的高材生。”
“郑叔叔好。”两个心怀鬼胎的男人握了手。
等到进入到了屋内，沈锦书吐槽“我妈现在都不穿这么正式了，在家里还是舒适点。”
两个男人眼神交错，很快就飞快移开，周洲先开口，“说起来我一共见过沈阿姨两次，第一次她是刚商务谈判完，和电视里一样，第二次她就坐在我旁边，距离我不到一米，我都没有认出来。因为沈阿姨穿得太年轻了，我还以为她是大三大四或者是研究生学姐。”
沈锦书捂着嘴笑了起来。
郑成建连忙问道“怎么回事？”
“当时是我参加的话剧社的表演，我妈穿得太年轻了，然后编了发，看上去像是学生一样。”
“沈阿姨很年轻，很漂亮。”周洲笑着说道。
郑成建本来是不太喜欢这个和自己有些相似，心里藏着野兽的小男生，听到了这个话，顾不得琢磨周洲，心中有些一咯噔，琢磨起来前妻。
作为前夫，明明已经再组家庭，他还笼络了与前妻生下的千金，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前妻的万贯家财。
一听说前妻打扮得年轻，郑成建紧张了起来，就怕前妻再婚，他又不好直接问，“芷君年轻的时候就很漂亮，要不然也不会在电视台里工作，当年还是主持人呢。”
“来来来。”郑成建让两人坐在沙发上，找到了相册，说是要给周洲看女儿小时候的照片，实则是把照片往前翻了翻，出现了朝气蓬勃的沈芷君。
“哇。”沈锦书说道，“我才发现我妈好时髦啊，当年这衣品就很好。而且她状态很好，那天在剧场和这个照片感觉很像。”
并不算高的像素，老旧照片里美人如玉，把发辫垂在身前，照片里的沈芷君靠在京都大学的湖石上。
上身是红色的v领的确良衬衣，下身是明黄色的宽脚短裤，脖颈还缀着一串珍珠项链，这时尚的打扮就算是放在现在也是明艳大方。
周洲想着，这张照片笑起来的模样，和那天在剧场里确实有些相似，于是也点点头。
郑成建确实有点慌了，干脆直接说道，“当时拍这个照片的时候，你妈和我在恋爱，你说，你妈是不是又找对象了。”
“没有啊，她一个人。”沈锦书说道，“哦，对了，那天我外婆好像还问过，我妈说她不准备再找对象，原话是工作多好玩，到她这个年龄了，找男人没意思，她还是喜欢单身，目前有一个小目标，在今年先赚上一个亿。”
沈锦书咯咯笑着，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和宁蓁蓁没有直接打照面，但是通过外公外婆，知道宁蓁蓁的说法。
沈锦书觉得这话听起来就有趣，所以记得很清楚，还学给周洲听。
郑成建听到这里，心里稍微放松，他知道沈父沈母对他们郑家的印象不错，他在沈芷君创业成功，想要和前妻复合，岳父岳母还出了力，但是沈芷君当年就一门心思要创业，此时放松下来了，笑着说道，“你妈还是老样子啊，热情都在工作上。”
“是啊。”沈锦书点点头，看到了端着水果拼盘的继母走了过来，清脆地喊了一声，“孟姨，这是我男友周洲。”
“阿姨好。”周洲看着孟离，她的五官远不如沈芷君，听沈锦书的意思，她比沈芷君足足小八岁，看上去却要比养尊处优的沈芷君苍老很多。
果然，金钱就是最好的保养品。
孟离招呼说道“坐，你吃点水果，这个上面淋的白色沙拉酱是国外进口的，零卡的，我和无糖酸奶一起调了一下味道，锦书很喜欢吃。”
“对，孟姨特别好。”沈锦书说道，“知道我减肥，沙拉酱是特地给我调的。”
“那方便告诉我是什么牌子的沙拉酱和无糖酸奶吗？”周洲说道，“我想今后给锦书拌。”
孟离楞了一下，看了一眼丈夫方向，笑着说道，“锦书的眼光很不错，男友很会疼人哦？”
沈锦书大大方方地说道，“我确实看重了他对我好。”
“你们继续说话，我去看看火候。”孟离笑了笑，转身去了厨房。
沈锦书递了一块儿沾满酱的西瓜给男友，两人看着甜甜蜜蜜的。
沈锦书问道“弟弟呢？”郑成建再婚之后，和孟离有一个儿子，现在小学五年级。
“他下午去参加培训班，晚上再回来。”
又说了一会儿闲话，话题再次转移到了沈芷君身上，“据我所知，腾达在京都的新总部就在这里……”
郑成建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电脑，把显示器转向了沈锦书方向。
“以前不都是买房子吗？怎么居然是租房子。”小公主的关注点不太一样，“京都也挺好，以后可以多陪陪外公外婆。”
“京都房价太贵，鼎华的办公楼租赁也不便宜。”郑成建说道，“回归家庭是好的，但是你年龄也不小了，也得多了解一下腾达，毕竟你妈就你一个孩子，以后那些东西都是你的。”
沈锦书噘嘴说道，“好麻烦啊。”
周洲听到了这话心中一跳，尤其是听到了郑成建意味深长地说道，“小懒虫，别嫌麻烦，你就算是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说到了这里，忽然就停了下来，笑了笑，“宝宝，你还记得这个月底是什么日子吗？”
周洲本来一颗心都悬着，听着郑成建忽然转开了话题，心中多少有些失望，这个老狐狸。
“我知道。”沈锦书欢快地说道，“你的生日！”
郑成建看着周洲，对他点点头“到时候记得把周洲也带过来，你爷爷奶奶肯定也想见一下。”
郑成建觉得女儿再找一个野心勃勃的男友或许不合适，后来转念一想，正是因为周洲有野心，所以沈芷君不会喜欢，周洲家世单薄，想要拿下沈锦书就必须讨好自己，毕竟两人相互勾结起来，才会更好拿到想要的东西，他想多要一点钱，适合周洲帮他，反过来周洲想要腾达的股权，也需要他开口点拨沈锦书。
周洲立即说道，“我会很慎重的，郑叔记得帮我美言几句，我对锦书是真心的。”说着还握住了沈锦书的手。
沈锦书点点头，“是的，爸爸记得帮我和爷爷奶奶说好话啊。”说了之后，沈锦书想到了一件事，“对了，爷爷呢？”
其实郑父根本不在，郑成建不动声色，“见到了一个老朋友，今晚上就不过来了，不过，生日宴的时候，你肯定可以看到你爷爷奶奶。他们都会过来。”
又说了几句话，沈锦书去上厕所的时候，周洲直接说道，“郑叔，我看您衣着得体，就是缺一块儿手表，生日宴的时候，我和锦书一起和送您一块儿手表，您觉得合适吗？”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简单，郑成建的鱼尾纹都舒展开，拍了拍周洲的肩膀，“她的那卡额度是限额千万额度，但是超过了十万要给她妈打电话，解除权限。”
这是点名了要十万以上的手表，周洲看了一眼郑成建，“好的，如果要是有需要，可能顺便再买一点买的东西，毕竟不能老麻烦沈阿姨解开权限。”
郑成建说道，“记得也给你爸妈还有姐姐添点东西，他们抚养你成才也不容易。”也得给周洲一点甜头，才好同心协力一起从前妻这里薅钱。
“好的，谢谢郑叔给的建议。”
“我是你长辈，有些话你不好说，我比较合适。”郑成建笑着说道，“虽然我和她妈离婚了，在宝宝这里说话还是有些用的。”
周洲也笑了起来，“郑叔我知道的，锦书一直和我说，您对她很好，她很敬重您，锦书是我女友，确实有些话我不方便说，得靠着郑叔您多教教她。”
两人就在简单几句话里达成了共识，在沈锦书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父亲和男友笑着。
她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母亲第一次见面不喜欢周洲。
明明男友和父亲五官并不相似，但是在笑起来的这一刻神之相似，母亲是真的在周洲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
“锦书。”“宝宝。”
父亲和男友同时开口，对着她笑，沈锦书也笑了起来。
沈锦书心中想着，或许就是看重了周洲身上无形之中和父亲相似的点，才让她喜欢他。
沈锦书现在心里泛着甜，等到未来回想这一刻，刚开始还倔强地说自己不后悔，只是后悔一点点在心中发酵，最后成了浓厚的恨意，恨不得穿越到过去，狠狠抽自己巴掌，明明早已经泄露了痕迹，她却执迷不悟。

第76章 不养白眼狼6
“沈总，沈锦书小姐在一楼大厅里。”秘书接到了一楼行政前台的内线电话，确定了一楼等候区的是沈锦书，给宁蓁蓁打了电话。
宁蓁蓁说道“让她上来吧。”
秘书放下了电话，对着沈锦书说道“沈小姐，请。”
沈锦书拎着妞妞蛋糕，对着前台轻轻哼了一声，模样有些趾高气昂的，要不是刚开始老妈不接她的电话，至于这么麻烦嘛？
前台等到沈锦书离开了，悄悄在微信小群里发消息，“我错了，我以为那个拎着lo蛋糕的人身上肯定衣服也是高仿，结果居然真的是沈总的女儿。”
前台没拍人，因为蛋糕正好放在她面前，扔了一张照片到小群里，和人吐槽，本来以为沈锦书像是蛋糕一样，是假冒伪劣产品，没想到居然是真的千金小姐。
自从进入到六月以来，沈总一周至少会2天过来京都的鼎华大厦，不少人都见过气场十足的沈总，每次见到沈总，衣着都不一样，配饰和发型也不单一，会随着衣服的改变而进行搭配。
有一次沈总还把别人送她的蛋糕给了公司员工。“我不太爱吃这种蛋糕，你们年轻人喜欢吃，分着吃吧。”
蛋糕刚开始愣是没人敢动，还是赵助理过来解释，沈总如果要吃甜品，只碰德美家的，才让他们把蛋糕给分了。
那家糕点也是高定，味道鲜美非凡，没想到沈家千金大小姐，居然来大厦里带这么lo的蛋糕。
微信群里炸开了锅的时候，沈锦书也到了总裁办公室，扬了扬手中的蛋糕，“妈，我带的蛋糕。”
“放着吧。”宁蓁蓁说道。
“你刚刚怎么不接电话？”沈锦书撒娇说道，“我都被拦住了。”
“赵助理不是去接你了吗？”宁蓁蓁挑眉，开口说道，“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过来了？”沈锦书反问道。
“恩。”宁蓁蓁点点头，“上班时间。”看了一眼时钟，“还有半个小时我得离开公司。”
沈锦书看着宁蓁蓁，和以前相比，母亲的打扮彻底温柔了起来，长发剪短了一些，半挽起，右边耳侧是心形的粉钻发卡，看着温柔了，就是性格比以前还让人不讨喜，沈锦书噘嘴说道，“妈，事业比我还很重要吗？”
那肯定是事业重要啊。
宁蓁蓁觉得这话问得好笑，也就笑了起来，眉眼弯起，柔和了她刚刚身上冷漠感。“好了，你想说什么？”宁蓁蓁说道，“我等会还有事。”
“妈，反正还有半小时，我们聊一聊啊。”沈锦书不想直接问信用卡调高额度的事，就说道，“你什么时候搬到京都的啊，我都不知道。”
“那是因为你一心和你的男友约会。”宁蓁蓁说道，“你外公外婆都知道。”
沈锦书有些心虚，确实是她和周洲约会的时间多，到外公外婆那里时间都少了，“那你也应该和我说一说啊，我是你的女儿啊，你的事情我都是最后才知道。”
“你对公司也不感兴趣。”宁蓁蓁摇摇头，“以前我说几句，你就不耐烦转移话题了。”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现在感兴趣了。”沈锦书还是不感兴趣，但是周洲是金融系的学生，他又很崇拜母亲，还对腾达的发展挺好奇，意思是晚点毕业论文可以做这个，现在积累一下素材。
“行。”宁蓁蓁搪塞说道，“晚点我微信发你。”市面上有什么官方报道都直接把链接转发一下沈锦书。
沈锦书点点头，她本来就是因为周洲的要求才问问，对腾达并不感兴趣。
在沈锦书看来，她并不需要知道腾达的规划，腾达的发展方向，金融这种专业人士管理好公司，以后她直接拿分红就好。
想到了这个，沈锦书就抱怨着说道，“对了，妈，你没和前台发我的照片吗？一楼的人都不认识我。”
宁蓁蓁说道，“助理和秘书都认识你，会下去接你。”
沈父沈母不是情商很高的人，沈锦书的察言观色能力就更弱了，甚至没察觉到宁蓁蓁直接避开了她的问题。
套近乎也差不多了，沈锦书就转到了这次的目的，笑着说道，“妈，我打算下午去商场买东西，帮我把权限提高一下吧。”沈锦书的眼睛一弯，在讨好人的时候，她的笑容十分甜美，“马上就是我爸的生日，我打算买点东西。”
“你想买什么？”
沈锦书说道“还不知道，逛一逛才知道要买什么。到时候有什么买什么，顺便马上我们宿舍的两个人也要过生日，还有我打算给自己买点东西，十万肯定不够啦。”
“十万？”宁蓁蓁笑了笑，“你搞错了一件事，现在你的信用卡单日限额是五千，总额度是三万。”
猛地听到信用卡额度被降了那么多，沈锦书的眼睛瞪大了，“那怎么够啊。”
“如果你觉得不够，那就用你的爱心来凑。”宁蓁蓁笑眯眯地说道，伸手还给小姑娘理了理穿着的针织衫，“你总说你爸更关心你，每次你过生日的时候，给你送的东西都很用心，你爸那么用心，你哪儿能用钱去买礼物啊，不妥当的，你应该用心准备礼物。”
“我同学也要过生日了啊。”
“只是同学啊。”宁蓁蓁说道，“同学过生日难道不是送一只杨树林的口红就够了吗？我还知道一个很红的色号，我回头发你，估计也就几百块，你很少自己买化妆品，记住了啊，我知道你喜欢粉色，但是别买死亡芭比粉，一般女孩子hold不住这个颜色。”
沈锦书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知道用室友做借口不行，就说道，“我打算送我爸一块儿手表，得几十万啊，所以额度不够。并且我想买点别的，妈，你就给我提高额度，百万呗，还不到信用卡总额度的十分之一。”
宁蓁蓁利落地说道，“那就送别的，就他那个工作，带块几十万的手表，别人还以为是假货。”
“妈，你这话太刻薄了。”沈锦书的眉头死死拧着，“难道我爸带块几十万的表，就是假货？这话过分了。”
宁蓁蓁说话的时候一直是带着笑的，“毕竟他能力不够，自己没办法带正版的，想要带真的，只能够靠你。”
“他本来就是我爸啊，我给他买表很正常啊。而且我已经答应了他，不能说话不算话。”
宁蓁蓁点点头，“对啊，他是你爸，你给他买啊。”
沈锦书觉得有点暴躁，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老妈格外难说话，问题这不是又绕回来了，“额度不够啊。”
要是信用卡额度够，她干嘛还过来。
“额度不够和我有什么关系。”
宁蓁蓁笑着，说话温声细语和以前的沈芷君截然不同，只是话里的内容让沈锦书气炸了。
宁蓁蓁的声音温柔极了，“你给你爸买表，我给我爸买表，你想一下，是不是没毛病。我有钱，我想给我爸买千万的表都可以，但是，郑成建又不是我爸，我为什么要钱给他。你没钱的话，就不要和你爸说大话，你看看你，估计得让郑成建失望了，不过关系，你可以关心他，让他感觉宝贝女儿的爱啊。”
这话听起来没毛病，仔细听又觉得处处在奚落人。
沈锦书的自尊心受不住，声音都有些颤抖，“妈，你什么意思！都是一家人，你又不缺钱，何必和我在这里杠，你是嫉妒我要给他买生日礼物吗？你过生日，我也给你买礼物了啊。”
宁蓁蓁看着沈锦书的模样，有些好笑，“宝贝，你和我是一家人，我和郑成建不是一家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我们已经离婚了。哪怕他今天就断手断脚，躺在床上不能动弹，媳妇也跑了，都和我没关系，你有赡养他的义务，我没有。我不在乎你给他买什么礼物，和我没关系，我就是不给钱而已啊，宝贝。”
沈锦书听到了这里，眼泪都掉了出来，“你太过分了，就算是离婚了，我身上还有他的血，你怎么诅咒人，我讨厌死你了。”说完就往外走。
只是沈锦书掉眼泪，都没让宁蓁蓁动容。时间也差不多了，直接把蛋糕扔到了垃圾桶里，拿起了外套，喊上了助理，她打算去飞仕达游戏公司。
这个时代的药学方面的应用较为发达，宁蓁蓁在简单看了论文之后，就果断放弃了收购药业公司，从事药业研发周期太长，甚至有生之年可能都没办法直接让收购的医药公司盈利，和她的目标不符合，干脆选择从其他方面着手。
宁蓁蓁的目光落在了游戏公司上。
上一次在现代社会，她因为对神经生物学掌握也不错，在晚年的时候，出于兴趣加入到了全息游戏的研发里，她主要做的是神经感应器的接驳，但是芯片也是知道一二，还处于兴趣拆开过。
有过去的经验，再试一试几个方案，还真有可能只靠她一个人，就在这个世界开展一场全息游戏革命。
飞仕达游戏公司是做r国盗版的游戏机起家，当年一款汇总了r国经典游戏的游戏机，让它一战成名，在国内是赫赫有名。
随着华国加入世贸组织，渐渐对外开放国内的市场，飞仕达就退出了盗版游戏机行业，给正版游戏机让路。
这之后，飞仕达做过国内自己的游戏主机，做过手柄，去年做游戏手机又失败了。这是飞仕达的最后一次尝试，宁蓁蓁在知道了这家游戏公司要出售的时候，选择进行接手。
宁蓁蓁选择飞仕达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它有自己的研发实验室，还有流水线；二来就是，虽然是做盗版起家，名声却不差，因为当时r国的游戏机在国内没有正规渠道发售，飞仕达盗版了才让一大批人接触到了不同的游戏种类，从国产rg游戏里跳了出来，知道游戏的多种多样，等到加入到了世贸组织，飞仕达还帮着引进国外的游戏机，同时公司也不再盗版游戏机。
这家公司是有创业的心，可惜技术不够。
宁蓁蓁到了飞仕达，她先前让人采购的材料已经到位。换上白色的实验服，进入到了实验室里。
腾达的老总，要搞全息仓，要是让别人知道，一定觉得腾达的老总发疯了。
曾经的飞仕达创始人林钦权，没觉得宁蓁蓁发疯，他还记得询问宁蓁蓁游戏公司以后发展方向的时候她的回复。
当时的宁蓁蓁语气很平淡，茶色的眼像是经历了许多，已经波澜不惊，下巴微微抬起，模样是笃信，“我要重新定义游戏，这款游戏仓将是划时代的产品，腾达游戏会开创一个新时代。”
喜欢玩游戏的，喜欢看小说的，谁不知道全息游戏？目前vr技术尚不成熟，vr游戏久了，人体的晕眩疲惫感无法消除，这位腾达老总居然想要跳过vr阶段，直接做全息仓？
当时莫名的，林钦权知道宁蓁蓁没有开玩笑，她有一颗坚定要做全息仓的心。
林钦权站了很久，想着当时的事，又看着飞仕达几个字换成了腾达游戏。
心中伤感，无论如何他都觉得全息游戏仓还太远，不过总共还是做游戏，而且还是追求发展的做游戏，
当时其他还有人想要买飞仕达，有人想要做盗版游戏机，还有人要拆开买，他都不愿意，终于等到了腾达。
就算全息仓没成功，也让剩下的职工圆梦了。怀着复杂的心情离开了，林钦权觉得，这是自己最后一次过来曾经的公司，甚至恐怕也没人知道腾达游戏，所有人都忘了飞仕达游戏。没想到那款全息仓上市之后，他在新闻联播里听到了飞仕达三个字。
央视的女主播字正腔圆，“腾达游戏研发的全息仓在全球掀起了一场游戏革命热潮，这是利用超链接进行神经意识斑驳链接，可以实现意识的迁移，不仅改变了目前的游戏格局，全息仓还有一个应用，根据我台记者了解，在研发之初，全息仓的研发研究人员就留下了端口……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方式，让失明者在游戏世界里重见光明，让肢体残缺者能够在游戏里重新站起来……腾达游戏的前身是飞仕达游戏。”
林钦权一脸懵逼，当时在合同签字的时候，在合同里提过，希望在新的腾达游戏界面里，保留一小块的介绍，写明腾达游戏的前身是飞仕达游戏。
宁蓁蓁很痛快的同意了，表示如果出了成果，会提到飞仕达游戏。
这是林钦权的一点小私心，这样也就够了，他只是想要给以前的飞仕达留一块儿回忆，没想到居然在新闻联播里听到了公司的名字。
这……可是新闻联播啊！
距离上新闻，掀起全系游戏热潮还有一段时间，现在的宁蓁蓁还在给做芯片选择材料。
而抹眼泪从腾达离开的沈锦书红着眼眶到了外公外婆家。
她本来第一个念头就是给周洲打电话，想到周洲的提议，她不好意思告诉周洲母亲的拒绝，就打算去外公外婆那里告状。
沈驰今天有课，在家的是孙爱华。
孙爱华听到了门铃响了，打开门就看到了眼眶发红的外孙女。
沈锦书过来之前，孙爱华就接到了宁蓁蓁的电话，简单听她说了沈锦书要提高额度的事。
宁蓁蓁在电话里抱怨着说道，“以前也没送过这么贵的礼物，怎么这次就非要闹着送几十万的手表？我觉得就是那个周洲撺掇的，您等会看吧，估计她还要过去找您和爸，我可说好了啊，这个口子不能开，每年都出几十万给郑成建买礼物，咱们家不能出这个钱，我不出，您和爸也不能一看到哭就心软，钱不能给。”
“你怎么又扯到周洲了。”孙爱华当时在电话里说道，“偏见太深。”
埋怨了女儿对周洲的偏见，孙爱华说起了给郑成建买礼物的事，“郑成建要还是你老公，别说是几十万买块表，买个房都行，现在他是你前夫，又有老婆了，他是的父亲不错，但是孝顺是今后要做的事，我们再给钱没道理。在你眼中，你爸妈就是送财童子？”
宁蓁蓁当时在电话里就笑了，“行，我就怕一哭，您就心软，有底线就行。”
挂断了电话，孙爱华一直在想周洲的事。
那天宁蓁蓁从a国回来，当时周洲也在场，转眼等到沈锦书和周洲离开了，就翻脸说不喜欢那个周洲。
这件事让孙爱华发愁，要是外孙女总是提到周洲怎么办。
结果让她意料之外的事情出现了，自从那次见过面以后，外孙女儿直接沉浸在和周洲的恋爱中，根本就不怎么过来，过来了见到他们两个，叽叽喳喳口里说得是周洲，偶尔试探性地询问，“你知道你妈在忙什么吗？”
沈锦书只是随意说道，“还不是腾达的那些事，她总是把事业看得太重了。”
孙爱华就算是支持自由恋爱，到了现在也琢磨出来有些不太对。周洲好像占据了外孙女儿所有的心神，让她连对亲人都少了关心。
现在满脑子，都是宁蓁蓁的那句话，以前也没送过这么贵的礼物，怎么这次就非要闹着送几十万的手表？我觉得就是那个周洲撺掇的。
郑成建也不是整寿，以前送礼物也都价格不贵，怎么这次忽然就要开百万额度了？
郑成建肯定不会开这个口，郑成建的父母也是，这事仔细分析起来，还真的只有周洲，或者是沈锦书的好友，同龄人才有可能有这个提议，郑家人要是直接说，就有点太不要脸了。
孙爱华当时驳斥了宁蓁蓁，让女儿不要有偏见，但是这会儿心里一直犯嘀咕，等到看到了外孙女红着眼眶，又想到了女儿的话，您和爸也不能一看到哭就心软，钱不能给。
“外婆。”沈锦书的声音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
“哎呦，怎么了？”孙爱华连忙走了上去，用干燥的手掌擦了外孙女儿的眼泪。
“我讨厌妈妈。”孙爱华的心里头咯噔了一下，然后拉着沈锦书到沙发上，递给她纸巾擦拭眼泪，然后询问起来宁蓁蓁做了什么。
听着沈锦书断断续续的话，孙爱华的心中复杂，果然是那个手表的事。
让前妻给前夫出手表钱？就算是女儿有钱，也不是这样来的。谁家钱也不是大风飘过来的，只是一个普通生日，就要几十万的礼物，以前也没这样啊。
“啊。”孙爱华谨慎用词，“你爸过生日也不是整数，你妈又刚在京都落脚，要不这次就先算了？”
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沈锦书一下就跳了起来，她的眼里有些心碎的不可思议，“外婆你怎么也这样啊，我都说好了要送礼物的，忽然改了，算什么啊。”
孙爱华哄着沈锦书，“你妈当时估计在气头上，所以说话不太好听，但是你想想啊，你找你妈要钱，给你爸买礼物，还买那么贵的，这也不像话啊……”
“我妈那么多钱，出钱买块儿手表都不干？！”沈锦书愤愤地说道。
孙爱华心里头一紧，反省了一下自己和丈夫，是不是手太松了，让外孙女有这样的想法，可是以前外孙女儿是很大方，但是也很有原则，没有这么手松的情况啊。
“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你妈和你爸离婚了，你有心孝顺你爸，这是你的孝心。你妈不愿意出钱，也是常理之中。”
沈锦书还是委委屈屈的，“可是也没花多少钱，我妈一个包有时候都这个价格了。”
“主要是才折腾了腾达，你妈手里可能有点紧，她也给我说过，京都寸土寸金，鼎华的租金不便宜，交押金，置办办公用具，还有新招录了不少人，另外手里的美悦要做一个大i，投入不少，最后还收购了一家公司，我记得叫做飞仕达。”
沈锦书还是有些不甘心，咕囔着说道，“没钱还一口气折腾那么多，周洲都说现在经济形势不太好，工作都不好找。而且飞仕达游戏，好老啊，现在收购这个干嘛？我记得好像游戏版权号最近审批都不好过，好多游戏公司都因为批号下不来破产了。”
周洲啊……
孙爱华本来不想多想，这个档口提到了周洲的名字，实在太微妙了，忍不住问道，“，是谁提议让你给你爸送手表的。”

第77章 不养白眼狼7
周洲两个字已经到了舌尖，沈锦书还是咽了下去。
她低着头，吸了吸鼻子，带着浓厚的鼻音，“重要吗？反正我也不打算送了。”
这段时间腾达在京都办公之后，孙爱华过去一个月才见一次女儿的情况大大改善。
有一周甚至四天晚上女儿都在家里吃饭，吃完了还陪她去跳广场舞，最关键的是，女儿跳舞跳得相当漂亮，让她在一帮老姐妹面前大大涨了面子，拉风到了极点。
和女儿相处的多了，感情比过去深了不少，但是不代表对外孙女儿的疼爱就淡了，孙爱华看到沈锦书这样，还是心疼。
摸了摸外孙女儿的头发，也不再继续追问是谁让她送手表的，“中午在这儿吃饭吗？”
“好。”
沈锦书像是数米一样吃饭，孙爱华看在眼里，更心疼了，甚至有一瞬间想要开口，不然刷她的卡。
要不是宁蓁蓁打了电话，女儿叮嘱的话她还记得，要不然只怕真的头脑一热，就给沈锦书转账百万。孙爱华和沈驰两个人手里的房产在这么多年过去以后，已经增值到了亿元。
因为记挂着这件事，在下午见到了丈夫还在絮絮叨叨。
沈驰笑了笑，对着妻子说道，“小孩子爱面子，你做得对，不给钱是对的。”
“我就是心疼，你不知道……”孙爱华的话说到一半，就听到门铃响了。
打开门，正是最近常回家看看的宁蓁蓁。
这位在上班的时候走的是温柔风，在有应酬的时候会换上小套裙，没有应酬的时候，以方便为主，很多时候穿的是裤装。
今天甚至没穿裙子，白色的衬衫，烟灰色的西裤，外套是和裤子同色，头发半散落，上班的时候带着的是两枚一克拉的钻石耳钉，还有粉钻发卡，等到下班之后，换下了典雅小钻，带上了夸张的几何状耳环，就连头发的粉钻发卡，也取下了，用的枯枝状银饰。
补妆的时候把眉尾扬起，温柔总裁摇身一变，成了攻气十足的霸总。
四十五岁的年龄，打理腾达的产业，孝顺父母，等孩子出生了，还要养孩子，宁蓁蓁没打算恋爱，但是也不打算灰头土脸过一辈子，出门的时候都是光彩照人。以前的沈芷君追求者就不少，这样一打扮，商场上又多了两位离婚总裁动了心思。
“妈。”宁蓁蓁笑了笑，扬起了手中的食物，“路过和平饭店，买了烤鸭。”
“哎呦。”沈驰看到了女儿，笑了起来，他正好被老婆说的有些头疼，现在正主来了，让女儿替老婆开解，“我可最好这一口，知我者莫若芷君也。”
宁蓁蓁把孙爱华同志的臂膀一搂，笑嘻嘻地说道，“那可不对，我妈得吃醋了，您的心灵伴侣明明是我妈。”
沈父沈母两人年龄大了，沈驰的教学任务不重，孙爱华更是退休，两人空闲时候多了，难免有点寂寞。现在女儿回来了，还彩衣娱亲，可以说是家里热热闹闹的。
孙爱华的脸上有点绷不住，“你啊，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材料选好了，”宁蓁蓁笑着说道，“进展比自己想的顺利，我就提前回来了，再说了，不是还有锦书的事嘛，她是不是中午过来了？”
沈驰说道，“你妈刚刚还在说，心疼想给钱。”
“千万别。”宁蓁蓁把烤鸭放在了桌子上，自己坐在沙发上，对孙爱华说道，“这可是害了她。”
“我知道。”孙爱华深吸一口气，有些难过，“我就是觉得，是不是把她宠得太过了。”
“瞎说。我觉得就是周洲撺掇的，以前的哪儿开口就说要百万？她不缺吃不缺穿，从小条件就好，对朋友是大方，但也没当过冤大头，往来的东西只会略贵一点，不会瞎送。这次她是借着买表的机会，还想买点其他的，刚开始的时候，她是这样对我说的……”
有些话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现在见面了，宁蓁蓁就直接把当时沈锦书的话给复述了一遍。
最后总结说，“你看，刚开始说要给郑成建还有同学买礼物自己也要买东西，不确定买什么，让我给开高一点的额度，她自己在商场买。我不同意，仔细问她，她就说，要送手表已经说好了什么的，室友要过生日，也要钱。你应该也记得，她还吐槽室友送她假口红，质地不对吧，按照的性子，买个一千块一下的礼物回礼就够了，怎么会用直接来一句，额度不够？”
沈驰听到了这里，慢悠悠地说道，“我还是觉得不是周洲。这件事，是不是自己临时起意？以前她只是高中生，现在到了大学，接触的人和事都不一样了，而且电影学院的话，里面有钱人也不少，很多父母在大学的时候，会给孩子不少钱，可能是看别人这样，所以才想给郑成建买块好表。”
他教书育人了一辈子，一直待在象牙塔里，又是文学院的教授，打交道的人可以说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周洲是理工大的金融系学生，这种优秀的孩子，他下意识地觉得人不会坏。
孙爱华不吭声，她在电话里还有辩驳，今天见到了外孙女儿，就没有那个笃定说不是周洲了。
宁蓁蓁把两人的反应都看在眼里，原本的沈芷君因为当年父母对郑家好，留下了刻板印象。总觉得父母还会让步郑家，郑成建到底是女儿的生父，事情做绝了到时候父母还要批评自己，干脆就给了沈锦书额度。
宁蓁蓁说道“反正就一点，不给钱就好了，走一步看一步。”她挽住了孙爱华的手臂，撒娇说道，“妈，我想吃你做得鸡胗藕带。”
年龄大了的人，事情陡然轻松，心中寂寞空虚，被人需要的时候，是最充实的时候，宁蓁蓁会适当和孙爱华提要求。
孙爱华很吃这一套，立即想到了家里没有藕带，有些着急，“家里的藕带吃完了，怎么不早点说。”孙爱华连忙说道，“你还想吃什么，我现在去买。”
宁蓁蓁对着沈驰说道“爸，那我就和妈一起。”
沈驰等到两人走了，想着虽然外孙女最近有点谈恋爱太过于火热，不怎回来，女儿是真的把产业搬到了京都，隐隐以这边为重，而且一个有意示好亲近，一个想要弥补，现在母女两人黏合劲儿的让沈驰都有点吃醋。
沈驰站起来，去了阳台上，今天太阳好，妻子果然晒了被子。
沈驰拿着一根撑衣杆，拍一拍被褥，把蚕丝被拍得蓬松，等到空气之中的浮尘慢慢归于平静，把撑衣杆放在一边，抱着被子到了女儿的房间里。
沈驰年龄大了，带上老花镜看书时间长了会眼睛疼，他今天准备教案已经用了很久的眼睛。
于是他又把柜子里的床单和被套拿出来。
在老婆和女儿没有回来之前，沈教授慢慢地给女儿铺好了床单，被套也套在被芯外。
沈父沈母还有宁蓁蓁这边是岁月静好，沈锦书是第一次格外狼狈回到了宿舍。
她本来不想接周洲的电话，没想到回到了宿舍楼下，就看到了周洲在等他。
“怎么了？”周洲上前拉住了女友的手。
周洲哄了半天女友，才从哭哭啼啼的女友这里，知道提高额度的事失败了。
周洲第一个反应就是，果然第二次见面的言笑晏晏只是错觉，沈总还是没有接纳他。
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把生意做到现在的地步，怎么可能会对人没有防备？沈芷君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周洲叹了一口气，幸好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这只是一个试探。
失败了没有关系，他并不着急。
只要沈锦书一直喜欢他就好，他只需要对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公主好一点，再好一点，让小公主离不开他。
沈总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母亲，孩子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而且沈总早年打拼把女儿养在外公外婆那里，她对沈锦书肯定是疼爱又愧疚的。
母亲总是拗不过孩子的，尤其是到时候，他和这位母亲的掌上明珠有了孩子，母亲总是会为了独生女妥协的。
想到了这里，周洲的眼里滑过一丝笑意。
他得抽空和郑成建谈一谈，让未来的岳父不要急，急得话容易生错，让沈总更提防他就不好了。
“外公外婆也不帮着我，”沈锦书抹着眼泪，“我都说了，这样我会没面子，我都答应了的事，不好更改，外婆还是说，有多少钱，就献多少钱的孝心，我就是学生，哪儿有什么钱啊。”
还有沈锦书的外公外婆，周洲知道这两位老人不善理财，但是因为很早就阴差阳错开始买房子，让当年的沈芷君有了创业的资本，并且这些年不断升值。
周洲不想让沈锦书和两个老人生气，毕竟这两个老人有点浪漫主义的理想和天真，等到他真的要娶沈锦书，这两位老人是很重要的助力，周洲哄着女友，“别和老人家生气，他们肯定不是这个意思。”
“就是就是就是！”沈锦书发脾气，“不许你替他们说话！我现在讨厌外婆！你要是再说他们的好话，我就不理你了！”
“好好好。”周洲很清楚沈锦书的脾气，这时候要顺毛捋，反正他很清楚老人家疼爱沈锦书，或许等到郑成建的生日，哦，还有自己杜撰出来父母的生日都过去了，沈锦书才会不记仇。
“我都听你的。”周洲哄着女友，一直等到把沈锦书哄得破涕为笑。
“那爸爸的生日礼物怎么办？我都和他说了，打算送他一块儿手表，型号都发过去了。”
沈锦书是真的觉得没面子，毕竟家里有钱，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郑成建一直表示自己很喜欢那块儿手表，等到收到了礼物，一定天天带，结果现在都成了泡影，沈锦书觉得又丢脸，又让父亲难过了。
周洲摸着沈锦书的头发，“生日礼物的事，你放心，晚点我和郑叔说，我手里有他的微信，他会理解的，我来解决，你放心郑叔叔还是挺欣赏我，听得进去我说话。我爸妈过生日的事，你也不用急，幸好我的小女友很优秀，只要你人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就会喜欢你的。”
“真的吗？”
“小傻瓜，你放心把事情交给我。”
沈锦书偎依在男友的怀中。
沈锦书想，她怎么会不喜欢周洲？他总是她的依靠，会想办法替她扫清一切障碍，一丁点不让她为难。
因为喜欢周洲，对不肯出钱的宁蓁蓁，沈锦书心里有恨意，对外公外婆也有丝丝缕缕的怨愤，明明他们手里也有钱，她都说了，事关她的面子，但是外公外婆就是不肯松口，明明外婆一直说，今后钱都是留给她的，她要的又没多少，毕竟是长辈过生日啊，结果都不肯出钱。
距离郑成建的生日还有半个月，宁蓁蓁发现，别说打电话了，连微信都被对方拉黑了。
她象征性地打了两个电话，没打通之后就和母亲抱怨，“她还来脾气了，几十万难道说给就给？”
孙爱华也试图联系过外孙女儿，只是外孙女儿在生气，说话冷冷淡淡，说是马上要期末考试，这段时间就不回来了，“算了，她说要安心准备考试，那就由着她吧。”
沈驰说道“本来小姑娘计划得好好的，现在忽然改了，估计有怨气。”
“也是。”宁蓁蓁本来就并没有生气，假装接受了沈驰的解释，反过来劝说孙爱华放心，小姑娘没受过委屈，所以这会儿气性大，“正好也要考试，给她一点时间，等郑成建过完生日就好了。”
丈夫劝着，女儿劝着，孙爱华就接受了这个解释，只是一周发个消息，对外孙女儿表示关切，不强求这段时间和小姑娘拉进关系。
只是让老两口意外的是，这一次沈锦书的气性很大，一直等到郑成建生日结束了，沈锦书还是老样子，并且，她还在学校申请了暑假的宿舍，看样子是打算暑假都不回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孙爱华有些坐不住了，她打算拉着女儿去学校找沈锦书，结果见到了上门拜访的周洲。
周洲选择的是拎着姐姐做得蛋糕，还有一罐姐姐亲手烤得肉松，一罐母亲做的牛肉酱。
沈家的条件太好了，要是买礼物，家里得出血不少，可能沈家还不看在眼里，这种亲手做的，用心的礼物可能会更好。
“还带什么东西啊。”孙爱华推辞，“小孩子家家的，不用不用。”
“我姐姐是开蛋糕店的，材料用的还可以，里面含糖量也不高，用的是代糖，不用担心对血糖的影响；肉松的话，也是姐姐烤的，比市场上的肉松肯定干净健康，这一罐是牛肉酱，我妈的手艺，我室友都挺喜欢的，还用的低钠盐，对身体负担不重。”周洲顿了顿，腼腆一笑，“不值什么钱，不过是我的一点心意。”
沈驰说道“太客气了，下次不用这样，太麻烦你家人了。”
周洲笑了笑，没接这句话。
孙爱华不住地往门外看，忍不住问道，“没跟着你一起过来？”
“很冒昧打搅，这次是我一个人过来的。”周洲说道，“他们今天下午是暑假前的最后一次点名。”
在看到了孙爱华失望的表情，周洲说道，“这一次过来拜访，是想替解释一下，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之前郑叔过生日的事……两位应该知道吧。”
沈驰和孙爱华两人相视一眼，没想到周洲居然主动说这个事。
“是这样的，有些事可能两位不太清楚，我特地过来解释一下。当时是正好要到了郑叔的生日，想要把我正式介绍给郑叔，还有她的爷爷、奶奶，所以兴致勃勃挑选了很久的礼物，最后选中了一块儿手表，还把选定的型号发给了郑叔，问他喜欢不喜欢。”
说到了这里，周洲补充说道，“的话，基本上都不会瞒我事情，所以我知道她兴致勃勃想要提高额度，想买手表给郑叔，结果不成，就很是失望，她难过了很多天，包括这一次在郑叔叔的生日宴上，都不是很开心。”
孙爱华忍不住说道，“那你怎么不……”
沈驰剧烈咳嗽了两声，打断了孙爱华的话，妻子有点太没有原则了，要是真给钱了，只怕女儿要生气了。
丈夫的咳嗽让孙爱华理智回笼。
是啊，就算是让外孙女失望了，但是这个钱，确实不适合拿。
“喝水。”孙爱华给丈夫倒了一杯水。
沈驰手里拿着杯子，看着周洲问道，“现在距离她爸生日都过去了几天，怎么还生气啊，暑假都不回来。”
“这就是我过来的原因了。”周洲说道，“有些不太好意思，当时郑叔叔在微信里顺口还问了我爸妈什么时候过生日，我爸妈的生日，一个在七月，一个在八月，可能打算……顺便给我爸妈挑礼物。”
周洲像是很不好意思，涨红了脸，声音都放低了，“我猜，她可能也想好了要给我爸妈买什么礼物，所以才还在生气。”
这样就说得通了，为什么当时还说要给别人买礼物，只怕不是室友，而是周洲的父母，小丫头那么喜欢周洲，因为要给郑成建买礼物，顺便就想买体面一点的礼物送给周洲父母，所以才会这样。
周洲低着头，继续说道，“实在很抱歉，其实我和说了，只要人过去就可以了，不需要这些，我家里也很简单，但是可能是已经想好了，冷不丁破坏了计划，面子上有点挂不住。”
周洲深吸一口气，“我其实很早就想过来解释，但是刚开始气性特别大，和我放狠话，我连在她面前都不敢提两位，然后她考试的时候，我基本也是专业课考试，也就是今天有空，今天她要点名，我就过来给两位解释。”
周洲带着家里人做得东西，给的理由有理有据，还表示会在暑假期间多劝一下沈锦书，估计最迟也就这个暑假气就消了。
“那就麻烦你多照顾。”孙爱华忍不住絮絮叨叨，“麻烦你了。”
“不用那么客气，其实说起来还是我不对，我当时没想到这件事，我要是早点和说不需要这些虚礼，可能也就没这件事了。”
孙爱华听到了周洲的解释，想到之前自己还误会周洲撺掇了外孙女儿，格外有些不好意思，打算留下周洲吃饭，但是周洲推辞了。
打开了门，孙爱华要送周洲离开小区，在门口，周洲见到了气场十足的宁蓁蓁。
她从一辆辉腾上下来，穿着是一身淡色连衣裙，小腿线条极其优美，踩着高跟鞋，头发高高束起，手里拿着太阳镜，在看到他的时候，挑了挑眉，带着太阳镜，撑开了伞，走了过来。
“妈。”宁蓁蓁上前招呼，她也看了一眼周洲。
夏天到了，周洲穿的是白色的短袖olo衫，下身是浅色的休闲裤，头发清爽，脸上也是如此，周洲笑起来的时候，有一种阳光大男孩的感觉。
孙爱华说道“正好，你有车，把周洲给送回去。”
宁蓁蓁在太阳镜下的眼睛弯了弯，果然是能够拿到腾达半壁江山的男人。她已经给孙爱华打过了预防针，一个人过来坐一坐，就能够改了孙爱华的看法。
周洲总觉得隔着太阳镜，后面的那双眸子把自己看得清清楚楚，心跳都有些加快，连忙说不道，“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宁蓁蓁开口说道“天气多热啊，车都是现成的。”
孙爱华补充说道，“是啊，也辛苦你今天跑一趟，要不然到时候我们去了学校，又把给惹生气了，哎，你别客气了，就坐车吧，别中暑了。”
宁蓁蓁对着司机比划了一个手势，在周洲的背上轻轻推了一把，“上车吧，天气也热，免得人受罪。”
周洲独自一个人坐在了顶配的辉腾里，豪车内饰是全实木边框设计，里面有幽幽的冷香，就像是宁蓁蓁身上的味道。
远离了宁蓁蓁，他的心跳恢复了平静，想着刚刚在小区里孙爱华说得话，想着就算是沈总不喜欢他又如何？
沈父沈母对他的印象已经是越来越好了。

第78章 不养白眼狼8
孙爱华絮絮叨叨说了周洲的来意，“周洲这次过来，是因为……”还特地给宁蓁蓁说了，周洲带过来的东西。
沈驰听着孙爱华的话，一直在看女儿的神情。
在室内，宁蓁蓁取下了宝蓝色镜片的偏光太阳镜，可以看到她浓密卷翘的长睫，眸色里流淌的是淡淡的笑意，像是看透了什么，却没有开口。
沈驰忽然开口，对着女儿说道，“你怎么看。”
宁蓁蓁侧过头看着沈驰，饱满的红唇轻启，漫不经心说道“好巧，周家父母的生日都比郑成建略晚了一点。”
孙爱华说道“生在几月份，这个又没办法决定。”
“别的不说，周洲父亲的生日，应该是在三月。”宁蓁蓁垂下眼，淡淡说道，“当时宁海物业进行集体庆生，照片现在还在官网上挂着。周洲母亲的生日是在六月。”
周洲的父亲是在宁海物业的小中层，母亲在一个小公司里做会计，至于说周洲的姐姐周琴，和大学同学一起开蛋糕店，把合伙人排挤走。一家四口，人品都不怎么样。
孙爱华的心里一凉，表情都有些慌张了起来。
至于说沈驰，他的心中一叹。想到了妻子差点许诺出去的钱财，还有周洲下午的表现可以说是无懈可击，妻子送走周洲的时候，是不是又许诺了什么……
百万不是拿不出来，如果周洲和沈锦书结婚了，给周家父母的礼重一点也没什么，但是现在还是谈恋爱阶段，这样给真的不合适，没有谈恋爱就送价值几十万的礼物。
“这些都有理由可以解释。”宁蓁蓁想了想，认真地说道，“比如家里习惯了是这个生日，当时入户口的时候错了，他们一直在这个时间庆祝生日，这些理由说出来，都行得通。”
宁蓁蓁直接把可能的借口都说出来了，等到周洲再找这个理由，就会显得格外蹩脚。
孙爱华不说话，如果只是一个人的生日错了，或者时间相差不远是农历和阳历的区别，还说得过去，现在两个人的生日都错了，而且错的离谱，她在回想周洲的面容，都觉得有些假。
沈驰轻叹了一口气，另外起了一个话题，“你说是要做全息仓，现在进度如何了？”
“芯片已经差不多了，就是神经接驳这里还有一点问题，我目前在和中科院的神经生物学研究所的院长和副院长进行对接，他们对这个课题也挺感兴趣，就是有一点，要是等国家出钱立项，恐怕要拖好几年。要是自己出钱的话，应该会快一点，中科院那边可以出人，毕竟项目成功或者不成功，在学术上都是有意义的，可以出论文。如果是自己出钱研究，这个钱不少，去银行贷款恐怕不太好贷，毕竟研究项目太过于前沿，风险评估过不了。腾达要出钱，只能够从其他项目里抽血。”
沈驰开口“我们出钱。”
孙爱华一愣，看着丈夫，“这恐怕得不少吧。”
“是。”宁蓁蓁说道，“保守估计上亿的投资。不过一旦成功，利益也是可观的。”
沈驰对着妻子说道，“房子卖了就有钱了。”看着宁蓁蓁，“房子全卖了，钱够吗？”
“应该差不多。”
孙爱华还是有些犹豫，这可不少啊，投资失败了怎么办？毕竟年龄大了，抗风险能力差了不少，有时候需要钱却没有钱，会很麻烦。
“我们住这个房子就够了，如果要是研究出来了，也是好事，中科院神经生物研究所的院长和副院长都看好，不是个差项目。就算是做不出来全息仓，没有成果，在生物领域，我们也算是做出了贡献，也是给国家的贡献。”
孙爱华点点头，“这倒也是。”
“再说了，只是把钱投入到这个项目，你姑娘的赚钱能力你不知道？要是用钱了，其他项目还在盈利，就算是有急用，这些钱还是抽的出来的。是不是？”最后的问题是对宁蓁蓁说的。
“没问题。”宁蓁蓁点点头，“但是爸妈你们确定吗？”
“我们两人的钱来的太容易。真的没了也不可惜，能做出点贡献挺好，总比……”
沈驰含糊了后面的话，他不想指名道姓，继续对孙爱华说道，“要是真的有什么想法，养大了别人的野心要好。我知道你喜欢那个孩子，就是有些钱，一旦开了口子，反而容易养大野心，真的不太合适。”
宁蓁蓁的话，到底让沈驰开始怀疑周洲的纯粹性了。
因为钱来的太容易，而且自己和丈夫的退休金也不少，现在他们还有这套自住的房子，孙爱华就被说服了。
“好。”孙爱华的性格风风火火，当即就下定了决心，“之前你也说了，不干扰两个人谈恋爱，不管怎么样，谈恋爱都应该是更纯粹一点，不能掺杂那么多东西，你爸说的对，我心软手松，说不定真的哪天撒娇，就手松了，我去拿房本，除了这一套，全卖了，我们老两口就留个百万理财就好。”
孙爱华这样一算，手里还是有百万的理财，退休金和工资加起来也不少，也不用担心两人的养老问题。
宁蓁蓁拿着房本，嘴角微微上翘，要和她斗周洲还太嫩。
在沈锦书和周洲浓情蜜意过暑假时候，宁蓁蓁卖了老两口名下的投资房产，同时开始和律师商议合同内容。
有超前的意识，宁蓁蓁很清楚全息游戏仓的意义。
不仅仅是让正常人可以享受另一个世界，同时对残障人士更是如此，可以让他们在游戏世界里获得新生。
所以合同初期保密工作就要做好，不仅商业秘密不能泄露给其他的竞业公司，还要把技术留在国内，让神经生物这一学科在实际应用上迈出一大步，世界范围内实现技术垄断。
房子一间间慢慢卖掉，手里的资金越来越多，宁蓁蓁开始飞到国外的研究所里，去买最新的实验设备，当然也不忘去a国，看望自己的孩子。
爱丽丝诺菲一直有运动的习惯，吃的是符合科学配比的营养餐，还定期运动，无论是孕妇还是孩子的状况都很好。因为怀的是双胞胎，在四个月的时候，肚子看上去像是怀胎六月。
宁蓁蓁在合同拟好的时候，搞定了需要的实验设备。也正式拉来了中科院神经生物研究所的副院长还有他手里的博士生和研究生，开始攻克神经接驳的难点。
何院长刚开始在听到了宁蓁蓁已经准备好了实验室，心中一惊，有些担心设备买的不够好。
结果在进入到了实验室，吓了一跳。
里面的设备不仅比他们研究所的还要新，而且还有一个设备，他记得年初在普林斯顿的大学试验研究所参观的时候，对方的研究所都还没有上新，只在资料宣传册里印了出来，说是采购过程中，预计九月之后置办到位。
“沈总，您是找谁替您跑得这些器材？”
宁蓁蓁微微一笑，“这都是我采购的，这些年做生意，人脉有一点，加上我要做全息仓，实验要用什么材料，我大概心里也有数。”
等到开始了具体研究，何院长以为自己是牵头人，结果宁蓁蓁是投资人，也是牵头人。
何院长知道宁蓁蓁是一个很有想法，甚至有一定科学素养的总裁，但是不知道她在神经生物学方面的造诣居然这么深，靠谱到了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比不过这位沈总。
好奇心起来了，何院长仔细查了沈总的履历。
本科是播音主持，毕业之后做得也是播音主持工作，离婚之后拿着家里卖了房子的钱，去了深市，商业上成功，现在投身于从未涉足过的游戏行业，直接就开大，要做全息仓。
“没有兴趣，读个神经生物学方面的研究生？”何院长想要把宁蓁蓁忽悠到所里。
“还是算了，做生意挺有意思的。”宁蓁蓁笑着拒绝了，她接下来的事情还挺多，就不浪费时间读研了。
何院长也不失望，毕竟商业上对方也获得了成功，这个人是个天才，什么行业都可以发光发热。
天才的话，背后支持也很重要，眼前人的背后力量就是她的父母。
在签合同之前，何院长就知道这次巨额的研究经费，是沈父沈母卖了房子，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女儿筹备出来的。那笔资金让何院长咋舌不已，实在是太有魄力了。
按部就班，国家项目应该也可以立下来，就是要等一段时间，可能分阶段才能研究到后面宁蓁蓁想要的研究，宁蓁蓁却为了节省时间，直接不要国家的补助，自己超前研究。
或许这就是她成功的缘由。
何院长看着宁蓁蓁在白板上写分子式，有一种感觉，上一次沈父沈母的出资让女儿获得了成功，这一次也会获得成功。
时间就这样慢慢悠悠到了八月底，沈锦书拿着一块儿价值4999的玻璃围巾别针送给周洲的母亲王澜。
周家人的生日都已经过了，本来想着可以拿到奢侈品才重新过生日，没想到周父的生日礼物是一个价格4800的神舟手机，还不是最新的旗舰款，而是上一代的旗舰款。
这次沈锦书送的是施德洛这个品牌，说是水晶首饰，其实都是假水晶，全部都是玻璃制作，溢价高得离谱。
不过表面上还是要装作高高兴兴，甚至还要假意埋怨一下沈锦书，人过来就可以了，不要太破费。
周家人热情，而且家庭氛围很好，让沈锦书坐在沙发上都带着甜甜的笑意。
周琴拉着沈锦书的手，让她一起做甜点，“来，我们一起做甜点。”
上次沈锦书就亲手做过一个小蛋糕，最后小心翼翼地在蛋糕面上夹了薄荷叶，用了滤镜之后，她的朋友圈里得到了很多的赞，纷纷留言表示她很厉害。
这次沈锦书很欢快地跟在周琴的身后。
周琴从不嫌沈锦书笨手笨脚，她笑眯眯地教对方怎么分开了鸡蛋清和鸡蛋黄，怎么打发鸡蛋清。
等到父母指挥周洲出去买东西了，周琴才小声说道，“我之前听说你妈妈生意做得好，能不能麻烦你一个事啊。”
“姐姐，什么事？”
“是关于妞妞蛋糕的……”
眼前的人是沈芷君的独生女，周琴在第一次见到了沈锦书的时候，就一眼断定她浑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得有几十万。
明明这么有钱，送给自家父母的礼物却不怎么拿得出手，就算是周洲给了理由，周琴心里头还是有些别扭，尤其是上次送的手机，什么嘛，居然是国产的还不是最新的旗舰手机。
周洲一直强调，好饭不怕晚，再等等，其他三个人有些坐不住了，在周琴的怂恿下，打算亲自试一试沈锦书究竟拿不拿的出来钱。
周洲说沈锦书是傻白甜，周家其他人对沈锦书接触不多，心里还有点打鼓，万一这位是装傻，甚至结婚了之后，还是把周洲当小白脸养着，资产分得清清楚楚怎么办？所以周家父母帮着把周洲打发走，让周琴和沈锦书说妞妞蛋糕的困境。
沈锦书听着周琴说妞妞蛋糕的困境，眼泪汪汪的，“好，晚点我和我妈说，她旗下本来就有餐饮业，我到时候和你说。”
“那就麻烦了。”周琴笑着说道，“其实投资不投资的，对我来说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很佩服沈总，她是一个让人敬重的企业家，能得到她的点拨也是好的。”
沈锦书离开了周家，被雨后的凉风一吹，就清醒了过来。
母亲虽然搬到了京都，但是她已经很久没有联系母亲了，比过去还不如。
她因为之前的事情怄气，不光是把母亲的微信拉黑了，还不接她的电话，外公外婆家也不回，保持一周和外婆通话的频率。
生气了三个多月，父亲的生日过去了，周家父母的生日也过去了，沈锦书的那股气就散了。
现在周家姐姐的事业上有困难，需要用到母亲，沈锦书开始烦恼怎么和母亲和好。
周洲在被支出去买东西回来的时候，才知道家里的其他三个人先斩后奏，和沈锦书暗示了妞妞蛋糕的店铺位置不好，如果有一个好的位置，加大投资，会有更好的收益。
刚开始周洲是有点生气，接着听到了父母的解释。
“沈锦书看着傻白甜，但是她妈可是个厉害的，要是像是锦书的外公外婆那样，咱们也不会这样试探，但是明显沈芷君防备着你，我们试试看，而且没成也不亏，要是能见一面沈芷君，你姐也可以帮你看看沈芷君的态度。”
周洲最终还是被说服了。
他不知道的是，周琴的想法是无论如何都要吃一口沈家的肥肉，沈芷君不给钱，她打算让沈锦书找外公外婆去要钱，那两个老人手里也攥着好多房产呢。
周洲看着沈锦书的眉头皱着，拉住了她的手，“在烦恼怎么和外公外婆和好？”
“你怎么知道？”沈锦书几乎要跳了起来。
“我知道我们小公主就是一时生气，等到这件事过去了，肯定不想让你妈还有两个老人操心。”
沈锦书感觉到了鼻尖被周洲刮了一下，“放心吧，我都帮你搞定了。”
沈锦书看着周洲，“咦？”
周洲笑着说道，“我问你，你外公外婆是不是一直很关心你。”
“对。”
“你一个暑假不回去，你外公外婆会放心？”
沈锦书还是一脸迷茫，不明白周洲话里的意思。
周洲含笑说道“在你点名的那天，我去拜访你外公外婆，送了我姐姐做得蛋糕，然后替你解释了，你就是面子挂不住，还在赌气，等到八月底之后就好了。所以你外公外婆才会放心你一个人到学校，也没过来看你，而且你外婆还特地交代我，有什么情况和她联系。所以我的小公主，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长辈们都没和你生气，我帮你打了招呼而已。”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你放心大胆地和长辈们联系，他们都很关心你。”
“你怎么这么厉害？”要是之前沈锦书知道男友背着她和外公外婆和好，肯定会生气，但是现在周洲说这件事，沈锦书觉得男友体贴到了极点。
“还不止。”周洲牵着女友的手，“当时你外婆送我离开小区，结果碰到了你妈，当时因为天气很热，你妈让司机开车送我回的学校，说是天气热，让我别中暑了。”
沈锦书听到了这里，弯着眉眼，笑得甜甜的，一点也没有刚刚的烦恼了，“周洲你怎么这么好啊。”
“你是我女友，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周洲说道，“快回宿舍吧。”
沈锦书亲了亲男友，一路小跑回到了宿舍，暑假没有课，她天天和周洲在一起，周洲都没有碰她，说是美好的第一次需要留到最后。
周洲的姐姐也是好人，蛋糕做得也好吃，沈锦书下定决心要让母亲投资周琴的妞妞蛋糕。
打开了微信，先把母亲从黑名单里放出来，看了一眼母亲的朋友圈，还是性冷淡的风格，只转发了寥寥数条业内的报告。然后戳开了外婆的名字。
以前她不喜欢看老年人发的那些朋友圈，把长辈的朋友圈都给屏蔽了，现在开始看外婆的朋友圈写的是什么。
最近外婆的朋友圈内容让她吓了一跳，从三个月前开始翻起，里面很少转发文章，朋友圈的内容生活气息十足，内容大部分是关于母亲的，也有少量关于外公的。
腾达在京都设立了副中心，女儿办公室的新装修不错，非常大气。这一幅字是女儿写的，沈老师对女儿的字体评价非常高，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还特地让女儿给家里的书房写了一幅字，请会书法的朋友们指点一二。[微笑表情]
女儿在跳广场舞，还有人问她是不是我孙女儿，想给她介绍对象，当知道女儿都有孩子而且上大学，当时表情太好笑了。[大笑表情]
女儿在超市里买菜，被人认出来了，就一本正经地告诉对方自己只是像沈芷君而已，还假装难过地反问对方，是因为自己长得太老了吗？她才三十，结果对方不停地道歉，夸她年轻漂亮。她太坏了，把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偷笑表情]
这是沈老师上课模样，女儿去京都大学参观的时候拍照的。女儿拍照有一手，据说放在京都大学的论坛上，回帖破千了，给大家欣赏一下英俊潇洒的沈老师。[害羞表情]
女儿亲手做得耳罩，上面的绣花是双面绣，绣花相当精致，感觉比我之前买的苏绣还好看。沈老师说这是女儿遗传了我的艺术细胞，现在终于基因表达出来了。
最后一条朋友圈是一张宁蓁蓁的单独照片。宁蓁蓁穿着的是白色的实验服，长发随意地扎起，她站在一个白板前，手里拿着一根金属教棍，指着上面让人眼晕的英语，侧过头看着下面的实验员，模样并不算温柔，也不是商业谈判表现的强势，而是一种博学老师的模样。
女儿给我发的一张照片，她在实验室里做研发，为祖国的神经科学贡献自己的力量。[甘拜下风手势]
里面所有的朋友圈，母亲都是第一时间点赞，还有评论，她也看到了外公的评论，有时候甚至直接在朋友圈的留言区里聊天起来。
沈锦书本来兴致勃勃的，忽然有一股难过的感觉。
他们是一家人，而自己被排在外面了。以前明明自己是外婆心中的小公主，现在外婆和母亲好得更什么似的，以前外婆都没有这样在朋友圈里秀自己。
本来想要给外婆发微信，沈锦书打算晚点再发。
属于周洲的专属提示音响起来，周洲发了一个表情包过来，这让沈锦书心里好受了很多，幸好有男友。
他们是一家人，她今后和周洲也是一家人。

第79章 不养白眼狼9
沈芷君白手起家，创业过程中很多事都是亲力亲为，可以说是多面手，什么业务都会，什么业务都精通，在腾达里也是说一不二，工作作风偏向于大包大揽，事事过问，眉毛胡子一把抓。
宁蓁蓁不一样，她更偏向于研发岗位，在管理上，更多的是选择合适的人，分散手中权利，她要做的是把握方向，最终定调。
按照y444的说法，她是人参成精，在前几个世界完成任务都挺不错，委托人很满意，所以她也有功德在身，原本天道偏爱她，她本来就福运值高，现在更高了。
这其中的表现方式就是，她有敏锐的直觉，天然对手下人有最合适的安排。
腾达的人一开始还不适应这种转变，在小半年的潜移默化下，渐渐习惯了这种改变。
一个人独断有一个人的好处，群力群策也有它的优势。
总体来说，除开腾达游戏这一块儿，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上，利润反而比和同期相比，有了一定的提高。
这不是因为后者策略更好，而是因为一开始就甩开了利润率低以及亏损的子公司。
如果还保留那些子公司，应该是利润比保持持平。
至于说腾达游戏，现在还在烧钱阶段，神经接驳项目在微调了几次方向之后，也步入到了正规，可以不用她每次做主导，研究员就可以顺着她的想法进行操作，宁蓁蓁有了更多的时间陪着两位老人。
以前的孙爱华挺喜欢发朋友圈，但是沈锦书不爱出现在老人的朋友圈里，孙爱华就只能发一些养生的小文章。
现在的宁蓁蓁高频率地和孙爱华互动，自然就成了朋友圈里的常客。
宁蓁蓁还被拉入“交响乐之歌”的群里，那是孙爱华退休前所在交响乐乐团微信群。沈锦书是没有加这些人为好友，不然会会看到，孙爱华的朋友圈里，宁蓁蓁和这群长辈们的互动频率高得惊人。
宁蓁蓁在收到了私家侦探的打听消息，知道妞妞蛋糕的老板吹嘘即将产业扩大，她就知道，周家人忍不住了。
周洲能够忍住，没有尝到一丁点甜头的周家人不代表可以忍住，周洲让他们等，他们要等多久？等待的时间越久，就越容易胡思乱想。
沈锦书就是个金娃娃，周家人看到了金娃娃对周洲情根深种，就准备他们的试探了。
宁蓁蓁在收到了侦探的消息，立即给父母两人申请了签证，买好了机票。
孙爱华在看到了宁蓁蓁手里的机票，瞠目结舌，“你才在项目上花了那么多钱，哪儿有什么必要去a国，还是头等舱，太花钱了。而且a国自由行本来就不便宜。”
“机票都买好了，我难得的孝心，一起吧。”宁蓁蓁笑着说道，“反正每年结婚纪念日你们都要纪念，不如今年多一个拖油瓶。腾达游戏烧钱，其他的项目还是有盈利的，这点钱，还是拿得出来。”
沈驰看了一眼孙爱华，女儿陪在身边，这段时间妻子很开心，而且女儿带着妻子去做医美，脸上的斑点消退了不少，就连脸上的法令纹和鱼尾纹都淡了不少。
无论是身体和精神面貌，都是最近两年最好的。
孙爱华也很满意自己的精神状态。
沈驰笑呵呵地，“怎么能说是拖油瓶？芷君的工作忙，她工作以后，我们三个人都没有一起旅游过，现在趁着身体还可以，就应该多走走，正好祖国的大好河山都看的差不多了，咱们去a国看一看。”
机票已经买好，女儿还陪着，丈夫的课业不重，可以和其他教授进行调整，孙爱华在心动的时候，又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外孙女，“锦书怎么办？大二的课程还挺重。应该早一点，暑假我们四个人一起多好啊。”
显然孙爱华还有点想带上外孙女。
“暑假的时候要带着她，估计得一路看她撅起来的小嘴了。”宁蓁蓁说道，“而且她还惦记给周洲的父母过生日，现在这个时间也挺好，我们自己去，等到回来了，说是一起吃饭聚一聚，也就和好了。”
“真不带她？”
“她的专业课成绩本来就有点危险。”宁蓁蓁说道，“要是再缺十天半个月的课，这学期要是挂科就不好了。”
“说得是。”沈驰拍板，“你就少操点心，这次芷君做安排。”
宁蓁蓁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沈驰去排课，宁蓁蓁去了一趟深市安排交接。
在沈锦书给外婆打电话，表示周六要回家的时候，听到外婆说道，“，最近两周，周末不用过来。”
“啊？你们要出去？”
孙爱华说道“你妈定了机票，周五晚上我们就坐飞机去a国，等到要回来的时候，给你发微信。”
沈锦书觉得很意外，“怎么忽然要去a国啊。”
孙爱华笑着说道，“我和你外公每年结婚纪念日都要去旅游。”
生气生了太久，沈锦书都忘了，每年九月末十月初的时候，外公外婆都会出去旅游，早年因为需要工作，都是十一国庆节出去，随着外婆的退休，两人的旅游时间就改到了九月。
想到了这里，沈锦书有些心虚，“外公外婆好好玩啊，多在朋友圈里发点照片。”
“没问题，你妈拍照技术挺好，她说了，这次拍照她负责。”
沈锦书一愣，急急说道，“我妈也去？”
“对。她现在终于肯把工作放一放了，所以我们这次三个人去，说起来，你妈工作以后，我和你外公都没有和你妈出去旅游过，这次一起去a国到处走走。”
沈锦书咬着嘴唇，“那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啊。”她有一种被撇下的恐慌感，心里像是有一个空洞。
听到了外孙女儿声音低落，孙爱华连忙哄着，“你上学忙，好好上课，估计也就两周的样子。到时候回来了，一起好好吃饭，我们去a国会给你带礼物的。”
两周吗？
那就是国庆之前可以回来，那时间还来得及。
沈锦书想到时候再和母亲说妞妞蛋糕的事，那就等从a国回来再说。
他们全部都去a国，就撇下了自己，而且之前还惹自己生气，给点补偿不过分吧，投资妞妞蛋糕也是投资不是吗？周琴做得蛋糕挺好吃的。
母亲要还是不愿意，外婆最心软，肯定外婆会答应的。
她想到了周琴说过的话，瞬间就有了主意，隔着电话和外婆撒娇，让孙爱华的脸都笑得有些僵硬。
沈驰是文学院教授，他的英语水平略差一些，孙爱华的英语水准不错，加上还有一个宁蓁蓁。
一家三口，请两个保镖保驾护航。
从繁华的n市走一遭，去n市与j国交界的尼加瓜拉瀑布欣赏美色，走在北美的几个著名国家森林公园，从自然美景到繁华的都市，孙爱华同志的朋友圈里点赞和互动都到了一个新高度。
就算是手里拿着披肩，头侧着45度角望着天空，宁蓁蓁也能够选择好角度，逗着孙女士发笑，让照片自然起来。
让专业人士做好规划安排，游玩强度也正好在老两口的接受范围以内，回到酒店的时候，也不会太累，但是躺到床上，一定会眼睛睁不开，困乏的一夜无梦，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原地满状态复活，进行新的景点游玩。
最后一站是l市，看过了星光大道，宁蓁蓁带着两人去了赛丽莫汉德的家。
年龄大了的人格外喜欢孩子，尤其是这两个孩子性格好，长得又可爱，别说孙爱华了，就连沈驰也陪着两个孩子做游戏。
离开了赛丽莫汉德家里，好友对着宁蓁蓁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宁蓁蓁在车上，对着沈父沈母说道“赛丽的两个孩子是不是很可爱？”
宁蓁蓁在看到了两人肯定点头后，说道，“早些年赛丽在菲利斯医院冻了卵，后来想要孩子就选择了精子，代孕生下的。”
孙爱华看着面前硕大的菲利斯医院的招牌，好像明白了什么，心跳都快了起来，“你想要孩子了？”
“还有两个月就要生了。”宁蓁蓁轻描淡写就给了两人一个惊雷，沈父沈母两人被炸得一时回不过神，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已经有孩子了？怎么就要生出来了？
沈父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本来说是要在京都待一周，我两天就到了a国，就是忙这个事。”车已经停下，宁蓁蓁把车门打开，弯眼笑着说道，“医院已经到了，关于孩子的全套检查资料，这里都有，不如先看看孩子吧。”
老两口我相视一眼，得了，再满腹的疑问，已经到了医院，先看看孩子的状况吧。
这资料都体贴地翻译有英文版和中文版两份，沈父沈母两人看得很仔细，从选定精子的情况开始看起，一直到移植了三个，最后成活了两个，目前是一男一女的胎儿。
宁蓁蓁在两人头脑空白震惊的时候，给两人看到了报告，尤其是看到四维彩超里，两个孩童小小的手和脚蜷缩在一起，那模样让孙爱华心都要化了。
还有一段胎心录音，孙爱华听着胎心声音，她自己都不知道，表情有多柔和。
她喜欢赛丽的两个孩子，现在资料里的孩子是自己的外孙和外孙女，怎么会不喜欢？
捐献的精子方是一位科研成就优秀的华裔，另一个是她女儿的卵子，这是生命的延续。
“这爱丽丝在哪儿？能不能见一见？”孙爱华忍不住问道。
沈驰也看向了宁蓁蓁。
宁蓁蓁解释了一下，是不能见面的，会对代孕者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孩子的状况很好。
孙爱华有些遗憾，继续带着耳机听着胎心声音，看着四维彩超的照片，知道这些材料可以带走，孙爱华就毫不犹豫地带走了这一套资料。
离开了医院，从狂喜之中回归到现实，孙爱华就想到了外孙女，孙爱华最终还是问出了那个问题，“怎么和说？”
“晚点我和她说。”宁蓁蓁温声说道。
孙爱华有些头疼，这么大的事瞒着外孙女儿，她该有多难过，“还是应该先问问。”
“生孩子这件事，是我自己的决定，如果家里穷，需要长女帮衬，那肯定是需要她的意见，现在的话，没必要。”宁蓁蓁对着孙爱华说道，“妈，另外，你为什么会觉得沈锦书会反对？因为她谈了一个男友，现在很看重钱？”
不等母亲回答，宁蓁蓁接着说道，“你想一想，如果要是她没有谈恋爱之前，你觉得她会反对有弟弟妹妹吗？她对金钱一直概念很模糊，有没有弟弟妹妹，对她没什么影响，不会让她缺吃少穿，为什么现在你潜意识觉得她会难受？因为她谈了男友，胳膊肘往外拐了，她没有金钱观念，周洲会提醒她，弟弟妹妹会争权。”
孙爱华听到了这里，心有些乱。
宁蓁蓁说道，“妈，你也别太忧心，你学我爸，你看看老神安在。”
沈驰看着女儿还对自己伸出了大拇指，哭笑不得，“你啊，事先也不说一声，我还不是被忽然冒出来的两个孩子吓到了。”
在宁蓁蓁看来，沈锦书这个大号已经被养废了，里面有多方面的原因，在科学技术成熟的条件下，重练小号，要比把大号重新养正简单很多。
“要是早说了，强烈反对，也就没有孩子了。”宁蓁蓁弯眼笑了笑，“可是孩子的事，最终决定权是在我手里，木已成舟，现在也挺不错，不是吗？你们也看到了，赛丽的两个孩子，智商很高，非常优秀。以前我错过了的成长期，也很可惜，现在有时间了，我正好弥补这个遗憾。”
听到了女儿这样说，沈驰握住了妻子的手，说道，“你别太操心了，女儿都有主意了。”现在的女儿看起来要比以前温柔，好说话，其实性格更强势了。
“事情已经成了定局，你舍得不要这两个孩子？都已经有心跳了，而且如果现在早产，在保温箱里都可以活下来了。”沈驰说道，“你往好处想想，女儿现在时间也多，这次会亲自抚养孩子，你啊，就没事带带两个龙凤胎，到时候推着小推车，到广场上，多拉风啊。”
这可是龙凤胎，一子一女组成了一个好字，孙爱华叹了一口气，也接受了这个现实。
不用去考虑沈锦书的话，其实也挺好。
大概宁蓁蓁说得太多了，让她多少对周洲这个人也有点印象不好，对于他和沈锦书结婚心里排斥，更遑论是两人生孩子了。而且总觉得锦书太娇气，自己还是个孩子，恐怕养不好另一个孩子。
从a国回来，周洲和沈锦书都在机场的贵宾厅里等着。看到了人，沈锦书热情的抬手招呼。
宁蓁蓁看着两人，接近4个月没见面，两人颜值都有一定程度的下跌，周洲还好，下降比较厉害的是沈锦书，她似乎自己没有意识到，还觉得自己是个貌美小公主，但是孙爱华的眼睛已经瞪大了。
要约会最常见的选择就是吃吃喝喝，而且一个暑假的时间，约会的时间大大增加，在外面吃饭，加上沈锦书要考虑到男友不是有钱人，饭店的档次不够高。
这种饭店重油重盐，加上舌头习惯了这种味道，也会开始渴求高糖的奶茶。
沈锦书不爱运动，加上这样的饮食习惯，所以她迅速胖了起来，因为糖化反应，肌肤有点不自然的黄，额头上还有一些闭口。
周洲的话，状态要比沈锦书好一点，毕竟女友不爱动，他要做贴心的白马王子，鞍前马后的，看上去状态还ok。
“我已经定好了餐厅，是粤式的。”沈锦书笑着说道，“在a国是不是很不习惯，正好吃点清淡小菜。”
“吃点清淡的好。”孙爱华说道。
孙爱华本来还担心有周洲在场，女儿会给周洲甩脸色，因为讨厌周洲都去a国代孕了，结果宁蓁蓁还会把觉得不错的食物转到周洲和沈锦书的面前，一丁点都看不出她的不耐烦。
吃过了饭，周洲找借口先离开了，他很清楚女友等会要和沈家人说什么，不太适合在场。
“你们都去了a国，都不带我。”沈锦书抱怨着说道。
孙爱华只能用那一套说辞，她心中很清楚，这次去a国，女儿恐怕还是想给他们看代孕的孩子状况，就算是暑假，也不会带上沈锦书。
宁蓁蓁看到沈驰捏了捏眉心，在沈锦书继续抱怨着不带她的时候开了口，“好了，，先让外公外婆休息，他们也困了。”
沈锦书跟着宁蓁蓁上了车。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在外婆面前可以自然撒娇，可以抱怨，在母亲这里，她心里发怵。
车行驶了几分钟之后，沈锦书才想起来蛋糕还在外公外婆家，毕竟是要向母亲拉投资，重要的是母亲尝一尝才好，周琴还特地进修过，这一次的味道比以前更好“坏了，蛋糕没有带回来，妈，你还没有尝过。”
“没关系。”宁蓁蓁说道，“你想吃蛋糕，等会让赵助理去德美家定，我懒得吃这些。”
“那怎么能一样，那是周洲姐姐亲手做得，是为了欢迎你们回来，废了很多心思。”
宁蓁蓁轻笑了笑，“替我说一声谢谢。另外，如果方便，你以后要和周洲过来，不用带这些东西，尤其是甜食，我不喜欢。”
沈锦书的心里更觉得别扭，抿了抿唇，“周洲还是学生，他用的是父母的钱，要是太贵的礼物，会是他的负担，所以这种家人做的礼物，更用心不是吗？而且我吃了，真的很好吃。”
“沈锦书。”宁蓁蓁在沈锦书要进一步强调蛋糕美味的时候，说道，“你们宿舍楼下的体重称是不是坏了。”
“妈，你怎么知道？”
“别吃这些蛋糕了。”宁蓁蓁双腿交叠，目光落在沈锦书的肚子上，后者忍不住吸气收了腹部。
“你起码胖了十斤以上，让我猜猜，大概是十二到十五斤吧。”红唇轻启，说出来的话要把沈锦书气得七窍生烟。
“不可能！”沈锦书想也不想地说道。
“等你称了体重就知道了。”宁蓁蓁说道，“就算是年轻人的新陈代谢高，也不是你这样吃法。你现在的样子很糟糕。”
什么妞妞蛋糕，什么投资，什么周琴，沈锦书在上了体重秤的时候，都扔到了九霄云外。
现在是刚吃完午饭，加上中午吃的好，体重上升了十六斤，如果是一大清早称体重，估计上涨十五斤。
宁蓁蓁靠在门框旁边，双手环胸，看着沈锦书祈求体重秤坏了，“妈，是不是体重秤坏了？”
“你让开。”
宁蓁蓁踩在了体重秤上，嘴角轻轻勾起来，“没有。”
沈锦书捧着胸口，简直受不了这个打击。
宁蓁蓁从体重秤上下来，打了一个哈欠，她倒时差也有些累了，示意沈锦书自便，她就回房休息。
家里的梳妆台镜子，要比学校里便携式镜子要清晰的多，沈锦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深深陷入到了绝望里。
在美女如云的电影学院，有些入学不太会打扮的妹子，渐渐漂亮时尚了起来。
她长胖了，长丑了……
最糟糕的是没人和她说这件事，她就顶着这样的驱壳，去自信满满上了课，当时还有一个教授的演技公开课，她还上台去做了示范，难怪当时下面的时候悉悉索索的。她还以为在讨论自己演技好，结果，是嘲笑她胖了丑了？
还有室友什么都不说，她出门的时候，还夸她好看，好看个鬼啊……明明丑了那么多！
沈锦书恨不得立即用吸脂仪器，把自己身体的所有脂肪都抽吸走，还有额头上，她怎么没有发现，有这么多的小丘疹，显得粉底都没有上均匀，以前皮肤是中性，现在油脂分泌旺盛了，妆容脱了一大半，鼻翼还有油光。
沈锦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简直要窒息了。
那边周琴还等着沈锦书的回复，后来忍不住了，直接给沈锦书打了一个电话。
周琴听着沈锦书抱怨了半天，沈锦书还说，再也不吃她的蛋糕了，心里有些火气。
她是做蛋糕的，结果沈锦书一口一个再也不要吃她做得蛋糕了，心里能不难受吗？
想到了投资款，压住了火气，问道，“是你妈不同意吗？那你外婆呢？你外婆不是最疼你吗？能不能帮我这个小忙，我也是没办法。”
沈锦书的回答是“呜呜呜，我还没有和我妈说，姐，我发现我长胖了好多，也变丑了。”
周琴脑子里的一根弦断了，“傻叉。”

第80章 不养白眼狼10
周琴找理由哄着沈锦书，让她以为自己再骂别人，这之后就给弟弟打了个电话，让弟弟继续哄才发现自己长胖了，变丑的沈锦书。
周洲刚开始确实没有发现女友变丑了，后来带女友回去，是姐姐提醒的，还告诉她丑点也好，没人会看上沈锦书。所以周洲就继续他的“养猪大业”，沈锦书抱怨自己胖了，丑了，周洲深情款款表示自己就喜欢这样的。
沈锦书在被周洲安抚好了之后，就表示自己要开始要替妞妞投资的事。
宁蓁蓁穿的是一件真丝睡裙，长发披散在身后。在午睡了1个小时候，宁蓁蓁做了一会儿运动，现在刚洗完澡，身上是香薰的味道，双腿交叠坐在转椅上，她的手中拿着一杯红酒，红色的酒液在细细酒杯里晃动出一圈圈涟漪，她呷了一口酒，眼睛微微眯起。
沈锦书说得口都干了，没想到母亲这幅表情，小嘴一撅，“妈，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有啊。”宁蓁蓁单手执杯，看着沈锦书一笑，“你说妞妞蛋糕好啊。”
沈锦书还等着母亲的后续，结果母亲并不说话，声音扬了起来，“这就没了？”
“恩。”
沈锦书只能主动开口讨要钱，“妈，周姐姐的手艺这么好，你就不能投资吗？只要有个好点的商铺位置，生意立即就可以起来。”
“她要是觉得有必要，自己去和银行贷款，银行会有评估。”
“就是因为没有钱，所以才想要投资。妈，你就投资呗，也花不了多少钱，就几十万，每年都有分红呢。”
“太小的蛋糕店，没兴趣。”
沈锦书有些着急，“我刚刚说了啊，那是因为现在蛋糕店的规模太小了，等到做起来了，就有规模了，而且可以打造口碑。”
“没兴趣。”宁蓁蓁说道。
沈锦书咬着嘴唇，倔强地看着宁蓁蓁，“你就不能看在我的份上投资吗？你明明知道，这是周洲姐姐的店铺，她在遇到了困难，我明明可以帮一把，但是不帮忙，周家会怎么看我？”
宁蓁蓁轻笑着，声音淡淡，但是有让人不容错认的讽刺，“你帮不了，你有什么钱？无非是让我帮。”
沈锦书被刺得脸上涨红，眼眶里都有了泪水，她双手捏成了拳头，“妈，你一定要这样说话吗？”
“周家难道没有亲戚？为什么要找自己弟弟的女友帮这个忙？”宁蓁蓁淡淡说道，“这个忙我不帮，别说是你和周洲只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就算你嫁入了周家，我都不会帮忙。”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沈锦书的身子一颤，直接说道，“钱钱钱！你有那么多钱，你自己当年为了一点钱，斤斤计较和我爸离婚，现在又要因为钱，拆散我和周洲，你就什么都不要，要和钱过一辈子是吗？我是你女儿，你也不要吗？”
生气的时候，怎么刺痛人，就怎么说，沈锦书索性说得痛快，“我爸明明那么努力退让，想要和你再婚，就是想要给我一个完整的家，但是你呢？你的眼里只有你的事业，你的工作，是的，你就是这样的人，自私鬼……”
如果要是真正的沈芷君，恐怕心要被女儿伤得千疮百孔了。
宁蓁蓁手一抬说道，“为什么当年和你爸离婚，当然是因为，你爷爷奶奶觉得我生了一个女儿，生了一个赔钱货。”
“你瞎说！爷爷奶奶很疼我！”
“那是看在钱的份上，后来我有钱了，他后悔了，找不到我这样的有钱人。”宁蓁蓁说起了当年的事，“当年和你爸结婚，因为你爸家里条件不好，你外公外婆甚至没要彩礼，觉得可以多补贴一下小家庭，而你爷爷奶奶觉得我是不要钱的倒贴货，指挥我做这做那。后来……”
这些事，沈芷君甚至没有告诉父母，现在宁蓁蓁全部告诉了沈锦书。
不过宁蓁蓁也知道，沈锦书听不进去。
这是被宠坏了的孩子，因为是怀中捧着金元宝的娃娃，前有郑成建哄她，后有周洲骗她，她的心都偏向了周洲，只认准一个事，那就是母亲看重钱。
果然，等到她说完了之后，沈锦书直接说道，“我不信，你自己钻到了钱眼里。你说这么多，我也清楚你的目的。无非就是觉得这样说我就可以理解你，我告诉你，我不会理解你，因为你在我心中就是这样的自私，从头到尾你就是这样的人。”
沈锦书说得痛快，她以为会看到母亲难过，没想到对方笑了起来，好像她在说什么无关痛痒的事。
沈锦书的心中火气越盛，她霍得一下站了起来，“我不回来了，你就后半生守着钱过吧。”
“你是要去外公外婆那里吗？”宁蓁蓁说道。
沈锦书气冲冲的，“要你管！”
沈锦书打开了门，温柔的女声在身后响起，“你外公外婆也没钱，我投资了腾达游戏，在做游戏项目，你外公外婆把房子全卖了支持我的事业，所以，你不用去找他们。哦对了，周洲是学金融的，他会看财报，明天腾达的官网会有半年财报，可以让他自己看，里面写的很清楚。”
沈锦书不可思议地回头，“你做得？”
宁蓁蓁没有回答。
沈锦书的胸膛剧烈起伏，泪珠啪嗒一下就掉落了，“你就是这样肆意糟蹋人心，我没有你这样的妈！”把房门重重关上，急匆匆地就跑了出去。
等到人离开之后，宁蓁蓁按下了停止录音的按钮。
刚刚那些话，她并不是说给沈锦书听得，而是说给沈家父母听的。
以前婚姻的事，现在表面上已经愈合了，其实脓疮一直存在，宁蓁蓁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烂肉挤出来。
只有割去了腐肉，新肉会自然而然生长出来。
听着录音，还没有听到后面，孙爱华落泪，沈驰也是低头。
“好啦。”宁蓁蓁把孙爱华一搂，“妈，你看你掉眼泪，爸都难受了。”
宁蓁蓁给孙爱华擦拭眼泪，“当年又不像是现在可以录音留证据，郑成建的父母是我长辈，这些话说出去，别人也不信。咱们往前看，主要说锦书的事。”
孙爱华是真的难受，他们等到养锦书的时候，就知道年轻时候，她与丈夫对女儿就不够关爱，结果现在听到了录音，原来当年女儿结婚过得不好，也和他们两人不要彩礼有关。
“爸。”宁蓁蓁对着沈驰说道，“你也劝劝妈，其实我觉得我还是算是幸运，如果要是当年是网络时代，郑家再会遮掩一点，恐怕会被拿捏一辈子，也不会有我现在的日子。沈锦书看不上钱，但是钱很重要，要不然周家会这样谋划？而且……她在周洲那里跌了大跟头，背后也有我们。”
沈驰深吸一口气，“好，锦书那边就这样吧，她确实被养得太天真了。”
宁蓁蓁一次又一次地暗示周洲有问题，沈驰想要公正看待周洲也很艰难，以前的那些话在心里种了一粒种子，现在听到了录音，两人竟是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以前的外孙女有些娇气，但是从来不是恶语伤人的性格，现在为了外人，就肆意践踏贬低生母。
沈驰说道“以后你亲自带孩子也好，你看人比较准。”
“爸。”宁蓁蓁看着两人丧丧的，笑得温暖，“孩子本来就没有爸爸，外公外婆的作用也很大。”
像是宁蓁蓁预料的那样，把曾经不敢碰触的伤口重新挖出来，去掉了腐肉之后，伤口快速地愈合。不用像是过去那样小心翼翼地，甚至变相把对女儿的愧疚补偿在外孙女身上，现在直接关怀在女儿身上。
宁蓁蓁去深市的时间更短了，通常是半个月去三天，更多的时间，都是攻克神经接驳的难点。
何院长看着宁蓁蓁的举措，有一种感觉，别人做研发是摸着石头过河，宁蓁蓁的话则是走在吊桥上，她很清楚什么地方应该走的小心一点，那里可能会有陷阱，什么地方应该只抓着铁链过去，常规方法行不通。
里面很多的实验想法，步骤可以说是天马行空，却恰好可以解决停滞的试验进度。
有这样的人做主导，在十一月的时候，看到了成果，实验室的研究人员都有一种不可置信的感觉。
实验室做神经接驳、宁蓁蓁负责芯片的开发、主策划则是抓游戏的制作。
实验室还好，主策划在研发过程中，一度是想要给总裁跪了。
这就是外行指导内行吗？
要做几倍的冗余代码，在他看来毫无意义。而且听听看对方说什么话，“你怎么觉得不重要，听我的，这样做是对的，听我的就对了。”
没想到网上的“明学家”，出现在了生活里，偏偏因为保密协议，对方的总裁身份，随意吐槽都不行，只能勉强按照对方的要求硬着头皮往下做。
宁蓁蓁坐在全息仓里，算是这个世界全息仓的第一个体验者，手动连接一个个按钮，眼前一亮，下意识地闭上眼，再睁开眼，就是在一个古代的简易房间里。
选择了女性角色，当她打开木门，实验室的其他人都看到了古色古香的村庄，这就是全息吗？隔着显示器，游戏里全方位的3d只能够2d的形式展现在人的面前。
有喜欢游戏的，面上露出了兴致勃勃的表情，有些跃跃欲试，应该等会有机会去试试。剩下的研究员只是高兴于神经接驳的成功，就是觉得里面的世界有些简陋，远远担不起第二世界这个称呼。
不过转念想想，只是实验室里出了成果，宁蓁蓁就可以直接和芯片连接，这样粗劣的应用，也是让人惊艳了。
宁蓁蓁对目前的进度非常满意。
踩在前人的肩膀上，第一次的完成度就不错。
这个小世界里，第一次进入游戏，为了安全起见，神经接驳的程度调低，身子感觉有些迟钝，像是置身于2倍重力的环境里。
但是无疑，视觉、触觉都是有保留的，等到调成正常的接驳程度，小世界也算是ok，让主策体验一下，再把不足的部分强化，距离正式生产也不会太久。
绕着村里走了一圈，宁蓁蓁就下线了，笑了笑，“还不错，何院长试试看。”
简单介绍了操作经验，接着就让何院长进入到了游戏世界里。
何院长本来觉得就算是解决了神经接驳的问题，距离应用应该也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要走，而且首先的应用方向是在人体外设上，例如可以用于人工骨骼机械，义眼等物。
研究所同意进入实验组，当时目的是开拓一个方向，积累经验，说不定可以发影响力因子很高的文章。
通过文章，提升研究所在生物领域世界排行位置，同时也是一个火种，让世界范围内建立不同的科研组，实现神经接驳的应用。
没想到，现在就已经可以应用在游戏上了。
进入到了游戏世界里，他很清楚自己是在游戏仓里，却可以看到蓝天白云，穿着的草鞋甚至可以可以感受到青草轻轻地划过他的皮肤。
如果感官调大，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二世界。
何院长的心跳加快，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所有人的论文都不能写了。能不能上《科学》《自然》不重要，这项技术应该上最高级别的保密，国内的科学技术展开更多的应用。
科学是无国界，但是科学家有国界。
这一次实验组已经踏出了第一步，并且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应用，其他的义眼、机械骨骼的应用可以参考这一次全息制作的经验。
产品可以卖出去，里面的具体研究原理是要保密的。
何院长的心跳太快，他在游戏里根本就没有走两步，就被踢出游戏。
这个结果他也不在意，直接让其他的研究员待在实验室里，自己脱下了实验服，“这项技术的成就，会……”
何院长本来想和宁蓁蓁说，比她想的意义还要大，但是看到了她微微勾起的嘴角，知道她明白这项意义，于是不再往下说，拍了拍她的肩膀。
何院长对着宁蓁蓁说道“先不要继续测试了，保密级别要上调。”
主策划的表情有些失望，他看到了显示屏，隐隐猜到了那些代码的作用，心中痒痒想要试试，现在只能够等了。
宁蓁蓁看到了主策划明显失望的表情，安抚说道，“没事，东西又不会跑，很快你就可以看到了。”
何院长有两个手机，一个是市面上的普通手机，另一个是三防卫星手机，直接给院长打了电话。
这一天，腾达游戏里悄然进驻了保密局，办公场所一寸寸进行保密检查，研发人员的保密合同，也都重新签订。
谁也不知道，前世是飞仕达，一个做盗版游戏机起家的小公司，被腾达收购之后，即将要出一款改变改变世界的专利，游戏行业更是天翻地覆。
保密局重新给所有人培训了保密的原则，还有强调了泄露的风险之后，主策划终于如愿以偿地试了这个游戏。
当他置身于第二世界，感受到踩着地面上的感觉，看着蓝天白云还有建筑物，最大的感觉就是后悔，别人不清楚，他很清楚因为宁蓁蓁布置的任务太重，有些小细节偷工减料了。
以前他觉得那些细节无所谓，但是知道了这款游戏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怎么会允许出现这样的bug。
因为还要继续调试神经接驳的强度，他让负责代码的工作人员都体会了一下全息游戏仓。
这一群工作人员都被震撼了，主策划正好撒撒鸡汤，催促各位职工尽快完善自己负责的代码区域。
“好好努力，这个项目做出来了，我们是要载入史册的。”主策划的脸上涨得通红，手臂一挥，“都加班加点，完善自己负责的区域。”
腾达游戏在这个冬天干劲儿十足。

第81章 不养白眼狼11
寒假结束，沈锦书直接跟着郑家过年。
沈锦书赌气地发消息表示自己不回去，还和周洲说，要好好给他们一个教训。
周洲这次也没继续帮着沈家说话，他又不是真正想要让沈家合家欢，他从头到尾，想要的就是沈家好处。
宁蓁蓁一毛不拔，还把沈父沈母的钱都拿到了手中，也让周洲觉得有些恼火，于是他一改以前的策略，不再说沈家的好话，反而是促进郑家和女友的关系。
郑家早些年在沈芷君刚和儿子离婚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做的没什么错，儿子是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是名牌大学大学生，就算是离婚了，行情还好着呢。沈芷君就是破鞋，郑成建离婚了又没有孩子，一丁点都不影响行情。
尤其是沈芷君辞职，还拿着沈家父母卖房子的钱去搞创业，让这一对老两口又是嘲笑沈芷君的异想天开，觉得她脑壳进水，又很眼红她的房产和资金，要是这钱是儿子的该有多好。
后来随着沈芷君的生意蒸蒸日上，儿子找的对象都远不如沈芷君，他们就开始退让，甚至觉得复婚也可以，毕竟几千万的资产，这些钱难道不香吗？为了钱，他们哄着沈芷君也行。
复婚失败之后，他们老是忍不住看沈芷君的公司发展的好不好，心中觉得要是发展的不好就好了，可惜让他们的期望落空，市值一年比一年好，还进入了国内的私企五百强。
郑家的日子平心而论不算差，但是要和沈芷君比，就显得远远不如。
越是比较，越容易心态失衡，又达不到沈芷君的高度，就想从沈芷君这里拿点好处，毕竟沈芷君没有再婚，只有一个女儿不是吗？
现在沈锦书居然不在沈家过年了，郑家上下拿出了十二分的精神，哄着小公主。
郑家人欢迎沈锦书的到来，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郑成建的亲生儿子，他正在青春期，家里人都讨好沈锦书，加上沈锦书的性情娇气，让他烦透了这个娇气的小公主。
但是没办法，谁让之前或多或少，拿了一点沈家的好处，他能做的事，就是紧紧关闭了房门，不听沈锦书说话。
沈锦书连个电话都没有打，她觉得这次一定会让外公外婆还有母亲低头，却不知道沈家人在a国过年。
有家人的地方哪里都是过年，更何况双胞胎一般会提前剖腹产，算算时间，春节的时候就可以迎接两个新成员的到来。
菲利斯医院很懂华国人的传统，在看了代孕人的身体状况，孩子的情况下，新的农历一年敲响钟声的时候，接生了两个孩子。
在看到了两个孩子，让孙爱华的心都要化了，哪儿还顾得先前那个放狠话，惹人伤心的白眼狼？
年龄大的人，格外喜欢鲜活年轻的生命，尤其是孩子睁开眼，让他们想到了小时候的女儿，生命的延续让他们好像也年轻了起来。
尤其是当孩子的小手攥住了她的拇指，感受到温暖的热度，孙爱华的眼泪都流了下来，“和芷君一模一样。”
沈驰也在看外孙，“是啊。”
养了的女儿，养了外孙女儿，还从来没有养过男孩子。
沈驰觉得有这样一个小生命也好，这一次又有女儿陪着，可以一起养育他们生命延续的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的名字很早就定下来了，一个叫做沈子彦，一个叫做沈锦心。
孙爱华克制地亲了亲孩子的手，那种淡淡的奶香味，让她鱼尾纹舒展开。
沈家人是在医院过得新年，却格外充实。
沈家开年有两个大事件，第一件就是把软糯糯的新成员接回到了家里，另一件事就是改变世界格局的游戏《洪荒游》过审了。
神经接驳的研发费用，之前是宁蓁蓁自掏腰包，现在国家要用这批专利，还要把以前的研发人员给挖走，继续深入做研究，考虑到宁蓁蓁在其中做得贡献，国家直接大手一挥，把早先的研发费用连本带利给了宁蓁蓁，并且还出钱帮忙研发在全息仓还有最重要的芯片，做加密处理，同时把央视一套，外人称为“标王”广告位，给了腾达游戏。
能够财大气粗拍下“标王”广告位的，绝大部分都是酒水行业，或者是为了在国外上市开拓市场的龙头企业，才会砸巨资上黄金时段的广告位，现在不说是名不见经传的腾达游戏，光是这个时间段推广游戏，就非常不可思议了。
因为研发过程涉密，央视把这件事当做政治任务来做的，他们自己也对这个所谓的全息游戏困惑不已。
当宁蓁蓁出现在广告里，做全息仓游戏的宣传，当天晚上微博就爆炸了。
腾达游戏这个新建没有多久的账号，只发了一条广告视频，文字只是简单介绍三月十八日正式发售全息游戏仓，附带游戏《洪荒游》，更多游戏将不断研发。发售日当天微博会进行直播测评，我公司一共邀请了八位神秘嘉宾，敬请收看，目前我公司已开放购买链接，购买地址xxxxxx，目前全国各省会城市均已备货，非偏远地区当日可到货，有工作人员上门安装调试，快来购买体验第二世界吧。
在看过了广告之后，立即就开始在微博上搜索腾达游戏，很快一些大v纷纷转发了这条微博。
每日游戏速报腾达集团的老总亲自代言全息游戏仓，还在央视播放，全息游戏你准备好了吗？
八卦播报报！央视的“标王”广告位进行全息游戏仓的推广，这次是来真的了，我国黑科技厉害了。
智游网腾达游戏的前身是飞仕达游戏，飞仕达一直致力于做游戏相关的外设，看来腾达游戏和飞仕达的选择一样，只是全息游戏，真的有网络小说写的那么黑科技吗？请关注智游网，发货后网站将第一时间进行直播测评！
在一开始，下面吃瓜群众议论纷纷，大部分人都觉得全息游戏是个噱头，只怕又是来骗钱的2项目
这种所谓的全息游戏仓肯定是噱头，没听说国外有这样的黑科技，r国的游戏机做得很好吧，最多停留在vr阶段。
查了一下，售价是二十万，疯了吧，买这种什么都不知道的全息仓，简直搞笑。就算是有钱人，也不入手，实不相瞒，我就是家里有矿的二代，这个沙雕游戏我不买。
我猜是2，猜猜看几个月会爆雷，现在的骗子手段越来越高端了，做广告都开始用标王了，肯定骗的人血本无归啊。
之前我也觉得央视的新闻，肯定是真的，自从知道了q市铁路骗局，让我知道这种所谓的黑科技一定要再等等，现在就一个介绍视频，放一段还说得过去的cg，就说是全息游戏，哪儿有那么简单，而且还介绍说是展现传统文化，我就总觉得是骗局。
对游戏没有期待，但是对做广告的人很感兴趣，我的天啊，通过千度网查询，这位的身份让我风中凌乱，居然是年龄四十多岁的腾达沈总，经历堪称是传奇，长得还这么好看，爱了爱了。
楼上 1，沈总是做了美容吗？求推荐美容院啊，这个年龄的状态，简直了。我本来觉得广告里的女演员看着年龄太成熟了，结果一看年龄给跪了，沈总美炸天。
负责营销的人员给宁蓁蓁打电话，问道“沈总，要不要做什么舆论引导？”
宁蓁蓁外放着手机，给软趴趴的沈锦心做排气操，旁边的孙爱华也在给沈子彦做排气操，原本两个小朋友皱着眉头，肠胃舒服了之后，咯咯笑着。
宁蓁蓁把孩子抱在怀中，“不用，信息量够了，会有聪明人发现的。”
有了官方做后盾，现在又是完成度很好的虚拟第二世界，宁蓁蓁对宣发这一块儿基本上等于象征性地做一做，有国家做背书，几大银行按照最低利率给腾达游戏贷款，拿着钱宁蓁蓁简单粗暴大量铺货，做好发售后上门安装调试工作。
现在歪楼无非是因为大家对腾达游戏还不信任，但是黑科技是真的，改变世界也是真的，而且不少地方都可以查得到官方对腾达游戏的支持，再深查就知道研究组秘密等级高，宁蓁蓁并不担心，这其中的名堂绝对会有人发现。
就像是宁蓁蓁猜测的，刚开始广告后的2小时，网友们不是猜测这是假科技，就是歪楼讨论沈总的颜值，等到晚上十点的时候，一个叫做双野的私人大v账号带上了全息游戏仓这个tag发了一条微博，在微博上实时热度不断攀升。
双野本身是沿海地区做外贸的，早些年靠外贸生意积累了一大笔财富，他不缺钱，加上人际面很广，认识国内外各个领域的高层人士，偶尔会提前发一些内幕消息，微博的粉丝破千万。
双野我本来以为是腾达游戏出钱买的广告位，感慨腾达财大气粗，结果很出乎意料，按照我在央视朋友的说法，腾达游戏是和官方合作的，标王这个价值上亿的广告位是免费送给腾达游戏的。大家看广告的都知道，目前全息游戏仓只有一款游戏，叫做《洪荒游》，这款游戏的备案号，我在官网查到了，大家可以看一下图一，里面确实分类是单独的全息游戏。还有一点想提醒大家注意，游戏仓的价格大家可以看到，一台是二十万，全国各省会都铺货了，按照备货量来算，第一批就差不多有十万台，这样来算，光是备货量就是价值两百亿（腾达集团的市值图二），腾达的产业得卖掉一大半才能够勉强供应第一批的全息游戏仓，所以肯定是贷款生产游戏仓的。那么问题来了，小伙伴们猜一下，为什么银行会给贷款百亿？这个答案我不知道，但是从逻辑上分析，腾达游戏肯定是出了黑科技，我不知道第二世界能够做到什么地步，为了国产的黑科技，我订购了三台游戏仓图三，关注我 转发这条微博，送出一台全息游戏仓。
双野本身的粉丝就很多，这种业内人士都分析出来有一定的黑科技，让吃瓜群众兴奋了。
二十万买一个完成度不知道怎么样的全息游戏仓他们不舍得，但是动动小手转发一下，说不定就可以中奖，就很值得了。
加上今晚上刚上央视的广告位，双野粉丝的人转发多了，其他人也就看到了，这条微博自然就爆炸了。
随着这条微博的爆炸，赵助理的电话不停，他应付着各路人士打来的电话，宁蓁蓁直接把自己的手机来电都转到了助理那里，助理觉得她有必要接听的，再转过来。
有些电话是想要问怎么拿的“标王”广告位，有些是想要问问怎么走通门路拿到那么多贷款的，还有些自然是想要探探口风，怎么忽然入了游戏行业，还拿到了国家的背书。
赵助理就在忙碌的接电话之中度过去，沈锦书拨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忙音，耍脾气地说道“算了，她的全息游戏仓做的怎么样，我才不在乎呢。”
现在打不通电话，周洲只能够抱着沈锦书，让她暂时不打电话。
原本周洲是尊重沈锦书的，和她始终保留最后一步的分寸，但是过年沈锦书不回家，无论是沈锦书的外公外婆还是宁蓁蓁，都没有打一个电话过来。
他的心里有些慌乱，加上周家人也彻底知道，沈锦书不是装的出来，就是真正的傻白甜，于是撺掇周洲和沈锦书生米煮成熟饭。
周洲同意了家里人的建议，在情人节的时候拿下了沈锦书，两人这之后时常腻腻歪歪在一起，周洲在看到了全息游戏仓上了热搜，就让沈锦书给宁蓁蓁打电话，可惜一直是忙音，没有打通。
沈锦书一直说是宁蓁蓁拉黑她了，气得腮帮子鼓起来，周洲说道，“估计是因为上了热搜，电话多。”
拿下了沈锦书，精心准备的套都戳了洞，周洲气定神闲，现在联系不上没关系，早晚会联系上的，沈锦书是沈家独生女，现在生意有国家背书才好，早晚都是属于他的。
“哼。她这个人就是讨厌。”沈锦书说道，“全息游戏仓，鬼知道她折腾的是什么东西，又不喜欢打游戏，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个，瞎胡闹。”
“发布会，要不要去？”周洲问道，“你妈定的礼堂规格很高啊，我记得很多一线明显的记者招待会都会定在这里。”
“才不要！！”沈锦书排斥地说道，“她厌恶我爸，我身上有爸爸一半的血液，那就是厌恶我，隔着电话还好说，我才不想被人拍到不好的照片。”
周洲本来是有些想参加，看到沈锦书这样，也就打消了念头，母女不和，会不会被外人做文章？在让沈锦书有了孩子之前，要谨慎行事。
全息游戏仓究竟是不是胡闹，很多人心中都有这个疑问。带着这样的疑问，终于到了腾达游戏的新闻发布会时间。
记者在入场的时候，也是感慨，这个地方的规格很高，是很多一线明星开发布会的地方。
智游网是一家专做游戏测评，发布游戏攻略的网站，等到进去了一看，已经有比他们还早的记者在拍摄采访了。
他本来还在感慨是哪位同行那么早就开始行动，结果被lo给镇住了，这是央视的记者。
那个盘头发，穿着西装套裙的人正是宁蓁蓁，她不知道在说什么，面上带着笑。
智游网的记者也打开了设备，询问了工作人员打算近距离拍摄全息仓，全息仓科技感感十足，因为到的早，负责采访的记者还进去体验了一番。
负责拍摄的记者看着旁边的屏幕，觉得有些好笑。
没办法，看到游戏里面和同事有九分相似的游戏小人露出呆滞的表情，他觉得实在很有趣。里面还有说话的声音，“我擦，我擦！我给跪了，这个真实度也太厉害了！”
随着同事说话，下面打出了字幕。
负责摄影的同事笑着笑着，就笑不起来了，这代表里面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看着那个小人在草地上翻滚，做出各种的动作，还一边喊着，“b哥，我可以感觉到草啊，还有地上的石子，我也可以感觉得到，我去找nc。”
小人在里面兴奋地奔跑，那个外号叫做b哥的同事一边采集素材，一边真正对这个游戏好奇了，这得是什么黑科技啊！

第82章 不养白眼狼12
最后一次调试好了衣服上别的麦克风，宁蓁蓁站在宣讲台处，开口说道，“感谢大家来参加腾达游戏全息游戏仓以及附带游戏《洪荒游》的发布会，这款游戏仓的成功首先要感谢……”
这一次是在微博还有b站都有直播。
用的是高清摄像头，没有美颜修饰，镜头下穿着西装套裙的宁蓁蓁头发也是盘起来，面上带着得体的浅笑。
她看上去不太像是腾达的总裁，更像是普通话一甲的主持人。
围观群众首先就是嗑这位沈总的颜值，讨论起她哪儿块可能动了刀子，然后就是技术党反驳并没有做手术。
虽然有些离题，但是美人效应让直播间热热闹闹，不断有人因为沈总入坑直播间。
按下了手中的蓝牙控制器，t翻页，宁蓁蓁开始给在场的人解释这一次全息游戏仓的原理。
这些说辞之前就已经通过了审核，表示是在中科院研究所的帮助下，用了神经接驳这项最新科技，神经接驳除了在全息游戏上的应用，在将来还会有义眼、机械骨骼上的应用。
宁蓁蓁说到了这里，弹幕的画风就变了，不再谈论起她的颜值，而是说起这些应用。
等等，神经接驳其实更合适的是做义眼，义肢那些，机械骨骼就是军事上的应用，天啊，那为什么先开发出来了游戏的利用？黑人问号脸？资本就是这么强大吗？
骗人的吧，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科技应用，会应用在游戏上，而不是更对人类更有贡献的方面。
不用在医疗器械，这太浪费了。强烈抗议，为什么先要研发游戏？
如果是真的，我要失望了，为什么游戏的应用会在医药前面？这根本就是不务正业。
有正方当然就有反方，说什么浪费，就像是小蓝丸最开始的发明是为了心脏病，意外的有了其他的作用，这样不行吗？
游戏也有意义，游戏又有价值，那些功能又不是不开发啊，别那么激动好不好，大兄弟。
别吵了，挡住我看沈总美颜盛世了，我对全息游戏仓并不感兴趣，我就是单纯嗑沈总颜值的。
别说弹幕吵得很凶，就连在场的人也有轻微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没有在医疗上有应用，就在全息游戏仓里有了突破？
唯一例外的应该是央视媒体，他们后来通过相关部门，知道神经接驳是中科院下辖的研究所研发的成果，应用在游戏仓上，是宁蓁蓁一手操办的，甚至在神经接驳的实验里，她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按照相关部门的安排，他们还进行了一些采访，等会那些采访视频就会被宁蓁蓁播放。
果然，宁蓁蓁按下了控制器，一段关于史晓东的采访视频开始播放，前面是央视记者关于史晓东的介绍。
史晓东是京都大学生命科学研究所的所长，a国普林斯顿大学生命科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当时放弃了研究员的身份，回国的优秀科学家，科研论文质量高，刊登在《科学》《自然》杂志上各有两篇一作者的文章。
史晓东面对镜头侃侃而谈，“当时腾达集团的沈总找到我，和我说过关于要做全息游戏仓的事，很可惜因为我在做关于细胞凋亡的实验，错过了这个项目，最后是中科院下辖……”说了前面没有参与实验的遗憾，详细解释最开始的实验人员是中科院的科学家，但是早期的启动资金，是沈总父母卖了房子筹备的钱。
史晓东还强调了宁蓁蓁在神经接驳应用的关键作用，因为应用在全息仓上成功，会给后面的实验一个关键的引子，帮助良多。另外，她的科学素养也很好，如果不想做总裁了，欢迎她投身于科学界。
到了这里，弹幕的风格就已经变了。
不想发家致富的主持人，不是好科学家，滑稽脸。
嗷嗷嗷，我们院长好帅，我们院长是出了名的实诚人，说话耿直，冲着他的说法，不就是二十万的游戏仓吗？我买了，我已经下订单了！还预约了安装时间。
沈总的父亲是我们学校文学院的男神，穿着很简朴，但是大家都知道，早些年阴差阳错买房子，手里有不少好地段的房子，没想到居然都支持了沈总的事业，厉害了，在世界领域都是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可以说是扔出了几个亿支持女儿。
几个亿吗？我的天啊，让人窒息。太有魄力了，要是我，可能选择吃利息一辈子！
史晓东的采访视频是最详细的，此时谈话已经进行到了史晓东说自己收到了全息游戏仓，当时体验的震撼，给记者展示了一段女儿在游戏仓里尖叫的视频，声音都带激动的哭音，爸爸，好厉害，真的是另一个世界，有蓝天白云，有小鸟，好厉害啊，这个游戏好厉害！爸爸，爸爸，等会你也试试看，好厉害啊！
女儿的脸打了马赛克，但是激动的声音破了音，史晓东听着女儿的声音，脸上笑意温柔，“我们全家都体验过这个全息仓，感谢腾达游戏的沈总，我能说这是一个非常棒的全息游戏仓，让人真正地体验到第二世界。并且我很荣幸被邀请进入腾达游戏的研发团队，后期会调试神经接驳程序应用，让身体有缺陷的人也可以体验第二世界。”
这段视频结束了之后，宁蓁蓁开始发言，“腾达游戏尊重科学，尊重科学人才，除了史晓东院长之外，腾达还赠送了九位生命科学领域的专家，一人五个全息仓名额，可以自己保留一台，其他赠送给亲朋好友，所有的采访视频会在腾达游戏的官网上放出，里面还有几位老院士和他们家人游戏的画面。”
手臂伸展，九个金色的牌子展现在屏幕上，下面是姓名和科学荣誉。
如果没有国家作为后盾，现在的推广第一步就会很难，宁蓁蓁会选择把全息游戏仓赠给流量大的网红，或者是明星，从而和他们开展合作。现在有了选择，宁蓁蓁就在这一块省钱了，这些钱用于更有意义的地方，不好吗？
把东西送给了将会参与到残疾人神经接驳项目的科学家，网友当即给震撼了。
华国一直都尊重知识分子，很多网友真心实意觉得，现在明星网红高收益，但是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们反而生活简朴，腾达游戏的全息游戏仓不请明星代言人，直接让自家老总上，还把东西给了科学家，让人身心舒畅。
好样的，里面有我家导师，他之前超级魔鬼，我说怎么最近心情超级好，还问我打游戏的一些事，原来是这样！咬牙跺脚，拼了，我也去买全息游戏仓。
我说怎么让自己老总做游戏的介绍，原来是这样。
直播我就先不看了，我的游戏仓到了，开始安装了。
宁蓁蓁还请了一批对游戏相对而言比较感兴趣的大v参加全息仓的体验。
九名大v表现的还不错，刚开始只是震撼于第二世界的真实，后面就开始像模像样的去找nc，只有一个人很特殊，那个人是抽中游戏体验仓的幸运儿，这个人年龄不大，是高三的学生，抽中之后，他父亲还陪着他过来体验游戏仓。
网友们无语地看着里面的人物根本不走，而是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我要出来，我要出来。”
这样浪费时间吗？
有点夸张了吧。
虽然看着建模是不错，还挺用心，和真人都长得一样，但是也没有必要夸张成这样。
出了这样的意外，宁蓁蓁挥挥手，没让工程师出手，而是自己上前安抚了那个高三的学生，温声细语让他别着急，教他退出游戏。
气压杆放开，舱门缓缓上升，宁蓁蓁替那个孩子解开了安全带，让他拉着自己的手站了起来。
那个叫做楚瑜的高中生和宁蓁蓁说了什么，她直接取下了别在衣服上的话筒递给孩子。
在楚瑜出了全息仓的时候，就有一个中年男人匆匆离开了座位在台边等着，听到了儿子在话筒里喊他上来，他上了台。
在场的人发出了明显的骚动，只有宁蓁蓁并不意外，喊着“楚总。”
因为楚瑜和她说的话很简单，他想要把这个体验机会让给他不玩游戏的爸爸，他爸爸是楚林，他爸要是体验了，不光是可以在家里买游戏仓，还会给公司布货。
楚林这个名字可以说是赫赫有名，他被人亲切地称为楚林爸爸，从线上电子商务为主，从线上到线下，生意做得很大，资产上了福布斯排行榜。因为他进门的时候带着蓝色医用口罩，没被来访的记者认出来，现在上了台，让在场响起了此起彼伏按快门的声音。
哇，居然是楚爸爸，没想到腾达可以邀请到楚爸爸，爱了爱了。
火速关注官网抽出来的锦鲤小王子，我单方面宣布，楚爸爸以后就是我公公了。
呸，楚瑜小弟弟哭起来也好可爱，我宣布我和他是亲兄弟了！
下面的人匆匆送上来话筒，宁蓁蓁把两个话筒给了楚家父子，又把自己的话筒别在衣服上。
楚林本身是个很幽默风趣的人，他表示自己是因为儿子抽中了游戏仓，并没有和腾达方面联系，他因为要过来京都开会，顺便抽出时间陪儿子过来体验全息游戏仓，重点还是放在腾达游戏的发布会上。
“那就麻烦沈总替我调试游戏仓。”
楚林进入了游戏仓，听着宁蓁蓁指导他操作。
楚林等到进入到了游戏仓之后，其他人几个大v的直播间热度就下降了不少，大家都来官方看楚林的操作。
楚林进入到了游戏里之后，知道了为什么儿子拼命地让他现在就体验，广告里说的第二世界不是夸张，而是事实。
楚林在游戏里走，一边分神和宁蓁蓁聊天，“你这个游戏做的很好，像是我这种不爱打游戏的，也准备买一台体验一下，除了《洪荒游》，还有没有其他的游戏？”
233333333，楚爸爸就是楚爸爸，这个问法太像是甲方了，在给乙方提需求。
我也很好奇研发方向。坐等沈总的回答。
宁蓁蓁说道，“研究方向暂定偏向于三个方面，一个方向是让人纯粹享受游戏的快乐，这方面的游戏主打是《洪荒游》，目前在做几个小游戏，等到第一批的游戏仓卖的差不多了，资金回笼之后，再研发大制作；第二个方向是史晓东院长提到的，让残障人士能够在第二世界里体会到肢体健全时候的感觉，例如让色弱的人看清楚五彩世界，这方便不再赘述等等；第三个方向则是教育向的，会修筑虚拟图书馆，有一些很爱读书的老人，例如我的父亲和母亲，他们年龄大了，睫状肌的功能下降，在游戏里会恢复视力，当然近视眼也可以不用带眼镜了，人人视力都是巅峰。”
说到了这里，宁蓁蓁笑了笑，弯起了眉眼，“事实上，这一部分的功能已经研发的差不多了，我爸正在试用这个小程序，他觉得扔了几亿在这个项目里太值了，他是汉语言博士学历，现在在大学里任教，遗憾自己眼睛老花，很多书没办法再看，在游戏里，又可以长时间看书了。这让我妈都在抱怨说我爸陪着她的时间短了。”
最后宁蓁蓁补充说道，“另外，还会有一个游戏学校，腾达游戏拟定与教育部合作，把游戏和学习结合起来。”
原本一直在游戏里走路的小人停了下来，看到了有一颗大树，代表楚林的那个游戏小人同手同脚地爬了上去。
不过网友们没有发笑，热烈地讨论起来刚刚宁蓁蓁说得话。
学习和游戏结合起来，沈总是魔鬼吗？还能不能开心打游戏？
啊，二十万还是挺贵的，如果要是有了这个功能，忽然觉得我爸妈会给我买游戏仓。
我好怕自己沉迷于学习无法自拔，忽然想问，有没有防游戏沉迷系统，开一个脑洞，会不会我学到一半，系统觉得我太沉迷了，把我踢出去。
之前是谁说神经接驳用在游戏里太浪费的？出来挨打！三个方向，有两个方向都是特别棒的，就算是有义眼，有机械骨骼，能让我看到五彩世界？而且可以让喜欢读书的老年人，直接在游戏里看书，这个功能太棒了，我爸一辈子教书育人，现在眼睛不行了，只能用听书功能，但是他非常不喜欢听书功能，我已经下单了游戏仓。
“这些功能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宁蓁蓁说道，“最难的部分已经完成，剩下的会进展很快，主要是第二部分因为分类太大，需要调试的比较多，可能进度稍慢，争取一个月攻克掉一个方向，其他部分，图书馆的功能在本月月底就会正式上线，只是书目前还不多，后期会不断增多，本月月底还会上线二十个小游戏，类似俄罗斯方块、三消类游戏。至于说学习与游戏结合，其实已经有简单版本的，只是目前还比较枯燥，想要改得更有趣一点，今年年底预计可以全面上线。这个学习游戏不光是面对未成年人，成年人想要自学日语、法语、国内的方言，甚至是拉丁语，都会有相应的脚程，除了语言类，开放大学的课程也可以选择。”
楚林一愣，“沈总真是效率，这工作量很大啊。”
宁蓁蓁大方说道“得感谢国家的政策扶持。”
她对着台下鞠躬，说道，“真的非常感谢，里面的图书版权目前国家有的版权全部会对腾达游戏免费开放，包括所有的教材，所有的教材解析，还有大学开放课的版权，全部都免费资料给腾达，还有专门的科研人员辅助程序开发。剩下的版权，国家会统一帮腾达洽谈，世界范围内版权分散，可以说脏活累活都是国家做的，腾达甚至只用出谈好的版权费。”
国家背书实锤。
沈总有点厉害，这还真是大项目，我有点期待，如果是国家出面，版权是不是可以一网打尽，期待，这样的话，很多市面上没有的实体书，在游戏仓里都可以找到咯，这样来看，这根本就不是游戏仓，而是全球虚拟图书馆，我的天啊，而且只有国内有，我要努力赚钱，攒到二十万买游戏仓！
在游戏仓里学习高数？我……心里发虚，如果学不好，会不会被nc打死。
楚林基本没有做任务，剩下的时间直接和宁蓁蓁交谈，最后定了下来，“如果购买一千台游戏仓，有没有优惠？”
“有。”宁蓁蓁笑着说道，“九折。”
楚林没有讨价还价，笑着说道，“那我稍后就定一千台，另外，我要预约三台，直接送到私人地址。”
楚林没有继续游戏，选择了下线，还和宁蓁蓁交换了私人通讯录，才带着儿子离开了发布会的会场。
楚林在的时候，直播间的热度一点点攀登，热度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等到楚林离开了之后，热度一点点降低，与之对应的是官网上全息仓的存货一点点减少。
周洲看着官网上的十万台全息仓告罄，眼睛格外明亮，舔了舔干涸的嘴角，给女友沈锦书打了电话。
只可惜沈锦书的电话占线。
周洲很快就意识到，这是因为腾达游戏的全息游戏仓热度攀升，因为宁蓁蓁正在台上做主持，其他人各显神通，有人就找到了沈锦书那里。
如同周洲猜测的那样，沈锦书这段时间人员好了起来。
沈锦书一开始还倔强嘴硬，不愿意去找宁蓁蓁，等到郑成建与继母的孩子，也就是沈锦书的继弟也在沈锦书面前放低了姿态，就让沈锦书愿意去要全息仓了。
这位继弟很少求人，低着头，“我们班上很多同学都买了腾达游戏的全息仓，说是真正可以体验到第二世界，我爸不太好开口，但是家里钱没那么多，而且现在腾达游戏的产能跟不上，没有库存了，姐……能不能……”
他说话支支吾吾，又吞吞吐吐，和生父有些相似的白皙面颊涨红了。
这一声姐姐让沈锦书异常满足，她的眼睛弯了起来，笑容满面，干脆地说道，“好，我晚点回家一趟，弄台机器送给你。”

第83章 不养白眼狼13
沈锦书到了外公外婆家，在门外就听到了笑声，她站在门口，清楚地看到原本外婆是笑着的，发现敲门的是她，忽然表情局促了起来，“锦书，你来了。”
“外婆。”
房间里弥散着一种淡淡的奶香味道，今天的太阳很好，窗帘拉开，窗户也半开，带着暖意的微风在屋里流淌，那股淡淡的奶香味充盈其中，让午后都温情了起来。
客厅的电视没有打开，母亲居然也在，而且是坐在白色的羊毛地毯里。
沈锦书不由得看向了母亲，不像是电视里她一副精英干练的打扮，此时打扮很是休闲。
长发编成发辫垂在胸口，上身穿着的是宽松樱花色麻花样式的海马毛衣，下身是休闲裤，双腿盘起，手里拿着一个拨浪鼓，她从自己身上瞥了一眼，然后手中的拨浪鼓转动，面前的摇篮里的孩子，发出了咯咯的笑声。
孩子笑了之后，宁蓁蓁也笑了下来，在孩子的伸手的时候，捏了捏孩子的小手。
那一眼漫不经心，像是自己是什么无足轻重的存在，眼前最重要的只有孩子。让沈锦书的心被针刺了一下。
“外婆。”沈锦书放下了带过来的礼物，故作轻松地问，“这是谁家孩子啊，我妈怎么忽然母爱大发。”
孙爱华的目光从简陋的蛋糕盒子滑过，心中无声地叹了一口气，轻声开口说道“这是你弟弟和妹妹。”
“怎么可能？我妈都这么老了！”沈锦书说完之后就自知失语，语无伦次地说道，“我妈什么时候生的？”她开始拼命地回忆，自己没回家的时间好像不足十个月，难道是离开的时候就大了肚子。
“停止你的想象。”宁蓁蓁说道，“不是我生的。”
沈锦书松了一口气，眉头又皱了起来，有些不情愿地说道，“收养的吗？”
现在收养两个孩子干什么，沈锦书首先想到的就是母亲的家产，她明明是独生子女的轻松模式，忽然就成了hard模式，就算是母亲想把钱给她，两个养子会不会点击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不是。”孙爱华快刀斩乱麻，说道，“你妈之前冻过卵，在a国找代孕生下的，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是大年初一的生日，现在两个月大。”
犹如晴天霹雳一样，沈锦书手脚冰凉，声音都破了音，猛地看着宁蓁蓁，“怎么可以这样？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不是你女儿？这么大的事，都不和我说。”
“张莹、宋玉。”宁蓁蓁高声喊人，两个育儿嫂本来就在虚掩的儿童房里待着，听到了动静把孩子带回到了房间里。
宁蓁蓁从地上站起来，笑盈盈地把孙爱华搂着带入到儿童房里，“妈，我来说，你陪着大宝二宝。”
关上了房门，宁蓁蓁很清楚儿童房是重做了装修，隔音效果好得出奇。
沈锦书的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眼眶发红看着宁蓁蓁，因为母亲的气场太强大，她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抵在了门把上。
“告诉你干什么？”宁蓁蓁双手环胸，眼里没有笑意，“来，告诉我，春节你去了哪儿？有没有回来？有孩子这件事，本来就没有瞒着，孩子是在大年初一生下的，我们都在a国过得年，如果你在家，会带着你一起去，如果你打个电话，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瞒着你？你想多了。”
“不是的。”沈锦书的眼泪往下落，“你根本就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我一直都是独生子女，忽然多了弟弟妹妹，为什么不问我？”
“是啊，为什么不问你呢？你要是不愿意怎么办？”宁蓁蓁的声音忽然柔软下来。
沈锦书咬着下嘴唇，她当然是不愿意的，“你都这么大了，忽然有了孩子，这个年龄，我都可以当他们妈了。”
宁蓁蓁笑了起来，“你看，我没猜错。”宁蓁蓁歪了歪头，配合她垂在胸前的发辫，让人瞬间觉得有些稚幼天真，只是话里的内容十分刻薄，哪里痛就往哪里戳，“宝贝儿，老实说你同不同意，我才不在乎，我为什么要在意白眼狼的话。”
宁蓁蓁不等着沈锦书回答，直接按下手机的扬声器，里面清楚的是沈锦书喷洒毒液的恶毒语言。
沈锦书的脸色可以说是惨白，如果地上有缝，恐怕都要缩到缝里，她听着当时气头上的话，又有一种委屈的感觉在心中发酵，泪水汹涌，说话都有些含糊，如果宁蓁蓁不仔细去听，都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有你这样做妈的吗？那些气话，你就这样录音，还反过来问我！那都是气话，能当真吗？”
“也没人这样做女儿。”宁蓁蓁伸手抬起了沈锦书的下巴，手指拂过她的面颊，让沈锦书的身子一缩，她甚至想要夺门而出，宁蓁蓁的另一只手压在门上，让沈锦书无法打开门。
修长手指弹飞沾在指腹上的眼泪，宁蓁蓁看着沈锦书跪坐在了地上。
宁蓁蓁知道对方不想听，但是她才不在乎沈锦书的感受，“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为什么和你爸离婚，你看看，你是我从我肚子里掉下来的一块儿肉，你爸就只了精子，再然后，你爸爸从来不负责养你，不出抚养费，我沈家出钱出力，反过来你说了什么话？说你是白眼狼，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你心中有但凡一点对母亲的敬重，都不会说出这些话。沈锦书，你觉得我过分，你想过没有，你凭什么说那些话？言语是有力量的，你愤怒到极点，就可以说那些话？”
沈锦书不想去听，但是宁蓁蓁的话却又清晰地钻入她的脑子里。
宁蓁蓁把手机的声音关掉，居高临下看着烂泥一样的沈锦书，说道“你有什么依仗和我说这种话？仗着你是我的独生女？那我告诉你，自从你为了那个什么周洲顶撞我，我就准备了后路。想要和周洲在一起，可以，一分钱都不要拿。”
双手环胸，声音甚至带了点微扬的笑意，“你看，现在你有弟弟和妹妹了，别想着家里的钱会给你，告诉你，你和周洲在一起，你偏向郑家，说不给你就不给你。”
宁蓁蓁最后说道“你已经满了十八岁，接下来你的信用卡会停卡，每个月交学费的银行卡，我会一个月打五百的生活费，衣服化妆品早些时候准备的不少，你爱怎么样怎么样。”
沈锦书开始不由自主地发抖起来，在知道了有弟弟妹妹的时候，心中就觉得自己被抛弃，现在更是嗫嚅着说道，“你不要我了？你不要我了……”
宁蓁蓁看着沈锦书要昏过去，抓住了她的手腕要扶住她，结果一愣，这是……
是代表有孕的滑脉。
宁蓁蓁再仔细给沈锦书诊脉，月份尚小。其他方面倒是没什么问题，宁蓁蓁直接把人给拦腰抱在了沙发上，拿出了沈锦书的电话，找到了周洲的电话。
“，怎么样？是不是沈阿姨并不生气？”周洲在接通了电话，就迫不及待地说道。
宁蓁蓁听到了周洲的话，笑着说道，“你说的没错，沈阿姨没生气。”
“阿姨……”周洲被吓了一跳，连忙看着自己的手机，来电显示是女友的号码没错。
“来锦书外公外婆家里吧，她怀孕了。”宁蓁蓁挂断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周洲刚开始一愣，接着就是狂喜，沈锦书真的怀孕了。
周洲担心自己上门去沈家，会被打断腿，直接给家里打了电话。
自从知道了沈锦书的身份，周家就开始关注起来腾达集团的动态，这段时间腾达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他们可都看到了，腾达集团的股票都是一路长虹，按照专家的意思，光是靠着腾达游戏，一年的时间恐怕腾达就会成为国内民营企业的no1，而且听周洲的说法，因为有国外常驻在国内的u主买了全息游戏仓，国外的民众强烈要求腾达游戏开放海外购，或者授权国外的游戏厂商进行全息仓的售卖，可惜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被拒绝了。
这样的公司，可以说是炙手可热，周家人可以说都盼望着沈锦书怀孕，现在这一天终于到了，什么事都比不上这件事重要。
周父立即说道，“你等着，我们一起过去，你妈去买菜了，等会你姐姐的店也会关上。”
在周家人到来之前，沈锦书已经知道自己怀孕了，是赵助理去买了验孕棒，她按照说明书操作，看到了清晰的两道杠。
孙爱华看着外孙女苍白的脸，只能够叹气。
沈驰也从学校赶回到了家中，他看着验孕棒上的两道杠眉头死死搅成一团。
刚刚宁蓁蓁的话和气势太吓人，让沈锦书有些害怕，现在外婆温暖而又干燥的手握住了她的手，又让她从惶惶之中安定了下来。
红彤彤的兔子眼看着外婆，外婆的眼睛温暖如旧，不像是母亲那样，于是小声说道“外婆，我想和你单独说说话。”
孙爱华不自觉看向了宁蓁蓁，而后者点点头。
沈锦书忍不住收紧了手，几乎抓疼了孙爱华。
等到孙爱华和沈锦书去了书房，沈驰说道“大宝二宝的事和锦书说了？”
宁蓁蓁点头，“说清楚了。”
沈驰问道“锦书的孩子，你是怎么想的。”
宁蓁蓁的嘴角翘了翘，“爸，我是觉得这孩子不应该要，也不适合要，但是她听不进去。”
宁蓁蓁猜测，沈锦书肯定害怕和沈家彻底割裂，她能做的事，就是求疼她的外婆帮帮她，救救她。
就如同宁蓁蓁预料的那样，沈锦书甚至给外婆跪下了，表示她真的喜欢周洲，不想家里这个样子，她愿意接受弟弟和妹妹，也让家里给周洲一个机会。
房门的铃声响了，宁蓁蓁开了门，见到了周家人，就让周家人坐下，自己去敲了书房的门。
“外婆，你帮我。”沈锦书抓住最后的时间。
面对疼爱了十几年的外孙女儿，孙爱华还能够怎么办？只能够慌乱地点头。
只是沈锦书打错了主意，宁蓁蓁在书房打开的时候，手指在孙爱华的后颈一捏，她就软绵绵地倒下。
宁蓁蓁在沈锦书震惊的目光里扶住了孙爱华，“去吧，周家人来了。”
沈锦书咽了咽口水，不住地看着孙爱华，“可是外婆……”
宁蓁蓁说道“刚刚给赵助理打了电话，他去把郑成建带过来了，当然还有医生，你外公陪着你外婆不会有什么事，你是和我和郑成建的女儿，你有了身孕，自然也是郑成建的事。”
没有外公外婆在场，沈锦书也恨不得晕倒过去，宁蓁蓁不给沈锦书这个机会，在知道了沈锦书怀孕之后，顺手就给她推拿了一番，沈锦书这会儿想晕过去也难。
把人搀扶到了二楼房间里，让沈父陪着沈母，当然也不担心他们两人错过这件大事，宁蓁蓁顺手把电脑打开，里面有客厅的监控视频。
沈驰深深叹了一口气，等到宁蓁蓁走了之后，整个人像是苍老了许多岁。
是他和妻子宠坏了沈锦书，在看到了周洲父母的第一眼，沈驰意识到了，这家人眼里是有压抑不住的雀跃，而且周洲的姐姐最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几乎把贪欲写在了脸上。
沈锦书怀孕的事，和他们周家分不开，是他和妻子宠坏了沈锦书，招惹了豺狼。
宁蓁蓁让佣人给上了茶水，请周家人坐在沙发上，周洲拉着沈锦书，和她坐在一起，低声说道，“你别担心，我爸妈过来了，有了意外不怕的，我娶你。”
没有外公外婆在场，沈锦书怯生生地看了一眼宁蓁蓁，“我怕……”
“别怕。”周洲小声说道，“我会负责。”
沈锦书抓住了周洲的手，想到自己被逼迫到门框处，像是烂泥一样的情形。
周洲的姐姐开口说道“沈总真的好年轻，当时一进门的时候，我都没有认出来，还以为是锦书的姐姐呢，保养得真好。”
“先喝水。”宁蓁蓁比划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说道，“不急着开始，等会锦书的爸爸也会过来。”
周家人相视一眼，有点意外，不过很快想到了周洲走通了郑成建路线，安静地喝水，打量着这个房子。
宁蓁蓁没住自己的别墅，反而是搬过来和父母一起住，把隔壁的房子也买下，一起做了改造，本来就是宽敞的复式，现在更是居住面积翻番，而且往奢华的方向打造。
周洲家没想到其貌不扬的职工楼，居然有这样的装潢，都被镇住了，所以才会让沈驰看到了他们眼中的贪欲。

第84章 不养白眼狼14
郑成建翻出了自己的西装，甚至还用了一点古龙须水，一路赶到沈家。
全息仓的发布会看过很多次了，知道前妻还是年轻又漂亮，在看到了宁蓁蓁的一瞬间，还是震惊于老天爷对她的偏爱。比视频里的更年轻更好看，甚至要比沈锦书还要颜值高一些。
年轻漂亮又有钱，郑成建心思骚动起来，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带着得体的笑容，压低了声线，自以为潇洒地说道，“好久不见。芷君你又漂亮了。”
宁蓁蓁觉得有些好笑地说道“还是这么油腻。”
郑成建当场就有点绷不住了，宁蓁蓁让开了身子，似笑非笑地说道“少套近乎，是为了你的宝贝女儿的事，进来吧。”
郑成建本来有点生气，在看到了满满当当的周家人，还有周洲旁边的沈锦书，就决定不和宁蓁蓁计较。
肯定是因为沈锦书的事气到爆炸才会这样。
郑成建还是很清楚周洲的计划，毕竟这之前，周洲许诺了半个腾达给他，他也变相默许了这件事。
想到了这里，僵住的笑容再次扬了起来。
郑成建坐在了沙发上，对着惶恐的沈锦书，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宁蓁蓁坐在单独的沙发位置上，开口对着郑成建说道，“行了，看看这样子，似乎你还对沈锦书的事很满意，还没毕业，大了肚子，你很高兴做外公？”
周父不卑不亢地说道“亲家母，事情已经发生了，小年轻情难自已，这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您说话能不能稍微平和一点。我能理解您的生气，但是您也是一个很成功的企业家，我们周家也是讲理的人家，不如坐下来平和解决。”
周母连忙说道，“是是，我老公说话有点直，亲家母，我能理解您，您生气是对的，就是别太生气了，周洲的责任，我们周洲肯定是要负责的，您看怎么办仪式，是现在，还是之后，都可以，咱们坐在一起，商议一个章程。”
周洲面对宁蓁蓁是心里最发憱的，但是现在到了他开口的时候，站起来对着宁蓁蓁还有郑成建鞠了一躬，“都是我的错，不要怪锦书，我会负责的。”
沈锦书听着周家人的维护，就想到了母亲之前说话的绝情，眼泪汪汪抓着周洲的手。
表情各异，宁蓁蓁想着还真是一出好戏，段数确实比当年的郑家要高，看向了郑成建，“你觉得呢？”
郑成建一愣，以前的沈芷君可是有点强势啊，他看了一眼周家人，斟酌着说道“我也见过周洲这个孩子，两人感情好，发生了这样的意外……两人肯定也是不想的，周家既然有心，不如先把仪式给办了？至于说锦书，可以先休学一年。”
“行啊，我不反对。”宁蓁蓁说道。
周玲的眼里闪过一丝得色，她就知道是这样，沈锦书都已经有了周洲的孩子，就算是沈总再成功又如何，还不是得让步。
她仿佛看到了自己保养的年轻又漂亮，出入各种名流场所，与一位钻石王老五看对了眼，嫁入豪门。
周玲拿起了杯子，喝着水，无名指微微翘起，她不太像是喝茶，而是举着起泡香槟酒，看着觥筹交错的舞会场景。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宁蓁蓁看着来电号码，直接接起了电话。
“好的，找到了是吗？你把东西用单独的塑封袋装好带回来，尾款等会结算。”
宁蓁蓁呢说了几句，挂断了电话，对着年轻的情侣说道“你们用的什么保护措施，避孕套吗？”
沈锦书涨红了脸，“妈……”
“说话。”宁蓁蓁说道。
“是。”周洲被吓了一个激灵，意识到自己已经给了答案，含糊地说道，“就是这个也是有几率的，不是100。”
“我觉得是100。”宁蓁蓁笑了笑，她往背后的沙发一靠，“我本来就觉得这个怀孕有点蹊跷，怎么我前脚拒绝了投资妞妞，后脚某人就死都不肯回沈家，然后就有了孩子……”说到了这里，顿了顿，继续说道，“我想，在场的除了沈锦书，大家也都很关注我的生意。”
宁蓁蓁弯眼一笑，忽然一扫之前的严肃，有些活泼了起来，只是说得话，让周洲打了一个寒噤，“我这个人头脑不错，眼光不错，运气也有一点，所以我手里有点钱。我这个人行动力也很强，当我有了怀疑，我就会去证明我的猜测，在有钱的情况下，我请了一个私家侦探去翻垃圾桶，猜猜看，翻到了什么？”
沈锦书还是一脸迷茫，周洲的背上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周玲从酒会的盛况里走了出来，杯中香槟再次成了茶水。
宁蓁蓁看着沈锦书，“沈锦书，我就说了周洲不是什么好人，你看果然证明我是对的。刚刚私家侦探给我打了电话，说的是套上有针眼，你为什么怀孕，因为有人想要生米煮成熟饭。”
一个惊雷在沈锦书的耳畔炸开，她惶惶不安地看着周洲，她二十岁的生日还没到，又是大二阶段，再恋爱脑也没想过这个时候怀孕。
周洲握住了沈锦书的手，露出了窘迫神色，低声说道，“我是在小店买的，可能是买的时候就有问题，我也没什么经验。”他的背后都已经汗湿了。
周玲连忙说道“锦书，周洲是什么性格的人，你还不知道吗？而且周洲和你约会的次数多，有时候还要挑合适的约会场合，哎呀，真是的，没钱和我说啊，这种东西怎么能图便宜。”
沈锦书本来目光失去了焦距，现在慢慢找到了主心骨。
可能是因为家里困难？所以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
沈锦书也很清楚自己娇气，周洲家的条件没有她那么好，他又负担起来了约会的绝大部分开销，所以周洲手里没什么钱也正常。
看到了沈锦书的神情松动，周母打了儿子一下，“你看看你，就算是男女朋友，也不能越界，还去小店买，真是丢人丢到了亲家母这里。”
周母对着沈锦书说道“这件事最对不住的就是锦书了，别怕，这事不管是什么原因，咱们周洲都负责到底。”
“回去好好教训你！”周父佯怒说道。
郑成建却没有周家人这么乐观。
当年的氛围根本就不支持离婚，沈芷君却敢离婚，没有人会主动抛弃金饭碗，沈芷君却敢卖房子去创业，现在没有人做全息，她能够让国外都眼馋这项技术，腾达有了国家在后面背书……
郑成建站了起来，揉了揉眉心，叹了一口气说道，“这样吧，事情发生的太多太快，我觉得大家都冷静一下，毕竟出发点都是好的，都是为了两个孩子考虑。不如今天先这样，下次我们再坐在一起慢慢谈两个孩子的事。”
周洲想着也是，可以迅速地处理剩下的东西，再哄着沈锦书对他情根深种。
就连沈锦书也这样想的，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她急切地想要冷静一下自己，而且外婆不在场，她很害怕。
“就这样吧，不急的。”沈锦书急急忙忙说道，“外婆也身体不太舒服，我……”
宁蓁蓁笑了笑，“没必要，我很冷静，也没有赌气，有些话今天我就打算说清楚。”
沈锦书的身子一震，用祈求的目光看着宁蓁蓁，“妈……”
宁蓁蓁对沈锦书的目光不为所动，开口说道，“给你一个选择，打掉孩子，和周洲分手，你还是沈家大小姐，当然你也知道，你不再是唯一的大小姐。”
是啊……
她怎么都不再是独生女，母亲背着她去a国代孕。
她的眼里聚集了泪水，啪嗒一下，泪水往下落。
郑成建的眼皮子一跳，目光从宁蓁蓁的小腹扫过去，没有隆起。
周洲握住了沈锦书的手，心中紧张，他生怕沈锦书真的要分手，还打掉孩子，“锦书，孩子是无辜的，已经有了，生下好不好，那是我们爱的结晶，最关键的是，打掉孩子对你的身体伤害太大了。”
周家全家人刚刚都替自己说话，爸爸也支持自己……
沈锦书深吸一口气，“妈，你一定要这样逼我吗？给我一点时间都不可以吗？我知道我错了，我惹您生气，但是孩子是无辜的，而且周洲……”说到了男友，沈锦书红了眼圈，“我还是坚持一直以来的观点，周洲对我好。”
周洲连忙补充说道“锦书，我会对你一辈子好的。”
郑成建开口说道“芷君，你也冷静一下，打孩子是很伤身的，你得为了这一时赌气没必要。而且，不管怎么样，锦书都是你的女儿，是你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现在锦书又是特殊情况，你有时候也别这么强硬，伤了孩子的心。”
沈锦书的心中悲凉，母亲就是这样强硬地伤害自己，非要逼着自己打掉孩子。
话到了这个份上，周家人也打算下次再谈，起码等三个月以后，沈锦书不好打掉孩子了再说。
周父站了起来，“沈总，我敬重您，但是或许今天真的不合适谈这些，我们下次再约时间。”
“是啊是啊。”周母说道，“亲家母，周洲真的是好孩子，您要是生气，随便您打他，骂他，这件事他本来就做得不对。就是赌气归赌气，别拿孩子的事……”
周玲也拿起了包。
看着所有人都要离开，宁蓁蓁开口说道“刚刚你们来之前，我告诉了锦书一个消息，我前段时间在a国代孕成功，沈锦书并不是我唯一的独生子女。”
一行人都已经站起来，甚至门已经打开了，结果听到了这惊破天的一句。
只能够走了出去，众人面面相觑起来。郑成建忍不住问道，“锦书，你妈刚刚说得是真的吗？”
“是的。”沈锦书的泪水像是断了线的珠子，“我刚刚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我妈在逗两个孩子……”
郑成建想要问清楚，现在只有沈锦书知道情况，就想把沈锦书给带到自己家里，但是周家也想要知道这具体情况，于是还是凑在一起，让沈锦书不哭得那么厉害了，细细问了起来。
这还真是有孩子了，只是那两个孩子他们攀附不上关系，他们手里有的就是沈锦书。
这一群人心里头分析利弊，宁蓁蓁心肠硬起来，总不能沈锦书的外公外婆也黑心肝吧，他们两个才是真正抚养大沈锦书的人。
于是，郑成建擦了擦女儿的眼泪，“你妈也就是在气头上，别怕，你本来就是沈家的千金大小姐，硬气一点，那两个是违法出生的。你外婆是身体不舒舒服，我就不信了，你外婆会让你打掉孩子。别哭了，没事，爸给你做主。”
沈锦书一听到犯法，眼睛一亮，连忙问道“犯法了话，怎么办？”
郑成建卡壳了，实际来说，国内的话就一定是非法行为，但是现在代孕的事在a国是合法的，根据发生地原则，这件事也不能说是非法，两个孩子搞不好还是拿了a国绿卡的，都不能算是华国公民。再说了，就算是在国内的话，犯了法也不能把孩子塞回去。
看着郑成建不回答，沈锦书眼里的光亮暗淡了下来。
让周洲陪着沈锦书去休息，四个人敲定了沈锦书的事，孩子还是要生，真的见到了软糯的宝宝，说不定就会心软，这世上几个母亲能够真正在孩子犯了错就不管孩子的？
在给沈锦书办理了休学手续之后，本来郑成建是想要养着沈锦书的，但是因为沈锦书没有拿到全息仓，这让郑成建的儿子对沈锦书的意见很大。
姐姐也喊了，软话也说了，结果什么都没有，而且还要长住在家里？
别说郑成建的儿子了，就连郑成建后娶的妻子也不愿意。
养个孙女，不自爱地有了婚前行为，郑家的爷爷奶奶也有点瞧不起沈锦书，在亲孙子的抗议下，老两口就在郑家，把郑家的客房给占用了，沈锦书想住下都没办法。
幸好办理休学手续的时候，结果意外发现沈锦书的户口也在学校里，周家人干脆让沈锦书和周洲领证，既然已经是夫妻关系，沈锦书就住在了周家。
在领证之后，还办了一场小型婚礼，婚礼上邀请了郑成建一家人，沈家人依旧是缺席，别说宁蓁蓁了，就连他们最想要请的孙爱华、沈驰也联系不上。
这场小小的婚礼不是沈锦书想要的，价格几百块的租赁婚纱，几百块某宝买的绣纹不精致的秀禾，简陋的婚礼舞台，普通话不标准的主持人，沈锦书在看到了一路的录播婚礼视频，就气得想要把储存卡给扔了。
但她很快就顾不上计较这个，肚子里怀了孩子，她的胃口总是很差，吐得天昏地暗，要不是周家人都哄着她，父亲郑成建也常常来探望她，她还真想过要不要打掉孩子。
周家人是一团糟的时候，宁蓁蓁的日子过得还算是舒心。
市面上清晰度最高的摄像头，清楚地拍下了周家人还有郑成建的微表情，孙爱华在接到了外孙女儿电话有点心软的时候，就拿出手机复习一下当时周洲的微表情。
就像是女儿说的，家里有钱的情况下，只要沈锦书真正的成长了，带着孩子也不会影响她之后的行情。没事在全息仓里玩一圈，或者陪着龙凤胎不好吗？
所以，没有了沈锦书过来打搅，沈家人的生活过得很愉快。
以前老两口只用全息仓看书，随着功能不断开发，两人还挺喜欢里面的休闲功能区。
华国不少老人都有种菜情节，但是因为年龄大了，长时间弯腰受不住，在全息仓里就不会有这种烦恼，轻松种菜，还可以在全息仓里体验美食，现实里因为牙口不好，很多东西不能吃，在全息游戏里，就可以品尝到平时吃不到的东西。
因为他们老两口提到了在游戏里吃东西，似乎给了女儿启发，休闲功能区多了一个虚拟美食交易窗口。
b站有一个叫做菲菲儿的播主，就直播做虚拟美食，而且贩卖她做得虚拟美食，直播间里最热的一条评论，是一个粉丝的评论，因为减肥平时在生活里就吃吃麦片，啃啃鸡胸肉，她发现用虚拟美食犒赏自己，既满足又不会发胖，她就靠着真实世界吃特别寡淡的食物，在虚拟世界里吃美食，加上运动，一个月居然瘦了十二斤。
从纯粹享受游戏，到全息仓看书，再到种菜，虚拟美食功能，短短半年的时间，全息仓功能却越来越丰富，热度不断攀升，价格还是永恒不变的二十万。
刚开始很多人觉得二十万很贵，随着专家解说，才知道这里面用了很多稀有贵金属，还有航空材料，产量大不仅不能降价，今后甚至有可能会提价。
华国人除了买车买房之外，还添了一件大事，就是买全息仓，不管是什么年龄段，都用的上全息仓。
让沈父沈母自豪的是，前段时间a国总统访华的时候，还提到了腾达游戏，表示自己的女儿在a过体验到了这种全息仓，非常的喜欢。强烈要求开放a国市场，让全世界都享受到这种黑科技，这个时候也不提技术对a国开放了，而是诚恳地表示，愿意出钱，求开放求买。
在相关政治论坛里有人提到，如果要是不能引进全息游戏仓，a国总统下一轮竞选的选票就很难拿到，两个党派谁能够让腾达游戏进入a国市场，谁就可以拿到高额的票，可以作为政治生涯的功勋。

第85章 不养白眼狼15
“这边。”宁蓁蓁逗着孩子。
大宝从软垫上跌跌撞撞站了起来，一边啊啊叫着，一边试图走过去，抓宁蓁蓁手里的玩具。
刚刚学会走没有多久，走得踉踉跄跄，好几次身子晃了晃，大宝都在快摔倒的时候，机智地蹲下，重心下移就不会跌倒，等到稳了，又站起来冲着宁蓁蓁走过来。
二宝也很聪明，她似乎知道走路速度会慢，直接在地毯上爬得风生水起，抢先一步到了宁蓁蓁这里，才站起来去抓玩具。
二宝抓到了之后，又一个屁股蹲坐下，还对着哥哥笑。
当大宝看到了妹妹拿到了玩具，急得嗷嗷叫，看着妹妹露出了无耻笑容，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宁蓁蓁笑得肚子疼，在看到了孙爱华露出了哭笑不得的眼光时候，才对着大宝拍了拍手，做出要抱抱的手势。
大宝听到了拍掌声音，他就抬头。
结果大宝看到了妹妹还不忘记一只手抓着玩具，手脚并用爬得飞快就冲着母亲过去了，他倔强地站着走过去，一双莲藕臂膀呀呀叫着冲着宁蓁蓁走过来。
宁蓁蓁在各个小世界里，最讨孩子喜欢。两个孩子没吃过母亲的奶，却天然喜欢她，亲近她，一人一边坐在腿上，坐不了几秒钟就会试图抓着母亲的臂膀站起来，二宝把玩具一丢，被母亲的辫子吸引了注意力，开始抓着头发就往嘴里送。
孙爱华把头发从二宝的手里扯出来，一只手抓着玩具，抱着她，手一晃，孩子的注意力就被玩具吸引了。
大宝独占了母亲，揪住了宁蓁蓁的衣服，往她怀里钻，等到宁蓁蓁把他抱住，就无齿笑着，口水流了出来，流在小兜兜上。
宁蓁蓁用棉纱布轻轻擦拭他的嘴角。
算好了时间，把两个孩子交给了育儿嫂，哄着喂奶午睡，等到孩子睡着了之后，宁蓁蓁接了一个电话，坐车去了第一医院。
医院永远是人潮涌动的，有哎呦哎呦的虚弱呼疼声，有不耐烦各种琐碎手续的抱怨声，还有叠声追问医生病情的声音，夹在一起，和外面的秋雨萧瑟完全是不同的情形。
带着短假发，还有黑框平光镜的宁蓁蓁很快就走到了8楼的产科。
刚过了产科的门，就看到了扶着肚子的沈锦书。
要是孙爱华见到了只怕会心疼，向来柔顺的长发剪成了短发，看上去还有些干枯，脸上没有上妆，皮肤看上去蜡黄。
“我爸没来吗？”沈锦书小声问道。
周母没好气地说道，“电话打了，说是今天小儿子有奥赛考试，不过来了。你自己也知道，你爸根本就不管你了，你自己又不是没打过电话。”
就算是没有儿子考奥赛，郑成建也不会过来。
郑成建一开始是觉得，沈家怎么都不会抛弃沈锦书，但随着怎么都联系不上沈家，就开始动摇信念，毕竟沈芷君以前的所作所为表明了她不是一般的女性，不能以常理判断。
妻子忽然打扮得漂亮起来，让郑成建有了危机感，他现在的日子是和妻子要过一辈子，而不是去追毫无希望的沈芷君，等到看到了一段采访视频，他就彻底放弃了和沈锦书联系。
那个采访视频叫做《沈芷君的一天》，里面首次出现了龙凤胎。
宁蓁蓁的头发随意扎成丸子头，拿起了消毒过后的硅胶软刷，给孩子清理口腔，一边说道，“虽然还没有长牙，但是我认为口腔健康是很重要的，甚至乳牙长了之后，我就会考虑给孩子上窝沟封闭。”
记者问道“你每天都亲手照顾孩子吗？”
宁蓁蓁笑着说道“怎么可能。他们两个性格很天使，但是我也搞不定。”带着记者看了育儿嫂，“你看，我请了两个育儿嫂，白天的时间，有一小半我会亲自动手，晚上都是教给她们照顾，她们两位很专业，照顾孩子很用心。”
给孩子刷牙，喂了奶之后，宁蓁蓁让两个孩子一起玩，由育儿嫂照看，她则是带记者参观了整个房间，还给记者展示了沈父沈母用过的全息仓，“我爸很喜欢在里面读书，他们有什么好想法都会告诉我，我妈晚上跳广场舞，我也会跟着一起，有什么想要的功能，我都会记录下来。有些可以完善就经历去做，现实世界是一个世界，虚拟世界是另一个世界。”
差不多到了八点半，把两个孩子放到婴儿推车，宁蓁蓁陪着母亲去超市买菜，回来之后，会帮忙处理食材。
孙爱华在记者提问的时候，补充说道“芷君做饭挺不错的，其实她虚拟美食也做得不错，b站有个大神，基本抽奖送虚拟美食的，r酱，就是她。”
记者顺着夸奖起来r酱，“没想到沈总这么厉害，虚拟美食都做得很好，这也算是r酱的一天了。”
面对记者说两个孩子的安排，宁蓁蓁也说得很清楚，“暂定是培养两个孩子接收腾达的产业，但是要是他们有其他的兴趣爱好，我也不会拦着，我还年轻，我觉得腾达在我手里还得有个几十年。”
“沈总，据我了解，您还有一个长女。”
宁蓁蓁笑了起来，“你的功课做得很足。”
当时听到了这里，郑成建的心跳都快了起来，想要从中窥视前妻对沈锦书的真实看法。
“您可以谈一谈吗？有人说是您重男轻女，根本没有考虑过长女继承产业。”
宁蓁蓁笑着说道，“如果我真的重男轻女，我的选择应该是早点要个男孩儿了，事实上，我忽然要孩子是长女因为她的男友，现在应该说是丈夫了，为了外人顶撞我，这个是我不能接受的。长女我确实早些年忙着创业，没有亲自教导，主要是我父母帮忙照顾，但是我也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她却觉得，我阻拦了她和对象的真爱。”
宁蓁蓁说道“她已经成年了，我觉得需要尊重一个人的选择，她要和对象在一起，当然可以，腾达就不会给她。似乎她对象的一家觉得我早晚会妥协，可以看到，这些短信、微信问候，还有电话。”
宁蓁蓁打开了手机，给记者展示了带着马赛克的消息，马赛克消除的是具体号码和名字，内容很清楚。
亲家母，xx和xx打算在12号领证，是否有时间来参加晚宴。
亲家母，最近xx的睡眠质量不太好，为了xx着想，能不能让xx回娘家住一段时间。
妈，这是四维彩超的照片，今天和xx听了孩子的胎心，是一个很健康的宝宝，xx和我说，觉得您当年特别了不起，能不能让xx……
沈总，我是周x，我听说有一个米其林比赛，能不能麻烦您给我一个名额，让我参赛，xx当时应该让您尝过我的蛋糕，沈总……
记者看着密密麻麻的百来条消息，捕捉到了关键信息，有些惊讶地说道，“您的长女怀孕了？您还是和她断了联系。”
“是的，在知道她怀孕的那天断的联系，我委托人查到了，用过的计生用品，上面有针眼痕迹。”宁蓁蓁说道，“然后……她的选择，你也看到了。”
宁蓁蓁说到了这里，继续说道，“我说了，她可以选择和周某结婚，我不会出席，和周某生孩子，我也不会出席，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联系我的意思，我想应该明眼人都清楚吧。这里做节目，我也正好再次重申一遍，消息我看到了，不需要告诉我，我的主意不会改。至于说我的长女，她选择的路，她自己走下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我绝对尊重。”
这个视频在网上掀起了血雨腥风，有些当母亲的人，指责宁蓁蓁的心狠，毕竟女儿都已经怀孕了，为什么不肯退让一步？为什么一定要追究，毕竟针眼也有可能是误会。
还有一些年轻人，觉得宁蓁蓁的做法很酷，很符合实际，每个人都应该为每个人的选择负担起责任，女儿是恋爱脑，再培养一个再正确不过。
能够把自己的私事放在阳光之下，郑成建彻底死了心，相信沈锦书是被抛弃了的孩子。
郑成建直接和沈锦书断了联系，周家再要钱什么的，他都是一句话，沈锦书的抚养权是在沈总那里，以后不要找他了。
所以在沈锦书生孩子的时候，他直接选择不来。
那个视频对周家打击也很是很大的，学校里不少人都知道周洲谈恋爱的事，加上沈锦书怀孕了有反应，动不动就给周洲打电话，让周洲回来。
周洲大一还可以做到谈恋爱与学习兼顾，现在照顾怀孕的妻子和学业就很难兼顾了，在发现了沈家联系不上，郑成建不来，儿子的成绩也退步，周母被气得够呛，对沈锦书没什么好脸色。
两人同处一个屋檐下，被人下意识地贬低挑刺，沈锦书在面对婆婆时候，就有些天然畏惧。
沈锦书在家里最怕的是周母，其次是周琴，周洲现在偶尔还会露出疲倦的神情，总体她还是最依靠周洲的，“周洲什么时候过来。”
“我陪你还不够吗？”周母没好气地说道，“你看看你，本来就年轻，一会儿就生完了，恢复也会很快，等会上了手术台，用大剪刀咔嚓侧切剪开一下，就好了，矫情什么呢？”
沈锦书被这个描述吓到了，她懵懵懂懂怀孕，还因为这个孩子休学，所有的人生都改变，在怀孕的时候已经吃了很多苦，现在听着周母的话，又被吓到了，想着血粼粼的场景，因为担心影响孩子，还不能用无痛。
她的身子开始发抖了起来。
周母还在喋喋不休地数落，“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我就纳闷了，怎么轮到了你就这么矫情。周洲上次都挂科了，你要非要折腾的全家都陪着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锦书的语气都带了点哭腔，声音有些讨好。
宁蓁蓁背靠在墙上，心里想着，这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
原本的命运线里，沈锦书作为帮凶，让母亲沈芷君的帝国大厦分崩离析，乍一看沈锦书还是有一个高帅富的丈夫，还是阔气的贵太太，但是那些钱财都不在沈锦书的名下，她真的日子还会舒坦吗？
原本是周家、郑家巴结她，摇身一变，她就成了摇尾乞怜的小狗，偏偏沈锦书自己还不知道，只怕最后沈芷君去世之后，沈锦书的日子也不好过。
护士风风火火地经过，看到了大着肚子还在掉眼泪的沈锦书停下了脚步。
“这位家属，你扶着孕妇走一走。”护士对着周母吩咐，然后又对沈锦书说道，“别一直坐着，就算是忍得住疼，也不能一直坐着，扶着去上下楼梯，等会下胎会更快，你们选择的是顺产，不多活动一下，等会遭罪的是孕妇。”
周母连忙问道，“护士，这还要等多久啊。”
看了一眼沈锦书带着的标识，护士说道，“还早，有的人还要十几个小时。”
周母一听就有些烦了，拉着沈锦书的手，到了楼梯间里。
宁蓁蓁就站在楼梯间这里，他们两人经过了她旁边。
沈锦书看着这位戴眼镜和口罩的短发女人，不知道为什么，目光总是落在她的身上，就连周母说话，宁蓁蓁都占据了沈锦书的心神，忍不住频频看过去。
周母不耐烦地说道，“你自己抓着扶手慢慢走，我在走廊坐一会儿，等会有事喊我。”
沈锦书只听到了最后一句，慌忙地说道，“妈……”
“别叫我！”周母像是炸了毛，“我是你婆婆，不是你妈，你妈不要你了，根本就不管你，真是的，我早就该知道，不应该抱有奢望，都有了儿子了，还在意你干什么？当时就不应该让周洲和你领证。”
沈锦书抓着扶手，眼泪往下落。
她又偏偏还记得护士的吩咐，慢慢走楼梯，偶尔宫缩疼得厉害，就站在台阶上休息，她甚至有时候想要坐下，又不敢坐下，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甚至怀疑自己难产了，会不会婆婆保小不保大。
她走得时候，一步步的艰难，一瞬间好像是时光回溯，步入到了刚知道怀孕的那一天。
母亲的目光清冷没有一丝的感情，“你打掉了孩子，就还是沈家的千金大小姐。”
如果，如果再来一次，她不应该留下这个被算计生下的孩子，她应该做沈家的千金大小姐。
明明抓栏杆抓得很紧，沈锦书的手掌忽然没有了力气，她的身子一晃，在她以为会跌下台阶的时候，却被人从背后托住。
沈锦书的谢谢两个字还没有开口，就对上了那个一直站在楼梯间女人的眼睛。
隔着平光镜，那双清冷的眼和刚刚的幻境重合，沈锦书喃喃说道的是“妈……”
沈锦书被母亲抱住，好像是被挡住了所有的风雨，泪流满面说道“对不起。”

第86章 不养白眼狼16
宁蓁蓁把人给扶好，没等几分钟，就有人把沈锦书上了担架，在周母打瞌睡的时候，人已经上了救护车。
宁蓁蓁没接电话，短信还都是看了，包括孩子的四维彩超，都是请专家看的片子。另外在私人医院定下了位置，也给沈锦书预定了金牌育儿嫂。
可以说沈锦书和周洲还不知道腹中孩子的性别，宁蓁蓁已经知道了这是一个女孩儿。
沈锦书在救护车上就醒了过来，听着有节律的心电监控机器的声音，不敢去看宁蓁蓁的方向，她的手捏成了拳，紧紧攥着手心。
两人还没有到私人医院，沈锦书的医疗档案已经对接好了，半个小时专家就有了合适的方案，周母总是让沈锦书喝汤，说是大人长肉，小孩不涨，在产检医生强调控制体重，还是一个劲儿让沈锦书吃。由于多喝得是汤，油脂含量比较高，腹中的胎儿有些偏大，可以说最适合沈锦书的方案不是顺产，而是剖腹产。真的等到开了十指，搞不好还是生不下来，得顺转剖。
宁蓁蓁在扶着沈锦书走的时候，就说道“剖腹产的伤口愈合差一点，但是你最合适的状况是剖腹产。”
“我听妈的。”沈锦书像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猫儿一样乖巧。
宁蓁蓁看着沈锦书，只有吃了这么严重的亏，才知道听妈妈的啊。
沈锦书躺在手术台上，鼻尖是消毒水的味道，头上是无影灯，麻醉师让她侧卧，私立医院和公立医院最大的不一样就是以服务取胜。
麻醉师笑着说道“别紧张，注射的时候有点疼，一会儿就好了，用的进口麻药，作用很快的。”
“我不紧张。”沈锦书想着，过去的那些日子像是噩梦，现在好像回到了她应有的生活。
最好的私立医院，顶级的医疗，就连手术缝合都是让美容科的大夫操作，针口整齐，等到后期还会用国外进口的消疤贴，在合适的时候就进行红光照射，加快伤口的愈合，可以说，经过这一套的的操作，只要不是疤痕体质，就不会留疤。
在医院的几餐，都是定制的，如果觉得淡了，会适当用低钠盐给她加重口味，每天的饭菜不一样，而且根据她想要恢复身材的愿望，碳水化合物不多，脂肪的话多用不饱和脂肪来做菜，帮助瘦身。在月子期间，沈锦书还瘦了。
外公外婆也来医院看她，日子好像和过去没什么分别。
沈锦书在宁蓁蓁不在房间的时候，对着外公外婆说道，“我想，孩子姓沈可以吗？”
如果宁蓁蓁在场，她根本不敢提这个要求，她总觉得现在有的一切，还像是水中月，镜中花，母亲随时可以收回对她的这些好。
这可是得吃了多大的苦头，才会小心翼翼地说出这样的话。孙爱华压住了眼底的情绪，温柔地说道，“当然可以，你想要让孩子叫什么？”
“弟弟妹妹的名字也是外公起的对不对？”沈锦书第一次提起龙凤胎，语言里根本不敢有任何的嫉妒，“很好听，所以我想宝宝的名字也让外公费心。”
沈驰捏了捏妻子的手，人和孩子都是平平安安就好。
就像是女儿说的，结婚了可以离婚，多了一个孩子，要是沈锦书心里不舒服，就把孩子记在女儿名下，大学可以换到国外去念，所有的痕迹，连带郑家周家，都可以轻轻松松地抹去。
沈驰笑着说道“你看，《诗经》有云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德音两字如何？”
德音是美好的品性，是祝福也是含蓄的提醒。
沈锦书的眼里含着泪，“这个名字很好听，谢谢外公，以后宝宝就叫做沈德音了。”
她的手拂过孩子的襁褓，孩子吧唧了一下小嘴，手臂往上挥，小小的手指抓住了沈锦书的拇指，孩子还没醒，就是有力的小手抓着沈锦书。
这个孩子是她执意要留下的，在她的腹中孕育了十个月，在她高兴的时候，孩子会轻轻踢她的肚子，她难过的时候，她总觉得孩子在安慰她。
孩子的名字定下了，沈锦书已经开了口，今天就一次把话说清楚，她吞吞吐吐地说道，“可不可以……留在沈家，我、我没什么能力抚养她，我很喜欢德音。”
“说什么傻话。”外婆抱住了沈锦书，“咱们是一家人。”
“我妈……”沈锦书揪住了外婆的衣襟，“她怎么想的？”
“她一直等你。”孙爱华对着沈驰使了一个眼色，沈驰离开了之后，孙爱华温柔地捋了捋外孙女儿的头发，有些话，在沈锦书当了母亲之后，就更能体会。
孙爱华说道“没关系的，你看，你也生了一个宝宝，你也知道这是你身体掉下来的一块儿肉，这是你生命的延续，你也舍不得宝宝的对不对？就是有些话你确实不应该说，会伤了当母亲的心，你想想看，如果要是宝宝说，说你贪慕荣华，抛夫弃子你会怎么想？”
沈锦书打了一个寒噤，因为生下了孩子，她也喜欢这个孩子，外婆的说法让她意识到当年的错误，“外婆，我知道错了。”
那双干燥而又温暖的手抚着沈锦书的面颊，“这些话，你要和你妈说，你别怕。你妈当时凶，那是恨铁不成钢，你有了小德音，你会真的和德音生气吗？”
沈锦书点点头，“谢谢你外婆。我能不能见见弟弟和妹妹，我会做个好姐姐的。”
于是，傍晚忙完工作的宁蓁蓁，就把两个孩子带上过来探望沈锦书。
沈锦书很熟练地抱着两个孩子，还小心翼翼地让孩子看了他们的晚辈——沈德音。
沈锦书经过这件事成熟了不少，连哄孩子的话，长大了记得给小辈包红包，这种话都不敢说。
她怕自己只是哄孩子，母亲误会她的野心。
等到哄够了孩子，沈锦书小声说道“妈，谢谢你，也对不起，我想回沈家……”
她有时候在周家，被周母用语言贬低，也有很多次想要回来，但是想到周母说父亲不要她，母亲不要她，还有临别时候，那双冷厉的眼，她就心生怯意。
现在提到了自己想要回来，眼里都盈了眼泪，“我错了，我不该说那些话，周家是骗我的，郑家他们也是骗我的，我错了，我也没有多少能力，他们是想通过我，骗你的钱。”
宁蓁蓁的心中一动，身体深处好像有什么禁锢被打破。
委托人沈芷君也不容易，女儿伤害她那么深，想要求的就是女儿低下倔强的脑袋，承认错了，如此而已……
宁蓁蓁把沈锦书抱住，摸了摸她的脑袋，“好了，我知道了。德音你是准备自己养，是不是？”
“恩。”沈锦书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我还和周洲结婚了，我想和他离婚。”
“放心吧。”宁蓁蓁的手指弹了一下沈锦书的脑门，“你想通了，这些都简单。”
就算是周洲不愿意离婚，也可以走起诉离婚，一切都很简单。
周母当时在医院里迷迷糊糊睡着了，结果就发现孕妇沈锦书不见了，把她吓了一跳，一医院的产科都被她闹了起来。
宁蓁蓁的手续走得快又全，周母很快就被防爆叉给控制住，医院当着周家人的面解释了沈锦书被生母办了转院手续，把人给轰出了医院。
等到离开了医院，周家人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我就知道，当妈的怎么会舍得女儿。”周琴首先说道，“妈，你当时怎么把沈锦书一个人甩到楼梯间里。”
周母不高兴了，“当时让你一起过来，你又不肯，前一天她哎呦哎呦弄得我都没有睡好，要不然我会在长椅上打瞌睡？”
“好了好了，吵吵嚷嚷什么。”周父说道，“你怎么不过来？”
周洲没好气地说道“我倒是想过来，好歹是我孩子，我妈一直告诉我没必要，让我安心准备好和导师搞好关系。”
“感情这都是我的错？”周母可不干了，“你们一个个当甩手掌柜，脏活累活都是我干，结果人被接走了，就是我的错？你们想过没有，沈芷君现在是什么人？资产应该是全国前三了，她要是找人接走沈锦书，我拦个屁。”
周洲本来是觉得沈锦书被放弃了，现在忽然被接走，心里头蠢蠢欲动了起来，他们可是合法夫妻，都有了孩子，凭什么沈锦书独享富贵？
“我们去医院。”
周家人是想要闯医院，结果私立医院可比一医院更不客气，门口的保安都是退伍的军人，鼓鼓囊囊的肌肉根本不用什么防爆叉，往周家人面前一站，他们可都怂了。
周家人只能够轮流在医院附近守着，看到了沈父沈母，可惜旁边也都是保镖，让他们心里头发憱，不敢上前，在看到了宁蓁蓁过来的时候，当时等着的是周洲，周洲恨不得缩起来，没想到的是宁蓁蓁主动走了过来。
宁蓁蓁要么是刚从宴会回来，要么就是要参加晚宴，她穿的是修身旗袍，头发也做成了手推波的样式，耳畔别着黑色的小纱帽，臂弯上挽着的是白色皮草。
“跑什么？”宁蓁蓁说道，“天天在这里等着，不就是想要见我们沈家人吗？我来还不够？”
唇上涂正红色的口红，明媚的颜色在气场十足的宁蓁蓁身上带着侵略性的味道。
“沈阿姨。”
别看周洲敢在短信里喊宁蓁蓁妈，见了面，还是怂怂地喊沈阿姨。
宁蓁蓁看着周洲“还有半个月会出院，到时候你和锦书的离婚去办了，孩子我们沈家会养。”
周洲听到了这个话，就有些急了，“沈阿姨，我和锦书结婚了，现在是新时代，你不能干涉我们的婚姻自由。”
宁蓁蓁像是听到了笑话，笑了起来，“如果她不愿意和你离婚，我会和你说话？直接把人给送回到周家了。”
周洲的声音有些微弱，“不可能的，锦书是爱我的，我也爱她，我们都有一个孩子了，妈，你就见不得我们过得好吗？明明可以……”
明明可以看他们小夫妻过得不好，她又那么有钱，只要指头缝里漏出一点，就够他们两人吃的饱。
周洲一想到这个，就有些怨恨。
宁蓁蓁一眼就看出了周洲的想法。
“那也要看在周家过得是什么日子。”宁蓁蓁说道，“我想想看，这个月三十号出院，你也不用在这里等了，想要见一面，就到时候再见。”
周洲本来想说自己是孩子的父亲，现在就要见到孩子，但是在宁蓁蓁面前，怎么都不敢造次，而且没有父母在场，他好像没有助力，只敢等着父母还有姐姐到了，才有底气叫板。
在沈锦书想通了之后，见到了周家人又如何？
刚开始周家对她很好，等到发现联系不上宁蓁蓁，在周家的待遇骤然降低，现在被母亲接到了私家医院，沈锦书发现，说话刻薄的周琴又开始带着笑，周母也不再尖酸刻薄，说话特别好听，就连周父好像也不是装聋作哑的长辈，而是威严起来，承诺也很动人，最后就是周洲。眉宇之间的那抹不耐烦消退了，重新变得深情款款起来，眼里像是有星辰，她就是他眼中的最亮的启明星。
最搞笑的要属郑成建了，半秃的头发梳拢得整整齐齐，一口一个宝宝，像是她是最重要的心肝宝贝，爷爷奶奶也是，没有了轻蔑眼神，她又成了他们的骄傲。
沈锦书忽然明白了，以前的母亲眼中，这些人是什么模样，尤其是自己怀孕的时候，母亲看着他们是不是同样觉得在看一出滑稽的荒诞戏剧，而且当时自己还傻乎乎地帮着他们。
沈锦书坦然说道“周洲，你不愿意离婚的话，半年分居就可以起诉离婚，你不愿意好聚好散，那就算了。”
“锦书，你得为了孩子着想。”
“锦书，周洲还是很爱你的，只是我们周家太小了，条件没那么好。”
“我知道你受到了委屈，我以前是不关注，老出差，我之后会为你做主。”
这些话根本就骗不了沈锦书，她看向了郑成建。
郑成建说道“锦书，之前你生孩子，你弟弟正好在考试，你看你出院了，爷爷奶奶也都过来……”
“郑叔叔。”沈锦书开口说道，“我的抚养权一直都在妈妈这里，我早就不应该喊你爸爸了。等你以后老了，如果法律上判定我有抚养责任，我会一个月给你八百块的。”
郑成建看着沈锦书，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这一刻的女儿，和宁蓁蓁有些相似。
把沈锦书掰正之后，无论是郑家还是周家都不成气候，宁蓁蓁只用了点人还有钱，就解决了两家。
周琴手里的那个妞妞蛋糕本来就来路不正，宁蓁蓁委托律师帮那个最早的合伙人打官司，狠狠地从周琴那里敲了一笔，要不赔钱，周琴就得坐牢，没办法，周家本来准备买房的钱都拿出来赔款。
至于说周洲，宁蓁蓁看过他的成绩，专业课挂了好几科，她的做法是给理工大捐了一栋教学楼，尤其是给金融学院砸了不少钱升级教学设备。
她的要求也很简单，没打算直接走关系卡周洲的成绩。她要做的不过是对金融学院提出要求，加大本科生的教学，提高专业课的难度，尤其是专业课的考试，坚决不能用往年试卷，让学生投机取巧。
这个要求有点奇怪，但是并没有干扰金融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而且出发点也是为了学生好，金融学院领导欣然接受，最多导师觉得有点麻烦，要重新做题库，但也没事，反正可以让研究生出题，还按照宁蓁蓁的要求，往难了出。
金融学院的大刀阔斧改革，就苦了学渣，尤其是还惦记着自己老婆孩子的周洲学渣。
周洲的基础本来就不好，三心二意的结果就是继续挂科，在大三那年直接被清退了，他的清退也给其他人敲响了警钟，让学渣们也开始奋斗。
而金融学院这样雷厉风行实行了三年之后，让新担任京都理工大的校长发现了金融学院的学风很正，他研究之后，拍板在整个大学里推行金融学院的模式，重视大学学科教育，从此之后，京都理工大的学风都清朗了许多。
专业课学得扎实，在学生大三大四的时候就体现了出来优越性，有人选择参加暑期夏令营，在其他名校实验室里如鱼得水，得到了导师的青眼相看，拿到了保送资格；有人选择实习参加工作，大学的沉稳务实作风，企业也很欢迎这种人才。
良性循环之下，京都理工大在考研的时候，会被其他学校导师青睐，就连各学科的分数线也缓慢但是稳定地上升。
最开始改革的金融学院，受利是最大的。
京都理工大本来金融学院不是强势学院，就业也比较艰难，自从这一届提高了教学质量，加大难度，还很走出了几个牛人，让京都理工大的金融系口碑很好，学生质量也越来越高。
而这一切都和被退学的周洲没什么关系。
周家本来准备买房的钱是给周洲准备的，现在周洲的媳妇跑了，还有一个二婚的身份，周家人对周洲是恨铁不成钢，又觉得早就应该嫁人的周琴是搅屎棍，要不然周洲有套房，还是很好找对象的；而在周琴看来，爸妈就是重男轻女，她和周洲都是半斤八两，结果一点钱花在自己身上就斤斤计较，花在周洲身上就没问题，而且房子凭什么就给周洲？周家是鸡飞狗跳。
至于说郑成建，宁蓁蓁直接找到了当年沈锦书给郑家的转账记录，以前的沈锦书送的东西，现在统统回收。
这让郑家老头老太太气得跳脚，现在本来就是孙儿的关键时期，那些奥赛什么的多花钱，结果还要挤出来一笔还给沈家。
他们倒是想不给，宁蓁蓁直接让律师把郑成建给告了，如果不还钱，郑成建就会上社会失信名单，会被限制消费，从短处来说，公司出差都会被限行；从长远来说，如果儿子今后想要考公务员，政审这一关就是过不去的。
郑成建只能够拿出这一笔。
郑成建的再婚妻子比郑成建小八岁，当时这个叫做孟离的人，被郑成建的俊秀吸引，郑成建高学历，说话也彬彬有礼，加上吸了周家的血，日子过得还算是不错。
但是孟离眼里就有点看不上郑成建了。
宁蓁蓁顺手给孟离调了一个岗位，从原本的清闲职位，猛地改成服务有钱人。这些人里，有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花公子，有成熟稳重多金的富一代，有经济适用男……
孟离当时能够同意郑成建去费尽心思笼络沈锦书，为了什么？还不是间接曲线救国，去拿沈家的钱。
结果讨好了那位小公主那么久，孟离眼见着宁蓁蓁又代孕生了龙凤胎，要放弃沈锦书，也就是说她之前的苦白吃了，一点用都没有。
正好有新的工作岗位，接触了不少人，她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何必要拐那么多弯去拿钱，要通过沈家，她自己直接来，没有中间商赚差价。那些年轻的富二代觉得她老，但是还有富一代啊。
心思一动，路子就会越走越偏，和郑成建离婚，狠狠从郑成建身上咬一口肉，也不稀奇。
郑成建因为和孟离闹得厉害，工作上恍惚失误，弄出了巨额损失，结果自己要走人不说，还要面对以前公司的起诉。

第87章 不养白眼狼17
b站的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操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在视频里打招呼，大家好，这里是你们最爱的苏汤姆，我前段时间回到了a国，发现a国终于有了腾达游戏的全息游戏仓线下体验店，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段航拍过的视频，可以看到街上熙熙攘攘，背着双肩包的苏汤姆很快就到了a国n市最为繁华的时代广场。
镜头对准了时代广场最大的投影屏，上面是腾达全息仓的推广视频，下面驻足的人群，不少人都在仰头观看，还在拍照。
腾达现在巨有钱，这个地推可不便宜吧。
感觉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让人感受全息仓的魅力。
嘿嘿，a国想要引进的目的就是破译全息仓吧，可惜我大种花家技术牛逼，目前没办法破译。
苏汤姆拿着话筒，对着镜头说道，这个大屏幕的广告一般来说是很贵很贵的，但是这个广告位是送给腾达游戏的，毕竟a国人民非常需要全息仓。等会我们去的体验店，也是a国政府承诺引进全息仓的时候给的条件。
在体验店门口，可以看到排着长长的队伍。
今天正好是一款辅助失明人士的设备上市，因为腾达游戏在全国都是一样，如果是残疾人购买设备，价格可能会压低至两折，如何判定证件的真伪就很重要，要么选择等待半个月以上时间全息仓负责安装的工作人员和政府官员一起上门进行服务，要么直接在店里接受审核证件，就少了等待时间，所以经过苏汤姆的讲解，看到了许多人牵着导盲犬，或者是跟着家人一起来的。
苏汤姆要走过去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失明人士用拐杖慢慢走，他就上前扶住这位残障人士。
“谢谢。”
苏汤姆带着人到了末尾，询问了这位人员的情况，就让他接受了采访。
“我有朋友告诉我，先前对后天失明的设备研发很快，重新看到世界的感觉棒极了，我一直等着先天性失明者的设备，现在终于等到了。”
“你说预约？虽然上门服务很好，但是我等不了那么久。你也看到了其实我们这个国家的失明者，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只是平时城市里很多设置对我们不友好，虽然很多人很热情，但是出门总归是一件麻烦事，我不想让自己受伤。毕竟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请到自己的导盲犬。”
“我非常感激腾达游戏，这是一家很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因为有技术在手，他们相当强势。”
说到了这里，那位失明人士发出了爽朗笑声，“华国有定价权，并且华国按照残障等级对不同残障等级的人士购买有优惠，大头由政府出钱，腾达在其他国家，残疾人购买的价格打折比例只能够比华国的低，不可以多收钱。”
大部分体验全息仓的都是四肢健全的正常人，弹幕里的人只知道腾达经常出现在各种节目里，偶尔还会看到那个气场十足的沈总，全息仓涉及到残疾人士这部分的政策，很多人还是第一次知道。
弹幕里，就有家里有这样人士的人进行科普。
设备是全球统一发售，苏汤姆的视频出来之前，我们家已经买了。我的姐姐先天发育有问题，出生的时候就没有眼球，我们全家都非常遗憾，因为我姐姐是个很聪明的人，但是因为先天失明，不认识字，少了文字这种载体，有些书面化语言和成语理解起来就很困难，总有人觉得她笨，谢谢腾达，让我姐姐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里实现看见这个功能，我姐姐没有沉迷在游戏世界，她利用的小学教程开始自学，她的认字非常快！我想，之前有人嘲笑我姐姐笨的人，很快就会知道，我姐姐真的超级聪明。另外期待一下中科院的研究成果，希望可以让我姐在现实世界也重见光明。
腾达特别棒，我双腿瘫痪，在游戏里可以奔跑，可以重新站起来了。
实不相瞒，我的主职业务是水军头子，只有出钱的时候，我才会留言，毕竟五毛钱一条！但是凡是有腾达的内容，我必发言，腾达牛逼！s我们水军行业从不接任何黑腾达的业务。
苏汤姆采访了这个人之后，还进入了体验店，看着怎么办减免购买的流程。
苏汤姆采访完了之后，画面一转是他撸着怀中叫做胖胖的猫，背靠着的就是他在a国购买的全息仓。
可以看到，腾达不仅仅是华国销售很好，在国外也非常受欢迎。
我个人是很喜欢腾达这家公司，尤其是腾达游戏，他们的理念很好，让正常人享受游戏的快乐，也不忘记多角度深入挖掘。
我有一个表弟，他本来觉得学习是一件一点也不酷的事，现在有了全息游戏仓，他才二年纪就已经明白了什么是力的作用，明白了二元一次方程，他的爸爸妈妈以前觉得表弟可能有多动症，现在他们觉得他们生了一个天才，或许有一天我的表弟可以成为科学家。
我非常喜欢关于做腾达游戏的专项视频，每次都会有一些很让人心暖的故事，你们喜欢吗？如果喜欢记得转发、关注、投币，好了，这一次就到了这里，拜拜。
在苏汤姆的视频结束了之后，或许是因为腾达的视频看得多了，自动跳转到下一个关于腾达的视频。那是关于虚拟美食的视频，周洲看着流口水，直接在外卖a定了啤酒炸鸡的套餐。
当周琴懒洋洋午睡起来，就看到了一地狼藉的客厅，再看看周洲，现在哪儿有什么理工大男神的模样，腆着肚子，脸上坑坑洼洼都是痘痘。
“你还吃炸鸡，怎么不把你肥死？”周琴掐着腰说道。
周洲看着姐姐，没有了蛋糕店对他姐的打击挺大，可以说暴瘦了很多，现在的周琴掐着腰的模样，让他想到圆规。
“没办法，谁让某人把我房子的首付款给用了，我现在吃点东西就心疼？”
周琴看着里面播放的是虚拟美食，冷笑着说道“你有本事把你的女儿，把你的前妻给笼络回来？现在天天看腾达的东西干什么？别人沈总可是觉得咱们周家攀高枝，根本看不上我们周家。”
“没办法谁让某人赔了家里不少钱，别说房子了，就连买全息仓的钱都没有。”
周琴的眉头竖起来，“你有完没完，没了蛋糕店是我愿意的？要不是你招惹了沈锦书，又没有把人给看住，我至于到这个地步吗？”
“姐，当时你可不是这样说的，你还说让沈锦书带你进豪门呢，你现在瘦了，就是比以前更丑了，看上去就像是大妈一样，还做豪门梦吗？”
“你说谁是大妈？你才是个肥猪，不知道沈锦书现在看到你，会不会吐出来，让人恶心。”
……
等到打零工回来的周母回来看到姐弟两人又在掐架，以前见到这一幕她总是很心烦，一边絮絮叨叨指责两个孩子，一边收拾家里，但是今天遇到了孟离，对她的冲击很大，让她脱了鞋子，直接回到了房里。
周母本来是做家庭主妇，但是为了周琴的赔钱的事，现在只能够出去打零工。
她今天在打零工的时候，意外遇到了孟离，她正好是要换班，孟离带着她去附近的咖啡厅坐了一会儿，孟离请客。
以前的孟离打扮十分良家妇女，现在的孟离烫着大波浪卷，脸上还有动过刀子的痕迹，但是确实要比以前好看了。问起了现状，周母埋怨起来宁蓁蓁的心狠，儿子女儿被害惨了。
孟离呷了一口咖啡，往后一靠，“她做了什么？”
“忽然冒出来了一个人，说是周琴抢了合伙的妞妞蛋糕，人都不在京都了，怎么会……我看就是沈芷君做的；还有周洲，他学习以前都好好的，不就是挂了几科，以前都会给机会，大四的时候补考，怎么会被清退……”
孟离等到周母说完了之后，才笑着说道“妞妞蛋糕本来就产权有点问题，不然也不会法院站在对方那边，另外，挂科太多被清退，也很正常，你就是太宠着两个孩子了。照我看，你应该学一学沈总，孩子歪了就狠狠心，直接给推出去，两个都成年了，还扒着你吸血，老姐啊，我看你皮肤状态可比以前差多了。”
周母摇摇头，“人家沈总有钱，可以代孕什么的，有机会再来，咱们小老百姓，哪儿有这些门路。难道你就舍得孩子？”
“对啊。”
孟离的话让周母一惊，才知道孟离和郑成建离婚了，从郑成建身上分了不少钱，还把孩子扔给了郑家。
孟离振振有词，“我还爱孩子了，所以才把孩子给郑成建，反正他穷成这样，也不会再婚，两边的疼爱都有。”
“再说了，郑家本来就有点重男轻女，小宝他们养，我也放心。”
“放心吧，我会盯着郑家，要是有什么拆迁之类的，都得写小宝名字，我觉得学一下沈总，日子轻松了不少。”
周母还不知道孟离其实是因为给人做情妇，当小三，带着孩子会破坏她的行情，所以才会没要抚养权。
周母被震撼了之后，心中种下了一粒种子，觉得离婚之后少了一地鸡毛，日子也不会太差。
等到后来，再偶遇苍老了不少的郑成建，就让她心思开始活络起来。
凭什么要这么辛苦过日子，为什么不学学孟离呢？
周母开始在晚上跳双人交谊舞，跳着跳着，参加各种社区的比赛，跳着跳着就和舞伴有了感情。
对方老头丧偶，只有一个在国外工作的女儿，女儿很是孝顺，如果跟着这个老头，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了。
于是，周母也学了孟离，和丈夫离婚，和跳交谊舞的老头一起去了a国，留下了周家一地鸡毛。

第88章 不养白眼狼（完）
“妈，你的眼光不如我好。”沈德音对着自家老妈沈锦书说道，“我来吧。”
如今的宁蓁蓁接近七十，当年的龙凤胎早早就提前毕业，已经在腾达医药和腾达风投各自不同的领域有了成果。
而当年的沈锦书在电影学院休学一年之后，在全息仓里一点点试自己什么学得好，测试之后，因为她在美术上有些天分，干脆调整了专业，到了电影学院里美术系，从事的是戏服设计，电影拍摄里的美学。
和以前学院的朋友完全断了联系，也没人知道她就是沈芷君的女儿。毕业之后，沈锦书在一家影视公司里工作。
沈锦书经历了太多，去掉了浮躁之后，显露出宁静的柔美，加上她虽然没有透露自己是沈芷君的长女，但是看得出家境有钱，一直狂蜂浪蝶追求者不断，沈锦书一朝被蛇咬，加上又有了女儿，成功和周洲离婚之后，一直保持单身，对结婚兴趣缺缺。
沈锦书的女儿沈德音天分要比母亲高。
沈德音对拍电影很感兴趣，念得是导演系，或许有一部分母亲的遗传，她的微电影画面十分考究，十分对强迫症的观众的胃口。
沈德音给外婆化完妆，用手指抬起了外婆的下巴，左右观看了之后，打了一个响指，“外婆的状态超级棒！”
坚持锻炼，还有定期医美，宁蓁蓁看起来像是四十多岁，而不像是接近七十岁。
宁蓁蓁侧过头看了一眼镜子，对着外孙女笑着说道，“德音的手很巧。”
没有染发，头发半是花白，宁蓁蓁的头发被巧妙地做成发型，白发和黑发穿插，有一种奇异的美感，加上佩戴了一朵娇嫩的花，有一种一岁一枯荣的时光反差惊艳感。
沈德音笑眯眯地挽着外婆的手，她特别喜欢美人，尤其是外婆，感觉各个点都戳中了她的点。
坐上了加长林肯，沈德音挽着外婆是为了参加一个颁奖仪式，而外婆是特邀嘉宾。
因为全息游戏仓的横空出现，让科技信息领域华国领先，吃够了红利。
全息仓在早些年，人们惊叹于进入另一个世界的神奇，惊叹于腾达的人文关怀，等到后来，最大的惊叹就是里面的教育功能。
很多孩子小时候很有天分，因为缺少条件因材施教，被耽搁了天分，但是全息仓的出现，让不擅长教育的家长，只需要咬咬牙买上全息仓就好了，孩子们不需要有太多的选择，直接用意识进入虚拟学堂，会有ai与孩子进行交互，辅助挑选课程。
利用了孩子爱玩的天性，用游戏的方式和理念来教学，甚至小学生不攀比什么超级会员，不攀比家境旅游，而是攀比谁学的好，学的多。
在几年之后，各种媒体上报道的天才频出，华国人重视教育，对这种天才的报道也特别喜欢观看，里面所有的报道都提到了全息仓。
小天才的涌现只是一个开始，之后华国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都进步了不少，学术成就可以说是震惊世界，跳跃式地发展。
其他国家这才意识到，教育模块的重要性。
当年其他各个国家引入腾达游戏的全息游戏仓，是因为民众的需要，这些国家觊觎神经接驳这项技术，他们对全息图书馆还有教育模块不像是华国人这样上心，结果发现，忽然华国的人才辈出，以前最好的留学地点是a国，现在陡然一变成了华国。他们这才纷纷开始设计自己国家的教学内容，和腾达联系，要求在自己国家的全息仓里，导入自己国家教育课程的内容。
车辆行驶到了会场，沈德音挽住了母亲的手臂，至于说挽着宁蓁蓁的，换成了沈锦心，沈锦心也是腾达集团将来的继承人。
龙凤胎的两人，对医学有兴趣，并且打算将自己的终身事业定位于医学上的，是沈子彦；眼光奇准，性格果断总揽全局的是沈锦心。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应该是正好肖似生理学父亲和母亲。
在三年前，就开始对外透露出信息，将继承整个腾达会是沈锦心。
沈锦心挽住了母亲的手，两人走在红毯上。
宁蓁蓁穿的是一身礼服，沈锦心穿的则是烟灰色西装西裤，长发随意地扎在脑后，让人不会认错她的性别，却又被那种攻击性的中性美所镇住。
两人一出现，快门声和闪光灯不断。摄像头也跟着两人，直接利用7g技术，同步把直播传到全球。
以前学术界的最高成就是诺贝尔奖，现在多了一个科学技术奖，是华国建立了资金池，将理财的利息进行颁奖的项目。
沈锦心好帅。
嗷嗷嗷，我老公真帅！
沈锦心的气场虽然很足，但是在沈芷君面前还是有点不够看，锐气但是单薄，不如沈芷君女士。
毕竟沈芷君女士就是一个传奇，我永远的偶像。
宁蓁蓁不知道弹幕的内容，她在和沈锦心询问公司的事。
事实上，五年前就已经放手把公司的事交给沈锦心负责，沈锦心的天分让人惊叹，唯一有一点，这位是不婚主义者，她甚至准备把取卵的事已经列入到了议程里，等到哥哥再把取卵过程中对女性的伤害降低到最低，她就会进行操作。
“你哥哥呢？”
“我刚刚去了一趟腾达医药，他正在跑cr，很快就要出结果了，所以他晚点再过来。”
“可以理解。”宁蓁蓁说道，“我说他怎么没来。”沈家几个小辈里，除了沈德音黏宁蓁蓁厉害之外，宁蓁蓁的另一个狂热粉丝就是沈子彦。
沈锦心笑了笑，两人正好到了一块儿签名墙，签了字之后，让媒体拍照了一段时间就进行入场。
腾达集团一老一少签名之后，过来的不少人注意到了这两位的签名，试图把自己的签名离沈总更近一点。
对他们这一代的年轻人来说，腾达集团还有一手开拓市场的沈总，就是传奇，是精神上的力量支撑。
沈锦书和沈德音两人并没有走红毯，很多年以前，沈锦书就知道了，不争不抢才能得到一些东西，也把这个理念教导给女儿。
其实一个人活在世上，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最重要的是自己要立起来。
沈锦书把自己学到的那些挫折都告诉了女儿，其实周洲的基因也算是不错，如果周洲没有那么贪心，没有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许会活得更好。

第89章 师徒恋1
宁蓁蓁对着水面，手指一点，水面波澜起，就化成了一面水镜，清楚地照出她的容颜。
五官秀美，眉心一点樱红，长眉入鬓，唇色朱艳，是个娇滴滴的美人。
她身上穿着的是法衣，臂上带着金钏，头上带着一枚玉簪。
宁蓁蓁知道，全身上下都是灵器，甚至自己的体内有一个滴溜溜转得金色小婴童，只是仔细要去看金色婴童，质地有些斑驳黑气，那金色婴童随着她的走动，一张一弛，无声地地化用灵气，会慢慢排掉这些黑气。
这一次是在修真世界，是有灵气存在，现在她入的身子，名字叫做云灵珊，是清云派掌门之女，母亲是掩月宗女修，父母均是修真人士，云灵珊的天分也很高，是单一水灵根的女修。
水灵根的女修是行走的升级器，最容易被邪魔掳去做炉鼎。幸而云灵珊有一对疼爱她的父母，她自己的天分也很高，行事谨小慎微，从不在外涉险，所以顺利筑基，结丹，结婴，是同龄人之中的佼佼者。
云灵珊的丈夫是七玄宗的剑峰之主秦明泽，他一身白衣天资极高，仅仅是几十年时间就练就到了化神期，一席白衣，神色清冷，可以说是修真界的头一等人物。
在对抗魔修的时候，秦明泽身中剧毒，一身修为岌岌可危，医修谷给出的建议是让秦明泽最好找一个水灵根的女修修习一种特殊的渡毒之法，把毒转到女修身上，百年的时间，由女修一点点化掉这剧毒，为什么选择水灵根的女修，因为渡到具有水灵根的女修身上，化用掉之后，不会对女修的根基有损伤。
七玄宗的掌门立即想到了清云派掌门之女云灵珊。
七玄宗为了这位天才秦明泽，想办法办了门派大比，还在小秘境里安排让秦明泽救了云灵珊。
云灵珊便倾慕秦明泽，在七玄宗的掌门说了秦明泽的伤势之后，就让父亲答应了七玄宗的联姻。
有了秘法之后，秦明泽的暗毒到了云灵珊的身上，所以云灵珊元婴期的修为，因为中了毒实力大减，连带体内的金色元婴也带了丝丝缕缕的黑气。
秦明泽是有感激和愧疚的，别人不知道，但是作为云灵珊的夫君，百年之间，每逢无月之日，云灵珊会疼得厉害。
秦明泽因此对云灵珊极好，对其他女修还是一剑霜寒的明泽道君模样，所以云灵珊对秦明泽越发情根深种。
云灵珊在解毒的过程里遇到了一个问题，秦明泽是苦修，加上他天分高，不爱借助外力，整个剑峰都很荒凉，而云灵珊是嫁给秦明泽的，秦明泽没有分例，她也就没有分例。
如果辅助用上灵药，云灵珊身上的毒会在百年内消退，按照现在没有灵药的情况下，时间会加长一倍。
云灵珊对丈夫一片痴心，不想让丈夫为难，就干脆自己用灵气化用体内的剧毒，这样时间虽然会有点长，但是也不会有任何的损伤。
秦明泽在解毒之后没多久，进入化神后期，云灵珊因为体质的特殊，加上有剧毒，从不出门，秦明泽是经常外出历练的，这一次，下山历练带回来了一个眉眼灵动活泼女弟子，叫做沐小小。
沐小小很活泼，她的天分也不高，是五灵根，按道理连筑基期都会很难，但是秦明泽居然为沐小小去求了一味顶级筑基丹。
秦明泽对沐小小很好，但是云灵珊并没有多想，毕竟在这里师徒关系，相当于父女关系，她和丈夫也没有孩子，干脆就把沐小小当做自己的女儿。
沐小小在凡人界长大，喜欢吃各种食物，然后还喜欢把东西送给云灵珊吃。
云灵珊因为本来就有剧毒，再吃过多的凡尘之气，更会难以解毒，所以婉拒了沐小小。
但是沐小小哭了，秦明泽踩着飞剑到了小屋里，他哄着沐小小眉眼是云灵珊从未见过的温柔，而对妻子云灵珊投出了一抹失望的冷厉神情。
一开始云灵珊看到小姑娘哭了，心里还有些愧疚，想要和沐小小解释，但是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沐小小和丈夫的行为太暧昧了。
沐小小会拿着糕点投喂秦明泽，而后者吃下之后还会含住沐小小的指尖，说她的吃食让人难以忘怀。
云灵珊因为深爱秦明泽，所以不肯相信这个事实，她的办法是拿出了剑峰女主人的架势，给沐小小报名了一个元婴以下才能进入的小秘境。
那个小秘境是整个潜渊大陆最为神奇的所在。一生之中只能进去一次，里面的时间流速和外界不一样，在里面百年在外界才一年，最长时间可以在里面待上百年。
其实这个小秘境是有名额的，因为一次只能进入百人，所以能进入其实是福分，而且很多人会在里面有一个突破的际遇。
但是这样很安全的小秘境，沐小小是奄奄一息出来的，身中剧毒，甚至灵根都已经出现了崩坏的情况。
明泽道君为弟子冲冠一怒，剑指妻子表示妻子不仁不义妒忌成性，与她从未有过夫妻之实，要杀云灵珊。云灵珊这才知道，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圆房，秦明泽是她用了药，他还是“干净”的，和沐小小般配的上的。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沐小小表示不怪师母，其实师母也是为她好，讨要了师母身上的一个碧玉镯。
秦明泽便不顾云灵珊的镯子是家传之宝，强行夺下之后，给了徒儿，还说道，“滚吧，我回去当与掌门说，与你的姻缘关系一刀两断，你这镯子弥补了小小，我便不取你性命。”
云灵珊陷害一个五灵根的弟子，被所有人唾弃。
她一个中毒的女修要返回清云派会发生什么，也就可想而知了。
因为她是水灵根，魔君为了避免她自戮，让她生生受到羞辱，一直到秦明泽为首的正道屠戮进入了魔界，才让云灵珊有机会自戮，云灵珊临死前还听到了沐小小的声音如同往昔一样娇俏，“明泽哥哥，她好惨啊，应该以前也是正道人士，幸好我们把魔君打败了。”
当时不是说沐小小要死了吗？为什么没有死？还这样亲密地叫明泽哥哥？
怀着强烈的不甘心，云灵珊知道了一个秘密，潜渊大陆是一本小说的构架，秦明泽和沐小小是里面的主角。
秦明泽很早的时候就见过沐小小，当时秦明泽还只是炼气期的弟子，他跟着长辈除妖，沐小小就跟在他的身后，一口一个小哥哥，让秦明泽想到了曾经在俗世的妹妹。
因为对方的天分太低，没办法进入七玄宗，告诉她可以去找小门派，还给了她一粒驻颜丹。
沐小小艰难地做一个炼气期的小透明，在大限将至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秦明泽，秦明泽这个时候已经是修为足够收徒，就把昔日里那个喊他小哥哥的女孩作为了徒弟。
沐小小和秦明泽两人在剑峰里越发暧昧，秦明泽舔手指算什么，还有秦明泽洗澡的时候，沐小小闯入进去，秦明泽羞得用灵气击打水花不让沐小小看，沐小小表示又没漏什么，干嘛不能看；沐小小偷喝灵酒，亲吻秦明泽，让秦明泽身体僵硬，最后愧疚地亲吻她，第二天本来很亏心，结果沐小小忘得一干二净；沐小小其他几个峰的弟子走得很近，秦明泽吃醋……
两人之间横着一个过不去的槛，就是女配云灵珊。
云灵珊也在关键的时候起到了女配的作用，因为妒忌把人送到小秘境，反而送给了沐小小天大的福分。
沐小小看似灵根崩溃，实则是她的机缘到了，五灵根洗成了天灵根，另外在里面被灵泉洗了眼睛，看到了云灵珊的镯子里有一个很厉害的禁锢，打破了之后，里面是一个随身空间，就讨要了过来。
沐小小利用随身空间，栽培灵草，这个时候沐小小，被一个渡劫期的医修老祖看中，表示最合适沐小小的是医修。
渡劫期的下一步就是飞升到灵界，为了交好这位渡劫期的老祖，七玄宗利落地给沐小小除名，让沐小小当了那个人的弟子。
这样一来，横在秦明泽和沐小小之间最后一道师徒的障碍就没有了。
百年之后，沐小小名声大噪，有医术仁心之名的时候，沐小小与秦明泽大婚了。
这个时候没人会提出沐小小曾经和秦明泽是师徒关系，没人想要得罪医修，尤其是福运很好，不管去哪个小秘境历练都可以找到高阶灵草的沐小小，别人制作丹药，总是会有失败的概率，沐小小的话，成功率是100，而且还有一定的几率制作出极品药丸。
最让云灵珊受不了的是，这本叫做《夫君是师尊大人》的小说，作者一再刻意强调，本文双c，女配虽然是男主名义上妻子，但是男主从来没有碰过女配，么么么哒，希望大家食用愉快。
云灵珊还可以看到读者的评价。
要是一开始沐小小就可以拿到随身空间就好了，这样的话，女主可以直接救男主，不需要中间商女配。
作者有点不走寻常路啊，女主第一次见到镯子就有些亲切，就应该和师尊说，让师尊去找女配要镯子啊。
我特别喜欢师徒那一段的小暧昧，作者写得太棒了，特别特别美好，尤其是女主看到师尊大人洗澡，师尊大人又羞又急，太美了，当时女主还以为男主脏呢，嘿嘿……后来，真香，我就爱双c文。投一颗深水鱼雷，表达对你的爱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决、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喜欢对女配的处置，她本来就是水灵根，就应该物尽其用，挺好的。
云灵珊被这些留言气得眼睛疼，那个镯子明明是家传之物，凭什么成了沐小小的东西，她被下药，误以为是圆房了，那是对女修最大的侮辱，结果他们都觉得这样处理没错，还有被作为炉鼎，那是女子一生的羞辱，他们居然还觉得女配的下场落得好？！
微风浮动，发丝轻轻抚着她的面颊，宁蓁蓁把手腕上的玉镯取下。
先是用神识去看，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玉镯，按照小说里常用的滴血办法，也是无用。
心神一动，体内的金色小元婴吐出了水光剑气。
宁蓁蓁毫不留情地去攻击这枚玉镯。
云灵珊关于沐小小和秦明泽恩爱的情节记得清清楚楚，怎么开启玉镯或许是书中没有写，或者是被天道遮住。
宁蓁蓁才不管小说是不是天道的意思，这是她的东西，要么为她所用，如果不能，就宁愿毁了它。
因为体内有毒，她的剑气威力并不重，宁蓁蓁就一下又一下地攻击，直接铆定了一个小点，只攻击这个位置。
反正没有借助灵气，用的是她自身灵力，这样一来，还可以带动体内的魔毒。
体内的灵气一点点掏空，体内的那个金色元婴也露出了疲乏的神情，宁蓁蓁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攻击玉镯。
当金色的元婴闭上眼的时候，体内的灵气开始紊乱，经脉像是无水之鱼，干涸又无力。
宁蓁蓁直接从空气里引来多少灵气，在体内简单粗暴一过，带走微不可查的黑气，就去攻击眼前的玉镯。
经脉越发胀痛，宁蓁蓁等到月华初上的时候，停止了攻击。
把玉镯往手上一带，足尖点地轻飘飘跃在一块儿大青石上，反正玉镯现在就是一个装饰物，她也不会离开身体。
从臂膀金钏一抹，手中出现了几枚阵旗，云灵珊是水灵根，为了保护自身，身上防具很多，还精通阵法，现在宁蓁蓁就按照记忆开始布阵，素手一点，灵气注入其中，小旗子招展，就飞速地在青石周遭布下了。
说起来宁蓁蓁在三千小世界穿梭，行事看似随心所欲一直是有自己的准则，以善为初心，固守初心，有时候这样来做，看似任务一开始进展缓慢，但是有一个好处，不会轻易越界，后面逐渐失控。
很多的任务者刚开始大开大合执行任务，到后期恣意妄为，少了谨小慎微，反而被小世界的人发现踪迹，导致陨落。
就算是此间天道不偏爱云灵珊，但对这个宁蓁蓁的执行人是有偏爱的，以前的宁蓁蓁是作为精怪修习，现在是天道最为青睐的人族修士，在月华之下，所有的灵气涌动，将她的衣袖鼓起，眉心的红痣都越发明艳了。

第90章 师徒恋 2
“明泽道君。”秦明泽从沐小小所在的屋子里走出来，就看到了两位云鬓仙气飘飘的侍女对着他行礼，“夫人还没有回来。”
秦明泽微微一怔，眉心蹙起，“我知道了，你们休息去吧。”
“是。”两位侍女告退。
因为云灵珊的体质特殊，其他弟子的本命灵牌只是关联，她的本命灵牌上还有她的心尖血，可以追踪到她被掳到哪里。原本灵牌是清云派保存，嫁给了秦明泽之后，有心尖血的本命灵牌就在秦明泽的身上。
从储物袋之中取出了云灵珊的本命灵牌，上面浮现了淡淡微光，这就表明她还别说没出七玄宗了，根本就还是在剑峰上。
秦明泽本来是有些恼怒的，这等水灵根，就是行走的炉鼎，要是被魔道人掳走了，那就是行走的练级器具，现在看到还在剑峰，怒火熄灭了大半，回到自己的洞府，他也不想去找云灵珊。反正就在剑峰的山脉之中，管她去了哪儿。
秦明泽回到了自己的洞府，他是剑修，洞府简陋到维持刚刚分到他手里的模样，如果不是剑峰的灵气涌动，所在的位置不错，光看洞府还以为是哪位刚刚筑基的内门弟子的洞府。
秦明泽想到了沐小小的屋子，忍不住露出了一个浅笑来。
原本也给沐小小了洞府，她嫌弃太多于冷清，于是秦明泽就委托了炼器峰的峰主制作了袖里屋。
袖里屋是最受女修喜欢的存在，就算是历练的时候也可以化成核桃大小装入到储物空间里，可以在野外张开，进入到袖里屋休息。
以前秦明泽最讨厌女修用袖里屋，因为带着袖里屋，特别容易被灵兽或者是魔修发现，但是沐小小用，他就觉得有些可怜可爱。
沐小小的天分不高，就算是给她用了极品筑基丹，她的境界也不太稳，别说进入金丹期了，恐怕连筑基后期都无法进入。
秦明泽心中一叹，虽然天分不高，沐小小总是乐观开朗，让他忍不住心疼这位乐观的小姑娘，想沐小小抱怨洞府的简陋，秦明泽立即就去委托师兄定制袖里屋。
而秦明泽委托去炼的，更是袖里屋的极品。里面装潢的颇为华丽，像是凡尘最讲究的大户人家，甚至里面秦明泽还做了两个傀儡侍女，用上品灵石驱动，可以服侍人。
从繁华的袖里屋出来，再回到自己冷冰冰的洞府，秦明泽就觉得太过于冷清了。那云灵珊一点也不知道女子的本分，把洞府装扮得舒适一些，转念一想，云灵珊不在也好，秦明泽一点也不想看到她亮晶晶的眼，让他觉得是一种负担，甚至要不是因为云灵珊那么喜欢他，他宁愿用其他东西补偿云灵珊，而不是娶了云灵珊。
秦明泽很清楚，他很感激云灵珊替他解毒，她的灵根也是最适合他练双修之法的，如果有了双修之法，两人都会受到裨益，但是秦明泽有自己的骄傲，他感谢云灵珊替他解毒，却不想和她双修，尤其是再次遇到了沐小小，他更是后悔当年的举措。
洞府是一个y字型的岔口，左边是秦明泽自己修炼的地方，右边则是云灵珊的。
秦明泽进入了自己那边的洞府，阵法上产生了淡淡的涟漪，这个阵法可以让沐小小通过，其他大乘期以下修为的人被禁入，大乘期以上的修者想要进入只能够毁了阵法。
秦明泽进入到了阵法里，本想要脱下衣衫，想到了上次沐小小闯入，浸入到里面温泉时候，选择穿上了白色里衣，白色的里衣在入水了之后贴在他的身上，露出了精壮白皙的肉色。
秦明泽今天早中晚在沐小小那里吃了凡尘的饭，平时最多是一顿饭，现在因为吃了三顿饭，要用半个夜晚的时间，才能够炼化掉里面的凡尘之气。
想到了沐小小，秦明泽冷峻的面容上浮现了淡淡的笑容，他今天安抚了沐小小很久，谁让沐小小本来是一片心意给云灵珊准备了食物，云灵珊不肯吃，沐小小难过了很久。
沐小小当时红着眼眶，倔强地扯着他的袖子，“哼，师娘不肯吃就算了，以后我所有的食物都只做给师尊吃。”
沐小小做得多，他不想让沐小小伤心，就挨个尝了她准备的食物。
秦明泽是金灵根，金色的灵气小点涌入他的体内，慢慢流转，身上笼罩淡淡的金光。
如果要是有人同时看到宁蓁蓁和秦明泽的修炼，就会觉得高下立分，高的是宁蓁蓁。
秦明泽的境界要比宁蓁蓁高，但是周身的气团并没有宁蓁蓁大。
宁蓁蓁心态醇和，行事天然，与万物有共鸣，原本的修士需要捕捉空气之中的灵气点，换成了宁蓁蓁，她就像是一个磁铁，不需要费劲去捕捉适合自己的灵气，水色灵气争先恐后进入她的体内。
此时的宁蓁蓁周遭围绕了一层水汽，所坐的大青石有一层漆黑的物质落在上面，发出了细小的滋滋声音，仔细去看，赫然是宁蓁蓁体内排出的毒素，在腐蚀青石。
她的白皙面颊也有一层淡淡的灰色，让白皙的面颊都暗淡了。
世人以为修炼很苦，其实不然，当世间的灵气涌入到体内的时候，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会被滋润，感觉非常舒服。与之相反的是当灵气使用到一定阶段，经脉枯竭的时候，那种感觉也是格外难受。
宁蓁蓁没有选择一直让人舒适的修炼方式，她用了半个时辰，体内的灵气充盈了三成，就再次攻击可怜的碧玉镯，一直等到灵气枯竭，立即盘膝再次在月华下修炼。
这样反复折磨，体内金色元婴都露出了可怜巴巴的痛苦表情。
这样周而复始，圆月才天空之中暗淡，在漆黑夜里，繁星闪烁，最亮的是那颗启明星。
宁蓁蓁此时不再使出体内的灵气，反而是继续修炼，周遭水汽扩大，星辰做牵引，体内的金色小元婴露出了舒适的表情，那斑驳黑色比刚刚还要快的消退。等到金色的第一缕晨曦落在宁蓁蓁的身上，她睁开了眼。
原本一人高的大青石在腐蚀的情况下，已经被腐蚀到只到腰身，青石原本是光滑平整，现在坑坑洼洼，还涂了一层斑驳的黑色，让人认不出这是以前的大青石。
宁蓁蓁点了水面，再看看自己，脸上有一层淡淡的黑色，外衫已经被腐蚀掉大半，白色的里衣只剩下领口那一点灰色，身上的金缕衣还保存完好，这本来就是一件高阶灵器。
不急着洗漱，而是再次用了元神之力，劈那碧玉镯，之前劈玉镯，都没有什么反应，这一次劈过了之后，碧玉镯滴溜溜地在宁蓁蓁面前打转，开始吸宁蓁蓁体内的灵气。
宁蓁蓁并不抵抗这股吸力。
只有水属性的灵气显然不够，碧玉镯在这样一个清晨里俨然成了一个大的灵气吸收器，甚至形成了一个灵气漩涡，拼命地榨干整个剑峰的灵气，就连溪水也开始发生共振，上面有细小的水花。
宁蓁蓁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惊喜，嘴角微微翘起，吸收足够的日之精华，加上剑峰的灵气，宁蓁蓁的元神与碧玉手镯融合，咻忽之间，碧玉镯不断缩小，最后飞入到了宁蓁蓁的眉心之中，恰巧与那枚红痣融合。
宁蓁蓁点在水上，水面再次化成了水镜。
红痣还是红色，没有变成奇怪的颜色，只是仔细去看，会觉得有宝石一样的光华流转。
宁蓁蓁正对着水面看自己的模样，就看到了沐小小还有秦明泽过来。
沐小小梳着双丫髻，一席绯色衣裙，这世间灵根越纯粹，女子也就越发漂亮，而沐小小是五灵根，只能够夸一句清秀，因为笑起来眉眼弯弯，很是讨喜，七玄宗里还有其他峰的子弟暗恋她。
“啊，师娘你怎么穿成这样。”沐小小飞快地转过身。
在沐小小转身之前，秦明泽早就已经转过身子，“胡闹！云灵珊，你在干什么？”
宁蓁蓁看着自己的身体，金缕衣这件灵器是从胸口处一直护住到了下身的大腿处。外衣褴褛了一半，松松垮垮挂在身上，白色的里衣因为已经被腐蚀得干干净净，所以露出了白皙修长的大腿。
秦明泽也就算了，沐小小没有记错的话，书里也写是后世穿越过来的吧，有什么必要说自己穿成这样？
“没什么关系。”宁蓁蓁浅浅一笑，“剑峰又没有外人，男修只有我夫君，女子的话，有小小，侍女，再说了，我又不是故意穿成这样的，你看……”
宁蓁蓁本想要说自己是因为解毒，才会衣衫褴褛，结果沐小小直接跺了跺脚，“剑峰是公共场合，师娘你就算是有天大的理由，也不适合这样，毕竟没有下禁制……”
宁蓁蓁手指尖的灵力轻点，从背后穿透，点在沐小小的喉咙处，一下就让沐小小噤声，笑了笑说道，“我还真是有天大的理由。”
宁蓁蓁足尖点地，跃到了秦明泽与沐小小的面前。
秦明泽因为发现了动静看了过来，就看到了宁蓁蓁白皙修长的双腿，他猛地红了耳根，怒着拂袖转过了身，呵道，“有辱斯文。”
“夫君，你住的洞府有温泉，我要与你换一个洞府住。”宁蓁蓁不客气地说道，“沐小小不知道，你难道不清楚？我身上有与你双修留下的残毒，因为刚刚从体内排出的比较多，那毒夫君知道是有多霸道的，所以只有法衣完好。”
沐小小的身子一僵，听到了双修两字，那双弯弯笑的眸子瞪大了。
“瞎胡说！”秦明泽一听到这话就急了，顾不得宁蓁蓁衣衫褴褛，就转过了身子，“当时解毒是用秘法导出。”
有沐小小在场，他甚至不愿意说出双修两字，污了徒弟的耳朵。
“好的，我知道你当着徒弟的面不好意思，另外不是解毒，而是你体内的毒过度到我的体内。”
秦明泽几乎被宁蓁蓁气得吐血，身子都开始发抖，“你胡说什么？！”
因为正视了宁蓁蓁，此时的宁蓁蓁手指把中衣的领口残片弹飞，残片在空中被宁蓁蓁化成了一个小火团，薄灰轻飘飘落在了地面上。对着秦明泽抛了一个媚眼，神色风情万种，“夫君你不必这般目光灼灼看我，若是你想……也不应该沐小小在的时候这样。好啦，我先回去洗漱了，这毒厉害，也就是你用的那个温泉可以经受得住。”
要是再惹下去，清冷剑修只怕要拔剑了，宁蓁蓁见好既收，足尖轻点地，整个人往前一荡，往洞府方向行去。
路上遇到了两位侍女，那两人见到宁蓁蓁的模样便是一惊，宁蓁蓁直接越过两人，根本不理睬两人。
等到了洞府，先把自己洞府的东西毫不留情地收了起来，再对着左边洞府开始破阵。
云灵珊杂学之中阵法的能力最好，宁蓁蓁则是对灵气十分敏感，比以前的云灵珊更容易分辨出阵法的阵眼所在。袖手一挥，整个洞府门口出现了金色的阵法图，宁蓁蓁从腰间抽出了一柄软剑，注入了灵气之后，剑身咻忽变得锋利。
宁蓁蓁直接用剑气去攻击阵眼。她虽然攻击力不行，但是续航足够持久，宁蓁蓁用了小半个时辰去攻击，让洞府里轰隆隆的作响，好像是在劈山一样。
两个侍女面面相觑，因为宁蓁蓁设立了简单的禁制，她们进不去，守了一会儿，打算去找明泽道君。
宁蓁蓁攻破了秦明泽的阵法之后，又补上了自己的阵法。不客气地把里面的东西，用一个低阶的储物袋一收，直接悬在了左边洞府的门口。
宁蓁蓁脱下了法衣，整个人进入到了温泉里。
这与其说是一眼温泉，更不如说是一眼带着细微灵脉的灵泉。
宁蓁蓁身上有剧毒，如果在普通的溪水里，只怕会毒死不少的生灵，下游的人喝水也不方便，在这样的灵泉水里，有一定的自净功能，只消几个时辰，细小的灵脉就会将剧毒净化。
赤着身子，鸦青长发如同海藻一般地飘在水面上，宁蓁蓁和体内金色元婴都闭上了眼睛，体内的灵气运转，一大一小两人都出现了如出一辙的享受表情。
沐小小的天分不高，穿越到了神奇的潜渊大陆，见识到了修仙的神奇之后就想要修仙。
她天分不高，但是很勤勉，清早的时候，是沐小小先看到了灵气漩涡，她因为修为太低，就喊上了师尊一起过来看，没想到见到的是衣不蔽体的宁蓁蓁。
沐小小以前就知道师娘生得好，但是因为师娘一直穿得严实，让她觉得师娘的容貌虽然好，但是一定是个平板身材，没想到刚刚匆匆一瞥，见到了玲珑有致的身躯。
一双长腿笔直修长又漂亮，就算是沾了点脏东西，只怕发到后世，那群宅男恨不得要高喊女神。
沐小小也知道师娘和师尊两人感情并不算多深，师尊说了，娶师娘是为了报恩，但是沐小小还是忍不住想到，这样身材姣好的人，还是天生的水灵根，秦明泽真的忍得住吗？
师尊待她是不一样的，他记得她喊他小哥哥的情形，他会哄着她，亲手教她剑法，在给她求来了极品筑基丹，沐小小彻底沦陷了，高冷剑修师尊男神心里只有她，让她忍不住奢望的更多一点。
沐小小知道自己的天资不够，她又不像是其他小说里的女主，有随身空间，有各种各样的金手指……
沐小小觉得自己可能此生止步于筑基，那么她的寿数大概还有百年多的时间，她就想要有师尊百年的时间，没想到刚刚宁蓁蓁的话，一下戳破了她的幻想，他们两人是真正的夫妻。
“小小，你莫哭。”秦明泽伸手擦去了她的眼泪，低声说道，“我和你师娘从未圆房，更遑论双修。”
沐小小刚想要开口，这才想起来自己中了宁蓁蓁的咒，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秦明泽手拂过少女脆弱的脖颈，耳根发红地拂去了宁蓁蓁留下的灵气。“刚刚云灵珊做得？”
“是。”沐小小说道，“我说到了一半，师娘就给我下了咒。”她的长睫还有湿漉漉的泪水，“师娘怎么这样啊。”
她甚至想要开口，让师尊和云灵珊和离，但是想到云灵珊嫁给了师尊，给师尊解毒，世人眼中，是云灵珊救了师尊，如果和离，是不是师尊会被人非议？
在沐小小的心中，剑神师尊像是朗朗清风，怎么可以沾上这些污名。
“她确实过分。”秦明泽的神色说不出的冰冷，“无非是仗着曾经给我的那些恩情。”
“师娘毕竟给你解毒，那就是天大的恩情。”沐小小说到了这里，眼里带着哭腔，“若是我是水灵根该有多少，我想给师尊解毒。”
秦明泽拢了拢她的长发，“你有心就好，这毒在体内不是什么好事。”
秦明泽毕竟修为高，在侍女过来的时候，他就离开了沐小小。
两个侍女，一人叫做青鸢，一人叫做红鸾，禀名了明泽道君，夫人把洞府设了禁制，不知道在里面劈什么。
“师尊，我们去看看。”沐小小摇了摇秦明泽的衣袖。
“你的晨课……”
“没关系的。”沐小小吐了吐舌头，“今日里是阵法课，我对阵法实在没什么天分，蓬莱仙子也不喜欢我，师尊帮我请假，我跟着师尊学。”
秦明泽点点头，便让青鸢去请假，自己带着沐小小进入到了洞府。
此时轰隆声已经停止，到了y字分叉口，清楚地看到了右边原本的洞府里空空荡荡，在看左边他原本的洞府，悬着一只储物袋。
秦明泽的脸色涨红，他当然可以劈开宁蓁蓁布下的阵法，毕竟这阵法虽然精妙，但是宁蓁蓁的灵气不足，等级不够，他可以轻易劈开。
但是劈开了之后，就会见到赤裸的宁蓁蓁。
沐小小也看到了龙飞凤舞的条子，她也不提让师傅破阵，若是破阵了，就会见到赤身的宁蓁蓁了，嘟着嘴皱着眉头，“难道师尊就要把这间洞府给她？”
左右两个洞府，原本秦明泽在的那个洞府有灵泉不说，还有一张暖玉床，现在宁蓁蓁不客气地霸占了。
在宁蓁蓁看来，如果没有云灵珊给秦明泽解毒，秦明泽早就陨落了，也就是秦明泽不要脸，自己占了那么大的便宜，还要一副苦修的模样，不给云灵珊资源。
要是可以，宁蓁蓁还真想把体内的剧毒还给秦明泽，可惜没办法。她只能够用各种方式，自己加快解毒的流程。
此时的沐小小就觉得，师娘本来就是胁恩嫁给师尊，两人没有感情，现在师娘更过分了，还明目张胆抢师傅的东西，就仗着师傅好脾气。
“算了。”秦明泽摇摇头，“她要就给她吧，左右她跑过的灵泉，弄得脏了，我也不想要了。”取下了储物袋，用神识一扫，里面的东西宁蓁蓁都没有碰过，这让秦明泽松了一口气。
沐小小眼睛滴溜溜一转，“师尊，你这个洞府什么都没有，不如住在我的袖里屋吧。”
“不必，我习惯了……”
还没有说完，就发现徒弟的食指点在他的唇瓣上，小姑娘笑盈盈地说道，“以前师尊的洞府里有灵泉，有白玉床，所以师尊在这里苦修，今后就不一样了，东西师娘拿走了，恐怕不会吐出来，不如师尊和我去住。”收回了手，摇了摇师尊的衣袖，“师尊好不好嘛，我也想一清早就给师尊做东西吃。”
那就像是尘世间的夫妻一样，想到了这里，沐小小的眼睛波光潋滟，面颊微红。
当然她很信任师尊，像是师尊这样的正人君子，就算是他们两人同住袖里屋，也不会发生什么。
暧昧陡然而生，秦明泽也应了下来，“好。”
沐小小兴高采烈地拿着师尊的储物袋，“师尊，我们今天庆祝一下，虽然发生了很多糟糕的事情，但是我今天非常高兴，师尊可以和我一起住了。”
秦明泽被这样的笑容感染，冰山一样容貌露出了浅浅的笑。
“师尊，你应该多笑一笑，很好看！”沐小小看着秦明泽，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胡闹。”秦明泽的呵斥都有些无力，耳根更是有些发红。
红鸾远远听着，心中是扑通扑通直跳，这模样，好像是明泽道君与沐小小像是道侣一样。

第91章 师徒恋3
宁蓁蓁在体内的灵气都已经补足，身上的灰色污渍都已经被灵泉涤荡干净，最后用灵力把头发的水汽带走。换上了里衣，还有法衣，元神抱守合一，宁蓁蓁进入到了随身空间里。
这随身空间里是肥沃的黑土地，黑土地上空里笼着烟色雾气。伸手去感知雾气，里面孕育了充足的灵气，因为这灵田的存在，所以才能够养出极品的仙草？
宁蓁蓁绕着里面的黑土地走了一圈，因为雾气遮挡，神识在空间里不管用，等到绕过了这个并不算宽敞的灵田，看到了一池泉水，里面写的是小篆写的洗髓池。池中水涌动，浓郁的灵气充斥其中。再往旁侧是一座小茅屋。
宁蓁蓁走到了门口，门扉打开，里面是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是网罗万千的功法，还有一个小桌子，里面写了这随身空间的来历。
这是一个已经飞升的修者留下的，汲取了灵脉之力，加上足够的日月精华，元神强大之人，方能有这样的芥子空间。
为什么沐小小能够开启也有了答案，以前这玉镯不见天日，在云灵珊身上带着，吸取了足够的日月精华，沐小小是转生之人，元神要比一般人厉害，方能绑定芥子空间。
至于说洗髓池里的水，初用者从半滴开始，不可贪心，不然体内的经脉承受不住。
这自成一方天地的芥子空间，耗费的是天地之间的灵气与灵脉，若是进进出出，会多耗费灵气。
书架上有空白玉简，还有宝瓶，空白玉简可以把书籍复制进去，宝瓶则是可以承受得住洗髓池万滴灵液。
宁蓁蓁用神识复刻了一部分的玉简，再按照仿佛取了灵液，就出了空间。
在空间里还好，等到置身于洞府，神识疲乏。
宁蓁蓁直接滴了一滴灵液到了温泉里，开始闭关炼化起来。
原本她是准备直接到七玄宗的宗主那里求要秦明泽的分例，她的毒是为了秦明泽染上的，七玄宗负责也是常理之中。现在既然已经解锁了随身空间，宁蓁蓁就懒得过去讨价还价，直接把洗髓池取出来的灵液加入到温泉里，开始炼化。
按道理一昼夜只可以用半滴，免得用了太多的洗髓液，身体经脉经受不住。
宁蓁蓁有功德在身，加上自身气运爆棚，得天道偏爱，化用起来这洗髓液也比天之骄子快得多。
日转星移，宁蓁蓁每隔六个时辰，就往里加入洗髓液。
一直在闭关，幸而这温泉里有灵脉的细微分支，浸润在其中也不会担心把肌肤泡得皲了。
开启随身空间是要灵气的，那一日的灵气漩涡之后，秦明泽就察觉到了剑峰灵气的减少。
好几次秦明泽都想要轰开洞府，想着要是见到了对方的赤身裸体就不合适了，只能够算了，再说了，还有半个月就是朔月，到时候宁蓁蓁为了缓解体内的疼痛，自然而然会找他。
让他没想到的是，到了朔月那一日，洞府还是没有打开，金色的阵法流转，淡淡的灵雾蒸腾，里面的宁蓁蓁还在用灵泉水。
沐小小噘着嘴，“师尊，别看了，她要忍着疼，就忍着疼，反正受苦的是她。”
过往时候，每逢朔月，云灵珊就疼得厉害，秦明泽也会在这一日陪着云灵珊，用灵力替云灵珊梳理身体，好让对方得疼痛削减。
而且因为云灵珊的状况，在朔月这一日，秦明泽会尽量赶回到剑峰，如果实在赶不回来，便会让教习阵法的蓬莱仙子替云灵珊梳理身体。
“我明日去找掌门。”秦明泽摸了摸徒弟的脑袋，“既然她不出来，剑峰的灵气减少了，对你的修行有阻碍。看看掌门能不能运行护山大法，将剑峰的灵脉用主灵脉走通一遭。”
沐小小的眸光流转，仰头看着师尊，“要不然让掌门来打破阵法，询问那一次的灵气漩涡好不好，肯定是和那天早晨的灵气漩涡有关，可惜那天没问，师娘就闭关了。”
“这……她在闭关，这样强行破阵，会坏了她的道行，不合适。”秦明泽给徒弟解释，“再说了，她也是我名义上的妻子，让掌门破阵，光是这一行为门派里也会多想，更何况若是开了阵，她的仪姿不妥……”
想到了这里，秦明泽摇摇头。
妻子的修为不算高，打断了她的修行没什么，但是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看到了她的躯体，都不合适。
沐小小瘪瘪嘴，还真是老古董，那天宁蓁蓁都露出大腿，那么不体统，现在师尊还是不愿让人看到宁蓁蓁的身体，没办法谁让她是名义上的妻子呢。
沐小小心情不好了，就喜欢做美食。
摇了摇师傅的衣袖，“师傅，不如等会你陪我去吃东西。我有点不高兴了，谁让不知道师娘做了什么，把剑峰的灵气涤荡干干净净，结果师尊还要替她想。”
没有洞府里的温泉，加上这些日子剑峰的灵气稀薄，秦明泽的修为非但没有精益，反而因为吃了太多杂物，略有下降。
但是面对沐小小的要求，他不会拒绝。
朔月之日，天空无月，只有繁星点点，剑峰的灵气散了不少，但是空气仍然是清新，沁人心脾的。
袖里屋的两人很是亲近。
沐小小虽然不高兴剑峰的灵气稀薄，也不高兴宁蓁蓁抢了师尊的洞府，但是她高兴的是，朔月这一日，师娘终于没有缠着师傅给她做灵气的梳理，这让沐小小仿佛看到了师傅摆脱师娘的希望。
凭什么师娘只是帮了师尊一个小忙，就霸占师傅？
这一次朔月师娘没有出现，就足以让沐小小喝酒庆祝。
沐小小的灵酒是用的山红果制作，处理干净了之后，埋在溪边，今天高兴，就挖出了灵酒。
拍去了蜡封的口，酒液醇香，让沐小小眯起了眼睛，笑着对师尊扬了扬开封的酒液。
修士的酒量都可以说是很好，可以用灵力化掉体内的酒力，但是沐小小不许师尊用灵力解酒。
“微醺的感觉很好，师尊，我在凡间的时候，有一位诗仙就是在酒后才会做出特别好的诗词。”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你看看这样有趣不有趣，不过师尊，他有些寂寞，我不寂寞，自从被师尊收下，我每天的日子都很快活。”
“也不是每天，以前的时候，我朔月都会有些不开心，我会想，师尊肯定又要陪师娘了，今天师尊可以陪我，我很高兴。”
没有用灵气化掉酒力，清冷的剑修面颊自然浮现出一些浅红，无情的凤眸在酒水的作用下多情了起来。
沐小小看着这样的秦明泽，心中蠢蠢欲动，高岭之花忽然下了凡尘，让她格外想要去逗弄。仗着酒力扑入到了师尊的怀中，嗅着他身上的冷香。
秦明泽在沐小小扑过来的时候，心中一动，无奈地说道，“小小，你喝醉了。”
沐小小笑嘻嘻地说道，“或许是醉了，这样的冰山大帅哥宠着我。想我天分虽然不高，有这样的帅哥，穿越到潜渊大陆也不吃亏。”
秦明泽听着沐小小在说一些他听不懂的话，就想要用灵力把沐小小送到床上。
“师尊，说好了不用灵力！你犯规！”
秦明泽只能够把沐小小拦腰抱起。
这可是公主抱啊。
沐小小的手攥住了师尊的衣袖，在秦明泽要把她放在床榻的时候，对师尊勾勾手。
在秦明泽低头的一瞬间，沐小小亲吻了师尊。
宁蓁蓁不知道因为她霸占了秦明泽的洞府，让秦明泽和沐小小两人的进展更快了，就算是知道，她也不在乎。
她在朔月这一次更深地体会到了云灵珊的痛苦，体内的金色元婴都隐隐有溃散的迹象，这才是以前的云灵珊为什么会需要秦明泽用灵力替她稳固的原因。
像是有一只巨手，将她的灵魂都撕裂。
现在宁蓁蓁并没有借外力，把体内的丹田经脉对另一个人开放，太过于危险，可以说整个人的性命都在对方的心念之中。
宁蓁蓁把百滴的洗髓池灵液滴入到灵泉水里。强大又精纯的灵气从身体外侧的每一个毛孔里灌输进来，接住这股霸道的灵力，强行稳固住金色元婴。
无形的大手要撕裂她的身子，又有大锤一下下地敲打要糅合躯体。
双倍夹击的疼痛，却也是很大机遇，原本剧毒和金色元婴结合很紧密，现在元婴隐隐有溃散的趋势，那毒就先散了出来。
宁蓁蓁第一日，体内的剧毒是缓缓往外涌出，肉眼不可见，而现在几乎可以说是肉眼可见地涌出了黑色剧毒。
甚至连灵泉的自净功能都无法涤荡干净着剧毒，泉水依然是通透的，只是宁蓁蓁的身上、口鼻慢慢积累了黑色粘稠的脏物。
体内的痛苦不亚于被业火燃烧，宁蓁蓁却眉眼平静，甚至体内的金色元婴一开始是痛苦扭曲的表情，随着剧毒排出，眉眼渐渐宁和，甚至露出了享受的表情。
当宁蓁蓁感觉到了元婴没有溃散之势，灵气运转陡然轻松起来，她甚至有些可惜，这是朔月结束了。
光是朔月这一日，就抵得过以前需要十年才能够排除的剧毒，如果连续来二十个朔月，体内的剧毒就会排的干干净净。
宁蓁蓁睁开眼，发现了灵泉无法自净，便用灵力将排出的黑色脏物压缩，扔到了一个初阶储物袋里，打算去炼器峰找人用丹火烧了这毒。
洗漱一番，走出了洞府，就感觉到了剑锋的灵气在缓缓增长。
心中一动，便让灵气缓缓注入到眉心的红痣，给芥子空间补充灵力。这一次不像是第一次那样大的动静，闷声发大财，让芥子空间吃了个饱。
察觉到有人过来，宁蓁蓁制住了芥子空间继续吸收灵气。
“云仙子。”掌门是个花白胡子的老者，唤作温顶峰，温掌门上下打量着云灵珊，奇道，“你出关了？明泽同我说，你正在闭关。”
“是。”宁蓁蓁说道，“用了夫君洞府里的那眼灵泉，我身体的毒排了不少。”
温掌门用神识扫过宁蓁蓁，没发现她身上多了什么，反而是毒确实削减了不少，猜想她是应当研究出来什么法子，用灵气炼化体内的剧毒，便说道“恭喜云仙子，毕竟那温泉是有剑峰灵脉的一小段分支……”掌门先祝贺了宁蓁蓁，到了后面则是委婉表示，门派现在资源紧张，暗示宁蓁蓁少耗费灵气，多用吸纳自然之法，排除剧毒，这样根基也会更稳健。
宁蓁蓁摇摇头，“温掌门，只是一些灵气，能够早日解毒才是正经，不是吗？毕竟我身上的毒原本是明泽身上的。”
温顶峰脸上一僵，还没有等他说话，宁蓁蓁就继续开口。“既然遇到了掌门，我还有一事相求。明泽身上的毒解开了，进度可以说是一日千里。”
提到了秦明泽的天赋，温顶峰微笑颔首。
“我身有剧毒，想要早日跟随明泽的脚步。总不能他继续突破，我百年时间还停留在元婴期。”宁蓁蓁本来懒得去要资源，但是现在掌门人就在眼前，而且……秦明泽和沐小小都不在剑峰上，她笑了起来，本就生得绝色，此时更是明媚动人。
宁蓁蓁温声细语，听得温掌门是青筋直跳，什么叫做丈夫是苦修用不上，但是门派的分例应该也是有的；秦明泽要是飞升，他们两人是道侣，她也要飞升，说来说去都是让七玄宗拿资源。
当时对云灵珊说得是可以百年的时间解开，但是温掌门很清楚，刚开始去毒素是很快的，到了最后，恐怕要用罕见的天材地宝才能够去除毒素，毕竟百年的时间祛毒，到时候毒素会和元婴紧紧结合在一起，很难真正的消除。
别说云灵珊不是七玄宗的弟子，就算是七玄宗本门派的，都不会把资源倾斜给这种注定无法飞升的人身上。
正想着如何拒绝，就听到宁蓁蓁说道，“还有一件事，夫君是天生金灵根，以前他不收徒也就算了，我看夫君待沐小小极好，不如让夫君也替门派分忧，多教导一些好弟子。”
温掌门的眼睛一亮，对于一个修真门派来说，资源重要，但是最重要的就是高阶修士，秦明泽自从收了沐小小之后，他确实有些心动，想要让秦明泽继续收徒，但是秦明泽拒绝了。若只是给一些元婴期用的分例，可以让秦明泽带许多徒弟倒也划算。
温顶峰抚须，眼里有些激动，“云仙子此话当真？”
“我是秦明泽的道侣，收了徒弟也要叫我一声师娘。”宁蓁蓁笑着反问，“温掌门你说是不是？”
在温顶峰看来，确实是这位水灵根的云仙子救了秦明泽，这种情况下，云仙子开口替秦明泽应承收下几个徒弟没什么问题，而更让温顶峰觉得好的是，云仙子还允诺替秦明泽一口气收八个弟子。
宁蓁蓁顺便提出了其他要求，什么再多用主灵脉给剑峰供一些灵气，给这里设置弟子房，外门子弟房，灵田……
原本的剑峰是秦明泽苦修之地，宁蓁蓁这样一操作，就直接有了八个内门弟子，八个外门子弟负责剑峰的事物，有了开辟的灵田，饲养的飞鹤。
宁蓁蓁最后还补充道，“只是有一个不情之请，明泽很看重沐小小，她的性情有些霸道，只怕不大愿意夫君多收徒。”
温掌门有些好笑，再宠弟子，当弟子的哪儿有阻拦师尊的。
只是还没有说就听到宁蓁蓁继续说道“夫君对沐小小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沐小小，恐怕不会收徒，我正是因为这种不一般，为了避免影响夫君的清誉，才想着剑峰多些人也好，凡是都规规矩矩的才好。”
温掌门当然不在乎沐小小，一个五灵根的修士，要不是有那个极品筑基丹……想到了这里，温顶峰心中一凛，秦明泽过往根本不愿意收徒，只收了一个五灵根的弟子，还替她求了极品筑基丹……
“我知道了。”温顶峰给了宁蓁蓁一块儿带了他神识烙印的玉简。
宁蓁蓁解决了他的一个大问题，温顶峰也就不计较宁蓁蓁讨要物资，还多给了她一些物资，凭着这个玉简，就可以在管理内务的孙长老那里去取。
剑峰怎么安顿那些人，宁蓁蓁不用操心，温掌门会做好完全的准备。
宁蓁蓁则是先去拿了东西，把金钏塞得满满当当，里面还有不少灵植，接着去了一趟炼器峰，让用烈火化用了剧毒。
炼器峰的峰主唤作万重，用了先天丹火烧着魔毒，发现这毒十分有趣，炼化的效果很慢，不知道淬在灵器上会有什么作用。
当即和宁蓁蓁讨要今后的毒，按照宁蓁蓁的要求，如果能炼化，就给她一套暗针。
宁蓁蓁正在炼器峰做客的时候，七玄宗的布阵峰学堂里，就悄然而至了一位大能。
温顶峰遮掩住了气息，只能够瞒得住学堂里的内门子弟，却瞒不住授课的蓬莱仙子。
掌门这是要如何？
蓬莱仙子在掌门示意她继续授课的时候，垂下眸子，淡淡说着自己的心得。
对于沐小小来说，所有的课业里，听阵法的课是最无趣的，她身上有师尊送她的阵旗，学阵法做什么？
而且师尊还答应她，如果要外出历练，都会陪着她，她恐怕师尊送的阵旗都用不上，她修为低，也不会有机会破阵。
对这个阵法课业，沐小小觉得最无聊又无趣的，她现在就走神了。
沐小小的手拿着一支炭笔，在宣纸上写写画画，才发现自己竟是无意之中画出了秦明泽的侧脸。
想到了昨晚上那个意外，沐小小的心中雀跃，师尊是不是也是喜欢她？
可惜不知道师尊是什么表情，一大清早他就留书说是要外出一个月时间，信里面还絮絮叨叨写了很多东西，例如他给她准备了一个储物戒子，里面有辟谷丹、有供她修炼的灵药；还会在离开七玄宗之前，找到掌门，让掌门恢复剑峰的灵气，让她好好修炼；给她制作了一个护主手镯，如果遇到了攻击，可以抵挡住大乘期以下人的攻击。
因为沐小小喜欢用凡尘之物，所以也没有用玉简留书，而是用了信笺。
明明是一剑霜寒的剑神，笔锋也是凌厉，却充溢对她的关怀。
沐小小觉得，师尊应当对她也是有意。
人总是不满足的，沐小小以前觉得，百年时间陪着师傅挺好，现在察觉到了师尊的关切，她就贪心了，心想着若是自己有云灵珊的天分该有多好，或者穿越大神给她金手指，例如随身空间什么的……
如果是玉简，温顶峰还得拿到手里，贴近额头才能够用神识读取里面的内容，在沐小小拿着书信心中泛甜时候，里面的内容对温顶峰一览无余。
沐小小画出的侧脸又让温顶峰认出了那是秦明泽。他又惊又怒，他们两人是师徒关系，岂能这般？
温顶峰本来是打算下次选弟子的时候，让人进入到剑峰，现在发现了沐小小的心思，进入了课堂之后，所有人都对着掌门行礼，温顶峰直接说道“剑峰明泽道长要收徒八位，明泽道长是金灵根，修习甚是勤勉，若是有意入剑峰，现在来找我。”
沐小小的身子一僵，眼睛里都出现了不可思议，她霍得一下站了起来。
温顶峰说了这话之后，诸人心中也有疑问，但是摄于掌门之威，不曾开口，只是用眼神交汇。
现在沐小小站起来，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沐小小被温掌门眸光一扫，心中有些慌乱，但是很坚定地说道，“掌门，师尊身上的毒才解开没多久，曾经同我说过，暂未有收徒的打算，以免分散了精力。这件事，师娘应该也是知道的，您看，是不是要问问师娘，她现在正在剑峰洞府。”
沐小小的境界不够，根本不知道元婴期的宁蓁蓁已经出了洞府，她不想让师尊招募弟子，师尊也和她说过不会招募，现在想也不想就推到了宁蓁蓁的身上，并且还想让掌门要是能够直接打破禁制，破坏宁蓁蓁的修为，是最好的。
“不用。”温顶峰用了点威压，沐小小的喉咙一甜，竟是吐出了血。
只是没人关注她，都去听温顶峰的话。
温顶峰朗声说道“在场的诸位七玄宗子弟，应当听过明泽道君的名声，明泽道长毒的事可能不太清楚，我在这里便说一遍。先前明泽道长遭到魔道之人暗算，此法阻碍明泽道长修行，但医修谷给了破解之法，若是引入到水灵根的女子身上，水灵根女修可以化解掉此毒。明泽道长与云仙子结为伉俪，云仙子按照医修谷的秘法，魔道之毒都已经到了云仙子的体内。这一次招徒弟，也是云仙子忧心我七玄宗大业，主动提出了明泽道长招徒之事。”
就算是有掌门在场，其他人都开始议论起来。
谁不知道明泽道长的名声？其中女修最为心动，尤其是沐小小才五灵根，秦明泽道长对她多好，虽然审美有点一眼难尽，但是每次外出都会给徒弟带礼物，给她准备袖里屋，还有极品筑基丹。
现在秦明泽道长居然另外收徒了，在场的内门弟子，最差都是三灵根，都自觉比沐小小优秀，既然沐小小都得了秦明泽的青眼，如果是自己呢？
沐小小听到了悉悉索索的议论声，她的眼底有些迷茫，更是流露出了对宁蓁蓁的恨意，如果不是宁蓁蓁开口，掌门怎么会忽然让师尊另外收徒？！

第92章 师徒恋4
宁蓁蓁从炼器峰回到了剑峰时候，就已经见到了起了的屋舍，八个外门弟子见过了宁蓁蓁之后，便按照主峰的章程行事。
接下来，宁蓁蓁见到了惨白脸的沐小小，还有八名内门弟子。
七玄宗选拔弟子是以筑基期为界，只有在筑基期的时候，才能够为内门弟子，做内门弟子第一年的时间，听各个峰主的课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向。
这一次也是因为宁蓁蓁的提醒，让掌门提前筛选出来八人进入剑峰。
六男两女，两个女子的精气神，让宁蓁蓁想到了未开封的宝剑，两人均是双灵根，一个是金木灵根，一个是金土灵根，资质仅次于天灵根。
温顶峰也生怕闹出师徒恋的丑事，现在给剑锋之主选择的女弟子显然是刻意挑过的，这两人都以修炼为重。
另外的六名男子，资质不一，其中资质最差的应该是穿着一身法衣，用灵器武装到牙齿的吴邕，他只有三灵根，这是七玄宗一位正在闭关老祖的嫡传子嗣。
宁蓁蓁注意到，其中最为年幼的那人，面上带着笑，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点酒窝，只是一见到她就收敛了笑意。没想到与沐小小有暧昧的那个褚翊也拜师在了秦明泽的门下，此人也是单一火灵根，在里面也是筑基后期，水平最高的一人。
修真界以实力说话，这八人之中，应当隐隐以褚翊为首，而褚翊又听沐小小的。
宁蓁蓁怎会让人听沐小小的？首先就要打破这个局面。
宁蓁蓁慢条斯理地说道“你们师尊外出了，最迟应当是一个月的时间就会回来，在他回来前，课业不能放下，况且也要给你们几人排个顺序，每日修炼也要定个章程。”
沐小小的神色一愣，没想到宁蓁蓁居然也猜到了师尊会一个月回来。
她咬着贝齿，本来就讨厌宁蓁蓁，想着昨天是朔月，要不是她没有出关，也不会自己和师尊喝酒，酒后害羞了的师尊离开了七玄宗，偏偏因为她没有历练任务，就是在主峰学习课业加上修炼，根本就联系不上师尊。
都怪师娘！
沐小小摇了摇褚翊的衣袖，给了对方暗示。
褚翊和沐小小的关系好，之前两人已经私聊了一番，现在得到了沐小小的暗示，褚翊就唱反调，“师娘，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您是水灵根，又不是剑修，修习的事交给师尊就好。至于说修炼的章程，我们直接请教入门时间最久的大师姐就好。”
宁蓁蓁轻笑一声，“你叫什么？”
“褚翊。”
“你是什么修为？”
在褚翊说了之后，宁蓁蓁又把其他人的修为给问了一遍，果然是褚翊的修为最高。
“我是水灵根，为了给夫君解毒，我的体内有魔毒，这你应当知道。”
“不错。”
宁蓁蓁继续说道，“我虽是元婴修为，但是因为中毒，大约只有刚结丹的修为，又是攻击力不算高的水灵根，如果我与你斗法，很有可能，你会击败我，是不是？”
宁蓁蓁这话，让其他几人面面相觑，实在太过于自贬，就连看不惯宁蓁蓁的褚翊也不好直接回答。
反而是沐小小开口说道“师娘，您的灵根也很好，是天灵根呢，等到百年之后，身上的毒驱除干净，修为就会恢复。”
宁蓁蓁笑着眨眨眼，并没有动怒，扫视了众人，“你们师尊看着面冷，实则心软，把沐小小都给宠坏了，也就是我不同你计较，要是在外面，只怕你这张嘴就要把人得罪的死死的。”
说完了之后，指尖对着沐小小一弹，拂袖说道，“你先莫要说话。”
褚翊看到了宁蓁蓁的动作，只是轻微的灵气波动，就制住了筑基期的沐小小，这灵力的控制可以说是有一手。
毕竟对方是师娘，第一次照面，褚翊不适合再多说或者多做什么，对沐小小摇着他的手臂，褚翊只能够抱歉地笑一笑。
沐小小的眼都有些发红，师尊不在，师娘就露出了她的真面目了！
“刚刚褚翊提到了沐小小作为大师姐，”宁蓁蓁摇摇头，“大大不妥，沐小小的天分加上修为，作为大师姐无法服众。若是今后说起我剑峰的大弟子，都无法进阶金丹期，那可真是太丢人了。说起来，大家应该都知道，沐小小是五灵根，若不是夫君为她寻来了极品筑基丹，只怕她到坐化之日，都无法突破。所以，我才会提议排序，这排序是包括了沐小小在内。”
沐小小说不得说话，听到了宁蓁蓁直白的奚落，眼泪都流了出来。她甚至觉得包括褚翊的目光都不太对。
在场的都是内门弟子，他们都觉得自己天分差吧！
她甚至想要离开，而宁蓁蓁再次下了一个禁制不许她离开，现在秦明泽不在场，当然得对沐小小欺负个够。
就算是不欺负，她给秦明泽招了八个弟子，秦明泽也记恨上了她，还不如多欺负一下沐小小。
宁蓁蓁拿出了一方手帕，给沐小小擦眼泪，“莫要哭了，女孩子这样哭不好看，不当大师姐也是为你好，你若是真的当了剑峰的大师姐，其他人怕是比我说的话要难听百倍，毕竟我说的是实话，还会顾及你的感受，其他人只怕什么脏的难听的都会说，要是遇到口无遮拦的，只怕还要侮辱你师尊的名声。”
褚翊一开始觉得宁蓁蓁的说法太过于刻薄，听到了宁蓁蓁这番话，就沉默了下来，他的修为压住另外七个人，但是整个七玄宗是不是都会看剑峰的笑话，看沐小小的笑话。
宁蓁蓁把帕子塞到了沐小小的手中，“你自己擦擦眼泪，我不哄你了，我还有话要说。”
沐小小的身子轻轻颤抖，她不敢再把帕子丢开，现在说不出话，又没有师尊在场，她继续发脾气，只能够被人看低。
宁蓁蓁对着褚翊说道“我问你修为，是因为我虽然中了毒，又是水灵根，但是我的修为就算是压低到了筑基期后期，你也抵不过我，我作为你们的长辈，还是可以指点你们一二，毕竟这一次招弟子也是我的主意，我想的是夫君最迟一个月内会回来，但是也不排除有其他状况，所以，接下来在夫君回来之前，由我指导你们。”宁蓁蓁对着众人说道，“但我的修为，与斗法水准，你们当心有怀疑，既然褚翊水准最高……褚翊，可敢与我一战。”
褚翊想也不想，拱手说道，“请师娘赐教。”
八名弟子是宁蓁蓁提议要来的，在普通世界宁蓁蓁就注重因果，更何况是修真世界。如果秦明泽长久不回来，她在剑峰一日，便会担起责任，要不亲自指点这几人，要不给他们找好去处。
听到了的褚翊的应战，宁蓁蓁毫不犹豫压低了境界，当众人注意到了宁蓁蓁压低到了筑基后期时候，神色震惊，对宁蓁蓁战胜褚翊不怎么抱有希望。
唯有恢复了说话能力的沐小小，对着褚翊说道，“加油！”
“好！”褚翊拱手朗声说道，“师娘，您是长辈，你就算是压低了境界，我也会全力以赴，这是对我手中剑的尊重。”
宁蓁蓁也抽出了软剑，刷得一下，软剑注入了灵气之后，成了锋芒毕露的灵剑，“且来一试。”
在此间的修真界，都觉得水灵根没什么攻击力，是行走的炉鼎，在宁蓁蓁看来，水是世间万物之始，有了在现代的经历，知道了自然科学，生命是如何诞生的，这里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水。这些天，她用的是洗髓池的洗髓液，浸润在灵泉之中，对水的理解更深。
宁蓁蓁手持灵剑，斗法的时候，青丝微动，还有一身法衣仙袂飘飘。
那两位女弟子，剑心砥砺，也是苦修道路，却也被师娘飘逸灵动外柔内刚的剑法所吸引。
同样赞叹的还有吴邕。
吴邕是这八人之中，唯一特殊的存在。
因为家世好，祖父在闭关的时候，便交代过他，如果有朝一日，剑峰招弟子就入剑峰，学明泽道君的毅力。吴邕在掌门说了剑峰招弟子，就毫不犹豫报名了，没想到掌门另外交给他一个任务，务必让沐小小与其他弟子同行，若是明泽道长待沐小小有什么不同，及时告诉掌门。
吴邕看着宁蓁蓁斗法时候的模样，单一水灵根的女修无一例外都是极美的，而且师娘的美还没有侵略性，给师尊吸了身上的毒，为什么掌门会觉得秦明泽道君会喜欢沐小小？
沐小小刚刚哭过，眼睛还有些发红，因为紧张盯着场中的打斗，用手指搅着衣衫的宫绦。
光看沐小小还行，但是有师娘在场，被对比成了地里干瘪的小白菜。
斗法之中的褚翊刚开始还是没有用尽全力，但发现奈何不了宁蓁蓁，就用了十足的力气。
褚翊以为自己很快会击败宁蓁蓁，没想到攻击的时候，明明感觉刺中了，却回回落了空，像是一汪碧泉化用了他凌厉的攻势。
这种如水一样的绵软招架，在进攻的时候又凌厉起来，甚至让他怀疑是不是金丹期的修为。
但是褚翊很快就转开了这个念头，已经压制了修为，没必要假装。
褚翊因为分神，脸上被剑气划破了一个血口。
沐小小的加油声一僵，其他的几位弟子发现，宁蓁蓁的长剑舞的细密，如同是天地之间的绵绵细雨，把褚翊网罗住。
最后那长剑架在了褚翊的脖颈处，宁蓁蓁身上无尘，还是一派轻松的模样，褚翊已经是气喘吁吁，面颊上不光是有一道血痕，就连身上的衣衫也有好几处都被破了一个小点。
仔细去看的话，都是关键部位，如果在实战之中，褚翊早就已经好几次都被击败，要知道就连储物袋也在宁蓁蓁的身上。
宁蓁蓁把储物袋往褚翊的手上一丢，褚翊接住，“多谢师娘手下留情。”
和刚刚说话有些桀骜不驯相比，现在话里都是敬重。
宁蓁蓁说道，“褚翊的天分高，可以看得出平时修炼也很用功，用的两处法诀如果没有充沛的灵力试不出来，陆刃甲你试试看。”
宁蓁蓁点到了一个人，那人便出列，按照宁蓁蓁的吩咐去掐法决。
褚翊在斗法之前，可能是听沐小小说得多了，下意识是看不起这位师娘的。觉得这位因为是天生的水灵根，但是没什么进取心，不愿意去历练，生怕遇到了困难险阻，喜欢明泽道君，正好明泽道君中了毒，就胁恩嫁给了明泽道君。
这一场打斗之后，完全推翻了褚翊的看法，不具有攻击力的水灵根，身上有毒，压制到筑基期的修为，在诸多的劣势下，她却能够灵活用各种发诀进行攻击，而且褚翊自己很清楚，他自己的勤勉程度，所以被宁蓁蓁夺走了储物袋，他身上的白点只有三处，宁蓁蓁每一次都不止点过一次，他还记得，当时以为是对方攻击力不够，现在看分明是的手下留情。
斗法之后，褚翊本来就真心实意敬重起来师娘，现在听着她指点众人，句句切中要害，有些地方让他豁然开朗，他本已经是筑基后期，此时心中有所得，周身的灵气聚拢。
沐小小根本就心不在焉在听，她虽然有五灵根，但是法决耗费太多的灵气，她试不出来，走神的情况下，注意到了褚翊的变化。
“别打搅。”宁蓁蓁说道，“他这是要突破了，我来护法，你们也都在原地修炼。”
所有人包括沐小小都在内，盘膝坐下。
宁蓁蓁所谓的护法就是开了阵旗，这里本来就是在七玄宗的门派里，进阶很安全。用传音符录了几句话，符箓飘荡在了褚翊的正上方，等到关键时候就会开启。
天灵根是天道宠儿，只有元婴期的时候有时候才需要辅之以丹药，正常情况下，根本就不需要丹药就可以进阶。
见到灵气澎湃，所有人都抓紧时间，吸收这股纯粹的灵气，宁蓁蓁也不例外，她抓紧时间运转灵气，涤荡干净体内的剧毒。
对褚翊来说，他眼观鼻鼻观心，体内的灵气到了顶峰，身体的经脉里的灵气都似乎要沸腾起来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清朗的声音。
宁蓁蓁的传音符在这个时候激发了，抱守原神，进一步压缩灵气……褚翊自然而然跟着去做，怎么把丹田里的灵液质变成为金丹，怎么稳固境界，怎么应对接下来的雷劫。
沐小小的境界最低，能够得到的好处也就自然是最少的，她睁开了眼，看到了澄清万里的剑峰里聚集了雷云。
这是要进阶到金丹了？为什么天灵根就这么顺利，打斗之后的顿悟就可以让人进阶。
沐小小的眼神委屈，看到了布阵峰的蓬莱仙子过来了。
蓬莱仙子的山头距离剑峰最近，在注意到了这里的状况，怕中了毒的宁蓁蓁无法辅助人进阶，就赶了过来。
精通阵法的蓬莱仙子，首先就注意到的就是褚翊身上的阵法了，她的眼睛一亮，这个阵法没什么高明的地方，甚至攻击力也没多少，但是很清晰地透露出信息，阵法里的人顿悟中正在进阶，再看看传音符箓，蓬莱仙子想着，下次她的弟子进阶也可以用这个办法。
其他的人都在抓紧时间修炼，只有本来天分就不高的沐小小睁开了眼，东张西望的。
“好好修炼，这是机遇。”
蓬莱仙子看到了褚翊进阶没什么问题，干脆也盘膝而坐，化用起来这好处。
沐小小心神已经散了，但是看着后赶过来的蓬莱仙子都在修炼，眼睛一闭，强迫自己平心静气，继续化用灵力。
进阶到了金丹，剩余没有涌入褚翊体内的灵气就化成了灵雨，洒落在了剑峰的山头上。
此时所有人都睁开了眼。
褚翊更是对宁蓁蓁郑重行礼，“多谢师娘点化，弟子褚翊金丹初期。”
蓬莱仙子刚想要和宁蓁蓁说话，又有人进阶，这次是叫做丁佳的女弟子。此人是筑基三阶到四阶，也算是从筑基前期到了筑基中期。
一天跟着吃了两次进阶的灵气，宁蓁蓁心满意足，因为蓬莱仙子到场，简单给几人排位，让他们自己回到屋里化用刚刚所得，每隔五日，若是有什么不懂的，她来解答。
蓬莱仙子想问的是阵法，宁蓁蓁正好也想要加强自保能力，便和蓬莱仙子说起了布阵之事。
两人所理解的方向有一定的重合，又有一定的分支，当然蓬莱仙子的阵法水准要远远高于宁蓁蓁，但蓬莱仙子发现，此人一点就通，教愚笨的弟子太多了，一直憋得有些难受，现在蓬莱仙子就和宁蓁蓁说得痛快，一直到夜幕西垂，才约定了下一次的论法时间。
这批内门弟子本来天赋就不错，自愿进入到以苦修出名的剑峰，毅力自然也是不缺的。
第一日就有两人进阶，每逢五日轮到宁蓁蓁指点的时候，她见识广，对灵力的运敏感，加上宁蓁蓁的气运所致，竟是至少有一人会在这一天的指点上进阶。
宁蓁蓁也享受到了收徒的好处，弟子虽然境界不算高，但是往往会有奇思妙想，宁蓁蓁又不缺乏实验精神，这大半个月的时间，她消除体内的余毒，差不多又等同于上次朔月驱的毒。最重要的是，弟子们轮流进阶，灵气也会反哺到她身上。
宁蓁蓁这段时间，也与七玄宗的两位“怪人”交好，其中一人是蓬莱仙子，另一人便是炼器峰的万重。
两人一个喜欢阵法一个喜欢炼器，宁蓁蓁从两人身上得了好几个灵感，打算在下次的朔月之日试一试，会不会让毒素驱除得更好。
秦明泽不在的日子，宁蓁蓁的小日子过得如鱼得水，除了沐小小以外的所有人竟是都至少进阶了一次，褚翊是直接跨进阶，另外叫做丁佳的女修，进入到了筑基六阶，接连突破了三次，再进阶一次，便会进入到筑基后阶。
其中，吴邕也享受到了顿悟进阶带来的好处。以前靠着丹药，境界像是水面上的小舟，风浪起就不平稳，现在是夯实的基础。
吴邕越发想不通，难道明泽师尊是瞎了眼，放着天分高又灵台清净，还美貌的师娘不要，和其貌不扬，天分不高还不努力的沐小小有暧昧？
除了褚翊有些心疼沐小小没有进阶，还试图拉着沐小小给他补习，其他人都很庆幸，当时幸好师娘坚持，要是让这样的沐小小做了剑峰大师姐，真的太丢人了。
“吴邕，右手边三寸。”
吴邕在师娘叫破了他下一步的举动时候，急急想办法变招，宁蓁蓁的长剑已经刺出。
一击则中，宁蓁蓁指点一二，放慢了动作，引导对方进行变招。
“师尊回来了！”沐小小在胸前的软玉一暖，头猛地抬起，眸子里都是亮晶晶的。
宁蓁蓁要比沐小小慢一些用神识感知到秦明泽的回来，停下了手中的攻势，把软剑放回去，并说道“按照辈分排好，向你们的师尊见礼。”
沐小小才不会听，她等了这么久，就等着秦明泽回来了，想到了这些日子，她不能住袖里屋，而是和其他人一样都住弟子屋舍。
有了八个师姐师兄已经成了定局，沐小小只能够接受这个事实。
第一天宁蓁蓁给了她下马威，让其他人对她恐怕印象不好，沐小小想要和其他人示好，做了许多糕点，结果没有一个人愿意吃，包括褚翊。
褚翊还反过来劝说她，少吃这些凡尘之物，若是实在贪口腹之欲，就吃些灵米就好。
修真世界唯一种植的灵植就是灵米，其他的灵植都不会单独种植，若是谈口腹之欲了，用些灵米蒸煮加上打来的妖兽就可以下饭，哪儿会折腾其他的灵植。
沐小小不喜欢一直吃肉食，她渴望糕点、渴望青菜。
剑峰就有不少野生灵植，但是哪些能吃哪些不能，沐小小可没有神龙尝百草的精神，也就干脆继续吃凡尘之物，反正师尊给她准备了不少莲花丸，那是给出入门的子弟排出凡尘浊气的灵药。
现在的沐小小被褚翊下了禁制，眼泪都要落了下来，“大师兄。”
“小师妹，你站好。”褚翊看着沐小小红眼，语气就放软了下来。
宁蓁蓁见状笑了笑。
刚刚她没有试图阻拦就是这个念头，褚翊作为剑峰的大弟子，在第一次见到师尊的时候不会允许沐小小出现这样的状况。
此时只用对着褚翊颔首，“你做得不错。”
沐小小的玻璃心碎成了八瓣，以前褚翊对她也很好，现在的褚翊像是变了一个人。
这一次八名弟子里，有两位女修，一个叫做丁佳，一个叫做林芍，两人一人容貌气质清冷宛若御姐，另一人不爱说话容貌却更胜，然后还有身材好，容貌最美，修为也很厉害的师娘。
沐小小本身天分不高，加上忧虑师尊会被抢走的事，所以修为停滞不前。
现在师尊终于回来了，她本来想要和师尊诉说委屈，结果师娘没出手，反而是褚翊对她下了禁制。
修为、修为！难道修为就那么重要吗？
秦明泽当时是为了避开沐小小，心里害羞，离开了七玄宗，现在回来了，就发现了剑峰的大变化。
秦明泽皱着眉头落在一行人面前，没有等到沐小小对他飞扑而来，而是见到了八位内门弟子，他们对他行礼，喊他，“弟子见过师尊”。
他下意识地去看宁蓁蓁，容貌越发娇艳的那人微微一笑，朗声说道，“夫君是不是还没有见过掌门？恭喜夫君，喜得八位弟子，他们天分都很高，夫君不在剑峰的日子，都不忘修习，其中的大弟子褚翊，已经是金丹期一阶了。”

第93章 师徒恋5
秦明泽比宁蓁蓁想得要理智，尤其是在看到了吴邕，就知道这事成了定局。
能够接受事实更好，宁蓁蓁当即直接把教习弟子的任务交给了秦明泽。
那八名弟子心中都有些遗憾，在师娘这里修习，和磕了丹药一样等级迅速提升，现在师尊回来了，就由师尊教导。
不过转念一想师娘根本不出剑峰，今后也可以给他们指点一二。只是在场的八人不知道，想再得到师娘的教导是痴人说梦。
解决完了弟子的事，宁蓁蓁直接开口讨要自己的本命灵牌。
秦明泽正烦宁蓁蓁，食指与中指夹着那枚灵牌就扔了过来。
宁蓁蓁接过了之后，毫不犹豫地捏碎，里面的心尖血也被她纳入到体内，“多谢。”
最后束缚她的就是这婚约了。不过没关系，等到她的毒解除干净，自然会摆脱最后的婚约。
宁蓁蓁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样，几个不明内情的弟子不知道，秦明泽一震，目光流露出复杂来，这是一辈子不出剑峰的意思？
沐小小站在他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最终什么都没有开口。
拿到了足够的分例，宁蓁蓁直接用了蓬莱仙子送得阵旗布在了洞府外，这个阵法，就连秦明泽现在的修为也无法破开阵法。
布置好了之后，就开始修炼起来。
上一次宁蓁蓁闭关时间是从满月到朔月，算起来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剑峰里的人都以为很快她就会出关，结果春去冬来，洞府闭门不开。
八个外门弟子，八个嫡传弟子，秦明泽就算是再想对沐小小好一点，当着其他人的面前都做不出来。
尤其是吴长老之孙似乎是盯着自己一般，每当自己与沐小小单独待上一会儿，就不知道吴邕会从哪个角落里跳出来。
想要恢复剑峰到过往的清净，只能够尽快让其他人外出历练，但等到绞尽脑汁把八个弟子都派出去做门派任务，秦明泽也无法当着外门弟子的面前，疼爱沐小小。
没有了吴邕，外门弟子似乎也总是偷偷打量他和沐小小。
当昔日里冷清的剑神有了压在心头的重担，他的修为增加便十分缓慢。
是不是真的想要和沐小小在一起？秦明泽在这段时间明白了自己的心，他含蓄地对沐小小说道，“小小，你可愿意和我一起外出？我想和你一起去找东亭老祖，或许有方子能够把五灵根转为天灵根。”
沐小小含泪扑在师尊的怀中，“师尊，谢谢你。”
两人克制地拥抱，彼此明白了心意，很快就一前一后离开了剑峰。
只是离开的时候，沐小小看了洞府方向一眼，她总觉得有什么隐隐失去了。
沐小小刚开始还想不通失去了什么，后来想到，应当是师娘身上那枚镯子。
“师尊。”沐小小仰着头，“下次回来了，你同师娘说，她带着的那枚玉镯送我好不好。”
“什么玉镯？”
“其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有点喜欢，总觉得绿得通透，但是我又不好意思说，怕让师娘误会，觉得我太过于得意忘形了。”
两人离开了宗门，御剑飞行的秦明泽在沐小小不会御剑的情况下，自然而然抓住了沐小小的手，他的耳根有些发红，“等回来了，我同她去要，你应当早些同我说，我从头到尾，只想过收你一位弟子，其他人并不重要。”
沐小小挠了挠了师尊的手心，笑容说不出的甜蜜，“当时我总觉得师尊喜欢师娘，这般提出来了，师娘会不会觉得我不好，我现在知道师尊的心意了。”
沐小小也不去管心底的那一抹失落了，反正师尊都要替她要镯子，等到历练回来了，就会做到的。
整整一年的时间，宁蓁蓁从芥子空间里带出来的宝瓶洗髓液只有浅浅一层，她终于睁开了眼。
体内的金色元婴发出了嗡鸣声，因为残毒已经解除，金色的元婴像是甩脱了什么，小脸露出了欢愉神情。
灵泉水像是沸腾起来，灵气灌注到宁蓁蓁的体内，她体内的灵气也十分活跃，这是进阶的征兆。
以前的云灵珊因为中毒，已经停留在元婴期很久了，但是每日还是会有灵气淬炼身体，现在随着毒排出，境界就轻巧地越过了元婴三阶，四阶……一直到了九阶的时候。宁蓁蓁换了一套衣服，一起饮用下了剩下所有的洗髓液，就出了洞府。
天空之中本就已经有黑色乌云聚拢，宁蓁蓁在饮用下了洗髓液之后，雷声轰鸣，紫色闪电毫不犹豫地冲着宁蓁蓁劈了下来。
宁蓁蓁并没有用法器去抵抗，甚至用了自己本命的软剑去迎接雷劫。
滋啦
灵剑上冒出了紫色的火花，紫色的火焰到了宁蓁蓁身上，整个人像是一团行走的火焰。
天地异象很快就被七玄宗的其他人注意到。这是元婴期进阶到化神期的劫云。布阵峰与炼器峰的峰主注意到赫然是剑峰方向的劫云，猜到了是宁蓁蓁在渡劫。
“没想到她真的做到了。”蓬莱仙子丢下了心爱的阵法玉简，往剑峰方向行去。百年有余才能驱除干净的毒，她居然在这个时间里就驱除干净，还晋升到了化神期。
等到乌云退散，金色的光华重新出现，灵雨滋润了整个剑峰，吴长老出现在宁蓁蓁的面前。
温顶峰现在是在闭关期，恰逢吴邕的长辈出关，现在门派里地位最高的就是吴长老。
当宁蓁蓁看到了吴长老，就知道她的机会来了。
吴邕是三灵根的天分，长辈是大能，资源过于丰富的情况下，自然就是靠嗑丹药修仙，身上有一股长辈想要去掉的浮躁气息。宁蓁蓁那大半个月的指点，让吴邕突破了不说，性情也稳重了下来，此时宁蓁蓁看到了吴长老带着真心含笑的眼，就知道吴邕和吴长老说了进阶的事，吴长老会卖她一个好。
这是与秦明泽和离，离开剑峰最好的时机。
修真界里，自然有伉俪情深的修者，也有好聚好散的修者。宁蓁蓁提出了要和离，吴长老虽说一愣，但是看着宁蓁蓁坚定的眼神，也就笑呵呵提出了这件事的困难所在，“明泽道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没关系，两份婚书我都有。”当时和秦明泽交换洞府，秦明泽的婚书就随意地放在角落里。秦明泽不喜欢云灵珊，婚书怎会愿意待在芥子空间里，那个时候宁蓁蓁就趁机拿到了婚书。
宁蓁蓁补充说道，“现在就可以办妥，我的本命灵牌里面有我的心尖血，在我闭关之前，明泽道君就已经归还于我。”
吴长老本来还想要劝一劝，毕竟秦明泽的天分高，眼前人也是，两人都是单一天灵根，一起飞升也是一桩美事，当听到宁蓁蓁提到了本命灵牌都给了她，就知道明泽道长心中只怕无她。
吴长老知道宁蓁蓁同意了之后，在几位峰主的见证下，听着宁蓁蓁念下了和离书，撕毁了婚书。
一份和离书放在门派之中，等到秦明泽历练回来，就会给他，另一份和离书则是宁蓁蓁留着。
因为眼前人是特殊的水灵根，吴长老并没有问对方的打算和去处，免得让对方误会，他带着人离开了剑峰。
只有万重、顾蓬莱留了下来。
等到吴长老离开，宁蓁蓁直接把改过的储存了所有剧毒的空间袋丢给了万重，“今后可就没有了。”
万重感受到里面积累的毒素，咋舌不已，“够了够了，恭喜你，对了，这东西还真挺难得，你虽说不住剑峰，可以在蓬莱那里住一段时间，我琢磨看看能用这个做些什么送给你。”
“上次你说的，也让我心有所得，送你一套阵旗。”
宁蓁蓁也不客气收下了，“我在外行走，若是遇到炼器、阵法方面的东西，到时候寄给你们。”
各个城镇都有传送阵，像是七玄宗这样的大阵，花上几个灵石，就可以让人送到人手里。
原本七玄宗的两位“怪人”接触不多，通过宁蓁蓁这个纽带，两人接触了起来，而且让宁蓁蓁觉得有趣味的是，两人似乎接触颇多，加上脾性合适，说不定还会有结成道侣的打算。
宁蓁蓁离开了剑峰，作为清云派的化神期女修留在布阵峰一段时间。
刚刚晋升到化神期，她没有一味修炼，而是开始看起来随身空间里复制出来的玉简。
如果说一般人的神识是潺潺的一眼泉水，那么得以穿越的沐小小像是一汪小河，至于说宁蓁蓁的，像是浩瀚的大海。因为神识支持，复制玉简的时候，宁蓁蓁直接一次就把所有的玉简都给复制出来。
之前主要的任务是驱除体内的残毒，现在有时间了，自然翻阅起来里面的玉简。
开始绑定系统前，她就是人参精，会妖族遮掩本体还有容貌的方法，现在玉简里的内容充实，不需要她费劲儿去改进妖族的方法，直接选了最合适自己改变容貌，遮掩灵根的办法。
两位好友的东西做了出来之后，宁蓁蓁在一天夜里，直接留下了布阵、炼器的玉简，悄然离开了七玄宗。
在宁蓁蓁写下和离书的时候，秦明泽就心中有所感悟。
当时与沐小小到了一片凡尘间的桃花林，她正从树上轻轻跃下，等着接沐小小。
结果分神之下，没有接住了沐小小。
沐小小紧急关头用了灵力护住身体，才询问师傅，怎么了。
“刚刚云灵珊与我和离了。”
沐小小本来是埋怨师傅的，听到了这句话，就连忙问道“怎么会和离了呢？”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云灵珊手腕上的那枚玉镯，心中一直有一种隐隐的失落感，但是这一次那念头太过于浓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师傅，那是不是不能要到那枚玉镯了？”
难怪那一次没有看到婚书，还有上次回来之后，她就讨要了本命灵牌。被人主动抛弃的秦明泽一瞬间有些迷茫，总觉得事情不应当这样，同时浮现在心头的是一抹愧疚。
云灵珊把毒渡到她的身上，她应当是喜欢他的，但是，他的心里却只有徒弟。
因为在桃花林里，沐小小的发丝里停留了一朵花，娇颜艳艳，秦明泽温声说道“我对不住她，若是今后遇到了还要帮衬一二。”
沐小小脱口而出，“师傅不用觉得对不起她，当年是她自己愿意把毒渡到自己身上，现在和离，可能也是因为有了……”沐小小看着秦明泽的脸色不太好看，接下来的话也没有继续说。
她可以想办法劝说师尊见到了云灵珊也当做是陌路人，但是怎么让陌路人送镯子？还有修真界实在是太大了，身上有毒的水灵根女修，会不会被掳走？怎么又能保证再遇到云灵珊？

第94章 师徒恋6
莽古森林是妖兽聚集之地，越往里走，越有排山倒海威势的异兽，但是有危险的地方，往往和际遇并存。
宁蓁蓁最感兴趣的是当时云灵珊把沐小小送入到的小秘境，但是小秘境有元婴的限制，而且因为那个秘境出名，稍微出名一点的门派都派人驻守，好牢牢把控住名额，宁蓁蓁就懒得过去了。
莽古森林的入口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城池，叫做白玉城。
无论是正道还是邪修，妖修甚至是鬼修，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容身之处，甚至有人猜测，是不是城主就是莽古森林最深处的妖兽，为了妖修们的存活，所以才修筑了白玉城。
宁蓁蓁交了一枚灵石，进入到了白玉城。白玉城一进城，就是一个很大的自由贸易坊市。
最新的潜渊大陆秘闻，清云派女修云灵珊与七玄宗秦明泽和离了。三个灵石就可以知道最新的咨询。
莽古森林里的何玉花，莽古森林特产，女修心头挚爱，可以带几朵送给心悦女修。
卖符箓，高阶低阶都有，为了回血，便宜卖了。
莽古森林里得到的秘宝，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宁蓁蓁行走在坊间，有一种在现代社会的小集市的感觉，最前面卖的咨询玉简差不多等同于现代的报童，到了后面，叫卖的人不多，不少都是从莽古森林里带出来的灵植。
本来想买这些灵植，看到了摊铺还有人卖地形图的玉简，干脆就买了玉简。
外围的一些地方，被修士们反复探险，有很详细的地图，越往里就越神秘，不少修着都埋骨在森林尽头，出来的也只有寥寥数几愿意告知那些资讯。
身上有灵石，宁蓁蓁也不愿意浪费在低阶灵植上，还不如有空参加拍卖会，看看能不能攒够了灵石，在那等场合找到了合适自己的东西。
等到即将离开坊市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小小的“啾啾”声。
她退回去那个摊铺，摊主本来是卖灵兽蛋，结果蛋忽然破了，里面钻出了毛茸茸的白色小鸡头。
看上去有些像是乌鸡，宁蓁蓁却感觉到了一丝神力，只是很快那抹神力就消散了。这神力按照此间，至少是合体期的大能才能够感知到，只有宁蓁蓁是个例外，或许沐小小的等级在高一点也可能会感觉到，她只是筑基初期，太低了。
原本这灵兽蛋就摆在不起眼的地方，现在破壳出来了一只小鸡，旁边卖灵草的摊铺主人是个年轻女修，噗嗤一下笑了起来，“大叔，我之前就觉得这是鸡蛋，你还不信。你看，现在小鸡崽连出蛋壳的力气都没有。”
小鸡的力气不太大，似乎啄破了壳就已经费劲了所有的力气了，啾啾的叫声也有些无力，旁边有蛋液流了出来。
既然是卖灵兽蛋的，这蛋又是他在飞火鸟的鸟巢里找到的，他当时还有有些奇怪，为什么这灵兽蛋不太一样，现在来看，恐怕是成年的飞火鸟替自己的孩子准备的食物。
两根指头捻起来了小乌鸡，仔细再用神识检查过，怎么看都是凡尘里的乌鸡，他对准不远处的采集桶，就准备把小乌鸡连带蛋壳扔进去。
结果一只手用灵力接住了小乌鸡和蛋壳。
那是一个身材丰腴的面色普通的女修，她的容貌平常，肤色却很白，手掌白胖可爱，指甲泛着自然的光泽。
“我买了吧。”
买下小乌鸡的自然是宁蓁蓁。
她直接把自己的身材变得胖一些，像是面目平凡的体修。
对于面目平凡，但是身子窈窕的女修，对不少男修士还有背影杀的效果，让人好奇她的正面。当若是女修腰间挂着一柄重锤，穿着的也是黑色的皂靴，加胖的身材确实让注重样貌的男修不会多看她一眼。
宁蓁蓁选择这样的身材还有一个更妙的好处，她可以直接把新取到的洗髓池的水直接储存到脂肪里，也就等于时时刻刻在修炼，每当身形消瘦了一些，就再补充一些灵液。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宁蓁蓁从早到晚会瘦上一些，等到一夜过去，就又胖了回去。
不过这一路她独来独往，境界也从化神一阶晋升到了三阶，救过几个散修，还有门派弟子，也不曾和其他人接近。
宁蓁蓁就用了飞火鸟灵兽蛋的价格买了小乌鸡，因为小乌鸡太过于脆弱，也不塞到空间里，就直接托在手上，她还直接把碎蛋壳塞入到小乌鸡的口中。
这种带有上古神脉精血的灵物，本身出身就是一个考验，光是破壳可能就耗费了它全部的精力，现在身上无一丝的灵气，如果入了那种灵兽袋，立即就会死亡。
一个挂着重锤的胖女修，偏偏手上托着一只小乌鸡，这模样看上去有些好笑，觉得这女修东施效颦，生得丑陋，还要做出这样的丑事。
宁蓁蓁在宝鼎阁里买了炼丹的宝鼎，又买了画符箓的黄纸、朱砂、玉笔等物，就离开了白玉城。
门口几个闲散修着抬眼看了一眼宁蓁蓁的装扮，也没兴趣跟着这般的女修进入莽古森林。
在他们看来，此人看着就穷哈哈的，连灵兽袋都没有，还要把刚破壳的灵兽托在手上，最关键的是，此人不光穷，还丑。
她前脚刚离开，后脚就有一对璧人进入到了白玉城里，正是秦明泽和沐小小。
两人一路行来，刚开始还以师徒相称，到了后来，竟是夫妻相称。
以前秦明泽外出历练，总是会给沐小小带各种好东西，现在沐小小跟着他，自然更不会委屈她。
两人对外又是夫妻之称，加上秦明泽的修为高，沐小小也不用像是其他的单独行走的女修，低调做人，两人是有易容，但是因为沐小小是颜控，秦明泽还是冰山帅哥的形象，沐小小把自己装扮的更好看了。
貌美的女修，修为还不高，男修的修为高，但是总不能一直盯着女修，所以这帮人心里就跃跃欲试。
沐小小跟着秦明泽时间久了，一开始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还会担心。
后来看到师尊三两下就把人给打败了，而且这种打家劫舍的散修，偶尔身上还可以爆出好东西，她甚至把自己和秦明泽结伴的这种行为称为是“钓鱼执法”。
秦明泽有些无奈，不过这些散修打家劫舍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就由着沐小小把这些人的储物袋扫荡一空。
沐小小里面得到最好的东西，是龙涎丸，这药丸只怕是那位打家劫舍的散修给家人准备的。
龙涎丸的作用是把五灵根洗去两个灵根，如果没有找到药祖，她就打算服用这这个龙涎丸。
沐小小和秦明泽一起到了坊市，等到走过了这个低阶坊市，她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这让沐小小有些想要叹气，好像原本她的运气很好，忽然之间气运就差了起来，总是隐隐有失去的感觉。
但是究竟失去了什么，她也说不清。从明面上来看，其实她的收获颇丰，那龙涎丸更是不可能出现在拍卖会上的，还有极品的飞莲丸，如果配合龙涎丸，她起码可以晋接到元婴期。
现在只是筑基期，跟着师尊在外走，就有这样的际遇，到时候有师尊陪着，继续往后晋升，应该也可以。
“没找到自己想要的？”秦明泽问道，“这种坊市，也就是凑凑热闹。”
“师尊，你说的对，算啦，我们先去客栈休息。”
修仙界也有客栈，这是不差钱的人才会住的，因为按照灵气浓郁的高低份位天地人字号的房间。
打劫了许多作恶散修的沐小小，可以说是个小富婆。

第95章 师徒恋7
湖光粼粼，这湖下有灵脉而过，湖面上有氤氲的灵气，里面的鱼都有一线金尾，摆动的时候，灵气波动。
宁蓁蓁整个人浸润在湖水之中，旁侧有一次白色的小乌鸡，毛茸茸的躯体因为浸润在水里，躯体成了小小的一坨。
所有的人修都无法到这莽古森林的深处，宁蓁蓁却到了此间。
月光之下，湖畔的一棵大树在月色下微微晃动，每一枚树叶都泛着温润的光，在这样的环境里，继续生长，便会迎来自己的劫。
外人都以为莽古森林的最深处，妖兽一定是凶恶，处处都是风险，实则不然，此间天道庇佑人族，却也给妖族一小方天地，这里的灵植还有灵兽，有的悄然生了灵智，或许百年千年之后，便可修炼出人形。
宁蓁蓁可以用这湖水里的灵脉，她得到了莽古森林的馈赠，自己也将洗髓池的水化入到了湖水里。加上她每次小小进阶，都会馈赠灵雨，此间的生灵都很喜欢宁蓁蓁。
只是她旁侧的小乌鸡霸道地霸占了宁蓁蓁，不许其他懵懂的生灵追随她，因为小乌鸡带着天生的神之精血，等级压制的原因，其他的灵兽都听它的。
要说起来，宁蓁蓁能够进入到森林的深处，是因为这毛茸茸的小乌鸡所致。
小乌鸡的长辈周身是金色的火焰，眸光里有历经沧海桑田的沧桑，那是一位从仙界而来的大能化身。
在看到了小乌鸡的时候，那种高于人上的冷漠消融，带着淡淡的喜悦。
别看小乌鸡现在只会唧唧啾啾，连话也不会说，这是真正的凤凰。
宁蓁蓁经过对方的解释，知道了为什么有一丝神之精血的小乌鸡会出现在凡界。
若是有她，便是可以活下来；若不然应当是一具全尸，凤凰火焰湮灭神魂，再次来一次。
同时，宁蓁蓁也知道了这个小乌鸡的性别，是凤凰族的小公主。
对方本想要送她一条仙脉，宁蓁蓁却没要。
她隐隐有一种预感，飞升之日，就是离开此小世界的契机，既然如此，那便无需此仙脉。
宁蓁蓁想到了身体里芥子空间主人的遗憾。
这以前制作出戒子空间的修者是个炼器的天才，制作了此等在凡间的至宝，就有一个遗憾。若是此等至宝落到心怀不善人的手中，便甚是遗憾，只有心思纯净之人才能够打开里面的藏书小屋，只能使用外面的灵田和灵液。他有一个心愿，若是可以，最好寻到打破这个空间的秘法，馈赠于天地之间。
当时的修者即将飞升，他不足以实现这个愿望，但是眼前的人既然是仙界的修者，或许可以一试。
于是凤凰族的高人帮着宁蓁蓁下了一个禁制，等到她飞升之日，便是芥子空间的破散之日。
这件事只是一个小忙，这位大能还是想要送宁蓁蓁些什么，忽然心中一动，送了宁蓁蓁一面观世镜。
除非是仙界陨落而下的小秘境，不然凡界所有地方都可以用这面镜子看到。
宁蓁蓁在从化神期初期到了后期，隐隐有突破之感，也通过观世镜子看到了秦明泽与沐小小两人的命运。
那位曾经的天之骄子秦明泽刚开始还是化神后期，后来竟是跌到了化神中期。
化神期的英俊男修和一个筑基期的貌美女修行走在一起，还通过“钓鱼执法”这种方式夺了很多劫杀散修的储物袋。打劫的越多，得到的好处就越多，不知道是谁散播了出来，那女修身上有龙涎丸，而且龙涎丸还没有服用下，还有极品的飞莲丸。
龙涎丸适用于四灵根和五灵根的修者，其实五灵根不是最好的使用人，最好的是四灵根，因为可以洗掉两个灵根，保留下双灵根，虽然比不上天道宠爱的天灵根，在小门派里，也可以是当做支柱的存在了。
这样的龙涎丸就算是自己用不上，与自己的有因果的族人也用的上。
如此一来，不光是打家劫舍的散修，还有一些小门派的修者心动，遮掩了容貌和修为，想要来劫道。
刚开始沐小小还很高兴，居然又有海量的经验包送过来，劫杀这种人得到了不少好处，等到师尊受了重伤，修为倒退，才让沐小小慌了神。
如果再不用龙涎丸，就真的保不住了。
想要再继续美美的出行也做不到了，于是沐小小咬牙服用下了龙涎丸，成了三灵根的修者。
至于说极品的飞莲丸，沐小小也忍住了肉痛给了师尊疗伤。
没办法，那些散修的储物袋里是有一些好东西，但是对天灵根的修者看不上眼，隐患太大，也就是对沐小小来说，各种东西都是好东西，只有飞莲丸除外，秦明泽还勉强可以用的上。
没办法，她就算是洗成了三灵根，仍然修为太低，服用下飞莲丸也不能有大的改变。如果这个时候，师尊的伤不好，恐怕被杀夺宝的就是他们两人了。
“小小，你放心，等我修为恢复了之后，定会为你寻到更好的药物。”秦明泽对沐小小说道。
“没关系的。”沐小小轻声说道，“只要对明泽哥哥你有用就好。”
虽然沐小小说这话的时候，肉痛不已，极品飞莲丸，留下了接近百位修着的储物袋，也就收获了这样一枚极品丹药，适合她境界，又没有丹毒的药，何其困难。
服用下了极品的飞莲丸，才勉强稳住秦明泽的境界，不让他的修为继续下跌。
已经用了这两个药丸，似乎也没有必要继续去寻找药祖。或许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两人就在一个小镇里见到了药祖。
“如果还是五灵根，洗成单一灵根，有合适的天材地宝，可以一试。但是已经服用下龙涎丸，没什么必要。”
“或许此间还有其他丹修可以破除龙涎丸的作用，我的话，也就只有一个法子，而且里面所要的灵植，只怕也已经很难寻到了。”
知道了毫无希望之后，秦明泽又提出了一个请求，希望药祖可以收沐小小为徒。
药祖听到了秦明泽最后的要求，似乎觉得很是荒谬。
他看了一眼沐小小，此女留下的三灵根分别是水灵根、木灵根还有金灵根，若要做医修，要么是火灵根，要么最适合的就是木灵根，此女只是三灵根的天分，加上境界不太稳，药祖自然毫无兴趣收沐小小为徒。
秦明泽撤掉了面上的遮挡，开口说道“我是七玄宗的秦明泽。若今后前辈有任何的差使，只管吩咐在下。沐小小虽说天分不高，却颇有些气运在身。小小曾一直说过，想要做个医修，若是有气运在身，行医治病，正是天道之意。”
其实门派已经催发了好几次他身上灵牌，催促他尽快回到宗门，但是秦明泽都装作在秘境之中，没有理会门派的催促，就是因为想要在回门派之前，给沐小小一个去处。
药祖的修为高，医术仁心，沐小小跟着他，如果学到了本事，进来就算是让人知道了两人曾是师徒关系也不会诟病。
毕竟沐小小是七玄宗的弟子，不适合去其他的门派，最好可以找到一位散修庇佑小小。
眼前的药祖便是秦明泽心中最好的选择。
药祖听到了气运两字，看向了沐小小，“你的储物袋里有些什么？”
因为储物袋里都是些适合她的丹药，还有法器，沐小小就展示给了这位大能看，“之前我与明泽哥哥在外行走，有散修想要劫杀我二人，反而被明泽哥哥斩落，还有一些不用上的，都卖成了灵石。”
药祖本有些兴趣，但看到了里面的药全部都是适用沐小小的，再看了一眼秦明泽，便问道，“若是有气运，何至于你的修为下跌。”
“因为双拳难敌万掌。”沐小小连忙说道，“有太多人暗算明泽哥哥了。当时服用飞莲丸的时间有些迟了，当时明泽哥哥想要把飞莲丸留给我。”
药祖摇摇头，“那所谓的气运便是只造福你一人。”这种人若是有气运，也不会分在求医之人身上。
此时的沐小小身上没有药祖看得上的灵草，没有药祖看得上的天赋，只是一个境界下跌的秦明泽的允诺，药祖确实看不上。
一次是身中魔族剧毒，一次是被围剿境界下跌，两次受伤不足二十年时间，秦明泽现在可能尚且觉得还好，越是往后的时候，便会觉得进阶很难。
也不知道为何这秦明泽钟情这原本是五灵根的女修，在他不愿意收此人，她的脸色十分难看，甚至还动了邪念。光凭着这邪念，药祖就不会收她做医修。

第96章 师徒恋8
靠近莽古森林的白玉城忽然之间地动山摇，寻常百姓感觉到了震动连忙抱着孩子出了屋子。
而修者直接飞起，看着莽古森林方向。
本是晴空万里，忽然就出现了乌压压的劫云，那赫然是化神期进阶到炼虚期的劫云，而且还是莽古森林的深处。
那劫云声势浩大，在莽古森林里的修者也悄然退出，以免劫云波及到了自己。
化神期的修真在此间已经是凤毛麟角的存在，在如同七玄宗这样的大门派里，也是可以作为峰主，开始收徒的存在，居然有一位化神期的修者在莽古森林的深处渡劫，难道不怕渡劫时候，妖兽袭击？
等到劫云劈下时候，让修者更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分明是化神期到炼虚期的劫云，威力却十分小。
“这是什么人在渡劫？难道是哪位佛修？之前万佛宗的那位佛子渡劫也是这般。”
“为什么佛修渡劫会轻松一些？”
“不光是佛修，医修谷里的那帮人也是如此，平日里用了很多的精力在行善积德上，天道会偏爱这些人，劫云就会比常人要小。”
“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学佛修，或者是医修？”
“刚刚说了，平时都要行善积德，这花费的功夫不如修炼，遇上了劫云多劈一劈，淬炼体魄也好。”
……
九道劫雷散去之后，让修者更意外的情况出现了，竟然直接又是劫云，也就是说炼虚期的前中后三期直接跳过，晋升到了合体期。之后的十三道劫雷消散，整个莽古森林，甚至包括了白玉城都下起了灵雨。
凡人也不会避开这灵雨，跪在地上，看着虹光方向，这等轻松渡劫之人，定然是有功德在身，跪拜一番，感谢他的渡劫，馈赠灵雨于众人。
凡人淋了着灵雨，有延年益寿身体强健的作用，至于说修者不少人得到了这馈赠，也心有感悟，对森林深处的大能心生敬佩，能够从化神期直接晋升到合体期，定然是有大功德，被天道偏爱之人。
这种人，就算是邪修也会想要敬而远之，这是有大气运在身，对上了这种人，到时候自己的气运会变得很差不说，说不定随便一个小小的晋升雷劫，就会引来堪比飞升的大雷劫，直接把他劈得神魂消散。
宁蓁蓁原本的气运在身，现在天道偏爱她，是因为她让凤凰族的那位长辈在芥子空间上下了咒。
这等芥子空间是逆天之物，飞升的时候这个戒子空间溃散，就等于是反哺了此间的天道。
宁蓁蓁的肩头立着一只金色小鸟，这就是原本的小乌鸡了。
渡劫之后，她也得到了一些好处，雪白的羽毛蜕成了金色的羽翼，眉眼灵动，眉心还有一抹赤色，那便是神之精血的承载之处。
小鸟在宁蓁蓁的肩膀上跳跃着唧唧啾啾，她已经有了神识，只是还不会说话。
小鸟的声音稚嫩，却带着活泼的欢快，姐姐，我叫姬玄。我可以用神识了，我也可以修炼了！
金色小鸟抬起头，看着宁蓁蓁圆润的耳垂，忍不住用红色小喙啄了耳垂一口，不敢多用力，就是淘气而已。
宁蓁蓁用手指揉了揉耳垂，小鸟就跳到了她的指尖上，歪着头，姐姐，疼吗？用小脑袋蹭了蹭宁蓁蓁的指尖。
不疼，就是有点痒。宁蓁蓁也用神识与小鸟对话，你的名字是自己起的吗？
小鸟听着不疼，就不用脑袋蹭手指了，而是在宁蓁蓁的指尖跳来跳去，唧唧啾啾地用神识传递信息姐姐，这是我娘给我起的。
和姬玄聊过了之后，这是记忆的传承，这一次得到的好处颇多，她也终于进阶了。
以前体内像是一个大漏斗，多少的灵气敛入到体内都散开了，姬玄的性格活泼，按道理这样反反复复肯定会耐不住性子，但是因为跟着宁蓁蓁，其他的灵兽都过来蹭宁蓁蓁的灵气，就让小鸟有些着急。
就算是敛入到体内再散开，她也要修炼！
当时的坚持到了现在就有了成果，在还没有接受传承的时候，无垢之体就已经形成了，加上神之精血，晋升速度要比得天道偏爱的宁蓁蓁还要快许多。
宁蓁蓁一边和姬玄用神识对话，一边出了莽古森林。
这些生灵也知道，宁蓁蓁要离开森林，所以才会在宁蓁蓁进阶到炼虚期的时候给她灵气馈赠，也是这些馈赠让她再次突破，到了合体期。
之前进入莽古森林，宁蓁蓁还改变了自己的体型，这次出来了之后，便不再遮掩住自己的灵根和容貌。
大乘期在往上就可飞升，大乘期的老祖除了药祖之外，其他轻易不出，是陨落了还是在某个角落飞升了，都不可知，合体期的宁蓁蓁就算是遇上了大乘期的老祖也可以一战，她自然就无需遮遮掩掩。
而且她的晋阶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只怕世人都知道她是天道的偏爱者，不会与她为难。
就如同宁蓁蓁预料的那般，当她进入到白玉城，那些心有邪念的散修也不敢出手。
宁蓁蓁的拓印被印在了玉简里，不过是三日的功夫，就已经传的是沸沸扬扬。
眉心一点红痣，气质轻灵的清云派掌门之女行走在闹市之间，同时玉简之中还给了宁蓁蓁的去向，她走向了白玉城的传送阵，传送到最靠近魔林的位置。
那里是魔修所在的地方，曾经的云灵珊被掳至此处，她现在修为够了，又有姬玄助她，何必畏惧那些魔修与邪修。
她就要用她的灵剑，涤荡干净这世间的尘。
宁蓁蓁还做了一件事，把水灵根的攻击功法、遮掩灵根的办法，遮掩容貌的办法直接拓印在了玉简里，公告于天下，那些有水灵根的女子不必苍苍惶惶，按照她的功法，可以避开为炉鼎的命运。
至于不少有炉鼎的男修，看到这玉简怎么生恨，又是后话了，这些邪修不过是一盘散沙，走得又是淫邪路子，根本不敢对合体期的老祖出手，更何况这位老祖还是天道宠儿。
不错，现在的她可以被人称呼一声老祖了。
以前人们会称呼清云派的云灵珊为云仙子，现在只能够恭敬称呼一声，云老祖。
七玄宗里，当温顶峰看到了这个消息，叹了一口气。
果然是有气运之人，转眼修为比他还要高，当时她在剑峰的时候，八名弟子均有突破。
而后来，秦明泽回来了之后，由他们七玄宗的骄子教导这几位，修为却没有提高。
当时温顶峰出关的时候，知道了宁蓁蓁执意要与秦明泽和离，是极其不解的，既然解了毒，七玄宗又是大门宗，为什么要和离？他甚至懊恼当时为什么自己要闭关，如果他没有在闭关，回寰一二，让宁蓁蓁打消了主意，夫妻两人一起飞升，拂照七玄宗，也算是一件美事。
后来屡屡传讯秦明泽不归，等到后来秦明泽与沐小小一前一后回来，心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之前“钓鱼执法”反劫杀散修的，赫然就是他们七玄宗的骄傲。
当时温顶峰简直都要吐血了，如果是替天行道也就罢了，那好歹会挑选一下作恶的散修，选择合适的位置。
这一对斗法不知轻重，还连累了一个刚刚练气期的散修，因为那刚入仙门，用留影石记录别人的身法，让人知道了这对“钓鱼执法”的夫妻就是女子贪心，贪图别人身上的东西，得到了药物也不肯服用下，依然是招摇过市，出手的时候也不会避开那些散修和凡人。
就算是扔进去了许多的资源，对方又是天灵根，温顶峰的心简直是在滴血，秦明泽觉得自己是苦修，他是不怎么用丹药，但是门派里小秘境的资格，剑池的灵剑，还有灵脉的供应，这不都是资源吗？
温顶峰不舍得那奇才，最终还是咬牙决定把两人驱逐出了七玄宗门派，秦明泽根本不能留。当时的留影石里清清楚楚喊得是明泽。当时没人想到是秦明泽，但是沐小小的灵根从五灵根到三灵根，只要不是傻子，都猜得到是这师徒两人，而且在留影石里是夫妻相称。
师徒恋加上“钓鱼执法”的贪财夫妻，这是让七玄宗承受不起的名声。
温顶峰本想要让两人换个名字，对外就说本命灵牌已经破碎了，结果秦明泽还没有说话，那个沐小小就直接指着他的鼻子骂。
如果不是因为师尊还念着七玄宗，你以为我们稀罕回来？
师尊的灵剑是他凭本事拿到的，凭什么要还给宗门里？这灵物是认主的，只有师尊才有这个能力从剑池里拿到这柄宝剑。
至于说要隐姓埋名就更奇怪了！温掌门是要绝我师尊的道心？怎么可能隐姓埋名？！师尊，我们走，这七玄宗不待也罢。
温顶峰想到了当时的沐小小，就一言难尽，没想到秦明泽真的要为这个天分不高的弟子叛出师门，幸好最后本命灵剑还是逼出了心头血，归还了七玄宗。
那剑池的最深处都是七玄宗的宝剑，如果不是当时看重秦明泽的资质，怎么会让秦明泽进入到里面。
秦明泽和本命宝剑断了联系，这次境界连化神期都保不住了，直接跌到了元婴期。
温顶峰想着已经是元婴期的秦明泽，又想着如今已经是合体期的宁蓁蓁，心中是感慨万千。
当时总觉得早晚会飞升的是秦明泽，谁知道真正得到天道偏爱的是宁蓁蓁呢。

第97章 师徒恋（完）
从魔林而入，宁蓁蓁一路到了魔宫里，宁蓁蓁尚未出手，她肩头的姬玄就用神识同宁蓁蓁交谈，姐姐让我来，他们本是人族，不必脏了你的手，而且我有回溯之眼。
在魔界之地，姬玄的这个功能十分实用，如果是刚刚堕化成魔修，尚未沾染人命的，姬玄会放他一马。
宁蓁蓁的手指摸了摸姬玄的脑袋，立在她肩头的小鸟儿蹭了蹭姐姐的手指，张开鸟喙，便细弱微米一样大的火焰飘飘荡荡，缓缓上前。
魔宫里的人笑着说道“云仙子就是这般本事？只带一只小鸟，吐出这么大的火焰，就敢入我魔宫？”
其他魔修也笑得打跌。
“这点火焰真是可爱，看得我好怕。”
“也难为云仙子了毕竟是水灵根，对外说是要来魔林，别人以为是来匡扶正义，实际上这次是来投奔我家魔君。”
“虽说被那明泽道君享用过，可也是娇滴滴的美人，云仙子，可愿与我双修？我不吸你功力，实在是你长得对我的胃口！”
这帮奇奇怪怪的魔修让肩头跳跃的小鸟生气了，姬玄的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准备一口气直接把真火吹过去，宁蓁蓁的手指点在了姬玄的喙上。
不急，一个熟人要来了。
此时有一女修出来，穿着纱衣露出了雪白臂膀，还有胸前的沟壑，长腿笔直修长，身上还有暧昧红痕。
宁蓁蓁再一扫视，挑了挑眉，沐小小成了金灵根了，如今的境界是化神期。
既然是天灵根，沐小小的五官比以前要妖冶许多，“这不是师娘吗？”她仔细看着宁蓁蓁，尤其是看着她的眉心。
难怪当时她总是惦记着师娘手腕上的镯子，应该就是心中有感应，觉得那是随身空间。
可惜现在已经神魂绑定，她根本没办法得到。
沐小小的眼神直勾勾盯着宁蓁蓁，根本看也不看宁蓁蓁身上的火鸟。
如果，如果这个随身空间是她的，她哪儿用那样对付喜欢她的师尊。
沐小小的眼里愤恨又幽怨，她坚定了信心，要让眼前人生不如死，最好囚禁起来，让她乖乖把随身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给她！
虽然对方是合体期，但是沐小小有自信可以对付她。
在看到了玉简消息的时候，已经让人布下了阵法，对下用的借口也是现成的，合体期的水灵根女修，当然值得动用魔宫的资源留下此人。
魔君此时正在闭关，现在魔宫里的人听沐小小的指挥。
沐小小自从被驱赶出七玄宗，心中就满是怨恨，甚至觉得一切都是因为宁蓁蓁而起，现在看到了宁蓁蓁身上绑定的随身空间，更是恨不得将这位女修挫骨扬灰。
“靠着一只鸟儿吐火息想要平当我们魔宫？”沐小小的眼睛弯起，“只是师娘，来我魔宫容易，想要离开可就难了。”
宁蓁蓁自从观世镜里看到了秦明泽和沐小小被赶出了七玄宗，就没继续看了，被七玄宗要回了本命法宝，秦明泽已经第三次修为下降，如果继续和沐小小搅合在一起，别说飞升了，重新晋升到化神期都难，果然，现在连灵根都被抽出来给沐小小了。
玉简里也有记录邪法，只是并不记录具体的方子。
其中一条就是挖灵根的法子，或者说是互换灵根，但是宁蓁蓁总觉得，秦明泽就算是再喜欢沐小小，也不会同意把自己的天灵根和沐小小的三灵根互换，只怕是沐小小想办法坑了秦明泽。
宁蓁蓁轻笑了起来，“得荡平了魔宫，我才会离开，你布下的阵法，很好。”她甚至还对着沐小小点头。
沐小小看着宁蓁蓁一丁点都没有害怕的表情，俏脸一沉，“师娘难道不怕？”她一边说，还一边手贱，戳了一下看似无害的小火苗。
本来心里有一股强烈的心悸阻止她动作，但是她的手太快，直接点在了火苗上。
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火从她的指腹开口，迅速燃烧了起来。
刺啦
这是身上防御法器被迅速击破的声音。
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沐小小迅速成了一个火人，自她来了以后便是魔君的心上人，身上的防御法器多得惊人，现在大部分都往下落不说，还有的直接被烧成了灰。
沐小小本来只顾着看宁蓁蓁，这个时候开了灵视，才发现她身边的那只鸟赫然是神族后代。
“师娘，师娘饶命。”沐小小再也没有办法淡定，她想要扑过来，姬玄又是小喙一张，灵气无风自动，形成了罡风圈，并且这罡风圈不断缩小，把其他的魔修都网罗起来。
随着圈的缩小，所有的魔修都不复刚刚的淡定，开始惊慌失措，沐小小投奔魔君已经有几十年的时间，她是天灵根，加上运气又好，有不少护身的法宝，现在都被烧成这样，可见白色火焰的威力。
“云仙子，云老祖……”其他人对着宁蓁蓁纷纷求饶，沐小小烧得神魂都痛，整个人开始在地上打滚。
因为罡风圈的缩小，沐小小身上的火焰飞到了其他人的身上，火焰落到谁的身上，谁就会烧成一个火人。
宁蓁蓁没理会这些人的求饶，她身上的灵气涌动，衣袂翻飞，袖子鼓起有如是大口袋，手指掐成了发诀，手臂金钏里飞出了阵旗。
白皙手指虚点在虚空之中，阵旗打转，就飞向了沐小小布阵之地。
为什么表扬沐小小也就是这个原因了，只用略一改动阵法，就可以把魔宫的人给困下来。
这里除了沐小小之外，其他的魔修都已经被烧成了白灰。
沐小小姣好的身材已经被烧灭，只剩下头颅，那没有了血肉，只剩下枯骨的嘴张开，还说了最后一句话，“你可想知道师尊在哪儿？”
宁蓁蓁往后山的方向行去，最后的头颅也随着宁蓁蓁的脚步，咻忽成了白色的灰。
等到都是白色的灰，罡风圈散开，少了禁锢，这些看似无害的白色灰飘飘荡荡飞了出去，只要是碰到了任何一个魔修，就会迅速烧起来。
姬玄看到了嘴贱的人都已经被烧得干净，在宁蓁蓁的肩头跳跃，姐姐才不关心那个人的去向，再说了，只要活着，就可以自己看到。
宁蓁蓁走到了后山魔修的闭关之地，手掌按在山门处，灵气从她的掌心涌出，形成了风刃，直接把魔修的闭关之地涤荡的干干净净。
闭关之中的魔修强行睁开眼，只是一句话都没有来得及说，宁蓁蓁直接用灵剑削去了他的脑袋，体内的元神要逃出，宁蓁蓁手指收紧，直接让小小的元神在她的手中炸开。
短短几个时辰，就把魔宫里的邪修全部除净，只剩下一些白灰飘飘荡荡，没有飘出宁蓁蓁改过的阵法圈，就又悠悠荡荡返回了。
让潜渊大陆震惊的是，存在了数千年的魔宫就这样被荡平了，在魔宫方向，直接被用灵气放出了巨大的灵气图腾，组成的是清云派几个字。
魔宫的位置还算是不错，宫殿也是现成的，目前看起来气质阴森，也是因为和魔宫的外形颜色有关。
用灵火把魔宫的颜色改了一遍，屋檐处的那些怪异摆设，直接烧了了事，这样一番动作，整个魔宫就已经涤荡一清，要是让魔宫的那些子弟来看，只怕也忍不住这透露出神圣的宫殿是魔宫。
宁蓁蓁把魔林里以前挂着的正派人士的尸骨收拢了起来，等着各门派的其他人过来收尸。
不过是十日时间，清云派就换了地段，从以前的山头搬到了原本魔宫的位置。
这消息不光是修士们都知道了，甚至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乞丐也知道了。
那老乞丐连忙说道“魔宫上下都屠杀了一干二净？可有遗漏之人。”
那人本来喝了点酒，看着老乞丐笑着说道，“你这老乞丐也会关心这等事？”
“我有一位亲人，被魔君的爱妾抽了根骨。”提到了爱妾两字，那个老乞丐的脸色都扭曲了。
“那就是为恶之人。”喝醉的青衫男人笑着说道，“死定了，清云派的云老祖有一个上古神族的凤凰后裔，凤凰可以口吐神火，凡是作恶之人都被烧得干干净净成了白灰。”
“多谢。”
青衫男子见着老乞丐挺直了胸膛，看上去年轻的时候应当是个俊才人物，青衫之人又笑着摇头，他觉得自己又想多了，若是俊才人物，怎会落到乞讨境地。
这个乞讨的老乞丐正是秦明泽。
当时离开了七玄宗，他的修为跌到元婴期和沐小小都可以入那个小秘境，以前的秦明泽因为天灵根，晋升太快，根本没有来得及进入小秘境，就升到了化神期。
现在他就可以和沐小小一起进入，按照沐小小的办法，把小门派的子弟打晕了，夺走了进入小秘境的资格。
那福天宝地，果然是有好东西的，沐小小得到的东西最好，竟然得了灵视，可以看到其他人身上的宝物，就算是用什么遮挡，都无法挡住。
有了灵视，沐小小的三灵根身躯承受不住，秦明泽顾不上自己，就提前带着沐小小出来了。
好不容易帮着沐小小稳定了境界，沐小小提出的办法是，找到天灵根的孩子，夺其根骨。
夺人根骨之事越过了秦明泽的底线，更何况天灵根的孩子很少很少，这些孩子很早就会发现身上的奇异变化，会被送到大门派里。这种方式不仅仅是邪毒，更是困难重重。
两人因为这件事起了纷争，僵持了一段时间，然后沐小小主动过来和好，和他喝酒，说是自己想差了。
那之后的事，让秦明泽打了一个寒噤。
沐小小在他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剖了他的根骨，又把自己的根骨取出，换上了他的金灵根。
这样就罢了，沐小小的目光里有歉意，“师尊，对不起，我想要更好的活着。”
为了更好的活着，她还把自己抽出的根骨给毁掉，秦明泽彻底成了凡人。
秦明泽成了凡人之后，颇为怨恨沐小小，等到时间越长，他开始如同一个凡人一样会生病，头发斑驳开始苍老，他就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收沐小小为徒。
本来他是七玄宗的天之骄子，是最有可能飞升的存在，而不是成了一个乞讨的乞丐。
他应当对那个给他解毒的云灵珊更好一些，带着她去找药祖，早日替她驱除了毒素，让她缓解了朔月之苦，也可以不留残毒在体内，她对他有大恩德，他应当铭记于心，而不是把她的牺牲当做理所当然……
或许是知道沐小小已经死了，秦明泽本来就吊着一口气，现在气息越来越微弱，身体一晃，就栽在地上。
在其他人眼中，就是一个老得不行脏的不行的乞丐死了，让人通知了官府的人，拉到乱葬岗里，免得留在城中散播疫病了。
百年前自从清云派的云仙子荡平了魔宫，清云派就跻身于潜渊大陆一流的门派。
等到云仙子飞升之后，她更是潜渊大陆的一个传说。
有人说她飞升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雷劫，而是有虹光鸣乐，云仙子的身上有金光璨璨，飞升的灵雨润泽了整个大陆。
有人说云仙子飞升的时候，是身上的宝物馈赠给了整个大陆的人，所以小秘境里的法器多了，灵植多了。
还有人说，云仙子飞升之前，就有神兽相伴，她受到莽古森林拂照颇多，最后的灵雨也是莽古森林里灵兽与灵植受益颇多。
还有人说，那一日草木万物许多都生了灵智，将来历练之后就可以化形。

第98章 复仇女神1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盛装的自己。
应当是穿着束腰，让她呼吸都有些困难，一字领的礼服不至于露出胸脯，反而透露出一点清纯，看模样应该不大，也就是二十左右的样子。
一个人正在给她上妆，另一个人正在给她把头发烫卷。
宁蓁蓁干脆闭上了眼，接收起来这一次的记忆。
原身叫做玉佳，最开始姓氏是李，因为父母离婚了之后，现在跟如今的父亲姓邵。
邵玉佳的生母叫做何怡，当年和丈夫李毅鸿本来是大学同学，李毅鸿是个老好人，散光了家财，不光是把自己的工资都拿出去奉献爱心，还拿走何怡的钱。
何怡在女儿发烧转肺炎的时候，急需钱住院，何怡这才发现，自己存折里的钱也被丈夫拿去奉献爱心。
找朋友借了钱度过这一次的难关，等到女儿病好了之后，何怡立即就和丈夫离婚。
何怡本身就是事业心很强的女性，工作能力也很强，集团的老总邵菘在儿子被绑架了之后，觉得要给儿子一个家庭，干脆娶了这位能力很强的秘书。
母亲强势，女儿的性格自然而然就比较弱气，邵玉佳又觉得自己是寄人篱下，心中自卑，等到高考选志愿，她本来喜欢的是法语系，但是母亲建议她选择工商管理，邵玉佳也就接受了这个建议。
在学校里，邵玉佳认识了同系好友王霏霏。
王霏霏的能力很强，毕业之后，进入到了邵家的集团，也让邵玉佳坐在了关键位置，其实私下里是王霏霏帮助邵玉佳谈判，结果最关键的时候，反戈一击，出卖了邵家，让汪家得利。
邵菘因为吃了这样的大亏，中风躺在了医院里。王霏霏就在这个时候和汪家大少到了医院里，抖出来了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是为了复仇而来。
原来，王霏霏是李毅鸿帮助过的一个女孩，她内心深处特别感激李叔叔。等到可以上大学了，特地想要找到李叔叔，结果发现李叔叔死了。
她觉得都是因为何怡嫌贫爱富，才会离婚，而离婚之后的李毅鸿郁郁寡欢，最后因为喝酒酒精中毒，死在出租屋里。王霏霏知道了的李毅鸿的死之后，就发誓要报复何怡，所以在发现了邵玉佳之后，就想办法接近邵玉佳。
邵总，我和邵家无冤无仇，我这样做就是因为您身边的何秘书，我现在来就是想要告诉您，她究竟是一个怎样嫌贫爱富的人……
您这样住院了，何怡现在伺候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带着您剩下的钱去找下家。
邵总，我帮汪少，就是因为要对付何怡，汪少也在场，如果要是邵总同意和何怡离婚，把邵玉佳赶出邵家，之后的生意可以再谈。
王霏霏说了自己的身份，至于为什么汪汛晖也在场，因为汪汛晖现场表白，他是为了王霏霏。
一开始霏霏找到我，我吓了一跳，我觉得这个女人有些狠毒，为什么要算计自己的好朋友；后来她喝醉了之后，我才知道她的脆弱，她的可怜；她很聪明，又很善良，有自己的坚持，和霏霏相比，邵玉佳算什么？！
邵总，您的大儿子不愿意继承家业，你是不是一直觉得你的继女是商业奇才？我告诉你吧，这些都是霏霏的企划案。您的这位继女就是头脑空空的草包。
我爸妈为什么提出来联姻？那是因为我说的，我当时想要帮助霏霏一把，她太不容易了。至于说邵玉佳，果然嫌贫爱富，汪家提出了联姻，邵玉佳就迫不及待同意了，也不看看自己，虽然长得还行，草包一个，我会喜欢吗？
母女两人从骨子里头露出穷酸，嫌贫爱富。
“怎么样了？”宁蓁蓁睁开眼，看着说话的那个女人。利落的短发，脸上有淡淡的法令纹，看上去有些严肃不好亲近，这是何怡。
何怡穿的是一件黑色修身长裙，脖颈挂着一条珍珠长链，头发上也别着配套的发饰。
何怡并没有坐下，免得身上的衣服皱了，仔细打量女儿，露出了转瞬即逝的淡笑，“挺好的。”
见到了气场十足的夫人过来了，两位给宁蓁蓁装扮的人动作就更快了起来，一个调出了适合的唇色，另一个已经把卷发烫的差不多了，正在用黑卡子固定出别致的造型。
宁蓁蓁抚着胸口，里面有淡淡的愧疚情绪在翻涌。压住了这些情绪，宁蓁蓁开口问道，“大哥呢。”
“你哥还没有回来。”
邵总只有一个儿子，自从被绑架之后，邵总就改变了一心想要让儿子继承家业的想法，而是随着儿子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
因为被绑架过的这一段经历，邵子林很长时间都会害怕，经过心理医生的治疗之后，才慢慢走出来，后来的邵子林也没有从事金融行业，大学选择的是心理学，现在是在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工作。
正说着话，邵菘敲门进入了。
他穿着的是铁灰色的西装，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又缺少锻炼，就算是再入口谨慎，肚子也微微腆了起来。不过只是略有些富贵模样，邵菘的气质还是很好的，头发梳拢得一丝不苟，带着宝蓝色暗黑色调相间的领带，脸上也带着笑。
“爸。”宁蓁蓁站起来。
“小公主真漂亮。”邵菘示意让女儿坐下。
刚刚那两个人已经忙得差不多了，此时取出了高跟鞋，给宁蓁蓁换下了脚上的拖鞋。
“对了，你同学也过来了，现在就在一楼大厅里。”
宁蓁蓁知道说的是王霏霏，她应了一声，“好的，没关系，她还认识其他人，爸，咱们走吧。”
现在的年龄是二十一岁，正好是即将大三的暑假。
邵玉佳已经开始依靠好友王霏霏展现“商业天赋”，这让邵菘有些惊喜，以为是女儿邵玉佳的本事，这是他的生日，就正好把女儿引荐给商场的其他人，女儿的本事既然不错，大四毕业之后就可以慢慢接受邵家的产业了。
邵玉佳是很心虚的，如果不是王霏霏再三承诺会帮忙，而且这也是邵菘的好意，她早就撂挑子不干了。
现在换成了是宁蓁蓁，她就挽着邵菘的手臂往外走。
刚走了两步，就见到了一个穿着灰色风衣的男人走过来，双腿笔直修长，带着金丝框眼镜，眉飞入鬓，有一双漆黑的眸子，像是深不见底的寒潭，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情绪，那人正是邵子林。
“哥。”宁蓁蓁和邵子林招呼，也松开了邵菘的手臂。
邵子林对着妹妹点头，“何阿姨。”然后拿出了手中的礼盒，“爸，生日快乐。”
邵菘打开看到了里面是一枚领带夹，直接换上了儿子送的领带夹，“工作忙不忙。”
父子两人走在一起，宁蓁蓁自然就和何怡走在后方。

第99章 复仇女神2
王霏霏穿着黑色的小礼裙，她短发很利落地用发胶固定住，妆容是她自己画的，她身上穿的是一件拆掉lo的打折款衣裙，脚下的高跟鞋有些bulgbulg的闪烁，乍一看还行，只是她知道穿着有多难受。
她拿着邵玉佳送她的请柬，她在这里也不认识其他人，干脆地吃着代糖布丁。
斜斜站在角落里，只是要有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她总是距离有人交谈的地方不远也不近。
王霏霏像是一块儿海绵，不管听到的东西用不用的上，都会默默记录下来，回去在互联网上一一对照记忆，自己找到答案。
王霏霏觉得自己过来是有自己的目的，她就算是穿得穷酸一些也不怕，她一想到自己要弄垮邵家的宏图伟业，就干劲儿勃勃。
汪汛晖在好几次都看到了王霏霏在不远处的时候，挑了挑眉，觉得这个人在故意引起自己的兴趣。
一身黑色的合体礼服看不出是哪家的牌子，不过从头发上，脖颈还有手腕都是光秃秃的，就知道衣服应该是个杂牌子。
女孩子肤色白皙，容貌俏丽，一双眼里带着野心。
不过在汪汛晖看来，这种不知道跟着谁进来的小野猫，有野心是正常的。
他理了理领带，端着一杯酒走了过去。
邵总和大哥走在一起，宁蓁蓁就和以前原身不亲近的何怡走在一起。
何怡是邵总的秘书，在场的来宾她也是如数家珍，在听到女儿说由她介绍，何怡就带着女儿去一一认识在场的来宾。
何怡在委托人邵玉佳的心中是少言少语的，在面对来宾的时候，她是长袖善舞的何秘书。
虽然并不太爱笑，但是偶尔捧对方场的时候，微扬嘴唇，反应很是得体。
何怡自己是不太在意那些品牌的，觉得溢价太高，但是面对这些贵夫人，她便绝不会这样说，在合适的地方说合适的话，让宁蓁蓁高看了何怡一眼。
何怡的审美在线，学识渊博，工作上有一股拼劲儿，漂亮情商又高。
拥有自己的财团，最后集团还成了全国第一规模的宁总眼光不错，她觉得何怡还真是个人才，她要是开公司的，一定会想要挖这个人。
是不是邵菘就是看中了这样的何怡呢？所以干脆把这样的宝贝秘书给娶了。
宁蓁蓁大部分的时候只是安静的听着，在提到她的时候，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就算是这样，何怡也很满意，在提到了女儿的时候，声音都会下意识地温柔起来。
当年何怡和李毅鸿离婚的契机是因为邵玉佳生病，而那一次高烧太厉害，转了肺炎耽搁了很久之后，邵玉佳醒来童年的很多事已经不记得了。
那些痛苦，家里吃饭吃的不好的小事都忘记了，只记得一些美好回忆。父亲李毅鸿是个性格很好的男人，他会把她架在脖颈间骑大马，记得父亲没事就带她去免费的公园里玩耍，记得父亲用新生的胡茬扎她的面颊，让她咯咯笑着……
后来跟着母亲，母亲是个严肃的人，邵玉佳中觉得自己寄人篱下，让邵玉佳总是回忆亲生父母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回忆里的童年带了滤镜。
那些带着滤镜的回忆，是邵玉佳告诉王霏霏的，复仇女神也在心中记住，成了证明何怡贪慕虚荣的又一罪状。
王霏霏在医院里捅破一切，何怡才开口说了，李毅鸿有爱心当然是好事，但是没有道理去偷拿何怡的钱做慈善，何怡当时的话牢牢戳在了邵玉佳的心间，也让邵玉佳知道了自己忘记的事。
李毅鸿是个好人，我知道，只是他的爱心总是落在别人身上，没有落在我和佳佳身上。王霏霏小姐对吧，你也说了，当时李叔叔给你们家那些劳保产品，让你和你妈可以用上洗发水，你第一次知道有洗衣液。你知道吗？我们自己家用的是肥皂，当时佳佳很喜欢长发，因为肥皂太涩，洗不干净头发，我强硬地拿剪刀给她剪短。她委屈哭了很久，因为佳佳从小就爱美，她觉得这样太难看。
离婚的契机是因为钱，这个没错，我知道李毅鸿的毛病，他用自己的工资，用自己的部分去救急。我忍了，但是他不应该瞒着我，动用我攒下来的钱。我说了很多次，家里的那些钱是攒着给佳佳念大学用的，他直接把钱挪用了，导致佳佳生病的时候，我才发现没有钱，我求爷爷告奶奶借到的钱。而且，医生说了一句话，让我接受不了，他说这年头还有孩子营养不良？让我加强孩子的营养，她又是女孩子，有点鸡胸，现在要是再不主意，以后会很不好看。并且说白了是因为营养不够，所以才会发烧轻易地转了肺炎。
李毅鸿是个好人，我自私，我承认，我只是想自己和佳佳过得好，所以离婚的时候，我只让对方把房子卖了，我只要了当年李毅鸿拿走的那些钱。
你不用挑拨离间说佳佳和你说了那些话，说我是‘暴君’，对她太过于严厉，会想爸爸。孩子想要父母双全，我可以理解，而且有时候佳佳性格太软，我又不知道怎么和孩子开口这些事，这是我们母女沟通不畅的事，我没必要和佳佳生气。
佳佳高烧忘了很多事，她自己都不记得当时哭着说不要爸爸的委屈了，我又何必让她难过？佳佳是个好孩子，和你交朋友也是真心的，如果不是你哄骗她去接受邵氏，佳佳没有天分，那就请专业的财团，是你一直在挑拨，在骗人。
而当时的何怡说什么呢？
她只是冷笑，何秘书说得好，如果我要是没有走访去问李叔叔的邻居，我还就真信了你不容易。
房子是李叔叔的单位房，你非要卖，当时房产市场又不好，你就只管你拿到你那些钱，哪儿会管李叔叔今后什么日子？
邻居们都说李叔叔是个好人，当时你非要离婚，李叔叔都跪下来求你了，都说没有见过李叔叔这样，之后还有人想要给李叔叔介绍对象，他都拒绝了。
玉佳也和我说过，很想念和李叔叔在一起的日子，记得父亲很疼爱她，就是你嫌贫爱富，觉得日子过得不好，非要离婚，你为什么不能考虑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呢？
当时的何怡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邵玉佳的三观已经崩塌。
母亲也是独立的人，母亲已经尽力做到了最好，事实上，母亲也是为了自己离婚。
想到了那些话，宁蓁蓁把何怡的手攥得更紧一些。
何怡注意到了之后，结束了和眼前这一对夫妻的对话，到了旁侧问道，“是不是哪儿不舒服？高跟鞋磨脚还是束腰太紧了？”
她的眉头皱了起来，看着束出来的纤纤细腰。
女儿爱美她一直知道，这一款礼服虽然好，就是对腰围的要求特别高，必须借助束腰才会有完美的效果。
“都没有。”宁蓁蓁笑了笑，“就是等会舞会要开始了。”
女儿和平时一样不怎么爱说话，不过比平时已经好很多了，知道面对人不要摆脸色。
何怡点点头，“你别紧张，吴老师说你跳得很好。”
何怡带着宁蓁蓁走向了最开始约定的位置，等着邵菘过来邀请舞伴。
开场舞等会是由邵菘带着女儿跳舞，邵玉佳的性格害羞，这个要求还是王霏霏鼓动的。为了跳的好，不出错，邵家请了家庭教师教导邵玉佳跳舞。
此时大厅里的灯光暗下，邵菘作为主人翁，首先开始感谢各位来宾，然后介绍他念大学工商管理系的继女邵玉佳，点名了她的学历高，专业对口，在场的来宾克制地鼓掌，还有不少人悄悄看向了邵子林的方向。
毕竟邵子林才是邵总的血脉，在场的人都知道，严格意义上，邵玉佳是何秘书带来的拖油瓶。
王霏霏在人群里悄悄翘起了嘴角，眼里的光芒越盛。
宁蓁蓁走上了前，聚光灯落在她的身上，头上的发冠璀璨，身上的金线也是流光溢彩。脊背挺得很直，面上是得体的浅笑。
邵子林本来是靠在高脚椅上，这个时候看到了台上的妹妹，身子微微直立，敏锐地觉得她变了。
她以前是害羞，胆小内敛的，现在虽然还是好像和过去一样，不说话的时候就笑着，但是眼神自信了起来。
是因为终于习惯了现在的大学生活？
邵子林想到自己不愿意继承家业，何怡询问邵玉佳是不是要学工商管理的时候，妹妹应该一开始有些排斥，他还没有开口替她说话，对方就答应了下来。
那个时候邵子林就不太好多说，但是一直也关注妹妹的大学生活，看着学习成绩不错，也有了好友，现在要慢慢接手邵家的产业，心中放松了下来。
邵子林当时被绑架，这件事很多人不知道内情，绑匪是母亲的那边娘家人透露出来的信息。
邵子林那个时候做了很久的噩梦，也一直想要摆脱邵家的钱财。
他孩童的时候，就觉得，本来外公外婆，舅舅小姨都是很好的人，要不是因为邵家的钱财动人，也不会成那样的地步。
后来长大了之后，知道金钱本身是没有错的，错的是人的欲望，但是下意识还是对邵家的钱财无意。
邵菘并没有说多久，就对宁蓁蓁做出了邀请跳舞的手势，后者把手放在邵菘的手心里。
在曲调里，宁蓁蓁的脚步优雅，甚至在邵菘兴致起来的时候，对方松开了手，她就轻盈地转圈，华丽的裙摆上绣了金线，在射灯下流光溢彩。她像是一只翩翩于飞的蝶，飞不了多久，又飞回到了舞伴的手中。
何怡看着邵子林一个人在角落里，她就走了过去。
邵子林对着何怡说道“妹妹跳得很好。”
“那丫头平时有些胆小，我还担心她出错，到时候又要眼泪汪汪。”
邵子林弯了弯嘴角，“妹妹长大了，这样挺好的。”像是感慨一样说道，“目前这样，真的很好。”
何怡想着，如果要是邵子林愿意继承家业是最好的，其实邵玉佳工商管理学得好不好都不重要，按照她和邵总的想法，本来她只需要懂一些用人管财的道理，不至于连公司的财报都看不懂，没想到女儿还有些天分。
何怡看着跳舞的女儿，眉眼温和，她真的长大了。
如果说何怡和邵子林两人是赞叹宁蓁蓁跳得好，王霏霏的眼珠子都要瞪圆了。
她之前还在宿舍里多说了不要紧张什么的，她很清楚邵玉佳的胆小，但是怎么今天跳得这么好，不应该是拘束地跳舞，祈求自己不要犯错吗？
王霏霏可以听到旁边人的议论，“邵家的这位继女，好像很不错。”
“当时学工商管理就是为了这一天预备着，还别说，何秘书的手段很厉害，让邵总带着这位女儿上台。”
“大三了啊，马上暑假都要去邵家的集团里实习了吧，趁着还有精力，多培养一下邵小姐。”
“羡慕不来，没有邵家的一滴血，却得到了这样的产业……”
何秘书的手段当然厉害……不然也不会抛弃李叔叔，嫁入到豪门里，王霏霏的眼里几乎要喷出了火。
“邵小姐跳得很好，不是吗？”汪汛晖手里端着一杯气泡香槟，对着王霏霏说道。
王霏霏侧过头，看到了汪汛晖。
汪汛晖的桃花不断，便是因为他的好皮囊，一双含情的桃花眼看着人的时候，会给人一种神情的错觉。
王霏霏就被这样的桃花眼闪了下。
汪汛晖有些诧异，因为他没有认错，刚开始的眼神是愤怒，他的手指摩挲下巴，有些好奇，眼前的人在愤怒什么？难道实际上是邵总的私生女？
但是很快就否决了这个念头，邵菘和以前的夫人感情很好，这是圈子里公认的。
那就是愤怒现在邵玉佳的光鲜动人？自己家贫？
汪汛晖浅浅一笑，笑容暧昧，“虽然先天有些东西缺了，不过老天爷总是会给补偿。”
他指的是虽然王霏霏没钱，但是补偿了好身材。
王霏霏想到的是自己家贫，却有李叔叔的帮扶，让她上了大学，改变自己的命运，还有机会给李叔叔复仇。
她不应该急躁。
王霏霏笑了起来，“你说的不错。”她也拿起了旁边的鸡尾酒，和汪汛晖干了一杯。
果然是个小野猫，什么都不懂，哪儿有这样干杯，哪儿有这样喝酒的？
不过胜在年轻，身材也不错，而且也够坦诚。汪汛晖笑了起来，“会跳舞吗？能不能邀请美丽的小姐跳一支舞。”
“好啊。”王霏霏点点头。
她既然要让邵玉佳跳头场舞，自己就拉着邵玉佳在大学体育课上选了交谊舞这门课。
王霏霏掐尖好胜，就连以前上太极拳的课，都会晚上复习，更何况跳舞是豪门的必修课，她为了复仇，这项必修课程练得很好。
第一支舞跳完了之后，邵总有些气喘吁吁，建议宁蓁蓁邀请邵子林跳一支舞。
于是这一次晚宴的明珠就走到了邵子林面前，对他做出了邀请的姿态。
邵子林并没有穿西装，而是风衣，怀中的少女穿着的是郑重礼服，两人跳舞不像是旁边那一对用力过猛，而是带着一种随兴摇摆。
汪少搂着王霏霏，在转圈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才发现邵家千金没有了怯懦的害羞之后，居然长得很好看，不知道在和邵子林说什么，脸上带着点笑。
王霏霏不喜欢这样，脚下用力，便是一个大开大合的舞步错开了那一对。
汪汛晖从来都是自己主导跳舞，经过王霏霏这样反客为主，他就起了好胜心，带着对方拼舞。
原本的命运线里，汪汛晖是舞场高手，带着穿着小黑裙的王霏霏在跳舞池里是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现在则是被邵家兄妹两人抢走了风头，毕竟有这一对颜值更高的做对比，就显得那边用力过猛，
宁蓁蓁和邵子林的对话也很简单，邵子林确实无意于邵家的产业，鼓励让妹妹好好跟着邵菘或者是何怡学。
宁蓁蓁则是趁机告状，“大哥要是有时间的话，多回家的吧，大哥的身材保持的很好，但是邵叔叔的体力不太高，刚刚就跳了一会儿舞，感觉有点累了，上次体检的时候，我不知道结果，不过我妈常劝邵叔适当锻炼，应该是医生嘱咐的。”
邵子林皱了皱眉头，很快就舒展开，“好的。”
兄妹两人以前很少说话，这次在舞会上交谈了不少，甚至宁蓁蓁让他晚上都留了下来。
等到晚宴结束了之后，宁蓁蓁看到了王霏霏和汪汛晖走得很近，王霏霏还喝了不少酒。她走了过去，对着王霏霏说道，“我今晚上不回宿舍，等会让司机送你。”
王霏霏已经开始了悄然给邵玉佳挖坑，不过宁蓁蓁可没准备让她在邵家的晚宴之后出事。
就算是做错了事，宁蓁蓁也不会用这种方式来打脸对手。
王霏霏一个晚上都没有等到室友过来找自己，现在开口就是让司机送她。喝了点酒，心中有些不高兴，说话阴阳怪气，“邵小姐终于有空理我这个室友了。”
宁蓁蓁没理会王霏霏，而是对着汪汛晖说道，“汪少，这位是我大学室友。若是两位投缘，可以留下联系方式，之后再联系，今天已经很晚了，我室友又喝了酒。”
汪汛晖挑挑眉，“邵小姐认识我？”
“汪少的美名，圈子里谁不知道呢？”宁蓁蓁一笑。
她对着侍者比划了一个手势，没兴趣和两个人继续聊，就转身离开。
王霏霏在阴阳怪气说完了之后，就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算了，我回去的。汪少回聊。”
汪汛晖就算是再对王霏霏有兴趣，被人这样提醒千万别对醉酒的人下手，也没了兴趣，耸耸肩，把手插入到裤子荷包里，施施然走了出去。
邵子林因为跳舞的时候和妹妹多说了几句话，看着何怡没有开口的意思，就问道，“那个是你同学？”
“恩。”宁蓁蓁说道，“我让人安排送她回学校。”
“女孩子喝了酒，确实不安全。”邵子林说道，“你这样考虑很周到。”
他没去问，既然是同学，为什么今晚上都没有和对方交谈这种话。
女孩子的友情，有时候来的快，散的也快，甚至有可能王霏霏就是为了钓阔少过来的。
“她酒量看上去不错。”宁蓁蓁说道，“喝的是鸡尾酒，神色还是正常。”
邵子林没有多问，但是晚上回到了别墅里，何怡梳洗完毕到了女儿的房间里，开始询问王霏霏的事。“她是王霏霏吧，我记得你以前说过，这个室友很是帮助了你一些。”
当然帮助了很多。
最开始王霏霏是想要在考场上，直接把答案传给邵玉佳的，结果邵玉佳坚决不敢作弊。
王霏霏就只能够去收集往年试卷，分析老师可能出的题目，去给邵玉佳踩题。她不愿意让邵玉佳学得太好，就整理出来这样的考前秘籍。
还别说，邵玉佳的专业课能够拿到不错的成绩，就是因为这份秘籍。
至于说大学里的公共课，邵玉佳平时分可以拉满，其他分数也都是中上等，在全系平均学分绩里可以排行到前510。
宁蓁蓁想到了过去的事，笑了起来，“是啊，帮了挺多的，妈，我不是说刚开始学习挺困难的嘛，都是她帮我的。”
何怡知道女儿的性格胆小，朋友不是很多，大学里最交好的就是这个王霏霏了，“那你今晚上都没有和你同学说话，最后也就说了几句……”
“其实是因为看到了她和汪少说话。”宁蓁蓁说道，“妈，我发现了，她对我那么好，可能就是为了这个……我忽然觉得挺没意思的。算了，已经帮她认识了汪少，后面的事，我就不管了。以后能远就远点吧。对了，妈，能不能帮我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我打算租房子住一段时间。我和她一个宿舍，以后免得太尴尬了。”
宁蓁蓁想了一下，反正男女主按照惯性估计也要扯到一起去，直接给王霏霏身上贴一个攀附豪门的标签好了，这样可以不用提过去王霏霏做得事。
反正不靠王霏霏，无论是学习，还是做公司的企划案，她都熟门熟路。
想到了跳舞王霏霏和汪汛晖跳得，本来对这个女孩子印象不错，何怡一下子就淡了下来。
毕竟已经是大三了，和学校方面申请一下不住宿就行，于是利落地说道，“行，周末我让助理和你一起去收拾屋子，顺便租个房子。”
宁蓁蓁笑着说道，“谢谢妈。”

第100章 复仇女神3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辅导员接通了电话，再次核实了何怡同意让女儿外宿后，挂断了电话。
辅导员是本校研究生毕业两年的年轻男老师，他让宁蓁蓁稍等一下，从电脑里找到了制式的表格，打印出来两份让宁蓁蓁填好，又让旁边的肖助理带着何怡的私章，盖了章。
检查了一下宁蓁蓁的格式没有问题，让宁蓁蓁和肖助理在办公室里等着，自己去学院办公室盖学院章。
拿到了学院盖章的同意书，学院的手续就已经走完了。
宁蓁蓁给了宿管阿姨看过这份学院的同意外宿书之后，带着肖助理进入到了宿舍楼里。
虽然是周日，但是因为临近考试期，宿舍楼里剩下的人不多，只有一些在洗衣服的同学，她们会戏称这一日为“大洗的日子”。
走廊里亮堂堂的，地面上的光洁地板反射出粲粲然的光。
邵玉佳因为平时不怎么爱说话，本来其他人说说笑笑，看到了邵玉佳会下意识地压低声音，等到她往前走了之后，才会继续说话。
肖助理带着黑框眼镜，手指推了推下滑的眼镜框架，猜到邵小姐的人缘只怕不太好。
她所在的宿舍里没有人，肖助理刚开始还让宁蓁蓁坐着不动，她一个人来就好。
宁蓁蓁用两个人一起收拾比较快的理由说服了肖助理，等到半个多小时以后，当看到大包小包地往下搬东西，才有人奇怪地问，“你这是去哪儿啊？”
宁蓁蓁给出了答案，“不在宿舍住了。”
这个时间忽然不在学校住了，那人有些奇怪，不过想着过往邵玉佳的性子，就没有再问。
和肖助理一起搬了东西，车辆已经在宿舍楼下等着。
出租屋已经由家里的佣人打扫得干干净净，空气之中还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宁蓁蓁只需要把东西放在房间里，等会就会有人收拾得干干净净。
到了这里，肖助理的作用也已经结束。
“麻烦肖助理了。”宁蓁蓁客气地说道，站着门口送走肖助理。
“小姐客气了。”肖助理离开了出租屋，去给邵总何秘书复命。
租住在学校的老教职工房，虽然楼层上都是绿油油的爬山虎，看着年代有些久远，里面的环境还是不错的，实木地板保养的很好，每个房间里都有空调。
宁蓁蓁一个人住的是三室两厅的房子，还有一间专门的书房，她把书都搬到了书房里，打开了空调，就在书房里开始看书。
宁蓁蓁看书不需要刻意去挑选自习室或者是图书馆的环境，甚至有时候吵闹一点的环境也可以待得下去。拿出了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安排，手指开始对照科目进行翻书。
有实际的管理公司的经验，管理公司难免要看一些财经类的杂志和各种资讯，宁蓁蓁看书的时候，会感觉有点亲切感。
一边看书一边做笔记，然后再对照看老师们留下的t。
以前的邵玉佳也会做笔记，只是尽可能地记下来，并没有去理解，现在宁蓁蓁重新归纳整理了这些资料。
中性笔的圆珠流畅地淡黄色的纸面上滑动，宁蓁蓁陷入到了一种心流的学习状态。
看了一下午的书，宁蓁蓁的效率颇高，晚饭没去学校的食堂吃饭，而是喝着张嫂煲的汤，当做是庆祝搬迁到新居。
“小姐，我等会洗完碗就先走了。”
“好的。”
宁蓁蓁吃过饭以后，就出门了，穿着短袖连衣裙，离开了出租屋，走在学校林荫大道上。
因为已经是临近七点，学校的路灯已经幽幽亮了起来，是古典的雕纹样式，橘色的灯光现在还不算明亮，等到夜色黑起来的时候，就足以把路面照的清清楚楚。
香樟树的枝叶茂盛，风吹过，哗啦啦的树叶碰撞声响起，谈恋爱的年轻学生们拉着手，清越的笑声比鸟鸣声还要动人。
在大学校园里还是很轻松的，如果不是王霏霏已经做了太多，她也不会选择搬离宿舍，毕竟偶尔还是可以在同系学生里遇到几个可用的人。
“这边。”宁蓁蓁到的时候，王霏霏已经到了阶梯教室里。
她穿着的是白色的t恤，下身是淡蓝色牛仔裤，衣着很是简单，从开始打工之后，王霏霏就知道，颜值的重要性，她用工资买了防晒霜，还有口碑不错的化妆品。
只用粉底液让肤色均匀，修好眉，再涂上淡色口红，妆容简单大方，这样的王霏霏是工商管理系的女神。
邵玉佳长得也好看，穿着是典雅的淑女风，偶尔带着的手表还有项链都昭示了家世的不俗，因为她不爱说话，不怎么接地气，加上邵家的小公主名头太大，生怕偷拍还被邵家发律师函，让学院里的男生觉得有点远，不如王霏霏熟悉。
宁蓁蓁坐在了王霏霏的身边，刚坐下，王霏霏就笑了笑，“晚上回宿舍，给你看个好东西。”她眨眨眼，“看我好吧，周五你把我甩开的事，我就不计较了。”
“不用了。”
王霏霏似乎没有料到宁蓁蓁会拒绝，表情成了一种奇异的神色，轻飘飘却又慎重其事，“是我整理的秘籍啊。”
那份秘籍，是王霏霏为邵玉佳量身定制。说是量身定制或许也不对，如果她准备的考试秘籍人手一份，只怕是整天打游戏逃课逃得飞起的学酥也可以轻易不挂科。
“我知道。”宁蓁蓁的语气平和，在对方那种奇异神色里摇摇头，“不需要了，我需要靠自己的实力考试，另外，我搬宿舍了。”
那份秘籍，是蛊惑邵玉佳走一条轻松道路的陷阱。
通过那份秘籍，邵玉佳可以在不擅长的工商管理科目走捷径，能够拿到考试的高分，但是对商业、谈判的理解为零。
王霏霏愣住了，邵玉佳有什么实力啊，难道自己心里没点数以前的成绩怎么来的？还有搬离宿舍，又是什么情况。
王霏霏的肚子里积累了一肚子的疑问，但是因为辅导员已经进入到了教室里，就不好多说什么。
辅导员首先是点了名，老调重弹了安全问题，又说了接下来的学院安排。
大半个小时的点名时间结束，王霏霏就发现宁蓁蓁走得飞快，她像是迫不及待甩开自己一样。
王霏霏是个聪明人，并没有急着去追宁蓁蓁，而是等到人走远了，走到了室友那里，问自己的室友刘珂，“刚刚玉佳说她不住宿舍了，你知道吗？”
刘珂正在减肥，晚饭是不会在食堂吃，她每天晚上用小电饭煲煮水煮菜吃。所以点名之前，刘珂一定是从宿舍到点名教室的，那么宿舍里，是什么情形？
“对，我知道。”刘珂说道，“东西都已经搬走了。”
隔壁宿舍的傅晓静听到了两人对话，插嘴，“今天下午她后面跟着一个人，看上去像是个工作了的助理之类的，过来搬东西，我当时问的时候，她就说要搬走。”
“挺好，我可以把东西往那个位置放一放。”刘珂说道，“之前吃个菜，小公主都还说什么有味道，娇气死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说了，刘珂还是我行我素，最多水煮菜的时候，不加方便面的油包，而是直接加调味的盐包。
傅晓静笑着说道，“别人的衣服贵，可不就能吸收水煮菜的味道。”
“水煮菜能有什么味？”刘珂咕囔着说道。
傅晓静笑嘻嘻地说道，“水煮菜的穷酸气，沾了小公主的金衣了。”
刘珂本来想吐槽一下邵家千金的公主病，以为谁都要捧着她，想到了宿舍里还真有王霏霏捧着小公主，就不说这话了。
反正邵家大千金离开了，她是最高兴的。
王霏霏没说话，她在思考自己是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忽然不理睬她？等到王霏霏回到宿舍见到了空荡荡的位置，面上的表情更难看了。
在工商管理系的这一届学生看来，邵家千金大小姐好像有些变化，又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她还是从来不逃课，还是那样沉默不爱说话，总是带着几本书来参加课程，等到课程结束之后就急匆匆的离开。
不一样的是以前还有一个交好的朋友，她和王霏霏走得很近，现在不一样了，她并不怎么理会王霏霏，似乎和她划清了界限。
王霏霏没有被邵家大小姐独占，其他的女生有喜欢结交这样优秀的第一名的，伸出了橄榄枝，想要上课的时候坐在一起，一起去图书馆复习。但是王霏霏婉拒了对方，她的大学计划安排的很满，没工夫和这些普通的女生做无用的交际。
指尖灵巧转动，笔杆在王霏霏的手间灵巧转动，飘忽不定，就像是她现在的心情。
她都已经把笔记本放到了她的座位抽屉里，邵大千金为什么又不要？
想要找个时间和对方好好谈一谈，结果先收到了汪汛晖的微信邀请。
这些天汪汛晖总是会和她发一些微信，汪汛晖是在男女之情上意外冷酷，王霏霏也除了特别在意李叔叔之外，很多事情上也是实用主义者。
王霏霏从不在他面前掩饰她的冷漠与疏离，让汪汛晖更觉得有趣了。
上次在晚宴，感觉你的酒量不错，晚上我们喝点酒，我顺便告诉你，像是邵玉佳这种千金小姐是怎么想的。
这条理由说服了王霏霏，虽然邵玉佳是个“伪千金”，就是何怡攀附上了富贵，运气好做了豪门的拖油瓶，但是时间久了，她也是有那些富二代的习气，汪少应该还真的知道这种千金大小姐是怎么想的。
于是在下午六点，王霏霏坐上了汪汛晖的超跑。
“你可是坐我的车，穿得最多的女人。”汪汛晖扫过了王霏霏的装扮，给了评论。
王霏霏不软不硬顶了回去，“那看来汪伯母没有坐过你的车。”
汪汛晖大笑起来，“我想了很多句你可能会说什么话，没想到你说的是这个，你说得没错，我妈才不坐我的车。”
他侧过身子找到了半隐藏设计的安全带开关，长长的保险带从王霏霏的身前擦过，最后牢牢固定在座位边。
富二代的手白皙而又骨节分明，他身上还有同龄男生不会擦的香水味道，那味道不像是女士香水带着甘甜，是一股森林的疏离冷香。
王霏霏忽然开口，“和你微信里说得那些话很配。”
“什么？”这句话没头没脑，汪汛晖就问道。
“我说你身上的香水味。”王霏霏看着汪汛晖，嘴角翘了翘，因为给她系安全带的动作，这一刻对汪汛晖挺友好的，眼里也带了如水的笑意，“味道不错，有点疏离的冷，和你气质挺相符合的。”
汪汛晖的一只手握在方向盘上，就这样带着点诧异看着王霏霏，二十岁的年轻女孩子，脸上满是胶原蛋白，不像是以前载的网红那样，妆容艳丽，她又不是那种完全素头土脸的女大学生，眉毛的杂毛凌乱，唇瓣上甚至还会起皮干裂，洋洋得意宣布“素颜最美”。
眼前的王霏霏，是在能力范围内做到了自己的最好，而且简单的衣着看得出身材很好。
汪汛晖不知道，他的眼光现在是从未有过的柔软。
“你想吃什么？”汪汛晖启动发动机，在的轰鸣的声音里问着，他以前也不算是个尊重女性的人，从来都是想要吃什么，直接拉着女伴就过去吃。
“汪少去过的饭店，我都没去过，看汪少想吃什么，就带我去吃什么。”
汪汛晖越发觉得王霏霏这个人有些趣味，有别与其他女生的矫揉造作，在吃完了饭，在清吧里喝酒之前，王霏霏还强调，等会一定要请代驾。
“ok，我知道的。”汪汛晖做出了投降的手势，“你放心，我也没有上社会新闻的兴趣，现在管的这么严，早几年我就不酒驾，你不信可以问tony，是不是？”
正在擦酒杯的调酒师微微一笑，“汪少是我们这里的老客户，小姐放心，我们这里免费代驾服务，汪少每次都用上了。”
给王霏霏倒了一杯酒精度不高的酒，在悠扬的蓝调里，听着王霏霏的苦恼。
王霏霏想要继续讨好邵玉佳，他有些想不通，不过对方显然没有解惑的意思。单手撑在桌面上，手指点在太阳穴处，听着王霏霏说着自己要给的秘籍。
“如果是我，我不会拒绝，毕竟作为学生，成绩很重要，有你说的秘籍，能够让我从父母那里拿到不少好处。”汪汛晖想到了这里，挑眉说道，“是不是你想要什么，她给不起你，所以不要你的秘籍。”
“这不可能！”王霏霏脱口而出，然后定了定心神，对着汪汛晖说道，“如果我想要什么，那就应该是她的信任。”
“信任？有点虚无缥缈。”
王霏霏抿了抿唇，“就是信任，我想毕业之后进入到邵家集团，从中层开始做起。”她还暂时不想和汪汛晖说自己的目的，她对汪汛晖的了解还不够多，“关于这个，我差不多已经明说了，她也接受这个解释，我的成绩很好。”提到了自己的成绩，王霏霏的下巴微微扬起，神色自信，“我做得企划案也不错，她用了我的企划案，还得了邵总的褒奖。”
事实上还有何怡的褒奖，不过打心眼里厌恶何怡，她不愿意提起这个虚荣的女人。
汪汛晖深深看了她一眼，假装接受了这个解释，从善如流，“那就有点奇怪了，难道是你让邵总不喜？所以她按照邵总的吩咐，远离你？”
王霏霏的眉尖蹙起，“邵总应该就是上周五见过我，那天我也就是和你说了说话。”
“可别怪在我身上。”汪汛晖不知道为什么，生怕眼前人因为这个理由要和自己划清界限，“我的名声还不错。”汪汛晖笑嘻嘻地说道，“我虽然换女友换得稍微勤快那么一点，但是从来不会脚踩两只船，我可很怕翻船的，在年轻人里，也算是口碑不错，之前并购过一家还不错的公司。”
王霏霏揉了揉眉心，把手中湛蓝色的酒液一饮而尽，轻声说道，“所以为什么？”
调酒师对着王霏霏比划了一个好酒量的手势。
“tony，你觉得呢。”汪汛晖说道。
调酒师的手中摇着酒液，拉长注入了彩虹一样斑斓色彩，“如果有人什么都不要，只要我的信任，如果是男女生之间，我觉得她是要追我。如果是同性，太过于殷勤，我没有找个男朋友的打算，自然而然就是远离了。”
王霏霏摇头，“不会，我不喜欢她，我没有做出会让人有误会的举动。”
“我知道了。”汪汛晖微微一笑，“你想要她的信任，对方是千金大小姐，不吝啬钱财，最吝啬的就是信任了。”
不吝啬钱财？
王霏霏讽刺一笑，“之前我室友也就是把她的手表给碰坏了，差点就上律师函了，最后也让那个女生省吃俭用，大半年的时间才赔完钱。”
那个叫做宋琳露和很多人抱怨过这件事，闹得整个院系都知道这件事，也让工商管理系的男生知道邵玉佳是那么铁石心肠，也因为这个原因，和邵玉佳不熟悉的人都对这位千金大小姐敬谢不敏。
汪汛晖咋舌说道，“可能因为不是正儿八经的邵家人才会这样。”要是他可不会这么抠门，对方既然赔不起，还干嘛让对方赔，弄得自己名声也不好听。
“或许吧。”王霏霏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当时发生了这件事，她并不意外，谁让邵玉佳就是何怡的孩子，所以骨子里和何怡差不多。
既然找不到答案，接下来的时间就没有再把话题放在邵玉佳身上，而是说起了投资这个话题。
王霏霏很难得接触到真正如同汪少这样的投资人，上次在晚会上，还有一些人提到的咨询很难在互联网上查到，现在的邵玉佳就直接和汪汛晖请教。
他忍不住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凭你的位置，应该没办法了解。”
“你忘了上周五的聚会？”王霏霏轻笑一声，下巴微微扬起，神色带着一丝骄傲的自矜，“都记在这里。”她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就那么一次，你就记住了？”
“是的。”
汪汛晖感觉，每次见到王霏霏，都会有新的感觉。从微信里就可以感受得到她的聪慧与冷静，现在喝得微醺的情况下，她还能够抓紧一切提高自己。
所以汪少也尽数把自己的经验告诉了王霏霏。
王霏霏的头脑没有被酒精影响，她的大脑飞速运转，面颊微红起来，眼睛也越发明亮，到了最后，她郑重其事对着汪少道谢。
那个草包邵玉佳什么都不知道，每次都瞪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她，让她有时候心中也是火冒三丈，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笨的人。而汪少她承认确实有一些能力，人可能风流了一点，但是脑子还是挺好用。
看着她的红唇张张合合，汪汛晖的某个念头越发在心中盘旋。
汪汛晖等到人上了跑车，他升起了前座和后座之间的面板，在黑暗的环境里挑起了王霏霏的下巴，“你想要进入豪门这个圈子，不如做我的女朋友？”
“我们汪家不比邵家差，我还手里掌握了实权，你大三暑假就可以跟着我接触到我们汪家的核心业务，你可以飞快地成长起来，毕业就年入百万，不是什么问题。”汪汛晖的声音里有蛊惑的味道。
她不在乎年入百万，但是汪家的体量和邵家差不多，现在邵玉佳提防她，从汪少这里着手或许是个好主意。
他咬了一口王霏霏的唇瓣，对方的身子僵硬起来。
没感觉到自己被推开，汪汛晖就加深了这个吻，对方的无措让他知道，她还没有过初吻。
阅尽千帆的老司机汪少以为自己从不在乎女友是不是c，但是他发现，知道自己是拿走了王霏霏的初吻，心中竟是有些隐蔽的雀跃。

第101章 复仇女神4
宁蓁蓁在这些日子里，除了把即将进行的专业课都学了一遍之外，还把之前的王霏霏拿出来的企划案也都梳理了一遍。
平心而论，王霏霏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女生，第一份企划案还有些稚嫩，第二份就看得出进步明显，也难怪邵菘对邵玉佳的天资高兴。实在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学生。
幸好只是头两份企划案，宁蓁蓁想要推翻她以前的方案也比较容易。查阅了资料之后，宁蓁蓁直接把以前较为保守的方案，改了一下，再发送到了邵菘的邮箱。
邵菘在看到了这份方案之后，先是惊艳，再就是深深皱眉，捏了捏眉心，吩咐让人开车到了宁蓁蓁的学校。
进入到了出租屋，邵菘的眼前一亮。
并没有改动以前房东的房屋格局，而是在软装上下功夫，淡雅的配色，用网格样式的桌布遮住了原本的红木，铺上软玻璃，上面放了一个束口花瓶，里面是错落有致的花束，因为靠近空调出风口，花枝被吹得微微晃动。
邵菘说道“你这里还挺不错的，难怪周末都不回去了。”
宁蓁蓁正在用手机投影到电视上，在看一个国外的公开课，声音调小，在这样凉爽舒适的客厅里，作为背景音。
“主要是需要复习，时间有点紧。”宁蓁蓁笑着说道，“邵叔叔吃过了没有？”
知道了邵菘吃过了之后，宁蓁蓁准备了一套衣服，递给了邵菘，示意他换下笔挺的西装，可以在学校里走一走。
看到了这里准备的有男装，邵菘有些惊讶，难免会想到是不是有了男友。
宁蓁蓁说道“我搬到这里，会晒几件男装在阳台上。”眼睛一弯，“这还是您早先的旧衣服。”
邵菘一看，还真是自己不怎么穿的运动衫，笑呵呵地说道“这件衣服当时有点大。”
看到继女默默从鞋柜里拿出了他的运动鞋，邵菘就进入了客房换了衣服，换好了衣服，发现之前有些大的运动服穿上去正好，“真是胖了不少，难怪上次子林也让我多运动。”
宁蓁蓁用梳子给继父梳散了聚拢发胶的头发，“邵叔叔是可以加强一下锻炼，我以前也不爱锻炼，现在手臂上都有肌肉了。”
梳开了对方的头发，宁蓁蓁给邵菘展示了一下自己微微鼓起来的肱二头肌。
邵菘笑眯眯地，“不错不错，你这架势，要比子林还厉害一点了。”
“邵叔叔，大哥是注重身体，您也应该注重身体。”
“好。”
两人一边说这话，一边关上了出租屋的大门。
邵菘是下班了之后看到的这个邮件，他一开始是惊艳，但是很快就怀疑起来这几份过于成熟的企划案是谁的手笔，他首先想的是难道是老师？又或者是什么人接触到了继女，变相向他展示能力。
宁蓁蓁在把企划案送过去的时候，就猜到了邵菘会有所怀疑，看着邵叔叔还绞尽脑汁，似乎想要找到合适的话，不伤继女的颜面，就笑着说道“邵叔叔是觉得我刚发得企划案，不像是学生写的，对不对？”
邵菘开口说道“是啊，像是你们学校的老师写的，也不对，应该是有实际的经验，才能写得出来。”
“是我写的，反而是最开始的企划案，是我室友写的。”宁蓁蓁本来就没打算遮掩，直接和邵菘说起里面的理念来。
“那你说说看，关于你里面提到的收购sky公司的可能性。”邵菘说道，“里面关于sky公司去年的财报出了问题，你说说看是什么问题。”
“从表面上看流水没有问题，实际上是有固定资产的变卖……”宁蓁蓁说得很细，而且并不仅仅局限于财报上的内容，其他查到的资料，还有自己的推测，都在这个时候说了出来。
夜色已至，华灯已上，橘色的光把路面照的亮堂堂的，邵菘的目光比灯光还要璀璨。说到了这里，已经可以确定，宁蓁蓁就是企划案的真正作者。
她说起sky的财报，不像是未出象牙塔的少女，而像是运筹帷幄的总裁。
像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后者扬起嘴角笑了起来，柔软中带着一点天真。让邵菘甩开了刚刚的念头，眼前的人还是个孩子呢。
走在校园里，往来的都是年轻的大学生，旁边是商业头脑的继女，如果可以邵菘当然想让自己的人把邵氏做大做强，而不是靠着理财人打理公司。
专业的理财公司，有时候为了控制盈利率在一定的范围内，会故意做赔一些买卖。这种事情，只要交给了专业理财公司，那就是无法避免的。
他更想要他的产业或许是因为眼光超前，或者是失误都可以，而不是故意禁锢产业的规模。
夜风起来，卷走了白日的燥热，风吹得人精神一震，邵菘继续说道，“sky值得收购是因为他里面的技术，企划案里，你写得挺多的，不过刚刚听你说，你这部分应该有更多的内容没有写入到企划案里，谈一谈？”
“当然，目前还有几家公司看重了潜力，据我有了解，有一家公司叫做……”
父女两人走过了工商学院的宿舍楼下，被从自习室里看完书的王霏霏看到了。
王霏霏刚开始还没认出来，以为是宁蓁蓁谈了男友，后来仔细看才发现是邵总。
她抓着双肩包的背带，不住冷笑，尤其是听到了sky这样的字样，就猜到他们在谈的是企划案。
用力抓着背带，手背上都迸现了青筋，眼底更是浓厚的恨意。
果然是何怡的孩子，一丁点都没有遗传到李叔叔的好，靠着她的企划案攀附上了邵总，转眼就从宿舍里搬走，还说不用她的秘籍。她倒要看看，没有她准备的东西，邵千金期末考试能够多少分！
王霏霏那天在车上和汪汛晖亲吻了之后，就改变了要和邵家千金套近乎的路线，本来还想要看看期末考试，凭着邵家千金的“本事”能考多少分，现在来看，打算直接断绝对方的路！
王霏霏打算把自己总结出来的“秘籍”直接发给各科老师，这样一来，各科老师绝对不会用往年试卷的套路。
还有用了她的企划案，汪家的产业一部分又和邵家的产业重合……
“霏霏？”刘珂本来声音很大，在后者抬头的时候，没有错过她眼底浓烈的情绪，她被吓了一跳。
跟着刘珂身边的宋琳露，她没注意到王霏霏的表情，“霏霏，你怎么站在这里啊。”
“我刚刚看到了邵玉佳。”
宋琳露的表情露出了一丝嫌弃，然后听到王霏霏说道，“不知道是不是和男友走在一起，看上去不太像是学生。”
宋琳露的眼睛一亮，“走啊，过去看看。”
王霏霏没打算跟过去，温声说道“我先回宿舍了，你可以和刘珂一起去。”
只是，王霏霏没想到，她想要挑拨宋琳露和刘珂两个人去跟踪，刘珂没有心情，“我肚子疼，我先回宿舍了。”
刘珂一溜烟跑入到宿舍楼里，刚刚王霏霏的表情有点吓人，她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邵家大小姐忽然要搬出宿舍。
宋琳露一个人才懒得去凑热闹，尤其是之前打坏了邵玉佳的东西，如果要是对方死咬着，她还真赔不起。想到了这里，就对王霏霏拍了拍肩膀，“算了，我也懒得过去了，咱们回宿舍吧。马上要考试了，挺紧张的。”
工商管理学院的试卷本来都已经印刷好了，各科老师们接收到了一份匿名的考试试卷的总结，不少老师认真看完了里面的总结，发现按照这样的套路，起码可以拿到八九十分。
王霏霏生怕有老师不改试卷，还贴心地用红色的加粗字体，标注出来，这学期工商管理系所有的专业课都有笔记。
这样一来，几个专业课老师一碰头，这一次的专业课试卷还能怎么样？这样直接拿出去给学生去考是肯定不行的。
得了，各自行动，大改吧！
最快是明天要进行国际企业管理的考试，负责这个专业课的欧老师带着研究生们，连夜重新设计考题。
来监考的欧老师，眼下都带着淡淡的青色，声音也有些熬夜之后的空虚，“手机都调成振动，放到前面的讲台来。等会考试的过程中，发现还没有交上来，一律当做作弊处理。”
九点钟的铃声响起，刚印刷出来，还带着一点热气的试卷从前排传到最后一排。
欧老师的手被在后面，直接开始了巡场工作。
还有一些同系的学生也看破了老师们喜欢用往年试卷的套路，虽然不像是王霏霏的工作做得那么细致，也是复习了好几年的往年试卷。
结果在今年夏天的考试周，拿到试卷的刹那间，这部分的学生就傻了眼。从选择题到后面的大题，没有一道题是原题。
王霏霏拿到了试卷，快速地扫视了一遍，满意地看到这一次的试卷不走套路了。
王霏霏大一大二基础打得比较牢固，大三的时间开始做企划案，在这一次高难度的试卷情况下，也觉得有些吃力。
王霏霏侧过头看着宁蓁蓁，心中想着对方肯定更为难，落笔答题都虎虎生风起来。
阶梯教室里的空调气温调得很低，不少人都却做出了一身汗。
这一次的考试之后，等到欧老师一离开，教室里就炸开了锅。
“完蛋了，欧老师的试卷怎么忽然难度攀升。”
“和上课画得重点不一样啊，苍天啊，我不会挂科吧。”
“我的老天爷，真的难到原地爆炸，以前挂科不多，难道挂科率没有达标？这一次一定要挂掉一批人？”
王霏霏是雷打不动的年级第一，就有人问她，“霏姐，你考得怎么样？”
“还行，没有之前游刃有余，老师调高了不少难度。”王霏霏说道，“不过，我在想，邵玉佳应该考得不错，我看她还提前交卷了。”
其他人不知道邵玉佳以前是拿了王霏霏总结的秘籍的，这会儿开始讨论起来邵玉佳会不会得第一。
“不会吧，难道是宿舍环境禁锢住了小公主，小公主这一次要超长发挥？”
“她的成绩不错，也挺稳定，当时我看到她交卷，我都吓了一跳，真的勇士啊！霏姐都还在答题。”
王霏霏谦虚地说道，“说不定还真是她第一。”嘴角微微翘起，眼里是一抹厉色，邵玉佳在梦里拿第一吧！
而王霏霏口中提前交卷的那个人，已经回到了出租屋里。
从冰箱里拿出了冻酸奶，一份给了哥哥，自己坐在单人沙发上，用勺子挖开了冻酸奶。
邵子林看着宁蓁蓁回到家里之后，穿着一套宽松的t恤，白皙修长的双腿盘着，长发也随意扎成一个丸子头，带着点蓬松的碎发，高高兴兴的吃着东西，好像在享受人间至宝。
到了考试周，家里以宁蓁蓁这边为重，张嫂直接过来宁蓁蓁这边负责起了小姐三餐，邵菘带着何怡去了a国谈sky公司的并购，已经放了高温假的邵子林就干脆住在了这边。
邵子林也吃了一口酸奶，他的眉头皱了起来，看着宁蓁蓁吃得香，他吃起来还是觉得太冰牙了，“你是提前交卷了？”
“对啊，比较简单。”宁蓁蓁咬着一粒葡萄干，咬碎了之后，浓郁香甜的气息满溢在口腔之中，加上冰凉凉的冻酸奶让她的眼睛愉悦弯了起来，还往后靠着沙发，对着张嫂说了一句，“张嫂，你的酸奶做得好棒！”
用了零卡的代糖，不用担心长胖，里面还有小粒山楂、陈皮、葡萄干，宁蓁蓁挺喜欢这个味道的。
在厨房里忙碌的张嫂听到了宁蓁蓁的话，探出了脑袋，笑着说道，“小姐喜欢就好。”
宁蓁蓁注意到邵子林没怎么动酸奶，“可以等吃完饭了再吃，帮助消化。”
邵子林把酸奶放到了一边，虽然看着她吃挺高兴的，对冻酸奶，他还是敬谢不敏。
拿出了手机，很快就刷到了一条朋友圈，邵子林挑了挑眉。
邵子林的本科是在京都大学念得，研究生阶段是在国外读书，然后在中科院工作，不过国内的学术圈子不大，朋友圈里有正好这所学校工商管理系的在读研究生。
点开了朋友圈，递给了宁蓁蓁看。
宁蓁蓁干脆站起来，坐到了这位继兄的旁侧，手里拿着酸奶到他的旁边去看。
看到了内容就笑了起来。
财大工商管理系xx届的学生倒霉了，有谁会想到往年试卷统统不管用，导师要出威力加强版的试卷呢？熬夜了一晚上，终于可以把温馨和快乐送给你们，不用太感激我，最难的一道就是我出的，被导师夸出得有水准。调皮微笑
宁蓁蓁的动作太快，她一下就坐到了邵子林的旁边，让邵子林的身体都是一僵。
因为她的头凑了过来，可以让他嗅到她发丝的清香味道，尚未全部梳拢起来的毛茸茸的碎发正好有一缕擦过他的脖颈处，像是有细小的电流从接触过的地方霎时间流传开。
宁蓁蓁把手机还给了邵子林，也不往回坐，直接坐在了继兄的旁侧，“师兄挺幽默的。”
邵子林拿过了手机，“爸说，你的企划案水准很高，你在这个学科很有天赋。”
“实不相瞒，其他的科目，我也很有天分。”宁蓁蓁咬开了一个山楂丸，因为山楂的酸气炸开，她的眉头皱了起来，舒展开了之后才继续说道，“我要是当时选了法语系也会很好。”
邵子林忽然想到了当时妹妹的欲言又止，说道，“你想学法语系？”
“当时是想学法语系。”宁蓁蓁说道，“因为很多原因没开口，工商管理系也挺好。”
邵子林的表情浮现了一缕愧疚，他因为执意要选心理学，所以父亲和何阿姨才让眼前人选工商管理。
宁蓁蓁的手指在邵子林的面上一拧，她的手指因为捧着冰碗，指腹是带着湿润的冰凉让邵子林打了一个寒噤。
宁蓁蓁笑着收回了手，“不用愧疚，这个选择不后悔。”
这句话是替原本的邵玉佳说的。邵玉佳或许一开始是有点后悔，等到病房里知道一切都是源于被王霏霏的算计，她是自责的，那种愧疚深深淹没了她。而邵叔叔、母亲还有邵子林，她的那些亲人全部都没有指责她，反而让她不必把王霏霏放在心上。
邵叔叔哪儿有天天防贼的道理，别说是你，我们都被她给骗了。那个小姑娘的心思太偏激了，她确实是受到了你爸爸的恩惠，但是绝对不能说你爸爸做慈善的这个事上就作对了，最简单的就是你爸不应该瞒着你何阿姨。慈善和家庭，他已经无法保持平衡，并且做出了选择，何怡没有错。
邵子林夫妻关系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坦诚，李叔叔在做慈善这件事上应当是量力而为，他缺乏对何阿姨的尊重，在关键时刻，也就是你生病的时候，他也缺乏应对的勇气。玉佳，何阿姨是个很好的人，是她求着其他人借钱，后面的离婚选择我认为没有问题。
何怡对于你爸的死，我也很遗憾，他确实是个好人，只是对一个家庭而言不是好丈夫好父亲。如果要是可以提前知道，我会想办法不让他喝酒，但是再来一次，我也会和他离婚。而且你爸爸如果知道了，肯定不希望自己帮扶的人反过来设计你，毕竟他也疼爱你。
想到了原身记忆里的那些话，宁蓁蓁歪头看着邵子林。
先从嘴角开始弯了起来，鼻头微皱，犹如是湖水涟漪扩散，笑意到了眼底，眼睛弯起，笑得格外灿烂。
触不及防，笑容直接撞在了邵子林的心间上。
该怎么形容这个笑容？像是寒冬过后的春风吹裂了冰冻的溪水，万物开始复苏；又像是置身于悬崖边，忽然坠入到深渊里，不停地往下落心跳失衡。
“我当霸总，我养你啊。”宁蓁蓁笑着说道，似乎觉得这话很有趣，眼睛弯如新月，“你安心做你的研究就好。人生在世，难得有自己喜欢的，你开心，我也高兴。”
扑通、扑通
邵子林觉得心跳快的让他想要祈求跳得慢一些，会不会被人听到他如雷的心跳声。
张嫂关闭了抽油烟机，端着菜到了饭厅，宁蓁蓁把剩下的一点冻酸奶一口气吃完，然后才说道，“哥，吃饭了。”
邵子林闷闷地应了一声。
对于工商管理系的学生来说，考试周本来就是让人痛苦的存在，今年夏天的考试周格外的死亡。
第一门考试只是一个开始，剩下所有的考试强度都是威力加强版的难度，学校的bbs论坛水区到处充斥着这种声音。
就连其他学院的学生也给工商管理系献上了一曲哀歌。
毕竟这事万一要是养成规矩了，从工商管理系扩大化怎么办？！
就连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王霏霏，到了最后，都有些吃不消这样的考试难度，尤其是最后一门功课，或许是太累，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建模方向。两个知识都有点冷门，偏偏花费了太多的时间总结往年的试卷套路，没有对自己生疏的知识点重新梳理。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可能是做错了，眉头死死皱着都不曾舒展开。
她想要去找人问一问，又不知道找谁去问，而且已经交了试卷，现在就算是问了能有什么结果？
等到手机不停地震动，看到了上面的来电提示，是她现在的男友汪汛晖。
“喂。”王霏霏没好气地说道。
忽然面前出现了一束花，王霏霏抬头，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汪汛晖站在自己的面前。
汪汛晖俨然人生赢家的打扮，“怎么了，我的小公主。”
因为这是最后一门考试，在考试之前，老师就已经提前通知，等会考完试了直接去点名，辅导员说几句话，就正式放假了。
就连宁蓁蓁也没有离开，看着汪汛晖像是耍宝一样。
宁蓁蓁不过是看了两眼就离开了，其他人不少看过来，还有男生做出夸张的捶胸表情，表示自己的女神都被富二代追走了。
王霏霏一怔，“你怎么来了？我们等会还要点名。”
“知道你考试结束，过来接你，中午庆祝一下。”汪汛晖说道。
王霏霏本来并不想让汪汛晖出现在学校里，总觉得可以给汪汛晖一个更好的安排，但是他已经出现了，也不能生疏地把人赶走。王霏霏只能让汪汛晖先回到自己车上，约定好了等会再过来找他。
王霏霏进入到大教室的时候，就被人拦住了。
“霏姐，那是你男友？”
“什么来路啊，看上去很帅很有钱哦。”
“感觉像是富二代，手腕上带着的百达翡丽。”
王霏霏听着这些话，不自觉地看着宁蓁蓁的方向，她的小巧耳廓里带着一枚白色无线耳机，长睫垂下，像是教室里发生了什么，都不会让她在意。

第102章 复仇女神5
考完试了之后，宁蓁蓁申请了去a国的签证。
带着的是准备好的面签材料，是银行流水、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本来建议的是旅游签，考虑之后，宁蓁蓁还是走的商务签。
面签官简单看过了她的材料，就开始用英语询问她问题，邀请函是邵氏集团名义发的，里面提到了sky集团的并购。
面签官的作用就是根据资料还有免谈，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有移民倾向，会不会趁着这一次去a国直接留在了a国。
sky集团曾是a国的老牌企业，面签官仔细询问宁蓁蓁对这家企业的了解，后者对答如流。因为父母皆在a国参加商业会谈，问过了问题之后，面签官判断无移民倾向，恭喜宁蓁蓁拿到了三个月的短签。
宁蓁蓁出了大使馆，坐在了副驾驶位上，驾驶位上的是邵子林。
因为邵总和何怡都已经出国，两人都有驾照，这一段时间，干脆就给司机放了年假。
“怎么样？”
“拿到了。”宁蓁蓁扬了扬手中的通知，绑好了安全带。
“恭喜。”
“就是哥哥要一个人在家。”宁蓁蓁侧过头看着邵子林。
邵子林笑了笑，其实他之前也有冲动，想着自己是不是要出国，后来强行改变了主意。
他又不是孩子，还要黏着家人，他们三个人都是去忙工作，自己去a国反而是个拖累。
就在国内也挺好。
只是心里这样想的时候，总是有些小别扭。
邵子林启动车辆，车子从地下停车场里缓缓驶出，黑色的商务型轿车融入到车流之中。
要走的商务签，宁蓁蓁今天的打扮也和过往不太一样，穿的是套裙，头发挽成发髻，只在耳畔有两缕卷曲的长发修饰面颊，脚下是一双淡色的高跟鞋。
一手自然拿着文件袋，双腿并拢微微右斜，模样让人想到了何怡。
她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听父亲的意思，她在这方面很有天赋，今后只怕成就比何怡还要高，她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
不像是以前见过的大四女生，穿这种衣服总有一种装成熟的稚嫩感，副驾驶的人面颊还有些婴儿肥，在这样一套衣服里，却很是自若。
她穿着偏嫩的学生装，就是蓬勃的学生气；穿着职业装，就是真正的职业精英，无需带上金色边眼镜，或者是手表，那股子干练气就呼之欲出。
工作日的时间，京都的大街上也是车水马龙，车辆行驶的速度并不快。
在等待红灯跳为绿色的时间里，邵子林会想很多。
邵子林以前对这个继妹了解不多，这一次高温假，和她同一个屋檐下住了一周，打破了过往他对这位继妹的认知。以前在他的心中，她是柔弱的娇花，生于温室，长于温室，性格有些犹豫。
结果并不是这样，自律两个字似乎刻在她的骨子里，早晨会换上一身衣服在学校里跑步，因为校园很大，加上是夏天，基本上跑一圈回来，身上已经被汗水浇了一遍。
跑完了步之后是洗漱，吃过了饭，也不看专业书，而是看着一家叫做sky的公司洽谈状况，邵子林知道，这一次父亲和何阿姨去a国就是要并购吃下这家公司。
看过了资料之后，她带着一把太阳伞，不紧不慢地去参加考试。考试完了之后就直接回来。晚上会看书，偶尔对着电脑敲敲打打，已经开始提前写毕业论文了。
听张嫂的意思，之前小姐也是这样的日子。
邵子林唯一有点忧虑的是，她似乎在学校里没有朋友。
没有朋友，似乎也没有男性朋友……
刚这样想着，她的手机就响了。
宁蓁蓁说了三两句话，就让邵子林判断是快递。
都要出国了，还网购买了东西？
“是成绩单。”宁蓁蓁直接给出了答案，笑眯眯地，“没事哥，我不急着看成绩单，先吃饭。”
邵子林说他们研究所附近有一家火锅做得很好，就决定办理好了签证之后，就去那家火锅店吃饭。
在这样的炎炎夏日里，把空调开得十足，吃着热腾腾的火锅，享受到了极点。
老板是川省人，用的花椒与辣椒足，火锅的热气氤氲，夹一块儿牛百叶，烫个几秒钟，软趴趴的牛百叶就带着特有的劲道，红油的香裹挟川省的香辣，大大方方地霸占了口腔里的所有味蕾。
白净的面颊因为吃火锅微红起来，眼睛也明亮水润，“挺好的。”
邵子林用漏勺烫了酥肉，火锅的热气里，他的脸上也红润起来，鼻尖还有一点汗水，他的声音都好像被火锅给蒸得软了起来，“这是老板自己做得酥肉，你尝尝看。”
烫好的食材拨入到了对方的小碟里。
宁蓁蓁笑了笑，用公筷给对方夹了一块儿在沸汤里翻滚的虾滑。
虽然是正宗的川省火锅，在川省要是点鸳鸯锅是会被人笑话的，但是在外地开火锅，大部分人还是更愿意点鸳鸯锅。
这家的鸳鸯锅是用猪骨汤熬得，劈开大骨头，小火慢熬，熬得锅里的筒骨的精华渐渐渗透进汤里，汤色成为诱人的奶白色，上面还飘着肥美的香菇、木耳，这些山货让高汤的味道更加鲜美。
浸了高汤的虾滑入口更美味了。
比宁蓁蓁更早收到成绩单的是同样穿着西装套裙的王霏霏。
从上大学开始，她暑假向来是不回家，留在京都里打工，现在是在汪家的光发集团里做实习，住的还是学校。
王霏霏拆开了快递之后，看到最后一门专业课的成绩只有八十分，眼睛闭上又睁开，果然是她想的那样，建模方向应该是错了，导致自己十五分的大题恐怕最多拿到一两分的同情分。
不过那个知识点很偏门，按照王霏霏的猜测，应该答对的人不多，她这次就算是学分绩会偏低一点，但是也应该是年级第一才对，结果这次她是第二名。
王霏霏咬着唇，想了一圈也没想到是谁可以压在她上面，最后一个最不可能的名字跳了出来。
邵玉佳。
这个名字跳出来了之后，她想要用手挥开这个名字，好像这个名字刚刚被她打散，又在空中聚了起来。
想到了她最后点名的时候，带着白色的无线耳机，神色疏离的模样。王霏霏拿出了手机，手里有各科专业课老师的手机号码，很快就找到了钱老师的电话。
“钱老师，我是工商管理系的大三的王霏霏。”
“这次的确实考得不太好，最后一题我当时出了考场在想是不是弄错了方向。”
“嗯嗯嗯，谢谢钱老师的鼓励，我会继续的，以后知识会更掌握的牢固一些。”
“想问一下，这一门考试的最高分是谁。”
说到了这里的时候，对面钱老师笑了起来，“是邵玉佳。”
听到了这个名字，钱老师似乎来了兴致，连说了好几句。
还挺惊讶的，平时她很少找我问问题，我问了欧老师，宋老师，给她判卷的时候，都有点为难，不对，只有欧老师不为难，说是错了一个小地方，其他都不知道要不要给满分。
我和你们大三的辅导员打听了一下，邵玉佳以前的成绩虽然好，可能考试题目比较简单没有区分开难度，成绩是前几名，但是很少有满分。
这次的成绩出乎意料的好，英语好像是全校最高分，就给作文扣了点分。
当邵玉佳这个名字出现在了耳畔的时候，尤其是后面的话，耳朵更是嗡的一下，满脑子都是三个字“不可能”。
偏偏后面的话，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王霏霏很难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和老师道谢挂断了电话，神色很是难看。
她的不太高兴的表情让汪汛晖看到了。
“好了，好了。”汪汛晖捏着王霏霏的手，含笑说道，“和她较劲儿什么，她也就是这一次走运，你也说了，她是因为最后一门考得比你好才第一吧。”
汪汛晖很少这样去哄女孩子，他觉得现在的女友和过去的女友都不一样，很少娇滴滴地需要人去哄，她是一个很聪明很有韧性独立女孩子。偶尔这样一哄，是一种情趣。
王霏霏很快就从这种难受的情绪里走了出来，尤其是看到了汪汛晖手里的那份企划案。
上面写的是ng公司。
汪汛晖的手指擦过女友的锁骨，亲了亲她的唇瓣，但是王霏霏第一版不太成熟的企划案，是想要和sky公司达成战略性的合作，后来随着业务了解得更多，就觉得更好的主意是拿下ng公司。
“和我一起出国？”汪汛晖说道，“想要提前开始自己的事业吗？”
像是被蛊惑一样，王霏霏重重点头。

第103章 复仇女神6
报！你们肯定想不到，这个难度的试卷，我们年级有个人考得非常好，欧老师和宋老师从来不打满分，破天荒给人打了满分。
卧槽，是谁啊，这个难度的试卷有人可以打满分？给跪了。
仰望学神的感觉，肯定又是王霏霏，霏姐这次又创纪录了。
给霏姐打call。恭喜霏姐，既在光发集团做实习生，成绩破纪录，双丰收啊。
霏姐太牛了，走上了人生巅峰，之前见过的男友也是富二代！爱情事业还有学习，是三丰收！
恭喜霏姐在光发集团实习，不过这一次真的不是霏姐，是白富美千金邵玉佳。
等到邵玉佳这个名字一出，群里是一阵沉默，因为和宋琳露的钱财纷争，大风向是偏向宋琳露的，就算是心里觉得邵玉佳要钱没错的，也不敢附和，免得被陷入千夫所指的境地。
现在说话的是跟着欧老师，今后要考欧老师研究生的宋平，他的性格爽直，最佩服成绩好的，他又夸了几句邵玉佳。
看到群里没人说话，反而发了偷笑的表情。
是不是很佩服邵玉佳？除了欧老师以外，几个老师都很为难，幸好这一次的考试题目很难，最后给了满分，如果是过去区分度不大的试卷，恐怕得多少扣一点分数了。
宋琳露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挺久，群里又有其他不爱听八卦，但是佩服学神的人，跟着说了几句好话。
有点厉害，以前成绩就很不错，没想到这次超常发挥了。
我要哭了，这次考试真的很难，居然满分，我们是考得同一张试卷吗？怀疑人生？
王霏霏在机场的贵宾厅里等候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些话，冷笑了两声，把手机给息了屏。
又坐了一会儿，等到要上飞机的时候，和汪汛晖并排走，上了飞机。
飞机在万米高空行驶的时候，王霏霏开始搜索超流体的概念和应用，手中的电容笔点在电子屏上，借助飞机上的网络，慢慢查询。
邵玉佳的高分刺激到了她，王霏霏想要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她不想比那个虚荣贪图富贵的恩人女儿差。
汪汛晖看着王霏霏认真地在看不擅长领域的论文，他就这样看着她。
这种不熟悉的论文，王霏霏看完一篇就很累了，她放下了ad的时候，注意到了汪汛晖的视线，眉心微皱，说道“你看我干什么？”
“你是我见过最努力的女孩。”汪汛晖微微一笑，目光里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温柔缱绻，“你为什么这么拼？”
“我要做一件事，就会做到最好。”王霏霏还是没有说自己的真正想法。
汪汛晖看出了王霏霏的隐瞒，他想着，早晚有一天他会知道关于王霏霏的所有事。
……
当王霏霏准备签证材料的时候，宁蓁蓁已经在大洋彼岸；等到她和汪汛晖要上飞机的时候，她正和邵菘参加一场晚宴。
邵菘和人介绍起来这位继女
“这是我的女儿，过来跟着我学习。”
“她现在是大三的学生，在国内的大学读书。”
“我已经老了，今后是年轻人的天下，带她出来长长见识。”
宁蓁蓁取代的是母亲的位置，所以来参加宴会之前，何怡尽力去找晚宴来宾的相片和视频，让女儿做到心中有数。
赫尔曼太太很爱美，她总是会带着一双手套，因为手腕被狗咬过，留下了很大疤痕。你可以看看她的服装搭配，品味非常棒的一位女士。
费欧先生有一头红发，很罕见的发色。他很喜欢哲学，说话的时候常常引用古希腊哲学家的话，当然对现代各个哲学派别也很清楚，如果你和他说话，适当说到这些，他会很高兴。
施诺德先生是从y国过来的，他总是会穿三件套，进入会场的时候，会带手套，你可以多夸夸他的口语。
平斯女士……
何怡就在酒店的咖啡厅里，她的面前有一杯冷掉的咖啡。
她总是忍不住去看时间，想着自己有没有漏掉一些关键忘了告诉女儿。随着酒会落下了尾声，她就越发心不在焉，到后来干脆直接看着酒会出口方向。
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有人慢慢出来，当她看到了女儿的侧脸，站了起来。
宁蓁蓁是和sky的总裁一起走出来的，对方摇摇头，露出了一个奇异的神情，像是有些无奈，又像是赞叹，然后和女儿握了握手。
何怡站在原地，对这个笑容有些猜测，她的心跳越来越快，然后看到丈夫跟在女儿身后，露出了笑来。
这是差不多要谈成了！
何怡连忙结账，等到刷完卡，看着女儿对着她挥了挥手，丈夫已经走到了女儿身边，对女儿拍了拍肩膀。
何怡不用去问，就知道女儿表现的会很好。
她快步走了出去，素来有些严肃的何秘书嘴唇微微扬起，挽住了女儿的手臂，听着丈夫笑着说道，“何怡啊，你的女儿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的手指比划了一个赞叹的手势。
何怡淡淡的浅笑如同波澜起一样，慢慢地荡漾开，说不出的动人，她伸手捋了捋女儿耳廓边的碎发。
作为一个母亲，她最大的愿望是女儿过得开心快乐，但是如果在开心快乐的同时，还能有一份成功的事业，那就是意外惊喜了。
犹如是品尝巧克力，咬开了之后发现居然是流心巧克力，满口都是甜香的味道。
……
目前，邵氏集团和sky集团已经达成了一致，以10号收盘指导价为最终成交价，全盘接受sky集团的业务，包括在职员工，承诺裁员率在10以内，一年之内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不会动。这是邵氏集团的大动作，恐怕也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
sky集团是一家历史悠久的集团，一共有两个重点项目工作室，我们有理由相信，邵氏集团就是看中了……现在我们请专家对这一次交易进行点评……
这种重大的决定，可以看到邵氏集团对外的告知书，已经和证监会报备过，等到解禁之后，有理由相信，会迎来一波上涨，sky集团的重点项目工作室有几个很核心的技术……
作为心理学家的邵子林对这种财经新闻，一向是不关心不关注的，这次却认真地听着，同时还观察那个西装革领，普通话不太标准的专家肢体动作。
好几个表示惊讶的手势，称赞这个交易做得漂亮，他松了一口气，脸上甚至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来。
旁边的吴俊之饶有兴致地单手点在咖啡杯上，看着邵子林看完了新闻还不够，还要去搜索网友的评价，就用手盖在了他的手机上。
吴俊之“别看了，你要想听评价，等会我给你说，我好歹也算是从业人士，这一次你家公司吃下了sky，业内评价非常高，我可以对着你把彩虹屁吹上天！”
吴俊之看着邵子林感兴趣，就继续说道
“刚刚我听了一耳朵，这一次请得专家靠谱，基本都说在了点子上，我再说说看，其他方面的评价。”
“这一次最漂亮的是，价格也不高，业内普遍认为，这次sky可以自己扛过去风浪，没想到可以吃下这家老牌公司。”
“不知道是谁做的企划案，光是这漂亮的成交，只怕工资得给翻一番啊。这种人才，不管是哪家公司都是抢着要。”
“不是职工。”邵子林说道，“就是这个sky的并购，是……佳佳做得企划案。她还是学生，马上要大四了。”
佳佳这个称呼让吴俊之一愣，继而笑着说道，“你妹啊。什么时候这么亲密了？这妹子是个人才啊，太漂亮的做法了。”他的表情有些古怪，压低了声音，“你可正不在意？如果是其他人没什么，要是这个妹子，我还有点担心你。”
邵子林失笑着摇头，“她不是那种人。”或许是因为考试周那一段时间的同住，脸上带着点笑，眼神都柔软下来，“她很厉害，是我见过的少有有自制力的人。”
吴俊之的表情有些奇怪，他的目光把邵子林的鸡皮疙瘩都看出来了。
“你这样看我干什么？”
“子林啊。”吴俊之说道，“你刚刚说起来那位佳佳，可不像是说妹妹，像是说女友。”
邵子林本来要端起水杯喝水，直接被呛到了，脸都涨红了起来，“你乱说什么啊。”
“亲兄妹都要明算账，你刚刚这说法太过于笃定不会起什么心思。”
他想着那双澄澈的眼，不用刻意去分析就知道，她不会也没必要，“按照你的说法，如果有资本，直接另起炉灶就够了，何必要给邵家打白工。我听我爸说过，她的两份修改后的企划案很成熟，有邵氏这一层皮，谈下来的概率是八成以上，如果是小公司，也不是全然没有机会。”
“我就是顺口一说，你还说这么多……”吴俊之笑着挤挤眼，“哥们，你别对你妹妹真有了心思。”
吴俊之有些像是汪汛晖那样，女友不断，一样的是，汪汛晖通常找的女友，不是网红锥子脸，就是车模之类的，吴俊之的品味要后者高很多。
“邵家自产自销，一个做霸总，一个做研究。”想到了这一幕，似乎觉得有些好笑，吴俊之笑出了声。
邵子林的心刚开始是剧烈地一跳，后来看到了吴俊之笑起来的模样，就知道他在说笑，有些无奈地摇头。
只是有些东西，悄然地留在心底，像是一粒种子，若是遇到了绵绵的春雨，就会突破而生。

第104章 复仇女神7
邵氏集团并购成功，上了新闻的时候，光发集团也刚好并购成功ng公司。
汪汛晖本来是拿着成果去和父亲报喜，结果劈头就是得到了一顿锤
“一丁点都不关注sky的进度吗？还报喜，我要是你，都不好意思继续在a国待着，你可是口口声声要拳打脚踢邵氏，你看看邵氏做了什么？并购sky。ng这步棋根本就没用，多了一个拖累产业。”
“晖儿啊，你只要稍微看看新闻，多关注一下sky的进度，就会知道这个消息，现在拿了远不如sky的ng，你打算怎么做？”
“算了，本来也就只是让你练练手，告诉你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别天天总觉得自己是个商业奇才，好好看看，明明邵氏和光发差不多，他们能够拿下sky，这个不能比，但也不要为这点小事，沾沾自喜。”
“如果要是没有邵氏的事，你这个企划案做得还是不错的，并购下ng公司也没有任何问题……”
汪华刚开始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锤，邵氏拿下了sky金融圈里都没有人意料的到，他不是和儿子生气这个，而是生气儿子不能总是听下面的人说，而应该自己稍微了解一下这个圈子的最新动向。
到底是拿下了ng，后面的语气就和缓了起来，最后还是隐隐的褒奖意思。
汪华这是典型的先给一个大棒，再给甜枣的措施，但是这个企划案不是别人做的，是他的心上人做的，他还开着外放，想让王霏霏听一听。
结果父亲这样说，喜欢的人落了泪，汪汛晖就连忙挂断了电话。
王霏霏是个争强好胜的性格，期末考试没有压过邵玉佳就是她的心结，现在替光发集团谈下ng的并购，她整个人忙得瘦了一圈，结果，得到的这样的结果。
心高气傲的她，当即就难受了，眼泪就忍不住往下落。一边掉眼泪还要拿出手机，想要看看sky的消息。
汪汛晖一开始是看这个小妞长得漂亮，后来了解的越多，对王霏霏就越好奇，感情也就渐渐深了起来。不谈邵氏的事，其实光发拿下ng，她确实付出了很多。
汪汛晖抱住了王霏霏，他本来就会哄女孩子，现在看到女友难过，更是一箩筐的情话
“宝贝，你已经做得很棒了。”
“我爸是说话太直了。其实他刚开始也看了企划案觉得不错。”
“你别往心里去，这一次是邵氏领先了一小步，你要想要光发压过邵氏，后面有机会呢。”
“我很清楚你付出了多少努力，虽然只是实习生，比那些做了好多年的老油条都要好。”
或许是月光太好，又或者是汪汛晖的话太过于温柔，让王霏霏说了以前从不曾开口说得那些话。
她的眼睫上还挂着泪，柔和了她身上刚强的一面，显得更柔弱了。
“我不讨厌邵氏，我只是讨厌现在邵总的妻子，她是个嫌贫爱富的人，是我的仇人。”
“在我的生命里，很重要的一位贵人是李叔叔，他是个很有爱心的人，每年的寒暑假时间都会走访贫困村，贫困人家，拿出真金白银，让穷苦的人也可以活下去，孩子可以读书，我就是他帮扶的孩子之一。”
“我特别特别感激他，等到我考上了大学，我到了京都读书，我知道李叔叔就在这个城市，我好不容易找到，你知道我得到的消息是什么吗？李叔叔死了。”
说到了这里，王霏霏的眼泪越发汹涌，她还没有擦去眼泪，已经被心疼女友的汪汛晖给擦掉了泪水。
“我走访了邻居，还有街道办事处，他们告诉我，因为李叔叔一直做慈善，他的妻子不愿意，就和他离婚了，还把李叔叔的房子卖了，让李叔叔只能租房子住。当时房价还不高，李叔叔一直做慈善，哪儿还买得起房子？后来就一直住在很小的地方。”
“他很爱他的女儿，每次见到了小姑娘都挪不开腿，说是特别特别喜欢他的孩子。但是前妻把他的孩子带走了，再也没有见过。”
“就算是离婚了，他还是坚持做慈善，只是有一点，没到节假日的时候，他都会喝酒，李叔叔用这种借酒消愁的方式，来压住自己的痛苦。”
“好了，别说了。”看到王霏霏哭成这样，汪汛晖说不出的心疼，直接让喜欢女孩子不要再说了。
“不，我刚说到了重点。”
王霏霏的眼里还带着泪水，用一种格外执拗与倔强的表情看着汪汛晖，这种表情让后者被震撼住了。
“我的贵人李叔叔，他的前期就是何怡，他的女儿就是邵玉佳。”王霏霏轻飘飘地说，“你看，贪图富贵，连李叔叔姓氏都不要了，跟着邵总姓邵。邵玉佳也不是什么好人，我一直在观察她，她明明有钱，却一点也不愿意做慈善，我在学校里想拉她去做义工，去做志愿者，她都不愿意，几年的室友生活，让我看透了她，她就是和她妈一样的女人。”
“我想，我要让何怡还有邵玉佳一无所有。”
汪汛晖的吻落在王霏霏的面颊上，喃喃地安慰她，“你放心，我会和你一起，一起帮你实现你的愿望。”
在邵氏拿下了sky的高光时刻，汪汛晖和王霏霏两人心更近了，现在才能说是真正的恋人。
sky的并购成功，邵菘很清楚继女在其中做出的事，当对方提出想要留在硅谷一段时间，同时要一笔资金考察其他的投资项目，他考虑之后也就同意了。
同时还给了宁蓁蓁两个保镖，关于在a国认识的一个中间客，给了宁蓁蓁一张银行卡。
“留在a国可以，但是你妈还有我都会担心你，每天晚上的时候，你要回到酒店，并拍一张照片，没有问题吧？”
宁蓁蓁利落地说道，“没问题。”
她是先给邵菘说自己的打算，何怡是在事情尘埃落定了之后，才知道这个消息。
何怡先是瞪大了眼睛，像是不认识女儿一样打量着她，后来又想到了sky前总裁奇异的表情来。心情犹如是被沸水冲泡的茶叶，原本是蜷曲的烘干茶叶，现在在水的滋润下舒展开沉沉浮浮，还是会有些担心，但是也到了放开的时候。
“你邵叔叔说得是，每天都要报平安，a国这里可以持枪，你就算是出去散散心，也要带着保镖。”何怡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分外不舍，摸了摸女儿的长发。
以前的邵玉佳按部就班很少让她操心，这位女强人鲜少情绪外露，现在的宁蓁蓁行事总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加上成长的太快了，就难免让何怡担心了。
何怡总觉得，以前女儿还是仰着头，用一双清凌凌的眼睛看着自己，然后等着自己告诉她怎么走；现在忽然就长大了，她是走着路，忽然回过头看着自己，告诉自己已经选好了方向。
“妈，你就当我在国外进修一段时间。”宁蓁蓁露齿一笑，看出了对方的伤感，那么压住伤感的最好方式就是笑容，“或者就是当我来旅游，我也就是在硅谷看看有没有投资项目，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项目，我很快就会回国。”
邵菘和何怡踏上了机场贵宾厅的红地毯，宁蓁蓁送了两人过了海关，就在原地挥挥手。
宁蓁蓁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下身是铅笔裤，头发随意地扎成丸子头，看上去青春又干练。
何怡看着女儿的模样，眼眶一红，在这个时候邵菘握住了她的手，“好啦。”
邵菘有长子，他很明白妻子的心情，毕竟让女儿留在陌生的国度，放心不下是难免的。
何怡拉着行李箱，和丈夫牵着手慢慢往前走。
她还是忍不住回头过去看，女儿还是笑盈盈的，注意到她回头，就再次挥了挥手。
亲子关系之中，有时候并不是孩子离不开父母，而是父母离不开孩子。何怡的脑海之中忽然浮现了这样的一句话，长久地在她心中响着。
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行程，就算是坐在头等舱，夜晚还能够睡一觉，到底有些不太安稳，在飞机上简单打理过后，夫妻两人恢复了八分的光鲜。
夫妻两人过了海关之后，看到了邵子林和司机在出关口等着。
邵子林在看到了父亲和何怡之后，就不住地往后张望，他怎么没看到妹妹。
心中一个又一个的疑问冒出了泡，甚至有时候难免向最坏的方向想去，是不是出了事。
等到两人走近了，邵子林就问道“爸，佳佳呢？”
“她留在a国。”
“怎么把她一个人留在a国了？是打算旅游吗？她在a国有朋友吗？好像没有听她提起过。”
邵子林的声音有些急切，邵菘的心中一动，本来是有些困倦的，这会精神来了。
这一精神，就看出了点名堂来。
儿子虽然没穿西装，但是穿着的是他比较喜欢的一套配色衣服，甚至身上还有一点极淡的香水味，宛若因为什么原因留香，而不是刻意去喷的香水。
邵菘把行李箱交给了司机，活泛筋骨，一面说道“不是旅游，是佳佳她说想要到硅谷转一转，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投资项目，她是留下做正事，没听说她要在a国走亲访友，如果要是有这方面的规划，晚上的时候，她会和我还有你何阿姨说得。”
邵子林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感觉，已经成年的大三女孩儿，就算是独自在a国旅游也没什么问题，父亲一定会替她准备好保镖，但是他还是开口问了，“a国的治安不太好，有保镖吗？”
“有的，请了两个持枪保镖。”邵菘说道，“一边走一边说吧，你何阿姨只怕有些累了。”
“还好。”何怡说道，“在飞机上坐了很久，现在活动一下也挺好的。”
邵菘问道“你在国内，还好吗？”
“恩，和以前差不多。”
明明和以前差不多，邵氏的体量做得很大了，何怡是个女强人，和父亲结婚了之后，也没有丢下自己的事业，夫妻两人出差，把两人还有佣人丢在家里是常有的事。以前的时候他和邵玉佳也说不上熟悉，就算是同出一个屋檐下，也就是一起吃个饭，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却总有些空落落的。
这种空落的感觉，在没有见到宁蓁蓁的时候，心底那个空落的黑洞扩大了，甚至空到有些慌。
等到父亲和何阿姨休息了之后，算时差那边她应该是看书的时间，他打开了微信，本来应该戳的是语音通话，拇指往上一滑动，前置摄像头里照出了他的模样。
那边很快就接了起来。
她穿着的是小熊睡衣，头发扎了起来，好像是曾经在财大出租屋里，又或者是在家，她这个时间点应该做的打扮。
她对着镜头笑了笑，伸手打了招呼，“哈罗。”
喉结滚动，他也让僵硬的嘴角扬起细小弧度，“在看书吗？”
脸上虽然表情僵硬，眼睛却悄然亮了起来。
“对。”她从旁边拿起了一本全英文的书，对着镜头摇了摇，“我今天送完妈还有邵叔叔上了飞机，就去书店买了一点书，哥，你需要什么心理学方面的书吗？国内暂时还没有引进或者没有新版的，我可以直接替你买了，邮寄回去。”
“书的话暂时不用，我想到了和你说，我今天在机场没有看到你，很奇怪你怎么不回来啊。”邵子林问这句话的时候，心跳有些加快，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
她又笑了起来，“邵叔叔没有和你说吗？这一次机会难得，我想自己看看硅谷有什么值得投资的项目。”
父亲当然说了，他只是想要听她说。
心理学专业博士毕业的邵子林忽然明白了自己心中的空洞是什么，紧张什么，又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选择网络视频，而不是语音对话。
有些庆幸是隔着太平洋，高清的网络摄像头把她照得清清楚楚，他也可以直接看手机，把她看得清清楚楚，而不需要避嫌，又或者是心慌慌地别开眼。
宁蓁蓁看着邵子林没有回答，以为是邵菘没有说，就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邵菘留给自己的人脉还有保镖。
“你每天都还是a国十一点的时间睡觉吗？”
“是的。”
“那我以后这个点给你打电话。”邵子林有些心虚地补充说道，“这是监督。”
对面的宁蓁蓁笑了起来，她的声音软软的，又裹着点甜，“好的呀，保证接受哥哥的监督，让你们放心。”
等到挂断了电话，邵子林把手机往旁边一丢，整个人埋在蓬松的羽毛枕头里，他知道，自己是彻底栽了。
吴俊之是乱开玩笑，说什么内部自产自销，他真的把念头滑向了这么危险的深渊里。
……
对宁蓁蓁而言，她白天会在外跑，到了晚上回到了酒店，就会给邵菘还有何怡发图片，等到晚上a国时间十点半的时候，总是雷打不动的接到邵子林的电话。
邵子林是一个很博学的人，他在a国读过硕博，对这边很是熟稔。而且可能和专业有关，他也很是识情知趣，察言观色的能力很厉害，但凡她流露出一丝一毫的不太想说话，他都会寥寥数句挂断电话。
在这个小世界的时间不长，现在又是异国他乡，她还没有什么朋友，过往接触不多的邵子林关系亲密了起来，宁蓁蓁还挺满意。毕竟从原身的记忆来看，邵家父子人都不错。
宁蓁蓁过来a国，本来是冲着一个叫做史黛琳女博士来的，这是根据原身的记忆，有一个公司拿到了高额的风投，而且作为公司的ceo，史黛琳博士见过a国的总统，还有各国政要，可以说是华尔街的风云人物，甚至上过a国著名的时代周刊。因为史黛琳博士年轻而又漂亮，被邵玉佳记住了。
现在史黛琳博士还没有发迹，但是按照推算，公司恐怕已经建立了，宁蓁蓁就是冲这个来的，看看能不能提前做一笔风投。
谈下了关于sky的并购之后，她就开始着手这家公司的消息，并且联系上了史黛琳博士，可惜她在加州，需要一点时间才能回来。
一周之后，宁蓁蓁终于约到了这位史黛琳博士。
史黛琳博士公司做的是微量血液检测，也就是通过一滴血检测人体的多项指标。常规的医学检测是至少12天，而且采血量也很大，成本也十分高昂，但是史黛琳能够把血量压缩到微型，费用也是降低到不到一成。别看微量血型检测的费用不高，但是如果模型能够通过，那是一个千亿甚至万亿级别的市场。
只是让宁蓁蓁失望的是，这些话说着很好听，只是蒙蔽外行，归根到底这只是一个高端骗局而已。
别看史黛琳洛可看上去干练，还是医学博士，但是骗子就是骗子，尤其是现阶段，史黛琳博士是连自己机器都说不明白的骗子。
宁蓁蓁本来以为那些没有写的太清楚的事是商业机密，打算见面了再细谈，结果发现，只是一个夸大的理念，根本没有实际的办法去实现那些功能。
这样一来，这一场面谈就没意思极了。
又随意谈了十几分钟，宁蓁蓁握住了对方的手，用流利的英语说道“谢谢您的讲解，您真是一位有理想主义的浪漫，又有实践主义精神的总裁，您的理念让我赞叹。”
史黛琳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眼前的人只是一个富二代，还是工商管理系的学生，是一个手握了不少资金的金娃娃，但是她总觉得自己像是被人看透了一样。
见鬼的老练。
心中吐槽，金发女郎笑得却很甜美“你太客气了。”
等到送走了之后，史黛琳回到了办公室，对着助理耸耸肩，没形象地坐在沙发上。
“这个金娃娃没戏，见鬼的，她根本一根头发丝都不信我说的话，明明没有一丁点的医学背景，为什么直觉那么灵敏，问得很多地方都是关键点，当时把我吓了一跳，我们得再包装一下我们的理念，这种人都哄不过去，怎么拉到更多的投资？”
“好的，boss。”
好不容易见到史黛琳博士，却是个骗子，想要投资一下也没什么关系，凭着她现在的本事，完全可以接手了之后，包装出来高价，找到下个接盘侠，做一桩击鼓传花的买卖。
但是宁蓁蓁没兴趣做这种骗子产业，甚至还想要举报戳穿这个骗局。
她坐在车上，想着要是国内就可以想办法举报到对应的部门，但是这是a国，她和a国人做过生意，把华国的东西卖到这里，却没有在这里开公司的经验，这种事应该是归哪个部门管？
正想着史黛琳博士的事，手机响了，是邵子林的语音通话消息。
平时一般他都是用视频通话，而且从没有这个点打过来电话，宁蓁蓁接了之后，听到了对方的声音，“你和史黛琳博士谈完了吗？”
“是的。”宁蓁蓁忍不住和邵子林吐槽，“就是一个骗子，害我之前还那么期待。”
他似乎站在风口，语音通话有很强的风噪声，“做生意这种事情是难免的，骗子哪个国家都有。就在硅谷，那你中午应该没有和她吃饭，我们一起吃饭吧。”
居然就在a国？
宁蓁蓁有些疑惑，不过有什么疑惑都可以见面再说。
挂断了电话，就开了导航，让司机掉头再回硅谷。
昨天刚下了一场雨，天气有些冷，她的这位继兄却只穿了短袖站在的路边，她可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位继兄在跺脚取暖。
宁蓁蓁连忙让司机把空调给调成暖风，等到人上车了之后，把外套脱了下来，披在了他的身上，“哥，你冷不冷啊。”
“不用，不用……”邵子林连忙推辞。
宁蓁蓁却说道，“哥，我这会一点都不冷，而且我让司机开了暖风，就在车上，你不用怕丢人，你胳膊都是凉的，生病了多麻烦啊。”
邵子林拗不过对方，只能由着那件带了体温衣服落在他的身上，上面还有残留的淡淡香气。
他带了行李箱，行李箱里也有外套，只是入住了酒店之后，就直接出门。从机场到酒店，他因为心跳很快，心里紧张也不觉得冷，就没有穿外套。
没想到在风里站了一会儿，才觉得有些冷。
暖暖的风吹在身上，鼻尖是淡淡香气，如雷的心跳让身上那点寒气迅速消退，反而带着点热，他觉得自己的耳根都红了起来。
“史黛琳博士是怎么回事？”
“不急着说史黛琳博士的事。”宁蓁蓁说道，“你是刚下飞机吗？”
“是的。”
宁蓁蓁看着他的唇瓣都有些干涸，把自己在车上的水杯递给对方，“喝点水，我们先吃饭，一边吃饭一边说。”

第105章 复仇女神8
邵子林最后没有用宁蓁蓁的杯子。理由也是现成的，等会就要去商圈里吃饭，随便找个小超市或者是自动贩卖机，都会有水卖。
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最近的商圈，下车之前，宁蓁蓁穿回了自己外套，在冷气打得很足的商场里，头一件事就是给哥哥买一件外套。
从地下一层到了一层，就是硕大的n牌标识，邵子林身上穿得是休闲风，直接配运动风的外套也很合适，两人就进入到了n家店。
买了外套，买了矿泉水，两人到了顶楼的粤式餐厅。点了乌鸡汤，还有几个小菜，餐厅里人不算多，很快就上了菜。
一碗热汤下肚之后，宁蓁蓁看着对方的脸色就肉眼可见的红润了起来。
首先说得就是为什么邵子林忽然到a国的事，“哥，你怎么忽然来了。”
按照时间来算，邵子林的高温假已经到了尾声。这个时候接到了曾经留在a国朋友的电话，邀请他参加婚礼。
邀请婚礼，本来只是客套，毕竟一个在华国，一个在a国，往来机票价格不菲是一桩，另一桩就是都已经参加了工作，哪儿来的时间去长途奔波。
邵子林听到了这个邀请之后却一口答应了下来，然后立即和所里请了年假。
旧友当然很高兴，只是邵子林很清楚，他是为什么想要到a国的。
自从知道眼前的人到a国，他就想要过来，当时找不到理由，现成的理由递了过来，他就毫不犹豫接过了理由。
临行前，父亲还找他说过话。
邵子林想到了父亲的话，鼻尖都出了汗，幸好现在喝得是鸡汤，滚烫的高汤下肚，脸上红一些，也实属正常。
邵子林说道“我有个朋友要举办婚礼，我就正好过来了。”换了话题，“史黛琳博士那边是怎么回事？”
“我问了几个关键的指标，她当时就哽住了，是个画饼的骗子。”
宁蓁蓁详细的说了几点，又问道，“对了，哥，你既然在a国，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你知道应该找哪方面的人举报吗？”
“我参加婚礼的同学是政府部门工作的，不如你到时候和我一起去？”
宁蓁蓁答应了下来。
……
距离邵子林朋友的婚礼还有两周，邵子林就住在宁蓁蓁隔壁的房间，两人的日子和那两周相处的时间没什么分别，又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三餐是一起吃的，偶尔会一起到咖啡厅里看书，他看论文，她则是看硅谷里不同的企划案。
对邵子林来说，之前在国内的日子心中的那点空虚感，在此时被填足，明明已经和父亲说过了自己的心思，到了这样的关键时候，又不敢轻易地做什么，说什么。
当时他说要来a国，父亲直接把他请到了书房里，听着他说要参加婚礼，忽然就是一句，“婚礼只是一个引子，你是为了玉佳？”
他犹如雷劈，当即就不知道怎么反应，甚至有些羞愧，名义上是妹妹，这样是不妥当的，但是心里又总觉得，不是亲妹妹，一丁点的血缘关系都没有。
他就是因为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才会有这样疯狂念头。
站在一个关键的岔口，明明知道往前一步，或许会不一样，但是惧怕不可控的风险，让他往后又不甘心，邵子林原地踏步，一直到朋友的邀请函，他才试探性地想要小步往前试试看。
“你啊，和小时候没什么两样。”知子莫如父，邵菘给儿子的手中塞了一杯红酒，“你应该能喝点酒，酒精度不高，试试吧。”
带着单宁酸的清微的酸苦还有涩，邵子林以前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喝酒，在这个时候喝了父亲递过来的红酒，忽然就可以理解了，那种酸和苦在心中难受的时候，反而让人有自虐一样的快乐。
看着儿子一饮而尽，邵菘又给邵子林倒了一杯酒，红色的酒液在杯中是打着漩，细小的气泡从杯底飞快地串到上方，邵菘呷了一口酒，侧过头看着邵子林，“你何阿姨离婚的事，我很早就和你说过，是不是？”
第一杯酒是一饮而尽，第二杯酒则是在口腔之中慢慢回味，邵子林手持一杯红酒，听着父亲的话。
“当时你何阿姨要和李毅鸿离婚，很多人都反对，觉得她是在折腾，毕竟李毅鸿已经跪了下来，求着何怡原谅，甚至写下了血书，发誓自己不会再犯。有太多的声音在何怡耳边，有十万个理由阻止她离婚。但是何怡还是要离婚，甚至还非要逼迫李毅鸿卖房子，拿到那笔钱。”
“我愿意娶何怡就是被这种果断所吸引，她有什么错呢？事发之前她很清楚地在李毅鸿的面前划了一条底线，是李毅鸿觉得，那条底线模糊了，跨越了也没有关系，但是何怡很清楚，是有关系的。”
“不是何怡心狠要和李毅鸿离婚，是李毅鸿自己亲手毁了他的家庭。”
“子林，你和年轻时候的我很像。我当时也是这么的优柔寡断，当时明明你妈那边的亲戚已经暴露出嘴脸，我却还是心怀侥幸，才让你落入到了陷境。”
“如果当时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何怡身上，她一定很早的当断则断。是认识了她之后，我才坚定信念，把你的小舅送入到监狱里。你外公外婆哭着求我啊，说他永远不会再犯，我要是把他送到监狱就是毁了他。是何怡让我坚定了信念。没有所谓的一念之差，错了就是错了，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去走在违法的边缘。”
“不是我把你小舅送入到监狱，是你小舅自己的行为，让他入狱。”
说到了这里，邵菘把手中的高脚酒杯和儿子的酒杯碰了一下。父子两人都喝了一口酒。不想说过去那些让人难受的事，这个时候邵菘笑了起来。
“说这些有些远了，我想说的是，你啊，这个性子磨磨唧唧的，像是我年轻的时候，你学学你何阿姨，果断一些。你在怕什么？怕流言蜚语，怕她不接受？”
“我觉得，子林你是一个厌恶风险的人，所以你讨厌金融，并不想要接手公司，我可以理解。这是你的天性。你是我的儿子，我理解你。但是喜欢人这件事上上，可不能怕这点风险。为了这点风险就直接放弃，你想想看可惜不可惜？”
“如果什么都不做，高高兴兴地背着妹妹，把人嫁给别人，你会是怎么想？你要做一辈子的好哥哥，然后就晚上打打电话就满足了？我告诉啊，如果她要是有了男友，结婚了，你可不能这样打电话，那就是在破坏别人的家庭了，特别惹人嫌。”
邵菘的话说得太清楚，太明白，又有十足的画面感吗，让邵子林下意识地握住了酒杯，本来是慢吞吞地喝酒，再次一饮而尽。
邵菘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眼角的鱼尾纹都舒展开，“儿子，你有一个好爸爸，我不反对，起码会让你轻松不少吧，另外，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要是真追到了佳佳，她妈那边我帮你搞定。你何阿姨不是什么墨守成规的人，如果你真的喜欢，能对佳佳好，她不会有什么意见。不过我可要说一点啊，你何阿姨同意之前，擦边球的事别做。”
低头看着手机里的消息，邵子林开了房间里的一瓶红酒，喝了一杯红酒之后，敲响了宁蓁蓁的房门。
宁蓁蓁请他进入到房间里，这个点过来有点奇怪，请他坐在沙发上，自己坐在另一边。
邵子林把手机的页面调到了刚刚收到的微信上“能不能说你是我的女友，我才知道，有一个叫做柳娉婷的学妹也会过来，当时她追我追得有点凶。”
这个请求让宁蓁蓁有些意外，她看了一眼邵子林手里的微信。
子林，友情提醒一下，不知道是谁让柳娉婷知道你要过来的消息。华人圈就这么大，妹子不停地给我发好友消息，我有点顶不住啊，我加了好友，她给我发了一连串的消息。
你这次参加婚礼，有没有带个女伴啊？可以浇灭柳妹妹的火。
宁蓁蓁没说话，表面上来看邵子林的请求好像是合理的，细想就很是突兀。毕竟他们再婚家庭组成的兄妹，身份本来就很尴尬，如果再撒这样的谎，今后在曝光的时候，会多一种暧昧味道。
邵子林又为什么要开这个口呢？
宁蓁蓁看着这位继兄，他紧张的鼻尖都有些冒汗，耳根更是红成一片。
忽然明白了什么，若有所思地看着邵子林。
后者更紧张了。
他不想去读宁蓁蓁的肢体语言，但是这种解读成了习惯，他很清楚，她明白了自己的心思。
这个意识让他的心跳得很快，他甚至怀疑坐在自己旁边的她已经把他的心跳声听得清清楚楚。
宁蓁蓁开口说道“我们毕竟在一个户口本上，父母是再婚家庭的关系，这样说的话，以后被人知道了，是不是不太好。”
“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邵子林飞快地说，说完这句话了之后，抿了抿唇，解释说道，“你和何阿姨在一个户口本上。”
这句话已经非常明显了，就是没有回答她真正的问题。
宁蓁蓁觉得，难怪邵菘不强迫邵子林继承家业，这样的性格真的不太适如同战场的商场。他是属乌龟的吗？小心翼翼地探出了头，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即就缩到了龟壳里。
单手托腮不说话，看着邵子林。
乌龟被逼得没办法了，声音都带着点颤音，让人觉得欺负他的宁蓁蓁怪可怜的。“我、我觉得以后可以成为真的。”邵子林小声说道，“我想……”
他吞吞吐吐的，鼻尖上的汗水啪嗒一下落在了地上，那双眼睛都有些红了起来，甚至还泛着水雾。
邵博士从未有过这样窘迫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思不好说出口，生怕说出了口，就会改变现在的格局，甚至在想，为什么要和她是这样的尴尬关系呢？但是如果没有这一层继兄妹关系，他也不会知道她有多优秀。
眼睛一闭，心中一横，脱口而出，“我想追你。”
这句横在喉咙处太久太久的话，直接说了出来。
等到说出口了之后，邵子林就把其余的话也都说了，只是他慌张得不敢睁开眼。
“我觉得你很优秀，我很欣赏你，这种欣赏和喜欢，想让我追求你。我们的父母是再婚家庭，你以后别把我纯粹当做亲哥哥来看，当然我的年龄比你大，还是可以当做哥哥，如、如果答应了，我会好好照顾你。”
“我、我觉得选择我还是挺不错的，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一百四，智商还可以，十六岁读本科，研究生和博士是普林斯顿大学，毕业之后就进入了中科院心理所。工作一年时间，各项补助加上奖励金，工资是在三十万，以后还会涨的。另外，从大学开始，我目前名下有一套研究所附近的房子，我爸替我投资的有商铺，……”
宁蓁蓁有些哭笑不得，“你不用说这些，我差不多都知道。”
邵子林的眼睛还是闭着的，就是在宁蓁蓁叫停的时候，长睫颤了颤，唇瓣用力地抿了一下，都抿得没有了血色，旋即松开再次轻启，“我还没有说完。”
不知道为什么，宁蓁蓁听出了一点委屈的意味，好像她欺负了人一样。
“那好，我不打断你。”
“那就不说资金这一块儿。”他的双手紧张地蜷缩了一下，接着是背书一样地说道“我不抽烟，不喝酒，平时的兴趣爱好是……”
这样有点像是相亲的模式，又和相亲不太一样，毕竟相亲也没有闭着眼睛说自己的各种条件的。
沙发是靠近落地窗，高层酒店可以看得清城市的五色虹光，因为城市的灯太亮，夜晚虽然没有雾霾，却也看不到繁星点点。
这样一个温柔而又凉爽的夜晚，邵子林只怕紧张得都出了汗，他现在不光是鼻尖有汗水，就连鬓角也是湿漉漉的。
宁蓁蓁觉得邵博士这个模样有些可爱又好笑。
从对方的话里，知道了他现在的交友情况，基本上是女生的绝缘体，只有几个男性朋友，和不同的朋友停留在什么样的活动圈，宁蓁蓁都可以说是一清二楚，她甚至怀疑，邵菘恐怕都不知道儿子这么详细的情况。
邵博士闭着眼睛当时说的时候，想着把自己的优点多说一说，想让她更了解自己，结果感觉这个也要说，那个也要说，说的太多了，就觉得主次不分，话语累赘又繁杂，这让邵博士觉得自己是个傻瓜。
勉强打起精神，邵博士给自己鼓劲儿，好歹比之前有进步，起码能够说出自己的心底话。
睁开了眼，最后一段话作为了自己话的结束，“我爸知道我的心思，如果你愿意，父母这边不会是阻力，其他事，你也不用操心。”
邵博士鼓起勇气看了一眼宁蓁蓁。
先是一愣，继而是心中有如是烟花炸开。
对方嘴角翘起，面颊也微微鼓起，虽然很细小，但是眼窝周围的肌肉有牵动，这是高兴的微表情。
邵子林觉得完成了一个光荣艰巨又重大任务，道，“时间已经很晚了，我先回房了。”
邵子林的老同学是在n市工作。坐飞机傍晚的时候，出现在了老同学的家里。
老同学是n市政府的公务员，叫做石翔，新娘也是华人，现在证券公司工作，叫做冯雯秀。
“新婚快乐。”邵子林开口，把花束送给了冯雯秀。
“这是你女友？”石翔拍了拍邵子林的肩膀，“挺漂亮的。”
他当时提醒邵子林是做好心理准备，看到邵子林回复说不用担心，他还在想，当时邵子林可是烦透了柳娉婷的追求，都因为柳娉婷加快学业，现在就不怕了？没想到不用担心的潜台词是，和女友一起过来。
当时柳娉婷倒追邵子林，而邵子林不接受多少人都在奇怪，柳娉婷家境好长得漂亮，现在看到邵子林手里拉着的，可比柳娉婷更好看。
邵子林送完花了之后，就拉着新上任的女友的手，耳根有些发红的带着人进入到了客厅里。
石翔注意到了，这位昔日里高冷的邵子林，耳根都是通红一片，让人坐在沙发上，失笑着说道“子林，我真的没想到你会来a国，是不是一起度蜜月？”
邵子林说道“不是不是，只是一起旅游。”坐在了沙发上，邵子林松开了女友柔软的手，也有了过往邵博士疏离冷峻的模样，不像是刚刚那样红着耳根一样面色窘迫了。
冯雯秀在宁蓁蓁进门的时候，就忍不住不停地打量，看着宁蓁蓁对她回之微笑，就笑着说道“别怪我好奇，我认识邵子林的时间已经很晚了，他简直是女性绝缘体，没想到回国才一年的时间就谈恋爱了。”
冯雯秀给两人倒水，宁蓁蓁拿着水杯说道“谢谢，也就是最近的事。”
时间还不到二十小时，邵子林在心中补充。
冯雯秀认识邵子林的时候，他就快要回国了，因为家境不错，长得不错，读了博士头发没谢顶之外，居然还能够提前毕业，让她一度怀疑是不是邵子林是gay。
冯雯秀忍不住问道“你女友多大啊，皮肤好好。”不过邵子林的状态就不如宁蓁蓁好了，毕竟昨晚上一夜没有睡着，眼下是淡淡的青色。
当知道是马上大四的学生，夫妻两人都是一怔。
因为他们两人都是博士毕业，博士毕业之后就是三十岁了，转念一想，邵子林十六岁上大学，三年大学毕业，硕博一共花了五年的时间，到现在也才二十五。
老牛吃嫩草这话都在嘴边了，最后给咽了下去。
这可不是老牛吃嫩草，而是年龄正好。
……
疯狂追求邵子林，差一点就让邵子林打算申请临时保护令的柳娉婷，看上去温柔又漂亮，她是学油画的，手指纤细而又修长。
在看到了宁蓁蓁的一瞬，柳娉婷本来明亮的眼睛，霎时间就蒙上了一层灰色。她旁边还有一位护花使者，看着邵子林的模样，似乎要吃了对方。
“这是你的女友吗？”柳娉婷对着邵子林说话。
邵子林不怎么搭理她，就连宁蓁蓁也是如此。老实说，就算是邵子林不是自己男友，她对这种一边和备胎过来，然后又试图勾搭男神的人敬谢不敏。
一丝一毫应付的意思都没有，摆出了生人勿近的态度。
他们又不要在a国常驻，宁蓁蓁这里面更是一个人都不认识，邵子林摆明了讨厌，宁蓁蓁直接给了冷脸。
以前别人看着男才女貌，看着柳娉婷说着可怜，会帮她一把，现在邵子林已经挽着一个女孩儿了，就连柳娉婷也不是一个人过来的，没人愿意沾这趟浑水。
柳娉婷也要点脸，邵子林又不在a国，等到他离开了之后，只怕圈子里要说她的闲话。
最后邵子林离开了婚礼，柳娉婷别说拿到昔日男神的电话号码了，连别人在哪儿工作的，女朋友叫什么都不知道。
柳娉婷只知道，男神的冷漠冰山脸暖了起来，轻轻地喊对方“佳佳”。
宁蓁蓁和邵子林再回到了j市，按照石翔说的方式给j市的政府对应的工作口投了邮件。
简单的金融骗局好破案，高端的案子，除非去请教对口的教授，不然就很难破案，谁也说不清这事究竟能不能做成。
宁蓁蓁给投得电子邮件里，写的清清楚楚，对应的实验室都给贴了进去。还写明了，要是真能够实现史黛琳博士的技术，她至少得拿八个诺贝尔奖。
于是，本来应当在一年以后是华尔街的宠儿的公司，在举报信下，就悄无声息上了政府关注的黑名单，等到证据确凿之后，史黛琳博士还没有到自己的高光时刻，就提前锒铛入狱。

第106章 复仇女神9
气流层有些不太平稳，穿着红色制服带着甜美笑容的空姐用双语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坐在头等舱里的邵子林和宁蓁蓁两人早已经系好了安全带。
透过飞机的舷窗，可以看到飞机的机翼穿梭在朵朵层云之中，原本细小不可以分辨的建筑物，也放大到如同火柴盒大小，颜色不一的车辆穿梭在大大小小的火柴盒组成的世界里。
这代表还有不到半小时就会见到家长。
邵子林有些紧张，等会就要见到了何怡，就算是之前已经打了电话，心中还是紧张。以前何怡是他的继母，现在多了一个身份。
长长的滑翔之后，飞机平稳地停下。
邵子林拉着宁蓁蓁和自己的行李，等到出了海关之后，就开始心跳加速。
在看到了何怡的时候，以前对这位继母说不上热络，只是见面点头，客气地喊一声何阿姨，现在一样是喊何阿姨，就紧张了很多。
何怡应了一声，看着邵子林的手背上都浮现了青筋。对邵子林笑了笑，点点头，“让司机拿行李吧。”
邵子林松了一口气，当时在电话里因为看不到对方的微表情，自然就会紧张很多。
邵菘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这一口气松的太明显，让他有些好笑。
何怡和女儿走在一起，侧过头看着女儿，“瘦了。”
“体重其实上升了一些。”宁蓁蓁说道，“长得是肌肉。”邵玉佳本来是有点小肚子，差不多在期末考试的时候，小肚子已经消去，之后的两个月的时间，腹部在用力的时候，出现了紧致的线条。
看着何怡还有些担心，露齿一笑，“等会回去了，妈你看看就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拿着早已经准备好的材料，带着人去派出所，邵玉佳这个名字在五个工作日的时间，从户口本到身份证，再到档案，都是何玉佳这个名字。目前的临时身份证也改成了新名字。
两人或许会走到最后，又或者不会，姓氏先改掉都是有意义的。
如果可以选择，何怡更愿意让女儿走一条轻松的路，不过当女儿做了决定，何怡也并不会反对。这是一个外硬心软的女人，尤其是和前夫离婚的事，何怡内心觉得对不住女儿。
八月的最后一天，邵氏官网多了一个小小的链接，那是邵氏新的子公司，公司叫做怡佳公司，这个公司的项目状况也很是简单，主项目就是宁蓁蓁投资的两个风投项目，执行总裁的名字写的是何玉佳。
邵氏官网的这个变化，最早注意到的就是股民，他们买卖股票，把里面何玉佳的信息看了个遍，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就是老总给继女的资产。
两个投资项目一大一下，投入加起来也两千万，再有剩余的资产三千万，总共就五千万。和邵氏相比，这五千万太少了，股民们都没有想到，最后让邵氏的股份翻了好几倍的就是这个怡佳公司。
另外注意到这个公司的人就是王霏霏了。
五千万的资金量，她看着何玉佳这个名字心中是诸多的情绪翻涌。
“宝贝儿在看什么？”汪汛晖注意到了女友的不对之后，也看到了这条信息，“何玉佳？”
他挑挑眉，“难道是要和何怡离婚？”
王霏霏听到了这话，抬头看着汪汛晖，“为什么这样说？”
“你恩人的女儿改了名字，跟着何怡姓，而不是邵。”汪汛晖说道，“再加上这个钱，错不了，迎接就是遣散费。宝贝，就像是你说的，何怡就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人，邵总又不是傻子，估计是发现了她的真面目，要和她离婚了。”
王霏霏一瞬间有些迷茫，她自从打听了恩人的过往，目的就是要让何怡离婚，但是现在真的到了这一步，她总觉得还差了一些什么。目光落在五千万上，王霏霏若有所思，“那为什么还要出这五千万，而且公司也还是邵氏的名下？”
“五千万算什么？”汪汛晖捏了捏王霏霏的面颊，觉得女友什么都好，就是家里穷，导致她见识不够广，“何怡好歹和他结婚了那么多年，五千万不多，至于公司是名下，有时候可能对外都不会公开两人离婚。”
凭什么呢？
好人李叔叔不长命，坏人何怡还是手里有钱。
她深吸一口气，忽然想明白了自己的用意，从来都不是让何怡离婚就够了，她想让何怡潦倒终身，如同当时的李叔叔一样，后悔自己当年抛弃的李叔叔。
她要成长到能够把何怡当做小小的蚂蚁，轻轻一碾就可以轻易捏死。
汪汛晖最喜欢的就是女友野心勃勃的模样。
如果是一般的蠢货，空有野心只让人发笑，汪汛晖觉得王霏霏就是完美的两者合一，是带刺的艳丽玫瑰。
宁蓁蓁顶着新的名字到了学校。
有部分人知道已经改了姓氏，绝大部分人是不知道的，等到辅导员点名之后，才知道邵家大小姐改了姓氏。
和汪汛晖的猜测一样，班上的同学也都猜测是不是离婚了。
这样一来，辅导员夸奖宁蓁蓁考了高分，他们也没办法起嫉妒之心，本来是千金大小姐，被娇养了这么久，现在冷不丁就被打回原形了。
在他们看来，这是原本飞上了枝头的小雀，因为锦衣玉食，被人当成了金凤凰，现在又被邵家人赶了回去，褪去了金晃晃的羽翼，其实还是一只灰扑扑的小雀。
只是有几个柠檬精看着新成立的怡佳公司，心里泛着酸水，就算是做了一小段的千金小姐，也有五千万啊。这还只是明面上给她折腾的钱财，只让她去做投资，私下里可能还有一笔资金。
……
已经到了大四，这一年虽然有专业课，但是功课的任务并不重，在过去的那个暑假，这批即将毕业的学生已经分流。
一部分人去了各种暑期夏令营，争取上半年即将到来的保研；一部分人开始看书，准备考研；还有一部分人开始为校招做准备。
以前都是王霏霏第一，王霏霏放弃了保研，还有宁蓁蓁这位伪白富美也不保研，让不少人松了一口气。
王霏霏学分已经修得差不多了，只需要参加一些专业课，大部分时间都在光发集团。
不过她的商业精英之路显然不会如原本的命运线里那么顺利。
以前的邵菘误以为做出企划案的是邵玉佳，给继女准备的商业路数都是徐徐图之，让她可以一点点积累一点点进步。那种循序渐进培养出来了王霏霏。
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现在的王霏霏只是纯粹的大四学生，汪汛晖又喜欢女友，给了她太大的权利，就算是王霏霏有些才能，但是手段和能力不足，做起事来总是有疏漏。
例如她确实看得到未来的趋势，投资的项目确实有商业前景，但是不是被人一笔带过有政策风险，就是这个项目早已经有人插足，光发集团综合实力不错，在茫茫然进入一个新领域的时候，会遇到挫折。
这样一来，就有光发集团的人，对汪汛晖有些意见，但是这两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大，总共加起来也就是一千万，对汪华说了。
汪华也没太放在心上，他反而笑呵呵的安抚起来集团的元老。
“其实汛晖的眼光还不错，这两个企划案都做的不错。”
“进步还是很明显，这样稳扎稳打，没问题。”
“我已经老了，总要让年轻人试试。”
汪华还以为是汪汛晖做的投资，这可是亲儿子，一千万打水漂算什么，再让他试试。
邵氏的怡佳集团，投资了两个项目，其中一个项目赫然登上了a国的时代周刊，新闻报道以后立即有了回报，邵氏的总股价当天就上涨六个点，接下来一周的时间都是上升趋势，一共涨幅是15。
这一部分上涨，让邵氏的官网出现了变化，第二个投资项目不声不响竟是直接资金回笼了五千万，因为当时签订的协议，这部分资金会直接继续复利投入项目二之中，也就是说说，这个看上去体量很小的怡佳集团，风速一样的投资，做到了十几倍的资金增长。业内人士估计，怡佳集团风投硅谷的两个项目，两千万的投资，保守估计可以资金回笼三个亿还不止。
财大工商管理系的教授，还直接在课上用了宁蓁蓁的这个投资案例，王霏霏听得都要咬碎了银牙。
邵氏旗下的怡佳公司成功，让王霏霏有些急了。
急就容易出错。
本来光发集团在考虑一个风投项目，因为王霏霏太过于急切，一个疏漏就直接出现了四个亿的漏洞。
一千万，汪汛晖可以兜得住，四个亿，终于让汪华震怒，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儿子有多不靠谱，这些决策赫然是王霏霏做的。
汪汛晖也有些头疼，他就算是再喜欢王霏霏也有些兜不住这个亏损。
王霏霏看着新闻，对震怒过来汪华说道“汪叔叔，我有一个想法……”

第107章 复仇女神10
在汪华过来之前，说来也是巧合，电视上正在播放关于邵菘的采访。
记者问道“现在一直有一个说法，您与现任的邵夫人已经离婚，这个公司是给何女士还有何玉佳的补偿。”
“如果是补偿，那就没必要继续在邵氏的名下。”邵菘对着主持人说道，“改姓氏的原因是尊重佳佳的决定，当时孩子还小的时候，没有给她选择的空间，现在她选择改成母姓。”
“也就是说，您和尊夫人的感情很不错？”
“是的。”邵菘笑着说道，“而且我一直是把佳佳看成自己的孩子，怡佳的成立是给她小练身手，她有这个能力，今后怡佳的成就反过来在邵氏之上也有可能。”
“您的意思，将来接手邵氏集团的是何玉佳小姐？”
“是的。”邵菘微微颔首，说道，“她的毕业论文已经答辩结束，目前跟着我在学习，她的成长很快，去年九月，对外公示的怡佳两个风投项目，都是她自己独立挑选的。”
“那真的很厉害了，据我了解，何玉佳小姐的两个风投计划都十分成功，还上了高校的课程。”
邵菘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是的，佳佳所在的学校都有讲授这门课。其实还有一个很棒的企划案，去年夏天，并购sky公司，也是佳佳主导的。”
当时听到了这里，王霏霏的心中一跳，紧紧抿着唇，双手捏成了拳头。
听着邵菘继续说道，“刚开始的企划案有些生疏，她后来根据一开始的企划案大胆推进，判断出来sky公司有收购的可能性……”
播放到了这里，汪华正好进入到了包间里，看到了昔日里老对手邵菘英姿勃发的容貌。
汪汛晖讨好地笑道，“爸，这是霏霏。”
“也不怎么样，把你迷得是走不动路！”汪华冷笑着说道，“王小姐好本事。”
“说不上好本事，比不上何玉佳。”王霏霏的神色带着淡淡的冷厉。
汪汛晖没想到心上人本来就惹了大祸，居然还在父亲面前这样说话。
汪华怒极反笑，“是啊，现在圈子里的人谁不羡慕老邵，本来以为自己的儿子去了中科院，不愿意接手邵氏集团，没想到还是有个继承人，还是堪称点金手的继承人。”
在报道之前，圈子里的人就见过这位未来的邵氏接班人，说话十分老练，根本不像是刚毕业的学生，汪华本来觉得汪汛晖还不错，和那个女孩子相比，简直就被比到了尘埃里。
“收购sky公司的最初版企划案是我写的。”王霏霏说话的声音斩钉截铁，“她还没有改名之前，是我大学室友。汪叔叔，现在的何玉佳没什么本事，有一个好爸爸，无非是给她的身上贴金。”
汪汛晖本来有些担心女友，看到了父亲明显怒气消散了不少，就说道，“这事我知道，何玉佳真的不怎么样，当时霏霏帮了她很多。”
“汪叔叔，我有一个想法，既然邵氏要捧何玉佳，如果让汛晖和那位风头正盛的何小姐联姻怎么样？”
这个主意让汪华怔住，汪汛晖更是目光流露出不可思议，看着女友说道，“霏霏，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这个想法我在心中想了很久。”王霏霏说道，“先听我说说看理由……”
王霏霏自从出现了四亿的商业漏洞，眼看光发集团和邵氏差距越来越大，心里就想要走捷径，快点让邵氏垮掉，让何怡早点过上不好的日子。
从大一到大四的相处来看，大概率何玉佳和何怡是一样的攀龙富贵的女人。
女人和男人相比感性，如果用联姻的方法，邵家和光发整合，实际上是以光发为主导，那么就等同于光发集团吞并了邵氏。
宁蓁蓁看着自己面前的汪汛晖，他像是开了屏的孔雀，头颅高高扬起，抖动尾羽，展示自己的英俊。“何小姐，能不能请你跳支舞。”
“不太想跳舞，”宁蓁蓁说道，“就说说话吧。”
汪汛晖嘴上还说着恭维的话，“何小姐的眼光很好，我爸一直说要和你学习。”
“倒也不必。”宁蓁蓁温声说道，“你的智商不够学不来的。”
因为对方的声音太过于温柔，让汪汛晖刚开始没有反应过来，之后勃然大怒，额头上的青筋都蹦了出来。
在汪汛晖的心中，他要是愿意联姻，这个假千金刚开始要矜持，但是早晚会不知羞地答应，怎么都不会有嘲讽的情况出现。
汪汛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又觉得眼前人和自己心上人有仇，直接开了嘲讽，“何小姐现在春风得意，说话就这么刻薄？难道不知道风水轮流转的道理？”
宁蓁蓁笑了起来，微微颔首，“我当然懂，但是汪少恐怕转不到我头上来。”摊开手，笑容狡黠，“汪少是才被骗了四个亿，现在光发的流动资产都出现了问题吧。”
汪汛晖嘴硬说道“那只是一时的。”
“只是你觉得一时而已。”宁蓁蓁笑着抽了一支花，塞在了汪汛晖上衣的西装口袋，“我提个建议，若是光发缺钱，可以送汪少去[骏驰会所]培训一下，听说有几位阔太太还蛮喜欢小鲜肉，汪少多下下功夫，陪着她们玩一玩富婆快乐球、富婆快乐火什么的，说不定资金就出来了。”
汪汛晖直接伸手就要打人，旁边的人注意到了，汪少猛地出拳，惊呼出声，宁蓁蓁就像是背后长了眼睛，直接把汪少给擒住了。
这酒会很小，发生点什么根本就瞒不住别人，更何况还是汪汛晖直接对着宁蓁蓁挥拳的事。
本来汪华也在和邵菘侧面谈联合的事，按照王霏霏的规划，一边是家长路线，一边是汪汛晖拿下虚荣的何玉佳，可以很快就达到目的。
邵菘本来在听到汪华的那些话，就打太极拳推诿，在看到了汪汛晖对宁蓁蓁挥拳，直接变了神色。
过去问了几句，直接对汪华再也没有好脸色，对着汪华露出了虚伪的假笑，“汪总刚刚说的是一个办法，还有一个办法，如果要是光发补不了窟窿，需要变卖资产，可以联系我的秘书。”
汪华神色大变，但是刚刚儿子动手在前，他这边理亏，只能够接道，“邵总说笑了，我光发集团不至于如此。”
如果没有邵氏，光发或许不至于如此，但是有了邵氏，昔日里的老对手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天大的漏洞，根本不用宁蓁蓁去挑唆什么，邵菘自己就会对光发出手。
在强撑了一个月之后，资金链要断了的情况下，汪华只能够卖掉了最重要的旗下的罗达公司，整个人像是苍老了十岁。在签字的那天，汪华的身体摇摇欲坠，王霏霏冲了进来。
带着一种毅然决然的表情看着邵菘还有宁蓁蓁，“邵总，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我觉得这个消息值得您出手，替光发集团周转。”
“霏霏……”汪汛晖的眼里有些感动。现在这个时机如果说出了口，邵菘就算是因此要和何怡离婚，恐怕也不会对何怡下重手。
宁蓁蓁也笑了起来，她很早就和家里人说了王霏霏的事，“我需要回避吗？”
“不用！”王霏霏冷笑着说道，“就是你妈的那些事，我觉得你也有资格知道。”
果然还是那些话，指责何怡的离开，讴歌李叔叔的好。
旁边的汪华，表情一瞬间有些迷茫，就算是只是残缺版本的话，他也听出了几个关键词，从逻辑链来说，何怡并没有犯什么大错，不至于扣上间接杀人的名头。
而且婚姻之中，肯定是李毅鸿犯了错，不然不会跪下求原谅。
不愿意和对方共走慈善之路，没毛病，最后李毅鸿也是酗酒而亡，又不是何怡买凶杀人，到底是李毅鸿错了不是？何怡是要和李毅鸿过一辈子的人，就算是李毅鸿没做错事，何怡要离婚都没问题啊。
汪华觉得，邵菘恐怕不会在意这些。
果然邵菘说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在结婚之前，何怡就和我说过。”
“那你为什么会要和何怡结婚？”王霏霏的表情又是震惊，又是迷茫。
汪华忍不住捏了捏眉心，“别闹了。王霏霏，再说了，何怡的前夫的事，和你也没什么关系？”有了这样乱七八糟的事，反而冲淡了他心中的伤感。
“怎么会没有关系？”王霏霏的语气激动起来，双眼都噙着泪水，“我就是李叔叔资助的人，有了李叔叔的资助我才可以读书。明明就是何怡贪图富贵，是她间接害死我的恩人！都是她的错啊。”
“是的。”汪汛晖搂着王霏霏，深情地说道，“霏霏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女孩子。”
“是脑子有包的人。”宁蓁蓁笑着说道，“汪叔叔，您现在知道了，为什么四亿会出篓子吗？因为她见不得我母亲过的好，见不得我过得好，看到邵氏的成就，她就着急了。”

第108章 复仇女神11
“霏姐，光发集团之前发的offer，怎么忽然就不中用了？”
宋琳露的脸猛地出现在王霏霏的面前。
王霏霏条件反射差点扇了对方一巴掌，就算是没有打中宋琳露，她也是很难看地看着宋琳露，眉头紧皱着，“干什么啊。”
“offer啊。”刘珂也看着王霏霏，开口说道，“霏姐，之前我和琳露两个学渣都靠你啊，现在光发集团直接打了电话过来，说是今年没有计划了，怎么办。”
那天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宁蓁蓁和邵菘离开了之后，汪华就勒令汪汛晖和王霏霏分手。
汪汛晖说的是老头子气得厉害，先用缓兵之计，结果缓兵之计缓到了光发的职位她没有了，就连送进去的两个关系户，宋琳露和刘珂也直接没有了机会。
“我和汪汛晖分手了。”王霏霏捏了捏眉心，“我现在也没有工作，光发这条路没有了，就只能找找看其他工作。”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当时我和刘珂还请你吃饭，你过生日，我们送了你一条价格不菲的项链。”宋琳露可不干了，她可是学渣本渣，现在已经是六月初了，校招都已经结束，还有什么好的职位可以去做？错过了光发，她又没有考研，现在等于没有了去处，立即就着急了。
“你难道不知道光发现在行情不好吗？”王霏霏直接站起来，一踹凳子，“才卖了下属的一家公司，我有什么办法？”
宋琳露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在王霏霏戾气横生的时候，就软了下来，“我也是着急啊。”
涉及到了刘珂的事业，刘珂站了起来，“霏姐，你就说怎么办吧，当时事情说的好好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两个平均学分绩也不行，本来是想要进入大公司，现在什么都没了，你说怎么办吧。”
王霏霏头疼得很，但是看着刘珂沉沉的眼，又不敢说什么，王霏霏的学习好，就算是暂时没有了光发的offer，但是在光发是实打实有实习经历的，再找工作也不难。
但是刘珂和宋琳露在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可不好找工作，她抿了抿嘴，“不如你们去求何玉佳，她现在的公司做的很好。”
刘珂冷笑着说道，“要是有用，我们还会过来找你？霏姐，我们两个人可没什么别的路数，反正你成绩好，你去哪家公司，就带着我们呗。”
宋琳露就忙不迭说道，“是啊。”
刘珂慢条斯理说道，“反正霏姐你在哪儿租房子，我们就去哪儿，一起找工作，好姐妹同甘共苦。”
刘珂就一个目的，反正要黏着王霏霏，这让王霏霏头疼不已，当时和汪汛晖谈恋爱，基本拿着的是光发集团的实权，塞两个实习生很简单。
现在和汪汛晖分手，她自己要重新找工作都需要一点时间，怎么带着两个拖油瓶？
先忽悠过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要是找到了好工作，说不定这事也就解决了。
……
王霏霏把找工作当成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谁知道在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就遇到了困难。
她以前在光发实习，身上的西装套裙都是高定款式，都是汪汛晖给她准备的，可以完美地遮掩她的肩膀的溜肩缺点，还能够让她的身材有些许曲线美。
现在去逛街，稍微觉得过得去的衣服都是她根本消费不起的，再去看看便宜的，王霏霏简直觉得没法穿。
最后还是选了200多一套的西装，穿在身上的时候，王霏霏都觉得身上发痒。
虽然衣服不太好，王霏霏的优异成绩漂亮的履历，就算是性别不占优势，想要招她的还是有。
让王霏霏痛苦的是，刘珂紧跟着她不放，宋琳露自然也是像臭虫一样扒着她。
她们两个生怕王霏霏背着她们两人找工作，所以王霏霏就听着宋琳露说那些碎言碎语。
“霏姐，你也太挑剔了吧，过得去就行，现在找工作多难啊，你去看的衣服也太贵了。”
“你总说没拿汪少多少东西，可是你这消费观都是和汪少靠齐了。”
“上次那个乐天不是挺好的吗？试用期过了就小五千的工资，财务也很对口。”
暂时联系不上汪汛晖，王霏霏综合考虑了之后，就带着两个人一起进入了乐天。
还同时约定好了，就一起工作一年时间，一年以后就各凭本事奔出头。
王霏霏好歹也算是财大工商管理系这一届的风云人物。
大四以前都是系里雷打不动的第一名，各种奖学金、校内的竞赛拿到手软。就算是没有谈富二代男友，靠着打工还有奖学金，王霏霏的日子过得也不错。
等到大四的时候，让人冷不丁注意到了，她的男友居然是光发集团的继承人，更是让人羡慕不已。
成绩滑落到了年级第二，这也是相当优秀，本来都以为是稳去光发，谁知道最后居然是去了名不见经传的乐天。
系里几个男生在听到了乐天这个名头的时候，还大大咧咧地表示出惊讶。
“卧槽，乐天的话，今年扩招吧，刚开始还给我offer了，最后我去了神州。”
“霏姐节操太厉害了点，自己和室友居然组团去乐天。”
“这种不上不下的公司，还是做会计，有点浪费了。”
这让王霏霏听得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越发后悔自己当时干什么要给两个室友弄到光发去。
现在光发不招人了，那两个人赖上了自己。
因为这个原因，王霏霏在全体毕业照里，那种不高兴几乎写在脸上，反而衬得旁边的宁蓁蓁，原本只是浅笑，都像是笑靥如花了。
因为王霏霏的参合，原本的邵玉佳在学校里没有什么其他好友，宁蓁蓁在照了合照之后，只在毕业典礼上出现，得了校长的授衔拨穗之后，就以毕业生的身份离开了校园。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一年。
在毕业了之后，宁蓁蓁就有了自己大片时间，不再继续做风投，而是把之前手中的原始股卖出了一个高价，用这些钱直接转手开始组建自己的公司。
穿梭到三千小世界里，尤其是仙侠位面，直接感觉到了积累功德的好处，那种天道的偏爱，天地灵气都更青睐她。
没有灵气的世界，也会有些无形的好处，不仅仅是对宁蓁蓁的本体还是对整个小世界。
于是宁蓁蓁在做任务的时候，都不会努力攀登科技树。
这一次选择的是做医药行业，主营的方向是构建正常的代谢，做好体内稳态。
糖尿病是糖代谢失衡，高血脂是脂肪代谢失衡，痛风是体内的酸碱度失衡，这些病症都可以作为代谢综合症。邵菘在原本的命运里，既然能够中风，宁蓁蓁就干脆把研究方向定在这里。
坐在实验室里，邵子林看到了女友手里拿着激光笔，在t上画出光圈。坐在位置上的研究员手里飞快地记着笔记。
实验室的时钟秒针走了一圈之后，宁蓁蓁也正好讲完，“差不多就是这样。”
把笔记本和激光笔给了助手，宁蓁蓁走到了最后一排的男友面前，“已经好了，我们走吧，久等了。”
其实并没有久等，她每次说的时间都很精准，是邵子林很喜欢看女友这个模样。
每次参加商业会谈，都是父亲陪着她，他自己很喜欢看她穿着白大褂，学者模样的打扮。
两人逛着商圈，没想到遇到了王霏霏。
自从毕业了之后，宁蓁蓁就再也没有见过王霏霏，现在冷不丁见到了她，和过去相比消瘦了不少，眼神不像是过去那样鲜亮，像是被加班折磨的暗淡了下来。
王霏霏看到了两人，先是一愣，继而在邵子林和宁蓁蓁身上逡巡。“你男友？”
乐天并不算大，加上行情不好，会格外压榨人，做重复的票据报账工作，王霏霏很是忙碌。
这样的情况下，宋琳露首先溃败了下来，她转到了较为轻松的前台工作。宋琳露长得还行，抓住了机会找到了一个it男，现在日子可以说是舒服得很。
另外就是刘珂，她也转了岗，打算一边考研究生，一边做比较轻松的工作。
那两个扒着她的吸血鬼放弃了之后，王霏霏松了一口气，还是联系不上汪汛晖的情况下，因为有一定的能力，直接跳槽到了毕马福工作。
这是财大毕业生羡慕的工作，等到王霏霏进入到了毕马福之后，那些昔日的荣耀又加身回来。
群里也都是马屁声不断。
“不愧是霏姐，就算是开头不好，还是可以跳槽到毕马福。”
“年薪很快就是三十万。”
“霏姐，毕马福有内推吗？能不能给个机会，内推一下。”
有了刘珂和宋琳露的经历，王霏霏对所谓的内推敬谢不敏。
这种高薪水的工作，也很是忙碌，王霏霏忙得飞起，好不容易休息和同事一起逛街，没想到遇到了最厌恶的人，关键是对方还是神采飞扬。
宁蓁蓁扫过了王霏霏一眼，就连邵子林也是如此。像是路过无足轻重的人一样。
“霏霏啊，你认识何玉佳？”王霏霏旁边的年轻女孩叫做赵玉秋，她是才进入毕马福的应届毕业生。
有了和汪汛晖谈恋爱的经历，王霏霏一眼就认出了赵玉秋的衣服是高定，手腕上缀着的手链也是十几万价格，所以一开始就和这位千金大小姐交好。
毕马福的工资虽然不错，但是王霏霏至始至终是坚信自己的能力，想要找到更好的平台发挥出来自己的实力。
“我大学同学。”王霏霏想着邵菘那一次的奚落，还有汪华的眼神，就没什么好语气。
“她很厉害哦。”赵玉秋说道，“之前两笔风投，做的太厉害了。”
本来她也有这样的机会，但是……王霏霏的表情有些难看，听到了赵玉秋继续说道，“不过啊，最厉害的还是谈得对象了。”
“怎么了？她对象是谁？”因为听出了赵玉秋对宁蓁蓁的崇拜，所以王霏霏语气放软了不少。
她只会在汪汛晖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任性，在乐天的半年，毕马福的半年工作时间，她更会虚与委蛇。
王霏霏甚至觉得有些后悔，如果要是晚点认识汪汛晖就好了，那她的表现会更好，不会像是之前那样。
“她不是原本姓邵吗？”赵玉秋抿唇一笑，小声说道，“刚开始圈子里还猜测，是谁不会邵总要和夫人离婚，谁知道是为了两个孩子腾路。男人是邵子林，就是邵总的亲生儿子。”
王霏霏怔住了，她隐隐约约觉得邵子林有些眼熟，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关系。表情难以自制地露出了嫌恶出来，“这种有悖于伦理的事……”
“啊？”赵玉秋有些不解，然后笑了起来，反而替两个人解释，“霏霏，这些还好啦，圈子里还有更掉三观的，如果要是何玉佳嫁给了邵总，才会有点毁三观，嫁给邵子林还好。而且邵子林的情况很特殊，他不怎么住在家里，之前一直在国外，回国了之后，也住在研究所里，确实是喜欢了何玉佳，才会追。”
赵玉秋捧着脸，千金大小姐出身，她自己的能力有限，虽然进入到了毕马福，只是镀一层金，赵玉秋很清楚自己将来是要联姻的，对这种浪漫的爱情格外向往。
“还挺难得，我之前参加过晚会的时候，见过这一对，邵子林看女孩子，眼睛柔得都要滴出水了，非常的喜欢她呢。”赵玉秋继续说道，“我小姐妹还很嗑他们这一对呢，颜值很高，要不是邵总对邵子林保护的太好了，从来不让流出照片什么的，她都想要给两个人剪v。”

第109章 复仇女神12
王霏霏本来是想要在网上回敬宁蓁蓁一番，干脆不管不顾直接在网上发了两人的消息，最终还是压住了心底的冲动。
光发集团自从发卖了罗达公司之后，情况并不没有好转，业务又进一步的收紧，看得王霏霏都心中犹如烈火烹油，想要找到好的企划案，去帮扶光发东山再起。
但是王霏霏已经做了太久的财务相关工作，很多消息在互联网上放出来的时候已经消息滞后，真正有价值的消息可能就在一场晚宴里、在会议空闲的聊天里，王霏霏既没有途径去接触这些消息，又久久没有经受这些业务，有时候难得空闲，面对word的空白文档，也没办法敲打上字样。
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王霏霏接起来电话，又是出差的任务。当即就有些不太愿意。
“周哥，我上次才出差的。”
“jessica，也是紧急任务，本来是应该轮到ashley（赵玉秋）的，她马上要过生日宴了，这个任务只能够交给你了，我会和财务说一声，这次尽量给你按照最高标准来报销。辛苦了。”
王霏霏以前的构想之中，她是金融领域的高管，怎么都想不到现在是拉着二十寸行李箱，基本在各个城市跑来跑去，加班加到飞起的社畜。
而且赵玉秋这一次的生日宴会，她是想要参加的，和小组长据理力争了一小会儿，在实在是排不开的情况下，王霏霏只能继续出差。
她不知道的是，这一次的生日宴会是不一样的，汪汛晖从国外回来了。
*
宁蓁蓁看着汪汛晖，他简直像是变了一个样子，以前的那种放荡的不羁被消磨了，像是整个人在广袤无垠的非洲草原上被打磨了一圈。
圈子里的人都觉得汪华很有魄力，把人送到前景无限的非洲只是一个段子，谁舍得把孩子真的送过去呢？
汪华也是没办法，他对重新培养一个孩子不知道能够成长到什么地步，万一要是孩子优秀，但是和邵子林一样死都不肯继承家业怎么办？
去声色犬马的A国又担心学坏了，干脆直接丢到了非洲，在的异国的一年，语言都不通的情况下，汪汛晖可以说是成长飞快。
刚开始对王霏霏是思念的，后来王霏霏不断在乐天灰突突的模样，再到了毕马福，脸上因为压力大而爆痘，穿着几百块的打折款衣服，看得多了，以前的滤镜就消退了。
汪汛晖第一次见到王霏霏是在舞会上，对方穿着得体的衣服，二十一的年龄带着未出象牙塔的倔强，宛若带刺的玫瑰，那种新鲜感，让汪汛晖越来越喜欢。
现在隔得远了，加上王霏霏没有他这边的财力支持，当看到了在年会上，一小段视频，王霏霏在第一次参加毕马福的年会上，实在是很不出众。其他人都要看起来比王霏霏出色的多，就像是爸爸说的，王霏霏的容貌不算多好，家境又不好，有点小聪明，但是过于狠毒了。
那一次之后，像是打破了附加的滤镜，汪汛晖越想越觉得自己当时是走火入魔了。
汪华还煞费苦心地给他了一份关于李毅鸿的私家侦探走访出来的报告。
【实话实说啊，李毅鸿确实是个好人，但他对不起何怡也是真的，有时候想想何怡是有点心狠，但是不心狠也不行啊，李毅鸿做慈善有点上瘾。】
【你问我要是我是何怡，离婚不离婚？我……算了，也就是私下里和您说，我是挺可怜李毅鸿的，要是我是何怡，我也得离婚，最重要的肯定是自己的孩子啊。这不是自私，就是古人也说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修身齐家在前面啊，很多事情要量力而行。】
【我妈挺喜欢李毅鸿，她老念叨何阿姨不对，不过我觉得，李毅鸿这种行为，其实也是心里上有病，就是和很多新闻上的抛妻弃子还是要养猫养狗一样的毛病，应该是心理上缺爱，只有从中才能够得到快乐。】
看了报道之后，从做善事的角度，街坊邻居都佩服李毅鸿，很多人指责何怡其实是高高挂起，要是他们自己是何怡，恐怕做的远不如何怡，起码当年何怡在女儿住院以前，对李毅鸿的行为是支持的。
【其实当时只要李毅鸿但凡没有做那么过分，背着何怡拿钱，事情也不会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何怡也是个狠人，很多人可能就将就这样算了，但是多少老邻居替李毅鸿说话啊，何怡还是要过日子的日子。】
【李毅鸿这样离婚了，还是放不下做慈善，基本上是孑然一身，估计当时就算是没离婚，他还是会忍不住捐款，做慈善的。】
汪汛晖看着每天不断发过来的报告，就从王霏霏的叙述里走了出来。
何怡和李毅鸿离婚是离婚自由，何怡甚至没有对不起李毅鸿，王霏霏要报复李毅鸿的独生女更是可笑，因为无论如何，李毅鸿都不会恨自己的独生女。
汪华知道儿子想通，才让儿子回国。
回国之后，汪汛晖看到了昔日里的光发集团已经市值缩水了一半，目光里有些复杂。
父亲汪华斑驳了头发，他只是摇摇头看着儿子说道，“产业的话，只要有个根子就可以了，你只要不走偏，比什么都好。”
汪汛晖很清楚父亲的野心勃勃，现在却说出这样的话，让汪汛晖很愧疚，“爸，我会好好发展光发集团，会让它赶超邵氏。”
汪华失笑着摇头，“这辈子都不可能了。你可能还不知道最新的进展，何玉佳开始做医药公司，前段时间出了成果，还在《科学》上发了文章。”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已经不是一条起跑线了，算了，不想那么多，你别看只有一年，国内的变化挺大的，你在晚宴上多听多看。”
多听多看的汪汛晖就见到了宁蓁蓁还有邵子林，想到了宁蓁蓁是邵氏的继承人，拿着香槟酒，走到了两人面前，“恭喜，我回国了之后听说怡佳公司的成就上了《科学》。”
“汪少客气了。”宁蓁蓁的酒杯碰了对方的酒杯。
“当时的事情，我欠你一句对不起。”汪汛晖爽快地就认了错，“是我太年轻，性格不稳重，今后要和何总多学习。”
他也知道，因为王霏霏，现在多说了也是尴尬，把香槟酒一饮而尽，离开了宁蓁蓁和邵子林的面前。
汪汛晖在富二代的圈子里也是红人，毕竟谁家老爹也不可能真的狠心把人给送去非洲，这位就去了一遭。
赵玉秋就这样好奇地和汪汛晖说话。
汪汛晖以前能够流连花丛不断，是因为他生得英俊，现在去了一趟非洲，皮肤因为日晒成了小麦色，依然俊朗加上沉稳的气质，让赵玉秋觉得，汪汛晖还不错。
尤其是说到了非洲的异域人情，他带着点自嘲的笑，看上去有一种同龄男生少有的豁达。
“周末有空吗？”赵玉秋发出了邀请，“《琉璃盏》上映了，我一刷过是一部很棒的动画片，要一起看吗？”
这是赵玉秋二十二岁的生日，她穿着的是洁白的纱裙，头发编成森系发辫，带着一枚钻石铂金发冠。
少女是刚出象牙塔，眼神明亮又天真，她有鹅蛋脸，用了遮瑕液可以看到隐隐的雀斑。
汪汛晖微微一笑，“我的荣幸，我可以喊你玉秋吗？你喊我的名字就好了，不必一口一个汪少。”
赵玉秋抿唇一笑，“好的。”
*
当赵玉秋要和汪汛晖订婚的时候，宁蓁蓁还是有些诧异的。
外面是哗啦啦的倾盆大雨，细细密密像是结成了一张网，把天地打捞。关上了窗，隔绝了外面的水汽，还是可以听到风声和水声，让人忍不住把衣衫往上拢了拢。
邵子林本来是在弹钢琴，看到了宁蓁蓁的动作，一个重音在房间里响起。
宁蓁蓁本来是在看书的，这个时候把书放到了一边，看着邵子林拿了另一件厚一些的珊瑚绒毛毯。
“冷吗？”他的手从珊瑚绒毛毯下握住了她的手，发现自己的手更冰，慌慌张张地想要抽出来。
宁蓁蓁反手抓住了他的手，“不冷，就是听着下雨声，会打心里觉得冷。”
“下雨天是这样。”
两人靠的很近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宁蓁蓁在看手机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赵玉秋发的朋友圈动态，她要和汪汛晖订婚了。
所谓的男女主真爱，有时候可以异常轻易地拆开，汪华还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想到上一次赵玉秋和汪汛晖两人说这话，或许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靶向药的研制如何了？”
邵子林忽然问了一个看似不相干的问题。
宁蓁蓁笑了起来。
她很清楚他的话里的意思，看到了汪汛晖刚从国外回来才多久，就已经订婚，他在含蓄委婉的催婚。
邵子林因为她的笑容有些窘迫了起来。
宁蓁蓁上前含住了他的唇。
本来身子后倾，因为女友的主动，邵子林反客为主起来。
房间里是细小的雨声，本应该让人觉得有些冷的，却又有一种异常的暖意升腾起来。
像是喝了醇香的酒液，口腔里满是芬芳的味道，食道和胃囊里因为酒精的作用，一下子暖了起来，就连刚刚弹琴的十根手指血液流动也加速了。
对方的唇色因为接吻而红润起来，像是沾着露水的玫瑰。
亲过了之后，邵子林的头搁在她的肩颈上，手指在她的黑发之间穿梭，忽然起了兴致，有些笨拙但是绝对轻手轻脚，而不会弄疼对方的力度，把她的长发编成了发辫。
他确实想要结婚，只是就算是改了姓氏，圈子里有一圈共识，还是应该再慢一点。
起码等到怡佳公司出成果再说。
人体的特效药哪儿有那么快就可以上市的，起码得通过很多轮的测试才可以。
抱着她，刚刚看到赵小姐订婚一瞬间的骚动缓缓平息了下来，亲了一口她的耳朵，让白皙的耳廓成了淡粉色，他才离开了她的肩头。
原本的长发被他编成了一只麻花辫，虽然是第一次编发，意外的好看。
发梢垂在她的身前，额前的碎发用一根黑色的简朴发卡别住，邵子林又把她的发卡给取下，重新打理了一下女友的发型。
最后落在玫色的唇瓣上一个轻吻，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像是秋日里的暖阳在其中。
他看赵玉秋的订婚干什么，和汪汛晖是不是联姻都说不清楚，他已经足够幸福又幸运了。

第110章 复仇女神13
时隔一年半，王霏霏和汪汛晖重逢了。
是在毕马福的总部楼下。
汪汛晖的手中捧着玫瑰花，站在他的豪车旁。
王霏霏的眼眶一瞬间发红，泪水都涌了出来，她想到了当时汪汛晖捧着玫瑰花到学校里的情形。
当时她并不喜欢汪汛晖的张扬，而且还觉得是因为汪汛晖有过这样的举动，所以无法和宁蓁蓁联姻。
而现在她的呼吸都加重了，是汪汛晖知道她在哪儿工作了？过来找她？
王霏霏只恨自己因为工作太忙，脸上长了痘痘，最近化妆品都用的少了。
汪汛晖在看到了王霏霏的一瞬间，才想起来自己忽视了什么。他已经把王霏霏当做是年少的错误，忘得一干二净了，忘了自己看过她的资料，她现在是在毕马福工作，和自己的未婚妻是同事。
时隔一年多，再见到了王霏霏，汪汛晖在恍惚之后，才觉得自己的心情很是平静，他看得清她额头上的痘痘，因为总是加班，皮肤有些蜡黄，头发虽然是统一样式盘了起来，气色远不如旁边的赵玉秋。
赵玉秋没有注意到身侧好友的情绪，她像是一只鸟儿投入到了未婚夫的怀中，“汛晖。”
汪汛晖回过神，握住了赵玉秋的手，深吸一口气，“玉秋。”
当年的事就像是父亲说的，是一出荒诞剧，他的日子已经恢复了正常，他也为他疯狂的恋爱付出了代价，王霏霏也该回到自己原有的生活里。
“这是我的同事，王霏霏，她比我早半年入职，很照顾我哦。”赵玉秋的声音欢快。
王霏霏想了很多，想到了之前赵玉秋趴在自己的工位围栏，然后欢快地说
“我和我男友当时是在我的生日晚会上见到的。”
“之前霏霏你一直在出差，他们其他人都见过了哦，我们已经订婚了的，你看戒指，三克拉的。”
“钻是非洲的天然钻，他当时认识的人，切割的很漂亮吧。”
她怎么都不会想到，赵玉秋那个圈子里的男友，已经订婚的未婚夫是从非洲回来的汪汛晖。
“霏霏？”赵玉秋的声音已经有些奇怪了。
汪汛晖说道“玉秋，有点尴尬了，你的这位同事是我的前女友。”他平静地说道，“我和她的事，我晚点告诉你。”
赵玉秋一瞬间也有些尴尬，如果要是知道会这样，她就不会让男友过来接她。
其实她并不需要汪汛晖告诉她，因为在订婚之前，家里人就替她打听过汪汛晖的事。
她已经知道了汪汛晖是为什么去的非洲，是因为当时喜欢了一个普通家境出身的女生。搞砸了三桩企划案，最后让光发集团损失了四个亿，开始了没落之路。
家境不是最重要的，但是没有能力还搞砸了那么大的生意，这样的人太过于短视和倨傲，汪华不能允许有这样的儿媳妇，也是确定汪汛晖对那个女孩儿没有喜爱之情了，才让他回国接手产业。
赵玉秋知道王霏霏的能力不错，虽然是工商管理系毕业，但是拿到了注会资格证，才会跳槽到毕马福工作。
赵玉秋知道王霏霏有些野心，不过看在她能够帮她减轻工作的分上，可以满足一部分王霏霏的野心。
这是在今天之前，今天之后，赵玉秋知道，她和王霏霏不会再有塑料友谊了。
看着王霏霏飞快地擦拭眼泪，汪汛晖的声音冷静而又自制，“毕马福是一个很好的公司，祝你工作顺利，我和玉秋的订婚仪式你错过了，到时候结婚的时候，给你发请柬。”
赵玉秋侧过头看着汪汛晖确实毫无情意，抿唇一笑，她挽住了汪汛晖的手臂，“那肯定是要发请柬的，不过以前我还说要让霏霏姐做伴娘，现在还是算啦。”
“好的。”王霏霏飞快地离开，听到了赵玉秋的娇嗔，“你啊，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请柬的话，是不是还是有点不合适，我可没有那么大方，请你的前女友吃酒席，到时候要让人看笑话了怎么办？”
“没关系，你也说了她工作很忙，可能又要出差呢？”
这意思已经很清楚了，她就算是没有出差，到时候也会把她调整成出差的行程，好错过他们的婚礼。
王霏霏以为，除了了汪汛晖以外，那一次的指责所有人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看她，已经是她最难堪的时刻。没想到这才是最屈辱的时候。
这是下班时间，毕马福的同事们是不是都看到她这种狼狈的模样？
前男友回到他应有的生活，富二代和白富美般配的在一起，她像是杂草一样。
王霏霏在毕马福的日子当然是难受的，她和汪汛晖在一起了之后，知道上流人士应该是什么样的生活，她一直坚信，晚点汪汛晖会来找她，她会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商场上发光发亮，她早晚会让光发集团烈火之中重生，死死地压住邵氏。她会让何怡后悔，会让宁蓁蓁难受。
她是靠着这股信念，强撑过毕马福的这些日子，而现在的事，忽然让她心中所有的构想都崩塌了。
赵玉秋或许看起来傻白甜，还有些堪称是可笑的小爱好，她还性格懒散，但是，在关键的事上理智清醒到不可置信。她选中汪汛晖做她的男友，一定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他们是要结婚的。
……
就如同王霏霏想的那样，赵玉秋是一个关键时刻理智到冷酷的人。
赵玉秋虽然还一口一个霏姐，私下里却把她调离带了另一个小组，她的加班更是忙得飞起，而且赵玉秋的微信朋友圈频率大大降低。
王霏霏知道赵玉秋是一个很喜欢发朋友圈的人，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像是悄无声息的疏远，一直到完全对她屏蔽朋友圈。
那个曾经昙花一现的上流圈子，又关上了大门。
王霏霏甚至有一种冲动，辞职算了，但是一年多的工作生涯，又没有了汪汛晖的追求，她只是一个一穷二白，毕业一年多的女大学生。
在大学同学那里，似乎还觉得她算是风光，但是王霏霏清楚地认识到，再怎么样，她也无法赶超宁蓁蓁了。
甚至离开了毕马福再找工作都艰难，就算是有一年的工作经验，其他公司会问一个很犀利而又正常的问题“近五年有结婚生孩子的打算吗？”
她只能够留在毕马福，努力靠着这家公司往上爬。
王霏霏甚至还会嫉妒起来何怡，当时何怡明明是二婚，为什么可以嫁给像是邵菘这样的高管呢？

第111章 复仇女神（完）
下面播放一条快讯，日前怡佳公司的新品药物超分子乙酰水杨酸缓激肽目前在经过了临床实验后，目前已经正式开始了投产阶段。
超分子乙酰水杨酸缓激肽是怡佳公司出品的，在两年前的理论阶段，药物研发项目负责人何玉佳女士，投稿了一片论文到《科学》杂志上，刊登了研发过程中的理论依据……
从理论到临床，怡佳公司攻克了常人想象不到的困难，中科院药研所的张宏发所长表示，这是一项惊人的发现，现在我们跟着张所长一起了解一下超分子乙酰水杨酸缓激肽。
张所长平时头发已经是花白的，但是为了参加采访，头发染成了黑色，上了简单的妆容，七十岁的老人精神矍铄。
当时我拿着这项成果，和何玉佳女士一起去a国，a国当时科学家们都在笑，这是什么啊，这不是胡闹吗？如果要是能够做出来这样的成果，岂不是直接等同于把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痛风……等等这些病给一起治了嘛？这根本就是神药了，当时那些外国人可看不起何女士的这项理论。
何女士虽然是工商管理系毕业，但是在医学上，很有天分，她的想法也很大胆，能够从古老的中医里，萃取凝练出来她的想法，非常棒的一个实干者。
……现在说一下临床数据，这个药是通过了国际上的双盲测试，从刚开始的实验，药物的数据就可以说是完美，因为这个数据完美，还在国际上引起了争议，好东西当然是经得住考验的，实验数据都是对外公开可以查阅。
这个药，我也一直很操心，很早就提案要求纳入医保范围，具体是否纳入，需要等到相关部门的确认。
王霏霏没想到同学聚会上，还要听到这样的消息。
本来王霏霏是不想参加同学聚会的，只是毕马福的工作实在是太忙了，因为有赵玉秋的存在，她根本不好找对象，毕竟别人问赵玉秋为什么不请昔日里的老朋友参加婚宴，赵玉秋直接来一句，“我才知道霏霏姐和我老公是前男女朋友关系，还谈了一年多，这样好尴尬啦。”
赵玉秋的手指上带着三克拉的鸽子蛋，随便一条手链就是几十万，加上她老公偶尔过来接她，任谁都知道汪汛晖的家庭条件不错。
王霏霏的前男友是这样的富二代，就算是本来有心思，或者是想要介绍的人，都打消了主意。
赵玉秋说的很清楚，谈了一年多，再结合一些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当时王霏霏几乎半只脚踏入了豪门，最后还是没有成功。
这种几乎踏入豪门的女人，能够甘心过小日子吗？
无论是喜欢王霏霏的，还是打算给王霏霏介绍对象的，想到了这里就偃旗息鼓。
王霏霏单身过了二十五岁，没办法，只能够参加这一次的同学聚会，看看能不能有合适的对象。
结果呢，王霏霏的背后就是电视，喇叭就是她的耳畔，她把关于怡佳公司，新药物的消息听得是清清楚楚。
看着油腻了不少的男同学，在席间吹牛，不过最后吹牛的人总是自谦一下。
“哎，其实呢，和咱们以前的高冷冰山女神真的比不了。”
“我说句难听的，我这点成就算什么？和何怡佳那样一比，真的是天上地下。”
“谁要是有邵氏的股票，谁现在就等着疯长，嘿嘿，在下不才，之前呢因为比较看好老同学，顺手买了点邵氏的股份。”
王霏霏听到这些，心里头腻味到不行，强忍着难受还是跟着一起去唱了ktv。
这一次的同学聚会，就有点相互勾搭相互认识的意味，让王霏霏失望的是，大学同学和毕马福的同事一样，她明明已经表露了自己的单身已经很久了，工资的话目前在京都里是年入四十万了，虽然买不起房子，但是有一辆代步的车，租住的位置也是商圈的公寓里。还是没有人私下里和她约电影，或者是吃饭之类的。
还不知道是谁，用了腾讯的匿名说，给王霏霏留言。
我最后叫你一声霏姐吧，其实你今晚上真的不该来，以前还觉得你是女神，结果你过来了之后，女神光环都掉光了。你是想要找对象是吗？其实我估计有点难，有人说你眼光太高啦，毕竟和汪少谈过恋爱，一般人hold不住，你现在的消费观念，除非是富二代，不然养不起你啊。我以前小小崇拜过你，匿名给你提个建议，你别留在京都了，攒点钱回老家吧，那样比较好找对象。
宁蓁蓁牵着孩子的手，准备送她去学校。
这样重大的日子，邵子林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在a国，实在没办法赶回来，和自家小公主割地赔款，基本上已经把自己全部的领土给了小公主，才哄得她笑了起来。
幼儿园老师在门口迎接，看到了新的小朋友过来，蹲下来哄着噘着嘴的小朋友。
宁蓁蓁蹲下身子，亲了亲自家宝贝儿的面颊，“别担心，幼儿园里有许多小朋友，还记得我和你说的吗？你看手表，到了时间，爸爸妈妈就来接你了。”
抿着小嘴，牵住了老师的手，进入到幼儿园的园区里，还不停地往后看，这让宁蓁蓁觉得有些好笑。
“何玉佳？”
宁蓁蓁回过头，发现来牵着孩子的是赵玉秋和汪汛晖。
汪汛晖对着宁蓁蓁点点头，然后温声哄着哭着的孩子，然后和老师做交接。
赵玉秋则是笑着说道“邵教授呢？”
“他在国外。”
“难怪，平时都听说邵教授非常宠孩子的。”赵玉秋弯着眼，“我看是你的粉丝，上次你们家的专访我都看了。”
怡佳公司到现在新的研发项目还是在推进之中，目前上市的只有一款药物，这款叫做超分子乙酰水杨酸缓激肽直接让怡佳的体量反超了邵氏，也就做到了当年所说的，怡佳公司领跑邵氏。
邵菘的身体还很健康，宁蓁蓁就没有接受邵氏的其他产业，还是专心做药物的研发工作。
别看只有一款药物，怡佳公司在国人的心中已经是超神的代表，先前怡佳公司出了新的论文，是关于抑制肿瘤基因表达的，这让国人都兴致勃勃讨论，觉得有生之年可能会见到眼前的这位女士攻克掉癌症。
不少人都是宁蓁蓁的粉丝，所以前段时间关于她家庭的一个专访节目，点播量高的爆表。
赵玉秋自家丈夫的产业和邵氏有些重合，不过不妨碍她欣赏宁蓁蓁，实在是又a又飒，丈夫在节目里看着宁蓁蓁，眼睛都柔得要滴出水了。这都结婚好几年了，还这么恩爱，赵玉秋很佩服这样的人生赢家。
汪汛晖等到把孩子送进了幼儿园，就先回到了车上。
妻子回到了车上，汪汛晖就听着妻子说道，“我刚刚看到了何玉佳，她保养的真好。”摸了摸脸，赵玉秋想要下午预约一个医美项目。
汪汛晖让司机开车。
邵氏和光发有业务重合的地方，邵氏兴起，就毫无疑问让光发更加衰落，光发的转型也并不算成功，如今就这样过着日子，偶尔汪汛晖会做一个梦，梦里光发吞并了邵氏，醒来了之后，他就觉得梦里太无厘头了。
他怎么会和王霏霏在一起？听说王霏霏早些年就回老家了，到现在还是单身，被人评价是古怪的女人。
是啊，王霏霏的想法那么古怪又稀奇，他怎么会和王霏霏结婚了？光发还吞下了邵氏？
这根本不可能。

第112章 天才宝宝1
闹铃声响起，宁蓁蓁就睁开了眼。
入眼的白色细纱蚊帐，有不少的补丁，但是打理的不染一丝尘埃，身上的被子都是打了补丁的，再一翻身，旁边有一个瘦小的孩子。整个人蜷缩在一团，安安静静的呼吸，不知道梦到了什么，皱着眉头。
宁蓁蓁的手指撩起孩子的碎发，孩子的眉生得好，五官轮廓也不错。
房间里的床尾有一口大红箱子，一个上了年代八斗柜，贴着褪色但是完整的喜字。
孩子往她的方向缩了缩，最后还抓住了她的手。嫩生生的唇瓣发出了嘟囔声，抓住了手之后，孩子的眉头舒展开。
看上去，这孩子十分没有安全感啊。
宁蓁蓁在心里给了判断，拉着孩子的手，接收了记忆。
原身叫做林凤娟，曾是纺织厂的一朵金花，她的肤色白皙，双眼灵动，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宽大的蓝色厂服都显得好看了。
林凤娟的家庭条件也很不错，父亲是机床厂的中级工，有一手好技术，母亲是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她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也是机床厂的工人。
林家的家世清白不过，父母都念过书，认识字，林凤娟本人也是初中毕业，有铁饭碗。
所有人都觉得林凤娟会嫁得不错，但是没先到林凤娟居然嫁给一个瘸子，就算是这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学问不错，也架不住腿脚不便，不少人心里头都嘀咕，应该可以嫁个更好的人才对。
这个知青叫做何文生，家里都是知识分子，当年在下乡的时候，参加双抢结果被砸了腿。本来有一个相好的知青姑娘，因为对方家里运作把女孩子带回了城里，何文生黯然神伤。
何文生是很喜欢那个成分不太好的姑娘，为了那个知青姑娘还和家里人翻脸了，结果阴差阳错就这样错过了。
何文生是因为双抢而瘸腿，他得到了队里很难得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何文生本来就是高中毕业去当知青的，在不少认识字都困难的工农兵大学生里脱颖而出，加上政策变化，他无缝衔接，不用再回农村，而是在城里做老师。
何文生留在了城里，他性子倔强，当年为了他结婚的事，父母说了不少狠话，他就干脆留在武阳市，不肯联系在京都的父母。
何文生思念知青姑娘，写了不少情诗刊登到报纸上。得到了不少稿费不说，也算是有点名气，何文生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林金凤的双胞胎弟弟林飞龙。
林飞龙对何文生推崇到了极点，介绍了姐姐给何文生认识。
何文生的长相很英俊，因为情伤，带着淡淡的忧伤，那种书卷气息加上忧伤感觉，直接戳中了林凤娟，这个漂亮的被人追捧的厂花，在弟弟的鼓励下，常常在不上班的时候就去找何文生。
林凤娟的热情让他想到了当时在村里的事情，那个叫做薛依红的女知青，其实远没有林凤娟漂亮，只能够说是清秀，但是才情很高，让何文生渐渐接触多了喜欢上了。
薛依红还有一股隐蔽的热情，大胆抱着他在玉米地里，到了最后他腿瘸了，薛依红挥泪返城，他也并不恨对方，毕竟她也是没办法，薛依红都已经把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他了，她也不愿意这样的。
何文生就这样和林凤娟在一起，何文生虽然是瘸了一只腿，但是因为是大学生，工作单位很好，是实验小学，工资和劳保福利都发得很足。
两人在婚后一年之后，有了女儿，女儿的名字叫做何赭。
这个名字虽然有些绕口，看起来也很怪，但是听着丈夫解释是赤色的意思，也觉得挺不错。
生了孩子之后没多久，何文生的父母到了武阳市找到了何文生，原本大家都觉得林凤娟要嫁给一个瘸子有些看不起，这个时候居然公公婆婆两人一个是国营钢铁厂的厂长，一个是小学的教导主任，而且公公婆婆还直接动用关系，把两人调到了京都里去，儿子的话去了学校里当老师，媳妇则是去了国营大饭店里当服务员。
在小小的乡镇里，林凤娟显然是攀登上了人生巅峰，像是拿到了最好剧本。
如果要是真的拿到了女主剧本，那也就不用宁蓁蓁来帮忙逆袭了，因为到了京都里，后面的故事就可以说是荒诞了。
薛依红回到了城里之后就发现怀孕了，本来想要打掉孩子，但是医生说要是打掉之后，可能很难生育，薛家人就想让薛依红不出门，等到时候送走孩子，再让薛依红养好身体嫁人。
薛依红耽误了一年之后本来是想要嫁人的，但是她因为怀孕留下了很深的妊娠纹，松弛的肚皮根本就瞒不住别人，加上这个孩子实在太过于乖巧，于是干脆就当做是捡到的孩子，办理了领养手续，挂在薛依红的名下，叫做薛铭。
薛铭长得好，还是个天才儿童，薛依红看着孩子，心里软了起来，干脆就不嫁人。
薛依红从乡下回来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因为母亲身体不好，家里坐吃山空的情况下，母亲还在床上，没办法看孩子，她就带着孩子去小学应聘。
哪儿有带着孩子去应聘老师的，这个时候何文生的母亲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薛铭这个孩子，她拍板留下了薛依红作为小学老师。
或许是血缘的天然联系，何文生的父母非常喜欢薛铭，也因为这个原因，这两个人才会拉下面子，去把何文生还有林凤娟接到京都来。
一边是魂牵梦萦还生了孩子的薛依红，一边是不喜欢但是同样生了孩子的林凤娟，何文生几乎是傻了眼。
幸好薛依红还是如同往昔一样，只是有一个请求，希望他知道薛铭是他的儿子，并且好好对他。
何文生的父母也知道了这一桩隐蔽的事情，难怪他们喜欢薛铭这个孩子，对他很好。
薛铭是天才宝宝，何褚是先天不足，看上去很弱的怯生生的宝宝，两个比较起来，自然是薛铭越发受到重视。
何褚在被薛铭带出去玩耍的时候，薛铭故意把何褚一个人丢到公园里，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
这一下让林凤娟天都要塌了，她恨极了薛铭，见到了薛铭就想要打她，结果把薛铭吓得哇哇直哭。
公公婆婆包括何文生在内，自然是不肯容忍林凤娟的这种行为。
薛铭毕竟是孩子，林凤娟当真要打也是下不去手的，她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打算去找孩子。
但是一次薛铭故意露出了臂膀上的青紫说是林凤娟掐的，林凤娟被薛家人联合起来殴打，还被净身出户离婚了。
林凤娟就这样找孩子，她到后来，神志都有些不清楚了，一直到她弟弟跪在她面前，表示对不起她，她才又有了清楚的认识。
姐，我想要找姐夫，想问他为什么会抛弃你，他告诉我，薛依红就是他当时在报纸上写的情诗的对象，我才知道，为什么何褚丢了，他没甚没反应，他根本就是有亲儿子。薛铭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姐，是我害了你，一开始就不应该介绍你和何文生认识，他就是个畜生。
何家人全家上下都不是人，他们早就知道薛铭是何文生的亲生儿子，就瞒着你一个人，他们嫌弃何褚身体不好，嫌弃她不聪明。都觉得薛铭更好。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觉得到身体里强烈的情绪。
眨眨眼，让泪水蒸发在眼眶里，她看着抓着自己手的何褚。
何文生在武阳市是不得志的，他会忍不住借酒消愁，虽然何文生的酒品不错，但是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精子质量不是很高，生下的女儿当时在林凤娟的肚子里，就让林凤娟孕期反应很大。
从怀孕的时候一直吐到生产，孕酮指数也不太好，何褚还是个早产儿，当时哭起来都没什么力气，像是一只小猫儿似的。
但是就算是这样，在林凤娟的心中，这也是她的骨肉。
宁蓁蓁摸了摸何褚的面颊，起来换了一身衣裳。
房间里有个很简陋的布娃娃，那是何褚的心爱之物，宁蓁蓁摸了摸，没看到里面有针之类的物品，就把娃娃放入到了何褚的怀中。
这不是无用的动作，宁蓁蓁从林凤娟的记忆里知道那个叫做薛铭的小鬼，简直像是小大人一样，他聪明也就罢了，关键是用些手段，对付比他小两岁的孩子。
小姑娘本来离开了母亲的手，细细的眉搅成一团，宁蓁蓁把娃娃放入到了她的怀中时候，小姑娘的眉才舒展开了。
把房间的门上了锁，宁蓁蓁可不准备让那个薛铭的小鬼头溜进去，她坐到了客厅里。
薛依红正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她正在和何玉芳说话，何玉芳就是何文生的妹妹。
何玉芳笑了起来，“薛姐姐，你可真厉害。”
何玉芳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撇了撇嘴，“嫂子，你可算起来了，这都几点了。”
宁蓁蓁一看时间，现在是四点钟。
国营大饭店的营业时间是从早晨五点到晚上十点，饭店的工作量大，整十七个小时谁也受不了，所以工作都是轮班制，林凤娟是中午一点下班的，平时最多睡到三点，就要给一大家人做晚饭。
宁蓁蓁坐在沙发上，沙发上有橘子，她剥了两个橘子，何玉芳又皱起了眉头。
薛依红笑着说道，“嫂子是累了吗？”
宁蓁蓁没有搭理她。
“薛老师问你话呢。”何玉芳狠狠地想要用脚踢人，宁蓁蓁躲了过去，“我累不累关薛老师什么事。”
说完之后，继续吃着橘子，还直接把电视打开了。
她打开了电视，一看到电视的节目，就有些乐了，那个笑着撕扇子的不是晴雯是谁，这个时候正好是《红楼梦》热播的时候。
何玉芳和薛依红说介绍对象的事，现在林凤娟来了，就不方便说了，何玉芳呀了一声，“我都忘了，昨晚上正缺了这一集。”
薛依红不太喜欢《红楼梦》，尤其是里面聪明人薛宝钗的命运不好，她就给外不喜欢。
这人跟她一个姓氏，明明聪明的很，别人都不喜欢，像是什么样啊。
但是现在最热的电视剧就是《红楼梦》，要和其他人保持共同语言，薛依红在何家的时候，都会看电视。
正看着电视的时候，薛铭揉着眼睛走了出来。他扑在薛依红的怀中，看着宁蓁蓁，忽然说道，“阿姨怎么看电视，看得懂吗？”
宁蓁蓁看了过去，薛铭被养得偏胖，不得不说，他的眼睛很大，说话的时候看上去就是个天真的孩子，有谁知道孩子其实懂得很多，都在讽刺林凤娟文化水平低呢。
还没有回答，宁蓁蓁就听到了卧房里的动静，进入到了房间里，在薛铭要进房间之前，砰地一声就关上了门。
“妈妈。”何褚抱着布娃娃，她的泪珠往下落，看上去有些惶恐，又说不清自己怕什么，就是落泪。
她的脸上有些皲了，宁蓁蓁想着，等会要拿买点蛤蜊油才行，还有林凤娟的手也是，因为洗菜，手里都是口子。
把何褚抱起来，何褚就伸手搂住了母亲。
宁蓁蓁开开门，就看到了薛依红在哄孩子。
“嫂子，你刚刚关门也太过分了吧。”
“总是说薛铭听话，也得教教，别人的屋子就当做自己家了，随便进？”
宁蓁蓁说完这话，何玉芳的表情心虚了起来，只是看到了疼爱的侄子在哭，还是说道，“嫂子，哪儿有你这样的，也要好好说，好好教。”
“又不是我孩子。”宁蓁蓁翻了一个白眼，抱着何褚就往外走。
等到出了大门，对着怀中的女儿说道，“妈刚刚可没有碰到小胖子。”
何褚有些不太明白母亲的话，但是小姑娘瓮声瓮气地说道，“妈妈好，妈妈不欺负人。”
在金色的阳光下，小姑娘的瞳仁像是琉璃珠子一样通透，长长的睫毛都停驻了一抹金色的光华。

第113章 天才宝宝2
这是旧式的赫鲁晓夫楼，在秋日的下午四点多，家家户户的玻璃窗擦得干干净净，偶尔会有敞开的窗，没有束好的窗帘轻轻飘出了屋外。
何褚很快就从宁蓁蓁的怀中挣脱下来，一只手牵着妈妈的手，另一只手抱着布娃娃。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响起，宁蓁蓁看着穿着蓝色的工装骑着二八大杠的邮递员从她面前飞快地骑过去。
“妈妈，我们去哪儿？”
宁蓁蓁笑了笑，“去找贺嫂子。”
贺嫂子是何家以前一直用的保姆。
何文生的父亲是钢铁厂的厂长了，母亲也是学校的教导主任，再过几年就会做副校长，何家的经济条件很好，之前都是请家里的保姆。
是因为贺嫂子说了几句话，意思是，薛铭就算是聪明又伶俐，还是个外人，现在独生子女政策抓得紧，好好培养何褚才对。
因为这句大实话，让何文生心里头不舒坦，和爸妈告了状，唐老师是个文化人，后来就用其他的理由，把贺嫂子给辞掉，用的借口也很简单，说是老乡求了过来，家里头的保姆位置要给老乡的孩子。
这年头，谁家没有几门穷亲戚？保姆用穷老乡的孩子，再正常不过。
贺嫂子就离开了何家。
但是这个老乡根本就是虚构，家里的活那谁来做？自然是压到了林凤娟身上，她文化程度又不高，在国营饭店里做服务生，本来就是伺候人的工作，在家里多做家务没什么问题。
宁蓁蓁很清楚，林凤娟在国营饭店有多累，在那群本地人眼里，她就是个小地方过来的外地人，什么脏的臭的活都给了林凤娟做。
然后回来了之后，还要包揽一大家子的活，所以林凤娟累得够呛，也没办法多看护孩子，让孩子跟着薛铭一起玩。
现在轮到了宁蓁蓁，让她给一大家子做饭，她才不干，直接打算在再把贺嫂子给请出山。
出了钢铁厂的大院，在马路对面的一片平房院子里，宁蓁蓁找到了在门口摘菜的贺嫂子。
“凤娟啊。”贺嫂子擦了擦手，然后笑着看着何褚，从身上的兜兜里掏出了糖块，“褚褚，吃糖不？”
何褚抬着头，看着宁蓁蓁。
“要说谢谢。”
何褚细声细气地说着谢谢，然后拨开了外面的纸张，是一只卧着的兔子，里面是裹着白色奶糖的糯米纸，拨开了之后，就对母亲扬手，“妈妈，吃糖。”
“我不吃，你吃吧。”宁蓁蓁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
何褚才把白色的奶糖吃了进去，外面的包装纸放在衣服的小兜兜里，这些糖纸对这个年龄的孩子，也是宝贵的资源。
薛铭太聪明，聪明的不像是这个年龄的孩子，因为早慧，还是大院里的孩子王，他排挤何褚，何褚本来就瘦瘦小小，说话有些慢，还带着武阳市口音，就更不被那些孩子喜欢了。
何家人眼里都是薛铭，贺嫂子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薛铭再好也是外人，她觉得何褚小姑娘多好啊，说话虽然有点武阳市的口音，但是性格真的乖巧得不行。
这个年龄的小孩子，谁家孩子不馋糖？何褚实在是太贴心了，可不是做做样子，脚都踮起来，恨不得想把糖送到母亲的嘴边。
“我过来是找贺嫂子帮忙的。”宁蓁蓁直接说道，“之前说是有老乡，结果最后人也没过来。我一个人忙得不行。”
贺嫂子是个爽快人，“那行，我明天就过去，价格还是老样子。”
“我中午1点才下班，然后一觉睡到现在，菜都没有买，能不能劳烦贺嫂子今天就开始？”宁蓁蓁笑着说道，“我知道是麻烦嫂子了，到时候我和妈说一声，看看这个月能不能算整月。”
这个月已经起头了四天，按照整月工资是贺嫂子占便宜了，贺嫂子擦了擦手，爽利地说道，“好。”一边加快了自己掐菜的速度。
宁蓁蓁让何褚坐在小板凳上，拉着贺嫂子到了墙角边。
“嫂子疼褚褚，我领情了，就是一点，以后在何家，您和其他人说话，多捧着薛铭。”
贺嫂子奇道“这是什么理？”
“何厂长和唐老师还有玉芳和文生，按道理都是文化人，但是我跟您透个底，他们其实还是有点重男轻女的。哎，您别看我公公婆婆疼玉芳，那是因为有了文生啊，现在就一个何褚，他们觉得心里头不舒坦。我自己猜测，他们是喜欢薛铭，又是看薛铭长大的，想要给褚褚找个上门丈夫呢，您说薛铭不好，就等于说是何家孩子不好。”
宁蓁蓁这话像是一枚炮弹，炸得贺嫂子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道，“这都新时代了，城里不流行这个。”
宁蓁蓁目光诚恳，“贺嫂子，我也是自己琢磨的，我觉得这事八九不离十，要不然没有理由对薛铭那么好啊，按道理薛铭他妈也是单身大姑娘哩，何家又不缺钱，直接把薛铭给领养了，改成何铭，不是正好？为什么不这样做？”
看着乌溜溜像是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贺嫂子还当真迷糊了，就被对方牵着走，是啊，为啥不改成何铭？
“而且呢，你看明明褚褚不太喜欢薛铭，大家总说，让褚褚多和薛铭在一起玩，这……”
贺嫂子此时满脑子都是童养夫这件事，她能做何家许多年的保姆，性情很好，口风也严，要不然宁蓁蓁也不会和她说这样乱七八糟的话，现在整个人都受到了冲击。
“我觉得，这事这样不成。”宁蓁蓁说道，“明面上先顺着何家，私下里我再想想办法，都崇尚自由恋爱了，我虽然是小地方的人，也知道这个道理。我就是我的猜测，您心里知道这个事就行了，咱们不往外说。”
贺嫂子猛地舒了一口气，忙不迭点头，“谢谢凤娟。”
宁蓁蓁这样一说，她就知道为什么那次何文生的表情那么难看，咋舌不已，这还大学生呢，怎么思想这么古旧。
宁蓁蓁又和贺嫂子嘀嘀咕咕了几句话，她打算去百货商场，等会贺嫂子自己过去何家，她就不去了。
宁蓁蓁拉着何褚的手，就往百货商场走去。
她要把贺嫂子请回去重新做保姆，肯定要给贺嫂子一些解释，本来只是瞎胡说，忽然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那个薛铭不是聪明蛋子，是孩子王吗？不是带着一帮小孩儿看不起何褚嘛？
那就反过来造谣这样的聪明蛋子，根本就是啥事都不懂的何褚的童养夫，地位远不如何褚。
小朋友的阶级看似莫名其妙，其实自有一套逻辑，而且有一点和成人是相似的，以前越风光，忽然落到了泥地里，更被人瞧不起。
宁蓁蓁盘算着，拉着何褚的手，忽然看到了一个穿着喇叭裤，带着墨镜，手里还夹着一根没有点燃香烟的年轻人。
这种人现在都被看作是二流子的存在，宁蓁蓁却拉着何褚的手，上前和那个人打招呼。
“喊庄叔叔。”
何褚懵懂地说道，“庄叔叔。”
宁蓁蓁让何褚打招呼是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别看穿得是有些出格，像是二流子，他其实本质是个好人，是迟来的叛逆期而已，甚至耳朵上夹一根烟也是做做样子，他根本不会抽烟。
他叫做庄涵。父亲是刑警大队的，母亲生他的时候难产去世了，早年的时候爷爷奶奶带庄涵，后来老人去世了之后，庄涵自己不会做饭，就在国营饭店里吃饭。
林凤娟是在国营大饭店做服务生，就认识了这个庄涵，当时孩子丢了，她哭得不行，是庄涵带着她去找人。
庄涵本来是玩乐队，非常排斥当警察，或许是因为林凤娟的案子，对忙碌的父亲工作意义多了理解，最后也当了警察，而且主攻的方向就是打拐。
虽然没有找到何褚，但是庄涵是那个时候林凤娟的心灵支柱。
庄涵有些窘迫，他还是知道对孩子不好，把烟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拿下了墨镜，“林姐，这是您孩子？”
庄涵很少有和孩子打交道的机会，清了清嗓子，露出了一个笑容，“孩子我记得叫做褚褚对吗？你好。”他还郑重其事对何褚伸出手掌。
这是大人见面的礼节。
何褚小朋友的眼睛一亮，很少受到这样郑重其事的对待，松开了母亲的手，没有抓着娃娃的手握住了庄涵的手，“你好。”她还摇了摇。
似乎觉得这个动作很让她开心，笑得裂了嘴，露出了缺一颗的虎牙，羞涩又快活。
庄涵以前就知道，林凤娟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有一个孩子，按道理可以喊她林嫂子，或者是林姨，只是庄涵觉得喊不出口，就干脆喊一声林姐。
忙碌的国营饭店的工作，让饱满欲滴的鲜花显露出了衰败模样，但今天看她，精气神好像不一样了，有些瘦弱的女孩子笑起来的时候很像林凤娟。
“你在等朋友？”庄涵点点头，等会要去跳迪斯科，这个就不好和林姐说了，“林姐你是带孩子去……？”
“去百货商场。”宁蓁蓁说道，“以前有点忙，现在看厂里小姑娘们一个个打扮的光鲜，褚褚虽然还是几根黄毛，也得打扮起来。”
以前的林凤娟觉得女儿的头发黄，又比较细幼，不爱给女儿扎辫子，加上衣服不好洗，担心女儿弄脏衣服，买的衣服一般偏大又颜色不太好看，这些都是阻碍何褚交际的障碍，宁蓁蓁自然是要扫平障碍的。
庄涵笑着说道，“挺好的。”
正说话的功夫，就看到有人骑车过来了。
和庄涵一样，都是跳霹雳舞二流子的打扮，让何褚有些畏缩地抓住了母亲的手，紧紧靠着母亲的大腿。
宁蓁蓁和这帮孩子打过招呼了之后，就抱着何褚离开。
“刚刚那个大姐是谁啊？”陆甲说道。
“去你的。”庄涵说道，“什么大姐，都把人喊老了，是我去国营饭店吃饭的服务生。”
陆甲砸嘴，“那还不是大姐？”
陆甲的自行车后面还载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娇滴滴地说道，“庄哥说不是就不是，听庄哥的。”
很快就有其他人骑着自行车赶了过来，庄涵也把靠在墙边的自行车推起来，轻巧骑上了自行车，就往舞厅的方向去。
宁蓁蓁等到抱了一阵，小姑娘就还是要自己走路，今天难得可以和母亲在一起，这会儿走在新鲜从来没有经过的路上，何褚就活泼了起来，毕竟和母亲在一起，她不会嫌弃她的武阳话，会认真地听她说话，还会回答她的问题。
“妈妈，这是什么？”
“这是梧桐树的果子，现在是青色的，以后就会变成黄色。”
“妈妈，你看小狗狗，我想摸摸小狗狗。”
“那需要和狗狗的主人说一声，问问看狗狗的主人同意不同意。摸完狗狗要洗手。”
“妈妈，红花好漂亮啊。”
“花只有开在枝头上是最好的，摘下来了之后，很快就会枯萎，不过可以买假花，等会买红花样式的发卡好不好？”
虽然红花不能摘，但是妈妈给她买了非常漂亮的发卡，还有彩色的橡皮筋。
她的头发细细软软，妈妈没听那个售货员的话，给她剪短头发，而是把头发中间一小撮扎了起来，柔顺地往后垂，然后再别上一个红色的发卡。
妈妈大大小小的发卡足足买了五六个，这让何褚有些期待，自己带上其他的发卡是什么样子。
最后母亲还带了不少的碎布头回家，说是要改衣服，但是衣服怎么改？何褚不知道，她只知道今天像是做梦一样地快乐。
母亲居然可用钢珠弹到最小最小的格子里，只用两分钱，就拿到了一个非常棒的大龙糖画。
如果不是担心糖画化了，她才舍不得吃掉。
拿着糖画，何褚知道所有的小朋友都在羡慕地看着自己，其他人才没有那样的本事，只有妈妈有！

第114章 天才宝宝3
宁蓁蓁拉着女儿的手回到了屋子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到齐了。
唐秀荣老师手中拿着毛线在织毛衣，何爱国厂长带着眼镜在看报纸，何玉芳在看电视，而薛依红抱着薛铭，在和何文生说话，看上去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等到宁蓁蓁打开门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宁蓁蓁和女儿换上了拖鞋，拉着有些畏缩的女儿往房里走，放下了买好的碎布之后，就到了卫生间，用开水瓶倒了温水，拿着香皂给女儿洗手。
因为拿着大龙糖画，她的手里有些黏糊糊的，宁蓁蓁认真地给女儿洗了手，当然还有脸，本来打算买蛤蜊膏，后来发现有粉红色的宝宝霜，想来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身上都有这种宝宝霜的味道，宁蓁蓁就买了宝宝霜。
洗手洗脸的动作让何褚放松了下来，她不懂得那外面一家人的氛围，这孩子太小，她只知道，在这个大家庭里，妈妈和她是一国的。
用毛巾擦干净女儿的手和脸，宁蓁蓁也给自己飞快地洗漱完，带着女儿回到房间里。
剪开了粉色的宝宝霜包装袋，用指腹点在女儿的面颊上，再用略有些粗糙的手心把皲裂的地方细细涂抹。现在还是初秋，就已经皲成这样，等到冬天一定要好好养护才行。
“怎么把贺嫂请回来了？”唐荣华直接推开了房门。
何褚的身体又有些紧绷了起来，宁蓁蓁拍了拍她的背，让她坐到床上去。
“国营大饭店的活太累了，我来不及做饭。”
“你应该和我商量。”唐老师指责说道。
宁蓁蓁的声音和缓，“下次会的。”
刚辞退贺嫂子不到一个月，以前就一直出这笔钱，所以唐秀荣只是过来警告儿媳妇的自作主张，她刚想要出去，就听着宁蓁蓁说道，“妈，你房间里的缝纫机，我能不能搬过来。”
“要这个干什么？”
“我想做点针线活，过去不太方便。”宁蓁蓁说道，“而且缝纫机不用的时候，可以当做小书桌，褚褚写作业趴在箱子上，不合适，要是用文生房里的桌子，文生就没办法写东西了。”
“你会用缝纫机吗？”
“妈，我以前是纺织厂的。”
林凤娟在国营饭店里锻炼出来一手好力气，一个人就把主卧室里的缝纫机给搬到了她的房间里。
等到搬到了房间里，房间里满满当当。这个房间实在是很小，四室两厅的房间，主卧室是公公婆婆的，两个客卧是何家兄妹的，反正何文生很早开始就和林凤娟分房睡，近乎是杂物间的大小是林凤娟和女儿住的屋子。
宁蓁蓁简单先把缝纫机放在了窗边，将就先用着，等到晚点有空了，把房间整个打扫干净，再把大箱子给搬到斗柜上方。
现在的话，宁蓁蓁直接扯掉了箱子上的褪色喜字，揉成了一团，暂且扔在了箱子上。
何褚看着那个红色的纸团，眨了眨眼，这个喜字是从武阳市带过来的，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彻底的变了。
宁蓁蓁用抹布擦干净了缝纫机，就让女儿坐在她旁边，看着她缝纫。
从柜子里拿出来一件衣服，宁蓁蓁飞快地把一件衣服的衣领上花边给拆了下来。
把衣服往女儿身上比划了一下，用笔做了记号，用大剪刀咔嚓咔嚓地剪开布料。
接下来对何褚来说很神奇的一幕就开始上演。
傍晚的光从窗外拢了进来，给母亲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色。双脚踩着金属踏板，然后转动缝纫机上的圆环，缝纫机的针上上下下的，就带着白色的线开始落针，形成了细密的线条。
这种节律性让人着迷，尤其是短短十多分钟，就看到原本的衣服大变样了。
主色调还是暗红色，但是从原本的方领成了换了蕾丝花边的圆领，扣子也成了异常可爱的颜色，像是一粒粒的珍珠一样，还有那些线条组成了图案，衣服也剪去了不少布条，从原本宽荡荡的到十分合体。
“真好看。”
宁蓁蓁做了一件衣服，就没有继续做了，也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间。
“褚褚有些感冒了，就不在外面吃，我陪她在房里吃。”
宁蓁蓁拿了两个搪瓷的带柄的大碗，一份饭少的上面都是荤菜，饭多的那份都是素菜。
端着饭进入到了房间里，把房门一锁，就重新分配了饭菜，何褚的身子先天不足晚上不适合大鱼大肉，反而是林凤娟这身体缺乏营养。
拿着筷子教女儿吃饭，怎么才能不发出吧唧嘴的声音，同时告诉她一些吃饭的礼仪。
以前薛铭直接学何褚吃饭吧唧，然后还会取笑她，做鬼脸，让何褚吃饭如同数米一样。
“妈妈，你怎么知道这样吃饭的？”
“忘了妈妈在哪儿工作？”宁蓁蓁笑着说道，“饭店里那些人吃饭很讲究，下次带你去看看，保管最好的礼仪就是这样。”
何褚之前都吃的很少，今天宁蓁蓁不敢让她吃太多，吃完了就把窗户敞开，通风散去味道，反锁了房门，带着女儿出去散步。
八十年代的夜风微凉，这个时间点有人在看新闻联播，里面是字正腔圆的声音，还有更多的人家里买不起电视机，不是到熟人家里蹭一蹭电视，就是在外纳凉。
以前的林凤娟是懦弱的，不爱出门的，现在则是带着何褚和这些老太太们说话。
何褚并不是个笨孩子，虽然不像是薛铭那样聪明，带着长辈最喜欢的懂礼数，她不会畏惧和人打招呼，拼命地扯着爸妈的裤管，让爸妈不要和陌生人继续寒暄，而是温顺地喊着爷爷好，奶奶好。
这让何褚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得到了好几颗大白兔奶糖。不过晚上在吃糖不好，宁蓁蓁让何褚暂时不要再吃了。
附近有个人民广场，这里晚上有人会把卡拉ok的机子摆出来，只要出钱就可以高歌一曲。还有一片地是年轻人跳舞的地盘。
庄涵兜里有钱，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钱去跳迪斯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人直接在广场跳这种热烈的舞蹈。
宁蓁蓁又看到了庄涵，她不仅觉得有些好笑，不知道未来的庄队长想到现在这么中二，会不会有些不自在。庄涵显然没有看到宁蓁蓁，他欢快地跳着舞，神采飞扬。
差不多散步了一个小时，宁蓁蓁就回家了。
让女儿洗完了之后，就挤入到了何文生的房间里。
薛依红被吓了一跳，一下就站了起来，“林姐。”
“你来干什么？”何文生第一个反应就是呵斥，同时把手中的本子一合。
“你是我爱人，我到房间里有什么奇怪的。”宁蓁蓁直接往床上一做，“反而是薛老师，进入到我爱人的房间里不妥当。”
何文生涨红了脸，“你出去。”他字正腔圆的京腔说道，“你以为每个人都会像是你这样思想龌龊？我们是探讨诗歌！”
“不是龌龊的问题，而是你得为了薛老师的名声考虑，薛老师心善养了孩子，但是还要嫁人呢！”宁蓁蓁脸一板，直接说道，“何文生，我警告你，不能拿薛老师的名声开玩笑。要探讨诗歌，可以在客厅里探讨。哪儿有关着门，别人还以为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薛依红可以当时在农村里大着胆子把人拉到玉米地里，但是在京都里，还真不敢不管不顾地和何文生行苟且之事，而且儿子还在外面守着……
“铭铭呢？”
“小胖子在沙发上睡着了。”
薛铭是天才儿童嘛，就给父母的爱情保驾护航，做他们两人的丘比特，宁蓁蓁当然得把这尊大佛挪开，孩子还小，她也不会做什么，直接在穴道上一捏，让薛铭就睡着了，顺手她还给薛铭披上了衣服。
何文生直接要站起来，去看他儿子。
“没事。”宁蓁蓁把他的手一抓，“薛老师去看了，而且我看到睡着了，我还给他披了一件衣服。”
“你想干什么？”何文生的眉头皱起来。
“我想要买点东西，你给我一千块钱。”
被这个数字吓了一跳，何文生说道，“你干什么要这么多钱？”
以前的何文生工资给了林凤娟，自己留着稿费，等到回到了京都，因为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婆婆直接收缴了何文生和林凤娟的工资，叫做统一管理。
而且以前的存款婆婆也都拿走了大部分，说是拿着钱去疏通关系，把人给塞到国营大饭店。
现在宁蓁蓁手里统共就剩下一百的整钱，还有一些零钱估计加起来都不到一百。
宁蓁蓁理直气壮地说道，“我要买胸罩，裤头，还有……”
这句话直接把何文生给羞得面颊通红，“你、你，不知羞耻。”
“这个是人人都要穿的，有啥不知羞耻。现在都不兴穿小背心，我总不能去找婆婆，婆婆总是和公公在一起，我说这些多不体统。我记得你稿费不少，直接给我一些。”
何文生是斯文人，但是宁蓁蓁故意做出这种野蛮的模样，还要说一些在他看来十分不体统的话，干脆直接打开了抽屉。何文生根本就是被气昏了头，而且宁蓁蓁说的话内容太羞了，而且是夫妻之间过于私密的话，他不想让外面的心上人听到，只想要赶紧拿钱，让她滚蛋。
本来想要数出来一千，结果宁蓁蓁直接挨着他的身体，这让何文生下意识地就想要松手。
“谢谢老公。”宁蓁蓁拿过了钱，笑嘻嘻地要做出亲嘴的模样，直接把何文生给吓得又往后跌去。
宁蓁蓁才不去管何文生，眼明手快直接把钱给揣到了怀中，同时这个抽屉里还放了她的身份证，她直接把自己的身份证捞了出来。
何文生倒在了地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宁蓁蓁就是在薛依红带着薛铭进来的时候，扶住了何文生，“老公，小心点。”
薛依红露出了委屈的表情，就连小胖子薛铭也是如此，何文生看到一大一小露出这样的表情，心都要碎了，他自己觉得对不住这一对母子两人，对林凤娟还有何褚是仁至义尽。
“你走开。”
宁蓁蓁根本不等着何文生推开自己，就直接往后跳去，眼里还露出了伤心的表情，“老公，你是不是腿疼了？”
宁蓁蓁又往前一步，还把何文生的裤腿往上一拉，露出了断肢和木头接触的地方。
这让小胖子薛铭还有薛依红都倒吸一口凉气。
宁蓁蓁想着，也就是林凤娟这样的傻姑娘看不出猫腻，恐怕不少人都猜到了薛铭是薛依红的亲生儿子，这两人的表情有时候太过于一致了。
何文生的身子都轻轻颤抖起来，他羞愤交加，“你在干什么？”
“是不是这里疼？”宁蓁蓁的手覆在交接的地方。
以前的林凤娟是真的心疼他男人，武阳市太小了，医院没有假肢卖，这个又轻又合适的木头假肢，是林凤娟费尽心思自己做出来的，糅软的皮革，完美地裹住断口和木头接触的地方，里面用的是桑蚕丝的小垫子，就是为了不让丈夫难受。
而且还用一小段可以连接鞋子，只要放下裤腿，走得慢一些，甚至别人都不知道何文生是残疾人。
何文生觉得宁蓁蓁脱得不是他的假肢，而是他的衣服，尤其是看到了母子两人有些害怕的神情，更是颤抖了起来。
薛依红甚至一瞬间有些想吐，但是儿子捏住了她的手，小胖子的声音天真，“何叔叔一定很疼，铭铭可以帮何叔叔按捏。”
何文生终于调整好了自己的姿势，可以推开宁蓁蓁，自己把裤腿放下来，“不用，我就是摔着了，我没事的。谢谢铭铭的好意。刚刚你林阿姨说话太粗俗了。”
“对不住，我先回房了。”宁蓁蓁捞到了钱，拿到了身份证，也给他们添了堵，十分满意地走出了何文生的房间。
薛依红小声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何文生不想让薛依红知道，只是摇头，“没什么，我就是不小心摔倒了。”
薛依红的表情有些难受，到底他们是一对夫妻，夫妻之间的事怎么会告诉自己？她只是没有嫁人，还领养了一个拖油瓶的老姑娘。林凤娟不如自己的学历高，但是实在太漂亮了，如果薛依红没有个聪明儿子，她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底气和林凤娟竞争。
宁蓁蓁才不管何文生房间里的事，等到回到房间里一数就更高兴了，估计是刚出版才取的钱，足足有两千块。
宁蓁蓁把钱给封到衣服内荷包里，对着困惑的何褚亲了亲她的面颊。
何褚有些害羞地抱住了母亲，小声地用武阳话说着，“娘，我想姥姥姥爷，还有小舅舅。”
“你不喜欢这个家？”
“嗯。”小姑娘小小地应了一声，“我想老家。”
“晚点我们回去。”宁蓁蓁兴高采烈地地说道，“不要这个家了好不好？”
小姑娘迷茫地睁开眼，歪着脑袋不太明白母亲话里的意思。

第115章 天才宝宝4
六岁的何褚是上第一实验学校的学前班。
第一实验学校是一所小学、初中还有高中的大型学校，同时唐秀荣、薛依红甚至还有何文生都在这所学校里任教。
不同的是唐秀荣是五年级的教导主任，薛依红负责教三年级的语文课，而何文生是高中的语文老师。
宁蓁蓁骑着自行车把女儿送到了学校的门口。
不用和薛铭一起上学，何褚也是高兴的，学校中午是有食堂的，宁蓁蓁吩咐何褚，让她尽量和其他孩子一起。把何褚送到了学校之后，就骑车到了国营饭店。
以前的林凤娟都是提前到，现在轮到她了，才不干这样的事。
先用正式工的名额去吃香喷喷的炸酱面和豆汁，这个年头的猪肉没有用瘦肉精，国营饭店的炸酱喷香的很，给窗口的师傅看了职工小牌，师傅在最后浇炸酱的时候，都会多一些。
等到她到后厨帮忙的时候，都有临时工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酸话。
“吃了整整一晚炸酱面和豆汁，就算是正式工就能够占这样的便宜？”
“就是就是，我们都工作多少年了，都没有占国营饭店一分钱的便宜。”
“小城市过来的人，就是眼皮子浅。”
宁蓁蓁就当做是过耳清风，权当做听不到。
被人说一说有什么了不起？尤其是这个年头，强调的是铁饭碗，虽然已经看得出来国字头的企业不少都开始走下坡路了，但是这可是响当当的铁饭碗，有谁会预见到几年后的大下岗呢？他们作为临时宫，又是京都人，瞧不起外地来的武阳人，结果被武阳人拿到了正式工的资格，心里头酸着呢。
林凤娟是从小城市乍到大城市，加上公公婆婆地位超然，小姑子都看上去气派的很，被镇住了，才会处处自卑，先前也因为这样，被这帮人暗地里欺负。
宁蓁蓁知道现在是国营饭店的正式职工，这玩意可是用以前林凤娟的存款来换的，这点挤兑算什么。
她慢悠悠地剁肉，锵锵锵的，把几个话唠女人的声音给压过去。
以前的林凤娟选的都是搬东西，洗菜之类的工作，宁蓁蓁知道一些巧劲儿，直接把剁肉，剁肉菜的工作给揽了下来，她才不想废腰，或者是废手。
锵锵锵剁了半个小时的肉酱，又转过去剁排骨。
拿着小斧头，咯嘣一下，就给利落地把肋骨剁成了小排。
这让管后厨的方姐看到了宁蓁蓁抓着斧头虎虎生威，都被镇住了，等到剁完了一扇，才说道，“小林还有这个本事。”
宁蓁蓁抿唇一笑，“有点力气，剁剁肉挺好。”
正式工里不少女职工，男职工短缺，在有人愿意剁肉挺好的，方姐捧着自己的保温杯慢悠悠又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忙到了十一点半，大厨们开始炒菜，宁蓁蓁的工作就换成了去前面帮忙。
国营饭店的生意还是很不错，宁蓁蓁忙得像是陀螺一样，就没有停过脚步，不过看到了庄涵，就过去招呼，笑着说道“还是老一套。”
庄涵点点头。
宁蓁蓁给庄涵挑的粉蒸肉是肉比较多的，他这个年龄段的男生，喜欢吃这种大块的肉，按照他的饭量，一次把米饭给压实了，不用他再去盛第二碗饭。
下午忙完了之后，宁蓁蓁去了一趟方姐那里。
她本来就是正式工，其他的正式职工可以不用排班，而是选择朝九晚五的工作，宁蓁蓁这个职位有点特殊，不过，她本来就不打算长干，只是暂时做个中转，养一下这具身体，于是就去负责人的办公室，去讨价还价去。
搁方姐就有些不乐意了，这个正式工其实没什么必要，他们国营大饭店需要的是可以补时间差的临时工，林凤娟是小城市过来的，一开始安排工作就说好了，她这个正式工，和这里的其他正式工是有点区别的，得和临时工一样走排班表。
宁蓁蓁用一个理由说服了她。给她一年时间正式工的待遇，她最多这样做一年，之后就不做正式工了。
国营大饭店的正式工一个月是一百二的工资，加上乱七八糟的福利，一年可以到手一千五。
经过了后世的信息大爆炸，宁蓁蓁可没把这一百二的工资当做宝贝，她是打算观察一段时间，这个工作当做一个过度来看。
但是在其他人看来，这可是个铁饭碗。
如果要是对方就干一年，空出来位置……方姐瞬间心动了，想了想，说道“那你得给我写个承诺书。”
“不用什么承诺书。”
宁蓁蓁说了这句话，方姐就有些不高兴，要是不用承诺书，谁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反悔。
宁蓁蓁笑着补充说道，“直接把解聘书给我，我在时间上签好字，咱们先一人一份留着，说不定我还会提前辞职呢。”
方姐可不信什么提前辞职，甚至觉得宁蓁蓁在说胡话。
“方姐，您手头也没有现成的解聘书，这样好了，明天上午的时候，咱们签合同，中不？”
也就是一天时间，万一要是真空了一个正式工的职位也是好事，不过现在已经下班时间，合同还要去文印社去拿，干脆就给了一周时间。
如果眼前人干开涮她，到时候排班绝对怎么苦怎么难受给她拍上。
宁蓁蓁说完了这事，就到了换班时间，这个时候就去接何褚。
小姑娘在门口背着书包，看到了她的一瞬间眼睛就亮了起来。
宁蓁蓁把孩子抱到了前面的座位上，一只腿绕过后面的轱辘，坐在了座位上。两条大长腿花花地骑着车，小姑娘背着书包，抓着扶手，快活地唱着今天学到的歌曲。
“小燕子，穿花衣……”
这唱歌就不带武阳味道，小姑娘的声音甜滋滋的。
宁蓁蓁骑车的速度都按照女儿的节拍来了。
见到了庄涵要去国营饭店吃饭，刷地一下捏了车闸，足尖点在地上，和庄涵打招呼。
庄涵不知道为什么，国营大饭店的林姐，忽然对自己挺热情，挠了挠头，看着对方骑车又跑远了，他继续往国营饭店的方向走去。
宁蓁蓁把时间调整到和正式工一样，这何家人愣是一周都没有发现。
和何褚的时间一致，就有一个好处，宁蓁蓁早晨的时候，会给何褚小姑娘梳辫子。
身上都是符合这个年龄审美的合身衣服，何褚的头发每天都梳拢的整整齐齐，发卡也很漂亮，加上何褚除了说话带一点武阳话的口音，长得实在很漂亮，像是大城市的孩子，而不是什么不好的孩子。
很快就有其他的小朋友伸出橄榄枝，何褚也就有了手拉手可以一起去厕所的好伙伴。
学前班的任务不算重，但是宁蓁蓁还是拿着课本提前帮助小姑娘做好复习预习工作。
小姑娘是不如薛铭高智商，但是有一点好，何褚乖巧异常，坐得住，妈妈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带起来很是轻松。
周末一大清早，宁蓁蓁带着何褚小朋友去了国营大饭店里吃饭。
上周五的时候，方姐正好去了一趟文印社，拿回了合同，让她惊喜的是，宁蓁蓁真的不是说笑，毫不犹豫地就签了字。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最多只待一年的时间，方姐大大方方就给宁蓁蓁谋福利。
不光是排班上给她排成了朝九晚五，还给了宁蓁蓁一个福利，不光是上班时间，就算是休假时间，也可以过来免费吃饭，宁蓁蓁给捎带了一个条件，会带六岁的小朋友过来吃饭。
六岁的食量能有多大？无非是给免费的饭里多加一点饭，方姐拍板就给定了下来。
宁蓁蓁现在就直接带了小朋友过来体验一下国营饭店的杂酱面。
叫了三两面条，宁蓁蓁拿了一个小碗给姑娘挑了一两面，让她慢慢吃。
这是妈妈工作的地方，生意特别好，面条的味道也很好，小姑娘抓着筷子，一点点吃着面，心里头欢喜极了。
正在宁蓁蓁吃早饭的时候，唐秀荣也起床了，她还想要吩咐让薛铭带何褚一起玩，结果就听到了贺嫂子说，一大清早带着出去玩了。
唐秀荣顺口问道“去哪儿了？”
“不清楚。”贺嫂子说道，“就是说到了京都，还没有陪孩子看看，难得休息，打算陪褚褚逛逛，中午也不回来吃饭，晚上也不用准备他们的饭菜。”
在京都里，可以去北海公园，可以去中山公园，还有动物园，植物园之类的地方，宁蓁蓁不想说的原因就是，免得薛铭心血来潮要去，给撞上了。
薛铭到底是小朋友，一听到何褚是母亲陪着出去玩，就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何文生，又看着薛依红。
薛铭早慧，他知道了何文生是父亲之后，心里头就很亲近这个父亲，虽然上次看到了他的假腿他吓了一跳，还做了噩梦，现在几天过去了，那种想要亲近的欲望又压过了疏离的意愿。
这让何文生不自觉地摸了摸腿，他走路慢的时候像是一个正常人，但是根本没办法带孩子出去玩。
薛依红轻声说道，“妈陪你去好不好？”
薛铭还是直勾勾地看着何文生，眼神的意思很明显。
这种眼神除了贺嫂子之外，让何家人都心疼起来小胖子。
得喊亲爸爸何叔叔，多难受啊。尤其是何褚都被带出去玩了，薛铭也得出去玩。
“不如去北海公园划船。”何玉芳提议说道，“有很大的一个湖，慢慢划船可以很久呢，游湖就要一个多小时，里面项目也比较密集，可以玩碰碰车，摩天轮什么的。”
唐老师说道“玉芳说的对，北海公园还可以。”
“那我陪你们。”何文生下定了决心，他回来了之后，还没有怎么陪过儿子，现在就有弥补儿子的心思。
其他人立即就附和了起来
“对，文生也应该晒晒太阳。”
“走动一下挺好的，公园的话，累了就可以坐下休息，又在湖面上可以坐一个多小时呢。”
何厂长更是拍板说道，“我让司机送你们。”
何文生的腿不适合走路，让人一接一送，加上只是划划船，就不会废多少功夫。
贺嫂子听着这些话，心里头又想着那次宁蓁蓁的话，她看了一眼薛铭，何家真的把这孩子当做入赘女婿在疼呢。
何文生腿脚不便都得讨好薛依红，这都是弥补薛依红，好让男孩子入赘。
贺嫂子原本觉得怎么都不太信宁蓁蓁的话，现在却开始信了起来。

第116章 天才宝宝5
京都里比较著名的一个景点就是北海公园。
何褚的身体不算很好，宁蓁蓁打算多带她玩几个地方，身体好了之后再带她去参加爬长城之类的活动。
北海公园的码头湾是人山人海，因为不少人都会选择在这样的日子带孩子出来玩，另外还有很多青年的情侣也会在周末休息的时间，选择在这里进行相亲。
宁蓁蓁算是到的比较早的，比较小的适合双人划船的还有不少，交了押金之后，双桨一荡，就平稳地往前划。
“让我们荡起双桨，
小船儿推开波浪……”
何褚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听着母亲唱歌，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音乐旋律的美。
而且听到了“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她就看着母亲对她指着白塔的方向。波光粼粼的水面，就像是歌里唱得那样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何褚压低身子，爬在船头，看着阳光在水面上撒上了金色光华，水面波光粼粼，偶尔可以看到鱼尾一摆，就一头扎入了水深处。
她抱着母亲新给她做得布娃娃，牢牢记住母亲的吩咐，不弯腰去玩水，只是远远看着。
庄涵也在划船，他的船只上坐着相亲对象，他根本就没有划过船，刚开始是船滴溜溜地原地打转，到了后面摸到了一点诀窍，还是比较费力。穿着的白衬衫都因为用力划船而浸湿了，甚至让他开始后悔，为什么第一次见面要选择北海公园划船呢？
对面坐着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年轻姑娘，倒是很有兴致，侧过身子在撩水。
“哇，她划得好快。”
庄涵顺着相亲对象的手指，看到了宁蓁蓁。
她们母女两人显然要有先见之明的多，母女两人都穿了一件宽大的白衬衫，遮住了手臂，头上戴着软软的帽子，两重保护，做好物理防晒。宁蓁蓁的长发编成了两个发辫，垂在身前，何褚小姑娘也是相似的发型，偏黄软软的头发在耳后扎成了两个小啾啾。
两人乍一看以为是姐妹，这在之后的时代叫做亲子装。
说起来，这一周的时间，宁蓁蓁都只在中午的时候端菜，晚上庄涵都没见过她。
宁蓁蓁的歌戛然而止，看了过来。
宁蓁蓁忍不住提醒说“这位女同志，庄涵划船不太稳，你可别玩水了，等会翻船了。”
那个女同志一怔，笑了起来，“谢谢啊。”
宁蓁蓁猜测两人应该是在相亲，看着庄涵汗流浃背的模样，就忍不住说道，“庄涵，你划船的时候，不用太大的力气，划的时候想着船桨的横截面最大面积接触水面，然后饱满地往后划，收船桨的时候，用手调整一下方向，就收回来了，多一个步骤，这样会省力得多，最后划出节律性，就好了。”
庄涵按照宁蓁蓁的说法，“谢谢林姐，果然很省力。”
说完微微一笑，对女儿说道“和叔叔说再见。”
“叔叔阿姨再见。”
宁蓁蓁可不想耽误那两人相亲，就划得力气大一些。
原身力气就大，干活不划水，现在吃的好了，力气就更大了。平常人一般人就划个一大半的距离，就要用掉一个多小时，宁蓁蓁同样的时间，让小船绕着整个湖都走了一圈。
等到她们两人上岸，开始到后面玩，何文生、薛依红还有薛铭，三个人宛若是一家三口，也出现在了北海公园里。
何文生极其好面子，尤其是和薛依红在一起，宁愿走得慢一点，也不愿意露出自己肢体残疾的迹象。
等到了码头租船的地方，已经没小船，何文生不缺钱，就滑48人的大船，他本来力气就不算大，也没划过船，后面逛公园的时间必须要压短一点，他就只能够在划船的这个项目上多花时间。
喘着气，后背已经全湿了，尤其是划到了湖中，力气有不够，船几乎是原地打转，让小胖子薛铭也觉得很无聊。
一开始他很高兴，还可以不用喊叔叔，可以喊爸爸，现在看到别人家的爸爸英气勃勃，自家的爸爸是瘸腿，还划船很糟糕，就有些不太高兴，噘着嘴。
反而是薛依红很难得在光明正大的时候和何文生在一起，不是拿手帕给何文生擦汗，就是用水壶给他倒水。
薛依红家里有海外关系，当时定调子给薛家扣帽子，所以她下放到知青里。
别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响应国家的号召，是燃烧青春奉献自己，像是薛依红，那就是思想改造。
薛依红不甘心在农村里呆一辈子，目标就是知青里面的“大户”，何文生就是她的目标，拿下了何文生，等到何家父母激烈反对，她就勇敢地推倒了何文生到玉米地里。
薛依红以为人生就这样改变了，没想到命运和她开了玩笑，家里的罪名得到了平反，开始摘帽子，她能回到京都里。
小地方的医疗条件不好，何文生的腿被截了一小段，薛依红就挥一挥衣袖离开了农村，抛开了何文生。
谁知道怀了孕，后来就是生孩子的事。
在就是当年摘帽子的事，本来以为是摘定了帽子，最后有人上了证据，别人的帽子可以摘，薛家的不行。
所以薛依红在遇到了何家父母，而且何家人很喜欢薛铭，她就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想到了这里，薛依红又给何文生擦了擦汗水，“累不累？这个船太大了。我替你一会儿？”
“不用。”何文生说道，“我是男人，你是我女人。”
薛依红羞涩一笑，“你呀。”
宁蓁蓁到的早，带上了帽子还有遮阳的长袖白衬衫，所以不会很热；何文生划船太慢，加上日头已经高了，小胖子嫌热，短短的手臂想要去摸水。此时何文生和薛依红两人谈情说爱，船微微一晃，小胖子没有抓稳，整个人就往水里栽去。
薛依红和何文生两人都不会水，嚷嚷了起来，“救命啊，有孩子掉下去了，我不会水。”
幸好其他有人会水，毫不犹豫地跳入到了水里，把小胖子给捞了起来。
何文生和薛依红两人的船比较大，热心人把小胖子捞起来了，自然就直接上了他们两人的船，之后就发现，何文生划船太慢了，他忍不住提醒说道，“虽然天气还可以，但是小孩子的抵抗力会比较弱，还是划快一点。”
“不好意思，我爱人的腿脚不太好。”薛依红说道，“他平时不怎么出门，力气不够。”
那个人就说道，“我来划船，你让你爱人坐到一边，陪陪孩子。”
那个大汉咻咻地就开始划船。
庄涵和章晓文两人的船也划到了这边，庄涵正好看到了这三人，还有小胖子恹恹地抹眼泪。
薛依红在用水壶给他漱口，然后说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就趴在水边。”
“爸爸划船猛地一动，我就掉进去了。”
……
章晓文听到了这几句话，扭头对着庄涵说道“还真会跌到水里啊。”
“孩子的手短，怎么都不应该去摸水的，父母应该提醒。再加上划船也不够稳也是一个因素。”庄涵说道。
庄涵也会游泳，本来想着过来帮忙，现在那个游泳救人的汉子把船划得飞快，他就载着相亲对象继续往前走。
出了一身汗，庄涵和章晓文下了船。
章晓文是一个很活泼的女生，对新事物接受度特别高，这也是别人给两人牵线的原因。庄涵的个人条件不错，但是那个穿喇叭裤喜欢跳舞的爱好，比较文静一点的女生可能都没办法接受，就给庄涵介绍了章晓文。
介绍人觉得两人般配，不过两人不来电，章晓文含蓄委婉地表明自己更喜欢一见钟情，而庄涵还不知道自己的理想型，从小就没有母亲，他对女孩子这种事生物敬谢不敏，只知道自己对章晓文也没感觉。
两人说了当做是朋友，陡然就轻松了起来，章晓文还表示，如果庄涵喜欢跳舞，国外有一个很厉害的霹雳舞，她有录像带，可以借给他看。
中午是在公园里吃饭，结果宁蓁蓁见到了两人，直接开口说道“庄涵，这是你同事给你介绍的相亲对象吗？”
庄涵脸一红，没想到刚刚宁蓁蓁没问，这会儿开口询问。
章晓文反而大方地说道，“是的，我小舅妈是庄涵同志的领导。”
宁蓁蓁的眼睛亮了起来，直接开口说出了她的请求，“这位女同志，这是我女儿，能不能麻烦您帮忙照看一下我女儿。”
章晓文有些不明白，宁蓁蓁压低了声音，“我看到了人贩子，但是女儿给别人不放心，现在您能帮忙最好了。”
人贩子这件事，以前的宁蓁蓁了解不多，但是有林凤娟的记忆，加上心理学上微表情的应用，她可以确定就是人贩子。
本来想着带女儿先跟着，遇到了公园里的工作人员，托付对方照看女儿，但是到底有些不妥帖，有章晓文的话，就再好不过了，虽然不认识章晓文，但是这是庄涵领导介绍的，人品家世肯定是没问题。
章晓文的表情甚至有些兴奋了起来，她和庄涵还算说得来话，但是哪儿有参与到抓人贩子这件事上刺激，“庄涵同志，你帮帮看林姐。”
章晓文走向了何褚，摸了摸她的脑袋，想要攥住了何褚的手。
何褚的脸色有些苍白，躲开章晓文的手，眼眶里甚至都有些泪水，“妈妈。”她的声音细小又委屈。
宁蓁蓁亲了亲她的面颊，“你先跟着这位阿姨……”
章晓文连忙说道“我姓章。”
宁蓁蓁温声细语地说道“你跟着章阿姨，等会我就过来接你，还记得我给你讲的故事吗？要是孩子被坏人带走了，到时候找不到妈妈，宝宝很难受的。”

第117章 天才宝宝6
“有两个。”宁蓁蓁对着庄涵说道，“一个是东北方向，独自一个人坐在长椅上，有些胖怀里抱着孩子的女人，另一个是滑梯旁边，有个拿着泡泡水的穿着汗衫的男人。”
庄涵顺着宁蓁蓁所说的方向看了过去，一边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们是人贩子？”
胖胖的女人坐在长凳上，旁边放着包裹，勾着背，宁蓁蓁小声说道，“你看，她的姿势实在是太防备了，佝偻着背，肩膀却是耸起来的，同时每隔几秒钟就会抬头看人，像是怕要来人，这是一种警惕的姿势，另外，怀中的孩子像是睡着了，她就这样往胸口放着，根本不去看一眼孩子的状况。”
“你可以看一下，那个抱孩子的女人看那边的次数不少，那个拿着泡泡水的男人根本就是看到了孩子跑过来，故意用泡泡水来吸引孩子的注意力。”那个泡泡水的男人，打扮得像是农民工，随着改革开放，农民工进城务工已经不是新鲜事，虽然不像是九十年代开始大批量进城，但是也着实不少，加上面容憨厚，所以没有引起人的注意。
“好，我盯着这两个人，你去找公园的……”
“来不及了。”
宁蓁蓁说完之后，庄涵就看到拿着泡泡水的男人，用泡泡水吸引到了一个孩子的注意力。
不知道和小孩子说了什么，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瓶子，然后不知道怎么动作，孩子就倒了地，男人的动作很利落，飞快地把孩子抱了起来，同时坐在长椅上的女人也站了起来。
这样之后，两人的动作反而没有那么急切，因为越急反而越是反常，容易引起人的注意。
“你去控制男人，”宁蓁蓁说道，“你应该会一点小擒拿对吗？我去控制女人。公园里人多，昏迷的孩子可以放在地上，关键是抓住这两个人，然后发动群众，把人贩子送到公安局里。”
其实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直接公安局的人过来，一般的人贩都是锁链延伸的，但是现在的庄涵还不是公安机关的一线干警，旁边没有配合的同事，还是直接抓住两人，剩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是最优解。
庄涵的肚子里有一肚子的疑惑，例如为什么她能够提早留意到两人，为什么她会知道自己会小擒拿术，但是这些疑惑暂时得不到解答，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抓住两人。
庄涵和宁蓁蓁两人行动迅速，直接奔向两人。
庄涵还有些狼狈，宁蓁蓁已经利落地把孩子放在地上，一拉一扯让女人的两只臂膀脱臼，直接一只手压住了那个女人的咽喉，让她说不出话。
北海公园本来人流量就打大，庄涵和宁蓁蓁的动作也让周围有人过来了。
因为宁蓁蓁控制的好，女人说不了话，另外的男人还在哎呦地说话，“杀人啊！救命啊！抢劫啊！”
“这两个人是人贩子。”宁蓁蓁压过了他的声音，大声说道，“孩子都已经昏迷过去了，有同志可以去请派出所的人过来吗？”
“孩子是睡着了，瞎说说啥子，你是想要抢俺孩子！”男人一听到宁蓁蓁说得太快，心中一惊，开口反驳。
因为这样的反驳，也让他的动作一顿，直接被庄涵给抓着臂膀扭在了地上，一只手死死压着对方的臂膀，面颊都压在地上。
男人哭了出来，“俺就是带着儿子来逛公园，农民工就不能过来逛公园吗？俺们也不容易，俺手里还有给儿子带的泡泡水，哪儿就是人贩子了！”
庄涵反驳说道，“我刚刚看了你很久了，你根本就是迷晕了孩子。”
“孩子就是睡着了，……”
宁蓁蓁心想，现在的庄涵还是太稚嫩，哪儿能顺着犯罪分子的话啊，直接抓住重点，解释清楚自己的动机，不要被对方牵着走就行了。
“诸位可以看一看，这么大的动静，是不是两个孩子都没有醒。”宁蓁蓁说道，“女人的话我不确定是什么时候药晕孩子的，不知道是用安眠药还是迷药，但是男人身上应该是有迷药的存在，各位热心的同志请公安过来，是不是人贩子公安一来就清楚了，我们两人也不会跑，会配合公安机关的一切行动，在场的同志们都可以做个监督。”
宁蓁蓁的话说的太过于敞亮，女人被她压住说不出话，疼得涕泪直流，被庄涵压住了男人，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只能说什么歧视农民工，冤枉之类的话。
有个老头直接上前，“我是退休了的军医，我来看看。”
老人穿着军装，看着他的衣裳，为官的人群就给他让开了位置。
穿着军装的老人给两个小朋友的人中一掐，两个孩子都醒不过来。
穿着军装的老头直接肯定地说道，“掐这个位置，要是睡过去这会儿绝对醒了，我能够肯定是药晕。”
老头的声音字正腔圆，带着一股子凌然的风范，“有哪两位位男同志方便把裤腰带给解下来，最好是布条的，把人给老老实实捆住，等公安机关过来抓他们两个！”
这老头换着是人民解放军的军装，头发都已经是雪白的，还是梳得整整齐齐，脊背挺得直，肩膀还舒展开，让人一看就觉得带着军队淬炼出来的干练。
这话一出，直接让人给炸了锅。
“人贩子！我呸！”
“天啊，没想到京都里也有人贩子。”
“啷个没有，就是从大城市里抓，因为人多，你看北海公园多少人啊。要不是这两个同志，孩子就拐走了。”
“看上去还挺老实，现在老军医一说话，那个男的就不狡辩了，心虚着呢。”
“你看看，你看看，头都埋下去了！心虚了，肯定是心虚了！”
“人贩子就该判死刑，哎呦，不知道是谁家的两个宝贝。”
“哎呦，还好逮到了。”
旁边有热心群众心疼孩子，蹲下身子把小朋友给抱住了，“有没有谁认识这两个孩子的家长？大家都来认认。”
“哎呦，这小脸蛋脏的，先擦擦。”
有人拿水，有人拿出手帕，给小朋友的脸颊还有手脚都擦了擦。
“这掐人中的力气，还真不小，孩子都没醒。”
“不掐重点，怎么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哎，要是没醒，是不是等会要给送到医院。”
“是不是还得喊医生啊，要是孩子给晕坏了怎么办？”
宁蓁蓁是个女同志，虽然手脚比庄涵利落，但是群众还是担心女同志制不住人贩子，所以有了布腰带，首先就想要帮助宁蓁蓁。
“我来。”宁蓁蓁说道，“刚刚我把她的手给拧脱臼了，直接绑不行，手会废掉。”
庄涵听到这话，又忍不住看了过去，直接三两下就让人失去了行动力，很难想象一个国营饭店的服务员居然有这样的本事。
宁蓁蓁放开了女人的喉，人贩子就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显然知道自己要被送到公安局的命运。
两三下之后，宁蓁蓁就把女人的关节复位，用水手结给人捆住了手脚，这种打结方式要是越挣扎，就会束缚得越紧。
“呦。”老军医一看宁蓁蓁这手法，本来因为人贩子的事皱着眉头，当即就舒展开，还给比划了一个大拇指，“女同志厉害，巾帼不让须眉！”
“您过誉了。”宁蓁蓁说完之后就说道，“大家都担心孩子，但是我觉得不急着这两分钟，大家想想，他们是想卖掉孩子，又不是把孩子弄死，剂量应该是有保证的，现在送医院，主要是不知道孩子家长是谁，万一咱们好心办坏事，直接把孩子给送医院了，然后又被人贩子冒充家长给领走了，那可就麻烦了，要知道，很多人贩子都是成群结队的，说不定附近就还有人贩子在等着。派出所就在附近，咱们多等两分钟，有公安过来了，咱们就可以真正放心，让公安处理！”
宁蓁蓁的话说完，就有人嚷嚷着，“公安来了！”
章晓文在宁蓁蓁制住人的时候，就被她给迷得走不动路，太飒了！拉着小朋友的手，就看到了宁蓁蓁的出手利落，她的眼睛亮闪闪的，然后低头看着何褚，“小朋友！你妈妈是不是有功夫！”
何褚有些迷茫，歪着头用手指了过去，“阿姨，我们过去看看好不好。”
“好的！”章晓文拉着何褚的手，一边叮嘱小姑娘，等会不能喊妈妈，这是免得旁边还有其他犯罪分子，到时候会开展打击报复。
章晓文以为要绕费口舌，发现她只说了，这样妈妈才会放心，何褚就点了点头。
章晓文不怎么喜欢孩子，但是何褚小姑娘实在是个乖巧的孩子，等到公安机关的人来了，她也不会缠着要去派出所，而是愿意乖巧地在外面等。
当然，何褚还是有些担心的，不住地往派出所方向看过去，双手紧紧搂着她的布娃娃。
为了转移孩子的注意力，章晓文就逗着她说话，“你这个布娃娃很好看，是在哪儿买的？”
“妈妈做的。”小姑娘说话细声细气，说完了之后，就用手捂住嘴，觉得自己说错了，抬头看着章晓文，表情无措。
“没关系没关系。”章晓文被这个表情给戳到了心里，“只要不当着面就好。你妈妈做了一个非常棒的好事！”
章晓文看着四周没什么人，就和何褚小姑娘说这是一件多么厉害的事。
章晓文在外是这样小声和何褚解释的，里面的家长搂着孩子在拦了又拦的情况下，还是给宁蓁蓁还有庄涵跪下磕头。
尤其是被男人药倒的男孩，是奶奶带他到北海公园，因为就住在附近，腿脚不便的奶奶就直接和人唠嗑，也没留意孩子的去向，甚至因为腿脚不便，凑热闹都没有凑。
一直等到人都送到了派出所，她才发现孩子不见了，路人看她着急，就说了人贩子的事。
老太太给吓得半死，连忙给孩子爸妈的单位打了电话，夫妻两人接到了消息带着孩子的证明资料，火速赶到了派出所。
一家人都感谢庄涵还有宁蓁蓁两人，尤其是奶奶，感谢得不行，一直说着，要不是这两个人好心人，弄丢了孙子，她得以死谢罪。
当庄涵的手被老人的手死死握住的时候，老人的眼泪滴在他的手背上，心里有什么不一样了。
至于说另一个孩子，还没找到家长，不过看衣服的质地，应该家境不错，想来公安很快即就会把孩子的家长给找到。
两人一起出了派出所的大门，就看到了章晓文迎了过来。
“妈妈。”何褚如同是乳燕投林一样，扑在了母亲的怀中。
宁蓁蓁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对着章晓文诚挚地说道，“谢谢你，真是辛苦了。”
章晓文是和庄涵相亲，但是这会儿要是相亲对象是宁蓁蓁，就算是带个孩子，她估计也得从了。
绕着宁蓁蓁，眼睛都亮闪闪的，一口一个凤娟姐姐，得，都不称呼林姐了。
“咱们一起吃个饭。”章晓文说道，“实在是太有意义了，我必须请姐这样的女英雄吃饭！”
这会儿直接连凤娟姐姐都不叫了，直接喊姐。
“不用不用，你帮我看孩子那么久，我请你吃饭才对。”
章晓文才不干呢，她从何褚那里知道对方就是国营饭店的服务员，那肯定工资没有她多，就热情拉着宁蓁蓁，要请她吃饭。
“我来吧。”庄涵说道，“你们两个女同志别谦让了，我来请吃饭。林姐，你方便吗？”
“可以的。”宁蓁蓁点点头。
一起吃完了饭，按照路程的远近，先把的章晓文给送回了家，然后就是宁蓁蓁。
一直等到把人送到大院门口，庄涵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擒拿术的？”
“我听同事说的。”宁蓁蓁说道，“说你爸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从小就会些拳脚功夫。”
大院门口熟人多，宁蓁蓁没有多和庄涵说话，对已经困了，脑袋一点一点的何褚说道，“和叔叔说再见。”
何褚睁开眼，眼神迷迷糊糊的，“叔叔再见。”
庄涵点点头，“褚褚再见。”
庄涵想着，国营饭店里还真有知道他家里情况的，就放下了这件事。
他的右手摸着左手的手背，这里刚刚是老太太泪水滴过的地方。
明明泪水已经干了，他还是觉得那一块儿地方滚烫，烫得让他觉得自己和父亲的叛逆，去做什么编辑，跳什么迪斯科都无聊透顶。
他好像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

第118章 天才宝宝7
宁蓁蓁回来的时间实在有点晚，还以为全家都得翻白眼，谁知道回来的时候，家里静悄悄的，连灯都没有开。
抱着何褚进入到了房间里，看到了门缝下是贺嫂子留的消息，上面写得事很简单。
薛铭掉到了水里，回到家里薛铭体温有些高，何家人就用冬天的被子想要让他发汗，结果汗没发出来，脸通红，连忙给送到医院里去了。
何家人都心里头清楚，这薛铭是正儿八经的亲孙子。
看着因为胖，手上的血管不好找，护士给打了好几针，薛铭的手都肿了起来，心里头疼得不行。
只是输液之后，薛铭的体温还是有三十八度，没有恢复到正常体温，何家人还有薛依红干脆都在医院里守着薛铭。
薛依红等到何文生去卫生间的时候，开口说道“其实也怪我，铭铭淘气，我也没有看好他。等我回头好好说一下铭铭，他啊，今天可吓死我们了，弄得文生也很愧疚，我看得出来，他心里难受，觉得自己害了铭铭。”
何玉芳困倦地说道，“也就是不小心，发生这种事谁都不想的。”
“不是的，我是觉得这事归根到底得都是因为忽然何褚去了公园。”薛依红温声细语地说道，“按道理我是不应当多说林姐的，就是我忍不住，不想看到文生难过。如果要不是冷不丁来个这事，铭铭也不会想去公园。”
何家人本来就是统一战线，薛依红这话一说，迅速就让何家人达成了共识，对宁蓁蓁更厌恶了。
何家人对宁蓁蓁漠视，但是薛依红不会，她已经注意到了宁蓁蓁的作息时间太过于规律。
以前不好和何文生说，她不想让何文生过多关注妻子；也不好和何家人说，怕他们对自己有想法。
现在接着薛铭的事，薛依红终于可以光明正大说起这件事，“唐老师，有一件事有点奇怪，这段时间林姐的上下班时间很规律，早晨还可以送何褚去上学，晚上也是接她放学，我记得当时国营饭店的老职工是这个待遇，林姐应该不是吧。”
唐秀荣修剪的细细眉头一拧，“晚点我去问问看。”
薛依红点到为止，就不再继续往下说，余光看到了何文生过来，就说道，“白天虽然还是怪热的，晚上降温了，你们都先回去，我陪着铭铭就好，今天真是够折腾的。”
“我也留下。”何文生说道，“爸妈，你们先回去休息，还有玉芳，她眼睛都睁不开了。”
何玉芳也困了，就直接劝着一起离开。
何厂长说道“再等一会儿。”
唐秀荣点点头，“看看能不能降温，医生不是说这一瓶打完了，估计也就差不多了，我想再看看。”
于是一行人一直坐到了十二点，薛铭的温度稳定在375度，这才离开，留下了何文生和薛依红。
第二天一早，宁蓁蓁没安排出去玩，打算陪着小朋友在街心花园里走一走，再给帮助小朋友做好一周功课的复习，还有新一周课程的预习工作。
贺嫂子是带着保温桶回来的。
在看到宁蓁蓁的时候，把人给拉到了一边，“你之前说的那些话，是你自己琢磨的？”
“是的。”
贺嫂子有些欲言又止，最终咬咬牙说道，“我跟你说，什么入赘那些事远着呢，你防备着点薛老师才是正经。”
贺嫂子按照唐秀荣的吩咐给人送饭，到了医院里，看到了薛依红的脑袋靠在何文生的肩膀上，两人身上搭着一件大毛毯，看着模样说是夫妻都有人信。
虽然事后薛依红表示是睡迷糊了，没注意到这个，贺嫂子还是觉得那个姿势太过于暧昧了。
宁蓁蓁摇摇头，目光真挚，“嫂子，我知道您心肠好，这件事我不好多说，您也多把事情往肚子里放。”她对着主卧方向努努嘴。
贺嫂子点点头。
宁蓁蓁想着，贺嫂子真是实诚人，所以才会之前得罪了何家人而不自知。
吃完了饭，宁蓁蓁给何褚简单布置了任务，就在小区里转悠。
周末十点到十二点，是孩子们上午玩耍的时间，也是孩子到的最全的时候。观察了小半个小时，就锁定了几个孩子，心中有了初步的打算，在中午小孩子各回各家的时候，宁蓁蓁跟着一个短发的叫做晶晶的女孩子。
她的脾气有些像是男孩子，会和女生一起跳皮筋，但是例如玩老鹰抓小鸡、丢手绢这种有男有女的活动时候，晶晶是女生这边的牵头人。
这种牵头人，一般都很聪明，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是小大人了，最希望得到的是大人的尊重态度。
而且品性一般也不错，可以做到公平公正，起到裁判的作用，一般在孩子之中很有威信。
这种孩子王一旦像是薛铭那样有私心，那就也会很可怕，会带着懵懂的其他孩子，排挤何褚。
现在薛铭住院，暂时没办法出院，宁蓁蓁干脆让有些孤僻的何褚，融入到这个小团体里。
宁蓁蓁今天的打扮是两根麻花辫，穿着的确良衬衫，对着晶晶小朋友一笑，露出了灿烂的十颗牙，过于灿烂的笑容，让小朋友觉得像是见到了电影局里的女主角一样！
晶晶小朋友像是小大人一样问道“阿姨，有什么事吗？”
宁蓁蓁笑着说道“我想问问小朋友，刚刚看你们玩游戏，男生那边好像有些乱……”
难得有大人对孩子的世界感兴趣，晶晶就介绍起来男生那边的情况。一年级到三年级的孩子王是薛铭，还有一个想要“谋权篡位”的乐乐，剩下几个孩子，晶晶也都简单说了一下性格。
这个时代的防拐教程不如后世发达，加上这里是单位院子，外人进来要登记，家人也都很放心。
等到把晶晶送到了门口，宁蓁蓁笑着伸出手，“谢谢晶晶，你真是一个热心的小朋友。我送你一个小礼物。”
这个叫做晶晶的小朋友本来想要拒绝，在宁蓁蓁摊开手掌，她看着手心里的小娃娃就有些挪不开眼。
汤晶晶家里的条件不错，但是也没见过这样的娃娃啊。
现在市场上娃娃的种类很少，尤其像是宁蓁蓁手中的这种她根本没有见过，只有手心大小，小熊身上还系着蝴蝶结，穿着连衣裙，精致又可爱。
“这是我自己做的。”宁蓁蓁笑着说道，“你收下吧，阿姨呢，晚点想让你帮帮忙。”
“什么忙？”
“阿姨有个女儿，性格有些腼腆，我觉得晶晶你的性格很好。”宁蓁蓁的眼睛弯着，“晚点晶晶可不可以带她玩？”
宁蓁蓁选择这个叫做汤晶晶的女孩子，是因为她一直都很注意均衡两字，她玩得欢快，但是一直会注意到跟不上的女孩子。
汤晶晶歪了歪头，“阿姨，要是她愿意更我们一起，我可以帮忙的。这个小礼物不用的。”
“这是阿姨自己做的。”宁蓁蓁笑着说道，“而且告诉你，里面用到的材料是碎布，所以没有做的很大，成本的话，估计也就几分钱。”
汤晶晶就答应了下来。
搞定了汤晶晶，宁蓁蓁就回家吃饭。
听贺嫂子说，何玉芳出去和朋友吃饭，两位老人随便吃了一点，继续去了医院，昨晚上薛铭的体温降了下来，现在又回开始发烧了。
何褚觉得，她更愿意在家里，在学校里有老师约束，孩子们不会嘲笑她，但是她一丁点都不喜欢这个院子，有人笑她的口音，好不容易不用和那个讨厌的薛铭打照面，现在又要和他玩得好的小朋友们一起，何褚心里头不愿意。
何褚不愿意，她也不会哭着吵着说自己不要，小姑娘只是声音细细小小的，抓着宁蓁蓁的手，用黑黝黝又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母亲，“妈妈。”
打开了衣柜，宁蓁蓁拉着何褚的手到了镜子面前，“宝宝，你看看你自己。”
何褚因为自卑，是佝偻着背，宁蓁蓁现在让她吃晚饭就会靠墙站一会儿，会提醒她挺胸抬头。
现在镜子里的人明显很有精气神，头发用不同颜色的皮筋扎成小辫子，身上的衣服也不像是以前一样宽大，而是带着蕾丝花边，等会可能会跑跑跳跳，没有穿小裙子，就算是裤装，也看得出是黄色带黑点的一整套，脚下虽然是布鞋，但是缝了超级可爱的蝴蝶结。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何褚好像也有些惊讶，眼睛圆溜溜的。
宁蓁蓁还带了橡皮筋、羊拐、沙包还有一枚彩色的毽子，别的不说，这年头家长都很爱惜东西，橡皮筋是正经用来做松紧带的，没几个家长愿意让孩子浪费。
能够带橡皮筋的女孩，其他人都会对她赞扬！
宁蓁蓁知道，有点口音算什么，只要汤晶晶罩着何褚，她还带着丰富的玩具，亲自带着女儿融入到集体里。
“别怕。”宁蓁蓁说道，“妈妈和你一起，而且已经帮你预定了一个小伙伴，我给你简单说一下，等会你要是真的不想玩了，妈妈再带你回家，好不好？”

第119章 天才宝宝8
宁蓁蓁带着何褚到的时候，已经有了几个女生，汤晶晶看到了宁蓁蓁，就打了招呼。
其他几个女生凑在一起，看着何褚脑袋上的发辫，这种新奇的发型，让爱美之心觉醒的小女生一直在看着，低声讨论起来。
宁蓁蓁本来就是带着何褚帮助她打入小团体的，这个时候笑眯眯地说道，“好看吗？我带了梳子，还有皮筋，你们想梳头发的，我可以给你们梳头发。”
除了那些玩具之外，宁蓁蓁还带了梳子和皮筋。
孩子的世界有时候简单而又纯粹，有一个好看的温柔又心灵手巧的妈妈，其他的孩子都会羡慕。
女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摇了摇头。
宁蓁蓁见状对着汤晶晶说道，“晶晶，我帮你扎个头发。”
“我就不用了。”汤晶晶脑袋摇着，像是拨浪鼓一样，“我是短发。”
“和褚褚的头发不一样，我帮你试试看。”宁蓁蓁说道，“也会很好看。”
家属院总有老人会在温暖的午后晒太阳，院子里有多余的空凳子，有人就飞快地去拿了两个凳子过来。
汤晶晶的爷爷奶奶觉得扁头好看，在孩子小时候用枕头把她的后脑勺固定成扁平的。
宁蓁蓁梳头发的时候，把浓密的头发梳成了小辫子，最后扎在左右耳朵的地方，汤晶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睛都瞪大了。
汤晶晶很久之后还记得那个午后，秋日的阳光洒在人的身上，她看着小镜子里的自己，惊讶极了，还跑回家了一趟。
爸爸在睡午觉，妈妈在织毛衣，看到了她的模样就惊异地问道，“晶晶，谁给你扎的头发，怪好看的。”
汤晶晶一路跑到了卫生间里，看着大大的镜子里的自己，母亲也跟了过来，摸了摸她的后脑勺，“当时不应该睡扁的，这样更好看。”
汤晶晶的声音脆生生的，“是林阿姨。”
有了汤晶晶的带头作用，女孩子们当即就开始闹着要梳头了，用剪刀石头布的方法排好队，等待属于自己的辫子。
排队的过程中，有人和何褚说话，叽叽喳喳问问题。
“你叫做什么啊？你妈妈好漂亮！”
“你妈妈天天都这样给你梳头发吗？”
“你身上的衣服好看，我在商场没有见过这个样式的衣服，是天天牌的吗？”
何褚小声地回答一个又一个问题。
“我叫何褚，我妈妈是很漂亮。”
“每天的头发都不一样。”
“衣服是我妈妈自己做的，没有牌子，上面的图案是我说想要什么，妈妈用碎布拼出来的。”
何褚的回答，让小朋友更发出了哇的声音，问了更多的问题。
何褚一开始是有些紧张的，现在发现，女生们没有人在乎她的武阳市口音，全部都羡慕她有一个好妈妈。
现在虽然有了独生子女政策，但是父母都是双职工，孩子的学习全靠自觉，他们在听到居然有妈妈手把手地教，都羡慕不已，而且何褚说的是，妈妈教功课的时候也很温柔，昨天还带她去了北海公园。
看看阳光下的宁蓁蓁，说话的时候温温柔柔的，阳光在身上都镀上了一层金边，皮肤白白的，笑起来超级好看。这样的人，肯定也不会轻易发火，或者是打孩子。
“你妈妈真好看，说话也好好听，我妈妈和我说话都特别凶。”
“对，你妈妈刚刚梳头发一点也不痛，还很漂亮。”
“可以叫你褚褚吗？我们做好朋友好不好呀。”
小朋友们争先恐后和何褚说话。
何褚从一开始有些不知所措，到后来话越来越多，这个年龄的孩子是需要伙伴的，这种正向的肯定，让何褚的声音也越来越欢快。
有男生发现了这边的状况，女生们排着队，不知道在干什么。
抱着足球过来问情况，本来要说，“真无聊。”结果看到了小女生们一个个的变化，就说不出那些话。
这个年龄的小男生，以前只觉得男生应该和男生玩，女生应该和女生玩，但是又觉得女生和他们没什么区别，现在梳起了头发，他们就觉得，昔日里灰扑扑的小伙伴，好像就像是班上最漂亮的几个女生一样了。
抱着球跑掉，在其他男生问情况的时候，就憋红了脸，“就是梳头发，没什么。”
宁蓁蓁就靠着一手扎辫子的活，在短短半个小时里，让院子里的女生接受了何褚。
接下来的时间，橡皮筋、沙包、羊拐……宁蓁蓁俨然成了孩子王，让女孩子们对何褚简直羡慕到不行。
回家的时候，有人问自己妈妈，能不能也陪着自己还有小朋友们一起玩。
“哪儿有时间。”正在切菜的妇女说道，“油烟大，你去客厅里坐着，或者是去卧室，辫子梳的挺好看，自己对着镜子臭美去。”
这一天晚上还有很多小朋友，都不舍得把发辫解开，只是睡了一觉以后，皮筋也扎的不紧了，为了避免上学的时候头发乱七八糟，只能够解开重新扎成简单的发型。
何褚就这样融入到了钢铁厂大院女生的团队里。
宁蓁蓁还会陪着这帮女孩子做游戏，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时候，她永远都是挡着小鸡仔的母鸡。认真地阻挡老鹰的攻势，让一个个揪着衣服列队的小鸡仔们左跑右跑，发出欢快的笑声。
这样参加孩子们的游戏，让钢铁厂院子里的不少家长都知道了宁蓁蓁。
“那个陪着孩子做游戏的，是何厂长的儿媳妇。”
“还挺有耐心的，以前没注意，长得也还挺漂亮的。”
“以前不怎么说话，老觉得是小地方过来的人，现在把我家孩子迷得走不动道，恨不得要给人家做女儿了。”
“可不是？哎呦，之前还送了我家姑娘几个小发卡，可把她们给美到了。”
在薛铭发烧，最后转肺炎的这段日子，钢铁厂的不少女孩子的家长们对宁蓁蓁有了初步的认识。
不过薛铭在男生那边还是很有威望的，加上宁蓁蓁这些日子都是暂且走得女生这边的攻略，院子里的男生不怎么搭理何褚，也不会在自家家长面前说宁蓁蓁的好话。
不过男生们多少也有些羡慕何褚，别的不说，她妈妈是真的很温柔，要是家长看到摔跤了，衣服给磨破了，肯定要发脾气，这位母亲更关心的还是孩子有没有事。
虽说还没有正式和何褚“建交”，不少男孩子对何褚的刻板印象也动摇了。
一直到了周五傍晚的时候，院子里更是发生了一件大事，彻底让崇拜英雄的男生对何褚羡慕的心里冒泡。
公安机关的人找到了宁蓁蓁，穿着制服的公安人员，给正在当“母鸡”的宁蓁蓁直接立正，郑重其事地行礼。
门口的保安是跟着公安一起进来的，之前还以为宁蓁蓁犯了事，结果听到了是上周六，帮助抓了人贩子，一拍大腿，一个赶紧去找厂里的领导，这可是钢铁厂的大事，另一个就过来帮带着去院子里小操场。
按照宁蓁蓁的提示，这一次顺蔓摸瓜，把这个拐卖团给一网打尽，不光是抓到了本地的另外两个人，还牵扯到其他省市，异地执法，总共解救了三十多个孩子，破了一个大案。
领头的就是京都市的公安机关的局长，后面还有记者，还有国营饭店的负责人。
这案子是今天上午正式结案，先是带着记者去了报社，采访了庄涵，第二站就是宁蓁蓁这边，本来以为国营饭店关门晚，人肯定在，没想到已经回来了。所以一行人浩浩荡荡就直接过来钢铁厂的院子，来找宁蓁蓁。
他带头给宁蓁蓁行了礼，后面跟着的记者，咔咔咔地拍照。
小女生们挤成一团，本来就觉得宁蓁蓁温柔漂亮，现在还多了一条，居然还会功夫。
汤晶晶忍不住问何褚，“你不是说上周六去了北海公园吗？你怎么不说你妈妈还办了这么大的事啊。”
何褚小声说道“有个阿姨告诉我，犯罪分子会打击报复，不说的。”
汤晶晶本来是因为宁蓁蓁，而对何褚不错，这一次何褚的话，真正让她打算和何褚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很多女孩子口风都不严，转眼就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别告诉别人哦。”就把秘密给传了出去，但是何褚居然能够保守这样大的秘密！
和汤晶晶一样，女孩子们发出了哇的一声赞叹，尤其是副厂长过来，不住地和公安局局长握手，嘴里那是对宁蓁蓁高度表扬，把人和书本上的英雄给并列到了一起，让女生们的眼睛亮晶晶的，想着英雄还给她们扎头发。
这个年龄的男生也是最有英雄情结，当听到了公安局的局长说，宁蓁蓁当时直接有勇有谋，不光是第一时间制服住了歹徒，还发挥了群众的主管能动性，很多话男孩子们听不懂，听得懂的就是，宁蓁蓁的功夫还非常厉害。
薛铭说什么何褚的坏话，男孩子们都抛诸脑后了，何褚也太幸福了吧，有这个这么厉害的妈妈！

第120章 天才宝宝9
“唐老师。”
唐秀荣带着饭桶从医院里回来的时候，就看着钢铁厂赫赫有名的“铁娘子”笑着和自己招呼。
这位叫做杨虹的副厂长，自家丈夫都有些怕，性格较真得不行，唐秀荣哪儿见过这位含着笑的表情，被唬了一跳，干笑着打招呼，“杨厂长，你好你好。”
杨虹是由衷赞叹，“你家儿子的眼光真是好。”
杨虹话让唐秀荣脸色难看了起来，甚至还以为她在说反讽的话，没办法，在薛依红的挑拨下，唐秀荣对儿媳妇的不满已经到了巅峰。
都是宁蓁蓁带着何褚，勾得了薛铭要去逛北海公园，人掉到了北海里，发烧反反复复，还烧成了肺炎，瞧瞧看宁蓁蓁不去医院看孩子，还说一些混账话。
“我是做吃食的，都已经是细菌性肺炎了，要做好隔离，不能随便去医院。”
“褚褚的身体不好，这件事和何褚有什么关系？”
“医院里有医生，你们也少去医院，薛老师就一个人，工资也不少，哪儿用特地送饭，直接在医院附近买点吃的就行了。”
唐老师在和宁蓁蓁说话的时候，被气得七窍生烟，她怎么会觉得这个儿媳妇木讷？分明是嘴巴刁钻得厉害。
她说儿媳妇一句，这个鬼儿媳妇就有更难听得堵回来，还撺掇要远离薛依红和薛铭。
“这是薛依红薛老师的儿子，生病的又不是咱们家孩子，薛老师的养子，薛老师关心就行了，弄得多了，还以为薛铭是给我家褚褚准备的童养夫呢。”
“别的不说，咱们钢铁厂的冯娟，那可家庭更困难，咋不给她送温暖？薛老师有啥特殊的？别人家庭都平凡了，薛老师家的帽子可摘不掉，咱们家就不应该和薛老师走太近。”
杨虹没注意到唐秀荣沉着脸，继续说道，“你家凤娟，还真是想当当的人物，明天报纸就出来了，何厂长出差也好，毕竟你家儿媳妇做出了这么大的功勋，咱们其他人拿捏出来一个章程，热热闹闹地表彰一番。“
杨虹的话让唐秀荣发愣，想也不想就说道“什么功勋？她那种凉薄的性子。”
杨虹有些迷糊了，“什么凉薄？”
“哎呦，我们家不是和薛依红老师走得近吗？薛老师的孩子病了，结果他冷嘲热讽的，心眼坏到不行。”
“那肯定是有什么误会。”杨虹打断了对方的话，有一种很奇异的表情看着唐秀荣，“当时你家凤娟还带着褚褚这孩子呢，看到了人贩子，直接托付给熟人，然后把犯罪分子给按在地上。”说到了这里，给比划了一个大拇指，“其中一个犯罪分子还狡辩，凤娟啊直接叭叭叭地，发动群众的力量，表示坚决接受群众的监督，要等着公安过来，想法也特别周全，公安到了还表扬她了。甚至她还懂一点心理学，审问上也帮忙了，你说凤娟没爱心，那肯定不对。”
杨虹这个时候也看得出唐秀荣对这个儿媳妇有点意见了，就直接开始说宁蓁蓁的好处，还说了，自己的女儿在这件事之前就说是个好人，对何褚耐心得不行。
不过杨虹也看了出来，这唐秀荣还是不满意啊，想到之前小区里的风声，想着开会的时候，要和厂里的干部们提一嘴，一定要帮着宁蓁蓁说话。
唐秀荣听着杨虹说的这些好话，心里头一直发愣，等到回去了之后，还在想，咋院子里的人都偏向了宁蓁蓁呢。
宁蓁蓁本来还想着的是，先在国营饭店里工作一段年时间，顺便做点小生意，有钱了之后，看看能不能接触到高层，早点到高校或者是研究所里做研究，又或者是手里有钱，可以想办法重新弄一下学籍和档案，考个大学。
结果人贩子事件，直接和公安的高层有了一层关系，宁蓁蓁直接通过这位局长，认识了公安大学刑侦学专家，在考察了基本素质之后，曾教授直接同意宁蓁蓁到他的组里做研究。
别的不说，犯罪心理在刑侦上的应用，还有利用生物学等等理念，让曾教授觉得眼前一亮，同时，这位学历虽然只有初中，但是一直没有放弃自学，能力水准比现在考入到大学的学生还要高一些。
“你要不要同你家人商量一下。”刘局长说道，“毕竟要辞去国营饭店的工作，读曾教授的研究生，虽然也有一些补贴，但是肯定比不上工资多得。”
“没关系。”宁蓁蓁说道，“这件事我可以做主。”
马上就打算和何文生离婚，并不需要征求何家人的同意，和何褚这段时间的交流来看，恐怕何褚小朋友对大院里孩子的留恋，都比何文生要多。
在武阳市的时候，何文生就对这个亲生女儿感情淡淡的，自从发现了薛铭是他的亲生儿子，一腔父爱都给了薛铭，会有柔情缱绻的目光去看薛依红。
这个普遍不谈离婚的年代，何文生也没有离婚的心思，一旦离婚，千夫所指的就是他。
他觉得不离婚就是对林凤娟还有何褚来说，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情，而对薛依红是满心的愧疚，所以他用冷暴力的这种行为，去处罚林凤娟还有何褚。
何褚的乖巧听话，本质上是因为何文生的冷暴力而产生的，何褚黏着母亲，也是这种不安感。就算是现在何褚有了不少朋友，她还是很缺安全感。母亲对何褚来说是最重要的，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何褚都会下意识地拱到她的怀中。
薛铭本来是比平常孩子胖不少的，这一次细菌性肺炎，让他整个人瘦了下来，到了家里坐在沙发上，用一种近乎是仇恨的目光看着何褚。
何褚被他吓得只想要躲到房间里，看到了她畏畏缩缩的样子，何文生就发飙了。
当宁蓁蓁打开了门的时候，就听到了何文生的训斥，“哭什么哭！不是你闹着要去北海公园，哪儿有现在的事。”
薛依红的声音倒是很温柔，“褚褚啊，你哥哥……”
“褚褚。”宁蓁蓁直接对着眼里含着泪，又不敢过来的女儿招招手。
何褚飞快地跑了过去，然后被宁蓁蓁抱了起来，她窝在母亲的肩窝里流眼泪，抽抽搭搭的哭着。
“林姐回来了？”薛依红不客气地说道，“林姐，我一直以为我们关系挺不错的，没想到铭铭出了这么大的事，您都不说去看看。”
何文生腿脚不方便，坐在沙发上，直接用手敲打茶几，表情震怒，“我还不能说女儿几句？这些事都是她闹得！还有你！”
薛铭这一次的病还是挺严重的，唐秀荣没事就会过去，而何文生和薛依红两人基本都是在医院里守着，轮流抽空回来洗澡，和宁蓁蓁都没有打过照面，现在孩子出院了，就是来和人算总账的。
尤其是何文生看到了何褚还长胖了，自己的儿子瘦了一大圈，心疼得不行。
凭什么自己和薛依红担心受怕，生怕孩子出事，这个女人却还是这副德行，狠心到连去趟医院都不肯。
宁蓁蓁轻松地抱着何褚，把人带到了房间里，让她什么都别听。
何褚揪住了母亲的衣袖，有些害怕。
这会儿除了出差的何厂长，所有人都在，她觉得所有人都像是吃人的妖怪。
“没事的。”宁蓁蓁亲了亲女儿的脑袋，“别怕。”
何褚看着母亲转身出去，觉得母亲是被外面的人吞噬了，她的泪水更加汹涌，觉得快活的日子怎么就这么短，薛铭怎么不病得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呢。
宁蓁蓁关上了房门，就听到何玉芳阴阳怪气地说道，“哎呦，这是咱们打拐英雄，现在底气足了，都感这样吼了，也不知道这个工作是怎么来的，现在又是在哪儿？吃我们何家的，住我们何家的，还这样嚷嚷着。”
“不用这样阴阳怪气说话。”宁蓁蓁说道，“我本身是有工作的，之前从武阳过来京都，是交了伙食费的。”
“你用什么语气在说话？”何文生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顾不得身体的疲惫，霍得一下站了起来，吼了出来，“你以为你是谁？我妈之前说，我还在想，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你住的是我们何家，你吃的用的都是何家的东西，之前还拿了我的稿费，林凤娟，现在和你说话的是你的丈夫！刚刚说话的是你小姑子。”
咚咚咚，是有人敲门。
何玉芳听到了敲门声翻了一个白眼，她当然知道这段时间，隔壁热心的群众每次听到里面吼着喊林凤娟，就会过来救场。
“哥，你看，果然……”
没想到宁蓁蓁直接开了门。
住在隔壁的就是妇联的李主任，看到了屋里这个模样，笑着说道，“怎么了怎么了，呦，薛老师也在啊，还有薛铭，我之前听说你生病了，现在出院了。”
“李阿姨。”薛铭乖巧地说道。
“哎呦，瘦了一圈。”李主任说道。
李主任后面还跟着一个淘气的小子，他探头探脑的。
宁蓁蓁见着那个小子，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可不是。”薛依红说道，“哎呦，可把我心疼坏了，刚刚何老师说话的声音大了点，主要是家务事，何老师有点生气，林姐前段时间都……”
薛依红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用一种你懂得眼神，看着李主任。
“说是家务事也没错。”宁蓁蓁说道，“毕竟薛铭是何文生的亲生儿子，薛依红老师也和何文生有一段情，我才是个该离开的外人。”

第121章 天才宝宝10
钢铁厂最热闹的事莫过于薛铭是何文生儿子的事。
以前何家人对薛依红好，对薛铭也亲切，大家也没多想，毕竟薛老师又没结婚，独自领养了一个孩子也不容易，何家人略照顾一下薛老师还有聪明的薛铭，没什么问题。
毕竟，薛铭一直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见着人就会甜滋滋地喊人，每次考试的成绩都是双百，一年级开始就是班上的班长，现在还是学校的三道杠大队长呢。这种孩子，谁不爱呢？
现在猛地宁蓁蓁吵架的时候爆料，当即让钢铁厂的人炸开了锅，以前疼薛铭的，心里头都打着鼓，这可是私生子！
不需要用什么公安机关的技术测试，光是看一眼瘦下来的薛铭，没有了白胖的肥肉，五官轮廓一下就清晰了。尤其是略有些厚的嘴唇，和何文生一模一样，眼睛则像是薛老师。还有何家人还有薛老师的心虚劲儿，真是一目了然。
李主任不是个饶舌的性格，但是现场还有邹庆龙啊，这是院子里出了名的调皮鬼。听邹庆龙这小子活灵活现地把当时的话给鹦鹉学舌说了出来，学得都是宁蓁蓁的话。
“何文生，不必和我说那么多。你嚷嚷有什么用，还说要去公安机关告我，你去啊。我告诉你，现在正好有新技术，可以查父子关系，你不如去测一测？”
“薛老师，您也不用哭，弄得我好像欺负你，我说的难道不是真的？那个技术也可以测母子关系。咱们直接测，我要是冤枉你了，你让公安机关抓我，我磕头给你认错，我关到大牢里都行，你愿意吗？”
“你们这才是欺负人，全家上下都瞒着我，还总是数落我和褚褚，看不上我就直说，正当我稀罕国营大饭店的编制？咱们离婚就是，何必糟践人。”
“别说什么我吃你们何家的，当时从武阳到京都过来，我可是转账了一万二。对，这里是有何文生的稿费，但是什么叫做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懂吗？”
虽然可以离婚，但是就算是在京都，离婚也是少有发生的，大家都是劝和不劝离，但是对宁蓁蓁这边，劝和没什么作用，人直接一句话，私生子都出来了，不知道还好，知道的话不能这样自我作践，加上当时妇联的李主任就看过了，到了京都，宁蓁蓁和何文生都是分房睡的。
宁蓁蓁的动作快，还直接带着人杀入到了何文生的房间里，从他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本子，里面夹得都是薛依红给何文生的情书。
情书有、私生子有，夫妻还分房睡，到了这一步，到了这一步，李主任怎么都说不出还是一家人的话，她觉得臊得慌，宁蓁蓁也就是嗓子大着说一说，要是搁她，早就提棍打人了。
宁蓁蓁这个时间发作可以说是恰到好处，何厂长出差去了，剩下的何家人不成气候，加上也摸出了何褚小朋友的想法，直接就趁着机会，和何家人断得干干净净。
作为婚姻的过错方，之前交给唐秀荣的一万二，全部都给了宁蓁蓁，因为孩子归女方抚养，每个月何文生的一半工资，直接在学校方面就扣下，转给女方。
宁蓁蓁毕竟是打拐的英雄，就算是离婚了，她一个武阳市过来的人，还带着孩子，一时半会也不好落脚。厂里出人出力，帮母女两人按照宁蓁蓁的说法，租住了平房，这一桩公案算是解决了。
等到何厂长出差回来，还没有高兴儿媳妇拿了一个十大杰出青年的表彰，就发现儿媳妇和儿子离婚了，薛依红和薛铭的事直接被摊开在了阳光下。
一直是光风霁月的何厂长臊得不行，对着唐秀荣发火，“你当时怎么不拦着？”
“我有什么办法？”唐秀荣说道，“因为她做了点事，厂里人都关注着，她说的又快又急，薛依红还有文生都绷不住，我能有什么办法？”
“说了什么就把你们给唬住了。”
“她可了不得，打拐认识了公安局的局长，还有什么刑侦学的教授，可以用最新的什么d，什么a的测序，反正说是虽然应用比较少，但是精准度非常高。”
听到了这里，何厂长的怒火就一下子熄灭了，他都忘了，这位前儿媳妇还有这样的荣耀加身，如果没有薛铭，咬死不承认有什么婚外情就好，现在有薛铭的存在，还真是没办法。
“离婚的话，她提了什么条件？”
唐秀荣一想到给出去的一万二，还有儿子每个月一半的工资，就觉得心疼，把数字告诉了老公，咬牙说道“可真是钻到钱眼里。”
这个数字比何厂长想的多，何厂长皱起了眉头，这笔钱本来是有别的用处的，结果现在就全没了，语气带着烦躁，“你就没有还价？”
“怎么没有？”唐秀荣说道，“但是这个账在存折上都有记录，是他们两人夫妻共同财产。说是公安机关一查就知道，何文生是过错方，要是赖账，她就去学校里……这话没明说，就给暗示了。”
还真是光脚不怕穿鞋，何厂长想了又想，这事还是当时让外人进来了，如果他在场，直接把人给赶出去，就当做家庭的内部事情解决，实在不行，打两顿，或者要挟一些都好，但是现在已经离完了，钱都给了，再说这些没什么意思，摇摇头，“算了，反正也看不上她。”
唐秀荣就是心疼一万二，那些钱可不是工资，大部分都是儿子的稿费，按照唐秀荣的算法，一万二都是她儿子赚的，儿媳妇一个棉纺厂工作的工人，最多每个季度的劳保物资发的足，工资还真不算高。
“什么时候和薛老师结婚？”
唐秀荣说道，“先缓缓吧，我听人说这些闲话，心里头都臊得慌。”
何厂长摇摇头，“所有人都知道了，干脆早点结婚，你觉得臊得慌，你想过铭铭没有？”
薛铭就算再聪明，也到底只是个孩子，这种流言蜚语对孩子而言是致命的。
唐秀荣对薛依红现在也有了点怨气，但是想到了薛铭，就想着赶紧让他们结婚好了。
薛依红本来有些忐忑，儿子也是闷闷不乐，结果听到了何家人过来商量结婚的事，心中才安定下来。
安定了之后，薛依红又有了新的怨气，凭什么给一个前妻那么多钱，本来都应该是她的。
薛依红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因为有了这样的风波，现在也不方便把孩子带到何家，薛铭日渐沉默，而薛依红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儿子的不对。
因为宁蓁蓁的爆料，所有人都知道了薛铭的出身，身上被贴了一个私生子的标签，本来要拿到的三好学生名额没有了，班上还要把他的班长职位给撤销。
薛铭在班上的地位是一落千丈，昔日里对他笑眯眯总是表扬他的老师，也宁愿选择其他人去收作业，昔日里的孩子王被人取笑是私生子，薛铭甚至上课的时候，脑子里总是出现私生子三个字，老师讲什么都进不去脑海中。
宁蓁蓁没和人说过要离婚这话，就是心里头一直在打转，现在终于离婚了，可以说是一身轻松。
把水递给了章晓文，看着对方一脸担忧，笑着说道“不用担心，我没事，就是离婚而已。”
章晓文是带着大白兔奶糖，还有文具过来看宁蓁蓁的，谁知道正好碰到了宁蓁蓁离婚和搬家这事，她就一路跟着过来，等到钢铁厂的人离开了，她还留在这平房里。
过来给宁蓁蓁帮忙的，大部分都是钢铁厂的女同志，她们敬佩这个打拐英雄，现在打拐英雄有了这样的事，他们又深深同情。
男人犯点错有时候含糊一下，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但是何家人都上杆子欺负，还把私生子当亲儿子养，就太戳人的心眼子了。
他们不想触痛这位女英雄，就是你加一个搪瓷脸盆，我送新水壶，她送炒菜锅，把母女两人的住处立即就规整了出来。
章晓文当时在钢铁厂大院里，初一看何文生、薛依红有些眼熟，后来听到人说起来薛铭落水，她就猛地想起了当时在北海公园里，有个小胖子落水的事。想到当时那一对狗男女就已经用夫妻相称，章晓文现在想起来，格外愤慨。
章晓文气鼓鼓的数落了狗男女，看到宁蓁蓁真的不介怀，又问起了孩子，很多人不离婚是为了孩子。
和宁蓁蓁聊过了之后，章晓文打开了一个新天地。很多人的婚姻不如意，会抱着一个念头，为了孩子死也不肯离开，其实这样的环境反而对孩子也是伤害，长痛不如短痛，一刀两断也很好。
章晓文带着听来的新理论，离开了平房，房间的小门打开，梳着辫子的何褚小跑了过来。
也不知道她醒了多久，这会儿拽着母亲的衣角，整个人埋在她的怀中。
宁蓁蓁抱着孩子，摸了摸何褚的脑袋，其实为了孩子也应该离婚。
何褚不知道醒了多久，明明应当很害怕，因为有客人在，还是不出门，一直到章晓文离开了，才露出自己惶惶的情绪来。

第122章 天才宝宝11
曾教授把手中的报告都看完了之后，对着宁蓁蓁点点头，“做得不错。”
曾教授率先鼓掌，会议室里的其他研究生也开始鼓掌。
实验室里其他人一开始对宁蓁蓁是看不上，这位还比不上之前的工农兵大学生。
因为立功进入到了学校，能做什么科研？做什么研究？在他们看来，这位就是过来混个资历而已。
但是很快，他们那点自矜自傲就被宁蓁蓁的表现敲得粉碎。
a国的学者来华国进行学术访问，除了一些出过国的教授可以应答如流，在国内念书，甭管高考的英语考得有多好，目前的英语水准停留在看得懂文章，对话起来都是一塌糊涂。
这位离了婚孩子都在学前班的小嫂子，剪着利落的短发，说英语像是说中文一样，流利到像是外国人说的。
这一口标准的英语，让心高气傲的研究生们服气了。
要知道，连这些学者说什么，他们都要在脑子里转很久，这位小嫂子已经听懂了，并且可以直接回复对方的问题，这可是在a国面前，给华国扬面。
那一次的a国学者访华，让这群天之骄子信服，去掉了有色眼镜看人，就会发现宁蓁蓁的优秀远在他们的想象之外。
做项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也不知道她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常常会有出乎意料的想法，让人感慨，为什么自己不会往这个方向去着手，求证的方式也严谨，最后的论文漂亮到曾教授都无法下手去修改。
这年头的学生很是纯粹，被折服了之后，自然而然也就会相互走动，你到我家做客，我到你家吃饭。
去了这位离婚的小嫂子家里，发现她不光是学术做得不错，动手能力也很强。
一行人去过她租的房子吃饭，窗帘、桌布都是她自己做的，透露出一种和现在家庭不同的简约的干净。
没用什么大朵的牡丹花布料，就是简单的纯色布料，还有杯垫等物品是用碎布拼接的，不会凌乱，而是透露出一种另类的规整。
养得孩子也很乖巧，那个叫做林楚的孩子，懂事得不行。
宁蓁蓁和何文生离婚了之后，就给女儿改了名字，不用褚这个字恶心人，而是直接换成了楚字。
公安大学就在钢铁厂不远处，宁蓁蓁租住的房子距离原本的学校也不远，女儿念书的学校也不错，干脆直接就把孩子留到这个学校。
她今年估计要拿十大杰出青年奖项，对女儿就读的班级也没别的要求，就不让何家人带女儿就好。
宁蓁蓁提出来了之后，从校长口中知道，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
唐秀荣同志被内退了，薛依红还有何文生，学校本来也是要换岗到后勤，但是两人直接辞职了。
这几人工作调动，还是和宁蓁蓁做出的贡献有关，前面有《京都日报》做了关于打拐专题的专访，侧重点是解救了多少家庭，抓住了多少犯罪分子；还有一家叫做《市民都市报》的小报也想要蹭热度，就了切入点是背后的故事，做人物生活方向的专访。
庄涵的父亲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不好多写什么，怕碰触到了红线，但是宁蓁蓁和何文生还有薛依红的事情可以多写啊。
三个人的身份纯粹，何文生还要个笔名叫做“云开”，在文坛上颇有些名气，那些酸诗都是怀念薛依红的，还和薛依红有了私生子，现在女英雄和丈夫离婚了！这可是多新鲜的事啊。
《市民都市报》的记者听人钢铁厂的人七嘴八舌说这个故事，可以说是灵感爆棚，加上素材很多，乱七八糟组合起来，用小说的写法去写薛依红和何文生的“感人”爱情故事，因为何厂长是钢铁厂的厂长，没带上他，就把唐秀荣写成恶婆婆。
这种写法让百姓出奇的愤怒，信件如同雪花一般邮寄到编辑部，另外还有家长和教育局抗议，这种品格怎么能够为人师表？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安排。
学校方面本来是想给两人转到后勤，这两人大约是觉得没面子，直接辞职了。
“谢谢校长。”宁蓁蓁说道。
“太客气啦。”校长握住了宁蓁蓁的手，“实不相瞒，我家老爷子见过您，您就算是不开口，林楚同学的班级安排，我也会上心。”
看着对方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校长笑着说道，“当时北海公园那位帮忙掐孩子人中的，就是我父亲。”校长没说的是，如果没有《市民都市报》这事，他父亲也会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按照老爷子的说法，“没道理让英雄受委屈。”
学校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因为搬家没有搬得太远，在钢铁厂认识的小伙伴们也保留下了友谊。
汤晶晶的母亲也很喜欢林楚，周末的时候，直接让两个小姑娘躺在一张床上，汤家连晚饭都给包圆了；要是汤家有事的时候，也是同理，把汤晶晶送过来，让两个小姑娘做个伴。
汤晶晶本来就是女生这边的孩子王，加上院子里的男孩女孩儿们都知道林楚的母亲是英雄，家长也一再强调，绝对不能欺负了林楚。
从何褚改成了林楚，一开始她也是有些害怕这样的改变，但是很快就感受到了各方的善意，反而隔绝了何家的那些恶意，她没觉得父母离婚不好，反而觉得这样的日子要比以前好太多，父亲本来就在她的生命之中是无足轻重的存在。
到了公安大学放寒假的时候，林楚已经比同龄人略高，就连头发都乌黑茂盛了起来。
做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加上转车，鲜灵的小姑娘都成了霜打的白菜，宁蓁蓁用帕子给小姑娘擦了手，拉着她的手，背上另一只手拿着大包小包就下了火车。
林飞龙在最前面，看到了姐姐和侄女，毫不犹豫地从宁蓁蓁的手中接过了大包小包，“我姐夫呢？”
“离婚了。”宁蓁蓁说道，“等会细说。”
林飞龙是最崇拜何文生的，听言就急了起来，“咋离婚了？啥时候的事，哎呦，是不是赌气？你咋不知会一声！”
宁蓁蓁对着着急的林飞龙瞥了一眼，“楚楚有些晕车，回去再说。”
林飞龙被这样一瞥，只觉得姐姐太有气势了，让他为自己的大小声有些心虚，干脆不说话，闷着头扛行李。
反正等会就回去了，到时候再问。
林飞龙是个大男人，对女人的装扮不太敏感，林母还有他媳妇，就看出来了，虽说离婚了，这位可一丁点都没有哀伤弃妇的感觉，脚下踩着小皮靴呢，打扮得一看就是大城市回来的，可要比在武阳的时候，气色看着好多了。
陶桃偷偷还摸了一下她取下的帽子和毛巾，这里面的毛软和着呢，一看价格就不便宜。
看到了宁蓁蓁带过来的大包小包，陶桃就高兴得很，不光给她带了一件呢子外套，还给她儿子买了衣服。陶桃想着，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婚的，等会都得站在姐姐这边。
宁蓁蓁说道，“其实离婚已经好几个月了，不想让你们担心，至于说为什么离婚，报纸上都写着。”
“咋还上报纸了？”林母一听就有些着急了，她本来听到离婚了两个字，就已经像是火炕上的蚂蚁，现在听到上报纸，更是眼前一黑。
林父反而冷静了下来，对着儿子说道，“你给念念。”
林飞龙拿过了报纸，迫不及待就念了起来。
这文章刚开始就让林家人给惊到了，“打拐女英雄？”
林飞龙知道弟媳妇也认识字，直接把一分多得报纸递给她看，陶桃就抢在林飞龙前面一口气看下去。
看了这份报道，陶桃知道为啥会离婚了，如果不认识“打拐女英雄”，都会愤慨何文生和薛依红的不要脸和无耻，更何况这还是面对面坐着的人。
何文生可太不要脸了，还有薛依红，还有何家人。报纸里头说的，和她见过的那些都对上了。
薛依红带个红字，可不是就是“褚”？难怪何家人对小姑娘看不上，鼻子都朝天了，原来还有私生子。
难怪生了孩子之后，何文生就和大姐分房睡了，一切都有了答案。
陶桃看得快，林飞龙念起来就没那么快，刚开始是为当时的惊险揪心，到了后面念起来何文生写得情诗，里面还有藏头诗呢，还正好对上了薛依红这个名字。
林飞龙的上下牙齿相碰，如果要是何文生在武阳，他现在就得狠狠揍他，一想到自己当年欣赏何文生的才气，介绍姐姐和何文生认识，又恨不得狠狠扇自己几巴掌。
林凤娟和林飞龙是一对龙凤胎，这是福气的代表，加上林凤娟生得像是玉人一样，林家父母对一双儿女可以说是一碗水端平，现在听到了里面的话，也是气得不行。
愤慨过后，一家人就又有了新的疑问，既然已经离婚了，怎么还穿戴这样阔绰，还带了这么重的礼，现在离婚了，又在京都的哪里住呢？

第123章 天才宝宝12
洗出来在公安大学的照片，还有让人看着眼晕的文件，知道女儿还有外孙女儿在京都过得不错。离婚从何文生那里拿到的钱，都可以算是万元户了。
“那也没有必要在京都买房子，你还买这么多的东西。”最让林家人觉得心疼的是，这平房的价格还不便宜，足够在武阳市买两套三室一厅的楼房了。
现在人都爱住楼房，就算是只有三十多平的楼房都觉得要比平房好，宁蓁蓁租了一段时间房子，正好房东想要住楼房，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就买下了租住的房子。
宁蓁蓁抿唇一笑，“我目前开展的工作，只有在京都才能够进行，再说了，楚楚目前在学校里表现也挺好的，给你们看个录像带。”
她这次回来，还带了录像机回来，里面就有关于林楚的录像。
在学校里讲普通话，林楚性格越来越大方，有一个英雄母亲，她就有机会参加小主持人选拔等活动，这录像带里就是林楚的表现。
林家人看到了林楚小姑娘在台上落落大方，做的是小主持人，还有一段诗歌朗诵的节目。
林家两位老人，听着小姑娘清脆的朗读声，放心了不少，以前在武阳市，何文生就总是表情淡淡的，一副恃才傲物的模样，女儿太过于忙碌，林楚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性格也是怯懦闷不吭声，现在说话还真有点电视主持人的感觉，瞪圆了眼睛，想着里面那个模糊不清的人居然是自己的外孙女儿。
陶桃也有孩子，现在放寒假期间，孩子养在娘家，七八岁的孩子猫狗嫌，整天淘气得不行，现在看着录像机里的小姑娘在其他人表演出错的时候，还有几分急智圆场，不由得感慨，这大城市的教育还真是不一样。
现在这年头，考入的研究生是有补贴的，宁蓁蓁等于是无工资的打工，等到出了研究项目成果，有了论文，拿到了毕业证之后，就可以算成是正式的研究员，可以领国家的津贴了。目前虽然没有工资，但是手里有不少钱，还有十大杰出青年的奖金，听着日子也过得不错。
林家人把这些事给摸清楚了，加上离婚都已经半年了，就认命了。
只是老一辈面皮有些薄，反正何文生也不会回来，和女儿商量，别人要问，暂时还是瞒着离婚的事，直说何文生忙，腿脚不方便。
宁蓁蓁答应了下来，她之前已经料想到了，还给林楚小朋友打过预防针。
一家人已经看过了林楚小朋友在录像带里的表现，等到她睡醒了之后，发现和院子里跑来跑去的小朋友相比，性格沉稳得多，说话也不像是以前那样小声，而是很稀罕的标准普通话。
林家人够稀罕回来的外孙女，院子里的人更是惊讶了起来。
“大城市的风水还真是养人，我看凤娟的衣服靴子，乖乖啊，真漂亮，像是大城市的人了。说话的声音都好听。”
“还有褚褚这孩子也出息哦，这几天在院子里还教人背书，还给看了在京都照片，里头有外国人呢。”
“什么长城啊，那个几千年前的著名地段都去过了，还有皇帝老子住过的皇宫。”
“凤娟那一身还真时尚，听说过几天还有衣服邮寄过来，谁看上了谁可以买，衣服我是买不起，买一条围巾也可以啊。”
宁蓁蓁的大包小包，除了给家里人带了衣服、鞋子录像机等礼物，还有专门的一包是卖钱的。武阳市并不大，这里鲜少有稀罕货，宁蓁蓁带着漂亮的围巾回来，不少人都买了下来。
这几天林家都是热闹非凡，不少人都等着从京都的衣服鞋子过来，正好是过年，一年到头买上一件新衣服过个好年。
这让林飞龙有些感慨，也就是轻飘飘的围巾，居然还能够卖这么多钱，这赚的钱，可抵得过厂里半年的工资，而且姐姐的胆子也大，还买了一批什么羊毛衫、呢子大衣，说是过几天到了就在院子里卖。
陶桃看着宁蓁蓁做生意，动了心思，“你觉得，我来做生意，咋样。”
“你？”林飞龙摇摇头，“你那个工作不是挺好的嘛，这就是天气冷了，热了做什么生意。”
陶桃说道，“热了还有热的做法，还有裙子啥的，你姐姐的眼光好，她现在在公安大学业没有进项，我觉得可以试试看。”
陶桃越说越觉得可行，自己就是个临时工，可以先试试看，万一不成了，可以去大城市打工去。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从计划经济里走了出来，但是真正做个体户，走南闯北把物资倒卖的还是少数。
武阳市虽然只是小城市，宁蓁蓁用了两千元进货，差不多衣服加上羊绒围巾，算起来就净赚了以前在国营饭店一年的工资和福利。
这彻底让陶桃心动了。完全可以姐姐在京都进货，把东西给邮寄回来，她负责卖衣服，利润上对半分就行。
林飞龙本来还想反对，就听到了陶桃说道，“一直小打小闹是挺好，但是有没有想过你儿子？你没发现，他回来之后，和楚楚一起耍，性情都稳重了不少。”
陶桃想着，武阳市没啥人做这门生意，等到有钱了，不说全家去京都，完全可以给儿子念一实小。
现在就读的学校，一个个都是调皮蛋子，儿子也是天天耍的开心。武阳市一实小的，也有什么主持人啊，小记者的活动的，普通话也都和楚楚一样标准，换个环境，说不定儿子还能够考大学呢？！
这林楚还没正式上学，都已经会背很多的诗词，还说目标是考京大，连带儿子都乖了不少，让陶桃想给自家调皮鬼谋划一个好学校。
李飞龙有些犹豫，“主要是武阳市又小，万一没做成，你的工作……”
“没做成，我就跟着咱姐去京都打工，就算是去工地上搬砖，也都有口饭吃。”陶桃发狠地说道，“你没看到你姐的一身气度都不一样了，再说了，亏不到哪儿去，尤其是不少政府的领导夫人，还有学校的老师什么的，那些企业的会计，肯定需要点好衣服。再说了，咱们两个人，还有你的工资，万一真不行，无非是省吃俭用一段时间，爸妈也会帮一点，要是成了，这可钱不少。”
宁蓁蓁这次做生意就是做给陶桃看得，这个弟妹胆子大，性格泼辣，马上九十年代以后，就是下岗潮的到来，早早的做个体的，等于是走在人的前面，可以积累一部分资金，也不至于真的下岗的时候，全家人都干着急。
利润的分配就是对半劈，宁蓁蓁过完年之后，就提出了不光是带着陶桃去京都，还把林成栋给带上。
“楚楚老说天安门广场的，让成栋也去看一眼升国旗。”宁蓁蓁抿唇一笑，“还有，我可以带他去清大还有京大里看看。”
林楚要参加小主持人的选拔，背过不少古代的诗歌，也背了现代的散文，其中一篇叫做《荷塘月色》，林成栋对大学还什么都不懂，觉得太过于遥远，在听到了林楚的志气，还有那篇美得惊人的散文里，模模糊糊有了自己的憧憬。
*
京都的改革开放步骤不像是深市一样，走得飞快，但是那种大城市展现出来的勃勃生机，还是让陶桃给镇住了。
清晨的升国旗仪式，让陶桃掉了眼泪；去了北海公园，知道这是曾经的皇家园林；皇宫是很气派，但是里面的妃子，住得位置也不大，又没电没自来水，还比不上现在人舒服。
最震撼陶桃的就是在大学里了，湖边很多人抱着书本在背书，自习室里在本子上画的东西让她根本就看不懂，随便问里面的学生，可不比小学初中轻松，从早忙到晚，周末也是在图书馆里。
自家儿子也跟着林楚一起写游玩日记，陶桃想着，光是冲着这个，来去的火车票都值了。
陶桃还发现，宁蓁蓁的眼光很好，现在天气还很好，街上偶尔会有年轻的女性穿得让人眼前一亮，但不是人人如此的，她在来京都之前，还以为每个人都像是电影画册里的明星那样，结果发现其实是姐姐的审美比较好，难怪衣服卖的好。
“装扮有画册，弟妹你也平时可以多看看，邮政局就有卖的，要做这一行，今后肯定是要有自己的审美。”宁蓁蓁说道，“可以看一下明星的打扮，凡事有明星穿得不错的，基本都可以买，尤其是邓君照片，她要是带什么样子的发卡，有货源的话，甚至可以去找工厂去做定制的模样。当然最好分开定制，最后自己组装起来，免得被人学去了，直接买胶枪，就可以操作。”
陶桃跟着宁蓁蓁一起，学到了很多东西，而且吃饭宁蓁蓁很多时候都会刻意带她去个体户的摊位上吃。
算一算物价，辗转打听出来房租，这些早餐点一家人忙乎一个月差不多就等于武阳市他们两口子一年的工资。
本来是打算进货进个七八百块左右，后来咬咬牙，直接拿出了一千五，宁蓁蓁出资三千，总的进货差不多是在三千五百元，剩下的一千一半用来选店面，一半用来做暂存款。
陶桃带着大包小包，还有依依不舍的儿子回到了武阳市。
林家两位老人问了他们的行程，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女儿在京都里住的环境如何，街坊邻居好不好相处。
“别看是个平房，有个小院子，现在还养了一只狗，院子里种的还有花，哎呦，在大冬天也漂亮。”
“街坊邻居我都问过了，都挺喜欢她们两个人的，也没歧视姐姐。”
“还有几个高材生过来拜年。”
给陶桃印象最深的，应当是属于一个叫做庄涵的男青年，没办法，这位男青年学历高，还在公安局工作，身上透露出干练劲儿，撩起袖子也不把自己当做外人，直接给帮忙打扫家里。
要不是大姐还带着楚楚，还比那位男青年大，她得误会男同志要追求大姐呢。
“对了，还有钢铁厂的几户，什么妇联主任，啥的，也过来走动。”
林母有些着急，“咋还有钢铁厂的事？”
“妈。”陶桃笑着说道，“你放心，他们敬重着大姐呢，当时找房子都是钢铁厂的人帮忙。前段时间何文生还有那个薛依红结婚，他们都直接不去，瞧不上那一对。对了，我还看到了那个私生子。”
陶桃说不清楚自己的感觉，总觉得那个孩子太过于早熟，眼神让人很不舒服，听钢铁厂的人说，现在也都不准自己孩子跟那个叫做何铭的孩子玩。

第124章 天才宝宝13
在外人看来，宁蓁蓁的年龄足足比庄涵大了五岁，最关键的是还有一个女儿，怎么都不可能。
当庄涵注意到自己无意识地在这位林姐身上放了太多的注意力，第一个反应也是疏远。
一直到有一次参加会议，其中一个人对着宁蓁蓁说道：“林女士，我是……刚刚你提到的项目，我听易教授说主要是你负责，不如一起吃个饭，顺便说一说项目。”
等到宁蓁蓁答应了之后，庄涵看着人离开了，就听到了父亲喊他，说是晚上有一个相亲饭局。
体制内的男同志是很吃香的，尤其是庄涵本身学历好，身体素质也好，这种人就是能文能武，在体制里可以说是前途光明，所以相亲的饭局一直不少。
在路上，庄涵就忍不住问道，“爸，刚刚那个头发梳得有些偏的是谁啊。”
“是人武部的郝主任。”庄队长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怎么了？”
“我刚刚看到他邀请林姐吃饭。”
庄队长笑着说道，“这事我知道，前段时间，林凤娟同志的女儿有个主持节目，林凤娟同志不是去给女儿送花吗？郝主任当时就看上了，郝主任有个儿子，离婚了跟着郝主任，他一直很操心他的那个儿子，打听了林女士的离婚原因，还有楚楚那个孩子教得很好，就心动了。”
庄涵听到了那里，一瞬间心里头就有一股火气，“难道娶媳妇就是为了养孩子？”
“郝主任有他的想法。”庄队长说道，“反正林同志也是离过婚的，要是愿意组成家庭，也不错。你要是担心的话，可以提醒一下林同志，不过我觉得，她应该会答应吧。”
那一次之后，庄涵心里头就装了事，最终找到了时间，和宁蓁蓁尴尬地说了郝主任的事。
“啊，我知道。”宁蓁蓁笑着说道，“你放心，我已经和郝主任说清楚了。我没兴趣给人做后妈，也给郝主任建议了，最好还是抱着一颗真诚的心去寻找二婚对象。”
这种太强的目的性，对方是冲着郝主任的职务职级过来的，到时候能酿成什么样的后果，谁也说不清。
“你是不打算再结婚吗？”
“也不是。”宁蓁蓁放下了水杯，“这个是看缘分的，如果是为了二婚做保姆，这个我是不接受的。”
庄涵回去之后，就和难得没有任务，在家看电视的庄队长说了这件事。
“郝主任是正县级领导干部，眼光高着呢。”庄队长摩挲下巴，“林同志还挺有个性的，没想到直接拒绝。不过，林同志要是真的想找，也不会差。”“你不是说，学历不高，还带着女儿吗？”
“但是长得漂亮啊，把孩子教得也很好，第一次离婚根本就不是她的错。而且虽然说现在学历不高，但是跟着易教授，早晚学历会高起来，那时候可是研究生，比你都还多一级。”庄队长想着，“上次我们管户籍的刘姐，就在心里头踅摸给人介绍，后来看到了郝主任出马，估计暂时要消停一段时间，再给人介绍，不说比郝主任好，也不能太差，不然林凤娟女士都看不上。说不定，找个初婚的大小伙子都可以。”
本来在吃水果的庄涵，忽然觉得橙子不香了，一想到她会再婚，就觉得心里头堵得慌。
“你觉得……”庄涵说了一半，就错了搓脸，“算了，你看也不准，你还说她会接受郝主任呢。”
“我说的是一般人。”庄队长笑着说道，“没想到女英雄和一般人的想法都不一样。”
那个宁蓁蓁提到DNA测试，还帮忙破获了一个两年前连环杀手的案子，当时在云城下雨天的时候就会强奸杀人，一共杀了六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杀了六人之后，犯罪分子忽然停手，一直到DNA技术的应用，才抓到了那个人。
这个悬案的破获让庄队长有些感慨，剩下的痕迹学领域的技术迭代会给整个公安部门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那个案子的破案关键细节对民众是保密，免得会有潜在犯罪人员销毁留下的痕迹。但是在职能部门破案的时候，已经有意识地保留犯罪现场有可能残留DNA痕迹的所有物，目前新技术的实现时间较短，从长远来看，能够在抓捕犯罪分子，给他们定罪，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庄队长说道：“要说起来，公安部门正在往上打报告，要我说的话，这么大的功劳，估计很快就会给她办手续，给她转为正式的研究生，或者是直接给编制，做为协办专家。”
*
有郝主任在前，又有管户籍的刘姐要给人介绍对象，庄涵左想右想，甚至看了不少名人的婚史，决定尊从自己的心行事。
庄涵开始跑宁蓁蓁的家里很勤快，登高修缮一下房子的防水层，给家里的灯泡都换一下，甚至还给家里厨房的排气扇都给换了，林林总总做了不少事。他比对方年龄小，刚开始和宁蓁蓁接触的多，他一直是跳霹雳舞的，说不定在对方眼里是瞎胡闹，他就要让自己稳重起来。
当庄涵不再喊人林姐，还慎重地和庄队长说明了他的心思。
庄队长养儿子磕磕绊绊没有那么顺利，也没想过再婚，就是因为对亡妻的感情。儿子因为他的忙碌和他置气，是因为那一次和宁蓁蓁的合作打拐，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事业，做了一个警察，所以庄队长很难对宁蓁蓁生气。尤其是那个DNA技术的应用，让庄队长更是对她肃然起敬。
只是肃然起敬是一回事，对方做自己的儿媳妇……
庄队长和宁蓁蓁打过交道，要说对方是拐带了自家儿子，这种指责的话说不出口。
抽了好几根烟的庄队长眉头皱成一团，“你考虑清楚了？你不怕别人的风言风语？”
庄涵的眼神坚毅，自从入职了之后，精气神都和过去不一样，透露出干练的精神，“不怕的。”
他甚至觉得幸好有郝主任这事，不然他也不会继续逃避，等到喜欢的人真的继续相亲，焕发第二春，他才会追悔莫及。
庄涵比那一次决定要放弃目前工作，进入公安局还要认真地说道，“她虽然比我大，爸，您之前也说了，在外人眼中可能有些不般配，但是无论是你还是我，我们都知道，林女士是一个优秀的人……我觉得，爸，您还是用那种老眼光，觉得您的儿子我，学历高，前途光明，觉得对方只是初中文化，还有一个女儿，您不应该站在这样的高度。”
庄队长挑挑眉，听着儿子继续说道，“您不能用普通人的角度去看待她，您应该知道，她将来是会作为真正的协办专家，她目前关于拐卖人口的建议，还有DNA技术的应用，不说是名流千古，在公安大学的内部教材上，肯定是有一笔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是我配不上对方才对，我只是想要一个追求的机会，我的朋友建议我，也要把后面的事情先和您说清楚。”
庄队长揉了揉眉心，儿子是个倔包，他自己是个老光棍，他不同意了，恐怕儿子还要碎碎念，干脆说道：“在没定下之前，你也别和别人说你的心思，到时候让林凤娟同志难做，女同志总是要比男同志难一些。”
说出口了之后，庄队长也放松了下来。
他干嘛操心那么远，一来儿子还不一定追的上人，二来就是又不是自己娶妻，娶媳妇这事，说到底儿子喜欢了，他也就是被动接受，现在和儿子倔，只会把他推向更远的地方。

第125章 天才宝宝14
这个年代的人热情，庄涵含蓄的追求，没人往其他方向去揣测。
有所猜测的就是常过来的章晓文了。
她亲眼看到了庄涵的蜕变，刚开始在北海公园第一次见面，庄涵还是个小编辑，没事兴趣爱好就是跳霹雳舞，毕业之后，最多懒洋洋看一些和专业有关的书籍。自从破了拐子案，庄涵就开始了他的改变，自从入职了公安局之后，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庄涵遇到了真正想要从事的事业，他有激情，有热情，像是海绵一样贪婪地吸收关于刑侦的专业知识。
甚至喜欢的电视剧、电影也偏向刑侦方向，收集了一些从国外过来的录像带。
章晓文觉得，如果一开始遇到的是这样的庄涵，她说不定还可以和对方试一试，现在的庄涵像是一柄出鞘宝剑，锋芒毕露。
章晓文知道了庄涵的追求，不但没有宁蓁蓁配不上庄涵这个想法，甚至还觉得，庄涵的醒悟太晚。她遗憾自己是女儿身，要是男儿身，哪儿有庄涵什么事，肯定抱得美人归的就是她。
章晓文和宁蓁蓁、林楚从图书馆里出来，就看到了庄涵。
“我先走了。”章晓文和母女两人摇摇手，就自己去坐公交车。周末的时候，过来一起在图书馆看书，章晓文觉得自己心静了下来，又像是学生时代一样，可以把很多书细细品读。
林楚和庄涵打招呼，“庄叔叔。”
庄涵露出了一个略有些疲惫笑容，“楚楚。”然后看着宁蓁蓁，“我开了车过来，不用坐公交。”
他这次过来，是因为马上就要出差了，而且是紧急任务，基本上也就见她一面，就要回去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去湖省。
林楚知道了庄叔叔要去外地，就说了一声，“庄叔叔，等我一下。”
林楚编了一个红绳，想要送给庄叔叔，给他保平安用。
林楚先跑回到家里，只剩下了宁蓁蓁，庄涵就支支吾吾说了自己和父亲说了他的事，庄涵的脸红得像是番茄，还是看着对方，“我家情况比较简单，我父亲同意了就足够了。”
庄涵的面前有一些碎石，强忍着踢碎石的冲动，他担心踢石头会显得他幼稚，这是他努力所避免表现出来的，“我正好也要出差，你和楚楚也说一说好不好，我知道她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去想清楚。”
等到林楚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红得像是猴屁股一样的庄涵，而且目光闪闪地看着自己。
林楚被这个眼神吓了一跳，忍不住往母亲的腿边缩了缩。
庄涵讪讪清了清嗓子，“楚楚。”
“这是送给庄叔叔的。”林楚是跟着母亲买的五帝钱，听说了五帝钱的寓意，自己编织好的。
“谢谢。”庄涵摸了摸林楚的脑袋。
等到庄叔叔出差之后，林楚就知道为什么那天庄叔叔是红着脸，表情奇怪了。
他想做自己的后爸。
父亲这个角色在林楚的生命里矛盾的存在，何文生对自己很是冷漠，让林楚听到了父亲这一次，心中就有些畏缩，同时，她心中也是憧憬的，毕竟当时何文生对薛铭，当然现在叫做何铭的孩子很好。
很快林楚就一点都不羡慕何铭了，因为何铭犯了天大的错事。
那是汤晶晶带来的消息。
“何铭的性格现在很奇怪，钢铁厂院子里的孩子，没人愿意和他玩。”
“他在家里把薛老师从楼梯上推下来，薛老师流了好多血，好可怕。”
“我听人说是薛老师的肚子里有小宝宝了，好像是说怕不疼他。”
汤晶晶的话让林楚有了一个新的烦恼，“那你说，有了新的小宝宝，就不疼大宝宝了吗？”
汤晶晶摇摇头，“不能有新宝宝的，因为违反了国家的政策。”
“那为什么他们家还可以生宝宝？”
汤晶晶正好问过这个问题，“因为何铭只是被领养的，不算他们的孩子。所以何叔叔可以和薛阿姨再生一个宝宝。”
林楚松了一口气，她想着自己不是领养的，如果母亲再婚了，应该也没有小弟弟，国家只让一个家庭有一个宝宝呢。庄叔叔一直很疼爱她，如果能够住在一起，得到疼爱也很好。
林楚还不知道，自己对计划生育这一个国策有了重大误解，后来等到有了后爸，真的有了一个香香软软的妹妹，林楚也没觉得后爸让自己惶恐过。
同样是作为父亲这个角色，庄涵要比何文生强太多。
何文生想着妹妹害怕的眼泪，母亲的红眼眶，最后还有何铭的恨意的眼神，心里觉得有一座喷薄的火山，何文生最后只能够捶打自己的腿，“都是你教得好孩子。”
还躺在床上的薛依红可不干了，“很早的时候，铭铭就是跟着你爸妈一起。这可不是我一个人养得。难道我就愿意了？我现在……”薛依红捂着肚子，一想到自己再也无法有孩子，就心如刀绞，“这孩子养歪了，现在就是我一个人的错了？”
养歪了。
何文生想着，以前他明明很疼爱何铭的，怎么一场肺炎之后，胖乎乎的薛铭成了何铭，他的成绩下降的厉害，脾气也变得稀奇古怪起来。想着以前的薛铭，又想到现在脾气古怪的何铭，何文生愤愤地说道，“他以前就很好。”
“以前是以前。”薛依红的声音有些劈了音，她当然知道以前的铭铭多聪明，多机灵的孩子，但是谁让忽然爆出了，他是私生子，这个太过于聪明的孩子，忽然就阴郁起来。
何厂长和何文生可能感觉较为迟钝，但是薛依红还有何玉芳，清楚地意识到何铭变了，而且这个孩子太过于聪明，等到阴郁起来，就有些渗人。
也是何玉芳主动说要不再生一个，到时候有个弟弟或者妹妹，有人陪着何铭玩，也不至于让何铭“心理变态”。
薛依红觉得有道理，没想到估计是何铭听到了，推她的时候，还歪着嘴说着什么，“我就是心理变态了，也不要这个弟弟或者妹妹。”
何玉芳吓得直接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住，小姑子现在算是一丁点都不敢和何铭打照面，薛依红还是何铭的母亲呢，都被推得倒在地上，孩子都没了，这个“小变态”要是拿刀子砍她怎么办？
薛依红付出的产痛代价就是流产，被摘除了子宫，薛依红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抱有很大期望的，这个不同于何铭，是婚生子，她想着又会是一个聪明活泼懂事得孩子，还不会像是何铭一样心理变态。
但是这样的好孩子没了，薛依红的泪水流了出来，“何铭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还不是你的前妻？和我有什么干系。”
这事归根到底就是宁蓁蓁惹出来的，要不是她嚷嚷着私生子，让何铭受到了歧视，何铭怎么会心理变态？
何文生想到了当时爆料的私生子的事，没开口，宁蓁蓁说得也是实话，“说她有什么意思，再来一次，估计对方还是会这样做，这样说。你作为母亲，难道就不应该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何文生，咱们两个现在都是半斤八两，你也在家没干活，难道何铭就不是你的孩子？”
“我在家里写文章！”
“你又写出了什么东西呢？”薛依红自己身上还难受，孩子也没了，这个时候何文生还指责她，她当即就受不了，直接和何文生吵了起来，“你有一毛钱的稿费吗？”
何文生以前的笔名等于是废掉了，只能够用新笔名写文章。
家里头一团糟，钢铁厂的人都用有色眼镜看他，何文生以前最擅长迤逦柔情的文章，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个字都写不出，勉强写出来了，用了一个没有名气的笔名，得到的都是退稿函。
何文生被薛依红挤兑得不行，“写文章是要灵感的，你还不是什么都没有做。”
“家里饭是谁做的？”薛依红忍不住提高了声音，“那么大一家人要吃饭，要给家里做卫生，是凭空能够干净的？”
薛依红和何文生两人双双没有了工作，唐老师提前退休，退休工资肯定是比不上在职的工资的。
家里一下子少了这么多的进项，还前段时间给了离婚费一万二，何文生有工作的时候，一半要给宁蓁蓁，现在没了工作，不代表不给钱，还是得按照一个月五十块的支出，定期打到对方的制定存折上。
这种情况下，再用保姆就太过于奢侈，贺嫂子再次失业，大部分的家务活都落在了薛依红的身上。
宁蓁蓁住的环境简单，雇佣贺嫂子有些浪费，给牵线让贺嫂子在易教授家办公，贺嫂子一周有空闲时间，给宁蓁蓁家里做些活，算是这个时代的钟点工了。
“以前她也做过。”何文生说道，想到了前妻之前还在国营大饭店里工作，回家了还要做家务。
“你把人当做保姆用，我是不干的，你要是有本事，你再和人复婚啊！”薛依红冷笑着说道，“我这次亏了这么多的血，你和你妈说，家里的活是没什么功夫做了。”
复婚？
何文生忽然想到了以前在武阳市的日子。
以前的林凤娟总是给他倒略有些烫的水，给他洗脚，想办法找轻的材料给他做假腿，用热巾子给他的截肢部分热敷。
还有女儿，当时还叫做何褚的时候，虽然不怎么爱说话，性格一直都是很乖巧的，在他写文章的时候，从来不来烦他，只是他不耐烦，会把人赶走。
听说现在在学校里还是什么小主持人，背诵的诗词也多，还有神童之名，看样子一点都不比何铭差。
何铭是有私生子的名头，林楚的母亲是离婚的女人，应该在学校也有压力吧，林楚却能够越来越好，而何铭……
何文生的表情恍惚，让本来还想要继续说的薛依红一下子就不说话了。
她自己已经很害怕何铭了，丈夫是不是也厌恶极了这个孩子，宁蓁蓁那是正儿八经的前妻，现在离婚了也可以复婚。
如果要是何文生和自己离婚了，分分钟找到了那个人，就可以复婚吧，而自己没了生育能力，也没有工作，能咋办？
想到了这里，薛依红拉住了何文生的手，放柔了声音，“文生，我刚刚有些急了，咱们都因为这桩事累了。”
何文生从昔日里的温情回忆之中走了出来，他看着憔悴了不少的薛依红，心中也有些愧疚。
毕竟当时是他忍不住，婚前就和薛依红行了那事，有了何铭这个孩子，才闹到这样的地步。
“你好好养身子，别的事不用太操心。”
薛依红点点头，“文生，这事让爸多出注意吧，虽然有些麻烦他老人家，但是他肯定有办法。”

第126章 天才宝宝15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何铭那个鬼孩子把怀了孕的人给推下楼，这个劲爆的消息刚刚消化完，钢铁厂的人又听到了一个新消息，何厂长的前儿媳妇，要带着孩子再嫁了。
离婚的人再嫁人不稀罕，但是嫁得比第一个还好，就很稀罕了。
和宁蓁蓁家里关系走得近的，其实不少人都见过这位年轻后生，遇到了院子里好奇的人，就说起庄涵。
“学历很高，当时和凤娟一起打拐认识的，现在在公安局里工作。”
“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还是京都大学毕业的。”
“啥缺陷啊，你就见不得别人好？能进入公安系统的，要是身体不好，国家第一个不答应，父亲也是敞亮人，说得很清楚，妻子早就去世了，孩子喜欢就行。”
“小伙子生得俊，个子也高，以前是在街头跳霹雳舞，其实还得感谢人凤娟，当时和凤娟一起破获了拐子案，也让小伙子找到了奋斗的方向，打算做警察。”
“庄队长还挺喜欢林楚这个小姑娘的，我还见过他把孩子给抗在肩头上，把孩子当成孙女儿一样疼。”
这让钢铁厂的人感慨不已，还以为这位女英雄到了人生低谷，就算是当了万元户，多少人还觉得可能保不住这些钱，转眼就嫁的比第一个还好。
这人是刑警大队的队长儿子，听说那个年轻后生长得俊秀，学历高，是初婚不说，还足足比宁蓁蓁小五岁！
也有人感慨，庄涵的父亲也是个能耐人，居然能够接受这样的儿媳妇。
庄队长本来确实对带着女儿的宁蓁蓁，心里头有些小别扭，不过已经顺着儿子了，他也不会对宁蓁蓁做什么冷脸，万万没想到，铁血真汉子的庄队长，在面对懂事的林楚时候，化成了绕铁柔。
庄涵小时候多调皮啊，恨不得让人拿棍子抽他，林楚小姑娘收拾得干干净净，白皮肤大眼睛，说话声音虽然有点小，但是很懂事，教养得很好，第一次见面，林楚还给他送了礼物。
这多稀罕啊，庄大队长等庄涵的礼物，一直等到孩子毕业之后才等到，小姑娘可用心的很。
加上庄大队长对亡妻一片深情，当时在妻子怀孕的时候，妻子孕反严重，他就心里头抱怨，觉得是个调皮的小子，要是生个女儿就好了，现在的林楚白白软软，是个香喷喷的小闺女，冲着铁血汉子一笑，庄队长当即就觉得，白捡这样一个懂事得孙女，当年的那点缺憾就满足了。
庄队长和宁蓁蓁见过面之后，接着就是双方父母见面，在暑假期间，庄队长和儿子休了假，和宁蓁蓁一起去了武阳市。
陶桃是个急性子，在从京都返回到了武阳之后，就把生意做了起来，这服装个体户比她想得还要赚钱，第一个月就没亏本，从第二个月就开始净赚，因为是两人合伙对半劈利润，陶桃拿到手里的已经比她的月工资高了，这还是进货量不够大，要是再进货多一点，还得赚更多。
当时是宁蓁蓁坚持要大一点的门面，贵一点的门面，很多衣服陶桃也不明白好在哪里，她自己也挑了几件，卖的不行，反而是大姐的衣服都卖的很好，不带剩下的。
陶桃这一次就知道大姐是个能耐人，看到了庄队长和庄涵，就越发感慨，原来当时的庄涵热情，还真是在追自家大姐，而且大姐有了归宿，自家丈夫也不会愧疚了，陶桃听丈夫的自责简直要耳朵生老茧了。
现在庄涵好啊，家庭清清白白，城镇户口，工作也好，父亲也开明。
林家人也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上次因为闺女才离婚没多久，他们也不敢说这件伤心事，打算等到过年的时候，问问女儿再婚的事，没想到还没等他们开口，女儿就找到了这么好的人家。
林家人再从宁蓁蓁这里知道了，何家的一堆乱账，就更高兴了。
林飞龙笑得咧开嘴，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喜悦之色。
没办法，谁让何文生对不住他亲姐姐？听到何家过得不好，他就高兴了。
而且从何铭的事来看，根本就是何家的根子都是坏的，要不然何文生能够和薛依红搅合在一起？还有了私生子？私生子还能在看到母亲怀孕了之后，把人给推得流产？
林飞龙崇拜过何文生很长一段时间，把何文生写的文章都翻来覆去看过，加上在武阳也一起生活过几年，何文生的倨傲他很清楚的，姐姐能够再嫁，他心里头肯定难受。
何家上下都过得不好，何文生肯定还心里难受，林飞龙自然就很高兴。
媳妇虽然辞去了临时工的工作，生意做得不错；儿子去了一趟京都，乖了不少还说要考大学；姐姐又找了对象。
林家人的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
林飞龙猜测何文生会不好受，他没有料错。
何文生的日子好不容易清闲一点，正在酝酿写文章，听到了这个消息，顿时就写不下去了。
何铭能够把怀孕的母亲给推下楼，这可不是一般的错误，曾经的何厂长再喜欢这个孙儿，也打算把何铭送到乡下去。
何铭已经很清楚母亲失去了生育能力，他想要做何家的儿子。这个时候就乖觉了起来，哭着跪着说自己不是故意的，还说起了自己的委屈，顺便把何玉芳都给捎带上。
“是姑姑说我心理变态，再生一个就好了。”
“呜呜呜呜，爷爷奶奶，我真的好害怕，妈妈也忽然之间不疼我，一切都变了。”
“院子里的孩子都不理我，呜呜呜，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出生。”
“爷爷，你不是说想要买新房子吗？我们搬家好不好。不要把铭铭丢到乡下去。”
“奶奶，呜呜呜，您还疼铭铭吗？铭铭错了，我们不住钢铁厂了，给铭铭换个学校好不好？”
薛依红已经无法生育，何铭哭得这样可怜，加上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换个院子住，再给何铭转所学校，或许就有变化。
何家人就换了院子，薛依红心里头还是膈应何铭，但是何铭或许是换了个环境，又乖巧了起来，除了何玉芳不肯回来住，日子好像又和过去没什么分别。
何文生好不容易平静了心绪，在听说了宁蓁蓁再嫁之后，心就又乱了起来，本来写到一半的文章，直接揉烂了。
文字都是矫揉造作，难怪会被退稿。
何文生自从在七月份听到了前妻的消息，不知道为什么，就总是会听到她的消息。
像是虽然是二嫁，庄家很重视，迎新娘都是用一色的同一型号的德国小汽车，新娘子还穿得是港市那边过来的白色婚纱，漂亮的不行，林楚还做了小伴娘。
像是宁蓁蓁在公安大学跟着易教授出了科研成果，还上了《新闻联播》，协助公安机关在拐卖妇女儿童方面屡破奇案。
像是宁蓁蓁以前是在公安大学等于打白工，现在通过写了一个什么保密方向的论文，已经是研究生毕业了，比他的学历都要高，而且还有国家的薪资，那可是国家补贴，晚点还有可能要分房子。
像是……
刚开始薛依红还抱怨，怎么就老是阴魂不散，全京都里到处都是这个人的消息。
等到后来，何家一点点落魄，对方的名声越盛，薛依红就不说这个话了。
毕竟新闻联播里，盼着头发的宁蓁蓁说话干练，电视台的记者和她说话都带着尊敬的语气。

第127章 天才宝宝16
宁蓁蓁对着庄大队长说道“麻烦爸了。”
庄队长乐呵呵地，“不麻烦，楚楚这孩子乖得很。”
林楚也点点头，她的蓝白色校服上别着三道杠，现在她是学校的大队长了。
“我会听爷爷的话，妈妈放心。”林楚小声说道，又抱了一下庄涵，“爸爸也注意安全。”
刚开始庄涵和母亲在一起，林楚还是喊庄叔叔，直到有一次宁蓁蓁出差去开研讨会，庄涵当了林楚的家长，她换了称呼，不再庄叔叔长庄叔叔短，而是喊爸爸。
林楚很珍惜自己的庄爸爸，因为在他那里得到了缺失的父爱。
以前没有在何文生那里得到过父爱，何文生总是冷冰冰的驱赶她。
“我要备课，凤娟，你把孩子看好。”
“我很累了，你去找你妈。”
“褚褚，你要乖一点！自己去写作业。”
庄涵就不一样了，他会和她一起包书皮，听她背书，送她去学校。
林楚也越来越依恋他，有一次庄涵出差，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想等庄叔叔回家，结果睡着了，是庄叔叔轻手轻脚地抱起来她。
庄涵当时小声地和母亲说道，“怎么还不睡？我先把楚楚抱回房间里。”
她在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了自己被塞入到被子里，还有一个温柔的吻落在她的头上。
从那一天开始，她就想要叫他爸爸了，等到家长会那一次，她就顺理成章在给老师介绍庄涵的时候改了称呼。
林楚现在也知道了，计划生育不是她理解的那样，母亲和庄爸爸可以再生一个弟弟妹妹。
林楚想不通何铭为什么会把薛依红给推下楼，如果有一个血脉相连的弟弟或者妹妹，不是很好吗？
林楚很想要有一个弟弟妹妹，她会分享自己最喜欢的玩具给他，教他喊人，教他念书……
不过，庄爸爸似乎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和林楚还有庄队长告别了之后，宁蓁蓁就拿着小包，庄涵负责拿行李，到公安局里，和大部队汇合，准备出发去海市。
两年前，宁蓁蓁正式作为公安局的协办专家，在京都全是范围内，协助办案民警，跑各种犯罪现场，做dna采集、犯罪人员测写等工作。
京都毕竟是国都，连环大案是很罕见的存在，本来以为这项试点工作会很晚才在国内铺展开，结果出现了一个大案，宁蓁蓁很快利用犯罪心理画像锁定了嫌疑人，又用dna测序把嫌疑人给锤死。
因为及时抓捕，在他即将对第二个人实施犯罪的时候，就逮捕归案。
负责侦办的办案警察，在看到了从犯罪分子家中拿到的笔记本，身上都发毛了。
犯罪分子的收集手册，还有十几个人的跟踪情况，如果没有抓住他，按照这样的计划，恐怕不知道会有多少的受害者。
宁蓁蓁也因为这个案子，再次上了京都官媒的专访，原本只是京都试点的工作，现在就开始在全国范围里，邀请她去各地做协办。
宁蓁蓁常常是自己跟着易教授的团队一起去全国各省市，这次难得和庄涵一起出差。
到了海市，整个团队就开始忙碌起来，忙碌连轴转破获了一桩拐卖人口的案子，庆功宴上，梳着偏分油头的领导慎重和宁蓁蓁握手，“谢谢林专家，真是帮了我们大忙。”
当然还要感谢跟过来的京都公安局人员，吃庆功宴的时候，自然不会一直把话转到工作上，而是更多的话题集中在生活之中。
这位盘着发髻，穿着套裙的专家居然和庄涵是夫妻，众人便夸两人是郎才女貌。
“夫妻真是强强联合，尊夫人巾帼不让须眉。”到卫生间洗手的时候，庄涵就得到了海市公安局局长的赞叹。
妻子身上的光环越盛，在京都，以前人们都觉得，宁蓁蓁有些配不上他，现在都夸他好眼光。
庄涵本来是不想再要孩子的。
就像是庄大队长头疼他小时候的淘气，对乖巧的林楚喜欢得不行，庄涵自己记得小时候的调皮。
不是踢球碎了别人的窗户，就是带头偷偷在院子角落里生火，还撺掇别人往里头扔炮仗，庄涵回想自己小时候，就觉得太麻烦了，要是生个孩子像是他那样，可不得烦死。
有林楚这样的孩子就够了，他庄家又没有皇位要继承，要不要孩子都不打紧。
但是林楚想要做姐姐，自家老头子在路上看到了小孩子，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这让庄涵把孩子的事悄悄放在了心里。
等到老头子都退休了，林楚上了初中，庄涵就觉得家里头确实少了点生气。
那就要个孩子吧，活泼点也行，文静点更好，林楚的性格本来就早熟，她也不在意，那就给家里人多个鲜活气。
而且庄涵以前是刻意压下了想要孩子的欲望，等到有了这个主意，脑子里都是要孩子的好处。
若是有个孩子，生得像是自己与妻子，软绵一团抱在怀中，不错过他的每个成长瞬间，也是一桩美事。
在结婚了五年，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不会要孩子的时候，宁蓁蓁怀孕了。
公安局的大院里，经常可以看到已经升为中队长的庄涵和宁蓁蓁一起散步，有人到庄家做客，看到庄涵坐在小凳上，给妻子揉捏腿，桌子上还有一本养育孩子的书，书的扉页上盖了一个红彤彤的私章，是庄涵的，而不是宁蓁蓁的。
庄涵对这个孩子很看重啊，当时是因为顾及到长女的心情，所以推迟要孩子？
公安大院里的女人们，都十分艳羡宁蓁蓁，这样的丈夫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到。
当然，庄家也有福气，能够娶到这样的女子，宁蓁蓁也算是大院里的第一名人，有人可能认不得现在的公安局局长，但是肯定认识这位。
她是公安机关的协办专家，早就已经是博士毕业，各种国内外的奖状拿得手软，因为专攻拐卖人口的犯罪，破获了很多拐卖人口的大案，多少家长都给这位专家磕头，因为宁蓁蓁不收礼，就给送锦旗、送自家乡下的特产。
不说每周都有人跪着感谢，这种事一个月总能遇上一两次，还有一次破获了大案，呼呼啦啦各路家长来了上百人，都哭着给专家磕头，记者都还来了，这一幕还被直接用在了央视的新闻里。
这位专家的优秀让人觉得她值得最好的，院子里的未婚姑娘们羡慕宁蓁蓁能够再嫁一个好丈夫，却生不起嫉妒的心里，宁蓁蓁过得越好才越好呢！

第128章 天才宝宝17
钢铁厂在九十年代中期，迎来了它的致命一击。
九十年代初，其他国有企业效益不好，钢厂的何厂长还是骄傲的，因为搞基建，需要钢铁，加大产出，钢厂不仅没有像是其他企业一样亏损，反而赚了不少。
可惜好景不长，国内的钢厂是赚了不少，这时候的华国已经和国外有了贸易往来，国外的钢铁企业也看到了华国的商机。
他们的钢铁更纯，价格更优，涌入之后，国有钢厂就举步维艰，因为开发流水线，现在产能已经过盛。
按照市场价卖就亏，但是不卖，就有没有资金。
何厂长当时开新流水线有多痛苦，现在就有多痛苦，只能够和其他省市钢厂的厂长聊天，才能够得以慰藉。
钢铁厂解散，何厂长没有了去处，这个时候雪上加霜的事情来了，何玉芳也离婚了，哭哭啼啼留在何家。
何家愁云惨淡，何铭也没考上高中，而是去了技校，薛依红现在也不在家里了，何家的日子过成这样，家务早就给婆婆来做，而她去了私立学校里工作。
炎炎夏日里，家里头现在困难，连电风扇都舍不得开，免得浪费电，手里就只能够摇着蒲扇，薛依红热得根本睡不着，也不管这样热得天气会不会晒脱皮，就打算去河边游泳。
薛依红整个人像是一条鱼在水中游动，那种冰凉凉的水中，她才舒服了下来。
河边的三棵树是游泳圣地，这里没什么漩涡，而且有大概个上千百平米的位置都是浅水区，不少人带着游泳圈，在水里飘着。
薛依红没有带游泳圈，她轻快地游过一对母子，心中有些酸楚，当时尚未嫁入何家的时候，她都没有在这样的天气靠着游泳解暑，怎么日子越过越差了。
尤其是公公没有了厂长的位置，一下就苍老了下来，小姑子像是个废物一样，只会哭哭啼啼，都多大的人了，还有何文生，那就是个瘸子。
搬家了之后，何铭再次回复了正常，只是她已经没有了生育能力，何铭也似乎失去了学习的能力，成绩很是平庸。何文生写不出来文章，又瘸了腿，这些年连个工作都没有，要不是薛依红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她甚至觉得早早离婚还好一些，但是何铭都已经参加工作，家里多了一个领工资的人，而且薛依红还指望何铭给她养老，都已经养到十八岁了嘞，这个时候离婚多不划算。
一连游了一个小时，再泡下去，身上都要皱起来，薛依红裹着大大的浴巾擦干了身体之后，穿着苏爽的衣服坐在三棵树下纳凉，等会要是再热了起来，直接去游一个回合就好。
“高考状元你们看了没有，乖乖嘞，能够考那么高的分。”
薛依红这才想起来，今天是高考出成绩的日子，她的儿子没上高中，而是去了技校，她对这些事都浑然不关注。
薛依红顺口说道：“才出分，不能知道高考状元是谁吧。”
“一般人是不能知道，谁让高考状元我见过，出门的时候，还看到记者去采访呢。那可是个能耐人。”说话的是个老太太，她这样一说，所有人都有些好奇，高考状元是个什么经历。
老太太嘀嘀咕咕，说着小姑娘小时候就当过什么小主持人，拿过什么作文奖、奥赛奖、兴趣爱好也广泛，还有一个围棋奖什么的。
薛依红越听越觉得没意思，这老太太吹牛也吹得太大发了，这样一说，岂不是养了一个金闺女出来，这人简直是十全十美了。
薛依红撇了撇嘴，闭上了眼，忽然心中一跳，当真想到了一个人来，那就是林楚。
薛依红刚开始的时候，尤其是听到一点宁蓁蓁的消息，确实存着和人攀比的心，留意林楚的成绩什么的，等到后来那边一直是好消息，她听得心里烦，等到儿子中考成绩不怎么样，彻底她就不去听那边的消息，偶尔无意之中看到了报纸或者是新闻，都得快快地翻过去。
老太太的话勾起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那些奖项，里面不少确实林楚拿过。
不会吧。
一个女孩子能够优秀到拿高考状元？记得选的是理科，基本上理科状元都是男生，都说女生在理科上没什么天赋，小学的时候或许数学成绩还行，高中不行。
打破薛依红的幻想的就是，老太太猛然高昂起来的声音，“小姑娘了不得！我要是说她拿的那些奖项，那都是娃娃的奖，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说她妈，你们肯定都清楚。”
“老太太，你就别卖关子了。”
“谁啊，除非是领导人，不然谁知道。”
“也不是，说不定是个女明星呢。
“嘿嘿，没到领导人那一步，也不是女明星，是那个破了好多拐卖案，把咱们国家刑侦方面的理念，推广给世界的人！林凤娟！”
老太太这样一说，众人就七嘴八舌起来，言语里都是敬佩。
林凤娟三个字是字正腔圆，重重砸在了薛依红的心间。
听着旁人七嘴八舌说对方的好，薛依红就想要离开三棵树，刚走到太阳下，她才走开，就有人占了她的位置。
太阳火辣辣的，薛依红被烈日一烤，就后悔自己离开了。
心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委屈涌了出来，因为宁蓁蓁那么一嚷嚷，她乖巧的儿子成了私生子，现在她女儿高考拿到了理科状元，自己就要在大热天里走回家。
能不这样欺负人吗？
薛依红有时候会有一种错觉，她的生活明明不应该是这样的，怎么就成了这样？
薛依红只是有错觉，何文生是真切做过一个梦，梦里他和林凤娟离婚要晚的多，女儿也没有叫做林楚，而是一直叫做何褚。
何褚被何铭弄丢了，林凤娟像是发了疯，他觉得人就应该认清事实，也不能把何褚丢的事情怪在何铭的身上，林凤娟不是看起来像疯子，而是真的疯了。
一个思想正常的人怎么可以和疯子在一起？更何况他本来就不喜欢林凤娟，所以两人离婚了。
他和林凤娟离婚之后，一个叫做庄涵的年轻人和她走得很近，但是两人并没有在一起。
梦里的林凤娟也没有通天的本事去念研究生，念博士，去做什么模型，做什么重案组的专家，她就是疯疯癫癫的疯子。
而他的何铭，品学兼优，甚至他和薛依红结婚，两人还生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一儿一女，凑成一个好字，就像是他在梦里的生活……

第129章 天才宝宝（完）
转眼间，再嫁已经二十多年了，庄文轩也十六岁，他不同于当年林楚的按部就班学习，而是早早就上了中科大的少年班，现在就要参加高考。
曾经退休的庄老队长乐呵呵的，一点也不像是以前做刑警队长的古板，穿着老头衫，大裤衩，头上戴着渔夫帽，在和孙女婿说话。
林楚大学念得是医学系，一口气把本硕博都给念了，念下来都到二十七岁了。
当时林楚没开窍，在大学里一直都是单身，而儿子和儿媳妇，似乎都没开口催婚的意愿。
庄老队长急得更什么似的，明明高学历是好事，读到博士啊，他的孙女儿得多优秀，结果那段时间，忽然把女博士叫做“灭绝师太”。老队长就想着给孙女儿介绍一个，结果出现了让老队长气炸的事。
不过是个二本大学毕业，也就是有个编制，居然敢嫌弃他孙女儿，而且那家的父母还挑挑拣拣，意思是儿子是独生子，让林楚多让着点对方。
谁家孩子不是如珠似宝的宝贝疙瘩？相比留着庄家血脉的庄文轩，老队长更疼惜林楚，谁让这孩子的童年太过于让人心疼。捧在手心的宝贝被人嫌弃，老队长气急了。
那一次失败的相亲，庄老队长觉得对不起孙女儿，要不是他这么热情地拉线，也不至于让孙女儿被人轻蔑了。
庄老队长还因为生闷气病了一场，这一病之后有孙女儿的开解，就想开了。
儿子和儿媳的薪资不错，最关键的是儿媳妇还有一分产业，做的是女装产业，孙女儿的学历高，工作好，就算是嫁不出去，也有一大笔钱。最后，也还有庄文轩呢，这小子从小就黏姐姐，反正就算是姐姐不嫁人，这臭小子也不能嫌弃林楚。
庄文轩当时还乐呵呵的，觉得姐姐不嫁人最好了。
所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老队长放弃了相亲这个主意之后，孙女婿自己就冒了出来，是从海外回来的，生物研究所的青年技术骨干。
孙女婿和老队长说完了话，就主要和岳母说话。
这位叫做董银川的年轻人，当时走上科研之路，就是因为看过宁蓁蓁的采访。
他当时第一次和林楚见父母，赫然发现，心上人的母亲是他偶像。
董银川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高智商的脑子立即就宕了机，红着脸磕磕巴巴地说话，还双眼冒星星。
董银川很喜欢林楚，觉得她是自己见过的少有聪明又果敢的女性，等到见到了宁蓁蓁，就知道为什么他为看上林楚，那是因为林楚就是他偶像的孩子。
这年轻后生本来就对林楚情根深种，见面了之后，第一时间就给爸妈打电话，把这消息告诉了父母，恨不得立即就双方父母见面，把结婚的事给敲定下来。
生物领域的技术应用，和宁蓁蓁的项目有很大的交叉，董银川每次和岳母聊完天，都会有所得。董银川也是少年得意了，有时候难免会飘起来，只是每当稍微飘起来一点，和宁蓁蓁一聊，就觉得自己应当更谦逊一些。
董银川和宁蓁蓁说话的时候，庄涵也在和林楚说话，不抽烟不喝酒加上锻炼，他状态要比同龄人好很多，甚至有时候和林楚走在一起，还会被人误会。
林楚一直学得是医学，却不会因为隔行如隔山，就随意把自己的工作生活一笔带过。
要不是林楚褪去了面容的稚气，已经结婚了，庄涵甚至有一种错觉，她还是那个乖巧懂事一板一眼的孩子。
庄文轩很快就出了考场，按照庄老队长的说法，这小子和庄涵一样，鬼精鬼精又皮得很。
不过当年没有人制得住庄涵，庄文轩虽然就是混世魔王转世，但是一物降一物，在家里的两个女士面前，都乖巧得很，因为宁蓁蓁很忙，有时候会出差，在宁蓁蓁不在家的时候，庄文轩像是一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姐姐身后，当姐姐去上学了，那臭小子就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庄涵养庄文轩的时候，就理解了当年为什么父亲总是恶狠狠瞅着自己，他有时候也觉得这臭小子皮痒痒，恨不得揍他一顿。
可惜生儿生女无法自己决定，不然他绝对要选个肖似妻子的小姑娘，而不是这样的臭小子。
庄文轩的容貌结合了夫妻两人的长处，脑子也活泛，庄文轩小时候是听着父母的事迹，还有姐姐优异长大的，这孩子不如林楚仔细，他又好强，在拿不到班上双百，班上第一，颓丧了几天之后，他就有了自己的主意，他要跳级。
反正他不要比姐姐差，他天生没有姐姐细心，就想要跳级，走得提前高考的路数。
庄文轩因为出来的早，不少家长都注意到了庄文轩，这是最后一科，之前每天都等着的家长都见过这小子，还在变声期，说话有些公鸭嗓，这位总是提前交卷，等到他出来了，自家孩子没多久也会出来了。
“看着年龄很小，那小子笑嘻嘻的，说考得不错，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是不是在吹牛，他家的条件不错？”
“估计就一个男丁，宠着呢，所以孩子一门课提前交卷了还不算，家里人都由着让剩下几科提前交卷。”
“就是就是，太溺爱孩子了，这么重要的高考，哪儿能胡闹。”
“估计就是让孩子体验一下，没报啥希望，毕竟年龄也小，晚点再考也是一样。”
等到这一大家子离开了之后，憋了很久的一位家长才说道，“都不是，那孩子成绩很好，别的不敢说，他高考肯定没问题。”
“你咋知道？”
“我觉得那小子看上去就不稳重。”
“就是就是，他要是考得好，我家孩子都可以高考状元。”
那个说话的胖家长用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哎呦，大姐您可别吹牛，我既然这样说，肯定是有证据的。刚刚那个，他姐姐可是真正的高考理科状元。他的话，是中科大少年班的，肯定上好学校是没问题。”
这话一出，家长就炸开了锅，能在这里守着的，可都关心成绩这件事，本来看上去不稳重的小少年，居然有这样的本事？
“你说那个短头发的女人是他姐姐？是高考状元？我看那个女人年龄肯定参加工作了，你咋知道她是高考状元？”
“你是他家邻居？”
“我第一天就认了出来，因为来送考的家长，带着墨镜的人是林凤娟，林博士，就是那个打拐的专家。当时她爱人拜托我别叫破她的身份，她的一对儿女都上过新闻专访，我可崇拜她了，错不了，她的长女是林楚，当年的理科高考状元，小儿子庄文轩也是神童，上的中科大少年班！”
之前这帮在外等候的家长，都是聊聊家常，这一次话题的中心全部都是宁蓁蓁。
当年林楚的高考不少人都有印象，小儿子上了中科大的少年班，报纸上还有报道。
众人唏嘘不已，又有些埋怨那个家长不早点叫破对方的身份。
胖家长脸色很严肃，“林博士是个很低调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又戴帽子又带墨镜，她来等孩子，就是关心孩子的高考，她也很忙，不好打搅她的。”
“也是哦，老看到林博士天南海北地跑。”
“好像瘦的很，都是辛苦出来的。”
不知道是谁把话转到了宁蓁蓁当年的离婚再嫁上。
“林博士一开始肯定也是不容易的，一想到她有现在的成就，生活也美满，就打心眼里替她高兴。听说她前夫的一大家子乱着呢，哎呦，这才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第130章 和离后成了女首辅1
“夫人，夫人。”
焦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宁蓁蓁睁开眼，看到了一个脸上有伤口的丫鬟。
那丫鬟鹅蛋脸柳叶眉，眼眸像是含了一汪春水，只是一道从眼角长长划到了嘴角的口子破坏了她姣好的容貌。
“夫人可算醒了。”丫鬟松了一口气，用一双清凉的帕子，擦拭宁蓁蓁的额头。
宁蓁蓁这才发现，她的背上已经是濡湿一片，还有眼睛也是有些酸疼，应当是哭过一场。
“我没事。”应该是做了噩梦，所以被丫鬟唤醒了，宁蓁蓁说道，“我心跳得有些快，我再眯一会儿。”
丫鬟应了下来。
接受了记忆之后，就知道原身叫做冯素云，父亲是鸿鹄书院的夫子，替她定下一桩婚事，未婚夫叫做金庭。
金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曾经和冯父是同窗，在金庭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留下妻子马氏，还有金庭与捡来的养女。
冯父怜惜金家，加上金庭的天资高，就助他读书，非但如此，还把自己的长女许配给金庭。
从宁蓁蓁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在金庭成亲前的时候来了一场风寒，让古代版的金庭一命呜呼，躯体里换了一个现代魂。
冯素云捡到过丈夫写的“计划书”，上面的字体是七零八落，十分难看，丈夫说伤了手，是用左手写的，冯素云也就信了。
那次之后，金庭就不再读书，而是折腾起来了买卖，从硝石制冰、制作肥皂、炒茶到使用煤炭、制作水泥等等不一而足，还认识了当地的县令，这让冯父有些不满，让女儿对夫婿多做规劝，只有科举是正道。
冯素云也觉得丈夫和婚前有些不太一样，以前的丈夫对她还有父亲都很敬重，对书本更是如此，但是发热伤了手之后，忽然就抛开了书，甚至冯素云感觉到了，丈夫对自己的父亲很是不满，觉得父亲迂腐，自己啰嗦。
冯素云是有些难受的，因为鸿鹄书院不大，她与金庭很早就定下了，金庭无法回村里的时候，就常在她家吃饭。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本以为婚后也会是举案齐眉，没曾想竟是这般了。
金庭的生意越做越大，带着一家人离开了小小的县城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县城到府州，最后到了京都里，金庭还做了皇商。
随着金庭的发家，他身边也多了许多的莺莺燕燕，救过一个要上吊的小寡妇，收过别人送的妖娆瘦马，还有隐居娇憨的女神医，最让冯素云无法接受的是，居然金家养妹也做了小妾，这让她觉得恶心。
虽然对外说是养妹已经去世，实际上是找了一个好人家，把金小月的名字改成了苏小月，但是冯素云清清楚楚，那就是金家的养女，手腕内侧还有一枚红痣。
冯素云的容貌只是寻常，自从有了这些小妾之后，两人同房的时间就两三个月一次，等到金小月做了小妾，冯素云就再也没有和丈夫同床，她觉得金庭让她作呕。
她甚至想过要和离，但是从书信之中，得到家里的消息，嫂子性子十分刻薄，恐怕容不下她。
冯素云的猜测是对的，父亲因病亡故，就返回了祖宅，母亲看到了女儿的消瘦，看出了她想要和离的心思，告诉她，安心在金家坐稳位置，最好早早生下一个孩子。
低声与她说冯家可能没办法容得下她，冯母是眼眶含着泪的，她也舍不得女儿，想要给女儿做主，只是家里这般光景，都是儿媳妇一个人做主，她的身子她很清楚，已经就快到日子。
那之后，冯素云的母亲又熬了几日，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认命，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谁知道没过多久，金庭救了皇家公主，更是让那位公主对他死心塌地，闹着要嫁他。
那位公主是太后的心尖宠，出生的时候霞光满天，被太后认为是福星，公主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清白，那太后肯定是要让金庭休妻的，正好冯氏无子，打算以此为由头让冯氏休妻。
当今圣上查了冯家之事，对冯素云心生怜悯，让内侍过来同冯素云说和离之事，并让金庭多给一些金银铺子等物。
涉及到了皇家公主，冯素云接受了和离的命运，结果回到了娘家，嫂子也和大哥和离了，只把嗷嗷待哺的小侄子丢在病重的大哥身边，家里的东西也被嫂子席卷一空。
她回来的时间太迟，大哥还是去了，冯素云本来就是心中郁结，强撑着打理家里，但是独身的女户哪儿有那么好做的？冯家被盗了两次，甚至冯素云差点都受到了侮辱，要不是杏雨舍命救她，或许那个时候她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很想死了，为了侄子，勉强打起精神，带着侄子到京都。
可怜冯素云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勉强撑到给侄子订了婚，或许是心弦一松，根本没看到侄子再生孩子，冯素云就撒手人寰。
宁蓁蓁睁开眼，那个舍命救人的杏雨就是眼前的丫鬟。
冯素云贴身丫鬟有两个，一个叫做飘雪，一个叫做杏雨，金庭既然是管不住下身的，飘雪趁机爬床，飘雪长得普通，在金府里不算得宠，但是谁让金家什么都不缺，就是有钱，飘雪作为姨娘的日子总比现在要舒服。
但是杏雨不同，本身生得好，某天忽然脸上带了伤，就跪下说要跟着冯素云一辈子。
按照宁蓁蓁的猜测，恐怕是金庭想要做点什么，杏雨就自毁容貌了。
想到了杏雨的脸，宁蓁蓁对她招招手，手指碰触在她的肌肤上，她过来的时间要是早点，或许可以医治，现在的话，最多能想办法让疤痕淡那么一点点，恐怕还是会留痕迹。
“夫人。我没事……”以前夫人扶着她的面颊，都会落泪，这次杏雨刚说完就一顿，因为夫人的眼睛里并无泪水。
宁蓁蓁说道，“我想洗漱。”
“水我已经让人烧好了。”
冯素云的性格太软，加上对金家这样的后院可以说是恶心又绝望，杏雨还能够压住的人，都是杏雨一个人压着其他的丫鬟干活。
宁蓁蓁洗漱的时候对着杏雨说道，“等会看看厨房里有什么，送点过来，我先垫一垫。”以前的冯素云郁结于心，吃的东西很少，现在宁蓁蓁要养护这身体，中午本来就吃的不多，现在泡完澡，胃口开了，适合吃一点。
杏雨听到了宁蓁蓁的要求，眉眼弯起，重重点头。
还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可惜脸上的疤痕了。
这身体不算好，宁蓁蓁不敢泡久，在杏雨去厨房里端东西，就已经自己出了浴桶，换了一身衣裳。
冯素云的身高在女子当中算很是高挑的，足有一米七，因为太过于消瘦，明明现在已经十八岁了，身材却很是扁平，远远看上去就像是竹竿。
当时金庭已经不怎么想要履行夫妻义务，在冯素云拒绝的时候，恐怕金庭求之不得。
厨房里没有现成的食物，就给宁蓁蓁端了一小碗鸡丝面，宁蓁蓁吃过了之后，怕晚上的时候吃不下，时候尚早，就打算带着杏雨往外走一走。
金家的夫人手里就是个空壳，家里都是由金庭掌管，宁蓁蓁现在手里没什么钱，就是有月钱和嫁妆，但是她凭什么花自己的那些，要花就花金庭的，有谁会嫌弃银子烧手呢？
宁蓁蓁带着杏雨去账房支银子，先不自己拿银子，反而问起来苏姨娘最多一次可以支取多少银子。
金庭对自己的女人很是大方，宁蓁蓁猜想金额应该不小。
不过账房显然也知道宁蓁蓁不得宠，现在要支取银子，也不知道当给她多少，就笑着说道“夫人不如晚上的时候，等着老爷回来了，看看能不能老爷给个确定的信儿，咱们下人也好行事。”
“我就是出去买些药，还有一些首饰。”宁蓁蓁的眉头皱了起来，“如不然你跟着我走一趟，我若是要什么，你签单就好。”
“夫人，小人这边就是在府里头看着家，这么大的金府，我可走不开……”
那账房还想要继续说些什么，就看到夫人笑了起来，“你可想清楚了，我再不得宠，也是正儿八经的金府主子，金庭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你若是不肯也罢了，不少人都认得金家的车驾，总有法子买东西的。”
宁蓁蓁扭头走了两步，就有人追上来了，给了宁蓁蓁一方小印，还是说自己忙碌，就让夫人用这个签章就行。
算算日子，应该没几天内侍就要过来了，宁蓁蓁就拿着东西先去了药铺，选的都是上好的药材，宁蓁蓁一眨眼就签单了千两银子出去。
第二个烧钱的地方是首饰铺，当宁蓁蓁看到了首饰铺子掌柜见着金庭的印章，有些惊讶地看着宁蓁蓁，宁蓁蓁就猜到了，这印章应当是有其他佳人用过，所以掌柜的才会奇怪，为什么如同宁蓁蓁这般寡淡容貌的人会拿着金庭的东西。
签单了不少的金银小锞子，还有大块的翡翠，珠宝，所谓是乱世黄金盛世玉，金家的产业是如火如荼，眼见日子今后还要过得更红火，翡翠等珠宝还要涨价，宁蓁蓁毫不犹豫地选了不少翡翠珠宝。
扫荡了三家最出名的珠宝首饰铺子，宁蓁蓁毫不犹豫就挂了接近五千两银子的账。
杏雨有些不解，等到见到了宫里头出来的那个含笑的公公，就知道为什么宁蓁蓁会做这样的准备，那是因为她恐怕早已经猜到了皇家的打算。

第131章 女首辅2
“金夫人太客气了，奴婢不过是个阉人，折煞奴婢了。”
刘公公是跟着先帝，如今又跟着现在的皇帝的，他可以说是宫里头的老人，出宫宣旨也做了很多次，这人老成精，他对金夫人的印象还算是不错。
很多人瞧不起阉人，金家的金庭不讨厌阉人，只是怜悯他们这种阉人没有子孙根，那种怜悯让刘公公心中像是被针刺了一下。
现在公里宫外，谁不捧着他？就连养子也在太后面前露脸，他用得着金庭同情？
现在的金夫人尺寸把握得就很好。
“多谢刘公公的怜悯。”宁蓁蓁说道，“还考虑到我家中的状况。我离开的时候，哥哥的身体便不大好，也不知道会……”刘公公是代表圣意，但是话里都说是自己的意思，宁蓁蓁就捧着刘公公，多说说自己今后的状况，家中的困苦，当然虽然困苦，她确实是和金庭没什么缘分，和离是正道。
“刘公公，实不相瞒，当年我爹爹总想让他继续科考，只是夫君……或许那个时候，就给我们夫妻不和埋下了引子。”
刘公公这个就不知道了，有些奇道，“当年金老爷的学问竟是如此之好？”
宁蓁蓁抿唇一笑，“是啊，虽说老爷确实在商贾之道有些天分，我家人都仍是更希望他走科举之道，罢了，这也是我与金老爷无缘分的原因之一了。”
刘公公本来还觉得这位金夫人太过于瘦弱，没想到说话说不出的有道理，可以说是标准的贤妻了，要不然也不会容忍那么多的妾室。最重要的是科举肯定是正道，还是金庭糊涂了。
刘公公和宁蓁蓁说完了之后，就去找金庭。
旁边的杏雨急得不行，等到刘公公走了之后，更是憋了一肚子的话，最后说出口的是关心宁蓁蓁身体的话，“夫人，没事吧。”
“没事的。”宁蓁蓁说道，“别怕。你忘了我昨天拿了不少的药材，还有珠宝首饰，金庭等会肯定会和刘公公说些我的好话，只要刘公公顺着他的话一说，金钱就应该厚重上几分。到时候我们先回去一趟，只要有钱了，都好做谋划的。”
宁蓁蓁没有料错，金庭在很久没有见到妻子的时候，听着刘公公感慨当年，确实对这位妻子有了些怜惜。
金庭心里想，他当时做了这古代的金庭，当时的金庭得到了岳家的善待，也一直在读书，是因为他不善科考，才会从事商贾，当年确实不太喜欢老丈人，也嫌弃冯氏啰嗦，但也不能算他们的错处，老丈人都已经去世了，现在他要娶公主，只能够与妻子和离。
哎，他的这位妻子也是个可怜人，这可比现代离婚严重的多，要是现代离婚，他可不会给老婆他的产业，但是这可是古代。还是待这位和离的夫人更好一些，也免得闹出了什么丑事，让她后半辈子搂着银子就好。
原本只用给一个店铺、一个庄子还有一个宅子再加上些现银就够了，现在的金庭就给了两间旺铺，两个庄子还有两个宅院，就是银子还略微削减了一些换成了五百两，对于商贾来说，现金流是很重要的，既然给铺子庄子多了，银子就少一些。
刘大人看着这单子，比他要求的多一些，而且他居然才知道这两个铺子要给宁蓁蓁，光是收租就不少。
现在定下了和离的单子，再把金老夫人给请了出来，做个见证。
金老夫人刚开始在儿子纳妾的时候，还打过儿子，等到后来，女人越来越多，她觉得这是儿子有本事。
甚至金小月成了苏小月，她反而觉得这样也好，小月一直陪着她呢，冯氏凭什么瞧不上小月？就算是小月不识字，那也是个好孩子。冯氏连个孩子都没有给儿子生出来，有什么资格觉得看不起她的小月，她就觉得一丁点都配不上她儿子。
已经很久不见儿媳妇，金老夫人本来是有些感慨，她还记得当时冯氏高挑又漂亮，现在憔悴成这样，但是等到看到了儿子要给的东西，就有些不舍得了，这也太多了！
“老夫人。”老夫人身边的丫鬟很清楚老爷的吩咐，捏了捏她的手，宫里头的刘公公还在呢。
和离结束了才能够尚公主，老夫人忍着心疼，就给在和离书上按了手印。
“金老爷，能不能劳烦您一件事，我此去回娘家，一路恐不大安宁，能不能让您的金正镖局一路送我和杏雨回去。”虽然冯素云没出事，宁蓁蓁可不打算赌，直接请金庭让人送她回老家。
金庭听着这个称呼，心中感慨，“这是自然，若是……冯小姐你需要些什么，只管吩咐就是。”
宁蓁蓁想着五百两现银，猜到金庭现在肯定流水吃紧，他肯定是还没有收到首饰铺子的账单，若不然不会说出只管吩咐就是这话。
宁蓁蓁的东西不多，留下杏雨收拾东西，轻点嫁妆，管家那边去金正镖局找人过来，而这一对夫妻则是去了衙门里备案和离书，冯素云就成了女户。
宁蓁蓁执意现在就走，金庭也没有挽留，甚至还眼眶湿润了一下。
等到宁蓁蓁已经换了水路，金庭拿到了首饰铺子还有药铺的账单，气得整个人要跳起来。
他都已经哄了几个美人，现金流吃紧，是谁折腾出这个出来？
账房在暴跳如雷的金庭面前，就不想说是前夫人拿走的，人都已经走了，到时候怒火都是倾到自己身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府里府外有这个章的美人还不少。
大雍的金庭，从不发卖自己产业的财神爷，卖掉了两个庄子，并削减了府里头的吃喝，这才圆了这个窟窿。
金庭在跑这件事的时候就开始后悔，明明只用一个不起眼的铺子，一个破烂庄子给前妻就好，他干嘛忽然发善心，给那么多的东西。
只是这种后悔还不能和外人说，别人看来，他金庭是春风得意，要尚公主的。
金庭简直是心痛不已，尤其是卖出的一个庄子，听那个接手的那个人在后山发现了一小眼温泉，他更是心痛不已，这有没有温泉，价格立即不一样了，起码翻两倍不止。
从来都是他金庭占别人便宜，哪儿有别人占他金庭便宜的道理？金庭那几天干什么都不气顺，还干脆把金府的印章给改了，不知道是哪个小娘子不听他的话，偷偷花了那么多钱，他马上要做一桩大生意，可不能再让她们糟蹋钱了。
宁蓁蓁已经努力赶路，结果回到了娘家，还是看到了奄奄一息的大哥冯文铮。
宁蓁蓁让婆子照顾孩子，自己握住了冯文铮的脉搏，等到碰触到了大哥的脉搏，心中就是一凉，已经是绝脉，她带着药物也没什么用。
“不用啦。”冯文铮摇摇头，“我的身子我很清楚，已经不行了。妹妹，扶我起来。”
杏雨给冯文铮身后靠了软枕，把他扶了起来。
冯文铮的眼里有些悲伤，这个时候妹妹为什么回来，他很清楚妹妹定然是被抛弃了。
他的妻子抛下他没什么，但是冯文铮想不通的是，金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哥。”宁蓁蓁握住了冯文铮的手，“他要尚公主了，这是上面的意思，给了我不少东西弥补的。”
那能怎么弥补？
冯文铮轻声说道，“远承要麻烦你了。”远承就是他的儿子。
“哥，你放心。”宁蓁蓁说道，“我定然是会把他好生养大的。”
冯文铮已经努力在自己生命的末期不给人增添麻烦，他把家私都交给了书院的院长，只有等他去世了，院长就会给京都里的妹妹去信，抚养远承。
冯文铮又说了几句话，咽气了。
杏雨有些担心自家小姐，虽然无论是去买药材，还是买首饰，又或者是路上的赶路，小姐都很镇定，但是她总怕小姐是故作坚强。
杏雨没想到的是，宁蓁蓁说道“杏雨，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你帮我一个忙。”
杏雨忙不迭点头，“小姐，您当时救了我的命，杏雨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您开口就是。”
“现在我大哥的身体渐渐好了起来，但是像是肺病，不能让外人进来。我，你留在房里照顾大哥，然后冯素云渐渐染上了肺病，去世了，冯文铮活了下来。”
杏雨一开始没有听明白，眼神困惑，但是看着宁蓁蓁的眼睛，忽然心中有一种恐慌，声音都凄厉起来，“小姐……”
宁蓁蓁捂住了她的嘴，“嘘，别怕，别怕，万事有我，你听我给你解释……”

第132章 女首辅3
宁蓁蓁在杏雨把冯文铮靠在软枕上的时候，心中就有了这个念头。
冯素云的身体不好，面容枯黄呈现衰败之色，冯文铮比她更消瘦一些，在杏雨把他抬起来的时候，两人个枯瘦的人相对，让宁蓁蓁有一种照镜子的错觉。
这两人本来就是兄妹，都是上挑的丹凤眼，鼻若悬胆，五官的轮廓都是相似的。
宁蓁蓁在心中飞快地判断出来冯文铮的身高只比自己略高一些，只要自己穿得皂靴略高一些便好。
在给冯文铮下葬的时候，在尸僵之前，先把腿弯略弯一些，再换一身衣裳，把眉毛修得女气一些，便是谁也不知道，这是冯文铮。
宁蓁蓁把自己和冯文铮的相似之处说给了杏雨听，然后说道，“如果哥哥还活着，我自然不用这般，杏雨你也知道女儿家世间艰难，金庭身边的郭姨娘为什么入府你想来也清楚。”
独门的寡妇谁都可以踩一脚，郭姨娘就是孀居的小寡妇，侮辱后被老爷救了，做了金庭的姨娘。
自家小姐手中握着钱财，就算是没有这些钱，光是小姐和金庭和离，金庭可是整个大雍的财神爷，马上又要尚公主，谁都恐怕会想自家主子这里有钱？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若是只有小姐与自己，只怕当真凶险，就算是请了护院，年轻的小姐镇不住护院，恐怕更是凶险。
做冯素云的风险太大，若是换成了冯文铮，就方便得多。
如果这样分析，自然是“冯素云”去世，“冯文铮”活着，最能够撑住这冯家门楣。
只是……
杏雨的泪水都往下落，一旦这样做了，就无法走上回头路，难道做一辈子的冯文铮不成？
一想到这个，杏雨就替主子害怕，也替主子心苦，瞒世人一辈子，太苦太累。
宁蓁蓁用帕子擦拭了杏雨的眼泪，温声说道“你看，我说了做女儿家的痛苦，若是做男儿家就不一样了。现在这里只有你和我知晓，到时候你替我遮掩一二，靴子做高一些就好。一辈子做男儿家，又有什么难处？你家主子识文断字，就连科考……”
宁蓁蓁缓缓说着，说到了这里，心中有一个念头在心中翻腾，是啊，她为什么不参加科考呢？
本朝的科考进入考场的时候，不用脱衣搜身，而是用棍子轻敲，避免人夹带，这是本朝初窦阁老定下的规矩，说是脱衣查看有辱读书人的颜面，进了考场让人不分日夜巡视，一旦抓到作弊立刻拿下就可以了。
金庭是不善于科考，士农工商，商为最末，他现在无非是做出了一些事，让大雍得利，但是定然是有读书人极其看不上他的。
穿梭多个小世界，宁蓁蓁对四书五经都算是熟稔，不同的朝代包括在现代，不停地增补对经书的理解，只要配合大雍的经意，不说考状元，中举当是可以。
“难道小姐还要参加科举？”杏雨愣愣地说道。
宁蓁蓁摇摇头，“只是举例罢了。”岔开了这个话题，宁蓁蓁继续说道，“杏雨……”
宁蓁蓁现在不准备说科考之事，免得吓住了杏雨，只说女扮男装的细节，让冯素云在肺病之中去世，让冯文铮活下来。
杏雨本来就以小姐为重，事情暴露了之后，无非是舍命陪着小姐去就好，现在来看，确实比单独的女户要好，免得谁都想要来咬一口冯家这块儿大肥肉。
在宁蓁蓁换了一套兄长的衣衫，让杏雨看的时候，杏雨下定了决心，“小姐，你要怎么做，奴婢都听您的。”
在说通了杏雨之后，“冯素云”就病了，而“冯文铮”一天天好了起来。
因为是肺病，邻里先开始还有些慌乱，生怕肺病传染了出来，只是刚想要埋怨冯家是丧门星，就听说了金庭要尚公主的消息。
邻居感慨冯家可怜。
“没想到戏本里的事就发生在素云身上，金庭也太不是东西了。”
“这差不多就是陈世美吧，可惜没有包公可以砍头。”
“金家当时是个什么条件？说句难听的，要不是冯夫子伸手，让金家能够吃饱，哪儿至于这样？”
“金庭那小子，纳了不少美妾，这也就罢了，总以为最起码素云这丫头可以被好好对待，谁知道，哎……”
“那可是公主，金庭这小子生得好，但是能够被公主看上，还真了不得。”
“士农工商，商排在最后，若是有了公主，金庭这生意应当是做的更大。”
关上门了，就在心里头嘀咕，金庭那么有钱，也应当给了冯素云不少，不然也不至于让金正镖局的人护卫。
但是钱肯定是没有命重要的，现在冯素云生了肺病，就算是有游手好闲的浪荡子，谁敢闯入到冯家去？万一若是染上了肺病，那就一命呜呼了。
再想要去冯家一探究竟的浪荡子们，也不敢潜入宅子里。
这段时间，冯家大门紧锁，里面又用小院子隔开，只让人把吃食放在门口，里面又这样绕一道，把东西放到小院子里。
冯素云、冯文铮还有一个丫鬟不外出，冯家的下人也不外出，最后冯文铮的肺病只是染了冯素云，其他人都是身体毫无异样。
“冯素云”的尸体就在里面裹好，还撒上了生石灰，让邻里们放了心。
官府还来了一趟，等到“冯素云”的尸体已经在家中摆满了五日，每隔五日，冯文铮带着丫鬟杏雨就会在门口出现一趟，让百姓见着两人无碍。
满了半个月，官府在宵禁的时候，特地给冯家人一些时间，让人拖着满满当当撒着生石灰的棺材到冯家的墓地里，安葬了这位可怜被和离的“冯素云”。
冯素云已经去世了，她的那些铺子和庄子都改在了冯文铮的名下。
宁蓁蓁不打算在此地久留，改完了这些之后，接着便去拜访鸿鹄书院的长辈与同窗好友。
冯文铮已经病倒在床上很久了，加上生了“肺病”，算起来已经闭门不出一个多月。
宁蓁蓁给脸上加上一层淡淡的蜡黄色，像是久病之人的容貌，再黏上了假喉结，用炭笔花了眉毛，再吃了一种药丸，让声音沙哑低沉起来。
这样的宁蓁蓁，带着儿子冯远承到鸿鹄书院与那些帮助过的人那里拜谢。
这是最难的一关，他们都没察觉出来有什么不对，让杏雨狂跳的心也平静下来。
是啊，就像是主子说的，老爷已经病了很久，声音沙哑，肤色蜡黄，与主子有什么分别？
冯远承或许一开始发现生父已经换了人，宁蓁蓁抱他的时候，这孩子会瘪嘴哭闹，这两天也习惯了。等到大了，这位冯家的小少爷也永远不知道，真正的父亲冯文铮已经去世，是姑姑抚养他长大。
冯文铮的妻子已经办妥了和离，也不用和这等无情女子还有岳家再会面，接下来只要换个住处就好，只是杏雨不知道为什么要去京都，京都里可是有金家人。
坐在马车里，杏雨小声说道，“老爷，何不在乡下买个宅子住呢？”
“越是小地方，反而越不安全。”宁蓁蓁说道，“京都里有金家人也没什么关系，你看我这般模样，像是曾经的金夫人吗？”
杏雨想，自从和离之后，像是有什么禁锢主子的东西分崩离析，这样的装扮，或许金家人一开始会觉得发愣，像是见着了冯素云，但是很快就会想起，冯素云本来就有一个哥哥叫做冯文铮，既然是兄妹，眉眼之间相似也没什么。
“若是我再强壮一些，见面打金庭一顿都可以。”宁蓁蓁挽起了袖子，“毕竟好端端的妹妹被他和离了，你说是不是？”
“老爷！”
宁蓁蓁笑了笑，“你放心，既然妹妹已经去了，与金家便毫无干系，打照面的时候冷淡便好，他走他的独木桥，我过我的阳关道。”
此时孩子哭了，显然是饿了，杏雨拿出了玻璃奶瓶，把一直用暖手炉温着的奶喂给冯远承吃。
没想到玻璃还有乳胶都被折腾了出来，也好，有了乳胶，她喉结做得才真。
忙完这些琐事一共就用了三天，宁蓁蓁没给那些贼人反应时间，就带着一家人去了府州，打算从府州里找到金正镖局的人，护送他们一行人去京都。
没住庄子，宁蓁蓁选择住入了更小的一间宅院，新邻居见着了一脸病色的她怀中抱着个孩子，打听清楚了之后，邻里们咋舌不已，居然是现在驸马爷曾经的小舅子。
那位冯氏也是可怜人，竟然呜呼哀哉了，现在是金庭尚驸马春风得意的日子，谁也不会在这个档口去提冯素云，免得被人听到了。问起了宁蓁蓁是不是要读书。
毕竟冯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冯文铮也是个童生。
“郎君既然是读书人，可要继续念书？京都里最好的书院是束流书院。”
“自然是要的。”宁蓁蓁温声说道，有热孝在身，宁蓁蓁并没有与邻居们多闲聊，就回到了宅院。
刚到了屋里，杏雨就颤抖着声音问道，“老爷，您还要参加科举？”
“是。”
杏雨觉得，就好好过一辈子，不好吗？她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这可是掉脑袋的事！”
“杏雨，”宁蓁蓁的眼中像是有火光在燃烧，反问道，“你当真以为，我不恨金庭吗？”
杏雨被那样的眼神给烫了。
宁蓁蓁轻声说道，“父亲为何忧思过重，是因为他后悔将我许配给金庭，我冯家是金家的救命恩人，父亲看重金庭的读书天赋，资助他读书，还将我许配给他。但是成亲之后，他便不读书，去折腾行商之事，这便让父亲与我十分失望。这也就罢了，后院的那些莺莺燕燕，你觉得他将我置于何地？当时成亲之前怎与我说的？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金家老夫人更是说，不可能会纳妾的。但是那些女人怎么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金小月成了苏小月，金老夫人不羞，我都替他们作呕，是养女，不是童养媳，那是当做妹妹看待的，怎么就下得去手？还有飘雪，他怎会不知那是我的丫鬟？最后，还有你的脸……”
宁蓁蓁的手抚着杏雨的面颊，后者畏缩了一下。
杏雨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姐，我的脸是在厨房里不小心被刀划到。”
“你觉得我信吗？他说了什么，或者想要做什么，你自己划得吧。”宁蓁蓁摇摇头，“再说了，因为陶氏（冯文铮和离前的妻子）的霸道，母亲也知我心苦，不愿让我和离，让我做好金家夫人。她临走的时候，还担忧我在金家的日子，还有哥哥也是，明明已经病重，陶氏又与他和离，他心中羞愧万分，只嘱咐同窗好友，一定要他咽气之后，再把侄子留我照料，哥哥临走的时候，心中又痛又急。他们都放心不下我，为什么不下？因为金庭薄情寡义，金老夫人忘恩负义，金家人对不起我们冯家。”
杏雨不说话，泪水往下落，何止是冯家人，连她也恨那金庭。甚至当时她拿着剪子是想要捅金庭的，担心连累自家小姐，就在脸上划了这道长长的口子。
因为她的决绝与狠厉，让本来喝醉了再说情话的金庭被吓得酒醒了。
“我无权无势，若是公主看不惯我，还可以踩我一脚，圣上确实是觉得对不住我冯家人，让刘公公补偿一二，但是你觉得那怜惜之情会持续多久？若是可以中举，那就是天子门生，是文臣。就算是公主，也不可以辱我。我更是可以谋划一二，去逼迫金庭。”
宁蓁蓁说到了这里，看到杏雨又有些着急，安抚她说道，“不过，去坑金庭目前还有些远了，我无人无财，没办法做手段，先科考站稳脚跟比较好。”

第133章 女首辅4
宁蓁蓁就这样开始了苦读的日子。
早晨打一套长拳，出一身汗，身子清爽了下来，再是吃早饭。
书房也很快被杏雨布置出来，宁蓁蓁就无论是晴天还是下雨，会在书案上习字半个时辰。
她会簪花小楷，还有飘逸自成一体的行书与草书，但是读书人最重要的馆阁体没有练过。
幸而一书通而百书通，宁蓁蓁很快就对馆阁体有了一二心得，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宁蓁蓁尽力加强自己的手腕力量，务必让那馆阁体带着无丝毫的女子之气。
练过了字，就是看书，结合现在的经意来看，加上宁蓁蓁以前在现代看过的书，一点点吃透那些书，簇新的书上多了红批。
下午通常会小憩半个时辰，单数日是看书，双数日是练弓箭，若是某天下雨了，那就是听着雨声背书，晚上为了避免伤眼，摆棋谱对弈。
因为冯文铮还有一个儿子，宁蓁蓁是要让孩子叫他“父亲”的，奶娘哄着孩子，但是一早一晚，还有吃饭的时候，宁蓁蓁总是会陪着孩子玩一会儿，还会在孩子安静的时候，对着他读书，也算是早教。
在宁蓁蓁看书的时候，杏雨没办法帮忙，只能够按照宁蓁蓁说的，多用一些滋补的药膳，还有肉食与蔬菜搭配起来。
街坊邻里注意到这家的郎君不怎么出门，反而是面颊上有伤口的丫鬟时常外出买菜。
每天都是新鲜的蔬菜、水果，每天都会到屠夫那里剁肉，冯家虽然是小门小户，到现在买了一个厨娘，一个守院的老人，还雇佣了一个奶娘。忙里忙外都是靠着这个面上有伤口的小娘子。
刚开始很多人都被杏雨脸上的伤口吓了一跳，仔细去看，就为这个小娘子可惜，生得多好啊，若不是脸上的这道伤口，只怕会有更好的前程。
杏雨带着厨娘买了几次东西之后，剩下便是厨娘采买，她负责去买郎君要用的笔墨纸砚等物。
杏雨也知道时间很紧，还有不到三个月就是院试的日子，她也尽力规避开金家的产业，免得当面撞上了金庭。
不过杏雨操心得有点多，金庭现在一丁点都不记得曾经的前妻。
他最近在外忙完了之后，晚饭在公主府吃，之后更是宿在公主府，只有公主来月事的时候，才会回金府。
后院里的其他侍妾，不是人人都像是飘雪一样，毫无进取之心，觉得反正做姨娘比做丫鬟舒服，其他女子各有心思，隐隐是风起云涌之势。
有自卑自弃的寡妇郭姨娘，有满腹惆怅的苏小月，有瘦马芙蕖想着怎么在床笫之间勾住金庭……
若是宁蓁蓁此时见到了金庭，恐怕会看出对方眼下发青，是缺精之状。
公主生得秀美娇俏，还是金枝玉叶，她们可不愿失了金庭的宠爱，争相勾引金庭的情况下，加上金庭既然纳这么多的美妾，本身就是贪色之人，所以这样一来，把金庭累得眼下发青。
金庭虽然是现代的魂，到了古代，他用现代的方法赚钱，却很是推崇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他甚至还做过一件事，那就是用中药方子给自己避孕，金庭在内心里十分自得，觉得自己怜惜女子，他后院之中的女子未满十八，身子都没有长好，不适合有孕。
等到现在娶了公主，虽然后院里已经有美妾满了十八，但是妾生子不可凌驾于公主与自己的孩子之上，所以继续避孕。
后院的女子们不知道金庭居然会做出这样的事，她们见着公主得宠，自然想要生下自己的孩子。
就连一直比较淡然的飘雪，也开始考虑，是不是要调养自己的身子，她生得是后院里最丑的一个，她之后金庭就再也没有收用过丫鬟了，是不是也要为自己再次谋划一二。
冯父是鸿鹄书院的夫子，教书育人一辈子，也算是桃李满天下，京都之中就有一位叫做胡才的翰林曾经拜读在冯父名下。
宁蓁蓁温书了一个月的时间，自觉又练出了一手好字，便给胡翰林写了拜帖求见。
“冯素云”已经亡故，铺子、庄子还有宅院都在京都，改由“冯文铮”继承。
既然在京都里有产业，“冯文铮”只要在京都里找到了合适的廪生作保，就可以在京都参加院试。
她哪儿去认识什么廪生，不过在临行前拜访鸿鹄书院的长辈们，已经得到了他们的指点。
胡翰林对着宁蓁蓁目光慈爱，他读书读得晚，加上生得老相，四十年岁，现在头发竟是半白，赞叹说道“你的字写的很好。”
当时鸿鹄书院给了好几个名额，也写了各自的喜好，若是有真才实学，写得一手好字，最推胡翰林。
宁蓁蓁谦虚拱手。
两人说了一会儿字，知道宁蓁蓁是为了廪生作保来的，胡翰林奇道，“你怎么不早些来？”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此时也尚未截止报名，到底是有些晚了。
“学生生了一场病，加上水土不服，在京都里又折腾了一段时间，现在好一些了，就过来了。”
其实这段时间日日打拳、练弓箭，加上吃食也上去了，宁蓁蓁已经胖了一些，甚至还略微长高了一些，应当是拉开了筋骨所致。
但是女子的体格天生比男子的骨架小，就算是胖了起来，穿着青衫也是消瘦。她就干脆给自己把容貌加上一层淡淡的蜡黄，看上去就像是身体虚弱之人。
因为宁蓁蓁走路脊背笔挺，双目炯炯，胡翰林还没有注意她的肤色。打量之下，才发现她脸上淡淡的黄气，果然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廪生作保的事，我明日帮你去问问，你现在住在何处？”
宁蓁蓁说了住址。
胡翰林点点头，“若是有消息了，我差人同你去说一声。”
院试试八股文与试帖诗，胡翰林看着字写得不错，又是恩师之子，便要考校一二。
原本只是试试对方的水准，胡翰林很快就惊喜地发现，宁蓁蓁的八股做得相当不错，诗文也有胸怀辽阔之意。
“你还有其他文章吗？”
看书了十天之后，宁蓁蓁就开始做八股，每日至少做两篇，剔除掉了头三天的文章，后面的文章按照日期的先后顺序递给胡翰林。
用的是馆阁体，初看有些软绵，后面字就越发有筋骨，胡翰林高看了宁蓁蓁一眼，像是他这般喜欢字的人，十分不喜欢馆阁体，只肯拿出三分的力气在馆阁体上，宁蓁蓁则不然，看得出是用足了力气。
八股文做的也是，一开始就有意识地收紧框架，在框架里做文章，等到后面写得文章，就像是手脚舒展开，在框架范围内做到极致。
既然做得这样好，又为何没有早些院试，胡翰林本想要问，忽然想起来了此人看着也是先天不足，指不定是生了病，冯家毕竟多遭难。
胡翰林说道“京都要比睢县的大夫高明，不如我替你寻一位大夫，替你调养一下身子骨。”
“多谢胡大人好意。”宁蓁蓁说道，“学生手里还有些薄银，已经请了大夫调养身子，许是家中诸事冗杂，郁结于心，已致身体欠佳，现在只是慢慢调养着，每日里还打一套八段锦，好抗得过院试。”
“你这般很好。”
胡翰林并没有问太多宁蓁蓁的现状。
翰林也是官职，胡翰林也知晓冯家多生波折，问出来平白让人难过。
想到冯家的悲惨，眼前人又有些才学，胡翰林在接下来的时候，更是用心指点宁蓁蓁。
到胡翰林家拜访只是一个小小插曲，第二天胡翰林就替宁蓁蓁找到了合适的廪生。
在十日后的休沐日，胡翰林带着宁蓁蓁一起去拜访那位廪生，拿到了保书，再去报名了院试之后，她又恢复了苦读的日子。
不过这一次和先前不同，胡翰林还把自己从翰林院抄录的书借给了宁蓁蓁，里面甚至还有几位状元入翰林院时候的朱批，抄录这样的经书，显然会加强宁蓁蓁对经意的理解。
胡翰林如今已不擅长八股文，但谁让他是翰林院的官员，只用花一些银子，可以让翰林院的书童抄过往的文章，赠与宁蓁蓁。
这就是宁蓁蓁明明可以早些寻其他的人，但是坚持要让自己的水准上去了，找胡翰林的缘由。
所谓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她现在孤身在京都，又不认识其他人，手中的银钱也有限，最好的方式就是与胡翰林找好关系。
宁蓁蓁这一日拿到了一大叠的八股文章时候，亲了亲冯远承的小手，后者以为是宁蓁蓁在同他做游戏，带着金手镯的他试图去抓宁蓁蓁的头发，一边发出无齿的笑声。

第134章 女首辅5
在五月初十，夏至这一日，到了院试的日子。
许是要下雨了，一大清早起来的时候，就觉得空气粘稠，憋得人喘不过气。
这身体本就消瘦，滋补了一段时间，宁蓁蓁有注意食谱，加上锻炼，消瘦的皮肉下涨了薄薄的肌肉，总体还是单薄的。
刻意注意饮食的情况下，胸脯并没有长，现在用一层纱布压裹住，套上青衫，头戴纶巾，带上捏好的假喉结，出现在人前的，就是一个略带病容的少年。
杏雨有些担忧地送宁蓁蓁出了院门，她还是要照顾孩子，无法外出。
“你放心。”宁蓁蓁含笑说道，“我心中有数。”
当年冯素云送哥哥去参加过县试，宁蓁蓁有她的记忆。
本朝科举无需脱衣，目的是要维持读书人的体面，只要在考场上没有什么慌乱的情绪，只是走一个过场而已。
考场上是否有人夹带不重要，总是有人在巡视考场的，捉到了抄袭的考生，是要打板子，过去县试的成绩也一并作废。
在重罚之下，又加强了巡场力度，现在舞弊反而比前朝要好的多。
胡翰林家的车驾借与了宁蓁蓁，在她登车的时候，发现车里还有一个冰盆，显然是胡翰林准备的。
金庭推出了硝石制冰，也靠着这个赚了一大笔。
硝石制冰的法子很简单，刚开始的第一年，靠低价卖冰，金庭狠狠赚了一大笔，后来这方子透露出去的时候，金庭手里也囤积了不少硝石，靠着贩卖硝石，依然是大赚特赚。
现在富贵人家多会买些硝石，自给自足，穷困人家买不起硝石的，就会热得厉害时候，买上一些冰，度过最难熬的一两日。
不多时就到了考院门口，宁蓁蓁下了马车，就排在了行伍之中。
门口的几个衙役像是门神一样，已经开始勘验来者的信息，记录下对应的廪生保人。说一句，“得罪了。”就用竹板从上敲到靴子，再让宁蓁蓁上下跳动，若是有夹带的，这个时候也要掉落了。旁边还有人翻检考篮里带的东西。
宁蓁蓁到的时间算是早的，在勘验过后，拿到了自己的号牌，按照号牌的位置坐下。
她到了号房里，发现了这里是有冰盆的，等到开场考试之后，知道这是金家送来的冰，有了冰，宁蓁蓁发现不少考生都面露感激之色。
因为考场肃穆，不然只怕都要高声感激金庭。
这样热的天气里，有一盆冰，答卷的时候身子清爽，头脑也会更清醒。
金庭不善科考，没有走科考之路，但也知道科举、书院在大雍的地位，金庭自从生意越做越大，就如同春风细雨润物无声一样，做一些小事，好惠利读书人。
例如将纸张的制作成本压下来，折腾出来了雕版，将四书五经这种圣贤书，平装版的价格压低到了以前的两成。
例如给京都的各个书院，捐赠了玻璃，让京都里各个学堂窗明几净，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
但是往考试的院里放冰盆，这种事，只有尚驸马了才可以做到，考院的东西自有定数，不可妄动。
虽说大考通常不在这个时间，院试能够舒坦一些，这些童生也都把金庭这个名字记下了。
拿了金庭这些好处，书生将来为官后，可不好多说金庭的坏话。读书人瞧不起从商之人，但是面对金庭，得称一句儒商。
要知道金庭不光是用这些小恩小惠，让读书人心生好感，更是写下了不少灵气文章。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光听这些诗词，就听得出他诗词的灵气，更觉得金庭胸怀时而广阔，有时候又有诗人的敏感，诗词里有他高洁的志气又不失婉约。
为何金庭后院里的美妾多，也和他抄袭这些灵气诗歌有关。
这些女子，鲜少抗得过金庭深情款款念着，“胪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金庭深情款款看着她们，让她们心砰砰直跳，若不是郎君心悦之，怎会写出这般动人的诗词。
冯素云是喜欢诗之人，或许这世间最了解金庭的就是冯素云了，她一直怀疑有人替金庭捉刀，凭着金庭的谈吐，看过的书，见过的景，写不出这样的诗句。
但是金庭的诗作不算多，但是首首都是经典，又让冯素云很有些迷茫，如果是这般有才的人，怎会甘心把诗作给金庭？她总觉得好几首诗词应当是不同人所做，但是一直到死，都没有人状告金庭，说他剽窃诗词。
再说说，金庭做出的收买人心的举动，做到什么程度，显然金庭也是有衡量一个度的。
圣贤书有平价版，但是其他的雕版书仍然不便宜，靠着便宜的圣贤书让金庭的书肆成了龙头书肆，其他书局寥寥无几；玻璃的话，金庭的捐赠玻璃可以说是广告，让其他府州还有乡县镇的学堂还有富贵人家，都愿意买上玻璃。
有诗词在手，做生意又考虑读书人，所以金庭皇商之位做得稳。
等到敲响了钟声，宁蓁蓁收回了自己庞杂心思，看着主考官带着一群廪生入场。
所有的考生集体朝今日的主考官作揖致敬。主考官此时逐一唱喏名字，考生往前一步，由着担保的廪生最后确认身份。等到了所有考生都核验无误，就进入到了号房，等着衙役分发答卷。
来之前，她只吃了毫无滋味的清水蛋，还有白面馍，连水都没有喝，只带了一小壶的水，等到口渴的时候，最多用水润一润唇，避免在这里上厕所，反正少吃一些也不打紧。
院试分为两场，正场和覆试。
现在第一场是正试，一整天时间，一共分为三个时间段可以提前交卷，头一个交卷的人少，宁蓁蓁便做了头一个交卷的人。
现在冰盆里冰已经消融得差不多，题目对她而言也较为简单，就在头一次允诺交卷的时候，出了考场，她毕竟身上多裹了一层，在狭小的号房里，万一昏过去了，反而更麻烦。
因为出来的时间早，马车车夫也唬了一跳，宁蓁蓁等到人送到了家，让车夫留着吃了一顿饭，她自己则是在书房里把考卷题目默写出来，文与经的解答囿于时间限制，没一笔一划用馆阁体，直接用了草书作答，写完之后，交给了车夫，“劳烦了，这是今日第一场的答卷，学生在休沐日的时候，再拜访胡大人。”
胡翰林本来听车夫说是宁蓁蓁提早交卷就有些担心，在看到了宁蓁蓁的信笺上的文章，就不由得拍案叫绝。
胡翰林的夫人匡氏忍不住说道，“你就那般喜欢那个小子？”
“夫人请看。”
胡翰林的夫人匡氏也是读书人，只要是读书人，看着这一手字，就没有不赞叹的。
只可惜草书与中正的文章不搭，匡氏手指抚着信笺，“真是好字。”
“可惜作答用的是馆阁体。”胡翰林喜欢极了宁蓁蓁的字，“你现在可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小子了？”
之前匡氏外出省亲，回来了之后就听说了宁蓁蓁的事，现在看到了这字，心痒了起来，“你这里可有她的其他字？”
“只有些馆阁体的文章，他要参加院试，今日里应当是不想打搅我，又觉得应当让我放心，才写了院试里的答卷。”
“科考为重。”
匡氏想着，左右她都回来了，等到休沐日也就见到人了。
匡氏和胡翰林说话的时候，柔妍公主正宛若一只猫儿一样黏在金庭的身上。
白天热了一整天，厚重的层云一点点叠压，到了傍晚猛地起了风，吹去了白日的燥热，柔妍公主就算是黏在金庭身上也不会嫌热。
“我今天特地在京都里的考院外等着，听人说了，那冰盆用着真是舒服。”
“还得多谢公主。”金庭含笑说道。
柔妍公主真的很喜欢金庭，不光是因为金庭救了她，还因为她是公主之尊，其他人都对她多一些恭敬，只有金庭会宠着她，把她当做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嫌天气热，他就想出法子，折腾出来什么冰镇酸梅汤，开了胃口，让她可以吃得下饭；她来月事，明明不能同房，他也会过来替她煮红糖水，还会用手给她揉肚子；就算是现在，也会给她擦头发梳头发。
原本跟着她的嬷嬷有些诟病金庭的妾室多，在看到金庭如此这般表现，加上知道了金庭做了措施，不会让妾在她前面生子，也就不说什么了。
柔妍公主本来很想早些要个属于自己和金庭的宝宝，但是金庭说她还年岁小，再等大一些再要比较好，等到问过了太医，果然有这样的说法，她就觉得她的驸马处处妥帖。
“你我之间说什么谢。”柔妍公主说道，“我还和皇兄说了这件事，往年都有被抬出来的考生，今年都没有呢。”
“我读书不精，总得让学子们不必在糟糕的环境下考试。能够有一二贡献就好。”
硝石可以反复利用，不过是一些不要钱的冰，这个顺水人情金庭做的痛快。
“你哪里读书不精？”柔妍公主说道，“你的诗做的那么好。”
金庭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记录下来了一些诗词，不涉及到典故的已经用的差不多，尤其是在遇到柔妍公主以前，纳美妾用掉了他不少经典的诗词。
现在娶了公主，不能像是以前那样去挑逗美人，免得后院失火，柔妍再怎么在他面前软绵的像是水，她都是皇家公主。
反正金庭现在和公主得趣，后院的女人争得厉害，他确实也没有心力去纳妾了。金庭就把剩下的三首诗，先透露给了公主一首，剩下的两首只在关键的时候当做杀手锏用。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金庭揉了揉公主的脑袋，“这些诗词有时候是灵光乍现，偶然得到而已。八股文我做不来。为夫就是一白身，公主切莫要嫌弃我。”
两人浓情蜜意时候，柔妍公主怎么会嫌弃？而且她为了金庭，还缠着太后答应她的请求。
她看得出来，皇兄对这件事是不满的，觉得金庭已经有了妻子，她行事霸道，最后拗不过太后，却也让内侍过来办妥和离之事，还给了那个冯氏一些银子。
她才不管，那个病恹恹瘦了吧唧的女人，金庭也不喜欢，凭什么要一直占着金夫人的位置呢？

第135章 女首辅6
院试的第一场，宁蓁蓁拿到了头名。
但是因为上面写的是号房的位置，一群书生挤挤攘攘地，到处询问谁是这个座次，也没找到对应的人。
他们不知道，人群之中抱着孩子还带了一个毁了容的丫鬟的人，是这一试的头名。
第一试的头名出来了之后，宁蓁蓁让人给胡翰林报了喜，放榜的第二日参加覆试。
这一次的天气没有上次热，气温很是舒爽，她这个座位号已经有不少人留心到了，她交卷时间不赶在第一批，而是换成了中间那批。
第一次出来的时候，车马都在外等着，宁蓁蓁离开很是轻松，这一次比上次更拥堵一些。
第一场拿了头名，宁蓁蓁第二场也有把握拿头名，果然在放榜那一日，她只在家中等着，就听到了报喜人到她宅院门口。
邻里上门说着吉利话，等到热闹凑完了，对这位案首多少有些好奇。
“整日听什么几大才子，冯案首闭门不出，就拿了头名呢。”
“还有个丁点大的孩子，还真厉害。”
“读书人不是都成群结队吗？怎么冯案首身边无甚好友？”
“说明只要有时间，都用来读书了。”
另外关注着院试放榜之人的就是柔妍公主，她还特地简装，拉着金庭看皇榜。
“怎么是他？！”金庭少有失神的时候，等到说出了之后，就闭口不言。
“怎么了？”
金庭是做生意人，不欲让其他人围观，拉着公主到了马车上，才说道，“这头名冯文铮，我认得。”
“那不是很好吗？”柔妍说完了之后就说道，“难道是你的仇人？”
“不是。”金庭看着柔妍公主的模样，说道，“他曾经喊我一声妹夫。”
柔妍公主不算是个聪明人，眼睛迷茫了一会儿，才弄清楚金庭在说什么，她几乎要跳了起来，“他怎么到了京都？”
别说是柔妍公主，就连身边的嬷嬷也是面上露出了震色，倾耳朵听着金庭的话。
金庭说道，“公主，你等我打听一番。”
柔妍公主没见过金府的那些美妾，她有觉得自己是正妻，加上金庭一直哄着她，她也不想和那些人计较，但是涉及到先前的冯氏，心里头有些打鼓，咬着下嘴唇，小脸鼓起，模样不太好看。
要是平时金庭就哄公主了，他现在心中也有些慌乱，对方居然是案首，已经是秀才，算是士族，心中有许多的想法，甚至觉得对方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难道是要替冯氏讨一个公道？
一时间金庭想的是《包公铡美案》，当脑中出现了包公让人上了龙头铡，咔嚓一下就把陈世美的脑袋给铡了下来，背后冷汗都出来了。
金庭当着公主的面，差人去打听，回禀的时候也当着公主和自己的面。
金庭不想本来无事，因为公主私自行动反而平生波澜。
这天晚上，宁蓁蓁睡得香甜，而金庭辗转反侧，一会儿想着自己这可不算陈世美，是与冯氏和离，还按照刘公公的意思给了钱财，一会儿又想着，在他没有和离前，便和柔妍公主……
第二天，金庭的眼下发黑，接下来好几天，都精神萎靡不振，一直到派出去的人，把为什么宁蓁蓁到京都的缘由查得清清楚楚，才让金庭松了一口气。
冯氏居然在几个月前感染肺病已经去世了，他留给冯氏的那些的东西，都已经在冯文铮的名下。
所以冯文铮到京都也是有缘由的，他被和离了，父亲、母亲还有妹妹都亡故了，加上财产都在京都，就过来了。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来说，金庭非常同情他，全家人都没了，老婆还跑了，但是一想到他的钱给了对方，心里头十分不痛快。要知道给冯素云都有些不舍得，更何况是冯文铮呢？
而且因为当时给了冯素云那么多银子，导致他错卖了一个庄子，简直是痛心疾首。
柔妍公主看到了消息，松了一口气，尤其是注意到，这位除了去见胡翰林，然后就是准备考试，冯文铮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看着里面的画像，人也是消瘦憔悴，听下人回禀，还带着黄气呢。
“也怪可怜的。”柔妍公主想着，自己的病染给了妹妹，自己活下来了，这也太难受了。
金庭忍住了心痛的感觉，就当是花钱消灾，有钱好歹可以养他儿子，有个念想，要是没钱了，犯事怎么办？
“公主你心善，他本身就身体不好，现在有了这么多钱……”金庭摇了摇头，还是觉得便宜了对方，勉强压住了心痛的感觉，继续说道，“好歹还有个孩子，得为了孩子鼓起劲儿了。”
柔妍公主看出了金庭的那点心疼，她不会觉得自己的驸马爷小气，反而觉得这是他的真性情，又和丈夫腻腻歪歪在了一起。
金庭作为一个生意人，将就的是和气生财，让柔妍公主也不必理会那个可怜人，若是他今后要做些什么，再不放过他就是。
柔妍公主羞答答应了下来，旁边的嬷嬷没吭声，显然也是这样的想法，冯文铮有个不满周岁的娃娃呢，又是个病秧子，勉强活着，已经足够困难了。
驸马当时给的东西不算少，若是用在生病人的身上，那就是金山银山都得亏出去。
院试就有了秀才之名，宁蓁蓁顶着案首的名头，入了京都的书院。
院试的案首在旁的地方或许要被人高看一眼，在这书院里，光是宁蓁蓁的同窗，就有好几个案首。
京都的师资力量是最好的，又兼路途遥远，本身就很优秀想要再上一层的人，以及家庭有些余钱的，才会到寸土寸金的京都里学习，毕竟京城大，居不易，到了书院里读书，总不能不和同窗交际？若是没钱，只怕不消考虑到京都求学。
这样一来，这束流书院自然是群英荟萃。当然这里也免不得少了拿银子就可以入的，还有勋贵之辈。
书院想要发展的好，除了需要有好学生，也要有好的师资力量，这些不多的勋贵，给书院另一种层面的回血。。
书院是有统一的号舍，两人一间，宁蓁蓁与一个叫做任桉的勋贵住在一间。
她本还在苦恼，若是长时间两人一间，多少有些不方便，就知道这里还有可以租住的屋舍，这是外面州府的人过来，有的也如同宁蓁蓁一样，拖家带口，在山脚下可以租赁屋舍。若是下学比较早，山门未落，同守门人说一声，挂个牌，就可以自行下山，第二日早课前过来就好。
若是到了国子监，那规矩要严格的多，不过真到了国子监，那都是准备最后一关的考生，或者是勋贵的孩子，到时候就是一个人一个屋舍。
宁蓁蓁拿着统一的青衫，就开始了在束流书院学习的日子。
每月只有初一和十五放两天假，其余的时间每天都有课，主课当然是四书五经。大儒讲完再让学生背诵，背完了大儒再复讲，如此反复进行，学生的经义便扎实。
束流书院不仅仅只局限与四书五经，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班，像是只参加了院试的，都是入黄字班。
黄字班还有琴棋书画射等课业，只有到了天子班的学生，才会停下这些杂学。
天子班的学子们无疑是佼佼者，不少人尚未进国子监，就顶着束流书院的学子名头进入到了会试，金榜题名。这也是束流书院享誉天下的缘由。
宁蓁蓁在束流书院，迎来了第一次的马术课。

第136章 女首辅7
“其实有些怕耽误他的学习。”
宁蓁蓁到舍监的时候，房间里还有旁人。
“这束流书院也不学学国子监，一人一间屋多好。”那人抱怨的话，在宁蓁蓁进屋的时候戛然而止。
“走吧。”任桉已经换好了衣裳对着同伴说道。
“你怎么过来的这么晚？”任桉又问宁蓁蓁说道。
“刚刚问宋夫子一个问题，耽误得有些久了”
坐在任桉床上的同伴露出了震撼的表情。
宋夫子可是学堂里出了名的冷面修罗，说话更是刻薄，尤其是请教问题，对方若是反问回来，没有招架出的，还会被宋夫子冷嘲热讽，还有人心态崩得夜里都呜呜咽咽，让好几个临近的号舍都以为是闹鬼了被吓的够呛。
宋夫子的冷面修罗之名，至此在束流书院里扬名了。
跟着任桉出了舍门，关上门的时候，宁蓁蓁还听到那人的话，“这就是你那个神出鬼没的舍友？不会是吹嘘吧，还敢和宋夫子请教问题？”
“他很勤勉，学问很好的。我看得出来，不怎么爱说话，没那股子瞧不起人的清高……”
后面的话宁蓁蓁没有听到，就算是听到了，她也不会在意。
她现在衣衫都是杏雨亲手改过的，脱下了儒衫，换上窄袖骑装，就连头上的文士巾也改成用发冠固定住。手上也带了手笼，护住手心与手指。
宁蓁蓁快速到了后山的马场。
束流书院里黄字班的勋贵子弟占了一半，他们的家世不足以把人塞入到国子监，愿意出大价钱的，就可以入束流书院。宁蓁蓁到了之后，与其他考入的学子在一起说话。
不大的书院和朝堂也一样，分为了“清流”与“勋贵”。
“清流”们所有的心思都在科考上，偶尔在棋课，或者是琴课上有优秀之处，马术则是“勋贵”们的强项，毕竟他们大多不愿意读书，家里又约束不去赌场之地，跑马就是他们最常进行的爱好。
在注意到了宁蓁蓁带着手笼，免得用缰绳伤了手，那群“勋贵”们笑了起来。只有跟着任桉还有任桉的那个同伴没笑。
等到开始了马术课，众人就发现，那个看上去消瘦的病秧子，赫然还是个骑马好手。带着手笼也只是为了保护读书的人一双手。
冯文铮这个名字，也让不少人知道了。
上完马术课，宁蓁蓁在束流书院的半个月时间，已经把所有的课业都轮过一遍。
因为大半时间是住在山下，所以每日差不多要多花半个时辰在路上，平时训练跟得上，刚开始有些酸疼，很快就习惯了抹黑上山下山的日子。
无论是基础的文学、史学还是经学，在“清流”之中她也是佼佼者，在其他的课程，例如是骑马、射箭、奏琴一般是勋贵的强项，一个“清流”中的异类也是擅长，就让人彻底记住了冯文铮。
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冯文铮的来历，就会知道，他居然是财神爷“金庭”的前小舅子。
在众人心中，冯家算是书香门第，所以冯文铮的书读得不错。又有妹夫扔钱，冯文铮的天分又好，难怪各科都精通。
“清流”里诸人佩服她，“勋贵”们以前多少会对清流之人说些酸话，但是看到个头不高的宁蓁蓁，各科都是佼佼，一丁点都生不起嫉妒之心。
等到这一届束流书院的学子们在多年以后，听到了冯文铮年仅四十入阁的消息，一丁点都不意外，毕竟是乡试、会试与殿试连中三元的状元，入阁人称一声冯首辅，有什么可奇怪的？
现在的勋贵们找到了任桉，是想要让他邀请宁蓁蓁参加束流书院与国子监的马球赛。
“你同你舍友说一声。”
“是啊，他骑马骑得好，射箭也有准头，马球就算是不会，应当学得也快。”
“若是有他了，定然是如虎添翼。”
任桉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你们怎么不自己去同他说？”
王陵贺干笑着搓了搓手，“其实有些怕耽误他的学习。”
任桉翘着腿说道“那就不喊他。”
“我的好弟弟。”秦瑞把任桉一搂，说道，“你也知道，咱们束流书院被国子监的球队压着打，凭什么啊。这是多好的苗子，让冯文铮和你打配合，你难道不心动？”
任桉没好气地说道，“又馋人家的能力，又担心影响人功课？”
“好哥们，你看，你说得多精准，一下子就说中了咱们的想法。”秦瑞搓了搓手，“咱们觉得可以试一试，但是还真怕给人添负担了，书院的各位夫子们只怕都把人当做明年秋闱的苗子了。”
别看现在宁蓁蓁是在黄字班，再过两个月的考试，直接入天字班都有可能。
因为敬重冯文铮，反而不敢开口。而任桉察言观色能力最为厉害，加上又和冯文铮同宿一房，便让任桉开口。
任桉的第一个问题一出，就有了让他欣喜的答案，“打马球？我会。”
任桉看宁蓁蓁干脆点头，就直接说道“在下个月末，束流书院与国子监有一场马球赛，我认识的几位好友，觉得你骑射好，想邀你入马球队，你既然会的话，可愿意在休沐日抽出时间，合练一二。”
宁蓁蓁一口应了下来，“好。”
任桉笑了起来，“爽快人。”
这帮勋贵子弟，都有做学渣的自觉，不愿意打搅学神，当学神下了神坛，和他们一起打马球，与宁蓁蓁交往密切了起来。
还没有等到打马球，就有人看重了宁蓁蓁的潜力，试探性开口，显然是想要给她做媒。
她替代了冯文铮的身份，明面上有了一个孩子，在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只用做出一副落寞的神情，提到尚未周岁的孩子，他们就懂了。
等到散场之后，任桉就锤了一下秦瑞，“你乱说什么呢，说到别人的伤心事了吧。”
秦瑞也有些后悔，他是喝酒喝多了，他家就缺这种书香熏陶，所以才会问起来这个事。
任桉说道“你忘了我说的，能下山就下山，这上山下山一趟多累啊，住舍监不好吗？都是为了他儿子。冯家多难，他现在铆足了劲儿，估计也没心情考虑你说的这些。”
金庭尚公主的事，这帮小公子们在不认识宁蓁蓁之前，只赞叹金庭的风流与好运。他们谁不羡慕金庭？
等到见到了宁蓁蓁，便不会羡慕金庭了，心中是说不出的沉重。
他们不由得去想象，那个冯素云应当也是温婉又有诗情的，可惜这般好的女子，本就要与多个美人分享丈夫，后来又因为公主，被和离了。
因为斯人已逝，宁蓁蓁偶尔只言片语里说冯素云的好，让他们格外感慨。
宁蓁蓁回到了山下小院，杏雨迎过来的时候，就嗅到了她身上的酒气。
“别担心。”宁蓁蓁说道，“我就喝了一点，这是别人的酒气。我先洗漱一番，洗掉了酒气，再看远承。”
杏雨没说什么下次别喝了之类的蠢话，要扮男儿，怎可少了喝酒应酬？“老爷可要练一练酒？”
宁蓁蓁笑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了湿润的帕子出来，“身上酒气也是因为这个，你放心，我心中有数。”她眨了眨眼。
杏雨点点头，她是很相信自家小姐的能力，自从离开了金家之后，万事有章程，能够让胡翰林看重她，还有院试的成绩证明了她的能力。
“我来吧。”杏雨说道。
宁蓁蓁洗掉了一身酒气，在出浴之后，仍然是胸前裹着布穿着青衫去见儿子。
杏雨想到了这些天嬷嬷和她说的话，她原本一直把自己定位在一辈子的丫鬟上，加上很清楚主子的女儿身份，从未有过别的心思。
但是奶嬷嬷的话，让她意识到，如果她与主子做了假夫妻，就可以更好地替她遮掩，有谁会怀疑主子真正身份呢？
于是，杏雨在晚上，就和宁蓁蓁说了这件事。
宁蓁蓁摇摇头，“杏雨，大可不必如此，你已经帮我良多，你当多提自己想一想……”
杏雨反而因为宁蓁蓁的话坚定了决心，若不是当时有小姐怜惜，她的父亲都没有一口棺材，她也会被伯母发卖到下流之地。在小姐的帮忙下，她还去见了一眼已经再嫁的母亲。
母亲慌张地看着身后宅院，最后和她说的话是，“既然是她买了你，帮了你，你就一辈子好好报答，别来找我了。我和你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生母都可以不管她，与她萍水相逢的小姐却帮了她。
杏雨当时就在心里发誓，她的命就是小姐的。
杏雨的眼里含着泪对宁蓁蓁跪下，她深深叩首，然后说道“小姐，我愿意的，您应当知道，我一直以来都不想嫁人，只想做您身边的丫鬟，老了就是您身边的嬷嬷。我的志向一直没有改变。”
宁蓁蓁看着杏雨，最终答应了下来。
不过要娶杏雨为继室，并不打算在当下，若是要娶，就在金榜题名之后，也给杏雨一段时间的反悔时间。

第137章 女首辅8
国子监和束流书院的马球赛，原本是勋贵子弟之间的斗嘴攀比而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成了京都里难得热闹的情形，一年两次，成了固定的项目。
这一次的马球赛定在寒露这一日，天气不热也不凉，马球场里已经坐了不少人。
本朝太祖打下了天下，掏空了国库把突厥、白夷、倭寇等蛮夷都涤荡一清，选定的继承人高祖则是勤勉为政，和刘首辅配合，大力地发展农业和商业，让国库充盈起来。经济发展，整个大雍都散发出勃勃生机，男女之防也不像是前朝一样严重。
如今这马球场里，就有不少女眷。
以前的柔妍公主就很喜欢看马球，现在有了驸马，携驸马一起观看马球。
有卖货郎手肘挂着篮子，在人群里穿梭，时不时有丫鬟们叫住了卖货郎。
“给我一包花生。”
“一包炒瓜子。”
以前的金庭从没有看过马球，发现了这里热闹情形，弯了弯嘴角，“这么热闹？”
他的目光落在梳着双丫髻的小丫鬟身上，忽然想到了杏雨，那是平生罕见的绝色，又想到了她自毁容貌，撇了撇嘴。
若是不愿也就算了，何必毁了自己的容貌？他金庭难道就会强迫别人？
“是啊。”柔妍公主小声说道，“以前父皇还带我出宫看过。皇兄偶尔前两年也观看过，是束流书院赢了比赛，皇兄还给了一人一小个金马球。”
柔妍公主这样一说，金庭也有些印象了。
当时有风声，说是圣上可能会来，他本来说是带着冯氏凑一凑热闹，最后因为忙着金小月改户牒的事，没有来看马球。
两人说这话，很快国子监和束流书院两边马球队的人上了场。
竹制的马球高高抛出，束流书院这边宁蓁蓁一个抢险，就用球棍夺下了球。
在众人看来，束流书院的那个领头人，单手抓着缰绳，球棍在她的手中如同是她自己的手臂一样，指挥起来极其灵巧。
国子监的人攻过来，她的双腿夹着马匹，双脚都踩在马镫上，身子斜侧固定住，马球还在她的球棍上。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又飞快地起身，把马球扬了出去，送到了另一人的球棍上。
等到十几息后，秋又到了她的手中，直接击出，跃入了圆环里，束流书院记一分。
“漂亮。”金庭在现代是个足球迷，他对马球没兴趣，是因为觉得再怎么样都比不过足球，现在来看，分明要比足球的难度高出不少，他看着那些人打马球，血液涌动的速度都加快了。
金庭注意到柔妍公主张开嘴，便说道，“怎么了？打的不好吗？”
“不是。”柔妍公主摇摇头，“是打得太好了。束流书院绝大部分情况下是弱于国子监的。”
球赛一共是一个多时辰，分为上下两场，金庭看着上场束流书院的宁蓁蓁出场的时候，她和任桉两人打配合实在是太赏心悦目。
国子监那边还防得住任桉，却怎么都防不住宁蓁蓁，让她一个人拿了不少分。
明明看上去很瘦弱，就像是风一吹就会倒的文弱书生，打球异常漂亮，在马背上也很灵巧，甚至还挂在马腹上拿着球棍控球，也因为漂亮的马术，所以让国子监的人无法防守。
等到下半场，她没有出现，别说是他觉得马球赛黯然失色，就连其他的女子也是这样觉得。
柔妍公主本来就是马球爱好者，虽说下半场球赛没什么看头，还是等到了结束，她想要看一眼束流书院的谁独领风骚。
结果真见到了人，公主驸马两人相视吞了蝇虫一样，脸色难看。
这是谁不好，居然是金庭的前小舅子！
做生意的金庭也很难在这种刺激下，保持好看的脸色。
束流书院的人很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团团围着宁蓁蓁，嘻嘻哈哈结伴去庆祝，带着宁蓁蓁远离了公主和驸马。
束流书院的学子举动也让公主和驸马心里头松了一口气，两人尴尴尬尬地什么都没说往外走去。
这让秦瑞笑了起来，旁边的任桉用手肘撞了撞秦瑞，示意他低调一些。
宁蓁蓁看着两人的背影，嘴角微弯，她做的越好，位置站得越高，不用出手，就是给金庭制造麻烦了。
国子监打马球的学子也凑热闹。
如果水准相差无几，或许还会有些不服气，当这人水准大大超出常人，就只有敬佩，而无一丝的嫉妒，尤其是知道这位还是今年京都院试的案首，这可是“清流”，于是国子监的这般纨绔子弟们，也是恭维声不断。
“冯兄文武双全。”
“冯兄，你这马术当真是独一无二。”
“马儿兄也好，真是漂亮。”
宁蓁蓁也客气地拱手。
“太过于抬举了。文武双全称不上，先前大病了一场，体力上跟不上。”
“马术的话，也得感谢任兄借我的马儿，这踏雪着实是有些灵气，是一匹骏马。”
束流书院赢了，宁蓁蓁又算是这一场马球赛的球王，按照往年的规矩，她请客做东，在月满楼里请人吃饭。
到最后，任桉要给她银子，她摇了摇头，头一遭提到了金庭，手中尚且宽裕，再说了，她如今已经是廪生，平时用度也少，用不了多少银子。
宁蓁蓁在束流书院的勋贵学子心中，又多了一个大方的标签。
打马球只是在书院学习的一个小小插曲，最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考试上。
半个月后，黄字班的学子入了天字班，是束流书院的头一遭，但是谁也没有什么意见。
君不见那冷面修罗宋夫子，在提问时候，只有宁蓁蓁可以接的上来，肃穆的冷面修罗眉眼含笑，频频点头。
自从有这人出现，天字班的人上宋夫子的课都成了噩梦。
宋夫子冷笑让人伸出手，要抽板子，一边打手板，一边恨铁不成钢地说道，“这般简单的问题都答不出，在书院里读书几年了？还比不上一个入学不到半年的？”
“别人还是黄字班的，你再想想！”
“我说了多少次了，要用心。”
有时候懒得打人，就用眼刀剐在人的身上，那种用眼神说话的宋夫子，让学生头都不敢抬起来，甚至觉得大口喘气都是罪过。
宋夫子的水准，他们都很清楚，在天字班迎来了一位个子和中，消瘦带着病气的青山学子，知道这就是冯文铮。
见着了真人，不少人有些失望，听人说抚琴极佳，下棋好，打马球也是高手，本以为是目光湛然，丰神如玉之人，结果有些太过于平凡。
等到开始上课，便知道这位的本事。
才思极其敏捷，见解也不凡，夫子们来了兴致，与他一问一答，半堂课就过去了。
天字班的人少有庸才，这一问一答之中，受益颇多，甚至有一种宛若见到了上古圣人与弟子的对答。
一个因为生病耽搁了几年的人，都可以做到这般的成就，天字班的人也不服气，想要追赶上功课。
这一届的束流书院的天字班有出过工部尚书，礼部侍郎，大理寺卿，都察院的御史……他们因为一个人拧成了一股绳，后来有人称呼他们为冯党。
有天字班的清流，还有一些地方小吏是黄字班的同窗，因为马球结缘国子监与束流书院的勋贵子弟，这些人都是宝贵的人脉资源。
在今后宁蓁蓁入仕途的第一步，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很快就到了冬日，天气一日比一日冷，书院里烧起了金庭送来的大同无烟煤，屋舍暖和了起来。
在第三场雪的前一日，书院放了假，宁蓁蓁和杏雨等人就在山脚下过了这个年。
煤矿金庭一部分利润让利于皇家，相比于无烟炭火，大同煤品质不错，价格只有无烟的银霜炭价格的三成不到。
孩子尚小，家里都是老弱妇孺，炉火烧得很旺，同时都用的是金家买的煤炉，是带倒烟管的，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在煤炉上烧着铜锅，汩汩冒着烟，这顿饭是宁蓁蓁和杏雨一起吃的，奶娘在内照顾孩子，免得只能够吃糊糊的孩子见着了火锅馋得慌。
奶娘见着杏雨和宁蓁蓁一起吃，心中感慨自己提醒的对。
那个小娘子脸上有疤，帮忙主子照顾孩子这么上心，主子把她作为了妾室再合适不过。
奶嬷嬷哄着孩子，冯远承这个孩子本来有些不足，宁蓁蓁给奶娘吃药膳，让奶娘的身子好了不少，也让孩子胖乎了起来。
现在不用奶孩子了，早已经断了奶，奶娘还是乐意照顾这个奶了几个月的孩子。
毕竟主人家太有良心了，不拘着她奶自家孩子，而且或许是吃得好，她觉得自己宝宝，胎发都更黑了一些，而且宁蓁蓁是读书人，还替她家孩子起了个寓意很好的名字。
因为感恩，奶娘才会私下里提醒杏雨替自己谋划，才会用心带孩子，孩子的尿戒子稍微湿了，她就会更换，一丁点都不让冯远承的屁股蛋子变红。

第138章 女首辅9
这个冬日有了金家的大同煤炭，读书写字不再难熬，所以休假时间，也比早些年要来的短。
勋贵子弟或许有些抱怨，他们家中生炉火，怎会畏惧寒冷？贫家子还是很感激在书院的政策，若是在家里住下，手上生了冻疮，写字都会瘙痒难熬。
束流书院因为对勋贵子弟收了高昂的束脩费，对入院成绩优异的贫家子，束脩费就少得多。
在书院里度过了一个暖和的冬日，淅沥沥的春雨之后，山头绿了起来，京都里踏青的小姑娘都增多了，在难得休沐日，只要在郊外逛一逛，便可以看到那飘逸衣裙，披帛也在风中扬起。
束流书院里的勋贵子弟们，也不少心思萌动，凑在一起说东家的小娘子，西家的小娘子，哪位是才思敏捷，哪位是面如芙蕖。
任桉也有了好消息，定下了亲事，还同宁蓁蓁说了，晚些时候，她乡试结束了，再聚聚。
到了阳春三月，距离八月的秋闱时间陡然近了起来。算一算日子，不过时百日就要考试。
谁也不敢在这个档口把人叫出去玩耍，就连春日的马球赛，都没让这位参加。
若是折了这位的手，他们怕书院的夫子们卸了他们的手，打断他们的腿。一想到宋夫子可能的行为，谁也不敢冒险。
这一次春日的马球赛，少了一个惊才艳艳的主球手，别说是国子监的学子觉得失望，不少来看球的人都意兴阑珊。
柔妍公主犹豫了很久，最终没有来看马球赛，听到没有冯文铮上场，询问起来缘由。
“他要参加几个月后的乡试。”
见着柔妍公主皱起了眉头，身边的嬷嬷劝道，“公主可在担心那位的乡试？”
“是。”柔妍公主甚至有一瞬间，想要用什么办法阻止冯文铮参加科举，“嬷嬷，我心里头总是有些担心，毕竟若不是我要嫁给郎君，郎君也不会与冯氏和离。”
这是从小跟着她长大的奶嬷嬷，此时金庭又不在，柔妍公主可以说出来自己的担心。
“公主不必担心，以老奴看，他一直安安分分在书院里读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旁人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能有什么本事？”嬷嬷说道，“更何况，驸马爷着实是个人物，又再机敏不过。”
嬷嬷一开始当然不喜欢金庭，那人后院的美妾太多，发妻的娘家对当年金家帮助颇多，金庭若是没有做什么，公主就对他情根深种，嬷嬷是不信的。
但随着与那冯氏和离，驸马爷对公主的熨帖她也看在眼里，加上再也没有纳妾，府中妾室都没有一个怀孕，还有驸马爷也说了，当年实在不喜读书，而老丈人因为他行商之事，已经是有了龃龉，与冯氏也是貌合神离。
当时金庭叹息一声说道，“我虽说有些才思，却做不得文章，那些四书五经学得不够好。自从行商之后，我觉得我在行商上有些天分的，但是冯家……我不好多说什么，他们家都是一个想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哎，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其实打心眼里，是看不上的……罢了，只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本朝商人之位没那么低，金庭又是出了名的儒商，他的许多产业，不光是让大雍的国库充实，就连圣上的私库都充实了起来。
嬷嬷就渐渐觉得金庭其实和冯氏已经是末路了，公主的事是让他们彻底分开的契机，金庭此人不错。
金庭既然不错，那么冯家人便是迂腐了。
嬷嬷说道“公主，京都的主考官刘大人，据老奴所知，是喜务实之风的，冯文铮只是个虚头巴脑读书人。”
柔妍公主想着金庭说过的那些话，也心中安定了下来，是啊，她怕什么？上次案首只怕是因为凑巧而已，一心思读书的人，就算是中举了，恐怕也就是小小县令做一辈子，只怕京都的大门都进不来了。
这样一想，柔妍公主就松开了眉头，“嬷嬷说的是。我不必太在意他。”
只是说完这话，柔妍公主自己觉得有些别扭，不知道为什么，仍是觉得心里头有个地方在提示她，不可以这般忽略此人。
从春日到夏日，宁蓁蓁的文章越做越多，也早早已经开始看主考官的文章，揣摩他的喜好。
决定考试成绩主要是学识，基础功底是在平时，主考官的喜好和一手好的馆阁体一样，是附加分，也需要注意。
主考官喜欢辞藻华丽之风，若是做的文章在掐准了题意，又用词风流，许是分就高一些；主考官喜欢务实之风，那文章更宜用词精准，少些累赘之语，切实际。
宁蓁蓁意在榜首，主考官的喜好对这种人来说，格外重要，若是文风与主考官喜好大相径庭，排名可能就略微下降。
要做就做到最好，这是宁蓁蓁的理念。
距离考试还有十日，此时已经停了课业，宁蓁蓁也在家住下。
早晨起来舞剑，洗漱之后，冯远承就会摇摇晃晃走过来，对着她张开手，让她抱着吃饭。
冯远承现在将近两岁，之前宁蓁蓁在书院读书的时候，每日晚上回来，迈着小短腿在院子里扑腾，见到了宁蓁蓁回来，就张开手，口齿清楚地喊着，“爹爹，爹爹，抱抱。”
等到宁蓁蓁抱起了他，小胖子就不是揪着她的青衫，就是去扯她的头发。
这些日子许是天天见她，只用吃饭的时候抱一抱小胖子，其余时候乖巧得很，可以由奶娘牵着出去玩耍，许是常常看到宁蓁蓁读书，小胖子最喜欢做的事是蹲在地上，用一根树枝在地上戳着，好像也在写字。
这让奶娘恨不得回家也让自家孩子如此这般，也做个读书苗子。
宁蓁蓁平时休沐日是会陪着孩子玩的，现在只有最后几日，每当她带着孩子出去，就会有邻居问她准备的怎么样，还让孩子乖巧听话，不要烦爹爹，她就不带孩子出去玩了。
她是成年人，听着这些话没什么，冯远承已经足够乖巧，无需再乖了，所以干脆就少出门。
乡试的当天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昨日已经把所有的衣物都准备妥当，今天就换得更厚实一些。
考篮用油纸裹住，宁蓁蓁上了胡翰林的车，入了贡院。
乡试是连考三场，每场考试的时间长达三天，这不光是对学识的一种考察，也是对学生的肉体上一种极大的负担。
乡试是最重要的考试，若是过了乡试，就是举人老爷，有了做官的资格，或许就是因为考虑到这个因素，才把乡试的过程定的格外折磨人。
毕竟圣人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也，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经过这一番的苦，才能做个好官。
小小的号舍里很是狭窄，据说京都的贡院已经是最好的了，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都是蜷缩着无法舒展开身子。在外度过一日算是调整，又要回到小小的号舍里窝着作答，这种反复的横跳，更让人难受。
说起来京都的贡院每年都会修缮，地方上的贡院有时候就没有那么仔细了，可以保证不漏雨，多多少少有些漏风，遇上了秋雨萧瑟时候，别提多难受了。
有人强忍着，有人直接答题过程之中就昏厥了过去，不过总体而言，每年被衙役抬出去的绝对有人，却也不是太多，死撑着熬也要熬过这三场考试。
宁蓁蓁平时的锻炼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最后一场，不少人都是软趴趴地出来，见着了家人就由他们架上马车，宁蓁蓁是自己上的马车，回去洗漱完了，还吃了点东西才睡下。
也因为她的状态太好，甚至让邻里们有些怀疑，这位郎君宛若踏青休息了一阵，神色都没什么分别。
乡试时间，整个束流书院都是放假的，宁蓁蓁只是修整了一日，又恢复到了看书做文章的状态。
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乡试只是一个中转站，她需要为明年的会试做准备了。
在太祖在世时候，规定乡试结束后半个月必须完成阅卷并放榜，但是随着到了高祖，读书人越来越多，放榜日期也相应推迟，今年是九月初九放榜。
这一日宁蓁蓁清晨就起来，早早从客栈里客房里出来，与束流书院的其他人，一齐去了贡院斜对面的茶楼。宁蓁蓁到的时候，天都还没有亮，此时三三两两都已经坐了不少人。
无论是客栈，还是茶楼，都是书院统一替考生们定下的，为的就是第一时间方便学子们看到自己的成绩。
等到天大亮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这茶楼里，宁蓁蓁所在的这一桌更挤了挤。
此时不光是参加乡试的人等成绩，还有人过来看同窗的成绩，宁蓁蓁认识的任桉、秦瑞等人就来了，也挤在一张长凳上，说话等着成绩。
人越多，越心浮气躁，还有人开始手脚抖动，嘴里都念念有词。
“来了，来了！”
外面忽然起了欢呼声，茶楼里的书生们人心浮动，不知道是谁站了起来，此时凳子在青石板地面挪动的声音响起。
任桉的个子较高，“是衙役在张榜了，冯兄定然是榜上有名！”他掷地有声地说道。
等到有人大声喊着，“冯文铮，解元！”
束流书院的人纷纷拱手，“恭喜恭喜。”
其他人也看了过来，见着宁蓁蓁拱手浅笑，此人就是冯文铮了，再看她的装扮，这是束流书院的学生。

第139章 女首辅10
在同窗的心中，冯文铮此人天分高，毅力足，是读书的好苗子，就算是与书院之中的“勋贵”派交好，那也只是因为正好对了那帮纨绔子弟的路子。
此时的鹿鸣宴上，见着此人与大人们谈笑风生，应对如流，才发现，此人不光是读书上有天分，说话为人也颇为老练，若润水无声，让上首的大人们频频点头，脸上带着微笑。
束流书院的学子们在看到了宁蓁蓁的表现，心中模模糊糊出现了一个念头，以前他们只是一味读书，现在已经中了举，不一样了。
不一样体现在哪里？就是今后要为官了。
他们开始下意识地揣摩宁蓁蓁的说话，想着回去以后更要与她多走动，多请教为人处世的道理。
鹿鸣宴上定然是要吟诗，以示志气。
宁蓁蓁也做了一首诗，称不上是流传千古之作，在一众书生里也是脱颖而出，立志高远，又有洒脱恣意之风。
主考官是翰林院的苏言学士，宁蓁蓁的第一场试卷就是他亲手批阅的，一手馆阁体功底扎实，文字立意以小见大，后来二三场的试卷，他都调阅。
会试与乡试的考题都是同类，方法也是同样，苏学士没有见过其他省的考卷，但也可以断定，就算是放在会试里，此人定将榜上有名。
苏言在没有见到宁蓁蓁的时候，对此人就十分欣赏，现在听她说话，更是喜爱。苏言和宁蓁蓁聊了起来，知道他和胡翰林还有交际，便笑着打趣，“冯解元与我翰林院有缘，老夫在翰林院静待冯解元。”
宁蓁蓁举杯同苏学士碰杯，“承蒙大人错爱，学生惶恐。明年的会试自当尽力而为。”
说过了读书的事，自然而然就到了生活之中的事，“冯解元可有成亲？”
“说来惭愧，与先前妻子和离，有一个两岁大的男孩儿。”宁蓁蓁说道。
妻子与他和离？苏学士自然就说到了孩子身上，心中有些可惜，若只是和离，再娶一门继室可以寻个门户高的妻子，若是带个孩子，婚事上恐怕难。
不过幸好，眼前人一副有孩万事足的模样，说起两岁孩子的日常，说得让人宛若见着了那个叫做冯远承的孩子。
苏学士也想到了不足三岁的幼女，在乡试期间，还有阅卷期间，都是见不得家人，听着宁蓁蓁的话，忽然心生想念。打算等到鹿鸣宴结束了之后，好好打量女儿变化多大。
其他的举人们听到的是与翰林院有缘这句话，心中不由得羡慕起来宁蓁蓁。
就算是知道京都的解元，在会试上应当是可以榜上有名，但是考官大人居然直白说出，多少有些羡慕。
鹿鸣宴结束了之后，按道理是要回书院，宁蓁蓁托人告假几日，在念书之前，她得去见一见金老夫人。
乡试结束了之后，她除了温书做文章，另外做了一件事，让人找了一位尼姑，常常与金老夫人说话，那人用了宁蓁蓁的按捏法子，把金老夫人的头疼治得好了起来，得了金老夫人的看重。
现在宁蓁蓁让她做的，就是把金老夫人引到如月庵去。
如月庵距离鹿门寺不远，是个很小的庵堂，按照冯素云的记忆，这位庵主是个贪财的，几年后惹上了一个官司，她塞了庵主一些钱，庵主就利落地把如月庵客卿之名借给了她。
按照冯素云的记忆，今后柔妍公主生了孩子，等到有了长子之后，后院里苏小月等妾室，也三三两两有了孩子，金家的产业大，后来还着实出了几个人物。
从宁蓁蓁的角度来看，在那一次马球赛，她见到了金庭，就判断出来，金庭的后院现在没有失火，但是争夺金庭的斗争，只怕不比皇宫里少。
金庭的诸多女人，最特殊的就是苏小月，宁蓁蓁就准备从这里着手，打破金庭后院的平衡。
宁蓁蓁坐着马车到了如月庵，换了一套衣服，让庵主见着发愣了起来。
原本只是个面容清秀的女子，等到换了一身装扮，道骨仙风了起来，手指掐佛印也很是精准，手中的拂尘一挥，让庵主甚至觉得不应当收对方的钱。
不过，只是一瞬间的思绪，已经拿了的钱万万没有还回去的道理。
此时山脚下，苏小月搀扶着金老夫人辗转到了如月庵的半山腰上。
这庵也太小了，让养尊处优了很久的苏小月心中有些埋怨，山路很难走，想着那个人给老夫人按捏就完事了，非要没事讲讲庵堂的灵验，让老夫人就想要过来还愿。
心中的抱怨在脸上一丁点都不敢显露出来，她很清楚现在的生活是金家给她的，她能够在一众妾室里领先，就是因为她特殊的身份，心中有埋怨，也不敢开口，尽心尽力地扶着老夫人上山。
刚到了庵堂门口，就见着面容慈祥的庵主。那人能够敛财，长久没有暴露，就是因为生得慈爱。
那位庵主领着两人去上香，苏小月看着是求子观音，诚心叩拜，大方地出了二十两的香火钱，金老夫人也在财神爷的功德箱里捐了五十两银子。
希望财神爷长长久久保佑她的金庭，保佑金家的生意做得红火。
庵主的脸色更加好看，着两位善客吃斋菜，让她们到后院里小坐。
苏小月和金老夫人两人到了后院，见着了宁蓁蓁便是一惊，她身上笼着一层金光，衣袖无风自动。见着来人，轻轻跃了过来，面色似喜无悲，又带着一种如同佛像般悲天悯人的通透神色。
金老夫人首先低下头，直接要给人跪下。被拂尘轻轻托起，口中念着，“阿弥陀佛”。
等到听宁蓁蓁念着佛号，苏小月的心中被狠狠震了一下，之前过来如月庵的不情愿全部如同潮水一般消退，苏小月俏丽的神色肃穆起来。
宁蓁蓁领着两人坐下，红炉上有水壶上冒着滚滚的白雾，桌子上摆着茶道用的壶与杯。
一套茶道做得行云流水，苏小月和金老夫人喝了这茶水，更想着这是遇上了高人，茶水都这样沁人肺腑，金府的茶都比不上。
宁蓁蓁做的事其实很简单，虽然无风，但是让人躲在草丛里替她扇风鼓起衣袖，说话的时候用的是腹式发音，还有茶叶，在金家买的最好的茶叶，又选了里面的嫩叶，用山泉水泡茶。
这一套坐下来，就给金老夫人还有苏小月下了一个很重要的心里暗示这是不出世的高人。
在金老夫人介绍苏小月的时候，笑呵呵地说道，“这是我儿的枕边人，虽说只是一个妾室，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可以叫她苏氏。”
宁蓁蓁的手指掐算，说道“老夫人何必瞒着我？称呼她为金氏也是妥当的。”
两人谁也没有料到会在破旧的庵堂里被叫破身份，苏小月的表情更是露出了一丝慌张和惊惧来，甚至还有一些提防。
“善信不必如此，老夫人当年心善，也是给善信一条出路。”宁蓁蓁给苏小月倒了一杯茶水，浅笑了起来，她这一笑如同是云开初露霁色，让苏小月心中稍稍安定了些。
金老夫人忙不迭点头，“阿弥陀佛，佛祖不会怪罪。”
苏小月重重点头，握住了金老夫人干燥的手，她也安定了下来，这是金家给她的活路，她也没做什么坏事不是吗？自然会在老夫人活着的时候，一辈子伺候好老夫人，报答老夫人的善心，也会乖乖听金哥哥的话，感恩金哥哥。
宁蓁蓁想着，佛祖是不会怪罪，但是这可是冯素云心中的一个结，她又是掐算，“善信今年十八，贫尼会些医术，可否伸手借贫尼一观。”
苏小月伸出了手腕，宁蓁蓁闭眼之后，从脉象之中断定，是金庭服用了药，在苏小月的脉象之上有轻微的表现。
金老夫人说道“怎么了？”
“善信来月事的时候，是不是小腹有坠痛之感……”宁蓁蓁会医术，就说些苏小月来月事的情形。
刚开始苏小月点头，后来脸色难看，难道是她生病了？
“善信不必忧心。”宁蓁蓁浅笑着说道，“只是有些难以有子罢了。”
轰隆隆一句话，把苏小月的眼泪都给炸了出来，心中惶惶起来，她本就不是生得绝色，也就是比飘雪好看而已，其他几位姨娘，或是温婉动人，或是妖娆妩媚，或是腰肢纤细才情无双……
她确实是和金庭哥哥一起长大，但是这兄妹之情在从金小月改成了苏小月的时候，就已经断了，成了男女之情。
金庭又有了公主，她若是无法有孕……
苏小月一想到这里，眼泪越发汹涌，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
金老夫人也着急，毕竟小月一直陪着她，迭问道，“哎呦，大师，那可怎么办？”
“贫尼既然开口，就是有法子。”宁蓁蓁笑着说了起来。
“快听大师是怎么说的。”金老夫人说道，苏小月也重重点头，用帕子擦干了眼泪。
能够纳如此多的美妾，宁蓁蓁知道，除了贪色之外，金庭骨子里也是瞧不起女子的。
但凡有一丁点的尊重，都不会如此纳妾。
所以金庭也不会把自己避孕的计划告诉“愚昧”的金老夫人，告诉没怎么读过书的苏小月。
金庭的想法，宁蓁蓁可以猜到，无非是公主现在年幼，不想给公主增加生产的风险，但是公主无孕，妾室也不可以有孕。
在原本的世界，金庭确实做到了，在公主有孕了之后，也让疼爱的妾室有了孩子，把金家的产业分出去一部分，金家成了一个大家族。
现在宁蓁蓁就要分化金家，宁蓁蓁用的方子很简单，给苏小月开一味方子，再给金庭开一种方子。
一个方子是解开金庭的药力，一个是给苏小月调养身子，双管齐下，苏小月定然很快会有孕事。
当苏小月有了孕事，其他人自然会闻风而动，只要打听一下就知道和如月庵有关系，等到求到了如月庵，如法炮制，让其他妾室也有孕事，让金庭的后院开花结果。
至于说先瞒着这件事，不让金庭知道，那也很简单……
宁蓁蓁开口说道“民间习俗是三个月不可对外声张，若是用了贫尼的方子，你对外需要摇头，说自己胖了就好。尤其是不可对金老爷说这桩事。”
金老夫人说道，“这还瞒得住？”
“不是去瞒。”宁蓁蓁摇头说道，“只是不可声张，若是金老爷问起来，只说自己胖了，女子怀孕本就会增重，也不是谎话。”
金老夫人又问了几句，发现宁蓁蓁给了方子之后，事情也不复杂，允许定期把平安脉，等到怀孕怀上了，每月的十五来如月庵的山下，她会下山给断一下脉象。
苏小月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怀孕生子，这是多么动人的好消息。
她现在万分庆幸自己跟着老夫人爬山到了如月庵，也就是因为老天爷看她虔诚，所以要给她送一场机缘吧！
老夫人也很高兴，儿子一直没有孩子，她也担心，正好让小月先怀上孩子。
瞒着金庭，这事一点都不难。金老夫人也很清楚，儿子很多时候是敷衍地对她说，“儿子省的。”“儿子心中自有定数。”“娘，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
金庭是做大事的，他对后院的事不怎么关心，包括那几个妾室花钱如流水，金庭也毫不在意这等小事。
现在的儿子常常去公主府，等到小月有了身孕，只要儿子回来的时候，小月不见金庭就好，见到了就说胖了，只怕肚子大了，金庭才会知道他有孩子了。
老夫人把一切都给算好了，在拿到了宁蓁蓁的方子，万分感谢，又给如月庵加了香火钱，才下了山。

第140章 女首辅11
宁蓁蓁本还想着，要不要给如月庵的庵堂主人解释一下，自己用的药物对身体无害，见着庵主一直频频看去功德箱，呻之一笑打消了这个主意。
对于庵堂住持来说，只要有银子足矣。
给庵堂主人了结了尾款，下个月十五，宁蓁蓁才会再过来。
她对自己的药有信心，恢复到了过往读书的日子。
因为以前的宁蓁蓁从不告假，这次回到了书院之后，山长只问了问事情解决了没有，宁蓁蓁表示解决了，山长就鼓励她继续读书。
苏小月的身子骨不错，在金老夫人心中也是屁股大好生养，在服用了药物行房两次，两个月以后的十五，苏小月怀孕了。
宁蓁蓁给的药，还有不少都是那次在金家挂账下拿得，这等药物滋补，苏小月在怀孕一个月的情况下，不仅没有身体不适之感，反而肌肤都白皙了起来。
这也算是取之于金家，还之于金家。
苏小月本来见着宁蓁蓁的风姿，就觉得她是大师，在大师点破了自己的身份，却没有戳穿自己，反而是慈悲为怀，还给了自己方子，让她有了孕事，她更是对宁蓁蓁顶礼膜拜到了极点。
不仅给了如月庵一大笔钱，让如月庵翻修，更是私下里给了宁蓁蓁很多钱，那些钱基本让宁蓁蓁买通庵主还有富余。
那个庵堂的住持，苏小月这几次过来之后，也算是看明白了，住持本事不够大，还是这位云游的客卿是真正慈悲为怀的大师。
苏小月给银子翻修如月庵，宁蓁蓁要笑了起来，这是生怕其他人不知道是让她怀孕了，而且还给了其他妾室如何怀孕的方向。
她只用安心等着，不用做其他的小手段，下个月，自然就会见到金庭的其他姨娘。
又过了一个月是腊月十五，天空之中飘着一团团柳絮一样的雪，轻柔落在地面上。
当金老夫人与苏小月离开，地面上已经有一层白色，木制车轱辘碾过白雪，发出了吱呀的声响。
在苏小月和金老夫人离开之后，宁蓁蓁见着了熟悉的两个人带着兜帽走过来。
一个着红色披风，一个是嫩杏色的披风。
这两人正是金庭的姨娘。一个是曾经上吊的俏丽寡妇，也就是郭姨娘，还有云鬓花颜的清倌芙蕖，如今的林姨娘。
郭姨娘是怯生生的美貌寡妇，不过身边有个泼辣聪慧的丫鬟替她出主意；芙蕖是被精心养出来的瘦马，性格凉薄。
这两人和飘雪一样，是对金庭的爱意最小，只想要有个好的栖身之地。
如今金庭尚驸马的表现，更是让两人佐证了心中的观点，那爱意都是过眼云烟，最重要的是当早早有个孩子傍身。
苏小月的改变，也是这两人分别发现了，在打听出来给如月庵捐了不少钱，就选在在十五这天，悄悄跟着苏小月和金老夫人。
她们两人跟踪的时候，无意之中发现了彼此，干脆此时一起上前，拜见宁蓁蓁。
在苏小月和金老夫人面前，宁蓁蓁是做道骨仙风的大师，在这两人面前，只说了自己是客居在庵堂的客卿，苏小月和金老夫人给了自己云游大雍的资金，并不会在京都里久住。
郭姨娘是小门小户出身的，还舍不得钱，芙蕖立即笑着说道，“这是自然，大师您的佛法深厚，妾声佩服得紧，不如借一步说话。”
郭姨娘身边丫鬟急着扯了扯小寡妇的衣袖，曾经的俏寡妇自有她的想法，对丫鬟比划了手势。
宁蓁蓁已经和芙蕖在一起说话。
郭姨娘等到人走了，则是和丫鬟说，“不急的，只要是要钱，咱们给得起，不如先看一看林姨娘那里效果如何。虽然咱们金家有钱，但是也不是什么钱都可以给。”
精心养出来的瘦马，眼界和手段自然和一般人不一样，对于芙蕖来说，几个姨娘之中，最爱捞钱的加上芙蕖，一共有四个，分别是苏小月，俏寡妇，飘雪。
这几人之中，飘雪不足为虑，苏小月最得老夫人的喜欢，俏寡妇是里头五官最好的，但是整个院子里最会捞钱的非芙蕖莫属。
谁也不知道她甚至名下还有一个脂粉铺子，芙蕖善经营之道，加上靠着金家，不说是日进斗金，也是盈利颇丰。芙蕖在和宁蓁蓁谈妥了价格，痛快地离开了，郭姨娘表示下次再来。
等到郭姨娘知道了芙蕖已经有了身孕，连忙奉送了银票，得到了药方。
这让郭姨娘肉痛不已，要知道元宵那次药方价格可以说是飙升，要不是看到了苏小月和芙蕖都已经怀孕，有来了两个姨娘过来买药方，她还真不想出这笔银子。
而在元月十五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金庭的后院里加上飘雪一共有七个妾室，一共有五个都拿到了药方。
宁蓁蓁赚得手软，这些银子足够她买下京都最好地段的两个铺子。
在给金庭的子嗣贡献出了自己绝对的力量之后，如月庵的这位佛法高深的客卿就深藏名利否，再不出现在如月庵。
那剩下的两个人，一个是天真烂漫的神医，在发现了后院其他人都有了身孕，这位神医自己就可以给自己用药，而唯一没有生育的就是飘雪了。
飘雪是后知后觉发现，没有人跟她抢金庭，本来还高兴，结果发现其他人都不怎么出现，在打听了之后，才惊惧地发现，别人有了孩子。
飘雪平时也就和芙蕖能够说得上话，只有这位身份比飘雪低，其他人都不愿意搭理飘雪，于是飘雪就找到了芙蕖。
芙蕖的小腹微微隆起，她十分自得，这药方当真是好，虽然大师不再诊脉，但是府里头请平安脉，都说这胎很平稳。而大师的方子还让她的容貌更加清丽，面对飘雪，她红唇轻启，“这可没法子，之前我们几个姐妹都去了庵堂拜一拜，许是菩萨可怜我们，就给了我们孩子。”
飘雪连忙问道，“如月庵？”
芙蕖还有她的依仗，毕竟生得漂亮，吹拉弹唱无一不精，才情也算上佳。
飘雪有什么？她是背主悄悄爬上床的，长得也不好，平日在后院十分低调，免得遭了人的白眼。
当时知道了苏小月和金老夫人修缮如月庵，她也没想过去拜一拜，她不是宅居在金府，就是偶尔能够出府的时候，想办法装扮自己，到时候好在金庭宿在金府的时候，勾住他留下过夜。
飘雪这个时候才发现，去如月庵居然这么重要。
“是。”芙蕖点头，看着飘雪意动，才轻飘飘地说道，“可惜那位大师已经离开了如月庵，你可以去试试看，之前都是十五的时候，我们过去的。”
这个月的十五刚过，飘雪想着下个月就去，结果在后院里走了一圈，就连刀姨娘都有了孕事，她再也忍不住了，就想要求芙蕖分她方子。
芙蕖拦不住宁蓁蓁，无法阻止大师给其他人方子，但是让她给飘雪，那是做梦。
她也不直说不给，只说这药是需要每个人对症的，随便给人吃出个好歹怎么办？
飘雪红着眼，“若是不对症，吃出来什么后果，我自己认了！”
“妹妹说笑了。”芙蕖可不肯，笑盈盈地说道，“若是方子可以通用，当时我和郭姨娘合买岂不是更好？这是菩萨怜惜我等，万万不可背了菩萨的意思。”
飘雪跪下求芙蕖，芙蕖也不为所动，懒洋洋打了一个哈欠，“已经同大师说过，你还不如去求刀姨娘，刀姨娘就是神医呢。”
刀姨娘确实是神医，不过在芙蕖看来，可远不如如月庵的那位大师，虽然要的钱多，但是真心是好，而且她自己的方子确实是还有调养的作用。她这种被调教作为瘦马的，都是很小的时候就喂了虎狼之药，不容易有孕，但是她却可以一击则中，足以说明大师的本事。
刀姨娘的话，现在也有孕，但是不像是他们几个没什么反应，刀姨娘那边可是痛苦的很。
飘雪如遭雷劈，刀姨娘十分瞧不上她的背主行为，说话冷嘲热讽，根本不可能给她开药方。
知道无法从芙蕖这里拿到药方，眼泪珠子往下落。
在金庭的后院有六个孕妇，最后的飘雪在急得嘴上燎泡甚至病倒的时候，宁蓁蓁迎来了会试。
二月初九那一日，太阳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贡院里的阴湿之气也被照得一空。
这让汇集在京都里的诸位学子都觉得这是好兆头。
会试是各府州的学子共会一处，比试科艺，是三年一度的盛事。从朝中大员到普通百姓，都在关心着会试，贡院门口呜呜压压都是人。
和乡试考得科目相同，就是会试的题目难度更大。
乡试考完了之后，胡翰林并未找宁蓁蓁，这一次会试，等她出来了之后，就在贡院外等着。
二月是乍暖还寒时候，连待三日身上也不会酸臭，宁蓁蓁更是身上清爽，在吃了胡翰林准备的食物后，也不耽搁，用草书把她在考场上的文章默写出来。
每当看到了宁蓁蓁的草书，胡翰林心中就忍不住想，若是能够用草书作答该有多好，馆阁体太过于板正无趣。光是这一手好字，定然是榜上有名。
胡翰林看过了宁蓁蓁的文章，觉得比起之前更是精益，甚至比翰林院存下的那些试卷相比，内容更为翔实，立意深远。捂上名字，单看这文章，说是为官几十载的官员所做都可。
胡翰林想到了冯父曾经对他的帮助，冯家如今终于有人出仕，泪水都涌了出来。若是冯文铮早些有了功名，冯氏也不至于与金庭和离。
“好，你的文章做得很好。”胡翰林的嘴唇轻颤，重重点头。
之后用袖子擦过了泪水，留着宁蓁蓁吃了一顿饭，就把人给放走了。
会试放榜前一日。
主考官礼部尚书的面前有了一叠答卷，小心翼翼地按照排名，把答卷捧在怀中，跟着内侍入了宫。
御书房里，龙涎香的香气袅袅，圣上在让礼部尚书起身之后，听到他说已经按照答卷的成绩，整理好了试卷。
圣上挑眉说道，“这一次头名毫无争议？”他还记得去年开了恩科，为了第一第二，周尚书和罗学士争得脸红脖子粗，两人一起到了他面前，一个喜欢甲，一个喜欢乙，两人争论不休，最后是他判的排名。
周尚书脸上一红，他也想到了去年的事，对身上回禀道，“今年头名，诸位考官都认为第一是名至实归，第二第三也并无争议。”
圣上点点头，让刘公公呈上文章，细细读了起来。
先看了第一，首先入眼的就是入木三分的馆阁体，再看文章，与胡翰林的感觉一致，这文章着实老练。
圣上不由得猜测，是哪位臣子的儿孙今年下场？
看过了第一，甚至觉得第二第三名的试卷都没甚意思，虽然其实第二第三才是往年的水准，不是他们不好，而是第一名太好了。
“就按照这个名单。”
因为第一的文章好，圣上就让人拆开封条，想要看看是谁家的孩子答得好卷子。
好巧不巧那个拆封的人就是先前去金家的内侍。
他手上一瞬间的抖动，让圣上注意到了。
圣上看着冯文铮三个字，也觉得有些浅浅印象，只是并无冯姓重臣，便问道“怎么了？莫不是刘公公知晓此人？”
周尚书也心中好奇，耳朵竖了起来，心中猜测是哪位大臣之子。
“回皇上的话，”刘公公说道，“此人与柔妍公主的驸马有些纠葛，冯文铮之妹冯氏，乃是驸马爷先前的妻子。”

第141章 女首辅12
刘公公说完了之后，无论是周尚书还是刘公公两人都深深低着头。
心中升腾而起的念头都是怎么会是他？
司珩也是如此，这位身强力壮的天子手指点在书案上，想到了当年的事来。
他是极其反对柔妍公主选金庭做为驸马的，这年头的好男人难道死绝了？非要选一个有妇之夫，金庭确实有些本事，但是单看他的那些莺莺燕燕，司珩就觉得选择金庭绝非明智之举。
只可惜，如今的太后并非他生母，当时皇后无子扶持他登位，司璃是太后唯一的幼女，太后疼爱柔妍公主，在他登位后，太后也并不作妖，深居简出，这么多年，就只提出了一桩事，让柔妍公主过得顺遂。
于是，他只能够顺着太后的意思。最终让刘公公去了金庭府上，让两人办妥了和离之事。
圣上在回过神的时候，发现周尚书和刘公公大气都不敢出，他不由得轻笑出声，难道以为他还会偏向柔妍公主不成？
司珩开口说道“殿试的时候，朕可要好生看一眼冯会元的风采。周尚书，名次就按这样来，你们选的头名，文章很好。”
刘公公心中早已经猜到了这个说辞，而周尚书心弦松了下来，对着天子应诺。
周尚书抱着答卷出了御书房，背上都出了一层冷汗。
冯文铮在他心中是有大才的，若是当时圣上要换一个人做榜首，他都在心中准备好要如何阻拦了，幸好这样的事没有发生。
周尚书平静下来，心里头又涌出了一种豪情来，他生得时候好，能够为这样开明的天子效力。天子一丁点都不在意冯文铮的尴尬身份。
等到回到了贡院，其他的考官迎了过来，“名次可有变化？”
周尚书摇头“没有。”
在会试期间一直闭院不出，刚又经过了一场惊吓，现在露出了疲态。有人看出了周尚书的疲倦，说一声“辛苦周大人了。”伸手从他的怀中接过了答卷，接下来需要解开裱纸，把名次誊抄在榜上。
“呀，圣上揭开了裱纸。叫做冯文铮。”
“头名是哪家孩子？文章真是厉害。”
“冯文铮？快快念一下他的籍贯，或者是有谁知道，这是在哪家书院读书的？”
这本就是去年在京都里参加乡试的，当即就有人叫破了他的身份，“是束流书院的学子，我有印象。”
“那王祭酒岂不是又要难过上几日？好生痛饮一番？”
众人说着话，他们笑笑闹闹的，当时在判卷时候，这头名的试卷一出，众人便纷纷传阅开，都觉得文章妙极。辛苦了这般久，最终自己这一场能够出这样的人才，诸位考官都高兴得很。
最妙的是，旁人不知道殿试结果，在这些人心中都很清楚，只要没什么意外，榜首定然是冯文铮。
解元、会元、状元，这是进来连中三元的状元郎。
会试放榜要比乡试更加声势浩荡，此时国子监的王祭酒，还有束流书院的山长都出现在了贡院斜对面的茶楼里。
这两桌挨得很近，偏偏学子们因为这两尊大佛，坐在长凳上，都像是坐在针毡上，表情惴惴，连话都不敢高声说。
茶楼里本有学子兴奋地踏入，结果发现了这一诡异现象，也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
外地来的考生也是如此，压低了声音说话，就算是不在国子监读书，又或者在束流书院读书，也不想失去了礼数。
等到听到外面高声若浪潮一样喊着，“放榜了”，这满屋子考生们反而松了一口气，终于到了放榜时候。
宁蓁蓁瞧着有些好笑，呷了一口茶水。
“冯文铮，冯文铮，高中会元。”
当外面这样喊着，王祭酒就叹了一口气，然后对着廉山长拱手，又对着宁蓁蓁微微颔首，“恭喜冯会元。”
宁蓁蓁少不得要对王祭酒行礼。
众人灼灼目光落在宁蓁蓁的身上，原来这就是会元啊。再一打听，先前乡试也是榜首，若是殿试再如此，那就是连中三元。
宁蓁蓁穿上加高的靴子也才一米七出头，本就是女儿家的五官轮廓，扮作男儿，只让人觉得脸嫩年幼。在场的人都开始打听起来，这会元是不是尚未定亲，只是束流书院的人都晓得，她有个两岁多的儿子。
“冯会元你早些回去。”
不知道是谁开口这样说，旁人立即就七嘴八舌地说道，“是啊，等会衙役就要过去报喜了。”
“恭喜冯会元。”
廉山长也对宁蓁蓁颔首，示意她先回去准备。
宁蓁蓁对廉山长深深作揖，又对王祭酒一样如此，再同此次参加会试的同窗好友也告别，走出了门外，走入到了金色的光华下。
杏雨和冯远承在巷子口外的马车上候着，冯远承喊了一声爹爹。
“走吧。”宁蓁蓁说道，然后抱着孩子上了马车。
杏雨的眼眶有些发红，“恭喜老爷高中。”
她自己也说不清想法，多少有些担心，又有一种骄傲自豪感，她的小姐真的做到了男子都不能做到的事，既然考了会元，再过了殿试就要入朝为官了。
早晨的光笼在小姐身上，怀中的冯远承坐在她的双腿上，小手扒在窗边，往外看着。
“你可做好准备了？”宁蓁蓁忽然开口说道。
杏雨知道宁蓁蓁在问什么，她点了点头，抚着面颊上的疤痕。
过去的时候，从未后悔脸上的疤痕，现在主子做了会元，她要做冯家的当家夫人，就后悔起来这道伤口。
像是看明白了杏雨的想法，宁蓁蓁说道，“不碍事的。你仔细摸一摸，没发现，疤痕已经平了吗？”
以前这道伤口是凹凸不平的，宁蓁蓁让疤痕没有了增生，颜色淡了一些，此时是一条长长的粉色疤痕。
杏雨自从伤了脸之后，自己也不愿意看镜子，她才恍然发现，就如同小姐说的，疤痕已经平了。
“就像是假喉结一样。”宁蓁蓁说道，“你面上的疤痕，也可以用脂粉调出同色，旁人看不出疤痕。”
对宁蓁蓁自己而言，“夫人”生得如何都不重要，但是在外人眼中是重要的，在杏雨心中是重要的，她就会让“冯夫人”成为人人艳羡的存在。
杏雨点点头，看着小姐似乎看到了什么，浅浅一笑，让马车行得慢一些。
“你也看看。”宁蓁蓁说道。
杏雨发现，马车为了避开人多的地方，经过的是公主府的巷子。
站在树下的一人是金庭。
金庭不住地对另一个青衫嬷嬷弓腰，“嬷嬷，让我见见公主罢，我好好同公主解释。”
那嬷嬷面色很冷，直言道，“驸马爷，别为难老奴了。公主府是公主说了算的，您这样让老奴难办了。”
“嬷嬷，好嬷嬷，求您了，您也不想见着公主伤心，您是她的奶嬷嬷……”
“够了！您和我说这些没用！”跟着柔妍公主的嬷嬷，脸色铁青，从这里的态度感觉金庭多谦卑，有多诚心求错，但是实际上，就是想要哄公主。
六个都怀孕了！
嬷嬷当时听到这个消息都要气笑了，因为公主对金庭还有情，想要看看金庭怎么处置这些妾室，结果呢，金庭含含糊糊，他流露出来的意思很清楚了，那就是不处置。
六个孩子，就算是都是姑娘家，也够难看的，不说长远，就说是现在，公主只怕参加诗会等活动，都会被人偷偷取笑。
千挑万选的驸马啊，在公主怀孕之前弄出了六条人命！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她要进宫……
在嬷嬷要抬头的时候，宁蓁蓁放下了蓝色的帘布，免得被嬷嬷看到了藏不住的笑。
杏雨也是眉眼弯了起来，只有懵懂的冯远承抬头，“爹爹！为什么要放帘子？”
宁蓁蓁哄着孩子，“有人在吵架，等会过了这个巷子再撩起帘子。”
说来也是巧合，她之前给金庭的后院送去的好消息，在她考试期间被引爆了。
让金庭知道真相的不是别人，恰巧就是飘雪。
七个妾室，六个都怀孕了，只有她没有怀孕，飘雪求爷爷告奶奶都没有用，她就病倒了。
金庭过来看她的时候，飘雪正好跪着求大夫，让他开助孕的方子，“您行行好，其他姐姐们都怀孕了，只有我没有孩子，求您替我调养一下身子。”
当时金庭被吓了一跳，制住了飘雪，然后让大夫离开了之后，对着飘雪呵斥道，“你在发什么疯？”
金庭觉得飘雪的颜值低，但怎么都是他的姨娘，他的女人怎么去跪大夫？？！
飘雪的嘴角带着泡，眼泪流了出来，声音沙哑，“老爷，我也是没法子，姐姐们都怀孕了。您的眼中只有公主，我也想要一个孩子。”
飘雪虽然没有拿到方子，但是也从所有姨娘的口中知道了一个消息，应该是问题出在金庭身上，给金庭服用了药，她们再服用药，才能够有孩子。
“瞎说什么？哪儿有人怀孕！”金庭很清楚自己的身体，他服用了方子，刚开始的时候，还在想方子有没有用，他的后院这么多女人，加上露水姻缘都没有闹出人命，对方子也就越发信服。
飘雪愣愣地看着金庭，脑子里充斥了许多的疑问，最终说道“我没有瞎说，最早怀孕的是苏姨娘，她已经五个月的身孕，最晚是刀姨娘，她也有一个月了。”
金庭下意识地就想要反驳，但是飘雪发愣的话反而十分有信服力，金庭哪儿顾得上和飘雪啰嗦，当即出了她的房间。
想到确实很久没有见到苏小月，直接去了苏小月的房中。
苏小月的房里正有欢声笑语，母亲金老夫人也在里面，“小月，你这个花样做的好。”
金庭直接闯了进去。
苏小月本来让丫鬟在做孩子穿的小衣服，见着金庭进来了，赶紧让人把东西收起来。“夫君……”
金庭再怎么样都无法骗自己，苏小月只是胖了，她的脸圆润了一些，肚子高高隆起。
苏小月看着金庭一直盯着她的肚子，本来准备说自己怀孕了，但是想到了大师的吩咐，只是浅浅一笑摸着肚子。
让苏小月没想到的是，金庭铁青着脸，转身就离开了。
“庭儿！”金老夫人叫住了金庭。
“娘……”
“你放心。”金老夫人拍了拍苏小月的手，让孕妇不要担心，“我和庭儿出去说。”
等到出了院子，金老夫人对着金庭说道，“你吓到小月了。”
“她才吓到了我。”金庭重重揉了揉眉心，“怎么回事？我刚刚去了飘雪那里，她告诉我，六个人都怀孕了。”
“哎。”金老夫人笑得合不拢嘴，“是的。是的。”
金庭强忍着暴戾的冲动，“娘，都怀孕了，没人告诉我？”
“这是大师吩咐的。”金老夫人说道，“不好声张的，不然孩子恐怕会有危险。”
“什么大师？男的女的。”金庭的眉眼滑过一丝厉色，想到了现代新闻里，所谓的送子大师，都是亲身上阵，如果是这样，这些人一个都不能留，他不能接受被带绿帽子。
“女的。”金老夫人连忙说道，“是如月庵的客卿大师，慈眉善目的，像是送子观音一样。”
听到是女的，金庭的戾气消散了，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我有一些头疼的毛病，有个尼姑告诉我，如月庵的客卿是高人，过去了之后，那位大师直接叫破了小月的身份。不过大师什么都没有说，只说了小月的身子不太适合有孕，开了方子，吃过了之后就可以有孕……后来就有孕了。”金老夫人说得很详细。
金老夫人接着抱怨起来其他几个人，她们像是嗅到了鱼腥味的猫儿一样，都去了如月庵，“……早知道不应该给如月庵捐修缮的银子，其他几个姨娘看到了小月有了身子，也都求到了大师那里。结果都有了孩子。”
看到金庭的脸色太过于难看，金老夫人连忙说道，“算啦，多子多福也挺好的，公主性格也大方，也不会在意的。”接着絮絮叨叨，说什么金家一脉单传，现在也热闹，挺好的。
金庭一口老血哽在喉咙口，那是因为有了柔妍公主之后，他并没有纳妾，所以公主可以睁只眼闭只眼，现在折腾这么多孩子出来，公主还会大方？
“蠢货！”金庭再也忍不住了，转身就离开了。
不行，他得亲眼看看才能相信。
在身后的老夫人根本没有想到亲生儿子会骂她，愣在原处，后来意识到了儿子骂她蠢货，头脑是嗡嗡作响，眼泪都流了出来。
再去了芙蕖那里，一个个姨娘转过来，如同苏小月一样让人做小衣服的不少，刀姨娘还在吃保胎药。
六个庶子庶女，金庭的头皮发麻。
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去哄公主。
本来金庭在天气暖了，准备去一趟南边，准备拓展自己的产业，现在所有的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哄好公主。
至于说落掉孩子，金庭是没有考虑的，这都是他的骨肉，他现在的生意越做越大，还想把更多的产业留给孩子，怎么会愿意打掉孩子？
金庭的那一句蠢货，让老夫人郁结于心，直接病倒了。
心上人的娘亲病了，柔妍公主自然要探病一二。
而金庭则是要阻拦，柔妍公主当时被劝住了，公主的奶嬷嬷留心到了这件事，再一打听金家的情况，嬷嬷的头皮都要炸了。
这金庭真的是满嘴胡话，当着她和公主的面，说的好好的，公主的年龄小，暂且过两年再有身孕，而在公主有孕之前，绝对不会有什么庶子庶女。
而现在呢？七个姨娘，就差一个那都是全有孕了，月份最大的那个都五个月了，根本没法落胎，除非直接让人去了才行。
就算是去母留子，奶嬷嬷也是不愿意的，她家公主是金枝玉叶，凭什么要给一个姨娘养孩子？
荒谬绝伦！

第142章 女首辅13
今年的会试在四月十五放榜之后，京都里热闹了不过一日，接着话题的中心是柔妍公主和驸马的事。
不知道是哪儿传出了消息，说是金府的七朵金花，有六朵珠胎暗结，剩下那个没怀的求神拜佛，哭求自己快快怀孕。
柔妍公主可还没有身孕，这要给六个庶子庶女当娘，这消息可真够震撼的。
“我就说驸马爷不可能对公主中心无二，他最喜欢的是苏家姑娘，那位金家老夫人只要出门就带着苏姨娘，把人当做是半个女儿。”
“金家老爷应当最爱于小姐，曾给她写过云想衣裳花想容，若不爱此等女子，怎会写出这般多情的诗词？”
“都说驸马爷对公主深情，瞧瞧看，这就是深情的体现，让六个都怀孕了，可真够深情的。”
男人们津津乐道，又开始讨论起来金庭的几个美妾，女人们看似替公主不平，口中说着公主可怜，实则是心里头有一种隐蔽快乐，眉梢里都带着幸灾乐祸。
就算是公主又如何？明明金庭先前的妻族可对金家有恩，只因为公主喜欢金庭，就非要拆的人和离。
老天爷果然是睁眼看着这世人，一报还一报，活该柔妍公主落到这样的地步。
因为涉及到皇家，这些大逆不道的话不敢直接说出口，但大部分的妇人都是这样想的。
此时被人可怜的柔妍公主正红着眼眶缩在软榻上，身上盖着锦被，宫女轻轻用热水给公主擦面颊。
太后死死捏着手腕上的一串佛珠，听到太医诊断说是公主郁结于心，伤心过度，身子没什么大碍，才扯了扯嘴角，开口问道“公主可有孕？”
“回太后娘娘的话，公主并未有身孕。”
“退下吧。”
太后说完了之后，太医弓腰退了出去。
太后让贴身的嬷嬷守着公主，自己打算仔细问问廖嬷嬷。
只是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听人说是皇上来了。
“母后。”司珩走入到了德寿宫，乌压压的宫女包括廖嬷嬷都对着皇上行礼。
落座之后，司珩关切问道，“朕听说柔妍昏过去了？怎么回事？”他本来在批阅奏折，听说柔妍公主是哭着到太后的寝宫，他本想着晚些再过来看看，结果听人说请了太医，不知道柔妍公主出了什么状况，他就过来了。
太后像是苍老了十岁一样，摇摇头，“让廖嬷嬷说吧。”
她也就听到了女儿的只言片语，金庭明明答应她的事没有做到，马上金府要多六个庶出的孩子。
太后眼观鼻鼻观心，缓缓转动手中的佛珠。
廖嬷嬷行了礼，就和两位说起了金庭六个妾室怀孕了的事。
这事还不算完，廖嬷嬷咬牙说道，“奴婢在进宫之前，还有人扔了一封信到马车上，公主以为是驸马爷托人送来的信，不肯看，只让奴婢处理。”
廖嬷嬷刚刚一直也没来得及看，只是擦汗的时候，本来要摸干净的帕子，结果摸到了这绑了石头的信，拆开一看，里面的消息让她是肝胆欲裂。
现在直接通过刘公公先呈给了圣上，司珩在刘公公拿到了信笺的时候，就直接说道“刘公公直接念信。”
最忧心信内容的只怕就是太后，司珩就直接让人念信。
“是。”刘公公应诺道。
这信是宁蓁蓁写的，既然六个都怀孕了，她自然要给这件事煽风点火。
找人散出去金庭六位美妾怀孕的事，还把七位妾室与金庭的纠葛都也在信中，找人扔到了公主府的马车上。
这封信，从郭姨娘开始写起，写了姨娘的遭遇，如何做了金庭的妾室。
郭姨娘是被人辱了被金庭救下的小寡妇，芙蕖是送来的瘦马……飘雪是爬上床的丫鬟，最有分量的苏小月写在最后，她的身份是金家的“亡故”养女，先前和金庭是兄妹相称，最后让金庭收用了苏小月，还给她安排妥当了身世。
太后本来就因为忧心女儿，对金庭是又惊又怒，光听前面的，如果金庭在她面前，她都要让人打金庭，什么脏的臭的都收用下。
最关键的是，金庭还舍不得这些烂人，还让这群妾室在公主前面生孩子，金庭还想留下这些孩子。
等到听到了苏小月是金小月，太后直接吐了出来，让德寿宫的内侍还有宫女们乱成了一团，司珩也霍得站起来，快步上前。
“此处污秽，圣上还请避讳一二。”太后的声音很是决绝，不让司珩上前。
司珩又扬声道，“宣太医。”
“不用！”太后再次阻止了司珩，“我就是听着这里面的消息，心里犯恶心。”
司珩没说话，他很理解太后的感受。
看着旁边的宫女不是轻柔地给太后擦脸擦手，就是送水让太后漱口，还有宫女跪在地上，快速地处理地面上的污渍。
他侧过眼看着远处的多宝阁，盯着上面摆放的玉石盆景，他也不能继续看，不然也是腹中翻涌，只怕要和太后一样失态。
把玩拇指上的指环，司珩想着，金庭在女色上，怎就如此不避讳？别人送的瘦马也就罢了，哪儿有收用下养妹的。
宫女往来处理这一桩事故，软软的鞋底落在地面上，丝毫声音都没有发出。
“公主醒了。”有宫女撩开了帘幕，过来禀告内间柔妍公主已经醒了，才打破了房间里的静谧。
地面上呕吐过的一小块儿不光是清理干净，还滴了几滴香露，太后听到了女儿醒来的消息，捏紧了手中的佛珠，眼睛闭上又睁开，眼里是一片清明，“圣上，一起去看看柔妍吧。”
司珩走在太后的身侧，和他一起入内。
柔妍公主抱着被子哭泣，在见到了圣上时候，理智回炉，想要起身行礼。
“皇妹不必起身。”司珩说道，“皇妹可好些了？”
从宫女的手中接过湿热的帕子，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好多了，多谢皇兄关心。”
柔妍公主在对不怎么亲的皇兄那里不流露出委屈，但是看着太后，“母后，儿臣……”她和太后说话，又控制不住哽咽，心里头又泛起了难过，她有些急切地仰着头，希望母后尽快让皇兄离开，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和母后说。
母亲一直疼她，肯定可以帮她的。
太后别过眼，不去看公主，开口说道“既然过得委屈，那就与金庭和离。”
司珩在母后喊着自己一起过来，就猜到了太后的决定。
这显然出乎了柔妍公主的意料之外。“母后！”柔妍公主有些慌，她显然还对金庭有感情，想要通过其他形式解决金庭的后宅问题，“不是，不用这样的，儿臣，儿臣不要和驸马和离。”
太后显然就是要当司珩的面，先把这个决定说出来。
她的脊背挺直起来，面容说不出的肃穆，就像是当年决定选择这位皇子养在她的名下一样。
“圣上，我好会生劝劝柔妍的，她和金庭是定然要和离的，到时候劳烦圣上了。”
太后说完了之后，听到柔妍公主还在哭嚎，说是不和离，就呵斥说道，“让公主别说了！”
旁边的宫女制住了柔妍公主，太后的眼底闪过一丝心疼，继续说道，“是我的错，太宠着柔妍公主了。”
她只有这一位女儿，娇养得不像话，当时女儿在说起金庭的时候，眼里泛着光，撒娇说着欢喜，她就不忍心驳斥女儿。
当时圣上是不赞同的，不然也不会频频提起冯家对金家的恩情，提起冯氏。
她是用当年扶持圣上的恩情，让柔妍如愿。
太后想到了这里，深吸一口气，“当时圣上委婉提醒过我，金庭不是良配。果然……”
“母后，不必如此自责。”司珩反握住了太后的手，目光诚恳，“刚刚廖嬷嬷也说了，是金庭两面三刀，先说了会让后院清明，结果又出了这档子事。”
柔妍公主呜呜叫着，心中急急切切地无声喊着，不是的，当时金庭是真心的，肯定是个意外，金庭不想解决那些孩子，她是金庭的妻子，不想坏了两人的情分，让母后替她解决就好啊。
这只是意外啊，不用和离的！
太后没理会女儿的呜呜咽咽，三言两语就定下了金庭和柔妍公主和离的事。
“对外就说她气急伤身，我带着公主去礼佛。”太后也不愿意让女儿待在京都。
她打算直接让女儿礼佛静心养气一段时间，至于说金庭那边的庶子庶女，最好都留着，太后是打算彻彻底底打消女儿的心思，不光是留下金庭的子女，还准备再让人塞给风流的金庭几个女子。
司珩从德寿宫里，脑子有些昏昏沉沉，等到了外面，清风一吹就清醒了许多。
他当时只查了冯氏的事，就和太后一样，对金庭后院的妾室没心思去查，不过是玩物罢了。
谁知道金庭会对瘦马说些堪为绝句的诗词，谁会想到金庭的后院女子来历如此精彩？
司珩说道“刘公公，去查一查，信中说的是不是真的。”
刘公公应声。
如果不是真的，司珩会让这些事成为真的，皇妹和金庭和离的事已经成了定局，他总要从金庭的身上薅些好处。
金庭做生意确实让他丰富了一些内库，但是关键的地方，金庭总是遮遮掩掩，方子一直牢牢地握在金庭的手中。
司珩其实对金庭很多行为并不赞同，他就看得出，例如肥皂、纸张、煤炭，明明造价不高，但是金庭却把对外出售的价格定得太高了。
作为有野心的皇帝，司珩更愿意惠及普通的百姓，而不是抬高价格，只让一些少数勋贵们享受。
但是金庭不光是给了皇家好处，还有许多的勋贵、重臣，加上关键的方子都在金庭的手中，他也没办法，而且司珩也不愿意毁了金庭，金庭的那些方子，在司珩看来太重要。
他从方子里看到了很多的潜力，不光是用在行商上，还可以帮助整个大雍走得更远。
金庭的手里绝对不止这些，他还有别的东西，还在试图让金家的版图更大，还在不停地做布局。
所以圣上做的就是努力在观察金庭，等着他透出更多的方子。
一年拿不到方子，但是两年、三年呢？早晚有天可以到手，现在的司珩其实也拿到了一部分的方子。
司珩一直没有很好的切入点去敲打金庭，现在和公主和离的事，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甚至有些产业可以直接把金庭甩下车，由朝廷重新定价。

第143章 女首辅14
会试张榜之后，不过是五日就到殿试的日子。
宁蓁蓁不像是别人想的那样闭门不出，而是带着儿子和挽着妇人发髻的杏雨，或者说现在叫做伍氏的“娘子”，一起去逛街凑热闹。
现在公主与驸马和离的事情闹得是风风雨雨，随便在茶楼里坐一坐就可以听到最新消息。
柔妍公主一开始当真是不肯与金庭和离，闹得厉害，在知道了苏小月就是金小月之后，还知道了金庭那些瑰丽诗作赫然有一大半都是给他后院里的女子，她也不再嚷嚷着两人恩爱，沉默了很久答应和离。
她和太后一样，瞧不起那些女人，没想到金庭的万般柔情不光是给了她，还分给了那些人。高傲的公主心中受挫，玻璃心碎了一地。
“娘。”冯远承迈着腿，看着红彤彤的糖葫芦，要买着吃。
如今作为管家娘子的杏雨，排出几个大钱，给冯远承买糖葫芦吃。
金庭坐在马车上，冷不丁见到了杏雨，被吓了一跳。“停车。”
他是刚刚出宫的。
当时看到了在签和离书的时候，柔妍公主潸然落泪，他心里也不好受，同时又是后怕不已，幸好当今圣上的脾气好，保全了他皇商之位，只是交出了一部分的产业，丢了造纸还有玻璃的方子，这一块儿的匠人直接交给了皇家，但大部分人的产业还是留下了。
他也算是破产免灾，现在没了公主妻子，没了驸马之位，好歹家里还是齐全的，好歹还有六个孩子。
凭他的本事，早晚可以东山再起。
只是有些可惜，金庭很清楚，之前因为尚了公主，凭着他驸马爷的身份，生意做起来很容易，今后只怕要有些困难了。
幸好这个结果他还承受得住，金庭觉得自己会是一个好父亲，为了孩子牺牲了如此多。
金庭冷不丁见到了杏雨，让人停下车，发现她手中牵着一个孩童，身后还有一个熟悉的人。
是冯文铮。
金庭有些后悔，就算是看到杏雨的脸好了，也不应当忽然下马，这样见面很是尴尬。
“冯兄。”金庭拱手笑着说道，“许久不见。这是冯家的小少爷？”
“喊我冯会元吧。”宁蓁蓁说道，“冯兄当不起。”说完也没理会金庭，带着杏雨和孩子离开。
冯会元？金庭有这身体的记忆，心中一凛，没想到这位前前小舅子居然做了会元。
一般来说，殿试的排名和会试的结果不会有太多的变化，那岂不是状元？
前前小舅子是状元郎，前小舅子是圣上。
金庭的心中一梗，不知道为什么，圣上还没让他有如此强的危机感，眼前的人却让他在意极了。或许是因为皇上还有所求，这位恐怕会想办法坑他。
金庭因为杏雨娇艳面容而起的心中波澜消匿于无形，反复想着，他的科学技术是独一无二，用这个理由来安抚自己，他的金家产业损失了两个方面，但是其他的产业体量很大，不是冯文铮这样的穷小子可以撼动的。
“这念头都是科举，写的都是八股文。”
“定然只是个死读书的迂腐人，说不定到时候直言上谏就被砍头了。”
“看不惯我，他也拿我没有办法。”
“不过，毕竟是将来的状元郎，只怕还要入翰林院，文人清流这边，最好想办法结交一二，免得今后被冯文铮给坑了。”
金庭在心中反复权衡这个不确定的死对头，自以为想妥当了后路，才松了一口气，把冯文铮的事抛诸脑后，继续发愁自己缩水的生意。
对宁蓁蓁来说，偶遇金庭只是一个插曲，京都热闹繁华的街道就那么多，她要不是闭门读书，早就应当遇到金庭才对。
杏雨本来还担心小姐会流露出不妥当的情绪，看着小姐拉着冯远承的手，和小少爷说话，她的心也渐渐安定了下来。
一行人在最热闹的天香楼吃了午饭，在冯远承打哈欠揉眼睛困倦的时候，踏上了返回的路。
在进入院子前，还遇到了其他几个邻里，宁蓁蓁本和这些邻居不熟，但是昨日里和杏雨“成亲”，给邻里们发喜糖，这些邻居们吓了一跳，冯会元居然要娶一个丫鬟。
邻居们等到房门关闭，悄声议论起来
“都是会元了，成亲还这般低调？”
“没必要娶一个丫鬟，随便找个富户也好。”
“冯会元可不缺银子，真是个念旧的人，我觉得这样也好，学那么多书干什么？不就是为了当官吗？我看冯会元今后肯定是个好官。”
宁蓁蓁的婚事简单，是因为两人都是女儿身，大操大办反而让两人都别扭，现在这样最好。
杏雨梳个妇人的发饰，就代表了两人婚事已成。
在殿试正式开始前的三日，贡士们被领到一处，教习进宫的规矩。
那一日天尚黑，应试者就在宫门口候着，按照杏榜的排名，在吉时鱼贯而入。
殿试的策文和之前的考试不同，先前的文都是精悍短小，殿试光是题目都有五六百字，是天子提笔亲自字写下的。
当分发题目的时候，当今天子还看了一眼冯文铮，此人的模样倒是让他想到了当时刘公公说的冯氏，两人是兄妹，自然是相似的。
那冯氏也是当断则断之人，刘公公只提了一个头，那人就顺坡往下，痛快地和离了，只是命不好，一场肺病去了。
此次策论的题目是君臣之道，宁蓁蓁从题目里看出了司珩的勃勃野心。
难怪金庭和公主和离，金庭只是掉了一层皮，并未伤到筋骨，甚至满后院的庶子庶女都得以留存，当今圣上有心要做明君，效仿上古三贤。
弄清楚了题意，揣测了上意，宁蓁蓁就开始在草稿上写出自己的策论。
当今圣上是实干家，宁蓁蓁也不含糊，直接写了当今的忧患，西边又蠢蠢欲动，如何选拔人才，教化百姓。
草稿上的文章一气呵成，不像是其他考生还要涂涂改改，宁蓁蓁检查了没有犯避讳等错误，誊写到答卷上。
等到答卷收上去，所有人都有些疲惫，刚刚作答是精神高度集中，现在猛地松懈了下来，不少人在出宫门的时候，身子都是微微一晃。
本还有人想要问问冯会元，是如何作答，此时也没什么心情，左右明日就知道结果，各人上了各家的马车，宁蓁蓁也上马车，抱住了小胖子冯远承。
考生们结束了答卷，只需要等到放榜，奉天殿里的几位考官还要批阅试卷。
每位考官分一些试卷，按照一、二、三等分开，按照一、二、三等分出了之后，主考官还要在看一遍一等和二等的佳卷，做出调整。
里面若是有过于直言，或者是逻辑混乱，单有辞藻的文章，就落在其他两榜里。
选好之后，其他几位考官也同意，就落下印，按照评定的顺序呈给皇上。
当时司珩看到了放在头一张的试卷，就认出了是宁蓁蓁的笔迹和开头。
内容详实不说，引经据典，她还考虑到了音律，念起来口齿生香一般。
朱笔圈了她为第一，拆开糊名，果然是她。
司珩想到了瘦弱的宁蓁蓁，文章写得大气，也不知道这个瘦弱的文生，能不能做到她笔下那般。
到了殿试放榜的日子，文武百官都穿着朝服站在两侧，而考生们都穿着的是统一的文士服，由宁蓁蓁这个会元打头领着，等着传胪大典。
众人之首的宁蓁蓁身后又恰巧一个是四十左右的书生，另一人比宁蓁蓁还干瘦，就显得宁蓁蓁格外玉树临风。
等到乐声响，圣上开口说道，“传制。”
刘公公就朗声念道，“文德六年，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一甲第一名冯文铮。”
状元之位大部分人在心中猜测会落到会元头上，只有会试中的第二第三心有遗憾。
宁蓁蓁按照刘公公的唱喏，趋步上前跪拜。
接着便是第一甲的第二名，第三名，一直到这场仪式结束。
圣上返回到皇宫，这场属于新科进士们最快意的时候到来，那便是打马游街。
衙役们敲锣打鼓，口中唱喏，宁蓁蓁骑着的是一头通体白色的骏马，浑身毫无一丝杂毛，挂着红色绸带，是仪仗队的最前位置。
宁蓁蓁路过杏雨与冯远承所在位置，冲着两人笑了笑。
很快旁人就知道了，这位貌美的妇人是新科状元的妻子。
冯远承很喜欢爹爹，爹爹又总是以读书为重，他一边学着她的动作，一边又觉得书本霸占了爹爹全部的精力。
现在看到宁蓁蓁神气活现地在最前面，他的心中种下的读书种子，在这个时候迅速生长成参天大树。

第144章 女首辅15
宁蓁蓁打着状元依仗回到宅院，毫不夸张地说，左右的几条街的街坊邻居都被惊动了。
之前乡试、会试中了，也有放炮仗，但是都比不上敲锣打鼓的状元游街声势浩荡。
如同潮水一般，携带了各式的礼物到了冯家小院，一边还和进一些的邻居打听，这状元郎是个什么状况？小郎君如此年轻，可有婚配。
待知道了与金家的纠葛，此人也算是家破人亡，只有一个幼子，娶了当时肺病照顾她的侍女，又夸起状元郎的深情。
只是心中暗恨，此人早早就入了束流书院，为何不早些发现，与这位状元郎早日结下善缘。
状元游街之后，还有接着正午的琼林宴。
刘首辅见着下方新科进士，抚须赞道，“今日圣上垂恩赐下琼林宴，诸位当思今上荣恩……”
刘首辅是代天子说这些话的，说完之后，便让诸位新科进士享用菜品。
琼林宴上并不拘束，朝中的清流几乎都在此处，腹中吃了一些食物垫了垫，就是喝酒交际。
宁蓁蓁端着酒杯，去与诸位大人敬酒，此时她尚未为官，还是学子身份，让这些人天然无法防备，用师长的态度勉励宁蓁蓁，宁蓁蓁也就恭敬到底，浅笑着勾着诸位大人说话，摸清楚他们的流派与背后的人。
宁蓁蓁言笑晏晏，只用唇蘸了蘸酒液，大部分的琼酿都入了白净的帕子上。她的身上也有了浓厚的酒气，但是没人在意，喝了这么多酒，宽大的广袖上也难免沾到一些，实在是正常不过。
上一届的进士之中，状元朗并不善言谈，并不得圣上看重，如今在礼部任职。
宁蓁蓁长袖善舞的模样，被人瞧见了，看着下面的进士也动声开始交际，刘首辅微微一笑，和下首翰林院苏学士问起来这位状元郎的经历。最重要的是可有婚配？
如今的宁蓁蓁去掉了面上的黄气，依然是文弱白瘦的，只是脊背听得直，加上状元的身份，让人觉得风姿卓秀。
苏学士听出了刘首辅的言下之意，婉转说了状元郎先前身子不好，得了重病的时候，妻子与他和离，膝下只有一子，在中了会元，新娶了继室。
“之后又得了肺病，他妹妹还因为这肺病去了，妹妹先前的侍女悉心照顾，这状元郎的身子才一天天好了起来。”
宁蓁蓁的经历本来就可以说是传奇，一点点调养身体，病好之后，努力读书，在读书之后把先前的侍女娶做了继室，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故事话本。
刘首辅有些可惜，就算是继室之位，也本可以用来给青云志铺路，太过于至情至性。
绝大部分在场的官员都在心中给宁蓁蓁贴了这样的标签。
吃过了琼林宴，休假三日，宁蓁蓁就入了翰林院。
凡状元皆是翰林院修撰之职，掌修实录，记载皇帝言行，给圣上讲经意。
这样的职位天然靠近皇权，不说每日都可以见到圣上，差不多日就有和圣上交流的机会。
这也是宁蓁蓁明明四书五经学得很好，文章也已经不错，还是花了大量时间闭门读书的缘由，尤其是很早就开始自己给自己出题，去准备殿试的文章。
还因为认识胡翰林，通过胡翰林的路数，得以抄录一些圣上的文章，了解今上的喜好。
状元这个身份非常好用，就算是没有强大的背景，背后人脉稀薄又如何？遇上了如同司珩一样有心做事的明君，自然而然就有她施展抱负的时机。
等到入了翰林院，宁蓁蓁先前没有办法看到的文章，现在利用修撰的身份，都在翰林院看了，这都是难得的政治资源，今后要是离开了翰林院，除非入阁，不然可都没办法过来长久看书。
宁蓁蓁呢像是一块儿海绵，拼命地汲取这部分的知识，这个劲头让胡翰林都感慨，不好意思拉着宁蓁蓁让她展示她的书法。
一些老翰林看着宁蓁蓁的拼命劲儿，甚至觉得自己好像不在清闲的翰林院，她这架势，像是在忙得像陀螺的户部一样。
因为晚间状元郎多有应酬，每日清早第一个到的，定然是宁蓁蓁。他们这帮老翰林到了翰林院的时候，都看到她在看书，或者是写东西。
宁蓁蓁除了看书，了解圣上的想法和喜好，在身上面前表现，接着很重要的活就是应酬了。
加上有了状元身份之后，果然就如同宁蓁蓁想的那样，那些请柬也是纷至沓来，宁蓁蓁今日与户部的李侍郎吃饭，明日又认识了工部的钱尚书。
六部之中，宁蓁蓁第一个准备去的就是工部，与钱尚书的交往日渐密切起来。
造纸和玻璃制作的方子都到了工部，若是去工部，宁蓁蓁打算直接把金庭的大裤衩子都给扒下来。把金庭藏着掖着还没有弄出来的东西，或者是他没有想到的机械，都给折腾出来，等到有一定的功勋在身，最后去礼部。
礼部负责的是教化工作，金庭虽然是个现代人，骨子里却享受起来了古代权贵的优越性，而且为了利益，甚至还不愿意改革。
金庭的想法自私又简单，简单而言，若是女子都去读书，明白了自尊自爱的道理，哪儿有愿意做他美妾的道理？
宁蓁蓁要做的就是把金庭不愿意碰的地方给规整好。
金庭现在做的归根到底是匠，是科技，而不是科学，例如做出了纸张，做出了玻璃，只是让人读书更方便一些，没有想过去做出显微镜，让生物等学科在这片土地上悄然生根。
宁蓁蓁想入工部，自然就和钱尚书走得近。
钱尚书有个幼子，不喜读书，还赶走了蒙学老师，钱尚书生怕再赶走几个，钱家的名声都坏了，只能够家里人教导。
这小子的大哥教导也不行，只有钱尚书在他面前有些威压，会不情不愿地做功课，但是打心眼里是排斥读书，学得并不好，写字都七零八落，让钱家人发愁。
宁蓁蓁在教孩子上有些心得，哄着这孩子进行快乐教学。
钱家幼子很聪明，宁蓁蓁谆谆诱导，让这孩子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也愿意读书了。那小子本就是零基础，在钱家看来那就是进步神速。
钱家老太太后来在见到了宁蓁蓁的时候，总是十分热情，私下里还让钱尚书，多帮帮这位状元郎。
状元郎善教育按道理最好是去礼部，但是钱尚书与礼部的人不怎么对付，要是在工部，还能够做宁蓁蓁的贵人。
贵人吗？
钱尚书忽然想，其实可以劝一劝冯修撰。
六部之中，工部庙小，排在最末，就没有状元郎愿意从工部起步，有擅律法的去刑部，有去钱多多的户部，还有教化民众的礼部。但是入了工部，他自己是尚书，可以帮扶一二，早些有了资历，后面也更好升官。
生怕状元郎不愿意来工部，对方误会自己的好意，钱尚书趁着酒意，似是无意地说道，“冯修撰，你可知道先前翰林院的那位修撰，如今的欧阳大人？”
“文德三年的状元。”宁蓁蓁笑着说道，“才思敏捷，某万不足。”
钱尚书笑着摇头，“谦虚了，他在翰林院做了足足三年的修撰，现在去了礼部，我瞧着也不大顺。”
宁蓁蓁也见过这位状元，他的字不错，文章不错，但是为人过于木讷，也不会说话，所以三年都在修撰这个位置上，要知道状元最长时间就是做三年的修撰，有人还只是做半，就去了六部。
“读书人都喜欢礼部，就是为官的话，可不能只看喜欢哪个部就直接入，这可是老夫的酒后真言啊，别看工部在六部之中不显，老夫当年只是三甲的末等，能坐在现在这个位置，就是靠着贵人。”
钱尚书的意思很简单，就算是差一些的工部，有贵人提携，若是去了礼部，无人看重去做冷板凳，平白浪费了时间。
宁蓁蓁一点就通，她本就是想要走工部的路子，钱尚书的橄榄枝已经递过来了，她不光要接下，还要漂亮地接下，表示自己愿意去工部，还要夸一夸工部的好。
对着钱尚书行礼，“钱大人何必如此自谦？这六部之中并无个高下之分，更何况工部才得了造纸、玻璃的方子，先前这些东西好归好，就是普通百姓用不起，如今在工部，才是物尽其用。”
宁蓁蓁还提醒了钱尚书，自己与金庭有些旧怨，所以她想入工部，不是嘴皮子花花，是真心实意想要去的。
钱尚书笑了起来，“你说的是。”
这位状元帮助自己颇多，又愿意入工部，他在心里琢磨，等到时候人来了，就分到这两块去。

第145章 女首辅16
文德七年的春日姗姗来迟，在翰林院做了一年的修撰的宁蓁蓁收到了圣旨，去了工部营缮清吏司任从五品的员外郎。
这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之外，工部内部机构一共分为五个部分，一个是处理本部事物的机构，另外四个是办理部务的清吏司，可以理解为工部的下属单位，
按照本朝状元的升迁之路，去了工部的话，确实是从员外郎这个从五品的官职开始做起。
但是应当是做处理本部事物的工部员外郎，而不是分流到处理部务的清吏司里任职。
结果，去年风光无限的状元郎，做的居然是营缮清吏司的员外郎，这让人想不通，本就去了六部末流工部，居然还是清吏司的官职。
这等待遇，怕不是遭到了圣上的厌恶？一时之间，新任员外郎的门厅寥落了不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先观望疏远为好。
束流书院曾经的同窗好友，那些勋贵子弟倒是找了过来，他们本身学问说不上多好，但是足够讲义气，还有的让宁蓁蓁现在工部里暂且做着，让自家老爹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挪动一二。
宁蓁蓁谢过他们的好意，表示自己安心在工部待着，这是最适合她的位置，并且定有所获。
这一日是秦瑞和任桉过来的，两人喝得醉醺醺离开，秦瑞说道“真没问题？”
任桉想着去年宁蓁蓁与工部钱尚书的交好，拍了拍秦瑞的胸膛，“你把心放在肚子里，我原先就同你说过不用担心。这个职位只怕是她求得。”
秦瑞嘟嘟囔囔的说道，“求工部的职位做什么？工部又不是什么好地方。”
任桉只是隐隐有些猜测，莫不是要报仇？金庭的造纸和玻璃制作办法是由工部掌握，具体营造的司就是宁蓁蓁即将任职的司。
但他又有些迷茫，造纸和制作玻璃的方子，又有什么用呢？
去年和公主和离，元气大伤的金庭在知道了这个消息，多喝了一杯酒。他巴不得这位遭到厌弃，最好是早早的锒铛入狱，才让他安心。
只有宁蓁蓁知道，不仅是没有厌恶，当今天子还等着她做出一番贡献。
在钱尚书同圣上开口前，圣上有意让她去吏部，那是考核官员的升迁的地方，是六部之首。
是宁蓁蓁主动提出了要去工部，加上工部的钱尚书对宁蓁蓁赞不绝口，也让圣上有些好奇，究竟能够做到哪一步。
在翰林院任职满了一年，万事俱备的情况下，宁蓁蓁接下了任命书，在春风细雨里升官了。
五品的官服绣着的是一只展翅飞翔的白鹇，宁蓁蓁整理好衣服了之后，杏雨抱着冯远承，由他给宁蓁蓁带上忠静冠。
“等会记得打一套拳。”宁蓁蓁对着冯远承吩咐。
冯远承点点头，“我会听娘的话。”
宁蓁蓁冲着杏雨笑了笑，大步离开了宅院。乘坐马车，去了工部衙门，开始了新的征程。
到工部任职和翰林院有不少区别。
在翰林院里最多的就是书，老翰林们如同胡翰林一样，各有各的本事，切磋的是棋艺，比的是书画，休沐日的时候还会相约去垂钓。
到了工部，多是和匠人打照面，里面热热闹闹的，什么人都有，不再是翰林院那种，人人都透露出点不接地气的仙劲儿。
都吏、营造、柜、砖木、杂、夫匠六科都归属本司管理，工部尚书带着新任命的员外郎在六科里转悠，钱尚书的态度，向下面的人表明了，他很看倚重员外郎。
宁蓁蓁还有一个上峰，是年迈的唐郎中，唐郎中是去年年末调到这个位置的。结合钱尚书的态度一看，工部的人比外界先知道一个讯息，这哪儿是圣上不看重，分明是太过于看重！
这位文德六年的状元，不光是和工部的尚书交好，在工部可以施展的开手脚，就连工作地方的直接上司都是即将告老的上峰，实际上宁蓁蓁的权利等同于五品实职官员了。
如果在这里做的好，这位状元郎会被看重！不少人心中蠢蠢欲动，已经开始打探冯状元的喜好，准备与他交好。
唐郎中不过是个虚职，这事圣上知道，钱尚书知道，宁蓁蓁知道，甚至工部上下也都知道，但是宁蓁蓁还是在唐郎中面前毕恭毕敬。
“这状元郎还挺识情知趣。”晚上唐郎中在烫脚的时候，吸溜一声，就和自家夫人感慨。
“怎么了？你先前不是说，小子年轻，成事不足吗？”
唐郎中嘿嘿一笑，他原先确实这样说，谁也不愿意做个摆设不是吗？所以本来是冷眼看着这小子能够做什么出来，结果呢，人来了之后，对他十足的尊重，晚上还请他去了飘香楼吃饭。
再则是，唐郎中没别的喜好，特别喜欢玉石摆件，这位居然给他送了一个玉雕小船，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让唐郎中觉得这小子还算是上道。
“我年龄也大了，年轻人有些闯劲儿也好，再怎么样还有我给把关呢。”
最重要的就是这个了，唐郎中可不想这位捅破天，最后自己担责，宁蓁蓁摆明了做事不会绕过他，会和他汇报，这就让唐郎中放心了不少。
唐郎中习惯了盆子里水的热度，脚指头舒服地动了动，从怀中掏出了他的玉船，献宝一样捧起，“夫人，你看看这个玉雕。”
“这是冯状元送的？雕工细致，是哪家行当做的？”
“是他自己雕的。”
“冯状元可是用心了。”
“老夫是他上峰，送我喜好的有什么？”越看玉雕越喜欢，唐郎中清了清嗓子，“不过夫人说的是，那小子有心了。”
在唐郎中和夫人说话的时候，宁蓁蓁在烛火下正在勾写自己的计划表。
纸张这里暂时没什么做文章的。
但是玻璃就不同了。金庭已经折腾出来了无气泡的玻璃，用在了窗户上，却没有继续往前走一步。
玻璃平整地打磨，镀上一层银层就是纤毫毕现的镜子。利用的是银镜反应，原理很简单，玻璃上紧贴一张锡箔，再倒上水银，在水银溶解锡之后，就成了现代镜子的雏形。
玻璃打磨成凸透镜和凹透镜，就起到了眼镜的作用。
宁蓁蓁准备两者齐头并进，等到眼镜出来了，再做的光学显微镜。光学显微镜可以看到微小动物和植物，以及细胞，让人类的视角进入了微观时代。
宁蓁蓁猜测，没做镜子，是因为金庭不会。制作肥皂、玻璃、利用煤炭，这些在穿越小说里都较为常见，但是因为文章篇幅，一般产品继续往前推进的衍生品就不会过多的描写。
没制作眼镜，只能说金庭懒得折腾这一小块儿，利润不高，推广还挺麻烦，他一个商贾，做出来方便文人用的眼镜？他恐怕内心深处也不愿意。
眼镜这一产品还是挺重要的。
不少人视力是存在问题的，一种是太过于沉迷于书的读书人，在跳动的烛火下彻夜读书，或者是在月光日光下读书，另一种近视则是绣娘，她们这个行业太过于伤眼，些人都是近视。另外还有老人，则是老花眼，他们看不清楚近物。
近视眼镜是凹透镜，老花镜是凸透镜，至于说散光，目前的水准只能够暂且忽略。
想要让人主动带上眼镜，还是需要位高权重的人，金庭不去做，或者懒得做的事，宁蓁蓁要克服困难去完成。
在定下了这段时间的计划后，宁蓁蓁从这天起，就频频造访杂工局，与里面的匠人多联系，想办法做出清晰可以佩带的多种度数的眼镜。
宁蓁蓁的行踪瞒不过别人，于是，所有人都知道了，新上任的员外郎常去的地方就是杂工坊，里面有两个新收的产业，就是玻璃和造纸。和里面的匠人也不知道说些什么，那些匠人铆足了劲儿按照她的要求做玻璃。
这事让金庭知道了，在合欢楼里同人吃酒，笑着提起了冯员外郎。
“那位状元郎与我不对付，我猜，他定然是想要从里面找到我的错处，例如……不和圣人之道的地方？”
“这纸张还有玻璃还能够不和圣人之道？”
金庭大笑着，“说不定这位觉得制作纸张的时候，得大声念圣人的言论，才能够做出合格的纸张。”
在金庭的心中，冯文铮就是个彻头彻尾只会读书，每天之乎者也的书呆子，哪儿懂什么科学技术？
“周兄，你且看。”金庭语气轻蔑，用一种肯定的说法和人说道，“状元郎想要捉我的小尾巴，哪儿有那么容易的？”
玻璃和造纸，这两个技术这么关键，他倒是期盼冯文铮去阻拦，这样的话，直接就挡住了圣上的路，也就死定了。
周松和金庭一起喝酒，第二日两人就一起去肥皂坊，去看金庭折腾出来的精油香皂。
只是金庭在肥皂厂和人谈生意的时候，他心中的迂腐书呆子带着一个匣子，到了曾经的太子太傅魏时魏大人的府邸。
“魏大人。”宁蓁蓁笑着解释，“这些是检测视力用的，我要送您的礼物有些不太一样，是需要测您的眼睛实际情况，来制定出不同的眼镜的。”
展开了画卷，果然是古里古怪的e字排列，匣子里还有一个勺子，还有一个金属框架，另外就是一叠单片镜片，上面标注着25，50，75这样的字样。
如果要是金庭在场，一定会认出，这一套就是现代眼科医院的配镜装备的雏形。

第146章 女首辅17
宁蓁蓁选魏时，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脾气好，还是束流书院的前任山长。
当时宁蓁蓁去拜访如今的廖山长，当时听到了宁蓁蓁想要找脾气好，学问高一些，却又因为年龄大而眼睛看不清楚的，就说到了魏时。
魏时果然是好脾气，笑呵呵地看着宁蓁蓁在他前面十来尺的距离悬挂了那个满是e的图，还答应做配合。
带上了对方的古里古怪的金属框架，用勺子覆住一只眼，努力去辨认上面的开口方向。
每当他摆手表示看不清楚的时候，喀嚓一下，是玻璃片清脆地卡在金属框上。宁蓁蓁先上了100的镜片，询问他是否看得清楚，更换了好几个镜片，他的视野就清晰了起来。
魏时本来是一种由着晚辈胡闹的态度，在清楚地看清楚了e的方向，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态度更加慎重起来。
清澈通透的玻璃片，叠加组合就让不清楚的字迹清楚了起来，这在魏时看起来太过于奇妙。
连宫里头的御医都没办法治他的眼睛，现在居然借助着玻璃片就可以看清楚了蝇头小字，太奇妙了。
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左眼和右眼都调配出来了合适的度数，双目视野平衡，以前无法品鉴的字画，再次纤毫毕现了起来。
“好东西。”魏时的眼眶发红，他不想在晚辈面前失态，但是这个叫做老花镜的东西，确实解决了他的心病。
魏时在前两年，还能够把书离得远一些勉强去认字，这两年越离越远，等到距离够了，又因为字实在太小，无法看清。
一时间没法看书，品鉴字画看不清楚，他笑着和人说老了老了，心中总是十分难过，没事带着鱼竿和一样花了眼的老朋友们一起去钓鱼，还是怀念读书的日子。
魏时带着眼镜拿起了书架上的书，他最喜欢《小窗幽记》这一本书，以前别说是里面的雕版字，他自己写的朱批以前都看不清了，现在终于可以再次读书。
魏时在听到这个只是配镜用的，成品要去工部的杂工坊再重新配镜，当即就叫了马车，和宁蓁蓁一起去了工部。
唐郎中知道宁蓁蓁一直在折腾杂工坊做玻璃的匠人，心里头奇怪她在做什么，等到见着带来了曾经的太子太傅，连忙跟着钱尚书一起对魏时行礼。
宁蓁蓁在和魏时一起离开魏府，就差人快马加鞭去找钱尚书，先太子太傅莅临工部，工部怎么殷勤都不为过，此时的钱尚书也在宁蓁蓁任职的司里，一直陪着魏时。
魏时迫不及待想要做好新眼镜，就说道，“钱尚书太客气了，老夫过来是去杂工坊，一边走一边说？”
钱尚书也知道这位魏大人，此人确实脾气好，总是笑呵呵的，但是鲜少有其他情绪的波动，钱尚书看得出魏时的激动，当下就领着人去了杂工坊。
不同瞳距的镜框大大小小做了一连串，这些都是现成的，只要把对应度数的镜片安装好，就成了成品眼镜。
杂工坊的商老师傅还记得当开始宁蓁蓁的说法。
“老师傅你放心，按照我的要求做出来了，定然是有你的好处。”
“只是这个镜片要求精细度高，刚开始做的慢一些没什么关系，必须做精准了。”
商老师傅当时想着的是，给谁干活不是干？状元郎的要求确实精细又琐碎，但是对他挺尊重的，一点儿也没有读书人的架子，还送了他孩童启蒙的字帖，让他带给自己的孙儿。
当时很多人笑话他，状元郎的要求又琐碎又麻烦，给自己写的字帖有什么值钱的，所谓的后面有好处，那更是无稽之谈，就是哄人而已。
现在看到了前太子太傅，这可是当今圣上的恩师，商老师明白了所谓的好处就在这里等着自己。
等到后来，冯状元离开了工部，又去了户部，最后做上了冯阁老，他手中的那份阁老的启蒙字帖，就成了老商家的传家宝，小心翼翼地装裱保存起来，千金不卖！
魏时带上了新出炉的眼镜，恨不得立即回去就看看，不过他还有理智，在听到了宁蓁蓁要去面圣时候，立即就答应了下来。
钱尚书这次就没有跟着去进宫，等到送魏时和宁蓁蓁上了马车，对着唐郎中说道，“老唐啊，你看是不是少年出英雄。”
金庭的方子和人都已经交过来有一年了，除了宁蓁蓁，谁也没能够折腾出新东西。
唐郎中想着，这位员外郎果然什么都没瞒着自己，这可是给魏大人做东西，他本来以为自己告老就是五品官员，现在来想，说不定还能够再往上走一走。
司珩正在和礼佛归来的太后说话，柔妍公主也坐在下首。
一年的时间，她离开时候眉眼的愁苦已经消散，此时眉目平和。
刚开始毅然决然要和金庭和离，等到办妥了之后，心中总是空落落的，念起金庭，心中仍是有柔情与缱绻。
她虽有情，金庭已经放下，当听闻金庭给苏小月生下的长子起名为金俊晖的时候，柔妍公主对金庭的最后情意消散。
这个名字，或许金庭都忘了，曾说过他们两人若是有了男儿，就叫做这个名字。
刘公公快步走入到了德寿宫，说是冯员外与魏太傅一起过来，是要献宝。
太后微微颔首，“圣上去忙吧。”
等到司珩走了之后，太后继续和柔妍公主说着话，没想到没过一会儿，圣上就再入了殿中。
“怎么了？”太后看着司珩红光满面，不由得奇道，“是什么宝贝？”
“冯员外与魏太傅就在殿外候着。”司珩笑着说道，“不如宣两人进来，这宝贝太后应当也用的上。”
太后也有些看不清佛经，按照太医的医嘱每日里喝枸杞菊花茶，作用也有限，当司珩看到了老花眼镜，第一个念头就是太后用的上。
太后对看书的要求并不高，不过能够有一副看得清字的眼镜，也是笑了起来。
定好了度数，宁蓁蓁带着数据去偏殿里找带入宫的商师傅，好做出太后用的眼镜。
商老师傅还以为给太子太傅做眼镜已经是人生巅峰，没想到太后都要用他做的东西，努力深呼吸了好几次，等到手不发颤，才动手给太后做眼镜。
太后等到宁蓁蓁离开了正殿，感慨说道，“冯大人很用了些心思。”
如果公主没有和金庭和离，太后许是会看宁蓁蓁别扭，现在巴不得宁蓁蓁踩着金庭。
“折腾出来了玻璃，除了捐给书院一部分，这脆生生一点都不禁碰的玻璃卖得价格不菲。”太后摇摇头，声音讽刺，“果然是逐利的商贾。”
玻璃方子还有匠人到了工部手中，这原材料和做法都是简单，京都玻璃的价格立即就降了下来。
玻璃易碎，又不像是碟碗一样，小巧不怎么占地，多要求是大小不一的玻璃，不方便在京都制好送往各地。
于是，圣上在任命官员的时候，直接把制作玻璃的方子给了知府，在当地兴办玻璃厂，玻璃的出厂价按照各地物价，最多不得超过京都玻璃的一倍。
这样一来，衙门、书院、大户人家还有普通人家，都可以用低廉的价格买到昔日里昂贵的金家玻璃。
太后想着，商人也目光短浅，不然也不会在公主怀孕之前，就让后院的妾室怀孕，还不舍得落胎。
就连柔妍公主也轻声叹息一般开口，“可不是？”
魏时原先对金庭也有些好感，觉得他做的东西，对读书人颇有用处，窗扉上用了玻璃，霎时间学堂就窗明几净起来。
在后来看到工部接手之后玻璃的造价，霎时间就对金庭的好感烟消云散。商人固然可以逐利，却也不必如此。
这就更加证明了需要多读书，看束流书院的学子，用已经很是廉价的玻璃都可以做出什么凸透镜，凹透镜，帮助人改善视力，让人可以重新看到清晰光亮的世界。
说过了眼镜，司珩笑着说道，“母后，这冯员外还有一物，用在女人装扮上再好不过。”
司珩让刘公公把一面倒扣着的宝石手镜送到了太后面前。
太后怀着一丝好奇翻过了手镜，手中一颤，若不是刘公公用带着绒布的托盘接住，只怕要坠落在地上。
太后的声音太过于惊讶，一只手还捂着胸口，“这是？”
柔妍公主也有一丝好奇，到了太后身边去，结果正好看到了明晃晃的镜子，她也发出了短促的呼声。
“这也是玻璃做的。”司珩的眼底带着笑意，太后的反应要比自己当时还要大，觉得不是一个人丢脸，笑着说道，“也是冯员外本次送来的宝物。”

第147章 女首辅18
金庭从背后揽住了娇妾，用精油香皂给她洗手，那叫做顾箬的女子十指纤纤，丰富的泡沫洗干净了之后，她把手凑到了鼻尖，袖嗅一嗅道，“真香。”
“让我闻闻。”金庭拉住了顾箬的手，放到了自己鼻下，深深闻了闻，“确实是很香。”
午后阳光正好，阳光顺着通透玻璃洒在地面上，房间里明晃晃的，金庭看着顾箬俏美的面颊，心中一动，与她闹了起来。
虽然古代生活有些不便，但是金庭很享受把现代的知识用在古代里，这种信息不对称获利颇丰，而且还有纯天然的美女，她们都还以夫为天。
他在古代又有钱，孩子多一点也没什么，反正也养得起。
金庭蒙着眼去捉顾箬，结果把自己的小厮石磊抱个满怀。
顾箬看到了金庭抱住了小厮，噗嗤一下就笑出声，笑声宛若风中的银铃，叮叮当当作响。
这让金庭的火气也消了，他一个现代人，抱住了小厮也没事，就是做游戏罢了。
金庭扯下了遮住眼的布条，“怎么了？”
石磊飞快地说道，“老爷，工部的玻璃厂多了一个配镜房，说是可以让视力不太好的人，看得清楚书本，让年龄大的人，也可以通过配镜，重新看书。”
“什么？！”金庭一下就愣住了，从石磊的话中来看，这不就是眼镜吗？
没时间和美妾胡闹，金庭急匆匆跟着石磊往外走，一边披上衣衫，一边说道，“怎么回事？”
“您不是让我留意工部的冯大人的事吗？”石磊说道，“前些日子，升成了正五品的郎中。我一直在打听是什么因为升职，结果听人说玻璃厂要开一个配镜室，就赶紧和老爷您禀告。”
金庭眉头一皱“你继续。”
“我去了一趟配镜室，那儿的人挺多的，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上面做了一些画，一副是长须的老者，揉着眼睛看不清楚字，然后带着眼镜，就可以手捧书卷；还有一个是绣娘用绣活坏了眼镜，带上这个之后，就又可以看到景色了。”
一个是老花眼镜，一个是近视眼镜！
金庭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忙不迭问道，“是冯文铮做出来的？”
“是不是冯大人，我打听不出来。”石磊诚实地说道，“只听说一个匠人脱了匠籍，赏银百两，冯大人升了官，唐郎中也升了官。”
金庭的脸色太过于难看，石磊接下来说话的声音下意识地放低了一些，“那个匠人就是之前每日和冯大人走很近，叫做商海的匠人。”
金庭的眼睛闭上，那就错不了了，定然是冯文铮做的眼镜。
“还有一件事，除了眼镜之外，还卖玻璃镜，后面听说镀了一层薄薄的银，可以把人照得非常清楚，价格说不上多贵。”
金庭的眼睛一下就瞪大了，他在折腾出来了玻璃之后，也想到了现代的镜子。
只可惜穿越小说里，清楚地写了怎么制造肥皂，怎么炒茶，怎么做玻璃，后面的衍生品就是一比带过，他只记得用的是银？
金庭试着在光滑的玻璃贴上银箔，可惜照出来的效果很差，人的线条都是扭曲的，还不如铜镜照出来的效果好。
“肯定是穿越的。”金庭的腿开始抖了起来，陷入到了一种焦躁的情绪里。
但是很快，金庭就又是一抖，结合自己的经历，又觉得冯文铮应该不是穿越的。
就像是他金庭，有了以前这身体的记忆，但是，让他去参加科举，定然是名落孙山。
现在的科举是要写馆阁体，要做八股文，要治经的。他的前前岳父愿意投资他，就是因为以前的金庭是个读书苗子，是胜过于冯文铮的。
如果现在的“冯文铮”是现代人，靠着不太出色的原本冯文铮底子，还有现代的知识肯定是没办法金榜题名的。
狂跳的心平静下来，金庭再仔细想想，他自己已经走的是主角模板，肥皂、炒茶、制作玻璃，纳美妾，尚公主，既然这此间的主角是自己，那么就不会有第二个穿越男。
金庭的眉头皱了起来，心中猜测，那冯文铮与自己不对付，就拼命地找自己的错处，结果意外地开发出来了这种效用。
或者说根本不是冯文铮开发的，而是那个商海发现的。
对，没错，就是商海！
这种匠人天天和玻璃打交道，意外地发现了凸透镜可以放大，可能才想到了眼镜这个主意，然后被冯文铮利用到了极致，还有玻璃镜可能也是如此。
文德六年的状元。
金庭咬了一下牙，口中低低说道“真是无耻的文人，抢别人的成果。”
在大雍文人的地位最高，冯文铮完全可以抢走商海的成果，给自己的升官路添砖加瓦。
金庭去了配镜室，京都里过来凑热闹的人很多，但是真正配眼镜的没几个人。
从旁人口中知道，现在给人打磨镜片的，是商海教出来的徒弟。
商海现在不磨镜片，他的任务是，给各个州府送过来的匠人讲解怎么打磨镜片。
金庭心中越发肯定自己的猜测，商海是眼镜的发明人。
旁边有一胖一瘦两人正在说话。
“你家老爷子是不是视力不好？”
“是啊。大夫说是年龄大了，这个没什么办法。”
“魏大人也是视力不好啊，我跟你说，以前魏大人只能够钓鱼，上次有人请他去鉴定字画，他都摆摆手，说自己已经看不清了。他就是头一个用了这镜片的人，现在就在奇宝斋呢。”
金庭忍不住问道，“去奇宝斋做什么？”
“当然是鉴定字画啊。”瘦一些的男子说道，“耳朵上挂着铜棍，鼻梁像是这个图似的，支棱起来框架，就看的清清楚楚了。”
他说到了这里，用手肘撞了撞胖一些的男子，“所以你赶紧带你爹过来配镜，等到过几日，肯定是要排队的。”
这都是生意啊。
金庭有些心痛，他怎么总是想到镜子，却没去想眼镜的事，错过了这个商机。
其实按照金庭的性格，就算是折腾出来了眼镜，恐怕也很难仔细考虑通透性，眼镜镜片的曲率，还有制作眼镜的瞳距，做出来的东西也是失败品。
就算是真的做出了成功的眼镜，没有柔妍公主这靠山，他要推广眼镜也会很难。
金庭眼馋眼镜的利润，却没想到宁蓁蓁已经把显微镜给折腾出来了。
文德帝不大明白看到细小的东西有什么作用，不过还是按照宁蓁蓁的建议，把东西给了太医署，让人研究。
这个奇形怪状的显微镜，让太医署的大夫们眼下发黑，日日绕着显微镜琢磨观察到的东西。
把一滴水涂抹在玻璃片上，居然里面有奇形怪状的小生物在蠕动，水烧开了之后，这生物就大大减少到几乎没有。
这些奇奇怪怪的微观世界，给太医署的大夫们打开了一扇新的门窗。
看到细小的生物有什么作用？现在人还不清楚，像是被猫弄乱的线团，都搅在一起，大夫们小心翼翼探索着，用一种狂热的精神去研究。
看的越多，就知道了不同的小生物也有不同的形态，有不同的作用，渐渐就知道了，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入了人体，可能会引起不同的病症，水烧开就可以起到了灭菌的作用。
未来的人学历史，从文德六年开始，让学生们熬夜打起精神开始背诵密密麻麻的考点，那都是因为一个人，串联起来了这瑰丽的历史。
冯文铮，字冠玉，大雍杰出书法家，发明家，教育家及政治家。
冯文铮辅佐文德帝，积极推行各项发明，使大雍称为富强的国家，史称“文德之治”。
冯文铮，文德六年状元，任翰林院修撰，次年，任营缮清吏司任从五品的员外郎。
文德七年四月十一，冯文铮见先太子太傅魏时，魏时得史上第一副眼镜，入宫后，文德帝召他入德寿宫，给太后制作史上第二副眼镜。制眼镜后，呈玻璃镜于太后，太后大惊，不知镜可如此清晰。
文德七年四月十五，京都玻璃厂增设配镜室，第一日配镜人数共有五人，第二日十人，至四月底，配镜室共制作眼镜八百一十副。
文德七年五月一日，玻璃镜在京都发售，至年底，京都各铺无人售铜镜。
文德七年五月十五，冯文铮献宝显微镜于文德帝，第一次将木制薄片的标本呈于文德帝，后文德帝将此物转于太医署研究。
太医署以张廷和为首的太医，从生水、开水、血液、人体表皮细胞，口腔上皮细胞……逐一观察记录，为生物学的开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148章 女首辅19
金庭看着眼前胡培的行商笑着说道，“金老爷，若是往常，跟您做生意，您吃肉咱们喝汤，但是这回可不一样。工部冯大人可是拿到了肥皂的方子，做出来肥皂要比金家的肥皂便宜。”
“那也没有做精油香皂！精油香皂你自己也试用过了，是很好的产品，女眷定会喜欢不是吗？”金庭的眼珠子都瞪得通红，呼吸都粗重起来，“如果不是你预定了那么多，我至于做这么多的香皂吗？”
胡培手中本来摇着一柄折扇，此时双手把折扇一拢，原本笑嘻嘻的表情立即就严肃了起来，“金老爷，买卖不成仁义在，您至于和我急眼吗？”
金庭怎么会不急眼？他没有了驸马爷的身份，做生意陡然难了起来，要不是其他产业的利润大，恐怕都撑不住全家的嚼用。
现在朝中无人，他本来想要做出海的生意，也不敢做了，要知道利润最高的就是海外贸易，但是他怕自己被人报复，直接在海上被人干掉。
于是就从现有的生意上动脑筋，想到了去做肥皂的升级品，做精油香皂。
培植蔷薇花，榨取精油，如同他想的那样，做出来的香皂沁人心脾，他的十房美妾都很喜欢。
这个时候又有大手笔的胡培通过其他行商找到了他，和他签订了合同，预定了许多精油香皂。
自古都是女人的生意最好做，加上在金家，别说是小妾们了，就连丫鬟们也喜欢香皂，若是洗漱的时候用上一些，身上都萦着清香。
想要做女人生意，加上胡培，金庭就发狠，来了一笔大的，基本上把自己所有的流动资金都投入到了精油香皂里，谁知道胡培这人忽然就要跑路，说好的精油香皂，就不要了！
胡培似乎生怕他不够生气，继续说道，“金老爷，哎，咱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我既然不要精油香皂了，之前的订金，您也还我呗。”
“你还想要订金？”金庭被气笑了，“要不是你信誓旦旦说，南边的市场你都包了，我至于做这么多香皂吗？”
胡培一拍大腿，“金老爷，我冤枉啊，我就是想赚钱，您吃肉我喝汤多好啊。但是这生意做不下去，跟我没关系，都是因为您。要不是您得罪了工部的冯大人，至于工部铆足劲儿和您杠上吗？前面折腾出来眼镜、镜子，从员外郎升到郎中，现在又把您的宝贝肥皂方子给破出来了。”
又是冯文铮。
金庭咬着牙，眼眶发红，“我价格再降一些，香皂你拿走。”
“金老爷对不住。”胡培把扇子揣到了腰间，“工部都做出来了肥皂，你当我傻啊，还买您这降价一些的香皂？”
自从到了这古代，这是金庭第一次在商业上被挫败，听着胡培继续说道，“先前玻璃方子到了工部那里，玻璃价格降了多少？只有先前的一成不到，再说说纸张，朝廷用那个造纸方子，降价到了您售价的一半。”
“肥皂确实不贵，但是香皂用的是鲜花，还有精油。”金庭的眼珠子都红了，“香料的价格你也知道，精油这东西只贵不便宜。”
胡培摇摇头，“价格高低不都是您说了算？我可不知道。我就知道，您的价格不妥，水分太大，我要是买了，肯定亏死我，我不要了，订金也要还我。反正您家大业大，您的香皂慢慢卖，我不参合到您的生意里。”
金庭知道和胡培已经撕破了脸，本来就是胡培毁约在前，还想让他还订金？门都没有！金庭呵斥道，“我们签订了合同，不履约就扣订金。”
“嘿嘿。”胡培一笑，“金老爷，我劝您最好还我，我既然能盘下南边市场，我背后……”他意味深长一笑，“您恐怕不想闹到衙门里，您若是闹了，说不定正好把这批香皂扣下来，那不是耽误您做生意吗？毕竟现在工部出了肥皂，还没有出香皂。你这货要不趁着现在出一出，恐怕压久了，就算是金老爷您有钱，也扛不住啊。”
胡培直接踩到了金庭的软肋上，现在要是闹了，对方提出暂且扣押这笔货是完全可行的。
金庭咬着牙根，“银子我还你。”
胡培一笑，“这才对嘛，金老爷，下次说不定还有机会合作，买卖不成仁义在。”
金庭脸色铁青。
胡培不以为意，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要是工部没有肥皂的方子，跟着金庭吃肉喝汤当然可以；现在工部就如同那人说的，真的出了肥皂的方子，他直接抽身走人也很好。
金庭总是瞧不起古代的生意场，其实这年头的商贾哪儿有蠢货？他们眼馋金庭的方子，巴不得金庭寥落，胡培就是其中一个，尤其是他清楚地感知到金庭看不起自己。
胡培笑着说道“三日之后，我去贵府拜访，还请金老爷准备好银票。”
金庭本想说自己手中无钱，想到已经和胡培没有合作关系，多的卖惨话他不想说，“胡老爷记得带上契子。”
等到胡培离开了仓库，金庭看着里面摆放的精油香皂，双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老爷。”石磊连忙上前扶住了他。
“我没事。”金庭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就当做再出一次血，卖掉一个宅院也就够了。
还有精油香皂卖出去以前，府里头的开销得降低。
金庭想着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捏了捏眉心。
以前只有七个美妾的时候，她们也没生孩子，金庭也是各自有机缘纳下她们，她们心思也较为单纯。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府里头有七个庶子，其中老三、老四两人是双胞胎，女人就算是再单纯，做了娘亲，总需要为自己考虑。
新纳妾的三个人，有一个是生意场上送的，带着刺探方子的任务，有两个是皇家让人送的，这三人在里面浑水摸鱼，在里面折腾得其他几人人心不定
“就算是不为自己，也要为孩子考虑。”
“花无百样红，多为自己考虑总没错。”
“金老爷的性情风流，说句难听的，若是新娶了夫人，还不知道怎么办？哎，只怕老夫人会选个性格板正的。”
“他的诗好，看似情浓，实则是寡淡，哎，我也算是看明白了。”
还别说，这三个人别说影响了前面几个妾室，他们说的多对啊，金庭风流，得为孩子考虑！就连金老夫人也有了危机感。
在金庭让她们少花钱的时候，金老夫人可带头抗议，她带头花，使劲儿花，买了正在上涨的金条存着。
这可是金老夫人，府里头谁敢拦着？等到看到老夫人这钱花的太多，其他妾室也跟着学，账房看不下去，准备去给金庭通风报信，老夫人直接让丫鬟把管家一抱，从账房里拿出了印章，还把管家给锁到了柴房里。
加上金庭在外忙碌，他也一时顾不上家里。
等到金庭卖了一个宅子，把订金还给了胡培，他赫然发现，府里头的账户就算是把精油香皂按照原价全部卖出去，才能够填上窟窿，但是精油香皂根本就很难去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血。
也就是这样的神操作，起码让他损失了一半的产业！
金庭被气得差点昏过去，脸色铁青，“娘，你怎么跟着胡闹？我让府里头削减家用，你还把人给捆住了！”
金老夫人想着顾箬说的那些话，理直气壮地说道，“你就是因为生意做得不好，咱们也要留条后路。咱们老金家，祖上也不是多富贵，我这也是为你好，咱么带点金子，我又给了一部分，给了族里。”
金庭一直觉得这个古代娘蠢得愚昧，现在发了狠，直接反手抽了金老夫人一巴掌。
这一下就炸了马蜂窝了，不少妾室的眼里都带着泪，发出了惊呼声，同时替自己悲凉，能够这样对自己的娘亲，金庭今后会怎么对自己？
接下来金庭的举动，更让她们害怕。他把那些金条收刮出来，准备再换成银子做生意，还把老夫人的口中塞了帕子，说是她得了失心疯，需要静养，压到庄子上，还让粗壮的婆子看守，不许金老夫人出来。
金庭居然这样对待自己的娘亲，岂不是更应了那几人说的，金庭本就薄情寡义。
金庭把老夫人的钱财都给收剐一空，几个妾室存的钱财也全部都被金庭拿回来，毫不留情地变卖了。几个妾室全部都一穷二白。
但是金庭看着收剐来的东西，心里发愁，就算是这样强硬手段，还是损失了三成，得再卖一个宅子。
金庭也注意到了，妾室们最近对他的冷脸，他也只能够暂且不去哄女人们，现在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香皂的事比他想的还要糟糕，哪儿有时间去哄后宅的女人？
七个妻妾里，冷了心的人不少，原本天真烂漫的刀神医更是生了离开的心思，她反正也不在乎世俗名声，早些年行医还救过一些贵人，到时候改了身份文牒就好。
芙蕖此人是里面最为机灵的，她看出了刀神医的准备，叽叽咕咕和刀神医说要准备钱财，才更方便离开。
金庭因为这一次的财政危机，把妾室们的钱都收罗一空，刀神医确实手里没钱。
但是芙蕖是有钱的，铺子她可是死死捏着，卖掉就有钱了。两人一个有钱，一个有医术，两人在一起结伴也更为安全不是吗？
刀神医在没有孩子之前，性情天真烂漫，不大喜欢芙蕖这等瘦马，有了孩子，世俗了许多，尤其是现在是跑路的关键时期，于是两人一拍即合，找到了合适的时间，带着老三老四还有老七直接跑路。
金家的事让人看足了热闹，金庭的肥皂产业直接被工部毁了，金庭的精油香皂成了烂破烂，京都里没有人去买。
要知道，金家的肥皂居然先前卖的这么贵，现在那个精油香皂就算是再好，说是价格不菲，女子们也不愿意购买。
金家这不是把人当冤大头吗？工部也出了一些用海外过来香料做的香皂，虽然贵一些，味道也不必精油香皂差。
一时间金庭的产业销量全面下降。
昔日里的“点金手”还没有把产业理顺，金家的后院就起火。
老夫人疯了，被幽禁在了郊区的别院里，十个妾室成了八个妾室，有两个带着三个孩子跑路了！
妾室居然带着孩子跑了，让人忍不住笑话金庭，是不是给金庭带了绿帽子。
金庭成了京都里的笑柄。

第149章 女首辅20
司珩看着呈上来的消息，轻笑了出声，“这才去了工部一年时间吧。”
刘公公知道这说的是冯文铮大人，从顾箬那里拿到不全的方子，这才几个月时间，冯大人就破解了肥皂方子，还把金庭逼到这个地步。
刘公公上前给圣上斟茶，小声说道，“冯大人做员外郎半年时间，做郎中也快半年了。”
做员外郎的时候，折腾小小玻璃，弄出了镜子，眼镜，还有惊世骇俗的显微镜，尤其是显微镜，太医署的人居然看到了人体血液里的物质，还有伤口脓疮里的东西。
如今张廷和新著了一本书《外伤论》，里面写的是如何处理外露的伤口，私下里已经在判了秋后问斩的死囚身上试过了，确实有奇效。
如果再有战争，死伤定然不会如同过去一样严重。
再就是做五品的郎中，让南边的商人先定下精油香皂，让金庭在香皂生意里投入大量的钱，自从工部把肥皂的方子制作出来，在肥皂里加了香料，直接挤占了金庭生意的生存空间。
这一手直接让金庭的生意从向外发展，必须要经历原地踏步，保命阶段。
司珩不喜欢金庭，要敲打他一番，商人不可过于逐利，又看重他的才干，没打算让冯文铮一棒子把人给打死。
他还想看看现在被逼到了绝境的金庭，能再拿出什么好东西。
他的目光落在了各府州的邸报上，从中抽出了一份，“刘公公让人去一趟工部，把冯大人请来。”
不到两刻钟，宁蓁蓁就出现在司珩的面前。
司珩递给了宁蓁蓁一份关于均都府的邸报来，这是黔西地区的一个缴纳粮食十万石以下的州府，叫做均都府。
因出川贵之地，多山少平地，而多生瘴气，此地百姓贫苦，这邸报是贵州布政司的布政使所书，如今的均都知府政治无能，先前这里出了一场暴动，虽已平定，此处的知府空缺了出来。
这是她的机会，宁蓁蓁跪下，“微臣愿替圣上排忧解难。”
“先别急。”司珩让宁蓁蓁站起来，还给她赐座，另给了她一份邸报。
同样是纳粮不多的府州，只是不如均都府困顿，是平原地形，百姓比不上江浙之地富庶，也是自给自足的。
为表亲近，冠玉这个字是司珩亲自赐她的，也总是用字称呼宁蓁蓁，“冠玉先前说是工部适合你，朕观冠玉之才干，朝中罕见。”
“圣上谬赞，微臣愧不敢当。”
“冠玉不必自谦。”司珩笑道。
在工部任职只是负责一部分，若想要官路通达，是一定要外放，有这种为官经历。
宁蓁蓁是状元，为官就是从六品开始做起，一年时间到了从五品的员外郎，半年时间到了五品的工部郎中。
这一次要为官是四品的知府，司珩含蓄地暗示，先前升官太快，这一次做地方官需要的时间会很久。若是这两个府州不合适，还可以再等等看其他府州。
司珩其实本来是有意让宁蓁蓁去均都府，等到对方一口应承下，他又有些后悔。
均都府的情况复杂，本已经生了暴动，若是一个治不好，他就算是有心要历练此人，恐怕也要多蹉跎几年。
宁蓁蓁反而觉得均都府是她的机会，朗声说道“微臣年轻，正好多历练两年。微臣在工部，所思所学颇多，这均都府一团乱麻，归根到底是因为地形所囿，若是能有一二方法，让百姓富足，百姓自然安居乐业。”
这话有些理想化了，不过司珩看着宁蓁蓁的眉眼，想到了当时她自请去工部也是如此，连他也没有料到，能够做的如此好。
实话来说，她升迁确实快了一些，朝中也有人颇有微词，但是只要说一点，若是你也折腾出来镜子，眼镜之物，破解肥皂之方，也可以有次升迁。便无人言语了。
这次去均都府，就算是升迁，朝中恐怕无人会诟病宁蓁蓁的升职，反而是同情她，毕竟均都府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若是能够把这般混乱的均都府理顺，可让她做最年轻的阁老；若是真的出了错，还有自己呢，让年轻人历练一下也好。
这样一想，司珩当即表示，让她回去准备一二，过几日就下旨。
在几百年后的历史学堂，有一位带着眼镜的老师在讲解这一段历史。
“文德帝司珩是一个很爱才的人，我们从《起居注》里他对内侍的感慨可以看得出，他爱才惜才，均都府的情况当时十分复杂，他一直在替冯文铮考虑后路，最后没想到，冯文铮让均都府经济迅速发展，教育工作也做得极为出色……”
“……文德八年是冯文铮的第一个转折点，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都记住了，是要考的。”
推了推眼镜，老师继续说道，“在工部的时候，可以说冯文铮是杰出的发明家，但是不可以说是杰出的政治家，任职均都知府的这一段，是冯文铮的拐点，是重大的标志性事件，这代表了她即将登上政治舞台。不光是有发明创造的能力，还有事情的统筹能力。好了，接下来翻到书的第二十三页，我们继续来看他在均都府做了哪几个方面的经济发展。再次强调，这些都是考点。”
同学们发出了哀叹声。
小女生们哀怨地看着书本上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想要给她画胡子又舍不得。
哎，干什么这么厉害呢？
害得他们要背的书真的好多，一涉及到冯文铮，就是考点，又多又杂，真是难受……
金庭不知道坑他的人，是未来历史书上赫赫有名的考点人物，他在听说冯文铮是均都的知府，接了圣旨之后立即去了均都府，心里头一松。
想想看就是从这位入京都了，他就开始不顺。后来入工部为官，更是不得了，把玻璃玩出了花样，还弄出了肥皂方子。
金庭在人去了偏远的川贵地区，心中长长舒了一口气。
此人走了，他的运势会不会再旺起来？
金庭准备好生回忆一下，怎么做纺织机，这个做好了应该利润也很大，本来他是不太想做纺织机的，因为做了之后，就代表需要让女子走出宅院，开始工作。
他总觉得目前的社会环境维持现状最好，但是为了赚钱，不得不拿出纺织机，他需要赚钱，要不然他的后院女人完全要闹开了。
而朝堂里的人对宁蓁蓁这一次的升迁，毫无丁点的意见。
为官两年从六品到正四品，谁不嫉妒？但是如果这个正四品是均都知府，那就万分恭喜冯大人，他们自己谁也不愿意沾这个地方。
一个地方发生了小暴乱，加上今年秋天欠收，若是秋收纳粮弄不好，可能小暴乱就成了大暴乱。
就算是为了避免这个暴乱，已经免了一些额度，但是明年得补上这些额度，怎么看怎么难。
此时的宁蓁蓁已经带杏雨还有孩子踏入到了均都府。
城门破旧，城墙很多地方还是泥制的，上面写的均都两字，颜料都有些褪了色，成了暗淡的泥色。
冯远承本来是兴致勃勃，一路上看够了风景，就期待爹爹即将管理的府州，结果见到了均都府大失所望，觉得太过于破损。
宁蓁蓁下了马车，见过了在外候着官员。
知府的设置，是仿照中央的六部，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此时全府的典吏领着乌压压的小吏都在这里候着，当然还有下辖的县令。
第一次的见面，他们觉得新任知府过于年轻，就算是有状元之才，在工部上也颇有些成就，能不能治理好均都府？
均都府不能再乱了，若是再乱，别说保不住乌纱帽，只怕到时候再来一场大的暴乱，冲入到了衙门里，家眷都保不住。
不管是怎么想的，这些人在今天的晚宴上，口中都是恭维声不断，不是说知府少年英雄，就是说知府内秀有才干，还有人想要求字。
宁蓁蓁知道，这里距离京都太远，他们怎会知道她的字好或者不好？只是不知道她管辖府州的能力，单纯恭维她的学问而已，对他们来说，拍关于文学方面的马匹，肯定不会拍到马腿上。
宁蓁蓁就直接拒绝了题字，只说今后还要仰仗各位，从明日开始，就会先逛了城中各处，然后去各县里了解情况。
这是个想要干事的知府啊。
诸位官员应了下来，接下来拍宁蓁蓁的马屁，就都是往这方面吹嘘了。
……
“均都，一座悠久的历史古城。在文德八年以前，均都是破旧的，岌岌可危的，它像是一个憔悴的农夫，日日努力耕耘，却总是天降灾祸。
从文德六年到八年，灵江的河水泛滥，让好不容易开拓的田地总是被洪水冲垮，百姓们看着毁掉的田地，痛哭不已，在试图减少纳粮无果的情况下，开始了反抗。
其实均都的百姓是善良的，柔软的，如果朝廷愿意治理好灵江，愿意减免一部分的苛捐杂税，或许就不至于发生文德八年的冲突。
文德八年，对均都百姓来说是一个难忘的一年。一个年轻的官员到了此地，他改变了整个均都！
他个子和中，是状元出身，到了均都之后，常常在均都的六个县里看到他的身影。
他亲自抓生产，破隐田，改革农具，治理灵江，不让灵江泛滥；合理利用山脉种植合适的茶叶，亲自推广均都茶叶，一年的时间，就实现了农民的收入翻番。
同时也给均都的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勘探出铅锌矿，煤、铁、重晶石等矿产。丰富的矿产资源，让均都的劳动力需求大大增加，黔西地区的百姓涌入到均都。
……
最后，大力发展教育，圣人昔日里提到的有教无类，在均都实现了，均都是全国最早实现全民脱盲的地区，在做好了基础教育的同时，对普通的百姓也开展了义务教育，教习他们认字。
古老的均都，它像是一颗暗淡了的宝石，是冯文铮一点点让它焕发出全新的风采。”
秦文在写完了之后，旁边的一个年轻女孩子从他的手中抽出了稿子，读过了之后，对着秦文说道“你是均都人吗？写得真是真情实感。”
秦文点点头，凡是均都的人就不会嫌弃背历史书，就算是冯文铮满是考点又如何？
他们所生活的城市，处处都有冯文铮留下的痕迹，处处都记录了他做的贡献。
对别人来说很难记得考点，他们从小就知道得比历史书上更多更全。

第150章 女首辅21
三年后
冯远承正在对着字帖临字，听到了门口的动静，耳朵一动，甚至顾不上收笔完成这个字，直接就往外冲了出去。
看到了宁蓁蓁像是小炮弹一样弹了过去，“爹爹。”等到了宁蓁蓁面前，冯远承并没有冲入她的怀中，而是规规矩矩行了礼。
先前他冲入到了宁蓁蓁的怀中，有一次让爹爹跌在地上，被娘提溜着耳朵教育了许久，以后冯远承孺慕父亲，也只是规规矩矩行礼。
杏雨听到了动静，也从厨房里走出来。
许是年龄大了，杏雨的面颊丰润起来，配合她乌黑瞳眸，带着雍容的美。她上前摸了摸冯远承的脑袋，对着宁蓁蓁说道，“我估摸时间你今日就要回来，一早就炖了汤。还有芙蓉糕。”
冯远承的眼睛一亮，他现在也不像是小时候那样白胖了，不过还是要比同龄人能吃。
因为无论是杏雨，还是宁蓁蓁都没有拘着他，他在外跑来跑去，活动量大，吃的也多，身子骨健硕。
“劳烦夫人了。”宁蓁蓁浅笑着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往内宅走去。
三年的时间，因为时常上山下乡，宁蓁蓁皮肤黝黑了不少，不过就算是穿着简单青衫，谁也不会觉得她是普通百姓，谁不认识这位“冯青天”？
均都府的百姓最开始对这个新任的知府是将信将疑的，他们发愁文德八年的税赋免了，但是文德九年会补收。
不过新任的知府好歹是要比以前的好，以前的知府在任上，那真是“衙门朝南开，无钱莫进来”。
自从新来了知府，判案子十分精准，并不为难苦主，甚至在一些让人痛恨的案件上，还会重判犯人。花灯节上，拐子案也少了，还破了几桩陈年旧案。
这让不少人想，就算是文德九年困难一些，咬咬牙忍一忍，这可是位难得的好官，戏文里的“包公”，是不是就是这般的青天老爷？
没想到大雪封山时候，她直接把土豪乡绅瞒下的隐田给收缴了出来，新制鱼鳞册，分发隐田。这让百姓欢呼不已，到手的土地多了，文德九年定然可以顺遂过下去。
百姓们决计想不到，文德九年不光是补上了去年的缺，让人一年到头的收入还多了不少。
文德八年的那个秋天，百姓们愁的是来年的税赋，谁也想不到文德十一年，均都府的面貌焕然一新。
山间种了均都茶，茶叶清甜而少苦，根据茶叶的品相，分类销售，上等的均都茶，在外送礼也不掉面子；因灵江蜿蜒，淤泥多而形成了天然的芦苇地，这部分的芦苇成了造纸的原材料，均都花笺成了纸张里的上品；铺路开矿，大兴教育，改进农耕器具，这些措施让均都人走路都生风，衣衫用料档次都抬了不少。
富足了自然会在美食、住上琢磨功夫，均都府原本是在贵州布政司范围里都是穷困之地，结果反过来成了经济中心，好吃的好玩的都有，就连衣衫配色都比旁的地方大胆漂亮。
甚至有“美人如玉在均都”之说，均都的年轻男女若是找个其他府州的，都很是容易，
富庶起来的均都吸引了其他地方的百姓定居。新增人口达万人，纳粮从八万石的下府，直接到了纳粮二十三万的上府。
要知道在十多年前，上府知府是从三品，下府知府是从四品的官员，若是放在过去，等于三年时间，知府大人自己连升两级。
大雍的官员考核是一年一考，这三年的时间，每年在贵州布政司的考评都是优，马上要进行的考核，听人说是要离开均都府去京都。
宁蓁蓁才见过布政使，在饭席上和家里人说了，确有此事。
这地方官制一年一考，三年一任，她能够让纳粮与人口大幅提高，擢升基本上也是定局。
冯远承嘿嘿一笑，“若是爹爹再做下去，刘大人是最头疼的。”
宁蓁蓁笑着说道，“那你说说，为什么刘大人头疼？”刘大人就是贵州布政使。
冯远承说道“我都听说了，黔西还有坤南的流入人口是最多的。均都府是好了，他们考评好不到哪里去。”
只做一府之长确实会出现这种情况，均都府发展起来，附近的州府人员会流动到均都来。
先前考评，头一年还很和气，第二年遇到这隔壁两位知府大人，他们的脸色都哭丧着，他们奈何不了宁蓁蓁，只能同布政使哭诉，他们为官太难。
这两人也不是酷吏，只是能力说不上多好的寻常知府，在面对疾风一样对手，也没太多能力去阻止百姓的外流。
宁蓁蓁笑着给冯远承加了一块儿鸡腿，“毕竟从这两地过来最容易，百姓也不容易。”
鸡腿是刷了一层蜜，这是冯远承最喜欢的菜，他吃了一大口，小大人一样地说道，“饮食习惯、语言都差不多，人往高处走。”
冯远承的结论让杏雨笑了起来，又给他夹了鸡中翅。
冯远承对着杏雨咧嘴一笑，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
……
文德十一年的十月末，均都的百姓送来了万民伞，依依不舍地送别他们的冯大人。
布政使在心中给宁蓁蓁记下了这一笔，他身边的这人本就是传奇，每年他到京都里叙职，圣上都会问起来，“冯知府治下的均都府，情况再详细说说。”
均都府里都是好消息，圣上还会反复追问可能的隐患。
“你说的这个案子破获了很好，只是冠玉有没有什么麻烦？哦，冠玉是朕赐他的字。”
“分隐田可有困难？均都可有什么告老的一品二品官员？”
“修路甚好，你刚刚说的支出与收入，再仔细说一说。”
面对圣上的追问，第一次刘大人急得一头汗，他准备的不太充分，那之后，关于均都府的状况就格外上心。
这样的人，也难怪圣上看重，刘大人就没见过这样的知府，本是下府的均都，短短三年的时间成了上府。
均都府本来是个穷困的府，冯文铮要离开均都府，这知府位置空了出来，不少人都看上了此地，毕竟人走了，那些产业留下了，可带不走。均都的路已经建好，学堂都有秩序，只沿用下那些政令，三年后说不定自己也有一场机遇。
布政使在面对接任均都府的事情上，万万不敢松口应承下什么。
“雷霆雨露都是君恩。”
“一切圣上做主。”
“均都府的状况，圣上清清楚楚，圣人自有裁断。”
贵州布政使的猜测也是对的，接任均都府的是一位翰林院的胡翰林，他做了大半辈子的老翰林，还以为会一直待在京都里，现在接手了这个香馍馍。
宁蓁蓁就是从翰林院出来的，那这人定然是和他有旧的。看来，圣上也是希望均都府的状况能够继续延续下去。
刘大人猜到了宁蓁蓁会升官，却没想到，不是做从三品的参政，而是直接成了京都的府尹。
其他地方的知府统一都是四品官员，唯有京都例外，官职是府尹，并且是正三品。
或许均都府做的着实是很好，圣上想要把人放在自己的眼皮子下，亲眼看看这样的调动，能给京都带来什么改变。
“前面就是老衙门，大家可以到处逛一逛，看看当年冯文铮的办公环境。”导游带着手持话筒夹，用流利的英语和一群外国人介绍起来前面的景点。
如果要是对华国人，导游不会讲解的那么仔细，对外国人，她会介绍的更多一些。
“冯文铮是从文德十二年开始在这里办公的，做满了两个任期，一共是六年的时间。她用六年的时间，基本上把整个京都都翻修了一遍，还主持修缮了新城，后来的京都衙门设在新城，旧衙门本来是要拆的，文德帝让人留下。这个旧衙门就保留了下来，每个月的十五，都会有百姓在这里上香。这个传统延续到了现在，全国来参观旅游的人到了这里，都会过来上香。”
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往前看到了一尊石头雕像，“这是冯文铮吗？”
“是的。”导游说完了之后，那个外国人就开始拍这个黑漆漆的石像，拍完之后，看着相机里的照片，他的眉头皱了起来，抱怨一样地说道“为什么不清洗？这个石像看起来太脏了。”
“这不是脏，而是因为百姓供奉的烟火，把石像熏成这样。”导游说道，“这个石像是在明雍帝继位以后，让人修缮的，距今也有几百年的历史。”
虽然黑漆漆地容貌都有些看不清楚，却让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心中叹了一口气，虽然华国很发达，是世界上经济最强大的国家，他却是个标准的爱国党，当然爱得是a国，对华国敬谢不敏，在他心中觉得华国太霸权主义了，凭什么贸易的规则都要听华国的。
华国还自称是和平主义，什么儒道，在他看来都是鬼话，他们就是对世界各国进行技术封锁，要不然怎么不把高端的技术免费分享给世界？
因为讨厌华国，所以他虽然在学习中文上有点天赋，从没有想过到华国留学。
前段时间，他做过一个梦，梦到华国的历史并没有冯文铮这样一个人，华国在十九世纪积弱，二十世纪更是被侵略，a国是泱泱大国，全世界都考得是英语，英语是世界的通行证，而不是华国话。
因为那个梦，他就到了华国，看到了这个黑黢黢的石像，看到了华国百姓对着石像跪拜，他在心中无声叹一口气。
那个梦就是梦而已吧，华国怎么可能弱小？
不过到了华国，倒是让他以前觉得华国人霸道，华国人瞧不起人这些印象消散了不少。
好像华国人真的很儒雅又有礼，待人有一定的距离又不失热情。
他或许应该重新考中文八级，毕竟世界顶尖的大学都在这里。

第151章 女首辅22
金庭一直后悔自己对后院的女子太过于留情了，如果一开始整顿好，不会出现怀孕的情况，让公主和他和离；如果要是后来整顿好，不会有两个妾室带着他的孩子偷跑；如果要是他能够提醒一下自己，不会到整个金家的产业链分崩离析，他的配方被人破解了。
金庭一直觉得，用了简体字，部分关键信息用上英语，这绝对很保险，里面的化学分子式，现在根本就没有出现，怎么可能会被破解。
但是谁能想到，因为他开海的提议，大雍的海禁开的那一年，圣上居然送了人去番邦学番文，其中就有人学了拉丁语。
英语是拉丁语系，很多化学分子式的命名规则追溯的话，就可以溯源到拉丁语。
他的日记，他的配方，他在书房里加密储存的所有的东西都被人拓印下来，慢慢被人破解，用在了新城建设里。
在冯文铮做京都府尹的六年时间里，旁人都赞叹他的厉害，只是金庭心生恐慌，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东西被人慢慢破解，只是恐惧冯文铮果然是他一生劲敌。
坏他财路！
他一直觉得自己拿到了男主的模板，他头脑之中有小说里怎么发家致富的东西，会背诗，还娶到了公主，后院里的莺莺燕燕也多。
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破解他的方子，金庭一开始觉得是冯文铮让人做的，或许他脑中想的最糟糕的情况出现了，冯文铮是穿越男。
但很快，他在街上看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本来想要用蹩脚的英语和那个外国人对话，结果看到了有青衫学子和那个外国人说起了英语。
“天王盖地虎。”金庭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上前认亲，结果对方一脸迷茫，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金庭看的出，对方不是装出来的。
那怎么会英语？
再问他英语是如何学得，对方表示，之前开了海，随着进行海外贸易，重要的就是让不少人去国外学外语。
通过这件事，金庭这才知道，其实背后的人是司珩。
这样就解释通了，为什么会愿意把公主嫁给他，是为了他的那些方子，为什么和公主和离了之后，没有取他性命，都说圣上宽厚，实则是觊觎他的东西。
冯文铮能有什么本事？最重要的是帝王！
金庭带了怀疑的心思之后，就发现自己后纳的三位美妾，是有问题的。
被派到金家后院的三个女子，她们也聪明，看到了金庭的不对，再次跑路不说，还彻底把金庭的财产给带走了，最让金庭愤怒的是，她们还一把火烧了金家，没让人员伤亡，但是家里不剩一张纸。
金庭穿越过来也有接近十年，当时为了防止自己忘记，在刚穿越的时候，把所有的东西记录下来，现在一把火烧得精光，什么都没有剩下了。
他的万贯家财没有了，房屋的契约没有了，这次直接气得中风了。
在大雍，这个年龄的人少有中风，但谁让金庭吃得太好，气急之下就躺在了床上，无法动弹，连话都说不出来。
树倒猢狲散。
当金庭倒下之后，他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也都各奔东西，直接让人写一封放妾书，让金庭扣上手印，去了官府一趟，纷纷离开。
最后还剩下的赫然是苏小月，她本就是金家的养女，跟着金庭一起长大的，是老夫人抚养的。现在金家这个样子，苏小月没有主意，她就赶紧让人把老夫人请回来主持大局。
金老夫人被当做疯子一样约束了许久，她被关在郊外，时间久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一种古怪的念头在她心中浮现，金庭不是她的儿子。
很多刻意忽略的记忆浮现出来。
她的儿子也心悦冯素云很久，怎么会觉得冯素云的唠叨科举之道烦人？她的儿子非常感恩冯家，怎么会私下里烦冯父？她的儿子不会经营生意，只会科举，怎么会忽然不读书了？她的儿子一直说要好好科举，让小月嫁一个好人，怎么会纳小月为妾？
最重要的是，儿子一直说，以后日子好了，定然会孝顺她，怎么会扇她巴掌，骂她是无知蠢妇，还把她当做是疯子一样，幽禁在郊外好几年。
现在，小月说，金庭中风了？无法说话？金家已经散的差不多了？
苍老了许多的金老夫人，在马车里抓着腕子上的一串佛珠。
苏小月把这样的金老夫人接回到了金家，忽然有些害怕，“娘。”她推了推老夫人的臂膀，老夫人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金庭，让她怪害怕的。
金庭的口中发出了“赫赫”的声音，他被老夫人这样盯着，是最害怕的。他还年轻，就算是中风了也是轻症，苏小月干什么要把老夫人给请来？
金庭赫赫的声音让老夫人听到了，她轻声开口，“小月，可能是饿了，你去看看厨房里做的是什么，庭儿最喜欢鸡汤了。我想和庭儿说说话。”
“呀，买了一只鸡，还没有褪毛，那我去看看。”苏小月匆匆忙忙就离开了。
等到苏小月离开之后，单独剩下老夫人和自己，金庭更害怕了。
那种强烈的危机感让他顾不得体面，呜呜地哭了起来，他没办法说话，试图用眼泪让老夫人心软。
他哭得涕泪直流，就算是产业没有了，他离开京都，他离开总行了吧，总是有一个出路的。
他不想死……
但是金老夫人走得越来越近，她脸上带着一种疯狂的微笑。
*
金庭死了。
知道了这个消息的时候，杏雨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之间涌了出来，“太好了。”她呜呜咽咽地哭着。
冯远承有些迷茫，金庭是谁？
在京都的时候，他年岁太小，没什么记忆，童年的记忆从均都开始，后来再到了京都，金庭已经是很小的，不怎么起眼的商贾，他甚至不知道过去的这些纠葛。
父亲的风头太盛了，他就算是在书院里，也没人提起过去的事，所有的同窗都想要在休沐日来他家拜访，若是见得一面自己的父亲，同窗会激动得不行。
他的父亲读书时候可以说是文采飞扬，笔下华章不断；为官是担当有为，履职有方。
凡事学生，谁不愿被人称赞一声，“有冯郎志气。”那冯郎，就是指京都的府尹冯大人。
有这样的榜样，冯远承也是认真读书，他不希望听人可惜他没有继承到父亲的青云之志，他想要不堕父亲的威风。
最重要的是，他从父亲身上也学到了很多执政理念，想要为官继续那些改革措施。
宁蓁蓁递给了杏雨一方帕子，对冯远承说道，“以前，没对你说过家里的这些事，现在同你说说。当年，你祖父待金庭很好，资助金庭读书……弃文从商……你姑姑最后去世了。”
杏雨以前只要听到说，可怜冯氏去世，她心中就难受，觉得好端端的姑娘，要做一辈子的男子。
现在看到了均都的状况，还有如今的京都，就觉得，做一辈子的男子也挺好，若是女子，也无法缔造这盛世。
冯远承是第一次听说金庭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心底有些替姑姑伤感。
宁蓁蓁呷了一口茶水，金庭就像是打不死的虫子，反复横跳，没想到金庭居然是被金老夫人亲手杀掉的，恐怕金庭自己也没有料得到吧。
金庭去世的消息还传到了公主府里。
太后去世之后，柔妍公主甚少入宫，只有重大节日庆典，或者是皇后下了帖子，不然她是独居在公主府里的。
她也没想过再嫁，不是因为喜欢金庭，纯粹是觉得他恶心。
穿着素净的衣衫，想想金庭这个名字，已经如同是梦一般，前段时间还有那个叫做飘雪的第七房小妾求到她府里，求给她一条活路，直接让人给赶了出去。
金庭就像是一只臭虫，她后悔的不行，为什么当年要沾上这只臭虫，那个飘雪也是好笑了，当年自己背主，看到了主子的兄长成了京都的府尹，所以求她给她一条活路？
她平生最恨就是这种背主之人。
柔妍公主看着刚刚听到消息正好剪下的花枝。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看这朵花极其不顺眼。
从竹篮里挑了出来，用绣鞋重重碾压，把粉色的花瓣一直和泥土搅拌成了一起，她才心里头觉得舒服了不少。
就好像是亲手把金庭碎尸万段了一样。
金庭去世的消息，还到了一个人的耳中，那就是司珩。
金庭在几年前被逼急了都没有折腾出来纺织机，司珩就知道，金庭的东西已经被榨干了。
金庭府里头的那些记载的文字，司珩全部都交给了宁蓁蓁，剩下的就不管了。他对着苍老了不少的刘公公说道，“朕之冠玉，栋梁也。”
司珩已经完全不去管金庭了，金庭的那些东西，宁蓁蓁能复刻出来多少，那就是多少，就算是没有金庭的那些奇淫技巧，司珩也相信，他的大雍会到一个鼎盛时期。
他的这位栋梁之才，本来在京都的府尹只用做三年就够了，但是当时新城建设到一半，别说是寻常百姓了，就连朝中的大员也看到了京都的变化，他们都想要留着人再做一任，正好司珩也想看看，如果再继续三年会有什么惊人的变化。
于是，三年任期满的宁蓁蓁，又做了三年。
现在已经满了六年，再压着她做府尹就不合适了。
是外放还是在六部之中？
司珩想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

第152章 女首辅（完）
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响起，对着一面通透玻璃镜装扮的李氏带上了耳坠。
回头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儿子过来了。拉住儿子的手，“怎么起的这么早？”
“今天祖父要回来。”冯永恩的眼睛可以说是闪闪发亮，“我有点睡不着。”
这李氏就是冯远承的妻子，两人在七年前成亲，如今长字冯永恩已经是五岁了。
冯永恩这样激动，是因为他自幼是听着祖父的威风长大的，新结识什么小伙伴，只要一说，他是冯文铮之孙，都会有“哇”的哗然声。
这些年，宁蓁蓁从户部到了礼部，在京都里待满了三年之后，外放做了辽东布政使。
如果冯远承还要读书，定然是要跟着爹爹一起外出的，只是那个时候，他正好考了乡试，便直接留在京都之中，只有继母伍氏跟着爹爹一起赴任。
做辽东布政使一共六年时间，宁蓁蓁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会因为要过来面圣，在家中小住一段时间，其余时候都在辽东。
冯永恩是最亲近这位祖父的，他激动的是这一次祖父回来了，都说是要直接留在京都了。
李氏哄着兴奋的儿子，等到见到了兴致勃勃的丈夫，又少不得哄丈夫，他也实在是兴奋得像是孩子一样。
李氏在心中，也最是佩服公公的。
做知府、府尹的时候不谈，光说在京都之后为官的经历。在户部的时候，引入了阿拉伯数字，简便了算术，改良了账簿，国库的开支和地方上的开支一目了然，只要会九章算术，就看得懂册子。
此外在户部最大的贡献，就是推行了税制改革，税入国库，地方上每年列预算，户部测算之后拨给地方。年末，地方上多少银子，可以说是一目了然。这些银子发挥的效用，也直接列入到了地方考核上。
其实最让李氏心砰砰直跳的，就是自家公公在礼部做的事了。在礼部，开办了女子的学院，给了天下的女子入学的机会。
当时这个做法争议实在是很大，但因为冯文铮这三个字，那些迂腐子也不好说什么，加上圣上的鼎力支持，让女学办了下去。
不过也因为这个原因，在礼部的时间并不长，最后平级调动，做了辽东布政使。
强硬推广下去的女学，或许在一开始没有发挥作用，在公公去辽东赴任一年之后，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女子的死亡率，孩童的夭折率大大降低。
统计之后分析得以知道，女医院让女子有了进学、修习的机会，让女子的死亡率骤减，降低了生产时候的死亡率，也因为女医多了起来，这些人多是家贫之人，孩子有什么病，去找女医看病价格低廉，孩子的夭折率也就降低了。
人口攀升这是女学带来的第一个好处，另一件事则是震惊朝野，最终也让女学被所有人接受，并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之前最多只在京都，这一次是彻底遍地开花了。
当时最为反对女学的温御史，某一日，直接在朝堂上，对着圣上叩首请罪，表示当时反对女学是他目光短浅。
圣上当时也有些好奇，为什么温御史忽然改变了立场，经过温御史讲述了一个故事，他们才知道为什么。
他有一日在垂钓，旁侧经过了一对母子。
孩子抽抽搭搭的哭，母亲耐心安抚他。
母亲安抚孩子不要为了搬家难过，到了新地方会结识到更多的朋友。他们搬家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更好的读书。母亲还说了自己的例子，在女院里懂了许多道理，认识了新的小伙伴。
这个对话，击中了温御史。母亲要搬家是为什么？是为了让孩子更好的读书。
女子无才便是德，温御史在朝堂上直言就是狗屁。
养育孩童最多的就是母亲，她的见识直接影响了孩子。昔日里孟母三迁，最后养育出来了亚圣孟子，现在的女学，能够让母亲懂得读书的道理，岂不是能够培养出更多的圣人？
温御史之言，朝堂哗然，也就如同温御史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读书的孩童增加了许多。
于是在公公去辽东的第四年开始，就有风声频频吹着，让公公做京官，这一次再留在京都里，应该就是要入阁了。
没人怀疑他会入阁这件事。
李氏拢了拢身上的披风，想着公公做的事，面颊上晕染了自然的红。
人群里有些骚动，他们已经看到了马车。
宁蓁蓁下了马车，看着冯永恩扑入到了怀中，“祖父。”
她笑着摸了摸孙儿的脑袋，对着冯远承还有李氏微微颔首，杏雨也下了马车，站在宁蓁蓁的身侧。
“水已经让人烧上了。”李氏说道。
“辛苦了。”宁蓁蓁并没有多耽搁，她简单梳洗之后，还要进宫面圣。
司珩在御书房里见着了宁蓁蓁。“冠玉，你做的很好。”
太子司颋面颊还有些婴儿肥，却做出了一板正经的模样，这是他开始参政的第一日。
在参政之前，跟着太子太傅学东西，就常听到眼前人的名字。辽东地广土地虽肥沃，却因为太过于寒冷，百姓的日子却并不怎么好，眼前人做了辽东的布政使，彻底改变了辽东。
因为辽东靠海，一边是发展港口海运，一边是与游牧异族做生意上的往来。同步在辽东推进各项民生保障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孩子们读书。
本来有些担心异族会有心思，没想到牧民看着辽东安稳，甚至意愿入辽东的户籍，这样一来，他们的孩子就有上学堂的机会。
文化上的同化，通婚，不费一兵一卒就让辽东地界扩大。隐隐有了江南那边富庶的模样，还有了“塞上小江南”的别称。
太子司颋知道，这一次回来，父皇就会让眼前人入阁。
司珩让太子开口，太子没问别的政务，而是说道，“冯大人的身体如何？”
“老夫身子还算是康健，连风寒都不曾有。”
太子说道“冯大人务必保重身体。”
太子的潜台词也有些意思，就是想让宁蓁蓁活得长久一点，最好是等到他继位，继续辅佐他。
宁蓁蓁笑着应下。
在第二日上朝，在呼声万岁之中，宣读了旨意，封为首辅。
后世的史书之中这样记载
这一事件标志着大雍进入全盛时代，冯文铮此人为官期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进行改革，生产力大大提高，经济高度发展，疆土面积急速增大。

第153章 植物人的炮灰前妻1
“唰”得一声，是窗帘拉开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长条的棍子落在身上，敲得并不疼，足以让人醒来，宁蓁蓁睁开眼就见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
没睡好她的视线还有些模糊，眨眨眼，对准了焦距，看清楚了眼前的人。
这位老人，手里拿着一根鸡毛掸子，刚刚就是用鸡毛掸子在敲她。
时光在她的脸上，手上，头发上都留下了痕迹，受到地心引力的影响，法令纹往下垂，或许年轻的时候还算是漂亮，此时老了，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不好惹的严肃气息。
宁蓁蓁起身，盖在身上极其具有特色八十年代的毛巾被滑落。
老太太的语气不太好，脸上也绷着，“都几点了，还不起床？等会你兼职要迟到了，饭我已经做好了，赶紧起床吃饭。”
身上有些乏重，手脚都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宁蓁蓁随意应了一声，“我去洗漱。”
等到老太太离开了房间，宁蓁蓁出了房间，到卫生间里准备洗漱。
这个卫生间也充满了老旧的气息，宁蓁蓁用插销关上了房门，背靠着乳黄色油漆的门，开始接收记忆。
如今的身体叫做江锦瑜，刚刚过来用拉窗帘方式叫她起床的人，是她的外婆，从小江锦瑜是和外婆相依为命的，对母亲的印象几乎为零。
当年江锦瑜的母亲江茹月生得漂亮，江锦瑜的生父是一个小混混，靠着厚脸皮的骚扰让江茹月嫁给了他。后来小混混在一次打架斗殴里没有了性命，江茹月就又成了单身。
因为锦瑜是个女娃，男方家里不想要，直接搬家不见踪影，把孩子留给了江家，所以最后上户口的时候跟着母亲姓，叫做江锦瑜。
江茹月本是大学生毕业，在大家以为她人生废了的时候，居然嫁入了豪门袁家。
袁凯就是江锦瑜的继父，前妻叫做林梦儿，难产去世生下了女儿袁宝珠，因为江茹月的眉眼和前妻有八分相似，袁凯娶了江茹月。
至于说江锦瑜，那是江茹月不愿意碰触的回忆，就一直是由外婆养大的。
因为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江锦瑜很早就帮着外婆干活。
一直到上大学，许久不曾见过的亲生母亲回来了，要把她接回到袁家。外婆让她回去，加上心里多少对江茹月有亲近之意，就回到了袁家。
袁家很有钱，只用从手指缝里漏出了一点，就足够江锦瑜吃饱。从原本地摊货，陡然变成了牌子货，而且豪车接送，让江锦瑜的身心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有钱和没钱的生活差别太大了。
如果没有钱，她需要一边努力打工赚钱，一边兼顾学业，金融系的课程并不简单，她学起来颇为费劲儿；如果有钱了，可以省下打工的时间，学习成绩提高不说，就连人缘也好了起来。
“那时她还太年轻，不知道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价格。”这句《断头女王》里的话，适合极了江锦瑜。
袁家对她好，是因为需要她替代袁家的千金袁宝珠，让她和霍家联姻，和一个植物人做了名义上的夫妻。
约定好的形婚，在婚后一年又发生了变化，要从植物人的体内提取精细胞，让她生下霍家的继承人。
江锦瑜骑虎难下，加上外婆的哀求，答应给她一大笔钱，江锦瑜最终同意了。
等到怀了孕，肚子里有了双胞胎，植物人丈夫苏醒了，江锦瑜也知道了真相。
她的名义上的丈夫霍继寒是霍家弄丢了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霍继寒在见到了小太阳一样的袁宝珠，心中喜欢她，甚至是为了救袁宝珠而成为植物人。
因为在袁家的私人医院里救助，也才让霍家人找到霍继寒，霍家人是顶级豪门，袁家舍不得让袁宝珠做植物人的妻子，就推出了江锦瑜，从而可以得到霍家的资源。
现在霍继寒醒了，炮灰前妻也就要鞠躬下台，让袁宝珠和霍继寒在一起。
接受完了记忆，宁蓁蓁打开了水龙头，用漱口杯接水，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十八岁的年龄，面颊有些瘦弱，就连唇色也偏淡，根据高考前的体检，是有些轻微贫血的，她的眼眸里有淡淡的血丝，这是没有休息好的标志。
江茹月不喜欢她，虽然江锦瑜是外婆汪秀抚养大的，但是外婆对她过于严厉，让江锦瑜的性格很是内敛，同时也很早就懂事，是个早熟的孩子。
街坊邻居的言论，无形之中帮助江锦瑜早熟
“小瑜啊，你要懂事一点，你看看你外婆带你多不容易。”
“你外婆也是为你好，别惹她生气。”
“小瑜，你在家没事帮你外婆多做点家务。”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瑜，你要早点立起来，你啊，多帮你外婆做做家务。”
因为外婆带江锦瑜不容易，所以她必须懂事听话，在外婆用鸡毛掸子抽人的时候，也要多体谅外婆。
幸而汪秀年迈体衰，力气不够大，再加上外孙女又多少有女儿的血脉，所以也不会下狠手。
宁蓁蓁想着，一边刷牙，一边漫不经心地想着，他们都讨厌江锦瑜身上的另一半血脉，像是惩罚以前的江锦瑜一样，让她的日子过得不太好。
要不然汪秀明明退休工资不错，就算是江茹月不给补贴，日子也不必过得这么节约。
日子过成这样，除了因为汪秀本身节省，也因为不够喜欢外孙女，所以要在江锦瑜身上花的钱压缩到极致。
就连高考好不容易考入了大学，江茹月没想过要出钱，汪秀的意思也很简单，家里穷，生活费还是需要趁着暑假期间让她自己攒一攒。
宁蓁蓁吐掉了口腔里多余的牙刷泡沫，漱口结束用凉水细细洗脸，然后把长发梳成马尾，到客厅里吃饭。
外婆汪秀已经出门去练太极剑了，把早餐在桌子上摆好。
早餐很简单，白米粥还有咸菜，这让过去的原身总是吃不饱，这也是江锦瑜营养不良的终极原因。
厨房里还有鸡蛋和剩下的米饭，按道理可以做蛋炒饭吃，不过宁蓁蓁懒得去炒，等到用了鸡蛋还有剩饭，倒时候又要惹得抠门汪秀生气。
吃完之后洗了碗，宁蓁蓁揣上自己破旧的手机，带上了身份证，就往外走。
在整个高中，别人上课或许会偷偷玩手机，只有江锦瑜不可能，她根本没有手机。手里的手机，还是为了兼职，和外婆要钱买的，冲五百元花费送的低配智能机。
宁蓁蓁路上买了一个手抓饼，还买了几块儿巧克力揣在身上，坐车坐了大半个小时，到了很热闹的商业街。
学生党找的第一份兼职多是发传单，而江锦瑜找的第一份兼职是穿着布偶熊发传单。
要不是今天是最后一天，而且还被压了13的工资，宁蓁蓁就直接不来了。
在穿上布偶熊之前，宁蓁蓁吃了一块儿巧克力，开始发传单。
今天还有一个小明星的宣传会，传单还算是挺好发的，毕竟不少人都想拿一份，顺便等会找个地方可以坐在传单上。
宁蓁蓁发传单的时候，因为女生们的尖叫，还看了一眼大屏幕。
小鲜肉挑染了一缕头发，耳坠上带着耳环，眼尾刷上烟灰色的眼影，当修长手指握住话筒，低头说话，偶尔笑着一眨眼，简直像是在对着屏幕外的人放电，
宁蓁蓁越看越眼熟，想着江锦瑜的记忆，恍然认出了他的身份。这位现在还算是初露头角，今后是在八组和兔区屠版的流量。
她收回了视线，已经到了吃饭时间，她到了后勤中心。
脱下了布偶熊，身上都汗涔涔的，拿了属于她的饭盒，宁蓁蓁不像是别人一样坐在空调处，而是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快速吃完饭。
再做两个小时，就可以拿到工钱了。
负责人王经理对这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儿有些印象，夏天愿意套布偶熊的多半是男生，少有女生做这个活，而且这个女生也是年龄最小的。
给宁蓁蓁结算了剩下的钱，王经理问道，“有一个车展需要招模特，你身高挺好的，需要做吗？”
宁蓁蓁摇了摇头，“谢谢您，我暂时不打算做兼职了。”
对方是好意，但是她又不是江锦瑜，没必要去做这种纯卖体力的兼职，而且现在车模展绝大部分车模都需要穿得暴露，还非常有可能会被人揩油，宁蓁蓁敬谢不敏。
王经理并不勉强。
宁蓁蓁要离开的时候，旁边有男生推推搡搡的，在她快要出大门的时候，就有人冲上来，“能不能给个联系方式？”
宁蓁蓁也不说话，摇了摇头就走了出去，要搭讪也不是这样搭讪的，大家都一身味道，离得近一点都觉得难受。
穿着布偶熊一身汗味，她也不想坐公交车，直接用手机扫码了一辆单车，慢悠悠骑车骑回去。
以前的江锦瑜也是这个选择，因为没有安全感，她很怕给人增添麻烦，所有的事能自己做就自己做。
骑车骑了一个小时，肚子又有些饿了，宁蓁蓁买了路边摊垫好肚子，和街坊邻居打了招呼，骑车进入到了破旧的胡同里。
外婆正在看电视，不知道电视里放了什么，老太太正悲伤难过，用手背擦眼睛。
宁蓁蓁先回到房间里，把钱放好，痛快洗了个澡。
夏天穿布偶熊，还真是难受，等到洗完了澡，身上凉快又干爽，才让宁蓁蓁觉得重新活了过来。

第154章 炮灰前妻2
江锦瑜先前的打工工资本来是要给外婆，外婆并没有收，反而让她自己攒下来。“你考上了大学很好，但是家里的情况你也清楚，学费的话可以出得起，生活费你自己多攒攒。”
或许是因为考上了还不错的双一流学校，外婆难得严肃的面容都柔和了起来。
宁蓁蓁很清楚，这是因为恰巧江锦瑜考得就是江茹月的母校。
宁蓁蓁拧开电风扇，老式铁质扇叶吱吱呀呀转着，带来了凉丝丝的风。
她开始清理目前所有的财产，高考毕业的两个半月时间，江锦瑜第一目标是去餐厅做兼职，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接着就是发传单。
在这样的天气里发传单，一共赚了两千五。目前距离开学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
在原本的命运线里，靠着两个半月时间，江锦瑜一共赚到了五千块，还用了三千块给外婆买了按摩椅，剩下的两千元作为了小半个学期的生活费。
现在轮到了宁蓁蓁，她可不准备把这些钱用在汪秀身上。
汪秀不光是有钱，不愿意给江锦瑜足够的生活费。还阻止了江锦瑜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怎么都不肯在助学贷款上签字，还不愿意江锦瑜拿助学金。
不愿意在助学贷款上签字，是因为汪秀觉得借款有风险，不愿意承担风险；不愿意江锦瑜拿助学金，是因为有其他更穷的学生需要。
所以江锦瑜苦哈哈地打工，专业课成绩很艰难地跟上。
想到了这些，宁蓁蓁打了一个哈欠，目光冷漠。
江锦瑜的手机流量套餐选的不太好，一个月只有30的流量额度，家里又没有网络，宁蓁蓁第二天一清早吃过饭，先去街心花园里运动了一番，洗了个澡，再去了网咖。
本来带着耳机在打游戏的同学看到了她，直接拦住了她，“江锦瑜，你来上网？”
“是啊。”宁蓁蓁说道，“我到网吧不就是来上网的吗？”
这家是无烟网咖，价格要比一般的网吧贵很多，普通网吧加上各种充卡活动，折算也就是三块钱一小时，这里差不多白天是十五元一小时了。对方干笑着挠了挠头，“我就是有点意外。”
江锦瑜虽然长得好看，但是衣服洗得都泛白，加上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谁都知道她的家庭情况不太好，居然舍得在这样的网咖里上网。
宁蓁蓁笑了笑，指了指他的电脑屏幕，“你要挂了。”
对方连忙转过身子，操作翻滚避开对方的子弹。
宁蓁蓁到角落里开了一台电脑，开始浏览小世界里的知名公司。
公司的名称和各个小世界里有重合的又有不同，公司的经营理念还有财报都有微妙的区别。
如果要走投资之路，还是有很大的困难，最重要的是初始资金太少，经不起任何的黑天鹅事件。
宁蓁蓁看过了公司的财报，加上两千五百块，去掉今天办卡用的四百多块钱，之前买吃的还花过一些钱，也就只有两千块。
两千块就别想着投资，而是想着用劳动力赚钱。
现在只有公共的网咖可以用，如果要是做直播，或者是短视频，至少需要家里有网络，有电脑，有高配手机。最适合她的还是做一些网络兼职。
一种方式是写短篇，一种方式是网络。
因为网络的兴起，实体杂志式微，宁蓁蓁直接搜索网络平台，女频里流量最高的网站叫做锦江文学城
签约流程也和她知道的大同小异，申请作者之后实名认证，点击[我要签约]，就会把文章分配到编辑后台。如果有编辑认为书有潜力，就会签约下作者。
版权的保护倒是做的要比想象中做的好，盗文网站并不多，在看论坛或者是知乎上的答题，让人觉得遍地是黄金，到处可以看到。
写作兼职，年入百万你也可以。
我是如何在锦江文学城从小透明到卖出版权。
码字的收入能有多高
网络不同于严肃文学，要求的是文字的代入感，最普罗大众的分类是，苏文和爽文，这些文章的共同特点是文章主线不憋屈，爱情甜甜蜜蜜，可能会有小波折，女主最后一定是顺风顺水，爱情事业双丰收，走得是苏爽路线。当然，若是有妙笔生花的文字，想写悲剧也有受众。
宁蓁蓁按照排行榜，把最近两年的千字金榜书名记录下来，然后是真情实意长评多的。
在上网时间达到一小时五十分，宁蓁蓁切断了网络，打算带着手机去免费网络的地方看。
她下机的时候，那个打游戏的高中同学对她打了个招呼，“你在看啊。”
“嗯。”
男生挠了挠脑袋，以前就觉得江锦瑜很难接触，怎么感觉现在更难接触了，“群里发了消息，后天有高中同学聚会，你去吗？”
“不了。”宁蓁蓁摇摇头，没钱去什么同学聚会？“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那个男生咋舌，在群里发了消息，贫穷贵公主还是老样子，不参加集体活动。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宁蓁蓁并没有去网咖，而是拿着手机和充电器，去咖啡厅或者是快餐店，一坐就是一整天，先把记录下的公众章节都刷了一遍，如果是感兴趣的题材，就买v看后续。
为了避免汪秀唠叨，宁蓁蓁白天都在外吃饭，她吃的东西尽量买的是便宜的，早餐是包子，晚餐是煎饼果子，中餐则是快餐，最花钱的部分应该是坐在咖啡厅里点咖啡。基本上一天花费控制在六十左右。
她的两千块资产缩水到只有一千五的时候，宁蓁蓁已经把架空历史类、都市言情、幻想言情、玄幻奇幻类别的都看过了不少，完整追完的更是有十本。
看这些书有些头昏脑涨，不过也让宁蓁蓁了解到现在女生的喜好，接下来在资产从一千五缩水到一千二的日子里，宁蓁蓁开始用手写大纲。
在八月八日这一天，宁蓁蓁在锦江文学城摸索着实名认证了自己的信息，新建了一个叫做黑鲸鱼的作者id，写好了文名和文案，直接打开了文档开始码字，标题叫做《回到古代考科举》
选择这个题材很简单，谁让锦江文学城最好签约的就是古言频道，穿越文自带流量，男主视角文章一直在网站里有独特的受众。
得益于曾经的科举经历，宁蓁蓁对书院里的情况，都算是熟稔。
之前在家做大纲，就是去做男主的人设，勾勒好了主线，还有几个重要的支线和副本。
现在大纲已经熟稔于心，手指就在键盘上飞舞起来。
清大的历史学教授侯白彦穿越了，他成为了小户之子，家里咬牙把人送到了书院里读书，结果原身根本就不学无术，已经濒临到了被书院夫子赶走的地步。侯白彦穿越了之后，抓住机会在山长面前表现，得到了继续留在书院里读书的机会。
宁蓁蓁写了四个多小时，写完了三章，这三章通过侯白彦干净利落地解决第一次危机，把男主的人设立住。
很多人写，会适当削减配角和反派的智商，好突出主角的聪慧，因为如果给配角反派智商加太高，主角只要稍微智商跟不上，文章就崩掉了。
宁蓁蓁却没给配角降智，把头脑中的画面和对方，用简练流畅的语言飞快地打了出来。
四个小时一万字，这个速度不算慢，但是宁蓁蓁皱了皱眉头，打算还是得利用语音输入法，在家里完成一部分的稿子之后，在网咖里再润色修改错别字。
上午四个小时，下午四个小时，宁蓁蓁一口气发了三章，剩下的三章放到存稿箱里定时放送。
晚上回到了家里，关上了房门，又用语音输入法完成了三章的写作。
如果要是让其他开始码字的小伙伴们看到她的码字成绩，一定是惊呆了。第一天就直接写了三万字，这种速度简直不是人。
网咖一个小时就要花费十五元，宁蓁蓁在没有签约上锦江文学城的时候干脆就窝在家里，一天三万字这样进度码字。
这中间在家里，外婆汪秀少不得要惊讶。宁蓁蓁就用暂时没找到合适时间的兼职搪塞过去。
吃饭的时候汪秀咕咕叨叨，宁蓁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像是以前江锦瑜，虽然沉默寡言，但是外婆说话总是会认真点头回应。
三天加上第一天晚上的一万字，一共是十万字，宁蓁蓁把手机里的文章导入到网咖的电脑里。
登录了锦江文学城，站内短信跳跃，宁蓁蓁点开看着放了心，来自编辑梧桐的签约邀请。
[黑鲸鱼您好，您的签约申请已经通过，请添加责任编辑的qq（xxxx）商讨签约相关事宜。]
宁蓁蓁看到了签约站短，心中松了一口气，起码不用再准备第二本书的大纲了。
点开具体的数据来看，里面的成绩比宁蓁蓁想的高。
在锦江文学城，三百收藏就可以v，已经发了六章，现在已经到了八十收，书评也有八十，她觉得还不错。
下面还有读者追到了最新的章节，询问黑鲸鱼这个账号是不是马甲号，文字娴熟，不太像是新手。
宁蓁蓁加了梧桐的qq，备注好了笔名之后，几乎是没几秒，对面就通过了好友申请。
梧桐的qq头像是一只抱着胡萝卜的兔子，很快就跳跃了起来，发了一个卖萌的表情。
锦江文学城的编辑薪资直接和作者的订阅有关，梧桐入职的时间并不长，现在还在试用期，为了早日转正，就算是过了下班时间，她在家没事也会审稿。
把写作当做兼职特别方便，加上前几年锦江文学城的防盗措施升级，又出了不少版权作品，每天新注册并申请成为作者的人不少。
绝大部分人想要走这条路，真的开始码字写，特别容易犯文青的毛病。
有时候审稿看的人胃疼，看了不少爱恨情仇涕泪直流，让人宛如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作品，等到梧桐看到了宁蓁蓁的作品，眼前一亮。
文名和文案不是最热的题材，但是文案挺ok，再看看第一章，文笔更是干净利落。
梧桐本来在吃中午饭，直接顾不上吃饭，去后台看了存稿文章，就在后台预定下了这个作者。
她预定了之后，其他的编辑就没办法再签约黑鲸鱼了。
发出去的其他站短，速度最快的五分钟后就加了她的qq，只有黑鲸鱼这个作者，梧桐一直等了三天，甚至以为对方是玩票，根本没想签约的时候，得到了对方的好友申请。

第155章 炮灰前妻3
现在锦江文学城的签约是电子合同，打开了摄像头，经过一些列的操作之后，很快就搞定了签约。
梧桐看着对方只有十八岁，忍不住问道你是刚高中毕业吗？
宁蓁蓁是的。
虽然等了几天，但是黑鲸鱼是她签约最顺利，年龄也是实际签约里最小的，梧桐心里一软，就和小萌新多说了几句暑假期间争取多写一点。你这本书属于古代穿越，300收藏可以入v。
宁蓁蓁我也是这样想的，争取早日入v。
梧桐接着看到了[黑鲸鱼]发过来的消息，眼珠子都瞪圆了。
宁蓁蓁家里没有电脑，我在网吧里粘文章。我不是每天都上线的，我前几天在家，用语音码了十万的稿子。
十万这个数字刺激到了编辑，而且居然还是用手机！
梧桐想了想，噼哩噼哩地打字锦江文学城在前期最重要的榜单是新锦榜单，是从未发过书的新作者可以上的，第一本书发文时间开始算，40天内均衡文章的字数、收藏、点击、书评进行计算。你之前没签约，上不去这个榜单，今晚上0点过了以后，应该就可以上榜了。
作为编辑特别喜欢勤快的，在宁蓁蓁说了有十万存稿，她霎时间十分热情，难得和小萌新提点了怎么更新，还要注意在七万字以后注意留点，那个时候可以v了。
宁蓁蓁查过了攻略，大部分事项都知道，但还是感激编辑的好意。
两人并没有聊太久，梧桐去干别的活，宁蓁蓁就开始修改她的文章，修改好了，就把文章粘贴到了后台。
等到梧桐快下班的时候，她想到了新签约的小萌新十万字存稿之说，到了后台一看，已经粘贴好了，坐在地铁下班回家，她直接一口气把文章给看完了。
前三章是主角险些失学的危机，等到解决了危机之后，笔锋一转，到了休沐日，主角回到了家里，开始写家庭部分。这是小户人家，村里的生活写的是活灵活现，又开始了宅斗副本，为什么原先的侯白彦会在书院里不学无术，在这里给了原因，涉及到了大房二房之争。
文章总体是种田风，文笔简练，寥寥数语就跃然纸上，仿佛让人看到了生动的情形。
要说里面有宅斗，有危机，总体而言是平缓的，并没有太多的极品让人心累的难受，反派和配角或许会下绊子，只要是主角一出现，就让人知道，他有能力解决这些麻烦。
主角本人就是里的安全线，不至于让人心死死揪着，不安地难受。
这本书还有一个很厉害的地方。主角在书院里上课，写韵脚、八股里的破题，经意，让人觉得想要给作者大大跪了，仿佛就化身为主角，是学富五车的清大教授，所以才能够轻易地总结学习办法，写下韵脚规整的律诗。
很多作者写，会给主角一个高大全的身份，但是因为作者本人的关系，往往很难立得住。在梧桐看来，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在于人设里的住，侯白彦苏到爆炸。
书中介绍侯白彦穿越之前是清大的历史学教授，被人称为是“不老男神”，可以想象的到，当年的侯教授食指与中指夹着一根粉笔，笑着在黑板上落下力透纸背的板书。
等到梧桐看完了之后，心里头砰砰直跳，很是期待侯教授的官配。再回过头看入v的卡点，黑鲸鱼也熟练得不像话，是文章的小高潮。
看完了书的内容，再分析数据。
之前每更一章，24小时收藏涨幅在10多个，不到20的涨幅，现在应该是章节多了，涨幅增快，在梧桐看得时候，文章总收藏已经是百收了。
梧桐作为试用期的编辑，手里还没有自己的顶梁柱，她有一个感觉，或许黑鲸鱼会是她手中的大神作者。
《回到古代考科举》很快就被其他作者关注到了，没办法，一般的紫微星写的都是幻言题材，很少有这种正统的科举文排位这么靠前的。
在连载时间到了第十天的时间，《回到古代考科举》这本书霸占了新锦榜的榜首。
这本书刚开始的涨幅就不错，在签约了之后，这本书上了新锦榜单第二十。自从上了这个榜单，曝光大大增加，更多读者看到了这篇文。
《回到古代考科举》这个名字中规中矩，只有对古代文感兴趣的读者才会戳进来，但是因为写的好，基本上这部分读者都可以留下来。
导致文章的数据直接爆炸似的增长，在宁蓁蓁看不到的时间，从原本一天收藏涨幅几十个，直接翻到了一天上百个。
数据长得快，排位就不断攀升，就会有更多读者看到，形成了正循环。
这本书每天都有人投雷，每当有深水的时候，宁蓁蓁还会调整后台的更新时间，多更一章，导致十来天的时间，直接发够了七万字，此时还没有入v，就已经有了三千收藏，最夸张的是评论数和收藏数是一比一，这让人一度怀疑黑鲸鱼刷了数据。
尤其是下面的评论，清一色的好评，更让不少作者觉得是刷得评论
[我已经很久没看这种文笔简练，又不早揉造作，娓娓道来的古言了]
[第一次在锦江文学城看男主视角的历史文，意外不错。]
[我看这篇文的男主，真的有一种被教授支配的恐惧感觉，后背发麻，和我们学院的不老男神太像了，我甚至有一种感觉，是我们教授在写文。花开在九月，一颗地雷送给你。砰~]
[楼上 1，我从来都是作品和作者分得很清楚，只有这本书震撼住我了，我可以感觉到男主的魅力，而且有时候我甚至有一种错觉，感觉作者就是侯白彦本人。]
于是，在宁蓁蓁入v前夕，就有人在论坛上发帖《新锦榜单的第一名，数据太夸张了，刷脱了吧。》
内容楼主是纯读者，别说本人眼红，就没见过这个题材可以第一的，收藏三千，书评三千，点击首点是五千多，末点是四千，太夸张了吧，这是什么绝世好文，大神的书都没有这么好看平均的数据。
前排都是凑热闹的无意义留言，不少人和楼主一样，对这个数据存在疑问，三三两两表疑问，甚至有人留言已经举报。
看到帖子里有人举报，发帖人心满意足地去写自己的。在作者论坛上，纯读者或许有，但是少的可怜，尤其是会关注数据的，基本都是作者。
在帖子沉了下去，此时二十一楼有了新回复。
呵呵呵哒感谢楼主的安利，很久没有看路子这么正古穿文了。这本书的数据是真的，楼主应该不是纯读者……要知道，稍微看一下最新几章的评论就知道，里面全是针对文章内容的评论。还有几个读者很眼熟，可以戳一下他们的读者专栏，看一下过往的评论历史，都是买v意愿很足的读者。
自从二十一楼开始，就有其他人反馈。
萌萌本来打算鉴定刷子，意外被文章给圈粉了，楼里觉得数据有问题的，真心建议去看一下书，我之前也觉得数据很夸张，看了之后和二十一楼的姐妹一样，觉得文章质量很高。我已经打开笔记本开始做笔记了，里面教的东西很有用。
qert听说深水有加更，我刚刚扔了深水，掐指一算，作者承诺入v当日十更，还有深水的加更，估计得有十二更啦。
本来楼主就没有拿出刷分的实质性证据，加上二十一楼风向开始反转，不少人也有兴趣坚定一下是不是刷数据。
这种帖子里，总有人不看文，空口鉴定是否是刷子，于是在一面倒的好评之后，又开始吐槽说黑鲸鱼是高级刷。
这个帖子赫然成了论坛里最热闹的帖子，等到《回到古代考科举》上了金榜，卖了版权，这个帖子也成了作者喜欢参观的帖子。原来一本神书的幼苗期是这样的……
文章在发表十三天的时候入v，宁蓁蓁爆更了十二更，她目前的存稿有三十万，八月的收益在九月就可以提现一半，宁蓁蓁直接就把从8月21号到31号更新的稿子定在一天十更，11天的时间，就发文至少在三十万字。
更得越多，收益越多，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宁蓁蓁想，按照这个数据来看，应该九月的时候，开学有不错的收益，起码不用再过这样精打细算苦哈哈的日子了。
出乎意料的是，还没到九月，这本书就已经爆了。
锦江文学城入v当天十二更，其实是有人这样做的，但是一天保持住十更，就没有人这样做了。作为一个读者，最开心的事情是作者准时更新，并且一刷新是直接多出来至少十个章节！
最重要的是只要有人投深水，就可以加更！
作者[黑鲸鱼]没有官方读者群，就有读者自发组织成读者群，不少人是学生党，一个人扔深水可能会有些经济上的困难，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办法众筹扔深水。
四五个读者凑一个深水，很快群里就凑出来了二十个深水。
锦江文学城入v的第四天会上一个很特殊的榜单，叫做千字金榜，一篇文章订阅的收益越多，排行就会越靠前。
这一天凌晨，一本入v三天，更新已经达到六十章的文章横空出世，占据了千字金榜第一名。
书名《回到古代考科举》
作者黑鲸鱼
字数2512万
总收藏10238
总书评数12155
总点击数852712

第156章 炮灰前妻4
宁蓁蓁的运气好，入v的当天并没有大神的文，直接在夜里就以一万收藏排在了第一位，而因为排在第一位，又吸引了更多的读者进来。
男主视角的科举文在锦江并不少见，但是文笔佳、节奏好的佳作永远是受欢迎的，这本书还把男主侯白彦的人设立起来了，让读者欲罢不能，觉得男主苏而不自知，简直是男神本神。
因为黑鲸鱼的更新足，追书女孩儿们不少熬夜看得小说，只要花一毛钱就可以订阅一章，享受几分钟的快乐，谁不喜欢呢？就这样一章又一章，直接熬夜把v文五十章全部看完了。
看完以后，瞪着一双兔子眼，在最新的章节给作者打call，乖巧等到九点钟会准时更新。
后台订阅数字像是滚雪球一样飞快攀升，梧桐看得在床上打了一个滚，都没怎么睡好。
第二天一大清早梧桐忍不住和宁蓁蓁发消息，结果对方不在线，看看后台一连串还没有发的存稿，梧桐想着，这样的自律，也难怪一本书直接爆了。
梧桐默默地截图了下来，打算以后签约有潜力的作者，都用黑鲸鱼来鼓励他们！
白天的时候，锦江的作者们赫然发现，《回到古代考科举》已经登上了锦江的七日销售榜。
前几天论坛上的帖子又被顶起来了，这一次没人觉得会刷成绩，毕竟刷上销售榜的代价实在太高了。
宁蓁蓁倒是没怎么关注网络上的成绩，摆在她面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她要去学校报道了。
汪秀一直等到二十五号，看到宁蓁蓁不怎么出门，天天窝在家里，还不收拾东西，忍不住说道：“你还不收拾东西？就要开学了。”
“不用。”宁蓁蓁说道，“我不带东西。”
在原本的命运线里，江锦瑜是背着大包小包去学校的，当时汪秀什么东西都不拿，累得江锦瑜差点低血糖晕倒，等到了学校里，外婆又把东西给接过去，弄得江锦瑜在学长学姐那里第一印象就不好，觉得她自己不动手，反而劳累老人。
汪秀的眉头皱了起来，在理解了宁蓁蓁打算什么都不带的意思，怒道，“大学是要住校的，你难道不带上被子，衣服？直接睡床板吗？”
“大学里有卖的。”
大学里有分好几个档次的铺盖，从床垫、枕头被子到漱口杯，所有的东西一应俱全。
至于说衣服，江锦瑜能有什么好衣服？洗得都泛白了，宁蓁蓁打算看看晚点稿费多少，决定买衣服的档次。
“你以为家里是什么条件？”汪秀看着宁蓁蓁的样子，更是怒火高涨，“我和你说话呢！你有没有用心听？！”
宁蓁蓁依然是慢条斯理的，“家里条件我很清楚。我会记得买便宜点的。”
说话不疾不徐，让汪秀想到了江锦瑜的父亲。
那个二混子，死皮赖脸追求自己的宝贝女儿，当她问对方什么打算，对方笑嘻嘻地说：“妈，您不用担心，日子是我和茹月一起过出来的，反正我有口饭吃，我第一口就给茹月。”
想到了这里，汪秀的怒火蹭得一下烧了起来，操起了鸡毛掸子，就想要打人。
因为用力，甚至挥舞在空气里有破风的声音，结果掸子没有落到宁蓁蓁的身上，直接用筷子接住了。
宁蓁蓁看着汪秀，汪秀被她的眼神镇住了。她的眼是最不像茹月的，茹月是温顺的柔情的泛着轻愁，而现在这双眼亮得惊人，通透得像是没有世间的尘。
“您又不出钱，生活费我自己搞定，我愿意带被子就带被子，不愿意就不带。”宁蓁蓁放下了筷子，直接用手推开了鸡毛掸子，往房间走去。
汪秀的身体颤抖了起来，看不到那双眼睛，怒火再次在胸膛之中燃烧，“你翅膀硬了，现在就了不起了，你忘了是谁把你养大的？”
宁蓁蓁转过身子，语气平缓，“我没有满十八岁之前，我的法定监护人是江茹月女士，您是江茹月女士的生母，是替江女士完成她应当履行的义务。”
因为讨厌江锦瑜的生父，只要江锦瑜身上有什么不好，汪秀就会觉得这是江父的错，那种狂怒的心情，让汪秀会做出些恶心事。
例如，把自己置于道德高点，仗着自己是成年人，是长辈，用一种隐晦的、让人作呕的控制方法去欺负一个未成年人。
“你滚！”汪秀忽然是爆发似的大声吼叫，因为太过于用力，开始剧烈咳嗽。咳嗽得满脸通红，并用一种仇视的目光看着宁蓁蓁，眼底彻底没有柔情，“你既然觉得你翅膀硬了，已经上了大学，你就带着你的通知书滚蛋！以后也不用回来了。”
宁蓁蓁回到了房间里。
在码字速度提高了之后，她保证每天三万字的任务量同时，还抽空去了一趟派出所，把自己的户口迁出。
现在去了京都念大学，再转入到学校的集体户口就好。
身份证、银行卡就在身上，户口也从江家独立出来，将来没有人可以拿捏住她。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她对汪秀女士没有赡养义务，有赡养义务的是江茹月。不过，宁蓁蓁会在赚了钱之后，定期给汪秀打八百块。
家里没什么东西好收拾，宁蓁蓁直接背着一个双肩包就离开了家里。
夜晚华灯初上，京都的景秀天城别墅区里灯火通明，袁家的电视打开，袁宝珠正目不转睛看着偶像剧，旁边的江茹月也跟着看电视，虽然电视剧的情节让她不太喜欢，但是为了和继女有共同语言，她还是会认真地看电视，还会去了解袁宝珠的喜好。
等到听到了房门打开，她迎了过去。
四十出头的袁凯不像是同龄人，他的腹部平坦，头发也总是用发蜡固定的整整齐齐，一直到晚上应酬完，头发有几缕散落到了眉前，这散落的头发反而给他增添了俊色。
“辛苦啦。”江茹月接过了对方手中的公文包，亲自脱下了袁凯的西装外套。
等到江茹月伺候好了袁凯，目不转睛看电视的袁宝珠才转过头，“爸，你今天怎么这么晚。”
袁凯在面对袁宝珠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淡淡笑容，“今晚上有个应酬。”
“又喝酒了。”袁宝珠有些不满地嘟着嘴，“讨厌。”
“喝得不多。”袁凯说道。
“那也不好，一身酒味，讨厌死了。”袁宝珠强调说道。
“爸爸去洗澡，等会就好了。”
江茹月笑盈盈地看着这副家庭合家欢的场景，刺耳的手机铃声响起。
袁宝珠看着是江茹月的手机响了，“妈，你的手机响了。”
江茹月接过了电话，发现是汪秀的手机号，她拿着手机往阳台方向走去，“妈，怎么了？”
“月月。”汪秀的声音有些不知所措，“锦瑜不见了。”
江锦瑜……
江茹月在袁凯回来时候保持的微笑，此时消失了。看着院子里幽幽的灯，她的语气很冷静，“为什么会不见，发生了什么事？”
或许是因为不爱，所以江茹月的声音很冷静，她忍着心中烦躁的感觉，先让母亲说清楚是怎么回事。
汪秀听着女儿说话有条理，就开始说起了今天的事。
因为汪秀没有任何的隐瞒，江茹月在听到了法定监护人，她才是真正有抚养义务的人，觉得刺耳极了。
江茹月咬着牙，压住了心里的怒火，冷冰冰地问道：“房间里东西都还在吗？”
汪秀说道：“都在的。”
“身份证、银行卡还有通知书呢？”
本来袁凯和女儿对话完了，是想要和江茹月打声招呼，结果听到了妻子说通知书几个字，耳朵一动，从身后揽住了江茹月。
江茹月感觉到了身后的丈夫，开口说道，“妈，你先到她房间里找一找东西，等会我打给你。”
江茹月挂断了电话，转过身，感觉到了被丈夫揽住，他亲了亲她的耳朵，让江茹月偎在他的怀中。
“怎么了？”袁凯温声说道，“是你妈带的那个女孩儿？”
袁凯在结婚之前就知道江茹月的女儿，婚后江锦瑜跟着汪秀他也很清楚，因为今年那个孩子和宝珠差不多年龄，今年高考比宝珠考得好，让袁凯有些印象。
“嗯。没什么事。”江茹月不太想提。
袁凯本来对江锦瑜也是无视的态度，尤其是江茹月很识趣，根本不把江锦瑜带回家，不然宝珠有什么想法就不好了。
他们两人包括再要孩子，也是因为确定好宝珠的心情才要的。
袁凯现在态度改变，是因为别人恭维他女儿宝珠漂亮，可以挑个好人家，就让他想到江锦瑜了。
成绩不错，长得也漂亮，又不用抚养，只要稍微培养一下，就是现成联姻的苗子。
他当然舍不得让宝珠联姻，但是江锦瑜的话，没有关系。
袁凯的声音严厉起来，“月月，你有没有把我当做你的老公？我们是夫妻。”
江茹月其实也烦江锦瑜的事，听到丈夫这样说，就说了孩子不见了的事，“现在马上要开学了，她暑假兼职又赚了一点钱，我怀疑她是提前到学校报到了。”
袁凯能够把生意做到这个地步，哄家庭主妇江茹月可以说是得心应手，很快就从江茹月的口中知道了争吵的全部情形。
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听到了手机铃声响了，那是汪秀又打过来了电话。
“她果然是直接去学校了。”江茹月没好气地说道。
袁凯笑了笑，示意让江茹月把电话给他，然后说了几句让把江锦瑜的照片、身份证还有其他的消息发过来。
等到挂断了电话，江茹月阴沉着脸。
袁凯看到了汪秀发过来的照片，笑了起来。
这张照片像素说不上多好，是前段时间宁蓁蓁天天早晨去跑步，被同小区的人拍照到发给汪秀的。
照片里的人一头短发，身材纤细又高挑，她正好在压腿，手脚舒展轻盈地像是跳舞艺术生一样，露出的五官与宝珠有些相似。
就算是袁凯觉得自家女儿漂亮，也得承认，照片里的人五官要比宝珠更为精致。
甚至袁凯觉得，这照片要是发在微博上，上热搜都有可能，太过于青春美好。
袁凯说道，“好了，才十八岁，和宝珠差不多大，估计和外婆赌气，正常，小女生的安全比较重要，我先打电话报警，查一下她入住的情况。”
既然打工有些钱，应该会住在酒店，袁凯打算报警查一下情况。
亲了亲江茹月的脸颊，“你把事情交给我，我来搞定，老婆，你先去洗澡。”

第157章 炮灰前妻5
袁凯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她的样子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以为对方既然能做出离家出走的举动，应该是愤世嫉俗，最起码眼睛里会有愤怒或者是悲伤，而不是这种淡然模样。尤其是两人刚做完结案笔录，深夜从派出所出来。
“你好，我是袁凯，你可以喊我袁叔叔。”袁凯介绍起来自己，“你的母亲江茹月，是我现在的妻子。你妈妈有些不舒服，所以我过来了。”
“你好。”宁蓁蓁直接了当地说道，“其实你当时不应该报警的，我的电话一直是通畅状态。”
因为袁凯报警，她还要过来做笔录，明明也没有给汪秀的手机号拉黑，结果事情弄得这么麻烦。
宁蓁蓁并不喜欢给警方带去麻烦，这些社会公共资源应该用在刀刃上。
“抱歉。”其实是当时袁凯也没想到手机居然一直是可以打通的，这样一个乌龙警察也有些意外，不过考虑到是异地报警，也没说袁凯什么，“你外婆当时很着急，你妈妈也是如此，我和你的接触不多。”
宁蓁蓁笑了笑，只是笑意没到眼底，“可以理解，麻烦你了。”
“家里有客房，现在已经很晚了……”
宁蓁蓁打断了袁凯的话，“不必，确实已经很晚了，不好叨扰您一家人，酒店的钱我已经支付过了。”
袁凯在面对宁蓁蓁的油盐不进，有些败下阵来，甚至有一种无言的恼怒，不过侧过头看到她的侧脸，又觉得这种脾气可以再忍一忍。
华光之下，小脸莹白如玉，长睫若扇，扑棱棱得像是翩飞的蝶，眼睛里更是淬着星子似的。
学历比宝珠要好一点，如果联姻了，能给袁家带来多大的好处？
一个刚成年甚至没出社会的小丫头罢了，拿捏住还不是手到擒来？首先还是搞定江茹月的好。
今晚上已经太晚了，再联络感情不太合适，袁凯把人送回到了快捷酒店，留下了名片就离开了。
等到袁凯到了家里，袁宝珠早就已经睡了，而江茹月迎了过来，往丈夫身后张望，“她人呢？”
“在酒店里住下了。”袁凯说道。
江茹月的眉头死死拧着，扯了扯嘴角，“真是狼心狗肺。”
袁凯把妻子的腰身搂住，“这孩子有怨气也正常，人安全没事就好。”
江茹月为了维持自己美好形象，只能够把火气往心里压，嘴角勉强扯了扯，当做在笑。
她以为这个女儿就已经和自己划清了界限，没想到丈夫却让自己多和她联系。江茹月有些不太愿意，丈夫屡屡提起的时候，总是推脱。
在一次丈夫觉得她太狠心，江茹月有些委屈，难道袁凯忘了她说过以前的婚姻？江锦瑜她本来就不喜欢，眼里含着泪说道，“宝珠有弟弟，江锦瑜脾气臭又倔，别管她就好，我妈都是一肚子气。”
袁承逸是他们上初中的孩子，读得是私立高中，前段时间参加的是国际暑期夏令营，现在才回国。
袁凯把人给搂住，“不知道你见过那丫头没有。”
“上次不是发过照片吗？”
“她和宝珠有些像。前段时间……”袁凯就和妻子透露了一点真正的心思，“现在接回来，宝珠也不会在意，等到大学毕业了，就可以嫁人了……”
听到了丈夫这样说，江茹月还是下意识地贬低亲生女儿，“她和宝珠差远了。脾气又不好。”
“你仔细想想我说的。”袁凯笑了笑，“能不能和宝珠比不重要。”
以前不在意这个小丫头，现在通过私家侦探侧面了解了一下，小丫头一直跟着外婆生活，汪秀的脾气有些怪，又过度节约，有时候还会小丫头发脾气。邻居们都劝说小丫头多让着点汪秀。
还打听出来一件事，汪秀给小丫头买的卫生巾包括女孩子用的文胸，都是超市里最便宜做特价的那种，特别厚的一包。
汪秀彻彻底底用的是穷养的方法养孩子，而且对小丫头还不好。所以江锦瑜在所有人的评价里，都是内向。
这种内向的孩子，看起来孤僻，实则是缺爱，只要稍微给点好处，就什么都愿意做。
不得不说，如果是原本的江锦瑜，袁凯的判断可以说是十分精准。
所以能够让江锦瑜嫁给一个没见过的植物人，让她答应给植物人生孩子。
江茹月终于勉强点了点头，不过她还有心结，暂时还不想去讨好那个臭丫头，直说自己再想想，顺便也和宝珠说一下这件事。
“你决定就好。”袁凯笑了笑，“反正要在京都里念四年的书。”
此时的宁蓁蓁不知道袁凯的想法，在即将开始军训之前的日子，飞快地码字。
一个深水鱼雷就加更，这样的加更频率让她的存稿急剧缩水。在开学之前，能多写一点就多写一点。
不过这样的爆更，换来的收益也是可观的，在八月的最后一天，宁蓁蓁登录锦江文学城，查看她的后台收益。
【订阅收益】：9989247元
【打赏收益】：420150元
这些订阅和打赏的收益，在九月一日会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打入作者的账户。
不光是生活费足够，一年的学费加上缴纳的住宿费都会足够，而且还足够配备一台电脑。
宁蓁蓁在上千字金榜的时候，看到了这篇文的趋势不错，看辅导员的心思澄澈，打听过辅导员的消息之后，知道她为人正直热情。
综合考虑了之后，和辅导员坦诚了目前的状况，找辅导员签字借了两万块，缴纳学费、住宿费还给自己买了电脑。
按道理新人作者是很难在开始就有这个成绩，但是宁蓁蓁一天的更新量等于别人十来天的更新量，入v11天，就更新达到了两百章，更新字数达到了六十多万，有这样的成绩就不奇怪。
这种爆更方式，在女频小说里是罕见的，加上原本的7万字，现在文章的总字数都已经是七十万了，要不是宁蓁蓁的大纲设置的比较充足，文章主线就是升级流，说不定这样爆更就会导致直接完结。
梧桐看着收益好，很是骄傲，按道理实习生的手里没有太好的推荐位，但是她在会上，直接提出想要早点给她上大推荐。
锦江文学城编辑部的氛围不错，刚开始看到了新来的梧桐居然要大推荐，都有些惊讶，但是惊讶的人发现自己太年轻……因为《回到过去考科举》在开会的时候已经有五十万字，无论是字数、收益还是各项数据，都达到了上大推荐的标准。
于是开完了排榜会，梧桐就找到了宁蓁蓁。
梧桐：明天开始的话，有个好推荐，你尽量把更新都放在这周哦，_。
黑鲸鱼：好的，因为马上就要开始军训，我更新的字数可能没有那么多，我会在文案里注明，只能够日更十五章，维持一周，之后九月八日开始，日更的章节应该是日更八章，不加更了。
梧桐其实料到了对方要开学，字数肯定要缩水，但是没想到的是，缩水居然还能够维持日更八章。
梧桐的良心小小不安，犹豫了很久，开始打字：你别熬夜码字啊，锦江文学城，其实日更三章就已经算是很勤快的了。
宁蓁蓁看着梧桐发过来的软软的表情，嘴角翘了翘，然后开始打字：放心吧，这个字数我算过了，按照计划日更十五章，能够留下五万字的存稿应急，剩下的时间一天八更问题不大，大一学校十一点半熄灯，不会熬夜。
黑鲸鱼平时说话很简单，她似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写文章了，梧桐面对这个qq，有时候会有一种很分裂的感觉。
看着《回到古代考科举》里面侯白彦的学识智慧和人格魅力，总觉得作者应当是个至少四十，和侯白彦一样的人；但是她又是负责签约黑鲸鱼，很清楚对方只是个十八岁刚上大学的女生。
梧桐是一直追书的，看着黑鲸鱼的话，脑子里出现的是[宠粉]两个字，有一种被侯白彦浅笑摸头杀的感觉。
当黑鲸鱼在文章文案还有说了自己的更新状况。打赏的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
因为侯白彦这个人物塑造的好，加上故事已经到了定亲的故事。
别的历史小说，早些年的是走后宫路线，从寡妇小嫂子到落难公主，喜欢把漂亮的妹子们都收下，后来可能是女性读者多了起来，就多了一种和尚文学，反正不擅长写女主，要么不要女主，要么是布景板，把女主当做工具人来使用，只需要设置有家庭背景，岳父可以帮忙，女主本人再贤惠不过就够了。
轮到了黑鲸鱼的这篇文，女主是历史文里特别少见的一类——才女。
女主薛清是漂亮的，才思敏捷，她还有自己的骄傲，若不是侯白彦应上了她的诗，她不会嫁给他。
稍稍超出礼教的范围，又发乎情止乎礼，含蓄的情意在诗之中，当美丽清高的才女，因为侯白彦而有了少女的羞涩，那种动人心弦的悸动，让人越发喜欢侯白彦这个角色。
所以，宁蓁蓁在表示9月开学只能加更一周，后续都是八更，读者都觉得，这是黑鲸鱼是教授的实锤，也可以理解她放缓更新，毕竟工作重要。
【好的，黑教授，我们乖巧等更新。关于男女主初遇这一段，我可以再看一百遍！】
【在女主没有出来之前，我觉得黑大是侯白彦，等到薛清出现了，我又觉得黑大是女教授！嗷嗷嗷！我刚开始还怀疑言情线不好看，我错了，薛清真香！言情戏超级喜欢，有没有影视方看中，这本书真的超级适合拍电视。】
【教学任务应该很重，教授如果真的有事，挂请假条就好。】
【黑教授已经很忙吧，居然还可以八更！感动！】

第158章 炮灰前妻6
“向右看。”
“一、二。”
领队的教官高声喊着，后面的军训学生跟着喊着调子，这一次正式检阅之后，就代表持续一个月时间的军训落下帷幕。
送完了教官，室友刘瑛直接不回宿舍，准备回家。宁蓁蓁则是和室友唐玉荣一起会宿舍。
快到宿舍门口，见到了江茹月。
看着与宁蓁蓁相似的容貌，还有一身的奢侈品logo，唐玉荣皱了皱眉，对着宁蓁蓁说道，“阿鱼，我先回宿舍了。”
曾经的江锦瑜营养不良，在军训的时候几乎要昏倒，整个病恹恹的模样。军训结束之后，又疲于打工，和室友的关系只能说非常一般。
现在的宁蓁蓁虽然也可以说是要码字拿生活费，但是她一早就说了自己的处境，加上军训的时候，一套军体拳英姿飒爽，折服了所有的女孩子。
这个宿舍因为人员分配问题，只有三个人，那两个人脾气不错，宁蓁蓁和她们关系还挺不错。
江茹月皱了皱眉头，看着宁蓁蓁身上的迷彩服，“你回去换身衣服，车就在东门口等着。”
“没必要。”宁蓁蓁说道，“想说什么，直接说吧。”
江茹月皱着眉头，晾了她将近一个月还是这种模样，没好气地说道，“你的礼貌去了哪儿？”
“我有娘生没娘养，所以没什么教养。”
江茹月的火气蹭蹭地高涨，涨红了脸，她还没开口，就看到了其他军训结束的学生走了过来，和江锦瑜打招呼，并且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江茹月强忍住怒火，等到人走了之后，对着宁蓁蓁发火，“你眼里有我这个妈？有你外婆吗？你外婆这样教你的？”
“注意风度，江女士，别以为你这样说，就可以从道德上压迫我。”宁蓁蓁笑了起来，江茹月本来就看不惯她，却又惦记她，“需要掰扯一下，您在我未满十八岁时候尽到的抚养义务吗？掰扯起来丢脸的不是我，或许是您，又或许是那位袁先生。”
想要面子，不想做出泼妇的模样，又想要仗着长辈让她顺着对方的想法。宁蓁蓁：想什么呢，哪儿有这样美事。
江茹月被宁蓁蓁的话气得脸上涨红，甚至想要扬手打人，就像是对方说的，丢脸的不会是宁蓁蓁，只会是自己，或者是丈夫袁凯。
一个穿着黑色卫衣，带着兜帽的人原本是靠在柱子上，闭着眼睛晒太阳，听到了宁蓁蓁单方面把江茹月气得够呛，藏在兜帽里的嘴角翘了翘，等到江茹月走了之后，他还特地看了一眼宁蓁蓁。
宁蓁蓁也不在意自己说的话被人听到，对这个带着兜帽的男生笑了笑，回到了宿舍。
唐玉荣洗完了澡，正在宿舍里敷面膜，刘瑛是京都本地人，已经回家过十一去了。
唐玉荣看着宁蓁蓁洗完了澡，直接开始洗衣服，就说道，“阿姨走了？”
宁蓁蓁应了一声，“是啊。”
唐玉荣扯了扯嘴角，想着自己的室友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写东西赚钱，就连学费和住宿费都是找辅导员借的，那个满身奢侈品的阿姨……人走了就是好事。
唐玉荣很是看不上江茹月，江茹月也在袁宝珠那里落了眼泪，因为宁蓁蓁的话，委屈极了。
袁宝珠看到了继母表情难受，就问了继母是什么事。
“我以前生过一个孩子，你爸说既然在京都，国庆的时候接回到家里。”
袁宝珠本来是漫不经心听着，还想着王继寒的事，听到了江茹月的话，回过了神。
江锦瑜的成绩比她好，这一点让袁宝珠有些轻微不舒服，童年的时候，她也特别担心继母会把江锦瑜给接过来，现在不会有那种嫉妒，但是对江锦瑜说不上喜欢。
江茹月一直在打量袁宝珠的表情，她很清楚丈夫袁凯的性格，他是想要把江锦瑜纳入到袁家麾下，给袁家多联姻的路子，但是刚刚碰了一鼻子灰，江茹月对江锦瑜厌恶到了极点，就想要把继女拉到自己这边。
袁宝珠从继母这里，听到了那个叫做江锦瑜的人，性格嚣张跋扈。
袁宝珠一双修得弯弯的眉皱了起来，最后说道，“妈，你别担心，那我和爸说，既然她这么坏，才不要她到袁家。”
江茹月喜笑颜开，有了继女这句话，事情就解决了，哄着袁宝珠，问她十一有什么计划，现在已经到了大学，也可以开是做保养了，正好刚结束了军训，皮肤状态不如之前好。
江茹月忽然想到了亲生女儿的肌肤，白的像是泛着光一样。
十一加上中秋的假期，足有八天时间，宿舍里唐玉荣也回家了，只剩下宁蓁蓁一个人。
这篇文连载到现在，正好是收尾时间，宁蓁蓁打算利用十一假期好好收尾，再给新书开个头。
当宁蓁蓁表示这篇文就要完结，马上会准备开新文，读者们第一个反应都是愣住了，觉得太快了。再仔细回过头看看，《回到古代考科举》这本书已经发文到了一百五十万字，在女频里已经算是难得的长文，因为更新太快，所以才觉得一眨眼就要完结了。
【小鲸鱼下本书写什么呢？你可以再重复古代穿越文，我可以！】
【一百五十万字，还是不够，太太可以再来一百五十万，我可以一直看到侯文赟（侯白彦的儿子）结婚生孩子。舍不得侯大人，舍不得薛夫人。】
【小鲸鱼，要不继续写基建文，你很擅长基建文。】
【小鲸鱼也很擅长甜甜的爱恋，不如专心写一本恋爱文。我特别特别喜欢薛清，薛清和侯白彦订婚前后那一段，我反复看，欲罢不能。】
【科举还有朝堂斗争部分实在是太精彩了，感觉囿于篇幅，还有很多东西可以写，强烈支持再来一本科举做官文。花开在九月，一颗深水鱼雷送给你。】
八月底当时宣布要放缓更新，很多人误会宁蓁蓁的学历，她就辟谣表示自己是大一学生，因为这本书的读者年龄大部分都比宁蓁蓁要大，现在读者不少人都称呼她是小鲸鱼。
已经追到最新更新的秦铭阳看到了作者的回复，给助理巫承鹤打了电话。
秦铭阳：“上次问你的《回到古代考科举》版权拿下了没有？”
巫承鹤揉了揉眉心，“正准备给你打电话，报价有点高。基本上擦着你的最高线来的。”
“尽快签下吧。”秦铭阳说道，“先拿到手里。”
巫承鹤耸耸肩说道：“ok，你既然同意，那我就去和锦江方面定三方。”
他当时面试的时候，是秦铭阳刚从一个粉丝见面会离开，头发挑染了浅金色，耳朵上带着耳环，眼角画着小烟熏妆，身上的西装也是银色带着光闪的，这让金牌助理巫承鹤差点转身就走，他的客户从来都不是这样的。
秦铭阳靠着年薪百万，留下了这位金牌助理。
哦，忘了说，虽然秦铭阳是唱跳选秀出身，走在路上都没有粉丝，但是他有一个颇为厉害的家世，世界五百强的林华集团是他家的产业。
巫承鹤在跟着秦铭阳做助理，更是十分不解，秦铭阳就那么喜欢娱乐圈？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唱跳的流量小生，说真的，秦铭阳要是专心做股票，定然是神级投资人，偏偏自己唱跳不说，还要投资娱乐圈的各种项目，像是做慈善一样，昨天去做《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投资人，今天又要买一本日更两万字以上的流水ip。只有当秦铭阳手里缺钱了，才会投资一圈股票。
在十一期间，锦江文学城版权部一直有人值班，谈妥了价格，当天晚上秦铭阳就拿到了三方协议的电子版本。
秦铭阳满意地给黑鲸鱼又打赏了一串的深水鱼雷。
巫承鹤不了解秦铭阳，是因为秦铭阳知道父亲秦松讨厌什么，他就偏偏要做什么。
想到了上次要做综艺节目去财经大学偶遇的那个小姑娘，秦铭阳嘴角翘了翘。
就像是那位小姑娘说的，人生短暂，自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当年他父亲对不起母亲，在外面还养着“真爱”，后来离婚，“真爱”却怎么都没有办法生下孩子，就又想到他头上来。
父亲看不惯娱乐圈，他就偏要到娱乐圈里，还别说，在舞台上一呼百应，在戏里体会不同的人生百态，还当真越来越喜欢这个行当。
秦铭阳想要改变这个行业的一些现状，所以才会把股市里赚到的钱投入到这里来。
想要做影视，最好手里有合适的ip。
秦铭阳当时登录锦江文学城，就是抱着想要找ip的目的，因为宁蓁蓁的爆更，加上文下的留言挺多，还有不少长评，吸引了秦铭阳。
这本书是男主视角，男性有天然的代入苏感，秦铭阳第一次看，就追的欲罢不能。
在追到一小半的时候，他就判断这本书有影视改编的潜力，只是有些担心作为新人作者，后面的情节作者有可能写崩，现在一直到快完本了，内容都没有崩，自然催着助理赶紧签约，免得别人也看中这本书，要和他抢ip。
想到了上次偶遇的那个小姑娘，模样挺符合他想象中的薛清，就上了微博，用常用的锦江文学城的id发给了宁蓁蓁私信。
【你好，我是在文下追你文的[sky]，打赏金额和消费截图附后。目前你应该收到了锦江文学城的三方合约，关于作品改编，如果你有想法，可以加我qq。】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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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炮灰前妻7
宁蓁蓁坐在咖啡厅里，当看到了对面西装革领，面容俊秀的秦铭阳，眼角抽动了一下。
头发不再挑染成浅金色，也没带上夸张的耳环，他现在看上去就像是个精英人士，但是舞台上那个唱跳的形象，在她心中实在是印象深刻。
秦铭阳在看到对面宁蓁蓁的表情，怔了怔笑了起来。
不像是刚刚那种商业会谈的疏离，这会儿笑起来，倒是符合他流量爱豆的身份，用追星女孩儿的形容词，那就是灿烂的像是眼里有星光。
“你的记忆力很好。”秦铭阳说道，“财经大学的学生对吗？”
宁蓁蓁点点头，有些奇怪为什么秦铭阳会知道自己的学生身份，“主要是见过你化妆的样子，没想到……”补充说道，“你先前七月，有一场粉丝见面会。”
秦铭阳摸了摸下巴，笑着打趣自己，“你应该不是我粉丝才对，我对自己现在的知名度，挺有自知之明的。而且你也不太像是粉丝的表现。”
这年头的流量爱豆个顶个的英俊，有目光纯真似小鹿的，有电眼迷人的，有面若好女的，秦铭阳是综合都还挺不错，特色是他的桃花眼。
但是能够做到顶流，光是容貌不够。宁蓁蓁觉得，后来他的成功，和高情商分不开。
“我当时在商场里做兼职。”宁蓁蓁说道，“你的粉丝们很热情，你的基本功也很好，早晚会成功的。”
秦铭阳一直在想，为什么一个大学生能够塑造出侯白彦这样的主角，现在见到了宁蓁蓁倒是明白了，她本人宛若是《回到古代考科举》里的女主角薛清。有薛清一样的见识和聪慧，加上博览群书，自然能够写出侯白彦一样的人物。
和她聊天是一种很愉快的体验，秦铭阳本来当时就动了心思，想让巫承鹤去财经大学，把他惊鸿一瞥的女生给找出来，现在就直接邀请，“《回到古代考科举》里的薛清，你要不要自己演？事实上，我当时在微博上给你发私信，就是因为在财经大学里见过你。但是起了心思，想让你试试看薛清这个角色。”
宁蓁蓁当时在大学里当真没认出来秦铭阳，和他交谈之后才想起来那个捂得严严实实的，就是对坐人。
秦铭阳觉得和宁蓁蓁说话愉快，宁蓁蓁同样也觉得，对方情商智商都在线，于是诚恳说道：“我没想过进入到娱乐圈。包括写书也是业务爱好，今后主要的重心是放在专业上。”
江锦瑜的遗憾，是被诱惑做了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曾经贪图那些金钱，宁蓁蓁想着的是做好学业，做富一代。
秦铭阳觉得更有趣了，想到了上次在大学里听到的那些话，对方是袁凯的继女，直接怼了江夫人，那可不容易。要走商业路线，一开始就是hard模式，毕竟袁家的产业在走下坡路，但也是个巨头公司了。
用咖啡勺搅动咖啡，说道，“其实演戏不代表要进入娱乐圈，如果演好了一个角色，在今后进入到社交圈里，也算是有个话题，不是吗？”
宁蓁蓁一点就通，秦铭阳说到了重点上，很多富二代为什么创业的机会多，因为父辈的原因，生活上有天然的交际，比较好打入社交圈。
《回到古代考科举》这本书是她自己写的，很清楚里面薛清的分量，如果剧组选的好，这个角色可以成为观众心中的白月光。现在她才大一，拍个戏用不了多长时间，有了一个角色，也算是有了个入交际圈的话题。
宁蓁蓁笑了起来，问道：“秦先生有没有想过用什么剧组？”
秦铭阳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组建起来一个靠谱的剧组也没那么容易。
秦铭阳的桃花眼闪了下，含笑说道：“不急，我有个看好的小导演，她目前在忙拍戏，在娱乐圈里，多少见过一些人，剧组组建的差不多了，我再和你联系。”
本来只是约了喝一杯咖啡，又多了中午的午餐，在轻柔的蓝调里，两人没怎么说娱乐圈的事，而是说投资圈的事。
宁蓁蓁还真是挺惊讶的，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投资眼光奇准，明明可以在商业圈里呼风唤雨，却很享受在娱乐圈里的日子。
“是吗？”她笑着反问了刚刚秦铭阳说的一件事。
因为坐在窗边，金色的光撒在她的长发上，因为要见影视方的签约人，宁蓁蓁难得去理发店做了造型，只用枫叶状古铜色做旧发卡固定额前的碎发。面颊上是少女的绒毛，清澈的眼因为浅金色成了梦幻的琉璃色。
秦铭阳忽然想结束了谈话之后，进修一下自己的演技。
原本是想要找个其他人演侯白彦，现在忽然不想把这个角色给别人。挺想要与书中那等灵秀女子月下对诗，洞房花烛……-
耳根忽然红了起来，喉结滚动，连忙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茶。
“对了。”秦铭阳说道，“下本书你想写什么？”
宁蓁蓁说道：“想写一本民国题材的文。”
宁蓁蓁的文下有不少可爱的读者表示，看了她的书之后，把里面写八股文的技巧用在作文上，她看到了这样的留言，就有了想法，想写一个因为知识改变了命运的故事。
在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回到古代考科举》正式完结，新文《乔家二小姐（民国）》开始连载。
乔家二小姐的父亲是个东北地区的军阀，在东北沦陷了之后，一家人都到了繁华的大上海来。
乔二小姐并不喜欢读书，虽然乔家从东北到上海，但是她家里有钱，每日里是好不快活，等到上了高中，功课难了起来，和同学一起找人做代笔，认识了一个叫做叶萦的女孩子，从而有了新的认知。
宁蓁蓁写到了叶萦，叶萦长得很漂亮，却总是把自己弄得灰扑扑的，就算是和千金大小姐乔二小姐有了交集，她也是不卑不亢。
乔二小姐在认识叶萦之前，就有一个好友，是财政局局长的女儿宋盈盈，有点傻白甜的意思，做着乔二小姐的跟班。
虽然家世很好，但是不学无术，脾气还有些娇，但是宋盈盈这个角色一点都不让人讨厌，等到见到了叶萦，读者们又开始移情别恋，觉得这个叫做叶萦的小姐姐也可以。
【我错了，我怎么会怀疑小鲸鱼的性别？超可爱的女孩子，想把叶萦小姐姐亲亲抱抱举高高。】
【别和我抢宋盈盈，超爱盈盈宝贝，一想到盈盈宝贝要嫁人了就有点难过。】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文案里，知识改变命运……心里有点怕怕的，如果不是有动荡，乔二拿得就是人生赢家剧本。】
既然设定在动荡年间，小人物自然是在大时代的背景里有不同的际遇，不过宁蓁蓁倒是没为难女主，只是不少配角的命运不太好。
上本书里，主角做出来的改革宁蓁蓁很多是亲手缔造的，不少部分与其说是，更像是自传，所以做好了大纲之后，内容可以说是一气呵成，写起来很快。
但是这本书涉及到的很多内容需要查资料，更新量就会放缓。
宁蓁蓁早期公众章节日更三千的时候，一边查资料一边存了一点稿子，等到入v之后，也不像是上本书日十更，而是维持在日三更，这让不少读者哀嚎，为什么不勤快了。
不过总体而言，读者们也很清楚，黑鲸鱼的更新在整个晋江都算是勤快的。
民国文是锦江的长青题材，要比上本书的受众广。
这本书在入v的时候，秦铭阳就再次让巫承鹤去找锦江谈三方。
因为第一本书价格不错，第二本书在还没有出成绩，秦铭阳就主动加价，锦江方面签合同就更快了。
梧桐也夸宁蓁蓁遇到了财大气粗的甲方。
宁蓁蓁看着五百万的版权合同，有些扶额，关键是她不管怎么样都在锦江还是个小透明，按道理已经认识了，很多人都会砍价，而不是反向往上加价。
就算是第一部作品已经拍出来了，五百万也算是高价，更何况距离第一本拍出来还遥遥无期。
秦铭阳推了推面颊上的墨镜，嘴角翘了翘，“我觉得你的ip值得这个价格，再说了，我刚炒美股赚了点，在投资方面，我还是有点自信的。”
特斯这只股票他是在相对价格比较低的时候入的，在有利好消息的时候，操作过几次波段，光是这一只股票就获得了三倍的利润。
巫承鹤看着秦铭阳炒股，因为操作不如秦铭阳及时，也赚了一些，现在别说让巫承鹤辞职，就算是不给巫承鹤发工资，他也要跟着这位“财神爷”。
“那就承你吉言。”
“《回到古代考科举》编剧已经找妥了，马上我要拍一档综艺，估计综艺结束了，也就差不多可以正式开拍了。”
综艺啊……
宁蓁蓁忽然想到了现在还叫做王继寒的男主，他也要参加这个综艺节目吧。

第160章 炮灰前妻8
曾经的江锦瑜并不怎么看综艺节目，但是这个节目不同，那个时候，江家人想江锦瑜嫁给霍继寒，就把当时还叫做王继寒的时候参加的这款综艺节目，放给她看。
嫁给植物人，可不像是里的那么美好。就算是明面上的夫妻，因为霍家的要求，江锦瑜偶尔需要给对方喂食、按捏肌肉，这些都不是愉快的体验。
长期瘫痪在床，就算是有护工给他换下身的褥子，但是偶尔一次忘记洒香水，那味道让人恶心的吃不下东西，那之后就算是再没有忘记洒香水，江锦瑜也记住了那味道；还有就算是有护工定时按捏，霍继寒的手脚肌肉包括面部肌肉都流失了，呈现出来的是一副古怪的模样，大概就人类的想象，外星人就是这样子的。
等到霍继寒苏醒过来，先是问袁宝珠在哪儿，接着坚决不肯见袁宝珠，一直到养得差不多，一身臭气都没有了，才和袁宝珠在一起。
如果不是外婆汪秀的哀求还有为了那位学长，本就没有感情，江锦瑜怎么会愿意给这种人生孩子？
秦铭阳看着宁蓁蓁，不知道自己说综艺的事情触动了她哪一点，敛下眼深思。目光从她的眼，到她的鼻尖，再到她形状姣好的唇上，涂了淡色的唇膏，粉得像是蔷薇花瓣，让人想要低头轻啄。
蔷薇花瓣忽然像是被风吹得微动，“那你要在综艺里好好表现。”
原来是她说话了啊……秦铭阳清了清嗓子，“好。”
本来当做是去玩一圈的小综艺，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现在想到了宁蓁蓁会看，心脏跳得快了起来，“你会看吗？”
宁蓁蓁点点头。
秦铭阳的嘴角翘了起来，又不想暴露出自己的那点心思，用手握成了拳头咳嗽了一声，说道：“挺好的。”
秦铭阳觉得自己这个回答没什么头脑，心里头忽如其来的那个念头，又让他如同火烧火燎一样，想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于是，秦铭阳开口说了自己的大学，自己的专业，表示要是宁蓁蓁有什么专业上的困难可以问他，还有最近的美股市场颇好，国内的a股市场不如美股成熟，她既然是金融的专业，也要练练手，可以在美股市场上练练手。
如果要是巫承鹤在场，一定会双眼闪亮，跪在秦铭阳面前，表示大神求带。
宁蓁蓁此时只是点点头，表示她知道了。
手里光版权费扣除了个税之后就已经是百万级别，目前京都的房价处于高位波动，她这点钱连首付都不够，不过在股市、期货市场倒是可以试试水。
她只是点头，秦铭阳就已经把后续工作替她做了，直接要了她的微信，给她推荐自己的客户经理，好给宁蓁蓁开美股账户，还有汇率转化。有了推荐股票这个由头，可以聊天的机会更多了。
宁蓁蓁发现，原本秦铭阳加的是她qq，大部分都是说和相关的内容。
等到有了微信，这位流量爱豆摇身一变，赫然成了理财达人，给宁蓁蓁截图自己的股票仓位，还给她开理财小课堂，告诉她一些选股的秘诀。
如果不是看他的朋友圈，还是有些做节目的定位和照片，差点让人忘了他本职是唱跳的小生，还以为是合格的理财经理。
不过宁蓁蓁看得出，这位基础知识扎实不说，眼光也颇为精准，要是吃金融这碗饭，恐怕会比当爱豆来钱更快出名更早。
秦铭阳有时候不想打字，会发语音过来的，宁蓁蓁不小心点到了外放，室友听到了秦铭阳的声音。
认真想要在娱乐圈发光发热的秦铭阳，现在虽然还是娱乐圈名不见经传的小透明，基础功底却做的很好。用腹式呼吸，声音本身练过不说，在和宁蓁蓁说话，格外注意用上老师教得那些方法，声音很有磁性。
在唐玉荣和刘瑛听到了之后，两人强烈要求，如果不是涉及到隐私，不要改成耳机收听，必须外放啊。
秦铭阳正好在说关于裴勒集团创始人的一小段经历，宁蓁蓁觉得也挺有趣，正好在笑，才会不小心误碰外放的虚拟键。
“好啊。”宁蓁蓁答应了下来。
唐玉荣和刘瑛本来一个人在看书，一个人在涂指甲油，现在都搬着椅子坐了过来。
只听了一小段就觉得秦铭阳的声音像是羽毛一样，轻轻在人的心尖儿挠着，现在从头听着，极其满足声控的感官享受。男人的轻笑声，像是在耳畔吹着气，明明说得是很正经的话题，却让人有一种耳朵发烧，在被勾引的错觉。
唐玉荣发出了一声哀叹，刘瑛的眼睛亮晶晶的，“是不是在追你啊，帅不帅？是不是我们学院的？”
追？
宁蓁蓁想，秦铭阳这种人生赢家，从来都是女孩子围簇在他身边，他自己似乎也没有追求的概念，只是觉得应该多发一些消息。
在面对室友两双铮亮的眸子，宁蓁蓁慢慢说道，“还不好说，帅是很帅的，不过照片暂时不好给你们看。”
按道理要做流量爱豆，是不适合公布恋情，那样会让女友粉们玻璃心碎了一地，不过那是一般人，轮到了秦铭阳，他会怎么选择，宁蓁蓁也猜不到。想到了秦铭阳的独立特行，能够肆无忌惮浪费自己的金融天赋，一门心思要在娱乐圈里发光发热，宁蓁蓁抿唇一笑。
少女白净的皮肤，眉眼里都透露出淡淡的喜色，那是因为提到了刚刚说话那人的表情而生的。
这一笑让唐玉荣和刘瑛两人相视一眼，就算是没有追求，也应该是好事将近，室友正在享受那种恋情未满的暧昧。
唐玉荣清了清嗓子，“关系要是确定了，可一定要让他请我们吃饭。”
“没错没错！”刘瑛连忙说道，“我要看看俘获我们金融系系花的人究竟多帅！”
刘瑛其实有点怀疑，是不是熟人，所以现在才不方便告诉她们两人，结果等到见到了秦铭阳真人，一瞬间就是失语。
没办法，刚刚才为了这个人，在微博上和别人互喷，转眼正主作为室友对象出现在自己面前，简直是魔幻主义的现实。
那时候刘瑛也明白了为什么一开始室友不说。和流量明星谈恋爱……那确实是不方便往外说的。
在秦铭阳和宁蓁蓁两人进入到若有若无的暧昧期时候，另一对也是如此。
袁宝珠用一双明亮的眸子四处看着清大，她还以为考入到这所学校的都是书呆子，定然是不注重打扮的，没想到在这样的学校里，也有不少家世不错的人，她刚刚看到了l的标识。
女孩子也并没有都不修边幅，不少女生还挺好看的，是那种带着书卷气的好看。
清大是学渣袁宝珠不敢想的学校。
看过了往来的人，袁宝珠就想要拽文，毕竟在这样2学校，她自己好像也沾染了一身书香，“未名湖在哪儿？怎么一直没有看到，我在书本里读过，就一直想到未名湖来看看。”
袁宝珠这话问的，旁边有人听到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袁宝珠看着那个人，那个人笑过了就走了，只是袁宝珠耳朵尖，听到了一句“草包”。
旁边另一个女生笑着锤了一下男友，“你说话真刻薄，就不能对外校的妹子……”
此时尚未回霍家的王继寒看到了袁宝珠的神色，小声说道，“未名湖是京大，清大的话，有一个很著名的散文写的《荷塘月色》，你是不是想见见。”
王继寒不会觉得袁宝珠是个草包，贴心地替她解围。
袁宝珠似乎是有些生气，眼圈都红了起来，她想回去了，本来兴致勃勃地来清大，现在觉得没意思极了。
难道学霸就可以侮辱人吗？
王继寒在孤儿院长大，最会察言观色，看到了袁宝珠的模样，也不知道心中哪儿来的勇气，握住了袁宝珠的手。
袁宝珠的长睫上坠着点泪珠，诧异地看着王继寒。
王继寒看着袁宝珠的泪水，忍住了想要替她擦去眼泪的冲动，小声说道，“别理他，我们学校素质低的人很多。”他轻轻地说道，“你要是累了，我请你吃饭好不好？你忘了，我今天约你是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袁宝珠被王继寒握着手，有些想要挣脱。
她一动手，王继寒就主动松开了手，心中虽然眷恋刚刚的温暖，但是一丁点都不想惹袁宝珠不快。
等到王继寒松开手，袁宝珠觉得心里有些空，她抿了抿唇，王继寒确实是不错，学习好，长得也帅气，也对她很好，但是有一点，他实在太穷了。
娇气的袁宝珠一丁点也不想吃苦，她看的那些电视剧，里面千金小姐和凤凰男都没有好结果，王继寒这样，就算是标准的凤凰男吧。
王继寒压住心中的难过，讨好地对着袁宝珠说道，“前段时间有一个综艺节目联系我，就是你喜欢看的《农家田园乐》，里面要招募几个素人，我比较符合条件，然后被招录了。你喜欢哪个明星，我到时候可以帮你要到签名。”
袁宝珠是个追星女孩儿，尤其是喜欢看综艺，听到了王继寒的话，顿时那点难过就抛之脑后了，“真的吗？”
看到袁宝珠的笑脸，王继寒点点头，“我们找个位置坐下来慢慢说。”虽然这个节目会耽误他一个很重要的竞赛，但是看到了袁宝珠瞬间亮起来的眼，王继寒觉得一切都值得。

第161章 炮灰前妻9
现代人生活压力大，华国开始流行综艺了之后，全国各个电视台都在做综艺节目。
从游戏类，到角色扮演类，极限挑战……等等，综艺节目类型可以说是多种多样。
《农家田园乐》是主打休闲的综艺，内容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到一处山清水秀的乡村，给嘉宾布置任务，让他们有小小的挑战，体验田园农家乐。
在这个综艺里，观众只用抱着一种轻松心情，看着明星和素人一起体验简单的冒险，不会有太多的困难，很多地方还会让人会心一笑。
这个综艺节目一开始的收视率并不算高，但是不同于其他综艺的高开低走，这档综艺的收视率是逐步攀升。
对于节目组，收视率就是生命，有了收视率，这款节目组就可以邀请更有名气的嘉宾，扩大了后期制作组，从而提高节目质量。节目质量提高，收视率也就越高。
这一次的节目组定的是在贵省的小河村里拍摄。嘉宾一共住上一周的时间，让节目组剪辑出三期的视频。
嘉宾有六名明星，三名素人。这三位素人自然就包括了王继寒。
王继寒因为孤儿院出身，营养不良导致他身材消瘦。王继寒本就生得好，加上消瘦，在镜头里迈着一双大长腿，摄像师给了他不少镜头。虽然是素人，这模样出道也够了，再加上他清大高材生的身份，是实实在在的节目组亮点。
不过里面表现最好的还是秦铭阳。
他似乎是和王继寒杠上了，王继寒是清大的学生，秦铭阳是沃尔顿商学院毕业，以前他从没有表露过自己的学历，关于自己的家世也是一笔带过，这次王继寒要是在镜头前有些表现，接下来秦铭阳一定是碾压似的超过王继寒。
不管是在节目里自爆了学校，甚至炒股的盈利率都拿出来说。第一天的节目里，王继寒还有点热度，等到后面，王继寒就再难以出彩。
宁蓁蓁是第一时间收看节目的，看到了弹幕上一溜烟对秦铭阳的彩虹屁【哥哥好厉害！】【秦铭阳学霸实锤，我一直都说他很聪明的。】【我喜欢的哥哥是个宝藏男孩儿。】。想了想，给秦铭阳打了个电话。
站在走廊里，微凉的夜风吹着她没有挽起的碎发，碎发拂过她的肌肤有些痒，“王继寒做了什么？感觉你挺针对他的。”
秦铭阳那边电视也打开，他把声音调到静音，好和她说话更清楚，“他为了讨好小女友，在休息的时间开视频，我说了他之后，他还动了我的东西。”
秦铭阳要做就做最好，虽不算是精致的boy，多少也有化妆师推荐的护肤品，王继寒私下里摆弄他的东西，拍照给他的小女友看。
王继寒这钟恋爱脑，让秦铭阳觉得极其不可思议，在节目上是为了对方的**，给对方留下最后的面子，等到私下里和宁蓁蓁说话，就没那么客气了，直接把王继寒的表现给说了。“他是学数学的，为了综艺节目错过了建模大赛，他很骄傲吗？”
宁蓁蓁的手肘靠在窗边，指尖绕着碎发，是啊，要不是王继寒忽然为了袁宝珠献身，揭示了他其实是遗失的霍家人的秘密，王继寒大概要做袁宝珠一辈子的备胎。
被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明明在考上了清大，还不知道珍惜现有的牌面。
“小鱼。”
秦铭阳也很喜欢这个昵称，是江锦瑜这三个字的谐音，又是她笔名的一部分。从舌尖喊出这个名字，心尖都是一颤，又有一种想要进一步，例如让这个名称专属于自己。
“怎么了？”宁蓁蓁的眼睛也弯了起来，如果要是室友看到了她此时神情，定然以为恋爱实锤。
秦铭阳的表情格外柔和，“这周末有没有空？剧本写了差不多二十集，一起看看，然后去找导演？”
“好。”
在宁蓁蓁和秦铭阳说起了《回到古代考科举》这个剧本的时候，袁宝珠则是皱着眉头看着里面的秦铭阳大出风采，压过了王继寒。
袁宝珠有些不舒服，开口和室友们说道：“你们不觉得，秦铭阳太过分了吗？”
袁宝珠念得是电影学院，别说《田园农家乐》还算是热门，就算是特别冷门的综艺节目，她们也会去观看。
在宿舍里，节目的第一集对王继寒确实是眼前一亮，但是第二集之后，就对王继寒的印象急转直下。
秦铭阳对王继寒可以说是降维打击，她们现在自然心里眼里只有秦铭阳。
室友a：“哪里过分了？我刚开始还觉得可以，后来想想，秦哥哥说的对，都上了综艺节目，竞赛在王继寒那边也没多重要。”
室友b：“就是，就是，秦铭阳真的太棒了。宝珠啊，王继寒就是那种典型的凤凰男，还是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最差的那种。”
室友c：“不知道王继寒说的女生是谁，都什么年代了，还用小太阳来形容那个女孩子，我当时听得都要笑死了。”
袁宝珠本来是想要讨伐秦铭阳的，结果被室友们取笑王继寒，弄得她也有些心虚起来。她是最清楚，里面的小太阳指的就是自己。
她本来听着王继寒在综艺节目里说自己是小太阳，还有点自傲和开心，听到了室友这样说，心中就翻腾的是丢脸的感觉。
听室友们说来说去，总结出来就是：王继寒又自卑又自负，除了一张脸就是学历好看，气质浮躁根本没有用心去学习，王继寒既然一门心思要往娱乐圈里钻，不如干脆就直接入娱乐圈，只要不遇上硬核的秦铭阳，王继寒多少也能圈点粉。
还有一周是王继寒的生日，本来袁宝珠答应了要送他亲手做的礼物，现在觉得还是买个礼物比较好。
综艺节目录播的时候，已经到了秋天的尾声，在剪辑好做好后期审核播放，已经到了冬天。
到了约定讨论剧本的那天，太阳不错，让有些凉的冬日都炫暖了起来。
宁蓁蓁穿着毛呢外套，头发扎成了一个蓬松的丸子，发间用一枚珍珠发卡固定住碎发。到了室内开了空调的地方，毛呢外套的扣子解开，露出里面鹅黄色的海马毛上衣，下身是笔挺的铅笔裤，勾勒出双腿纤细矫健的线条来。
秦铭阳录了综艺节目，也算是有点小小的知名度，只是他的伪装和其他明星不同。头发染成黑色，取下耳环，下身是笔挺的西裤，烟灰色质感十足的长款风衣，再收敛了玩世不恭的笑容，就俨然是精英总裁，而非唱跳爱豆杀马特。
就算是这样，偶尔也会有人侧目，怀疑眼前人是不是就是节目中的那个，等到秦铭阳凑到了宁蓁蓁的耳边，不知道说些什么，桃花眼里泛着温柔的笑意，薄唇也勾起细小弧度。
哦，肯定不是综艺节目里的秦铭阳。
路人这样想着，这个笑容太暖，太有情意，明显是喜欢旁边的女生，是一对恋人。
两人先是到了参差书店，这是一家独立书店，在新华书店里有时候买不到的外籍书，在这里可以买到。
宁蓁蓁要写的作品故事背景是在民国，独立书店里，会有些台省的竖版书，可以在写作的时候起到辅助作用。
周末的人很多，两人贴的很近地走着，看着前面要错开推着货物的员工，“小心。”秦铭阳抓住了机会握住了她的手。
就像是锚定一只股票，秦铭阳靠着直觉，一击则中；在遇到了宁蓁蓁的时候，他的这种天赋再次发挥了作用，在最恰当的时候抓住了手。握住了就不会松开，一直到她要拿书有些麻烦，秦铭阳才不情不愿地松开了手。
接着两人在一家较为安静的咖啡厅里一起看剧本。
凑得很近，在有高大发财树这档的角落，秦铭阳找到了恰当的机会，啄了一口淡色的唇。
压住了想要继续的冲动，清了清嗓子，秦铭阳的声音还是低哑了起来，用一种理直气壮的语气：“要公开吗？”
就算只是恋爱处哥，他也靠着野兽一般的直觉，跳过了虚头巴脑的求问，“你愿意做我的女友吗？”他有那个自信，对方的回答一定是“是！”
宁蓁蓁看着他，把秦铭阳看得心有些提了起来，甚至开始想，是不是不应该跳过那些步骤。
桃花眼本来是笃定的，看着那笃定成了慌里慌张，眼神开始飘忽不定，宁蓁蓁笑了起来，“你来定。”
心里的石头猛地落了地，秦铭阳这才松了一口气，甚至有些想要怪对方不该这般调戏他。
对上了她笑盈盈的眼，又有些说不出责备的话。
女朋友是用来宠的，女朋友什么都是对的。
坚定了这个理念，秦铭阳把人拉入到了怀中，去品尝她的味道。
才喝过咖啡，他自然首先尝到的是咖啡味，就是秦铭阳觉得有些奇怪，明明选的是美式黑咖啡，他却觉得咖啡好甜。甜的从口腔之中，到了心底，这甜度，像是咖啡加了几十倍的蜜糖。
等到了亲吻的后调，他又觉得，自己其实是喝了最烈的威士忌，要不然怎么呼吸都滚烫了起来，胸腔里涌出了许多的力气，恨不得把人揉入到他的怀中。
第一次的亲吻，就是这么的热烈又难忘，难怪电视剧，生气了亲一亲就好了。
秦铭阳的脑子里乱七八糟，他甚至没有注意到，他还从鼻腔里发出点呜呜咽咽，像是小兽一样，可怜让人想要欺负的声音。

第162章 炮灰女配10
秦铭阳喝咖啡的时候，耳朵还红彤彤的，让宁蓁蓁笑眯眯地搅动咖啡勺，看着秦铭阳的模样，在对方要炸毛的前一秒，抖了抖手中的卷宗开始看剧本。
如果以为有了小说，就很好改编作品，那根本就是错误印象。
镜头是另一种语言艺术，书中可能用了几千字描写的情节，用镜头语言几秒就可以干净利落地说清楚，写小说可以用文字去写出心里描写，电视剧需要用对话还有动作来展现复杂的心理。
可以说市面上优秀的编剧有限。
而秦铭阳找到的这个，在业内里无疑算是顶尖。
不过就算是顶尖的编剧，剧本都不如小说对读者友好，看起来很是枯燥。
秦铭阳喝了一杯冰柠檬水，他身上的热度消散了不少，双手握住了通透的玻璃杯，看着对面的新上任的女友。
因为在室内，空调开得足，脱下了外套，只穿着毛衣，或许是他刚刚压着她到软椅的靠背上，头发有些散了，她干脆拆开了丸子头，略有些卷曲的长发披在肩头。
卷翘长睫颤了颤，纤细手指翻过了这一页，看着下一页。
剧本和小说相比要枯燥很多，她看得却很认真。
秦铭阳想到了他刚刚的问题，不介意公开，嘴角翘了翘，拿出了手机，给巫承鹤发了微信：我谈恋爱了。
发过去了这几个字，秦铭阳的嘴角弧度更弯，桃花眼里泛着愉悦光芒。
巫承鹤几乎是要把手机给丢开，他为了百万年薪，还有秦铭阳的炒股天赋跟着这位雇主，不懂娱乐圈的事，现在也都懂了，毫不犹豫地给秦铭阳打电话。
手机只响了一声，就被秦铭阳掐断。
宁蓁蓁抬起头，秦铭阳说道，“你继续看剧本，没什么事，我发微信。”
低头给巫承鹤发了微信：约会呢。
不知道为什么，巫承鹤从短短的三个字，可以想象到秦铭阳趾高气扬的模样。
好气哦，是在向单身狗炫耀吗？
巫承鹤的嘴巴向下，死死盯着手机上面约会呢三个字。
巫承鹤的记忆力很好，他很快想起来，秦铭阳说的是要去和[黑鲸鱼]探讨剧本。
巫承鹤：黑鲸鱼？
秦铭阳：对。
巫承鹤想着才签订不久的第二份影视版权合同，既然是熟人了，不应该还价吗？怎么价格还往上攀升了？
再一想，秦铭阳根本不缺钱，就是变相给女友送钱吧。
巫承鹤面无表情，难怪一下抬这么高的价格，有钱人追女友，就是和一般人不一样。
巫承鹤手指打字飞快：你应该知道之前很火的xcy吧，他当时公开了之后，代言没了好几个，曝光都大大降低，在论坛上都没什么人讨论他了。
追流量明星的粉丝群体就那么大，这些追星女孩儿抛弃了xcy，就对着新的小哥哥嘴巴抹了蜜糖一样喊么么哒。xcy的原粉丝也有一部分到了秦铭阳这里。
秦铭阳：不关系，我的人设和xcy不一样，再说了，没代言没热度也没事，无非就是没钱而已，我有钱。
巫承鹤的心被刺痛了，面无表情想着自家艺人的“钞能力”。
对哦，他超有钱。
有钱到前段时间还上了个热搜，讨论秦铭阳的手表还有耳环，各种衣着配饰是不是真的，因为这些价格不便宜，秦铭阳根本没有出头，有人觉得是高仿，有人觉得是金主给买的，反正各种讨论。
因为有一款手表是全球的限量版，诸位网友都觉得这手表定然是假的，秦铭阳大众脸充胖子。
等到上了综艺节目，秦铭阳自爆学历和炒股能力，顺便也辟谣了那块儿表，直接展示了购买编号，节目组在后期直接把官网上查询到的资料p上去，这款手表的购买人是：gyangq。
所以，秦铭阳的衣服就是他自己买的高定，所有的用度都是真的，没有假货。
那一天，正好秦铭阳顺手转发了一个广告。下面全是清一色的彩虹屁，而且很多还不是秦铭阳的粉丝，都是沙雕网友凑热闹。
【神仙一样的秦铭阳，这个赚钱能力我十分服气。】
【我一直觉得秦铭阳有点傲气，我还想着，傲气什么呢，我错了……】
【我单方面决定，我们就是失散多年的亲生父子了！】
【拜财神，如果我有这样的“钞能力”，一定幸福得晕眩过去。】
秦铭阳并不需要什么资本给他撑腰，他自己就是资本。
巫承鹤叹了一口气。
秦铭阳像是扎他的心还不够狠，微信又发了过来。
秦铭阳：不能唱跳的话，我觉得演戏也不错，编剧、导演、策划都找的差不多了，我就算是资本不讨喜，给降低热度也没事，我可以自己做资本。
只要出钱，哪个剧组能够踢开资本爸爸？
巫承鹤有气无力地给秦铭阳发了一个表情，紧接着就是：什么时候公开？需要找什么水军，和我说一声。
秦铭阳就是娱乐圈的另类，能够用他做助理本来就很奇葩了，现在做什么都不奇怪。
秦铭阳暂时还没想过公开，他自觉现在也算是个流量小生，刚刚才确定关系，他不想下面的评论让人心烦。
虽然作为流量明星，前面的xcy公开了之后，流量都跑完了，秦铭阳想着，他自己也不能算是纯流量，或许会是个例外呢？
宁蓁蓁用记号笔在剧本上圈出了自己觉得不妥的地方，并且用工整的字体写了怎么改动比较合适，最后在扉页上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好让编剧发一份电子版的给自己，在电脑上批注修改意见更方便。
改完了之后，就带着剧本和秦铭阳一起去拜访了导演。
《东方不亮西方亮》是一部小成本的黑色幽默电影，宁蓁蓁以前就知道是个女导演，对方剃了平头，打扮得很是中性，手揣在黑色的羽绒服里，冲着宁蓁蓁一笑，“你的小说很棒。”
提前看过小说还有剧本，知道薛清这个角色很重要，现在看着宁蓁蓁，明白为什么秦铭阳提出要用原作者演薛清了，气质上有些像，不需要宁蓁蓁演的多好，只要不太尬就行。
不过她对秦铭阳要演侯白彦，总觉得有点牙酸。这可是书中的灵魂人物，贯穿剧情的始终，侯白彦的人设是教授啊，秦铭阳……
没办法，她自己本身没作品，只有拍得多了，有了知名度，才能对演员挑三拣四，现在是给什么用什么。
谁让秦铭阳是版权方，加上投资方，是金主爸爸，她作为导演，能够做的事就是在秦铭阳的演技烂到爆炸的时候，想办法用机位或者是剪辑滤镜补救。
“剧本的话，我今天也看了一部分。”宁蓁蓁说道，“你看看我勾出来的部分。”
导演吴莎认识那个宛若有自闭症一样的编剧，很清楚孟婷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文字功底一流，能有什么好改的？
等到看到了宁蓁蓁勾出来的部分，首先是眼前一亮，接着是看着宁蓁蓁问道，“你是学生对吗？”
宁蓁蓁点点头。
那就可惜了，其实原作者入组直接参与到剧本制作里是最好的。
“拍摄的话，我听秦先生说了，到时候安排你的戏份会选在你的寒假和暑假时间。剧本的话，你现在的改动很好，不过你不进组，到时候线上你和孟婷沟通，如果有的部分我觉得不好排，可能还是要以孟婷的版本为主。”
“这是自然。”宁蓁蓁说道，“我也不是做编剧的，只是提出一点自己的理解，主要是以孟编剧的剧本为主，在空闲的时候，编剧可以把剧本发给我，我线上和她沟通。”
先是把宁蓁蓁要改动的剧本部分讨论了一番，接着吴莎介绍自己的剧组情况，还有拟定邀请的演员。
只要钱到位，这些工作都准备得很快，秦铭阳在宁蓁蓁和导演吴莎交流的时候，偶尔插嘴会财大气粗地补充一些要点。
“造型师要稍微考究一点的，不要顶着铜钱的那种奇葩造型。贵一点也没关系。”
“男主和女主的服装全部定制高档一点的，先出设计图，看过了之后找人打板。”
“演员不用管那些闻风而动的过来示好的，便宜也不要，不用讲人情，我说了算，去大学校园里找点好的，靠谱的，其他的配角，都找贴合人设的，不用什么名气。”
“只要剧的质量上去了，后面的事情我来就好了。”
吴莎对这些，通通没什么意见，这些措施都可以让剧的质量上升。
刚开始以为是秦铭阳是想要过过演戏的瘾，现在忽然发现，其实不是这回事，是因为秦铭阳喜欢这个小作者。
最后秦铭阳还直接说了，“你看看学校方面，有没有演技的强化班，不对，不要强化班，直接找合适老师，一对一教学，按照侯白彦的人设直接指点，怎么在镜头面前表现的好，不让人出戏。”
吴莎答应会在三天内替他搞定，和巫承鹤一样，感慨有钱人谈恋爱真是烧了许多的钱。
她的心中也有一股子火焰在燃烧，作为一个导演，谁不想出个收视率爆炸的热剧呢？

第163章 炮灰前妻11
“你们好。”秦铭阳冲着对面两人一笑，坐在了宁蓁蓁的这边。
两个室友的表情是空白的，任谁也想不到室友的恋爱对象是秦铭阳。
因为《田园农家乐》这个综艺节目，她们两人也是在微博跟风过拜财神。
但是等到这位财神爸爸坐在对面，那双桃花眼泛着笑意冲她们两人笑，两位室友觉得心跳得都要出胸膛了。
我的天！看节目知道这位小鲜肉长得好，但是亲眼见到的冲击力度又不一样！
这睫毛，这眼睛，这鼻子，还有这性感的唇。
两位室友的心砰砰直跳，觉得这位定然是桃花眼成精了！
接下来秦铭阳的表现，让她们两人大跌眼镜。
秦铭阳在综艺节目里的人设，有些自傲，配合他英俊的容貌还有卓越的成就，那种自傲让人觉得是小傲娇。傲娇遇上了她们的室友，成了狂摇小尾巴的小狗儿。
一开始两人觉得有点人设崩塌，后来在宁蓁蓁去了一趟卫生间，这两人发现，其实秦铭阳的性格和综艺里表现的差不多，反而是那种独特的奶劲儿，只有在宁蓁蓁面前才会表现出来。
眼前的人男才女貌，看着明星给室友倒水，夹菜，说不出的体贴，两人嗑糖嗑得很high，等到吃完饭，自觉两人结伴离开，让这一对情侣一起。
“是真的，我的姐妹！”唐玉荣的声音还在颤抖，情不自禁握住了对方的手，“原来电视剧里的情节是真的。”
万般柔情只为了你。
唐玉荣喜欢看剧，看到真人版的恋情，心中万分满足。
刘瑛还是恍恍惚惚，她不像是唐玉荣反应那么大，只是心里头翻山倒海，半晌说了一句话，“看得我想恋爱。”
这话一出，唐玉荣悲悯地看着天空，长叹了一口气，“不、你不想。”
刘瑛一愣，如果她有尾巴，这会儿得落下来，哭笑不得地说道，“对，我不想。”
室友是神仙颜值，还找到了明星男友，居然还光明正大让男友请室友吃饭，小说都不会这样写，实际生活里却上演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噗嗤一下就笑了起来，刘瑛摸着下巴，“走，回宿舍，我灵感爆棚，我觉得昨天卡文的地方，我可以直接写出来。”
宁蓁蓁既然能够把秦铭阳带到她们两人面前，自然是信得过两人的，她在锦江文学城的笔名室友也知道。
唐玉荣不爱看小说，用她的说法是密密麻麻看着眼睛疼，她就等着《回到古代考科举》的剧就好，而刘瑛以前没看过网络小说，一下就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狂追宁蓁蓁的小说。
因为一开始推荐的水准太高，挑挑拣拣都没在锦江文学城里看到喜欢的，后来就干脆自己动笔写小说。
她第一个接触的小说作者是宁蓁蓁，让她也养成了存稿的性格，目前全部都是存在电脑硬盘里，全部都尚未上传。
在两人叽叽喳喳往宿舍里走，秦铭阳也和宁蓁蓁回学校。
大学校园，种的是长青的香樟树，在冬季也是郁郁苍苍，偶尔会有乌鸫立在枝头，发出沙哑的叫声，振翅飞走。
大路的灯火通明，校园各种小树林的灯并不会太亮，是最适合恋爱的。
到了他最喜欢的环节，秦铭阳的心跳加快，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等到擒住了柔软的唇，才敢长长地舒一口气。
秦铭阳在第一次发出了让他羞耻的声音之后，足足看了不少的电视剧小说，当然也还包括了不可言说的片子，特地选到吻戏部分，仔细观摩，发现鲜少有人像是他那样。
秦铭阳发誓，这次肯定不会这样！
小说里的描述总是说头脑一片空白，但是他不是，他扣住她的腰身，知道有多么纤细，两人身子相贴，知道她有多柔软。
他的遐思翻飞着，飞到东又飞到西。
不知道什么时候，竟是把她压在了香樟树的枝干上。
香樟树的树龄差不多是十年，二十多公分的直径不算是过于纤细，但也称不上多粗壮。这一压动，树枝干轻轻摇了下，乌鸫鸟衔过的香樟果啪嗒一下落在秦铭阳的头上。
他感觉不到这点细微的动静，他的脑子一半是火，熊熊燃烧好像要焚烧所有的理智；另一半则是水，潮水涌动像是他繁杂的思绪，不知道会随波逐流到什么方向。
秦铭阳发誓不会发出让他懊恼的声音，但是有时候发誓并没有什么用处。
当她的手从他敞开的风衣抵在他的胸膛，只隔着薄薄的一层衬衣，他又忍不住了。
等到一吻结束，宁蓁蓁从他湿漉漉的眼里，居然看出了点委屈。
她得承认她是故意的，因为非常具有反差的萌感。
把她的手攥得紧紧的，揣入到他的大衣口袋里，秦铭阳继续和她走了足足半个小时，才把她送到宿舍楼下。
这两人是情意绵绵，对于袁家来说，则是一个不眠夜。
袁宝珠的眼睛通红，在医生催促她签字的时候，她只是抓着手包，翻来复去，用车轱辘一样的话来拒绝医生。
“我和他只是朋友。”
“他是孤儿院出身的，我现在真的不能签字。”
“我等我爸爸过来。”
“医生，你别逼我，这么大的事情我没办法做决定，你再等我一小会儿，我爸爸说他就要过来了。”
面上是精致的妆容，怎么都满了十八岁，而且里面正在脑出血的病人还是她的救命恩人，这位女士只说自己姓袁，其他的都不肯说，既提不出他有什么亲人，又提不出有用的信息，说了自己是王继寒的朋友，明明手包还有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就是不肯给手术知情书上签字。
明明在里面的病人，在失去意识之前，还露出了一个苍白的微笑，说命都给了袁宝珠，他是孤儿，一切都由袁宝珠做主。
医生强忍住想要打人的冲动，继续解释，他的声音已经非常严厉了，“袁女士，不是我逼你，是你在拿人的生命开玩笑！里面的病人已经授权给你了，你不要再等了，这是一条生命，我已经报了警，你要继续不签字……”
袁宝珠不停地往后退，背上靠着冰凉的墙壁，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就不应该陪着王继寒过生日，这是什么破烂体验啊，就在说道了报警的时候，袁宝珠的希望来了，她看到了父亲。
“爸、爸！我在这里！”袁宝珠已经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形象，大力地挥手，让父亲看到自己。
袁凯在看到了女儿这么狼狈，心中一紧，赶紧上前把袁宝珠搂住，“怎么了，宝宝？”
袁宝珠像是找到了主心骨，松了一口气，迫不及待地和医生说道：“你和我爸说。”
医生压住了不耐烦，“在接到了110的转接……现在手术室里的王继寒先生在车祸里救了这位女士……上救护车的时候，因为王先生还有意识，我们询问了王先生什么人可以授权签字，他表示自己是孤儿，全权授权给袁女士。袁女士表示，她必须等到你在场了才能签字。”
袁凯不亏是纵横商场已久的人，在医生说完了之后，直接把握重点，问道，“医生说得没问题？他救了你？”
袁宝珠含着泪点头，“是。”
“签字。”袁凯说道。
袁宝珠这会儿在父亲说完了之后，不耽搁地拿起了签字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医生有些心累，但是王继寒的情况危急，转身就进入到了里面参与抢救病人。
袁凯扶着女儿到旁边的椅子坐下，拿出了手帕纸擦干了女儿的眼泪，让她从头说起是个什么情况。
袁宝珠新拿到了驾照，开着家里的车和王继寒一起出去庆祝，在遇到了险情的时候，因为慌里慌张油门当做了刹车，然后又猛地打转向，在撞上大树的千钧一发，是王继寒解开了安全带，挡住了袁宝珠。
刚拿到驾驶执照，车上需要贴实习标识，而袁宝珠没有做到，袁宝珠还有一个违章行为就是没有系安全带，要不然豪车都有安全气囊，王继寒也不用去救袁宝珠。
听到了这里，袁凯手指搓了一下，想了想女儿说的所有话，确定没有撒谎了之后，开口问道，“王继寒是不是喜欢你？”
袁宝珠脸上还有泪水，听到了父亲的话，脸上涨红了起来，声音也慌里慌张的，“爸，你问这个干什么，不重要……”
“不是害羞的时候。”袁凯说道，“他要是醒来，反过来说你的违章，事情很麻烦，这么严重的车祸，不说保险报销不报销，甚至有可能犯法，具体得咨询一下律师。”
“不会的。”袁宝珠急急说道，她生怕自己违法了，一箩筐地说了自己和王继寒的相识，对方对她的感情，还有……“他之前有一个和奖学金挂钩的竞赛，因为我喜欢综艺，他就没有参加这个竞赛，去做综艺了。这一次也是他主动救我。”
袁宝珠的声音小了下来，像是祈求一样地看着父亲，“所以爸……他不会说出去的吧……”

第164章 炮灰前妻12
袁宝珠是他的掌上明珠，袁凯当然觉得女儿值得被追求，王继寒那个贫穷的小子为了他女儿放弃生命，也是再正常不过的选择。
不过，人性经不起考验，如果王继寒落得半身不遂，会不会反咬女儿一口。
袁凯心中霎时间出现了许多的方案，此时手术室的气压门打开，是穿着蓝色手术服的大夫，“颅骨骨折，刚刚签字的最坏情况出现了……手术之后，人很大概率没办法醒不来，但是还有生理反应。”
袁凯听到了这里心中高兴，面上不显，只说道，“这是我女儿的恩人，请务必好好抢救，在保险赔付之前，我会垫付所有的钱。”
医生点点头，转身回到了抢救室。
袁宝珠在父亲说万事有他的时候，安下了心，要不是现在离开显得太凉薄，她早就直接回去了，发了一个朋友圈。
照片是她在医院靠着父亲的自拍，内容则是：很难忘在医院的一个晚上，保佑救命恩人的手术顺利，我会继续在手术室外等候的。
袁凯在看到了女儿要发朋友圈，没反对，后面的措辞是他想的，既然王继寒醒不过来，现在又有保险赔付，做做样子，给女儿刷一个心善的人设也不错。
袁宝珠发完了朋友圈，手机叮叮当当的响起，那是她的朋友们发过来问候，袁宝珠用新做的美甲手指戳着屏幕，忙碌地回复朋友们的关心。
这其中发来微信的还有江茹月。
江茹月：宝珠，这是怎么了？你爸爸也在医院对吗？
江茹月是袁凯的正房太太，但是她觉得自己结过婚有一个拖油瓶，表现得比很多情妇还要小心翼翼，讨好袁宝珠，甚至不敢太麻烦袁凯，似乎是生怕得了对方的厌恶。
袁宝珠：妈，你先休息，没什么大事，一切有我爸呢。
江茹月看着袁宝珠的微信，放心了下来，心里想着袁宝珠怎么这么省事，她的亲生女儿就是个惹人生气的棒槌。
马上就要寒假了，有本事就别回老家，这辈子都自给自足。
江茹月生了一圈闷气，觉得脸上皱纹都变深了，赶紧给自己敷了一个淡化细纹的面膜。
参与到抢救王继寒的主刀医生觉得自己尽了力，王继寒醒不过来成了植物人，有可能就是那个娇滴滴得袁宝珠拖累造成的。
作为医生，把病人从生死边缘拉回来是职业生涯里最大的成就，但是有时候技术到了，人却没有办法挽救回来，就是因为有**。
每当遇到了这种情形，都觉得无力又丧气。
甩开这些思绪，叹了一口气，看着icu里面的各项指标，记录清楚了之后，带着病例去见袁凯。
王继寒当时的原话是，“我把命都给她，所有的事情袁宝珠全权做主。”
要是能够穿越到过去，医生一定告诉他，袁宝珠特别不靠谱，他既然是清大的学生，当时要是直接说是清大的学生，学校方面绝对会帮忙，不比袁宝珠强得多？
现在袁宝珠已经直接不过来，每天出现的是袁凯的助理，今天是正式从icu出来的日子，难得袁凯也过来了。
袁凯龙飞凤舞地签订了协议，双手插入到风衣口袋，准备把人给办理转院，转到私立医院。
在icu里住了一周，现在已经确定是植物人的状态，恢复希望渺茫，保险也能付得起在私立医院支持医疗的费用，袁凯就准备把人给放到私立医院里。等到保险的钱用的差不多，再断了辅助维生仪器，也比在公立医院里操作流程更简单，私立医院的大夫们察言观色很厉害，会说出让人熨帖的话，不会让人难办。
袁凯签了字，看着私立医院的人开始转移王继寒。
在移动床上，往王继寒的身上插管什么的，让袁凯别开了眼，心里想着幸好女儿没过来，还真是可怕的伤口。
刚从重症观察室里出来，私立医院的医生动作很谨慎，差不多折腾了二十多分钟，推着移动床载着袁凯一起到了私立医院。
袁凯等到医院的时候，说来也是巧合，正好遇到了霍总在。
袁凯如沐春风地笑着上前，“霍总，好久不见。”他本来想说欢迎光临，但是因为这是医院，这种话说出来太触霉头，就换了一种说法。
霍温笑眯眯的，“今天没事，正好过来做个检查，这是我太太。”
霍温旁边站着的一位瘦弱的贵妇，矜持地笑了笑。焦香兰说道，“免贵姓焦。”
这家私立医院是袁凯的产业，他深谙有钱人怕死的心里，体检的设备升级到了最好的，现在刚开展这一块儿的业务，送了不少豪门的人体检名额。
“您好您好。”袁凯笑着握住了焦香兰的手，“我是袁凯，夫人您的皮肤真好。”
对女人来说，夸她年轻漂亮是永远也不会出错的话题。
焦香兰笑了一下。
说着客套话的时候，晚一点到的载着王继寒的移动床过来了。因为是重症病人，移动的速度尽量保持平稳，所以要比袁凯过来的晚。
霍温之前就看到了袁凯是从救护车上下来的，现在就问道，“这位是……”
“是小女的救命恩人，护住了我家女儿，自己却……”袁凯唉声叹气，因为他开口说话，此时移动床不动了，停在袁凯的旁边。
袁凯继续说道：“先前在中心医院抢救，可惜手术的成果不太好，人没办法清醒过来。为了方便照顾，今天出icu，就把人转院到了这里。”
霍温叹了一声说道：“哎，那还真是让人遗憾。”
“可不是？”袁凯说道，“这孩子的命苦，本来就是孤儿院出身，没有父母，考上了清大，眼见着要熬出头了，结果出了这样的事情。”
袁凯注意到了焦夫人看着王继寒，他自己都觉得王继寒的伤口可怖，岂不是要吓到焦夫人？于是他上前不动声色地掖了掖王继寒身上的被子。
王继寒的个子高，加上被子本来就有点皱了，没有完全盖住他的脚，现在袁凯的动作把王继寒上半身护得是严严实实，一双脚完全露了出来。
焦香兰的身子晃了一下，表情刷得一下雪白。
袁凯也看着王继寒的脚，他的腿脚没有受伤，都是完好无损，只有左右脚的脚心有一处对称的小痣。
“怎么了？”霍总扶住了妻子，低声问道。
焦香兰甩开了丈夫，死死抓住了袁凯的手臂，因为太过于用力，让袁凯的眉头皱了起来。
皱起的眉很快舒展开，袁凯问道：“焦夫人，您是不舒服吗？”
“你说他是孤儿院的，年龄多大！”
袁凯说道：“今年大一，应该是十八九岁。”
焦香兰的泪水流了出来，“霍温，他是宝宝！是我们的宝宝！”
霍温也是怔住，“香兰……”
“你看，他的脚。”焦香兰的声音带着哭腔，“这样的一对黑痣，还有谁有，他就是我们的宝宝啊！”
说到后面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胸膛剧烈的起伏，整个人昏厥了过去。
医院里是一阵兵荒马乱，袁凯一边让人照顾好焦夫人，一边也安置好王继寒。
当然，焦夫人和王继寒都在最大最好的v房间。
霍总的表情复杂，在听到妻子没事，先睡一会儿也好的情况下，走到了王继寒的身边。
先是看了他的脚心，一对很工整的黑痣。
然后再看看王继寒的脸。
王继寒做了开颅手术，还有开胸手术，开颅手术让他的面上浮肿，加上车祸留下的青紫，根本就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霍总说道，“袁总……”他像是不知道怎么开口。
袁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已经在心里飞速算过一次，现在直接说道，“我们医院就可以做dna测序，保险起见，不如现在做个测序，我看看能不能加急处理，第一时间就把结果送过来。”
霍总点点头，目光流露出感激，握住了袁凯的手，“真是麻烦你了。”他轻声说道，“袁总，其实做dna测序也就是安心，这一对痣太罕见了。”
袁凯清了清嗓子，他原先很庆幸王继寒无法清醒，现在就不一样了，恨不得现在王继寒就能够醒过来，和霍温夫妻上演抱头痛哭的相认剧情。
“为人父母，我很理解您，继寒真的是非常优秀的孩子，不然我也不会特地把人接到私立医院来，就是想要给他最好的医疗。”袁凯说道，“您看这样好吗？我等会和您说一说我知道的事，但是我知道的到底有限。当时继寒这孩子救的是我家丫头，她现在上课，我让人把她接过来，她和继寒是朋友，知道的事情比较多，等她过来了，我再让她和您说一说继寒这孩子的情况？”
霍温的脸上已经满是感激了，紧紧握住了袁凯的手，“那真是麻烦你了！您先打电话，不忙着说继寒的事，我想，我的妻子也很想知道，她应该一会儿就醒了，等到醒来的时候，一起听，现在先做dna的采样，测序，尽快出结果最重要。”
“霍总的考虑周到。”袁凯说道，“您先坐，我先打电话，喊我的司机，还有助理，还有要帮我家宝珠请假。”
袁凯走出病房的时候，脚步轻飘飘的，宛若是在跳着舞一样，那就是他内心雀跃的心情！
他要了一间独立的会议室，立即去拨打袁宝珠的电话。
等到袁宝珠的电话接通了，袁凯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宝珠，接下来的事情非常重要，你要牢牢记住了！”

第165章 炮灰前妻13
袁凯当然会兴奋又慎重，霍温是什么人啊，袁家和霍家相比，简直就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根本就不是一个体量的。
所以在对袁宝珠的吩咐，也很是郑重。
“王继寒应该是达沃慧集团霍总的丢失多年的孩子。霍家是老牌世家，非常非常有钱，产业也很多，宝珠，关于车祸的那些细节，还是我教你的那些……”
“……如果王继寒可以醒过来，他要是追你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但是现在成了植物人，手术后一周都没有醒来，现在恢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是的，恢复的希望非常渺茫，你和霍家人可以表达出他喜欢你的意思，但是你还不知道，只是把他当做朋友……”
“多准备一些他优秀的话题，例如考试他的排名，他的竞赛，他和你说的那些事，能说多少就说多少……”
袁宝珠答应了下来，袁凯扯了扯领带，接着是给江茹月打电话。
江茹月其实从头到尾对王继寒的事情都只是停留于知道，根本不知道王继寒是谁，现在王继寒十有八九是霍家的孩子，袁家需要热情起来，也必须热情起来。
江茹月最是配合袁凯，还让人定了一束花，还一些探病用的营养品。
等到袁宝珠、江茹月到了医院里，她们按照袁凯的要求，表现得好像很关心王继寒，给了这个清贫的男大学生家庭的温暖。
焦香兰的眼眶湿润了又干燥，干燥了又再次湿润起来，因为反反复复落泪，面上的遮瑕膏都被冲走，露出了浮肿的眼袋。
她听着袁宝珠说王继寒的优秀，江茹月说王继寒的懂事，最后认真地看着综艺节目里活蹦乱跳的王继寒，偎依在丈夫的怀中，眼眶有些刺痛。
为什么不早些看到这个综艺节目呢？这样的话就早点和王继寒相认。
焦香兰的心痛在拿到了dna测序报告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真的是她的孩子，要是早点就好了，她可怜的孩子躺在病床上，只能够设备维持生命。
焦香兰自顾自地难受和伤心，霍温却要考虑得更多。
袁家给他们家这么大的帮助，他自然也要给袁家一些回报。
下游产业有一个合作项目，直接给了袁家，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悄悄让他注意买一只股票。
两个项目加起来，袁凯就直接有了千万级别的流水，而他的付出少的可怜，只不过是喊上了一家人，在霍家人面前聊聊天就好了。
得到了这一笔钱，袁凯让袁宝珠和江茹月没事多来医院。
这两人按照吩咐做了之后，从焦香兰那里又得到了不少好处，于是跑得更勤快了。
焦香兰也很喜欢她们两人过来，尤其是对袁宝珠，她甚至心中有些感慨，多好的孩子，要是继寒能够醒过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甚至袁宝珠对王继寒曾经的那点不喜欢，也都抛之脑后，她心中也期盼霍家去国外请来的专家，能够把王继寒给治好。
如果治好了，他们可以在一起……
袁宝珠想到了王继寒对她的好，面上浮现出了娇羞红晕。
袁家的私立医院虽然有些设备不错，不过在顶级豪门霍家的眼中，就有些不够看了，在给了袁凯甜头之后，现在已经改了名的霍继寒换了医院。
请了a国和r国的顶尖脑科专家会诊，加起来七位的专家想了一些方案，一个个试验，很可惜到最后，王继寒都没有醒来。
所有专家慢慢一个个离开，最后走得那个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愿上帝保佑他。你们可以期待一场奇迹。”
最失望的就是焦香兰了，而袁宝珠心里则是想着听爸爸的话果然是对的。
进可攻退可守。
醒不来也不会耽搁她谈恋爱嫁人，而且焦夫人还把她当做半个女儿，春天的时候可以参加一个圈子里的名媛聚会。那是真正的名媛会，以前袁宝珠无法接触的阶层。
刚开始的时候，王继寒还可以找到一些综艺节目的影子，到了青肿消退，脸上的肌肉流失，颜值只有昔日里的六七成。
袁宝珠拿到了名媛会的邀请函，过来拜访的时间大大降低，已经到了考试周，她要开始复习了。
没事过来的就成了江茹月。在确定了霍继寒不能苏醒之后，霍温过来的时间已经是大大减少，每日里一定会过来的人是焦香兰。
工作日是江茹月过来探病，周末则是袁凯。
这一天过来的时候，焦香兰正在发脾气。
焦香兰愤怒地像是一只母兽，因为知道综艺节目只有三期，她把第一期反复看，看了几十遍之后，现在在看第二期，发现了让她震怒的事情，秦铭阳居然欺负他家继寒！
为了讨好霍家人，霍继寒参加的三期综艺节目自然是翻来覆去地研究过，袁凯本来在想，如果霍家人发现了霍继寒被踩，是不是会压一压秦铭阳的风头。那个年轻人傲气又嚣张，让袁凯觉得霍家人肯定会封杀他。
结果，现在的袁凯试探性地开口，就让焦香兰顿了顿，低声说道，“你当我不想？”
袁凯只听到了这一句，就顿悟秦铭阳肯定是有背景的，但是是谁呢？
焦香兰没说话。
袁凯的心中像是被针扎了一下，心中有些不甘心，这些老牌豪门就是这样，根本就瞧不起他，觉得他没资格去碰触那个圈子。
焦香兰的电话响了，她接了电话。
袁凯直接去了病房里的茶水间，这样既可以给焦香兰一定的私人空间，他又可以悄悄听到一些电话的内容。
或许是因为刚刚看了孩子被欺负的节目，打电话的时候，焦香兰带了情绪。说话的时候语气不好，等到了后来，声音提高了八度，让袁凯足以听得清清楚楚。
“那是我儿子，是，有护理照看，但是没有亲人，谁知道护理上不上心。”
“再说了，我是他的亲人，亲人多和他说说话，更有恢复的可能性不是吗？要是他有个贴心人没事过来陪着说说话，我也就可以少过来。”
等到这里说得声音小了一点，“他应该是喜欢袁家的小丫头，袁家也行吧，只是现在继寒是植物人，小姑娘哪儿有心思照顾。没事能过来说说话，我就阿弥陀佛了，算了，不能强求，这样也行了。”
“去继寒的大学里看看，有没有那种傻糊糊一点，最好有个软肋可以捏住的女生，例如家里是重男轻女什么的……”
后面的声音越发小了，按照袁凯的猜测，恐怕是在要做一些不太好的事。
要重男轻女家庭出身的女同学干什么？用家庭裹挟住女孩子，让女孩子多陪陪霍继寒，最好是……嫁给他！
想到了这里，袁凯的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反正也听不到焦香兰的电话内容，干脆坐在了凳子上，开始做推算。
霍温和焦香兰肯定有人生育能力有问题，所以只有霍继寒这个孩子，霍继寒只是植物人，现在不能动弹，但是不能动弹也可以借助科学的力量生孩子。
霍家人的心思也很好理解，他们不愿意找太差的代孕，生出了孩子还是小不点，也不能呼唤霍继寒醒来。
那么最好的方法是，让孩子的母亲可以没事陪着霍继寒，带着孩子，万一就用这种方式，霍继寒醒来了呢。
袁凯的心砰砰直跳，宝珠是他的掌上千金，他当然舍不得。但是江茹月还有个孩子，正好可以利用上。
当然，事情肯定要徐徐图之，肯定不能一上来就说要她生孩子，那没办法接受。
只是假结婚一段时间怎么样？
……
宁蓁蓁用手帕纸掩鼻，打了好几个喷嚏。
秦铭阳本来在看台词本，立即就把本子扔到了一边去，“怎么了，感冒了？”
宁蓁蓁摇摇头，“没有。或许是有人在念叨我。”
秦铭阳笑了起来，“说不定是你的读者。”
女友的小说最近进展到了主角的阵痛期。先前的乔二小姐见过了一些时代的惨相，她只是懵懂的旁观者，还是那个衣食无忧的千金小姐，只是和以前相比，因为读书懂事了不少，都觉得这样懂事的乔二小姐在嫁人之后，肯定会生活顺遂。
但是宁蓁蓁的笔封一转，让乔家老爷被暗杀，乔家大少被打断了一条腿，乔二小姐的生活巨变。
这本书的收藏在锦江文学城里不算高，不过订阅比例却很好，因为这本书彻底出圈了。
上本书《回到古代考科举》因为更新太快，在完结了之后，慢慢被人推荐到了各个平台，有人做了一个剪辑cp的视频，让黑鲸鱼这个作者号进入到了众人的视野。
这本书到了现在不太像是网文，而是实体书，勾住了不太爱看网络小说这部群体。
这本书早期写得配角生动，看上去甜滋滋的，但是也让人看到了花团锦簇下的暗流涌动。主角在成长，众人也知道定然是有危机，但是现在危机真的发生，还是忍不住揪心后面的故事情节发展。
最近正是因为乔二的危机，文下小论文不断，长评涨得飞快，甚至还有不少读者在微博上锦江-黑鲸鱼这个账号，想要剧透会不会有让人心塞的走向，又或者是求剧透男主是谁。
“那也不一定。”宁蓁蓁笑了笑，“说不定是我家人。”
两人周末常常黏在一起，秦铭阳就没见过江茹月或者是汪秀的一通电话，对宁蓁蓁的话不予置否。
等巫承鹤进来到这里，就看到了两人凑在一起说话，他的眼角抽搐了一下。
秦铭阳没在微博公开，就是日常的时候常常和宁蓁蓁在一起，最关键的是，特么居然没有被拍到过，没进入到粉丝的视线里。
这让巫承鹤总有一种靴子没有落地的不安全感，“要彩排了。”
秦铭阳站起身，和宁蓁蓁两人一前一后，一个到了台上，一个在台下坐着。

第166章 炮灰前妻14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缓缓停在了汪秀所在小区的停车场里。
这安静的小城市的老旧社区，汪秀跳完广场舞回来，就听到有人议论院子里多了一辆京牌的汽车。
“指不定是你姑娘回来了。她现在的日子过得可好了。”
“她回来做什么？”汪秀当然想女儿，不过对她来说女儿过得好就行，不会求女儿回来，态度生冷，“我身子骨也好，她没必要回来。”
“袁家又有钱，说不定是把你接过去京都享福。”
“是啊，是啊。”
汪秀随意应着，女儿能够再嫁这么一个好人家，她不会允许自己做女儿的拖累。
汪秀没把邻居的那些揣测放在心上，但是等到打开了门，发现女儿还有女婿坐在家里，手上拎着的菜都掉在了地上。
“你们怎么来了？”汪秀和邻居聊天那种敷衍的冷淡一扫而空，面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怎么不打个电话说一声？我也好准备好一点的菜。”
她看着江茹月和袁凯过来，心里头最想要见到的是女儿再生下的那个孩子，“怎么没看到天佑？”袁天佑是女儿再生下的孩子。
“天佑周末也要上课，所以没有过来。”江茹月说道，“妈，你不用忙来忙去，中午我们一起出去吃就好了。”
“我先倒杯水。”汪秀给自己把手洗的干干净净，端过来了水。
“妈，你坐下吧。”袁凯淡笑着。
“哎。”汪秀坐了下来。
“锦瑜这个孩子，还是一直没有打电话？”袁凯问道。
汪秀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淡了，“翅膀硬了，反正也满了十八岁，她有骨气就继续有骨气，我有退休金，也不用那个孩子养。”
“话不能这样说。”江茹月说道，“毕竟妈你那么辛苦，把人带到了十八岁。”
汪秀含蓄地说道，“她现在做兼职，最多一点小钱，养活自己都不容易，今后就算是找工作，能有多少？”
看着汪秀顿了顿，江茹月说道，“妈，你继续说就是了。”
汪秀看着袁凯，笑了笑，“也不怕你笑话，江锦瑜这孩子，眼皮子浅，现在做兼职赚点小钱，耽搁了学业，大学四年还不知道能够找什么样的工作。现在找工作可难了，指望她是指望不上。”
“可不是？”袁凯说道，“我也觉得不应该为了兼职耽搁学习，妈，她做什么兼职，你知道吗？学费毕竟不少。”
汪秀摆摆手，“我哪儿知道。”
她现在有些奇怪，为什么今天的话题都在江锦瑜身上。
女儿平时在袁凯面前是避而不谈江锦瑜，现在袁凯一直在问，女儿是不是接腔，这是让她回答的意思，汪秀就都说了。
汪秀对江锦瑜的心思是复杂的，在今年的那个暑假之前，厌恶江锦瑜身上的一半血脉，又怜惜她是女儿的血肉，汪秀只有在江锦瑜犯倔的时候，才会用鸡毛掸子抽她，因为那个时候的江锦瑜，每每让她想到女儿的亡夫。
那个暑假里有什么悄然发生了变化，以前的江锦瑜虽然沉默，但是眼底多少对她有孺慕，等到离开的时候，汪秀只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淡漠。
汪秀又把这种淡漠归根于那个男人，此时说到宁蓁蓁暑假的表现，把这种情绪也带了出来。
汪秀的牙一咬，“这些年难道缺了她的？翅膀硬了，就直接飞走，一丁点的情都不顾，狼心狗肺的。”要不是女儿在场，她一定会说这孩子是随了生父。
“妈，你辛苦了。”江茹月抱了抱汪秀，对汪秀的话是感同身受。
从焦香兰手缝里漏出的一点好处，让江茹月很是高兴，加上那次在宁蓁蓁那里碰壁，听到了母亲抱怨宁蓁蓁的不好，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说出了袁凯的谋划。
汪秀从一开始的震惊，到后来的动摇，她开口，“那妮子倔着呢。”
“再倔也只是个十八岁的孩子。”江茹月说道，“还是我肚子里掉下来的一块儿肉，她本来就欠我的。”
汪秀有些沉默，这个时候袁凯借口抽了一支烟，离开了客厅。
人性就是那么复杂，有时候在外人面前，会顾及那点脸面，不肯露出心底的那点恶。
他不在场了，让江茹月加码，老太太就会倒戈，劝着江锦瑜替他们袁家联姻。
袁凯在阳台上吞云吐雾，不像是在高级病房，他需要偷听焦香兰的打算，在这里，他汪秀怎么想的，闭着眼睛就知道。
汪秀这个老太太别看养着外孙女儿，对那个外孙女儿薄情的很，而且归根到底养江锦瑜就是为了女儿养得。
老太太刚刚眼珠子都黏在江茹月身上，就是怕连累了江茹月，从没提要去京都的事。
现在说了，霍家漏出来那么一点，就可以给老太太在京都买个房子，挨着袁家，老太太为了江茹月，哪儿有不答应的道理？
手指弹了弹烟灰，袁凯的表情说不出的意气风发，宛若看到了袁家的公司在霍家的加持下，飞黄腾达。
老旧小区里的那个京牌居然是来接汪秀进京都的，院子里的人见过汪秀脾气不好的模样，哪儿见过她笑得如沐春风，直接坐着小汽车到了京都。
“老太太替江茹月操心了那么久也算是享福了。”小区里的人最后评价都是这样的。
至于说江锦瑜，那个沉默的，过于瘦弱，被外婆带大的孩子，都没有往这些人的心里去。
京都的大学，考试周的时候外人不好进去，这家人也不急着最后几天，老太太乐滋滋地给袁家掌勺，倾尽心力做了她擅长的菜。
袁宝珠本来觉得有点别扭，觉得家里多了一个人，后来听说这个老太太是请过来克宁蓁蓁，就甜滋滋喊起来外婆。
如果要是霍继寒还是健健康康的，她肯定不愿意把人让给宁蓁蓁，但是那个人瘫在床上，老太太心里头偏着他们袁家，袁宝珠就乐意了。
汪秀一直觉得江锦瑜冷淡，袁宝珠和江锦瑜有几分相似，现在甜滋滋的喊她外婆，她当真就把这个小姑娘当做自己的外孙女儿了。
以前的袁家少了汪秀，也是和睦的一家人，现在有了一位老人，更是和乐的大家庭。
“锦瑜。”在下着雪的这一日，宁蓁蓁刚考完了最后一科，就看到了汪秀。
汪秀被接到了京都，脸上吃胖了一圈，因为多了脂肪的填充，皱纹都浅了下来，这会儿加上想到这个外孙女要为了女儿，女婿去给植物人结婚、生孩子，或许是心中生了难得的同情心，竟是慈眉善目了起来。
宁蓁蓁虽然不怎么爱参加集体活动，但是她因为生得好，加上平时虽然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只要是老师点她回答问题，就把其他人给比下去了。兼之期中考试大发神威，有老太太喊她，不少同学好奇地看过去。
“外婆。”宁蓁蓁点了点头。
汪秀等到人走近了，发现唇红齿白，竟是比她觉得很好看的袁宝珠更胜一筹。
“你这孩子，一直与我赌气。”汪秀说道，“我还特地托人打听了你的考试，走吧，你妈在学校外面等着。”
宁蓁蓁上次可以直接把江茹月气得够呛，现在虽然揣摩了汪秀是为什么来的，却不能直接把人给气走，要不然她的名声不好听。
和室友交代了一声，直接上了商务车，车上暖气打得很足，江茹月脱下了外套，就在最里头坐着。
江茹月这一次扬着笑，“比上次瘦了，寒假休息的时候，好好补一补。”
宁蓁蓁没理她，等到外婆汪秀坐好了之后，直接拉开了副驾驶的位置，坐在了前排。
汪秀本来心里头还有些泛着虚，现在看着她的模样，就觉得不过是让她假结婚，晚些再生个孩子，霍家那么富贵，指不定她还愿意做一辈子的霍太太，不愿意离婚呢。
这样一想，汪秀的最后一丝同情也没了。
等到了袁家别墅，袁宝珠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姐妹，有一种对方是高配版本的自己，这个发现让她有些小小不舒服，对方成绩比自己好，长得也好看。不过转念一想，优秀一点，才更容易让霍家人看重。
江茹月说道：“我带你去看看房间，看你喜欢不喜欢。”
人都已经到齐了，宁蓁蓁直接说道：“我又不住这里，去看房间干什么？”
汪秀的脸严肃了起来，“锦瑜，你怎么这么不听话。”
袁凯说道：“锦瑜，你外婆现在也在这里住，咱们都是一家人，慢慢磨合。”
汪秀想要拧着外孙女，显然是恨不得让她立即就答应，宁蓁蓁直接躲开了，“我当时和外婆说的很清楚，现在无非是再说一遍，十八岁以前，应当履行抚养义务的是江茹月女士，汪秀女士只是替她履行义务。不过我未成年的时候，好歹有口饭吃，也勉强算是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我现在满了十八岁，也不用养我了，之后江茹月女士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我会按时打抚养款。”
正说着话，忽然门铃响了。
袁凯的脸色一变，以为有了汪秀，不过是个小姑娘，拿捏住简直是手到擒来，就请了焦香兰过来，基本上也透露出了那点心思。
现在人要过来了，宁蓁蓁是这副德行……
外面焦香兰应该已经到了，袁凯只能够用警告的眼神看了一眼江茹月，立即上前打开了门，迎接了这位焦香兰女士。
焦香兰基本上一进入到了别墅大门里，目光就落在宁蓁蓁的身上。

第167章 炮灰前妻15
焦香兰在看到宁蓁蓁的那一瞬，就眼前一亮。
先前在清大没找到符合她想要条件的女生。
要知道能够考入全国顶尖大学，家里就算是重男轻女家庭贫寒的，那女儿定然是十分优秀。
这种女孩子，女生就是抱着念书就可以出头目的，从小到大，奖学金助学金拿得手软，怎么会轻易被诱惑？
还没有来得及往其他学校找，就听到了袁凯的话，打算过来看看。
身材和中，容貌秀美，最为难得的是和袁宝珠有几分相似，无论是看霍继寒的手机，还是询问他的室友，都可以感觉得到霍继寒对袁宝珠的在意。
袁宝珠不愿意做儿子的妻子，那用眼前的女孩子当做替代品也挺好的。
焦太太越看越满意，俨然把人当做了自己的儿媳妇。
“这是焦太太。”袁凯说道，“这位是江锦瑜。”
焦香兰笑眯眯上前握住了宁蓁蓁的手，“我之前听江太太说过，真是个漂亮的孩子，送给你的见面礼。”
焦香兰出手很是阔绰，直接用一个行李箱，把s家的口红所有色号都一次装入到其中，行李箱也是家的，上面还附加了一个盒子，是大大的l的标识。
其他人都往焦香兰送的礼物去看，袁宝珠的眼珠子都黏在了上面，一瞬间觉得，就算是嫁给植物人，也好像不错。
袁凯一声轻轻咳嗽，才让袁宝珠的理智回笼。
宁蓁蓁想着，曾经的江锦瑜真的是缺爱得厉害，才会没注意到焦香兰的这种明显表现，还以为焦香兰真心喜欢她疼她。
宁蓁蓁抬眼，冲着焦香兰说道：“焦太太的礼太重，我与焦家什么干系，与袁家也没什么关系。”
“你这孩子，还赌气不成？”江茹月上前想要拧宁蓁蓁，然后冲着焦太太软声说道，“先前都是她外婆带着她，这孩子同我们生气。”
焦香兰心里头疼惜他家霍继寒，觉得植物人都比宁蓁蓁要强，这会儿听到了江茹月的解释，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一些，目光更是谴责看着宁蓁蓁，“哪儿有同长辈生气的，有话好好说，都是一家人。”
这宛然是用婆婆教训儿媳妇的语气。宁蓁蓁听得想笑，正好手机响了，看着是秦铭阳，说了几句，客套说道，“我男友过来接我了。”
一石惊起了千层浪，汪秀直接说道，“什么不三不四的男友，我跟你说，我不同意！”
江茹月更是说道：“胡闹，你在瞎说些什么，你才多大，谈什么男朋友？”
袁凯更是眉头一皱，当机立断对着江茹月说道，“你带焦太太去看看楼上的美容室。”要知道事情成了这样，他怎么都不应该先和焦太太说继女的事，怎么还闹出了有男友这事？
袁宝珠是吃瓜看戏，她的心里头一直复杂着，总体而言还是觉得江锦瑜配不上霍继寒，看到事情出点波折，反而有点窃喜的心情。
见着袁凯使眼色让人要上前，宁蓁蓁直接说道：“还要绑住我不成？”她笑盈盈的，只是说出的话戳人的肺管子，“刚刚在学校，我就不想和汪秀过来，学费、生活费都是我自己兼职赚的。就是得过来看看。这是遇上了什么事，要用上了我，所以把我接到这里？”
她看着焦香兰，语气十分不客气，“是这位焦太太要用上我的心肝肺，需要什么配型？所以让人把我领过来？又或者是有个流口水的傻儿子，想要找个女大学生做对象？”
宁蓁蓁这话直接说中了焦香兰的心底念头，用词难听得让焦香兰脸色一沉，用力地抓着手包，“胡说什么呢，算了，我先走了。”
袁凯深吸一口气，勉强挤出来一个笑容，“我送您。”
现在继续留着焦香兰也没什么作用，袁凯想着把宁蓁蓁给降服了之后，再把人给送去。
只是打开了大门，正好看到了秦铭阳。
秦铭阳的出现，最震惊的就是焦香兰了，没料到的是，让她烦透了的袁家继女，直接握住了对方的手。
秦铭阳没瞧他们一行人，直接伸手整理了一下宁蓁蓁的围巾，“我已经订好了餐厅，是你喜欢的暖香阁。”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天空之中落下细细的雪籽，最多再等半个小时，寒风就会把雪籽吹开成雪花。
焦香兰原地站了一会儿，就在袁凯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她开口说道，“袁总，你说的那个主意算了吧。”
当年因为秦铭阳的父亲出轨，司菁和秦松离婚。司家是港城那边的老牌世家，没死咬下秦松的一块儿肉，应该达成的条件是秦松只有秦铭阳一个孩子。
还有一个说法是，港城司家早年是有些灰色背景，司家让秦松没办法再生下孩子，所以将来只能够把林华集团给秦铭阳。
焦香兰看到了霍继寒在综艺节目里被欺负，怎么会不恨秦铭阳，但是一想到司家，根本不敢碰秦铭阳，司家护犊子的厉害，秦松更是难缠的笑面虎，只有这一个儿子，再怎么不喜欢秦铭阳，都得护着他。
焦香兰身子气得发抖，心里头一个个主意转了一圈，最终也不理睬袁家人，直接走人。
袁宝珠在看到了秦铭阳出现的时候，嘴巴就长大了，后来焦太太离开，都不理她，让她心里头一个又一个疑问。
“爸。”袁宝珠憋了一肚子的话，“刚刚那个是秦铭阳啊，她找了一个这样的！”
袁凯先前一直没打听秦铭阳是个什么来历，这会儿直接说道，“先吃饭。”
霍家人都不愿意碰秦铭阳，肯定是有背景的，还是想办法再打听一下。
江茹月的嘴死死抿着，一脸不高兴，觉得这个女儿就是祸害头子。
汪秀看着女儿模样，对那个外孙女真是恨得不行，撕了她的心思都是有的。
……
宁蓁蓁在车上的时候，就给秦铭阳发了定位，最后定位没关，他就直接导航过来了。
他的女友说过了和袁家没关系了，就连户口都在学校上，秦铭阳也从没有去打听过袁家的事。
但是见到了焦香兰，再加上袁家人齐聚一堂，心中猜测到是为了那个植物人霍继寒。
秦铭阳一边训练演技，一边去h市演戏，但是不代表不知道京都里的动向，霍家丢了的那个孩子成了植物人，是前段时间最热闹的事了。霍家人去清大找人，年轻一辈的都还私下里笑话。
秦铭阳本来就不怎么喜欢那个霍继寒，现在猜到了焦香兰还有袁家的心思，气得要命。不是亲生的，就可以作践？
秦铭阳越生气，一双眼就越亮。
巫承鹤心惊胆战着，悄悄往后看。
也不知道他的那位女友说了什么，往他的唇上一亲，火气消了不少。
巫承鹤跟着秦铭阳，也算是知道这位小爷的脾气古怪，大部分时候脾气都好的不行，要是生气了，非要闹出点事，没想到这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他坐在前座，看着两人贴得很近，伸手把隔离板升起来。
秦铭阳确实是有火气，只是宁蓁蓁说着，“你生气是担心我，我知道，你觉得我会被他们骗吗？”
然后再亲了亲他，他的那点怒火霎时间就消散了。
加上巫承鹤知情识趣，升起了隔离板，秦铭阳就有些蠢蠢欲动，兼之许久没见到女友，就握住人的腰身，亲了起来。
亲的多了，也从新手变成了老手，起码不会再发出那种呜呜宛若小兽一般的声音。
宁蓁蓁在京都学习的日子里，秦铭阳大部分时候是在剧组里的，把定亲之前的戏份已经拍得七七八八，按照导演的说法，勉强还凑合。
毕竟男色时代，那些资本忙着变现，没空让小鲜肉们磨练演技，背台词本是基本功，到了小鲜肉这里，直接念“1234”，秦铭阳肯背台词，还肯提高自己，这就比别人高出一截子。
他对镜头又有一种天生的敏锐感，加上培训，导演眼见一点点演技就提高起来。
最后和秦铭阳商议过后，干脆把前面的部分重拍。
秦铭阳反正有钱，烧点胶片钱不算什么，他就要做精品剧。
秦铭阳接下这个剧本，就是冲着男女主的感情戏来的，他想着感情都到了，感情戏一定能够拍得好！
瞧瞧看，他一开始都还不会接吻，现在都可以用舌尖把樱桃梗给打结了。
万万没想到，到了h市开始拍戏，感情戏还是出了问题，导演嫌弃秦铭阳的眼睛太亮，那感情戏是后期才有的，前期这样，也太崩人设了。
简直是侯白彦对薛清姑娘一见钟情，恨不得摇着尾巴当天就跟着姑娘回家去了。
为了避免浪费掉宁蓁蓁不长的寒假，先拍她的戏份，两人定亲前的一些感情戏，让人掰扯清楚，再让秦铭阳去拍。
热恋期总是表现出过于情浓，秦铭阳一对一的演技陪练私教，陪着秦铭阳一点点回忆，他是怎么对女孩子心动的，让秦铭阳感觉又恋上了她一场。

第168章 炮灰前妻 16
袁凯是花了不少功夫，才知道秦铭阳是港城司家的外孙，林华集团秦松的儿子。
心里像是烧开了的水，不断往外冒着泡，心中后悔汪秀和江茹月把事情给做绝了，才把好端端的一个门路推到外面。
宁蓁蓁不吃软，他又不敢给她吃硬，毕竟港城司家在上个世纪，有不少传说，真真假假谁也说不清，霍家都不敢碰的人，袁凯算是没这个胆子。
既然软硬不吃，想着干脆放弃这一条路子。
那么帮不上忙的汪秀在留在京都就没有什么用。
老太太在大年初一过了之后，听女儿说要离开，急急说道，“我在京都，可以帮你们啊。那个臭丫头是我一手带大的，肯定得听我的。”
江茹月摇了摇头，“妈，你回去吧，那边有点背景。”
老太太说道：“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
“是啊。”江茹月的眉头蹙着，“就算是手段明着来，袁凯也受不住。算了，就当是没养过。”
汪秀的嘴唇动了动，在京都的这一个多月，这大别墅住着多好啊，水电费都不用操心，别墅区跳广场舞的老头都比以前的质量高多了。如果没有住过来，她可能还愿意回去，体会到了这天伦之乐，怎么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住着。
“你们这房子这么大……”
汪秀刚试探性地说了一句话，江茹月就不干了，“这房间各有各的用处，您又不是不知道。”
“我就是想留在京都里。”汪秀直接说道，“一个佣人都有房间，难道腾不开我的房间？”
江茹月顿时有些头大，怎么都没有想到，请神容易送神难，强调说道：“妈，你别让我为难。”
要是以前，汪秀一听到女儿说别为难，立即就为女儿考虑了。
但是现在住这么大的房子，心里头就不乐意了，立即唉声叹气，“你也为我想想，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别的不说，你们这里这么好，就连老头……”
江茹月听到了这话，整个人身子颤抖了起来，“妈，你在说什么？！”
“还不兴夕阳红一把？”汪秀干脆地说道，“再说了，女婿都说了住多久随我，他的宝贝女儿，也挺喜欢我啊。”
“那都是面子上的。”江茹月头都大了，“要是真的愿意，我还能够赶你走？而且您都多大了，还找个老头……”江茹月心里头接受不了。
两人掰扯了一番，最后达成的协议是，江茹月出点钱在京都租个房子给老太太住，汪秀要是没事过来，只能够工作日的白天。
袁凯这个人脾性，宁蓁蓁把他猜得七七八八。
能力是有一点的，眼光也是有一点，胆子也是有一点，但是什么都只是一点，在知道了秦铭阳外祖那边的身份就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别说这个寒假安安稳稳，之后的日子，也不会动作什么。
在认识秦铭阳之前，宁蓁蓁的打算是也摸清楚国内的金融市场，要是袁凯做些什么，直接在股票二级市场上狙击袁家的公司。
现在省事了，袁凯自己就不敢动。
宁蓁蓁看着秦铭阳给买过来的奶茶，对方把吸管都给扎好了，才递给她。
h市影视城的这家奶茶店，用的是进口牛奶，茶叶用的是伯爵红茶，甜味剂是不会让人发胖的代糖，喝下去滚烫的奶茶，指尖都暖和起来，再脱下羽绒服拍戏。
本来导演有些担心，宁蓁蓁虽然本人很符合薛清的气质，但是演戏和生活是不一样的，等到上镜了之后发现，这位是个演戏苗子。
不过没有进入娱乐圈的打算，让导演觉得很可惜。
宁蓁蓁不进入娱乐圈的原因也很简单，如果只有一世轮回，那么演戏可以共情到人生百态，可以尝试一二，但作为一个绑定了y444系统的人，就不必在戏中体验人生。
此时的戏份是他们两人大婚。
秦铭阳按照喜娘的吩咐用，用喜称挑起了她的盖头。
旁边的群众演员们看着这一对，还真是养眼，毕竟凤冠霞帔都用的是苏绣，头上戴着也是仿制点翠的烧蓝，师傅的手艺精湛，虽然没用真的金银，戴在头上也分量不轻，在打着光的情况下，流光溢彩，衬得新娘子肤色如玉。
这个女孩子平时抱着电脑敲敲打打，看着对剧组的事不太上心，但是演戏是真的很强。台词基本上看一遍就会背了，不是科班出身，演戏动作却很到位，镜头感十足，就连群众演员也看得出她演的好，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自从拍到《回到古代考科举》里男女主感情戏大突破，这会儿的秦铭阳哪儿用什么演技指导？直接是本色演出，看着娇妻，眼底是淬着星子一样的光。演到了拉灯情节，含住唇，轻轻把人压在喜床上。
秦铭阳上了综艺节目之后，后来又谈了两个代言，也算是小有名气，走得又是流量鲜肉路线，本来有人拍了照片，想要传给工作室爆料他谈恋爱，结果没人接这个活，试探着自己发一发，没多久就删除了。
得，这样一来，众人心中都有数，这肯定是和媒体提前打过招呼，现在就是纯粹地欣赏，等到导演说了“卡”，这一幕就算是过了。
这一段，把几个没谈恋爱的小姑娘，看得是臊了起来，明明和谐你我他，后面的情节不会拍，也不能有，就是只觉得看着面红耳赤，不敢正眼去瞧，唯有编剧很喜欢，眼睛都亮了起来，每次看到他们两人的恋爱戏，她都灵感爆棚，下本《乔家二小姐》谈恋爱的剧本都开始着手去写了。
《乔家二小姐》已经卖出了版权，在春节前又已经完结，宁蓁蓁直接把稿子的电子版本给了这个编剧，让她开始做这本书的剧本来。
以前的黑鲸鱼很是勤快，读者们嗷嗷地还等着第三本书，谁知道宁蓁蓁这之后直接表示暂时不开新文。
在开第二本的途中，就有秦铭阳一直带她看a国的股票期货市场，宁蓁蓁本来就懂这些，资本的累积还是靠资本运作增长最快，既然这方面能够赚钱，加上异地谈恋爱，总少不了要多时间维系感情，第二本写完了之后，就暂时停歇没写小说了。
寒假过去，宁蓁蓁把属于薛清的戏份全部拍得干干净净，就离开了剧组。
没有袁家和霍家的打搅，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回到古代考科举》已经拍完，过了审，就要上星了。
宁蓁蓁虽然没有继续写小说，但是这《回到古代考科举》在字母站上剪辑视频很多，因为古装剧比较多，剪辑素材多，在完结之后，时不时就有剪辑的视频冒出来。
《乔家二小姐》是民国时代背景的小说，目前市面上涉及到这个题材的影视，少有这么多的女性角色，而乔家二小姐这本书里，正好女性角色多的不行，也就很难有高质量的视频出没。
两本书各有千秋，读者粉丝群重合又有微妙区别，总体热度都不错。
在距离开播只有一天的时候，小说的页面第一章直接加了一小段。【6月1日，鑫海卫视晚上八点首播，每日一集，敬请观看《回到古代考科举》。】
路人甲：明天就播放？我没看错吧！我的天，我以为买了影视版权也不会那么快就出剧，已经有成品了？有点期待又有点害怕，不知道是谁演侯白彦，这位是我男神。纠结[表情]
因为第一条留言特别快，宁蓁蓁还给回复了，【微博上有剧组官微，现在正在放定妆宣传照，预告片，今后会不定期放一些没用在正片里的剪辑片段。主演：秦铭阳，我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剧组，最后的剪辑版我也看过，是我心中的侯白彦。】
秦铭阳这个名字一下就炸开了锅。
挑染了一丝头发，带妆跳舞，小烟熏妆让他有些凌厉的艳色，太过于现代风格，让人很难想象古装剧里是什么模样。
【秦铭阳=侯白彦？？？黑人问号，鲸鱼太太，您真的觉得他是侯白彦吗？如果资本爸爸在你身后，麻烦你眨眨眼。】
【剧我是不准备看了，不忍心糟蹋我心中的侯白彦，鲸鱼，什么时候开新文？】
【哎，看到太太卖版权，我心里就揪心，不想毁掉我心中的男神，但是又想让太太赚钱。】
【会准时收看的，起码第一集要给贡献点击，太太，一共多少集啊？是不是大长篇？】
【卧槽，快去微博！这个侯白彦我可以！！！！】
刚开始的时候，大部分的评论风向是不太看好秦铭阳版本的侯白彦。
等到有人用激动的语气提到了微博，就有人去微博搜索。
除了秦铭阳之外，从导演到里面的演员，都是娱乐圈里查无此人的透明，按照秦铭阳的说法，不需要所谓反复预热，去消费读者的耐心，直接有成品的时候，给读者看就好了。
于是，对毫无心理准备的读者而言，这是直接甩出了王炸。

第169章 炮灰前妻17
《回到古代考科举》这种宣传太胡来了，哪儿有第二天开播，头一天才做宣传的？
就算是这一天#《回到古代考科举》开播#上了热搜，娱乐圈里的人也觉得宣传的太晚了。
鑫海卫视又不是什么大电视台，就算是给了黄金时段，要是类似《娘道》这种乡土苦情剧说不定收视率还行，这种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扛大旗的又只有秦铭阳一个，怎么在黄金时段杀出一条血路？
万万没想到，剧好可破这话不是说说而已。
精良的制作，优秀的摄影，明快的节奏，甚至就连配乐也是原创的，这部剧从第一天开始，收视率就一路上扬，只用了一周的时间，不管是每天的新剧情爆点都可以上微博的热搜，收视率也破了5，牢牢把其他制作压在下面。
这让其他电视剧的制作也在反思，是不是宣传要学一学《回到古代考科举》，一开始没有必要过度曝光，等到剧上了营销口碑就好？
不过对比一下自家的剧，再看看《回到古代考科举》在豆组上的评分，又觉得自己去学这部剧，会不会收视率更惨。
在电视剧里，收视率就是一切，就算只是小透明剧组，在剧火了之后，就有各个节目组的橄榄枝伸过来。就连里面的配角，也纷纷有了其他剧组邀请参演。
除了宁蓁蓁到了考试月，要开始复习，其他人都跟着导演不停地接受采访，做节目。
六月的最后一天，上了《综艺我最大》的直播节目。
导演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很多人说国内的审查制度导致没有好看的影视作品，这是戴着镣&#183;铐跳舞，很多题材不能碰，怎么能够有好的电视剧，其实作品是有的，这个剧的成功，我觉得和原著水准高是分不开的，在原著的基础上，把电视剧改编得更好看……”
“……要舍得花钱，花钱的重点是在哪个方面。《回到古代考科举》在拍摄之前，我就觉得收视率不会差，但是没想到成绩能够好到这个地步。”
“在投资人的要求下，其实最开始一个多月的胶片全废了，现在网上的片花就是从这里剪辑出来的……”
长发的女主持人笑着说道，“胶卷白费也要重拍，那你们剧组真的超级有钱啊。不知道在哪里找得投资人！这种投资人，我们节目组可以拥有吗？”
略胖的男主持人假装压低了声音，“咱们可以私下里去问问导演，现在是直播呢。”
台下观众配合地笑了起来。
因为这是一款直播采访，此时弹幕上已经飞快地有沙雕网友发弹幕。
【这个问题我知道，就是秦铭阳了，狗头.jpg】
【是他就是他，我等的好捉急，我家哥哥开辟了新战&#183;场，鼓掌！】
【投资人舍得花钱，剧组用心在质量上下功夫，《回到古代考科举》的爆红只说明了一个问题，流量都是浮云，质量为上。】
【希望这部剧是个好的开端，以后都用心做剧。】
【这个剧里最大的流量就是投资人！哈哈哈，做不好投资的流量，不是好爱豆！】
【为什么江锦瑜没有出现，就是演薛清的那个小姑娘，呜呜呜，好漂亮。】
【江锦瑜这个名字，让我总是忍不住联想到黑鲸鱼，有点像啊。】
所有人的面前，都有一块儿pad，上面弹幕在飞快地跳跃，年轻的女导演说道：“投资人也在现场，就是人称财神的秦铭阳。”
话题自然而然就引到了秦铭阳身上，毕竟作为唱跳小鲜肉进入到了名不见经传的剧组已经足够稀奇，更何况IP的购买，剧组的建立都是他作为的牵头人，这一次在剧里的表现让人开了眼，似乎更佐证了他点金手的名头。
在秦铭阳开始和主持人交谈的时候，弹幕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
必须要屏蔽掉【嗷嗷嗷】【秦哥哥】诸如此类毫无意义的弹幕，剩下的也都是彩虹屁。
原本秦铭阳的颜粉比较多，现在有大批的事业粉涌入。无论是投资能力，还是演技，秦铭阳都很明显还有继续上升的空间。
到了节目过半的时候，问起来了为什么女主角没有参加。
导演说道：“虽然是剧里的第一女主，但是从整部戏的比重来看，还是配角，再加上她没打算进入娱乐圈，所以基本上剧组的活动都没有参加。”
“那很可惜哦。”主持人感慨说道，“我看很多人都很喜欢演绎薛清的这个女演员，听说黑鲸鱼的《乔家二小姐》还是您导演是吗？那这位江锦瑜女士会在里面演绎什么角色呢？”
“她不参演，以后如果有机会也只会接这种可以集中在寒暑假就拍完的戏份，对档期的要求比较高。”导演说道，“《乔家二小姐》里面女性角色人物比较多，她会和剧组一起选角……”说完了之后，导演有些不好意思，压了一下麦，对秦铭阳说了句什么。
【我听到了关键词！江锦瑜可以和剧组一起选角，江锦瑜是什么身份？？？】
【一定是我想的那样！鸡冻，在我心中两者合一实锤。】
【啊，什么意思啊，好捉急，特别讨厌说到一半的感觉。】
【放心吧，秦铭阳是出了名的耿直boy，他肯定不会遮遮掩掩。我有一个猜测，江锦瑜的名字，你看去掉第一个字，黑鲸鱼，去掉第一个字，是不是读音很像？我猜测会公布，两个人就是一个人。】
【卧槽，原著我看过，作者的文学功底特别好，里面还有自己写的诗，听大佬们说诗做得很不错，最开始都以为黑鲸鱼是历史学院或者是文学院的教授。如果两个人是一个人，我的天……】
秦铭阳开麦说道：“本来她不是很想公布，不过其实从名字上来看也有点联系，并不难猜。江锦瑜会负责选角，是因为她本身是锦江文学城的作者黑鲸鱼，《回到古代考科举》《乔家二小姐》都是她的作品。”
在秦铭阳说完了之后，弹幕霎时间就炸开了。
【那黑鲸鱼太太就是灵魂人物，现在是暑假，太太有时间的，她可以参加节目！】
【恍恍惚惚，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我一直把薛清代入作者本人，没想到梦想成真了。】
【太太不进入娱乐圈是对的，完全可以多写几本小说，做IP就好。】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今天不参加这个直播节目了，本周是考试周，小小透露一下，我是黑鲸鱼太太的学姐，小学妹的平均学分绩特别高。】
【你们……都关注黑鲸鱼太太，就我关注秦铭阳吗？我总觉得他提到了黑鲸鱼太太，目光柔情似水。】
【嗷嗷嗷，和楼上握爪，而且秦铭阳演侯白彦，独角戏的时候，有些地方有些尬，不少都是远景，或者是给其他的特写，但是等到有薛清出场，甚至可以扛得住长镜头！】
【侯白彦X薛清的CP粉，尤其是成亲那一段，明明啥也没有，就是看得面红心跳，秦铭阳的眼神都不是恋爱，那是深恋。】
江锦瑜就是黑鲸鱼，是节目组的意外惊喜，接下来就主要问这个方面，而秦铭阳回答问题居多。
节目里都冒着粉红泡泡，CP粉嗑糖嗑得满足。
同时坐在投影屏幕前的司正欣开口说道，“我觉得……当时不用拦着那些爆料，表哥感觉巴不得要公开。”
头发已经全白的司家老爷子，也从直播里看出了秦铭阳的表现，刚开始就是他让人和各个平台打招呼的，现在坚决不肯承认自己做法有问题。
用拐杖敲打了一下地面，现在清了清嗓子说道，“他是走什么流量路线，本来就不能谈恋爱，听说网上有很多的什么女友粉。”
司正欣噗嗤一笑，“表哥早期是走这个路线，自从上了综艺节目之后，就奔放得不行，当时还为了压那个王继寒，把自己的事抖得七七八八了。”
司正欣的老妈用手指弹了弹女儿的脑门，“就你话多。”
司菁笑眯眯地替自家老爹说道：“爸是为了阿阳着想，担心他不多的粉丝跑完了。”
“现在稳定了，稍微控制一下风向就好。”老爷子说道，埋怨说道，“也不知道把人带过来看一看。”
“还是大一学生。”司菁含笑说道，“看看这个暑假要是愿意，就把人带过来。”
司正欣是秦铭阳的表妹，本来不怎么看剧，为了给表哥捧场，特地去看了剧。
看了剧版《回到古代考科举》之后，被迷得走不动路，还特地去看了锦江文学城把小说给看了，看完了之后，惊为天人，加上本来就喜欢书里的薛清，在没见到宁蓁蓁之前，就把未来表嫂放在女神之位上。
等到暑假表哥把人带到港市，司正欣像是小尾巴一样黏着这位未来表嫂，不是陪着去逛夜市，就是陪着去逛乐园。
“锦瑜姐姐。”这样喊个不停，那种黏人劲儿让秦铭阳都有些吃醋，恨不得把自家表妹扫得远一点。

第170章 炮灰前妻18
霍继寒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靠着各种维生设备活下来的。
他有时候觉得思维异常活跃清晰，他知道自己的名字从王继寒改成了霍继寒，父母认回了他；知道袁宝珠常常过来，母亲焦香兰很喜欢袁宝珠；知道父母想要找个和他结婚，替他生孩子的计划。
他有时候又觉得思维迟缓，好像是被关在黑暗之中，看不见摸不着，想要睁开眼，想要动手指，只能空着急根本没办法。不过虽然思维凝滞，这个时候又好像是最容易突破最后的禁锢，可以重新睁开眼，让灵与肉协调一致。
随着时间的推移，霍继寒觉得自己思维迟缓的时候变少了，他有更多的思维活跃时间。这好像并不是个好兆头，霍继寒在想，如果完全没有试图挣扎，是不是他就完全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无法苏醒。
他于是让自己想得少一点，多一点挣扎时间，努力去找到自己手脚，找到自己的眼睛，驱使他们重新动起来。他想要打破这个平衡，却怎么都逃脱不了驱壳的禁锢。
母亲那个让江锦瑜和他结婚，和他生孩子的方案是行得通的，对于霍继寒来说，他很清楚袁宝珠对自己的特殊意义。他不舍得让袁宝珠和植物人的自己结婚，为植物人的自己生孩子，但是江锦瑜可以！
江锦瑜和袁宝珠有容貌上的相似，霍继寒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父母真的拿下了江锦瑜，有了孩子，或许是他挣脱成功，重新回复意识的契机。
可惜的是，父母那边又舍不得放弃江锦瑜，又束手束脚，不敢真的对她做什么。
霍继寒就这样靠着维生机器，半是清醒，半是挣扎，听着那些琐碎的对话。
焦香兰：“《回到古代考科举》那么成功，老公你也投娱乐圈啊，买个ip运营一下。”
霍温：“哪儿有那么容易，自从这部剧爆了之后，你也看到了，别人也往里面投，大笔大笔的钱往里扔，水花都没有。你以为我没试过？结果被《乔家二小姐》这部民国剧给狙击了。”
焦香兰：“那个秦铭阳是跟我们过不去吗？老公啊，就不能把那个的江锦瑜给逼一逼？袁家那个江茹月是她妈，还有一个外婆，把她养大了，就不能听她外婆的？”
霍温：“别提了，秦铭阳为什么过不去，不就是因为我请江锦瑜吃顿饭，还什么都没说，转眼就直接给我下套，不行了，不行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秦铭阳这个人，手段有点厉害。对了，你说通过袁家逼迫江锦瑜？别开玩笑了，为了汪秀的事，袁家脑子都是大的。”
焦香兰：“那个汪秀也是能人，都多大年龄了，跳广场舞居然还可以跳得让老头子出轨，真是笑死我了，为了争赵家老头，把袁宝珠都给赔进去了。”
霍温也笑了起来，“袁家真是一场笑话。”
涉及到了袁宝珠，本来霍继寒应该更多突破躯体的控制，却反过来忍不住多关注这件事，他用更多的时间去倾听父母还有护工的对话。
从父母还有护工的口中，渐渐知道了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能够在别墅区里跳广场舞的，身价都不错，汪秀既然能够生下江茹月这样女儿，本身长得还算是不错，她养江锦瑜又不上心，所以比同龄人更显得年轻。
跳舞的时间长了，自然就和老头看上了眼，那就是赵家老头。
但是赵家老头还没有完全单身，他还有一个生了病，恐怕活不了多久的老太太。
按道理汪秀可以再等等，熬到对方咽气就好，但是她不愿意啊，她担心老太太不能咽气。
赵家老头还有个儿子，为了争取到这个人的同意，汪秀撮合了赵家老头儿子和袁宝珠的好事，直接在老太太没咽气的时候，就给办妥了离婚，汪秀和赵家老头领证。
但是袁凯气得够呛，他觉得赵家不行，赵硕不行，这个人就是嘴皮子花花，光说一件事，病床上的人可是赵硕的亲妈，为了自己的事，就可以让亲妈和亲爸离婚，给汪秀挪位置，这不是开玩笑吗？
但是袁宝珠耳根子太软，被赵硕哄着，加上赵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她倒是倒向了赵家那边，每天和赵硕蜜里调油，差不多就要订婚了。
因为这件事，袁凯和江茹月生气，江茹月一会儿要顾着汪家，一会儿又要哄着丈夫，两边奔波，人都憔悴了一圈。
霍温说道：“要知道袁宝珠的眼皮子这么浅，当时就应该直接用袁宝珠。直接把袁凯给指到国外去，你多哄哄她，只怕也圆了霍继寒的梦了。”
焦香兰说道：“算了，跟着你那么多年，我哪儿是服软的性格？都是小姑娘哄着我的。只能说继寒和宝珠没什么缘分。哎，你说当时继寒怎么那么傻，宝珠好端端地系着安全带，他把自己的安全带解开干什么？”
霍继寒听到了这里，脑子像是被冰冻了一样，甚至不明白母亲在说什么。要不是袁宝珠没有系好安全带，他干嘛去护住袁宝珠？
霍温摇摇头，“虽然是清大的学生，但是一直在孤儿院长大，平时一直坐公交车，出租车都没有怎么坐过，恐怕都不知道车有安全气囊。”
他又不傻，怎么会知道车有没有安全气囊？
霍继寒甚至觉得有些发寒，如果要是他清醒着，身上一定会起鸡皮疙瘩，他以前思维不活跃的时候居多，都不知道居然还有这样的内情。
袁宝珠居然是这样说的……霍继寒以前不后悔自己护着袁宝珠，现在第一次开始后悔他的举措。
焦香兰：“说真的，要是能够醒过来，一切好说，醒不过来成了这样，为了袁宝珠真亏大了，别的不说，袁宝珠当时那一套，我就很清楚，小姑娘拿继寒当备胎呢。”
霍温说道：“当时继寒的家境不好，网上不也说这种叫做凤凰男吗？袁宝珠有些看不上继寒，可以理解。”
焦香兰说道：“凤凰男是什么意思？那是家里头有拖累，要把钱给这个姐姐，给那个妹妹，从家里薅钱。咱们继寒当时怎么都不算是凤凰男。就是袁宝珠吊着他，哎，要是袁宝珠聪明一点优秀一点，像是江锦瑜那样，吊着继寒我也可以理解。结果呢？一个赵硕就把她忽悠得不行，聪明不到哪儿去，也就是傻儿子没见识，被这种女人当做了备胎。”
霍继寒的脑中像是煮沸了开水一样，在知道了袁宝珠已经和赵硕好事将近，或许是滤镜掉了，就如同焦香兰说的，格外替自己不值。
最重要的是，当时袁宝珠是违规驾驶，他为了一个违规驾驶的女人成了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一旦开始后悔，袁宝珠好像在他的心中也不再是女神的模样。
接下来霍继寒一直到夜幕西垂，仍然思维灵敏，想着乱七八糟的事，等到霍继寒想要强迫自己去驱使躯体，发现他和身体很远了，这个时候的霍继寒开始恐慌。
就算是作为植物人苟活，他也想要活着。
忽然耳边是铃铛摇晃的声音，一声声由远到近，最后像是在他耳畔响着。
霍继寒的神思恍惚了起来，此时心率监控设备发出了尖锐的声音。
霍继寒感觉有什么东西把自己勾了出来，外面有医生护士冲进来抢救。
心率已经成了一条直线，就算是再怎么抢救也没有意义，这躯壳也要死了。
霍继寒的最后一个念头是：他为了袁宝珠成了植物人，现在又因为袁宝珠而心神牵动，真正的死亡。
当知道霍继寒死亡消息的时候，袁宝珠正和父亲生气，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父亲怎么能够那样骂她。
她正难过，忽然微信响了，是焦香兰发过来的消息，表示在今天凌晨抢救无效，霍继寒已经去世，她是霍继寒人生里很重要的人，请她参加葬礼。
袁宝珠抓着手机，脸上的泪珠都凝住了，她的眉皱了起来，霍继寒怎么就死了呢？
总觉得不应该死，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或许是这个念头反反复复纠结着她，晚上睡着的时候，袁宝珠做了一个梦。
梦里汪秀是几年之后才进入京都的，也没有闹出什么和赵家老头的风流韵事，汪秀过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劝说已经结婚了的江锦瑜生下霍继寒的孩子。
江锦瑜也不像是现在这样风光，第一本《回到古代考科举》一炮而红，第二本《乔家二小姐》收视率更是创造了这几年都没有的记录，在第三本还没有发表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准备要竞价买她的。
秦铭阳是风光的流量爱豆，唱跳都不错，但是从来没有涉足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他在梦里依然红火，却和江锦瑜是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
梦里的江锦瑜在全家人的劝说下，怀了孕。
或许是这个喜讯起到了冲喜的作用，霍继寒醒了过来。
梦里的江锦瑜难产，孩子没有生下来就死亡了，没有给人增添多少麻烦，而她和霍继寒恋爱了，订婚了，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梦里，霍继寒给了她一个浪漫又盛大的婚礼，那婚礼足足耗费了千万，还上了各种短视频新媒体的头条，浪漫的婚礼让所有人都艳羡她。
袁宝珠打量无名指上那枚心形，足有八克拉的钻戒，那闪烁的光芒就像是她的名字一样，如宝似珠。
等到醒来了，袁宝珠还想着那个梦，那个梦也太好了点吧，她都有点嫉妒梦里的自己了。

第171章 炮灰前妻（完）
在盛夏的日子里，本科生毕业典礼开始举行。
刚开始是各个学院奉送精心排练好的节目，最为出彩的就是音乐学院学生准备的节目。
在璀璨的灯光下，女孩子的裙摆随着快速地旋转，绽开或大或小的绯色花朵，男孩子的臂膀有力，轻松地托起花蕾一样的女孩子。在音乐的节律里，柔软的手臂还有纤细的腰肢摆出优美姿势，学弟学妹们给即将离开学校的学长学姐们最好的祝福，祝福他们有锦绣前程，鹏程万里。
在校长开始演讲的时候，大四学生们心中也都涌出了失落，在大学四年时间，即将离开熟悉的地方，要步入到社会了。
在经济学院的座位上，宁蓁蓁是和秦铭阳坐在一起的，秦铭阳一直把玩宁蓁蓁的手指，手指上没有涂任何的指甲油，指甲边缘是他亲手打磨得，圆润光滑。
他的手指屡屡拂过她的中指，上面有一枚他替她带上的订婚戒指，每次手指摸到了那枚戒指，他英俊面容上就会露出有些傻气，俗称是[铁憨憨]的笑容。
在出现这种笑容的时候，宁蓁蓁的两个室友一个忍不住眼角抽动，另一个手指在空中动了动，写作灵感爆棚。
在座的学生都已经习惯了他的到来，也习惯了两人的亲密，毕竟他频频来金融学院，已经来了三年。
作为一个流量爱豆，在档期的空闲时间没事过来给他们开讲座，还讲金融投资，也是没谁了。
第一次秦铭阳过来的时候，金融学院的学生是震惊的，一个流量爱豆过来演讲，这不是开玩笑吗？
很快，学生就知道，这不是开玩笑，他确实是有点本事，有那个资格开讲座。
演讲的提到股票，基本判定的走势很准，就算是故事里发生了黑天鹅事件，他都可以从中获利。
这位常常出没于各大电视台，参加各种综艺节目，偶尔客串演戏的秦铭阳，在娱乐圈和金融界双开花，跨度大的让人难以想象，但是他在演讲的时候专业知识信手拈来，关于那些公司的看法切入点精准而又新奇。
学院的教授们也都会在秦铭阳演讲的时候，带着笔记本过来听，往往在演讲结束之后，还要找秦铭阳探讨一下金融领域的问题。
在宁蓁蓁大三那年，沃尔顿商学院的普林斯教授过来学术交流，那位古板严肃的女教授，在见到了秦铭阳的时候，笑容一下灿烂起来，华丽的伦敦腔，让听得懂她的话学生，亲眼见到这位教授是那么欣赏秦铭阳。
也是那一次让人知道了，秦铭阳的英语能力很强，或者是不仅局限于英语，还会法语和西班牙语。
至于为什么秦铭阳不去其他学校里做讲座交流，学生们从第一次演讲就知道了缘由。
教授还在追着问他问题，秦铭阳的眼珠子已经黏在他们的学神——宁蓁蓁身上。这位明星，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爆料，或者是偷拍，他就自顾自地追在他们学院赫赫有名的学神身后，任谁都看得出来，秦铭阳心有所属，在学神面前笑容都灿烂了好几分。
秦铭阳是为了宁蓁蓁到他们学院里做演讲的。
宁蓁蓁在《回到古代考科举》友情出演了薛清这个角色，薛清可以说是不少人心中的白月光了，薛清又和侯白彦是一对，那么戏外走在一起，好像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再说了，秦铭阳本人优秀，宁蓁蓁也不差，除了出演薛清，所有人都知道，她还是网络小说作者黑鲸鱼，《回到古代考科举》是她的第一本小说。
《回到古代考科举》顺利爆了的之后，接着是《乔家二小姐》，因为第一本成绩好，《乔家二小姐》上的卫视平台要比第一本更好，成绩可以说是锦上添花步步高。
在宁蓁蓁后来写书，基本上她要开什么题材，这类型的题材都会爆一把。
这两本书在网络上销量很好，影视化了之后，接下来又推出了漫画、有声版权，因为版权所有人秦铭阳在版权开发上，完全不吝啬金钱，成品都是少见的精品，反过来又会带动网络小说还有影视的成绩。
这是其他人知道的信息，作为宁蓁蓁的同系同学，还知道这位是学神本神。
学神到了，专业课的成绩没有一门拿过第二，还有还几个专业课是创下了这几年最高的满分记录。
这样的人和秦铭阳谈恋爱，舆论没有反噬好像也正常。
别人男才女貌天生一对，哪儿轮得到自己这样的妖魔鬼怪来反对？
对秦铭阳本人无感，只热爱cp的路人党十分满足，觉得戏里戏外磕够了糖，都有些牙酸了。
而秦铭阳不同于其他流量爱豆，他的真爱粉大多是事业粉，路人缘好到爆棚，路人粉对他的恋爱更是只会送上祝福，而非嘲讽。
此时一个叫做【财经小八婆】的微博账号上，发了好几张动图，里面就有秦铭阳摸戒指，露出傻笑的动图。
下面的评论区很有意思：
【每次当我觉得秦铭阳双商爆表，看到了他对未婚妻的动图，就觉得他是铁憨憨。】
【我的哥哥哟，别这样笑了，笑得好傻气。】
【我倒是最喜欢这个时候的秦铭阳，最接地气，而且真的对江锦瑜很深情啊。】
【好甜好甜，我特别喜欢在小八婆这里看这一对cp，比看电视剧还舒服，太甜了。】
【要是这个时候小娇妻亲一口铁憨憨就好了，那铁憨憨一定笑得更傻气。】
【为什么黑鲸鱼不以自己的原型写一本小说呢？呜呜呜，可以自导自演，薛清真的是我白月光，小姐姐毕业了之后，能不能和老公手拉手进入娱乐圈，再拍片子啊。】
【在这里催更一下，《不羁的风》能不能爆发一波，卡到了这里，急死我了，急死我了。】
【小姐姐毕业了之后，是不是有大段时间可以码字，呜呜呜，真的好爱《不羁的风》这一本，另外这本书作者小姐姐可不可以演女主，真的，只有小姐姐才能够演出我心中的小风。】
在《回到古代考科举》、《乔家二小姐》完结了之后，宁蓁蓁休息了一段时间，因为读者、编辑都一直期盼新的作品，在第二本书完结了之后，没开类似前两本的大长篇，讲述男主和女主的成长，倒是写过一些比较轻松的小甜文。
这些小甜文改编效果不如前面两本，但是也有固定的粉丝群，目前手里写的就是一个超高智商但是有些心理疾病的女主，认识了男主，而和男主相互救赎的故事。女主是不羁的风，因为男主而停下了脚步。
【财经小八婆】看着下面的留言，但是很快就没时间回复了，因为校长已经请优秀的毕业生做演讲。
穿着黑色的学士服，宁蓁蓁站了起来，在秦铭阳的唇上亲了一口。她的手机早已经做好了准备，定格了这一刻的美好。
她又把手机的摄像头对准了舞台中央。
校长亲自给宁蓁蓁拨了学士帽上的穗，她拿着话筒在聚光灯下开始了她的演讲，手指上的钻戒闪闪发光。
【财经小八婆】能够在一众爆料里圈粉最多，就是因为虽然是手机拍摄，她拍摄的画面美感十足，又在演讲结束了之后，发了一波图片，甚至还上了一回热搜。只是小八婆有些遗憾，已经毕业了，就再也无法通过爆料这一对吸粉了。
宁蓁蓁的毕业典礼结束了之后，司正欣送上了鲜花，笑盈盈地看着未来嫂子，“表嫂。”
司家人给大学捐了一栋教学楼，换来了黄金座位，因为之前就定好了日子，在毕业典礼之后就举办婚礼，所以全部都从港城过来了。
挤在角落里显得弱小无助的就是林华集团的总裁，秦总也送了一束鲜花，“恭喜。”
在儿子进入了娱乐圈的时候，秦总就已经完全拿秦铭阳没办法，等到后来儿子一直没告诉他恋爱的消息，他是从网络上知道的，甚至那个时候宁蓁蓁已经去了港城见了司家人，秦总也没那么生气。
最生气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对这个叛逆的儿子居然愿意谈恋爱，愿意结婚，秦总就莫名安心了。
秦总替未来的儿媳妇彻底解决了袁家的那档子事。
那个赵家老头就是他让人牵线和汪秀认识的，让袁凯和江茹月把精力耗费在汪秀还有袁宝珠身上。
效果也是显著的，订婚仪式上，袁家没有莫名其妙地冒出来，即将进行的结婚仪式，更不会有袁家人打搅。
不过，做出来的这些事，秦总没打算告诉儿子和儿媳妇，袁家就是黏答答的臭虫，他替晚辈弹开臭虫就够了，何必告诉他们怎么碾压这种臭虫的？
秦总在看到了秦铭阳绕着儿媳妇打转，忽然想到了曾经的自己，可惜当年他不懂得珍惜。虽说这一生尚未过完，秦总觉得，他的儿子看似胡闹，实际上比他聪明，也比他懂得珍惜。这一生定然是顺遂如意的。

第172章 厨神金手指1
忽然被人用勺子撬开了唇，然后送入了苦涩的药液。
至少三钱的黄连。
宁蓁蓁的眼睛想要睁开却睁不开，身上软软的没有力气，只剩下用舌头推出勺子的力气。
倒也不必推出勺子。
虽然黄连过量了一些，还是清热解毒的方子，适合她现在的状况。
喉头微动，宁蓁蓁咽下了苦涩的药液。
耳边是女人惊喜的声音，“是不是喂下去了？哎，真的下去了。碧痕，你继续喂下去。”
“阿弥陀佛，我去外面和翊哥儿说一声。碧痕你就在这里守着，要是小姐醒了差人和我说一声。”
接着是脚步声响起，她的口中又塞入那枚汤匙，继续喂着苦涩的药汁。
等到最后只有半勺的时候，宁蓁蓁心中松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折磨。
宁蓁蓁也开始闭着眼睛接受这身体的记忆。
原身叫做苏青菀，刚刚说话关心她的那位妇人是她的娘亲，柳氏。至于柳氏口中的翊哥儿，是她的兄长苏文翊。
苏府祖上也出过人物，最高曾做过户部侍郎，可惜苏家往下没有什么读书苗子，日渐落魄，等到了苏家老爷，他完全不是读书的苗子，在家里快没有了进项的情况下，开始行商。
经过十多年的折腾，挣下的产业不算大也不算小，在这襄西城里算是不大不小的富商。
有了钱，苏家人还是想让子孙考科举，不过苏文翊读书平平，在书院里待不住，现在虽说回到了苏家，还每日温书，但是苏文翊读得痛苦不堪，对他来说还是更喜欢算数，喜欢做生意。
柳氏想要给苏文翊找个书香门第的姑娘，只可惜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不是苏家看不上对方，就是对方看不中苏文翊。
本朝男女大防不严，苏文翊竟是与府中的厨娘商晓云有了一段情。
商晓云是签得活契，并不是苏府的下人。
苏文翊想要迎娶商晓云，柳氏、苏青菀当即反对。
尤其是苏青菀，原本家里给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嫌弃她是商户女，退掉了亲事。苏青菀被退亲之后，更是在意门户之见，觉得哥哥不应该娶一个厨娘，若是喜欢纳商晓云为妾就好，但苏文翊不肯。
因为这样的僵持，苏青菀心中难受，和手帕交约着散心，结果马车被惊，她坠下马呜呼哀哉。
苏青菀死后，让苏文翊与商晓云两人之间的感情蒙上了一层阴影，那之后商晓云嫁人了，苏文翊则是孑然一身，更是直接跟着海船去了海外，奔波了几年都不曾回来。
一直到很多年之后，商晓云丧偶做了寡妇，苏文翊再次要求娶商晓云，柳氏松了口。
用功德和y444系统做交易的苏青菀，她想要让苏家的日子更好，不想让娘亲花白了头发，最好能够让退亲的未婚夫追悔莫及。
宁蓁蓁醒来的时候，还可以感觉得到苏青菀对厨娘商晓云复杂的情绪，或许是因为太过于复杂，苏青菀的愿望里，是没有涉及到商晓云的。
宁蓁蓁压下了这股子情绪，睁开了眼。
“小姐，你醒了。”说话的是碧痕，她扬声让人去和柳氏回禀，自己则是拿着早已经准备好的热水兑上凉水，倒给小姐喝。
宁蓁蓁的手捧着茶杯，用清水润了润干涸的口腔，最后一丝黄连的苦意也压了下去。
她身上的热已经退了，不过手脚还是有些发软，让碧痕给她擦了擦身子，擦到一半的时候，柳氏推门而入。
看着女儿的头发散落，面上现在褪去了赤色，显得有些苍白，就连唇瓣也是淡色，柳氏心疼地接过碧痕的动作，亲自给女儿擦身体，“你可好些了？”
“嗯。”宁蓁蓁说道。
“那就好。”柳氏说道，“你现在不能洗漱，免得再着凉了，等会让赤鸢给你换一床褥子。”
碧痕、赤鸢是苏青菀身边的一等丫鬟，苏青菀一样不是读书的料，却又有些对才女的憧憬，故而丫鬟的名字都有些花里胡哨的。
宁蓁蓁点点头。
在柳氏看来就是女儿格外乖巧，到底是因为退亲心里受伤了，她的眼底滑过一丝痛意，伸手摸了摸女儿缎子般的长发。
宁蓁蓁：“娘，大夫开的方子给我看看。”
柳氏喊道：“赤鸢。”
宁蓁蓁接过了方子，又让丫鬟拿了笔墨，直接在黄连的分量上减了些，又加了一些养气血的参须。
柳氏看了一眼，咽下了阻拦的话，心想着到时候就说换过了药就好。
谁知道女儿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慢条斯理地说道，“如果药没有按照这个方子，我不喝。”
柳氏被气得七窍生烟，眉头竖起，本想要呵斥女儿，目光触及她惨淡颜色的小脸蛋，怒气又消散了，涂着红色丹寇的手指戳在女儿的脑门上，“行吧，我去问问大夫，要是他说不行，可不能胡闹。”
宁蓁蓁点点头，“麻烦娘了。”
柳氏看着里面的增减，还以为是女儿怕苦，又觉得人参养生，信手随便加的，谁知道拿着方子去了药堂，大夫说这个方子更对苏小姐的症状。
柳氏就当做瞎猫逮住了死老鼠，反正女儿吃着能早点好起来就行。
柳氏正在在药堂里等着人抓药，宁蓁蓁的面前正站着商晓云。
商晓云走路进来的时候，身上就和其他人不一样，不像是名门闺秀的娉婷袅娜，宛若步步生莲一样；又不像是小门小户里的举止怯懦，恨不得缩起来。
她虽然低着头，脊背却挺得很直。
商晓云穿得是青衫，头上束着双丫髻，一双眉眼灵动，说话的时候也带着笑。
“回小姐的话，药膳我是不会的。”商晓云说道，“我不懂药理。”
“没关系。”宁蓁蓁靠着软枕，轻声说道，“今晚上的简单，山药粥，加点枸杞，还有参须，你配进去就好，味道的话，你来调，再做两个开胃的小菜，我因为发热没什么胃口，至于我的口味，你问厨房就晓得了。等到晚上你再过来找我，我给你写方子，明日里我要喝鸡汤。”
商晓云忽然被叫过来就已经很奇怪了，再听到了宁蓁蓁的要求，心里头更是觉得古怪。
厨房里李妈和王妈分别是主厨和二厨，她是跟着王妈，大半的时候是帮忙切肉丝，处理肉菜的腥味，还有给素菜切丝什么的。小半时候去给书院送过吃食，少数做的吃食，应该是入了苏文翊的肚子，那吃食也多半是糕点，她入了苏府还没有正儿八经超过菜。
大小姐应该是没有吃过她做的菜，怎么会忽然开口让她做菜。
宁蓁蓁看着商晓云的表情，没打算和她解释，反而开口问道，“有什么难处吗？你喜欢做饭吗？”
“那没有。”商晓云摇摇头，这个时候她的表情变了，双眼都明亮了起来，利落地说道：“我挺喜欢做菜的，谢谢小姐给我这个机会。”
商晓云是现代穿越过来的，祖父是善膳堂的大厨，商晓云从小看着祖父做菜，听着哐当当剁排骨的声音长大，她的童年是哗啦啦挂去鱼鳞片的声音，是锵锵锵磨刀的声音，是上好的菜刀切碎小葱细碎的摩擦声。
商晓云在拿不动菜刀的时候，就会帮着祖父处理食材，等到力气大了就开始用上了刀。
她的刀工很好，可以用陶瓷刀在最柔软的水豆腐切出细丝，在清水汤里盛开成花朵；也可以利落地用砍刀和尖刀把坚硬的骨头破开，取出里面微微颤颤的骨髓。
商晓云很喜欢做菜，在现代的时候，刚开始是接祖父的班，用厨艺打脸不服气的人，后来搭上了互联网的东风，在视频网站里打出了一片天地。
唯一遗憾的是，商晓云因为车祸，后来手脚不便，更是车祸里伤了神经，没有了味觉，只能够遗憾地和厨房告别。最后为了救一个孩子，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去世，穿越到了古代。
古代的商家是个大家庭，包括商晓云在内，一共有五个孩子，吃喝都很困难，在家里的牛生了病，为了让牛休养，必须用人力去耕田，一家人都累得够呛，商晓云就是在这个时候穿越过来的。
原本的小姑娘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家人过得好，在商晓云心中许愿会让商家过得好，就和身体获得了契合。
在商家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想过卖孩子，当时是有人看到商家可怜，给了个机会，让家里出个人去城里苏家做丫鬟，拿了银子找人借牛，家里也就宽裕了起来。商晓云自告奋勇，在牙行婆子的帮忙下，让苏家留下了瘦小的商晓云，签订了十年的活契，现在商晓云在苏府里做了三年多的工。
一开始是扫地丫鬟，后来就到厨房里做了烧火丫鬟，负责处理菜也就是最近几个月的事。
宁蓁蓁笑了笑，“那就好，碧痕你跟着一起过去，不管是谁主厨，我可不管规矩不规矩，我就要吃她做的饭。”
曾经的苏青菀没有吃过商晓云的饭菜，只有苏文翊曾称赞对方的美食，她现在就想要尝一尝商晓云的饭菜。
厨房里主厨和二厨都有定数，不过宁蓁蓁可不在乎，晚点晚点要是商晓云做得好，单独开辟一个小厨房都可以。
商晓云看着宁蓁蓁，这位被退了亲的小姐，肤色白惨惨的，神情憔悴，但无疑是个美人。明眸皓齿，肌肤白皙，因为在病中，只挽了一个单螺，还有几缕碎发在她的腮边，给她多了几分慵懒的味道。
府里头都说小姐为了这退婚之事，伤心透顶，她倒是觉得眼前的人一双眼宛若澄澈秋水，万物都没有放在心上。

第173章 厨神金手指2
苏青菀是夫人的心尖宠，当碧痕和商晓云一起出现在厨房里的时候，在做菜的王妈用手擦了擦巾子，连忙上前，笑容讨好，“碧痕姑娘。”
碧痕说道：“小姐晚上要吃晓云做得饭。”
负责主厨的李妈当即有些不乐意了，看了一眼王妈，开口说道，“碧痕姑娘，晓云只是打下手的，她平时也就是帮着切切菜，哪儿正儿八经做过菜？”
商晓云眼观鼻鼻观心，不啃声，想到那位大小姐，她猜测对方可不会管厨房的规矩，要不然也不会特地让身边的碧痕过来。
果然，碧痕开口说道：“不管她是不是做过菜，姑娘都要尝她的手艺，熬山药粥要点时间，晓云你去忙吧。”
商晓云道一声“是”，转身就到厨房里。
宁蓁蓁选碧痕也是有缘由的，这两个丫鬟，赤鸢活泼，碧痕稳重，这样坏厨房的规矩，碧痕会同人解释。
果然，李妈把人请到了一边，询问小姐身子可好些了。
碧痕轻声说道：“喝了药发了汗，已经好多了。小姐醒来之后，先是调了药方，等到夫人出了府，就让请来晓云姑娘，过来了就问她是否喜欢做菜，就定下她做菜。”
碧痕解释完了，行礼说道：“小姐身边离不了人。”
李妈虽然还是摸不着头脑，但是口中说道，“不敢耽误碧痕姑娘。”
等到人走了，李妈就找到了王妈，询问她做过什么菜。
王妈早就在心中想了一圈，此时见着李妈询问，就说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那些话，“先前是个烧火丫鬟，手脚很利落，就开始做些洗菜，切菜的事，手脚倒是利落，有次我头晕，她接手做过一次糕点，后来又让她做了两次。”
“总共就做过三次糕点？没漏下？就没掌过勺？”
王妈点头说道，“我确定，通过来厨房也就一年，三次糕点都是送到书院。”
两人商量来探讨去，只能够猜测是少爷觉得好吃，然后告诉了小姐。
两人在外说了一阵，去了厨房，见着商晓云正好在洗米。
用一块儿纱布网住米，细细搓洗，一直到水中毫无一丝的米色。接着就把这样淘洗过的米敞开，她自己处理佛掌山药。
佛掌山药味道虽好，处理起来却很麻烦，商晓云很有耐心地一点点洗干净，再用了一柄小刀，利落地削皮。
“这是你教得？”李妈咋舌说道。
“我哪儿有这个本事。”
商晓云等到削完了佛掌山药，就连皮都没有断，手中下意识地挽了一个刀花，在处理果蔬的菜板上把山药切成大小均匀的小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丁。
用清水淹没，防止山药氧化。
再就是把人参须处理好，还尝了一小块儿，她的眉微微皱起，再吃了一粒枸杞，该怎么调味在心中已经有了成算。
这些处理好了之后，商晓云就开始煮粥，先干烧瓦罐，往里面放了一小块儿的猪油，等到猪油化开再倒入米与水。
接下来煮粥的时间，干贝、咸蛋黄、人参须、枸杞、山药……按照不同的时间往里面放。
这期间她用盐裹住了一块儿瘦肉，显然是留着晚上要用的。
等到煮够了一个时辰，差不多眼见着要晚饭时间，开始做菜。
不用其他人帮忙，她自己就快速调好了酱汁，做了一道爽口的拌莴苣丝，另一个快手菜则是蒜薹炒肉和醋溜白菜。
山药粥在出锅之前，还用猪油炒了一些五花肉沫，等到揭开了山药粥，用汤勺在里面搅了搅，整个厨房里萦绕着的都是浓郁香气，不少小丫头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商晓云自己却不太满意，很多调料目前没有，就连醋和大酱她都不太喜欢，要是以后能够做了厨房的主厨，她就可以腾出时间，自己酿造醋和酱，那味道就会更好。
李妈说道：“下午你就去了小姐院子，也认得路，你过去送菜吧。”
“是。”小心翼翼把菜放入到了食盒里，商晓云拎着就往宁蓁蓁所在的院子去了。
王妈等到人走了，问道，“怎么让那丫头送过去？”
按道理商晓云这样的活契，厨房不会让人掌勺，也不会让这样的丫鬟在主子面前露脸，但是已经做出了这样浓香的菜，想要不露脸谈何容易？
李妈说道，“这丫头大有造化，说不好我还要在她手下讨活计。”
不用尝那山药粥，就知道定然是味道很好。
宁蓁蓁下午吃过了自己改过的药方，人精神了不少，这会儿已经不是歪在床上，而是站了起来。
等到食盒摆开了之后，对着赤鸢说道：“你去把娘请过来，让她和我一起吃。”
赤鸢的速度很快，等到把人请过来的时候，宁蓁蓁没让碧痕动手，亲手摆了碗筷。
“娘。”
房间里的烛火燃得很足，在通透的琉璃灯里，把整个房间照的明晃晃。
醋溜白菜的香酸气息最为霸道，柳氏本来出去了一趟，就有些饥肠辘辘，现在闻到了这个味道，含笑说道，“厨房给你做得这道菜很好。”很适合生了病的人，闻起来就开胃。
净手坐在了位置上，柳氏看着白菜被切成了细丝，只闻着酸气，就觉得食指大动。
宁蓁蓁和柳氏的第一口菜都选择了醋溜白菜，刚入口了之后，柳氏就发现了这菜不像是李妈或者是王妈做的。
本想要直接开口问，看到女儿吃饭的模样，她的姿势都透露出一种仙气儿，柳氏就换了词，用公筷给女儿夹了一筷子白菜丝，“是不是饿坏了？这个白菜丝做的很好，很开胃，你试试看。”
在柳氏看来，这优雅的吃饭姿势是女儿生病，气力不足的表现。
宁蓁蓁抿唇一笑，悠悠然说道：“是做得很好。”
柳氏继续吃着白菜，宁蓁蓁则是尝了另外两道菜，在开了胃，这两道菜的味道说起来要比醋溜白菜还要好。
看着柳氏盯着白菜不放，要是她不提醒，只怕要一直吃下去，就给娘亲夹了一筷子的蒜薹炒肉，还有一筷子的莴苣丝。
柳氏有些可惜，她很喜欢今晚上这个白菜，她甚至觉得可以光吃这道菜。不过女儿的心意，怎么都要尝一尝剩下的两道菜。
等到入口了肉丝之后，柳氏的想法就变了，这是什么神仙肉！
一点都没有平时的淡淡膻气，肉还嫩滑的很，又有点像是冬日里的腊肉，不过柳氏记得，府里头的腊肉是吃完了的。
莴苣丝只用热水烫了一下，保持了原本的味道，用来拌菜的佐料也不知道怎么调制的，比平时爽口的多。
这个时候，就算是柳氏再怎么迟钝，都意识到了晚饭不是李妈或者是王妈做的。
她刚想要开口，鼻尖就嗅到了一股滚烫浓郁的香气来。
柳氏的眼睛都瞪大了，目光很快就锁定了碧痕，碧痕把煲粥的盖子揭开，山药粥的香气霎时间霸道地赶开了其他的味道，醋溜白菜的香气在这股味道面前，就只是个弟弟。
“这是什么味？”
如果要是商晓云在场，一定会很满意柳氏的表现，作为厨师，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厨艺得到食客的肯定。
“这是山药粥。”宁蓁蓁说道，“刚刚端过来的时候说了再焖一会儿，所以现在才打开，娘，您尝尝。”
当她没有吃过山药粥？柳氏可不记得山药粥有这个味道。
等到吃到了口中细小的山药，就知道当真是山药粥，不过和平时清淡的粥相比，这个粥的香气霸道，味道也独特，把以前柳氏最喜欢的皮蛋瘦肉粥都给比了下去。
等到把所有菜都吃完了之后，柳氏觉得自己吃的有些多了。
“我陪着娘散散步。”宁蓁蓁说道。
“可是……”
“我也吃的有些多啦。”宁蓁蓁轻声说道，“就在自家院子里走走，我带上兜帽，不会着凉的。”
宁蓁蓁带着兜帽，露出了一张素白小脸，柳氏就跟着她一起往外走。
柳氏：“今天的菜是谁做的？”
“是晓云，商晓云。”宁蓁蓁说道。
虽然吃的有些多了，但是柳氏觉得要是粥还是有的剩，她还能够吃下小半碗，“是我们府上的吗？给她一些赏钱。”
“赏钱的话，我估计不用。”
柳氏有些不赞同地说道，“既然做得好，该赏还是要赏的。”
宁蓁蓁笑着说道，“娘，要是让她做主厨，过段时间只怕做得更好，难道每吃一次就给赏钱不成？要我说，不如把她提成主厨，这个月的月例就按照主厨的来给，顺便也多给她两天假，让她好回家一趟。”
这个月还剩下最后三天，这样也等于变现给了赏钱。
柳氏咕囔着说道：“这么好的手艺，怎么以前就没有尝过？”
宁蓁蓁：“她是活契，不是府里头买下的。进府之后最开始是扫地，后来才去了厨房。”
或许是月色很好，加上难得和女儿这样亲密地一起走，柳氏和女儿说了不少话，看着月下女儿花骨朵一般的容貌，心中酸楚，她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就被人退亲了？

第174章 厨神金手指3
襄西城里，最好的书院就是桑远书院。
苏家老爷自己当年学得不好，后来走上了行商的道路，但是内心深处，苏老爷还是希望孩子有出息。
所以苏文翊虽然学业不精，还是被苏老爷花了大价钱送入到了桑远书院。
而苏青菀曾经的定亲对象，就是苏文翊的同窗，一个叫做章镜诚的寒门学子。
章镜诚的家里穷，他在书院里吃的是最便宜的黑馍，每日里起早贪黑读书，后来发展了一个业务，也就是代写功课。而苏文翊刚入书院没多久，章镜诚就盯上了这位富商之子。
章镜诚代写功课很用心，还会翻开过往的水准，根据对方的水准来完成功课，甚至把苏文翊的字都模仿得七七八八，可以说免去了被夫子发现的后顾之忧。
苏文翊本来就不喜欢学习，干脆就用银子买章镜诚代写的作业。
两人有了交集之后，苏文翊就越发佩服章镜诚的学习劲头，以前开蒙的时候听过什么：凿壁偷光，囊萤映雪，悬梁刺股的鼓励学习的故事，他觉得看着章镜诚就好像看到了那些古人。
在这种情况下，苏文翊就和娘亲提出来，不如让两家定亲。章镜诚不必如此辛苦，而且夫子都说章镜诚的功课好，等到科举，必定有所成，也可以满足了家里人，想要让小妹嫁给读书人的想法。
苏老爷和柳氏查过了章家，章家很是清贫，章镜诚本人也是因为吃的不好，看着面黄肌瘦，两人都有些失望，章镜诚的年龄比苏文翊要大，结果看上去好像和苏青菀年龄差不多，活脱脱像是个闹饥荒的。
关于结亲的事按道理就应该在这个时候没有下文。结果，柳氏一次遇到了书院山长的妻子，听着她对章镜诚大加赞赏，甚至认为这前后几十年，都不曾出过这样的学子，定然是可以榜上有名，柳氏就心动了。
在柳氏和苏文翊的推动下，苏家与章家口头上有了婚约。
有了婚约，那就是自己人，苏家毫不吝啬银子，章镜诚的生活大大改善，脸上褪去了黄气，面颊开始丰润，甚至还继续长高了不少。
章镜诚虽然生活改变，但是学习的态度不改，依然是干劲儿十足，这让苏文翊更高兴了。
两家本来是口头婚约，因为苏老爷病重，章镜诚登门拜访，苏青菀见着了未来夫婿，羞答答点了头，正式定下了婚约。
现在是章镜诚刚过了童生试，书院里的山长找到了苏家，表示苏文翊舞弊，不适合继续在书院里读书，要把苏文翊退回苏家，如果苏家愿意和章镜诚解除婚约，就可以继续做苏文翊的保人。
以前的苏青菀一直到死，都不愿意去碰触一个真相，那就是为什么章镜诚会退亲，在心里猜测章家瞧不起商户人家。
到最后也不知道章镜诚在科考上拿到什么成绩，做了几品的官员。
现在宁蓁蓁当天晚上，就哄着柳氏把她知道的事情说得七七八八。
柳氏听到女儿不说话，拍了一下自己的嘴，是今晚上吃的太饱，把她的脑子也吃下去了吗？怎么这些都和女儿说，岂不是让翊哥儿和菀姐儿离心？
柳氏心中忐忑，连忙说道：“你哥哥也晓得错了，我已经狠狠揍他了。你别同你哥哥生分。”
宁蓁蓁想着，难怪苏青菀退亲之后，苏文翊总是给她买不少好东西，除了纳商晓云为妾这件事不肯听妹妹的，其他基本上苏青菀说要星星，苏文翊就不会给她月亮。
原来，苏文翊觉得妹妹的婚事生了波折，都是因为他的缘故。
“娘，我知道的。”宁蓁蓁笑了起来，“只怕一开始的时候，章镜诚就想着用这个拿捏住哥哥。”
宁蓁蓁几乎可以想象，章镜诚从苏家得到了好处，反过来再和夫子说，自己被苏家压迫，一边苏文翊强迫他代写功课，一边是要让他娶苏家小姐。
甚至宁蓁蓁在想，当时柳氏还有苏老爷明明看不中章镜诚，忽然跳出来一位夫人，也是蹊跷得很。
章镜诚既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曾经的苏家没功夫对付他，她可不准备吃这个亏。
柳氏仔细看着女儿，因为带着兜帽，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小脸，在明亮的月色下，她的眼睛澄澈，宛若午后的湖水，里面没有一丁点对苏文翊的怨气。
柳氏用手捧着女儿的脸，她家女儿这么好，不过是个穷酸的书生，竟敢先是定亲拿了他家的好处，后来又反过来退亲，毁了女儿。心中酸楚，“别怕，娘再给你找个更好的。”
宁蓁蓁笑了笑，把柳氏的手臂一挽，“不要娘找，女儿要选自己喜欢的。”
柳氏一怔，看着女儿笑盈盈地说道，“不可以吗？”
柳氏有些招架不住女儿这个时候的眼眸，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下来。
等到说完了之后，有些想要反悔，哪儿有女孩子家自己找夫婿的？不过这会儿还真不敢反口，怕惹了女儿的泪珠子出来。
反正女儿现在不过是十三，可以今后慢慢看。
……
以前的苏青菀生病，大半的原因还是因为郁结于心。晚上用生姜裹住了脚心，再把脚一烫，喝了药，第二天宁蓁蓁就大好了。
去了娘亲那里请安，正好就遇到了哥哥苏文翊。
十五岁的苏文翊面颊和记忆里相比消瘦了不少，脸上原本有些稚气，经过这件事，似乎是成熟了不少，在看到妹妹的时候，苏文翊的眼睛一亮，“妹妹，你身上好了？”
第一声很是激动，后面的询问似乎生怕碰触到了妹妹的心事，声音小了起来。
“好多了。”宁蓁蓁说道。
“那就好。”苏文翊以前都是在书院里读书，兄妹两人接触并不多，现在苏文翊想要讨好妹妹就问道，“妹妹有什么喜欢的首饰吗？我送你。”
以前的苏文翊就送过不少东西给苏青菀，宁蓁蓁想了想点点头，“那等会就出去，我得挑挑看。”她还想要问问看，苏文翊哪儿来的钱去买代写功课的服务。
苏文翊一下就被口水呛住了，他可以送妹妹东西，但是她身子才刚好啊，怎么能出门？
苏文翊小心翼翼地问道，“要不……”
目光触及到了宁蓁蓁的眼，苏文翊就立即改了口风，“那要穿得厚实一些，若是身上难受了，咱们就回来。”
“好。”宁蓁蓁点点头。
等到柳氏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兄妹两人在说话，昨晚上她后悔自己说的有些多，现在看着两人并不生分，脸上带着笑，心中一松，打量女儿的神色，“果然好多了。”
“是啊。”宁蓁蓁说道，“母亲不必忧心，我开的方子很好。”
苏文翊说道：“你还会开方子？”
“你别听你妹妹胡说。”柳氏接过话，“她就是昨天把大夫的方子改的没那么苦。好像还有什么固本……”
宁蓁蓁笑着补充：“养精固本的功效。”
“那妹妹很厉害。”苏文翊这会儿捧着妹妹，只怕对方说月亮是方的，他也会点点头表示月亮就是方的。
柳氏失笑着摇摇头，“你们刚刚说什么呢？”
宁蓁蓁说道：“哥哥说带我出去买首饰。”
柳氏一怔，看向了苏文翊，苏文翊挠了挠头，“妹妹……开心就好？穿得厚一些？”
宁蓁蓁补充说道：“娘，我想出去散散心。”
“好好好。”柳氏和苏文翊一样，都无法拒绝现在的宁蓁蓁，“你哥哥手里没什么银子。”她招了招手，让人取了银票塞入到宁蓁蓁的绣囊里。
三人吃过了饭，宁蓁蓁加了一件披风，跟着苏文翊坐上了马车。
苏文翊道：“等会要是看中了什么首饰，我来出钱就好，娘给你的银子，你留着买零嘴儿。”
宁蓁蓁说道：“哥，我一直想问，你哪儿来的银子？尤其是在章镜诚与我订婚之前，你就给了他不少银子，是爹爹曾给你的。”
苏文翊疯狂摇头，“没有没有！”想到了自己花钱找章镜诚代笔的事，然后惹出这么多的事，苏文翊小心翼翼看着妹妹，“那些银子都是我自己赚的。”咽了咽口水，“你是听谁说的？”
“我娘。”
“是我对不住你。”苏文翊小声说道，他双手都搅在了一起，额头上还挂着汗珠，“妹妹，我……”
宁蓁蓁摇摇头，要是让苏文翊这样支支吾吾，恐怕要磨蹭几个时辰，“哥，我问你答，银子你是怎么赚的？”
经过了苏文翊的解释，宁蓁蓁就很清楚了，苏文翊就算是不喜欢读书，也不会拿着老爹给的银票去让人帮他写功课，他的银子确实是自己赚的。
金价和银价的兑换比例波动，他就是在金子价格较低的时候，把银票兑换成金子，金子价格高的时候，反过来操作兑换成银子。
倒腾下来，就算是给了章镜诚一部分“代笔费”，也剩下许多。
等到有了一笔本钱，章镜诚还做了一部分事，用钱投入了邬家走的海运，通过这一笔，又是赚了不少。
苏文翊最后说道：“我最开始的时候，我想自己做功课的，实在是章镜诚一直告诉我，没关系的，他就是赚点小钱，还带我去见了他家人，家庭十分困顿。然后我进入到书院这年开始，功课比以前多了许多，又有其他人找他，我就也去找他了。”到了后面，苏文翊的声音已经很低了，宁蓁蓁几乎要屏住呼吸才能够听得清楚，“他不是个好货色，是我被骗了，都是我的错。”

第175章 厨神金手指4
宁蓁蓁靠在马车车壁上，等到马车停止了，她仍然没有下马车，而是静静听着哥哥的话。
能够在十岁的年龄，就注意到了金价波动，靠这种买卖攒下了第一桶金，苏文翊怎么可能是蠢的。
现在由山长用他作弊的前途，来换退亲之事，让他一下就看清楚了，他以为的好妹夫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把心中的推断说完了之后，苏文翊看着妹妹。
因为答应了娘亲注意保暖，就算是在马车里，披风也不曾取下，她坐在窗边，身上笼上了一层暖色，就连长长的睫毛都停驻了金色的光华。
本来还有些羞愧，有些懊恼，有些追悔莫及，甚至想要冲过去不顾一切去和章镜诚同归于尽，现在都化作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好啦。”宁蓁蓁说道，“谁也想不到会谋划那么久，不是哥哥你的错。”
苏文翊还想要说什么，宁蓁蓁站起来，轻巧地跳出了马车，“哥，你不是要给我买首饰吗？你既然赚了钱，那我可不客气了。”
苏文翊露出大大的笑容，“那肯定的，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你说什么，我就听什么。”
宁蓁蓁本来是打算用其他的法子去折腾章镜诚，刚刚听到了苏文翊的发家史，心中另有一个主意。
苏文翊非但不是蠢货，而是很聪明的人，不大喜欢四书五经而已，但是有一个他内心觉得愧对的师傅，加上强力的补习……
苏文翊打了一个寒噤，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身上有些发冷。
宁蓁蓁此时脚下一顿，转过身子看着傻哥哥，“你刚刚说什么都听我的？”
因为她的动作，披风都轻轻扬了起来，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弧线。
苏文翊总觉得回答了这个问题有些危险，不过毕竟是亲妹妹，怎么会害他，便不顾心中发毛的感觉，痛快点头，“是的，都听你的。”
等到这一对兄妹进入到了首饰铺子，旁边有一位牵着马的锦衣青年，轻笑着翻身上马，他摇摇头，刚刚宁蓁蓁的模样让他想到了妹妹，这位哥哥有些呆头呆脑，只怕不如自己机灵，要被小丫头折腾了。
那人没有猜错，宁蓁蓁只随意挑选了一套红宝石头面，接着就是和哥哥一起去桑远书院。
听到宁蓁蓁和车夫说驾车去桑远书院，表情霎时间就成了空白，一瞬间不知道妹妹在说什么，“你说什么？”
“桑远书院。”宁蓁蓁对着车夫点点头，“走吧，先前你也听到了的，我哥都听我的。”
马车始动，苏文翊觉得屁股上像是长了钉子一样，他不安地扭动了一下，“妹妹，我们去书院干什么？”
宁蓁蓁反问道：“你怕去书院吗？”
苏文翊不是怕，而是心里羞愧，纵然是章镜诚给他下套，他自己确实也上钩了，在书院的那几年功课都是章镜诚做的。夫子那次在苏府说的话，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当年要不是苏老爷有诚意，怎么都不会收下令公子。既然不用心学，又何必送上束脩，白浪费了银子，令公子自然有商贾之才，就应当行商贾之事，而不是把那些手段用在书院里。”
想到那些话，苏文翊的手捏成了拳，呼吸都灼热了起来，夫子的说法把他当成了书院的害群之马。
事实上，除了功课由章镜诚包揽，他从未缺席，也从没有在书院里折腾出赌博，偷溜出去逛青楼等事。
宁蓁蓁的手指在章镜诚的眉心一弹，让后者回神，“我和你一起进书院。”
“你、你、你？！”被口水呛到，苏文翊剧烈地咳嗽。
宁蓁蓁拍了拍哥哥的背，一边说道，“哥。你还要参加科举，书院的山长还要给你做保人，没什么好怕的。要是遇到了章镜诚，更没什么好说的。”用轻柔的声音安抚傻哥哥不安的心，“当时书都落在书院，我们要把东西给拿回去。”
苏文翊神色晦暗：“我学得也不好。”言下之意是，反正对科举也没什么希望，干脆就不想要那些书了。
“哥。”宁蓁蓁忽然开口，“我说什么你听什么，我想让你全力为科举做准备，书院的书肯定是要的。”
苏文翊有些为难，他当真不是读书的料，现在骑虎难下，只能够说道，“好吧。”
被妹妹逼着承诺要全力准备科举，比去书院更让他头疼，大概因为另一件事更让他头疼，一想到要是考不好，妹妹流眼泪，他心里就难受，反而去书院无非是被冷眼看而已。
宁蓁蓁靠的距离苏文翊更近一些，侧过头认真地看着苏文翊，“哥，有我呢，你只要听我讲，肯定没问题。”
苏文翊愁眉苦脸，丝毫没有觉得被安慰到，感觉前途无亮。
想一想，就算是没有他刚刚乱打包票，娘亲要知道妹妹督促他学习，恐怕也是全力支持。
马车到了桑远书院，让丫鬟和车夫留在山脚下，两人一起过了山门。
到书院的时间正好是一堂课休息，当当当的敲钟声响起，又让苏文翊一僵。
“哥，是章镜诚对不住我。”宁蓁蓁轻轻地说道，“咱们就是来取书的。”
到了书院门口，守在外面的童子认得苏文翊，也知道这位已经不再是书院的学生了。
“铺盖那些可以不要了，但是一些书，笔墨纸砚还在书院里，总得收拾。”
这倒是。
其中一个童子说道，“那我去找山长，你们先在这里等着。”
童子过来禀告的时候，冯山长正在与章镜诚说话。
冯山长最喜读书勤勉之人，而章镜诚就是个中翘楚，是章镜诚与他说，让他功课重上几分，好让书院里的人更加勤奋，妻子也很欣赏章镜诚，在知道苏家居然这样逼迫章镜诚，也是冯山长替章镜诚解决了问题。
冯山长听到了苏家人过来，第一个反应就是苏家居然有胆子过来书院，“我倒要看看，他怎么有脸过来。”
章镜诚在听到了有苏家小姐过来，心尖儿就是一颤，再看到山长如此暴躁，就连忙说道：“山长，也就是一些书，难得他还有上进之心。再说了，这次苏小姐也在，您若是过去了，说不定他们两位正等着。”
冯山长一凛，觉得章镜诚说的有道理。
那个苏文翊哪儿是读书的料，还要什么书？只怕就是带着妹妹过来捣蛋，章镜诚可是要科举的，到时候说些什么，伤了得意门生的名声就不好了。
于是说道：“不必守着门，你们两人都去守着他们，不许苏家人去学堂，只能够去他原本的舍房。”
童子一会儿就过来回话，请他们去舍房。
山长没过来，反而让苏文翊松了一口气。
等到了舍房，苏文翊不想让妹妹收拾，就说道，“我一个人就好。”
“我要一起。”宁蓁蓁说道，“说好了听我的。”
苏文翊今天真是被这句话弄得心力交瘁，只能够带着宁蓁蓁进入到了舍房里。
两人一个舍房，苏文翊正是和章镜诚一个屋子。
苏文翊正在收拾自己的书籍，看着宁蓁蓁在翻看章镜诚的书本，忽然抽出了一本册子，“哥，这是你的功课罢。”
“怎么在他这里？”苏文翊一愣。
两人一对，原来大部分的功课批阅之后会还给个人，山长手里捏着的代写功课的证据一共就两本，上次替章镜诚退婚，换了苏家一本，没想到这本居然在章镜诚这里。
宁蓁蓁毫不犹豫地把这个功课本塞到了怀中。
苏文翊继续收拾书籍，回头一看被妹妹的动作吓了一跳，她竟是直接拿着剪刀，在剪章镜诚的铺盖和被褥。
“你在干什么？”苏文翊忍不住小声说道，生怕外面守着的人听到了，“别闹了。”
“我怎么闹了？”宁蓁蓁抖了抖手中的布料，直接扬声说道：“这可是我们家商行的料子？既然与我退亲，凭什么还用这些，若是他有意见，让他来寻我说个分明！”
外面守着的人一听，相互看了一眼，露出了恍然的神色，难怪原本的穷酸小子忽然摇身一变，穿得衣服都好了，原来是苏家人给提供的资助。
宁蓁蓁自从怀里头揣了这功课本，根本就不畏惧章镜诚，反正她也不在意退婚的名头，直接替章镜诚宣扬一把他做的事。
苏文翊也不再阻止妹妹，既然他的功课本也拿到，等于最后的软肋也没了，难道他就不恨章镜诚？所以让妹妹发泄一些也挺好。
宁蓁蓁破坏工作做得非常到位，把章镜诚的被褥剪坏，还淋了水，甚至苏文翊自己不打算带走的被褥也都这样毁掉了。
章镜诚的衣服箱子也被打开，宁蓁蓁的眼睛毒辣，章镜诚自己的那些破烂衣服，她碰也不碰，凡是和苏家沾边的全部剪烂，还都留下了一小块布，收了起来，当做证据。
除了书院里的书本没动，章镜诚的笔墨纸砚等物直接用哥哥的衣服当做包裹皮，全部都打包带走。
等到章镜诚下学回到了自己的舍房，看着里面的一片狼藉，血液都逆流了。

第176章 厨神金手指5
章镜诚身边跟着的是书院里最爱传小话的金霖，在看到了章镜诚的屋舍像是被打劫了一样，下巴都要掉了，身子更是激动一抖，眼珠子滴溜溜地直转。
如果要是平时章镜诚肯定留意到了金霖的状况，这是他准备传闲话的架势，肯定会提高警惕，死死盯着金霖，现在的章镜诚如遭雷劈，想到刚刚那种不安的预感，原来应验在这里。
章镜诚在劝了山长不要来见苏家兄妹，总觉得有件事自己忘了，当时上课时候失魂落魄，强压下了心中的思绪，就当做纯粹自己不安而已。
等到见到了如同被打劫一样的屋舍，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忽略的东西。他替苏文翊代写的功课，他因为不放心山长保管，从山长那边讨要过来，特地自己保管，现在是不是被拿走了？
他连忙翻自己的书本，想要从乱糟糟的书里找到那个关键性的册子。没注意到金霖悄悄往外走，从门槛地方飞快捡了一个叠的方方正正的小纸片。
金霖在看这个纸条，忍不住被上面的话给吸引了眼球。
上面说的是一个叫做成郎君的白眼狼，家里是一贫如洗，靠着一个金郎君的钱财渐渐日子过得好起来，还与金郎君的妹妹有了婚约。待到成郎君堪堪考取了一个童生，就和金家解除了婚约。
这文章短小精悍，字字珠玑，还在末尾留了一句讽刺的七言绝句，描述的是那成郎君一梦到自己金榜题名，被榜下捉婿，梦醒之后立即解决掉自己的未婚妻，好让自己“鹏程万里”。
那诗里把成郎君描写的活灵活现，活脱脱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金霖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看着章镜诚根本没有留意到自己，就往外找到隔壁房舍。
原来这纸条是宁蓁蓁写的，还不光是写了一份，一共写了七八份，都往屋舍的缝隙里丢。
大部分人都没有发现这个折叠起来的纸张，在金霖的提醒下，不少人都捡起来看。
作为读书人，最留意的就是这字，还有文章内容。
“不太像是苏文翊的手笔，他要是有这个手笔，都可以直接去考状元了，哪儿还用的上章镜诚给他代写功课？”
“这字真是好字……！功力很深。”
“我喜欢这最后几句诗，辛辣到位，配上这字……苏家是给苏文翊找到了好的师傅？”
在章镜诚还在清点损失的时候，已经有被字和文章圈粉的诸位学子开始询问起来当值的侍者，当知道了是苏家兄妹过来，甚至还是苏家小妹写的文章，砸的东西，不少人是目瞪口呆，俨然把人当做是河东狮。
“这不成亲也是好事，也太凶悍了一些。”
“像是个泼妇，太厉害了。”
拿了钱的侍者反驳，“在苏文翊入学之前，章镜诚瘦弱成什么样子？后来因为和苏家千金订了亲，日子好了起来，现在退了亲，她也没砸章镜诚自己的东西，当时破坏完了，给我看过，那些布料都不是章家买得起的。”
现在开口的这位，当时宁蓁蓁要给钱，他还推辞，以为这是对方的封口费。
没想到对方塞了钱，说的是：“谢谢你们，这可不是封口费，若是有人问为什么我毁了他的床褥，他的衣服，还有拿走笔墨纸砚，是因为那是先前章镜诚与我定亲，用了我苏家的东西，书院发的书本，还有家具等物，我都没有碰。”
想到了这里，侍者有些感慨，“也不容易，毕竟最开始苏家人要和章镜诚订婚，图的是……你们读书人也都清楚，现在只是考了一个童生，就……”
刚开始觉得宁蓁蓁跋扈的人也都不说话了，章镜诚的改变毕竟都看在眼里，再想想最后那句诗，觉得贴切到了极点。
宁蓁蓁还不光是让章镜诚今晚上没有被子睡，在离开了书院之后，就杀入到了章家。
章家本来正在吃饭，直接就见着有人闯入了进来。
打头的正是宁蓁蓁，她让苏文翊去拆厨房，自己则是几个粗壮婆子护着，开口说道，“既然苏家和章家的婚事不成了，用苏家银子修缮的屋子，这个钱也不用你们章家还，知道你们还不起，当时修之前什么样子，就给还成什么样子。”
“你说什么？”章家老太太的表情有些愣住了，她甚至觉得自己幻听了，不知道眼前这个笑起来让人发冷的小姑娘在说什么。
宁蓁蓁很好心地再次解释一遍，“我说，苏家当时出钱整修了房子，苏家和章家的婚事，既然吹了，我们苏家不是霸道的人家，我们讲道理，帮忙把屋子给复原成定亲前的样子。”
这回老太太可听清楚了，但是章家以前是什么模样？
就是漏风漏雨的破屋子，漂亮的青瓦片是苏家出钱给修缮的，成了村子里难得的青瓦屋。
刚想着青瓦，就听到了头顶上悉悉索索的声音。然后是清脆地瓦片落在地上裂开的声音。
显然，外面已经有人上了房子顶，正在把漂亮的青瓦片给直接揭开，毫不留情地扔到地上。
“太过分了。”章家的老太太身子发抖，“苏家人欺人太甚，我们要报官。”
说到了报官，好像是找到了底气，看着宁蓁蓁。
粉雕玉琢拢着披风的小姑娘笑盈盈的，直接把门给敞开了，下巴微微抬起，“您请。若是官府来，咱们可以对簿公堂，当时瓦片是咱们苏家给拉过来的，还有厨房起炉灶是请的村里手艺人给修缮的，另外打得柜子，是苏家铺子里不太时兴的款，都还可以找到咱们家商行的标记。咱们苏家和章家现在毫无干系，章家怎么还用着苏家的东西，奇也怪哉。”
“你们不能这样，这不是欺负人吗？”老太太看着已经有人围簇过来，干脆打滚撒泼。
宁蓁蓁询问了请人的价格，直接高价请了村子里的农家汉，他们笑着说道，“老太太，咱们不是过来凑热闹的，是苏家小姐让咱们搬东西。”
老太太的身子一抖。
眼里尽是露出了一丝绝望，就听到村子里的人说道，“苏小姐性情宽厚，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快快把衣服收拾出来，不然等会咱们手粗的，翻出来什么不当看的，就不好了。”
乡下人说话粗俗，章家女人又多，那几个年轻女孩字直接被臊得要哭了。
章镜诚的母亲说话很是意味深长，她双目炯然，“苏小姐，咱们当时不是说好了吗？你这样做，岂不怕自己没有了名声？又不怕连累了苏公子？”
“不怕的。”宁蓁蓁含笑说道，“我被退亲是事实，等会柜子什么的，我都会用一个专门的屋子给放着，若是有什么不好听的名声，我就让人看看这次回收的柜子，都烙着苏家的名，我怕什么？这世间还是有公道的。”
章家夫人立即被气得身子发抖，声音都有些破了音，“你就不怕我们诚哥儿早晚会有出息？好得很，到时候定然会原原本本告诉我儿。”
宁蓁蓁最喜便是章家夫人的这句威胁，最好告诉章镜诚，让他被扰得不得安宁。
这就让宁蓁蓁甚至觉得有些可惜，是不是今日里拿走一些，明日里在拿走一些的好，这样章家人时时刻刻去告状，那岂不是章镜诚根本无心科考？
转念一想，想到了苦哈哈脸的傻哥哥，万一没把章镜诚给拖垮，反而是傻哥哥放心不下，也就觉得今天一次解决也不错。
宁蓁蓁这副油盐不进的派头，只能够让章家夫人先让女儿收拾东西，免得真被那些庄稼汉翻出了不应当看到的东西。
不过是半个时辰，青瓦片被摔得干干净净，还铺上了一层别人家送来的茅草。
厨房的灶台给改成了以前的泥灶台，两个衣柜，一个衣服箱子，还有若干个大大小小的斗柜，凳子，桌子等物全部拉得干干净净。
满载着用过的家具回到苏家，头一个惊讶的就是柳氏。
在听到了两人先是去了桑远书院打砸了章镜诚的东西，然后还跑到了章家，拉回来了这堆破烂，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她的眼睛从宁蓁蓁挪到了苏文翊的身上，“翊哥儿，你这是干了什么事？”
苏文翊的表情一瞬间有些凝滞，刚刚妹妹不是说的很清楚嘛？这都是妹妹做的……
宁蓁蓁开口说道：“娘，这都是我的主意，是我让哥哥这样做的。”
柳氏还是想要抽苏文翊，在苏文翊跪下的时候，宁蓁蓁直接把苏文翊的胳膊架起来，“娘，您是觉得我胡闹，把自己退亲的名声都毁完了？我同你说，现在章家没有哥哥的把柄，再说了，退亲的事情谁不知道？”
宁蓁蓁把怀中的功课本递给了柳氏，“其实代写功课也算不上是什么大罪过，不过把柄在别人手中，总是不安心，若是没有今天去桑远，也不会拿到这个。”
柳氏翻看了功课本，问道，“就这一本了？”
“嗯嗯！”苏文翊忙不迭点头。
柳氏再看向了苏文翊，苏文翊继续说道，“我最开始不想去书院，是妹妹逼着我去的。”
“去的好！”
苏文翊看着娘不再生气，连忙附和说道，“娘说的对！”
“娘，哥哥今天说了，今后什么都听我的。”
苏文翊心里一咯噔，有个不太好的猜测。
果然，接下来听到了妹妹说道，“我来给哥哥做夫子，明年的童生试，还有接下来的府试我都要哥哥通过。”

第177章 厨神金手指6
桑远书院已经是整个襄西最好的书院，在这里学习了许久，翊哥儿都没有通过童生试，现在女儿的要求……
柳氏沉吟了片刻，试图委婉劝说，“让他去科举那是肯定的，翊哥儿也会尽力，只是，有时候结果不好说。”
苏文翊忙不迭点头，“我可以好好读书，只是妹妹，我的天分有限。”
说到了后面，苏文翊有些愁眉苦脸，没办法，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要记住那些枯燥乏味的韵脚，也不明白诗词的妙处，更不懂四书五经的精要解法。做生意简单又快乐，尤其是算数更是让人着迷。
“没关系，按照我的法子，童生试和府试不成问题。”宁蓁蓁斩钉截铁说道，“娘，下个月开始，我就带着哥哥一起去郊外的庄子，和书院的规矩一样，每十天休一天。”
别看女儿笑得温温柔柔，柳氏却没办法替儿子说什么话，再说了，难道要让她亲口说儿子没有读书的天分？
于是柳氏为难了半天，终于说道，“那你万事都听你妹妹的。”
“娘……”苏文翊还想要求饶。
柳氏不听儿子的求饶，心中想着就当是翊哥儿弥补妹妹了。
于是事情就这样成了定局，在阴雨连绵的四月里，载着一些用度还有下人，到了庄子上。这其中包括了俏厨娘商晓云。
宁蓁蓁本来是准备把商晓云留在府里，但是按照柳氏的说法，这个时候最要吃好，一定让他们两人带着商晓云。
苏文翊苦读的时候，另一个人也饱受折磨，那就是章镜诚。
宁蓁蓁折腾了一把章镜诚，效果比她想的还要好。
宁蓁蓁惹出来的这一场风波，襄西城里不少人都看到了，书院里的章镜诚本来不欲声张自己在屋舍里的情况，结果先是自己被娘亲找过来哭诉一番，接着就是章家和自己的事被传的沸沸扬扬。
章镜诚脑袋都是大的，甚至只能够让家里人日子过得紧巴一些，目前因为名声不好，同窗不好借到银子，更不想坏了在山长那里的印象，也不好意思找山长借银子，咬咬牙打算熬过考中日子就好了。
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接下来的府试。
每年的二月是童生试，四月是府试，章镜诚本来是可以争取一下府试的案首，按照现在来看，章镜诚能够过了就不错。
本来有苏家资助，日子好了，现在冷不丁又回到以前的日子，可想而知，对他而言有多痛苦，以前吃得好睡得好，那么一门心思好好读书就好。
现在的日子不同了，因为吃的不够，在温书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力，而且被子也换成薄的，偏偏这段时间阴雨连绵，身体差天气不好，生病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在要府试开考的前一天，章镜诚就觉得不好，好像是要发热了，而且正好是从第一场就开始身上发冷，额头发烫。
章镜诚就不得不加快速度，觉得身体恐怕要糟糕，强撑着考了两场，等到第三场直接昏厥了过去，这一下，章镜诚就知道自己这次考试无望。
他被抬出了考场，因为是桑远书院的，直接送到了山长那里。
山长看着章镜诚的样子，知道他最抱有希望的章镜诚府试只怕过不了，只能够等到明年再来。
“你在家也要好好温书。”
山长说的较为委婉，章镜诚给的银子不够，根本没办法继续在书院里就读，山长只能够让章镜诚多努力。
不过得意门生虽然没有办法继续在书院读书，明年再考指不定会更有把握榜首，山长对于章镜诚还是抱有很大的期望。
“是，学生知道。”
章镜诚在最开始觉得童生试拿了案首，接下来的考试都是手到擒来，如果他金榜题名，苏家就远远不够看，想要解除婚约就要趁早，于是就有了先前解除婚约的举动。
没想到因为宁蓁蓁一系列的操作，府试这里就没过了，心里头多少有些懊恼苏家的无情，觉得苏家坏了他的青云路。
要不是那个泼妇一样的苏家大小姐做出了这些破事，他也不至于马失前蹄。
现在的章镜诚还只是懊恼，等家里人知道他又要耽搁一年，老夫人竟是嚎啕哭了起来。
“我还能活多久？都是你说肯定是能够过今年的考试，能够做廪生，现在呢？第二场都没有过。”
“杀千刀的苏家，连米都背走了，我想吃点好的，怎么就这么难？”
“你还读什么书？先前读了那么多年，你可有什么成绩？都是做了苏家女婿，日子才好了起来，你才能够过童生试。”
“哎呦，这家里头就供着你，什么都听你的，你看，有时候就是不能听你的，当时我说得对，苏家挺好的。”
“苏家小姐是凶悍，可见着是带着福气的，当时我都找人合过，说是八字很好，好了，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章镜诚在书院里，可以纯粹地读书，但是在家里，又是他退婚才有了现在的日子，家里头多少要做些杂活，日子久了，章镜诚也开始有些后悔，那苏家小姐也是貌美，实在不行，可以等到他成亲之后，享用一番再休妻。
章镜诚一会怨着苏家小姐，一会又有些嗔怒，甚至发狠自己要早早拿下案首，让苏家好看，又怨恨苏文翊的绝情，两人同窗了许久，他妹妹撒泼，都不晓得拦一拦？
或许念叨的多了，苏文翊此时打了一个喷嚏，思路稍微卡了一下，看着妹妹手中的竹板，打了一个激灵，继续按照妹妹的说法，发散联想记忆，想到了下一句，继续背完后面的内容。
“妹妹你还真是有办法。”一开始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宁蓁蓁教一些和科举无关的东西，唯一要求最高的就是练字，还非说他臂力不够，让他去做一些奇奇怪怪的运动，这样一来，很长一段时间他写字更累了，落笔抖得不行。
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教学在后期就被无形的线串联起来，前期那些东西宛若一颗颗散落的珠子，现在被连起来就组成了颗颗圆润爆满的珍珠项链。
“哥，你今天不太专心。”宁蓁蓁没理会哥哥的彩虹屁，而且用竹板拍了拍手心。
“我的错，我再多熟悉几遍。”刚开始的时候读书练字都是烦闷透顶的事，但是苏文翊还是可以为了妹妹坚持下来，更何况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困难，再背几遍他也甘之如饴。
对宁蓁蓁来说，苏文翊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这个。答应了就会做到，甚至在内心深处觉得她要求的东西没有意义，也会配合完成。
商晓云送过来吃食的时候，见着的就是小姑娘垂下眼，若有所思的模样。
把小巧玲珑的包子送到宁蓁蓁的唇边，对方一点点用心吃着，继而笑了起来，“里面的肉是一点点用木杵捶出来的人，劲道得很，汤汁是你用了一下杏子蜜？有点特殊的回味，这个味道挺不错，很是有些爽口。”
商晓云对着宁蓁蓁比划了一下拇指，眼前这位小姑娘是她的伯乐，让她有了发挥空间，又是厨师喜欢的客人，有着厨师最喜欢的老饕舌头。最重要的是，还兼她的金主，舍得在她身上扔钱，让她能够尽力提高自己的厨艺。
别的不说，光说是木杵，用的就是难得的黄花梨，还有大大小小的刀，也都是市面上最好的材料，另外给她采买的额度也高了不少，让她可以在市面上买最新鲜最好的食材。
除了这些之外，商晓云在知道了宁蓁蓁对章镜诚和章家的所做作为，更是觉得她敢爱敢恨，对她的行为很是欣赏。
既喜欢她，又欣赏她，又夹在有些怜惜，商晓云很喜欢用美食投喂这位小姑娘。
苏文翊本来正在温习文章，见着了商晓云过来了就上前巴巴看着妹妹，宁蓁蓁拿过了筷子，递给了苏文翊，苏文翊自己捞了一个包子吃，吃完之后笑着对商晓云说道：“我不像是妹妹一样，舌头厉害，我只晓得我的舌头说这个好吃。”
这话惹得商晓云一笑，她笑了起来苏文翊就低下头，露出了发红的耳根，“商姑娘的厨艺真的很厉害。”
或许是男女主的天然吸引，两人还是有了联系，加上前段时间，为了谈下一个生意，那位大人是个老饕，用上了商晓云的厨艺，拿下了这个很重要的生意，这两人又走得更近了。
两人之间许是情愫暗生，又或者目前只是傻哥哥的单相思。
宁蓁蓁懒得去管这一对感情问题，她目的就是鞭策好苏文翊上进。
章镜诚马失前蹄的事她也知道，那天还难得回家，和母亲一起喝了点梅子酒庆祝，柳氏难得在酒后流露出一丁点的失态，总是低头用帕子擦拭眼角的泪水，之后晚上还在院子里给过世的苏老爷烧了纸，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宁蓁蓁想着，章镜诚错过了今年的府试，等到明年先让哥哥过了童生试，就和章镜诚是一届考生，一起去考府试，非得把那人压得怀疑人生不可。
想到了这里，用筷子又夹了一个小包子，咬开了之后，奇异的味道充溢着整个口腔，宁蓁蓁的眼睛眯了起来，享受着美食。
杏子蜜有些酸甜，因为冬日消耗，肉质有些瘦，嚼劲儿十足，感觉整个人宛若置身于勃勃生机的春日。
宁蓁蓁开口说道，“晓云，你有没有想过，今后活契到了以后，想要做个什么行当，可想过开个食肆？”

第178章 厨神金手指7
如果商晓云是普通的姑娘家，宁蓁蓁不会问这句话，现在问起来则是想要给商晓云一个立身的产业。
既然是喜欢做吃食，要么进宫做御厨，但是到了宫里头给人做奴才，显然商晓云是不愿意的。那么另一个选择就是开食肆了。
能有个进项，商晓云怎么会不愿意？
不过她也知道，古代不像是现代，做生意的门门道道太多了，他们家只怕做不了，那么，既然不能自己做，最好的方式是大树下好乘凉，要是苏家愿意，她倒是愿意给苏家的食肆出力。
想到了这里，商晓云痛快地说道：“我家里小门小户，爹娘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就算是攒够了银子，也不好做这样的行当。要我说，要是苏家新开一个食肆，我倒是愿意帮忙。”说到了最后，又笑着说道，“若是能够打理小姐的铺子，那就更好了。”
她对柳氏了解不多，却很喜欢这个被退过亲的小姑娘。
苏文翊忍不住说道，“商姑娘就没想过嫁人？”
商晓云抿唇一笑，并没有答话。
在有了贵人之后，商晓云想要多赚一些钱，在家里有更多的话语权，甚至……如果有宁蓁蓁，她觉得自己说不定可以不用嫁人。
她确实对苏文翊有丝丝缕缕的好感，但是那些好感还没有到非君不嫁的地步。
“哥，你吃完了，练练字。”宁蓁蓁吃了几个小包子，吃饱了之后，就和商晓云说道，“晓云你同我来。”
上次宴请那位大人，满足了那人的口腹之欲，生意也谈妥了，宁蓁蓁就有了这样的想法，想开一家高档食肆，只接待一些贵客，毕竟民以食为天。
再说了，除了说不定有意外惊喜，本身餐饮业也是赚钱的行业，自古以来，生做熟这档子生意，净利润都高的吓人。
商晓云一个姑娘家，这等“厨神”名声太盛了也不大好，最好是用一些食肆的干股，直接给她分成，让商晓云也做食肆铺子的老板，培养出合适的厨子。
“好。”商晓云听到了这些就觉得周到，毕竟不是在法治社会的现代，因为争一些虚名，把自己置于危险地步，实属不智。
晚些时候只待宁蓁蓁和柳氏说了以后，就会和商晓云立下了契约，原本签订的十年活契，自然而然准备作废，重新在官府报备下新的契约。
苏文翊在听到了妹妹要折腾食肆，心中就装着这件事，也幸好是宁蓁蓁让他练字，要不然背书肯定是背不下去的。
现在看看妹妹复习返回，立即搁下了笔。
宁蓁蓁先是用手指弹在他的脑门，“这几个字实在是糟糕，你再写一遍，你且先看我写，这里一定要注意节奏，此处有一个小回锋。”
苏文翊只能够凝神再写了一次，这一次或许是妹妹在旁边，苏文翊要比刚刚认真得多。
说到底读书和练字都有相通之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练字练多了，这会儿苏文翊也像是七窍通了六窍，忽然就来了兴致，不光是把那几个用朱笔圈出来的字重写了一遍，更是默了一首诗。
“写得有点意思了，有点自己的风格。”馆阁体她打算最后再让哥哥练，刚开始是替哥哥打磨出属于他的风格，等到自己的字体成了形，再连馆阁体也来得及。
苏文翊听着妹妹的指点，忍不住想到妹妹读书的时间不长，竟是有这般的本事，若是男儿身，入了桑远书院，定然是把章镜诚给死死压着。
苏文翊学到现在，对妹妹有些佩服，觉得她在章镜诚之上，但是对自己的水准，依然是下意识地贬低。
在他看来，自己进度太慢，学了太多与科举无用的东西，想要明年参加童生试只怕不够。
忽然回过神，苏文翊想到了自己要问的是商晓云的事，“妹妹，你要开食肆？请商姑娘做主厨？”
“嗯。”
苏文翊脱口而出，“那怎么可以！”
宁蓁蓁抬起眼看着苏文翊，轻声问道：“为什么不行？她有那个本事，晓云做菜不好吗？”
当然是好的，只是……苏文翊想到了自己心中隐隐的念头，看着妹妹的眼，一时竟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总不可能和妹妹说，他心悦商晓云，她怎么可以去做大厨呢？
宁蓁蓁读懂了苏文翊的想法，这个时候若是苏青菀发现了哥哥与商晓云的情愫，提出让哥哥纳妾，只怕苏文翊还当真会和商晓云这样说。
宁蓁蓁的最后一句话是：“晓云是个有主意的，只怕我不说，她也会做些小生意。”
接下来苏文翊要与商晓云私下里有什么进展，宁蓁蓁便不再多管，在下个休沐日的时候，回去了一趟，说了自己想要经营一个食肆，柳氏不光是给了她商晓云的活契，还给她经营铺子的人，“可以让房总管跟着你。”
宁蓁蓁到没急着现在接手，“等到开起来再说。”
“好。”柳氏笑眯眯的，出手十分阔绰，给了她银票，还告诉她，苏文翊那里还有钱，再让他出出血。
原本苏老爷在世的时候就擅长商贾之道，柳氏也是如此，生下的苏文翊更是个中高手，只是现在被宁蓁蓁压着读书，不理这些俗物。
“对了，今年夏天，你要不要回柳家？”柳氏问道，以前的苏青菀在夏天苦夏，不爱待在襄西城，而是去柳家避暑，也在那儿认识了一帮小姐妹。
要说起来，原本的苏青菀是在这个时间回了柳家，后来那个撺掇说是商晓云配不上苏文翊的，就是一位柳家的穷亲戚。
就算是没有这位表姐，宁蓁蓁也不打算去，她摇摇头，“哥哥读书日程很紧巴，就不去了。再说了，我若是热了，多用一些冰就是了。”
这个小世界是有硝石制冰的法子流传出去，像是苏家这样的大户，家中少不得常备下硝石。
听到了儿子读书日程紧，柳氏的眼皮子一抽，这一场劝学安排还没结束？“你要督促你哥到什么时候？”
“起码先到明年的二月。”宁蓁蓁抿唇一笑，“说好了，这次要考童生试。”
柳氏想着，那就再让儿子受苦大半年的时间吧。
“那你在庄子上，会不会热？”
“有冰，有晓云呢。她的手艺好，晚些时候我让她熬制一些酸梅膏，到时候送过来，娘亲你泡水，再加一点冰，这个很是解暑。”
柳氏笑着应下，不过心中不以为然，酸梅汤能好喝到哪儿去。
谁知道等到了酸梅膏送过来，看起来是黑漆漆的不打眼，按照女儿的吩咐，用水化开，再放入几块儿冰，那冰镇酸梅汤当真是爽口的很，酸酸甜甜又有一点奇妙的回甘，凉沁沁的似乎还带了一点薄荷味，让人从炎炎夏日里陡然一清，整个人都松快了。
女儿不回娘家，柳氏就给家里去了一封信，说了女儿不过去的消息。
柳家两位老人，最稀罕粉雕玉琢的苏青菀，在她不过来的时候，心中叹息过也就放下了，今年的情况太特殊，菀丫头不愿出门，也可以理解。
柳家旁支寄住在柳老太太膝下的柳如玉当即就是一怔，脸色露出了难看来。
柳如玉的手指搅着帕子，她自从被母亲送了过来，就晓得要讨好两位老人，让着嫡出的小姐们，等到大了，就越发明白这样做的道理，她不想穷苦得过一辈子，想要找个好人家。
可惜她自己家实在太差，就算是她自己在柳家读了一些书，又有什么用？
就在这个时候，苏家就入了她的眼。
苏家是商户人家，日子不错，又想要个知书达理的媳妇，于是每当苏青菀过来，柳如玉万事都顺着这位娇滴滴的小姐，当苏青菀和章镜诚订婚，柳如玉看着苏青菀羞涩的模样，口中顺着对方，何尝不是替自己将来做谋划？
现在章家悔婚，把章镜诚恨得牙痒痒的就是柳如玉，要是章镜诚在场，柳如玉可以手撕了他，在知道了这个消息以后，柳如玉特担心章家坏了她的好事，而现在苏青菀不来，就应了她的猜测。
心中反复思量了许久，开口说道，“老夫人，是不是表妹心情不好。”
老夫人的神色淡淡，显然不大喜欢这个话题。
柳如玉继续说道：“毕竟这档子事…”
还没说完，老夫人剧烈咳嗽打断了柳如玉的话，“玉丫头，时候不早了。”
柳如玉仰着脸，让老夫人看着自己诚挚的表情，“往年我和表妹关系最好，自从知道了这个消息，我心里头着实难安。”用帕子蘸了蘸眼角的莫须有的泪水，“老夫人定然也忧心表妹，恐怕忧虑更胜于我。不如我代老夫人去探望表妹，这样也好心安。”
老夫人摇摇头，“不必了，自家人之间不必讲这些。”这里头还有一封宁蓁蓁特地写的信，她既然不肯过来，就直接在信里暗示，随着哥哥年龄渐长，表姐许是会有心思，此时配合柳如玉的表现，老夫人就笃定是她。
小丫头确实生得娇美，虽说有些小算计，那也是为了自己谋生不得已而为之，也可以理解。不过要嫁给翊哥儿，老夫人并不赞同，柳如玉有个傻子哥哥，还有个瘸腿的弟弟，家里委实太差了。按照老人的想法，要么就是找个家境略差一些的富农之子，要是再往高找，就只能够做人的续弦。
所以外孙女儿在信中一提，老夫人就不会让任何小辈过去。
宁蓁蓁写这封信，就是不想与柳如玉打照面，免得还要提防这位，能少一事就少一事。等到明年哥哥县试、府试及院试都过了，上串下跳，从中挑拨的柳如玉就更没有机会了。

第179章 厨神金手指8
刚开始的功课，宁蓁蓁带着苏文翊亲自解书，到了现在，教过了他方法之后，只给苏文翊规定时辰让他自己去给书释义，其他时候则是跟着商晓云在襄西城里，挑选合适的食肆位置，傍晚回到了别院里，才看苏文翊一天的成果。
前几天逛了整个襄西城，甚至还偶遇了章镜诚，今天在淅沥沥的雨中，两人靠在一起，翻看舆图还有记录下来的铺子，来商讨食肆的地点。
“靠近帽儿胡同，这里的富贵人家最多，可也有一个缺点，这里的铺子价格太贵了，可以说是寸土寸金。”
“这里倒是便宜了，但是周围的环境不太好，而且人有些混杂，只怕又吸引不到那些贵人。”
“这里看上去还可以，但是我当时注意到，似乎孩子都不爱在这附近活动，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这几个地方看上去还不错。”
宁蓁蓁听着商晓云的分析，也看着襄西城的舆图，用手指点在了城外的河畔的一处田地，“你看这里如何？”
商晓云微微一怔，抬头看着宁蓁蓁，“为什么会选择这里。”
宁蓁蓁不疾不徐地说道，“这里有个小池塘，可以养一些荷花，放一些鱼苗进去，可以让人钓鱼，这里修一片桃林，这里可以是雅苑，最好做得大一些，例如供学子踏青等活动。不过，总体来说，应当还是给有钱有闲的人，吃饭交谈休闲的去处。”
商晓云的心中像是被掀起了惊涛骇浪，总的就是高档私人会所的雏形吗？捂住了砰砰直跳的心，“投入有些大。”
“有我哥呢。”宁蓁蓁微微一笑，“找他要些银子，也让他入股好了。”
如果只是小打小闹，那这产业自然是在她的名下，要动用的钱太多了，干脆就把财神给拉入。
商晓云想到了苏文翊，她当然知道苏文翊的本事，她本想用不做妾这个理由打发走对方，没想到她这个说法只挡住了对方几天，之后就再次过来，表示“若是心悦一个人，本就不应当说什么妾不妾，我娶你可好？我、我今后也不会纳妾。”
苏文翊长得好，性格也好，商晓云被他一句话撩拨得心如同小鹿一样砰砰直跳，仓皇逃走，但是那些话记在了心里。
心中有些心虚起来，眼前的小姑娘她很欣赏，又很喜欢，也想做她的嫂子，但是她会愿意吗？
商晓云正心里头惆怅的时候，听到了外面有人禀告，说是有人马车陷入到了泥中，求在这里避一避雨。因苏文翊在温书，事情就报到了宁蓁蓁这里。
“让人进来吧。”
这个小意外让谈话中止，商晓云回厨房看她的煲汤，宁蓁蓁干脆也撑着一把伞，跟着商晓云一路，先去厨房里看看新修缮的结果，再去书房里。
在路上，正好遇到了一对爷孙，那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雨，而求借住的人。
长者似乎有些腿脚不便，手里拄着拐杖，年轻一些的男子把一柄打伞都倾在老人的身上。
两人见着主人家，也快速从鹅卵石小道上，上了木制长廊。到了长廊上，年轻男人合拢了伞，伞尖的雨水在地面上洇开了深色的水印记。
“多谢苏小姐。”那位年轻男子拱手说道。
商晓云是一瞬间的惊艳，在商晓云看来，苏家兄妹两人已经是少见的清俊，这位年轻男人更是长眉入鬓，唇红齿白，本应当生得若朗朗皎月，但是眼下一粒黑色小痣，让他多了一份不羁的味道。
宁蓁蓁也跟着行了个礼，“雨只怕等会会更大。”
话音刚落，就猛地一声雷动，风也骤然急了起来，吹得呼呼作响，悬在长廊里的灯笼都快要被风扯破了。
“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下，等到雨停了，路上恐怕也难走，不如多待一阵的好。老人家有什么忌口没有？”宁蓁蓁浅笑着说道，“等会喝点汤吧，我让人先煮点姜汤。”
“多谢苏小姐。”老人家笑呵呵说道，“老夫姓罗，这是我外孙，姓傅。我没什么忌口，还要劳烦了。”
宁蓁蓁并没有和两人说太久，虽然是初夏，但是这雨来的又快又急，两人的身上多少有些湿了。
宁蓁蓁跟着商晓云到了厨房，先让人送了姜汤去客房，然后看着整个厨房的新布局。
商晓云现在作为大厨，每天准备的食材都是偏多的，这样遇到了客人，可以立即利用现有的食材多做几道菜。商晓云作为主厨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厨房里收拾得意外干净，就连角落里也不能有任何的灰尘或者是霉菌。
商晓云是按照在现代做大厨的经验来规划整个厨房的。“如果要开食肆，厨房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布局。”
“这是我调好的佐料比例，我让人试过了，按照这样的法子，做出来的味道不会差。”
宁蓁蓁从商晓云的手中拿过一本册子，写的是“五香汁”二两揉入到两斤的猪肉糜中。
“我把油、盐、酱油等调出来不同的香汁，按照这样的方子，做的菜味道不会差。”
“这里写了揉面要揉多久，揉成什么样子。”
“这里是简单处理鳜鱼的法子，最后再用我做的汁蒸一段时间。”
宁蓁蓁简单翻看，拿过了这份明显是苏文翊写的古代版食谱，“我过几天找到了人，先在家里试试看。”
宁蓁蓁收好了食谱，就离开了厨房。
每天都是傍晚检查功课，现在她也不急着过去找苏文翊，而是直接让人抬了一个摇椅，坐在长廊里。
吱呀的声音响起，宁蓁蓁抬眼看过去，是那位眼下有泪痣的傅公子。
傅云昇手中拿着一柄没有撑开的伞，等到看到了懒洋洋坐在摇椅之中的宁蓁蓁，呼吸微微滞住。
上次见到这位小姑娘，她正笑容灿烂回头，得意于哥哥听了自己的话；现在安安静静的坐在躺椅里，怀中放着一本书，现在看到他走过来了，就把书抱着起身，与上次同色的披风安静地垂在她的身后。
“苏小姐。”他行礼，“多谢贵府的姜汤。”
“傅公子客气了。”宁蓁蓁侧过头，“碧痕，去拿个椅子出来。”
按道理傅云昇应该推辞，但是他没开口，等到碧痕拿到了椅子，在宁蓁蓁的示意下，敛衽坐下。
“苏小姐也请坐。”
宁蓁蓁只有这个矮一些的躺椅，本来个头就不高的小姑娘，端坐在躺椅上，脊背挺得很直，让傅云昇忍不住去想，如果这个时候轻踢在摇椅上，她是不是就会一下惊呼一声，软软地缩在躺椅上。想到了这个画面，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苏小姐在看什么书？”
“看食谱。”
这是商晓云的独家食谱，她没准备为了礼貌把食谱递给对方看，把手中的食谱往后一伸，递给了碧痕。
“傅公子怎么和罗老太爷在这个时候外出？今儿一早晨天气可就不太好。”
傅云昇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听到了小姑娘声音里的一点怨气，似乎这样坐不舒服吧。
“你是叫做碧痕对不对？”傅云昇忽然开口，“你去替你家小姐再搬一把椅子。”
碧痕一怔，再看着小姐，她的表情也是错愕，小姐的背没有挨着躺椅，让碧痕的脸咻忽一红，急急忙忙转过身，显然去拿椅子去了。
长廊一边是屋舍，一边是把天地打捞的大雨，长廊里都已经没人了，傅云昇几乎是强忍着把人压在躺椅的冲动，等到碧痕带着椅子回来，他松了一口气，又觉得有些遗憾。
宁蓁蓁换了椅子，就觉得自己刚刚说话语气太冲，接下来就想要缓和一二。
这正中了傅云昇的下怀，两人多说了几句，也就知道了傅云昇的状况，他这次是过来探亲的，外祖父怎么都不肯回京都，母亲又不放心，所以他就过来了。
傅云昇说这个只是明面上的原因，其实还是为了躲避京都里的公主，他既不想尚公主，早早表明了志，就躲了出来。
说起来他是躲亲，眼前的这位是被人退亲。在傅云昇的心中，直接把这两件不相干的事连了起来，当做是两人都有共同特点，为亲事烦恼。
“我刚入襄西城，听到了你与苏家公子说话，而后又听到了一些消息，就知道你是苏家小姐。”傅云昇浅笑的时候，就连眼下的泪痣都生动了起来，也难怪要躲开公主的青睐，“你哥哥现在在看书？”
宁蓁蓁点点头，看着傅云昇有兴致，就说道，“傅公子应当是个读书人？”
“读过书，已经参加了秋闱，按照外祖父的说法，还不太稳，打算明年再下场。”
上次秋闱已经过了两年，那还真是小，家世好，学问也很好。
傅云昇平时不爱说自己科举的成绩，今日里不知道为何，竟是直接说道，“十二年京都乡试的解元。”
“原来是傅解元。”宁蓁蓁双手放在并拢的膝上，轻声问道，“那冯解元能不能同我说一说，当年乡试的题目……”

第180章 厨神金手指9
对于傅解元而言，确实有女子凑过来用科举作为话头与他交谈，她们会用刻意压出娇滴滴的声音，说着一些在他看来十分无趣的话。
“傅解元，我听家父提过，今年乡试是李尚书出的，很是有些难，没想到傅公子还能够夺得头筹。”
“我祖父曾称赞，傅公子才华横溢。”
“傅解元的诗做的好，若是科考只考诗词该有多好，本就应当以这些来论学问。”
那些姑娘家并不太懂仕途经济文章，却要和他说着科举之事，实在让他觉得无聊透顶，为了虚礼，他刚开始少不得还要勉强说一些，很多时候都是强忍着不耐烦的心情回答那些无聊的问题。
现在这位只梳着单螺的小姑娘居然也问起了这档子事，难道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鸦青色的长发只用了一根金钗，莲花样式的花瓣用细爪裹住指甲大小的红宝石，红宝石的成色很好，甚至在京都里也是少见。白玉一样的耳珠上，也缀着同样的耳坠。
她很适合金红色的首饰，本就肌肤如玉，明黄与火红色衬得肌肤更为白皙。
“傅解元。”宁蓁蓁看出了傅云昇的走神，轻声说道，“我也做些文章，也懂得一些做文章的章法，你可以把我当成是书院的同窗友人，只管说些题目、破题、承题、起讲内容，我也不会觉得无趣。”
傅云昇呻之一笑，先前也有其他女子这般说，只是听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趣，想要找机会转移话题。对眼前的小姑娘印象不错，就当做是下雨天没事干，便和她耐心说起了科举的事。
“乡试不比会试，却也是人才济济，学生一连考上三场，各种题目做的是头昏眼花，你想想考官有几个人？每个考官一日却要看许多的卷子，所以凡是科考都要用馆阁体，这就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
“字之外，接着最重要的就是第一场的经义文，若是这个做的不好，任凭后面是妙笔生花，作用也不大，很多时候考官会看不到后面的文章。”
“你刚刚提到的破题，就是做经义文的第一步，虽说只是用寥寥数句点透题目的意思，看着很简单，却是文章的文眼所在，不可侵上，不可犯下。具体的方法又有明破、暗破、顺破、逆破、正破、反破六种方法。”
宁蓁蓁听着这些早已经熟知的事，微微颔首。
“这一次的题目：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
傅云昇这是头一遭与女子说他的文章，说完之后，对方看起来认真听着，但他看不出她是否感兴趣，便道：“你可觉得没意思？”
一般女孩子喜欢什么话题？傅云昇很少有主动揣摩其他女子喜好的时候，头脑一片空白。
宁蓁蓁笑着摇头，“怎么会觉得没意思？你的文章做得好，破题用了两句……用“回乎”，也就是弟子颜回而诉，‘舍、行、藏、我、尔’全部点出……最后“惟我与尔”这句，气势舒达，意无余蕴。”
宁蓁蓁说得都是傅云昇所没有提到的，而且真正切中了要点，这让对方有些惊讶，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地用手指搓了搓耳朵，感觉耳垂有些发烫，声音里有些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到的欢喜，“少有女子喜欢这些，京中女子多是喜欢诗词。”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见多了绝妙的诗句，有时候宁蓁蓁觉得各种诗会甚至包括鹿鸣宴上，做诗只是怡情，自娱自乐罢了，反而是八股文章极其注重逻辑，条理清晰更能反映一个人的志向。
宁蓁蓁开口：“用做八股文的这种形式，可以更有效的组织语言，甚至在看其他文章的时候，也可以品读到字句之下的深层含义。”
傅云昇本以为对方是借科举文章为引子，话题终究会引到他身上，没曾想至始至终她说话都是在问文章。
两人说着正火热的时候，罗老太爷走了过来。
傅云昇连忙站起来，“外祖父，您怎么来了？”
罗衡在房里等了半天，先前傅云昇只说和主人家道谢，见着他半天没有回，才出来，没想到自家外孙竟是和此间的主人家在聊天。
“在说些什么？”这次不用宁蓁蓁或者是傅云昇开口，碧痕就搬出了椅子，让罗老太爷坐下。
傅云昇回道：“在说乡试的文章。苏小姐的学问很好。”
罗老太爷听出了外孙话里的赞叹之意，有些惊讶地看着宁蓁蓁。
女儿的来信，屡屡说起傅云昇的不羁，凡是有男有女的踏青或者是诗会，不怎么肯与女子多说话，若是对方多问几句，就差暗示对方是只长头发，不长脑子的蠢物，哪儿见过傅云昇这样的表现？居然还能够语带赞叹说对方学问好。
起了好奇心，罗老太爷便问道：“老夫也做过几年的主考官，主持过乡试与会试。”
这可是主考官，与傅云昇不同，宁蓁蓁的眼前一亮，紧接着就把话转向了罗大人，而不是傅解元。
傅解元的文章做的好，但是他只是考生，若论起来，对科举理解最深的，当属主考官了。
两人一来二去说的痛快，罗衡的眼里也渐渐浮现了赞叹的神色，这让傅云昇心里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小小失落。
他虽然能够插得上嘴，但是话题的主导是自家外祖父，只能够看到小姑娘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外祖，时而严肃点头，时而含笑摇头，所有的情绪都是被外祖父牵引。
宁蓁蓁与罗大人交谈，心中有所得，可以说是对哥哥中举更有把握。心想这一场雨下的巧。
想到了这里，抿唇一笑，笑意到了眼底，眼儿弯成了月牙状。
那双明眸弯起来的一瞬，傅云昇竟是有一种心跳骤停的感觉，而后心跳又剧烈起来，大到让他有些担心被人听到。
“你若是男儿身，只怕把元礼（傅云昇的表字）都给比下去了。”罗衡含笑说道，“你可有表字？”
“并未有表字，烦请罗大人赐我表字。”
罗衡很欣赏这个读书多的女孩子，含笑说道：“子玉两字如何？”
三言两语，宁蓁蓁就从罗衡这里得到了表字，罗衡就住在襄西城，也不准备回京都，知道苏文翊要参加明年的考试，当即允诺若是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来他家中，“我毕竟做了主考官也有几次，多少也算是有些经验。”
“罗大人客气了。”宁蓁蓁含笑说道，“助我兄妹两人良多。”
宁蓁蓁此时与罗大人结下善缘，却不准备现在让哥哥去请教，苏文翊肚子里的这点墨水，要是请教罗衡，太过于大材小用。
此时到了吃饭的时候，平日里宁蓁蓁是和苏文翊一起吃的，这次罗衡实在很喜欢这个小姑娘，甚至想要把外孙赶到房里吃饭，自己与苏家兄妹一起。
傅云昇清了清嗓子，连忙说道：“外祖父，有您这个长辈在场，一起吃饭也不算失礼。”
于是四人一起吃饭。
苏文翊在知道罗大人做过乡试和会试的主考官，一举一动都有些僵硬。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学生面对师长都像是老鼠见到了猫儿。
罗衡在宁蓁蓁提到过苏文翊的学习进度，也没太为难这位苏公子，只是心中越发可惜此女是女儿身，甚至回到了客房里，也与外孙长吁短叹，“若是男儿家，要与你做同窗多好。”
外祖父的一句话让傅云昇想到了宁蓁蓁扮作男儿家的模样，穿着澜衫，头戴浩然巾，对着自己粲然一笑。忽的就想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里的那句话，“从此不敢看观音。”
傅云昇的手搓了搓发烫的耳垂，“现在这样也挺好。”
罗衡想了想那位小姑娘澄澈的眉眼，有点望天上云卷云舒的恣意味道，失笑着说道，“也是，无论是什么日子，都会过的好。”
想到小姑娘要开的雅苑，他住在襄西城今后可是有福了，这位主厨做的菜味道真是好，到时候喊上几个老友，去给小姑娘捧场，罗衡又感慨说道，“可惜你没有福气，苏家的这位大厨手艺真是好，京都里都是少有。”
“我可以多留一些日子陪着您，也可以多给苏家小姐的雅苑捧场。”
罗衡一愣，本想要说女儿来了信，只怕近日就要给公主指婚了，差不多也该回去继续读书。话到了嘴边，看到了外孙的侧脸，收回了这句话。
傅云昇原本只是耳垂红的几乎要滴血，现在那抹红转移到了他的面颊上，眼神也有些飘忽不定，似乎不知道看哪儿。
昔日里外孙说的话浮现在心中：
“我不喜欢那些唧唧咋咋的姑娘，吵得我头疼；我更不喜欢读了一点书，伤春感秋，和古人的那些诗相比，写的那些根本哪儿能算是诗？要是有本事，正儿八经写篇八股文！”
“每每参加那些诗会、踏青我都想叹气，为了一点点的小事，总有闹起来，你不理我，我不理你的，说话也是让我心生厌烦，感觉她们闲的没事干。”
“外祖父，您和我娘说说，别让我跟着她去喝茶，礼佛什么的，我真的懒得去见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若是再逼我，我剃了头去念佛，本来鹤鸣法师就说我有些慧根。”
他昔日里嫌弃别人笨，嫌弃别人伤春感秋，嫌弃别人小家子气，忽的出现了一个聪明，会写八股，被退亲了还悠悠然的女孩子……

第181章 厨神金手指10
想到了这里，罗衡有了捉弄外孙的心思，故意严肃说道：“你娘上次在信里已经催你了，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会试为重，你应当早些回京都去书院读书。”
傅云昇脱口而出：“可以先给母亲写封信，刚解决那桩婚事，我就回京都这样也不太好看，索性我在襄西城里多留一阵子，会更妥帖一些。至于说读书，我自己就可以看书，温书，每日的功课不会放下，再说还有外祖父您在，可以指导一二，绝对不会耽搁了会试。”
“你想得够全面。”
傅云昇终于从这句话里听出了不一样的意味，再一看外祖父，对方脸色咻忽一变，背过身去，用拐杖慢慢柱着离开。
平日里傅云昇是最机敏不过，现在却怎么都猜不透外祖父的心思。
心中忐忑，连忙跟上前，想要多和外祖父说几句软话，没想到就看到了外祖父偷笑的表情。
傅云昇原本只是面颊有淡淡绯色，这会儿全涨红了。
“外祖父……”
声音都有些无力又窘迫。
罗衡见着外孙的面颊，含笑拍了拍傅云昇的肩膀，丢下一句，就回内舍休息，“你不回京都，你自己同你娘解释，我要午睡了。”
傅云昇站在原处，本想要去找主人家借笔墨纸砚，一想到那位和外祖父交谈甚欢的小姑娘，心中有些忐忑又有些雀跃。
怀着见到宁蓁蓁一面的心情去找人借东西。
只可惜这次并没有见到人，一个叫做赤鸢的丫鬟直接拿了一套笔墨纸砚递给他。
傅云昇有些失望。
冷静下来，他也明白了自己为何会如此，他本来就不是蠢货，外祖父的表现，加上心率失常，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思。
在侍者研磨之后，提笔给母亲的信笺之中赫然写得就是要留在襄西城，因为遇上了心悦之人。
这一场雨下了两天，要是再继续下都让人怀疑会不会让农田淹没，幸而雨停了。
空气之中是淡淡的泥土腥气，坐在庭阁里不冷也不热。
宁蓁蓁手执黑子，对面的罗衡则是手中执白子。
所谓是字如其人，罗衡见过宁蓁蓁的字之后，心中更满意她，就算是这位小姑娘的出身不算高，还刚刚被退亲，他在心中也认定了她。
既然在心底认同了她，想要更多地了解对方，另一个方式就是和她下棋，增进对她的了解。
本来存的是考校的心思，结果刚走了一盏茶功夫，那种悠闲心思放下，认真把眼前人当做高手来对峙，不再有任何轻视之心。
罗衡是下棋的高手，当年在京都任职，少有人可以下的赢他，现在手中的白子想要突破对方的防守，竟是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宁蓁蓁的棋风是少年人之中罕见的存在，少了那种激进的大开大合，是稳中有进的防守风。
黑子在棋盘上宛若结了一张网，每个关键点都呈现掎角之势，别说不给人机会进攻，还在里面布局给人下套，要是一个不慎，就会落入彀中。
罗衡的棋越下越慢，在一时不查折了三个子后，开口说：“上一次见过类似的棋风，还是在周阁老那里见过。子玉下的很好，可是常与人对弈？不知师承何处？”
宁蓁蓁含笑说道，“我很少和人对弈，早先教我下棋的师傅已经外出云游。”
起码在这个小世界里，她是第二次和人下棋，先前那次是和商晓云打发时间，用棋盘下过五子棋。
“比元礼强得多。”
傅云昇有些羞赧。
他小时候下棋还算是不错，同龄人罕有他的敌手。
或许是因为少有对手，也让他儿时浪费他的天赋，随意用一点时间就听得懂老师说什么，并不爱下功夫，在棋这一道上，他的水准也就是比小时候好一些，在外祖父这样的高手面前，可以说是不堪一击。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宁蓁蓁含笑说道，“傅公子的文章就很好。”
傅云昇在听到她念起傅公子三个字，心尖儿像是被猫爪挠过一样，有些酥酥麻麻的痒意，待要谦虚几句，见着那个叫做赤鸢的丫鬟行色匆匆过来，“小姐。”
听出了丫鬟声音里的着急，罗衡说道，“子玉自便就好。”
宁蓁蓁往前走几步，听到了赤鸢声音都有些不稳，“牛夫人带着人在家门口闹起来了。”
“牛夫人？”
赤鸢的脸色煞白，声音里的颤音越发明显，“就是章镜诚的娘亲，夫人昏过去了。”
宁蓁蓁的眉心一皱，当即有了决断，“让人备一匹快马，我换身衣裳，我哥那边不必告诉他，晚些我把事情解决了，再同他说。”
看了一眼庭阁，此时傅云昇也看了过去，他微微一怔，也看出了对方的郑重，心中不由得琢磨是出了什么事。
“刚刚赤鸢同我说，家中有些事。”宁蓁蓁说道，“我需要回城里处理一下，棋的话……若是罗大人不介意，暂且封存。”
“可需要元礼帮忙？”
宁蓁蓁摇了摇头，“只是家中的一些私事，事情有些急，晚辈先行告退。”
宁蓁蓁回房之后，立即就换了一套骑装，曾经的苏青菀喜欢骑马，每年都会让人准备骑装，现在就派上了用场，腰间别上了一柄马鞭，踩着鹿皮小靴，一路急行到了马厩，没想到在这里竟是看到了傅云昇。
傅云昇当时在宁蓁蓁离开之后，就喊赤鸢，因为当时赤鸢的神态，猜到事情肯定不小。
询问宁蓁蓁要离开的事由，刚开始小丫鬟还不愿意说，不过比不上傅云昇有办法，三言两语让小丫鬟说出了发生了什么事。
事情果然很严重。苏家的当家主母昏了过去，宁蓁蓁要自己过去处理赖过来的退亲人家，傅云昇一听有些着急，和外祖父说了一声，急匆匆就在马厩里等着宁蓁蓁。
等了不过是半刻钟，就见到了穿着火红骑装的小姑娘。
傅云昇从没有见过她这样的一面，头发挽成男士发髻，却没有带上男儿家常用的浩然巾，用的则是一顶金色发冠，身上的其他钗环全卸了，红衣似火几乎灼了人的眼。
“苏公子不去的话，我同你去，你一个女孩子，到底会有不方便的地方。”
宁蓁蓁的眉心微蹙，想到了对方的外祖父，多少在襄西城里有些人脉，便道，“我骑马过去。”
傅云昇听这个语气就知道对方允诺让他一齐去，扬唇笑了起来，“我也会些骑术。”
两人不再耽搁，翻身上马，很快就出了别院。
傅云昇注意到，宁蓁蓁的骑术很好，单手执马缰，另一只手拿着马鞭，身子微微倾前，双腿夹住马腹，马蹄扬起，载着红衣的小姑娘飞速前进。
会做八股文，退亲后不卑不亢，下棋还差不多可以赢自家外祖父，现在又多了一项让傅云昇佩服的地方，居然骑术也这么好，傅云昇的心里头一团火热，就等着爹娘收到信件，快快家里头替他下定。
傅云昇思绪只是飘忽了一小会儿，很快就集中精力，宁蓁蓁骑得太快，他要是再走神，只怕就让人甩到后面去了。
一匹红马一匹棕马，飞速从别院疾驰入了城里，等到了苏家门口，里里外外已经围簇了不少人，有人见到了宁蓁蓁，连忙让开。
傅云昇下马的时候，听到了人群的议论声：
“是苏家小姐！跟着她的这个男人是谁？看模样要比章镜诚那小子强的多。”
“章镜诚现在是什么模样？考试也没考上，这几天不是下了大雨吗？别人家的田都还好，偏偏章家的水田出了事，这不就后悔了吗？听说章家村子里的人之前拿了苏家不少钱，不愿意出头，特地找了牛家的娘家村里人。”
“这苏家小姐看上去是个烈性的，恐怕不会善了。”
“章家人也是过了，人都已经昏了过去，也不肯让人去看诊，就只放人去寻苏家小姐。”
“官府怎么也不管管？大夫都说太吵了没办法看病，又不肯让人把柳夫人抬进去。”
“章家故意的，就是要闹成这样，想要一口气把事情给定下来。至于说官府不管，那是因为这是家务事，反正苏家小姐被退亲了，章家虽然有些靠不住，但是章镜诚本身还是不错的，女人退了亲也不值钱，现在也算是重回正轨，事情这样解决也不错。”
傅云昇刚开始听到说自己强，下意识地挺直了胸膛，等到听到后面的话，脸色就有些发黑，什么叫做事情这样解决也不错。
他再扫视一圈，果然看到了衙差，只是衙差只是守着让不生乱，并没有管这档子事的意思。
宁蓁蓁大跨步向前，看着牛氏带了不少人过来，和记忆里相比瘦了一大圈的章镜诚背着荆条，虽说是效仿古人负荆请罪，但是章镜诚表情可咩有一丁点要请罪的意思，难看得很。
牛氏对宁蓁蓁有些发憱，但是她娘老子可不会，牛家的老太太盯着宁蓁蓁的小手，就想要上前抓住。
凌厉的破空声响起，那位老太太还没有碰到宁蓁蓁，就直接有一道鞭风隔开了他们两人。
宁蓁蓁用鞭子劈开了路，走到了安置在椅子上闭着眼的娘亲面前。
手上的鞭子再一劈，把章家那一大帮子人给抽得手缩回。
“先把我娘抬进去。”她对着两个丫鬟吩咐，又看向了站在一边手足无措的大夫，对他微微颔首，“劳烦大夫还请进府中照看我娘，这里太过于嘈杂，不好诊脉。”

第182章 厨神金手指11
年纪轻轻未嫁人的小姑娘，直接就用鞭子劈人，别说是围观群众大开眼界，章家和牛家的人也都没想到，一时间怔在了原处。
现在要把柳氏给送回到宅院，这两家人当即就清醒了过来，送回去了还怎么唱这一场大戏？
这两家人七嘴八舌指责执鞭的宁蓁蓁，怕挨鞭子不敢直接上前，就跑到大门处虎视眈眈守着：“你女孩子家家怎么这么粗鲁？”
“这事是长辈做主，苏家和章家的婚事是当时苏老爷在世的时候定下的，苏老爷不在了，柳夫人自然要做主，人怎么能回去，差老爷也在，把事情说个分明！”
“差爷，你看这妮子伤人！你们也不管管？”
担心宁蓁蓁吃亏，傅云昇上前，呈现一种保护性的姿势站在她身侧。
章镜诚在看到宁蓁蓁抽人的时候，眼珠子就瞪大了，在看到了傅云昇，更是身子一颤，眼睛里里涌现了羞辱的情绪。
宁蓁蓁和苏文翊到书院里闹了一场，还有在章家做的事，让章镜诚打心眼里有些排斥这位大小姐。现在看到了傅云昇，又是暴怒又是感觉自己被羞辱，活脱脱被人带了绿帽子一样，这两种情绪升腾而起。他大跨步走了过来，爆喝一声，“够了！”
石破天惊一样，一瞬间其他人的悉悉索索声音都停了下来，只有牛氏有些担心家里独子状态，“诚哥儿……”
章镜诚用发红的眼珠子盯着宁蓁蓁，“你知道他们是谁吗？你就拿鞭子抽人？！这些都是你的长辈。”
“这些算是我哪门子长辈？”
宁蓁蓁嗤之一笑，又是破空一声响，背后像是长了眼睛一样，手中的鞭子如同长蛇一样，直接往褚色大门行去，隔开章家和牛家的人。
这在章镜诚看来态度更嚣张了，眼珠子红的满是血色，身子更是无法自制的颤动起来。
在傅云昇看来则是另一种风景，头上的金色发冠侧边有一簇簇的金叶子，随着她的动作涟漪出金色的波，单手执鞭柄，此时没有抽人，就用鞭柄轻敲手心。
她像是一柄出鞘的宝剑，此时光华盛得让他怦然心动。
宁蓁蓁慢条斯理对着章镜诚说道：“我与你已经退婚，还是你娘你祖母亲自来的。退亲之后，就再无纠葛，怎的就成了我家长辈？让我娘进去先看郎中，你们无非是要在众人面前论一论这婚事，我不会进府，就站在这里，有什么话就直说。”
傅云昇则是帮忙开苏家大门，看到了柳氏进去，围观的衙役也松了一口气，看着柳氏问题不大，若是真出事了，他们也麻烦。
“你像是什么样子，有你这样的姑娘家吗？上次在书院里剪了我的被子，湿了我的床褥，又到我家打砸一通，若是苏家老爷还在世，一定会羞于有你这样女儿。”
章镜诚打头了之后，章家和牛家的人也七嘴八舌：
“就是，野成什么样？哪儿有女孩子家动手抽人。”
“穿得这是什么衣裳，不男不女的。”
“苏老爷在世的时候，把你说得多贞静，现在就是个野丫头，若不是我们诚哥儿，只怕都没人要。”
宁蓁蓁总是用鞭子让人安静，鞭子凌空腾飞，在空中爆裂了一声。
等到章家和牛家人安静下来了，宁蓁蓁才开口说道：“我父亲若是在世，只怕头一桩最后悔的事就是与章家定下婚事。”
“我爹爹的眼光不好，看中的是什么脏东西，刚过了童生试，尾巴就翘上了天，迫不及待退亲，退亲也就罢了，结果大家也瞧见了，后面的考试没本事考过，现在又巴巴求到我家门口。”
“别做出这样的姿态，好像是我求着要嫁给章镜诚一样，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入章家的大门。这种人，入赘到苏家，我都不要！”
章镜诚本来就不愿意过来，此时听着这些话，宛若被自己看不上的人啪啪打脸，甚至那些围观群众悉悉索索的声音，也都像是在嘲笑他一样。
牛氏尖叫一声，气得发抖，“如果不是你这个小贱人在书院里发泄一通，让诚哥儿生了风寒，怎么会耽搁了考试？”
“好笑了，凡是你们章家的东西，我一分一毫没有动，我剪掉的都是我们苏家送的东西。你们家与我家退亲了，还用咱们苏家的东西？到哪儿都没有这个道理，实在是太不要脸了。不如我这一鞭子直接抽在他的脸上，也不用考试了，反正这人脸皮厚，削掉一层，只怕都比其他人要厚。”
旁人发出了小小的笑声。
苏家在襄西城的名声不错，被退亲的又是苏家小姐，章家觉得自己要发达了就迫不及待退亲，等到考试不成，昨个儿一场大雨让章家损失惨重，就想要再娶苏家小姐，章家怎么想的，明眼人都知道。
百姓再次议论起来，傅云昇听着心里头有些不舒服，因为百姓大体觉得被退了亲的小姑娘可怜，这会儿挥舞鞭子不太明智：
“小姑娘真烈性，看起来是出了气，只之后婚嫁只怕更难了。”
“章家也是太不要脸，就算是柳夫人醒着，也不会再与章家结亲。”
“是啊，我也就是有些同情被退了亲的小姑娘，以前没留意，苏小姐还生得真好看。”
“花容月貌又如何？还不是被退了亲。不过话说回来，虽说有点任性，但是这样出出气也好，凭什么被章家人作践呢？”
章镜诚本来想要说些什么，看到了宁蓁蓁手中的长鞭直愣愣地停驻在他的鼻尖，他甚至觉得那软鞭碰触到了他的鼻子。
“你疯了？！”章镜诚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如果破了相，就和科考无缘了。
牛氏看到了那个鞭子就挨着了章镜诚，要发疯地冲上来和宁蓁蓁拼命，这会儿刚刚只是为官的衙役忽然就多了起来，领头的一个毫不客气地抽出了腰刀，“走了走了，你们要是再闹事，通通抓入到大牢里。”
“差爷，这是家务事。”章镜诚的一个姐姐连忙解释，其他章家和牛家人再次老调重弹，不是闹事，就是处理家务事，让大家见证一番。
领头衙役说道：“人小姑娘说得清清楚楚，已经退了亲，绝对不会再和章家城市，还聚在这里干什么。都散了散了。”
牛氏的哥哥憨笑着说道，“差爷，不能这样说，先前都是些小误会，都是一家人，就是一点小摩擦，今天咱们把话清楚，婚事重新定下来就好了。”
只有重新定了婚事，才能从苏家捞钱。
宁蓁蓁刚刚就注意到傅云昇和衙役说了些什么，还给他看了些什么东西，所以现在衙役明显不再是和稀泥的状态，直接严肃了起来，“根本不是什么一家人啊，别耽搁苏小姐，咱们城里的罗太傅知道吗？晚些时候罗太傅要给他外孙提亲，可别乱说，要是再让我们看到了，直接抓起来。”
罗太傅？
宁蓁蓁注意到傅云昇的耳朵有些发红，他偏偏就连眼下的泪痣都透露出一股子拘束和正经来。
宁蓁蓁很清楚罗太傅是谁，普通百姓可不知道，这个官职对普通百姓很陌生，但是相互一问，就知道太傅这个官职那是给皇帝做老师的。
这可是皇帝的老师！
百姓们肃然起敬起来。
一直跟着苏家小姐的傅云昇早就有人猜测他的身份，加上他先前找过衙役，两厢对比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开始打量这位年轻的后生。
有人问道，“你是罗太傅的外孙？可是替你提亲？”
章镜诚也忍不住侧着耳朵去听。
“外祖确曾任帝师。”顿了顿，压住了心底的羞赧，“晚些时候会替我提亲。”
本来应该等到信到了京都，爹娘看过了之后再说提亲之事，只是听着人可怜苏家小姐，觉得苏家小姐今后人生惨淡，他就忍不住了。
他心悦的这个女孩子是平生罕见的聪慧，他不愿意她被人这样看待。外祖父和他说过便宜行事，他就跟从自己的心行事了。
看着宁蓁蓁嘴角微翘，眼眸明亮，傅云昇的脸上红了起来。
傅云昇的话，加上他羞红的脸，百姓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样一来就有趣了，宛若话本子一样，章家恶有恶报，俏小姐也有了归宿。于是有人又问道：“后生，你应当是读书人？可有功名在身？”
章家和牛家人已经偃旗息鼓，在衙役的盯梢下不得不离开，章镜诚的脚在听到了这一句，挪不动了，想要知道这个人是什么功名。
“先前在京都参加乡试，侥幸得了头名。”
过了乡试就是举人老爷，这位还是头名，那就是解元。
解元定然还可以在春闱里蟾宫折桂，于是诸人口中说着“少年英才”“解元郎好学问。”“果然是比章镜诚要厉害的多。”
章镜诚低着头快速离开，临行前又鬼使神差看了过来，正好看到了傅云昇侧过头，他似乎是浅浅勾起了嘴角，那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无情嘲讽。

第183章 厨神金手指12
柳氏醒来的时候，感觉到耳朵有些发疼。
“再等一会儿。”女儿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她看着女儿的手中捏着什么东西，在她的耳朵上碾了碾，一种酸胀又发疼的感觉再次席卷而来。
柳氏的目光落在帘帐上，头脑浑浑噩噩，忽然想到了什么，侧过头看着女儿的金色发冠，记忆开始复苏。
想到了为什么昏厥过去，一下子就泪水涌了出来。用袖子擦了擦眼，就要起身。
沙哑着声音问道：“翊哥儿呢？”
“章家和牛家的人已经走了，没事了。”
柳氏不大相信，请了衙役都没有用，怎么会现在就没事了。
跟着柳氏很久的丫鬟说道：“小姐，您在外候着，我陪着夫人说说话。”
宁蓁蓁点了点头先离开了房间。
柳氏知道跟着自己很久的丫鬟一定有很重要的事要说，没想到说的居然是告老的罗太傅外孙要娶自家女儿。
叫做香兰的丫鬟声音轻快：
“傅公子在京都里名声最盛的白鹭书院读书，参加了乡试，得了头筹，是解元郎呢。”
“傅公子可说是读书人世家，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读书人的家庭，这就叫做书香门第吧。”
“傅公子生得也好，真真是一表人才，等会见到了，保管会喜欢，他就在厅里候着呢。”
满耳朵都是傅公子三个字，柳夫人当然听得出丫鬟香兰的热切，加上这话里的内容，傅公子堪称是完美了。
柳夫人抓住了最关键的问题，“那怎么就忽然要求亲了，而且菀姐儿也晓得？是不是不太合礼数，求亲不应该是长辈做主吗？”
香兰只能够说了刚刚门口的一场闹剧，说完之后补充说道：“刚刚我也问过傅公子了，罗太傅也喜欢咱们家小姐，这事可以做主。夫人，傅公子就在外候着，您若是不放心，亲自去看看就好了。”
怀着满腔的心事，柳氏去见那位傅公子。
她的菀姐儿正低头喝着茶，不知道说些什么，傅云昇慌慌张张地回答，还碰到了茶盏，让白瓷滴溜溜打了一个转，他似乎更为羞赧了。
柳氏的心一下就安稳了不少，既然已经去请罗太傅，又见过了女儿最不好的一面，现在又是这般表现，起码毋庸置疑这位的心。
见着傅云昇起身，柳氏让他坐下，“不必多礼。”
这是未来的岳母，傅云昇懂得礼不可废的道理，恭敬到了极点。
在柳氏醒来之前，傅云昇已经借用了苏家的人去请外祖父过来，柳氏与傅云昇说了半个多时辰，腿脚不太好的罗太傅就坐在了苏家的厅堂里。
刚刚柳氏与傅云昇不过是说些家常的闲话，拐弯抹角探听他的情况，等到罗衡过来了，就要正式说一说两家的事。
“让您见笑了，菀丫头的性子有些风风火火的，当时去别院是由着菀丫头胡闹，让她给翊哥儿教书，现在这么大的事，她竟是先瞒着翊哥儿，自个儿过来了。”
罗衡笑着，“菀丫头我很喜欢，她的学问很好，我家外孙就是元礼，常住在京都，我从没有听过他夸哪家姑娘好，当真是头一遭称赞菀丫头。对了，菀丫头的棋也下得好，你们家还真是会教孩子。”
柳氏心中有事，勉强笑了笑，“小时候请了女师傅，她在家胡乱学得，您不笑话就行。”
柳氏咬咬牙，把女儿在家门口胡闹的事给说了，“她有时候真的有些胡闹，刚刚在门口因为我昏过去了，章家人又不依不饶，她心里头着急，就霸道地动了鞭子。实在是我们把她给宠坏了，行事都不像是姑娘家。”
罗衡当真是有些惊讶了，刚刚在门口也见着了红衣小姑娘，他只觉得年轻人鲜活得很，一路骑马过来，骑术也不错，没曾想还会动鞭子。
略一沉吟，“可伤了人？”
“那倒没有。衙役也在场，要是有，只怕被请进衙门。”
罗衡放下心来，他就知道小姑娘很有分寸，笑呵呵地说道，“为了娘亲一时情急，也是可以理解，没有伤着人，又能够震慑住那些泼皮，这样很好。”
听到了罗衡的话，柳氏的心中放下了大石头，这些话总得要说在前面，女儿被退亲动鞭子的事所有人都看着，若是因为这个罗太傅不愿意成这桩婚事，她绝对不会勉强。
这傅云昇确实是难得的好对象，但是强扭的瓜不甜，若是真的成了，女儿也是外嫁，要是不被傅家所喜，还不如一开始就直接不要订婚。
柳氏听到了这里心中是庆幸，等到听到罗太傅后面的话，更是抽空用袖子挡住了脸，用帕子蘸了蘸湿润的眼角。
罗衡明白柳氏的心情，自家的掌上明珠被退了亲，等于已经被羞辱了一回儿，现在还闹成这样，做长辈的怎会不忧心？
罗衡说得更多，表示自己对小姑娘的喜欢，好安柳氏的心，“前两天的一场大雨也是缘分，因为马车坏了不好走，留宿在贵府别院。菀丫头聪慧机敏，我心中很是喜欢，还给他京都的父母写过信，原本应当是等他爹娘过来再提亲，现在匆忙下定，要是有什么不妥当的，还请柳夫人谅解一二。”
在罗太傅替外孙定下婚事的时期，远在京都的罗氏收到了父亲加急送过来的信。
罗氏本来正在和女儿说话，听到了是从襄西城过来的加急信笺，顾不上女儿，连忙拆开火漆。
傅倾看着母亲一拍桌子，原本紧皱的眉头一下就舒展开，到了后面竟是笑了起来，嘴角高高翘起，就连眼睛都亮得惊人。
傅倾奇道：“是有什么好事？”
“还不是你弟弟的事，你看。”罗氏直接把手中的信笺递给了长女。
傅倾的眼睛都瞪圆了，没想到弟弟的缘分竟是在襄西城，外祖父的性格她也很清楚，里面写得清清楚楚，还是弟弟先动了心，称赞苏姑娘“学问甚好”，这可太稀罕了，她就算不在京都里，也晓得母亲为了弟弟的婚事有多头疼。
傅倾已经嫁人，丈夫外放为官，因为临近母亲的寿辰，要给母亲过寿，因为怀了孕，现在也不方便走动就干脆留在京都一段时间，在外时候，时常收到信笺，里面说傅云昇做出来的“壮举”，等到了京都，又亲眼看到了弟弟是怎么在其他闺秀面前表现的。
傅云昇自以为自己做的委婉，但是那些姑娘们谁不是七窍玲珑心？深想一下就知道傅云昇隐藏的意思。
可以说傅云昇的婚事是家里头的老大难，没曾想弟弟居然在襄西城里遇到了心上人。
傅云昇刚出生没多久，就有皇觉寺的法师暗示弟弟有慧根，后来还遇到过道家高人，说弟弟是修道的好苗子。傅家人最怕的就是有朝一日傅云昇去修佛或者是修道，现在别说是喜欢的姑娘家被人退过亲，就算是带着孩子的小寡妇也行。
傅倾猛地站起来，喜不自禁地原地转圈：“这可真是太好了。”
“你小心些。”这个动作把罗氏吓了一跳，“都要做娘亲了，还毛毛躁躁的。”
罗氏又把信从女儿的手中拿过来，想要再看看这个让人欢喜的消息，傅倾也凑过去，“娘，咱们一起看。”
等到傅徵从户部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妻子和女儿挤在一起，两人手中拿着皱巴巴的信笺笑着说些什么，这劲头火热，差不多等同于那天知道女儿怀孕的状况。
“怎么这么高兴？有什么好事？”
“是天大的好消息。”罗氏把手中的信笺给了丈夫，“这是从襄西城加急寄过来的，你看看。”
从襄西城加急寄过来的，那是什么消息？
傅徵接过了信，刚看了每几句就激动地用手拍在桌子上，“好！果然是好消息！”
手中拿着信，还没见到未来的儿媳妇，心里头已经是万分满意，被退亲根本就不算是事，他眼中看到的是儿子对小姑娘的喜欢，看到的是岳父对小姑娘的欣赏。
傅徵问道：“你什么时候去襄西城？”
“再等两天。”罗氏说道，“我倒是恨不得明天一早就出去，只是又想看看云昇的信。”
“好，明天见就是休沐日，我带着信笺回家一趟。”这个好消息也要告诉傅家的长辈。
“嗯。”罗氏重重点头。
等了两天，傅云昇的信笺到了傅家，一家三口看着信笺，又是笑得合不拢嘴。
罗衡的信里头写的清清楚楚，云昇喜欢苏家小姑娘，在苏家小姑娘被人缠上，就直接说了要求亲的事。
看到了傅云昇的信，他直接写明了想要在襄西城里多留一段时间，因为喜欢上了人，甚至暗示母亲若是得了空闲，可以来襄西城探望一下外祖父。探望罗衡是顺便，最主要目的还是想让家人见一眼他喜欢的人。
罗氏在收到了信之前就已经收拾好了东西，等到看过了傅云昇的信，当天晚上激动得没睡好，第二天黑着眼圈就坐上了马车，迫不及待往襄西去见未来的儿媳妇。

第184章 厨神金手指13
罗氏在看过了两封信，心里头对宁蓁蓁已经勾勒出了形象，等到见过了她，和罗衡有些相似的面容带着笑容，嘴角就没有下垂过。
“不用太拘谨。”罗氏含笑说道，“我就是看着云昇长久不回京都，过来看看。我听我爹说，你下棋赢了他？”
那暂且封了盘的棋罗衡就算是有了大段可以思考的时间，因为早些时候轻敌，最终还是输给了宁蓁蓁。
之后俩人你来我往，多数也是宁蓁蓁赢得多，连带罗衡的棋艺又高了一些。
“侥幸赢过几盘。”
罗氏知道这是谦虚之语，自家父亲的本事，她是最清楚的，笑着说道：“要是倾儿过来了，那得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她喜欢下棋。倾儿就是云昇的姐姐，我爹爹住在京都的时候，是带着她棋艺入门的。”
傅倾孩时就生得好，所以起名为倾，长大后容色不减，学问好性情好，可以说是京都贵女圈里的第一人。
傅云昇打心眼里觉得那些闺秀无趣，也是因为见过了自家姐姐的风采。
“若是有机会，要和傅姐姐对弈一局。我还听罗大人说过，傅家姐姐有了身子，恭喜恭喜。”
提到了女儿的身孕，罗氏眉眼弯起，女儿嫁的不错，公婆也待她公允，只可惜一点就是女儿没有身孕，现在女儿有了身子，儿子也有了心悦之人，罗氏万分满足，“若不是倾儿有了身孕，就跟着我一起来了，你的茶泡得很好。”
“茶的味道好，很大原因是襄西城的水好，不然罗大人也不会留在此处。”
“襄西城确实是个好地方，不然也不会养出娇滴滴的美人。”
罗氏既然是罗衡的女儿，自幼也是饱读诗书，一直到现在都很喜欢茶道，眼前的小姑娘举止如行云若流水，心中对她的评价很高，而且她生得也好，一想到和自家儿子站在一起，罗氏心中就很高兴，觉得看上去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罗氏见过了人，转头就和自家爹爹商议提亲的事，来的时候已经把傅云昇的庚帖给带上了，只要合了八字，把礼数一走，婚事就正式定下了。
“这傅家人还真不在意苏家的那些事，先是傅公子的娘，后来傅公子的祖父祖母也过来了。还把凤明大师给带了过来，说是要合两人的八字，重视的很。”
“我当时看到了傅家公子，乖乖那可和咱们村子里的章镜诚不一样，一看就是世家贵公子，你看看章镜诚，现在又像是个泥腿子了。”
“可不是？果然是眼皮子浅的，本来有个好的亲事，自己非要退亲，什么都没有了。”
章镜诚去挑水的时候，正好听到了这一句，恍惚之中一个踉跄就把扁担上挑着的水给扬了出去。
自从下了一场大雨之后，不知道死了的动物怎么就入了章家的井，跳挑出来的井水散发出一股恶臭味道，不能使用，只能够由章镜诚去挑水。
本来是读书人的章镜诚，现在皮肤黝黑起来，加上带着病气的黑黄色，看上去像是生了痨病的人，村里的姑娘都看不上这样的“读书人”。
章镜诚挑着的水桶在地面上滴溜溜打转，滚到了那边人，被那边的人看到了，直接一脚踢了过来，“不用谢啊。”
章镜诚看到了水桶上炸开了印子，放下了扁担，“你把我的水桶踢坏了。”
那说闲话的两人发出了爆笑声，一唱一和地奚落章镜诚：
“你们家得了苏家那么多的好处，都看不上苏家小姐了，怎么还和我们计较你的水桶？啧啧啧，不太像话啊。”
“章镜诚啊，你真的不识好人心，我们好心帮你把水桶送过来，你还这样凶悍。”
“要不还是说一句对不起，毕竟当时拿了苏家好多好处，虽说苏家拿回去了一些，但是很多吃下去可还不回去，对苏家章镜诚都可以退亲，咱们两个可不是把未来举人老爷的水桶踢破了？”
“对不住未来的举人老爷……不对啊，不就是考了一门，剩下的都没过吗？哈哈哈哈，人家傅公子才是真正的举人老爷，对了，还是第一名，叫做什么解元，之后搞不好还要当状元的。”
两人看着章镜诚颤抖着身子，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来，勾肩搭背地离开了。
章镜诚能够在过了童生试就和苏家退亲，平时自视甚高，让不少人都挺讨厌他的，所谓是破鼓万人捶，现在谁都来欺负一下章家。
章镜诚黑着脸带着剩余的水桶回家，牛氏看着只剩下了一个桶，忍不住埋怨说道：“诚哥儿，你每日里做的活少也就算了，怎么桶都只剩下了一个？”
“被陆仁义给踢破了。”
“那你就没有让他赔你一个？”
“没有。”
如果要是家里头的姑娘给弄坏了，现在牛氏早就操起棍子打人，现在是儿子，牛氏忍着一股气，“走，咱们去讨回一个公道。”
章镜诚黑着脸硬邦邦地说：“算了，就一个破水桶，都已经朽了。”
这一句算了没让牛氏生气，章镜诚的二姐受不住了，“诚哥儿，不是我说，你有什么资格让我娘算了，家里就两个水桶，现在什么钱都没有，不去要回一个水桶，怎么挑水？”
牛氏说道：“是这个道理，如果早些没有和苏家退亲，家里什么都有，也不用这个水桶，可是现在不行……”
就连里面耳背的老太太，也是嚷嚷着：“必须得赔，现在家里啥都没有，诚哥儿本来脚程就慢，要是只有一个水桶了，打个水都得等到天黑。”
“所以都怪我退亲？”章镜诚冷笑着说道，“可惜咱们家的盘算没有打好，现在想攀附上都不行，苏家小姐已经和人合八字了。”
“当时那个盘算可不是我打得，我一直都觉得苏小姐好。”二姐小声地说道，也就是章镜诚总觉得自己会出头，提前把苏家的事情给解决了，现在好了，什么都没有，她觉得这就是那个成语“人财两空”。
章镜诚的胸膛剧烈起伏，什么都不顺心，到了现在如果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看到了那个什么傅公子，心里头更有一种自己的所有物成了别人的感觉。
可惜他退了亲，这种妒火外露都会被人嘲讽，对方是解元，外祖父做过太傅，祖父是入了阁的阁老，就连父亲都是户部尚书，他章镜诚县试都没有过，拿什么去和傅云昇比。
或许是章镜诚五官太过于扭曲，二姐不敢继续说什么，牛氏咬了咬牙，“算了，我自己去讨要水桶。”
可惜错过了最好讨要水桶的时机，那边不承认踢破了水桶，说的话怎么戳心窝子怎么来：
“让章镜诚过来，咱们当面说，要是我弄破的，他怎么不当时让我赔？”
“你们可都看不上苏家，早晚要做举人老爷，我可怕着呢，我哪儿敢踢举人老爷的水桶？”
“那你让未来的举人老爷过来和我说，说说看当时是个什么情况？”
牛氏只能够愤愤回去，她就不明白了，当时诚哥儿说得好好的，考试肯定没问题，要是等到中了再退亲，就会留下污点；拿捏了苏家的短处，苏家的人也不会闹起来。
当时算得好好的，怎么苏家忽然一丁点都不在乎，还把那么多好东西直接拖走了呢？而且那之后，他们章家甚至她的娘家牛家，像是走了背字一样，发生了很多糟糕的事。
如果没有过好日子，没有享受过好处，熬一熬也就算了，享受过了，就格外受不了。
现在阖家上下，谁不想念当时的漂亮青瓦房，想念当时好好的厨房，想念家里头的各种衣柜斗柜，想念送过来的没有一丁点石头的白米。
牛氏忍不住又埋怨起来老天爷，他们章家都已经后悔了，等到时候娶了苏青菀，一定好好对那位苏小姐，老天爷怎么就不肯对他们家好一点，非让苏家找到了下家，也太宠着那位苏家小姐了吧。
在牛氏念叨的时候，宁蓁蓁用手帕掩住口鼻，连打了两个喷嚏。
“是不是太呛了。”商晓云利落地翻炒辣椒，“你在外面等着。”
“没事，说不定是别人念叨我，这个味道很香。”
商晓云嘿嘿一笑，这可是从傅公子那里拿到的从西洋过来的罕见玩意，还有一部分辣椒种子已经种下，等到来年就可以收获自己种下的辣椒了。
在商晓云看来，傅云昇对宁蓁蓁的追求就算是在现代也算是用心了，知道要开雅苑，就从京都让人送来东西，用上的东西也不直接给自己，而是给宁蓁蓁。
“这个是好东西，等到冬天了，我用辣椒做火锅底料，那才叫好吃。”
虽然夏天也可以做火锅，在古代就不太方便，没有空调的情况下，吃火锅太热，出一身汗很不雅观。
宁蓁蓁莞尔一笑，“我很期待。”
商晓云想到了将来的情形，也弯眼笑了起来。

第185章 厨神金手指14
在婚事定下了之后，宁蓁蓁接下来的时间都投入到了雅苑里。
在过了一个热热闹闹的春节，雅苑开张了。
如果是其他的商铺开业，少不得要燃放鞭炮，占地面积很广的雅苑要做的是私人会所方向，这等清幽之地要是燃鞭反而坏了清幽。
雅苑两字是罗衡写下的，乌压压地请了襄西还有周遭的文人雅士，把半个庄园都给占满了。
“恭喜恭喜。”诸位文人相互礼让，步入了雅苑的大门。
这里的梅树用的是五行八卦摆阵，因为是初春，粉色的梅花花瓣还大都留在树干上，地面上纷纷扬扬落下了不少花瓣，煞是好看。
假山流水还有山石皆是宁蓁蓁亲自打造的，因为多是文人参加，还做了套娃一样的猜谜，猜中一个，找到相对应的答卷放置地方，再布置下另一个谜面。
从灯笼到折扇，珊瑚盆景，每破译出一个谜面都有不同的礼物赠送，让人不会觉得无趣。
不喜欢猜谜，还可以钓鱼、游湖，最妙的是在湖中心用琉璃做了一个琉璃庭，前些日子天冷的时候，会在里面烧旺旺的炉火，在通体透明的琉璃庭里温暖如春，无论是看书还是喝茶，都是很好的去处。
若是有人喜静不喜动，单纯坐着喝茶赏画也好，字画都是一绝，让人赞叹。
里面大部分的字与画都是宁蓁蓁与罗衡两人做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傅云昇做的，毕竟与前两人相比，他的作品除非有奇思，不然会被远远比下去。
罗衡与未来的孙媳妇成了忘年交，干脆也做了半个雅苑的主人，每日里乐呵呵地和小辈们厮混在一起，和宁蓁蓁一起去找奇石去雕塑假山，和她一起作画题字。
还带着小姑娘每月初一、十五给去世的妻子上香，若是妻子还在，定然是会喜欢这位小姑娘的。
雅苑是未来外孙媳妇的产业，罗衡也用了心思，所以它的开业基本把附近几个城池的文人、权贵都网罗过来了。
这样一来，凡是襄西城的读书人谁不知道这初春时节的盛会？只是桑远书院的学子们悄悄议论的是，书院里可没有一个人收到请帖。
“不说师长，怎么连山长都没有收到请帖？”
“就是啊，山长的学问很好，这雅苑又开在襄西城，再不济也应该请桑远书院的山长啊。”
“我猜是因为章镜诚，不过章镜诚都已经不再书院里读书了，不应该牵连到书院才对，”
有人摇着扇子，给出了原因，“这雅苑是谁家开的？是苏家，别忘了当时山长怎么说苏文翊的，苏家怎么会给帖子给山长？”
这位在天冷了还扇扇子的人，正是当时在书院里散播话，给章镜诚增加了无数流言蜚语的金霖。
“开门做生意，哪儿有把人拒之门外的道理。”
“就是，咱们桑远书院怎么都是襄西最好的书院，连山长都不去，实在是不妥。”
“山长作为师长，说苏文翊几句有什么不妥。”
这场宴席的规格实在太高，有告老的罗太傅，有国子监祭酒等等，就连本地的府尹都在里面职位算低的，还有一些虽说无官职在身，论起名来可以说是赫赫有名。
作为桑远书院的学子，自家山长无以去这场盛会，让他们心中有些埋怨苏家的不厚道，毕竟这里有好几位都做过各种考试的主考官，半个月不到即将开始的县试、府试考官更是全到了，若是山长去了，他们书院的人参加县试、府试也有利，要是能够和山长一起过去，提前入了考官的眼该有多好。
金霖把扇子一拢，敲在手心里，漫不经心地说道：“没办法，谁让是罗太傅就喜欢苏家小姐，别人那是一家人，顾忌苏小姐的心情又有什么办法？”
桑远书院的人也就是聚众抱怨一下，经过金霖的解释，反正也去不了这个聚会，心中也就释然了。
又开始议论起来章镜诚这次会如何。
夏天的一场大雨让章家的井都臭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好，章镜诚只用一个水桶打水，光是打水就要耗费很久的时间。
另外他家的田总是出问题，夏天下大雨头一个遭殃就是他们家的田，被冲坏了许多苗，秋收成果不行，连人头税都还不上。听说村里要开荒，可以用工抵税赋，章镜诚就被逼着去开荒。
“前些时候我见过一眼，哎呦，黑瘦的很，差不多就是我家下人的模样。”
“手上还伤过，不知道能不能参加府试，不过要参加也是最后一次，考得上还好，考不上的话，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悔到死和苏家退亲。”
“肯定后悔了，不然也不会闹上那样一场，不过后悔有什么用？苏家小姐第二门亲事定得真是好。”
学生们的注意力转开，对山长没有拿到帖子释然了，反而是冯山长无法释然。
刚开始还等着请帖，现在一直到雅苑开张都没有拿到请柬，眼珠子被怒火烧得通红，在家里发了好几次的火，让妻子都有些烦他，干脆收拾包裹回娘家小住一段时间。
冯山长心里头气不过，在书院里挑了学子们的一堆刺，学子们被挑刺，就反过来会阴阳怪气说山长的坏话。
冯山长只觉得处处不顺心，更加怀念起来许久不曾见过章镜诚，这一日就在学堂上再次大夸特夸章镜诚，俨然确定对方定然是要拿下小三元。
大部分学子本来是站在冯山长这一边，觉得苏家不好，现在冯山长莫名发火，还把章镜诚捧得很高，让这群学子心里头不忿，有人当场就说了起来：“章镜诚的品德堪忧，再说了，参加府试都没有过，不过是头一场拿了案首，但是这算得了什么呢？他现在就是个乡下汉，能考成什么样还两说，至于捧成这样吗？”
冯山长的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一拍桌子大声说道：“要不是苏家太过分，仗势欺人让章镜诚着凉了，去年的府试怎么会有问题？！难道我的眼光还有错？章镜诚是我见过的少有勤勉又有天分的人。”
冯山长的口水几乎喷在坐在前排人的脸上。
所谓读书人最为矜持自傲，加上章镜诚确实人品有瑕疵，让不少学生听到山长的话，心里头不乐意起来。
有人嘀咕了起来：“他本来就是用了苏家的东西，退了亲不应当主动还回去吗？我就没听说过哪个勤勉又有天分的人居然连府试都过不了。”
这话一出，当即就悉悉索索起来，诸多的声音响起：
“对！府试都没过，山长您不用把人当成是宝贝。”
“见着考不过了，转眼章家牛家两家人又想要扒上苏家，别说苏家小姐当时动鞭子，要是我家，我只怕拿菜刀砍人。”
“难怪雅苑根本不邀请咱们书院的，我觉得也不用鸣不平，这么推崇章镜诚，算什么呢？”
山长的表现让这群学子瞬间反噬，反过来倒戈到了苏家。
冯山长气得发抖，“反了，反了，你们眼里有没有尊重师长这几个字？若是不想考县试了，现在就同我说，我直接把你们的名字勾掉。”
靠着勾掉名字这个说法，冯山长明面上镇住了这帮学生，只是私下里谁没对章镜诚还有山长有意见？甚至有人开始盘算着，也不必留在桑远书院，无论是考中还是没有考中，都准备换个书院读书。
临近考试时间，当章镜诚好不容易从繁杂的家务、开荒里脱身而出，想要开始和书院里的学生套近乎，借到各位的书和笔记，就没人愿意借给章镜诚。
昔日里的同窗说话很难听：
“未来的小三元，未来的案首，何必和我们这种人借书呢？”
“我自己也要考试，我又没有章兄你的天赋，要好好抓紧时间温书。”
“章兄不如多去和山长说说话，让山长指点你一二。”
章镜诚去年因为宁蓁蓁闹了一场后，在书院里也是艰难了不少，但是没有艰难到这个份儿上，现在没人愿意借他书，给他指点一二，他本想要找山长，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咬咬牙最终还是放弃了。
他自觉府试问题不大，如果不是去年晕倒了，肯定可以过，最关键是院试，他不能这么快就用上山长，会让山长失望的。
到了二月下旬，开始县试的第一场，章镜诚鬼使神差到了考院门口，昔日里不少同窗来参加县试，他见到了苏文翊。
苏文翊与过去相比，身上的气度沉稳了下来。
苏文翊是最晚知道章家大闹的事，傅云昇因为有功名在身，轻而易举就可以让衙役不再袖手旁观，这件事大大刺激了他。倘若他也有功名在身，也不会母亲被逼迫到昏过去，妹妹要为了母亲出面，用鞭子抽人。
苏文翊一改略有些懒散的态度，加倍认真努力起来。
有了妹妹划重点，有罗太傅出题，有未来小舅子盯着他学，苏文翊自己也更加努力。
再加上前段时间雅苑开业，他还见过了父母官，读过主考官的文章，知道对方的喜好，苏文翊对这次的县试可以说很有把握。
他手中挽着考篮，在门口衙役做检查的时候看到了章镜诚。
曾经他觉得章镜诚就是无法逾越的高峰，觉得他就是妹妹的好对象，后来发生的一切证明了他的打眼。
只有他自己有了功名，才能够做妹妹最好的依靠。苏文翊从那个黑瘦的汉子身上挪开视线，大跨步走入到了考院里。

第186章 厨神金手指15
县试在二月，府试在五月，紧接着七月是院试。这三场要是都拿了头名，做了案首就是小三元。
去年章镜诚想着和苏家退亲，就是因为他考过了第一场县试，还得了考官的欣赏，觉得他在府试、院试都有榜首的实力，所以章镜诚为了今后更远大的前程，赶紧和苏家退了亲。
章镜诚的算盘打得很好，只是没想到去年生了病，耽搁了府试，然后因为苏家把资助收回，让他没办法继续在书院里读书，只能够在家做些家务并温书，等到今年的府试，还有之后的院试。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章镜诚在挑水，开荒，晚上回来用烧红针戳破手掌和脚心的水泡，都是用圣人的话鼓励自己，他一直等的就是今天在府试里崭露头角。
结果，府试的题目居然用的是《公羊传》，这让章镜诚如坠冰窟。
以前出题都是《论语》、《孟子》，去年考官也是这样说的。而因为时间有限，在家总是有突发情况，让章镜诚读书的时间缩短，这个几乎不会考的《公羊传》压根没有翻开。
考生在考场上害怕分配到臭厕，章镜诚分到了这里；考生在考场上最怕遇到陌生的题目，章镜诚遇到了；对章镜诚来说，更糟糕的是，去年的主考官在今年过了考核之后贬谪了。
章镜诚现在已经完全不指望府试的榜首了，他就祈求自己府试可以过。
今天的天气很好，不冷也不热，只有靠近茅厕的那个号房里人急得出汗，章镜诚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往下落，就连背上都出了一身汗水，幸好现在还没有誊写到答卷上，汗水滴到了草稿纸上也没什么关系。
章镜诚抓耳挠腮，这种大动作加上一头汗，不少衙役都看到了，重点盯着这里，免得他做出了舞弊的举动。
章镜诚回忆了很久，在草稿纸上涂涂改改，终于勉强在还剩下两刻钟的时候完成了答卷。
时间已经快要不够了，深吸一口气之后，章镜诚飞快地开始往答卷上誊写。
已经有不少人离开了考场，每当有人交卷子的时候，章镜诚的心跳就会快一些，一直到他自己也誊写完毕，心中才松懈了下来。
就在心弦一松的时候，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那是苏文翊的声音。
章镜诚猛地抬头，正好看到了主考官正在看对方的试卷，然后微微颔首。
难道苏文翊考得很好？又或者是在雅苑上得了考官的青眼？
章镜诚想到了今年二月的县试苏文翊是榜首心里就受不了，手中一抖，章镜诚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他居然把自己的答卷点上了墨。
“不！”章镜诚直接吼了出来。
同时响起来的哐当当是敲响锣鼓的声音，提醒诸位考生时间已经到了。
主考官注意到了章镜诚发出的动静，直接走了过来，看了一眼，“黄字二十八号的卷子已经废了，其他人交卷。”
“这不公平？！”
原本苏文翊已经走到了门口，在听出了章镜诚的声音，停下了脚步，他回过头去看。黑瘦的汉子单手握拳，只是他还没有其他的举动，就被人按在了地上。脸被死死压在地上，涕泪直流，看上去万分狼狈。
“你卷子自己落了墨，现在让你继续答题才不公平。”考官说道，“其它考生离场。”
等到出了考场，学生们就议论起来：
“刚刚那个人是谁啊，吓了我一跳，正好是我已经把笔放到了一边，要是毁了我的卷面，我一定把他给揍一顿。”
“那个人是咱们城里除了名的，你没认出来？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就是眼高手低，把苏家小姐给退亲的那个章镜诚啊！”
“居然是章镜诚，不会吧，我当时看到他，他出了一身汗，看上去答题很勉强，感觉这次的考题他肯定没准备。我虽然不认识他，但是书院的冯山长对他很是推崇，之前还说觉得他会是案首。既然是案首，不能《公羊传》都读得不好吧。”
“所以雅苑根本不请冯山长，冯山长就是眼光不行，这已经是章镜诚第二次考试出纰漏了，之前不过是考了一场就退亲，人品也有问题，冯山长居然觉得这样的人能够得榜首？好笑！冯山长本事没有就知道威胁人，我已经和我爹说了，这一次府试考完，考中就继续在这里待一段时间，若是没有考中，也不必再去桑远书院，我要换个书院了！”
“李兄，君子所见略同，我也不去桑远书院了。”
苏文翊的嘴角翘了翘，听着人又把话题转向了这次的考题上。他也想到先前在雅苑见过这位李大人。
李大人博闻强识，当年还是状元出身，他这几年在襄西城任职，出题的方向都应该如同今年这样，甚至会更难，章镜诚既然这一次答题都勉强，之后只怕更难。
更何况……
他回头看着考院的褚色大门，还有一种可能，章镜诚直接没有了考试资格，谁让章镜诚嚷嚷了不公平这种话。
“少爷。”他的伴读墨烟冲了过来，对着他一笑，“小姐还有傅公子都在马车里等着呢。”
苏文翊往前快速走了过去，见到了妹妹，妹妹靠在马车壁上，轻轻问他：“你考得如何？”
“应该问题不大。”
听到他的回答，妹妹的眼睛弯起，露出了理当如此的笑容来。
苏文翊忽然想到，去年曾经她也在马车上，当时她也是这般笑着，说什么都要听她的。
苏文翊挠了挠脑袋，他最不后悔的就是这件事了。
若不是被妹妹逼着读书，也不会觉得今天的试题简单，苏文翊甚至觉得自己不光能过，甚至考个案首都有可能。
傅云昇显然也想到了去年的事，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想到了当时少女微微扬起的披风。
当时只觉得少女促狭，也不知竟是会与他有这样的渊源。
“恭喜恭喜。”
“辛苦了。”柳氏的唇就没有往下落过，她给报喜人发了红封，看着里面院试头名的成绩，眼底的泪水都落下来了。
县试、府试还有院试，三场考试都是头名，去年要说出去，没人会相信苏文翊会中小三元，现在满襄西城恐怕最羡慕的人就是柳氏了。养了一个好女儿，苏家和罗太傅沾亲带故了；养了一个好儿子，不说今后考中状元，起码乡试、会试是不愁的。
柳氏在给自家丈夫上香时候，絮絮叨叨说起了这件事，发红的眼眶终于落下了眼泪。
自从被章家退亲，就算是有了傅云昇这个让人眼红的女婿，她还是有些担心翊哥儿。现在苏文翊自己有出息，狠狠地把不能再次参加考试的章镜诚压在脚下，柳氏的心里头畅快极了，连带府里头的人分例钱都涨了起来。
这样的好消息是要到柳氏的娘家，告诉两位老人，让他们放心。
在堪堪出伏的最后一天，苏家一行人到了柳家。
柳如玉在知道了苏文翊中了小三元，她的心情又是高兴，又是有些怕。高兴的是自己的眼光好，苏文翊果然厉害，怕的是自己眼光太好，苏文翊中了小三元，苏家人还看得上她吗？
“表哥、表妹。”
柳如玉在见到了宁蓁蓁之后，心中一惊，算起来有两年没有见面，对方面颊上的稚嫩褪去，肤如美玉，眉眼透露出一股娴雅来，最难得的是她的衣裙，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走动起来宛若流水一样泛着光，还有头上的头面，豆大的珍珠粒粒圆润，成色极好。
等到柳如玉私下里去问，宁蓁蓁给了答案，“这是京都里的料子，襄西这边不怎么见到。首饰的话，也是京都送过来的。”
“那岂不是你未来的婆婆给的？”
宁蓁蓁不见一丁点的羞涩，“是的。”
柳如玉的心中有一种嫉妒在疯长，凭什么呢？处处不如她的人被退了亲之后，又能够找到第二家，现在自己的婚事简直是千难万难，竟是都给她介绍的泥腿子，推了推宁蓁蓁，柳如玉语气泛着酸，“你去年定亲了，也不请我去。”
宁蓁蓁的一封信直接让柳如玉没法去襄西城，可以说柳家上下都防备着她，去年在傅家下定的时候，柳家的人都去了，就是没带上柳如玉。
“当时家里忙着在，这不就见到我了。”
“若是在襄西，我也可以见见那位傅公子。”柳如玉在知道了对方赫赫的家世，心中有过一个隐蔽的念头，她处处都比苏青菀强，对方既然不嫌弃苏青菀，是不是会看上自己？如果要是能和傅公子成就好事，傅公子要比苏文翊强得多。
不过一直没见到傅云昇，现在苏文翊又得了小三元，柳如玉自然就把注意力放回到了苏文翊身上。
宁蓁蓁抿唇一笑，“表姐，这就不必了”
“我们都是姐妹，还有什么见外不成？”
宁蓁蓁笑了笑，这一笑把柳如玉笑得有些心虚，总觉得自己的心思都被人看破了。

第187章 厨神金手指16
柳如玉想要接近翊表哥，只可惜从头到尾都没有机会。
柳家人的眼睛都盯着呢，加上苏文翊被傅云昇教过一些在京都应付闺秀的事，让他十分注重男女大防，愣是距离表妹有几丈远。一直到苏家人要去京都，柳如玉都没有能够找到机会给苏文翊下套。
在回到襄西城的第一日，苏文翊跪在柳氏的面前，给娘亲叩首，表明自己的心意：“娘，我有心悦之人，想要娶商晓云商姑娘为妻。”
柳氏听着这话，就往女儿方向看去。
宁蓁蓁正在摩挲手腕上的玉镯，抬眼对上了柳氏的视线，然后对着柳氏一笑。
柳氏有些摸不清女儿是怎么想的，她现在也知道苏文翊的小三元成绩，很大部分是因为有女儿的因素在内。加上女儿出手拿回苏家的东西，还替她自己成就了一门婚事，以及折腾出来了雅苑。女儿做的事情多了，柳氏很多事情上会征求女儿的意见。
先让翊哥儿在外等着，柳氏看着宁蓁蓁，开口问道：“你是怎么想得？”
曾经的苏青菀以为娘亲和她是一条战线，都反对商晓云嫁给哥哥，现在宁蓁蓁从柳氏的口中听出了不一样的含义。想了想，宁蓁蓁开口说道：“您不反对？”
柳氏哭笑不得，她是想要问女儿，没想到得到了女儿的反问。开口说道：“翊哥儿其实先前就私下里同我说过一些，我差不多心里也有数。一开始是有些接受不了，后来看他那么上心，也就罢了。”
柳氏伸手抿了抿鬓角，感慨一样说道，“人活几十载，我虽说想让苏家更好一些，想让翊哥儿娶个书香门第的姑娘，只是到底是以他的意愿为重。”
宁蓁蓁明白了，其实一直横在苏文翊和商晓云面前的，从来都是苏青菀，而没有柳氏。
因为苏文翊替妹妹挑了一个再差不过的未婚夫，所以无论是柳氏还是苏文翊都对苏青菀有一定的包容心。
委托人苏青菀或许也猜到了这个结局，所以许愿的时候避而不谈兄长和商晓云的事，其实也是想着，不必多做些什么，若是真的有缘，也不会再阻止。
想到了这里，宁蓁蓁一笑，痛快地说道，“我没意见。”
商晓云的性格挺不错，然后就是有很好的厨艺，日常喜欢做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要不是宁蓁蓁每日里都会运动，只怕要被商晓云养胖了。现在虽然没有胖，嘴巴也被商晓云养刁了，就算是出门在外，也会带上商晓云特制的佐料，用商晓云的食谱让人炒菜。
柳氏听到了女儿答应，笑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女儿的答应非常重要，若是她不肯，会发生一些很糟糕的事。伸手捋了捋女儿的头发，搂住了女儿，柳氏小声说道：“商家人我都打听过，虽说日子过得清贫，但是心思是很好，就算是商晓云现在这么赚钱，也没一味地占商晓云的便宜。”
柳氏絮絮叨叨和宁蓁蓁说着话，后者的胸膛之中，有清浅的暖意在流淌，似乎是委托人觉得，这样的结局就很好。
苏文翊不像是章镜诚那样，觉得自己中了小三元，商晓云就配不上他。
在启程到京都之前，就去了商家提亲，和商晓云完婚。
苏家现在最赚钱的产业就是雅苑，苏文翊要去京都读书，晚些宁蓁蓁也要在京都完婚，苏家干脆就把其他产业发卖，在京都里再复制一个雅苑出来，一家人都定居在了京都。
等到苏家人离开的那一日，章镜诚正在耕田。
他家的牛被发情的野猪给伤了，现在躺在牛棚里动弹不得，为了不耽搁秋耕，章家人老老小小全部上阵，借来了镰刀弯腰在田地里收割。
他听到了村里人过来奚落，章镜诚面无表情继续收割麦子。
那些年轻人觉得章镜诚的反应无趣，转身就走了，章镜诚等到人走了之后，长久地站在麦田之中。
今天的太阳很大，又没有什么风，弯腰收割麦穗感觉腰都要断了，他听到了那些话怎么会不悔，怎么会不难受？
“苏小姐的及笄礼也应该在京都里办，这一去就再也不回来了，下次再见，说不定就是状元夫人了。章兄，好歹你与苏小姐有些缘分，不应当最后送一送她？”
“就是就是，苏家小姐真的越发漂亮了，当时别说是傅公子看呆了，我瞧着也是眼热，只可惜我自知是牛粪，配不上娇花，章兄就不一样了，差一点就可以有这样的娇妻，啧啧，我算是明白什么叫做眼高手低了。”
当时的章镜诚咬着牙，让腮帮都有些发痛，他多希望自己的梦里是事实，拿了小三元的是自己，而不是什么苏文翊，他会娶一个三品大员的嫡女，虽然容貌不如苏家小姐，脾气也不太好，但是有这样一门岳家对他仕途有助力。他还梦到了苏家小姐死掉了，为什么不能死呢？还要嫁给旁人！
现在没有外人，章镜诚干脆就站在原地，无声发泄自己心中的痛苦，畅快地诅咒自己曾经的未婚妻。
忽然腿上一阵剧痛，章镜诚低头，发现是娘亲用镰刀打中了自己的腿，锋利的刀直接割破了他的肉，让肉翻卷了出来，血液喷出在麦穗上。
牛氏发愣，急得跟什么似的，竟是用手抽了一把儿子，“诚哥儿，你怎么傻乎乎站着，不是让你割麦子快一点吗？”
“娘别说了。”旁边的章家大姐着急得跟什么似的，“弟弟，你先把伤口压住，咱们去请大夫。”
牛氏找到了主心骨，连忙伸手捂住儿子的腿，让大女儿跑去找大夫。
幸好没流血流到死，但是这一次花了不少银子，谁让失血有些多，大夫开的药都是生血的金贵药，让牛氏一边骂一边掏钱给儿子治病。
光是生血药就花了不少钱，后来章镜诚反复发烧，又用了不少的清热解毒的好药。
这样把章家的家底几乎全部掏空，最后的结果章家人也很难接受。章镜诚伤口好了之后，伤了的那只腿竟是有些使不上力气，走路起来一只腿长一只腿短。
章镜诚因为这个结果大受打击，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儿，甚至连憎恨苏家小姐都没有力气，他甚至心里头悄悄有了一个念头，他娘亲是最小心不过的人，为什么会忽然用镰刀割到他？他不过是恶毒地想一想苏家小姐过得不好，就被镰刀割成了重伤。
这之后，章镜诚连做梦都不敢梦到苏家小姐过得不好。
章家人都是愁云惨淡，本来是想着咬咬牙供出一个读书人，没想到诚哥儿的心气太高，只考了一个县试，就闹着要退亲，和苏家退亲之后，章家就一天天的衰败起来。
他识字读书有什么用？现在瘸了腿，和科举彻底无缘，就算是现在的李大人离任，章镜诚也无法参加考试；因为名声不太好，后来村里的私塾先生缺人，别人也不要章镜诚，嫌弃章镜诚品德太坏，又十分晦气，没看到桑远书院现在都落魄了，不少教书的夫子都离开了，只怕再开两年就要倒闭了。
就这样章镜诚还看不上村子里的姑娘，村子里就没人看得上章镜诚，牛氏最后咬咬牙，竟是给章镜诚下了药，让他去给地主家的傻女儿做入赘女婿，地主家答应生了第二个儿子跟章家姓。
当章镜诚被下药的时候，宁蓁蓁正在和傅云昇的堂妹说话。
傅悦薇的腮帮子鼓起来，手中还捻着半块糕点，“就算是在雅苑吃过糕点，还是不如菀姐姐家的糕点好。”
“那是因为我嫂子做菜好吃。”
“是啊。”傅悦薇对着商晓云一笑。
傅悦薇原本的身子有些瘦小，在京都里多了雅苑之后，食量陡然大了起来，个子长了不少，这让傅家二房的夫人瞬间就喜欢上了苏家小姑娘，只是近期显然又对商晓云有些成见。
这不是因为瞧不起商晓云，而是因为这位做菜做的太好，让她女儿频频跑去苏家蹭吃蹭喝，面颊圆润了一圈，现在还可以说一声可爱，要是再胖下去，就不太妥当了。
商晓云一开始在雅苑就充当的是美食研究员的身份，只调制出佐料还有对应的食谱，并不亲自下厨，只是苏家的院门一关，只给亲近的人照旧做饭。
按照商晓云的说法，作为一个顶尖的大厨，一定要给人做饭，才不会手痒心痒。
傅悦薇正是无意之中到苏家吃过一次，她挑剔的舌头就发现要比雅苑的大厨还要好，就时常过来吃饭，吃还不够，还会打包带走一些糕点，所以才会胖起来。
在有傅悦薇之前，商晓云最大的爱好是投喂宁蓁蓁，等到有了傅悦薇这个挑剔的舌头，商晓云就多了一个投喂对象。
商晓云含笑说道：“这个味道怎么样？你是不是很喜欢？”
傅悦薇说道：“糯米多泡了一点时间，嚼起来很有趣，味道也不会太甜。”

第188章 厨神+年代文恶毒婆婆1
“那位苏家小姐会不会来？”
“前面的赏花宴她就没有来，自己不想过来出丑吧？”
傅悦薇正好听到了这样一句，挑了挑眉，“我菀姐姐上次是事。”
说人坏话被相关人士听到，这群闺阁小姐们有些不好意思，推出了一个性格活泼的软软说道：“苏家小姐来了啊，我们都有些好奇。没有什么恶意的。”
宁蓁蓁正在傅悦薇身边，进入到了别院的时候就已经取下了幂蓠，露出了如花的娇靥来。
如云的秀发挽成了百花分肖髻，鬓发里簪着累丝珠钗，样式简单的不可思议，耳上缀着差不多模样的珍珠耳环，这种珍珠头面是最挑肤色的，但凡有丁点不够白皙，面上或是有瑕疵，都会被衬得气色不好。
现在的宁蓁蓁肤若凝脂，眉目如画，让这群闺秀不得不赞叹她有一副好皮相。
宁蓁蓁不和这些闺阁小姐们计较，先前傅悦薇都说过，里面好几个人都私下里拉拢傅悦薇，想要做她的堂嫂，她们才多大的年龄？根本就没有受到社会的毒打，性格太过于天真。
“不碍事，先前不来是因为在家里有点事。雅苑在出新品，所以也没什么时间。”
闺秀们几乎把看不起、不赞同的神色摆在脸上。
瞧瞧看这位小姐的说法，一丁点都不掩饰她是商户女的出身。再说了，在家吃新品难道比参加赏花宴更重要吗？
在宁蓁蓁看来，陪着这些小姑娘参加赏花宴当真没有吃新品好玩和有趣。
商晓云多厉害啊，从番邦引进有些青涩的芒果都培育成了优良种，香甜得很，做成了芒果班戟，配上奶茶，让人有时候恍然觉得置身于现代。
那次出的新品还有雪媚娘，真是不知道商晓云是怎么在缺少工具的古代折腾出这种美食出来的。
傅悦薇显然也是这样觉得，新的美食要比诗会有趣的多。
她本来是有些厌食症，有了雅苑之后，挑剔的胃囊终于可以吃饱，她本来觉得这样就很好，等到在苏家尝到了商晓云的手艺，彻底倾倒在了商晓云的锅铲魅力下。
想到了商晓云，傅悦薇的眼睛亮闪闪的，“商姐姐做出来的甜点，味道就是厉害。”
本来其他人没什么感觉，听到傅悦薇说道，“就是最近雅苑限量销售的雪媚娘还有芒果班戟，都是那个时候做出来的。”才有些惊讶地说道，“一开始也这么好吃吗？”
傅悦薇作为第一批食客，得意说道，“是的，其实最厉害的就是青菀的嫂子，雅苑其他的大厨都是她教出来的，她亲手做的美食特别棒，这次要参加赏花宴，也是特地做了一批甜点，因为量有点多，等会直接送过来。”
小姑娘们确实喜欢甜点，尤其是雪媚娘还有芒果班戟这种用到了奶油的甜点，这种高糖高脂的食物戳中了他们的心底。
雅苑买这两样甜点的总是要排队很久，谁家没想过在家复制出这两种美食？
只可惜就算是弄到了芒果，做出来的也不是芒果班戟的味道，而像是芒果大饼；试图去做雪媚娘，无法做出蓬松香软的甜点，做出来的是糖包子的味道，可别提多难吃了。
听到要送过来更好吃的甜点，不少人早晨都后悔自己吃多了，于是提议投壶、踢毽子这种消耗体力的游戏，而不是坐在原处吟诗作对。如果一直坐着，只怕等到甜点送来了，都没有肚子去吃。
诸位闺秀们玩了一阵，在肚子有些饿得时候，东西送来了。
芒果班戟和雪媚娘是诸位小姐们尝过的，等到这次送过来的还有新的品种：烧仙草奶茶、芝士蛋糕，似乎是担心他们吃甜口吃的无趣，还做了不少咸口的小食。灯影牛肉丝、香辣牛板筋、酸辣裙带菜等等，还有辣条。
不喜欢吃一种，总有其他喜欢吃的，而且除了雪媚娘和芒果班戟，所有的食物都尚未在雅苑销售，都是新品。作为嫂子的商晓云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给自家小姑子撑腰。
商晓云的这一手果然迅速折服了这群高傲的小姑娘。
年龄大的人因为肠胃受不了，渐渐会喜欢清淡一些的食物，而现在的全是十几岁的年轻人，她们新陈代谢旺盛，喜欢这种重油的食物，加上商晓云用了很多新鲜的调味品，复杂的味道会在味蕾上炸开，堪称是享受。
于是，这一场本应该最为雅致的诗会上，诸位闺秀们用零食垫饱了肚子，根本就吃不下饭。
有商晓云这样的手艺，这场的小姐们都觉得苏家人这一位长媳没什么不妥。
傅悦薇和宁蓁蓁好得更什么似的，也有了解释的理由。闺秀们多少都知道傅悦薇在食物上的挑剔，现在一下就抽条长高并且长胖，就是贪这一口吃的。
傅悦薇捧着茶水消食，继续说道，“菀姐姐不想参加诗会，也是担心来了就太过于出风头，她下棋比大姐（傅倾）还要厉害。当时知道为什么我堂哥求亲吗？当时堂哥他们马车坏了，到了苏家别院上避雨，菀姐姐为了她长兄的科考询问堂哥科举的事，头一回论的就是乡试文章。”
“真的吗？”
傅倾的才学是当时出了名的，傅悦薇这样一说，让人觉得有些夸张，再加上乡试文章，就更让人觉得摸不着头脑。哪儿有女孩子家做科举文章？又不参加科举，学这个有什么用？
傅悦薇含笑说道：“苏家公子在襄西是中了小三元，早先的文章大半是菀姐姐教得。”
宁蓁蓁这个时候说道：“我哥哥的科考，中间不少地方都劳烦了罗大人和傅公子。”
傅悦薇笑嘻嘻的，不给宁蓁蓁谦虚的机会，“菀姐姐的书画也是一绝，雅苑挂着的书画你们要是留意一下，印章不少都是‘子玉’两字，凡是印了这个章的，就是我菀姐姐的作品，里面的书画和字一半都是她写的。当时在襄西城，雅苑的大半作品都是她与伯外祖父一起做的，当时只有一丁点是我堂哥做的，因为他作品不够好。现在是伯外祖父没有过来，堂哥苦练书画技巧，现在比以前强了不少，加上时间紧迫，才让他动手。”
去雅苑的时候，不少人都留意到了傅云昇的印章，只知道那个“子玉”的作品意境上更胜于傅云昇，猜测是傅家的哪位长辈所做，他们都猜想苏家是傍傅家的大腿。万万没想到，竟是眼前人的作品。
这世间有如同章镜诚这样的小人，门户之见很深，在稍微有了点成就就生怕被人吸血；也有不看重这些门户，以个人的本事来论人的。尤其是这里的闺秀们都不缺一个好出身，更佩服的是一个人的才情。
其中御史之女汪甄是傅倾之后的诸女之首，她先前就仔细看过雅苑“子玉”的作品，此时“子玉”就在身旁，她接下来的时间基本上亦步亦趋跟着宁蓁蓁，把傅悦薇的位置都给抢走了。
宁蓁蓁只参加了一次诗会，基本就奠定了她无冕之王的地位，等到傅云昇在与她成亲之前，拿了状元，一个商户女做了状元的未婚妻，也没人说些什么。
京都的贵女圈里有这样一句话，“那苏家小姐是女子，若是男子，那一年的状元是不是傅云昇，都还不好说。”
在上一个小世界活到了七十岁，宁蓁蓁回到了任务空间里，挑选了一个现代位面。
这个世界的委托人叫做何穗，和丈夫宋建国都是国营汽车厂的正式职工，两人有一对儿女，长子宋平安，次女宋如意。
而其实只有宋如意是他们两人的亲生女儿，宋平安是领养的孩子。
宋平安的父亲是宋建军，是宋建国的哥哥，在厂里值班的时候发生了大火，为了抢救资产，宋建军和妻子一起牺牲了，这个孩子就由宋建国和何穗养着。
宋平安和宋如意年龄差不多，就干脆也不对宋平安说这件事，一起当做亲生兄妹养着。
这年头，各种运动开展的如火如荼，知青上山下乡的时候，宋平安不顾夫妻两人的反对，非要参加知识青年下乡的活动，并且报了名，最关键的是还煽动宋如意也去乡下。
等到何穗发现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报了名，事情成了定局。
宋建国和何穗两人为了这个孩子操碎了心，把所有的票都想办法送给两个孩子。
但是没想到的是，宋平安刚去村子里，就喜欢上娇气的女知青汪琳儿，宋平安基本上给汪琳儿鞍前马后，父母两人邮过去的票据，都在宋建国的手中，被宋平安大半都送给了汪琳儿。
而宋如意本来就是女孩子，力气也很小，没有票的情况下，工作强度大，在那边饥一顿饱一顿，自然比不上娇娇女汪琳儿。
无论是知青还是村民都喜欢汪琳儿，宋如意成了汪琳儿的对照组。
原本亲密无间的兄妹，就因为汪琳儿有了龃龉。
这也就算了，在一个很关键的争取老师的岗位上，宋平安把妹妹给关起来，让汪琳儿去拿下了这个轻松的岗位。
这一对兄妹正式决裂，宋如意很生气地把信中的情况邮寄给了父亲宋建国，宋建国并没有给何穗看，而是瞒下了这件事，一直让宋如意让着哥哥宋平安。
虽然宋平安不是宋建国亲生的，但是宋平安是老宋家的种，宋建国自然更偏向于宋平安，也是他提议把票都给宋平安保管。
可怜的宋如意不光是成了汪琳儿的对照组，还因为汪琳儿被一个村子里的二流子看上，亲哥哥宋平安硬是说被轻薄的不是汪琳儿，而是宋如意。宋如意只能够嫁给村里的那个浪荡二流子。
她对宋平安恨极了，也恨城里的父母居然偏袒哥哥。
何穗有些伤心，但是女儿已经成了农村户口，在农村定居，而她的工作就在城里，也只能够接受了事实。
汪琳儿则是和宋平安一起考上了大学，在城里结了婚。
汪琳儿和宋平安谈恋爱的时候是千好万好，但是日子要过起来则是两人都大手大脚的，让何穗不得不做个恶婆婆，约束好小两口过日子。
日子就这样磕磕绊绊过着，何穗会想念那个断绝关系的女儿，只可惜改革开放了以后，不知道女儿去哪里打工，再也没有办法见到。
在宋建国去世，何穗收拾东西的时候，才发现了当时宋如意送过来的一堆信笺全部都被丈夫扣了下来。拿着这些信去质问宋平安，得到的是对方的振振有词：
“宋如意这些都是一面之词，再说了宋如意的身体不错，琳儿的身体一直不好，那些票据既然给了我，我做主给琳儿有什么错？”
“老师的工作也是，是宋如意太自私了，当时还想藏着不被我发现，她就算是要做老师，她有什么文化？大学都考不上，只有琳儿才能做老师。”
“被轻薄的从始到终就是宋如意，根本不是琳儿，这件事她是撒谎。”
“妈，你老去追究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有什么意义？琳儿都还没吃饭，饿死了的。”
何穗是心脏病发死掉的，当时因为汪琳儿给她买了一份高额保险，保险是这一对夫妻，何穗一死，他们两人直接有钱到可以在京都最好的地段买下足有一百四十平的大房子，买完房子装修完了还有剩余。
何穗还在空中看到了宋平安搂住了汪琳儿，狠狠亲了一口，“你就是我的福妻！我婶婶去世了也好，咱们孩子也大了。”
“你让我一口一个妈得喊，真的怪别扭的，我一直都觉得她很讨厌。”
“没办法，她虽然不是我亲妈，也是我婶婶，而且当年我叔活着的时候对我挺好的，稍微让着点她。”
何穗这才知道，原来宋平安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第189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2
大喇叭里的声线饱满又热情，“让我们每个人热情地为祖国工作，只要人人都精神饱满，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发挥好……”
这天气本来就热，配上这种声音并没有让人热情起来，反而是感觉更热了。
电扇不知道什么时候定时已经走到了尽头，宁蓁蓁醒来的时候感觉因为出汗太久，都有些头昏脑涨，略有些的发黄的小背心紧紧贴着身体，都汗涔涔的。
把铁头电扇的开关打开，在马达的作用下，铁扇叶开始飞快地转动起来。这年头的产品质量过硬，这种铁扇叶的电扇用上二十年都还马力十足，风量也特别大。
呼啦啦的风直接吹散了那股子闷热，汗水从肌肤上蒸发带走了热量，让人一下就爽快起来。
不过因为是铁扇叶，功率也是偏高的，宋家人一直叮嘱要省电，定的时间不能太长。宁蓁蓁才不理会这种规定，直接吹得痛快。
穿着双喜拖鞋，宁蓁蓁下了床，拎着电扇的提手，轻松地转了一圈，对准了自己，一边打开了穿衣柜。
穿衣柜的内侧有一面穿衣镜，里面照出了一个身材干瘦的妇女。
头发只到耳边，厚重的头发不少贴在腮边，宁蓁蓁伸手撩了黏腻的发丝，露出了白皙秀美的面颊来。
何穗是在汽车厂工作，早中晚都是食堂的大锅饭，这种饭菜油水少一点，但是不像是村里自家开火，缺吃少喝饿得干瘦，所以何穗有些瘦，身材干瘪，但是五官是端正的。
宁蓁蓁把电扇关闭，用家里打薄头发的刀片劈薄了不少头发，再放了晒了半个下午的温水往身上慢慢冲，汗水带着头发渣都蜿蜒流入到了厕所洞里。
洗完了澡之后，宁蓁蓁又换了一身衣服，削薄了很多的刘海直接用黑色的卡子给固定住，露出了和过去不太一样充满勃勃生机的眼睛来。
到了主卧的桌子坐下，用钥匙打开了抽屉，把整个抽屉都搬了出来，从抽屉的背面拿出了贴在抽屉背面的牛皮档案袋，里面是钞票还有长效时间的票。
收完了这里存货，又挪开了笨重的实木床，墙脚线上有一块儿贴砖看上去是装饰，用点力气去掰，就露出了一个洞口，这里也是宋建国存下的东西。
这个习惯宋建国一直瞒得很好，何穗都不知道。等到宋如意再也不回家，家里头就只有宋平安还有汪琳儿，宋建国又突发脑溢血，才告诉了妻子何穗这样藏东西的地方。
把所有的钞票和票都放在书桌上整理好，一共是五百块，布票、自行车票、油票甚至里面还有电视机票，这在这个年代是一笔巨款了，就算是宋平安现在结婚，彩礼还有置办都可以弄得像模像样。
难怪最后宋平安结婚的时候，还给汪琳儿的娘家整来了自行车、缝纫机，宋建国神神秘秘折腾了一圈，搬回来了一台彩色电视机，让汽车厂的人都羡慕极了。
这些票和钱，仔细一想，都是因为宋建国的工作弄来的。
他在汽车厂里负责做采购，别人为了巴结他，总是会送一些好东西，这些东西宋建国不告诉妻子，都偷偷攒下。
因为做采购，一些短效快要过期的票可以及时花出去，每当有了长期的票据他都可以及时攒起来。
这都结婚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票和钞票都用在亲女儿身上，宁蓁蓁可一丁点都不心虚，也毫不手软，不给宋建国留一丁点的票子。
要给宋如意收罗这些也是不得已为之，现在厂里已经对外公示了名单，宋如意要去下乡已经成了定局，宁蓁蓁要做的就是把票给她准备好。
把这些票直接揣在衣服的内口袋里，宁蓁蓁再把一些都收拾好，甚至把换下来的衣服、床单都洗干净，把被褥也拿去晒的时候，厂里的其他人和她打招呼。
林伟红是何穗的邻居：“穗子，我上午的时候就看到了厂里的公告，我吓了一跳，怎么你家报名了两个，平安和如意都去下乡啊。”
宁蓁蓁：“是啊，平安先前就嚷嚷着要相应号召，他去也就算了，非要把如意也给拽上了。真是把我气得够呛。”
何穗是流水线的工人，这是三班倒的行业，今天一早晨下了班，就发现让人震惊的事，直接气到爆炸，想要找宋平安算账。
偏偏一家人像是商量好了没有一个人在，就丢下一张便条，说是中午去国营饭店吃个饭，下午去妈那里，晚上再回来。
何穗中午饭都没有吃，直接一觉睡过去，然后等到醒来就是现在了。
林伟红的眼里露出了一丝同情，如意是个女孩子，女孩子的花期耽搁不了，这要是在乡下谈个朋友，被人哄一哄可能就一辈子留在农村了。
“你多准备点票给两个孩子。他们两个又不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指不定还有回来的机会。”
宋平安和宋如意两个人都是高中毕业，现在又没有高考开放，按道理宋平安的情况厂里也清楚，宋如意可以算是独生子女，老宋家可以一个孩子都不用去，偏偏闹出了这事。
“嗯。”宁蓁蓁应了一声，“如意还是很听我的话，到时候我会和她说清楚，不能在乡下谈朋友。”
“平安呢？”
“我管不动。”宁蓁蓁说道，“我心里头总是踅摸有些不对，他为什么忽然下乡，以前都说好了，在厂里找个临时工作，晚点顶他爸的班。”
林伟红小声说道：“我是听过一个说法，不过你听听就好了啊，我是听说，他们班上有几个女孩子，因为一定要下乡，窜动愣头愣脑的男孩子，成群结伴去。”
“女同学很漂亮？”
“这一批还真有漂亮的，不过不是咱们这边汽车厂学校的，是隔壁一中的，听说叫什么琳儿，听这个名字就奇怪。她家情况复杂着呢，一边的亲戚是老革命，还养了孩子听说在给国家做贡献；另一边又有走资本主义的倾向，因为那边的贡献，她年龄又小，让她下乡锻炼锻炼，培养成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这不是就汪琳儿嘛，宁蓁蓁把被子弹了弹。
曾经的何穗因为一对儿女要去下乡，气闷得很，后来因为这股子气没有发泄出来，又要跑动跑西给两个孩子操心粮票、布票，还要给他们准备行李，等到两个孩子离开了之后，就直接病倒了。所以何穗也就不知道，未来的儿媳妇在这里就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八成是女同学煽动的。”宁蓁蓁眉头皱起来，“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非要把宋如意也给扯下乡，咱们家本来就不用下乡，他要是喜欢那个女孩子，都随便他，把宋如意也给忽悠去下乡算什么。”
林伟红也想不通，只是同情地看着宁蓁蓁，“这个年龄的孩子，谁也不知道想什么，咱们厂里还好，还有些地方把亲妈都给拉出来批斗，说是家里有啥旗袍，是走资派。你也想开一点，多给孩子准备些东西，尤其是如意，她一个女孩子，在村里挣工分只怕很难，家里头多给补贴点粮票。”
“我也是这样想的。”宁蓁蓁说道。
一边说话，一边已经晾完了衣服，宁蓁蓁直接端着盆子和林伟红一起回楼栋里。
此时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多，宁蓁蓁接下来的时间又把家里头明面上的票给拿了出来，少的是给宋平安的，多得是给宋如意的，又给把如意的东西收拾了一部分。
差不多等到五点钟，宁蓁蓁就拿着饭盒去了食堂打饭。
等到门响了，打头的就是宋建国，他的手里还拎着点水果，脸上带着笑。
宋建国大约是这个年代里少有的胖子加秃顶了，采购办是油水最为肥厚的部门，就算是他只是采购办的小小职工，没什么大的权限，但是跟着主任也是天南海北出差，还见过好几次外国人。
不过没有发胖前的宋建国应该也算是一表人才，从客厅里悬挂的结婚照里就可以看得出。
何穗和宋建国生得都不错，他们两人的孩子宋如意也是漂亮的孩子，至于说宋平安，本来就是宋建国的大哥儿子，与宋如意也有几分相似，个子足有一米八，浓眉大眼，在院子里也被人称为是“精神的小伙子”。
宋平安侧过身子在最后，他干出了这样的事还是有些心虚的，还拉着似乎想要跑上前的宋如意，不让她上前。
宋建国笑眯眯地说道：“穗子，我妈特地给做了大头菜，连丝都给切好了，等会盛点稀饭，配着咸菜别提多香，还有炸酥肉，粉蒸肉，今晚上的菜可好了。”
宋家老太太最抠门了，忽然这么大方是为什么？还不是为了最喜欢的孙子要下乡，多给弄点好吃的补补，再就是老太太想住到汽车厂里。
“妈。”宋如意终于挣脱了哥哥的“魔掌”，梳着麻花辫的小姑娘看着宁蓁蓁没什么表情，上前握住了母亲的手，“咱们先吃饭好不好？”
“先去洗手。”宁蓁蓁对着宋如意说道。
宋建国觉得这一场过去了，笑着拍了拍宋平安，“我就说你妈不会计较。”
“不会计较个屁。”宁蓁蓁直接眼刀子就甩了过去，双手环胸，下巴微微抬起，“自己下乡也就算了，还要把如意给拽到乡下去，我和你说，我可以不和如意生这个气，她就是傻里傻气的，平安做的这事，我就纳闷了他什么意思，我和他没完，不可能不计较。”

第190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3
宋建国脸上的笑容当场就消失了，“何穗，你是什么意思？冲着平安发什么火？”
因为生气，也不再用穗子这个称呼。
宋平安的脸色一沉，他的脑袋很灵光，恢复高考第一年就能够考出高分，如果不是为了和汪琳儿双宿双飞，可以上更好的学校。现在宋平安不喜欢听到这样的指责，就拿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那一套说辞，“妈，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主席的号召，我不知道你的思想为什么会出现大规模滑坡的情况？！”
宋如意被这样的气氛给吓到了，她摇了摇宁蓁蓁的手，小声说道：“妈，别气了，哥哥和我也是响应国家号召。”
辗转多世，别说宋建国现在只是和她吵架，就算是直接动手，宁蓁蓁都敢操刀子，还能够保证轻伤标准都够不上。
不过看到宋平安不怕，宋如意吓得身子发抖，宁蓁蓁倒是没想继续把人给吓到，“如意，没事。”
她对如意说话的时候，声音软，但是轮到了宋建国和宋平安，仍然是老态度，嗤笑一声，“行啊，宋平安，你去举报呗，你咱们相互伤害，你举报我，我就反手举报你，和坏分子想要在一起，还把如意扯到了浑水里，咱们试试看谁更厉害。我今天正好知道一点消息，这次一块儿上山下乡有真正需要改造的人，我思想滑坡不滑坡，组织清楚，你们为什么去下乡，我看组织才要查个明白。”
在听到了宁蓁蓁举报两个字的时候，宋建国的眉头就重重地跳起来，赶紧检查门窗都已经关好了，幸好声音不大，都控制在客厅里。
看着宋平安还要反驳，宋建国也顾不得维护宋平安了，“行了，行了，再往下说……”他对宋平安使了一个眼色。
宋平安年轻气盛有些不甘心，但是刚刚宁蓁蓁的话说得太明白了，正中中心，他就算是不考虑自己，也要想想汪琳儿。她的身份复杂，但凡有一点的差错就万劫不复。
宋平安压住了火气，只用愤怒的眼眸看着宁蓁蓁。
“我就知道宋建国同志肯定明白。”宁蓁蓁声音一丁点都不客气，“宋平安，别把别人当蠢货，想要用这个就直接压我，我跟你说我，我不吃这一套。至于说宋建国，别扯什么有的没的，别说让我原谅宋平安这种蠢话。你们爱吃什么吃什么，这饭谁说是给你们两个准备的？是我和如意的。”
宁蓁蓁把宋如意的手一拉，“走，咱们进房吃。”
她已经把如意的东西收拾了大半，自己住的房间是主卧的夫妻房，晚上直接把剩下的东西收拾好，宋建国的东西往外一丢，主卧就是他的。至于说宋建国，爱和谁睡就和谁睡。
宁蓁蓁一共带了三个饭盒，两个饭盒是菜，一个饭盒是米饭，根本不是宋建国想的，三个菜，然后在家里煮点粥。
宁蓁蓁把门给关好，然后铁风扇就开始转动着送风。
“妈。”
“先吃饭，有什么等会聊。”宁蓁蓁把筷子塞到了宋如意的手里。
宋如意只能够吃着食堂的饭菜，奶奶虽然有些重男轻女，但是她的手艺很好，想到外面没有吃上的粉蒸肉、炸酥肉，宋如意吃着食堂的饭菜，本来就没什么胃口，现在更是食之无味。
宁蓁蓁看着她的样子，说道：“今天时间来不及了，晚点给你做饭吃。”
宋如意有些不好意思摇摇头，“妈，不用了，我很快就要下乡了。”
其实当时在被宋平安撺掇去提交报名表的之后，宋如意就有些后悔了，尤其是昔日里的班上同学知道她交表，私下里说什么的都有：
“你哥去了之后，他是个男的，到时候总有机会回来。如意，你是女孩子啊，而且万一在那里谈了对象，别说参加汽车厂的考试，根本就回不来。”
“毕竟是去穷乡僻壤的村里，我听人说，还有女知青被那个了，所以咱们学校哪儿有什么女知青啊？听说一中有人比较厉害了，联合了其他成分不好的，几个女生联合起来，让其他男生报名参加下乡。”
“如意，你以后长点心，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免得像是在挑唆了，你去了乡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有事情别怕花钱，立即给你爸妈打电话。”
宋如意以前的生活简单而又纯粹，她是在汽车厂的附属小学、初中一路都是厂里的学校里念书。
家庭也很简单，父母都是工人的身份，她在高中毕业以后会先做个临时工，等厂里的考试，考试过了，就可以自己做正式工。
虽然妈妈何穗说过，晚点让她接班，但是宋如意自己成绩不错，还是觉得自己可以考上的。
宋如意的生活是平坦的康庄大道，忽然就被哥哥拉着急转弯，转向了一条她从未想过的路。
同学让她注意安全，汽车厂里的叔叔阿姨们对着她叹息，只有爸爸是笑眯眯的，觉得她和哥哥一路，相互有个照应还挺不错。
但是现在，母亲也和同学，叔叔阿姨一样，让她本来心里就藏着的不安，再次被勾了起来。
宁蓁蓁哄着宋如意，很快就让小姑娘把所有的实话都说了：
“当时哥哥说，回来了可以加分，更好做正式工。厂里的生产线又不扩大，就只要这么多人，下乡表现好了，可以在今后的工作里加分……”
“对入dang也有帮助，这是进步的表现，还说我本来就是这一届的优秀毕业生，要起到带头作用，响应主席的号召……”
“我哥也不会撇下我一个人，他也下乡，说是兄妹两个人一个地方，叫什么双剑合并。”
刚开始是哄着宋如意，后来就是硬着暗示，软硬皆施加上宋平安自己也要去，可不就把宋如意给忽悠下场了。
宋如意此时已经洗过了澡，编了一整天的辫子散开，长发宛若蜷曲的海藻，像是二十一世纪的大波浪卷，发型成熟，偏生她的面容又是稚嫩的。
她靠在母亲的身边，吐露出心中的忐忑：“妈，我其实还是有些怕。我也有些后悔，这中间我一直想要去拿回自己的报名表，但是哥哥说不合适，一直拖到今天直接公示。这么大的事情瞒着你，我也一直心里很不安，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生气，今晚上还闹成这样。我爸说这是好事，就是你会一时间想不通，你身体也不好，先瞒着你。”
宋如意咬了一下唇瓣，眉头细细皱在一起，“妈，你也别气了，我就是目前有点怕，主要是还有点接受不了下乡，或许就像是哥哥说的，我思想上应该改造一下。”
宋平安和宋如意两个孩子，何穗努力去做的一碗水端平，甚至因为宋平安的性格更为跳脱，她在宋平安身上花了更多的心力。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知道了下乡的真相，在乡里宋平安的所做作为，格外忍受不了。
何穗的亲生女儿宋如意太过于懂事和乖巧，那是何穗肚子里掉下的一块儿肉，本来应该是作为独生子女娇宠着，结果鸠占鹊巢，宋平安就是那只霸道的斑鸠，把弱小的喜鹊挤到一边去，霸占了整个宋家的资源吸血。
宋平安娇宠汪琳儿本身是他们两人的私事，这种事情宁蓁蓁不会去管，但是这种爱情建立在吸别人的血的基础上，宁蓁蓁怎么会让宋平安心想事成？
“别怕。”宁蓁蓁把人一搂，“我和你爸还有你哥的事，你不用管，不治治你哥，他都要上天了，所有事情通通不论，单说让你下乡的事，这事情就是做得不对。”
宁蓁蓁现在暂时不想告诉她太多的事，免得在宋建国或者是宋家老太太那里流露出什么，吃亏的还是宋如意。
她现在要做的是，刨除了其他亲情的影响，只看问题的本质，“你是优秀毕业生，也就是说这是学校方面都公认的好苗子，不需要通过其他的响应号召去表现自己。主席说的事情多了去了，还让男青年拿起钢枪去上甘岭打仗，你看你哥哥当时说了什么？他根本就不是那么有觉悟的人。”
“妈。”宋如意说道，“算啦，不说哥哥的事。”
“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宁蓁蓁捧着她的面颊，让宋如意不许逃避，正视被宋平安忽悠的事实，“你哥这个事很蹊跷，我就先和你说一件事，你这几天在家，都跟着我，不许跟着你哥乱跑，另外晚点给你票和钱，都自己拿好，坚决不可以给他，可以做到吗？”
宋如意有些愣住了，“都是一家人。”
“宋如意，他把你忽悠到乡下，怎么没有想过你是他妹妹，明明没有必要下乡，非要被弄得下乡了，他都没有考虑你，你为什么一定要考虑他？”
宋如意心里多多少少有点怪宋平安，听到了宁蓁蓁的话，终于点了点头，母亲说的对，她本来没有必要下乡，被哥哥弄得下乡了，和哥哥赌气一段时间，先自己的东西自己搞定，也很正常。
只是宋如意更是有些迷茫了，如果去了村里，她不依靠哥哥，她依靠谁？
宁蓁蓁当然不会让宋如意去跟着宋平安下乡，她打算晚点直接去厂里请假，去附近的城镇看看，有什么让她也过去的契机。
现在宁蓁蓁对着宋如意说道，“先睡觉，明天早晨你就在房里等我，热了就开电扇。”
不想让宋如意继续被忽悠，明天早班一上，宁蓁蓁就准备去请假。

第191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4
电风扇就这样吹了一夜，就算是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在马力十足的电扇下也不会觉得热。
几乎是房门一动，一夜没怎么睡好的宋建国就抬起头，他的眼睛熬得通红，“穗子，你就算是再生气，这一夜过去了，你的气也消了。”
“只要宋如意还在下乡，我就不存在消气。”宁蓁蓁毫不客气地说道，“反正宋科长一直有钱，你带着宋平安去食堂吃饭。”
因为食堂油水不够，偶尔是何穗在家做饭改善家里的伙食，现在宁蓁蓁偶尔还是会做饭，但是这饭自然是没有宋平安和宋建国的份。
宋建国很清楚下乡不是什么好事，宋平安非要把宋如意给拉上，他也接受了，还反过来劝说宋如意。
他都计划的好好的，没想到妻子意见这么大。
宋建国也没什么别的办法，反正先糊弄糊弄，等到一对儿女都不在眼前了，妻子的气性可能也就过了。最多再让个一周，公示期一过，就要下乡了。
利落洗漱完毕，换好了衣服，宁蓁蓁骑着自行车把宋如意给带到了阅读室，“你多看看农村方面的书，先看涉及到医学的书，不懂的做笔记记录下来，晚点等我给你说。如果实在觉得太难学不懂，就看看机械维修方面的书，这两个里你挑个方向，我个人建议你是看医学方面的，我还可以帮你想想办法，如果实在不感兴趣，就看机械维修。中午的话，我要是没过来，你就自己去吃饭，估摸好时间，记得和你哥还有你爸错开时间。”
昨晚上宁蓁蓁就和宋如意说了，在农村里直接靠着下地做农活是下下之选，最好的方式是做宣传口的干事、赤脚大夫、教师这种文职，另外就是机械维修。
现在讲究的是现代化农业，村里头有什么拖拉机、卡车还有捣米机，这年头很多机器用的是传动带，容易脱落，加上密闭性不够会进灰，烧的还是纯度不够的柴油，容易出现各种小毛病，不是出现碳化堵塞，就是出现传送皮带脱落，如果要是会机械维修，能去农机站里，工作任务不重，工分足够还体面的很。
至于说医生就更不用说了，会处理各种急救伤口，还有懂得开药，也是体面技术活，工分管够。
做医生，宁蓁蓁可以指点一二，如果要选了机械维修，还得破费去找厂里的师傅。
至于说宣传口的干事、教师，这种文职只怕在知青点里都抢破了头，有时候明面上是谁最强谁就上，但是私下里可能还需要其他的门门道道，这是次级选择。
宁蓁蓁说一句，宋如意就点着头，“妈，我自己看书就行了，你不用请假的，三八红旗手丢了多可惜。”
“不可惜，没你重要。”
宋如意少有听到这样直白话的时候，面颊红扑扑的，看着时间，“妈，你快迟到了，我在这里看书，到时候我去郭晓的家里，中午和她一起。”
郭晓是宋如意的好朋友。
宁蓁蓁点点头，“我先走了。”长腿一迈，骑上了二八杠自行车，就往工厂的班车方向赶去。
宋如意看着宁蓁蓁的背影，她挺担心请假太久影响母亲的工资，但是看着母亲关心自己，心里头又像是吃了蜜糖一样甜。
汽车厂是个很大的厂，厂区和家属区是分开的，班车按照上班时间，定时发车。
宁蓁蓁到的很晚，上车的时候却有人给她占了位置。
林伟红说道：“我还以为你赶不上呢。”
“谢谢。”宁蓁蓁坐在了林伟红旁边，解释自己来晚的原因，“早晨送了如意去阅读室，所以耽搁了一会儿。我打算让她下乡之前有点硬本事，去村里头找个轻松一点的活。”
大巴车里都是一个厂区的，王虹听到了宁蓁蓁的话，直接趴在座位上，“穗子，你家那两个孩子怎么都报了下乡。我当时看到了名单，还楞了一下。”
王虹的声音大，加上下乡这是厂里的大事，不少人都看着宁蓁蓁。
“都是宋平安折腾出来的。”宁蓁蓁说道，“他一个男孩子去了也就算了，非要把如意也给弄去下乡。”
听到这话的人都眼露了同情的神色，车里的人谁不知道宋平安不是亲生的。
“平安咋想的，如意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成绩又好，我听说还可以留在小学里，去做过代课老师。”
“如意的脾气是好，不过可镇不住孩子，她声音也有点小，不知道能不能教好学生。”
“所以不是代课老师嘛，一开始总有学得过程，不过现在都不用想了，已经没机会了。不过穗子，知识青年下乡就是锻炼，你咋这个时候还让她看书，到时候看书看多了，反而在乡下被说什么话就不好了。”
众人七嘴八舌，提到了为啥看书，宁蓁蓁说道，“看看赤脚大夫的书，或者是机械维修的，宋平安可以卖力气，如意一个女孩子，她本来力气就不大，要下田去干农活，我怕她身体受不了。能够做个其他活儿就好了。”
一个星期时间，哪儿能自学成才？众人心里这样想，谁也不会在这个档口给宁蓁蓁撒盐，就说她谋划的不错，不过也要记得，要给两个孩子准备东西。
“这我心里有数，我打算请个假，亲自去一趟港田村去给如意踩踩点。”
何穗就连生孩子都是算着时间，一直是厂里的三八红旗手，就没有请过假，这个时候的一席话让所有人都诧异了。
“穗子，那今年的三八红旗……”
“我就不争了。”宁蓁蓁痛快地说道，“目前如意的事情比较重要，平安我不操心，他自己折腾这些，主意大着呢，就应该好好锻炼一下，如意我得给她张罗。”
这一下就空出来了一个三八红旗手的位置，很多人心思浮动，也不再关注宋家两个孩子下乡的事了，只有林伟红有些担心。
林伟红凑到宁蓁蓁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你要请假那么久，这可不光是一个三八红旗手，晚点说不定还有别的表彰，和退休金都是挂钩的。”
宁蓁蓁说道：“没事。我实在有些放心不下如意。加上你昨天说的消息，我就琢磨，为什么一定要把如意给拉到村子里，难道是有人盯上了代课老师的职位，平安拿了什么好处？”
林伟红一怔，“不会吧，他们可是亲兄妹。”
“不是亲兄妹。”宁蓁蓁补充说道，“厂里的人谁都知道，我和老宋是拜托的厂里的领导，把平安这个孩子当做自己孩子养，但是人多口杂，我在想，是不是平安早就知道了。”
“那也是堂兄妹，关系近着呢。”
宁蓁蓁叹了一口气，“伟红，关键是没道理拽上如意，如意的成绩好，干什么不行呢？她没道理下乡，昨晚上还和我说，交了报名表就后悔，他哥一直不许她去办公室拿回来报名表。”
这个年头的人性格淳朴，不愿意把人往坏处想，但宋如意下乡的事情处处都透露出蹊跷，作为母亲的人放心不下也是常理。
林伟红于是不再劝说，只是说道，“中，我理解你，去亲眼看看也行，以前你也没咋请假，现在也应该请的下来。”
等到上完了早班，宁蓁蓁吃饭时间，就和厂里说了要请假的事，这个月已经上了大半个月的班，宁蓁蓁干脆不要这个月的工资，可以让厂里用她的工资去调配流水线的班表，流水线上要做的活都是固定的，少了宁蓁蓁一个，就得补上。
李主任把盖了戳的章子给她，“中午就有班车，那你现在就回去吧，这两天算是送你的。”李主任也有自己的小算盘，他可以替宁蓁蓁两天，这样就可以扣下来一部分钱到他的口袋里。
道了一声谢，宁蓁蓁和下了中班的同志一起回家属区，到自行车棚里推了自行车，立即就去阅读室找女儿。
郭晓也在，她显然有些看不进去书，宁蓁蓁过去的时候，她正在空白的美术本上认真地画画。似乎画的很满意，郭晓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伸手准备给自己倒水喝，忽然发现了水面上的倒影。
这个倒影让郭晓下意识地抬起头，在看到是好友的母亲，手中的水杯一下就往下落。
“小心点。”宁蓁蓁单手接住了水杯，把水杯安稳地放在桌子上，然后问道，“你们吃饭了没有？”
“还没有。”
“妈！”
两人同时说话。
宁蓁蓁笑了笑，“收拾一下东西，阅读室里不好说话，请你们吃饭。”
等到出了阅读室，郭晓的面颊还红扑扑的，被长辈看到自己乱画，她有些不好意思，“阿姨，你怎么回来了？”
“我请完假，李主任多给我放了两天假，今天下午就不用上班，所以就过来了。”宁蓁蓁笑着说道，“走，请你们去国营饭店吃饭。”
昨天虽说宋建国带着一双儿女去国营饭店吃饭，选的是宋平安爱吃的菜，今天宁蓁蓁点的菜就是小姑娘爱吃的，用料十足的糖醋里脊、清蒸鳜鱼，鸡蛋炒番茄。
国营饭店的菜都用猪油炒的，用料扎实，味道醇香。
这一顿饭吃得郭晓有些不好意思，她身上有零花钱，吃完了之后买了三根雪糕，一人一根。吃着奶香味道十足的雪糕，郭晓问道：“阿姨，我刚刚听如意说了，您也要去港田村啊。”
“嗯。”宁蓁蓁点点头，“过去看看自己能做点什么。”
“阿姨您对如意真好，还特地请假过去呢。”郭晓以前没觉得何穗对好友有多少，甚至觉得他们家重男轻女，什么好东西都先给宋平安，宋平安也一直穿的是新衣服，宋如意穿的是旧衣服。
不过这一有大事，就显露出来母亲对孩子的关心了。哪家孩子做知青，爸妈还跟过去？宋如意这算是头一份了。
宋如意听到好友这样说，面颊上红扑扑的，长长睫毛忽闪忽闪的，推了一把好友，娇嗔地说道：“郭晓，你说话真肉麻。”
郭晓知道宋如意心里头高兴，笑嘻嘻地吃着雪糕，“反正有阿姨帮你操心，不过下次你真的要听阿姨的，不能这么大的事都瞒着阿姨。阿姨，你说对不对？”
郭晓的成绩不是特别好，加上她交际能力强，在何穗的心中觉得这孩子有些油嘴滑舌，并不是太喜欢，现在宁蓁蓁来看，郭晓只是不擅长学习，在人情世故方面很强。
宁蓁蓁想到了这里，笑着说道，“如意，你是得和郭晓学一学，你看郭晓这么大的事绝对不敢瞒着家长。”
郭晓的脑袋点的如同小鸡啄米一样，她对人的情绪敏感，以前觉得何穗对她客套有余，似乎心里是不太喜欢自己的，现在则是不一样了，阿姨说话真心实意，觉得宋如意不应该瞒着家长。
宋如意有些不好意思，点点头，“妈，以后我什么事情都不瞒着你。”
这一次吃饭，郭晓已经觉得好友的母亲和自己昔日里的印象不太一样，等到过几天在看到了宁蓁蓁用细细的针戳在宋如意身上，更是吓得倒抽一口凉气。
宁蓁蓁拿着的是《赤脚医生手册》，这本书基本上乡村的赤脚大夫人手一本，里面从最简单的发热咳嗽开始写起，里面多是常见的病种，积食了怎么捏脊，怎么防治传染病的传播，包括接生、妇女疾病，还有意外伤害怎么救助应有尽有。
郭晓不想打击好友的自信心，但是总觉得做赤脚大夫这个主意不怎么有用，不过现在看到了颤颤巍巍的银针，郭晓对宋如意是肃然起敬。
阿姨可不是大夫，就是流水线的工人，如意居然敢让阿姨给她扎针，能够用这种精神去拼搏，多学一段时间，如意牌赤脚医生就可以正式出诊给人看病了。
宋如意有些无奈，她的头上还有脖颈处都有银针，不方便和郭晓说话，等到宁蓁蓁捻完了银针，才说道，“其实还挺有用的，我最近不是没睡好吗？现在扎针了之后，就不头疼了，你要不要我妈给你扎扎针？”
“不用不用。”郭晓连忙摆手，似乎生怕拒绝的慢了，长长的银针就会落在自己身上，干笑着说道，“你好好学就行。”
郭晓是所有的智商都点亮在人情世故上，宋如意在没有吃宋平安的大亏之前，都是专注在学习上。宁蓁蓁建议她学医，她就全心全意学习《赤脚医生手册》这本书，里面的大半内容都记得七七八八，按照母亲的方法做了思维导图，母亲还给不同的章节参考书，告诉她如何展开。宋如意觉得如果时间再长一点，能够学习半年以上，说不定还真可以出师了。
郭晓看着从新华书店买来的书，这些书价格还不便宜，把书打包了居然都可以装满整整一个箱子，简直是肃然起敬。
其他的东西可以带过去，如果要在村里读书，这些医书都得邮寄过去，要是自己带可太重了不好南。
宋如意一直有些发愁，等到母亲去卫生间的时候，和郭晓说道：“郭晓，你说本来就是下乡锻炼，带这么多书，我还要特地去镇子里取，是不是给人感觉太特殊了。”
郭晓摇摇头，“如意，你别老想着融入不融入进去，你要坚定一点信念，你看的这些书不是反动的书籍，而且等到看明白了之后，是可以上手给人治病的，是好事。如果别人要攻讦你，你一定要站稳自己的立场。”
郭晓看着好友懵懂的眼，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阿姨不放心，要去港田村了，完全还是学生思维，这在接下来的生活里是最要不得的。
郭晓想到了这里，把道理掰碎了说：“主席说过：赤脚医生就是好，这个手册就是配合做赤脚医生的。做赤脚大夫是好事，那么如果有人帮你取书，那都是出于好目的，不可能有坏心。真正取书的时候，你可以一边用一点好处，用这样的话再说，就可以了。”
“还不是要给好处？”
“毕竟帮了你的忙，这是礼尚往来。再说了，这些只是以防万一。”郭晓说道，“至于说在村里读书，和村子里的人格格不入？如意，你本来就不是真正的村里人，你是读了十二年书的，不用太在意那些话，而且到时候村里的知青也是天南海北，很多人习气也不一样，你心里做个准备，到时候坚持自己的路就好了，听阿姨的，别听别人的，就连你哥的也别听。”
“郭晓说得对。”宁蓁蓁站在门口。
郭晓有些不好意思，她刚好在说宋平安的坏话，“阿姨……”
宁蓁蓁此时顺着郭晓的话说道：“郭晓，你别不好意思，你说的对，如意，你别听平安的，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你哥其实不是我们亲生的。”

第192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5
大哥不是亲生的。消息犹如是晴天霹雳一样，劈得宋如意在坐上了厂里专用的大巴车，脑子里还晕晕乎乎的，母亲说的那些话在脑中嗡嗡作响：
“你大哥是大伯宋建军和大伯母两人的孩子，当时他们为了抢救国有资产牺牲，我们就收养了他。这个事厂里的人都知道，当时厂领导开表彰大会的时候特地提到过，谁都不能说这个消息，所以你看郭晓都不知道这件是。”
“我过去一直是把宋平安当做亲生儿子养，比对你还好一点。老宋家重男轻女，如意你应该也感觉到了，无论是你爷爷奶奶还是你爸，都更偏平安一些，因为你大哥的身世，我都忍着，更让着他一些，谁让他没爹没娘，其实可怜呢。但是看看他做了什么，如意，你把他当大哥，他可没把你当亲妹妹。”
“你看书的这几天，我天天往外跑，除了是买书，就是打探一个事。你当时老师是不是让你去厂里的小学里做代课老师？你知道最后是谁去了吗？是一中的往年毕业生，叫做刘梅，这个刘梅拐弯抹角和谁关系好？那个人叫做汪琳儿。汪琳儿这个名字你可能不熟悉，你看郭晓，她显然知道了。”
母亲说的一番话，让当时宋如意的脑子就宕机了，她愣愣地看着好友郭晓，“汪琳儿是谁？”
郭晓维持着震惊的面容，“我之前打听过你大哥……不对，宋平安为什么要下乡，只探听到了一个模糊的消息。据说一中那边好几个要下乡的女学生，放出了消息，谁陪着去下乡，就同意处对象。最开始折腾出这个事的，就叫做汪琳儿，很多人都说宋平安是为了汪琳儿下乡的，不过宋平安不承认，汪琳儿也不承认。”
“你那个丢了的岗位，刘梅，这个人我还真见过，和汪琳儿好的像是什么似的，她不是咱么厂里的，一中毕业，凭什么到咱们厂里当代课老师啊……如意，还真有点不对劲儿。”
宋如意的手指搅在一起，在大巴车上，心思沉沉的也不愿意搭理宋平安。
没办法无论是母亲说的，还是郭晓说的，都让她心里头十分不舒坦。
她不愿意把宋平安想得那么坏，但是宋平安可能没有那么好这个念头在她的心中悄然生了根。
宋如意不说话，一上车就找了个窗边去看外面的风景，宋平安瞥见了之后，也不坐在妹妹身边，故意和其他几个活跃分子胡闹，在大巴车上欢声笑语的，就是不搭理妹妹，谁让他心里头也一肚子火。
刚开始把妹妹坑到乡下去，宋平安多多少少有点心虚，但是时间长了，加上宁蓁蓁不肯理他，还不给他做饭，现在要走了，还和他生气，连送人都不来，让宋平安也来了脾气，谁让宋如意和宁蓁蓁搅合到一块儿，就连这个被他坑了的妹妹也记恨上了。
大巴车把一群人拉到了火车站，等到上了火车，看到了宁蓁蓁，宋平安就愣住了，结结巴巴地说道，“妈……你怎么在这里？”
厂里的车票都是统一定的，宁蓁蓁直接给厂里钱，让会计帮忙多定一张火车票，她不是知青，所以不坐统一的大巴，自己坐公交车到了火车站，提前厂里的人一点时间上了火车。
宁蓁蓁没搭理宋平安，看着剪了短头发的宋如意，用沾了水的手帕给她擦了擦脏了的小脸，“是不是很热？”
宋如意这几天习惯了母亲的关切，不过在哥哥面前，又有些不一样的感觉，“还好，我上车的时候坐在窗边，可能灰有点大。”
宋平安在宋如意面前还能够做出不理睬妹妹的举动，但是在宁蓁蓁澄澈的眼下，多少有些气短，一直看到其他家长都下车了，列车员开始再次提醒还有三分钟发车，宋平安忍不住催促说道：“妈，你赶紧下车吧，等会火车就要开了。”
“开了就开了，我本来就是坐这个位置，我不是送你们的。”
“什么？”宋平安的屁股像是按了弹簧，一下就弹跳起来，“妈，你别说笑了，这个不好笑。”
“我没说笑，要不然火车满满当当，我这个位置怎么没人坐？因为原本就是我的位置。”
列车员已经喊着要关门，而母亲纹丝不动，这让宋平安一屁股坐下来，额头上的汗水啪嗒一下滴落在地面上，眼神发愣，“妈，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和我们说一声。就……”
“哦，还好，比不上你能耐。”宁蓁蓁慢条斯理地说道，“我好歹只是请假，就是去港田村转着看看，还不用厂里对外公示呢。你拉着如意直接绕过我，等到厂里公示了我才知道。”
宋平安本来上了火车就准备去找汪琳儿，打算与她来一场见面之后，到了乡下正式和汪琳儿谈恋爱，现在母亲在场，这个主意只能够打消了，老老实实坐在位置上。
宁蓁蓁的所做作为破坏了他很多的计划，他本来还打算在下车之前把宋如意手里的那一半票弄过来，现在愣是不敢开口。
下乡哪儿有带着母亲过来的，宋平安觉得宁蓁蓁的存在就是给他丢脸。
宋平安不来，汪琳儿在位置上噘着嘴，一直到快要吃午饭，宋平安都没送来东西，她肚子饿得不行，就干脆一个个车厢去找人。
宋平安远远瞥见了汪琳儿就吓得一身冷汗，“我去上个厕所。”
他急急忙忙就往汪琳儿的方向走过去，然后对着汪琳儿使了一个眼色，让汪琳儿一前一后跟着他走。
“那个就是汪琳儿？”宋如意的眼睛很尖，一下就看到了那个汪琳儿，对方的头发不算太长，像是以前剪短了再留起来的，在左右耳的耳垂下梳成两个小揪，头发上还带着一顶很别致的贝雷帽，看上去精神又时尚，心情复杂给评价了一句，“还挺好看。”
“要不好看，怎么灌迷魂汤？”宁蓁蓁说道。
宋如意这样一听也释然了，“反正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路。”票和钱的事她不会再给宋平安，所有的衣服都缝制了用尼龙布的内荷包，把票据用油纸一包，不用担心被人偷走，也绝对保管的好。
《赤脚医生手册》这本书，她已经学得七七八八了，就是很多内容会忘记，也还不清楚原理，得配合其他书本更深入学习。
宋如意记得母亲的吩咐，基础要打捞，到时候到了港田村就算是一时没有机会早晚会找到机会的。
宁蓁蓁一笑，“咱们吃饭。”
在上个小世界，商晓云的手艺很好，那些保密的配方最后给了孩子，也给了宁蓁蓁，宁蓁蓁在这个年代里找到了相应的替代品，把商晓云的手艺复制出来了八成。
就是这八成的收益，让宋如意还有郭晓两人，面颊都圆润了起来，郭晓的母亲还觉得郭晓在宋家吃了太多饭，硬是给送了一张难得的工业票。
等到两人吃完了第一顿饭，还把饭盒给洗干净了，宋平安嘴角带着一点油光回到了座位上。
难怪宋平安要从宋如意这里诓票，在火车上吃饭，也亏他想的出来的。
宋如意也嗅到了哥哥身上糖醋排骨的味道，那点酸甜味道提醒她千万要捏好自己的粮票，这些票多不容易，可不能给哥哥浪费了。
宋平安还在心里头编造了谎话，等会母亲和妹妹问自己怎么去了那么久，为什么不吃午饭这些话，他怎么应对，结果两人头也不抬，根本就不搭理他，反而拿着一本《赤脚医生手册》小声说着话。
刚开始火车满载着人，等到越往前走，就下了不少知青进入到各个城镇，不过火车车厢也不会空着，又有新的群众上了火车，把车厢塞得满满当当。
坐了二十个小时的火车，身上都是一声馊了的味道，才下了火车，就连爱美的汪琳儿也取下了贝雷帽，头发已经尽力去打理，看上去还是有些凌乱。
下了火车之后，这是只是第一步，还要坐六个小时的中巴车，一路颠簸的厉害，才到了镇人民公社。
公社里早已经有各个村里的生产队队长等着，接走各个村里的知青。
宁蓁蓁到这个时候就不直接跟过去了，下了车之后直接到镇上的招待所暂且住下，看看镇子里的状况，等晚点再去村子里。
宁蓁蓁在镇子里开始打听各个医院，还有乡镇医药所的消息，宋建国面对空荡荡的家里，气得差点中风，家里头没人，直接回到了父母家中，宋家的老爷子和老太太陪着宋建国破口大骂。
不过骂归骂，谁也没想过宁蓁蓁会闹出什么新闻，觉得她会一去不回，毕竟汽车厂里的工人可是铁饭碗。
老太太一个劲儿地就是和宋建国说，晚点要狠狠揍一顿，媳妇不打是不会乖下来的。
宋建国憋着一股气，在家里从鸡毛掸子看到皮带，再看到晾衣架，他从来没有打过媳妇，就算是只生了一个丫头，也从来没打过，为的是什么，就是要因为她待宋平安还算是用心。
现在为了一个丫头片子，置气到直接请假两周，三八红旗手都不要了，家也不管了，当时在分粮票还冷言冷语的，意思是就是不能只把东西给儿子。
宋建国觉得自己就是对她太好了，只等着人回来出一口气。
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到人回来了之后，人直接把汽车厂的工作一辞，要去镇里做医生。
“你说啥？”宋建国觉得自己的耳朵出现了幻听，铁饭碗还有辞职的？还有去卧龙镇做医生，那不是说笑吗？
“我说，何穗同志现在就在厂里的办公室，正在办辞职手续。”
宋建国本来泡茶看报纸，赶紧就给把报纸给一丢，去厂里的办公室。
宁蓁蓁头发穿着一身的确良套装，正认真地和领导说着，“谢谢领导，我已经考虑的很清楚，虽然去了镇医院目前没有编制，我也愿意，毕竟我的一双儿女就在那里，这也是给国家做贡献，我就是小小的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宋建国爆喝一声：“我不同意。”
宁蓁蓁没指望瞒过宋建国，看着宋建国铁青的脸，丝毫不畏惧，“领导，这是我的决定，我可以签自愿放弃编制的说明。”
厂里的领导谁不愿意？这一个萝卜一个坑，走了一个人，而且还是这种特殊的走法，可以直接用亲戚朋友顶上。
看到了厂里领导的眼神，宋建国当机立断，“何穗，你要是不要这个工作了，咱们日子就不过了。”
“那就不过了。”宁蓁蓁的手插入在口袋里，对着宋建国笑了起来，“你不同意那咱们就离婚。”

第193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6
汽车厂里这段时间的新闻都是老宋家出的。先是一对儿女自愿下乡，然后是劳模何穗请假两周，现在更厉害了，不要汽车厂的编制，就要去卧龙镇当什么代班医生，为的就是和儿女近一点，老宋不答应那就要离婚！
离婚。
这年头多稀罕的说法啊，厂里冯家打媳妇，踢得媳妇肚子里孩子没了，被公安抓起来之后，冯家汉子签了保证书，两口子不也重新过起来日子，前些日子冯家媳妇的肚子又大了起来，感情好着呢。
何穗和宋建国两人是双职工，一个是厂里多年的三八红旗手，一个是采购办的科长，两人的孩子都已经高中毕业了，平时都没有红过脸，现在忽然要离婚，太稀罕了。
厂里的领导是想立即给宁蓁蓁签保证书，拿走她的编制，但是现在脱口而出离婚，厂里领导反而要劝和。
宋建国在听到了离婚，头一个想法就是不同意，甚至觉得自己没有面子，但是很快江华机械厂的小刘羞答答找了过来。
宋建国的手里有点权利，自然就有人暗送秋波，这个人就是小刘，只是宋建国有贼心没贼胆，还没有走到实质性出轨这一步。
现在宁蓁蓁把小刘给找来，看着小刘红彤彤的脸，宋建国瞬间就想离婚了。
一个是黄脸婆，脾气还大，现在脑壳子进水了要和自己离婚，要求的就是资产对半分，还要宋如意归她抚养；另一个是温柔青春的小刘，这才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皮肤水当当没有一丁点皱纹。
宋建国确实在自家老娘的洗脑下，更在意宋平安，那是因为他只有一个女儿，如果再和青春的小刘结婚，那他就可以再生一个了。小刘的加入立即让宋建国倒戈了。
宋建国让宁蓁蓁签字放弃编制，离婚协议也在同时一起签订，拍了一份电报去港田村，宋平安是大哥的儿子，宋如意以后归前妻养，他正好可以和小刘再生一个。
至此汽车厂的风波也算是平息。
何穗不是本地人，当时汽车厂在香市建分厂，她过来之后和宋建国组成了家庭，刚开始几年还会在逢年过节回家，后来妈去了爸再娶了一个媳妇，因为经济账的原因，和何家没了联系。
林伟红和何穗做了很久的邻居，很清楚她的情况，一直劝着她冷静点，没想到最后还是离婚了。
林伟红把人送到车站，“虽然今后不是一个厂里了，你要是在卧龙镇有什么情况，记得及时和我联系。”
“你放心。”宁蓁蓁含笑说道，“等我把证考了，拿下正式编制，请你和徐工过来做客。”
厂里的人都私下里猜测，是不是何穗被刺激的太狠，脑子出了问题，林伟红看着眼前人清亮的眼睛，知道对方还很清醒，只能够怪宋平安，那糟心孩子惹出来的这一切。
“行，有事情保持电话联系。”
“好。”
宁蓁蓁坐上了火车，对着林伟红挥了挥手，再次去卧龙镇。
上次到镇子里一周多的时间，宁蓁蓁就找到了最适合自己去的地方，卧龙镇医院。
她本来正在和镇医院的院长自我推销，此时镇里棉纺厂的人操作机器，被机器切断了手指，五根指头四根都只连了一层皮，送来的时候小姑娘血粼粼的吓人。
镇医院可没有那么高的技术做断指再接，看到这样的状况谁都没想过替小姑娘保住手指，他们能做的就是给止血送到市里。
这个时候宁蓁蓁直接在院长面前表现了一把，消毒做得又快又好，利落给带了医用手套，取了手术针线把人指头给暂时养在手上。
再给具备有手术能力的市里打电话，一路坐车过去，就这样几个小时到了市里，市中心医院保住了小姑娘的四根手指，还夸镇卫生院的处理得当。还有棉纺厂的领导给镇医院送了一个锦旗，说是镇医院妙手回春。
这一番急救把院长给镇住了，接着考察后发现宁蓁蓁不光是缝针，心肺复苏，捏脊，正骨，针灸都会，就是目前没有医师证，没有医师证，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早晚会考上的。对方表示考到医师证之前，可以做个代班医生。
又不要编制，多个会医术的临时工而已，院长开了个会，卧龙镇医院就多了一个会医术的临时工。
等到宁蓁蓁到了镇医院，给一个崴了脚的小孩子正骨时候，港田村的宋平安终于接到了电报。
“宋知青，你爷爷来了电话，村长让我喊你过去。”
宋平安本来在农田里劳作，听言立即就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往村长的家方向赶过去。
“爷爷，奶奶。”
宋平安寒暄了几句之后，迫不及待开始了抱怨，“我是男知青肯定免不了要交际，但是如意怎么都不肯把她手里的那点粮票给我，在村里给的粮食不够，根本就吃不饱，宋如意这个人太自私，我妈也真是的，下乡本来是锻炼，她还请假跟着一起过来，不知道在想什么。”
宋平安大手大脚，又养着一个汪琳儿，还有初来乍到被老知青骗了一些粮票，本来足够吃上半年的粮票，在一个月的时间就已经花得七七八八。
宋平安本来算着要是家里再不来电话，就等到过几天去镇上打电话来讨要点粮票，没想到家里就打了过来。
“平安啊。”老爷子打断了宋平安滔滔不绝的话，老两口本来就节约，没时间听宋平安说这些，“票你稍微省着点用，这段时间没办法给你邮票。”
宋平安一听这话就着急了，“爷爷，你可最疼我，这票可真不够用啊。”因为在村长家里，有些话不好多说，就含糊说了一下，“有时候有了票，才能有更好的机会。”
宋老爷子叹了一口气，“家里现在没钱没票，都给你以前那个妈了。”
给以前那个妈？
这个说法太奇怪，难道是指的自己生母？宋平安恍惚了一下，又觉得不太可能，如果是给死人烧东西，那肯定不能用那么多。
“爷爷，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你爸妈离婚了，何穗不是你妈了。”
宋平安几乎是愣在原地，他看了一眼电话话筒，怀疑自己幻听了。
“怎么会离婚？”
老爷子叹了一口气，絮絮叨叨和孙子说了，宁蓁蓁不要汽车厂的编制，跑到了卧龙镇来，和宋建国离婚房子归了宋建国，但是作为弥补，家里基本目前所有的票和钱，甚至未来三年宋建国一半的工资都得打到宁蓁蓁的卡上。
按照宋老爷子的想法，本来不想说宋建国再婚的事，反正孙子暂时也回不来，但是宁蓁蓁就在卧龙镇，到时候她说什么，孙子听到了更不好，于是咬咬牙就想把小刘的事给说了。
听到这里，宋平安已经是急得在原地打转，恨不得立即回到汽车厂，让外面的村长重重咳嗽了一声，让宋平安别把电话线给扯断了。
宋平安只能够站住，继续听着祖父说话。
“你爸是采购办的科长，别人又给你爸介绍了一个对象……，是机械厂的小刘，反正再婚就扯了个证，也没办什么仪式，到时候放假回来你就看到了。”宋老爷子不好意思的是，这小刘才堪堪二十岁啊，差不多都可以给宋建国做女儿了。
“爷爷，这么大的事怎么能现在才说，我爸都什么年龄了，还找对象？”宋平安顾不得这是村长家，心急如焚地说道，“还有离婚，这不是瞎胡闹吗？都多大了，我和如意都到了结婚年龄，不行，不行，这事坚决不行。”
“那也没办法，你以前那个妈已经把所有的手续都给办妥了，厂里的干部都给签了字，你爸也和小刘扯证了。”
“怎么就离婚了？这都多大年龄了，还再婚，这也不适合啊。爷爷，不是我说，这么大的事你们怎么不劝劝？我爸面子上也没光啊！”
宋平安反复念叨让老太太忍不住把电话抢了过来，说道：“还不是你？”
宋平安觉得莫名其妙，对着电话那头发火：“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当时非要下乡，还让你爸帮你圆谎，还非要把如意也给拽到乡下去，好了，如意的工作没了，何穗彻底发疯了。”
宁蓁蓁就一口咬定，就是因为宋平安做的事闹，说他没心肝不记恩，让老太太多多少少也有点疙瘩。
宋如意压根就没必要去农村啊，她成绩又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过了招工考试，成了正式工，这多体面啊。而且听宁蓁蓁说，本来有个代课老师的机会，也被宋平安给了心上人的好友，这就更没道理了，宋如意就算不是宋平安的亲妹妹，那也是堂妹，宋平安的所作所为太让人心寒了，他只顾着自己，其他人都一丁点不考虑。
握住了电话，宋平安对着电话那头问道：“那离婚了，她到卧龙干什么？都能够狠心的离婚，一点也不考虑我和如意吗？”
老太太虽然一时对宋平安有些寒心，到底是宋家的大孙子，还是提醒宋平安：“你以前那个妈离婚要了一半的钱，然后就是如意的抚养权，以后如意跟着她，你跟着你爸。我跟你说，你别去卧龙镇上找她，她厉害着呢，别到时候你自己碰的一鼻子灰。”
宋平安的心中猛地一沉，“她……什么意思？这就不认我了？就为了如意工作不要了，家不要了，就跑到卧龙镇来？她怎么这么狠心。”
“厂里有人说是不是刺激太大，脑子出了问题，又有人和我说，神经病杀人不犯法，你别惹她。”
宋平安最后听到的话，是爷爷说的。
“平安，你也晓得你的身世，以前你爸就你和如意，如意是个女娃，他都心血都倾在你身上，今后情况不一样，你自己多为自己考虑，你爸再组了小家庭，小刘就是你后妈了。”
好好的一个家因为宋平安散了，老两口的心中多少都有些不舒服，现在儿子娶了小媳妇，他们也有些尴尬，不过小刘很年轻，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再生个孩子。
就像是宁蓁蓁说的，宋平安的想法又自私又天真，下了乡哪儿那么好回来，说不定就遇到什么事情留在农村了。这样来算，宋平安就完全不能指望，宋建国已经再找了对象，还不如早做打算再生一个。老两口压住对小刘的别扭，期望小刘的肚子赶紧鼓起来。

第194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7
“宋知青，宋知青？”村长喊着宋平安。
宋平安的脑子还是嗡嗡的，一点也没有平时的机灵，用失神的焦距看着村长。
“不知道你们城里是怎么算的，我们这里接电话也要钱。”村长说道。
“多少钱？”
村长媳妇拉住了丈夫，抢白说道：“算你三毛好了。”
村长想着，平时要往高了算，接近四毛钱，怎么都要四毛而不是三毛钱。不过媳妇说了三毛他也不反对，等到宋平安走了才说道，“你咋今天转性了？还给宋知青减少了几分钱？”
“宋知青的爹妈离婚了！”村长媳妇生怕宋平安听到了，凑到了自家汉子的耳边，“他本来是要讨要点粮票啥的，结果家里人不给，说是让他多顾着自己，家里结婚了，老爹还再婚了，说他妈是个神经病啥的。听说神经病是遗传的，万一宋知青也有咋办。你没看到宋知青的眼睛都发直，算了，这样情况下，我不招惹他，给他便宜几分钱。”
村长咋舌说道，“这你也知道？”
“我本来在打毛衣，听到了离婚两个字，我就听了一耳朵，宋知青反复问：都多大年龄了，咋不为他和如意想想，非要离婚，反正就是车轱辘一样抱怨说着这些话，然后重点是要粮票要钞票，都没要到。”
村长想到宋平安的做派，摇摇头：“他家里其实给了不少，你看另一个宋知青，宋如意就够用，就宋平安还要养汪琳儿，不是我说，那个汪琳儿的做派还真不像是下乡，像是过来耍朋友的。”
宋平安和宋如意两人是兄妹，结果宋平安只顾着汪琳儿，还试图把汪琳儿的活儿分给宋如意，兄妹两人生分得不行，别说像是陌生人，感觉像是仇人。
不过是宋平安单方面对宋如意的冷战，宋平安对宋如意阴阳怪气，宋如意似乎也不生气，总是笑眯眯的，就坚持一点，要钱要票通通没有，让她帮忙干活免谈。
村长对宋如意的印象挺不错，觉得小姑娘通透得很，虽然有时候说话做事有点学生做派让人发笑，不过小姑娘有一点好，居然还会《赤脚医生手册》里面的内容，用挖耳勺给小孩子掏耳朵掏的干净不会伤着人，会给吃撑了的孩子捏穴位帮助消化，还给一个发高烧的孩子给温度消下去了。
虽然干农活不行，这些乱七八糟的帮忙让村里头的记分员也算了工分，算起来比一般的男知青都要强得多。
村长媳妇听到丈夫说宋如意，连忙把手中的毛衣线一放，“我去凑个热闹。”她差点忘了，宋平安和宋如意两人是兄妹，本来就不和，现在父母离婚了，宋如意那边是个啥反应？
村子里没有电视，电影一年到头也少的可怜，村里的文娱活动少得可怜，村长里的小媳妇老媳妇都喜欢凑热闹，把村子里的那些事翻来覆去地讲。
村长把人拉了一把，“你刚刚还说别惹宋平安。”
“如意没事，如果有神经病，肯定是宋平安，他脑壳本来就不聪明，喜欢谁不好？要给那个汪知青做牛做马，就是脑壳有包。”村长媳妇说道，“再说了，总不能让如意吃亏，我可喜欢这个小姑娘。上次她给我脑袋上一捏，哎，你可别说舒服着呢。我不跟你扯了，我去找宋如意知青。”
知青要走都是走大路，村长媳妇直接在田埂上走得飞快，抄小道反而赶在了宋平安前头。
宋平安恍恍惚惚走路，走在烈日下，反而像是在冰河里，一想到父母离婚，母亲不要她，父亲要再组家庭，就打了一个寒噤。
在这个电话之前，他从不后悔自己下乡。
好哥们都说他赚了，汪琳儿多好的姑娘，那就是一中的一朵花，他把宋如意的代课老师职位运作给了刘梅，自己陪着汪琳儿下乡，拉到了汪琳儿的手，亲到了汪琳儿的小嘴儿，让汪琳儿愿意嫁给他。
汪琳儿的手多软，嘴儿多甜，眼睛明亮得像是天上的星子，一想到他们两个人会过一辈子，宋平安身上就有一股冲劲儿，就连在村里头挑大粪都有力气。
农村苦不苦？累不累？那是肯定的，尤其是他一个人的票还要养着汪琳儿，日子就更苦了，所以他才想要让宋如意分摊一部分，这样下来，兄妹两人养着汪琳儿就轻松多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宋如意居然死活不肯，把那点票和钱看得比亲情重，让宋平安才会和宋如意置气。
但是这样，日子也是可以过得下去的，他爹是厂里采购办的，别人大户随便漏出来一点都够他的，而且宋平安知道，他爹偷偷攒了不少东西作为自己的老婆本。
可一旦离婚，宋建国再婚，就全没了。
宋平安的身子发冷，他很早就知道，他喊宋建国爸，喊何穗妈，其实他们两人都不是他的亲生爸妈，他们一个是他叔，一个是他婶。他们两人只有一个孩子，就是宋如意，宋如意是女的，那自然老宋家偏心他没什么问题，但是宋建国如果再婚了呢？
再婚还不是最糟糕的，如果再生了孩子呢？如果孩子还是男孩子呢？
宋平安一想到家里现在什么都没有，根本就不可能给他什么，就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宋建国手里就只有一套房子，还有偷偷替他攒的东西，宋建国未来三年的工资都还要分一半给宁蓁蓁，他下乡根本就没办法回去，如果偷跑回去，就一辈子的污点在身上。
现在宋建国已经和小刘结婚，事情成了定局，他一定得把那部分偷藏起来的东西拿到手。宋平安的心里就瞬间有了决断。
宋平安真正开始后悔自己下乡，如果不下乡也不会闹成这样，更不会被政策禁锢住，如果他在家里，就算是天大矛盾，他也能够阻止两人离婚。
“平安。”娇柔的声音响起来，那是汪琳儿。
汪琳儿穿着的是他的新衣服改成的，头上戴着草帽，这种乡趣十足的衣服，也就只有汪琳儿穿着不土气。
“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汪琳儿用手帕擦了擦宋平安的脸。
看着汪琳儿柔美的面颊，刚刚那种焦躁的情绪被舒缓了下来，宋平安甚至后悔自己的念头，“我只是刚刚接到了一个很震惊的消息，我要去找如意。”
汪琳儿的嘴唇撅起来，她可一丁点都不喜欢宋如意，以前她在一中都是人人喜欢的，现在女知青里最受人欢迎的就是宋如意。“你找她干什么？她讨厌死了。”
“我爸妈离婚了，我得找她。”
汪琳儿的眼睛瞪大了，“你爸妈怎么离婚了？都多大年龄了，怎么回事啊，那你爸还结婚吗？是不是有人介绍，哎不对，为什么会离婚，这年头没听说什么离婚的事啊。”
宋平安听着汪琳儿一连串的疑问，心中有些烦躁，“我奶奶刚刚和我说的，我在下乡，我也不清楚情况，这么大的事我找如意商量一下，等会看看能不能请假回去一趟。”
一来是看能不能挽救这一场婚姻，二来则是没办法挽救了，一定要把宋建国给他准备的东西都拿走。
“那我和你一起去找如意。”汪琳儿说道，“如果要是你回去了，帮我带点东西吧，我想一下，得送给村长家一点麦乳精，还有记分员也不能少，让他少扣点我的分，粮食站的……我自己需要一点新布，最好还有一块儿手表……”
以前宋平安觉得汪琳儿数这些东西像是可爱的小仓鼠一样，现在心烦的时候，觉得像是嗡嗡的苍蝇。
“琳儿，别说了。”
汪琳儿第一次被宋平安打断，脸上露出了错愕的表情。
汪琳儿一丁点的苦也没有吃过，她的眼睛黑白分明带着一点无辜的天真，这让宋平安有些愧疚，“抱歉，我心情不好。”
汪琳儿的眼睛滴溜溜一转，笑着说道：“你回去给我多带点东西，我就原谅你，不然就不理你了。”
宋平安勉强笑了笑。
两人接着不再说话，往知青点走去。
等到知青点的时候，宋如意正拿着铝制饭盒坐在小木扎上吃饭，她的旁边还有一个水壶，渴了喝一口水。
“如意，你过来一下，我有话要对你说。”
宋如意本来在听到了母亲和郭晓的话，就对宋平安有提防的心思，接下来下乡的时间，宋平安屡屡要她的票和钱，还试图把汪琳儿的活给她，彻底让她对这个堂哥没有了好感。
因为她的冷淡，宋平安还发火，让宋如意更打心眼里瞧不起宋平安，这是什么人啊！
宋如意按照母亲和郭晓的吩咐，对谁都和和气气，只甩脸色给宋平安，冷冰冰地说道：“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我还在吃饭。”
“是很重要的事。”宋平安强调说道，“和家里有关的。”
宋如意早已经从母亲那里知道了消息，放下了碗筷，“该知道的，我都知道，你不用和我说。”
宋平安本来在电话里就被刺激得够呛，然后一路汪琳儿说话又让他不舒服，现在听到了宋如意的话，脑子里的理智全部都被烧得干干净净。
“你知道了？你知道了爸妈离婚你不和我说？这是多大的事，宋如意你有没有心？你居然还吃的下去饭！我让你吃！”
宋平安说完之后就想要上前打翻宋如意的饭盒。
只是他还没有掀翻宋如意的饭盒，就被人飞起一脚踹在了腿弯，竟是跪在了宋如意的面前。
宋如意对着那人喊道：“妈。”
宋平安的脑子一片空白，慢慢扭头，看到了宁蓁蓁。

第195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8
宁蓁蓁没理会扑在地面上的宋平安，走到了宋如意面前，“没事吧。”
“没事。”宋如意摇摇头。
“你怎么在这里？”宋平安的呼吸都重了起来，他从地上爬了起来，眼珠子发红盯着宁蓁蓁。
宁蓁蓁的身上穿着白大褂，脖颈还挂着一根听诊器，看着狼狈如狗的宋平安神色淡淡：“是你家人在电话里没有说清楚？那我现在和你说清楚，我和你爸离婚了，离婚之后，如意跟我，你跟着宋平安。至于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因为我从汽车厂辞职了，在卧龙镇医院工作，车程距离这里也就一个小时。”
村长媳妇就坐在另一边，有点暗恨自己出门太急，居然忘了往兜里抓一把瓜子，这实在是热闹的很，她凑近挪了挪凳子，也不在乎中午的太阳晒人。
村长媳妇看了一眼穿着大白褂的宁蓁蓁，还真漂亮，要是不说儿子女儿都十八岁了，还以为她二十八九岁呢。
刚刚村长媳妇和宁蓁蓁聊了一小会儿，没觉得她是神经病，神经病能够去镇医院工作？还能把小姑娘的手指给缝合起来？镇医院一起下乡的一个也说，别看这位只是临时工，拿到医师证是早晚的事，她的水准很高。
不过她看到了宁蓁蓁毫不留情踹宋平安，又觉得难怪别人会猜测她神经了，这对儿子也太狠了吧。
“阿姨，你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汪琳儿扶着宋平安站了起来，站在宋平安这一边，“他刚刚为什么着急？就是为你和叔叔的事，你都多大了，孩子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现在还闹着和叔叔离婚，丢死人了。结果你还这样对他，太过分了！”
到了后面汪琳儿的声音里都带着哭腔，加上话里点名了宁蓁蓁离婚，过来凑热闹的人一下就用很复杂的神情看着宁蓁蓁。
离婚在城里都是稀罕事儿，更何况在村里，虽然建国就有了离婚的法案，但是港田村只有死去的小媳妇，可没有离婚的小媳妇。
汪琳儿的话一下让其他人都过来凑热闹。
宁蓁蓁一只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另一只手调整听诊器，“为什么离婚？还不是因为宋平安？宋平安宋平安，我觉得你叫这个名字不合适，你应叫做宋黑心，你为了汪琳儿的好朋友算计如意，黑心得不得了！如意的成绩很好，本来是可以留在厂小学做代课老师，为了个刘梅腾位置，所以你就一定要撺掇如意下乡。这个院子里的人都知道，你为了如意手里的那点票，反反复复磨了多少次，还偷偷跑到她的房间里翻东西，你做的这种恶心龌龊事，如意不给你，你还发脾气，威风得很。”
宁蓁蓁吐字清楚，这一番说说下来，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汪琳儿和宋平安。
这种隐蔽的事被放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两人一下就涨红了脸，宋平安把汪琳儿挡在身后。
“妈，你胡说什么？！我让如意下乡是响应主席的号召，是为了进步。如果要成才，如意到哪儿都是栋梁，现在她在村子里，工分不是拿得不少吗？反而是你，思想上这么落后，为了这样的事闹离婚？我总觉得不对，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所以要抛弃我爸，就这样你还有脸要一半的东西，我得让我爸和你打官司！”
“我思想上进步，所以才放弃了汽车厂的编制，镇医院的工资低，我也不在乎，因为我求进步啊，治病救人多好啊。”宁蓁蓁笑了起来，“反而是你爸，春风二度啊，再找对的对象叫做刘江，长得一般，不过皮肤很白，才刚二十，也就比你大两岁。不知道你到时候见她尴尬不尴尬，年龄上得喊人姐，实际上得喊人妈。”
“那是因为你和我爸离婚，所以再找的，谁家不是过日子？妈，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你应该回厂里，那本来就是你的编制，我会帮你劝着爸和那个刘阿姨分开，让你们再结婚，你别再胡闹了！”
两人你来我往的争锋，让村长媳妇眼珠子反复瞅来瞅去，心里头记着两人的词。
“当不起你一声妈。”宁蓁蓁调整好了挂在脖颈的听诊器，嘴角勾起了一抹奇异的笑容来，“这一次离婚，我还翻到了一点好东西，那是你的日记，宋平安，你来听听看，里面的词熟悉不熟悉。”
宁蓁蓁不等着宋平安反应，直接开始有感情地背诵日记里的内容：“‘我从来都知道，他们不是我真正的亲生父母，在抢救国有资产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牺牲了，现在养我的是叔叔婶婶，我很多时候都心中愤愤不平，为什么死的不是叔叔婶婶呢？厂里的叔叔阿姨说我爸妈对我好，我每次听到这句话心里就要冷笑，他们对我好不是应该的吗？’‘宋如意今天又在和我哭，说爷爷奶奶那边欺负她，重男轻女，她本来就是个女孩子，哭哭啼啼的鼻涕都流出来了，恶心死了。’‘我特别讨厌何穗，她凭什么想着宋如意，我才是宋家的男丁，所有的资源都应该给我！‘如果没有宋如意就好了，她学习那么好干什么？弄得别人每次都看的是宋如意，看不到我宋平安！’”
宁蓁蓁背得这些，宋平安太熟悉了，他的嘴巴张张合合，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头脑也是一片空白。
汪琳儿连忙说道：“日记是不能作准的，有时候只是情感上的发泄和夸张。”
“是的。”宋平安艰难地说道，“我考试考差了，心情不好，就是发泄。”
宁蓁蓁双手插入到了白大褂的口袋，眼睛眯了眯，浑然不在意地说道：“那就当做是吧，反正你又不是我儿子，你爱怎么发泄怎么发泄。如意才是我亲女儿，我管好如意就行了。”
“我不要汽车厂的编制，过来卧龙镇就是为了如意。”
“你们本来就只是堂兄妹，现在离婚了，财产和人都已经划分的清清楚楚，你以后喊我一声阿姨就好。”
“千万别喊我妈，说真的，我一听到就犯恶心。无论是你叔叔宋建国，还是你，为人做事都挺让人恶心的。”
说完之后，宁蓁蓁把如意一拉，“走吧，把饭盒一洗，等会我带你去给赵家看病，当时打仗的时候留下了后遗症，我这次就是为了这件事过来的，我教你一些手法，可以缓解赵老爷子的伤处。”
村长媳妇顾不得宋平安这边，跟着宁蓁蓁还有宋如意两个人进入到了房里，“你说的赵老爷子是赵解放吗？”
“对。”宁蓁蓁说道，“镇医院领导想要为退伍老兵做点事，所以让我领队，在各个村里打个转，港田村的赵解放同志的伤是老毛病了。”
给退伍老兵看病这件事，是宁蓁蓁提议的，医院领导看她的医术好，直接让宁蓁蓁带了两个临时工给她打下手，因为晓得她女儿在港田村，第一站就定在这里。
“那可是好事。”村长媳妇一拍大腿，“赵老爷子人真不错，不过村里有时候还有点其他小毛病……”
宁蓁蓁笑道：“每个村子待两天的时间，但是港田村是最大的村子，加上领导体恤我，我可以在村里待四天，我就和如意睡，这些天村子里有什么人不舒服，或者是慢性病，都可以找我，晚点我到你们山里逛一逛，有什么合适的草药用一点，也不用花钱，怎么样？”
“哎呦。”村长媳妇喜滋滋的，宋如意虽然也挺不错，但是那都是解决小毛病，这次医生过来，是可以正儿八经看病的。“何医生，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代表我家那口子感谢你，你们这几天也别在知青点吃了，到我家吃，我家那口子感谢一下你们，可别拒绝啊，我以前就喜欢如意这个丫头。”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果然是文化人，说话都带着韵呢，如意这孩子像你，平时说话也这样。”
“如意刚高中毕业，说话干事都有点学生气，平时麻烦你们了。”
“没有没有，我家那口子还说，要是女知青都是如意这样的就好了，这才是真真正正可以帮助建设新农村。”
宋如意洗完了饭盒，一行人往外走，宋平安和汪琳儿已经不见了。
村长媳妇忍不住说道：“宋平安真的那么过分？日记里头这样写？”
“我要是说的假的，他就不会说什么情感发泄这样的话了。”宁蓁蓁摇摇头，“其实嫂子我跟你说，我觉得他闹出这事也是好事，要不然凑凑合合就这样过着，还不知道怎么委屈我家如意。”
村长媳妇一时也想不清楚，这离婚是不是对的，不过有件事她算是清楚，这位医生是个烈性人，一般人可做不出来这样的举动。
一路说着，一边先到了村干部的食堂，这次下乡算是公干，都是凭文件吃饭的，宁蓁蓁因为离婚加上从宋建国那里搞了不少东西，也不缺这一顿，就直接到知青点找宋如意，和那两个临时工暂时分开。
两个临时工都是没考上医师证的关系户，和院领导沾亲带故，院长知道两人不爱学习，就想着跟着宁蓁蓁看看能不能学到一丁点对方的本事。
这两人虽然是关系户，但不代表性格懒散，他们只是学医上天分有限，觉得医师证太难了。那天看到了宁蓁蓁抢救人手指的事，两人都很佩服她，一口一个“何姐”喊得亲热。

第196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9
“看好了，正常情况下穴位会在这里，赵老爷子因为受过伤，缝合之后有穴位错位的情况出现，这个时候，你可以用手指按压，赵老爷子会有酸胀之感。”
宁蓁蓁说完之后，赵解放点点头，“对对，哎呦，酸得很。”
拿出了艾灸，点燃之后凑近对应的穴位，赵解放的眉头纠成一团，腿肚子一抽一抽的，显然是想要躲开艾灸。
“在这里落针可以控制得住。”银光一闪，就落了三根针，老爷子就动不了了，口中哎呦哎呦叫着，表情狰狞。
赵家人瞧着老爷子的模样，忍不住问道：“这……是不是不舒服啊？”
没等到宁蓁蓁回答，赵解放就说道，“舒坦得很，就是太酸了，有点受不住，老想躲开，熏完了肯定舒服。”
等到熏了小半个小时，挪开了艾灸之后，赵解放反而有些不适应，用手压了压热乎乎黑漆漆的穴位，另一只手挠了挠脑袋，“何医生好手法，舒坦得很。”
宋如意的记忆力不错，在心中记住，等到晚上回到知青点再整理做成笔记，而镇医院的两个临时工手里的钢笔就没有停下过，显然是在不停地记录。
宁蓁蓁说道：“明天让如意试试，她本事不错，这样做几个疗程，以后阴天下雨人就不受罪了。”
也不能光顾着女儿，宁蓁蓁对着跟来的两个人说道，“小吴、小褚，等到了港田村之后，还有其他的病人让你们试一试。”
吴甲和褚义两人相视一眼，“我们不急。”
“谢谢何医生。”赵解放的长媳想要给宁蓁蓁塞东西。
宁蓁蓁摇摇头，带头拒绝了送的票，“不用，这是分内事。”
给赵解放做了艾灸，又去了一位英雄母亲的家里，给做了针灸调养气血，这个下午一共跑了七八户人家，等到天黑了才把几个需要宋如意做日常保健的给都过了一边。
村里晚上很黑，不过宁蓁蓁的票多，买了两个手电筒，自己和宋如意一人一个，先把两个临时帮手给送到干部家里休息，宁蓁蓁自己跟着宋如意回了知青点。
平时知青点里都亮着灯一起热热闹闹说话，今儿汪琳儿是不在的，和她关系特好的向知青也在房里。
至于说宋平安，他用父母离婚这个大事去拿了请假条，直接就往镇上走了，显然是要连夜坐火车回汽车厂里。
让叔叔婶婶和好如初显然已经不可能，那么他必须要到宋建国替他存的钱和票。
知青们在堂屋里笑着说起今天的热闹，等到宁蓁蓁和宋如意过来了，都看了过来，不好意思说话。
宁蓁蓁身上的白大褂已经脱下了，这会儿和听诊器一起搭在手提袋里，看着小年轻们拘谨的模样，笑了笑，主动打招呼：“各位知青你们好，我是宋如意的妈，你们可以喊我何阿姨、何医生，怎么称呼都可以。我现在在卧龙镇医院工作，以后还要麻烦你们多多照顾我家如意。”
这具身子生得好，宁蓁蓁又笑着说话，看起来很是和气，也让知青们表示欢迎，还有人给连忙拿了小凳子给两个人坐。
宁蓁蓁和宋如意都坐了下来，宁蓁蓁开口问道：“晚上的时候，你们一般聊什么？”
“平时讲故事。”一个很瘦的外号叫做猴子的知青说道，“村里头没有书，也没电视，晚上说说过去的事，还有时候谁有书了，就讲讲书。”
“可以看看高中的书。”宁蓁蓁说道，“或者是借这个机会练一下英语，我听人说过，可能会恢复高考。”
“真的吗？”一个梳着麻花辫的知青语气有些激动。
“是。”宁蓁蓁点点头。
在场的知青七嘴八舌：
“按照这样的说法，是得看看书，不过我高中知识都忘得差不多了。”
“还要考英语？我们华国人考啥子英语哦。”
“这消息不对吧，都停了很久了，哪儿有什么恢复高考的消息。再说了，如果恢复高考了，如意的成绩又好，您也没必要过来啊……”最后的说法是质疑宁蓁蓁话语里的真实性了。
“高考的事我也是听过一点风声，仅供你们参考，你们本来就是知识分子多看看书也不吃亏不是吗？我过来和高考恢不恢复没关系，主要是为了宋如意，她脸皮薄，宋平安脸皮厚，我怕她吃亏。”宁蓁蓁笑着眨眨眼，“另外就是，我过来也才好和宋建国离婚，有汽车厂的编制，就不太可能离婚。”
“那可是国内最大的汽车厂，您就不可惜？我听如意说过，之前您还拿了厂里的三八红旗手，每年评优评先都有您。”
宁蓁蓁并不可惜现在人特别在意的编制，说道：“编制没了就没了，有本事的人就算是在尘埃里也可以开出花朵，晚点我在医院里发光发热也是一样的。”
猴子显然消息灵通，迫不及待说自己知道的消息，“我听村长说，何医生的本事大着呢，还被市里的医生表扬了，说是紧急情况下都可以把人的手指给接起来，就算是市里的外科医生，绝大部分都没有这个能力，毕竟镇医院缺少条件。”
“哇，阿姨这么厉害。”
“还有两个小医生跟着后面，何阿姨才去镇医院，就已经可以外出诊断，肯定厉害。”
“难怪如意也有医学的本事，这都是遗传了何阿姨。”
接着话题就转到了这个方向，宁蓁蓁也没过多劝说看书的事，等到后来的谈话，再把自己和宋建国的情况说了一说，满足一下知青们的八卦心理，也顺便辟个谣，自己没外遇，就是纯粹为了宋如意离婚的，然后就和宋如意回房了。
汪琳儿房门虽然关着，但是拿着一个小凳子听着外面的话，等到听到了人走的动静，对着向可嘟着嘴抱怨，“我才不信她呢，如果要恢复高考的话，我舅舅肯定会说的。现在看书不合适，别被人举报了。”
向可本来有些意动想要看书，被汪琳儿打消了念头，“你说的对，现在看书很危险。你觉得能恢复高考吗？”
“暂时没消息，估计够呛，我有什么消息一定告诉你。”汪琳儿小声说道，“你别忘了我舅舅厉害着呢。”
向可点点头，有些犹豫地开口，“你和宋平安知青，怎么办？”
汪琳儿眼睛一转，想着自己写的纸条，要是都能弄过来，她在村子里的日子就好过许多了，“反正先处着呗，不那个就好。”
向可脸上一红，推了一把汪琳儿，羞涩地说道：“你还真敢说。”
汪琳儿的脸上也红扑扑的，“我也就是和你关系好，和你说说看，我也发愁啊，按道理处对象最后要结婚，但是宋平安的父母如果离婚了，他又是这个身份，我怕我家里人不同意，我现在也不敢和他撕破脸啊，你也看到了，他脾气不好。”
汪琳儿打算先看看宋平安能够带回来多少东西，如果带回来了，就先继续处对象，起码下乡的时候和宋平安处对象，他还能帮忙给挣工分，在村子里也不会吃太多苦。不过如果能回城，肯定要和宋平安分手。
汪琳儿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村子里过一辈子，她那个搞国家科研的舅舅说了，国家花大力气抓教育，培养知识分子，肯定最后还是需要知识分子投身到更广阔的天地，在农村只是培养吃苦的精神，和基层百姓多打交道。
高考恢复的事，其实汪琳儿也听到了一点风声，不过她可不准备让其他人都去好好学习，如果都奔着高考去，她的成绩在高中就不算拔尖，还怎么考大学？
最好他们都放弃，自己去考高考。
向可不知道汪琳儿的小心思，看着汪琳儿不说话，还以为是汪琳儿已经想分手了，怕惹不起宋平安，她眉轻轻蹙起：“如果有问题告村长，不怕他！”
“告了村长，搞不好别人以为我和他有什么了。”汪琳儿说道，“我觉得先这样，免得他才遭到这么大的冲击，我又和他要分手，我挺怕他被刺激得厉害。”
“那也行。”向可点点头。
汪琳儿和向可两个人悄悄这着话，很快话题就转到了港市的电影，上市的护肤品，广市的衣裙上，两个小女生凑在一起说说笑笑，颇有些天真无忧的感觉。
宁蓁蓁和宋如意两人回到了房里，宋如意在做白天的整理，而宁蓁蓁给宋如意整理书。
今天过来顺便把先前邮寄的医书给送过来，她给宋如意整理这些书，勾出重难点，让她好好做好延伸学习。
另外宋如意也要继续做高中的题目，随时为高考恢复做好准备。
宁蓁蓁一共在港田村待了四天，受到了港田村村民的热烈欢迎。
要知道，港田村的赤脚大夫水平还是不够，最多给人打个青霉素，给人挂个营养针，稍微麻烦一点的病都得去镇里。
可去镇子里来回难道不要坐拖拉机？而且药钱有时候不便宜还不管用，还不如熬一熬，熬过去了就好了，这年头的农民都是这样选择的。
而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现在宁蓁蓁过来，不部分时候不是用针灸就是用山上的草药代替，可以一分钱不花，药到病除！
这位大夫还给宋如意了几个方子，如果今后一些小症状，不用自己扛过去，可以请村子里的小宋知青给人看好病。
最重要的是，因为宋如意在村子里，宁蓁蓁表示，今后休假定期过来的时候，村民都可以免费找她看病。
刚开始这批知青里还有人偷笑，觉得宋如意都没断奶，多大的人了，哪儿还需要自己妈妈跟着过来。而现在所有的知青，甚至包括嘴犟的汪琳儿，都羡慕宋如意。
有这样一个妈真的好啊！村子里看病太方便了，有个慢性病平时还有宋如意帮着调养，而且宁蓁蓁还定期过来做免费医疗，同时坚决不拿村民的任何好处。
村子里的人对宁蓁蓁的一腔感激，全部都回馈在了宋如意身上。
宋如意每天下田干不了多久，就有人来帮忙，粮票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不是有人送玉米面，就是送红薯干，偶尔还偷偷给宋如意塞鸡蛋。
港田村的干部还开了大会，听说等到双抢之后，就准备让以前的赤脚大夫不负责看病，让宋如意去村医务所，工分和以前的赤脚大夫一样记满！
而宋平安还不知道妹妹得到让人眼红的待遇，他正在汽车厂里闹着。

第197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10
当宋平安辗转到了汽车厂的时候，转站的时候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大雨没有办法及时进入排水沟渠，视线不好的时候，宋平安重重摔了一跤。擦破了膝盖，留下一大片的血口子还挺吓人，左手还扭着了，肿了好大一个包。
他狼狈地到了汽车厂家属院，门卫大爷刚开始都没有认出来，这样落魄的人是他们家属院的，仔细凑近了打量，才发现是宋平安。
“平安啊，你不是下乡了吗？怎么回来了？”门房大爷奇怪地问道。
宋平安面无表情：“我爸妈这么大的事，我知道了就和村里请假回来了。”
离婚可真是大事，孩子夹在中间是最尴尬的。
人人都说宁跟讨饭娘，不跟当官爹，宋如意跟着何穗还好，何穗能够为了女儿不要编制，肯定会对宋如意好的，但是宋平安跟着宋建国可就尴尬了。
本来宋建国就不是宋平安的真正老爹，现在又有了小媳妇，恐怕不会再掏心掏肺对宋平安。
老李头这几天看着宋建国还骑自行车把对象送外面，两人老夫少妻看着好着呢，就同情宋平安。
厂里人也都在议论，啥时候宋建国会再要孩子，看那机械厂的小刘笑眯眯的，也不害臊，只说正在努力。
小刘虚岁二十二，实岁才二十，看两人黏糊成这样，要孩子还不是分分钟的事？结果这个时候宋平安就回来了。
“你也想开点。”老李头忍不住多说两句，“你也成年了，也可以领证了，再找一个媳妇，组成自己小家就好了。”
老李头有点同情宋平安，更多觉得宋平安是自作自受，事情闹成这样一大半都是宋平安的责任：宋平安非要扯着宋如意去下乡，才有父母离婚这事。
不过这样想，看着宋平安太狼狈了，老李头也不好直接这样说，只劝宋平安想开点，反正再组成小家就好了。
宋平安听着这话额头蹦出了青筋，要是没有那些票和钱，他拿什么娶媳妇？
宋平安回到厂里的时间正好是下班时间，他浑身破破烂烂的，加上宋家这段时间也算是焦点家庭，路上好几拨人来问情况。
宋平安都敷衍过去，只是脸色越来越难看。几乎所有人都如同老李头一样，含蓄地告诉他，事情已经成了定局，他到时候找个对象，组成小家庭就好了。
郭晓家里帮忙找了一个食堂临时工的工作，这会儿也下班了，正好看到了走路一瘸一拐的宋平安。
她听了宁蓁蓁的话，认定是宋平安害人，手中闸一捏，单腿支在地上，另一只脚踩在踏板上，挑挑眉大声说道：“这不是宋平安宋知青吗？你不是在港田村发光发热吗？这会儿咋回来了！”
宋平安最不想引人注意，看到了郭晓的模样，手都握成了拳，“你想干啥？”
“我不干啥啊。”郭晓可不在乎宋平安的模样，如意和她关系多好啊，就这样被坑到了乡下，她现在要做的就是痛打落水狗。
郭晓的语气很是恶意：“我就奇怪宋知青口口声声要建设新农村，咋建设到一半就回来了？如意都没回来呢。”
“郭晓，我知道你和如意的关系好。”宋平安看到了人越来越多，郭晓明显不让他离开，只能够应付眼前这个让他头疼的人，“离婚难道就对如意好了，你当时怎么不劝着阿姨多为如意想一想。我是个男同志，对我影响不算大，但是如意以后找对象可都不好找。”
郭晓说道：“这会儿就想着如意了？当时非要拉着人下乡，连哄带骗，还威胁如意，就是不能让她拿回报名表的是谁？我只能够说幸好啊，如意的命好，何阿姨疼她，宁愿什么都不要了，也要过去照看如意，免得在村里被你坑了。宋知青，叔叔阿姨离婚之后，你就不一样了，想一想，宋叔叔又娶了新媳妇，感情可好了，搞不好就要再给你生个堂弟了。”
厂里的大婶看着宋平安的脸色太难看，于心不忍，就有人劝说郭晓：
“小郭，别说了，平安的心里也不好受。”
“就是就是，搞不好一辈子都留在村里，他也挺难的。”
“事情已经成了定局，小郭啊，你也少说几句。”
“也是，我都考虑一下宋知青的心情。”郭晓点点头。
在别人以为郭晓是要说些好话了，谁知道郭晓装模作样说道，“以后可没人全心全意为宋知青打算了，毕竟宋知青在乡下，搞不好说个媳妇都难。也行吧，真正留在新农村，宋知青也算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宋平安听到了这里，心中的怒火迅速攀升。在怒火到了顶峰时候，忽然就像是气球被扎了一个眼儿，一下气就放光了。
宋平安因为营养好，个子很高，他看到了宋建国骑着自行车，后面还载着一个人正往这边过来。宋建国也实在很好认，这年头人都瘦，宋建国肥头大耳，肚子也撅起来，骑着自行车颇有些滑稽。
郭晓踮着脚顺着宋平安的方向去看，也认出了特征明显的宋建国，她巴不得要看宋平安的热闹，又是更大声说道：“宋叔叔回来啦，宋知青，宋叔叔后面载着的就是你小婶婶，对了你小婶婶先前就说过，以后还是恢复原本的排位，你不必喊宋叔叔爸爸了，直接喊他叔就可以了！你小婶婶还说了，你要是回来了，暂时接受不了的话，喊她刘阿姨就行！”
郭晓是唯恐天下不乱，不过因为她的大声嚷嚷让其他人也看到了宋建国和机械厂的小刘，众人也觉得要看一场好戏了。
宋建国不知道为啥凑热闹的人分开了一条道给他，他顺着人群给他的道骑，看到了狼狈的宋平安，一下就明白了。
刷得一下，宋建国冷汗都往下流，车把不稳，把他媳妇给摔了下来。
“哎呦，建国，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差点摔到我了。”
刘江的声音娇滴滴的，她手捏成了拳头在宋建国的背上锤了一下。
宋平安看到刘江的模样，宛若看到了当时的汪琳儿，这种拳头根本就没有用力，是他的新婶婶在和宋建国撒娇。
宋建国本来要和宋平安说话，听到刘江说差点摔到，连忙问道：“你没事吧。”
“我没事。”刘江在看到了宋平安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她笑了起来，“你是平安对不对？我是你婶婶，你可以喊我婶，也可以喊我刘阿姨。”
刘江是农村户口，机械厂的效益哪儿比得上汽车厂？她不愿意在机械厂里找，专盯着汽车厂的人，她又不好看，想要找到年轻的条件好的也难。
于是刘江就看中了宋建国，本来是想要从宋建国那里拿点好处，结果收到了一封信，提醒她宋建国可能要离婚，并且亲生女儿跟着亲妈走，剩下那个儿子是假儿子，建议她可以和宋建国前妻聊一聊。
刘江得到了这个消息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立即和宋建国前妻聊了一下，接着给宋建国离婚增加火力，等到宋建国离婚之后，无缝衔接和宋建国领了结婚证。
目前这个小家里，已经全然没有了何穗存在的痕迹，全部都是刘江和宋建国新拍的照片。
宋平安听到了这话，真正难过了起来。宋建国确实疼他，但是有了新婶婶，还会疼他吗？“爸……”
宋平安都带着点哭腔，除了郭晓之外，其他人还觉得他怪可怜的。
宋建国本来要答应，被刘江在腰间一掐，成了呼痛声。
刘江笑眯眯地说道：“何姐说过，你内心深处是没把建国还有何姐当做爹妈的，哎，那就直接改口好了，不用喊啥爸妈了，就喊叔叔婶婶！建国是你叔，我是你婶婶，还是亲戚关系！你还是老宋家的种呢。”
都说男儿不落泪，其实是因为未到伤心时，宋平安现在就伤心了，啪嗒一下掉了眼泪，心里头更是后悔自己写日记。现在宁蓁蓁不在，直接不承认日记的事，扑通一下跪在了宋建国的面前，哭着说道，“那都是她胡编乱造的，根本没有的事，你就是我爸啊。”
一边是养了许多年的侄儿，一边是隐隐有些不高兴的小媳妇，宋建国为难到了极点。
刘江也顾不得有没有人，把宋建国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
宋建国想到了宋平安日记凉薄的话语，再加上他已经宋平安当做儿子养了十八年了，已经够了，马上他就可以和新媳妇有孩子了。
深吸一口气，宋建国硬下心肠：“平安，你先起来，你婶婶说的对，不管怎么样，都还是一家人。”
郭晓心里头笑开了花，但是刚刚可以直接怼人，现在要是再笑出声可要被人说没良心了。
郭晓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宋叔叔说的对，事情已经成这样了，哎，也挺好，反正都是姓宋，都是一家人。”
刘江不认识郭晓，但是听到了这话，立即伸手把宋平安强硬地扶起来，“哎，你这孩子，不用这样，咱们城里不兴像是村里那样跪来跪去的，你这才去几天就学了这套。”
郭晓笑眯眯的，就像是宋如意妈妈说的那样，这刘江根本就不是省油的灯，看看说得多清楚，再次提醒宋建国，宋平安下乡做了知青，搞不好就做了乡下人。
郭晓的热闹再看了三分钟，无非是周围的群众劝着宋平安接受事实，宋平安不想继续在外丢脸，就先跟着宋建国还有刘江回家了。
今晚上郭晓想着宋平安的表情，多吃了小半碗的白米饭，宋平安的表情实在是太下饭了！

第198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11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宋平安几乎认不出来自家来。
明明是一样的沙发家具，但是大部分家具都挪了个位置，就连沙发巾都和过去不一样，以前主卧的窗帘挂在了阳台，主卧里是新窗帘，新床单。
客厅里悬挂的照片也不是年轻的何穗和宋建国，换成了现在的宋建国和刘江。
这一切的变化都让宋平安心如同被一只巨手撅住，几乎喘不过来。
宋建国看着宋平安的样子有些心虚，而刘江觉得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我去打菜，估计顺便和人聊聊天，差不多半个小时以后回来，你们叔侄两人先聊。”
刘江其实也想留下来加入两人谈话，但是没啥意义，接下来两天，宋平安早晚可以找到借口和宋建国聊天。她是年轻的工人，不好请假，宋建国已经工作了二十多年，迟到早退都很正常。
刘江主动表态给两人私人空间，让宋建国心里头一暖，“谢谢你。”
“平安是你侄子，也是我侄子，咱们都是一家人。”刘江笑眯眯地再次强调。
宋平安没说话，他往里走，这个时候注意到，主卧的家具倒是没有挪位置。其他都已经物是人非，主卧和以前差别不大，宋平安选择坐在了主卧的床上。
宋建国的脸抽了一下，没办法宋平安身上实在太脏了，这样一来床单就要换了。
算了，宋建国也懒得说，也坐在宋平安身边：“你怎么回来了？应该不好请假吧。”
“这么大的事，和村里说明情况，就准了。”宋平安扯了扯嘴角，“你离婚了，而且从爸爸变成了叔叔，这事在哪儿都属于罕见。村长可以理解，让我写了个情况说明，就替我开了请假条。”
宋建国尴尬笑了笑，“你都知道了。”
“爷爷奶奶打的电话，我当时听到都怔住了。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宋平安的眼眶发红，他是真心难受，“爸，我还是想叫你爸。”
宋建国心虚地别开眼不去看曾经的儿子，“那就慢慢改口，现在也不急。”
宋平安想要打感情牌，宋建国这边不怎么接招。毕竟宋建国的工作就是做采购的，在没有定下哪家单位中标之前，最擅长的就是各种推脱，打太极的功夫是一流。
宋平安看看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分钟，宋建国都不接招，只能够他先开口换到他想要的话题里：他现在就要曾经宋建国说漏嘴给他攒的钱。
“你既然让我喊你叔，我就这样喊吧。”宋平安说道，“叔，之前你说过，替我攒过一笔钱和票，让我结婚用，不如现在就给我。”
“那没有必要，那些已经给你攒下了，到时候你结婚再给你。”
宋平安的眼神里滑过一丝阴霾：“我不想为难你，也不想事情闹得太难看，刘阿姨的性格我也算看清楚了，到时候再有了堂弟，恐怕都没有我的份。”
宋建国听到了这里，其实也偷偷在心中想着，当时为啥说漏嘴，告诉眼前人自己攒了多少，如果有了自己的儿子，那肯定是要留给他的。
宋建国装模作样说道：“堂弟的事还早，搞不好晚点你都回来了，在城里结婚了呢，结婚了直接给你媳妇，也好看一些，算我们长辈给的心意。”
宋建国话里的内容格外刺耳，让宋平安忍不住想到了以前，以前宋建国说的是：
“平安，你放心，我虽然没有什么本事，到现在就是个小科员，但这个位置不错，实在采购办。那些人露点东西，我就接着。还是给你攒了不少东西的，现在讲究的什么三大件到时候都可以给你整上。”
“如意肯定不能和你比，如意结婚的时候给她打几床棉花被就好了，家里的钱和票都是你的！晚点你生了孩子，你妈还可以帮你带。”
“家里的东西都是你的，看你单位到时候咋弄，要想办法运作单独给你们夫妻小房子，我都可以搞定。”
当时宋建国说的好，把他当做儿子来看，什么都给他。
现在的话，话里就不是意思了，意思是——宋建国只是他宋平安的长辈，长辈给晚辈送点礼，送个祝福就好了。
那些钱和票，肯定会扣下大半，甚至有刘江的存在，宋平安甚至怀疑自己会不会只拿到几块钱的结婚份子钱。
宋平安放在膝盖上的手蜷缩起来，指甲扣住了手心，疼痛让他的表情越发郁郁，“下乡以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回来，我对象已经谈好了，现在家里这个状况，也不用办什么酒，我打算直接和她领证就好了。”
宋建国：“结婚的事哪儿有那么简单，肯定不可能现在就定下来，你喜欢的那个汪琳儿……”
宋平安：“够了！”
本来宋建国还要推脱，宋平安直接暴起就是一声打断了对方的话，他的声音激动起来：“我没爹没娘了，结婚的事当然是我自己就可以！我现在要的就是当时你给我攒的钱！你当时说的很清楚，那些钱直接可以动用。”
宋建国有些不高兴，就算不是爸了，好歹也是长辈，难怪前妻因为宋平安闹着要离婚，自己怎么也算是为他诸多考虑，现在说翻脸就翻脸，“平安，你性子也太急了。”
宋平安看到宋建国黑脸，冷笑着说道：“不急怎么办？我什么都没有了，难道还不能多替自己考虑？叔，我知道你明面上的东西都给了何穗，然后还许诺了她未来三年一半的工资，但是你之前已经攒下来的还有钱和票，现在都给我，给我了之后，我们就算是一笔勾销，要不然……”
“什么一笔勾销？”宋建国本来想要发火，看着宋平安冷厉的眼神，心里头有些发憱，不自觉软了语气，“平安，都是一家人，好好说话。”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也可以什么都不在乎！”话说到了这份儿上，前面软的宋建国不接，宋平安就来硬的，“叔，我现在回去就结婚的，你把东西给我，咱们也就算是两清。要不然我也不知道我会做出些什么。”
宋建国看着眼前小子的眼神，忽然想到了离婚之前，宁蓁蓁说的那些话：
“宋建国，你把宋平安当做是老宋家的种，也算是一心一意对他，可是这人是个白眼狼，护食得厉害，什么都要归他才行。从他对如意的事就可以看得出，他可不是什么好心肠的，有自己的那一套，什么事情都算的清清楚楚，觉得什么都是他的。”
宋建国的眉头重重皱起来，现在宋平安正是应验了宁蓁蓁的话。
宋建国的脸色阴沉得厉害，再看着宋平安眉眼里的戾气，最后不情不愿点点头。
当时确实是为了宋平安攒的，但是现在宋平安这个态度，当真不太情愿给眼前人。
宋平安那次还听宋建国说了地点，见着宋建国点头，立即迫不及待地说道：“桌子钥匙。”
宋建国没好气地把一连串的钥匙丢给了宋平安。
他的手指开始蜷缩，心想着要加快和小娇妻的造人计划，这一次之后就和宋平安再也不要联系了。
宋平安的动作很快，立即就把抽屉抽出来，从下面摸出来一个档案袋。
宋建国看着档案袋，心疼得几乎要滴血，心中又清醒，幸好当时只说了一个地方。他现在只打算给宋平安一个地方的钱，剩下的咬死了不给他！
宋建国盘算的很好，结果档案袋打开了之后，里面是空的。
“钱呢？”宋平安说道。
宋建国表现的比宋平安更为震惊，仔细翻了又翻，抽屉里还有一块儿手表都没有人碰，丢了的就是档案袋里的钱和票。
这个丢了，那墙脚的呢？
宋建国挪开了床。和抽屉下的档案袋一样，里面的油纸里包着空气，啥也没有。
宋建国一屁股坐在床上，“肯定是何穗拿走的！”说完了之后，宋建国的表情放轻松了起来，反正宋平安也是个讨债鬼，让两个人对着吵架去，他算是不管了。
想到了本来可以扣一部分给未来的孩子，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宋建国还是有些心痛，不过想着可以给宁蓁蓁带去麻烦，胸腔里升腾起来了一点快意。
宁蓁蓁闹着和他离婚的时候，他简直烦透了！现在让这个小白眼狼和那个恶毒女人狗咬狗去！
宋平安一直在观察宋建国的表情，丢钱是真的，宋建国没那么好的演技。
不过去找宁蓁蓁要东西……
宋平安可不干！
于是宋平安直接说道：“你藏东西藏得这么好，而且当时和我说，藏了二十年，每半年都会倒腾一次，何穗都没有发现，怎么现在你就一口咬定东西是她拿走的？”
“要不是她还有谁？反正钱和票子肯定在她那里，你找她去，她就在你下乡那个村管辖的镇子里，是镇子里的医院什么，你去找她。”
“但是你说的清清楚楚，你肯定是骗我，自己先把钱和票子都藏好了，然后打发我过去和何穗吵，我不上你的当。”
宋建国的表情露出不可思议来，肥胖面颊上平时显得有些小的眼珠子，这会儿终于瞪圆了，“什么上当，家里没钱了，你刚刚明明看到了，我一开始不情愿给你，是你逼着要，你自己打开也看到了，完全就是空的，一开始就被何穗拿走了。”
“你自己也说了，不愿意给我，而且十几年都没有被何穗发现，现在离婚了就忽然发现了？”
宋建国想着要把人给打发给宁蓁蓁，谁知道宋平安压根不听他的，就咬死了一件事，不可能是她，有钱的就是宋建国。

第199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12
如果给宋建国重来的机会，他一定会表示，最后悔的就是以前对宋平安好。
这人的心肝是被狼吃掉了吗？已经说得清清楚楚，家里头的东西除了宁蓁蓁不可能有人拿走，甚至可以任由他在家里把所有的东西都翻一遍，绝对没有私藏，眼前的人最终来了一句：
“她就是个疯子，如果是她弄丢的，你自己去找她要，我只找你要，毕竟当时是你许诺给我的，又不是她。”
话说到了这里，已经直白得不行。宋建国终于知道了，宁蓁蓁可以不要编制，痛快离婚，她干事情随心任性，看上去像是疯了一样。
因为这样的做法，宋平安不敢去硬碰硬。
柿子捏软的。
他就是宋平安眼中的软柿子。
谁让自己舍不得汽车厂采购办科长这个位置，就只能够被宋平安拿捏。
宋建国的心被火烤着，甚至有一种冲动直接把眼前的人脖颈给折断！
宋平安看着宋建国生气，心中也有自己的委屈。如果不是宋建国再婚，他们本是世界上最和睦的父子，都是宋建国的错。
闹成这样，刘江也早已经回来了。
刘江看着宋建国面上的油光，还有撅起来的肚子，第一次有些后悔选择宋建国。
三年一半的工资加上这套房，勉强还算是不错，但是要是再从里面划出五百块给宋平安，她就亏大了。
五百块！宋平安咋不直接说要半套房呢？
刘江：“先吃饭，这样吧，你先在家里休息，今晚上我和你爸商量一下，明天咱们再讨论？”
宋建国气得吃不下饭，而宋平安看着对方这样，反而多要了一碗白米饭。
宋平安昔日里对他的孺慕现在在对方再婚之后，都转化成了恨意，如果要是对方不再婚，一心一意把自己继续当做儿子养，他也不会这样。
在自私的人心中，永远错的都是别人。而且宋平安不仅自私还胆小，不敢怨恨宁蓁蓁，只能够怨恨宋建国。
刘江也讨厌自私的宋平安，但是在对方吃饭的时候，还是很热络地给对方夹菜。明明只大对方两岁，表现出来是十足的慈爱长辈。
“之前听你爸提过一嘴，说是你下乡是为了一个姑娘叫做汪琳儿，现在你俩谈了吗？”
“已经处了对象，我们感情很好，晚点就会结婚。我也是为了结婚才回来要钱。”
“汪琳儿是个什么家庭，你和我说说？”
“行啊。”
宋平安其实没准备和汪琳儿结婚，起码不想在乡下和对方结婚，免得委屈了自己心爱的人。但是面对刘江和宋建国，一口咬定要结婚，还把汪琳儿的家庭说得清清楚楚。
刘江笑眯眯的，心中记下了汪琳儿的家庭，等到晚上回房的时候，宋建国有些不高兴，“你问那个狗东西那么多干什么？！他爱结婚结婚，反正也说了，和我没关系。”
刘江小声说道，“关键是他捏住了你的把柄，你不给钱，他就要闹啊。”
宋建国的表情扭曲了起来。
刘江推了一把丈夫，“那个钱真的是何穗拿得吗？要不回来吗？”
“她连汽车厂的编制都不要了，你觉得呢？”
刘江也就是顺口问一下，这年头敢不要编制，敢离婚的人都是狠人，要不然也不会当时同意丈夫签订协议，三年时间一半的工资都给对方。
“五百块实在太多了，加上前三年要给一半出去，咱们晚点要个小的，只怕没有个五年十年都攒不出来。”
宋建国心痛万分，猜到不翼而飞的钱财是宁蓁蓁拿走的又如何？那些不少来路不正，他不敢去找宁蓁蓁算账，现在宋平安这个狗东西简直要逼死他！
刘江伸手揉了揉宋建国的胸口，“你打算讨价还价吗？”
“我想的是明天把他爷爷奶奶请过来，看看讲讲价，实在不行，找人借点钱，不要在和这个狗东西打交道了，直接断绝关系。”
“我觉得够呛。”刘江说道，“我有一个想法，你要不要听一听？不过我就是那么一说，你要是觉得这样的做法太狠毒了，你就当做耳旁风。”
宋建国现在正恨着宋平安，便说道，“你说。”
刘江这个主意确实有点恶毒，所以在丈夫说完了之后，又开始装，“还是算了，到底是亲人，这样对他太绝了，而且一毛钱不给，也不好。”
宋建国越是这样，越想要听刘江的主意，哄着刘江终于说了：
“宋平安现在上串下跳就是因为觉得捏住了你的把柄，你在采购办多少有点油水，就拿这个说事，如果捏住了宋平安的把柄，他就不敢威胁你了。”
“我和他只差两岁，晚上他想要欺负我，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我往外跑，就说他要对我耍流氓，咱们和他签和解书，如果今后他想拿捏你，我就去公安局告他，宋平安那么喜欢那个汪琳儿，肯定不愿留下这样的黑点，不然肯定娶不了他喜欢的人。”
“我刚刚犹犹豫豫不想说，是因为觉得这个主意太狠了，可以不给他一毛钱，反而让他求着我们。”
宋建国一开始确实觉得有点太狠，但是听到了后面不用给宋平安钱，反而让他求着自己，就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刘江看出了丈夫眼底的松动，主动偎依到丈夫的怀中，“实在不行，还是给他钱吧，到时候让咱爸妈好好求一下他，看能不能给少点。”
这一句就是宋建国的定海神针，他是采购办的科长，多久都没有求人了，还要哄着宋平安求对方留情。宋平安自己都不给他留情面，他何必考虑对方？
宋建国咬牙说道：“不了，就用这个办法，我还不行制不住这个小兔崽子！不过，晚上我假装从父母那边回来，得把小兔崽子的嘴巴给塞上，免得说出一些不该说的。”
刘江：“建国，还是你考虑的周全。”
两人商量了一些细节之后，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整个汽车厂家属区再次因为宋家而轰动了。
这一次可比之前都要热闹，宋平安犯的事足够把他送到公安局抓起来坐牢！
刘江穿着被扯破的小背心用衣服捂住胸口，哭着求助。
等到厂里的人出来之后，刘江就说晚上要给宋平安送蜂蜜水，结果宋平安见色起意，要欺负她。
刘江说的颠三倒四，泪水哗哗的往下落。
冲出来的宋平安却拼命洗白自己，嘶声力竭地喊道：
“她长得这么丑，我怎么可能会欺负她？”
“她就是装的，就是骗人的。”
“我没有，我有对象的，我就是为了对象下乡，我眼睛又没瞎，怎么会看上刘江？！”
宋建国正好从父母家回来，被气得七窍生烟，自己的侄子欺负了新妻子，还说这些话！宋建国因为不想再听到昔日里的侄子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话，就用抹布把人的嘴巴一塞，捆着去了厂里的保安处。
大半夜的厂里的领导本来都睡下了，这会儿也换上了衣服匆匆去保安处。
就算是再好奇事情的发展，也没几个人等着保安处的消息，等到第二天清早，只要有两人以上的地方，都在讨论这件事，保安处的人更是成了热馍馍，见着保安处的人，都打听这件事。
汽车厂里的职工，从保安口中知道了这件事的结局：
虽然宋平安做出了这样的流氓事，宋建国还是对这个侄子有最后的情谊，不想把事情给做绝，两人签订了断绝关系的保证书，宋建国以后再也不会管宋平安，宋平安过得好或者是坏，都和宋建国没有关系，宋建国这边也是如此。
签订了保证书之后，宋建国还给了宋平安五块钱，让他买车票回去，也算是最后的情意了。
汽车厂的职工议论纷纷：
“宋平安这孩子现在咋歪成这样？当时也算是看着长大的，何穗还有宋建国，对他多好啊，真的是把他当做亲生儿子看待，何穗还一直说，一定要瞒着宋平安不是亲生这事。宋建国也是，老说就是他亲儿子。”
“上次何穗闹，我就知道宋平安是个坏胚子，如意难道就不是好孩子？非要扯着如意下乡，那件事我就觉得他坏透了，厂里的学校，凭什么让一中的什么刘梅当代课老师？”
“本来宋平安是过来要钱的，宋建国都已经再婚了，你们品品看，宋平安哪儿有什么理由请假回来，就是生怕新婶婶亏待了他，想要找老宋要钱，老宋离婚为了保住房子，哪儿还有钱？估计就是这样，宋平安起了坏心。真的坏透了，还要说小刘不好看，我呸。”
“还是建国顾及亲情，还给宋平安留了一条活路。”
这年头打电话挺麻烦而且贵，但是这个消息太重要了，厂里的人也不嫌麻烦，先是打电话到卧龙镇医院，然后转接到宁蓁蓁到的第二站——兴田村。
在兴田村里，宁蓁蓁接到了好几个电话，最后一个电话是郭晓的。
“阿姨，我觉得您去卧龙镇真的太明智了，宋平安这个人太狠了，我还真怕他对如意做什么。”
宁蓁蓁挂断了电话想，这可不是宋平安心狠，宋平安好歹也算是原男主，生得个子高还剑眉星目，喜欢的对象是汪琳儿那种肤白貌美娇滴滴的女学生，怎么可能会喜欢大饼脸还比他大两岁的刘江？
只怕这是刘江主意，为了彻底把宋平安驱逐出宋家。
她也多少有点好奇，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宋平安已经是一无所有了，该怎么和汪琳儿走到最后？

第200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13
别说给汪琳儿带东西，就连伤口都没有钱处理，穿得像是烂咸菜一样的宋平安辗转回到了港田村。
“你怎么成了这样？”汪琳儿有些傻眼，甚至离宋平安远远的，嫌弃他身上有点臭。
“我被人抢劫了，已经报了案，东西没办法找回来。”
“那东西都没了？”
“嗯。”
汪琳儿看到宋平安两手空空，但是心里还是有奢望的，万一东西邮寄到港田村呢？现在听到了这样的答案，汪琳儿的笑容都有些勉强，“你早点回去换身衣服吧。”
宋平安没说话，静静地看着汪琳儿，忽然开口说道：“琳儿，我只有你了。”
被宋平安看着，汪琳儿的身上起了细细的鸡皮疙瘩，她的眼皮子一跳，别开了眼不敢去看宋平安：“别在这里说这种话。”
“好。”
宋平安回到知青点，这个时候正好是劳作时间，知青点里没有别人，等到宋平安洗了澡，一瘸一拐地晾晒衣服，其他人都回来了。
有人好奇地问道：“宋平安，你的腿怎么了？”
宋平安：“就是擦伤，养一养就好了。”
那人提议：“那你要去医务室不？宋如意在那里，可以让她给你用点紫药水。”
宋如意？
宋平安没说话，默默用饭盒打了饭，和汪琳儿坐在角落里，左右张望了一圈，对着汪琳儿问道：“宋如意中午不在知青点吃饭？”
汪琳儿用筷子戳了戳饭盒，有点不太高兴，本来已经很饿了，想到了宋如意的待遇，堵心得吃不下去。
“她在村里的医务室，就连铺盖都搬过去了，以后都不住知青点了，怕她害怕，村里还给养了两只大狼狗在她那里。”
汪琳儿原本以为宋如意的工作量减少已经很让人羡慕了，万万没想到居然还会单独给住所。
宋如意在医务室忙碌肯定有限，剩下的时间都是她自己的，同时工分还可以拿满，有独立的做饭地方，住得也舒心，这一系列的待遇实在让汪琳儿眼红的很。
宋平安想到上次穿白大褂的宁蓁蓁，问道：“是何穗做的人情？给村里送礼了？”宋平安没指望要回自己的五百块，但是还是忍不住去想，宁蓁蓁是不是拿着他的那五百块做人情？
“不用送礼。”汪琳儿的声音里都压不住她的嫉妒，“她免费给村子里的人义诊，还把一些手法都交给了宋如意，晚点村里有个小毛病都找宋如意，还说宋如意就在港田村，每次放假过来，就给人看病。她这一手把村子里的人全讨好了，村长他们开会研究，就给了宋如意这个待遇。”
宋平安听着汪琳儿说宋如意的舒服日子，心里充斥着嫉妒。
两人这会儿面前没有镜子，如果有镜子，就会发现两人的表情如出一辙。
“你能不能让你妹给腾个位置，我也想过去住。”汪琳儿说道，“两个人也算是有个照应，不是吗？”
“她不会答应的。上一次你也看到了，我和她闹得很僵。”
“就算不是亲兄妹了，你们也是堂兄妹，而且以前下乡你都可以让她听话，现在不过是和我分享一个屋子，应该不难吧。”
宋平安的手指捏着筷子，默默扒了一口饭，“难，你别忘了她妈就在卧龙镇里，宋如意打个电话，人就过来了。”
如果不是何穗，父母不会离婚……宋平安被宋建国和刘江捏住了把柄，距离宁蓁蓁很近，又开始责怪近处的她了。
“她真的好凶啊。”汪琳儿咕囔着一句，显然也记得上次宁蓁蓁的不留情面，心里头有些怕宁蓁蓁。
不得不说两人做情侣可以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是一样的欺软怕硬，汪琳儿也怕宁蓁蓁，一听到宋平安提到宁蓁蓁，下意识地就有些发憱。
不过汪琳儿还是嫉妒宋如意的待遇，她自己不愿意和宁蓁蓁打照面，打算撺掇宋平安去讨要好处。
“阿姨的本事太厉害了。你说能不能你再讨好一下阿姨，毕竟她也养了你那么多年，一开始是生气，但是气总有消得时候。”
宋平安想到宁蓁蓁的目光摇摇头，她的眸光像是一把利刃，狠狠地刺入他的心底。
宋平安拒绝了之后，汪琳儿还是不甘心。
汪琳儿也没办法甘心，因为宋平安没有了票和钱，她的日子过得苦了很多，双手面颊都粗糙了起来。汪琳儿自己的日子很苦，看到宋如意却很舒坦，怎么能平衡？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两人在一起干农活的时候，汪琳儿总是劝说宋平安：
“十八年的感情难道是假的？她就是不高兴宋如意下乡，害怕如意过苦日子，现在如意的日子不苦，她肯定就消气了。”
“宋如意早晚要嫁人的，阿姨离婚了，她没有丈夫，膝下也空虚，难道不担心养老的事？你就表示好好孝顺她，她肯定会心软的，毕竟你也算是她的半个儿子，甚至再把她认为妈也行啊！”
“你也说了，宋叔叔和她离婚，家产对半分，当时宋叔叔要了房子，把家里的票啊钱啊都给了阿姨，你上次东西都被抢走了，不说别的，从她手中漏一点多好，起码现在日子也不用过成这样。”
宋平安一开始是很害怕宁蓁蓁，不愿意去找她。等到时间久了，宋平安的想法就开始慢慢松动。
因为没钱没票，宋平安可以说是寸步难行，还要做汪琳儿的活，他累得迅速消瘦起来，对着镜子看到黑黝黝的自己，感觉已经十足像是农民，甚至苍老了很多岁，看到了这样的自己，终于下定了决心去找她。
宋平安想：她还偷了自己的五百块和很多票，得想办法拿回来。
甚至保持明面上的往来就可以了，只要进入到了卧龙镇她所住的屋子就好了，她就一个人，可以把她一捆口一塞，直接把东西拿走，那五百块还有票据根本就没有过明面，就算是她报警了，也说不清楚那些钱。
卧龙镇医院是个小医院，但医院各项开销都是由国家承担，正式职工都可以分到住房，里面的临时工也都会提供免费的房间。
如果结婚了可以加一点钱申请一室一厅作为夫妻房，如果是单身则是分配两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人住一个房子。
宁蓁蓁过来的时候，是和丧了偶的打扫卫生的钱婆子住在一起的。
钱婆子没什么文化，丈夫在战场上去世了，她当年是给丈夫做童养媳的，怎么都不肯改嫁，于是镇里考虑钱婆子的情况，按照钱婆子的意愿，安排在医院里做临时工。
钱婆子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很尊重文化人，在她看来宁蓁蓁就是属于她敬重的人物。
所以宁蓁蓁和她住在一起之后，钱婆子主动想要包揽公共区域的卫生，宁蓁蓁拒绝了之后也没办法抢过钱婆子，她每天都会扫地拖地，把公用的卫生间都擦得干干净净。
无论钱婆子怎么说，宁蓁蓁都拒绝了对方要求，不让对方进她的房间打扫卫生。
当初的拒绝现在就起到了作用。
宁蓁蓁站在门口，看着钱婆子对着客人笑得合不拢嘴，眼神滑过一丝讽刺。
没错，宋平安曲线救国，走了钱婆子路线，现在正在卧龙镇医院职工宿舍里。
钱婆子正在和宋平安说话：“平安你的对象真漂亮。”
汪琳儿浅笑着说道：“谢谢婆婆的夸奖。”
钱婆子热情地说道：“咱们这里秋天风大，上次看到你的脸都吹得不行了，这个蛤蜊膏平安你用，这个是上市过来的护肤霜，小汪拿着用。”
年龄大的钱婆子又没有孩子，她格外喜欢年轻人，宋平安长得好说话好听，悄悄和钱婆子套近乎，钱婆子就想要牵线，让宁蓁蓁不要和孩子生分了。
宁蓁蓁要往房间里走的时候，钱婆子拉住了她，脸上的皱纹舒展开，宛若是水中泡开的菊花，“小何，你别急着回房间，你看看是谁来了？”
宋平安冲着宁蓁蓁喊道：“妈……”
宁蓁蓁：“我不是你妈。”
宋平安还没说话，钱婆子就满脸不赞同，“小何，毕竟做了十几年的母子，别那么生分。”
宁蓁蓁抬眼看着钱婆子：“这是我的家务事。”
钱婆子总觉得同住的宁蓁蓁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她平时对着唠叨：
“你啊其实比我有福气，还有一个儿子呢，当时咋就舍得把人留给男人？”
“要我说，你当时就不应该离婚，和和美美的有多好。”
“汽车厂的编制也好，你们年轻人干事情我这个老婆子真是看不懂。”
钱婆子感觉得到，对方不爱听她说这些，但是也从不会打断她，甚至还比较敬重她，偶尔看她说的累了，还会给她递水果吃。
现在的宁蓁蓁冷了下来，钱婆子感觉到自己的汗毛都耸立了起来。
“婆婆。”宋平安开口，带着可怜兮兮的味道。
钱婆子想，多可怜的孩子啊，就压住了心里发毛的感觉，继续对宁蓁蓁说道，“咱们同住一个屋子，也算是有缘，我年龄大也算是你长辈。咱们华国不是一直有尊老爱幼的说法嘛，小何，你听我一句劝，家和万事兴，现在孩子也知道错了，以后还好好孝顺你，多好啊。”
宁蓁蓁在钱婆子的手肘上一拍，对方手臂发麻，下意识地松开了挽住宁蓁蓁的手。
宁蓁蓁打开了反锁的卧室门，在进入房间之前最后说了一句：“华国确实有尊老爱幼的说法，不过您这个长辈我是不认的，我也没兴趣听您的劝，至于说孝顺？”
宁蓁蓁对着宋平安勾起了嘴角，后者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
“他是老宋家的人，身上没留着我的血，我没兴趣现在和他一家亲，他也没必要孝顺我。”

第201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14
看到了房间门砰的一下关上，钱婆子的表情震惊。
她的丈夫是在战场上去的，国家对她这样的家属很是优待，不光是给她这样目不识丁的人安排工作，每个季度的劳保用品都不缺少，逢年过节还有各种的慰问票和钱。
或许是因为没有孩子，年龄大了以后的钱婆子极其喜欢当和事老，不是做媒就是劝和。
宋平安只跑了两次，就让钱婆子怜惜上了，觉得不懂事的是宁蓁蓁，哪儿有和孩子置气的？
尤其是听到了宋平安的话，还有现在就想要和宁蓁蓁和好，以后好好孝顺宁蓁蓁，钱婆子觉得这孩子有孝心，自告奋勇帮助说和。
现在宁蓁蓁直接冷脸关门，钱婆子的脸有些挂不住，心中对宁蓁蓁有些埋怨。
钱婆子敬重她是个文化人，但是对于宁蓁蓁离婚的事情是很不赞同的，现在加上宋平安这事，对宁蓁蓁有了更多的嫌恶。
宋平安在过了一段时间缺吃少喝的日子，骤然成熟了不少。此时看出了钱婆子的难堪，开口说道：“婆婆，你别在意，我妈她不愿意原谅我，我也可以理解，不过这样对你不太合适。”
汪琳儿跺了跺脚，生怕里面的人听到，压低了声音，“平安说的对，她太过分了，阿姨都四十岁了，还不如我懂事，一点都不顾及亲情！”
自从宋平安什么都没有带过来，汪琳儿确实存了慢慢远离宋平安的心思，但是村里的农活实在太重了，只有宋平安继续保留她对象这个位置，才会愿意帮她。
于是，汪琳儿就还是和宋平安谈恋爱，不过因为宋平安手头紧张，汪琳儿现在的日子远不如一开始下乡时候。每当肚子咕咕叫，看着镜子里皮肤黑了不少，汪琳儿就会格外羡慕宋如意的悠闲日子。
汪琳儿嫉恨宋如意，就更是怨恨宁蓁蓁，她怎么就那么狠心，造成了现在两人缺吃少喝累得厉害。
钱婆子得到了两个人的安抚，心中好受了不少，她看着宋平安的手都皲裂了，主动给塞了粮票，生怕宋平安不收，还说道，“你收下，政府给我的粮票我都吃不完，我以前也就是用粮票改善一下伙食，现在直接在食堂吃就好了，我膝下又没有孩子，这点粮票你别嫌少，拿着吧！半大的小伙子，干的活多肯定不够吃，别和婆婆客气。”
如果是以前宋平安肯定看不上这种小额的粮票，现在一边握住了粮票，一边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婆婆，你实在是心肠太好了。”
汪琳儿的眼睛更是一亮，“婆婆，你和平安也是缘分，平安以后肯定会好好孝顺你。村里确实是粮食不够，平安这个人又不会偷懒，干的活多，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肚子都是咕噜咕噜的。”
汪琳儿许诺的轻轻松松，反正又不是她自己去养，直接给宋平安认了个长辈。
宋平安听到这话，有点不高兴，他就算是想要粮票，也不至于为了这点粮票给自己认下长辈。但是汪琳儿已经这样说了，一时不好反驳她，看着钱婆子期待的眼睛，宋平安含糊地应了一声。
这一声在钱婆子这里犹如是天籁一样，“哎呦，平安这……”她激动地在原地打了一个圈，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布包，“我这里还有一点……”
她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了房门打开。
三个人看了过去，是宁蓁蓁双手环胸依靠在门框。
宁蓁蓁：“我只是单纯提醒你一下，钱婆婆，你指望宋平安养老是指望不上的，我建议你给点粮票意思一下，就当做是同情要饭的。你的养老还是要指望国家，指望政府。”
宁蓁蓁本来懒得理会他们三个人，听到了钱婆子要给粮票，汪琳儿还敢这样说，还是开口提醒一下钱婆子。
免得钱婆子万一真的被两人把粮票哄骗的干干净净，还要反过来怪她。
钱婆子一听到了这话，像是沸油里滴入了水，立即就炸开了。
或许是除了丈夫去世最大的打击之外，其他时候收到了太多的善意，她用敌视的目光看着宁蓁蓁：
“平安是好孩子，你这个人怎么戾气这么重？这么好的孩子要孝顺你，你就是这个态度？”
“而且平安也都说了，如果不是你当时闹着要和宋建国离婚，现在还是和和美美的一大家子。”
“钱和票全部都攥在手里，你这样根本不对，你这是在吸孩子的血！”
宋平安听到了最后，竟是有些激动地颤抖起来，钱婆子说到了他的心底，汪琳儿的心也是砰砰直跳，觉得钱婆子说得对。钱婆子既然说的对，她又是长辈，宁蓁蓁会不会迷途知返？
如果宁蓁蓁有读心术，一定会笑汪琳儿想多了。
“我该提醒的已经提醒了，钱婆婆您听也好，不听也罢，和我没什么干系。”宁蓁蓁看着三人拧成了一股绳，轻笑了笑，“我已经仁至义尽了。”
钱婆子觉得对方根本说不过自己，才这样说，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意味深长地说道，“你是文化人，什么仁至啥啥的，我也听不懂这些话，我也不明白什么叫做该提醒的提醒，只知道你本来就不应该，做一个好女人非要离婚，还连累了孩子……”
宁蓁蓁这次直接连礼貌都不要，把房门一锁，甩开表情各异的三人去找院长。
她在卧龙镇医院里工作了这段时间，虽然医师考试还没有开始，但是她的水准证明了能力，待遇就她所知应该是临时工里最高的，她现在去找院长调换宿舍，也不过是打个招呼的事。
院长这个时间正在办公室里喝茶，看到了宁蓁蓁，立即就把人请了进来，还抓了一把上好的毛尖给宁蓁蓁泡茶。
沸水冲泡，搪瓷杯子里的茶叶沉沉浮浮舒展开叶片。院长呷了一口茶水，眼睛微微眯起。仔细听了宁蓁蓁的来意，略一思索后问道：“钱婆婆是老人家，有些习惯和年轻同志不一样，是有些处不惯？”
钱婆子虽然是临时工，但是她是政府方面特地打过招呼需要关照的，两人要是闹了啥不好的事就不好了。
宁蓁蓁明白院长的意思，手中捧着茶杯，笑着说道：“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年龄大的人有时候有些唠叨，以前和我不熟的时候，钱婆婆也没说什么，现在可能是觉得熟悉了，有些话就开始念叨了，无非是我有些叛道离经，还有我个人生活上的那些家务事。”
说到了这里，宁蓁蓁顿了顿，继续含笑说道，“我个人是和政府和领导一样的立场，非常敬重钱婆婆，但是有时候日常相处被念叨，我又怕自己忍不住，所以还是分开住比较好。医院里不知道有没有独立的一室一厅？我知道医院一室一厅是准备给已婚人士的，如果有多得房子，我想图个清静。”
“没矛盾就好，钱婆婆确实年龄大了。”院长松了一口气，至于说房子的事一切好说，“房子的事你等一下，我把内勤的人喊过来。”
等到内勤的人过来，听到了院长的话，想了想说道：“正好小李老公单位分了房子，他们搬了房间，明天是休息日，他们就会把剩下的搬好，房子打扫干净。何医生想要住进去的话，明天晚上我估计就可以。”
院长：“那太好了。何医生就住在这个房子好了，您也算是已婚人士了，打算什么时候需要搬家？我让内勤的人帮忙。”
以前院长正式职工都没有这么上心过，更何况是临时工？不过内勤部的张主任知道，这位虽然是临时工，水准可把其他的正式医生都给比下去了。还没入职就露出了一手替小姑娘保住了断指，医院里看重是正常的，得把这种人才给留住。
想到了这里，张主任笑着说道：“咱们内勤都是大小伙子，何医生想要什么时候搬？我给组织一下就好，如果要是急，那就明天晚上吃完饭，差不多七点？我记得何医生您过来的时候，东西就不多，两个大小伙估计跑一趟就够了。”
“我东西不多，张主任您到时候把钥匙给我就行，我自己搬两趟就好了。”
“何医生您这就见外了。”张主任笑着说道，“我不搞医术也晓得医生的手重要，您就在旁边指挥，大小伙子一搬就行。”
院长：“是的，何医生，别客气，咱们医院都是一家人，再说了，先前您写得稿子过稿了，其他兄弟镇都还要过来搞学习，都是你的功劳啊，正想着感谢您呢！”
原本从两室一厅到一室一厅的房子，需要加点钱，但是院长这会儿根本不让宁蓁蓁加钱，还晚点打算让后勤部再给补点东西进去。
钱婆子第二天开始，还故意不打扫卫生，想要让宁蓁蓁知错。
结果几天下来，钱婆子都没有看到房门有人出来，轻轻一推才发现房门根本没有上锁，宁蓁蓁已经搬走了。

第202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15
钱婆子到了宁蓁蓁所在的办公室时候，对方正在给人看病：“冬病夏治，现在已经是冬天了，现在这个方子是给你缓解一二的，等到时候夏天的时候，你再过来找我开方子，我到时候帮你除根。”
“好的好的。”那病人看着宁蓁蓁的药方，“这应该不贵吧。”
“不贵。”宁蓁蓁说道，“也不用票，大概就是两毛钱左右。”
那人松了一口气，“谢谢你。别人都说让我找何医生，果然专业。”病人还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那个病人刚走，钱婆子要开口，就有一个干瘦的老太太坐在了前一个病人的圆凳上，表情不善地看着钱婆子，硬邦邦地丢下一句：“我先来的。”
“我知道。”钱婆子手中拿着笤帚，双手不自觉把柄握得更紧一些，语气变得弱了起来，“我就是和何医生说说话。”
宁蓁蓁用镊子取了酒精棉球擦拭听诊器，“钱婆婆，我这边还在上班，有什么事情晚点再说，现在请你出去。”
宁蓁蓁的气场太足，加上病人的表情很不友善，钱婆婆下意识地就听话出了门。
宁蓁蓁一忙就到了中午，她先前到下面各个村里给人免费看病，卧龙镇里几乎都知道了，新来的医生水平高不说，还会给人开便宜的药，不少都是点着她的名过来看病的。
钱婆子本来是一腔怒火，甚至想要把宁蓁蓁拽到院长面前评评理，她都没有嫌弃对方，对方凭什么嫌弃她？结果看着病恹恹的人进去，出来就有了精神，在长廊里等候也说宁蓁蓁的医术好，甚至觉得如果不是没有医师资格证，去市里都足够了。
钱婆子听到了这样的话，心里头那种愤怒慢慢消退，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股幽怨：都说医术仁心，宁蓁蓁有了医术，咋没仁心？
等到宁蓁蓁忙完了之后，钱婆子就这样冲着对方说了起来，语气仿佛是被渣男抛弃的怨妇，酸溜溜饱含着委屈，“我年龄比你大，也算是你长辈，小何，我不得不说一说，你这个女同志确实做得不地道，我咋得罪你了，你不知会一声，就往外搬？”
今天跟着宁蓁蓁学习的是吴甲，他是有向学之心的关系户，宁蓁蓁是他师父，他也知道为什么师父会搬家，现在钱婆子反过来倚老卖老，吴甲就不干了了，气势汹汹地说道：“先前何医生和你住？”
钱婆子看着高大的吴甲，有些畏缩地点了点头。
吴甲脸色一沉，板着脸说道：“你也看到了，何医生的病人多，这几天还在赶进度，争取春节之前再去各个村子义务诊疗，每天事情很多，一个人一个房子才能够更好的工作。”
钱婆子想到答应了宋平安要让母子两人和好如初，连忙说道：“我之前和小何住，也没耽搁她事啊。”
“要是没耽搁事，我师父会申请单间？一个人住更清净一些。”吴甲毫不客气地驱赶钱婆子，“婆婆，我师父搬走了就搬走了，你有啥事去找你熟悉的其他人，再不行去找后勤，去找领导，我师父是医生，看病治人还要学习进步。”
钱婆子被撵走的时候，还有些不服气，她可是政&#183;府优待的家属，凭啥被那个人那样说，忍不住到了茶水间里，询问起来小护士：“何医生身边跟着的一个男医生是谁啊？就是个头一米八，额头上有点痘痘的那个人，有没有什么来历？”
“吴甲，有来历，是副院长的儿子。”
钱婆子前一刻还想着用身份去压人，这一瞬就打消了念头，嘀嘀咕咕地说道：“看上去满脸横肉，也能当医生？”
小护士的眉头一皱，吴甲看着有点凶，但是性格挺好的，学东西也很认真，小护士的脸不高兴地说道：“怎么不能？一直有颗治病救人的心，听说跟着何大夫学了不少东西，明年医师考试要是过了，吴院长都感谢何医生。”
钱婆子得罪不起吴甲，在看到另一个年轻后生，准备讲讲道理的时候，发现一个做褚义的，对宁蓁蓁也是一口一个师父喊着。
这位褚义看上去比吴甲文气，说话却尖酸的很。
让钱婆子也招架不住，毕竟这位褚义他也得罪不起，褚义是医院院长的老同学，那位老同学是镇高中校长。
钱婆子没有替宋平安争取到机会，长吁短叹说道：“平安，实在是她直接请了假，我都没有办法和她好好谈一谈，那两个医生根本不给我机会。”
宋平安从乡下做拖拉机过来的，现在屁&#183;股都震得发疼，结果听了钱婆子絮絮叨叨，从吴甲说到了褚义，反正核心内容就是，根本帮不到他。
宋平安听汪琳儿的建议，过来特地穿得破旧的棉袄，这会儿不住地吸鼻涕，不停地咳嗽打喷嚏，根本没办法说话。
钱婆子不觉得这样的宋平安恶心，反而觉得他可怜，赶紧给灌了一个汤婆子让他捂手，又给倒了开水，等到宋平安暖和下来，才说道：“要不你和你妹妹好好说一下，让她帮忙？”
宋平安瞅着老太太，开口说道：“如果要是如意那边走得通，我也就不需要过来这边了。”
宋平安仔细问了一下两个人的来历，也得承认，真的是没什么办法。
他才刚走通钱婆子这条线，宁蓁蓁就可以搬到一室一厅；刚劝说了钱婆子再帮他，就有吴甲、褚义这样的关系户替宁蓁蓁驱赶钱婆子。最关键的是，听钱婆子说，医院今年收到了八个锦旗，都挂在院长办公室，实际上锦旗都是送给宁蓁蓁的，因为这个荣耀，医院的领导也都会偏向她。
宋平安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其实不止是医院的领导，因为宁蓁蓁的医术卓越，宋如意在港田村的日子也是让知青们眼红。
可惜眼红归眼红，他永远也攀附不上，到了现在他得承认，这个世界上就是有如同宁蓁蓁一样冷血的人。
不过幸好没有拿下宁蓁蓁，却总能从钱婆子这里捞点好处，他和汪琳儿省着用，也可以勉强过得下去。
钱婆子问道，“我这边没什么东西，有一张棉花票，你带回去。”
“婆婆，每次都是麻烦你，我真的特别不好意思。”话这样说着，宋平安接过棉花票的动作可很利落，为啥穿成这样，还不是为了让钱婆子多掏一点东西。
“说啥不好意思。”钱婆子很吃宋平安这一套，把东西塞入到他的手心里，一时冲动，还又加了一块钱，“你婆婆我怪不好意思的，都帮不到你。”
宋平安叹了一口气，握住了婆婆的手，顺便把钱也攥到了手心里，“婆婆，我觉得她真的不要我了。这马上都要过年了，冰天雪地，也不见她疼我？我这颗心真是拔凉拔凉的。”
钱婆子也叹气，“对了，琳儿呢？”
“天气太冷了，琳儿就在村里。”
“也是。”
在过年前的这一周，宋平安彻底放弃走宁蓁蓁这条路，过年的时候，也是和钱婆子一起过的，钱婆子每年过年拿到慰问品都多，养着宋平安这个大小伙子也是足够的。
至于说汪琳儿，她的舅舅是特殊人才，打了个申请，让汪琳儿回城过年。
宋平安是送汪琳儿到车站的，他没有注意到汪琳儿软糯语气下冰冷的眸子，里面没有一丝丝的情意，等到火车始动了，汪琳儿更是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用手帕狠狠擦了一下手，然后手帕直接丢了不要。
汪琳儿这次回城的机会没那么简单，舅舅先前一直和她说，建议她好好准备高考，通过这条路子回到城里，如果现在用了这个机会，以后就不好办了。
但是汪琳儿执意要用掉这个机会。
她享受着宋平安给她的好处，心里也是越来越怕，她生怕继续下去会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事。
去年要不是双抢宋平安太累，汪琳儿差点就被那个了，那之后她就怕了，宋平安口口声声说：
“琳儿，我肯定对你一辈子好。”
“要是那个了，我们就结婚，我有的都是你的。”
汪琳儿当时就怕得不行，宋平安什么都没有，她才不要嫁给他，这个换村的事是磨了舅舅很久终于得到的机会，虽说这个机会用了以后，以后舅舅的人情就再也用不上了，她还是觉得值得。
火车载着汪琳儿回家，她想到了摆脱掉宋平安，表情轻松又快活。
*
春节结束了之后，宋平安还翘首以盼等着汪琳儿回来，谁知道，一直等到冰河消融也没见到汪琳儿。
跑去问了村长几次，村长到后面越来越烦，宋平安还是拿着钱婆子的东西，给村长做人情，这才让村长勉强说道，“有消息告诉你。”
一直到即将开始的春耕，终于有了汪琳儿的消息。
村长在开大会的时候，特地说道：“各位年轻的知青同志们，大家应该注意到革&#183;命战&#183;友少了一个汪琳儿同志，她家里打了申请，以后就不在咱们港田村了，而是去了其他的村里做贡献。”
宋平安霍地一下站起来，“这不可能！”
村长有些不高兴，“宋平安同志，坐下，不要扰乱秩序，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说。”
知青们有些吵杂，村长也不在意，再次示意人们安静才大声说道：“国&#183;家发了通知，要恢复高考了！”
轰的一下，知青们都沸腾了起来，宋如意的心更是砰砰直跳，妈说的对，国&#183;家还是很重视他们知青，还是想着培养他们，停了很多年的高考再次恢复，可以再次上大学了！

第203章 年代文恶毒婆婆16
宋平安的双手捏成拳，看着村长：“汪琳儿去了哪儿？”?
村长：“不知道。”?
说话的是另一个女知青：“怎么会不知道？”?
宋平安听到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回头一看是汪琳儿的好友向可，在向可旁边还有两个女知青，都是和汪琳儿关系不错的人。?
宋平安看到她们的眼底都写着焦急，心想着还是念着汪琳儿的，脸色稍安。?
村长说道：“我就听组织上说，汪知青换了村子，具体什么村子，我就不知道了。”村长倒是知道为什么宋平安总是过来，拍了拍宋平安的肩膀，面上露出同情的神色。?
宋平安一个人挣两个人的工分，这在村里都是出了名的，村里村外都晓得，汪琳儿是宋平安的对象，这是要结婚的，忽然之间，汪琳儿离开了这个村子，宋平安可以说是白白替人做了大半年的活，现在全部都打了水漂。?
“这也是组织安排，宋知青你也放宽心。至于你们几个知青，知道你们和汪知青交好，汪知青现在去了新的天地奋斗，你们在港田村可以再结交新的革&#183;命战&#183;友，哦对了，不是说了高考要恢复的消息吗？你们也可以看看书，多准备准备。要是考上了，就可以离开农村了。”?
向可的表情几乎要哭了出来，“她走之前借了我粮票还有二十块钱！”?
“是啊，我也是，我给的是工业票。”?
“我也是借了钱，粮票和布票我都给了，不过我没有借那么多，但是借了八块钱。”?
村长一怔，这加起来可不少，都可以报警了，忽然想到了今天送过来的信，说道：“汪知青还寄了几封信，你们看看，里面说不定说了借钱的事。”?
信上写着个人的名字，一人一封。?
几个人迫不及待打开一看，除了宋平安的信笺之外，其他几人的都是汪琳儿写明了欠款多少多少，把粮票按照市场价来计算，在今年暑假之前，会打款到港田村。至于说为什么汪琳儿会换村子，信里只写了按照组织要求，其他的多一个字不写。?
向可借了粮票，一个借了布票，还有一个借了最为难得的工业票，现在全部都成了等值的钱，表示会还，但是她们几个都不高兴，毕竟要是在黑市来换，要比这个价高的多，就算不是黑市，和一般人兑换，也比这个价格要高。?
几个女同志表情都不太好，而表情最差的是宋平安了，向可偷偷看了一眼，里面的信笺写得很清楚，让宋平安忘了她，好好在港田村做贡献。?
宋平安反复看了之后，把向可的信拿了过来，看完了之后说道，“这个钱少了，要报警。”?
向可看着宋平安的模样，心惊肉跳的，她才不管别人要不要报警，直接把自己的信笺一拿，蹭蹭蹭就跑了出去，“够了，好歹是朋友一场，今年夏天钱还了就行。”?
另外两个女知青本来还不明白，忽然注意到了宋平安的脸色，也赶紧跑了出去。?
跑到外面去了之后，急急两步跟上了向可，其中一个叫做李双鹿愤愤不平地说道，“就应该报警，我那可是工业票，这一来一回得折了都少？”?
向可的心还砰砰直跳，直接说道：“算了，要是去报案，起码官方是这样定的价格，剩下的钱不多，不一定会立案。”?
“她也太贱了！”李双鹿的眼眶通红，“肯定离开之前就知道这件事，故意从这个上面占我便宜。”?
“你少说两句。”林素素推了推李双鹿，“最难受的是向可吧，平时关系多好啊，汪琳儿还一口咬定不高考，结果现在就恢复了，时间也不多了，全耽搁了。”?
向可一瞬间有些沉默，随即摇摇头，“能怎么办？她就算是故意的，还能够跑到她面前扇她巴掌不成？再说了，我确实心中难受，但是……”说到了这里，往后张望一下，没看到宋平安，才说道，“再怎么损失惨重，也没有宋平安损失的惨重，他刚刚那个样子好吓人，我不想报警，也是因为他，实在怕他做出些什么。”?
李双鹿还有些不服气，但是林素素也说道，“宋平安为了她把妹妹坑到了乡下，长辈的婚姻散了，成了叔叔和婶婶，婶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完全不管他，他那个爹也再婚了，他真的是一无所有了。”?
李双鹿说道，“向可，你刚刚看了信，信里说了什么？”?
“说是各自婚嫁，以后就没有关系了。”向可说道。?
李双鹿冷笑着，“占了便宜就跑，简直了。”?
向可其实以前就知道汪琳儿是没准备和宋平安走下去，但是没想到自己和她关系好，她还借了那么多钱，心中就难受，还有高考的事，她看到其他知青在看书，想要看书的时候，汪琳儿就让她别看，现在距离高考就几个月的时间，她能考得上吗？?
*?
除了这四个人在意汪琳儿的去向，其他也就是村里人在意，所有的知青都开始为了高考忙碌。?
这个时候想起来宁蓁蓁半年前就说过要高考的事，不少人都悔不当初，为什么不听她的说法，没事看看书呢？也有少部分的人自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开始复习，对今年夏天的高考还是心里没底，但是比其他人要强。?
如果论起来准备最充分的，还是非宋如意莫属。?
村里除了去当代课老师的，谁也比不上宋如意的时间多。每周最迟是两周时间，宁蓁蓁都会从镇上到港田村，她的医术好，多用山上的草药代替，村里人看病都是免费，都乐意找她，这样一来，村里哪儿用的上宋如意这个赤脚大夫？?
她也就是小儿忽然发热，或者是村里有人有个特殊的病才会拎着小药箱，平时的时候，就在村里的医务室窝着看书，最重要的是，谁让她有个好妈，不光是支持她读书，还去市里找了重点高中的老师，弄来了试卷。?
港田村的知青们也因此受益，尤其是高考的时候，发现有类似的题目，等到出了考场，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弄来了不少好东西，拐弯抹角送到卧龙镇上去。?
不过唯一没有受益的应该就是宋平安了，自从汪琳儿不告而别，他整个人都傻傻愣愣的，有时候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人，让知青们都没有人愿意搭理他，所以试题也没人给他。?
其他人还悄悄提醒了宋如意，让她小心一点，现在的宋平安看着情绪很不正常，让人觉得像是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183;发的定&#183;时&#183;炸&#183;弹。?
宋如意应下之后，并不是太怕，母亲给了她一个小型的改装过的电&#183;击器，能够瞬间产生一万伏的电压，只要谁敢出手，就能够把人给电得僵硬在原处。?
或许是宋平安惦记着昔日的兄妹之情？等到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宋平安都没有做什么。?
只是村里知青陆陆续续拿到通知书的那一天，宋平安过来找她了。?
他胡子拉碴，整个人干瘦的厉害，许是没有吃好，皮肤还泛着点黄，他看上去和村里的闲汉没什么两样。“你考上京都大学了？恭喜。”?
宋如意现在穿的一身是宁蓁蓁做的，上身是的确良白衬衫，下身是明黄色的裙子，刚下乡的时候剃了短发，现在已经长了起来，梳着两个麻花辫安静地垂在肩膀上。她的肌肤白皙，宛若还是汽车厂高中里的校花，而不像是下了乡的知青。?
“谢谢。”宋如意现在看着宋平安已经没有丝毫的波动，真正把他当做了陌生人。?
宋平安的心中一疼，刚开始汪琳儿走了，他还不愿意承认他再次后悔，等到日子一天天往后，不用帮助汪琳儿干活，还有钱婆子给支援各种票，他的日子比之前好了，心中却像是有钝刀子一刀刀戳着。?
他在看着宋如意的陌生眼神，终于承认后悔了，他仗着家里的疼爱肆意妄为，就是为了汪琳儿，而现在凭什么呢？他考不上大学，可能就一辈子在港田村了，而汪琳儿说不定有其他像是他一样傻知青帮她干活。凭什么他的日子如此落魄，汪琳儿过上了好日子呢？?
这一瞬，一些在心中酝酿已久的恶意在他的胸腔里蒸腾，他总归是考不上大学了，又不想继续这样过着，他想要把汪琳儿也拉入他的泥潭之中。?
宋平安觉得自己的恶意应该写在脸上，他低下了头，不想让宋如意看到他的脸色。?
低头之后看到了宋如意穿着凉鞋，而他穿着的是一双军绿色的解&#183;放鞋，等到晚上脱下鞋子的时候，房间里都会弥散开不好的味道。?
深吸一口气，宋平安继续问道：“你去了京都，何阿姨还留在卧龙镇吗？”?
“不是。”宋如意说道，“三月医师资格证考过了之后，我妈在六月的时候去面试了京都的医院，差不多过两天我们一起走，都去京都。”?
宋平安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恭喜恭喜。”?
房间里是一阵沉默，窗外是蝉鸣聒噪，宋平安在房间里有些待不下去了，这话一说完，就往外走。?
等到宋平安刚离开，村长媳妇就探着脑袋，“没事吧，宋平安刚刚说啥？”?
“就是恭喜我拿了通知书，然后问了我妈以后怎么办。”?
村长媳妇早就知道宁蓁蓁的去处，此时笑着说道，“何医生可真厉害，你们到时候母女两个人一起去京都，真的是太好了。”?
宋如意抿唇一笑，她也想要做一个像是母亲一样的人，她这次高考报的专业就是京都大学的医学系。

第204章
汽车厂里刚议论着宋平安居然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从港田村逃走，冷不丁又爆出了新消息，宋建国被人举报贪污，举报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宋平安。?
“难道宋平安疯了？”?
“别的不说，宋平安肯定是疯了！”?
大部分人觉得宋平安是疯了，闹着要下乡，折腾长辈离了婚，然后宋建国再娶，他又轻薄后来的年轻婶婶，现在又是从港田村偷跑，又是偷跑到政&#183;府机关，实名举报宋建国贪&#183;污。?
公安机关因为宋平安偷跑的事情来过汽车厂调查两次，又因为实名举报的事再次到了汽车厂调查。?
先前宋建国还真不算是贪&#183;污，最多是利用职务之便占点小便宜，但是娶了新媳妇之后，手头紧就真做了不该做的事，宋建国被逮捕之后，小媳妇也不在外等着，骂骂咧咧和宋建国离了婚，觉得自己嫁给这样一个男人真的是亏惨了。?
可戴罪立功的宋平安还是不知所踪，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宁蓁蓁倒是有个想法，在第二年，汪琳儿考了本地的师范大学，拿着录取通知书报道的时候，被一个乞丐捅了一刀。?
有人说那个捅刀的人就是宋平安，也有人说不是，宋平安再怎么寥落也不会成为乞丐。?
那个乞丐捅完了人，就跑了，谁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宁蓁蓁猜测那个人是宋平安，不过是或者不是都不重要。?
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还留下了匕首，因为八零年没有天罗地网的摄像系统，但是指纹和DNA的证据会保留下来，无论是潜逃到哪个地方，终有一日会被抓捕。?
宁蓁蓁从宋平安身上又想到了钱婆子，那位也被宋平安忽悠走了所有的钱，本来钱婆子是指望宋平安养老，现在她应该知道了，靠儿女当真是不如靠国&#183;家。?
宁蓁蓁收回思绪，看着自己面前红彤彤脸的男学生，结结巴巴地把自己的所有家世都说了一遍，“何阿姨，这就是我的基本情况，我是真心喜欢如意的，会对如意一辈子好的！”?
听到了男友的话，宋如意的面颊咻忽红了起来，手指搅在一起，又忍不住露出了甜蜜的笑容来。?
宁蓁蓁见状，笑着说道：“如意喜欢就好，坐下喝茶，我平时工作也忙，家里也没什么好茶叶。”?
在来之前，这个叫做周轩的男学生就听过宁蓁蓁大名，此时肃然起敬说道，“阿姨客气了，这茶叶就很好。”?
宁蓁蓁看周轩还是有些拘谨，就询问起来计算机系的课业，从熟悉的事情开始说起，周轩就放松了很多。?
从大二开始，周轩就和宋如意开始处对象，等到大四毕业之前，双方父母见面，定下了两人的婚事。?
宋如意在五十岁母亲去世的时候，大哭了一场，回来的时候做了一个梦。?
周轩听到了动静，半夜醒来的时候被宋如意吓了一跳，他从没有见过妻子这样的表情，“怎么了？”他温柔地握住了妻子的手，“你梦到妈了？别太难过了。”?
宋如意偎依在丈夫的怀中，想到了刚刚的梦还心有余悸，梦里父母没有离婚，她在乡下屡屡被宋平安夺走机会，让给了汪琳儿，后来他们夫妻两人高考回了城，而她留在了乡下被丈夫毒打，一直到改革开放，她毅然决然出去打工。梦里她打工的时候吃过很多的苦头，虽然最后也赚了不少钱，她是不快乐的，甚至早些年因为流产，再也不能当一个母亲，没有自己的亲生儿女。?
想到了那个梦，宋如意心跳得加快，重重握住了丈夫的手，最后长长舒了一口气。?
幸好那只是一个梦。?
*?
金色代表功德的光点进入到体内，代表此次的任务完成。宁蓁蓁悬在虚空之中，手指虚点之后旋即进入到了下一个任务世界。?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正在灯火通明的舞厅里，面前有一个画着浓妆穿着旗袍的女子，嗤笑了一声说道，“行了，别端着装着，咱们舞厅里不流行这一套，又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官家小姐了，再说了，又不是让你陪客人跳舞，只是在台上给人伴舞而已，别捂着你的胸口，怪难看的，到时候被客人投诉了，你别一晚上赚不到钱，反而要赔钱。”?
那人手中拿着一根烟枪，应当是抽烟抽久了，说话都带着点淡淡的沙哑，说完话了之后，红唇微张，深深吸了一口手中的烟&#183;qiang，口中吐出了一个个的烟圈。?
“牡丹姐。”宁蓁蓁身后的一个人笑着说道，“毕竟辛夷是第一次做舞女，还有些放不开，牡丹姐，等会我再好好和她说一说。”?
宁蓁蓁知道辛夷指的是自己，尚未接受记忆，便开口说道：“牡丹姐，我去洗把脸，等会我一定好好表现。”?
“行吧。”那旗袍女子又抽了一口烟，沙哑嗓子开口，“都休息十分钟，四点继续。”?
舞厅的厕所里点着檀香，香味浓厚的呛人，想来等会身上都会沾染这个味道，宁蓁蓁进入到了一个隔间，把插销锁上，就开始接受记忆。?
这身体的名字叫做谢琳琅，她是北平人，父亲是政&#183;府不大不小的官员，家里有两个哥哥，一个哥哥是做了官，一个则是做生意。谢琳琅因为年龄最小，曾经在家里也是千金大小姐。?
政&#183;府官员的女儿大部分都送入到了学校里念书，谢家也把谢琳琅给送入到了学校。?
谢琳琅的成绩不错，到最后还考上了大学。?
只可惜家里让她念书，不是为了她的成才，而是为了给联姻增加筹码。?
谢琳琅在参加晚宴的时候，被父亲的顶头上司看中，谢家人就想要把谢琳琅嫁给那人做继室。?
谢琳琅不愿意，学校已经毕业的学长段继文疯狂追求她，谢琳琅因为家里人的逼迫，最后选择和段继文私奔到沪市。?
谢琳琅私奔之后，看到了报纸上谢家和自己断绝关系的声明，她大病了一场，给母亲打电话，那边也是直接挂断表示根本没她这个女儿，两个哥哥也是觉得她给家里人丢脸。?
谢琳琅成了孤家寡人，在病中段继文安慰她，这个时候谢琳琅彻底爱上了段继文。?
段继文本来在北平是有老师的工作，因为临时离开北平，在沪市暂时没有找到工作，但是所谓是有情冷水饱，两人情感很好时候也过得去，不过总体日子过得还是很清贫的。?
事情的悲剧来自于段继文的家乡发生了蝗灾，段继文的幼弟，母亲还有一个远房表妹到了沪市而生的。?
段继文的弟弟生了重病，段家人连哄带骗让谢琳琅去舞厅跳舞，刚开始只是跳后面的伴舞，到了后来就成了陪客人跳舞，再后来……?
谢琳琅如同花一般的零落，因为舞厅为了留人，难免使用下作的手段，谢琳琅也就无可奈何地被控制住无法离开；而段继文的那个表妹崔婉，却慢慢越来越美，因为她心地善良，后来有了机遇得到了贵人的帮助，段继文的画作也收到了赏识，段家的日子过得好了起来，也抛下了谢琳琅。?
面对情绪要崩溃的谢琳琅，段继文终于给出了隐瞒她很久的答案，“崔婉不是我表妹，段长泽也不是我弟弟。”段继文的那个表妹，其实是段继文的乡下妻子，而所谓的幼弟其实是段继文的亲生儿子，段长泽，他们从头到尾都是一家人。?
在段家老太太的心中，谢琳琅当年跟着段继文私奔，按照古法就是奔者为妾，谢琳琅是上不得台面的小妾，以前家里不好的时候，用小妾赚一点钱，等到家庭好起来，怎么可以要这么脏的人？而且日子好，是因为崔婉的善心，崔婉让家里有了这样的机遇，为了崔婉和段继文两人，也应该把谢琳琅赶出去。?
崔婉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在她的角度，就是另一番故事，她是段家自小定下的媳妇，段继文与他圆了房，让她生下了儿子，她在乡下侍奉父母，她贤惠而又孝顺，为了段家父母发光发热，段家老太太十分怜惜她。?
她到了沪市，刚开始丈夫还是不喜欢她，后来靠着她的温婉贤德，慢慢让丈夫浪子回头，最后丈夫还给了谢琳琅放妾书，和崔婉一人一世一双人。?
崔婉永远感激在沪市的日子，在这里，崔婉学会了爱惜自己，所以越来越漂亮；因为在繁华的大都市里不忘初心，所以才有贵人帮扶；小妾谢琳琅是贤妻的对照组，被舞厅的繁华遮住眼，最终堕落了成了最不堪的所在。?
宁蓁蓁出了厕所，就打开了自来水的水龙头，给自己洗了个脸提提神，顺便也漱漱口，没办法回忆崔婉和段继文的爱情，她觉得有些反胃，加上厕所味道不好，很是想吐。?
“辛夷，你好了没有？”刚刚那个说话的人，对着宁蓁蓁说道，“你的脸色有些难看。”?
“我没事。”宁蓁蓁摇摇头，“谢谢玫瑰姐刚刚为我说话，我们现在走吧。”?
如果还没开始到舞厅里跳舞，宁蓁蓁肯定就直接走人，谢琳琅是没名没分跟着段继文的，两人连手续都没有，什么都不用管。但是现在已经到了百乐门舞厅，还签订了合同，甚至已经透支拿到了半个月的钱去给段长泽治病，宁蓁蓁就要考虑到突然离开，会不会惹上什么麻烦，毕竟百乐门的地下产业太大了，如果可以最好不要招惹。?
玫瑰看着宁蓁蓁说道：“我也是过来人，有时候看到你像是想到了当时的自己。”说到后面有些感伤，她低声说道，“你别怕，就跳跳舞没事的，扭扭捏捏的放不开，反而让那些闲人觉得有意思，非要打赌什么的。”

第205章
宁蓁蓁看着玫瑰的模样，似是有什么隐情，只是两人没什么交集，现在要继续问就是交浅言深了。
以前的谢琳琅跳舞扭扭捏捏放不开，就像是玫瑰说的，反而引起了人的注意，现在宁蓁蓁就不一样了。
现在身材本来就干瘪，也没什么好漏的，没有试图去遮胸口，要知道现代比现在这样裸露的多了去了，就当做是活动一下身子骨。
她不再遮掩，就让穿着旗袍的牡丹从她的身上挪开，其他人比宁蓁蓁的基础要差，得教训。
玫瑰看着宁蓁蓁放开了之后，心里头放松了不少，不知道这年头有钱人什么毛病，特喜欢清纯女学生扭扭捏捏这样的人设，而宁蓁蓁因为家贫，气血没有补足，人都有些怏怏的，身材与其他舞女相比也算是干瘪，没什么看头，坦荡荡的跳舞反而让人不会注意她的脸只有巴掌大小，五官其实生得秀丽动人。
玫瑰跳着舞，眼神冷漠，想着有钱人都有病，非要喜欢清纯的女学生，又要看到这种女学生堕落，仿佛这样他们能得到莫大的快乐，若是本身家贫，操着乡下话，生的再美，这些贱骨头也觉得没意思。
皮鞋声响起，宁蓁蓁正提起裙摆脚学着别人往前轻快地跳，她的动作没停下，看着台下那个拄着手杖的老者，那就是百乐门的秦老板，身后有个年轻人，人称是秦二少，都说未来将接班百乐门。
牡丹烟行妩媚地走到了秦老板的面前，“秦老板，您来了。”
“我过来看看。”秦老板坐在台下，“继续跳。”
牡丹拍了拍手，舞台上的灯光咻忽就亮了起来，宁蓁蓁带着虚假营业性的笑容，跟着前面跳，等到秦老板和秦二少离开了，他们也没多给她一个眼神，这种表情太多了，都是乡下里招揽过来的小丫头，刚开始还扭扭捏捏，后来发现钱多，就舍下了面子，笑得要多假就有多假。
从四点练习跳到五点半，宁蓁蓁的背后都出了一身的汗，吞云吐雾的牡丹才喊了停。
牡丹抽了一口烟，手指微翘，拿着烟杆子敲了敲左手手心：
“行了，开场舞都比较简单，今晚都上，开场舞务必像是刚刚后来练得，不许扭扭捏捏的，要是太丑了，我就上太踹你们屁股，我可不介意把热闹的舞变成滑稽剧。”
“第二支学得舞蹈是凤仙儿的《桃花娇》，凤仙儿是咱们未来的台柱子，谁要是出错了，砸了凤仙儿姑娘的场子，要你们好看！要是演得好，这项目成了，今后凤仙儿姑娘有一场，你们就提小洋半角。”
“下半场的舞还缺人，你们好好表现，凤仙儿的舞要是跳的好了，不喜欢去陪客人跳舞的，后面还有机会。”
在这个年代，每个铜元可当铜钱10文用，12个铜元为1角。也就是一场演得好，可以提成60个铜钱，算是沪市难得的高薪了。
这是给凤仙儿伴舞，如果要是一晚上能够给跳五六场的伴舞，光是伴舞的提成就不少，这也是为什么当时段家人想要把谢琳琅给弄到百乐门里。至于说陪客人跳舞，光是一只舞就可以提成一角半，要是带舞女陪酒或者是出舞厅，价格更是另论。
曾经的谢琳琅就想要只做伴舞，而不是去给客人陪舞，可惜她的容貌太出挑，那个邹经理不愿意放过这个摇钱树，段家和邹经理一起威逼利诱，让谢琳琅做了陪客人跳舞的舞女，而后就陪人喝酒，再后来……
因为谢琳琅长得好看，在百乐门赚的多，才能够养活段家一家子人，才能够把干瘪的小媳妇崔婉，养得皮肤水灵，焕发生机和活力，再次和段继文谈恋爱。
“这个、这个……”她的那杆子烟棍点在几个人身上，其中就包括宁蓁蓁，“下盘有点不稳，不过今儿出了力，等会给加一块儿炸猪排，晚上可都记得了，好好跳。现在都散了，吃饭去。”
今儿是第一天，宁蓁蓁不认识其他人，就认识那个帮腔的玫瑰，于是拿着铝饭盒，跟着玫瑰一起吃饭。
玫瑰也有一块儿炸猪排，她对着宁蓁蓁说道，“你要是平时肉吃得不多，最多吃上半块，剩下的可以带回去……”
话还没有说完，宁蓁蓁就用筷子把炸猪排分成了两半，一半给拨弄到了玫瑰的碗中，“多谢玫瑰姐刚刚替我说话，我不带回去，姐自己吃也行，想带回去也可以。”
玫瑰看着宁蓁蓁小口小口开吃菜，便说道，“多谢，我还有一个儿子，那我带回去给我家小子吃。我到百乐门已经有两年了，大部分时候是伴舞，今年开始还和客人跳舞，你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问我就是。”
宁蓁蓁没打算在百乐门里做久，但是有这样的老人和她透露一下消息，是很好的，而她的付出不过是半块儿炸猪排。
玫瑰的本名叫做林渺，她是旧式家庭长大的，在家的跟着女师父念过书，然后丈夫得了疟疾去世了之后，她要养病恹恹的孩子，所以后来就到了百乐门里跳舞了。
“总比做其他行当要好。”林渺有些感伤地说道，“工作真的特别不好找，什么都要介绍信，你说女人读了书，但是工作机会都是给男人的，女人哪儿有什么工作机会？在百乐门跳舞算是还可以的，只要不走其他的门门道道，就跟着牡丹姐跳舞，她是秦老板的人，还是挺不错的。对了，是谁介绍你来的？”
“邹经理。”
林渺眉头皱了起来，低头扒了两口饭。
看她不想说，宁蓁蓁就说道，“林姐，是不是这个经理有什么问题？我也就是进来的时候，走得他的路子，以前不认识，是家里人牵线的。”
“我说得水最浑的就是他了。”林渺说道，“要是可以，你晚点多走走牡丹姐的路子，你看着她有些凶，其实她是不最爱为难女人的。不过你已经走了邹经理的路子，你多看看，别到时候被牡丹姐也厌了。”
宁蓁蓁点点头表示记住了，“林姐，你放心，我会慢慢观察，慢慢看。”确实是邹经理带着曾经的谢琳琅去跳舞，最后让谢琳琅泥足深陷无法离开。
林渺觉得自己说的有点太多了，只是拿了半块炸猪排，她居然都和新人说起了邹经理的不是。
宁蓁蓁看出了林渺的后悔，接下来的时候，刻意避开了舞厅的事，只问起林渺儿子的事。
林渺昔日里也读过女四书，再怎么选择，作舞女都是下下之选，所以她肯定非常疼爱儿子，而恰恰好宁蓁蓁也算是养孩子有些心得，还会给人看病，所以很快就让林渺忘了刚刚的那点不舒服，把宁蓁蓁引为知己。
吃饭的时间只有半小时，吃完了之后，宁蓁蓁首先跳了第一场舞，第一场舞不是凤仙儿的舞，而是节奏明快简单的撩裙子踢踏舞。
所有的伴舞新人都会要跳这支舞，暧昧的歌舞掀起了整个场子的帷幕，让人感受到百乐门的热闹喧哗和带着点暧昧的劲儿，把那些揣着钞票进来的男人血弄得火热，愿意找舞女跳舞，或者是陪酒。
这一只舞曲结束了之后，第二支舞就是专场伴奏，给凤仙儿《桃花娇》伴舞，这舞也不大难，反正就是踢踢腿，摇摇胳膊，凤仙儿的这支舞反响还算是不错，宁蓁蓁卸了面上的大浓妆，就看到了邹经理过来了。
邹经理本名叫做邹小龙，个头不算高，梳着油头，穿着西装，只是他穿着西装看上去也不像是斯文人，看上去带着点说不出的别扭感。这会儿不大的眼睛眯起来，里面泛着精光。
在其他舞女过来打招呼的时候挥了挥手，邹经理捡了一个凳子，坐在宁蓁蓁的身边，“谢小姐，怎么样？我来给你送钱了。”
手中拿着八个铜元，轻轻向上抛起来，铜元相互碰撞发出好听的声音。
“你是第一次上台，表现的很好啊。”邹经理看上去色眯眯的，但是没有趁机摸个胸什么的，而是把八个铜元放在了梳妆台上，“我在牡丹姐那里说了你的好话，给你多争取了两个铜元。”
宁蓁蓁小声露出了上个小世界钱婆子一样怯懦的笑容，“谢谢邹经理。”
邹小龙的眉微皱了起来，想要说些什么，想到只是第一天，最终只是说道，“你早点回去吧，你家那位，就在外面等着呢。”
宁蓁蓁点点头，听到了心上人在外面，露出了有个憨憨的笑容来，“谢谢，谢谢。”
邹小龙霎时间就没有了兴趣，等到离开了化妆室，心里头还纳闷。明明一开始看着挺不错，还是读了大学的女学生，应该是在舞厅里最受欢迎的类型，现在怎么就成了这样憨，看上去一点都不机灵，反而像是乡下来的农妇一样。
宁蓁蓁卸妆完了，就穿上了被磨得露出了毛边的呢子大衣，裹住了围巾，从舞厅的侧门离开，不少黄包车师傅都看了过来，“小姐，要不要包车？”
宁蓁蓁摇摇头，只是往前走了几步，就听到了中气十足的声音，“琳琅。”
一个短发穿着长风衣带着礼帽的男人走了过来，正是段继文。
“我来。”段继文从宁蓁蓁的手中接过了铝制饭盒，感受到里面的重量，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来，“辛苦你了。”
宁蓁蓁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曾经的谢琳琅是把好吃的菜没碰，带回到了家里，现在的宁蓁蓁里面菜都已经吃完了，还有一些米饭没吃完，这饭盒里都是白米饭而已，等到回去了，注定要让段家人失望的。

第206章 私奔失败以后3
段继文这个人很有意思，明明在舞厅里还起了花名，也算是变相给身上披了一层皮，晚点要是可以离开舞厅，也算是把这一层皮给一脱，就可以重新洗白有新人生，段继文一开始就想着要把谢琳琅留在舞厅，所以肆无忌惮地喊着人的名字。
宁蓁蓁：“别这样大声喊我，我不喜欢。”
段继文的声音慷慨激昂，带着热情和感染力，“琳琅这个名字多好听啊。”
“我也这样觉得，”宁蓁蓁点点头，“实在是和舞厅不太相符合，我还是不要做了，你也不用过来接我了，我就做完一个月，就不做了。”
段继文一下就像是被掐住了脖颈的鸭子，声音下意识地小了起来，“琳琅，我知道你辛苦了，但是真的没办法，以前你做些体力活可以，现在家里的开销实在太大了，舞厅这里你不要瞧不起，我以前在北平的时候就去跳舞，很正经的，很多女大学生也去的！”
宁蓁蓁露出了郁色，垂下眼，低声说道：“可是我不喜欢，我不喜欢这样的环境，继文，你是可以理解我的对不对？之前你也不喜欢教人画画，实在是浪费你的天分……”
段继文本来过来是想从宁蓁蓁的手中拿六个铜元的，结果一路走回家，都没有顾得上开这个口，就一直安抚她不要离开舞厅。
以前的谢琳琅就是太乖了，她被北平的谢家人抛弃，觉得自己只有段继文，所以段继文说什么就是什么。
最要命的是，谢琳琅把自己当做是当家的主母，所以段长泽生病了，拿出了长嫂如母的气派去照顾孩子；至于说崔婉，是因为段家人统一口径，说是崔婉是他们家的救命恩人，过来沪市是想要找个好人家嫁掉，所以谢琳琅教她认字，把自己私奔带过来的好衣服都给了崔婉穿。
段家人吸了谢琳琅的血，反过来又瞧不起她舞女的身份，实在让人觉得很搞笑。
宁蓁蓁一路给段继文出难题，反正就是不愿意做舞女，让段继文绞尽脑汁，想着哄人。
一路就走入到了狭窄的胡同口。
巷子里是没有光的，段继文拿出了手电筒，“你看，如果没有做这个工作，哪儿有钱？现在我们家都可以买得起手电筒了。”
宁蓁蓁说道：“如果要是不做这个工作，也不用回来这么晚，也用不上手电筒啊。”
段继文又是卡壳，他打算晚上让母亲再劝说一番，一路上他和宁蓁蓁说话，他很是心累。
段家是和人合租的小楼房，一个楼层足足有六户人家，两室加上一个小饭厅，每两家人公用一个厨房，六户人家公用两个卫生间。
段母正在晾衣服，因为一层楼公用两个水龙头，洗衣服做饭用水都是排队，段家人就是这个时间点可以洗衣服。
段母飞快地晾完衣服，上前拿过来饭盒，“琳琅回来，我听说表现的好还有炸猪排。”
揭开了盖子，段母的表情凝固，只看到了白米饭，别说是炸猪排了，里面就连一片青菜叶子都没有。
“怎么回事？邹经理说的菜色挺好的，炸猪排是特别优秀的有，但是一般也有几块儿红烧肉，还有时蔬。”
宁蓁蓁让自己的眼眶盈了泪水，“别提了，这舞女工作我实在是做不来，实在是太丢脸了，我不愿意，吃的就那样，邹经理又不跳舞，哪儿知道吃的是什么。妈，我刚刚还在路上说，我不想做这个工作了。这个月做完了，我就不做了。”
崔婉从房间里出来，也坐在了沙发上，她看了一眼饭盒，小声说道：“那总应该有些其他的菜吧，长泽可不能吃这样的，他还在生病。嫂子，我知道这个委屈你了，但是现在家里也是没办法。”
宁蓁蓁像是第一次见到崔婉，忽然上下打量崔婉，“其实舞厅还招人，不如你和我一起去跳舞，这样的话，家里……”
崔婉脸上立即就变了颜色，她怎么可以去做坏女人做的活儿？此时崔婉尚未养得好看，她的双手在膝盖上搅成了一团，泪水簌簌往下落，可惜因为不够好看，哭起来不够楚楚动人，起码段继文就毫无怜惜之情。
宁蓁蓁抽空看了一眼段继文，显然在崔婉变好看之前，这位还是渣渣，没有丝毫的怜惜，现在应该是追妻火葬场的前期路线，还在虐崔婉呢，等到后面才是甜宠的剧情。
后期段继文哄着崔婉，就是说什么：
“你一哭，我的心都要碎了。”
“婉婉，我知道我错了，我会用一生来弥补你，你就是我灵感的缪斯。”
“婉婉，我爱你，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中途犯了一个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现在我已经修改错误了，已经重新始回了正确的航道。”
段继文没有怜惜之情，段母是有的，她把崔婉当做了真正的儿媳妇，连忙说道，“琳琅，你说什么呢？崔婉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崔婉，我早就死了，而且她家以前的教育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你这样说，岂不是要逼死她？”
“我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宁蓁蓁也哭了，不就是比白莲花吗？她也会啊，心里笑嘻嘻，脸上哭怏怏的，还拿出了一张手帕捂住了脸。
宁蓁蓁呜呜咽咽假哭：“我也不能接受这个。”
一边是崔婉呜呜咽咽哭着，一边是宁蓁蓁也嚎着，段继文听着头大，丢下一句，“我去房里看看长泽，就离开了。”
段母烦透了宁蓁蓁，明明已经劝好了，现在怎么又改口不愿意跳舞了？
虽然心中烦，也要演戏，也哭了起来，“我能怎么办？长泽病成这样，你是长泽的嫂子，我要是年轻个二十岁，我也不要我这张脸了，我也去跳舞。”
宁蓁蓁：“呜呜呜，妈，你是没办法年轻二十岁了，你也就是说说看，反正你不可能去跳舞。再说，你也说了，不要脸才能去跳舞，我不想干了。”
段母：“你可是要逼死我啊，长泽的身体不好，继文当时为了你北平的工作也不要了，我的老天爷啊，给我们老段家一条活路吧。我求求你琳琅，当时继文能够为了你牺牲，我求你了，救救长泽。”
宁蓁蓁：“呜呜呜，崔婉，你救了婆婆一命，婆婆老说你是菩萨心肠，你再救救我们段家一命吧。”
段母不就是要道德绑架嘛，来啊，段母道德绑架她，她就绑架崔婉。
宁蓁蓁看着崔婉急得出了一身汗，心中就觉得好笑，其实崔婉真的想多了，就凭着崔婉现在还没有养出来的容貌，百乐门看不上她的。
宁蓁蓁就是干嚎吓唬一下崔婉，但是崔婉是真的怕了，觉得宁蓁蓁非要拉着她去跳舞。
咬咬牙晚上崔婉用凉水冲了个澡，一直把身体浇的透心凉，开始发热了，才晃晃悠悠回到房间里，甚至段母也是咬牙冲了凉水澡，也打算让自己生病。家里头多了两个病人，再加上长泽，一共三个人病倒了，难道宁蓁蓁还能够撂担子？
租住的屋子是两室一厅，年龄大了段母肯定要一间屋子，所以段母和崔婉是一个房间，年龄最小的段长泽也要一个房间，段长泽虽然年龄很小，但是也没有和嫂子睡的道理。到了最后，赚钱的主力是谢琳琅，她还只能够睡在客厅里。
宁蓁蓁不想去任何一个房间去睡觉，晚上就干脆和谢琳琅一样睡在了客厅，这个沙发睡起来很不舒服，早晨起来宁蓁蓁觉得自己的腰都要断了，早晨出去买饭吃，正好遇到了有收废品的，讨价还价之后，直接花了三个铜元买下了简陋的折叠铁丝床。
宁蓁蓁给搬上了家里之后，又去买了铺盖等物，把买的质量不好的被子往病恹恹的两人身上一耷拉，把好一点的被子给拆下了被套，抱出去晾晒被子，这会儿没人用水，宁蓁蓁直接洗被套和自己衣服，今晚上就可以睡厚的了。
为什么要洗自己的衣服，很简单，段母用谢琳琅的钱，又瞧不起谢琳琅去舞厅工作，所以不给她洗衣服。
反正宁蓁蓁也信不过段母，直接自己用了段母藏起来的肥皂，把衣服和被套洗得是干干净净。
至于说垫子也简单，把还在睡觉的段长泽往旁边一放，卷起了他睡得垫子，宁蓁蓁同样是晾晒之后，就给自己换了最好的东西。
她也没有照顾家里三个病号的自觉，反正烧不死人，尤其是段母，她就是假装虚弱，想要逼人去舞厅，至于说崔婉是真的怕被弄到舞厅跳舞，烧得昏厥了过去。
等她走了，哎呦哎呦的段母自然会爬起来照顾两人。
此时宁蓁蓁装模作样叹了一口气，“就算是我不想去舞厅，已经提前借了半个月的工资出来，我现在过去的，争取早点这个月做完，结束在舞厅的日子。”
说完之后也懒得看段母的反应，宁蓁蓁就再次出了门。买了一个粢米团，等会到了百乐门中午吃饭的时候，可以吃这个垫肚子，宁蓁蓁确实是准备去百乐门，不过不是去跳舞，而是去看免费的杂志报纸。
昨天下午的时候，她就看了百乐门的布局，百乐门唱歌的台柱还有一些要出台的舞女得有点素养才能够哄抬出高价，百乐门有一个专门的休息室，里面有各种报纸、书甚至还有从海外过来的洋书。
宁蓁蓁就是打算过去蹭书看，所谓是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年代的文人待遇是初期的高，打算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报纸可以投稿，打算写养活自己。

第207章 私奔失败以后4
段母在宁蓁蓁出去了之后，就一骨碌从被子里爬起来，这样猛地一动，她有些头昏，再看看身边的人毫无动静，忍不住喊道：“婉婉？”
崔婉已经烧得昏迷了过去，发黄面上都是红霞，嘴唇干裂得起了皮。
段母推了一下崔婉，对方发出无意识地呢喃声，段母在用手一摸崔婉的脑袋，她有点发热，手上的温度已经不低，崔婉的额头更是烫人　“造孽啊。”
段母连忙爬起来，打算去弄点凉水给崔婉降温，刚走了没两步路，就听到了隔壁房间哼哼唧唧的声音，那是段长泽的声音，显然段长泽也不舒服。
他刚刚做完割阑尾的手术，这种烂肚子病以前中医是没办治得，现在有西医，虽然有点吓人，但是剖开了肚子，切除了烂肠子就好了。
为了长泽的安全，在沪市最好的医院手术，还请了洋人医生主刀。这一场手术直接就把段家不多的财产掏得七七八八，所以才需要把谢琳琅诓到舞厅里跳舞，要不然家里头就完全没钱了。
段长泽的身体不好，现在又刚做完手术没几天，宁蓁蓁撒手不管，这可就苦了段母。
一个上午，段母简直是累得不行，一会儿是段长泽哼哼唧唧，还没有吃饭，一会儿是崔婉温度又高起来。
段母自己也是腿脚发软，她也有点难受，她好几次都想自己躺下来不干了，但是一想到长泽，又咬咬牙坚持下来，总不能让长孙去了，家里现在一贫如洗，她不喜欢宁蓁蓁，如果崔婉去了，儿子连个媳妇都没有了。
在段母痛苦难言时候，宁蓁蓁正在喝一杯伯爵红茶，手指翻过了书的扉页。
百乐门提供了可以让人喝茶喝咖啡还有看报的休息室，但是里面装潢的太过于精致，从海外拉过来的蜡皮沙发，进口捷克水晶吊灯，还有真皮沙发毯，以及是红色地毯。这种的环境让人心中发憱，很多要出台的舞女不过是来这边感受一下气氛，就急匆匆离开，不敢在这样的地方多待。
宁蓁蓁躲在一个小飘窗附近，半阖了窗帘就在这里看书。光线正好，手中拿着的是沪市本地的杂志《白玉兰》。现在流行的鸳鸯蝴蝶派极盛，《白玉兰》就是沪市最有影响的刊登杂志。
所谓鸳鸯蝴蝶派的，在正统作家心中是难登大雅之堂，是才子佳人的言情，不过里面包括的门类就比较广了，从新旧割裂，破案，战争，历史，宫闱什么类型都有。
这种的受众是女性，要求的就是缠绵悱恻的爱情，目前大都是走的才子佳人的套路，有些跳不出古典的路数，时代背景倒是很浓厚，缠绵悱恻的爱情这一点不太够。
在宁蓁蓁看来，或许时代的大冲突感不错，常常让人觉得造化弄人，爱情的发展不如后世新奇有趣，男女主的人设也是后世更为剑走偏锋。
把《白玉兰》杂志上连载的都看了大半，宁蓁蓁听到自鸣钟的报时声，就把《白玉兰》这本杂志半扣住，伯爵红茶杯下压一张便条“此处有人”，接着撩开了窗帘走出了这华丽的休息室。
再去了更衣室，那里就有烟火气多了。
已经有了几个人，她们看到了宁蓁蓁进来，也没到招呼的意思，宁蓁蓁自己到小柜子前，拿出铝饭盒和粢米团，到开水房里打水，往铝饭盒里倒上开水，把粢米团放在盖子上用开水的热气加热。
等到粢米团热的时候，她就站在长廊的常青盆栽附近，红色的地毯被客人用烟头烫上了几个黑漆漆的焦点。
忽然听到了笑声，是三个旗袍美人笑着走过来。
葱白指尖上染着各色的指甲油，头发是不同长度的卷发，挽住皮草看上去就像是年历上的美人。
“你看我这条钻石项链，好看不好看？”
“还是罗先生对你好。我就不行了，最近汪先生的手头太紧了，他家的母老虎管得很严。”
“总比霍少好，我心里头发愁，留不住霍少爷的心，他真是讨厌，先前还说爱我，哎，我就知道霍少的话不能信。”
无论是哪个时代都不缺少美女，百乐门里头牌和伴舞的舞女不是一个层次，她们根本就不去看宁蓁蓁，轻飘飘地走过，留下了浓厚的香水味道。
宁蓁蓁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热气把粢米团的最里面也给加热的松软。
轻轻咬一口，首先尝到的就是糯米的味道，糯米被蒸得香软，里面配合油条，还有咸香的肉松，当然还少不了黑芝麻糖，复杂的味道在口腔炸开，难怪曾经的谢琳琅最念着这一口，在段家人来沪市之前，她还偶尔吃粢米团改善生活，等到要养的人太多，谢琳琅就再也没有吃过粢米团了。
慢慢吃完了粢米团，宁蓁蓁再进入到休息室的时候，撩开窗帘，看到了意外的人。
她原本座位的对面是翘着腿的牡丹，牡丹今天穿着的是一条墨绿色绣黑色芙蓉的旗袍，旗袍的大腿处开口很高，因为她的姿势，露出了修长笔直又白花花的大腿，若是宁蓁蓁是个男人，只怕看着这一双腿，会浮想联翩眼珠子都挪不开。
“是你在这里看书？”牡丹今儿没拿着烟杆子，而是手里拿着宁蓁蓁放在桌子上的《白玉兰》，“看书是好的，不过少看一些这种才子佳人的，把自己的脑子都给绕进去了。”
宁蓁蓁：“多谢牡丹姐的提醒，我知道不能当真，看书只是看看《白玉兰》的稿子风格。牡丹姐常坐这个位置？我换个位置坐，我就是怕打搅到别人，想着躲在这里随便看看书。”
“不用了，也没几个人正儿八经会过来，你能看看这些已经算是比很多人强了。”牡丹用手指勾了勾，“瞧着你的茶看上去不错，替我倒杯茶。”
昨个儿指点人跳舞的时候，牡丹就对眼前有些浅浅印象，现在喝了宁蓁蓁泡的茶，就觉得她身上的违和感更重了。
刚开始还是羞愤欲死的大家小姐，后来等到秦老板来了，就成了憨厚的村妇，昨晚上她在侧门还听过段继文和她的对话，宛若泼妇，现在有成了会泡茶看书的大家小姐，和自己说话也像是读过书。
宁蓁蓁没在牡丹面前掩饰自己的违和处，林渺说的那些话，让她想在牡丹面前得个青眼，最后要离开百乐门，也会比现在容易。
牡丹果然问了宁蓁蓁是谁引入这个问题：“你是走谁的路子过来的？”
“邹经理。”
牡丹挑挑眉，“昨个儿吃饭的时候，看你和玫瑰走在一起，玫瑰是走我的路子。”
“玫瑰姐人很仗义，玫瑰姐的眼光好，牡丹姐的眼光也好。”宁蓁蓁笑着甜滋滋的，“昨个儿我不认识她的时候，她就提点过我，晚饭的时候，还和我讲了不少事，还问过我，今后要怎么做。”
牡丹挑挑眉，以为宁蓁蓁要表忠心，从邹经理投奔到她麾下，没想到眼前人直接说道，“我没打算一直跳舞，之前是被骗了，所以就赶鸭子上架到了百乐门。给人伴舞不适合我，我打算就做一个月的时间，只给人伴舞，也没准备出台，接着就不做了。”
牡丹没问怎么被骗了，这年头，被骗着进入到百乐门的还真不少，尤其是邹经理那边。她看着眼前人的眼睛清凌凌的，倒是相信对方现在走出来，来了兴致，开口说道，“其实你要是能够接受给人伴舞，跟着我的话，倒是不用担心邹经理把你弄到出台。”
宁蓁蓁笑着说道，“难怪玫瑰姐说起来牡丹姐赞不绝口，牡丹姐心善，还能够体谅女儿家的难处，我倒是不用转入到牡丹姐的麾下，就想着顺利一个月以后离开。我是因为提前拿了半个月的工资，所以想着做满这个月，伴舞的钱确实不少，我想试试看更能够的功成名就的行业，最起码之后可以衣锦还乡，让人艳羡。”
牡丹觉得有些好笑，“那你一开始怎么就不入你觉得可以功成名就的行当？”
宁蓁蓁没把牡丹讽刺的话放在心中，反而笑着说道：“牡丹姐，我刚开始被骗啦，有些事其实一早就有迹象，只是我一时不愿意去深想，毕竟我在沪市一无所有，他又是我男人，我不信他信谁呢？然后想啊想的，那天又听到有人唱《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越想越觉得我比王宝钏还要苦，现在都已经是新时代了，没必要落得比王宝钏的日子还惨，我虽然大学没毕业，当年也是自己考上的大学，作为知识青年，思想上应该更进步一些，但行前路，莫惧风雨。”
从林渺的话里来推测，眼前的牡丹姐应该是在男人身上吃了亏，现在年龄大了，有了点人脉有了点钱，也愿意帮助一把乱世中的女人。所以宁蓁蓁就把自己的情况也简单说了一些。
宁蓁蓁的话比她自己想象之中的还要好，牡丹显示沉默了一瞬，然后笑了起来，“你能这样想很好，你一个月之后确定想要离开，别的不敢说，这个事我还是可以替你担保，保证你顺利离开百乐门。不过，你准备做什么？”忽然想到了刚刚宁蓁蓁说《白玉兰》的文稿风格，还有她女大学生的身份，“难道你是想要写稿子？这年头稿费确实高，但是这一行并不好做。”
宁蓁蓁笑了笑，“什么好做了呢？起码别的不说，写爱情故事，我还是挺擅长的。”

第208章 私奔失败以后5
牡丹对宁蓁蓁上了心之后，在今天开始练舞时候就格外留意她，等到晚上演出的时候，牡丹注意到宁蓁蓁身上的一个特质。
如果不是仔细去看宁蓁蓁，注意力总是会在别人身上，会去看她前后左右的舞者，而下意识地会忽略她。
这种忽略，不代表她跳的不好，但也绝对不是顶尖，有人跳得比她投入，有人跳得比她差，有人跳得痛苦，飞速转圈的时候会露出狰狞的表情，而她是不好不坏，所有的动作都一板一眼，标准化到有些无趣，也会让人更多地集中在凤仙儿的《桃花娇》上。
果然是个很有趣的人。
“看什么呢？”秦老板看着牡丹认真地看演出，顺口问道。
牡丹把玩手中的高脚杯，呷了一口起泡酒，没提到宁蓁蓁，既然想要脱离泥潭，被舞厅老板关注到不是什么好事。
牡丹垂下眼说道：“看这一次伴舞的人，现在形式不好，倒是比以前容易招人了，上手也比以前快。”
秦老板摩挲拇指上的碧玉扳指，看着舞厅里的客人，满意地笑道：“沪市好歹租界多，人多了，这生意就多了。”
牡丹翘起了腿，嫣然一笑，“秦老板说的是。”
牡丹的旗袍开叉高，这样一动作，就露出了光洁白皙的大腿。
宁蓁蓁下午看过的那双白花花大腿果然灼了不少人的眼，年轻后生悄悄地看着牡丹。
牡丹的年龄过了三十五，在午后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眼角的皱纹，此时在霓虹灯下，皱纹就奇异地消失了，她的身上有一种花开过茶靡的冷艳感，对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有一种异样的吸引。
牡丹没在意那些年轻人的眼神，秦老板也不在意，就算是牡丹是他的情人这样露出大腿也无所谓。看着别人悄悄打量牡丹，他反而夸奖道，“牡丹的品味一直很好，这一身墨绿色的旗袍别人可都穿不出这样的味道。”
等下看美人，秦老板也看出了点味道，伸手拍了拍牡丹的腿，牡丹站起身来，偎依到秦老板的怀中，细声说道：“老板说的话总是特别让人开心。”
从她的方向，正好可以看到邹小龙正在和人说话，他旁边站着一个眉眼稚嫩的少女，那是先前跟着她的人，因为念过高中，就被邹小龙给哄到他那边了。
牡丹在看到那个少女笑起来的时候，心中一冷，旋即放开，算了，她能做的也不多，有些能帮一把的帮一把就好了。
*
宁蓁蓁照例还是跳了开场舞，跳了凤仙儿的《桃花娇》，因为昨天表现不错，加上牡丹拂照，多跳了十点钟的一支舞，这多跳的舞也有提成。她今天没遇到邹经理，加上手里还剩下的三个铜元，手里就攒到了十五个铜元。
用布条裹好，免得铜元在怀中发出当当的声响，宁蓁蓁围着围巾踏出了百乐门。
昨个儿晚上下班早，段继文还过来接，今天比昨天晚，人还没来，幸好宁蓁蓁从不指望这人，指尖银光一闪，是她从家里拿的缝衣针。
她从来都只依靠自己。
宁蓁蓁手指扣着针这样走着，一路也没什么不长眼的骚扰她。
等到进入到胡同，啪嗒一下打开了手电筒，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回到了屋子里。
靠着两条腿走回来当然和坐黄包车不能比，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半了，就连双腿也有些胀痛。
两个房间门都紧闭，显然人都已经睡下了，宁蓁蓁把床铺好了之后，洗漱之后，也躺了下去。
前一天宁蓁蓁是睡在沙发上，买了折叠铁丝床之后，更靠近阳台，等到天一亮，没有窗帘挡住她就醒来了。
虽然睡得时间比前一天短，宁蓁蓁反而比前一天要舒服，在百乐门里吃得好，喝得足，适当的锻炼，加上宁蓁蓁凡事不往心里头去，醒来的时候身子感觉轻松。
利落地把东西收拾好，简单洗漱之后，宁蓁蓁就准备去买钢笔、墨水和投稿纸。
宁蓁蓁出门之后半个小时，两个房间里的人才醒来。
段继文昨天晚上回来了之后，照顾三个病号，自然没时间去接宁蓁蓁，本想着对方白天不去百乐门，早晨和她严肃谈谈做家务还有百乐门打赏的事，谁知道又扑了一个空。
段继文的手捏成拳头，甚至不敢去捶床，免得惊醒了段长泽，孩子又会叫着难受，让人伺候。
崔婉昨天发烧温度高，一度手脚都开始打摆子，等到吃了两颗退烧药，情况才稳定下来，但是昨晚上崔婉出了一身的汗，段母感觉被褥潮湿，别提多难受了，段母本来就不舒服，又多了一个晚上没睡好。
现在段母听到了动静，看到了客厅没人，气得捶床，“我就知道，这种能够和人私奔，不听父母话的肯定就是白眼狼，有手有脚地，现在做的事还轻便，结果家里的一点事都不肯沾。我怎么这么可怜啊。”
以前的谢琳琅把生病的段长泽也照顾得妥妥当当，给他擦身体，给他喂皮蛋瘦肉粥，现在宁蓁蓁不肯给钱，段母本身难受，照顾段长泽也就没有那么上心，昨晚上段长泽哼哼唧唧的，让段继文都没有睡好，今天起来，就听到了段母的抱怨。
段继文有些烦躁地说道：“好了，昨晚上她回来太晚了，我都没有打到照面，要不妈你晚上和她聊一聊，你在家也没什么事。”
“我在乡下都是有人伺候的。”段母抹眼泪，“你看婉婉又不太好，我怎么好休息？还以为跟着儿子能够享福，我怎么那么惨。”
提到了崔婉，段继文低头去看崔婉。
崔婉现在是十八岁，她因为太瘦，脑袋大身子小，脸上黄瘦不说还有隐约可见的晒斑，因为发热皮肤起皮，像是被晒干的大头鱼。
崔婉刚睁开眼，就看到了段继文嫌弃的目光，心中一痛，小声喊道：“继文……”
段继文：“你要是好了，多帮一下妈，妈昨天照顾你，很辛苦。”
崔婉昨个儿是高烧，今天烧都没退，手脚都还在发软，不过丈夫开口了，她还是说道，“我多多照顾长泽，昨天辛苦妈了，今天让她多休息。”她也想着这场病要病的久一点，好女人怎么能去舞厅跳舞？给金山银山她也不去！那种脏地方，也就只有谢琳琅那种不要脸和人私奔的人去合适。
崔婉等于在床上躺了足足有四十八小时，没有洗漱的她说话的时候带着口臭，让段继文身子往后仰。
段继文本来想在家里吃早饭，现在闻到了崔婉的口臭，对在家吃饭没有一点兴趣，直接说道：“我去画廊了。”
段继文沉着脸离开了主卧。
崔婉想到了段继文的嫌弃，抓着被子默默垂泪。
旁边的段母说道：“行了，别哭了，你才十八岁，很多女人还在读书呢，当时那个谢琳琅不就是这个年龄在读大学？你五官又不差，等到有钱了，养一养就好了。”
崔婉点点头，幸好她有儿子傍身，还有婆婆站在她这边，现在又和段继文一个屋檐下，早晚他会看到正妻的好处。
*
宁蓁蓁今天没买粢米团，粢米团虽然好吃，价格还是高一些，她要买纸笔，能省下来一点是一点。买了一小块儿的咸鱼，还有馒头，中午的时候用水蒸气加热这个味道也会不错，而且咸鱼的盐分大，盐分能够支持她下午跳舞。
另外买笔、纸还有墨水足足花了她十二个铜元，除非是现代，往前数的日子，读书都是奢侈品。
宁蓁蓁今天到休息室的时候，依然是选择昨天的位置，这个位置应该是牡丹专属的，所以其他人都没人过来骚扰。
她把一叠空白稿纸放在桌子上，摆好墨水瓶和钢笔，略一思索起笔写了书稿的名字《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名字也是简单粗暴，直接把人物关系写在了标题上。
这书的题材，也算是典型的新旧观念相互碰撞，人设也很时髦，在宁蓁蓁看来，可看的点不少。
人物的男主角是留洋回来的少帅，在沪市的交际圈里是风云人物，不少娇小姐们都芳心暗许，还有大胆地去和少帅告白。
这样家世好，留洋归来的少帅却有一个家里算命给他指定的饱读四书五经的闺阁小姐，那位小姐姓秦，因为不见外人，谁也不知道什么模样，除了不缠小脚，和先前皇朝的女子没什么分别。
少帅既然是风流人物，当少帅定亲的消息传来，娇小姐们碎了芳心，咬碎了银牙：
“那个秦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知道什么叫做英吉利语吗？”
“要是知道秦小姐地球是圆的，她会不会吓得晕倒。”
“少帅，不如早些登报解除婚约，那般的女子配不上你。”
那位总是穿着旧式衫，头发总用一根青玉固定住的秦小姐倒是爽快愿意退亲。
只是见过她风采的少帅不肯，在秦小姐流露出要离开的意思时候，不顾媒体的镁光灯在场，不许怀中人离开，“这辈子休想离开我。”
宁蓁蓁用一手好字，加上这个契子写在最前面，还用了最简单粗暴的的书名勾住审稿人，表明故事有新旧碰撞，留洋的风度翩翩少帅与闺阁小姐，别人都觉得后者配不上前者，结果最后舍不得人离开的反而是少帅。
如果是在现代写网络，要注重的是黄金三章，第一章最好是从女主视角开始写，然后通过背景或者是人物对话把女主人设立起来。
现在这个时代则是不同，开头主要讲究的是勾勒出大的时代背景，构建大框架。
宁蓁蓁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先从一场舞会开始写起来，这是本地一个小军阀纳第九房美妾的晚宴。
其他人议论起来少帅的私事，都觉得少帅不会来，谁知道少帅是在下起了瓢泼大雨的时候，带着一个穿着他衣衫的女子进来的。
别人以为这位小姐是少帅的情人，所以李军阀府邸的人就给人洗漱，热情招待这位小姐。
被瓢泼大雨淋透的小姐本来面容白惨惨的，洗过澡之后，肌肤红润起来，人就光鲜亮丽了，下人甚至觉得艳丽的不敢直视，李军阀的正妻看着小姐，让人送来了一套新定制没拆的洋装。
所以在短暂的背景交代之后，里秦小姐的亮相堪称是让人惊艳，霎时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也正在喝酒的少帅，接着他做的事是让人取来了披帛，遮住了秦小姐的胸口，别人都以为他是占有欲发作，其实少帅是知道秦小姐受到的是旧式教育，怕她不适应这样的衣裙。
只是……少帅很快就发现：他的这位未婚妻，浑身都是迷，秦小姐不但很适应露胸口的洋装，还会跳华尔兹，会品酒，还会和洋人说话，说的还不是英吉利语，而是法语。

第209章 私奔失败以后6
牡丹在拿着稿子的时候，首先就被宁蓁蓁的字给吸引了，昨个儿看到宁蓁蓁留下的便条，就知道她的字写得好，今日里见着更觉得隐隐自成一体。
看到了契子，不得不说，这个半遮半掩高度浓缩的内容提要引起了她的兴趣。为什么风度翩翩的少帅最后爱惨了包办婚姻的秦小姐？最重要的是，看到了少帅离不开人人嫌弃的秦小姐，她心中竟是有一种暗爽的感觉。
牡丹本来以为宁蓁蓁用了洪荒之力去写内容提要，从文稿的标题来看，这一定很俗套文笔稀烂。
结果出乎牡丹的意料，宁蓁蓁的白话文很好，笔触干净利落，就勾勒出了繁华的舞会，写出了各式的人。
有穿着旧式长袍的男人，有西装的投机客，还有倨傲的世家子弟，对话和描写都很精要，人物形象很鲜明，
如果看过后世的，牡丹就会知道，这是把不重要的配角脸谱化，简单粗暴地把配角们作为工具人。
另外秦小姐的惊艳亮相，也大大让牡丹畅快。此时的牡丹像是被痒痒挠精准挠中了痒处，完全被文章吸引住了眼圈，甚至忍不住开始对文章思索，想到了最开始的内容提要，如果秦小姐出现在那些说三道四的娇小姐面前，是不是也会让她们大吃一惊。
麻雀变凤凰，这种桥段，是永恒的玛丽苏主题，就算是在后世里，这种用烂的套路，文笔和设置好，也会让读者大呼过瘾。
文章的故事节奏很快，又充满了悬念，秦小姐并没有给少帅为什么会这些东西的答案，反而是又展露了新的本事，为什么秦小姐会出现在晚宴附近，是因为她是在度化厉鬼，她是个女法师。
宁蓁蓁选择了玄学这个切入点也是有原因，民国这个特殊的时代惨案很多，有很多枉死的人，加上很多事情科学讲不透，鬼怪就有很大一批受众。
有人写过《风流道士》这样的，不过不是刊登在《白玉兰》这样的杂志，而是《都市报》这样的闲谈报纸上，有点后世种马文的意味，又比后世种马文更无情一些，好歹后世的种马文把各种各样的女子养起来，这个《风流道士》的男主角就比较无情，好多时候男主只负责自己爽，不负责那些女子（或者是女鬼）的善后。
因为《风流道士》这个，《都市报》的销量都翻了三番，足以可见这种志怪的魅力。
宁蓁蓁选择用女法师来切入，作为言情的主线又让牡丹眼前一亮，甚至可以想到青衫的秦小姐用法杖普渡厉鬼。
宁蓁蓁一个上午写了第一个九姨太之死的大半内容，牡丹正好看到了心痒痒处，就傻了眼，后面没了。
牡丹甚至翻到了文稿的背后，才死心地叹了一口气，“你的稿子很好，就是……”
她本来想要说《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太土味十足，看了正文之后，就觉得这个名字和文章内容很贴切，想到了这里，笑了笑，“都挺好的，你打算投给《白玉兰》？”
“《白玉兰》上写的是鸳鸯蝴蝶派的，我感觉文章还很贴切。”
牡丹的手指点了点桌面，“你这篇文章是不是可以写很长？”
宁蓁蓁点点头，忽然明白了牡丹的意思，《白玉兰》是半月刊，上面连载的一半是独立成篇的，她这本个既然给女主设置了一个主业，那么文章的篇幅不会太短。
牡丹看着宁蓁蓁的模样，知道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呷了一口茶，“我在百乐门也算是认识了报社的编辑，你再写长一点，我替你引见。杂志的大长篇一般手的很少，还有的是在报纸上连载了之后，在转载到杂志的，你看这里面的三篇，都在报纸上连载过。”
“谢谢。”宁蓁蓁同牡丹道谢，有她的指点，让她少走了弯路。
牡丹笑了起来，手指弹了弹稿子，“主要是你写的有趣，这个秦蓉，和别的女子不太一样，我也很期待后续。若是你的稿子早些上了报纸，我就替你解除百乐门的合约。”
宁蓁蓁弯眼一笑，“谢谢。”
这天，宁蓁蓁一共写了六千字的稿子，晚上伴舞之后，手中的铜元积累到了二十枚，还有《都市报》的编辑部为了庆祝销量大涨，一起到百乐门里乐呵，牡丹手中端着香槟酒的酒杯，眼波流转，约下了第二日去送稿子。
等到晚上回去，宁蓁蓁的好运还在继续延续，段继文没有回来，只在床榻上丢下了一封信：段继文接到了一个活，表示自己要在教堂里画壁画，这个期间估计要持续一周。这封信一共三张信纸，只用了第一段写自己的工作，接下来用了两页半的内容，强烈要求宁蓁蓁履行家庭主妇的责任，从方方面面阐述了母亲的辛苦，表妹的病重，孩子的虚弱。
宁蓁蓁不过是扫了两眼，确定没有漏掉关键信息，就把信撕得粉碎，丢到了垃圾桶里。
一周时间段继文无法回来，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消息，等到时候回来，她应该早已经离开这个鸽子笼一样的屋子。
宁蓁蓁要去见审稿编辑，深知形象的重要性，晚上把头发润湿，用皮筋编好长发，睡了一觉之后，再解开皮筋，原本的直发就成了波浪卷。带上了当年谢琳琅私奔的发卡，还有一身不穿的旗袍，依然是到了百乐门的休息室里，一边写稿子，一边等牡丹。
牡丹在进入到休息室的时候，看到了窗边的宁蓁蓁低头写作，忍不住微微一怔。
宁蓁蓁今天没有合拢窗帘，免得错过了牡丹姐过来，听到了动静就会抬头张望。
“我还说准备几件衣服，你这身就不错。”牡丹说道，“我们走吧。”
两人坐黄包车到了《都市报》的门口。
这年头的娱乐少，报纸作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如火如荼，这种精神面貌在进入到报社的时候也可以感觉到。编辑社里热闹非凡，有人来提供线索正絮絮叨叨说着话，有人抱着一叠报纸匆匆走进去校对，还有手中扬起了几封信，“又有给鹤南先生的信。”
牡丹与宁蓁蓁的出现无疑是让编辑部停止了一瞬间。
不过有人已经认出了其中一人是百乐门的牡丹姐，一个叫做万如方的编辑连忙喊实习编辑去和总编辑说，自己则是迎了上来，“牡丹姐，欢迎欢迎，您这到来简直让咱们编辑部蓬荜生辉。”
牡丹注意到来提供线索的那个老太太表情奇妙，怕对方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就开口说道，“有没有接待室？”
“有的有的。”万如方是编辑部的老人，为人十分圆滑，昨晚上也是他和牡丹说话。
等到进入到了接待室，编辑部才会恢复到了过往的平静，昨晚上就听说牡丹手下的一个伴舞要投稿，刚刚看到了宁蓁蓁，心中多少有些纠结，他们出了《风流道士》这样的文章，销量大大提升，但是导致现在投稿的文章格调普遍不高，让主编很是头疼，现在百乐门的舞女都要来投稿了，实在让他们觉得自家报社“前途无亮”。
主编王德单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是有万如方在中间打圆场，他恨不得直接拒了这份稿子，脸色发臭。
“刚刚我看了，谢女士的稿子写得很好，故事很吸引人。”万如方笑着说道，“而且谢女士在京都的师范大学年过书，一手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这让王德单多少打起了精神，既然这样，多少可以入眼，等到看看有什么内容写得不好，再退稿就行了。
王德单是抱着找茬的心理去看稿子的，谁知道看过了之后就发现他刚开始挑剔标题还有契子，和内容很贴切。
文笔流畅，文章用上了标点，加上文字也不绕口，可读性很强，而且最妙的是，不像是《风流道士》一样，大大拉低了报纸的格调，如果刊登在报纸上，可以顺利让《都市报》转型。
想到了一开始开看不起眼前的人，主编让自己的语气真诚，“这稿子很好，谢女士不愧是读过大学的，这稿子质量相当高。”
宁蓁蓁：“多谢主编的赞赏，我还担心写的太浅白入不得贵报的眼。”
王德单笑着说道，“谢女士太自谦了，敢问这故事您一周可以写多少字？”
“一周可以五万字。”
王德单有些惊喜了，这个速度确实很快，一般来说，在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是周更的。但是若是日更，是最好的，先前的《风流道士》就是日更的文章，也确实让《都市报》销量大涨。
于是主编直接说道：“下次供稿如果可以拿出五万字，直接交稿后三天内就开始刊登，我们报社每日连载，一日五千字。至于说稿费，我们报社的新人作者是千字四角，如果可以稳定一周五万字，那么我们出千字六角。”
考虑到是百乐门牡丹姐带过来的人，主编根本不压价，反而主动往上提价。
宁蓁蓁手里就有一万字，主编签订了合同之后，直接让人给结了六个银元。
这六个银元让宁蓁蓁可以说一下就阔绰了起来，出了报社，便对牡丹说道，“牡丹姐，这就要到中午了，我请您吃饭。”
牡丹拢了拢身上的皮草，手指上的翡翠戒面闪闪发光，“你才有几个银元？留着吧，我请你吃饭。”

第210章 私奔失败以后7
牡丹原本没问宁蓁蓁的私事，她这些年有了点地位，也试图给伴舞的几个可怜人一些出路，只可惜少有正面的回报。
一个花名叫做芍药的，遇到了阔绰的少爷，还怨恨牡丹姐阻拦了她的青云路；花名叫做鸢尾的，心中也有怨气，觉得牡丹姐没有帮她到底，明明那么多的钱财，却不肯多赠于她一些，鸢尾甚至赌气的去了大上海舞厅，最后得了病还回百乐门闹了一场，一直到秦老板人的qiang顶在她的脑袋上，才让鸢尾不甘心地离开；还有那天晚上见过跟着邹小龙的兰草，明明已经下了决定，又跑到她这里装乖，自己脸色疏冷一些，兰草反而露出委屈的神情。
牡丹帮了不少人，还被人反咬一口，多少有些冷了心，用强硬的态度武装自己，只有少有如同玫瑰这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她的一二拂照。
不过，偶尔帮助到如同宁蓁蓁这样态度的，牡丹还是高兴的。
她坐在这家叫做拉斐特的西餐厅里，口中含着一枚薄荷糖，难得和宁蓁蓁说了自己的事。
牡丹的本名叫做汪若兰，自小有订婚的未婚夫，跟着他去了国外，结果未婚夫嫌弃她是黄脸婆，喜欢上了女留学生，中间有一段没有讲，最后只说了借助了秦老板的力量，报复了未婚夫的一家人。
具体怎么报复的，汪若兰也没有说，只说了几句话，“当年其实最让我难受的就是我婆婆还有小姑子，当时我最难受的时候就想着，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后来我的报复，她们也是最恨我的，那段时间报复了之后，回想她们的眼神，我都可以多吃两碗饭。”
汪若兰很少把这些私事告诉别人，现在和宁蓁蓁说话有一种神奇的感觉，眼前人明明年龄比自己小，却有一种经历了许多的包容的奇异温柔。
那些不堪的过去，汪若兰从不愿意提起，现在说出口了之后，心里头一松，仿佛不算什么。
“谢谢你。”汪若兰举起了红酒杯。
汪若兰觉得自己的感谢没有头脑，宁蓁蓁去明白她为什么感谢，本身诉说也是一种解压。
汪若兰：“你现在稿费已经足够了，舞厅那边的话，你有什么章程？”
“我打算直接把先前给我的钱给还上。”宁蓁蓁说道，“如果可以，就直接不跳了，这几天去酒店住一下，等到下次多交点稿子，租房子的钱也就够了。”
汪若兰自己住的是小洋楼，但是没有提议让宁蓁蓁住在她那里，现在对方在百乐门涉足不深，离开也是好事，和她牵扯太多了，反而麻烦，于是微微颔首，“等会下午我陪你走一趟。”
宁蓁蓁笑着说道：“麻烦汪姐了。”
“不算什么麻烦事。”汪若兰扯了扯嘴角说道，“这世道不好，总有人会像是无头苍蝇一样撞进来。对了，当时你预支的工资是两个大洋，我建议你还三个大洋回去，一半给招人的那个，一半是邹小龙，别嫌多，有时候小鬼难缠，我想你既然铁了心这么快要离开，肯定是想要摆脱得干干净净。”
“这个道理我懂得。”
这顿饭是汪若兰结账，她表示宁蓁蓁全文完结了之后，再请她吃饭，宁蓁蓁自然颔首应下。
宁蓁蓁和汪若兰站在门口的时候，段继文正好搬着梯子距离她们两人三十米。
他一只手拎着油漆桶，另一只手艰难抱着梯子，因为看到了卷发的宁蓁蓁，手上的油漆桶直接落了地。
“我艹，你看你干了什么好事！”段继文的膝盖被踢中了，直接狼狈地跪在了地上，身上腿上还有手上都是油漆。
段继文的手掌火辣辣的，随即是泛着疼，地上可是油漆啊，他的手肯定破皮了，油漆都进入到了血肉里。
段继文还记挂着妻子，连忙抬起头，这个时候宁蓁蓁正在上人力车，只给了他一个纤细袅娜的背影，这个背影让他又不确定是不是妻子了。毕竟曾经的谢琳琅很少穿旗袍，更是从未烫过卷发。
踹人的那人气得跳脚，“这油漆都是进口的，你这个小工得赔。”
段继文以前不在意钱，自从给儿子看病，家里都被掏空了，就知道生活的苦，怎么可能愿意赔钱？这个时候直接说道，“我不是什么小工，我的手是画画的，我是艺术家。现在油漆都进入到伤口里了，你得赔我医药费。”
“你是艺术家？画一些乱七八糟的线条，人体构造都画得不好，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艺术家？”
段继文涨红了脸，“明明是你踹我的，才让我的手都受伤了！你根本就不懂艺术，不明白里面蕴藏的美与力量！艺术家的手都是无价的，你不信让别人评评理，我就是没有拿稳油漆，你至于直接踹我吗？”
段继文和那个人嚷嚷，最终争吵的结果是暂时没要段继文赔钱，因为这个教堂赶工的周期很紧，那人打算先勉强用段继文，等到这个赶工期一结束就把人给踢走。
段继文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被决定，手上缠着纱布，心不在焉地在教堂里调色，准备作画。
段继文努力去想西餐厅前那个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妻子。
如果是，那就代表她在百乐门傍上了大人物，他们段家马上就不缺钱了；如果不是，也是非常有可能的，不过就算不是，也给了段继文灵感，可以把妻子打扮的漂亮一点，到时候跟着邹经理和客人跳舞，早晚也能够给家里带来钱财。
段继文自从母亲过来了之后，母亲一直絮絮叨叨，崔婉才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谢琳琅是不要脸跟着他私奔的，这在古代就是妾室，既然是妾室，是他段继文的所有物，那么替他赚钱没什么不对。
段继文刚开始倒是不想让谢琳琅去舞厅，但是儿子病了，实在没办法，崔婉作为孩子的母亲，跪在段继文的面前：
“呜呜呜，夫君，让我假装是你表妹可以，只要名义上我还是你的妻子就够了，我知道夫君你喜欢读书人，就像是谢小姐那样的。”
“长泽就是我的命根子，你也看到了长泽有多可爱，你忍心让长泽死掉吗？”
“我作为孩子的母亲，恳求你，只要谢小姐愿意出钱，我甚至可以把妻子这个位置让给谢小姐，夫君你知道我多在意这个名分的，但是没办法，谁也没有我儿子重要。”
“只是去跳舞，咱们只要不嫌弃她，日子过好了，再搬家就好了，不要紧的！”
段继文被这样的母爱震撼了，便按照崔婉的建议，去咨询了邹经理：
“百乐门的大人物可太多了，沪市数一数二的人物都是咱们舞厅的常客。”
“那些大人物的指头缝里漏出来一点，就够咱们这种小老百姓吃个够。”
“我都听崔小姐说了，嘿嘿，你放心，是崔小姐无意之中说出来，要我说，这能够对老人不离不弃的才是好妻子，崔小姐不好看但是孝心可嘉，反而是谢小姐能够私奔，以后你落魄了，难道谢小姐不会遇到其他事，就和你断开？谢小姐去了舞厅，只有你嫌弃她的份，她可不敢嫌弃你，她未来的唯一依靠就是你了，你可以好好想一想，再说了，有了这笔钱，才能够让你们全家过上好日子不是吗？”
最终段继文同意让谢琳琅去做舞女。
段继文拿到了半个月的工资就有两个大洋，这只是最开始的伴舞舞女，如果要是愿意出台，可以赚到更多！
钱来的太容易，就让段继文滋生了野心。
他现在一边调色，一边想着将来的好日子，仿佛看到了谢琳琅穿成今天女人的模样，和人跳舞拿回来不少钱，让他可以在家自由创作……
段继文做着梦的时候，牡丹已经和负责招人的人说道，“辛夷要嫁人了，你们再负责招录一个人。”
招人是楚经理，他翻开了册子，对宁蓁蓁问道，“你当时走的是邹经理的路子，当时给你预支了两个大洋。”
“这里。”宁蓁蓁拿出了三个大洋，“我听牡丹姐提过这里的规矩。”
楚经理拿过了两个大洋，并不要第三个，笑着说道，“不用，牡丹姐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册子直接一删就行了。”
“你拿着吧。”汪若兰说道，“好歹是越过了邹经理，到时候你和他对半劈吧，她马上要嫁的人有钱，也不缺这点钱。”
楚经理看着宁蓁蓁白净的面容，知道邹小龙指不定想着从对方身上捞一把，没想到三天对方就走人了，一人五角也聊胜于无，免得邹小龙气得跳脚。
“行，那就祝咱们谢小姐前程似锦。”楚经理在册子上写了几个字，再把册子给了宁蓁蓁，对方也签了字，就在上面扣了一个印，“这就可以了，账已经平了，剩下的我和邹经理解释就行了。”
宁蓁蓁身份证明是随身带着的，现在直接去了一家还不错的酒店住下，她在那个鸽子笼里也就只剩下一些不太值钱的衣服，干脆也不要了，直接安心闭门不出写稿子。
宁蓁蓁的选择无疑是对的，今晚上邹经理安排了兰草外出之后，就发现伴舞的人里少了他安排的那个段家的小媳妇。
从崔婉的口中知道这位是师范大学读过书，邹经理就想着要这个人，正儿八经的女大学生要是愿意下海跳舞，可以赚不少大洋，这人又是跟着段继文私奔过来，在沪市没有正儿八经的依靠，可以说是再好拿捏不过的人了。
邹经理在问了楚经理，拿到了那五角，气得鼻子都歪了，他废了那么多的口舌，就拿了五角的提成？他却这五角钱吗？也就是楚经理眼皮子浅，还把这五角放在心上！
如果完全没有这五角，他可以去找牡丹的事，现在三天就提了五角，没办法去找牡丹，只能够杀到段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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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私奔失败以后8
当邹经理过来的时候，崔婉正在拖地。
她病恹恹开了门，看到是邹经理，咳嗽了两声，“段经理。”
崔婉现在干瘦而黄，让邹经理下意识地远远离开，“离我远一点。”邹小龙联想到了肺痨病，恨不得距离崔婉十米远。
崔婉看到了邹经理的嫌弃神情竟是有点高兴。
看吧，邹经理也看不中她，她根本就不能去百乐门跳舞。
段母在里面听到了外面的动静，扬声问道：“是谁啊？”
因为段母扬起声音，让段长泽发出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段母这两天一听到段长泽的声音都有些头疼，以前在乡下是崔婉照顾的多，到了沪市，大半的时候是谢琳琅照顾的，现在只能够指望她，她对孙子的喜爱之情都淡了不少。
“是邹经理。”
段母连忙出来，昨天又提前睡下，没有等到宁蓁蓁，儿子明明留了信，那个私奔的小妾居然敢不听话，这让段母气坏了，今天刻意在下午睡了长长的午觉，晚上一定要等到宁蓁蓁回来，好好教育一下她，现在家里不富裕，不能有佣人，那些活都应该她做才对！
段母睡得好了，这会儿精神头十足，笑着说道，“邹经理怎么来了？家里没什么好茶叶，等到以后琳琅赚了钱，请你喝最好的茶水！”
邹小龙阴阳怪气地说道，“可不敢，你家琳琅厉害得很，攀上高枝了，才做了三天，就能还上三块大洋，当时提前透支工资也才两个大洋，这态度，啧啧，是要和咱们舞厅一刀两断。”
听到了三块大洋，段母一怔，立即驳斥说道：“这不可能，她哪儿来的钱！还三块大洋，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邹小龙再看看崔婉，崔婉也是脸上迷茫，崔婉的声音软软的，“邹经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啊，之前她第一天晚上就说不想做舞女，但是咱们家缺钱，所以需要她做舞女赚钱，再说三块儿大洋，是在说笑吗？”
“我骗你们干什么？”邹小龙说道，“那就是扒上了什么人，别人给了她大洋吧。”
崔婉啊了一声，“不会吧。”
段母反应过来邹经理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心中冷笑着，直接说道：“婉婉，你真是太天真了，你忘了百乐门是什么地方！那是大人物们去的地方，估计是扒拉上了哪个大人物，直接给出了三块钱，不跳舞了！”
邹经理也是这样想的，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好歹也是引她入百乐门的，今后她的那个大人物说不定什么时候厌弃了她，我还可以帮着说话，翻脸就不认人，真是好的很！”
看着邹经理这样，段母更是愤愤地说道：“那邹经理知道是什么人物吗？”
邹小龙说道，“我还想问问你们！”
段母：“我们已经两天没见到人了。”
“一共就做了三天，两天没见到人？”邹小龙有些不相信，再看看两人不像是说话，脸色难看地说出了宁蓁蓁手里应该有的钱，“每天她伴舞好像有一两支，每支舞是六个铜元，第一天的时候，我还关照她，特地给了她八个铜元，算一算这三天少说有三十个铜元。”
三个大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加起来三十个的铜元是实打实在宁蓁蓁的手中，段母心痛得不成，“那个小贱人第一天回来，就说不做舞女，然后一会儿就又发癫，说是凭什么她一个人做舞女，还要拉着婉婉去百乐门跳舞！”
崔婉听到了这里，似乎生怕邹小龙动了心思，连忙说道，“我身体不好，大字都不认识几个，跳舞这种洋人过来的玩意儿不适合我。”
段母也猛地醒悟过来，也生怕邹经理看中了崔婉去做舞女，“婉婉是继文明媒正娶的媳妇，以后要入我们段家祖坟的，她不去舞厅。”
邹小龙以前是顺着段家人，这会儿知道了宁蓁蓁根本没和眼前人打照面，只怕是攀附上了牡丹的路子，直接跑了，当下讽刺地说道：“要是崔小姐去舞厅，那还不如夫人你去跳舞呢。”
段母骇然，生怕百乐门还好自己这一口的，连忙说道，“使不得使不得，我可是正儿八经的官小姐出身，那等子地方路过门口我都嫌脏！”
邹小龙被段母恶心得想吐，他们舞厅没人那么重的口味，段母要做也只能去最脏的巷子里。
他废了那么大的功夫，最后就捞到五角钱，邹小龙越想越觉得气不过。
邹小龙看着段母耳朵上的金耳环，直接伸手一扯。
“哎呦！”段母被猛地这样动作，捂住了耳朵，本来想要怒视邹经理，但是她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眼珠子刚发直就心虚地垂下，“邹经理……”
垫了垫手里头的重量，再看着崔婉有些害怕地往后缩身子。
崔婉的耳朵上坠着两粒红豆大小的金耳钉，看着邹经理目光落在她的耳朵上，咬咬牙竟是主动取下了耳钉。
本来邹小龙想要算了，嫌弃耳钉太小不好取，既然多给了他耳钉，他也就收下了，此时抢了东西，邹小龙觉得段家榨不出什么油水了，那个宁蓁蓁肯定是跑了，干脆说道，“行了，以后你们一家的事不用找我，两清了。”
等到邹小龙离开，崔婉默默掉眼泪，段母像是发怒的母狮子，又像是脚底板着火，绕着沙发跳着，“她怎么敢这么不守妇道！”
段母气得发狂，崔婉则是因为心口疼的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总觉得随着宁蓁蓁的离开，会有什么事情彻底改变。
*
宁蓁蓁说一周五万字在第六天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她又多写了一天，等到约定的一周时间，手中拿着厚厚的一份稿子到了《都市报》的编辑部。
上一次是跟着汪若兰一起，更为慎重，这次穿着那一身旗袍，不过头发就没有费心地弄卷，而是用一根简单的乌木发簪挽起。
宁蓁蓁过来的时候，主编还没到，反而是万如方编辑在，再看着宁蓁蓁打扮，比上次寡淡了很多，“谢女士一个人过来的？主编还没有到。”
宁蓁蓁说道：“上次牡丹姐就帮我辞了跳舞的活，我这段时间写了六万字，就直接送过来了。”
六万字这个字数让万如方一愣，心里想着会不会质量下降，就说道：“主编临时有个事，估计半小时以上才能回来，我先看看稿子？”
依然是漂亮到极点的钢笔字，万如方性格圆滑，不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当时《风流道士》的稿子就是他拿下的。
平时做审稿的工作，万如方的阅读速度练出来了，一口气看完了之后，心中激荡。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少有这样写的，或许这是男作者和女作者的区别？男作者一般会给男主角一个事业，但万如方仔细去向，又觉得不是，这个派别也有不少女作者，但是少有女作者写作会给女主一个事业，还写得让人进入到了那个诡秘的世界，让人后脊发凉。
合拢了书稿，秦小姐的形象跃然心间。
最重要的是写稿的速度快，细节仍然是到位的，里面的人骨拆分案，悬棺案，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等到真的秦小姐从细节之中破获谜案，又让人恍然如此。
最妙的就是秦小姐本人，读者只要是看到她出现，心中就会稍安，她身上宛若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这个智慧多才多艺的女子，确实让人欣赏。
霍少帅开始对未婚妻有了兴趣，在下属赞叹秦小姐的时候，细节里表现了他的吃醋，让人莞尔。
万如方看完稿子：“写的真好，今后肯定是可以出书的。”
这话刚说完，就听到了主编王德单说道：“出书？”
“是的。”万如方笑着把稿子递给了主编，“谢女士的稿子交的不少，我原本还担心质量跟不上，现在来看，谢女士写得又快又好。”
王德单把稿子拿过来，等到看完了之后，眉宇之间的郁色一扫而空，“好，这是五万字？”
“是六万字。”
王德单笑了起来，“走，让校对确定一下稿子字数，再让财务给你结算。”
一共是六万两千字，结算了37元2角，宁蓁蓁把裹好了布的大洋放入到大衣的内口袋，衣服沉甸甸的。
宁蓁蓁到报纸上找了掮客，她直接选择在租界租房子。
租界里的筒子楼更像是后世的公寓，要比原先段家住的好太多，当然价格也很可观。
以前住的地方一个月一元，这里选择独立的卫生间，独立的厨房，这种公寓一样的房子，一个月是五个大洋。
宁蓁蓁看了一下，特地避开了所谓的“情人公寓”，也就是那些有钱人专门选给情人住的地方，选择了一个大都是年轻人租住的公寓，这些年轻人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在报社、西餐厅、高校里上班。
宁蓁蓁交过了押金，当即给了她一把黄铜钥匙，“如果要自己换锁，楼下就有五金店，你买的锁自己可以带走，最后交房子留下原本的锁就可以了。”
“好的。”
宁蓁蓁先去一楼买了新锁，然后再上楼。
房间在第三楼，在长廊里的尽头那间，进入了之后，地面上也不是灰色的水泥地，而像是倒了一层褚色的颜料，不如油漆细腻，又比水泥细腻的多。
房间里沙发、八仙餐桌都是一应俱全，甚至在进入到卧室的时候，里面靠窗的地方还有一方书桌，上面摆放了一盏墨绿色的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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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私奔失败以后9
“你这里倒是不错。”
为了给宁蓁蓁带来避免不好的影响，汪若兰难得没有换上她开衩过高的旗袍，而是选了一件黑色金丝绒旗袍，就连妆容都淡了，手中拿着一束花，换了妆容的她，褪去了昔日里的浮华，有一种阅过千帆的淡雅之味，“恭喜你，在沪市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住所。”
“谢谢。”宁蓁蓁从汪若兰的手中接过了花，因为暂时没有花瓶，就到厨房里找了一个不用的瓦罐，倒入了水展开了花，也算是有些野趣。
汪若兰含笑说道：“好香啊，你在煲汤？”
宁蓁蓁在上上个小世界，跟着商晓云学了一手好厨艺，她没兴趣给段家人展示她的好手艺，但是给汪若兰还是废足了心思。“你随便坐，等会就好了，我再炒两个小菜。”
昨天买了精瘦肉，擦了盐之后腌制了一整天，还买了一大块儿猪板油，昨天也全部都提炼成了白花花的猪油，现在用炒菜的勺子舀了一勺，在烧热了的铁锅里滋啦啦，白色的猪油迅速化开，宁蓁蓁把切好丝的咸肉丢入到了铁锅里。
单手颠锅，看着原本的肉色成了白色，宁蓁蓁又炒了十秒，用盘子盛肉，开始开始炒蒜薹，等到蒜薹上色之后，两者一起翻炒调味。
咸肉蒜薹是一道菜，另一道菜是清炒小白菜，至于一早汪若兰闻到的汤的香气，是莲藕排骨汤。
秋日洪湖莲藕最好，排骨的肉香与莲藕完美糅合，肉带了莲藕的清香，而莲藕又有肉的醇厚，用勺子舀一勺高汤，上面还有出锅撒上的青色葱花，口腔里都是馥郁的鲜，在秋日里喝上这样暖洋洋的汤，平素不太好的胃囊好像也泛着暖意。
吃了两块排骨，三块儿莲藕，喝完了半盅的汤，汪若兰才尝另外两道菜。
腌过一天一夜最后又洗去多余的盐，这样爆炒出来的肉丝在筷子上微微颤颤的，入口最大的感觉就是嫩，让人甚至觉得入口即化，咸肉还带着蒜薹的粘辣清香，两味食材在勾芡调味之下，达到了奇妙的融合。
清炒小白菜保留了叶片的翠绿颜色，用了广式的做法，蚝香浓郁，又不失食材本身的鲜美。
汪若兰穿着的是旗袍，腹部稍微有一点赘肉在修身旗袍下就会无所遁形，汪若兰今天难得用手指压了压腹部，眼角抽动了一下。
宁蓁蓁这个租住的公寓里还有留声机，只是跳针坏了，成了空摆放的装饰品，宁蓁蓁昨天修好了之后，还买了一张黑胶片，此时打开了电源开关，手指拨动跳针，对着汪若兰行了一个邀舞礼。
客厅的窗户打开了一个缝，白色的帘纱被灌入的风微微扬起，汪若兰笑了笑，把带着翡翠戒的手搭在宁蓁蓁的手上。
*
宁蓁蓁陪着汪若兰跳舞消食的时候，段继文胸膛之中剧烈起伏，眼里是愤怒的火焰在燃烧，就这样进入到了胡同口。
段长泽正在胡同口里和人玩弹珠，见到了段继文把鼻涕一抹，兴冲冲地跑过去，“哥哥。”
段长泽从小不记得父亲什么模样，家里人让他喊段继文哥哥，他还当真以为段继文是他的兄长。
段继文一个没注意，被儿子捉住了衣服，他恶心得不行，“怎么不擦擦？”
从袖子里拿出了手帕，忍住了恶心给儿子擦了鼻涕，嫌弃手帕恶心，直接揣到了儿子的口袋里。
段继文的动作粗鲁，让段长泽的泪珠子在眼眶里打转，瘪了瘪嘴放声大哭起来。
孩子的哭声可以说是魔声入耳，让段继文甚至有些怀念前段时间儿子病恹恹的模样，起码那个时候肚子上有一个大口子，别说大声哭了，就连说话都是苍蝇一样小声嗡嗡。
这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总有人家里今天菜色不错，不知道哪家在做糖醋里脊，酸溜溜又甜滋滋的味道弥散在弄堂里，让不少孩子都流口水，段继文闻到了这个味道更烦躁了。
他的肚子咕咕叫着，虽然他看不上现在的画廊，觉得没有艺术家的坚持和天分，但是好歹可以稳定拿到工资。他为了画廊日夜都睡在教堂，结果这个工期一赶完，直接就把他给轰走了。
段继文在心中想着，要是谢琳琅赚了钱，他可以开自己的画廊，让以前的老板追悔莫及！
段继文在心中发泄着他的情绪，表情也十分狰狞。
孩子也是看人眼色的，段长泽本来哇哇哭得伤心，看到了段继文的样子，大声的哭成了小声的抽泣。
此时楼上的崔婉被辣椒迷了眼，正在窗口让风吹一吹，看到了楼下站着熟悉的身影，泪水就哗哗地往下落，“继文！”她的声音几乎都破了音。
这一声把段继文给吓得是心惊肉跳，在明面上他们还是表兄妹的关系，哪儿有表妹直接亲密地喊名字的？
段继文匆匆上了楼，见到了崔婉，劈头就是一句，“怎么是你在做饭？琳琅怎么不做饭？”
谢琳琅刚开始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和他私奔到了沪市之后，慢慢手艺起来了，她还去给人做过一段时间的厨娘。段继文吃惯了谢琳琅的饭菜，也就是刚哄着谢琳琅去舞厅伴舞，凑合吃了一段时间崔婉的饭菜，在他看来都已经去伴舞有十天了，所有的事情应该恢复到正常。
谢琳琅做饭就是正常的其中一个环节。
崔婉的眼中流露出悲愤来，“她傍上大佬，跑了。”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段母急急从房间里出来，把段继文扯入到房间里，她还知道不能在外人面前丢人现眼，“哎呦，你把人当做心尖尖，别人直接跑了，邹经理都过来说了，你看看我耳朵，当时邹经理看着一场空，直接把我耳朵上的金耳坠一扯，可把我疼得哎呦哎呦的，都流血了……”
段继文根本不想听什么耳朵的事，看着段母絮絮叨叨说当时疼什么的，直接说道，“是不是你们说漏嘴了，说了崔婉的事？让她生气了。”
段母气得跳脚，“怎么可能，当时婉婉都病着，怎么可能说什么？你看婉婉现在也气色不好。”
段继文离开家里没给家用，家里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段母忍痛买了她的一个小玉坠，很是节约着吃吃喝喝，别说是崔婉了，就连段长泽也瘦了一圈。
崔婉的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落，“继文，你总算是回来了，现在家里根本就是一团糟。”
段继文本来要说话，忽然闻到了一股糊味，脸色一变，“饭菜？”
“糟了！”
崔婉急急忙忙去抢救饭菜，段继文则是从母亲的口中问当时的状况。
段继文好几次都忍不住打断母亲的话，到了最后问道：“你们有没有去舞厅里看看？”
“那怎么可以？”段母的脑袋像是拨浪鼓一样摇着，“那种脏地方可不能去，名声都毁完了。”
段继文揉了揉眉心，听着段母车轱辘一样说着这些话，直接说道，“够了！什么都不知道，在这里嚷嚷的有什么用，我下午去一趟百乐门，先吃饭。”
为什么谢琳琅会忽然不见，段继文不相信是短时间就找到了下家，而是坚信谢琳琅在赌气，说不定就暂住在百乐门。
当年如果不是他一直追谢琳琅追的很勤，加上她又因为家里的事想要离开，不然还追不到谢琳琅。如果谢琳琅是那么容易变心的性格，早刚开始去报社做校对员的时候，就会直接留下，而不是辞掉舒适的工作，重新再找工作。
段继文饿得有些头昏眼花，想要吃完饭好好再问问崔婉，结果这一顿饭注定是等不到了。
脆弱的锅直接被烧穿了，崔婉咬着唇，露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而此时段长泽也饿了，撒泼要吃饭。
段继文不明白，为什么忽然之间好端端的一个家成了这样，他身上还有结算的工资，直接把所有人都抛下，说自己要去百乐门，就顺便出去了，拿铜元买了粢米团。
段继文吃了一个粢米团，想到了昔日里的味道，自从家里人过来了，谢琳琅就再也没有吃过粢米团了，想到了这里，心中难得柔软了一下，再买了一个粢米团，准备见到了谢琳琅给她。
拿着粢米团，段继文心中有些埋怨，现在家里都乱成了这样，谢琳琅怎么一点都不懂事，对方没有良心，他还是有良心的，还给谢琳琅带吃的东西。
段继文吃饱了之后，浑身又有了力气，浑身使劲儿走到了百乐门的门口。百乐门正门紧锁，偶尔会有打扮入时的人从侧门过。
“我是邹经理的熟人，先前有个叫做辛夷的舞女是我认识的，想过来打听一下状况。”
段继文想用彬彬有礼去套取消息，但是门口的保安才懒得搭理他，一直到段继文把工资都给拿了出去，才有人说道：“如果你要说别人我可能还不知道，辛夷就做了三天，已经辞职结婚去了。”
“不可能！”
那位保安有些不高兴，“爱信不信，走走走，别在这里杵着，碍事！”
钱已经给了出去，段继文要是走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只能够说道，“辛夷叫做谢琳琅，是我爱人，她怎么可能结婚去了。”
这话让保安楞了一下，虽说段继文身上像是烂咸菜一样，好歹是穿着一身西装，看样子也像是个斯文的读书人，怎么把自己的爱人送到舞厅里跳舞？
段继文哈头弓腰，已经没钱，只能够说八卦来试图打动保安，最终让无所事事的保安难得有些好奇心，还去里面请了负责招募的经理。
段继文最终只能够得到让他失望的答案：“你看，给了三个大洋，人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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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私奔失败以后10
段继文本来还嚷嚷着要找牡丹姐，凭什么拐走他媳妇。
结果黑色的qiang口抵住了段继文的额头，段继文的冷汗刷得一下落下，理智也回笼了。
这是沪市的百乐门，牡丹姐是秦老板的人，直接把他崩了，秦老板恐怕都不会赔几个大洋。
“抱歉，抱歉，我现在就滚。”段继文的双手举起，顺着台阶往后退，因为一个踩空，还翻滚了下去。
他现在恨不得离百乐门远远的，发现摔倒了之后，直接翻滚起来。
这个举动让保安笑了起来，把qiang重新上了保险栓，塞入到怀里，这种窝囊货还敢找牡丹姐的麻烦？
段继文往前滚落了一阵，发现没有人过来追他，连滚带爬起来，他的心还砰砰直跳，觉得自己很机智，逃过了这一节。
段继文一无所获的时候，《都市报》的万如方正在最后一次核稿子。
在稿件上按下了他的印章，这就是过了终审，只用今晚上打版，明天印刷出来就行了。
晨光微熹，租界里刚开始是静谧的，慢慢的各种声音就响了起来。
等到天色越来越亮，报童们也活跃起来，早晨九点之前是卖报纸的峰值期，错过这个时间，后面的报纸就不太好卖了。
人力车摇着手铃，当当当的作响，穿着漂亮洋装的女人刚上人力车，就有报童冲了过来，口齿伶俐地说道：“小姐买份报纸吧，《都市报》今天有新故事，讲述的是包办婚姻下的爱情。”
女人犹豫了一下，虽然平时不太喜欢《都市报》，但是确实对这个题材感兴趣，便说道：“给我一份。”
报童笑开了花，“一个铜元。”
涂着丹寇的手指从手拿包里拿出一枚铜元，递给了报童之后，女人接过了报纸。
“就在第二版。”报童笑嘻嘻地说道，他眼观六路，已经再次去寻找下一个客户去了。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租界的各个角落里。至于说报童的宣传语，是一大清早报贩头子去编辑部拿报纸的时候，编辑就吩咐了让报童重点对年轻的男女或者是女性这样宣传。
包办与爱情是两个完全不搭界的词语，报童这样的宣传策略让不少穿着蓝色衣裙的女学生感兴趣。一位梳着双马尾女学生直接在电车上就开始看报纸。
王彤喜欢看爱情小说，就算是老师说，应当多读一些好书，这些小说没什么营养，她也喜欢看。
她把这种行为称之为垃圾堆里淘金子，乐此不疲，毕竟就算是言情小说，也能够从里面知道许许多多奇怪的知识，有时候三观都会跟着男女主而拓展。
王彤一边咬着包子，一边看第二版上刊登的小说。
刚开始王彤吃一口包子看两列文字，等到后面吃东西的速度就大大放缓，一直等到连载部分已经全部看完，手里的包子还剩下小半个。
正好第一天的连载停留在秦小姐光鲜亮相，王彤把报纸抖了抖，忍不住想着刚刚描写的画面。
秦小姐这么漂亮，刚刚佣人都赞叹过一遍，是不是现在舞会的人都会为她倾倒？
别人不清楚，男主肯定是心动了的。
想着高冷的少帅居然对包办的未婚妻动心，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如果要是宁蓁蓁看到，就会认出来，这种笑容就是姨母笑。
王彤正想着，忽然发现她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目的地。把报纸一卷，连忙跑到了门边，“师傅，开下门，有人要下。”
开电车的师傅有些不太高兴，“刚刚喊人，怎么不应声？”
“对不住对不住，我刚刚没听到。”王彤在开了车门之后，一溜烟就跑了下去，还悄悄吐了吐舌头。
下了电车之后，还要走十分钟，王彤在进学校之前就把报纸给折好，塞入到书包里。
进入到窗明几净的学堂，早读课结束之后，王彤像是献宝一样地拿出了《都市报》。
刘月看到了是《都市报》，眼睛都微微瞪大了，“你怎么买这家的报纸？他们报纸上的文章不正经。”
“你怎么知道不正经？难道看过？”
“是啊，小月儿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小月儿你若是不看，怎知道是不正经的报纸？嘻嘻。”
其他女学生笑成一团，开始打趣刘月。
刘月涨红了脸：“我才没看，是那天我本来要看，被人提醒了，不适合看。”
王彤把刘月一挽，“别恼，就是说笑，在逗你呢。我看了一下，小说一共两个版面，没什么不好的内容。其他都是新闻呢。”
“改邪归正了，那也挺好，如果要是真的好看，晚点我就订一份。”
王彤对着其他女学生解释说道：“报童说，包办婚姻下的真爱，我就买了，我早晨在电车上就看过了这个故事，我跟你们说，这个故事真的超好看，文笔特别好，还特别勾人。”
这份被王彤捏皱了的报纸传阅了起来。
有人如同王彤一样，只看了一个开头就感兴趣了，也有不爱看小说的人还没有什么代入感，毕竟五千字的内容还太少。
一天的传阅下来，报纸已经皱巴巴成了咸菜模样。
王彤打算把小说内容剪下来，粘贴到本子上，但是看报纸太破了，就直接打算再买一份。
能够念书的女学生家境不错，花一个铜元买一份报纸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王彤这天路上问了两个报童，报童之间都是相互认识的，还特地去问了附近的其他报童，都没有剩下的《都市报》。
王彤看着皱巴巴的报纸发愁，很快就高兴起来，她想起来，她哥先前偷偷订阅了一份《都市报》，追上面连载的《风流道士》。
王学文听到妹妹找他要《都市报》，就直接说道：“女孩子家家，不适合看这个报纸。”
王彤说道：“以前连载的不行，现在新小说没问题。”
王学文没看报纸，但是《风流道士》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还是敷衍说道：“不行不行，你快去写功课。”
“哥，你要是不给我，我就告诉柳小姐，你看《风流道士》。”柳小姐正是王学文的心上人。
听到妹妹一说，王学文就有些着急了，“你瞎说什么！”
“哼。”王彤双手环胸，看着自家老哥，“你就看你给不给吧。”
王学文就算是被妹妹威胁了，还是要看看报纸上有没有少儿不宜的东西，“我看看啊，要是不行，我还是不给你。”
王彤喜笑颜开，对着王学文行了一个礼，“保证没问题，你先看，第二版这里。”她的手指点在报纸上。
王学文简单粗略看过一遍，觉得就是个普通的爱情小说，就说道：“也不知道这些小说有什么好看的。”
“哥，你不懂。”王彤捧着报纸，言之凿凿地说道，“我的眼光可准了，我跟你说，这是我目前最喜欢的小说，我有预感，这个叫做瑜瑾的小说家一定会成功，这个小说一定会非常受欢迎！”
琳琅两字是美玉的含义，宁蓁蓁给自己起的笔名就沿用了美玉这个含义，笔名为瑜瑾。
《都市报》因为结束了《风流道士》之后，销量本来已经开始下滑，报贩子已经开始定的少一些，因为开始了新的小说，下滑的趋势终于止住了，终于把量拿足了。
编辑部的人几乎是紧盯着销量，这个表现虽说不如当时的《风流道士》，但是这只是小说连载的第一天，看样子不会太差。
这样的销售只是一个开始，因为这是日更连载的小说，一周时间，销量就上涨了两成，并且已经有了一小叠的读者来信。
宁蓁蓁上次过来的时候，主编还没有过来，这一次她到报社就看到了主编。
主编手里拿着一个本子，一边看本子，一边张望门口，在看到了宁蓁蓁的一瞬间，王德单就站起来。啪嗒一下，合拢了手里的牛皮本，顺手放在了桌子上，大跨步上前。
王德单的语气激动：“谢先生，您的小说火了！”
先生两字不光是可以用在男性身上，如果一个女士在某方面做出了让人佩服卓越的贡献，也会别人尊称为“先生”。
原本主编一直是喊宁蓁蓁为“谢女士”，现在报纸的销量证明了她的能力，直接改称为先生了。
这种场合怎么会少了老油条万如方？他把手中的信摊开，“就一周时间，已经有这么多的读者来信了，估计之后还有更多的来信！谢先生的小说真是……”他比划了一个大拇指，“而且你看我们王主编，是不是眼睛下面都发青？就是因为昨晚上看到了发行量，激动的没睡好觉。”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说道：
“销量好是应当，因为谢先生的文章确实质量高。”
“我爱人也喜欢这个小说。”
“这是我头一遭看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倘若都有谢先生文章质量，我早就开始看了。”
报纸的销量和所有人的工资都息息相关，所以众人都愿意说说好话。
编辑部里上次这种热闹的景象还是为了《风流道士》，不过那时候销量上涨总有些让读书人的面子无光，不少编辑心里也觉得那文章难上大雅之堂，难道《都市报》从此就要成为三流报纸？现在新的小说就不一样了，文章又正派写得又好。
编辑部里听说了宁蓁蓁这次稿子带来了七万字的稿子，喜得更什么似的，热热闹闹说了足有半个小时才消停。
王主编让人清点稿子，自己则是请了宁蓁蓁到会议室里，他还有事要说。

第214章 私奔失败以后11
首先要说的就是稿费的上涨。
王德单：“刚刚您进来的时候应该注意到了，编辑部都很热情，咱们的业绩是和报纸销量挂钩的。经过开会研究，目前千字提升到一元，之前的稿子也全部按照这个价格补齐。”
“谢谢。”
王德单：“目前我们给开出来最高的价格是千字三元，我个人非常看好您的写作水准，只要文章质量稳得住，价格都好商量。”
如果是官办的杂志或者报纸，一般是收辛辣讽刺的短篇小说或者是散文杂文等，稿酬可以达到千字四元以上，《都市报》这种民办的报纸，作为新人作者，现在就拿到一元，足可见主编的诚意。
听到了这里，宁蓁蓁脸上的笑容更为甜美。
王德单一直也在看宁蓁蓁的表情，看到对方笑了，他也乐呵呵的说着：“而且我看您的文章构架挺大。能写长一点，就写长一点，咱们报社里的小说，之前就有三篇小说破了百万字，虽然长，也是可以出版的，三本里有两本都已经出版了，还有一本没出，是因为销量好，但是格调不高。”
宁蓁蓁猜测，那个没出书格调不高的小说就是《风流道士》。
宁蓁蓁：“我本来是准备投杂志，文章按照大纲来看，差不多是有七八十万字了，这字数可不少，还是牡丹姐提醒我投稿到杂志可能字数超标，可以投稿到贵社。”
王德单早就猜到了字数不会少，听到了宁蓁蓁有完整的大纲可以支撑到七八十万字，还是眼前一亮，一天五千字，足够连载上小半年的时间了，于是笑着说道，“七十八十不嫌少，百万不嫌多啊。”
夹杂了玄学这条线，加上男女主的感情戏，要是拖到百万也是可以的，只是宁蓁蓁觉得没必要，七八十万是足够让事业线与感情线齐头并进，文章也不会给人冗长的琐碎感。
除了稿费之外，另外要说的是稿子加印的事。
因为是每日连载的故事，现在追文看的读者基本可以稳定住，但是晚点等到新读者想看这个故事，可能就摸不着头脑。
王德单等到报纸销量稳定到一个阶段的时候，打算直接加印正版的故事。
王德单：“目前想先和您签个合同，如果加印了，按照加印的具体份数来算钱，也不会影响后续出版。”
能够加印是好事，签订的合同是每加印一千份，提十五个大洋来计算，按照过往的记录来看，以前最多加印过两万份专刊，这也就是三百元了。
宁蓁蓁之前都是拿的大洋，因为这一次稿费比较多，加上要补之前的稿费，王德单直接给了瑞国银行的支票，宁蓁蓁只需要揣着薄薄的一张纸，带上户籍证明，就可以提钱。
宁蓁蓁先前就在瑞国银行开了户，现在直接把支票的钱转存到了她的户头上。
沪市租界的花园洋房里，一个烫着卷发的女子正在看手中的剪本。
《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已经连载到足足三万字，第一个支线故事已经完全收尾，写到了人骨拆分案，让人的后背发麻，觉得那怪异而又不详的流言成真了。
小说里丫鬟叽叽喳喳同秦小姐说道，“这真是让人毛骨悚然，这鬼怪的诅咒居然持续了这么多年。”
“鬼怪可怕，最可怕的还是人心。”秦小姐侧过头，轻声问道：“冯老，您说是不是？”
难道不是鬼怪所为，而是冯老出手？
柳茹想要继续翻下去，结果发现了已经结束了，她长长舒了一口气，手指摸着报纸，想着前面冯老说的话。
“很好看是不是？”王彤一看柳茹的模样，就知道柳姐姐应该喜欢她推荐的小说。
“是啊。”柳茹摸着王彤的本子，“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勾人的故事了，节奏很紧张。”
王彤一听到柳茹肯定的回答，眉开眼笑地说道：“是啊。是啊。这小说第一天连载的时候，我就开始追了，我们班刚开始还有一小半觉得不好看，现在就连万菲菲也偷偷收集报纸了。”
柳茹：“这是什么报纸？”
“《都市报》。”
柳茹点点头，“晚点我订一份。”
王彤笑得很是高兴，能够和人分享自己喜欢的小说，她十分有成就感，而且这位柳姐姐还是自家老哥喜欢的人。
王学文本来对这个破小说完全没有好感，在听妹妹说了心上人喜欢这个小说，就默默用自己的零花钱贿赂妹妹，好从头开始读柳茹喜欢的这部小说。
等到读完之后，王学文也不说什么破小说了。
“柳小姐的眼光就是好，我看《都市报》因为这个小说格调都变高了……”
“很难得看到有这样的女主，爱情故事也是水到渠成。”
王学文截然相反的态度，让王彤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如同王学文这样想要研究心上人喜好的不再少数，所以第二周开始，购买报纸的读者群体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小说刊登满一周，销量已经上升了三成，按照《都市报》编辑们的猜测，现在应该是到一个平稳期，谁知道第二周、第三周，数据一直是平稳上升，在一个月连载到十五万字的时候，已经超过了《风流道士》当时创的记录。
为此，《都市报》的编辑部还在沪市最好的饭店包了最大的包厢，请宁蓁蓁吃饭，庆祝销量创下新高，并且稿费也是直接给到了千字五元。
《都市报》也在文章满十五万的时候，出了五个铜元一份的专刊，这里的专刊还招到了一个不错的广告，是工笔画仕女捧着如意雪花膏，上书小字，【嫩面香品，秦小姐喜欢的雪花膏】。雪花膏为了加这一句词，除了版面上的广告费之外，还单独给了宁蓁蓁两百大洋。
有了这家广告大户，也不用在专刊上印刷乱七八糟的广告，这专刊除了字小一点，印刷得还算是精美，只用五个铜元，不少人都愿意买一份。
年龄大的不认识字的妇人，平时很少爱看的才子佳人的小说，对这种命定姻缘很感兴趣，在他们心中这种指腹为婚才是正理，瑜瑾的书作风正派，男女主都是正派人；年青的女学生就更不用说了，她们本来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受众，纷纷被里面女主的魅力折服，悸动于男女主的感情发展；就连不少男青年想要了解女青年的喜好，也买专刊去研究心上人的喜好。
这样一来，这份专刊一周的时间，光是在沪市，就印到了两万份，在接下来因为《京华日报》上的一篇推荐文章，加印的数量在已经创纪录的情况下，突破到了五万份。
专刊没有时间限制，完全可以销售到其他各个城市，而不仅仅局限于沪市了。
而这份专刊的火爆，直接让各家出版社，纷纷打电话找到了《都市报》。
宁蓁蓁最后在王德单的建议下，选择了沪市最大的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在三家规模大的出版社里，商务印书馆表现得最有诚意，版税不是最高的，但是商务印书馆在全国都有名，销售渠道是最好的，如果销量上来了，最后宁蓁蓁得到的稿费也会多。
二十五万字为一册，因为目前宁蓁蓁的稿子已经到了二十五万字，商务印书馆直接按照首印五万的数据，给宁蓁蓁发稿费。
苏文璋穿着的是旧式长衫，带着金属边框的圆眼镜，留着八字胡，颇有些不苟言笑的旧派人士模样。苏文璋慢条斯理地说道：“一般来说，第一次和我们出版社合作，首印一般是两万册，不过谢先生的书很有潜力，我和王编辑是老朋友了，这段时间他可以说是春风得意，我很早就留意谢先生的书。”说到了这里，看了一眼宁蓁蓁，露出了赞赏的笑容，“谢先生的书写的很好。”
能和商务印书馆合作，王德单显然很高兴，就是苏文璋口中的春风得意模样：“我和老苏是老同学，我倒是一直想走他的路子，就是他眼光高，咱们报社还没有和他合作过。”
苏文璋笑了笑，“不是我的眼光高，而是书号有限，先前多是接一些国外的作品。”
王德单知道这是老同学给自己面子，没继续在这个话题上争论，只是说道：“虽然第一次印刷就是五万册，不过我觉得加印应该不止这个数，你们到时候就准备给钱吧。”
苏文璋笑了起来，“那当然是越多越好，我看北平很喜欢谢先生的书，这一次五万册也是我和领导争取过后的数字，我个人相信，五万册只是一个开始，后续肯定是会加印的。”
关于销量的上涨，报社开了很多次的会，通过分析，还有看读者的来信地址，宁蓁蓁作品的忠实读者大部分都是女学生，而北平的大学多，所以运到北平，定然是可以赚的，此时的王德单肯定地说道：“北平女学生多，这个小说在学生里特别受欢迎。”
“那就还有武昌、杭州、广州等地。”苏文璋迅速地说起了华国的大学地址，“到时候也在那里备足货。”
di一册的出书费就是一千三百个大洋，在书上市之前，结算五百个大洋，等到书印刷好了之后，结算三百个，等到正式上市，一次性结清。
宁蓁蓁拿着轻飘飘的支票，民国的文人果然地位很高，她目前手里的这些大洋足够她买房了。
不过……宁蓁蓁觉得暂时住在公寓没什么不好，这些钱留着晚点还有其他的用途。

第215章 私奔失败以后12
宁蓁蓁手中的大洋足够在沪市买下不错房子的时候，段家人的日子不太好过，此时崔婉走在码头，看着往来的男人，心里头怕得不行。
“走快点。”王婶没好气地说道，“磨磨唧唧的，你要是不想做这个活，就直接说。”
“我做，我做的。”崔婉忙不迭地点头，接着紧紧跟着王婶的身后。
这让王婶嗤之以鼻，直接嚷嚷着：“这都已经不是大清了，还和小媳妇一样？这里虽然是码头，男人很多，但是谁有空调戏人？这还是青天白日，你又长得不好看，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崔婉涨红了脸，不敢回嘴。
码头上到处都是扛东西的搬运工，因为搬东西很累，他们穿着短衫，露出粗壮的胳膊，这让不怎么见外人的崔婉吓得像是鹌鹑一样。
看着崔婉不说话，王婶撇了撇嘴，继续领着人往前走。
崔婉心中松了一口气，眼圈悄悄红了起来，如果可以选择，她也不想过来码头。
那天段继文从百乐门回来之后，大发雷霆，让他们不许提宁蓁蓁的事，但是无论是崔婉还是段母，两人都抱有一丝希望，能够找到宁蓁蓁。宁蓁蓁去了舞厅才几天，人跑了之后，他们段家也彻底少了一个稳定的工资收入。早知道还不如继续让宁蓁蓁做以前抄写员的工作，好歹家里头也有个进项。
段继文原先工作的画廊老板不知道说了什么，让段继文根本找不到其他的工作，现在家里多了一张口，彻底没有了收入。
段继文暂时没有个着落，一家人总是要有收入不是吗？于是崔婉被逼着做工作。
沪市生活不易，适合女人做的不用抛头露面的工作简直难找到了极点，段母替崔婉寻到的活就是洗衣服，每天洗衣服，让崔婉的手都皲裂了，同时还累得腰疼。
现在跟着王婶，是因为抢到了一个机会，这是给刚从国外过来回来的轮船打扫卫生，这个活吃住都需要在船上，一共要十个妇女，三天时间做完可以拿到五十个铜元。
当时王婶还有些看不上崔婉，觉得她太过于瘦弱，还是段母不停地做推销，表示崔婉会马不停蹄地干活，才让崔婉有了这个机会。
再往前走，王婶停了下来，对着崔婉努努嘴，“到那边等着去，等会会有人领你们上去。”
崔婉看了过去，已经有五六个婆子在那边，她默默走了过去，其他人显然是相互认识的，没人搭理崔婉。
崔婉一开始有些不自在，恨不得缩起来脖子，后来旁边的婆子笑得好大声，好像在码头也没什么好怕的，崔婉像是从龟壳里伸出头，她也开始张望。
这个时候，鸣笛声响起，崔婉看到了冒着黑烟的游轮靠岸，听着旁边人的对话，她们等会要清扫的就是这个游轮了。
“这人可不少，估计船上脏的厉害。”
“这可是从y国回来的，这多远啊，所以穿上肯定脏得很。”
“可不是，估计要……给……她。”
旁边婆子示意把最脏的活给崔婉，她们这些老人想要去打扫头等舱的房间，那好打扫很多。
崔婉没注意听旁边人的话，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头一个下来的小姐身上。
从船上下来的一个穿着洋装的小姐，穿着呢子外套，敞开里面是蕾丝圆领衬衣，纽扣是宝石，头上戴着小圆帽，上面装饰着同色的宝石，她的五官只能够说是清丽，因为她的一身装扮，无疑是人群里的焦点。
这边一个肚子微微鼓起同样是穿着十分富贵的女人上前，“雪梨，你终于回来啦。”
洋装贵小姐上前拉住了好友的手，“哇，苏苏你居然有孩子了。”
怀孕妇人埋怨说道：“谁让你去国外读书，那么潇洒，你这次回来，是要定下来吗？你也年龄不小了，都二十二了。”
“苏苏，你这说话的语调好像是我妈！结婚的事不急，我还想再玩两年，才不想做黄脸婆。”
二十二岁还没有结婚，都还可以不急，崔婉听得心中酸楚，为什么她的命就这么苦。
如果可以，崔婉也想坐在窗明几净的书桌前看书，而不是现在等着上船，去给别人打扫卫生。
想到了这里，崔婉就有些埋怨起来，为什么宁蓁蓁要离开舞厅？难道就不肯照顾长泽？还有她们两人的友谊呢？明明说好了要教她读书认字，她现在就只认得段长泽三个字。
崔婉自怨自艾，而贵小姐与贵妇的对话还在继续。
两位久不见面的贵妇贵小姐显然很高兴，“你以前最喜欢毕罗德的诗对不对？我去拜访他了，有一本签名书，晚点送给你。”
怀孕的贵夫人笑着说道，“谢谢啊，你有心了，不过我现在嫁人了，不怎么读诗了，也就看看小说。”
“哦，什么派别的？”
“你可别笑话，就是男女之情的那种，我现在不能劳神，之前也没看报纸，就老听人说什么少帅和秦小姐的，一直也没看，后来报社出了专刊，我买了一份，一看之后，发现能让人人都喜欢，这位瑜瑾当真是有些货，小说写得很好，我还给她写过信呢。”
海外归来的贵小姐说道：“苏苏，你的品味变了，庸俗了！以前我们讨论莎士比亚，川端康成！”
“雪梨，我虽然结婚了，是你口中的黄脸婆啦，但是你得相信我，我的品味虽说下降了一点，但还没到庸俗的地步，我向你保证，小说非常好看，我晚点等着出版了，再买精装版的呢！对了，你哥哥不是有公司吗？我觉得你可以让你哥哥留意一下，不如把书的内容拍成电影。”
“当真就你说的那么好？”
“可不是，我和你说，里面的剧情……算了，我还是不说，专刊我买的有多的，送你一份好了。”
接下来的话，崔婉就听不到了，等到头等舱的人全部下来了，接着是一等座，二等座，一直到末等舱的人下来。
到了后面，人多而庞杂，还夹在一股不太好的味道，让人作呕。
崔婉不知道为什么，目光总是忍不住去追随一位生得英俊的男人，他的个子很高，身着一件磨花了的呢子外套，这显然是他身上最好的一件衣服。
忽然被人狠狠推了一把，“还看着呢，得上船了。”
崔婉一个踉跄，直接扑入到了男人的怀中。
旁边有人嗤嗤笑了起来，“小嫂子看了那么久，我助你一臂之力。”
其他准备扫地的婆子都笑了起来。
崔婉臊得不行，蜡黄的小脸上浮现了红晕。
那个贫穷但是英俊的人扶住了崔婉，她的身上有一种酸臭的味道，和自己身上的味道揉在一起，本来两人都尽量保持卫生，有酸臭味道但是不明显，但是两个味道加在一起，就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奇效，两人都同时闻到酸臭味，皱起了眉头。
等到崔婉抬头，吴赫看清楚了她的面容，若是落难美人，或许还有怜惜之情。现在旁边的人闹着，提醒了他崔婉和那群人一样，就是个干瘦蜡黄着脸的做卫生的婆子。
吴赫松开了手，还没有等到崔婉站定，就毫不犹豫转身离开。
崔婉看到了吴赫离开，不知道为什么心中一突，让她隐隐觉得会错过些什么。
吴赫心中一动，也有类似的感觉。
两人同时回头，目光再次交织到一起。
旁边看热闹的婆子发出了快活的笑声：
“哈哈哈。还真的看上眼了。”
“后生，那你跑什么，直接把小媳妇给抱走啊！”
“真是笑死我了，要是小媳妇再好看一点，那就是直接上演西门庆和潘金莲了。”
打扫卫生婆子的话让两人都快速回头，不再理会心中的那点奇妙感觉。
吴赫想的是，他回国是要做大事的，怎么都不应该和打扫卫生的婆子搅合到一起，而崔婉也有些恼怒，她是好人家的女儿，现在也已经嫁了人，怎么可能会看上一个末等舱的落魄户？
崔婉最大的勇气就是掐着嗓子反驳，“你们瞎说什么呢？”
此时船上下来了接应的人，“走了。”
没人再理会崔婉的抗议，趁着现在还能说说话，等会要一个人负责一小块片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了，她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共同的话题就是刚刚的事，才不会理会崔婉的个人意愿，继续肆意取笑崔婉。
崔婉上了船之后，就被分配到了一般而言最脏的地方，她现在还不明白那里的威力，等到走了过去，简直要被臭得晕了过去，进入到了房间，一地的垃圾，床单和被套上的污渍也让人恶心。
“这么多房间，我哪儿做得完。”崔婉看着负责人要走，连忙追上去。
“做不完就连夜做。”负责人说道，“你以为什么工资那么高。”
这工资相比于洗衣服是高了，但是要是论起来，说不定洗衣服还更划算一点。
崔婉脸色发白，想到做不完段母会说什么，只能够咬牙开始打扫卫生。
从上午十点开始，崔婉足足做到午夜才完成了她分配的任务。
因为明天早晨还要统一分配任务，加上为了安全考虑，需要住在一起，崔婉到房间里的时候，别人早就已经睡着了。
就算是打扫头等舱的房间，婆子们也累了，房间里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崔婉或许是累过了劲儿有些睡不着，她听到了婆子们的呼噜声，再次想到了今天见过的吴赫来。
想到了吴赫英俊的面容，崔婉的心中一突，难道她就像是婆子们说的，如果好看一点，当真是西门庆和潘金莲？
想到了好看，崔婉的心中难过，如果要是宁蓁蓁还在舞厅跳舞就好了，崔婉摸着自己的面颊，明明那个时候她已经开始变白了，面颊也丰润了一些，如果再养一段时间，或许就会好看……
崔婉辗转反侧的时候，和段长泽一起睡着的段继文忽然睁开了眼睛。
一个人从孩童到年老，不同的经历塑造了这个人，可以说就算是同一个人，从年少到年迈，眼神总是会有区别，而现在段继文的眼神就有些沧桑。
啪嗒一下，他打开了床头的灯。
段长泽听到了动静，呢喃了一声，翻了个身子又睡着了，段继文看着儿子，忽然笑了起来。
该怎么形容这个笑容？明明是个年轻人，却有些暮气沉沉。
宁蓁蓁本来在睡觉，忽然听到了意识深处有人在呼喊她。
睁开眼，感受到了y444在呼唤她。
y444这个系统，只有在任务开始还有任务结算的时候才会上线，现在突然出现，还挺奇怪的。
按照y444的说法，它也算是老系统了，现在因为是文化娱乐大爆炸，写小说的人急剧增多，导致生产了更多的系统需要绑定任务人去完成任务，作为老系统，要老带新，宁蓁蓁这边又很省心，它就在宁蓁蓁执行任务的时候，去给新系统培训去。
y444出现的第一句话就是：【有意外情况出现。】
宁蓁蓁指尖在虚空之中点了点，y444化身为玉质小人，它直接说道：【今天的日子是对段家很关键的时间点，小世界重置会有能量波动，这个波动加上特殊的时间，现在的段继文灵魂是五十年后的那个。】
宁蓁蓁颇有些兴趣，当时第一个任务世界世界就是遭遇了重生女，没想到居然还会任务中途出现重生。
宁蓁蓁问道：【也就是吸了谢琳琅血的段继文重生了？他很清楚吸血了谢琳琅，然后就有光明的未来？】
y444点点头：【是的。】
宁蓁蓁想到了一些事，唇瓣的角度上扬，就连眼睛里都是笑意，对着y444吩咐：【你继续去培训吧，有意外情况再通知我就好，段继文重生不算什么大事。】
y444看到了宁蓁蓁的笑容，想着她执行任务的圆满率，就说道：【那有问题的话，你可以用意识召唤我。】
【好。】
对宁蓁蓁来说，她觉得任务结束前都不会召唤y444。
段继文根本不足为惧，甚至重生了更好。
毕竟现在的段继文可是清清楚楚知道他做了什么，将来会有多美好的未来。
无法吸血谢琳琅，人生际遇已经改变，偏偏又有过曾经的未来预示，想一想就知道这落差感只怕会伴随段继文一辈子。
现在的段继文在做什么？是不是在做着飞黄腾达的美梦？只可惜注定很快就会发现美梦破碎。
宁蓁蓁想一想就觉得好笑，崔婉帮助过的那位贵人，注定是没办法再次帮到他了。

第216章 私奔失败以后13
段继文都已经忘了儿子是什么模样，没想到又看到他稚嫩的面颊。
不过，当时儿子小时候这么瘦的吗？
段继文很快就舒展开眉头，想起来了阑尾炎开刀的事，现在瘦一点没关系，等到日子好了，很快就会胖起来的。
段继文很快就注意到了自己的改变上，他看到了自己的手背光滑，没有一丁点的皱纹和难看的老年斑，伸手摸了摸面颊，也是如此。
年龄大了的段继文心中狂喜起来，他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来，感受这青春而又有活力的身体。
段继文就着灯看着这个破旧的小房子，甚至目光里都有些慈爱。
没错，就是慈爱。
年龄大的人都爱回忆，他后半生顺遂，就总是感慨年轻时候的一些苦，他死之前还和孙女念叨，“你别看你爷爷我们现在过得日子好，以前也是苦过的，我和你奶奶都住着鸽子笼。”
孙女儿的声音天真无忧，“什么叫做鸽子笼？”
“鸽子笼就是很小的屋子，主卧室差不多就是你现在卫生间大小……”
慈爱的段继文用怀念的目光看着这个房间，他想要看时间，结果床头什么都没有，只能够在客厅里打开了电灯，去看客厅的时钟，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再看看日历，是十一月十一日，那就是现在已经是十二号，昨天晚上，应该是崔婉遇到了那个人……
段继文想到了吴赫，有些不太高兴，他虽然说是帮助了他们段家，崔婉也是深爱自己的，但是段继文总觉得看到了吴赫，就头顶发绿，谁让吴赫年轻的时候，暗恋过崔婉。
甚至帮助段家，也是因为崔婉的缘故。
算了，不去想他了，如果不帮吴赫，他们家也不会有那么大的一场机遇。
段继文激动的心情因为想到了年轻时候的吴赫有些低落了下来。
时间已经很晚了，段继文这辈子想要活得更长久一点，年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养，所以他压住了激动的心情，躺在了床上。
躺在了床上，段继文再次感慨年轻和年老的时候就是不一样，年老的时候，身上总是难受，骨头都酥软了，现在就是床太硬了，躺着不舒服，但是身子是年轻的。
哎，还有一点不好，怎么肚子这么饿。咕噜噜地叫着，好烦人。
段继文终于是迷迷糊糊睡着了。
等到段继文睁开眼，天色已经是大亮了，旁边的段长泽在穿衣服。
段继文有些奇怪，为什么儿子自己穿？不应该是谢琳琅过来给他穿衣服吗？
谢琳琅……
这个名字让段继文微微怔住，想到了那个可怜的女人，他已经很久没有想到这个名字了，那个人毕竟到最后像是疯婆子一样，让他下意识地不去想。
现在年轻了的大脑浮现出来的，是年轻的谢琳琅模样。
段继文的眼睛微微睁大，原来是这么漂亮吗？
随即段继文失笑着摇摇头，如果不漂亮，他当时也不会一见钟情死缠烂打去追求，然后她为什么家里忽然要给她订婚，也有他的撺掇……
想到了这里，段继文有些心虚，随即又把心虚给踩在了脚下，谢家人肯定也有把谢琳琅卖个好价格的打算，他只是把这个时间略略提前了一点而已。
段继文不准备继续去想谢琳琅的事，他给自己换上了衣服，眉头皱得可以夹死苍蝇，原来他身上的衣服也这么脏吗？真是的，妈怎么洗的衣服。
妈！
段继文的眼睛一亮，忽然想到了这个时候母亲还活着，顾不得洗漱，连忙去隔壁房间找段母。
段母已经起来了，她正在用瓦罐煮糊糊，听到了动静，回过头吩咐了一句，“继文啊，你起来先把桌子支起来，我给你蒸了馍，等会你揣在怀里，在外面找工作的时候，饿了就吃点，有力气才能走得远。”
段继文伸手把段母抱住，“妈。”
很快他的身子就僵硬了起来，讪讪地松开了手臂，没办法段母的身上实在是有些臭，他没办法接受。
段母被段继文的动作吓了一跳，“这是西方的礼？”
段继文后来都是在a国住的，他也习惯了国外这种招呼方式，加上怀念母亲，所以才会情绪失控，“是啊，妈，我就是忽然特别想你。”
段母的眼眶一红，“你啊，好了不说这个，咱们先吃东西。”
“我还真有点饿了。”
段继文等到喝到了糊糊，就觉得自己没那么饿了，要不是肚子饿得打鼓，再加上看着段长泽也在喝糊糊，他肯定喝不下去。
等到喝完了之后，段继文就说道，“妈，怎么不让琳琅……”
琳琅这个名字说出了口，脑中有什么浮现了出来，段继文忽然想到了很多的事，段母絮絮叨叨说着谢琳琅已经跑了，去了百乐门，最后被一支qiang顶在脑袋上……
谢琳琅傍上了大款已经跑了！
上辈子明明没有这些事啊。
段继文本来心里有些不平，想到了最后谢琳琅没什么好下场就心平气顺了，算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崔婉。
段继文：“妈，我刚刚说漏嘴了，我的意思是，怎么不让婉婉做饭。”
“瞧我，都忙得忘掉了。”段母说道，“她昨天跟着王嫂去了游轮。”
段继文顺口问道：“去游轮做什么？”
段母颇为得意自己做的买卖，“包吃包住打扫三天时间，给五十个铜元呢！可是难得的好工作。”
包吃包住？
这四个字像是一道闪电一下子就劈中了段继文，他的呼吸急促，脑袋有些晕眩，“游轮上的活重不重？还要住在游轮上？”
“呀，你知道心疼媳妇了？”段母听到了段继文的话，反而眉开眼笑了起来，她是真心觉得崔婉好，巴不得段继文好好和崔婉过日子，那个谢琳琅已经跑了，日子还是得照过不是吗？
段母絮絮叨叨说道：“游轮上的活稍微重了一点，但是只有三天啊，三天之后就回来了。婉婉这样过去了之后，好歹有了五十个铜元，好好算一算，你再找个工作，家里有了进项，日子也就宽松了起来。”
段继文本来不把谢琳琅的离开放在心上，现在才意识到，谢琳琅不去舞厅伴舞，家里少了这样大的进项，导致了一系列的变化。
崔婉要外出工作，耽搁了与吴赫的第一次见面。
如果没有救下吴赫，没有让吴赫记住了崔婉，后来崔婉再给了吴赫一些钱，吴赫发达了之后，怎么会再帮段家？
想到了这里，段继文浑身的血液都在逆流，哪儿坐得住，当即站了起来，“我去找婉婉。”
“找婉婉干什么？明天晚上就回来了。”
“让她不做了。”
“不能，不能。”段母一听就有些着急了，“五十个铜元，可不能。”
救了吴赫之后，以后有好日子，哪儿用在意五十个铜元？
想到了这里，段继文冷脸说道，“妈，婉婉不做这个活，要是拿钱，你自己去做。”
段母没想到段继文居然冷脸说出这种话，“婉婉是年轻人，我年龄大了。”
段继文的眉头皱得可以夹死苍蝇，“婉婉不能做这个活，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在上辈子，谢琳琅当了家里的顶梁柱，扛起了家里所有的重担，因为跳舞只是在晚上，每天早晨，谢琳琅做完饭了之后，会利用上午的时间教崔婉认字。
崔婉从乡下刚来沪市，刚开始是黑黢黢的，不抬起眼的，后来养得肌肤白皙，身段动人，才会让吴赫暗恋上。
至于说段继文自己，他从画廊离开了之后，因为家里的钱够，他就拿着笔和纸去湖边写生，家里有越来越多的画作，等到第二年的夏天，更是遇到了贵人的赏识，所有的画作全部卖光。
他的画作终于得到了人的认可之后，段继文打算休息一段时间，他没有天天去湖边，而是待在家里，他也是这个时候发现，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崔婉，生得温婉动人，不像是谢琳琅一样妖妖娆娆，有一种宁静的古典美。
他被崔婉点燃了热情，发现了崔婉的好，并且越来越喜欢她。
而那个时候谢琳琅已经被哄着去和客人伴舞，并且出台，她得了病，身上有一股难闻的味道，现在日子已经好了起来，也到了段继文放开谢琳琅的时候。
所谓是奔者为妾，谢琳琅既然是妾室，他准备安心和崔婉过一辈子，给了谢琳琅放妾书。
后面就是谢琳琅哭哭啼啼什么，段继文懒得去想了，他就心痛吴赫的事，当即说道，“我出去一趟。”
段继文是从段母的肚子里出来，当然明白段继文在想什么，直接拦住他，“不能让婉婉下船。”
看着儿子还想要出去，段母直接把人一抱，“你要出去，就这样带着我出去。”
段母其实没怎么吃过苦，早些年家里有钱，在乡下是有下人伺候的，等到后来家里没落了，还有一个崔婉任劳任怨，等到了沪市，又有谢琳琅给上缴工资。
谢琳琅一份工资，段继文一份工资，两人都是文化人，加起来的钱足够一家人在沪市过活。
但是自从谢琳琅跑了，段母就尝到了没钱的苦头，五十个铜元足够他们四个人用半个月，现在过去崔婉已经做了一天半了，怎么都不能让崔婉现在回来。
段继文被段母阻挡住了，段母又说了赚钱的不容易，让段继文只能够黑着脸答应再等到明天晚上。
段母见着段继文发誓了之后，才松了一口气，开口说道：“那你早点出去找工作吧。”
段母猜到段继文现在只怕心情很糟糕，不会愿意去找工作，但还是给了段继文两个铜元还有那个热好的馒头，让儿子出去散散心也行。
段继文拿着馒头，经过了胡同的时候，看到了段长泽畏畏缩缩的。
段继文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又是因为谢琳琅离开而产生的变化。
捏了捏眉心，段继文往外走了一个胡同口，那里有一颗大榕树，因为深秋的太阳不错，不少老头老太太坐在凳子上晒太阳。
前世就是崔婉在这里救了受伤的吴赫，还把吴赫送回了他住的地方，悉心照顾了一夜，第二天才回来。
那个时候他对崔婉还毫无感情，压根没留意崔婉的去向。
后来崔婉更是没事就跑过去照顾吴赫，还给了吴赫一笔钱，让吴赫能够在青帮里出头。
段继文耐着性子绕着大榕树一圈，终于看到了地面上的血迹，装作好奇地问道，“这里怎么有血啊，是有人受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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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私奔失败以后14
段继文的主意打得很好，在这里常住的人肯定会说是什么事，总有人能够说出吴赫的地址，到时候他跟踪吴赫两天，再让崔婉与他结缘就好了。
只可惜段继文的话一说出口，就有一个干瘦像是柴火棒的老太太说道：“扫过了都还没有扫干净？”
她凑过去一看，然后说道，“这么浅的颜色，也算是扫干净了。”
段继文再次问道：“老太太，这里有血是个什么情况？又没人往这里走。”
干瘦老太：“是中了刀，踉踉跄跄地往这里跑，到了这里跑不动了，就捂着了刀口，歪在这里。”
一个小脚的老太太惊呼了一声，“人怎么样了。”
这话问到了段继文的心坎上，巴巴看着干瘦老太。
“死了。”
段继文的身子一颤，因为激动，声音都破了音：“怎么死了呢？”
干瘦老太太看了一眼段继文，心中猜测是他的亲人，直接说道：“流了不少血，扫过一轮都没有扫干净，可不就去了？”
手里拿着烟杆子的老头敲了敲手，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早晨我看到来人，用袋子把人装走，就是这个？”
段继文的心中是天旋地转，如果吴赫死了，他们段家的富贵怎么办？又抱有一丝丝的希望，万一不是吴赫呢？“他穿得是什么衣服鞋子？有没有什么特征。”
干瘦老太太越发肯定段继文肯定是认识那个死了的人，就说道，“长得挺好，个子也高，穿着的是一件呢子外套吧。”
老头说道，“装入到袋子里的时候，我瞅了一眼，穿着的皮鞋颜色可真奇怪，是红色。”
目前华国的皮鞋还多是黑色，就连棕色都比较少见，因为黑色更好配衣服，这种红色的鞋基本只有从国外回来的人才会穿。
重伤、归国，真的是吴赫。
宛若是重棍打在他的后脑勺，把段继文打得猝不及防，如果吴赫死了，他段家的荣华路怎么办？
段继文失魂落魄地离开，老头老太太们忍不住议论起来昨晚上死了那人，还有段继文什么关系：
“其实伤口也不大，主要是昨晚上没有人及时处理，要是早点处理，说不定还能够活下来。”
“刚刚那个人和死人是什么关系？觉得是亲戚又有点不太对，要是真是认识的人，怎么不问葬在哪里？”
“对哦，我都没有想到。”
段继文走出了巷子，浑身都像是被抽走了力气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
吴赫死了，这么办？
在前世，崔婉救了吴赫，吴赫是因为和沪市帮派的吴三爷有些亲戚关系，得到了吴三爷的青眼。
吴赫长得好，加上有崔婉给了一部分钱，装扮得人模人样，做了沪市最大帮派褚爷的乘龙快婿，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人物了。
段继文很清楚他们全家是靠着吴赫翻身，现在只是小小的一个差错，吴赫居然就死了？
这年轻的身体都甚至让段继文觉得鸡肋，没有钱，没有人脉，他该怎么办？
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段继文又打起了精神。
错过了吴赫，还有一个机遇，那就是他的画作可以卖钱。
段继文摸着怀里的一个铜元，又忍不住沉默，这钱太少太少，怎么买颜料和画纸？
段继文又忍不住埋怨起来谢琳琅，如果她不跑，怎么会惹出来这么多的事。
早晨吃的是糊糊，肚子很快就空了，拿出了馒头吃完了之后，段继文也懒得继续逛街，直接回家了。
家里应该还有笔和纸，他需要仔细规划一下自己的将来。
前世富贵了的段继文很清楚，现在赤贫的状况必须要打破，有什么来钱快又多？
段继文还没有找到头绪的时候，就看到了崔婉。
崔婉比起一个月以前更瘦了，别看三天给开了五十铜元的工资，崔婉觉得这是拿命来换的，她的腰身累得要断掉了，身上弥散着难闻的味道，让她想到了当时跌入到的那个怀抱，难怪那个末等舱的男人穿着尽量体面，却有这样的味道。
“继文。”
段继文看着崔婉，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是自己浪子回头后，和和美美过了一辈子的崔婉。
在前世，崔婉老了也是个优雅的美人，盘着头发，脖颈带着颗颗圆润的珍珠项链，穿着黑色的旗袍，走在a国的大街上总是会引人侧目。
而现在的崔婉活脱脱像是老了二十岁，不，还不如当年四十岁的她。
“婉婉，你怎么成了这个模样？”段继文心中大撼，上前握住了崔婉的手。
等到近了，段继文闻到了崔婉身上的味道，握住她的手，也不像是记忆里的那样柔软干燥，而是有着奇怪的感觉。
段继文松开她的手，看到了自己的手指上都沾上了奇怪黑色污渍，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崔婉看着丈夫本来握住她的手，看到了他眼底不一样的光，心中大为感动，现在看到了丈夫的模样，低下了头，“我，我先去洗漱……”
“不用。”段母说道，“等会你跟着我去洗衣服，还与一堆事。”
崔婉微微怔住，没想到段母也要劳作。
段母绷着脸，没办法，这都是儿子安排的，说是为了段家的大业，让她委屈一段时间。
段母当然相信儿子会有一番大贡献，所以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按照儿子的规划安排，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多给儿子赚点钱。
“现在家里一时有些困难，但是没关系，我画画好，只要有钱买到了颜料和纸，早晚可以出头。”段继文一只手握住了段母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了崔婉的，“她已经跑了，我们三个人要一条心。”
那个该死的逃跑的谢琳琅！
一时间三人的心中全部都愤愤然地想到了那个不肯给他们吸血的人。
宁蓁蓁打了一个喷嚏，用手帕揉了揉鼻尖，噼里啪啦地用打字机继续打小说。
刚开始没钱，就用钢笔写书，现在已经有了钱，宁蓁蓁买了打字机，并且改装了键轴键位，码字的效率大大提高，她每天交稿的字数和过去差别不大，用了更多的时间去看读者来信。
以前钢笔写小说，效率总是不太高的，宁蓁蓁白天除了锻炼身体之外，几乎是用所有的时间来写小说，现在有了空闲时间，就开始筛选读者来信，和读者联系。
她目前只有一条已经不适合再走的路子，那就是汪若兰那边的，她需要认识更多的人，去走上流圈子，而结交读者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坐在沙发上，看读者的来信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或是稚嫩，或是成熟的信笺，读者的人生百态，他们抱着一颗真诚的心与作者交流。而宁蓁蓁的读者群绝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她们有些天真，向往纯粹的爱情，又被女主人公本身所感动，甚至还会苦恼地询问作者，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每天最让我快活的事就是看《都市报》上您的小说，我特地把时间放在晚上看，有时候觉得很累很难受的时候，看着故事，似乎多难的事都不是事。瑜瑾先生您的书写得真好，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瑜瑾先生，您能够把秦小姐写得这么好，我认为您本身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我有些愧疚，我的家境还算是不错，父母把我也送到了女校里，但是很羞愧的是，我浪费了这样的机会，成绩并不好，我看到秦小姐，万分惭愧自己没有珍惜好的学习时间。我不好意思在生活里询问别人，如何上进这个话题，想要请教您，像是我这样的情况，如何能够利用好现在的光阴呢？万分盼望您的回信。”
“瑜瑾先生，我是一个很喜欢看小说的女学生，当时您的小说第一天在《都市报》上刊登，我就知道小说一定会火，我们班上的女生都很喜欢看您的小说，在报纸上看宣传，要出书了，我一定会支持的。”
“瑜瑾先生，家兄名下有一家电影公司，公司名字为：xxx，目前已经出了电影《梦里花》、《半夜三更》等作品。我很看好您的小说，是否方面见面洽谈改编成电影事宜，联系方式：xxxx，联系人：xxx。”
宁蓁蓁把这封信单独拿出来，在给其他的读者来信写完了之后，约见了这位孙雪梨小姐。
孙雪梨就是上次崔婉见过的头等舱下来的女士，约见在沪市最好的餐厅。
“这位是我的好友贺苏，您可以喊她贺太太。”孙雪梨握住了宁蓁蓁的手，“她很喜欢您的小说，也是她推荐给我您的小说，还提出了建议让我可以改编成电影。”
贺苏的肚子微微鼓起，是去游轮接孙雪梨的好友，“瑜瑾先生您好，我很喜欢您的小说，所以雪梨要约见您，我就冒昧过来打搅了。”
宁蓁蓁握住了贺苏的手，“多谢贺太太的推荐，怎么会打搅，我还得谢谢您。”
孙家可以说是沪市的第一家族，从商界到政界都有人脉，孙雪梨的三个孙庭轩算是个异类，扔了许多的钱在电影行业里，因为宣传太多，目前民新影片公司在全国名气是有了，钱还尚未赚到，可以说是这个家庭里，赚钱赚得最少的就是她的三哥了，目前还在赔钱。
孙雪梨的书读得很好，大学念得是文学系，后来出国之后转念了哲学系，她书读得多，加上少了贺苏这样的情怀加成，对通俗小说的作者不会高看一眼，只当做是普通人。
这一番吃饭之后，孙雪梨就发现了这位笔名叫做瑜瑾的不同，她的见识不凡，是孙雪梨少见的睿智，于是伸出了橄榄枝，邀请她下次参加一个舞会。
孙雪梨拿着宁蓁蓁的小说找到了三哥，“三哥，我要做个电影。”
孙庭轩无奈地开口，“雪梨，我的电影是拍通俗小说的，你喜欢的那些根本没办法拍。”
“就是通俗小说。”孙雪梨说道，“《都市报》的瑜瑾先生作品《军阀少帅的旧式妻》。”
这名字听起来又有些太通俗了。
孙雪梨说道，“三哥，没事，你要是不看好也没关系，我出书也有点钱，加上我的零花钱，我自己投资好了。”
孙庭轩听到了这里，若有所思地看了妹妹一眼，他的这位妹妹零花钱不是从父母这里要的，而是在国外留学，自己倒腾了证券赚到的，她的眼光素来是十分精准，大哥还可惜过，可惜妹妹就喜欢什么哲学心理学，不然的话，如果是去做银行，一定比他都厉害。
“真的那么好？”
“嗯。”孙雪梨点点头，“哥，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觉得挺不错的，我先前了解了一下，《都市报》之前因为一个三流的小说，销量涨了不少，这个小说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上涨，报纸还加印了专刊，在北平那边销量也不少。”

第218章 私奔失败以后15
沪市的租界晚上总是很热闹。
有百乐门这样的舞厅歌舞升平，还有各种各样的聚会、晚宴、舞会。
宁蓁蓁穿着一身洋装，坐到了来接她的小轿车，等到进入到舞厅之前，甚至还接受了安检。
这让宁蓁蓁有些疑惑，一瞬间还以为自己是在现代小世界里，等到看到了穿着西装带着小圆框眼镜的人，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检，这是曾经的皇帝，溥元正。他的旁边挽着一个穿着旗袍梳着手推波的貌美女子，眉眼之间带着淡淡的忧郁，是他的皇后郭菀茹。
“你运气还真不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皇后。”孙雪梨对着宁蓁蓁咬耳朵。
宁蓁蓁低声说道：“我运气一直都还挺不错。”
宁蓁蓁拿着请柬，是跟着孙雪梨一起，还和郭菀茹说了几句话。
郭菀茹与溥元正大部分时候是住在津市的，这次难得出现在沪市，可以说是被他们赶上了。
郭皇后也读过宁蓁蓁的书，听到了宁蓁蓁笔名是瑜瑾，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之间的轻愁消散了不少，说道：“你的小说写得很好，秦小姐是我辈楷模。”
宁蓁蓁想着这位识字的皇后还有看小说的兴致，笑了笑：“您客气了。”
等到离开了之后，宁蓁蓁还好，孙雪梨自在了不少，整个人都松散了下来，笑着说道：“我三哥也在，等会你们聊一会儿，改成电影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和我三哥讲。”
“好。”
孙庭轩在看了小说之后，知道为什么妹妹会想要改编，一个个的故事确实很适合做成系列电影，在见到了作者本人，孙庭轩甚至觉得她可以拍电影，她的容貌不错，再其他女演员有谁能够比得上作者对主角的理解？
宁蓁蓁委婉表示了拒绝，“我恐怕腾不出时间，多谢您的厚爱。”
孙庭轩见多了文人的怪习惯，宁蓁蓁不愿意参演也正常，表示自己会做好演员的选拔，等到时候确定了人选，会让人通知。
谈影视版权，对宁蓁蓁而言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她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药品研发。
就她自己的水准而言，推动这个小世界的医学发展是她在短时间里可以做到的，而且在未来的战争之中，也有很大的作用。
但是青霉素这样的神药在这个小世界里推出，凭着她自己是不好保住，最好的办法还是给药厂找一棵大树。
这舞会能够让前皇帝与帝后都过来，里面位高权重的人不少，宁蓁蓁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人，那个人和孙雪梨还有些联系，正是孙家二少爷。
孙雪梨在和人说完了话，看到了宁蓁蓁在和自家二哥说话。
孙雪梨一愣，尤其是看到了自家冷厉而古怪性格的二哥居然笑了，再看看旁边的三哥，他也打了一个寒噤。
“我觉得，你上次说的改编费用不妥。”孙庭轩认真地对着妹妹说道，“你的这位谢小姐是个人物，得加钱。”
他二哥什么职业啊，刚开始他都有些接受不了，这位瑜瑾先生居然还能让自家二哥露出笑容来。
孙雪梨点点头，又有些好奇，宁蓁蓁和二哥有什么共同话题？
*
宁蓁蓁做过医生，而孙庭绍现在的职业是法医，宁蓁蓁想要和他搭话还当真不难。
孙庭绍又是一个很纯粹的学者脾气，他本来是做医生的，而且做得也不错，转行纯粹是因为觉得当医生太麻烦了。会接诊到了莫名其妙的人，例如明明身体不错，就是要插队的，医院还让闹的人先治；还有非要他给宠物看病的，觉得救人也是救，救猫也是救的……
被骚扰的多了，孙庭绍就产生了转行的想法。
他本身又不缺钱，和妹妹孙雪梨有些像，不过不是炒股，而是在国内倒腾了翡翠珠宝，手里有不少钱。孙庭绍喜欢医学，更喜欢真正做点什么，而不是推动微观的研究，于是转行做了法医。
法医这个行业，几乎是一上手就让孙庭绍喜欢上了，谁让病人有时候会瞎说谎，但是死人不会。
以前孙庭绍说起这个理由，其他人都是眼角抽搐，唯有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并不是，她笑了起来。
这个笑容让情商较低的孙庭绍不知晓她是什么态度。
宁蓁蓁笑着说道：“这死人若是可以开口，只怕只有孙二少您比较高兴，其他人得高呼一声诈尸了。”
孙庭绍就事论事，老实说道：“若说是诈尸，我遇到过一桩案子，是死后分娩，当时我的一位助手都吓得辞职了。”
宁蓁蓁：“那就是细菌的作用，在体内产生了气体，把腹中的孩儿娩出。”
孙庭绍见着宁蓁蓁比他更快得出结论，眼睛都瞪圆了，“你竟然晓得？我当时分析了很久，才知晓这个答案。”
看到了孙庭绍如此惊讶，宁蓁蓁觉得自己有点欺负人了，说道，“看得书多而杂，死后肚子膨胀这事是知道的，再联系科学，便可以推断出答案是细菌。”
提到了细菌，孙庭绍有些感慨，“细菌的话当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有的可以在外活着，有的在内又活着。”
这是因为菌种不同，有的是厌氧菌，有的是好氧菌。宁蓁蓁说道：“有显微镜这种观测方法，早晚可以理解清楚。”
宁蓁蓁主导话题的方向，多是绕着医学界的话题，让孙庭绍说得痛快，甚至把宁蓁蓁引为知己。
孙庭绍就算是用了香水，还是有淡淡的福尔马林的味道，加上他职业的特殊性，别说是沪市的名媛，就算是不少的男士，都对他敬而远之。
孙庭绍上一次遇到谈得来的还是当年在国外读大学，回国之住所在天南地北都已经疏远了，现在难得遇到了一个，孙庭绍就难得仔细看宁蓁蓁，仔细去看时候，忽然觉得这位写小说的女士生得极好，眉弯弯若柳，眼睛黑白分明。
孙庭绍心中正想着事，在宁蓁蓁想要用显微镜的时候，说道：“这有什么难得，整个沪市，我的实验室应当是最好的。若是没有尸体需要解剖，你到我警署里实验室，想用什么就用什么。”
孙庭绍有钱，原本警署提供的解剖室他看不上，自掏腰包买东西，解剖室里面的设备全是d国进口，可以说国内医学实验室的设备都不如孙庭绍里面的东西好。
宁蓁蓁笑着说道：“那先谢谢孙二少。”
两人已经说得足够久了，宁蓁蓁看到孙雪梨与孙家三少爷已经说了许久了，就开口与孙二少告辞。
孙庭绍和宁蓁蓁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含笑点头。
宁蓁蓁走到了孙雪梨那边，回头对着孙庭绍微微一笑。
舞会的射灯流光溢彩，她回首时候因为浅笑她的眼微微弯起，旁边的乐声刹那间凝固，周遭褪去了颜色，只有她是彩色的，这画面一下就入了孙庭绍的心底。随着她转身拉着妹妹，画卷霎时间合拢，周围的声乐又流动了起来。
孙庭轩上前，看到了二哥的眼睛不住地看着宁蓁蓁，偏偏又没有面红心跳，也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意思，正想要离开的时候，就听到二哥问道：“那位谢女士的小说，你要改编务必价格出得多一些。”
孙庭轩：？？？
虽然他原本就准备加价，但是这话二哥说出来，总觉得怪。
孙庭轩：“二哥，刚刚与谢女士聊的很好？”
孙庭绍：“是啊，回国之后很难得遇到有见识又聪慧的女子。”
孙庭绍本想要多问一问宁蓁蓁的状况，想着今后在解剖室里可以问得时候很多，笑了起来。
孙庭轩看到二哥的笑容，身上起了鸡皮疙瘩，听到了二哥说道：“你说得对，舞会有时候挺有趣的。”他要是不来，也不会认识宁蓁蓁了。
孙庭轩越发觉得捉摸不透二哥什么意思。
另一边，孙雪梨和宁蓁蓁也在对话，听到两人要去解剖室，对着宁蓁蓁肃然起敬。
宁蓁蓁解释说道：“其实没什么，只是死去的人，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亡故了，只有解剖才能够得到真相，孙庭绍先生是个很厉害的人。”
孙雪梨当然觉得自己二哥厉害，能够欣赏自家二哥的，她也觉得厉害。
那天在酒店里吃饭，多是贺苏在问事情，孙雪梨对宁蓁蓁了解不算多，这会儿心中有了不一样的心思，便多问问宁蓁蓁私人的情况。
私奔的事宁蓁蓁本来就没准备瞒着，她现在养得好了，面貌体态与曾经在北平时候就很相似，这上流的交际圈就这么大，辗转之间就相互认识，现在说谎，晚点被人戳穿没什么意思。
听到了眼前的人是私奔的，孙雪梨有些犹豫，她自己出过国，对宁蓁蓁没什么偏见，私奔也就是在旧时代不太好，到了现在可以算成是谈了一次不太成功的恋爱罢了。
但孙雪梨想着，母亲可能会看不中。
谁知道，晚上孙母知道了她的想法，反而说道：“雪梨，要是以前我还想着你二哥要找个门当户对的，现在他肯找一个我就阿弥陀佛了，万万不要提什么般配不般配的，他可以和人说说话，不觉得此人是蠢货，就已经是再好不过了。而且你二哥还上过报纸，哎，他以做法医为乐这件事，沪市谁不知道？”
孙庭绍曾经为了死后分娩的事，泡在解剖室里，最后那死后分娩的案子还写在报纸上，众人都知道孙庭绍那阵子晚上睡觉都与死人在一个房间，哪儿有人敢与孙庭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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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私奔失败以后16
孙家人为了孙庭绍的事开了一**会，就连孙家长子都对宁蓁蓁有了一层浅浅印象，但是要去见一眼宁蓁蓁，谁也没提这个茬。
孙母的意思很简单，难得二儿子有个谈得来的，万一去问了，他开始闹别扭怎么办？
孙庭绍不知道家里还有这样的打算，那天晚上宁蓁蓁确实让他在意了一小会儿，但是晚宴进行到一半，就被警署的小张拉回去出现场，警署里新发现高度腐败的尸体，需要他回去解剖。
有工作了，孙庭绍就把其他杂事全部都抛之脑后。
这种死了很久的人难度很高，孙庭绍一直忙碌了足足一周才得了空闲，都已经把舞会的约定全忘了，就看到助手小张用一种奇怪的眼神跑到了解剖室，“孙二少，外面来了一个女士，说是和您说过，要来解剖室。”
孙庭绍忽然想到了那次的舞会上堪称愉悦的交谈，说道：“我去外面看看。”
助手忍不住提醒：“孙二少，您的衣服。”
外面穿着的是白大褂，上面有已经洗不干净的痕迹，孙庭绍脱下了白大褂，走了出去，想到自己今天没解剖，眉头舒展开，这样身上就不会有奇怪的味道。
宁蓁蓁就在警署外等着，见着了孙庭绍微微一笑，“也不知道有没有打搅你的工作。”
“正好一个案子结束了，来吧。”孙庭绍顿了顿，看了一眼宁蓁蓁手中拎着的礼盒。
宁蓁蓁把礼盒给了孙庭绍，“这是我在福满楼带的糕点，可以送给你的同事吃。”
孙庭绍想到了这做派像是他妈，也是时不时送东西过来，他顺手接了过来，“好。”
孙家二少独立特性谁不知道？就连警署的人也有些怕孙庭绍，现在见着他引着一位女士，不少人好奇地张望，原本在说八卦的声音都小了起来。
孙庭绍手中拿着礼盒，在见到了吴探长之后，把东西塞给了他，“带个朋友进解剖室，这是她带过来的见面礼。”
宁蓁蓁听到了这里，对着那位探长笑了笑。
吴探长的眼睛黝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他打量着宁蓁蓁，“难得看到咱们孙二少的朋友，怎么称呼？”
“免贵姓谢。”
吴探长有心想要多问几句，但是看到了孙二少明显有些不耐烦的神情，就说道，“谢小姐带的是福满楼，小崽子们有口福了，孙二少带着谢小姐忙吧。”
如果要是后世，警署大门哪儿有那么好进，更遑论要去的是法医解剖室，不过在这个时代，新旧交替，很多事情没那么严格。
宁蓁蓁对吴探长行了礼，跟在了孙二少的身后。
等到两人一走，其他人就围了过来：
“头儿，那位小姐什么来历？”
“是啊，像是小媳妇儿一样的跟在二少的身后。”
“哇，我看到孙家二少都发憱，那天他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刀，吓死我了，他媳妇儿居然不怕。”
吴探长把福满楼的糕点拆开，“那位小姐姓谢，看着二少对她不一般，实际什么情况不晓得，不过能进二少的实验室，在二少的心里分量不轻。等会人要出来的，我在警署里，就敲我办公室，知会我一声，还有在解剖室的今天是小张对吧，让他多留留心。”
孙家的一位是他老头的顶头上司，孙二少的情况，他心里头是门清，看着宁蓁蓁跟着孙二少的身后，自然而然也想着红线上去。
宁蓁蓁跟着孙庭绍去了解剖室，看了不少他的得意藏品，忍不住眼角抽动。
难怪那天晚上孙雪梨表示她的二哥一直是单身，这别说是在这个年代，再往后大几十年，女孩子也消受不住。
孙庭绍介绍实验室里他自己制作的标本：
“这是我见过最特殊的器官，反长的心脏，心房心室都都是镜像反，非常难得一见的标本。”
“多完美的肺叶，与教科书上一模一样，当时刚解剖出来，我就十分喜欢，你若是见着了，定然也会觉得生得好。”
“你别看现在肾脏的解剖结构很好，当时裹着很厚的脂肪层，我用了很久的功夫才分离出来那些脂肪层，到现在我还记得味道。”
孙庭绍说的这些，宁蓁蓁都接得上来，于是助手张岭转述出去这些言论，其他人都表示这位看起来柔美的谢女士居然是这等人杰，大大出乎人的意料，都觉得如果不出意外，这位就是孙家的二少奶奶了。
等到在宁蓁蓁离开的时候，这一帮警察的目光里都有些敬仰。
孙庭绍对人的目光并不敏感，宁蓁蓁注意到了，只是对着一个拿着饭盒吃饭的探员笑了笑。
两人坐在人力黄包车上，准备去餐厅吃饭。
今天傍晚有迤逦红霞，表示明日里是个好天气。
这红霞就像是孙庭绍的心情，回家的时候，他的步伐都轻松了不少。
“今天接到了任务？”孙母本来在给女儿挑首饰，看到了是二儿子回来，有些诧异地开口，“任务比较简单？”
“不是。”孙庭绍脱去了外套，递给了家里的佣人，“和谢小姐吃饭。”
孙雪梨手中本来拿着一串珍珠项链，这会儿听到了二哥的话，直接一个手抖，项链都掉落到了地上。
要是以前孙母要说女儿毛毛躁躁的，这会儿哪儿顾得上？她眼睛瞪圆了，问道：“谢小姐是谁？”
孙雪梨把珍珠项链捞起来，和母亲一样眼睛因为诧异而圆溜溜的，“就是苏苏喜欢的写的那个作者。”
孙雪梨是五官最为肖似孙母的，见着妹妹和母亲两人是一模一样的表情，孙庭绍嘴角微扬，“是她，今天在实验室一整天，晚上请她吃饭。”
这一笑让母女两人相视一眼，感情吃饭的人是上次开大会的会议主题人物。
本来对宁蓁蓁，孙母没报太大希望，之前给儿子安排过一位林小姐，那位可是海归，还是儿子同学，也就聊了两天不了了之。
孙母哪儿见过儿子含笑提起人。
最让孙母意外的是，儿子不光是刚刚提起了宁蓁蓁带着笑，还坐到了沙发上，问起女儿一些宁蓁蓁的事。
孙雪梨忍不住问道：“刚刚吃饭的时候，怎么不问呢？”
孙雪梨的问题也是孙母所关心的。
孙庭绍：“刚刚一直说细菌的培养，没怎么问她的事，正好看到了雪梨才想起来我对她了解得不多，以后要一起合作的机会很多，所以现在问问情况。”
二哥想问什么消息，孙雪梨都回答得很仔细，甚至二哥问到自己不清楚的，孙雪梨本来说的是，“晚点我问问瑜瑾。”
“你要是苏苏，那是你崇拜的作者，多了解一下挺好的，你又不崇拜她，没必要问这些，反而让谢小姐奇怪。”孙母这会儿先是对女儿说完了，再对着儿子说，“绍儿，你自己想知道谢小姐的状况，不如自己多问问，有空吃个饭，喝喝咖啡，聊天多了，自然而然就知道了。”
孙庭绍点点头。
孙母笑了起来，本来还想说有空可以带着人回来看看，最后还是忍住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二儿子的红线既然老天爷牵了，也不在乎这一点时间。
*
宁蓁蓁和孙庭绍的往来确实多了起来，但是不像是孙家人想的那样有绮丽色彩，而是公事公办。
宁蓁蓁在实验室里培育青霉菌，提纯青霉素。
青霉素的提取方法宁蓁蓁很清楚，在孙庭绍那里展现了这种青霉菌里提炼出的抗生素可以破坏细菌的细胞壁，能够抑制细菌的繁殖，孙庭绍连热爱的尸检工作都退居二线，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青霉素上。
在动物试验里，很快就发现了青霉素对链球菌、白喉杆菌等多种细菌感染的疗效，青霉素能杀死病菌，又不损害人体细胞，只要提纯的浓度够了，再加上工业化的生产，可以称之为神药也不为过。
在反复提纯之后，在第二年的春天，孙庭绍带着宁蓁蓁，手中还拎着一个小箱子找到了父亲。
孙吉安本来以为二儿子要说的是谈恋爱的事，原本面上带着轻松的笑容，等到听到儿子说了青霉素的作用，脸上的笑容就收敛了下来。
“这试剂在人身上试过了没有？”
“试过了，给脑膜炎的患者身上试过。”
幼儿在感染引起了脑膜炎之后，体温急剧上升，剧烈头痛，呕吐频繁。病情严重者在发病后24小时内出现头向后仰，整个身体向背后弯曲似“弓”样，如果发展到这个时候，一般就会认为没救了，但是现在孙吉安听到儿子说他们用青霉素救了两个小乞儿。
“人我让王叔在乡下看着，当时拍了照片，录下了视频，都在这里。”
孙吉安看过了视频，心脏都是砰砰直跳，脑膜炎只是治疗的一个病例，还可以治疗猩红热、肺结核、产褥热，最关键的是在战场上起到的作用，对控制伤口感染非常有效，而控制了感染，就是挽救了生命。
他在心中瞬间就想好了药厂的建设，这几年西方国家在打仗，一时间顾不上他们国家，而这种神药在战争里就是财富，各个国家从华国攫取了巨额财富，是时候反过来赚他们的钱了。
按照二儿子的说法，这种抗生素的发明是宁蓁蓁主导的，孙吉安先请宁蓁蓁到旁边的休息室坐一会儿，单独留下了孙庭绍。
“我先前就听你母亲说过谢小姐，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第220章 私奔失败以后17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孙庭绍笑了起来，说起了宁蓁蓁的长处。
在做药研究的小半年时间，连载在《都市报》上的《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已经完结，她正在写第二本小说，这个故事不再是长篇小说，而是独立式的小说，叫做《一枚铜元》。
故事以流转的铜元着眼点，铜元流转不同的人群的手中，用一种特殊的视角来写百样人生。
宁蓁蓁的第一本小说，许多女孩子喜欢，里面的感情纯粹，是个纯粹的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第二个连载的故事，则是现实向的小说，戳中了文人的心，孙庭绍也是反复阅读里面的小故事，关注各家报纸的评论。
《一枚铜元》在都市报上不过连载了一周，各家报纸都如同雨后春笋般出了评论，奇妙的是不仅仅是文学期刊，甚至还有医学杂志和时事杂志给出高度的肯定评论。
“《一枚铜元》之中，作者用一种别出心裁的视角，写出了百态人生，我个人最喜欢的是流浪儿童毛毛的故事，虽然生活残酷，他却有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向上蓬勃生长……作者瑜瑾的文笔舒缓，娓娓道来了不同的故事，明明是生活之中常见的小人物，谁也不知道那些普通人身后也有这样的故事，瑜瑾写得是我们所有人。”——《丝路》青松
“《一枚铜元》是我的妻子给我推荐的，里面李医生的故事让我很是感慨，我是一个大夫，那么我来点评一下李医生的故事，李医生里面提到的几个急救措施是可行的，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可以像是李医生那样操作……”——《医学杂志》李贺环
“目前这枚铜元已经流转到了国外，看到里面弗洛德上校的那些话让我感慨很深，光是弗洛德的上校的对话，就带着人回顾几百年来各个世界大国发展的历程，讨论大国崛起的关键性因素，目前华国处于一个特殊时期，我国应该如何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经济制度，我们需要学习但绝不简单模仿别国的道路，走出自己的特色来。”——《观察者》钟生
《一枚铜元》这个故事有宁蓁蓁的私心，如果真的遇到了战乱应该怎么做，如何走出华国自己的路，只要愿意思考，都可以在这个故事里找到自己的答案。
如果说第一本小说给了她金钱，这第二本小说，让瑜瑾这个笔名镀了一层金，甚至让《都市报》转型了，这让主编王德单最近走路都龙行虎步。
孙吉安觉得有些好笑，看着儿子的模样分明已经坠入了情网而不自知。听着儿子说这些，孙吉安有心情点燃了一只雪茄，开始抽烟。
辛辣的烟草雾在肺叶走了一圈，孙吉安才说道：“我想问的是，你想过娶她吗？”
孙庭绍本来说那些评论说的起劲儿，谁让他也很喜欢《一枚铜钱》，尤其是弗洛德上校的对话，简直让人热血沸腾，现在冷不丁听到了父亲的话，立即就呛着了。
孙吉安看着孙庭绍，几个儿女里，孙庭绍长得是最好的，而且不像是他们夫妻两人，很像孙庭绍的爷爷奶奶，长辈们还在世的时候最疼二子。除了生得好，自幼聪慧，他爷爷奶奶还活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消让二子操心，一辈子读自己想看的书，做自己想做的事，钱财不让二子费心。
现在孙庭绍停止咳嗽了，脸上还是涨红，孙吉安心中有数，他很少过问二儿子感情上的事，他有三个儿子，目前孙子都已经有了两个，二儿子要是想要细水长流，他也不介意。现在来看，性格在一般人眼中有些古怪的二儿子确实是动了心。
这种情况就需要逼一逼，于是孙吉安说道：“你是想要一直这样，但是谢女士可不一定，她的文章很好，本来仰慕者就有不少，你刚刚说的评论文章我正好也看过，其中一个作者叫做郎三的，我记得还看过小道报纸，表示十分欣赏瑜瑾。”
孙吉安顿了顿又说道，“她虽然经历过一次恋情失败，还是有可能结婚不是吗？就像是你妹妹，眼高于顶，现在不也要订婚了？”
孙庭绍听到了父亲的话，犹如是被雷劈了一样，甚至额头上都有了汗水，他从未往这个方向去想。
他知道她的一些私事，会看她写的文章，和她一起研究青霉素的提纯，他觉得她是个优秀的人，却从未想过结婚的事。现在听到了父亲的话，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要反驳，想到了妹妹的恋爱，脸色更是白惨惨的。
孙吉安犹嫌弃不够，还在添油加醋，“就算是沪市没有什么好对象，还有北平，她本来就是北平人，给她介绍一个好一点的对象，她也好回家。不说青霉素的研发，光是写小说，就足以让不少人对她倾心了。现在再加上这一条，想嫁人实在是再简单不过。”
孙庭绍觉得房间里的暖气开得太足，要不然怎么背上都出了冷汗，等到这一场谈话结束，冷汗都没有止住。
出了书房，孙庭绍见到了抱着孩子的宁蓁蓁，她并没有在休息室，而是和贺苏说话。
贺苏的女儿窝在宁蓁蓁的怀中，肉乎乎的小手去捉她的头发，宁蓁蓁只有在孩子要把头发送入到口中的时候，才会去阻止。
贺苏的女儿显然和贺苏一样，都很喜欢宁蓁蓁，被夺走了玩具，露出无齿的笑容，明亮的大眼睛一直盯着宁蓁蓁。
宁蓁蓁偶尔对着怀中的孩子弯眼笑着，让孙庭绍忽然想到了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当时在舞会里，所有人的光芒都不如她，而现在抱着孩子，少了上次妆容艳丽，那种温暖的感觉，让人心都柔软了下来，反而更深深镌刻在心尖。
“有时候呢，想让你快快结婚生一个自己的宝宝，又担心耽误了你写作……”
孙庭绍在书房里听自家父亲的话，就感觉后背发凉，现在听到了贺苏的话，更是忍不住看着宁蓁蓁，不知道她什么想法。
宁蓁蓁含笑说道：“不管怎么样，书都是会写的，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电影拍出来了，下个月一号有没有空，学国外做的首映仪式。”
贺苏尖叫起来，因为喜欢的作者还抱着自己的孩子，她没办法用拥抱表示自己激动的心情，就在原地跳了跳，“好啊，还有雪梨，尚太太、楚二小姐……”贺苏掰着指头数了不少人，“咱们一起去看电影。”
孙庭绍以前觉得自己很了解宁蓁蓁，她聪明睿智，想法不拘泥又用于用实验去检测各种猜想，这会儿忽然觉得她距离自己很远。
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的生活太过于简单，不像是她，她总有许多的兴趣爱好，既能够安心做实验，又可以写下瑰丽的故事，还可以跟着妹妹一起舞步徘徊，端着香槟酒与那些人言笑晏晏。
孙庭绍的这种失落心情几乎写满了脸上，无论是贺苏还是宁蓁蓁都注意到了。
宁蓁蓁只是和贺苏说了几句话，把孩子还给了贺苏之后，就和孙庭绍到了洋房的后花园里。
宁蓁蓁还是很关注青霉素的后续，她对于里面的利润分配不在意，在意的是药物要用起来，看着孙庭绍的表情不太好，特地提前结束了和贺苏的对话，“怎么了？孙先生说了什么？是药厂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孙庭绍摇摇头，“就是刚刚说的那些。”
孙庭绍深吸一口气，“是我父亲问我，要不要娶你。”
说完了之后，孙庭绍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快速地从宁蓁蓁的身上目光挪到了她身后的花丛上。今天春光好，庭院里种了重瓣蔷薇，微风里黄色的蔷薇花颤动。
孙庭绍的心也宛若是摇曳的花枝一样，微风忽然停了，孙庭绍的心也咻忽平静，如果要是不同意，是不是也学着昔日里他瞧不起的那些举动，追在人的身后。
好像就是丢脸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他本来就不在乎丢脸不丢脸不是吗？
心中又雀跃起来，孙庭绍想通了之后，就看着宁蓁蓁。
沪市鼎鼎大名的孙法医认真地说道：“谢女士，我们有共同语言，我很欣赏你，现在我想把我们之间的友情再升华一步，你嫁给我，好不好？”
急匆匆跟过来的孙雪梨听到贺苏说二哥的表情不太对，就落后两步跑到后院来，没想到听到自家二哥的这番话。
要知道宁蓁蓁能写下缱绻缠绵的爱情，定然是个罗曼蒂克到骨子里的人，孙雪梨想着现在不说话，肯定在想怎么拒绝二哥了。
孙雪梨扶额，想着怎么补救，要不要去给二哥送上一些花束，替二哥说一些好话，没想到就听到了轻笑声。
宁蓁蓁的声音软绵绵的，因为久住沪市，带着点沪市的软糯腔调，“好的呀。”

第221章 私奔失败以后18
段继文尚且不知道宁蓁蓁马上就要回北平，带着未婚夫去见父母，可以说是衣锦还乡。
他正在给自己的春日溪水图装裱，去湖边抓他不能再次错过的大机缘。
他重生回来，本来以为自己有了健康的身体，早晚会再富裕起来，没想到他居然会怀念自己苍老的身体。
享受惯了，他根本忍受不了生活质量的下降，更何况现在生活质量不是下降，而是食不果腹，在他找不到工作，家里只靠着崔婉的情况下，吃饭都勉强。
意识到吴赫已经死了，他的路子走不通了之后，他压迫母亲和崔婉一起去做工，积累下画纸和画笔，努力重新捡起来很久没有画画的技能，想要把画作卖给那位贵人。
上辈子，段继文就是在湖边遇到了那位港商，对方说着是粤语，买下了他的画作。
当时得到赏识的画作，就是春日溪水图，现在段继文自然想要再画出这幅图。
段继文上辈子毕竟年龄大了，又很久不画画，他重生之后已经不记得画作的细节，自从有了钱去买纸和笔，他就一直画这幅画，画了一遍又一遍，慢慢有了上辈子画作的影子，等到了现在，他已经信心十足，觉得比上辈子还要好的多，这幅画是他的得意之作，今后是可以传承下去的。
装裱好了画作，段继文看着家里宛若是小老头一样不肯动弹的段长泽，心中的激荡只能够对这个儿子说。“长泽，你放心，等到晚点就会有好日子了！等到得到了赏识，我就可以买肉！”
每天喝糊糊，手脚根本没有力气，段长泽从去年冬天开始就不爱出去玩耍，玩得越久，身体越空，肚子咕噜噜的转悠，家里奶奶和妈都外出工作了，只有不疼他的父亲，怎么哭都没有用，段长泽就不爱搭理他了。
是的，段继文已经对外承认段长泽是他的儿子了，崔婉是他的妻子。
段长泽不怎么搭理段继文，段继文偏偏现在浑身的血都是沸腾的，还要对着儿子絮絮叨叨，“长泽，你相信我，就是今天不会有错的，我知道平时委屈了你，今天过后就会好的！”
段继文重生之后一开始确实挺烦段长泽，因为这个孩子一点也没有记忆里的乖巧，时间久了之后，段长泽缺吃少喝不爱动弹，反而让段继文觉得心疼，他的儿子啊本来应该锦衣玉食的，怎么瘦成这个样子！
不过就算是心疼，该给吃的时候，段继文还是不给的，要是给了长泽，他身上没有力气，怎么画画？现在家里的全部资源应该倾斜到他的身上，他才可以重新有钱，带领全家人致富。
段继文小心翼翼地用布裹住了他的画作，甚至花了一个铜元买了粢米团，重新走出了胡同。
他为了节省力气，也已经很久不出门了，刚开始走在阳光下，身子晃了一下。
那个会遇到港商的湖边很远，段继文坐上了电车。
段继文坐在电车上，感觉这一切有些陌生，尤其是路过了电影院，看到了一张海报，是个穿着旗袍的女明星，电影的名字是《军阀少帅的旧式妻第一部》，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电影，让段继文内心看不起，一看就是国内的蹩脚电影。
旁边的女学生显然有些兴奋，叽叽喳喳地像是百灵鸟一样议论着：
“是汪芳芳的电影，她好漂亮，我看了电影，拍得真好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第二部。”
“小凤凰看了首映会，她知道。”
段继文忍不住看了过去，首映会这个词语让他想到了在a国时候，每当好莱坞有什么大片上映，总有人会把首映式的票给他们家里，大部分时候都没事，他们会全家人一起去参加首映式。
他们在国外吃香喝辣，日子过得多好啊。尤其是当时华国还是困难时期，每当看到国内的新闻，段继文就会原谅吴赫对崔婉的想入非非，不管怎么样，都是当年吴赫通关系让他们段家人可以出国，躲开国内的纷争。
国内的那些纷争，让段继文觉得太可怕了。
没有了吴赫，段继文心都是疼的，只寄希望于今天最好直接得到港商的大笔金钱，最好还有港商的青眼，去不了a国，去港市也可以，可以避开国内的大战。
那个叫做小凤凰的女生说道：“第二部已经在拍了，这女主角还是瑜瑾先生的好朋友给选出来的，而且呢，因为一战成名，女主角也不能撂挑子，因为一开始签约的时候就是有长约的。”
女生们又开始兴奋起来，表示这本叫做《军阀少帅的旧式妻》有多好看，瑜瑾先生多么有才华，甚至这个片子在港市那边表现也非常好，孙家又有钱，早晚他们华国的电影会走到世界上去。
这些话段继文不相信，国内现在哪儿有什么成功的电影，这些女学生根本就是瞎胡说。
那个叫做小凤凰的女学生笑着说道：“其实瑜瑾先生不光是有才华，她还非常漂亮，这部电影的导演是孙三少，他当时还邀请了谢小姐做女主角，谢小姐拒绝了。”
谢小姐这个称呼不知道为什么让段继文心中一动，忍不住想到了谢琳琅身上去。
如果说漂亮，谁也比不上曾经的谢琳琅漂亮。
女学生们替段继文问出了他的疑问，“谢小姐？是瑜瑾先生的姓氏吗？她叫什么？”
“不大清楚。”小凤凰说道，“她就说喊她瑜瑾先生就好了，不过名字可能很快会登报。”
“为什么？”
“这个是听我哥哥说的，说是谢小姐很快要与孙二少结婚啦，现在孙二少陪着谢小姐回北平去求亲，就看什么时候定下来婚礼，会大办一场呢。”
旁边的女孩子们开始憧憬起来美好的婚礼，这让段继文心中那种别扭的感觉更加浓厚了。
不过很快他就顾不上想是不是谢琳琅，因为他要下车了。
对这个瑜瑾留了心，段继文发现，现在别说是文人，就连街边的大婶都在说瑜瑾先生的书。
前世有这样的人吗？
或许也是有，只是国内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这个昙花一现的文人他根本就记不住了。
段继文怀着疑问很快就到了湖边的歪脖子柳树下。
他信心满满地支起了画架，装模作用地画画，他的得意之作就挂在歪脖子树上，确保港商可以看到。
段继文到的早，在过了接近一个小时的时候，他终于听到了港商的笑声。
对方用蹩脚的大陆话说道：“这里真是漂亮的湖，我看沪市真的哪里都好，白天有白天的漂亮，晚上的江边真的美！”
段继文的手握了一下拳头，把画作挪了一个位置，务必保证港商可以看到。
做完这些之后，他站在画作旁，看着港商旁边的人，这个时候他发现这位大腹便便的港商身边，有一个容貌平平的洋装女子。
洋装女子手上戴着蕾丝手套，戴着一顶白色的小礼帽，虽然不是很漂亮，浑身的气度很好。
段继文在见到了这位女子的时候，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位就是沪市最大帮派褚爷的娇娇女，褚明珠。
她也是前世吴赫的妻子，为什么会跟在港商的身边？
脑子里一个又一个的疑问如同泡泡一样翻滚上来，仔细看一眼褚抿出，现在的褚明珠和他记忆里的不太一样，好像多一些光芒。
段继文很快就没办法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眼看着港商漫不经心地从他的画作上扫过，丝毫没有过来的兴趣就要继续往前走。
段继文心中大惊，连忙把自己装裱好的作品夹在腋下，急匆匆地赶过去。
“什么人？！”黑黝黝的qiang口对准了段继文。
段继文的喉结滚动，他很清楚，这些都是真货，他要是做出什么举动，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
“我是个画家。”段继文连忙说道，“我只是想要让这位先生看看我的画作。”
褚明珠还有手下都看着港商，大肚子的港商摇摇头，“我没兴趣。”
段继文有些着急，怎么能不感兴趣呢？上辈子既然能够出高价，这辈子肯定看得中。
他也不管会不会降低格调，连忙把上辈子港商的夸奖话说了出来，“这是我酝酿了很久的大作，叫做《春日溪水图》，这位先生，您仔细看看，多么大胆的颜色，动人心弦的线条，又有古典主义的精髓，又有浪漫主义的色彩，多种元素奇妙的糅合却又不杂乱，让人仿佛置身于春日，好像是看到了沪市……”
他滔滔不绝地说着，港商看向了褚明珠，港商疑惑地问了起来，“褚小姐，这不是你安排的人和画吧。”
“不是。”褚明珠的眼角抽了一下，“这画作太差了，用色不够细腻，好像是要展现大胆的撞色，其实是胡乱来，用色很突兀，最关键的是，匠气十足又很拙劣，简直糟糕到了极点。”
段继文涨红了脸，觉得褚明珠挡住了他的发财路，“你哪儿懂画？！瞎胡说！”
黑色的qiang口再往前进了几分，抵住了段继文的额头，段继文彻底不敢说什么诋毁褚明珠的话，前世有吴赫在，褚家的人对他是座上客的态度，现在的褚明珠他不能用刚刚的语气去对待。
港商并没有理睬段继文，对着褚明珠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感觉像是恰大烟，把脑子都给吃坏了。”
段继文现在太瘦了，衣服在身上宽荡荡的，加上面黄肌瘦哪儿有这样卖画的，自吹自擂的，让港商觉得他是吃大烟坏了脑子。
“没有没有，我没有的。”段继文很有些着急，生怕被误会了自己脑子坏掉了，他心中恨死了忽然插嘴的褚明珠，这个人根本就不懂画，弄得港商不想买他的画了！
段继文因为着急，声音都尖锐起来，“我的画真的很好，我画了很久的，您是个很有眼光的人，肯定可以看得出这幅画的好处。”
港商慢条斯理地说道：“我这个人很庸俗，我不懂什么艺术，我信奉的是贵的有名气的肯定是好的。”
说完这句话，港商拿出了一枚银元，“行了，虽然这幅画我一点都看不出好处，我也愿意出一个银元，你啊，买点好吃的吧。”他也不想碰这幅画，直接对下属侧了侧脑袋，示意让下属去拿画。
段继文浑身都在颤抖，明明就是两千个大洋，怎么就成了一个大洋？而且一个大洋居然还是这样施舍的语气，他光是浪费掉的纸张和颜料都不止一个大洋！
他被qiang指着，不敢乱动，听到了港商对着褚明珠恭维，“褚小姐，刚刚这个脑壳有问题的，你别理会，我都听褚先生说过，您当年画画的水准很高，要不是为了继承家业，指不定还要在画坛发光发热。”
他们根本就不看他一眼，褚明珠侧过头在和港商说话，“这也是人生的机遇，我也没想过接手我爹的产业，还是给一个作者写了信，那个作者鼓励我，让我有了继承家业的想法。古代女人都可以替父从军，现在这样的风云变幻，我为什么要把命运交在其他人的手中？”
港商的声音夸张，“哇，褚小姐果然是女中豪杰，不知道是哪位作者？”
“说来不怕您笑话，那本书是鸳鸯蝴蝶派的，叫做《军阀少帅的旧式妻》，作者叫做瑜瑾。”
“您说的是谢小姐，我有幸见过一面，马上要做孙家的二少奶奶了，当时我看到孙家二少爷眼睛都黏在谢小姐的身上。”
“我也听说了，两人才动身去北平拜访谢仝飞。”
谢仝飞？
段继文的眼睛都瞪大了，这位叫做瑜瑾的作者居然真的是谢琳琅！

第222章 私奔失败以后19
谢家先前已经接到了电话，是巡阅使孙吉安给他打来的电话。
巡阅使这个官职可了不得，类似于以前的总督职位，相当于大军区司令。当时谢仝飞接到电话的时候，听到了孙吉安的声音，就下意识地站起身，等着对方吩咐。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打电话过来是为了之前私奔了的女儿，她家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和那个穷书生段继文掰了，攀附上了孙家，要做孙家二少奶奶了！
谢仝飞先试探说了女儿不懂事之类话，结果孙吉安笑着说道：“过去的事我们都知道，当时琳琅还小，不懂事，咱们就不提这个了，琳琅这孩子在和我家二子处对象之前，我们全家都见过，都很喜欢她。”
谢仝飞当即嘴都要咧到了耳根去，嘴里就一直说谢琳琅的好，等到挂了电话，更是家里所有人都嘱咐了一遍，过去私奔的事谁敢提就大嘴巴抽人。
宁蓁蓁和孙庭绍是坐直升飞机到北平的，这天是休息日，谢家人全家人到的齐齐整整来接两人。
赵素英在见到了女儿的一瞬间就红了眼圈，她在知道女儿私奔的时候，心中是说不出的感受，觉得失望又似乎有一丝庆幸，在丈夫不让联系女儿，她也不过是唇瓣动了动，没说什么反对的意见，在女儿打电话回来，她也飞快地压了电话。
赵素英当然疼爱小女儿，又觉得女儿是父母的所有物，私奔这事违背了作为父母的意愿，女儿这样是不对的。但在内心深处隐隐觉得，女儿离开了也好，这种复杂的心情，让她压住了对女儿的思念。
现在女儿能够和段继文断的干干净净，能够找到一个谢仝飞满意的丈夫，赵素英觉得一切都重新回到了正途。
“宝儿。”赵素英小声地喊着。
“妈。”宁蓁蓁喊着，“爸，大哥、大嫂、二哥、二嫂。”
宁蓁蓁喊着，孙庭绍也跟着她这样称呼，只是爸妈替换成了伯父、伯母。
谢仝飞眼角的皱纹舒展开，上前握住了孙庭绍的手，“我跟着琳琅称呼你一声庭绍。”他打量着穿着风衣，头发用了发蜡梳成背头的孙庭绍，赞叹说道，“当真是一表人才。”
谢仝飞在孙吉安打了电话之后，托自己所有的人脉去打听了孙家的情况，还拿到了一张照片，只是见面了之后，觉得孙家二少比照片上的还要俊朗。
谢仝飞就算不带滤镜，也看出了女儿比先前更漂亮了，难怪能够让孙家二少喜欢。
谢仝飞的两个儿子，长子叫做谢炆泉，次子叫做谢鹤商，他们两人原本也是失望于妹妹的私奔，觉得她上不了台面，但知道了妹妹扒上了孙二少，就如同父亲说的，尽量不去想过去私奔的事。
现在看到了孙庭绍和宁蓁蓁站在一起，眼底没有一丁点的嫌弃，觉得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露出了笑容，不断地说着过去的事，还有妹妹熟悉的朋友，现在日子过得有多好。
“还记得你的宝玲姐吗？她生了一个儿子，上次还念叨你，要是看到你肯定很高兴。”
“你的那些同学，之后还有打电话到家里，你这次回来了，看看要不要请他们过来热闹热闹？”
谢家是新旧交替之中野蛮生长的家庭，很多观念都是相互冲突，达到一种奇异的平衡。谢琳琅本人也是，受到新思想的熏陶，有新时代女性的勇敢，不然也不会私奔，又有古老的观念，要不然也不会在到了沪市，最终听段继文的安排，去百乐门里做舞女。
谢琳琅本人内心深处还是渴望原生家庭，渴望得到父母的认可，面对谢家人伸出来的橄榄枝，宁蓁蓁接了下来，在小汽车里，回答了诸多的问题。
“我晚点和庭绍去逛一逛，到时候去拜访宝玲姐。”
“婚礼的话，就摆在沪市好了，在北平就开一个舞会，我去一趟学校，邀请以前的同学。”
“大学就不念了，今后是常住在沪市的。”
谢仝飞则是和孙庭绍说话，问候孙家的情况，问孙庭绍本人的情况。
当汽车驶入到了大院里，不少人都好奇地看着加长的待客小汽车。
昔日里的郭家大妈、李家叔叔都上来，他们都和谢仝飞一样忘了谢琳琅私奔的事，赞叹谢琳琅的未婚夫优秀。
等到拆开礼物的一瞬间，谢家人面面相觑，再次觉得孙家人确实很喜欢他们谢家的女儿，因为礼物给的太贵重了。
孙庭绍说道，“这些都是琳琅自己用稿费买的，她现在每个月拿到的稿费比我在警署工作的工资高多了。”
“稿费？写散文、杂文什么的吗？”赵素英忍不住问道。
谢仝飞笑呵呵地说道：“琳琅以前在学校成绩就很好，现在更有出息了，这稿费可不少啊。”
孙庭绍：“她的笔名叫做瑜瑾，前段时间《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在全国上映，她就是原作者。”
“啊！”谢家大嫂呀了一声，看到所有人都看着她，忍不住说道，“我还买了书，书很好看，难怪妹妹出手阔绰，炆泉，当时你们办公室还发了电影票，记得吗？”
谢炆泉对电影不感兴趣，不过也看到出来电影热映，“琳琅现在这么厉害，电影都出了。”
孙庭绍含笑说道，“家妹雪梨有个好友很喜欢琳琅的书，雪梨看了书之后也很喜欢，从中牵线三弟拍琳琅的电影，我也是通过雪梨认识的琳琅。”
两人之后是共同研究青霉素，只是这种事就没必要告诉谢家了。
光是知道女儿居然是知名作者，就足够让谢仝飞惊喜了，等到打听出来瑜瑾的名气，更是喜上眉梢，相熟的人都知道了，最近风头最盛的瑜瑾先生是谢家的小女。
在北平一共待了五天的时间，谢家每天都是热热闹闹的，不光是有过去的人来拜访，还有不少和谢家拐弯抹角相熟喜欢瑜瑾的读者跑过来。
当浑身散发着古怪味道的段继文跑到北平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副情形。
再看到了宁蓁蓁之后，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飞快地跑了过来，比他动作更快的是孙庭绍身边的保卫，他们直接拦住了段继文，并且用了电棍压在段继文的身上。
“琳琅，是我啊，我是段继文，是你……”
段继文仰着头，因为太过于用力，脖子的青筋都露了出来，试图让宁蓁蓁看清楚他的容貌。
段继文三个字一出，就有人在他口中塞了帕子，段继文霎时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够呜呜呜呜地着急。
谢仝飞的表情有些尴尬，这可是女儿以前的风流债，他该怎么开口？悄悄看着女儿还有女婿方向，两个人都没什么反应，他霎时间安心了下来。
“把他送回家吧，地址我给过你们。”宁蓁蓁说道，“记得告诉他，要是听到了什么消息。”她的手在脖颈处一划，做出了灭口的姿势。
段继文的身子一抖，他其实并不想要做什么，只是想要点钱。
在卖画只卖了一个大洋之后，他清楚地意识到，上辈子所谓的这个机遇，还是吴赫找了褚爷的关系，还是吴赫的作用。
他拿着一枚大洋，想通了很多事。
其实他们段家发达，归根到底还是源头就是在谢琳琅身上。
靠着谢琳琅去跳舞，积累下了金钱，崔婉可以养得如花似玉，还能够有时间读书，手里有钱可以有善举，救下了吴赫，才有了一切。
如果当时吴赫没死，谢琳琅跑了不出钱的情况下，还是没办法治好吴赫，就算是治好了，也没办法给吴赫钱，让他穿着光鲜出现在褚明珠的面前，让褚明珠喜欢上他。
在知道了瑜瑾就是谢琳琅，马上要和孙二少结婚了，他一开始是愤怒的，随即想到的就是，可以用这件事威胁她，让她出一大笔钱给他。
段继文都想好了，到时候有了钱，他就可以重新出国，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回到正轨，他心爱的崔婉也可以回到上辈子他喜欢的模样。
谢琳琅既然是知名作家，还出了书出了电影，版税肯定不会少，而且好不容易攀附上了孙二少，肯定不敢让人知道自己的黑历史，那得拿到多少钱？！那些钱到时候都是自己的了，而且可以做长期的摇钱树，没钱了就去要一下。
段继文就是因为有这个打算，才立即买票到了北平。
只是段继文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这么狠，居然要直接灭口。
他的眼底露出了惶惶来，他当然不想死，让段继文庆幸的是，这保卫没有杀了他。
段继文被捆着压上了火车，其他人看到了穿着制服的保卫模样，谁也不敢多问什么。
段继文一天一夜没有喝水没有吃饭，又被送到了那个贫穷的租来的家里。
一直到这个时候，才被拿开了手帕，在段母和崔婉惊悚的目光里，保卫用凉水浇在了段继文的身上，让他保持意识清醒。
“二少知道你的那些事，不光是二少，孙家人都知道。”一把匕首压在了段继文的脸上，拍了拍段继文的面颊，“不用去守着谢小姐或者是二少，想要他们掏钱买你闭嘴，这个钱没人会出。凡事大一点的报纸上没人敢爆谢小姐曾经的事，但是这个胡同里，孙家不想听到任何的闲话，如果要是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报纸有不应该出现的消息……”
匕首在段继文的脸上割了一道血口，那人吹掉了匕首上的血珠，似笑非笑地从段母还有崔婉身上扫过，“你应该不想知道我们的手段。”

第223章 私奔失败以后20
等到孙家的护卫走了之后，崔婉连忙上前，“继文，他们是什么人？”
段继文的唇瓣干裂，“水。”
“不急着问，先吃点喝点。”段母急得跟什么似的，她忙得像是陀螺一样，先是给段继文喂了水，然后是给段继文喂了糊糊，就连脸上的血口也用清水给冲洗了一下。
一直到半个小时，段继文吃饱了，面上有了血色才说道：“我找到谢琳琅了。”
“什么？！”
段母和崔婉两人同时惊呼出声，想到了谢琳琅的美貌，段母心中一喜，想到了刚刚的对话，急忙地说道：“那她人呢？是傍上大款了吗？有没有给你封嘴费。”
就连崔婉眼睛也是亮晶晶的，显然也觉得苦尽甘来，甚至在崔婉心中，觉得现在日子过得太苦，如果谢琳琅可以带来钱，她可以把正妻的位置真正让给谢琳琅！
段继文握住了拳，打破了两人美好的幻想，“是，她有一个很强势的对象，对方家世很好，刚刚过来的人就是他家的护卫，那个护卫的意思很清楚，如果我要是在外乱说，他就会杀了我。”
“那怎么可能，现在都是……”段母说到了这里，才想起来没问对方是什么家庭，就说道，“是什么家庭？”
“孙吉安的二儿子，还是明媒正娶，晚点就要登报了。”段继文一想到惊鸿一瞥的美丽容颜，觉得心都是痛的，那是他的女人就要成为别人的人了，“刚刚的人都有qiang，是在战场上杀过人的，如果我们在外说什么，他真的会崩了我。”
段母一拍大腿，眼泪都掉了下来，“有权有势就可以强娶别人的妾室？也太霸道了，谢琳琅就是你的女人，咱们可以不要人，但是怎么都应该给钱啊。”
现在沪市可以说是姓孙，崔婉心中像是被蚂蚁啃了一样，谢琳琅又美又会读书，当时谢琳琅是奔者为妾，她在面对谢琳琅的时候，内心深处有一些优越感，觉得就算是谢琳琅优秀又如何？还不是不如她。尤其是谢琳琅去舞厅里跳舞，她更是畅快，觉得对方下作，现在凭什么呢？凭什么就可以嫁入豪门。
崔婉说道：“琳琅当时既然和你私奔，肯定是有感情的，她肯定不会看你这样的，她既然现在要跟孙二少，那怎么都应该看在过去的情面上，给夫君你一些好处啊。”
“她根本就不在意过去的情面。”段继文说道，“她不靠孙家，就有很多钱。”
“那怎么可能，她一个女人……”
崔婉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段继文打断，“《军阀少帅的旧式妻》是她的作品，她的小说认识字的人都在读，还拍了电影，这是多少钱？！”
段母和崔婉两人在外跑来跑去，当然知道这个很出名的小说，一想到自己住的那么差，对方却有了数不清的金钱，用最凶狠的语言诅咒谢琳琅。
在段母看来，既然当时和儿子私奔，就是儿子的人，有钱了不肯给他们段家，她不知道这个消息还好，知道了这个消息，心里头嫉恨不已。
只是一家人诅咒来诅咒去，都没有任何的办法，按照段继文的说法，孙家根本就知道私奔的事，孙家的保卫全，他们要去找人，可能直接被一qiang给崩了，要是想要扩散消息，也会有人来解决他们。
有了钱的谢琳琅，明明知道他们住在哪里，就是作壁上观，不肯伸手给他们段家一条活路，他们段家怎么这么可怜？
*
宁蓁蓁在见过了段继文之后，就回到了沪市，跟着她一起过来的还有谢家的一家人，毕竟婚礼的主场是在沪市摆的。
等到沪市摆完这场盛大的婚礼，在北平又请人吃饭之后，宁蓁蓁再次忙碌起来，《一枚铜元》已经到了尾声，她暂时没有继续写小说，而是继续进行青霉素工业程序上的改良。
在这个秋天，上流社会已经悄然知道了沪市孙家研发了一种神药，要知道这种神药居然可以医治猩红热，肺结核等病症，拥有这样的药，就等同于多了一条命，多少人为这种药物疯狂。
从沪市，加密的电报纷纷发到了各个国家的首脑那里，很快就有人找到了孙吉安。
孙庭绍是个纯粹的学者，他知道青霉素会有奇用，或许在将来的战役之中也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但是怎么谈判，他不擅长，由有手段又不失圆滑的父亲来谈判最好。
孙吉安大方地向外国人展示青霉素的奇用，治好了梅毒的患者、猩红热的患者，让外国人看到青霉素的奇用，卖的时候又开始说产量问题，笑眯眯地表示，这药生产困难，是不卖而要换国外最先进的机器。
小到生活用品的纺织机，大到精密零件的机器，孙吉安漫天开价，最容易拿出配套机器的就是d国，而d国有了，和d国是对立国的国家怎么能不换药？甚至不参与到西方战争的中立国也必须得拿到青霉素。
药厂刚开始保密就做的好，现在更是荷枪实弹的士兵，关键时刻孙吉安宁愿会毁掉工厂，也不会让人得到里面的配方。
青霉素在战争国换到了精密机器，在中立国得到了大量的黄金，孙吉安并没有把这些黄金储存起来，反而是趁着西方在打仗的时候，拉拢高端人才到国内，想办法在华国也做起来机床，去生产各种机器，做好重工业的研发工作。
华国人苦难了很久，这块土地上因为青霉素这种神药的出现，有什么东西悄然发生了改变。
拥有上一世记忆的段继文却看不到这种改变，或者说是不相信华国会变好。
段继文在a国太多年了，甚至早在到a国的第二天就在a国的星条旗下宣誓，表示要和a国一条心，将支持及护卫a国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
其实可以说段继文是华国人的皮，内里已经是a国化了，等到快要到他记忆里r国偷袭的日子，他带着一家人到了码头。
崔婉惴惴不安地说道：“继文，真的要离开华国吗？这么多的担保费用，华国现在挺好的。”
段继文斩钉截铁地说道：“你不懂，你觉得现在好了，所有都是假象，很快就会有一个大劫难！”
他现在人已经瘦得像是一条麻杆，自从被孙家的护卫警告之后，段继文当真不敢惹事，他想到未来的浩劫，心中就害怕，而距离那一切的开端已经不太远了。
他这辈子注定没有吴赫那样的贵人相助，他只能够想办法赚钱，同时继续压迫段母和崔婉做工，就连段长泽这个孩子也被他逼着做童工，目的就是积累下金钱，到时候好在劫难开始前，逃离华国。
在工作之余，段继文也总是忍不住去关注宁蓁蓁的事。
看着孙二少和宁蓁蓁的那场被报纸上称为“世纪婚礼”的消息，看着宁蓁蓁又出了五本小说，分别是《穿秦》《穿宋》《穿明》，这三部被称为是穿越三部曲，另外还有两本分别是《病毒计划》和《为帝》。
《病毒计划》写的是什么人体实验，里面的内容又恶心又难受，让段继文怀疑宁蓁蓁故意的，非要写这种恶心人的东西；《为帝》则是女主穿越到古代做帝王的故事，让段继文更觉得宁蓁蓁疯了，女人怎么能在古代做帝王？
段继文觉得她的书荒谬绝伦，偏偏五本书都销售得不错，就连他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为帝》也是评价很高，一个叫做太彦的作者在《丝路》的评论里这样写道：
“瑜瑾先生的穿越三部曲，走出了一条不同的路，让人恍然觉得历史书居然可以这样写，怎么用现代的方法去科技兴国，为什么有些历史上的事件走向是那般的……《病毒计划》这本书刚开始得到了很多r国外交部的抗议，觉得这是瑜瑾先生抹黑，后来在东三省的发现证明了r国的狼子野心，我国青霉素对r国限制出口……最后，再想说一说《为帝》这本书，凡是女孩子我都认为应当看一看，要有变革的勇气，现代科技弥补了男女体力的差异，很多事应当目光放得长远……”
穿越三部曲明明就是胡思乱想的小说，《病毒计划》和《为帝》更是无稽之谈，让段继文觉得肯定是这些文人也因为孙家而给宁蓁蓁拍马屁。
青霉素这种药物，让段继文有些恍惚，是华国出的吗？不过想到了好像a国也有了，或许这点火种也带到了华国，但是那个弹丸小国r国没有，好像和他记忆里又差不多。
段继文只记得大事，例如大屠杀，打仗，具体一些小事如同青霉素就记不得了。
“所有人都过来了。”蛇头在喊人。
“来了。”段继文连忙对着家里人招招手，打算过去交钱。
段继文也不再多想，按照他上辈子的记忆，很多小事会有蝴蝶效应发生改变，但是国家大事上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变化，那叫做历史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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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私奔失败以后21
蛇头手中拿着长棍，驱赶所有衣衫褴褛的人上船，“赶紧的，所有人都上船。”
崔婉的心中更是有一种惶惶然，她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在段母拧了她一把之后，深吸一口气，抓着段长泽的手上了船。
段长泽是不想出国的，但是被下了药，酸软无力，只能够被拉着上了船。
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很难熬，尤其是人挤人的底层船舱里，总是弥散让人恶心的味道，黄色的液体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恶臭无比。
崔婉因为害怕死死搂着段长泽，段母也没见过这样的架势，死死抓着段继文的胳膊。
因为段继文当时买的最远的路，直接偷渡到a国的，所以这一路的路程格外漫长，在中途有人下了船的时候，段家人还在船舱里。
如果不是考虑到已经缴纳的不菲的费用，他们早就熬不住下船了。
等到下船见到了阳光，四个人都瘦了很多，除了段继文之外，其他人都心中后悔，为什么要遭这样的罪离开华国。
段继文之前在国内不敢说，怕段母和崔婉两人头发长见识短，走漏了风声之后，大批的人都要偷渡离开，那价格就会上涨。
现在人已经踏上了a国的土地，段继文终于可以说出真相。
深吸一口气，段继文对着他们几个人说道，“放心吧，我为什么带你们逃出来，是因为马上我们国家要打仗了……到时候偷渡的价格会高很多，没门路就出不来，所以我才会现在出来。”
这些话以前的段继文都不肯说出来，一直到现在这个时间，他才愿意说出自己知道的部分前世事情。
几人面面相觑，段母深吸一口气，心都在颤抖，“那怎么不早点说，起码得告诉……”
“就是因为不能告诉其他人。”段继文说道，“妈，我就怕你们走漏风声，人有时候要活得自私一点，你看那个谁，就过得很好。”那个谁自然指的是宁蓁蓁。
段母看了一眼崔婉，两人心中多少有些难受，如果知道了战乱，却不告诉自己的亲戚朋友，光是自己逃出来，她们心中愧疚。
段长泽却说道，“战乱的事没有消息。”
他小时候开始被逼着做童工，做的是卖报的报童，现在也算是租界的一个小头儿，卖报卖的多了，虽然段长泽还是不认识几个字，却知道不少消息，例如战争的事，他就觉得不可能。
自从青霉素横空出世之后，报纸上的都是好消息，以前各种商品都是倾销到国内，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机器引进的多，用的都是国际上最先进的设备，大量的女子也干活，贸易品反过来销售到其他的国家。
而且不光是各种商品，国内的武器也都是世界上的先进水平，如果要是打仗，华国也有能力把侵略者赶出去。
华国已经富强了，以前国内的报纸都是要学国外的经验，学德先生和赛先生，现在报道的是外国人在学中文，因为不少人仰慕国内的历史文化，还会过来华国旅游参观甚至学习。
在段继文要偷渡离开，最反对的就是段长泽，只是他说什么，父亲都不听，还给他吃了药，让他浑身没力气只能被母亲拉到了港口，最终跟着一起上了船。
等到上了船，他知道闹也没用，这一路上都不曾说过话，这是这些天他说的第一句话。
“我有我的门路。”段继文瞥了一眼儿子，态度是轻蔑的，当时离开阻力最大的就是这个儿子，“不信的话再等几天，到时候就会有消息传出来。”
崔婉拉着儿子的手臂，轻声劝说道：“好了，我知道你舍不得凤儿，咱们到这里会找到更好的。”
段长泽的手都捏成了拳头，因为他现在是个劳动力，所以父亲不许他留在国内，一定要来a国，他本来都已经和凤儿谈婚论嫁了。
段长泽冷笑着把崔婉的手挥开，“不是凤儿不凤儿的事，你们懂不懂什么叫做尊重？”
“跟老子谈尊重？”段继文也觉得船上是折磨，现在浑身难受，看到儿子还闹腾，直接给了一巴掌。上辈子段长泽什么都没有，就拿自己的，乖巧的跟什么似的，还娶了一个很富裕的媳妇，现在为了一个穷酸的凤儿，就和他顶嘴？
段继文看着儿子狼崽子一样的模样，心中觉得发冷，明明是为了他，根本就不理解自己的苦心。冷笑着说道：“我是你老子，而且到了a国我会外语，我知道哪儿可以打工赚钱，还都要依靠我，还敢和我嘴硬！”
段长泽没说话，只是用阴沉沉的眼睛看着父亲。
接下来的日子，段家一家四口在陌生的国度流浪，而段继文所谓的熟悉a国，根本就是胡说，他熟悉的是上层社会，a国的底层什么模样，他完全不了解；他确实会英语，但是不算娴熟，也只是一些很简单的打招呼的话，段家一家人赫然过得是捡垃圾的生活，唯一庆幸的是a国的资源多，捡垃圾要比国内的流浪汉强。
段长泽在半个月之后，打听出来华国这段时间根本什么都没有发生，还因为青霉素让a国几个很重要的人才输送到了华国，他对父亲恨极了。
他就知道，根本不会打仗！当时为什么没有警醒，被母亲喂了药，被逼着来到了陌生的国度？
他甚至觉得，当年宁蓁蓁逃离舞厅的时机，恰到好处。
因为卖报纸，慢慢认识了一些字，而且因为知道的消息多了，他对宁蓁蓁并不讨厌，一来是因为凡是她开始连载就卖得很好，完全不用发愁报纸的销量问题；二来则是报纸上常用异常热络的语气夸奖国家的变化，因为孙家的药厂出了青霉素、头孢、蓝色小药丸还有各种疫苗，让华国因为这些独一无二的药，在世界上都有了话语权，因为佩服孙家，也自然不会对孙二少奶奶有什么坏印象。
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完全理解宁蓁蓁了，当年凭什么为了段家卖力？要给段家钱？这样的家人不值得，他们执拗保守自私，听不进去别人的话，总是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去行事，就像是现在，根本没有r国挑事掀起战争，段长泽生气地和段继文对峙，而段继文又换了一套说辞：
“就算是现在不发生又代表了什么？我是你老子，难道会骗你不成？”
“华国现在就是虚假的繁荣，因为咱们在沪市，在租界，那群外国人要吃喝拉撒，要找乐子，所以沪市很繁华，但是都是假的。”
“华国总体贫穷落后又懒惰，本来就欠教育，反正以后就算是独立了，还是不行，距离发达国家远着呢，自己内部乱七八糟的。”
段长泽想着，父亲这种胡说八道，明显是卖国的说法，没想到祖母和母亲居然想也不想就同意这种说法。
崔婉或许是看出了儿子心中的怒火，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地睡在儿子的身旁，“你别怪你爸，当时段家所有的资源都在他身上，他读书多，见得多。”
“咱们已经到了a国，华国没事不也挺好，晚点咱们也可以风风光光回到国内，这叫做什么？叫做衣锦还乡。”
“当年婆婆劝我忍一时风平浪静，我也终于是等到了丈夫的回心转意，长泽，所有的事都会好的。”
崔婉不知道，正是她的话，彻底让段长泽下定决心离开这个泥泞，父亲根本就看不起崔婉，总是透过母亲在看别人，年轻的时候在外胡闹和人私奔，年老了又逼迫母亲在外做活。
这样的段家没有什么好留恋的，而且在国外的日子根本就不如华国，在这个陌生的国度，a国人对华国人并不友善，称呼他为黄皮猴子。他要回国，就算是今后发生战争，死也要死在华国。
段长泽的离开，让段母受不了打击病倒了。
她很清楚，儿子虽然承认了崔婉作为妻子，但是心中是不满意的，一直没有和崔婉同房，他们段家就要绝根了，而且还是在a国，死都没有办法回国。
在临死的时候，段母握住了段继文的手，然后看着崔婉，“再生一个儿子。”
崔婉用手捂住面颊，摇了摇头，她因为太过于辛劳都没有了生育能力。
段继文也同样是如此，就算是崔婉可以生孩子，他也有心无力。
段母不甘心，a国太乱了，她甚至不知道孙子死了没有，难道段家就绝后了？最后喃喃地说道：“我想回国。”
她一丁点都不想在a国，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过得比在华国更糟糕，段母一直不肯承认，到了临死的时候，她是恨着儿子，恨着儿子把日子过成这样，死都没办法死在国内。
段继文看出了段母的恨意，他已经满头华发了，心想着，事情怎么就成了这样呢？明明母亲的身体很好，一直可以活到九十多岁，他们段家有长寿的命，怎么现在母亲就去世了？还满怀着不甘心。
他为什么重生之后，日子过得比过去还要糟糕？


第225章 私奔失败+白月光的挡箭牌(修仙文)
后世番外
“听说了没有，要拍有关谢琳琅的电视剧了。”一个穿着蓝色校服的长发女孩子对着好友说道。
另一个女孩子是短发，她惊讶地说道，“要拍谢先生的电视剧？不会吧，有谁能够演得了她啊。”
在去年之前，谢琳琅这个名字，百姓们对她的印象是一个嫁入豪门的民国时期作家，学生对她很熟悉，在语文课上阅读过她的文章节选，对她的平生背的滚瓜烂熟。
她在民国文坛上有一定的地位。一生之中共写了十二本小说，代表性作品是三本。
第一本是《一枚铜元》，用新奇的角度描写了民国的各个阶层，里面铜元在西方国家里的流通，揭示了大国崛起的发展史，也是后来的国家领导人表示会阅读的书；第一本小说是《病毒计划》，戳破了r国的狼子野心；第三本是《为帝》，是平权主义常提到的一本书。
她的文是典型的浪漫主义，想法是天马行空，文章阅读起来带着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几十年过去了，文章还是很多人喜欢，读者群多是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
她还有一个身份是孙家二少奶奶，孙家是开国的元勋，孙家的药厂对华国有很大的贡献。
总体而言，这个曾经私奔过最终靠着笔杆子翻身的才女有挺不错的归宿。
随着自由法令的解密年限到了，她的小说节选还是会在语文课本上，最重要的是，她忽然在历史课本上，也有了很重要的位置。
这个嫁入豪门的才女有了另一个身份，发明家。
她和丈夫孙庭绍两人合作发明了青霉素，让当时穷困的华国握住了世界上最先进的药物，一扫过去的局面，让各个国家用自己最先进的技术来交换青霉素。
青霉素这一剂神药，给了华国很大的缓冲期，让华国可以积蓄力量，最终赶走了世界上各国侵略者。
除了青霉素之外，赫赫有名的如蓝色小药丸，胰岛素等药物，都是谢琳琅与孙庭绍牵线完成，起到主导作用的是谢琳琅，这些药物也在各种关键时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华国的药研产业自从那个时候开始，都是世界领先水平。
这一次同时解密的还有孙庭绍的日记与情书，过往对谢琳琅的情史所知甚少，随着解密，才让人知道，她当年为华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还有丈夫孙庭绍对她的一往情深。
长发女学生说道：“是孙家的后人，她表示一直很佩服自己的祖母，家族里都知道谢先生的贡献，只是因为还没有到解密期，不能外传，现在终于可以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祖母的贡献了，她才答应要演谢琳琅。”
短发女生知道长发女生家里条件不错，就说道，“这位孙小姐的话，就算是亲人，也不一定能够演出谢琳琅吧，我看了照片，谢琳琅好漂亮，很有气质。”
“放心吧，这位孙婷悦才貌双全，最关键的是和谢琳琅有点像！她是在京大念书，她从小就拿祖母当偶像，在解密期过了之后，才愿意演戏，不打算进入娱乐圈，打算追随祖母的脚步，以后也从事医药研究。”
目前华国的京大是全世界最好的学校，尤其是医药专业，分数高得吓人，都是状元才能进入，听到了这里，短发女生才说道，“那我倒是有点期待了，不知道谁能演戏孙庭绍。”
“孙庭绍的话……”
两个女生叽叽喳喳说着关于谢琳琅的事，学校里的一株香樟树枝头有乌鸫鸟啄着黑色的果子，很快铃声让乌鸫鸟振翅在蓝天滑翔而过。
随着铃声响起的还有朗朗读书声，学校里的落叶伴随读书声悄然落下。
在几十年前的动荡年代，所有人所梦想和祈求的，就是有如今安稳的读书环境。
*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正身上发疼，那种疼痛像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甚至蔓延到心头。
心中一动，宁蓁蓁身上的衣衫也鼓起，空气之中的灵气灌输到她的体内，这是一个可以修炼的修真小世界。
空气之中的灵气稀薄，宁蓁蓁还是抽取了出来，灵气润泽在她的伤口上，霎时间那种疼痛舒缓了不少。
虽说还是疼痛，但是在忍受范围之内，宁蓁蓁终于可以接受记忆。
这是一个可以修炼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女主是叫做林语儿，是林清之女。
林语儿父不明，母亲在去世之后，林语儿被母亲曾经的爱慕者乔之川收留，乔之川的妻子吴氏曾经是母亲林清的闺蜜，也把林语儿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对待。
而乔之川已经有了一双儿女，长子叫做乔子寒，次女叫做乔鸣月。
夫妻两人对林语儿比对乔鸣月还好，乔鸣月自然是心中不甘，她并不喜欢这个妹妹，但是所有人都说她应该让着妹妹林语儿，甚至包括哥哥乔子寒也喜欢林语儿。
乔鸣月就是在这样不被疼爱，总是要求让林语儿的环境里郁郁长大。
三人年龄相仿，到了十岁的时候，一起去天华门拜师。
林语儿虽说是女主命，但是灵根只是三灵根。
林语儿的灵根不好，按道理没办法入内门，只能做外门弟子，但是乔家绑定买二送一，只有接纳了林语儿，乔家兄妹才会入门派，乔家兄妹两人都是单灵根，而乔鸣月更是难得一见的变异冰灵根。
为了要乔家兄妹这一对天才，最终天华门同意接收了林语儿，三人都做了内门弟子。
在天华门里，林语儿虽然灵根不好，但是气运足，无论遇到什么天材地宝，都入了她的储物戒指里，而乔子寒重复了自家老爹的命运，林语儿是他的白月光，他就是默默守护的男配，遇到好东西也给林语儿。所以林语儿的灵根虽然差一点，在各种好东西的加持之下，进度也是飞快。
乔子寒愿意做男配，默默贡献自己的一切，但是乔鸣月不愿意，她长久生活在林语儿的阴影下，只想要和林语儿划清界限。
只可惜她是想要划清界限，但是林语儿出了事，乔家人还是要乔鸣月贡献自己。
林语儿掉入了天魔池，灵根都隐隐崩裂，这个时候有一个办法，用单一的天灵根置换，并且换一身的血，就可以让林语儿洗髓伐骨，重获新生，乔家人都要求乔鸣月抽出她的灵根，还有血置换给林语儿。
乔子寒：“如果要是你和语儿换了灵根，三灵根到了你身上，那种暗伤是可以医治的，如果要是不换，语儿此生都没有办法修炼成金丹。”
“凭什么？”乔鸣月的眼睛通红，“我不愿意和她交换灵根。”
看着乔鸣月不为所动，乔家夫妻两人商议之后，一起逼迫乔鸣月。
乔之川：“你是我乔之川的女儿。”
吴敏敏：“你是我吴敏敏的女儿。”
乔之川说道：“你身上的血与肉，灵根都是我夫妻两人诞下，你从我夫妻两人身上得到了灵根与血，天地见证，你若是不和林语儿交换灵根，置换心头血，便不是我与敏敏之女，天地厌之！”
乔子寒也是冷眼看着乔鸣月，“你太自私，语儿和我们两人长大，又一起拜师，你竟是如此不愿语儿好起来，我原本还想着，若是你换了灵根，我储物戒指里的东西都给了你，现在看来，你也不需要。”
她的生命是乔之川与吴敏敏两人给的，父母已经说了天地厌之这样的话，乔鸣月只能够从了，置换了灵根之后，她就有了带着暗伤的三灵根，还有林语儿的一身血。
林语儿成了单灵根的天才，今后更加顺遂，而乔鸣月的三灵根因为是后天置换而来，不像是林语儿那样无药可治，还是可以医治的，只是需要去医修谷。
到了医修谷里医治好了之后，乔鸣月因为不熟悉三灵根的术法，被妖修掳走，因为妖修认出了乔鸣月身上的血是魔尊所有。
对方口口声声说她是魔修之女，乔鸣月自然不肯认，表示自己与林语儿置换了灵根与灵血，真正是魔修之女的是林语儿。
大妖心中不信这样的说法，掳走了乔子寒，谁知道乔子寒不肯承认。
“鸣月，我知道你不喜欢语儿，但是你怎么可以这样陷害语儿？你本来就是林姨的女儿。”
在乔子寒的描述里，乔家夫妻两人生下的是语儿，而乔鸣月在他的口中成了林清之女，为了避免乔鸣月乱说，乔子寒还给妹妹下了哑药。
大妖本来就觉得乔鸣月在胡说，在乔子寒用法宝逃走了之后，选择了合适的日子再次改造了乔鸣月的体质，原本魔修之血就适合双修之法，现在直接改成了炉鼎体质。
而林语儿一身血都是乔家的，自然没办法和乔子寒在一起，林语儿在遇到了危机的时候，和佛子云清子交欢，天生的佛子被她带的有了七情六欲，改修剑道，最终和林语儿一起飞升。

第226章 白月光的挡箭牌(修真文)2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她的灵根与血已经被置换过了。
难怪那种疼痛是从骨髓里钻出来的，这一身的血已经被置换了，灵根与躯体与血液的不匹配，加上灵根的暗伤，才如此难受。
宁蓁蓁再看看房间里的陈设，认出这是在乔家。
她现在在原本乔鸣月的房间里，只是她的院子里素来是没人伺候的，现在屋里没人只留她一个人在床上。
乔家上下谁不知道乔鸣月虽然是大小姐，却比不过林语儿，就连她所住的院子都是灵气稀薄之地，所以有点心气儿的丫鬟都离开了，要么去讨好林语儿。
宁蓁蓁换了一身衣裳，清点了一下储物袋，里面没什么乔家人给她的东西，反而有几味灵药是原本乔鸣月替林语儿寻得，乔鸣月虽然不喜欢林语儿，但是也觉得对方灵根有隐伤，想要给她治伤，没想到所有人都盯着自己的灵根与灵血。
宁蓁蓁的嘴角翘了翘，慢条斯理地把储物袋收入到怀中，既然灵根和血都给了乔家，她和乔家已然是一刀两断了。
披了一件披风走出了房间，院子里扫地的丫鬟看到了她，连忙跑过来，“月小姐，你怎么起来了？”
为了让林语儿宾至如归，在称呼这样的小事上乔之川也很在意，乔鸣月被称呼为月小姐，而不是按照家族里的序齿称呼为三小姐，林语儿就是“语小姐”。
宁蓁蓁：“我想走一走，替我寻一根拐杖来。”
“是。”
丫鬟很快就拿了一根黄花梨拐杖来，宁蓁蓁没让这丫鬟跟着，而是自己慢慢走出了院门，到了乔家的大花园里。
乔家的花园里灵气越发浓郁，也不再是普通的花木，而是灵茶树，这种灵茶树的嫩芽泡水可以清灵台，只是产量很少，以前乔家人之中只怕只有乔鸣月没有喝过灵茶水。
宁蓁蓁笑了笑，运用心法，汲取天地之间的灵气。
乔鸣月所学的心法吸收灵气不如宁蓁蓁的效率高，略做改动，无需打坐就到了入定的状态，行走时候，一呼一吸时候都在吞吐灵气。
若是有人可以内视，可以看得到女子体内的金丹转速要比平常女修快，体内有裂纹的灵根，隐隐有光亮，似乎在黏合一样。
宁蓁蓁慢慢走路，路上遇到了好几个下人，他们口中恭敬地喊着月小姐，实际上眼里是掩不住的同情之色。
原本的乔鸣月好歹还有冰灵根，现在有的是三灵根，就连一身血都不是乔家的了，就连下人也同情这位昔日里的天之骄女。
忽然听到了笑声，宁蓁蓁停了下来，身子半压在拐杖上，等着月亮门里过来的众人。
那笑声是乔之川的，他身侧站着一个穿着白衣胜雪，眉目冷冽的男子，那是玉华尊者，也是乔家兄妹与林语儿的师尊。
宁蓁蓁在看玉华尊者，玉华尊者也同样在打量他的这位徒儿，他出关了之后，就听到了自己这位弟子要与林语儿置换灵根，立即就到了乔家。
这三人当时是绑定在一起，塞入到他的门下，他对林语儿没有放在心上，那就是个附带品，没想到他最为看重的乔鸣月居然和林语儿置换了灵根与灵血，他可以说是皱着眉头过来了。
在玉华尊者看来，就算是林语儿现在有了天灵根，因为这是后天得来的灵根，有先天不足，此生只怕也止步于化神阶段，这般的置换实属不智，也不知道为什么乔家人包括乔鸣月在内，会同意这样的置换方案。
不过玉华尊者恐怕也不知道，林语儿的父亲是曾经的那位魔尊，特殊的血脉让她可以兼容后来置换的冰灵根，加上林语儿的女主气运，最终能够让清冷的佛子为她动心，和心上人一起飞升到灵界。
玉华尊者看着冰蓝色衣裙的宁蓁蓁，过去的这位女弟子像是一柄寒霜剑，现在她身上的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削弱了。因为抽灵根与灵血，他的女弟子面容苍白，她的眉心有一点红痣，衬得肌肤近乎是惨白，此时甚至浅浅笑着，周身灵气翻滚。
玉华尊者看着翻滚灵气，心中一动，“你上前一步，我看看你体内的状况。”
乔家兄妹和林语儿都拜入到玉华尊者的峰下，但是目前还尚未得玉华尊者的指点。
见着玉华尊者要去给宁蓁蓁断脉，坐在轮椅上的林语儿声音虚弱地开口，“姐姐，你怎么起身了？现在不适合走动。”
吴敏敏听到了林语儿的话，也对着宁蓁蓁说道，“你总是让人这么操心，你现在身体什么状况你不知道吗？瞎胡闹！”
宁蓁蓁没看乔之川或者是吴敏敏，甚至也没看乔子寒和林语儿，自顾自地上前一步，由着玉华尊者的指尖点在她的眉心。
玉华尊者是剑修，他探寻体内状况的时候却不大像是利刃，反而十分温柔，宁蓁蓁多看了玉华尊者一眼。
玉华尊者：“你对灵气的领悟加深了？”
“是。”宁蓁蓁有过修仙的经验，此时自然颔首。
林语儿苍白的面颊抬起来看着乔子寒，轻声说道：“子寒哥哥你扶我起来，姐姐脸色不好，把轮椅给她坐。”
乔子寒眼里闪过一丝心疼，连忙说道，“语儿，你身体现在是关键时刻，不能妄动，你不用管她，乔鸣月本来就太过于任性。”
林语儿咬着下嘴唇，一双美目凝在宁蓁蓁的身上，“可是……”
乔之川也开口说道，“语儿，你不必起身。”
玉华尊者对乔家人的话没有放在心上，他性格本来就清冷，不理会俗物，此时继续对宁蓁蓁说道：“化气三清，尊而妙法，是与天地同辉，怅然而觉，此话何解？”
宁蓁蓁毫不犹豫地回道：“天地之灵气钟灵毓秀，天道不悲不悯，是以世间万物皆有灵……”
玉华尊者听到了宁蓁蓁的回应，再问到：“如是我法……何解？”
宁蓁蓁浅笑给了答案。
两人你问我答，竟是在乔家的花园里轮道起来。
玉华尊者刚开始的问道，乔家人还隐隐有所得，只是宁蓁蓁解法深奥，加上后来宁蓁蓁反客为主，与玉华尊者轮道的内容颇深，乔家人就无法从中受益。
反观那两人，周身灵气涌动，衣袖鼓起，显然是从中受益，而宁蓁蓁眉心的那点红痣也像是鲜活了起来，让乔子寒都有些失神，他好像许久不曾见过这样的妹妹。
她的手还柱着拐杖，刚刚置换完灵根和灵血，力气都没有多少，偏偏这样与玉华尊者轮道，衣袖翩飞，甚至让乔子寒心中有一种感觉，下一瞬她就会被仙风卷走似的。
林语儿坐在轮椅上，连化神期的玉华尊者都可以受益，现在轮道的内容显然是有助于修行的。
林语儿手指拨动手腕上的玉镯，可惜她现在因为换了血和灵根，暂时无法和里面的神识沟通。
她小巧鼻头微皱，因为气运好，向来是顿悟这种好事都有她的份，头一遭被人排除在外，心中不高兴，对着乔子寒说道：“她是故意的吗？”
林语儿和乔子寒两人从头到尾都没办法受益，乔之川和吴敏敏还试图听两人的论道，乔子寒已经放弃了，听到了林语儿的话，刚刚脑中的念头散开，对着心上人说道：“什么故意的？”
“鸣月以前就知道这些，偏偏不告诉我们还有乔伯伯、乔伯母。她真是……”林语儿说到了这里摇摇头。
乔子寒柔和的表情也冷了下来，甚至轻哼了一声，“鸣月一直很不懂事。”
宁蓁蓁与玉华尊者身上的灵气渐渐平息，宁蓁蓁抬眼看着玉华尊者，忽然道：“我现在是三灵根，且孑然一身，凭着刚刚对灵气的理解，可否继续在尊者峰中。”
平素没什么表情的玉华尊者竟是笑了，“自然可。”
乔之川一听到宁蓁蓁的话，皱起了眉，就连吴敏敏也是一样的表情。
宁蓁蓁薄唇微启，她声音并不大，因为是天道誓，整个乔家都足以听到她的声音。
“我乔鸣月对天地起誓，灵根与灵血还与乔子川、吴敏敏两人，与乔家之人再无纠葛，再无因果。”
轰隆隆，雷声动，天道誓成立。
乔家人包括下人全部都看了过来，这是天道认可的誓言，也就是乔之川与吴敏敏的生恩，在乔鸣月用灵根与灵血还了之后，算是与乔家因果了结。
在雷声起的时候，乔之川与吴敏敏两人同时心中一空，吴敏敏更是下意识地抬手，发现她已经落了泪，这誓言被天道认可，乔鸣月与乔家毫无干系。
而乔之川意识到女儿在说什么了之后，脸色难看，“你在胡说什么？！”
坐在轮椅的林语儿嘴唇微微张开，眼睛都露出不可思议来，怎么都不相信那个沉默寡言的乔鸣月竟是发了天道誓，划清界限。
宁蓁蓁似乎浑然不知道自己的誓言多大的威力，反而对着玉华尊者一笑，“师尊，我们什么时候回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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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白月光的挡箭牌(修真文)3
玉华尊者本名叫做洛云珩，他在宁蓁蓁开口询问是否还在自己麾下之时，就猜到了她要与乔家断绝关系，但是没想到居然是天道誓。
因为誓言立下，她刚刚置换了灵根与灵血的身体承受不住，气血翻涌，甚至唇边都溢出了血来，脸色也越发苍白，嘴角勾起的笑容却很是耀眼。
洛云珩一瞬间有些失神，他原本以为已经忘却的事如同浮光掠影一般再次涌现在心头，如果当年他的母亲也可以如同她一般就好了。
看着宁蓁蓁用手背擦去血痕，洛云珩伸手从袖子拿出了一方手帕递给她，黑色的瞳眸已经看不出刚刚刹那的心魂失守，“你胆子倒大，不怕誓言反噬于你？”
如果要是因果不足够斩断，她又请了天道见证，那誓言落下的时候，本就已经受伤的躯体绝对会灰飞烟灭。
宁蓁蓁听到了洛云珩的话，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笑意来，“付出的已经足够偿还生恩。”
她有信心天道誓可以成立，毕竟乔鸣月都能够委托y444下任务了，她与乔家的因果绝对斩得断。
宁蓁蓁用了玉华尊者的手帕擦拭嘴角，慢条斯理地说道：“我的灵根与灵血都还给了乔家了，足够斩因果，不会反噬的。”
只是她的身体现在实在是不好，天道誓对她本身也是一种伤害，甚至境界都有下跌的风险，体内的金丹现在转速下降，要是仔细去内视，可以看到崩裂的细小裂痕。
她原本只是微微靠着拐杖，现在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黄花梨拐杖上，说完一句话都要喘气。
洛云珩看着这位曾经的天灵根的天之骄女，过去她的身上似乎被什么禁锢，随着天道誓言的成立，有什么东西悄然改变。
洛云珩指尖轻弹，一团软绵绵的灵雾绕在宁蓁蓁的身边，她身子一轻，那团灵雾托着她的身体，让她不必压着拐杖借力。
“多谢师尊。”
宁蓁蓁感受这团灵雾，洛云珩不愧是修真界赫赫有名的天之骄子，对灵气的操控可以说是随心而动，只是……为什么这样的人物没有飞升呢？而是陨落在了小秘境里。
吴敏敏刚从天道誓的震惊之中走出来，就听到女儿说什么已经足够还了因果。
吴敏敏的心中又愤怒又难过，十分不理解宁蓁蓁的选择，现在都已经置换好了灵根与血，也说了以后会替她寻药，都是一家人，为什么一定要在意这些。
泪水簌簌落下，沾湿了华丽宫装的前襟，吴敏敏的声音带着颤音，“鸣月，你为什么这样？语儿自幼和你一起长大，你就这般见不得她好？”
林语儿在看到了养母落泪，身子也蜷缩成一团，泪水啪嗒地往下掉落，看上去好不可怜。
乔之川看到了林语儿落泪，啪嗒一下，心弦崩裂，怒火充斥在胸膛之中，愤怒地说道，“家门不幸！你觉得你这样就还了生恩？”
这夫妻两人生下了乔鸣月，就把乔鸣月当做所有物，乔鸣月的一身灵根与灵血，他们觉得可以给林语儿，乔鸣月不愿，他们作为父母可以对乔鸣月放狠话。
现在乔鸣月与林语儿置换了灵根与灵血，他们心中也有了后续的打算，会弥补乔鸣月，他们觉得已经做到了极致，而现在天道誓言成立，他们觉得自己被女儿反抗了，觉得脸上被狠狠扇了一巴掌，权威受到了挑战。
乔之川怒发冲冠，吴敏敏的心痛，无非是觉得事情不顺他们的心意，还觉得现在的宁蓁蓁太狠心。
同样想法的还有乔子寒，他的一只手狠狠捏成了拳，怒视着宁蓁蓁。
宁蓁蓁抬起眼，“天道已经认可，生恩我已经还了。”再看向了洛云珩方向，“师尊，我想回剑峰稳固境界。”
这句话一落，坐在轮椅上的林语儿带着哭腔说道，“鸣月姐姐，你收回誓言好不好，你要是这么在意灵根，我再和你换回来。”
乔子寒的手背都迸现了青筋，愤愤地说道：“语儿，你不必求她，她觉得已经还了生恩，已经与我乔家再无渊源，父亲，是不是？”
宁蓁蓁的唇边呷着浅笑，只是眼底毫无笑意，现在已经置换了灵根与灵血，根本就无法再换回来，这个道理乔子寒很清楚，但还是怕她一口答应下来，伤害了他的白月光。
乔之川听到了儿子的话，看着格外陌生的女儿，冷然道：“你好自为之。”
吴敏敏似乎想要用眼泪挽回女儿，又或者只是让她自己的心中好受，泪眼朦胧看着宁蓁蓁，“鸣月别这样，我们会替你找最好的丹药，替你医治好，我们是一家人，语儿是你妹妹，你是她姐姐，别这样，真的，别这样。”到后面，吴敏敏都语无伦次了。
“吴夫人，天道誓已立，今后我的路如何，我自己来。”宁蓁蓁再次看着洛云珩。
她的长睫微微扇动，似是在无言询问，什么时候离开。
洛云珩只觉得一切都像是闹剧，他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对着宁蓁蓁说道，“你跟我来。”
灵雾托着宁蓁蓁，当她走过乔之川和吴敏敏的身侧，两人的心中一空，这一走就彻底毫无干系。
吴敏敏的脸色惨白，她看着女儿，试图让女儿看到她的落泪，她的心痛，但是女儿的眼平静地从她身上滑过，落在洛云珩的身上，跟在洛云珩的身后。
林语儿欲言又止，美目含泪，她似乎也是百般委屈，偎依在乔子寒的怀中，“怎么就闹成了这样？”
乔子寒本来多少对亲妹妹有些愧疚，在揽住林语儿的时候，心中又释然了，其实他和父母早已经做出了选择，他们选择了林语儿，所以既然天道誓已经成立，现在这样也好，乔子寒握住了心上人的柔荑，“语儿，你别难过，没关系的，她性情凉薄，不顾亲情。”
乔之川听到了儿子的话，像是赞同儿子的话，他不觉得自己有错，错的是不孝逆女，握住了妻子的手，“你就当做没有了这个逆女！”
天雷引动，这动静很不小，整个城池里刚开始以为是有异宝降生，没曾想居然是天道誓，而这天道誓居然是还是子女斩断与父母的因果。
仔细再一打听，发生在乔家的事就都清楚了。
凡是打听出来内情的，没什么人觉得宁蓁蓁不孝，甚至觉得乔家人会同意这样的方案简直不可思议，也让他们猜测定然有内情。
“肯定是有血脉联系，不然为什么要让乔家三小姐的灵根置换给林语儿，如果要是给一个外人，太吃亏了。”
“林语儿的天分是三灵根，她却能够入云华门做内门弟子，当年就是因为乔之川放了话，必须给林语儿同样的待遇，乔家兄妹才会一起拜师。乔鸣月和乔子寒可是天灵根啊，云华门答应了，所以他们拜师在云华门。”
“胖陀螺说的是，其实还有一件事，林语儿之母林清，当年可把乔之川迷得是三五四道的，当年是林家退亲，乔之川都浑然不在意，后来林清有了孩子，托孤也是托在乔家，指不定就是乔之川的血脉。”
“这话说的通，如果要是林语儿本来就是乔之川的血脉，一切就说的通了。”
事件的中心人物，正坐在灵舟之中，洛云珩载着人到宗门的时候，正好有灵纸鹤飞过来，传音过来的是掌门人。
现任掌门辞仲正在青雾缭绕的群峰之中，他手中有一枚玉简，正听着乔家的事。
当时乔家兄妹买二送一，绑定林语儿这件事，他也很清楚，当时为了乔家兄妹两人，他当即拍板，抢下了乔家兄妹，那个林语儿就当做是附送的好了。
让辞仲没想到的是，这个天分不太高的林语儿，在门派之中屡屡有奇遇，这让辞仲忽然想到了林语儿的母亲，他以前没有接触过，难道母女两人都是天道钟爱，有大气运的？
在林语儿落入到了深渊里，辞仲以为这位的气运终于是耗费一空，没想到转眼就从深渊里出来，而且伤了灵根也不怕，乔家人居然还把其中一个女儿的灵根置换给了林语儿。
现在林语儿有了天灵根，是不是气运更胜以前？
辞仲本听着玉简的消息，正在想这事，感受到了宗门的阵法触动，掐断玉简灵讯，直接给洛云珩送去灵纸鹤，让他过来一趟。
辞仲看着宁蓁蓁，注意到了她身上的灵雾，“你上前来。”
辞仲看到灵雾的时候，就知道她肯定伤得很重，探视了宁蓁蓁的内伤，皱起眉头，“可要去医修谷？你这伤到了根基，情况不太好。”
除了进入宗门的第一日见过辞仲，过去的乔鸣月没有再接触过掌门，宁蓁蓁想着，无论是洛云珩还是眼前的辞仲，都比她想的要好，现在还是有隐患的三灵根，掌门还想着把她送入到医修谷里寻医问药，要比乔家人靠谱的多。
“不必。”宁蓁蓁说道，“我自己就可以稳住境界，至于说灵根的隐伤，我也会自己想办法，暂且不急。”
服用下医修谷的药，还是有隐患的，那残留的丹毒现在不会有什么问题，飞升之际就会成大问题。
洛云珩说道：“要是需要什么太材地宝，我会负责。”
辞仲有些诧异，旋即想到了那天道誓，是洛云珩想到了自己母亲的那些事罢，只怕是宁蓁蓁的事触动了他，旋即点点头，“若是不成，我修书给医修谷。”

第228章 白月光的挡箭牌(修真文)4
宁蓁蓁从掌门那里离开，顺便还去了负责弟子庶务的长老那里。
何长老不在，在的是一个筑基期修为的外门弟子，“乔师姐，您要请假半年？这不太合规矩……”
话还没有说完，宁蓁蓁拿出了一枚传音符，里面是掌门的声音外放了出来。
在宗门里天分不高的林语儿很得人的喜欢，为了避免麻烦，宁蓁蓁直接用传音符记录了掌门当时的应诺，还有洛云珩的声音。
“这可够了。”宁蓁蓁的脸色依然苍白，师尊赠予她的灵雾，被她炼化了一些，现在随着宁蓁蓁的心意涌动，她可以不用那根拐杖，而是把灵雾托着她的身子，走每一步路都用灵雾借力，整个人也更多了一份灵动。
掌门的声音自然是够了，加上还有玉华尊者的允诺，那位外门弟子恭敬地说道：“好，我记下了。”
宁蓁蓁的下巴对着玉册方向点了点，“那你在名册上记录好。”
那外门弟子觉得宁蓁蓁一定要盯着他记录下来，很是觉得奇怪，不过这位内门天灵根的师姐看上去病恹恹的，脾气也温和，让人下意识对她宽和一些。
刚等到那位师姐离开，就有人龙行虎步走了进来，靠在了桌子上。
那人手指关节敲在黑檀木上，英挺而又不羁的眉微挑，“刚刚乔鸣月过来做什么？”
外门弟子看衣衫就知道这位是内门弟子，谨慎地说道，“这位师兄……”
跟在肖放身后的一个男子探出头，说道，“这是鹤鸣峰的肖师兄。”
外门弟子一听到肖师兄就知道说的是谁了，这是肖放。
乔家本来是中等世家，单因为这一代有两个天灵根孩子，在这方大陆上跻身到了上流世家，而肖放则是出身在顶尖世家的嫡系子弟，他是水木双灵根，因为对水木两种灵气的相互配合，这种灵根天分加上背后的资源，可以说肖放在修真之路上，要比乔子寒能走得更远。
“肖师兄。”叫做卢仁斌的外门弟子连忙行礼，说明了宁蓁蓁要来请假的来意，“刚刚乔师姐过来，是想要请半年的假，掌门与云华尊者已经允诺了。”
“我自己看。”肖放伸手拿过了玉册，看着上面的字样，嘴角微翘，果然还是成了。
身为顶级豪门世家的嫡系子弟，自幼可以说是饱读古籍，他知道修真路上的气运之说，而当年他还有其他宗门可以选择，最终选了天华门，就是因为已经兵解的老祖窥得一线天机，这天华门是百年内最有气运飞升之人。
他原本以为指的是剑峰的洛云珩，后来林语儿信手给了他一种对神魂有利的灵液，作为他善意的报答，肖放就知道，老祖宗窥探到的气运之人，就是林语儿。
自从林语儿拿出了灵液，肖放刻意和林语儿交好，可以说，整个天华门，他是最清楚林语儿的气运浩瀚若星海之人。
资质不好又如何？林语儿有气运在身，在天华门宗里就可以挖到仙草，入小秘境可以得到灵器，所以才能够三灵根修炼进度堪比天灵根，与乔鸣月是同一境界，这也是乔鸣月可以和林语儿置换灵根与灵血的基础。
林语儿落入到了天魔池，他甚至一瞬间怀疑林语儿是不是真的得到天道宠爱，是不是透支了今后的气运。
这个时候，乔家人要用乔鸣月的灵根灵血与林语儿置换，让他确定了林语儿还是那个天道宠爱的人，这种荒谬的事，搁在其他人身上都不会成，但是如果是发生在天道宠爱之人，就不足为奇。
肖放想到了置换灵根与灵血的事，脑中有什么飞快地一闪而过，那个念头像是寻宝鼠飞快钻入到土壤里，让人抓不到只能等着它再次出现。
肖放把册子还给了卢仁斌，跟着肖放身后的鲁壬丁也探头去看玉册，他看到了册子上请假的缘由，眼睛都瞪大了，“乔鸣月居然和林语儿置换了灵根，疯了不成？”
鲁壬丁的声音不小，这话一出，所有人都震动了起来，在这样强者为尊的修真界，讲得是“财、法、侣、地”，而“未闻道，难者在法；已闻道，难者在财。”他们这些已经修行入门的弟子，头一等大事就是“财”这里的财可以分为两重含义，一种是外部的开销费用，例如肖放的家族，背后靠着好资本，就更容易走得远；另一种则是内部所有资本，就是天分。
乔鸣月的天灵根啊，就和一个三灵根的父母双亡的孤女林语儿交换了灵根，甚至让不少人心中感慨，甚至有些小小的后悔，若是可以，他们也愿意和乔鸣月交换灵根灵血。
肖放用扇子敲了一下鲁壬丁的脑袋，替林语儿说话，“他们不是兄妹，胜似兄妹，有什么奇怪的？”
肖放这话一出，又有一个男弟子说道，“肖师兄说的对，乔师弟说过，要不是他不如乔师姐勤勉，无法和林师姐置换灵根，他甘愿和林师姐置换灵根。”
乔鸣月修炼十分勤勉，才到了金丹期，林语儿是因为总有奇遇，所以也是金丹期，而同属天灵根的乔子寒正好尚未进阶，就算是为了置换灵根，进阶到金丹期，尚未稳固的境界也让他和林语儿无法置换灵根。
“何师弟说的是。乔子寒说过，他们自幼和林语儿一起长大，亲如姐妹，而且现在换了灵根之后，乔鸣月只是天分下降了一些，还是有治愈的可能性，如果要是不置换，林语儿才是死路一条。”
现在说话的是平时沉默的司徒荀，他极其擅长丹药的炼化，平时独来独往，却和林语儿的关系很好。
不光是药峰的司徒荀，肖放听着其他的人替林语儿说话，他脸上露出了笑容，玉骨折扇在他的指尖翻飞。
这些人包括药峰的司徒荀、灵兽峰的陈赟，炼器峰的周然等，他们之间不少都不熟悉，却共同认识三灵根的林语儿。
肖放很清楚林语儿的魅力，她把这些在各个领域都可以说是天才的人都笼络到了的一起。
肖放因为家世好，他知道的消息也比别人要多，例如药峰的司徒荀对林语儿另眼相看是因为两人曾经有过月下的长谈，每到月圆之夜，两人就会见面；灵兽峰的陈赟是被林语儿的善良感动，还帮助林语儿收服了神兽；炼器峰的周然……
这段时间，所有的弟子修行时候，都在议论这件事，只是十日之后，他们才知道乔鸣月竟是立下了天道誓。
作为天华门的掌门，辞仲那里的消息是最灵通的，其余的各峰峰主也会订阅消息玉简，至于说进入天华门修行的弟子们，为了让他们静心修行，这种消息玉简每十日才能够接收一次。
所以十日之后，天华门的弟子们才知道乔鸣月的根骨与灵血是她的父母逼着置换的，为此乔鸣月立下了天道誓。
先前替林语儿说话的人，心中各有波澜，而对于和林语儿不熟悉的人来说，乔鸣月的举动才是情理之中，在追寻大道之路上，谁会愿意把自己的天灵根置换成三灵根。
肖放那一日，咻然隐去的念头终于浮了出来。
“林语儿是三灵根有了暗伤，现在需要的是乔鸣月的灵根置换。如果下次林语儿遇到了危险，天道偏爱林语儿，给了她一线生机，那么会不会用他的命填在林语儿身上？”
林语儿这次天道给她的生机是乔鸣月的灵根、灵血，乔鸣月不愿意，就有乔家的父母逼迫。
那么如果下一次林语儿进阶，若是需要他肖家的东西，是不是也得拱手送上？
肖放这样一想，竟是开始犹豫，再与林语儿走得近合适不合适？
就在肖放起了远离心的时候，林语儿和乔子寒一起回来了。
林语儿穿着一身白色的法衣，手臂挽着的披帛因为灵气而晃动，头上戴着的步摇是吴敏敏的心爱之物，就连脚下的绣鞋也比以前要好，有一定的防御作用，这一身东西都是吴敏敏送的。
宁蓁蓁那一日立下了天道誓，让吴敏敏心中大为撼动，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送了林语儿最好的衣服和法器，甚至亲自送她到了天华门，只可惜没见到宁蓁蓁。
听童子说，宁蓁蓁闭关半年时间，不参加内门弟子的课业，也停了所有的宗门任务，专心稳固境界，炼化灵根。
林语儿看到了吴敏敏的失望之色，轻声说道，“伯母，别担心，等我见到了鸣月，会好好再劝劝的。子寒，你说是不是？”
乔子寒抱住他的宝剑，本来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因为听到了林语儿的话，再看看她苍白的面容，才说道，“我会的。”
林语儿抿唇，露出了淡笑，“伯母，我送你。”
“不用了。”吴敏敏摇摇头，“我自己回去就好，你好好修行，若是缺了什么，同子寒说，或者给我们灵讯。”
林语儿拉着吴敏敏的臂膀撒娇，和吴敏敏在一起，更像是亲母女，“伯母，我知道你最疼我。”

第229章 白月光的挡箭牌(修真文)5
林语儿和乔子寒送了吴敏敏出了宗门，乔子寒就说道：“语儿，你先回剑峰，我替你去请假，休养一段时间。”
林语儿摇摇头，对着乔子寒说道：“不用了，还是抓紧修炼起来，我现在吸收灵气都还不熟悉。”
林语儿置换了灵根之后，尚未开始修炼，也不会冰灵根的法术，这些都要从头学起，甚至剑法都要做调整。
而得了林语儿三灵根的宁蓁蓁也是如此，而且修行之路要比五灵根的人还要艰难。
这世间如同肖放那样相生的双灵根，可能会比天灵根还要好，而以前的林语儿是水、火与土灵根，这是三灵根可以说是最为难行的灵根，这种相克的三灵根，自然是比五灵根还要差。
乔子寒忽然也想到了灵根的变化来，到底是双生子，从天灵根到了五灵根不如的三灵根……
刚露出一丝复杂神色，就被林语儿捉住了手，她大病初愈的脸色白若雪，一双眼眸里盛着涟漪的水意。
“子寒哥哥，我想把伯母送我的东西，都给鸣月姐姐，鸣月姐姐比我更用的上这些东西。伯母今天真的很想见鸣月姐姐呢，可惜了……还有伯父，伯父不说关于鸣月姐姐的事，好像还生气，实际上也是想要鸣月姐姐认个错的，都是一家人。”
林语儿总是在恰当的时候说恰当的话，让乔子寒心中刚升腾起对妹妹的一点怜惜，就消散得干干净净。
乔子寒说道：“东西你留着，不用再说了，你既然要熟悉灵气的炼化，那就不请假，我们先回剑峰，修炼过程之中有什么为难的，告诉我就事。”
两人乘坐灵兽峰饲养的仙鹤飞到剑峰。林语儿乘坐的仙鹤与其他人的格外不同，鹤顶有一小撮的红色毛发，拇指大小的瞳眸都显得比其他仙鹤灵动一些。
林语儿等到了之后，亲了亲仙鹤的脑袋，小声地说道：“对不住了，我现在没办法用灵戒，那特殊的灵兽丸都在里面，只有宗门里买的，等到我好了之后，再补给你好不好？”
那头顶的有红毛的仙鹤有些嫌弃地鸣叫了一声，看着林语儿双手合十，用仙喙啄了她手中的红色小瓶，纳了一小瓶的灵兽丸。
乔子寒看到了林语儿的动作，眉头皱起，“是不是给的太多了？”
天华门布有大型的阵法，凡弟子都是以仙鹤代步，等到了目的地，一般给喂一粒灵兽丸便好，现在林语儿给的是一瓶。
“不多，我很久没有见到小红了。”林语儿笑着说道，顺手撸了一把仙鹤的羽毛，结果那头顶红毛的仙鹤不搭理林语儿，衔了一整瓶的灵兽丸就径自飞走了。
“这……”
畜生两字没有说出口，就被林语儿用两根手指压在了唇上。
“小红要是听到了，晚点就得让所有的仙鹤都不载你。”林语儿笑着说道，“子寒哥哥，小红和别的仙鹤不同，它可是仙鹤之首，其余仙鹤都听它的。”
乔子寒自从感觉到了唇上压的手指，心神都在林语儿身上，哪儿还听得到什么小红，那不过是一只畜生，不用什么心神。这会儿抓住了林语儿的手，声音沙哑，“都听你的。”
林语儿被乔子寒握住了手，涨红了脸想要抽出来，幸好这个时候看到了洛云珩，“师尊来了。”
快速抽出了手，林语儿和乔子寒两人一起行礼。
林语儿见着洛云珩微微颔首很快要离开，连忙拦在他的面前，“师尊，鸣月姐姐也就是乔鸣月在哪儿？”
“她在闭关。”
“那我能不能去见见她？刚刚伯母送我过来，没见着鸣月姐姐，十分难过。”
林语儿这套娇软的说辞，或许在她其他的爱慕者那里管用，洛云珩的眉皱了起来，“她闭关半年，不见外人。”说完拂袖而去。
洛云珩的话让林语儿的眼底闪过一丝暗芒，而旁边的乔子寒看着林语儿低头不语，以为她被师尊的语气吓到，连声安抚。
“我没事，”林语儿摇摇头，“我想先回我的洞府。”
林语儿到了洞府里，原本苍白的神色就带了血色，她盘膝而坐，只吸收对应的灵气，体内的金丹滴溜溜快速转动的要比以前快几十倍，脸色也越发红润起来，现在根本不像是刚置换了灵根与灵血大病初愈之人。
林语儿坐着的地方，下方有一小方灵脉，所以她才能够以三灵根这样的天分，修炼飞快，速度不下于乔鸣月。
“果然是天灵根。”林语儿轻声说道，感受灵气几十倍的速度涌入到身体里，心中可以说是狂喜。
只是很快，林语儿想到了一件事，眉宇之间有了郁色。
林语儿从怀中摸出了一枚戒指。唯一可惜的是就是这枚戒指了，自己因为置换了血，滴血认主的戒指居然因为这件事而受到影响，失去了联系，重新掉落了出来。
林语儿是在一个小秘境里得到的这枚戒指，当时因为受了伤，鲜血滴落在戒指上，这戒指就隐入到了她的身体里，在手腕上又有一个小红痣。
只要手指搭在小红痣上，心中默念进去，就可以进入到一方芥子空间里。
当她进入到了里面，里面有一方灵土，在里面种植灵植，每一日就等于百日，她为了怕灵草有异样，用了一种叫做彦秋草的普通灵草，这种灵草最多只能够存活九十九年，在里面养了一年却有了百年的灵气效用，这种灵草没别的效用，在灵兽丸里作为主料。
林语儿拿到了百年的彦秋草，够来了灵兽丸的药方，自己在丹房里炼制出来了这种灵兽丸。
以前给小红吃的就是这种，这种灵药比过往千颗灵兽丸都要好，还不留丹毒，所以灵兽峰的各种灵兽都和她交好，她也得到了灵兽峰的大弟子的另眼相看。
用彦秋草实验成功，林语儿又往里面放了不少的灵植，只可惜她其他的灵草都还没有用上，现在无法进入到了芥子空间里了。
而因为她置换了血，所以红痣从手腕上脱落，当时幸好她速度快，一把捞住了戒指，重新放入到了储物臂钏里。
但是拿着了戒指也没用，她之后试图用血，甚至还用了修士难得精血涂在戒指表面，戒指都浑然像是个普通的戒指，没有任何的神通。
她该怎么重启戒指？
原本滴溜溜打转的金丹，一下子就停止了转动，就算是洞府里有灵脉，灵气充裕，但是林语儿的心完全乱了，怎么能运转灵气？
林语儿这段时间在乔家养病，翻看了乔家的古籍，里面有一个想法，让林语儿有些灵感，既然是用鲜血认主，应该是需要宁蓁蓁的鲜血，她为什么屡屡提到想要见闭关了的宁蓁蓁就是因为想要她的血液。
林语儿猜测宁蓁蓁死了之后，这戒指就成了无主之物，可以重新绑定。但是她不敢冒险，想着先用一些血储存起来做实验，实验了之后，再看看要不要留宁蓁蓁的命。
“还不如去医修谷，直接半路就可以去找她，现在闭关做什么？要等半年时间！还不一定能够好。”林语儿有些心不在焉地，她怀中有巨宝，却不得门而入，气得够呛，根本就无心修炼，盯着那枚古朴的戒指，心中恨得要命。
常常盼望宁蓁蓁早些发现自己一个人闭关也无济于事，早早地出关才好。
这小半年的时间，林语儿因为心魂不定，每次在洞府里修炼，都会想到她的戒指，她怕这种心烦气躁的情况，影响进阶，只能够缩短修炼时间，免得走火入魔。
这样一来，林语儿明明是天灵根了，修炼速度却反而比过往放缓了下来，在内门弟子里直接排到了最后一名。
这一现象，让不少人都心中奇怪，加上林语儿没有办法打开芥子空间，没办法用这些宝物堵别人的嘴，宗门里慢慢就有不少的风言风语。
甚至灵兽峰的那位陈师兄也转了口风，在一次酒后感慨说道：“林语儿到底是不如乔鸣月，以前是有些机缘，占了一个巧字，乔鸣月师妹是我平生罕见惊才艳艳之人，修炼的意志也十分坚定，不像是林语儿明明已经是天灵根了，修炼速度实在是太差。”
这话让林语儿私下里听到了之后，恨不得给灵兽丸里下毒药，毒死那些吃了她灵兽丸的畜生们。
当时若不是为了试验彦秋草，她也不会选择做灵兽丸，让这些畜生们得到了好处，现在只是一时打不开空间，陈师兄就变了，等到戒指重新可以打开，里面所有的彦秋草全部都拔掉，就算是白白浪费掉，也不要再做灵兽丸，便宜这些畜生！
至于说肖放，在这一场波折里，最终下定决心还是跟着林语儿。
这置换灵根这么大的气运，林语儿这段时间走背字多一点才正常。
他这半年虽然没有拿到好处，却也想通了，这种大气运的人是极有可能飞升的，所谓富贵险中求，他还是打算与林语儿一些方便，今后等到她气运旺盛了，拿到一些好处。
乔子寒把林语儿的修炼缓慢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寻了凤簪花这种灵植送给她，以前的林语儿提过想要这种灵植。
凤簪花尚未开，只是羞涩打着朵，带着丝丝缕缕的灵气从花瓣里沁出，这种灵植很难养，为了这盆花，乔子寒可以说是煞费苦心。
“谢谢，我很喜欢。”林语儿这样说着，脸上却没什么欢喜之意，她以前要灵植，是因为有芥子空间，现在宁蓁蓁不出关，这凤簪花如何培育？只怕等到重开芥子空间，这花也萎缩了。
乔子寒送完了花，安慰林语儿，“修炼的事你不要急，你用了许多年的三灵根，现在置换了灵根，一时还不习惯，晚点就好了。”
“我不在意的。”林语儿仰着脸说道，“我已经猜到为什么会修炼缓慢。”
乔子寒连忙问道：“为什么？”
对林语儿的修炼进度，他比林语儿还要更上心。
林语儿：“是因为没有见到鸣月姐姐，我现在用的是她的灵根，她用的是我的，暗伤也不知道现在如何了？我心中总过意不去，只有她好了，我才会安心。”
乔子寒想也不想地说道：“我去找师尊，去解开她洞府的禁制。”
林语儿抓住了乔子寒的臂膀，连忙摇摇头。
如果要是一开始宁蓁蓁刚刚入定，林语儿是敢这样做的，毕竟就算是打搅了对方，也不会反噬太严重。但是现在不同，闭关了太久，现在如果解开禁制打搅了对方修炼，她怕宁蓁蓁出事。而宁蓁蓁一旦出事，少了她的血，最终宝物又没有成功成为无主之物，那该如何是好？所以林语儿连忙安抚乔子寒，“不差这最后四十天了。”
林语儿是掐着指头来算宁蓁蓁出关的日子，还差几天算的是清清楚楚。
“折腾闭关有什么意义？她以为她是医修谷的人？灵根的暗伤能够自我医治？白白浪费时间！”乔子寒的想法与说法与林语儿是一模一样。

第230章 白月光的挡箭牌(修真文)6
林语儿和乔子寒都觉得宁蓁蓁闭关是白白浪费时间，只是宁蓁蓁非但已经治愈了灵根的隐伤，更是成了双灵根的根骨。
原本隐隐崩裂的三灵根，在宁蓁蓁炼化出来丹药作用下，洗去了最弱的土灵根，剩下的灵根也从洗去的土灵根之中汲取了灵力，成为了不偏不倚的水火双灵根。
万物并没有绝对的相克，当达到了奇异的平衡时候，也有它的优势所在。
宁蓁蓁的现在的灵根按道理是水火不容，只是恰巧好不依不偏对半，无主次之分，就又一跃成了天分好的根骨。
五个月的修炼时间，原先脸上苍白病气全部消散，体内的境界虽然仍然是金丹一阶，若是有人内视就会知道，灵气充沛，境界被淬炼得稳固。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身上已经裹住了一层厚厚的黑色污渍。随着那双灵动的眸子睁开，身上已经结成了硬壳的污渍落下，眼中的灵动之光也暗了下来。
那抖落的污渍倒不是洗髓伐骨的杂质，她身上的血与灵根和林语儿置换，她又立了天道誓，靠着那个天道誓，她体内的骨血都置换过一遍，现在可以说，她已经和乔家毫无联系，甚至面容都有隐隐的改变：发际线往前挪了一个小角出来，形成了美人尖，原本略狭长的凤眸圆了些，加上里面氤氲的灵气，显得灵动纯真，五官之中其他部位或许还有些许清微变化，加上这两处最明显的，倘若是站在乔家人面前，恐怕乔家人也认不出来。
最为关键还有一点，原本的乔鸣月是在天华门里留有她的精血，点燃了一盏本命灯，倘若在外陨灭，宗门都可以通过这盏灯窥视情况。而林语儿不知道用什么法子逃过了这个，与宗门之间毫无联系，现在置换了一身血，和宗门毫无联系的就成了现在的宁蓁蓁。
难怪原本的命运线里被那个大妖捉住了之后，按道理改成了炉鼎之命，宗门应该有所感应，却无人来寻。
宁蓁蓁上次与掌门辞仲有过交谈，就觉得他治理下的天华门不应当如此，原来还有这个缘由。
心中一动，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宁蓁蓁使用了灵气，法衣随灵气而动，裹住了躯体。
很快，那道意识进入到了洞穴之中，宁蓁蓁与那道意识交谈之后，发现竟是此间天道。
此间天道在宁蓁蓁投身到此间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她。
历经多个小世界，积累的功德金光可以说到了吓人的地步，此间天道甫一开始根本就看不清宁蓁蓁的真容，所以在宁蓁蓁立下了天道誓，它直接给了响应。
这天道原先因为这笔下有灵的小说而有了轻如薄烟的意识，它在宁蓁蓁到来之前，自然是意识映射到了小说的主人公，林语儿身上，而现在因为有了宁蓁蓁的到来，这天道眼馋宁蓁蓁身上的功德金光，自然想与她方便。
这天道尚未成形，思绪也是懵懂未开化的，但是从意识里透露出来一股子对宁蓁蓁的亲近劲儿，让宁蓁蓁觉得有趣，甚至觉得这天道要是有小尾巴，只怕这会摇得生风。
手指往天道身上一弹，宁蓁蓁送了一些功德金光给它。
原本只是懵懂的意识，得了那金光之后，天道模糊有了形态。片刻之后，那一团意识体化成了玉质小人。
刚开始的玉质小人无悲无喜，很快就露出了各种表情，宁蓁蓁看着玉质小人觉得很有趣，最终天道在宁蓁蓁的手中打了一个滚，示意她跟着它一起走。
宁蓁蓁跟着它到了林语儿的洞府。
今日里是林语儿的生辰，她喝得小脸通红，呼吸都比过往沉重，整个人倒在寒玉床上，灵脉也被她挪动到了身下，林语儿无法静心去修炼，就靠着夜晚睡着之后无意识吸收灵气。
那天道化身而成的玉质小人迈着两条小短腿，从林语儿的身上一勾，很快就有一个玉质的戒指掉落了出来。
随着这个戒指的掉出，林语儿原本带着笑容的脸咻地阴了起来，眉头皱起，口中溢出呼声，似乎转瞬即将醒来。
玉质小人在面对宁蓁蓁的时候煞是可爱，在面对林语儿的时候，眉眼毫无表情，手指在林语儿的脑袋摸了摸，林语儿的眉头先是紧皱着，眼角甚至沁出了泪水，只是她怎么都无法醒过来，任由天道从她的眉心抽出了些什么，而抽出来之后，原本红润的面容霎时间有些暗沉。
宁蓁蓁看着那金色的浓稠液体在空中流淌，又像是被无形的容器困住，对着天道说道：“这就是气运？”
天道点点头，它得了宁蓁蓁送给它的功德，再加上宁蓁蓁一身的功德金光还有气运逆天，它也愿意把此世界的气运都给她，若是她能够飞升到灵界，也会让它从中受益。
宁蓁蓁尚且不知道天道的打算，不过看着天道拿走林语儿的气运，嘴角愉悦地翘了翘。
天道旋即张开口，那金色的气运就被它吸入到了腹中，把原本的气运纳入到身体里，玉质小人的面色并不见舒缓，反而像是有些吃撑了一样。
随着金色的气运被天道吸收得干干净净，林语儿皱起来的眉头舒展开，在睡梦之中，她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
天道的小口微张，气运成了比过去大的多的金色液体，它要送给宁蓁蓁。
宁蓁蓁见着天道都要把气运送给自己，拒绝说道，“不必给一人，不如你设置一些心性门槛，分开给。”
天道是因为小说而生出的懵懂意识，它之前反哺出来的气运自然都给了林语儿，现在宁蓁蓁给了它一部分功德，让它开启了更多的灵智，回收了林语儿的气运，加上新产生的都准备给宁蓁蓁，宁蓁蓁却觉得，当年她有一些气运，足以让她存活下来，如今要是天道愿意，把这种气运分给更多人，或许一个火种，就有熊熊火焰燃烧起来。
天道本还是按照以前的风格行事，现在听到了宁蓁蓁的话，若有所得，笑着双手托起金色的气运液体，示意宁蓁蓁上前。
宁蓁蓁的指尖搭在天道的玉质小手上，灵气被对方牵引灌输其中，那金色的浓稠气运液体就直直往上飞，之后就会去寻找它的有缘人。
天道见着宁蓁蓁的衣裙鼓起，周身有功德金光拢入到她的体内，那金色的气云团才分出去，就有不少重新落回到她的体内，心中也算是明白为什么她有一身的功德金光，气运浓厚，过往在其他小世界，也应当是克制两字牢记于心。
等到处理好了气运之后，天道拾起那枚戒指给了宁蓁蓁。
宁蓁蓁知道天道不会害她，看着这枚戒指，总觉得心中有光芒闪过，“这是什么？”
这世间万物天道都可以感应到，所以天道解释的很详细，“这是一枚芥子空间……因为置换了血，现在的主人是你，只用滴血就可以绑定……”
宁蓁蓁心中一动，想到了委托人乔鸣月的记忆里，她在医修谷的时候，被医修抽出了不少灵血，就问道：“如果还在她的手中，是不是有我的血，就可以打开芥子空间。”
天道点头，“不过只是打开而已，芥子空间真正的主人就是你。”
“如果要是我死了，是不是就成了无主之物？”
天道再次点头。
原本的命运线里乔鸣月去医修谷丢了那么多的血，最后被大妖捉住了之后，乔子寒却一口咬定乔鸣月是魔尊之女，也就是这个原因了，只有乔鸣月死了，林语儿才能够重新拿到芥子空间。
宁蓁蓁抬起眼，“我现在滴血就可以了？”
“是。”
宁蓁蓁的血滴在了戒指上，她的手腕就浮现了红色的小痣，天道的玉质小手一挥，红色小痣都隐去，只是宁蓁蓁知道，那个地方仍然是碰触到用神识就可以进入的。
天道看着宁蓁蓁，对着她说道：“有没有戒指，给我一个。”
宁蓁蓁身上当真有不用的戒指，递给了天道，它并没有直接去拿戒指，反而是玉质小手让戒指悬空，小手一挥，那枚戒指滴溜溜地在空中打转，成了原本古朴戒指的模样。
天道小手把戒指塞入到了林语儿的储物戒指里，宁蓁蓁想着，等到时候林语儿醒来了都恐怕无法知道这个戒指是假的，想要做出芥子空间的模样，天道可以在极细微处都处理得一模一样。
拿走了林语儿的气运，拿走了林语儿的戒指，天道还觉得不够，再把初生的灵脉一捉，“她没有了气运，这灵脉早晚会逃掉，还不如给你。”
天道不等她拒绝就说道，“你用了灵气，每隔一段时日，把它送入到芥子空间里养一养，起码够你用到元婴期，到时候芥子空间里的灵气，足够它晋升了。”
“谢谢。”
天道玉质的小脸露出了笑容来，摸了摸初生的灵脉，“它跟着你比较好，要是留在那人身边，不是被抽干了陨落毫无痕迹，就是逃走元气大伤。”

第231章 白月光的挡箭牌(修真文)7
宁蓁蓁手中拿着这小小灵脉，这灵脉本已经生了灵智，因为前几年林语儿的狂放榨干架势，这本来已经生出来的灵智已经几近没了，只能够让人模模糊糊感觉到蛰伏其中。
这种可以生出灵智的灵脉，堪称说是天道于小世界的馈赠，或许小门派会做出林语儿这样的涸泽而渔的事，大门宗都愿意早期养这样的灵脉，今后也由灵脉庇佑宗门的子弟。
宁蓁蓁得了芥子空间，她的资源堪比是大门宗了，此时就把小小灵脉放入到芥子空间里，再与天道一起回到她的洞府之中。
那玉质小人见着她的动作，十分庆幸把芥子空间给了宁蓁蓁。冲着她一笑，玉质的身体重新化为了虚空，消匿不见。
天道降落世间时候，剑峰的万物都没有了声响，现在等到天道离开，重新有了灵气流动，一切再开始流淌起来。
宁蓁蓁也正好可以洗漱干净，换了一身法衣之后，进入到了芥子空间里。
芥子空间常年弥散着浓浓的雾气，那灵脉一头钻入到了土里，只露出一个小角，见着宁蓁蓁过来了，灵脉从土里飞出，绕着宁蓁蓁的衣裙打转，欢喜的意识传递给宁蓁蓁。
这空间里的看似灵气，实则应该用元气来定义。
凡事修者，此方大陆用的是灵气，交易物资是灵石，飞升到上界之后，则是用高于灵气的元气，这芥子空间充斥的便是高于灵气的元气。
这空间里到处都充斥着元气，从身上的每个毛孔试图钻入到身体里，这种高浓度的元气进入到了经脉之中，在两息之后化成了澎湃的灵气，宁蓁蓁的体内金丹以一种极高的速度飞快转动，甚至飞出了残影，而她体内的经脉不停地膨胀，带来的疼痛刚开始似千万根细若牛毛的针扎，疼痛每次呼吸之间，就呈指数状增长，甚至觉得满头乌发都化作了钢针，在往头颅里戳。
宁蓁蓁感觉到了她最多还能够在空间里待上十几息，手指弹在灵脉的一角，“你继续汲取灵气，十日之后，我再带你出去。”
灵脉在宁蓁蓁的手腕上打了一个转之后，乖巧地回到了空地上。
宁蓁蓁所剩时间不多，飞快地打量土地上种植的灵植，里面歪歪扭扭种着彦秋草，还有若干龙涎草、灵动草、火焰花等，最后单株的灵植宁蓁蓁实在是来不及再看了，只能够先记住，晚点再一一对照回忆，这些是什么灵植。
等到了再也无法忍受，宁蓁蓁就从芥子空间里脱身而出。
大量的元气挤占性地往她体内涌入，不光是带来了疼痛，现在她身体都微微膨胀了起来，那些无法化用的灵气让她浑身上下的毛孔都沁出了血珠，而眼下更是淌了血泪。
如果要是她的血液绑定了本命灵灯，这会儿定然是烛火摇曳不定，岌岌似是要陨灭。
一共二十息的元气挤占，宁蓁蓁也从中得到了万千好处，她盘膝化用体内的灵气，等到一天一夜化用完体内的灵气，已经从金丹一阶到了二阶。
宁蓁蓁想着，里面歪歪扭扭的彦秋草，猜测林语儿无法忍受这种元气灌输的疼痛，只是来去匆匆采摘灵草，如果时间压在两息之类，便不会疼痛。
宁蓁蓁猜得不错，刚开始林语儿培育了彦秋草，炼制了灵兽丸之后，让她成为宗门里最受灵兽喜欢的存在，林语儿最终的目的不是得到灵兽的喜欢，而是自己修为提高。
证明了灵兽食用无害，后来就种植了其他灵草。炼气期的时候种植龙涎草，炮制练气丸，靠着这种方式快速吸收灵脉里的灵气，很短的时间到了筑基期；等到筑基期之后，如法炮制，以不下于天才的速度快速结丹。
林语儿走捷径走惯了，所以在发现无法打开芥子空间，关键可能性在宁蓁蓁的身上，就满心烦躁根本无心修炼，以天灵根的天赋加上又有灵脉在手，竟是毫无精益，修为原地踏步。
在天道把灵脉给了宁蓁蓁之后，林语儿一夜新来，发现灵脉没了，又惊又怒。
那灵脉隐秘，不能直说，林语儿只能够烦躁得冲着乔子寒发火，觉得要不是和他喝醉了酒，定然知道可以知道什么原因，灵脉怎么都不会无故丢失。
乔子寒是林语儿的备胎没错，但是过往从未被林语儿这样如同疾风骤雨一样发泄情绪过，刚开始还哄着林语儿，到了后面，他和林语儿说话，也带了些火气，说话硬邦邦的。
林语儿本想要继续冲着乔子寒发泄，忽然想到了还需要宁蓁蓁的血，眨眨眼，泪水就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下。
林语儿哭起来的时候并没有声音，毫无丑态，眼眶微红，默默掉眼泪，看上去可怜又脆弱，甚至比平时还要美两分，这让本已经生了火气的乔子寒一下就熄了怒气小火苗。
“子寒哥哥，抱歉，我只是等鸣月姐姐出关时间太久了。”林语儿说道，“时间越近，我越有些怕，她真的会原谅我吗？”
只靠着林语儿的几滴眼泪，乔子寒就再次原谅了林语儿，徐徐安抚她，乔鸣月一定会想通，一定会原谅她的。
在灵脉没了之后，林语儿只能够自我安慰，那灵脉本来就不大，最多也就用到元婴期，她现在已经是天灵根了，再打开了芥子空间，制作灵药，也是一样的。
只是林语儿好不容易等到半年时间，还特地请了假，却没见宁蓁蓁出关。
林语儿再也忍不住了，拽着乔子寒一起想要去找洛云珩，谁知道师尊接下了任务，已经外出，那林语儿就和乔子寒一起去找了掌门。
辞仲捋着胡须说道：“你说乔鸣月？她外出了。”
林语儿如遭雷劈，声音都带着颤音，一连串地问道：“掌门，她接了什么任务？什么时候走的？又什么时候回来？”
辞仲皱了皱眉头没说话，反而是乔子寒对着掌门长揖，说一句抱歉之后拉着林语儿到了门外。
林语儿被乔子寒强硬地拉了出去，怒道，“你拦着我干什么？”
乔子寒握住她的肩膀，“你冷静一些，若是要问这个，还不如去找内堂的人问，掌门如何记得这些琐碎小事。”
林语儿这才知道为什么乔子寒拦住自己，两人匆忙去了内堂，此时所坐的仙鹤都是普通仙鹤，那头顶一点红的仙鹤一共载了林语儿十次，皆是没有拿到空间出品的灵兽丸，就再也不肯去载林语儿了。
内堂管理庶务的这次不是那位年轻的外门弟子，而是石长老，林语儿所问的是别人的任务，这位石长老爱答不理，等到给足了灵石之后，那位石长老才说道：“五日之前离开的，乔鸣月领的任务有些特殊，只怕一时半会不会回来。”
林语儿连忙问道：“什么特殊任务？”
“就是排第一的任务，制作舆图。”
林语儿的脑袋嗡得一声，制作舆图这个任务当然足够特殊，每个宗门里都有这样的任务。
做成舆图对任务领取人的好处不大，只是有益于整个大陆，是一桩大功德，但是这任务若是制作的舆图不够大，对宗门的贡献度几乎为零，毫无意义可言；要是制作的足够大，虽然可以得到一定的宗门贡献度，但是太浪费时间，没有人愿意领下这样的任务。或者说是领下这个任务的同时，再领取别人的任务。
“这样的任务，她怎么去做？”林语儿呼吸急促起来，“她根本没办法完成？还有没有其他任务？”
石长老说道：“只领了这一个。”
“不可能！”林语儿的灵气都有些紊乱了，眼眶都因为瞪着眼隐隐有些作痛，但是林语儿浑然顾不得。
看着石长老的表情有些不悦，乔子寒连忙再给了灵石，“乔鸣月是我妹妹，您应当也听说了她和语儿置换灵根之事，那一日鸣月发下了天道誓，语儿心中一直有愧疚，想要见一见鸣月。”
说到了这里，乔子寒对着石长老作揖，“还请长老解惑，如果单接这一个任务，可说了归期？”
乔鸣月和林语儿置换灵根灵血的事谁人不知道？石长老看着乔子寒提起了胞妹毫无愧疚之情，林语儿迫切的更是莫名其妙，心中猜测肯定是有内情，想到了林语儿的修行进度缓慢，猜测那乔鸣月只怕成了林语儿的心魔。
石长老呻之一笑，“若是乔鸣月一个人那最长一年也就回来了，若是中途有什么状况，给宗门来信就好。只是这一次有些特殊，玉华尊者与她一起，两人定期会把勘测的舆图通过阵法送回，至于说归期，只怕不好定下。”
石长老一说这话之后，林语儿面色惨白没有一丁点的血色，石长老觉得自己猜测的不错，果然就是心魔，心中越发可惜，得了天灵根又如何？竟是生了心魔，修为裹足不前，若是他有这灵根该有多好？

第232章 修真8
洛云珩看着宁蓁蓁的面容，到现在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闭关了之后，五官都改了，他还曾用手指一寸寸地摸过她的面颊，并不是灵气改动，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变化。
宁蓁蓁注意到洛云珩的视线，知道她是在看她的容貌，没放在心中，当时她同意和师尊一起去做乾坤大陆的舆图，是因为注意到他身上有的浓厚气运。
天道那一日分下了气运，她自身得到的多，第二位就是这位洛云珩了。
宁蓁蓁愿意给那玉质小人一样的天道多一分晋升的空间，洛云珩得到了天道的气运，他要是成功飞升，天道也能够从中得到好处。
想到那位玉质小人一脸严肃从林语儿的身上取下芥子空间，拿走她的气运，再拿走那小小灵脉，她就觉得想要笑，此间天道待她温和，她也愿意馈赠于天道万千好处。
宁蓁蓁这会儿弯眼笑了起来，唇边还隐隐有梨涡浮现。
如果y444在场，会发现现在的宁蓁蓁与第一世的容貌更为相近。
洛云珩见着宁蓁蓁的笑容，不知道她在高兴什么，嘴角也放松，露出一点浅笑。
这位玉华尊者和宁蓁蓁相处的时间，他便发现了，应当是他为长辈才对，偏偏却有一种被身为弟子的宁蓁蓁包容，这种感觉十分奇妙，洛云珩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宁蓁蓁回过头对着洛云珩说道，“这里不少修士陨落，我们先进城里看一看，再过来一探究竟？”
既然是要做舆图，现有的乾坤大陆舆图宁蓁蓁拿了几份，在现有一片片空白的密林、水泽或者是洞穴上标注出有什么等级的妖兽、或者是有魔修存在的痕迹，等到整个乾坤大陆走一遍，舆图就可以填充完整。
洛云珩毫无意见，两人就这样进入到了百花城。
交了入城费，到客栈里住下，客栈下是茶楼，往来生意不错，很多修士坐在茶楼之中。
这里也是最容易打探消息的，宁蓁蓁与洛云珩两人寻到窗边坐下。
楼下不远处是坊市，可见着不少修士进进出出，热闹非凡，宁蓁蓁忽然见到了一抹熟悉的倩影，正是林语儿。
两人在进入百花城的时候，因为宁蓁蓁现在容貌已经和乔鸣月相差很大，干脆没有做易容，而洛云珩做了容貌和境界上的遮掩。
宁蓁蓁改变了五官，个子都抽条了些，也不担心林语儿会认出自己。
她和肖放两人走在一起，身后的乔子寒双手抱剑，表情似乎有些不太高兴，想也可以知道，林语儿是乔子寒的心上人，见着心上人和肖放走得近，这位怎么会高兴？
肖放似乎是要离开，对着林语儿拱手，林语儿就与乔子寒走入到了茶楼里。
“语儿，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办入住。”乔子寒似乎又高兴了起来，他这样的改变是因为最后肖放冷淡的态度。
林语儿从石长老那里知道了宁蓁蓁离开之后，她不愿意坐以待毙，若是要等宁蓁蓁回来，那不知等到何年何月去了，所以就想要证实自己的猜测，倘若是宁蓁蓁在外陨落，是不是戒指会重新成为无主之物，在天华门里翻阅了古籍没有找到答案，自然想到了肖放家的藏书。
于是林语儿接了百花城附近的任务，想要通过肖家的藏书找到答案。
让林语儿和肖放一起过来的时候，肖放还有些热情，林语儿敏锐地感觉到，她在肖家走了一圈，这位天之骄子对她冷淡了下来，更是可以说迫不及待地送走她离开肖家，连遮掩都懒得去做了。
灵兽峰的灵兽因为她没有特制的灵兽丸，与她远离，套用在人身上，林语儿也很想得通，昔日里肖师兄对她好也恐怕是看在那些灵草的原因，她的芥子空间无法打开，拿不出好东西，所以肖师兄对她冷淡了。
其实不光是这样，肖放以前见过林语儿是如何气运逆天，恨不得走在路上踢一块儿石子就能够遇到灰扑扑的至宝，而自从换了血之后，林语儿在宗门里就少了气运加身。
这一次几人一行，林语儿不光是没有过去的福运，更是屡屡把他们带入险境，耗费了一堆丹药，毫无所得，甚至还耗费灵石和人情去请了医修解毒。
这一路上的经历可以说已经让肖放怀疑林语儿是不是气运之女，等到把人带回到了家族里，长辈更是直言，“你怎会认为她有气运在身？她眉心晦气缭绕，若是和她走得近了，反而受到牵连。”
有了长辈这一句话，肖放才冷淡把人送到客栈里，转身就回家族，长辈还说过，这天地有大变故，具体变化是什么还需要推演，肖放没时间继续和林语儿胡闹。
林语儿这会儿看着肖放毫不留情的背影，对他哼了一下，很快她不高兴的表情就变得愉悦了起来，在肖家最大的收获就是关于芥子空间的绑定猜测是对的，等到宁蓁蓁在外陨落，她就可以重新绑定那戒子空间。
林语儿想要让在外勘测舆图的人死，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上她的身世，林语儿从来都把自己魔尊之女的身份瞒得很严实，但是现在想要让宁蓁蓁死，这就顾不得了。
乔子寒本来已经办好了入住，忽然看到了林语儿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打了一个寒噤。
林语儿很快就收敛了表情，主动挽住了乔子寒的臂膀。
她要和乔子寒往楼上走的时候，漫不经心地瞥过大厅，注意到了靠在窗边的宁蓁蓁和洛云珩。
宁蓁蓁手中拿着白玉瓷杯，正在喝茶，似乎注意到了她的视线，侧过头对她微微一笑。
金丹九阶的修为，再往上一步就要结元婴了，加上双灵根的天赋不会是乔鸣月，林语儿收回了视线，心里想着怎么和乔子寒套近乎，置换灵根灵血，乔子寒还愿意做，但是要取乔鸣月的命，只怕她要付出些什么。
林语儿的眉再次蹙起，如果要是先能够拿到血，打开空间就好了，这样就可以制作灵幻丸，让乔子寒以为发生了什么。
现在没有芥子空间，林语儿要献出自己的身体绑定乔子寒，心底总是有些不甘心，总觉得倘若是这样做了，自己会失去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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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修真9
宁蓁蓁的手执长剑，水火两种灵气灌输在灵剑之中，散发出氤氲之气。
手指捏法决，没有浪费一丁点的灵气，那灵剑飞出斩在满是骷髅的锁链上，发出了锵然的金玉碰撞之声。
洛云珩本来是站在高处的，见着宁蓁蓁的额头上都沁出了汗水，轻飘飘落在她的身后，手指捏成了剑诀，巨大的光剑斩向了锁链，砰的一下，锁链就被打开了。
洛云珩自己有些不太满意，他对灵力的掌控反而不如宁蓁蓁，他的徒儿虽然还没有到元婴阶段，却对灵气的悟性很高，攻击的时候不会浪费多余的一丝灵力。
宁蓁蓁和洛云珩接触的时候多了，只用看他的微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斩开了这锁链，宁蓁蓁上前拍开大门，率先走了进去。
这是一间石室又或者说是地牢，再往前走，反而明亮了起来，墙壁上镶嵌着长月宝石，散发出幽幽光华。
穿着白色修士服的洛云珩忽然往前走了几步，挡在了宁蓁蓁的前面，而宁蓁蓁的鼻尖此时嗅到了若有若无的腥臭之气，也难怪师尊有提防之色。
洛云珩大半个身体挡在宁蓁蓁的身前，要是遇到什么危险，头一个就是他遇到，还顺手在宁蓁蓁身后也丢出了傀儡，让宁蓁蓁在中间被护得严严实实。
两人再往前走，看到了地面上有一个诡异的阵法，正散发出幽幽的光来，阵法丝丝缕缕往黑暗之中延伸，两人顺着光线往里走，见着了各式各样的妖族女子，为什么能够一眼认出她们是妖族女子，是因为她们的身上还保留着妖族的特征。
有人是上半身是女子的形态，下半身是鱼尾；有人背后有双翼，合拢着满是伤痕的躯体……她们的腰间都被无形的阵法紧紧禁锢，阵法上的亮线是抽着她们的灵气。
见着来了人，大部分的妖族女子眼睛一亮，只有几个看着了宁蓁蓁，目光露出了忧愁，她们想要说什么，只是什么都说不出，只是呜呜咽咽地显然是被断了舌根，无法交谈。
洛云珩转过身子，“你先给他们穿上衣物。我去看看阵法中心。”
如果直接破坏阵法，这些妖族女子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如果要是能逆解阵法，则要好得多，虽然只是惊鸿一瞥，洛云珩也看出了，这些女妖身上并无斩杀人族修士的因果。
曾经的命运线里乔鸣月被妖族掳走，在妖王身边待了许多年的岁月，她会妖族之语，也会妖族的文字，宁蓁蓁用的是乔鸣月的身体，自然也懂这些，此时便问起了这些女妖，为何被掳来这里。
虽然不能开口说话，妖修是可以书写的，宁蓁蓁很快就清楚了，是魔修将他们掳来，为的是复活一位人修。
涉及到魔修与人修，宁蓁蓁隐隐有个猜测。
等到洛云珩走过来，和她说了，这地下有冰棺，再看看里面用了千年寒冰，尸身不腐的那人容貌，宁蓁蓁可算明白，为什么那位妖王恨极了魔尊，这里面被掳走的人，前前后后好几个都是他定过亲的女妖。
寻常的女妖魔尊显然看不中，为了复活他的心上人，用的都是根骨奇佳的女妖，恰巧根骨好的女妖和妖王又有各种各样的干系，所以那位妖王才会和魔尊势不两立。
冰棺之中的人是林清，也就是林语儿之母。
布下这样阵法的人自然而然也很清楚，那便是魔尊了。
洛云珩显然也认出了这位林清，她的五官不如林语儿，却有一种无忧的天真，这会儿闭着眼，粉色唇瓣微微上翘，宛若含着笑一样，不像是毫无气息，宛若做了一个好梦，正在熟睡之中。
洛云珩让开了身，宁蓁蓁多看了他一眼，这位玉华尊者还当真信任自己，这里诡异的布局一看就知道是为了复活冰棺的林清，她身上到底有林清之血，其他人多少会犹豫一下，洛云珩却是干脆让开了。
宁蓁蓁不急着上前，取出了留影石，注入到了灵气之后，那留影石飞了起来。
按照他的这位徒儿行事风格，一枚留影石肯定是不够的。
洛云珩默默这样想着，再看到宁蓁蓁一拍储物袋，又飞出了七八枚留影石。
洛云珩薄唇弯了一下，这才符合他的徒儿行事风格。
就像是外面的衣衫，宁蓁蓁的储物袋里备足了几十套，若是有损耗，在进入每个城池的坊市都会补足衣衫，她的储物袋没什么法器，就是一些衣物、留影石这种物品十分充足。
宁蓁蓁知道自己的气运足，但是穿越的是小说世界，所谓是无巧不成书，若是只用一枚留影石，留影石损坏了当如何？
所以宁蓁蓁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会给自己留足后路。
留影石开始闪烁淡淡光华的时候，宁蓁蓁终于上前动作。
因为和林语儿换过血，旁人无法打开的冰棺盖宁蓁蓁轻松一推就滑开了。
打开了冰棺，这冰棺里充盈着馥郁芬芳，宁蓁蓁手指点在冰棺之中林清的额头上，后者的表情露出了难耐的痛苦。
很快林清的胸膛剧烈起伏，像是有了呼吸一样，洛云珩只是继续盯着，依然毫无动作。
林清的檀口张开，露出了一尊黑色的元婴来，那人活脱脱是魔尊的缩小体，散发出邪魅的气息让洛云珩正色起来，手中握着灵剑，露出提防神色。
那黑色的元婴本是闭着眼的，因为这番动静缓缓睁眼，周身魔气涌动，只是双目尚未完全睁开，就被一只纤细的手抓住。
右手捏住了魔尊的元婴不让他离开，宁蓁蓁左手化成了灵剑，剑气直接戳入那魔尊的躯体里。
小小的元婴这会儿完全睁开了眼，也张开了口，发出了凄厉声响，让洛云珩口中溢出了鲜血来，他周身灵气涌动，显然是要出手对付魔尊元婴。
洛云珩拍在储物袋上，各种符箓都悬在空中，这脱了躯体的魔尊依然不可小觑，洛云珩并无十足把握。
“我来就可以了，你不用出手。”宁蓁蓁心知她和林语儿换了血，所以才能够捏住着元婴，实际上魔尊的修为是在洛云珩之上，若是洛云珩出手，反而不一定能够讨得好处。
宁蓁蓁一剑重创了魔尊的元婴，但是却不能斩杀他，那黑色元婴的表情呈现出怨恨之色，似乎是在无声询问，为什么他与林清之女居然会要杀他！
魔尊把林清放在心尖尖上，对女儿是爱屋及乌，但是女儿要伤他，就是他的敌人，他的口中发出了针对宁蓁蓁的长啸，毫不留情地攻击宁蓁蓁，后者的面如金纸，依然死死把黑色元婴捏着。
宁蓁蓁单手翻转，另一只手在手腕处轻点，那元婴就被宁蓁蓁丢入到满是元气的芥子空间。
这空间里也就只有天生天养的灵植，还有她丢入的灵脉可以化用那些灵气，凡是生了灵智的，在里面都是得不了好处的。
等到丢入到了芥子空间里，宁蓁蓁的表情就放松了下来。
“是哪个储物袋？”洛云珩以为宁蓁蓁是把魔尊元婴控制在储物袋之中，周身灵气涌动，仍然是作战状态。
“不是储物袋。”宁蓁蓁笑了笑，“师尊再等一等，那是魔尊的陨灭之所。”
洛云珩看着宁蓁蓁说话期间，唇边有鲜血溢出，本应该递给她一方手帕，竟是亲自替她擦了唇边的血，还取了丹药送入她的口中，指尖擦过她失去血色的唇瓣，长睫颤了颤收回了手，自己也服用了一枚药丸。
魔尊那边暂时不用管，宁蓁蓁现在的修为可以在里面待上几十息，魔尊的时间只怕至少要待上一刻钟以上。
宁蓁蓁再次走到了冰棺旁，林语儿自从口中吐出了黑色元婴，面容那种鲜活感就消去了，刚刚灵剑戳入黑色元婴，上面残留着浓稠似血非血的液体被宁蓁蓁涂在阵法上。
有了魔尊元婴之血，这阵法才能够破开。
洛云珩这会儿不等着宁蓁蓁开口，飞快地开始在阵法上布灵石，那阵法光芒大作，阵法中心人物的容颜也飞快地衰老起来。
而此时，黑色元婴也正面露狰狞痛苦之色。它刚开始进入到了芥子空间，还以为是女儿刚刚在外只是假装，不然怎么会把它放入到灵气如此充足的地方，很快就发现了那灵气涌入太快，不像是此小世界所能有的，最重要的是，这种被动的强制的灌输毫无休止，让它又惊又怒，若是这样下去，这元婴之体根本无法承受。
魔尊在此间修为虽高，却不知道这是上界所有的元气，它拼命地调用涌入进来的元气，很快收到宁蓁蓁一剑之伤愈合，它体内的经脉却飞速涨开，在感受到外面林清真正没有了最后一丝生息，心神瞬间失守，一瞬时间没有顾上元气，那元气霎时间就充斥元婴的小小躯体里，一下就爆裂开。
人修是无法汲取魔修的灵力，但是这戒子空间并不嫌弃，黑色的血雾被无形的大手拢住，划归为虚无。
宁蓁蓁趁着空间还没有汲取干净魔气，握住了洛云珩的手腕，“师尊，跟我来。”
这样抓着他的手，却无法进入到芥子空间，宁蓁蓁想了下，干脆双手一搂，把洛云珩的腰圈住，整个人贴入到他的怀中。
因为徒弟的动作，玉华尊者霎时间就僵住了身体，甚至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感觉到环住他腰身的一双手臂在他腰后动了动，两人在原地消失，进入到了芥子空间里。

第234章 修真10
洛云珩进入到芥子空间之后，就感觉到了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灵气，还有一丝魔气散在空间里，尚未被吸收。
宁蓁蓁并没有让洛云珩在空间里待很久，就把人给领出来了。
洛云珩等到重新站在外界的地面上，才明白为什么徒儿会有那样的举动，她是让他知道，那魔尊在灵力过于充沛的空间里已经灰飞烟灭了。
魔尊已经是临近分神期，仍然承受不住那个空间里的灵气，那空间里的真的是灵气吗？
洛云珩并没有继续往下想，而是闭上双眼，盘膝而坐炼化接触到的“灵气”，因为在芥子空间里的时间不长，以他的修为，不过是半刻钟就徐徐吐出一口气，已经炼化完毕。
魔尊是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急，还来不及分析灵气，他那个时候光顾着炼化挤入到体内的元气。
现在的洛云珩接触元气的时间不长，和宁蓁蓁一样，这元气对他修行有好处，现在冷静下来，略一分析就知道，这应当是高于灵气的状态。
宁蓁蓁用的时间要比洛云珩久，等到睁开眼，就见着衰老的林清已经成了一抔灰，被装入到水晶瓶里。
洛云珩把手中的留影石递给了宁蓁蓁，“留影石的后半段我已经全部删了。”
宁蓁蓁笑着应了一声，查看了留影石内容，素手翻转，取出了芥子空间里无法炼化的魔尊杂质。
芥子空间体贴地保留了魔尊元婴的原型，只是原本手掌大小，现在缩小到只有拇指大小，凝神去看，拇指大小的元婴杂质还留存着魔尊死之前惊恐的神情。
宁蓁蓁仔细看了小人之后，把拇指小人用水晶瓶装好，抛给了洛云珩。
洛云珩接住了水晶瓶，看着那小小的黑色元婴，已经毫无邪恶的气息，更像是腥臭的废物，他把两个水晶瓶纳入到袖中，“后面的我来处理，留影石我也留下五枚。”
宁蓁蓁本来就不喜欢处理这些俗物，含笑说道，“麻烦师尊了。”
她口中喊他师尊，是因为乔鸣月的传承，有时候更觉得他像是自己的弟子，替她处理一些庶务，关键时期这位天分不错的小徒弟还会挡在她的面前。想到了这里，宁蓁蓁的眼睛弯了起来。
洛云珩看了一眼宁蓁蓁，似乎感觉到了宁蓁蓁的想法，过去他的这位徒儿也是如此？只是乔鸣月等人入门的时候，他恰巧要闭关，对她心性如何了解不多，现在与过去无从对比。
两人离开了这间密室，那些女妖都在上面等着，因为阵法逆转，妖力也回到她们的体内，此时那些无法隐藏的妖修特征全部都藏了起来，穿着统一的修饰服，除了眉眼之间因为太久的幽禁而带着郁色，这些天资卓越的妖修要比人族女修看上去还要清艳绝伦。
虽然舌头被割了，其中一位女妖在妖力充盈的状况下，可以用腹语交谈。
这里有三个女妖都是现任妖王的未婚妻，这位可以用腹语说出人修语言的，却是上一界妖王之女，还给了宁蓁蓁和洛云珩一人一根羽毛，用腹语到底是古怪而又生涩的声音，像是砥砺在粗砂一样，“我是安阳玄族王女，等我重回妖族之后，定有重报，两位可至安阳城池附近，到了我族栖息之地，羽毛会指引两位贵客到我族中。”
宁蓁蓁在听到了安阳玄族，心中一动，握住了这根羽毛，轻声说道：“现在的妖王叫做淙明，听说与安阳玄族有些干系，王女可曾听过？”
乔鸣月做了那位叫做淙明的大妖太久的炉鼎，对妖族的一些划分也知晓，淙明要找魔尊复仇，不光是为了他的几个未婚妻，还是为了安阳玄族复仇，安阳玄族的王女被魔尊掳走，而安阳玄族推举了淙明做妖王，他要报恩。
妖族里隐隐有个说法，倘若是安阳玄族王女还活着，也不会有淙明做妖族之首。
现在用腹语的这位女妖修为是其中最高的，其他女子围簇着她，隐隐供她为首，让宁蓁蓁有了猜测，淙明当年妖王的来历，是不是有些问题，眼前的人才应该是万妖之首？
当时乔鸣月愿意用自己的修为发誓，自己是乔家之女，为什么乔子寒过来了之后，大妖就轻易地相信了乔子寒，认定乔鸣月是魔尊之女，也默认让乔子寒把她毒哑，让她无法发声，而妖族之人大部分都不识人族修士的文字，乔鸣月就无法替自己辩驳。
乔鸣月是以自己的道心发誓，想要证明自己不是魔尊之女，正常人难道不应该多核实一番，甚至把林语儿抓来？免得真的弄错了对象？
而且只要不光是问乔子寒，多问几个天华宗门的人，就可以轻易地判定，真正是魔尊之女的是林语儿，而不是毫无怀疑，就把乔鸣月改成了炉鼎体质，表示他已经替那些丢失的女妖复仇了。
表明上淙明要为妖族之人复仇，实际上，他反而放了林语儿一条生路，是不是魔尊掳走了这些人，其实是对淙明有利？
这样一想，乔鸣月前世的很多经历就解释的通了。
这个名字显然让安阳玄族王女面容一怔，又有其他三位女妖用手指灌输了妖力，在空中划出了字样来，表明了她们三人的身份，是淙明的未婚妻。
几位女子飞快地在空中用妖族文字交流起来，洛云珩看不懂，宁蓁蓁充当了翻译的角色。
一共三位未婚妻，头一个被魔族掳走是意外，后两位未婚妻被掳走，包括王女被掳走，皆有淙明的痕迹。
剩下有些女妖实在不知道淙明是谁，但是她们地位本没有那几位高，是不是淙明的下属做的？
越往后，妖族文字都已经七扭八扭，女妖们眼底都带着愤怒，这群女妖修都把淙明当做了死敌。这群女妖在这里受了多少苦楚，全部都把一腔怒火泻在淙明身上，她们就迫不及待提出了告辞，宁蓁蓁与洛云珩也出了这密室。
这密室的入口在水下，毁灭了之后，水面上起了巨大的漩涡，摧毁了剩余的一切。
当这群女妖毁掉了密室的最后禁制，远在千里之外的林语儿忽然抚上了心口。
乔子寒和林语儿已经成就了好事，他连忙搂住了心上人，“语儿怎么了？”
林语儿用手指擦过了面颊，才感觉到了自己流了泪，“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失去了亲人。”
林清早就已经去世，难道是林语儿的父亲去世了？乔子寒心中有猜测，只是搂住了林语儿，细声安抚，“你还有我，语儿我总是会陪着你。”
林语儿只当母亲已经死了，此时又未见过父亲，揪住乔子寒的衣衫默默落泪，用自己的可怜兮兮的神情，让乔子寒终于下定决心帮她去买凶杀宁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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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本的命运线里：林语儿自乔鸣月死后，重新绑定了芥子空间，靠着里面的灵植，还有秘境的各种所得，顺利地进入到了大乘期，那个时候林清靠着女妖修的妖力重新复活，而林语儿的父亲魔尊还是元婴状态，母女不急着给魔尊找身体让他复活，打算直接飞升了之后，再锻造魔尊之躯体。
林语儿的双修夫婿是天生佛子，功德在身足以庇佑住魔尊元婴，到上界之后，佛子割肉重塑魔尊躯体，林清与魔尊再度在一起。林语儿父母健在，夫婿疼爱她，她也诞下一男婴，一家五口人再次奔着飞升到仙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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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修真11
乔子寒答应了林语儿要妹妹的命，但是宁蓁蓁在外行踪不定，如何去寻找？
乔子寒想了办法，要和林语儿成亲，这消息让人广而散之，更让宗门的人通知那云游在外的弟子，宁蓁蓁知道了消息，自然就会回来，等到她回来了，也就是如在彀中，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林语儿对成亲这个主意，内心深处有些排斥，总觉得要与乔子寒成亲了之后，自己会损失什么。
但是林语儿想来想去，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去杀了宁蓁蓁。
寻人暗杀时间太久，加上玉华尊者也和宁蓁蓁同行，恐怕更是难以成事，还是想办法压迫她回来，是最简单的。
再加上乔子寒流露出的成亲之意已经很多次了，要是让乔子寒伤心，不愿意舍弃妹妹，她也无法，于是林语儿就答应了乔子寒的求亲。
对于两人要成亲的消息，乔之川和吴敏敏两人很快就接受了，甚至表示要大办一场，逆女必须回来给两人送上祝福，甚至吴敏敏想着，这会女儿肯定会原谅他们的所作所为，林语儿真切不是外人了，而是她的嫂子。
乔家人接受良好，作为掌门的辞仲可无法接受。
“你的心上人和乔鸣月换过血，倘若你们成亲，其实不是……”乱伦两字太过于难听，让辞仲不愿意开口。
这算是什么，不是名义上的兄妹，在血脉上却是真正的兄妹，细细一想就觉得有悖人伦，不大能理解和接受。
乔子寒听出了掌门言下之意，当即涨红了脸。
他当时和林语儿两人成就好事的时候，他满脑子都是林语儿，没想到这件事，还是林语儿提醒他两人不能生子。
情到浓处犹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按照林语儿的法子两人双修炼化了彼此的精气。双修之法可以让现在两人免去生孩子的烦恼，既然暂时不要孩子，两人成亲也不碍着别人的事。
乔子寒想着，自己和语儿都是单灵根，两人应当迟早一起飞升，飞升到了上界之后，肯定有办法改掉语儿的血，让两人可以诞下孩儿。
乔子寒心中已经盘算好了，也做好心理准备外人可能会说些什么，但是在听到了辞仲这样的话，还是耳根一红，流露出尴尬来。
乔之川听到了儿子说要娶林语儿之后，抛下了族中的正事，就是要带着两个孩子回乔家准备盛大的婚礼，听到了掌门的话，乔之川的脸色沉了下来。
“辞掌门，话不能这样讲，他两人自幼一起长大，语儿我是当做亲……”说成亲生女儿，岂不是更应了乱伦之说？乔之川连忙改口说道，“语儿是旧人之女，他两人的婚事，我和妻子都愿意，子寒也愿意，外人毋庸置喙。”
辞仲的脸色一黑，外人毋庸置喙不就是说的自己？
想到了洛云珩送来的消息，辞仲又说道，“你可知道，林语儿还有一个身份，她是林清与魔族之首生下的女儿。”
“不可能！”乔之川和乔子寒两人同时说道，而林语儿更是美目瞪圆了，看着辞仲。
辞仲拿起了一枚留影石，长袖一揽，就在空中显露了出来。
留影石只显露出宁蓁蓁的一只手，并未显露她的面容，几人只看她推开了冰棺，清楚地露出了宛若睡着的林清。
乔之川冷不丁看到了心上人，竟是有些痴了。
在那支漂亮的手点在林清的眉心，让她面露痛苦之色，他赫然站了起来，痛苦地连声说不，恨不得以身代之，悲痛地看着那只手，恨那人夺走了林清生的希望。
“这只是留影石。”辞仲用法术禁锢住了乔之川，免得乔之川发作毁了这正堂。
乔之川不愿意看到心上人的死亡，但是留影石记录的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捏住了黑色的元婴，而林清迅速苍老，一直到最后化成了一抔灰。
林语儿看到了林清衰老到死亡，心中大恸的同时，竟是恨起来那纤细素手，觉得她让父母死亡，这架势明显看的出来父亲是为了延续母亲的生命，这一只手却毁了父母。
这里也就是乔子寒被那黑色的元婴给镇住了，而没有忧伤林清的死。他认不出那是曾经引起血雨腥风的魔尊，但也知道那人定然是阴邪人士不是正派人修。
乔之川红着眼，怒斥说道，“从林清口中剥出元婴的，是谁？！”
“不知。”辞仲看着眼前的三人表现，神色冷淡说道，“这是玉华尊者伴着最新制好的舆图送回来的。”
林语儿连忙说道，“这留影石，是师尊送来的？我、我竟是不知母亲的尸身被魔修这般侮辱，孩儿不孝。”她的长睫一扇，泪珠滚落。
乔之川心碎林清的死亡，但听到了林语儿的话，知道林清真正的陨灭了，得为了语儿着想，“辞掌门，这留影石里不能当真，是魔族侮辱林清的尸身，当年林清自知命不久矣，语儿是由我养大的。……语儿现在是天灵根，今后会有大出息，还有子寒也是，两人不生孩子，用双修之法互补，迟早会一起飞升。这留影石不如给我保管，也烦请掌门与玉华尊者辟谣一二。”
辞仲听得好笑，且不说魔尊的元婴都已经在死去的林清体内，若不是与林清有情，谁会这样做？前面的话根本就是狡辩。
后面的话更是提醒他要注意，林语儿和乔子寒都是难得的天才，让他最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还让洛云珩管好嘴。
“这留影石不止一份，林语儿是林清与那魔头之女……是所有看过留影石的人达到共识的事情。”
辞仲的话落入到了林语儿的耳中，让她脸色煞白，魔尊已经几十年没有出现，但是他曾经在修真界掀起来的风风雨雨，让人都记得，甚至一度家长在吓唬孩子的时候，都会说，“再不听话，就让魔尊把你剥皮给吃了。”
魔尊屠杀过多少世家，现在就算是现在不少修士都想要斩落魔尊，倘若是她的身份暴露了，岂不是很多人都要杀上天华门？
林语儿本庆幸自己有宗门维护，忽然看到了辞仲的脸，意识到掌门不一定愿意护着她，她跪在地上，呜呜咽咽哭着说道，“语儿不曾作恶，世人不能当我为那魔头之女啊，而且我一身血已经……”说到了这里，眼睛竟是一亮，“鸣月姐姐的一身血才是穿自那魔头，子寒哥哥，乔伯伯，是不是？”
林语儿用湿漉漉的眼看着乔之川，林清刚刚在他的面前陨灭，而林语儿是林清之女，他心中一痛，想到已经立下了天道誓的逆女，便道，“是，严格意义来说，鸣月是有魔头的血肉。”
林语儿要了乔氏女的一身根骨与血还不够，现在还要把魔尊之女的名声安在宁蓁蓁身上，辞仲的胸膛里有怒火在燃烧。
辞仲极其信任洛云珩，那洛云珩对心性的要求该有多高？哪儿曾这般夸耀过一女修？再则就算是没有洛云珩的夸耀，就冲着她当机立断斩杀林清，不让魔尊元婴逃逸，辞仲心中就敬佩这位果断的女弟子。
宁蓁蓁与林语儿，人品高下立分，辞仲拂袖说道，“你们对外怎么说，是你们的事，乔鸣月是我天华门的人，若是谁找她麻烦，便打回去。”
“辞掌门。”乔子川的声音可以说是斩钉截铁，“不必护着那魔头之女，我乔家可以与她划清界限，天华门同样如此才为明智之举，可将那位逆女逐出师门。当日里她既然能够不顾情分立下天道誓，便是与我乔家划清界限，一切按照那一日来算，把她当做魔头之女，这才是正轨。如此行事，也好让语儿安心修炼。语儿是天灵根，今后与我家单灵根的子寒一起，定然修真之路上有大造化。”
林语儿自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心魂失守，而乔子寒看着心上人如此模样，就握住了她的手。
辞仲看着两人，还有看似一脸正气的乔之川，便说道，“这两人有多大前途都与我天华门无关，我天华门庙小容不下两尊大佛。”
辞仲很清楚，就算是两人为天灵根又如何？林语儿这般心性，他并不看好她的修仙之路，想到了内门弟子里排序，这段时间林语儿排行最末证明了他的揣测。
至于说乔子寒，心心念念便是林语儿，天灵根的林语儿排行靠后，这位痴心人陪着她也做了倒数，两人明明是天灵根，却比三灵根的弟子都不如，既然如此就一并不要了。
丢掉两个单灵根的天才，可惜吗？当然可惜！单若是这般品性的人，辞仲就觉得不可惜。
辞仲这番话说完之后周身灵气滚动，若是宁蓁蓁在此处，可以看到那气运的金色光团涌入到他的身体里。

第236章 修真12
宁蓁蓁往海螺样式的法宝里注入了灵气，这海螺上玉光浮动，先是发出了呜呜的声音，接着就在她面前徐徐展开一个光幕来。
这是宁蓁蓁在安阳城里最新买的名为妙音的法器，以前修真界的消息都是要买玉简，有了妙音之后，一次花钱购买法器，之后有什么消息，都会推送到这海螺样式的法器上。
这叫做妙音的法器，还开辟了一个小小的交流版块，只要是到了金丹期的修者，都可以在这个版块留言。
这妙音的法器问世时间不长，留言区却很活跃，最近这里的交流版块里，话题都和林语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最热的话题涉及到的不是林语儿本人，而是说得林清。
《有谁记得那个相貌平平却有爱慕者无数的林清？万万没想到，这位五灵根的女修居然是魔尊漯翮的心上人》
1l：此处放留影石记录的留影，拇指大小魔尊元婴的图片、林清的图片。
2l：我的天，我记得这个女人，当年都把林清说成是绝色美人，我十分不服气，现在居然看到昔日里的魔尊居然为了复活林清做出如此牺牲，这个第一美女我认下了。
3l：魔头漯翮居然可以为林清做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不可思议，听说这件还牵扯到了妖族，我听说妖族最近动荡。
4l：妖族动荡的事情我听说了，原本的妖王是安阳玄族扶持上去的，结果玄族王女可能是被上一任的妖王所害，现在妖族就拨乱反正，让王女素瑶掌权。
5l：妖族的事，和林清还有魔尊有什么关系？是不是跑题了？
6l：在下对阵法略知一二，这阵法抽得是女妖的妖力，还对女妖的根骨要求很高，此事自然涉及到了妖族。
据我所知，魔尊应当掳走了不少的女妖，加上他自己的元婴，好复活林清，听说是一对年轻的夫妻破坏了这大阵，阿弥陀佛，两位施主功德无量。
7l：那对夫妻确实功德在身，先前妖族的淙明为主，妖族人才凋敝，要知道素来都是安阳玄族嫡系做妖王的，如今的王女素瑶自幼天分高，诸妖也认那素瑶为王。
宁蓁蓁看着这个帖子，觉得有些后世互联网论坛的意思，她兴致勃勃看着。
洛云珩见着徒儿成了“网瘾少女”，也拿出了自己的那枚妙音，看着里面的帖子。
和宁蓁蓁一样，首先看得就是就是最热的帖子，看到1l就把关于魔尊漯翮的留影给放上去了，觉得做出妙音这样法器的人颇为有趣，起到了广而告之的作用。
后面热闹的跟帖，洛云珩不过是一瞥而过，又点开了一个关于林语儿的帖子。
《林语儿不愧是林清之女，能够让乔家人把单灵根的女儿和她的三灵根进行置换，现在还对外宣布，有魔尊之血的人是乔鸣月，真是一出大戏》
1l：乔之川疯了吗？乔鸣月是他的亲生女儿，而且是变异冰灵根，居然就这样置换给了林语儿？现在还为了林语儿，直接不认亲女？
2l：道友有所不知，乔鸣月拗不过父母还有兄长，答应与林语儿置换了灵根之后，立下天道誓，她与乔家毫无干系。
3l：天道居然还管这样的人伦之事，奇也怪哉。说起来，乔家行事也十分古怪，一边声明不要乔鸣月，把乔鸣月安上了有魔尊之血的名头，一边又让她务必记得要回家参加乔子寒和林语儿的婚礼，这实在让小僧迷惑。
4l：林语儿和乔鸣月置换了血，众所周知，许多法器的绑定是需要血的，我有理由相信，林语儿是有什么法器需要乔鸣月的血，甚至有可能需要杀了乔鸣月。若是有人看到此则消息，请转告乔鸣月，不要回乔家，不要回乔家，不要回乔家。
5l：道友的说法细思极恐。再想一想天华门的声明，林语儿和乔子寒两人已经不是天华门的弟子，掌门却维护乔鸣月，可见天华门的态度。
6l：我家孩儿今后拜师就上天华门。
7l：我发现了一个盲点，林语儿和乔鸣月不光是换了灵根，还换了血，那岂不是她和乔子寒成亲就是乱伦？
光看了这里面的描述，洛云珩就忍不住替徒儿心惊，尤其是那位僧人的发言，加上掌门师兄说过的乔家和林语儿的表现，让洛云珩忍不住为自己的徒儿担心。
掌门师兄替他履职，把林语儿和乔子寒两人赶出去之后，他如今的内门弟子只有一个便是宁蓁蓁的。
想到了这里，洛云珩忍不住看向了宁蓁蓁。
她正闭着眼睛，把妙音贴在眉心。
今日里要去见新任的妖王，宁蓁蓁难得穿得是绯色宫装，手肘处挽着披帛无风自动，眉心还点了一枚在安阳城里新买的花钿，那妙音正压住了那枚花钿。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看到了师尊的视线，以为他困惑自己的举动，一只手拿着妙音，含笑说道，“若是想要在这里写下字样，便是这样操作的。”
洛云珩听到了宁蓁蓁的解释，反而像是烫坏了耳朵一样，本想要急急扭头，心里头犯了古怪感觉，压住了剧烈扭头的冲动，僵硬地冲着宁蓁蓁点点头，“莫要花太多时间在妙音上。”
全天下的老师是不是都是担心学生沉迷于互联网？宁蓁蓁想着妙音这法器一出，不知道修真世界会出多少的网瘾少年，笑了笑，“我知道的，师尊放心。”
在现代有相对成熟的互联网，她都没有做一个网瘾少女，更何况是在这里？
不过有了妙音这个法器，还有更多的用处？宁蓁蓁想着，是不是可以直接在上面布道，部分替代了门派宗师的作用，起到传道受业解惑的作用。
洛云珩见着宁蓁蓁要收起妙音，又忍不住提醒说道，“今日你再看看，这里面的包罗万象部分，有不少内容值得一读。”
包罗万象就是刚刚宁蓁蓁看得八卦版块了，里面这几日可以说是林语儿的专场，还有隔空喊话，提醒乔鸣月不可回乔家的内容，或许洛云珩便是这个意思，不好直言乔家的不妥，让她多看帖子，乔家不可回。
宁蓁蓁再次应诺，在包罗万象里又看了两个帖子，身上带着的安阳玄族王女赠与的羽毛烫了起来，是他们一族的人到了。
宁蓁蓁放下了妙音，看着外面一行的俊男靓女，为首的那人正是穿着华服的王女素瑶。
上一次因为淙明的事，诸位女妖匆匆散了，这素瑶继位之后，便通过羽毛联系宁蓁蓁，请两位恩公到安阳城一叙。

第237章 修真13
若是没有灵气，肢体再生自然难于上青天，而在修真世界，要是有丹药，加上一番修炼，是可以再生的。
而妖族的自愈能力要强于人修，素瑶穿着一身火红的华服，头戴金冠，口中被割去的舌头已经再生了出来，说话吐字清楚。
她手指一点，念着法决，眼前的一道禁制如同水波一般散开，她侧过身子，以恭敬的态度让两人先行，自己走在后面，接着妖族的侍从合拢了身后的禁制。
进入到了安阳玄族的境地，所有的妖修见着一行人，都毕恭毕敬，在素瑶接人之前，就已经阐明此两人是她的救命恩人。
素瑶现在是万妖之首，宁蓁蓁和洛云珩是她的救命恩人，也就是所有妖修的救命恩人，他们右手捏成拳，在两人经过的时候，右手捶胸，对着两人深深鞠躬。
这个礼节也是素瑶再见到他们两人时候，所做的动作。
请两人到了席间，用的是安阳玄族特有的猴儿酒，这猴儿酒是妖族特色，也有品阶高低之分，素瑶请两人喝得自然是最好的猴儿酒。
带着竹子的清香，还有白果的香甜，两者完美地糅合在一起，虽说沾了一个酒字，入口却并无酒之味，只有吞下了猴儿酒，那点回甘才让人觉得喝得是酒。
这等上好的猴儿酒也不用怕会醉，会自行调用灵气，滋润身体的经络，让灵气汇于丹田，宁蓁蓁体内临近结婴的金丹就滴溜溜地打转，汲取天地之间的灵气。
安阳玄族准备的菜色也是妖族的最高礼遇，全部都是顶尖的食材，都蕴含有丰富的灵气，还不同于灵药或许会有隐毒，这食材灵气温润，是滋养身体的好东西。
宁蓁蓁还顺便要了一些灵植的种子与苗，扔到芥子空间里，让这些灵植在里面生长。
洛云珩见着宁蓁蓁抚腕的动作，就想到了她在做什么，想到了芥子空间里所见的灵土，这一路上也注意见着有什么难得灵植，都予了他的徒儿。
妖族学着人修的礼节，饭桌上谈事这一礼节也顺承了下来。
素瑶手执竹杯说道，“那淙明果然是狼子野心，在一开始丢了她的未婚妻之后，他一路去寻找，却见着魔头漯翮动手掳一位女妖，那一日淙明就知道女妖为何接二连三丢失。”
“他与漯翮从未见过，却有默契，我的行踪是他刻意透出去的。”
“第二位未婚妻他送过去的原因是因为嫌弃语桐族不能给他助力。”
“这之后，凡是他想要做什么，遭到了族中的阻力，就去把那一族的女修给送到魔修那边。”
“淙明记仇，行事刚开始还有痕迹泄露出来，到了后面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反而让妖族感激他，若不是两位恩公，只怕整个妖族都要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
“漯翮也知道有妖修助他一臂之力，所以才会选择抛弃躯体，入了林清的身体。助林清回生。”
素瑶把淙明的情况说得很清楚，那淙明助纣为虐，已经将其正法。
素瑶的眼波流转，含笑说道，“说来也是好笑，那淙明临死之前似是得了失心疯。口口声声说不是这样的，他应当是妖修飞升第一人，跟随着人修一起飞升，他有佛子庇佑什么的。”
宁蓁蓁酒杯和素瑶碰了碰，“恐怕确实是失心疯。”
听着素瑶提到了佛子，她心中有些好奇，那位佛子在林语儿和乔子寒成亲了之后，可会成为佛宗里的飞升第一人？
素瑶说道：“两位恩公，接下来欲往何处？”
“万佛宗。”
素瑶听到了这个宗门，想到了淙明死之前提到的那位佛子，眼角一抽，沉吟说道，“还有一桩事，说来也是惭愧，万佛宗养了一位天生佛子，两位可知晓？”
宁蓁蓁和洛云珩自然是知道的，那佛子沾染了红尘之后本事也颇大，能够护着林语儿飞升。
“前些时候，一位狐族女子与那佛子在荒山之中成就好事，佛子沾了红尘，加上我狐族女子有些双修之法，那佛子已经还俗，和叫做小红的女妖在一起了。”
宁蓁蓁听到了这个消息，先是一愣，继而低低笑了起来，这确实是事情的正确发展趋势。
因为有慧根，万佛宗把那位叫做司怀溯的和尚可以说是捧在了手心上，所以司怀溯不谙世事，阴差阳错与林语儿翻云覆雨，便把林语儿放在心尖尖上。
遇到了林语儿就神魂颠倒，司怀溯遇到了善媚术与双修之法的狐族，只怕更是被勾得死死的。
说起来是天生佛子，是佛修的好苗子，却因为万佛宗把他养得太过于单纯，又或者这佛子天生有瑕，才会如此行事。
素瑶不知道为什么女恩公笑起来，诚实说道，“那小红本是想和佛子露水姻缘，没想到佛子居然勘不破情这一节，竟是生了凡心，我令狐族去万佛宗请罪，万佛宗倒是没说什么。女恩公，我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是不是得罪了万佛宗，只是……我确定小红没有说谎，当日里与司怀溯成就好事的时候，就露出过毛茸茸的耳朵，挑明了她妖族的身份。”
天生佛子是人修之中的人杰，现在和狐妖裹挟在一起，让新上任的妖王有些忐忑难安。
“不碍事。”宁蓁蓁说道，“就如同你说的，是佛子勘不破情这一字。狐族多情本是天性，万佛宗可以理解，他们不是邪门中人，因为佛子之事，只怕一时之间面子过不去，早晚可以想通的。”
“那就好。”素瑶说道，她对人族修士不太了解，却看得出宁蓁蓁为人诚恳，信她的话。
就如同是宁蓁蓁说道，万佛宗反省了自己的教育是不是出了错，佛子折在了狐族手里，狐族到了万佛宗，掌门干脆就让所有的弟子见一见狐族女子。
这些人向佛之心坚定，无一人囿于美色，这便让掌门释然佛子之事。
佛子已经还俗这消息总不能一直瞒着，此时掌门终于对外说了消息。
只是佛子还俗之后的去向，万佛宗倒是没有往外说，和狐族女搅合在一起，可不是什么好名头。
不过现在有了妙音这样的法器，总有好事之人知道真相，加上在妙音上，可以批一层“法衣”，就算是大能也掐算不出是谁发言，在半个月之后，乔子寒与林语儿婚礼那一日，就有了一个帖子。
《佛子司怀溯佛心不定，与狐族女妖颠龙倒凤，叹叹叹！》

第238章 修真14
妙音这种法器是从安阳城里开始卖的，因为此物实在是方便，只要不是在秘境之中，注入灵气皆可用着这种法器，很短时间里在各个城池里处处开花。
这海螺样式的妙音不说人手一个，十人之中也有一个人持有。
林语儿手中就有这妙音，她拿到了海螺样式的妙音可以说是爱不释手，等到看到“包罗万象”版块的内容，被里面的内容气得够呛，连带对这法器的喜爱之情都淡了不少。
她知道这里面没说什么好话，又总是忍不住在包罗万象里查看，每日里一半的时间都花在上面。
什么叫做乔鸣月，千万别回来参加她的婚礼，难怪有了这场婚礼，乔家还对外广而告之，乔鸣月都不曾回来。
林语儿恨极了这个妙音的法器，又离不开这个法器。
婚礼这一日，林语儿等乔子寒来迎亲，正坐在喜床上查看妙音上的消息，结果看到了关于佛子的消息。
林语儿看着标题，心中一颤，明明只是听过这位司怀溯的名字，她却忍不住点进去看。
披着法衣的诨号叫做“此物与我有缘”的那人写道：
当年司怀溯有慧根，天生佛相，万佛宗把他护得多紧啊，结果只是遇到了狐族的一只女妖，佛心大乱，我正好偶遇了司怀溯，有一段留影，大家看看可以看看，佛子佛性全无，双眼浑浊显然是精关失守，一身修为都反哺了狐妖。
1l：我看了留影石记录的画面，这狐族女子应当算是女妖之中的修为下下者，也就是有天生媚术，佛子怎会在这样的女妖身上移了心性？
2l：狐族的风气不正，并没有从一而终之说，感觉佛子的目光浑浊，似乎是不和一只女妖成就好事，而是佛子养了一群女妖吧，感觉佛子被采补了。
3l：因为佛子的事，万佛宗的掌门大受打击，幸而过不去美色一关的只有佛子，其他弟子心性坚定。
4l：佛子太可惜了，如果要是与人修在一起，只怕飞升有望，这样和几个女妖搅合在一起，生生浪费了修为。
林语儿看着光幕，眼泪落了下来，不知道为何，见着那司怀溯的影像就忍不住落泪。
“语儿。”吴敏敏的脸色也有些苍白，她昨个儿盼望了一夜，到了现在女儿还没有出现，她终于死心了，知道女儿不会回来，她把一腔热情都给了林语儿，温声安慰，“再落泪妆就花了。”
林语儿收回了灵力，光幕消失，因为有妙音这种法器，恐怕修真界的人都知道，她才是真正的魔尊与林清之女，现在林清的名声也臭了，她的名声也是。
林语儿觉得事情已经很糟糕，总是会有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司怀溯居然和女妖在一起了。
“娘。”林语儿偎依在吴敏敏的怀中，一想到司怀溯就掉眼泪，“我有些怕。”
林语儿怕的东西太多了。
她和乔子寒两人都天灵根，因为天华门把他们赶出去，其他的宗门居然也不接收他们两人，她怕无宗门可依；她魔尊之女的身份，让乔家的生意受损，乔之川这一支待她亲近，但是整个大的乔家，只怕不喜她，她怕乔之川这一支更为没落；她无法再回天华门，就算是宁蓁蓁再回到了宗门，她也无法去堵她，她怕无法拿到对方的血开启芥子空间……
本来应该是大好的成亲日子，吴敏敏也是难过，这一场婚事是她和丈夫顶着族里的压力办下的。
她不知道族里为什么这么在意外人的眼光，林语儿现在没有魔尊的血脉，她与子寒又不是亲兄妹，为什么不能成亲？
一切都似乎是从那一日女儿柱着拐杖，立下天道誓言开始转变的，甚至吴敏敏对女儿也是怨恨的。
“等到成亲了之后一切都好了。”吴敏敏抵住了林语儿的额头。
只可惜吴敏敏想的只是一场梦，这本来就不盛大的婚宴，还被乔家主家给搅乱了，族长当场把他们这一支都给除族了。
吴敏敏低垂着头，乔之川愤怒地胸腔剧烈起伏，恨不得替儿子儿媳喊上一句莫欺少年穷，他们两人可是天灵根！
天灵根的族人啊，族长本也有些舍不得，只是他观察之下，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林语儿与乔子寒两人丝毫没有修为增长，他最终和族中的长辈们商量之后，下定决心把乔之川这一支给除族。
此时族长深深看了一眼乔之川，“你们好自为之。”
林语儿和乔子寒的婚礼没有一丁点的热闹可言，这萧条的模样也被好事人传到了妙音上，惹得不少人议论纷纷，还有些人注意到了乔家把乔之川这一支除族，那么林语儿也就没有了家族的庇佑，与魔尊有仇的，心思浮动，想要去找林语儿的麻烦，替自己家族复仇。
*
就这样过了百年时间，一方巨雷响动，所有人都忍不住往那方天地看去。
那山崩地裂的架势在十年前才经历过一次，让不少人都意识到了这是什么动静，声音里是说不出的激动，互相奔走说着这个喜讯：“是有人在渡劫。”
天地之间灵气涌动，乌压压的劫云仿佛带着劈开万物的架势，往那个山头劈去，再仔细辨认方位，这渡劫人所在的地方是天华门。
发现是天华门之后，诸位修士艳羡那天华门，觉得甚是得天道宠爱，已经是第二个渡劫飞升之人。
上一个接引之人是一个叫洛云珩的修士，当他经过天雷淬炼后，霞光环绕，仙乐奏响，而后天降金光，金色的光柱笼罩在天华门的主峰上，一位年轻的男修缓缓升空。
这是自“妙音”法器问世以来的第一个飞升的修士，里面“包罗万象”这个版块在百年之间之间，颇得修士们喜欢，加上又有大能在里面轮道，点拨众位道友，这妙音不光是在人修之中盛行，就连魔修和妖修那边也有许多人手持妙音。
在这种情况下，“包罗万象”里有一个帖子是所有购买妙音的修士们必看的，这帖子里面甚至没什么内容，只是一段画面，那是天华门掌门用留影石记录下的洛云珩飞升画面。
追求大道之人，谁不向往飞升？这帖子里永远是热闹非凡，不少修士在里面立下自己的道心，誓要与天争；或者是写下自己的迷茫，从其他人的留言里汲取力量，继续在修行之路上前行；还有人纯粹表达一下对洛云珩的羡慕。
诸位修士反复观看洛云珩的飞升情形，在短短十年时间，渡劫之相再次出现在修士们的眼前，他们一眼就认出飞升地点在天华门。
“不知道是谁飞升？”
很多修士不约而同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打开了法器妙音，这样的渡劫飞升，天华门应当用留影石记录了。
有一个年轻靓丽的女修，发现了是天华门有人飞升，飞快地拿出了一枚灵石，妙音光幕大亮，不用进入“包罗万象”版块，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位修士的渡劫情况。
那观看的人眼睛微微睁大，豁然站了起来，她本来要教皇子练气，见着了渡劫修士，丢下皇子，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床榻上有一个垂垂老矣的老者，他浑身动弹不得，却又气息悠长，不知道还能够活多少个春秋。
女修的声音清亮，如同往昔一般温柔而又惊喜，“子寒，是鸣月姐姐在渡劫。”
说话的那人正是林语儿，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那人不是旁人，正是乔子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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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修真15
乔子寒在床上动弹不得，听到了这个名字有些恍惚，太久没有听到合格名字，一瞬间都忘了她是谁。
昔日里的记忆浮现在心头，乔子寒想到了她依靠在拐杖上，立下了天道誓与他们划清界限。
她这个妹妹的举动才是对的。
乔子寒不由得回想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和林语儿成亲，做了生死相随的道侣，是噩梦的开始，因为他们两人执意成亲，他们这一支被乔家除族。
大部分的修士是随着当年魔尊漯翮的陨灭而不和他的后人计较，但是有人不肯。
在一次次的暗杀之中，父亲母亲同时去世，那个时候他也生了反悔之意。
经历了许多年的时光，乔子寒终于迟钝地发现，林语儿的心性不足，就算是有天灵根这样的好天分，修为进展还是缓慢。
他早就已经后悔了，但是一直到父母的死，他才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开口，安葬了父母之后，乔子寒想要正式摆脱林语儿。
林语儿就像是蔓仙藤这种灵植，紧紧地攀附在他的身上，也因为他开口要毁掉两人的婚约，宛若蔓仙藤猛然露出狰狞面目，直接从被寄生的宿主身上抽取了所有的灵力。
林语儿没有抽取他全部的灵力，只是绝了他的修真之路。她那双晶莹剔透的眼睛含着泪水，给他下了毒蛊：
“子寒，我也不想这样的，我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
“只要找到了鸣月，她不在此间之中，我就可以帮你解开这种蛊。”
“我们还有一辈子，现在这样也好，可以遮掩住我们两人的灵根，我让人无法发现我们。”
他和林语儿两人到了凡界之后，林语儿做了皇族的师尊，他就这般活死人一样被林语儿放入到后院里，如果要是凡人还食用五谷，只怕早就死了，他因为是修士，仍然活着，却无法避免地呈现衰老之相，静待陨落的时候到来。
林语儿见着乔子寒不说话，伸手解开了他的口中禁制，“我都忘了。”她还吐了吐舌头，模样娇俏。
乔子寒看着这样的林语儿，心中想吐，侧过头不想去看林语儿。
林语儿自从十年前洛云珩飞升之后，就不指望能杀掉宁蓁蓁了，毕竟洛云珩飞升之时，还不忘对着唯一的弟子颔首，“我在上界等你，你快些渡劫飞升。”
没用为师这个称呼，加上留影石里清楚地映照出他微红的面颊，诸位女修笃定洛云珩对宁蓁蓁有情。
因为乔子寒和林语儿的婚事在前，天生佛子和狐族的十来位女妖在一起，师徒恋和这两个惊世骇俗的事相比实在不算什么，洛云珩含蓄的表白反而让不少女修觉得玉华尊者太过于克制，在此界竟是并不表明自己的心意，要等到到了上界，没有了师徒名分，再在一起。
林语儿那之后再打听，就知道宁蓁蓁迟早要飞升，等到飞升了之后，她的芥子空间也就回来了。
现在的乔子寒虽然衰老，但是等到有了空间在手，容貌可以调养回来。林语儿用手把乔子寒的面颊转了过来，眼睛闪亮，“她飞升了，我就可以重新绑定那不凡之物，你是我夫君，等到有了那物，我就可以替你解开毒蛊。”
乔子寒的面容无喜无悲，宛若没听到林语儿的话，他的心中波澜起伏。
他做了太久的活死人，甚至有一个和林语儿同归于尽的念头，不知道什么不凡之物，希望能够随着妹妹飞升带去上界才好。
林语儿空间没有到手的情况下，只用神物含糊指代那物，伸手点开了妙音的光幕，继续看宁蓁蓁渡劫的情形。
声势浩荡的雷劫在落入到宁蓁蓁的领域里，只见她足尖虚踏在雷霆之上，甚至没有用渡劫的法器，只是单手捏成了剑诀，迎向了下一波的雷霆。
等到劫云散尽，所有天华门的弟子都有些目瞪口呆，上一次玉华尊者的渡劫听说就是较为轻松的，怎么看着宁蓁蓁更为轻松？
劫云消散，彩云开，仙乐却没有奏起。
这种异样让在场的人发出了小小的骚动，观看妙音的修士若是旁边还有友人，是要探讨一番的。
忽得光芒大作，空中浮现出了一个光影来。
这光影是人形，五官看不清楚，只是所有看到这光影的修士，心中都会自动补全那光影容貌，并且同时浮现出一个称呼——“天道”。
这等天地异象，让天华门所有的修士都跪拜那天道，隔着妙音光幕观看的诸位修士，心中也都激荡澎湃，只除了一个林语儿，她的手中攥着那枚古朴戒指，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这种不安的感觉，在宁蓁蓁点着那手腕的时候攀登到了高峰。
“不，不会的，不会的。”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落下，林语儿的古怪模样也让乔子寒从见到天道的复杂心绪之中抽离出来。
宁蓁蓁的手中出现了一枚戒指，只是很快那戒指就扩散开，让所有的修士可以看得到里面是一方小天地，无数的灵植繁茂生长，里面还有不少的上古神兵仙器。
这么多的宝物，让许多人的眼珠子都红了起来。
宁蓁蓁既然敢让这些宝物现世，就不怕众人起多的心思，
芥子空间跟着宁蓁蓁，从她身上也反哺得到了气运和功德，她要飞升，里面的灵脉私下里给了天华门，剩下的这些和那一日分金色气运一样，与天道一起把这些散开，自行落入到各个洞府、秘境又或者是有缘人的身边。
众人见着天道与宁蓁蓁一起散开异宝，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她的劫雷要比旁人要小。
林语儿的身子在颤抖，当异宝升空的时候，她手中的戒指咔嚓一声，褪去了昔日里古朴的颜色，成了娇艳欲滴的翠绿色，她的眼睛先是瞪着戒指，继而死死盯着宁蓁蓁的身影。那天道似有所感，睨了一眼留影石方向，林语儿觉得那双看透世间万物的眼正对着自己。
道心在一瞬间崩塌，林语儿周身的灵气剧烈翻滚，隐隐是要元婴破裂。
乔子寒在见到了妹妹飞升的情形，再看着林语儿盯着戒指，瞬间就明白了，林语儿根本不能够等到那神物的绑定了。
“报应报应！”乔子寒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一扫过去的郁气，体内里也有微弱的灵气在翻滚。
乔子寒接着这点力量死死地抱住了林语儿，他们身上有同生共死蛊，就让他和林语儿一起陨落。

第240章 煲鱼头汤1
“手指再往上一点，叶小姐，您的表情再傲娇一点，手指拿着扇子……”
宁蓁蓁还晕头转向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弯着腰手中拿着单反的摄像师指挥她动作，她下意识地听着对方的话行事，得到了摄像师的彩虹屁。
摄像师竖起了手指，“叶小姐，真漂亮，您这个表情特别好，到时候可以放大在婚礼现场上用。”
宁蓁蓁尚未接收记忆，她飞快地打量周围的环境，身后是绿幕，显然后面要p上背景。
在摄影棚最角落的窗户边，一个穿着红色喜服的男人正在打电话，他身上穿着的是红色绣龙纹的喜服，自己身上穿着的是绣金凤的红色的秀禾服，这显然是一对情侣，他们在拍婚纱照。
打电话的那人侧过身子，让宁蓁蓁看不清他的容貌，只看得出身材欣长，个头挺拔如松。
那个穿着喜服的男人打完了电话，大跨步走了过来，对着她说道，“湘湘，刚刚导演打电话，我有一个镜头需要补一下，我得过去处理一下。”
虽然还没有接收记忆，但是宁蓁蓁觉得，拍婚纱照怎么都不应该拍到一半，这样走人，宁蓁蓁眉头皱起，“好不容易腾出来时间。”
穿着喜服的男人眉眼清俊，尤其是一双眼称得上是深邃若寒潭，此时寒潭如同遇到了春日，消融了里面的坚冰，可以说是含着柔情，温柔说道，“抱歉，湘湘，你先拍单人照，下次我们过来拍合照好不好？”
宁蓁蓁硬邦邦地说道：“不用了，我也不拍了。”
英俊的男人无奈地笑了起来，“下次我陪着湘湘再拍照，专门给湘湘赔罪，我今天真的有点急事。”说完了之后，伸手捋了捋宁蓁蓁的头发，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用那双英俊的眼看着宁蓁蓁。
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如果是原本的人应该会答应，宁蓁蓁含糊应了之后，对方笑了起来，他眼睛里像是闪着金色的光，“我就知道湘湘最好了，湘湘，我去换衣服，先走一步了。”
男人的动作很快，三下五除二就换了西装，等到英俊男人换了衣服走了之后，摄影师小心翼翼对着盛装的宁蓁蓁说道，“叶小姐，接下来还拍不拍？”
宁蓁蓁听着对方的语气热络，冷淡说道，“拍什么拍，卸妆！”
坐在化妆室里，有长相甜美的助理小妹帮她脱了这繁重的衣裳，然后还请她坐到化妆镜前替她卸妆。
宁蓁蓁这个时候闭上了眼睛，开始接收记忆。
刚刚正在拍照的男人叫做沈斯年，他长相温润，第一部电视剧就以绝美的轮椅美少年出名，因为演技不错，可以说是在娱乐圈里的一线小生。
叶湘是盛杰集团的独生女儿，家中名下有一个和政府合作开发价值七十个亿的唐城影视城，全国范围内有二十家电影院，连锁酒店也有十几家，可以说是天之骄女。
叶湘是在晚宴上认识的沈斯年，对方不光是在娱乐圈里做的不错，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星宇投资公司的老总，他能演的了出尘艳艳的公子，又能够演阴森可怖的杀手，这个三十岁的男人的温润成熟和多面让叶湘对他有了好奇。
在接下来的追求中，沈斯年的手段很多，最终追到了骄傲的公主叶湘。
沈斯年的工作很忙，但是不拍戏的空闲期总是陪着叶湘，给她很多惊喜，两人相处两年时间，在一起旅游之后，现在到了拍婚纱照的时间。
而一切的改变就是源于先前的旅游。
沈斯年在夜晚独自散心的时候，救了一条美人鱼。就是上身是人类模样，下身是鱼尾的人鱼，他把这只美人鱼养了起来，带在了身边。
她天真又懵懂，闹出了很多的笑话，沈斯年却喜欢她，通过带着美人鱼演戏，让美人鱼懂得了人类的基本常识。
最终美人鱼变成了叶湘了模样，而叶湘则是莫名成了一只人鱼，并且没有被放回大海，而是被关在实验室里。
这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地下实验所，他们不管叶湘是不是能够承受，取她的血，割她的肉，想要从人鱼身上获得长寿的基因，破解生命的密码。
叶湘想要说自己只是一条假人鱼，真的人鱼是那个“叶湘”，她的喉咙只能够发出无意义的尖叫，而研究员厌恶她的声音，在做完了声部实验之后，每当她发出这种声音，就毫不留情地往海水里通电。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觉到原主身上存在的痛苦，尤其是在地下研究所里，还有电视给她看，这叫做“丰容”，免得动物出现刻板行为伤害自己，研究员们发现叶湘对影帝沈斯年的消息格外在意，于是就会给她播放这样的消息。
镜头里“叶湘”嘟起红艳艳的嘴，影帝沈斯年低头认真地用手帕擦拭她的唇，然后亲吻她。
沈斯年爱挤了“叶湘”，甚至两人无法生孩子他也不在意，感情好得让人艳羡。
“叶小姐？要是动作再轻一点，可能卸不掉，会对您的皮肤有损伤。”影楼的助理小妹忍不住轻声喊着宁蓁蓁，对方眼中的情绪波澜让她怀疑是不是自己弄痛了这位千金大小姐。
“这个力道就可以。”宁蓁蓁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助理小妹的动作轻柔，就算是刚刚卸了浓妆，白瓷一样的肌肤也没有任何的红。
叶湘的容貌无疑是美丽的，上好白瓷一样的肌肤，黑白分明如水的眸子，小巧而挺的鼻，饱满欲滴的红唇，她还有很好的家世，虽然脾气有点小公主，但是她值得。
凭什么要被一条鱼给替代了呢？她还代替那条鱼在黑暗的实验室里被割肉放血。
宁蓁蓁的指尖有灵气翻涌，她对着空气笑了笑，虽然不知道美人鱼还有什么手段，但是这个现代位面的小世界既然有美人鱼这种奇怪的物种，那么有灵气也不意外。
而她抚摸了一下眉心，想到了上个世界里天道对她的馈赠，就算是那条鱼有什么手段，她也有办法打她煲鱼头汤。

第241章 煲鱼头汤2
沈斯年接到的电话很简单，是带着哭腔的斯年两个字，然后反复说着腿。
沈斯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够飞快地让助理把自己送回公寓。
等到进入到了公寓里，他打开了房门，就看到一双美得发白的腿。
小鱼以前都是平板一样的身材，差不多是对a要不起，现在忽然成了波涛汹涌，雪团丰盈，再往下是一双足以让所有男人都疯狂的美腿。
她踉踉跄跄地走过来，眉头皱起，等到走到他面前，扑入到他的怀中，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腿！”她的手指着自己的腿，显然很高兴。
原本的小鱼是有一条纯白无瑕的鱼尾，现在成了漂亮的双腿。
沈斯年看着这张天使一般天真无邪的面容，觉得自己的鼻腔有些发热，偏偏这个时候对方还蹭了蹭。
“痛。”她的嘴巴撅起来，那双剔透的大眼睛也有泪花闪现。
沈斯年把人打横抱起，飞快地放入到自己睡觉的那张床上，用灰色的被子把她裹住，把这条美人鱼裹住了之后，对方似乎觉得不舒服，动了动。
“乖。”沈斯年摸了摸对方的头发，小鱼就乖巧地不动了，看着她乖巧听话，沈斯年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
他是在罗宾塞海岸上遇到这条美人鱼的，叶湘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子，还有非常好的家世，可以让他的将来得到更好的助力，但是偶尔还是会为了迎合骄傲的公主而烦，他那一天晚上就是独自散心，在海岸上遇到了小鱼。
当时他注意到了有个女孩子趴在海岸上，想要打电话让安保过来，谁知道电话打不出去，他漫不经心低头看了一眼，谁知道小鱼醒来了，她的面容稚嫩隐隐让他觉得有些熟悉，她的嘴唇苍白，对他喊了一声，“papa”。
小鱼的声音很轻灵，他好像从没有听过那么动人的声音，直接击中了他的心灵，接下来潮水褪去，露出了她的银白色的尾巴，他因为那柔软轻灵的声音而下意识地把这条美人鱼给抱入到他的房间里。
这条美人鱼有很高的智慧，她会用纯真的笑靥看着他，笑得无忧，加上papa这个特殊的称呼，很快就让他意识到这是在喊他爸爸，在他想，他已经这么老了吗？美人鱼就学会了其他的称呼，她喊他斯年。
沈斯年也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小鱼。
小鱼跟着他学说话，他教她用遥控器，如果他不在家的时候，她可以自己看电视。
小鱼的学习进程一日千里，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她就已经可以说很多的词汇，而且他在场的时候，她的目光总是追随着他，让他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
小鱼是条美人鱼，他们人鱼一族在上岸的时候，为了保证存活率，共有三次改变容貌的机会，第一次小鱼就用在初见上，一般而言，人类会对和自己有些相似的人产生怜爱，她的五官隐隐和沈斯年有些相似，而且因为对方是雄性，所以她用papa这个称呼。
第二次改变容貌就是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小鱼知道沈斯年的想法，她的容貌进行微调，比过去更加妩媚，胸前也不像是以前一样平板，而是波澜起伏，一双腿也按照超模的水准比例进行调整。
小鱼偎依在沈斯年的怀中，和他的面颊蹭了蹭，人鱼一族第三次的变化最为重要，一般来说，最好的选择是成为对方的伴侣，这样可以让对方替自己隐藏那些非人的变化。
小鱼很清楚沈斯年有一个女友，名字叫做叶湘，她还看过叶湘的照片，在人类之中是美丽的存在，家世也不错，她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学习观察，去成为对方。
沈斯年抚摸着小鱼的头发，她的长发柔顺光亮，甚至有时候沈斯年觉得像是有生命力一样，“小鱼，你能够维持多久的人形？”
“可以很久。”小鱼笑着拱在沈斯年的怀中，两个字两个字蹦着说话，“可以和斯年一起出去。”
“好。”沈斯年的笑容溺宠，“小鱼想做什么都可以。”他想的是小鱼既然可以化人，他可以教导她一些生活常识，带着她去逛超市，去买衣服之类的活动。
接下来小鱼的举动对沈斯年来说有些不可思议，小鱼居然站了起来，让人喷血的身材完全显露在他的眼前，小鱼伸手从他的床头柜上拿出了他的剧本。
小鱼跪坐在沈斯年的面前，笑着说道，“斯年，小鱼想和斯年在一起。演戏！”
提到了演戏，她的声音热情。
一个笑容纯真，全心依赖自己的美人鱼，还热爱自己的事业，沈斯年在娱乐圈里久了，男女关系说不上混乱，但也和不少女演员有过露水姻缘，他本来蠢蠢欲动，想要对小鱼做出些什么，现在又有些舍不得了，小鱼的出现和她整个人都太美，像是一场美梦。
他用被子裹好了小鱼的身体，打算等会就教她更多的常识，例如男女有别，她需要穿上人类的衣裳，捋了捋她的长发，“好，我想一想有什么合适的角色。小鱼说话得更顺畅一些。”
小鱼长得好看，如果是一些古偶剧，女主女配容貌美丽的，倒是很适合她。
“小鱼学说话很快的。”这句话是小鱼一口气说出来的，她笑容很甜美，露出了牙齿。
一瞬间沈斯年仿佛见到了满嘴有着尖锐顶部的利牙，定睛一看，她的牙齿宛若是洁白美丽的贝壳，和人类的没什么不同。
*
沈斯年在教导美人鱼常识的时候，宁蓁蓁正在家里，佣人阿芳接过了小姐的包包，“拍完照了？沈先生呢？”
“他回去补镜头了。”宁蓁蓁说道，“我妈呢？”
“夫人在后花园。”
宁蓁蓁点点头，走到了后院里，看着一个烫了卷发的曹夫人按了轮椅转过身子，她问了和阿芳一样的问题，“不是在拍照吗？斯年呢？”
宁蓁蓁想着眼前的这位在美人鱼替代了叶湘之后，就死亡了，是不是有些猫腻？因为曹夫人认出了美人鱼不是真正的叶湘？
曹夫人是因为一场车祸而坐在轮椅上的，太久坐在轮椅上，就算是有佣人的精心照顾，她的双腿肌肉还是萎缩流失了，如果要是撩起裤腿，会看到干如柴火棒的两条腿。
当宁蓁蓁的手按在她的腿上，曹夫人明显有些不自在，手背上的青筋都浮现了出来，“湘湘？”
后院里还有佣人阿丽，还有剪花枝草坪的下人，他们在注意到了叶湘动作的时候，心中都是被吓了一跳，不知道怎么办什么是好，瘫痪是夫人禁区，双腿是不能碰的所在。
因为夫人痛恨自己双腿失去知觉，她出事之前性情就十分要强，出事之后，作风不改，双腿是她的绝对禁区，除了按摩和洗澡时间，其他时间坚决不肯别人碰自己的双腿。
在听到了夫人变了调子的“湘湘”，阿丽忍不住上前想要阻止宁蓁蓁的进一步动作。
谁知道宁蓁蓁却抬头对着曹夫人笑了笑，“妈，是不是这里有感觉了？”

第242章 煲鱼头汤3
曹曼虹自从出车祸以来，双腿就毫无知觉，就算是医生连接了电极，用电刺激也没有任何知觉，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女儿指尖碰触的地方有些暖意。
她以为是错觉，却看到女儿卷起她的裤腿，手指碰触到哪里，哪里就有了暖暖的感觉。
曹曼虹忍不住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宁蓁蓁收回了手，她在影楼里试用过了灵力之后，重新又从身上的一块儿玉石里汲取了灵力，才能够有输入到曹曼虹体内的这点灵力。
“妈，你看。”宁蓁蓁给她看了从手腕上褪下的翡翠玉镯。
原本这根碧油油的翡翠，少了本身的灵动之色，与其说是翡翠，更像是绿油油的石头，让人甚至觉得根本不是一个玉镯。
但是拿到了手中仔细拿着玉石，又分明是一个东西，曹曼虹察觉到了玉镯的变化，更是满腹疑惑看着女儿，“湘湘？”
宁蓁蓁看了一眼旁边的佣人，笑着说道，“妈，我们去书房说话。”
自从双腿残废了之后，曹曼虹再也没有踏足过书房，沉默了良久，终于道，“好。”
叶家的这栋别墅经过改造，所有的地方都可以走轮椅上去，乘坐了室内电梯，两人一起踏入到三楼，电动轮椅缓缓在地毯上始动，很快就到了书房门口。这是曾经专属于曹曼虹的书房，后来这书房给了叶长盛，她没想到的是，她的指纹进不去书房。
阿芳匆匆赶过来，“夫人，书房的门之前换过。”
宁蓁蓁笑了笑，对着曹曼虹说道，“妈，到我房间里吧。”
从书房的门来看，宁蓁蓁发现了一件事。美人鱼能够做“叶湘”的第一个关键自然是沈斯年，那么第二个关键应该就在叶长盛身上了。
通过委托人的记忆，镜头里的“叶湘”天真烂漫，根本毫无商业天赋可言，她把集团的职务卸任，喜欢在娱乐圈里做演员和综艺节目。这种变化瞒不过亲近的人，所以曹曼虹死了，而活着的叶长盛承认了这个“叶湘”的身份。
以前曹曼虹是集团的董事，家里的书房叶长盛可以进入，不知道什么时候，叶长盛删除了曹曼虹的权限，书房成了他一个人的天下。
曹曼虹心底也有点小小的不舒服，于是在女儿提议到她房间的时候，曹曼虹答应了。
两人进入到了属于叶湘的房间，宁蓁蓁合拢了房门，坐在转椅上，对母亲简单展示了灵力。
目前这个世界有些许灵气流动，但是尚未全面灵气复苏，但是从国家的角度来说，肯定注意到了微小的异变。
她的外祖父那边就有关系可以直接和国家层面沟通，她需要见一位说得上话的负责人。
在听到了什么灵气不灵气的时候，曹曼虹已经觉得大脑有些不够用，在听到了她要用曹家长辈的人脉，她看着女儿手心里的一枚变的黯淡的玉石，本来想要装傻询问女儿怎么知道的，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曹曼虹的声音有些沙哑：“我替你联系，这件事有谁知道？”
“目前只有我们两人。”
“那就好。”曹曼虹微微颔首，她的身上又有了昔日女强人的身影，“你不要声张，你和沈斯年的联系也暂时断一下。”
“我知道。”宁蓁蓁不光是打算暂时断掉，还打算直接和沈斯年一拍两散，“妈，家里其他人也暂且不用知道这件事，想办法准备一些好玉，我来替你治腿。”
曹曼虹的双手死死握住了轮椅，刚刚在知道了灵气的时候，她满脑子就想到的是自己的腿，听到了女儿这样说，心中有些怕得到否定的回答，最后还是坚定了语气问道：“能恢复吗？”
“可以。”宁蓁蓁郑重点头。
震惊、高兴、感动、怀疑、害怕……到了最后，曹曼虹像是在女儿面前卸下了伪装，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声说道，“大概需要多少玉？我年轻的时候还挺喜欢收集这些，买过不少。”
这是以前的叶湘都不知道的，宁蓁蓁一愣，然后笑着说道，“要求有点高，这种品质的玉，估计得上千个。”
手中拿着的是刚刚在曹曼虹展现灵力汲取时候用的叶片状的玉，这玉价格不算贵也就是万元出头。
“如果像是这种好一点的。”宁蓁蓁指着原本手腕上的玉石说道，“估计也得要两百个左右。”
曹曼虹在听到了只要两百个，忽然就笑了起来，“我虽然不懂修炼什么灵气，如果是原石，应该更好对不对？”
宁蓁蓁听着曹曼虹继续说道，“品相比你手上好的，大大小小凑一凑和你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很多东西比较难得，我在年轻出国的时候，买过不少翡翠原石。”
曹曼虹并不赌石，只是把赌石开出来的漂亮的翡翠直接买了下来，按照她的说法，光是足球大小的帝王绿就有两个，剩下大大小小的原石，只怕消耗不到存量的1/5就可以让她双腿恢复。
曹曼虹想着，那位医生曾说过，只有出现奇迹她才能够站起来，她现在就等到了她的奇迹。
曹曼虹正笑着的时候，听到了房门有人敲响，宁蓁蓁上前一步开门，是穿着西装的叶长盛。
作为四十有五的男人，叶长盛的身材保持的很好，头发自然地梳拢，因为时间已经过了大半天，发胶微微有些脱落，部分发丝垂在他的额前，遮住了他上扬的剑眉，他有一双熠熠夺目的眼，让宁蓁蓁想到了沈斯年。
叶长盛看到了妻子的笑脸，笑着说道，“说什么呢？母女两人这么高兴？”他伸手拍在宁蓁蓁的肩头，接着进入到房间里，低头亲了亲妻子的面颊。
“我妈说要给我些好东西。”宁蓁蓁笑着说道，“正在说这个。”
曹曼虹点点头：“我在华瑞银行保险柜里存了一些东西，今晚上就带湘湘过去看看，顺便带湘湘回去一趟。”
“要不要我陪你们？我也很久没有见到岳父。”
“不用了你工作忙，湘湘最近又没事。”曹曼虹摇摇头，“你怎么回这么早？”
“阿芳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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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煲鱼头汤4
曹曼虹还有宁蓁蓁两人到了曹老爷子的书房里待了很久。
在看到了宁蓁蓁汲取灵气，上好的翡翠失去了原有的灵动，曹老爷子仔细看过了是原本的翡翠确定这是一块儿翡翠的改变，皱着眉想了很多事。
他的手指轻轻敲在桌面上，良久之后，曹老爷子问道：“曼虹的腿只需要你说的灵气就可以恢复？”
还需要中医的基础，需要用玉石做针，再用灵气滋润已经干涸的经脉，起到修复作用，宁蓁蓁简单解释了一下，给出了具体恢复的时间，“玉石如果够，双腿知觉恢复的时间很快，也就是两周的样子，我想妈应该可以在恢复之后三天就可以重新站起来，走动的话，就需要慢慢复建。”
曹老爷子和高层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华国当年将独生子女政策作为基本国策，他也很是响应号召，只有一个女儿。
在听到女儿能有希望站起来，这位老人的眼眶都有些湿润。
当天晚上，三人一起去了华瑞银行的保险库中，宁蓁蓁这时候才发现，曹曼虹所说的当年的“小爱好”可真不小，大大小小的玉石摆件，还有更多的原石就随意地储存在地下保险库之中。
曹曼虹有些不太好意思对自己的父亲和女儿解释，“也就是现在国内涨价了，其实在国外还是有一定的价格差。当年我买这些也很便宜。到时候……我们全家都可以用这些。”
按照宁蓁蓁的说法，她会集全国之力推动灵气复苏。一旦灵气复苏，所有人都可以修炼之后，这种蕴含了灵力的玉石价格会猛地上升很多，不过无论是曹曼虹还是老爷子，都觉得没必要趁着这个时间差去收购翡翠，一来是量少了没有什么作用，二来则是可能会让国际间谍注意到他们的举动，对华国的利益有所损害。
挑出足够修复双腿的玉石，三人离开了华瑞银行的保险库，他们把消息传给上面，上面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核实。
知道这个世界缓缓有了灵气复苏契机的，不光是这几人，还有一条美人鱼。
在被沈斯年饲养不能化形的时候，美人鱼过去只靠着空气之中的微弱灵力让自己身体恢复好，人鱼一族有他们的生存法则，一开始绝对不能让饲养人花费太多的金钱。
年长的美人鱼这样教导孩子们：“这可能让饲养人觉得花费太多，悄悄把我们卖出去！”
把沈斯年喊回来的第二天，美人鱼已经可以灵活运用她的两条大长腿走动，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和带着口罩和墨镜的沈斯年出现在商场里。
小鱼的手捧着一枚翡翠白菜，她的动作有些漫不经心，随即把东西给了导购员，“我再看这个。”
导购张丽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漂亮小姑娘手拿过了之后，原本漂亮的翡翠失去了光泽，但是因为柜台的灯光本身有一定的美化作用，放入到柜子里，又好像和过去没什么区别。
大大小小把所有的摆件都拿了一边，小鱼因为汲取了玉石的灵力，满意地勾了勾沈斯年的手指，“我们走吧。”
沈斯年觉得小鱼一个个把玩翡翠摆件很可爱，但是看导购的表情知道小鱼的行为恐怕不受对方的欣赏，这个柜台里一共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玉件，小鱼每个都摸一摸看一看，却什么都没有买。
沈斯年嘴角勾了勾，拿起了最后一个玉葫芦样式的吊坠，正想要说就买下这个，发现手中的玉石虽然也说的上成色不错，但是总觉得不太好，像是这玉有什么东西死掉了一样。
小鱼生怕沈斯年买下这个玉，被吸了灵气玉石已经不值钱了，她摇摇手，“那要……”她指向了钻石。
难怪小鱼一个个地看玉，却最终都不想要，沈斯年觉得自己找到了原因，带着小鱼给她挑了一条项链。
八心八箭的钻石垂在她的身前，她用手撩起长发，纯真面容配上妩媚动作，让沈斯年耳根有些发红，“很好看。”
小鱼听到了沈斯年的夸奖，粉色的唇瓣翘起，笑容甜美。
刷卡二十万，拿下了这条1.5克拉的钻石项链。
小鱼对这个礼物表现的非常喜欢，吃饭的时候频频用手去摸钻石，一点也不像是叶湘，二十万的钻石，在骄傲的小公主那里什么都不算。
“你要喜欢钻石，等会吃完饭继续买手链或者是戒指？”小鱼的耳垂圆润饱满，上面明显没有耳洞，沈斯年也不舍得给她扎耳洞，就提议别的地方的首饰。
小鱼觉得钻石亮晶晶的，但是这种无用之物一个就够了，“不用，我更喜欢玉。”
“那就带你去看玉。”沈斯年说道，“今天张福福的玉不太好。”
小鱼倒是觉得玉不错，这些灵力让她体内灵力充盈，在给第三次完全改变容貌做积累，想到了这里，小鱼摇摇头，“其实挺好的。不过……斯年觉得哪里的玉最好？”
“那肯定是故宫啊。”沈斯年想也不想说道。
“故宫？”
想到了小鱼的缺乏常识，沈斯年含笑说道，“故宫就是古代帝王住的地方，现在对外开放，只需要购买门票就能够进去，里面储存了曾经的后妃、帝王用过的玉器。”
小鱼听到了沈斯年的话，呼吸急促了起来，口腔里原本圆润的牙齿在一瞬间也都成了锋利的尖锐状，如果不是闭着嘴，唾液都要流出来。
拿起了一杯柠檬汁，小鱼咽下了口水，对着沈斯年说道，“那我们就去故宫！”
沈斯年笑了笑，“好，以后有机会带你去看看，还不光是京都的故宫，长安的博物馆有一个珍宝馆，里面的东西也很美。”
小鱼可不想等着以后，如果是帝王用过的东西，那可不光是玉器可以用，里面的书画、宝剑、还有各种用过的器皿都有龙气萦绕，“斯年，我们明天就去逛故宫好不好？”
沈斯年毕竟是公众人物，去故宫这种人很多的地方有些担心被人认出来，不过在小鱼的软声央求下，看着她明亮会说话的眼，沈斯年还是点点头，答应了带小鱼去故宫。
只是沈斯年不知道，在今晚上华国上下各个博物馆的app上出现了紧急通知，因为场馆的维护工作，明天暂时停止对外开放。
沈斯年和小鱼第二天清早就到了故宫，看着紧闭的大门就知道他们两人扑了一场空。
沈斯年看着小鱼满脸都写着不高兴，用手捏了捏她的面颊，“好啦，晚点再带你来，临时闭馆也没办法。”

第244章 煲鱼头汤5
苏国兴在收到了曹老爷子通过加密渠道送来的信笺，就让人对上面的内容进行核实。
现在这个小世界还是灵气复苏的萌芽阶段，这种微弱的灵力不足以让人类开启异能，但是山川地理还有深山老林里会有微小的变化。
这些变化被宁蓁蓁清楚地指了出来，苏国兴经过查阅资料，那些大大小小的事件和宁蓁蓁所说的达到了高度一致。
在把曹家两人和宁蓁蓁请来之前，苏国兴向上请示，针对信笺里的内容开了一次秘密会议。
按照信笺里的说法，灵气复苏是不可逆的，这是世界意识的诞生前兆。既然不可逆，不如利用好这灵气复苏的时间差，华国的各个研究员秘密开展研究，做好灵气复苏的各种准备，甚至在华国境内率先进行灵气复苏的启动仪式，让全球开始灵气复苏之前，奠定华国在国际上先行者的地位。
灵气复苏，里面虽然还有很多的变数，但是简单透露出来带来的可能性，就让人着迷：
人体的dna的端粒改变，能够让异能者的寿命延长；
没有异能的普通人，也能在灵气的环境之中治愈各种疾病；
代谢综合症不再是控制为主，可以直接依靠灵气，回到原本的代谢状态；
单链rna的病毒疫苗研究成了可能；
全球的自净功能会启动，昔日里工业大生产造成的不可回收垃圾的污染降解成了可能……
曹老爷子、曹曼虹还有宁蓁蓁乘坐低调的车辆，在经过了严格的安检之后，进入到了一个明亮的会议室，里面乌压压的人群，甚至让曹曼虹有一种坐在轮椅上也挺好的错觉，她认出了里面不少的人物，要是靠着自己的双腿，只怕这会儿像是面条一样软趴趴的。
她看着女儿与人握手，想着她在梦中得仙人指点，现在身上也透露出一股清冷劲儿。
还有与沈斯年的感情，曾经是如同烈火烹油，现在滋啦一下被浇了凉水，只留袅袅青烟，似乎被风一吹仅存的情意就散了。
随着苏国兴的介绍，宁蓁蓁知道这一次的会议国家层面很重视，很多人是出现在新闻里的人物，还有一些只是简单说了是x院士、x博士，他们是不知名的英雄。
等到介绍到了宁蓁蓁，刷得一下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宁蓁蓁身上。
在旁边的曹曼虹都替女儿有些紧张，宁蓁蓁神色如常，拿起了其中一个钢化玻璃盒子，这里面放了一枚圆环形的玉佩。
一共准备了五对这样的玻璃盒子，都是国家准备的，尽量选择的是质地均一纹路相似的玉石，在场的科学家手里都有这十个玉石的照片和视频，要证明宁蓁蓁在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下，能够吸取玉石里的灵气。
宁蓁蓁按照苏国兴的吩咐，汲取了五个玉石的灵力，因为玉石的质地不一，蕴含的能量也不一，宁蓁蓁每次停留的时间也不同，差不多五分钟之后，苏国兴把十份玉石传递出去。
五个实验组，五个对照组，在宁蓁蓁动作之前，所有科学家都核对过，从肉眼来看，质地相似，在宁蓁蓁拂过了灵气之后，明显实验组的玉石暗淡了下来，像是玉石的生命力被汲取走。
灵气实在太过于玄妙，在亲眼见证了玉石的变化，不少研究人员的眼光铮亮，如痴如醉地把玩打开了玻璃盒的玉石。
年龄大一些的研究人员还按捺地住，年轻一些的开始了小声探讨：
“这是一种新能量？”
“用电子显微镜看过，明明结构都是相似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改变？”
原理尚且不知，但是宁蓁蓁证明了灵气的存在，关于启动华国整个国度的灵气复苏计划列入到了日程里。
宁蓁蓁在这一次的会议上的尾声提出了沈斯年圈养的美人鱼。
沈斯年当时把美人鱼抱回海边别墅的时候，留下了一小段的监控，沈斯年做事已经很小心了，他是用衣服裹住了漂亮的鱼尾，但是宁蓁蓁把监控录像一点点对比，终于找到了一小段的露出银白色光华的片段。
“而且诸位可以看到，之后是没有人再出这个别墅的。反而是沈斯年运回来了一只海豚，当然海豚只是他自述，并没有证据。”
所有的疑点摆出来，自然可以断定，沈斯年捡到了一只美人鱼，并且隐瞒并不上报。
宁蓁蓁还提供了其他的信息，人鱼现在的修炼进度不知道到了哪里，而且人鱼本身的能力就很可怖。
按照原本叶湘的记忆，在那个地下研究所里针对人鱼进行了很多研究，人鱼一族看起来体格纤细，但是肌肉异常具有爆发力，堪比自然界的大力士蚂蚁，可以举起自身体重的200倍的重物；鱼尾异常有力，甚至可以光靠着鱼尾就能够形成小型漩涡，把重达千斤的重物卷入到漩涡中心。
想要注射药物昏迷后带走也是不合适的，因为人鱼的代谢能力很强，有一定的抗药性，曾经的叶湘是一条假人鱼尚且都有抗药性，更何况现在的美人鱼是完全体。
现在因为是灵气复苏的初始阶段，人族之中少有可以获得裨益的，对上那条美人鱼只怕没有胜算。
最后这一次会议之后，讨论出来的结果是先以观察为主，对沈斯年进行一定的行为限制，最好让人鱼无法通过玉石获得裨益，灵气复苏的全面启动就近在眼前，人族是万物之灵，得天道偏爱，等到灵气复苏了，对付一只小小的人鱼不成话下。
计划定下了之后，当天晚上沈斯年和小鱼在看恐怖电影的时候，就接到了一个电影，电影的取材地点很特殊，安排在了戈壁上，电影的主角人物就是沈斯年。
“推了。”就算是没有小鱼的事，沈斯年对在戈壁滩上拍电影也毫无兴趣，而且这里要拍的是科幻片，说是利用戈壁滩的地形模拟异星球的地形，国产出过一个还不错的科幻片，随即一个《海上雷暴》把华国科幻电影打回原形，科幻片不在沈斯年的计划范围里。
“不行啊。”经纪人说道，“这个项目是中传媒集团的项目，上面是点了名要求你参加的。”
沈斯年说道，“有没有解释过，我马上就要结婚了，我确实腾不出来时间。”
“斯年，相信我，我也觉得那个地方干旱什么都没有，风大干燥还昼夜温差很大，以你现在咖位，我要是能推绝对帮你推了，真的是没办法。”

第245章 煲鱼头汤6
因为小鱼在摇他的手臂，沈斯年挂断了电话，表示自己知道了。
去戈壁滩拍科幻片，沈斯年想想就觉得头疼，挂断了电话之后，他拿出了手机，手指点在“湘湘”这个名字上。
他有些犹豫要不要给叶湘打电话，如果可以最好能够让叶湘通过曹家去把这部戏给推了。
在沈斯年看来，他虽然不看好一听就很不靠谱的科幻大片，但是这片子有中传媒的背景，肯定会有其他人感兴趣。
正在思考的时候，忽然小鱼靠了过来，沈斯年的手一抖，手指碰触到了屏幕，电话拨打了出去，在对方没有接通电话的时候，他连忙挂断了电话。
小鱼的手心攥住沈斯年的食指，看着手机问道：“这是谁？”
沈斯年不知道为什么，不太想对着小鱼说出自己的女友，把美人鱼抱入到了怀中，“不重要。”
算了，沈斯年想着，叶湘本来就是娇小姐脾气，这个电影的邀请来得太快太急，还不如先去拍戏，刚刚经纪人也说了，这部戏或许还有一个唯一的好处，他可以带一个人过去，隔壁剧组开机需要一个古装偶像剧女主，经纪人暗示，只需要颜值高，对演技毫无需求，投资也挺大。这对沈斯年而言，几乎可以说是为小鱼量身打造的。
沈斯年很快就想通了这件事的好处，对着小鱼询问要不要一起去演戏。
小鱼似乎动了动脑子，用手指点在手机上，“是不是可以打电话不用去演戏？”
沈斯年觉得自从小鱼化形了之后，智慧增长可以说是一日千里，含着笑说道，“周转推辞这个角色可能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又想了一下，说是可以给我一个隔壁剧组的女主名额，小鱼，想不想跟着我一起去演戏？”
小鱼叹了一口气，“好。”
沈斯年被小鱼的叹气逗笑了，他觉得对方像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现在叹气像是学大人，“怎么心不甘情不愿的？不想和我一起去演戏？”
“不是。”小鱼摇摇头，表情流露出委屈来，“我本来想去故宫的。”
那天去故宫扑了一场空，沈斯年本想着明天再去，结果就看到了微博上的消息，目前停止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待定。知道了这个消息以后，美人鱼别提多失落了。
她没有身份证，对人类的很多规则还不清楚，要不然她多想去一趟故宫，按照沈斯年的说法，只怕一个故宫里文物的气就足够支持她第三次改变容貌了。
想到故宫里的文物，美人鱼垂涎欲滴地得紧紧闭着嘴，口腔之中圆润的牙齿成了锋利的模样。
沈斯年看着小鱼的模样，觉得她很有趣，明明对人类文化都不了解，却喜欢这些传统文化的瑰宝。
把手机扔到一边，或许刚刚直接不拨通电话就是因为想把叶湘和小鱼画一条线，小鱼是他私藏的瑰宝，他不愿意让小鱼知道叶湘的存在，虽然人鱼现在还不懂得情爱这种人类高级情绪，他却不想让小鱼知道他已经有了伴侣。
*
有国家的出手和推动，所有的流程走得飞快，在戈壁滩上搭建了两个剧组。
沈斯年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架势，里面的演员都带着一股肃杀的味道，他们的皮肤并不白皙，脸上甚至没有一丁点痘痘存在的痕迹，容貌的话乍一看很舒服，实际上在人的心中留不下印象，让人觉得有点大众脸的意思。
这些就算了，最让沈斯年奇怪的是，这群人包括群演，进入到剧情里很快，像是本身就是符合人设的军人。
他私下里感慨，从哪儿找到的这么多的演员，演技不错，就连导演都没在圈子里见过。
这些人不是演技不错，而是他们本身就是执行任务的军人，现在他们拍摄工作是在外太空执行国家的命令，对这些军人而言本来就是本色表演，在沈斯年的眼中就是真实自然。
隔壁剧组应该演的是青春偶像剧，沈斯年去探过班，拍摄任务不像是自己这边重，对演技的要求不高，不过好像原著多达几百万字，要拍摄的总时间不短，所以两边估计要拍完也差不多是同一个时间。
让沈斯年最为满意的一点是，因为小鱼是他带过来的人，无论是小鱼过来探他的班，还是他去探小鱼的班，都没人阻拦，加上拍摄地的荒凉，根本就没有狗仔之类烦人的事，他甚至和小鱼十指相扣，所有人也都当做没看到。
小鱼却觉得很烦，她不喜欢这个戈壁滩，这里缺水，就连空气的干燥程度也让她觉得鳞片都要被烤干了，就算是沈斯年有钱，因为水资源缺乏，她也不能太过于奢侈的用水，只能够三日换一次大鱼缸里的水，让她恢复原形的时候在水里泡一泡。
除了不喜欢戈壁滩，她也并不喜欢演戏，她总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镁光灯下，有人隔空研究一样。
这一点小鱼不知道的是，她所在的这个剧组表面上是剧组，实际上主职业务是做科研的实验员，他们在做近距离的人鱼观察札记，所谓的拍摄无非是紧急培训做出来的花架子。
每当美人鱼离开之后，这群科研人员就会开展激烈的讨论会：
“叶湘女士说的不错，她的力气果然很大！”
“这代表她的新陈代谢强，不光是消化能力好，她的粪便跑pcr的结果出来了，人鱼对食物的利用程度非常高，而且粪便里没有菌群，完全是靠着自己强悍的消化能力对食物进行代谢。”
“她应该有自己的种族语言，不知道这种物种存活了多少年？”
“她的dna目前和人类很相似，看得出来性染色体还是未表达状态，应该还有一次突变的机会，突变之后，常染色体和性染色体的表达都和人类一峙。”
“真是神奇，不知道灵气复苏以后，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类似精怪修炼成人，也和人鱼是一样的择偶方式。”
缺水，没有灵气补充来源玉石，还有那种无孔不入的窥视感，在小鱼和沈斯年有了一次“深入交流”，小鱼明显看出了对方爱意的时候，开口表露出自己不想继续拍戏，想要回京都。
小鱼摇了摇沈斯年的手臂，“能不能给那个叶湘打电话，把这个戏给拒了，我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不舒服。”
沈斯年听到了叶湘这个名字，柔情地亲了亲小鱼的面颊，“我和她分手了。”
小鱼身体一僵，眼睛瞪着沈斯年，表情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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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煲鱼头汤7
正式分手是在三天以前，沈斯年当时算一算已经两周都没有联系叶湘了，母亲都给他打电话询问婚期的事，他才硬着头皮给叶湘打电话。
听到了对方在电话里说分手，沈斯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他在晚宴上是为了什么去攀附上叶家公主，又是怎么费劲心思去讨好她，现在成了一场空。
这段时间拍戏，他确实下意识地不想联系未婚妻，空闲的时间宁愿给小鱼做点好吃的。
但是就算是这样，和叶湘分手是他从未想过的事。
沈斯年下意识地替自己找借口：“湘湘，我知道我最近比较忙。”
“不是有点忙，而是根本就没想过我吧。”那边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的话，轻笑了起来，“其实自从海边回来之后，你的心思就不在我身上。你还记得吗？婚纱照都只拍了一半。”
“我可以解释的。”沈斯年面对电话里强势的声音，抓住了电话，想要试图解释，不知道为什么，电话里的未婚妻比过去坚决果断得多，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我也不想闹得太难看，咱们好聚好散，沈先生，我知道那位于小姐还是沾了你的光在隔壁剧组拍戏。”
小鱼是条美人鱼，哪儿有什么身份？沈斯年听到了对方的话，耳朵嗡嗡作响，最终稀里糊涂地挂断了电话。
现在剧组的拍摄按照导演的说法是天塌下来都不能离开，加上沈斯年又觉得自己无法瞒住小鱼这件事，就对和叶湘的分手释然了。
沈斯年像是和小鱼解释，又像是和自己解释，“是我失责，当时拍照拍到一半回来，之后也没怎么联系她。这样也好，可能和她感情没有到位。”
他和小鱼的深入交流，带给了他无上的快乐，还不如干脆和小鱼在一起。
“那联系啊！是你失责，你和她道歉啊。”小鱼的语气激动起来，甚至她的面颊上都显露出了鳞片出来。
“你……”沈斯年被忽然冒出来的鳞片吓了一跳。
美人鱼的动态视力很强，她注意到了沈斯年瞳孔里的倒影，飞快的回收了自己面颊的鳞片，“斯年。”她偎依在沈斯年的怀中，仰头说道，“你和叶小姐已经谈了两年恋爱，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如果现在放弃，不觉得可惜吗？”
沈斯年没有回话，当然觉得可惜，甚至他觉得有部分原因是因为在戈壁上拍戏，如果他在京都，一定去追回叶湘的。
现在小鱼柔弱无骨歪在他的怀中，这些话不好说出口。
小鱼的手指戳在沈斯年的胸口，她缓缓地说话，勾着沈斯年想叶湘的好。
美人鱼的身上毫无任何的细菌，是因为美人鱼本身像是自然界的寄生虫，她现在化形成了人类，却不是真正的人类，需要有一个寄生者，她选定的就是叶湘，因为叶湘是沈斯年认识的年轻女孩子之中最漂亮的，家世最好的，她要的就是最好的，她取代了叶湘，让叶湘做一条美人鱼，这是他们人鱼一族的生存方式。
小鱼用了很多的话去劝说沈斯年追回叶湘，还表示自己可以由着他金屋藏娇。
“我喜欢你，但是我知道人类不光只是喜欢就可以生活，还需要金钱，叶小姐的家境很好吧。”
“我本来就是一条鱼，你就当做是养了一条鱼，我什么都不懂，甚至不是人类，能够现在这样已经是我最大的幸运。”
“你和叶小姐在一起了，我还是你的一条鱼，不会对叶小姐有什么影响。”
沈斯年本来就有些不甘心对叶湘放手，小鱼这样一说，三人行这件事就由两人敲定了。
“戏也不要演了。”美人鱼真的很烦躁这里的环境，偶尔休息的时候去很远的全酒市，到了全酒市，她第一时间就去了金玉点，结果让她失望的是，这里的玉石烂透了，根本就汲取不了多少灵力，在网购网站上买的玉石也同样是如此，一点都没有照片和视频上的灵气。
美人鱼想攫取故宫文物的灵气，进不去故宫，她觉得那天的张福福也可以，她讨厌缺水的戈壁，讨厌这里没有可以供她修炼的玉石，想要回到京都。
美人鱼对着沈斯年再次强调，“我想回京都，我不想演戏了。”
沈斯年哭笑不得，合同在第一天已经签订了，现在戏已经演了不少，隔壁剧组都已经拍了不少的胶卷，他这边虽然进度慢不少，也不能轻易离开，现在离开了不说是拍戏所得，光赔钱恐怕都要赔不少。
“你还记得第一日签的合同吗？”沈斯年先和小鱼解释了契约的作用之后，说道，“那就代表你现在这个身份已经同意了要把这个剧拍完，要不然就要赔款的。”
美人鱼想着当时签字签订的是于瑜，虽然有一个身份证号码，也不代表什么，她早晚要用另一个身份的，于瑜签订的合同，和她有什么关系？
美人鱼的眼里滑过一丝淡漠的神色，但听着沈斯年还要继续拍摄，也就只能够同意继续在戈壁上拍戏。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小鱼的身子一顿，推开了沈斯年打开了窗。
戈壁滩上黄沙漫天，距离那个阵眼太远什么都看不到，但是小鱼的心中扑通地狂跳，总觉得在黄河流域有什么事发生了。
她的眼睛越来越大，也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在华国境内开始了灵气复苏？
同样有感应的，还在全国各地的各个角落里，千年古树上栖息的碗口大小的白蛇忽然咻忽化了人形，古老破旧的庙宇塑像忽然金光闪烁，连墓碑都没有的小小坟包有影子摇曳……华国这一片土地上有修行资质的灵族全部都感觉到了灵气的翻涌。
黄河是华夏文明孕育的起点，原本翻腾的黄浪像是被无形的巨手滔过一边，浑浊的黄河水没有了黄沙，成了清澈的奔腾巨浪。
距离阵眼最近的一群人，因为有功德在身，同样感觉到了身上有什么无形的禁锢被打开。
这就是灵气复苏的时代吗？

第247章 煲鱼头汤8
“以后这些文物，就不会被萃取灵气了？”文馆长再次询问宁蓁蓁。
在沈斯年还有那条美人鱼身边布下了天罗地网，金玉店张福福家的玉石损失，文馆长看在眼里，如果要是华国那些文物也成了这样……
一想到那个非人类在打国宝的主意，文馆长觉得那条美人鱼要是敢做出来这样的举动，他就可以和那条臭鱼拼命！
因为灵气复苏之前，生怕华国还有其他类似美人鱼这样的生物可以汲取文物的灵气，华国所有的博物馆都闭馆，不对外开放。
宁蓁蓁面对文馆长的眼神，伸手碰触他带来的一件翡翠玉珠，试图从中汲取灵力的时候，文物表面生出的淡淡白雾，看似缥缈虚无却坚决阻隔了她汲取灵力的举动。
宁蓁蓁用自己的实际举动证明了她的说辞，收回手对着文馆长说道，“您若是放心不下，可以让李道长试一试。”
灵气复苏之后，武鹤山的李道长头发由白生乌，他原本经脉已经通了，现在灵气达到了可以吸收的阈值，灌输到他体内，境界算起来比现在的宁蓁蓁还要高。
李道长也试过了之后，对着文馆长点点头。
文馆长终于可以放下心来，虽然先前宁蓁蓁就说过，等到灵气复苏了之后，此间的天道会护佑带着龙气的瑰宝，随着年限的推移，那些龙气只会散在华国，庇佑整个民族，而不是供某一个人用。
现在灵气复苏之后，证实了她的说法，文馆长终于放松了下来。
宁蓁蓁与那些大人物告辞，走出了景区之后，见到了母亲从轮椅上站起来，冲着她走过来。
曹老爷子则是推着轮椅走在后面，如果女儿站不住了，随时可以用轮椅把人给接住。
曹曼虹刚刚恢复行走能力，又坚持走了两分钟，就重新坐回到了轮椅上，电动轮椅自行驱动，一行人回到了曹家。
没错，回曹家的原因是因为，曹曼虹和叶长盛已经离婚了。
自从那天进不去书房，曹曼虹就留了心思，叶长盛一开始确实不敢有多余的心思，但是随着曹曼虹瘫痪，离开集团核心的时间越来越久，他也享受这种大权在握的感觉，那是一种比世界上最好的酒还要让人沉醉的微醺感觉。
曹曼虹是曹家的千金大小姐，有商业头脑，行事风格大开大合又如何？不过是个站不起来只能坐在轮椅上的废物，他在曹曼虹离开了权利中心之中飞速成长起来，时间久了，他甚至都忘了曹家的那些手段。
曹曼虹在委托了私家侦探查到了他还养了一个小蜜，甚至有了私生子，她当即果断地没给叶长盛转移资产的时间，直接要和他离婚。
以前的盛杰其实核心业务是酒店、电影院等业务，自从叶长盛接收了之后，他坚定不移地走房地产业务，甚至在这么多年的经营下，公司的高层都是他的人了。
这样的盛杰曹曼虹没兴趣去接手，可以只要现金和除开房地产以外的经营业务。
叶长盛最舍不得的就是盛杰集团的房地产业务，他甚至觉得其他的业务是盛杰的拖累，听到了曹曼虹的要求，心中大喜，把离婚当做剥离不良资产来看，甚至愿意多拼凑一部分给女儿，“这就当做她的嫁妆。”
叶长盛不知道女儿已经和沈斯年分手，还以为两人要结婚。
曹曼虹冷淡和叶长盛说女儿他们已经分手，宁蓁蓁也冲着叶长盛露出礼貌的笑容。
叶长盛对沈斯年说不上多好的印象，因为这个年轻的后生有些像是当年的自己，有时候太过于相似，他总会想到自己当年追曹曼虹做的那些事，对沈斯年的说不上感官有多好。
叶长盛这会儿听到了分手，再看看女儿和前妻明明表情不一样，却有一种相似的冷淡感，反而对沈斯年有一些同情了，努力了那么久，最后女儿不过是轻飘飘一句，已经分手了，就带过所有的一切。
叶长盛本想要语重心长教育女儿几句，想到现在盛杰的大版图都在自己这里，给妻子和女儿的不过是他不想要的边角料，而且女儿和妻子是一条心的，也不需要太过于关注女儿的事。
“那我等着湘湘之后的好消息。”叶长盛风度翩翩地说道。
“叶总不必太过于担心。”曹曼虹说道，“如果有了消息，会通知您。”
双方可以说是和平分手，但是曹曼虹知道，之后叶长盛一定会后悔的。随着灵气复苏，盛杰集团现有开发的房地产不会有任何的优势，今后有钱人会选择山清水秀的地方置办产业，一时无法离开城市的，也会尽量把产业置办在郊外。盛杰集团目前几个大项目，都是绿化面积有限寸土寸金的中心地带，可想而知迎接他的是什么挑战了。
*
京都第一中学高三一班，在这天早自习破天荒的让生物老师给监督读书，一直到早自习结束，数学老师才眼底发黑到了班上。
当老王头到了班上之后，摇头晃脑的读书声渐渐消失。
老王头摆摆手示意所有人停下，然后点了班上的三个人，“这三个同学跟我出来一下。”
这里有两个人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学霸，还有一个则是混日子的学渣，他们都觉得很奇怪，这是什么事，尤其是班主任现在还让他们收拾东西，用行李袋打包之后放好，说是晚点会有人替他们送回家。
其中一个和老王头关系最好的数学学习委员问道：“王老师，这是什么情况？”
“我自己都不清楚。”王老师摇摇头，“等会你们过去就可以了，会有人解释，和上次的体检结果有关。”
三人到了之后，看着全校的学生都在这里，还有一小块儿区域里坐了不少老师。
老师们对这个情况也是奇怪，筛选学生的英才计划，为什么把他们也包括在里面。
站在多媒体讲台中心的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对着他们利落地行了一个礼，“在这个变化的大时代有新的机遇和挑战，多余的话暂时不能多说，所有人的面前都有两份保密协议书，请于今天之内做下决定，同意保密书之后，国家会全力培养你们。”
高三一班的数学老师王老师已经年过五十了，他站起来，“领导，我这边就不用……”
“请老师也考虑清楚，保密协议书里写得很清楚。”
像是第一中学的事在全国其他中学里都上演了，就算是灵气复苏，也要从教育抓起来，从孩子开始。

第248章 煲鱼头汤9
“小鱼，真的不行。”沈斯年捏了捏眉心，“我也想回京都，但是真的不行。”
沈斯年不打无把握的战，他不能欠下堪称是天价的违约金，让小鱼胡闹回京都，如果他跟着回去，不能挽回叶湘的心，他目前所有的一切都等于是一场空。
美人鱼因为沈斯年屡屡拒绝离开，脸上鳞片都控制不住显露出来好几次。
而沈斯年哄着她，从一开始的温声细语，到现在也有些不耐烦了，甚至对她的爱意都削减了不少，尤其是发脾气的时候，美人鱼脸上若隐若现的鳞片，清楚地提醒他小鱼非人类的身份。
小鱼说道：“如果你也可以修炼呢？”
“修炼？”
“就是打破人类的身体潜能，能活到两百岁，甚至更很长时间。”
这说的就是长生不死！沈斯年瞬间就心动了，他看着美人鱼，“小鱼，你没和我开玩笑对吗？”
“没有。”小鱼的表情不是很高兴，语气也硬邦邦的。
“那为什么一定要回京都？这里不可以吗？”
“这里灵气很稀薄。”小鱼说道，“我能感觉到回京都可以，京都是国家的首都，应该是足以修炼的。”
沈斯年没说话，用他明亮的眼睛看着小鱼。
在能够证明自己确实能够“修炼”了，不然他还是坚定信念，不会回京都的。沈斯年压住了心动，因为修炼的事，声音格外温柔，“宝贝，再等等，我们都加快进度好不好？我想一下，快一点的话半年时间，慢一点差不多一年，我们就可以回去了。”
“半年不可以，时间太久了，灵气复苏初始是灵气最为旺盛的一段时间，之后要等到此间小世界进阶之后，灵气才会增长。”
人类在地球上生活了许多年，但是和整个世界相比，只能算是沧海一粟，现在的灵气值如果是3，在很短的时间里会散到1，再由1重新开始缓慢攀升到新的数字。
小鱼继续说道，“等到半年之后，只怕拍戏得到的这些钱，还不够买多少玉石。”
半年的时间变数太大，有潜能的人足以发现玉石的奥秘，不能像是在张福福那里肆无忌惮地汲取灵力了，玉石肯定是需要买的，只怕价格也会攀升到几十倍。
还有故宫那些宝物以及国内的其他宝物，一定会被其他人类早就吸收完毕了。
小鱼很烦，为什么就灵气复苏了？明明按照现在灵气的含量，根本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变数。
如果不是因为她是沈斯年捡到的，命运和沈斯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她早就自己回京都了。包括现在，按照小鱼的计划，绝对不包括现在浪费自己的灵力，去给沈斯年打通体内的经络，而小鱼现在也很清楚沈斯年是什么样的人，没有好处，是绝对不会由着她使性子的。
沈斯年又问道：“为什么需要玉石？有些像是里的灵石？”
“对。”
沈斯年忽然想到了在京都里张福福看过的暗淡的玉石，难怪小鱼不让他买，他又想到了故宫的宝物，也猜到了文物的作用。
沈斯年因为激动，脸上都有些微红，语气还是很冷静温柔，“小鱼，东西虽然好，但是我觉得……”
美人鱼不想继续听着沈斯年说其他乱七八糟的话，直接说道，“我可以改变你的体质，让你可以感受到灵气，但是必须我们快点一起回京都。”
“真的？”
“可以立下契约，现在灵气复苏，如果谁违背了誓言，谁就会受到反噬。”小鱼说完这些看着沈斯年，“你想一下长生和金钱，是不是还是应该选择长生，钱早晚还是可以再赚，这一段修炼时间非常重要！”
沈斯年只是想了一小会儿，就同意说道，“好，如果证明了我可以修炼，利用灵气，我们就不拍电影了。”
原本应当是这个世界上甜蜜的一对夫妻，因为灵气复苏而有了裂痕，小鱼非常不情愿用自己的灵气，而沈斯年也觉得，为什么小鱼不早点让他可以修炼，之前就算是没有灵气复苏，他也可以学小鱼，去利用金玉店里的玉器不是吗？
两人立下誓言之后，小鱼动用了那次从张福福店里汲取的灵力，还有自己的本命精血给沈斯年打通了经络。
小鱼两条笔直的腿，也因为这样的损失而成了鱼尾，另外改变的就是她的脸，原本小巧如同贝壳一样的人类耳朵成了尖锐的形状，脸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鳞片。
“把我抱入到浴盆里，我每天都需要一点时间。”小鱼说道，“这一次我的损失太大了。”
如同小鱼还是人类的容颜，或许沈斯年会更有同情，现在看着脸上的鳞片，还有对方无机质的眼，打了一个寒噤，抱着她的时候也不想是过去心思绮丽，而是有一种抱着野兽的感觉。
沈斯年把美人鱼放入到了浴盆里，就琢磨起来自己新得能力。
沈斯年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以前像是这个世界蒙了一层淡淡的白雾，现在小鱼拉着他的手擦去了那种薄雾，让世界清晰地展现在他面前。
因为这里的灵气太少，小鱼咬咬牙还附送了沈斯年一点灵力，让他可以直接改变了自己的眼睛，原本有些轻微近视，沈斯年的双眼视力恢复到了50。
沈斯年也不犹豫，拿上了合同，在看过了之后，他发现合同不是一般的坑，自己那份合同也就罢了，小鱼的那份合同违约金居然和自己的一样，两份合同加起来赔款都要一个亿了。
先给经纪人打电话，说了自己想违约的事，经纪人想也不想说道，“不成的，沈哥，要不演了，违约金没得谈。”
“这显然很奇怪，当时小鱼的那个角色是附送的，怎么也有五千万的违约金？”
经纪人说道：“如果完成了也很惊人不是吗？沈哥，没必要违约，您和鱼小姐安心拍戏，最近娱乐圈也没什么新人，我都帮你留意着呢。”
沈斯年在强调了自己和美人鱼必须违约之后，经纪人终于按照国家的剧本说道，“据我所知，这法务很厉害的……违约金这边没法谈。”
按照宁蓁蓁一开始的盘算，其实也没打算捆住两人很久，只用拖到阵眼开就足够了。尤其是华夏的国运浓厚，这次灵气复苏效果出乎意料的好，不少华夏族人从中受益，可以说现在对上那条失去了精血的美人鱼也不成话下，所以，他们愿意出一大笔钱离开，离开就是。

第249章 煲鱼头汤10
沈斯年倒是想要潇潇洒洒离开，表示一亿元的违约金算什么，但是一亿元实在太多了，在经纪人不看好的情况下，沈斯年只能够和剧组方谈。
话术最常用也最管用的方式就是软磨硬泡。
只可惜面对沈斯年的软，对方头发丝都不带动的，说出的话硬邦邦，“沈先生，我们有合同的。”
沈斯年想要硬起来，对方表情也丝毫没有变化，嘴角上扬的角度都像是用尺子丈量过，和先前一模一样，“一切按照合同来办事，如果沈先生要离开，不用说一些虚头巴脑的话，能够拿得出违约金都好说，拿不出违约金，还请配合剧组做好拍摄。”
沈斯年说得口水都干了并没有什么用，最终只能够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先赔付了30的金额，20在半年内赔付，50在一年内打款到位。
拿到了三千万的剧组贴心地用直升飞机把两人送回京都，而在沈斯年和美人鱼离开的当天，两个剧组就地解散，在体检后有潜力的人直接到了集训营，开始进行国家英才的培训。
因为有宁蓁蓁的泄题，在灵气尚未复苏之前，就开始了相关的研究，做出了很多的先行实验，很短的时间里，就已经验证了修行的最佳年龄是十四岁至二十岁，在这个年龄段以前，尚未完成第二次xing发育，成为修者后会导致生育能力的丧失，这个年龄段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引气入体的难度会加大，不过也有例外，如果身有功德、或是精通佛理，或者是道家之理，体内的经络畅通，那么灵气灌体反而会导致修为直接晋阶。
能够送入到沈斯年和美人鱼身边的军人都是意志坚定的人，大半都有修行潜力，他们乘坐飞机，到了峡谷里进行集训。
宁蓁蓁那天打开阵眼之后，就可以去曹家也是有缘由的，因为接下来她也是特聘的教师的一员。
李道长的修为高，但是对灵气的控制不如宁蓁蓁，宁蓁蓁在灵气控制上的应用，让所有人都开了眼界。
眼前的这帮年轻学生看着漂亮的女老师，指尖上跳跃一抹火焰，她绕着课堂走动，火焰微微晃动，火焰的大小都没有任何的变化。
学生只觉得这能力很神奇，却没人觉得有多了不起，不就像是一个可以自行控制的打火机，火焰的大小一致不是很容易吗？
等到自己开始练习了之后，才发现要么在瞬发的时候，体内的灵气全部都被抽取一空，要么就是火焰飘忽不定，更本无法做到稳定火焰的大小，更遑论一边走路，还一边能够控制体内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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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蓁蓁在教书育人的时候，沈斯年和美人鱼已经回到了京都，他们发现了，故宫文物的表面有一层的保护，根本无法汲取灵力，甚至去了最大的古玩一条街，偶尔见到的镇店之宝，两人也只能看着文物里的灵气心动，无法汲取。
再接下来让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目前玉石停止了任何形式的网购，国家战略储备资源里加入了对天然玉石的储备，现有的玉摆件价格全部攀升，并且都必须用一种特殊的玻璃罩住，购买者不能碰触。
询问金玉店的老板，他说道：“这个玻璃盒子是国家免费发放的，能够防尘。”
“可是这样就不能碰触到玉石了，我们想买东西，还是得……”
“不好意思。”沈斯年直接对老板说一声抱歉，扯着小鱼的臂膀出了金玉店。
“怎么了？”小鱼有些不太高兴，她脸上的鳞片快速闪烁了一下，“我需要玉石补充体内的灵气，给你转换资质，对我的损害太大了，只让人拿出玉石，还不用出钱。”
沈斯年想着，美人鱼不是人类，就算是长得再像是人类，脑子也不行。
沈斯年摇摇头，“我还记得张福福那一次，当时销售员好几次都看玉，好像觉得有点不对，现在国家有相关规定，放在玻璃盒子里和盒子外完全改变了，你觉得会怎么样？”
沈斯年觉得美人鱼蠢，没有脑子，他的表情就带上了一点居高临下的味道，这让美人鱼看在眼底，无机质的眼里滑过一丝暗芒。
两人之间的裂隙越来越大，却因为利益关系扭在一起，美人鱼说道：“我的身体损耗太大了，我需要玉石，那你先替我买一点，我起码先得恢复到以前的实力，然后你再追求叶小姐。”
“好。”
玉石虽然价格攀升到让购买的沈斯年都心痛的地步，但是他也很清楚，自己需要从小鱼身上得到更多的修炼办法，如果不给小鱼一点好处，美人鱼会撂挑子不干了。
两人达到了暂时的和平，沈斯年带着花去了叶家别墅，没想到在门口的时候，看到了来来往往的搬家队伍，正好叶长盛走了出来，对这搬一小樽玉像的人说道，“小心一点。”
沈斯年看着那尊玉像，如果要是在外购买，这尊原本购买几十万的玉起码得到千万级别了，甚至价格过亿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叶家的财力，他有些心动地上前，“叶叔叔，我来帮忙。”
他把手中的花放置到一边，手搭在了玉像上。
叶长盛本来想说离婚的事，看着沈斯年已经搭上了玉像，就不敢多说什么，免得沈斯年一失手把玉像给打碎了，现在玉价格的攀升他也很清楚，只可惜过去的时候，他更喜欢金子一些，家里没什么玉器。
沈斯年在把手搭在玉石上，浑身就是舒服的一颤，他清楚得感知到玉里有一些东西缓缓流动到自己的体内，不过他的资质肯定是比不过小鱼的，小鱼几乎是刹那间玉石就暗淡了下来，这么大一块儿玉像，他放好了之后，也只吸收了里面差不多一半的灵气值。
沈斯年已经尽力走得慢了，现在一直捧着玉也不是个事，只能够松开手，对着叶长盛说道，“既然搬家，我帮叔叔搬点精细东西，就像是玉之类的，免得工人打碎了，太可惜了。”
叶长盛拉住了的沈斯年，笑呵呵地说道，“不用不用，其他的已经收拾好了，已经搬走了，这个是摆件，所以才由工人搬。抽烟吗？”
“不用。”沈斯年摆摆手，“叶叔叔，你们怎么忽然要搬家啊，要不是我过来，到时候你们搬家到哪里，我都不知道了。”
叶长盛还没有开口，他新娶的太太向着他走过来，挽住了叶长盛的臂膀，有些好奇地看着沈斯年，“长盛，没想到你还认识沈先生。”
沈斯年的眼睛都瞪大了，这是什么人啊，这可是叶家的别墅，就算是曹曼虹双腿残疾了，也不能光明正大让小三出现在家里，还给搂着胳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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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煲鱼头汤11
叶长盛一看沈斯年的目光就知道他误会了，再看看转正的娇妻，表情不是很好，现在已经转正了，哪儿原本被人误会是二奶啊。
叶长盛把妻子的手一握，大大方方地对着沈斯年说道，“小沈啊，我和你曹阿姨已经离婚了，这个房子就是被分割的财产，这房子都已经卖了，所以我们今天忙着搬家呢，你曹阿姨还有湘湘的东西，早就已经搬走了。”
沈斯年听到了这话，浑身的血液都往天灵盖上涌去，怎么就离婚了？他勉强一笑，“叶叔，湘湘跟着曹阿姨？”
“对。”叶长盛说道，“盛杰的房地产业务都在我的名下，其他业务部分都给了湘湘，这部分有些不够，家里的房子商铺大部分都折现了，剩下没有折现的也都给了湘湘。对了，湘湘改名字了，她现在姓曹。”
盛杰集团最核心的业务在沈斯年看来就是房地产业务，剩下的部分都给了宁蓁蓁又如何？那些又不值钱。沈斯年完全没想到自己拍戏那么短的时间，居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如果要知道这样，当时就应该不去拍戏。
很少抽烟的沈斯年有一种想要抽烟说脏话的冲动。
叶长盛继续说道，“你和湘湘的事我也知道，湘湘也是胡闹，不过，我也没办法管得住她。如果……你还想要找湘湘，得联系曹家，毕竟我现在也再组了家庭。”
这会儿一个胖嘟嘟的孩子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年轻漂亮的夫人把孩子一抱，用手帕擦拭他的汗水，沈斯年当然明白了叶长盛的话里隐藏的意思，叶长盛早已经有了私生子，这一次已经和曹家划分得清清楚楚，显而易见叶长盛手里的资产也只会留给他的儿子，也不是那个已经过了二十的女儿。
拿了房地产业务的叶长盛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了，沈斯年有些羡慕这位。
沈斯年艰难地说道，“叶叔，我明白的，就是我心中有些乱。”
叶长盛看着沈斯年这个后辈，当然明白为什么他心乱了，原本以为叶家和曹家的东西都能够拿在手中，结果现在只有了曹家的东西。
“行，你好好考虑一下。”叶长盛的场面话说得漂亮，“我知道你也忙，工作任务也重不知道这么大的事，你不管做什么决定都好，有事情需要你叶叔帮忙，给我打电话就是了。”
“叶叔，我帮你们搬家吧，拿些东西。”
“不用，不用，你衣服穿那么好，要是刮着了多可惜。”
沈斯年那束原本是要追求宁蓁蓁的花留在了叶家，庆祝叶长盛的乔迁之喜，沈斯年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小鱼在嗅到了他的改变，立即就扑了过来，“你的境界增长了？”
沈斯年感觉到了小鱼搭在自己脖颈上的手指变得锐利，他很清楚，看起来纤细柔弱的手指能够轻易地撕裂他的皮肤，沈斯年从未如此清晰地认识到美人鱼的力量。明明是自己的机遇，但是她讨厌自己没有获利，如果没有给她一个让她满意的答案，她就会变脸。
沈斯年解释说道：“我到了叶家的别墅，他正在搬家，搬家的时候有一尊玉像，我帮忙搬玉像的时候，趁机汲取了一部分灵力。”
手指下的脉搏平稳有力，美人鱼再看看沈斯年的表情，她忽然发现，自己无法判断。
进入剧组的前段时间让美人鱼明白了演员两个字的含义，用微表情用眼神来诠释另一种心情，用这种扮演法，让人无法判断是不是撒谎。
美人鱼有些烦躁，有些后悔之前让沈斯年获得了修行的资格，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沈斯年一旦有了机遇，不会把修行的东西给她，而是自己就用了。
“下次我和你一起出去。”美人鱼说道。
沈斯年含笑说道，“好。”他对美人鱼的提防一时间也到了顶点，甚至想着灵气复苏，是不是能够把这条美人鱼送给官方研究，摆脱掉这只美人鱼。
想到了这里，沈斯年说道，“小鱼，你先前提过灵气复苏，是不是代表还有一些人直接就可以修炼。”
“是的。”小鱼心不在焉点点头，“你今天去叶家，见到了叶湘吗？”
“没有。”沈斯年叹了一口气，“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去了之后才知道，叶长盛和曹曼虹离婚了，叶湘……现在应该叫做曹湘，跟着姓曹。盛杰集团我和你说过，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现在主营业务归了叶长盛，叶长盛有了自己私生子，这部分的产业今后也应该给他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给曹湘。”
美人鱼有些着急，“是不是曹湘的钱缩水了，都是叶长盛的孩子，曹湘还跟着他很多年，为什么不多给曹湘一点？”
“是的，钱缩水了，叶长盛不会把东西给曹湘。我今天看到了叶长盛，他很明显对新的妻子更喜欢，更疼爱小儿子。华国本来就有重男轻女的历史基础，他在心底也更认同现在的儿子，所以对女儿改了姓氏，也没什么意见。”
沈斯年一边说着，一边想到了一件事，灵气复苏这件事是缓慢发生的，叶长盛现在还不知道，盛杰集团在时代变化的情况下，房地产真的不会受到影响吗？
盛杰集团主营的房地产多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这种地方灵气复苏之后并不占优，是不是盛杰集团反而要垮台了？那曹湘拿到的部分，会有什么变化？
他的心忽然快速跳动起来，这个事不能告诉美人鱼，刚刚美人鱼的指甲变化，彻底让沈斯年对美人鱼有了厌恶的心情。
是的，不光是防备和疏离，他在心中一瞬间就补全了所有的计划，想要摆脱掉美人鱼。不能让美人鱼有太多的进阶机会，压制她的境界，最好能够把她丢给研究所。除了可以获得一笔资金，美人鱼都不是人类了，她那份违约金自然由她自己承担。等到解决了美人鱼，就可以重新追求曹家小姐。如果曹家的主营业务也不合适，他或许应该找到更合适的富家千金。
美人鱼对男女之差困惑不解，她对这部分的知识缺乏常识，不知道沈斯年有没有骗自己。
沈斯年最终给了结论，对着美人鱼说道：“我需要冷静一下，查一下现在的曹家情况。我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美人鱼也想到了一件事，这些事都是在离开了京都之后发生的，都怪沈斯年，当时为什么非要去拍戏？！

第251章 煲鱼头汤12
人族是天道的宠爱，所以美人鱼修炼好了之后能够长出人的模样，他们也学着人类的智慧。
美人鱼在沈斯年喜欢她的时候，两人是如胶似蜜关系好得跟什么似的，但是在沈斯年变心之后，他也是最狠的，美人鱼的头发鳞片还有血液邮寄给了私人研究所，用这种方式让联系好的外国私人研究所来抓捕这条美人鱼。
本来想要找国内的私人研究所，查阅到资料之后，国内的私人研究所太少了，他找到了专门找国外的顶级富豪扶持的那种研究所。
灵气复苏走了华国的国运，目前灵气复苏只局限于华国境内，华国现在对灵气复苏相关的资料对其他国家是封锁状态。沈斯年和美人鱼是重点监控对象，沈斯年的东西第一时间就截获到了华国的研究所。
华国的研究员对着沈斯年的行为摇摇头，这都是国外的研究所，如果要是沈斯年的东西给了国外，可以说是帮着国外破解生命的奥秘。于是，华国的研究所假借国外的名义，和沈斯年进行联系，让沈斯年以为对方很快会带走美人鱼。没想到的是，对方送了外卖，吃下了之后，他和美人鱼都昏迷了过去，等到醒过来，他们两人脖颈上多了一条银色的颈链。
这条项链是最新的研究成果，在筑基期以下修为都有抑制作用，不会限制他们汲取灵气，只是少了攻击手段，当然如果要是生命受到了威胁，会短暂地可以使用攻击手段。
在灵气复苏以后，有其他的种族自愿被研究，华国的科学家就和那一个种族进行成果的公开共享，研究进度同步传给对方；不愿意被研究的，在做评估之后，确定有反人类倾向的，就给了这样的限制，美人鱼是早期的研究对象，她的性情还有种族的生活方式，无疑是属于对人类有害的那种。
这个项环是一开始就定下的研究方向，因为不可能国家对每个人都进行监控。现在有了项环，国家的研究员只需要针对每个人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评估不通过的，就带上项环，这样就可以节约下人力资源。
至于说为什么是定在筑基期，因为从筑基到金丹期就会有天劫，如果要是怀着报复的心思，到时候直接渡劫的时候就会灰飞烟灭。
“沈先生、鱼小姐。”工作人员推了推眼镜，说道：“这是针对你们两人的心理评估做出的综合决定，你们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会对你们两人佩带上颈环。目前华国范围内有灵气复苏，华国法律在修行者里依然是有效，有多大的能力，对修行者的约束要更为严格，这是修行者的指南，还请两位细读守则，记得遵守里面的规定。”
“没有购买下来的玉石，就算是玉石的持有人是普通人，私自窃取里面的灵气，视为盗窃行为，这里面的规定指南里都有写。”
“截止到今日，两位窃取的玉石灵气，已经进行了金钱的折算，请两位尽快还上这笔钱到里面的账户上……”
研究员说了很多，还没有说完，就被变成了原型的美人鱼掐住了脖颈。
美人鱼的原型并不美，下身仍然是银白色的鱼尾，上半身是类人的形态，只是从头皮到腰身，密密麻麻覆盖了银白色的鳞片，这种鳞片上泛着幽冷的光，那种模样让人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沈斯年不光是起了鸡皮疙瘩，甚至有些想要吐的感觉，这就是他曾经喜欢过的小鱼？他拼命压住自己和小鱼躺在床上做的那些事，要不然真的得吐出来。
沈斯年注意到研究员轻飘飘地就把美人鱼的臂膀给挪开了，他整理了一下衣领，对着震惊的美人鱼笑眯眯地说道，“我也是修炼者。”
不过他还刚刚踏入修行，如果美人鱼没有受限，他打不过这条鱼，但是有这条项链，他可以确定自己并不会有生命危险。
美人鱼的口中想要发出超声呼啸，结果还没有出口，她自己掐住了自己的脖颈，像是无法发出音波攻击。
“鱼小姐恐怕会失声一段时间，没关系的，大概一个小时声带就恢复了功能。”研究员彬彬有礼，对着沈斯年说道，“沈先生还有什么疑问吗？”
沈斯年说道，“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研究员和沈斯年到了单独的房间，沈斯年清了清嗓子，肯定地说道：“是国家拦截了我的消息。”
对方微微颔首。
沈斯年从来都是一个很务实的人，在发现了国家已经建立了秩序，现在不光是有项圈，还有不少的修行者，直接想要改投国家的麾下，他说道：“既然国家已经知道了灵气复苏，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我能不能申请对我个人进行保护，我愿意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是一个修行者，而且灵力不错，国家应该可以用的上。你刚刚应该也看到了那条美人鱼的模样，我恐怕无法和她继续相处。”
研究员推了下滑的眼镜，没回答沈斯年的问题，反而说道：“沈先生能够修行，是鱼小姐替你操作的吧。”
沈斯年一愣，“这有什么关系吗？”
“沈先生可以仔细看一下修行手册，曹女士在里面写的很清楚，这涉及到因果，你能够踏上修行之路，就和鱼小姐有关，而鱼小姐本身和您有有特殊的因果，你们两人的命运是缔结在一起的。
“可以理解成你们是领了天道认可的结婚证，命运休戚与共，除非是您能够还了鱼小姐足够的回报，让她自愿解除这种关系，不然的话你们是缔结在一起的。”
“友情提示一下，如果没有猜错，您在当时捡到她的时候，就应该许诺了什么，人鱼应该是依附您生存的，您又得到了她给您的莫大好处，且不说您恐怕还不回去，就算是还回去了，鱼小姐恐怕也不会取消缔结关系。”
“建议您和鱼小姐好好沟通，毕竟你们两位可以算是命运共同体了。”
沈斯年轰得一下脑子炸开了，想到了当时捡到小鱼时候自己说的那些话，还有他修行资格的由来，他的手指插入到了头发丝之中，大脑拼命地转动起来，怎么摆脱掉美人鱼，最后发现就像是研究员说的那样，没有办法摆脱掉。
沈斯年忽然想到了研究员最开始说的话，忍不住问道，“你说得曹女士……是谁？”
“沈先生您也认识，曾用名是叶湘，后来改了名叫做曹湘。”

第252章
黄河清是一个特殊的事件，标志着华国的灵气复苏时代正式来历，刚开始的三个月时间内，灵气囿于国内，随着世界各国的深入交流，加上灵气慢慢从国界涌了出去，灵气就被带动到其他国家。
世界强国a国在灵气复苏五个月以后发现了这个神秘的力量，在秘密开展研究了三个月以后，发现了起源地居然是在华国，而且最让a国无法接受的是，华国的研究显然很深。
a国终于按捺不住，和其他各个国家表示灵气复苏这一特殊事件到来了。差不多正好是一年时间，全球的灵气值稳定下来，华国也迎来了以a国为首其他国家的抗议，要求华国开放所有的研究成果。
外交部的温部长容貌就像是她的名字一样，透露出温和儒雅的气息，只是这温和儒雅地让其他国家都想要口吐芬芳，有了研究成果作为底气，华国的国际立场看似温和，实则是牢守底线丝毫不让。
在看到最新外交部的发言，沙雕网友们纷纷发弹幕，或是赞叹温部长说的话，要么就是吐槽其他国家不要脸：
“温部长说的好，灵气复苏是在黄河，本来就是华国境内，要是外国人在华国境内有了修为，咱们国家也没给拘留不让回国不是吗？要是a国只怕早就把其他国家的人给扣住了。”
“h国才可笑，居然考据出来曹博士是h国人，还不如干脆说h国自古属于华国，直接领土归并，我们华国罩你啊！”
“a国的网友们也是沙雕，抗议个屁，还非要逼着总统要给曹博士绿卡，a国的网友们拜托你们睁开眼看一下，世界已经变了，灵气复苏起始点在华国，我们国家国运昌隆，并不需要a国的绿卡，曹博士是我们华国的，谢谢。”
“今晚上有曹博士的专访，大家记得看啊，想想当年保密期的时候，曹博士是我的老师，一开始我们都还觉得曹博士太年轻，现在来看，曹博士的想法天马行空却又总能够落到实处，太佩服曹博士了。”
看着网友们的发言，沈斯年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国家给他佩带的项链。那一天谈话简直像是一场梦，他以为自己可以修炼了，就不是常人，没想到世界格局变化了，他却牢牢地被一条鱼锁定了，人鱼的天赋高，对灵气的需求也就格外多，但是他哪儿来的钱呢？
灵气复苏的大时代到来，除了玉石的价格改变，最大的变化就是娱乐圈了。
过去官媒总是说，“娱乐圈需要传播正能量。”“让偶像成为一种力量，让人更优秀。”作为偶像也是偶尔呼吁一下，最多做一个正能量的代言人，实际上该怎么做，还是由工作室和下面的粉头去影响，粉丝还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打榜，去为自己的偶像冲锋陷阵，当两个偶像battle的时候，我给你家偶像p遗照，你给我家偶像放过去的黑历史刷屏，这种事屡屡发生。
随着灵气复苏时代的到来，正能量两个字不再是口头上喊一喊，如果要是做一个纯偶像，对粉丝不能起到正能量的引导作用，在后期修为提高了晋升的时候，就会被业障裹挟无法突破，这对偶像的要求就高了很多，要吸粉可以，必须谨慎，要给粉丝做好带头作用，让粉丝也行好事。
宁蓁蓁做了研究，现在不光是只有有资质的人能够修炼，是可以做到全民修真，那很多粉丝也不愿意花太多的时间去追星，自己修炼，自己飞升难道不美吗？
这两个原因夹杂起来，进入娱乐圈的人大大减少，粉丝们也流失了，娱乐圈的天价片酬飞快下跌，差不多进入娱乐圈就是一份工作，约等于大公司的中层薪酬。
沈斯年本身带上一条外人可以看得到的项链，随着时间的推移，网友们把这种链子叫做狗链子，只要带了这种狗链子的，肯定是官方评估过，会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才会带。
沈斯年刚开始还能够接一点古装片藏住脖子，到了后来根本没办法，他因为这条项链等于自带黑点，也就只能够离开娱乐圈，连最后一点钱都赚不到。
灵气复苏让整个行业颠覆，以前沈斯年除了娱乐圈还可以做点投资，现在行业颠覆了，他也无法从新的时代里获利。
为了违约金还有私自汲取的灵气，他前些年赚的钱几乎全部赔了出去，沈斯年手里一穷二白，他甚至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了，只能够租房子过活。
而且就像是那个研究员说的，他们的共生关系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加深，当沈斯年发现，人鱼想要用声波攻击，说不出话的时候，他的喉咙也是如此。
同生共死……
沈斯年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呢？他要和一个非人类同生共死，他用了很大的精力去蹲守在曹家的门口，终于等到了宁蓁蓁，这位研究灵气复苏十分在行的人只是冷淡地说道：“沈先生，我并没有兴趣研究如何解除你们的共生关系，能够从中获得的收益太少了。”
沈斯年热切地对着最后的希望说道：“湘湘，我们曾经是情侣不是吗？”
“是啊，但是你不是很早就喜欢了那条鱼吗？”宁蓁蓁含笑说道，“你既然选择了一条鱼，也算是求仁得仁，可以和她永永远远在一起了。”
沈斯年的手捏成了拳，这个时候美人鱼刚好从外回来，她的手里拿着一条金色的锦鲤。
“这是从哪儿来的？”
“一个公园里，还算是有点灵气。”美人鱼把死了的鱼抛给沈斯年，两人因为共生关系，她也不能吃独食。
沈斯年没有去接这条鱼，他的胸膛里有怒火在燃烧，“这代表鱼是有修行潜力的，你不能这样。”
美人鱼不太高兴，她也不想把东西给沈斯年，没想到带回来了一条鱼，沈斯年还叽叽歪歪的，“我是海洋霸主，本来就是我的食物链的一环。”
沈斯年怒道：“但是现在灵气复苏了，这条鱼要是能够化人，你就等于业障积累了一条命！”
美人鱼：“沈斯年，我们虽然缔结，但是种族不一样，我去打鱼不能算是业障。”
沈斯年：……
一个是人，一个是鱼，他们注定缔结在一起，就连业障也是如此，沈斯年在每次和美人鱼争吵的时候，就格外后悔自己当年的举动，为什么他要去捡一条鱼，他当时就应该直接打电话给国家的研究机关，直接把美人鱼送去做研究，只可惜现在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第253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
宁蓁蓁醒来的时候，感觉眼睛有些发疼，显然是哭了一场，在看看周围的环境明显是卧室，自己躺在床上。
她干脆闭着眼睛，接受了记忆。
这是一个星际时代，她所在的星球是水蓝星，她的身份是水蓝星杜将军的龙凤胎女儿，名字叫做杜嘉善，她的哥哥叫做杜斐然。
龙凤胎是异卵双生，杜嘉善在母亲的腹中吸收的营养较多，出生的时候足足有七斤重，而哥哥杜斐然只有三斤。
当时哥哥先出生，只有小猫儿大一点，一会儿就出来了，轮到了妹妹的时候，因为她的体格大足足七斤重，导致生产时间很长。
生产时候，将军夫人在战场上打仗，在军营里条件不够，差点因为生杜嘉善而大出血。女儿抢走了哥哥的营养，还连累母亲生产的时候大出血，身为母亲的将军夫人对女儿天然不喜，后来丈夫见到了弱小的儿子，再看看红光满面的女儿，对女儿难以生出喜爱的情绪。
给一对儿女的名字也是有讲究的，长子希望他是斐然君子，对他有很大的期盼，对于这个在肚子里就抢了兄长营养的女儿，还让将军夫人难产的，就叫做嘉善，希望她在今后的岁月里善良一点。从这个名字来看，就饱含了对懵懂孩童的嫌恶。杜嘉善是被认为背负了天然原罪的。
杜嘉善这个家庭里天然就不被喜欢，她自己也觉得是有罪的，她是个沉默的小可怜，在家中被人忽略。这样的情况一直到了十七岁那年，杜将军的好友因为对抗虫族陨落，他的妻子也郁郁而亡，杜将军就把夫妻两人的孩子，那个程清韵的女孩子接到了家里。
等到程清韵到了这个家庭，她的相貌出众，性格活泼又十分体贴，把原本的杜嘉善给比下去了，这让杜嘉善更加内向，不过杜嘉善又是依赖这个小姐姐的，这个家里，只有程清韵愿意听她说话。
曾经的杜嘉善因为在家里的寂寞，从初中毕业那年开始在直播间里带着头套自弹自唱，多年时间的积累可以说是小有名气，等到程清韵过来了，无意之中曝光了杜嘉善的容貌，因为杜嘉善长得很漂亮，加上人气很足，曝光了身份之后，众人发现她居然还是水蓝星的将军之女。
天之骄女却有很好的容貌和歌声，这样的人设很快就有娱乐公司看中，伸出橄榄枝想要让杜嘉善签约。
这个和虫族对抗的年代，因为虫族的生命力旺盛，人族艰难对抗，人们相信用歌声可以给战士们勇气和力量，所以在这个世界里娱乐行业异常发达。
但是对杜家来说，居然得到了娱乐公司的电话，他们愤怒非常。杜斐然他们觉得先天体弱不适合去战场，但是杜嘉善有s级别的精神力和体能，如果她不去战场，是对她体能和精神力的一种背叛。
在杜将军和将军夫人的心中，他们觉得杜嘉善就应该在沙场上，为了人族战斗到死亡。
因为虫族的生命力旺盛，人族在和虫族的对抗处于下风，人类拼命地发展科技和军事，军校在大学里的比重很大，就算是普通大学也很注重军训，这个年代必须让年轻人有一定的战斗能力。
杜斐然、杜嘉善包括程清韵差不多年龄，杜家给出的安排是，杜嘉善去艰苦的第一星球的弗洛军校，念得是机甲系，而给杜斐然和程清韵两人报名的都是水蓝星本土的学校。
程清韵本来就害怕战争，在得到了娱乐公司的橄榄枝时候，想要留在水蓝星本地大学读书，然后毕业之后从事娱乐行业，父母的安排让她非常排斥，她据理力争，不想去军校，想要留在水蓝星。
但是没想到，当时程清韵正在做直播，她带着直播球参加了这一场的争吵。
曾经的杜嘉善看不透程清韵，但是在宁蓁蓁看来，好几次程清韵都在刻意挑拨事，让杜嘉善情绪失控，在网络上成了全网黑的体质。
“嘉善，你从小对食物的吸收就好，体质很好，精神力和体能都是s级别，特别少有，叔叔让你念军校，也是为了不辜负你的体质。”
“嘉善，我知道你也舍不得家里，但是全人类都是命运共同体，如果我的身体更好一点，我也想去军校。”
“你是承载了父母的希望，还有替代了斐然的理想……”
从网友的角度来看，就是杜嘉善十分自私，明明有很好的天赋，就是怕死，不愿意去战场，还顶撞父母，对程清韵十分不友好，还煽动身体不好的程清韵去战场送死。
于是网友们愤怒了，自发性地抵制杜嘉善的直播间，只要杜嘉善上了直播间，就是激情辱骂。紧接着各家娱乐公司都发出声明，不会签约杜嘉善，甚至这家直播平台都表示，杜嘉善的直播间永远不能上人工榜单平台。
这个充满了恶意的直播间再也不是她曾经的乐园了，现在的杜嘉善正是被人压着去报考了军校，在通知书拿到的这一天，她忍不住登录了自己的直播间，结果是骂声一片，她就躺在床上难过着。
扣扣扣的门敲门声响起，房门的把手被扭动，站在门口的人说道，“我可以进来吗？”一边说着那个人就已经走了进来。
走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程清韵。
宁蓁蓁靠在软枕上，看着程清韵坐在了床边，这位就是本个小世界的女主了，要说起来，一直到在战场上死亡，杜嘉善都对程清韵的感情复杂，一开始确实喜欢她，觉得程清韵是她生命里的光，到了在直播间里曝光她的身份，程清韵还鼓励她进入娱乐圈，面对这样的程清韵，杜嘉善似乎没有理由去痛恨，但是杜嘉善始终有一种违和感，甚至对程清韵心情复杂。
杜嘉善在军校里在战场上，经历了许多事情，她从来没有放弃写歌谱曲，在之后的十年时间里，一共有三首得意之作。因为在网络上被全网黑，她还没有来得及唱出来，程清韵就唱了最出名的那首《琼宇》，而且那首描述战场上的歌曲，被军方选为了征军的曲目。
她的光脑里毫无《琼宇》存在的痕迹，甚至有时候杜嘉善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个《琼宇》真的是她的作品吗？还是因为她太嫉妒程清韵做了“国民歌姬”而嫉妒产生的幻觉。
后来的杜嘉善死在了战场上，就像是她无数次做的噩梦那样，虫族的锋利大螯撕破了她的机甲，轻松扯毁她的身体，口器摩擦发出得意的声音，吸吮她的身体汁液，而营地还正在播放程清韵的那首《琼宇》。

第254章 全人类都是我的粉丝 2
程清韵梳着双马尾发型，她的嘴唇粉嫩嫩的，不说话的时候微微上翘，呈现出一种俏丽的青春感。
“你好点了吗？”程清韵说道，“我刚刚看你开直播了，感觉你心情应该不是很好，现在好点了吗？”
宁蓁蓁的声音依然是冷淡，“还行。”
程清韵被宁蓁蓁的话一哽，还以为对方会说再也不开直播了，没想到明明在直播间里双眼通红的人，这会儿说话还带着鼻音，居然轻描淡写说自己心情还行。
宁蓁蓁看着程清韵不说话，就说道：“有什么事吗？”
“叔叔阿姨有预定了餐厅晚上吃饭。”程清韵手指在空中一抹，显示出荧绿色的跳跃的时间，“就快到时间啦。”
“好，我知道了，你先出去。”
程清韵一怔，等到离开了房间，看着紧闭的房门，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杜嘉善是柔软的，她甚至在直播间里一直都是被称为是“嘉善小天使”，哪儿有过这样的态度？
杜斐然走了过来，“清韵，怎么了？”
程清韵看着杜斐然，杜斐然和杜嘉善两人是龙凤胎，长得相似，虽然出生的时候先天不足，后续营养液跟得上，杜斐然足有一米八的个子，因为生得俊朗加上成绩很好，在高中一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只可惜一点，杜斐然的体能和精神力一个是C级，一个是B级。
这一点短处，程清韵重生之前看不到，因为杜斐然是他心中的男神，在第一次到杜家，见到杜斐然的第一瞬她就对他喜欢上了，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重生后的现在，昔日里的男神褪去了光环，她发现杜斐然其实也会嫉妒妹妹的天分，甚至也被父母影响，嫉妒妹妹的天分，嫉妒妹夫的成就。
没错，程清韵是重活过一次的。
程清韵上辈子也是父母双亡，不同于这辈子的表现，上辈子她有些像是杜嘉善一样，进入到杜家的时候是怯懦的，她低着头不爱说话，觉得杜家的家境好，自己不配。而杜斐然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是斐然君子，是她心中的白月光，而她追随着杜斐然，没有发现那个总是阴沉着脸低着头的杜嘉善居然在直播网上是一个传奇，杜嘉善在大学期间积累了许多的粉丝，最后还嫁给了喜欢她歌声的将军。
上辈子的程清韵，一直苦苦地追随着杜斐然，她的眼里只有杜斐然，因为一场意外，上了杜斐然的床，加上杜将军觉得她是昔日战友的女儿，让杜斐然娶了自己。
结婚之后，褪去了昔日里的滤镜，她发现了杜斐然的很多毛病。
杜斐然因为天赋的平庸，成就有限；杜斐然嫉妒妹妹，又求着妹妹，还让她一起去讨好杜嘉善；杜斐然甚至不爱自己，他觉得当时的意外是她设置的陷阱……
上辈子她过得不好，而杜嘉善呢？那个本和她有些相似的女孩过得一生顺遂。
她是从结婚之后，以为自己攀登上了人生巅峰开始关注杜嘉善的，知道了杜嘉善在学校里无意之中暴露出自己的真容，在直播间上大放异彩，被娱乐公司签约，她唱了许多的动人歌曲，因为歌声动人对那些和虫族厮杀的退伍士兵精神得到了很大的慰藉，她被称为是国民歌姬，得到了很多人的追求，甚至还有帝国的三皇子。
不过杜嘉善最终没有选择帝国的三皇子，而是选择了罗兰星球的将军。这让程清韵嫉妒不已，时常想着，如果她是杜嘉善，一定会选择三皇子。
三皇子就算是曾经有过许多红颜知己又如何？最后为了追求杜嘉善不是已经遣散了那些情人吗？而且最重要的是，帝国三皇子继承了皇位，可以说是整个人族的皇帝，如果要是嫁给了三皇子，那根本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没想到程清韵过完了潦倒的一生之后重生了，重生的时机就是在她被杜叔叔领养的时候。
程清韵做了杜将军和将军夫人很久的儿媳妇，很清楚夫妻两人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她展现出活泼的一面，没想到不光是杜家父母喜欢她，还有一个意外就是杜斐然了。
上辈子她跟在杜斐然的身后，他怎么都看不上她，没想到这辈子她什么都没有做，杜斐然就流露出热情来了。
想到了这里，程清韵的眼底浮现出一丝讽刺的笑意，长睫轻颤掩住了眼底的诸多情绪，对着杜斐然说道，“嘉善的情绪不太好，她的直播间现在充斥的都是谩骂声。”
“她有那么好的天分，天天想着去娱乐圈。”杜斐然的表情不屑。
程清韵露出了一丝忐忑表情，对着杜斐然轻声说道：“我要是想去娱乐圈，你不会嫌弃我没出息吧。”
程清韵重生了之后，给自己做了规划，她打算走杜嘉善上辈子的路线，程清韵在去年的时候，靠着蹭杜嘉善直播间的热度，也可以说是积累了一部分名气，而且她有重生前的记忆，把杜嘉善的成名曲提前唱了两首，或许是因为时机不对，又或许是因为她没有杜嘉善的嗓音条件，她的直播间虽然有了一定的热度，却远不及上辈子的杜嘉善。
程清韵对这个结果不太满意，于是就推动了最近发生的事情，让杜嘉善成了全网黑，当程清韵看到了杜嘉善在直播间落泪，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程清韵是重活一世之人，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吸引了杜斐然，加上上辈子两人本来就是夫妻，程清韵偶尔说出来的话让杜斐然心中有共鸣，他喜欢这个女孩子，听到程清韵的话，毫不犹豫地说道，“清韵，你喜欢做什么，就是什么，而且你说过，歌声可以鼓舞战士们，是另一种形式的贡献自己力量。”
“你可以理解就好。”程清韵抿唇一笑，“我们到客厅里等着姐姐吧，她等会情绪缓解了，好一起去吃饭。”
杜斐然点点头。

第255章 全人类都是我的粉丝3
因为曾经的杜嘉善哭了太久，眼下有些浮肿，眼底也都是血丝，宁蓁蓁闭着眼睛，小型的治疗仪器启动之后，发出清微嗡鸣声，眼睛周围有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等到机器运转了三分钟，浮肿已经消退了。
宁蓁蓁看着小型治疗仪，想到了人类的科技发展历史。
在百年前，人类已经不在太阳系居住。这和早些年的经历有关，在九十年代飞出去的离开太阳系的探测器，一边唱着人类的歌曲，一边飞向了外太空，这让其他的智慧生命发现了人类的坐标，进入到了太阳系。
那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年代，因为人类主动暴露了坐标，让外星智慧种对人类进行技术封锁，那是一场星级大战，在战争里，很多历史文物和文化都在动荡之中陨灭，一直到一个叫做诺曼的科学家突破了技术封锁，让人类带着水蓝星冲出了太阳系，在太空之中流浪了百余年之后，终于稳定在了普罗星系。
在漫长的流浪岁月里，水蓝星的资源已经消耗一空，幸好这个星系里还有大大小小的星球可以供人类生存，目前可供生存的星球一共有百来个，而第一星球是帝国的首都星球，水蓝星的资源是所有星球里最少的，但是因为是人类文明的初始星球，在星系里也是不错的存在。
到了普罗星系，人类开始了漫长的和虫族对抗，这就是整个世界的背景，而曾经的杜嘉善也有一个梦想，如果可以，她希望通过愿力系统来承接任务的人，彻底地把虫族给压制住。
宁蓁蓁在脑中过来一边人类的历史，把治疗仪给了家用机器人，自己对着光镜整理仪容。眼下的浮肿消失，眼底的血丝也淡了不少，宁蓁蓁换了一身衣服，走出了房间。
站在二楼，就可以听到一楼大厅里的声音。
程清韵正在说话，她的声音很是活泼和欢快，“我知道一家很好的理发店，里面的理发老师做出来的发型很好看，就算是短发也可以很漂亮的。”
将军夫人叫做耿珂芸，她对着程清韵说道，“哪儿用那么麻烦，到时候去了军校会给统一剃头发。”
“那样不好看啊。”程清韵含笑说道，“我都替姐姐看好了，这家的主设计师做出来的发型很漂亮。”她点了点，在众人面前显示出光幕，说话格外俏皮，“是不是很好看？姐姐的脸本来就小，五官很好看，要是用了这家主设计师的发型，一定很亮眼。”
杜将军叫做杜隼，他冷笑着说道：“她要念得是军校，要那么亮眼干什么？难道让战场上的战士们也分心？”
程清韵其实已经注意到了站在楼梯边的宁蓁蓁，她的肢体语言有一定的夸张和放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嘉善做了很久的UP主，娱乐……反正女孩子都是如此啦，都喜欢让自己好看一点。”她的表情到了最后更夸张了，眨眨眼说话嗲嗲的，“就连我也是。”
因为程清韵最后的话，杜隼的表情反而微微放松，宁蓁蓁看得出来，这位杜将军很吃程清韵这一套。
宁蓁蓁饶有兴致地在胸前双臂环绕，瞧瞧看，这就是以前杜嘉善觉得违和又抓不住毛病的地方，似是无意贬低，要是细想，好像对方又没说什么。
耿珂芸摇摇头，低声说道：“她真的是一身的臭毛病，非要弄什么直播，还不愿意上战场，真是丢人。”抬着头，看到了站在楼梯处的宁蓁蓁，微微一怔，才说道，“你来了。”
“嗯。”宁蓁蓁什么都没说，也没动，“要吃饭庆祝吗？”
明明商量的是要她的头发，她却当做什么事都没有。程清韵想了想，只当做她受到的刺激太大，有些破罐子破摔。
“那我们走吧。”程清韵在一家人之中起到了粘合剂的作用，她笑着提议，“我一直很期待这家餐厅呢。”
一家人坐着飞行仪出行，宁蓁蓁透过舷窗可以看到绚烂夺目的虚拟广告屏，有在虚拟轨道行驶的城市客车，这身体的视力不错，可以看到客车的两侧画得是一个笑靥如花的模特。
这位模特现在和三皇子打得火热，卷曲的淡黄长发，笑起来甜滋滋的没有一般模特所谓的高级脸，反而有一种初恋的清纯感，以前的杜嘉善虽然开了直播间，但是她作为学生，很清楚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这位雪儿在娱乐圈里营业如何，她就不知道了。
程清韵也在看经过客车的照片，看到了宁蓁蓁的视线，开口说道，“这是雪儿的广告片，她现在的对象可了不得。”
“是吗？”
程清韵已经让眼前人做到了全网黑，但是她犹害怕不够，有前世的记忆，她太清楚眼前人有多好的嗓音条件，作曲和作词也是一流，在没有了自卑之后，长相和气度也是亮眼，要不然也不会做到国民歌姬，还让三皇子倾心。
所以程清韵说道：“雪儿的资源那么好，就是因为三皇子在后面助力，三皇子对他每个女人都很不错，会用很多的资源去捧人。”
程清韵说到了三皇子，水蓝星的第一高楼上出现了三皇子的视频，他穿着白色的制服，衣襟上是绶带，绶带绕着一枚金色的图腾，他像是冲着所有人笑，食指和中指并拢起来，微微往前扬，单眼眨眼，说不出的蛊惑。
三皇子与其说是皇子，更不如说是皇室的奇葩，要不是原本的太子因为在战场上死亡，怎么都轮不到三皇子被立为太子。
在宁蓁蓁看来，三皇子就是草包本包，奈何他有一个好皮相，加上后来的未婚妻是唱了《琼宇》的程清韵，追星女孩儿给了三皇子支持票，加上程清韵是国民女神，所以三皇子能有太子之位。
宁蓁蓁没有理会程清韵，她的食指敲在舷窗上，好巧不巧，太子现在实在第一星系上，如果没有记错，还要给她上军训课。
宁蓁蓁没有理会心上人，这让杜斐然有些不满，“清韵和你说话呢。”
“我没什么好说的。”宁蓁蓁双腿交叠，手指在胸前搭成塔尖状，挑挑眉说道，“要进娱乐圈的又不是我，我对娱乐圈这些毫无兴趣。反而是程清韵，对这些如数家珍，难怪高考成绩平平，心思都花在这些上面，别说什么想要报效国家，给人唱歌也是曲线救国了，分明就是成绩不好，只能够在水蓝星念念书，自我安慰罢了。”

第256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4
宁蓁蓁这话说出来之后，程清韵的脸色可以说是爆红，星际依然是十八岁这个年龄段进行高考，不过高考的内容要比过去多得多，也不像是现代位面，高考有文理科之分。这是个时刻准备上战场的年代，所有的人类都要学习全科目，就算是艺术生也是如此。
如此庞杂的学习科目，精神力值只有e级的程清韵重生之前学习还算是不错，重生之后，她太久没有学习，加上心思在蹭杜嘉善的直播间热度上，可以说是班上的吊车尾。
现在听到宁蓁蓁的话，程清韵得大口呼吸才能平复自己的心情，她对重生唯一的怨念就是重生的时机居然是高考前，而且这辈子似乎杜嘉善把她作为自己的朋友，在心灵上有了支撑，今年高考比她重生之前还要好。
程清韵有时候忍不住会想如果是高考后就好了……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是高考后，那杜嘉善会留在水蓝星读书，这是她所不希望发生的，现在杜嘉善考得好，才能去第一星球的弗洛军校。
程清韵不过是被宁蓁蓁说了一句大实话，杜斐然却见不得心上人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立即呵斥道，“你就像是个刺猬一样，还有报考军校的事也是，家里人是为你好，你非要把所有人都刺伤。”
程清韵才像是杜家的孩子，杜隼在驾驶飞行器不方便呵斥，用表情表示他的愤慨，耿珂芸的柳叶眉竖起，“嘉善，你够了，本来是为了你庆祝，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去？”
夫妻两人对待女儿，不像是对待亲人，更像是仇人一样。
程清韵则是开口说道：“嘉善不是故意的，今天毕竟是好日子，拿到了军校的通知书呢。”
宁蓁蓁无聊地打了一个哈欠，又是老一套，家里内讧了之后，程清韵出来打圆场。
曾经的杜嘉善害怕第一星球的弗洛军校，弗洛军校其实并不是太过于看重精神力和体能，他们的口号是榨干人的潜能，很多人进入了弗洛军校，体能精神力都得到了提高，具有无限的潜能，反而是很多所谓的天才，在训练程度上比不过那些勤奋的人。
杜嘉善性格里有软弱的一面，弗洛军校的高压政策非但没有发挥出她的潜能，反而让她觉得痛苦不堪。
在精神乐园里被全网黑，在弗洛军校里被歧视嘲笑，杜嘉善才会通过愿力系统，希望别人替她完成心愿。
宁蓁蓁则是多少对那个军校有些好奇，既然是全人类最好的军校，里面应该也有最好的老师，最先进的知识，还有最完善的设备吧。她很好奇在弗洛军校里可以学到什么。
因为飞行器上的这一段插曲，晚饭吃饭气氛很是尴尬，偏偏提前订好的这家餐厅叫做星空餐厅，所有的包间都是用高科技光幕做分割，可以完美地收音，不让包厢里说话的声音传到外面去，但是透明的光幕可以让其他人都看到里面的情形。
这让杜家夫妻还有杜斐然甚至不能对宁蓁蓁发火，美食在他们这里味同嚼蜡。这一家的表情让大厨过来询问，是不是有什么不满意。
宁蓁蓁或许是里面唯一享受美食的人，放下了刀叉，对着大厨说道：“虚空兽肉您的处理非常棒，入口弹嫩，我记得看过介绍，这种q弹是通过捶打千百遍造就的，您似乎除了捶打意外还用了其他方法。”
大厨在听到了宁蓁蓁的说法之后，原本兴师问罪的表情变了，扫了一眼餐盘，“汤您似乎没有动，是有什么不妥吗？”
“应该不是您的作品，虽然味道不错，不过在洒迷迭香的时候，似乎分量拿捏得不太准，导致原本食谱里面的平衡被打破。而且还有一点，处理西茄的时候，他没有用陶瓷刀，用的刀具不太合适，我尝到了一丁点的多余味道。”
大厨单手指着汤品，“介意吗？”
宁蓁蓁摇头，“您请自便。”
大厨拿起了宁蓁蓁呷了一口的汤，细细品尝了之后，先是眉头狠狠皱起，继而舒展开，对着宁蓁蓁说道，“让您见笑了，这是我徒弟的作品，他确实做的有些不好。看来还是他基本功不扎实，抱歉，我以为较为简单的汤可以让他来做。”
宁蓁蓁说道：“只有多练习才能成长，您不必如此。不知道贵徒弟练了多久？”
大厨这会儿又有些得意，“半年的时间。”
宁蓁蓁笑着说道，“贵徒很是有天分，只怕不用半年就可以出师了。”
其他四人面面相觑，显然没想到是这样的神展开。
不由得看着和大厨交谈甚欢的宁蓁蓁，她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本事了？居然能够被星空餐厅的大厨赞叹有老饕舌头，还送上了一张黑卡，打电话预定星空餐厅有优先权。
宁蓁蓁收好了那张黑金卡，丝毫没有理会他们的视线。
程清韵看着杜隼的目光，知道杜将军想要这张卡。上辈子的她总是追随杜斐然的身后，这辈子改变策略，反而让杜斐然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
程清韵讽刺一笑，只可惜她已经看不上杜斐然了，她有杜嘉善的几首成名曲，她会有更旷阔的平台，杜家可以作为她的娘家，而不是夫家。
因为这黑金卡，回程上飞行器里一阵沉默，谁也没有开口。
宁蓁蓁等到回到了家里，本来想用家里的训练房，打开之后发现都是杜隼的东西，干脆放弃了，倒不如去俱乐部里训练。
清算了一下杜嘉善的资产，她不爱乱花钱，家里给的零花钱攒下了差不多有两万。而直播间的收益是三万星币。
程清韵选择用直播球曝光的时间太过于巧合，这个月直播的收益倒是很多，但是杜嘉善还没有播够时长，无法提取这个月的钱。
距离月末还有三天时间，每天直播一段时间，绝对可以凑足时长提现，这个月涌入了大量的黑粉，不过黑粉为了让自己的留言炫目，就算是不给杜嘉善的直播间里扔钱，也会给直播平台充钱买vip，其实这群黑粉不知道直播平台的算法。
流量算钱，这部分的vip充值杜嘉善也有份。
过去三年，杜嘉善的直播间一共盈利三万星币，但是光这个月的钱，就到了十万星币，而且她要是开了直播，只怕会冲到十五万星币。
现在时间已经晚了，宁蓁蓁不急着开启直播，开始浏览星际时代的直播网，她也不看别人直播的风格和内容，只看看官网对直播有什么限制。
宁蓁蓁清楚，她直播什么，都能够上直播间的自然热度榜，杜嘉善的关注数是一亿，在直播网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大v了，可惜宁蓁蓁很清楚，别人的是活粉，她的直播间里也是活粉，就是全部都是代表恶意的黑粉而已。黑粉也是粉，怎么利用好这些黑粉？
宁蓁蓁一边看着直播的诸多禁忌，一边想着明天应该直播的内容。

第257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5
费文鑫正在观看直播球，他作为一个天生残疾者，在现实生活之中无法站起身来，网络是他的精神寄托。
他清醒的时候会长时间进入浸入式的全息游戏仓进行游戏，这是一个全民尚武的时代，所以为了保证人族有一定的战斗力，肢体健全的人上网时间会有限制，对肢体残障或者是心理评估不到E级的人，登录时间则是不限制，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依靠网络过活。
费文鑫没有游戏时间的限制，加上他本来操作能力就强，在游戏世界里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费文鑫虽然肢体残疾无法工作，靠着网络里的游戏币兑换成星币过活，同时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之中没有别得兴趣爱好，花费很少，加上他还是个不婚主义者，所以他在直播网上打赏很阔绰，他的ID星武战士算是小有名气。
“梦想小空间”是他以前很喜欢的一个直播间，杜嘉善还是新人的时候，他就进入到了这个直播间里，杜嘉善以前是带着面具唱歌的，她喜欢白色的独角兽，那是传说之中只有纯洁少女才能够接触的生物，有人吐槽觉得杜嘉善矫情，费文鑫看得出来杜嘉善真的很稚嫩，反而觉得她人就是如此，她年少的声音也是稚嫩清澈的，费文鑫觉得她和独角兽还挺贴切。
从杜嘉善十四岁的时候开始直播，费文鑫看着她一点点成长，一开始嗓音有些稚嫩，后来歌唱技巧成熟起来，最近似乎开始走原创路线，只是刚开始的原创歌曲并不算好。
到了后来，杜嘉善的面具被另一个误入的小姑娘取下，这个直播间热度更高了，费文鑫反而觉得不太妥当，杜嘉善的年龄太小了，这么早露了脸不是什么好事，她本身歌声不错，不露脸也可以一步步走入娱乐圈。
费文鑫因为有钱，刚开始给了不少打赏，杜嘉善一再强调自己的零花钱够，不需要那么多的打赏，于是费文鑫就做了她的直播间管理员。在杜嘉善露脸之后，费文鑫作为小姑娘的直播间管理员，处理了不少不妥当的发言。
再后来发生的事就是——杜嘉善和父母对峙，不愿意去军校。
费文鑫把自己的网络ID叫做星武战士，是因为他有一个梦，想要能够站起来，去和虫族厮杀。所以，费文鑫一开始对杜嘉善有多喜爱，在看到了那个直播的时候就有多愤怒。
就像是程清韵说的那样，那么好的精神力和体能，为什么要逃避战场？反而要进入娱乐圈，简直可笑。
娱乐圈确实是对战场上将军们和战士们的抚慰，娱乐圈的重要性是以战场为基础的，如果没有战场那娱乐圈就是空中楼阁。
在费文鑫的认知里，一个最重要的就是对抗虫族的勇气，如果要是人人都像是杜嘉善那样逃避，人类干脆直接对虫族投降好了。
叮咚。
正在游戏里做日常任务的费文鑫接到了直播网的通知，这个声音是他对杜嘉善设置的特别关注。
【您特别关注的直播UP主，直播间的名称更改啦，新的直播间名称叫做：人类之光，快来直播网看看吧，戳《人类之光》可以直达直播间！】
人类之光！
费文鑫被这个称呼气得够呛，够不要脸的，居然称呼自己为人类之光，就算是现在有一亿的粉丝又如何？难道她心里没有B数，这些都是黑粉吗？打算巩固自己的黑粉，然后靠黑出道吗？现在根本没有大的娱乐公司会签她，最多有些不要脸的小公司，为了流量可能会签约杜嘉善。
想到了这里，费文鑫心中一凛，难道是真的签约了小公司？所以现在改了直播间的名字。
费文鑫咬着牙，眼眶都瞪红了，这种败类凭什么可以混娱乐圈？如果要是有小公司要签约，他一定得带头抵制这种行为。
叮咚
特殊提示再次响起，又是一条消息。
【您特别关注的直播UP主将于五分钟后开启直播，还在等什么，快点进入直播间，和一亿同好观看直播吧！戳《人类之光》可以直达直播间！】
第二条消息弹出之后，费文鑫再也忍不住了，直接下线了。
费文鑫本来站在村长面前，这个NPC正等着“星武战士”交任务，结果白光一闪，费文鑫退出了游戏，NPC踏过了最后一丁点的白光，迎接下一个勇士过来交接任务。
像是费文鑫一样的人有不少，因为曾经杜嘉善表示她不需要那么多打赏，这些老粉对她的印象很不错，自从杜嘉善的那次之后之后，过去的死忠粉就成了最坚定的黑粉，粉转黑让他们黑屏状态就进入到了直播间，直接开始聊天。
ABD：星武，你来了，我以为这个时候你在打游戏。
星武战士：确实是在打游戏，但是我把她给设置特别关注了，看到这个直播间的标题，让我气到爆炸！她怎么敢起这个名字？我哪儿还忍得住，等会先把她给喷下线，再去完成日常。
大树：昨天她不是通红了眼，说什么对不起，反正就是特别白莲花的话，还说了自己不来直播间了吗？现在怎么过来了？我本来在上班，特地到休息间，就是为了来看她要说什么。
星武战士：大树，大A，我在想一个问题，她会不会签约了娱乐公司，这是娱乐公司让她保持热度，让她来做直播间的。要知道黑粉也是粉，热度就代表流量，她在直播间里要是带个货，或者提到另一个直播UP主，就可以引流了。
大树：星武说得很有道理，还有可能是为了她退学做准备，打算直接在军校混一下走个过场，还是回到她心爱的娱乐圈，呕——一想到我喜欢过她，我就觉得想吐。
虫子必须死：卧槽，星武，大树，你们的话让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说的话非常有道理，昨个儿她哭了还上了热搜，谁让昨天还是军校发通知书的日子，她的热度多爆炸啊，就算是大公司们表示了不要她，肯定有小公司心动！
虐杀虫子104：第一星球的弗洛军校军校是我母校，昨天我还在想，如果UP能做到她说的，晚点在战场上奋斗终身也好，就她现在这个样子，肯定想着早点从学校退学，退学之后再去娱乐圈吧。不过她最好死心，菲洛军校的机甲系她退出之后，还是得去后备部，体能和精神力训练都不能放下，必须在军校里待满四年才可以，而且机甲系、军研系可以连网络，她要是这样在网络瞎胡闹，可以直接让她去后备部，四年不能回家，也不能和外界联系！
大树：虐杀，你又杀了五只虫子啊，数据破百了，恭喜你！
星武战士：虐杀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那现在就是一个问题，等会大家记得了，一定不能让她引流。
星武战士刚说完这句话，滴的一声，代表了直播球的开启，漆黑的画面霎时间亮了起来。
直播间——人类之光开始直播。

第258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6
人类之光，这是宁蓁蓁昨晚上就想好的新直播间名字。
在星际历史上，能够被称为人类之光的，都是赫赫有名的英雄，没有一个娱乐圈的人能够被称为是人类之光。
在杜嘉善的记忆里，因为那首《琼宇》，有人把程清韵称为是人类之光，但是这样称呼的人并不多，程清韵也表示担不起这样的荣誉。
这个称呼的含义是人类历史上的桂冠，一般人无法承受这种王冠的厚重。
宁蓁蓁在落后的位面都可以做到学贯中西，让古代位面可以用上镜子、眼镜、让男尊女卑的地方给女子机会可以入学，让女子有机会入朝为官，在现代位面更是把科技兴国几个字做到了极致，在星际位面，虫族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她的目标就是克制虫族，发展本位面的科技，当然在和虫族对抗之中，人类文名损失了一些历史，宁蓁蓁有空的话，也会做一个补全。
人类之光这顶冠冕，宁蓁蓁觉得自己当之无愧。
在系统Y444看来，自家宿主也值得这个称呼。它也坚信，这个小时代里，她可以名副其实，得到全人类的认可。
不过，在宁蓁蓁开启直播的一瞬间，显然这个时代的人没人认可她，网友弹幕的恶意扑面而来。
宁蓁蓁一开始就点击了屏蔽普通用户的弹幕，只有买了直播网的VIP她无法屏蔽，能够看到一些老粉丝的恶意。
她对着众人挥挥手，“哈罗，各位粉丝好，大家应该注意到了直播间的名字改了，叫做人类之光，最近我没有作曲，没有新歌灵感，直播还是要做的，打算做[银河俱乐部]锻炼的vlog。”
有什么东西在她身上改变了，以前带着独角兽面具的女孩子是青涩的，后来取下了面具似乎让她膨胀了一些，总体还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昨天她哭得眼睛通红，丑兮兮的。
现在阳光下的宁蓁蓁穿着方便运动的衣服，长发高高束起，不像是恶臭想要逃避战场的人，浑身都可以说是朝气。
她的指尖抬起，看着直播球，甚至让费文鑫的心跳都乱了一下。很快羞恼地发现，她只是拨动直播球，让直播球看俱乐部的名称——银河俱乐部。
费文鑫还记得自己的目的，飞快地发出了管理员特有的弹幕：昨天你不是说你不要直播了，以后会专注在弗洛军校学习吗？那你现在又在做什么？你是签约了娱乐公司，要给俱乐部做广告吗？
宁蓁蓁的目光从费文鑫的弹幕上扫过，这位ID叫做星武战士的人在杜嘉善的心中也是特殊的，在发生了程清韵直播争吵的事件之后，杜嘉善还私下里想要和一批老粉丝进行解释，头一个就是星武战士。只可惜费文鑫直接拉黑了杜嘉善，而另一个老粉丝，直接晒出了杜嘉善的私信，把杜嘉善的这种行为定义为自我洗白，让杜嘉善的直播空间里再次被人嘲笑。
宁蓁蓁对这位房管员说道：
“昨天说了暂停一段时间的直播，本来就没有说永远停止。”
“专注弗洛军校，对，没错，我现在就要在俱乐部报名，训练自己的体能还有精神力，为了入学做好准备。”
“没有签约娱乐公司，也不准备签约，毕竟你们也知道大公司说了不会签约我，小公司也没意思，我可不准备去签约被人剥削。”
“银河俱乐部应该不需要打广告，当然，如果要是俱乐部的负责人看到了直播，觉得我做广告做的好，给我广告费，我也不介意。”
宁蓁蓁回答完了费文鑫的问题，不管其他的彩色会员弹幕，踏入到了银河俱乐部的大门。
作为接待的是一对长相甜美的双胞胎，在看到了宁蓁蓁旁边悬浮的直播球也笑道：“如果客人您选择要直播，那就不可以进入到隐私区。”
星际时代尚武，但不代表每个人都擅长锻炼，很多人会选择直播的方式，用这种监督方式督促自己训练。
宁蓁蓁直接说道，“我需要定制服务，不需要私人教练，每天需要高级营养补充液，重力室每天1小时，多功能战斗室，三天一次，一次两小时，还有……”
宁蓁蓁说得一连串的要求，连弹幕都有些无语了，这位身子纤细，就算是有钱，是这样花的吗？
长相甜美的前台小姐却耐心对待每一位客户，宁蓁蓁每说一个，就在光脑上调出对应的价目表，等到宁蓁蓁说完，也已经把她的需求打印下来，密密麻麻的价目表格，最下方是汇总价格，三十天五万星币，这个价格正好她付得起，宁蓁蓁直接刷卡定下了一个月的时间。
在宁蓁蓁的直播间开了的时候，程清韵就留意到了，她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直播，就是为了看看宁蓁蓁要直播什么。
宁蓁蓁会屏蔽掉普通的留言，程清韵不会，越多的恶意，她反而越高兴。偶尔看到几个夸宁蓁蓁长得漂亮的，她心里头都不太高兴。
她进入直播间的时间较短，正好到宁蓁蓁用五万星币一个月，租用各种设备这里。
长空之下：等一等，这个自主训练方案我总觉得有点熟悉，在哪儿看过啊，我去星网查一下。
虐杀虫子104：长空，不用查了，播主定下来的这个训练表是弗洛军校机甲系毕业生的训练时间表。
虐杀虫子104在这个直播间里也算是个名人，他毕业于弗洛军校，斩杀了一只虫子，就会在自己的ID上标注出来。他这话一出，直播间里有一瞬间的沉默。
【独角兽是认真的？都刷卡了，没有必要骗人。】
【银河俱乐部犯不着和这样的人合作，所以她真的要好好训练？】
程清韵看着这种风向，心中不太满意，抿着唇，直接发了一条消息。
【这只是交了五万星币而已，她这样就是浪费钱，根本就没有训练过，一开始就预定了这么久的各种器材室，这岂不是给真正想要提高的人阻拦？还人类之光，我觉得她就是人类之耻，就是担心自己没有名气了，所以刻意起这样的名字想要维持自己的热度，她根本就不是一个战士，如果要是在古代，她这种人就可以说是“汉奸”。】
上辈子程清韵确实不了解杜嘉善，这辈子想要取而代之做国民歌姬，她对杜嘉善可以说是十分了解了，所以她这话就是戳杜嘉善的心眼，就是为了让杜嘉善难过说的。为了让UP主注意到她的话，程清韵还特地扔了价值一千星币的礼物——火树银花。
当直播间有火树银花的时候，直播球会震动提醒播主注意，宁蓁蓁感觉到了直播球的震动，点开了光幕就看到了程清韵的这句话。
她笑了笑，随即又把光屏给关闭了，对着直播球说道：“是人类之光还是人类之耻，你们看下去就知道了。”

第259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7
身体是有S级的体能，但是没训练过也是真的没有训练过，所以进入到了重力室，设置在两倍的重力环境下，宁蓁蓁的动作肉眼可见地迟钝。像是卡顿的老旧电影，惹得人发笑，在直播的弹幕上就有这种嘲笑声，只是宁蓁蓁压根儿就点开光幕，那些弹幕影响不到她。
有无聊人士和程清韵一样，扔了铁树银花，试图让宁蓁蓁互动，她只是抬起清凌凌的眼，念了一下感谢，然后说道，“要称为人类之光首先要健体，我正在通往成功的路上。”
价值一千星币的铁树银花就换来这样一句话，几个无聊人士也退散了，只剩下有些黑粉在直播间里通过谩骂发泄自己的情绪。
程清韵一开始是觉得畅快，看了一会儿黑粉的话觉得无聊，围观宁蓁蓁的直播没意思，就离开了她的直播间。
开始训练之后十分钟时间，【人类之光】这个直播间就流失了9/10的人气，UP主颤颤巍巍地动作，汗水大滴大滴地往下落，也不和直播间互动，就在两倍重力场的环境里运动，实在没什么看头，只有偶尔有人打开了直播网，发现UP主在重力场里运动，就打开直播间，用UP主鼓励自己运动。
长情黑粉也觉得无聊，他们还以为宁蓁蓁要做推广，已经想了怎么严防死堵，没想到重拳挥在棉花上，宁蓁蓁压根没有提这个事。
大树：散了散了，我觉得没意思，星武，去游戏下副本吗？
费文鑫看着宁蓁蓁已经在重力场里半个小时了，不知道为什么，好几次都可以退出直播间，最终都没有退出，看到了大树的留言，也给了他留言：我今天不下本了，你去玩吧。
熟悉的ID一个个退出，费文鑫就这样看着宁蓁蓁在重力室里待满了一个小时，要了高级营养恢复液，就对着直播球挥挥手，要不是看着她大滴的汗水，根本想不到她进行了激烈的训练，她的声音和刚开始没什么区别，含笑说道：“明天和今天一个时间，继续训练。”
等了半分钟，看到熟悉的ID没有发言，宁蓁蓁关闭了直播球。
费文鑫看着黑了的光幕，也没什么兴致打游戏，闭上了眼，眼前还浮现出了刚刚宁蓁蓁锻炼的模样。
她能坚持多久？她还能坚持吗？为什么要把自己直播间起【人类之光】这个会引起谩骂的名字？为什么……
费文鑫的心中很多问号，最后问自己。
明天来看直播吗？
心中几乎是立即就有了答案，他要来看。
五万星币购买了一个月的服务，他想要看看她能坚持多久，或许他心中的那些疑惑在看了直播之后就明白了。
宁蓁蓁从2倍重力室里出来，那种沉重的感觉褪去，有一种下一瞬自己就要飞起来的错觉。
宁蓁蓁的脚步很稳，不像是其他人离开重力室那样轻飘飘的，她到了独立的休息室，脱去了衣服洗漱，然后躺在营养舱里，高级VIP的服务很到位，在她洗漱完毕的时候，莹绿色的高级营养恢复液也注入到了营养舱里。
这身体不愧是S级的体能，在重力场撕裂的肌肉几乎在接触到了高级营养恢复液的一瞬间，肌肉纤维就在蠕动，那种酥麻酸痒的感觉让人难受，一般人都的承受不了这个难受劲儿。
宁蓁蓁只是长睫微颤，感受肌体细胞的加速新陈代谢，旧的细胞迅速剥离，新的细胞加速增长，高级营养恢复液会护住人体的DNA里的端粒，却不会剥离疼痛的感觉，事实上，疼痛在恢复之中很重要。而高级营养恢复液带来的疼痛等级最高级别可以达到地球时代女子分娩的疼痛等级。
像是沸腾的火山熔岩，刚开始是爆发期，所有的疼痛席卷而来，火山喷薄一段时间后，在平静期的时候反而有一种习惯了的感觉，只是很快就会迎来下一个爆发期。
莹绿色的营养液慢慢变了颜色，从深绿色到了几乎透明的地步。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感觉营养液里剩余的能量，心想着明天的训练量还要再加大一些，还是浪费了一点能量。
第一次对体能的提升效果是最好的，宁蓁蓁从营养舱里走出，踏在隔板上，舒展双臂，身上多余的营养液被迅速带走，头发丝上残留的营养液都被汲取干净，宁蓁蓁换上了衣服。
坐在城市客车上，宁蓁蓁看了一眼自己直播间的数据，光是今天黑粉带过来的打赏就有八千星币，不过宁蓁蓁很清楚，这样的好事只能有一次。
再看看本月的目前流量转换达到的收益已经过了十万，是曾经杜嘉善三年直播的三倍了，今天直播了一个多小时，明天再直播半个小时，差不多就够了提现标准。
城市客车在虚拟轨道上飞速前进，差不多还有半个小时到目的地，她继续在星网上浏览信息。
宁蓁蓁第一次进入现代位面的时候，像是一块儿干海绵，努力去汲取一切知识，从零开始构架自己的科学知识体系，就像是在意识里种下了她的知识树苗，用海绵一次又一次蘸水，在树苗的土壤里拧干水分，让树苗成长。
用时间之水去浇灌，渐渐的知识树破土而出，生长出一个个嫩芽，那是不同学科的分支。
以生命科学为主枝杆，其余的科学知识为辅，一个个世界穿梭里，她的知识树苗郁郁苍苍，生长得极其壮观。
而星际时代，她原本的知识树就不够用了，她需要在原有大树上砍去最繁盛的主枝干，嫁接上新的知识苗，需要重新让各个分支丰满起来。
宁蓁蓁素来是个很有耐心的人，她也不嫌累，直接就选择原本杜嘉善的高中知识为铆定点，来打理簇新的知识树。
等到下车的时候，宁蓁蓁刚收起了光幕，就看到了程清韵拉着一脸不情愿的杜斐然在她面前。
“我刚刚看到你的直播了，你就在银河俱乐部。”程清韵说道，“特地让斐然开了飞行器，打算在这里等一会儿，如果你再没出现，我们就去俱乐部接你，嘉善，你锻炼得很不错啊。”
杜斐然从鼻腔里轻轻哼了一声，显然对S级体能的妹妹不屑，“瞎胡闹。五万星币扔进去水花估计都听不到。”
宁蓁蓁叹了一口气，“程清韵，杜斐然，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程清韵一愣，听到宁蓁蓁严肃地说道，“我的目标是成为人类之光，没时间陪你这些小心眼的试探胡闹。”

第260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8
程清韵第一个反应就是宁蓁蓁在开玩笑，她也当真笑了出来，就连旁边的杜斐然也是如此，哪儿有人正儿八经说自己要成为人类之光的。
宁蓁蓁弯起了眼睛，开口说道，“你来不就是想问我直播间的事吗？我现在告诉你答案了。”宁蓁蓁往前一步，程清韵忍不住后退。
见着程清韵的模样，宁蓁蓁一边观察她的神色，一边说道：“你不想让我开直播？啊，不是，是害怕我开直播，对了，这个表情是害怕，你在怕什么？怕我通过直播间获得成就？”
程清韵感觉自己被扯去遮羞布，她慌慌张张低下头，不想再被窥视到心理。
看到了程清韵低头，宁蓁蓁的眼睛弯的如同月牙，语气带着轻松活泼，“你害怕或者不害怕和我有什么关系？直播我还要继续做，去了第一星球，我还会继续做直播。你越怕，越不想我做直播，这件事我就一定要做好。”
程清韵听到了对方要继续直播，感觉心跳加速。前世杜嘉善最后就是靠着直播，走上了人生巅峰。
现在的她有了重活的机会，一点点耐心扭转杜嘉善的命运，已经让她的直播间废掉了，但是一看到宁蓁蓁开启直播间，她就会想到那个她经历过一世的可能。杜嘉善是有国民歌姬的实力，她不能让她继续开直播。
程清韵的声音都变了调子，“不行，你不能做，伯父伯母也不会让你这样做的！”意识到旁边还有杜斐然，程清韵闭嘴，她刚刚的情绪太激烈了，清了清嗓子，才继续说道，“嘉善，你不要这样，军校的通知书已经下了，如果现在还抗拒去军校，那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宁蓁蓁从程清韵的急切里察觉到了什么，对着程清韵一笑，没理会她的话，“我先回去了。”
杜斐然见着宁蓁蓁走了，安抚身边心上人，“我也不想让她在星网上丢人现眼，你别担心，今晚上告诉爸妈，让他们来阻止。”
杜斐然因为程清韵说了直播间的事，也登录进去看了，里面充斥着嘲讽和谩骂，让杜斐然觉得宁蓁蓁丢脸了，他和心上人是统一战线的，都不想让宁蓁蓁继续做直播。
什么人类之光，简直是为了黑红不要脸，杜斐然一想到这个直播间的名字，就忍不住咬牙。
程清韵轻轻应了一声。心中总是有些忐忑，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脱离了轨迹。
杜斐然看着心上人情绪还是不高，把人拽入到了飞行器里，“爸说过今晚上有点事，晚上我们自己吃饭，我带你吃点好的，水蓝餐厅也是高档餐厅了，你不是直播吗？也可以有些直播素材。”
程清韵因为那点不安，开口说道：“要不还是回家吧。”
“家里有她看着就烦，让她自己吃营养剂，我们不管她。”
“可是……”
“自从军校的通知书下来了之后，她整个人奇奇怪怪的，还要去银河俱乐部锻炼，我觉得可笑，我都怀疑她是不是看到要去军校成了事实，脑子坏掉了。”杜斐然愤愤说完之后，握住了程清韵的手，“让爸妈管她，我们和她说一句，她有十句等着我们，别担心，就她弄出来直播间那个名字，我爸会让她继续直播才出稀奇了！”
程清韵这才答应了下来，两人往水蓝餐厅去了。
*
刚刚和程清韵不长时间的交谈，给了宁蓁蓁一个猜想，程清韵是不是重生的。
到了版权局的公开信息里查歌曲名录，程清韵在几年之后的成名作，在她到杜家之前都已经注册了。
代表了开启一段新启程的愉悦心情的《扬帆》；暗恋的青涩甜美《青春圆舞曲》；失恋痛苦，但是幸好有朋友陪伴的《暗香浮动》……一共十五首歌，类型跨度不说很大，也不是高中生阶段的程清韵会写得类型。
在宁蓁蓁看来，如果要是没有程清韵的到来，杜嘉善在水蓝星的大学念书，或许渐渐会走出自卑与孤僻做出这些歌，这些歌更有杜嘉善的影子在里面，有属于杜嘉善的温柔细腻，用词的风格也更为相似。
程清韵却提前注册这些歌曲，并且毁了杜嘉善不让她直播，宁蓁蓁想着真正的“国民歌姬”应该是杜嘉善，程清韵窃取了杜嘉善的果实。
程清韵并不是简单粗暴的直接盗用，而是徐徐图之。目前只折腾出来了《扬帆》，其他的歌曲都还没有开始唱，因为《扬帆》这首歌对声乐的要求最低，其他的歌曲现在唱出来了，对歌曲是一种浪费。
如果是原本的杜嘉善，一个真正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也就真的被程清韵玩弄于股掌之中了。
宁蓁蓁的手指拂过这些歌曲名录，难怪原本的杜嘉善在看到了这些曲目，总是心中难受，甚至看到了程清韵成名，都不愿意多看多想，小姑娘还以为自己是嫉妒程清韵的成功。其实，这些原本应该是杜嘉善的东西啊。
宁蓁蓁进入到了申请页面，闭上眼回忆《琼宇》的和旋、歌词，曾经杜嘉善的光脑上没有任何的痕迹很简单，是因为直接被黑客攻入到了光脑，把所有的数据给清空了。
《琼宇》是杜嘉善的东西，就算是不唱这首歌，那也得挂在她的名下，宁蓁蓁用最后的星币缴纳了版权注册费，这首曾经给了程清韵荣耀的歌曲，放在自己的名下，宁蓁蓁直接在版权授权这里点击了不对外授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授权改编，这是她独享的歌曲。
《琼宇》写的是杜嘉善上了战场之后的心理，她看到了虫族的可怖凶猛，战友们却没有人退缩，用尽能量卡之中的所有能量，尽力去和虫子厮杀，他们在战场上拼搏，是为了全人类，也是为了自己的家庭。
宁蓁蓁现在还没有经历这些，对歌词里的内容缺乏感同身受，只能够等着今后有机会再唱出来。
想到了程清韵扭曲的面容，宁蓁蓁笑了起来，或许除了构建她的知识树之外，她在这个小世界可以试试看声乐？

第261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9
费文鑫在第二天准时守在了宁蓁蓁的直播间。
和昨天相比，黑粉少了很多只有昨天的一半不到，就连关注数也都跌了几十万，如果网友们通过骂看到小姑娘泪流满面的模样，关注数会自然而然上升；当up主当做无事一样在锻炼，继续关注这个直播间就显得有些傻气，所以关注数下跌也是意料之中。如果有天这个直播间再闹出别的新闻，这群网友才会重新回到这个直播间。
宁蓁蓁放飞了直播球，对着镜头简单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开始锻炼。
费文鑫注意到昨天是两倍重力场，今天则是两点五倍的重力场，相比于昨天，她累得更厉害了，结束的时候大口喘着粗气，费文鑫忍不住留言：“你打算这样做一个月的健身直播？”
宁蓁蓁留下半分钟再关闭直播球，就是给过去老粉提问的时间，看到了星武战士的话，她说道：“对，打算先做一个月。”
星武战士：你不唱歌了？
程清韵也守在直播间里，昨天和杜家长辈说了这件事，他们两人也确实阻扰了，只可惜他们两人的反驳对宁蓁蓁毫无影响，杜家父母生了一肚子的气，宁蓁蓁风轻云淡不说，今天还是准时直播了。
程清韵一瞬间想要给宁蓁蓁买个热搜，让网络舆论逼迫她停止直播。后来想了一下还是放弃了，黑红也是一种红，如果这个直播间慢慢糊掉，也是不错的选择。
宁蓁蓁的这个直播间像是她喉咙里的鱼刺，时不时刺她一下，用米饭或者醋都拿这根鱼刺毫无办法。
宁蓁蓁说道：“唱歌的事不急，这个月如果有计划要开，我会提前一天在锻炼时间说的，也会挂到公告栏上。”
除了锻炼要分出一个小时以外，她的计划已经满满当当，不过，现在手里没钱，今天直播结束以后可以提现了，手里有钱了才可以购买课程进行学习。
在直播间里唱歌的事，宁蓁蓁不急，程清韵觉得这个直播间会糊掉，她有信心不会，有S级别潜能的体能和精神力，在锻炼到位的情况下，一个月跟着见证她锻炼的人会看到一个奇迹，直播间到时候会糊才是怪事。
程清韵听到了宁蓁蓁暂时不唱歌安心了不少，星网上选择直播锻炼的人不少，但是热度远不如唱歌跳舞的直播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要去军校，似乎不用担心她直播的事。
费文鑫有些沉默，看到了UP主笑意盈盈地对着直播球，忽然心中是说不出的感受，啪的一下关掉了直播，放空了思绪。
当时在星网上有人晒出了杜嘉善的解释，费文鑫还记得里面的话：
【在高考之前，我和父母说过，我的第一志愿是水蓝星的大学，父母当时答应了我，转头就把我的志愿篡改成了第一星球的军校。】
【我因为自己成长的经历，我对上军校是排斥的态度，所以在知道了父母篡改了志愿之后，才会反应那么激烈，当时有很多话是愤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才会说出来的，不代表真实的想法。】
【我尊重每个愿意去军校的学生，我佩服他们，从没有瞧不起为战场牺牲的人们。】
【我既然被弗洛军校录取了，我会在这段时间努力调整心态，在学校里好好学习，但是请给我一点时间。】
当时他们嘲笑杜嘉善的虚伪，嘲笑她的胆小，觉得她的话都是狡辩，费文鑫也是其中一员。
现在的费文鑫在看到了她如此努力地锻炼之后，忽然有一个感觉，那些话是真心的，有谁能在愤怒的时候，还保持理智，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呢？
宁蓁蓁在看到了费文鑫下线之后，又等了一会儿，没看到其他有营养的提问，关掉了直播球，踏上了返回的路。
昨天遇到了程清韵，听她说了几句废话，晚上又受到了杜将军和将军夫人的废话洗礼，宁蓁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今天回来就舒服了，他们选择冷暴力不理睬宁蓁蓁，对宁蓁蓁而言，这家人不理她是最好的，能节约不少时间。
宁蓁蓁没去看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关上了房门，进入到了全息舱里。
连接星网有很多种办法，可以通过手腕上的光脑、可以通过头盔，也可以选择全息舱。
全息舱的拟真度是最高的，通过意识链接之后，做到了真正的第二世界。
宁蓁蓁漫步在虚拟街道上，这个虚拟世界要比她以前缔造过的虚拟世界要成熟得多，以前为了承载度，在进入的时候就对功能进行了区分，现在的星网更靠近真实世界，有卖消息的地方，有网络教学区，有竞技场，需要选择什么功能，是进入到了街道在进行选择。
这种网络课堂也并不昂贵，宁蓁蓁直接找到进入大学声乐系一年级的课表，对着课表直接选择销售量最高的虚拟课程进行购买学习。
在虚拟课堂里，宁蓁蓁开始了学习，她的日子十分规律，每天早晨起床了就开始进入虚拟课堂里学习知识，按照一小时的时间段进行划分，两小时的视唱练耳，一小时的人类史，一小时的量子物理、一小时的神经接驳……每天还要固定时间去银河俱乐部里锻炼，开启直播。
她的时间利用到了极致，但就算是这样，一个月的时间太过于短暂，宁蓁蓁的声乐自觉拿不出手，还是选择了不直播唱歌，其他的知识达到了融会贯通，比原本的杜嘉善更强一些的地步。
进步最大的就是她的体能和精神力，原本是S级的潜能，现在潜能应该有了提高和突破接近2s的地步，实际的体能和精神力也等于一般军校的毕业生，在弗洛军校大一新生里应当是属于佼佼者。如果不出意外因素，整个机甲系她现在的单项实力或许达不到顶尖，但是要是实战之中，她应该是第一名。
这样的进步让她在直播网上吸了一部分粉丝，这群人是看着宁蓁蓁的改变，在银河俱乐部里展现出来的实力。
在宁蓁蓁表示，明天要暂停直播，归期不定的时候，不少人发出哀嚎：
【这就停下了？我基友告诉我这个UP主很强，我刚粉上，就要断更？】
【不要断更啊，我每次累成狗的时候，就是看着UP主坚持下来的，没有你我承受不了啊！】
宁蓁蓁冲着直播球微微一笑，“明天是我去报道的日子，银河俱乐部我购买的时间已经用完了，如果要是弗洛军校可以直播，我会直播去军校报道的情况。”

第262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0
如果不是播主开口，直播间里的人都几乎忘了她的黑历史。这是不想上战场，只想要去娱乐圈的女孩子。
虐杀虫子108：弗洛军校的入学报道没什么不能直播的，只有在宿舍区新生无法直播，如果你要是拿到了本系的前三名，就可以直播了，不过直播时间有限，你要是去了军研系，除了保密的不能直播，军校里的所有一切资源都对你敞开。
费文鑫在看到了虐杀虫子上线的时候，给他发消息。
星武战士：你在看她的直播？我还以为你不再出现了。
虐杀虫子108：出任务断网了，等到有网，一连串的提醒，我就顺手进来看一眼，我就看了第一天还有今天的，中间的扫了一下，总体来说进步挺大，练得相当不错。
练得不错吗？
费文鑫这段时间每天对方的直播都没有错过，他怎么都不能违心说对方做的不够，于是问道：对了，你看她的水准够前三名吗？还有你说得军研系是什么。
虐杀虫子108和费文鑫是老朋友了，详细解释了军校的设置，军研系是人类对抗虫族第一军队最新战略及科技研究系的简称，军研系几乎不会上一线，偶尔在特殊虫族出现的时候，由战斗机甲护卫去采集标本。
星武战士：军研系可以说是精英之中的精英，她高中成绩不错，但是应该也够不上军研系。
虐杀虫子108：这可不一定，军研系的硬标准是精神力达到S级潜能，符合军研系的硬标准。她要是想去军研系，可以在第一个月统一集训之后有半个月的试读期，要是通过了，就可以转系。
星武战士和虐杀虫子对话的时候，宁蓁蓁已经下了直播。
这个月在银河俱乐部的锻炼，流量转换星币只有两千出头，打赏的话也没遇到土豪，零零散散加起来也就有个三千。
直播间的关注数更是锐减到了四千万，这部分大半都是不怎么上线的粉丝，因为程清韵的直播上了热搜，特地愤慨关注的，发泄了一番怒气之后，就忘记了这个直播间。
宁蓁蓁除了星网上培训的开销，其他的开销除了租房之外，几乎为零，这五千星币和上个月攒下的钱都存了起来，今天因为是在杜家的最后一天，她停止了去星网学习，收拾明天直接带走的东西。
她在弗洛军校附近租了房子，平时陆陆续续把属于杜嘉善的私人物品寄去了租住屋子的地址，由住房管家机器人代收，今天再一收拾，房间里可以说是空空荡荡，没有一丝的人气。
在杜家睡了最后一觉，宁蓁蓁第二天一早就直接离开了，也没有和杜家人还有程清韵招呼，自己乘坐了星际舰艇，在下午的时候到达了第一星球。
宁蓁蓁仔细了解过弗洛军校的院系设置，她的目标是晚点直接进入到军研系，如果要是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基本上是整个人类都为她保驾护航。
在星际时代，只要能在对战虫族上有划时代的发现，无论有什么所谓黑历史，都会被抹去，宁蓁蓁觉得杜嘉善那个直播不算什么黑历史，她打算抹去的是和杜家的关系。
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她下了星际舰艇，打开了直播球，让人看到第一星球的热闹。
*
程清韵可以说是对【人类之光】这个直播间爱得长情，杜家人忘了宁蓁蓁的报道日子，她可记得清清楚楚，等到今天早晨看到了宁蓁蓁的房间已经全空了，她心跳很快有了一个猜测，对方该不会是已经走了吧。
现在直播间打开，证实了她的猜测，居然真的不和家里人打招呼，直接去弗洛军校报道了。
程清韵本想要告诉杜家父母，后来想想自己要是一直关注宁蓁蓁的直播间，明明到了开学时间却不提醒长辈，是不是显得她太凉薄？
于是程清韵也压下了这个消息，杜家这对不称职的父母一直到水蓝星的大学也到了报道时间，他们才想起来那个被冷暴力了一个月的女儿。
在发现人已经离开了之后，心中升腾起一股心虚的同时还有一股愤怒。
夫妻两人几乎是同时说话：
“怎么不说一声？赌气赌这么久！”
“太任性了！居然开学了都不说一声，这不是让家长担心嘛？！”
现在的宁蓁蓁心情很好，把原本的通讯号更换之后，她差不多彻底摆脱了杜家，或许今后和杜家的联系就仅限于直播间了。
宁蓁蓁含着笑对着镜头挥挥手，“我现在下了星际舰艇，准备乘坐去弗洛军校，弗洛军校用了大型飞梭来接心生，凭着录取通知书登录飞梭。”宁蓁蓁晃了晃纸质的录取通知书。
她并没有带太多东西，只拎着小小的行李箱登上了弗洛军校过来接人的大型飞梭。
弗洛军校是公认人类里最好的军校，宁蓁蓁因为直播军校的入学，吸引了不少人进入到直播间里。
如果不了解她的黑历史情况下，弗洛军校的机甲系学生称之为人类之光并不过分，现在这个黑历史已经鲜少有人提起。
大型飞梭是直接停在学校里面的，宁蓁蓁拎着箱子，头上悬着直播球还挺吸引人的眼球，不过没什么人过来询问自己是否入镜，直播球开隐私模式的时候，会一闪一闪发出红色的光芒，在直播之后会自动对入镜的人打马赛克。
一个银发男生一直坐在宁蓁蓁的旁边，他平时就挺喜欢看直播，听了宁蓁蓁一路直播的声音，忍不住问道：“你直播间叫什么？”他挠了挠脑袋，“感觉听你直播还挺舒服。”
这就是练习声乐之后得到的好处，虽然还没有开始唱歌，日常生活之中运用这些小技巧，在直播说话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舒适。
“人类之光。”
“什么？”
宁蓁蓁再次重复，同时点出了光屏，指给了男生看，“人类之光。”
弹幕上不少人表示对这一幕喜闻乐见：
【这么羞耻和中二的直播间名字，UP主居然一脸淡定地说出来，我佩服！】
【哈哈哈，我在一路上就等着有人问UP主直播间的名字，现在终于有人替我问了。】
【UP主，你到的时间比较早，不如在学校里逛一逛吧，我对弗洛军校很好奇！可惜我当时的体能和精神力潜能没有达标，进不去弗洛军校。】
银发男生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我回头会关注的。”
宁蓁蓁对着他挥了挥手，既然有人提出要看校园，她的时间也充裕，就打算带着人逛一逛弗洛军校。

第263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1
宁蓁蓁在弗洛军校里直播了军校的模样，让直播间里涌入了不少新的粉丝，不是因为弗洛军校足够吸引人，而是因为她的镜头里帝国太子入镜了。
当时他正穿着军服，坐在玫瑰花丛的长椅上，因为听到了动静，看了过来。
直播间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沸腾了，UP主开启了隐私模式，但是如果是公众人物，被直播球捕捉到之后是不会被马赛克的。
于是直播间里的人看到了太子手中拿着银色手杖，似乎是因为有些疲惫，双手压在手杖上，而见到了直播球的红光，他抬头，目光瞬间锐利如刀剑，偏偏他固定好的发丝滑落了一缕到他的额前，这慵懒的发丝柔和了他身上的锋利。
这样的画面直接留在了宁蓁蓁的直播间里，让喜欢太子的女孩子心跳骤停，准备晚些时候重播刚刚的录屏，同时把直播间推介给别人，让人来围观美颜盛世的太子。
“抱歉，太子。”宁蓁蓁单手放在胸前，对着太子行礼，“我正在直播，无意打搅您休息。”
“没事，我准备走了。”萧瑾煜看着宁蓁蓁衣服就知道她是大一新生，对着她微微颔首不说，还对着直播球挥了挥手。
太子是3S级别的体能和精神力，在战场上被人誉为是不败战神，如果说人族最想要杀掉的是虫族女王，还有虫族女王护卫，那么战神太子也是虫族最想要除去的人。
宁蓁蓁看着太子转身，她把手中的行李箱放下，在行李箱上按了下，一把长柄雨伞出现在她的手心里。
远处有一个除草机器人，宁蓁蓁的足尖点在地面上，快速往前，在银河俱乐部的锻炼起到了作用，一时间她的速度快到了极点，直播球都只能捕捉到虚影。
很多人在直播间里缓缓打出了问号，甚至不好人认为宁蓁蓁是要在全人类面前暗杀太子，愤怒地双手捏成了拳，恨不得隔空打爆宁蓁蓁的头。
宁蓁蓁往前两三步之后，把太子腰身一搂，带着对方强制打了一个滚，单腿跪在地上，手中的伞面撑开，轰的一下，黑色的面料吸收了那道红光。
皇太子的腰身还是挺纤细的，宁蓁蓁的脑子里浮现出了这个念头之后，松开了紧绷着肌肉的太子。
宁蓁蓁手中的伞合拢，成了一根长棍，棍子点在地上，她的身子轻盈跃起，先是向机器人身上扔了一个物件，让机器人无法动之后，脚尖踢在了机器人的头上。
直播球是自动跟随状态，危机发生的时候，它依然绕在宁蓁蓁的身边，于是直播间里的所有人都见到了宁蓁蓁的动作，看到的就是她飘柔蝴蝶的动作，甚至让人怀疑这样有没有用，结果砰得一声，机器人的脑部直接被踢个粉碎。
宁蓁蓁踢废了机器人之后，身子连转动都没有，直接对着太子抬起手，手中的黑伞利落地丢在地上，“我什么都没有，别开枪，可以接受任何形式的检查。”
萧瑾煜手中的粒子枪对准了宁蓁蓁，眼神满是防备，两人霎时间就成了对峙状态。
事情发生的太快，直播间的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了帝国太子把手中的粒子枪稳稳地对准了宁蓁蓁。
【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是有人袭击皇太子，是UP主吗？】
【虽然有点不合时宜，但是我刚刚好像看到UP抱住了太子的腰，不是错觉吧，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点苏……】
【UP怎么做到的，除草机器人应该是改装过的，怎么踢爆的机器人？】
【太子身边的侍卫去哪儿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这还是弗洛军校吗？为什么现在都还没有侍卫，是什么情况？我都怀疑这是假的，有没有人告诉我，就是假的对不对！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之中发生的。】
宁蓁蓁当时要逛学校当然不是无的放矢，就是准备转悠一圈，试图找到眼前这位，阻止这场来自虫族设计的暗杀。
曾经的杜嘉善不在弗洛军校就读，但是记忆里也有关于弗洛军校的一件大事，那就是皇太子身边的侍卫被脑虫寄生，他做的事情并不多，只是让皇太子体内的激素轻微失衡，那种抑郁的情绪让他没办法第一时间拿出粒子枪，就直接被改装过后的机器人给暗杀成功了。
也是因为皇太子被暗杀后，娱乐圈的地位再次上升，因为这种精神文化能够调解人的心理，维持人体的激素平衡。
宁蓁蓁在银河俱乐部里锻炼直播的收入，很大一部分都用来改装她的那把伞，还有就是脚尖上的纳米钛金，她是钱太少了，不然不会选择这么简陋的设备，而是直接和太子一样配备上粒子枪，那样哪儿用这样迂回地对付机器人，直接就可以一枪崩了机器人。
“太子别紧张，”宁蓁蓁含笑说道，“我只是普通的弗洛军校入学的大一新生。”
宁蓁蓁的话又让直播间里炸了：
【普普通通弗洛军校学生，我似乎不知道普通两字怎么写，告辞！】
【我刚刚慢放成功了，我可以肯定地说UP是我们人类阵营的。对了，前面的那位，我确定UP搂住了太子的腰！太子的腰好细！】
【忽然觉得UP的直播间名字名副其实，还没有入学成功就救了战神。】
【什么都不说了，给UP放烟花！】
直播球因为高额打赏，震动起来提醒宁蓁蓁，萧瑾煜抬手直接用粒子枪轰了她耳畔的直播球。
直播球在绿色的光下被分解，也因为这粒子炮的动静，学校里警报声响起，有小型飞梭飞了过来。
宁蓁蓁的双手一直保持着举起的状态，等到被人压在了地上，萧瑾煜走上前，说道：“抱歉，从概率上分析你应该是人族的立场，但是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萧瑾煜的手上带着手套，手套轻轻压在她的肌肤上，她脸上有一道擦痕，这是直播球的碎片划伤，而不是粒子枪的灼伤。
女孩子应该都是爱美，萧瑾煜按照自己的经验猜想，对着宁蓁蓁认真地说道：“脸上的伤是划伤，小型的治疗仪就可以治愈。”
“我不在意这个，”宁蓁蓁含笑说道，“太子您没事就好。”
相比于三皇子，显然是现在的太子更适合继承王位。
她的笑容过于灿烂，让她脸上的擦伤崩得更开了，鲜血从她的面颊上滚落到了地面上，在地面上绽开一朵血花。
萧瑾煜看着她，眉头微微皱起，她就这么在意他的安全吗？

第264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2
如果是脑虫寄生，在纳米级的CT平扫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体内寄生的虫卵，宁蓁蓁的扫描结果出来了之后，萧瑾煜松了一口气，没有脑虫寄生。
反而是他的侍卫检测到了虫卵，中枢神经已经被破坏，等到杀死了虫卵，也成了死人。
弗洛军校的政审也是最严格的，宁蓁蓁的档案都是现成的，紧急查阅了一边，又和水蓝星的警署联系，调阅了她每天路线的摄像头。
她的生活简单规律，从家里出发步行几分钟后会乘坐城市交通去银河俱乐部，没有和虫族接触的可能性。
最后宁蓁蓁通过了压力测试，证明她是直播遇到了太子，又因为有被迫害妄想症，先前暑假在家自行改造出来了黑色超分子伞，可以吸收粒子qiang的虹光，还有鞋子上安装的钛金也是如此原因安装的，这位救了太子的新生表示，自己是因为钱太少了，只有这个下下之选。当时带着设备宁蓁蓁语气轻松，“我是很想买粒子qiang，但是没钱，而且只怕也过不了安检，就只能用这个。”
在确定了宁蓁蓁与虫族没有勾结之后，对她所谓的“被迫害妄想症”众人反而觉得这是天生的战士。
一个本来想去娱乐圈唱唱跳跳的小姑娘，短短一个月的集训就成了可以和虫族厮杀的战士，让人感慨要是所有人都能如同宁蓁蓁一般该有多好。
不过对于宁蓁蓁想买粒子qiang，他们给了善意的哄笑，“这是禁品，直接买是没办法买到的，有些手段可以去黑市买到，那也需要组装，这可要比你那个超分子的黑伞困难的多。”
显然他们认为宁蓁蓁没有组装粒子qiang的能力，宁蓁蓁自己很清楚她是有的。
电子镣铐主动打开，萧瑾煜带着手套对宁蓁蓁伸出手掌，后者借了他的力气站起身来。
“晚上一起吃个饭？”
帝国太子的声音还挺温柔的，完全想象不到他在战场上的模样，宁蓁蓁在星网上看过他的演讲，他说话都带着硝烟味，和三皇子是截然不同的人，他以一个战士自居，与虫族势不两立。
宁蓁蓁笑了笑，“我今天错过了报道还有迎新会，没有关系吧？”
“没关系，我也错过了宣讲会，本来今天的迎新大会上是我的演讲。”萧瑾煜既不像是初见的时候的时候带着疏离的冷漠，也不像是对峙时候的锋利，英挺的眉眼柔和，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带着点疲倦的温柔。
宁蓁蓁侧过头去看太子，“晚点还会补上迎新大会吗？”
“也行。”太子说道，“对了，单教授表示你的研究思路很有意思，有兴趣来军研系吗？”
宁蓁蓁挑挑眉，痛快地说道，“好啊。”
在战场上和虫子厮杀，最多清理一下部分雄虫，宁蓁蓁更想要直接把虫族给灭族了。
“你很喜欢直播吗？查阅你在星网上的消费，你用了很长的时间在声乐方面的学习，准备去娱乐圈？”
“不用去娱乐圈，能直播继续唱歌就行，我还是准备和虫子们战一战的，”宁蓁蓁顿了顿，问道，“我还能开直播间吗？”
太子的脾气很温和，“没问题，官方声明要给我父皇签署了之后对外发布，晚点我会在我的星网账号上感谢你的直播间。”
“那我的流量就要爆炸了。”宁蓁蓁的眉眼弯弯。
为了进入军校，她已经提早剪短了头发，及耳短发，刘海撩开露出光洁额头，她的五官小巧只有巴掌大小，笑起来的时候天真无忧，完全想不到在救人的时候动作有多利落。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笑就想到了她操着伞冲向自己的时候情形，当时他还在迟钝的郁郁心情里无法化解开，紧接着被人拦住了腰。
他在战场上，用机甲救过小女孩，他是战神，从来都是保护别人的，这种以被人保护的感觉搂着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尤其是看着热搜上【太子的小蛮腰】，萧瑾煜对着个热搜词，心理总是有些微妙，要说起来，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人用羽毛挠了挠面颊，总是想要用手拨开羽毛，之后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又留在了皮肤上。
萧瑾煜甩开这些思绪，“对了，那位寄住在你家的程清韵，她应当是对你有敌意的，我看你这个暑假开始疏远她了，以前你们似乎很要好。”
“嗯。”宁蓁蓁点点头，本来还需要进入到军研系，有了自己的研究成果才能够和杜家划清界限，现在就直接和这位帝国的继任者说清楚了和杜家的关系，无论是杜家还是程清韵，她今后不想被这些人骚扰到。
太子微微颔首，“我明白了。”
两人是在弗洛军校的顶层餐厅里吃饭的，和星空餐厅一样用的是光幕，让人看到穹顶之上的浩然星空，在这样的环境里吃饭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吃饭的时候，萧瑾煜的手套一直没有取下来，宁蓁蓁隐隐猜测是不是在战场上受了伤。
只是前世里帝国太子已经去世了，关于他手的问题就没有对普通民众公布状况。
如果是手上有伤，加上激素导致情绪低落，让帝国太子被暗杀，这倒是说得通。
吃过了饭，太子带着宁蓁蓁一直到了她的宿舍门口，“我在弗洛军校里也算是有些贡献，所以对我的救命恩人也能够提供一些便利。”
太子给她的便利是单独的宿舍，拎着她的行李箱一直到了门口才放下箱子。
“那就多谢了。”宁蓁蓁笑着说道，“这样直播也方便。”
太子笑了笑，还真是个喜欢直播的女孩子，“我走了，以后可以星网上联系。”他们在吃饭的时候交换了私人联系方式。
宁蓁蓁单手放在胸口，对着太子行礼，目送他离开。
宁蓁蓁的私人物品并不多，简单收拾了一下登录到她的直播间，这会儿太子还没有关注她的直播间，热度已经要爆炸了，因为有老粉丝提醒新粉丝，这位只搭理VIP，所以过来的狂热粉丝们都开了VIP，他们用彩色的弹幕疯狂刷自己的存在感，不停地放烟花，就是为了让宁蓁蓁注意到他们的留言。
【UP主上线了！万万没想到我居然关注了可以救下战神的UP】
【UP出现了，就代表了已经解除了嫌疑，放烟花庆祝！我就说了，UP肯定不是虫族的卧底。】
【UP你知道吗？先前那位曝光你聊天记录的粉丝在星网上和你道歉了，他表示你当时真的是年龄小，吵架说的气话，你在过去的一段时间证明了自己，当时对你的解释他不应该嘲笑的。】

第265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3
在星际时代，或许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虫族就会袭击自己所在地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做好准备去奔赴战场，让人们格外意识到生命的可贵。这个时代，真正做到了命运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
所有的黑或者白，爱与恨的情感边界都隔得很近，情绪上的切换可以说是无缝衔接，更是可能直接翻转，上一刻爱之入骨，下一瞬恨之切切。
太子的功勋是不言而喻的，是人类共同的荣光，那么救了太子的宁蓁蓁，黑历史也会被原谅，就算是黑的不能再黑的历史，在网友眼里也成了五彩斑斓的黑。
而细细去查以前的黑历史，就如同在浪潮之下露出了下面的阴暗礁石，很多人都看到了昔日里被忽略的一面。
为什么程清韵那么巧合在寄住人家里吵架的时候还不忘关上直播球？为什么直播球选择了隐匿模式，像是阴暗里的虫子一样盯着杜家人？为什么在关键时候程清韵总是恰到好处挑拨杜嘉善脆弱的神经，让杜嘉善彻底失控。
直播间里偶尔会有程清韵出镜，她嘴角带着微笑，她的肢体语言还有微表情以及她每一根头发丝都透露出：搞事情，把杜嘉善搞死！
过去有程清韵的营销作为推力，网友们的愤怒被她利用作为驱使，杜嘉善试图发声，却没有人相信她，她的声音被外面的噪音给死死压着，没人在意她说什么，没人在意她哭什么。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因为救了太子，瞬间就让网友们自觉深挖当时的情形，再一看就觉得杜嘉善可怜，这程清韵也太坏了一些吧，根本就是在欺负人，而杜嘉善根本就是小可怜。
杜嘉善本来就是个平常的女孩子啊，在被强行改了志愿的情况下，崩溃地吵架都不允许吗？
而且这只有她不是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她所有的汗水都在直播间里留下了痕迹，她的刻苦最终也卓有成效，救下了帝国太子。
杜嘉善的黑历史不再是黑历史，那么程清韵就无法洗白了，她本来就是仗着自己重生的一些小机灵，被人按在放大镜下看，不是这里露出了毛病，就是那里让人恶心。
程清韵的直播间复制了先前杜嘉善的直播间，里面充斥的都是诅咒她的黑粉，而且这群黑粉的战斗力要比以前杜嘉善的黑粉战斗力强悍。
谁让程清韵试图欺负拯救了太子的人呢？可以说程清韵在星网上被人打成了人类公敌，而这一期程清韵和杜家人浑然不知，杜家的宅院里还充满了欢声笑语。
涉及到太子遇刺，在做宁蓁蓁背景调查的时候，军方用屏蔽器把他们隔绝开外界，他们依然可以用星网，可以使用全息舱打游戏，但是使用的是过滤掉信息的局域网，他们尚且不知道外面的风风雨雨。
宁蓁蓁看到了弹幕上密密麻麻的道歉，挑了挑眉。
其实救下太子只是一个偶然，虽然有杜嘉善的记忆，她也不能保证官方的记载就是精准的，很有可能昨天根本就遇不到太子，她在暑假期间为救下太子做好了准备，却没有抱太大希望，更多的准备还是在进入到军研系之后，再开始她的洗白之路。
没想到真的救成了太子，让洗白提早到来，这样也挺好，尤其是……
宁蓁蓁看到了大树、星武战士、虐杀虫子等人的道歉，杜嘉善对网友们的态度可以无视，但是一直渴望直播间的这些老粉们可以理解她，她或许有时候有些糟糕，确实想要逃避战场，但是不是真的逃兵。
宁蓁蓁看着弹幕上的提问，对现在最多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直播的话还是会直播的，昨天的直播球是太子击中的，这个直播球就是他赔偿给我的。我不会进入娱乐圈，我会在弗洛军校里学习，看我的直播间名称，我的目标是成为人类之光。】
后面的话根本没人注意，反正救了人类之光四舍五入也就等同于是人类之光了。
网友们在听到了太子两个字的时候，迸发了极大热情：
【这是太子送的直播球！好幸福，我说怎么这么清晰，跟随度这么好，能够把UP主拍出美颜盛世。】
【这个我记得！是以为太子用粒子qiang击碎了UP的直播球，所以赔了一个对吧！当时太子的眼神好酷，我有一瞬间感觉自己被杀死了！难怪太子殿下在战场上战果累累。】
【哇，四舍五入就等于我和太子锁死了，猛吸一口起，不行，我得给UP扔点烟花，UP不必客气，这是你应得的。】
【大家快看，官方出了通告，而且太子转发了通告，还把UP的直播间给圈出来了！】
在官方通告之前，那一段直播视频就流传开来，没有任何技术作假的痕迹，还有高手处理了原视频，慢速播放让网友们可以看清楚当时的情况的，还写了备注。
在网友们心中，【人类之光】这个直播间的UP主就是太子的救命恩人，现在则是得到了官方认证。
很多没有看过视频的，也涌入到直播间里，整个直播网都开始卡顿，宁蓁蓁就在网友们的哀嚎声里关闭了直播球。
历年来弗洛军校都是九月一日开始迎新会，今年因为太子的遇刺事件，迎新推迟到了第二天。
宁蓁蓁几乎是出现在大厅一瞬间的时候，就受到了所有人的瞩目。
她无疑是风云人物，她救了太子导致迎新会没了，迎新会没了就算了，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事件，太子却吩咐让推迟到第二天再开这个迎新会，这推迟的迎新会才让人看着她。
昨天穿着的是自己的衣服，今天穿着的是弗洛军校的礼服。
弗洛军校的制服是根据每个人的身材定制的，因为是庆典，不需要穿平时的训练服，而是学校的礼服，白色的制服，肩膀上是金色的肩章，肩章上的金色流苏随着她的走动，而发出璨璨的光。胸前缀着弗洛军校的校徽，是两把宝剑对决，绶带被压在校徽下。
下身也按照礼服的穿法，穿着的是及膝百褶裙，看上去和直播间一样甜美可人，谁也想不到她轻轻松松单手开伞，搂住太子的腰躲开了机器人的攻击。
昨天过来套近乎的银发男生蹦到了宁蓁蓁的面前，对她竖起了手指，“厉害了，我先前还以为人类之光，这直播间太吹牛了，没想到是真的。”
银发少年叽叽喳喳的，宁蓁蓁就弄清楚了，他叫做林耿，是机甲系的新生。

第266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4
萧瑾煜在迎新会上的发言是他成长和战斗的亲身经历，他鼓励新生们发挥自己的所学所长，为全人类奋斗。
萧瑾煜准备的演讲稿也已经讲述完毕，他还没有离开舞台，他看着下面的人群，沉默地站在原处。
如果是在其他学校，或许会有议论声，现在出现在的弗洛军校里，下面乌压压的人群愣是没有一丝的杂音。
宁蓁蓁旁边坐的是林耿，她看得出他憋得厉害，十分好奇太子要说什么，他憋得脸都通红了，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
台上的帝国太子目光落在了宁蓁蓁身上，机甲系向来都是坐在前排，她作为资优生更是坐在第一排，让他足以看得清清楚楚，宁蓁蓁注意到了太子的视线，冲着他一笑。
太子绷着的嘴角也松了松，垂下眼，想到了昨天的事，萧瑾煜缓缓开口说道，“我鼓励青年人要向上，要奋斗，是因为有时候战士们想要奋斗，也有心无力。”
话说出口了之后，萧瑾煜心中反而一松。
昨天他没让侍卫跟上，就是想要思索关于离开战场的消息什么时候对外公布。
他的手部神经受到损害，在一次又一次的手术之后，目前非但无法修复受损区域，反而又坏死了2的神经区域，他的手状况让他无法再驾驶机甲，甚至要开枪都需要借助现在的这一双手套。
他要退下的这个消息究竟要不要对外公布，什么时候公布？他心中一片迷茫，众议院还有父母的意思是，众议院已经做好了预案，他想什么时候对外发布这个消息都可以。
因为这迷茫和怅然的情绪，他才会着了脑虫的道。
昨天被人护住更是给了萧瑾煜不一般的感受，他或许也不是无所不能的，既然人族总是会有英杰出现，他只是从机甲里退出来，3S级别潜力的精神力，还足以让他进入到弗洛军校的军研系进修。
没有在战场上厮杀，在另一个领域也可以试着去攻克。
于是萧瑾煜开口缓缓说道：“我的手在上个月做了最后一次的修复手术，手部神经功能恢复到了68，还有32的区域永久性受损。”
就算是弗洛军校这样严明纪律的地方也悉悉索索了起来，更是不知道哪里传来了巨大的啜泣声，高声喊着：
“太子殿下，这不可能是真的。”
“怎么会呢？太子殿下是战神！”
“怎么可能，这是假的，太子是战无不胜的。”
“呜呜呜呜，我不相信，不相信啊，我的殿下啊。”
宁蓁蓁旁边坐着的银发少年用手捂着嘴，眼泪汪汪地看着宁蓁蓁，露出被抛弃小奶狗一样的神情，“你告诉我，我是不是失心疯了，我刚刚听到太子的手做了修复手术？”
“是真的，你没有产生错觉。”
宁蓁蓁的话让银毛几乎要昏倒了，他不安地在座位上挪动。
台上的萧瑾煜示意新生们安静，“有直播球吗？”
宁蓁蓁说道：“我这里有。”
说起来这直播球昨天就是太子送她的，现在又回到了太子的手中，宁蓁蓁直接站在了舞台中央，替萧瑾煜调整好了投影模式。
他褪下了手套，宁蓁蓁说道，“我来替你拿着吧。”
道了一声谢，辅助手套放入到了宁蓁蓁的手心，萧瑾煜的手指擦过了她的肌肤。
“要是离开了辅助手套，我连拿起水杯都会手抖。”萧瑾煜的右手点在左手的手术区上，如果不是他指出来，看不出来这样淡到没有痕迹的伤痕居然让他的手部神经受损到这种地步。
“机甲操作对手的要求很高，辅助手套没办法让我很精细地操控机甲，或许有一天攻克掉了这个难题，我要是还足够年轻，我还是愿意上战场的。在实现这一个目标以前，我希望年轻的战士们接替我的位置，在战场上厮杀。”
原本只是少数几个女孩子抽泣的声音席卷了整个礼堂，萧瑾煜说道：“大家不必为我难过，现在这样也不错，就像是昨天，我也没想到，我会被一个新生给救了。”说到了最后看着侧边的宁蓁蓁。
宁蓁蓁很清楚太子的用意，凑到太子身边，用他的麦说道，“我也很意外，顺便说一句，昨天我直播的时候一直有人问我一个问题，我没回答，在场的各位都是我同学，我就不卖关子了。”
她的声音轻松俏皮，让人从沉重的气氛里脱离出来，不由得好奇是什么问题。
宁蓁蓁眨眨眼：“问的是，抱着太子殿下的腰，我是什么心情？”
萧瑾煜哭笑不得地看着旁边的人，不少女生停止了哭泣，忍不住竖起耳朵听着宁蓁蓁的答案，如果可以，她们也想要抱着殿下的腰。
宁蓁蓁：“其实当时没那么绮丽心思，我挺怕太子一qiang崩了我的。”
不少人都反复看过昨天的直播视频，听到了这话，轻声笑出来。
气氛一点点轻松起来，宁蓁蓁笑着说道：“所以我在用伞堵住了攻击之后，赶紧就松开了手，抱住太子的时间不长，总体来说是一段很难忘的经历，太子殿下的腰身很细，这辈子我只怕都忘不掉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可以抱住。”
萧瑾煜见着气氛轻松下来，从宁蓁蓁的手中接过手套，带上之后含笑说道：“不会再有机会了。”
宁蓁蓁耸耸肩，“真是可惜，那就只好回味昨日的那一抱。”
要是谁抱住了太子的腰，这辈子都会终身难忘，坐在第一排的银毛又哭又笑差点打了一个鼻涕泡泡。
让气氛回到了正常，宁蓁蓁环顾四周，立正对太子行了军礼，说道：“机甲系是正面战场，和虫族直接交锋；军研系是背面战场，在放大招想办法直接秒虫族。无论是正面战场还是背面战场，所有人都贡献自己的力量，那么会迎来光明的未来，太子殿下，您说对不对？”
舞台中央用的是澄亮的射灯，她的眼里有射灯的倒影，萧瑾煜觉得自己被射灯烤得口干舌燥，最终点点头，“你说的对。”
宁蓁蓁说的，就是他想要说的。

第267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5
那天晚上过筛后的局域网覆盖了整个杜家，而杜隼和妻子耿珂芸浑然不觉星网上的浩瀚风波，两人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去上班，就发现被分别留下做背景调查。
星际时代人族和虫族交锋，虫族的手段层出不穷，每当有大人物身边被脑虫寄生，或者是官员要升迁，都会做背景调查。
而杜家夫妻两人看的是筛选过的星网信息，自然不知道帝国太子的事，两人都以为是杜隼要升迁了。
杜隼在水蓝星已经很久了，难道可以升职去第一星球？夫妻两人因为这个猜测十分配合这一次的背景调查。
调查得的是他的背景还有一双儿女，包括被收养的程清韵，杜隼很配合军部的各种提问，积极核实军部提供的资料。
杜斐然是他的骄傲，程清韵总让他心中柔软，唯有杜嘉善是在两人身后的阴影。
“实不相瞒，杜嘉善这个孩子确实有些叛逆，一直对战场是排斥的态度，本来顺着她也就算了，后来还是觉得，她应该做出贡献。”
“她的话和虫族不会有勾结的时间和空间，这段时间一直在家里，晚点要去第一星球的弗洛军校。”
“弗洛军校是让人成长的地方，我坚信她会在弗洛军校里成长成为一个对人类有用的人，到时候我会为她骄傲。”
杜家夫妻两人甚至都不记得弗洛军校已经开学了。
整理好了两人的谈话之后，穿着制服的官员把夫妻两人请到了一起，“你们都说杜嘉善在家里，可是她现在不在家。弗洛军校的报道日子已经过了，事实上，这批新生已经开始了第一次的集训。”
夫妻两人同时皱眉，他们两人把水蓝星开学的日子记得清清楚楚，弗洛军校开学的日子只模糊记住大概，是和水蓝星开学日子差不多。
弗洛军校在第一星球，两人这段时间冷暴力杜嘉善，却从没有想过女儿已经离开了水蓝星。
杜隼在喊了夫妻两人一起到会谈室的时候就知道他升迁的希望破灭了，在听到了提到杜嘉善，心中升腾起来一股恼怒的同时，又觉得她胡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让他们做背景调查，杜隼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女儿，觉得她远远不如程清韵，现在更是打心眼里厌烦。
“鹿上校，”杜隼收敛了自己的表情，只是提到了女儿的时候，声音还是有些恼火，“实在抱歉，是我们记错了时间，这孩子太任性了，就算是我们当家长的真的忘了，也应该提醒一下。”
鹿上校想着，难怪救了太子之后，也没别的要求，就是要正式和杜家脱离关系，这段时间起底程清韵的行动可以说是风风雨雨，鹿上校在做了调查还有网上的那些消息结合起来看，推断出来，本身杜家父母就对杜嘉善的感情浅薄，在收养了程清韵之后，杜嘉善在杜家的地位就更差了。
“事实上，我就是收到了杜嘉善女士的申请过来找两人做谈话。”
杜嘉善的申请？
鹿上校说道，“杜嘉善女士委托我处理家庭关系，她要和杜家断离关系。”
“等等。”耿珂芸的身子往前倾，她的眉搅在一起，“鹿上校，是不是搞错了什么？她是我们的亲生女儿，这么多年我们从来没有亏待过她。”
“没有。”鹿上校说道，“在收到了杜嘉善女士的申请之后，我们做了详细的调查，然后又请到了两位，两位在先前的谈话之中都提到了不喜杜嘉善女士，杜嘉善女士已经授权我全权处理断绝关系签署权，只要两位在上面签字，从即刻起，就断绝了关系。”
杜隼在一瞬间想要说断了就断了，哪儿有这样的女儿？反而是耿珂芸捏了一下丈夫的手，对着鹿上校说道，“杜嘉善是我们的女儿，我们做父母的在方式方法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因此断绝关系，嘉善也太赌气了，她这样怎么在战场上和人打配合？就算是天赋很高，有架势机甲的能力，也需要和人配合的，我真是为她担心。”
杜隼瞬间就明白了妻子话中的意思，S级别的体能和精神力潜能，注定了杜嘉善要在机甲系，毕业之后要去战场第一线，她这样的性格古怪升迁无望，说不定有一天就在战场上壮烈了，他们两人是杜嘉善的父母，杜嘉善壮烈了，他就直接受到好处。
于是也硬邦邦地说道，“鹿上校，不用谈，断绝关系我们不同意。”
鹿上校含笑说道，“是这样，杜嘉善女士表示，如果不断绝关系，她会起诉程清韵女士。”
夫妻两人同时说道：“和程清韵有什么关系？”
“杜嘉善的志愿更改必须使用DNA绑定数据才可以，程清韵女士是诱骗杜嘉善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放权限，从而篡改了杜嘉善女士的支援，这触犯了法律。如果杜嘉善要进行起诉，程清韵女士应该会判刑三到六个月。”
耿珂芸想也不想就说道：“不行，这件事需要当面谈，我们不同意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谈，而且她们两人关系很好，不可能会起诉的。”
耿珂芸的眉死死拧着，她很早就发现了儿子对程清韵的心思，把程清韵当做是自己的儿媳妇，怎么可以接受程清韵的身上有污点。
“弗洛军校已经开学了，想要和杜嘉善女士当面谈恐怕不可能，她给两位的时间也不多，请两位尽快下决定，如果确定不解除关系，我接下来好去找程清韵女士，请她做好应诉的准备。”
“鄙人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弗洛军校的执行官，负责处理学生的法律问题。杜嘉善女士已经全权委托我处理她的事物，她让我转告两位，如果不脱离关系，她会告程清韵的违法行为，篡改高考志愿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还有程清韵女士还存在其他违背道德但是不违法的行为，如果要是两位不脱离关系，杜嘉善女士可能会采取一些必要行动。”
这是如果不脱离关系，就要毁了程清韵，她怎么就那么狠毒！
杜隼勃然大怒，心中反而起了逆反心理，他还就不信女儿敢做什么！只是让他脱口而出断绝关系，他也不愿开口，如果万一真的呢？
耿珂芸开口，“鹿上校，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我想单独和我丈夫说两句话。”
鹿上校含笑点头，等到夫妻两人交谈了十多分钟，然后同意签署断绝关系的文件，他丝毫不意外。

第268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6
杜隼和耿珂芸他们两人签署协议的一瞬间，覆盖在杜家的网络就被撤走，而正在此时，程清韵登录到星网。
星网一闪，过去覆盖隐藏的信息出现在程清韵的联络器上。
程清韵打开了直播间，准备看自己昨天直播的回放现在到了多少，结果发现上面的数字高得吓人，程清韵顿时乐得嘴唇一抿，再看自己飞涨的粉丝关注数，猜测难道是有了官方推荐？
昨天直播的时候，程清韵一个礼物都没有收到，那些大粉倒是看她的直播，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打赏，她努力活跃气氛，弹幕上的配合也让她觉得没趣，那些话让她觉得不像是真人，现在看到这么好的数据，程清韵想也不想就打开了回放功能。
打开回放的一瞬间，弹幕的恶意扑面而来。
【过来围观一下传说中的白莲花。】
【看样子就丑炸天了，居然还有脸来直播间，令人作呕。】
【呕吐、呕吐、呕吐】
程清韵甚至在一瞬间觉得自己是不是登录错了直播间，是误上了宁蓁蓁的吗？
那些人恶意的让程清韵的欢喜全部都成了惶恐与害怕，为什么会这样？
从弹幕上，很多人都表明是看了星网新闻过来的，还看了大神的分析。
弹幕飞快地闪过，程清韵忽然看到了一条，“别骂”两个字开头的弹幕，连忙暂停播放，仔细看那条弹幕：
【别骂UP为什么现在还敢直播了，这是被屏蔽的，你们看刚刚UP在05分的时候和粉丝互动，哪儿有粉丝？我怀疑是官方把她所在地的星网权限给封了，她根本就不知道外界的消息。】
封星网权限？
这个词语让程清韵的头脑有些晕眩，她心中还有最后一丝的希望，这不是真的……
打开了星网昨天的热搜，头一条就是帝国太子在第一星球弗洛军校遇刺，紧接着的内容是帝国太子正式宣布退出战斗一线，在弗洛军校宣布手部功能损失达到32今后不再驾驶机甲。
程清韵的瞳孔缩成针尖大小，帝国太子萧瑾煜？他不是应该死了吗？明明应该死在弗洛军校。
很快程清韵就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镜头里的宁蓁蓁把帝国太子的腰身一搂，黑色的伞面罩住两人，挡住了机器人的攻击。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直播间会被黑了，帝国太子是人类精神的代表，能够救下了萧瑾煜，宁蓁蓁荣耀加身，那些黑历史全部都被洗得干干净净，现在有了黑历史的人成了自己，以前宁蓁蓁被黑得多厉害，这些黑子只会更加凶悍得黑自己，黑得长情。
心中蔓延出难受来，尤其是看到直播间【人类之光】不再充斥嘲笑和谩骂，反而是对宁蓁蓁的赞叹。
宁蓁蓁的直播间最新的内容回放是弗洛军校的大一新生训练。
宁蓁蓁在直播球里优异的表现让她又圈了不少粉，程清韵还注意到了，现在位于宁蓁蓁打赏榜的第二名是【逍遥人】，这是三皇子的账号，他在宁蓁蓁的直播间里异常活跃。
如果皇太子没有死，就算是现在手部功能受损，他依然是人类心中的虹光，只要太子活着，绝对没有三皇子上位的可能性。
在她的前世里，三皇子继任之后永远被人拿他和萧瑾煜对比，三皇子也不以为意，他甚至公开表示对太子哥哥的敬佩，流露出想要做逍遥王爷的意思。
程清韵的脑子乱糟糟的，手指插入到了浓密的头发之中。
头一次后悔为什么要把人弄到第一星球去读书，让她救下了帝国太子，让所有的事情都开始改变。
现在帝国太子活着，连带宁蓁蓁也荣耀加身，可以说只要宁蓁蓁不犯下反人类的罪行，就永远是立于不败之地，而黑过宁蓁蓁的自己，就是陷入在泥潭之中。
听到房门外有动静，程清韵关闭了光脑屏，走出了房间。
杜斐然正在和母亲说话。
耿珂芸说道：“本来还以为是升职的背景调查，没想到她居然让弗洛军校的人出面，是让学校方面的那个鹿上校判断子女关系是否有存续的必要性。”
听到了弗洛军校还有子女关系存续，程清韵颤抖着声音问道：“耿伯母是什么意思？”
杜隼冷笑道，“她翅膀硬了，直接和我们断绝关系了，这是最后一次提到她，你们当做她从头到尾都没有存在过！”
回来的路上，夫妻两人还是一肚子气，现在夫妻两人不停地抱怨，杜斐然本来在附和父母的话，忽然注意到心上人苍白的脸，“怎么了？”
“我刚刚才知道，前几天我们的应该是被屏蔽了信息，星网上所有的消息都是被筛选过的。”程清韵深吸一口气，“杜嘉善在弗洛军校救了太子，就是……她直接趁着这次和杜家撇清关系。”
犹如是一枚炸弹投入到了杜家之中，愤怒、不甘、后悔这些情绪在心中酝酿，这些情绪每当宁蓁蓁做出成就的时候，就会酝酿得更深一些。
*
弗洛军校机甲系的学生新入学在学校培训一个星期之后，把机甲系的新生投入到缺乏资源的荒星上，新生之中三人结成一组，还配备了机甲维修系的一名新生，开始了实战演习。
争夺资源，占据有利的地形，多得敌方的“人头”，宁蓁蓁这一支完美地推进了任务。
在这一次的实训里，她本来就是备受瞩目，可以说大半的人类都或多或少看过她在荒星上的表现。
刚开始是和其他学生一起竞争，等到后来队伍只有十支的时候，在荒星上投入了被化学阉割失去繁殖能力的虫族，学生们的任务是彻底杀死虫子，比拼的是斩杀虫族的能力。
学校对大一新生是温柔的，虫子的等级不高，弗洛军校多年来少有人死亡，因为到了这个环节，不仅仅是大一新生的排名赛，也是对抗虫族的第一次尝试。
在高高的树上，宁蓁蓁的机甲藏在其中，虫族的大螯高高举起的一瞬间，手中的机械掌中凝聚出光剑，斜斜飞下正入虫脑。
这还不算结束，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旋转飞出，避开了另一只虫子的攻击，左手的机械手也凝出了光剑，完成了她的双杀。
萧瑾煜看着宁蓁蓁为主角的那块儿直播屏，嘴角勾起了淡笑来，旁边的人看到了太子的笑容，确定了刚刚宁蓁蓁使出来的正是太子殿下战场上的成名绝技，这应该是太子殿下教给宁蓁蓁的。

第269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7
弗洛军校每年在荒星上的训练都会在星网上直播，这次也不例外，弗洛军校在每一支队伍的领队身边都投放了直播球，而宁蓁蓁的那支直播球，不光是可以在弗洛军校的官网上可以看，也可以在【人类之光】这个直播间里看。
新一批的粉丝喜欢得长情，只要有时间，就会来看直播。
宁蓁蓁的优秀是显而易见的，只要是看过之前的视频回放，都看得到她的自律和进步。
体能和精神力都是S级别，这是代表她的潜能，究竟能够发挥出来多少是需要后天锻炼的，而直播间的人看到了她不但发挥出来了S级别的实力，甚至本身的潜能也得到了提高。
【人类之光】这个直播间里，现在常驻的粉丝不少，以前那些粉转黑的老粉们会定时在这里守着，还有一些新粉丝们也长情地看这个直播间。
当宁蓁蓁对虫族的双杀出现的时候，直播间里短暂沉默一下，紧接着爆发似地出现弹幕。
【她不是才碰机甲吗？等于身上的机甲还是我们直播间的小伙伴们众筹买的，怎么忽然就进步那么大！】
【她的进步是肉眼可见的，感觉一次比一次好，但是也太快了吧，这个动作……我自闭了。】
【红红火火恍惚，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机甲白学了，这位真的是天生的战士吧。】
【我记得UP好像和人提过，她是有向人请教，而这个人……我怀疑是太子殿下，她的操作真的可以看得出有太子存在的痕迹。】
【其实我之前就猜测那个人是太子了，默默嗑这一对CP，现在的看到居然真的是太子！捂脸发出土拨鼠尖叫！这一对真的超级好嗑，有姐妹同好吗？甩个链接。】
宁蓁蓁不知道弹幕上的这些反应，等到斩杀了虫族，判断落单的虫子只有这两只，她从机甲的驾驶舱里走出来。
高度集中注意力，让她的头上有汗水，碎发黏在额头上，她用脚尖踢了踢虫子，微微一笑让追星女孩儿们发出了尖叫。
她的目光里有锐利有对虫族的冷漠，当笑起来的时候，又有一抹温柔，萧瑾煜一瞬间心跳失衡，感觉耳朵也有尖锐的耳鸣，眼前泛起了白雾，一时间看不到听不到，只有这抹淡笑。
就像是弹幕说的那样，在学校的一个星期时间，他亲自做的宁蓁蓁的指导教练，看着她的成长，在荒星上，每天晚上他们都会抽出一个小时对白天的战事进行复盘总结。
宁蓁蓁本来就是个聪明之极的人，萧瑾煜这样的顶级战争天才给她做指点，白天又有充足练习时间，她的进步快得惊人。
他和这些网友们一样，感慨她的成长，她的自律，她的优秀，他觉得是把她当做唯一的嫡系学生，他是如同师长一样地注视着她，现在忽然觉得，他其实并不想当她的老师。
之前她搂着他的腰，萧瑾煜能够当做一次普通的肢体接触，现在生了不可言说的心思，感官无限放大，高级别的精神力让他记忆力好得惊人，记忆霎时间就如同花蕾绽放一样，在脑中全面复苏。
她的手有很强的力量，五指扣在他的腰间，碰触过的地方在发烫；她带动他的时候，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近到是书中说的接吻最佳距离，她的发丝擦过他的脖颈，他的鼻尖可以嗅到她的味道；黑色的大伞咻忽打开，挡住了死亡光束，她似乎看了他一眼，也笑了笑，与现在的目光有些相似，含着点温柔。
当时因为激素作用，他的感觉和意识都是迟缓的，到了现在复盘那些记忆，心跳得像是注射了肾上腺素，心脏狂跳，血液涌动加速，多巴胺也在快速分泌，让他忍不住勾起嘴角，浑身的每个细胞都在诉说喜悦。
直播球里宁蓁蓁队友们也纷纷脱去了机甲，和宁蓁蓁击掌庆祝，一行人稍作休憩，跟着耳麦的提示，继续往目的地行进。
萧瑾煜没有继续看下去，他心中下定了一个主意，准备回家一趟。
*
在荒星的实战演习里，宁蓁蓁照样是拿到了团体和个人的第一。当得到了如此荣耀，军研系的教授们看到了宁蓁蓁的申请，面面相觑，想要打消她的主意。
“虽然机甲系确实有这个传统，而且你的精神力也达标了，不过是不是再考虑一下，你在机甲系就很能发挥自己所长。”
“没错，你在机甲上真的很有天分，很多人看过你的直播，把你当做是英雄，你这样忽然转到了军研系，对你的口碑也不利。”
“是啊，而且你现在的直播间里有你的不少粉丝，你要是转了系，可能会被误会逃避战场。”
救下太子的荣耀现在反而成了禁锢她选择的绊脚石，宁蓁蓁早有预料，开口说道，“其实我可以双修的，以前在地球时代，就有双学位，可以做到双修不是吗？”
机甲系的学习实战任务很重，军研系的学习任务更重，这个主意显然教授们觉得不太好，一个人除非能够劈开成为两个人，不然根本做不到兼顾。
敲门声响起，是校长进入到了军研系的办公室里，“想要到军研系是她的心愿，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意愿，她在机甲系的实力是数一数二的，就算是学生们一年之后，恐怕也少有人能够超过她，不如拿出一个学年的时间让她先进入军研系学习，如果没有军研系的前十名，就转回到机甲系，这样如何？”
军研系每年最多招收不到五十人，他们都是同龄人之中的佼佼者，不过……对于一般人来说，前十名已经足够了，宁蓁蓁站在风尖浪口，前十名恐怕不足以服众。
“第一名。”宁蓁蓁开口说道，“如果没有达到第一名，我就转回到机甲系。”
校长清了清嗓子，在宁蓁蓁看过来的时候，他说道，“今年的军研系有太子。”
显然不认为宁蓁蓁有超过萧瑾煜的实力。
“那就前三名。”一位老教授说道，“如果你能够达到前三名，就正式转入到军研系。所有的考试，会全程进行直播，包括判卷也会对外公开。”
宁蓁蓁点点头，转入军研系的事情拍定之后，宁蓁蓁对着校长弯眼笑道，“校长您正好来了，还有一个事想要麻烦您，机甲系的课程我也想要参加。”
她这会儿也不说双修的事，直接说道，“万一我没考到第一，也可以回到机甲系不是吗？”

第270章 全人类都是我粉丝18
校长觉得萧瑾煜给他增添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等到从机甲系出来的时候，他和宁蓁蓁说了安排，就头也不回离开了，似乎生怕这位再给他增加难题。
宁蓁蓁也不是故意给他出难题，确实战场上的虫族尸体会送到军研院，但是这还不够，更多的数据还是需要去战场上亲自和虫族对抗才能够接触到，甚至深入到虫子的巢穴里，会有不一样的灵感，能够发现更多被战士们的忽略掉的细节。
也有些军研人员会深入战场，他们靠着机甲队的人护送，在战场上去做研究。
但是战场上风云变幻，宁蓁蓁没准备把命交给别人，肯定是自己能够做研究又能够作战，是最好的。
光脑上的通讯器响起，点开之后，对面的那头是萧瑾煜，“校长过去了？”
“到了，军研系的教授已经同意了。”宁蓁蓁说道，“机甲系的教授那边也暂时同意了，虽然我看得出两边可能都不太赞同我这种做法。”
在星际时代，也有两者结合起来的人，他们都是熠熠之类之光，萧瑾煜想着还没有入学时候做出来的黑伞，还有她利落的身手，或许会成为另一颗闪耀的星，就像是人族闪耀的群星一样。
萧瑾煜说道：“没关系，只是一个学年，证明了实力之后，他们不会有意见。”
“说的也是，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好意，等会你回来了，我请你吃饭。”
萧瑾煜那天发现了自己的心意之后，以他过去的经验，他并不喜欢那些追求者的骚扰，还有乱七八糟形式的表白，如果要是有共同的兴趣爱好，那么在此基础上，多一分了解更好。
马上要在军研系一起念书，他们会有很多的时间相处，而现在也可以说很多关于关于机甲训练还有战场上的事。
按照这种经验，萧瑾煜选择的是细水长流路线，就像是现在因为要给三弟庆祝生日回到家里，也会在空闲的时候和她保持联系，甚至帮她联系了校长。
萧瑾煜笑了笑，应了下来，又鼓励了宁蓁蓁几句，历史上那些星光闪耀之人既能够驾驶机甲遨游长空，又能够耐心找到虫族的缺点，都经历了一段很长的探索道路，这一条路并不好走，他能做的也只是帮她让外界干扰的声音小一点。
军研系和机甲系双修，当弗洛军校出了官方声明的时候，星网上不再是对宁蓁蓁称赞声一片了。
她想要逃离战场，她飘了，她做不到，她年少轻狂又任性……这些声音出现在了星网上，如果不是萧瑾煜和宁蓁蓁站在同一个立场上，只怕反对的声音会更大一些。
程清韵自己的直播间里乱七八糟，在学校里，学校方面甚至给她安排了单人宿舍，只因为没人愿意和她一个宿舍。
程清韵在宁蓁蓁名声下滑的时候，她是最高兴的，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试图发出自己的声音，表示对方原本就是这样的人。
结果程清韵不发声还好，一旦发声之后，诸多网友们表示：宁蓁蓁白不白不好说，程清韵是一定黑的！
【就算是杜嘉善有点飘了又怎么样？她只是有点骄傲，而你是真恶毒。】
【别发声上串下跳了，好好琢磨一下自己的期中考试吧，根本就学得一塌糊涂，别到时候被退学了。】
【杜嘉善就算是飘了，她的天分在这里，直接进入大二的学习也任何的问题，无非可能做不了NO.1而已，你是成绩真心差，能不能毕业啊？】
【看到这位的发声，感觉杜嘉善飘起来我可以理解，一直在家里不讨喜，又被这位有意无意打压，难得发现了自己还有其他的天分，所以想要试试吧。】
【忽然觉得杜嘉善也苦了很久了，想试试看就试试看，也就一年时间，甚至可能不要一年时间她就放弃了，反正在机甲上颇有一些天分，也耽搁得起时间。】
程清韵的发声起到了反向作用，本来宁蓁蓁有了黑点的名声，因为程清韵反而被洗白了，原谅她一次的任性这种说法占了上风。
在第一星球迎来了第三场雪的时候，弗洛军校开始考试了。
在星网上还有不同的声音，但是军研系和机甲系都已经承认了她有双修的实力，他们等着最后出成绩，让全星际的人都承认她有这个本事。
校长当时答应了帝国太子萧瑾煜的要求，虽然他也是觉得宁蓁蓁胡闹，在很长一段时间，校长都是躲着军研系还有机甲系的教授们，可是没过多久就听到了消息的反转，这位学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人物，看似不可能完成的双修在她身上可以实现。
星网上还是沸沸扬扬，在等着宁蓁蓁这一次的期末考试，弗洛军校两个系的师生还有校长已经等着她彻底洗白【年少轻狂】这个标签了。
宁蓁蓁的考试都是在星网上全程直播的，等到看到了她的成绩之后，就如同是校长预料的，她身上的年少轻狂标签被摘下。
你以为她是年少轻狂，你以为她是仗着年轻而肆无忌惮，实际上是有底气，她是对自己有清楚的认知，知道自己可以。【人类之光】这个直播间的名字是她的野心与期望，也似乎在这一刻成了触手可及的存在。
在考完试，众人等着宁蓁蓁开始寒假期间的直播，注定让他们失望的是，直播间里是黑屏。
宁蓁蓁没有选择直播，而是和萧瑾煜一起坐着飞行器，经过了安检，见了萧瑾煜的家人。
皇帝最终是由萧家传承是有原因的，是因为当时在地球在黑暗年代的时候，华国的萧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华族、犹族、高尔曼族这些民族在经历了黑暗年代的时候，已经不再像是地球时代那样对立，等到安居了之后，本来也是联邦制，而不是帝制，这种联邦制让人族存在一定的分散，在对抗虫族毫无胜算的情况下，就定下了帝制，将在黑暗时代里凝聚了人心的萧肃推上了帝位。
萧瑾煜的父亲萧霖也是从虫族厮杀的第一线退下的，他的一只手甚至是机械手，带着冰凉的手握住了宁蓁蓁的手，“你好。”他笑着说道，“很早就听瑾煜提过你，这次终于见到了。”
萧瑾煜的母亲含笑说道，“虽然没有见过你，不过我一直是有看你的直播，当时我和瑾平说你的成绩比他大哥的好，他还不服气呢。”
她口中的瑾平正是三皇子，这位花花公子在未来嫂子面前毕恭毕敬，还穿着礼服，这会儿咧嘴一笑才看得出他的不羁与洒脱来，痛快说道：“母亲说的是，我本就应该知道，我大哥若是看上的人，能会有简单的？”

第271章
在弗洛军校的时间，宁蓁蓁做到了军研系和机甲系跨专业双修，最让人发指的是，在军研系的成绩超过了身为帝国太子的萧瑾煜，在机甲系也是第一名的高分成绩。
作为第一个拿到了这两个系双学位的学生，成绩可以说是空前绝后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恐怕也不会有人超过她。
毕业以后，她并不直接在战场上作战，而是跟着特勤小队，深入到虫族的大本营，一次次的采集信息，并且做实验，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星网上直播的，让全人类都可以看到特勤小队做的事。
在她的生物抑制剂发挥成效以前，这个直播间已经被人类公认是“人类之光”，甚至官媒也号召广大的年轻人，要有锐气和骄傲，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真正让她名声登顶的是因为生物抑制剂的发明。
虫族特殊的繁育方式，各个军校里设置的军研院的目标一直是试图采取生物抑制方式，对虫族女王的生殖能力进行抑制，从而起到遏制虫族繁殖的作用。
而宁蓁蓁要做的实验和一般的方向有些不太一样，对现在的女王进行生物干预，在短暂的时间里，提高她的生育能力。虫族女王的生育能力高，就会对其他的雌虫有信息素的抑制，其他雌虫生育能力大大下降的情况下，斩杀虫族女王，新的雌虫繁殖能力不足，自然而然让虫族的数量抑制到了一个极低的水准。虫族的可怕在于它的破坏力和繁殖力，当繁殖力这一条被攻破之后，剩下的虫族就成了一盘散沙。
她亲自率领队伍去执行任务，深入不同的虫族巢穴，近距离进入到了女王身边。
就算是有经验丰富的帝国太子萧瑾煜做指挥，也总是让人捏一把冷汗，太冒险，太危险了，她每次的行动都像是在刀尖上跳舞一样，下一刻就有可能会被虫族发现他们是异类，撕碎人类脆弱的肌肤。
最终结果也是喜人的，虫族的新生幼虫大大减少，以前虫族是不要命的打法，上层对底层的虫子毫无怜惜，而底层虫子是刻在基因里对上级虫子无条件服从命令，现在虫族的幼虫少了，虫族的秩序发生了重大变革，首先改变的就是这种损耗战。
自从在发现了虫族作战计划的变更，给全人类都打了一剂强心针。
【人类之光】这个直播间就成了直播网上的置顶直播间，只要是有人来看直播网，首先看到的一定是她的直播间，宁蓁蓁可以说是全人类的希望，全人类都是她的粉丝。
全人类对宁蓁蓁的支持到了一种让人胆战心惊的地步，甚至也有人庆幸，幸好这样的人在大学期间就已经和太子萧瑾煜在一起了，不必担心高层的权力斗影响到这位科学家。
杜家人包括程清韵在内，谁也不敢蹭宁蓁蓁的热度，只是心中后悔当年的举动。
程清韵就算是把重生前所有杜嘉善的歌曲抢注了下来又如何？她根本没办法开口，只要是出现在直播间里，永远都是谩骂。
在日复一日的谩骂之中，杜隼和他的夫人也开始后悔，当时为了程清韵去签署协议合适不合适？而杜斐然也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无法对程清韵保持喜爱，总是会有人提醒他，程清韵是一个多恶毒的人。多少的深情都会在这样的生活里磨损的干干净净。
最终解决办法还是官方拿出来的，给四个人做了手术，改变了容貌，档案进行加密处理，才给了他们喘息的空间，让他们终于可以过上平静的日子。
程清韵在生活特别平淡的时候，总是有些不甘心，她甚至已经打开了直播球，就是在临近开播的时候总是会后悔。
她有了新的直播权限，以前的程清韵已经封存，她现在叫做程青云，但是又有很多东西和以前是沿用一致的，例如已经注册的歌曲版权，还有她的嗓音，和唱歌风格，一旦开口，她会被人迅速发现她的痕迹，平静的生活又会要一去不复还。
程清韵的丈夫这天下班回家了，立即就把光脑投影打开，“你看到了消息没有？”
“怎么了？”程清韵问道。
“是杜嘉善的新发明！”他说道，“又是一项划时代的发明！不愧是我女神。”
程清韵看着上面的投影，这次的发明和发现不是针对虫族的，而是对人类自身的基因锁的解开。
所谓的测试体能还有精神力的潜能，实际上是写在dna里的，像是被一把锁给牢牢锁住了上限，只有意志力极其坚定的人，才能够通过一定的训练解开基因锁，突破人的上限。
而现在宁蓁蓁等同于破除了基因锁的秘密，很多天生体能弱，或者是精神力弱的人都可以通过诱导的方式，解除自己的基因锁上限，这不光是对普通人有很大的意义，更是对已经肢体受损，或者是功能障碍的人也有意义。
例如如今已经继位的萧瑾煜，他之前手部功能受损达到32，基因锁打开，部分器官功能达到重塑，他在今后的锻炼过程里，再次可以恢复驾驶机甲。
还有【人类之光】那个id叫做星武战士的费文鑫，程清韵是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他战战巍巍站了起来，以前他只能够在虚拟的第二世界里做一个正常人，现在他也可以实现他的初始愿望，去星空战场，去做星武战士。
程清韵听着丈夫絮絮叨叨，“真是太棒了，虽然现在陛下不会再去战场了，但是驾驶了那么久的机甲，一定有很多的遗憾，现在终于满足了他的愿望。
程清韵想着，她刚开始还试图联系过三皇子，告诉他如果要是没有萧瑾煜的存在，他就可以登基为帝，但是三皇子似乎对她所谓的预示毫无兴趣，还在星网上公开了她的言论，让人大肆嘲笑她。
程清韵深深叹一口气，她总觉得自己重生之后不应当是这样的，应当是站的更高，坐上帝后之位，应该有无数的冠冕加身，只要一想到她原本应当是这样的，她心中就辗转反侧，心像是被无数的蚂蚁啃噬一般难受。
只是偶尔程清韵觉得这样也不错，如果宁蓁蓁没有救下太子，没有去军研系做下功勋，也不会全人类都从虫族的死亡恐惧之中摆脱出来，还是要不停地加强星球的防御，始终生活在虫子的阴影之下，担心虫子什么时候来自杀性袭击，毁掉家园。

第272章
“呜呜呜，小姐，你不能有事啊。”哭声让宁蓁蓁的脑袋发涨又发疼，勉强睁开了眼，看到了一个圆脸丫鬟。
圆脸丫鬟又惊又喜地说道：“小姐，你没事吧。”
宁蓁蓁的手指勉强抬起来，“我没事，别哭，头疼。”
这几个字说得尽量清楚，那个丫鬟用手把嘴巴捂住，然后眼巴巴地宁蓁蓁。
宁蓁蓁头疼欲裂，实在没办法安抚这个圆脸丫鬟，最后对着她笑了笑，眼睛一闭整个人跌入到了原主的回忆里。
父母过世以后，汪若桑住在永宁侯府上，永宁侯府千金魏明薇及笄之后定下一门婚事，定的是魏武侯府的世子，可惜那位世子双腿受伤不良于行，听说性格十分反复，还用鞭子生生抽死过丫鬟，魏明薇对这门婚事排斥到了极点。
魏明薇和二皇子搅合在了一起，摇身一变成了二皇子妃，原本的婚事，永宁侯府也不愿意放弃，就把汪若桑许给了这位世子。
汪若桑现在受了伤是因为和姨母发生了争执，当时明明姨母已经给她相看过人家，现在换成了魏武侯的世子，这是汪若桑所不能接受的，在和姨母发生了争执之后，汪若桑被表弟推了一把，摔到了脑袋上，也就是现在的情形了。
后来发生的事也很简单，汪若桑因为带着伤，被人闹得是沸沸扬扬，说是不愿意嫁给魏武侯世子，宁愿以死抗争。
汪若桑新婚的时候，是和一只公鸡拜堂，成亲之后更是独守空闺。
世子赵允彦因为双腿残疾，性情十分古怪爱发火，而赵熙之则是真正的变态，他故意勾引汪若桑，而汪若桑沦陷在了他的柔情里，不过赵熙之却没有和汪若桑同房，他用了药，让汪若桑和他的下属缠绵。
赵熙之很早就知道自己并不是侯夫人的亲生儿子，他其实是个外室子，凭什么好东西都是哥哥的呢？他的心中扭曲，还想到了办法和自己的亲生母亲联系上了，得到了对方的指点。
于是靠着自己年幼，赵熙之让兄长的双腿折断不良于行。他勾引自己的表嫂，还捉弄哥哥，让哥哥知道他的妻子做了什么事，差点和汪若桑定亲的那位书生，赵熙之也没有放过，故意去给那个书生设置了美人局，去扰乱书生的心。
赵熙之人前温润如玉，人后则是恶劣地玩弄所有人的人心，把年轻漂亮的丫鬟嫁给四十多岁的鳏夫；把风月场上的女人塞给心有所属的小厮，让对方移心转性；要是有人塞了他女人，他来者不拒，只是他从来都不碰这些女人，一样是用药让下属享用，在女人以为勾住了他的时候，他会恶劣地把人卖掉。
不过唯一的例外就是赵熙之的妻子。
赵熙之的妻子其实原本是赵允彦的未婚妻，叫做慕萧怡。他想办法让慕萧怡和自己定亲，慕萧怡的天真烂漫最终让标准反派赵熙之软化，他一把火烧了魏武侯府，烧没了所有的罪恶，和慕萧怡快乐幸福得生活在一起。
凭什么赵熙之玩弄了所有人的命运，他还能够得到幸福呢？
汪若桑后悔被赵熙之引诱，连累了父母的名声，又恶心赵熙之这种人居然还能够得到人的喜欢，最终和慕萧怡的感情还能够被人称道，甚至在后世被人写成了一本小说，书名叫做《嫁给前夫的病娇反派弟弟》，凭什么赵熙之发疯一样玩弄人心，还能够被人称一声可爱可怜的病娇？
宁蓁蓁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圆脸丫鬟担心的眼。
丫鬟巴巴地看着她，声音不像是之前那么大了，“小姐吃药了。”
“扶我起来。”
药已经放在旁边凉了不少，宁蓁蓁低头尝了一下药，就是黄连重了两分，一口气喝完了之后，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被人塞入了一枚蜜饯。
看着宁蓁蓁没有嚼蜜饯，丫鬟连忙说道：“小姐苦不苦？赶紧吃蜜饯，我还买了许多，味道可好了，压一压药的苦味。”
宁蓁蓁嚼了蜜枣，这枣子是用桂花蜜腌制的，入口甘甜，带着一股自然的花香味道，入口是口齿生香。
这个叫做环儿的丫鬟是自幼跟着汪若桑一起长大的，她嫁人之后没有多久，就去世了，等到后来汪若桑知道了赵熙之的顽劣性格，才晓得所谓的好婚事是骗人的，环儿的夫婿是有特殊癖好的人，生生把环儿给打死了。
“环儿，我没事，我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环儿抿唇一笑，脑袋点的像是小鸡啄米一样。
宁蓁蓁笑了笑，她的双眼闭上，此间的灵气微弱，但是有灵气的，若是有了这些灵气，不说是翻山腾海，惩治一下赵熙之也是绰绰有余的。
她入了定，空气之中的微弱灵气慢慢聚拢到了这个房间里，悄无声息地入了头上包着白色纱布的女孩子身体里。
因为头上有伤口，微弱的灵气在体内里缓缓流动，到了伤口这里，灵力裹挟住药材里的灵力，无形地在纱布之中蠕动，快速愈合带来的瘙痒感觉让人恨不得挠一挠，宁蓁蓁不过是皱起眉头，忍住那种感觉。
宁蓁蓁给自己疗伤的时候，永宁侯府的夫人手指戳在了儿子的脑袋上，“你表姐就是情绪激动了些，你怎么推得那么重。”
魏子涛是个小胖子，面颊上的肉多的垂下，所以力气才够大，直接把人给推到在地了，“她本来就是吃住我们家的，再说了，本来就应该听爹娘的，我一看到她的哭丧脸，就烦。”
永宁侯夫人笑了起来，“行了，好歹是你表姐，今后也是个世子妃，可万不可如此了。”
“算什么世子妃，”魏子涛说道，“早晚要换人坐一坐那个位置。”
“我的儿，可不能在外那样说。圣上可没让人挪位置呢。”
“我自然知晓。”魏子涛说道，“娘，行了，我知道你没怪我的意思，随便说两句，晚点就说我去书院读书了，已经教训过我了，我知道的，希望她早早嫁人，弄得家里一股子铜臭味，看着她哭丧脸，就烦心。”
宋氏无奈地只能够让儿子离开了，也不怪儿子瞧不起汪若桑，谁让汪家不过是商户呢？
等到儿子离开了，宋氏询问这个侄女如何了，听闻已经醒来，也懒得过去看，“让环儿好好照顾她，有什么要卖的，直接去就好。”想到了这里，宋氏想到了可以给汪若桑一些首饰，只要打发侄女过得去就行了。

第273章
宁蓁蓁拿到手的是没什么光泽的珍珠，这珍珠看着个头不大，但是其实是很难得的淡紫色。
这是汪家的旧物，但是显然宋氏不懂行，保存得并不好，让这套难得的海珠褪去了昔日的光亮。
珍珠一旦出现了暗淡的情况，就像是人类老了一样，是不可逆转的，所以才会有“人老珠黄”这个俗语。
宁蓁蓁用绒布细心擦好了这套头面，打算晚点出去了就带上。
环儿看到了这串珍珠，小嘴一瘪，“这是夫人曾经带过的，这珠子怎么成这样了？”
“没关系，晚点会恢复光泽。”这个世界里既然有灵气的存在，那么佩带在她的身上，这套珍珠头面不会继续损耗，而是会一点点恢复昔日的光辉。
宁蓁蓁把头面递给了环儿，让她仔细收好，环儿并不知道珍珠保养的道理，以前在汪家是嬷嬷才能够经手这些首饰，等到了侯府，秦嬷嬷回去养老，小姐的首饰多是金银还有玉，都是不带的时候会暗淡一些颜色，等到细心擦过，重新佩带或者是去首饰铺子保养一番，就会恢复到好颜色。
正常情况下，这头上的伤口要养上十日都不会好，而宁蓁蓁不过是养了三日，就可以去掉纱布，只剩下一道粉色的伤口，需要等着时间去愈合。
宁蓁蓁让环儿给她化了妆，戴着这套头面就去给侯府的老太太请安。
她到的时候，本来魏明薇正在祖母的怀中，一听到了是汪若桑来了，身子从祖母的怀中立了起来。
“表妹，你怎么忽然来了？”魏明薇已经和二皇子订了亲，整个人都容光焕发。
难得穿上了金丝绣花上襦，配着流彩暗花云锦裙，压襟的是一套珍珠，看着要比宁蓁蓁带的头面珍珠要大。
“身子养好了些，就过来和老夫人请安。”宁蓁蓁慢条斯理说道，“表姐好气色。”
春风得意的魏明薇觉得表妹真是小可怜，语气里带着怜悯，“表妹你怎么带了这一套头面过来？珠子都有些淡了。”
“是姨母送来的，我看是以前我娘的旧物，就带上了。”
这话一出，房间里一阵沉默，宋氏也觉得宁蓁蓁的话听着刺耳，清了清嗓子说道，“马上就要嫁人了，你的绣件做得如何了？你平时绣件儿就做的好，这可是嫁人要用的，须得更上心一些，好让人都见见你的巧手。”
以前的汪若桑倒是巧手，她把珍珠头面给拆开了，还用了大大小小的珍珠绣在嫁衣上，只是谁也没仔细去瞧她的嫁衣，大家都去瞧公鸡去了。新娘子不是和相公成亲，而是和公鸡拜堂，一辈子只怕就只能看这一场。
作为和公鸡拜堂的汪若桑，里子面子都丢完了，尤其是听到人闹洞房提议要让喜娘抱着公鸡去掀盖头，她可以说是泪流满面。
最后解围的是赵熙之，他用喜称挑起了汪若桑的盖头，才让汪若桑一开始就对他没有恶感，在之后的相处里更是慢慢对他倾心。
宁蓁蓁想到了汪若桑的婚礼，表情淡淡的：“我娘小时候就给我留了嫁衣，配套的凤冠是用油纸好生保管着，我不必担心，对了，姨母，我这次过来，也是想要点一点我的嫁妆，看看缺不缺东西，要是缺了，我也没什么耐心去绣，直接到外面的绣庄去买。”
汪家是商户，生意做得很广，夫妻两人又疼爱长女，什么好东西都给女儿准备着，来到京都之前，就把这些给捎上了，后来永宁侯府嫡女和二皇子的婚事让人津津乐道，其中就是因为魏明薇的婚服华美非凡。
以前的汪若桑被侯府养得怯怯懦懦，她总是听姨母说侯府困难，又有爹爹那边的小叔叔不出息，出银子去赎人，按照宋氏的算法，那些银子七七八八都已经没了。
现在轮到了宁蓁蓁可不干，说银子没了就是宋氏的一张嘴，当时又没有立下字据，这些都得替自己讨要回来。
老夫人听着眼皮子一跳，对着宋氏不悦皱眉头。
“我和薇丫头说说话，你也好好劝一劝汪小姐。”
“没什么好劝的。”宁蓁蓁笑道，“我知道一部分钱财被挪用了，是姨母放印子钱？姨母眼光倒是不错，没闹出家破人亡的惨剧出来，还赚了不少？还有一部分大约是姨父跑来跑去想要为自己买个官，哦，还有花在表姐还有表弟身上。没道理吃我家的，用我家的，临末还因为表姐有了好归属，又不舍得魏武侯府的这门亲事，把人塞给我。这婚事圣上下旨，我认了，但是嫁妆不给我，我可不干，这本就是我的。”
宁蓁蓁的话直接把永宁侯府的老底都给揭穿了，要说起来这永宁侯爷文不成武不就，年轻的时候还喜欢赌博，等到年老了，这方面收敛了一些，可是还是游手好闲，连带魏明薇也难嫁人，所以才会做了赵允彦的未婚妻。
赵允彦一共定亲了三次。
第一次婚约对象是青梅竹马的慕萧怡，等到赵允彦双腿残疾之后，慕家不愿意解除婚约，后来两家一谈，最终两家的婚约不变，只是由长子换成了次子。
第二次的婚约对象就是魏明薇了，魏明薇刚开始还是勉强愿意这婚事的，她见过坐在轮椅上的赵允彦，可以说是面如冠玉，再加上永宁侯府的名声不好，她要是不嫁给这个瘸子，其他的门第通通都攀附不上，只能够捏着鼻子和对方定亲。等到后来与二皇子有了交集，整个永宁侯府都支持她改婚约，想办法进宫得到了娘娘的喜欢，赵家的婚约就变更成了永宁侯府的义女，落到了汪若桑的头上。
第三次的婚约对象就是汪若桑了，她寄住在永宁侯府，寄人篱下的日子总是不好过的，只等着早早成亲之后可以离开侯府，没想到本来已经相看了书生，忽然她就得了赐婚，要做魏武侯世子的妻子。
以前的汪若桑既是寄住在永宁侯府，心思本来就细敏有些自卑，加上偶尔外出交际，旁人都不搭理她，让她以为别人瞧不上自己的身份，汪若桑一直是低着头，沉默的，想要找个普通人家嫁出去，摆脱这样的生活。
现在宁蓁蓁把一切看得通透，永宁侯府有什么门楣可言，根本就是京都富贵人家的笑柄，偏偏他们自家还喜欢找存在感，现在攀附上了二皇子，更是尾巴翘上了天。
宁蓁蓁才懒得和他们搅合，气势十足地敲了敲桌面，毫不客气地说道，“嫁妆单子我记得清清楚楚，这些年的用度，我给按多的算，就算上一千两好了，剩下的侯府欠我的，都得给我，不然我就去告状。”

第274章
“小姐，你刚刚都不怕啊。”环儿小声说道，就算是小姐提前和她说了要说那些话，环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看到了老夫人房间里的乱象，还是被吓得砰砰直跳。
侯夫人先是颤抖着手，指着自家小姐，刚开始还说什么吃住都是用的侯府的，还有脸要钱，后来就是火冒三丈，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外说，本来环儿听到那些话，恨不得要流眼泪，只是看了一眼自家小姐，她似乎像是听戏一样，还摇头晃脑像是给宋氏打拍子，这画面着实好笑，环儿那些委屈的情绪就消散了。
老夫人也是在指桑骂槐，表示商户女就是没有教养，还说小姐是天煞孤星的命格，说话恶毒程度比侯夫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说的最轻的应该是魏明薇，只是她的表情装模作样，偶尔叹息一声，似乎是想要勾起自家小姐的羞愧之情。
太多的指责声，自家小姐宛若没有听到一般，慢条斯理品鉴起来茶水，偶尔笑眯眯地说几句话，小姐每次一开口，都会让人哑口无言：
“我左右也没有名声，这婚事按道理怎么都落不到我头上，继续闹，我巴不得让满京都的人都看看。”
“我的婚事是有圣旨的，就是不知道表姐的婚事有没有圣旨。轮着我是没关系，皇家的圣旨啊，那我肯定得活蹦乱跳进入魏武侯府才对，不是吗？”
“表姐的名声可耽误不起，大家应当都知道，原本应当是表姐与魏武侯世子有婚约？现在忽然换成了我，京都里本来就有风风雨雨，现在要是在传出些什么，哎，我觉得很有可能会耽误表姐的好事，若是耽误了表姐，那当真是对不住。”
“不过转念一想，二皇子还有丽妃娘娘都喜欢表姐，指不定有什么风浪也不打紧，总归还是会看重表姐的。”
在落魄的时候，自诩是侯门清贵，攀附上了二皇子，更觉得他们侯府将要门楣光耀，侯府满门都指望这一门婚事，甚至还有更长远的野心，扶持二皇子登基，全家都做皇亲国戚，现在宁蓁蓁直接捏住了满侯府的软肋。
这就是一头倔驴，不光不能杀了这头倔驴，还得老老实实把胡萝卜给她，免得她闹腾了起来，现在侯府给的第一根胡萝卜就是允许她出府，有了一定的自由。
环儿看着自家小姐大获全胜，施施然带着自己离开了府邸去逛街。
宁蓁蓁穿得是一件旧衫，头发更是简单挽成单螺，身上只用了简单的玉佩做压襟，用的珍珠头面在路上看上去黯淡无光，十足的落魄女形象。
只是她走在路上气定神闲，又让人恍惚觉得不应当是落魄门楣的女子，而应当是世家贵女。
宁蓁蓁忽然被人撞入到了怀中，是个穿着男装的女子，“对不住。”她急匆匆说道，不过虽说口上说着对不住，却并没有松开手，这让宁蓁蓁皱起眉头，如果不是因为此间灵气太少，又用了许多在自己的伤口上，也不至于会被这样撞个满怀。
“小怡。”男子很快就伸出了臂膀去拽宁蓁蓁怀中的女子。
女扮男装女人偏偏死死抓着她的衣裳。要是男人再扯，他们两人没什么事，只怕自己的衣衫都要被扯破了。
“松开！”宁蓁蓁最后一次呵斥。
只可惜那个女扮男装的人像是没听到一样，带着哭腔说道，“对不住。”手上还是不松开。
宁蓁蓁用上了体内的最后一丁点的灵气，气浪一震，女子的手脱开了她的衣衫，她似乎没有站稳，直接跪坐在了地上。
“你在干什么？”男人似乎因为宁蓁蓁动作暴怒，伸手就上前要去抓她的手臂。
宁蓁蓁没了灵气，还有其他自保手段。腰间还坠着扇子，扯下了玉骨折扇，手腕反转，用玉骨扇柄重重敲在男人的手腕上，男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收回了手。
一只手捂住另一只手，男人用阴霾的目光看着宁蓁蓁，如果目光可以吃人，只怕他就要直接当场吞噬了眼前人。
宁蓁蓁一击则中，往后退了一步，手中的玉扇打开，遮住了微翘的嘴唇，眸光流转：“二少，我好歹也是您未来的嫂嫂，你就这般无礼？”
这位男人正是魏武侯府的二公子赵熙之。
在听到了宁蓁蓁的称呼之后，赵熙之瞬间那种神色就变了，压住了所有的阴霾，瞬间成了翩翩浊世贵公子，“原来是汪小姐，失礼。”
“这位是？”宁蓁蓁当然知道是谁，还是装模作样问着。
“这位是慕小姐的表弟。”赵熙之说道，“唐突了汪小姐。”
宁蓁蓁的扇子合拢，轻点在手心，此时的慕萧怡站了起来，她的五官都被涂上了黄色的脂粉，看上去就像是瘦弱的少年，少年的五官之中最多人瞩目的是她的唇，微微肿起，或许其他人觉得是吃了辣椒，宁蓁蓁看的出，这可是刚刚火辣辣的吻，才会有你追我赶这样的情形。
慕萧怡的手擦伤了，她大滴大滴地掉眼泪。
“抱歉，我带慕弟先走一步，要去医馆看看她的手。”
宁蓁蓁可有可无点点头，忽然心中有个念头，也不准备继续往前走，而是直接进入到了茶楼里，打算打听出来一些消息。
茶楼上有两人正在交谈，坐在轮椅上男子拦住了准备扔金瓜子那人的手。
“二楼有雅间，让她进来多好？再说了，怎么都不能被姓慕的小子占了便宜，你家弟弟还真是偏袒慕家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是把慕萧怡当做是男子的。
赵允彦眼皮子抬也不抬，直接转动了轮椅，“你要是继续废话，就不必多谈。”
宁蓁蓁不知道楼上的对话，她正打听茶楼里谁的消息最为灵通，愿意给上二两银子请这位先生一谈。
宁蓁蓁的面前很快就坐了一个干瘦的老头，他给宁蓁蓁行了礼，拿着银子了之后，笑得眼睛眯起，“小姐有什么问题，小老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第275章
赵允彦是柱着拐杖下了二楼的，等到在一楼的时候，他的第三任未婚妻正听着那位干瘦老头儿的话，似乎觉得很是可乐，“然后呢？”
她的目光落在了赵允彦的身上，然后又移开了，宛若没有见到他这个未婚夫一样。
赵允彦的心中忽然来了一股火气，凭什么呢？就是因为他断了腿，不良于行，所以母亲劝他放开厚道的慕家，让本来应当是他的未婚妻做了弟弟的未婚妻。第二任未婚妻就更可笑了，当时是在万佛寺里相看的，当时因为轮椅的轮子有些问题，他坐在了石凳上，他还记得魏明薇眼中的惊艳，转眼就攀附上了二皇子。第三任未婚妻为了拒绝这门婚事，还撞了柱，宁愿死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凭什么要被人这样嫌弃呢？
赵允彦上前，“汪小姐。”他身子前倾，想要捏住她的下巴，谁知道被她用折扇拨开手。
“汪小姐是我的未婚妻，应当恪守……”被扇子拂开还想要动作结果话说到了一半，折扇的劲气解开了他的系带，外衫被打开，露出了内里雪白的中衣。
巫一竣人都已经要出去了，在迈着门槛的时候想着抬轮椅，结果回头一看，他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好友的第三任未婚妻在大庭广众之下，笑盈盈地整理自己好友的衣衫，“用扇骨坏了你的衣衫，对不住，我没想到你躲不开。”
宁蓁蓁是故意的，赵允彦过来给她难堪，她就欺负不良于行的赵允彦，她的婚事也不是自愿的，凭什么给她难堪？
若不是没办法直接在短时间就修炼出成果，她直接就不会理睬这个婚事。皇权在修真世界里毫无作用，这种指婚不会给她的修行之路带来什么因果。
只是灵气太少，修炼不出来成果，少不得暂避锋芒，且听一听皇权的吩咐，履行了这婚事，只是要怎么履行，该怎么做，都是她说了算。
宁蓁蓁说道：“哎呀，里面还穿得严严实实，世子爷不必生气，免得气坏了自己，我什么都瞧不见。”
赵允彦的脸色铁青，巫一竣可从没有见过他这副模样，也就是现在腿坏了站不起来，不然可以说宁蓁蓁这样无疑是在捋老虎的胡须。
宁蓁蓁一开始就已经给了说书人银子，他可不想卷入这一场风波里，在赵允彦第一次开口说什么未婚妻的时候就偷偷溜走了。
巫一竣干笑着上前，“都是一场误会，免贵姓巫，是彦之的好友。衣服的话不要紧，前面就有成衣铺子，找人借针线缝起来就好，汪小姐有没有事？不如一起？”彦之显然就是赵允彦的字。
在巫一竣看来，指婚的圣旨都已经下了，这两人注定是要做一世夫妻的，这冤家宜解不宜结，他替两人回寰一二的好。
“既然是我的未婚妻，自然是要一起的。”赵允彦又想要抓宁蓁蓁的手。
刚刚巫一竣没有看到宁蓁蓁是怎么动作的，这会儿看得清清楚楚，那玉骨扇啪的一下就打在赵允彦的手上，明明好友已经收了手，他还有武艺在身，却不知道宁蓁蓁怎么做的，直接预判了他的动作一样，精准敲在他的手上，听着就觉得的疼。
打完人了好友的手，宁蓁蓁还刷得一下把折扇打开，把半张脸藏在折扇之后，只露出了一双眼，她的眼弯弯笑着，只是巫一竣猜想，这笑容可满是恶意，而不是羞涩，她的声音柔媚让巫一竣打了一个寒噤：“世子爷相邀，我一起便是，只是我们虽然是未婚夫妻，还尚未成亲，世子爷莫要急切。”
赵允彦被气得发笑，捂着手脸色满是阴霾。等到了成衣铺子，竟是脱下了衣裳，点名了要让宁蓁蓁来缝。
“我只怕笨手笨脚的。”
赵允彦不知道为什么从她的脸上竟然看出了跃跃欲试，忽然意识到她是真的可以做到直接毁了他的衣服，他根本就碰不到她的一根毫毛，她却能够轻易地折辱他。
忽然觉得没意思，就像是自己被暗算没办法站起来一样，所有的和颜悦色下是杀机重重，他觉得没意思极了。
赵允彦冷脸把衣服一团扔给了巫一竣，“让绣娘缝补。”
宁蓁蓁也多看了赵允彦一眼，如果刚开始他是一只满是怒气的尖叫鸡，这会儿又成了厌世鸭。
宁蓁蓁自诩脾气很好，只要对方不找事，她自然也会和善下来，赵允彦不竖起满身的刺，她也不会找事去撩拨，现在管他厌世不厌世，总归是没有一开始讨人厌了。
在巫一竣还以为需要绞尽脑汁才能够讨好这位脾气古怪的小姐时候，居然发现宁蓁蓁是个脾气温和的人，而且阅历也广，不大像是这个年龄的女孩子，甚至还可以指点他的棋艺。
等到把人给送走了之后，巫一竣说道，“其实汪小姐人还不错，是不是你一开始招惹她了？”
赵允彦刚刚就看他们两人言笑晏晏心里不舒服，这会儿直接说道，“怎么是不是要没有圣上指婚，你就看上了汪家小姐？”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自己的未婚妻，小心眼的赵允彦又给宁蓁蓁戳了一个水性杨花的标签，觉得她不当如此和巫一竣说话，一想到一开始还被慕家人拱在怀中，心里头别提多别扭了，反正他就是个短命鬼，为什么非要被绑定上另一个人，为什么连清清静静等着那个人暗算到死都不行？非要负担起另外一个人的生命？
巫一竣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竟瞎说，我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好歹是你未来的媳妇，要说起来，你最开始为什么惹她？”
赵允彦刚开始不想说，最后被巫一竣逼得急了才说出自己在意对方自杀的事。
“要是没见过汪小姐，说她自杀我是相信，这可不太像啊。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想到她狠狠地用折扇敲自己的手，赵允彦反射性地捂住了的自己的手，她那般凶悍的女子，似乎确实不像是会自杀的性子。

第276章
“小姐，这样会不会不太好？”环儿终于有机会说出这句话，“在永宁侯府也就算了，您是要在魏武侯府长久住下的，世子爷对您……”环儿一想到赵允彦阴霾的眼神，环儿忍不住替小姐忧心。
环儿因为出门在外，绝对不会落小姐的脸面，所以刚刚就算是觉得宁蓁蓁做的不妥当，也没有直言指出，现在只有她们两人了，环儿才真心实意替小姐担忧。
迟来的担忧像是带着后劲儿的酒，越往后越上头。
“不碍事，住在魏武侯府里，这些也不算什么。”宁蓁蓁摇摇头。
虽说用公鸡拜堂这等事还没有发生，在宁蓁蓁看来性格恶劣的赵允彦还当真做的出来，刚刚那样对他没什么，没直接把他的中衣给挑破，已经足够给他面子了。
“总觉得小姐变了很多。”环儿小声说道。
“那是因为你家小姐得了仙人点化。”宁蓁蓁拧了拧环儿的腮帮子，“都已经开始修炼了，怎会与凡人一样。”
环儿的嘴巴微微长大，她的表情让宁蓁蓁觉得有趣，把环儿的手拉过来。
汪家出了不少钱，汪若桑日子却过得一日比一日差，冬日里连炭火都不足，让环儿冻得手上起了冻疮，在冬天每根指头都肿的像是胡萝卜，就算是天气暖了，冻疮的部分也有硬皮，让她的手都不甚好看。
宁蓁蓁用了一丁点的灵力点在环儿的手上，环儿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冻疮的地方是钻心的痒，她想要用手挠的时候，那种钻心的痒意忽然就没有了，在低头看看，手指上的硬皮已经从剥离了下来。
环儿的双腿一曲，要不是宁蓁蓁扶住了她，只怕她就立即跪下了，环儿这会儿看宁蓁蓁的目光都不一样了。眼前人可是仙人！
如果是其他的表现，例如隔空取物，水上漂，就像是变戏法一样，有可能蒙骗人的眼睛，但是治愈伤口就不一样了，这一定是仙人才会的。环儿想到了小姐的额头，难怪这次伤口愈合的很快。
“小姐，那真是太好了，如果可以修炼了，是不是就离开？”
“应当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起来？”
“小姐是不是也不会老？小姐是仙人了，会嫌弃环儿吗？”
宁蓁蓁现在选择告诉环儿修炼的事，是因为这几天也算是看过她的资质，是可以修炼的，如果不能修炼，告诉环儿修炼的事，那就徒让人难过与失落。
环儿三魂七魄，天生少了一魄，所以宁蓁蓁和以前的汪若桑完全是不同的表现，身为贴身丫鬟的环儿却无知无觉，也就刚刚才说了一句，感觉小姐和过去不一样。同时也因为她天生缺一魄，所以认准了汪若桑，就对汪若桑一辈子忠心耿耿。
也因为这样的原因，环儿这种天生缺了一魄的人，下辈子投胎也会是懵懂，倘若是修炼了之后，有了慧根下辈子也会过得顺遂一些。
“修炼对你也是有好处的。”她笑眯眯地摸着环儿的脑袋，汪若桑心中对环儿也有愧疚，既然环儿的心性没有问题，那就带着她走上修真之路好了，让环儿下半辈子要靠着男人过活，还不如与她启智，让她见到修真路上的风景，要说起来，修真要见到的风景又岂是一般的风景可比得过的？
环儿的眼睛瞪大了，表情很是不可思议：“小姐，您要教我修炼？”
宁蓁蓁点点头。
环儿的表情忧虑，小声说道：“可是奴婢连认字都很困难。”
环儿觉得自己唯一的长处就是忠心耿耿，小姐教过她认字，她学了很久，只是勉强认识一些字，让她自己写，还歪歪扭扭写不来。
“我得了仙人指点，环儿不是笨，而是少了灵光一点。修炼了之后就会好了。”
环儿看着小姐，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小姐的唇瓣微翘，眼神明亮，她的笑容给人一种悲天悯人的温柔感觉。
“好。”环儿笑着。
“不过别急。”宁蓁蓁说道，“前几天都是用了灵力在愈合伤口，过几天才能够让环儿修炼。”
环儿点点头，她又想到一个问题，“小姐是仙人，那还要履行婚约吗？”
“没关系。”宁蓁蓁说道，“反正也不会圆房，只是现在囿于圣旨罢了，现在只是踏上了修真路，却不足以反抗皇权。”
环儿点点头，知道了小姐是仙人，不需要在意世俗之事，她就把其他事情抛之脑后。
*
此时赵熙之也把慕萧怡送了回去。
等到慕萧怡进入到了深门宅院里，他的脸色立即就沉了下来，让慕萧怡的手上擦了那么大一块儿油皮，赵熙之冷哼一声，甚至一瞬间想要让人去折辱宁蓁蓁，只是想到了到时候要是永宁侯府直接让人死了，那就太便宜她了。
慕萧怡是赵熙之最早从兄长手中夺得的战利品，他把慕萧怡当做自己的所有物，时间久了，慕萧怡在他的心中很是不一样。
他看着慕萧怡的笑靥，觉得心中的那只凶兽都被安抚得平静下来，所以慕萧怡受了伤，比他受了伤还要严重。
因为兄长没有成亲，他和慕萧怡的婚事自然也没有定下，只有在赵允彦迎娶了汪若桑这个孤女之后，才轮得到他的婚事。
汪若桑不能太过于丢人，那会连累自己和心上人的婚事，赵熙之手指张张合合，眼中满是狠戾，这眼神若是让慕萧怡看到，只怕对未婚夫懵懂的情愫会在刹那间烟消云散。
此时慕萧怡回到了府中，叫做桃红的丫鬟连忙上前，她是赵熙之的人，赵熙之安排了四个丫鬟在慕萧怡的身边，好随时替她做好回寰，让慕萧怡可以在外行走，而家里人却以为慕萧怡还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桃红有些心疼，“手怎么了？”
慕萧怡的嘴巴一瘪，“别提了，都是汪小姐。”
桃红听着慕萧怡的埋怨，这位汪小姐居然还是慕萧怡的嫂子，两人也算是孽缘了。

第277章
慕萧怡可以在赵熙之面前笑笑闹闹，埋怨、躲避，甚至生气地捶打赵熙之的胸口，赵熙之总是包容，但是不代表赵熙之是个性格温和的人。
桃红她们这些人是最知道此人的反复、无情和锐利，他的手段频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以让人苦不堪言。只有在慕萧怡面前，才会藏好那些暗芒。
桃红听到了慕萧怡的抱怨，第一个念头就是，汪若桑这辈子恐怕都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有她在意的人也会如此。
她想要叹气，正好看到了柳绿警告的眼神，桃红在慕萧怡好奇的眼神之中，笑着说道：“小姐何必在意汪小姐，她啊，以后也是个可怜人。”
“赵大哥呢，腿虽然残疾了，还是很厉害的。”慕萧怡反驳说道，“她真的是攒了好几世的运气，才能够嫁给世子哥哥！”
桃红心中也不赞同这个说法，不过刚刚她只是心魂失守，一瞬间为了汪若桑有些可惜，但是不会流露出的其他的情绪，含笑点点头，“是啊，魏武侯府处处都好，等到汪小姐和世子爷有了婚礼，也就到了小姐要成亲啦。”
慕萧怡的俏脸一红，手指擦过自己的唇，很快就放下，哼了一声，“谁想要嫁给他了！”
桃红不回答这个话题，无论慕萧怡怎么娇嗔，又或者早些年慕萧怡还是心悦魏武侯世子，赵熙之不断的渗透，其实慕萧怡已经离不开赵熙之了。
“小姐手上的伤，大夫是怎么交代的？”桃红说道，“等会洗漱怎么处理？”
“先包着，不要让伤口浸了水。”柳绿说道。
四个丫鬟，有人给慕萧怡卸去厚重的伪装妆容，有人给慕萧怡解开胸前的束缚带，有人半跪在慕萧怡的身前褪去她的黑色长靴，她们井然有序地照顾赵熙之的心上人。
慕萧怡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她陷入到了自己的情绪里。偶尔笑着，偶尔撅起嘴，偶尔手又疼了，埋怨起来宁蓁蓁的不解人意，明明她都求助了，宁蓁蓁怎么就把她给一把推开？真的是太不善良了。
不善良就要付出不善良的代价，还有，慕萧怡的心中也是隐隐嫉妒的，她本来应该做魏武侯府的世子妃，谁让宁蓁蓁现在做了世子妃呢？
*
落魄的永宁侯府祖上也阔绰过，府中也有一个小花园，宁蓁蓁现在的灵气不足以对上赵熙之，不过在永宁侯府可以说是来去自如。
当夜里，灵力运行到足尖，宁蓁蓁越过高墙，踏在瓦片上，衣袖被风灌满，她与夜色融为一体，好像看得到她，又好像只是吹过了一阵风。
夏日里卧在屋檐上的黑猫尾巴轻轻摆动，身子高高低低的起伏，没有意识到一个人经过。
在宁蓁蓁怀中的环儿心中扑通扑通跳得很厉害，最后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高低骤变的景，她就算是知道小姐不是凡人，这样被带着在空中飞，也着实出乎了意料之外。
很快就到了湖心亭里，宁蓁蓁放下了环儿，环儿还没有踏上修真之路，但是在月之精华下，也有启智的作用，甚至无需五心向天，只让环儿在夜风里躺着，就有裨益。
环儿就依言躺下了。
宁蓁蓁自己的话，五心向天，拇指与中指合拢，无形的波从她身上一荡，若是有人偶尔去看，注意到了湖心亭，也看不到湖心亭上的或坐或卧的两人。
环儿躺在湖心亭上，她本来以为这样肯定没有办法睡着，湖心亭年久失修，瓦片之间有蓬草蔓生，白天虽然燥热到让人出汗，但是夜晚会很凉的，可是环儿没想到的是，自己不光是睡着了，而且睡得很好。
她好像置身于蓬松的云端，四肢百骸都舒展开了，而且夜里一点都不冷，好像有暖流托着她上下起伏，指尖到每一根头发丝都是暖洋洋的。
等到醒来的时候，她从那种玄妙的感觉里出来，以前起床的时候，眼睛总是很疲惫，现在的环儿一睁眼，就觉得脑子说不出的清明，她正在小姐的怀中。
原来已经天亮了，远处的天边有一线红霞光溢彩，紫云翻腾让环儿忍不住问道，“是不是会有仙人从那里经过？”
宁蓁蓁的足尖点在瓦片上，轻飘飘落在昨晚上那只黑猫旁侧，黑猫儿听到了环儿的声音，身上的毛一下就炸开了，高高往后跳起来，喵喵喵地跳跃到了远方去。
此间的灵气应当是不足以让人成仙的，不过可能还是会有人修炼，宁蓁蓁笑着回答了环儿的问题，带着她轻飘飘落入到院子里。
晨光微熹，永宁侯府寄居表小姐的宅院还是在静谧之中，本来表小姐汪若桑这里就无人问津，昨天讨要嫁妆更是得罪了永宁侯府的夫人，这里本来就有一个小门，干脆把小门重开了，宁蓁蓁自行从这里进出，这个单独的院子通向主院的门也给锁上了。
没人过来打搅，宁蓁蓁前三日都是这样带着环儿过去吸收月之精华，等到满月那一天，替她开了窍，让她也有了纳灵气的能力。
环儿少了一魄，在外人眼中或许是驽钝，在修道上也有纯然的好处，一呼一吸皆是天然，修炼进度可以说是一日千里。
在修炼以前，环儿总觉得若是仙人餐风饮露太过于可怜，都已经成仙了，不应当享受吗？修炼了以后才知道，餐风饮露那种愉悦感让人沉迷，而且干什么都没有修道有意思。
一主一仆沉迷于修炼，这样过了十天的时间，永宁侯府把小院门打开，塞入了宁蓁蓁要的嫁妆。
永宁侯府夫人的眼下发黑，冷笑着说道：“你看看，就这么多了。”
永宁侯府确实已经落魄了许久，只是侯夫人拿着汪家的钱财放印子钱，生了一批钱，还打听出来消息强行买了别人的店铺，靠着她铁血的手腕，永宁侯府重新拿出汪若桑的嫁妆可以说是伤筋动骨，不过日子还过得去。
宁蓁蓁点了点，“侯夫人，也算是亲戚一场，与你算上一卦，早些回头，你将有大祸。”
侯夫人的眼下黑色并不是缺少睡眠，而是晦气外化的表现，永宁侯府这样的行事风格，也难怪她如此。
侯夫人才懒得理她，城里放印子钱的何止她这一户？也放了许多年，就没有出过错。
侯夫人恶意地说道，“我已经和魏武侯府的人送去了消息，迎娶的时候直接来你这边的小门，侯府那边走不通。”
且让她张狂几日，到时候这小妇便知道，她只是个孤女，一无所有又没有娘家护着，日子会过得多困难！

第278章
“听说了没有？永宁侯府里直接把那位汪小姐给隔出去了。”
“这是为什么？不是说汪小姐已经在永宁侯府住了很多年吗？还是侯夫人的干女儿，怎么就给隔出去了？”
“这叫做赶出去吧，单独给开了一个小门，让魏武侯府的迎亲队伍都要从侧门走。”
最近京都里沸沸扬扬的都是汪若桑的消息，这位汪若桑本来就是商户女，已经住在永宁侯府许多年了，现在临近嫁人，还是嫁的魏武侯府的世子爷，临末被人赶了出去，实在让人浮想联翩。
有人说，永宁侯府把人赶出去，是因为女方不愿意嫁给魏武侯世子，嫌弃他是个废人；还有人说，因为汪若桑本来就为人水性杨花，所以被赶出去；还有人说……
巫一竣觉得自己要发疯了，上次明明都已经劝说了赵允彦，让赵允彦好好想一下，他的未婚妻是这样要自杀的人吗？结果现在赵允彦直接躺下了，说是病发了，要去温泉庄子养身体。
巫一竣坐在马车里，还试图让好友回心转意，“距离婚礼还有多久？你难道要这样一直装病，那还怎么拜堂？”
这辆马车上，如果要是有人在看，就会发现，有一只小纸人紧紧扒在窗户上，露出了要听的姿势，而在不远处的茶楼里，宁蓁蓁和环儿坐在一起，她和环儿的耳朵边各有一只小纸人，通过这个小纸人，可以清楚地听到马车里的对话。
赵允彦靠在窗户边，外面透露出一点光线，让他的眼睫毛都镀上了一层金色，他的双腿残疾了却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只是说出来的话很是凉薄。
“我要是起来不了，不如让她和公鸡拜堂。话本子里不就是这样写的吗？女子嫁过去给人冲喜，然后男人起不来身，女人就和公鸡拜堂。”
说到了这里，赵允彦似乎是觉得很可乐，“我是没那个福分看到这一幕，你倒是可以凑凑热闹，估计满京都的人都想要看看这别致的婚礼。”
巫一竣的表情有些不可思议，他当然知道残疾的事毁了眼前人，现在虽然还是有世子之位，但是这个位置并不稳当，有一半的可能性世子的位置会落到弟弟身上，一半的可能性直接生下孩子，眼前人短暂做一下侯爷，世子之位落在他孩子身上。
但是人再怎么愤怒，都不能这样折辱另一个姑娘家。
“你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如果你要是真的病了，也没有用公鸡拜堂的道理，你还有个弟弟，可以让你弟弟代为迎娶。”
“那是我的女人。”赵允彦想也不想就说道，“我不会让赵熙之代替我，他没办法代替我。”
“一只公鸡就能够代替你了？”
“因为那是一只公鸡，它替代了我，晚点我就把它宰了吃肉喝汤！如果是一个人替代我，我难道还要把人给杀了？”
巫一竣越来越难看，赵允彦反而笑了起来，他的眼底却没有丝毫的笑意，反而是邪魅的情绪在翻卷，“怎么了？生气了？这场婚事也不是我愿意的，她就是这样的命，嫁给我这样一个废人就这样受下这些。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我的命就是做一个废人，她的命就是嫁给我这样一个残废！”
如果要是宁蓁蓁在场，或许会认出来，这一刻赵允彦的神色和赵熙之说不出的相似。赵熙之是病娇，赵允彦又何尝不是？
“如果你还认我这个朋友，你就回去。”巫一竣压着怒气，最后说道。
赵允彦反而冷笑着，“那你就走，不认这个朋友也没有关系。”
“停车！”巫一竣毫不犹豫地喊停了马车。
赵允彦在听到了巫一竣真的喊停，直起了身体，脸色铁青，“你为了一个女人要和我绝交？”
巫一竣头也不回说道，“赵允彦，如果你执意如此，我们今后不必再往来。”
过往他们都是以字相称，现在巫一竣能直接连名带姓喊他，决绝之意表露了出来。
等到巫一竣下了马车，那枚小纸人也咻忽被风卷走，一下就失去了灵动性，而宁蓁蓁和环儿耳边的小纸人也是轻飘飘落在宁蓁蓁的手中。
环儿的表情有些不高兴，“他可真坏心眼。”
宁蓁蓁笑着拍了一把环儿的脑袋，“来吧，既然有一位还有心想要劝我，我总要会会他。”
只可惜上辈子的汪若桑并没有等来巫一竣，永宁侯府上辈子也是这般开了小门，巫一竣就死在这一日，后面还有一些事情发生，紧接着就是和公鸡拜堂的事，所以宁蓁蓁才过来看看。
巫一竣还没走两步，就感觉到了自己头上落了瓜子。
他往上一看，那个倚窗的人正是宁蓁蓁，亏他那次还想要用金瓜子丢宁蓁蓁，没想到反而是被人丢了瓜子。
“汪小姐。”
宁蓁蓁要救他一命，也就直接受了巫一竣的这礼。
在巫一竣的眼中，这位小姐就与旁人格外不同，她上次能够在赵允彦怒火很盛的时候撩拨对方，被永宁侯府这样对待也似乎没有一丁点的情绪表露出来，还能够浅浅笑着，甚至在听到了他说公鸡拜堂的事，也丝毫没有改变神色。
巫一竣甚至觉得，她在听一件和自己无关甚至颇为有趣的事，她还问道：“我能不能自己挑一只公鸡。”
对宁蓁蓁而言，那赵允彦要杀了公鸡，她就打算点化一只公鸡，这世间谁人不想成仙？她倒是要让赵允彦看一看，就连和她拜了堂的公鸡都可以飞升，赵允彦只能够残疾一辈子。
想到了这里，宁蓁蓁笑得更高兴了，兴致勃勃说道，“如果要和公鸡拜堂，这只公鸡也算是和我有缘，我想自己挑。”
巫一竣本来想要说些什么，后来转念一想，赵允彦的固执别人不清楚，他是最清楚的，他要是不愿意拜堂，自残来让自己真正受伤躲避拜堂都有可能，这和公鸡拜堂已经成了定局，小姑娘若是看得开也好。
巫一竣心中到底不忍，开口说道：“这婚事是皇上定下的，赵允彦的性格我也很清楚，只怕是不会与你拜堂，公鸡的话我可以替你选，那一日闹洞房的时候，我也会替你维护一二，你不必害怕。”
“你还真是个好人。”宁蓁蓁笑道，可惜不像是环儿一样有修仙的天分，巫一竣是没有根骨的，她开口说道，“感激你的好意，晚些时候，我送你一场造化。”
巫一竣想着，她今后的日子还水顺火热怎么给自己造化？他是万万没想到，她应诺的一场造化，让整个大齐朝都为之轰动，所有人包括高高在上的帝王都想要追随眼前的人。

第279章
“公鸡你挑得不好，必须得我自己挑。成亲之前我会把公鸡交给你，你记得成亲的时候带过去。”
巫一竣本想要说，那公鸡最后赵允彦还要杀了吃的，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只能够当做是姑娘家的执念，就算是要和公鸡拜堂，也要与最好看的公鸡拜堂。
“我送你回去。”宁蓁蓁说道。
“不用……”巫一竣的眼角一抽，没想到居然有姑娘家这样对自己说话。
“我不知道你家在哪儿，正好认认门，这样才方便把公鸡送上门。”宁蓁蓁含笑说道，“走吧。”
真是一个奇怪我行我素的女孩子。巫一竣只能够这样说，没想到这位奇怪的女孩子到了巫家也不离开，反而要去拜会老太爷。
巫一竣甚至在瞬间觉得她是不是疯了，转念一想和公鸡拜堂这种折辱，要是疯了也不奇怪。
巫一竣现在已经和赵允彦绝交了，按道理他告诉了她公鸡拜堂的事已经仁至义尽，但是或许是因为和赵允彦做了太久的好友，巫一竣已经习惯为赵允彦收拾烂摊子，而且他着实觉得的眼前的这位是个小可怜。于是，只能够认命地说道，“我陪你一起去，我祖父的脾气不太好。”
“那也没有关系。”宁蓁蓁说道，“我去就好。”
她要去拜会老爷子的目的很简单，是要约束巫一竣在这段时间就不要出门了，免得有血光之灾。
巫老爷子是武将，他在战场上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因为在战场上留下了隐疾，当年胸口受过伤，没到阴天下雨的时候，都会胸口疼，另外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右腿微微有些跛，按道理是武将，他又是战场上受伤，没有因为他的这个毛病让他辞官，但是巫老爷子也很不喜欢其他人目光凝在他圣上。
“汪姑娘。”巫老爷子的目光很锐利，就算是对一个年轻的姑娘也是如此，毫不在意这样的目光会不会让人不自在，“有什么事？”
“令孙有血光之灾，除了我的婚礼外，建议令孙不要外出。”巫老爷子的脸色一沉，刚想要说什么，就看着宁蓁蓁扬起了三个铜钱。
三枚铜钱滴溜溜得在空中转，像是耍杂耍一样，宁蓁蓁的手指一点，铜钱就飞在了她的手心里。
“在我这里耍什么杂耍。”巫老爷子刚说完，呼吸都是一顿，宁蓁蓁只是平平淡淡看了他一眼，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眼神像是把他里里外外都看透了，宛若所有的事情在她面前都无所遁形。
她的眼神并不锐利，只是带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淡漠，像是万物浮尘都入不了她的眼。
三枚铜钱在滴溜溜打转的时候，她看了巫老爷子人生之中最重要的事，人人称道巫老爷子与老夫人伉俪情深，实际上若是论起情深，他心中最喜欢的是邻家姐姐，闺名唤作“何萍”。
“有一位何氏当年嫁给了村里的屠户，当时她其实也喜欢邻居家小她三岁的弟弟，只是那家人家贫……”
那眼神太过于让人震撼，在听到了宁蓁蓁只起了一个头，巫老爷子就叫了停，神色有些尴尬，现在的语气也不如之前锐利，带着三分弱气，“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宁蓁蓁自然知道，那些早些年的情情爱爱，已经是如同过往云烟一样散掉了，她开口不过是为了取信于人。
“您信我先前的话了吗？”
信是信了，但是老爷子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不和凌风（巫一竣的字）直接说。”
“对年轻人，他们会有很多的疑惑。我并不负责解惑。”
年龄越大，随着身体的衰老，疾病缠身，早些年不信神佛到了晚年也会信几分，倘若真的有来世，也好让自己投个好胎。
老爷子点点头，又问道，“那你为什么会……”他想要说的是落入到现在的境地，在见宁蓁蓁之前，他听了孙儿简单说了眼前人的现状，寄人篱下，住在永宁侯府，永宁侯府求了圣旨，被许给赵允彦，现在赵允彦只是因为一些流言，就直接称病打算让眼前人和公鸡拜堂。
“开窍比较晚。”宁蓁蓁坦言，“至于婚事对我而言并没有约束，我过来只是因为令孙心善，予他一线生机。”
巫老爷子亲自送宁蓁蓁离开府邸，其实宁蓁蓁的灵气也足以治愈他的隐疾，只是现在出手，在没有能力自保之前，只会带来不可控的后果。
等到离开了巫，环儿开口对着宁蓁蓁说道：“小姐刚刚用铜钱，也是仙法？”
“算是。”宁蓁蓁和环儿走着，毫无顾忌说着修炼的事，她和环儿说话的时候，无形的场散开，旁人只能够看到两人说笑，听不到她们两人具体说了什么。
宁蓁蓁说是要找公鸡，她也没去各个农庄，反而是带着环儿到了赌场。
穿着男装的慕萧怡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眼睛不由得瞪大了，“她怎么到了这里？”
赵熙之一直很小心护着慕萧怡，甚至不少人以为他是断袖之癖。赵熙之听到了慕萧怡的问题，开口说道，“她好像是去看斗鸡的。”
“她这样真不成体统。”慕萧怡不太高兴地说道，“真是败坏了世子哥哥的名声。”
赵熙之最不喜欢慕萧怡提到世子哥哥四个字，如果不是这里的人太多，他定是要掐着她的腰用嘴唇堵住她的唇。
慕萧怡俏脸一红，显然也想到了赵熙之可能的举动，连忙继续说道，“她要是来赌坊好歹遮掩一二，怎么这样就来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赌坊的人放她进来。”
赌坊的人放进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宁蓁蓁说自己要在赌场里选一只斗鸡。
“过些日子就是我的婚礼，世子爷病得没办法拜堂，我要与公鸡拜堂，若是别人知道这公鸡是你家赌坊的，是不是哪些贵人也会有些好奇？”
这在后世就叫做活广告，宁蓁蓁这话一说，赌坊的人不光是让宁蓁蓁进来了，还让几个打手跟着宁蓁蓁，不让其他赌客骚扰她，让宁蓁蓁自己去斗鸡场挑选公鸡。
宁蓁蓁没看上那些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反而对着笼子里的一只鸡感兴趣。
赌坊的客人立即说道，“汪小姐，您选的这只不好，一开始咱们也被它给骗了，以为它很厉害，结果一上场就被另一只鸡给啄坏了翅膀，后来又啄坏了眼，这鸡都可以说是都残废了，一边的眼睛也瞎了，您看这里都是白的。”
正是因为这鸡开了些许灵智，觉得同类不应当相残，所以才屡战屡败。
宁蓁蓁说道：“就要这只了。”
赌坊的老板可不管宁蓁蓁选哪只，只要是赌坊的鸡就行，而且残疾的更好，这只本来就不能斗了，他乐意做个顺水人情，直接说道，“汪小姐若是喜欢场上哪只，指不定还要出个高价，如果是这只，只要汪小姐不嫌弃，我可以直接做主送给您了。”
“好。”宁蓁蓁直接把篓子拿起来，笑眯眯地说道，“就和它拜堂。”
其他人发出了欢快而又充满嘲讽的笑声，甚至有人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汪小姐可真逗，是个人才。”
赵熙之推动了京都里的流言蜚语，让赵允彦犯了小心眼的毛病，最终让赵允彦装病，从而可以让公鸡拜堂的闹剧发生。现在的赵熙之却后悔了，脸上铁青。
宁蓁蓁自己好像毫不在乎，反而是她这样一闹，魏武侯府的里子面子都丢光了。
慕萧怡也是觉得丢人，她的眉心微微蹙起，忍不住说道，“她是在讽刺吗？因为魏武侯世子不能和她拜堂，她就特地选了一只瞎了眼翅膀也坏了的鸡？这是在讽刺世子爷？”
赌场里的人很多，这话一出，当即就有好事人大声说着，“原来汪小姐也在赌气，故意选一只残疾的鸡讽刺世子爷！”
慕萧怡浑然自己那句话带来了多大的麻烦，对着赵熙之拉了拉衣袖，“咱们劝劝她吧，别太过分了。”
宁蓁蓁已经打开了笼子，她丝毫不嫌弃公鸡脏，把公鸡抱入到怀中，手指摸了摸公鸡脑袋，她侧过了头看着赵熙之与慕萧怡方向，对着两人展颜一笑。
赌坊的管事说道，“汪小姐，这鸡不能这样抱着，毕竟是斗鸡。”
“没关系，你看，这残疾鸡果然和我有些缘分，在我怀中乖乖的。”
宁蓁蓁的这句话再次让赌坊之中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赵允彦好了也没用，在所有人的心中，魏武侯的世子妃是和公鸡拜堂的。

第280章
赌坊里有三教九流的人物，这里面发生的事几乎只用了几个时辰，就让满京都的人都知道了。
魏武侯府的世子妃亲自选了一只残疾公鸡作为拜堂对象，这让许多人都和巫一竣的感觉一样，觉得宁蓁蓁是不是疯了。
而慕萧怡没觉得宁蓁蓁疯了，她还尚未嫁人但是自觉是魏武侯府的人，心中恼怒知道她是故意的，在赌坊的时候就想要跟出去质问，最后还是赵熙之拦住了她。
“那只鸡都不知道可以活多久，你现在过去了，她要是把鸡给掐死，直接可以算成是你的责任。她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在满京都的人眼中，你别觉得不会发生，她现在根本就是疯了，绝对做的出来这种事。”
慕萧怡嘟着嘴，表情郁郁地看着宁蓁蓁的背影，“她怎么可以这么坏？”
“她已经疯了。”赵熙之的眼神是噬人的阴暗，如果不是因为圣上的旨意，他甚至早就把宁蓁蓁千刀万剐了，“别搭理她，等到她嫁人了之后，就会后悔现在的疯狂。”
赵熙之在知道了兄长要装病，使用公鸡拜堂，他在心中勾勒出来了今后的行事，婚礼上一定很多人过来看公鸡拜堂这样的热闹，盖头下的汪若桑一定是惶惶难安，他准备到时候在闹洞房的时候，用喜称去挑开她的盖头，安她的心。
他可以想象汪若桑一定是苍白着脸，带着一丝惶惶难安，在发现是他掀起盖头，一定是目光里有浓厚的感激，在今后的日子里，面对大哥的阴晴不定，渐渐移情到他身上。
赵熙之一想到可以践踏对方的心，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尤其是对方是世子哥哥的妻子，只是一想，就心中情绪激荡。
当然赵熙之也知道，他收割对方的感情，让汪若桑钟情于他，却绝对不会喜欢上汪若桑。
想到了这里，用一种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到的温柔看着身边的慕萧怡，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小怡，你放心，她现在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一段时间而已。”赵熙之摸了摸慕萧怡，“折辱魏武侯府的事，这件是永远会给她记下，让她求生不得……”
说到了这里，赵熙之就不说了，他并不想让这些阴暗面脏了慕萧怡的耳朵，拧了拧她的腮，“相信我就是。”
慕萧怡以前懵懵懂懂的，她只觉得和赵熙之在一起很高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听着他的话，心跳总是失衡，她对着赵熙之点点头，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
“对了，我们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世子爷？”在京都的别院里，消息肯定要传递的弱一些，慕萧怡觉得是不是让赵允彦阻止宁蓁蓁。
“不用。”赵熙之满意地听着心上人喊世子爷，“所有人都已经把汪若桑的话当真了，觉得她是在用公鸡嘲讽我哥，现在过去说了，我哥的情绪也不会好，他说不定会弄死汪若桑，这毕竟是圣上指婚，汪若桑得活着，还是让他别知道的好，估计下人也会瞒着他，这件事我们就不用管了。”
就如同是赵熙之预料的，京都别院里的人也在第二天就听到了这个消息，想来想去，看着才和友人决裂的赵允彦，赵允彦一心想要杀了巫一竣，结果巫一竣闭门不出，赵允彦就下令让人在巫家守着，等到巫一竣出现了就杀了他。
赵允彦的行事极端，巫一竣要和他决裂，让他觉得自己过往对巫一竣的好都成了泡影，这是巫一竣对他的背叛，他甚至把未婚妻还有拜堂的事都抛之脑后，一心一意恨着巫一竣。
下人们看着赵允彦的模样，决定先瞒下这个消息。总而言之，府里头的任务是保证汪若桑和公鸡成亲，不管残疾公鸡是不是嘲讽他们的世子爷，他们当做不知道这件事就好。
*
此时，在小小的宅院里，环儿有些担心地看着公鸡，“小姐，还要给它灌输灵力吗？您不是说灵力很重要，只能够在关键时候用吗？现在都给了它合适吗？”
环儿没办法不担心，在赌坊的时候这只公鸡看上去恹恹的，但是好歹还活着，等到回到了宅院里，这公鸡胸膛起伏都已经微弱了不少，看上去实在让人有些担心。
宁蓁蓁的手给公鸡渡入了一丝灵气，缓缓梳理这只公鸡体内的伤势。
“没关系，这不算浪费，它的资质不错。”
环儿点点头，虽然她不知道怎么看一只鸡的资质，不过小姐说不错，那就肯定是不错的。
宁蓁蓁颇为愉快给公鸡梳理伤势，要说起来，她本来还以为自己要在魏武侯府的宅院里过一段时间，给赵熙之添堵，给赵允彦做些破坏，最后才会离开，结果发现，环儿的天分比她想得还要好，她抱着的这只公鸡也是，可以说一呼一吸之间都是在修炼。
因为修炼的增多，此间灵气也悄然增长，尚未复苏的天道也懵懂有了意识，天道尚且不能表达自己的情绪，只是一点点愉悦的欢喜反馈在宁蓁蓁身上。
当今圣上赐婚选的日子是吉日，或许这本不是皇帝的初衷，但是有龙气加持的那一日，或许可以真正做到点化此间天道的意识，有天道护着，她直接在婚礼场上灵气加身离开，让人以为是仙人飞升了。
宁蓁蓁想到了那一日的情形，弯着唇瓣摸着公鸡，“对了，明天还是把那些玉拿下，剩下所有的钱都换成玉。”
涨价了也没事，既然决定在婚礼那一日搞事情，现在就干脆把玉石用的干干净净。
全部的嫁妆都换成玉件，也就只有环儿能够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下来，她根本不在意倘若是在魏武侯府过得不好，一点钱财都没有，全部都是玉怎么过活。
这一日开始，宁蓁蓁还是晚上会去永宁侯府的湖心亭修炼，只是以前只是带着环儿，从今天晚上开始还带上了一之公鸡。
公鸡的右翅有伤，现在上面的羽毛褪去，新生的羽毛隐隐可见金光，公鸡的一只眼睛蒙着白霰，现在白霰已经散去了不少。
每日晚上修炼，环儿依旧是在湖心亭上睡着了，睡着的时候，无意识地吸收月之精华。
那公鸡就不太一样，它的呼吸按道理不如人族绵长，此时夜晚修炼长长地把灵气吸入，再把多余的空气呼出去，它的周身灵雾要比环儿周边的灵雾大不少，但是又远远不如宁蓁蓁。
那公鸡身上的羽毛在修炼的时候都会金光闪闪，等到启明星亮起来，金光才会暗淡下去，好似蛰伏了起来。
就这样主仆两人加上一只公鸡修炼着，一直到了魏武侯府大婚的日子。

第281章
魏武侯府的世子对外宣称是病了，病得需要在温泉庄子里静养，此次成亲由二弟赵熙之代为迎娶，等到拜堂则是由公鸡而代。
满京都的人都看着这一场热闹，永宁侯府偏院那门附近可以说是水泄不通，就等着新娘出来。
赵熙之代兄弟迎亲，加上这宅院简陋到一眼望到底，并没有催妆诗那些步骤，门一打开，新娘子就在门口静静站着。
赵熙之看着穿着华丽嫁衣的宁蓁蓁，不知道为什么竟是有一种心中一荡的感觉，甚至有瞬间觉得她应当嫁的人是自己，他应当像是夺取慕萧怡一样，把此人从兄长的手中掠过过来，让她做自己的掌心玩物。
想到了慕萧怡，他把所有的情绪压住，开口说道：“既然嫂子已经到了门口，那就请上花轿。”
“新娘子不应当坐在床上吗？”
“这般等不及要嫁人了。”
“昨日我还看到新娘子将那公鸡送入到了巫家，要我说指不定是误会了这位汪小姐，她根本就是怕别人养得公鸡不好，要选一只生得精壮的斗鸡来代替相公拜堂。”
那隔得远的百姓哄笑着，反而是离得近一点的，见着了那抹红色倩影，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加快。
汪若桑无兄弟，无父母，那永宁侯府也抛弃了她，自然无男子背她，众人只见得一个妙龄的丫鬟背着新娘上了花轿。
汪若桑是落魄孤女，只是众人没想到这位身上嫁衣竟是十分华丽，用劈得细细的金线绣的纹路精致，就连头上的盖头也是如此，在日头下竟是金光潋滟，宛若是流金一样。
环儿动作很快，把人放入到了花轿之中，众人才觉得怅然若失。就连已经骑上马的赵熙之也是如此。
新娘子上了花轿，迎亲的队伍就吹吹打打往魏武侯府方向去了，众人也跟着行伍往侯府方向去。
这一次的婚礼只怕是比先前九公主嫁驸马的还要轰动，那一次百姓见着了迎亲队伍不过是讨要几个喜钱，这一次则是不同，一听说了里面的新娘子要和公鸡拜堂，手中无事的都跟着队伍，那浩浩荡荡竟是有半城的人来看这一场婚礼。
带着银色面具拄着拐杖的赵允彦身子微微颤抖。他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或者是体力不足，而是因为愤怒。
巫一竣为了一个女人和他绝交，他就想要杀了这个背信弃义的人，结果没想到巫一竣闭门不出，根本找不到机会。
到了成亲这一日，赵允彦干脆就让人带他过来看这场婚礼，万万没想到，赵允彦只站了一会儿就听到了许多的消息。
新娘子去了赌坊里选了一只斗鸡，那斗鸡是残了翅膀瞎了眼睛的残疾鸡，这是暗示新郎官是残废，斗鸡在出嫁前一天送到了巫家……
这是圣旨赐婚，这里还有宫里过来的太监，他要发火也得等着宫里的人离开才行。
赵允彦在心中把宁蓁蓁给大卸八块，恨不得吃她的肉，吸她的血，在心中想着新娘子的惨状，才觉得心中噬血猛兽得到了安抚，在听到了消息的一瞬间，赵允彦就发誓要让妻子悲惨一世，让她后悔今日的冒犯！
抱着公鸡的巫一竣从赵允彦的身边经过，两人是多年的好友，目光交汇的一瞬间，巫一竣就认出了赵允彦，赵允彦是他多年的好友，他不会在这里叫破他的身份，而赵允彦看巫一竣怀中的公鸡，那公鸡对着他的一只眼有淡淡的白霰，心中的怒火蹭的一下就起来了，果然是只瞎眼的公鸡。
手中捏着拐杖，差一点就生生捏碎了它。
宫里头过来的秉笔太监司公公好奇地看了一眼巫一竣，紧接着目光落入到了公鸡上，这公鸡除了一只眼上有白霰，其余地方堪称是完美，它生得实在是太好看了，周身的羽毛都有淡淡的金色，这公鸡乖巧地待在巫一竣的怀中，十分懂事，这合该送到宫里头做御鸡。
想到了宫里头的娘娘还等着他描述婚礼的情形，司公公掐着嗓子对着 坐在上峰的人说道：“侯夫人，这公鸡生得不凡，拜堂之后，用笼子装着，随着咱家面圣。”
魏武侯已经去世了，侯夫人还活着，她平时吃斋念佛不管其他事，只有儿子的婚事才让她从佛堂里出来，她认出了银色面具的人是长子，收回了视线，开口说道，“司公公客气了，这鸡也是它的缘分。”
众人都猜到了赵允彦就在现场，只是没人点破。
吹吹打打的声音已经进了，只怕一刻钟之内新娘子就会出现，结果吹吹打打的声音停了，队伍却没有人进来，宾客在里等着，有人悄悄地让人去外面带听发生了什么事情。
忽然就听到了外面有人急匆匆跑了进来，侯夫人听到了那人的话，脸色难看起来，“那就麻烦巫少爷了。”
穿着喜服的人说道，“巫少爷，这边请。”
巫一竣的脸色有些难以言喻，不过还是抱着公鸡往外走。
司公公早已经知道外面是为什么闹了，他是奉命凑热闹的，此时说道：“侯夫人，咱家也想要到外面看一看，我想在场的诸位都想要见见那位新娘子，不如咱们到外面看看？”
在场的人也打听出来消息，新娘子没有进门，是因为她站在门口不愿意和赵熙之牵红绸，表示今日是和公鸡拜堂，要见到了那只鸡才能进入到侯府。
这里有游手好闲的浪荡子，他们才不管侯夫人答应不答应，仗着自己站在角落，直接偷偷跑出去，打算到门口看热闹。
新娘子和公鸡拜堂这种热闹多难得，自然要从头看到尾。
侯夫人坐在最好的位置，也看到了其他人想要凑热闹，便开口说道：“那就一起去看看吧。”
赵允彦到了门口，看到了那个叫做环儿的丫鬟从巫一竣的怀中接过了公鸡，然后把公鸡交给了新娘的怀中。
华美嫁衣，头上盖着绣纹精美的盖头，赵允彦发现自己原本对她充满了愤怒的怒火，忽然滋啦一下，就像是滚烫的炭遇到了当头的冷水，直接都被浇灭干净。
她一只手抱住了公鸡，另一只手抚着公鸡的羽毛，她的手指修长白皙。赵允彦发现自己的目光完全无法从她的手指上挪开。
一阵风吹来，红色的盖头被卷入到了天空之中，露出了凤冠还有那张美得惊心动魄的娇颜。
凡是看到了那张脸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司公公因为是阉人的身份，最快从恍惚之中清醒过来，他在心中感慨，这般的容貌若是进宫当娘娘也都是的。
皇帝本来就是荤素不忌，不如回去就私下里同圣上说这位的花容月貌。
等到这位世子妃进宫里头请安的时候，直接被圣上留在宫中，他不也得到了破天的富贵？
司公公心里头正美滋滋地想着，天生异变，有一道光柱笼在新娘身上。
她的脚尖离地了，还有旁边的环儿整个人缓缓向上升腾而起。
众人哗然不已，赵允彦忽然发现，那只公鸡一只眼的白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散了，宁蓁蓁的一只手离开了公鸡身上，握住了环儿的手臂，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环儿也飞升了。
她怀中的公鸡在光柱之中忽然浑身羽毛的金光更为粲粲然，长鸣一声，几乎让所有人的耳朵都要震聋了，那公鸡鸣叫了之后，宁蓁蓁笑了起来。
她的笑容也与一般人不太一样，带着悲天悯人的温柔，让人想到了庙堂里金佛，“好，那就由你载着我们。”
载人？什么意思？
凑热闹的人很快就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只见那只公鸡扑棱翅膀从她的怀中飞出，它一点点变大，变得比花轿还要大。
所有人忍不住往后退后一步，看着这样的公鸡，心中扑通扑通只跳，生怕这攻击把人当做虫子一样吃了。
“这是妖法？”
“不对，这是仙法。”
“我的天啊……这新娘子根本就是仙人！”
“古人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的也就是这样的情形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鸡犬升天这话出，很多人不再是把公鸡当做是妖物，还有一些远处的老百姓，根本没有看到宁蓁蓁的脸，只看到了从天而降的光柱，还有变大的攻击，他们跪下，对着公鸡的方向磕头。
近处的贵人们对巨大的公鸡是多了一份防备，生怕公鸡伤人，还有人偷偷往公鸡的方向放冷箭，结果弓弩在遇到了光柱的时候，所有的攻击都被阻挡了下来。
有人看到对公鸡攻击无效，干脆有人用了石子作为暗器向宁蓁蓁的方向攻过去，结果依然是被光柱挡下了，她似乎注意到了攻击，脸上还是噙着淡淡笑容，同时她的手指虚点一下，迎亲队伍里又出现了变化。
魏武侯府的彩礼箱子还在原处，而属于她的嫁妆，前些日子购买的玉石都飞腾到了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蒙头的盖头又到了她的手中，现在似乎变成了袋子，她的手指一点，所有的玉石都飞入到了袋子里，被她随意搁在公鸡的脖颈出上挂着。
从天而降的光柱，公鸡的变大，金灿灿的羽毛，攻击的无效化，还有带着凤冠的新娘的手段，所有的一切都在提醒，这位新娘子是真正的仙人！
“是仙人，没想到汪小姐居然是仙人。”
“这是要飞升了！”
司公公的心里也扑通扑通的直跳，刚刚还想着把这位美人献给帝王，现在他想的不一样了，这是仙人，指不定可以让他残废的身子恢复！
能够做到秉笔太监的司公公立即跪下，刚想要开口的时候，旁边的人已经领先开口，赵允彦一把取下了面具，“汪若桑，我是赵允彦，魏武侯世子，也是你的丈夫。”
他目光灼灼看着宁蓁蓁，觉得要飞升，也需要带着他飞升！他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觉得自己本来就还没来得及对宁蓁蓁做什么，他们可以携手共走仙途！
而紧接着是赵熙之，他开口说道，“汪小姐，刚刚的迎亲队伍里，是我去迎娶你的，你我之间只剩下拜堂。”他的桃花眼里满是深情，权利是最好的春药，刚刚用石子飞过去试探的就是他，加上玉石飞天，那么多的玉石结果就只有布袋子大小，他坚信宁蓁蓁是仙人，有什么比得上求仙问道动人？他立即就先把慕萧怡抛之脑后，想要和哥哥争夺新娘子。
最为让人意外的就是魏武侯府的侯夫人，她一改过去的青灯古庙的淡然形象，双臂对着宁蓁蓁舒展，她的眼神热切，无论是眼前人选了大儿子还是小儿子，她都是对方的婆婆，虽然其实这两人都不是她的亲生儿子，两人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外室子，她真正的儿子早已经没有了，长子是被偷偷取代，当做是嫡子养的，小儿子则是光明正大抱过来。
侯夫人对两人无论是谁做世子都是冷眼看着，心中还觉得畅快，都是贱婢的儿子，狗咬狗，她稳坐钓鱼台，现在侯夫人改变了过去的策略，鸡犬升天的故事典故里，是全家都飞升了，既然能够点化一只公鸡飞升，那么为什么不能带上全家人呢？她也想要做快意的仙人！
司公公看着魏武侯府一家人争论起来，他也连忙喊道，“我是秉笔太监司公公，我是天子的人，汪小姐您若是飞升，最应当点化的就是身有龙气的皇帝陛下啊！”

第282章
宁蓁蓁没有错过他们眼底的狂热，谁让此间的天道意识产生，那初生的天道对她很是亲近，明明她还没飞升，天道就弄出了彩霞满天，天光接应，等到公鸡飞升之后，还会有仙音缭绕，活脱脱像是她已经褪去了凡骨，成了仙人。
宁蓁蓁手指在唇上一点，在场所有人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我在这世间，环儿真心待我，自然她可以随我追随大道，倘若是我入了魏武侯府，赵家人自然是要拂照，只是我并未跨过门槛，算不得是赵家人。再次我要多谢世子爷的好意，装病让我与小金结下缘法，罢了，这公鸡也算是有点慧根，可以坐我的坐骑，便随我去仙界走一遭。最后……这位公公，帝王又如何？”
此时那叫做小金的坐骑已经足够大，宁蓁蓁带着环儿跳在了公鸡上，小金振翅一飞，它这会儿的翅膀哪儿还见得到折损的痕迹，每一根羽毛都是金灿灿的，振翅一飞，地面上的人都笼罩在阴影上。
只差一步，只要那仙人迈入到了魏武侯府的门槛，整个魏武侯府都可以飞升，侯夫人、赵允彦还有赵熙之，心中都是蔓生的后悔。
赵熙之是亲眼看到宁蓁蓁本来已经迈了脚，因为他当时讽刺冷哼，忽然宁蓁蓁就停了脚，赵熙之后悔自己当时的举动，更加懊恼为什么不能从迎娶开始算呢？他也算是她的丈夫不是吗？
如果说赵熙之后悔，赵允彦因为肢体残废就更后悔了，那只公鸡是残疾鸡，瞎了眼翅膀也断了，现在振翅而飞，以后就是仙鸡了，他明明已经得了指婚，对方还要上玉牒，她甚至可以说已经是他的妻子了，为什么能够给一只鸡造化，就不给他？赵熙之的悔里，还夹杂对她的恨意，怨恨宁蓁蓁不肯给他造化。
在场的人只有巫一竣身上一松，有一种难言的暖流自他的天灵盖入了体内，耳畔是宁蓁蓁的声音，“这是先前答应你的造化，你无修炼的根骨，这点灵气可以佑你此生疾病不侵，要记得多行善事。”
巫一竣心中当然有失落，不过也有一种释然感觉，别人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根骨，起码他是知道自己不能修仙，这辈子身体都不会有疾病，也算是不错了。
巫一竣素来是想得开的人，忽然想到在场的人只怕是他抱了那只鸡，还得到了宁蓁蓁肯定的答复，心中反而有一种窃喜来，现在的赵允彦也知道了，因为那些扭曲的恨意，自己失去了什么吧，只要当时他行事不那么偏激，不说跟着飞升，一双腿应该是可以不药而愈的。想到了当时他也是因为心中的那点善意而得到了回馈，下定决心今后的人生里多行善事。
仙乐奏响，此时帝王正在用午膳，听到了仙乐之声，轰的一下几乎掀翻了桌子，走出了大殿，看到了一位红色嫁衣女子骑巨鸟而来，他的心砰砰直跳，难道这是仙人要带他飞升？
仙人飞得很近了，帝王甚至可以看到她含笑的面颊。
仙人之姿！
柳叶眉，如波的眼，动人的唇，帝王甚至觉得后宫里所有的丽人都不如她的绝色，这是要带着他双宿双飞吗？
只是帝王很快就看到了坐在宁蓁蓁身后的环儿，那只巨鸟赫然是公鸡，像是无意之中从皇宫经过，飞速掠过往前去了。
帝王跳跃了起来，口中声音都已经沙哑了，“朕是天子！仙人……”
只是他无论撕心裂肺地喊，仙乐声里什么都听不到，就算是可以听到，宁蓁蓁也不会在意。
等到小金飞到了长空之中，仙乐之声就停了，宁蓁蓁感受到天道化成了一阵风调皮地绕着她，无声雀跃询问她觉不觉得有趣？
“有趣。”宁蓁蓁弯眼而笑，手指虚点在空中与天道一些她身上的功德金光。
*
在永宁侯府寄人篱下的小可怜得道升仙，这是整个京都都看到的事，永宁侯府嫌弃汪若桑丢人，没参加她的婚礼，但是看到了飞升的光柱，听到了仙乐缥缈，当时永宁侯府的人也都跪拜了下来，结果不到一个时辰后就知道了，居然飞升的是和他们永宁侯府有关联的那位表小姐。
永宁侯府老太太一口痰卡在了嗓子眼里，差点连气儿都喘不上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双大眼珠子瞪着儿媳妇。年龄越大，越对死亡这件是恐惧，他们永宁侯府可是曾经住了一位仙人啊，就差那么一点，说不定她也可以得到仙人点化，返老还童。
永宁侯爷啪得一下抽了妻子，又给了女儿一个窝心踹，当时怎么就让这位表小姐替了女儿的婚事，如果留在永宁侯府，那是多大的造化。
就像是飞升时候宁蓁蓁在末尾说的，与成仙相比，帝王算什么？一个笨丫头还有残疾公鸡都可以飞升，他们永宁侯府养了她那么多年，如果不是最后的婚事坏了情分，得道升仙也合该有他们的份。
宁蓁蓁曾居住过的那个小院子被锁得严严实实，帝王也不住在宫中，反复询问永宁侯府的人消息，最后当天晚上住在了她所住的院子里。
帝王已经是几十次问司公公当时的情形了，他亲眼见到了宁蓁蓁的绝色，捶打胸膛，为什么当时要把这位许给魏武侯世子，他们哪儿有福气飞升，她应该是他的皇后！
为什么最后的时候他没说清楚呢？要是答应立她为后了，是不是他也可以跟着飞升？
躺在宁蓁蓁不曾睡过的床榻上，帝王辗转反侧，希望在这个小院子里有其他的仙人点化他，又或者是那位穿着嫁衣的宁蓁蓁会入他的梦，在梦中点化他。
得到了仙缘的是她的贴身脑子缺根弦的婢女，还有拜堂的残疾公鸡，加上宁蓁蓁飞升之前的那些话，总是在人们心中琢磨。她的话让两个侯府在希望和绝望之中徘徊，让永宁侯府觉得如果他们对她好一些会有机缘，让魏武侯府觉得他们距离仙门只差临门一脚。
这世上谁没有过长生不老，坐化飞升的美梦？以前最多只是梦，现在就在他们眼前上演，带来的刺激，在这辈子都无法忘怀。
像是湖边的柳树枝条垂入到湖面上，只要微风起，枝条就会让湖水泛起涟漪。这飞升之事，从京都扩散到这个大齐，甚至异邦之人也会时不时来试探，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机缘，就像是湖水永远不曾停止泛起涟漪，永宁侯府还有魏武侯府两府的人，出门在外最怕遇到的就是同情的眼神。
那位仙女说了，要是入了魏武侯府的门会不一样，但是谁让她半只脚踏在门槛上，最终收了回来呢？还有永宁侯府，谁让在出嫁之前做事太绝，斩断了和仙女的尘缘呢？
只是很快陷入到痛苦的就只有魏武侯府，因为已经没了永宁侯府。
永宁侯府在放印子钱出了人命官司，加上永宁侯府的宅院里可是仙人住过的，他们家的案子被有心人士推动从重判决，偌大的永宁侯府树倒猢狲散，院子辗转到了另一个人手中。
魏武侯府倒是没散，只是在侯府门口飞升的刺激太过了，加上赵允彦与赵熙之都是骄傲自矜之人，既然愚笨的环儿都可以飞升，公鸡也可以飞升，他们定然也可以走上长生的道路。
兄弟两人原本因为魏武侯的位置而有龃龉，现在两人各自散开找着不同的机缘，慕萧怡身边的人也被撤了回来。
倘若一个人见过沧海桑田的景象，怎还会留恋人间柴米油盐酱醋茶？赵熙之对慕萧怡的那些情意化为灰烬，只想要问仙。
那一日成亲的情形反复在赵熙之的心中浮现，盖着盖头的时候心悸的感觉不是错觉，让赵熙之的心犹如是被生生啃噬一样难受，只差一点，为什么慕萧怡抢占了第一个的位置，让他觉得只对慕萧怡好就够了呢？
痛苦的不仅仅是赵熙之还有慕萧怡，宁蓁蓁飞升对她而言震撼吗？震撼！但是那件事就像是春天的风，夏天的雨，或许一时让她有些撼动，但是生活还要继续，毕竟除了宁蓁蓁，环儿还有那只公鸡，整个大齐还没有其他能够修炼的迹象。但是她的未婚夫却坚定地去求神问佛不要她了。
没有了婚约，少了四个得力的丫鬟，慕萧怡的日子陡然差了起来，原本可以随意进入府邸，现在只能够禁锢在宅院里。
赵熙之通过宁蓁蓁看到了求仙问道的广阔天地，而慕萧怡曾经被赵熙之宠溺，也是见过了不一样的风景，这样的日子对她而言也是痛苦难言的。
这辈子求而不得的时候，偶尔会梦到一些截然相反的情形，慕萧怡梦到汪若桑和她自己都嫁入到了魏武侯府，自己被丈夫宠在掌心，而汪若桑一边被赵允彦冷眼相对，一边又被赵熙之戏弄，梦里的自己靠在赵熙之的怀中娇笑，捶着丈夫的胸口，“嫂子还真让人……你骗了她的心也就罢了，我可不许你自己碰她。”
*
这个世界只是有一丝的灵气在缓缓流淌，倘若这般灵气缓慢增长，经过工业革命进入到了现代社会，或许会有灵气复苏，天道的意识慢慢诞生，整个小世界进入到了新的境地，而有了宁蓁蓁之后，这天道直接诞生了意志，天道最喜的便是偎在宁蓁蓁的身旁，等到宁蓁蓁要离开这个小世界更是在系统变化的一瞬间，直接化成了她眉心的一点红痣。
Y444因为背靠大佬好乘凉，经常给新系统处理烂摊子，在看到了宁蓁蓁回到了世界的时候，竟是把小世界的天道给一并带来了，惊得几乎掉了下巴。
Y444忽然发现，承接任务的面板咻忽一亮，上面金光闪闪，出现了很多高阶任务，有不可名状的克苏鲁世界，有神魔大战的末法时代，还有洪荒封神的那些世界……
宁蓁蓁的手指摸着下巴，看着Y444，【以前似乎没有这样的任务。】
Y444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高阶任务，看着宁蓁蓁，似乎想要知道她会选择什么任务，当玉质Y444小人看着自家大佬毫不犹豫就选了——克苏鲁世界，它长长舒了一口气，觉得这是情理之中。
斗转星移，宁蓁蓁带着Y444，还有眉心里的天道，一起开始了新的历程。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