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统治的表现:政策和工作(第3/15页)
鄂中是又一个到处景象荒凉的地区,但当地官员还能够找到办法剥削农民以渔利。农民们回到被日军蹂躏过的村庄和田地,他们缺少钱来重建他们的房屋或购买牲畜、工具和种子。春耕时分已经到来,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湖北办事处承诺的救济却迟迟没有兑现。县和村的官吏们设法垄断了由中国农民银行汉口分行发放的农业贷款。农民经过计算,他们的收入无法补偿各式各样的苛捐杂税和当地高利贷者开出的高昂利率,于是他们在1946年春任凭土地撂荒也不耕种。[46]
各地农民无一例外在相似的困境中挣扎:收成好的时候,粮商可以利用形势拼命压价;收成坏的时候,农民无法用秋收的收入填补春种的开支,他们只能求当地高利贷者发慈悲。[47]这个问题对中国农民来说由来已久,并不为20世纪所独有。国民党政府的错误在于它没有使这个问题得到改善。政府既没有对粮食市场系统做任何基本改革,也从来不执行反高利贷法案,事到临头政府至多发放救济基金和紧急贷款。但是即使是这些,似乎都很难,至少不是原封不动地到达最需要它们的农民手中。这样的条款经常被负责执行的官员篡改得面目全非。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1946年湖南饥荒。
1946年,湖南的很多地方都报告了饥荒,湘中和湘南灾情最为严重。湘中和湘南地区前一年遭受了干旱,但干旱只是原因之一。其他原因包括:1944年和1945年日军的征粮;日本投降后政府部队的征粮;在日本投降日之后湖北省粮食短缺推高了粮食价格,湖北的买家向湖南购粮;强迫出售160万担大米作为军用;战后当地机关扩大规模,需要当地经济资助。但是人们还有其他的冤情:军队从农民那里征收军粮,却拒绝照价付款。在湖南省境内行军的部队购买粮食不仅为了自用,而且还供在别的地方出售,这样一来,使得湖南在粮食短缺的情况下,还占用了至关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工具本来已经被第二章所描述的湖南汽车接收丑闻所扰乱。最后,从日本投降以来就变得明显的湖南粮食短缺问题,被忙于各种接收事务的国民党官员所忽视。[48]
中央政府撤销了从湖南新征收200万担大米的命令,另外警方努力阻止军队未经批准运送食物,这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的怨声。然而这些举动的积极效应不久就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新闻——救济方案中出现腐败——所抵消。救济物资包括从江西运来的应急大米,由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发放的贷款以及美国分发的免费面粉和衣物。负责分发面粉的官员经常将面粉转卖。在祁阳,他们将面粉卖给餐馆和面粉店。在醴陵县,一位救济工人在公开市场上卖掉了70袋面粉。在衡山,保甲长囤积了大量的面粉。在永安自治市,保甲长对人们应得的配额收取每斤50法币的费用。甚至有这样的案例:官员用中国面粉将美国救济面粉调包,后者的出售更有利可图。
至于应急贷款,负责人似乎更青睐他们的亲朋好友。这些官员还向一般百姓收取高昂的利率而不顾禁止私自调高利率的法令。在衡阳,当地政府收到3000万法币的建筑贷款,这其中有1000万给了承包商,2000万失踪了。救济物资并没有用来帮助穷人,而是被富人、有影响的人、乡干部和保长垄断了。[49]
同样是在1946年,以上以及很多其他形式的贪污被《观察》甘肃兰州的通讯记者形诸笔端。甘肃省很多地区在前一年遭受了旱灾。官员们借此机会从中牟利:宣称需要一定数额的救济基金(而实际并不需要这么多金额),并将该基金高利率贷给农民。以上案例发生在陇西县和渭源县。另一起事件涉及敲诈公共建设工程的劳动者。劳动者从临近的几个乡征来,修缮一段公路,以三天为一个单位轮班。说好每人工钱为法币3000元。等到发钱的时候,一名县干部对劳动者们说,他们能领取3000元,而当地国民党委员会成员和县政府的各部门的领导却拿不到一分钱。于是他要求每个人缴还1000元给党和政府官员,结果每个人都照做了。
在通渭县,县政府领导取出1000万法币的公共贷款,携款消失得无影无踪。一部分这样的潜逃官员住在兰州,这一度是众所周知的,却没有人去调查。偶尔,一些村民集合在一起,进城想跟犯事者清算,但是总会有一个特殊的委员会紧急成立以维护官员们。当地老百姓于是知道了老话“官官相护”所言非虚,知道了所谓的民意无足轻重。他们还懂得了为什么县长的工资这么微薄却还有这么多人要费力成为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