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革命时代的内战(第7/12页)
1775年7月,也就是伯纳德·罗曼斯的“美国内战位置图”出版同月,大陆会议发表了第一份宣言,这几乎比那份更有名的美国《独立宣言》整整早了一年。它同样也是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本宣言……(意在)明确阐述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性”,为武力反抗英国正名。会议的成员也试图向“朋友们和帝国的其他成员”保证,“我们并不希望瓦解这个联合体,它在我们中间愉快地存续了如此长的时间,我们也真诚地希望能恢复它之前的辉煌”。他们如此陈述的目标是:“在合理的条件下取得和解,从而使帝国从内战的灾难中解脱出来。”[38]1775年7月的这份宣言和橄榄枝请愿书一同呈交给了乔治三世,请求与殖民地人民进行和解。但是这两份文件到达的时候,英国政府已经察觉到了此次冲突的关键性变化。诺斯勋爵(Lord North)在1775年7月26日向国王乔治三世写道:“这场战争已经发展到了如此程度,务必要将其视为一场对外战争。”[39]在1775年8月,乔治三世宣布美洲大陆殖民地处在公开反叛的状态,因而不再受到他的保护;1775年12月,英国国会通过立法确认了国王的声明。于是,帝国内部斗争转化为外部冲突,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反抗者成为第一个需要面对这种困境的群体。
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在费城完成了《常识》的写作,这本具有煽动性的小册子,公开提出了美国独立的问题,他在册子的最后章节使用了“按照国际惯例”这样的字眼。他评论说,只有在独立以后,才能让调解人促进美国和英国的和平谈判。没有独立就无法获得外部同盟者。不宣布独立,造反的指控就会一直存在。而且,“发表一个宣言,把它分送给各外国政府”是至关重要的;而“各国政府的惯例是对我们不利的,这种情况并将永远持续,直到我们通过独立而与其他国家并列为止”。[40]想要成为大英帝国之外的合法武装力量,而不是其内部的叛乱分子,美洲殖民地必须自己转变为符合国际社会规则的实体。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拥有宣战权并与其他国家缔结条约。如此,第一次美国内战将会结束,而第一次英美战争则会拉开序幕。
潘恩通过回顾内战的历史,来论证他为什么支持美国脱离大不列颠而独立。他读到了阿尔杰农·西德尼对罗马内战的重新解释,西德尼认为非世袭制政府更能有效地维护和平。潘恩对共和制的偏爱,与他所称的“赞成世袭制的人曾经提出过的似乎是最言之有理的辩解”形成鲜明对比,他的言论和一个世纪前的西德尼极其相似。他写道,拥护君主制的传统观点认为,君主制“保全国家,不致发生内战。假如这一点是正确的话,那倒是很有分量;但实际上这却是曾对人类进行欺骗的最无耻的谎言。英国的全部历史都否认这样的事实:自诺曼征服以来,有30个国王和两个幼王相继统治了这个混乱的王国,在这段时期中,至少发生过8次内战和19次叛乱(包括‘光荣革命’在内)。所以,它非但不是对和平有贡献,而且是不利于和平,并破坏了和平所依赖的基础……简单地说,君主世袭制将整个世界(并非某个特定的国家)置于鲜血与灰烬之中”。[41]
潘恩在反君主制的论证过程中,所做的数字统计值得一提。我们不清楚玫瑰战争时期他统计了多少次内战,又或者是囊括了几次发生在17世纪中期的纷争,以及他是如何区分内战和叛乱的。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他居然把“光荣革命”也列入了英国的内战之中。1688—1689年,一年之间有两位君主,詹姆斯二世和威廉三世(以及他的配偶玛丽),所以比起塔西陀在《历史》一书中记载的“四帝之年”,大约只有一半那么糟糕。对于潘恩来说,“光荣革命”只不过是另外一次因继承权之争而引发的国家动荡,为了确立君权让公民互相敌对。消除内战的方法,并不像那些拥护奥古斯都的作家们及其后继者所坚信的那样,要建立君主制,而是要建立一个没有君主的政府。[42]美国《独立宣言》切断了英国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国王之间的联系,宣布这个前殖民地独立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暗含的内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