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3/16页)
刘可可略微沉吟一下,继续讲述:“你知道一匹野马为什么那么重要吗?野马与家马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六千年的演化史,很少有动物能象野马留下自己的完整清晰的历史。包括大熊猫。六千万年是个什么概念哪?那时天山山脉正在隆起,地球还不是今天的模样,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人类,森林里跳跃着一种狐猴,这种猴子还没有想好自己究竟是演化成古猿还是继续做猴子。
野马就在这时出现了,它只有四十厘米高,大如狐狸,脚有五趾,生活在森林中,当人类的第一位祖先‘南方古猿’直立行走时,野马已经演化成了草原动物,蹄子由五趾变为三趾,最后又进化成现在的单趾,身材也变得更为高大了。
但重要的还不是这些,每一匹野马都是一块活化石,都是一座基因库。每一匹野马的基因里都流淌着六千年的历史,而我的想法是,如果获得它的基因与现在的优良种马进行改良,很可能就会变异出具有六千年前与六千年后的优良血统的新的马种,而这种新的马种很可能会比现在的马种的速度与各种能力提高一倍还要多。如果这个设想被证实的话。”
“你就是为了这样一个设想来的?”
“我关心的只是这匹马的基因。我的课题有个国际组织很感兴趣,他们想育出世界上最快的马,只是他们有资金,但却没有办法。我的设想有一定的风险,但科学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的产业,那个组织让我专门来这儿看看你的这匹马,之后写出可行性报告,他们进行审批。也许很快就可以成为现实,也许这永远只能成为一个巨大的设想。”
成天被刘可可的设想与讲述打动,野马的历史让他感到一种震惊。他把手中的缰绳抖动一下,让兰骑兵从池塘中爬出,兰骑兵的身上被水给漂洗得十分干净,黑色的毛发紧紧地贴在身上,它在草地上打了个响亮的响鼻,浑身一抖,水珠冰晶似地乱飞,溅了刘可可一身。刘可可惊叫着向旁边闪去,成天笑了下,他的笑很灿烂。“这可不是六千年前的基因,而是六千年后的水珠。小姐,你的设想与讲述很动人,只是我想问一下,据我所知,在中国的新疆北部还有一个很大的野马繁育中心,那里的野马据说还有从国外返回来十几匹普氏野马,你为什么不去那里用那些野马做你的试验呢?”
刘可可说:“那些野马是当年的俄国军官普尔热瓦尔斯基一八七八年在新疆准喀尔捕获的。这些野马经过很多次的碾转,运抵德国时只有二十八匹马,现在世界二十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一十二个伺羊点的近一千匹野马都是它们的后代。近亲繁殖与远离田野,使野马的体质与血统开始下降,现在的野马严格意义上讲,已不能称做纯种的野生马了。我曾经做过这些野马的基因普查,但与我们的想象差得太远。我不想用它们来冒险。你的这匹野马可能是唯一一匹还未被侵犯血统的原生野马。听说他与一匹红色母马交配后,那匹红色母马怀孕了?”
“那匹红色母马现在已被我们隔离了起来,只是那匹马情绪太不稳定,连队的兽医说,那匹马很可能保不住那个马驹。”成天沉吟了片刻,说:“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那个国际组织是个什么样子的组织?他们培育这种快速马有什么用?”
“你的问题真尖锐,我本来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至少在还不成熟时。但你问了,我还是告诉你吧。”刘可可跟着成天往回走,兰骑兵走得很有力量,不时地扯动着成天的手去啃地上的青草。“那个组织是香港赛马会,他们希望培育出一种最好的速度赛马,以代替他们所有的比赛用马。”
“你指的是,用我的这匹野马育出那种赌马用的比赛用马?”成天吃惊地看着刘可可,象看一个陌生人似的,那种眼神让刘可可有些难受。
“这有什么不同吗?需要的话,我可以建议他们付你一笔数额不小的费用,你们的连队我看经费也不是很足,这不是正好可以给你们提供一点资金吗?”
成天有些气急地说:“你的想法真可笑,你知道吗?我们怎么会同意你去把这匹马做为一种赌徒们用的工具哪?”他有些激动地喊道。听到刘可可的想法,他的心一下子就冷了,他没想到,这个女孩子来这儿不过是打这匹马的主意,并且还要用它育出适用于那种商业比赛用的跑马。他在电视上看到过赛马时那些马匹的样子,他当时就觉得一阵悲哀,马竟然成为人们的一种玩物,而这几乎是对马的一种亵渎。平时就是有一些上面来人,带着他们的家属骑一骑连队的战马,他都会与他们翻脸。他觉得军马最后的一点尊严都快被他们给破坏得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