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马约里安痛砭时弊的立法和施政方针(457—461A.D.)(第2/2页)
马约里安一直为城市的败坏深表叹息,对日益猖獗的恶行采取严厉的防范措施,就把在特殊状况下可以拆除某些古代建筑物的批准权,保留在君主和元老院的手里。任何行政官员如果胆敢故意非法侵犯此项权力,将被课以50磅黄金(概约等于2000英镑)的罚锾处分。对于拒不执行这一命令的下级官员,马约里安威胁要对其施以残酷的鞭刑,甚至砍去犯案者的双手。关于最后这一条,立法者可能忘掉了依罪量刑的原则,但是他那股热忱完全是出于急公好义的情怀,急切地希望保护那个他极愿、也完全配生活于其中的时代的纪念物。皇帝认为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力来增加臣民的数量,有责任确保婚姻生活的纯真,但是他为达成有益目的所运用的手段,非但值得商榷,而且确有不当之处。虔诚的少女如果愿意将贞洁献给耶稣基督,在年满40岁前不得戴上面纱出嫁。在这个年龄以下的寡妇,必须在5年内出嫁,否则半数的财产将被分给近亲,或者被国家籍没。年岁不相称的婚姻受到谴责,或被判无效。通奸罪的处分不仅是籍没财产和流放,要是罪犯敢溜回意大利,按照马约里安公开的宣示,可以格杀勿论。[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