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宋案水落石出(第2/5页)
应桂馨和武士英被捕后,在捕房中口供是:
应桂馨又名应夔丞,是“中国共进会的会长”,据应自称共进会有会员一万万人。
武士英山西人,年22岁,曾在云南当过营长,被裁后流浪来上海。他的供词中说:“宋案是我一人下手,与应夔丞无关。”
应夔丞在辛亥革命前是青红帮头目,武昌起义时,帮会颇有贡献,其组织改名共进会,自以有功,骄恣跋扈,为害地方,浙督朱瑞要拿办他,黎元洪为之缓颊。应到湖北后又勾结军队,所行不法,黎亦通缉他,他乃投奔苏督程德全,又曾赴北京商榷改组共进会,遂与洪述祖互相勾结。
洪述祖早年在台湾胡作非为,台湾巡抚刘铭传拟将其正法,辛亥革命时在上海和应夔丞一块,据说他小有文才,唐绍仪组阁时本有意任命他为内阁秘书长,后来发觉他不正派,才改派魏宸组,洪于是被赵秉钧延揽为内务部秘书。
由于宋案急转直下,不仅凶手被捕,而且铁证如山,足以证明袁世凯、赵秉钧都是主谋杀宋的人,使得袁、赵非常难堪,不得不做一篇遮盖文章。这篇文章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篇倒乱千秋的手笔,据说由“智多星”赵秉钧想出“移尸嫁祸”的妙计。这篇文章是于3月26日以国务院名义通电各省,内称:“据应夔丞23日函称,上海发现一种监督政府裁判机关,其宣告文内列有宋教仁、梁启超、袁世凯、赵秉钧、汪荣宝等罪状,特先判处宋以死刑,即时执行”云云。赵想以此转移国人视线,把梁启超、汪荣宝等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列为陪客,并且把杀人主使犯也摆在一起,以为这样就能混淆事实,就能使人相信上海真有这样一个暗杀组织,这个组织不但要暗杀国民党领袖,也要暗杀其他政党领袖,甚至还要暗杀北京政府的首脑。
袁为了表示“坏我栋梁”,乃命工商总长刘揆一以吊丧为名,到上海来疏通黄兴。他杀了一个湖南人,却请出一个湖南人到上海来疏通另一位湖南人。刘揆一也是国民党,竟为了一个总长地位,不惜替袁作说客,黄兴对刘毫不客气,他弄得很没趣,回到北京后便向袁称病辞职。
上海地方检察厅公然宣布要票传赵秉钧出庭,这一来可把袁和赵搞得很头痛,他们也妙,只好横了心黑了脸,宣布在北京破了一个暗杀组织,名叫“血光团”,黄兴是团长,北京法院也要票传黄兴。袁的嫡系报纸《北京国报》公然用大字标题“伟人造反”,说湖北季雨霖谋反,是黄兴主使。而国民党的报纸则大字标题“总统杀人”以做报复。
应、武两犯是于4月16日由上海租界的会审公堂移交给上海地方检查厅看管的。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亲自从南京到上海来,会同上海地方检查厅长陈英,在上海交涉员署内执行检查手续。
4月26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发表通电把有关宋案的证件全部发表。袁命令北京的司法部通电否认地方长官有宣布宋案证据之权,认为这样是干涉了司法独立。
宋案发生牵连到赵秉钧后,赵很没趣,袁也很光火,于是赵乃避嫌辞职,袁在赵辞呈上批为准予请假暂时休息。4月3日赵在北京《新纪元报》发表了一段谈话,把他自己说成是宋教仁的最好朋友,他说:“我和钝初一任内务一任农林,以同僚而为至友,他住西直门外农事试验场,离城十里,有时天晚来不及出城,他总住到我家中,我们感情甚洽,无话不谈。他离北京南下时,欠了五千余元的债,都是我替他偿还的。”
当孙中山把中华民国大总统让位给袁世凯时,革命党对袁修筑了三道围墙:一是临时政府设于南京,二是袁必须到南京就职,三是袁发誓必须遵守《临时约法》。
可是袁在宣布要南下时,在北京制造了兵变事件,于是临时政府设在南京的计划为之粉碎,袁也不需南下就职。其后唐绍仪辞职和军警威胁临时参议院,把遵守《约法》的规定也粉碎了。孙中山和黄兴到北京参加巨头会议,本想用至诚感人的方法,使袁改邪归正,为了委曲求全,在“四巨头宣言”中,连迁都南京和贯彻责任内阁主张都没有提出来。在袁看来,不是革命领袖宽宏忍让,而是认为他可以用花拳绣腿的手段来对付革命党,因之鼓励了袁的予智自雄的野心。自唐绍仪被迫辞职后,责任内阁的路袁是绝对不走的,即使宋教仁组阁,袁也不会放松。张振武案不了了之,使袁胆子大了,认为可以用血案来解决政治问题,宋案就在这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