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神圣裁判机关”宣告文暗藏玄机(第5/19页)

至于将祸水引向程德全,也是有原因的。共进会筹备成立时,应夔丞曾致函程德全,函中竟称要“代列名发起”,程德全复信断然拒绝,谓:“集会自由,岂容他人代为签名发起,此事德全向未知闻,未便承认,合亟声明。”[329]应夔丞后来因为参与策划湖北马队暴动事件,遭到黎元洪通缉,程德全曾欲捕杀之。虽然后来因为袁世凯欲收抚应夔丞,通过洪述祖从中说项,程德全任命其为江苏驻沪巡查长,但对其活动严加限制,并对共进会的不法活动一直采取镇压政策。因此,应夔丞对程德全同样抱有怨恨。

由于杀宋之意起自洪述祖,应夔丞不过为谋私利配合洪述祖实施暗杀,而陈、洪二人素不相识,因此,陈其美在刺宋计划中完全是个局外人,这就是为什么在应宅搜获的大量函电文件中,除了该“宣告文”外,其他函电文件没有任何一处暗示或提及陈其美。

但应夔丞的陷害阴谋却产生了效果。梁启超在看到“宣告文”后,仔细研究了应夔丞所列欲加惩创人员名单,不但注意到自己排在已被暗杀的宋教仁之后,为“第二候补者”,而且得出了一个十分肯定的结论:“真主使者,陈其美也。”[330]梁启超或许以为他看出了名单背后的秘密,但实际上他已不知不觉入了应夔丞彀中。

应夔丞制造并寄出“宣告文”时,不会想到他很快就会被捕房抓获。由应夔丞的举动和“宣告文”内容可知,其人胆大、阴险,又自以为聪明。他想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来达到既掩饰杀宋罪行,又嫁祸于人的目的,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正是他留下的这篇“宣告文”,泄露了“刺宋案”的诸多秘密,因此,这篇“宣告文”不啻为应夔丞与洪述祖合谋杀宋的绝妙“自供”。


[1]仲材:《正式国会之殷鉴》,《民权报》1912年9月11日,第1页。

[2]仲材:《自行集会与集会地点》,《民权报》1912年9月12日,第2页。

[3]海鸣:《参议院之末路——正式国会之殷鉴》,《民权报》1912年9月19日,第2页。

[4]《詹大悲将次离沪》,《申报》1912年12月7日,第7页。

[5]海鸣:《再论国会自行集会与另择地点之理由——答孙毓筠》,《民权报》1913年1月5日,第2页。

[6]《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并驳书》,1913年油印本,第15、3—4页。此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第B120函,其中包括《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附《欢迎国会团暂时规约摘录》)、《驳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两篇,合订为一册,最后一页有毛笔所书“三月十三日订”六字。

[7]《欢迎国会团纪闻》,《民权报》1913年1月5日,第10页。

[8]《总统选举问题之商榷》,《中国日报》1913年1月27日,第2页。

[9]《总统总理之密议》,《顺天时报》1913年1月16日,第7页;燕侠:《时评·国会地点研究会》,《顺天时报》1913年2月12日,第2页。

[10]《主张迁都之印刷物》,《顺天时报》1913年2月5日,第7页。

[11]《国会地点研究会内容》,《民主报》1913年2月11日,第6页;燕侠:《时评·国会地点研究会》,《顺天时报》1913年2月12日,第2页。

[12]《不如此岂可以招乱速亡》,《新纪元报》1913年2月12日,第2页。

[13]《上海欢迎国会团之前途》,《顺天时报》1913年1月13日,第3页。

[14]《正式大总统袁耶黎耶黄耶》,《亚细亚日报》1913年1月28日,第2页。

[15]《孙毓筠反对迁移国会地点通电》(1913年1月3日),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221—223页。

[16]《大总统对待欢迎国会团之办法》,《大公报》1913年1月26日,第3页;《各都督不赞同欢迎国会团》,《大公报》1913年1月30日,第5页。

[17]《直督冯国璋电》,《国会丛报》1913年第1期,第6页。

[18]海鸣:《再论国会自行集会与另择地点之理由——答孙毓筠》,《民权报》1913年1月5日,第2页。

[19]海鸣:《三论国会自行集会——答老圃》,《民权报》1913年1月20日,第2页;海鸣:《咄咄冯国璋之国法》,《民权报》1913年1月22日,第9页。

[20]仲材:《孙毓筠之通电》,《民权报》1913年1月5日,第6页;仲材:《斥反对国会自行集会之盲谈》,《民权报》1913年1月20日,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