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学校(第13/18页)

[149]《大明会典》卷一二九至一三〇各镇分列。

[150]《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1394)四月癸酉,诏兵部凡以罪谪充军者,名为恩军。”

[151]陆容《菽园杂记》八:“本朝军伍皆谪发罪人充之,使子孙世世执役,谓之长生军。”

[152]黄佐《双槐岁钞》四:“齐(泰)、黄(子澄)奸恶九族外亲姻连亦皆编伍,有遍一县连蔓尽而及他邦者,人最苦之。”

[153]《明史》卷一八七《项忠传》。

[154]《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1380)五月乙未,诏曰:军民已有定籍。敢有以民为军,乱籍以扰吾民者禁止之。”

[155]宋濂《宋学土文集》补遗三《棣州高氏先茔石表辞》:“北兵戍南土者宗族给其衣费,谓之封桩钱。”这名称到明代也仍沿用。

[156]《大明会典》卷一五五。

[157]《明史》卷二三《潘埙传》:“故事每军一,佐以余丁三。”

[158]《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嘉靖三十九年(1560)江北河池营卒以千户吴钦革其帮丁,殴而缚之竿。帮丁者操守卒给一丁,资往来费也。”

[159]《明史》卷一七七《李秉传》:“景泰二年(1451)上边备六事,言:军以有妻者为有家,月饷一石。无妻者减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无妻,概以无家论,非义,当一体增给。从之。”《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旧制南军有妻者月粮米一石,无者减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银五钱。”

[160]《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俸饷》。

[161]《明史》卷一七七《王复传》。

[162]《明史》卷一八五《吴世忠传》:“弘治十一年(1498)言:国初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明史》卷八九《兵志》一:“嘉靖二十九年(1550)吏部侍郎王邦瑞摄兵部,因言:国初京营劲旅不减七八十万。”

[163]《明史》卷一五四《张辅传》。

[164]《明史》卷一七一《王骥传》。

[165]《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卷一九三《费宏传》:“太仓无三年之积,而冗食日增,京营无十万之兵,而赴工不已。”《明史》卷一九四《梁材传》:“嘉靖六年(1527)时修建两宫七陵,役京军七万,大役频兴,役外卫班军四万六千人,郭勋借其不至者,责输银雇役,廪食视班军。”

[166]《明史》卷二六五《李邦华传》。

[167]《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168]《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169]《明史》卷二五二《吴甡传》。

[170]《明史》卷一八〇《张宁传》:“景泰七年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并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

[171]《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172]《明史》卷一九〇《杨廷和传》。

[173]《明史》卷一九六《夏言传》。

[174]《明史》卷一四《刘体乾传》。

[175]《明史》卷二七五《解学龙传》:“天启二年(1622)疏言: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二千余。今不知又增几倍。”

[176]《明史》卷一八一。

[177]《明史》卷一八三《倪岳传》。

[178]《大诰》武臣科敛害军第九。

[179]章潢《图书编》卷一一七。

[180]王琼《清军议》。

[181]《明宣宗实录》卷一〇八。

[182]《刘忠宣公集》卷一。

[183]《明成祖实录》卷六八:“永乐五年(1407)六月辛卯,御史蒋彦禄言:国家养军士以备攻战。暇则教之,急则用之。今各卫所官夤缘为奸,私家役使,倍蓰常数。假借名义以避正差,贿赂潜行,互相蔽隐。”

[184]《明史》卷一七七《年富传》:“英国公张懋及郑宏各置庄田于边境,岁役军耕种。”

[185]王鏊《王文恪公文集》卷一九《上边议八事》:“今沿边之民,终年守障,辛苦万状。而上之人又百方诛求,虽有屯田而子粒不得入其口,虽有月粮而升斗不得入其家,虽有赏赐而或不得给,虽有首级而不得为己功。”《明史》卷一八二《刘大夏传》:“弘治十七年召见大夏于便殿……问军,对曰:穷与民等。帝日:居有月粮,出有行粮,何故穷?对曰:其帅侵克过半,安得不穷!”《明英宗实录》卷一二六:“正统二年十月辛亥,直隶巡按御史李奎奏:沿海诸卫所官旗,多克减军粮入己,以致军士艰难,或相聚为盗贼,或兴贩私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