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皇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第6/7页)

到了隋唐时期,储君制度发展得更加成熟,一般都是立嫡长为太子。

为此,唐朝还专门建立了东宫,并配有东宫官属,太子贵为储君。但是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往往嫡长子的智慧、才干、功绩还不如他的兄弟,这就会引起他的兄弟觊觎他的皇储地位。隋唐相继发生了隋炀帝逼父夺位、唐太宗杀兄夺储然后又逼父让位的事情。这些事件都表明了嫡长子继位的制度并不能保证皇权的稳定过渡。

这就好比兄弟两个分家产,都是老子的儿子,都为创下家业流过血汗,如果家里盖了两层楼,老大、老二各一层。但分家,和分天下,还是有质的不同。虽然说“家天下”,可家好分,天下只能有一个皇帝。如果都想当这个户主,就会捅大娄子。

汉武帝刘彻皇权在握之际,并没有忘记其曾祖母吕后的种种恶行。于是,他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即“子为储君,母当赐死”。就是说如果皇后一旦生下皇太子,那么等待皇后的就只剩下死亡一条路。原因很简单,汉武帝以此来谨防类似“吕后”这样的垂帘涉政所导致的历史悲剧再度上演。

“垂帘听政”并不是令人多么放心的好办法,之所以能够沿用2000年,还是因为别无选择——如果连母亲都是不可靠的,那么在权力场上还能信任谁?

按照今天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封建时代,虽然没有这种观念和制度,但是冲龄践阼的皇帝在大婚之前,只能在书房中接受皇家教育,或是在金龙宝座上枯燥地接受百官的朝贺,亲政的权力只能交给他的“法律监护人”——皇太后。

作为女性来说,能够与皇权男性的婚姻结合是她们攫取权力的前提。但是仅有这种前提,还不足以让一个女性合法地从她的亡夫中继承权力,必须自己的未成年儿子是皇位继承人,她才能以太后的名义发号施令。

“母以子为贵”的现象在政治上发挥着强大的作用,孩子太小,由娘看着。那些文武百官在向年幼的皇帝叩首的同时,他们的双膝也自然地向皇帝身后的皇太后弯下了。

尽管这种本属于男性的皇权已经为女性所操控,作为皇帝的生母或嗣母也得到了文武百官的拥戴,但是这种拥戴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女性参政权力的认可,而是对由女性代理的皇权的认可。

6

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十一月初三,武则天的得力干将、时任礼部尚书的许敬宗向李治上奏,建议解决国本问题,也就是太子问题。当时的太子的确是有问题的。因为太子是李忠。

李忠不但不是武后的儿子,也不是萧淑妃的儿子,甚至在实质上也不是前任皇后王氏的儿子。他的母亲姓刘,是李治的一个妃子,在嫔妃中地位比较低。前任皇后王氏因为自己没生儿子,收养了他。成为王氏的儿子后,子凭母贵,李忠才被册封为太子。

当初能成为太子,李忠貌似一步登天,却不知那根本就是一条死路。因为许敬宗提的“国本”问题得到了李治的重视。当初立李忠为太子是看在前任皇后王氏的分儿上,现在王氏都死了,就不需要看谁的面子了。更何况,这个太子如果再当下去,会死得比王、萧二人还要惨。

因此,许敬宗刚一表示应该立武后的儿子为太子,李治马上说李忠已经主动请求让出太子之位了。永徽七年(公元656年)正月初六,李治把李忠由太子降职为梁王、梁州刺史,武后的大儿子李弘被立为太子,李弘当时年仅4岁。

王尔德说过,人生有两种不幸,一种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另一种是得到了,而后一种比前一种更为不幸。当踌躇满志的武皇后为儿子的将来谋筹规划的时候,她做梦也不会想到,日后她的弘儿会成为她争夺最高权力道路上的最大障碍。

高宗李治也不会想到,自己历经千难万险将武氏推上皇后的宝座,差点成为李唐王朝的罪人。自己生命中的一场旷世绝恋,差点让李唐王朝陷入万劫不复,给李唐皇族的每个人带来一场血腥的梦魇。

正月十七,高宗皇帝大赦天下,把年号由永徽改为显庆。这一年也由永徽七年变成了显庆元年。武氏成为皇后,李弘成为太子。看起来,大唐内部的一切尽在武后的掌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