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第6/8页)

凯瑞丝装作不晓得这一点。“他的判断力是好的,比你强多了。”

“你在耗费咱们的遗产!”

“你是为这个烦心吗?别担心,我在给你挣钱。”

“我不想冒险。”

“你是没冒险,可他在冒险。”

“他不会把应该归我们的钱扔掉的!”

“把这话说给他听吧。”

艾丽丝铩羽而归了,但凯瑞丝并不像她装出的那样信心十足。她也许一直就没弄对。那以后她和她父亲该怎么办呢?

她最终发现了正确的配方,其实极其简单:每三盎司羊毛要用一盎司茜红和两盎司明矾。她先在明矾溶液中煮羊毛,然后把茜红加到锅里就不要再煮溶液了。多余的成分是石灰水。她难以相信这个结果。比她所希望的还要成功。那红色很鲜亮,几乎和意大利的一样。她担心会退色,让她再次失望;但经过晾干、再洗和漂洗之后,颜色保持不变。

她把配方交给了彼得,在她的严密监督下,他把她剩下的全部明矾在他的大锅里染了十二码最优质的毛绒。经过漂洗之后,凯瑞丝花钱请一位精整工用一个起绒草刺果(一种野花的多刺的头部)摘掉松出的线头,并修整了一些小瑕疵。

她带着一大包完美亮红的绒布来到了圣贾尔斯集市。

她刚一打开布卷,就有一个操着伦敦口音的男人跟她招呼了。“卖多少钱?”他问道。

她打量了一下他。他的衣服贵重而不炫耀,她猜想他很富有但不是贵族。她竭力掩饰着颤抖的声音,说:“一码七先令,是最好的——”

“不,我问的是整匹布多少钱。”

“一共十二码,应该合八十四先令。”

他用食指和拇指捻着布面。“不如意大利绒布织得细密,但也算不坏了。我给你二十七金弗罗林。”

佛罗伦萨的金币很通行,因为彼时英格兰还没有自己的金币。一弗罗林约值三先令,三十六个英格兰银便士。这个伦敦人提出要买她这整匹布,比她按码零售的价只少了三先令。但她注意到他在讨价还价上并不特别认真——不然的话,他出价会更低的。“不成,”她开口说,对自己的鲁莽有些吃惊,“我要全价。”

“好吧。”他马上说,坚定了她直觉的判断。她大气不敢出地盯着他掏出钱包。转眼间她手里已经攥着二十八枚金弗罗林了。

她仔细检查着一枚金币。比一枚银便士稍大些。一面是施洗者圣约翰,他是佛罗伦萨城的保护神,另一面是佛罗伦萨的花卉。她把金币放到一架天平上,与她父亲为此目的保存着的一枚新铸的弗罗林相比。这枚金币是好的。

“谢谢你。”她说,难以相信自己的成功。

“我是伦敦奇普塞的哈里·默萨,”他说,“我父亲是英格兰最大的布商。等你有了更多的这种猩红色的布,就到伦敦来吧。你带来多少,我们就买多少。”

“咱们把这些羊毛全织了!”她回家后对她父亲说,“你还剩下四十袋羊毛呢。我们要全部做成红绒布。”

“这可是笔大生意,”他思虑着说。

凯瑞丝把握十足,她的计划能够实现。“有的是织工,他们全都穷得很。彼得也不是王桥唯一的染匠,我们可以教会别人使用明矾。”

“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别人就会仿造了。”

她知道他想到隐患是对的,不过她已经急不可耐了。“让他们去仿造吧,”她说,“他们也可以赚钱嘛。”

他不想招惹是非。“要是有好多布要卖的话,价钱就要降下来了。”

“在这样的生意赚不到钱之前,还有一条长路要走呢。”

他点点头。“倒也是。可你能在王桥和夏陵卖掉那么多吗?这儿可没那么多有钱人。”

“那我就拿到伦敦去卖。”

“好吧。”他笑了,“你决心很大。这是个好计划——不过,哪怕是个坏计划,你也要尽力干好。”

她马上来到马克·韦伯家里,安排他着手织另一袋羊毛。她还吩咐玛奇用埃德蒙的一辆牛车装上四袋羊毛,在四下的村子里找织工。

但凯瑞丝家里另外的人却不高兴了。第二天,艾丽丝来家吃饭。大家入座以后,彼得拉妮拉对埃德蒙说:“艾丽丝和我觉得,你应该重新考虑你制作布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