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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2/5页)

人们纷纷站起身来,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擦着脸。格温达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她穿的全都是她哥哥以前穿过的衣服:一件一直垂到膝盖的羊毛衫,外面罩着一件束腰外衣,束腰带是麻绳做的。她的鞋原先是有鞋带的,但鞋带孔磨豁了,鞋带丢了,她用干草编成绳子,把鞋系在脚上。她把头发塞进了松鼠尾巴做的帽子里,就算是穿好了衣服。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他悄悄地向她指了指过道对面的一家人:一对中年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那两个孩子只比格温达稍大一点儿。那个男人又瘦又小,下巴上长着鬈曲的红胡子。他正把剑往腰上扣,这说明他是个士兵或者骑士:平民百姓是不准佩剑的。他妻子是个瘦削的女人,生气勃勃,脾气火爆。格温达正打量着他们,戈德温兄弟恭敬地向他们点了点头,说道:“早安,杰拉德老爷,莫德太太。”

格温达看出了是什么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杰拉德老爷的腰带上用皮绳系着一个钱包。钱包鼓鼓的,看上去足有好几百枚英国钱币,有小小的、薄薄的银便士、半便士和法寻——够爸爸挣一年的,如果他能找到雇主的话。这些钱足以喂饱一家人,直到开春。钱包里没准还有一些外国金币,像佛罗伦萨的弗罗林或威尼斯的达克特什么的。

格温达有一把小刀子,装在羊毛织的鞘里,刀鞘用一根绳子挂在脖子上。锋利的刀刃能够迅速地割断皮绳,使那个鼓鼓的钱包落入她的小手中——除非杰拉德老爷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在她得手之前抓住她……

戈德温兄弟抬高了声音,以便压住人们交谈的嗡嗡声。“看在教导我们行善的基督的分上,万圣节礼拜后将提供早餐,”他说道,“此外,院子里的水池中有干净的饮用水。请记住在室外的厕所方便,不要在室内小便!”

修士和修女们对洁净的要求极高。昨天晚上,戈德温抓住了一个正在角落里撒尿的六岁男孩儿,结果他们全家人都被赶出了修道院。除非他们能花一便士去住小旅馆,否则他们就只能在教堂北端门廊的石头地上,在十月夜晚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了。动物也被禁止入内,所以格温达的只有三条腿的小狗“蹦蹦”也被赶了出去。她都不知道它是在哪里过的夜。

当所有的灯都点亮后,戈德温将大大的木门向外推开。夜晚的冷风灌了进来,刺得格温达的耳朵和鼻尖生疼。过夜的客人们纷纷拉紧了外衣,开始慢吞吞地向外走去。当杰拉德老爷一家动身后,爸爸和妈妈汇入了他们身后的人流,格温达和菲利蒙也跟了上去。

此前一直由菲利蒙下手来偷,但昨天他差点儿在王桥市场被逮住。他顺手从一个意大利商人的货摊上偷了一小罐很贵的油,结果他却把罐子掉在了地上,以致所有人都看见了。谢天谢地,罐子没碎。他不得不装作是不小心把它从货架上碰了下来。

直到不久前菲利蒙还像格温达一样,个头儿很小,不起眼儿,但去年他一下子长高了好几英寸,声音也粗了,他变得笨手笨脚、缓慢迟钝,好像还不适应他新长成的大个子。在偷油罐子失手之后,昨天晚上,爸爸宣布菲利蒙已经太大了,干不了重大的偷窃活儿了,以后这就是格温达的差事了。

这就是她夜里那么长时间睡不着觉的原因。

菲利蒙的真名叫霍尔格。十岁那年,他觉得自己将来应当去做一名修士,于是他对所有的人说他把名字改成了菲利蒙,这个名字听上去更有宗教意味。奇怪的是,大多数人都顺从了他的意愿,不过爸爸和妈妈仍叫他霍尔格。

他们走出了门,看到两列冻得发抖的修女举着火把,照亮了从医院通向王桥大教堂西大门的道路。火把的边缘有影子在闪动,就像是夜间的妖怪和小鬼正跳向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似乎它们只是因为修女们的圣洁,才不敢过来。

格温达猜想“蹦蹦”也许会在门外等着,但它没在那儿。它也许找到了什么暖和的地方睡觉去了。在走向教堂的路上,爸爸一直紧盯着要他们跟紧杰拉德老爷。有人从后面猛拽了一把格温达的头发,疼得她尖叫了一声,以为是什么妖怪,她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她六岁的小邻居伍尔夫里克。他跳到了她够不着的地方,大笑起来。接着他父亲吼了一声:“放规矩点!”并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小男孩放声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