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何以清算,唯有凶残(第2/7页)

在他写的众多精妙委婉晦明不定的制文中,有一篇是他怎样推脱、怎样解释都迈不过的坎儿,这成了他一生中最大悲剧的开场白。

《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简称关于吕惠卿同志监外执行不得随意走动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明。

这篇制文是苏轼主动,甚至争着抢着写的,为的就是在吕惠卿倒台被贬出京城时出口恶气。只是很奇怪,吕惠卿一生得罪人很多,基本上仇敌满天下,可是和苏轼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共戴天的事。而苏轼写的这篇贬制,可以说是太不留情面了,准确地讲,就是在骂人,并且在骂吕惠卿的同时,还骂了改革派里的所有人。

全文很长,挑点经典词。

——以“凶人在位,民不奠居”开始。凶人在位,指的是谁呢?宋神宗,还是王安石?之后转到吕惠卿本人,说他“以斗筲之才,谄事宰辅,同升庙堂”。行为上“乐祸而贪功,好兵而喜杀”。学问上“以聚敛为仁义,以法律为诗书”。罪行上“首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输之政,自同商贾”。“反复教戒,恶心不悛。”

接下来苏轼越写越高兴,渐渐刹不住闸了,他忍不住把新党集团拖出来集体受骂。

——“苛可蟗国以害民,率皆攘臂而称首。”“始与知己,共为欺君。喜则摩足以相欢,怒则反目以相噬。”

这两句话稍微翻译一下,苏轼说,只要能害国害民,吕惠卿之流踊跃出现频频点头心有灵犀一起犯罪。当成功来临他们喜悦时,互相摸摸手蹭蹭脚亲密无间;生气了有矛盾马上翻脸,互相怒视拿目光杀死你。

最后一句总结。

——“稍正滔天之罪,永为垂世之规。”

大家看,苏轼写这些就过分了吧。吕惠卿犯错,只管说吕惠卿好了,哪怕上面那些骂得再凶狠些,也没人找他麻烦,可为什么要借机打倒一片呢,毕竟有事说事,乱骂人是要负责任的。

苏轼不管,他当时写完这篇绝世好文之后仰天长笑大感舒畅,走出门去还喜形于色。有人问,苏学士,您为什么这么开心呢?

苏轼把刚写好的贬制背诵一遍,之后加上了自己的感叹——“三十年作刽子,今日方剐得一个有肉汉。”一个字,爽!

爽过之后是付账,苏轼在六七年之后被定案,他借职务之便公报私仇,还影射神宗皇帝,犯了大逆罪。证据确凿,不用像乌台诗案那样押回京城受审,直接从定州免职,到新州(今广东英德)去反省。

他是继蔡确之后,第二个被贬过岭南的大臣。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谁给他讲情,连范纯仁都闪得远远的,有多远躲多远,就算这样仍然觉得不安全,几天之后,范纯仁和吕大防几乎不约而同地写了辞职信,主动申请外调。

京城没法待了,太凶险!

不过,这并不是被张商英吓的,张商英虽狠,但资历不深,没法撼动他们这个级别的大佬。他们之所以逃难一样地躲出去,是因为一个比他们资历深、影响大、从不妥协、从不手软的人从江南赶回来了,很快就要进入开封。

章惇。

在宋朝目前还活着的官员中,章惇是资格最老的一辈了。王安石、司马光等人死后,除了更老的文彦博之外,没有谁能超过他。范纯仁也好,吕大防也好,哪怕年龄相近,在职务上都是章惇的后辈。这还不算什么,一般老前辈都慈祥,对后辈们很温馨。

可章惇是特例。

章惇一生始终活在黑白世界里,他认为对的,会永远忠诚,比如对王安石和新法;他认为是错的,就始终敌对到底,比如对司马光和旧党。在这两者之间,绝不会有第三种情况发生。这种信念转化成做事风格,就成了敌人的噩梦。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对不起,说错了,章惇讨账时绝不会按数收钱,他总会附带着巨额的利息,让敌人倾家荡产、死无全尸,这才是他的风格。

过往的事历历在目,九年里旧党倚仗着高滔滔对新党人坏事做绝,都搞出人命了。这时章惇回京,一定只有一个目标——杀人。想到这一点,连范纯仁这样的和事老都不敢往里掺和。章惇来了,有多远闪多远,最好和这人永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