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四七章(第8/13页)

送出公事,李莲英亲自去看参与会审的内务府大臣恩承,话中表示投鼠忌器,此案如果办得过严,牵连太广,深怕人心震骇。同时太监们惶惶不安,或许亦会激出其他事故,希望恩承向宝鋆进言,速速了结。

太监在统属上归内务府管,所以恩承就为本身的利害,也得听从李莲英的话,向宝鋆一提,颇以为然。在刑部,正好依律从轻,有助于了结午门一案,因而亦欣然同意,等将魏丰逮捕到案,问了两堂,便即奏复结案。

这一案共分为三起来结,第一起是当日神武门值班的护军统领载鹤,交部严议,该班章京及兵丁革斥。第二起是魏丰及教唆他骗刘振生进宫,还有刘振生所经各处值班失察的太监,依照罪名轻重,分别摘顶、罚银、斥革、责打、发遣等处分。这两起奉懿旨裁决后,当日执行,发遣的由护军立即押解出宫。

第三起专为处置刘振生一个人,以“素患疯疾,混入宫禁,语言狂悖,实属罪无可逭”的罪名,被判处了“绞立决”。在刑部大狱内,一条绳子,三收三放,冤冤枉枉送了一条命。

于是刑部接着处理午门一案,依旧照原来的拟议复奏。这已经是疯子混入长春宫的二十天以后,慈禧太后在这二十天中,病症又减了好些,所以亲自御殿裁决。

“我真不明白,”她悻悻然地说,“刑部为什么这么固执?”

“刑部依律办理。请圣母皇太后明鉴。”恭王替刑部说好话,“刑部司员尽心推求,既不敢枉法,更不敢忤旨,处境很难。”

“这是护军抗旨,不能拿一般的情形作比。”慈禧太后问道:“以前总有抗旨的例,让他们查出来看。”

恭王答应着,立即通知刑部查例,这一案先搁一搁,商议其他政务。很快地,刑部有了答复:“抗旨无例,照违制例”,抗就是违。

违制除非情节重大,譬如领军出征,不遵指授的方略,以致贻误戎机,损兵折将,自然难逃一死,或者象崇厚那样,擅作主张,丧地辱国,亦有取死之道。如象这一案的午门护军那样,是决没有死罪的。

由于恭王及军机大臣力争,刑部的复奏,悬而未决。退朝之后,慈禧太后大为不乐,一口气憋不住,派李莲英传谕,召见刑部及内务府的堂官。

“你们拟得太轻了。”慈禧太后面色凛然,”一定要加重!

赶快重拟复奏。”

慈禧太后不按规制办事,潘祖荫和恩承等人,却不敢贸然奉诏,随即赶到军机处向恭王请示。

如果硬顶回去,必又是一场轩然大波,恭王跟宝鋆、沈桂芬、李鸿藻商量,决定采取比较缓和的办法,直接由刑部、内务府奉旨复奏,军机处暂不介入,保留发言的余地。

刑部的司官,坚持如故,但复奏的语气,却很委婉,同时特呈律例一册,将有关的条文案例,分别注明。到了第二天,慈禧太后召见军机,不再坚持护军必须处死,但罪名是加重了。恭王看争到这个结果,已非易事,因而承旨拟发上谕,说午门护军殴打太监一案,刑部所拟:

“自系照例办理。惟此次李三顺赍送赏件,于该护军等盘查拦阻,业经告知奉有懿旨,仍敢抗违不遵,藐玩已极,若非格外严办,不足以示惩儆。玉林、祥福均着革去护军,销除本身旗档,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遇赦不赦。忠和着革去护军,改为圈禁五年,均着照拟枷号加责。护军统领岳林,着再交部严加议处。至禁门理宜严肃,嗣后仍着实力稽查,不得因玉林抗违获罪,稍形懈弛。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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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一发,清流大哗,忠于职守的充军,放弃职守,容疯子混进宫的,不过斥革为民,天下岂有这样颠倒的是非?陈宝琛决定上疏力争,张佩纶得知这个消息,告诉了张之洞,他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可有所表现的机会,立刻去访陈宝琛。

张之洞率直陈述来意,是听到了张佩纶的话,特来求证,“我也想上个折子,作为同声之应。”他问,“不知意下如何?”

“自然好罗!建言的人越多,越有力量。”

“不过,”张之洞实符其名,“世事洞明皆学问”,特意叮嘱:“此事只可求注意门禁,裁抑宦官之言,祈望太后自悟,不必为护军乞恩。否则,太后盛怒之下,一激反而无益有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