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黄金错刀白玉装 第四节(第4/5页)
尽管对于一个真正的儒教国家应当是怎么样的,宗泽心里而也很模糊,他也说不清楚他理想中的国家应当是怎样的,但有些事情却是他可以确定的。
一个真正的儒教国家,至少应当推行仁政。这样的国家内,不应当有暴虐的刑法,不应当有严苛的赋税,更不应当存在命如草芥的奴隶——宗泽并不怀疑世上会有上下阶级贵贱之分,但他却始终坚信,即使最低贱的人,也依然是人,他们不是禽兽,更非草芥。这个国家,即使不能如《天命有司》中所说的那样,但至少亦应当将老所有终、少有所长,百姓过安康太平的生活视为这个国家存在的目标与意义。
宗泽也相信,一个真正的儒教国家,应当将蕃人视为教化的目标,视为“华夏之”的对象,而不是将之视为奴役、欺榨的对象,将其性命视同草芥。
至于这个国家是不是女主当权,果真有那么重要么?大宋朝如今都是太后主政,亦无人会怀疑大宋会因此而没落。何况邺国公依然是赵宗汉,将来继承邺国公之位的,依然会是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们……宗泽站立船头,心里一直胡思乱想着。尽管薛奕已然表态他不会在乎邺国究竟是谁掌权,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理由,但是,他依然会仍不住要在心里给自己多找些理由,以说服自己不会动摇。
不管有多少理由,毕竟,他要做的,不是寻常之事。
柔嘉县主这几个月里,在新邺城可以说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虽然她在新州几乎挽救了邺国的命运,但是她本人倒并无多大的野心,来到新邺后,她便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她不象旁人那么愁眉苦脸,更不似邺国公府的许多女眷那样,诸多抱怨——对那些贵妇,甚至是邺国公府的侍女们来说,这个地方除了景色怡人,几乎一无是处,相反还有诸多的不便。
这里没有她们想要的脂粉、香露,没有新奇的服饰,没有争奇斗艳的化妆,她们完全远离时髦的汴京,不知道现时流行的是哪一种型,她们甚至无法悠闲的下棋弹琴吟诗作画,邺国公赵宗汉下令自他夫人以下,所有的女眷都必须亲自动手,种桑养蚕——尽管宗泽与曹友闻早在杭州之时,便已劝谏过金洲根本不适宜蚕桑,但邺国公府上,却没有一个人相信;而此地适宜种植的苎麻,邺国公府上的北方人,却根本没有人懂得如何种植,绝大多数人连苎麻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无论如何,这种注定徒劳无功的劳动,仍然令得邺国公府上的女眷怨声载道。
只有柔嘉县主仿佛到了属于她的乐园。初到新邺城,她便爱上了乘象。不知她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小白象,然后便整日带着大宋皇帝赐给她的仪仗、侍卫、禁军,四出游玩。没多久,曹友闻又送给她一位懂得汉话的三佛齐婢女,从此这位县主便越发的胆大包天。她经常不顾禁令,远足到离城百城之外,借宿当地蕃人之家。每次出城,她都能带些“新奇”的东西回来,从打猎所获的奇怪猎物,到常见的槟榔蜜酒、椰子酒、沙糊米,甚至偶尔还会带些蔷薇露、檀香、琥珀等物什回来,送给公府的女眷。
城外的蕃人都敬畏这位县主,对她又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也许是因为她是第一个敢于进入“牌水居”的邺国贵人——那是汉人对三佛齐当地盖在木筏上的房屋的称呼:也许是因为打猎歇息的时候,她会毫与顾忌的蕃人向导一道席地而坐,痛饮椰子酒……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城外的蕃人见着邺国的其他部队,往往便躲藏逃匿,但若见到柔嘉县主的仪仗,甚至有人会主动请求做向导。
而大约过了一两个月左右,柔嘉县主又有一样新的爱好。某日,她骑着小白象在新邺城中闲逛之时,竟撞上了一个邺军兵士在凌辱一个三佛齐妇人。这种现象,在邺国部众入城以后并不罕见,即便宗泽、赵仲琪多次严申纪律,但既无严厉之处罚,竟是屡禁不绝——此次这人撞到柔嘉手里,却是倒了大霉,柔嘉叫侍卫将此人带到邺国社稷之前,击响大钟,召来邺国部众,然后向赵宗汉察明其罪行,不待他人求情,便以大宋皇帝所赐斧钺,将之斩于社稷之前。
自从做了这桩大快人心之事后,邺军一军肃然,军中将士,行事大为收敛。而柔嘉自觉做了一件好事,更是洋洋得意,从此竟是乐此不疲。她每隔一二日,便要巡行城中,凡有人犯禁,便绳之于社稷之前,召集众人,宣明罪恶,然后或鞭或杖,以罪定刑。尽管这位县主并无断案之能,但她与邺国公赵宗汉,却正是各有所长,相得益彰。赵宗汉本人还算聪明,案情之是非曲直,轻易亦瞒不了他,但到了量刑之时,他却犹豫不决,永远拿不定主意:而柔嘉则常常一言而决,虽嫌孟浪,却也大体适当。以赵宗汉的性格,只要女儿拿定主意,他便也随即默认,不再反对。因此父女二人,一审一断,一两个月内,竟也令城中违法犯禁之事,大为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