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哲夫成城 第七节(第6/7页)

桑充国不知道,王倩心中,此时的“大是大非”,便是他桑充国与王倩腹中即将出世的孩子。

如是而已。

石越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奏折在汴京城掀起了怎样的轩然大波。

他还在考虑应当怎么样让人们接受不得己的投降并不是犯罪。但是他真有无限的茫然,找不到任何支撑点。他翻查了《唐六典》与大宋朝的法令,一遍一遍的去读《论语》、《春秋》、《孟子》,试图寻找理论上的支撑点,但是却一无所获。

生命的价值,在“仁义”这样的道德准则之后。

华夏诸族人民,自有史记载以来,一直到大宋熙宁十年,都普通相信,世间有高于生命的意义存在。

对于家族、对于君主、对于国家、对于种族、对于文明的忠诚,毫无疑问,都在自己的生命之上。

凭心而论,石越并不排斥这种说法。

他从心里就厌恶那些背叛自己的民族,背叛自己的国家的人。他对于君主可以缺少忠诚,但是石越对民族与国家,却有着极深的忠诚观念。“汉人学得胡儿语,反向城头咒汉人”,这世间还有比这更卑劣的人吗?

一个人如果肯为自己的国家、族类、文明而牺牲,石越会从心里尊重他,并且也认为这样的人,理所当然要受到全种族的尊重。

但关键是,石越认为这种牺牲,应当出于个人的自由选择。

选择牺牲的人是君子,不选择牺牲的人就是小人么?

选择牺牲的人值得尊重,不选择牺牲的人就罪该万死么?

只要没有反过来去危害自己的国家与族类,那么选择保全自己的性命,难道不可以理解么?如果他还是曾经为国家与族类奋勇战斗过,只不过迫不得己而降敌,难道就不值得同情么?

但是身边没有人支持石越的看法。

每个人,包括受石越影响最深的侍剑,石越相信唐康也会一样,他们会认为,五代十国时期那种朝秦暮楚的臣子,是小人;他们笃定的相信,身为社会的精英——包括士大夫以及一切食朝廷俸禄者,有义务在关键的时候,为社稷而死。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但是应不应该去做,在他们看来,却是毫无疑问的。

这可以说是宋朝古文运动的巨大成就。

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的巨大力量。

石越心里也知道这些宋朝人是玩真的,虽然宋朝出过中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汉奸,但是宋朝灭亡时,也是中国历史上士大夫死节者最多的朝代。石越从不嘲笑他们,一个能够为了自己忠诚的对象去死的人,无论他的能力是多少的微不足道,石越都是尊重的。宋朝的灭亡,那些死节的士大夫有错,但是主要的过错不在他们,那不过是历史的悲剧。

石越也知道,就是在熙宁年间,就是在这个时代,宋朝的中高级军官,在与西夏的战争中,也极少有被俘的,一旦失败,大多数人都挥剑自刎了。

在这样的时代,无论多数人在实际上能不能做到宁死不降敌寇,在道德上,要说服天下人,说如文焕这样的情况,即便是投降也是可以原谅的,石越完全可以理解,没有几个人会同意自己。

在大宋的臣民看来,以文焕的身份,甚至没有被俘的权力!如果被俘,他就应当自杀。

武状元,不仅仅是荣誉,也是一种责任。

但是石越同情文焕。

正如石越同情历史上的李陵一样。

“我原本可以袖手不理,但是如果我明明认为他并不是汉奸叛臣,我真的可能坐视不理么?如果我尝试了,失败了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成功了,我救的就不止是文焕一人。”石越这样说服自己。

“但是我真的是对的么?”石越也有自己的疑惑。

也许他身上本来就有这样的矛盾,他既欣赏中国传统的重义轻生,却又受到西方的影响,认为人之是否重义轻生,完全应当取决于自己的选择。

石越知道,如果仅仅是理论上的辩论,石越绝对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来做这种逆向而行的事情。但是涉及具体的一条人命,还是一个自己看好的有才华的年轻人,石越有时候就无法把握自己理智与情感的天平。

因为这条人命,很可能就取决于石越心中的天平,向哪边倾斜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