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的转变与美苏建交谈判(第4/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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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晚9时,在双方的再次会晤中,李维诺夫将一份文件拿出来供大家讨论。这份有关在苏联的美国人地位问题的文件列举了苏联相关的法律条文。李维诺夫表示,苏联打算承认美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条件必须是在苏联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罗斯福反对引用苏联的法律条文,并指出,在存在这些法律条文的条件下宗教信徒实际上受到了迫害。他坚持要求应准许美国神职人员有举行宗教仪式的权利,李维诺夫拒绝了这一条件。双方各执己见,谈判陷入僵局。[104]

李维诺夫询问布利特,总统为何在宗教问题上的态度如此坚决。布利特解释说,这完全与美国的内政有关。因为“有关宗教的文件将使罗斯福在国会获得50张赞成票。他非常需要这些投票来支持经济改革”。[105]

罗斯福总统一面与李维诺夫在宗教问题上讨价还价,一面说服国内有关人士不要在美苏宗教谈判问题上制造障碍。11月11日,罗斯福还会见了美国天主教徒、大学校长沃尔舍姆,说服他不要强烈反对即将举行的谈判。为了争取新闻界的支持,罗斯福总统还做了许多工作,使新闻界在宗教问题上的态度发生很大转变。[106]

考虑到美国国内对宗教问题的强硬态度,苏联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11月16日,李维诺夫在给罗斯福的文件中承诺:“苏联政府保证居住在苏联境内的美国公民自由举行宗教仪式的权利;保证其在信仰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和迫害;每个公民有权信仰任何宗教。”[107]

苏美谈判中最复杂的是债务问题。1921年10月苏维埃政府在给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照会中表示愿意偿还沙皇政府1914年以前的各项外债,但前提条件是美国和西方国家必须在外交上承认苏联。美国政府拒绝了苏维埃政府提出的这一条件。1922年热那亚会议和海牙会议期间,苏维埃政府再次与西方国家就此问题进行磋商。西方国家坚持要求苏维埃政府必须偿还沙皇政府和临时政府所欠的全部外债;归还已被国有化的外国企业主的全部财产,或者即使不能归还,也必须偿还这些所有者因企业被没收和征用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在热那亚会议上,苏维埃政府先是拒绝了西方国家提出的俄国应偿还沙皇和临时政府所欠的军事债务,以及返还已收归国有的外国企业主财产的要求,然后提出西方国家必须就武装干涉给俄国造成390亿卢布的巨额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考虑到这样的赔偿要求不可能被西方国家所接受,苏维埃政府接着提出:可以在不计以往利息的条件下部分偿还沙皇政府的战前债务,但军事债务不在赔偿范围之内;给财产已没收和收归国有的外国企业主提供一定的补偿,办法是将其过去的企业优先租给他们;苏维埃政府放弃外国武装干涉给俄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补偿要求,但各大国必须在法律上承认苏维埃国家。由于美国等西方国家与苏维埃政府在债务数额、赔偿方式等方面的要求相去甚远,双方在此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协议。苏美建交谈判之前,大多数美国人在谈到苏联欠美国的债务时,都认为债务的数额并不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美国政府担心,如果美国放弃苏联欠美国的债务,其他国家就会拒绝偿还欠美国的外债。对于苏联政府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如果苏联政府偿还了欠美国的债务,那么它不得不偿还所有革命前的外债。[108]

1933年11月13日,苏美就债务和相互要求问题展开谈判。李维诺夫从一开始就提出,债务问题十分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解决。因此,他建议最好暂时搁置这一问题,等苏美建交后再行解决,罗斯福总统则认为必须尽快解决它。11月15日,李维诺夫与布利特就债务问题再次展开了交锋。布利特警告说,国会很快就要通过约翰逊的立法草案,该草案规定不向欠债的国家提供贷款。于是,两人就债务的具体数额开始讨价还价。李维诺夫一开始提出苏联将偿还5000万美元的债务,布利特表示反对。他指出,这一数额无法为国会接受。李维诺夫小心翼翼地问道:“国会可能接受的数额是多少?是1.5亿吗?”布利特避免直接提出这一数字,因此反复强调,只有总统有权就具体数额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