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杂家(与张可为君合作)(第13/14页)

第三,一切礼制事迹,都是末。《淮南》说:

惧(为)(俞樾曰:为字衍文。)人之惛惛然弗能知也,故多为之辞,博为之说。又恐人之离本而就末也,故言道而不言事,则无以与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则无以与化游息。(《要略》)

又说:

礼者,实之华而伪之文也。万于卒迫穷遽之中,则无所用矣。是故圣人以文交于世,而以实从事于宜,不结于一迹之涂,凝滞而不化。是以败事少而成事多,号令行而莫之能非矣。(《泛论训》)

今商鞅之《启塞》,申子之《三符》,韩非之《孤愤》,张仪苏秦之从衡,皆掇取之权,一切之术也。非治之大本,事之恒常,可博闻而世传者也。(《泰族训》)

第四,各种学说主张既是末,得本而用之,则为圣人之道,失本而用之,则不免于乱。《淮南》说:

六艺异科而皆同道(从王念孙校),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淳庞敦厚者,书之教也;清明条达者,易之义也;恭俭尊让者,礼之为也;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刺几辩义者,春秋之靡也。故易之失,鬼;乐之失,淫;诗之失,愚;书之失,拘;礼之失,忮;春秋之失,訾;六者圣人兼用而裁制之。失本则乱,得本则治。(《泰族训》)

百家之学,专务其末。务末并非大害,大害在务末而弃本。《淮南》攻击法家说:

今若夫申韩商鞅之为治也,挬拔其根,芜弃其本,而不穷究其所由生,何以至此也。凿五刑,为刻削,乃背道德之本,而争于刀锥之末。斩艾百姓,殚尽太半,而忻忻然常自以为治,是犹抱薪而救火,凿窦而止(从王念孙校)水。(《览冥训》)此处批评法家,说他们拔根弃本,盖因他们只讲“法”“术”,不讲“道”“德”。“道”“德”是本,法术是末,所以法家是“弃本”“争末”。

第五,人若能见本知末,则可谓知“道”“术”。《淮南》说:

见本而知末,观指而睹归,执一而应万,握要而治详,谓之术;居知所为,行知所之,事知所秉,动知所由,谓之道。(《人闲训》)

被服法则,而与之终身,所以应待万方,览耦百变也。(《要略》)

人的知识有限,事类变化无穷,所以必执一而应万。这“一”必是不变而能应变的“本”,即是“无为”的道。若墨守先王之迹,不应变化,则犹之乎刻舟求剑,以为国则国危,以为身则神伤。如能得道而执之,应乎变化,为国持身,皆可无累。故云:

无为以持身,其身无忧;无为以治国,则国强。(《诠言训》)

这种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起源于《天下篇》,而成立于《淮南》。后来用本末体用之说,以融合不同的学说者,都是应用《淮南》的方法,也可说是应用杂家的方法。

七 【汉代其他各家之杂家倾向】

秦汉是中国政治大一统之时代,也是中国学术界大一统的时代。不但当时的杂家,是专门采各家之“长”,舍各家之“短”,以图融合各家为一;即当时其他各家亦都有这种倾向。当时各家,可以说是都有杂家的倾向。细找汉代思想家中间,实不见有一个纯粹某家之人物。唯以有些人虽杂而尚能保持某家自己的立场,所以虽杂而尚不为杂家。

司马谈“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史记·太史公自序》)他论六家要旨,对于各家,多有褒有贬;唯于道家,则有褒无贬。历来都说他是道家,但他的杂家倾向,很是明显。他说: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

这是他对于百家之学之态度,也就是他的道术统一说。他认为百家之学之差异,不过是“所从言之异路”毕竟还是“殊涂同归”。他又批评道家外之五家说:

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此认为各家均有其“不可易”的独特的主义。这是杂家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