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张横渠及二程(第4/12页)
(六)天人合一
横渠所谓“气质之性”,是否可如此解释,虽尚为一问题;但横渠之伦理学,或其所讲修养之方法,则确注重于除我与非我之界限而使个体与宇宙合一。横渠云:
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闻见牿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正蒙·大心篇》,《全集》卷三页十一)
以个体之我为我,其余为非我,即以“闻见牿其心”者也。圣人破除此牿,以天下之物与己为一体,即“能体天下之物”者也。“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即破除我与非我之界限,以我及其余之非我为一,亦即以全宇宙为一大我。天大无外;我之修养若至此境界,则我与天合而为一矣。横渠又云: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未如之何矣。(《正蒙·诚明篇》,《全集》卷三页四)
此以“爱之事业”之工夫,破除“我”之蔽塞,而达到万物一体之境界。盖就孟子哲学中神秘主义之倾向,加以推衍也。(参看第一篇第六章第六节)
就知识方面言,人亦必至此境界后,所有之知识,方为真知,以其不“止于闻见之狭”,非“物交而知”之知识也。横渠云: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正蒙·诚明篇》,《全集》卷三页三)
所谓诚明者,横渠云: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同上)
由斯而言,则诚即天人合一之境界;明即人在此境界中所有之知识也。此知非“闻见小知”,乃真知也。
《正蒙·乾称篇》中有一段,后人所称为《西铭》者,云: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惟肖者也。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恶旨酒,崇伯子之顾养;育英才,颖封人之锡类。不弛劳而底豫,舜其功也;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体其受而归全者,参乎;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女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全集》卷一页一至五)
此明示吾人以对于宇宙及其间万物之态度。吾人之体,即宇宙之体;吾人之性,即宇宙之性。吾人应视宇宙为父母,亦应以事父母之道事之。应视天下之人,皆如兄弟,天下之物,皆如同类,亦应以待兄弟,待同类之道待之。程子弟子中有谓横渠《西铭》所主张,与墨子兼爱之说无异。程子谓《西铭》主张“理一分殊,故与墨子兼爱之说不同”。朱子更申言曰:
盖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生之类,无物不然,所谓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弊。万殊而一贯,则虽亲疏异情,贵贱异等,而不牿于为我之私。此《西铭》之大指也。观其推亲亲之厚,以大无我之公;因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盖无适而非所谓分殊而推理一也。(《西铭注》,《横渠全集》卷一页五)
此仍就所谓爱有差等及爱无差等之异点立论。然横渠立论,系就孟子哲学中之神秘主义的倾向,加以推衍,与墨子功利主义的兼爱说,固完全不同,不止仅有上述之差异也。
(七)对于“二氏”之批评
“存吾顺事,没吾宁也”一语,表出道学家之儒家的人生态度,所以与佛家及道教所提倡者不同。横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