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第2/3页)
正因如此,防守方一般可以在和马背上武士居住的地区接壤的地方修建固定的防御工事,以此阻止他们的来犯。他们一旦离开居住的草原,首先就难以维持大群的马匹;如果再遇到像中国的长城和俄国的碉堡线这类拦路的障碍,他们就可能会完全丧失战斗力。尽管如此,一些马背上的武士最终还是成功地深入农耕地区,成为长期的统治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印度的莫卧儿人和奥斯曼土耳其人,还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曾在阿拉伯土地上大权在握的马穆鲁克。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即使是成功的征服者也未能发展出创新性的治理艺术。他们仍然紧守着营帐、战马和弓箭的文化,即使住进了被他们打败的帝国首都的豪华宫殿,还保留了游牧民族酋长的生活方式。在遇到采用了新作战技术的力量的挑战时,他们文化上的僵化使他们无法有效地应付,最终只有被淘汰一途。
但具有矛盾意味的是,东方战争的一个因素赋予了它强大的目的感,同时又对战争的行为进行了自我设限,这个因素后来才传到西方。这就是意识形态和思想的因素。远在任何西方社会之前,中国人就已提出了战争的理论。儒家崇尚理性,他们的理想是社稷长存,江山永固,这促使他们寻求用法律和习俗来控制动武的冲动。但这个理想无法长期维持。内乱外患时时造成政权更迭,来自大草原的侵略经常是引起内乱的原因。尽管如此,中国人战争最持久的特点仍然是适度,目的是维护文化,不随外来征服者或内部革命一时的需要而改变。中国人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使来自大草原的侵略者实现了汉化,用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观控制他们本性中的破坏倾向。
亚洲的另一个主要文明,伊斯兰文明,在战争中也表现出了克制。不过人们的印象却恰好相反。伊斯兰教被广泛视为号召征服的宗教,它最广为人知的一条教义就是穆斯林有义务对异教徒发动圣战。其实,穆斯林社会以外的人对伊斯兰征战的历史和圣战教义的确切性质都有所误解。伊斯兰国家对异族发动征服战的时代相对短暂,那个时代的结束不单单是因为伊斯兰国家的敌人学会了如何反抗,也因为伊斯兰国家内部就打仗是否合乎道德发生了分歧。这样的内部分歧造成穆斯林反对穆斯林,违背了穆斯林不得彼此作战的教义。面对这种情况,伊斯兰国家的最高权威采取的办法是把作战的职能交给专门为打仗的目的招募而来的武士,把他们变为附属的专业阶级;这样就解脱了大多数人的作战义务,使虔诚的穆斯林得以专注于关于圣战的训谕的“大”的方面而不是“小”的方面,这个“大”的方面是“对自己心魔的战争”。伊斯兰国家主要是从大草原的骑马民族中招募为自己打仗的战士,那些人因垄断了武器而夺取了权力,但他们拒绝调整自己的军事文化去适应变化了的形势,结果伊斯兰国家的战争最终变得几乎和中华文明内部的战争一样限制重重。在一个文化内部,作战行为受到限制只有好处。但一旦这个文化和另一个对东方传统所规定的行为限制完全不予承认的文化发生碰撞的时候,它面对敌人残酷无情的战术就丝毫没有准备,亦毫无招架自保之力。
伊斯兰国家遇到的那个文化正是西方文化。它由3个要素组成,一个是自身固有的,一个是从东方学来的,还有一个是它通过适应和试验获得的。这3个要素是道德、思想和技术。道德要素来自古希腊人。是他们在公元前5世纪摆脱了原始作战方式的束缚,尤其是作战中对程式的尊重,采用了面对面你死我活的战法。这种对传统方法的背离始于希腊人彼此之间的战争,外部世界初次接触到这种战法时深为震惊。关于亚历山大大帝和仍保留着原始作战程式和马背上武士的躲避战法的波斯帝国的战争,阿里安做出了详尽的叙述;它既是真正的历史,也是文化差异的一个范例。大流士皇帝是真正的悲剧性人物,他所代表的文明面对亚历山大这样的敌人不知如何是好:他们占了上风后不肯罢手,用钱贿赂,派人说项都不管用;他们什么事都要放到战场上去解决;他们打起仗来似乎胜负比什么都重要,连个人安危都抛在脑后。大流士是被他的随从杀死的,他们希望把大流士的尸体留在那里让亚历山大看到,自己就可以逃过一劫。这极好地说明了权宜和荣誉这两种不同的战争道德之间的文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