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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2.乌鸦(第4/32页)

“而且没有谈成,”他当时叹了口气。“非常遗憾。”

“我了解你,”安妮说。“你从不生病,对吧?除非你希望生病。而且,我清楚你的心理。你以为自己只要是在城里而不是在宫中,就不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可我知道你跟皇帝的人太过友好。我知道查普伊斯是你的邻居。但难道就因为这样,你们的仆人就应该在彼此的府里频繁出入吗?”

安妮那天穿的衣服是粉红和浅灰色。那两种颜色本该具有一种清纯柔和的美;但他所能想到的却是各种被展开、拉长的内脏,红灰色的肠子一圈又一圈地绕在一具活着的身体上;他准备将第二批顽抗到底的修道士送往泰伯恩刑场,让刽子手开膛破肚,掏出内脏。那些人是叛国者,死有余辜,可这种死法残酷至极。他觉得挂在她的长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就像一颗颗肥肉,而她一边争论,一边不断地伸出手去,拉扯着它们;他的目光盯在她的指尖上,她的指甲就像微型小刀一般闪动。

不过,就像他对查普伊斯所说的那样,只要我还受亨利宠信,恐怕王后就奈何我不得。她会怀恨在心,会发点小脾气;她反复无常,亨利也知道。当初吸引国王的正是这一点,正是因为找到了一位与那些在男人的生活中悄然飘过、丝毫不留痕迹的温柔、友善的金发碧眼女人大相径庭的可人儿。但是现在,当安妮露面时,他有时会显出厌倦的神情。当安妮又开始唠叨抱怨时,你能看到他的眼神变得冷淡起来,如果不是因为太有绅士风度,他肯定会拉下帽子堵住耳朵。

不,他对大使说,让我感到不安的并非安妮;而是她召集在身边的那帮人。有她的家人:包括她父亲,那位喜欢被称为“阁下”的威尔特郡伯爵,还有她的弟弟乔治——罗奇福德勋爵,亨利已经任命他为自己的贴身侍从。乔治是新进的侍从之一,因为亨利喜欢与自己熟悉的人在一起,那些人都是他年少时的朋友;红衣主教曾经时不时地把他们赶走,但他们总是像脏水一样又渗透回来。他们曾经是才气过人、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已经头发花白或渐渐谢顶,肌肉松弛,大腹便便,或者关节有毛病,或者手指残缺不全,但仍然一个个自以为是,不可一世。现在又有了一帮小跟班,韦斯顿和乔治·罗奇福德等,亨利之所以接受他们,是因为觉得他们可以让他保持年轻。那些人——不管是年老的还是年轻的——时刻伴在国王左右,从早晨起床到晚上入睡,以及中间所有私密的时间都不例外。不管他是如厕,还是刷牙并把水吐进银盆,他们都陪侍在侧;他们用毛巾为他擦拭,帮他系好上衣,套上马裤;他们了解他的身体,了解他的每一颗痣和雀斑,了解他的每一根胡茬,当他从网球场回来时,他们了解他出了多少汗,并帮他脱掉衬衣。他们知道得太多,知道得与他的洗衣女工和御医一样多,并将自己知道的事情拿来谈论;当他去看望王后,并在她身上辛苦一番、想让她怀上儿子时,或者某个周五(基督徒戒欲的日子),当他梦到一个模糊的女人而弄脏自己的床单时,他们都知道。他们高价出卖自己了解的情况:他们想讨好,想让自己的过失不被追究,他们认为自己很特别,并想让你知道这一点。自从到亨利身边效力以来,他(克伦威尔)就一直在安抚那些人,说他们的好话,逗他们高兴,总是寻求一种比较容易的处事方式,一种折中的方法;但有时候,当他们拦住他一个小时,不让他见国王时,还情不自禁地露出得意的笑容。他想,我可能已经迁就他们够多了。如今他们得迁就我了,否则就滚蛋。

现在,上午已经有些冷了,国王一行缓缓穿过汉普郡时,厚重的云团也一路跟随,不出几天,路上的尘土就变成了泥泞。亨利不愿意匆匆地赶回去处理政务;他说,如果永远是八月份该多好。正当这支小小的狩猎队伍前往法纳姆时,有信使疾驰而来报告说:镇上出现了几起瘟疫病例。亨利在战场上英勇无惧,此刻却几乎是当着他们的面脸孔煞白,并调转马头:去哪儿呢?哪儿都行,只要不是法纳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