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第5/16页)
更多的人,之所以从全国各地奔赴深圳,主要是为了一个“利”字吧?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个“利”字,我强调的,并非它的商业内涵的一面,而是社会学内涵的一面。
人既然生活在社会中,就是一个社会人,不可能不考虑自身利益。它包括保障一种相对体面的物质生活的收入,选择能发挥自己某项专长或才智的职业的充分自由,参与公平竞争的激情和冲动,以及便于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环境。
我想,更多的人,是被这样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驱动和吸引,才由别处的人毅然决然地变成深圳人的吧?
如果,这样的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是可以不太确切地用“野心”这个词来谈论的话,那么具有这一种“野心”,对当代中国人而言,实在是值得欣喜的事呢。尤其是对于当代青年人而言,倘连这么一点儿起码的“野心”都没有,那实在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幸事。
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而言,如果它的大多数人尤其大多数青年人,皆能有以上那么一种“野心”,它将必是安定昌盛、高速发展的,前途也将是美好光明的。
在我看来,深圳是中国的第一座典型的“移民城”。也许,它还是全国青年人最多的城市和知识结构最高的城市吧?尤其后两点,和深圳的年轻、深圳的现代观念为主体的观念,可以说相得益彰。无论他们选择了深圳,还是深圳选择了他们。
20世纪80年代初,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是在宁夏颇有名气的一位作家,曾打算调往深圳。后来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有去成,什么时候谈起来遗憾得不行。
我的另一位大学同学,贵州人民出版社原编辑部副主任,也曾因打算调往深圳,来寻求我的帮助,后来也是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去成,却至今“贼心不死”。
而我自己,1988年底从北影调到童影后,住房窘况大大改观,才最终灭了由北京人变成深圳人的念头。否则,尽管我觉得与深圳缺少缘分,但也可以划归为“贼心不死”者。可见,曾想要去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比已经去了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少不了许多吧?
我曾应邀到渤海油田讲过文学创作课,结识了那个地方的一批男女青年文学爱好者。某天我收到一封从深圳寄来的信,困惑地打开一看,是其中一位女孩写来的。告诉我她已经调往深圳了。而且,是因为陪她父亲到深圳旅游,一下子就被深圳吸引住了。用她的话说,是“我找到了某种感觉,某种缘分”。于是坐地就成了深圳人。去时是父女俩,回渤海是她父亲一个人。老父亲特理解她,支持她,自告奋勇承担了回原单位替她办理辞职手续的义务。
她那封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洋洋自得的人生信心。仿佛待嫁闺中的女孩,忽一日红鸾星惊,相中了一位“白马王子”或被“白马王子”相中似的。
一位包头的文学青年,某天也出我意外地从深圳打来电话,说已受聘于深圳某一公司矣。也说找到了“某种感觉”“某种缘分”。先是,他的一位同学去了深圳,受公司委派,回包头办子公司,将他从单位硬“挖”了出来。后来深圳方面派员去包头考察,发现他那位同学志大才疏,不善经营管理,将他那位同学“炒”了鱿鱼,宣布解体子公司。同时在与他的几次接触中,发现他倒挺有能力,问他愿不愿到深圳谋求发展。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跟随到了深圳。
我问:“干得顺心么?”
答曰:“我已经从那一家公司跳槽,换了一家公司干了。”
我替他忧患地说:“那么,是在第一家公司干得并不太顺心了?”
他在电话里笑了,说:“你别替我操心。我在第一家公司干得也很不错,但第二家公司的待遇更高些。人往高处走嘛!在深圳工作变动是寻常事儿!”
我在南京签名售书,遇到了一位“兵团战友”。他竟也装模作样排队买我的书。
他说他已不是哈尔滨人了。
我问:调到南京了?
他说:调到深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