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第16/29页)
其次是稳定家国方面的意义。《史记·外戚世家》说,自古帝王的为政得失,往往与配偶的贤否相关,如‘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妹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也之杀也嬖妲已。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圣人的经典,都以夫妇之道为首,‘《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因此,在古代中国,天子与后的婚姻具有垂范天下的意义。《昏义》说:‘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相须而后成者也。‘在儒家的经典中,治理天下,说到底是治理男女民众,因此天子与后有一种自然分工,《昏义》说:‘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教顺成俗,外内和顺,国家理治,此之谓盛德。‘所以在官职的设置上,两者有对等的关系: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只是前者听外治,后者听内治而已。儒家把由男女而起的阳道与阴德、外治与内职的和顺,看作是盛德至治的标志。明清故宫以皇帝所居之处名之为乾清宫,以后之所居为坤宁宫,显然是以天子与后为人间阴阳的象征。
二、议婚和定亲
从《仪礼·士昏礼》可知,士娶妻,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等六个主要仪节,称为‘六礼‘。前五个仪节都比较简单,核心内容是议定婚姻。
‘纳采‘,后世称为‘提亲‘,采是采择、选择的意思,是女方谦虚的说法,意思是自家女儿不过是聊备男家选择的对象之一。男家先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得到允诺后,就派使者到女家致辞,并送上礼物--雁。女家若同意议婚,就收纳其礼物。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1 19:5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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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几点要主意。首先,古代议婚,男女双方一定要通过媒人、使者来交接,而不能彼此直接接触,之所以要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男女草率苟合,因此郑玄《士昏礼》注说是‘皆所以养廉耻‘。《诗经·齐风·南山》说‘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可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也是东方女子讲羞涩的表现。反之,如果男女私定终身,就会受到家庭和社会的耻笑,《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践之。‘
其次,婚礼是继宗传代大事,所以要经过种种的程序,以示郑重。而且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五个仪节,都在女方的祢庙(父庙)举行,并且要象侍奉生者一样,在祢庙为父亲的神灵设坐席以及供凭依的几,含有听命于宗庙的意思,也都是尊重其事的表现。
第三,除纳徴之外,在六礼的其它五个仪节中,男家使者带往女家的见面礼物都是雁,这原本来可能是一种相沿而来的习俗,但儒家对此也注入了新的礼义。《白虎通》说:‘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使古老的习俗有了新的象征意义。
纳采礼毕,使者出庙门,但并不回家,稍后再次进入女家之门‘问名‘,即询问女子母亲的姓氏,以了解对方的血缘关系,避免出现同姓婚配的情况。同姓相婚,子孙不能蕃息昌盛。《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郑叔詹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昭公元年,子产说:‘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是以君子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避免同姓婚配、近亲繁殖,是为了保持族群的优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从先秦文献来看,同姓不婚已经成为周代社会的婚姻法则,娶同姓为妻是违反礼制的行为,要受到舆论抨击,这里有一个十分著名的例子。鲁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昭公的夫人孟子卒。孟子姓吴,照理应该称‘吴孟子卒‘,可是,《春秋》却写作‘孟子卒‘,原因何在?《左传》说,‘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公羊传》、《谷梁传》也都说是‘讳娶同姓‘。意思是说,吴国是周太伯的后裔,与鲁国是同姓之国。昭公违反了‘娶妻不娶同姓‘的规定,娶吴孟子为夫人,是失礼的行为。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所以隐去‘吴‘姓,只称‘孟子‘。孔子提到这件事也非常生气,说‘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述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