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新天下主义与中国的内外秩序(第8/9页)

中国的文明国家建设与东亚的秩序密切相关。白永瑞教授指出:“若中国不是立足于民主主义,而是借由复兴大一统的历史记忆来追求权力的正当性,走的是以民族主义为动力的近代化模式,并未能新创出克服其弊端的独特发展模式,即使中国有意要主导东亚秩序,也不容易让周边国家自发地参与其中。”[9]不过,假如中国成功地实现了民主与法治,成为像英美那样的文明国家,是否周边国家就此可以放心了呢?中国按照其国力、规模和人口来说,一旦崛起,就是一个具有支配力的大国,会令周边国家,特别是周边小国产生恐惧,尤其对于韩国、越南来说,它们都是从历史上的中华帝国朝贡体系中分离出来的独立国家,因此对历史上的宗主国有非常高的警惕,无论从哪种意义上说,也不愿再次成为中国的藩属国,哪怕中国已经变成一个文明国家。

这意味着,东亚和平秩序的重建,不能简单地化约为中国内政的改革问题。东亚和平秩序的重建,有其独立的问题价值。其前提并非为中国非成为西方式的民主国家而不可,即使中国是一个非民主的国家,但只要良序,能够内部有法治秩序、外部遵守一般的国际法则,也有可能介入到东亚秩序的重建中来。

白永瑞教授在《东亚地域秩序:超越帝国,走向东亚共同体》一文中指出,从历史到今天,东亚有过三个帝国的秩序:第一个是古代以朝贡体系为核心的中华帝国秩序,第二个是20世纪上半叶取代中国成为东亚霸主的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秩序,第三个是“二战”之后以美国和苏联对抗为主导的东亚“冷战”秩序。[10]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崛起、美国重返亚洲和日本试图重新成为正常国家,一场帝国的争霸战重新出现在东亚,这是东亚处于战争边缘、随时可能擦枪走火的渊源所在。因此,正如白永瑞教授所思考的那样,如何去帝国的中心化,建立一个平等的东亚命运共同体,成为东亚各国共同面临的使命。民族国家利益至上、主权压倒一切的现代帝国,是将自身视为唯一的主体,而将对方和周边国家都视为客体的霸道逻辑,而如何学会和平相处、承认互为主体,是新天下主义的目标所在。这个目标,也是东亚命运共同体所赖以建构的新世界主义。

一种新的东亚和平秩序,需要一种东亚普遍性价值。从历史上来看,东亚曾经出现过三种不同的普遍性形态:一种是古代世界以中华帝国为中心的天下普遍性;第二种是近代之后以日本为中心的“大东亚共荣”的普遍性;第三种是“二战”之后西方自由世界与社会主义阵营分断体制下所产生的对抗性二元普遍性。“冷战”结束之后,东亚失去了普遍性价值,哪怕是对抗的普遍性。东亚各国之间只剩下利益的结合或对抗,结合只是短暂的权宜之计,其背后缺乏更深厚的价值共识;对抗也是利益的冲突,为了争夺资源、海岛和贸易主导权。因为东亚世界不再有价值的普遍性,因而无论是结盟还是对抗,皆呈现出某种无序、多变和不稳定状态,今天的敌人就是昨天的盟友,而今天的盟友很有可能就是明天的敌人。从利益而言,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这种瞬息万变的“三国演义”、多边博弈,加剧了战争的危险性,使得东亚成为当今世界最不稳定的地区之一。

20世纪上半叶的欧洲,曾经像今日的东亚世界,也是民族国家利益至上,多国博弈对抗,最后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二战”后的欧洲,首先是法德和解,然后经过漫长的“冷战”岁月,到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实现了欧洲的一体化。欧洲共同体的建立,其背后有双重的价值普遍性,一个是历史上所共享的基督教文明,另一个是近代之后的启蒙价值。没有基督教文明和普世化的启蒙价值,很难想象会有一个稳定的欧洲共同体。以利益为背景的共同体总是短暂的,也是不稳定的,只有以普遍性的价值作为共识基础所建立的共同体,才是持久的、稳定的,即使有利益冲突,也可以通过谈判获得妥协和交易。

东亚作为一个真实的命运共同体之存在,不能以利益的暂时捆绑而成,也不应将西方视为他者而自我确认,它应该是历史的,也是建构的。从历史角度而言,东亚共同体并非凭空虚构的想象共同体,历史上的朝贡体系、密切的人员流动、汉文字文化圈以及遍及东亚的儒家、佛教文明,都为东亚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历史的合法性。柄谷行人指出:“一个世界帝国派生出来的各国虽然相互对立,但仍拥有文化和宗教上的共同性。所以,一般来说,现代国家均是以从旧有的世界帝国分离出来的形式而得以产生的。为此,当同受到其他世界帝国威胁时,他们会努力维持旧有的世界帝国的同一性,即向‘帝国’回归。”[11]但这一回归不是简单的回归,在民族国家的时代,势必带有新的创造性元素,即试图建立一个去中心的,甚至去帝国化的平等国家共同体。东亚的普遍性需要在历史遗产的基础上重新建构和创造,而新天下主义,就是对历史既有继承又有超克的新普世性方案。它从帝国传统发展而来,具有同一性、普世性的文化特征,同时剔除帝国的中心化与等级化,保留其内部的多元宗教、多元体制和多元文化。毋宁说,这是一个去帝国化的帝国再世,一个内部平等的跨民族、跨国家的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