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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到如今,陆奥再也不想考虑什么办法了。骰子已经掷出,想挽回已绝无可能,只有前进这一条路了。不过,也要尊重天皇的意思,所以,原地踏步,再做做样子。

外相给大鸟公使的训令中另加了一句话:“望以我军固守王宫及汉城,倘以为不妥,则不必执行。”

大鸟公使认为很妥当,才决意实行乙案,所以,这句假定语气的话完全没有意义。

训令只有一种意义,那就是把天皇的意思的片段留在记录上了。

大鸟公使依照陆奥外相的训令,向朝鲜政府提出了实质性的最后通牒,内容有四项:

一、京釜(汉城至釜山)间之军用电报电话线,由日本自行架设。

二、朝鲜政府应遵循《济物浦条约》,火速为日本军队建设相应之兵营。

三、驻在牙山之清兵,出师无名,立即促其撤退。

四、《中朝水陆贸易章程》及其他与朝鲜之独立相抵触的中朝诸条约,应全部废除。

答复限定于7月22日。

大鸟公使把这四项要求送交朝鲜政府是在7月19日,正是袁世凯从朝鲜脱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