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七分政治”的具体实施(第7/12页)

从收揽民心出发,第五次“围剿”期间,蒋对土豪劣绅不无抑制之意,但由于国民党政权基层控制力薄弱,乡村治理重心很大程度上仍依赖士绅,蒋介石本人对乡绅和土地问题处理又首鼠两端,既不想失去士绅的支持,又想讨好民众,他在日记中说得很明白:“对于土地问题二说,一在恢复原状,归还地主;一在设施新法,实行耕者有其地主义。对于耆绅亦有二说,一在利用耆绅,招徕士民;一在注重贫民,轻视耆绅,以博贫民欢心。余意二者可兼用也。”[145]在此背景下,地方官员对乡绅常常是投鼠忌器,涉及乡绅案件,“地方县政,往往迁延顾忌,久不处理,以致民众感受痛苦,来部指控者,纷至沓来”。[146]而在收复地区土地处理这样关乎利益取向的重大问题上,蒋介石也经常倾向乡绅,认为该事项“端赖地方士绅相助”,并制定《敦促各县士绅回县参加清乡善后工作办法》,要求各地方政府“劝导各地士绅从速回乡,共襄要政”。[147]对此,曾有人明确指出:“各县乡村受共产党‘有土皆豪,无绅不劣’之宣传,民众对一般绅士,已无信仰,或且憎恶,现又加以劣绅回乡工作,益增人民仇恨,殊失政府招回公正士绅之德意,而公正士绅益将裹足不前,乡村政治更不堪闻问矣。”[148]由于乡绅本为强势一方,两头讨好的结果事实上仍然是对乡绅的纵容。

第五次“围剿”中,国民党军军纪虽有改善,但违犯军纪、侵害百姓的事件仍时有发生。1933年8月,到江西调查的地政调查人员遇到民众诉说:“第六师士兵强行贱买谷米,只付一元要挪一石,欲阻不得,反被恶骂毒殴。”[149]12月,国民党军第十二师通令全师指出:“近日以来,纪律废弛,日甚一日,如各部采买,藉口纸币不能换散,强压购买,或以地方匪化心理,擅取民物,不给代价,更有兵到之地,翻箱倒箧,形同洗劫!以致民怨沸腾,军誉扫地。”[150]强买强卖仍是痼疾。军队拉夫也不能完全禁绝,南昌行营别动队总队长康泽报告,江西余江一带驻军“每于开拔时,无论民夫递步哨,不分皂白,一律拉用,甚至哨丁携带公文,中途相遇,均遭强迫拉去,并有凶殴情事”。[151]占用民房更是司空见惯:“士兵所驻之房屋,多半是人民住定之内室,责令空出一部分。其厅堂及厨房既归士兵占有,房东不得自由。彼去此来,继续无间,人民住宅几成兵站。至于借用日常需要器具,任意损坏或遗失,毫不负责,犹其余事。”[152]直到“围剿”末期,扰民现象始终不绝,陈诚在家书中写道:“各部军风纪亦不甚好,如第四、第八十八师到处杀牛杀鸡、挖蕃薯花生等等,人民被扰情形亦可想见。”[153]第十师攻占瑞金当天,就有官兵拒不听令,“违令下乡,而且短给物价”。[154]军队建设的种种问题,蒋介石历历在目,日记中有清楚展现:“上午由南昌来抚州,沿途见军队之污秽,与人民之痛苦,伤心自罪,不知所止。”[155]

至于政权建设,当时调查报告承认:“赣省年来提倡廉洁政治,绝少贪污,风气确已丕变,惟此亦不过限于县长而已,至于各区区长,仍多属贪污土劣之大集团。”[156]亲身指挥战事的陈诚也坦白指出:“此次集合数省兵力,大举围剿,并于地方党政设施,妥为规划,期以政治力量,摧毁赤匪根基。深谋远虑,纤细靡遗,匪患削平,指顾可待。惟查各县区地方,对于所颁法令,未能切实遵行,即以编查保甲团队,封锁匪区,及构筑碉堡机场公路诸端而论,或旷日废时,一无所就;或有名无实,粗具规模;便利剿匪之实效难期,徒苦人民之弊病已见。”[157]平心而论,政治的改变本非一朝一夕所能达成,何况战争环境下各种机制均待健全,政治能够不拖军事后腿就已可算成功,出现种种问题实无足怪。只是,这一现实显然难符蒋介石的期望,所以他在1934年底曾感慨叹息:“从前我们讲剿匪要有三分军事,七分政治,这不过是一种理想,事实上直到现在不过三分政治,仍旧七分军事!最多也只是军事政治各半!”[158]所谓“三分军事,七分政治”,并不一定是实际效果的真实反映,更多体现的还是蒋对政治“剿共”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