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阅读背景:字体颜色:字体大小:[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

卷叁 第四章 剑指台湾(第4/9页)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秋,沈有容被时任福建巡抚金学曾启用,先守海坛(今福建省平潭),后调至泉州,主要任务是严防海盗进犯。

应该讲,直到这个时候,沈有容才算是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归宿,同时,他也和台湾这块地方结下了不解之缘。

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福建方面得报,有一股流窜于闽粤江浙一带的海盗将自己的大本营设在了台湾,为了斩草除根,于是便派沈有容率二十四艘船船组成舰队,渡海征讨。

命令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年腊月了,从常识上来讲并非是出海的好时节,但也正因为此,让沈有容认为能起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故而毅然决然地领兵出海了。

果不其然,大军刚出发没几天就碰到了风暴,舰队被狂风吹得四处飘散,最终二十四艘船里只有十四艘平安抵达台湾,尽管有部将认为尚未开打就已经折损小半兵力实乃不祥之兆,但总大将沈有容仍是不为所动,于到达次日下达了攻击令,一仗过后,明军大获全胜,拢共七艘海盗船,被明军砸了六艘,同时斩首十五,夺回被掳走的男女三百余,从此之后十余年里,那股贼寇再也没敢来过大陆。

值得一提的是,在沈有容完成剿匪任务于当地休整时,有一个台湾原住民酋长叫大弥勒的,扶老携幼箪食浆壶地从深山老林里走出来,拜谢王师为民除害还当地以和平,并邀请沈提督来自己的山寨里做客。

沈有容欣然前往,在拜访过程中,有一位叫陈第的随行学者将一路上的见闻都给记载了下来,日后整理成书,也就是现存最早的台湾史料——《东蕃记》。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一伙荷兰人占据了澎湖列岛,为首的叫韦麻郎,隶属于东印度公司。他们在岛上盖房子造商馆,并照会福建方面,要求与大明通商。

按惯例,应该是把这些人赶出去的,可关键在于他韦麻郎也不是空手而来,除了各种通商贸易用的货物外,还带了巨舰三艘,每艘船长二十余丈,高数丈,双层厚底,并配铜打巨炮,用数十斤一颗的铁炮弹,一般舰船只要靠近,就会立刻被打成碎木板,可谓是战斗力逆天,若用武力的话,说难听点,整个福建水师一拥而上都只是白给。

但要是就此望而却步不闻不问似乎也不行,因为这样一来澎湖列岛乃至整个台海地区就有变成荷兰人囊中物的危险,思前想后,时任福建巡抚徐学聚便决定把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保家卫国任务交给正在福建都指挥使司当差的沈有容。

沈有容认为,荷兰人想在澎湖列岛做贸易是假,借澎湖进而染指大陆是真,故而必须驱逐之,只不过那三艘巨舰确实不同凡响,就算是自己出马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所以,还是谈一谈吧。

当年十月,沈有容独自登上小舟一艘,径直前往澎湖荷兰人处,然后见到了韦麻郎。

虽说韦麻郎带了三艘很牛逼的军舰,但其实这人真的只是一介商贾,自入驻澎湖之后,他除了照会各路衙门要求通商之外,手里也没闲着,各种奇珍异宝真金白银一直都在那里送着,因此也得到了不少福建地方官员乃至驻闵宦官的承诺,说我们知道你的好意了,只要稍加时日,便能让你在澎湖设立商馆,互通有无。

所以在和沈有容互相寒暄之后,韦麻郎理所当然地就把对方当成了一直以来打惯了交道的那种官吏,于是一面从口袋里摸出了银票,一面表示沈大人,请您多关照吧。

沈有容把银票推了回去,然后告诉对方,通商与否这是由中央朝廷决定的,绝非福建一省能够左右,你就算把全部家当都拿来打点,只要皇帝不点头,那也是白搭。

要说韦麻郎本质上还是个老实人,一听这话当下就急了:“至今为止,我见过的所有福建官员都跟我说可以一起做生意,为何唯独沈将军你却说做不成?”

沈有容长叹一声,用很无力的眼神看着韦麻郎,说孩子啊,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吗?他们若说不成,那还如何收你的打点钱财?

韦麻郎捶胸顿足,高呼死太监骗我。

于是这下轮到沈有容不淡定了:死太监?你给了哪个公公钱了?

“福建市舶司太监高宷,收了我三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