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革命(第7/11页)
在法国,不存在类似的工业劳动贫民的群众运动。1830—1848年的法国“工人阶级运动”,其斗士主要来自旧式城镇的手工业者和帮工,而且多半发生在技术行业或像里昂丝绸业这类传统家庭作坊的中心(里昂首次革命的发起人甚至不是雇佣工人而是一群小业主)。此外,各种招牌的新“乌托邦”社会主义者如圣西门、傅立叶(Fourier)、加贝(Cabet)和其他人对政治鼓动都不感兴趣,虽然它们的小型秘密集会和团体(尤其是傅立叶派),在1848年革命开始时,多半扮演工人阶级的领导核心和群众运动的动员者。另一方面,法国具有政治上高度发展的强大左翼传统,如雅各宾主义和巴贝夫主义,其主要分子在1830年后都成了共产主义者。其中最令人棘手的领袖是布朗基(Auguste Blanqui,1805—1881),他是布纳罗蒂的学生。
从社会分析和理论层面来看,除了肯定社会主义的必要性,肯定被剥削的雇工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以及确定中产阶级(不再是上层中产阶级)是社会主义的主要敌人等看法之外,布朗基主义对社会主义的贡献很小。但从政治战略和组织方面来看,布朗基主义可帮助传统的兄弟会革命机构,适应无产阶级的状况,并将雅各宾革命、暴动和中央集权人民专政等传统方式,融入工人们的事业之中。从布朗基分子(先后源于圣鞠斯特、巴贝夫和布纳罗蒂)那里,近代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得以坚信,其目标是必须夺取政权,而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dictatorship of the proktariat)——这个词是布朗基分子所创造的。布朗基主义的弱点便是法国工人阶级的弱点。和他们的烧炭党先驱一样,他们有的只是一些徒劳策划暴动的少数精英,但因缺乏广泛的群众支持,因而总以失败收场,就像1839年试图举行的起义。
因此在西欧,工人阶级或城市革命看起来似乎是非常真实的危险,虽然在实际上,大多数像英国和比利时这样的工业国家,政府和雇主阶级都以相对(而且有理由)平静的态度处之:没有证据显示,英国政府曾因庞大分散、组织不良而且领导低劣的宪章派对公共秩序的威胁感到严重不安。[7] 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在鼓励革命者和威胁统治者方面贡献甚少。在英国,当一股砸毁机器的骚乱浪潮,于1830年底从英格兰南部和东部的饥饿工人中迅速蔓延开时,政府曾感到一阵恐慌。在这次自发、广泛,但被迅速平息的“最后的工人暴动”中,[8] 可以看到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的影响,参与暴动者所受到的惩罚远比宪章分子严酷许多,也许是因为大家害怕将出现比改革法案时期更加紧张的政治形势。然而,农业动荡很快便回复到政治上不那么可怕的状态。在其他经济先进地区,除德意志西部以外,很难期待或想象会有任何重大的农业革命发生,而大多数革命者所秉持的纯粹城市观点,对农民也不具吸引力。在西欧(不包括伊比利亚半岛),只有爱尔兰才有广大而特有的农业革命运动,由诸如“丝带会”(Ribbonmen)和“白男孩”(Whiteboys)之类广泛存在的秘密恐怖会社发起。但是在社会和政治上,爱尔兰与其邻国是属于不同的世界。
因此,中产阶级激进派,即那群不满的实业家、知识分子和发现自己仍在反对1830年温和自由派政府的其他人,便因社会革命问题而告分裂。在英国,“中产阶级激进派”分裂为二,其一准备支持宪章运动或与之共同奋斗的人,例如伯明翰或斯特奇(Quaker Joseph Sturge)的全面普选联盟(Complete Suffrage Union);其二则坚持既反对贵族也反对宪章运动,例如曼彻斯特反《谷物法》联盟。不妥协者占了优势,他们相信其阶级意识的更大一致性,相信他们大笔花费的金钱及其宣传和广告机构的效率。在法国,路易·菲力普(Louis Philippe)官方反对派的衰弱和巴黎革命群众的创造性,动摇了两者的分裂。激进派诗人贝朗热(Béranger)在1848年2月革命后写道:“所以我们又再次成为共和派,这也许太早了点,太快了点……我应该更喜欢比较谨慎的程序,但是我们既没有选择的时间,也没有集聚的力量,更没有决定行进的路线。”[9] 在法国,中产阶级激进派与极左派的决裂,要到革命后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