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编 重振传统节日体系(第5/7页)
我国的传统节日一般都是综合性、多义性的,缺少单项突出的人伦主题节日,而现代社会又很有表达单项人伦感情的需要,于是西方的此类节日就乘虚而入。但异质文化的人伦节日难于承担传承中华人伦传统之任。而且长此以往,势必影响中华文化的主体地位,不利于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所以笔者一直建议主动设置植根中华文化土壤的以夫妻、亲子、师生三大人伦关系为主题的中华人伦主题节日。中华情侣节、中华父亲节可以分别叠加在七夕节、重阳节上(详下说)。中华母亲节当在春天,以孟母生孟子而成母亲的农历四月初二为基准日。教师节当恢复清雍正五年以降的传统,定在“万世师表”孔子的诞辰日。加此二节后共成九大节。
重振传统节日体系
传统节日体系是按农历设置的,与农历关系至密。人类各民族创制的历法主要有三:
一种是阳历:我们现在采用的公历,即格里高利历,系在古罗马儒略历基础上加以改进的结果。它只考虑地球与太阳的相互关系,因而是一种纯阳历。它的每月日数和月的大小,都是人为设定的,和月亮的运行没有关系。格里历简便易行,得到公认,成为今日地球人公认的公历。另一种是阴历:伊斯兰民族的回历是一种纯阴历,它只考虑月亮的圆缺(即朔望月),以初见新月的那天为每月的第一天。纯阴历的回历年与地球绕太阳的周年运动(回归年)也没有关系。
第三种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历法阴阳合历:古代中国人很早就知道太阳和月亮(太阴)各自的回归周期规律——阳历和阴历,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的历法就已经是阴阳合历。天干配地支,天干是太阳运行规律,地支是月亮运行规律。从阳历部分来说,《尚书·尧典》就有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节气的划分,也就是“二分二至”。至迟在春秋时代,又有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也就是“四立”。二分二至和四立合称“八节”,分别表示春夏秋冬四时的开始和到达一半的节点。“四时八节”构成了中国传统历法中阳历的最基本的部分,从战国到汉初,已发展成为完整的二十四节气,即将回归年平分为24等份,这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对天文、气象、物候进行观测、探索、总结的结果。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5—104)颁布《太初历》,引二十四节气入历,从而奠定了中国传统历法的基本格局。
再从阴历部分来说,人们对朔望月的认识还要更早些,至迟在西周开始有了“朔”的概念,是指月亮与太阳同出没,在地球上看不到月光的月相(月亮与地球、太阳成一条直线)。由朔日到下一个朔日就是一个朔望月。由于十二个朔望月的长度比回归年少11日多,因而必须置闰,即每隔一定时间增加一个闰月。春秋时代人们就已经掌握了“三年一闰,五年再闰,十九年七闰”的置闰规律。二十四节气就是运用阳历(所以与公历的对应日期基本固定),朔望月就是运用阴历(所以与公历的对应日期就不能固定),阳历一年365日,阴历一年354日,两者相差相当于11日,三年就相差约一个月,为了兼顾二者,我们先人编制出一套阴阳综合的年岁历法——农历,用分别加插闰日和闰月来弥合。它既考虑地球绕太阳的周年运动(回归年),也考虑月亮的圆缺(朔望月)。它是一种独特的阴阳合历,过去有人称之为阴历,这是不对的,现在我们称之为农历。
由于同时考虑太阳与月亮各自的运行情况,所以农历与公历的对应日期就不能固定,这并不是由于我们传统历法不科学,而是由于我们祖先的哲学观念与西方人不同。西方哲学强调对立,其历法就以太阳为唯一依据;中国哲学强调和谐,阴阳调和,才能生生不息,所以我们的历法对太阳与月亮并重。中西两种历法的不同反映了中西两种哲学的不同,这是一个文化选择的问题。中华文化讲“究天人之际”,必须提高到天地自然的高度与广度,才足以论中华文化。以农牧业生产为主,“一年之计在于春”的中国,其春夏秋冬语序早已深植于中华民族的时间顺序基因之中。对自然存在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农历历法三要素的年月日全是依据日(太阳)月(太阴)天象得出。西汉《太初历》确立了中国阴阳合历的基本格局,中国的阴阳合历是天、地、人三者和谐统一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先人所编串的时序长链,其上设置着闪烁了几千年的彩色明珠:中华年、元宵节、春分、清明节、端午节、夏至、秋分、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都顺应并反映着自然的节律、生命的时序。这是中华民族观象授时的智慧结晶、人类文明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