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深挖内幕(第15/21页)
陈炯明与孙中山翻脸始末
1922年 6月 16日,在广州爆发了“六一六”兵变,孙中山的部下——粤军总司令陈炯明,炮击孙中山在广州观音山(今越秀山)的总统府。孙中山和陈炯明,这对昔日的同志和战友,从此反目成仇,成为死敌。功过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而其中的内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1922年 6月 16日凌晨,广州,天还没亮。在晓色之中,陈炯明的粤军一部,由叶举带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围攻并炮击了孙中山位于观音山(今越秀山)的总统府。所幸,孙中山事前已经得到通知并及时撤离了。此事之后,孙中山与陈炯明,这对昔日的同志和战友,从此反目成仇,成为死敌。这件事在我国相当多的历史读物里,被定义为“陈炯明叛变”,读者们似乎也都有一个印象:陈炯明要杀死孙中山。可是,陈炯明真的要杀死孙中山吗?陈炯明又是为什么走上了一条“叛变”的道路?对于这些,追问的人却显得很少。深究之下,史料告诉了我们:原来,在和北洋政府对抗的过程中,陈炯明主和,孙中山主战,二人在政见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因而反目,进而演变成军事对抗。而更加鲜为人知的是,陈炯明的部队在进攻孙中山总统府的行动中,其目标只是“活捉”或者“驱逐”孙中山。也就是说,陈炯明并没有要杀死孙中山的本意。这才算是这座“冰山”比较齐全的一个真面目。
北洋时期的这一段历史,有点乱,如果长篇大论地细说,不但篇幅不允许,而且还可能会使各位读懵。在本文里,请允许我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法,用最简练的语言,将本案的背景信息、来龙去脉娓娓道来。
首先,我要向各位交代这个案件事发前后的中国政情背景,分为“南”、“北”两部分。
先看北方。
1922年初,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在打赢了“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控制了北洋政府,两人进而指责当时的“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是“非法总统”,并逼迫他辞职。
曹锟、吴佩孚指责徐世昌为“非法总统”的根据是:徐世昌这个总统,不是由第一届国会(合法国会,又称“民元国会”)选举出来的,而是由皖系军阀段祺瑞的御用团伙“安福国会”所炮制出来的。这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曹锟、吴佩孚指责徐世昌是“非法总统”。
同年 4月,曹锟进一步宣布:恢复 1912年由孙中山主持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曹锟当时提出这个政治口号,一时很得民心,此事史称“法统重光”。(《临时约法》此前多次被北洋军阀废止)
换言之,国家似乎可以重新回到“共和、民主、宪政”的正常轨道上去了。
好了,我们再看南方。
此时的广州,有着另外一个“中华民国政府”,时称“护法军政府”,它是由孙中山和他的支持者陈炯明等人所控制的。
孙中山当时号称“非常大总统”,为什么要称为“非常大总统”呢?这个“非常”,是不是“非常厉害”的意思呢?不是,这个“非常”,是“不太正常”的意思。
因为选举孙中山为总统的广州国会议员,不足法定人数,因此,这个“总统”选举,在法律程序上,也有着一定的瑕疵。但是,当时的南方革命阵营认为:这是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非常举措”,选出来孙中山这么个总统,遂称为“非常大总统”。
那么,孙中山为什么要在广州另搞一个“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公然与北京那个世界公认的“北洋政府”搞军事对抗呢?
因为,孙中山一直宣称要“护法”,护哪个法?孙中山要护的,正是1912年他自己所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换言之,北洋军阀早年废除了似乎代表“中华民国”正统法理的 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而孙中山认为,北洋军阀那样做,是践踏共和,是践踏宪政,所以,孙中山要在广州闹革命,要打倒北洋军阀,推翻北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