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以貌取人 APPEARANCE COUNTS(第5/13页)
无论你身居何处,大体上,着装这件事与习惯和实践有关,C·赖特·米尔斯在《权力精英》(1956年)一书中这样认为。他坚持这种看法,“任何人只要有钱,又愿意买衣服,只要穿穿布鲁克斯兄弟套装,就能学会如何不让自己穿得难受。”我还想补充一句,这样还能学会如何避开表面光鲜的衣服(中产阶级的),选择黯淡的服饰(中上阶层的)。中产阶级服装的毛病在于太光滑,总是在裹住主人以前就闪闪发亮。而上层阶级的服装倾向于更加柔软,有质感,羊绒质地,多结。衣物的差别还暗示了城市与乡村、辛劳与闲散的差别。乡村象征房产和马背上的闲适,而不是破败的奶牛农场和糟糕的中学,因此中上阶层(以及未来的中上阶层,比如常青藤大学的教授)普遍喜爱花呢外套。这种衣服暗示的是乡村式的闲适慵懒,而非城市才有的日薪苦役。
花呢外套是中上阶层混穿花样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户外有这样一位男子迎面而来——身着花呢外套、马甲或毛衣(也许二者兼备)、衬衫、领带、长羊毛围巾、大衣或风衣,那他一定出身于较高的社会等级。这就好比上等阶层的房子中一定会有多个各类用途的房间。中上阶层一般会在一件内衣上再套一件衬衫——比如在高领套头衫外面罩一件牛津布带领扣衬衫,下面穿的内衣可以是有领子、较为斯文的(纯色为宜),就像我在一个暖和的天气里,在纽约麦迪逊大道八十街看到的一位上层男士的穿法。由于毛衣对混穿法而言几乎是必需的,所以,一件设得兰圆领套头羊毛衣(灰色或紫红色)最有档次,尤其里面再配一件牛津布带领扣衬衫(当然不含人造纤维),不打领带。如果外面再罩一件价格不菲的无垫肩花呢外套,就没有人敢断言你不是中上阶层。鸡心领毛衣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露出领带,这种打扮自然也就表明你是一位中产阶级甚或上层贫民。据说有人把套头毛衣塞进裤腰,我简直难以相信。如果真有这种做法,那只能是等级过低的标志。
【总统衣着】研究一番近几届总统的穿着,也许是诠释对男人等级外观的最好办法。这里的基本准则是:两扣西装远比东部权贵式三扣西装更有贫民阶层气息。大多数总统以前都曾穿过两扣西装,一旦他们着手接管“自由世界”的领导权,他们就会深感有责任来一些改变,因此也就喜爱上了三扣西装,这样看上去就与大通曼哈顿银行的董事会主席颇为相似。正是这一原因,使得理查德·尼克松在大多数时候都显得有些别扭,而当他身着两扣西装——这种加州惠特尔⑬储蓄信贷社的老板多半会穿的服装时,才真正显得舒服合体;尼克松的后继者杰拉尔德·福特,尽管很早就受到乡下人的两扣款式的影响,穿上三扣“制服”还算令人信服,比尼克松更适应,也许还学得更快。但他一直没能真正脱掉原来那身穿戴——其外观更像乔·帕鲁卡⑭,而非任何一类为人所知的美国贵族;吉米·卡特则对自己有头脑清醒的评价,他意识到必须同时避免两扣和三扣西装,于是与牛仔裤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因此而使得试图批评他追求东部权贵形象却落得失败的诋毁最终没能落到他身上。
罗纳德·里根并不需要权贵阶层的着装样式,因为他正确地感知到,这是对支持他的那些文化不高、敬畏上帝、不信任知识阶层的选民们的公然冒犯。(自然,对他们来说的确如此。)里根的着装风格可以锁定为洛杉矶县(甚至橙县)的白种基督教新教徒风格。这种风格给人的感觉是——如果你固执地相信自己与那些受过教育、有修养的人(即东部那些讲究衣着仪表的人们)不相上下,那么你便的确如此。他是“阳光地带”⑮的头脑和灵魂的完美代表。他喜爱的装扮自然是带垫肩的大号两扣西装,前胸衣袋里插一块杜鲁门式白色方巾。当他穿戴齐整时,看上去活像一位准备动身去教堂的贫民阶层的祖父。有时在闲暇活动(他一般会这么称呼)中,他希望自己看上去像个牛仔。一位上了年纪的人如此装扮自己,尤其能博得“阳光地带”老年人的好感。人们甚至会感到犹豫不决,该不该猜测那套行头里含有多少涤纶成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