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长期分裂之开始【三国时代】(第2/5页)
东方的黄巾,乃至西方的边兵,【董卓一系的凉州兵。】均已逐次削平。若使当时的士族【河北有袁绍、公孙瓒、刘虞;四川有刘焉;荆州有刘表;淮南有袁术等。】有意翊戴王室,【其时外戚、宦官均以扑灭,献帝亦未有失德。】未尝不可将已倒的统一政府复兴。然而他们的意兴,并不在此。
汉末割据的枭雄,实际上即是东汉末年之名士。尤著者如袁绍、公孙瓒、刘表诸人。
袁绍丧母,归葬汝南,会者三万人,其盛况不下陈寔。又母丧礼毕,追感幼孤,又行父丧。其去官而归,车徒甚盛。许劭为郡功曹,绍入郡界,曰:“吾岂可使许子将见。”谢车徒,以单车归家。公孙瓒与刘备同受学于卢植,为郡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归,便当长辞。”刘表,“八及”之一,在荆州,允为一时名士所归趋。
国家本是精神的产物,把握到时代力量的名士大族,他们不忠心要一个统一的国家,试问统一国家何从成立?
当时士族不肯同心协力建设一个统一国家,此亦可分两面说:一则他们已有一个离心的力量,容许他们各自分裂。二则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更健全、更伟大的观念或理想,可以把他们的离心力团结起来。
离心力的成长,大体为两汉地方政权所演变。
三、离心势力之成长
(一)地方长官之权位
两汉地方行政长官,即郡太守。【太守之下,为县令或县长。】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与中央政府之九卿略相等。】平时得召见,【天子有事,用赐玺书。】高第【成绩好者。】得入为公卿。【如张苍、申屠嘉等。东汉益重,或自尚书、仆射出典一郡,或自典郡入为三公。】在郡得自辟属官,【掾属限用本郡人,惟三辅得用他郡人。】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财政,【惟每岁尽,须派员至中央(丞相府)上计,“计簿”即治理成绩之统计与报告书也。】得兼地方军政。【西汉有郡尉,为地方武官,而辖于太守。东汉省之。】
两汉的郡太守,权位既重,并得久任,俨如古代一诸侯,所异者只是不能世袭。
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汉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岁乃得迁守、相,【郡曰“守”,国曰“相”,权位略同。】位微而权重。每岁八月巡行所部,岁尽诣京师奏事。东汉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计吏还奏,不复诣京师,【西汉刺史吏奏二千石长吏不任职,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验。东汉不覆关三府,权归刺举之吏。】位任益尊。
灵帝时,地方变乱纷起,宗室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模仿封建时代之霸者。】乃有地方行政实权。关东义兵起,讨董卓,太守亦各专兵柄。中央大权堕落,地方政权乘之而起,遂成三国初年之割据。
(二)二重的君主观念
地方政权渐渐成长,亦有一种道义观念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
汝南太守欧阳歙,欲举督邮繇延,主簿将引延上,功曹郅恽曰,“明府以恶为善,主簿以曲为直。此既无君,亦复无臣。”【会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狱,仓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
或称太守曰“府君”,乃至为之死节。【州、郡又得称“本朝”。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
汉末广陵太守张超为曹操所杀,其故吏臧洪,袁绍任为东郡太守,怨绍不救超,遂与绍绝。与绍书,谓:“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扫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岛被侵,请师见拒。使洪故君沦灭,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
刘表遣从事韩嵩诣许,嵩曰:“若天子假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能复为将军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