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8页)

红儿、绿儿忙不迭地从雪地上起来,面面相觑。

当天,林老夫人和林老爷便知道了乱坟岗前主仆三人的对话。

林老爷哼了声道:“这丫头才当一天小姐尾巴就翘上了天,将来若得富贵,怕是老夫都要对她行礼请安了!”

林老夫人念了句阿弥陀佛道:“不弃小时候住了几日刘二娘家的狗窝就知道挑水报恩。”

只这一句,林老爷的脸色就缓和下来,笑道:“母亲说的是。不弃是个懂得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小姐就该有小姐的模样。春节之前,望京城就会有消息传来。等到元宵之后起行,也就两三月时日。明日起就叫丹沙一一提点于她。”

林老夫人微闭着眼叹了口气道:“能教多少是多少,有些习惯改不了也没关系,毕竟全镇的人都知道她跟着花九讨了五六年的饭。咱们是尽力为王府办事,又不是替王府调教小姐。”

“母亲说得极是。”

“这是她飞上枝头的唯一机会,用不着担心。那丫头机灵着呢。”

也正是林老夫人房中的这段对话,让花不弃过上了连林丹沙都没有过过的好日子。

林老爷特意从望京城多宝阁请来了大厨满大师给花不弃做菜吃,务必让她熟悉京城的口味。

林丹沙再受宠爱,也绝不会今天消夜用完整的燕盏,明日消夜喝乳鸽汤。可花不弃每日的菜式绝不重复,单看菜品的工艺摆盘就知厨子在用心料理。

林丹沙看着眼热,本来也不服气,心里不知道骂了多少次,但她深知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的道理。她冷笑着想,今日花费在花不弃身上的,将来七王爷会十倍奉还药灵庄。想起王爷世子,林丹沙咬牙切齿下足了工夫和花不弃培养感情。她从早到晚和花不弃腻在一处,将闺阁女儿家的喜好、衣裳流行款式如数家珍般道来。

对于读书识字,花不弃很好学。她渐渐地便认识了繁体字,也习惯了没有标点符号、从左到右的竖版阅读。至于写她就不行了,总是繁简交杂,不过,她在这上面花的时间最长。

让林丹沙好奇的是,花不弃对于四书五经、《女训》《女诫》等书不感兴趣,对诗文也不爱。她只是执著于认字写字。

“女子无才便是德,能识字写字就行了。姐姐觉得不弃应该奔着考状元的路子去?时间不多,姐姐不如多教不弃一些礼节吧!”花不弃一句话就打消了林丹沙的疑虑。

林丹沙觉得花不弃的话很对,女子最怕就是失礼。紧接着她教花不弃待人接物,以及种种符合身份的应对,只教过一遍花不弃便记住了。

在花不弃看来,说话斯文点儿,声音小一点儿,最好少说话装哑巴,就是坐着不动的现成闺秀。

人说三代出贵族,骨子里的优雅,是在财富积淀到一定时候之后,慢慢花银子培养出来的。那种举手投足间露出的气质风度,要让花不弃在短时间内学会,只应了一句话,画虎不成反类犬。只不过,装装纸老虎的水平,花不弃还是有的。

莫若菲带着剑声住进了药灵庄西院里的客房。

他坐在书桌前正在看一幅画像,画中明月高悬,丹桂飘香,一美貌女子抬头望月微笑。画笔传神,美人裙袂被晚风带起,似嫦娥欲奔月而去。与御史陈大人快马送至药灵庄的画像一模一样。

明亮的天光透过糊了白色棉纸的窗户映在他脸上,他肤色晶莹,人如玉雕一般。

缘分这个词很奇妙。

莫若菲脑子里闪过了这句话。

他回想遇到花不弃的那一晚,她的神态言行,蓦地呵呵笑了起来。

剑声不解地问道:“公子为何这般高兴?”

莫若菲点了点画像道:“你没听到府里的丫头们私下议论吗?林老爷新收了一个小丫头做义女。那日天色太暗没瞧清楚,白天她脸上还围着布巾,又满脸泥污烟墨,我便没往这处想。如今细想来,花不弃有时的神态还真的与夫人相似。”

剑声大喜道:“公子是说林庄主新收的义女五小姐便是咱们要找的人?”

莫若菲胸有成竹地笑道:“七王爷在西州府寻人的事已经传扬开来。一个收留了七年的菜园打杂丫头会突然被林庄主收为义女,这事本身就透着蹊跷。剑声,你执了名刺亲去,否则林庄主不会见咱们。记得莫提画像之事。”